《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节 天灾逃荒!携金手指找到失散家人 作者:水月聆风 简介: (空间+爽文+宠妻+驭兽)胖妞金毓见义勇为身死,穿成柔弱农女在逃荒路上差点被难民分食。 好在老天长眼,让她的手机跟着穿来了,还拥有了神奇功能,能购物,有灵泉空间,电量永远满格。 不但如此,她还有一个定有娃娃亲的未婚夫,能文善武,养家做饭洗衣宠妻样样会。 手握手机,带着未婚夫,找到亲人,逃荒路上,因为娇弱,金毓被娇养成了团宠。 哭包老爹:“小毓,生意让爹来做,你躺着数银子就行。” 魁梧老娘:“闺女,饭菜娘来做,你坐着吃就行。” 憨厚弟弟:“大姐,种地交给我,你看着就好。” 凶悍妹妹:“大姐,坏人来了,你躲我身后,我来打飞。” 毒舌糙汉:“娘子,极品我来怼,渣渣我来虐,崽崽我来带,你负责貌美如花。” 金毓:“......” 忍无可忍,一把抱起大树,我一点都不弱! 后来,金毓发现,她家汉子居然是重生的! 再后来,金毓带着家人们隐居世外桃源,开农庄,建鱼塘,造果林,还用灵泉圈养了山里的各种小动物们。 此文不修仙,无宫斗。 第1章 穿成病弱农女在逃荒路上 烈日烘烤大地,河床裂开道道狰狞的口子,干枯的槐树下,有两个男人在用石头磨菜刀,他们身后躺着一个穿着灰色粗布衣裙的女子。 “小丫头长得挺白嫩的,可惜太瘦了,没什么肉。” “将就点吧!这年头像这种货色也不好找,烤了味道还行。” “这手跟鸡爪子似的,剁掉直接丢了,浪费柴火。” “嗯,手脚和头都不要,要身子就行了,你来砍,我去生火。” “……” 金毓迷迷糊糊中听到了这样的对话。 气得心头冒火。 鸡爪子? 呸!姐的爪子明明是胖乎乎的大肉手,去你丫的鸡爪子! 咦?不对,我不是死了吗?怎么还能听到说话声? 她猛的睁开眼,天上的烈日强光刺得她下意识的又把眼闭上,闭上又试着睁开。 然后就看到一个打扮奇怪的男人走到她脚边,举着菜刀要砍她的脚,磨得锃亮的刀锋在阳光的照射下发出刺眼的光。 金毓顿时吓得灵魂归位,啊的大叫出声。 “我去你m的杀人魔,死了都不放过我!”居然要把我分尸,破骂出声的同时,她用尽全力抬脚一踹。 “啊!”男子刚准备挥刀而下,猝不及防被踹中裤裆,脸色瞬间扭曲,菜刀往后一扔,捂着下身倒在地上蜷缩着惨叫。 他的同伴正在身后的枯树下生火,扔出的菜刀冲着同伴飞了过去,砸到同伴头顶的枯树上,一个反弹,落下来砍中了同伴的脑袋,同伴惨叫时往前一扑,扑倒了刚架起来的火堆,张开的嘴巴被一根尖木棍刺穿,鲜血四溅。 一切只发生在一瞬间。 金毓听到惨叫声快速扭头望去。 就见一个古装男人头上顶着菜刀,嘴里插着一根木棍从后脑刺穿,满嘴是血痛苦的在地上挣扎了两下,没了气息。 死相甚是吓人! 也甚是倒霉! 他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会是这么个死法。 一双眼睁得老大,死不瞑目的看着男子这边。 男子却毫无所觉,下身太痛,他还在捂着裤裆嗷嗷嚎叫。 “啊!死人了!”金毓却被刺激得更加清醒了,猛的从地上坐了起来,一动之下才发现自己虚弱得要命,饿得胃里泛酸,嗓子干哑似火烧,脑袋一阵晕眩,差点倒回地上。 她忙用右手撑地,抬起左手揉着脑门。 “头好晕,咦,哪来的鸡爪子?”晕头晕脑中,金毓看到了自己的手:“不对,这是手?” 脏兮兮瘦得脱相只剩一层皮的手,比鸡爪子还丑。 这是她的手? 金毓吓了一跳,忘了死人的恐惧,连忙查看自己的身体。 一看之下才发现,鸡爪子真是她的,她胖嘟嘟的手不仅变成了鸡爪子,腿还瘦成了竹竿,全身都瘦得要命,胸平得跟飞机场似的。 正疑惑的时候,脑袋忽然传来一股刺痛,无数记忆排山倒海般汹涌而来,耳朵里一阵嗡的长鸣声,直达脑海,令她痛苦万分。 “痛死我了!啊!” 金毓痛得在地上打滚,惨叫的声音沙哑无比,犹如鬼附身。 还在惨叫的男子被她的异样吓了一跳,以为诈尸见鬼了,忍着下身的痛楚往后爬,爬着爬着,手碰到了一个东西,扭头一看,竟是同伴死不瞑目的尸体。 “啊!”男子一声大叫,颤抖着手去探同伴的气息,发现对方气息全无,吓得连滚带爬的跑到一块石头后面瑟瑟发抖的躲了起来。 金毓在地上滚了两圈,接收完记忆后,脑袋就不痛了。 她吃力的爬起来,喘着粗气坐在地上,难以置信的看着自己的双手:“我特么的居然穿了!” 她是现代身高168cm的两百六十斤大胖妞,父母早亡,因为胖从小备受嘲笑排挤,但她不自卑,为了生活,为了不受人欺负,她努力学习,变强,挣钱。 熬到三十五岁,买了别墅,有了千万存款,想要过幸福生活的时候,她得了癌症,只剩一个月可活。 气得她半夜买醉,手拿酒瓶路过一个巷子口,看到一个男人在欺负女人,酒精上脑就过去见义勇为。 哪知男人竟是新闻里说的杀人魔,她用酒瓶砸破对方脑袋,再用体重优势扑过去给了对方一个泰山压顶,压死了杀人魔,自己却也被杀人魔刺了一刀,然后嗝屁了! 原以为死翘翘后会进阎王殿,没想到穿越了。 原主也叫金毓,乃赤云国林州府大坪村人,十五岁,是个病秧子,有父有母,有一双弟妹,还有爷奶叔叔婶婶堂兄堂姐一大堆。 天福十六年,北方发生了百年难得一见的旱灾加蝗灾,灾难已有两年多,田间颗粒无收,百姓存粮殆尽,为求生机往南方大迁移,一路上啃树皮,吃草根,严重者易子而食,仿若人间地狱。 原主一家同族人一起离开林州府才七天,就被一群流寇和流民挤散,二叔嫌她病弱是累赘,趁乱把她打晕丢到了路边,醒来后家人们都不见了,她狼狈的寻找了一晚上,累倒在枯树下,没多久就饿死了,然后来了两个男人,要把她剁了烤了。 金毓气得哆嗦起来,残害亲侄女,她的二叔真是禽兽,人吃人的事儿她只在电视上见过,这会儿居然见到真的了,自己还差点被吃了。 狗老天,本胖妞见义勇为身死,你给穿越也不给一个好一点的地方,居然让本胖妞穿越到这么个不毛之地,金手指也没有一个,果然好人没好报,本胖妞恨你一辈子。 上辈子胖得要死,得了癌症,这辈子瘦得要命,病弱无比。 现代女人追求瘦,以瘦为美,可这里却是追求丰满,像原主这样的皮包骨,那就是个丑八怪。 胖也丑,瘦也丑,她太难了! 躲在石头后面的男子见金毓坐在地上发呆,仔细观察了半会儿确定她不是鬼,便狰狞着一张脸冲金毓跑过去。 “臭丫头!装神弄鬼的吓老子一跳,还害死了我的兄弟,我杀了你!” 他恶狠狠的骂了一声,从同伴的脑袋上拔下菜刀,大步过去冲着金毓挥刀而下。 刚融合完记忆的金毓吓得瘦脸大变,啊的大叫一声的同时,在地上滚了一圈,再一脚踹中男子的膝盖窝。 为了不被欺负,她学过武术,虽然胖,身形却很灵活,力气也比一般女人大,踹人小意思了。 然而。 啪! 第2章 毒舌未婚夫英雄救美 金毓踹中了男子的膝盖窝,可男子却没倒下,只是身形踉跄了两下就站稳了。 金毓:“……” 妈呀!差点忘了,我现在不是力大的胖妞,而是饿得胃酸全身发软的的瘦竹竿,大象腿变成了筷子腿,连路都走不动了,更别说踹人了。 之前能踹到此人的命根子是侥幸,现在没把自己的腿踹断真是万幸。 男子被踹了一脚,更为愤怒,再次凶狠的砍了过来。 “啊!别过来!”金毓沙哑的叫了一声,眼前忽然有什么一闪而过,右手上多了一个不明物,来不及去看是什么,她下意识把那不明物用尽吃奶的力气冲男子砸过去。 “砰!”砸中了男子的脑门。 “啊!贱人!你去死!”男子痛得后退两步,紧接着更为愤怒的挥刀砍来。 金毓心生绝望,她这会儿已经没力气了。 完了!完了! 刚穿越过来,她就要成为别人火架上的烤肉了,她是最惨的穿越者。 狗老天,你前辈子肯定是被我抛弃的病娇前男友。 专门坑我的。 为什么是前辈子,因为上辈子她太胖没谈过恋爱,没男友可抛弃。 “砰!” 绝望之时,一道人影忽然而来,一脚把男子踹开。 金毓:“……”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节 啥情况? 英雄救美? 英雄是个身形高大颀长的男人,他穿着粗布短款,因为打人的动作太快,金毓饿得头晕眼花,看不清他的容貌。 男子被踹得摔倒在地,菜刀落到了一旁,还未来得及爬起来,男人就飞身过去,一拳又一拳的砸在他的脑袋上,直到男子没了气息,他才停手。 看到这一幕,金毓抿紧了唇。 这位英雄,是个狠人! 金毓是个普通人,这么一会儿功夫见到了两个人惨死,她面上虽然还算镇定,心里却是怕得要死,双手都忍不住颤抖。 真希望这一切都是做梦。 确定男子死透了,男人搜光他身上的东西,又去搜完另一个人的身,才冲着金毓走过来。 “你没事吧?”低沉的男音听不出任何情绪起伏,却极其悦耳。 金毓瞬间回了神,看向他。 男人看起来十八岁左右的年纪,剑眉星目,挺鼻薄唇,古铜色肌肤,眼神透着不符合年龄的锐利与狠戾。 他不仅长得高大帅气,气质更是倜傥不羁,透着些许攻击性,他的额头破了个口子,已干的暗红色血迹黏在额头上,加上脸上代表着半成熟的少许青皮胡,令他整个人多了几分阳刚狂野的魅力。 帅到掉渣! 头一次见到如此有气质的男人,金毓眼睛亮了亮,好在她不是花痴,很快就收起了打量的目光,冲着他拱手,声音又哑又虚:“多谢英雄相救,敢问英雄贵姓?你身上有吃的吗?” 见她没被吓傻,还一副不认识自己的样子,男人忽然一笑,自报姓名:“没有吃的,我叫梁元。” 一听没有吃的,金毓伤心不已,饿呀! 忽然她猛地睁大眼,指着梁元惊讶道:“你是原……我未婚夫?” 梁元是同村的猎户,十八岁,比她大三岁,他们定有娃娃亲,这个娃娃亲是她的爷爷金老头死皮赖脸的凑上去和梁元的父亲定下的。 当时原主出生才两天,金老头上山砍柴遇上了一头小野猪,吓得掉进了沟沟里,幸好被梁元的父亲梁宏所救。 梁宏救了人,还杀了野猪,金老头眼馋野猪,擅作主张和梁家定下娃娃亲,用孙女报答梁宏的救命之恩,让梁家提前拿野猪当彩礼。 后来梁家得知原主是病秧子,活不过十六岁,才觉得这娃娃亲定得亏,想反悔,但是原主爷爷不同意,还说解除婚约会影响他孙女的名声,日后嫁不出去,还不如死了算了,她若是死了,就是梁家害死的。 原主病弱,本就活不长,死了岂能怪到梁家头上,以她的病秧子体质,也根本无人会娶,金老头就是怕她嫁不出去,换不来彩礼钱白养了,所以才会死缠着梁家不放。 为了原主的名声,娃娃亲就没解除。 再后来,梁家出了事,变成了村里最穷的,梁元为养家凶名在外,打猎身上随时带伤,揍人不分男女老少,骂人比村里泼妇还厉害,原主爹娘护犊子,更看不上梁元了,她的两个堂妹嫉妒她因为病弱,只能在家里做女红卖钱补贴家用,不用去地里干活,天天在她面前说梁元坏话。 原身常年闭门不出,从未见过梁元,被爹娘堂妹们那么一误导,对梁元没有一点好印象,真以为他是家暴男无赖混子穷光蛋,很厌恶梁元,认为梁元配不上自己,想要解除婚约,在家里闹过好几回,弄得全村都知道她讨厌梁元,后来还带着父母去梁家闹过,被梁元骂得狗血淋头。 老爷子死活不同意解除婚约,还想让她在死之前早点嫁过去从梁家换点野味,可不等她出嫁,旱灾就来了。 逃荒的时候,村里人都嫌弃梁家不是病就是残废,没人愿意跟他们一起走,她家也是如此。 可这会儿,梁元却来救她了。 亲人丢弃她,最厌恶的人却救了她,何其讽刺。 不过上辈子单身了三十五年,从未谈过恋爱,这辈子才刚开始,就有了未婚夫,这种感觉还挺奇妙的。 因为记忆金毓对梁元的印象很不好,梁元对她的印象也不好。 从小知道自己和金毓定有娃娃亲,他曾好奇自己的未婚妻长什么样子,偷偷去金家瞧过金毓,正好亲眼看到金毓寻死觅活的要解除婚约,还把他贬得一无是处,所以对又白又瘦的金毓完全喜欢不起来,后来金毓和她爹娘到他家无理取闹,让他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叫他主动去退婚,还说野猪是金老爷子收的,与他们大房无关。 他又不是非金毓不可,用得着这么让人反感吗! 若是金家好好说话,把野猪还上,没到处贬低他,婚约早就解除了。 这会儿听见金毓提到了未婚夫三个字,梁元眼底带着戏谑的笑意:“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我的确是你的未婚夫,你讨厌我,我也嫌弃你,弱不拉几的,还丑得跟骷髅似的,一点都不配上我。” 金?骷髅?毓:“......”好个毒舌的男人! 不等金毓说话,梁元将她拉起来:“还能自己走不?能走就自己走,我可不想抱你,全是骨头,硌人得很。” 金?骨头?毓:“......”你注定单身一辈子! 她咬牙切齿的瞪了梁元一眼:“谁稀罕让你抱,我能自己走,嫌我瘦得硌人,我还怕被你的硬肉硌断骨头呢!” 她让梁元放开手,想要自己走,可梁元一放开,她就腿软的往后倒。 梁元没好气的将她打横抱起:“饿得没力气就别逞强了,我们得赶紧去找家人,别再废话,再废话就把你丢地上,抱你是无奈之举,别想我对你负责。” 女孩骨瘦如柴的身体轻飘飘的,抱着一点都不重,感受到怀里的温热,梁元心中兴奋万分。 他真的重生了! 第3章 手机跟着穿来附带灵泉空间能购物 上辈子他在逃荒路上遇到金毓的时候,她已经被两个饿狠了的流民砍掉头和手脚,尸体早已冰冷。 念在她是他未婚妻又是同村的份上,他打死了那两个流民,救下了金毓的尸体,随便挖了个坑埋葬。 这次重生,他是在山坡下醒来的,为保护爹和妹妹,他独自引开流寇,滚下山坡,撞到了石头,和上辈子一样,晕睡了半个时辰。 醒来发现自己重生了,回到了金毓死的这天,便急忙赶来了这里。 幸好,他来得及时,金毓没死成。 头和手脚都还在。 不过,这人却变得有些不一样了。 梁元看了眼被尖木棍弄死的流民,这个人上辈子可不是这个死法,是被他打死的,可这次却在他来之前就死了…… 金毓不知道梁元是重生的,也不知道他心里对自己有了些猜疑,突然被抱起来,她感到紧张又奇妙,下意识伸手环住梁元的脖子寻求安全感。 现代的她只在七岁以前被大人抱过,七岁以后就没被抱过了,因为她爸妈因车祸意外去世了,而且她越来越胖,没人能抱得动。 这时梁元看到了一块薄片似的东西,抱着她走过去,正准备弯身捡起瞧一瞧,金毓就忽然挣扎着下来,扑通摔在地上,晕头昏脑的顾不上痛,爬过去捡起了那“薄片”。 梁元的眉头蹙得更紧了,果然很怪,金毓难不成也重生了? 金毓没发现梁元在盯着她的脑袋看,她正趴在地上激动的看着手里的东西。 手机! 方才她丢出去砸人的东西是手机。 她的手机居然也穿过来了! 欣喜过后,金毓皱起眉头。 手机过来有啥用? 这里没电没快递没商家,手机里的钱用不出去,买了东西没人送过来,电没了没地方充电。 这是穿来给她玩的? 玩个屁啊! 都快饿死了! 这时候,金毓真希望这手机是蛋糕做的。 她试着咬了下。 “呸!好硬。” 不小心按到开机键,屏幕亮了,让她输密码解锁。 饿昏头了的她颤抖着手指解锁。 却不知,身后的男人被她手中的手机吓了一跳。 双眼惊惧的盯着她的手机看。 什么妖物? 居然会发光。 神砖? 等等,金毓在干嘛? 她的手指戳来戳去的干嘛? 咦?神砖画面变了? 好多逼真的小图,这些乱七八糟的字他都不认识。 见手机解锁后居然直接进入了一个购物页面,下一秒金毓的脑子里多了些东西。 她的手机已经没了打电话发短信玩游戏看视频等等这些功能,只能购物。 这个购物平台叫做桃园,为种田而存在,只有账户、种子、农具、食品、日用、空间几个分类,没有服装、鞋子、电器、生鲜、玩具、医药等等这些分类,虽然不像淘宝那样齐全,但这是老天赐给她的金手指,电量永远满格,无需充电,买东西要用钱,古代银钱也可转换为余额,一文钱等于一块钱,一两银子等于一千块钱。 除了购物,桃园里还有空间,空间不仅能储物保鲜,里面还有灵泉,灵泉能强身健体,促进动植物生长。 操控空间和灵泉有两种方式,一是用手机,二是用意念。 她是桃园的主人,只有她能使用桃园,旁人若想抢夺,手机会自动黑屏,并回到空间。 还未等金毓消化完脑子里的内容,一颗毛绒绒的脑袋凑过来:“这是什么玩意儿?” “啊!”金毓吓了一跳,惊叫一声把手机往身后藏,警惕的看着梁元:“你想做什么?” 妈呀!饿老火了,只想着吃的,忘了身后还有个男人了。 他看到了手机,会不会抢夺? 怪她蠢,饿得戒备心都没了。 才穿越,金手指就暴露了! “别藏了,我都看见了,这个神奇的砖块有什么用?你赶紧给我说说,我方才看到那上面动来动去的很逼真的小图有一些是吃的,能变出来吗?” 梁元笑眯眯的凑近金毓,像个不怀好意的二流子:“我饿了三天了,方才只从那二人身上搜出二两银子和两个水葫芦,没有找到吃的,现在很想吃东西,你比我更想吃东西。” 他举起右手,认真的说:“我发誓,绝不会把你的秘密说出去,否则天打雷劈。” 他算是看出来了,眼前的金毓不是他的未婚妻,怕是被精怪附身了。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3节 这“砖块”应该是精怪的法器。 重生他都能接受了,接受个精怪小意思了。 “我不信你。”金毓还是很警惕,虽然梁元是她的救命恩人,但是她的手机太神奇,很难不引起麻烦。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她还是懂的。 梁元伸手抓住她手里的手机,金毓想护住手机,奈何没力气,轻而易举就被他夺了过去。 手机一脱离金毓的手,瞬间黑屏,从梁元的手中消失,自动进了空间。 梁元惊得翻来覆去的看自己的手掌。 金毓见此心中暗自得意,她能感觉到,她的空间是个十平方米的木屋,旁边有一口灵泉,手机正静静的躺在木屋里。 金毓冷笑一声:“手机只有我……能用,它与我……本为一体,落到别人的手里……就是废物。” 梁元皱了皱眉:“我没想抢夺你的东西,只是好奇拿过来瞅两眼。” 金毓:“……”我信你个鬼! 梁元耸肩:“你不信我也不行,我知道你不是真的金毓,也发现了你的秘密,杀人灭口是不可能的,你打不过我,以你现在的情况,你一个人是活不下去的,离了我,你很快就会被人盯上,然后被大切八块遭人分食。” 金毓:“……”特么的这货是在吓她?还猜到了她不是原主? 不得不说,他说的是事实,也很可怕。 看到了金毓眼底的惧意,梁元伸手摸了摸金毓的脑袋:“若想活下去,就得听我的,我们互帮互助,一起活。有我护着,你的秘密不会暴露,没我护着,你会死得很惨。” 好不容易魂穿了,还拥有了金手指,金毓很想活下去,不管梁元值不值得信任,此刻她都得与他合作。 反正她的手机谁也抢不走,她死了对梁元没好处,她的手机能购买粮食,梁元若是个聪明人就不会弄死她,还得好好保护她。 思索半晌,金毓虚弱的叹了口气,决定赌一把,她点了点头,将手机变了出来:“我的手机的确能变出吃的东西,但需要钱。” 她现在又渴又饿,说了几句话后更为疲惫了,准备打开手机买一瓶水来喝,顺便让梁元看看,她是真的很有用。 可不远处忽然有几道人影出现,偷偷摸摸看着这边。 第4章 古人看现代货,看啥都稀奇 梁元感觉敏锐,注意到了那几人,他按住了金毓的手:“有人来了,避免引来麻烦,我们换个地方再变吃的。” 说着捡起地上染血的菜刀递给金毓,让她拿着,并叮嘱她别把菜刀上的血擦了,留着防身吓唬人,然后蹲下身子,用背对着金毓,让她爬上来。 “上来,我背你,你现在没力气走路。” 金毓看了眼梁元的后背,把手机收进空间,不管了,以她现在的柔弱体质,只能选择跟着梁元。 菜刀在我手,他真敢做些什么,她就一刀砍过去,就算打不过,死也要咬他一口。 爬上了梁元的后背,金毓闻到了浓浓的馊臭味,嘀咕了句:“你身上好臭。” “彼此彼此,你也臭得难闻。”梁元双手向后托住她,边起身边还嘴。 金毓:“......”她低头闻了闻自己,酸臭味熏鼻,的确臭得难闻。 旱灾年,喝的水都没了,更别提洗脸洗澡了,他们都不知道多久没有洗漱了,一个个都臭烘烘的,跟在过期了的老酸汤里滚过似的。 梁元背着金毓,瘦高的身子稳稳当当的往前走,阳光投下来,寸草不生的黄土地面留下了一片影子。 二人走后,那几道人影跑过来,见槐树边有两具新鲜尸体,也不管对方是怎么死的,拖着尸体就走了。 梁元饿了三天,头上有伤,现在又背着金毓在烈日下前行,体力逐渐不支,汗水一滴一滴落下,嘴唇发白干裂。 金毓也好不到哪里去,习惯了现代的安逸生活,这会儿换了个不毛之地,饿得浑身没力,身上又痒又臭,她难受得很想晕过去,可又怕晕过去后就再也醒不来了,想喝点灵泉水来补充体力,又怕被梁元发现,手机已经被梁元看见了,灵泉这个金手指可不能再被他发现了,如此迷迷糊糊的想着,金毓便使劲咬破下唇,用疼痛让自己保持清醒。 他们走的这条路是官道,路边的野草被连根拔起,留下了许多小坑,树木被刮了皮,一片叶子都没有。 沿路有很多骨瘦如柴脸色蜡黄的流民,还有几具腐烂的尸体,有几只乌鸦呱呱叫着飞过去,站在尸体上看着他们这边。 看到这些人和尸体,金毓不忍的别开眼。 她活在太平盛世,从未体会过这些。 这里亲眼看到的东西比电影里演的那些天灾给她的冲击力更大。 她有很多话儿想问梁元,可又没力气问。 察觉到身下的梁元身形有些颤抖,金毓哑着声音费力的说:“要不你……放我下来,我自己走吧?” “闭嘴吧你,让你自己走,走到天黑我们也到不了休息的地方。”梁元把她往上托,咬着牙加快步伐:“安安静静的趴在我的背上别给我添乱,闲的话就拿袖子帮我抹汗。” 沿着这条路再走半刻钟,就能看到一间破庙,那里刚被流寇洗劫过,活着的人都被吓跑了,这会儿最为安全。 上辈子他在那个破庙里昏迷过,还遇到了贵人,但这辈子他不想再见到那个人,也不想再为他效力。 虽然梁元说的都是实话,可金毓还是很气,这家伙就不能好好说话吗,非得这么毒舌。 心里再不爽,可金毓还是乖乖的拿袖子给梁元抹汗。 路上的流民都是成群结队的,至少是五人同行,只有她和梁元是两个人,她还是个弱不禁风的皮包骨丑女,有好些人都忍不住看向他们这边,交头接耳的打着什么鬼主意。 金毓注意到了这些人,想到了梁元的叮嘱,掐了下大腿努力让自己保持清醒,努力打起精神一只手勾着梁元的脖子,另一只手将染着血迹的菜刀举起来,冲着那些人露出一个嗜血残忍的笑容。 而梁元也同样配合着露出阴狠笑意,狠厉的瞪了那些人一眼,吓得那些人扭头就跑。 等他们跑远了,金毓才泄了气,举着菜刀的手立马垂落,累得喘粗气,刀口差点割到梁元的胸口。 吓得梁元低吼:“你给我稳着点,割到我就把你拆了。瞧你这出息的样,一把菜刀都拿不稳。” 金毓有气无力的掀开眼皮撇了眼梁元的后脑勺,没说话,她实在没力气了,只想赶紧找到休息的地方,吃点东西填肚子。 又走了半刻钟,就在金毓快受不住死过去的时候,迷糊间,她看到了一间破庙,门口地上有一片血迹。 梁元气喘吁吁的把她背进破庙里,放到草地上,拖着沉重的步伐里里外外查看一圈,才走回来说:“这里很安全,可以放心吃东西。” 说完,就毫无形象的坐到了地上,喘着粗气目光一瞬不瞬的看着金毓:“吃的。” 再不吃东西,他支撑不了多久。 金毓闻言立马挺起精神,把手机变出来,快速找到水和面包,颤抖着手指付款买下。 付款成功的一瞬间,她的脑袋里响起叮的一声,下一秒,一提六小瓶装的矿泉水和一箱手撕面包出现在她的空间木屋里。 金毓意念一动,把东西从空间里变出来。 看到凭空出现在地上矿泉水和面包,梁元:“……” 这些是啥玩意儿? 金毓坐在地上垂下手靠在墙上有气无力的说:“我没力气了,你来撕……开包装,把水和面包……拿出来。” 梁元抬头看她:“怎么撕开?” 金毓:“……我教你,很简单的。”差点忘了,这货是古人,没见过现代东西。 按照金毓所教的,梁元很快撕开了矿泉水的外包装,扭开一瓶水,先给了金毓,又扭开一瓶给自己。 喝了水,又吃了面包,金毓才有种活过来了的感觉,见梁元一直盯着水瓶和手撕面包看,嘴里还嘀咕个不停,忍不住笑了笑。 古人看现代货,看啥都稀奇。 她拿起手机,点开账户查看,前世买醉之前,她充值了五千块钱到微信零钱里,现在那五千块也穿过来了,买水和面包花了二十六块钱,如今只剩下4974元。 买东西要用钱,这钱用完了怎么赚? 可怜她银行卡里的那一千多万存款呀!早知道就全转到零钱上,不存定期了 她扭头看向梁元说:“吃不完的东西我可以收起来,等想吃的时候再拿出来,不过我们吃的东西都是用钱买的,刚才花了二十六文钱,我身上已经没有钱了……” 她还未说完,梁元就很上道的从怀里掏出了几块碎银递给她:“这里是五两银子,有二两是从那俩人身上搜出来的,有三两是我自己的,全部都给你。” 金毓眼儿一亮,欣喜的接过来:“这些钱可以买很多吃的了。” 五两银子,可就是五千块钱了,省着用,能用好久呢! 意念一动,手中的五两银子立马凭空消失不见,手机账户里多出了五千块钱,她抬眼偷瞧梁元的反应。 看到银子消失了,梁元心中惊讶,黝黑的眸子看了金毓一眼,什么也没多问。 就怕问得太多,小丫头炸毛。 只要有吃的,能活着找到家人,带着他们找到安全的地方就行,其他的都不重要。 这一世,他只想保护家人,过普通的生活。 金毓的身上有再多秘密和诱惑,他再感兴趣也不会去抢夺。 见梁元什么也不问,金毓暗自松了口气,目前看来,这个救命恩人暂时可信任。 第5章 我被埋了? 她的手机在梁元面前已经不是秘密,但防人之心不可无,之前是饿昏头大意了,以后可不能再掉以轻心,她得自己变强才行。 不仅要变强,还得找到爹娘和弟弟妹妹。 她虽然是病秧子,但她的爹娘和弟弟妹妹都很宠她,吃的穿的都会紧着她来,要不然凭她的病弱体质哪能活到现在。 她被二叔打晕丢掉的时候,爹娘弟妹都被挤散了,得知她不见了,肯定会来找她。 找不到人就去庆荣府,那是他们的下一个目的地,距离这里还有半个月路程,一家人早就说好了,若是分散了又找不着人,那就朝着庆荣府走,在城门口集合。 百姓出远门要户籍证明,没有证明无法进城,诸多不便不说,还容易被人抓走卖掉,终生归于奴籍。 户籍证明在爹身上,不想被当成黑户,她就得找到家人。 想到此,金毓对梁元说:“我要去找我爹娘和弟弟妹妹,我们说好了的,若是分散了,找不着人,就去庆荣府。” 梁元点头:“好,那就往庆荣府方向走,在这之前,我们先休息半个时辰,恢复些体力再赶路。” 他记得金毓的亲人在哪,也记得他爹和小妹在哪,上辈子他找到他们的时候,他们都遇难了,这辈子有了金毓,只要吃饱喝足有力气赶路,他们肯定能在悲剧发生之前把人找到。 金毓点点头,挥手将剩下的水和面包收进空间,梁元取出火石把垃圾烧了,走到一旁坐下闭眼休息。 金毓也很疲惫,可还是忍着没觉,见梁元闭上了眼,她转了个身,变出一瓶矿泉水扭开瓶盖,再送回空间,用意念把水倒了,换成灵泉水再拿出来,小心翼翼的喝了两口。 好清甜,喝了令人浑身舒畅,比矿泉水好喝多了。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4节 金毓心里美滋滋,她现在的身体,需要天天喝灵泉水才能健康起来,等身体好了再把前世所学的武术捡起来练,就能变强自保了。 扭头看了梁元一眼,金毓眼底闪过复杂之色,要不要给他喝灵泉水呢,还有他头上的伤,手机里无法买药物,没有药物的情况下用灵泉水帮他清洗一下伤口或许会好得快一点。可灵泉水一旦拿出来,秘密就会暴露,毕竟灵泉水和普通水的区别很大,一喝就能尝出区别来,可梁元是她的救命恩人,她后面还得依靠他,若没了梁元,她一个病弱女子,就算有金手指在身,在这个残酷的世界也是举步艰难的…… 避免时常拿出手机引人注意,金毓趁着梁元还在浅眠,用手机大肆购物。 像面包这些杂七杂八的食品不适合出现在这个朝代,偷偷吃还可以,但这后面还得与原主的爹娘弟妹碰面,避免麻烦,得买些常见的粮食,于是,金毓先买了十斤大米,十斤面粉,十斤小笼包,十斤小馒头,二十个卤鸡蛋,买好后想了想,又买了一斤热量极高的巧克力放在空间里。 这些东西花了256元,余额还剩9718元。 买好了食物,金毓看了下农具、种子、日用这三个分类。 农具顾名思义,卖的都是干农活用的工具,只是这里面卖的都是仿古老农具,没有现代机械化农具,相比这个朝代的物价,这里面的农具价格要便宜许多。 种子这个分类卖的都是各种粮种菜种果树苗,品种齐全,价格不仅比这个朝代的便宜,买了种子后,会有种植方法传到她脑中,让她瞬间学会种植这些种子。 她想学不会种地都难。 日用卖的都是日常用品,也都是些仿古老物件,咦?居然还有卫生巾? 金毓被惊喜到了,古代来例假用的是月事布,很不方便,容易侧漏,现在有了卫生巾,她放心多了。 不过价格好贵,居然要二十文钱一包,只有一个品种,不知是啥品牌。 一圈浏览下来,金毓实在止不住困意,将手机放回空间,睡了过去,然后做了个梦,梦到自己的灵魂回到了现代,来到一个公墓,飘在半空中,看到好些人在对着一块墓碑上香。 “老天爷,请保佑金小姐死后入天堂,吃好睡好,我们感激不尽。” “她是个好人,杀了杀人魔,救了我一命,好人有好报,希望金小姐能转世投个好胎,幸福安康。” 诸如此类的话,飘到了金毓的耳中。 她定睛一看,墓碑上居然贴着她的照片,还写着她的名字,吓得瞬间清醒。 “我的妈呀!我被埋了!” 梁元睁开眼,看了她一眼。 金毓嘿嘿笑了笑:“做噩梦了。” 看到她那又脏又弱的样子,梁元觉得好丑,没搭理她,起身走出去看了眼天色,再走回来捡起地上的菜刀别在腰间,将她背起:“时候不早了,我们继续赶路,等你能自己走路了,我就不背你了,你若想睡觉就趴在我背上睡。” 说完就背着金毓往外走,迎面就是刺眼的烈日,令金毓有种深入了撒哈拉沙漠的感觉。 两人离开破庙没多久,一辆马车缓缓而来,在破庙门口停下,从马车里走出了三个男子。 其中一个乃是长相俊逸的少年,他虽然穿着很旧的青色长衫,却气质不凡,眉宇间透露着睿智之光。 “少爷,我们赶路许久了,现在此庙休息一晚吧。” “可以,你们先进去收拾干净。”少年啪的一声打开手中的折扇,皱眉扫了眼四周的荒景。 “旱灾严重成这样,父皇还沉迷于美色,百姓的苦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赶了半个时辰的路,梁元虽然很累却还是没有放下金毓,依旧坚持着往前走。 见此,金毓到底还是没有忍住,趁着周围没人,从空间里取出装有灵泉水的水瓶,递到梁元的嘴边:“喝一口。” 梁元啥也不说,啥也不问,张嘴让她喂自己。 等他喝了半瓶灵泉水,金毓才笑着收回空间:“你不怕我在水里下毒?” 梁元:“毒死我对你没好处。” 金毓:“你死了就没人知道我的秘密了。” 梁元:“你想死我现在就可以把你丢了。” “别,开玩笑的。” 梁元懒得搭理她,背着她走进一条小路。 “等等,你要去哪?” “去找你爹娘。” “可我是在大路上和爹娘他们走散的……” “少废话,只要能找到你爹娘就行了,你管我走哪条路。”梁元冷哼一声,加快了步伐。 这条小路也能通往庆荣府,上辈子,金毓的家人们被流寇冲散后,逃到了这条路上汇合,得知金毓不见了,她的父母弟弟妹妹和金家人闹了一场,断绝了关系,脱离队伍来找金毓,此刻正在这条路上。 当时他昏迷在破庙里,天黑了才醒来,第二天跟随着贵人去找爹和妹妹的时候,在这条路上遇见了金毓的父母他们,他们四人遇上了两个持刀的流寇,金毓的爹和弟弟妹妹都被杀了,只有她母亲还剩一口气。 他救了金母,可金母见金父三人死了,自己也断了腿,想着大女儿可能也死了,没了活下去的念头,一头撞在了大石上。 眼下时间还早,灾难还未发生,他们还能赶得及找到金父四人,等找到了他们,再顺着这条路走三个时辰,就能找到他爹和妹妹藏身的地方。 金毓不知梁元心中所想,她趴在梁元的背上,抵不住疲惫睡了过去。 见金毓突然安静了,梁元停顿了下扭头看去,看到金毓不仅睡着了,嘴角还流了些脏兮兮的口水在他身上。 梁元一脸嫌弃:“又弱又丑又脏,你爹娘能把你养这么大真不容易。” 再脏他们也不能洗漱,一路上都是流民,若只有他们身上干干净净的,不引人注目才怪。 金毓是被蚊子咬醒的,一睁眼,天已经黑了,梁元坐在地上靠着一棵树浅眠,旁边插着一根燃烧的火把和一个破旧的背篓,背篓里还装着一个大褡裢(dālian一种中间开口而两端装东西的口袋)她正趴在梁元的大腿上睡觉,身上披着梁元的外衣,漆黑的四周蚊虫欢快吵闹。 “醒了就赶紧起来,腿都被你靠麻了。”梁元忽的睁开眼。 金毓惊得直起身子,手一伸,碰到了梁元的胸口。 梁元撇了她一眼:“手拿开,别占我便宜。” 第6章 找到了爹娘弟弟妹妹 金毓快速把手收回来:“我不是故意的。” 谁稀罕占你便宜,胸膛摸着硬邦邦的。 梁元揉了揉大腿,拍拍屁股起身:“我饿了,拿点食物出来吃吧,吃好了我们继续赶路。” “天已经这么黑了,还要赶路?”金毓爬起来,把外套还给梁元,啪的一巴掌打在自己脸上,打死了一只山蚊子。 现在是七月中旬,荒山野岭的,大晚上山蚊子贼多,咬人又痛又痒。 遭罪哦! “连夜赶路,早点找到你爹娘他们,你也能放心些,不用随时担心被我欺负。”梁元也一巴掌打在自己的手臂上道。 金毓又在腿上和手臂上各打了一巴掌,斜眼看了他一眼,忽然一笑:“你这人虽然毒舌,但并不坏。” 梁元冷哼一声,凑近她:“你看走眼了,我不仅毒舌,还是个杀人魔。” 说完,一掌拍向金毓的额头,收回手的时候,有半截蚊子尸体黏在金毓的额头上。 金毓一巴掌打在他的脸上,也拍死了一只蚊子,呵呵笑着:“我是专杀杀人魔的侠女。” 穿来之前我刚杀死了一个,用体重压死的,厉害不? 梁元没工夫跟她斗嘴,拿过一旁的背篓:“我捡到了一个背篓和褡裢,虽然破旧,但还能用,你放点食物在里面,包子馒头米面都可以,等找到了家人,需要吃的就从这里取出来,省得麻烦。” 然后取下腰间的水葫芦给她:“水被我喝完了,你把这两个也装满,要最清甜的那种水,喝着有劲。” 金毓撇撇嘴:“嘴挺叼呀!看在你是我救命恩人的份上,不会亏待你的。” 她接过背篓看了两眼,里面除了有褡裢,还有一个小竹筒,她先把那十斤米拿出来装满褡裢的两头,再各拿五斤包子馒头放进背篓里,然后买一包盐,撕开袋子把盐倒进竹筒里,将袋子丢到火把上烧了,用灵泉水把两个水葫芦装满。 做完这些,她取出两个卤蛋,七个面包,给了梁元五个面包,一个卤蛋,剩下的自己吃,边吃边冲梁元挑眉:“有我这个行走的粮食仓库在,只要银钱足够,保证让你吃饱喝足。” “我会努力挣钱的。”梁元也不客气,接过牛奶和卤蛋,同金毓一起坐在地上吃东西。 金毓拿出来的每种食物,对他来说都是人间美味。 吃饱喝足后,梁元脱下外衣,盖住背篓里的东西,拿起火把,背起背篓,将褡裢挂在肩上,二人继续连夜赶路。 走了没多久,金毓拿出两块巧克力,剥开一块给梁元:“这是巧克力,可以补充体力。” 梁元看了眼,就接过去塞进嘴里。 丝滑香甜又粘牙,好吃。 小丫头身上稀奇古怪的东西真多。 “以后当着别人的面别随随便便拿出这些奇怪的东西。”梁元道。 金毓剥开另一块巧克力放进嘴里:“我知道,我又不是傻子,因为是你我才给你吃的。” 反正梁元已经知道了她的能力,藏着掩着多此一举,不如大大方方的把能提升体力的食物拿出来给他吃,让他变强来保护她。 毕竟她可是行走中的粮仓。 她死了,他也得饿死。 梁元闻言嘴角勾了勾,举着火把继续往前走:“再走一个时辰,若还是找不到你爹娘他们,我们就随便找个地方休息。” 这里不是山林,只有几个荒坡,没有房子,在哪休息都一样。 “行,听你的安排。”金毓又给梁元吃了一块巧克力。 她买的是最便宜的巧克力,九块九一斤。 这条小路人烟稀少,晚上更没有人了,拖着沉重的步伐,金毓硬着头皮跟随梁元走了近一个时辰,快要筋疲力尽的时候,她抬眼间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影。 那是个少年,一米五左右的个子,正是她弟弟金虎,今年十二岁。 “小虎!”她喊了一声。 黑夜里,月光下,五米外正在捡柴火的金虎听到声音,扭头看过来。 梁元举着的火把,照亮了金毓的脸。 “大姐!”金虎欣喜大叫,丢下柴火跑了过来:“你回来了,太好了,我可担心死你了,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他又哭又笑的说完,转身冲着后面大喊:“爹娘,小妹,你们快过来,大姐回来了!” 不远处一块大石,大石后面燃烧着一堆篝火,金父正一脸苦色的坐在旁边,听到金虎的喊声,急忙跑了过来。 正在附近捡柴火的金母和金娇也闻声而来。 “闺女!”金父最先来到金毓面前,一看到金毓,他就激动的喊了起来:“你可算回来了,担心死你爹我了,你到底去哪儿了呀!爹都找不到你。” 他喊着喊着就哭了起来,眼泪啪嗒啪嗒往下掉,比女人还能哭。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5节 可把金毓给吓着了,她爹不仅是村里长得最柔弱的男子,还是有名的泼皮无赖,也是最厉害的哭包,开心也哭,难过也哭,被打也哭,吃不饱也哭,谁敢惹他,谁敢欺负他的妻儿,他就跑到那家人门口哭个惊天动地,非得逼着那家人道歉赔偿他才罢休。 所以,她爷奶叔叔们特觉得丢人,恨不得不认识他,把他丢得远远的,奈何她爹娘死活不分家。 “爹,你快别哭了,我回来了,你该高兴啊!” “我就是因为高兴才哭的呀!”金勇抹着眼泪:“爹不想哭的,但控制不住呀!” 这年头没水喝,他哭一次,体内的水分就会减少,可难受了。 “控制不住也得止住,你再哭我也跟着你哭了。” 此言一出,金勇立马闭了嘴,眼泪收放自如:“闺女,你不能哭,哭多了伤身。” “小毓。”一个粗犷的女声传来。 “大姐。”这是一个小丫头的声音。 紧接着身形高大、虎背熊腰的金母和八岁的金娇快步飞奔过来。 金母直接给了金毓一个大熊抱:“小毓,你可回来了,担心死娘了。” 金娇抱住了金毓的筷子腿:“大姐,娇娇总算把你给盼回来了!” 金毓:“……” 家人们太热情了,她有点承受不住。 虽然融合了原身的记忆,可亲身面对金家的人,她还是很紧张呀! 深呼吸,不能露馅。 咦? 咋呼吸不了了? 被抱的太紧了! 第7章 和老金家断绝了关系 “娘,小妹,你们先放开我,我快喘不过气了。”金毓拍着金母的后背。 金母和金娇闻言吓得立刻放开她,上下打量的关心她。 见她虽然虚虚弱弱的,但没受什么伤,纷纷松了口气,露出笑容来。 正高兴的时候,金虎一扭头看到了梁元,惊得喊了声:“梁大哥?” 金父几人闻声立刻扭头,这才注意到梁元居然也在,人家梁元的手里还举着明晃晃的火把,他们只顾着关心金毓了,都没注意到。 梁元:“……”呵呵,你们可算看到我了,我的存在感何时变得如此薄弱了,一个举着火把的大男人站在这里,你们居然没看到。 幸好我不是流寇,要不然你们早就人头落地了,难怪上辈子死的那么惨。 金父很吃惊:“梁元,你怎么会跟我家小毓在一起?” 自从去梁家闹过后,他和梁元就很不对付,他一哭梁元就怼他,怼得他遍体鳞伤。 金毓连忙解释,把她与他们失散后的遭遇言简意赅的说了一遍,还虚构了背篓里那些食物和水的来历,说是偶然帮了个贵人,食物是那人送的。 尽管饥火烧肠,金父几人闻言最关心的却不是食物,而是金毓的遭遇,得知她差点被分食了,几人吓得脸都白了,对梁元感激万分。 啥恩怨都不计较了。 金父:“梁元,谢谢你救了我闺女,以前叔叔对你有偏见,没少对你冷嘲热讽,今儿在这给你道个歉。” 金母:“婶婶也给你道个歉,以前真的对不住了,今后婶婶一定会对你好。” 金虎:“梁大哥,你是我家的大恩人,是大英雄,以后我就是你的小跟班,你说什么我就做什么。” 金娇:“梁大哥,救命之恩以身相许,让我大姐嫁给你,反正……唔!?”你们也有婚约。 她还未说完就被金父金母捂住嘴巴抱到了一边,金父冲梁元笑得山羊胡摇摆:“梁元,你别听娇娇胡说八道,童言无忌,童言无忌!” 梁元是救了小毓,他们也有婚约,但也不能把小毓卖了,还恩的方式有很多种,又不是只有以身相许,他们不求女儿能嫁个富贵人家,但求那人对女儿好。 梁元凶名在外,家里负担重,最主要的是小毓不喜欢梁元,还特别厌恶,嫁过去打不过他,所以必须慎重考虑。 看到金父金母二人这个反应,梁元心底冷笑一声,这二人还是如上辈子一样看不上他,他淡然道:“不用紧张,我没把金娇的话当真。” 金父笑眯眯的:“那就好,那就好。” 金母这才放开金娇,过去扶着金毓:“他爹,梁元和小毓连夜赶来累极了,先让他们过去坐下歇一会儿,有什么话儿待会再说。” 金父连连点头:“对对对,先歇一会儿。” 他冲梁元伸出手:“小元,你累不累?我扶你?” 小元? 梁元嘴角使劲一抽,上辈子金父对他极为嫌弃,喊他都是连名带姓的喊,或者喊梁赖子、穷鬼。 这会儿居然喊得这么亲昵,他怪不自在的。 “勇叔,你还是和以前一样喊我的全名吧。”梁元避开金父的手,背着背篓径自走到火堆边。 金父和金母对视一眼,挤眉弄眼两下子,才带着金毓去了火堆旁。 坐下后,金毓问:“爹,爷奶他们呢?” 金父气得吹胡子,摆手道:“别提他们,以后也别叫他们爷爷奶奶了,我们和他们已经断绝关系了。” 金母鼻子喷气:“我们好不容易躲开流寇,找到了你爷奶他们,汇合后才发现你不见了,到处找不到你,我们就想让大家帮忙找找,结果三宝说他爹把你打晕丢路边了,你已经死了,还骂你是拖累,不许我们去找你,这死孩子,我当时一巴掌就扇在了他嘴巴上。” 三宝是金毓二叔的小儿子,才六岁,受父母的熏陶和溺爱,极为蛮横不讲理,一直没把金毓一家子当家人。 金父又忍不住落了泪,气得双手颤抖:“爹知道你二叔们不是个好东西,也知道你爷奶偏心到没边了,可没想到他们会这么恶毒,居然想让你死,我当时气得不行,打了你二叔,结果没打赢,最可恨的是你爷奶还帮着你二叔,叫上几个同族的人想打死我们,你娘为了保护我们,背都被打青了,爹实在不想忍了,就跟爷爷提出了断绝父子关系。” “你爷奶一直觉得我是废物,巴不得把我甩得远远的,不认我这个儿子,一听我提出了断绝关系,二话不说就答应了,把我们一家赶出了队伍,除了我们自家带的锅碗瓢盆衣服被子,什么也没给,一文钱都没给。”金父说着就一拳打在地上。 虽然断绝父子关系会被世人诟病,但他不后悔,他们的父子情早就没了。 “离开队伍后,我们就掉头来找你,寻到这儿的时候,天色太晚,又饿又累的,实在撑不住了,便暂时在这儿休息,打算天亮了再去寻你,没想到你和梁元找来了。” 金母拉着金毓的手:“你的身体不好,加上两三天没吃东西了,我担心凶多吉少,一直提心吊胆的,现在见你平安归来,总算可以放心了!” 梁元闻言扭头看向四周,金父四人的遭遇跟上辈子是一样的,只不过现在他和金毓提前把他们找着了,让他们避免了明日的惨剧。 金毓心底触动万分,看着金父关切的温柔眼神,她感到全身暖洋洋的。 这是家人给予的温暖。 她都有二十多年没有体会到了,已经忘了这种感觉了。 她回握住金母的手,靠在她的臂膀上:“对不起,娘,女儿让你们担心受累了,以后再也不会了。” 爷奶生了一女四儿,她爹在儿子中排行老大,上头有一个龙凤胎大姐,是她的大姑,此次逃荒大姑一家没有跟他们一起走,因为爷奶不让,认为他们是累赘。 爷奶不知为何极为偏心,很嫌弃大姑和她爹,只对二叔三叔四叔好,从小到大,什么好的都给二叔几家,活全给大房干,不管大房做什么,爷奶都会在外说大房不孝顺,好吃懒惰,手脚不干净。 她自幼体弱多病,又是个女娃,爷奶叔婶和村里人都建议爹娘把她丢了,免得养着浪费粮食,可爹娘不但没把她扔了,还养得好好的,吃的穿的都紧着她先来,没钱买药就上山自己挖药,为此爹娘还学会认识了一些常用的药材。 在外人眼里,她的爹娘都是拎不清的极品,好吃懒做只顾着病弱的女儿,不在乎家里其余人的死活,靠吸爷奶叔婶的血而活,可在她眼里,爹娘却是最好的爹娘。 这么好的爹娘弟弟妹妹,她得好好护着,养着。 金母摸着金毓的脑袋,粗犷的脸笑得极其温柔:“不累,只要你平平安安的,娘就不累。” 金母是十里八村最壮的女子,长相中性,身形跟健壮的男子一般,纵然在灾荒年间饿了许久,脸色蜡黄凹陷,但她的身形却依旧高大,娇小纤瘦的金毓坐在她的身边,显得格外的小鸟依人。 金毓看着这样的金母,觉得很有安全感。 金父之所以会娶金母,看中的就是金母长得高壮,想让日后生下的儿女不会跟他一样柔弱,不怕被金老头等人欺负。 当年金父去提亲的时候,金老头等人都不同意,于是金父就说,金母力气大,干活比男人还利索,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娶来当老牛使唤,可以帮家里干很多活。 金老头这才同意了,后来金父如愿娶了金母,不但没让金母当老牛,还暗地里教导老实憨厚的金母,只干他们大房的活就行了,其他的别干,多吃多睡多偷懒…… 于是金母跟着金父一起学会了啃老。 “咕噜噜~”奇怪的声音传来。 第8章 庆荣府会发生暴乱 是金父几人的肚子在叫,昨天到今天,不是躲避流寇,就是忙着找金毓,他们早就体力透支了,这会儿金毓平安归来,聊了几句,他们就撑不住了。 金毓连让梁元把背篓拿过来,先让他们喝了点水,取出里面的粮食说:“爹,包子和馒头都是冷的,你们饿得太久了,不能吃冷的,容易闹肚子,蒸熟了再吃。” 小笼包和小馒头都是速冻的,背篓里各有五斤,小笼包有一百二十五个,小馒头有一百四十八个,买的时候是冰冻着的,放在空间里时间静止没化冰,此刻在背篓里放了这么长时间已经软化了。 这附近没有人,可以放心做吃的,不怕香味被别人闻到。 金父四人食物被晃花了眼,激动到结巴。 “这么……多……吃的。” “我的个老天,这是……白……白米……,还……有包子,馒头!” 干旱一来,金家的大米鸡蛋肉禽都被拿去换了粗粮,那东西便宜易饱耐饿,金父等人已经两年多没有吃过大米包子这些东西了。 这种时候的粮食都是千金不换的,背篓里这么多粮食,得值多少钱啊! 有了这些吃的,他们就能活下去了。 这时候金父很庆幸,幸好被赶出来了,要不然小毓和梁元找来的这些食物根本不够分,分得不周还会引来哄抢,谁知道那帮子族人为了吃的会干出什么事来。 期望越高,失望越大,他已经看淡了那些人。 “冷的?在这么热的天气里,那贵人是怎么保存的?”金母拿起一个小包子一脸惊奇的看:“包得可真好,每个包子都跟一个模子刻出来似的。” 他们柳州府人喜欢包子馒头,她是做包子的老手,包的包子是全村最好吃的,但也没有这个包的漂亮。 这些胖乎乎的小包子和馒头看着太讨喜了。 金毓:“......”这是用机器做的包子,当然一模一样了。 “我也不知道那位贵人是怎么保存的,但是他给我们的时候,这包子馒头都是冰冰凉凉的,说天气热了不耐放,让我们早早吃完,别舍不得吃,免得放坏了,吃了闹肚子,这种时期若是病了可没有地方找大夫看病。” “对对对,贵人说的有理,大米和面粉咱们先留着,把所有包子馒头都蒸熟了,想吃的时候就直接拿了吃。”金父几人连连点头,也不纠结贵人是如何保存包子的了,填饱肚子要紧。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6节 金父和金虎去找石头来搭灶,金毓拿出一个水葫芦,让金母把锅和蒸笼找出来,倒水进锅里用来蒸包子。 “小毓,慢点倒,咱们要省着喝,这水来之不易啊!” “蒸包子剩下的水也得留着喝,不能浪费。” “要我说,我们就该烤包子吃,省得浪费水。” 金毓可不赞同:“烤的包子皮脆,蒸的包子皮软,你们饿久了,得吃软的才行。” 金父几人心疼的看着锅里的水:“有的吃就不错了,管他软的硬的。” 看到水烧开后变成蒸汽,金父几人的表情更心疼了。 但很快闻到蒸包子的香味后,他们就没力气心疼了,因为肚子叫个不停,得节省力气咽口水。 第一笼包子一蒸好,金父几人先给了金毓和梁元一人一个,然后才开吃,一边吃一边惊喜大赞。 “这小包子里的肉好多。” “这是加了什么调料,怎么这么好吃?” “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包子。” 金毓和梁元其实不饿,但看到金父几人吃得开心,也忍不住跟着吃起来。 咬了一口包子,金毓猛然一怔。 咦? 怎么这么好吃? 不对呀! 这种速冻包子她在现代时吃过很多次,没有这么香的呀! 肉馅和现代的那些速冻包子是一样的,但是包子皮……等等,难不成是水的问题? 她闻了闻从锅里冒出来的水蒸气,闻着真舒服。 因为蒸包子用的是灵泉水,所以比一般的包子好吃? 金父几人想着食物珍贵,想省着吃,让孩子们吃饱,他和金母一人吃两个小包子就行了,但金毓不同意,愣是要让他们吃饱为止。 金父有些犹豫的看了眼梁元。 食物是金毓和梁元找来的,他们吃多了,梁元不会有意见吗? 梁元看懂了他们的意思,摆手道:“都听金毓的,我没意见。我累了,先休息一下,一会儿你们睡的时候,我来守夜。” 金母摇头:“那不行,不能让你一个人守夜,这样,前半夜你守,后半夜我来。” 金父拉住她:“怎么是你来,应该是我来,我是个大男人。” 金母一如既往的不给他面子,睨了一眼他瘦弱的身板:“拉倒吧你,之前一直都是我守夜,你什么时候守过,前半夜睡死了,后半夜踹你都起不来。” 金父:“……”被打击得埋头继续吃包子不说话。 忽的,他想到了什么,抬头问梁元:“对了,忘了问你了,你爹和妹妹呢?” 金毓也看向梁元,这个问题她也一直想问。 梁元靠在石头上:“失散了,和你们一样,我们也遇上了流寇,为了保护我爹和妹妹,我独自引开流寇,让我爹带着妹妹往这条路逃走,这会儿也不知逃到哪儿了?现在太晚了,没法去寻人,只能先休息一晚,明早再去。” 他爹和妹妹此刻应该躲在那个山洞里,山上的路不好走,又有野兽,晚上去寻人不是明智之举,他只能先休息一晚上。 上辈子不知道爹和妹妹躲在哪里,所以跟随贵人去寻人的时候错过了,等再找到人的时候,爹和妹妹都没了。 这次,他不会再让悲剧发生。 金父连忙说:“那我们明天陪你一起找你爹和妹妹,等找到了人,我们再一起去庆荣府。” 梁元摇头:“之前是打算去庆荣府的,但现在我不打算去了。和那些流寇周旋的时候,我听其中一人说,庆荣府那边的情况不太好,会发生暴乱。” 金毓几人立刻看向他。 “暴乱?” 看在金毓已经不是以前的金毓,又给了他食物吃的份上,梁元难得耐心说:“往庆荣府迁移的流民有好几万人,庆荣府比柳州府大不了多少,而且也是受灾之地,虽然没有柳州府严重,但也无法一下子容下这么多流民,为了保护府城里的百姓,那儿肯定不会开城门,不开城门,门外的流民就会心生绝望和不甘,发生暴乱是迟早的事。” 第9章 上辈子所有人都死了,梁元去了战场 庆荣府是瑞王的封地,瑞王乃皇上一母同胞的亲弟弟,此人好色贪享受,视人民为草芥,上辈子瑞王不但不让流民进城,还派了官兵把手城门和城墙四周,若有流民擅闯,格杀勿论。 这等行为引起了流民的反抗,才发生了暴乱,那场暴乱造成了无数百姓死亡,大坪村死了一大半的人,他爹和小妹死了,金毓的大姑死了,金老头、老太太和二房三房的几个小孩也死了。 后来各地诸侯举兵造反,四处抓人当兵,金毓的几个叔叔和表哥姑父都被抓去当兵,死在了战场上。 而他也跟了那位贵人,上了战场...... 听了他的分析,金毓五人都是一怔。 “梁元说的很有道理。”金毓想到了曾经学过的历史,还有电视剧和电影里演的那些古代灾难:“去庆荣府还真不是个好选择,而且爷奶他们也在,爹,你们也不想看到他们吧?” 金父几人使劲摇头。 金父冷哼一声:“天灾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过去,我们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回大坪村,虽说人啊,得讲究落叶归根,但是爹跟你爷奶已经断绝了关系,如非必要,那最好一辈子老死不相往来。” 他那死二弟都付出行动害他闺女了,他哪还敢跟那些人住一起,这不是找死吗? 以前孩子小,小毓又体弱多病,他和孩子娘没法养活几个孩子,金老头啥也不分给他,所以他才死缠着不分家。如今孩子们长大了,又是这种局面,就没必要再跟那些所谓的亲人在一起了。 听着这话,金毓瞬间觉得,自家爹可真果断,爽快,她喜欢。 金老头那些人,她是一个都不喜欢,金老头偏心到没边了,从不管她爹和大姑的死活,就好像她爹和大姑是捡来的似的,她自小虽然体弱多病,做不了什么劳力活路,但她自五岁后,就学了一手女红,在这方面天赋独到,秀出的东西也卖了不少钱,那些钱只有一点被爹藏了起来,大部分都落入了爷奶的手。 没办法,不把钱交给爷奶,他们就不给她买针线,让她进地里干活。 她做女红为金家挣了不少钱,结果逃荒的时候却因为体弱惨遭抛弃。 她不会再跟金老头这些无情的亲人产生瓜葛,她要远离极品,珍爱生命。 “那我们就不去庆荣府了,另外寻一个地方。”金毓问梁元:“你有什么好的地方去吗?” 虽然认识梁元的时间不长,但她看出来了,这个男人不但有魄力,还是个有主意,很细心的人,很有安全感,跟着他不会有错的。 看到金毓眼底闪着的光,梁元眉心动了下,他没想到金毓会突然问他这个问题,这丫头是黏上他了? “我要带我爹和妹妹去百兽山。”梁元淡然道。 金父一边吃小包子一边皱了皱眉:“百兽山?这是什么地方?我怎么没听过,听名字像是满是野兽的大山。” 梁元玩着腰间别着的菜刀:“百兽山在南方,距离这里大概五千多里。” 金父差点被包子噎到:“五......千多里?你怎么会想着要去这个地方?还有,你怎么会知道这个地方?” 没听说梁元去过那么远的地方呀! 那种地方去一次,一个来回也得一年多呀! 五千多里呢! 从柳州府出来,每天走二十多里路,半个月不到他们就成这副鬼样子了,去百兽山,算算得走半年左右,这是要走断几条腿。 梁元不解释,只是道:“我是无意中听人说的,百兽山是个连绵不绝的大山脉,那里有一个名为日月的部落,部落里的人淳朴善良,是个世外桃源。” 他上辈子曾为了帮那人寻珍宝去过百兽山,意外落河被日月部落的人所救,他在那里体验到了人间温暖,曾想过,若是爹和妹妹没死,他会带着他们定居到日月部落,过一辈子普通的日子。 金父难以置信:“听说?只是因为听别人说过,你就想大老远的走断腿去那个地方?梁元,这样会不会太草率了。” 梁元笑了笑:“嗯,很草率,但我就是想去那里,你们若不想去,可以不用跟着我。” “跟。”金毓忽然出声,她双眼一瞬不瞬的盯着梁元看:“当然得跟着你,你是猎户,常年打猎,四处卖猎物,认识的人比我们多,见识也比我们多,你说百兽山好,那就肯定好,所以,我们跟定你了,你嫌弃我们也要跟着你。” “不是,闺女,你怎么......”金父有些急了。 大女儿回来后,这性子怎么变了好多。 “爹,除了百兽山,你还有更好的选择吗?”金毓问。 金父想了想,然后摇头。 “你过去的几十年,去过除了柳州府以外的其他地方吗?除了庆荣府,你还知道其他府城吗?” 金父又摇了摇头。 “所以啊,我们只能去百兽山,这好歹是一个方向,比茫然的四处游荡好多了,你说对不对?” 金父:“......”我女儿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能说了? 他与金母对视一眼,然后二人一起上下打量金毓。 金毓不避不闪,坐直了身子大大方方的任他们打量。 因为时代和所受的教育不同,她和原身的性格也很不同,这些东西伪装起来实在麻烦,所以她不打算装来装去的。 “小毓,你好像变了?”看了半会儿,金母皱起眉头。 金毓叹了口气:“差点死过一次,想明白了很多事情,人自然就有变化了,爹娘,我长大了,不是小孩子了。” 金父金母闻言点头:“对对对,你长大了,十五了,都及笄了。” “所以,爹娘,咱们就跟着梁元去百兽山好不?”金毓笑得格外的乖巧。 “好。”金父又看了金毓两眼,这才无奈的叹了口气:“只要能活着,去哪儿都行。” 金毓立刻看向梁元。 梁元闭上眼浅眠:“随你们怎么安排,我先休息了。” 金毓又笑了,拿了个小包子塞进金母的手里:“娘,梁元答应让我们跟着他了,你赶紧吃,吃饱了我们就睡觉。” “娇娇,小虎,你们也赶紧吃,还有爹,你别想着省食物,咱们家除了我,就你最弱,再不吃东西,你会变得比我更瘦。” 金父:“......” 有金毓盯着,金父几人也不想着省食物了,继续吃包子,吃饱了,把其余的包子馒头都蒸了,用干净的白布装好,放进背篓里绑在板车上,然后原地躺在地上睡觉。 金虎挨着金父睡,金母挨着金毓和金娇睡,把她们两个圈在怀里,看着金毓的脸儿,金母伸手摸了摸,轻声说着:“活着就好,娘不会再把你弄丢了。” 七月的晚上有些凉,没有遮风挡雨的东西,睡在地上有些冷,所以火不能熄。 守夜的同时,梁元会添柴进火里。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7节 后半夜,金母不用喊就自己醒过来了,小心翼翼的放开金毓和金娇,用衣服盖住她们,这才去给梁元换班。 翌日卯时日出(早上五点半左右)。 吃了点包子,金毓等人就开始赶路。 吃饱喝足了的他们,走起路来特别有劲,脚步不再像以前一样轻飘飘的了。 梁元走在前头,手中拿着菜刀,金母推着板车跟在他身后,而后是金毓和金父几人。 想着金毓体弱,生怕她走不稳,金娇和金虎乖巧的走在她左右两侧扶着她。 “大姐,小心脚下的石头。” “前面有个小坑,大姐别走那边。” 金毓:“......”我其实没你们想象的那么弱,真的! 第10章 找到了梁元的爹和妹妹 金毓体弱多病,虽然喝了灵泉水,身体比昨天好了些,但也经不住漫长的步行,走了半个时辰,金毓就坚持不住了,此刻他们来到了一片坑坑洼洼的泥土路,这些泥土晒得干裂,十分硌脚,金毓脚上的布鞋破破烂烂的,走起路来很遭罪。 她用脏得硬邦邦的袖子抹了把脸上的汗,心里叫苦连天,在现代登山好歹有登山鞋这些,在这里逃荒却连一双像样的鞋子都没有,桃园里也没有卖的,落差巨大,她太难适应了。 梁元扭头看到金毓的脸色不对劲,却还在硬撑着,犹豫了下,走回来跟金母换手,他推板车,让金母去背金毓。 趴在金母的背上,金毓看着前面的梁元,这货对她比刚开始的时候好了,救她的时候,这货可是很毒舌的,现在不毒舌了,大概是因为知道了她不是原身的缘故。 看着金母背着自己走得依旧飞快,金毓是真的很佩服古人的体力,去哪全靠走,不像现代人,出行全靠车。 日上三竿,热得人头发晕,金毓等人原地休息喝了点水,找了枯草编了简易的草帽戴在脑袋上,才又继续赶路。 直到中午,他们才来到一个石头山脚下。 因为是石头山,所以没什么大树,加上不下雨,旱灾已久,山上也没什么植物,看着光秃秃,全是枯草和石头。 梁元放下板车,假意在山下右方转了一圈,对金毓几人道:“我看到了我爹留的记号,他们就在这座山上,我要去找他们。” 金父望着那山:“怎么会想着跑到这么高的山上去?” 而且梁宏断了右腿,是怎么爬上山的? “应该是遇上了什么危险,我爹和妹妹身上都没有食物,我拿点食物在身上。”梁元从背篓里取出二十个包子和一个水葫芦,自己吃了五个包子补充体力:“山路不好走,我一个人去找人就行了,你们......” “我们原地等你回来。”他还未说完,金毓就笑眯眯的接了句。 梁元看了她一眼,嘴角上勾点点头,转身大步上了山,速度很快,转眼就没了身影。 金母感叹:“这小子的体力可真好,不愧是经常进深山打猎的。” 她走到金毓身边坐下:“小毓,你跟我们老实说,你是不是看上梁元了?” 金毓一惊:“娘,你怎么会这么问?我没有看上他。” 金母:“那你对他的态度怎么和以前不一样了?以前你可是很嫌弃他的,巴不得离他远远的。” 金毓失笑:“娘,我对他的态度有改变是因为他救了我一命,不仅如此,他还带着我找到了你们,一路上细心照顾,没有他,我已经死了。” 她说着指了指板车上的食物:“帮助贵人的是梁元,这些食物应该是他的,可他没有吃独食,而是无私的分给了我们。” “以前被别人误导,我很讨厌梁元,但经过相处后,我发现梁元和别人说的不一样,他是个好人。” 金父点点头:“人是不错,但你跟他不可能,说句不中听的,你太弱了。” 金毓:“......”这个弱字是要成为我的标签了。 金母:“重点是梁元太强了,娘不是他的对手,你若跟他好了,受了欺负我们没法帮你揍他。” 金毓:“......我不会跟他好的,你们别瞎想了,就我这柔弱的体质,梁元也看不上我。” 金父切了声:“那是他没眼光。” 金毓:“......咱们不说这个了,先吃点东西。” 上辈子从奄奄一息的爹的嘴里得知他们曾躲在这山上,梁元曾找机会来过这里一次,如今上山来寻人,他凭着记忆很快找到了那个山洞。 还未进去,就看到有一条大蛇正要往洞里钻,洞里传来他爹和小妹的声音。 “小月,别过去,那是毒蛇。” “它是,好吃的,爹爹,我饿了,我要,吃东东。” “小月乖,等爹杀了它再给你吃好不好,把弓箭给爹爹。” “不要,它,我的,我的。” “你这孩子......” 听到这些声音,梁元的双眼迸发出亮光,激动的心跳个不停。 “爹,小月。”他大喊了一声,快步过去一菜刀砍中蛇的七寸,钻进洞里,迎面对上了一支箭。 “小月,别刺,我是你哥。”梁元抓住梁月的手,把箭夺了过来。 梁月正想自己抓蛇,一抬眼竟看到了哥哥,高兴得站起来:“哥......哎呦!痛痛!” 这个山洞很矮,一不小心撞到了洞顶。 梁元把她拉过来,给她吹吹,动作十分温柔。 “小元,你可算回来了,爹担心死你了。”一旁的梁宏用力拍了拍梁元的肩膀。 “嗯,我回来了。”找到了爹和妹妹,梁元彻底安了心,脸上的笑容很灿烂。 出了山洞,梁月迫不及待的去捡起那条死蛇:“哥,哥,要吃,饿。” 已经八岁的她因为脑子不正常说话不利索,看着又脏又憨又傻。 梁元却觉得她很可爱,跟记忆里的一样。 他拿出包子分给梁宏和梁月:“蛇先放着,我们吃这个。” “包包!”梁月惊喜的跳起来,将蛇丢地上,抓过小包子整个塞嘴里。 “小月慢慢吃,别噎着了。”梁元道。 梁宏接过包子问:“这是哪来的?” “帮了个贵人,他给的。”梁元把自己救了金毓的事儿给梁宏说了一遍,隐瞒了金毓有手机的事,那种事情就算是家人也不能乱说。 得知梁元救了金毓,金毓一家就在山脚下,梁宏的神色有些复杂,但最终什么也没说,边吃包子边给梁元说:“你引开那些流寇后,爹带着小月按你说的往小路逃走,到这座山下面的时候又看到了两个流寇,趁着他们不注意,爹带着小月悄悄的躲到了山上。” “爹一直在担心你,就怕你回不来了,现在看到你没事,爹就放心了。” 梁元心中自责:“是我没保护好你们,以后再也不会了。” “说什么呢,是爹不好才对,什么担子都压在了你身上。不说这些了,我们先下山吧。” “嗯,我来背您。” 梁宏的右腿是在梁元十一岁的时候,上山打猎被狼咬断的,走路一直用手杖,上山的时候是用爬的,爬得两只手掌鲜血淋漓,都是口子。 背起梁宏,捡起那条蛇,梁元叫上梁月下了山。 金毓正趴在金母的腿上睡觉,忽然听到了一个小女孩的欢喜声,睁开眼一看,便看到有个跟金娇差不多大的女孩,正围着板车打转,她手里拿着一条鲜血淋漓的蛇,笑得天真又浪漫, 正是梁元的傻妹妹梁月。 第11章 我猜到你是重生的 金毓起身揉眼一看,才发现梁元已经下山了,他扶着一个断了右腿的中年男子正坐在金父旁边聊天。 那是梁元的亲爹梁宏。 “娘,梁元什么时候回来的,你怎么也不叫醒我?”金毓打着哈欠。 金母帮她理头发:“回来有一刻钟了,见你睡得香,刚好大家也都累了,便在这多休息休息。” 这时梁月见金毓醒了,拿着蛇跑了过来,指着她哈哈大笑:“丑,丑,丑,比,哥哥,丑。” 金毓:“......” 她还没说什么,金娇就不干了,谁都不许说她姐,她大姐从小体弱多病,还能赚钱养他们,是最好的大姐,才不丑呢! 她跑过去挡在金毓面前,凶狠的瞪着梁月:“你才丑,你最丑,你哥也丑,再敢说我大姐,我揍你。” “哇!打,人!”梁月飞也似的跑到梁元身后躲了起来,哇哇哭得跟个一岁孩子似的。 金毓皱了皱眉,梁元这个妹妹的傻病,病得不轻啊! 金娇冲过去就和梁月闹了起来,闹着闹着,两人在地上滚做一团,金娇骑在梁月的背上,凶得像个小牛犊子。 “以后不许说我大姐,我大姐是最好,她会做衣服,做鞋子,缝被子,我身上的衣服就是我大姐做的。” 梁月哭得泪眼花花的,闻言扭头看了金娇的衣服一眼,然后扯着自己的衣服:“爹,爹,做的。” 看她傻不拉几的,金娇也不欺负她了,从她背上下来,哦了声:“你的衣服是你爹做的?” 梁月趴在地上点头如捣蒜,一不小心脑门磕在了地上:“痛!!” 她捏紧拳头使劲捶地面:“坏,哦哦哦,痛!” 金娇哈哈大笑:“地是硬的,你用拳头打它,那是鸡蛋碰石头,能不痛吗?来,我教你,咱们用脚踩,使劲的踩,踩平它。” 见金娇在地上跳来跳去的踩地,梁月觉得好玩,从地上爬起来跟着一起踩,一边踩还一边念念有词,不知道在说个啥。 看到梁月跟着金娇打着打着玩了起来,没受啥欺负,梁元嘴里露出了笑容。 以前没人愿意和妹妹玩,除了嘲笑就是辱骂,他一直很心疼,现在看到妹妹跟着金娇玩得开心,他也开心。 天气闷热,弄得人全身是汗,逃荒路上苦不堪言,如今看到两个小姑娘玩得开心浪漫,大人们也跟着笑了起来,累意少了许多。 又休息了一刻钟,众人这才继续赶路,要在天黑之前找到歇息的地方,不能一直睡在野外。 梁宏腿脚不便,用手杖杵着走累了,梁元就背着他,而金毓这边,则是金母背着,金父和金虎负责推板车,金娇牵着梁月的手照看她,免得她到处乱跑。 一行人齐心协力,路上走走停停到日落黄昏之时,总算看到了一处村庄。 小村庄破破烂烂的,一个人都没有,都去逃荒了。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8节 金毓等人寻了一家最偏僻的屋子暂做歇息。 吃了东西,金虎,金娇,梁月三个孩子倒头就睡,累得不行。 其余人围着火堆而坐,梁宏对大家说:“沿着南边再走两天会看到一个三岔口,一条通往庆荣府,一条绕回柳州府,一条通往成韵府,按照我儿所说的路线,必须得走通往成韵府的那条路才行。成韵府是我的老家,二十年前,那里也发生过旱灾,之后又遭遇了水灾,瘟疫,所以我和妻子才会逃难到大坪村。这次的旱灾比二十年前的要严重,受灾之地极广,成韵府只怕也是混乱一片,到时候我们先去查看情况,若是让通行,那就走大路,若是不让通行,那就得绕路走。” 他拿了一根棍子,在地上画出简易的路线。 “成韵府城门右面三里外有一座大山,名为羊驼山,跨越这座山,我们就能上官道,一路向南走。” 说到这儿他神色凝重起来:“羊驼山很危险,里面有很多豺狼虎豹,不到万不得已,我们最好不要去跨越它。” 金父点头:“嗯嗯嗯,那是当然,大山里虽有宝贝,但危险更多,随时都会成为野兽的食物,咱们当然不能走。” 可若是成韵府拦着路不让通行,他们又不能不走。 听着金父二人的对话,金毓想到了自己的灵泉,这玩意儿有促进动植物生长的功效,不知道能否驯服那些猛兽。 若能制服猛兽,那大山倒也可以走一走。 从里面找一些宝贝,到下一个城镇拿去卖,换了银子才好在桃园里买物资。 毕竟他们的人有些多,光靠余额里的那些钱,不够支撑到百兽山。 夜,繁星闪烁,有些凉。 金毓睡在金母的身边,忽的有一个人走过来,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 金毓睁开眼,看到了鬼鬼祟祟的梁元。 梁元冲她做了个别出声的动作,示意她去外面。 金毓见大家都睡得极熟,心领神会的慢慢起身,跟着他去了外面。 两人跟幽会似的,来到了一个枯树下。 “你叫我出来做什么?”金毓打着哈欠问。 梁元眸光深邃,看着她:“接下来的路会更难走,我们这队人病的病,弱的弱,需要一些防身的东西,你的手机能否买到其他防身兵器?” 金毓闻言思索了下:“能买农具,砍柴刀,斧头,镰刀,锄头,铁锹这些都能买,价格不贵,比外面卖的便宜一倍。” 桃园里的镰刀二十五文钱一把,这里最便宜也得五十文钱一把。 梁元眼儿一亮:“这些都很实用。” “买东西倒是简单,但拿出来之后我们该怎么给大家解释?”这才是金毓烦恼的。 梁元:“到成韵府之前,我们会路过一个寺庙,到时候让大家对着佛祖求神拜佛,祈祷福运连连,你变出手机,制造一个天降之物,有缘人得之的假象。” 金毓眼儿一亮:“然后说这是佛祖赐的,我就是有缘人,此物只能我用,这样就能当着大家的面用手机了,好办法呀!你......” 她忽然凑过去,笑眯眯的冲梁元挑了挑眉:“问你一个问题,你是不是重生的?” 梁元心头一惊,没想到这个丫头如此聪明,他危险的眯起眼,似笑非笑的看着她:“你知道重生?” 看他这个反应,金毓就知道,自己猜对了,她眨巴着眼睛:“你真是重生的呀!本来只是试探而已,没想到还真是,难怪你明知我不是金毓还能那么镇定,难怪一路上遇到岔口的时候,你想也不想就能知道走哪条路,难怪非得连夜赶路帮我找到家人,你是知道我爹娘他们就在前面对不对?嘿嘿,大佬,你用不着威胁我,也用不着用这种眼神看着我,我既然点破了你的秘密,那就不怕你弄死我,而且你不也知道我的秘密吗?咱们彼此彼此。” “我只想活下去,对你上辈子的事情不感兴趣,你知道以后会发生的事,我能购买物资,咱们都需要彼此,排除万难,肯定能找到适合定居的地方。” 至于以后找到定居地后,梁元会不会弄死她,她现在懒得去考虑,怕啥,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大不了就是一个死。 先把眼下的难关度过了再说吧! 梁元看着金毓许久,忽的叹了口气:“你如果遇上的不是我,会死的很惨。” 金毓笑嘻嘻的:“没有如果,我遇到的就是你。” 第12章 找到大姑一家 梁元实在说不出是啥感觉,他觉得眼前的金毓是个又丑又瘦又脏又傻又直又聪明又古怪的女人。 跟他以前所见过的女人完全不一样。 突然有点好奇她来自何方了! “既然都说开了,那我也不隐瞒了,成韵府不会打开城门,我们只能跨越羊驼山。” 虽然早就猜到他们可能会进入大山里,也想过要从里面找点宝贝换银子,但亲耳听到梁元这么一说,金毓忽的背脊有些发凉。 古代的大山很多都是未经开发过的原始森林,里面有很多难以想象的未知危险,很多现代濒临绝种的大型野兽在这些大山极为常见,跨越这种大山就是找死的行为。 金毓说了自己的想法:“我给你们喝的水乃灵泉水,有促进动植物生长的功效,我想试验一下,能否驯服野兽,若是可以,大山便可进。” 想到那清甜无比的水,梁元点点头:“那寺庙旁边有一座山林,里面有三头野猪,到时候我带着水去试验一番。” “好的。” “按照我们现在的速度,到那条三岔口的时候,应该能看到你大姑一家。”梁元丢下这句话,就没再去看金毓,转身就走了。 金毓则是惊喜万分。 能遇上大姑一家? 太好了! 爹一定会很高兴的。 金毓快步跟上梁元,叽叽喳喳的跟他聊了很多,从他这里问出了许多有用的东西。 翌日,才刚日出,众人早早起来吃了包子,又继续漫长的赶路。 走了两天,他们果真看到了一个三岔口。 这里有很多行人,有从柳州府来的,也有从成韵府来的,多数都在往庆荣府方向走。 梁宏摇头叹息道:“从成韵府这边也来了这么多人去庆荣府,可见那边的情况就如我们所猜想的一样很糟糕,唉!走吧!我们继续赶路。” 金毓抬眼四处张望,没在人群里看到大姑一家,她当即看向梁元,梁元一屁股坐到路边的石头上:“爹,我累了,在这里休息一会儿吧!” 金毓见此也赶紧找了块石头坐下:“我也累了,脚好疼,我也要休息一会儿。” 她的脚上磨出了很多水泡,有的水泡破了皮,被脚汗一刺激,痛得受不了。 大家其实也都累了,尤其是梁月这几个孩子,只是大人们强撑着不休息,他们也没敢喊累,这会儿见金毓和梁元都坐到了石头上,几个孩子也跟着喊累,坐了过去。 见此,金父几人也不说什么了,跟着走过去坐下休息。 金毓一边捡了片不知是啥品种的干树叶扇风,一边眼观四周,不错过任何一个人影,就怕看漏了大姑一家。 过了一刻钟左右,她猛地看到了几个熟悉的身影,伸手扯了扯金父的衣服:“爹,你快看,那是不是大姑他们?” 金父顺着她指的方向看过去,一拍大腿:“还真是你大姑。” 他兴奋的起身跑过去:“姐!姐!金兰!” 金母也看到了金兰等人,跟着跑了过去。 金兰等人刚走到三岔口,正准备往庆荣府方向走,忽然听到有人在喊,扭头看去,就看到金父和金母冲他们跑了过来。 “是大舅和大舅母!”金兰的四个儿子惊呼出声,推着板车就走了过去。 金兰和她相公丁达连忙跟上。 “大弟,大弟妹,你们怎么会在这里?” “走路了在这里休息,正好看到了你们,姐,姐夫,遇上你们真是太好了,快过来这边休息。” 金兰等人跟着金父走到金毓几人休息的地方,见梁家人也在,金兰等人很意外,扫了一圈不见金老头等人,他们疑惑无比。 “爹娘呢?”金兰问。 金父让他们坐下,把金毓被她二叔恶意抛弃和他跟金老头等人断绝关系的事儿简单的说了。 金兰等人很震惊,对金老头等人感到寒心和厌恶的同时,又很心疼金毓。 金兰的四个孩子全走过来关心金毓。 十七岁的大表哥丁风:“大表妹别难过,以后大表哥保护你。” 十五岁的二表哥丁流:“你受委屈了,当时是不是很害怕,早知道就让你们跟我们一起走了,不跟姥爷他们一起。” 十三岁的三表弟丁潇:“二舅他们怎么可以这么坏,我们可是一家人,真让人寒心。” 九岁的四表弟丁洒:“姥爷姥姥和二舅们一直都不喜欢我们,也不喜欢大表姐他们,不管我们做什么,他们都不喜欢,就好像我们不是一家人一样,我也一点都不喜欢他们,他们这么对大表姐,我更讨厌他们了!” 金兰皱紧眉头:“爹娘这次实在过分,断绝了关系也好,以后我们自己过自己的。” 她和金父虽是龙凤胎,但因为早出生半个时辰的关系,体质比金父的好,性子又果断又狠,还未嫁人之前,处处庇护着金父。 当初金老头和老太太想把她卖给一个糟老头子做小妾,她反抗不成直接去找了一直对她有好感的丁达,让他配合着演了场败坏自己名声的戏码,让全村都知道她不能生育,身子也已经给了丁达,把金老头气个半死。 那个糟老头子纳她为妾是为了冲喜,得知金兰不孕不育不洁,便打消了买她的主意,让金家还钱,金家把钱都用完了还不出来,就把金兰卖给了丁达,卖的银子拿去还钱,金兰也趁机和金家断绝了关系。 再后来,金兰嫁人后生了四个儿子,丁达当了木匠,生活越过越好,金老头等人又被气得吐血。 金兰看了看金毓几人,目光落到金毓瘦弱的脸上,眼底都是心疼:“造孽的老金家,把孩子都饿成什么样了!” 她压低声音在金母耳边说:“我们家还剩一些粮食,晚点儿没人的时候,你们都吃一些。” 金母心中感动,大姑子就是好,嫁人后没少暗地里帮衬他们家,如今这种时期,还舍得把那么珍贵的食物分给他们吃。 “姑姐,我们也有粮食的。”大姑一家为人非常好,又都是一家人,金母也不瞒着了,实话告诉了金兰。 金兰闻言震惊,看了金母一眼,没有多问。 有粮食就好,否则这么多人,他们带的粮食不够吃。 趁着休息的时间,金父给金兰等人说了他们要去百兽山的事儿。 闻言,金兰和丁达看了看岔路口那些形形色色的人,涌进庆荣府方向的人的确多得吓人,于是二人一致决定,跟着金毓等人一起走,也好有个帮衬。 早就猜到金兰等人会做这个决定,金毓一点都不意外,心里十分的乐意。 大姑一家,是值得信任的,除了才九岁四表弟,大表哥二表哥三表弟都是勇敢的壮劳力,长得高高大大的,自小都很宠她,有他们在,会更安全。 又休息了一会儿,金毓几人继续赶路。 有了金兰一家人的加入,人多了许多,避免路上人多挤丢谁,男人们便走在外围,将女人们和小孩们护在中间。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9节 第13章 梁元爆发实力,怒斩土匪 白天太阳十分毒辣,金毓走得满身是汗,虽然家人们对她特殊照顾,走一段路,就背一会儿,但她依旧十分难受,双脚仿佛不是自己的了。 夜里露宿荒野,蚊虫叮咬得肌肤上都是红疙瘩,这让金毓感到更痛苦了,躺在金母的怀里,怎么都睡不着。 忽的有一股奇怪的味道传来。 金毓迷糊的睁开眼,见正在守夜的梁元不知从哪找到了一些干草丢进火堆里,烧出一股味道。 随着味道扩散,金毓明显感觉到,周围的蚊子减少了。 这是驱蚊草? 金毓惊喜极了,冲着梁元竖了下大拇指,露出灿烂的笑容,无声说了句:“你真棒。” 然后闭眼睡觉。 这下能睡安稳了。 看到她终于睡了,梁元撇撇嘴:“娇气!” 他见过那么多村姑,就属金毓最娇气,以前娇气,现在换了个芯子还是娇气。 麻烦! 之后每天赶路,金毓都会发现,梁元每次停下来休息的时候,都会去方便,回来的时候,手里会多一把草。 金毓就忍不住多看了他两眼,双眼亮晶晶的,干净无瑕。 梁元被她看得浑身不自在:“别误会,我不是为了你,是为了照顾大家。” 金毓点头如捣蒜:“嗯嗯嗯,我知道的,我有自知之明的,我只是觉得你真好。” 梁元别开脸,懒得搭理她。 夜。 野外露宿。 趁着所有人都睡着了,是梁元守夜,金毓忍着疲惫悄咪咪的起来,跟着梁元去了一个小山坡上,找个干枯的泉水洞放了些水。 “行了,明早让大家来寻水。”金毓挠了挠脸上的蚊子包:“真麻烦,这样子放水,好多都浸入了地里面,太浪费了。” “等到了寺庙,让手机出现在大家面前就好了。”梁元看了眼她脸上的红疙瘩,心想这丫头怎么这么招蚊子? 他们这么多人,属她被蚊子咬得最厉害。 “走,回去吧,免得他们醒来。” “好。”说话的同时,金毓一巴掌打在自己脸上,泪眼花花的:“痛死我了!肯定是因为我身上太臭了,所以才会这么招蚊子。” 梁元:“我比你更臭。” 金毓噗嗤一声笑了:“这是实话。” 翌日天明,梁元以没水了为由头,带着金父和丁达到附近山坡上找水。 然后找到了金毓放的那些灵泉水,将水葫芦全装满带走。 还好这地方人少,没人看见,不然定会引来一番哄抢。 有了水,众人又千辛万苦走走停停的赶了五天路,天黑的时候,来到了一个小山村,村子里燃烧着几堆火,住着几十人,都是逃荒路过这里暂且在这休息的。 看到金毓等人,那些人皆露出了防备的眼神,护紧了身上的包袱。 金毓等人没有跟这些人打交道,径自去找了间与这些人相隔最远的屋子歇息。 然后取出馒头烤着吃。 正吃的时候,外面传来了嘈杂声。 “土匪来了,快跑啊!” “杀人了!救命啊!” 诸如此类的声音,传到了金毓等人耳中,他们急忙起身,以最快的速度拿上东西,从这间屋子的后门跑了出去。 扭头抬眼一看,村口那边火光冲天,到处都是惨叫声。 夜色里,有两个土匪头子骑着马,挥着大刀命令身后的小弟们烧杀抢夺,路过几间屋子就烧几间屋子,看到女人不管美丑都抢。 暂住在村子里的流民们慌乱逃跑,一个不注意就被砍掉了脑袋。 这一幕刺激着金毓的双眼,令她气得浑身发抖。 “畜生!” “小毓,别看了,赶紧逃。”金母拉住她一路狂奔。 梁宏腿脚不利索跑不动,梁元背着他跑。 金父拉着金虎和金娇,金兰护着梁月,一行人互帮互助的全力逃跑,但村子后面是一个山坡,需要跑到山坡的另一面才有出路。 上坡十分困难,又没有躲藏的地方,推着板车很不方便,他们只得丢弃板车,拿着粮食背着锅碗提着包裹上坡。 但就算是这样,他们的速度也快不过土匪。 那些土匪很快烧了所有房子,把女人抢了扛在肩上,一抬眼看到了山坡上有人影,狂笑着追了上来。 眼看很快就会被这些人追上,梁元眼底闪过一抹戾气,放下梁宏,对金父等人说了一声:“劳烦保护我爹和妹妹,往前跑,别回头,找个地方躲起来,我善后。” 话音落下,不等金父等人开口,他背着弓箭,拿着菜刀,跑下山坡。 “梁元,你回来!”梁宏惊得大喊。 “哥,哥!”梁月不明所以,也跟着大喊,喊着喊着就想去追梁元,被丁潇一把拉住。 见梁元不回头,梁宏心中担忧又害怕,他恨恨的打了断腿一拳。 又是这样。 上次引开流寇,这次直面土匪。 每次都是儿子在保护他。 他就是个废物。 梁宏深知自己跟过去只会拖累儿子,一咬牙拉过梁月,在金父等人的帮助下,全力往前跑。 梁元没有冲动的跑到土匪的面前,而是寻了个合适的位置,躲起来放暗箭。 上次引开流寇的时候,他还未重生,弓箭给了爹用来防身,这次弓箭在他手,他又有了前世在战场上的经历,实力亦非从前。 “咻!” 一支箭飞射而出。 “噗!”骑马跑在最前面的土匪被一箭穿喉,连同驮在马背上的女人一起掉到地上。 “二当家!” 土匪们乱做了一团,有的四处张望找人,有的愤怒破骂。 咻!咻!咻! 梁元又是三箭齐发,弄死了三个土匪。 总共四支箭,全部用完。 无箭可用,梁元将弓背在身上,趁着那些土匪被吓住,乘着夜色快步飞跑过去,挥着菜刀杀了一个土匪,夺过他的刀,大杀四方。 一声又一声的惨叫声响彻夜空。 正在逃跑的金毓等人被惊得纷纷回头,站在半坡上借着夜光和火光看到了梁元斩杀土匪的身影。 他动作敏捷,出手快准狠,一刀斩杀一人,仿若身经百战的杀神。 “梁元怎么这么厉害?”金父惊讶无比,他看向梁宏,见对方也是一脸震惊的模样,问:“他一直都是这样吗?” 梁宏失神的摇摇头:“不……不是的……” 他教出的儿子没有这么厉害的。 金毓一脸崇拜的看着梁元杀土匪,心想着,难不成梁元上辈子是大将军? 太特么帅了! 眼见有七八个土匪避开梁元朝这边跑了过来,她转身对大家说:“快跑,有土匪追上来了,梁元这么厉害,会没事的,我们找地方躲起来,别给他添乱。” 金母两手哆嗦:“对对对,找地方躲起来,别给小元添麻烦。” 一紧张就不喊梁元的全名了。 这小子太凶残了! 一行人又继续逃跑,他们这群人有弱有残,跑不过身后的土匪,双方的距离逐渐拉近。 梁元一刀砍断一个土匪的脖子,从土匪身上拔下那两根箭,顾不得那几个被山匪抓来的女人,转身看见山坡那边有一些土匪追了上去,立马狂奔而去,将速度发挥到极致,仿若一匹野狼。 第14章 她的家人们有做土匪的潜质 “去死。”看到土匪越来越近,金母气得双眼冒火,放开金毓,弯身捡起一块石头,砸向土匪。 其余人见此,也跟着捡石头砸人。 砸完就跑。 砰砰砰! 有两三个土匪被石头砸中,滚下坡。 剩下的土匪一脸狰狞的冲着金毓等人扑了过去。 金毓等人也不是吃素的,不会等着被杀,男人们纷纷上前,把女人孩子护在身后,拿着石头、棍子、镰刀、锅碗与土匪战斗在一起。 可是这些土匪手里有刀,金父等人根本不是对手。 眼看一个土匪将梁宏踹倒,挥刀砍向他的脑袋,金毓不知哪来的勇气,跑过去给了土匪一脚。 砰! 土匪被踹得滚下了山坡。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0节 金毓吃惊,她的力气似乎变大了。 “小心!”金母的声音响起,金毓一回头,看到一个土匪挥刀朝她砍来,她来不及躲开之时,金母高大的身子飞扑过来,将她护在了身下。 土匪的刀砍到了金母的背上,发出砰的一声。 原来是金母的背上背着一口铁锅,土匪的刀砍中了铁锅。 土匪懵了下,气得还想砍第二刀。 梁元飞奔而来,一脚将他踹开,再大步过去,砍断了他的脖子,紧接着,又去帮着金父等人对付其余的土匪。 金毓庆幸的松了口气,推着身上的金母:“娘,你有没有事?” 金母抬起头:“娘没事,有吃饭的家伙挡着呢!” 她爬起来,上下打量着金毓:“小毓,你没事吧?娘压疼了你没有?” 看着如此关心自己保护自己的金母,金毓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动:“我不疼,娘没有压疼我。” “大姐,娘!” 金娇和金虎跑了过来,将她们从地上扶起来。 有了梁元的加入,那些土匪很快全部被杀死。 死里逃生的金父等人都被震惊到了,看着浑身是血的梁元,他们颤抖着身子猛咽口水。 这还是他们认识的那个梁元吗? 太凶残了! 比狼还狠。 丁潇是个胆大勇猛的,金父等人害怕梁元,他却一点都不怕,短暂的缓过神后,他双眼发光满脸崇拜的扑过去抱住了梁元的大腿。 “梁大哥,你太厉害了!我能拜你为师吗?我也想跟你一样杀土匪,师父!求你收我为徒吧!我是你徒弟呀!” 金父等人:“……”完犊子,这娃儿被土匪子吓傻了! 梁元:“……”丁家老三是个大憨憨。 金毓:“……”我这个表弟脑回路真不一般啊! “老三,你闭嘴,给我回来!”丁达拉过丁潇,捂住了他的嘴巴,小心翼翼的看着梁元。 梁元知道他们在怕什么,他已经习惯了,所以什么也没说,只是走到梁宏身边,扶住了他,对金毓说了声谢谢。 谢谢她刚才救了他爹。 金毓冲他咧嘴笑了笑:“不客气,你救我不止一次了。” 她转头看向金父等人:“爹,你们别傻站着了,趁着土匪都死了,咱们把东西收拾收拾赶紧逃吧!” 金父等人闻言回了神。 “对对对,逃,逃,赶紧逃。” 金毓提醒:“逃之前,搜一下土匪的身,看看他们身上有没有吃的或者银子。” 山坡下那些土匪的身就不必搜了,山坡上的这几个可不能放过。 金父等人:“……” 还得……搜身? 这些可都是土匪呀! 金毓笑了笑,为了证明自己是认真的,强压着惧意绷紧神经,走过去亲自搜了一个土匪的身。 梁元见此眼角抽了抽,这丫头是在学他? 胆子挺大。 金毓摸出了二两银子和一个发霉的菜饼子,她面上带着笑,心里却特别嫌弃,呸!穷鬼,才这么点银子! 见金毓居然摸出了银子,金父等人眼儿一亮,纷纷将惧意抛到脑后,去搜其他土匪的身。 搜身的同时见土匪脚上穿的鞋子挺好的,也顺手给扒了。 他们的鞋子烂得露脚趾,正好可以换了。 至于刀和衣服? 算了,除了鞋子和普通鞋子没两样,这些土匪的衣服和刀都是统一的,上面还有字,拿了会惹来麻烦。 金毓:“……”她的这些家人有当土匪的潜质,可惜了那些刀,她没法悄悄收入空间。 土匪们真该感激他们着装统一,要不然死都不能体面的死。 除了鞋子,每个土匪身上都搜出了银子和菜饼。 菜饼子太臭,大伙儿嫌弃的塞进一个小布袋里,银子小心翼翼的装在一起。 合起来,居然有十两。 金毓心里乐呀! 发财了! 一下子多了一万块钱的收入。 但不好意思,这银子不属于她,他们是三家人,银子怎么分配是个问题。 金父等人都想到了这点儿,下意识的一起看向梁元:“这银子你觉得我们应该怎么分?” 梁元声音冷淡:“现在不是分银子的时候,这些土匪不像流匪,只怕这附近的某个山里有匪窝,避免他们有后援,我们不可逗留,得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金毓:“对对对,先离开这里找到安全的地方再说。” 她从丁达的手里拿过装银子的钱袋,塞进梁元的手中:“银子贵重,丢不得,咱们这里属梁元最厉害,先交给他保管吧!” 金毓说的是事实,金父等人没有意见,忙说让梁元把银子收好,然后转身去收拾打斗时掉在地上的东西。 板车在山坡脚下,他们没有那么多时间去推回来,至于土匪的马儿,就更别想了,他们不会骑马,牵着马儿走破路只会走得更慢,而且目标太大,容易引起旁人注意,大家只得飞快的收拾落在山坡上的东西,或抱或挂或提的拿着那些东西继续翻越山坡。 来到山坡背面,借着夜色寻了条小路,走了近半个时辰,这才踏上了大路。 与此同时,那几个被土匪抓来的女人们也从惊恐中回神过来了,她们满身是血,血都是梁元杀土匪时,溅到她们身上的。 这几个女人惊恐的看着四周的土匪,每人从地上捡起一把刀颤颤巍巍的拿在手里防身,朝着山坡那边跑去,想去找到杀土匪的那伙人,跟他们一起走。 她们的体力不行,又饿了许久,费力翻过山坡来到路上跑了还没多久,一帮子土匪又来了村里。 看到满地的土匪尸体,土匪们震怒万分,寻迹上了山坡,又看到一些尸体,立马翻过山坡去追人,没多久就追上了那几个女人。 见她们手中拿着刀,土匪们更为愤怒,女人们哭喊求饶:“大爷,人不是我们杀的,是一个男人杀的,真的,那人很是高大,跟他在一起的有女有小,他们全往这边跑了……” 土匪们当然知道人不可能是她们杀的,但依旧压不住怒气,夺过她们手里的刀,把这些女人杀了,随即顺着路去追人。 避免土匪的后援追来,金毓等人不敢有任何停留,拖着疲惫的身体不停的跑。 跑着跑着,感觉最灵敏的梁元察觉到身后有动静,立马带着所有人躲进了旁边浓密的草丛里,借着黑夜将身形完美隐藏。 一伙土匪很快从黑暗中跑出来,经过他们刚才所走的地方,边跑边看着四周,什么也没发现后就一直朝前追,为首那人还恶狠狠的说着:“等老子抓到了那些个狗杂碎,老子要把他们大切八块给惨死的兄弟们报仇。” 金毓等人听到这声音,除了梁元之外,皆吓得浑身一抖,捂住嘴巴,大气都不敢出。 等土匪们跑远了,他们才敢出来,然后寻了另一条杂草丛生的小路逃跑,许久之后来到一条大道上,金毓给大家喝了灵泉水,又继续不停的往前跑,累了就喝灵泉水。 直到跑不动了,直到天边出现一抹白,直到身后一直没有出现追兵,金毓等人这才松了一口气,看到前方有一个小树林,他们钻到里面,找了个能遮挡身影的地方暂时休息。 所有人都瘫软在地,大口大口的喘气。 金毓累得浑身是汗,双脚痛得麻木不已。 她拍着胸口,心中不由得庆幸,幸好大家最近喝的都是灵泉水,也没饿着肚子,体力比刚开始逃荒时好了很多,要不然哪能经得住这般折腾。 第15章 手机终于能光明正大的出现 休息了半个时辰,直到天彻底亮了,大伙儿这才喝水吃东西。 边吃东西,金毓边看了眼金母,心中暖洋洋的。 昨晚金母奋不顾身扑过来保护她的画面,在她脑中挥之不去。 她娘真好,爹也很好,跟她在现代还未去世之前的爸妈一样好。 吃完了手里的小馒头,金兰便凑到金父耳边轻声说:“我跟你姐夫商量好了,梁元救了我们大家,我们不能忘恩负义,那十两银子咱们就不提了,全留给梁元。” 金父睁大眼:“那可是十两银子呀!我三年都挣不了这么多……” 金兰揪住他的耳朵:“瞧你这点出息,就喜欢占便宜,银子哪有命重要,没有梁元,你早就被土匪砍了!” “姐,轻点,轻点,我不要银子了。” 金兰这才放开他:“给弟妹好好说说,她比你明事理。” 她这个弟弟不仅瘦弱圆滑爱哭,还很小气抠门爱占便宜,这德行也是被老金家给逼出来的。 一开始是为了活着,现在却成了习惯。 金父委委屈屈的点着头,磨磨蹭蹭的挪到金母身边,凑到她耳边转达了金兰的话。 金母闻言很赞同:“姑姐说的对,银子就该全是梁家的,咱们不能要。” 金毓凑过来插了一句:“不仅不能要,还得感谢梁元。” 金母:“对!” 她斜睨了金父一眼:“收起你的小心思,以前在家里,随你怎么偷懒占便宜,但现在这种情况,有些便宜不能占。” 金毓:“这后面的逃荒路还很长,也不知还会有多少像昨晚那样的危险,咱们需要梁元。” 她看了梁家那边一眼,目光落在正在为梁宏捶腿的梁元身上:“梁元杀人的样子固然狠辣,让人畏惧,但我们必须承认,有他在我们会更安全。” 母女二人一唱一和的,把金父说得脑壳懵。 半会儿后,金家和丁家两家人全朝着梁家凑过去,感谢个不停。 想明白了之后,他们这会儿都不怕梁元了,还很崇拜梁元。 梁元:“……”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1节 前世因为家人都死了,他无所畏惧,在战场上杀敌无数,因为太过狠辣惹人惧怕,除了极个别胆大的,几乎所有人都会对他避而远之,用异样的目光看他。 但现在,金毓等人在短暂的一晚上逃亡后,看他的目光居然不畏惧了。 梁元抿紧了唇,低垂着眼眸,让人看不清他眼底的情绪:“银子我不会全要,我们三家人平分。” 金父闻言一喜,还未来得及开口,就被金兰瞪了一眼。 瞬间怂了。 他最怕的人就是他姐。 老凶老凶的。 连姐夫都听他姐。 他姐比他媳妇还虎。 金兰看着梁元:“你想清楚了,这可是十两银子,真要跟我们平分?” 梁元点点头,从怀里掏出钱袋子,将银子倒在地上。 一家分三两,还剩一两。 这一两,大伙儿一致决定必须给梁元。 梁元收下了,本想把银子交给他爹,可他爹却让他自己收着,看着他的目光,就仿佛是不认识他了一样。 梁元知道他爹在想什么,他伸手按了按他的手背,轻声说:“爹,我是你的儿子,你不用怀疑我,我后面会跟你解释的。” 梁宏压制着自己的情绪,闷声点点头:“好,爹听你的。” 自从那次引开流寇回来后,儿子的变化实在太大,让他心中不得不多想,尤其是昨晚杀土匪的那一幕,更是把他震撼得心头发慌,他真的很希望能够听到儿子的解释。 不管他说什么,他都信。 又在林子里休息了两个时辰,养足了精神,见昨晚的那伙土匪没有追来,大伙儿才继续赶路。 一路上很幸运,那伙土匪没有追来,他们也没有再遇上什么麻烦,走走停停了七天后,终于看到了梁元说的那个寺庙。 寺庙很破,里面乱糟糟的,屋顶有个大洞,荒废了很久,一个人都没有,只有一尊脏兮兮的石头佛像完好无损的立在神道上。 “天快黑了,今晚就在这里休息。”金父的话刚落下,金毓就快步跑了进去,这一秒的她似乎一点都不柔弱了。 金父等人见此,摇头笑了笑,抬脚走进去。 然后就看到金毓跪在佛像前。 她还冲大家招手:“爹,娘,你们都过来跪拜跪拜,寺庙破了个大口子,佛像却能屹立不倒,除了脏点,没有任何损坏,可见这佛像很灵。我们走了这么久,才遇到这么一个寺庙,机会难得,必须好好的拜一拜,祈祷佛祖保佑我们,顺利走到百兽山。” 说完,她就认真虔诚的叩拜起来。 这时候的人们都很迷信,看到金毓叩拜佛像,金父等人也忍着疲惫,把东西放下,走过来跪在地上虔诚的拜着。 他们刚磕了三个头,金毓就意念一动,变出手机,咻的一下从空中掉落,穿过屋顶的大洞,落到佛像上,砰的一声,佛像晃动了一下,手机弹落到了众人面前。 金毓抹了把汗,心中庆幸自己的手机已经不一样了,要不然这么掉下来肯定得摔坏。 天降异物,金父等人大惊。 “这什么东西?哪来的? “我看到了,从天上掉下来的。” “快捡起来看看。” “摸着冰冰凉凉的,长得奇奇怪怪的,这是啥玩意儿?” 避免手机被旁人碰到后自动回到空间里,金毓用意念控制着,见时机差不多了,挤过去说:“这会不会是上天赐给我们的法宝,咱们不是跪拜佛祖了吗,佛祖显灵了!” 梁元配合的点点头:“应该是,这东西看着材质不一般,又是在我们跪拜的时候从天而降,是佛祖赐给我们的法宝无疑了,说不定此法宝能帮我们度过这次天灾。” 一口一个佛祖显灵,听得金父等人一愣一愣的,他们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头一次遇上这样的奇事,三两句就被金毓二人忽悠了,真相信了此手机乃是佛祖所赐之法宝,立马研究了起来。 “爹,我看一眼法器。” “我也要看。” “......” 手机在金父等人手里转了一圈,左看右看之后,啥门道都没看出来。 一个个失望无比。 “我也看看。”这时候,金毓伸手过来,拿过手机。 一按开关,手机亮了,吓金父等人一跳。 第16章 众人发誓要保护好金毓 “它发光了!” “这个是字吗?” “太神奇了!不愧是法器呀!” “我们弄了半天法器都不亮,为什么落到小毓手里就亮了?” 看到金父等人惊讶的样子,金毓心里狂笑,面上却露着吃惊之色,她惊呼:“啊!我的脑袋里怎么突然多了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这可把金父等人吓了一跳,纷纷关心的围了过来。 “怎么了?闺女,你哪不舒服?” “什么奇怪的东西?” 金毓皱了皱眉,伸手揉了揉自己的脑袋:“爹,娘,这法器一发光,我的脑子里就多了些东西,是佛祖传给我的,说这法器叫做手机,有缘人才能得之,我就是它选择的有缘人,让我好好善用手机,不可作恶。” “这,这,这么玄乎?”金父等人都吃惊不小。 “是呀!不信你们试试,手机落到你们手里,它就不亮了,还会回到我的手里。”金毓把手机放到金兰手中。 金兰刚准备拿着多看两眼,手机就凭空消失,眨眼的功夫,回到了金毓的手里。 吓了她一跳,不停的拍着胸口:“吓死我了,太玄乎了!太玄乎了!” 金父等人也觉得诡异,纷纷过来试了一下。 不管是谁,一拿到手机,它都会自动回到金毓的手里。 一个个顿觉惊奇无比。 “若不是亲眼所见,我难以相信这世上居然会有如此匪夷所思的事情!” “是呀!太神奇了!要不是因为这里是寺庙,又有佛主镇着,我还以为撞邪了呢!” “小毓,你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没有哪里不舒服,我跟你们说,佛祖赐的这个神器是能买粮食的,而且价格很便宜。”金毓说这话的时候,压低了声音。 当着大伙儿的面,她打开了手机,装出一副第一次使用手机的样子,笨手笨脚的操作给大家看。 “你们看,这些小图片都是粮食,还有农具,这些字是天外文字,佛祖赐给了我能看懂这些奇怪文字的能力,这个是三十,意思是三十文钱就能买十斤大米。”说着她吃惊的捂住了嘴巴,一副不敢相信的样子。 “什么?十斤?还是大米?”金父等人也被吓得露出震惊的表情。 大米平日卖八文钱一斤,天灾时期,能卖到一百文钱一斤的高价,再后来,一小碗粥能换一个小孩。 现在落到佛祖这里,居然只卖三文钱一斤。 开玩笑都不带这么开的。 “不管是不是真的,我都得试试。”金毓使劲吞咽口水。 “对,试试,要真能买到这么便宜的粮食,我们就不愁吃的了!”金兰这个姑姑大气,二话不说,掏出三十文钱塞进金毓手里:“你现在就买。” 金毓使劲点头,下单买大米,三十文钱瞬间消失在她手心,她惊呼:“钱被法器收走了,粮食购买成功了!” 见此,大伙儿连忙跑到那大洞下方,齐齐抬头期待的看着天空,等着粮食从天上掉下来。 看得金毓和梁元眼角使劲一抽:“......” 金父揉着双眼看天:“怎么没粮食,大米呢?” 金兰心疼自己的钱:“老天果然是在戏弄我们,世上哪有那么便宜的大米!呜呜呜~~” “大米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你们别看了,看我这里。” 金父等人齐齐扭头看过去,然后就看到一袋包装奇怪的大米凭空出现,静静躺在金毓的脚边。 金父等人:“......”佛祖显灵了! 他们连滚带爬的跑过来,双眼发光激动无比的看着地上的大米,仿佛在看金山似的。 “真的变出大米了!” “这大米的包装看着好奇怪呀!不愧是天外之物!” “这下子我们不愁吃的了! “等等,大米有了,但是水呢?水才是最关键的。” 大伙儿回神过来,齐齐把目光看向金毓。 金毓笑了笑:“水也有的卖,六文钱十斤。” 桃园里有两种矿泉水卖,一种是小瓶的,六文钱一提,一提有六瓶,一瓶有一斤,另一种是桶装的,六文钱一桶,一桶有十斤。 对比之下,桶装水更划算。 这段时间赶路,喝的都是灵泉水,她发现了一个规律,灵泉水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灵泉大小有限,只能容纳一吨水,用了之后,泉水得花时间慢慢从底部冒出来,一天只能冒出十斤水。 所以她不能一直无限量的为大家供应灵泉水,得让他们自己买水喝,喝多少买多少,买了水之后她再往里面加一些灵泉水进去稀释就行了,效果虽然比不上直接喝灵泉水,但也比喝一般的水强, 升米恩斗米仇! 不仅是水,吃的大家也得自己出钱买,不能只是她和梁元操心银钱的事情,得让大家一起操心才公平,毕竟现在手机已经出现在人前了。 谁家吃得多就自己多买点,吃得少就少买点,想吃什么就买什么,各家管各家的,不用那么麻烦的分配食物,没钱了就自己挣,她只负责帮忙购物。 一听能买水,而且价格也不高,金父等人都开心的笑了。 他们转身看着佛祖石像,齐齐跪在地上,用力的磕了三个响头。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2节 “感谢佛祖大恩,日后我们一定好好做人,保护佛祖选的有缘人,心存善良,绝不做坏事。”梁宏认真的说完,金父等人也学着他的样子重复了一遍。 手机从天而降是他们亲眼看见的,别人并不知道,这等神奇的事儿若是传出去,肯定会把金毓抓起来当妖怪烧了,因为她是佛祖选的有缘人,只有她能用手机。 所以今天发生的事儿绝不能说出去,必须烂在肚子里。 “等挺过了这场旱灾,若有机会,我定会前来为佛祖修建寺庙,重塑金身。”梁宏又说了这么一句。 金父一愣,这不得花钱吗? 他没钱。 还未说什么,他姐金兰就一眼瞪过来。 金父秒怂,赶忙跟着大家一起重复了梁宏的话。 感谢完佛祖,大伙儿就凑在一起,商量着买东西的事儿。 最后决定,各家买各家的粮食,谁也不占谁的便宜,反正大家手里都有银子。 于是乎,大家从金毓这里了解到手机能买些什么后,就各家去商量要买些啥东西,商量好就拿了银子来金毓这里买。 手机里有太多稀奇古怪的东西,金父等人没见过也没听过,虽然好奇,但银钱有限,他们没敢乱买,只买馒头包子和水。 米都不买了,因为蒸饭煮粥很麻烦,费水得很,水可是要钱的,能省就省。 买东西的时候,金毓提醒大家:“东西随时都能买,别一次性买太多,免得拿不动。” 她没有暴露空间和灵泉,也不想暴露给大家知道,谁也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些什么,手机拿出来就足够了,东西买多了拿不动她是不会管的。 大家点点头:“我们懂的。” 第17章 终于可以洗洗了 手机没有找零功能,付钱的时候若是给的银子,金毓就不退了,下次想买东西从剩余的钱里头扣除就行,这个大家会自己算,余额就不给大家看了,里头还有她和梁元的钱,这个得保密。 梁元过来买东西的时候,金毓悄声对他说了句:“你之前给的那五两银子还在,买东西的时候你可以假意给我钱,不用真的给。” 她是不会私吞这五两的。 梁云看着她:“不用麻烦,我给钱就行,那五两先存在你那里,反正也不会丢。” 金毓没多想:“也行。” 金毓回到自家这边。 “终于轮到我们家了,小毓,咱们买点......” “爹,咱们家有多少银子?”金毓打断他。 金父一愣,眼神闪烁不定:“三两呀!你不是知道的吗?” 金毓笑眯眯的看着他:“您确定吗?” 金父:“当然确定了,断亲的时候,你爷奶可是一文钱都没有分给我们家的。” 金虎凑了过来:“爹,都是一家人,你不用骗大姐,我们正是需要钱的时候,你快拿出来吧,昨晚我都瞅见了,你趁着娘睡着,悄悄解开裤腰带,从里面掏出了几块碎银......” 他还未说完,就被金父一把捂住了嘴巴:“臭小子,你给我闭嘴!” 金父赔笑的看向金母,猛吞口水:“孩子他娘,你别听虎子胡说,他是饿昏头看花眼了,我没有藏银子......唔!” 金母凶狠着脸,伸手过来使劲的扭了下他大腿上的肉,痛得他面色青紫,捂着嘴不敢叫出声,生怕引来其他人的注意。 金母咬牙切齿:“好你个金勇,又藏私房钱,这次藏了多少,拿出来。” 金父痛得眼泪打转:“我这不是为了这个家吗?” “嗯嗯,我明白你的苦心,现在这个家需要你的私房钱了,拿出来吧!”金母向他摊开手:“要么自己拿出来,要么我亲自扒了你的衣服裤子。” 看到她爹那委屈落泪的可怜样,金毓忍笑忍得十分痛苦。 她爹很喜欢藏私房钱,说是有钱心安,藏钱也是为了这个家。 现在这个家需要钱了,他可不得拿出来吗! 金父无奈的掏出了自己的私房钱,总共二两银子,就藏在腰带里头,他在腰带上缝了个暗袋。 金毓几人眼儿都亮了,金娇拍着金父的手臂:“爹,你真是有钱人,你哪来的这么多银子藏呀?” 金父哼了声:“临出门之前从你爷奶的床底下拿的。” 总共八两银子,他只拿了二两。 早猜到金老头不会分他银子,会把他们从逃荒路上赶出队伍,他就提前把银子偷到了手里,以防万一。 金母:“丢了这么多银子,老太太没察觉?” 金父眨巴着眼睛:“察觉了,她以为是老二偷的,那小子不止一次偷拿过老太太藏的银子,老太太很纵容他。” 有次他偷懒悄悄回了家,正好看到老二偷银子,然后他就把位置记住了。 家里明明有银子,可天荒一来,老太太就使劲哭穷,不给他们吃的,变相的压榨他们大房。 金父得意的抬着下巴:“小毓做女红为家里挣的钱总共不止二两银子,我拿了这么点都少了!” 金母乐滋滋的看着手里的银子:“能拿到这些银子不被老太太发现就不错了,别嫌弃了。” 她拿出上次分到的那三两银子,加起来他们家共有五两银子。 “这些银子省着用也够到百兽山了,但是等到了那里后,我们就没有银子了。”金母心情很沉重。 金毓安抚她:“娘,我们能活着就很不错了,别人还没我们活得好呢!银钱的事情以后再说,天无绝人之路不是吗?” 她凑到金母耳边,压低着声音说:“娘,我想吃米饭,买一点米,还有多买点水,我们得洗洗了,身上太脏了,容易得病,你我还有娇娇毕竟是女子,和男子是不一样的。” 一直不洗澡,浑身难受又臭,赶路多天一直汗流不止,身上痒得厉害,尤其是下身,再不洗洗金毓就要崩溃了! 好怀念现代的淋浴呀! 还有内衣内裤。 好在她因为身体问题,还没来月事,要不然那滋味更难受了。 不能洗全身,随便擦擦那个地方也好呀! 金母觉得大女儿说得很有理,她是女子,自然也懂那方面的尴尬,于是使劲点头:“嗯,洗,咱们都好好洗洗。” 金毓又说:“可以带上小月一起吗?梁家除了她都是男人,她又是个傻的,那方面的事情她不懂,梁元和梁伯伯都不方便教她。” 金母看了眼梁月,见小姑娘笑得天真可爱,便点点头:“可以,买好东西你去喊她。” “唉!娘,你真好!” 三两下把东西买好,金毓就去喊了梁月,带着她跟着金母,金兰,金娇几人去了寺庙的后面,那里有道门,开门走出去就是后山。 避免亵渎神灵,金毓五人没有在寺庙里洗,而是去了后山,就近寻了个位置。 她们刚走,梁元就跟梁宏说了声,起身出了寺庙,来到后山上,寻了个距离她们不远的地方守着。 他心里很感激金毓。 妹妹是他和父亲带大的,洗漱也是由他们来操劳,小时候还行,可妹妹逐渐长大后,有很多事儿就不方便由他们来帮忙了,毕竟男女有别。 金毓这个女人,是真的和原先那个金毓不一样。 手机里有卖纯棉布料,与这个朝代的布庄里卖的普通棉布是一样的材质,五文钱一尺,都是纯色的,颜色有黑、白、灰、青、蓝、红六种颜色。 金母买了一尺,裁成五小块,每人一块。 洗完后,金母说:“法器里有卖棉花,价格跟我们以前在镇上买的是一样的,过几个月变天的时候,咱们可以买一些来做棉衣。” 他们带的衣服都是薄衣,因为没有水洗,已经脏得不成样子,但他们现在还不能买布来做新衣服,一是银钱不多,二是没有时间,三是路上行人都穿着又脏又烂,只有他们穿得干干净净的,会引人注意招来祸端。 等到了没有旱灾没有流民的地方,他们再做衣服,收拾得干干净净的。 手机买的东西的包装和水桶都很异类,不能带在身上也不能乱丢,于是金父等人就把粮食装进背篓,水倒进水囊和水葫芦,用火将包装和水桶烧了。 晚上,众人弄了两个火灶,一个用来蒸包子馒头,一个用来蒸米饭。 第18章 强行抓普通百姓去当兵? 金母等人吃习惯了粗面糠咽菜,有点白面馒头包子吃就很满足,可以一直拿这些当做主食,但是金毓不习惯,她从小到大的主食都是米饭,这么久没有吃米饭了,她惦记得很,所以她就缠着金母给她蒸米饭吃。 其他人见了,想着附近没人,吃的也不缺了,难得放松下来,换个口味也不错,也都跟着做点米饭吃。 每家凑了点米和水蒸一锅米饭。 金毓前世会做吃的,也喜欢自己做吃的,但是煮饭用的都是电饭锅,蒸米饭是真的一点都不会,于是她就逮着这次机会认真的跟着金母学习。 见金毓想学做饭,金母就不藏私了,认真的教导她。 金毓看了一遍居然就学会了,发现蒸饭不难,就是很麻烦,费时间。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喝了灵泉水的缘故,她觉得脑子比以前灵光了很多,学东西很快,力气也变大了,体质在慢慢发生改变。 这个发现令她心情愉快,终于可以摆脱柔弱了。 米饭蒸好,包子馒头也都蒸好了,将包子馒头打包放好,三家人又筹资花了十五文钱买了三十包榨菜,一家十包,用来下饭。 在这野菜饼子都能换孩子的饥荒年间,今晚的米饭加榨菜对金父等人来说,那就是神仙美味。 美美的饱餐了一顿,金毓实在困得要命,起身要去睡觉。 她一起身,梁月和金娇也跟着起身,两个小丫头亦步亦趋的跟在她身后。 金毓一回头,两个小丫头赶紧扭头看向其他地方。 金毓皱了皱眉:“你们跟着我做什么?” 金娇二人把头扭回来,笑得天真乖巧,金娇讨好的说:“大姐,我们想挨着你睡。” 金毓不喜欢跟别人一起睡,她在现代的时候一直都是独来独往的,刚开始因为金母心疼自己,为了安抚金母,为了享受亲情,金毓挺乐意跟金母和金娇一起睡的,但后来,随着身上越来越脏,黏黏糊糊的实在难受,加上天气又很热,她就不想跟金母二人一起睡了,都是自己睡自己的,隔着一个人的距离。 见金毓不说话,金娇嘟着嘴儿:“大姐,娘说你太弱了,不能一个人的,我得跟着你,保护你,你晚上要是做噩梦了,我可以安抚你。” 梁月学着金娇的样子嘟嘴儿:“保护,大姐。” 金毓:“......我不会做噩梦。”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3节 金娇扑过去抱住金毓的左臂:“你不会就好,那换大姐来保护我,我会做噩梦。” 梁月也扑过来想要抱住金毓的左臂,可看到金娇挂在那里,她无处可抱,就拐了个弯,去抱金毓的右臂:“我,梦!” 金毓:“......” 拗不过这两个小丫头,金毓只好答应了,于是睡觉的时候,她被夹在了中间,金娇抱着她的右手,梁月抱着左手。 金娇边睡边咕哝:“大姐,你身上有股很清凉的气息,挨着你睡好安逸哦!” 梁月闭着眼:“凉!” 金毓皱眉:“有吗?我怎么没感觉?” 她仔细闻了闻,除了酸臭味还是酸臭味,熏死人了,哪来的清凉气息。 夜深人静。 前半夜是梁元守夜,后半夜是金毓的大表哥丁风守夜。 换班的时候,梁元借口方便,拿着砍柴刀出了寺庙。 悄然进入山林里,他按照上辈子的记忆,找到了那个野猪窝。 他捡了块石头砸进去。 三头小野猪哼哼唧唧的从窝里跑出来,冲着他横冲直撞而来。 梁元爬上树,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小水囊...... 丁风等了许久,也没看到梁元回来,以为他出事了,正要去寻人的时候,看到梁元从黑暗里走了出来,手上拖着一头死了的小野猪。 梁元解释:“刚方便完就被野猪偷袭,我顺手把它们宰了。” 丁风嘴角一抽:“它们?” “有三头野猪。” ...... 得知梁元打到了三头野猪,丁风兴奋坏了,连忙去把除了金毓、金娇、梁月、丁洒四人以外的其他人叫醒,让金兰在此守夜,其余人跟着梁元去抬野猪。 快天明了,一行人才抬着野猪回来。 三头野猪个头不是很大,一头一百斤左右,共三百斤左右。 这么多肉,看得金父等人口水滴答流。 金毓闻到血腥味醒来,看到了地上那三头野猪尸体,怔愣了下,扭头看向梁元。 梁元耸耸肩,朝她无声比划:“没成功。” 野猪喝了灵泉水,不仅没被驯化,还跟疯了似的追着他不放,他无奈之下就把它们全宰了。 金毓:“......”我的个乖乖,这灵泉跟小说里说的居然不一样,说好的训野兽,成兽王呢? 野猪是梁元杀的,理应都是他的,可梁元说,天气热了,野猪吃不完,所以三家平分。 金兰和丁达不想占梁元的便宜,就跟金父商量了下,将野猪肉折现给梁元。 梁元收了钱,金父肉疼得要命。 野猪宰杀好后,每头应该能剩六十斤左右的肉,按照平常一般猪肉的价钱算,十五文钱一斤,六十斤去了九百文钱。 金父瞬间觉得猪肉无味了。 烧水烫猪毛浪费水,大家便弄了木架子放火上烤,烤焦了再冲点水用刀和刷子弄干净。 猪肠子猪肺这些很难清洗干净,大家都没要,全丢到山上去,只留下了猪腰子猪肝,用来爆炒。 猪腰子猪肝放不得,今天就能吃完,大伙儿从金毓这里各自买了点调料,就自己烧火爆炒了,各家吃各家的。 猪肉则切成小块,炒了椒盐腌制起来。 忙完后,已是黄昏。 大家又在寺庙歇息了一晚,次日一早才继续赶路。 路上没人的时候就炖肉或者烤肉吃,有人的时候就悄悄的随便吃点包子馒头充饥。 如是过了五天,终于抵达了成韵府城外十里处。 这附近有一条路,是通往羊驼山的。 多年未来这里,看到这条路,梁宏心底感慨万千,热情的给金毓等人介绍。 正说着的时候,大路的不远处有许多人仓惶逃来。 他们面色慌张,跑得飞快,仿若身后有土匪在追。 看到这一幕,梁元眸光一暗。 官兵开始抓人了? 不一会儿,这些人从金毓等人面前跑过。 丁达拉住一人问:“兄台,请问发生什么事了?你们怎么都跑得这么急?” 那人急得一脸是汗:“前几天我们成韵府来了一位将军,不知道跟知府大人说了什么,昨天知府大人就让人挨家挨户的抓壮劳力去当兵,不管是当地的,还是外地来的,只要年满十五岁,是个男人,都被抓了!” 此人哭了出来:“天灾还未结束,老百姓的日子本就不好过,现在还要被抓去当兵,这让我们怎么活啊!只能逃了。” 他说完就绕过丁达,踉跄着跑了。 金毓等人的脸色都变了。 第19章 进羊驼山 金毓皱紧眉头,看向梁元:“抓这么多人去当兵,这是要打仗?” 抓普通老百姓去当兵,那就是去送死。 梁元点点头:“可能是。” 不是可能,而是肯定会打仗,整个赤云国都会大乱,所以他们必须逃离到与世无争的地方。 他不想再打仗,这仗永远也打不完。 金父等人一下子就慌了。 “天灾还没有结束,就要打仗,这是不让百姓活了?” “打什么仗?跟谁打?蛮子前年不是已经被打退了吗?这是又打过来了?” 梁元安抚众人:“你们别急,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我去前面探探情况?” 丁达走过来:“我跟你一起去。” 梁元点点头。 “你们一定要注意安全。”金毓嘱咐了一句。 梁元和丁达很快离开。 见此,金兰把梁月拉过来,让丁风几人扶着梁宏,叫上金毓一家离开大路,走进了一条小路,找了个人少的地方躲着。 看到路行人匆匆,一行人心底都极为不安。 金兰抓着梁月的手:“若官兵真的在抓人当兵的话,我们就没法从大路走了,只能走羊驼山……上山是个死,当兵也是个死……” 见她怕得身子在颤抖,金毓走过来安抚她:“姑,咱们别多想,天无绝人之路,会有办法的。” 金父也跟着说:“是呀!姐,多少苦日子咱们都熬过来了,还有什么可害怕的?” 金兰摇着头:“我不是怕死,我是担心孩子们。” 丁风也说:“娘,我和弟弟们不怕苦,我们已经长大了,能够保护你和爹的,你们不用为我们担心。” 金兰闻言看了自己的四个儿子一眼:“我是绝对不会让老大和老二去当兵的。” 丁潇和丁洒使劲点头:“嗯,不让大哥和二哥去当兵。” 这时,梁元和丁达飞跑了回来,面色有些着急,近了他们就说。 “我们得赶紧离开,前面有官兵在抓人,不能走大路。” “走,去羊驼山。” “走快点,晚了就来不及了。” 闻言,金毓等人不敢逗留,连忙手脚麻利赶路。 一行人朝着去羊驼山的小路而去。 路上行人居多,大家只顾着逃跑,无人去在意金毓等人往哪走。 小路蜿蜒曲折,跑了不到一刻钟,金毓等人的身形就被大山坡给挡住。 同时,一群官兵汹涌而来,看到百姓就抓,无数百姓哭天喊地,绝望的声音越传越远。 金毓等人听到了这些声音,心中悲痛愤恨的同时,脚下的步伐更快了。 他们不想被官兵抓到,虽然都是死,但是他们宁愿去羊驼山拼一拼。 半个时辰后,路越来越高,一直往高处走,极为消耗体力。 但金毓等人却不敢休息,因为稍微一停顿,那些官兵就有可能追上来。 他们必须不停的跑。 又跑了一刻钟,路终于不往上走了,而是往下。 下坡路极为好走,众人得以舒缓一下。 在这条路上足足走了两个时辰,金毓等人才来到了羊驼山山脚下。 此处有另一条小路,可通往成韵府,只有三里远。 太平时期,许多猎户在羊驼山外围打了猎之后,都会走这条小路拿着猎物去城里卖。 如今,这条路上空无一人。 羊驼山外围除了金毓等人外没有其他人。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4节 连绵不绝的山脉,是天灾期间最靓丽的一道绿色风景,看着美丽,实际里面险象横生,资深老猎户都不敢在里头顿足太久,一不小心就会落入野兽之口。 所以明知山里有吃的喝的,宝贝多不胜数,却没有人敢去跨越,也无人敢在里头躲避天灾。 望着这又高又广的羊驼山,金毓吞咽了下口水。 “这山也太大了!” 比她在网上看到过的各种深山还大。 她曾经有想过要去深山里生活,当个地地道道的原始人,住山洞,吃野果,喝山泉,采野菜药材,体验大自然的气息。 为此还在网上查了很多有关深山的知识,山里有什么,该注意什么,什么可以吃,什么不能吃…… 还曾做过住进深山的美梦。 结果呢! 现在,她真的要进大山了。 心快跳出来了,怕死了! 亲自体验的,跟在网上看到的太不一样了! 金毓表示心很慌,拉紧了自家亲娘的粗手臂,看着梁元:“咱们真要进去?” 瞥见了她眼底的惧意,梁元眸光动了动,到底还是老实的点了点头:“不走羊驼山,就得原路返回,或者走成韵府。城里的官兵在四处抓人,不是那么好近的。” 金毓犹豫的问了句:“沿着城墙边上走不行吗?” 梁元摇头:“不行。” 梁宏解释说:“成韵府还有个别名,叫做山城,因为这里的山很高也很多,城墙四周都是山,虽然没有羊驼山高,但是墙上有兵守着,我们很容易会被发现。” 金毓闻言沉默了。 金父等人也都不说话。 他们对成韵府不了解,只能听梁家父子的,现在的他们必须一条心,互帮互助的共渡难关。 梁宏继续说:“羊驼山虽然危险,但外围还算安全,只要不往深处走,遇上野兽的情况会小很多,但得多绕点路。” “咱们身上的银钱虽说不多,但也够用好长时间了,有吃的有喝的,咱们肯定能走出羊驼山的。” 金毓深呼吸了一口气:“那就走吧,咱们进山。” 她看向金父等人:“爹,娘,官兵抓人是为了打仗,不管跟谁打,苦的都是我们老百姓,之前我们走路的那些地方会乱起来,回去危险会更大,咱们只能往前走。” “等跨过了羊驼山,咱们再想办法挣钱,有钱就不缺吃的。” “嗯嗯嗯,对,你说的对,我们得往前走。”金兰拉住丁达的手,眼神坚定:“你和老大老二不能被抓去当兵,咱们进山。” “好,进山。”金母拍了下金父瘦弱的肩膀:“别怂了,挺直腰杆,咱们进山。土匪都杀过了,还怕什么野兽,遇上了就把它杀了吃了。” 金毓三姐弟点头如捣蒜。 这时,有嘈杂的声音传来。 梁元连忙跟猴子似的,利落的爬到一棵大树顶端,看向后方。 金毓等人看得双眼发亮,这身手太好了。 “我师父威武霸气啊!”丁潇一脸崇拜,也想去试试爬树,被他爹一把逮住后衣领。 “别添乱。” 看了两眼,梁元就从树上下来:“我们得赶紧进山,后来有几个人被官兵追赶着朝这边来了。” “什么?那还等什么,走吧,走吧,千万不能让他们发现我们。” 大伙儿连忙拿起东西往山里走,一头栽进了密林中。 第20章 神医宋承远 金毓等人进山后没多久,梁元说的那些人就跑到了山脚下,那是两个男子和一个老妇人,他们身后追着两个官兵。 两官兵见前面的人还想跑进山里,一怒之下加快速度跑过去,一刀杀了老妇人,将两个男子砍伤,不顾他们悲惨的嚎叫提住脚拖着往回走。 还未走几步,迎面飞奔而来一个高个男人,见到两官兵的行径,怒得破骂一声拔刀上去杀了他们,救下了那两个男子。 “你们赶紧逃,逃得越远越好。” 两男子哭着看了已经死去的老娘一眼,对高个男人道谢一声,相互搀扶着跑了。 高个男人抬眼看了眼羊驼山,一咬牙就进了山。 羊驼山最外围的地方已经没有什么野菜,都被难民给挖光了,到处都是小坑。 因为经常有人走,外围的山路很平。 但越往里走,就越难走了,随处可见的都是山石和棘刺丛,需要用镰刀割开。 于是,丁达、梁元、丁风三个最为健壮的男人便手拿镰刀在前面开路。 避免他们被棘刺刮伤手,金毓在手机里找了找,发现有仿古的加长皮质手套卖,便给大家说了声,凑钱买了三双手套,三十文钱一双,用了九十文钱。 挺贵的,可又不能不买,因为手机没有药品卖,若是手受伤了,在这种地方容易感染细菌无药可治,虽不致命会慢慢好,但却很痛苦。 走了近一个时辰,一行人来到一处草地上,这草儿青绿好闻,与外面的枯草对比天差地别。 众人在此地休息,喝了一口水,金毓就内急想去方便。 金母不放心跟她一起去。 还未寻到合适的地方,金毓脚下绊到某样东西,人一下子往前扑去。 “小毓!” 金母伸手想要拉住金毓却没够着,吓得脸色苍白,却不想下一秒,金毓在即将扑到地面的时候,眼疾手快的抓住了一根树藤,另一只手撑在地面,稳住了身形,避免了与大地亲密接触。 看到地上的尖刺,金毓心中庆幸,还好这段时间通过灵泉水的滋养,她的身体恢复了很多,反应力也变灵敏了,要不然这会儿,她的小脸就得扎在刺上了。 本来就瘦的丑兮兮的,再破相就更丑了。 “小毓,你没事吧?快起来!”金母眼中震惊,大步过去将她扶起,一颗心跳个不停,假装镇定的一扭头,看到了一条腿:“死人?” 金毓站稳了身体,拍拍手低头一看,也看到了那条腿,她用棍子扒开草丛一看,发现腿的主人是一个中年男子。 此男子三十五左右的年纪,留着又黑又浓的长胡子,全身都是刮伤,他身上挂着一个装得鼓鼓的大布袋,旁边倒放着一个药篓,药材洒了一地。 金毓大着胆子上去探了他的鼻息:“娘,他还活着。” 金母把她拉过来:“你想救他?咱们现在的情况,怎么能带着一个陌生人。” 有外人在就不好自由的买东西了。 金毓:“可我们总不能见死不救吧!” 她话音刚落,地上的男人就哼了起来,虚弱的喊着救命。 金毓看了看金母。 金母看了金毓一眼,随即无奈叹气:“行,咱们救,咱们可是答应了佛祖,要做个善人的。” 她说这话的时候,袖子下的拳头捏的死紧。 以前,她的闺女可不会管这种闲事,她是个自私的。 金毓注意到了金母的反应,她眸光动了动,什么也没多说,忙与金母一起将药材捡进背篓里,背在金母身上,再把中年男子扶起,去队伍那里。 看到金毓二人摇摇晃晃的扶了个男人回来,梁元等人都愣了下,连忙上去把人接过来。 “不是去方便了吗?怎么带回来了个人?此人哪来的?哎呦,伤的不轻呀!快把他放草地上。” 金父等人一边念叨着,一边把人放地上,见此人虚弱的喊着救命,还想喝水,便好心的给他喝了一口水。 金毓简单的给他们解释了一遍捡人的经过,说完后又内急了,拉着金母又去找地方方便,丝毫没注意到梁元看着中年男人的目光很不对头。 宋神医! 他怎么会在这里? 对了!上辈子宋神医说过,他曾进过深山里为那人寻药,差点死在山里头。 难不成就是这一次吗? 原来宋神医前世所进的大山是羊驼山,这点他倒是没说过。 原以为这辈子不会再相遇,没想到会在这里遇上。 金毓方便回来,就看到梁元在给那人处理伤口。 手法很娴熟,还用了不知从哪找来的草药。 她心底好奇,多看了几眼,对梁元很佩服。 十岁就开始学着养家,照顾断腿爹痴傻妹妹多年都不曾嫌弃,进山里打猎学了一身本领,再加上前世所经历的,这个男人吃尽了苦头,看尽了人间冷暖,非常人所能比。 她得多跟他学习。 伤口处理完,男人就醒来了,一睁眼看到了金毓等人,他神色有些懵。 “我这是在哪?你们是谁?” 金父上前一步:“你可算醒了,为了等你醒来,咱们耽搁了不少时间。我大女儿看到你昏倒在草丛里,不忍看到你被野兽吃了,就好心救了你,为此我们还给你喝了水。咱们的水可珍贵了,自己都舍不得喝……” 见金父又要念叨个没完,金母一把将他拉过来,梁元走过去对男人说:“先生,你可好些了?” “好多了,谢谢小兄弟。”宋承远吃力的站起来,拱手道:“我名宋承远,乃是一名大夫,为寻一味药才来此山,不幸遇到了大蛇,滚下了小山坡,幸而遇上了你们,得你们所救,宋某感激不尽。” 他的话刚说完,肚子就咕噜噜叫了起来。 见此,梁元转身就去拿了三个小包子给他。 宋承远饿坏了,感谢了一番,就接过包子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生怕他噎着,梁元给他喝了一口水。 看到这样体贴入微的梁元,金毓的眸光动了动,怎么感觉梁元对宋大夫很温柔的样子,是她的错觉吗? 包子吃完,宋承远这才有了些力气,他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被处理过的伤口,问:“你们之中有大夫?” 金父摇头,指着梁元:“你的伤是他处理的,小元是猎户,经常受伤,就自个琢磨出了一些治伤的法子。”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5节 宋承远闻言看了梁元一眼,眼底满是赞赏:“这伤处理得很好,药也用得很对,我都不怎么疼了,多谢小兄弟。” “莎莎!”身后有声音传来,众人惊得齐齐转身,拿着镰刀砍刀等东西警惕万分的盯着声音传来的方向。 “唰!”一把剑拨开草丛,紧接着一位高个男人走了出来。 “李信!”看到来人,宋承远惊喜出声。 李信闻声看过去,冷峻的脸上露出笑意:“宋神医,我可算找到你了。” 见宋承远认识李信,金父等人松了口气,梁元则深深的看了李信一眼,很好的掩饰了眼底的情绪。 又是一个熟人。 李信大步上前,见宋承远周身是伤,面上露出担忧。 宋承远让他稍安勿躁,给他介绍了金毓等人。 得知是金毓等人救了宋承远,李信感激万分,随后拉着宋承远到一边去说话。 “宋神医,明王要造反,正在派人四处抓您,我们得赶紧离开此地,去找太子爷,那药你可找到了?” 第21章 金毓身上有股异香 “找到了。对了,我的药?”宋承远神色一慌,转身去找药篓。 金毓指了指他的右边:“宋神医,你的药篓和布袋在那,救你的时候,我和我娘把散落在地上的药材都捡了,全放在里面,你看一下有没有少。” 宋神医赶忙过去查看药篓,见那株药在里头,没丢,便放了心,转身对金毓等人拱手:“多谢姑娘,药没有少。” 金毓点点头:“没少就好。” 见宋承远又走回去跟李信说话,金毓等人就各自去做自己的事,将地上的东西收拾一番,准备继续赶路。 也不知李信说了些什么,金毓转头过来的时候,就看见宋承远的脸色很难看。 随后,他与李信朝他们走过来,说我观各位的情况,应当是来山里逃难的流民吧?” “是的,怎么了?”梁宏反问道。 他们的样子狼狈无比,一看就是流民,没什么好隐瞒的。 宋承远:“李信是我的护卫,刚从庆荣府那边赶过来,他说庆荣府发生了暴乱,死了很多人,原本打算迁移到庆荣府的流民都改了方向,往四周的府城逃去,很多人逃到了成韵府这边,发现这里也很乱,官兵在四处抓人,走投无路之下,有很多人都朝着羊驼山涌了进来。” 闻言,金毓等人皆神色一变。 宋承远又问:“敢问各位恩人,是准备逃到何处去?” 金父说:“我们打算一直往南走。”他并不打算告诉宋承远二人,他们要去百兽山,毕竟他们与他们二人不熟。 见 看出金父等人是在防着自己,宋承远也不生气,捋着胡子笑了笑:“南方有很多很美丽的城镇,目前没有受到灾难的影响,你们去了那里会过得很好的,祝你们一路顺风。。” 他转身去捡起布袋,从里面找出十几个药瓶递给梁元,又从腰间的钱袋子里找出一块小铜牌:“宋某还有事,不能与恩人们同行,救命之恩无以为报,还请收下这块铜牌和这些药。南方有很多府城管辖很严,若官府不让通行,各位只需拿出铜牌再报上我宋神医的名号,官府自会让行。药里头有驱虫药,金疮药,解毒药,你们在此林中前行,肯定能用到,只是宋某此次出门,所带之药不多......” 他想了想,觉得这样还不够,让李信把背篓提过来,翻出一些药材教金毓等人认识,再教他们采摘方法和使用方法:“羊驼山虽然危险,但药材也极多,我所给的药用完后,你们可以自行采摘来用。” 他现在没有纸笔,无法为金毓等人把药材模样和用法写下来,只能与他们详细的说一说,让他们自己记住,能记住多少是多少。 他其实很想直接带上恩人们离开,但近日有人在抓他,虽然不会杀了他,可肯定会殃及恩人们,所以他不能带上他们。 金毓很惊讶,没想到宋承远会这么大方,不仅给了他们药和牌子,还教他们认识了一些在深山里能用到的药材,要知道,一般的大夫都不会轻易告诉别人这些的,除非那人是他的徒弟。 宋神医真不错。 不摆神医的谱,也没有看不起他们这些流民,没白救! 眼看时间差不多了,宋承远不再与金毓等人细说,又给了他们一些新鲜药材后,便告辞离开。 远离了金毓等人之后,李信才开口问:“宋神医,你为何要教他们识药?还给了他们铜牌?” 宋神医的药比普通大夫的药效果好,一般人想买都买不到,他认为送了那么多药给那些流民,已足够还恩情。 宋承远拨开挡在前面的树枝,捋着胡子笑了笑:“为何?因为他们善良,他们给了宋某吃的和喝的。食物对于流民来说,那是救命的东西,他们逃荒而来,为的就是寻找水和食物,他们饿得面黄肌瘦,在食物短缺的情况,却还能舍得把粮食给我吃,可见他们心地之善良,在这种时期,这种人很少见了。” “若以后还能再相见,宋某定会尽力所能及的能力来帮他们。” “宋神医,您就是心好。” ...... 宋承远二人一离开,金毓等人便开始赶路,知道后面有很多流民也会进山,朝他们这边而来,众人此次加快了速度,再累也没停下来。 直到天黑了,大伙儿这才寻到了一个大山洞停下来休息。 夜色微凉,山里黑漆漆的一片,没有一点光,高松的大树将月光和星光都遮挡住了。 躺在洞里,听着林中传来的各种兽吼声,还有金父等人那一声比一声高的打呼声,金毓怎么都睡不着。 她的左右两只手,被金娇和梁月紧紧的抱着,极为不舒服。 金毓睁眼望着洞顶许久,最终忍不住了,使出浑身解数小心翼翼的把手抽了出来,然后起身绕开两个小丫头,冲着在洞口守夜的梁元走过去。 洞口烧着一堆火,火势很旺,梁元坐在旁边加柴看火,见金毓过来了,大长腿往右边移了移,让了个位置给她。 “睡不着?”梁元问。 金毓坐到他身边,隔了两个拳头的距离:“嗯,睡不着,太吵了,我第一次在这种深山里睡觉。” 来到这个世界一段时间了,虽然有些东西已经在慢慢适应,但是她还是很娇气。 好几次在梦里回到了现代,但醒来后又回到了现实。 “多待几天你就能适应了。”梁元想到了什么,忽然问道:“你以前所待的地方是不是很好?” 金毓抬眼看他:“为什么这么问?” 火光下,她能看到梁元的脸上长了很多胡渣,看似很拉碴,却一点都没有影响他的俊美,还把他衬托得既成熟又有魅力。 “因为我觉得你真的很娇气。”梁元避开她的目光说。 金毓叹了口气:“在你看来,我的确挺娇气的,可在我的家乡,我一点都不娇气。我以前长得很胖,力气很大,是个女强人,住的地方是个和平世界,不愁吃穿,男女平等......” 许是压抑的太久了,金父等人也都睡得极熟,觉得梁元是个可靠的,金毓一开口就收不住了,轻着声音跟梁元说了很多,什么自由,平等,和谐,文明,国富,民强等等内容都说了,听得梁元心生向往,羡慕无比,说得她自己昏昏欲睡,不到一刻钟,就脑袋一歪,靠在了梁元的肩膀上。 见她的脑袋在往下滑,梁元连忙伸手抱住,小心翼翼的让她靠在自己的双腿上。 “还说睡不着,这不是睡得挺香的吗?”他的声音透着一丝宠溺。 深夜洞里凉,梁元脱了外套,盖在金毓的身上,自己只穿着一件已经看不出原本颜色的里衣。 第22章 惊现野牛王 梁元低头看着金毓,她睡着很熟,打呼声很轻,看得认真了,他才发现,金毓的脸上似乎长了些肉,也白了一些。 虽然看着还是很瘦很弱,但气质却是大不一样了。 而且身上还有股很好闻的气息,掩盖了身上的酸臭味。 想到最近梁月总喜欢挨着金毓,还说什么姐姐香的话儿,梁元眼神凝重起来,忍不住弯身,凑近金毓仔细闻了闻。 果真有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 梁元伸手把金毓脸上的头发拿开:“得找点药来掩盖你身上的味道才行,太吸引人了!” 这时,沉睡中的金毓用鼻子嗅了嗅他的大腿,然后眉头一皱,嘀咕了句:“好臭啊!跟榴莲似的。” 许是想到很久没吃榴莲了,她张嘴在梁元的腿上咬了一口。 梁元痛得俊脸扭曲,却不敢叫出声,伸手抓住金毓的衣领,想把她提起来,可金毓却咬着他的腿肉不放,弄得他的裤子上都是口水。 梁元忍得青筋暴跳:“......”要疯了! “哞!”忽然,外面传来了牛叫声,声音还挺近的。 梁元一惊,顾不上其他了,直接把金毓抱开,忍着痛意拿了根火棍照明看向外面,竟看到一个很大的身影冲着山洞而来。 “哞!”那东西还发出了牛叫声。 “有情况,大家快起来!”梁元大喊了一声,率先出了山洞,举着火棍拿着砍柴刀试图驱赶这头野兽,却不想,那玩意儿不仅不怕,还冲着他飞奔过来。 梁元也因此看清了这是一头浑身肌肉,体积巨大的野牛,面色大变,连忙往旁边一滚躲开。 这头野牛怎会如此巨大,长相与普通的野牛不一样,少说也有三千多斤。 洞里的金毓等人全醒了,纷纷拿起武器钻出了山洞,一出来就看到一头超大的野牛冲他们撞过来,惊得四散逃开,野牛横冲直撞的进了山洞。 众人连忙跑到梁元身边,一个个吓得浑身哆嗦。 “天哪!怎么会有这么大这么壮的牛!”金父等人从未见过野牛。 金毓吞咽着口水:“那是野牛。” 而且还是体型最大最强壮,脾气最暴躁的白肢野牛。 方才冲过去的那头野牛比她在动物园见过的白肢野牛还大,这是野牛王吧! “牛不是吃草的吗?为什么攻击我们?它是要吃人?”金娇很疑惑,她手里牵着梁月。 “砰!”冲进洞里的野牛不知道撞到了什么,发出了巨大声响,随后是哒哒哒的脚步声。 “它跑出来了,快逃!” 金毓等人也顾不上拿东西了,转身就跑。 可那野牛速度极快,眨眼就出了山洞,冲他们飞奔过来。 跑不过野牛,男人们便留下来抵抗,让女人孩子们继续跑。 梁元从梁宏手中取过弓箭,搭上一支箭,想要射箭,可那野牛速度极快,也不攻击人,竟然一个急转弯,绕过他们这些男人,朝着女人孩子们狂奔而去。 速度又快又猛,溅起一地尘埃! 众人面色大变,梁元急忙飞奔过去,想要阻止野牛,可速度追不上。 野牛的速度快得惊人,非一般的牛能比! 见野牛冲过来,女人孩子们连忙闪躲,他们跑到哪,野牛就追到哪。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6节 “分开跑!”金毓大叫了一声,率先朝着一个方向跑去。 金母等人也都各自分开。 原以为分开跑能够分散野牛的注意力,却不想,那野牛居然没有丝毫停顿,直接冲着金毓逃走的方向追了过去。 金毓:“......”卧槽!啥情况?为什么只追我,欺负我弱吗? 她吓得忘记了装柔弱,用瘦若白骨精的身体,使出吃奶的力气跑得飞快,身后白肢野牛穷追不舍。 “小毓!”见金毓被野牛追着没入黑暗中,金父等人都吓傻了,纷纷追了上去。 梁元背着弓箭跑在最前面,手中拿着的砍柴刀泛着冷光。 “啊!为什么追我?”忽然,前面响起了金毓的惨叫声。 “小毓!”金家人都急疯了,止不住的大喊。 边跑边喊。 “死牛!你别追我大姐,你来追我呀!” “蠢牛,王八羔子的,我操你祖宗!” “来追我们呀!” 可不管他们怎么喊,野牛都是一往直前永不回头,它就是要追金毓。 天太黑,又是在山里,没跑多久,金毓的脚下就绊到了一根树藤,身子往前一扑,滚下了一个陡坡。 见她滚下了陡坡,野牛猛的来了个急刹,导致身后追赶而来的梁元差点撞到它身上。 他身形一转,避开野牛,正准备给它致命一击的时候。 野牛却忽然一个转弯,跑了,身影没入了黑暗里。 梁元:“......” 他神色难看的看了野牛离去的方向一眼,再转头看向那个陡坡,想也不想,摸黑顺着陡坡下去。 等金父等人大汗淋漓追上来的时候,已不见了梁元的身影。 “小毓呢?野牛呢?梁元呢?他们哪去了?”金父急得呼吸都不顺畅了。 金母大口喘着气:“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他们肯定跑不远,咱们四处找找。” “对,找找!” “嗷呜!”正准备找人的时候,远处有狼嚎声传来。 “有狼,大家安静,小心一点,狼是群居的,我们得齐心协力对付他们。”梁宏沉稳的道:“听声音,狼离我们的距离还不是很近,大伙儿就地捡木柴,做火把,烧火堆,把火烧得旺旺的,不要乱跑。” 金家人虽然急着找金毓,可这会儿情况危急,他们只得按照梁宏说的去做,跟着就近捡柴。 ...... 与此同时,滚下陡坡的金毓,居然幸运的避开了要命的棘刺、尖树枝、石头等东西,晕头转向的落到了一块草地上。 “我这是在哪?”她全身骨头跟散了架似的,浑身疼痛无比,身上的衣服被茅草割坏,裸露在外的肌肤也被割出好些小口子,鲜血流了出来,散发着若有似无的异香。 刚从地上爬起来,一抬眼,金毓就看到了一条小蛇。 “啊!”她吓得汗毛直竖,往后退了几步,一不注意,脚下踩到了某样东西,低头一看,居然也是一条小蛇,她踩到了蛇的脑袋,蛇痛苦得用身体缠住了她的脚。 金毓整颗心都提了起来,不敢拿开脚,生怕一拿开,那蛇就反嘴咬她一口,索性趁着小蛇此刻咬不着她,脚下赶紧用力,把蛇的脑袋给踩扁了。 “丝~” 她没来得及松口气,令她背脊发凉的丝丝声传来。 扭头一看,身后有一条和她手臂一样粗的大蛇,距离她不过半米。 金毓脸都白了。 “轰轰轰!” 震天动地的跑步声响起,下一秒,那头野牛鼻子喷气的跑进了金毓的视线里,在她面前来了个急刹,前腿踩在大蛇脑袋上。 “啪嗒!”蛇头成肉泥,大蛇扑街。 金毓:“......” 第23章 野牛追着金毓的目的 就在金毓以为野牛王会一头将自己撞飞的时候,它却突然伸脑袋过来,用牛鼻子闻了闻她身上,然后用鼻孔冲她喷气,喷得她发丝飘飞,脸上沾了些野牛鼻涕水。 恶心的味道熏得她好想吐。 可这会儿面对野牛王她却不敢动,生怕一动起来,此牛又发疯乱撞。 “嗷呜!”十几头狼忽然从四面八方出现,将一人一牛包围,狼眼带着凶狠的绿光,死死的盯着金毓,仿若金毓是它们看中的食物。 金毓心中崩溃。 为什么只盯着我看,不看牛呀? 老天爷,请赐我超能力吧! “哞!” 超能力没有,但野牛王却生气了,作为一头食草野兽,它一点都不怕这些狼,见狼群围了过来,它气得鼻子喷气,尾巴一甩,围着金毓转了起来,警告的冲着那些野狼哞哞叫,似在吼它们,让它们滚。 仿佛是在护食,而金毓便是她的食物。 金?食物?毓:“......” “嗷呜!”无论野牛王如何叫嚣,野狼们毫不退让,丝毫不怕这个大家伙,直接张开大嘴朝它扑了过来。 “哞!”野牛王气得踢脚,双眼冒火的将一只野狼撞飞,与狼群展开激烈大战。 “哞!”矮小弱爆的食肉蠢渣渣们,给俺老牛死光光! 看到野狼一只一只的被撞飞,金毓看呆了:“......” 妈呀!这比电影还精彩呀! 好机会,溜! 她悄咪咪的从空间里拿出一把砍柴刀,绕开大蛇的尸体,找准一个方向就跑,还没跑两步,就被一条狼拦住了去路。 “让开!”金毓低喝一声,正准备用手中的砍柴刀冲着灰狼砍去。 一道身影忽然闪了出来,一刀砍在野狼的脖子上。 野狼鲜血四溅,倒在地上断了气。 “跟我走。”清冷的声音落入金毓耳中。 她这才发现来人竟是梁元,惊喜的扑进他的怀里:“看到你真是太好了,你是我的英雄。” 救了她一次又一次。 猝不及防被金毓抱住,梁元身形僵硬了下,拉住她的手:“野牛快赢了,我们得赶紧逃。” “嗯嗯嗯。”二人拔腿就跑。 野牛王将最后一只狼撞飞,一转身竟发现金毓不见了,气得踢腿喷鼻子,哞的一声瞅准一个方向就追。 牛鼻子贼灵,居然知道金毓二人往哪逃了。 听着身后的奔跑声越来越近,金毓二人瞬间紧绷,见金毓的速度太慢,梁元将她抱起,飞速往前冲,身后野牛王狂追不止。 没多久,前面便没了去路,那野牛见他们不跑了,唰的来了个急刹,冲他们龇牙。 小样,跑呀!没路了吧!哇咔咔咔! 见野牛不攻击他们,只是挡着路而已,牛眼还一直盯着金毓看,仿佛在看一个行走中的绿油油青草。 金毓:“......” 她吞咽着口水:“这牛为什么总盯着我?” 梁元皱起眉头,将金毓抱得紧紧,他也觉得野牛的行为很奇怪,忽然想到了什么,他看着金毓说:“难不成是因为你身上的异香?” 金毓懵:“啥异香?我怎么没闻到,你闻到了?” 金娇和梁月也说她身上有香味,可她却一点都没闻到,怎么闻都觉得自己很臭。 “闻到了。”梁元说。 金毓更疑惑了:“那是什么样的味道?” 见野牛不攻击他们,梁元认真想了想才说:“有点像你给的灵泉水,又有点不像。” 金毓摸了摸下巴,盯着野牛王看,牛也盯着她看。 她忽然手腕一转,变了一些灵泉水在手心,笑眯眯的看着野牛王:“想喝吗?” 虽然梁元已经试验过了,灵泉水对野猪无效,但现在的情况实在太诡异,她还是想再试试。 毕竟这牛长得实在不是一般的大,速度和体力也是极为惊人。 狼群都不是它的对手。 这体魄和身手若是对上猛虎,那也是很有胜算的。 灵泉水一出,野牛王的眼神瞬间变了,晶亮晶亮的,它乐滋滋的冲着金毓走了过来,舔她手心里的灵泉水。 被它粗糙的牛舌头一舔,灵泉水全没了,金毓的手又痒又痛。 “你果然是冲着灵泉水来的。”看到野牛王喝了灵泉水之后,眼神透着兴奋,摇着尾巴似在讨好她,金毓便明了了。 跟小说里写的一样,灵泉水对野兽是有效的。 但为什么上次梁元拿去喂野猪反而遭到更猛烈的攻击了呢? 金毓用空间里的空矿泉水瓶装了一瓶灵泉水,递给梁元:“你试试喂它水,看它啥反应。” 梁元明白了她的意思,接过水瓶去喂野牛王,野牛对灵泉水很喜欢,但一看到是梁元来喂他,他身上还有一股讨厌的味道,野牛怒火往外冒,使劲的瞪着后腿,一副要攻击梁元的样子。 金毓立马伸手把梁元拉了回来:“不用喂了,我明白了,不是灵泉水对野兽无效,而是得分是什么喂它们?” 她是灵泉的主人,身上自带灵泉气息,这种气息一般人闻不到,却极为吸引野兽,而且是像野牛王这样特殊的野兽。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7节 一般的野兽效果不大,否则刚才那些狼也不会攻击她了。 想明白了这些,金毓心底欢喜无比,面上的笑容极为灿烂,她拉住了梁元的手:“咱们在这个羊驼山里有救了。” 她大着胆子走到野牛王面前,试着与它沟通:“我可以给你喝灵泉水,但作为交换,你得保护我和我的朋友家人们,送我们出羊驼山。” “哞!”甜美的弱异类,你说的是个啥?俺老牛听不懂,给俺老牛水喝,俺保护你。 金毓听不懂牛的话,牛也听不懂她的,她对着牛弹琴,牛对着她弹琴,说着,金毓又给野牛王喝了些灵泉水,老牛更乖顺了,但还是听不懂金毓在叽叽喳喳个啥。 看得一旁的梁元忍不住失笑,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危机解除了! ...... 金父等人背靠背站在火堆前,一手拿着镰刀等人工具,一手拿着火棍,警惕的看着眼前的一群豺。 之前听见了狼叫声,他们还以为会遇上狼,不想来的竟是一群豺。 豺被冠以狼之名,习性与狼相似,狡猾,凶残,善群居,虽不如灰狼强大,却也大意不得。 有着燃烧火旺的火堆在,豺围在周围不敢靠近,却也不退开。 它们似在等柴火烧完,再进攻。 “走开!” 金父等人用火棍驱赶,豺退开后又很快围了上来。 “这些豺狼太精了,不能这样跟它们耗下去,柴已经不多了。” “宏哥,你是猎户,比我们有经验,赶紧想想办法吧!” 第24章 俺老牛是最强的 梁宏愁容满面:“以往用火就能赶走这些野兽,可这次不知道为什么不顶用,等我想想还有什么办法?” “嗷!”不等他想出办法,有一条豺狼竟跟疯了似的,冲他们扑了过来。 “滚开!”丁达一镰刀砍过去,那豺狼却是一转头,咬住了他腰间的水囊。 得了水囊,豺狼转身就跑,被同伴们围住,一群豺狼开始抢夺水囊。 金父等人:“......” 轰轰轰的声音传来,吓得金父等人一个激灵,一转身望去,竟看到一一个巨大的身影跑了过来,近了之后才看清,竟是之前的那头野牛。 “又是这个牛蠢货!”金父气得想干架:“还我女儿......咦?等等,我闺女怎么在牛背上,还有梁元?” “还真是,他们两个是怎么做到的。” “哞!”野牛王一来,群豺瞬间退散,眨眼就没了身影,跑得比兔子还快。 野牛王得意的刹住脚,哞哞的叫,摇头摆脑的很是骄傲。 俺老牛是最强的,小狗子们死远远的。 “小毓,梁元!”金父等人惊喜无比,想要跑过去,却又不敢靠近野牛王。 这野牛的巨大身形看着比那些豺狼还吓人。 “你放我女儿下来!”金父金母虽不敢靠近,却还是一脸凶,抓紧了手里的镰刀菜刀。 “爹,娘,你们稍安勿躁,壮壮是好牛,它不会伤害人的。”坐在牛背上的金毓悄悄揉了下屁股。 这头野牛王的背有驼峰隆起,浑身肌肉健壮,背上硬邦邦的,坐着实在让人难受,坐了才一会会,她的屁股都快颠成两瓣了。 以后再也不坐这头牛的背上了。 金父等人:“......” 壮壮? 野牛王懒得搭理金父等人,给了他们一个嫌弃得眼神。 弱包异类,丑兮兮的,辣牛眼。 它牛腿一弯,睡在地上,金毓和梁元从它的背上跳下来,走到金父等人身边。 “快让我看看,哎呦!脸上都是伤,还流血了,衣服也破了,我闺女受苦了!”金母拉着金毓上下打量,满眼的心疼。 金父,金虎,金娇和金兰一家人都围了过来。 “小毓受苦了,还好都是小伤,能养好。” “对不起,我们没有保护好你,以后不会了!” “这以后咱们得加倍的照顾好小毓。” 家人们的关心,令金毓心中感动,她简单的给他们说了经过。 得知又是梁元救了金毓,金父等人看着梁元的目光又不一样了。 金父:“小元是个好孩子,能干强大又孝顺,真羡慕宏哥能有这么优秀的儿子。” 金母:“咱们家欠了小元还几次大恩呢,等以后安定下来了,必须得好好报答。” 金兰一家也跟着夸个不停。 以前他们有多嫌弃梁元,现在就有多稀罕,左右看了看金毓和梁元,越看越觉得般配。 金毓梁元,金玉良缘,名字就很配呀! 不过再怎么满意梁元,金母等人也没说出来,一是现在的情况不是说这些的时候,二是得看两个孩子的意思。 这以前没看对眼,也不知以后会不会看对眼。 儿子平安归来,梁宏也很开心,见金父等人这么夸自己的儿子,他心中更是骄傲无比。 “大姐,这野牛是怎么回事?”金虎瞅着野牛好奇的问。 那野牛瞥了他一眼,闭上眼睡觉。 多看一眼都觉得辣眼睛。 金虎:“......”这牛怎么一副看不起人的样子。 金父等人也很好奇野牛的事儿,见金虎问了,他们也都看向金毓的梁元。 金毓看了梁元一眼,笑着解释道:“是佛祖保佑,我才能化险为夷,用法器手机将野牛驯服。” “手机?驯服?”金父等人万分激动。 “此牛已经被驯服了?”这可了不得呀!从未听说有人能够驯服野兽的,还是这种超大的野牛。 金毓点点头,表情很认真:“因为我是佛祖所赐法器选中的有缘人,所以它才会追着我不放。” 她捡起一旁的水囊:“我们所喝的水是用法器买的,此牛很喜欢喝,但它只喝我喂的水,也只听我的话,没有我在,你们不可以靠近它,不然它会攻击你们。” 闻言,金父等人纷纷后退两步,离野牛王远一些。 “我给野牛取名为壮壮,想让它跟着我们,护我们出羊驼山,你们意下如何?” 尽管很怕野牛王,但一想到它的本事,金父等人就都点头同意了,可以让野牛王跟着。 警惕的看了半天,见周围都没有野兽了,野牛王睡得很熟,金父等人彻底放下心来,一部分人就近捡柴火,一部分人把金毓和梁元拉过来,帮他们处理身上的伤口。 “虽然都是小伤口,但也得好好养着。”金母一边帮金毓涂抹宋承远所送的药膏,一边说:“伤口浅,不会留疤的,过一段时间就能好,结疤的时候别用手去抠它。” 然后感叹:“宋神医送的药真好用。” 梁宏给梁元抹了药,压着声音问:“你对金家大丫头有没有什么想法?她现在毕竟和以前不一样了,你们俩又是有娃娃亲的。” 梁元低着头:“没什么想法,爹,我不想说这些,只想把你们平安带出去,找个地方住下来。” 就算有想法,他现在也不会说出来。 见儿子不打算多说,梁宏也不问了,只是低声道:“以前爹很不喜欢金家丫头,也不喜欢金家人,毕竟他们都很瞧不起你,不仅如此,还来咱们家里闹,咱们家不欠他们的,他们凭什么那么作践你。爹一直希望能把娃娃亲给退了,但现在呀,想法有些改变了,金家人也没那么讨厌,除去金老头那些人,金勇一家还是挺好的。” 虽然各有各的缺点,但就冲着他们没有放弃金毓这个病秧子这点,那就是好的。 父子二人在说着话的时候,梁月就悄悄去了金家那边,偷偷的给了金毓一个大拥抱。 “抱......姐姐!” 金娇气得大叫:“臭月月,你又跟我抢姐姐。” 梁月护犊子似的抱着金毓:“姐,我的。” 见此,梁宏忍不住捋着胡子笑呵呵的:“看到你没有,不止是爹,你妹妹也对金家大丫头改观了,真好,真好,你看小月那开心的模样,那才像个真正的孩子呀!” 梁元只是看着金家那边不言语。 梁宏:“儿子,你发现没有,不知是不是因为有了朋友的原因,小月似乎比以前清醒了些,不会无缘无故的发脾气瞎闹了。” “嗯,发现了!” “......” 半夜三更的遭遇了这么多事,金毓等人又累又饿,休息了一会儿后,就想吃东西了,但除了金母随时背在背上的那口大铁锅,其余的东西都在之前的山洞里。 天太黑,不好回山洞,离开火堆说不定还会遇上其他野兽,再者大家也都累得走不动了,不想再折腾。 不过好在钱袋子没丢,都在身上,大伙儿可以用手机买东西吃。 第25章 山上还有其他人 一直吃馒头包子野猪肉怪腻的,想着金娇这几个孩子受了惊吓,自己也嘴馋了,金毓便跟大家商量了下,按人头凑了三十文钱买了一把面条、一桶水、七根火腿肠、七个卤鸡蛋、六根一文钱两根的棒棒糖和一包盐。 糖分给了金娇、梁月、金虎、丁洒、丁潇、金毓六人吃,面用大锅煮,快煮好的时候撒点盐,再将火腿肠切段也放里头煮。 没有碗筷,就等面煮好了,把卤蛋对半切开放在面上,再整锅抬到一旁的石头上放着,十四个人围站在一起,找点干净的树枝当筷子就着大锅夹着吃,谁也别嫌弃谁。 “这个叫做火腿肠的东西好美味!” “卤蛋也好好吃。” “面条更香,这叫什么?干面?以后有空我得学着做做,吃着真方便。”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8节 “可惜没有油,下次我们可以用野猪肉煮面吃,那味道肯定更香。” “火腿肠和卤蛋就不买了,吃一次就行了,等以后有钱了再说。” 众人对干面最有兴趣,他们以前吃的面都是现擀的,不是这种干面,十分的麻烦,农闲的时候才会得空做点来吃,用的还是黑黄的粗面,不是白细的面粉。 金父用手肘捅了捅金母:“孩子他娘,你厨艺好,咱们可以做干面来卖,肯定能赚大钱。” 金虎和金娇很赞同:“赚了大钱就能用法器买更多稀奇的美食了!” 金毓点点头:“买来吃不完就拿去卖,又能卖很多钱。” 她会做干面,等以后有机会,她可以找个借口教金母。 金父等人使劲点头:“对对对,有手机在,咱们的日子会越过越好。” 梁宏不禁感叹:“以前在家里都没能吃这么好,能在大山里吃到这么多美食跟做梦一样。” 这话大家都赞同,纷纷看向金毓:“这都是托了你的福。” 金毓谦虚的笑着。 可惜了手机里没有新鲜蔬果海鲜肉食卖,我也不能随意下厨,不然我会让你们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美味,什么才是福。 一阵风吹来,金毓打了个哆嗦,好冷。 她扫了眼四周,然后对大家说:“山里跟外面不一样,虽然不下雨,但是越往高处走就会越冷,咱们身上的衣服单薄,得抽空买点棉花和布匹来做棉衣,免得冻坏身子。” 金兰很赞同:“对对对,衣服必须得做,可不是现在,咱们得先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休息才能开始做衣服。” 众人赞同的点点头。 大锅面吃着气氛很浓,大家边吃边讨论以后的事儿,个个笑颜灿烂,幸福光圈环绕。 野牛王被他们的笑声吵醒了,掀开眼皮瞅了他们一眼,浓郁的面香跑进它鼻子中,令它嫌弃的喷气。 啥味儿,臭死了! 这些异类在吃怪东东,长得怪,吃得也怪,可怜哦! 它闭上眼继续做春梦,梦里有头母野牛在跟它交配,它们一边玩耍一边吃美味的青草,快乐的不得了。 ...... 睡梦中,金毓感觉有人在抱自己,金母的声音落入耳中。 “这孩子累极了,别吵她,姑姐,把她放到我背上,我背着她走,孩子她爹,帮我拿大锅。” “好咧!” 金毓在睡梦里勾了勾嘴角,母亲的后背真温暖。 “这头牛跟在我后面怪吓人的。” “它不是跟着你,它是跟着小毓。” “我闺女就是厉害。虎子,娇娇,你们都听好了,你们大姐的事儿咱们知道就行了,不能对其他人说,不然那些人会把你们大姐抓去当妖怪烧了的。” 每次天灾的时候,有些脑子有病的人,就喜欢拿人去祭祀。 那可是活生生的生命呀! “嗯嗯,我们都懂的,我和娇娇啥也不说。” 一行人走了许久,才找到了昨日的山洞,东西都还在,只是有块肉被老鼠啃去了一半。 金毓一醒来就正好看到那猫崽大小的老鼠从眼前一闪而过,钻进了一个小洞里。 吓得她心里发毛,最受不了这种超大个的耗子了! 前世父母还在的时候,她跟父母住在山村里,那时候条件不好,半夜里有老鼠爬到床上咬她的脚指甲,这阴影到现在都还在。 被老鼠咬过的肉大家不要了,生怕染上什么病,反正现在也不缺这一口吃的,省也不是这个省法,身体健康才能走出羊驼山。 拿上东西,金毓等人继续赶路。 金毓没有继续让金母背自己,走在人群后面,她悄悄给野牛王喝了一瓶灵泉水。 野牛王露出了享受的幸福表情,在金毓面前更温顺了。 赶路的时候碰到野果野菜皂角树,大家就顺手采摘了一些,一个半时辰后,他们来到一处山涧,涧里有一条小溪流,水朝着南边流淌。 看到水,大家都开心极了,观察了四周,没有发现野兽和危险的东西,水里还有大肥鱼,他们便在此休息,烧起火堆,将剩余的野猪肉拿了一半和野菜煮成一锅,再从水里抓十几条鱼烤着吃,每人一条。 许久没有吃鱼了,金毓贼振奋,跟大家说了一番,花了五文钱从从手机里买了一点点麻辣辣椒面,烤好鱼撒一点在上面,吃起来贼带劲了。 孜然粉这些杂七杂八的调料就别想了,贼穷,有钱再买吧! 各家包袱里每个人都有一套换洗的衣服,之前用水得花钱,大家舍不得洗澡,也舍不得换干净的衣服穿,生怕弄脏了,现在有了溪水免费用,大伙儿吃完了东西,就互相换着去洗了一个澡,换上了干净的衣服,将脏衣服洗了,用树枝晾在火堆旁边,整理自己的仪容。 “太舒服了!”干干净净的坐在草地上,金毓长叹了一声。 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终于干净了一回。 她低头看了看水里的倒影,好瘦! 瘦得脱相! 这得多久才能养回来呀? 不过好在她五官长得秀气端正,皮肤也很白,还是晒不黑的那种白,不至于丑的惨绝人寰。 但就是给人的感觉是又软又弱的气质,让人一眼看到就觉得很好欺负。 可实际上,她一点都不好欺负。 因为她的力气在逐渐变大。 洗完澡休息了半个时辰,就到了申时三刻,瞅着时间不早了,金毓等人将还没干透的衣服收起,又继续赶路,遇上野菜野果便停下来采摘,野牛王一直跟在他们身后。 许是因为有它在的缘故,金毓等人没再遇上什么野兽,但在快天黑的时候,他们却发现了一些脚印和被割开的茅草棘刺。 第26章 突然冒出来的两个猎户 “有人走过这里,看来在我们之前,有人提前进山了,但和我们进来的路口不是同一个。”梁元看了眼周围说。 羊驼山很大,进口也有很多个,山下也不止一个村子,有人进来不足为怪。 人一旦被逼到了绝境,再危险的地方也会去闯一闯。 “人心难测,我们不知道在我们之前的是什么人,避免起冲突,咱们不跟他们走一条路。”梁元道。 金毓等人很赞同。 有外人在会很麻烦。 大家也不耽搁,另选了一条路走。 但是不到一刻钟,他们就看到了一滩血迹。 顺着血迹看过去,竟看到一头猛虎在吃人。 那人脑袋被咬碎,脑浆撒了一地,肠子在草地上拖得长长的。 金毓差点被吓吐了,连忙捂住了嘴巴。 梁元做了个噤声的动作,众人赶忙压住了呼吸声,轻手轻脚的往回走,生怕引起猛虎的注意。 可野牛王却十分兴奋,一看到猛虎就兴奋的哞的叫了一声。 金毓等人:“......”完了! 众人转身就跑。 “壮壮,你瞎叫个啥呀!”金毓气得低吼。 野牛王却没搭理她,撒腿就朝着猛虎跑去,猛虎回头看到了它,不攻击也就算了,居然拔腿就跑。 “哞!”猫儿,站住,跟俺老牛玩! “吼!”啊啊啊啊!又是你这个傻大个,死疯子!怎么总追着我不放。 “哞!”因为你是这山里的第二强,勉强可以当俺老牛的对手。 金毓等人看傻眼了:“......”这牛居然是个好斗的? 金虎:“爹,大虫居然怕牛,我以后要改名叫金牛。” 金父:“......太玄乎了!” “趁着大虫跑了,咱们赶紧离开这里。” 有具尸体在这里,血腥味会引来其他的野兽。 金毓等人绕开尸体,走进了一片稀松的林子,急着赶路,看到了野菜都没敢停下来挖,天色很快暗下来,大虫和野牛王没有追上来,没有山洞可休息,十几人只得找块平地烧火做吃的。 刚吃完东西,就听见了说话声。 “我看到火光了,真的有人,太好了!” “有人来了!”听到了这声音,金毓等人的脸色都警惕起来,将所有吃的喝的收起来,把镰刀等工具拿在手中。 说话声由远及近,很快不远处的灌木丛里钻出了两个穿着灰衣的男子。 这二人长得高大雄壮,一个留着八字胡,一个留着全须胡,都背着弓箭,手中拿着砍柴刀。 一看到金毓等人,二人眼底露出意外之色,显然没想到,在这里居然能看到这种弱小残的队伍,他们两人很快就回了神,露出了笑容,抹了一把汗,全须胡男子道:“太好了,终于找到可以休息的地方了。” 他上前一步,冲着金毓等人拱手道:“打扰各位了,在下叫陈立,这是我弟弟陈山,我们兄弟二人乃梨花村的猎户,因逢天灾走投无路跟随村民们进羊驼山求生,今早遇上大虫,在逃亡中和村民们走散,寻了许久都没有找到适合休息的地方,各位可否行个方便,让我们兄弟二人在此与你们休息一晚?” 八字胡陈山也走山前道:“看各位的情况,想必也是进山来逃难的,你们之中有小有弱,能走到这里实在不容易,我们兄弟二人白日遇见的大虫应当还在附近,咱们聚在一起也好有个照应,那大虫见我们人多了,断然不敢贸然攻击我等。” 这二人言语有礼,态度亲和,让人容易放下戒备心,说的话也让人难以拒绝。 金父等人对视一眼,然后点点头,让他们坐到火边来。 “多谢各位!”陈立二人感激不尽,大步走过来坐在了梁元等人对面。 一坐下就觉得很饿,便从怀里掏出各自半个野菜饼子,正准备吃的时候,陈山扭头问了一句:“各位吃过了没有,我们可以分你们一些……” 梁元道:“我们吃了些野菜和野果,不饿,你们无需客气。” “那我们就不管你们了!”陈立二人说着,便大口大口的吃起来,半会儿就吃好了。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9节 他们摸了摸肚子,冲着梁元等人的笑了笑:“自从天灾以来,我们就没吃饱过,要不是进了这羊驼山,早就饿死了。” 金父叹息:“是呀!天灾害人呀!我们在逃荒路上走了半个多月,一直啃树皮吃草根,饿得没法了,才冒着生命危险进了山里,你们看看我的这个女儿,都饿成皮包骨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指了指金毓。 言下之意便是,不止你们吃不饱,我们也吃不饱。 金?皮包骨?毓:“……”干嘛拿我说事,我都已经长了一些肉了好不? 陈立二人闻言看了金毓一眼,被她凹陷的脸颊和竹竿似的身材吓了一跳。 这是他们见过的最丑的女人! 金毓被他们的眼神刺激到了,起身拉过金娇和梁月:“爹,娘,我们累了,先去睡了。” 男人们说话,她懒得掺和太多,反正他们队伍里的男人都是拎得清的。 她带着金娇二人走过去从背篓里取出两床单薄的破褥子,在金母身后的草地上铺好,躺上去睡觉。 金母高大的身形很好的把她们遮掩住,挡住了陈立二人的视线。 陈立二人对金毓这几个丫头不感兴趣,他们一直在找话题和梁元这些大男人闲聊。 态度虽然亲和,可越说却让人越烦,因为他们的问题太多了。 金毓并没有睡着,她躺在地上一直在听男人们聊天。 听着听着就皱起了眉头。 总感觉陈立二人有问题。 他们两个都是猎户,同村里人进山的时候,他们总共有二十一人,除了他们两个,队伍里还有三个猎户。 他们进山已有六天,第一天的时候遇上了毒蜘蛛,有一个妇人和小孩被咬中毒死了。 第二天遇见了毒蛇,有一老人被咬死了。 第三天有两人被熊瞎子咬死。 第四天…… 每一天都有人身死,六天死了十一人,剩余的十人在今早遇上了大虫,逃难中陈立二人与大队伍走散了,在走散之前,他们队里有个猎户被大虫咬死了。 他们打算休息一晚,明早再去找队伍。 陈立还提出让金毓等人加入他们,大家一起走最安全,一副为他们好的样子。 梁元婉拒了他们,并打起了哈欠。 金父等人见此也赶紧跟着打哈欠。 陈立眼珠子一转赶紧道:“你们都困了?要不你们先睡觉,我们兄弟二人给你们守夜。” 梁元道:“那多不好意思。”说着他又打了一个哈欠。 陈立摆着手:“不用不好意思,出门在外,互相帮助是应该,你们快睡吧,休息好了明天才有力气赶路。” 梁元也不矫情了,点点头:“那好,前半夜你们守,后半夜我来。” 金父等人啥也不说,他们都听梁元的,虽然这小子年轻,但比他们有本事,他就是他们的领头人,主心骨。 梁元等人很快睡下。 见他们打起了呼噜,是真的睡着了,陈立二人的目光瞬间变得冷厉起来,哪还有之前的半分温和。 第27章 野牛王追着大虫回来了 “哥,我们来的时候明明闻到肉香了,吃这么好的东西,却不分享给我们,还说是什么野菜野果,他们在防着我们。”陈山压低着声音在陈立耳边道。 陈立扫了眼梁元、丁达、丁风这几个最壮的男人:“没关系,慢慢来。” 之前的那些人他们都能弄死,何况这十几人呢。 弱的弱,小的小,残的残。 还不如之前跟他们在一起的那些人。 也不知是怎么走到这里的? “今晚不要动手,好好休息保存体力,明日把人引去老虎洞。” 兄弟二人以为他们说话已经极为小声,不会被人听见,却未发现,梁元的耳朵动了动。 …… 后半夜的时候,梁元和丁达同时醒来,替换了陈立二人,让他们两个去休息。 金毓掀开眼皮看了梁元一眼,看到是他守夜,这才彻底安心的睡着。 天边刚出现一抹鱼肚白,金毓等人就全醒了,醒来后就觉得好饿,下意识的就想拿食物吃,但一抬眼,他们就看见了陈立二人。 然后纷纷歇下了吃面条的心思,把背篓里的面条扒到一边,拿出了野菜和野果。 陈立二人:“……” 这些人够贼的,为了不分给他们吃的,居然这么委屈自己。 呵!抠门! 随便应付了一顿,金毓等人把东西收拾好,扑灭火,就要继续赶路,可陈立二人居然想一起同行,理由是他们正好也要往南走,金父等人很抗拒,可梁元却忽然开了口:“那就一起吧!两位仁兄身强体壮,是打猎的高手,有你们在,我们会更安全。” 就算不让跟着,这二人也会悄悄跟着他们,倒不如让他们一起同行,放在眼前看着。 陈立二人很欣赏梁元的识时务。 一行人没耽搁多久,就开始赶路,路上多了陈立二人,很不方便,想吃的不能吃,想买的不能买,这二人总喜欢找他们说话,一点都不像是猎户,倒像是八婆。 走个三个时辰,众人就看到了两具尸体。 尸体被野兽撕得支离破碎,旁边有两把弓箭。 “是张河和陈大林的弓箭,他们居然……” 认出了尸体,陈立二人神色痛苦万分,一下子瘫软在地。 陈立声音颤抖:“他们两个都死了,那其他人岂不是凶多吉少?” 两具尸体的模样十分恐怖,金娇这几个孩子都不敢去看,纷纷把头埋进了大人的怀里,金毓也被金母蒙住了双眼。 就在双眼被蒙住的一瞬间,金毓听到了熟悉的牛叫声。 “哞!”那声音由远及近。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声音。 “吼!”是虎啸。 “是大虫,大家快逃。”陈立大叫一声,率先与陈山朝着一个方向而去,边跑边喊:“快跟我们逃。” 金毓等人其实是很不想逃的,但看到陈立二人跑得那么辛苦,又喊得那么撕心裂肺,那声音大得很,好像是要故意把野兽引来似的。 众人无语了。 金虎:“大姐,我听见了壮壮的声音,它还在追那只大虫?” 金毓:“应该是。” 她扭头看向梁元:“这两人有问题,咱们要不要跟着跑。” 梁元思索了两秒,然后点头:“跑,慢慢跑。” 陈立二人卖力的跑了半会儿,一扭头看到身后的金毓等人慢慢悠悠的,跑得比乌龟还慢,气得脑壳发蒙。 “你们搞什么鬼,大虫都快过来了,你们怎么还不跑快点,是想被吃掉吗?” “快点呀!哎呀!气死我了!” 梁元冲他们气喘吁吁的喊:“不好意思,我们都太累了,有弱又有小,实在跑不快。” 金父急得咳嗽起来:“咳咳咳,你们跑慢点,帮帮我们,我的老毛病犯了,我不想死啊!” 梁月和金娇哭得稀里哗啦:“叔叔救命啊!我们好害怕!” 金毓跑得摇摇晃晃:“救……命!” 白眼一翻,晕了过去。 “小毓。”金母大叫一声,把她往背上一甩,背着她慢,慢,走。 看得陈立二人:“……” 本想利用这些人把大虫引入他们昨日设计好陷阱的山洞里,把他们和大虫困在洞里斗个两败俱伤,他们再坐收渔翁之利,钱财和大虫都能拿到手。 可按照这些人的速度,怕是还没跑到陷阱那里,就会被大虫给咬死。 兄弟二人犹豫了下,最后一咬牙往回跑,打算助金毓等人一臂之力。 陈立正要去帮梁元扶着梁宏,梁宏却猛的往地上一摔:“我跳……不动了!” 他单脚跳可累了! 梁元大喘气:“我也快跑不动了。” 陈立暗骂了句废物,正想做些什么的时候,大虫就从灌木丛里跑出来了,吓得众人惊慌失色,紧接着,哞的声音忽然传来,野牛王跟疯牛似的横冲直撞的追在大虫身后。 一看到这头牛,陈立二人吓傻了。 “怎么会有这么大的野牛?” “老人们说山里有头大虫都不敢招惹的野牛王,原来是真的。” “可它不是住在山里最深的位置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谁知道呢!它来了,我们快跑,慢了就死定了。” 兄弟二人管不了那么多了,不再管梁元等人,拔腿就跑,丝毫没看见,身后的野牛王在看到金毓的一瞬间,牛眼噌的就亮了。 香甜的异类,等等俺老牛! “吼!”大虫忙着逃命,就跟没看到金毓等人似的,直接从他们身旁咻的一下擦身而过,好似一阵风,转眼就跑进了前面不远处的山洞里,躲在了最里头。 跑在人群前面的陈立二人:“……”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0节 大虫这么容易就入洞了?他们还怎么让这群人进去? 愣神的功夫,野牛王飞奔了过来,溅了一地的草屑,它的速度太快,生怕它刹不住脚,梁元等人赶紧散开。 陈立二人也赶紧往旁边就地一滚,以为野牛王会一直往前冲,却不想,野牛王没有一直往前跑,而是在来到他们二人身边的时候猛的来了个急刹。 可它奔跑的速度太快,这次的急刹没刹好,在草地上拖出了个痕迹,还没停好就猛的来一个转身,一尾巴甩在了陈立的脸上。 “啊!”陈立被它的尾巴打飞了出去。 “哥!”陈山惊呼。 野牛王丝毫不觉,继续双眼发亮的冲着金毓跑过去。 见它跑过来,金毓也不装晕了,装出一副被吓醒的模样伸出尔康手大叫:“你别过来。” 野牛王猛的停下,这次停的很稳。 它眼巴巴的看着金毓,张开牛嘴,一副求投喂的模样。 飞出去的陈立落到了草地上,滚了一下就龇牙咧嘴的爬了起来,他摸了摸自己脸上多出来的牛尾巴红印子,双眼狠狠的盯着野牛王这边。 见它停了下来,瞅准时机,拿出背上的弓箭,射了过去。 陈山见此也跟着射了一箭。 第28章 陈立二人自找死路被牛撞飞 箭矢冲着牛屁股射去,恰巧金母这时气息不稳,脚下一个摇晃,背着金毓往右边动了两步。 野牛王见金毓动了,它也跟着往右边挪动了两脚,以至于箭矢错过了它的牛屁股,射到了牛角上,然后反弹落到草地上。 金毓等人:“……”偷袭? 陈立二人:“……”就特娘的离谱! 野牛王:“……”什么玩意儿攻击我? 它愤怒的转过身一看,看到了陈立二人,他们手里拿着弓箭,还准备再次攻击它。 “哞!”野牛王气得双眼冒火,牛蹄一蹬,就冲着陈立二人撞了过去。 吓得陈立二人赶紧收弓奔逃。 “梁元小兄弟,救命啊!” “此牛极为凶残,咱们得合力才能打败它,你们可不能袖手旁观呀!” 二人边逃边喊,他们的反应和速度都很快,身手也极为利索,一时间野牛王攻击不到他们,只能追着不放。 “他们要是不射箭,壮壮就不会攻击他们。”金毓从金母的背上下来,爱莫能助的耸耸肩。 野牛王可是有脾气的,不是她能完全控制的。 眼见着金毓等人居然站着不动,想眼睁睁看着他们死,陈立二人脸色一沉,竟朝着金毓等人跑来。 金毓等人连忙散开,以免殃及无辜。 野牛王不会攻击金毓,会在金毓面前及时刹住脚,可它却不会在梁元等人面前停脚,不躲开肯定会被撞死。 “我让你们见死不救!”看到金毓落单,陈山一个拐弯,冲着金毓跑了过去,在他看来,这个女人比小孩还弱,是最好对付的。 看到偷袭自己的渣渣朝着自己最喜欢的香甜异类跑过去了,野牛王眼一瞪,以为渣渣是要欺负它的甜美异类,怒火滔天的追了过去。 “大姐!” “小毓!” 众人都被陈山的行为给吓到了,纷纷朝着金毓跑过去,想要救她。 陈山一下子来到金毓面前,伸手想把她抓过来丢向野牛王,却不想,金毓神色一狠,一脚踹在了他的肚子上。 陈山以为金毓如此柔弱,踹不疼他就没躲,可他万万没想到,被踹中肚子的一瞬间,他痛得差点吐了,身子倒飞出两米远,猛的砸落在地。 还未来得及爬起来,野牛王狂奔而来,砰的一下将他撞飞,飞出十几米远砸在了山石上,头破血流。 “小山!”陈立惊恐大喊,快步跑了过去。 “哞!”撞飞了一个人,野牛王嘚瑟的叫了一声,然后又继续冲着陈立二人撞去。 陈立刚来到陈山身边,还未来得及把人扶起,就看到野牛王过来,当即取下腰间的砍柴刀与之搏斗。 可他低估了野牛王的智商,此牛一点都不蠢,一看到刀,它就赶紧转了个弯避开,等陈立劈空的时候,后腿再使劲一踹,就把陈立给踹飞了。 这还不算,把人踹飞后,野牛王又追上去,摆好位置,在陈立落下来的时候,再把人顶飞,然后又继续追上去,再踹飞…… 陈立成了人肉沙包,野牛王玩得兴致高昂,看得金毓等人遍体发寒。 “这才是壮壮的真实实力?” “难怪大虫看到它就跑。” “太可怕了,此牛刷新了我对牛的认识。” 梁元握紧手里的弓箭:“爹,它是野牛,不是家牛,不知道在羊驼山里生活了多少个年头了,强大很正常。” 金毓:“……”正常个屁!非洲野牛都没这么牛好不! 不行! 这以后得把壮壮供起来,可不能得罪它,他们这帮人可经不住这家伙玩。 “砰!”陈立的尸体落到了金毓等人的脚边,吓得他们迅速后退了五六步。 太惨了! 陈立浑身是血,四肢断裂,全身骨头摔裂成渣,软趴趴的躺在地上,身体扭曲成诡异的弧度,比厉鬼还可怕。 野牛王还很振奋,弄死了陈立后,又去用脑袋拱陈山。 丑八怪,起来陪俺老牛继续玩。 可陈山已经死了,无法回应它。 野牛王气得原地打转,转了两圈就把陈山的尸体一脚踹开,然后乐滋滋的朝金毓走过去。 金毓下意识的走过来挡在大家的面前,让他们站在自己身后,免得野牛王攻击他们,这货的攻击力太强了。 她怀疑这货应该是这山里打遍无敌手的存在。 瞧瞧那大虫……跟小猫儿似的。 见金毓保护大家,梁元不假思索,走到了身边。 若是野牛王翻脸不认人,他随时迎战。 野牛王走到金毓的面前,无视了梁元等人,冲她张了张自己的嘴。 金毓瞬间明白了,这货是渴了,她让梁元把水囊给她,放了点灵泉水在里头,倒进野牛王的嘴里。 喝了水,野牛王这才满意,觉得金毓特别讨喜,用脑袋蹭了蹭她的手。 被野牛王碰到的一瞬间,金毓的身子微微僵了下,半秒后才深呼吸了一口气。 还好,这货的牛头不会撞她。 一旁的金父等人一直在提心吊胆着,纷纷一瞬不瞬的绷紧了神经盯着金毓和野牛王互动,看到野牛王一如既往的不会伤害金毓,众人都松了口气。 野牛王围着金毓打转几圈之后,就去不远处的山洞找那只大虫玩耍了。 一看到它过来,洞里的大虫瑟瑟发抖。 还好洞口有点小,野牛王个头太大,只能在洞外来回的走。 大虫捡回了一条命。 从野牛王的身上收回目光后,金父等人赶紧拉着金毓远离陈立二人的尸体,走到一棵树下休息。 “小毓,你刚才是怎么做到的,怎么一脚就把人踹飞了?”从野牛王给予的恐惧中回过神来后,金父忽然想到了金毓踹陈山的那一脚,激动得口水横飞。 金虎崇拜得双眼放光:“是呀!大姐,你的力气好大呀!比娘还厉害!” 金娇心疼的看着金毓:“大姐是被逼的,那人差点害了大姐,才使得大姐爆发出了吃奶的力气。” 梁月点头如捣蒜:“嗯嗯嗯,吃奶气!” 金毓:“……人在绝境中会爆发出奇迹般的力量,我刚才是被陈山的行为逼疯了,所以才会踹出那么一脚。” 她接着道:“咱们这段时间吃好喝好,身体都变得更好了,爹娘,你们看看我,我早就没有以前那么虚弱了,这以后只要好好养着,不再饿肚子,我还会变成更健康。” 金母摸了摸她的脑袋:“小毓的确比以前精神了很多,真是佛祖保佑。” 梁元忽然插嘴道:“佛祖慈悲,肯定会让法器选的有缘人健康长寿的。” 金父捋着小山羊胡:“此次逃荒,我大闺女是因祸得福了。” 金娇:“大姐的身体虽然日渐转好,但与我们相比还是很弱,我以后得好好保护大姐。” 金虎用力点头:“我也要保护大姐。” 表哥表弟们:“嗯,保护大表姐(大表妹)。” 第29章 真相令人愤怒 休息了一会儿,梁元与大家说了声,起身去搜陈立二人的身,从他们身上找到了十七两碎银子、一张羊皮纸、两瓶药。 之后又在地上找了找,找到了五两碎银。 合起来共二十二两碎银。 金毓等人很吃惊:“这两个猎户怎么这么有钱?” 丁达皱着眉头:“他们虽然已经死了,可我们拿了他们的东西会不会不太好?” 金兰哼道:“有什么不好的,他们死了,钱就没法用出去了,只能跟他们的尸体一起留在山里。况且这两人心思恶毒,居然把野牛王引来害我们,要不是小毓能驯服野牛王,我们还有命活吗?” 金父也道:“就是,都说了别让他们跟着我们,他们偏要跟着,一出事就想把我们引入危险中,哼,畜生不如的玩意儿。” 梁元看了看手中的两瓶药,取下瓶塞闻了闻,区分出一瓶是驱虫药,一瓶竟是蒙汗药。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1节 将药瓶收起,他打开羊皮纸,只见上面用木炭画了个简单的陷阱图和简易的藏宝图。 他抬眼看了看不远处的山洞,又看了看图纸,正想过去验证的时候,野牛王的牛角勾到了一根树藤,洞顶的半坡上立刻滚下来一块大石,轰的一声将洞口堵住。 “哞!”野牛王被吓得退到十米外。 树下的金毓等人被惊得纷纷起身望向这边。 “发生什么事了?哪来的大石头?” “落得可真准,正好把洞口堵死了,这下子好了,那只大虫出不来了。” 梁元把羊皮纸递给大家看:“大石是陈立二人精心设计的,当然落得准。” 金毓等人看了羊皮纸,瞬间被纸上的陷阱图惊到了。 金父皱紧眉头:“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堵住这个洞口有什么用?” 金毓做了个假设:“如果我们刚才跟着他们逃跑,一路跑进那个山洞里,大虫也跟着跑进去,他们再用大石把洞口堵上,将我们和大虫困在里头,会发生什么事情?” 梁元:“要么我们死,要么大虫死!” 金父等人倒吸冷气:“这是想让我们和大虫自相残杀呢!” “这只是我的猜想。”金毓看了看羊皮纸,目光落在藏宝图上:“这个藏宝图的起点是山洞,终点距离这里不是很远,我们要不要去看看,那里或许有秘密。” 梁元毅然决定:“去。我自己去就行了,你们继续在这里休息。” “那你注意安全,弓箭背好,砍柴刀也别落下,还有宋神医给的解毒药你也要带好。”金毓道。 他们这群人里就属梁元的本领最大,在山里就得听他的。 梁元很快离开。 他的速度很快,按照图纸所画的路线走,不到一刻钟就找到了藏宝点。 这是一棵枝叶茂盛的参天古树,树干上有个洞,正好被藤条遮挡住。 梁元正要扒开树藤看个究竟,忽然闻到了浓烈的血腥味。 寻味找去,在距离大树五十米远的草丛里,他看到了五具尸体正在被一头熊瞎子啃食,鲜血脏器满地都是,散发着令人恶心的腐臭味。 梁元屏住了呼吸,悄悄退出了这个地方,没让熊瞎子发现自己。 他回到古树这边,从树洞里找出来一个脏兮兮的布袋,里面装着碎银、铜钱、银镯、长命锁等东西。 梁元眸光沉了沉,看着这些东西,再联想到刚才的那几具尸体,他大概猜到了真相。 拿着布袋,梁元用最快的速度回到草地这边。 看到梁元平安回来,手上多了个布袋,金毓等人急忙上去嘘寒问暖,打开布袋看到里头的东西后,也是一脸吃惊,又听梁元说了他看到的尸体,大家心底瞬间发寒,愤怒的瞪了陈立二人的尸体一眼后,把布袋里头的东西全倒出来清点。 碎银六十两,铜钱三千二百枚,银镯大的两个,小的三个,银钗一支,长命锁两个…… 东西杂七杂八的,男女的都有,像是从很多人身上搜来的。 金毓难以置信:“陈氏兄弟杀了他们的同伴,抢了他们的钱财?” 金兰声线发颤:“这……两人,也太可怕了!” 金母咬牙切齿:“他们不仅杀了自己同伴,还想害死我们,目的就是谋财。” 金父拍着心口:“幸好我们足够谨慎,哦,不对,应该是多亏了壮壮,坏人都是它弄死的,它是最棒的牛牛。” 金娇几个小孩附和:“对,最棒的牛牛!” 心里对野牛王那是又怕又崇拜。 太牛了! 这等牛拿来犁地,该多威风呀! 世界独一无二! 大伙儿纷纷双眼发光的看向野牛王。 此刻的野牛王不知感觉到了什么,猛的打了个冷颤,随即它甩甩脑袋,去撞堵住洞口的大石。 它的好伙伴被困在里头了,它要把它救出来。 大虫被野牛王追了一天一夜,虽然路上有过停歇,但是依旧累得半死不活,好不容易找到地方休息了,它只想好好的睡一觉,根本不管洞口有没有被堵住,睡得正香甜呢,蠢牛居然开始撞石头了。 还让不让虎活了! 野牛王一心要救好伙伴,撞得十分猛烈,用尽了全力。 “砰砰砰!” 它每撞一下,山和地面都会跟着震动一下。 巨大的撞击声震得金毓等人发懵。 野牛王这是要自杀? 它为何如此想不开? “小毓,快想想办法,咱们得阻止壮壮,这么好的牛可不能死了呀!”金母声音有些着急。 金毓拉住她:“娘,你别急,我看壮壮不像是要自杀,倒像是想把大石撞开。” 金母等人一脸疑惑“撞开干啥?” 金毓摸了摸下巴:“它应该是想救大虫。” 金母等人:“……” 牛救大虫? 梁元嘴角抽了抽:“可它为何一直撞正面?大石如此厚实,正面是撞不碎的,只能从侧面推开。” 金毓“……它大概是脑子不会转弯。” 半会儿后,见野牛王依旧执着于撞大石,金毓等人商量了一番,决定帮帮它。 金毓率先过去与野牛王沟通。 此刻的野牛王撞得头上都是血,看到她过来,立刻张开嘴巴。 撞累了,渴了! 想喝点水,补充体力,再继续撞。 金毓:“……” 给野牛王喝了水,金毓试着与它沟通,要帮助它,但野牛王压根听不懂,金毓没办法,只好亲自示范给它看,去推大石。 大石比洞口还高半米的样子,从正面看去,厚度差不多有两米,长度三米左右,这么大的石头,想不通陈立二人是怎么搬动设下陷阱的。 莫非大石本就在半山腰,是那种要落不落的姿态? 用力推了一下,大石没反应,金毓冲梁元等人招招手,让他们一个一个的走过来,一起推大石。 野牛王看得一脑懵,歪着大脑袋:“……” 这些丑兮兮的异类为啥要抢它石头,这又不是草。 第30章 梁宏居然会女红? 野牛王不明白金毓等人为什么要推石头,但是看着挺好玩的,于是,它也走过去,想试着跟金毓等人一样,用“前腿”推石头。 但它的前蹄踹石头还可以,推石头就算了,没有脑袋有力。 它气得喷了喷鼻子,瞪了金毓等人一眼,改用脑袋顶石头,边顶边看着金毓等人,似乎在说,来,你们也用脑袋顶,别用蹄子。 金毓等人不懂它想表达的意思,以为它是在表达感谢,就都笑了笑,冲它摆手:“不用谢,来,咱们继续推,一二三,用力!” 野牛王:“......哞?”你们为什么不换头呀!听不懂牛话吗?好蠢! 它懒得搭理这些异类了,用脑袋使劲顶石头。 金毓见大伙儿都在用力了,野牛王也加入了进来,便在喊道一二三的时候,猛然使出吃奶的力气,跟着大家一起推。 “轰!”石头被推动了。 金毓惊喜,哇咔咔!本胖,哦,不对,本瘦妞果真变成大力士了。 金毓乐得继续推。 “大家继续推,一二三,用力,嘿咻!” 齐心协力之下,十四人加上一头野牛,竟将大石慢慢推开了,将洞口露了出来。 野牛王惊喜万分,脚下一蹬,顶得更用力了。 随着光线照进来,看到外面的人和牛,大虫急忙缩到了一个角落。 死牛太欺负虎了! “哞!”野牛王冲着大虫欢喜的叫。 猫儿,你得救了,快出来呀! “吼!”滚!别打扰我休息。 ...... 金毓等人累得满头大汗,见野牛王在跟大虫交流,便都走到一旁去休息。 一刻钟后,大虫依旧不出来,野牛王还在洞外跟它哞哞哞。 金毓等人无语了,懒得再管野牛王了,纷纷拿上东西离开了此地,打算在天黑之前找到休息的地方。 为什么不在这里休息?因为洞里有大虫,四周还有尸体,吓人又恶心,会做噩梦,会吃不下东西的。 天黑了,金毓等人没有找到休息的地方,也没有再遇上什么人,他们就地取柴烧火休息吃晚饭,再将从陈立二人那里找到的银子进行平分。 一下子多了这么多的意外之财,金毓等人乐得不行,当晚就从手机上买了些稀罕的食物吃。 牛奶、蛋黄酥、辣条、小鱼仔,吃得那叫一个满嘴喷香。 只是一次,梁元等人就对这些食物上瘾了,太好吃了! 以后他们要多多赚钱买这些好吃的。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2节 佛祖每天吃的是不是都是这些美味?真羡慕佛祖! 原以为换个地方,就不会做噩梦,但当晚睡觉的时候,金毓、金娇、梁月、金虎、丁洒、金兰、金父七人都做噩梦了,金虎和梁月还发了热,显然被白日的事儿吓惨了。 那时他们虽然都没哭出来,也没说害怕之类的话,可还是被吓着了,只是一直在强忍着而已。 这可心疼坏了大人们。 好在他们手上有宋神医给的药,里头就要退热的,连忙给两个孩子服下。 这个晚上,金兰和金母一直守着金虎和梁月,在她们的细心照顾下,卯时日出,两小孩这才退了热。 退热后,人立马就精神了,活蹦乱跳的你追我躲。 众人松了口气,心中无比感激宋神医。 金母拉着金毓的手感叹:“咱们队里属你最弱,可如今,发热的却是虎子和小月。” 金毓:“他们两个是小孩,经历了那么多可怕的事情,害怕到生病很正常的,我虽然弱,可我是大人呀!” 金母笑了:“嗯,你是大人了!” 嘴上这么说,但金母心底挺感到万幸的,以往在家的时候,大女儿经常发热、咳嗽,好几次差点就没了。 现如今,大女儿在逃荒路上比在家里的时候还健康。 她希望女儿能一直这么安康下去。 接下来的路程,金毓等人走得很慢,一是前面的路越来越不好走了,二是他们想顺路挖点药材。 宋神医教给他们的那些药,金母等人没有记住多少,金毓记住了一大半,梁元却全都记住了。 见金毓居然能记住那么多,梁元感到很意外。 他能记住宋神医所说的东西是因为他上辈子跟宋神医是至交好友,他跟着宋神医学过一段时间医术,认识了很多药材,在战场上无药可用的时候,他都是自己去找药材制药。 对药材很熟。 但金毓却……嗯,是个聪明的。 金毓对梁元能记住药材也感到很好奇,趁着旁人不注意的时候问了他:“你是不是学过药理?” 梁元点点头,并不打算隐瞒:“除了放在明面上的药材,我们再多挖点其他的药材,放在你这里,以备不时之需。” “好”金毓点点头,越发觉得梁元可靠了,这个大佬的腿必须抱稳了。 于是乎,之后的每一天,金毓和梁元挖到的药材大多都放进了空间里,稀有的野果也放了很多。 当天晚上,野牛王来找到了他们,要与他们一起同行,不理那头蠢大虫了。 有野牛王在,路上极为安全,遇上野兽,不用金毓叫它,野牛王就会自个过去找它们“玩”。 金毓等人原本是想一直沿着外围走的,但有些地方从外围走不了,就只能选其他路走,不知不觉的就走到了内围,瘴气、沼泽地、鳄鱼、长虫、熊瞎子等等每一样东西都被他们遇上了,幸好他们身上有药,还有弓箭刀具,最重要的是有野牛王跟在身边,大家又很齐心协力,因此都是有惊无险。 深山里危险与机遇并存。 走出沼泽地没多久,金毓等人找到了两株百年野山参,然后当晚找地方休息的时候,又看到了十几个灵芝。 刚进山的那几天没看到这些,如今越发深入之后,才发现好东西真的太多了。 三天后,山里的气温冷得让人受不了,金毓等人浑身狼狈的沿着一条小河走,总算找到了一个山洞休息。 众人观察了山洞里里外外,一致决定在此多休息几天,买点布和棉花以及针线,把衣服做了。 做衣服的活儿落到了金毓、金兰、金母、梁宏四人的身上。 拿着针线和布,金毓努力回忆着原主做针线活的记忆,试着缝了几针,动作又慢又笨拙,但好在没缝错。 虽然她继承了原主的记忆,有原主的一双巧手,可是她在现代从未做过衣服,这会儿一接触针线,还是很生疏。 她需要适应的时间。 好在她适应力很强,加上小手是真的很巧,不到一刻钟就能将针线应用自如了。 梁宏一边缝衣服一边笑着夸赞金毓:“小毓的针线活做得真好。” 金毓笑了笑:“伯父也不差。” 她真没想到,梁宏居然会女红。 第31章 法器买的“月事带”真好用 金母看着梁宏,见他飞针走线的速度一点都不比她和金兰差,忍不住感叹:“我这是第一次看到男子做针线活,这速度,这动作,够麻利的,小元他爹,你可真让人刮目相看。” 梁宏不好意思的笑着说:“你们不笑话我像个娘们就行。” 男人做的都是体力活,若谁家的男人做这种女人才会做的针线活,那是要被人看不起嘲笑的。 金兰和金母连忙摆手:“不会,不会,我们不会嘲笑你的,就是觉得稀奇。” 梁宏:“的确挺稀奇的,但这也没办法,小元和小月的娘去世得早,小元十一岁就放弃读书挣钱养家,不仅要进山打猎,回来还得照顾妹妹,我这个当爹的,没了右腿,很多事儿都做不好。两个孩子长得快,每年都得换衣服,一次可以请人做,次数多了就不行了,所以我就自个学着做衣服,多做几次之后就发现,做衣服其实也不难......” 他说得轻巧,可其中的艰辛外人难以体会。 金毓看了一眼梁宏,是个好爹呀! 妻子去世了,他的腿也断了,女儿又是个傻的,一般人遇上这种事儿,恐怕早就崩溃了。 但梁宏却坚强的活了下来,没有自暴自弃,也没有拿孩子发泄,为了孩子,还学会了针线活。 古代的棉衣样式简单,没有现代的复杂,也没什么花样,做起来挺快的。 金毓几人做棉袄的时候,梁元等人就负责照看孩子,捡柴生火做饭,每个人都在忙着,谁也不闲着。 不到两天,十四人的棉袄全做好了,为了赶路方便,棉袄没有区分男女,下装全做成了裤子,用的都是深灰色的料子,方领窄袖,虽然都不怎么好看,但胜在暖和方便。 穿上厚实的棉袄,金毓的身形看上去才没那么瘦了。 而金母的身形本就魁梧,穿上棉袄后更显壮硕,又是下身裤子的款式,一眼看去竟比丁达这些男人还更显男子气概。 金母看了眼水中的倒影,自恋的摸了摸自己的脸:“孩子们,过来瞧,娘是不是比你爹更俊。” 金毓三姐弟狂点头:“嗯嗯嗯,娘是最俊的。” 金母有些烦恼:“这走出去后要是有大姑娘瞧上我了怎么办?” 金父呵呵:“你怕是在做梦!” 金母冷眼瞪过去,金父立马改口:“那就告诉她们你已经娶......嫁人了!” 金毓等人拼命忍笑。 在此休息了两天,也不见有人过来,可见那些在他们身后进山的人,定是凶多吉少。 不是谁都会有他们这么好的运气的。 有了棉袄,金毓等人继续赶路,接下来的路程,他们没有遇上人,野兽和宝贝倒是挺多的。 什么狼呀虎呀狐狸呀都有,这些野兽在看到金毓的时候,都会忍不住想要靠过来,然而一抬眼就看到了野牛王,立马止住了脚步。 都很怕这个大家伙。 野牛王却很喜欢它们,一看到它们就欢喜的跑过去,就好像是小孩子遇上了好朋友一般,要去找它们玩耍。 众兽们吓得转身就跑。 这天,刚吃完晚饭,金母就忽然脸色大变,拉住金毓就钻进林子里。 金母一脸着急:“小毓,你赶紧帮娘买一包手机上的那种月事布,娘那个来了,哎呦!裤子都要脏了。” 金毓瞬间明白过来她是要买卫生巾,于是赶紧掏出手机,买了一包递给金母,教她怎么用。 金母一听就懂了,赶忙把这个东西用上。 前两日做衣服的时候,她本想顺带缝点月事带的,可小毓说手机有很好用的月事带,用了直接用火烧了就行,省事不用水洗,所以她就没做。 这会儿用上这么新奇的“月事带”,金母蛮喜欢的。 果然很方便呀! “娘,好了吗?” “好了,好了!”金母提了裤子就跑过来,拉住金毓的手:“那玩意儿很好用,娘可稀罕了,以后都不做月事带了,每次洗月事带都很麻烦。” 她的月事早该来了,只是前段时间赶路劳累,又吃不饱,月事就推迟了好久,今天一下子来了,吓了她一跳。 金母看了金毓一眼,压着声音问:“小毓,你的月事早晚会来的,不必着急。” 她十三岁就来了月事,可她大女儿十五了还没来,她生怕她的身子有问题。 若是一直不来月事,那就是不能生的石女了,算不上完整的女人,人生可就完了。 “嗯,我不急,你也别担心。”金毓点点头,她是真的不着急,在灵泉的滋养下,她的身体想不好都难:“以前咱们隔壁村不是个大姐姐是十八岁才来的月事吗?说不定我也会是那个年纪才来呢!” 金母立马就想起她说的那人是谁了,那姑娘叫王春,因为一直没来月事,被人嘲笑辱骂说她不能生的石女,后来被自家亲娘卖给了一个老头做小妾,谁知当了小妾后没多久,她就来月事了,之后不到一年,就给那老头生了一个儿子,母凭子贵。 这事儿传得十里八村人人皆知。 “你说的对,咱们不能瞎想,我闺女这么好,肯定会来月事的。”金母语气坚定道。 回到队伍后,金母就凑到金兰的耳边,给她说了用卫生巾的感受,听得金兰都想赶紧来月事去试用一下了,但她的月事已经推迟两个月没来了,就很烦。 闲聊了一会儿后,众人就疲惫的睡了,野牛王见他们睡了,就看了守夜的丁达一眼,看得丁达心里发毛。 “壮壮,你看着我做什么?”丁达不解的问。 野牛王哞的叫声。 丑人,我要离开一会儿,照顾好我的甜人。 多天的相处已经让它明白,这些异类叫做人了。 但在它眼里,人只分为两种,一种是丑人,一种是甜人。 金毓是甜人,其余的都是丑人。 丁达没听懂野牛王的话,见它叫完后就走了,他也没多问,问了也是白问。 野牛王走后没多久,周围的树上就出现了十几只猴子,它们盯着金毓望了几眼,然后从树上下来,想要悄悄靠近金毓。 可才刚走几步,一只白狐就从树林里窜了出来,警告的盯着这些猴子。 猴子们不甘示弱,与它较量,把它按在地上打。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3节 “什么声音?”丁达察觉到动静走了过来。 猴儿们吓得爬到树上跑了。 趴在地上的白狐狭长的眼儿一眯,转身躲到一棵树后。 见丁达走了,这才走出来,几个跳跃,来到了金毓面前。 它伸舌头舔了舔嘴角周围,看着金毓的眼神透着饥渴。 正要去舔金毓的脸几下,就被一只手掐住了脖子。 白狐:“……”谁特么的偷袭我。 它想反击,却挣脱不了那只手。 第32章 梁元发现自己是个“色胚子” 白狐挣扎不脱那只手,心里怕得要死,浑身都颤栗起来,想叫又叫不出声。 而手的主人则是梁元,他看着这只白狐,眼眸危险的眯起,见丁达看过来,就对他做了个噤声的动作,正打算提着白狐离开,金毓却醒了。 看到白狐,金毓还以为是狗,有些惊讶的问:“哪来的......不对,这不像是狗,倒像是......”她猛地睁大眼:“白狐!” 白色的狐狸,在这种深山里极为少见。 软又白的厚毛,短小的嘴,略圆的短耳朵,体长约莫半米,看着特别的可爱! 金毓忙将梁月放在她身上的腿拿开,起身走到梁元面前,看着他手中的白狐,双眼泛着奇异的光:“哇塞!真的是白狐,我最喜欢的小动物之一,哎呦!太可爱了!又白又可爱,这眼睛,狭长狭长的,透着精明劲儿,是个聪明的小家伙。” 见她居然喜欢狐狸,眼底透着欢喜劲儿,梁元心底一动,问:“你喜欢?” 金毓点头:“这么可爱的小动物,我当然喜欢了,不过毕竟是野生动物,野性难驯,我不能养着它。” 而且野生动物喜欢自由,再怎么喜欢她也不能剥夺它们的自由,把白狐留在身边当宠物养。 除非这小家伙自愿,且不会伤害她的家人朋友。 想到了什么,她抬头对梁元说:“我不养它,但你也不能吃它,狐狸肉应该不怎么好吃,咱们现在也不缺吃的,就放过这个小家伙吧!” 梁元摇头:“我没说要吃它,太小了,才八斤左右的样子,没啥肉。” 金毓哦了声:“不吃就好,我还以为它是被你抓来吃的呢!” 梁元:“是它自己跑来的。” 一边的丁达这时候压着声音附和了句:“是的,小毓,这狐狸是自己跑来的,它刚才想靠近你,被梁元及时发现抓住了。” “原来如此。”金毓盯着白狐看,凑近了它两分:“你靠近我想做什么?” 她一靠近,白狐就露出了很享受的表情,四肢白白的小短腿蹬来蹬去的,想从梁元的手里下来。 金毓让梁元放开它,梁元松开手,白狐一得到释放,立马一跃跳进了金毓的怀里,贪婪的闻着她身上的气息。 金毓将它稳稳抱住,柔软的白毛摸着特别舒服,她心中一动,想到了一种可能,转了个身,背对着丁达喂了白狐一口灵泉水,白狐立刻露出了餍足的表情,脑袋不断的往金毓怀里蹭,蹭到了金毓平平的胸口。 梁元的眸子瞬间危险眯起,将白狐提过来,仔细辨认它的性别,见它是只公狐狸,脸就黑了:“这小家伙刚才在占你便宜,是只色狐狸,留不得。” 金毓把白狐抢过来,护在怀里:“你想什么呢!色什么狐,它就是个小动物。”这小家伙是被灵泉水吸引来的。 见金毓护着自己,白狐找到了大腿,心底欢喜无比,又冲着金毓拱了拱脑袋,一副讨好的表情。 这个甜人喜欢本狐,太好了! 她跟本狐一样,都是最美的。 见白狐这番模样,金毓更喜欢了,小家伙很聪明,还知道讨好她。 她抬头看着梁元:“我们养他好不好。” 梁元还未说话呢,丁达就点头了:“好,小毓喜欢就养。” 小毓是法器选的有缘人,深受动物们喜欢,那就好好珍惜这个缘分,说不定会是个善缘,一般人想要还一定能得到呢! 听说有钱人家的小姐,就喜欢白狐这种可爱的小东西,会花大价钱让人去寻白狐,寻到之后再驯化,前后所花的银子,那是他们这种普通人想都不敢想的。 可见白狐之珍贵! 现在有免费得白狐送上门,不养白不养。 “嗯嗯嗯,多谢姑父成全。”金毓感激道,然后双眼亮晶晶的看着梁元。 梁元无奈点头:“随你。” “怎么了?”金父几人被他们说话的声音吵醒了,一脸疑惑。 丁达让他们看看金毓怀里的白狐,把事儿解释了一遍,闻言,金父几人都不反对金毓养狐狸。 金父还双眼发亮的看着白狐:“小毓,咱们好好养,我听说这小东西可珍贵了,以后要是缺钱了,咱们可以把它卖给有钱人换银子。” 金毓:“......爹,我不会拿雪团换银子的。” “雪团?这么快就取好名字了,别说,还挺好听的,比大白小白这些要好。” 几个大人说了几句之后,就没再多管白狐了,打着哈欠又睡下了。 梁元与丁达换班守夜,等丁达睡着了,梁元盯着金毓那边看了许久,见她抱着白狐睡在金娇和梁月的中间,心底不知为何,竟有些烦闷。 “脑子有病啊!那白狐占她便宜就占便宜,关我什么事?”梁元拍了自己的脑袋一下,最近他总会胡思乱想一些东西,还会做一些不知羞耻的梦,梦里,他和金毓成亲了...... 他居然对她有非分之想? 梁元给了自己一耳刮子:“呸!重生了一次,我居然变成了色胚子,这种情况下也能想那些,对象还是......” 他又看了金毓一眼:“还是个要身材没身材要脸蛋没脸蛋的瘦丑丫头!” 他是中邪了吗? 野牛王是翌日天刚亮的时候回来的,一回来看到金毓的身边多了只狡猾的白狐狸,老牛急眼了,冲着白狐就走了过去,凶哒哒的要把它赶走。 白狐立马委屈的钻进金毓的怀里,眼里闪着泪光。 呦! 小家伙还会装可怜,像极了我见犹怜的娇美人儿。 金毓把白狐护在了怀里,耐着性子与野牛王交流。 金毓:“雪团是我的宠物,你不能赶它走。” 野牛王:不,它必须走,否则它会把你抢走,我不能失去你。 金毓:“雪团很乖,会把你当大哥看待,它以后可以当你的小弟。” 野牛王:我不需要如此弱不禁风的狡猾小弟。 “......” 交流不成,金毓就把牛儿叫到一边,给它喝了三瓶灵泉水。 野牛王:行,臭小弟可以留下,甜人,再来十瓶甜水。 看到牛儿又张开了嘴巴,金毓:“......” 幸好这水是用普通水稀释过的,要不然哪够你喝哦! 第33章 日月部落也被称为野人部落 白狐能够留在金毓身边,令山里的一些具有灵性的动物很是羡慕。 它们也想留在那个香甜的人身边。 于是乎,接下来在赶路的时候,金毓总能看到许多野兽在眼前闪过,梅花鹿、大白兔、黑豹、野狼...... 令她头皮发麻,这些动物都是趁着金父等人不注意的时候出现在她面前的,那意思表达得很明显了。 求收养! 养不起呀! 她总不能把所有动物都养了吧! 她的灵泉有限呀!还得留着以后种地呢! 是的,种地。 灵泉水有促进植物生长的功效,种出的粮食定是不一般的,她的手机里种子果苗齐全,只要努力耕种,应该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所以灵泉水不能全用来养动物。 养一两只可以,养多了就不行,至少现在不行,她现在还在逃荒中,居无定所的,哪能养这么多动物,也不能一直住在深山里,毕竟她是因为有灵泉才能吸引动物,得到它们的喜欢的,若是灵泉被喝完了呢? 灵泉不是取之不尽的,野兽多了肯定会有喝完的时候,没了灵泉,野兽还会亲近她吗? 赌不起! 还是得尽早出山,别想着把野兽都圈养了,没那么大的能耐。 金毓无视了那些动物,看到可爱的小兔子,也不敢说养它的话,吃却是可以的。 小白兔:“......”我不跟着你了还来得及不? 我这么可爱,你怎么舍得吃。 夜,下起了大雨,雷声震耳欲聋,山里雨水哗啦啦响,四处一片潮湿,泥地又烂又滑,一脚下去,全是泥,鞋子都重了。 宽敞的山洞里,野牛王睡在最里头躲雨,白狐趴在它的背上,一牛一狐相处和谐,睡得香甜。 石头堆积的临时小火灶上,煮着一锅炖兔肉,肉香四溢,围坐成一圈的金毓等人吃得满嘴香。 “太好吃了,这两只兔兔太好吃了!” “咱们的日子过得越发好了,我都舍不得出山。” “不出山可不行,总不能一直在山里当野人。” “山里总归不安全,容易出事儿,咱们还是得出去,找个地方定居下来。” 梁元吐出一块骨头:“按照我们现在的速度,再走十二天左右,应该就能出山了,到时候,大家都得做好准备,把身上值钱的东西都藏好了。”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4节 “嗯嗯,这是一定的。”众人附和着点头。 吃完东西,大家闲聊了一会儿,就去睡下了。 前半夜又是梁元守夜。 金毓等大家都睡下后,就悄悄起身,来到梁元面前坐下,压低声音问他:“山外是不是发生了什么?” 梁元看了她一眼,才说:“是的,诸王起兵造反,已经打起来了,虽说还未影响到南方,但南方边境紧挨着曼国,曼国见赤云国不仅发生了天灾,还发生了内战,便趁机攻打南方边境,他们杀人不眨眼,抢粮食,抢女人,无恶不作。诸王忙着内战,无人管南方边境,无数百姓死在曼人手中,待诸王反应过来的时候,南方的城池已经被曼国夺走了一半。” 这片大陆诸国林立,赤云国乃第一大国,一直备受诸国瞩目,一发生灾难,就引起了附近诸国的窥视。 除了曼国,还有其他几个胆大的国家也跟着对赤云国出手,趁机占了东西北几个方向的重要城池,虽然上辈子这些城池都被抢了回来,但也是元气大伤。 金毓皱紧眉头:“也就是说,我们出了羊驼山之后,很有可能会遇上曼人?” “嗯!”梁元道:“不仅如此,还会遇上很多流寇和往京城逃难的百姓。赤云国近八年都不得安宁,除了百兽山,没有更安稳的地方。” 金毓很好奇:“那里不会受到战乱的影响吗?” 梁元摇头,用双手比划出百兽山的地形:“不会。百兽山比羊驼山更大更危险,山的北面有一片海洋,海上有迷雾,此迷雾也叫鬼雾,它会让船只迷失方向,唯有日月部落的人才知如何走出鬼雾,在海上航行。” “日月部落背靠百兽山,前面是大海,与世隔绝,日月人不讨厌外来者,只要你不伤害他们,他们就会热情招待你,欢迎你成为他们部落的人。” “这个部落什么都好,就是有一点不好,那就是穷,那些人的生活方式和野人很像,他们不识字,不会盖房子,不会种地,不会医术,以打猎和捕捞海鲜为生。也是因为如此,日月部落还有个别名,那就是野人部落,他们被诸国嫌弃,因为备受嫌弃,日月部落无法加入任何一个国家,连纳贡的资格都没有。” 因为太穷,加上鬼雾极为危险,又是背靠大陆第一山脉百兽山,诸国对日月部落都提不起兴趣,便懒得去攻打,浪费财力物力。 所以,在战乱四起的那些年,日月部落是最安全的,那里的人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只要不生重病,几乎每个人都能够长命百岁。 金毓:“穷?那他们的海鲜能卖给诸国吗?” 梁元点头:“能,因为日月人捕捞的海鲜是最肥美的,诸国一边嫌弃他们,一边又迷恋他们的海鲜,于是各国的航海商人便想了办法,与日月人沟通,以低廉的价格收购他们的海鲜,或者用米面等东西换取。” 日月人不懂种植,便没有米面,他们很向往外界,想与外面的人和平相处,想尝尝外面的美味,可总被外面的人嫌弃,心里一直很难受,难得外面的人喜欢他们的海鲜,还愿意收购,或用粮食换取,他们很高兴,毫不犹豫就答应了。 在诸国眼里,日月人就是傻子! 诸国允许日月人在他们的国家行走,但从不把他们当做人。 可在梁元眼里,日月人却是最淳朴善良的,他这辈子别无所求,只想成为他们之中的一员,把自己会的东西都教给他们。 听了梁元说的这些,金毓也觉得日月人是真的很善良淳朴,这种民族实在少见,她对他们很感兴趣。 “如此说来,去日月部落得坐船喽,我们去哪弄船?” 梁元往火堆里加了一根柴:“会有办法的。” 金毓点点头:“嗯嗯,穷不可怕,可怕的是志气短浅还不努力。梁元,等到了日月部落,那里的人若真如你所说的那么好的话,咱们就教他们种地和各种知识好不好?” 她指了指自己的头:“我的脑子里有很多很多很有用的东西,都可以教给他们。” 若真成为了日月部落的一员,让日月部落变强,也是对自己和家人们的保护。 梁元看了她一眼,忽然笑了起来:“好,我们一起教。” 第34章 梁元居然还会纳鞋底? 金毓和梁元聊得很晚,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她被金娇和梁月两个丫头紧紧抱着,肚子上还趴着一只白狐。 外面的大雨已经停了,这是这两年的第一场雨,地面全部被打湿,在这种刚下过雨的山里行走不是明智之举,尤其是,他们脚下的鞋子都烂的不成样了,双脚上都是老茧和水泡,更不好赶路,于是,大家便决定在此处继续休息几日,先处理脚上的水泡,抹点药,再做点鞋子和袜子,换上新鞋袜再赶路。 鞋子有草鞋和布鞋,在场男人包括最小的丁洒都会做草鞋,所以这种鞋子就交给男人们来做,干草在山里遍地都是。 女人们和梁宏负责做布鞋,用的是之前做衣服剩下的布。 先打袼褙,把布糊在木板上,一层加一层,待晒干后,再画脚样裁剪,然后叠压在一起进行纳底。 纳底是个技术活,更是个体力活,金毓等人从手机里买了纳底需要用到的锥子和麻绳,一手执锥子,一手拉麻绳,拉得麻绳铮铮作响,再在锥把上绕几圈用力拉紧,再纳下一针,使其鞋底针脚密布这才算完成了。 金毓一边纳鞋底,一边看着也在纳底的金母等人,有种回到了小时候的感觉。 现代的她也是出生于农村,爸妈都是种地的,她从小跟着爸妈一起种地,在田间乱窜,穿的衣服鞋子都是妈妈做的,那时候布鞋也叫千层底,后来有了一种软胶底可以做布鞋,妈妈就不纳鞋底了,直接买胶鞋底来做布鞋,做出的鞋子改叫白边鞋。 纳鞋底的时候,隔壁的婶婶伯母老奶奶们都会来她家跟妈妈一起纳底,边纳边聊天,气氛美好无比。 但自从爸妈去世后,十岁的她进了福利院,就再也没有种过地了,也没再看到过别人纳鞋底,再后来,时代在发展,她忙着挣钱,使劲的挣钱,将小时候的记忆一点点的遗忘,很多都想不起来了。 如今,跟着金母等人住在这深山里,在山洞中做布鞋,金毓一下子想起了很多被遗忘许久的珍贵记忆,爸妈的笑容,隔壁邻居家做的包谷粑......,这些画面在脑海中逐渐清晰,她爸妈的模样与金母和金父的脸逐渐融合在一起,竟是那么相似。 金毓顿了下,一不小心扎到了手指,疼得轻哼一声。 “怎么了?扎手指了?”金母放下鞋底走过来:“我看看,哎呦!都出血了,怎么这么不小心。” 她拉住金毓的手指就塞嘴里吸吮,直到不出血了才放开。 “小毓扎到手了吗?”金父和金兰也过来关心询问。 见金毓的小脸白白的,都心疼了好一下子,金兰说:“要不小毓休息休息吧,鞋底我和你娘来做。” 金娇也凑过来:“我也能做鞋子,我比大姐力气大,娘,你教我纳底子。” 金母欣慰得很:“好勒!我家娇娇真懂事,知道心疼大姐,还知道帮忙干活。” 金娇一脸认真:“我不止心疼大姐,我还要保护大姐,我要跟娘一样厉害,什么都会做,有坏人敢来我就冲在前面把他打飞。” 金母虎着脸:“娇娇,你是女孩子,不能动不动就打打杀杀的,咱们得文静一点。” 金娇嘟嘴:“文静又不能当饭吃,要想不被人欺负就得变凶,你看看壮壮,它一凶起来,狼和大虫都怕它。” 被点名的野牛王哞的叫了声。 那是,我是最凶的。 灵泉水喝得越多,和人类相处得越久,野牛王变得更有灵性了,偶然能听懂金毓等人的话,还会应和。 “壮壮是牛,你又不是牛!”金母继续教育小女儿。 金父也在一旁帮金母教育小女儿,他这个小女儿的性子像极了金母小时候,最喜欢用武力解决事情,一点女孩子的温柔样子也没有,这以后可怎么嫁人哦。 不是谁都会跟他一样想得通,取个彪悍的媳妇儿镇家的。 金娇被念得烦了,就随口答应了父母,以后肯定会跟大姐一样,当个娇娇女。 金父二人这才满意了,又回头来劝说让金毓休息。 金毓没答应,还想继续做鞋子,这种时期谁都不能偷懒。 正在编草鞋的梁元看了她这边一眼,见她拿在手里的鞋底硬邦邦的,每一针下去都不好扯出来,他抿了抿唇,将手里的草鞋快速编好,就走过去从金毓手里拿过了鞋底和锥子麻绳:“我来纳鞋底,你负责剪鞋样熬浆糊。” 金毓惊奇:“你会纳鞋底?” 梁元还未说话,梁宏就点头说:“小元会的,就是做的没我好而已。你让他做,趁此机会,让他多练习练习。” 妻子的去世让他想通了很多事情,什么男主外女主内,那都是死规矩,可以视情况变通的,男人必须多掌握一些技能,这以后才能照顾好妻子,比如做饭做衣服做鞋子,就算不是必须天天做,也得学,总有用得到的时候。 金父等人都忍不住看了梁宏一眼,心想想梁宏这样的爹还真是少见,居然愿意让儿子学做鞋子,这可都是女人的活。 他自己会女红也就罢了,还让儿子也跟着学,梁元什么都学会了,那他以后的媳妇儿做什么呢?坐着享福? 金父下意识的看了自己的大女儿一眼。 见梁宏这么说了,金毓也不说啥了,把位置让给梁元,亲眼看着他纳鞋底,见他纳了几针,速度比她还快,就冲他竖起大拇指:“棒极了,累活交给你了,我去做轻松活。” 心底对梁元更佩服,好男人啊! 金毓一边做鞋样,一边又忍不住多看了梁元两眼,越看越满意,越看越喜欢。 殊不知,她在看梁元的时候,金父等人的目光也在她和梁元的身上来回打转。 鞋子全部做好已是五天后,众人坐在山洞里,动都不想动了,真想一辈子待在这个山洞,吃吃喝喝的,舒服一辈子。 然而,不行,他们还是得离开这里。 因为山野野兽太多,蚊虫遍布,最重要的是,他们身上的银钱会有用完的时候,他们得在银钱用完之前,找到地方把在山里挖到的值钱药材卖了换银子。 “赶路了,赶路了,孩子们,都打起精神来。”丁达冲着四个儿子喊了一声。 一想到还有好长时间的山路要走,丁家四兄弟都苦了脸,有气无力的应着:“哦。” 而金毓三姐弟和梁月,也都是软趴趴的,很不想赶路,但又不能不赶路。 野牛王看了大伙儿一眼,忽然哞的大叫了一声,跑到前面的水里滚了一圈,弄得湿哒哒的跑回来,对着金毓等人甩着身子,甩了他们一脸水,个个都被刺激得精神了。 “壮壮!”金毓率先跑过去,一把抱住野牛王的脑袋,使劲的揉啊揉。 其余人也想去揉牛,可他们不敢,因为野牛王会攻击他们,于是乎,大伙儿就指着它破骂,骂着骂着就起劲了,赶路都不觉得累了。 第35章 仿佛来到了动物世界 休息了五天,又换了新鞋子,金毓等人赶路的脚程比之前快了许多,赶路的同时也不忘挖野菜摘野果找药材。 两天后,他们开始走下坡路了,路也比之前平了,没有那么多的山石和林子。 这日晌午,他们来到了一个湖泊边,湖泊很宽敞,周围有不少的动物在边上喝水,野马,狍子,鹿,野牛等等,种类之多,看得金毓眼花缭乱,仿佛来到了动物世界。 “这里可真美。”众人忍不住感叹。 梁元道:“我们安静的走,别惊扰了这些动物。” 他话音刚落,有一些动物就齐刷刷的转头,看向了他们这边。 众人:“......”被这么多眼睛盯着,心好慌。 金毓才是最慌的,这些动物分明都是在看她,那眼神,就跟看到了最美味的食物似的。 金母金父梁元几人都走到了金毓面前,将她挡在身后。 梁元皱了皱眉,心底很烦躁,金毓身上的气息太吸引动物了,刚进山的时候没有那么明显,后来就越发明显了,动物越来越多,稀奇百怪的什么都有。 生怕麻烦不断,他找了能掩盖气味的药草给金毓随身携带,却一点用都没有。 就算金毓身上臭烘烘的,那些野兽也能找上来。 “小毓别怕,我们会保护你的。”金兰安抚着金毓。 被动物喜欢不一定都是好事,一不注意就会丢了性命,所以他们必须保护好金毓,她是他们的宝贝疙瘩。 野牛王也注意到了那些动物的目光,眼神瞬间变得不善起来,走到了金毓等人的前头,朝着那些动物发出威胁的哞哞声。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5节 众动物看到野牛王这巨大的身体,皆忍不住后退了几步。 忽的,一声响彻云霄的声音响起:“哞!” 金毓等人抬眼看去,竟看到了五只大象,就:“......” 最大的那只大象比野牛王还巨大,它带着同伴们朝他们走过来,看着野牛王的眼神透着鄙视的意味。 被轻视了的野牛王很不甘心,又威胁的叫了一声,大象就跟没听见似的,继续走过来。 “怎么办?这种大家伙我们该怎么对付?”金父有些腿软,他是第一次看到大象,除了金毓和梁元,其余人也是第一次看到这种大家伙。 金毓绷紧了神经,真没有想到,羊驼山里还有大象,可不能让它们走过来,她如今的情况,哪能带着这五只大型动物,走到哪都是吓人得存在,除非空间能装活物,将它们养在里头。 金毓意念一动,进空间看了一眼,她的空间还是只有十个平方的样子,就是一间小木屋而已,是不可能养大动物的。 将意念收回来,金毓取过梁元腰间的水囊,趁着大家不注意,放了一袋灵泉水。 “你做什么?”梁元拉住她的手,金父等人也看向她。 金毓拿着手囊:“壮壮和雪团喜欢这种水,那些动物肯定也喜欢,我打算往湖里倒一些水,将动物们都引过去,然后我们再趁机逃跑。” 梁元闻言没有放开她的手:“我跟你一起去倒水。” 若不是因为只有金毓亲自倒的水才有安抚野兽的效果,他真想一个人去倒水。 “小元,你保护好小毓啊!”金母道。 梁元点头应下,带上金毓离开,野牛王和雪团见了,都想跟上金毓,被金毓瞪了一眼:“你们别跟上来,保护好我的家人们,求你们了!” 野牛王和雪团瞬间顿住了脚步,这一牛一狐在灵泉的滋养下,已经和金毓没了沟通障碍。 其他人的话它们会选择性无视,但金毓的话,它们却都会听的。 于是,两兽犹豫了一下后,就都留在了金父等人身边,警惕的盯着那些大象。 梁元和金毓快步来到湖边,刚靠近就看到了一条大鳄鱼,那鳄鱼睁着眼睛阴冷的看着他们,没有要攻击人的意思。 金毓吞咽着口水,在梁元的保护下,避开那条鳄鱼,拿起水囊倒灵泉水。 灵泉水进了湖泊,立刻与湖水融合在一起,但衣带水效果不大,稀释得太彻底了。 金毓一咬牙,背对着金父等人这边,直接从空间里放了一大桶灵泉水到湖里。 清甜的香味随空气飘散,周围的动物们都疯狂,纷纷朝着这边跑了过来。 梁元将金毓打横抱起,飞身离开湖边,跑进了队伍里。 见他们回来了,金父等人忙将金毓护在中间。 “哞!”五只大象感觉到了美味的气息,拐弯朝着湖边而去,与那些动物一起进了湖里,痛快畅饮。 野牛王和雪团见了,也很想过去跟那些动物一起喝水,但一想到金毓,它们就冷静了下来。 有甜人在,要那种湖水干嘛! 甜人才是最好的。 “趁现在,我们赶紧走。” 趁着动物们都进入湖水里了,金毓等人迅速离开,他们一直跑,头也不回的跑了,也不知跑了多了多久,直到看不见湖泊了,身后除了野牛王和雪团,没有其他野兽追来,众人才松了口气,停下来歇息一会儿,喝了一口水补充体力后,又继续跑。 很快,他们来到了一片树林里,劈荆斩刺的走了一个时辰后,天就黑了,没有山洞或草地,众人只能暂时在树林里过夜。 撒驱虫药,生火做吃的,睡觉的时候替换着守夜,每次两个人。 一夜安然过去。 翌日一早随便吃了点小馒头和牛奶,众人又继续赶路。 走了没有两天,就下起了大雨,他们找了一个山洞躲雨。 大雨持续下了一个时辰才停下,下过雨之后的天气变冷了许多,天上没有一点阳光,四周一片潮湿,阴沉沉的令人直打哆嗦。 在洞里休息了一晚上,等路面干了一些,金毓等人才继续赶路,走了一个白天,当晚又下起了雨。 “雨水越发多了,咱们得做一些蓑衣预防着,赶路的时候都别穿布鞋了,把草鞋都换上。”梁元建议道。 草鞋坏了就坏了,布鞋珍贵,得留着在平路上穿。 金父等人都同意,不过他们还是先看了金毓一眼,这孩子从未穿过草鞋,在家里的时候因为不做农活,穿的都是布鞋,赶路的时候怕她辛苦,也是给她穿最好的布鞋。 金毓看懂了他们的意思,笑着道:“我能穿草鞋,你们不用担心我。” 第36章 终于出了羊驼山 下雨的时候真的不适合穿布鞋,草鞋再不好穿也是鞋子,习惯了就好了。 金母心疼大女儿:“要不你继续穿布鞋,娘背你。” 金娇也说:“我也背大姐。” 梁月:“背姐!” 金毓不赞同:“不行,我都这么大了,哪能一直让娘背着,以前是因为体弱,才让娘辛苦的背着我,现在可不能再让娘背着了,娇娇和小月也不行,你们还没有我高呢,就算有我高我也不会让你们背的。你们别担心了,我是真的不弱了,赶路这么久我都没有生过病,说明我很健康,穿草鞋而已,我能行的,就算是光脚走路,我也能够自己走。” 虽说金毓的确不生病了,还总说自己很强壮,但金父等人看着她那仿佛风吹就能倒的身子,还是觉得超弱的。 生怕她跟柳条似的,风一吹就摇摆摇摆,摇断那细腰可咋整? 不管金母等人怎么劝说,金毓都坚持要和他们一样穿草鞋自己走,金母等人见此,也只好答应了,但在赶路的时候,大伙儿都小心翼翼的把她护在中间,一有情况就伸手去扶住她。 金毓:“......” 接下来的五天里,又下了三次雨,雨水越发频繁,天气越发的冷,好在又过了两天,在走烂完所有的草鞋后,众人总算来到了山脚,看到了一条羊肠小道,顺着小道走了两刻钟左右,面前出现了一个小村庄。 “我们出来了?太好了!”金父瘫坐到地上,累得双脚发软,他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直接哭了出来:“总算活着出来了,呜呜呜~四十一天,我们在山里总共走了四十一天呀!” 丁达无比感叹:“在山里待了这么多天,我们居然还能活下来,真是奇迹呀!” 梁元看了金毓一眼道:“这都是多亏了佛祖保佑。” 众人闻言也都明白了他的意思,纷纷点头附和:“对,多亏佛祖保佑。” 绝口不提金毓的功劳,在心里记着就行了,佛祖就是挡箭牌。 见他们是在变相的保护自己,金毓感到很暖心,她扫了眼不远处的小山村,已经是黄昏了,那里炊烟屡屡,家家都在做晚饭,便道:“我们从羊驼山走出来的事儿不能够说出去,说出去也没人会信,咱们现在的样子太狼狈,先找个能遮掩的地方把衣服鞋子换了,整理一下仪容再去前面的山村吧。” 不求村里人能收留他们给吃的,但求他们能给一间破房子暂作休息就好。 “嗯嗯嗯,对,先换衣服,别让人以为我们是乞丐。” 大伙儿找了个能遮掩的地方换衣服,先让女人们换,男人们背对着她们守在周围,等她们弄好了,男人们才去换衣服,一切收拾妥当后,大家焕然一新,变得干干净净的,淳朴的打扮,像是从外地来走亲的。 “壮壮和雪团怎么办?总不能把它们也带上吧,雪团还好,壮壮的样子可不得把人吓死。”丁达看了眼身后的野牛王和雪团,这两货一直坚持不懈的跟着他们,任劳任怨的,还会帮他们找吃的,找值钱的好东西,蛮舍不得它们的。 金毓走到野牛王和白狐面前,试着与它们沟通:“要不你们回山里吧?” 他们这群人习惯了野兽的存在,可外面的人却不习惯,捕捉白狐的猎人很多,若看到了雪团,肯定会把它抓了的,有他们护着,也会有人来抢,毕竟它这么稀罕。 而野牛王就更不用说了,这么大的体格,想藏都没地方藏,它虽然强大,但人心险恶,变着法儿使阴招就能要了野牛王的命。 “哞!” “咕咕。” 见金毓要赶它们走,两兽都不干了,白狐在她脚边转圈,发出了可怜又软萌的叫声,用毛茸茸的尾巴去撩她的小腿,撩得她心软无比。 野牛王最霸气,卖萌是不会的,它直接咬住了金毓的衣袖,一副你敢抛弃俺老牛,俺老牛就不放过你的凶悍表情。 “撒嘴!不撒嘴就不给你水喝了。”金毓眯着眼。 野牛王赶紧放开了她的袖子,哞的委屈巴巴的叫了一声,双眼闪着泪花,泪珠挂在牛睫毛上,要落不落的,可怜极了。 它心里得意的哼哼哼,不就是装可怜,装可爱吗?俺老牛啥都会,你给我看好了,看我表演真正的绝技。 金毓:“......”野牛呀!我的眼睛快被你闪瞎了! 你咋能这么牛呢! 眼泪说来就来,白莲花都没你演技好,你个莲花牛! “你们两个听我说,我......” “哞!”不等金毓说完,野牛王就摇着脑袋,不听不听,你在对牛弹琴,俺老牛啥也听不懂,你是俺的甜人,你到哪俺跟到哪! “咕咕!”白狐四肢并用,抱住了金毓的右腿,水蓝色的狐狸眼水汪汪的看着她。 摸了我的身,你就得对我负责,你个负心人。 金毓:“......”我用灵泉水养出了一牛精一狐精吗? 一旁的梁元等人:“......” 无奈,金毓只好去跟大家商量,该怎么安排这两只了,最终的结果是,把它们带上。 于是乎,大伙儿带着两只妖精,额,不对,是一头体型巨大的野牛和一只雪白的狐狸走进了小山村。 这个山村不大,家家户户都住得零散,左一家右一家的,都隔着田地,大概二十栋房子,有两栋稍大的青砖瓦房,其余的都是泥土房或者茅草房。 村民们都在家里做饭,干活的男人们都回了家,各家院子里都有人,大人们吃水果,小孩们追逐疯闹,这家的狗子在追那家的鸡,那家的鸡又飞到了这家的菜地里啄来啄去,各种声音交杂在一起,生活气息一下子浓了起来。 “这里可真幸福,没有受到一点天灾的影响,你们看那些水稻,金灿灿的一片,好诱人啊!”金母羡慕万分。 “我们很久没有看到这么好的庄稼了!”金父也跟着羡慕。 他们以前在家里虽然经常耍赖偷懒,但也都是无奈之举,他们还是很喜欢家里种的那些粮食的,看到粮食大丰收,就跟捡到银子一样高兴。 丁达道:“只是隔了一座羊驼山,这里和我们那里却是天差地别。” 金兰笑着说:“你也不想想羊驼山有多大,我们走了多久。” “汪汪!!!”忽然传来了狗吠声。 一条大黑狗冲金毓等人跑了过来。 这声音引起了村里人的注意,有人从家里走了出来,抬头张望:“是老王家的大黑在叫,外面有谁来了吗?咦?那是什么?我的娘啊!好大的牛啊!爹娘,你们快来呀!有头好大的牛进村了!” 因为牛太大太显眼了,又是天色暗下来的时间,这人只看到了牛,没注意到人。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6节 第37章 不想去百兽山了? 没多久,各户的村民们听到动静都出来查看,一看到野牛王,纷纷吓得转身回屋关上门。 从未见过这么大的牛! 有几个胆大的村民回屋冷静了一会儿后,又小心开门走出来好奇的看着外面,想要再见识一下野牛的霸气身姿,然后就看到了金毓等人。 “咦?有人?” 这几个村民疑惑,大声问:“你们是谁?来此作何?” 金父上前一步,敞开声音:“不好意思,几位兄弟,我们家的牛吓着你们了,我们从柳州府逃难而来,路过此地,天色已晚,想在此地借宿一晚,可否行个方便?” “借宿?”这些村民没有立刻回答,而是一脸警惕,其中一人问:“你们有户籍证明吗?” 这世道乱,什么人都有,官府早有交代,任何村子来了陌生人,都得查看他们的户籍证明,没有证明就不能收留,还得报官把人抓了。 金父点头:“有的,有的,你们放心,我们都是安分守己的良民。” “有证明就好。”村民们才放心了,有一人指着一个方向道:“借宿就去找里长,那栋青砖瓦房就是里长家。我们村叫做小田村,因为离官道近,经常有会有人路过借宿,里长就想了法子,发动村里人盖了两栋房子,当做村客栈租给外来人。” 金毓挺意外的,这种小村子居然还弄了村客栈,里长挺有生意头脑啊! 金父皱了皱眉:“租?这是要让我们花钱?” 村民们很理直气壮:“不花钱就没地方住,我们小田村又不是善人村,房子不能白白给你们这些外来人住。” 金父还想说什么,金毓拦住了他:“爹,花钱就花钱,这样还省得麻烦,我们也住得心安理得,不用欠人情。” 金父想想也是,便不再多言,可心里终究还是心疼银钱。 梁元也觉得金毓言之有理,也都同意花钱租村客栈来休息一晚。 对这几个村民道谢了一声,金毓等人就朝着里长家而去。 啧啧称奇的看着大野牛跟着金毓等人走远了,几个村民才收回了目光,回屋一边吃饭一边给家人们唠叨此事,弄得大家都对野牛极为感兴趣,毕竟这种野兽特别少见。 金毓等人朝里长家走去的时候,里长和他大儿子听到了村南方向的动静,正好出门来查看,半路就和他们碰见了。 看到野牛的时候,里长二人也是震惊得很,随即确定野牛王是真的不会攻击人,还愿意让金毓摸它,二人才缓过神来。 得知金毓等人要借宿,里长先让他们拿出户籍证明来看一眼,确定他们真的是从柳州府逃难而来的,这才说道:“我姓王,你们可以叫我王里长,我们村有两栋屋子可以租给你们,一栋是茅草屋,有三间睡房,一间灶房,一个茅房,每个房间里都有地铺,一间至少能睡三人,五文钱一间房。” “另一栋是青砖瓦房,也是三间睡房一间灶房一个茅房,但与茅草房的睡房不一样,那里面摆了木床,十五文钱一间房。路过我们村的人有许多是生意人,他们不缺银子,就想住好的房间,所以才会有这栋青砖瓦房的存在。两种房子的灶房和茅房都不收钱,但灶房里只有灶台,没有柴和锅碗,客人们想吃东西可以自己做,也可以找村民们买。” 金毓等人听明白了,决定租茅草房,直夸里长会做生意。 里长笑着说:“这都是我的小儿子出的主意,他在城里的得福客栈当掌柜的。” 拿了十五文钱给里长,金父问道:“王里长,请问这里所属什么城?” “所属阳城。” “那这里距离百兽山还有多远?” 里长摇头:“百兽山?没听说过。” 他身旁的大儿子也说不知道。 金父等人看了梁元一眼,梁元说要去百兽山,可是跨越了羊驼山那么大的一个地方,来到了这个村子,这里的人居然也不知道百兽山。 这百兽山距离这里到底还有多远? 日月部落真的存在吗? 金毓知道金父等人心里在想什么,逃荒久了,又在山里经历了那么多,他们早就身心疲惫了,很想找个地方安定下来,巴不得一眨眼就能到梁元说的百兽山。 可是路得一步步走,是急不得的。 想到梁元说的曼人,金毓向王里长二人询问了阳城的情况。 王里长说:“逃到这边的难民很少,没有对阳城造成多大的影响,至于小姑娘你说的边境,那里的确在打仗,是曼人又在作妖,可他们打不到我们这里来,毕竟边境距离这里很远,而且朝廷也不会坐视不管,肯定会出兵去退敌的,我们庄稼人只需安心种地就行。” 一听边境有曼人在作乱,金父等人很意外,这曼人屡屡犯我朝边境,每次都被打得落花流水,三年前才被打退,怎么现在又来了,真让人讨厌。 金毓看了梁元一眼,按照梁元跟她所说的,诸侯忙着内战,无暇顾及曼人和周边众国,曼人这次肯定会打到阳城来,阳城会变成人间炼狱,需要六七年的时间才能缓过来。 不仅是阳城,整个赤云国都会大乱。 但这事儿她和梁元无法说出来,说出来不仅不会有人信,外人还会认为他们是在妖言惑众,去报官把他们抓了。 又和王里长说了几句,金毓等人这才在他大儿子的带领下,去了茅草屋那边。 茅草屋在村东尾,虽是茅草屋,却干净整洁,还有旧棉被可盖。 等王里长大儿子离开,金毓等人查看四周一番,见没啥问题,就把东西放下,在附近捡了点木柴,烧火做吃的。 野牛王和白狐见他们忙碌,闲着无聊就睡觉,野牛王躺在地上,白狐躺在它身上。 夜色彻底黑沉下来,村子里各家各户吃了晚饭后逐渐熄火歇息,只有金毓等人这里的灶房里还燃着火光。 灶台上煮了一锅面条,面里加了卤蛋和火腿肠以及野菜野兔肉,野兔肉是昨晚在山里打来没吃完的,和面煮在一起别有滋味。 这是正宗的野兔面。 “按照王里长所说的,阳城是个可安身的好地方,既然如此,我们又何必再继续去百兽山呢?那个地方连小田村的人都没听说过,也不知是个什么样的地方?若是没有阳城好,我们岂不是白走了。”金父吃完面条,就开始想以后的去路,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丁达也是这样想的,他点头道:“咱们之所以逃荒,就是为了能够找到一个可以安身的地方。走了这么久,经历了那么多危险,我是真的累了,怕了,若阳城真的容得下我们,我们也许可以留在这里。” 金兰也很赞同,丁家四兄弟也是如此。 他们一路上虽然有吃有喝的,但那种感觉跟有家的感觉是不一样的,他们的最终目的,就是求得一个安稳的地方生活,而不是当山野人,或是一直奔波。 梁宏拉住梁元的手:“百兽山是个陌生的地方,咱们不一定非得要去那里对不对?” 梁元没说话,他在想该怎么解释,阳城的安定是暂时的。 要不要告诉大家真相呢? 或者只告诉爹。 正想着的时候,梁元感觉到了金毓的目光,侧着脸看去,就看到金毓在冲他眨眼,无声的变换嘴型。 表达的意思竟是:交给我,我会让他们继续去百兽山的,你只要配合就行。 梁元点点头,莫名的对她很有信心。 金父等人商量了一番,决定明日先去阳城看看情况,若那里真的能容得下他们,就不去百兽山了。 梁元和金毓不说话,等所有人都睡下了,两人才悄悄去外头说了一会儿话。 月色迷人。 金毓、金母、金兰、金娇、梁月五个女子同睡一间睡房,金毓被夹在了通铺的正中间,热得浑身冒汗,不知是做梦了还是怎么的,她忽然发出了一声惊叫。 “啊!不要,娘,你不要死!” 第38章 进城卖药材 金母几人都被惊醒,紧张的围过来。 “小毓,你怎么了?快醒醒!” “她这是做噩梦了!” 无论金母几人怎么喊,金毓始终是双眼紧闭,嘴里不停的大喊。 “爹,你快救娘呀!” “娇娇,你不要离开姐姐!” “虎子……” “梁元,你不能死!” 这些话儿把金母等人吓得不轻。 “小毓这是梦到我们全死了?” “难怪会被吓成这样,身上全是汗。” “啊!不要杀我!”金毓又忽然大叫一声,猛的坐了起来,还好金母避得快,要不然就得被金毓撞到脑袋了。 “娘!”金毓睁开了眼,一看到金母,就大哭了起来,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你还活着,你没有死,呜呜……” 金母心疼的安抚她,给她顺背:“不哭,不哭,娘好着呢,你是做噩梦了,梦里都是假的。” 金毓却哭着摇头:“不是假的,都是真的,我做的梦是佛祖给的预言。” “什么?”金母几人吃惊。 这时候,外面传来了金父等人着急的询问声。。 “小毓怎么哭了?” 茅草屋隔音不好,这边的声音太大,把他们都吵醒了,如今全都跑了过来,梁元手里还举着火把。 出门在外不方便,金毓等人睡觉都没有脱衣服,这会儿也不怕被梁元等人看到。 一看到金父,金毓又哭了,声音哽咽透着恐惧:“爹,佛祖刚才给我托梦了,说让我们不要留在阳城,曼人很快就会打过来,还有很多国家都会来攻打我们赤云国,赤云国会全国大乱,死很多很多的人。我原本是不信的,可哪知梦境一转,曼人真的打来了,所有人都死了,呜呜……咱们不能留在阳城,得赶紧离开。佛祖还说了,百兽山才是我们该去的地方,日月部落是真正的世外桃源,可以让我们免受战乱之苦。” “这……”金父都听傻了。 梁元皱了皱眉,对梁宏说:“爹,天下大旱这么久,朝廷都没有任何救灾的行动,可见肯定是发生了什么我们不知道的事情,连旱灾都不来救治,朝廷又怎么会派兵去退敌,没有人去退敌,曼人说不定真的会打过来。” 梁宏闻言双手有些颤抖。 他儿子自小聪明,九岁的时候被曾夫子看中,破例收进了书院免费读书,若不是后来因为家里出了事,儿子为养家放弃读书,他早已考取了功名。 聪明人的想法比他们这些普通人厉害,他儿子见识比他多,说的话不可不信。 曼人若真的打来了,这可怎么得了,听说那些人都是杀人如麻的,比土匪还残忍呀! 丁流看了梁元一眼,也摸着下巴认真思索道:“梁大哥所言并无道理,我听夫子说过,以前发生天灾的时候,朝廷都会第一时间来救灾,可是这次旱灾如此严重,却没人来救灾……若曼人真的打来了,我们想逃就晚了。” 丁家四兄弟里属老二丁流最聪明,还是个读书人,很受夫子看中,十三岁就考中了童生,若不是因为天灾,他现在已经是秀才。 三家人里,就属梁元和丁流读书最好,脑瓜子最聪明,看到他们两人都这么说了,金父等人一下子就慌了。 再想到金毓提到的佛祖,心里更是怕得要命。 他们是得佛祖恩赐法器才得以活下来的,要不然早就饿死了,如今佛祖给金毓托了梦,他们不能不信呀!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7节 “那……我们就不去阳城了?我们……”丁达道。 梁元摇头:“阳城要去,但不能久待。我们在山上挖的药材不能一直放着,得先去阳城找地方卖了,之后我们再买一匹马和两辆马车,一辆用马拉车,一辆用野牛拉车,坐车会比走路更快。” “马……马车?我们可没坐过呀!那可是有钱人家坐的东西,可贵了!”金母道。 金毓收了眼泪,声音带着撒娇意味的说:“贵也要买,我的双脚快走废了。” 他们在山里挖的那些都是好东西,卖了之后,所得的银子不仅能买得起马车,还会剩余很多。 金母忙安抚她:“买,娘给你买,咱们就坐马车和牛车赶路。” 金兰也点头,看向丁达等人:“就听梁元的,咱们先去阳城卖药材,再去买马和马车,然后继续赶路去百兽山。” 丁达沉默半响,才重重的呼了一口气:“行,去百兽山。” 金父等人也不再纠结,都说要去百兽山。 梁元见此看了金毓一眼,只见金毓悄悄的冲他眨了眨眼。 他忍不住笑了,这丫头演得可真像,方才看到她哭得厉害,他心里莫名的很难受。 这种感觉真的很怪。 不管她是真哭还是假哭,他都不忍她落泪。 …… 翌日卯时,天刚亮。 梁宏洗漱完,想去茅房,正在捡柴的梁元见了,将木柴拿去灶房放着,也跟着去了茅房。 梁宏方便完从茅房出来,抬眼就看到梁元站在外面,正想说什么,梁元先他一步开口:“爹,我有话要跟你说。” 他走过来,扶着梁宏,去了一棵树下。 “有什么话儿你直说就是了,怎么还偷偷摸摸的,怕别人听到似的。”梁宏杵着拐杖看着他。 梁元道:“爹,有件事我一直没敢告诉你,这事很荒唐,却都是真的……” 他将自己重生的事儿告诉了梁宏,但没有详细说清楚他前世的各种经历。 重生这件事情他不打算瞒着自己的亲爹一辈子,他得让爹的心里有个底。 因为后面的逃难路上,他们很可能还会再遇上许多麻烦,在处理这些事情的时候,他会展现许多前世所学所知的东西,他爹看到了肯定会疑惑,心底会胡思乱想。 他不想骗他爹,也不想一辈子说谎,所以他才会跟他爹坦白。 听了梁元所说的话,梁宏傻楞住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拿着拐杖,打了梁元一下:“你为什么不早说,你这傻孩子……你过来,让爹抱抱。” 梁元听话的走上前两步,等他爹抱住他。 梁宏边抱他,边拍打他的后背,打着打着,就改为抚摸梁元的脑袋,他哑着声音:“那时候,你一定很苦对不对?这事儿不许再告诉任何人,你知我知,天知地知就行了。” 梁元闷声应着:“嗯。” 他就知道,他爹不会把他当妖怪的。 金毓帮着金母金兰二人把小笼包蒸好,从灶房走出来正打算去喊人吃早饭,一抬眼就看到了不远处树下的梁元和梁宏。 父子二人抱在一起,也不知在干啥。 她没有多看,很快就收回目光去喊其他人吃早饭,再回来的时候,梁元二人也朝这边走过来了。 她连忙喊了声:“梁元,梁伯伯,吃早饭了。” “好,我们这就过来。”梁宏应了声,拍了拍梁元的肩膀:“你那时活到了多少岁,有没有娶妻?” 梁元道:“三十八岁,未娶。” 梁宏沉痛的闭了闭眼,再睁开眼又说:“你和小毓的婚约还在,若有意,就自个把握住,别等失去了才后悔。” 他的儿子上辈子居然没有娶妻,一个人孤独的走完一生,这是何其的悲凉。 …… 用了早饭,金毓等人先去跟王里长说了一声,退了茅草屋,问了去阳城的路,才离开小田村。 出村不到一刻钟,他们便来到了官道上,沿着官道走了一个半时辰,来到了阳城。 进城除了户籍证明,还得每人给三文钱的进城费。 不过因为金毓等人带着野牛王,所以就被额外多收了十五文钱。 这钱三家人一起出。 金父很心疼钱,但又不能不给,不给野牛王就只能留在城外,没有金毓看着,不知道会惹出什么事儿来,他又不能让金毓留在城外陪着野牛王,一是不安全,二是出城的时候,他们会从南门出,不会从这个东门出,所以野牛王必须带上。 野牛进城,引起了无数路人的关注,那些人指着野牛惊叹议论,却因畏惧野牛不敢靠近。 来到了人多喧闹的地方,从未进过城的野牛王和白狐有些焦躁,看着路人的目光透着寒光。 生怕野牛王发火伤人,金毓便走在它身边,一只手抱着白狐,一只手给牛顺毛:“等我们卖了东西,买了马车就离开这个城,你给我忍着点,不能乱跑,不能捣乱,要不然你就会被人抓走,砍掉脑袋拿去祭神,再也见不到我了。” 说着就指了指她怀里白狐:“你也一样,要是被抓走你就会被剥皮,用你的皮做衣服。” 白狐和牛:“......” 人类焉儿坏,就会吓唬狐(牛)! 看到阳城如此繁华,街上都是叫卖声,金父等人万分羡慕,他们也想过这样的日子。 但是一想到昨晚金毓做的梦,他们就赶紧打消了要留在这里的想法。 众人走了一刻钟左右,就找到一个长居在此城的乞丐,给了他五个小笼包,问了这个城的基本情况,再弄清楚城里有几个药铺和医馆,都在什么位置,这才去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商量怎么卖药。 梁元道:“我们手里有五株百年人参,两株红参,十八朵灵芝,普通何首乌十斤,人形何首乌五斤,鹿茸六斤......这些东西能卖出天价,但是物以稀为贵,一次性拿出卖给同一家店肯定会被压价,而且还会引人注目,所以咱们得分开卖,卖了银子后顺便买点防身药……” 没过多久,众人就分成四路去卖药材。 丁家人多,分为两路,丁风、丁流、丁潇三兄弟去陈家药铺,金兰和丁达带着丁洒去刘氏药铺。 梁元带着爹和妹妹去城里最大的医馆,金毓一家则去了城里最大的孙氏药铺,野牛王和白狐则紧跟着金毓。 虽然野牛王很惹眼,但还是得带着,这家伙是个不安分的,就算有金毓哄着,也不可能一直待在原地的,它就是喜欢转来转去,越是陌生的地方它就越喜欢转。 第39章 她是我娘子 刚到药铺门口,野牛王就因为身形引起了骚动,金毓感到很头疼,不停的安抚着它,对金父四人说:“爹,你们进去吧,我在这看着壮壮和雪团。” 这么大的牛是进不了药铺的。 金娇闻言停下脚步:“我跟大姐一起。” 金父看了野牛王一眼:“行,你们姐妹俩在外面等着我们,别乱跑啊!” 说着就进了药铺,一进去就有伙计迎了上来,伙计先是看了门外的野牛王一眼,才压住心底的震惊问金父几人的来意。 金父压着声音直接对伙计说明来意,要卖药材,还掀开盖着背篓的布给伙计瞅了眼里面的东西,惊得伙计急忙去找了掌柜的,掌柜的闻言匆匆而来,先是瞧了一眼背篓,然后眼儿一亮,瞅着四周有不少来买药的人,忙找了借口将金父三人领进了后院厢房。 金父虽然没做过生意,却也知道掌柜的这是要跟他们谈价钱了,只是财不露白,药铺里人来人往的,不是谈钱的地方,得找个没外人的地儿。 于是,金父也不耽搁,叫上金虎和金母跟着伙计去了厢房。 刚坐下,掌柜的就说:“你们先把东西取出来给我看一眼。” 金父三人把东西都拿了出来,一斤鹿茸,一株人参,一斤人形何首乌,两朵上品灵芝和若干稀有药材。 每一种都保存得非常完好,在山里的时候,他们都有小心照顾这些东西。 看着这些药材,掌柜的心底激动,面上却很淡定,他伸手拿起那些药材端看了几眼,才放下对金母说道:“大兄弟......” 才刚开口就被金父打断了:“掌柜的,她不是什么大兄弟,她是我娘子。” 掌柜的:“......” 他看了看笑容尴尬的金母,又看了看矮小的金父,眼角狠狠一抽:“抱歉,是在下眼拙了。” 这种夫妻可真少见,妻子比相公高了一个头,体型也比相公壮很多,又没有穿裙子,要是相公不说,他还以为妻子是兄,相公是弟呢! 金母不在意摆摆手:“没事,小妇人都习惯了,不怪掌柜的。” 掌柜的笑了笑,心想,你可一点都不小,比我还壮。 见掌柜的也不是故意的,金父也不生气,笑得特别的亲和:“掌柜的,咱不纠结这事了,您刚才想说什么来着?您继续说,我们听着。” 掌柜的眸底闪着精光,笑着道:“你们的药材都是上等货,按照现如今的行情,人参我能给你们开的最高价是三十两,何首乌十两,灵芝五两一朵,鹿茸二十两......” 他刚说完,金父三人就收了笑脸,金父道:“掌柜的,您别欺负我们是庄稼人啥都不懂,咱们家也不是第一次卖人参了,行情还是知道的,这世道越不太平,这药就越值钱,平日里百年人参也能卖个百两,落到您这里,怎么就只剩三十两了呢?您压价也太狠了!还有鹿茸,灵芝这些东西,都是些珍贵的宝贝,您......掌柜的,要我说,您若真想买,就给个实在价吧!你方才说的那个价钱,我们可不敢卖。” 其实金父压根就没卖过人参,这要不是进了羊驼山,他都没机会见到人参这等稀罕货。 他虽没卖过,但在来之前,梁元就跟他们说过了各种药材的价值,能卖多少价他心底都有数的,虽然不知道梁元为何会懂这些,但他那么厉害,土匪都能杀杀杀,他当然得听梁元的,他说能卖百两就能卖百两。 见金父说的头头是道,掌柜的挺意外的,呦!不是好忽悠的主呀!行,那就正儿八经的谈。 他忽然就笑了起来:“大兄弟是个厉害人物,居然还懂这些,既然都是聪明人,那在下就不拐弯抹角了,这些药的确值钱,尤其是在现在的世道,这样,人参我开价一百一十两,鹿茸六十两,何首乌五十两,灵芝三十两一朵......” 金父一副傻眼的模样:“这加起来得有多少银子?” 掌柜的见他这样,就知道他被震住了,道:“共三百五十两银子。” 这么多?金父赶紧压住差点脱口而出的惊呼,皱紧了眉头对金虎说:“可是来之前,你哥不是说了,咱们手上的这些东西能卖四百两吗?” 金虎还没从三百五十两银子里回神过来呢,就听见了他爹这话,整个一怔,不知怎么回答。 金父心底气急,这个不成器的小混蛋,还不如你大姐机灵,这要是大女儿在这里,肯定会配合我。 “那掌柜的这里怎么才给三百五十两,差了五十两呀!”金父夸赞的扳着手指头数,儿子不争气,他就自己来。 掌柜的眉心一跳:“大兄弟,你可别这样,四百两是不可能的,我最多只能再给你加二十两银子。” “成交!”金父立刻眉开眼笑,山羊胡都透着喜气。 金虎:“......”我爹笑起来的样子太像个奸商了。 金母:“......”我相公怎么跟换了个人似的? 这才是他的本来面目吗? 掌柜的:“......” 拿着三张百两银票,七个十两的银元宝,金父小心翼翼的揣在怀里,按住心底的兴奋,带着妻儿背着空背篓和铁锅从孙氏药铺走出来。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8节 金毓和金娇还站在药铺外面的大树下,身旁围了不少对野牛和白狐好奇的人,见他们出来了,金毓二人赶忙叫上野牛王抱着白狐走过去。 “爹,怎么样?” 金父压着喜悦:“卖了,全卖了,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咱们先离开。” 身上揣着这么多银子,他慌得很,得赶紧去找到队伍。 街上还有很多人想看牛呢,见他们走了,蛮不舍的,有些不甘心的还追上去多看了几眼。 掌柜的目送他们走远,双手背负在后笑了笑:“这家人蛮有趣的。” 带着野牛,抱着白狐,还采了那么多珍贵药材,不一般呀! 他叫来一个伙计:“把刚才买的东西都给东家送去。” “喏。” 金毓一家什么都没敢买,直接回到了与梁元等人分开的地方。 此刻已经是申时三刻,梁元一家和丁达一家都回到了原地,见金毓一家也回来了,便凑在一起说了卖药的情况。 梁家卖的东西最多,共两株人参,一株红参,五斤普通何首乌,两斤人形何首乌,两斤鹿茸,其余药材若干,共得八百二十两两银子。 丁家分了两路,共卖了七百三十两银子。 三家卖的银子合起来,共计一千九百二十两,平均分配,每家能分六百四十两。 大家都惊呆了。 第40章 有人想抓野牛王 “我们发财了!”金虎捂住嘴巴,免得自己忍不住大叫出来。 丁潇一把抱住他,用力的抓着他的肩膀:“没错,咱们发财了!表弟,咱们可以买很多零食了!” 然后他和金虎同时用火热的目光看向金毓。 金娇和梁月也都看向了金毓。 那饥渴的表情,让大人们都回了神,一个个忍不住笑起来。 “一有钱就想着吃的。”金父一手揉着金虎的脑袋,一手捂着心口:“我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银子。” 金母看了他一眼:“你不想吃的。” 金父秒回:“想,我无时无刻都在想那些美味。” 丁达也道:“我也很想手机里的美食,那些东西太让人嘴馋了。” 金兰:“我也想吃。” 梁宏:“这以后都可以尽情的吃了,不过在这之前,咱们得先去把马车买了。” 金毓点头,看向野牛王:“再给你买个大车厢。” 这牛比马还给力,拉车绝对是顶呱呱。 跟着她是要付出代价的。 野牛王:“......” 众人把情绪收了收,怀揣着巨款,然后离开此地,去找地方买马车。 牛马市场在城南方向,走了半个多时辰,金毓等人才到了地方,一停下来,就感觉脚好痛。 所以,马车必须买,要不然等走到百兽山,他们的腿也走断了。 马儿很贵,最便宜的也得七十两,金毓等人那个肉疼呀! 才刚赚来的银子,就要花出去一大笔了,可又不能不买,不买就得一直用走的,这哪受得住呀! 最终,再三商议后,大家花七十两银子买了一匹棕色大马,又花五两银子买了两个大车厢。 共计花了七十五两银子,因为马车这些东西是买来大家共用的,所以银子是三家人出,正好一家出二十五两银子。 一个车厢能坐六个大人,像金毓这等小身板的可以多坐两个。 十四个人挤两个车厢足够了,反正他们也没多少行囊。 大马拉一个车厢,另一个车厢给野牛王拉。 野牛王看着那车厢,整头牛都很抗拒,可等金毓给它喝了五瓶水之后,它就不抗拒了,拉着独属于它的车儿,走得特别欢快,要不是有金毓稳着,它都想用跑的了! 阳城有东南西北四道门,金毓等人进来的时候走的是东门,要往南走,就得从南门出。 买好了马车,金毓等人便不再逗留,生怕因为买药和野牛王引来事端,急忙离开牛马市场,出了南门,一直向南而去。 同一时间,有一人急忙来到了阳城首富张府,找到了张首富。 “老爷,方才有人来报,说我们城里出现了大野牛,那野牛比老爷之前让人找的那些野牛要大很多,不紧大,还很强壮坚实,四肢都是白色的,就跟穿了白袜子一样,它很温顺,愿意让人抚摸。” 正在吩咐人收拾东西准备离开阳城的张首富闻言惊奇:“竟有这等事?难不成是传说中的白肢野牛?此牛现在在哪?快让人去把它抓回来。” 张首富得到小道消息,京城里的那位快不行了,北方又正处于混乱之期,诸侯都想趁乱干大事,南边这边也很快会乱起来,到时候无人顾及那些凶狠的曼人,曼人就会一路杀进来。 他已经决定逃往京城了,但京城也不是那么好进的,尤其是在这种特殊时期。 好在他认识一位贵人,只要哄得这位贵人开心,他就能在京城立足。 这位贵人极为喜欢野兽,养了各种各样的野兽,唯独没有野牛,一般的野牛他看不上。 为了能讨好这位贵人,张首富一直让人在外寻找野牛,寻了许久都没有合适的野牛可以送人,如今阳城里居然出现了一头与众不同的野牛,他立马就心动了,迫不及待的派人去寻牛。 …… 金毓等人不知道,已经有人盯上了野牛,出了城之后,他们刻意选了人烟稀少,又能让马车牛车通行的路走。 除了梁元会赶马车,其余的人都不会,所以马车是梁元在赶,牛车则是金毓在控制,只是控制而已,不需要她驱赶,野牛王会自己走,而且走得很稳,拉着人也不觉得累。 梁元赶的马车里坐着梁宏和丁家四兄弟,其余人都坐在野牛车里。 第一次坐野牛车,金父等人都很稀罕,一直左看右看,看完之后金父就收回目光,肉疼的数着银钱。 不管怎么数,他们家的银子都少了二十五两。 分到了六百多两的时候,他就想着银子好多呀!这怎么用得完呀!可以买多少东西呀! 结果呢,买一匹马,就少了二十五两,这银子花得也太快了,再多来几次,六百多两遭不住呀! 赚钱!必须使劲赚钱! 没了老金家,他们赚的钱就是自己的,不用养那些王八羔子。 唔,二十五两呀! 金父很想哭,金母一眼瞪过去:“敢哭就把你丢出去。” 金父立马收了眼泪:“媳妇儿,你怎么越来越凶了?” “不凶怎么压的住你,瞧你这点出息,不就是二十五两银子吗?又不是把银子都花完了,数来数去的,没完没了了,拿来,给我也数两遍过过瘾。”金母冲金父伸出手。 金父把银子银票递了过去。 “哎呦!这牛车坐着真舒服。”金母一边享受的眯了眯眼,一边数银票银锭子,还拿起一个银锭子咬了一下:“这口感真好啊!老娘居然也有数银子的时候。” 同车的金兰也在数自家的银子,拿在手里爱不释手,笑容一直没落下来过:“羊驼山里的宝贝真多,这么一点就能卖这么多银子,要是再来上一些,够我们吃几辈子了。” 金毓道:“可别呀大姑,走一趟羊驼山就差点要了我们的命了,哪还能再去第二次,那得多吓人呀!我们是因为有佛祖和壮壮保护才能安然出来,你看看陈立那些人的下场,光是想想就可怕。” 金兰点头:“嗯嗯,大姑懂得,大姑只是随口说说而已,心里一点都不想再回羊驼山,好不容易死里逃生,哪能再回去受罪呢,想要宝贝也得有命享受才是。这次能赚这么多银子,已经是意外之喜了,大姑心满意足得很。” 金母抱着银票子:“我也满足了,等到了百兽山,找到安稳的地方住下来,我们家就买点田地来种,日子肯定会过得比在老金家的时候好一百倍。” 金父一点也不在意她提到老金家,相当赞同的点点头:“那是肯定的。” 忽然,他想到了什么,对金兰说道:“姐,有一件事,我之前一直没敢告诉你,后来逃荒又给忘了。” 金兰一边数银子一边好奇:“什么事?” 金父:“我们的身世。” 金兰数银子的动作一停,抬头看向金父。 金母也看向金父,其余人也是如此,就连坐在车帘外头的金毓也转过了身,钻进车厢里盯着金父看。 什么情况? 她爹和大姑的身世有啥问题吗? 第41章 金毓的奶奶不是亲奶 “爹,你和大姑有啥身世,难不成你们不是奶生的?”金毓胡猜道,现代的很多网络小说里就有这种剧情,她闲暇的时候会看这种小说解闷。 “你咋知道的?”金父一听金毓这话就震惊的睁大眼,盯着金毓看:“你也偷听到你爷奶说的秘密了?” 金毓摇头:“没有,我瞎猜的。” 金父狐疑的瞅着她:“猜得这么准?” 金毓嘴角一抽:“所以你和大姑真不是奶生的?” 不是吧?不是吧!小说里离奇的身世之谜居然落到她亲爹亲姑身上了。 金兰听呆了,她把银票丢进丁达的怀里,伸手用力的抓住金父的衣领:“说清楚,到底怎么回事?我们真不是林大花生的?” 林大花就是她和金父名义上的娘。 金父从她手里挣脱出来:“对,我们不是她生的,金老头是我们的亲爹,但那林大花不是我们的亲娘,她是续弦。” “爹在她之前,还有一任妻子,那就是我们的亲娘,娘是大户人家的家生子,因为长得好看遭来女主子嫉妒,让人弄烂了脸以一两银子卖给当时还是混子的爹当媳妇。” “爹嫌弃娘,可又不敢得罪那户人家,只能忍气吞声的和被毁了容的娘过日子,在娘怀着我们时候,爹就跟林大花暗中好上了,后来娘在生下我们的时候血流不止,爹不想花钱请大夫,就眼睁睁看着娘流血而死。” 金父说到这里怒从心来:“娘死了还不到半个月,爹就去林家提亲娶了林大花,林大花进门之前就已经怀上了。当时咱们的爷奶还在,爷奶虽然不喜欢娘,但我们姐弟毕竟是金家的血脉,还是双生胎,所以爷奶对我们很好,有两老护着,林大花和爹弄不死我们。” 金兰气得浑身颤抖:“那为什么所有人都说林大花是我们的亲娘?” 自从爷奶死后,林大花就对他们姐弟非常恶毒,她好几次差点被林大花打死,所以她老早就在怀疑,林大花不是他们姐弟的亲娘,他们姐弟很可能是林大花捡来的,但不管她问谁,大家都说林大花就是他们姐弟的亲娘。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9节 金父冷笑道:“那是因为当时林大花想讨好爷奶,就假装对我们好,还让大家对外说我们是她亲生的,毕竟我们的亲娘是家生子,乃奴才生的女儿,身份卑贱,是金家的耻辱。” “爷奶和爹帮着林大花说服里长他们,让他们别在我们面前提及我们的亲娘,久而久之,大家就都觉得我们就是林大花生的。” “后来爷奶去世,林大花再无顾忌,对我们非打即骂,一开始我以为她是嫌弃我身体弱,嫌弃你是女孩,可有一天我无意中听见了爹和林大花因为银子吵架,这才知道,我们压根就不是林大花生的。” 当时他才和金兰才十二岁,一心想着怎么哄林大花和爹开心,整天想方设法的引起他们的注意,期待他们能够关心他这个儿子,给他一点温暖,可没有想到,居然会听到这个惊天秘密。 他当时都吓傻了,差点就忍不住要冲进屋子与爹和林大花拼命,但后来他还是忍住了,他太弱了,贸然冲进去,只会是一个死。 可他也不能告诉金兰这个秘密,金兰比他还冲动,知道了真相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他不想让金兰去送死,他想和金兰一起活下去,所以他选择了独自守着这个秘密,做一个好吃懒做只会哭的柔弱男子,反正他本来就很瘦弱。 他宁愿当一个被所有人嫌弃的废物,也不想给林大花干活,她又不是他的亲娘,凭什么给她干活,干多了她也不会对他好,还不给他吃的,还想着要把金兰卖掉换彩礼钱。 忍气吞声了这么多年,现在终于脱离了老金家,金父再无顾虑了,一股脑的把所有秘密说了出来。 金兰听得脑子乱糟糟的,好半天后才一拳砸在金父的胸口上:“你个白痴怎么不早告诉我这些,害得我喊了那个死老太婆这么多年的娘,白白让她占了便宜,那个老不死的……哈哈哈,太好了!她不是我们的亲娘,我就可以随便骂她诅咒她了,老不死的,万人骑的……” 见她太过激动,都开始口无遮拦了,丁达赶忙拉住她,捂住她的嘴:“别骂了,车里还有孩子呢!你骂再多你娘……死老太婆也听不见,骂了也是白骂,浪费口水。” 金兰看了看金毓、梁月、金娇、金虎四人一眼,没好气的拿开丁达的手,瞪了丁达一眼,这才对金毓四人道:“姑姑刚才嘴巴抽筋,在胡言乱语,你们就当没听见,没听见哈,别乱学哈!” 金毓乖乖点头:“嗯嗯,我们不学。” 其他三个孩子见她点头,也跟着点头:“保证不学。” 金母眯着眼儿看着金父:“这个秘密你瞒得够深的,连我都没说过。” 金父嘿嘿笑着:“秘密只有一人知道才叫秘密,告诉你了就不叫秘密了,你会让所有人都知道这个秘密。” 金母笑得脸上的肌肉狰狞:“你是说我大嘴巴,守不住秘密?” 金父求生欲很强:“……不,我是怕我告诉你了之后,又会忍不住再告诉第二个人第三个人……” 金毓等人:“……” 金母白了金父一眼:“我知道自己大嘴巴,你不告诉我是对的。” 金兰冷着一张脸:“爹实在太无情,对娘那么心狠,也不怕娘半夜找他索命。”她话语一转,神色哀伤起来:“也不知娘长得是何模样?” 她摸了摸自己的脸,又看了看金父:“我长得像爹,而你长得不像爹也不像爷奶,难不成你长得像娘?” 金父点点头:“有可能。” 他看着金毓:“小毓长得像我,所以她的长相随了她亲奶。” 金兰忍不住看向了金毓,眼神一瞬一瞬的盯着她看,仿佛是想要透过她看到她亲娘的模样似的。 金毓也不躲闪,就任由金兰盯着自己看,她心里很心疼自家亲奶的同时,又很庆幸爹和大姑的身世没有太狗血,像小说里的男女主角一样跟皇族扯上关系。 皇族圈水深,她一点都不想沾染,会很麻烦。 不说皇族里的各种尔虞我诈,就说各种礼节就得把她整疯,今天跪这个,明天给这个请安,说话拐弯抹角…… 金兰看了金毓一会儿就收回了目光:“不看了,怎么看都想象不出娘到底长得是何模样。” 她问金父:“你可知母亲被埋在哪?” 金父低垂着头,眼底闪过哀伤:“不知道,当初爹随便挖了个坑就把娘埋了,几十年过去,什么都找不到了。” 金兰等人闻言更是气得不行。 纷纷在心里诅咒金老头和林大花不得好死。 金毓道:“爹,你可知奶奶的名字?” 金父点头:“知道,你奶奶叫木冬梅。” 闻言,金毓震惊的睁大眼:“我的亲奶奶叫做木冬梅?” 金父:“是呀!我查了许久才知道的,怎么了?” 金毓摇头:“没什么,就是觉得这个名字很好听。” 太巧了,她在现代生活过的那个福利院的老院长也叫木冬梅。 第42章 牛居然会使刀? 前世在福利院的时候,金毓因为体胖备受欺凌,只有老院长不嫌弃她,给了她最想要的温暖。 老院长是她最喜欢的老人。 她患上癌症之前,老院长已经去世两年了,享年八十九岁。 这一世,她亲奶奶的名字竟和老院长的一样,真是缘分到家了。 不过奶奶与老院长的命运却是不一样的,老院长在现代接受良好教育,大学毕业后当了高中老师,后来嫁给了一个医生,生有一儿一女,儿女长大后都事业有成,对老院长极为孝顺,年老退休后才两年,老院长的老伴就去世了,儿女各自有家,无法天天陪在老院长的身边,孤独的老院长就去福利院当义工,后来成了那个福利院的院长…… 金毓心中感叹,时代不一样,人的命运也不一样。 她看了眼金父和金母,不知是不是因为有原主记忆的原因,这段时间她总能从金父二人身上看到她亲生父母的影子,总会将他们的容貌融合在一起:“爹,等我们安定下来后,给奶奶立个灵位吧!” 金父使劲点头:“那是肯定要的。” 金虎这时候忽然开口:“爹,既然你知道奶奶不是我们的亲奶奶,那在家的时候,奶奶要把我们分出去,你和娘为什么不同意呀?” 奶奶不止一次要让他们大房分出去,可爹娘都不答应。 金父沉着脸道:“你奶……呸!林大花那是分吗?那是赶,她要让我们大房净身出户,什么都不给。” 金虎挠着脑袋:“可我们现在不也什么也没得到就和爷奶断绝关系了吗?” 金父摸着他的脑袋:“傻孩子,你也说了是断绝关系了,断绝关系和净身出户是不一样的。以前我们就算净身出户了,那也跟老金家还在同一个村子里,不管多努力干活,挣多挣少,老金家都会上门来管我们要钱,你爹我还得给两老养老,既然这样,那我还不如不分出去,吃老金家的,喝老金家的,哼!” 主要是他当时没有能力把妻儿们带离大坪村,去外面过好生活,若是有那个能力,他老早就离开老金家了。 金父继续教育金虎:“虎子,你给我听好了,爹不是不孝顺的人,爹是被你爷爷寒了心,所以爹才会不认他,爹和你爷爷是不一样的,你以后不能不给我和你娘养老。” 金虎:“爹,你说哪去了,你养了我,我肯定得养你呀!我又不是傻子。” 金父:“你不傻,就是虎头虎脑有点憨。” 金母:“还不是你给他取的名字,金虎金虎,说虎子会跟虎一样厉害,结果呢,虎子是身强体壮了,结果脑子还不如娇娇好使。” 金虎:“……”你们当着我的面这么嫌弃我真的好吗? 一个时辰后,野牛王和马儿都饿了,金毓等人找了个平地停了下来。 先给野牛王和白狐以及马儿喝了一点灵泉水,金毓才给野牛王解下大轱辘车。 一得到释放,野牛王就自个去找草吃了。 白狐也跑进了树林里去找吃。 棕色大马拉着大轱辘车在原地吃草。 它是新来的,生怕它跑了,金毓等人不敢放它出去随便野。 金毓等人在四周走走,活动活动筋骨。 金母捶着自己的老腰:“牛车刚坐着的时候舒服,坐多了就屁股疼,腰也疼。” 金兰等人很赞同。 金毓笑着道:“总比走路好呀!” 金母:“那倒是。” 活动完筋骨,金毓等人就地方坐下,喝点水吃点饼子。 正吃的时候,看到后面的道路上来了一伙人,为首的两人骑着高头大马,身后跟着十几个打手模样的跟班,手上都拿着兵器,有棍子,有刀,也有绳子。 一看到野牛王,这些人的眼儿就亮了,有一人指着野牛王大叫道:“徐护卫,就是这头牛。” 被称为徐护卫骑在马儿上,挥了挥马鞭:“总算找到这头畜生了。” 他身旁的人看到了不远处的金毓等人,示意徐护卫看过去,徐护卫一看到金毓等人,立马趾高气扬的抬着下巴问:“这野牛是你们的?” 金毓等人走了过来,梁元大步上前,挡在所有人的前头,冷淡的说:“是我们的。” 徐护卫依旧一脸嚣张,从怀里掏出一锭十两的银子,丢到梁元面前:“银子给你,牛卖给爷。” 说完也不给金毓等人反应的机会,挥手就对身后的打手们道:“给野牛绑上绳子牵走。” 一群打手立马冲着野牛王跑去。 “住手!”金父等人下意识的想去阻拦,却被金毓和梁元拦住。 “爹,别管,让壮壮教教他们怎么做人。”金毓神色冷漠,这帮人要是好好说话,她兴许还会与他们说两句,把他们哄走,结果这些家伙通通一副狗眼看人低的嘴脸,丢一锭破银子就想要抢野牛王,呸!强盗行为,就该受点教训。 梁元也说:“咱们躲远一点,免得被殃及。” 金父等人闻言瞬间想到了野牛王弄死陈立二人的画面,立马转身就跑,爬进了大轱辘车里,把镰刀锄头铁锅等东西拿在手里,又跳下来,躲在大轱辘车后面探头探脑的看着野牛王那边。 野牛王正在美滋滋的吃着牛筋草,忽然感觉到了什么,一转身就看到有一伙陌生人拿着套绳等东西贼眉鼠眼的朝着自己走过来,气得喷鼻子。 “哞!”哪来的一群丑人,死开,别打扰俺老牛吃老草。 打手们听不懂牛语,看到野牛王坚实巨大的身躯,一个个都小心谨慎得很。 “大家注意点,野牛性子很烈,务必要一下子套住它,别让它跑了。”一个打手说了声,就做了个手势,让所有人动手。 咻! 有一人把绳子扔出去,准确的套住了野牛王的脑袋。 野牛王怒了,啥玩意儿,弄俺老牛脑袋上做什么,俺老牛要吃老草,草…… 打手使劲一扯,套绳瞬间拴紧了野牛王的脖子,勒得野牛王火冒三丈,牛腿儿一蹬。 滚犊子的死丑人,不仅打扰俺老牛吃草,还想弄断俺老牛的脖子,弄死你丫的。 它哞的叫了一声,牛脑袋使劲一甩,就将紧抓着绳子另一头的三个打手甩飞了出去,然后又继续甩脑袋,甩得绳子胡乱飞舞,啪啪啪的打在打手们身后。 打手们瞬间鬼哭狼嚎,怎么都抓不住绳子,纷纷四处逃散,散开后就拿着刀准备去砍野牛王。 野牛王甩了半天都不见绳子从它脑袋上下来,气得牛眼冒火光,一停下来,就有一把刀冲它的脑袋砍来。 砰! 刀还未砍中它的牛脑袋,拿刀的那人就被一块石头砸中了手,惨叫着松开手,手中的刀飞落而下,砍断了牛脑袋上的绳子,落到了牛脚边。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30节 野牛王的牛眼瞬间亮了,好东西呀!居然能把俺老牛头上的东西弄下来。 它用脑袋把面前的打手撞飞,兴奋的踹了下刀柄。 咻! 刀飞了出去,将一个打手捅了个透心凉。 那打手临死前看了眼自己胸口上的刀,难以置信的睁大眼。 牛居然会使刀? 第43章 哎呀!不小心砸偏了 看到野牛王用刀弄死了一个人,金毓等人也是目瞪口呆。 这牛依旧是最牛的。 看到刀跑了,野牛王就去追刀。 打手们以为它是要逃跑,纷纷追上去拦住它,就连徐护卫和另外一个骑在马上的护卫也都骑马跑了过来,挡在了野牛王面前。 被拦住去路的野牛王冲着徐护卫的马儿撞过去,马儿吓得抬起前蹄,牛儿丝毫不怕,任由马儿的前蹄落在它的脑袋上,它用力一顶,直接把徐护卫和马儿撞了个人仰马翻。 然后又去撞另一匹马,同样撞了个人仰马翻后,又去收拾那些打手,场面瞬间那叫一个人飞牛叫。 拉着大轱辘车的棕色大马被野牛王的彪悍给吓傻了,要不是有金毓等人稳着它,它都要撒蹄子跑了。 打手们手上有刀,生怕他们伤着了野牛王,梁元暗中捡了石头,对着拿刀的打手就砸了过去,将打手手上的刀砸落。 这时徐护卫狼狈的从地上爬了起来,拔出腰间的刀就要去砍野牛王,金毓见了,眼儿一亮,也试着捡了一块石头砸过去。 哎呀!砸歪了,砸中了徐护卫的脑袋。 力气还有点大,把徐护卫砸了个头破血流,晕死了过去。 金父齐齐看向金毓。 金毓无辜耸肩:“我不是故意的,我原本是想砸他手里的刀的。” 心里却是呵呵冷笑:老娘就是故意的,老娘看他不顺眼,就是故意砸他脑袋的。 本瘦妞从小经常打架,挣了钱之后,闲暇之余还需过一阵子的骑马射箭,用石头砸刀哪里会失手,我就是故意的,故意的。 野牛王的战斗力非一般牛能及,大虫都得靠边站,何况是徐护卫这些人呢! 不到一刻钟,徐护卫等人全倒在了地上,野牛王却玩上瘾了,见打手们全倒在地上不让它撞,它就用蹄子去踢它们,踢得打手们口吐鲜血,使出吃奶的力气在地上爬来爬去的躲避牛蹄。 俺老牛踢,俺老牛再踢,俺老牛继续踢。 “快叫你们家牛住手啊!”有打手满脸惊恐气虚微弱的向金毓等人求助。 见也差不多了,梁元对金毓点了点头,金毓这才冲野牛王喊了声:“壮壮,别打了,再打你的草就要被马儿吃光了!” 众人:“……” 野牛王:“……哞?”啥⊙?⊙?死马敢抢俺老牛的草。 它收回蹄子,一个急转身,朝着草地跑去,压根就没看见马。 找不到马,不管了,吃草。 棕色大马:“……”还好我不在那边。 梁元让金毓等人继续躲好,自己上前去抓了个还没晕死过去的打手审问,得知是张首富让他们来的,梁元脸色沉了沉。 他知道张首富这个人,此人做生意很有头脑,但却是个自私自利又残暴的败类,上辈子张东伟在战乱开始时逃到了京城,搭上了四皇子这个贵人,与四皇子一起对抗太子逼宫造反,被他带兵去抄了家,砍了脑袋。 如今,张东伟让人来抓野牛王,应该是要用野牛王去讨好四皇子,因为四皇子此人有圈养野兽的喜好。 这次没有抓到野牛王,张东伟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梁元压低声音对打手道:“回去告诉张首富,我乃朱德才,此牛是四皇子指定要的,他若敢再来抢夺,去了京城就别想安生。” 朱德才是专门为四皇子四处找寻各种野兽的得力手下,张东伟是知道的此人的。 那打手闻言吓得连连点头:“小人知道了,小人回去一定如实告诉老爷。” 梁元这才放开他:“滚!” 打手连忙去叫上所有还醒着的弟兄们,扶起徐护卫和那些还剩一口气的人连滚带爬的狼狈离开。 隔着一些距离,金毓等人没能听清楚梁元对打手说了些什么,见那些人都走了,他们连忙从马车后面走出来,跑到梁元这边,看到那满地的鲜血,心里怕得要命。 壮壮又一次大发神威了,实在太威武霸气了! 梁元对他们说:“已经没事了。” 金父拍着胸口:“没事就好,你刚才跟那些人说了些什么?” 梁元道:“我问他们的主子是谁,为什么要抓野牛王,他们说他们的主子是阳城张首富,要抓野牛王送给一位贵人,我骗他们说我是那位贵人的手下,让他们回去告诉张首富,野牛王是贵人要的,不准再来抢夺,否则后果很严重。” 金父等人盯得一脸懵,金母有些担心:“那个张首富会上当吗?要是他不相信你的话又来抓壮壮怎么办?” 首富呀!那可是超级有钱人呀!比地主还富有呢! 地主老爷他们都惹不起,更别说首富了。 金毓替梁元接了话:“能怎么办?逃呗!趁着人还没来,我们继续赶路,走得远远的,他们不就找不到我们了。” 她心里清楚,梁元会这么说,那肯定是知道那个贵人是谁的,他的话肯定能唬住张首富,只要张首富不是个脑抽筋的,就不会再来找他们的麻烦。 金母等人闻言点头:“惹不起,躲得起,天下之大,他张首富再厉害也找不到我们的,不管怎样,我们是绝对不会把壮壮交出去的。走走走,我们赶紧离开。” “小毓,你赶紧把壮壮和雪团叫回来。” “好咧!”金毓乖巧的答应着,冲着野牛王那边大喊了一声:“壮壮,你吃饱了没?吃饱了就赶紧过来喝水了。” “雪团,赶紧回来喝水了!” 喝水? 野牛王只听懂了这两个字,吞下一口草就欢快的跑了过来,弄得四肢蹄上都是泥,一过来就围着金毓甩尾巴转圈圈。 “哞!”甜人,水儿在哪? 金毓从梁元手上接过水袋,让野牛王张开嘴,把水袋里的水倒进它嘴里的同时,从空间里放了些灵泉水出来。 多喝点,一路上还得靠你拉车呢! 喂了水,金毓又亲手把大轱辘车套在野牛王身上,笑眯眯的摸着它的牛角:“辛苦你了!” 野牛王扭头看着大轱辘车,好想一头撞飞,但是看到金毓笑眯眯的看着它,它就心软了,不撞了。 撞了甜人会生气的。 依旧是金毓一家和丁达金兰坐牛车,其余的人坐马车,金毓刚在驾位上坐好,雪团就从树林中窜了出来,跳到了她的身上。 “啾啾!”它嘴里咬着一根人参,白白的爪子上都是泥土。 第44章 金毓来癸(gui)水了 “哇!雪团宝贝儿,你又找到人参了!”金毓惊喜的看着人参,将雪团抱了起来,亲了它的头一下:“你可真是寻宝狐呀!在这种地方也能找到人参,厉害!” 这个小家伙的鼻子很灵,在羊驼山的时候,总能找到许多值钱的东西,除了早前卖的那些药材,她的空间还有很多宝贝呢! 各种名贵药材堆在小木屋里,有三分之一都是白狐找的。 “雪团又找到人参了!厉害呀!它可真是个宝呀!”金母等人已经见怪不怪,对着雪团使劲的夸赞几句后,就笑不拢嘴的让金毓快把人参收好,别让人瞧见了,然后将水囊递给金毓,让她喂雪团喝水。 雪团是金毓的白狐,它找到的东西就是金毓的,这个是大家一致决定的,谁也不能抢。 金毓将人参收了,假意放进腰间挂着的口袋里,实际悄悄丢进了空间。 她将雪团抱进怀里,抚摸它的脑袋,喂它喝水:“辛苦你了,来,多喝点水。” 等雪团喝了水,她又帮它清洗爪子。 牛车很快行驶了起来,梁元赶着棕色大马跟在牛车后面。本来应该是他们走前面的,可棕色大马怕极了野牛王,死活都不愿意走前面,弄得众人哭笑不得。 坐着牛车马车赶路虽然颠簸,但还是比用双腿走路轻松了很多,路上还能看到河流,用水也不是问题,不用再从手机里买水,省钱的同时还能天天洗漱,保持干干净净的面貌,浑身清清爽爽的,不会再一身酸臭味。 快到十月了,南方这边的气温在逐渐下降,坐在车厢里闲着无事,金毓等人就买了布和棉花,做点软和的被子和换洗衣物。 按照梁元所说的,这里距离百兽山至少还有四个月的路程,因为有野牛王的关系,为了不再引人注目,他们都会避开城镇在野外休息,所以得提前把御寒的东西准备好。 黄昏之时,金毓等人途经一条河流,便停下来休息,做晚饭吃,野牛和白狐一得到释放就跑进黑夜中去撒野了,作为野兽,它们是不会规规矩矩的跟金毓一直待在一块儿休息的。 与此同时,徐护卫等人终于回到了张府。 出门的时候,他们个个精神抖擞,所以能很快追上金毓等人,回来的时候,却都是一身伤,两匹马也瘸了腿,所以用了很长时间才进城,而且还是爬着进城的,进城后找人帮助,才活着回到了张府。 看到徐护卫等人的凄惨样,张首富先是惊了下,随后震怒无比,询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徐护卫忙捂着脑袋交代了事情经过,那个被梁元审问的打手也赶紧传达了梁元的话。 一听徐护卫说那头野牛凶狠无比,比猛虎还厉害,张首富激动无比,可还未来得及说什么,就听打手说,跟野牛在一起的那些人是四皇子的人,其中一人名叫朱德才。 朱德才他熟呀! 他可是四皇子的得力干将呀! 四皇子圈养的那些野兽都是朱德才四处去找来的,他要想把野牛献给四皇子,还得通过朱德才呢! “怎么会是四皇子的人呢?”张首富头疼的坐在椅子上:“野牛在他手里,我还怎么夺?” 夺了就是跟四皇子抢东西,他不要命了! 可惜了那头野牛啊! “你确定那人真的是朱德才?”张首富不甘心的问。 打手:“小的不认识那人,是那人自己说他是朱德才的。” 张首富认真思考半响:“那人长何模样?” “个子很高,身形精瘦,面容俊俏......” 听了打手的话,张首富回想了下朱德才的样子,发现与打手所说的很像。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31节 难不成真是朱德才? 不行,他得亲自去瞧瞧,若真是朱大人,他可以想办法跟着朱大人一起上京城,这样会更安全。 “那些人往哪个方向走了?” “往东南方向。” 张首富没有任何犹豫,命人将东西都收拾妥当,明早去追“朱德才”。 翌日卯时三刻(日出)。 因为睡得早,金毓等人也起得早,煮了面吃之后,他们又继续赶路。 走官道需要交钱,还得出示证明进行登记,被官府随时掌握行踪。 金毓和梁元都不想行踪暴露出去,只想带着家人去百兽山,于是他们二人与家人们商量一番,选择走普通道路,不走官道, 反正普通道路也能容得下一辆马车通行,只是来往的人会很杂而已。 百兽山在东南最南边,是赤云国最穷苦的地方,很少会有人往那个方向走。 路上有人看到金毓等人的牛车,一个个都很震惊,下意识的往两边撒开给他们让路。 拉车的牛太大太吓人了! 赶车的居然还是个瘦瘦的小姑娘,真是稀奇呀! 看到这些路人的反应,金毓笑了笑,也不怎么在意,只是用心的稳着野牛王,让它不要跑离道路。 忽然,肚子一个抽痛,身下有什么流了出来,金毓面色一变,立马让牛儿停下。 后面的梁元见前面的牛车停下了,也赶紧停下来。 他跳下车走过来问:“怎么停下了?” 金母等人也从车厢里走出来,一脸疑惑,还未来得及说什么呢,金毓就扯出一个尴尬的笑容:“我内急。” 她说着拉住金母的手:“娘,你陪我去方便一下。” 金母跟她下了牛车。 金毓尽量控制自己,不用手去遮挡后面,对梁元等人笑了笑:“你们不用管我和娘,在车上等我们就行了,那边就有个小林子可以方便,我们不会走远的。” 然后摸了摸牛脑袋:“你好好待在这里,不要跟着我,不然就不给你水喝了。” “哞!”总用水威胁俺老牛,就不能换点花样? 金毓拉着金母就去了小树林,神色有些慌张,跟以往有些不一样。 梁元见了眸光动了动,见四周除了他们,还有四五个赶路的路人,便跟金父等人说了一声,走过去挡在小树林的进口处。 与此同时,在一个岔路口旁,张首富看着留在地上的车轮子印一脸疑惑。 他问旁边的路人:“你真的确定带着野牛的那伙人是往这个方向去了?” 路人使劲点头:“确定,确定,小的亲眼看见的,那牛长得威武,让小的印象很深,小的不会记错的。” 张首富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他身后的管家曹正平走过来,一脸凝重:“老爷,不对劲呀!野牛是要送给那位贵人的,得往京城走才对,可这条不是去京城的路,是去江城的,那可是逍遥王的封地。” 第45章 我和金毓的事情我们自己解决 张首富神色很难看:“逍遥王?难不成那人不是朱德才?可他为何要骗我?” 他越想越不明白,脑子里有些乱。 曹正平出主意道:“老爷,别急,既然想不明白,那就容小人先带几个人快马加鞭顺着这条路去暗中看一看,那人到底是不是朱大人,小人见过朱大人两次,不会认错人的。” 曹正平虽是管家身份,但才三十的年纪,当过土匪杀过人,是个极其胆大冷血的人物。 张首富对他有救命之恩,他的妻儿又被张首富拿捏在手中,需要靠张首富才能过上荣华富贵的生活,所以曹正平对张首富很忠心,而张首富对曹征平也很重用。 “行,你去,若那人不是朱德才,你就去找孟飞豹,把人处理了,将野牛王带回来。” “是。”曹正平应了声,叫上两个人,快马加鞭的往东南方向而去。 进了小树林,金毓就寻了棵有大树遮挡的位置,解开腰带。 “娘,我好像来癸水了,你给我点钱,我要买点月事带。”家里的钱都是爹娘收着,买东西时暂存在手机里的余钱已经用完了,如今手机里只剩下她和梁元的那九千多块钱,家人们并不知道这笔钱的存在,她不方便使用,也懒得找借口说谎,只得找娘要钱。 “啥,来癸水了?”金母睁大眼,弯下腰就要看金毓那里,被金毓一脸慌张的拦住。 “娘,你别看,我害羞。” 金母拉着她的裤腰带:“害什么羞,你是我奶大的,哪儿我没看过,再说了我们都是女子,怕什么,我得看看你是不是真的来了癸水,毕竟是第一次,你没经验,指不定会弄错。” 不管金母怎么说,金毓就是不让她看,得了银钱后,就买了一包卫生巾。 还好,内裤只弄脏了一点点。 野外就是麻烦,换裤子不方便,四角裤子也不好弄,得抽空做两条三角的才行,还有内衣,也得自个做两个,肚兜穿着跟没穿似的,很不舒服。 来这个世界这么久了,金毓还是很不习惯穿肚兜,可有些东西,她现在又不能直接当着金母等人的面做出来。 收拾妥当后,金毓才走到金母身边:“娘,我弄好了。” 金母转过身来上下打量她两眼,还走到她身后仔细看了看:“裤子没脏,脏了也看不出来,颜色深。” 她拉住金毓的手:“娘总算可以放心了,之前你不来癸水,娘一直提心吊胆。有不舒服的地方就告诉娘。” 金毓小脸白白的:“肚子有点点痛。” 她在现代来月事的时候肚子一点都不会痛,但现在却有点痛,这种痛感令她很陌生。 “痛?”一听金毓说痛,金母就一脸心疼:“娘刚来癸水的时候也痛过几次,这玩意儿确实很麻烦,但没办法,咱们女人都得经历这些的,你且忍着一些,等找到地方休息的时候,娘给你熬点红糖姜水。” 手机里有红糖卖,车上的背篓里有在山里挖的野姜。 金母想到了什么,又压低声音说道:“你记住了,癸水是污秽之物,千万不要告诉别人,否则会引来别人的嘲笑和歧视,就算是你大姑和妹妹也不能说,虽然是一家人,但该忌讳的还是得忌讳。” 金毓听了心里很不是滋味:“知道了,娘。” 这个朝代是个父权社会,对女性有着很深的压迫与歧视,明明月经是生理问题,却被人们视为不洁之物,不能与外人道也,男子要避而远之,月经还被称为骑马,民间有“骑马拜堂,家破人亡”这个说法,若女子在成亲时来癸水,会给婆家带来不幸和厄运...... 这些封建思想,令金毓实在反感,可又没办法与金母等人说道,毕竟他们再怎么开明,也是这个朝代的人,有些思想是根深蒂固了的,不是说改就能改的。 且慢慢来吧! 金毓跟着金母出了小树林,见她们出来了,梁元这才装作无事的回了马车上。 金毓看了他的背影一眼,上了牛车后,金兰就凑到她耳边说:“你们进入小树林后,梁元就一直外面守着。” “是吗?”金母闻言对梁元更为满意了:“这孩子真是让我越来越刮目相看了,以前真没看出来,他是这样细心的一个人。” 她看着金毓问:“你对梁元真没有想法?” 金毓道:“他对我都没有想法,我为什么要对他有想法,他亲口对我说的,他很嫌弃我,说我又瘦又丑。” 金母伸出一根手指点了点她的脑袋:“笨,这男人嘴上说着嫌弃,实际心里是喜欢的,要不然梁元怎会在林外守着,比说为了你娘我,他是为了你这个丫头。” 金父也凑过来:“虽然爹很不想承认,但是梁元是真的很优秀,你和他定有娃娃亲,又一起逃荒这么久,你当真没想过要嫁给他吗?” 金毓想也不想就说:“没想过。” 想过她也不会告诉他们,说了他们还不得抽风,去找梁元呀! 坚决不说。 而且她的心理年龄已经三十五岁,梁元才十八岁,盯上他不就是老牛吃......等等,梁元是重生的,那他上辈子活到了多少岁? 金毓很好奇。 见金毓回答得这么果断,金父等人一脸失望,也不再追着她聊这个话题。 牛车和马车继续往前行驶,这次丁风和丁流跟着梁元一起坐在外面,一边跟着梁元学驾车的同时,一边与他闲聊。 “梁元,你有没有发现,我大表妹的小脸上长点肉了,慢慢变好看了。”丁风笑着说。 梁元点头:“发现了。” 丁风:“大表妹长得白白净净的,再胖点肯定会是个小美人,等我们安定下来后,应该会有很多男子来上门提亲。” 梁元拿着马鞭的手一顿。 丁流见此笑了下:“虽说你和大表妹定有娃娃亲,但你不喜欢她那样的,她也不喜欢你这样的,你们两个有缘无分,哎!” 梁元看了他和丁风一眼:“你们两个不用拐弯抹角,有话直说。” 丁风一拍腿,指着他:“爽快,我就喜欢你这样的。我们知道以前大表妹去你家闹过,要跟你解除婚约,你对此一直很生气,现在你可还生气?” 梁元摇头:“不生气。” 现在的金毓已经不是以前的金毓,他早已经不生气了,不然也不会跟金家和丁家人一起逃难这么久,虽说他需要金毓的特殊能力,但若是金毓还是原先那个人,他宁可带着爹和妹妹远离金毓一家人去百兽山,也不会跟他们一起走。 丁风二人对视一眼,丁流又问:“那你以后还会解除婚约吗?” 梁元沉默了半会儿才道:“不会。但若是金毓还要解除婚约,我会同意。” 丁风点点头:“我明白了!” 丁流:“我也明白了!” 梁元斜睨了他们一眼:“你们明白了什么?麻烦你们不要胡思乱想,也不要跟金毓胡说八道,我们的事儿我们自己解决,由不得你们来掺和。” 丁风二人摇头:“不说,不说,肯定不说,你们的事情你们自己解决。” 一直在偷听的梁宏和丁潇丁洒也掀开车帘探出头来道:“我们也不说。” 梁元:“......” 第46章 晕倒在路边的少年 梁元懒得再跟他们废话,直接把马鞭丢给了丁风和丁流:“你们来赶车,坐车太闲了,没事瞎操心我的事情,给你们找事做,看你们还闲不闲。” 丁风和丁流:“......” 于是乎,接下来的路程,都是这两兄弟来赶车,但他们二人以前从未学过赶车,只跟着梁元学过短短一天半,赶车技术超级差的,不该挥鞭的时候去挥鞭,痛得马儿差点把马车带进山沟沟里。 半个时辰后,前面的路越来越烂,到处坑坑洼洼的,坐在车里的人摇晃得厉害,左摇右摆,好似在坐着跳舞。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32节 金毓坐在驾位上颠得屁股老疼了,总觉得一不小心下面就会弄脏裤子,好几次忍不住伸手去摸。 还好,还好,没漏出来。 手机里的卫生巾虽然没有牌子标签,但是质量杠杠的。 就是这肚子怎么越来越痛了? 正痛得难受的时候,金毓抬眼望去,竟看到前面不到三十米的地方,躺着一个人。 “爹,娘,有人?” 她让野牛王停了下来,跟金母等人说了一声。 金母等人闻言掀开车帘探出头来,看到了前面不远处的人,金母最为胆大,先一步跳下马车走过去查看。 金毓见此也跟着跳下车走在金母后面,梁元也停下马车,下车走了过来。 白狐灵巧的跟在金毓身边,等快要靠近那个人的时候,就先金毓和金母一步跳到那人身上,用爪子拍他的脸。 那人没反应。 白狐立刻看向金毓:“啾啾!” 甜人,这人是个死的,不用管他,让蠢牛拉着车直接碾过去就可以了。 金毓没有听懂白狐的话,听懂了也不会理会。 躺在地上的人是个模样十一二岁的少年,他身上的衣服虽然沾了泥土,看着很脏,但料子却是珍贵的绸缎,脸上脏兮兮的,腿上有刀伤,伤口周围的血已经干了,身后有一条长长的血迹,想来在这里已经昏迷了一些时间。 金毓皱了皱眉,这个少年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看样子,像是在被人追杀。 金母正准备伸手去探少年的鼻息,梁元快步跑了过来,拦住她:“我来。” 他看着地上的人,神色有些复杂,好似看到了多年不见的亲人。 梁元弯身扶起少年,探了他的鼻息,又把了把脉:“他没死,只是失血过多晕过去了。” 见梁元居然会把脉,金母感到很稀奇,但并没有多问。 金父和丁达走了过来,看到少年,金父皱紧眉头:“这还是个孩子呀!我们救还是不救?” 他指着少年右腿上的伤口说:“这孩子受的是刀伤,穿着又精贵,咱们救了他会不会引来麻烦?” 金母把他拉开:“引来什么麻烦?怕麻烦就见死不救吗?羊驼山都闯过了还这么怕事,人已经遇上了,不把人救了你心里过意的去吗?” 金父一咬牙:“那就救吧!” 说着就让梁元赶紧把人抱到马车上,丁达让丁潇和丁洒去坐牛车,自己留在马车这边帮着梁元等人照顾少年。 梁元让丁风和丁洒赶车,自己则在车厢里为少年治伤。 少年伤在大腿,血淋淋的伤口又长又深,梁元给他撕掉一条裤腿治伤,手法很是熟稔。 负责在一旁递药和纱布的梁宏和丁达都看入神了。 梁宏心底很不是滋味,他儿子包扎伤口的手法比以前好了很多,所以他上辈子到底经历了些什么?吃了多少苦?才会有这么大的进步。 还有在山里挖药的时候,儿子对那些药材也极为熟悉,说是把宋神医所教的都记住了,但他却是不信的,他儿子的记忆能力虽好,却也没好到过耳不忘的地步。 梁宏看了看自己的断腿,心里愧疚万分,他深呼吸一口气,让自己别再去多想。 “宏哥,这么严重的刀伤梁元都能治,手法比镇上的大夫还厉害利索,他是跟谁学的?”丁达夸赞道。 在山里的时候,他们虽然也有受伤,但那伤口和刀伤是不一样的,处理方式比刀伤要简单,这个少年腿上的刀伤如此恐怖,换做他们是肯定弄不好的,但梁元却处理得很好,娴熟得好似一位经验老到的老大夫。 梁宏眼珠子一动道:“我儿子有一位同窗,家里是开医馆的,他跟着同窗去过几次医馆,见过同窗的父亲用特殊的手法给人包扎伤口,就自己记住了,回来自己琢磨,后来他学会了打猎,每次进山都会弄得一身伤,那伤都是他自己给自己包扎的,时间长了,次数多了,就熟能生巧了。” 他说得简单,丁达却听出了其中的艰辛:“你家梁元是个好样的。” 给少年清洗干净伤口,梁元接过梁宏递过来的药,拆开纸包装将药粉洒在少年的伤口上。 “啊!”少年被痛醒了,浑身冷汗往外冒。 梁元用一只手将他按住:“别动,我在给你上药。” 少年疼得身子发抖,声音沙哑:“你......你是谁?” 梁元声音不见起伏:“我们是你的救命恩人。” 他从丁达手里接过纱布包扎,少年又痛得惨叫起来。 “啊!” 见少年如此痛苦,梁宏于心不忍,随手拿了一块布塞进他的嘴里:“忍着点,别咬着了自己的舌头。” 丁达给他抹汗:“我们不是坏人,你不用害怕,看到你重伤昏迷在路边,我们就把好心把你救了。” 少年被破布堵住嘴说不出话来,只能忍着痛睁大眼看着他们,看着看着眼泪就流了出来。 太痛了! 这位大哥,你就不能轻点呀! 实在受不住那疼痛,少年白眼一翻,晕死过去。 梁元就跟没看见似的,继续帮少年包扎伤口,弄好之后就强灌了他一口灵泉水,甘甜的水一入口,昏迷中的少年犹如在沙漠里找到了绿洲,下意识的将水喝了。 金毓等人赶了许久的路,快天黑了也不见身后有人追来,路上也没看到什么人,见前面不远处有一块平地,旁边有一个小山坡可以遮掩,大家都累了,便停下来休息。 第47章 有黑衣人追上来了 等大家都下了车,金毓再帮野牛王和大马疾风解下大轱辘车,让它们自个儿去吃草。 疾风一点也不想跟在野牛王身边,它怕死了这头牛的凶狠。 野牛王乐滋滋的走在前面,一回头看到大马没有跟上来,牛眼立马瞪过去。 “哞!”丑马,赶紧跟上来,甜人让俺老牛看着你,以防你乱跑不知道吗? 疾风一看到它瞪眼,就想到了它昨天撞马的样子,马脸一怂,乖乖的跟了过去。 野牛王这才满意了,甩着尾巴往前走,带着疾风去找草地吃草,走着走着就停了一下,拉了一坨粑粑,然后继续走,继续拉。 臭味飘到了金毓等人这边,金父抬眼往野牛王那边看了一眼:“壮壮又拉了,太浪费了,这要是搁以前有地种的时候,咱就得拿铲子和袋子跟在它后面铲粪。” 金毓:“......”是哦,牛粪是纯天然有机肥料。 深秋夜里风微凉。 大伙儿搭了个石灶煮面疙瘩吃,香味飘到了马车里,将正在里面休息的少年给馋醒了。 他睁开眼看到自己睡在马车里,身下垫着软垫,身上盖着粗布被褥,旁边摆放着杂七杂八的东西,车外有欢声笑语传来。 少年撑着坐起身,掀开车窗帘看向外面,看到梁元等人围坐在火灶边吃着东西有说有笑的,他俊眉微蹙:“是这些人救了我吗?” “咕噜噜!”肚子唱起了空城计。 “好饿!”少年皱紧眉头,想了想,冲外面的人喊了一声:“救命恩人们,我饿了,可不可以请你们给我一点吃的?” 金毓等人听到声音扭头看去,见少年醒了,都笑了起来。 “小公子,你可算醒来了,再不醒来,东西都要吃完了。” 见梁元要起身,金母让他继续吃东西,自己拿了个木碗和一双筷子,舀了一碗面疙瘩给少年送过去。 “饿了吧,来,吃点东西。”金母笑着把面疙瘩递过去。 少年接过来很有礼貌的感谢:“多谢大哥哥。” 金母黑了脸:“叫啥大哥哥,叫婶子。” 少年:“啊?” 金毓走了过来:“小公子,她是我娘,是女子哦。” 少年这才反应过来,尴尬的扯了扯嘴角,连忙赔礼道歉。 看在他小小年纪如此知礼的份上,金母摆手道:“算了,婶子不怪你,怪就怪我长得太男子汉了!” 金毓挽着她的手:“娘是最好的。” 少年端着碗道:“我保证以后肯定不会再看错的。” 金母:“嗯嗯,别说了,你快吃点东西吧。” “唉。”少年应了声就开始吃面疙瘩,面疙瘩里有少许的油和野菜,味道十分纯正,只是一口下去,就令少年赞不绝口。 “太好吃了!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面疙瘩。” “好吃,你就多吃点。”金毓笑着说。 少年使劲点头,又继续吃面疙瘩,吃出了滋遛滋遛的声音。 一碗面疙瘩连带汤汁一起吃完,少年这才舒坦了,把碗还给金毓二人后,就对她们拱手说:“在下姓成名千龙,多谢你们今日相救。” 正跟着金父等人走过来的梁元闻言挑了挑眉,臭小子可真懒,名字倒过来就成假名了? 金父问成千龙:“成小公子,你为何会受如此重的伤?家住什么地方?可否告知我们,我们也好送你回家。” “在下家住江城,在......”成千龙斟酌再三,还是决定如实相告:“恩人们的好意在下心领了,在下不能让你们送我回家,在下是被人追杀才会晕倒在路上的,那些人可能随时会追上来,在下不能连累你们,你们还是别管我了,早早离开这里吧!” “哞!” 远处的草地上就响起了野牛王的叫声,紧接着是马儿的嘶鸣和各种嘈杂的声音。 “发生什么事了?” “是壮壮的声音,赶紧去看看。” “小毓,你不能去。” “我不去你们谁能管得了壮壮。”金毓对大家说道:“我和梁元过去看看就可以了,你们留在这里。” 她说着从牛车里拿出一把砍柴刀,梁元取出弓箭背在身上,也拿起一把砍柴刀。 “情况紧急,咱们就别多说了,我和梁元先过去了。”金毓说着便和梁元快速朝着野牛王那边跑去,那个方向是他们来时路过的一片视野宽阔的草地,两人的速度很快,眨眼身影就没入了黑夜里。 金父等人都急得不行,可又不能乱了阵脚,毕竟他们这里还有孩子,便急忙从车里把趁手的武器拿在手上,警惕的看着四周。 看着看着,丁达就想到了什么,对金父等人说:“你们发现没有,方才小毓跑步的速度好快,比当初被壮壮追的时候还快?” 金父等人:“......听你这么一说,还真是很快,比我们跑得还快。”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33节 金毓不仅觉得自己跑得快,还觉得自己能随时飞起来,脚步轻快得不得了,一跃就能跨过一块大石头,看得梁元一脸震惊。 很快,两人就来到了草地这边,这里距离刚才他们休息的地方有五百米左右。 此刻,有十几个黑衣人正在攻击野牛王。 “哪里来的疯牛,滚开!”有人气急败坏的破骂。 “哞!”野牛王暴怒,冲着骂它的这人撞过去。 它和蠢马在这里吃了草,正准备回甜人那边,刚走到大路上,忽然不知从哪冒出来这么一群丑人,眼瞎似的撞在它身上,还怪它乱跑瞎撞人,要砍死它。 叔可忍,牛不可忍! “这该死的疯牛!” “娘的,它速度好快!” “先把它宰了,再去找人!” 看到有两个黑衣人挥刀砍向野牛王,梁元取下弓箭双箭齐发。 咻!咻! “啊!”两个黑衣人被射中心口毙命。 “什么人?”其余黑衣人大惊。 梁元懒得与之废话,直接三箭齐发,又射死了三个黑衣人。 金毓紧跟在他身边,被他的绝技惊到了。 梁元上辈子肯定是个驰骋沙场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大将军! 又死了三个人,黑衣人怒得不行,想还手却没有机会,因为野牛王又发疯了,横冲直撞的,撞得他们阵脚大乱,干架的姿势还没有摆起来呢,就被撞飞了出去。 “哞!”野牛王越撞越兴奋,牛蹄子跑得贼快,一会儿一个急刹,一会儿一个急转弯,俨然把这里当做了它的战场。 “哞!!!” 黑夜里,有一群人正骑马护着一辆马车而来,忽的,为首的一人听见了奇怪的声音,连忙转身去跟马车里的人汇报:“启禀太子殿下,前面有动静,有可能是逍遥王殿下。” “那还等什么,加快速度去救人。”马车里传来少年气急的声音:“臭小子,让他别乱跑偏不听,现在好了,遭到刺杀了吧,活该!他最好给本宫活得好好的,否则本宫就鞭尸。” 第48章 龙千羽,龙千辰 草地这边,眼看弟兄们还未找到要刺杀的目标就死伤惨重,为首的黑衣人不知从哪掏出一个飞镖,冲着野牛王射了过去。 “噗!”射到了野牛王的屁股上。 “哞!”它痛得大叫一声,就在原地蹦跶起来,不再继续撞人。 余下的黑衣人见了,挥刀而上。 梁元继续射箭,那为首的黑衣人总算找到了他的位置,又是一枚飞镖射出。 梁元侧身躲开,手上的箭也已经射完,他直接拿着砍柴刀加入战局。 看到野牛王的情况不对,疾风那匹马站在不远处怕得要死,金毓也跟着梁元冲了过去。 她将前世所学过的武术发挥到极致,虽然都是三脚猫的功夫,但因为她的体力、速度、灵活度在灵泉的滋养下都有所增长,所以这会儿展现出的能力竟比前世厉害很多。 黑衣人还剩八人,他们原本想把野牛王往死里整,却被加入战局的梁元和金毓打乱了阵脚。 梁元刀影如风,每一招都快准狠,直接朝着黑衣人的脑袋砍去,只是一瞬间,便有两个黑衣人人头落地。 锵! 金毓用砍柴刀挡住一个黑衣人的刀,再一脚将人踹开,来到了野牛王身边。 野牛王屁股中招,痛得它狂躁不安,谁都无法靠近。 “壮壮!”金毓喊了一声。 原本狂躁得双眼猩红的野牛王在听见她的声音的一瞬间,竟奇迹般的安静了下来,它扭过头来看到了金毓,牛眼里闪动着委屈的泪光。 “哞!”它冲着金毓叫了一声,然后转过身用屁股对着金毓。 甜人,俺老牛屁屁疼,你快帮帮俺! 飞镖是银色的,扎在黑黑的牛屁股上,特别的醒目,光是看着,金毓就觉得很疼。 “你忍着点,不许踹我,我帮你把飞镖取下来。”她金毓一边安抚野牛王,一边小心翼翼的靠近,伸手猛的将飞镖拔出。 “哞!”野牛王发出惨叫声,痛得尾巴瞬间僵直,然后噗的一声。 拉屎了! 金毓:“……”幸好我是站在牛屁股侧边,幸好我的手收的快,不然就抓粪了! “哞!”野牛王这会儿终于舒坦了,正准备用脑袋去拱金毓,就看到余下的三个黑衣人要逃,瞬间牛眼喷火,冲着那几人撞了过去。 “啊!”刚才用飞镖射它的黑衣人被撞得飞上了天。 有队伍快速而来,才刚接近草地这里,黑衣人就从天而降,落到了队伍面前。 为首那人的马儿被惊了下,前腿高高抬起,再落下。 地上的黑衣人刚吐了一口血还没来得及爬起来,又被马儿踩得大吐血,气若游丝的趴在地上,一副随时都会死过去的模样。 “有刺客,护驾!”队伍停了下来,众人瞬间呈合围之势,护着中间的马车。 忽的,他们看到有两个黑衣人正在分散逃走,当即飞出几人,去将那两个黑衣人活捉,打断手脚,卸了下巴丢到地上。 随即,又有几个人冲着金毓二人这边跑来,看到有人过来了,野牛王一个转身,回到了金毓身边,看着那些人的目光透着凶狠。 那几个人很快就来到了金毓二人跟前,一眼就看到了野牛王,惊讶的同时警惕万分,见金毓和梁元穿着布衣,拿着砍柴刀,背着弓箭,像是普通的老百姓,他们眼底闪过狐疑,扫了眼地上的黑衣人尸体,问道:“你们是何人?这些黑衣人是你们杀的?” 看到这几人穿着统一的玄色衣服,梁元瞬间认出了他们的身份,他将金毓拉到身后护着,对着这些人抱拳道:“我们是路过此地的百姓,因为在路上救了一个小公子,引来了这些黑衣人,他们本想取我们的性命,可运气不好,招惹到了山里的野兽,被野兽虐杀。” 几个玄衣人闻言,还未来得及说什么,右方不远处有着急的大喊声传来。 “住手!不许伤害他们,他们是本公子的救命恩人!”成千龙在金父等人的搀扶下,吃力的朝这边走来,一边走一边大喊。 “梁元,小毓!”金父等人也跟着大喊。 听到成千龙的声音,被队伍护在中间的马车里,有一个穿着青色衣袍的少年走了出来,将手中折扇啪的一声合上,他咬牙切齿的说:“臭小子!总算找到你了!” 话落,他跳下马车,带着一群人走过去。 见金父等人过来了,梁元和金毓忙朝他们跑过去,那几个玄衣人也跑了过去,在看到成千龙的一瞬间,几人立马单膝跪拜:“属下等参见七公子!” “都起来吧!”成千龙关心的看着金毓二人:“两位恩人,你们没事吧?” 金毓摇头:“没事,你们怎么过来了?” 金母说道:“我们实在放心不下你们,所以过来看看。” 金父等人眸光一转,借着月光看到不远处躺着好些尸体,脸色瞬间变了变,大人们蒙住了孩子们的眼睛,让他们站在自己身后。 成千龙的目光只在金毓等人身上,没有注意到他们身后有一头大野牛:“是我连累了两位恩人,你们放心,这几个穿玄色衣服的都是我的人,有他们在,我们就安全了!” “安全?”一道冷哼大声传来:“有你这个惹事精在,哪都不安全。” 丝!二哥也来了! 听到这个声音,成千龙瞬间背脊一凉,撒腿就想跑,奈何大腿受了伤,怎么都挪不动脚。 金毓抬眼看去,黑夜里,借着月光看去,有一群人举着火把,提着灯笼朝这边跑了过来,待近了后才看清,为首的是个身形颀长的少年,他面容俊朗如月,周身气质不凡,眉宇之间与成千龙有五分相似。 龙千羽领着人跑过来,先是神色冷然的扫了成千龙一眼,见他腿上虽然受了伤,但好在人没死,这才对梁元等人拱手,正准备说些什么,还未开口,成千龙就夸张的哇了一声,抓住他的手臂哭喊:“二哥,你可算来了,你七弟我差点就没命了呀!呜呜~” 他指了指梁元等人:“幸好有这些恩人相救,要不然你就再也见不到我了。” 说着他放开龙千羽,对梁元等人介绍道:“恩人们,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二哥成千羽,我在家排行老七,你们可以叫我七公子,我二哥排行老二,你们可以叫他二公子。” 龙千羽:“……”成千羽? 第49章 这屁,有毒 看到自家蠢弟弟这个样子,龙千羽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龙千辰,好样的,你又跟别人介绍自己叫成千龙了! 每次在外都取这么个烂假名,就不能换个好听的吗? 他抬手扶额,蠢弟弟十二岁了还这么脑残,该怎么教导? 好想把他打废,但又舍不得。 龙千羽心底冷哼一声,并没有马上找龙千辰算账,而是将目光移到金毓等人身上。 见眼前的十几人有大有小,有女有残,身后跟着一头大野牛和棕色大马,在看到他和身后的那群侍卫时,会露出谨小慎微的怯弱表情,看着像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平民,但又和普通的平民有点不一样。 毕竟普通的百姓可不会有这么大的野牛和马匹。 龙千羽不摆一点架子,对金毓等人拱手道谢:“多谢各位救了我七弟,给你们添麻烦了。我七弟有些调皮,喜爱独自一人出来游玩,最近世道乱,才会引来一些人的惦记。” 龙千羽指着那些黑衣人尸体道:“这些黑衣人是冲着我七弟身上的钱财来的,抢了钱财后还想杀人,险些连累了你们,实在过意不去。” “没事,没事。”看到这个穿着贵气,长相和气质都不凡的公子说话如此客气有礼,金父等人都有些紧张,纷纷摆手说没事儿。 他们都是普通农民,以往看到城里人,说话都不敢大声的,那些城里人看到他们,也都是狗眼看人低的,各种瞧不起,说话夹枪带棒趾高气昂的,一点都没把他们当人看。 眼前的这位贵公子,是他们见过的最贵气的人,还带着这么多的护卫,身份应该不一般,但他却对他们客客气气的,怪让人不适应的。 龙千羽说话很和气,不管这些人是什么身份,他们救了他七弟不假,该报答的就得报答。 看到这样的龙千羽,梁元眼睑低垂,努力压制着心底的复杂情绪。 上辈子,龙千羽也是用这样亲和的态度对他的,他随时都能对人微笑,用最有礼的方式去善待每一个人,他是赤云国最谦谦有礼的正人君子,却也是野心最大猜忌心最重的帝王。 “梁兄弟,金姑娘,竟是你们?”这时候,身后队伍里,走出来了两个人,他们看到金毓等人,面上露出了惊喜之色。 金毓等人看去,竟发现这俩人是在羊驼山里和他们有过一面之缘的宋神医和李信。 金父等人顿觉惊喜,纷纷开口。 “宋神医,李信,你们怎么会在这里?好巧啊!”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34节 “咦?宋神医,你们怎么受伤了?” 金毓皱了皱眉头。 宋神医和李信身上都有伤,还很严重的样子,宋神医的头和左手都绑着绷带,李信则瘸着一条腿,右手绑着绷带挂在脖子上。 上次分开的时候,宋神医虽然有伤,但没有这么严重,而李信则是没受伤的,现在却成了这幅模样,看样子,这两人在与他们分开后,吃了不少苦头。 看到宋神医二人这幅样子,梁元神色淡然冷静,一点都不觉得意外。 “没什么,都是小伤,上次与你们分别后,遇上了一些流寇。”宋神医和李信面露喜色的走上前来,龙千羽和龙千辰行了一礼,道:“二公子,七公子,这些人就是上次在羊驼山救过宋某一命的恩人。” 龙千羽脸上露出意外之色:“竟是他们?” 宋神医为了寻药帮他解毒,孤身一人去了羊驼山,遇难之时被人所救,这事儿宋神医在归来后与他说过。 当时情况特殊,有人盯上了宋神医,所以宋神医无法将恩人们带来,只给了他们一些防身之物。 带着那么一点防身之物,这群人居然真的从羊驼山走了出来,真是人不可貌相。 龙千羽心底感到不可思议,面上却没有表露半分,他对着金毓等人拱手,又是一番感谢。 宋神医二人看了金毓等人身后的牛和马一眼,然后与他们道:“自上次分别,宋某心中一直在担心,日夜都在期盼你们平安,如今在这里看到了你们,总算可以放心了。” 梁元压住了心底的异样,笑着对宋神医说:“我们是运气好,一开始有宋神医给的药,才能化险为夷,后来越往深处走越发艰难,我们险些丧入野兽之口,幸而有这头野牛相助。” 他说着指了指身后的野牛王,金毓正在抚摸野牛王的头让它冷静,梁元道:“我们侥幸帮了这头牛,它便把恩情记在了心上,在我们陷入危险时,多次帮助我们,有它在,我们一家人齐心协力,才能排除万难走出羊驼山。” 金父等人附和的点点头:“对对对,这野牛看着凶,实际上还是很温和的,我们遇上它是走了大运了。” “竟是这样啊!”宋神医顿觉惊叹,他看着大野牛:“这头牛也太神奇了!” 有个玄衣人道:“方才我们看到它撞飞了一个黑衣人,厉害呀!” 龙千辰这才注意到了野牛王的存在,他睁大双眼,使劲的盯着野牛王看:“这牛长得真巨大,这是我见过的最大的牛。” 他说着就想走过去仔细瞧瞧野牛王,一动就扯到了腿上的伤口,痛得倒吸冷气,哇哇大叫:“痛死我了!痛死我了!” “七公子这是扯到伤口了?快让宋某看看。”宋神医走过去道。 龙千羽见龙千辰神色痛苦,心疼的同时又很气愤,伸手按住他让他别动,等宋神医给他查看伤口。 凑近看到龙千辰腿上伤口的包扎方式很精妙,宋神医愣了下,而后他见绷带里有血浸出,情况不太好,连忙给龙千羽说了声。 龙千羽用扇子敲了下龙千辰的脑袋,弯身将他背起,对金毓等人说了声,就背着龙千辰去了马车那边,宋神医和李信忙跟了上去。 见龙千羽等人忙着要给龙千辰治伤,金毓等人便不再继续待在此处,毕竟这里都是死人。 梁元去把箭矢从黑衣人身上取下来,本想捡两把刀给金毓放着防身,可黑衣人用的刀上面都有特殊图案,他只得作罢,取了箭矢就同金毓等人一起回了平地那边。 到了地方,金毓和梁元从火堆里拿了根火棍照明,帮野牛王检查屁屁。 野牛王周身的皮毛是黑色的,加上又是在黑夜里,方才没有火光照明看不清它伤口上的情况,如今仔细一看,才发现它的伤口有毒,流出的血是黑色的。 “挨千刀的呀!居然给牛下毒,那些人活该去见阎王。”金父等人相当愤怒。 牛是很重要的劳动力,年老无用之前,伤牛杀牛都是犯法的,虽然壮壮是野牛,但也是牛呀!比家牛还能干的牛牛,岂能容人伤害! “这是什么毒?”金毓边安抚这野牛王边问梁元。 梁元摇头:“不知道,但可以用宋神医给的解毒药试试。” 宋神医给的药,他们在山里并没有用完,解毒药还剩一点点。 梁元让金毓看着野牛王,他去把药找出来,用灵泉水帮野牛王清洗干净伤口,再上药。 “啾啾!”白狐不知从哪跑了出来,见野牛王躺在地上,梁元蹲在它屁股边不知道在干啥,白狐好奇的走过去,伸直了脖子去看野牛王的屁屁。 忽然。 “噗!” 野牛王放了个臭屁,梁元迅速躲开,白狐被喷了一脸,鼻子一吸,狐毛瞬间根根炸开,晕倒在地。 这屁,有毒! 金毓等人:“……” 第50章 梁元精忠报国一辈子却被诬陷为逆臣贼子 众人很同情白狐,没事你跑到牛屁股后面干嘛,还用鼻子去闻,屁来了也不知道躲,被臭晕也是自找的。 等白狐身上的臭味散开了,金毓才把它抱去马车里放着,然后又回来查看野牛王的情况。 还好,毒解了! 大家都放了心,去火堆边坐下,金父说:“刚才那些人的身份看着不简单,我们救了七公子,他们会不会给我们一点点好处?” 金兰撇了他一眼:“成天就想着好处,你救人就是为了图回报吗?” 金父耸肩:“那他们要是非要报答我们呢?他们要是硬塞银子给我们,我们收不收?或者他们让我们跟他们走,帮我们找可以长居的地方,我们同意还是不同意?” 金兰等人沉默了下来,虽说金毓得了佛祖的托梦,让他们一定要去百兽山,可他们心里终究还是想赶紧安定下来。 以前是没有贵人相助,想找个地方住下来不容易,如今遇上了贵人,他们不把握好这次机会,以后就可能再难遇到了。 看到金父等人又开始犹豫要不要去百兽山了,金毓理解他们的心情,他们有选择权,不一定非得听她和梁元的,毕竟按照梁元所说的,百兽山那里很穷苦,比他们以前住的大坪村还穷,她和梁元能接受那个地方,但金父等人就不一定了。 不过她是不会把希望和未来寄托在别人身上的,别人能帮他们一时,却帮不了一辈子,要想过好生活还是得自己努力奋斗。 这个赤云国不是灾荒就是战乱,梁元说了,七八年之内,赤云国都不会太平下来,遭殃的永远是老百姓,宋神医等人再怎么记恩也不可能会护他们这些普通百姓一辈子。 “不管宋神医他们会不会带上我们,我都不会跟他们走的。”梁宏这个时候忽然开了口,他看着金父等人眼神坚定:“我们梁家三个人还是想遵从佛祖的指引去百兽山。” 他儿子说了,百兽山那边有个日月部落,这个部落里有好几万人,说是部落,其实是一个独立的小国,不受诸国约束,那里虽然穷苦,但好在没有战争,是个和平的地方。 他儿子说那里好,那肯定就是个好地方,他信他儿子。 听到梁宏这么说,金父等人都愣了下,金毓则看了眼梁元,心想难不成已经将自己的事儿全部告诉他爹了? 见金父等人还想说什么,金毓插嘴道:“咱们就先别讨论这些了,说再多都没用,得先看看宋神医他们是什么态度,我们对他们不了解,茫然的跟着他们走真的好吗?” 金兰点头:“小毓说得对,咱们不能冲动,这样吧,一会儿我们问问宋神医他们,看看他们知不知道百兽山,若是知道,就从他们这里先把百兽山的情况弄清楚再做决定。” 金父等人都不反对。 趁着宋神医等人还未过来,金毓冲梁元悄悄使了个眼色,梁元正在与梁宏说话,见她冲自己眨眼,眼儿跟抽筋似的,他愣了下后就找了个借口起身,见他起身了,金毓也赶紧起身,跟在他身后。 金父等人扭头看了他们两人的背影,只是笑了笑,什么也没多说。 来到马车后面,金毓压低声音问梁元:“你是不是认识七公子他们?他们是什么样的人你清楚吗?” 似乎早就猜到金毓会问他这些,梁元早有心理准备,当下也没有隐瞒,把自己知道的都告诉了她。 “我的确认识他们,七公子告诉我们的名字是假的,他的真名是龙千辰,并非成千龙。” 金毓柳眉轻蹙:“龙?这不是皇族姓氏吗?难不成七公子是......” 梁元点头:“你猜的没错,龙千辰是皇族中人,他乃逍遥王,是当今圣上最小的儿子,也是太子一母同胞的亲弟弟。” 见梁元停了下来,金毓让他继续说。 见她没有丝毫的震惊,对皇族也不感到惶恐,反而跟听故事似的听得很认真,满眼都是兴趣,梁元笑了下继续说:“成千羽的真名乃龙千羽,是当今太子,我们救了逍遥王,是立了大功,你和你爹娘他们若想跟着太子,太子肯定会带上你们,并给你们安排好去处。” 金毓不雅的翻了个白眼:“我是疯了才会跟皇族扯上关系,自古皇家多无情,规矩也多的不行,真要遇上什么事儿,我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梁元闻言心情愉悦,越发觉得金毓有趣:“你倒是想得通透,你们那儿的人个个都跟你一样吗?” 金毓:“也不是全部都一样,也有极个别脑残的。” 她饶有兴趣的看着梁元:“你上辈子跟龙千羽是什么关系?” 梁元很乐于跟金毓互相分享秘密,他道:“上辈子你们都死了,我也差点饿死了,是龙千羽救了我,他帮了我很多,所以我便一直忠心他,接受他安排的各种训练,为他平战乱,助他登上高位。他和我以兄弟相称,给了许多别人做梦都想要的权势与富贵,让我当上了大将军。” 金毓双手环胸:“那是因为你有本事,有价值,能帮得了他,他才会对你好的。” 梁元闻言,看着她的目光有些亮:“你说的没错,他是个勤政爱民的好皇帝,却也是个最冷血野心最大的君王。” 当今圣上有七个皇子,龙千羽排行第二,与逍遥王一样,都是皇后所生,战乱四起的那几年,除了逍遥王之外的其余皇子都参与了谋反,四处派人暗杀龙千羽与逍遥王,还制造了宫变,陷害龙千羽说他弑父,龙千羽在反抗之时与这些人杀红了眼,而梁元也跟着龙千羽杀红了眼,后来大皇子等人全部落败,各地诸侯也都战败,龙千羽一个没留,将他们全部斩杀,就连参与宫变的后宫嫔妃们,也被他命人全部斩杀殆尽。 那时候,赤云国各地血流成河,尸骨堆积如山。 赤云国安定下来后,用了五六年时间才得以恢复一些生息,百姓们才缓过来,登上皇位的龙千羽又要打仗,一开始是让梁元攻打曼国,后来是其他国家。曼国曾在赤云国危难之时趁火打劫,杀害了赤云国无数百姓,并血洗了两座城池,手段残忍令人发指,该灭。可其他国家却跟曼国不一样,这些国家之中有几个都是没有伤害过赤云国的,龙千羽居然也想让他去攻打。 说什么他是天命之子,他要一统天下,唯有在他的带领下,天下才会真正太平。 梁元不赞同龙千羽主动挑起战争,他受够了战乱,不忍再看到无数百姓流离失所,宁愿去镇守边疆也不愿主动去攻打他国,这样恰恰与龙千羽的观点截然对立。 龙千羽开始猜忌梁元,认为他功高震主。 君臣对立,只有臣死没有君亡。 龙千羽假装答应梁元,同意不再挑起战争,让他去镇守边疆,却在背地里暗中培养新的势力和大将,待时机成熟之时,他将梁元召回,与他叙兄弟情,骗他喝下毒酒,给他安了个谋反之罪。 第51章 金毓的脖子太细,一折就断 谋反? 想到上辈子的种种事儿,梁元觉得痛心万分。 一开始跟着龙千羽,他是为了报答恩情,后来上战场,他是为了护百姓安康,想让赤云国不再受战乱之苦。 他一心精忠报国,可后来却成了逆臣贼子。 那时中毒之后的他并没有马上死去,只是变成了残废,被关进了天牢。 众大臣都信了龙千羽,百姓们也信了龙千羽,都认为他是逆贼,该斩。 只有一个人信他是无辜的,那个人便是龙千辰。 龙千辰崇拜他,日夜想拜他为师,跟他上战场,护赤云国平安,可龙千羽不让。 他在边疆镇守六年,与龙千辰六年未见,原以为龙千辰对他的感情已淡,却不想,在他深受牢狱之灾时,龙千辰会来护他,龙千辰安排了很多人来救他,为他向天下人辩解,不惜与他亲哥龙千羽站在敌对面,骂龙千羽是昏君,与龙千羽动手,最终为了保护他,替他挡了龙千羽给的致命一剑,死在他怀里。 临死之前,满身是血的龙千辰还喊他师父。 龙千辰死后,他也被龙千羽亲手毒死于天牢中。 龙千羽再混蛋,却也是个疼弟弟的,无论龙千辰做了什么,龙千羽都不会伤他。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35节 龙千辰会死是意外。 若是没有为他挡剑,龙千辰就不会死。 所以,这辈子,他要远离龙千辰,远离皇族,不再上战场,天下再乱又如何,他宁负天下也不想天下再负他。 只是有点奇怪,前世龙千羽在成韵府遭到刺杀后,就回了京城,并没有来南方,这辈子怎么会来这里? 还有龙千辰,他又怎么会在这个地方遭到刺杀?前世这个时候,龙千辰应当是在京城才对。 梁元看了眼龙千羽等人所在的方向,他心中是恨龙千羽的,也想杀了他了事,但是不行,如今的他没有上辈子的实力和权势,杀不了龙千羽不说,还会连累家人们。 听了梁元所说的这些,金毓越发心疼这个男人了,她伸手拉住了梁元的手:“对不起,提起了你的伤心事。” 梁元摇头:“没事,说出来之后我反而更轻松了。替我保守秘密,别说出去,我爹虽然已经知道了我是重生的,但有些事情我并没有与他细说。” 金毓笑得眼儿弯弯:“你放心,我绝对不会说出去的,我可以对天发誓。” 梁元捂住她的嘴:“不用发誓,我信你。”不信她就不会告诉她这些了。 感受到他手心上传来的温度,金毓耳尖红了起来,她将他的手拿下来,鼓起勇气问了句:“你上辈子活到了多少岁?” 梁元如此优秀,还救了她好几次,她说不心动那是假的。 梁元看着自己的手心,上面沾了点金毓的口水,他眸光暗了暗道:“三十八。” 金毓闻言笑了:“我三十五,你比我大三岁,还好相差不大。” 梁元闻言捕捉到了重点,他直直的盯着金毓看:“还好是什么意思?” 金毓被他这么盯着有点不好意思了,不过也只是不好意思而已,她向来直接胆大,该说的还是会说:“没什么,就是我对你很喜欢,但我又觉得自己年纪大,怕你以为我老牛吃嫩草,所以就问问你多大,要是你比我大,或者跟我差不多大,那我追你也就不是老牛吃嫩草了。” 梁元嘴角一抽:“你说话一直都这么直接吗?” 金毓眨巴着眼:“对呀!你不也是很直接吗?” 梁元笑着说:“我只是对你直接。” 金毓:“那巧了,我也只对你直接,怎么的,咱们这是互相看对眼了?” 梁元伸手捏她的脸颊:“你还是太瘦了,捏起来一点肉感都没有。” 金毓懂了:“你喜欢胖一点的女孩对不对?” 她用双手比划一下:“比如胸大的,屁股大的,前凸后翘,惨了,我一样都不沾边,我就是根硌人的大骨头。” 她哭丧着脸:“完蛋,我不是你喜欢的类型。” 梁元黑了脸:“你当娃娃亲是死的呀!不喜欢我还不是要娶。” 金毓眼泪都要掉下来了:“你不喜欢我?算了,强扭的瓜不甜,我不逼你娶我了。” 她转身就走。 “回来。”梁元抓住她的后衣领把她跟小鸡似的拎了回来:“还想再退婚吗?做梦!” “放我下来,勒到我的脖子了!”金毓用脚往后踹他。 梁元吓得忙将她放开,紧张的检查她的脖子:“勒到了哪儿了?” 一摸上金毓的脖子,他才发现,太细了,一折就会断,吓得他如同触电般把手收回来,生怕一不小心弄断金毓的脖子。 见他这样,金毓正要说什么,就发现龙千羽那边的队伍动了,正朝着这边缓缓过来。 梁元立马带着金毓回了队伍里。 看到他们俩人回来了,金父等人立刻将目光落到他们身上,来回上下打量,看得金毓莫名其妙:“你们看什么?” 金母笑着摇头:“没什么,就是觉得小毓这会儿比刚才好看了不少。” 金毓:“......”想八卦就直说,我不会害羞的,我和梁元才只说了不到一刻钟的悄悄话,就变好看了?行,那以后我就和梁元多说点悄悄话。 龙千羽等人没一会儿就到了平地这里,金父等人纷纷起身看去。 龙千辰的伤已经重新上药包扎,此刻人已经睡了过去,龙千羽下了马车,同李信、宋神医二人带着五个玄衣卫走过来。 宋神医问金毓等人将要去何处,得知他们要盲目的一直往南方走,便道:“既然你们没有地方可去,那么就跟我们一起走吧!你们救了七公子,是我们大恩人,我们怎能任由你们四处流浪。你们放心,我们会给你们安排一个好地方居住的。” “跟你们走,去哪?”金父问。 宋神医捋着胡子:“去京城。” 金父吸了一口气:“京城?”那可是天子脚下呀! 是赤云国最繁华的尊贵之地。 虽然心里很向往这个地方,但金父等人并没有满口答应下来,他们互相对视一眼,还是压住了心底的冲动。 丁达问:“宋神医,你可知道百兽山?” 宋神医有些意外:“知道,怎么了?” 金父等人闻言一喜,终于找到一个知道百兽山的人了。 第52章 不跟贵人去京城 丁达又问:“那您可知百兽山是个什么样的地方?那里是不是有个叫做日月的部落?我们听一个商人说过这个地方,对此地很好奇。” “原来是听商人说的呀!”宋神医道:“百兽山后面的确有一个名为日月的部落,这个部落不受诸国管辖,盛产海鲜,各国的许多商人都会向这个部落收购海鲜,再转手卖出去。” 盛产海鲜?还有商人去那里收购?这可了不得啊! 金父等人闻言一喜,忙追问宋神医日月部落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宋神医曾在百兽山附近寻过药,也曾和一位来赤云国做买卖的日月人打过交道,对日月部落还是有所了解的,当下就跟金父等人说了那里的情况。 得知日月部落虽然海鲜很多,但那里的人却都不会种地,也不会盖房子,住的都是普通的木棚时,金父等人的脸色都变了。 娘咧! 这不是野人吗? 他们赶紧走到一边,背对着龙千羽等人小声议论起来。 看到他们这样子,龙千羽顿觉有趣,一般百姓在逃难中若遇贵人相助,肯定会千恩万谢毫不犹豫的跟贵人走,然这一群人却没有,还反倒对百兽山和日月部落好奇,这样的平民他是第一次见到。 金父等人凑在一起,对日月部落议论纷纷,直说那个地方太穷了。 金父:“不止穷,还得坐船才能去,要通过一个什么鬼雾,娘呀!光是听着就很吓人,这让我们怎么去?” 丁达:“要不,我们不去百兽山了,跟贵人们走?” 梁宏摇头:“你们不去,我们一家是要去的,这是佛祖的指引,我宁信佛祖也不信贵人。” 一听到佛祖二字,金父等人立马犹豫了。 金毓趁机道:“爹,娘,容我说一句,佛祖之所以指引我们去百兽山,是因为那里没有战争,没有天灾,穷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懒,咱们都不是懒人,只要没有战乱和天灾,走到哪里我们都能活。日月部落的人不会种地,但我们会呀!他们不会盖房,我们也会呀!他们不会的我们都会,那还怕什么?指不定我们还可以带领日月人致富,成为他们最尊敬的人呢!别忘了,我们可是有法器的。” 梁元也道:“京城是好,可那里贵人多,遍地都是官,一不小心就会惹来麻烦,人头落地,宋神医他们护不了我们一辈子。” 金毓又说:“你们想想七公子为什么会受伤,再想想刚才的那些黑衣人,若是再来一批黑衣人,贵人们能保护我们吗?他们肯定会先保护他们自己。” 她不是吓唬人,而是说真的,以龙千羽等人的身份,肯定还会再引来刺客,看看宋神医和李信,他们身上的伤多半就是被刺客伤的,什么流寇,她是一点都不相信的。 梁宏看了金父一眼:“跟着贵人走,小毓手里的法器就不能随便用了,那里面的美食你还没有全吃过呢!” 金父闻言脸色瞬间变了,其余人也变了脸色,尤其是金虎这几个到大不小的孩子,一副快哭了的痛苦表情。 金虎拉了拉金母的衣袖:“娘,我想吃美食。” 金娇问:“京城有巧克力,面包,蛋糕这些吗?” 金毓皱眉:“应该没有。” 不是应该,而是肯定没有。 金娇立马果断说:“那我不去京城了。” 他们有法器,可以买到连京城里都没有的神奇美食,还去什么京城,不如找一个没人敢跟他们抢夺法器的地方生活,一边赚钱,一边买好多好吃的。 梁月附和:“不屈!” 金虎:“坚决不去。” 丁家四兄弟:“嗯,不去。” 金兰看着丁流:“你可想好了,你是童生,若是去了百兽山,可就无法参加科举了。” 丁流苦笑:“如今这世道,留下来也无法参加科举。” 他说这话的时候,忍不住看了梁元一眼,很快就收回了目光。 梁元注意到了,什么也没说。 金毓的这个二表哥,一直是个极为聪明的人,他应当是发现了什么。 二儿子都这么说了,金兰和丁达也不再犹豫,也决定不去京城了。 见此,金父和金母也不说啥了,一致决定继续朝百兽山而去。 做好了决定,大家就一起回头,走过去告诉了宋神医等人。 不跟他们去京城了。 生怕说错话得罪人,金父等人把最厉害的梁元推出去,让他跟宋神医等人说明原因。 梁元只好无奈的对宋神医等人道:“二公子,宋神医,实不相瞒,我们还在老家之时,就一直对南方很向往,想来南方四处走走,见识这里的风土人情。如今借着天灾,我们好不容易历经苦难来了这里,就不打算轻易离开了,想等玩够了之后,再在南方找个合适的地方住下来。” 不管龙千羽等人信不信,反正他就是这么个借口,看信不信。 “玩?你们有银子吗?”龙千羽啪的一声将折扇打开,饶有兴趣的看着他。 一群穷苦平民,居然想在南方游山玩水? 梁元低垂眼眸避开的他的目光,压制着想把龙千羽宰了的冲动:“我们在山里时,找到了一点人参和灵芝,在阳城换了一点银两。” 以龙千羽的性子,区区人参灵芝,他是不会抢的,也不会抢野牛王,最多只会好奇而已。 “原来有银子傍身呀!”龙千羽笑了起来:“你们是本公子见过的最有趣的农家人,本公子再给你们一次机会,真的不愿去京城吗?” 金毓等人齐齐摇头。 龙千羽又笑了一声,将折扇合上,什么也不再多说,抬手让人取来一个小木盒:“不去就不去吧,本公子不为难恩人们,你们救了我七弟,恩情是肯定要报答的,这些金元宝你们收下吧!”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36节 金毓等人没有伸手去接,只是露出惊讶的表情。 金父的神色可激动了,金,金元宝? 他活了这么多年,还从未见过金元宝呢! 收啊! 必须收下呀! 若不是有金母拉着,金父都要扑过去了。 见金毓等人只是面上激动,并没有伸手接过木盒,龙千羽笑得温和:“你们若是不收,本公子心里会过意不去寝食难安的。” 梁元立马接过小木盒:“那我们就收下了,多谢二公子。” 他迫不及待的打开木盒,看到里面的金元宝后双眼发亮,一副贪财鬼的模样:“好多金子呀!” 金毓闻言也围了上来,发出惊喜的声音。 金父等人也赶紧过来,喜滋滋的看着木盒里的金元宝:“这些金子长得可真好看。” 第53章 家家都成了百万富翁 看到梁元等人皆一副财迷的模样,龙千羽皱了皱眉,眼底浮出几分嫌弃,这群人不愿跟他去京城是为了金子吗? 宁愿要钱也不去京城? 是了,穷苦人家最喜欢的不就是钱财吗? 夜已经很深,龙千羽不打算在此地休息,便不再与金毓等人纠缠,金子送了出去,就当是还了恩情,他转身带着宋神医几人离开。 临走之前,宋神医拿了很多自己制作的药给金毓等人,他很想帮助恩人们,但恩人们不愿跟他们走,他也没办法,只能将身上能防身的药品都给恩人们。 给了药,宋神医又取出纸笔画了一张去百兽山的简易路线图给金毓等人,标注了他们接下来会经过哪些城,走哪条路能更快到达百兽山,最后叮嘱道:“图纸虽然画给你们了,但我还是希望你们不要去百兽山,南方边境有曼人作乱,你们往那边走肯定会遇上曼人的,最好快点找一个安定的地方住下来,实在找不到地方,你们可以去江城,宋某有一个徒弟在江城开了个仁福医馆,他名为秦安,你们只需拿出上次宋某给你们的牌子,告诉他,你们是我宋某的救命恩人,他自会帮你们的。” 说完这些,宋神医才转身跟着龙千羽离开。 直到龙千羽的大队伍走远了,金毓等人才将金元宝收起,让梁元先放着。 梁元道:“黑衣人的尸体还在那里,他们是冲着七公子来的,七公子已走,避免后面有追兵过来把怒气撒在我们身上,我们不能在此久留。” 金毓点头:“对,得赶紧离开。” 金父等人点头,连忙去给疾风和野牛王套上大轱辘车,坐车离开此地。 他们刚走,就有一人从黑夜中走出来,先是看了他们离去的方向一眼,再转身离开。 此人身轻如燕,快速奔跑着追上了龙千羽的队伍。 “殿下,他们往南方去了。” 龙千羽帮沉睡中的龙千辰将额前的头发扒开:“让人继续跟着。” “遵命!”此人很快离开。 借着灯笼的光,龙千羽看着龙千辰说:“七弟,你说,玄远大师算出的两位福星会不会就在救了你的这群人之中?” 玄远大师乃赤云国第一大师,有神算子之称,两个月前,他找玄远大师算了一卦,算出赤云国今年将会发生前所未有的天灾人祸,想要化解此难,必须找到两位‘福星’,有他们相助,赤云国才能恢复太平,并且会比以前更加繁荣昌盛。 于是,他便冒险离京来寻人。 而七弟也得知了此事,瞒着他悄悄离京,行踪暴露被大皇子的人所知,遭到了暗杀。 他目光微动,勾出一抹志在必得的笑容:“不管在不在,二哥都得查清楚,这群人如此有趣,不查清楚二哥不放心。” “等找到了福星,二哥就灭了那些欺负过你的人。” 曹正平带着两个人顺着东南方向寻了许久,直到夜深人静也没有看到带着野牛的那些人,正打算找个地方休息的时候,竟看到黑夜里,有一群队伍朝这边而来。 那群队伍拿着火把和灯笼照明,步伐整齐有秩序,一看就不是一般人。 曹正平当即叫大家下马,带着马儿躲进了路边的林子里。 直到队伍走远了,他们才牵着马车走出来,望着队伍消失的方向,曹正平皱紧了眉头:“方才的队伍不是玄衣卫吗?” 他听朱德才说过,玄衣卫是太子的人。 如此说来,太子有可能在方才的队伍里。 太子是从江城出来的? 太子是逍遥王的亲哥哥,二人关系最好,带着野牛的那些人若是和逍遥王有关系,应该会跟太子一起走才对,可太子的队伍里,根本就没有野牛。 曹正平思索半响,叫人上马,继续朝着前面去寻人。 许久之后,来到了草地这边,看到地上的黑衣人尸体,曹正平神色沉了沉。 他下马去查看了黑衣人的尸体,发现有些黑衣人的死相很奇怪,撕开一具尸体的衣服,发现此尸体的胸口有个印子,像是被牛踩出来的脚印。 曹正平眸光沉了沉,半会儿后,他带着人离开此地继续往前。 …… 赶夜路的时候,金毓等人是互相替换着休息的,野牛王虽然受了伤,但精力依旧很好,不需要赶它,它就会找方向自己走。 天很快亮了。 路上一直很安全,没有什么追兵追来。 金毓等人松了口气,找了个地方歇息吃东西,再将金元宝分了。 木盒里六个金元宝和十五张一百两的银票,一个金元宝是十两,六个便是六十两。 一两黄金等于十两白银,六十两便是六百两白银。 加上十五张一百两的银票,共计两千一百两银子。 比他们卖药材赚的还多。 金父等人被惊喜到了,不停的喊发了发了发了。 银票和金元宝三家人平分,各家管各家的银子,丢了是自家的事。 得了金元宝,金父就想往裤头里塞,被金母拦住,抢了过来:“不能把所有的钱都放在你一个人身上,得分开放,免得一弄丢就全部都丢了。” 这么多钱,他们省吃省用几十年都挣不来。 她让金父把之前卖药材分得的银子,还有在山里时用剩下的银子铜板全拿出来,统计一下总金额,重新进行分配。 金娇和金虎虽然还是孩子,但他们身上的衣服都有暗袋,这暗袋是金毓缝的,是藏钱的好地方,于是金母分了点银子给这两个小的放着。 金娇十两银子,金虎二十两银子。 金毓看着柔弱,但金母心里明白,自家女儿的体质已经发生了变化,各方面的能力都很强,藏的手机连他们都找不到,藏钱的本事肯定比他们厉害,所以她除了把两个金元宝都给了金毓,还另外给了三百两银票,剩下的钱,她和金父一人分一半。 金父看着金元宝,半天都舍不得移开目光,叮嘱再三:“小毓,你一定要放好了呀!不能弄丢了,这都是咱们家的命呀!” 眼前这个要不是他闺女,他立马就把金元宝抢回来。 金毓连连点头:“爹,你放心,我肯定会藏的好好的,谁也别想找到。” 放进空间里的东西,除了她,谁都找不到。 她心中暗自算了一笔账。 现在各家手里都有一千三百多两银子,也就是一百三十多万块钱,家家都从穷光蛋变成了百万富翁。 第54章 再次卖药材,买袖珍弩防身 百万富翁说着好听,但这钱根本不够用,他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吃的用的都得花钱买,而且之后还会遇上什么事情连梁元都无法提前预判,因为这一世的情况与他上辈子所经历的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因为梁元的重生,因为她的出现,因为家人们避开了死亡,所有的人和事儿都完全不一样了! 避免以后遇上要花大钱的特殊情况,她必须要再多赚点钱才行。 她空间里的药材已经很多了,至少能换三千多两银子,得找机会和梁元一起去城里卖掉大部分,留少部分他们自己用。 卖了钱之后,还得买点物资,比如弓箭。 可惜了,手机里的桃园购物页面不是万能的,很多东西都买不了,兵器,新鲜水果,衣裤鞋子等等现代的很多东西都没有。 见金毓一家把银钱分开放,丁家也把银钱分开来放。 梁家这边,梁宏只在身上放了十两银子,其余的全交给梁元保管,梁月是傻子,存不住钱,所以一分都没有给她。 梁元把钱收好,回头找了机会背着家里人把钱给了金毓请她帮忙保管,自己身上只留了十两银子。 “弄丢了我可不负责。”金毓无语的看着他,这人把她当钱庄了。 梁元笑了笑:“弄丢了算我的,绝不会找你麻烦。” 金毓有特殊的能力,银钱放在她这里比放在他身上更安全。 金毓知道他的心思,见他都这么说了,也不再多说什么,大方的把钱收了丢空间里,然后给梁元说了卖药材买东西的事情。 梁元压着声音在她耳边道:“今天下午,我们会经过江城,到时候我们找个由头进城,不让他们跟着。” “嗯嗯,好的。” 野牛王和疾风还在吃草,大伙儿见此便不急着赶路,坐在一旁休息。 谁也没有发现,不远处的一个小山坡上,曹正平三人正躲在一块石头后面,看着他们这边。 曹正平几人看了眼野牛王,然后目光在梁元等人身上打量,看了半天也没有看到朱德才,最后目光落到梁元的身上,发现此人的身形竟和朱德才的差不多。 “老爷被骗了,此人不是朱德才。”曹正平一拳砸在石头上。 这时,梁元察觉到了什么,转头看向山坡这边,曹正平几人吓了一跳,急忙蹲下身子躲在石头后面。 曹正平咬牙道:“我们差点被发现了,此人直觉极为敏锐,只怕不是一般人。” 他沉思了几息才道:“老爷说过,若这些人里没有朱德才,就找孟飞豹杀了他们。王三,你回去回禀老爷,刘力,你跟我去找孟飞豹。” “是。” 三人很快离开,找到藏在林子里的马匹,就开始分头行动。 他们却不知,在他们走后,有一人从树后走了出来。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37节 此人是龙千羽派来跟踪金毓等人的,名为高林。 高林看了眼曹正平三人离去的方向,将这三人的样子记在心里,很快就收回目光,朝着金毓等人那边走去。 …… 等野牛王和疾风休息够了,也吃饱了,喝点灵泉水恢复了精神,金毓等人才给它们套上大轱辘车继续赶路。 走了没多久,赶车的梁元就察觉到了身后有人跟随,他没有打草惊蛇,继续不动声色的赶着马车。 申时三刻(15点45分)。 金毓等人来到了江城附近,城外有一条路可以走,他们不需要进城就能继续前进,但梁元却忽然说要进城卖人参。 梁元道:“这次卖人参我和金毓进城就可以了,你们在城外等着我们。壮壮和疾风拉车许久累极了,喝了水吃了草之后只想休息,你们不用担心金毓不在壮壮会瞎折腾,它没那个精力。” 金父不解:“可为什么是你和小毓一起去?” 梁元不紧不慢的解释:“人参是雪团找来给金毓的,这是她的东西,卖的时候她在场是最好的,不用担心卖少了她会生气。” 金毓点头:“对,我的东西我得自己去卖。” “那梁元……” 金毓接话道:“梁元跟着去是保护我的,我们之中他是最强的。” 最终,金父等人还是同意梁元二人的安排,不过却有条件,卖了药材之后,得帮丁风、丁潇、金虎三人各配一套弓箭,他们三人想学射箭,钱各家付各家的。 金毓答应了。 雪团很想跟着金毓,但金毓不同意,生怕金毓生气不给水喝,它只得留下来陪金父等人在城外两百米外的草地那里看着野牛王和疾风吃草。 进城要每人交三文钱,因为时间不多,金毓二人得在天黑关城门之前出来,交钱的时候金毓二人问了守城的官兵,了解到了城中有哪些药铺和医馆,一进去就租了辆牛车,直奔最大的药铺而去。 坐着牛车能省很多时间,在这家最大药铺卖了一部分药材后,他们就换个地方继续卖,卖药材的同时,顺便买点常用的成品药。 药铺走完了,二人就去医馆,来到仁福医馆的时候,金毓二人并没有拿出宋神医给的牌子给他徒弟看,而是卖了药材就离开。 一圈下来,一个半时辰过去了,天色逐渐暗了下来,两人卖了三千四百五十两银子, “去铁铺把弓箭买了就能回去了。”看着空间里的银票和银子,金毓笑容灿烂。 见她如此开心,梁元眸光柔和,道:“我们不去铁铺,去黑市。现在是特殊时期,江城里的铁铺不卖东西给外来人,只卖给本城的百姓,且还需要登记。” 金毓皱了皱眉,越发觉得古代真麻烦,好多东西都不能自由的买,对铁的管控,相当严格。 她跟着梁元很快来到黑市,找到一家兵器铺,这家铺子很大,里面兵器齐全,质量也极好,但价格却比外面贵好几倍。 铁匠铺卖八百文一套的弓箭,这里卖三两银子,而且还不能讨价还价,一讨价,老板就加价,不买就滚,相当的拽。 尽管很贵,老板也没有待客之道,但来买东西的人却很多,都是因为一些特殊情况才来这里的,铺子里的生意十分好。 梁元有弓箭,但箭矢只有七支,得再买十支囤着,花了一两银子,梁宏虽然腿脚不便,但他曾是猎户,是个射箭高手,以防万一,梁元给他买了一套弓箭,加上帮丁风、丁潇、金虎各买一套弓箭,共花了十三两银子。 而后金毓见黑铺里有袖珍弩,做工巧妙极为方便,很适合女子用,十两银子一把,配有十支箭,她买了六把,她自己用一把,其余的分给金娇、金父、金母、金兰、梁月。 黑铺老板见她买的多,大发善心送了她一把价值二十文钱的小匕首。 金毓收下了。 离开黑铺,把牛车还了,回到城门口的时候,官兵们正在关城门,金毓二人急忙大喊:“别关城门,还有人要出去。” 守城官兵见他们这么晚了还要出城,关门的动作停了下来,正打算问些什么的时候,城外传来动静,扭头一看,竟看见一头野牛飞奔而来。 第55章 孟飞豹,孟飞云,豹云寨 “哪来的牛?”四个守城兵被吓得面色大变,想要把门关上,将牛堵在外面,可牛儿的速度太快了,他们还未来得及关门,牛就跑到了眼前。 “快躲开!”四人顾不上关门了,连忙闪躲。 刚闪开,野牛就猛的冲进城门,欢喜的朝着金毓奔去。 “你给我站住。”见它还不刹住脚,金毓吓得大喊。 野牛王太兴奋了,吃饱休息好之后,左等右等都等不到甜人回来,它急得身上都要长跳蚤了,就自个凭着感觉跑出来队伍,刚来到城门口,就听见了甜人的声音,它就控制不住兴奋飞奔过来了。 “咻!”野牛王在金毓的面前来了个完美的急刹。 吓得那四个守城兵抽出刀扑过来:“孽畜,受死!” “住手!”金毓大喊:“兵大哥,别动刀子,它是我的牛!” 四个守城兵动作一顿:“啥?你的牛?” 金毓忙点头,走上前将野牛王挡在身后:“对对对,它是我的牛,它很乖的,不会伤人的。你看,我扯它的尾巴它都不生气。” 看到金毓把牛尾巴扯到手里把玩,守城兵们目瞪口呆,顿觉惊奇。 “这么大的野牛,你一个小女子是怎么降服它的?” 金毓解释:“小女子侥幸救过它一命,它就认小女子为主了。” 四个守城兵还想多问,梁元背着一个大背篓走了过来:“四位兵大哥,天色已晚,我们不打扰你们关城门了,这就离开。” “对哦,关城门的时间快过去了,赶紧先把门关上。”守城兵们这才回神,他们还得回家吃晚饭呢! “对了,你们两个怎么会在晚上出城?”进城的人太多了,守城兵们已经记不住金毓二人是何时进的城,进城干什么了。 梁元:“我们是从外地来的,路过此城进来买点东西,家人们都在城外等着我们回去呢!” 梁元背上的背篓外面盖着一块黑布,遮住了里面的东西,守城兵们看不见背篓里是什么,也没那个好奇心掀开来看,听了梁元的解释后,几人看了眼野牛王,见它真的不攻击人,便放行让金毓二人带着牛出城,等他们出去后,再将城门关上。 见城门关上了,金毓伸手摸了摸野牛王的牛角:“你怎么跑来了?我爹娘他们呢?” “壮壮,你快回来!”她话音刚落,黑夜里就传来了金父等人的呼喊。 金毓二人带着牛寻声找去,很快就看到了气喘吁吁的金父等人。 他们是追着野牛王过来的,只是速度不如野牛王,这会儿才跑到这里。 看到金毓二人,金父等人都松了口气,随即瞪了野牛王一眼,破骂。 “蠢牛,让你别乱跑,你瞎跑什么呀!被人抓走了怎么办?” “割了那么多草给你吃还不知足,就是要来找小毓,小毓又不是的你的仆人,非得时刻亲自盯着你?” “别把牛脑袋扭过去装聋,你个蠢牛贼精得很,我们知道你能听得懂我们说什么的。” “呦!还哼哼,哼个屁,下次再乱跑,我就让我闺女不给你水喝了,与你绝交。” 一群人对着牛骂骂咧咧。 要是有外人在,肯定会骂他们脑子有病。 骂过瘾了,金父等人这才问梁元:“你们怎么去了这么久,东西都买了吗?” “买了,城里的铁铺不卖东西给外地人,我们找了许久才找到一个黑市花高价把东西买了。” “花了高价?天哪!那,那人参卖了多少银子?” “两根人参卖了两百三十五两银子。” “两百多两,不错,真不错。雪团立大功了,回头弄点好吃的给它。”金母说道。 金兰嘱咐金毓:“银子自己收好了,别弄丢了。” 人参是金毓的,卖得的银子就是她的,他们会羡慕,但绝对不会贪。 金母拉住金毓的手:“在城里买东西吃了没有。” 金毓摇头:“时间太紧了,忙着找地方买弓箭,没有时间买吃的。” “哎呦!可把你饿坏了,还有梁元,走走走,咱们赶紧去找个地方休息,吃点东西。” “嗯嗯,赶紧走。” 一行人很快离开此地,回到停放大轱辘车的地方,给疾风和野牛王套上车子,在附近找了块平地休息做吃的。 卖了银子,金毓高兴,买了三只手扒鸡请大家吃,个个吃得满嘴喷香,赞不绝口。 这生活比在老家的时候过得还好。 与此同时,距离江城有十里远的豹云寨之中,曹正平骑马赶到此处,报上张首富的名字,见到了寨主孟飞豹和副寨主孟飞云。 曹正平直接说明来意,将金毓等人的行走路线和容貌特征告诉孟飞豹兄弟二人,并道:“人不用留活口,野牛必须活捉,只是我家老爷让你们做的最后一件事,完成之后,我家老爷就将宋神医的特制解毒药送给你们一瓶,你们欠我家老爷的银子也就此作罢。” “此言当真?”听到解毒药三个字,长相威武的孟飞豹激动站起身,声音如雷的问。 曹正平抬着下巴,一脸骄傲:“自然是真的。” 孟飞豹豪爽大笑三声,拍桌道:“好,本寨主答应了。你放心,野牛一定给你抓回来。” 曹正平眯着眼:“还有那几个人的首级。” “没问题,都给你取来。”孟飞豹想也不想就道。 “孟寨主,我家老爷想早日得到那头野牛,还望你早点出发,切莫让我家老爷久等,我会在豹云寨里恭候你们回来。”曹正平又道。 意思是他会一直留在这里,直到孟飞豹将野牛王带回来为止。 等曹正平去客房休息了,孟飞豹就召集弟兄们,准备连夜去找野牛王,早日把事情办妥了,早日得到解药。 见此,浓眉大眼的孟飞云大步过来拦住他:“哥,张首富手里有人用,他为什么不叫自己的人去抓野牛,而来找我们,可见野牛不是那么好抓的,我们……” 孟飞豹神色坚定道:“不管好不好抓,我也要把它抓回来。弟弟,你体内的毒已经压制不住了,再不服用宋神医的独门解药,你会死的。我只有你这么一个弟弟,我不能让你死。” 孟飞云皱着眉:“可我怕张首富又言而无信……” 孟飞豹眼含戾气:“他这次再敢言而无信戏耍我们,我就宰了他。” 看到孟飞豹这样,孟飞云心中感动又自责,他哥哥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 也罢,去吧!再相信张首富一次。 不过…… “哥,这次我跟你一起去。” ……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38节 第56章 雪团成了守门狐 夜里,金毓等人吃饱喝足了,这才借着火光开始分东西。 见梁元给自己买了新的弓箭,梁宏嘴上没说什么,心底却是感动的,嘴角的笑容一直没落下。 弓箭分到手,金兰立马把丁风和丁潇的弓箭钱给了金毓,金毓收下了。 就算是家人也得明算账,帮忙买东西的钱该收就得收。 随后金毓将袖珍弩从背篓里拿出来分给金兰、金母、金娇、梁月、金父,并说:“这不是你们托我买的,是我自己买来送给你们的,你们不用给我银子,给了我也不收。” 见金毓这么大方,金兰也不矫情,收下了袖珍弩,梁宏也帮梁月收下了,和金兰一起把金毓的好都记在了心里。 金父看了眼在场的所有女性,又看了看自己手里的袖珍弩,嘴角抽了抽:“小毓,这东西是你们女子用的,你给爹干嘛?爹不要,爹也要弓箭。” 金毓笑了笑:“爹,你力气小,弓箭你拿不稳,也拉不动弦。” 灵泉水只能增强她爹的体质,无法提升她爹的力气,以前她是队里最弱的,现在换成她爹了。 金父备受打击,整个人都蔫巴蔫巴的,眼里还有泪花打转。 金毓走到他身后给他捏背:“爹,你不要误会,袖珍弩只是看着小,使用者是不分男女的,你不用露出这么一副大受打击的表情,你依旧很男子汉的,在场的男子里,属你的胡子最好看,最有魅力,你看我娘,她可崇拜你了。” 赤云国的男子在二十岁以后有留胡子的习惯,好的胡子代表着男人魅力,不留胡子的男人,会被人背地里说嘴上没毛,不稳重,不靠谱。 当然,也只是背地里说说而已,不会当着面说,毕竟有许多男子胡须本不盛,是留不了什么胡子的。 金父看着瘦弱个子小,但他的胡须长得很好,留出的小山羊胡又黑又好看,金母最是喜欢。 见金毓夸金父的胡子,金母在一旁直点头:“嗯嗯,我相公是最俊的。” 夸得金父心花怒放,人瞬间就精神了:“小毓,这袖珍弩怎么用,教教爹,爹用它保护你。” 金父对自己的力量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梁元等人用的弓箭看着霸气,但他是真的拿不稳,他不是真难过,他是假装难过而已,被妻女哄的感觉真棒。 金毓:“我……不会用。” 她其实会用的,她在现代学过射击,骑过马,玩过袖珍弩,虽然这里的袖珍弩没有她在现代玩的那个精致,但是用法是差不多的,只是她不能暴露实力。 原主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可不会用弓弩。 她总不能又用佛祖当借口吧! 佛祖都累了! “啊?你不会,哦,对对对,你的确不会,你又没学过,不对,你不会你买这么多袖珍弩做什么?我们也不会呀!”金父道。 金毓立马指着梁元说:“我不会,梁元会呀!袖珍弩是他让我买的,他可以教我们怎么用,他说这比弓箭好学,我们用不了多久就能学会。” 金父金母几人立刻看向梁元,梁元看了金毓一眼,然后点点头:“没错,我会用袖珍弩,可以教你们。” 金父几人立马笑容满面。 金毓心里对梁元感激无比,这个男人真的是太好了! 有了梁元这话,金父金兰等人也不歇息了,立马打起精神来让梁元教他们怎么用袖珍弩,想早点学会用这个东西。 金父几人跟着梁元学袖珍弩,丁风几人就跟着梁宏学弓箭,用树木和杂草做了两个稻草人当靶子。 但因为太累了,大家学了没多久就哈欠连连,抵不住困意放弃练习回马车里休息,留野牛王和白狐在外面守夜。 深秋的夜里有些凉,一群人挤在马车里丝毫不觉得热,只是手脚伸展不开挺难受的。 卯时,天边刚出现一抹白,金毓睡着睡着,就觉得肚子又痛了,有什么流了出来,她瞬间清醒,伸手一摸。 还好,裤子没脏。 她起身走出马车,对着野牛王和白狐做了个噤声的动作:“别出声。” 她走过去抱起白狐:“陪我去一下那边。” 抱着白狐来到一处草丛里,金毓将它放在一块大石头前面:“有劳你帮我看着点,别让人过来,你也不能过来,乖哦,谢谢你哈!” 说完,她就绕到石头后面,解腰带,换卫生棉。 她的初潮很不规律,刚来的时候只有一点点,肚子有些疼,才半天就干净了,谁知昨日中午又来了点,到了下午又没了,现在又来了,肚子比刚开始的时候还不舒服,不是很疼,就是很不舒服,弄得她心里烦躁得很。 换了干净的卫生棉,取出梁元做的火折子把脏的卫生棉烧了,将痕迹都处理干净后,金毓才从石头后面走出来。 她一眼就看到白狐蹲在石头前面,一脸警惕的看着四周,跟守门神似的,乖得不得了。 这种事儿白狐已经不是第一次干了,相当的熟稔。 金毓越看越喜欢,走过去抱起白狐亲了它的脑袋两下子,喂它喝灵泉水:“雪团,你可真是太可爱了!” 白狐一脸享受,跟着甜人就是好呀! 天天都有甜水喝,别说是当守门狐,就算是让它恶整蠢牛它也愿意。 美滋滋! 金毓出来方便的时候,梁元就醒了,看到金毓去了草丛里,他便没有再睡,走出来坐在车头看着四周。 直到看见金毓抱着白狐平安回来,他才跳下马车,装作一副刚睡醒的模样,与金毓打了招呼,再去找地方方便。 金毓看了眼他离去的背影,抿唇笑了笑。 见金母等人累极了还没醒,她不忍吵醒他们,去把火烧起来。 梁元方便回来,见她在生火,便走过来帮忙。 没多久金母等人也醒了,随意收拾一番就开始做早餐,用过早餐后就开始赶路。 快到晌午的时候,金毓等人来到了一条宽道上,路的右侧方百米外有一个小村庄,村里各家都在收割水稻,田里都是人,稻浪翻滚,蚂蚱四处乱跳。 因气候不同,这个地方一年只种一季水稻,都是在深秋收获。 金毓等人下了马车,看着不远处那村子里的热闹景象,心底感慨万千。 “前几日经过小田村的时候,那里的水稻也快收割了,这会儿来到了这里,就看到了这等大丰收的场景。”金母羡慕的看着那些村民,真想过去跟他们一起干活。 第57章 曼人要提前打过来了 一只蚂蚱跳到了金毓的脚上,金毓伸手去抓它,它动都不动,任由金毓抓。 “好家伙,连蚂蚱都喜欢小毓。”金兰看着金毓手中的蚂蚱:“这种青绿色的蚂蚱是可以吃的,没有毒。” 以前百姓们并不会吃蚂蚱,可有一年发生了蝗灾,把庄稼都嚯嚯了,百姓们没有吃的,饿急了抓就蝗虫来吃,然后就发现,蝗虫有很多种,群居的都是有毒的,只有少部分散居的蝗虫没毒。 于是,大家便把没毒的蝗虫模样给记了下来,来年的时候,又抓蝗虫吃着,吃着吃着就习惯了,还觉得很香,毕竟蚂蚱再小也是肉啊! “我们抓蚂蚱吃吧!”金母道:“沿路抓,不去别人家田里。” 蚂蚱在谁家地里就是谁家的,他们是不能抓的,但路边的蚂蚱就能抓。 金毓点点头:“抓来烤着吃,还可以再向村民们买点蔬菜鸡蛋。” 这个朝代的庄稼虽然不如现代的丰收,但胜在没有打农药,蚂蚱没毒能吃。 手机里没有生鲜卖,蛋只有卤蛋一种,这种蛋你不知道它是人造蛋还是真鸡下的蛋,就算是真鸡下的,那也是饲料鸡,跟这个朝代的纯天然无污染无药催生的鸡蛋是没法比的。 金母很赞同金毓的决定,她是个喜欢做吃的,对食材味道特别敏感,她不知道什么人造蛋饲料鸡,她只知道,赶路这么长时间,他们吃的东西,除了手机里买的,就是山上的野味野菜,那卤蛋一开始吃着香,吃多了就发现这种蛋的调味料浓过头了,掩盖了鸡蛋原本的味道。 决定好之后,大家就先随便吃点东西,然后再开始边抓蚂蚱,边朝着村子里走去,找村里人们买蔬菜和蛋。 金毓等人一进村,村民们最先看到的不是人和马,而是野牛王。 一个个吓得花容失色。 好在没多久,金毓等人就安抚好了他们,金毓还当着村民们的面与野牛王互动,她双手抱住牛角,双脚离地,挂在了牛脑袋上。 村民们:“……”牛很乖很壮实,但这姑娘未免瘦得太丑了! …… 蔬菜每家都有,全是包菜和萝卜,金毓等人正好遇到了这个村的里长,问了价格后,就买了里长家的蔬菜,萝卜一文钱一斤,包菜两文钱一斤,各家买各家的,丁家人多的,买的最多,两种菜各买了十五斤,梁家各买了五斤,金家各买了十斤。 但里长家的蛋不多,鸡鸭鹅三种蛋加起来才二十个,金毓等人嫌少了,就请里长帮忙在村里搜罗,鸡蛋和鸭蛋一文钱一个,鹅蛋三文钱一个。 里长帮他们搜罗到了一百二十个鸡蛋,五十个鸭蛋,二十个鹅蛋。 金毓一家得了四十个鸡蛋,十五个鸭蛋,五个鹅蛋。 金兰一家得了五十个鸡蛋,二十个鸭蛋,九个鹅蛋。 梁家得了三十个鸡蛋,十五个鸭蛋,六个鹅蛋。 得知村里有果农,种了梨和苹果,正是成熟的时候,金毓等人又请里长带他们去果农那里买了梨和苹果,梨两文钱一斤,苹果四文钱一斤,金家和丁家两种水果都是各买十斤,梁家人少,只各买了五斤。 果子很小,长得不好看,但很甜,水分很足。 村民们还帮着他们捉了一斤多的蚂蚱,用小篓子装得好好的,不收钱。 买好了东西,向里长问了路之后,金毓正打算离开村子,有一人却在这时神色慌张的从村外跑了过来。 边跑边大喊:“不好了!不好了!曼人要打过来了!大家赶紧收拾东西逃啊!” 因为跑得太急,那人快到里长跟前的时候,猛的摔了一个跟头。 他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的,身上有很多伤口,脸上糊了许多血,比乞丐还要狼狈。 尽管他很狼狈,村民们还是把他认出来了。 “这不是李老六吗?” “李老六?你不是去当兵了吗?怎么回来了?还急成这个样子。”里长将李老六扶起。 李老六是村里老李家的第六子,去年去服了兵役,在东南边境当兵。 李老六被扶起来后猛的抓紧里长的手:“里长,我是偷偷逃回来的,曼人不知用了什么方法毒死了段将军,突破城门打进了长河关,长河关已经失守,曼人要不了多久就会打到这里来,你们赶紧收拾东西逃啊!晚了就来不及了!” “你说的是真的?”里长和村民们震惊万分。 “真的,都是真的。我是偷偷逃回来报信的,你们赶紧逃,对了,我爹娘哥哥们呢!我要带他们离开村子。” 李老六说完,顾不得解释了,推开里长就朝家里跑去。 里长和村民们都乱了。 “逃?我们往哪里逃?” “曼人真的会打过来吗?”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39节 “李老六一向孝顺,是个实诚稳重的,这种事情他用得着骗我们吗?” “老天爷呀!我们家的稻子还未收完,曼人怎么就打来了呀!还让不让人活了!” “边关的那些人都是干什么吃的,往年都能拦住曼人,怎么今年就拦不住了!” “你没听李老六刚才说的吗,曼人毒死了段将军,段将军是谁?他是东南边关的不败战神呀!是曼人们的噩梦,有他在,曼人就打不进来,可现在,那些野蛮狠毒的曼人竟用卑鄙的手段毒死了段将军,可恨,可恨啊!” “……” 村民们你一句我一句的,已顾不上了金毓等人,纷纷转身朝李家而去,要去找李老六把情况弄清楚。 里长也慌了,正打算跟村民们一起离开的时候,梁元忽然叫住了他:“里长,我们来这里之前遇到了两个穿兵服的人,他们也说边关失守了,曼人要打进来了,我们原本是不相信的,可刚才李老六也那么说,那么此事十有八九是真的,不管是真是假,你们都得早做准备才行。” 话落,梁元转身叫上金毓等人坐上车离开。 “边关竟然真的失守了?佛祖托的梦成真了,曼人真的要打进来了?”牛车里,金父的手有点抖,一把抓住了金母的手臂,刚才买菜他有多心疼银钱,现在他就有多害怕曼人。 金母甩开他的手:“别抖了,曼人还没打进来你就怕成这样,要真打过来了你是不是要丢下我们逃跑?” 金父吹胡子瞪眼:“胡说八道,我是那种人吗?我拼死也要保护你和孩子们。” 金母下巴一抬:“这还差不多。” 金毓安抚金父:“爹,别怕,咱们只要在一起,齐心协力共进退,就没什么好害怕的。” 马车这边,丁达皱着眉头:“刚才那人是逃兵对吧?他说段将军死了,这个段将军是谁?” 梁元眸光沉痛:“他是一代名将,是位值得敬佩的英雄。” 段将军全名段塘,出生于京城贵族,他是意外从军,在战场上获得新生,屡立战功,后一直镇守东南边关,多次战胜屡次侵略赤云国的曼人,是曼人的克星,肉中刺。 段将军其实早就中毒了,还用过宋神医的解药,但只能压制毒性,无法根除,前世段将军也死了,却不是在这个时候死的,而是在半个月以后。 这一世,段将军的死提前了,曼人将会提前打到这里来。 梁元的拳头死死捏紧,这一世有很多事儿都发生了改变,令他始料未及。 第58章 金毓又杀人了 “你知道段将军?”丁达掀开车帘看着梁元。 梁元道:“我从未见过他,只是听说过他的大名,段将军是曼人的克星,曼人一直都想除去他,若他真的死了,曼人肯定要不了多久就会打进来。” 丁流:“曼人是东南边境打过来的,我们一直在往南边走,那岂不是会遇到曼人,我们这是在往曼人的刀口送。” 梁元:“曼人打过来需要时间,且都会往繁华的城池打,我们走人烟稀少之地,就能避开曼人的大队伍,或许会遇上一些曼人,但不会太多。” “无论会不会遇上曼人,我们都要做好准备,随时应战。” 金毓坐在驾坐上指挥着野牛王赶路,车厢里,金虎问出自己的疑惑:“梁大哥刚才为什么跟里长说我们来之前遇到了两个穿兵服的人,我们压根就没看到呀?” 金父摸了摸他的脑袋,教育道:“儿子,凡事多动脑。咱们得来了佛祖的指点,知道曼人会打进来,但这事儿不能往外乱说,因为别人不但不会相信,还会认为我们是在妖言惑众,将我们抓去烧死。” 他接着道:“里长那些人看着都是好的,对我们也热情,你梁大哥是在用善意的谎言骗他们,让他们相信李老六的话,早早的逃离这个地方。” 他叹了口气:“丰收时节逃离家乡谈何容易,庄稼人哪舍得丢下地里的粮食呀!” 金母等人也都叹了口气。 “战争是残酷的,只要打起来,受难的都是我们这些百姓,里长等人若是为了庄稼不愿离开,曼人一旦打进来,他们只有一个死。” 车厢外的金毓听着金父等人的话,心情相当沉重。 是呀!曼人比天灾还凶狠。 深秋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天黑得很早。 金毓等人驾车来到了一处荒无人烟之地,他们选了一处有林子遮掩的平地暂做歇息,将白日买的蛋全拿出来蒸熟。 金毓等人搭了两个火灶,一个用来蒸蛋,一个用土罐煮萝卜包菜,蚂蚱则交给小孩们处理干净,削竹签子窜起来来烤,大人小孩都不闲着,全部有条有理的忙起来。 金母边添柴边叹气:“原本想着曼人还没打过来,买点儿新鲜的菜在路上慢慢吃,改善一下伙食,结果呢,刚买好菜,就听到了曼人打进来的消息。” “这些蛋易碎,蒸熟了才好存放,咱们多缝几个布袋,蛋蒸熟了就全分了,各自在身上放点吃食,免得遇到意外分散开来没吃的。”金兰一边缝布袋一边说道。 金虎烤了五串蚂蚱,给大人们递过去,他问梁元:“梁大哥,咱们今晚还学射箭吗?” 梁元点头:“学,必须学,吃了东西就去把稻草人拿下来。” 昨晚做的稻草人没丢,好好的放在车上,既能当靠垫,也能当靶子。 他再厉害也无分身之术,其他人必须学会自保,一刻也不能耽搁。 一听还要学射箭,金虎立刻打起了精神,继续去和金娇、梁月、丁洒几人一起烤蚂蚱。 蚂蚱边烤边吃,烤完也吃完了,然后大家又吃萝卜包菜,这两种菜都是水煮的,没有油,只放了盐,但煮菜的时候,金毓偷偷放了点灵泉水进去,所以煮出来的萝卜很清甜,包菜也很好吃。 大家一点都不嫌清汤寡水。 菜吃完了,鸡蛋也全蒸好了,金兰和金毓也把布袋做好了,每人一个布袋,各家自己分配自己家的蛋,分好之后就开吃,吃完就练剑,练累了正要休息的时候,在不远处吃树叶的野牛王不知感觉到了什么,忽然叫了一声。 众人立刻警惕,将防身之物拿在手中。 白狐极快的窜上树,站得高高的望向一个方向,它眼尖的看到了人影,立刻麻溜的从树上下来,跑到了金毓这边,啾啾的叫着。 甜人,有人,有人,好多的人! 金毓瞬间就看明白了:“雪团说有人来了,而且是很多人。” 梁元脸色一变,当下就想叫大家离开,可惜晚了,他们还未来得及有动作,不远处的野牛王就冲着一个地方撞过去,紧接着响起了人的惨叫声。 “这头牛大的太过分了!” “这还是牛吗?,这分明是牛精!” “闭嘴,我们被发现了!” 夜里,躲在林子周围,想要悄悄将金毓等人包围的人,被野牛王的突然袭击惊得乱了阵脚,林中响起了嘈杂的声音,很快就有人飞跑了出来,身后跟着暴躁的野牛王。 那些人跑出来后,看到金毓等人,二话不说就挥刀攻击。 梁元飞身而上,一刀砍掉了一人的脑袋,金毓也连忙放箭,细短的箭矢快准狠的射中一人的眉心,那人立马倒在了地上。 金毓的心一颤,拿着袖珍弩的手有些颤抖。 她又杀人了! 放箭的时候,她心里想着的就是一击必杀,所以瞄准了那人的眉心,就跟在射场练习射击时要瞄准靶心一样。 作为一个普通人,杀人对她来说,是极为艰难的事情,既紧张又恐惧。 可她若是不下狠手,死的就是她。 对方一下子死了两个人,大惊之下不敢再轻举妄动,纷纷停了下来,警惕的盯着梁元和金毓。 野牛王一个刹脚转身,站在了金毓面前,白狐灵活一跃,爬到了野牛王的背上,狐狸眼泛着冷光,金父等人全都拿起了手中的袖珍弩和弓箭,对准这些突如其来的敌人。 从林子周围跑出来的人越来越多,很快就将金毓等人团团围住,速度之快,让他们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 “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偷袭我们?”金毓大声问道,她手中拿着袖珍弩,心在怦怦直跳。 围住他们的这些人差不多有五十人,手里拿着刀,穿的衣服有黑有白,没有戴面巾,个个一脸凶神恶煞,一看就不好惹。 “我们是山匪,围攻你们当然是为了抢钱。”有两人从人群里走了出来,其中一人道:“乖乖的把钱财拿出来,我们可以留你们一个全尸。” 他说话的同时,目光在金毓等人身上一一扫过,见他们有小有弱,都是普通的打扮,但手里却都拿着弩和弓箭。 心下立刻清楚了,这伙人看似简单,却不是一般人,难怪张首富那个王八蛋会让他们来找人,曹正平还说什么,带着野牛的这些人都是普通人,不成威胁。 普通个屁! 金毓脸色一沉,这人的意思是,无论他们交不交出钱财,都得死。 梁元丝毫不见慌张,给了金毓等人一个安心的眼神,神色自若的看着说话的那人:“据我所知,这附近只有一个匪窝,名为豹云寨,敢问阁下可是孟飞豹孟寨主?” 第59章 张首富自找死路 见梁元居然认识知道自己,孟飞豹挺惊讶,他上下打量了梁元一眼,道:“你小子居然知道我。” 梁元嘴角一勾,心下了然了,此人果真是他前世听说过的孟飞豹,这就好办了。 “在下有幸听过孟寨主的大名。”梁元一脸镇定道:“孟寨主,在下没有猜错的话,应当是张首富让你来找我们的吧,目的便是为了这头野牛。” 梁元指了指野牛王。 心里想到了那日躲在山坡上石头后面的人,在那个时候,他就已经发现了,那人不是龙千羽派来的人,因为龙千羽的人躲的不是那个方向。 一开始他没猜出那人是谁,现在看到孟飞豹,他立刻就猜到了,那人只怕是张首富的人。 张首富此人很谨慎,他用朱德才之名骗了他,能骗一时,却骗不了多久。 “阁下到底是谁?”孟飞云神色凝重的从孟飞豹身后走出来,目光锐利的看着梁元,想要将他看透,却怎么都看不透。 梁元拱手道:“在下梁元,只是一个普通流民,从柳州府逃荒而来。” 金毓看到梁元如此淡定,心里立刻明白了,梁元是知道这些山匪的,也知道如何应付。 她顿时冷静了下来,随时听从梁元的安排。 “柳州府?那里距离这里远得很,你既是普通人,又怎会知道我们这些远在南方的山匪?是听谁说的?”孟飞云犀利的问。 梁元轻抬下巴道:“在下是听宋神医说的。” “什么?”孟飞豹震惊道:“你认识宋神医?” 梁元点头:“嗯,我等逃难进入羊驼山之时,侥幸救了宋神医一命,宋神医为报答我等,与我等说了南方的情况,还给我们一块牌子和一些药。” 他说着朝金毓伸出手,金毓立刻会意过来,假装伸手放进腰间的布袋实际是从空间里将宋神医给的牌子找了出来,递给梁元。 梁元把牌子亮给孟飞豹二人看:“宋神医曾对我们说过,距离江城不远的一座山里有一个豹云寨,寨子里的人虽是山匪,却从不会乱杀无辜,是劫富济贫的英雄好汉。宋神医还说,他曾救过孟寨主一命,生怕我们在去南方的路上会遇上麻烦,所以给了我们这一块牌子。” 话落,他将牌子丢到了孟飞豹面前。 金父等人彼此面面相觑,宋神医有说过这些吗?他们怎么不知道?梁元这是在瞎忽悠人对吧?这些山匪会上当吗? 孟飞豹二人捡起地上的牌子,仔细一看,牌子的右下角刻着一个灵芝小图,这是宋神医的独有标记,只有见过这种牌子的人才知道这个标记,他们兄弟二人就曾有幸见过一次。 “弟弟,牌子是真的,所以他们真的认识宋神医,还是宋神医的救命恩人!”孟飞豹吞咽着口水:“如此说来,我们就不能杀他们了。”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40节 他和弟弟刚落山为匪的时候,招惹到了不该招惹的人,被那人派人追杀,他们兄弟二人身受重伤落了崖,大难不死挂在了一个歪脖子树上,宋神医采药路过,便顺手救了他们,得知他们是山匪,就让他们不可再作恶,不可抢夺平民百姓,不可杀害无辜。 自那之后,他们再也没有见过宋神医。 半年前他弟弟不幸中了毒,如何都解不了毒,唯有用宋神医的独门解毒药才能解除,可宋神医喜欢云游四方,行踪不定,他们一直找不到人。后来他们得知张首富手里有宋神医的独门解药,就想去抢,可张首富十分狡诈,来硬的根本不行,他们只得来软的,与张首富合作,帮他做事,今日还违背良心来这里杀这些普通人的。 他们已经违背了对宋神医的诺言,内心本就愧疚不已,现在又得知了他们这次要杀的人是宋神医的救命恩人,这还怎么下得去手。 宋神医是他们的恩人,而眼前的这些人却是宋神医的恩人,换言之这些人也是他们的恩人。 杀普通人已经是违背诺言遭人唾弃了,杀恩人更是要遭天谴被雷劈的。 杀个屁呀! 张首富这个害人不浅的玩意儿。 梁元将孟飞豹二人的表情变化尽收眼底,又对着金毓伸出手:“光凭牌子还不足以让孟寨主相信我们认识宋神医,把宋神医送给我们的药拿出来给孟寨主他们瞧瞧吧!随便一瓶就行,比如宋神医的独门解毒药。” 前世孟飞云误食一种毒草中了毒,寻遍名医都无解,只能暂时压制了毒性,需要宋神医的独门解药才能彻底解毒。 张首富是利用解毒药才能使唤得了孟飞豹的,前世孟飞豹违背良心帮着张首富做了很多事情,最终换得了一瓶解药,可谁知那解药存放太久,不仅失了解毒药效,还发生变异成了毒药,导致孟飞云服用后不但没能解毒,还加快了体内的毒素发作,被毒死了! 亲弟弟的死让孟飞豹气疯了,他不顾一切去找张首富报仇,那时的张首富已经到了京城,并且抱稳了四皇子这棵大树,孟飞豹不仅没能报仇,还被张首富花钱请来的高手杀死。 孟飞豹死的时候,宋神医也在京城,他亲眼见证了孟飞豹的死亡,想要救人却有心无力。 梁元心底冷笑,张首富这个脑残的,胆敢用解药使唤孟飞豹来对付他们,那就别怪他反用毒药使唤孟飞豹趁他还未到京城之前弄死他。 果然,解毒药这三个字眼一出,孟飞豹二人浑身一震,立刻把火热的目光落到金毓身上。 金毓看着他们,再次伸手进布袋,在他们期待的目光下,将一瓶解药拿了出来。 “呐!这就是宋神医送的解毒药,还蛮好用的,不信你们可以尝尝。”金毓冲孟飞豹二人露齿一笑,装作一副既胆大又自信的样子。 身后的金父等人见此,也赶紧抬胸挺背,输人不输阵,很明显这些山匪已经被梁元唬住了,他们得把气势摆足了,不能让这些山匪看出端倪。 孟飞豹摆手摇头:“不用尝,不用尝,宋神医装药的瓶子上有一个很特殊的灵芝图案,你让我们看看就行了。” “哦,那你看吧!”梁元接过药瓶,让丁风拿了根火棍过来照明,等孟飞豹看清楚药瓶的模样。 “真的有灵芝图案,这的确是宋神医的独门解药。”孟飞豹激动的抱住孟飞云,拍着他的后背:“弟弟,太好了,你有救了!” 他松开孟飞云,让所有弟兄们将刀剑收起,客客气气的对金毓等人拱手道:“各位,方才多有得罪,实在不好意思。” 他说这话的时候,目光一直火热的盯着梁元手里的药瓶。 第60章 说劈人雷就来了 见孟飞豹一改态度,变得和气无比,还让山匪们收了兵器,金毓暗自松了口气,面上却没有表露半分。 一旁的金父等人却还是一脸紧张,梁月站在金娇的身后,双手紧紧抱着她的腰,一副很害怕的模样,她探头探脑的看了眼孟飞豹:“娇娇,打,护,我。” 金娇摸摸她的手:“不怕,不怕,坏人敢欺负你,我就打他,保护你。” 梁月立马开心的笑了,双手依旧紧紧的抱着金娇。 梁元假装没有看到孟飞豹眼底的火热,将药瓶收入怀中:“孟寨主这是相信我们说的话了?” 见他将药瓶收起来,孟飞豹有些急了,将手中的牌子还给梁元:“信,我当然信,宋神医的东西可不会轻易落到别人手里,尤其是这块牌子,那是他的信物,别人抢都抢不到的,除非他自己亲自送出去。” 宋神医是个大善人,医术又极为高明,乃赤云国第一神医,人人敬重万分,得罪谁都不会宋神医,一是人都会有生病的时候,说不定什么时候就需要宋神医的救治了,二是宋神医喜欢一边游历四方一边行医救人,普天之下,被宋神医救过的人数不胜数,上至达官贵人乃至皇族,下至平民百姓甚至是乞丐,都被宋神医救过。 谁敢得罪宋神医,就是跟这些人作对。 梁元点点头:“孟寨主信了便好,那你们还想抢我们吗?” 孟飞豹忙说:“不抢了,不抢了,宋神医的恩人就是我孟飞豹的恩人,我怎会抢劫恩人呢,刚才都是误会,咱们是不打不相识,误会解开了就好了。” 孟飞云也走过来说:“对,我们不抢了,也不杀你们了,你们尽管放心。” 说着,他就赶紧让弟兄们到林子那边去,别再围着金毓等人。 山匪们很听话的一个个散开。 见山匪们走了,不准备开打了,野牛王不干了,它哞的叫了声,蹬了下前蹄。 丑人,不是要打架吗?来呀!俺老牛奉陪,你们别走呀! 俺老牛最喜欢打架了,打架可好玩了,甜人和她的家人都太弱,不跟俺老牛玩,你们跟俺老牛玩呀! 野牛王鼻子喷气的朝山匪们走过去。 刚走两步就被金毓拉住了牛角:“乖,我们不打架,你就乖乖站在这里保护我好不好?” 野牛王扭头看了她一眼,不打架也可以,你给我水喝,喝完我再打。 金毓没搭理它,只是拉着它的牛角不让它走。 孟飞豹二人没有注意到金毓和野牛王的互动,他们的注意力都在梁元身上。 “梁小兄弟,我们的人已经散了,你们不用害怕了,武器可以收起了!”孟飞云扫了眼金父等人手中的袖珍弩:“你们放心,我们虽是山匪,却也是言而有信的,说不会伤害你们就绝不会伤害你们。” 梁元点点头,让金父等人把武器收起来,金父等人见山匪是真的不会伤害他们了,这才把武器收了起来,不再对着孟飞豹等人。 金父心底又怕又委屈,他想到了梁元刚才说的话,这些山匪是张首富派来的,他问孟飞豹:“孟寨主,真的是张首富让你们来杀我们的吗?” 孟飞豹本不想多言,可想到张首富的为人之差劲,他还是如实相告:“对,是张首富让我们来的。” 金父闻言气得双眼瞬间红了,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猛地一拍大腿,不顾形象的坐在地上哭了起来,边哭边抹泪:“我们只是穷苦的流民,天降大旱,让我们不得不离开老家四处流浪,拼死拼活的好不容易来到了这个有山有水的南方,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就被张首富这个恶毒小人给盯上了,他凭什么抢我们的牛啊!凭什么不让我们活呀!我们只是想要活下去,为什么就这么难呀!” 他看向孟飞豹二人,哭得稀里哗啦的:“孟寨主,你们是劫富济贫的好汉,为什么要帮着张首富欺负我们这些小老百姓?我们已经这么惨了,你们怎能忍心来杀我们?呜呜呜~~太过分了!” 看到金父哭得如此伤心委屈,傻傻的梁月也忍不住跟着哭了起来,她一哭,金娇也跟着哭,然后是丁洒、金虎、丁潇......从小到大,人人都哭了起来,一时间,这个地方全是金父等人惨惨戚戚的哭声。 看到他们这个样子,金毓心底也很不好受,豆大的泪珠也跟着滚落。 她在现代从孤儿奋斗到有车有房有存款,正想好好享受的时候,就得了癌症,然后遇到杀人魔,来到了这个朝代,先是饿肚子,后是一直逃荒,走得浑身疼痛,走的一身酸臭,走得狼狈如乞丐,不是遇到流寇,就是遇到山匪,这后面还会和曼人对上,去了日月部落也得重新开始,她心里委屈得很,这种委屈她还不能全部跟大家倾述出来,因为她不是原来的金毓,她老早就想痛痛快快的哭一场了。 现在被金父等人这么一渲染,泪水一落下,金毓就收拾不住,大放悲声:“我怎么这么苦呀!有钱人就可以胡作非为吗?为什么不给我们活路呀!啊啊啊啊!!!张首富,我诅咒你不得好死,断子绝孙,五马分尸,下十八层地狱,被阎王剥皮红烧,被牛头马面丢油锅里炸,被恶鬼分食,转世轮回当猪,被人宰杀炖汤,......” 她哭得太震天动听,骂得也极狠,把在场人都给震住了。 金父等人都不哭了,一个个都扭头看她,梁元也看向她,野牛王、白狐还有孟飞豹二人以及不远处的山匪们也都把目光落到了她身上。 金毓却一点都不在意,既然哭了,那就哭个痛快。 “哇哇哇哇......老天爷,你开开眼吧!劈死张首富那个王八羔子的。”金毓仰天长啸,泪水滑落脸庞。 “轰!”一声惊雷轰然炸响。 金毓吓得浑身一抖,哭声猛地一停:“啥,啥情况?” 金父等人也被吓着了,纷纷抬头望天,那些山匪也一起抬头望天。 野牛王则被吓得一转身,躲到了金毓身后。 白狐从野牛王背上跳下来,跑进了金毓的怀里,瑟瑟发抖。 “轰!”又是一声巨响,空中忽的乌云密布,弯月和星光瞬间被遮挡,一条银白闪电在夜空中划过,落到了某个方向。 金毓:“......”我的嘴开过光了? 梁元:“......”不愧是从未来世界来的神人。 金父等人:“......”张首富被劈死了没? 孟飞豹等人:“......”那个方向有点眼熟。 孟飞云惊呼:“那是我们豹云寨的方向。” 第61章 好个一石二鸟之计呀 “豹云寨被雷劈了?”孟飞豹不敢置信的睁大眼。 “嗝,那个方向又不是只有豹云寨,要劈也是劈张首富。”金毓弱弱的打着哭嗝说。 哭得太狠了,被雷吓得猛的收住哭喊,一个不顺就打嗝不停,怪难受的,眼泪还一直控制不住的往下落。 梁元见了刚想拿水给她喝,让她缓缓,金父等人就回过神来了,纷纷来到金毓身边围住。 “小毓,你可吓死爹了,你身子弱,哪能这样子哭呀!快别哭了,哎呦喂,还打嗝了,媳妇,快拿水过来给孩子喝一口。” “咱闺女都是被逼的呀!好好的一个女儿家,跟着我们一起在路上吃尽了苦头,她心底能不难受吗?” 一群人围着金毓说个不停,说着说着就一脸神伤,背影透着说不出的凄凉。 孟飞豹等人都动容了,生怕他们又再次大哭特哭,孟飞云忙安慰的说:“你们都别难过了,我知道你们苦,但我们也不想来找你们麻烦的,我们也是有苦衷的......”他将自己中毒需要宋神医的解药的事儿说了出来。 得知孟飞云中了毒,是为了解药才为张首富办事的,金毓等人虽然心疼他,但却不赞同他的做法。 他中毒了就要滥杀无辜吗?又不是他们害得他中的毒。 唉!追根究底,还是张首富这个王八蛋最可恶。 “如此,嗝,说来,没有宋神医,嗝,的解药你,嗝,就会死?”金毓继续打着嗝问。 孟飞云苦笑着点头:“如今我们不能杀了你们,也不能把野牛抢了,便不能向张首富换取解药,没了解药我最多只有半个月可活。” 梁元忽然道:“那如果我们给你解药呢?” 孟飞云还未说话,孟飞豹就先激动的开口:“我们可以帮你们杀了张首富这个祸害。” 其他山匪们也大声附和:“对,帮你们杀张首富。” 他们早就看张首富那个奸商不顺眼了,好几次利用他们办事都不给解药,还利用手段让他们豹云寨欠了他的银子,这王八蛋早就该死了。 “别动不动就打打杀杀的好不好,怪吓人的。”金毓身子缩了缩,眼里都是泪花:“咱们是普通老百姓,不能杀人的。” 孟飞豹等人闻言只觉得这姑娘丑是丑了点,但好在是个善良的,咦?不对,等等,这姑娘刚才好像放箭射死了他们的一个兄弟来着。 梁元附和:“对,你们不能帮我们杀张首富,他再该死我们也不能这么做,这样会显得我们跟他一样恶毒,而且张首富花钱请了很多护卫,那些护卫都挺厉害的,你们想杀他也不容易,会死很多弟兄的。” 孟飞豹等人瞬间感动,梁小兄弟真够义气,居然如此顾及他们这些山匪的安危。 金父等人也附和:“我们给你们解药是觉得你们人不错,能记得宋神医的恩情放我们一马,不是为了让你们去杀张首富。” 孟飞豹等人心底很不是滋味,他们方才围攻了梁小兄弟等人,如今梁小兄弟等人没有任何要求就愿意把解药给他们这些山匪,只因他们看在宋神医的面子上不杀他们。 这等肚量就跟当初的宋神医一样,很傻却又让人敬畏。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41节 梁元说给就给,很快就把解药给了孟飞云。 瓶子里有三颗解药,梁元给了孟飞云一颗,孟飞云拿着解药闻了闻,犹豫再三,在孟飞豹期待的眼神下,丢进嘴里。 他倒不是信任金毓等人,而是觉得这些人不是傻子,不会当着他们的面在解药上动手脚,若解药是假的,他们害了他,他们也会死。 “噗!”解药入口才半会儿,孟飞云就猛地吐出一口黑血。 孟飞豹和弟兄们皆担心无比,孟飞云用袖子随手抹掉嘴角的血,笑着对他们说:“哥,弟兄们,不用担心,我吐出来的是毒血,这血一吐出来,我这心里好受多了。” 他说着转身,对着金毓等人拱手深深鞠了一躬:“多谢。” 孟飞豹闻言高兴无比,也赶紧对着金毓等人抱拳道:“你们的恩情,我孟飞豹记住了,日后有用得着我豹云寨的地方,你们尽管说。” “毒能解就好。”金毓看着孟飞云道:“也是你命不该绝,遇到了我们。” 梁元冷笑道:“遇到?不,是托了张首富的福,说来也奇怪,那日张首富派人来抢我们的牛没抢成,我明明已经让那些人转告张首富说我们认识宋神医,让他不要再来找我们的麻烦,为何这张首富还让孟寨主你们来找我们?我记得宋神医曾说过,他救过张首富一次,原以为张首富会看在宋神医的面子上放过我们,没想到他不仅不放过我们,还想赶尽杀绝。” 金父等人闻言嘴角一抽,心想梁元又在瞎扯了,宋神医压根就没跟他们说这么多好吗! 金毓则是拼命忍住笑,梁元好奸诈,这是要给张首富拉仇恨呀! 孟飞豹和孟飞云神色冷沉下来,宋神医救过张首富的事儿他们也是知道的,张首富在经商上阴险狡诈,得罪了不少人,有次被人下了毒,那毒是被宋神医解的,张首富手中的解药便是那个时候用剩下的,已经有好些年头了。 张首富明知梁小兄弟他们认识宋神医,还要让他们兄弟二人来杀梁小兄弟他们,这是何居心?只是单纯的为了野牛吗? 梁小兄弟他们是宋神医的恩人,他们二人若杀了他们,被宋神医知道的话,宋神医定然会很生气,记恨上他们兄弟二人,各地受过宋神医恩惠的人会为了帮宋神医出气,来找他们的麻烦。 好个一石二鸟之计呀! 张首富这是想既能得到野牛,又能除去他们豹云寨呀! 这时候,金毓抬头望了望天:“老天爷变脸真快,方才还乌云密布打雷闪电的,这会儿乌云就散开了,还好没下雨,要不然我们就不好赶路了,那些曼人就快杀过来了,我们可不能因为下雨而耽搁行程。” “曼人要打过来了?”孟飞豹皱着眉头:“这事儿我们怎么不知道?而且边关有段将军这个曼人克星在,曼人怎么可能打得过来。” 梁元诧异:“你们不知道?你们为张首富办事,他没有告诉你们吗?这事儿他是知道的呀!上次来抢我们野牛没抢成的张府护卫说了,段将军被曼人用毒害死了,边关已经失守,要不了多久就会打过来,张首富已经收拾东西往京城方向去了,抓野牛是为了拿去讨好一位京城的贵人。” 京城?讨贵人欢心? 孟飞豹等人的脸上又沉了几分,这个张首富设计了他们,还想逃去京城?想得美! 孟飞豹二人眼底快速闪过一丝杀意,他们对梁元等人抱了抱拳,问了金毓等人的姓名,说要把他们永远记在心中。 方才只有梁元自报姓名,金毓等人都没说,这会儿见孟飞豹问了,便都告诉了他们自己的名字。 孟飞豹将他们的名字和模样全记在心里,然后又席地而坐,与金毓等人聊了几句,得知上次张首富的人是被野牛王打跑的,孟飞豹二人瞬间对野牛王佩服无比,围着它转了几圈,竖着大拇指,不停的说:“牛,真牛,你是牛中之王!” 野牛王连一个鄙视的眼神都懒得给他们,懦夫,连架都不敢跟俺老牛打。 孟飞豹等人没看懂野牛王的意思,得知金毓等人要去百兽山那么远的地方,就和孟飞云一起从怀里掏出一些银两,再和兄弟们凑了些,凑足了二百两银子送给金毓等人当盘缠。 第62章 暗杀龙千羽所派之人高林 通过简单的交谈,孟飞豹二人对金毓等人那是相当佩服,竟然敢跨越羊驼山那等危险之地,非常人所能及呀! 见孟飞云的脸色比之前又好了些,孟飞豹的心情很激动,想着张首富这会儿已经在去京城的路上了,晚了就难以追上他了,便不再与金毓等人多说,就此告别,带着所有兄弟抬着那两具尸体离开此地。 虽然梁元和金毓杀了两个山匪,但他们也是为了自保,孟飞豹并没有追究,也不想去追究,其他山匪也是如此。 这账要算也得算在张首富的头上。 见孟飞豹等人总算走了,金毓等人这才彻底的放松下来。 “吓死我了,这些山匪太可怕了!”金父瘫坐在地上拍着胸口:“我们又一次死里逃生了。” 丁达拍了拍梁元的肩膀:“多亏了你呀!” 金母冲梁元竖起大拇指:“你不愧是我们村里最能说的,忽悠人的本事真厉害,连山匪都不是你的对手。” “是呀!要不是梁元猜出了山匪是豹云寨的,又把宋神医的大名抬了出来,我们可就凶多吉少了!”金兰说着就问梁元:“你是怎么猜到山匪们是豹云寨的呀?” 金父等人也很好奇。 梁元没有来过江城,是怎么知道豹云寨的? 梁元明白他们心中多有疑惑,便解释道:“和金毓去江城里的时候,我们去过宋神医的徒弟开的医馆,当时金毓在和宋神医的徒弟谈价钱,我无意中听见别人说起了豹云寨,还听见那些人说了宋神医的各种行医事迹,就把这些事儿都记在了心里。原以为豹云寨的山匪是不会来抢我们这些普通流民的,却不想,张首富阴魂不散,找了豹云寨来对付我们。我之前也是灵机一动,瞎猜了孟飞豹等人的身份,没想到还真猜对了,也幸好我猜对了,要不然我们都得死。” 金毓的打嗝还没停下,她一拍手道:“你这么,嗝,一说我才,嗝,想起来,在,嗝,医馆里的,嗝,时候,的确有,嗝,人说起过豹云,嗝。寨,当时我没去细听,所以啥,嗝,也记不得,还好,嗝,你记性厉害,把这些都记住了。” 梁元笑了笑又道:“宋神医有没有救过张首富,这事儿我根本不知道,只是瞎说的,没想到孟寨主他们真信了。” 梁元和金毓相互配合,你一句我一句的,把金父等人忽悠得一愣一愣的,金父等人又对着梁元一顿海夸,夸完之后又看着金毓,见她还打嗝不停,大家都十分心疼。 金母继续帮金毓顺背:“你这打嗝也太厉害了,怎么还没止住呀!” “我来。”梁元走过来让金母让开,他亲自给金毓拍背,并悄悄在金毓的后颈位置按了个穴位,金毓瞬间就不打嗝了。 金母等人见此总算放下下来,直夸梁元厉害。 金父道:“小毓,你以后可不能再像刚才那样子哭了,差点吓死我了,你就从来没这么哭过。” 以前在家里闹着要跟梁元解除婚约的时候,他闺女都没哭得这么厉害,声音也没这么大。 金毓捂住心口,扁着嘴:“我心里难受,不哭一场我心里不痛快。” 金母好笑:“现在痛快了没?” 金毓吸着鼻子:“痛快了,打嗝也打够了,以后我再也不会再像这样子哭了!” 哭挺遭罪的,眼睛肿,鼻子堵,还打嗝。 以后若再有委屈需要发泄,她就找沙包来打,不哭了! 见金毓这样子,大家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大晚上的折腾了这么久,我们早点休息吧,明天还得赶路呢!”金兰打着哈欠说。 金毓等人点点头,他们已经困得不行了。 先在四周查探一圈,没看见什么人,是安全的,安排好换着守夜的人,金毓等人这才进马车里休息。 梁元和丁风负责守上半夜,丁风体力不如梁元,守了还没一会儿就哈欠连连。 梁元见了道:“你去睡吧,我来守。” 丁风赶紧掐了自己的大腿一把,让自己保持清醒:“不行,不能什么事儿都交给你来做,你也很累了。” 话落,他又控制不住的打了个哈欠。 梁元:“别强撑了,要是累垮了还得拖累大家,赶紧去歇着吧,不去我就把你打晕了丢进马车里。” “你......”丁风不服气的瞪大眼,从地上起身拍拍屁股道:“休息就休息,看把你能耐的。” 捡了根柴丢进火堆里,他转身就回了马车上,掀着车帘对梁元说:“你也别硬撑着,累了就跟我们说一声,这队伍里又不是只有你一个男人。” 梁元哼道:“少啰哩巴嗦的,睡你的。” 丁风翻了个白眼,放下车帘进车厢里倒头就睡。 一大群男人挤在狭窄的车厢里,又闷又热又臭,可大家赶路都累到了极致,空间再不好,也能倒头就睡。 丁风很快打起了呼噜。 梁元见时间差不多了,起身走到牛车这边,轻轻掀开车帘,拍了拍金毓的脚。 金毓没有睡得很沉,梁元一拍她就醒了,一抬头就看到梁元对她做了个让她出来的手势,心知梁元找自己肯定是有事情,金毓小心翼翼的掀开被子从车厢里爬出来,下了车之后跟着梁元走到火堆边。 梁元压着声音在她耳边道:“有人跟踪我们,山匪的事儿那人应该已经看见了,我要去把此人解决了,你带着野牛王和白狐看着大家。” 金毓点头:“你去吧,放心,这里有我呢!” 她从空间里掏出一颗酸枣,一口下去,瞬间精神了。 梁元见此忍不住笑了笑,伸手捏了下她的脸:“以后我多给你找点酸枣。” 说完,他不等金毓反应,就拿起弓箭快步离开,眨眼没入黑夜中。 金毓揉了揉被他捏的脸颊:“最讨厌别捏我的脸了,还给我找酸枣,呸!我又不喜欢酸枣,吃它是为了提神醒脑。” 她叽里咕噜的说完,又咬了一口酸枣,瞬间酸的倒吸气,脸都皱在了一起。 没有旁人在身边,梁元在夜色里彻底放飞了自我,将速度发挥到了极致,快得宛如一道风。 他如今的身手虽然比不上前世,但好在喝了金毓的灵泉水,各方面的体能都得到了最好的改善,实力比刚重生的时候强了很多。 待他们安定下来后,他将前世所学的全部捡起来练习,定会变得比前世更强。 在林中穿梭了不到一刻钟,梁元远远的就发现了一点火光,他将速度慢了下来,小心翼翼的靠过去,距离拉近了之后,他再灵巧的爬到一棵树上,借着枝叶的遮挡,看到了火堆旁边的高林。 第63章 张首富真被雷劈了,趁他病要他命 高林正在烤野兔,全然没发现梁元隐藏在树上。 想到前世高林对自己的种种刁难,梁元将箭矢搭在弓上,对准高林的后颈,神情冷漠的射了出去。 咻! 高林敏锐的察觉到危险,侧身避开了要害,被射中了左肩,还未来得及喘口气,梁元又一箭射过去,刺穿了他的脑袋。 “唔!”高林身子瘫软的倒在地上,死不瞑目的睁大了双眼。 梁元跳下树,从黑夜中走出来,查探高林的情况,确定他已经死透了,把箭从他身上拔出来,放进箭筒中,然后蹲下身子在他身上摸索,找出了七两碎银、三张百两银票、一块身份牌和一封还未送出去的信。 梁元将银子和银票收起,把身份牌放回去,拆开信看了眼。 信上写了高林这几日跟在金毓等人身后所看到的,豹云寨的事儿也被高林写在了纸上。 梁元冷笑一声:“果然什么都看见了。” 他将信丢进火里烧成了灰烬,把火堆弄熄了,再在高林的身上撒了点掺有灵泉的水,这才转身离开此地。 他很快就回到了马车这边,刚走近就看到,野牛王躺在火堆边,金毓抱着白狐靠在牛背上,闭着眼儿睡得头一点一点的。 点了两下头就猛地打了个激灵,迷迷糊糊的从布袋里掏出酸枣放进嘴里,咬了一口,瞬间酸得眼儿大睁,倒吸气,人也清醒了,嘴里破骂:“酸死老娘了!” 梁元:“......” “你总算回来了!”金毓看到了梁元,一手抱着白狐,一手打着哈欠朝他走过去:“事情解决了吗?”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42节 梁元点头:“嗯,解决了,你快去睡吧,看把你给困的。” “那我去睡了,你也别一直撑着不睡,有雪团在呢,它的耳朵可灵敏了,真有什么事儿,它会比我们先发现的,不说了,我太困了,睡了!”金毓又打了个哈欠,把白狐放到睡熟了的野牛王背上,再朝牛车走去,边打哈欠边爬进了牛车里。 “又来了!”刚爬进车里,金毓又钻了出来,她冲着梁元尴尬的笑了笑:“我想要方便一下。” 梁元嗯了声,指了一个方向:“那边安全。” “谢谢。”金毓跳下车,从火堆里拿了根火棍,朝梁元所指的方向走过去,换好了卫生棉,烧了卫生棉后,金毓才举着已经熄了的火棍从草丛后面走出来。 还未来到梁元这边,不远处的林子里就传出了一声狼嚎,吓得她一个哆嗦,快步跑到了梁元身后:“狼来了!” 梁元接过她手里的火棍:“别怕,是野兽在啃食尸体。” 金毓立马看向他。 梁元道:“我在那人的身上撒了点水。” 金毓瞬间听明白了,梁元是在利用灵泉水吸引野兽毁尸灭迹。 “那些野兽会不会寻着味儿来找我?”金毓有些担心。 梁元还未来得及回答,一旁的野牛王就醒了,白狐从它身上跳了下来,野牛王望着林子那边,牛眼凶狠。 哪个不要命的敢吵老牛睡觉? 它猛的朝着树林冲过去,眨眼不见了踪影。 金毓想拦都来不及。 梁元拉过她,拿出水囊:“有壮壮在,无需担心,来,洗个手,再把水囊装满。” 金毓哦了声音,等梁元倒水给她洗了手,她再把水囊装满,就回车上去睡觉了。 翌日,金毓醒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出来看看野牛王有没有回来,一钻出车厢,就看野牛王躺在牛车旁边,白狐趴在它的背上,两兽睡得很香。 金毓仔细看了看野牛王,见它没有受伤,这才放了心。 后半夜是丁流和丁达守的夜,早晨他们都很困,吃了东西后就在车里睡觉,梁元和丁风负责赶马车,金毓顾着牛车,一行人再次出发,往南而去。 与此同时。 孟飞豹等人回到了豹云寨,曹正平还在寨子里等着,见他们人回来了,牛却没有带回来,那几个贱民的人头也没带来,曹正平怒了。 “孟飞豹,你们是干什么吃的,去了这么久,带着这么多人,连十几个流民都对付不了,你们……” 孟飞豹懒得听他骂骂咧咧,赶了一晚上的路,他和兄弟们累得够呛,谁他娘的有功夫听曹正平唠叨。 孟飞豹神色一狠,冷冷的打断曹正平的话:“我问你,张首富是不是往京城逃了?曼人是不是要打过来了?” 曹正平闻言心头一惊,嘴里却死不承认:“你胡说什么,我们家老爷哪里也没去,在家里呆得好好的。” “还敢骗老子。”孟飞豹出其不意拔刀砍断曹正平的右手:“真把老子当傻子了,曹正平,你给老子听着,老子什么都知道了,想利用老子杀了宋神医的恩人,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是什么丑样。” 曹正平痛得死去活来,还未来得及解释什么,就被孟飞云砍了脑袋。 孟飞云道:“哥,从江城去京城只有一条路,张首富要等野牛,现在应该还没走太远,我们要不了多久就能追上他。” 孟飞豹拿曹正平的尸体擦干净刀上的血迹,眼底尽是冷光:“张首富必须死,他若不死,肯定还会再派人去找梁小兄弟们的麻烦。” 孟飞云沉默了两息,还是把自己的猜想说了出来:“哥,我觉得梁元他们不一般,梁元嘴上说着不想我们杀张首富,实际上想的,他是在借我们的手除掉张首富。” 孟飞豹怔愣了下,随即道:“不管梁小兄弟有没有利用我们,我们都得把张首富杀了。” 孟飞云点头:“嗯,张首富必须杀,梁小兄弟他们是我的恩人,不说他们与宋神医的关系,就冲他们能够把那么珍贵的解药无私的送给我,我就该怀恩在心,保护他们。” “就是这么一个理。”孟飞豹哈哈大笑两声,立刻将弟兄们全部召集起来,将事儿安排下去,让人把曹正平的尸体处理了,没多久就和孟飞云一起,带着一帮弟兄们出了山,去追张首富的队伍。 还未天黑,他们就看到了张家的队伍。 张家上百人的队伍挤在一块偌大的草地上,所有人都在围着张首富打转。 “怎么突然就被雷劈了呢?这雷太不长眼了,列祖列宗们,你们可得保佑我们家老爷呀!”张首富的正妻和小妾们跪在草地上,哭着喊着对着几块牌子不停的拜着。 她们身后,还跪着张首富的儿女,以及一帮子家奴。 而被护卫们呈合围之势保护着的马车里,张首富浑身焦黑的躺在里面,有大夫正在满头大汗的全力为他诊治。 孟飞豹等人躲在山坡上,隐隐约约听到了张家队伍里的声音,眼睛瞬间亮了。 “听到了没有,张首富被雷劈了!老天开眼呀!金姑娘的乌鸦嘴奏效了,张首富真被劈了!”孟飞豹很兴奋。 孟飞云冷笑:“他坏事做尽,连老天爷都看不下去了!” 山匪们:“不管是不是巧合,金姑娘的嘴巴都了不得呀!幸好昨晚我们没有伤到他们。” “少废话了,兄弟们,拿起家伙,趁张首富还病着,咱们要了他的命!” “……” 第64章 桃花镇上遇四婶 孟飞豹一声令下,一群山匪立刻兴奋的往山坡下跑去,呼啦啦的一片,吓得张家队伍鸡飞狗跳。 惨叫声,尖叫声不断。 护卫们为了保护张首富的妻儿们拼死战斗,奈何孟飞豹等人跟打了鸡血似的十分亢奋,杀起人来凶残无比,愣是将这些护卫们震慑得心惊胆战,打着打着,眼看张府这边损失惨重,护卫们啥也顾不上了,转身就逃,不再管张府的那些家眷们。 没了护卫的保护,张府的人哪是山匪的对手,一个个赶紧跪下求饶,主动把钱财交出去,还把女人都推了出去,送给山匪们当玩物。 孟飞豹懒得搭理这些人,大步进了马车,将躺在里头的张首富拖了出来。 张首富被雷劈了后,一直昏迷不醒,全身黑如焦炭,又臭又丑,这会儿被孟飞豹拖出来丢在地上,依旧在昏迷着,跟植物人似的,没有醒来的迹象。 看到他这副惨样,孟飞豹兴奋无比,一刀砍掉了他的脑袋,鲜血四溅,头颅滚到了张首富的大儿子面前,直接将胆小如鼠的张首富大儿子吓晕了。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孟飞豹是个果断的,没有留下其余张家人的性命,将人全部斩杀了之后,便带着兄弟们将张家的钱财粮食全抢了,带着回了豹云寨。 金毓等人并不知张首富已死的事儿,他们还在继续赶路,走走停停了五天后,买来的蔬菜和鸡蛋全被吃完了,此时,他们来到了一个小镇。 这个小镇名为桃花镇,镇上四处都是桃树,现在已经是十月,桃子成熟的时间早就过了,桃树上光秃秃的一片。 此时,镇上有很多人都在拖家带口的往外走,神色极为匆忙。 金毓问了一位妇人,才知曼人已经打进了沙城,而根据宋神医给的路线图所指,沙城距离这里只有三百多里远。 之前逃荒赶路,他们徒步而行,一天最多走二十里路,在羊驼山里的时候,因为路不好走,一天最多走五里,现在有了马车牛车,除去休息的时间,他们一天至少能行八十里路。 三百多里听着挺远的,但以他们现在的速度,要不了五天就能到沙城,到了沙城就会遇上曼人。 金毓瞬间感到很紧张。 已是晌午,他们停了下来,在小镇上找了一间没人住的破屋子休息,吃了东西后,就去镇上买所需之物,顺便打听消息,弄清楚沙城那边的情况。 金毓安抚好野牛王和白狐,让它们跟梁宏等人留在破屋这边,自己则跟着金母在附近走走。 因为忙着逃亡,街上没有什么人卖东西,在街上走了一会儿,金毓就看到了一个人,她赶忙拉着金母躲到旁边的树后面,指着那人说:“娘,你快看,那人是不是四婶,邪门了,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金母顺着她所指的方向,果真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那是一个身段婀娜多姿的女子,看着二十来岁的模样,长得十分妩媚,她脸上涂着胭脂水粉,十分的娇俏可人,竟和金毓的四婶马水仙长得一模一样,只是此女子比马水仙穿得精贵而已。 “还真是你四婶,不对,咱们已经跟老金家没关系了,你不能再叫马水仙四婶,直接叫她的名字就行了,奇了怪了,这马水仙应该在跟老金家一起逃荒才对,怎么会在这里?难不成是人有相似,她不是马水仙?”金母很是疑惑。 她相公是金家的大儿子,下面还有三个弟弟,分别是金福,金贵,金祥,金祥排行老四,是家中最受宠的,比金毓大八岁,是个惯会花言巧语哄女人的小白脸,马水仙是村里的村花,乃里长家的女儿,金祥费了好大的心思,花光家里的银子才娶到手的。 马水仙很懒,嫁进金家后从不干活,活儿都是其他几房在干,她只负责天天打扮讨金祥开心。逃荒路上,金祥也是宠着她,吃的都是紧着马水仙来。 倘若不远处的那个女人真是马水仙,那就很麻了,因为马水仙跟他们大房很不对付,被金母打过几耳光。 “走走走,管她是不是马水仙,咱们都别搭理她,趁她还未看到我们,咱们赶紧走,你娘我一看到马水仙就烦。”金母拉着金毓转身就走。 那马水仙是只骚狐狸,以前在村里未嫁给金祥之前,就喜欢跟各种男人眉来眼去,天天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明明是个村姑,却把自己当做了城里的小姐儿,瞧不起他们这些乡下人,后来被金祥死缠烂打哄骗到手了,趁着金祥不在家的时候,就对别的男人抛媚眼,矫揉造作的,每次都看得她手痒痒,偏偏金祥还把她当个宝,心肝儿宝贝儿的喊,金祥就是个蠢蛋儿。 喜欢勾引男人就算了,偏偏马水仙那声音还很嗲,嗲得人浑身发麻,金母听一次就想揍一次。 金母拉着金毓转身刚走了三步,身后就响起了一道尖厉的嗲音:“刘招弟,金毓!” 一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金毓和金母瞬间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哎呦喂!真是那个骚狐狸呀! 母女二人停都不停,动作默契拔腿就跑。 “站住!”那嗲音还在身后大喊:“抓住她们两个。” 路边冲出来了两个护卫打扮的人,挡在了金毓二人面前。 金母想也不想,取下身上随时背着的大铁锅,把锅底挥到了一个护卫的脸上:“死开,别挡路。” 那护卫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在地上摔了个狗吃屎。 金母拉着金毓就跑,另一个护卫见状拦了过去,金毓冲着他的下三路一脚踹过去。 踹得那护卫鬼哭狼嚎。 母女二人凶得很,一锅一脚吓傻了路人,路人们纷纷让行,身后,马水仙见金母二人如此彪悍,带着人继续追上来,嗲音不停大喊:“站住,刘招弟,你给我站住!” 在破屋里休息的梁宏等人听到这个声音,连忙带着野牛王和白狐走了出来,在附近向路人打听消息的梁元、丁达、金兰三人听到听到动静,也急忙赶了过来。 一来就看到金母和金毓正被一群人追赶,那群人里头有一个让金兰一家极为熟悉的人。 “骚狐狸!”金兰瞪大双眼,气得撸袖子:“这个死婆娘怎么会在这里?还追着我弟媳和侄女跑,找死啊!” 第65章 遇事不慌,齐心协力一起怼 “刘招弟,金毓,你们给我站住,再跑我就对你们不客气了。”马水仙没有想到,好不容易远离了庆荣府,逃到了这个地方,居然能遇上金母和金毓这两个她最讨厌的女人。 虽然不知道她们是怎么活着逃到这里来的,但既然遇上她了,那这母女二人就别想好过。 路上行人多,金毓和金母没法发挥正常速度,跑了没多久马水仙的人就追上来了,眼看就要把她们两人围住,金兰及时冲了过去,推开一个护卫,紧接着梁元、丁达、梁宏等人也过来了,领着野牛王和白狐,二话不说就把马水仙的人往外推。 金父用棍子边推边骂:“围着我媳妇和闺女干什么,光天化日的你们想抢劫呀!没王法了,你爹娘知道你这么混账吗?你祖宗的棺材板都快盖不住了吧!欺负女人,看把你能耐的吧啦吧啦……” 看到有个护卫手头拿着刀,梁元出手夺过来,架在那护卫脖子上:“拿刀是想干嘛?杀人还是放火?长得这么丑,干坏事也不知道拿黑布遮脸,别坏事没干成,把人吓个半死……” 他边说还边用刀拍打护卫的脸,吓得那护卫不停后退再后退,一脚踩进身后的泥坑里,一个不稳在泥坑里滚了一圈。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43节 金兰叉腰大骂:“我侄女娇弱,是你们能围着吗?一个个长得凶神恶煞的,吓到了我侄女,我跟你们拼命!” 丁达拿着一把镰刀护在金兰面前:“干嘛?想动手?敢打我媳妇,我削你!” 丁家四兄弟把金毓和金母围着正中间,冷眼看着那些护卫,弓箭和袖珍弩都拿在了手里,金虎和金娇这两个孩子一个比一个凶。 金虎拉着弓弦:“胆敢再上前一步,小心我把你们射成马蜂窝。” 他说这话的时候手在发抖。 金娇抱着一块脑袋大的石头:“谁都不许欺负我娘和大姐。” 梁月躲在她身后抱着一块鸡蛋大的小石头:“砸……砸……” “哞!”野牛王一脑袋顶飞了一个人,吓得周围的人纷纷后退。 “啾啾!”白狐一爪子下去,抓散了一个护卫的头发,得逞之后,立马撒丫子跳到了金毓的怀里寻保护。 家人们来了,金毓和金母瞬间腰杆硬了,双手叉腰,指着护卫们破骂,那叫一个嚣张。 羊驼山都闯了,山匪都能应付了,野兽都不怕了,他们哪会怕这些个小小的护卫,遇事别慌,齐心协力一起怼。 十几个护卫还未来得及说一句话,就被突然出现的梁元等人给震慑得发懵,全部退到了马水仙那边,都不知道该干什么了。 “你……你……你们……”马水仙带着两个丫鬟好不容易追了上来,累得气喘吁吁的还未来得喘口气,就看到了一帮人上来护着金母和金毓,仔细一看这些人竟都是熟人。 梁家的,丁家的,一个不落,全在这里。 “你,你们,怎么可能还活着?你们怎么没饿死?” “哎呦!水仙,你怎么了?不是去买糕点吗?怎么追着这些人跑呀?”这时一个穿着富贵的肥胖男人带着五六个护卫跑了过来,一来就关心的拉住马水仙的手。 “老爷……”马水仙正要说些什么,金母却先她开口了。 “我的老天爷呀!这不是四弟妹吗?”见马水仙被一个胖子拉住手,金母指着他们拉着的手大叫起来:“你身为有夫之妇,怎么跟陌生男人在街上拉拉扯扯的呀!四弟妹,你相公人呢?你们不是一起逃难吗?怎么就你一个人?难不成……天哪!不会吧!你为了勾引有钱人,害死了你相公?” 此言一出,急着逃跑的路人们身形一顿,一个个都伸长了耳朵,用异样的目光看向马水仙,交头接耳一阵议论。 马水仙气得胸口起伏,边跳脚边指着金母怒骂:“刘招弟,你个丑八怪,别胡说八道,我没害死我相公,他是在庆荣府城门外发生暴乱的时候被流民踩死的……” “什么?我四弟真死了?那我爹娘呢?”金父闻言脸上悲痛,心底却开心得很。 金祥那个蠢蛋儿死得好呀!明明比他还废物,还天天骂他废物,诅咒他去死,好呀,现在金祥自己死了,活该! 马水仙说:“死了,全都死了!” “那为什么你还活着?”金父质问:“北方大旱,你和四弟将我们一家赶出队伍后,就和我爹娘他们一起逃荒,为什么他们都死了,你一个弱女子还活着?还有你身边的这个男人是谁?是你的相好吗?马水仙,咱们赤云国可是有规定的,女人死了男人成了寡妇,得一年以后才能改嫁,我四弟才死了不到三个月,你就有了相好,你该浸猪笼呀!” “哎哎哎,你个穷鬼怎么说话,水仙是我的五姨太,不是你的四弟媳,少给我胡说八道,坏水仙的名声……”胖男人维护着马水仙。 话还未说完,就被金母大叫一声打断:“五姨太?马水仙,你居然成了别人的妾,我们大坪村的脸都被你丢光了!” “刘招弟!”马水仙气得眼都红了,爆吼出声,然而她的嗲音吼起来一点威力都没有,还很尖厉特别难听,把身边的胖男人都吓着了。 许是气急了,她不顾形象的冲上去指着金母大叫:“你不要跟我说什么大坪村,大坪村已经没了,老金家也没了,我现在和老金家一点关系都没有,你们再敢胡说八道,我让你们全都去死。” 梁元切了声:“你以为你是阎王呢,还想收人命,做你的死人梦。” “你……你……”马水仙立刻指向他。 “你什么你?别指着我,再指我就把你的手剁了。”梁元眼神狠厉的挥着刀走上前两步,金毓等人见了,连忙大步过来站在他身边,眼神凶狠的瞪着马水仙。 马水仙被他们的气势吓得后退两步,那些护卫也跟着后退两步。 “马水仙,你听好了!”金父扬声对马水仙大声道:“我们已经和老金家断绝了关系,当初你们可是说过了的,再见我们就形同陌路,全当不认识。你给谁当妾我们不想管,但你别想扒着我们胡搅蛮缠,我们没功夫跟你瞎扯,离我们远点。” “我们走。”金父一个转身,挥手叫上金毓等人,雄赳赳,气昂昂,一脸威风的走了,懒得再搭理马水仙等人。 马水仙气得要死:“站住,你们不许走。” 没人搭理她,她就使唤那些护卫:“你们赶紧去把他们拦住。” “不许去。”肥胖男人黄老爷忽然开了口,把马水仙拉到身边:“乖,刚才那些人手里都有武器,咱们现在就这么一点儿人,动手会吃亏的,走,我们先回客栈休息,再想办法对付他们。” 说这话的时候,黄老爷将目光落到了逐渐走远了的野牛王身上。 这牛如此巨大,不是一般的野牛呀! 他对一个护卫使了个眼色,那护卫点点头,立马悄悄跟上了金毓等人。 马水仙见此得意的笑了,摸着黄老爷的胸口用娇软的嗲音撒娇:“老爷,那些人欺负妾身,你可不能放过他们。” 黄老爷捏住她的手指:“你想如何?” 马水仙眸底泛着冷光:“我想让他们当我的奴才。” 第66章 弄清楚了黄老爷的身份 黄老爷很欣赏马水仙的阴狠,当初他会把马水仙从金家那些人手里夺过来,看中的不仅仅是她的身材容貌,还看中了她的心狠手辣。 这种女人该温柔的时候温柔,该心狠的时候心狠,特别适合送给那位品尝。 马水仙不知黄老爷心底打的鬼主意,她一边跟着黄老爷离开,一边将金父等人的身份背景告诉了黄老爷。 而另一边。 护卫跟着金毓等人拐了个弯之后,就被梁元捂住嘴巴拖进了破房子里,随后被丢到地上,一抬头,就看到金毓等人用镰刀、砍柴刀、弓箭等东西对准了他的脑袋,差点吓尿。 “好汉饶命啊!小人只是替主子办事的,小人是无辜的呀!小人上有......” “闭嘴!”他还未说完就被金毓笑眯眯的打断:“你不用紧张,我们不杀你,只是想问你一些问题,你如实交代,我们就放了你,若有一句谎言,打爆你的头。” 金娇挥着拳头附和:“对,打爆你的头。” 梁月凶巴巴的:“爆头!” 梁元等人:“……”这几个丫头怎么越来越凶残了!你们把人头当鸡蛋呀! 那护卫被金毓等人这架势吓得使劲咽口水,屁都不敢放一个,金毓等人问什么,他就说什么,没一会儿就将黄老爷的身份背景给交代,马水仙的事儿也全都说了出来。 护卫名为卫九,他家老爷全名黄平义,乃沙城人士,母亲是赤云国人,父亲却是曼国商人,赤云国人虽然厌恶曼人,却不排挤商人,在没有战乱的时候,各国的商人只要有人脉都可互相来往。 黄平义以经商为生,看着老实本分,实际心胸狭隘,极为狡诈,为了能讨好曼国边境的一位将军,他四处经商的同时会顺便寻找各种各样的美人,送给那位将军当玩物。 而马水仙,便是黄平义看中的美人之一。 马水仙跟着老金家的人逃到庆荣府城外没多久,就遇上了黄平义,黄平义当时正在流民中寻找有姿色的女子,想以低价买了,他身上穿着很是富贵,马水仙动了心思,想着跟着老金家连城门都进不了,早晚都是个死,不如舍弃金祥,另找一个男人谋生。于是就主动上去搭讪黄平义,借用他的水将脸上的污垢洗干净,露出真实的容貌给黄平义看。 虽然经历了许久的天灾,马水仙瘦下来了一些,脸色也有些蜡黄,但因为被金祥保护的很好,相比其他女子,她的容貌和身段还是很出众,尤其是,她还长了一双妩媚的狐狸眼,黄平义一眼就喜欢上了,但金祥却不愿意卖掉马水仙,见马水仙执意要跟着黄平义走,就想跟马水仙同归于尽,被黄平义的人打得半死不活,老金家的人也都被打了一顿。 见金祥被打了,马水仙一点都不心疼,还觉得金祥是个废物,当初是鬼迷了心窍才会嫁给他,她越想越气,亲手掐死了她和金祥的三岁儿子,然后跟着黄平义进了城,才刚进城,城外就发生了暴乱,金家人都死在了暴乱中,庆荣府乱做一团。 黄平义知道北方已经不能久待,就带着马水仙往南方而来,因为有人脉又有通关文牒,黄平义的队伍走的都是大路,不用翻山越岭,比金毓等人更早的到了江城,之后又一路朝着沙城而去,一直走在金毓等人的前头。 一路上,黄平义一直好吃好喝的哄着马水仙,嘴上说着纳她为妾,让所有人称她为五姨太,实际上是想把她养好了,变美了,到了沙城就想办法把她送到那位将军的身边。 “马水仙这个恶毒的女人,居然亲手掐死了自己的儿子?”听了护卫的话,金毓等人难以置信,这世上怎么会有马水仙这种心狠的母亲。 卫九撇嘴:“岂止是心狠,还很蠢,自以为拿捏住了我们家老爷,整天作威作福的使唤我们,一点自知之明都没有,村姑就是村姑,换了身皮也是上不了台面的。” 金毓一脚踹在卫九身上:“说她就说她,你说什么村姑,村姑招惹你了,瞧不起村姑呀!” “对不起,姑奶奶,我不是这个意思,我错了,您饶了小的吧!”卫九抱头求饶。 金母拉过金毓道:“行了,小毓,别跟他啰嗦了,该问的都问完了,现在该怎么处置他?” 卫九抬起头:“别呀!姑奶奶们,我.......唔!?” 他还未说完,梁元就走过来,扳开他的嘴巴,丢一颗药进他的嘴里,强迫他吞了下去,道:“我给你吃的是毒药,想要解药,就按照我说的去做,回到黄平义的身边后,不许暴露我们的行踪,该怎么撒谎你自己解决,十天之后,我自会给你解药。” 他们不想和黄平义纠缠,但防人之心不可无,他们得做好万全的准备才行,毕竟黄平义的家在沙城,而他们不久就会经过沙城。 卫九要哭了:“可十天后你该怎么给小的解药呀?小的又不知道去哪儿找你。” 梁元拍了拍他的肩膀:“不用你来找我们,我会想办法给你解药的,你只要乖乖听话就好,否则你就只能肚穿肠烂去见阎王,滚吧!” 卫九摸了摸自己的喉咙,那药已经吐不出来了,他心里怕得要死,想继续求饶,然而一开口梁元就用刀背在他身上打了几下,再把刀架在了他的脖子上,再敢啰嗦一句,人头就要落地。 他只能连滚带爬的离开这里。 远离了破屋子之后,卫九就赶紧捂住了肚子,他的肚子突然很疼,脑袋一阵抽痛,四肢也十分酸疼。 他面露惊恐:“刚才那个男人明明没有打中我的脑袋,也没有打我的肚子,为什么我的这两个地方会痛?难不成是毒药引起的?他给我吃的真是毒药?我的娘呀!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呀!” 这边,卫九一离开,大家就很疑惑的问梁元:“你哪来的毒药?” 宋神医给他们的都是治病的药,没有毒药呀! 梁元眼也不眨的撒谎:“那不是毒药,是狐狸屎,我是骗他的。” 其实那是真的毒药,是他在羊驼山的时候偷偷找了药草做的,制毒的本事是跟着宋神医学的,只是金毓等人不知道他的能力,解释也不好解释,就只能撒谎了。 金毓等人:“......”狐狸屎? 金毓看了看一旁的雪团,随即皱眉:“他会信吗?他要是去找大夫诊断怎么办?” 第67章 沙城遇曼人,壮壮向前冲 梁元:“查不出来的,他不信也得信。”他方才打卫九的时候,是看准了穴位打的,会加速毒素的发作,这会儿他的身体应该已经开始痛了。 至于找大夫诊断,啧,那就找呗! 除了宋神医,无人能解那种毒,而且那毒也无需解药,因为它不是致命的,只会让卫九痛个十几天而已,十几天后药效就过了。 只是可惜了药材有限,毒药只做了三颗,给卫九用了一颗,只剩下两颗,避免以后再遇上麻烦,他得再找个机会去寻一些药材再做点毒药才行。 见梁元如此自信,金毓等人也不再多说什么,梁元是个有分寸的,能力比他们都强,他们相信他。 有了马水仙的事儿,金毓等人不想继续在此逗留,很快就将东西都收拾好,赶着牛车马车离开了桃花镇。 他们出了桃花镇没多久,卫九也来到了黄平义等人所在的客栈,告知他跟丢了金毓等人。 “什么?跟丢了!你是怎么办事的。”黄平义拍桌而起,指着卫九怒斥:“你跟了我多久了?以前做事挺靠谱的,这次怎么这么没出息。” 卫九不断低头认错:“对不起,老爷,小的不是故意的,小的原本跟得好好的,可一帮逃难的人忽然冲了出来,把小的给挤开了,等小的反应过来,那些人就都消失了。” 马水仙将一个茶杯砸到卫九的脑袋上:“没用的东西,要你有何用。” 说着,就冲黄平义撒娇:“老爷,你可是答应过妾身的,要把他们抓来给妾身当奴才的。”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44节 黄平义拉过她的手安抚:“放心,答应过你的事儿,本老爷不会食言的。卫九,那些人带着的野牛走到哪都会引起别人的注意,你带着人去镇上打听打听,看看有谁知道他们去哪儿了。” “是,老爷。” 卫九很快退了出去,带上几个人装模作样的在镇上走了一圈,然后黄昏之时回来给黄平义说:“老爷,小的们打听到了,那伙人从北门出桃花镇了,具体往那边走了,没人知道。” “这跟没查到有何区别!”黄平义胖脸阴沉道:“北门外有两条路,一条去沙城,一条润城,他们到底是往润城走了,还是往沙城走了?” 卫九眼珠子一转,很机灵的道:“小的猜他们肯定往润城走了,沙城被曼人攻破的消息已经不是秘密,那伙人肯定也已经知道了沙城的情况,正常人都不会去死的,所以他们只能去润城。” “润城?”黄平义眯了眯眼,让卫九过来,在他耳边说了几句。 卫九忙恭敬的应着,等黄平义说完了,就赶紧离开了客栈。 翌日一早,黄平义带上马水仙离开桃花镇朝沙城而去。 而此刻的金毓等人,也在前往沙城的路上,赶车的速度要比黄平义的队伍快了很多。 路上,金毓等人看到了许多逃难的百姓,越往沙城走,逃难的人就越多,就如当初的柳州府,一群一群的人往外逃,只是一个是逃荒,一个是逃避战难。 想着要不了多久就会遇上曼人,坐在马车里的时候,金毓等人都会仔细的研究弓箭袖珍弩,晚上不赶路的时候,他们除了会用草靶子练箭,还会跟着梁元学习几种又快又准的夺刀招数,正面遇上曼人不方便射箭的时候,他们可以用这几个招式将曼人手里的刀夺了,再齐心对付曼人。 白夜交替,时间在赶路和练箭、练武中飞快流逝,很快就过去了四天,金毓等人距离沙城不到三里路,路上逃难的人数之不尽,全都在往北方走,唯有他们这条队伍是往沙城走。 “大家把吃的喝的和武器都拿稳了,打起精神,随时应对突变情况。”梁元对马车里的所有人道,他让丁风回了车里,他亲自来驾车。 而走在前头的牛车里,金毓等人也都准备好了一切,每个人身上都背着一个斜挎布袋,袋子里有吃的喝的,手里还都拿着袖珍弩,腰间别着砍柴刀。 “一想到可能很快就会遇到曼人了,我就忍不住紧张。”金母深呼吸着一口气。 “曼人杀过来了!”她话音刚落,外面就响起了凄惨的喊叫。 金母一巴掌打在自己的嘴上:“臭乌鸦嘴!” 金毓掀开车帘一看,只见不远处有几十个赤云国百姓朝这边跑来,他们的身后有十几个身穿曼国服饰的曼人在紧紧追着,边追还边兴奋的大笑:“赤云狗,跑呀!老子就喜欢看到你们逃跑的狼狈样!哈哈哈!” “救命啊!你放开我!啊!” “爹,娘,救我!” “赤云国的姑娘就是美啊!” 曼人的狂笑声和赤云国百姓的惨叫声交杂在一起,传入了金毓等人的耳中。 身穿蓝色兵服的曼人见人就杀,追上女人就抢,抢了当街就撕破了那女子的衣服,禽兽行为令人发指。 这一幕刺痛了金毓的眼。 战争一起,受灾的永远是百姓。 女子生不如死,男子痛不欲生。 “金毓,不要停,赶着野牛王冲过去。”身后,梁元赶着马车大喊。 “知道了!”金毓咬牙应了声,目光森冷的看向那些曼人:“爹娘,大姑,你们都坐稳了。” 话落,她一巴掌拍在野牛王的屁股上:“壮壮,跑起来,撞死那些猪狗不如的人渣!” “哞!”一听见金毓喊撞人,野牛王就兴奋了起来,牛蹄一蹬,猛的就加快速度飞一般的冲上去。 速度之快,使得大轱辘车差点飞起来,还好金毓反应够快,牢牢的抓紧了扶手。 “壮壮,你稳着点,别把我们甩飞出去,转弯,快转弯,那几个人不能撞,只能撞那种穿蓝衣服戴蓝帽子的。” “哞!”野牛王按照金毓的指挥,一头撞飞了一个曼人。 “啊!哪来的牛!” “好大的牛,救命啊!” “后退,后退!” “站住,孽畜,不许过来,啊啊!!” 赤云人们慌了,纷纷四散逃开,曼人也想逃,但野牛王在金毓的指挥下很是机灵,不撞赤云人,只撞曼人。 “砰!”又有两个拦路的曼人被撞飞。 “见鬼了!”余下的曼人们被吓得惊慌失措,顾不上斩杀赤云人,转身就跑。 “哞!”野牛王拉着车追上他们,把人撞得满天飞。 丑人们都死开,别挡俺老牛的路。 野牛王嚣张到没边了,把人都撞开了,头也不回的继续往前飞奔。 梁元赶着马车紧跟在牛车后面,看到被撞飞的曼人从空中落下,他站起来一脚踹飞,然后又坐下来继续赶马车,见地上有趴着哀嚎的曼人,就眼也不眨的赶着马车从他们的身上碾过去。 第68章 沙城,人间地狱 看到牛车和马车碾过曼人扬长而去,赤云人们都惊呆了,有几人摇头惊叹:“天降神牛呀!” 十六个曼人,全都被撞得飞起来,死了五个,其余的全躺在地上哀嚎惨叫,怎么都爬不起来。 见此,有几个胆大的赤云男子,捡起地上的刀跑过去砍下了那些曼人的头,发泄着心中的怒火:“去死!去死!你们这些畜生,去死!” 他们的家人都被这些曼人杀害了! 险些被欺辱的那些女子,也都哭喊着跑过来,抱起石头猛砸曼人。 “你们还我相公的命来!” 这后面的动静,金毓等人丝毫不知,他们还在赶着车子不停的跑,野牛王跑得极为畅快,金毓好几次感觉到车子要散架了,吓得脸色惨白惨白的。 “壮壮,跑慢点,已经没有坏人了!” 车厢里的金母等人被颠得东倒西歪,头晕眼花。 “要老命了呀!”金父神色一变,猛地吐了出来,车厢里瞬间一股味儿。 金母等人脸色都变了,也差点没忍住跟着吐出来,金母努力稳住身子将金父扶过来,让他趴在自己的腿上,也不嫌弃他的胡子上还有脏东西,温柔的给他顺背,喂他喝水,帮他擦干净嘴巴。 但因为车厢摇晃得厉害,金母做这些的时候很费劲,一不注意帕子就擦到了金父的脑袋上,金父喝水的时候也弄了一身,水流进了鼻子,呛得他泪流满面。 “停车,快停车呀!”金父哭着喊。 金兰一巴掌拍过去:“停个屁,你给我出息一点,一个大男人还不如孩子们,你忘了梁元说的了,咱们得用最快的速度通过沙城,否则会遇上更多的曼人,到时候被包围就死定了!” 金父闻言立刻想到了刚才看到曼人虐杀赤云人的那一幕,脸色又白了几分,忙对外面的金毓说:“小毓,加快速度,爹撑得住。” 金毓拉着缰绳:“爹,快不了,再快,车子就要散了。” 前面的路变得宽阔起来,金毓让野牛王放慢速度,等梁元赶着马车追上来,与牛车并排走。 见金毓的脸色苍白如纸,整个人看上去极为脆弱,梁元蹙紧了眉头,眼底都是担忧:“能坚持得住吗?” 金毓眉头都不皱一下,笑着说:“能坚持得住,你放心,我不会拖后腿的。” 丁风等人掀开车帘,看到金毓一个人赶牛车,他们想帮忙,却有心无力。 野牛王虽然已经跟他们相处要好,却依旧不会听他们的,它始终如一只听金毓的。 若非如此,也不会一直让金毓赶牛车。 见金毓都这么说了,梁元便道:“前面有个岔路口,我赶着马车在前面带路,你稳住野牛王,别让它继续冲了,也别让它吓着疾风。” 疾风这匹马很怕野牛王,所以赶路的时候,都是牛车走在前面,马车走在后面。 可现在,情况特殊,曼人会随时出现,金毓和野牛王不认识路,所以梁元必须在前面带路。 “好。”金毓应了声,用鞭子轻轻拍了拍牛屁股,让野牛王放慢速度。 “哞!”不能全力奔跑,野牛王虽然很不开心,但还是乖乖的慢了下来。 梁元赶着马车加快速度来到前面,一想到野牛王就在后面,疾风就很胆怯,跑着跑着就慢了下来,梁元见此一马鞭挥过去,疾风吃痛,瞬间加快了速度。 “哞!”身后的野牛王催促。 跑快点,蠢马,别挡路呀! 这个大木箱看着真碍眼。 “壮壮,别出声,别吓着了疾风,它是你的小弟,你得护着它,当大哥的得让着小弟。”金毓安抚野牛王。 野牛王:“......”蠢马太弱了,俺老牛不需要这种弱包子当小弟。 金毓又说:“疾风虽然没有你强壮,但它是匹好马,只要努力训练,假以时日,肯定会变强的。” 野牛王:“......”甜人的意思是要让俺老牛训练小弟吗? 好咧! 这个任务,俺老牛接了! 蠢马小弟,你等着,俺老牛一定会把你训练成最强蠢马的。 到了岔路口,梁元想也不想,直接选了右边的路走。 这条路正好容得下马车和牛车前行,行驶了没多久,梁元就看到了路边左右两旁,躺着很多尸体,男女老少都有,他们死相凄惨,鲜血到处都是。 这些人都是被曼人杀害的。 梁元沉痛的闭了闭眼,然后再睁开,咬牙继续前行。 后面的金毓也很快看到了路边的尸体,还有那满地的鲜血,瞬间睁大了双眼,嘴角都在颤抖。 这就是战争? 血腥味和尸体腐烂的臭味随风袭来,金毓使劲吞咽口水,努力平复情绪,让自己不要吐出来。 太残忍了! 比天灾还可怕。 金父等人也闻到了血腥味,掀开车帘看向外面,一看到那些尸体,瞬间吓得面色全无。 “虎子,娇娇,别看。”金父忍住恐惧,捂住了两个孩子的眼睛,将车帘放了下来,眼泪不争气的落下来:“不能看,别看。” 金兰也捂住了梁月的双眼,把她抱在自己的怀里。 逃荒这么久,他们见过很多死人,也杀过人,可看到那些赤云人惨死的样子,金父等人还是会毛骨悚然。 金母拉了拉金毓的衣袖:“小毓,你别坐在外面了,进来里面。”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45节 金兰也说:“是呀!小毓,你进来坐着,大姑赶车。” 金毓深呼吸一口气,强装镇定的说:“娘,大姑,我不怕,你们不用担心我,我已经不是以前的那个金毓了,经历了这么多,我早就什么都不怕了。” 她嘴上虽然这么说,可她的双手却是在颤抖的,心跳也加快了些。 她其实是害怕的,但再害怕,她也得忍耐,因为这里只有她能控制野牛王。 “娘,你回去坐好,不用管我。”金毓话音刚落,白狐就从车厢里跑出来,窝在了她的怀里,似在给她勇气。 “啾啾!”甜人不怕,人家陪着你。 见金毓坚持,金母等人便不再多言,心里却下定了决心,日后他们一定要更加努力得到野牛王的认可的。 路上的尸体很多,所过之处,没有一个活人。 牛车马车继续不停的朝前跑。 没多久,前面的路就变宽敞了,金毓等人看到了一座城池,高耸的城门紧闭,门口有十几个曼人把守,城楼上站着几十个曼人,城墙上挂着三具赤云国将士的尸体。 第69章 曼人弄出了火烧山 沙城已经是人间地狱,整座城都被曼人控制住,妄想逃出城的百姓会被无情杀害,而被困在城里的百姓也会受到惨无人道的折磨。 避免被城墙上的曼人发现,金毓等人把车赶到一片林子后面,借着几棵高耸的大树遮挡住马车牛车。 梁元下了马车,让大家等在此处,自己一人悄悄潜到前面,去查看四周的情况, 不到片刻,他就返回来了,对大家说:“我们要走的那条路叫做茅草路,路口有五个曼人在守着,加上城门口和城墙上的曼人,一共有六十二个曼人,马车和牛车太显眼,一出去就会被城墙上的曼人看到,需要有人把曼人引开。” 不等金毓等人开口,梁元又道:“我来引开曼人。” “不行......”梁宏摇头,还未说什么,就被梁元打断。 “爹,我们这群人里,只有我有能力引开曼人,其他人去了就是送死。爹,你相信我,我会好好活着的。”队伍里面虽然还有丁达这些强壮的男人,但梁元一点都不想让他们跟着自己,丁达这些男人虽然都变得比以前强了许多,但这种时候跟在他身边还是很碍事,引开曼人这种事儿,他一个人做起来会更轻松。 他看向金毓等人:“你们什么也别说,听我的安排就行。” 金毓使劲点头:“行,听你的,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金父等人也点头:“我们也都听你的。” 梁宏咬着下唇:“爹也听你的。” 梁元一脸严肃的说:“我的计划是这样的,一会儿我引开曼人,你们趁机赶车离开,丁风来赶马车,只要上了那条路,你们就安全了,你们一直往前走不用等我,我会想办法追上你们的。” 茅草路很偏,因为有大树遮挡,而且还需要拐两个弯,所以只要进了这条路,城墙上的曼人就看不到这边的情况。 “嗯嗯嗯。”金毓等人听话的点头。 梁元背起弓箭,拿着砍柴刀转身离开,他一走,金毓等人就回到车上做好准备。 梁元穿着灰色厚衣服,借着草木的遮挡,先是悄悄的去了茅草路那边,暗箭射死了那五个曼人,将尸体藏进草丛里,把箭矢拔了,再朝着距离城门不远的一个满是干茅草和枯木的山坡走去。 没多久,山坡那里就冒出了浓烟。 城墙上的曼人正在闲聊,一扭头看到了那浓烟,纷纷疑惑万分。 “那里怎么着火了?城外的,叫两个人去看看怎么回事?” 山坡的高度比城楼还要高一些,所以站在城楼上的曼人们看不到山坡背面的情况。 城门口的曼人们闻言,有两人走出来,去了那片山坡背面查看情况,一去就没回来,而且山坡的另一个方向也冒起了浓烟。 守在原地的曼人们很奇怪,又派了几个人过去查看,依旧不见人回来,山坡那边的浓烟更浓了,又有一个方向冒出了浓烟,紧接着,冒出浓烟的地方越来越多,瞬间浓烟滚滚。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城楼上的曼人们急了,纷纷从城墙上下来,只留了两个人看守。 城门打开,一群曼人走出来,全部朝着山坡那边而去。 “梁元居然放火烧山了?”金父看着那不远处的滚滚浓烟,整个人都惊愣住了:“这小子真是胆大包天啊!这深秋的季节,山上的茅草树木都干枯了,火一烧起来那就是没完没了的呀!要是伤了自己怎么办?” 丁达道:“只有烟,没有火,应该不是放火烧山,咱们别瞎猜。” 金毓看着城楼那边:“那里还有两个曼人,得想办法把他们解决了。” 她话音刚落,就有一个穿着曼人士兵服饰的人影不知从何处跑了出来,飞奔进了城门,跑到了城楼上,也不知和那城楼上的两个曼人说了啥,那二人居然下了城楼。 “好机会!大家坐稳了,我们要出发了!”金毓忙拍了拍牛屁股,赶着牛车从大树后面走出来,快速朝着茅草路而去。 丁风赶着马车跟上。 一牛一马两辆车畅通无阻的来到茅草路这边,见无人阻挡,立即上了茅草路,一路朝南而去。 与此同时。 梁元将那两个曼人杀掉之后,正准备脱身离开,一抬眼竟看到城内有一队上百人的曼人朝这边而来,他赶忙带上那两具尸体躲在墙后面。 那百人队伍用跑的经过梁元所藏的地方,等队伍出了城,朝着冒浓烟的方向而去,梁元这才从墙后走出。 ...... 茅草路上没有行人,金毓等人赶路许久都没有受到任何阻挠,可许久不见梁元回来,大家心底都十分担忧。 “我们要不要等等梁元?”金父掀开车窗帘看着外面,这条路的两边都是一米多高的茅草和棘刺,路面不平,石头很多,车子走起来很是颠簸,只能缓慢的跑,跑太快容易翻车。 金毓抱着雪团:“不能等,他让我们一直往前走,爹,我们必须相信梁元。” “爹不是不信他,只是担心他的安危。”金父道。 这时,身后有动静传来,金父和金母赶紧掀开车窗帘看向后面,后面有马车挡着,他们什么也看不到。 他们看不到,可身后马车里的梁宏等人却看到了。 “是我儿,是我儿回来了!”梁宏激动的说。 丁风立刻将马车的速度降下来。 梁元高大颀长的身影很快追上了马车,身形灵活的跳到了马车上。 “继续走,不要停。”他喘着粗气对丁风道:“曼人很快就会发现不对劲追上来,我们必须加快速度离开这里。” 说完这话,他就钻进了马车里休息,一坐下,就赶紧接过梁宏递过来的水囊喝了一大口水,弄湿了一张脸。 然后梁元又从腰间的布袋里掏出一颗薄荷糖塞进嘴里,这糖是他让金毓帮他买的,特别提神,是他喜欢的味儿。 牛车里,看到梁元跳上了马车,金父和金母都松了一口气,连忙告知金毓,说梁元平安回来了。 闻言,金毓露出了笑容,紧绷的心也放松了下来。 等梁元休息了一会儿,梁宏才问:“儿子,方才的浓烟是怎么回事?你真的放火烧山了。” 梁元失笑:“烧什么山,我只是烧了几堆秸秆,弄出浓烟而已。” 山坡后面有几块地,地里放了很多秸秆,有些秸秆是湿的,他便把干秸秆和湿秸秆混在一起,烧了八堆冒浓烟的火堆,那些火堆一时半会儿是烧不起来的。 山坡这边,一百多个曼人看着地上的几具曼人尸体,和那八堆燃烧的秸秆,气得脸色发黑。 “可恶!是谁在戏耍我们?”一个曼人压不住怒火,一刀拍打在火堆上,一根带着火苗的秸秆飞了出去,引燃了附近的枯草丛。 有一个曼人骂道:“白痴,赶紧把火灭了,这里到处都是茅草和枯树,很容易引火烧山。” 他话音刚落,就有一阵大风忽然袭来,呼的一声,枯草瞬间快速燃烧起来,红红的火苗向四周蔓延开来。 第70章 要绕路而行 “快灭火,快灭火!”曼人们吓得纷纷上去灭火。 呼! 风一直不停的吹,火苗一直不停的蔓延,曼人们灭了这里,那里又烧了起来。 风越来越大,吹得曼人们睁不开眼,火星子飞到了他们的身上。 “啊!我身上着火了!” 被曼人们忽视了的秸秆堆越烧越旺,一片片秸秆叶子带着火苗被风吹飞,落到了不远处的草丛中,瞬间燃烧起来,随风扩散,等曼人们回神过来的时候,火势已经控制不住,随风舞动的火苗将他们围在了中间。 “快逃!” 没有水灭火,曼人们转身就跑,用刀开路,跨过火海,一个个被烧得鬼叫乱跳。 风一直不停的刮,天色阴沉了下来,一朵朵乌云遮日,昏暗暗的一片,却迟迟不见雨滴落下。 轰! 闷雷炸响! 伴随着雷声,火苗飞快的吞噬着山坡上的一草一木,形成了熊熊烈火,朝着四周扩散,树木竹子皆被烧得噼里啪啦作响。 有几个慌不择路的曼人们没来得及逃掉,被困在火海中,一个个鬼哭狼嚎,火海之外的曼人们见了,没有一个上去相救,转身连滚带爬的跑了。 天色逐渐暗了下来,火还在燃烧,率领队伍攻破沙城的曼人将军邹巴闻讯带着几百个士兵来到了城门口,一来就看到城门口浓烟滚滚,火光冲天。 他震怒万分:“立刻去给本将军查清楚,是谁放的火,抓到放火贼,五马分尸!” 大火燃烧猛烈,人力是无法扑灭的,邹巴便派人将城门四周的草木都砍了,免得大火烧进城,结果费力的砍了好半天,火还未烧过来,乌云滚滚了许久的老天似乎终于憋够了,哗啦啦的大雨倾盆而下,将邹巴等人淋了个透心凉。 大雨浇灭了山火,也冲刷了茅草路上马车车轮子留下的痕迹。 没多久,天就黑了,雨一直不停的下,邹巴被淋得全身湿透,他黑沉着脸召集所有人,分头查看四周的情况,没多久,就从被烧得光秃秃的山坡背面找到了六具焦尸,之后,又在茅草路路口那边找到了被梁元藏起来的五具曼人尸体。 邹巴检查了那五具尸体,随即脸色难看万分:“是谁杀了他们?贼人到底是往哪边逃了?” 五具尸体,有三具是被箭射死,有两具是被刀割了脖子。 有一个曼人小将道:“将军,会不会是那些赤云逃兵?他们在岩谷城待不下去了,所以才会想了烧山这个法子把我们引开,再趁机从茅草路跑出,朝北而上。” 沙城有东南西北四道城门,着火的这个地方是北门城外,邹巴是从东南方向打过来,从东门攻进的沙城。 当时沙城里共有六百二十个赤云守城兵,他们分为四队驻守四道城门,东门被攻破的时候,驻守在其他三道门的守城兵全逃了,北门这边的一百多个守城兵全部顺着茅草路逃去了岩谷城。 岩谷城山石林立,易守难攻,因为山地地势不平整,岩石居多,种不出粮食,城中百姓很少,是赤云国最穷的一座城池,去攻打只会浪费财力物力,所以邹巴没有立刻带人追上去,而是留下来控制住沙城。 岩谷城里的粮食有限,离岩谷城最近的城池除了沙城,还有一个庆城,去庆城得坐船,在一个名为千里江的江面上航行两天一夜,但岩谷城的船只有限,不是谁都能坐得起大船的,而且庆城此刻也正在面临着被他们曼人攻打的危机,迟早都会被攻破,自顾不暇,哪有闲工夫管岩谷城的人,所以,岩谷城里的人不敢去庆城,若没有粮食吃了,只得拼死从沙城这边往北而上。 邹巴觉得这个小将分析得很有道理,沙城被他们曼人拿下的事儿已经不是秘密,赤云百姓都在往北逃亡,不会不知死活的往南而来,所以,今日的事儿还真有可能是岩谷城里的那些赤云狗做的。 “想逃去北方吗?呵,做梦!”邹巴冷笑一声,翻身上马,拔刀指天高声道:“将士们听好了,跟本将军去杀了那帮妄图逃往北方的赤云狗!”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46节 “遵命!”曼人士兵们高声应着。 金毓等人并不知曼人自个作死弄出了火烧山,烧死了自己人不说,还自作聪明的瞎猜一通,连夜领着大部队朝北而去,与他们逃走的方向完全相反。 下雨赶路不安全,晚上更为危险,金毓等人放慢了赶路的速度,生怕身后会有曼人追上来,他们一直提心吊胆的。 也不知过了多久,外面的风雨停了,金毓等人昏昏欲睡,疾风和野牛王都累得走不动了,喝了再多灵泉水也没用,见身后没有追兵,一点动静都没有,梁元便让大家停下来休息。 一停下来,金毓就给野牛王和疾风喝灵泉水。 “这一路上,辛苦你和疾风了。”她摸了摸野牛王的脑袋,给它解下大轱辘车。 野牛王拉车许久,又撞飞了很多人,没有吃多少东西,如今又累又饿,它用脑袋拱了拱金毓的手,转身跑进旁边的山里,去找吃的,疾风也跟在了它身后,像极了乖巧的小弟,而雪团这只狐狸,则留在了金毓身边,没有跟着它们跑进山里去乱窜,弄一身脏。 南方的深秋时节,尤其是晚上,下了雨之后,就很冷,冷入骨髓的那种冷。 附近没有山洞和房屋,木柴都是湿的,金毓等人也不想烧火堆引起注意,便全挤在马车里吃速食,吃饱了就商量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 梁元拿出路线图,给大家分析道:“我们现在走的是西南方向,以我们现在的速度,要不了五天我们就能到岩谷城,岩谷城南门外十五里之外有一长江,名为千里江,江尾连接着平城南门外的杨柳河。按照宋神医给我们画的路线图,我们应该是要去岩谷城的渡口,坐船到庆城,然后穿过庆城,沿着官路走十来天,在穿过平城,踏上官道,去往福来大草原,才可抵达百兽山。” 梁元顿了下,又接着说:“可如今曼人已经打进了沙城,庆城和平城那边只怕也是凶多吉少,我们去了只怕不但进不了城,还会被曼人围攻,所以必须绕路而行。” 第71章 金毓发烧做噩梦 “绕路,怎么绕?”金父皱紧眉头:“宋神医不是说了吗,去百兽山的路线只有这一条,想要变更路线,那就得翻山越岭,南方这边到处都是山川河流,这山又多又高,我看着头皮都发麻。” 梁元其实知道怎么不用翻过那么多山就能到福来大草原,但有些话儿不方便说出来,他只能道:“这事不急,等到了岩谷城,找人问问情况,再做打算吧!” 金毓点头:“也只能这样了。” 她心里清楚得很,梁元说要绕路,那就肯定是要绕路的,曼人实在凶残,她不想再与曼人碰上。 又商量了一会儿,大家各自请金毓从手机上买了些速食放在身上后,就各自回马车上休息了。 许是白日看了太多死人,金娇这些半大的孩子全做了噩梦,惊醒了好几次,大人们一直小心翼翼的照顾着。 而金毓自己,也做了噩梦,梦里她把大家都带回了现代,住进了她买的别墅里,每天吃吃喝喝,生活简单又快乐,可突然有一天,天降血雨,被雨淋了的人类发生异变,少部分变成了异能者,大部分变成了丧尸,那些丧尸跟曼人一样恐怖,天天追着他们不放,他们不停的跑,不停的跑,跑得金毓浑身发热...... “小毓,快醒醒!” “这孩子发热了!” “把这药给她吃下。” 金毓迷迷糊糊中听见了杂乱的声音,吵得她的脑壳特别疼,她挥手想把这些声音赶走,却发现浑身无力。 她感觉到有人扳开她的嘴,塞进了一颗药,那药很苦,她不想吞下去,却被人捏住了下巴,强迫吞下去。 “苦~”她委屈的哭了起来,想醒来却怎么也醒不来。 “小毓说话了,也出汗了,太好了,她的头没之前烫了!” “吓死我了,可算是好了,我闺女遭罪了呀!” “许是昨日被吓着了,哎!苦了小毓了。” “壮壮,你看,我大姐病了,她不能再使唤你了,你想让她赶紧好起来,就得听我们的,让我们赶牛车,不能一直让我大姐赶着你走。” “哞!”甜人,赶紧醒醒,俺老牛要喝水。 “啾啾!”蠢牛别闹,甜人不舒服。 “哞~”野牛王站在牛车外眼巴巴的看着牛车里面,盼着甜人赶紧醒来喂它喝水。 可甜人今天怪怪的,天都亮了好久了,她就是不起来。 耳旁的牛叫声越来越大,金毓烦躁的睁开眼,看到了金母,她正躺在金母的怀里,身上裹着棉被子,白狐正蹲在金母的旁边。 “小毓,你可算醒来了,吓死娘了!”金母心疼的把她扶起。 金毓半靠在金母身上,揉了揉双眼:“我怎么了?” 金母道:“你半夜发热了,怎么都退不下去,还胡言乱语的说着梦话,你可吓死娘了,还好梁元找出了宋神医给的药,喂你吃了一颗,你才能好起来。” 金父钻进了牛车:“我闺女醒了,渴了吧,来,喝点水。” 喝了点水,金毓这才觉得好了些,身上也有力气了。 她撑着坐稳,摸了摸自己的头,又动了动双腿,感觉到后背黏糊糊的都是汗水,她对大家虚弱的笑了笑:“对不起,让你们担心了,我没想到自己会发热,昨日明明没有受凉的。” 金父的双眼有些红肿,显然是哭过了:“你是被吓的,小毓,今天不管如何,都不能让你赶车了,我们来赶车。壮壮要是不听话,咱们就不要它了,到了岩谷城,另外买一头牛或者一匹马。” 后面这话,他是说给野牛王听的,说完之后,还挑衅的看了眼野牛王。 野牛王没搭理金父,见金毓醒了,它就把脑袋凑了过来,张大嘴巴。 金父气急,软硬不吃的蠢牛! 让我们赶牛车怎么了,又不会拿牛鞭打你,谁敢打你呀,不要命了! 金毓虚弱的笑了笑,拿过一旁的水囊,倒些水进它的嘴里。 见野牛王露出一副很享受的表情,金毓笑了笑说:“你是我们重要的伙伴,不会不要你的,但我今日不舒服,你得乖乖听话赶路,我爹他们让你转弯你就转弯,不然就不给你水喝了。” “哞!”又想断俺老牛的水,你除了这招还会啥? “招数不在新,管用就行,你听还是不听。” “哞!”听不懂也得听。 金毓在试着与野牛王沟通的时候,马车那边,梁元等人得知金毓醒了,人已经没事了,纷纷松了一口气。 吃了早点后,金毓等人继续赶路。 许是听进了金毓的话,野牛王没闹脾气了,但只愿意让梁元给它套上牛车,等梁元坐在驾位上,其他人它都不让。 金父很不服气的吹胡子:“壮壮这头憨牛没眼光,居然不准我坐在驾位上。” 金虎和金娇看着牛尾巴气呼呼的鼓起脸颊:“也不让我们坐。” 梁月指着梁元的背:“哥……哥……牛……” 她第一次看到自家哥哥赶牛车,很是兴奋。 梁元赶了牛车,赶马车的活就交给了丁风和丁达。 一行人继续往南走,半个时辰后,路越走越偏僻,四周都是山峰,一座连着一座。 马车行驶在石头路上,摇摇晃晃的,比奔跑起来的时候还晃得厉害,金父等人全被摇晃得头昏眼花。 一个个都虚得不行。 另一边,邹巴大晚上领着四百多个士兵往北追了一个多时辰后,受不住累意休息了一晚上,一早吃了早点又继续去追,追了许久终于看到了一个商队。 那商队竟是往他们这边而来。 看到了邹巴等人,商队立刻警惕万分,被护在中间的马车里,黄平义掀开车帘子钻了出来,一看到邹巴就惊讶道:“邹将军,您怎会在这?” 他下了马车,朝邹巴跑过去。 邹巴看到他也很惊吓,翻身下马大步过去一把抓住他的衣领:“怎么会是你这个黄胖子?告诉本将军,你过来的时候有没有看到赤云士兵?” 黄平义不明所以,忙紧张的回答“没,没有,没有看到士兵,小人只看到了一些赤云百姓,男女老少都有,差不多三十几人。” 邹巴眯了眯眼又问:“他们手中有没有拿弓箭?” “没,没,好像没有……”他赶紧问身后的护卫:“你们有没有看到那些百姓的手里拿了什么?” 一个护卫道:“他们手里只拿了包袱,没有弓箭,连菜刀都没有。” 邹巴又问了黄平义几句,确定他们过来的时候,除了那些百姓之外,没有再看到什么特别的人,气愤的丢开了黄平义。 黄平义一个不稳摔到地上,右手手掌搓到碎石子,磨破了好大一层皮。 第72章 遇赤云国将士 被邹巴丢到地上,黄平义敢怒不敢言。 “老爷!”看到黄平义摔倒在地,马水仙急得从马车上下来,跑过来将他扶起:“你没事吧?” 她今日穿着玫红的衣裙,头上戴着牡丹花头饰,面上涂了脂粉,身材很是饱满,这一路上,黄平义都在让丫鬟给她精心打扮,没有让她受一点苦。 以至于马水仙早就退去了因逃荒所带来的狼狈,比在村里的时候还要好看很多,这会儿一跑出来,就立刻引起了邹巴等人的注意。 邹巴把目光放到她身上,从上到下的打量,双眼越来越亮。 沙城里留下来的那些女人都是些歪瓜裂枣,像马水仙这样的货色已是少见。 “黄胖子,你的女人长得不错呀!”邹巴摸着下巴色眯眯的盯着马水仙的胸口看。 马水仙被他的目光看得浑身不自在,她喜欢被男人们宠着,也喜欢男人们为自己痴迷,但邹巴的这个目光,却让她觉得不对劲。 看到邹巴露出这样的目光,黄平义便知道,邹巴这是看上马水仙了,不枉他精心养了马水仙这么久。 “邹将军好眼光,水仙的确有几分姿色。”他伸手拉过马水仙,让她转了两圈,似商品一样展示给邹巴看:“小人在北方巡逻了许久,才寻到了她这么一个有特色的女子,这身姿,这脸蛋,那都是上上之品,除此之外,她的嗓音也十分的撩人,唱的小曲儿特别好听。” “老爷,你......”看到黄平义这般样子,马水仙吞咽口水,心里慌乱不已。 邹巴伸手摸了摸马水仙的脸,满意的点点头:“的确很不错。” 马水仙吓得后退了两步,眼底浮出恼怒之色:“你放肆。” “水仙,不可无礼。”黄平义说:“在你面前的这位是曼国的邹将军,邹将军英勇无敌,是曼国的英雄,我做生意多年,幸亏有邹将军关照,才能有现在的富足生活,邹将军是咱们黄家的天,咱们都得竭尽全力的报答邹将军。” 邹将军摆手道:“说什么报答不报答的,你我认识也不是一年两年了。” 黄平义笑了笑,赶紧让马水仙给邹将军行礼。 礼节这种东西马水仙原本是不懂的,可一路上,跟在她身边的那两个丫鬟一直有教她,她便学会了一些。 这会儿听到黄平义如此说,当即就规规矩矩的给邹巴行了礼。 邹巴很是满意,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角,看着马水仙的目光更为火热。 他转身对后面的士兵们大声道:“我们追了这么久都没有找到人,许是找错了方向,亦或是那些人躲进了山林里。张金,你带上百人在附近山林里找找,看看有没有人,李中,你带上百人往回走,去茅草路探探情况,其余人跟本将军回城。” 说完,他扭头看向黄平义:“你们也跟着本将军回沙城。” “是。”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47节 黄平义赶紧带着马水仙回到马车上,跟着邹巴等人前行。 “老爷,邹将军刚才碰了奴家的脸,太过分了!”一上车,马水仙就对黄平义撒娇。 黄平义眸光闪烁,好声好气的安抚:“不气不气,我们现在不是邹将军的对手,吃点亏就吃点亏吧,等穿过沙城,去了曼国,本老爷再为你讨回公道。” 马水仙这才满意了,娇声娇气的:“奴家不喜欢那个邹将军,他的眼神太可怕了!在奴家的眼里,老爷才是最好的。” 黄平义心底冷笑,喜不喜欢可由不得你。 天黑之前,马水仙跟着黄平义进了沙城,然后来到了黄府,住进了她一直做梦都想住的富贵庭院,享受着下人们的精心伺候,泡了花瓣沐浴。 正洗着的时候,丫鬟们退了出去,开门的声音传来,有一人走进了房间,马水仙还以为是黄平义,一转头却看到了高大威武的邹巴。 ...... 金毓等人还在马不停蹄的赶路,自早上退热之后,金毓就没再发热了,到了晌午,整个人都恢复了精气神。 为了节省时间,金毓等人没有烧火做饭,一路上吃的都是速食。 三天后,路越发窄了,四周都是高山,金毓等人仿若进了山谷里。 而此刻这山谷的上方高处,有一人站在树上,远远的看到了牛车和马车。 一看到健壮的野牛王,此人心下一惊,急忙爬下树去通知附近的伙伴,一个一个的传下去,没多久,就有几块大石从山上滚下来,挡住了金毓等人的去路,紧接着又有十几人拿着刀和弓箭从山上跑下来,站在大石后面,警惕的盯着金毓等人。 “你们是什么人?来此作何?” 这些人身上穿的都是赤云国的红色士兵服饰,他们浑身透着血性,眼神很是锐利。 看到这些人,梁元心里立马有数了,他们是赤云国将士,不出意外,应该是驻守在岩谷城内的那位守城将军闫将军的部下。 “壮壮,停下!”梁元拉紧了缰绳,大喊了声,想让野牛王停下,可野牛王非但没停,还鼻子喷气的往前走。 这些人用石头挡住它的去路,完全是在挑衅它,它要跟这些丑人打一架,让他们知道谁才是老大。 见牛车还不停下,那些赤云将士当即神色严肃的将弓箭对准了野牛王和赶车的梁元。 “停下!”为首的赤云将士大喊:“不许再往前走,否则就放箭了!” “壮壮,快停下。”看到壮壮又不听打招呼了,金毓从车厢里钻了出来。 她一开口,野牛王就立马停下了,都不带考虑的,区别对待很严重。 梁元懒得与它计较,下了牛车对那些赤云将士抱拳道:“各位军爷请不要放箭,我等是从柳州府逃荒而来的流民,不是坏人。” 他从怀里掏出户籍证明:“这是我们的户籍证明,请军爷们查看。” 金父等人也都赶紧下了车,掏出户籍证明诚惶诚恐的递过去。 赤云将士派了一人翻过大石,过来接过户籍证明,交给领头的将士看。 梁元等人规规矩矩的站在马车旁边。 那将士看了眼户籍证明,顿时惊呼:“还真是从柳州府跑来的,从那么远的地方跑来这里,你们可真是有能耐呀!” 他看了梁元等人几眼,犀利的目光从他们的脸上一一扫过。 心里嘀咕,这群人可真奇怪,有缺了一条腿的中年男人,有瘦不拉几的少女,有半大不小的孩子,其中一个女孩看着像是脑子有问题,一直躲在一个女孩身后,指着他偷偷傻笑,嘴上说着,大红人,红军军,红伞伞...... 就这样参差不齐的一群人,是怎么从柳州府那么远的地方来到这里的,路过沙城的时候没有碰到曼人吗? 太诡异了! “除了户籍证明,你们还有什么可以证明你们是赤云国的子民?”将士严肃的问。 第73章 来呀!摸呀!俺老牛撞你上西天 与曼人开战之前,有许多曼人冒充赤云国子民潜入了各个城池,打了赤云国一个措手不及,暗杀了好些个战将,因此,南方各城对外来人都十分警惕。 见这些军爷不相信他们,丁流大声道:“我有童生文书。” 那将士伸手:“拿上来看看。” 丁流当即掏出文书小心翼翼的递过去。 那将士接过来看了眼,然后又看了看丁流,确定了文书不是作假的,这才把文书和户籍证明还回去。 “东西都是真的,但是我想知道,你们到底是如何来到这里的?”那将士问,显然对金毓等人还在保持怀疑。 金父张开正要说什么,梁元按住了他的肩膀:“勇叔,我来说。” 见此,金父赶紧闭了嘴,金毓等人也不多言。 梁元先对那些将士拱了拱手,才将他们如何从柳州府逃荒出来,如何千辛万苦进入羊驼山,如何在沙城利用秸秆堆火引开曼人逃到这儿的事儿言简意赅的说给将士们听,在说的过程中,他隐瞒了豹云寨、张首富、龙千辰和龙千羽的事儿,却没有隐瞒他们救了宋神医的事情。 说着,梁元还让金毓将宋神医给的牌子拿出来给将士们看:“宋神医告诉我们,驻守岩谷城的将军是闫松闫将军,他与闫将军有过一面之缘。” 见梁元居然提到了宋神医,还说出了他们将军的名字,将士们立刻严肃万分,态度一下子就发生了改变,对梁元等人更为重视,为首的将士接过牌子看了眼:“宋神医的牌子我不认识,但我们的将军认识,我得拿着这块牌子去给我家将军过过目。” 将士话音刚落,身后就有一道粗犷的声音传来。 “宋神医的牌子在哪?快拿给本将军瞧瞧。” “将军?您怎么来了?”将士们激动的转身,只见一个高大威猛穿着黑色铠甲的男子大步走了过来,此男子看起来四十岁左右的年龄,脸上留着又黑又浓的络腮胡,胡子长达胸口,看起来霸气又有男性魅力。 他的身后跟着十几个背着背篓的士兵,篓子里装满了东西。 “本将军来给你们送御寒的衣物和粮食。”闫松大笑着说道,没一会儿就来到了这边,他上下打量了梁元等人一眼,然后目光落到野牛王身上,眼神亮了几分,大赞道:“好牛!” 如此威武雄壮的野牛,用来打仗一定会很霸气,真想上去骑一骑。 野牛王连一个鄙视的眼神都没给闫松,一直盯着金毓看。 “宋神医的牌子在哪?给本将军看看。”闫松伸出手,拿着牌子的将士立刻将东西恭敬递上。 闫松只是扫了一眼就确认了这块牌子的确是宋神医的。 他当即看向梁元,问:“小兄弟,请问尊姓大名?” 梁元拱手:“在下名为梁元。” 他说着对闫松介绍自己身后的金毓等人,等金毓等人给闫松见了礼,他又道:“闫将军,能在这里看到您实在是三生有幸。” 闫松笑了笑道:“什么有幸无幸的,本将军不吃这一套,本将军只想问问你,除了牌子,宋神医还给了你什么,或者还说了些什么?” 梁元知道,闫松此人外表看似粗鲁,实际是个心思细腻观察入微的人,于是便道:“除了牌子,宋神医还给了我们很多药。” 说着,他忽然走过去,隔着大石头用手掩嘴压低声音对闫松说:“另外宋神医还说,他上次与闫将军见面之时,曾送了将军一瓶治那种病的药。” 闫松闻言立刻夹紧了屁股,想要伸手去捂住梁元的嘴巴,梁元侧身躲开。 闫松尴尬的收回手,也压低了声音:“宋神医连这种事都跟你说了?” 梁元假装不解:“将军所说的这种事是何事,小人没听明白,宋神医只给我说过给了将军一瓶药,并没有再说其他的,那药是给谁用他也没说。” 其实他是知道闫将军所说的‘这件事’是何事的,前世他跟着宋神医学习识药时,看到了一种治痔瘻lou(痔疮)的药,便问了宋神医,当时宋神医醉了酒,又很欣赏他的学医天赋,问什么就会答什么,所以他就知道了闫松得痔瘻的事儿。 岩谷城虽然穷,四周都是山,但是山中珍贵药材很多,城中多数以采药打猎为生,许多商人都会来这里以低价收购药材转手卖到其他地方,宋神医闻名而来,在岩谷城里请人帮忙找药,帮过很多人,与闫松结识后,从面相看出闫松有痔瘻,且很严重,便为其研制了治痔瘻的药送给闫松。 痔瘻这种病太过隐秘,虽说很多人都会有,但绝不会说出去。 所以那药的事情闫松谁也没说,只有他知、宋神医知、天知地知。 如今,亲耳听到了梁元说出了那药的事情,闫松心中泪流满面的同时,也彻底相信了梁元等人是真的认识宋神医,还是宋神医的恩人。 “梁元小兄弟,宋神医当真只说了送药给本将军,没说是给谁用?”闫松翻过石头,凑到梁元耳边把声音压得更低。 一旁的将士们见自家将军跟别人交头接耳的说悄悄话,一个个都好奇的伸长了耳朵。 将军到底是在跟那个男子说啥呀? “嗯,那药的事情宋神医只告诉了我一人,确实没说是给谁用的。”梁元道。 闫松闻言放心了:“没说就好,实不相瞒,那药是宋神医送给本将军的一个侄子的,本将军只是代收而已,你可别瞎想。” 梁元:“……”你这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宋神医怎会与你一人说药的事情?”闫松很疑惑,忽然,他双眼大亮,用古怪的目光上下打量梁元:“难不成,你也有那种毛病,向宋神医讨了药?然后宋神医才会多嘴告诉你此药送过本将军?” 梁元:“……” 闫松拍手:“肯定是了,你和我侄子是同病相怜啊!” 梁元:“……”不,就你一个人有病,我没那种病。 “行了,本将军都清楚了,你们不是曼人派来的奸细,走吧,走吧,本将军准许你们进城。”闫松说着就豪气的对将士们下命令:“兄弟们,把大石搬开,给梁小兄弟他们让路。” 他朝野牛王走过去,啧啧的说:“你们带着的这头牛可真显眼,太显眼了,看得本将军心动无比。” 他一靠近,野牛王就抬起了头颅,蹬起了前蹄。 丑人,死开,别打扰俺老牛和甜人培养感情。 见闫将军信了梁元,叫人搬石头了,金毓心里正高兴呢,看到野牛王要发火,就伸手摸了摸它的头:“壮壮,乖,闫将军不是坏人,咱不能撞他。” 野牛王被她抚摸后,就不瞪脚了。 闫松看得惊奇:“好神奇的大牛牛!来,让本将军也摸摸。” 野牛王又蹬起了前蹄。 来呀!摸呀!俺老牛撞你上西天。 “闫将军,使不得。”金毓走过来挡在野牛王面前:“壮壮是野牛,性子野,一般人是碰不得的,只让我碰。” 这闫将军不是一般人,要是被野牛王撞死了或残了,他身后的那些将士绝对会活泼他们。 万万不能让他找死靠近野牛王。 金父等人赶紧附和。 “是呀!闫将军,因为我大闺女救了壮壮,所以壮壮只对我大闺女乖巧,其他人它是不会理睬的,谁碰它,它就撞谁,连我们都不让碰。” “它乖的时候是很乖的,发起脾气的时候也是要命的。” “……” “哈哈哈,此牛居然还有这种脾性?”闫松大笑三声道:“行,不碰就不碰。” 等将士们把石头搬开了,闫松就让金毓等人上车,自己也上了牛车,同梁元一起坐在外面,饶有兴趣的看着拉车的野牛王。 “梁元小兄弟,再走两个时辰,这条路就会变得更窄,无法容下马车前行,你们得弃了这两辆大轱辘车,步行走个两天左右,才能到岩谷城。”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48节 第74章 有个名叫左七郎的日月人来过岩谷城 “什么?弃车步行?”车厢里的金父听到闫松的话惊呼出声。 闫松点点头:“对,必须步行,否则你们到不了岩谷城。” 他将岩谷城的地形给金毓等人说了一遍。 岩谷城的地形很复杂,城内城外都是石头山,高低不平,修路极其困难,所以进城的路很不好走,马车无法通行,只能步行,步行的同时还得翻山钻洞,恶劣的地形使得岩谷城里的百姓们都练就出了翻山越岭的强大本领,曼人这种马背上的民族是永远不敌的,以前曼人不知岩谷城的厉害之处,几次攻打岩谷城,因为地形复杂骑马都困难,只能牵着马儿费力的爬山,爬山的同时还得预防被岩谷城的人埋伏,还未到岩谷城外就死伤了无数人。 所以,曼人们这次就懒得攻打岩谷城了,直接攻打其他城池,将岩谷城围在中间,打算困死城里头的百姓和将士,没有其他城池的相助,岩谷城里的粮食肯定不够扛过寒冬。 金毓柳眉轻蹙:“岩谷城里的粮食不够吃了?” 闫松笑了笑:“还行,暂时还有的吃。” 金毓闻言看了梁元一眼,梁元冲她摇摇头,意思是,岩谷城里的粮食的确不够吃。 金毓瞬间明白了,没有再多问。 跟着闫松一起过来的那十几个将士将御寒之物和粮食分给了守在城外的这些将士们后,就跟闫松和金毓等人一起回岩谷城。 闫松是个话痨,加上金毓等人从远方而来,他对北方很感兴趣,就一直说个不停,问了梁元很多有关北方的问题。 得知北方旱灾还未结束,还发生了各种暴乱,官兵四处乱抓人,朝廷没有人来救灾,闫松眼神暗了暗,一拳砸在马车上:“京城里的那些当官的到底是干什么吃的?还有那位......” 提起当今圣上,闫松就气得要死,可又不能乱说。 他深呼吸一口气,努力平复心底的怒火,道:“北有天灾,南有曼人,老百姓苦啊!” “梁小兄弟,本将军也不怕告诉你,岩谷城如今的形势不容乐观,它是距离边关最近的几座城之一,是赤云国最穷的城。”闫松也不拐弯抹角,直接给梁元等人说清楚了岩谷城里如今的情况:“因为地质问题,岩谷城粮食产量很低,种出来的粮食交了公粮后,剩下的粮食还不够一个四口之家吃一个月,曼人还未打到沙城之前,岩谷城里的百姓就已经提前往外逃了,留下来的人都是家里穷得没有盘缠和粮食、老得爬不动山、小得走不了路,相公或儿子死在边关的。” 这里面,妇人和女娃儿居多。 “逃出城的人多数都往京城方向去了,只有极个别的坐船去了庆城和平城,这两座城如今也是背腹受敌,被曼人打得苦不堪言,逃到这两座城的人几乎都死了。” “咱们岩谷城里原本有四万多人,如今只剩下了两千多人,逃走的那些人把粮食也带走了,如今城里粮食紧缺,马上就要入冬了,也不知能不能挨过这个寒冬。” 见闫松说得口干舌燥的,梁元取下腰间的水囊递给他。 闫松不客气的接过来,豪爽的喝了一小口,不敢喝多,怕喝完了梁元没得喝。 水一入口,他双眼立马一亮,砸吧着嘴惊叹:“这水真清甜,太好喝了。” 梁元笑着说:“好喝就多喝点,很提神。” 闫松却把水囊还给了他:“不喝了,这么好喝的水必须省着喝,你们是从哪里找的这种水?” 梁元答:“在深山里找的。闫将军,能否向你打听一下,渡口那里可还有船只?” 闫松疑惑:“有,你问这个做什么?” 岩谷城虽然穷,却还是能造成大船的,城里共有八艘大船,有三艘是私人的,有五艘是官府的。 再穷的地方也会有几个富人,那三艘私人大船是岩谷城里的富商造的,每一艘都能容下五十多人,船上有小楼房,房间里布置得比官船还精致。 曼人一来,那几个富商就全逃了,因为千里江不通往京城,他们走的是陆路,先去了沙城,购买了物资,再坐着马车往京城方向而去,于是那三艘大船全闲置了下来。 至于官船,逃去平城和庆城的那些人坐的都是官船,用了两艘官船,去了之后人没回来,官船也没回来,所以渡口那里只剩下三艘官船,加上私人船,共有六艘船。 一听还有船,金毓等人都很高兴,金父忙问闫松,有哪条路能绕开庆城去福来大草原。 闫松道:“有,千里江的江尾连接杨柳河,可以坐船到杨柳河,翻过围绕杨柳河的那座山,上官道走一两天,就能到福来大草原。草原上只有一些游牧族,你们去那里做什么?” 梁元将他们要去日月部落的事儿告诉了闫松。 闫松闻言吃惊瞪大双眼:“你们可真是胆大包天呀!那么远那么穷的地方都敢去,就不怕半路遇上曼人吗?” 金毓等人摇头。 闫松抓着头发:“你们可真是有想法呀!居然会想着去日月部落,那个地方比我们岩谷城还穷,生活方式跟野人差不多,主要是,部落里的人脑子不会转弯。” 金毓掀开车帘,饶有兴趣的问:“听闫将军这话,是对日月部落的人很熟悉吗?” 闫松抬着满是胡子的下巴:“岂止熟悉,本将军还与一位日月小伙子打过一架呢!那小伙子的劲可大了,就是有点憨头憨脑。” 他说着扭头看向金毓:“我说小丫头,你们真要去日月部落?那地方真的很穷。” 金毓眨巴着眼:“再穷也比留在这里被曼人们追着打好啊!” “你说的挺有道理的。”闫松扁扁嘴,他对现在的朝廷已经失望透顶了,赤云国乱成这样,皇族还是毫无作为,暗斗个不停,不管百姓死活,长此下去,赤云国不灭国才怪。 心里虽然如此想,闫松却是舍不得离开岩谷城的,这里是他的家,是他的根,他家祖坟在这里,他的老父亲在这里,他若走了,他爹和那些百姓们该怎么办,他们没有能力逃出岩谷城,也去不了日月部落。 他要留下来护着他们,城在人在,城亡人亡。 “日月部落好不好,去了才知道,本将军会帮你们的。”闫松看着前面的野牛王道:“虽说各国会有商人去鬼雾之外与日月部落的人做生意,但他们收购海鲜的价格很低,把日月部落当傻子耍,日月部落为了了解各国的情况,每年都会派人出海到各国经商。四个月前,有个名为左七郎的日月人来了我们岩谷城,这小子二十三岁,穿着灰色的布衣,是个长相俊俏,却性格憨厚的愣头青,他是第一次跟着部落的人来赤云国,一心想把晒干了的海鲜卖给本将军,本将军觉得他很好玩,就与他打了一架,比比谁的力气大,然后再请他到我家做客,与他聊了很多各国的事情,还帮他卖掉了海鲜......” 听到左七郎这个名字,梁元皱紧了眉头,心底压不住的震惊。 他认识左七郎,前世就是左七郎救了他,把他带去的日月部落,可是前世左七郎是半年后才来的赤云国,一来发现赤云国正处于战乱,岸都没上,就赶紧跟着部落里的人们一起驾船去了其他国家卖海鲜,这一世却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 第75章 上一章有大修 闫松没有注意到梁元的异样,他还在滔滔不绝:“卖完了海鲜,左七郎就离开了岩谷城,说是要去附近的城池转转,转够了再去找同伴们汇合,一起回部落。” “如果左七郎没有遇上曼人,这会儿应该到了黄安渡口了,你们可以加快速度赶路,说不定能追上左七郎,有日月人带路,你们才能通过鬼雾安然踏进日月部落。” “多谢闫将军告知我们这些。”梁元感激不尽道。 金毓等人也跟着感谢,金父道:“闫将军,你是我见过的最亲和的将军。” 闫松哈哈大笑:“头一次听见别人说我亲和。” 他长相太凶,孩童见了都会怕,因杀敌太勇,曼人们闻风丧胆,见他就跑。 当然,人多就不跑了,可以群殴他。 闫松是真的很喜欢野牛王,跟金毓等人聊着天儿的时候,他的目光会时不时的落到野牛王身上。 两个时辰很快过去,前面的路逐渐变得狭窄,马车无法通行。 看着前方左右两面都是山,只勉强容得下野牛王这等大体型通行的石头路,金毓等人极为头疼,再怎么不愿意,也得认命的下车步行,把车上的东西都搬下来。 等金毓等人把东西都搬出来了,闫松才吃惊的发现,他们手里的武器不少呀! 镰刀、砍柴刀、菜刀、弓箭、袖珍弩…… 连袖珍弩都能弄到,可见他们的本事不小。 闫松不动声色的收回了目光,没有多问。 一边给野牛王解下牛车,金毓一边道:“可惜了这两辆车,咱们没法带走了。” 她的空间不能暴露,就算暴露了,就那十平米的空间也装不下这两辆马车。 哎! 只能舍弃了! 金父一脸肉疼:“我们的马车呀!这可是用银子买的呀!” 闫松捋着大胡子说:“银子?战乱之下,你的银子不值钱了。要是舍不得马车,你可以扛着去翻山。” 金父:“不扛。”力气太小。 闫松笑了笑:“不扛就对了,岩谷城的山可不是那么好翻的,你们这群人里头,弱的弱,小的小,走山路本就不容易,再扛着马车的话,这辈子都别想走到岩谷城了。” “行了,你们也别心疼了,趁着天色尚早,赶紧拿上东西跟着本将军赶路吧。”闫松说着指挥那些将士:“他们的东西多,你们帮着拿点。” “是,将军。”十几个将士应了声,纷纷上前帮金毓等人拿东西。 锅碗瓢盆、米面油盐、衣鞋被褥,能带走的全拿上了。 见有个小将士要帮自己拿大铁锅,金母把拴了绳子的铁锅往背上一甩,笑着说:“这锅很重,我自己拿。” 这可是她做菜做饭的大宝贝,关键时刻还能遮风挡雨挡刀剑呢! 有了将士们的帮忙,金毓等人轻松了很多,金毓和金娇这几个孩子都不用拿东西,只要努力赶路跟上队伍就行。 一切准备妥当,闫松一挥手:“出发。” 他率先走在前面带路,金毓等人跟在他身后,那些士兵走在最后面。 山路越走越陡峭,一会儿爬坡,一会儿下坡,石头还很硌脚。 闫松原以为金毓等人走山路会叫苦连天,结果回头一看,竟见他们走得很稳当,速度一点都不慢,大人小孩都走得很卖力,能跟得上他的步伐。 闫松心底微微惊讶,对金毓等人多了几分欣赏。 不愧是从柳州府大老远逃荒到这里的,体力不是一般强。 快天黑的时候,前面出现了山石,需要爬山翻过大石,闫松第一个爬到石头上,正准备让将士们帮帮金毓等人,还未来得及开口就看到,瘦弱的金毓手一撑,脚一蹬,很灵活的爬上了大石,再跳到另一边,然后是金娇、金虎、金父、金兰……,到了梁宏的时候,他单脚使劲一跳,梁元在身后稳住他,一推,就把梁宏推到了石头,梁元再一跃敏捷的跳到石头上,扶着梁宏一起翻下去。 人过去了,野牛王就往后退了几米,一个快冲,再一跳,直接飞跃了大石,到了金毓等人的面前。 然后疾风这匹马儿也不甘示弱,先是冲刺,后是起跳飞跃,眨眼就到了大石的另一边。 一牛一马身形之灵活,动作之优美,看得闫松佩服万分。 厉害呀! 不愧是野牛呀!比大黄牛和水牛还能跳。 “本来还担心你们翻山会喊累,没想到一个个都挺厉害的。”闫松对金毓等人赞叹道。 金父嘿嘿笑着:“这没什么,羊驼山里的路比这里还难走。” 闫松看着他们:“你们当时肯定吃了很多苦。” 梁元:“先苦后甜,现在吃的苦都是为了以后的美好生活。” 闫松点点头:“对,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他看了眼天色:“往前再走两百米就能看到一个大山洞,我们今晚可以在那里休息。” 梁元等人点点头,又跟着闫松继续往前走,没多久就看到了闫松说的那个大山洞。 山洞里有石灶、石桌、草堆、两床破旧的被褥和一口大铁锅,一堆木柴以及十副碗筷,东西都很破旧,是闫松让人弄的,出城在外巡查或是采药时,将士们和采药人都会在这里休息。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49节 夜里很凉。 金毓等人烧起了火灶,拿出面粉煮野菜面疙瘩汤。 洞里虽然有锅碗,但闫松等人带来的米面全给了那些守在城外的将士们,身上只剩下干粮,他们此刻只能吃干粮,硬邦邦的干粮黑乎乎的,里面夹有糠,吃着很是刺嗓子。 “闫将军,你们就吃这个东西?”金毓皱了皱眉,记忆里她吃过很多次这种饼子,很硬很难吃。 闫松等人要与曼人战斗,还得护着岩谷城里的百姓们,只吃这点东西怎能扛得住。 闫松点头:“这个东西携带方便,吃着顶饿。” 他对金毓摆手道:“你们吃你们的,不用管我们。” 他们并不想给金毓等人要吃的,这年头谁都不容易,粮食太珍贵了。 金毓等人逃荒这么久,身上的吃食更是来之不易,他们怎么好意思要来吃。 金毓沉默了,她看向金父等人,金母冲她点了点头,煮面疙瘩的时候多煮了很多,一口大铁锅满满的,香味很是诱人。 闻得闫松等人肚子咕咕叫,这疙瘩汤的味道太诱惑人了! 他们尴尬的吞咽了口水,转过身背对着金毓等人,坚决不向他们讨吃的。 金毓等人却拿碗先舀了些疙瘩汤给闫松等人端过来。 “闫将军,吃点疙瘩汤吧,这东西油水虽然不多,却也比干粮好吃耐饿,你们是大男人不吃饱了东西哪有力气赶路。”金母笑着说道:“咱们以后还得靠着闫将军和各位将士呢!” “不……” 闫松刚想拒绝,梁元就说:“闫将军,你们若是不吃,我们也不吃了,哪有你们吃干粮我们吃疙瘩汤的道理。” 金毓:“进城以后,我们还有许多需要麻烦闫将军的地方,闫将军若是不吃这点面疙瘩,我们以后又怎能好意思麻烦闫将军和各位将士们呢!” 她把手中的碗递给了一位将士:“天冷,吃点暖和的对身体好。” 第76章 好运来了挡都挡不住 见金毓等人诚心诚意的请吃东西,闫松也不再拒绝了,咬了一口干粮,伸手接过了金母递过来的碗:“既然你们都这么说了,那我们就不客气了,多谢!” 将士们见他接过了碗,也都跟着接过了碗,道了声谢。 金毓等人笑得很开心。 金毓说:“不用谢,不够再添。” “够了,一碗就够了。”闫松说着就喝了一口疙瘩汤,一股面香瞬间在他口中扩散。 他顿了顿,仔细回味了下,又尝了一口,大赞。 “好吃,金大娘,你们的厨艺太好了!” 金母笑得见牙不见眼,谦虚的说:“还行,还行。” 这哪是他们的厨艺好,这分明是从手机上买的食材好,随便一煮,色香味俱全。 不过饶是如此,金母还是很喜欢被人夸厨艺。 她喜欢下厨。 以前在娘家不受宠,家里又穷,很多食材和调料都买不起,她没有条件好好学厨,嫁给金父后,金家又是那种情况,金父天天教她偷懒,老太太又整天把控着柴米油盐酱醋,她还是没有机会提升厨艺,逃荒路上,就一口大锅,做吃的都是怎么简单怎么来,她更没有机会展现厨艺了。 她老早就想好了,等安定下来后,她一定要学会做很多美食,把相公和儿女们养得白白胖胖的。 等闫松等人吃完了一碗面疙瘩,金毓等人又给他们加满。 闫松心底感激不已。 这野菜疙瘩汤太好吃了,真的太好吃了,吃了浑身有力。 一锅面疙瘩不够吃,又再煮一锅,直到所有人都吃饱为止。 见金毓等人如此挥霍粮食,闫松道:“你们的粮食虽然还有很多,但也不能这样吃,该省得省,到了城里,也别随便拿出来。” 闫松看着手里的碗道:“虽然岩谷城是在本将军的管控范围内,但难保有些百姓受不住诱惑犯傻,你们的低调一些。” 金毓点头:“嗯嗯,我们懂的。” 同家人们一起将锅碗收拾干净,拿到背篓里放好,金毓就走到外面去看野牛王和疾风。 疾风正在吃草,野牛王却在啃树皮。 野牛王的食物不只是各种草,它还会吃竹叶、嫩枝、树皮、果子和花朵。 金毓走过去,先给野牛王喝了点灵泉水,然后再给疾风喝。 喂饱了这一马一牛,金毓才回到洞里休息。 刚走到金娇和梁月的身边正准备睡下,洞外就传来了动静。 “哞!”野牛王的声音传来。 众人瞬间惊醒,梁元和闫松第一时间跑出去查看情况,那些士兵也跟着出去,不一会儿,外面就响起了闫松和将士们激动的声音。 “哇哇哇,哪来的这么多兔子,咱们有口福了!” “小声点,别把兔子吓走了,咦?这兔子傻的呀!居然往山洞跑!” “我抓住了一只。” “我也抓住了,大肥兔居然站在洞口不动!” “……” 不到一刻钟,大家就回来了,手里各自提着一只野兔。 “哈哈哈,咱们今晚走大运了,平日里这山脚可不容易见到这些野兔,今日却来了很多,瞧瞧这些兔子,肥嘟嘟的,看得我流口水。”闫松激动得放声大笑,连本将军这个自称都不说了,直接说我。 梁元也提着一只肥灰兔走进来:“我们一出去,就看到壮壮在追兔子,这些兔子够我们美餐好几顿了。” 有一个将士数了数,然后一拍大腿口沫横飞:“好家伙,十五只兔子,哎呦我的娘呀!好久没吃肉了,看到这些兔子我真想活吞了他们。” 闫松拍了下他的后脑勺:“活吞?亏你想得出来,这些兔子都是活的,雌兔三只,雄兔十二只,咱们可以吃十只雄兔,其余的拿回去好好养养,还能下几窝兔崽子。” “将军,入冬冷入骨,小兔崽子不好养活。”有个小将士说。 “那就等过完……”闫松本来想说等过完寒冬再让兔子下崽的,可说到一半,他忽然想到了岩谷城的情况,大家都快没吃的了,人都养不活,还怎么养兔子? 而且见者有份,兔子不只是他们的,梁元也帮忙抓兔子了,他们不能把兔子全占了。 “不好养活就不养了。”闫松改口道:“把它们全吃了,梁小兄弟,这些兔子你们想怎么分?” 梁元没有马上回答,而是看了金毓等人一眼,金父张了张口正想说什么,金兰瞪了他一眼:“你敢分个试试!” 金父不高兴了:“谁说我想分兔子了,我是想说我不分,一只都不要。” 金兰满意的点点头:“弟弟,你终于懂事了。” 金父嘴角抽了抽:“姐,我不是小孩。”我是三个娃的爹。 “闫将军,我们不分兔子。”丁达道:“这些兔子你们都收着吧,不用分给我们。” 金兰使劲点头:“我们又没有帮忙抓兔子,凭什么分兔子,不分,不分。” 以经验来看,这些兔子应当是被金毓吸引来的。 他们身上有银子,想吃什么可以用手机买,然而闫将军等人却不能,他们只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找吃的。 梁宏也摇头说不分兔子,见大人们这么说,金娇这些小孩也说不分。 闫松有些感动:“你们太傻了!” 居然舍得把兔子全让给他们。 不管闫松说什么,金毓等人就是不分兔子,闫松只好作罢,不再多言,只在心里默默下了决定,得到了岩谷城之后,定要好好招待金毓等人,把大船的事情帮他们办妥了。 兔子是活的,闫松看着它们活蹦乱跳的舍不得杀掉,就让将士们用绳子捆住兔子的四肢,赶路的时候提着走。 捆好了兔子,闫松等人才去休息,睡觉的时候,嘴角一直上勾着,心底愉悦得很。 翌日卯时,金毓和金母一起煮面,看到干面,闫松等人如好奇宝宝般,怎么都移不开眼。 “原来面条还可以做成这样?”闫松扯着自己的大胡子:“我以前怎么没有想到呢!” 做成干面就能随时拿出来煮着吃,不用现擀面那么麻烦,省时又省力。 闫松冲金父等人竖起大拇指:“你们让我大开眼界了。” 金父笑了笑:“将军过奖了,这都是被天灾逼的,要不是因为逃荒,我们也不能在路上琢磨出这种干面。” 面条很快煮好,尝了一口后,闫松等人眼儿都亮了,赞不绝口。 见他们吃得开心,金毓等人也高兴。 吃过面条,金毓等人又继续赶路,闫松等人美滋滋的把活兔子全带上。 走了半个时辰,前面的路好走了些,骑着马儿不打滑,大家便让丁洒和梁宏坐在马上,由梁元牵着走。 金毓在野牛王的背上绑了软垫子,带上金娇和梁月一起骑牛。 野牛王不想让金娇和梁月坐在自己的背上,见此金毓趁着闫松等人不注意时,喂了野牛王一些灵泉水,野牛王这才不反抗了,乖乖的赶路。 路上,闫松依旧会时不时看野牛王几眼,越看越喜欢。 好想骑牛! 一个时辰后,金毓等人来到一处小溪流边,众人全部停下来休息,喝水,洗脸,吃东西。 吃完东西,闫松去方便,竟在一处干枯草丛里发现了十几个野鸡蛋。 “哦吼吼吼,本将军今天走狗屎运了!”他赶忙把鸡蛋捡起,用衣摆兜着拿回队伍里,炫耀自己的好运。 第77章 到达岩谷城(补更) “本将军捡到野鸡蛋了,今晚可以美餐一顿了。” 他话音刚落,正在溪流边上洗脸的一个小兵忽然指着金毓身后叫起来:“有鱼,好多鱼。” 他说话的同时,人也跑过去,从背上的箭篓里拿出一支箭,跳进溪水里快准狠的插中一条鱼,然后把鱼丢到岸上,又接着插,其余的将士们见了,也忙过来抓鱼。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50节 有的用箭插,有的用棍子,有的用手抓,将士们丝毫不觉得水冰冷,抓鱼抓得振奋无比,水花四溅,场面极为热闹。 “好家伙,棒极了!”闫松高兴的跳起来,把鸡蛋往背篓里一放,也想去抓鱼。 还未跳进水里呢,两只野鸡不知从哪飞了出来,梁元似早有准备,双箭齐发,射中了那两只野鸡。 看到野鸡掉到地上,闫松等人就:“……” 今天到底怎么了? 才一会儿的功夫,野鸡蛋、鱼、野鸡居然都有了。 还是自动送上门的。 相比闫松等人的震惊,金父等人却已经是见惯不惯,生怕他们瞎想,金父等人赶紧夸张的大叫。 “闫将军,你的运气也太好了,去方便也能捡到野鸡蛋。” “二蛋,你的手真快,一插就是一条鱼,佩服,佩服啊!” 二蛋就是最先发现鱼的小兵。 金毓冲梁元竖起大拇指:“你的射箭技巧越发厉害了!” 梁元抬着下巴一脸骄傲的说:“不厉害不行,咱们还有很远的路要走,还有很多困难要面对呢!” “啊啊啊!师父,我什么时候才能变得跟你一样啊!”丁潇扑过来就想抱梁元的大腿。 梁元冷着脸避开他:“叫元哥。” 丁潇乖得很:“好的元哥,没问题元哥。” 他跑过去捡起那两只野鸡:“元哥,今晚我烤鸡给你吃。” 金母冲他伸手:“就你那能毒死人的厨艺还想烤鸡,别浪费这么好的食材了,拿来。” 丁潇:“……哦。” 他乖乖把野鸡递了过去。 一旁的闫松等人看了羡慕不已,这三家人的相处方式也太快乐了! 把野鸡和鱼拔毛去鳞弄干静了,金毓等人这才继续赶路。 走了不到一个时辰,最前面的闫松又看到了几只兔子。 又过了没多久,有个小兵去方便,回来的时候手里多了条大蛇,再然后,金毓抓住了一只狍子,金母打中了一只斑鸠,丁家四兄弟找到了野鸡蛋和鸟蛋…… 闫松等人:“……”这条路他们走了无数次了,以前都没发现这么多吃的,今天是从哪冒出来的? 好运用不完吗? 金毓等人一路上好运连连,茅草路那边,邹巴派来的李中带着上百人寻来,因下过雨的关系,牛车和马车在有泥坑的地方留下了些痕迹,李中发现了这些痕迹,寻迹而来,来到了赤云军所埋伏的地方。 赤云军一眼就看到了李中等人,扫了眼他们身上那蓝得刺眼的曼人兵服,赤云军们震怒万分,纷纷隐藏起来,若曼军再敢上前一步,就往死里整。 见前方的路越来越窄,李中让队伍停了下来,警惕的看了眼四周。 “赤云军喜欢埋伏在此地,我们不能再继续前进了,那些人若没有被误杀,此刻也差不多快进入岩谷城了,再追下去已无用。”李中骑马掉头:“原路返回,回去如实禀告将军。” 曼军很快离开。 见此,躲在暗处的赤云军们皆松了一口气。 翌日晌午,李中回到沙城,将自己的发现和猜测告诉了邹巴。 邹巴刚和马水仙滚过床单,心情正好,听完李中的禀报,心情瞬间不好了,气得拍桌而起:“有车轮子印?所以一开始本将军就追错了方向,可恶至极,胆敢戏耍本将军的那些人到底是谁?本将军一定要弄清楚他们的身份,把人抓来千刀万剐。” 李中躬身道:“将军,庆城和平城很快就会被攻破,到时候岩谷城左右无援,定然熬不过今年的寒冬,逃进岩谷城的那些人是自寻死路,等时机合适了,将军再攻入岩谷城,定能抓到他们。” 邹巴冷哼道:“行,那本将军就先忍下这口怒气,等闫松那个莽夫快不行了,再去打岩谷城。” 待李中退下,邹巴还是气不顺,转身就去找了马水仙泄火。 与此同时。 岩谷城,城门外高石林立,弯弯绕绕的大石组成的路线,像是迷宫,一般人进去了很难出来。 城楼上,八个赤云军坚守岗位昂首挺胸的站在那里,他们饱经风霜的脸上,有着一双锐利之眸,随时都在扫视四周的情况,不错过任何动静。 忽的,一名赤云军发现了百米外的林子里有一些人影,立马告诉了其余将士。 “有人来了!” 众将士纷纷警惕起来,死死的盯着那个方向。 “呼!”闫松脖子上挂着四只用草绳捆绑住的死野鸡,左右手各提着两只野兔,大步从林子里走了出来,重重的呼了口气:“总算到地方了。” 他站在石阵外用提着兔子的右手冲城楼上的将士们挥了挥:“弟兄们,是本将军回来了,赶紧下来帮忙拿东西。” “是将军回来了!”城楼上的将士们大喜,纷纷跑下城楼来开城门。 “轰!”伴随着厚重的城门被拉开,金毓等人和二蛋这些将士们一个接一个的从林子里走了出来。 一看到他们,开城门的将士们傻眼了。 “什么情况?为什么二蛋他们身上全都吃的。” 从林子里走出来的金毓等人,手上都拿着鸡兔狍子和大蛇,背篓里装满了野鸡蛋鸟蛋和各种野菜药材,二蛋这些将士不仅在脖子上挂了野兔和野鸡,手里还抱着野山羊,或者挑着大野猪,是的,大野猪,整整两头大野猪,一头近两百斤,是一时辰前才抓的。 当时这两头野猪不知中了什么邪,居然跟傻子似的从深山里跑了出来,看到野牛王之后扭头就想跑。 近在眼前的肉食哪能让他跑了,闫松立马带着人追上去对着野猪射箭挥刀,弄死了这两只。 见开门的那些将士傻愣着,闫松大声喊:“小六子,你们别愣着了,赶紧来帮忙,我们快要累死了!” 小六子等人这才回神,冲城里大喊了声:“将军回来了,快来帮忙拿东西啊!” 然后从一条隐秘的直行小道快速绕过石阵,一个一个的排队走到了闫松等人那边,去帮忙拿东西。 而城里也很快涌出了一些士兵和百姓,跟着小六子等人从小道绕开石阵来帮忙。 第78章 闫将军值得大家喜欢 “好多野鸡和野兔呀!” “狍子,狍子,我最喜欢吃的狍子!” “将军,你们怎么抓了这么多野味呀?居然还有两头野猪。” “将军,你们是进深山了吗?” “没有,没有,只是在外围走了一圈,这两天运气好。” 看到闫松等人带来的野味,士兵和百姓们都激动坏了,纷纷开心不已的从闫松等人手中接过东西。 “好大的牛啊!”有几人注意到了金毓等人,看到他们身后的野牛王,惊得大叫出声。 “别一惊一乍的,跟没见过世面似的,壮壮是野牛,体型大点很正常,你们别靠近它,它很凶的。”闫松把野鸡和野兔都交给小六子,高声对大家说:“你们别只帮我们拿东西,也帮远道而来的客人们拿一拿。” 他带上一些人走到金毓等人面前,从他们手里接过野味,边交给士兵和百姓们,便介绍金毓等人的身份。 得知金毓等人竟是从柳州府逃难过来的,还用巧计骗过了曼人,安然无恙的来到这里,士兵和百姓们都佩服无比,你一句我一句的夸赞,金毓等人谦虚的笑着应对。 东西都交到了小六子等人的手里,金毓等人瞬间轻松了不少,拿出水囊各自喝了点水。 闫松问他们:“你们要不要在这里休息一会儿再赶路?” 金毓摇头:“我不累。” 她看了眼石阵后面的城门:“我还能再坚持,想等到了城里再休息。” 金娇和金虎异口同声的附和:“我们也不累,还能继续走。” 嘴上说着不累,但实际上他们的双腿已经累得在打颤了。 见金娇说不累,梁月也说不累,丁家四兄弟亦是如此。 孩子们都这么说了,金父这些大人也更不会喊累了,再累也要支撑到等进了城再休息。 见金毓等人如此有耐力,闫松大笑了两声:“你们真是好样的,这一路上如此折腾,拿着这么多野味,我都累得不行了,你们居然还能坚持,好,好,那我们就都再坚持坚持,等进了城再休息。” 他扬声问小六子等人:“东西都拿好了吗?” 小六子等人齐声回答:“拿好了。” 闫松霸气一挥手:“那就进城。” “是。” “梁小兄弟,我在前面带路,你们跟在我身后。” 闫松率先走在前面,金毓等人带着野牛王和疾风、雪团跟在他身后,二蛋等人和小六子等人全拿着东西走在最后面。 金毓边走边看着石阵,组成阵型的这些大石有一些看起来像是天然形成的,她放慢速度,等梁元走到了她身边,压低声音问他:“这石阵是怎么来的?” 这一路过来走的是陡峭山峰,没有一条正常的平路,好不容易到了城门口这边,居然还有石阵,难怪曼人不敢来犯,他们以前肯定在岩谷城吃过很多亏。 见金毓对石阵感到好奇,梁元看了她一眼,道:“有一部分是自然形成的,有一部分是人弄的。这个石阵里面犹如迷宫,进去后很难走出来,会绕得你头晕眼花。” 他这是第二次来岩谷城,上辈子来过一次,因为对石阵好奇,就进去转悠过一次,所以很清楚石阵的厉害之处。 金毓闻言撇撇嘴:“与我玩过的镜子迷宫相比,这石阵也就一般般。” “镜子迷宫?”梁元挑眉。 金毓点头,笑眯眯的对他说:“等以后有机会,我再与你好好说说镜子迷宫。” 前面,金父等人也对石阵很好奇,闫松就边走边给他们介绍石阵,金父等人听得津津有味。 一行人很快进了城,朝着府衙而去。 因为人都已经逃走了,城里十分冷清,所过之处,皆是关门闭户的商铺。 街上没有人做买卖,也没有乞丐流浪。 封城之后,为了方便管控和保护百姓们,闫松派人在城里四处寻找粮食,将粮食集中在一起管理的同时,还把岩谷城里活着的百姓们全部聚集中到了府衙附近,安排了房间给他们住,然后定期发放粮食,让他们自己做吃的,若觉得发放的粮食不够吃的,百姓们也可自己去找吃的。 这个时间,少部分腿脚好的都去找吃的去了,其余的老弱妇幼要么待在自己的屋子里,要么就在附近走动,大人们聊家常,小孩们则你追我逐的玩闹。 金毓等人刚来到府衙附近,就看到了府衙门口不远处的大树下,有六个半大不小的孩子正在比赛爬树。 有一个瘦男孩爬到树上不到三米的地方,就忽的一个脚滑,从树上落了下来。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51节 “小心!”闫松吓得飞奔过去,来不及接住男孩,就直接猛地往前一扑,趴在地上,给男孩当了垫背。 “哎呦!我的老腰啊!”五岁多,近四十斤的孩子砸落到背上,痛得闫松倒吸凉气。 “哎呀呀!小冬瓜,你怎么又偷爬大树了,还砸到了人,咦?这不是闫将军吗?闫将军,您回来了!小屁孩子,赶紧从闫伯伯的背上下来。”孩子们的家长被吓了一跳,纷纷跑过来将小冬瓜和闫松扶起。 “闫将军,你有没有伤到哪里?对不起,对不起,是我没有看好小冬瓜。” “还好小冬瓜没事,谢谢闫将军!” 小冬瓜的母亲不停的道歉,还把小冬瓜拉过来感谢闫松。 树上的孩子们看到闫松,纷纷爬了下来,围着闫松打转。 “闫伯伯,你回来了?” “闫伯伯,你有没有帮我们带好吃的呀?” “闫伯伯,你把食物和衣服送到了我爹手里了没有?我爹有没有想我?他有没有说什么时候回家呀!我娘都想他了,唔~” 这个小孩还未说完,就被他娘捂住了嘴巴:“别胡说,娘没想。” 看到那么多小孩围着闫松有说有笑的,就跟见到好朋友似的,一旁的金毓等人都顿了下。 金毓笑了起来:“看不出来,闫将军居然这么受小孩子欢迎,他不是说他因为长相太凶,小孩子都怕他吗?” 跟在他们身后帮忙拿被褥的二蛋闻言笑着说:“那是以前,现在不一样了,人心都是肉做的,将军救了那么多百姓,不顾一切不离不弃的保护他们,百姓们哪能不感动。” 他们的闫将军值得被所有人喜欢。 第79章 终于能在正儿八经的床上躺着睡觉觉了 看到闫松跟孩子们相处愉快,跟个老小孩似的,一点将军架子都没有,梁元笑了起来:“闫将军是个值得敬畏的人,他是英雄!” 金毓点点头:“像光一样的英雄,虽不站在光里,却比光还要耀人,暖人心。” 梁元闻言看了她一眼,很欣赏她这句话。 金父等人也扭头过来看了金毓一眼。 “哇!好多野鸡野兔呀!” “牛!牛!好巨大的牛!” 忽的,有几个小孩注意到了金毓等人,纷纷咋咋呼呼的叫起来。 二蛋等人提着野味走上去与孩子们和他们的家人打招呼。 闫松简单给小冬瓜等人说了几句,然后指了指金毓等人,小冬瓜等人立刻朝金毓等人投去了友好的笑容。 “行了!本将军累极了,要带客人们去休息了,不跟你们聊了。”闫松揉了揉小冬瓜的脑袋,哈哈笑了几声,这才回到金毓等人身边,叫上二蛋等人,带上所有野味进了府衙里。 一进去,闫松就亲自帮金毓等人安排住处,把他们带进了府衙的后院,分了五间房给他们。 “岩谷城里现在人少,房间多得很,你们想睡哪间都行。” 特殊时期特殊对待,朝廷既然不管南方边关了,曼人们把前后都堵住了,岩谷城里的人们也不知道还能不能活到明年,这城里闲下来的房子放着也是放着,还不如拿给还活着的百姓们用呢,就算食物不够吃,那也得穿着暖睡得好。 逃走的那些人虽然搬走了很多东西,但被子、衣服、床等等这些东西却是搬不完的,各家各户里面都还剩很多,尤其是城里最富有的那几家,剩下的衣服被子都是上好的料子,普通穷苦百姓都没穿过,现在正好可以穿一穿。 给金毓等人安排好房间,闫松就受不住累意,回自己的房间去休息了。 他一走,金毓等人就赶紧把手里的东西全放下来,找地方放好,然后快速分配好房间,将野牛王和疾风拴在院子里,各自回屋睡觉。 金毓抱着雪团跟金娇和梁月住一个屋,睡的是雕花拔步床。 自逃荒以来,金毓等人都没有在床上睡过,一路不是睡草地、睡马车牛车,就是睡在山洞里,睡得浑身疼痛不说,还老是被蚊子叮虫子咬,叮得脸上身上都是包,咬得浑身都是难受。 如今终于可以睡床了,睡的还是这种精致的雕花拔步床,不用再睡在野外了,金毓三个女孩子激动坏了,把白狐放到一边,脱了鞋子就想跳到床上。 哪知鞋子一脱掉,金毓看到了自己的脏脚,闻到了一股臭豆腐般的脚臭味,脸色立马就变了,拦住了金娇和梁月:“姑娘们,咱们的身上太脏了,不洗干净躺床上会把床弄脏的,来来来,你们先别上床,到椅子上去坐着,大姐去找点水来给你们洗洗。” 金娇累得直打哈欠,很想直接躺着就睡,可听了金毓的话,再看看床上那干干净净的被褥子,她瞬间觉得大姐是对的。 她们不能弄脏这么好看的床。 于是,金娇把梁月拉过来,推到椅子上坐下,对金毓说:“大姐,你身子弱,别去找水了,你在屋里休息,我去找。” 她说着就要开门出去,金毓一把抓住她的后衣领:“你再说一遍,你大姐我弱吗?弱吗?” 金娇先是一脸认真上下打量她两眼,然后用力的点头,铿锵有力的回答:“弱!虽然我们一路上吃了很多东西,但大姐你还是很瘦,所以很弱,我八岁都比你重,你不弱谁弱。大姐,现在已经不是在山里了,咱们有了住的地方,外面又有闫叔叔的人守着,你不用再假装强大了,我是你的宝贝妹妹,不会嫌弃你的,我会一直保护你的。” 大姐虽然比以前健康了很多,但娘说了,大姐以前毕竟是个病秧子,逃荒的时候之所以看着健康,一是因为大姐在假装坚强,强撑着不让大家担心,二是因为大姐是法器选的有缘人,有佛祖保佑。 若是没了法器,累到实在无法假装强大了,大姐就会变回原来的样子。 所以,大姐是需要她的保护和照顾的。 金毓:“......”她一路上表现得那么强大,既能驯服野兽,又能脚踹土匪,射死山匪的,哪弱了? 爹和娘到底背地里偷偷给妹妹灌输了什么思想? “咚咚咚!”门外传来敲门声。 有人在外面道:“尊贵的客人们,我们是岩谷城里的百姓,将军说你们累了,让我们帮你们送点洗漱的热水过来。” 金毓忙将门打开,只见门口站着三个头发花白有些驼背的老妇人和四个同样发色花白留着胡子的老汉,他们慈眉善目,脸上堆着笑容,有的抱着木盆,有的提着水桶,两个木桶里面分别装了热水和凉水。 一个老汉笑着说:“姑娘,老朽姓王,你可以叫我王老头,今日有些冷,你们洗洗热水暖和些。” “多谢王……老爷子。”金毓实在叫不出“老头”两个字,因为很不礼貌:“闫将军考虑得真周到,我们正想要去找点水呢,你们就送来了,真的非常感谢。王老爷子,水桶给我吧,我来提。” “不用谢,不用谢!”王老头笑呵呵的说:“你一个小姑娘哪里提的动这么一桶水。” 他把水桶交给身边的老妇人:“老婆子,你帮小姑娘把水提进去。” 这间房里住着小姑娘,他一个大男子不方便进去。 “好咧!”老妇人点点头,提着水就进屋了:“小姑娘,你也别客气,别看我这个老太婆年纪大,力气可不小。呦!屋里还有两个小姑娘呀,长得可真好看。” 隔壁几间屋子里的金母等人听到了动静,都开门走了出来,得知是闫将军让人来给他们送热水,又是一番感谢。 把水和盆都分给了金毓等人,王老头等人给他们说了灶房和水井的位置后,就走了,盆和水桶全留在这里,金毓等人想用的时候,可以拿这些去打水。 金毓对岩谷城的印象越发好了。 闫将军是个好人,这些百姓也都是好人,他们都很和善。 洗漱干净,换了干净的衣服,金毓带上金娇和梁月两个丫头美美的睡了一觉。 睡着睡着,肚子就饿了。 金毓睡眼惺忪的爬起来,正想从空间里拿点吃的,门外又传来了敲门声。 开门一看,来的还是王老头等人,只是这次他们的身后多了三个小女孩,每个人的手里都端着热气腾腾的食物。 “小姑娘,你们饿了吧,我们给你们送吃的来了。”王老头笑得很慈祥。 其他人也是一脸亲切,那三个小女孩一直盯着院子里躺着睡觉的野牛王和站着睡觉的疾风看。 第80章 岩谷城里的人再好他们也不能久待 来敲金毓三人的门之前,王老头等人已经先去敲过了金父金母和金兰一家的门,但他们都累到了极致,睡得太熟了,怎么敲门都不见人起来开门,王老头等人这才来敲金毓几人的门,还好门开了,若是金毓几人也睡死了不开门,他们就只能去敲梁家的门了。 王老头等人带来的饭菜有白米饭、咸菜、笋子炒肉和鸡汤,肉是野猪肉,鸡汤是用野鸡炖的,种类不多,但每一样都是大份量,足够金毓十四人吃饱了。 如之前一样,王老头这些男子都没有进入金毓三人的房间,只是由那几个老妇人把饭菜端进去。 饭菜刚放好,隔壁的梁元就开门走了出来,因为刚睡醒,他的头发乱糟糟的。 看到他,王老头很开心的和他打了招呼梁元笑着回应,王老头等人很快离开。 站在门口看了眼金毓几人房间里桌上的饭菜,梁元打了个哈欠道:“趁着饭菜还是热的,我去把我爹还有你爹他们叫醒。” 金毓也揉着眼声音沙哑的说:“嗯嗯,你去吧,我把娇娇和小月也叫起来。” 等梁元走开了,她转身就朝在床上睡得直打呼噜的金娇和梁月大喊:“姑娘们,起来吃东西了!” 两姑娘没反应,睡得很香。 睡在她们枕头边上的雪团被吵醒了,爬起来跳到她们两人身上走了几圈,弄得两丫头的肚子痒痒的,金娇闭着眼儿咯咯咯的笑,一巴掌打在雪团的脑袋上。 “啾啾!”雪团从金娇的肚子上掉下来,灵巧的落到了地上。 它委屈巴巴的走到金毓面前转圈圈,控诉金娇的罪行。 金毓饿得肚子咕噜噜叫,没搭理它,见金娇二人不醒来,就走过去,一手提一个,把两个八岁大的小丫头提了起来。 瘦如骨柴的手看起来一折就能断,力气却出奇的大。 “谁偷袭我!”刚被提起,金娇就惊醒了,四肢乱舞。 还好金毓眼疾手快,在金娇的手打中自己之前,把她丢回了床上。 “哎呦喂!”金娇痛得哼哼唧唧,彻底清醒了:“小月,你又做梦踹我了!” 她扭头一看,梁月被金毓提在手里,还在呼噜大睡。 金娇惊叫:“大姐,你居然能把小月整个提起来!” “大惊小怪的,我连人都能踹飞,何况是提人。”金毓把梁月放回床上。 梁月一个翻身抱住了她的手臂:“姐真香。” 金毓揉了揉她的小脸,挠她痒痒,梁月就是不醒来。 金娇见了,扯着自己披散的头发丝,去弄梁月的耳朵。 “噢噢噢噢,痒痒痒咯咯咯......”梁月这才醒了。 金父等人也被梁元叫醒了,大家都来了金毓三人的房间,看到桌上的饭菜,众人对闫松和王老头等人又是一番感激。 刚把饭吃完,王老头等人又来了,带来了两大筐的草料和一块生肉,这是给野牛王和疾风准备的粮食,金毓等人又是一番感谢。 王老头指挥几个婆子把碗筷收了,道:“各位贵客不必如此客气,你们能在这种时期来到岩谷城是缘分,我们理应好好招待的。天也快黑了,你们想必还未完全休息好,我们就先走了,你们再继续睡一会儿,睡好了人才有精神。” 他说完这些就叫上人带上碗筷走了。 直至王老头等人走远了,身影消失在转角,金毓等人才收回目光。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52节 金娇看着野牛王面前的草料说:“岩谷城里的人这么好,我都舍不得离开了!” 金毓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舍不得我们也得走,我们不能在这里呆一辈子。” 金父打着哈欠道:“行了,不说了,填饱了肚子我更困了,我先去睡了。” 丁达也说:“我也要再睡一会儿。” 其余人也是如此,不一会儿,大家又都各自回了房,回房之前,金毓先给疾风、野牛王、雪团这三只兽兽喝了些灵泉水,安抚好了野牛王,警告它不许乱跑,金毓才敢安心回房休息。 另一边,得知金毓等人又睡下了,闫松将手中的茶杯放下笑着说:“让他们好好休息,谁也别去打扰他们。” 一旁的二蛋满脸兴奋:“咱们带回了这么多的野味,将士们和百姓们都开心极了,看到他们开心,我也很开心。” 闫松大笑了两声:“既然都开心,那明日就多做一些肉,让大家吃个痛快,顺便好好招待招待贵客们。” 他说着,眸光轻闪了下:“没有这些贵客,我们可不会有这么好的运气,找到如此多的野味。” 二蛋神色凝重:“将军,城外的路我们走了无数遍,哪个地方有什么野味,我们都很清楚的,可这两天的事儿实在......” 闫松打断他的话:“不管是什么原因,总归是有了食物,食物比什么都重要。二蛋,有些事情我们心里清楚就行了,切不可胡乱说出去,以免给贵客们带来麻烦。” “野味的事儿,本将军和你还有那些弟兄们,都得烂在心里。” 以前那条路上一直没有多少野味,可有了金毓那些人加入以后,这两天的野味多得数不胜数,连野猪都出现了,换谁都会猜到野味是因为金毓等人才会出现的。 二蛋闻言,立马躬身郑重的说:“卑职明白了,卑职一定会警告弟兄们的。” “嗯,去吧!”闫松满意的点头。 二蛋很快离开,去找了那些与他们一起赶山路,此时还在休息的弟兄们。 也许是真的太累了,也或许是因为床太舒服了,金毓等人全部都睡到了翌日卯时三刻才醒来。 金毓是第一个醒的,一醒来就觉得肚子很饿,她揉着眼儿打开门,然后看到了一个大牛头。 “我的娘啊!壮壮,你吓死我了!”金毓后退两步,拍拍心口:“你站在我们的门口做什么?” 野牛王懒得叫唤,直接张开嘴巴。 金毓瞬间明白了,这货是渴了,要喝甜水。 她无语的翻了个白眼,直接放了些灵泉水在野牛王的嘴里。 喝了水,野牛王才哞哞哞的对着她叫。 甜人,你昨晚咋滴了?我在门口喊了你许久都不应,要不是怕你不给俺老牛甜水喝,俺老牛都想撞门了。 金毓没听懂它的话,推了推它的脑袋,让它别堵着门口,走到外面看了看,见外面没人,其他人都还未醒来,她就转身回了屋里,关上门换了衣服,用发带把头发绑成简单的马尾,提着水桶去灶房打水。 来到灶房的时候,王老头等人正在做早饭,煮的是杂粮野菜肉粥,闻着味儿特别香。 “金姑娘,你怎么一个人过来了?要用热水你们就说一声,我们给你们拿过去就行了。”王老头的老伴周婆子笑呵呵的说道,边说边热情的拿过金毓手里的木桶,去帮金毓打了两桶满满的水,一桶热的,一桶冷的。 第81章 决定买粮偷偷送给闫松 “我爹娘他们累极了,还在睡,我闲着也是无事,就来打点水回去,等他们醒来了也能有热水洗脸。” 王老头一边顾着火候一边夸她:“你可真懂事。正好这粥也煮好了,可以一起给你们送过去。” 他说着转身去找瓦罐来装粥,趁着他转身,周围又没人看着,金毓假装不经意的走过去,往大锅粥里放了点灵泉水。 然后又找到水缸边,放些灵泉水进去。 在张婆子和三位老妇人的帮助下,金毓很快把水和粥拿着回到了住处,金母等人这会儿已经起了,见她把水和粥带回来了,一个轮着一个的夸她。 金毓好笑道:“我只是去提了点水给你们洗漱而已,你们就这么夸我,这要是我做一顿美味佳肴给你们吃,你们还不得夸我几天几夜。” 金母乐呵呵的笑着:“我就喜欢夸你怎么了,这哪天你要真的做了一桌子美味佳肴,娘夸你一辈子,走到哪儿娘都炫耀。” 她要让所有人都知道,她的大闺女又好又孝顺,小闺女和儿子也是最好的,她的儿女都是上天赐给她的最好的礼物,她是最幸福的母亲。 张婆子等人很快就离开了。 吃完了粥,金毓等人就开始商量接下来的行程。 “前方战事吃紧,咱们不能在此久留,最多再休息一晚就得离开。”梁元道。 金父等人很赞同,他们对梁元的提议没有任何意见。 金毓道:“那一会儿我们去给闫将军说一声,我们还得指望他帮我们准备船只呢!” 正说着的时候,闫松就过来了,身后跟着二蛋和五个士兵,手里皆拿着衣物鞋子。 这些衣物鞋子都是新的,是拿来送给金毓等人的。 闫松道:“出门在外,穿太好了不行,太差了也不行,这些衣服虽不是绸缎,但料子很柔软,也很保暖,比你们身上的衣服穿着更舒服,尤其是这靴子,这是兔皮所制,里层有兔毛,适合天冷的时候穿,还有这个,这是兔皮手套,坐船出江比陆地上冷多了,你们肯定用得上这些的。你们必须收下这些东西,不然我就把那些野鸡野兔都分你们一半。” 见闫松如此暖心,金毓等人都很感动,便没有矫情,把东西都收下了,然后给闫松说了明早就离开的事儿。 闻言,闫松的目光暗淡了下来,似是在遗憾,他舍不得金毓等人离开,毕竟他们是真的很特别,但他不能把他们强留下来。 他叹了口气:“早就猜到你们不会在此久待,所以我已经跟其他人说好了,把那艘最小的船送给你们,那艘船能坐五十人,够你们使用了,岩谷城现在情况特殊,我是有权利管理船只的。只是杨柳河太远了,去了那里很大可能就回不来了,城里剩下的那两个船夫都不愿出江,你们之中可有人会掌舵。” 梁元道:“我会,闫将军,我们不需要船夫,我们只要船就行了,但我们不能白要,得给你们银钱。” 除了金毓和梁宏、梁月,金父等人都一脸疑惑,梁元会掌舵? 闫松瞪了他一眼,凶得很:“给给给,你银子多得用不完吗?你给个屁,你敢给我就把那两头野猪全砸在你们身上。” 梁元:“......我不给了。” 金父使劲点头:“对对对,我们不给银子了,闫将军,你快别生气了。”白给的船不好吗,干嘛给银子,瞧瞧闫将军这副生气的样子,他们真要给了银子,闫将军还不得打他们一顿。 不给了,坚决不给了,闫将军太好了,帮他们省了一大笔银子,要知道,能坐五十人的楼船,少说也得六百多两银子才能造出来。 闫将军可真大方,岩谷城里的百姓都是好样的。 闫松满意的点点头:“不给银子就对了,如今的时局,那些船会放上很久,放着也是放着,送给了你们还能有点用处。到了杨柳河之后,船就丢在那里,你们进你们的山,不用管它,等日后有机会,它若是没有坏掉,我再让人去把它弄回来。” 嘴上虽然是这么说,但闫松心里却是清楚得很,岩谷城里的所有人能不能熬过今年的寒冬都是一回事,哪还有机会把船开回来。 梁小兄弟他们都是穷苦人,大难不死逃到这里已是幸运,他们身上能有多少银子,够买船吗?买了船还有银子吗?租给他们也赚不了多少银子,船也无法开回来,倒不如把船送给他们卖个人情。 闫松继续道:“去渡口的那条路很宽敞,马车可以通行,明日我和二蛋赶车送你们到渡口,等你们上船了我们再回来。除了马车,我还会为你们准备木炭和炭盆,你们可以用来取暖。” 见闫松如此周到,金毓等人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把他的好都记在心里。 “行了,不多说了,走,我带你们去城里四处走走,让你们见识一下我们岩谷城的风貌。”闫松抬起下巴骄傲的道:“我们的岩谷城不止外面有山,城里也有山,山上还能盖房子,每一栋都很特别,你们肯定没有看到过。” “山上的房子吗?这的确很新鲜,那就有劳闫将军带我们去瞧瞧了。”梁元抱拳道。 金毓等人很快带着野牛王和雪团跟着闫松出了府衙,来到街上闲逛,这里走走,那里走走,边走闫松还边给金毓等人做介绍。 路上,遇上了不少的百姓,看到闫松,这些百姓都会笑着与他打招呼,很是亲切。 随即目光都被野牛王给吸引,对这头巨大的野牛很感兴趣。 生怕因为人多,野牛王脾气暴躁伤人,金毓一直走在她身边,梁元走在她身后。 没多久,闫松带着金毓等人来到了一处很奢华的豪宅门口。 闫松一只手叉腰,一只手指着豪宅说:“这个是高府,府中的主人名为高启生,他是我岩谷城的首富,有用不完的万贯家财,边关战争刚起,他就带着家人全部逃往京城了,只留下了这栋宅子和一艘大船。我们原以为作为首富,高启生的府邸里应该会有粮食,结果找了几圈下来,粮仓里面什么都没有,他似乎是早有准备,老早就将粮食和金银珠宝都转移了。” 金毓闻言抬头看了眼高府,想到了闫松说的粮仓,心里下了一个决定。 城里山多,逛起来很累,想着金毓等人还要赶路,闫松便没有让他们多逛,晌午之前,他带着他们回了府衙。 回到住处,同闫松一起吃了午饭,等闫松带着人离开去忙了,金毓等人全部凑在一起,让野牛王和雪团守在门口,关上门说话。 金兰拉住金毓的手:“小毓,闫将军对我们这么好,咱们不能没有良心,你把手机拿出来,姑出银子买粮食送给他们。” 法器里上卖的粮食便宜,她手上的银子能买到很多粮食,能帮助很多岩谷城的人。 金毓眼儿一亮:“大姑,你跟我想到一处去了,我就是如此打算的,不过不能现在买粮,咱们得偷偷的来。” 一听金兰和金毓居然都有这种想法,梁宏和丁达、金母都笑了起来:“买粮的事儿怎能少的了我们呢,我们也得参与。” 金父皱着眉头:“岩谷城里有这么多人,这得花多少银子啊?” 金母斜眼看他:“怎么,舍不得?” 金父立马摇头:“哪会舍不得,抠门也得分时候呀!我是那种没分寸的人吗?我是觉得不能把银子全用完,咱们得留一些在身上。” 金毓点点头:“爹说的对,银子不能用完,但我们也不能暴露法器,让闫将军出银子买粮,这样吧,咱们先把银子凑出来,算一下能买多少粮食。” 众人没有犹豫,把银子掏了出来。 第82章 这应该是蝴蝶效应 岩谷城里加上闫松这些将士,共有两千六百多人,这么多人的口粮需要很大的一笔银子。 金毓他们这里是三家人,各家手里都还剩一千三百零几两银子,后面还得走很远的路,需要用银子的地方太多了,所以三家人就各凑了七百两银子买粮,共计两千一百两。 以手机上的粮价来算,这些银子能买堆成山的粮食,足够闫松等人熬过寒冬了。 只要熬过寒冬,等开春了,春暖花开,野菜疯长,岩谷城里的百姓们再自己种点粮食,熬到朝廷派兵过来驱赶曼人,他们就能活下去。 金毓把凑齐的银子收入手机,转换为余额,道:“高府有粮仓,我们可以把粮食放在那里,等上了船了,再想办法告诉闫将军粮食的事儿。” 金父等人没有意见。 梁元:“人多眼杂,今晚我和金毓去放粮食就行了,你们留下来打掩护。” 金父看了他一眼:“你一定要保护好小毓。” 梁元郑重点头:“我一定会的。” 商量好一切,大家就各自去休息了,睡足了之后,金母和金兰就收拾一番,来到厨房,帮着王老头等人做菜。 看到厨房里有很多野鸡和野猪肉,金母瞬间兴奋了,撸起袖子就大秀厨艺。 做了一大锅的鸡汤和炖肉。 看到那些炖肉,金母暗道可惜了,还是没能尽情的发挥厨艺。 岩谷城里的百姓很久没有吃肉了,闫松不想独吞野味,要分享给每一个百姓,但两千多人的口食岂是那么好分的,总不能一顿把肉全吃完,吃完了以后怎么办? 所以闫松就让人就拿了一半的野味按人头分发下去,让大家切小块点多加点水炖着吃,炖菜的量比炒菜的量更足,吃到后面,肉要是不够了,还可以多喝点有汤。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53节 美美的饱餐了一顿,所有人都一脸笑容的睡下了。 夜半三更之时。 金毓先给野牛王、雪团、疾风这三只兽兽喝了点灵泉水,再让它们守在院子里哪儿也别去,这才安心的跟着梁元翻墙而出。 两人避开守卫,许久之后总算来到了高府。 白天的高府奢华养眼,晚上的高府里没有人,空荡荡的,再加上夜晚冷风袭人,就显得有些阴森。 若是在房檐各处弄些蜘蛛网,挂几只蝙蝠,就更像个大鬼宅了。 刚走到后院,一阵风忽然袭来,金毓打了个哆嗦。 “好冷!”金毓皱紧眉头:“现在就这么冷了,等到江上,岂不是更冷。” 梁元道:“放心吧,闫将军帮我们准备了木炭,到时候围在炭火边,不会很冷的。” 金毓跟在他身边,边找粮仓边问:“对了,我一直都很想问你,上辈子闫将军可还活着?岩谷城有没有度过寒冬?” 梁元眸底闪过一抹疼痛:“没有,他们全死了。” 他边走边道:“上辈子我没有见过闫松,与他没有任何交集,只是从宋神医口中听说过他而已。曼人攻下周围的城池,将岩谷城困在中间,诸王忙着内斗,无人顾及边关,冬月底的时候,岩谷城里的粮食全部吃完了,恰逢那时天气很冷,冷到了泼水成冰的地步,大山被雪覆盖,找不到吃的,驻守在城外的将士们全部饿死冻成冰雕,城里的百姓们也相继死去,一个个都成了冰人,曼人见时机成熟,派了上百的精锐部队进入岩谷城,灭了岩谷城,毁了所有冰雕,斩下闫将军的头颅,挂在城墙上,等诸王停止内斗,同心协力驱赶曼人的时候,已是五月底,岩谷城早已经是曼人的天下,朝廷用了半年的时间才把岩谷城夺回来。” “这么惨?”金毓只觉得背脊发凉:“朝廷是干什么吃的?龙千羽呢?他身为太子,人明明在北方,深知曼人已经打了进来,百姓陷入了苦难,他怎能什么都不管。” 梁元停了下来:“有一件事情我一直没有告诉你。” 金毓抬头看他:“什么事?” “上辈子龙千羽兄弟二人没有在这个时候来过南方,龙千辰一直在京城,龙千羽在北方救了我后,遭遇各种暗杀,大难不死回到了京城。可是这一世,他们却出现在了江城附近。还有段将军的死比上辈子提前了,曼人攻破边关的时间提前了,还有左七郎也提前来了赤云国,我一直很奇怪为什么好多事情都变得跟上辈子不一样了,想了许久都没有想明白,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 金毓睁大双眼:“难不成是……蝴蝶效应?” 梁元不解:“什么是蝴蝶效应?” 金毓:“怎么跟你解释呢!蝴蝶效应是一种混沌现象,存在着一种不可测的“变数”,任何一个微小的变化都能够改变事物的发展轨迹。我问你哦,你刚重生的那会儿,有什么人和物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 “有,那就是你,最先变得和上辈子不一样的是你。上辈子金毓已经死了,可这辈子你却变成了她活了下来,不仅金毓死了,她爹娘弟妹大姑一家也死了,我爹和妹妹也死了。” “这就对了,我和我爹娘他们上辈子本该死了,这辈子却活得好好的,因为我们活得好好的,所以这一世的轨迹就跟你上辈子所经历过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段将军提前死了,曼人提前打来了,左七郎提前来了赤云国,这些都是因为蝴蝶效应而产生的变化,很多事物都不会再按照你上辈子所经历过的的进行。”金毓说着猛的一拍手:“我早该想到了呀!你重生了,我穿越了,我们两人联手改变了很多事情,未来的事情肯定不会再像你上辈子经历过的一样,这么说来,你无法预测我们接下来的行程里会发生什么事情了!” 经她这么一解释,梁元大概明白她说的蝴蝶效应是什么意思了:“也不是完全不能预测,上辈子我活了那么久,又在沙场上杀敌无数,积累了很多经验,我了解曼人和日月人,也知道如何对方曼人,如何和日月人相处。蝴蝶效应的影响再大,也应该不会大到能改变人的性格吧!不会让好人变成坏人,坏人变成好人。” 他希望左七郎还是以前的那个左七郎,不要因为蝴蝶效应而改变。 还有龙千羽和龙千辰,他们两人比上辈子更早知道了曼人打进来的消息,以他们的性子是绝对不会坐视不管的,定会采取点措施来帮助南方,若真是这样,朝廷的援兵应该会比前世更早抵达岩谷城,闫将军等人就能得救了。 金毓眨巴着眼睛,不确定的说:“应该不会……” 梁元笑了起来:“不管会不会,日月部落我都要去。” 金毓:“去!肯定去呀!” 她说着想到了粮食的事情:“对了,我们三家凑的钱的确能买很多米面和盐,但岩谷城里大多都是老弱妇幼,他们急需营养,尤其是孩子,长个的时候更需要吃点好的,既然我们都决定买粮了,不如多买点吧!除了大米、面粉和盐,咱们再买点卤蛋、点心、火腿肠这些吃的,虽说这些算不上好东西,没有新鲜的肉和鸡蛋有营养,但总比没有的好,我身上还有三千多两银子,正好可以拿来买这些东西。把食物放进粮仓后,我们再往水井里放点灵泉水改善一下水质,这样子闫将军他们不仅可以不愁吃,还可以强身健体,到时候有曼人来了,也能有更多力气应对。” “好。”梁元一点都不反对。 “好咧!那我们就继续找粮仓吧!” 二人寻了一刻钟,终于在高府最北面的方向,看到了一个巨大的粮仓。 第83章 金毓秒变农业大神 许是被闫松等人来找过粮食,粮仓的门没锁,那锁被弄坏了丢在一旁,梁元和金毓很轻松的推开门走进去,入眼一片装粮食的大缸、木箱、木架、麻布,全都是空的,一粒米都没有。 粮仓差不多有一百四十个平方,可以放很多很多的粮食。 金毓也不墨迹,忙掏出手机来购物,三文钱一斤的大米买了五十万斤,三文钱一斤的面粉买了十万斤,两文钱一斤的盐买了一万斤,七文钱一斤的菜籽油买五万斤,可惜了,没有猪油和花生油、玉米油,只有这一种菜籽油。 哦,对了,还有麻辣辣椒面,来岩谷城的路上,闫松和二蛋他们尝过一点,很是喜欢,必须给他们买点,来个三百斤就够了。 买这些用去了两千一百五十三两银子。 想着赤云将士还需要在城外的山里驻守,做菜不方便,她又买了些面条、酱油等等这些东西,花了三百两银子。 边买东西,金毓边将所买的东西直接分类放入大缸、木桶、麻袋、木箱等等这些容器里。 忙忙碌碌了许久,所有容器都被装满了,一排排的大缸里全是面粉、油、盐、酱油,盖紧了盖子,一个一个的堆放着,大米一袋一袋的摞在一起,一眼望去,满仓的粮食,极其壮观。 金毓却还不满足,她想到了岩谷城的地势,这里土地不适合种植水稻,土壤太浅,石头太多,且凹凸不平,于是,她用手机挑选了很多适合岩谷城土地种的粮食种子。 每买下一种种子,金毓的脑子里就自动闪出了这种种子的种植技术。 这让金毓有种错觉,自己好像一个农业大神。 太牛了! 金毓从空间拿出笔墨纸砚,这些东西是她和梁元去江城的时候买的,不多,但足够用了。 “我想把种子的种植方法写下来给闫将军,我的毛笔字写得很丑,你来写,我来说。”金毓直接把笔墨纸砚给了梁元。 梁元接过来说:“你以后要想学写字我教你。” 金毓笑得眉眼弯弯:“好的。” 梁元收回目光,找了一个木箱当桌子,用墨条在砚台上慢慢磨出墨汁。 金毓站在一旁学着他磨墨的样子动了动手,心里嘀咕,写毛笔字可真讲究,梁元的手指好长,根根骨节分明,手背上有些许疤痕,却一点都不影响美观。 再看看她的双手,手指也很长,但却细得很,没有梁元的好看,好在最近吃好了,长了点肉,比刚开始的鸡爪子好看了些。 等梁元准备好了,金毓就开始说种植方法,讲得简单易懂,怕说得太快,梁元的速度跟不上,她说的时候语速放慢了很多。梁元边听边写,她说到哪他就写到哪,速度不仅很快,字也写得好看,一点都不潦草,规规整整的。 金毓冲他竖起大拇指,夸了句:“你写的字真好看,比我二表哥写的还好看。” 不愧是读过书又当过大将军的顶端人才。 梁元听了金毓的夸奖,嘴角不断上扬,再上扬。 总共写了五大张纸,才把种植方法全写完。 等墨干了,金毓小心翼翼的把纸折叠好,放入两个破旧的小布袋里,在上面写了歪歪扭扭的“锦囊”两个字,摆在种子的旁边。 把笔墨纸砚收回空间,金毓拍了拍手:“搞定。” 她转身看着梁元:“走了,我们去放水。” 两人很快离开粮仓,出了高府,按照白日闫松所指引的路,走了半个时辰,他们来到了一条河边,撒了点灵泉水在河里,两人又去找水井,把有水的水井都洒了灵泉水,这才回了府衙。 找了个隐蔽的位置翻墙进去后,金毓二人先去找了府衙里的水井,洒了灵泉水,盖上井盖,这才回了住处。 此时已近卯时(早上五点左右),因为天冷夜长,天还未亮,城中的百姓们都还未起来,四周极为安静,只有冷风呼呼的声音。 野牛王这三只兽兽正乖巧的守在院子里,看到金毓二人回来了,立马欢喜的跑了过来,求投喂。 “不要发出声音。”金毓压低声音安抚野牛王,先给最霸道的它喝了灵泉水,再喂白狐和疾风。 三兽喝饱之后,野牛王和疾风就回了树下,雪团却要求抱抱。 梁元把它抱开:“不要打扰你的主人,她忙了一晚累极了。” 把雪团丢开了,他对直打哈欠的金毓说:“别搭理它,你快回屋睡觉吧,今晚辛苦了。” “啊~”金毓打了个哈欠,精神疲惫的转身:“你也早点回屋睡觉,快天亮了。啊~,困死我了,熬夜可真难受啊!” 等她进了屋,梁元才回了自个的屋。 门没锁,一推就开,刚进去,梁宏就醒了,四周黑漆漆一片,他往房门的方向看了眼,问:“是阿元吗?” “嗯,是我。”梁元低声应道,摸黑走到床边。 “事情都办妥了?”梁宏又问。 “嗯,办妥了。金毓已经回屋休息了,没有人发现我们。”梁元脱掉外套爬上床:“爹,我累了,先睡了。” “睡吧!睡吧!辛苦你和小毓了!”梁宏忙给他盖被子。 金毓的这边是金兰陪着金娇和梁月这两个女孩子,金毓一进屋金兰就察觉到了,得知是金毓回来了,连忙起身把她扶到床上,金毓一沾床就秒睡。 见她累成了这样,金兰满眼心疼,轻手轻脚的帮她脱了外套,盖好被子,然后悄悄出了屋,去了丁达那边,给他说了金毓和梁元已经平安回来的事儿。 她刚走进她和丁达的屋子,就有巡逻的人从暗处走了出来,扫了眼四周什么也没发现后,那几人转身就走了。 半个时辰后,金父和金母就起了,一起来就来看金毓,见金毓躺在床上和金娇两个丫头互相抱着,睡得香香的,金母这才放了心。 她轻轻把门掩上,与金父说了声,拿了自家的食材,去了灶房那边,想给金毓做顿美味的早餐。 她走后没多久,金兰等人也都起来了,纷纷开始忙活起来,做什么都轻手轻脚的,生怕吵醒了金毓和梁元还有金娇那两个丫头。 拿草料喂了牛马,收拾好包袱,做好早饭,把事情都做完了,见时间差不多了,大伙儿才去叫金毓二人起来过早。 用了早饭,他们就要离开岩谷城,去渡口坐船。 第84章 去高府找‘野猪’ 梁元和金毓刚起来的这会儿,闫松正在吃早饭。 一口粥入口,闫松惊讶的皱起眉头:“咦,今天的粥里怎么有一股梁小兄弟给我喝的那种水的味道。” 正疑惑着,一个士兵匆匆而来。 “将军,河里出鱼了,好多好多的鱼!” “什么鱼?”闫松站起身,城中河里的鱼都被百姓们捞出来吃了,哪还有鱼? 那士兵激动的说:“将军,河里真的出了很多鱼,又肥又大,也不知从哪儿冒出来,全都跑到了水面上,百姓们都去河边抓鱼了,一网子丢下去,就能捞到好几条大肥鱼呢!” “居然有这种事?” 闫松急忙跟着士兵去了城中心的河水那儿,刚到地方就看到很多百姓在捞鱼,每家每户的鱼桶里都是满满的肥鱼,而那河面上,密密麻麻的全都是鱼。 闫松心中大喜,赶忙上去:“别捞了,别捞了,这么多鱼,全捞出来你们吃得完吗?留在河里它又不会跑。” 他话音刚落,就见好多野鸡野兔从山上跑了出来,毫不畏惧的直冲河边,然后冲进河里喝水。 “嘎嘎!”一群野鸭也突然从空中飞落而下,稳稳的落在河里,边吃鱼边喝水。 再然后,在众人目瞪口呆的目光中,一群群的野鸟也飞落到了河边。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54节 众士兵和百姓们:“......”这些野味集体中邪了? 闫松:“......”他想到了他喝的那碗粥,难不成...... 他急忙大喊:“都愣着干什么,赶紧去抓野鸡野兔野鸟呀!白来的食物,可不能让它们跑了!” 士兵和百姓们立马回了神,纷纷扑上去抓鱼,弄得一身水冷得直打颤也不在乎。 扫了眼热闹的河面,闫松哈哈大笑着对两个士兵招了招手:“大林,二狗子,走,跟本将军回府,送贵客们去渡口。” 金毓等人才刚用完早饭,天气就变了,风一下子大了起来,并下起了毛毛雨,气温迅速变低。 南方湿冷,北方干冷,金父等人都是地地道道的北方人,初次来南方,受不了这里的湿冷,被冷风一吹,冷得直打哆嗦,赶紧回屋去加了件棉袄。 “这天气说变就变,才刚入冬,就这么冷了,再过一段时间,岂不是要冷死人。”金父喝了口热茶暖身子。 金母:“都说南方的冷和北方的冷是不一样的,我现在算是体会到了,果然不一样。” 梁元道:“东西都收拾好了,我们去跟闫将军告别吧!” 大伙儿点点头,拿上东西正要去找闫松,还未走到院口,就见闫松带着两个士兵走过来了。 “猜到你们肯定等不及要离开了,我把手里的事儿放下就赶过来了。”闫松走过来伸手拿过金娇手里的大包袱:“叔叔帮你拿。” 金娇乖巧感谢。 跟他一起来的两个士兵也上前帮金毓等人拿东西,便拿便给他们讲了城中河里发生的奇事。 闻言,金毓一脸惊讶:“竟有这种事情,岩谷城这是好事做多了,得福报了呀!” 闫松一听她这么说,心照不宣的直点头:“对对对,福报,福报!咱们岩谷城的百姓们都是有福之人,你们也是有福之人。” 梁元骄傲的抬起下巴:“那是肯定的,好人是会有好报的,咱们只要多做好事,就肯定能得老天爷的厚待。” 闫松用力点头:“对对对。” 金父等人神色莫名的看了眼金毓和梁元。 又和闫松唠叨了几句,金毓等人就要离开。 “闫将军,又要劳烦你们了。”金父客气的说。 闫松:“不劳烦,不劳烦,都是举手之劳,赤云人互相帮助是应该的。走吧,我带你们出去,马车已经停在府外了。” 他边走边说:“原先是想给你们准备两辆马车的,可想着你们的东西多,两辆车肯定不够,我又多准备了一辆马车。” 用来拉车的马都是战马,其中一匹是闫松的坐骑。 金毓等人也不再客气了,抬脚跟上闫松三人。 很快,到了大门口,金毓等人看到了三辆马车,每辆车上都有一位车夫,车夫穿着士兵服,与二蛋一样,都是闫松的左右手。 因为鱼和野味的事儿,百姓们都在兴头上,全守在河水边,无人关注金毓等人,府衙门口除了守门的士兵,没有什么人。 有了马拉车,野牛王和疾风就落了个清闲,等金毓抱着雪团上了车,它俩就左右跟在金毓所坐的马车旁边。 战马的速度很快,加上今早喝的水里有灵泉,它们精神十足,跑起来速度很快,加上街上没有什么人,不用避让,马车很快出了城,朝着渡口而去。 前往渡口的路如闫松说的一样,虽然两边有山,但路却很宽敞,能容得下两辆马车并排而行。 在毫无阻碍的平路上行驶,不到一个时辰,金毓等人就到了渡口。 这里是千里江的源头,江面宽广,渡口很大,船只却很少,对面是很高的大山。 金毓扫了眼江面,按理说,靠水吃水,岩谷城距离千里江源头不过十五里远,应当靠水找吃的才对,可千里江的源头处居然没有鱼,航船到中间,一张渔网撒下去,也不见几条鱼。 太怪了! 金父等人心底也很疑惑,问了闫松这江水的事儿。 闫松摇头叹气道:“以前是有鱼的,可三十年前,天上掉下一块大火石砸进江水里,导致江底出现一个坑,冒出了很多奇奇怪怪的浑浊之物,待那些东西散去后,这千里江里就没有鱼了,水喝着也有一股奇怪的味儿,还会使人闹肚子。虽说那股味儿已经散去了很多,但影响还是在的,源头这里依旧没有鱼,得航船往南走三百里才能找到鱼。” 火石? 金毓闻言皱紧眉头,难不成是陨石? 天外之物的影响这么大吗? 金父等人对闫松口中所说的火石也很好奇。 闫松等人领着金毓等人去找到了那艘船。 船有两层楼,每一层楼都有二十五个小房间,能住下五十人。 因为长时间没有清扫,此船有些脏,闫松叫上士兵们帮着金毓等人一起打扫,并详细检查这艘船有没有需要修补的地方。 忙活了一个时辰,金毓等人把船清理干净了,并检查了船体四周,没有发现需要修补之处,桨、锚、舵都能正常使用。 把东西都搬到船上放好,金毓等人就与闫松等人告别。 “闫将军,这些日子麻烦你们了,谢谢你们对我们的帮助。”梁元对闫松拱手道。 闫松笑着说:“客气话就别说了,你们赶紧出发,一路上小心,祝你们一路顺风。” 他顿了下又道:“若是去了百兽山,找不到海船去日月部落,你们可以随时回来找我。” “好。”金毓等人连连点头。 闫松正准备叫上士兵们下船,梁元忽然道:“闫将军,我突然想起来,有件很重要的事情忘记告诉你了,请借一步说话。” 闫松很疑惑的跟他走到一边,梁元凑在他耳边说了几句,闫松闻言神色变了变:“真有野猪跑进了高府?” 梁元严肃点头:“我亲眼所见,那野猪应该还未离开,闫将军可以去找找。” 闫松看了梁元一眼,见他一脸认真,不是在开玩笑,便郑重的应下:“好,等回了城我就去高府找‘野猪’。” 第85章 全民皆可成兵 虽然认识梁元不过几天,但闫松却知道,梁元此人看着年轻,却是个不简单的,他做事果断,手上功夫了得,箭法精准,一般的猎户可做不到这些。 不仅是梁元,金父那些人也都是不简单的人物。 穷人中也可出人才。 梁元这些人就是穷人中的佼佼者。 所以,梁元说的‘野猪’,真的是野猪吗? 闫松忽然感觉到心跳加快,按照前两日在山路上的奇遇,他总觉得去高府可能会看到什么了不得的东西。 等闫松等人下了船,梁元就带着丁风和丁潇去了船尾,掌舵开船。 船缓缓动了起来,金父等人摇晃了下,面上露着惊奇之色。 “动了,动了,大船动了!”金父有些兴奋的咋咋呼呼。 金母打了他的手臂一下:“闭嘴,吓得我都紧张起来了!” 金兰等人也都瞪了金父一眼。 他们都是头一次坐这种大船,既期待又紧张。 “哞!” 野牛王叫了声,同疾风一起走到金毓的身后。 大木头会动,下面都是水,太吓牛(马)了! 金毓放下雪团,伸手安抚的摸了摸一牛一马的脑袋:“不怕,不怕,有我在呢!” 辛苦这三只兽兽了,要陪他们一起坐船好几天,不能随心所欲的奔跑了。 安抚好了三只兽兽,金毓同家人们对闫松等人挥手告别。 等金毓等人的船走远了,闫松这才带着人回城。 他们一走,金父等人就回了船房中,金毓在甲板上陪着野牛王和疾风,趁着无人,她悄悄往江水里放了一些灵泉水。 然后观察江面。 什么都没有? 她又放了差不多五十斤灵泉水,依旧无用,江中没有一条鱼。 “真是条奇怪的江。”金毓撇撇嘴,不再放灵泉水了。 岩谷城。 进了城,闫松心里惦记着梁元说的‘野猪’,便让车夫把马车赶回来,他带着两个信得过的心腹士兵去了高府。 在高府找了一圈,来到粮仓,野猪没看到,看到了满仓的粮食。 闫松心惊肉跳不已,下意识的拉着两个士兵进粮仓:“快,快,快,把门关上。” 两个士兵回了神,急忙关上门,然后看着眼前的粮食,一脸惊叹。 “我的娘啊!好多粮食啊!” “这些粮食是哪来的?这个粮仓我们以前来找过的,里面明明什么都没有,现在怎么会有这些东西?” 两个士兵疑惑,露出了见鬼的表情。 “难不成,我们见鬼了?” “不是见鬼就是在做梦!” 听见这二人的话,闫松猛吞口水,快步的跑到一个大缸前,用头撞了撞,撞得他头晕眼花。 “嘶~,痛死老子了!不是做梦,这些都是真的,我的老天爷呀!” “将军,你轻点呀!头都起包了!”两士兵被吓了一跳,忙跑过来扶他。 闫松推开他们:“别扶我,让我冷静一下,呼,深呼吸,再呼吸,呼!” 平缓了情绪,闫松才抬眼看向那些粮食,扫了一圈,目光落到辣椒面和面条上,他一个箭步跑过去,拿起一把面条仔细看了看,忽的捂住自己的嘴巴,呜呜咽咽的肩膀颤抖起来。 梁小兄弟,你们怎可冒险给我们留下这些东西呀! 这等恩情让我闫松如何回报呀! 这‘野猪’也太大了! 你们可真是活菩萨呀!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55节 救了岩谷城的两千多人。 “将军,这......这个是......”那两个士兵也曾吃过金毓等人给的面条,此刻一看到这面条,纷纷露出了震惊之色。 闫松眼神严厉的瞪过去:“不许说出去,你们什么都不知道。” “是,将军,我们二人什么都不知道。”两士兵心底都清楚了,眼前的这些粮食,是那些贵客留下的。 那些贵客们是神,是拯救岩谷城的神明! 他们必须为其保密。 闫松在粮仓里走了一圈,越看越惊喜,来到堆放种子的地方,他看到了一个锦囊。 无视上面歪歪扭扭的丑字,闫松颤着手捡起锦囊,打开,取出里面的纸。 他虽是大老粗,却是识字的,一张纸看完后,他又忍不住捂住嘴巴,心底激动的无以复加。 种子! 高产的各种菜种粮种! 梁小兄弟他们居然还留下了这些,他们不仅救了岩谷城一命,还给岩谷城的未来留了希望。 只要熬过战乱,将这些种子种出来,岩谷城就不会再缺粮了! 许久,闫松才对两个士兵道:“二狗子,你去把二蛋、小六子,周超,王贵,张福五人叫来,就说本将军有秘密任务指派。” 二蛋几人,都是他亲自培养出来的得力干将,这里的粮食如此多,二狗子和大林是管不过来的,所以必须把二蛋几人叫过来一起做事。 二狗子应了声,出了粮仓去叫人。 等二蛋几人到了,闫松就把门关了,在粮仓里与他们说话。 二蛋几人看到满仓的粮食傻眼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兴奋的跑过去抱住大缸又哭又笑的,像个二傻子。 等他们开心过了,闫松才轻咳一声:“都给本将军安静。” 二蛋等人立刻排队站直。 闫松沉声道:“粮食之事,暂时不可说出去,等咱们手上的粮食吃完了,再来动用这些粮食。” 加上今日河边抓到的野味和鱼,城里的粮食还能吃十几天,等吃完了那些粮食,他再把粮仓里的这些粮食一点一点的拿出来,到那个时候,梁小兄弟他们已经离开岩谷城有十多日了,就不会有人把粮食的事儿怀疑到他们的身上了。 闫松又道:“等以后拿出粮食时,若有人问起这粮食是从哪儿来的,你们就说是在高首富家的地下仓库里找到的。” 高首富为人奸诈,喜欢藏东西,他在岩谷城里买了很多地盘,挖了许多隐秘的地下仓库来藏东西,这个秘密普通百姓们并不知道。 闫松去找过这些地下仓库,所有的地下仓库他早就带人翻遍了,里面如高府里的一样,东西早就已经被搬空了。 如今为了保护梁小兄弟等人,他要把高首富的地下仓库暴露出去,用高首富当挡箭牌。 二蛋等人跟随闫松多年,对闫松一向言听计从,是死忠粉,见闫松如此说了,二蛋等人纷纷发誓,定会保守秘密,定会按照闫松所说的去做,定会保护好这些粮食。 闫松满意的点点头,捋着大胡子道:“曼人不会放过岩谷城的,我们人数有限,若真的发生了什么事情,无法顾及到所有百姓,必须让城中的所有百姓们跟随将士们一起训练,做到全民皆可成兵,同心协力,才能活下去。” 以前粮食不够,需要省着吃,百姓们吃不饱没力气训练,许多事情都做不了,如今粮食不愁了,百姓们此时不训练,更待何时。 必须练起来! 第86章 她爹钻钱眼子里了 初次坐大船,金父等人好奇得紧,这里看看,那里瞅瞅,把船上的每个房间都看了一遍,看完之后就集体扒着护栏呕吐。 除了金毓、梁元、丁风、丁潇四人没晕船,其他人都晕船了。 一个个吐的脸色发白,隔夜饭都差点吐出来。 “哎!哎!难受死我了!”金父吐完后瘫在船上,哼得眼泪花儿打转:“以前坐小船都没吐过。” 金母靠在护栏上:“你只坐过一次小船,而且坐了不到一刻钟的时间,我们现在坐的是大船,已经在水上飘荡了一个多时辰了,能一样吗?” 金兰虚弱的惊呼:“才一个多时辰,我们就成这样了,后面可怎么办啊?” 金毓心疼的安抚他们,喂他们喝水:“大姑不怕不怕,咱们喝点水,漱漱口,你们是第一次坐船,所以才会不适应,时间长了就适应了。” 金虎软趴趴的看着她:“大姐,你也是第一次坐船,你为什么不晕船?你明明比我还弱的。” 金毓走过去语重心长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小弟,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姐已经不弱了,我比你强。” 金虎坚决不承认自己弱:“不对,你没我强,你只是运气好,过不了多久,你肯定会比我吐的还厉害。” 半个时辰后,金父等人全受不了,被金毓几人一个一个扶进房间,了无生趣的躺在床上,跟灵魂脱壳了似的。 金毓帮金虎盖好被子:“小弟,看吧,姐不是靠运气,是靠实力不晕船的。” 金虎:“……”灵魂脱壳中,听不见她说了啥。 丁风和丁潇看到金父等人这幅惨样,很疑惑的挠了挠头,不解的问梁元:“他们都晕船了,我们怎么没晕船?” 梁元扫了他们一眼:“心思都在学习掌舵上,你们哪有空晕船。都晕了,谁来替换我的活?” 掌舵的事儿不能全靠他一人,他得把所有人都训练出来。 见丁流二人跟着梁元学掌舵学得起劲,金毓去了灶房。 船上有炉灶,灶上有两口大铁锅,一口做菜一口蒸饭,灶底用泥土夯实,隔了一层铁板,火是烧不到船板的。 闫松帮忙准备的物资里,除了野菜、鱼、肉、木炭之外,还有一大麻袋的木柴,足够金毓等人这几天在船上生火做饭了。 趁着金父等人还在睡,金毓从空间里拿出大米蒸了米饭,边蒸饭边做菜。 想着穿越到这个朝代如此久,自己都没有认真下过厨,只跟着金母学过蒸饭,金毓今日就想露一手。 想着手机里有各种调料卖,她用手机买了做红烧肉的调料,将野猪肉拿出来,烧皮清洗干净,切成大小一样的小块焯水捞出,锅上火放油下肉块煎出油,把多余的油倒出一些,放入八角、桂皮、香叶等等调料,炒出香味,再加入一大碗灵泉水,将野猪肉烧熟透加大伙收汁,一锅色香味俱全的红烧野猪肉就做好了。 做好了肉就做野菜,野菜焯水凉拌。 饭菜做好,金父等人也饿醒了,睡了一觉,精神头总算好了些。 一起来闻到肉香味,一行人纷纷来了灶房,然后就看到了一大海碗的红烧肉和凉拌野菜。 “好香啊!”金母猛咽口水,第一个冲进去,来到灶台边,端起那碗肉仔细的瞧,用力的闻。 越闻越香。 “小毓,这是你做的?”金母有些激动的问金毓。 金毓点头:“嗯嗯,我做的,见你们都累了,我就想做点好吃的让你们提提神。” 虽然爹娘他们吐空了肚子,但这红烧肉是用灵泉水做的,伤不了他们的身体的,可以放心大胆的吃。 “你做的也太好了,娘都不会做这种肉,这是什么东西?叶子?”金母放下碗,看到了捞在一旁的调料,里头有好几种她都不认识。 金毓道:“这是香叶,我用手机买的调料,上面有介绍,说这种叶子很适合拿来做肉吃,做出的肉叫做红烧肉,我就买了点来试试,做出的肉儿果然很香。” “香叶。”金母眼儿发亮,捡起香叶闻了闻:“嗯嗯,真的好香,有肉的香味。” 金毓忍不住笑出声:“这片叶子和肉一起烧过,当然有肉香了。” 她拿出一片香叶给金母看:“你仔细闻闻,这才是香叶的味道。” 说着她又给金母介绍其他的调料,闻言,金母大手一挥眉飞色舞的道:“小毓,下次做肉让娘来做,你在一旁指挥就行了。” 她知道手机能买很多调料,可没有想到,这些调料会如此神奇。 味道闻着怪怪的,做出的食物却出奇的好吃。 见金母痴迷上了调料,金父摇头晃脑的说:“孩子他娘,你可别光顾着想下厨了,买调料是要银子的,还挺贵的,浪费浪费呀!随便吃点就行了,用不着那么麻烦,小毓,以后你也别买那些调料了!” 金母双手叉腰朝他呸了口:“你懂个屁,既然嫌弃调料贵,那你有本事就别吃这碗红啥来着,哦哦,对了,是红烧肉!” 金父呵呵:“我大闺女做的菜,我怎么可能不吃,我只是让你别乱花钱,又没说不吃肉。” 金母双眼眯了眯:“你哪只眼睛看的我乱花钱了?” 感觉到了危险气息,金父下意识的后退几步走到金娇和金虎的身后,快速的说:“没看到。” 见弟弟这么怂,金兰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整天就是钱钱钱的,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爱财呢!弟妹买调料怎么了?不都是为了提升厨艺,做好吃的给你吃吗!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她说着就冲金母扬声道:“弟妹,既然我弟弟他舍不得钱,那你以后就别给他做好吃的了,直接一锅水乱煮就行,别放盐,盐很贵,如今一斤盐得百文钱呢!” 金父撇嘴:“什么百文,手机上只要两文。” 金兰冷笑:“转手卖出去,就值一百文了!” 金父眼儿一亮:“对哦,我可以卖……不对,卖私盐是犯法的,要坐牢的……也不对,咱们以后去了日月部落,不在赤云国了,卖盐……” 见他钻钱眼里了,金毓提醒他:“爹,不吃盐没力气,会生病,严重的时候会没命的。” 第87章 曼军追上了金毓等人 听了金毓的话,金父立马看向金母:“菜里一定要放盐。” 金母笑出一口白牙:“不买调料不放盐。” 金父:“……买买买,都买成了吧!” 他只是嘴上说说而已,怎么可能不给金母买调料,金母跟了他十几年,吃尽了苦头,一直想学厨却没有机会,如今有机会了,他怎么可能不满足金母的愿望。 必须尽力满足呀! 只是这银子……该去哪里捞一笔呢? 等吃了红烧野猪肉后,金父对那些调料也起兴趣了,这玩意儿做肉果真美味呀! 等以后稳定下来了,可以用手机多买点调料转手拿去卖,一定能大赚。 金父把目光落到了金毓的身上:“小毓,手机里还有哪些好东西,你仔细的给爹说说呗!” 闻言,金毓瞬间明白她爹的意思了,他是想利用手机里的东西做生意呀! 她爹是真的很爱财。 金毓没有隐瞒,把手机里能买的东西都告诉了金父,金父听得津津有味,都不晕船了! 金父跟着金毓研究手机,金母等人就去学掌舵和射箭,充当箭靶的那两个草人也被拿上了船。 金毓十四人充分利用了在船上的时间,学厨、射箭、掌舵等等事儿一一忙下来,忙得忘记了晕船,逐渐适应了在船上的生活。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56节 相比忙碌不已的金毓等人,野牛王这三只兽兽很不喜欢船上的生活,为了防止它们暴躁捣乱,金毓每天都会给它们喝很多很多的灵泉水。 转眼就过去了两天一夜。 船只行驶到了庆城的水域,这片水域里有很多鱼,与岩谷城那边的死水形成了了鲜明的对比。 庆城虽还未被曼人攻破,但因为渡口是在城外,以至于曼人们抢先占领了渡口,使得很多船只被遗弃在水面上无人看管。,江水里漂浮着很多赤云人的尸体。 梁元亲自掌舵,绕开渡口而行,远离庆城,朝着杨柳河而去。 远离庆城渡口还不到十里远,右边的山顶上,有三人从树丛后面走出来,抬眼扫视千里江,忽然,他们看到了船只,神色变了变。 “有船?”一人惊呼道:“赤云的百姓们都从另一条路往京城逃去了,这艘船从哪来的?” 第二个道:“管他是从哪来的,赶紧去将此事禀告将军。” 三人下了山,许久之后来到了庆城北面,进入了驻扎在城外三里处的曼军军营中,见到了此次带兵攻打庆城的主将罗同,将船只的事儿告知。 得知江上有船,五大三粗的罗同阴狠的笑起来:“庆城里的守城兵让本将军吃了大亏,城门久攻不破,正愁找不到发泄怒火的地方呢,这时候居然出现了船只,好的很,你们三人去找何豺,让他带上百人沿江去看看,查清楚那船只要去哪儿,想办法拦下来。” “遵命!” 何豺很快带上百人来了渡口,坐上一艘能容得下百人的大船去找船只,这艘大船的速度竟比金毓等人的船速度还快。 不到一个时辰,何豺就看到了金毓等人的船只。 “果真有船,此船不进渡口,是要去哪?” “加快速度,追上去拦下。” 这边,金毓等人站在船板上,也看到了身后追来的大船。 “有船追上来了,大家注意隐蔽,把武器拿好。”梁元泛冷的目光落到那距离他们只有几百米远的大船上,很快就发现了,此船的速度很快,只怕要不了多久就会追上他们。 梁元让金毓把野牛王这三只兽兽全哄进船房里躲起来。 待何豺等人的船近了些,梁元看清了他们身上的衣服。 是曼人兵服。 所以,这些是曼人士兵,来着不善。 梁元转身进了船房,与金毓等人商量。 “曼军人多势众,我们不能硬碰硬,只能来阴的。”梁元道。 金毓点头:“嗯嗯,你说怎么做,我们就怎么做。” “擒贼先擒王……” 何豺等人的大船越发近了,距离金毓等人的船只有百米的距离。 何豺站在船首,扬声大喊:“前面的船停下,我等乃曼人勇士,这里是曼国领域,不允许外人踏足,所有人主动站出来投降,否则休怪本将军将你们的船撞翻沉入江水中。” 船上的金毓等人听见了他这话,纷纷厌恶的呸了一口。 金父唾弃道:“曼人领域?这里明明是我朝的国土,不要脸的曼人,居然能说出这么可笑的话。” 梁宏愤怒道:“曼人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什么话儿说不出来。” 金毓的目光中透着狠厉之色:“成者为王败者为寇,怪只怪我们赤云泱泱大国,只会内斗,才会让曼人有机可乘。” 梁元压低着声音:“都不要出声,我让你们动手,你们再动手。” 何豺又喊了几声,还是不见对面的船上有回应,心中疑惑又愤怒,命令士兵们:“撞过去!” 船夫立刻加快速度,追上了金毓等人的船,在两船距离只有三十米的时候,梁元忽的从船房中飞身而出,灵巧的来到草人身后,躲好的一瞬间,手中的袖珍弩对准了何豺。 “咻!”何豺被刺穿了眉心。 他震惊的睁大眼,临死前满眼不可思议。 “砰!”何豺的尸体重重的躺在船板上。 “何将军!”曼军们被吓着了,反应过来后就对金毓等人的船疯狂射箭,射到了船板上,船柱上。 梁元躲在草人后面。 “砰!”有一支箭矢刺中了稻草人,发出砰的一声,像是射中了铁块。 原来是稻草人的里面捆了两块破铁。 听到箭矢落到船上的声音,躲在船房中的金毓等人纷纷屏住了呼吸,手心里都是汗。 曼人们射了好些箭矢,也不见对面的船走出人来,一怒之下,停止射箭,又要撞船。 梁元趁机而出,袖珍弩射出一箭,又射死了一个能主事的曼军。 射完就躲起来,刚躲好,曼人的船猛的撞上来。 砰! 金毓等人的船瞬间剧烈摇晃,摇得众人在船上翻滚,连梁元都跟着滚了几圈。 “哞!”野牛王被大船晃得头晕眼花,气得鼻子喷气。 啊啊啊!俺老牛恨死这些摇摇晃晃的大木头了! 它猛的跑出船房,一眼就看到了曼人的大船,那大船的船头正撞在它坐的大木头的船尾上。 瞬间瞪大牛眼! 好家伙,原来是你们这些丑人使坏,想害俺老牛跟甜人的爹娘他们一样狂吐丢脸,俺老牛要你们好看。 它后腿一蹬,快速冲刺,到了船尾,猛的一个跳跃。 然后,它似长了翅膀的一般,飞过护栏,落到了曼人们大船的船头上。 第88章 金毓逐渐变为风一样的女子 野牛王有三千多斤,忽的从高处落下,吓傻了曼军的同时,还使得大船剧烈摇晃,船头猛地往水中下陷,船尾升高,曼军站不稳全部往船头滚来,野牛王也往后滚了两圈,撞到了护栏,还压死了两个弓箭手。 好在护栏足够坚硬,没有被它庞大的身躯撞坏,否则它就得掉水里了。 一稳住身形,野牛王就气急败坏的横冲直撞。 “救命啊!野兽杀人了!” “对方的船上怎么会有这么大的野牛?还会飞!” “这不是牛,这是怪物!” 凶残的曼军们刚死了首领,这会儿又被突如其来的野牛王袭击,顿时吓得肝胆俱裂,一个个都忘了队形,乱成一团。 “砰!砰!砰!”野牛王撞飞了一个又一个的曼军。 见此,梁元爬起身,见两船的高度差不多,距离不到两米,便快速冲刺,也一个跳跃,来到了曼军的船上,落地的瞬间,他就地打了个滚,捡起一把大刀,大开杀戒。 金毓等人从船房里跑了出来,见野牛王和梁元都在战斗,一行人赶紧来到船尾,寻了个安全的位置偷袭。 金父等人虽然学会了射箭,但力道和准头都不太行,加上那些曼军动来动去的,他们拿着弓箭和袖珍弩干瞪眼,怎么都射不出去,怕射偏了射中梁元和野牛王就麻烦了。 就在这时,金毓和梁宏却没有丝毫犹豫,各自射出了一箭。 咻! 两人的箭矢都射中了敌人,那两人中箭后翻下护栏落入了汹涌的江水中,翻腾了两下子就没了动静。 紧接着,金毓和梁宏又继续射箭。 一箭一个准,每一箭都能射中一个敌人,不浪费一支箭矢。 见此,金父赶紧凑过去:“小毓,你太棒了,来,爹的袖珍箭给你用。” 金虎和丁潇也把自己的箭矢给了梁宏,他们的箭法不好,射不中敌人就是浪费箭矢,不如把箭矢给射箭技术高超的梁宏用。 梁宏见了气急败坏:“给一点就行了,别全给我,我一个人用不完。” 这时候,对面的曼军在短暂的慌乱后,很快就冷静下来开始了抵抗,可是怎么都对付不了野牛王,他们一围攻野牛王,就会被金毓用袖珍弩偷袭,想要去抓金毓,还未走到船头就会被野牛王撞飞,再然后被梁元一刀抹掉脖子。 两人一牛配合的天衣无缝。 没多久,曼军溃不成军,船夫全都死在梁元的刀下,余下的三十人纷纷跪下来举手投降。 百人的队伍,竟扛不住十四人的虐杀,说出去都不会有人信。 见曼军们卑微的低下了头颅,金父等人心中振奋万分。 他们战胜了曼军,不对,是野牛王和金毓、梁元、梁宏三人战胜了曼军,太不可思议了! 投降了的曼人放下了所有兵器,梁元让金毓等人全待在船上,别跑过来这边,免得曼人反扑。 金毓等人点点头,纷纷乖乖的站在船尾,疾风和雪团从船房中走出来,站到了金毓的身边。 梁元让投降的曼军将身上的钱财全掏出来,而后道:“让我放过你们也可以,从船上跳下去,自个游到岸上。” 曼军大惊:“我们不会游泳,跳下去会死的。” 梁元冷笑:“要么自个跳下水,要么被我身后的野牛撞飞踹下水,二选一。” 曼军来追他们,必定是抱着虐杀的心思,若是没有野牛王,他们又没有本事,肯定会被曼军抓住,结果就是一个死。 所以,他是绝对不会对这些曼军手下留情的。 曼军们显然没有想到梁元会如此的冷酷无情,他们都投降了,他居然还不放过他们,一时间怒从心起,站起来想反抗,一抬眼,野牛王就冲了过来。 “啊!”曼军吓了个半死,他们怕极了这头大野兽,都不用梁元催了,纷纷全速跑到船头,争前恐后的扑通扑通跳下水,跟下饺子似的,水花四溅。 曼军不善水性,这三十人跳下去,在水里你踩我我踩你的扑腾了半会儿后,就全都淹死在水中。 金父等人傻眼了。 “曼人自杀了?被壮壮吓得自杀了?”金兰抽动着嘴角,一脸不可思议:“若是不是亲眼所见,我万万不敢相信这世上还有这种离谱的事情。” 金父等人附和着点头:“对对对,我们也觉得好离谱。” 见曼人都跳下了水,野牛王感到无趣,去踹了踹那些曼军尸体,不管怎么踹,这些丑人都不爬起来陪它打架。 弱包子! 它鄙视的瞪了这些死丑人一眼,傲娇的甩甩尾巴转身,给了梁元一个眼神。 “哞!”丑人,你跟甜人一样,都是好样的,方才的动作很利索,来,我们打一架。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57节 梁元没搭理它,钻进船房里找了找,发现了很多粮食和武器,他走出船房,走到船头对金毓招了招手,让她来曼军船上,有事情与她说。 他还未说完话,金父就不解的大声问:“让小毓过去做什么,两船的距离拉远了好多,没刚才好跳过去了。” 话音刚落下,金毓就往后退了几步,一个冲刺,全力跃起,踩在护栏上一个借力,咻的一下子,人就跟飞起来了似的,跳出老远,她在半空翻了个跟斗,落到了曼军的船头上,就地滚了两圈,才稳住了身形,衣服沾到了少许血迹。 金父:“......”吓得差点咬断了自己的舌头。 他身旁的金虎结结巴巴的:“爹,你看到了吗?我大姐飞过去了!” 金娇一个转身:“我也要跳。” 金母揪住她的后衣领:“你跳个屁,跳江啊!” 丁家四兄弟:“大表妹越来越厉害了,和以前天差地别,我们都还没有反应过来,她就跳过去了!” 金兰气得直捶护栏:“死丫头,也不怕落到水里,差点吓死我了!” 相比家人们的激动和惊惧,落到了对面船头上的金毓却是心跳个不停,这船头距离他们的船已经有两米多远,换做是前世的她,那肯定是跳不过来的,两百多斤的体重一跳就得落江,溅起巨大的水花。可现在,她却跳过来了,跳之前也没有多想,梁元让她过来,她觉得肯定是有急事,想也没想就跳了。 金毓越发觉得瘦下来的感觉真的太美好了! 她宁愿瘦也不愿意胖,瞧瞧她现在的身形多灵活,做什么都很轻松,走路跑步也不大喘气,锻炼起来也不再那么费劲了。 这个世界要是有轻功,她肯定能练成。 “你疯了?”见两只大船的距离拉远了点,怕金毓过不来,梁元对她招完手之后,正想说找东西搭桥让她过来,结果还未来得说完话就被金父打断,然后看到金毓飞身跳过来了,惊得浑身发凉,大步跑过来拉住了她的手。 “你知不知道刚才有多危险,要是落江了你就没命了!”梁元的声音难得透着惊慌和愤怒。 第89章 直接用曼人的大船赶路 金毓被他吼得一愣:“我没事,我能跳过来。” 而且还能跳得更远,跳起来的那一瞬间,她觉得自己像个小飞人。 见她安然无恙,梁元沉声道:“以后不到万不得已,不许再做这么危险的事情了。” 金母也在船尾大喊:“小毓,梁元说的对,你以后不许再做这么危险的事情了,我们都快被你吓死了!” 金父等人也跟着对金毓说教,见家人们是真的被自己的行为吓着了,金毓忙道歉承认错误,保证以后再也不犯了。 看到金毓这样的态度,梁元没再多说什么,拉着她就往船房里走。 金毓看了眼拉住自己的那双大手,什么也没说,只觉得心里暖暖的。 看到金毓也过来了,野牛王很激动,忙跑过来求抚摸,金毓摸了摸它的脑袋,背对着金母等人悄悄给它喝了点灵泉水,让它在外面待着,她跟着梁元进了船房。 没多久,两人来到了装着兵器的屋子。 金毓美眸亮了亮:“好多刀和弓箭。” 梁元问:“叫你过来就是想让你把这些东西全装起来,除了这些兵器,另一个屋里还有一万斤左右的粮食,装得下吗?” 金毓使劲点头:“装得下。” 她的空间木屋虽然只有十平方米,但高度却有五米,别说一万斤粮食,两万斤都能装下。 她步入房间,用手去触碰那些兵器,凡是被她碰到的兵器,都瞬间消失落入了她的空间木屋里。 除了手机无需用手触碰就能放进空间里,其他东西金毓都得碰到了才能用意念放入空间。 装完兵器,金毓又跟着梁元去另外一间屋子装粮食,随后同梁元一起出了船房,找到一个大铁钩子,丢到金父等人那边,拉近了两船的距离。 金毓爬过去对他们说:“我们杀了这么多曼军,那些曼人肯定不会放过我们的,避免再次被敌人追上,我们必须要用最快的速度赶到杨柳河,所以得坐最快的船,曼人的船速度比我们的快,你们快去把东西搬到这艘船上,我们坐这艘船赶路。” 金父等人看了眼对面船上的曼军尸体,心底实在怕得很,可想着金毓说得话很有道理,也不多说什么了,一咬牙就全去搬东西,金毓和梁元也一起去帮忙。 没一会儿,除了木柴没搬,柴米油盐木炭棉被衣物等东西都被金毓等人搬到了曼人的船上。 梁元剪开钩子,带上丁风和丁潇去了掌舵,继续航行。 金毓同金父等人去搜那些曼军的身,边搜身边拔箭,再把曼人的尸体丢进江里。 曼军从边关一路打过来,杀了数不清的赤云人,抢夺了数不完的金银粮食,身上都或多或少的有银子防身,一搜就搜出了很多,有的曼军身上藏有二两,有的十两,有的是银票,身上藏钱财最多的是何豺,他不仅有十几两碎银,还有十张百两银票,以及一块极为珍贵的椭圆形羊脂玉佩。 金父等人没有见过羊脂玉佩,判断不出价值,金毓见玉佩上有个塘字,想着此玉应该不简单,急忙拿了玉佩去船尾找梁元。 正在掌舵的梁元看到玉佩,神色一震,伸手从金毓的手中接了过来,仔细的看了两眼。 玉佩上磕着君子兰图案,花朵旁边刻着一个很小的塘字。 塘,是段将军的名,他全名为段塘。 玉佩是段将军的随身之物,是段将军的妻子送给他的,他前世曾在龙千羽那里看到过。 段将军死后,他随身携带的玉佩也被曼人偷了去,几经转手,落入了一个名为何豺的曼人手中,龙千羽与诸王一起合作打退曼人的同时,从何豺的手上抢回了这枚玉佩,带回京城,交给了段将军的妻女,后来段将军的女儿在多年后成为了赤云国的第一位巾帼女将,创建了娘子军,镇守东南边关。 梁元让丁风掌舵,把金毓带到一边,压低声音与她说了玉佩的来历,然后跟着金毓去看了眼何豺的尸体,大概猜到了他的身份。 前世是龙千羽杀了何豺,如今是他杀了何豺。 梁元对金父等人道:“我想要这枚玉佩可以吗?” 金毓点头:“当然可以,这个曼人是你杀的,他身上的钱财当然都得归你。” 她说着,看向金父。 金父赶紧把从何豺身上搜出来的钱财全部塞进梁元的手里:“小毓说的没错,都是你的。”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梁元的银子他不能贪。 金母满意的看了他一眼,对梁元说:“不止这个曼人身上的钱财归你,其他曼人身上的钱财也得归你。” 梁元摇头:“我只要玉佩就行了。” 他要收好此玉佩,若以后有机会,他要将玉佩还给段将军的妻女。 见梁元不要其他的钱财,金母不干了:“你不要不行,以前你出力最多,每次得到的银子都与我们平分,那时候我们没钱,就厚着脸皮跟你分了,如今我们都不缺钱了,怎么能一直不要脸的跟你分银子。” 金兰一家都很赞同金母的话。 梁元哭笑不得:“这次又不是我一人在出力,金毓也出力了,壮壮也出力了……” 丁达打断他的话:“那这次的银钱就交给你和你爹还有金毓慢慢分,我们刚才一个敌人都被杀,箭也没射,没资格分银子。” 金兰点头:“嗯嗯嗯,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行了,这船上都是血,需要好好清洗,我们不跟你磨叽了,先去忙了。” 金兰两口子根本不给梁元说话的机会,把搜出来的银钱都给了他和金毓、梁宏,把何豺的尸体抬着走到护栏边丢下船,转身就去忙自己的了。 金母也带着金娇和金虎把搜出来的银钱给了梁元,转身跟着金兰一家去找木桶打水,清洗船板上的血迹。 剩下金毓、梁元、梁宏、梁月四人大眼瞪小眼。 “大姐。”见金娇不陪着自己了,梁月跑过来抱住金毓的手臂,把脑袋靠在她的肩膀上,特别的亲昵。 梁宏看了看金毓,又看了看梁月,轻咳一声,对梁月招手:“小月过来,爹带你去找雪团玩。” 听到雪团二字,梁月眼儿一亮,赶忙朝着梁宏跑了过去:“太好了!可以和雪团玩了!” 因为开心,说话都不结巴了。 梁宏听了很惊喜,闺女最近发生了很多变化,似乎比以前正常了些。 梁元也有所感觉。 梁宏对梁元道:“分银子的事儿爹就不掺和了,你和小毓想怎么分就怎么分。” 第90章 再遇危机,正面与曼军厮杀 见梁宏也带着梁月走开了,金毓抱着一堆碎银和铜钱,看了看梁元,挑眉笑着说:“走,我们找个地儿分钱去。” 梁元点点头,找了个布袋将所有的银钱都装在一起,同金毓去了一间船房中。 刚把门关上,金毓一转身,梁元就把布袋递了过来:“全给你收着,放你那安全。” 金毓眨巴着眼睛:“不分一分?” “不分。”梁元摇头:“分来分去没意思,赶紧收下,出去忙活。” 他把布袋子塞进金毓的手里,越过她开门就走了,留给金毓一个冷峻潇洒的背影。 金毓看了看手里的钱袋,似乎早就料到梁元会这么做一般,她的脸上竟没有任何意外,笑了笑,就将布袋丢进了空间里,然后转身出了船房去帮着大伙儿清洗船板。 此船很大,没必要全部清洗干净,那样耗时又耗力,金毓等人只是把大片的血迹清洗干净,免得看着渗人。 洗干净船板,众人就去洗漱,换身衣服,做晚饭吃,吃完就睡。 夜。 曼军军营中,罗同等了许久,也不见何豺把人抓回来,心中疑惑,派人去寻,夜半三更的时候,在江水中寻到了一艘船,在岸边寻到了一具又一具被江水冲上岸的尸体。 曼军将尸体抬回了营帐,看到何豺那已经看不出模样的冰冷尸体,罗同大怒。 “混账!那些人到底是谁?怎能有这般杀了何将军他们!” 他怒了许久,砸了好几个杯子,才冷静下来,让人把何豺的尸体抬下去,将所有士兵的尸体火化埋葬。 看着那不远处焚烧尸体的大火,罗同眸光阴冷无比,陷入了沉思。 “他们到底是谁?” “要去什么地方?” 除了岩谷城的渡口,千里江的其他的渡口都在他们曼军的掌控内,那些人若是靠岸,定会被抓,可若是他们不靠岸,一直往前航行,那么...... 想到了什么,罗同忽然睁大眼,叫来五位小将,下达命令道:“李参将,你带人守住所有渡口,发现有船靠岸就立刻将其拦截。王毅,你带着人去杨柳河,守住所有山林的出口,一旦发现有人从山里出来,先行活捉,若捉不住,再杀无赦!” “末将遵命!” 五个将士很快领命离开,罗同摸了摸下巴,走到账外看了眼庆城北门方向。 他定要在一个月之内将庆城拿下。 ...... 为了方便在山里行走,金毓等人抽空做了五个极为坚实的双肩大背包,用来装被子衣裤鞋子。 沿着千里江又走了三天,金毓等人总算看到了一条又宽又广的河。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58节 河水很清澈,里头鱼儿无数。 下了船,金毓等人将还未吃完的粮食放入背篓中,衣物装入背包里,在河里抓了十几条鱼窜在一起,提在手中,各自背着背篓、背包、大铁锅弃船往山里走。 坐了几天船,野牛王这三只兽兽浑身难受,一下船就率先冲进了山里,兴奋的到处乱窜。 入冬的山里很阴冷,没有下雨的时候很干燥,下雨了就很潮湿,昨日下了雨,此刻这山里的泥土软软的,踩上去鞋底会沾满泥土,走路还会打滑,爬山十分艰难,可再艰难,金毓等人也得受着。 正走着的时候,窜到了前头的三只兽兽跑了回来,大家赶紧给野牛王和疾风套上软垫,让金娇、梁月跟着金毓骑牛,丁洒跟着梁宏骑马,遇上凹凸不平,牛马容易打滑的地方,金毓等人就从牛马的背上下来,自己走,走一回儿,遇上适合骑牛马的地方,又回到了牛马背上。 他们现在走的这座山名为留安山,此山没有羊驼山大,只需走上一天一夜就能到山的另一头出山,踏上大路。 金毓等人在山里待了一夜,在翌日晌午前来到了山林出口处。 还未走出去,跑到前面探路的梁元和白狐就发现了异样。 “出口有曼军守着,大概有百来人。”梁元喘息着道。 金毓皱紧眉头:“这帮王八蛋跟狗皮膏药一样难缠。” 梁宏问:“阿元,还有其他出口吗?” 梁元摇头:“都被堵住了。” 留安山有三个出口可以走到大路上,如今这三个出口外都有曼军守着,不管从哪边出去都会惊动曼军。 “硬碰硬肯定不行,我们得想办法引开曼军。”金毓看了看四周,忽然,她似是看到了什么,双眼猛的一亮:“有办法了!” ...... 山林出口外,一群曼军正在吃干粮,忽然,林中响起了阵阵狼嚎声。 “嗷呜!” “嗷呜!” 三个出口处的曼军皆被吓得脸色大变,严阵以待。 “什么情况?怎么会有狼嚎声?难不成山里的狼要跑出来!啊啊!!出来了,所有人注意防御!” 三群狼猛的从三个出口飞奔而出,张着血盆大口,朝着那些曼军扑去。 人与狼瞬间大战在一起,场面一片混乱! “吼!” “嗷~~” 正在这时,山林里又响起了各种野兽的咆哮,一头巨大的野牛飞从中间出口处飞奔而出,直接冲着曼军们撞了过去。 “啊!”四五个曼军被撞飞,发出阵阵惨叫,落到地上还未来得及爬起来,就被扑过来的野狼一口咬住了脖子。 这个出口处有二十四个曼军守着,如今只是一会儿的功夫,就被野兽咬死了一大半,活着的人纷纷逃去右边的出口,左边出口那边的曼军全部被野狼追着逃到了中间出口这边,一看到他们,野牛王就兴奋的撞了过去,吓得那些曼军一个急转弯,往右边出口逃去。 野狼和野牛王在他们身后穷追不舍。 趁着曼军全跑了,金毓等人忙从中央出口处跑了出来,往大路而去。 金毓边跑边回头看,心里十分担心:“壮壮这个蠢牛,说好了把人赶走就行了,它怎么还去追,这要是受伤了可怎么办。” 梁元停了下来:“你们继续往前跑,我去找壮壮。” 金毓忙道:“我也去。” 梁元把她推到金母那边:“你不能去,你跟着我去了,谁来保护他们。” “听话,乖,你们继续往前跑,千万不能停,我去找壮壮,不能丢下他不管。” 梁元说完,就拿着弓箭和大刀往左方出口那边飞跑而去。 见此,金毓等人虽然心里急得不行,可也不能跟上去当拖累,便都一咬牙全速往前跑,梁宏单脚跑不快,就带着同样跑不快的梁月骑在马背上。 咻! 才跑了一里多远,一支箭矢不知从何处射过来,刺中了疾风的屁股。 “咴咴!”疾风痛得嘶鸣,前腿高高抬起,梁宏和梁月从马背上掉落,落地的一瞬间,梁宏眼疾手快的抱住梁月在地上打了两个滚,护住了她的头部。 第91章 一个个都杀疯了 “梁伯伯,小月,你们没事吧?”突发的变故,将金毓等人都吓着了,急忙跑过来将梁宏二人扶起。 “哈哈哈,罗将军果然英明,这些人当真从山里跑出来了,全部拿下!”三十几个曼军从道路两边的山坡下跑了出来,将金毓等人团团围住。 金毓等人纷纷变了脸色,看到这些面露狰狞的曼军,皆拿起了手中的弓箭、大刀、袖珍弩背靠背而战,将最弱小的金娇、梁月等人护在了中间。 为首的曼军看到他们穿着赤云百姓服饰,有残有小,手中拿着兵器,眼底浮现惊奇之色:“就是你们这帮怪人杀了何豺将军他们?就你们这副狼狈的样子,凭什么能杀得了我曼国那么多将士,说,你们用了什么卑鄙手段?” 金毓等人神色冷沉不言语,现在与这些曼军说什么都是浪费口舌。 见他们不说话,曼军们全怒了:“以为不说话就可以了吗?行,那我就把你们抓了,全带回去审问,看你们的嘴到底有多硬,” 他一挥手,有几个士兵就朝着金毓等人走上前。 “不许过来!”丁达一步都不后退,神色冷厉的大喝:“再过来,休怪我们手中之箭不客气。” 士兵被他震得停下来,那曼军领头人道:“劝你们即刻武器放下,束手就擒,否则别怪我等杀无赦!额?” 他话音刚落,金毓就先发制人,一箭射中了他的眉心,娇声冷喝:“放下个屁的武器!” 她一动手,梁宏也跟着射出一箭,金母等人也不甘示弱,纷纷开杀,并齐声震天大吼:“去你娘的曼人,想杀我们还这么多废话,去死,杀!” “李参将,该死的赤云狗,竟敢杀了李参将,统统去死!”曼军震怒,纷纷动手,放箭挥刀。 两伙人瞬间厮杀在一起。 有了何豺那个前车之鉴,曼军不敢小视眼前的这十几个赤云人,纷纷用了全力。 有了梁元的锻炼和一路走来的经验,金父等人早已经不是普通的庄稼汉子、农村妇女、柔弱小孩,曼军想要杀他们没那么容易。 咻! 金毓又射死了一个曼人,正要再射箭的时候,一个曼人挥刀而来,她急忙闪躲,一个扫堂腿将此人绊倒,爬上去骑在此人身上,从空间里快速变出匕首,刺进此人的脖子中,鲜血溅了她一脸。 她双眼通红,眼底弥漫着无尽的杀意。 这些该死的曼人,为何非要来阻挡他们去寻世外桃源,她来到这个世界,吃了那么多苦,走了那么多路,好不容易来到了这里,眼看就快要到福来大草原,到百兽山了,结果这些曼军却死缠不放,她要杀光他们。 金毓满脸是血,捡起地上的大刀,一刀又一刀的挥出,砍掉敌人的手,砍掉敌人的脑袋,血溅了她一身,把她染成了血人。 见金毓好好的一个温柔,竟杀红了眼,金父等人大受震撼,也都跟着杀疯了。 “为什么不给我们活路,为什么?反正都是死,老子跟你们拼了!”金父边哭便大喊着,挥刀砍掉一个曼军的脑袋的同时,自己的右臂上也挨了一刀。 “小心!”一个曼军忽然从后面偷袭金父,金母见了大急之下,快步过来,护在金父面前,用大铁锅挡住了曼军手中的刀,金娇冲过来,啊的大叫一声,一刀刺进了这个曼军的屁股。 “啊!!!”此人的惨叫声震天动地,吓傻了金娇这个八岁小丫头,金母忙转身过来,一脚将曼军踹开,把金娇拉过来,护在身后:“娇娇别怕了,娘在呢!” 金虎射出一箭,忙跑到了自家爹娘身边,金兰一家也赶紧围了过来,所有人身上都挂了彩,身上全是血,有他们自己的,更多的是曼军的血。 梁宏想带着梁月往金父等人这边过来,却被两个曼军挡住,梁宏单脚抵不过曼人,被一脚踹到在地,梁月吓得大哭起来,那曼军的大刀染着血冲着她的脑袋落下。 “不要!”梁宏撕心裂肺的大喊,想要爬起来保护女儿,却是晚了一步。 “啾啾!”危机之时,雪团忽然出现,跳到了那曼军的脸上,曼军惨叫着挥偏了刀子,落到了梁月的肩膀上。 “啊!好痛啊!”梁月的肩膀被划开了一道口子,身后又有曼军袭来,金毓见了快步过去,一刀砍掉那个曼军的脖子。 “死开!”这时被雪团缠住的曼军将雪团从脸上拿下来,脸被雪团的爪子抓破了皮,他气急败坏的把雪团往地上一丢,一脚将梁月踹飞滚落山坡。 “小月!”金毓飞身过去,抱住了梁月,二人一同滚了下去。 “小毓!”金母和金父都被吓疯了,将金娇和金虎交给了金兰一家护着,金母用刀开路,金父用袖珍弩射敌人,二人用最快的速度来到山坡这边,跑下去找人。 有三个曼军见金母二人跑下了山坡,也紧追了上去。 梁宏急得不行,刚爬起来就被一个曼军踹倒,紧接着那曼军挥刀而下。 “咻!”还未砍中梁宏,一支箭射过来,刺中了这个曼军的脖子。 哒哒哒! 梁元骑着野牛王飞奔过来,撞飞两个曼军。 他从牛背上跳下来,一手将梁宏扶起,一手拿刀斩杀曼军,朝着金兰走过去。 有了野牛王和梁元的加入,余下的曼军瞬间不成了气候,纷纷弃械而逃。 “阿元,小毓和小月滚下了山坡,你勇叔和金婶婶去找他们了,有几个曼军追在他们身后,你快去救救他们呀!”梁宏急得双手在颤抖。 得知金毓几人居然在山坡底下,梁元当即就想下去救人,可这个时候,身后又有曼军追来,还是一群骑马的曼军,有四五十人。 梁元寒了脸,大叫了声:“壮壮,去救金毓。” 正准备冲上去撞敌人的野牛王一愣,连忙急转掉头,闻着味儿去寻人。 “爹,我们今日必须杀出去。”梁元沉静的说。 “好!”梁宏等人大声应着,没有任何胆怯。 那伙儿骑马的曼军跑过来后,见野牛王冲着山坡下跑去了,也忙了抽了十几人出来,追着野牛王而去。 梁元见此射出一箭,再飞身而起,翻身坐上疾风的背,冲着那些曼军杀过去。 梁宏等人也拿紧了武器,震天动地的喊了声:“杀!” …… 第92章 你不是我们的女儿(加更) 金毓抱着梁月滚到了山坡地底下,衣服被石子茅草刮破,露出的肌肤留下了道道血口子。 顾不上疼痛,她将梁月抱起来,梁月已经昏迷了过来,伸手一摸,她的后脑勺上都是血。 金父和金母追了过来,身后还跟着三个曼军,见到那三人,金毓震怒,将梁月放到地上,疾步过去疯狂的斩杀这三个曼军。 金母被她突然爆发出的力量吓着了,忙让金父去保护梁月,自己也加入战斗。 母女二人浑身挂彩的解决了这三个曼军,还未来得及喘口气,就有动静传了过来。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59节 野牛王飞冲了下来,身后追着十几个骑马的曼军。 “快跑!”金毓面色大变。 叫上金母和金父,背起梁月就跑。 “哞!”野牛王看到了金毓,正要兴奋呢,身后的曼人骑兵就射出一箭,刺中了它的屁股。 “哞!”野牛王痛得大叫一声,怒急转身,也顾不得去追甜人了,冲着那些曼军就撞了过去。 金毓等人趁此不停的往前跑。 “爹,娘,前面有山林,我们进山。” 金毓背着梁月,也不知哪来的力气,跑得比金母和金父还快。 金父两口子对视一眼,眼底都是惊涛骇浪。 距离山林还有百米时,被野牛王拦住的那些曼军中,有七人绕开野牛王追了上来,他们的战马都被野牛王惊得跑走了,如今都是用双腿在追人,边追边对着金毓几人拉开了弓箭。 “咻!”几支箭矢射了过去,跑在后面的金母被射中了大腿,猛的摔在地上。 “孩子他娘!”金父大惊,忙返回去扶她。 咻! 又是一箭射过来,金父躲闪不及被射中了后背! “啊!”他痛得惨叫出声,倒在了金母的身上。 “爹,娘!”金毓一回头就看到了父母中箭,忙用袖珍弩射出两箭,朝金母二人跑过去。 “别过来!”金母朝金毓大喊:“跑,赶紧跑,不要管我们,不要回头,跑啊!” 身后的七个曼人没了箭矢,拔刀追了过来。 金毓急了:“不,要逃一起逃,我不会丢下你们不管的。” 她正要将梁月放下来,提刀去救金母和金父,金母却忽然撕心裂肺的大叫一声:“你不许过来,你不是我们的女儿,我们不要你救,你没有资格救我们,滚!你给我们滚!” 金父也吃力的嘶吼:“你快滚啊!” 金毓拿刀的手一僵,他们竟然都知道? 他们说她不是他们的女儿? 金母和金父从地上爬起来,不要命的往回跑,与那些曼军战斗在一起,边挥刀还边喊。 “快滚!我们的命只有我们的女儿才能救,你不配!你滚!” 金毓闭了闭眼,很快就睁开,背着梁月毫不犹豫的转身就跑,跑进了山林里。 见她和梁月进林子里了,金母和金父都哈哈大笑起来。 “跑了好,她早该离开我们了,没有我们连累她,她会活得好好的。” “你们这些曼人,来呀!杀呀!我们两口子跟你们拼了!” 尽管金母二人毅力惊人,又有灵泉加强了体质,但对方有五人,他们两口子身上带着伤,怎么都不可能是曼军的对手,没一会儿的功夫,就中了好几刀,两口子浑身是血的倒在地上,想站起来,却怎么都爬不起来。 “招弟,对不起,这辈子,没让你,过上,好日子!”金父嘴角挂着血,拉住了金母的手:“下辈子,我一定会让你,当上大厨的。” “嗯,下辈子,我们继续做夫妻。”金母脸上都是血,却笑得很开心。 见他们两口子居然还有力气说话,七个被他们砍伤了的曼军皆感到不可思议,恼怒的举起刀,想要砍掉他们两口子的脑袋。 金母和金父绝望的闭上了眼睛。 “住手!” “嗷!” 伴随着一声厉喝,一声声兽吼声传来。 曼军们大惊,纷纷抬头看去,竟看到那早已经跑进了山林里的少女和女孩,骑着一头大野猪飞跑过来,她们的身后,还跟着两头野猪,一只熊瞎子,一条大蟒蛇,六匹野狼。 “我的老天爷呀!快跑!”曼军们拔腿就跑。 金毓带着梁月骑着野猪一猪当先的来到金母和金父的面前,见他们二人浑身是伤,嘴里一直在吐血,她心痛到无法呼吸,忙带着已经醒来了的梁月跳下猪背,过来将金母二人扶起,给他们喝灵泉水,把灵泉水撒在他们的身上,为他们止血。 “吼!”就在金毓救治金母二人的时候,那些野兽们纷纷去追上了那七个曼军,扑上去使劲的撕咬。 瞬间惨叫声连连。 “哞!”野牛王跑了过来,缠着它的那些曼军都被它弄死了,见一群兽兽在围攻坏人,它也赶紧上去开撞。 野牛王太凶残,体块又很大,吓着了那些兽兽们,它们忙四散跑走了,都不管用灵泉把它们哄来拼老命的金毓了。 金母二人身上的刀口看着多,却都不是致命伤,用灵泉水清洗过后,就不怎么流血了,金毓又从布包里掏出一瓶外伤药,撒在金母二人的伤口上,用手机买了点白布,按照梁元所教的手法,帮他们包扎伤口。 梁月站在一旁,不哭不闹的看着金毓给金父二人包扎,表现得十分安静。 金母疼得倒吸气:“轻,轻,轻点!” 金父也很不好受,眼泪噼里啪啦的往下掉:“痛死我了!” 金毓冷笑:“爹娘还知道痛,说明死不了。” 嘴上虽然这么说,但她紧绷的心却是悄悄放下了。 “你不是走了吗?怎么又回来了?”金父别开眼不看她。 金毓呵呵了声:“我为什么回来,你们心里不清楚吗?真不打算认我了是不是?” 金母有些心虚的说:“认,认,认的。” 她刚才是太急了,不想金毓留下来送死,所以才会说出那种话,现在想想,心里就挺不是滋味的。 金毓深呼吸一口气:“行了,不管你们认不认我,我都得救你们,会一直把你们当爹娘的。”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我们先离开这里,去找大姑他们。”金毓冲着野牛王喊了声,野牛王立马欢快的跑了过来:“壮壮,我爹娘受伤了,我一个人背不了两个人,你帮我驮一驮他们,好吗? 哞! 可以是可以,但是俺老牛也受伤了,屁股疼。 它扭动身子,用屁股对着金毓。 看到了那根还插在它屁股上的箭,金毓帮忙拔下来,用灵泉水清洗伤口,再上药,之后,她又给野牛王检查身上的其他部位,看看有没有受伤,然后就发现野牛王的背上和肚子上都有道口,流了一些血,只是伤口不如那箭伤深,所以野牛王并不觉得很疼,便没在意。 金毓心疼坏了,抿紧了唇给野牛王清洗伤口,上药。 野牛王这才舒坦了,趴下了身子。 金毓把梁月叫过来,给她处理了后脑勺和右肩上的伤口,小丫头痛得哼哼唧唧的,但还好没有怎么闹,伤口包扎好之后,就安静了下来。 “真乖!”金毓摸了摸她的脑袋,转身去脱了曼人的棉袄,垫在牛背上,绑稳了,才把金母和金父抱到牛背上。 见金毓能把一百四十多斤的金母抱起来,金父瞪大了双眼,随即又虚弱的闭上。 “走,我们去找你哥他们。”金毓对梁月说了声。 “嗯嗯。”梁月眼睛晶亮的看着她,乖巧的点头,还主动伸手拉住了金毓的手。 金毓看了她一眼,笑了笑,牵紧了她的手,带上野牛王往回走。 野牛王能来找她,可见梁元已经回来了,身后这么久都没有敌人追上来,那应该是安全的,她要带上梁月和爹娘去找梁元等人。 第93章 人人都受了伤 梁月的头上和肩膀上都有伤,虽然已经包扎好了,但她毕竟只是个八岁的孩子,带伤跟着金毓走了几步,就受不了了,又晕了过去,金毓只好把她也抱到野牛王的背上。 野牛王身上有伤,这会儿背上多了三个人,它真觉得挺重的。 金毓小脸白如纸,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的,她边走边虚弱的喂野牛王喝灵泉水:“辛苦了!” 她身上的刀伤不比金母的少,只是因为灵泉水对她的作用最大,所以她现在的状态看起来才会比金母和金父好一些,可也只是好一些而已,走起路来,身上的伤口依旧会很痛,再痛,她也要忍着,得靠自己的双脚前行,不能也爬到野牛王的身上,它也很痛很累了。 金毓抹了把眼角的血迹,她不能倒下,也不能停下,必须找到梁元他们,大家在一起,才最安全。 金毓身子发抖,目光坚定的看着前方,拖着沉重的双腿,跟着野牛王不停的走,一直走。 金毓几人往回走的时候,梁元等人也终于战胜了那些曼国骑兵,他们浑身是伤的跑下山坡,在顺着痕迹寻找他们。 不到一刻钟,梁元等人看到了金毓几人。 “小毓!” “小月!” “大弟,弟妹!” 一行人飞快跑过去。 “大家......都还活着,太好了!”看到亲人们都没死,一个都没少,金毓露出了笑容,再也支撑不住,往地上倒去。 梁元见了神色大变,加快了步伐,飞也似的来到她身边,接住了她。 “金毓,你醒醒......” 金毓陷入了黑暗里,周围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见,她看不到自己的手,也感觉不到自己的气息。 “这里是哪儿?” “我是死了吗?” 她很是疑惑,想要走出这片黑暗,却如何也走不出。 “谁来救救我,我不想死,我想活着。”她声音哽咽起来,开始在黑暗中挣扎。 “这里好黑,我不想待在这里,我要出去,爹,娘,娇娇,虎子,大姑......你们不要死,不要害怕,我带你去找世外桃源,我带着你们活下去......,梁元,你在哪?救救我,梁元......” “别怕!我在这呢!”一道温柔的男音忽然冲散黑暗,落入了金毓的耳中:“乖,别动,我给你看看伤口,嗯,已经好多了。” 听到这个声音,金毓立马停止了挣扎,她仿佛看到了亮光。 “梁元......”她轻声喊着这个名字。 山洞里,见金毓又在迷糊中喊自己了,梁元忙应了声:“我在。” 他手上的动作没有一点停留,麻利的给金毓的伤口重新上药包扎。 金父等人也在山洞里,因为梁元给金毓换药的时候,是需要脱掉金毓的衣服的,所以现场除了金母这几个女子,其余人都是背对着梁元和金毓的,金父因重伤躺在地上动不了,就只能紧紧的闭着双眼。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60节 看到金毓身上的伤,金母心底很不是滋味。 他们虽然都受了伤,可好歹还能保持清醒,可金毓却昏迷了一天一夜,夜里还发了热,胡言乱语,如今已经退了热,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醒来。 “阿元,给小毓换好了药,你也休息一会儿吧,你一直都没有休息,身体会受不住的。”梁宏虚弱的说了声。 梁元嗯了声,帮金毓穿上衣服,才道:“我已经帮她换好药了。” 梁宏等人闻言,忙小心翼翼的转过了身子,他们身上的伤都经过了处理,在慢慢恢复,没有恶化,皆用白布或灰布绑着。 而梁元的左臂和右腿上也绑了白布。 与曼军的这场恶战,他们打得十分艰险,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全都受了伤。 “咳咳咳!!!”金毓忽的咳嗽起来,梁元忙紧张的蹲下来。 金毓缓缓的睁开眼,看到了他的脸,露出虚弱的笑容。 “看到你真好。” 梁元笑了起来:“你醒了真好。” “小毓醒了,太好了!”见金毓醒了,金父等人都高兴的笑了起来,想过来嘘寒问暖,却挪不动脚,伤口太痛了。 金毓扭头看着他们,一个个的数过去:“真好,一个都没有少。” “大姐,呜呜,你吓死我们了!嘶,好痛,好痛!”金娇忽的哭得震天动地,扯到了左腿上的伤口,痛得倒吸气,嗷嗷的叫。 金母忙虚弱的说:“娇娇,快别叫了,越叫就越痛。” 金娇闻言忍痛闭上了嘴,双眼湿漉漉的,可怜极了。 “娇娇受伤了?”金毓这才注意到金娇腿上的伤,然后目光一扫,就见其他人也都受了伤,有的伤了肩膀手臂,有的伤了左右腿,有的伤了后背前胸,没有一个人身上是好的。 看到丁流的脸上和头上居然绑着白布,金毓问:“二表哥,你的脸?” 丁流还未说话,金兰就道:“为了替我挡刀,他的脸被曼军划了一个大口子......,都是我的错!” 她二儿子是最在意容貌的,他又是个读书人,如今毁了容,以后可如何是好啊! “娘,你快别自责了,嘶~,不怪你,是我能力不够,与你无关,再有一次,我还是会护着娘。”丁流吃力的说了两句,就扯到了伤口,痛得冷汗连连。 “你快别说话了。”丁风道:“扯到伤口痛得很。” “咕噜噜~”不知是谁的肚子叫了起来。 金毓皱眉,她扭头看了看四周,除了金母的那口大锅和各种武器还在,其余的行囊都不在了,吃的穿的盖的都没了。 “我们的东西呢?”金毓吃力的问着。 梁元道:“你昏迷后,生怕还有敌人追来,我们用敌人的战马带着你跑了好几个时辰,带着行囊跑不快,我们便都弃了,反正只要有银子,吃的穿的都还能买。” 看到家人们遭此大罪,金毓心底不是滋味,忙从空间里拿出手机,买了吃食、白布,拿出灵泉水和药。 吃了东西,梁元就去给丁达等人重新换药包扎,因为白布不够,他们的伤都是扯了衣服的布来包扎的,没有白布干净。 梁元忙着的时候,金兰就慢慢挪过来,和金娇、梁月一起,围着金毓坐下,给她说她昏迷后所发生的事儿。 与曼国骑兵拼杀的时候,属梁元最为厉害,他当时仿若杀神,一刀一个敌人,之所以会受伤,是为了保护金兰等人。 曼军多数都是被梁元所杀,杀完敌人后,梁元就让大家弃了行囊,下坡来找找人。 金兰说:“见你昏迷了,身上都是血,梁元吓疯了,给你治了伤,就带着我们不停的跑,好不容易才逃到了这山里,找到了这个山洞。” “进了洞里,我们才惊奇的发现,自己身上的伤有多严重,流了那么多血,居然一个都没有死,简直就是奇迹。” 金兰说着压低声音掩嘴对金毓说:“我们身上的伤都是自己处理的,只有你和你爹娘还有你二表哥的伤是梁元包扎的,你们四人伤得太严重了,我们不敢动手,所以只能辛苦梁元了。半夜你发了热,梁元一直守着你,直到你退热了,他才小眯了一会儿。” 第94章 梁月不傻了却只挨着金毓 听着金兰的话,金毓心底对梁元更为感激了,随即她想到了什么,猛地睁大双眼。 她的大腿、小腿、后背、肩膀、肚子等等这些地方都有伤,虽然都不是致命伤,可包扎肯定是需要的,梁元给她包扎伤口,那岂不是把她从上到下都看光了? 金毓瞬间觉得脸和耳朵都好烫。 金兰朝她眨了眨眼:“你也别怪梁元,没有他给你治伤,你已经没命了,所以……” 金毓说:“姑,我没怪他,不可能怪他。” 金兰满意的笑了:“不怪就好,梁元救了你,你以后可得好好报答人家。” 金毓:“他嫌我丑怎么办?” “胡说八道,你哪里丑了,你顶多就是瘦了点,瞧瞧你这小皮肤,白嫩白嫩的,比谁都好看。”金兰好笑的看着她:“行了,不跟你说这些了,梁元要真嫌你丑,早把你给丢了,哪还会带着你逃呀逃的。唉!咱们现在成了这副样子,也不是说这些的时候,我累了,先歇息了,你也赶紧睡睡吧,不舒服就说出来哈。” 金兰说着就慢慢的挪动着身子躺在金毓的身边,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见她累极了,金毓扭头去看金娇:“娇娇,壮壮它们呢?” 金娇身上疼得很,还在吸鼻子:“这个山洞有些小,壮壮和疾风进不来,和曼人的那几匹战马在洞外待着呢!雪团一进山里,就自个跑了,也不知去了那里,到现在都还没有回来。” 她说着,就拉了拉身边的梁月,对金毓说:“大姐,你快看看小月,她不知道怎么了,醒来后就傻愣愣的不说话,只会盯着你看。” 金毓立马看向梁月,梁月正在盯着她看,双眼晶亮晶亮的,和以往有些不同。 方才吃东西的时候,梁月也是一声不吭的。 金毓想到了她背着梁月跑进林子里的事儿,当时进了林子,她就把梁月放到地上,从空间里放出很多灵泉水,利用灵泉引来了很多野兽,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梁月突然醒来了,一醒来看到野兽,梁月吓得哇哇大叫,见野兽不伤害她,还会听她的话,梁月才冷静下来,然后看着她的目光就变得不一样了,很崇拜的样子。 “小月。”想到梁月的变化,金毓试着喊了声。 梁月立马应了:“嗯,大姐,你唤我何事?”表现得比金娇这个亲妹妹还乖巧。 金娇惊愣住了,不可置信的看着梁月:“你说话怎么不结巴了?” 梁月没有回答她,只是盯着金毓看。 梁元等人都看了过来。 “方才小月说话了对不对,醒来到现在,无论我们给她说什么,她都不吭声,这会儿小毓喊了她一声,她居然开口了。”梁宏激动的爬过来,看着梁月:“小月,你再说一句话给爹听听好不好?” 梁月依旧没有吭声,还是看着金毓。 梁宏有些急了,他女儿到底是怎么了? 金毓见此对梁月说:“小月,你为什么不跟你爹说话。” 梁月扭扭捏捏的笑了笑:“我有点不好意思,不知道该怎么和大家说话。” 再次听见梁月说出如此连贯的话,梁宏更为激动,梁元加快了手上的包扎动作,给丁潇弄好好,就瘸着右腿走了过来,喊了声梁月。 梁月扭头看了他一眼,不言语,她的眼神清澈得仿若初生的小婴儿。 梁元皱了皱眉:“你不认识哥哥了吗?” 梁月摇了摇头,又点点头,有点紧张:“认,认识的。” 金毓见此道:“梁元,你和梁伯伯别急,容我先和小月说几句。” “好。”梁元点了点头,把梁宏扶到一边。 金毓这才问梁月:“小月,你告诉我,你的脑袋是不是变得清醒了。” 梁月一听到她的声音,立马笑眯眯的点头,很崇拜的看着她高兴的说:“嗯嗯嗯,我的后脑勺虽然很痛,但脑子却是很清醒了,以前总是浑浑噩噩的,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很多事情都看不懂,也学不会,但是现在,我发现我能看懂了,哥哥给你包扎伤口的时候,我还觉得挺简单的,我也能学会呢!” “乖乖哟!小月这是不傻了呀!老天爷保佑呀!”金母惊喜的道:“小丫头因祸得福了!” 丁达等人都一脸开心,纷纷附和金母的话,梁宏和梁元神色都很激动,一直盯着梁月看。 金毓也很惊喜,梁月在林子里醒来时,她就发现她的异样了,之前还不确定,现在确定了,梁月这是好了呀! 只是刚刚好起来,不太适应而已。 但是…… “小月,为什么你只听我的话,回答我的问题呢?”金毓不解的问。 梁月笑得很单纯:“因为我喜欢大姐呀!大姐很厉害,还很香,我一清醒就看到了大姐,所以我只想挨着大姐,听大姐的话。” “我虽然记得所有人,也没有忘掉以前的事情,但我才刚清醒,脑子里还是有些乱,心里也很害怕,不知道该怎么去跟爹和哥哥他们沟通,只有待在大姐的身边,看着大姐我才安心。” 梁月说完,就小心翼翼的看了眼梁元和梁宏,往金毓这边靠了靠,似乎金毓才是她的家人一般。 梁元和梁宏:“……”他们是既高兴又难受啊! 闺女(妹妹)不傻了是好事,可为啥会怕他们呀!还不跟他们说话,心跟针扎了似的。 “梁元,梁伯伯,你们也看到了,小月没事,她只是胆小,对我过分依赖,你们也别着急,给她一点时间,让她慢慢的适应,时间长了,她就不会这样了。”金毓道。 梁宏和梁元叹了口气,也不再逼梁月了,等金毓去开导她,有她沟通。 大家身上都有伤,再继续赶路会让伤口恶化,所以只得暂时在山洞里休息,边休息边注意外面的情况,免得敌人再次追来。 金毓和梁月说了一会儿的话,就忍不住疲惫睡了过去,再醒来的时候已经天黑了,洞里燃烧着火堆,雪团正蹲在她的右手边,嘴里咬着一根沾着泥土的人参。 “雪团,你回来了。”金毓笑了笑,想摸雪团,却没有力气。 见她醒了,雪团很开心,把人参吐在她的右手上。 梁元走过来道:“雪团回来有半个时辰了,它为了你特意去找了一根人参,见你不醒来,就不把人参给我们,非得要等你醒来了,亲自交到你手里。” 金毓闻言很是感动,对雪团表达了感谢:“我的手暂时动不了,你帮我把人参递给梁元好不好?” 雪团闻言,看了看梁元,低头咬住人参,走过去给了梁元。 “啾啾。”甜人让我给你的,你要做给甜人吃,不能私吞哦。 梁元伸手接过来,想学着金毓那样摸摸它,雪团很嫌弃的扭头走开。 梁元:“……你的爪子和尾巴上都是泥土,好多天没洗澡浑身臭得很,拉屎也没擦屁股,别挨着你家主人,免得熏着她。” 雪团:“……”我又不是人,擦什么屁屁。 第95章 雪团是个超级寻宝大王 第二天一早,雪团趁着金毓还未醒来,又跑进深山去给金毓找宝贝了。 金毓很是无奈:“我家雪团这只寻宝狐真是越来越了不得了。”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61节 宋神医给的伤药效果极好,又有人参灵泉水配合,以至于金毓等人身上的刀伤不用缝合就能恢复得很快,短短三日就结了疤。 梁元恢复得最快,伤势得到控制后,他就去外面查看情况,顺便找一些所需的药物。 又是三天过去。 许是曼人对金毓等人已经没失了兴趣,不想把大部分精力浪费在他们身上,要忙着攻打庆城那边,所以金毓等人在山洞里养伤了六日,也不见曼人找来。 金毓等人皆松了口气。 他们身上的伤经过六日的调养,已经好了很多,不需要再绑着绷带。 看到丁流拆下白布露出右脸上的疤痕,金毓等人皆不忍的捂住了嘴。 丁流虽然长得不是非常俊美,可也是少见的温雅气质少年,如今脸上多了一道长长的刀疤,将他整个人的儒雅之气都毁了,给人很凶很可怕的感觉。 金毓皱了皱眉头,灵泉水那么厉害,应该有除疤的功效吧? 她抬眼看向梁元,梁元正在给丁流检查脸上的伤疤,仔细的看了许久,梁元才对丁流说:“你脸上的伤恢复得比我预想的要好,好好养养,后面应该不会留下什么疤痕,就算留下了,你也不用担心,我知道一种除疤的药膏,只是目前没有药材做不出来,等到了日月部落,我再去找药材做除疤膏。” 梁元心里很清楚,以丁流的会恢复得如此好,是因为灵泉水的关系。 “太好了!”一听梁元会做除疤膏,金兰感激不尽。 金母等人都放了心,纵然都很好奇梁元为什么会做除疤膏,却没有人多问一句,只是对着梁元一顿海夸。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秘密,他们没有必要追根究底的问来问去。 梁元很镇定的继续帮大家查看伤势,从小到大一个一个的来,查完之后,才道:“大家恢复得都很好,过了今晚,明早我们就可以继续赶路了,路上走慢一点,只要没有大动作,伤口都不会裂开。” 金父等人闻言,皆笑了起来。 “在山洞里提心吊胆的养了这么多天,终于可以离开了!” “我们可真命大,老天爷,请保佑我们后面别再遇上曼人了,遭不住啊!” 金毓现在已经能走动了,看到大家都在有说有笑的,她慢慢的走出山洞,去看了外面的野牛王和疾风,见两兽身上的伤都大好了,金毓笑了笑,给它们喝点灵泉水,喂饱它们,又给曼军的那四匹马儿喝一些,然后看向深山那边。 雪团怎么到现在都还没有回来? 那日带回人参又出去之后,雪团一直都没有回来,金毓很担心它的安危,却又无法去找它。 “你快回来呀!” 金毓心底正担心着的时候,就见不远处有一抹白影穿过山石树木,朝她这边跑了过来。 “雪团。”看到那抹白影,金毓顿时一喜。 雪团似闪电一般,飞跃过一片草丛,来到了金毓的脚边。 金毓伸手把它抱进怀里:“你可算回来了,等等,你嘴里咬着的这个是人参?怎么这么大?” 它嘴里咬着一根很大的人参,比以往它找的那些人参大一倍多,加上根须全长差不多有一米二的样子。 金毓倒吸一口气,好家伙,她对雪团这只寻宝狐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了。 以前挖人参,雪团因为没有经验,老爱把根须挖坏,这次可好,不仅找到了超大的人参,根须还完好无损。 它是怎么做到的呀? “啾啾!”甜人,人家回来了,还给你带来了好东西。 “你消失这么多天,就是为了去找这个?”金毓问它。 “啾啾!啾啾!啾啾!”雪团点头如小鸡啄米,啾啾个不停,人家不仅找到了宝贝,回来的时候还洗还带着宝贝去洗了个澡,宝贝的身上干干净净的,人家的身上也干干净净的,拉屎也用屁屁蹭草地了,不会熏到你了。 连蒙带猜的,金毓听懂了雪团的话,忍不住大笑了起来。 “你怎么这么可爱呀!”金毓亲了亲它的脑袋:“梁元他是胡说八道的,你一点都不熏人,干净得很,你是最干净最漂亮的狐狸。” “啾啾!”甜人,还是你最有眼光。 听到了雪团的声音,金父等人都出来透透气,一来就看到雪团带回来的人参,一行人就惊愣住了:“......” “我的老银子呀!”金父捂住心口,差点往后倒。 丁达扶住他:“稳住,稳住,又不是第一次见到人参。” 金父指着金毓手里的人参:“那是人参吗?那是老参王。” 他一瘸一拐的走近金毓,压住心底的激动,仔细的瞅着那根人参:“参须真长啊!像个胖乎乎的金胡子老头,能在有生之年看到这么大的人参,我死也瞑目了。” 金毓:“好端端的,爹说什么死不死的,这人参也不知道是多少年的,长成这个样子应该很补,正好切了熬汤给大家喝。” 众人赶紧阻止。 “别,这么好的人参哪能炖汤呀!不喝,我们坚决不喝,再喝就补过头了。” 梁元走过来接过金毓手里的人参看了几眼,道:“以品相来看,这根人参应该有三百多年,至少值三千两银子。” 金父等人闻言更舍不得喝人参汤了,纷纷让金毓赶紧把人参收起来,别弄丢了。 “雪团找来的东西都是你的,你别什么都分给我们,之前我们伤重,需要好好养着,现在伤势大好,就没有必要浪费这么珍贵的人参了,你赶紧收好了!” 一起经历了那么多腥风血雨,三家人早已经彼此信任,梁元和金毓的极大变化金兰等人都看在眼里,只是彼此心照不宣而已,金毓的东西,他们不会贪婪半分。 见大家都这么说了,金毓也不再多言,将人参团好,放入布袋,丢进空间。 入夜,因白日睡多了,金毓睡不着,就自告奋勇的守上半夜,坐在火堆旁。 她看了眼熟睡的金父和金母,脑子里回想到那日金父二人被曼军射伤,撕心裂肺的朝她吼出的那句话。 你不是我们的女儿! 自那次之后,养伤这几天里,金父和金母表面上虽然都还很关心她,但终究还是和以前有些不一样了。 他们说话的时候,时不时会小心翼翼观察她的神色,像是怕她会生气一样。 “唉!”金毓深深叹了口气,将目光收回来。 这时候,金父睁开了眼,看了下金毓,眼底闪出一抹复杂之色,随后,他闭上眼继续睡觉,脑子里全是金毓喊他和金母爹娘的画面。 第96章 原来我已经是个糟老头 没多久,金父重新睡熟了。 到了后半夜,梁元准点醒过来给金毓换班。 他来到火堆边坐下,金毓看着他却不想走。 “梁元,我睡不着,今晚不是很冷,我们去外面说说话好吗?” “好。”梁元没有拒绝,往火堆里添了两根柴火就往外走。 金毓跟在他身后,两人身上都穿了缝补好的棉袄。 野牛王正在洞外不远处啃树皮,听到身后有动静忙跑了过来,看到是金毓和梁元,便高兴的围着他们打转儿。 “哞!”甜人,你是出来和俺老牛吃树皮的吗? 金毓:“……不,我是来和梁元聊天的,你继续啃你的树皮去。” 一旁的疾风和那四匹马都很想过来讨好金毓,但因为有野牛王在,一个都不敢过来,全站在十米外借着月光眼巴巴的看着金毓。 金毓好说歹说,才把野牛王哄走了,然后同梁元来到一棵树下坐着。 “我爹娘说我不是他们的女儿。”刚坐好,金毓就突然说了这么一句。 梁元顿了下,然后说:“我就说这几日养伤的时候,怎么感觉你怪怪的呢,原来是这么一回事,他们其实心底都明白的,只是没有说出来而已。” 金父和金母是大坪村里少有的宠女父母,哪能发现不了自己女儿的不同。 金毓把那日的情况与他说了一遍,然后叹息道:“嗯,是的,他们什么都知道。你说,等安定下来后,爹娘他们会不会不要我了?” 梁元笑了下:“不会不要你的,你这么好,没有人会不要你的。” 金毓听了这话,憨笑了两下:“嘿嘿,我也觉得我很优秀。” 虽然有时候很憨憨。 她顿了下又说:“如果爹娘真的不要我了,我也不会缠着他们的,到时候我带上壮壮它们住进深山里,以山林为家,以野兽为伴,过自己的快活日子。” 梁元嗤笑一声:“然后天天被山蚊子咬?” 金毓:“……” “别想那么多,勇叔他们不会不要你的,再不济,还有我在呢,你担心个什么?”梁元抬手揉了揉她的脑袋,故意把她的头发揉乱。 金毓抬头看着他那不规矩的手,一巴掌给他打过去:“明早起来给我梳头发,梳不好我修理你。” 梁元笑得很开心:“嗯嗯嗯,没问题,别说明天,以后我都给你梳。” “以后?”金毓斜眼看他。 梁元轻咳一下,耳尖有些发烫,他忽的抓住金毓的双肩,一脸认真的看着她:“我记得你说过要追我的对吧?” 金毓点头:“对呀!我喜欢你,所以要让你当我男人。” “咳咳。”梁元神色有些不自在:“你就不能委婉一点吗?” 金毓摇头:“不能,喜欢就得说出来,你三十八,我三十五,都是当爷爷奶奶的年纪了,这辈子一晃就过去了,咱们到死又是老单身。” 梁元:“……你说的真对。”原来我已经是个糟老头子。 “所以呀!你以后要不要娶我?婚约还算不算数?要不要对我负责?你把我看光光了,也知道了我的所有秘密,敢说不你就死定了。”金毓忽然一脸凶巴巴的,还磨着牙齿。 梁元顿觉好笑:“要娶,算数,必须负责,不敢说不。” 金毓心中窃喜:“不后悔?” 梁元很认真的说:“不后悔。” “那你喜欢我吗?” “喜欢。” “不嫌弃我丑我瘦了?” “我嫌弃的一直不是你,是原先的那个金毓。” “这还差不多,你是从什么时候喜欢我的?” “不知道,反正就是喜欢了。”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62节 “真不觉得我丑?” “你一点都不丑,只是有点瘦,养一养就有肉了。” “所以你还是觉得我浑身骨头,是个骷髅,硌人得很?” 梁元捂脸:“……你可真记仇。” “没办法呀!以前我胖如猪,现在瘦如骷髅,我想忘记都难哦。你看看我的鸡爪子,美不美?这骨节又细又长……” “鸡爪子?”梁元笑得浑身抖啊抖:“你怎么能这么形容自己的手,你的手比鸡爪子好看,额,指甲有些长了,我帮你修修。” 金毓从空间里拿出剪刀:“你帮我修手指甲,我帮你修脚指甲。” “额……大可不必,我怕我的脚臭晕你。” “……” 两人彼此帮对方修完了指甲,就越坐越近,越坐越近,然后金毓就坐到了梁元的怀里,靠在他的胸膛上,一脸享受。 “真暖和。” 梁元把下巴抵在她的头顶上:“这两日我一直在想,把你们带去日月部落这个决定到底对不对,一开始因为有上辈子的记忆,所以我能提前预判出很多事情,可现在呢,所有的一切都有了变化,很多危险都提前发生了。若没有你,我想带着我爹和妹妹去日月部落会难上加难,若是你和你爹娘他们没有跟着我一起走,或许就不会受伤了……” “梁元,你想什么呢?”金毓拍了下他的手:“什么叫做对不对,不管对不对,那也是我和我爹娘他们自己做出的决定,你没有逼迫我们,我们是自愿来这里的。边关乱成了这个样子,朝廷管都不管,可想而知,京城已经乱成了一锅粥,不去日月部落,我们能去哪儿?去京城?算了吧!那还不如躲进深山里头呢!” “你别自责了,我们受伤与你的决定无关,相信我,我们以后一定会很好的。” 她抬起头,鼓起勇气亲了下他的下巴:“别瞎想了,好好守夜,我睡觉去了。” 她说着就站起身,拍拍屁股走了,留下梁元一个人坐在树下,摸着下巴陷入沉思。 “居然让她先主动了,不行,下次我必须抢在她前头。” 与梁元互诉了心意,金毓心情美滋滋的,睡觉的时候一直在笑,还做了个大美梦,梦里她和梁元成亲入洞房,被梁元一脚踹下了床,从瘦子变回了大胖子。 金毓吓得猛的睁开眼,然后就发现自己被金娇抱在怀里,金娇正在用手轻拍她的背,边睡边唱着歌儿:“大姐,乖乖睡,娇娇陪着你,到海枯石烂……” 金毓:“……” 第97章 救了左七郎一命 用过早饭,梁元先去大路上打探了一番,确定没有敌人,再转回来告诉大家,才开始赶路。 出了山林,金毓等人就骑着马儿走,因为伤还未全好,所以走得很慢。 福来大草原是赤云国唯一一个靠海的大草原,是游牧族的天堂,距离杨柳河有三百多里路,路上会经过两个小镇和四个穷苦村庄。 金毓等人赶了两天路,看到了第一个村庄,进去之后才发现,里面尸骨成堆,没有一个活着的村民,这里早就已经被曼人血洗了。 看到村里一片荒芜,四周冷风习习,金毓等人纷纷打了个寒颤,心中恨极了曼人。 在这个村庄休息了一个晚上,金毓等人又继续赶路,三天后,进入了一个小镇,镇子里空无一人,百姓逃的逃死的死,吃的穿的都被曼人洗劫一空。 金毓等人在镇里走了一圈,找到了两个破烂的已经没有了顶盖的大轱辘车,将车辆做了个简单的维修,把车套在野牛王和疾风的身上,年幼重伤腿残的全坐在车上,其余的人继续骑马而行。 尽管车子很破,但有了这两辆大轱辘车,金毓等人赶路轻松了很多。 天气越来越冷了,因为之前的被子衣物都在躲避曼人的时候丢弃了,如今金毓等人没有被子用,他们就边赶路边买布料棉花做被褥冬衣鞋子和双肩布包。 走走停停又是三天过去,金毓等人依旧没有看到一个活人,路过的村子都是死人村。 他们身上的伤疤都已经在慢慢脱落,要不了多久,伤就能全好,伤好了赶路的速度就可以加快了。 两日后,金毓等人经过一个四岔路口时,看到了血迹,血迹已经干了,右边的路和中间的路上都有血,昨晚下了毛毛雨,泥土路面是湿的,踩上去会留下脚印,按照脚印的方向来看,是有人从右边的路逃出来,进了中间这条路,而且只有一个人。 梁元看了右边的路一眼,中间的这条路是通往福来大草原的,而右边这条路则是通往平城,是谁从平城逃过来了? 金毓等人只是稍作停顿,就踏上了中间的那条路,快天黑的时候,他们看到了一个小镇。 正准备要进镇的时候,赶着牛车走在最前面的金毓看到一旁的草堆后面露出了一只脚,那只脚还动了下,有虚弱的求救声传来。 “前面有个活人!”金毓让野牛王停下,对身后的梁元等人说了声。 梁元闻言将马车停下,跳下马车前去查看,看到草堆后面的人,他眼底露出惊喜之色,忙蹲下来给此人检查,见他失血过多,还剩一口气,便取下水囊,给此人喝了一口水。 左七郎以为自己死定了,迷迷糊糊中忽的看到有人拿了水囊递过来,他想伸手拿过来,却没有一点力气,只能颤抖着双唇张了张嘴,等那人把水倒进他的嘴里,他再一点点的吞下去。 咦? 这水怎么这么好喝? 左七郎惊讶极了,吞得急了些,把自己呛得直咳嗽。 “慢点,没人跟你抢。”梁元道。 左七郎没有听清楚他的声音,也没有看清楚他的模样,咳了几下子,就猛地一翻白眼,晕了过去。 梁元吓了一跳,忙给他把脉,确定他只是晕过去了,人没死,这才放了心,将水囊收好,抱起左七郎走出草堆。 看到梁元抱着一个满身是血的白衣人走过来,金毓等人忙下了车问情况。 梁元道:“他晕过去了,从他身上所穿的服饰来看,他应该是赤云的百姓,遇上他也是有缘,我们不能见死不救。” 他知道左七郎的身份,但他不能直接告诉大家,等左七郎醒来自个说吧。 “救,当然要救。”金毓使劲点头,让梁元把人抱进了马车里,帮着梁元给左七郎治伤。 见车厢里除了伤者,就只有自己和梁元,其他人都在外面,金毓一边把药和白布递过去,一边压低声音问:“你是不是认识这个人?” 梁元点头:“嗯,认识,他就是左七郎。” 金毓闻言惊喜万分:“居然是他,太好了,我们一定要把他救活了。” 救活了左七郎,就能跟他一起去日月部落了。 刚包扎好伤口,左七郎就醒了,梁元恰巧这个时候转过了身,以至于左七郎一睁开眼,看到的第一个人是金毓。 见金毓虽然瘦了点,却长得又白又嫩的,五官也极为好看,左七郎惊呼:“仙女,是你救了我?” 他的口音有些奇怪,与ygc的方言极为相似。 忽然被人喊仙女,金毓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她扭头看了看四周,这里除了梁元就只有她,她疑惑的指着自己问左七郎:“你是在喊我?” “是的,仙女。” “哦吼吼吼!”金毓瞬间乐得跟个二百五似的:“头一次有人喊我仙女,小伙子,你可真有眼光,懂得欣赏我的美。” 左七郎点头:“我的眼光一向很好,仙女,是你救了我吗?” 梁元黑着脸转过身来:“救了你的是我。” 一醒来眼里只有女人,左七郎,你跟上辈子还是一样的呀! 看着憨厚老实,实际是个花心风流的。 梁元一出声,左七郎这才注意到了他的存在,扭头一看到他的脸,左七郎就夸张的叫起来:“哇哦,好个英俊的赤云公子哥呀!” “我们听到声音了,那个人醒了吗?”丁达和金父掀开车帘子探进头来。 一看到左七郎,金父就乐了:“果真醒了,小伙子,你是谁?从哪来?怎么会受伤晕倒在这?你知道吗,要不是我女儿发现了你,你就失血过多没命了。” 见这里还有其他人,左七郎笑了笑说:“叔,我叫左七郎,是日月部落的人......” “啥?你叫做左七郎?”金父激动的打断左七郎的话:“哎呦喂,这可真是大缘分呀!我们正打算去找你呢!” 左七郎不明所以:“找......找我?” 他又不认识他们,他们找他做什么? 金父先做了自我介绍,再将岩谷城的事儿与左七郎说了遍,然后道:“赤云国乱到没边了,我们实在没法待下去了,听说你们日月部落是个和平没有战争的地方,所以我们就想去你们那里定居,可以吗?” 第98章 来到福来大草原 左七郎闻言万分激动:“可以,太可以了,我们日月部落欢迎你们的加入!嘶~~,痛死我了!” 他一激动就扯到了伤口,痛得冷汗掉啊掉,可饶是这样,他还是说个不停:“叔,你们真是好眼光,日月部落山清水秀,是个美丽的地方,你们去了那里,肯定会过得很幸福的,嘶嘶~,痛痛痛......” 梁元按住他的肩膀:“说归说,别太激动,小心你的伤,再流点血,你就可以去见阎王了。” 左七郎能不激动吗? 日月部落太穷了,不仅穷,部落里的人还很傻,种地不会,盖房不会,大字不识,他们心胸开阔,勇于接纳诸国的人,各国却无人愿意加入日月部落,很嫌弃他们日月人。 金毓等人是第一批说要加入他们日月部落的人。 左七郎真想立刻把金毓等人带去黄岸渡口,找到族人上船,巴不得一转眼就能回到日月部落,将金毓等人引荐给他们月族的族长。 看到左七郎如此激动,金父等人都皱起眉头。 他们加入日月部落为何会值得左七郎如此高兴? 这人有点傻?就不怕他们去日月部落是另有图谋吗? 左七郎不是傻,他是相信闫将军这个人,闫将军是个好人,帮了他很多,闫将军能把他的事告诉金毓等人,说明这些人不是坏人。 冷静下来后,左七郎给金毓等人说了他的遭遇,离开岩谷城之后,他去了庆城,然后是平城,正要离开平城的时候,曼人打过来了,曼军杀人如麻,不管是赤云人还是日月人,曼军都杀。 他跟着一些赤云百姓逃进了山里,绕路往福来大草原这边走,一路上,跟他在一起的赤云百姓都死了,他自己也受了重伤。 若不是遇上了金毓等人,他肯定活不成。 左七郎道:“跟我一起来赤云国的族人有三十六人,我们一上岸就各自分开,去了不同的城镇,分开之前我们约定好了,立冬之前回渡口集合,若到了立冬,族人未全部归来,那就在渡口多等十日。算算时间,明日就是立冬了,我的族人们应该都已经回了黄岸渡口,从这里穿过福来大草原去黄岸渡口,坐马车五天就能到,我们还来得及。” 闻言,金毓等人都松了一口气,来得及就好。 天色暗沉下来,金毓等人带着左七郎进了小镇,这个小镇如之前遇上的镇子和村庄一样,里面也是空无一人,到处黑漆漆的,没有一点烛火之光,金毓等人随意找了个小宅子休息。 许是喝了灵泉水的关系,左七郎的精神头特别好,加上金毓等人要加入日月部落,他更是高兴得很,一直兴奋的说个不停。 “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叫做左七郎,因为我姓左,在家排行第七,我有六个哥哥,两个妹妹。” 金毓有些惊讶:“你爹娘可真能生。” 居然生了九个孩子,厉害呀! 左七郎哈哈大笑:“这都是小意思了,我们日月部落的女人都很能生的,有的人家生了七个儿女,有的生了十二个,生孩子最多的是我大伯家,我大伯母生了十五个孩子,最后活下来的只有八个。” 日月人和各国一样,都讲究多子多福,可因为太穷,食物缺乏,不会种地,靠打猎捕鱼为生,日月部落的孩子不好养活,越不好养活,大家就越想要生孩子,一能为壮大部落人口,二能为家里增添劳动力,人多力量大,养娃前期虽辛苦,后期却能享福。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63节 金毓听得嘴角使劲抽了抽,十五个?这也太能生了! 也是,古代避孕措施不完善,女子们都是生孕工具,会一直生到不能生为止。 太可怕了! 金毓吞咽了下口水,偷偷瞄了梁元一眼,若真的嫁给了梁元,他会不会让她一直生? 相比金毓的担忧,金父等人却不觉得有什么,他们赤云国也讲究多子多福,人多力量大的,一家生五六个孩子,是很常见的事情。 不过像左七郎的大伯母这样生十五个的,也实在是少见。 左七郎说着说着,就犯困了,大伙儿见此,让他赶紧睡觉,免得恢复不好,耽搁赶路。 为了养足精神明早赶路,左七郎赶紧闭了嘴,乖乖的睡了。 趁着左七郎陷入沉睡,金毓等人用手机买了些米面包子馒头粗粮饼面条等食物放进布包里。 这今后都得和左七郎一起赶路,日后还会同其他的日月人一起在海上航行,他们不能再用手机买食物了,得提前准备着。 翌日卯时,吃了点面条,金毓等人又继续赶路,在离开小镇之前,他们先去镇上找了一圈,弄到了三个大轱辘车,依旧很破旧,但勉强能用。 套上三个大轱辘车,金毓等人继续朝着福来大草原而去,路上,左七郎不停的给金毓等人说着他们日月部落的趣事儿,这使得金毓等人对日月部落又有了更深的了解。 三个时辰后,金毓等人进入了福来大草原。 这个草原上原本有两个游牧族,每个族里都有一千多人,他们养的牛羊马全都会拿到庆城、平城这两个城池去卖。 如今因为曼人打进来的关系,草原上的游牧族都找地方躲起来了,聚集在一起互相保护,还安排了人在草原的进口守着。 金毓等人一进入草原,就被驻守的人看见了,那些人忙叫了一个人骑马去传消息,其余的人全骑马跑过来,挡住了金毓等人的去路。 “来者何人?”十几个游牧人黑色布巾遮脸,骑马挡在金毓等人面前,手拿弓箭对准了他们,气势汹汹。 金毓等人赶紧将马车停下,梁元跳下车走上前:“别射箭,我们是赤云人。” 为首的游牧人皱紧眉头:“赤云人?” 梁元忙将户籍证明拿出来,说了要去黄岸渡口的事情。 那些游牧人听了,皆是惊奇,不明白他们作为赤云人,为何要去日月部落那种小地方。 那里还不如他们福来大草原呢! 很快,金毓等人全从马车上走了下来,看到左七郎,有一个身材高挑的游牧人眼睛亮了亮。 “七郎!”一出声,竟是个女的。 左七郎听到她的声音很欢喜:“阿雅?” 阿雅翻身下马,扯下了脸上的布巾,露出了一张白皙秀美的脸。 “还真是你呀!看到你真是太好了!”左七郎让丁风扶着他走过来:“阿雅!他们不是坏人,他们都是我的恩人,你快放我们过去吧!” 阿雅却是皱眉看着他:“你受伤了?” 左七郎苦笑:“被曼军在胸口砍了一刀。”他将自己的遭遇给阿雅说了一遍。 阿雅闻言满脸愤怒:“曼人真该死!” 第99章 逗比属性日月人 福来大草原上有两个游牧族,分别为朗族和谷雨族,阿雅是朗族族长的小女儿,朗族很好客,左七郎上次经过福来大草原的时候,得过朗族的热情招待,还与阿雅赛马,赢了阿雅。 左七郎只在福来大草原待了一天,就博得了阿雅的好感,朗族族长想招他为婿,左七郎没有同意,他一心只想卖了海鲜,采购一些赤云国的特产回部落,外面再好,也不及他的家。 “曼人一来,我们朗族就和谷雨族一起齐心协力,去了草原北面,那里靠山,一有危险我们就能进山里躲起来。”见左七郎受了伤,脸色惨白惨白的,阿雅很心疼:“你要不要先去我家养养伤,伤好了你再回家。” 左七郎知道她的好心:“不了,谢谢你,阿雅,我的族人在等着我回去,我不能再耽搁了,你的好意我心领了。” 阿雅看了看金毓等人,又看了看左七郎,见他们去意已决,阿雅心底不舍,却也不再多言。 她看着左七郎:“行,那你们走吧。” 她为他们指明了一条最近的路。 金毓等人和左七郎忙道谢,随即赶车离开。 看着他们的马车走远,阿雅心里空落落的,有些难受。 她是打心眼里喜欢左七郎,左七郎也对她很有好感,但她是草原的女儿,终身都不会离开这片草原的,左七郎不愿留下来,她也不能去日月部落,她和左七郎永远都无法在一起。 见阿雅神色哀伤,旁边的游牧人安慰她:“别难过了,左七郎不愿留下来,说明他对你的喜欢并不深,阿雅,草原上有几百上千的好男儿供你挑选,你是朗族的公主,值得最好的男子,左七郎配不上你。” 阿雅沉默半晌才抬起来,她长呼一口气:“谁说我难过了,我一点都不难过,我是草原的女儿,拿得起放得下,不就是一个男人吗?我不稀罕,走,我们继续去守着进口。” 阿雅带着人转身离开。 这边,马车里,左七郎主动跟大家分享了他和阿雅的故事。 “我虽然对阿雅很有好感,但还未到无法自拔的地步,所以我不愿留下来,也不会哄骗阿雅跟我走,她是个好姑娘,我不能耽搁了人家。”左七郎很有自知之明的说。 他虽风流花心,却不会滥情伤害任何女子。 用了两天的时间,金毓等人才走出福来大草原,来到一条宽敞沙土遍地的大路上,沿着沙土路走了一天一夜,第二日晌午之前,金毓等人看到了一座连绵不绝的大山脉。 那山在冬季依旧是一片青绿,大得看不到尽头。 左七郎指着大山说:“这个就是百兽山,我们日月部落就在百兽山的背面,百兽山里有很多未知的危险,翻山越岭是无法走到日月部落的,所以我们只能坐船航海绕行,水路比陆路快也好走。” 金毓等人闻言心底很激动,金父喝了一口水道:“这就是百兽山呀!看着可真威风,我们走了这么久,总算到地方了!” 梁元看了眼百兽山:“这山看着很近,实际离我们还很远,我们继续赶路吧!” 左七郎指了一条路:“往这边走。” 一行人又继续赶路,越是接近百兽山,金毓等人就越觉得此山好大,大得十分夸张,低处树林葱郁,高处山峰入云,时不时的还会有各种野兽的吼叫声夹杂在一起,远远的传出来。 又赶了三天路,这天辰时三刻的时候,金毓等人终于来到了黄岸渡口。 渡口不大,停着两艘船,一艘大的,一艘小的。 大的那艘船有四层,能乘坐至少五百人,小的那艘船只有两层,看上去跟闫松送给金毓等人的那艘船差不多大,却没有那艘船新。 如今,那艘小的船上有一群人正在擦拭甲板,一看到他们,左七郎很激动:“我们的船还在,太好了,族人们都在等着我。” 他指着小的那艘船对同车的丁风等人说:“你们快看,那就是我们日月部落的海船,我们日月部落总共有两艘海船,是十年前我们用了很多很多晒干了的山货和海鲜从你们赤云国换来的,船虽然不是很大,但胜在坚实,在海上航行的时候,比坐我们日月部落自己造的小木船安全很多。” 日月人不会造楼船,只会造普通的小木船,那种小木船出海在附近捕鱼还行,远了就容易被海浪打翻。 以前没有大船的时候,日月人要出鬼雾卖海鲜给各国的商人,坐的都是小船,每次出行都很危险,会有人死去,后来有了大船,就安全很多了。 金父看着那不远处的船,这船看着很旧呀!还不如岩谷城送给他们的那艘船呢,这样的船在茫茫大海上航行真的安全吗? “大旺,二祥,我回来了!”左七郎站在马车前头,挥着右手冲渡口大喊。 正在擦拭甲板的十几个日月人闻言纷纷停下动作,站直身体看了过来,一看到左七郎,大家都笑了起来。 “是七郎,这小子总算回来了,我们等了他六天了!咦?跟他在一起的那些人是谁?天哪!好大一头野牛!是穿白袜子的野牛!” 大旺等人纷纷惊呼着从船上下来,朝金毓等人跑了过去。 等大旺等人跑近了,金毓等人停下了马车和牛车,左七郎捂着胸口从马车上跳下来,朝着族人们激动的跑过去。 谁知大旺等人跟没看见他似的,径自绕过他跑到了野牛王这边,站在距离野牛王三米远的地方小心又好奇的看着野牛王。 “它的牛角好大!” “浑身的肌肉好坚实,一看就是个厉害家伙。” “比我们部落后面的百兽山里的野牛还霸气。” “不过,赶车的怎么会是一个小女子呢?她好瘦啊!但眼睛很漂亮,亮晶晶,水灵灵的,比星星还好看。” 大旺等人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像极了好奇宝宝,边说话还边挪动双脚,想靠野牛王近一些。 “哞!”滚,一群丑人,别挡俺老牛的去路。 看到野牛王鼻子喷气,大旺等人吓得后退三步,随即兴奋的手舞足蹈。 “大旺,你看到没有,这头野牛王叫了,它叫了,叫声好有力!” “我听见了,你看它喷鼻子的样子,太有个性了!我好喜欢它。” “我也喜欢。” 这么俊的大野牛王,若是能骑着去打猎,肯定很威风,豺狼虎豹见了都得臣服。 第100章 金姑娘他们都是了不得的人物 见大旺这些日月人眼里只有野牛王,金毓等人就很无语。 难怪诸国都说日月人傻呢! 还真有点傻。 见族人们傻里傻气的对野牛王议论个不停,左七郎丝毫不觉得丢脸,还觉得他们很有眼光,跑过来主动的给他们介绍野牛王,顺带给他们说了金毓等人的身份。 得知金毓等人是赤云百姓,想要加入日月部落,大旺等人的反应就跟左七郎当时是一样,一个个高兴得不行。 “终于有人愿意加入我们部落了,金姑娘他们去了我们的部落,这头叫做壮壮的野牛也会跟着去,不得了,不得了,我们部落今年冬天走大运了。” “来来来,七郎的恩人们,快快请上船,事不宜迟,我们这就出发,这就出发。” 金毓等人被大旺一行人热情的迎上了船,马车牛车上的东西也都被大旺等人帮忙抬到了船上,人上去了,疾风这些马儿和野牛王也上了船。 野牛王太重,一头牛相当于三十人的体重,一上船,船就往下沉了些。 金毓顿觉危险,忙看向另一艘大船,大船很崭新,比日月人的这艘船好太多了。 她问:“这艘船是谁的?里面有人吗?” 若是有人,就能和对方商量,让他们搭乘一下,或者租下这艘大船。 日月人的这艘船真的太危险了! 大旺笑着回答:“这是田首富家的船,船上没人,我们刚到这儿时候,田首富家的船夫们正好离开,说是要去京城,临走之前,还警告我们,不许动他们田家的船,否则后果自负。田首富你们应该知道的吧,他是赤云国第一皇商,是我们日月人的第一大客商,他的船我们是万万不能动的,动了他就不买我们的海鲜了,也不会再卖米面给我们。” 日月部落之所以会叫这么一个名字,是因为部落里有两个种族,一个是日族,一个是月族。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64节 日月人不会种粮食,所以米面等东西大部分都是从各国商人的手里买的,那些米面的价格比他们卖的海鲜还贵,但饶是这样,日月人也愿意被宰,没办法,谁让他们种不出好粮食呢! 除了从各国商人手里买米面,日月人每年也会组织一些最能干的青年驾船出海去各国学做买卖,顺便购买粮食回部落,这种机会一年只有一次。 因为船只有两艘,所以每次出海,日族和月族都是各自驾一艘船去不同的国家,两族互不干扰。 左七郎等人是月族的人,这次他们来了赤云国,日族的人去了东辰国。 东辰国在赤云国的北面,只有赤云国一半大。 得知另一艘船上无人,金毓等人心底很失望,他们只能坐日月人的这艘船了。 为保证安全,金毓对野牛王进行了警告:“这船很小,你个头太大,绝对不能在船上跑来跑去的,否则就会把船弄坏,船坏了我们就会掉进海里,然后全部淹死在里头,你也会被淹死。” 野牛王闻言,看了她一眼,用脑袋拱了拱她的右手,然后扑通一下从船上跳进水里,沿着边儿游了两圈给金毓看。 “哞!”甜人,你看,俺老牛会游水,淹不死。 左七郎等人见野牛王这么厉害,纷纷鼓掌夸个不停。 “壮壮,你是神牛!” 梁元等人对野牛王也是相当的佩服。 金毓:“……”是哦,牛会游泳,但是…… “壮壮,快回来,别游远了,有海浪过来了!”野牛王被夸的嘚瑟起来,不知不觉的往深处游去了,忽的一个大海浪毫无预兆的打过来,将它彻底淹没,吓得金毓等人脸色大变。 “哗啦!”海浪拍打在岸边,野牛王从水里狼狈的冒出一个头,飞快的朝船只这边游过来,然后迅速爬上岸,用力甩掉身上的水,全身哆嗦个不停,鼻孔里的水儿滴答滴答的往下掉。 “哞!”好险!俺老牛差点就死翘翘了,这水的味道好怪,劲儿也很大,和山里的河沟沟完全不一样啊! 太吓牛了! 俺老牛需要喝口甜水压压惊。 野牛王撒丫子跑上船,一上来船就大力摇晃了两下,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金毓等人忙围了上来。 “壮壮,你有没有事?刚才真是吓死我了!” “浑身都湿了,冷不冷?走,我带去烤个炭火。” 被众人围住,野牛王有些暴躁。 “哞!”都滚开,俺老牛要找甜人喝甜水。 金毓从后面挤了进来,让大伙儿都散开些,拉着野牛王的牛角就去了一边,拿着水囊往它嘴里倒水。 大旺等人看了很疑惑。 “为什么壮壮这么听金姑娘的话呀?” 左七郎双手环胸:“因为金姑娘美如天仙,还是壮壮的救命恩人,所以壮壮只喝她喂的水,其余人喂的它都不喝,也不让别人碰,连梁公子他们都轻易碰不得,所以你们千万别去找死,乱摸壮壮,听到了吗?” 大旺等人好奇:“摸了会怎么样?” “它会把你们撞飞。至于怎么撞,我也不知道,因为我没有见过,是金姑娘他们说的,不过……”左七郎指了指疾风那五匹马:“这几匹马儿都是壮壮的小弟,只要有壮壮在,赶路的时候它们就不敢走在前面,全走在壮壮的后面,可见壮壮不是好惹的。” 大旺等人齐齐哦了声,朝壮壮竖起大拇指:“不愧是神牛!” 左七郎把大旺等人拉到一边去说悄悄话:“我跟你们说,金姑娘他们的队伍里不仅壮壮厉害,那只白狐狸也是个厉害的,还有梁公子,你们看我身上的伤。” 他说着解开衣带,露出胸前已经结疤的伤口给大旺等人看:“看到了没有,我这个伤才几天就结疤了,是梁公子给我治好的,他是个神医啊!” 大旺等人惊讶的瞪大双眼。 梁公子居然是神医,这么年轻的神医,即将去他们日月部落,娘呀!神呀!捡到宝了呀! 他们日月部落里总共只有三个医者,属大巫师最为厉害,可与各国的医者相比,大巫师就是个吊车尾,像左七郎胸口上的这种刀伤,大巫师要治很久很久,而且患者还很痛苦,伤好之后留下的疤痕丑又大,比原来的伤口还大。 这样的大巫师在日月部落就属于很厉害的级别了,梁公子明显比大巫师要厉害,而且比大巫师还年轻,这要是去了日月部落,哎呦喂!光是想想就很激动啊! 他们一定要保护好梁公子这个尊贵大人物! 看到大旺等人激动得流口水,左七郎嘿嘿笑了笑,又压低声音说:“除了梁公子和壮壮,金姑娘也很厉害,她会女红,能缝制各种各样的衣服被子鞋子,你们看我身上的这件衣服,刀口这里,这别致的竹子图,这是金姑娘缝的,好看不?好看不?” 大旺等人齐齐点头:“好看,好看。” 左七郎:“还有金姑娘的母亲,她是个很厉害的大厨子,做的饭菜可好吃了,简直就是人间美味。” “金姑娘的父亲也很了不得,他很会做生意……” “那个脸上有刀疤叫做丁流的少年,你们可不能小瞧了,他是个读书人,什么是读书人?那就是教书先生呀!识千字,读百书,教大学问。咱们部落识字最多的是两位族长,他们认识多少个字,才七十二个字,人家丁流公子会多少字,无数个字……” “你们知道丁流公子的爹和大哥是做什么的吗?他们一个是木匠,一个是瓦匠,两个人合在一起能做什么,盖房子呀!青砖大瓦房……” 第101章 金毓一脚踹飞了小白鲨 左七郎越说越激动,说到金虎这几个孩子的时候,唾沫横飞:“你们别看金虎他们小,他们可是种地高手,金姑娘说了,以前在家里的时候,金虎挖土比谁都卖力,跟着大人们种出的水稻粒粒饱满,蒸出来的米饭可香了。” 这可把大旺等人都给激动坏了,做梦都想不到金姑娘他们居然全都是了不得的大能人啊! 赚大发了! 大旺高兴得双手颤抖:“咱们一定要对金姑娘他们好,不能强迫他们做不想做的事情,传道授业这种事儿得他们自愿才行。” 他们日月部落之所以渴望接纳各国的人,不仅是为了友好并存,更多是想和他们交流,从他们身上学到本事,让日月部落摆脱野人生活,让诸国都看得起日月人。 当然,如果进来日月部落的人不愿意传授本事,他们也不会强求。 左七郎等人说得太沉迷,以至于没有发现,梁元一直在看着他们这边,隐约能听到他们的说话声。 看到左七郎等人眉飞色舞的样子,梁元不自觉的笑了笑。 虽说这辈子很多事儿跟上辈子有些不一样,但日月部落的这些却还都是老样子,朴实,坦率,善良。 真好! 因日月人的船太破旧,避免半路出事故,丁达带着大家围着大船仔仔细细里里外外都检查了两遍,把需要修补的地方整修一番,弄完之后,一行人这才扬帆起航。 左七郎等人都会掌舵,所以这次坐船,梁元等人落了个清闲,船只起航后,他们就进船房里休息去了,野牛王这几只兽兽也各自找了地方休息。 一觉睡醒,已经天黑,气温急速下降了很多,海上冷风呼呼吹,金毓等人待在船房里,都不想出去,太冷了! 大旺等人煮好了米粥,给他们端了过来。 金毓等人怪不好意思的,忙感谢的接过来。 金毓提过背包,拿出一个陶罐子,打开,取过筷子夹了两大碗麻辣萝卜干给大旺等人:“这是我娘做的萝卜干,你们拿去尝尝,配着米粥吃特别香。” 萝卜干不是稀罕货,也不是金母做的,是金毓等人趁着左七郎睡着的时候,用手机买来,撕掉包装装进陶罐里的。 大旺等人吃过萝卜,却没有吃过这种萝卜干,顿时觉得异常珍贵,不好意思接过来。 金毓:“大旺哥,你们不能不接,如今我们共在一条船上,这日后还有很多事情得劳烦你们,一点萝卜干而已,你们若是不接,我们又怎么能好意思喝你们的粥,麻烦你们呢,快收下吧!” 大米这等东西对于金毓等人来说很普通,可对于日月人来说,却是十分珍贵的美食,他们这次来赤云国,共卖了千斤山货和千斤海鲜,赚了三百两银子,这些银子全被他们拿去买了粮食。 左七郎花五十两银子买到的粮食和特产,在逃亡时已经全部遗落,而因为战争,大旺等人所买的粮食价格贼高,七文钱一斤的大米被卖到了六十文钱一斤,六文钱的面粉也被卖到了六十文钱一斤,大旺等人花干净了身上的银子,只买到了两千斤的大米和两千斤的面粉,这些粮食带回去之后,是要分给月族的所有人的,毕竟他们卖的山货和海鲜并不是他们一人的,是族里凑集起来给他们拿来卖的。 月族里共有两万三千多人,原本计划的是,卖了东西后,应该能买两万斤的大米和两万斤的面粉,可到头来,却只买到了这么一点东西,这怎么够分? 明明粮食就少,可大旺等人却还舍得熬粥给金毓等人喝。 见金毓等人坚持,大旺等人也不再推辞,含泪接过了萝卜干,转身正要离开,梁元道:“大旺兄,我们没有怎么吃过海鲜,难得来到了海上,想好好尝尝海鲜的美味,这米粥以后就不用给我们煮了。” 金母附和道:“对对对,听说海鲜这等美食可精贵了,我老早就想好好尝尝了。” 大旺等人哦哦哦了几声,大旺说:“好,那明早我们就给你们抓海鲜。” 他说着一拍脑袋恍然大悟道:“我都忘了,你们的老家没有海,是吃不到海鲜的,海鲜干货又很贵,你们是农民,肯定舍不得买。” 他们日月人会用最尊贵的美食来招待客人,对他们来说,米面就是最尊贵的,所以他们才会煮了米粥,完全没有考虑到,客人们天天吃米面,早已经吃腻了,最想吃的是海鲜这等新鲜美食。 想明白了这点儿,大旺等人都开心的笑了,直说明儿一早就给金毓等人抓海鲜吃。 端着萝卜干去了灶房,大旺等人尝了一小口,赞不绝口的同时舍不得吃了,他们找出小陶罐将萝卜干倒进里面小心翼翼的存放着,想留着带回去给亲人们品尝。 翌日卯时,下起了小雪。 大旺带上三个人,站在桅栏边找准位置,撒渔网,没一会儿拉上来一看,全都是鱼。 金母、金兰、金毓三人早早起来,正准备去灶房做早点,一出来就看到了密密麻麻的鱼儿在船板上活蹦乱跳的。 金母和金兰看呆了:“好多鱼啊!这都是什么鱼啊?长得我们都不认识。” 海鱼和河里的鱼区别好大呀! 金母好奇的走过去,看到一条活蹦乱跳的大鱼,她惊呼:“这大鱼好精神,我要拿它煮面条。” 金毓看清了那条鱼的模样,吓得赶忙将金母拉过来:“娘,那小白鲨,你别伸手去抓,会咬人的。” 金母不解:“啥是小白鲨?还会咬人?” 二祥笑着道:“金姑娘居然认识鲨鱼?” 金毓道:“听别人说过。” 金母看了她一眼,没有多说什么,只是问:“鲨鱼不能吃吗?” 二祥道:“能吃,但是不好吃,因为鲨鱼吃人,所以肉是臭的。” 在他们日月人的眼里,鲨鱼肉就是臭的,吃不得,他们有那么多海鲜可以选择,为什么要委屈自己吃这种臭东西。 “真晦气,捞上这么一条害人的东西。” 二祥拿过一根长棍,想要插死小白鲨,把它丢海里的。 金毓见了忙阻止:“不要伤害它,鲨鱼虽然会咬人,但你只要不伤害它,不闯入它的领域,它不会害人的。” 鲨鱼在现代是二级保护动物,金毓实在不忍心让眼前的这条小白鲨就这么死了。 大旺等人不解的看着金毓,金毓走过来,小心翼翼的靠近小白鲨:“杀了它,海里也还会有其他鲨鱼,咱们是永远也杀不完的,把它丢进海里放生就好了,就当是行善积德了。” 她说话的时候,那条小白鲨猛的摆动两下,滚到了她的脚边,眼睛滴溜溜的看着她,张开了满是尖牙的嘴巴。 金毓吓得一个激灵,以为它是想要咬她,一脚把它踢进了大海里。 大旺等人:“......” 金母和金兰:“......”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65节 这放生方法也太简单粗暴了! 金毓却是捂着心口,娇娇弱弱的说:“我不是故意踹它的,它刚才想咬我。” 第102章 到海上鬼雾,遇日族的船 见金毓一脸无辜的可怜样,金母等人纷纷点头:“嗯嗯,我们相信你。” 小白鲨刚才确实是张开嘴巴了,那牙齿吓人的很,真被咬上一口,肯定会被扯下一大块肉。 大旺几人也不再说啥,开始清理捞上来的鱼,小黄鱼八十条,玉秃鱼三十二条,鲳鱼十五条,除了被踹进海里的小白鲨,全都是杂鱼。 金母看得口水直流,等大旺等人把鱼破开,去除内脏处理干净,她忙拿一个大盆过来,把鱼装了全拿去灶房。 一早上就吃鱼,太爽了! 乐滋滋的来到灶房,金母扭头问金毓:“闺女,这三种鱼怎么做?” 金兰嘴角抽了抽:“看你这么激动,我还以为你会做呢?” 金母:“我都没见过这几种鱼,怎么可能会做。” 金兰:“小毓也没见过呀!你问她有用吗?” 金毓轻咳一声:“对对对,我也是头一次见,娘,你就随便做,油炸,红烧,清蒸,想吃什么味儿就做什么味儿,顺便再煮点面,不能只吃鱼。” “好咧!那我就看着办了!” 等梁元和金父等人全起来洗漱好,油炸小黄鱼,红烧鲳鱼,清蒸玉秃鱼,三种鱼三种味道,全做好了。 直接用三个盆装着,小黄鱼上面还撒了麻辣辣椒面。 三种鱼配着面条吃,吃得众人满口喷香,赞不绝口。 左七郎等人边吃边泪流满面:“太好吃了,真的太好吃了!原来这些杂鱼还能这么做呀!与之相比,咱们以前做的那些鱼都是什么玩意儿啊!” 他们齐齐看向金母,竖起大拇指:“金婶婶,你真不愧是神厨,我等佩服。” 金母被夸得心花怒放:“哈哈哈,小意思,不就是几条鱼吗?哈哈哈哈,晚上我继续给你们做美味鱼。” 吃了早点,金毓等人就各自去忙自己的事儿,做衣服,纳鞋底,学认字,练射箭,见他们忙着,大旺等人又继续捕鱼,晚上又是每餐一顿。 平平静静的日子转眼过去了两天,野牛王这些兽兽在船上待得烦闷无比,时不时总会暴躁的捣点小乱,每次都得金毓来安抚。 这日,雪花飘飘,船头,金毓刚安抚好野牛王,就看到左七郎等人从海里捕捞到了一网子的鱼。 “太好了,又捞到了好多鱼,咱们这几日的运气真好,一次都没有捞空。” “咦?这条鱼,我去,小白鲨?” “这是上次捞到的那条小白鲨,它怎么又被捞上来了!” 金毓闻声走了过来,然后就看到小白鲨在渔网里活蹦乱跳的,嘴里还咬着一条鲳鱼。 金毓:“呵呵,好有缘呀!我们又见面了。” 一看到金毓,小白鲨就用力摆动,滚了过来。 “哞!”见有鱼敢靠近自己的甜人,野牛王一个不爽,跑过来一蹄子踹过去。 咻! 小白鲨被踹飞落入了大海。 左七郎等人:“......” 金毓:“......” 原以为这次之后,和小白鲨就是永别了,岂料第二天捕鱼的时候,小白鲨又被网了上来。 大伙儿无语了。 金娇指着小白鲨:“大姐,这鲨鱼该不会一直都在跟着我们的船吧?” 金毓不确定的扯动嘴角:“应该......是的吧!” 若她没有感觉错,小白鲨是冲着她来的,看着她的目光,似乎是在表达,求收养! 养个屁! 她养了牛,养了马,养了狐狸,怎么可能还养白鲨! 一想到《大白鲨》这部电影,金毓就背脊发凉,忙让野牛王把小白鲨踹进了大海。 然而,又过了一天,小白鲨又被捞上来了,野牛王见了,都不带考虑的,不等金毓反应过来,直接就踹飞。 再然后,小白鲨继续被网上来,野牛王踹飞...... 直到小白鲨第七次被捕捞上来,金毓拦住了野牛王,小心翼翼的去摸了小白鲨,见它是真的不会咬自己,便悄悄给它喝了灵泉水,无语的看着它:“我真是服了你了,行了,你想跟着就跟着吧,自己注意安全,回去吧!” 说完,金毓就抱着温顺的小白鲨,把它丢进了海里。 小白鲨在海里欢快的扑腾了两下子,就潜入了深处。 梁元等人对金毓的能力早已见怪不怪,左七郎等人却看傻了眼。 鲨鱼居然能这么乖?不咬人,还让人抱,若不是亲眼所见,他们是万万不敢相信的。 见他们如此震惊,金毓笑容纯真的解释:“那条小白鲨还只是个宝宝,因为我和壮壮踹了它几次,它被我们的实力折服了,所以它不敢咬我。” 梁元等人:“......” 左七郎等人:“......原来如此啊!”他们完全相信了金毓说的话。 大旺还直拍大腿:“早知道我也踹它几脚了,腿不争气呀!” 左七郎说:“等下次它再被捕捞上来,我们就踹它。” 金毓等人:“......” 左七郎等人打好了如意算盘,还想好了踹小白鲨的各种姿势,但小白鲨却不如他们所愿,自那天之后,没再被捞上来。 金毓时不时的会看向海面,见到小白鲨的身影,就倒水下去,小白鲨张嘴就接住了水,哪还需要进渔网。 因为船小,船上的人和东西又很多,所以速度很慢,在海上航行的第十一天,金毓等人总算看到了传说中的海上鬼雾。 白色缥缈的雾又浓又广,遮挡住了大片的海域,在这寒冬之中,透着极度的阴冷气息。 刚准备进入鬼雾,左七郎等人看到了东边的方向,有一艘船缓缓朝这边而来。 “是日族的船。”左七郎大笑着站在船尾,朝那艘船用力的挥手。 日族船上的人也看到了左七郎等人,忙加快了速度过来,近了后,日族的人们纷纷来到船头,朝左七郎等人打招呼。 “回来能遇上你们,真是太好了,左七郎,陈大旺,你们的东西都卖完了没有?”一个年轻俊朗的日族人大声说。 左七郎大声回话:“卖完了,但是运气不好,遇上赤云国在打仗,没有买到多少粮食。王大文,你们在东临国的情况怎么样?东西卖完了吗?买了多少粮食?” 王大文抬头挺胸,一脸洋洋得意:“我们运气好,正好遇上东临国大丰收,买了两万斤的大米,两万斤的面粉,还买了很多的粮食种子,哈哈哈,哦,对了,给你们看看两个人。” 他朝身后招了招手,一个日月男子和两个穿着罗裙的妙龄少女从人群里走了出来。 那日月男子叫做王三文,是王大文的亲弟弟。 王三文先是跟左七郎等人打了招呼,然后道:“七郎兄弟,我快看,我身边的这位娇美人叫做田秀秀,是我在东临国娶的媳妇。” 王大文走到另一个女子身边:“她叫秦雨柔,是我的媳妇。我们兄弟二人在东临国都娶到媳妇了,左七郎,你们羡慕不羡慕?哈哈哈......” 兄弟二人只顾着开心,丝毫没有发现,秦雨柔低垂着的眼眸里,满是嫌弃和厌恶。 见王大文二人居然娶了东临国的姑娘当媳妇,左七郎等人都羡慕坏了。 船房中,梁元隐约听到了秦雨柔三个字,忙起身走出船房,见此,金毓等人也跟着走出来。 第103章 被鬼雾覆盖的区域里藏着各种吃人的鱼 一看到金毓等人,王大文等人顿时一愣,王大文忙问左七郎:“七郎,你们身后的那些人是谁?” 左七郎大笑着给他们介绍金毓等人。 梁元只是扫了对面的秦雨柔一眼,就收回了目光,等左七郎介绍完,就同金毓等人一起跟王大文等人打招呼。 见左七郎居然也从赤云国带回来了人,而且还是十四个人,王大文等人都很震惊,随即欣喜万分,热情的与金毓等人寒暄。 “你们选择来我们日月部落是很明智的选择,我们部落山清水秀,人美善良,是最适合你们的地方,欢迎你们加入我们日月部落。” “远道而来的朋友们,到了部落以后,若有需要帮忙的地方,你们尽管说。” “不管你们是定居在月族还是日族,都是部落的人。” 王大文等人相当和善,一点都不歧视金毓等人,部落里能有新人加入,他们很高兴。 见此,金毓等人对日月部落的印象更好了,很庆幸他们来对了地方。 野牛王带着疾风这些马儿走了过来,冲着王大文等人那边哞的叫了声,像是在学着金毓的样子跟王大文等人打招呼。 丑人们,初次见面,请叫俺老牛大王。 “牛……牛……好大的牛!” “还有马和狐狸!” 王大文等人被突然出现的野牛王等兽兽们震惊到了,一个个都睁大了双眼,不可置信的看着野牛王。 “好吓人啊!”秦雨柔啊的叫了声,娇声娇气的躲到了王大文的身后:“相公,月族的船上怎么会有这种怪物呀?太可怕了!” 金毓听见了这话,伸手摸了摸野牛王:“壮壮不是怪物,它是野牛,是我的牛。” “姑娘养这么可怕的野牛做什么?”秦雨柔声音很温柔。 金毓笑容得体:“我觉得它威武霸气,所以就养了,不可以吗?” 秦雨柔:“可以是可以,但野牛性子野,若是伤了人怎么办?” 金毓不解的看着她:“大文媳妇,你是不是被牛撞过,不然怎么会一看到我的牛就说它会伤人,在船上待了这么多天,我家壮壮一个人都没有伤过,特别特别的乖,不信你问问左七哥他们。” 左七郎忙附和:“真的,壮壮很乖,大文媳妇,壮壮跟一般的野牛不一样,不会轻易伤人的,你就别瞎担心了。” 大文媳妇?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66节 听到这四个字,秦雨柔瞬间跟吃了苍蝇一样恶心,心里恨死了金毓,这个女人的嘴巴怎可如此恶毒,竟敢叫她大文媳妇。 她堂堂县令千金,若不是逼不得已,岂会委身给王大文这种粗人当妻子。 王大文也觉得自家媳妇是在瞎担心:“媳妇儿,金姑娘既然能把野牛带上船,肯定是能看住它,牛是很珍贵的劳动力,有一头这么壮这么好的牛去日月部落,是一件很值得高兴的事儿。” “你如果害怕牛,就不要靠近它,有我在,它伤不着你的。” 秦雨柔心头怒火翻腾,很不想听王大文喊她媳妇儿,但又不能不听,她现在很需要王大文的保护。 她快速压住心头火,挽住王大文的手臂,崇拜的看着他:“相公,你真好,我就靠你保护了。” 金毓皱了皱眉,总觉得这个秦雨柔不是个善茬,很白莲。 时间也差不多了,左七郎等人与王大文等人说了几句,就开始启航进鬼雾。 王大文等人航船跟在他们身后。 两艘船很快消失在浓雾中,一进去,彼此都看不到了对方,也看不清前面的路,但左七郎等人早就已经习惯了鬼雾的存在,只是稍稍自己辨别了雾气的动向,就能找到出去的路。 金毓等人站在船头,看着眼前的浓雾,有种身在云端的感觉,十分神奇。 “难怪叫鬼雾呢,同在一艘船上,我看着近处都模糊了,孩子他娘,你挨我近一点,我都快看不清你了。”金父往金母那边伸了伸手,身在雾里,媳妇不在身边,他觉得很没有安全感。 金母瞅了他一眼,然后扫了眼四周,见大家都注意力都在浓雾上,她悄悄往金父那边靠了靠,拉住了他的手:“现在看清了吗?” 金父笑呵呵点头:“看清了,看清了。” 雾越来越浓,金父快看不见金毓等人,忙喊了声:“孩子们,快过来爹这边。” 金娇回了他一声:“不要,我挨着大姐就行了。” 金虎:“我跟大表哥和二表哥在一起,爹,你不用担心我们,船稳得很,我们不会掉下去的。” 左七郎大笑着:“你们不用紧张,此雾看着虽浓,但没有毒,我们日月人与鬼雾共存了几百年,已经习惯了它的存在,是不会迷路的。” 陈大旺走到金父和金母的身边:“若是觉得害怕,你们可以进船房里休息一下,我们还需两个时辰才能走出鬼雾。” 金父点点头,忙拉着金母进了船房,金兰和丁达以及梁宏也很快进来,只剩下金毓这些年轻人和孩子还站在外头研究鬼雾。 “这雾不会散吗?”金毓伸手抓了抓前面的雾,抓了个空气。 左七郎大声:“散不了,鬼雾在这片海域已经存在三百多年了,一年四季都不会散,谁也不知道它是怎么出现的。” 金毓更好奇了,她站在围栏边看了看下面,浓雾遮掩了海水,白茫茫一片,什么也看不见,但她却能听见奇怪的声音。 “鬼雾覆盖的海水里有什么?”她问左七郎。 左七郎笑着道:“有很多吃人或带毒的鱼,鬼雾之所以叫做鬼雾,不仅是因为这百年不散的雾,还因为海水里有很多危险的鱼,它们有长得像蝴蝶,有的像石头,有的像蛇,凡是落入这片海域里的人,没有一个能活着出来,包括我们日月人。” “以前没有大船的时候,日月人每次进入鬼雾,都是九死一生,我们的木船经常在鬼雾里打翻,人落入了水里,不到半会儿就被那些可怕的鱼分食,尸骨无存。” “所以,你们离围栏远一点,掉下去是会没命的。” 金毓等人忙后退了几步,离围栏远远的,站在外面实在冷,金娇几个孩子哆嗦了下,跟着丁风几人回了船房里取暖,只余下金毓和梁元同左七郎等人站在外面。 金毓皱着眉头,心底有些担心小白鲨,也不知那个小傻瓜有没有跟来,进入鬼雾后会不会遇上危险,它还只是个鱼崽崽,打不过那些大型食肉鱼的。 她不断在心里为小白鲨祈祷,希望它平安无事。 梁元走过来,拉住了金毓的手:“跟我来一下。” 他带着金毓来到一个无人的地方,压低着声音说:“我想跟你说说秦雨柔的事情。” 第104章 抵达日月部落 “你认识她?”金毓抬眼看着他。 梁元摇头:“不认识,只是听说过,我会记得她,是因为她害死了左七郎。前世秦雨柔是在我离开之后的第三年来的日月部落,她是东临国一个小县令之女,因父亲贪污受贿被抄家,侥幸逃了出来,仗着读过书,以温柔善良哄骗了王大文,来到日月部落,当了女夫子。” “秦雨柔心比天高,把日月人当成傻子,想要控制日月部落,不甘心当王大文的女人,背地里勾引其他男人为她做事的同时,把王大文耍得团团转,为讨她欢心进山寻宝,王大文被熊瞎子咬死了。” “成了寡妇后,秦雨柔更加肆无忌惮的勾搭男人,她想迷惑左七郎,可左七郎看似浪荡,却是个洁身自好的,没上秦雨柔的贼船不说,还看穿了她的真面目。” “担心左七郎在外拆穿她的真面目,秦雨柔联合姘夫害死了左七郎。” 梁元说到这儿,眼底浮出怒火。 虽然后来秦雨柔事情败露,被左家人丢入大海死无全尸,但左七郎前世是真的死了。 “秦雨柔提前来了日月部落,我不能再让前世的悲剧发生,得让所有人看清她的真面目,所以,到了日月部落以后,我们得防着她,一旦她露出破绽,便斩草除根。” 金毓用力点头:“这辈子她再敢害王大哥和左七哥,我们就弄死她。” 梁元伸手捏了捏她的小脸:“你变得越来越凶狠了。” 金毓耸肩:“被这个世道逼的,没办法。” 梁元拥她入怀:“你变得越强我就越放心。” 两个时辰后,两艘船同时出了鬼雾,入眼的是鹅毛大雪和各种山川。 “雾里雾外是两个天啊!雾里虽然冷,却没有下雪,一出来就下雪,好大的雪。”金毓站在船板上,伸手接住了好几片雪花,冰冰凉凉的。 野牛王、疾风、雪团这些兽兽全站在她身后,见她伸手接雪花,也好奇的想抬前脚接雪花,却只有雪团这只狐狸能轻松的抬起前爪,将雪花接住,野牛王和马儿们怎么都接不好雪花,气得张开嘴,等雪花落入嘴里,冰得打哆嗦。 噫~ 呸!贼难吃! 左七郎指了指前方:“往这边再航行一个半时辰就能到日月部落了。” 金毓等人站在船头,顺着他所指的方向看过去,隐约看到了连绵不绝的山影。 雪越下越大,还逐渐刮起了冷风,金毓等人纷纷回了船房里,将最后的那点木炭烧了取暖。 “还好木炭和木柴刚好够用,不然我们就要遭罪了。”金母搓着手道。 金毓捂着冰凉的耳朵:“壮壮和疾风他们的草料在今早全吃完了,一个个都暴躁得很。” “哞!” 正说着的时候,门口传来牛叫声。 野牛王把脑袋探了进来,双眼可怜巴巴的看着金毓。 甜人,俺老牛好饿好饿好饿好饿…… 怕它强行把门挤烂走进来,金毓忙过去安抚它,给它喝灵泉水,之后又去喂疾风这些马儿,喝了水,野牛王这些兽兽就不饿了,欢快的站在船板上淋雪。 一个时辰过去,兽兽们身上一片白。 金毓和金娇带着兔皮手套用野牛王身上的雪堆了个小雪牛。 “壮壮,快看,你儿子。”金娇指着雪牛说。 野牛王撇了她一眼,身子使劲一抖,雪牛落到地上,啪的摔了个粉碎。 金娇睁大眼,惊呼:“壮壮,你把你儿子摔死了。” 一旁的金毓被金娇夸张的表情逗得哈哈大笑。 姐妹二人正玩着的时候,忽然听见了嘈杂的声音。 扭头望去,直接雪花飘飘的大山那里,海岸边有很多人影晃动,叽叽喳喳的说着什么。 隔得远,她们听不清,也看不见那些人的表情。 “族人们得知我们回家,来接我们了!”左七郎来到船头,双手做喇叭状,用力的朝岸边大喊:“嘿!!,我们回来了!” “恭迎英雄们回家!”岸边的那些人齐声喊着这句话,不停的喊,不停的喊,越来越多的人汇集到岸边,来迎他们日月部落的英雄们归来。 能出海去各国经商的,都是部落里的精英,是族人们精心挑选出来的英雄。 金父等人全部都走了出来,来到了船头这边。 旁边日族船上的王大文等人也都从船房里走出来,看到岸边的那些人,个个激动的大笑出声。 “雨柔,你快看,那些就是我们的族人,穿灰色衣服的,是我们日族人,白色衣服的,是月族人,下这么大的雪,他们也不忘来迎接我们,族人们太好了!”王大文很兴奋的抱起秦雨柔转圈圈。 “啊啊!”秦雨柔被他突如其来的行为吓得尖叫连连:“你别转了,快放我下来。” 他怎么可以大白日的当着这么多人的抱起她,还要不要脸了,粗人就是粗人,永远上不了台面。 听到日族那边的动静,金毓等人都扭头去看了眼,随即很淡定的收回目光,专注的看向岸边。 随着船只离岸边越来越近,日月人的欢呼声越来越清晰,金毓等人也越来越紧张。 终于到了! 历尽千辛,翻山过海几千里,他们终于到了日月部落。 这个没有战争的世外桃源。 金母忍不住酸了鼻子:“今天的雪下得真好看。” 金兰揉着眼角:“雪虽然很冰凉,但我心里却是暖的。” 金父最直接,好久没哭了,这会儿眼泪啪嗒啪嗒的往下掉:“不用再奔波留宿荒野了,哇哇哇,我们到家了。呜呜呜~” “爹,你能不能别哭了,胡子都沾到眼泪了。” “啥⊙?⊙?眼泪!”金父吸了吸鼻子,瞬间停止哭泣,伸手摸自己的胡子。 “还真被眼泪弄湿了,不行,得洗洗,形象很重要,很重要。” 金父撒丫子跑进了船房里。 金毓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闻了闻自个的衣袖。 噫~ 好难闻。 纷纷进船房换衣服,整理仪容。 来到了家园,要给新的邻居们留个好印象。 等金毓等人收拾干净走出来,船靠岸停了下来。 日族的船也停了下来。 “恭迎英雄们回家。”岸上的日月人们人人带笑齐声大喊。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67节 左七郎站在船头朝他们用力挥手:“各位父老乡亲们,我们回来了!在外数月,我们想死你们了!” 王大文也学着他的样子,站在船头大喊。 有一位白发白胡的老者从人群里走出来,杵着拐杖看着他们:“你们这些小子赶紧下来,别站在船上当风景。” 第105章 赤云国真让人失望 一看到这位老者,左七郎等人立刻肃然起敬,站得笔直:“见过族长。” 此次来迎接左七郎等人和王大文等人的人里,有日族的人,也有月族的人,纷纷都是由族长带领着。 这位杵着拐杖的老者,正是月族的族长,名为裴五刀,人称裴族长,已五十三岁。 人群里又走出一位老者,他穿着灰衣,双手背在身后,下巴上长着黑白相间的山羊胡,头上包着黑色布巾,他看着王大文等人,一脸慈祥:“你们一路上辛苦了。” 王大文等人齐声道:“族长,我们不辛苦,能出海经商,是我们的荣幸。” 灰衣老者正是日族的族长,名为顾大能,四十九岁。 听见左七郎等人喊了族长,金毓等人愣了愣。 “连族长都来了,日月人可真齐心。”金父压低着声音在金母耳边说。 金母道:“左七郎不是说了吗?出海经商买粮对部落来说是很重要很光荣的事情。” 金毓看了看四周,岸边停放的船全是小木船,非常的简陋,如左七郎等人所说的一样,整个日月部落里,只有两艘楼船。 她扫了眼岸上,在那群日月人的身后,有着很多简陋的木屋,说是木屋,其实和木棚差不多,只是木棚更大用料更多一些而已,屋顶全都是用茅草做的,那是海边捕鱼人的家。 这时岸上的裴族长等人目光一转,注意到了船上的金毓等人和野牛王等兽兽们。 一看到野牛王,裴族长等人就忍不住惊呼了声,交头接耳的议论起来。 “船上怎么还有外人,那些人是谁?那头牛好大啊!” 见族人们看到了金毓等人,左七郎等人笑了笑,没有立刻告诉大家金毓等人的身份,转身朝金毓走过去,准备下船。 金毓等人忙将地上的大背包捡起来背好,金毓抱着雪团走到了野牛王身边,温柔的抚摸它的脑袋。 “我们要下船了,到了岸上,你不要随便乱跑哦,一定要紧紧跟在我身边。” 野牛王哞了声。 甜人,你越来越唠叨了,俺老牛又不是不懂事的小崽子。 左七郎来到了金毓等人的面前:“恩人们,岸上那个杵着拐杖的白胡子老头就是我们月族的族长裴五刀,你们一会儿不用紧张,族长很亲和,一点都不凶。走,我带你们下去。” 见金毓等人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左七郎率先走在前面。 金毓等人忙跟上他,陈大旺带着其他人走在最后面。 岸上的月族人拿来了船板,搭在船与岸之间,有两个人等不及了,快步跑上了船板,刚上去就看到左七郎带着金毓等人走过来,两人忙转身下了船板,很是好奇的看着金毓等人。 金毓等人跟着左七郎下了船,见裴族长等人都在看着他们,他们心底有些紧张。 因野牛王太重,担心船板不够坚实被它踩断,金毓让它直接飞跳下来。 看到巨大的野牛王跳了下来,裴族长等人惊呼着后退了几步。 王大文等人也下了船,顾族长正带着人迎接他们,忽的听到了月族这边的动静,一行人纷纷扭头过来看了一眼,只是一眼就被野牛王巨大的身躯给震撼到了。 “那是什么牛?好俊啊!” 见族人对野牛王好奇,王大文等人忙给他们解释了金毓等人的身份,说完又把田秀秀和秦雨柔叫过来,说了她们的情况。 这边,左七郎等人也在忙着给族人们介绍金毓等人。 “各位父老乡亲们,这十四位贵客来自赤云国,赤云国正逢天灾与战乱,他们想寻太平之地生活,便来了我们日月部落。”左七郎看向裴族长和他的父母兄弟们:“族长,爹娘,哥哥们,梁兄他们是我的救命恩人,我希望你们能够接纳他们。” “救命恩人?”裴族长皱眉:“此话怎么说?” 左七郎道:“赤云国被曼军侵略,曼军见人就杀,我被曼军一路追赶,逃亡中身上的东西全弄丢了,还受了重伤。” 他说着扯开衣襟,露出胸膛上的刀伤,伤口上的疤痕已经在慢慢脱落:“这伤是曼军砍的,是恩人们救了我,治好了我的伤,我才能活着回来见你们。” 看到左七郎胸口上的伤口,月族人纷纷惊呼,眼底都是难以置信。 赤云国作为第一大国,居然如此混乱。 太可怕了! 左七郎的父母和兄弟们忙上前来,仔细的打量左七郎。 “老七,你这伤……”左父声音有些哽咽,他伸手摸了摸左七郎的伤疤,随即帮他把衣服穿好,朝金毓等人走过去,拱手躬身道谢:“谢谢你们救了我家老七,我左大阳感激不尽。” 左母和左七郎的那六个哥哥也快步过来,拱手道谢:“你们是我们左家的恩人,来了日月部落请尽管放心,我们一定会尽心招待你们的,我们很欢迎你们的到来。” 金毓等人原本还挺紧张的,见左父等人如此态度,忙上前将他们扶起。 “不用谢,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也是我们和左七郎有缘,才能侥幸救了他。” 裴族长捋着长胡子道:“你们都是善良的人,善有善报,来到我们日月部落,你们就放心住下来吧!” 这是接纳了金毓等人的意思。 祖左父亲切的笑着说:“一会儿恩人们可以暂时去我们家休息。” “那就麻烦你们了。”金父笑着说。 “不麻烦,不麻烦。” 金毓等人救了左七郎,不仅是左家的恩人,也是整个月族的恩人,善良的人就该温柔以待,月族的人们低声交头接耳起来,都打算等下了粮食后,就回家把好东西拿出来,送到左家用来招呼贵客们。 因为战乱,左七郎等人没有买到多少粮食,把粮食从船上一袋一袋的搬下来,看着那几千斤的粮食,月族的人们都很失落。 太少了! 他们看了眼日族那边,见他们的粮食堆放如山,一个个都羡慕不已。 “来年不去赤云国了,这个大国太让人失望了。”原以为去大国能够买到更多的粮食,没想到粮价会这么高,还害得左七郎这些族中精英吃了这么多苦,险些死在外面回不来了。 裴族长摇头叹气,指挥着健壮的青年们:“把粮食全搬回粮仓,明早各户派代表来分粮。” 第106章 日月人占据了天然优势却种不出好庄稼 日月部落分为两族,共四万多人,很久以前,日月人不懂什么管理制度,内部很是混乱,后来接触了外界之后,得知诸国都分有府、县、镇之内的,日月人就开窍了,全部分散而居,每族都分有两个镇,十个村,设有镇长和村长。 月族的两个镇分别为海口镇和靠山镇,左家村、裴家村、陈家村、林家村、陆家村都属于靠山镇,杨家村、孙家村、吴家村、邵家村、袁家村属于海口镇。 左七郎是左家村的人,是村里打猎最厉害的青年。 日族的两个镇分别为湖水镇和云海镇,和月族一样,镇下都分别有五个村,以姓为村名,王大文兄弟二人是王家村的人,和左家只隔一条二十几米宽的河。 等裴族长带着人把粮食搬走,金毓等人就跟着左七郎一家走了。 左七郎家背靠大山,距离海边有些远,需要走一个时辰,一路上,热情的左七郎一家人一直说个不停,走到哪就跟金毓等人介绍到哪,路上遇见了熟人,就跟那些人打招呼,直说金毓等人是好人,是左七郎的救命恩人。 金毓边听左家人说话,边将四周的路线和地形记住,然后就发现,日月部落虽然背靠百兽山,地势却很平,土壤也十分的肥沃,部落占据了百兽山最好的位置,这样的地方,特别适合开荒种地。 占据了这么好的天然优势,日月人居然种不出好庄稼,真是厉害了! 到了左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左七郎的两个妹妹和大嫂二嫂三嫂四嫂已经做好了晚饭,侄子侄女们在院子里打雪仗,看到爹娘和左七郎七兄弟带回来了客人,妹妹嫂子侄子侄女们惊讶的同时又十分开心。 左家的房子跟海边看到的那些房子差不多,都是简单的木棚框架,看起来特别的不安全,一副大风一吹就会倒的惨样。 不止是左家,这一路走过来,金毓等人看到的房子都是这种木棚框架的。 遮风挡雨倒是勉强可以,就是不耐住。 丁达看了眼房子的构造,嘴角使劲抽了抽:“你们居然用麻绳绑柱子来盖房?” 几根大柱子交叉着绑在一起,弄点泥土粘住,再铺上稻草,就叫房子了? 左七郎挠了挠后脑勺,憨傻的笑着:“我们知道这种盖房子方式不对,也想学习外面的盖房技术,但各国都没人愿意教我们,想学就得付出很多很多的银子,我们部落拿不出来那么多银子,自己研究又学不会盖房,只能将住这种房子了。” 丁达闻言不说话了,心里特别同情日月人,几万人的部落,居然无人会用榫卯技术,也不会用夯土,瞧瞧这庭院里,除了雪就是泥。 这一瞬间,丁达特别想将自己会的技术传给左七郎一家,但他没有立刻说出来,他们初来乍到,往后的生活该怎么过都还没有个着落呢,哪有空教别人技术,这事儿不急。 等族长给他们分配地基盖房子再说。 金毓等人也是同样的想法,都不急着将自己的本事外传。 因为不知道会有贵客到来,所以左家妹妹和嫂子们只做了家人的饭,现在有了贵客们,肯定就不够吃了,她们忙去点上一直舍不得用的油灯,将灶房和吃饭的屋子点亮,重新再多做一些晚饭。 见她们忙活,金母就想去帮忙,被左母拦住了:“哪有让客人帮忙做饭的道理,招弟妹子,你坐着就行了,不用管她们,让她们自个忙活,你们走了一路也累了,好好休息休息。” 金母见此,也不再坚持了,带着金毓等人安心的坐下来等吃的,一屁股坐下去,就觉得凳子摇晃得厉害,像是要散架似的。 金毓疑惑的弯腰看了看,只见木凳的的材料很好,但做工极为粗糙,跟房子一样都是不耐用的。 金毓心底一言难尽,虽说老早就提前从梁元那里了解了日月部落的情况,但亲眼所见之后,她才知这里真不是一般都落后。 难怪没人愿意加入日月部落,放着百兽山和大海这么好的资源不会善用,日月人可真难啊! 左七郎的大哥二哥三哥四哥都已经成家,有了儿女,左七郎共有三个侄女,四个侄子,最大的十一岁,最小的一岁半。 金毓等人坐在屋里休息的时候,左七郎的侄子侄女们就好奇的站在院子里看他们,雪花落了他们一身。 金毓见了这些孩子实在喜欢,取下背包伸手进去,从空间里拿出了一包没有包装的散装花生糖,分给了梁月、金娇、金虎、丁洒、丁潇这几个孩子,让他们去把糖分给左家的孩子们。 五个孩子解接了糖立马就过去了。 左父见了想阻止,金父拉住了他:“几颗糖而已,又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给孩子们尝尝鲜。” 左父道:“糖怎么会不珍贵,这东西可珍贵了,老贵了,这……” 金毓笑着说:“左伯伯,你们这儿的糖之所以贵,是因为无人会做,你们不会做,但我会做,这些糖都是我做的。” 左父惊讶:“你……做的?”乖乖,不得了,这个小姑娘是个有本事的呀! 金父看了金毓一眼,点头对左父说:“对,那糖是我大女儿做的,所以你也别拦着孩子们吃糖了,糖没了以后再做就行了。” “可是我们部落里没有做糖的材料呀!” “没有就种呗!” 手机里有甘蔗的种子,买来种甘蔗不就行了。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68节 其实手机里有很多种糖,也有白糖,但他们不能直接把这些东西拿出来,得找个由头,种甘蔗做糖就是个很好的理由。 金父越发觉得自己贼聪明。 吃了糖,左家的孩子们高兴得很,很快就把金娇等人当做了好朋友,拉着他们一起玩雪。 左家的晚餐挺丰富的,有鱼有虾还有野兔肉,唯独没有主食,馒头包子米饭什么都没有,这些肉就是他们的主食,因为没啥调味料,做出的味道很单一,腥味那叫一个重。 在海上吃了那么多天的鱼虾,金毓等人都吃怕了,下了船之后第一顿饭居然还是鱼虾,他们真的很想吐,但还是忍住了没吐,太不礼貌了。 见左七郎那两个妹妹和嫂子们一直期盼的看着他们,金毓等人顿了顿,随即一个接一个的竖起大拇指,夸赞:“你们的厨艺真棒,做的鱼虾很好吃。” 被贵客夸了,左家妹子和嫂子们立马害羞的笑了起来,很容易满足。 客人们吃得开心,左家人也开心。 金毓等人在屋里吃着晚饭,野牛王这些兽兽就在外面吃草,牧草是左七郎和他的哥哥们上山去割来的,后山里有很多冬季牧草,天寒地冻的,下着大雪,为了割点草,他们废了很大的力,累得够呛,却坚持不让梁元丁风等人跟着,想让贵客们好好休息。 日落而息。 吃了晚饭,夜已深,左家男人们就去烧水给客人们洗脸,左母带着女儿和儿媳们去收拾睡房,金毓等人可不会干看着,纷纷上去搭把手。 左家的房子虽然很差,但胜在地盘宽敞,空间很大,盖的睡屋也很多,除了左母和左父一间屋,左家七兄弟和两姐妹也都各有一间睡屋,每一间都有十个平方,屋里的每一样的东西,都是左家人自个打造的。 左家人腾出了六间睡屋给金毓等人。 木棚般的屋子透风,不抗寒,还好金毓等人自个有棉被棉衣,加上左家给的兽皮被子,盖着也不怎么冷。 夜里雪花飘飘,冷风轻轻的吹。 屋里,金毓等人睡得格外香甜。 第107章 村里人都来给金毓他们送吃的 翌日,金毓还未醒来,就闻到了一股肉香,她睁开眼,只见木房缝隙处有冷风吹进来,金娇和梁月紧紧的抱着她取暖,三人被棉被和兽皮被子盖得严严实实,雪团卷着尾巴睡在兽皮被子上面,一点都不觉得冷。 “好热。”被夹在中间,金毓感到很热,想伸手揉眼,双手却被金娇二人抱得紧紧的,她无奈的叹了口气,悄悄的把手抽出来,小心翼翼的爬出被子,刚出来,就有一丝冷风从一个不起眼的小缝隙吹进来,打在她的脸上,冷得她打哆嗦。 金毓掀开木质的窗户看了看,只见外面一片雪白,积雪上面有很多脚印,她捡了一旁的棉外套穿在身上。 “二嫂,小声一点,客人们还在睡觉,别吵醒了他们。” “可我要砍柴。” “那就轻点砍。” “哦,好,不行呀!八妹,轻了砍不动。” 外面传来了左八妹和左二嫂的说话声,尽管两人已经压低了声音,但因为隔音不好,金毓还是听见了。 她穿好衣服开门走出去,一抬眼就正好看到隔壁屋的梁元、梁宏也开门走了出来,她笑着和他们打了招呼。 “哎呦!金姑娘,你们起这么早,也不多睡一会儿。”见他们都起来了,正在敞开大门的柴房里砍柴的左二嫂放下斧头,起身走了过来,边走边用围裙擦拭冻得生冻疮又粗糙的手。 金毓笑着说:“我们习惯了早起。” 左二嫂哦哦了两声:“那个,灶房里有热水,我让八妹给你们提过来。” “不用了,左二嫂,我们去提就行了,你们忙。”梁元喊住了左二嫂,朝着灶房走去,梁宏也跟着过去,正在灶房里忙活的左八妹和左母见他们父子二人过来了,忙上去招呼,把热水给了他们。 金毓心里惦记着野牛王它们,和左二嫂说了两句,就先去庭院右边的大棚子里看野牛王这些兽兽,打算等看过了它们之后再回来洗漱。 野牛王和马儿们都醒了,左七郎正带着他的二侄子在喂它们吃草料,没看到金毓,野牛王非常不开心,很嫌弃左七郎二人喂的草料,一口都没吃,看着他们叔侄二人的目光还很冷傲。 “哞!”滚远点,别靠近俺老牛,俺老牛不是那些蠢马儿,容不得你们瞎摸,容不得你们喂食物,再敢靠近,俺老牛就撞飞你们。 见野牛王一脸凶样,左七郎把二侄子拉开,离野牛王远一些。 “看到了没有,壮壮是头有脾气的牛,不会随便吃别人给的食物的,昨晚是累极了,又有金姑娘的交代,它才会勉强吃那些草,今天不行了,起床气犯了,咱们拿它没辙,走走走,别靠近了,它的块头这么大,咱们的这种的小身板是不经它撞的。”左七郎拉着二侄子就要走,跟他说了,壮壮脾气很怪,不能随便靠近,可二侄子就是不听,说什么很喜欢壮壮,觉得它很威风,一大早就拉着他来陪着他喂牛,结果壮壮丝毫不领情。 二侄子左石头很不情愿,野牛王不吃他喂的草料,他很难过,为啥这么区别对待呀?难不成金姑娘喂的草料味道更香吗?不都是草吗?全都是他们家给割回来的。 “我不走,我要看着壮壮吃草。” “哎,你个臭屁孩......” 金毓一来就看到左七郎和左石头在拉拉扯扯的,有些疑惑:“你们在做什么?” 左七郎扭头一看,见是她来了,忙放开了左石头的手,与金毓打了招呼,才说:“石头喜欢壮壮,想喂壮壮吃草,但壮壮不吃,还很不耐烦,我跟石头解释了半天,这孩子就是固执不听,非得留在这儿看壮壮,我怕壮壮发火,正想把石头拉走,你就来了。” 金毓闻言抬眼看了左石头一眼,这是左七郎的大哥左大郎的二儿子,十岁,昨晚她刚见过。 一看到金毓,左石头低低的喊了声金姑娘,就害羞的躲到了左七郎的后面。 金毓笑着说:“石头,你喜欢壮壮?” 石头闷声点头,他觉得金毓的眼睛很好看,想看又不好意思一直盯着看。 金毓走到野牛王面前,伸手摸了摸野牛王的脑袋,野牛王当即露出了享受的表情,金毓说:“壮壮长得巨大又威风,谁见了都会喜欢,但是,石头,壮壮脾气很大,我不在的时候,你千万不能靠近它,也不能碰它,很危险的。” 生怕野牛王伤了左家人,金毓在安抚野牛王的同时,也必须给左家人说清楚,千万不能碰野牛王,也别想着试图征服它。 光说还不行,金毓去找了一根有她大腿粗的木头,放在两块石头上,让野牛王将木头踩断。 亲眼看到野牛王轻轻松松的将木头踩断,左七郎和左石头震惊的睁大了双眼,对野牛王更加佩服了,使劲点头承诺。 “金姑娘,你尽管放心,你说的话我们都记住了,我们保证不会随便来招惹壮壮的。” 金毓这才放了心,叫过左石头,一边安抚壮壮,一边让左石头如愿喂了壮壮一次,壮壮很不情愿的把草吃了。 左石头开心坏了,不停的对金毓表达感谢。 左七郎道:“金姑娘,本来今天是打算带你们去族长那儿的,但路上积雪太厚了,不好走,所以呀,只能等明日雪化了再去。” 金毓点点头:“好,我明白了。” 左七郎又说:“你们尽管在我家住下,不用觉得不好意思。” 说完了这些话儿,左七郎就带着左石头走了,左石头很舍不得野牛王,一步三回头的看。 野牛王抬着大脑头,眼神傲娇,看都不看左石头一眼。 等左七郎二人的背影消失在转角,金毓边喂野牛王喝水边说教:“壮壮,我们现在来到了新的地方,很快就要开启新的生活,你跟在我身边已经很久了,也见过了很多人,你该学会与其他人相处了,不要动不动就想撞人,得分好坏......” 野牛王只觉得她叽叽喳喳的好吵。 “哞!”行了,行了,甜人,你别再学鸟儿喳喳喳了,俺老牛都听你的行不。 金毓说着说着就觉得好冷,她摸了摸冷冰冰的小脸:“不说了,说多了我都烦我自己,你听懂了就行了,壮壮,别乱跑哦,乖乖和疾风它们待在大木棚里,我先去洗个热水脸漱个口。” “哞。”赶紧走,赶紧走。 金父等人都已经起了,正在洗脸,见金毓回来了,左八妹拿了漱口杯和柳枝给她,还帮她倒了一盆洗脸水,金毓道了声谢。 刚漱完口,院外传来了动静,有一大娘提着一篮子野鸭蛋走了进来,边走边喊:“大阳媳妇,我们给贵客们送吃的来了。” 她的身后,还跟着一群人,男女老少都有,手上全都拿着东西,有鸡有鸭有鱼有虾有肉块。 第108章 选好地基定居到左家村 来左家的这些人都是送吃的,有本村的,也有其他村的,在海边的时候,很多月族人就说了,回家就去拿吃的用的去左家招待贵客们,昨儿个天色晚了,又下着大雪很不好走,所以他们今早才来送东西。 金毓被这些月族人的热情感动到了,他们虽然贫穷,生活很糟糕,却很善良。 来的人很多,差不多有八十几人,一人拿一样东西,堆积起来就是一大堆,够金毓他们十四人吃好久了。 “你们对我们这么好,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们了。”金母捂着嘴,声音有些哽咽。 在大坪村的时候,邻里邻居们都不会对他们这么好。 他们初来乍到,月族人明明不了解他们,却能以诚相待,这让他们如何能不感动。 那最先进门的大娘刘金花说:“不用说什么谢谢,你们能来月族,我们很高兴,自当好好招待,让你们看到月族的好,这样你们就舍不得离开了。” “不离开,不离开,你们让我们走,我们都不走。”金兰道。 刘金花是个自来熟的话痨,比左母还能说,村里难得来了客人,今儿又没什么事可做,她便拉着金母和金兰滔滔不绝的聊了起来,给他们介绍村里的情况。 山里山外,村里村外,逮着什么就说什么。 见他们说得热闹,左母把儿子们叫过来,帮金毓等人把刘金花他们送来的东西拿进屋,按照梁元说的,取了一部分做早点,其余的全放进布袋里,好好保存着。 这些东西都是送给贵客们的,不能全吃完,得留着让他们自己慢慢吃,这个冬天还长着呢,贵客们带来的东西少,他们得帮着贵客们度过这个寒冬。 天寒地冻的不好打猎也不好捕鱼,左家村里闲着的人们都来了左七郎家这边,很好奇金毓这些从外面来的客人,人太多了,左家的院子里很挤,好些人就趴在篱笆墙上探头探脑的看。 一时间,左家这边热闹得不行。 金毓等人有种被当做猴子围观的感觉,个个哭笑不得。 到了黄昏,来左家围观贵客的村人们才慢慢散去,走之前帮左家把卫生都做完了,庭院里干干净净的,积雪被扫做了一大堆,放在了角落里。 隔日。 路上的积雪几乎都融化了,天上还出现了久违的暖阳。 金母把剩下的面粉拿出来,就着昨天村人们给的野猪肉,做了面疙瘩肉沫汤。 左家人吃得满口香,却也忧心。 左母说:“招弟妹子,你们的存粮也不多,这以后别再做面疙瘩给我们吃了,免得你们没有粮食吃。” 自昨日开始,左母、金母、金兰三人就开始以姐妹相称,金父、丁达、梁宏和左父以兄弟相称。 左母口中的招弟妹子,就是金母。 “冬天还很长,你们吃惯了米面,若早早的吃完了,就怕后面的日子你们难熬。” 若是家里有米面,倒是可以分一些给招弟妹子他们,可今年七郎一行人出海经商遇上了战乱,没有带回来多少粮食,各家各户分下去,半斤粮食都拿不到手,尝鲜都不行,还如何送出手。 见左家人关心他们,一心想帮他们省粮食,金毓等人真不知该说些什么了,这家人是真的太好了,以后必须好好报答。 吃了早饭,金毓十四人就跟着左父、左七郎去族长家。 他们把野牛王和马儿们带上,骑着牛、马前行,一路上吸引了很多目光。 除了金毓等人,各村也有不少人往族长家而去,这是要去分粮食。 一个半时辰后,到了族长家。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69节 裴族长家的房子比左家的大三倍,也只是大而已,构造是差不多的。 泥地院子里站满了人,在排队取粮。 因为粮食太少,族人们都很失望,有些村民放弃了领粮食,没有来这里,觉得粮食太少了,家里人多,拿回去还不够一人吃一口的。 他们只想等左七郎等人休息好了,抽空给他们说在外的经历,他们喜欢听外面的故事。 出海经商除了可以购买粮食,还可以让出去的人在外学到很多东西,回来教给族人们,帮助部落成长。 这也是为什么要选择让精英出海的原因,聪明人在外才能学到东西保住性命,蠢笨的人出去就是白跑一趟。 左父也放弃了领粮食,他和左七郎带着金毓等人去找了裴族长。 除了来领粮的村民,今日十个村的村长和两位镇长还有大巫师也来了族长家,此刻正在和裴族长谈事情,得知左父和左七郎带着贵客们过来了,裴族长忙让人请他们进议事屋。 裴族长让儿子们抬了凳子过来给金毓一行人坐,倒了温开水,因前日没有把他们的名字都记住,就先问了他们的名字,然后才说:“我正在跟大巫师他们谈你们的事情呢,大家都同意让你们留在月族,给你们办理月族的户籍,免费分地基给你们盖房子,你们可以自由选择村长,想定居在哪个村都可以。” “还,还能自由选择村子?”丁达有些惊喜:“这真是太好了!我要选左家村。” 金父和梁宏也迫不及待的开口:“我们也选左家村。” 一家之主们都说话了,金毓等人也不多说了,他们的选择和金父几人的选择是一样的。 左家村的村长也在这里,听了金父几人的选择,他高兴坏了,直拍大腿哈哈大笑,冲其余的村长挤眉弄眼:“我赢了,我赢了,我们左家村果然是最好的,贵客们都选择要住在我们左家村,哈哈哈哈……” 可能是因为过于激动了,他的笑声很魔性。 其余村长鄙视不已。 “你笑个屁,人家选择左家村是因为左七郎,又不是因为你,滚一边凉快去。” “就是,你有什么好得意的,看到你这张脸我就想给你一巴掌。” 左村长笑得很骚包:“哈哈哈,你们就是嫉妒我,不跟你们说了,我要去招呼我们村的新村民了。” 他在众位村长嫉妒恨的眼神下,乐滋滋的拍拍屁股起身,朝金毓等人走了过去。 左大阳对金父和梁宏说:“左村长是我二弟,他叫左二阳,你们别看他憨头憨脑的,实际是个人精,反正比我这个当大哥的厉害,他很有领导能力,你们日后有什么需要就尽管麻烦他,不用客气。” “对对对,不用怕麻烦我,我作为村长,职责就是帮助所有村民,让大家过好生活。”左村长来到梁宏面前:“我这就带你们去办理户籍,回了村就赶紧把地基选了,你们想选哪块地都行。” 梁元起身道:“等等,左村长,我有句话儿要说。” “行,你说。” “地基我们不能白要,该付多少银子我们就付多少银子。”梁元转头看着裴族长等人神色认真的说:“我们虽然对左七郎有恩,但既然加入了月族,就是月族的人了,什么事情都得按照月族的规矩来,无规矩不成方圆,你们不用对我们特殊优待。” 金毓附和:“对对对,按规矩来。” 金父等人也点头附和,支持梁元的决定。 月族能优待他们一时,却不能优待他们一辈子,他们不能仗着是外来人,就破坏月族的规矩。 昨晚他们可是问过了左父的,日月部落很久很久以前没有货币,都是以物换物,后来与外界接触后,逐渐规矩化,创办了镇村,学会了用铜钱金银做交易,各村盖房子的地基都是规划好的,需要用钱来买。 月族对他们已经很好了,他们不能再占便宜。 裴族长等人没有想到梁元会说出要给银子的这种话,一时之间没有反应过来,他们彼此望了对方一眼,大巫师朝裴族长点了点头:“小兄弟说的对,无规矩不成方圆,就按规矩来吧!” 两位镇长和十位村长齐齐点头。 裴族长见此,也不再多说了,中气十足的道:“行,就按规矩来,左二阳,你带他们去办户籍,完了就回村把地基选了,选好了再谈价格,该收多少银子就收多少银子。” “好咧!” 金毓等人起身,对裴族长等人感激的鞠了一躬,随即跟着左二阳和左大阳离开,左七郎留了下来。 裴族长把左七郎叫到身边:“前日你们刚回来,很多事儿都没说,你现在赶紧给我们详细说说那些人的情况。” 左七郎早知道族长会这么问了,反正恩人们已经选好村子了,他也不隐瞒什么了,把金毓等人的能力都说了出来。 得知外来的这十四人都是各有本事的,九个村长都气疯了,追着左七郎打。 “你小子是故意的对不对?啊啊啊!你怕我们抢人,所以早前什么都不说,等他们选好了村子,你小子才说出来,太奸诈了你,啊啊啊!!气死了!” 第109章 金毓想和父母好好谈一谈 族长家房子的旁边有一个衙门,是由族长亲自坐镇,用来办理事务的地方,嫁娶、新儿降生、死亡等等事儿都需要来这里做登记。 在衙门里办事的有一百人,全是族中精心挑选出来的人才。 出了族长家,金毓就去把野牛王和马儿们拉过来,将雪团交给金娇抱着,一行人跟着左大阳和左村长朝衙门走出。 衙门今日有二十人当值,办理户籍的那人正是陈大旺的三弟陈三旺。 因为不识字,各家人口又多,月族人取名都很随意,习惯用一二三四五大小来排名,或者取一些很简单好记的名字,比如石头、铁头、花草树木、赤橙黄绿青蓝紫这些。 怎么好记就怎么取,没有按字辈排名。 前日陈三旺没有去海边,所以没有见过金毓一行人,只是听说过而已,现在一看到他们,陈三旺就特别的高兴,得知他们要办理户籍,相当的热情,但一听他们居然全部都选择要定居到左家村,陈三旺超遗憾的。 “你们怎么不选我们陈家村呀!我们陈家村在镇子中间,前有海,后有山,地又平,比左家村好多了,而且你们也认识我大哥,唉!可惜,太可惜了......” 他一边遗憾的叽里咕噜着,一边手脚麻利的把户籍办好。 月族人虽然不识字,却会画图,所有的登记都是用简单易懂的图形来代替的。 比如金家、丁家、梁家三家人的户籍,他们选在左家村定居,地址全名为月族靠山镇左家村,那么月族就画月牙代替,靠山镇画成一块方方正正的石头,左家村画成一个火柴人往左站,至于人名,那就用各种稀奇古怪的图画代替,什么太阳呀,三角形呀,各种形状的树叶呀,大的,小的,圆的,方的,长的,短的,外人看不懂,月族自个儿看得懂就行了。 把各家的信息分别写在三张羊皮纸上,陈三旺让金毓等人在各自的名字上按个手指印,他再在右下角盖上月族的专属章,户籍就这么简单的弄好了。 金毓三家人各自拿着自家的户籍,看着上面那些稀奇古怪的图案,一个个眼角抽啊抽的。 丁流捏了捏眉心,凑到丁达耳边说:“爹,我知道我以后想做什么了?” 丁达扭头看他:“什么?” 丁流低声对他说:“我要开书院,我要当夫子。” 丁达:“老二,爹举双手支持你。” 日月部落真的太老火了,居然个个都不识字,连户籍证明都能办成这种样子,其他地方岂不是更加惨不忍睹。 老二是童生,如今远离了赤云国,科考是不可能的了,他那么聪明,一身学问怎能被埋没,正好,可以用来教月族人,书也算没白读。 教会了月族人识字,也是件很有成就感的事情。 父子二人的决定,暂时没有说出来,他们想等安定下来了再说,开书院是大事,得和家人好好商量,做足了准备才能开始干。 拿着户籍出了衙门,金父等人给左村长说了他们对地基的需求,金毓和梁元拉着野牛王走在最后面,金毓忽然低声开口道:“我今天就想跟我爹娘他们敞开心扉的好好谈一谈。” 梁元趁着无人注意,拉住了她的手:“嗯,想说什么就说,有些事儿不能一直压着,别怕,有我呢!” 金毓的手很小,梁元的大手能完全包裹住,感受到从他手心里传来的温暖,金毓瞬间觉得心里暖暖的。 两人正你情我浓,没注意到,身后的野牛王一直盯着他俩牵着的手在看,它快步一个上前,用鼻子对准梁元的手,喷了一个气。 梁元的手顿了顿,扭头看了它一眼,野牛王不怕死的用牛眼瞪他。 放开俺老牛的甜人,俺老牛饿了。 回到了左家村,在村口遇上了许多村民,左大阳与他们打了招呼,那些村民很热情的问金毓等人事情可办妥了。 金毓笑着跟一个大娘说:“办妥了,以后我们三家人就都是左家村的人了。” 那大娘高兴的拍大腿:“哎呦喂!太好了,我们村里一下子添了这么多的新人,你们这是要去选地基?” “嗯嗯,是的呢!”金毓笑容很甜。 那大娘立马说:“我家旁边就有一大块地基,你们要不要去看看,那位置老好了......” “菜花婶子,你快别说了,他们都决定好了,要选最靠山的位置,说是方便养牛马。”左大阳忙打断了大娘的话。 菜花婶子闻言看了看金毓拉着的大野牛:“是哦,这牛确实得靠山养着,还得选人少的地方。” 金母笑着说:“是呀!我们家牛的块头太大了,性子又很野,所以必须选人少的地方,老姐姐,你的好意我们心领,谢谢你啊!” 菜花婶子是个爽快人:“不用谢,不用谢,以后就是一个村的了,互帮互助是应该的,你们跟村长去选地基吧,选好了,要开工盖房子的时候就说一声,我家里有三个儿子和两个女儿,可以叫他们去帮忙。” 其余村民听了,也都附和着会去帮忙盖房子的。 金毓等人又是一番感动,左村长很满意村民们的表现,夸了他们几句,领着金毓一行人先去了他家,招呼他们吃了一顿晌午饭,再带着他们朝最靠近百兽山的位置走去。 半个时辰后,来到了一处平地上,这里属于村东尾,地面上的积雪都已经化完了,弄得到处湿哒哒的,稀泥沾脚无比,走了一圈下来,金毓十几人的鞋上全都是泥,裤脚也沾了些黄泥,鞋子增重了几斤。 左村长指着这一片地儿说:“虽说我们部落背靠百兽山,但是占据的却是百兽山后面最好的位置,平地很多很多,你们看看这里,方圆两百米没有一户人家,是村里最偏的地方,地势很宽广,养牲畜开荒盖房都可以,满足了你们所有的需求。” 金毓扫了眼四周,他们现在所站的这片地儿差不多有十五亩的样子,足够三家人盖房开荒种地了。 她点点头:“我很满意这个地方。” 梁元也道:“我也很满意。” 丁达看了眼后面连绵不绝树木茂盛的大山:“的确很不错。” 这大山太适合壮壮它们了,按照小毓的情况,这以后肯定还会吸引到其他野兽的,远离村里的其他人,背靠大山,是个很不错的选择。 只是这路太烂了,盖房子的时候得顺便修一条路才行,不然做什么都不方便。 还有就是现在日月部落没有青砖青瓦这些东西,他们目前只能盖简单的木房,暂时先住下来,后面再慢慢的改善住处和生活。 左村长笑着说:“你们满意就好,确定就选这儿了,我就给你们说一下价钱。” 三家人互相对视一眼,然后一致点头,对左村长说:“确定了,就选这里。” 左村长点头:“行,那我就给你说说价钱,因为此处很偏,后面的大山里经常会有野兽出没,没有人会来这里盖房子,你们给个一百文钱一亩地就行了。” “一百文钱一亩?”金父难以置信的瞪大双眼。 第110章 日月部落的物价和外面的天差地别 在大坪村的时候,位置最不好的地基也能卖一两银子一亩,左村长带他们来看这一大片地基,除了后面的大山不太安全之外,地势那是相当的好,放在大坪村,至少卖二两银子一亩,左家村居然只卖一百文钱一亩,金父差点以为自己幻听了。 这差距也太大了! “金老弟是觉得贵了吗?”左村长问金父:“若是觉得贵了,价格我们还可以再商量的。” 只要你们愿意,可以直接免费送。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70节 金父摇头:“不,不,不,我不是觉得贵了,我是觉得太便宜了!在我们那儿,像这样的地基,至少能卖二两银子一亩。” 金母点头附和:“对对对,二两,所以左村长,你是不是给我们算便宜了,说好了要按规矩来的。” 左村长和左大阳闻言哈哈大笑起来,左村长说:“金老弟呀!这里不是赤云国,地基不值钱,日月部落的人少,最不缺的就是地,好多地基放着都没人使用,我没有给你们算便宜,这地基就是这个价。” 他指了指左家的方向:“我大哥家旁边的那段地儿好不好?特别好,但你们那里什么价吗?一百五十文钱一亩,没错,就是这个价。” 他又指了其他地方:“那里,是村中心,两百文钱一亩,那边,一百四十文钱一亩,不骗你们,你们不信可以随便去问。不仅月族是这个样子,日族的地基也是这个价,你们不用拿这里和外面比,没法比的。” 左大阳说:“我们这儿的物价和外面不一样,像那种五斤的大海鱼,一文钱就能买一大条,要说我们日月部落最贵的东西是什么,那就是从外面买来的米面、种子、布料、农具等等东西,物以稀为贵,那些东西我们日月人,所以呀就很贵了。” “原来如此啊!”金父总算听明白了,其他人也都听明白了,感情是物价不一样啊,所以在这里盖一栋大房子,花不了多少钱? 真是太棒了! 金毓等人都开心的笑了起来,三家人走到一边去,商量了一会儿,确定好各家需要多大的地儿之后,就转过来告诉左村长。 金父最先开口:“左村长,我们金家要买五亩地基,就中间那五亩。” 梁宏:“我们梁家也买五亩,要左边。” 丁达嘿嘿笑着:“他们两家把左边中间都要了,我们要右边,也是买五亩。” 左村长二人被他们三家人的豪气给惊到了:“......你们买这么大呀!这得盖多大的房子呀?” 金毓说:“不光是盖房子,我们家还得开地种菜,弄个大草坪,养牛和马儿。” 金兰也笑着说:“我们家也一样要开地种菜。” 梁宏:“我们家也是。” 左村长皱着眉头:“种地?我们部落的土质不太好,种不出什么东西的,你们看那边,那是我们村里人种的菜,全被冻死了,没被冻死之前,地里的杂草比菜多几倍。” 尽管种不出好粮食,但日月人还是会从外面买各种粮种和菜种自学种植,想着只要他们足够努力,这以后应该能种出和外面一样的粮食。 然而,种了好多年,都没能种出像样的东西来,搞不清楚问题出在哪,纠结了好多年之后,大家都认为肯定是土壤问题。 金毓看了眼那块地,方方正正的,长满了鹅肠草和各种冬季杂草,一片正儿八经的菜叶子都看不见。 金母走过去看了眼,立马就看出了不对劲的地方,她嘴角抽动了下,走回来对左村长说:“左村长,你们种不出好菜不怪土壤,是种植方法不对,至于哪儿不对,我这会儿没法与你细说,我只能说,我知道怎么种出好粮食,光说不行,得眼见为实,等我们三家把房子盖好了,把地开好了,种出东西给你们看,你们就能明白了。” “哦哦哦,好,好,好的。”左村长回了神,搓着手笑呵呵的:“你们从外面来,见识多,本领大,说不是土壤的问题,那肯定就不是土壤的问题,我相信你们的能力,就等着你们来年种出好粮食了。” 金毓指着百兽山问:“左村长,这山上的地,我们能否任意开荒?” 左村长想也不想就说:“可以,我们部落是鼓励开荒种地的,地是谁开出来的就属于谁,前五年无需上交赋税,只是因为种不出什么粮食,种子又很贵,每年出去一趟只能买到一点点种子,分下来各家各户只够种一两亩地,所以呀,族人们都懒得开荒种地。除去盖房子的地基,其他地儿都可以免费开来种地,你们想怎么开都行。” 新族人有能力种出粮食,他巴不得他们多多开荒呢! 左村长的话让金毓一行人特别安心,可以开荒就好,那他们就可以放手干了。 左村长很快就将地基划好,然后说可以给金毓等人提供盖房所需的木柴、石头和茅草,盖房的时候也会让村里人来帮忙。 梁元立马道:“那些材料我们不能白要,得付钱。” 左村长白了他一眼:“行,给钱,按我们部落的市价给。” 地基选好了,就得交钱了,等房子盖好,再弄房契。 大伙儿准备下山,金毓却是给了梁元一个眼色。 梁元点点头,叫上梁宏、丁达等人往山下走。 金毓拉住了野牛王,抱着雪团叫住了金父和金母:“爹娘,我有话想跟你们说。” 金母和金父闻言顿住了脚步,金娇和金虎也停了下来,梁元见了让梁月去拉过金娇,自个儿拉住金虎,哄着他们跟着队伍走。 金虎挣扎:“元哥,你拉我做什么?我大姐和爹娘还在后面呢。” 梁元拉着他脚步不停:“他们要谈事情,你留下了碍手碍脚的,走,我们早点回去,练会儿武功,再帮着左伯母他们把晚饭做了,娇娇,你和小月也得练武,你不是说了吗?要变强保护你大姐。” 金娇嗯嗯嗯的点头:“我要变强,元哥,我会一直用心跟你学武的。” 梁月挥着手:“我也要学,保护大姐。” 梁元扭头看了她一眼,妹妹虽然会跟他和爹亲近了,变得开朗了很多,但还是一直喊金毓大姐,我得努力纠正妹妹的称呼才行。 金毓可不是她的大姐,是她未来嫂子。 走在前面的丁潇耳尖的听见梁元说了练武功三个字,忙转身跑了回来:“师父,我也要学武。” 梁元也不反对:“一起学,叫元哥,不许再叫师父。”他是要当他表姐夫的人,辈分乱套了。 丁潇从善如流:“好的元哥,没问题元哥。” 所有人都走了,地基这里只剩下金毓和金父、金母。 看到金毓这一脸认真的表情,金父二人就知道她是想要说些什么,把她叫过来,找了三块石头各自坐下。 金毓让雪团和野牛王看着附近,避免有人过来打扰,坐在了金母的旁边。 金母拉过她纤细白嫩的手:“从你和梁元找到我们的时候,我们就发现你不一样了,你有很多行为都没有刻意隐藏,我们作为父母的,想不察觉都难。” 第111章 灵魂互换,原主已经投胎转世 金母一字一句的说:“最先发现你的异样的时候,我和你爹没往别的方面想,以为你只是经历了生死之劫被吓着了,可后来,你的种种行为变化,让我们不得不胡思乱想起来,然后就猜到我们的女儿小毓可能是被妖邪附体了。” 金毓闻言皱紧了眉头,不言语。 金母见她不说话,又继续道:“猜到妖邪这种东西的时候,我们有想过烧了你,或者想办法把我们的小毓弄回来,可妖邪占据的是小毓的身体,我们一旦伤害到妖邪,小毓的身体就会受伤,我们不想让小毓受伤,就一直隐忍着,后来我们发现你并不坏,还是个心好的,就想着我们是不是猜错了,你并不是妖邪,再后来,你被佛祖的法器选中,这让我们更加觉得,你是个与众不同的妖邪,你会变成我们的女儿,应该是有什么其他原因。” 金毓忽然开了口:“我不是妖邪,我是人。” 金母闻言顿了下,金父接了话:“嗯嗯,是的,你不是妖邪,是我们误会了你,小毓的身体本来就不好,在被她二叔丢掉之前,就已经快熬不住了,我们其实已经做好了会失去她的心理准备,可真到了失去她的时候,终究还是很难受。” “这孩子自小体弱,常年吃药,吃了很多苦头,一天好日子都没有享受过,我这当爹的,真的很对不起她。我们一直都在盼着她回来,想着你总有一天会离开,小毓会回到我们的身边,但是过了好久好久,你都没有离开,不仅如此,你还带着我们翻山越岭的活了下来。知道你是个有本事的,我们心里就很复杂,既盼着小毓快回来,又不想让你消失,因为你真的很能干,能让小毓的身体好起来,能让我们活下来,能让我们不缺吃的......”金父说着就给了自己一巴掌:“我就是个自私自利的父亲。” 金母看着金毓,眼底有泪光闪动:“看到你健健康康的,我真的很开心,也特别的安慰,所以呀,很多时候我就很自私的想着,你不是别人,你就是我们的女儿金毓,我要把你当做女儿来宠。那日被曼军追杀,我吼出那句你不是我们女儿的时候,我心里撕心裂肺的疼,很疼,特别疼,就怕你以后都不要我们了。” “我就是金毓,不管你们信不信,我就叫金毓,我是你们的女儿,我不会不要你们的。”金毓张开双手抱了抱金母,亲吻的她的额头。 金母眼里蓄着的泪水终于不受控制的落了下来:“信,我信,你就是我的女儿,那日重伤,我昏迷中做了一个梦,我梦到了小毓,她说你就是她,她就是你,你们生活在不同的世界,她在这里死了,你在那个世界也死了,所以你们两个才会灵魂交换,变成了对方。” “你说什么?”金毓放开她,不可思议的看着她。 金父也哭着说:“不仅是你娘做了这个梦,我也做了这种梦。因为你在那个世界的身体受了重伤,所以小毓过去没多久就没了,她在转世之前托梦给了我们,让我们真心待你,不要心存芥蒂,你不是占了我们女儿身体的妖邪,你是在她死后才过来的,你是人,活生生的人。” 这话给金毓的冲击力很大,她万万没有想到金父和金母会做这样的梦,原主会托梦来告诉他们这些。 若爹娘说的都是真的,那岂不是说,原主去了现代,变成了胖胖的她,只是她当时被杀人魔刺穿了脖子,原主没有被救活,又死了一次。 这......太离谱了! 原主为啥不托梦给她呀!她才是与她互换灵魂的人呀! 所以说,原主是真的投胎转世了,转世去哪儿了呢? 金毓心底太多疑问了,越想脑壳越疼。 “你们没有骗我?说的都是真的吗?”金毓努力压制着心绪问。 金父抹着泪:“就怕你不信,所以小毓给我说了你那个世界的名字,那里叫做地球,还说你生在华夏,是个大胖妞。” 地球?华夏?大胖妞? 还真够简洁的,原主,你可真厉害。 爹都能说出这些了,她能不信吗? 不知为何,金毓感觉轻松了很多,来到这个朝代,体验到了金父和金母给予的父爱和母爱后,她真心的把他们当做了家人,很珍惜这份亲情,即不想隐藏自己的能力,过得畏手畏脚,又怕他们知道自己不是原主,心生隔阂。 可如今,原主居然给爹娘托了梦,把她的事儿都告诉了爹娘,金毓瞬间觉得,这种敞开心扉把事儿说开了的感觉真好。 金父还在哭个不停,边哭边说:“那日小毓赶着投胎,好多事儿都没有说清楚,我和你娘这心里真的很难受,却无法跟别人言语,赶路的时候,大家都在一块儿,我们想跟你聊聊,又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今儿个你要是不找我们聊这些,我们也打算找个时间与你说的,我们是一家人,有些事情就必须说清楚了,这日子才能好好过下去。” “你既然已经成了我们的女儿,那就一辈子都是我们的女儿,你不能不要我们,也不能不要娇娇和虎子,否则我......” 金毓噗呲一笑:“我还怕你们不要我了呢!” 金母拉着她:“不可能不要你的,死也不会,你就是我们的女儿。” 金父抹泪点头:“对,你就是我们的女儿,这么好的女儿哪能不要啊!” 金毓嗯嗯嗯的点头,忍着没有感动的哭出来:“我是你们的女儿,现在是,以后都是,好了,你们别哭了好吗?既然都说开了,咱们好好的聊一聊。” 金母吸了吸鼻子,把眼泪抹干净,声音哽咽的说:“好的,娘不哭了,咱们聊,畅快的聊一聊。” 金父也很快收了眼泪。 等他们的情绪稳定下来了,金毓才问:“娇娇和虎子知道我的事儿吗?” 金母摇头:“不知,我们没给他们说,这事儿咱们说也不说,我们三个知道就行了,以后全烂在心底。” 金毓:“额......那个,梁元也是知道我的事情的......” 金父和金母瞪大眼:“什么?那他有没有伤害你?” “不对。”金母一拍大腿:“难怪那小子对你那么好?他是一开始就知晓了呀!我就说呢,他和你一直很不对付,怎么会突然变了态度,还愿意和我们一起同路,走了这么长时间,来到这个地方和睦相处。” 金父皱着眉头:“所以说,梁元自始至终喜欢的人,不是小毓,而是你?” 金母白了他一眼:“这不明显着的吗?在大坪村的时候,我们那么对梁元,小毓还闹着解除婚约,梁元气得骂了我们一家子,恨我们恨得不行,哪会喜欢上小毓。以前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现在总算明白了,梁元这是知道小毓变了,才会有那种心思的,哎呦喂,这小子,眼儿可真尖。” 第112章 熊瞎子下山,野牛王展雄风 金母说着就扭头问金毓:“你是真的看上梁元了是不是?” 金毓点点头:“他很好。” 金母笑了笑:“那我们就不反对你们在一起了,只要你开心就好。虽说梁元和小毓有娃娃亲,但那是金老头擅自主张定下来的,我和你爹一直都不承认这门婚事,小毓也不同意,他们俩没有任何关系,你心里也不用多想,你没有抢小毓的婚事,你只管跟着你自己的心走就行了。” 金毓开心的笑了,金父和金母是真的很通透,一点都不古板,真好。 所有的事儿都说清楚了,金毓三人都彻底轻松,露出了真心的笑容。 又在地基这里说了两刻钟,金父和金母这才起身准备回去。 金毓站起身说:“爹娘,你们先回去吧,我带着壮壮和雪团去走一圈。”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71节 金母:“好,别走远哦。” “嗯!” 等金母和金父走远了,金毓就走到野牛王身边:“走,我们进山。” 野牛王哞的叫了声,蹲下了身子,等金毓爬到它背上坐着。 “壮壮,你的背太硌屁股了!” “哞!”有的坐还嫌弃,俺老牛都不嫌你脏呢! “啾啾!”雪团从不远处跑了过来,猛地一个跳跃,来到了野牛王的背上。 它好久没有进山了,相当兴奋。 走到金毓的怀里,它挥着爪子,指挥野牛王:“啾啾!!” 冲啊!牛儿,奔跑吧! 野牛王懒得搭理它,迈开步子慢慢走。 跑个屁!地上全是稀泥,摔了甜人,剥了你的皮! 一人一狐一牛在寒冬里进了山,山林里的雪还未彻底融化,进来后,金毓指挥着野牛王往右边走,到了深处,见差不多了,她就翻身下来,在一个水窝窝里撒了点灵泉水。 野牛王和雪团看得眼热。 金毓拉住牛角和狐尾巴:“别喝,那是我用来抓野味的,壮壮,一会儿就靠你了。” “哞!”给口述,干啥都行。 金毓带着野牛王和雪团躲到一棵大树后面。 不一会儿,就有动物闻味而来。 先是两只灰色野兔,它们跑到水窝窝边喝水,金毓快步过去,抓住两兔的耳朵,两兔也不躲,就傻不拉几的任她抓着。 没多久,又来了一只狍子,再然后是野鸡和野猪。 野猪是两头,个头很大,金毓难以对付,在它们冲过来的时候,就忙躲到了野牛王的后面。 看到那巨大的野牛王,野猪:“......” 赶忙一个急刹车,转身就跑。 “壮壮,追!”金毓一声令下,野牛王立马飞了过去。 野猪被撞死了。 金毓从空间里拿出绳子,把野兔野鸡狍子野猪捆了,全挂在野牛王的身上,压得野牛王气呼呼的喷鼻子。 金毓笑嘻嘻的安抚它:“辛苦你了,来,喝点水。” 她走在野牛王的身边,拍着手儿:“今天的试验很成功,百兽山里野味超级多呀!只是走了一小圈儿,咱们就弄到了这么多的猎物,等以后盖好房子住下来......” 刚走出山林,就有一声惨叫传来。 “熊瞎子下山了,救命啊!” 山的另一头,距离这里百米远的地方,有两人急冲冲的跑了出来,身后有一只熊瞎子在穷追不舍。 一熊两人眨眼间跑下了山,朝着村子里而去。 “好大的熊,走,壮壮,快去帮忙,别让熊伤了人。”金毓拍打野牛王的牛角,让它去追熊,野牛王却动也不动,懒洋洋的斜眼看她。 背上有好多东西,不想跑。 “抱歉,我帮你拿下来哈。” 金毓伸手就要抬野猪,一只手却比她先一步伸过来,将野猪从野牛王的背上掀落到地上。 金毓扭头一看,眼儿一亮:“梁元,你怎么来了?” “见你许久都没回来,怕你迷路了,我就来找找。”梁元边说边把野牛王身上的东西全取下来。 “有壮壮和雪团在,我怎么可能会迷路。”金毓嘴上这么说着,手却是一巴掌拍在野牛王的脑袋上:“壮壮,别瞪眼了,赶紧去追熊。” “哞!”野牛王撒丫子就跑远了。 嘤嘤嘤,就会欺负牛,人家撞猪当背篼还得追熊,认识你这个甜人是俺老牛的不幸。 野牛王一跑起来,金毓就让雪团在这守着猎物,和梁元一起追了上去。 被熊瞎子追赶的那两人受了伤,逃跑的时候是往人少的地方跑的,想把熊瞎子引入村里防野兽的陷阱里,可还未到那个地方,就被熊瞎子追上了。 “啊!”其中一人被熊瞎子压在了地上,巨大的熊掌抬起就要往他的脑袋上招呼。 “哞!”野牛王及时赶到,身影如风一般飞跳而起,把熊瞎子整个撞飞的同时,从那人的身上越了过去。 看到巨大的野牛从自己的身上跳过去,男人惊得瞪大了双眼,都不知该怎么反应了,这一瞬间,他脑海里无限回放野牛王的帅气身姿,觉得它身上有光,很是耀眼。 “喂,你醒醒,你还好吗?”随后赶来的梁元拍了拍他的脸。 男人这才回了神,浑身哆嗦了下:“我,我,我很好。”从死亡边缘捡回了命,他身子止不住的颤抖。 “没事就好,去那边躲着。”梁元扶起他。 “三林!”男人的同伴跑了过来。 “吼!”不远处传来了熊瞎子的惨叫。 几人扭头一看,只见巨大的野牛王在不停的撞熊瞎子,撞得那熊瞎子没有一点还手之力,想逃逃不了,打又打不过。 一牛一熊打得很激烈,人根本无法干涉,梁元想帮忙都不行,金毓随后赶来,村里也有很多人闻声拿着武器而来,一来就看到凶狠的熊瞎子正在被一头野牛惨虐。 “是,是壮壮?我的老天爷啊!”人群里的左家男儿们认出了野牛王,一个个差点被吓傻,心惊胆战的抓紧了手里的锄头镰刀等武器。 “壮壮好厉害,它怎么会这么厉害?连熊瞎子都不是对手,它可是一头牛啊!” “它是神牛!” “金姑娘没说谎,壮壮果然不是一般的牛,惹不起,不能惹。” 就在众人惊愣的一瞬间,野牛王一个狠撞,熊瞎子摔到地上,野牛王前蹄高高抬起,快准狠的用力落到熊瞎子的脖子上。 “噗!”熊瞎子的脖子被踩出一个洞,断了,它在地上挣扎了两下子,很快就没了气息。 野牛王的蹄子上都是血,它嫌弃的瞥了熊瞎子一眼,高傲的抬起脑袋,仰天哞了一声,随后扭头转身,朝金毓走了过去。 它的肚子上,有一道狰狞的口子,血顺着肚子流到了地上。 “壮壮,你受伤了?”金毓脸色一变,忙跑到了野牛身边。 第113章 谁打的野味就归谁 梁元也走了过去,想帮野牛王查看伤势,然而此刻的野牛王刚打了一架,又受了伤,浑身上下透着暴戾气息,容不得金毓以外的人靠近,梁元一过来,它就凶狠的瞪了过去,一副要和他打一架的样子。 梁元忙停住了脚步:“我不跟你打,也不靠近你。” 他退了几步,对在场的村民们说:“请大家都后退一些,不要围上前来,壮壮现在脾气很暴躁,容不得旁人靠近。” 众人忙后退了好几步。 野牛王实在太厉害了,他们都被震慑到了,不听话不行,必须乖呀! 大家都用崇拜的眼神看着野牛王,野牛王却懒得搭理他们,缓过劲之后,它就对着金毓卖可怜。 “哞!”它眼里有泪花打转。 甜人,人家受伤了,撞得头好痛,肚子也好痛,呜呜呜~~~~ 救命啊!给水喝啊! 金毓心疼的摸了摸它的头,从布包掏出一块帕子,背对着众人沾了点灵泉水给野牛王洗伤口,再掏出一包药粉,撒在野牛王的伤口上。 野牛王疼得跳了下。 轻点啊!甜人,你要杀牛啊! “你别跳,越跳越疼,还好伤口不深,养几天就好了。”金毓弯着身子对着它的伤口呼呼吹了几下:“好了好了,不疼了,壮壮乖乖,不哭哦,噫~,把你的眼泪收回去。” 见野牛王终于不暴躁了,也没什么大事儿,梁元放了心,帮被熊瞎子追赶的那两人查看伤势,见他们只是轻伤,并无大碍,就走过去看那头熊瞎子的情况。 可怜的熊,撞了个面目全非,头上身上没一处是好的。 壮壮,你下头可真狠。 村民们都过来看了眼熊瞎子,一看到此熊的惨样,大伙儿对野牛王就更崇拜了,看着它的眼神在冒星光。 被救的那人更是直接一个扑过去,在三米外对着野牛王跪下,磕了三个大响头:“壮壮,谢谢你救了我,谢谢!” 若是没有这头牛,他今日必死无疑。 “这位大哥,你快快请起,不用行此大礼。”金毓走过来虚扶此人。 那人站起身,对着金毓又是一拱手:“金姑娘,谢谢你。” 村人们走了过来,左三郎说:“金姑娘,你们家的牛刚才太霸气了,厉害,真厉害!” 左二郎说:“多亏了壮壮救了三林,不然他老娘得哭死。” 被救的这个男子是陆家村的,名为陆三林,是陆二林的弟弟,陆二林是同左七郎一起出海经商的其中一人,金毓等人是认识的。 和陆三林在一起的男子是左家村的人,名为左二贵,和左七郎是堂兄弟。 陆三林和左二贵上山是为了砍柴,只是在边围游荡而已,没想到会遇上熊瞎子,还好跑得够快,又遇上了金毓和野牛王,否则命都没了。 熊瞎子很快就被村人们找东西来抬到了左家那边,一群村人们都跟了过去,左家这里瞬间挤满了人,人人都在夸赞野牛王。 野牛王只觉得他们很吵,很烦,进了左家,就咬着金毓的衣袖,让她陪自己去了大木棚那边。 得知壮壮杀了熊瞎子,还救了陆二林的三弟,金父等人震惊的同时又很庆幸。 没出人命就好,就是辛苦了壮壮,才来这里两天,就受伤了。 金父很忧心,问左父:“这里经常有野兽下山吗?” 左父说道:“是的,有时候晚上,有时候白天,四季都有野兽下山进村伤人,以前呀,各村都有好些人被野兽咬死,咱们部落前有海背靠山,出海得防鲨鱼和各种食肉鱼以及毒鱼,进山就得防大野兽,海上山里都不安全,打猎出海都是危险活儿。” “为了一口吃的,大家都得拿命去拼。” 前院闹着的时候,梁元就去了后面,带上丁风丁达左大郎左二郎左三郎几人,拿了木板推车,从后门而出,去了地基那边,没多久,就找到了雪团和堆放在地上的野味。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72节 一看到这些东西,左家人倒吸一口气,暗叹金姑娘和壮壮好本事,野鸡野兔野猪狍子熊瞎子,一个下午的功夫,全有了。 把两头野猪抬上板车捆好,梁元等人拿着其他野味推着板车回家,路上遇上村人,左大郎笑着说:“这些野味都是金家的,是壮壮那头神牛撞死的,你看那野猪,头都被撞坏了。” 村民:“又是壮壮撞的呀!厉害,真的太厉害了!你们拿得动吗?我们帮你们拿,哎呦喂,好肥的野猪啊!” 村民们满眼羡慕,也只有羡慕,没有贪心。 左村长才回家还没有多久,就听到有人说熊瞎子下山了,被野牛撞死了,心惊之余,忙赶来了左家,还没进大门呢,就看到梁元一行人带着一堆野味回来。 得知是壮壮干的好事,左村长真是无话可说了,除了夸赞还是夸赞。 左家前院里依旧挤满了人,梁元等人只得从后门把野味拿进去,左村长去前院驱散村民。 “行了,你们都别围在这儿了,三林,二贵,你们别杵在这儿了,赶紧回家去给家里人报个平安,其他人都散了,散了,全都挤在这里,人家怎么做事儿。” 村民们嘿嘿笑着:“村长,我们也不想做什么,就想多看壮壮一眼,你当时没在,没看到壮壮有多威风,那脑袋呀!使劲那么一撞,熊瞎子就砰的倒在地上了......” 左村长眼一瞪:“看什么看,它就在村里,又不会跑,你看到它打架了又怎么滴,你是在炫耀吗?啊?你是欺负我没看见啊!赶紧滚,赶紧滚,不然我修理你们。” 村民们哈哈大笑着,边退出左家院子边说:“村长,你就嫉妒我们,哈哈哈,我们就爱炫耀,嘿嘿嘿......” 左村长吹胡子瞪眼,凶巴巴的把他们全赶出了左家。 等村民们都走了,左村长就和左父一起去了大木棚那边,看了眼野牛王。 “福牛啊!”见野牛王受了伤,左村长心疼得很:“今天多谢你救了三林。” 野牛王闭眼睡觉,没搭理他,刚打了一架,回来吃了草料喝了水,它困了。 见它睡得香,左村长二人不忍心打扰,同金毓说了声,就回了堂屋那边,与梁元等人说着话儿。 金毓在这边陪着野牛王,雪团很快跑了过来,看了眼野牛王的伤口,没一会儿就爬到野牛王的背上睡着了。 金毓笑了笑,见野牛王是真的没什么事儿了,这才去了堂屋。 大家都在等着她回来商量该怎么处理那些野味,毕竟壮壮是她的牛。 金毓笑着说:“我们刚来村里,得了大家很多帮助,这些野味就都分了吧,让大家都尝尝鲜。” 左村长和左家人一起瞪她:“分什么分,你们带来的食物没剩多少了,这些野味不能分,得全留着,用盐腌制起来,正好可以吃一个冬天。” 左父说:“金姑娘,你的好意我们都知道,但是我跟你说,咱们村里是有规矩的,大家合力一起上山打的野味可以分,但一个人打的野味是绝不可能分的,谁打到了就是谁的,没出力的凭什么分东西,有那个脸吗?” 第114章 很庆幸来的日月部落 “金姑娘,猎物你只管收起来,不用想着分给谁,大家不会说什么的,你分出去他们也不会要的。”左村长很认真的说道。 金父等人挺意外的,没有想到左村长和左父会说出这样的话儿。 要知道,在大坪村的时候,若是谁家猎到了熊瞎子野猪这样的野味,不说全部村民,大部分村民都会想方设法的来占点便宜,或者羡慕嫉妒风言醋语一番。 但落到左家村,左村长等人却是截然相反,不但不会嫉妒他们得了这么多的野味,反而还会为他们考虑。 区别之大,令金父等人心生敬佩,再次觉得,跟着梁元来日月部落是明智的决定。 虽说分一下没什么,可时间长了,难免别人会有什么想法,升米恩斗米仇。 左村长都如此说了,金毓也就不再提分猎物的事了,心里记住了左家村的好。 猎物是死的,需要赶快处理,左父把家里人全叫来帮忙,左村长还有事,见他们忙着,说了两句就先行离开了。 左村长刚走没多久,左二贵一家和陆三林一家就全来了,手里拿了鸡鸭鱼草料等东西,来感谢野牛王的救命之恩。 见金毓等人在忙活着处理猎物,便赶紧放下东西撸起袖子上前帮忙。 “金姑娘,你是女孩子,这野猪脑袋太血腥,你快别碰,让我来弄。”陆二林接过金毓手里的猪头道。 陆母问金母:“这么多肉,得用很多盐腌制才行,你们家里的盐够吗?” 金母还未说话呢,左母就接口了:“那肯定不够呀!他们从赤云国来,米面都没有多少剩余了,能有多少盐,七郎可是说了的,赤云国的盐没有我们这里的多,对盐管控很严,又贵又没法随便买,招娣妹子他们肯定没有买多少盐,应该差不多已经吃完了。” 陆母哦了声,对金母说:“我家里还有很多盐,我送你们一些。” 左母也道:“我家里的盐也还挺多的,招娣妹子,我也送一些给你们,你们尽管拿去用,别客气,咱们日月部落靠海,盐都是用海水晒出来的,没有你们赤云国的盐贵,族长对盐也不会管得很严,家家户户都会存很多盐放着,尤其是冬天,盐是必备的。” 金母总算找到说话的机会了:“不不不,那盐我们不能白要,这样吧,我用猎物跟你们交换,你们不能拒绝,否则我就不要你们的盐了。” 盐这种东西,手机里多得很,但是拿出来不好解释,用部落里的比较妥当。 金毓正好听见了她们的话,走过来说:“对,必须用猎物交换,左伯母,陆伯母,你们对我们好,我们也不想占你们的便宜,你们就听我娘的吧!” 陆母:“你们对我家三林有救命之恩,一点盐而已,我哪能收你们的东西。” 金毓:“对三林有恩的是壮壮,你们拿来了这么多东西,还帮着我们一起处理猎物,就已经是还恩了,陆伯母可别再说什么恩情不恩情的了,三林的那事儿,换做是别人遇上了,也不会坐视不管的。” 陆母还是不想收猎物,可金毓坚持,她没法子,只能感谢着接了下来。 众人正忙着的时候,一个又一个村民挑着一旦又一旦的草料来了左家。 “壮壮今天救了人,杀了熊瞎子,受了伤,着实辛苦了,这些草料是大伙儿一同找来犒劳壮壮的。” “这也太多了,谢谢你们,谢谢。”金毓感激着收下。 “不用谢,不用谢,熊瞎子下山进了村,它若是不死,村里不知有多少人会受到伤害呢,壮壮救的不只是三林和二贵,还救了全村的人,它是大英雄。” “你们忙着,我们把草料拿进去放着。” 村民们把草料全挑去一个木棚里放着,随后又来帮着金毓等人处理猎物。 有了村里人帮忙,猎物很快就处理好了,一块一块的肉摆放在木盆里,看着特别喜人。 天色暗了下来,陆家和左二贵家以及村里人们纷纷离开,谁也没有留下来吃晚饭,他们这么多人,哪好意思留下来吃饭,左家的粮食又不是大风刮来的。 晚饭是左家四位嫂嫂做的,炖了一大锅的狍子肉。 看到这些肉,金毓很没胃口,肉是好东西,但天天吃,顿顿吃,而且做法单一,吃多久了就腻得慌。 她果真是个娇气,有的吃还毛病多。 金毓暗自掐了自己一下,狠狠的嫌弃了自己一番,端起碗儿大块吃肉。 边吃边想着,得赶紧把粮食种出来。 饭后,左父看了看星宿,对金父说:“明儿个应该会是个好天气,适合盖房子。” 金父点点头:“积雪已经融化得差不多了,只要不下雨,就开工盖房。” 房子必须早点盖好,总不能一直住在左家,诸多不便不说,人家还分文不收,怪让人不好意思的。 休息了一会儿,金毓等人借着月光将肉块都用盐腌制起来。 金毓边腌制肉块边想,等生活稳定下来,她要找硝石制冰弄一个冰窖来保存食物。 腌制完肉块,抬去一个房间放着锁起来,大伙儿这才烧热水洗洗睡了。 翌日是个暖阳天。 冬季的阳光不晒人,却暖洋洋的,村里各家各户都忙了起来,共同组织队伍出海捕鱼,进山打猎,趁着天气好,多多屯粮,免得后面天冷了缩在家里没吃的。 金毓三家人也趁着今儿的好天气开工盖房,他们先去找了左村长,说了盖房的事儿。 左村长哈哈笑着说:“猜到你们今儿会开工,所以我一早就跟大儿子说了,让他去跟村里会盖房子的那帮年轻人说一声,今儿个别去山里了,留在家里随时准备去帮你们盖房子。” 梁宏皱眉:“这怎么好意思呢?” 左村长摆手:“不用说什么不好意思,都是一个村的,互帮互助是应该的。行了,不多了,趁着时间还早,我这就去把那些人叫来,跟你们一道去地基那儿。” 左村长是个雷厉风行的,说干就干,一点都不磨叽,跟金毓等人说了几句,转身就出了门。 没多久,就带着二十几个年轻人来了,左二贵也在其中。 他们不止人来了,还带来了盖房所需的工具和木材。 第115章 日月人能活下来真不容易 跟着左村长来的这些年轻人,个个身高体壮,一看都是常干力气活的,浑身都是劲儿。 木材质量很不错,左村长说是送给的,但金毓等人哪能白白接受,就跟左村长等人说起了价格,直言村长他们若是不收钱,他们就不要这些木材,反正一切都得安按规矩来。 左村长无奈,只好随了金毓等人的意思,按市价把木材卖给他们。 谈好了价格,大伙儿这才前往地基开工干活。 到了地方,大家先找个合适的地方把木头放好,再开始规划宅地基,确定房子的朝向和功能布局问题,并用白石灰进行标注,按照标注好的尺寸挖基槽。 基槽这方面,日月人都是挖半米深左右,不进行夯实就埋上粗木头,盖上土和碎石头,在这儿,丁风却要求挖一米五深左右,各方面都很讲究。 弄得左村长等人目瞪口呆。 而丁风,在得知了左二贵等人的打地基方式后,也十分无语,他抹了把额头:“地基不稳,盖出的房子很危险,容易倒塌,你们这种打地基的方式是不对的。” 左村长皱起眉头:“不对吗?难怪我们村每年都有好多房子倒塌,尤其是遇上大雨大风的时候,不止我们村,整个日月部落的房子都不牢固,每次房子倒塌的时候,都会压伤或压死人,村民损失惨重。” 金毓等人:“……”你们日月人能活下来真不容易啊! 四处都存在着危险。 丁风:“……左村长,你给我们说说你们盖房的全过程吧,我是瓦匠,我爹是木匠,我们父子俩合力盖过两栋房子,打造过很多家具,虽然不是非常厉害,但经验和技术还是有的。” “瓦匠?木匠?”左村长惊呼:“你们这么厉害,怎么不早说?人才啊!” 丁风皱眉:“我们的本事左七郎是知道的,我以为他会告诉你们的,怎么,他没说吗?” 这次盖房,左家七只郎都来帮忙了,人群里的左七郎一听丁风这话,狠狠一拍额头:“糟糕,我忘说了,不对,我给我爹和哥哥们还有族长、大巫师以及两位镇长和其他村的村长们说过了的,怎么?他们没有告诉村长你吗?” 左村长额头青筋暴跳:“说个屁!” 他扑过去抓住左七郎的脖子:“你小子,告诉了那么多人,却唯独没有告诉我,你什么意思?你是看我不顺眼吗?啊?啊!” 说着,就一巴掌拍在左七郎的脑袋上,把他拉到一边去:“现在,立刻,马上,把你知道的全说出来,否则弄死你。” 左二贵等人也跑过去围住左七郎:“我们也要听,七郎,赶紧说,说清楚,不准再有任何隐瞒。” 左七郎瞬间遭到了围攻。 一旁的金毓等人:“……” 为什么他们会有一种左七郎是故意不说的感觉呢?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73节 左村长等人逼问左七郎的时候,金毓等人就自个忙自己,拿着锄头挖基槽。 野牛王和白狐站在一边,见金毓忙得没空搭理它们,一牛一狐冲金毓叫了两声,转身朝大山走去。 “壮壮,你的伤还未好,别走太远,在附近溜达溜达就行了。”金毓不放心的叮嘱。 野牛王:“哞!”甜人越来越啰嗦了,小心没有雄性喜欢。 看了两眼野牛王和雪团的背影,金毓扛起锄头转身去挖地。 梁元拿过了她手里的锄头:“挖地不是你干的活,你和你大姑他们回左家去帮忙做饭吧!” 金毓皱眉:“我力气不小的,不信我们扳手腕……” 一旁的金母喊她:“扳什么扳,就你这细手腕,还不够我捏的,走,跟我回去帮忙做饭。” 她拉过金毓就走,金毓无奈,只得跟着她金母和金兰会回左家。 金娇、梁月、丁洒三个不满十岁的半大孩子都没有跟着去盖房,全留在左家和左家的孩子们玩,帮着照顾最小的那两个不满两岁的左家小不点。 照顾着照顾着,金娇心血来潮,教起了左家孩子们扎马步。 “腰部背挺直,重心下压,两大腿与地面平行……”金娇给大家做了个示范,然后说:“来,你们跟着我做……” 左家孩子们见她做着很简单,不以为意的跟着做了同样的动作,等他们似模似样的扎好了马步:“对对对,保持这个姿势,别动,蹲一刻钟。” 左家孩儿们呵呵笑:“小问题,别说一刻钟,两刻钟都行,太简单了!” 金娇只是笑笑不说话。 “大姐。”一旁的梁月忽然喊了声。 金娇立马回头。 只见金毓、金母、金兰三人走进了院子,梁月兴奋的扑过去,一把抱住了她大姐的手臂,亲昵得好似梁月才是她大姐的亲妹妹似的。 金娇有些醋了,虽然她很喜欢梁月,也乐意把大姐的温暖分给她,但自从梁月好了以后,就超级黏人,比她还黏大姐,她有些不爽了,明明她才是大姐的亲妹妹呀! 金娇不管蹲马步的左家孩子们,也跑过去抱住了金毓的另一只手臂,和金母和金兰打了招呼,然后对金毓说:“大姐,你快看,我在教铁头他们扎马步呢!” 两只手臂都被抱住,金毓感到很不舒服,但又舍不得甩开两个可爱的妹妹,便忍了下来,抬眼看去,见左家的那些孩子,包括最小才一岁多点的左小豆小朋友都在扎马步,动作还都很标准,夸了句:“动作很到位。” 话音刚落,左小豆就一个不稳,一屁股坐在地上,他懵了下,摇着小脑袋左右看了看,见哥哥姐姐们都还在扎马步,就咯咯咯的笑了起来。 “笑个啥?”他亲哥六岁的左铁头瞪他:“没出息,才一会儿就坚持不住了,摔倒了就自个爬起来,别指望我拉你。” 说着这话的时候,他双腿在发抖,眼看就要支撑不住了,一旁的堂妹五岁的左小花晃动了下身子,猛的伸手拉住他,两人一起坐到了地上。 “咯咯咯~”左小豆笑得更开心了,爬起来摇摇晃晃的走过去,一屁股坐在左铁头的腿上:“哥哥,哥哥,哈哈哈哈……” 也不知他是嘲笑他哥还是咋滴,就一直笑个不停。 左铁头黑了脸。 金娇指着他哈哈大笑:“铁头小弟弟,别小看扎马步哦,看似简单,实际很难的,贵在坚持,赶紧爬起来继续努力吧!” 左铁头把左小豆拉开,很不服气的站起来,又扎起马步:“刚才是意外,重来,不就是一刻钟吗?我左铁头绝不认输。” “有骨气。来,我和月姐姐陪你。”金娇很欣赏他,和金毓三人说了一声,就拉着梁月过去跟左家孩子们一起扎马步,比赛看谁能坚持到最后。 金毓三人摇头笑了笑,也不管孩子们了,径自进了屋。左大嫂、三嫂、四嫂都去外面忙事了,除了孩子们,只有左母和左二嫂在家。午饭是金母亲自动手,把背包里仅存的米面都拿了出来全做了,给大伙儿做蒸米饭和小笼包。 第116章 为梁元想学厨养胖金毓 因为米面在日月部落很稀少,日月人一年到头难得能吃上几次米面,做法都十分单一,调味料除了盐还是盐,酱醋是一点都没有的。 左家没有,金母有,上船之前,他们不仅提前屯了粮食,还屯了一些酱醋盐、味精等等调味料。 左家人多,所以弄了三个灶台,为了开工饭能吃个过瘾,金母把所有调料都拿了出来,她做包子的时候,金兰就在一旁蒸米饭,金毓负责做菜,一人占着一个灶台,尽情发挥自己的本事。 与金父和金母谈了心,金毓这会儿也不装了,逐渐显露了自己的厨艺,切菜的声音蹭蹭蹭的响,那动作相当的利落干脆。 看得金兰愣了愣:“小毓,你的进步好大,这刀工比我还厉害。” 金母看了金毓一眼,心想哪是这丫头进步大,她分明就是个会做菜的,逃荒路上说是跟她学习下厨,其实就是找个借口把厨艺显露出来而已。 也不知这丫头的厨艺到底有多高,有没有她厉害。 见金毓三人有条不紊的忙着,左母二人反而不知道该如何下手了,在一旁站了半会儿后,就干脆去帮忙准备装饭装菜的碗桶。 对,是桶,不是菜盘子。 从地基那里到左家要走一刻多钟,为了节省时间,干活的男人们都不回来吃饭了,会由金毓几人把饭菜送过去,几十号人的饭菜,用盘子和食盒肯定是装不了的,得用盆或者木桶,显然木桶比盆更方便。 金毓做了三道菜,野鸡蛋蛋花汤,回锅野猪肉,麻辣小黄鱼,装了满满的三大桶,香味弥漫整个灶房,左母二人险些流口水了,太香了,金姑娘真是好厨艺,做的菜比她们做的香多了。 那种细颗细颗的调味料叫做什么,味精?可真鲜。 这种调味料是谁发明出来的,太牛了! 金母尝了口金毓做的红烧肉,神色顿了顿,然后冲金毓竖起大拇指:“我闺女厨艺高超,日后我们娘俩定要好好较量较量。” 金兰无语:“跟自己的女儿有啥好较量,小毓学厨多久,你又学厨了多久,你好意思哦,小笼包做好了没?” 金母:“好了,拿盆来,装包子,要大盆。” 左母忙抬了一个大木盆过来,金母掀开老旧的大蒸笼盖,将包子取出来放进木盆里,边装盆边拿了几个小包子分给左母和左二嫂,让她们尝尝鲜,再给孩子们送一些过去。 左母二人接了包子,没有立马开吃,而是转身出去,先把包子分给了孩子们,才开始品尝金母做的包子,一口下去,肉馅和包子皮混合的香味瞬间令她们回味无穷。 “好吃,太好吃了,原来面粉还可以做出这么好吃的东西啊!” 外面,孩子们也发出了惊呼声,直夸包子美味。 金娇嘚瑟的声音传来:“我娘是包包子的高手,她做的包子是天下间最好吃的包子,还有我大姐,她聪明机灵,会做衣服鞋子,会打坏人,会做好吃的,是最美丽最厉害的姐姐,这么完美的姐姐是我的,我太幸福了!” “娇娇姐,我们好羡慕你啊!” 听到这些声音,灶房里的金毓忍不住笑了起来。 金兰的米饭也蒸好了,左二嫂抬了个木桶过去。 把食物都装进木盆和木桶里,左母找来一个木板车,把木盆和木桶用木盖盖好抬上车,左母跟着金毓三人一起去送吃的,留左二嫂在家看着孩子们。 木板车的轮子很粗糙,村里的路坑坑洼洼的,推着走很费劲,用了近两刻钟的时间,金毓几人才把吃的送到了地基这儿。 左村长等人已经审问完了左七郎,正在跟着丁风和丁达学习挖基槽,如今一上午的功夫,已经挖出了四个大坑。 暖阳照射下,他们忙得满头大汗,却不知疲惫,一个个精气神十足,干活超级卖力。 若不是金毓几人送了饭菜过来,他们还不知道饿呢。 掀开盖子,看到木盆里的饭菜,左村长等人目瞪口呆。 “这未免也太丰富了吧!居然还有米饭和包子。” 左母说:“招娣妹子他们说了,开工饭不能马虎,必须让你们吃好喝好,这后面才会更加卖力干活。” 左村长等人瞬间被感动到了,觉得金毓一行人是真的太善良了,不仅教了他们如何盖房子,指出了他们以前盖房子的错误地方,还做了这么多美味的开工饭。 他们必须好好干呀! 大伙儿很快排队取碗筷舀饭菜,因为不善烧制瓦罐,日月人的餐具多为木制品,此刻大伙儿吃饭用的碗是竹碗。 金毓亲自给大家舀菜,轮到梁元的时候,她冲他眨了眨眼,压低着声音说:“今天的三道菜都是我做的。” 梁勾唇:“那一定很美味,我要多吃一些。” “嗯嗯!” 等尝到回锅肉的味道后,梁元皱了皱眉,吃完饭去还碗的时候,趁着旁边没人,他对正在收拾碗筷的金毓说:“以后你教我做菜,我教你武术。” 金毓愣了愣:“你不是会做菜的吗?” 梁元也不觉得有啥不好说的,直言道:“会是会,但做的没你的好吃,你做的是佳肴,我做的却像猪食。” 他对自己厨艺特别嫌弃。 以前还不怎么觉得,尝过金毓做的饭菜后,他头一次知道,自己好废物,他必须学会做美味佳肴,毕竟他可是要娶妻的人了,总不能以后都让金毓做饭做菜吧,她也会有自己的事儿要做,不可能天天围着灶台打转,他娶的是妻子,又不是厨子。 金毓噗呲一笑:“你做的没那么差呀?不要贬低自己的厨艺,你已经很好了。” 梁元摇头:“不好,很不好,你就说你教不教吧,不教我就让你娘教我。” 金毓拉住他:“站住,我又没说我不教,你急什么。” 梁元这才满意了:“好,等盖好了房子,搬过来住下,我就开始跟你学厨。” 金毓点点头,好奇的问:“你为何要执意学厨?” 梁元看着她:“为了把你养胖。” 金毓:“......我不想变胖。” 她宁愿瘦也不宁愿胖,胖着太难受了。 梁元:“我说的胖不是那种胖......” 金毓打断他:“我懂,但我现在已经长胖了不少了,你看我脸上的肉,白嫩有弹性......” 第117章 丁达和丁风要收徒,把手艺传下去 许是因为长期喝灵泉水的缘故,赶路几个月,金毓不仅没变黑,肌肤还变得比以前更为水嫩了,加上长了点肉肉,脸颊不再凹陷,人变美了很多,虽然还是有些偏瘦,可跟以前相比,却已经是天差地别。 这样的金毓挺迷人的,尤其是那张小脸,梁元总觉得,她还能再长长,继续好好养着,肯定会比现在更好看。 所以,学厨是必须的,不仅如此,等安定下来后,他还得开个医馆,好好研究一下,女子用来护肤的药膏怎么做。 梁元想得很简单,既然已经认定了金毓,那以后他就是她的依靠,他必须对她好,竭尽全力的给她幸福。 收拾好碗筷和菜盆木桶,金毓等人就推着木板车回了左家。 梁元一行人继续在地基这儿干活,正忙着的时候,裴族长和大巫师来了。 “打扰到你们了,得知你们今日开工盖房子,老夫实在很好奇,忍不住来看一看,你们这是在挖基槽?咦?怎么挖这么深?有什么讲究吗?”裴族长捋着长胡子,笑容很是和蔼。 大巫师也是伸长了脖子看着基槽,见这基槽和他们日月人盖房子所挖的不一样,他心底也是满满的疑惑。 左村长很是兴奋的给他们解释一番,得知打地基居然还有这么多讲究,族长和大巫师顿觉惊奇,受益匪浅,看着丁达和丁风的目光不由得又亮了几分。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74节 梁元如何不明白族长和大巫师来此作何,他们想看的不仅是盖房子的过程,还有丁达和丁风的能力。 他们想让族人跟丁达丁风学习盖房,却不好意思开口,又不想强迫别人。 梁元拉过丁达,在他耳边说了几句,丁达看了他一眼,随即点点头,走到丁风身边,跟他说了几句,父子二人很快朝着族长和大巫师走过去。 “裴族长,大巫师,有件事儿我们父子俩想与你们谈谈,可否借一步说话。”丁达开口道。 裴族长二人对丁风丁达正欣赏着呢,巴不得与他们多多说话,这会儿哪会不同意啊,没有犹豫的就跟着丁达父子二人走到了一边。 丁达也不拐弯抹角,直接道:“裴族长,我已经从左村长那里了解到了日月部落是怎么盖房子的,说实话,部落里盖出的房子很不安全。我们父子二人的能力,左七郎已经跟你们说过了,加入了月族,我们父子二人便也成了日月人,有些手艺,自然不会藏着掖着,所以,我们父子二人想要收学徒,将手艺传承下去,建立一支盖房队伍,不知族长和大巫师意下如何?” 裴族长心中欢喜,面上却是不确定的问:“丁大师父,你是说真的,你们真要收徒?” 大巫师也很激动:“收我们月族的人为徒吗?” 丁达点头:“族长唤我丁达就可以了,收徒我和我儿是认真的,月族里有想学木匠手艺和瓦匠手艺的人,都可以来找我们,不过我们父子二人能力有限,一开始无法收太多学徒,最多只能收五人。” “五人也不少了,太好了!丁大师父,丁达,丁风,你们是我们部落的大恩人啊!”裴族长欣喜若狂。 匠人的手艺极为珍贵,他们日月部落自从与外界接触后,天天都想跟着外面的人学本事,可来往的商人没有一个会真心对待他们,不管他们日月人付出多少野味海鲜,各国的商人都不愿意派匠人来传授他们手艺,所以,日月部落才会每年都选出有能力的年轻人出海经商,在各国转悠,然而,学到的东西依旧是有限的。 如今,月族里加入了两位珍贵的匠人,这两位还是心善大方的,愿意将本事传授给日月人,裴族长二人如何能不感激涕零。 年老的裴族长,眼泪差点流出来,见他反应如此大,丁达忙安抚他:“裴族长,你别激动,咱们慢慢说。” 裴族长却是拉住他的手:“丁达,你们不会改变主意的对不对?” 丁达摇头:“不会,不会,收徒对我和我儿子都有益,我们不会改变主意的,你尽管安排人过来,让我们考验考验,有天赋的我们就留下,好好教导,不适合学这门手艺的,我们就没办法教了。” 大巫师问:“那需要交钱吗?” 丁达:“交什么钱?” 大巫师急了:“跟你们学手艺,怎能不交钱,那岂不是白学,占你们便宜,不行不行。” 丁达哈哈大笑:“交钱倒可不必,但吃苦是必须的,以木匠来说,一般人三年学徒,五年出师,七年成师傅,不是想学就能学会的,就算有天赋,也不一定都能坚持住。我天资愚笨,学木匠这门手艺的时候,用时五年出师,后跟在师傅底下干活,吃尽了委屈和苦头,出师的第三年,我才离开师傅,独自在外闯荡。而我儿,十一岁当瓦匠学徒,用时六年出师,付出的代价也是极大。所以,裴族长,大巫师,在这里,我要跟你们说清楚,我们父子二人收徒的规矩......” 月族人如此和善,他丁达怎会收学费,跟着他学手艺,什么活儿都得干,到最后,徒弟付出的努力和艰辛,可比学费多得多。 正在干活的左二贵等人能隐约听到裴族长等人说话的声音,却听不清他们说的内容,一个个心底好奇得很,很想知道裴族长和大巫师在跟丁大师父他们在说些什么,总觉得肯定是很重要的事情。 可他们又不敢去偷听,只能认命的干活。 也不知过了多久,裴族长二人与丁达父子说完了话,回到了地基这边。 裴族长把左村长叫过来:“你别在这儿忙活了,去通知各村村长和两位镇长,明日去议事屋,本族长有重要的事情要宣布。” 左村长是个机灵的,脑子一转就猜到了大概:“是不是跟盖房子有关?” 大巫师摇晃着羽扇:“别猜,猜也不会告诉你。” 左村长闻言笑得更灿烂了:“我猜对了,哈哈哈,这是天大的好事,我马上派人通知下去。” 他转身去跟左二贵等人说了几声,让他们好好干,不许偷懒,随即脚步欢快的走了。 他一走,裴族长和大巫师也随后离开。 忙到黄昏,梁元等人才收工,各回各家。 回到左家,用了晚饭,丁达就把金兰叫到房间里,与她说了收徒弟事儿。 第118章 闺女,你教娘做菜吧 金兰一听是梁元提议让丁达和丁风收徒,创建属于丁家的盖房队伍的,金兰忍不住赞叹。 “梁元是个有勇有谋的,他的话错不了,日月部落急缺匠人,你瞧瞧他们的房子,都是什么样,光是看着就不得劲,你和阿风收了徒,不光能在部落里建立威信,让我们的日子过得更好,还能帮帮这些淳朴的日月人。”金兰是个干脆果断的,她继续说:“日月部落除了穷点,人都是顶顶的好,不说全部都是好人,但至少我们现在遇上的都是善良的日月人,他们值得我们真心付出。等房子盖好了,你和阿风负责带徒盖房,阿流当教书先生教人识字,我负责带着阿潇阿洒两个小的开荒种地,只要我们勤劳苦干,日子肯定会越过越好,不会比在柳州府的时候差的。” 丁达点头:“对,肯定不会差,啊,光是想到以后的美好生活,我这心里就美的冒泡,来到日月部落让我有种错觉,我们天生就属于这里。” 金兰:“对对对,我也是这么觉得的,所以呀,咱们必须好好干,努力的干。” “恩!” 夫妻二人越说越带劲,没有睡意,开始规划以后的奋斗目标,将所有需要做的事儿全部罗列清楚。 而另一边,金母今晚不跟金父一个房间了,让金娇和梁月去跟左七郎的大侄女和二侄女睡一屋,她跟金毓挤一个屋子,母女二人大晚上不睡觉,兴致勃勃的谈心,说着美好的未来。 “小毓,娘做梦都想开一个馆子,可能力有限,会做的也就只有那几道菜色,虽说这点能力在日月部落也是够了,但是娘还是觉得不行,需要再好好的提升一下自己,想点新的菜色,但娘脑袋瓜子不灵光,愣是想不出什么新鲜的玩意儿来,所以,闺女,宝贝儿,毓啊!你传授一下娘厨艺呗!”金母拉着金毓的手,一脸希翼的看着她,大有她不教自己她就哭给她的节奏。 难得看到身强体壮的母亲撒娇,金毓忍不住笑了起来:“娘想学,我就教,不过,我们得先种出粮食才行,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娘懂,懂,种地肯定是要种的,你先给娘说说你会做哪些菜。” “恩~,我会的菜挺多的,糖醋里脊,红烧牛肉......” “啥?牛肉?” “哦,忘了,嘻嘻,这儿的牛是重要的劳动力,不能随便杀的。” “你们那儿能随便杀牛吃?” “恩,能,杀的都是肉牛,娘,这牛肉的做法可多了,贼香,什么牛肉粉呀,牛肉火锅呀,牛排呀!灯影牛肉呀,呲溜~我可喜欢吃牛肉了......” 金毓说得太投入了,以至于金母听得入迷,翌日一早起来的时候,一看到野牛王,她就忍不住两眼放光。 野牛王:“......” 今日依旧是个好天气,是冬天里难得暖阳天。 一大清早,十个村的村长和两位镇长全部聚集到了族长家,进入议事屋谈大事,出来的时候,一个个红光满面,跟打了鸡血似的,撒丫子各自往自己的村里跑,一进村就赶紧找了几个腿脚利索的青年到跟前,交代道:“新加入我们月族里的那十几个人里有两位是尊贵的匠人,两位师傅要收徒,只收五人,各村想学手艺的,年龄在十岁到二十岁之间的男子都可以去报名参选,你们赶紧把这个消息传出来,让大伙儿来村中央场地集合,本村长详细的给大伙儿说说收徒的事儿。” 一听这话,青年们都激动得不行,忙应着转身就在村子里跑了起来,把消息传到各家各户。 得知有匠人师傅要收徒,十个村都沸腾了,人人奔走相告,很快整个月族都知道了这个事儿。 左家村的村民们,除了帮金毓一行人盖房的左二贵等人,还有进山打猎的人,其余的全部集合到了村子的场地那儿。 场地很宽敞,地上铺了很多平整的石块,是村里用来晒粮食、野味、海鲜的地方。 左村长提着锣站在一个台子上,看着下方吵闹不断的人群,使劲敲锣三下。 “安静,安静,都给我闭嘴!” 众人立刻安静了下来。 在地基这儿干活的梁元等人听到了村子里的动静,皆忍不住笑了起来。 丁达边笑边抹汗:“我是真没有想到,只是收几个徒弟而已,村子里就弄出这么大的阵仗,我压力好大呀!” 丁风也表示压力贼大。 他才十八岁,虽有瓦匠手艺,可出师没多久,就遇上了天灾,逃过了天灾,手艺还没怎么提升呢,这会儿就要收徒了,他怕教不好徒弟呀! 但是以月族的情况,他必须得硬着头皮上。 梁元说:“这年头,谁都学手艺,公平竞争,以天赋实力说话,才能防止有人产生怨言。” 他看着丁达二人道:“等确定好了各村有多少人想学手艺,你们就各自出一个题目,让他们去做,让各位村长把关,把好的留下,不好的剔除,不用你们一个一个的去考验,你们没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 丁达点头:“对,一层层的筛选下去,剩下五十人了,再带到我们面前由我们亲自考验,从中挑选五人当徒弟,我带三个,阿风带两个,等时机成熟了,又再找几个徒弟,带出更多手艺人。” 换做是在柳州府的时候,他们父子俩肯定是不会随意收徒的,毕竟教会了徒弟饿死师傅,但是月族却不一样,这里很缺手艺人,各村的风气又如此好,将手艺传下去是两全其美的事情。 各村想学手艺的人数在黄昏的时候全部统计了出来,村长把这事儿上报给了裴族长,裴族长在翌日一早就来找了丁达和丁风,父子二人按照事先说好的,各自出了一道题目,让裴族长安排下去,派各位村长当监督人,对想学手艺的那些人进行初步的考核。 裴族长深觉这个方法很行,立刻带着人去办了这事儿,于是乎,各村忙着屯粮的同时,好些人都玩起了石头和木头,用这两样东西,做出了各种各样的玩意儿。 第119章 房子盖好了 屯粮和玩木头、石头的同时,各村很多壮劳力,都会抽出时间来帮金毓等人盖房子,而且分文不收,自带干粮,干完了活就回家。 弄得金毓等人都不好意思了,可不管他们怎么说,月族人们依旧会来帮忙。 左村长让金毓等人别拦着:“族人们不是在帮忙,他们是在偷学,你们三家盖的房子虽不是外面的那种奢侈的青砖大瓦房,但有两位师傅带头,这盖出的房子肯定会是部落里独一无二的好,就光凭这点儿,引起大家的关注是必然的,能够亲自帮你们三家将房子盖起来,是很荣幸的事情。” “所以,也请你们不要嫌弃我们月族人笨手笨脚,想怎么使唤就怎么使唤。” 左村长都如此说了,金毓等人也不再说什么了。 人情先记下,等以后再一一还回去。 不到两天,初选就结束了,十个村共有三千四百二十人参加,如今只剩下一千二百一十人,这些人还没来得及高兴,就立刻开始了第二关的考试。 与此同时,金毓三家人的房子也在如火如荼的盖着,因近几日天气都很好,又有那么多月族人帮忙,这才几天的功夫,三家的地基就全打好了。 因月族人不会榫卯技术,拿来的木头虽然都是上好的,却需要重新加工,梁元、丁达一家人全部忙活起来。 来帮忙盖房的月族人们纷纷看得入迷。 榫卯技术是在两个构建上采用凹凸部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连接,在这钉子和螺丝还没有广泛运用又极其珍贵的朝代,盖房做家具全靠这种神奇的技术,盖出的木房屹立不倒,做出的家具经久耐用。 在现代很少看到这等技术了,金毓记得在现代很小很小的时候,村里各家用的一些桌子椅子,都是用榫卯技术做的,没有用钉子螺丝,每一张桌子椅子都很坚实,用了十几二十年都还在用。 这会儿能亲眼看到丁达等人用榫卯技术盖房子,金毓表示好激动,兴趣一来,也不陪金母做饭了,跟在金兰身边忙里忙外的锯木头。 金兰虽是妇道人家,但嫁给了丁达近二十年,耳濡目染之下,除了相夫教子,也多少跟着丁达学会了一点点本事,加上力气不小,这会儿跟着丈夫儿子干活一点都不磨叽,比男子还更卖力。 金毓真是佩服得很啊! 娘和大姑都很有女强人风范。 因工具有限,所以给木头加工是个很费时费力的工程,耗时十五天的时间,在月族人们的热情帮助下,三家盖房所需的木材结构这才全部做好,这之后只需要一步一步的组装起来就可以了。 半个月的时间,金毓只忙着做木材结构,没有再进山里,都是野牛王带着马儿们和雪团进山游玩。 也是运气好,盖房的这些天,一直没有下雨和下雪,天气阴冷阴冷的,却丝毫不影响大伙儿干活。 见大伙儿都在卖力的拼装木屋,金毓心中不断的祈祷,不要变天,不要变天,让他们顺利完成盖房。 许是听见了她的祷告,直至三家的木屋盖好,天一直都是阴凉的。 这样的奇妙天气,令月族人们倍感惊奇,这太不像寒冬了。 金毓三家人的木屋,盖得十分宽敞,每一个人都有独自的房间,灶房、茅房、柴房全部齐全,除了灶房和茅房是夯实的地面,其他屋子的地上铺的都是厚实的地板,干净简洁好打扫。 “我们的家终于盖好了。”金兰忍不住掩面喜极而泣。 盖这栋房子,他们没有花多少银子,舒适度比以前老家的房子好太多了。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75节 丁达给她顺了顺背,转身对身后的那些月族人们鞠躬:“谢谢你们相助,真的很谢谢你们。” 这一路走来,他们太不容易了,月族的人们让他们感受了人间温暖,仿若一缕阳光暖了寒冬。 金毓看着眼前的三栋大木屋,心情也是相当的振奋,她同金父等人一起,转身对着月族人们,鞠躬给予最真诚的道谢,感谢你们让我们有了家。 “你们快别谢了,咱们都是互帮互助,亲眼看到如此完美的房子盖起来,我们也是开心得很。”裴族长扶起丁达:“你们盖的房子很牢固,很坚实,密不透风,你们让我们大开眼界了。” 大巫师走过去摸了摸金家的木房,声音因为太过高兴有些哽咽:“我们日月部落终于迎来了新生活。” 他们日月部落盼着这天盼了好多好多年了。 木屋盖好之后,还需要涂漆。 百兽山里有漆树,在很久以前,日月人并不知这种树的用处,后来在外长了见识之后,才知道这种树可以拿来做什么。 用刀割开漆树树皮,流出的乳白色胶状液体,在接触外面的空气后,会变成栗壳色,用来涂抹在木屋和各种木质用具上,要不了多久就会变干,成为褐色的漆,起到保护的作用,使木屋和各种用具耐磨、耐腐、耐热、还可防水。 见识到漆树的厉害之处后,日月人就广泛的运用了起来,每年的四月到八月,有一些人会进入山里找漆树,收集生漆进行保存,用来在部落里做买卖。 左家村里就有一户做生漆买卖的人家,梁元、丁达、金父三人在左七郎的指引下,来找了这家人买了生漆。 将生漆涂饰好,金毓三家人的房子这才是正儿八经的盖好了,接下来就是边等屋子通风晾晒十日,边打造家具,圈出庭院,开荒种地了。 除此之外,丁风和丁达还得挑选出徒弟进行培养。 经过多日的考验,十位村长从几千人中筛选出了五十个有为青年,陈大旺、左二贵、左五郎、陆二林都在其中,丁达二人需要抽时间来对他们进行考试。 这可有得丁达父子二人忙的了。 金兰对他们父子二人说:“你们专心选徒弟,做家具,其他的活儿,就交给我和阿流他们三个了。” 丁达深呼吸着:“也只能这样了。” 屋子涂好漆的第三天,金毓三家人刚筑好石头墙,就看到大巫师领着一对年轻夫妻抱着一个不到一岁的小婴儿来了新房这儿。 “梁元,救命啊!七郎说你医术高明,求求......你救救......这个孩子吧!她快......不行了!”大巫师跑得上气不接下气,语气很是着急,他身后抱着孩子的夫妻更是急得哭了出来。 梁元见了,忙跑过去,那对夫妻一看到他,腿脚一弯,就要给他跪下:“梁大夫,求求你救救我们的女儿!” “你们别跪,也别着急,容我给孩子看看。”梁元拦住了他们夫妻二人,把孩子抱过来,只见襁褓里的女娃儿小脸通红,伸手一摸,滚烫似火。 这是发热了,而且还很严重。 第120章 搬进新家 女娃被烧得浑身无力,昏昏欲睡,还一抽一抽的。 梁元给她把了脉,又摸了摸肚子,诊断出她是嗝食了,忙让金毓拿了水过来,给女娃喝了一口,再抱着女娃去了木屋,找个软垫给她躺着,帮她揉小肚子。 掺有灵泉的水可比退热药有用多了,配合着梁元独特的手法,不到一刻钟,小女娃就出了汗,热度一点点退下去,然后清醒了过来。 “哇哇哇!”女娃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哭声。 “桃花!”见女儿醒了,那对夫妻喊着孩子的名字,安抚孩子的情绪。 梁元停下了动作,摸了摸女娃的后领处,背上出了些许汗水,他放了心,把孩子还给那对夫妻:“已经在慢慢退热了,再过两刻钟,她就会恢复如常。不过这孩子是嗝食,会反复发热,回去之后,你们要多多注意,下午黄昏之前,再带她过来,我给揉揉肚子。” 那对夫妻闻言喜极而泣,又要跪下,被梁元及时拦住。 孩子爹道:“梁大夫,你乃神医在世呀!今日若没有你,我们的家桃花就要热坏脑子了!此等大恩,我们一家永记于心,今日来得急,身上没有带银钱,晚点儿我们定当送诊费过来。” 梁元摆手:“举手之劳,无需诊费。” 那对夫妻却是不答应。 “要的,要的,梁大夫,诊费我们是一定要给的,看病哪有不给钱的。” 大大巫师把梁元拉到一边压着声音说:“梁公子,我知你善良,但今日的诊费你得收,你不收下,后续再有人来找你,你难不成也不收诊费吗?” 他顿了下,嘿嘿笑了笑,颇有些不好意思的扭捏道:“那个,我虽是大巫师,可医术其实很一般,就刚才那种情况,在部落里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了,我却是无能为力,惭愧,实在惭愧。” 因为他医术不精,部落里常有人病死,尤其是三岁以下的小孩,这些孩子体弱,易生病,多是发热,还是一热起来就退不下来的那种,这种热病害死了很多孩子,或是把正常的孩子烧成了傻子。 他想救人,却无能为力,所以从左七郎那里得知梁元医术超群的时候,他崇拜得很,为部落感到高兴,终于不用一直面对他这个庸医了。 今日桃花发热,他束手无策,想到了梁元的能力,一刻不敢耽搁,忙把人带了过来。 “你今日救了小桃花,神医之名很快就会传出去,到时候就会有很多人来找你治病。”大巫师道。 梁元深知大巫师为他好,上辈子,大巫师就是这样无条件的帮助他的,那时候,他才刚接触医术不久,只是能力稍稍比大巫师好一些,明知他的医术传出去之后,大巫师在部落里的第一医者之名就会被取代,可大巫师却毫不在意,一心一意只对他好,帮他解决各种麻烦,想让日月部落不再为病症困扰。 后来,他没有在部落久待,离开部落的时候,大巫师脸上都是遗憾之色。 “好,我听你的,收下他们的诊费。”梁元看着大巫师道:“我原本就有等安定下来后就开个医馆的打算,所以,这后续若还有人生病,你无法医治的,都可以送来我这里,我会尽全力治病救人。” “真的?”大巫师一拍手道:“那真是太好了!梁公子,梁大夫,你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医者。” 干脆,不拘小节,不像他在外面看到的医者,一个个傲慢无礼,用鼻孔看人。 梁元:“你也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医者,你医术不精,不是因为能力不行,是你接触的不多,无人指导,大巫师,你若不嫌弃,日后医馆开张,你可以来当坐诊大夫,我们一起探讨医术。” 大巫师有些难以置信,以为自己听错了,仿若置身在梦境中,身子有些发飘:“这,这,真的可以吗?” “可以。”梁元点头。 大巫师险些喜极而泣,忙别开脸抹了下眼角,他确定了,自己不是在做梦:“谢谢你,梁公子,你是第一个愿意传授我医术的医者。” 他已经四十二岁了,头发白了一大半,年轻时候出海,想在外面学医,可处处碰壁,被人看不起,各国的医者对日月人十分鄙夷,他们瞧不起日月人,也不愿与他交流,说他算不上医者,就连山村里的赤脚大夫,也对他满眼嫌弃。 只有梁元,会说他是医者。 快速平复了心绪,大巫师转身对梁元说:“说好了,我以后就是你医馆的坐诊大夫了,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你别想收回去,我会一直缠着你的。” 话落,生怕梁元后悔似的,他一个转身,双手背负在后,一脸镇定的走了,步伐越来越快,来到桃花一家身边后,叫上他们一起走,冲在前头,快如脱兔。 梁宏走了过来:“儿子,你刚才跟大巫师说了什么?” 梁元:“开医馆的事情。” 桃花被梁元救了的事儿,很快就传开了,梁元神医之名在月族之中不断扩散再扩散。 两天后,下起了冻雨,天气一下子冷入骨髓,月族人们都各自去忙自己的事情,不再来新房这边帮忙,剩下的琐碎事儿,都得金毓三家人自个忙起来。 冻雨持续下了三天,雨停之后,当日深夜,气温降到最低,被雨水打湿的地面纷纷结了冰。 金毓一行人没有再去新房那边修整庭院,全部冷得蜷缩在左家的屋子里,一边跟因天气问题无法出去干活的左家人谈天说地,一边刨木做家具。 为了能早点入住,各家的家具只做床、衣橱和桌子板凳,其余的等入住之后再慢慢弄,所做的东西都是最简单的构造,速度能多快就用多快。 又过了三天,冰块融化,是个暖阳天。 丁达和丁风从五十人中选出了五个徒弟,分别是左二贵、陈大旺、陆二林、左五郎、裴三树。 裴三树乃裴族长的之孙,同左二贵一起跟着丁风学习瓦匠手艺。 其余人跟着丁达学木匠手艺。 也是在这天,新房晾晒好了,桌子板凳床和衣橱也都做好了,金毓三家人迫切的想搬进新家,也顾不得挑选啥好日子了,收拾了东西,全体一起入住到新房。 看着他们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离开,左家人满眼不舍。 第121章 生活回归正轨,是美好的开始 日月部落也有办乔迁喜的习俗,不过因为金毓等人初来乍到,在月族没有其他亲人,加上条件有限,所以这次就不办乔迁喜宴,三家人打算当晚做一顿美味大餐,聚在金家这边美美的吃一顿,就算是庆贺乔迁新居了。 过了今晚,三家人就各吃各的,不会再像逃荒的时候一样,天天聚在一起吃,生活将回归正轨。 把房间收拾好,大伙儿全来了金家这边,做饭之前,金毓看着杆子上的凉风肉说:“咱们已经很久没有吃米面了,以前住在左家不方便,现在住的新房这里周围都没有邻居,我们是不是可以稍微改善伙食了?” 自那日开工饭之后,他们三家明面上的米面全吃完了,盖房做家具的时候,顿顿吃的都是肉,而且多为炖肉。 一想到米饭包子馒头,金父等人都馋了,舔舔嘴角,纷纷点头:“改,必须改。” 金母:“这以后没有外人的时候,咱们都以米面为主食。” 金毓:“嗯嗯嗯,但偷偷摸摸的不是长久之计,咱们得赶紧把粮食种出来,所以过了今晚,趁着天凉没烈日,得赶紧开荒了。” 金兰:“新开出的荒地想种出粮食只怕不容易。” 金毓拍着胸脯:“没事,包在我身上,用法器买的种子与众不同,保准能让你们种出高产粮食,前提是大家可都不能偷懒哦。” 金虎举着双手:“大姐放心,我保证不偷懒。” 金父哈哈笑着:“你小子最喜欢的事儿就是刨地,会偷懒才怪呢!” 丁流拍着金虎的肩膀:“刨地可以,读书识字绝不能落下。” 金虎满心斗志瞬间蔫了:“二表哥,你太扫兴了,人家最怕读书了!” 金母:“没出息,你娘我一把年纪学认字都比你快,怕也要学,白让你读书你不好好学,你是想花钱是吧?行,那以后你的零花钱全给你二表哥。” 金虎不干了,嚎叫:“娘,我错了,我学,我一定好好学。” 见他一脸痛苦的样,大伙儿忍不住哈哈大笑,金毓说:“虎子,不管你是不是读书的料,都得好好学识字,学会认字少吃亏。” 金虎抱着头:“大姐,你说的我都懂,我也想努力,可我一写字就犯困,控制不住啊!” 金娇嘿嘿贼笑:“哥,没关系,以后我教你悬梁刺股。” 梁月双手环胸斜眼看她:“你俩一起悬梁刺股,你也是个读书废的。” 金娇:“......小月,我发现你这嘴越来越欠了。”跟以前的梁大哥越来越像了。 如今梁大哥不怎么嘴毒了,可傻病好了的梁月却总喜欢怼她,尤其是她们一起缠着大姐的时候,梁月怼她可凶了。 这让她很怀念以前的傻梁月。 金毓掏出手机按照各家的要求,买了米面和各种调味料,取一部分做了晚饭,剩下的各家拿回去藏起来慢慢吃的。 除了米面,金毓还想买些菜种:“虽说后面的天气会更冷,外面不适合种菜,但我们可以在屋里种,多砍些柴,把屋里弄暖和些,加上这些种子的特性,我们肯定能种出冬季蔬菜,小白菜、香菜、菠菜,这些都可以用盆来种,种菜的盆,我们可以把它做得又长又大......” 她惦记种菜已经很久很久了,最重要的是,她很想知道,自己亲自动手用灵泉水种出的蔬菜是什么味道。 来日月部落之前,他们买了些种子放在背包里,左七郎等人只知道他们有种子,并不知道他们有哪些种子,所以若有人问起,他们能解释得出种子的出处。 不过...... “种子数量有限,我们不可能无休止的从手机里买种子,所以得学会留种,循环利用,让种子越来越多,多得可以卖给村里人,再扩散到月族,乃至整个日月部落。”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76节 手机里的种子很丰富,大部分都是金母等人不认识的,是赤云国没有的新品种,比如西蓝花、虎皮椒、荷兰豆,除了菜种,还有果树苗、菌种、各种药材种子。 是的,手机里有卖药材种子,人参、灵芝都有。 知道人参灵芝也能种,梁元等人就感到很神奇。 一想到以后能种出珍贵的灵芝人参等药材,三家人斗志满满,很快按照各自的需求从金毓这里买了菜种,将金毓说的种植方法记在心里,先去实现第一个小目标,种出冬季蔬菜。 饭后,各家回去歇息。 半夜,下起了暴风雪,以至于第二天早上,四周都被大雪覆盖,雪花依旧在纷飞,没有停下来的趋势。 见此,金毓三家人都不去外面忙活了,索性家里还囤有木柴,可以窝家取暖,顺便把家里收拾干净,将种菜的容器做出来。 雪下了两天一夜,用了三天时间,积雪才融化,金毓三家人用来种菜的容器也做好了。 野牛王和雪团在家里待得烦闷,雪刚融化,一牛一狐就撇下金毓飞奔进山撒野去了。 金毓没有多管,壮壮和雪团是野兽,有自己的自由,她不会去干涉。 扛着锄头,提着木桶,金毓带着金虎和金娇到院子里刨土,地面有些湿润,刨出的泥土带着水分,不稀不干,很容易敲细,适合用来种温室菜。 刨土是力气活,自从来了月族,金毓不光长了些肉,变得丰满了些,力气也变大了,这会儿刨土忒给力,一锄头下去一个坑,毫不费劲。 她挖了两桶细土,金虎和金娇都还未挖出一桶。 两个孩子自闭了,尤其是金虎,怎么都想不通:“大姐,我长得明明比你高壮,手臂也比你粗,吃的也比你大,为何力气没有你的大?这不对呀!太不公平了!” 金毓眨眨眼:“我们是一对爹娘生的,但我的脑子却比你和娇娇聪明,这也很不公平呀!”灵泉水对我的作用最大,把我的身体改造得越来越好了,我能有什么办法。 整天都说我弱,我一点都不弱好不,我只是长得娇弱而已。 金娇和金虎:“......” 金毓啥也不想多说,两手各提着一桶细土回屋,轻轻松松的步伐,让金虎看得眼酸。 他试着提了一下自己面前装满了细土的木桶,嘶!少说也有三十斤。 第122章 月族后面的百兽山里有铁矿 金毓一家做了六个长度为一米,宽度为半米,高度为两尺(这里一尺为16厘米)的木盆放在灶房靠窗的位置,用来种冬季蔬菜,灶房里没有铺木板,铺的是夯实的碎石。 灶膛里燃烧着木柴,金毓将细土倒进木盆里,直至六个木盆都装了足够的细土,她才让金虎和金娇停止刨土,过来和她一起撒种子,边撒金毓边教金娇二人认识这些种子,金虎听得极为入迷,看着金毓的目光越发崇拜。 他大姐太厉害了,什么都会。 播下种子,用细土覆盖,金毓再撒点掺有灵泉的水,就完事了。 金父金母砍柴回来,见金毓三人居然这么快就将菜种种好了,夸了他们几句。 随即一家人做了午饭,吃完就去院子里忙活。 当时三家各买了五亩地,金毓一家盖房加上牛棚马厩这些用了半亩地,圈了一亩半作为庭院,围了石头墙,他们现在打算把庭院里的一半地夯实,铺两条石头小道,其余全弄成菜园,种菜种果树,剩下的三亩地基,两亩开来种水稻,一亩用来做菜地,种点包谷红薯土豆之类的高产农作物。 梁家人少,所以盖的房子没有金家和丁家的房子大,房间也不是很多,不过药房、诊堂、书房这些却是齐全的,梁元要开医馆,需要做很多准备,开荒种地的事儿,就全都落到了梁宏和梁月的身上,父女二人一残一小,干活能力不强,这荒地开得慢如乌龟,屋内菜也种得极少。 丁家这边,因为家中人最多,生的又都是儿子,丁风和丁流都到了娶妻的年纪,所以他们家盖的房子是最大的,比梁家的大一倍。 丁风和丁达已经名声在外,村里不少人来请他们做活,父子二人既要做活,又要带徒弟,忙得不可开交,开荒种地的事儿全落到了金兰、丁潇、丁洒三人身上。 与之相比,金毓一家最为轻松,他们目前只需专心开荒种地,无需顾及其他。 力气变大了,体质变好了,金毓觉得干什么都很轻松,同家人们把院子挖完了,她意犹未尽,又继续挖外面的地基,越挖越起劲,挥锄头的速度快得出现了残影,看呆了金母几人。 金母拍了拍金父的肩膀:“看到没有,咱们家大闺女不喜女红,迷上种地了,这速度,这力道,天生的种地人才啊!” 金父:“这才是她的真性子?还是法器的缘故?” 金娇:“大姐太虎了,居然比我还虎,我不是最厉害的妞了!” 她扭头对金母说:“娘,我要学武功,不开荒了。” 再不变强,她都没法保护大姐了,得换大姐来保护她了! 金母慈爱的摸摸她的脑袋:“乖,咱们必须开荒种地,练武需要吃饱饭才有力气练,想吃饱饭就得种地,想种地就得开荒,你现在做的一切,都是在为练武做准备,来,继续挥舞你的锄头,为了练武使劲挖挖挖,顺便锻炼你的臂力,把臂力提升上来了,对你以后练武更有利。” 金娇明眸大亮:“娘说的有道理,我这就努力干活。” 她继续埋头苦干起来,边刨土边心中呐喊,挖地就是练武,练武就是挖地。 金父:“......”他媳妇越来越会忽悠人了。 金虎不需要金母忽悠,刨地的动作就没停过,他想追上金毓的速度,可怎么都赶不上。 金毓扭头一看,见家人们满头大汗落后得老远,她抹了把额头上的细汗道:“爹娘,你们速度太慢了,干脆别挖了,你们负责捡石头,我来挖。” 金母等人:“......”家里最弱的女娃变成了最强的,落差太大,他们需要静静。 “哞!”野牛王从山里跑了出来,见金毓在刨地,跑过来围着她打转。 “闪开点,别挡着我刨地,我没空陪你玩。”金毓挥手道,最近她刨地成瘾,觉得这活儿贼好玩,比前世玩虚拟种地游戏好玩多了。 野牛王不愿离开,还觉得金毓冷落它了,露出委屈之色。 见她又卖萌,金毓本想把它推开,忽的想到了什么,一拍手道:“差点忘了,你是个犁地的好帮手啊!只是这犁得从哪里弄来呢?” 手机里有卖犁,但她不能凭空变出来呀,而且太小了,不适合壮壮。 梁元正打算去找木头做药材柜子,出门见金毓刨地猛如虎,忍不住顿足多看了几眼,见她和野牛王说话,走过来听见了犁这个字眼,他便道:“我们可以自己做犁,但不是现在,得开春以后才能做。” 日月人不懂什么制铁技术,所用农具兵器多为骨头石头等东西所制,部落里的铁制品全都是从外面买的,也都是花了大价钱,每家每户数量有限。 金毓疑惑的看着他:“做犁的铁从哪来呢?”不可能全用木头和石头来做,那样不耐用。 梁元靠近她,在她耳边道:“月族后面的百兽山里头有铁矿,只是他们不认识,所以一直没有动用。” 金毓闻言心底震惊,面上却是淡然无波:“那可真是太好了,我一直在想着如何将铁器拿出来呢,这下子能找着借口了。” 梁元低沉的笑着:“丁潇在铁铺做过一年学徒,可以让他跟着我制铁,学好了之后,开个铁铺。” 金毓使劲点头:“都听你的。”她对梁元会制铁器的本事只字不问,因为她知道,梁元会这般厉害,是上辈子付出了无数心血换来的。 见金毓似乎又长胖了一点,小脸红扑扑的,笑起来还有酒窝,梁元有些手痒,想伸手摸摸,余光瞟见不远处的金父等人,还是忍住了没伸手。 他不伸手,金毓却伸手了,她一把捏住了他的下巴,大拇指摩擦了下:“你的胡子长长了些,没有以前的青皮胡好看了。” 梁元挑眉:“你喜欢我以前的样子?” 金毓收回手,很诚实点头:“嗯嗯嗯,你以前那样比较有个性,魅力十足。” 她说着看了金父那边一眼,压低声音:“别学我爹留那种胡子,好看是好看,但很显老。” 她爹才三十几岁,留着小山羊胡却跟个四五十岁的小老头似的。 还有梁伯父和姑父,留的胡子也显老。 梁元还不到十九岁,若真留了长胡子,看着奇怪得很,而且亲热起来还很麻烦。 一想到他留长胡子的样子,金毓就忍不住抖了抖身子,警告的盯着梁元:“你绝对不能留长胡子。” 梁元眸光温柔:“你都说显老了,我肯定不留,你喜欢什么样,我就为你打扮成什么样。” 他本来就不喜欢留胡子,嫌麻烦。 金毓嘿嘿笑了笑,得寸进尺:“我想看你穿女装的样子,你愿为我打扮吗?” 梁元:“……嫁给我,你想怎样都行。” 第123章 很想很想娶你当妻子 “嫁给我,你想怎样都行?” 听着梁元用低沉略带磁性的嗓音说出这句话,不可否认,金毓软软的心肝儿被撩动了下,但也只是一下下而已,很快就平静了下来。 她把他拉到一边,与他说悄悄话:“好好的,你怎么就说到让我嫁你了,咱们才安定下来,我有好多事情要做,这时候成亲不太合适。” 见金毓和梁元去一边说话儿了,金母几人都赶紧停下来,不刨土了,瞅着金毓两人那边看了几眼。 金父抹着汗说:“可算停下来了,累死我了。” 金娇:“大姐不停下我们都不敢停下。” 金母:“多亏了阿元啊!” 金虎手中的锄头落到地上:“我挖不动了,实在是追不上大姐。” 金母看了他一眼:“儿子,别跟你大姐比,她现在不一样了,谁都比不了,你跟普通人比就行了。” 金父也安慰儿子:“对对对,你娘说的很对,与同龄人相比,你已经很能干了。” 金母:“你爹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弱得锄头都挥不动呢!你比你爹强很多很多了!” 金父瞪她:“谁说的,我那是不愿意挥锄头,干了活也是白干,我真想干活,唰唰唰两下子就能跟牛似的刨出一垄地。” 金母用大手掌拍着他的小胸脯:“看看你面前的这块地,你刨了一上午刨出一垄了没?” 金父:“......没,但是我捡了很多很多的石头。” 金母大笑了两声,也不是嘲笑他,只觉得她相公这强撑面子的样子很可爱。 金母一笑,金虎和金娇也跟着笑,金父见了,莫名其妙也跟着笑起来,边笑边扭头瞅了金毓和梁元那边一眼:“笑归笑,小声一点儿,走走走,我们回屋去喝口水。” 金虎:“爹,你腰上有水囊。” 金父一巴掌拍过去:“让你回屋就回屋。” 这边,听见笑声,金毓回头望了眼,见金母四人回了屋,她刚想站起来,手就被梁元拉住:“别走,我们还得继续说成亲的事儿。” 金毓眨巴着美眸看着他:“你真想成亲啊?” 梁元点头:“我很认真,不是跟你开玩笑。” 金毓挠着后脑勺,有些不明白:“为什么突然想成亲了呢?” 她和梁元确定了关系,是要嫁给他的,可他们初来月族,才刚盖好房子,后面还有很多事儿要做,她从没有想过这时候成亲,而且她年后才十六岁,年龄不大,成亲的事儿不急,她想先种地,把生活过好了,再谈人生大事。 见金毓一脸疑惑,梁云很认真的说:“不是突然想,是最近都在想。” 初遇左七郎的时候,左七郎唤金毓为仙女,看她的眼神带着光,令他很不爽,所以,在上船之前,他暗中警告了左七郎,言明金毓是他的未婚妻,左七郎退怯了,歇了心思,但到了船上后,陈大旺等人也都盯上了金毓,虽然目的不是很明显,但他还是感觉到了,令他心烦意燥。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77节 以前的金毓瘦得脱相,不受人喜欢,慢慢长了肉之后,气质和脸蛋都越变越好看,谁见了都会忍不住多看几眼,来了月族之后,因本事和赤云人的身份,她更是大受欢迎,只是她不自知而已,因为那些人的表现并不明显,也不想唐突了她。 盖房的那些日子,他碰巧看到来帮忙的月族年轻男子中,大部分人都在背地里讨论金毓,他们不知道他和金毓两情相悦,有婚约,觉得金毓人美心好,正巧又是可以嫁人的年纪,想娶金毓当媳妇。 在他们看来,能娶外面的女人当媳妇是件很值得骄傲的事情,证明自己很有本事。 这他能忍吗? 不能忍啊! 所以,这些日子,他忙着活路的同时,也在琢磨着,如何公开自己和金毓的关系,让窥视金毓的那些月族男子绝了心思,让暗地里爱慕他的月族女子不再心存幻想。 但他不能独立专行,事关他和金毓,他得尊重金毓的决定,本来是打算明日再找金毓单独商量此事的,可今天聊着聊着就实在忍不住说了出来。 既然都说了,那就说个明明白白。 梁元让金毓坐到自己旁边的石头上,将最近发现的那些月族未婚男子和女子的心思告诉了金毓。 听得金毓诧异不已:“我居然这么受欢迎?” 梁元点头:“你一点都不差,不要怀疑你自己的魅力。” 金毓微微歪着头,挑眉看他,笑得很贼:“你是怕我被抢走,所以才急着要让我嫁给你?” 梁元:“不,我对自己很有自信,他们是抢不走你的,你也不是见异思迁之人,你和我是同一类人,所以才会互相看对眼。” “我想成亲,是因为我真的很想很想娶你为妻。” 梁元循循善诱:“你想做的事情,成亲后也可以做,我不仅不会限制你的自由,还会帮着你做你想做的事情,种地,开牧场,开菜馆,建山庄,造果园都可以做,有我和你一起努力,你能更快完成这些目标。” “我们两家离得近,嫁给我之后,你可以上午在家里,晚上回娘家,想怎么走动都可以,两家的地你想种哪块就种哪块。” “总之一句话,嫁给了我,你吃不了亏,上不了当,生活会比以前更幸福自在。” 金毓听得脑子嗡嗡嗡的,梁元太会蛊惑人了,她差点就脱口答应了,不行,冷静,必须冷静:“那个,梁元,成亲的事儿,嗯,我,我,我能提一个要求吗?成亲后能不能不急着要孩子?” 生孩子这事儿她必须提前与梁元说清楚,她不想当母猪,一直生个没完没了,光生孩子养娃了,她还怎么种地。 生怕梁元误会,她忙解释:“我不是不喜欢孩子,也不是不想跟你生孩子,只是我还不到十六岁,身子没有发育完全,太早生娃伤身,我想等十八岁以后再生娃,然后不想一直生个不停......” 她还未说完,就被梁元一把抱住。 梁元在她耳边低低的笑着:“傻姑娘,我娶你不是为了传宗接代,是真的喜欢你,我想对你好,好一辈子,生孩子全凭你自愿,你想什么时候要孩子,我们就什么时候,想生几个由你决定,我绝不逼你。” 女人生孩子,是在鬼门关走一遭,他的母亲就是因为生孩子难产而死,他怎会强迫自己喜欢的人不停的生孩子遭罪。 第124章 梁元带媒婆去提亲 金毓好感动,她男人真的好开明,不仅是因为重生见识多,他天生性子就是这样,他是个负责的好男人。 “生不生我决定不了啊!这成了亲就会有夫妻生活,这里避孕措施极差,很容易就会怀上,不想怀就得喝避子汤啥的......”金毓声音有些闷闷的。 梁元把她抱得紧紧的:“不喝,我不会让你喝那种东西,那是害人的玩意儿。” 避子汤会损害女子的身体,造成女子无法生育。 上辈子龙千羽的后宫中,就有很多妃子被迫喝了避子汤,以至于终身不孕。 金毓也知道避子汤不是好东西,她抬头问梁元:“不喝那个,我怎么避孕?” 梁元脸颊红了红,不自在的轻咳一声:“这个,我自有打算,反正,我是不会让你喝那种损害身体的东西的。” 金毓是真的很暖心,与现代那些动不动就让女朋友、老婆吃避孕药或是上环的男人相比,梁元真是无可挑剔。 见金毓不说话,以为她是不相信自己,梁元皱了皱眉:“今天的话,我不会只是嘴上说说,我会用实际行动证明的。” 金毓笑看着他:“你想怎么证明?” 梁元凑到她耳边,温声道:“嫁给我,你就知道了。” 金毓顿觉耳朵酥麻酥麻的,这次也不矫情了,很痛快的点点头:“好啊!” 梁元一愣:“你答应了?” 金毓抬起头来:“有什么好惊讶,我不是早就说过了吗?你是我的男人,我不嫁给你我嫁给谁。” 梁元高兴得心飞扬,一个激动将金毓打横抱起,在原地转了个圈:“我这就回去准备准备,三天后去你家提亲,把亲事定下来,让所有人都知道你是我的未婚妻,再选个好日子,迎娶你进门。” 金毓嗯嗯嗯点头:“都听你的安排,不过,日月部落的成亲习俗是什么样的?跟赤云国一样吗?” 梁元舍不得把她放下来,就那么抱着她:“以前不一样,近几年已经一样了。” 日月部落也是属于男尊女卑的地方,但相比于诸国,女子地位没有低到谷底,她们也有说话的权利,民风较为开放,穿着方面没有诸国保守,行事作风也相当随意,日月人在外走动多年,了解了外面的成亲习俗后,也跟着同化,按照诸国的习俗娶妻生子,三媒六聘一样不少。 “男尊女卑?”金毓皱了皱眉,原以为日月人在男女地位方面会跟外面不一样,没想到是一样的,这点儿她不喜欢:“在日月部落也可以三妻四妾吗?” 梁元点头:“虽能三妻四妾,但部落里很少有男子会这样,因为他们养不起。” 金毓冷笑:“因为养不起,所以就不娶吗?那以后若是生活好了,养得起了,是不是就可以随便纳妾了。” 梁元知道金毓来自异世,追求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很反感三妻四妾,忙说:“等生活好了,就给部落立下规矩,把女子的地位提升上来,禁止三妻四妾。这事儿我们现在说了不算,但以后可就不一定了。” 金毓明白梁元的意思,日月部落现在需要他们,他们在帮助日月部落的同时,也可以约束他们,将规矩定下来,免得以后生活质量提升上来了,人心却变了。 野牛王在旁边等了好久,见他们二人一直说个不停,还搂搂抱抱的,就很不耐烦的走了过来,用脑袋去拱梁元。 梁元放下金毓,伸手挡住了它的脑袋,对金毓说:“它太闲了,得赶紧给它找个伴。” 金毓摸着下巴:“不好找呀!普通的牛它看不上。” 梁元:“抽空我们进山一趟,有个地方有野牛。” 虽然品种不同,但应该能凑合。 金毓:“好好好,等它有了伴,生了崽崽,咱们家就有很多头牛可以用了。” 她要种很多很多的地,一头牛是肯定不够用的。 除了野牛王一家,她还得再养点其他的牛和各种牲畜。 “等哪天天气好了我们就进山。” ...... 回到家,金毓也不啰嗦,直接给金母几人说了梁元三天后来提亲的事情。 “啥?这么快?”金父正在编草鞋,一听这话,就编歪了。 金母坐在金毓面前:“你们在外面谈了这么久,就说了提亲的事儿?” 金毓:“还说了成亲以后的事情。” 金母:“......你们可真是什么都能说。”还没提亲呢,就计划好成亲以后的事情了。 金毓又道:“等天气好些了,我就和梁元进一次深山,寻头母牛给壮壮做个伴。” 金虎有些激动:“这个好,壮壮这么厉害,配出的牛崽子肯定也很厉害,到时候生个一头、两头、三头......我们就有一群牛可以用来犁地了。” 金父一巴掌呼过去:“一群个屁,你养得起吗?有那么多地种吗?” 金虎揉着后脑勺很有志气的道:“现在没有,不代表以后没有,我天天努力开荒,把荒地种成好地,总有一天,我会变成大地主的。” 金毓搓着手:“虎子,姐支持你,咱们姐弟一起干,坐拥百亩良田,建大庄园,再弄个大果园,茶叶山、药园、牧场......一样都不能少。” 金母斜眼看他们:“你们姐弟俩可真能想,有干劲是好的,别把自己给累趴了。” “嘿嘿,不会的,娘,你放心吧,我们会量力而行的。” 梁家,梁元把提亲的事儿给梁宏和梁月说了。 梁宏:“儿子,这么快就哄好小毓了,行行行,咱们家里的银子还有剩余,全交给你使用了。” 梁月双眼冒星光:“哥,大姐进门后,我能跟她睡一个屋吗?” 以前在左家还能和金娇一起跟大姐睡一屋,搬到新家后就没法跟大姐一起睡了,她格外想念大姐身上的味道。 梁元睨了她一眼:“别总是大姐的大姐的,她是你未来嫂子,你该叫嫂子。” 梁月:“嫂子不也是姐吗?” 梁元眼神转冷,梁月见了忙改口:“行,嫂子,我能跟嫂子一屋吗?” 梁元:“不能,因为她是我媳妇。” 梁月:“......”你个男狐狸精! 金毓一家还在不停开荒,三天时间眨眼过去。 月族里有三个媒婆,梁元找了其中一人,这人是海口镇袁家村的,名为袁小鱼,刚满十八岁,还是个黄花大闺女,是三个媒婆中最年轻的。 袁小鱼从小性格古怪,十六岁的时候,她偷偷躲在船里跟着部落的精英出海一次,回来后不知怎么想的,就做起了媒婆,十分热衷撮合有情人。 第125章 进山帮野牛王找媳妇 早上,晨雾刚散去,下起了毛毛细雨,淋不湿人,却能冷得人哆嗦。 梁元、梁宏带着袁小鱼拿着提亲所需的东西朝金家而去,村里有不少出门干活的人刚好看到了这一幕,纷纷惊讶好奇。 “那不是袁媒婆吗?梁大夫带她上金家做什么?”村民甲疑惑。 自从梁元的医术传开后,大家都唤他为梁大夫,尊敬有加。 村民乙:“没看到梁大夫父子手里的东西吗?那都是提亲用的,这是要去金家提亲呀!” 村民丙:“提亲?跟谁提?为谁提?” 村民乙:“笨,当然是梁大夫和金姑娘了,前几日左七郎不是跟我们说了吗,梁大夫和金姑娘在老家的时候就定有婚约的,若不是因为天灾,两人已经成亲了。来了我们这里,安定了下来,梁大夫此时不上门提亲更待何时。” “啊!我都给忘了!”村民丙一拍脑袋:“七郎的话我就没仔细去听,脑子里想的都是金姑娘,这么好的姑娘,已经有喜欢的人了,我心里好难受啊!” 村民甲:“你还想打金姑娘的主意呢?别想了,赶紧拿你的弓箭打猎去吧,人家金姑娘是你能想的吗?瞧瞧她和梁大夫,站在一起多般配啊!” 村民丙:“你别说,还真的挺般配啊!唉!是我不配啊!算了!我不想了,还是听我娘的安排,娶陈家村的姑娘得了。” “......” 一传十,十传百,梁家上金家提亲的事儿很快就传来了,月族未婚的男子和女子们得知此事,一个个大受打击。 梁元和金毓的事儿是已经说好了的,提亲只是走个过程而已,可袁小鱼是个活跃的姑娘,觉得能为梁家上金家说媒是件很荣幸的事情,她定要好好干,所以一进金家的门,她就用她那三寸不烂之舌把梁元和金毓夸了个天花乱坠。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78节 听得金母和金父的耳朵差点起茧子,心中不由得赞叹,这姑娘的嘴巴和能力跟柳州府的媒婆有得一拼。 金毓和梁元的亲事很快定下,两家互换庚帖。 看到庚帖上的内容时,能说会道的袁小鱼不知所措了下,这庚帖上写的字她一个都不认识。 他们日月人的庚帖全都是画图,没有一个字。 袁小鱼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对梁宏说:“那个,梁老爷,这个庚帖我......” 梁宏笑着道:“我知你不识字,无需担心,庚帖上的内容我们会读给你听的。” 袁小鱼这才放了心。 等出了金家,去了梁家那里,梁元就把庚帖上的内容读给她听了。 金家,梁元几人一走,金母就和金毓说起了袁小鱼。 “我头一次见到未婚女子当媒婆,小鱼姑娘是怎么想的啊!她长得秀秀丽丽的,懂事有礼还很活泼,这么好的女孩子怎么没有许配人家呢?”金母觉得袁小鱼很有意思。 日月人也是十五岁开始谈婚论嫁,按道理,像袁小鱼这么大的女孩子,早该嫁人了才对,可袁小鱼却没有,还做了媒婆,未婚之人,给人说媒,对名声极为不好,袁小鱼却毫不在乎,乐在其中,看到有情人终成眷属,她比谁都高兴。 “每个人的想法都是不一样的,我能看得出来,小鱼姑娘是真的很喜欢给人说媒。”金毓挺喜欢袁小鱼的这种性子的,看起来很像现代的那些喜欢嗑cp的吃瓜群众,在部落里,她应该是属于叛逆的那种人,这点儿,和左七郎有点像。 从梁家出来,袁小鱼收获满满就要回家,刚到左家村村口,就遇上了买鱼回来的左七郎。 一看到他,袁小鱼立马冷了脸,轻哼一声,高抬下巴绕着道走。 左七郎不爽了:“哼哼哼,哼什么哼,看到我也不打个招呼,你等一下,我听说你帮梁家去金家提亲了是不是?梁元是怎么想的,居然找你当媒人。” 袁小鱼原本不想搭理他的,一听这话就不乐意了,双手叉腰挺胸瞪她:“找我怎么了,我有能力,人家看得起我,就找我了怎么的?左七郎,我早就不是以前那个只会捕鱼打猎的袁小鱼了,我很能干的。” 左七郎点头:“嗯嗯,你很能干,能干到十八岁了都没把自己嫁出去。” 袁小鱼冷笑:“你不也是十九岁了没娶吗?一把年纪了,还整天招花惹草的,小心点,别把自己给折腾废了。” 左七郎反驳:“我没有招花惹草了,我现在看到女子都会躲得远远的。” “那你现在怎么不离我远一点?” “我没把你当女子,我把你当哥们。” “滚,谁稀罕当你哥们。”袁小鱼呸了一口,扭着小蛮腰就走了。 看着她走远的背影,左七郎摇头叹气,眼底有几分失落:“这丫头前两年在外面到底是受什么刺激了?为何回来后就变了一个人?” 他和袁小鱼虽然不是一个村的,可从七岁开始,他就认识袁小鱼了,她家住在海边,因为性子活泼胆大,她自小就学会了游水。七岁那年,他跟着大哥父亲来海边买东西,一不小心被海浪卷走,是袁小鱼跳进海水里,像条鱼儿一般,把他救上了岸,他至今都还记得袁小鱼在海水里游来游去的灵活模样,太美了。 后来他和袁小鱼做了好朋友,他一有机会就来海边,让袁小鱼教她游水,还跟她大哥称兄道弟,找借口请她和她大哥一起进山打猎,可谓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再后来,他喜欢上了袁小鱼,却害怕被拒绝,一直没敢说出来,直到有一天,袁小鱼吃了熊心豹子胆,悄悄躲在船上跟着族里的精英们去了外面,历时四个月,回来后就变了,当起了媒婆,他追问过原因,袁小鱼没说,态度还很不好,他气急之下,就跟袁小鱼吵了一架,嘲讽她做不好媒婆这个活。 结果,很打脸,袁小鱼当媒婆很上瘾,两年时间,促成了三十多桩婚事,成了月族里最年轻最厉害的媒婆。 她在外的那四个月,似乎就是专门学着当媒婆了。 左七郎若有所思的回了家。 梁元和金毓的婚事不到六日就定下了,两人将在开春后三月十八成亲。 定下婚期的第二天,是个难得的暖阳天,金毓和梁元带上野牛王和雪团进了百兽山,帮野牛王找个伴。 第126章 八头野水牛全带出山 在月族,已定下亲事的男女走在一起是不会有人说闲话的,人家早晚都会成为夫妻,在一起很正常。 因天气好,山里有不少人来打猎,金毓和梁元带着两兽避开这些人走,越走越深,茅草丛生,山石遍地,出了高树林立之地,两人两兽绕开一个垂直断崖,往下走了一刻多钟,来到了一河流处。 然后,在河流旁边的草地上,看到了八头野水牛。 这些野水牛的个头不如野牛王强壮,但是比家养的水牛健壮很多,尤其是公牛的牛角,又长又尖。 “这种山里居然能有这种野水牛。”金毓和梁元躲在一块石头后面,小心翼翼的看着不远处的野牛,面上惊喜无比。 这八头牛看着太带劲了,她突然生出了很大的野心,想把它们全养了。 “哞!”看到了八头野水牛里有一头很壮大的母牛,金毓身旁的野牛王忽的兴奋起来,摇头晃脑两下后,就朝着野牛群跑了过去。 “壮壮,停下,别惊扰了它们。”金毓拦都拦不住。 “哞!”正在喝水的八头牛被突然出现的野牛王吓得扭头就跑,可它们的速度比不过野牛王,没一会儿就被野牛王挡在了去路,然后扭头又往另一个方向跑,被野牛王看着的那头母牛落到了最后面。 野牛王狂喜,加快速度,飞过去将母牛扑倒在地。 “哞!”美妞,以后你就是我媳妇了,俺老牛会好好对你的。 野水牛暴躁极了,不停的挣扎,却不是野牛王的对手,被它压得差点喘不过气来。 其余的七头牛全部跑进了林子里,没有注意到掉队的母牛。 “壮壮,你快起来,别把它压死了。”金毓和梁元抱着雪团跑了过来。 野牛王看了野水牛一眼,见它翻白眼了,忙从它身上下来,用脑袋拱它。 “哞!”媳妇,你别死啊!甜人,快拿甜水给俺老牛的媳妇喝。 金毓赶忙给野水牛喝了些灵泉水,水一入口,野水牛的身子就顿了下,不翻白眼了,扭头看了眼金毓,似乎是在好奇,眼前这个奇奇怪怪的生物给它喝了什么,好好喝。 它越看金毓就越觉得亲切,忍不住哞了声,从地上爬了起来。 见它无大碍,金毓又给它喝了点灵泉水。 野水牛乖巧的喝完水之后,就盯着金毓看,不离去了。 “哞!”媳妇,你好了,我们亲亲。 野牛王欢快的把大脑袋凑过来,野水牛瞬间暴怒,野性十足的瞪了它一眼,用牛角狠狠的撞击它。 野牛王也不怕它撞自己,陪它玩闹起来。 野水牛撞过来,它就躲开,野水牛不撞了,它就跑上去逗它,来来回回多次后,野水牛疲惫不堪,野牛王乐此不疲。 金毓和梁元:“......”壮壮这个大憨憨,居然这样子追媳妇。 野水牛怕极了野牛王,可又舍不得离开金毓,它气喘吁吁的纠结了好一会儿,最后还是一咬牙,转身跑了,野牛王忙追上去,跟着野水牛一起钻进林子里。 金毓都无语了壮壮有了媳妇忘了主人,丢下他们跑了:“我们追还是不追?” 梁元拉着她的手:“不追,它们速度快,我们追不上,相信壮壮,它会把媳妇带回家的。” 金毓忍不住哈哈笑了几声:“我头一次看到壮壮见到母牛如此兴奋,刚才那头野水牛确实很不错,壮壮要真能拿下它,就好了。” 她扭头对梁元:“我刚才还生出了想要把那八头野牛全养了的念头,它们长得真的太强壮了。” 部落里有水牛和黄牛,牛种是从诸国买的,是最便宜的,与野牛相比,那些牛太弱了。 她有灵泉水,可以驯服野兽,不过麻烦的是,被驯服的野兽不听其他人的话,野性难以征服,真带回家养着,只怕会出事。 梁元懂她心里想的:“野兽不好带回去养,不过可以在山里养。” 他指了指四周:“这里有河有山有草地,很适合养殖野兽,你不用每天来守着它们,只需隔三差五的来喂它们喝点灵泉水就行了,等它们熟悉了你我身上的人族气息,再把它们带出山。” “这个可以有。”金毓觉得此法很行,她不想错过那些健壮的野牛。 “时间还早,我带你去一个地方看看。”梁元拉着金毓往一个方向走去。 雪团安静的跟在她们后面。 在山里走累了,金毓二人一狐就停下来休息,从空间拿东西出来吃,休息好了,又继续前行,也不知过了多久,两人一狐来到了一处全是石头的大山下。 看到山下的那些石块,金毓觉得很眼熟,她捡起一块瞧了瞧。 此石拿在手里很有重量,外表有黑色条痕,整体呈黑灰色,有金属光泽,与她在网上见过的铁矿很相似。 金毓不确定的问梁元:“这个就是你说的铁矿?” 梁元点头,他指了指那她面前的大山:“这座铁矿石占地差不多有十里,一经开采,整个日月部落都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金毓抬头看了眼,越看越觉得心惊,发大财了,她皱了皱眉:“月族不认识铁矿,我们才有机会找到这里,铁矿不归私人所有,它属于整个月族。” 在诸国,盐、金、银、铜、铁这些矿山是不允许私人开采的,全都得由官府管控,因为此乃国之经济命脉。 这座铁矿山日后也会成为月族的经济命脉,她和梁元没有独占的权利,想要制造铁器,铁矿的秘密肯定瞒不住,必须告诉裴族长,再从月族这里承包开采,一切按照规矩来。 金毓和梁元在铁矿附近待了一会儿,商量如何给裴族长说铁矿的事儿,见天色不早了,带上雪团离开此地,来到野牛王之前跑进去的那片林子旁边,等了一会儿也不见野牛王出来,想到野牛王的能力,他们就不等了,先行离开,出山的时候,遇上了一些野兔狍子,两人顺手抓了。 等到了家里,金毓手里多了三只活的肥野兔,梁元抱着两只狍子,也是活的。 家里的肉还未吃完,梁元和金毓就不杀野兔狍子,给它们喝了灵泉,丢在棚子里养着。 因为灵泉的关系,野兔和狍子也不逃跑,待在木棚里乖得很。 第二日,野牛王依旧未回。 直到三天后,又下起了大雪,野牛王才迎着雪花从山里跑出来,身后跟着八头野水牛。 第127章 甜人,俺老牛很快就会有崽崽了 因为每年冬季都会有野兽下山,所以靠山镇的五个村都会在冬季提前做预防,除了在村子靠山的位置设下陷阱,还会每天让人巡山。 今日左家村巡山的人有两个,名为左大龙和左三福。 野牛王带着八头野水牛迎着大雪刚从山里出来,就被左大龙二人瞧见了,他们二人是见过野牛王的,也知野牛王很喜欢跑进山里,这会儿看到野牛王从山里出来,他们并不感到意外,可看到野牛王身后还跟着八头野水牛,两人吓得脸色一变,立马敲响手里的锣。 “不好了!有野兽下山了!还追着壮壮,快来人啊!救牛了!” 二人敲锣大喊着转身跑下山。 “咚咚咚!” 敲锣声把牛儿们吓了一跳,野水牛们惊得差点四处乱窜,还好野牛王够霸气,两只前脚高高抬起,猛的用力落下,跺得地面仿若地震一般。 “哞!”都给本王安静,小小铜锣声,就吓成这样,没出息,看本王,来跺跺脚,排着队,给本王往前跑,甜人在家里等着你们呢! 野水牛们被它震慑到了,忙刹住脚,乖乖的回到它身后,整齐划一的往前跑。 野牛王骄傲的抬了抬牛脑袋:“哞!” 这才对嘛!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79节 本牛王的小弟,必须胆大! “来人啊!野兽下山了!壮壮被追杀了!救牛啊!” 左大龙二人还在大喊。 金毓一家正在吃用手机买的辣条,忽的听到喊叫声,忙把辣条藏进灶房,齐齐跑了出来,一抬眼就看到,雪花漫舞的山上,有两人匆匆跑下来,因跑得太急,有一人还摔倒了,咕噜噜的往下滚,眨眼就来到了金家这边,成了个大雪球,只露出两条腿,一抽一抽的。 “快快救人!”金毓一家都被吓了一跳,赶忙跑过去把雪球滚过来,将雪弄掉。 生怕雪球里的人被憋死,金毓挥手让家人们走开,叫金娇把她的兔皮手套拿过来,戴在手上,对着雪球用力一拳。 “莎!”雪球被砸出一个洞,金毓神色一狠,把手伸进洞里,双手用力一扳。 “啪!”厚实的雪球娇小柔弱的她扳成了两半。 金母等人:“......”这暴力小妞真是他们家的? 里面的人得救了,冻得脸通红,趴在地上,嘴里还在念叨着:“救壮壮,有野兽!” “壮壮出事了?”金毓皱眉,抬眼见另一个巡山人跑了过来,还在敲锣大喊着救牛,她神色一变,忙朝山上跑去,速度快如风,待金父几人反应过来,她已经咻的跑出了老远。 金父几人那个急啊,还未来得及去拿武器追上去呢,就见不远处梁家那边,梁元背着弓箭,拿着砍柴刀飞快的上了山,追着金毓而去, 丁家人都闻声跑了过来。 “发生什么事了?我听到有人喊救牛!救什么牛?”金兰着急的问。 从雪球里被救出来的左大龙缓过气来了:“是壮壮,它被好几头野兽追赶。” 丁达很冷静的问:“追它的是什么野兽?” 左三福气喘吁吁的说:“看模样像是野牛,有八头。” “啥?八头野牛追壮壮?”金父等人闻言都傻了眼。 什么牛这么大胆,居然敢追壮壮,怕是不要命了哦,壮壮这头蛮牛可是连大虫见了都怕的狠角色。 还没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呢,金毓和梁元就回来了,两人坐在壮壮高大的背上,身后跟着八头野水牛,牛儿们都很安静,跟在野牛王身后,走得整整齐齐,像是精心训练过似的。 “爹,娘,我们回来了!”金毓朝大家挥了挥手,利落的从野牛王的背上跳下来,踩得积雪咔嚓咔嚓响:“没事,这八头牛都是壮壮新认识的朋友,是来我们家做客的,它们不会进村里,也不会伤害人。” 金母等人闻言松了口气,笑了起来。 “我就说呢,以壮壮的本事,哪能会任由野兽追赶自己,不把对方撞飞,原来这些都是它的小弟啊!” 梁元也从牛背上下来,走过去安抚左大龙二人。 得知野牛王不是被野兽追赶,八头野水牛都是它认识的,是它带出山的,左大龙二人惊奇的同时又十分欣喜。 “壮壮不愧是神牛,连野水牛都能征服,太厉害了!壮壮,我太崇拜你了!”左大龙二人赞叹不已,冲着野牛王竖起大拇指。 野牛王看都不看他们一眼,只顾着把小弟们介绍给金毓,围着金毓不停打转。 “哞!”甜人,你看,这是俺老牛新收的小弟,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哞!”这是我媳妇,你看它是不是长得很漂亮,过不了多久,俺媳妇就会给俺老牛生一堆大胖崽崽了! 你羡慕吧!哈哈哈哈! 你没有崽崽。 金毓:“......”这牛太嘚瑟了,还挺会炫耀。 看了那八头野水牛,金毓头疼的扶了扶额。 本来是打算先把这些牛在山里养一阵子的,结果壮壮招呼也不打一个,就把牛都带下山了,还一个个乖噜噜的。 厉害了我的牛! 对于野水牛群的到来,金父等人表示很欢迎,尤其是金虎,看着野水牛的目光都在发亮,他激动的抱住了金父:“爹,你看,牛,好多了,壮壮真好,知道我们家种地缺牛,就帮我们带来了这么多野牛,我们家种地不愁牛了,哈哈哈哈,我太兴奋了,我的锄头呢?我忍不住了,我要去刨两垄地,哇咔咔咔......” 左大龙二人:“......”头一次见到这么喜欢种地的孩子。 金父按住金虎的脑袋,让他别瞎兴奋:“儿子,你高兴的太早了,你得搞清楚一个问题,有牛是好事,但是我们现在养不起啊!这么多的牛,得吃多少草料啊?大冬天的,我们上哪里去给它们找吃的,家里还有五匹马儿呢,你是想累死我,还是累死你?” 金虎闻言愣住了,是哦,这牛不好养,尤其是冬天,日月部落的冬季过几日还会更冷,冷得出不了门,只能在家里窝着,没法放牛。 金毓道:“爹,你不用操心,这些牛我们不养在家里,它们是野牛,有野性,你们是管不住它们的。一会儿我就让壮壮把它们带回山里,等天气好了,我们再和壮壮一起去驯服这些野牛,等它们愿意和人亲近了,开春了,再让它们出山。” 野水牛和普通的牛不一样,现在它们是听壮壮的,可不代表它们会听人的话,就算有灵泉水,驯化也需要一个过程,急不得。 第128章 日月两族合并指日可待 牛儿们弄出的动静太大,没多久就有村民匆匆过来了金家这边查看情况,一看到野水牛,村民们都惊了惊,得知野水牛群是壮壮带下山的,还以壮壮为首,把壮壮当做老大,村民们跟左大龙二人的反应一样,对壮壮佩服万分。 见人越来越多了,从未和人相处过的野牛水们逐渐开始焦躁,牛脚蹬来蹬去的,很不安分,一副随时都会暴走的样子。 看出了这点,金毓也不耽搁了,让梁元等人驱散村民,她把野牛王和水牛们带到一边,给它们喝了灵泉水。 一口水入口,野水牛们眼儿亮了亮,看金毓的目光立马就变得不一样了。 金毓笑了笑,伸手摸了摸壮壮媳妇:“你既跟了壮壮,日后就是我金家的牛了,你的伙伴们只要愿意,我会接纳它们,不过你们得听话。” 壮壮媳妇听不懂金毓的话,但它能感觉到,眼前的这个异类是好的,不会伤害它和它的伙伴们,所以它乐意跟金毓亲近。 安抚了水牛群,金毓又去和野牛王沟通。 “别再冒冒失失的把它们带下山了,它们跟你不一样,你是成精的牛,它们只是普通的野牛。山下村子多,里面猎人无数,避免你媳妇它们被猎人误伤,你必须约束它们,听懂了吗?” “哞?”野牛王摇头,张嘴还想喝水。 金毓冷笑:“听不懂?那行,别喝水了,喝了也是白喝,浪费我的灵泉水,喝了几个月,居然还听不懂我的话。” 野牛王:“......?哞!”甜人,别生气,俺老牛听懂了,俺老牛是逗你的,你最好了,快给俺老牛水喝吧! ...... 野牛王带着野水牛群回了山里,亲眼看到它们的身影消失在山林中,左家村的村民们这才松了口气,谈笑着各回各家。 这件神奇的事儿没几天就在村里传开了,村民们还编制了各种稀奇的版本,说那群水牛里头,除了壮壮媳妇,还有三头母牛,那是壮壮的妾室。 播种下去的第八天,种子发芽了。 看到那些嫩芽长出来,金毓一家欢喜无比,尤其是金毓,她心里火热火热的,觉得眼前的小嫩芽超级可爱,跟小宝宝似的。 “我们很快就能吃到蔬菜了。”金母滋溜的吸着口水:“我迫不及待的想把它们丢进锅里翻炒了,一定很美味。” 金父皱着眉:“冬季吃蔬菜的确很享受,但也很费柴火。” 为了让屋里一直暖和,他们需要不停的烧火,随时得有人守在灶房,因为有这些种菜的木盆在,灶房变得很狭窄,做菜不方便。 金毓也知道这样子种植冬季蔬菜不是长久之计,可也没有办法,她们没有工具搭暖棚,这个朝代缺少的东西太多了,尤其是日月部落,不会制铁,不会医,不识字,不会种地,不会......太多不会了,数都数不够来。 种子发芽后的第五天,天色昏暗,下着小雨。 梁元的医馆开张了,名为玉园医馆。 牌匾是丁达做的,字是梁元写的,字体大气磅礴,雄健洒脱,功底深厚,颇有高人风范。 一听到医馆的名字,前来祝贺的村民们立刻将目光落到了金毓身上,然后在梁元和金毓的身上来回打转,说着恭喜恭喜。 玉园,玉是金姑娘,园是梁大夫,连医馆的名字都用彼此之名来命名,可见梁大夫对金姑娘用情至深啊! 真让人羡慕。 医馆开张并没有大肆庆贺,村民们来祝贺一番后,就各自散了,没多久,大巫师和裴族长闻风而来。 医馆是用梁家的房子开的,共三个房间,一间为诊堂,一间为药房,一间为病房,因梁家刚定居到这里没多久,很多东西都还未来得及准备,医馆里很是简陋,但所幸百兽山里药材丰富,开业之前,梁元曾在山里找了很多药材,加上金毓的空间里的那些存货,药房里的药材挺全的。 大巫师摇头道:“玉园医馆是整个日月部落的第一个医馆,且梁大夫收费低,冬季生病之人极多,来看病的人不会少,人一旦多了,屋子就小了,这医馆得扩建才行。” 裴族长说:“若是地基不够,本族长送梁大夫一些。” 梁元:“够了,我有打算要扩建医馆,但不是现在,得等开春以后。” 得把青砖造出来,建青砖大瓦房,这种木房始终没有青砖大瓦房住着舒服方便。 除了青砖,还有铁器,也得制造出来。 他找了借口让其他人先出去,只留下裴族长和大巫师二人。 “族长,大巫师,有个秘密,我想与你们说一说。” ...... 从医馆出来,裴族长和大巫师的脚步有些飘,回到衙门,屏退护卫们,二人把门关严实,彼此掐了对方的脸一下,痛得齐齐倒吸气。 “不是,不是做梦!”裴族长捂着嘴,乐得浑身抖啊抖:“梁大夫他真的发现了铁矿,我的老天爷呀!” 大巫师也捂着嘴:“他不仅发现了铁矿,还会制铁,我们月族要发了!” 裴族长乐得眼儿眯成一条缝:“月族崛起,指日可待啊!” 大巫师:“等铁器制造出来,咱们月族的实力定能远超日族,到时候就能够将日族合并了,日月两族并为一族,自成一国,变得越来越强。” 他越想越美,忍不住又乐呵起来,笑的见牙不见眼,却又不敢发出大笑声,免得被外面的人听到。 他们的房子隔音超级差。 裴族长很赞同大巫师的话,日月两族该合并了。 很久以前,日月部落刚成立的时候,并没有分为两族,只有一族,后来不知怎么回事,以前的族长和副族长发生了矛盾,大打了一架,没多久就闹掰了,副族长带着拥护他的族人离开,去了北边,自成一族,名为日族,自此,日月部落便分为了两族,这一分就是几百年。 起初两族因为恩怨问题并不友好,经常发生矛盾,打来打去的,时间长了,恩怨就散了,后来与诸国商人接触后,遭到了各种鄙夷和羞辱,两族知道了强大和团结的重要性,关系缓和了很多。 再后来,裴族长娶了日族族长的亲姐姐为妻,两族的关系更为贴近,日族还扬言,要跟月族拼实力,若是哪一族强过了对方,能带领整个日月部落走向辉煌,那实力强的这方就能将另一族合并,自成为国。 第129章 宝贝就在眼前却不认识 近日天气不好,不适合进山,裴族长和大巫师只得压制住激动的心情,暂时不去山里看铁矿,等时机到了,再同梁元一起去山里瞧瞧,去之前,还得做足充分的准备,毕竟,百兽山不是那么好进的,他们可没有壮壮那样的好本事,稍不注意,就会葬身兽口。 用灵泉水浇灌过的菜长势极好,不需要泼粪,也无需精心打理,就能长得青绿青绿的。 金毓种了蒜苗、菠菜、香菜、青口白菜、莴笋、生菜,若不是因为地方有限,她还想再多种植一些。 再等等吧,现在是十二月中旬,再过半个月,等到了一月份,她就能在外面种地了。 日月部落这边的冬季不及柳州府冷,柳州府最冷的时候,能泼水成冰,然而日月部落这里,十二月是一年之中最冷、下雪最多的时候,金毓大概判断了下,最近这半个月的气温差不多是零到五度左右,左母说了,到了一月份,天气就会转暖,那到时候的气温肯定会在五度以上,这样的温度是适合在外面播菜种的,加上有灵泉浇灌,肯定能种出好菜来。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80节 金毓很是期待。 天冷大家都没有去外面开荒,全都围坐在炉灶边各做各的事儿,好生照料着新长出来的菜苗。 梁家的医馆生意很好,冬季生病的小孩老人太多了,天天都会有人过来看病,生怕梁元忙不过来,病人多的时候,金毓会抽空去帮忙,帮着帮着,就多多少少的学会了一些医理。 金毓对梁元说:“我发现我在医术方面挺有天赋的,学的比伯父和小月都快。” 梁家开了医馆,不可能全靠梁元和大巫师,梁宏和梁月都得学会认药、抓药,把能学的都学起来,所以,这些日子,父女二人都在跟着梁元学习,一刻都没闲着。 可不管他们怎么学,都没有金毓学的快。 梁元宠溺的看着金毓:“你本来就很厉害,好好学,咱们的医馆需要一位女医坐镇。” 没有女医,女子看病极为不方便。 金毓点头:“嗯嗯,我肯定会好好学的,唉!我可真忙啊!什么都要学,还好我脑子灵活,不然学这么多东西,头都得爆炸。” 她顿了下又说:“相比医术,我还是更喜欢种地,所以,不能放弃教小月医术,得让她一直学下去,有本事在身,走到哪都不愁吃穿,她很聪明的,肯定能学会。” 正好路过门口的梁月听见了金毓的话,立刻笑容灿烂的跑进药房,抱住了金毓:“嫂子,你刚才说什么,你说我聪明,你夸我了,哈哈哈,我太高兴了,不就是学医吗?小意思了,我今后一定会跟嫂子好好学的。” 金毓扭转过她的身子,让她面对梁元:“不是跟我学,是跟你哥学,他才是大夫,我不是。” 梁月瞥了梁元一眼,收起笑容,转身又抱住金毓:“我不嘛!我不跟我哥学,我要跟嫂子学医,嫂子比我聪明,学的比我快,你学会了,我再跟着你学,好不好嘛?嫂子,嫂子,我求求你了......” 一言不合就撒娇,软萌萌的嗓音直击金毓的心脏,令她心软得一塌糊涂,这个妹儿她可真是太喜欢了:“好,嫂子教你,嫂子不仅教你学医,还可以教你女红、种地。” 梁月嘴角一抽:“种地......就不用了,我没有嫂子你那么大的力气。” 她实在很不喜欢那种挥汗如雨的感觉,黏黏糊糊,酸臭酸臭的,很难受。 每个人的追求都不一样,梁月既然不喜欢种地,金毓也不会强求。 行医,开荒,种菜,做木活,日复一日的繁忙,让时间过得很快,眨眼就到了一月份,天气逐渐回暖,不再下雪,众人出门干活,打猎、出海一样都不落下。 一早晨雾还未散去,金毓就和梁元一起上了山,大巫师和裴族长已经在进口等着,两人都没有带护卫,身上背着弓箭,带着肉干,与金毓二人汇合后,四人一起进了山里。 刚进山没有多久,雪团就从里头跑了出来,嘴里咬着一株药材,把药材给了金毓后,它就欢快的跑开,继续进深山找药。 裴族长二人看得极为惊叹,裴族长道:“金姑娘驯兽真有一手,不管是牛还是狐,都能驯化得服服帖帖的。” 金毓笑了笑:“族长过奖了,我不过是运气好,刚好救过它们而已。” 大巫师:“运气好也是一种本事,金姑娘不必谦虚。” 四人谈笑着往前走,半个时辰后,就在一条河边看到一群野水牛,野牛王也在其中,正在追着一头母水牛打闹。 “这就是村民们说的野牛群吗?”裴族长二人惊喜的道。 野牛王带着野水牛群下山的时候,他们二人没在,便没能亲眼目睹那个壮观场面,只从村民口中听过一些,自那次后,野牛王便没有再带着牛群下山,只是会单独进出深山,时不时还会带上疾风这些马儿。 “它们长得真健壮。”大巫师看着牛群一脸感叹,很想走近瞧瞧,却又怕惊扰了它们。 “壮壮。”金毓喊了一声。 正在和母水牛打得火热的野牛王闻声,一个急转身看过来,一看到金毓,就撇下母水牛飞奔过来。 壮壮媳妇:“......” 它也看到了金毓,忙跟着野牛王一起跑过来。 “哞!”甜人,你终于舍得进山了,俺的小弟们都想你了。 “我们进山有事要做,这山上野兽多,你陪我们走一趟吧。”金毓跟野牛王打着商量。 这次他们带了裴族长和大巫师,两位领导年纪大了,以防万一,让野牛王跟着会更安全。 于是乎,没多久,金毓四人继续前行,身后跟着一群牛。 有牛群保驾护航,山里的野兽皆不敢过来捣乱,金毓一行人很快来到了铁矿山。 “原来这种石头就是铁矿?”看到铁矿石,裴族长捡起一块仔细打量了两眼,随即一拍脑门:“这东西我见过呀!” 大巫师道:“不止你见过,我也见过,村里很多人都见过,我们一直以为这是普通石头,没想到它居然是宝贝,咱们月族守了这宝贝多年,居然一直没有认出来,造孽啊!” 第130章 品尝冬季蔬菜 背靠宝山几百年,却不认识里头的宝贝,裴族长和大巫师感觉错过了好多金山银山。 “梁大夫,谢谢你,若不是你来了,这铁矿就只能一直留在这里了,你是我们月族的大恩人啊!”裴族长丢掉石块,拿手在身上擦了擦,后激动的拉住梁元的手,止不住的感谢:“铁矿山交给你管理,我们很放心,以后都要辛苦你了。” 又要开医馆行医救人,又要管理铁矿山,让年轻的梁大夫承受如此之多,他们感到实在惭愧。 等裴族长和大巫师冷静下来了,金毓这才开了口:“族长,今日除了带你们来看铁矿,还有件事要与你们说。” 她从腰间的布袋里拿出一些种子和一颗青绿的小白菜:“你们看,这是什么?” 他们三家种冬季蔬菜的事儿并没有传出去,一直是偷偷种植的,正好自搬了新家后,因天气缘故,村里很少有人来他们三家走动,偶尔来一两个人也不会进灶房溜达,所以族里没有人知道他们在屋里种了蔬菜。 大巫师道:“种子,小白菜?咦?不对,咱们族里的白菜都冻死了,金姑娘,你这个是哪来的?” 每年冬季,各村的地里除了杂草还是杂草,根本就看不到一点蔬菜的影子。 今年因为赤云国战乱,左七郎等人只带回来了一点粮食,没有买到粮种和菜种,他们月族来年是注定没东西可种了。 金毓晃动了下小白菜:“这是我种的冬季蔬菜。” 裴族长二人一愣。 金毓解释道:“我们三家人来日月部落的时候,所带的行囊里有一大袋种子,粮种和菜种都有,品种繁多,上个月我与爹娘他们用菜种在灶房里种了冬季蔬菜,虽然很麻烦,但还好,我们如愿种出蔬菜了,你们看,这小白菜长得是不是很喜人?” 裴族长二人点头。 金毓又说:“除了白菜,我还种了其他的菜,梁家还有我大姑他们家也种了不少冬季蔬菜,一会儿,族长可以和大巫师去瞧瞧。” “哈哈哈,好好好,我们现在就去瞧。”裴族长二人都是急性子,一听还有菜,就都很想赶紧去看一眼。 金毓几人很快离开铁矿山,出山的时候,野牛王舍不得媳妇儿,就没跟着出来,又带上那群野水牛回了河边。 从山上出来,裴族长二人先跟着金毓二人去了金家。 此时已经过了晌午,天空出现了暖阳,金父和金母正带着金娇和金虎把种植蔬菜的木盆抬出来,放到阳光充足的地方晒一晒。 木盆太大,四个人抬着很吃力。 金毓几人进入院子的时候,金父几人才抬出来了一盆,那里头种的是蒜苗和香菜,两种菜儿都长得嫩绿嫩绿的,一点都不像是在屋里种的,倒像是在春天的暖阳下种出来的,干干净净的,颜色好看,没有一只虫子。 裴族长和大巫师都被惊喜到了,忙围着大木盆打转儿。 “这蒜苗的长势真好,怎么看都好看,闻着也很不错。” “香菜更是喜人。” 二人赞叹不已,他们居然能在冬天看到这么好的菜,真是太不可思议了,跟做梦似的。 裴族长二人很热情的帮着金毓一家把其余种着蔬菜的大木筐全部抬出来,白菜、生菜,全都长得绿油油的。 之后,见梁家和丁家也在抬木筐,就跟着去帮忙,看着金毓他们三家庭院里摆放的蔬菜,裴族长二人可开心了,仿佛这菜是他们种出来的一样。 见他们喜欢,金母摘了一把生菜,洗干净给他们尝尝。 裴族长二人感激着收下,尝了一口,入口甘甜回味,好吃极了。 比野菜好吃太多了,能在冬天吃到这等精品蔬菜,真的很神奇。 两人又是一番赞叹。 金毓也尝了一口生菜,一入口她就发现了这生菜的不同之处,居然比她在现代吃过的还好吃,生菜还是生菜,却多了一种别的味道,那种味道,很清香。 生菜还未彻底长大,就能如此好吃,再长一长,岂不是会更好吃。 金毓心里更为期待了,灵泉水种出的蔬菜果然与众不同,这已经不是普通的蔬菜了,而是灵菜。 家里的菜长得好,金母心情更好,难得裴族长和大巫师光临,她高兴之下,就摘了点小白菜、生菜、蒜苗去做一顿美味大餐。 裴族长二人见此很不好意思,想要告辞,金毓极力挽留:“你们二位切勿急着走,我和梁元还有事儿与你们说呢。” 裴族长问:“你还有惊喜给我们?” 金毓失笑:“族长,蔬菜你们也看到了,难道不想让族人也跟着我们三家一起种植吗?” 裴族长心底一动:“可,可以吗?” 金毓点头:“当然可以,我们几家种的菜不会全部吃完,会留一些做种,除了这些,我们手里还有其他的种子,这几日就要开始种植,因种子不多,所以暂时无法卖给族人们,等我们种出了东西,培育出更多的种子,若族里有人需要,想跟着学习种地,便可来我们三家买种子学着种地,我们会尽心教导的。” “金姑娘,你也是我们月族的大恩人啊!”裴族长杵着拐杖的手因为激动有些颤抖,他胡子打颤的看着金毓一家:“你们都是月族的大恩人,我裴五刀感激不尽。” 大巫师也是一番道谢。 他和裴族长对视一眼,仿佛看到了日月部落的未来,两人忍不住哈哈哈大笑起来。 半会儿后,裴族长平复了心情,说:“金姑娘,菜种的事儿,咱们先不急着说出去,等你们培育出了种子,我再告诉族人们,行吗?” 金毓点头:“好。” 培育菜种需要时间,今日告诉裴族长二人这些,是为了让他们心里有个底,等到了时间,也好把事情安排下去。 金母做了四道菜,蒜苗炒野猪肉,小白菜汤,清炒生菜,还有一锅炖熊肉。 这熊肉用盐腌制了好多天,没有刚斩杀的时候好吃。 吃了这顿,上次被野牛王撞死的那只熊瞎子,是彻底的吃完了。 虽说调料有限,但因为蔬菜新鲜,又是用灵泉种出来的极品,口感极好,金毓一行人吃得回味无穷。 饭后,已经天黑。 裴族长二人住得远,夜晚不好赶路,梁元便将他们留宿家中一晚。 翌日,用过早饭后,裴族长二人告辞离开,临走之前,梁元摘了些蔬菜让他们带走。 又是吃又是拿的,二人更不好意思了。 第131章 让梁宏和金父管理铁矿山 来左家村一趟,裴族长二人收获颇丰,回家的脚步轻快无比,脸上的笑容一直没有落下来过。 路上有村民看见了他们,纷纷笑着问好。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81节 “族长大人,大巫师,你们怎么如此开心,是遇上什么好事了吗?” 裴族长不摆任何架子,笑得很是神秘:“是的,本族长和大巫师遇上天大的好事了,但是现在我们不告诉你们。” 村民们哈哈大笑:“族长大人还学会卖关子了!” “都别笑了,赶紧去忙你们的。”裴族长指着其中一个村民:“左二郎,你在这里正好,去找一下你二叔,告诉他,让他晌午去一趟衙门,本族长和大巫师有要事宣布。” 族里有两万多人,裴族长年纪大了,有好多人都记不住名字身份,不过他对左大阳家印象很深,谁让他们家出了个活蹦乱跳的左七郎呢,还给月族带来了那么多的能人,他想不记得都难,所以这会儿他一眼就认出了左二郎。 能被德高望重的老族长记住名字,左二郎感到很荣幸,立马笑着大声应下,腿脚麻利的跑去找他二叔左村长了。 他一走,裴族长又指了个几个叫不出名字腿脚利索的年轻人,命令他们去通知其他村的村长,还有两位镇长,明早全都去衙门议事。 这阵仗,令村民们意识到了,裴族长要宣布的事儿肯定非同小可,一个个忙麻溜的把消息传下去。 很快,十个村的村长们和两位镇长都得到了消息,朝着衙门而去。 与此同时,金毓带着父母弟妹来了梁家,与梁元一家人商量要事,待大家都在堂屋里坐下了,梁元直接说了铁矿之事。 “啥,你们发现了铁矿山,还想让你爹当铁矿山的大管事,让我当二管事?”得知梁元发现了铁矿,且铁矿已经被他承包了,还想让他和梁宏当管事管理铁矿,金父惊得从木凳上滑落,一屁股坐到地上,痛得龇牙咧嘴。 “哎呦!爹,你稳着点,凳子没偏,你屁股就自个滑出去了,不就是铁矿吗?”金虎和金母一起把金父扶起后,就看着金毓问:“大姐,啥是铁矿?” 他见识短,没听过这个玩意儿。 金父一巴掌呼过去:“让你多跟你三表哥学学你不听,你非得扎根在地里,铁矿是啥?铁矿是一种可以炼出铁的石头,别告诉我你不知道什么是铁,锄头,镰刀,砍柴刀,那都是用铁打造的。日月部落里没有铁铺,也不知道从哪里弄铁来打造农具,所以我们想买农具都买不到,如今有了铁矿,就能自己打造农具了......等等,不对,我们不会打铁呀!丁潇还小,只在铁铺待过一年,半吊子都算不上,难不成我们都得指望他?这得给孩子多大的压力啊!” 丁潇还不到十四岁呢! 金毓笑着说:“爹,你别小看丁潇,他虽然年纪不大,但好歹在铁铺待过,基本的东西还是懂的,再者不是还有梁元吗?忘了告诉你们了,梁元也会打铁,只是经验不足,打得没有老师傅的好。” “啥?他会打铁?”金父有些不可置信的看向梁元:“你怎么什么都会呀?” 金毓说:“梁元十岁养家,什么苦没吃过,什么活没做过,爹,你对他的了解还是太少了。” 闻言,金父这才想到,他以前对梁家漠不关心,梁元的事儿知道的很少,所以人家有什么能力,他的确不清楚,梁元杀曼军和山匪的时候狠劲十足,会制铁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想通了这点儿,金父不再惊讶了,夸赞起了梁元,心底乐呵,自家大闺女本来就优秀,如今又找了这么个优秀的相公,这以后两人的日子肯定会顺风顺水的,想想都觉得美。 而且梁元能把二管事这个差事交给他做,这是没把他当外人呢! 金父心底更加美滋滋了,笑得一脸灿烂:“阿元好样的,以后叔就跟着你干了,你让叔做什么,叔就做什么。” 一想到他一介草民,竟能管理偌大的铁矿山,就忍不住激动,手都颤抖起来。 梁元笑着说:“我与小毓定了亲,以后娶了她,和金家便是一家人,铁矿山的活,怎么也得先紧着自家人来,以勇叔的能力,定能管好铁矿山的。” 梁宏也说:“我虽是大管事,可没有金老弟机灵,这铁矿山开采以后,很多事儿还得仰仗金老弟呢!” 金父被夸得心花怒放,笑得跟个憨憨似的:“哈哈哈,梁老哥过奖了,我没有你说的那么厉害。” 来到了月族,没有金老头那些人压着,他能自由自在的活了,心里着实痛快,这以后,他要使出浑身解数把生活过好了,让妻子儿女不再忍饥挨饿,吃香的喝辣的。 互夸了几句后,梁元言归正传:“铁矿之事,族长今日就会宣告下去,我已经与族长说好了,因制铁能力有限,我们暂时不急着开采铁矿,先用一部分铁矿石试着提铁炼制出铁具,将制铁技术灵活运用了,再招工建作坊开采矿石炼铁,有了铁,就可以开铁铺卖铁具。” “铁在这里虽是稀罕之物,但日月部落的情况和诸国差距太大,所以,日后打造出来的铁具我并不想卖得太贵,卖价会比诸国的低很多,等日月部落逐渐变好了,我们制铁的能力也有所提升了,再把价格慢慢的涨起来。” 金父赞同点头:“你既然承包了铁矿山,便就是在做生意,要养家糊口,养石工,养铁工,铁具的价格就不能过低,低了亏本赔钱,也不能太高,高了就是奸商,日月部落承受不起。” 梁元表示明白,他就是如此想的。 他道:“制铁的事儿,肯定要让丁潇参与,他是个有能力的,不能埋没了他。” 他看向金虎:“虎子若是想学,我也可以一起教导。” 金父立刻看向金虎,想叫他应下,别犯傻,金虎却使劲摇头:“不不不,我不学炼铁,我要种地。” 金父一巴掌拍在自己的脑门上去,气得翻白眼。 第132章 采矿、建砖窑、种地,各自分工做起来 金母瞪他:“有什么好气的,本本分分的种地又不丢人。” 金毓也道:“是呀,一点都不丢人,还很光荣,日月部落啥都缺,我们想过好日子,就得把能力展现出来,种地、炼铁,一样都不能少,只要努力干活,不偷奸耍滑,那都是有出息的人。” “小毓说的对。”梁宏道:“我们每个人的能力都不一样,这日后要走的路也会不一样,金老弟,虎子喜欢种地,你就让他种。” 金父:“我没说不让他种,我只是想让他跟着阿元多学一些本领,以后不会吃亏。” 做父母的,都想望子成龙,他也不例外,以前是没机会让孩子们学本事,现在有机会学了,他当然想让儿女们多学点了。 金虎叫苦:“爹,我脑壳笨,学不来两样本事,会累死的。” 金父用手指轻点他的脑袋:“你就这点出息,算了,不学就不学,懒得逼你了。” 种地就种地吧,日月部落和赤云国不一样,说不定能出花样来,尤其是人参和灵芝这些珍贵药材,他的儿女们若真的能种出这些东西,说出去那都是倍有面子,谁人能不膜拜。 一行人又商量了一会儿,将采矿的事儿提前计划好之后,梁元就去了丁家,说了请丁潇做铁匠师父的事儿。 金毓一家去梁家的事儿,金兰和丁达是知道的,他们正好奇是怎么回事呢,这会儿梁元就过来了,说了铁矿之事,还说要让丁潇跟着他干,把他培养成铁匠师父,掌管日后的铁铺。 这么好的事情,金兰两口子哪会拒绝呀! 丁达很果断的道:“阿元,你的大恩我们记下了,你只管把阿潇带去,想怎么操练就怎么操练,打骂都可以,严师出高徒,我们不会有任何怨言的。哦,对了,那工钱你也别给,阿潇跟着你学本事,不给孝敬钱,还想要工钱,想得美,在他出师之前,你一分钱都不用给他,千万别惯着他。” 一旁的丁潇点头如捣蒜:“对对对,师父不用给我工钱,也不要惯着我,我能吃苦的,你只管使唤就行了。” 他崇拜梁元,逃荒的时候,还能天天跟着梁元学武,来了日月部落,日夜忙着盖房做木活开荒地,就没有时间跟着梁元学武了,他心里超级遗憾的,生怕以后都没法跟着梁元学本事了,这会儿梁元要让他当铁匠师父,他一万个愿意。 不管梁元怎么说,丁家人都不愿收工钱,就想让丁潇使劲的磨练磨练。 丁达还说:“铁矿山的事儿,我们家除了阿潇,其余人谁都不会参与,你们两家随意。” 铁矿是巨大的财富,丁家人羡慕梁元,却不会眼红,人各有命,他们有自己的追求,无需去眼馋别人的东西,再者一路逃荒而来,他们三家人的关系比亲人还好,早已不分彼此,遇上事儿不用谁说,都会互帮互助的,这是一种默契,更是无法割断的情谊。 丁家人都这么说了,梁元便不再多言,面上答应了不会给丁潇工钱,但心里却是打算,先把账记着,等丁潇出师的时候,把工钱一起算给他。 说完了铁矿的事儿,梁元话音一转,与丁家人聊起了青砖。 丁风是瓦匠,虽说没有自个烧制过青砖,但烧制青砖需要什么材料,和怎么烧制,他却是知道的。 丁达道:“阿风今日一早就去河边了,说是那里有烧砖用的粘土,他要看看那里适不适合建砖窑。” 建砖窑是件大事,丁风又还年轻,只知道如何烧砖,却没有建砖窑的经验,所以烧青砖这事儿他必须慎重再慎重。 首先,建砖窑的地儿需精挑细选,得找有水、有木、有土,通行方便的地方,这些日子,丁风带徒制造砖坯模具的同时,一直有在考察月族四周的地形,寻找最适合建造砖窑的地方,看来看去,还是左七郎家附近的那条河的河边最为合适,所以他今儿个就趁着天气好,去河边查看了。 “嗯,左七郎家旁边的那条河的确是个好地方,大表哥会喜欢那里的。”梁元与金毓定下亲事后,对丁达一家的称呼都改了,以前喊金兰丁达叔叔婶婶,喊丁家四兄弟是喊名字,现在是跟着金毓一起喊姑父姑母表哥表弟。 梁元继续说:“姑父,姑母,以前在柳州府的时候,我曾和几个砖窑工打过交道,建砖窑的事儿略懂一二,丁风若有需要的地方,可以随时来找我。” 前世龙千羽有自己的砖窑,他曾在那里管理过两个月,烧砖这种事情他很熟,但他不能直接暴露出来,他们三家人来了这里,得靠自己的本事过活,他能帮的了丁风一时,却帮不了一辈子,建砖窑这事儿还得丁风自己努力,他只需在适当的时候提点一二即可,只有努力过了,丁风才能知道其中的艰辛,珍惜来之不易的成果,成长的会更快。 丁达知道梁元是个有本事的,也不多问了,直接点头应下:“好,我会把你的话转告给阿风的。” 快天黑的时候,刮起了大风,风势很猛,金毓忙叫上家人们,把晾晒在庭院里的蔬菜木筐抬回屋里,刚抬进去,风就停了,乌云散去,雨一滴都没落下,金毓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金母在灶房做晚饭,金娇跟着学习做菜,见天色还未彻底黑下来,金毓就从屋里走出来,拿起一旁的锄头,打算到门口的地里刨几下,一抬眼就看到丁风匆匆从外面往家跑,看到金毓,他漾着笑意说:“大表妹,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选好建砖窑的地方了,就在月亮河那边。” 月亮河就是左七郎家旁边那条河的名字。 金毓道:“真的,那真是太好了,恭喜大表哥。” 丁风嘿嘿笑着:“谢谢,不跟你多说了,我先回家了,今儿个天气多变,你自己注意着点,别刨地了,回屋歇着去吧!” 他说着就回了家,等他进了屋子,金毓抬眼看了看天,然后拿着锄头去了地里,刨的欢快,弄了一脚的泥。 忽的有哒哒哒声传来,金毓转头望去,好家伙,是也野牛王下山了,背上驮着雪团,身后跟着它媳妇儿,威风八面的样子,要多嘚瑟就有多嘚瑟。 “轰!” 一道突如其来的闷雷猛然落下,吓得金毓一个激灵,手里的锄头差点掉落,而野牛王一个脚滑,就要往地上摔去,幸好它身形敏捷,及时用力甩了下尾巴,脚下一个急刹,转了个弯,稳住了身形,却用力过猛,将睡在它背上的雪团甩飞了出去。 咻! 雪团一头栽在了软软的土坑里。 第133章 日月人以前的种地方式一言难尽 “啾啾!”救命啊! 雪团在软土里挣扎求救,它的眼睛进泥土了。 金毓心疼的将它抱起,查看它的情况:“雪团,别动,我帮你吹吹。” 雪团一动不动的任由她帮自己吹眼睛。 见狐小弟又被自己甩出去了,野牛王很是自责,带着媳妇儿跑了过来,围着金毓和雪团打转,似在道歉。 金毓没搭理野牛王,专心的帮雪团吹眼睛,然后往它眼睛里滴了两滴灵泉水,雪团这才好了些。 它泪眼模糊的看向野牛王,气呼呼的从金毓身上下来,跑过去给了野牛王的脑袋两爪子。 野牛王也不躲,很宠溺的任它发泄。 雪团给了野牛王两爪子就不理它了,重新回到金毓的怀里去撒娇。 “壮壮,下次别再跑这么快了。”金毓教育野牛王。 野牛王表示很委屈:“哞!” 不是俺老牛的错,是老天的错,谁让它乱打雷的,光打雷不下雨,早晚被雷劈。 “轰!” 一道雷劈到了野牛王的脚边,泥土四溅。 金毓被吓了一跳,忙抬头望天,雪团缩在她怀里瑟瑟发抖,壮壮媳妇跑到了野牛王身后躲着求保护。 然而野牛王却是惊得跳起,一个急转身就跑进了院子,躲进了牛棚。 “哞!”劈牛了! 吓死牛了! 老天不长眼啊! 轰!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82节 又是一道惊雷炸响,天空乌云密布。 野牛王在牛棚里找了个草堆躺下来。 壮壮媳妇儿:“......” 金毓也是无语了,带上壮壮媳妇儿和雪团进了院子,来到牛棚边,看着壮壮:“你媳妇不要了?渣牛!你不是很拽很胆大的吗?你的狠劲呢?” “哞!”俺老牛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老天打雷。 金毓懒得搭理它,让壮壮媳妇儿进了牛棚,把牛棚的门关上,带上雪团回了屋,把丁风选好地儿的事给家人们说了。 金母和金娇已经做好了晚饭,因为没有外人,他们就做了小笼包,蒸米饭,配上种出的嫩白菜炒肉,香得不得了。 金母尝了口小白菜说:“小毓,这白菜比我们以前种的好吃,明明长得一样,味道却很不一样,法器卖的种子就是好啊!” 金毓端起碗:“法器是能买很多东西,但是那些食物吃多了,味道就不惊艳了,始终不如我们自己做的好吃,所以,想吃美食,就必须努力种地。” “种。” 金毓扒了一口饭,咽下去说:“那我们这几天把菜种好了,就去挖引水沟和排水沟吧,山上有溪流,离我们家没多远,很适合挖水渠,挑水灌田太麻烦了,不如引水来得轻巧。” 金父点头:“行,你说挖哪我们就挖哪。” 金母几人也都听金毓的安排。 因梁元等人还未炼出铁器,所以铁矿之事,裴族长和大巫师在与那些村长和镇长议事的时候,并没有说出去,只与他们说了种菜之事。 各位村长一回村,就忙把这事儿宣传了下去,不到一天的功夫,整个月族的人都知晓了,金、梁、丁三家能种出冬季蔬菜,且品质绝佳,还能培育出菜种和粮种,日后会将种子卖给族里人,教族中人种植。 喜从天降。 月族人们欢呼雀跃,都想去金毓三家看一眼冬季蔬菜,但又怕人多了,吵着了他们三家,就都各自压制了兴奋,没有冒然跑过去,只在远处偷偷的瞧。 种在木筐的蔬菜挨挨挤挤的不好长大,金毓同家人们将小白菜、生菜采了,移栽到外面的地里,白菜移栽一垄,生菜移栽一垄,种完这些,他们还要挖了七垄两米宽,四米长的地播种。 打算把白萝卜、白菜、芥菜、大葱、花菜、韭菜、油麦菜各播种一垄,再播种十斤豌豆种子。 如此算下来,去了大半亩的地,金毓一家人边播种,便将土坎堆好,他们在忙活的时候,梁家、丁家也没闲着,全都趁着天气良好,出来种地。 就连丁达和丁风收的那五个徒弟,也都跟着一起忙活,他们这些日子跟着丁达父子二人学手艺的时候,有看到丁家种的菜,但因为丁家有言在先,他们就没给家人说,也没有参与种菜,一直心痒难耐,如今能跟着丁家一起种菜了,他们高兴得很,干活极为卖力。 各村来偷瞧的人,远远的就看到了在地里忙活的三家人,他们既激动又敬佩,交头接耳的夸赞。 “看不出,金姑娘人瘦瘦的,弱不禁风的,刨地居然这么厉害,真能干!” “我家要是能有这么一个能干的闺女,就好了。” “别做梦了,人家金姑娘是独一无二的。” “金姑娘的那对弟妹也是能干的。” “他们三家干活好卖力,不过他们为什么要把一块地分成一小排小排的呢?” “我也不懂。” “要不,我们过去问问?” “太多人过去了不好,咱们出两个人过去就行。” “金花大娘,陆大嫂子,你们跟他们三家熟,由你们两位过去帮忙问问可好?” “可以,可以,没问题。” 金花大娘二人忙应着,与村人们商议了一番,就从树后走出来,朝着金毓三家人走过去。 金毓等人早就发现了村人们的存在,见村人们躲在四周偷瞧他们种地,他们感到很有趣,这会儿见刘金花和陆大嫂子过来了,金母和金兰给大伙儿使了个眼色,就朝她们走过去,主动打招呼。 金花大娘是个痛快人,心里憋不住事儿,也不拐弯抹角,与金母二人寒暄两句后,就直言问道:“招弟妹子,你们种地为什么要把大块的地刨成一排一排的?那两种菜不是已经长出来了吗?为何还要移栽到外面来啊?” 来到月族这么久,金母已经知道了月族以前的种地方法,说是种地,不如说是乱撒一通,地随便挖一挖,也不管里头有没有石头,或者泥土细不细,就把种子丢进去盖上土就完事了,后期也不怎么打理,什么除草呀泼粪呀都不弄的,就等菜种子自己长,长着长着,菜苗就被杂草淹没了。 日月人擅长打猎捕鱼,这样来食物快,种地没章法,不是播种过早,就是灌水的时候没有量,或是不注重育苗,哦,不对,他们压根就不育苗,都是直接把种子撒地里就完事了,所以一直种不出好菜好粮食。 金母解释道:“挖成一垄一垄的方便施肥、浇水,菜苗移栽,株与株之间留有一定的距离,便于通风和光照,这样种出的菜不易生病,才会长得茂盛养眼好吃。” 第134章 齐心协力挖水渠 金母也不藏私,为金花大娘二人讲解了很多种地的诀窍,听得金花大娘二人目瞪口呆,做梦都想不到,种地居然如此讲究,每一种菜的种法都是有区别的。 难怪他们日月人以前种不出好菜和粮食呀! 方法一直都没用对。 金花大娘二人听得入迷,等金母说完后,就进入地里,跟着金毓几人试着学习播种,令躲在别处的村人们等得着急。 见村人们都很好奇他们是如何种地的,金毓对金母道:“娘,干脆让他们都过来吧,远了是被围观,近了也是被围观,感觉都差不多。” 金娇嗯嗯点头:“大姐说的对,娘,我不怕被围观,那都是小意思了!” 被好人围观她一点都不怕,她喜欢日月人。 孩子们都这么说了,金母也有意把大家都叫过来,也不多言了,询问了梁家和丁家两家人的意见后,征得他们的同意,就走出地去叫那些村人了。 见金母过来了,村人们以为是自己打扰到他们种地了,忙转身就要走。 “哎哎哎!你们别走,别走,来都来了,不顺便学学,走什么呀!”金母大声喊着,朝他们招手:“小兄弟大兄弟大婶子大妹子们,你们别走,来来来,随我去地里瞧瞧,隔这么远,你们哪能看清呀!凑近了才好看呢!” 她跑过去拉住一个老婆婆:“婶子,你别不好意思,大家都是月族人,只是种地而已,你们随便看,也可以随便问,走走走,你跟我走,还有你们,也都跟我一起过去,不许走哦,再走我就生气了。” 老婆婆被金母紧紧的拉着,怎么都走不了,其他人见金母要发火,也都赶紧停住了脚步,不矫情了,跟着金母去了地里。 躲在四周的村人们一个个的走了出来,越来越多,没一会儿就汇集成了四百多人,男女老少都有,将金毓三家的地团团围住,认真无比的看着金毓等人种地。 这场面极为壮观。 金毓忍不住笑了起来,与不远处的梁元对视一眼,心有灵犀的点点头,继续播种,边干活边大声讲解。 “我现在种的是花菜种子,花菜风味鲜美,在这里一年四季都可以种植,适应性强,需选土壤疏松、排灌方便的地块做苗床,所谓苗床便是......” 她讲得很仔细,语速不快不慢,不管是花菜的吃法还是种植法,她都一一道来。 村人们听得入了迷,时不时还会露出恍然大悟之色。 而梁元也和金毓一样,边播种萝卜种子,边讲解。 金父等人见此,纷纷露出笑容,见有谁听不明白的,就亲自给他讲解,还把人叫进地里,学着他的样子做一遍。 越来越多的村民们闻风而来,到了下午的时候,各村的村长也来了,一时之间,金毓三家人这边被围了个水泄不通,金毓一行人仿佛资深老学究,不停的说着种地的要领,说得口干舌燥,却没有一丝的不耐。 见金毓一行人说累了,好些有眼力见的月族人,转身回了家,准备水和食物送过来,金毓他们也不客气,接过来就吃了。 吃完了就继续忙活,忙得浑身酸疼也不停歇,而那些月族人听着听着,也跟着下地帮忙做事,直到天黑了,他们才停下来,给金毓一行人做好了吃食,感激一番,各自回家。 十位村长走在最后面,在他们离开之前,金毓道:“各位村长,今天讲的东西有些多,大伙儿肯定都没有记住,你们让他们别慌,别着急,种子还未出来,说再多他们也没有种子可种,等以后培育出了种子,我们再跟他们仔细讲解。你们尽管放心,这种地的本领我们三家不会藏着掖着的,我们现在也是月族人,你们好了,我们也才能好,大家好才是真的好,民强,部落强。” 村长们闻言感动不已,再三感谢了许久,这才不舍的离开。 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金父道:“与打猎和捕鱼相比,种地才会最安全的。” ...... 翌日。 因昨日有村里人们帮忙,金毓三家不仅把种子都播完了,土坎也堆好了,于是乎,今日就不种地了,丁达和丁风带着徒弟去研究建砖窑之事,梁元带着丁潇去铁矿那儿拿了几块矿石回来试着提炼铁,其余人全部去挖水渠,堆田坎,分工明确,各忙各的,谁都不闲着。 正忙着的时候,村民们又来了,先是左家村的村民,后是其他村的村民,他们手里都拿了家里珍贵的铁质锄头和铲子,是来帮金毓等人挖水渠的。 人群里的左母笑着道:“金姑娘,我们不是在帮你们,也是在帮我们,听了你们的讲解,大家都知道了水渠的重要性,虽说我们现在没有粮种种植,但也得把地先挖出来不是,这水渠呀,我们也用得着。” 其他村民也道:“我们从你们这里学到了很多一辈子都摸不透的东西,帮着干点活是应该的。” 他们没有多少金钱,金毓三家人也不收金钱,既然如此,他们就付出劳动力作为回报。 见大家如此执着,金毓等人也不拒绝了,让大家都加入了进来。 挖水渠需提前勘探好地形,分有干渠和支渠,这点儿金毓早就提前准备好了,今日只需要开挖就行。 各村来帮忙的有九十多人,加上金毓他们,就有上百人,人多力量大,齐心协力之下,不到两天,金毓三家田野周围的水渠就挖好了沟槽,之后大家按照金毓所说的,将土质较软的位置夯实,在底部和两侧铺上厚薄适中的石块,呈鱼鳞状,与水流方向一致。 引水、排水这些全部弄好,用去了五天的时间。 这还是人多的时候,若是单靠金毓他们,会花上更多的时间。 帮着金毓三家做好了水渠,村人们收获颇丰,也知道以后自家田野的水渠该怎么挖了。 看着村人们扛着锄头铁锹离开的背影,金毓眼底的笑意怎么都收不住:“爹,娘,我越来越喜欢我们的新家了。” 金母脸上洋溢着幸福:“我也喜欢,虽说干活很累,但我乐在其中。” 金虎扛着沾满泥土的锄头:“我浑身都是劲。” 第135章 建砖窑开书院,惊喜不断 隔日。 裴族长和大巫师来看水渠,边看边惊叹。 到了晌午,正打算回去的时候,丁达带着丁风和丁流过来了,父子三人请了族长二人去家里,与他们说了书院和砖窑的事儿。 “什么,你们家要开书院和建砖窑?”大巫师的声音透着激动。 每次来左家村,这十几位新加入族里的新人都能给他们惊喜,上次是铁矿和蔬菜,这次是书院和砖窑,那下次会是什么? “你们后面是不是还有什么惊喜在等着我们?”裴族长忍不住没头没脑的问了这么一句。 丁达愣了愣说:“后面有没有惊喜我们不知道,但现在我们现在想开书院和建砖窑是真的,还望族长能够同意,将月亮河旁边的那几块地卖给我们。” 裴族长想也不想道:“好好好,我卖,我肯定卖,你们想买多少都成。” 月族以前自己建过砖窑,但因为没啥经验,全靠自己摸索,所以建出的砖窑不但烧制不出青砖,还十分的危险,浪费人力物力,所以他们干脆懒得烧青砖了,一直用泥土石头木头这些东西盖房。 裴族长嘿嘿笑着,眸底都是慈爱之色:“只要你们能造出青砖,能教族里的人识字,本族长事事顺着你们,让出族长之位都行。” 丁达三人吓得连连摇头摆手:“不敢,不敢,我们哪敢要您的族长之位,大不敬,大不敬,这话儿族长可千万不能再说了。” 日月部落虽不是皇权至上,但月族族长之位,那也是相当于一国之主了,他们身为平民,哪敢去窥视那个位置,能跟族长和大巫师坐在一起说话,已是无上荣幸了。 大巫师也和裴族长一样的想法:“没有什么大不敬的,这里和外面不一样,日月部落以实力为尊,谁能带领部落走向繁荣,就是部落里地位最高的人。”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83节 丁达三人还是惶恐的摇头。 裴族长二人见他们三人如此,也不再多言了,问起了书院和砖窑之事。 丁流详细将书院道来。 “我一人能力有限,加上现在没有青砖,所以书院我会暂时开办在家里头,正好盖房的时候多盖了两间屋子,足够我教导学子读书识字了。因男女有别,书院里只有我一个教书先生,所以书院只招五岁以上四十岁以下的男子,不招女子,而且只招三十人,人数太多我教导不过来,束脩每人一年三百文钱。” “我家房间有限,食物也不多,是无法为学生提供住宿和伙食的。部落里没有卖文房四宝的墨斋,也没有人会造纸,我手上的书本只有几本,实在无法发给学生们,所以我不收书本费,我会用自己的方式来教导学生识字、写字。” 在柳州府的时候,最便宜的启蒙书院,一年的束脩得五两银子,书本、院服、伙食、住宿这四种费用另交,全部加起来,每年得十二两银子。 日月部落这里和柳州府不一样,一是他只是童生,师资不足,束脩收多了受之有愧,但又不能不收,凡事都得讲究规矩,否则就会乱套,二是日月人手里的银子不如外面的多,消费不一样,在柳州府,一家四口只要勤快,一年至少能赚四两银子,但在月族,一家四口再怎么勤快,一年也只能赚得到一两银子多点,那一两银子,能当做五两银子来用。 所以斟酌再三,他才会定下一年三百文钱的束脩,其他杂七杂八的全部免除。 裴族长和大巫师年轻时候去过外面,是知道诸国书院的束脩的,一听丁流只收三百文钱,其他的一概不收,两人便知道,丁流是在为月族着想,这束脩收得太少了。 裴族长点头:“一切都按丁先生说的来办。” 丁先生这个称呼,是裴族长给丁流最大的敬重,这个少年虽然年轻,脸上又有刀疤,但人不可貌相,他相信丁流所开的书院日后定能给他意想不到的惊喜。 一声丁先生,令丁流心情余畅,从未想过,自己会在这个年纪当上教书先生。 压力倍增的同时,又浑身充满了斗志。 说完了书院的事儿,裴族长就让人去把左村长叫来,让丁风在前面带路,一起去了月亮河边,查看丁风想买的那片区域,把地方圈出来,细算了价格,以六两银子的价格卖给了丁风。 把地契给了丁风,裴族长和大巫师鼓励他一番。 “丁风,你是个杰出的人才,我很看好你。”裴族长一手杵着拐杖,一手拍着丁风的肩膀道:“一定要好好努力,有需要人手的地方,你尽管找左二阳,身为村长,他有责任帮助你建砖窑,你无需客气。” “我明白了,族长大人。” 裴族长:“别叫大人,叫族长爷爷。” 丁风从善如流:“好咧!族长爷爷。” 裴族长几人很快离开,丁达父子三人也乐滋滋的拿着地契回了家,刚到家门口,就见梁元和金毓正好朝他们家走来,梁元的背上还背着一个药篓子,金毓手里抱着雪团。 丁风停下脚步问:“你们两个不是进山了吗?” 金毓笑着道:“嗯,找到了想找的东西,就出来了。” 梁元对丁流道:“祛疤的药材,我都找齐了,明儿个就开始做药膏,后日给你,涂抹半个月,你脸上的疤痕就能消除。” 金毓道:“我们这次进山找到的药材很足,能做出十几人份的祛疤膏,我们每人都能用上祛疤膏。” 那次被曼军追杀,顽强抵抗中,他们三家十四人都受了伤,那些伤虽然都已经好了,又有灵泉水滋养,但依旧还是有一些疤痕,只是没那么狰狞而已,这些疤痕就跟丁流脸上的疤痕一样,需要用药才能彻底祛除。 谁人不爱美,尤其是女子,身上落了疤,终究还是有影响的。 “这真是个好消息啊!”丁达很是激动:“阿元,这祛疤膏做好之后,你得收银子知道吗?不然我们可不好意思要。” 梁元点头:“嗯嗯,收,一两银子一瓶。” 丁达哼了一声,开玩笑的说:“这价格也太贵了!” 梁元勾唇,轻抬下巴道:“经我之手,必属精品,一两银子乃亲情价,这若是卖给外人,少于百两我不卖。” 丁风翻白眼:“哎呦喂,梁神医,看把你给能耐的。” 梁元挑眉:“我就是有能耐,怎么了,你不服?不服建砖窑的时候就别来找我。” 丁风忙陪着笑脸:“表妹夫,别啊!说好了你要帮我把关的,不能食言,行了,行了,我服你总成了吧!” 梁元高傲的抬头双手背负在后:“这还差不多。” 金毓好笑的看着他:“就你嘚瑟。” 梁元:“你不是说很喜欢我嘚瑟的样子吗?” 丁流甩了甩袖子:“你们两个给我打住,要打情骂俏去那边,那边,看到了没有,那里有棵树,慢走不送。” 第136章 手机升级,惊现造纸术 梁元做祛疤膏的时候,梁月紧紧跟随,梁元让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彻底的遵循了金毓的话,好好学医,当女医,造福女性。 两天后,祛疤膏做好了,金家、丁家两家人全来玉园医馆交银子领药膏。 领了药膏,丁流开始着手书院的事情,将书院命名为流金书院,一听到这个名字,大家都很奇怪,问他为何要用金这个字眼。 丁流却只是笑笑,随意的说:“没什么,只是觉得金子很亮眼,希望我以后教出的学生,都能跟金子一样发光发亮。” 金娇:“金子没有星星、月亮、太阳亮,还不如叫流星、流月、流阳呢!” 丁洒:“流阳一点都不好听,流金最好听,用我哥取的最好。” 两小孩为书院名字争论起来,最终,书院名字还是定为了流金,丁流是院长,他说了算。 定好了书院名字,丁达就开始为书院制造牌匾,同时打造书院所需的桌椅。 建砖窑和书院的事儿没多久就在族里传开了,月族人既高兴又忧愁,虽说丁流已经降低了束脩收费标准,还限制了招生人数,可对于月族人来说,三百文钱的束脩还是太多了,很多人家都拿不出来。 而且只招收三十个学生,那该怎么选? 一时间,各家对读书之事热烈议论起来。 各村村长又召开了村民大会。 “族长说了,书院只招生三十人,然我们月族却有十个村,想读书的人不计其数,公平起见,咱们十个村,每个村只能出三人去读书,这三人由抽签来决定,首先,咱们先统计一下,想去书院读书的人数。” 想读书的人家都来了村长这里报名,统计好人数后,村长就准备了竹签,用黑炭抹黑了其中三根竹签的根部,将所有竹签放入一个竹筒里,让村民们抽签。 很快,读书的人选便定了下来,在隔日一早,全都去了书院报名。 丁家一时间忙得不可开交,收钱收到手软,全都是铜钱,晚上,金兰将这些铜钱全部串起来,放入一个木箱里,抬到了丁流的房间。 “这些钱你自己收好了,以后好用来娶媳妇。” 丁流放下手中的炭笔:“娘,我才十五,娶妻的事儿不急。” 金兰看着他:“什么十五,已经快十六了,你比小毓大两个多月呢!娶妻也就这几年的功夫,差不了多久,你存着就是了,家里有银子,你的钱我们暂时用不着,等需要的时候再找你要。行了,明日就要正式上课了,你早点休息,娘先走了。” 等金兰出了屋子,把门关上,丁流才重拾炭笔,在竹片上画起来,没多久就画出一个女子,模样很像金毓,却又很不一样,竹片上的女子要比现在金毓瘦很多,气质也大为不同,显得比金毓本人更温柔。 丁流看着这竹片上的女子,嘴角露出一抹苦笑:“她都已经不是她了,我怎么可能还会娶妻,爹娘,就当是孩儿对不起你们了。” 他将竹片收起,放进了装铜钱的小木箱里,抱着木箱走到衣橱旁,把木箱藏进了衣橱最里头。 没有人知道,丁流心里一直有个秘密,他喜欢原先的那个金毓,从小就很喜欢,所以他努力读书,考取功名,想出人头地,去寻最好的大夫,治好金毓,可最终还是没来得及,金毓没了,他日思夜想的人儿,变成了另外一个人,那人虽然很好很优秀很健康,却不是她。 丁流看着衣橱:“舅舅和舅母应当已经知道真相了,如今还能认可她的存在,这是接受她这个人了吧!小毓,你还会回来吗?我该怎么做?” 一月很快就过去了,转眼就进入了二月,二月十五是日月部落的春节,在春节到来之前,靠山镇和海口镇的村民们都会进山打猎或出海捕捞海鲜,在二月初八的时候将收获来的食物拿到族里最宽敞的路上摆摊叫卖,这叫做赶场,这种赶场一个季度一次,除了海鲜和猎物,月族人还会卖其他的东西,吃的玩的穿的样样俱全。 二月初五这天,地里的蔬菜长得极为茂盛,绿油油的一片,令金毓看得心情舒畅,想着二月又可以种植新的菜种了,她便进了屋里,拿出手机研究种子,解锁之后,竟发现手机没有进入购物页面,而是弹出了一个框,写着,恭喜主人种出美味蔬菜,可以升级新功能了。 “升级?”金毓盯着这两个字看了几秒,随即想到了什么,乐滋滋的笑起来:“原来我的手机不仅能购物,还能解锁新功能,这么好的事儿,一开始怎么不说啊!” 她忙点了下屏幕上的框,那框儿眨眼就消失了,她的脑子里猛的多出了一些东西。 手机上的桃园购物页面是可以升级的,民以食为天,种地是农之根本,她若想升级桃园,就必须种地,种出天下安康,种出的粮食越多,桃园升级得就越快。 所谓的升级,并不是指桃园能够购买更多的东西,而是...... 金毓低头看了眼手机,弹框消失后,屏幕回到了购物页面,页面还是原先的页面,唯一不一样的是,空间两个字旁边多了造纸术三个字。 “我滴个乖乖,造纸术都能有啊!”金毓惊喜点了点造纸术三个字,眨眼的功夫,造纸术三个字就消失了,她的脑子里立马就多出了造纸术的发展历史和造纸术的过程,好似电影画面一般在她脑子里播放,深深的刻在她脑海中,永不能忘记,制浆、调制、抄造,每个过程都极为详细,什么纸都能制造出来,每种纸所需什么材料都有详细的解说。 金毓目瞪口呆,不敢相信自己脑子里的那些东西,她居然这么容易就学会了造纸术,真是神奇给神奇开门,神奇到家了。 这比给种子种植方法还详细呢! 金毓许久才深呼吸一口气,偷偷贼笑起来:“我这是要变造纸天才了,不行,不行,这是祖先的智慧,我不能乱用,要善用,啊!!太激动了,我要把草纸造出来,再也不想用树叶子擦屁屁了!我伟大的祖先们,爱死你们了!” 第137章 胖和瘦已经是过去式 金毓思索了许久,还是决定把造纸术这个秘密告诉梁元、金父、金母三人,光靠她一人是无法将造纸术发扬光大的,四个人一起合计,事儿才能做得更好,至于其他人,就暂且不说了,他们都有自己的事儿要做。 外面传来了说话声,是金父几人从山上回来了,他们一早就去山上砍柴,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如今都一人挑着一担木柴进了院子。 “爹娘,你们回来了!”金毓走出门想上去帮年纪最小的金娇接过木柴。 金娇却挑着木柴避开她:“大姐,我不需要你帮忙,我一点都不累,力气大着呢!” 他们家现在天天吃肉,她比以前壮实了很多,浑身都是力气,挑担木柴而已,小意思了!反观大姐,虽说大姐变得比以前厉害,表现出来的力量也很强大,但是不管大姐怎么吃,她身上的肉都长得很慢,这么久了,才长了那么一丢丢,没法跟她比,所以说,她以后会比大姐强的,大姐还是得由她保护着。 金娇的小脑袋里,全都是如何变强,如何保护大姐的想法,从她记事开始,因为大姐柔弱只能在家,爹娘一直给她灌输保护大姐的思想,她牢牢记着这些,所以不管大姐怎么改变,她都觉得,没有自己壮实的大姐是柔弱的。 金娇不让帮忙,金毓就去帮金虎,金虎更不干了,他堂堂大男子汉,哪能让自家姐姐做体力活,见金毓走过来,金虎忙挑着木柴飞也似的闪开,朝柴房大步跑过去。 金毓:“......”她看向金父。 金父斜眼睨她:“你爹我可是男人,走开,走开,别挡道。” 一路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吃了那么多用法器买的美食,他早就不是以前那个弱不禁风小老头了,他强得很。 见家人都不让帮忙,金毓也懒得去搭手了,待金父几人把木柴堆放好,她让金娇去做晌午饭,拉着金父和金母进屋,关上门压着声音给他们说了造纸术的事儿。 金父两口子闻言险些叫出来,他们忙捂住嘴巴,打开窗户看了眼外面,确定屋外没人,金虎和金娇都在忙着自己的事,就关上窗户,走过来把金毓拉到角落。 “你真的会造纸,而且还能造出那种很好很白的纸?”金父便小心谨慎的看着四周边问。 金毓点头:“是的,我没骗你们,我说的都是真的,我以前所待的地方,造纸技术十分强大,硬纸、软纸、宣纸都能造出来,赤橙红绿青蓝紫,什么颜色的纸都能造出来。” 金父越听越心动:“别说了,别说了,越说我越心痒,这法器也太神奇了,居然还能升级,传授你这种本事,我这心啊,跳的好厉害,闺女,咱们什么时候开干,要怎么干,是开造纸作坊吗?” 金毓道:“不急,我们先去找梁元,与他商议商议,造纸所用工具十分繁杂,单靠我们自家人是做不出来的,得从长计议。” 开造纸作坊可以,但她不想自己开,想让别人开,管理一个作坊太麻烦了,她以手艺与别人合作拿分红就行了。 金父:“你是要把法器能升级的事儿也一同告诉他梁元?” 金毓:“是的,我们就快成亲了,以后就是夫妻,夫妻之间不就该坦诚相待吗?” 金父点头:“恩,你说的对,你自己决定好了就行,梁元这个人可信。至于你大姑他们那里,造纸术的事情可以说,法器的事儿就不必说了,随便找个借口解释造纸术的来历就行,他们心里都明白。” 大女儿的变化如此之大,身为姑母的金兰怎会看不出来,还有丁风他们,心里只怕也早都已经有了想法,只是心照不宣的没有说出来而已。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84节 金母道:“那一会儿吃了晌午饭,我们就去找梁元。” 他们若真能把纸制造出来,不仅能赚钱,还能造福日月部落,让学生有纸可练字,无需再用那些脏兮兮的细泥土、草木灰练字了。 金毓三人很快出了屋子,去灶房帮着金娇做了晌午饭,做菜的时候,金毓去地里割了一些白菜、生菜、菠菜,采了几颗蒜苗,就着家里的野兔肉,做了一顿火锅,做好之后就一起围着灶台吃。 金父边吃边赞叹:“这些蔬菜越吃越香,以前天天想吃肉,现在天天想吃蔬菜,反过来了。” 金母夹了些烫好的生菜放金父的碗里面,笑着说:“你也不看看这些菜是谁种的,种子是从哪儿买的,那都是小毓的功劳。” 金毓笑了笑:“娘,你可别说什么功劳,真要论功劳,咱们家每个人的功劳都很大。” 金虎:“我还是觉得大姐的功劳最大,开垦土地的时候就属大姐最厉害。” 金娇嘴里嚼着肉块含糊不清的说:“对对对,大姐功劳最大,大姐最完美,会种地,会做衣服鞋子,还会种地,爹娘都没有大姐种的好。” 她咽下肉块又笑嘻嘻的说:“大姐不仅本领大,还长得好看,我最羡慕大姐的肌肤,白白嫩嫩的,怎么都晒不黑。” 金虎加了一句:“而且还吃不胖。” 金娇用力点头:“嗯,大姐太瘦了......” 金毓笑容明艳的看着她:“娇娇,把瘦这个字眼给我咽回去。” 胖和瘦已经是过去式,她现在是不胖不瘦,刚刚好,反正她就是觉得刚刚好。 金娇哦了声,憨憨笑着:“我说错了,大姐以前瘦,现在不瘦了,脸上有肉了,这里还鼓鼓的。” 她放下碗筷,比划了下自己的胸。 “咳咳咳......” 金父被她大胆的言行惊得咳嗽起来,金虎直接别开了眼,金母嘴角抽了抽,给了金娇一个脑瓜崩:“瞎比划什么,赶紧吃你的饭,食不言寝不语,以后吃饭别说话。” 她家小闺女真是越长越像个假小子了,什么话儿都敢说。 金娇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似乎做了个蠢动作,小脸瞬间红了起来,埋头干饭,不敢再多言了。 相比金母几人的大反应,金毓丝毫不觉得尴尬,反而还因为金娇说的那句鼓鼓的话儿感到开心,她边扒饭边悄悄瞄了眼自己胸,哎呦喂,真的鼓鼓的呢,不再是飞机场了。 哇咔咔,她告别平胸了! 不过相比正常女子,她这个还是太小了,以后得种点丰胸的水果蔬菜,好好吃吃。 饭后,金母拉着金娇进房间里好一顿教育。 之后,金毓、金母、金父三人去找梁元。 这几日天气回暖,生病的人少了,今日医馆里都没有什么人,梁月一人守在医馆里,梁元和梁宏的都不在。 梁月懒洋洋的靠在台柜上,无聊的打着哈欠,一抬眼,看到金毓三人朝这边走过来了,她立马精神抖擞站直了身子,理了理衣服和裙子,跑出去迎接。 “大......毓姐姐,勇叔,金婶婶,你们来了,快快进屋请坐。”梁月笑颜如花,心底哼哼唧唧,哥真没出息,到现在都还没能把大姐迎进家门,害得我不能天天看到大姐,也不能喊大姐为大姐,嫂子也不能喊,非得喊什么毓姐姐。 毓姐姐没有大姐这个称呼霸气。 第138章 佛祖又成了挡箭牌 “小月不用客气,我们是来找你哥的,他人呢?”金毓道。 一听这话,梁月心底有些失望,大姐不是来找她的,啊啊,可恶的臭哥哥,抢我大姐。 她指了指后院:“哥和爹在后院,潇哥哥也在。” 金毓点头:“哦,好的,那你继续忙着,我们去找你哥了。” 梁月哦了声,不舍的看着金毓离开,直到金毓三人进入了后院,看不到身影了,她才把目光收回来,掰着手指头细算:“大姐还有几天嫁给我哥来着,我数数,啊啊啊!还得这么多天啊!我哥真没用。” 金毓三人一进入后院,就见梁元、梁宏、丁潇三人正坐在院子里的木凳上说话,金毓隐约听到了木炭和土窑这些字眼。 见金毓三人过来了,梁元三人停止了说话,起身招呼他们,抬凳子给他们坐下,六人很快围坐在院子里。 金毓问梁元:“你们刚才在说木炭吗?” 梁元点头:“炼铁需要木炭,普通的木柴不行,热度不够,无法将铁矿融化,可日月部落没有人会烧制木炭,所用的木炭都是从外面买来的,量很少,我们商量着,暂时不管铁矿了,先做个土窑,把木炭烧制出来,再炼铁。” 金父看向他:“你们自己烧制木炭?你们会吗?” 丁潇很骄傲的道:“我不会,梁伯父也不会,但是元哥会,勇叔,我元哥厉害着呢!” 金父:“什么你元哥,这是我未来女婿。” 他心里嘀咕,梁元怎么什么都会呀?这年头,像梁元这么有本事的年轻人可没有几个,可既然他懂这么多东西,那为何以前只靠打猎养家,过得苦兮兮的。 金父脑子里充满疑惑,觉得梁元身上有大秘密,但他没多问,是人都会有秘密的,用不着追根究底惹人烦。 金毓是相信梁元的能力,她笑着说:“等你们烧制出了木炭,裴族长他们又得高兴坏了。” 金母哈哈笑着:“可不得高兴吗!虽说青砖和铁器还未弄出来,但自从种出了蔬菜,开了书院,裴族长他们都差点把我们当神仙给供起来了,乡亲们也一个比一个热情,我们在村里走动,到哪儿都有一堆人给我们打招呼,进山的时候,也有好多猎户怕我们不识路,给我们指路呢!” 他们原本只是赤云国的普通平民百姓,来了日月部落却成了座上宾,成了日月人崇拜的人才。 每当被日月人吹捧的时候,金母都有种身在云端翩翩起舞的感觉。 她一直告诉自己别骄傲,要低调,但最后还是忍不住飘了。 金毓道:“裴族长是个很好的领导者,他懂得善用人才,善待人才,我们在月族过得很滋润。” 丁潇道:“裴族长不仅善良,还是个很有趣的老人家。自书院开始上课后,裴族长隔三差五都会抽空来书院偷偷听课,就趴在窗口。” “裴族长明明可以进教室听课的,可他却不愿进去,说他年纪大了,记性不好,学不到什么的,进去会打扰到学生学习,他趴在窗口不光是为了求学,最主要的是,他喜欢听学生们读书的声音,喜欢看他们练习写字的样子。” 金毓听了这话更加敬重裴族长这位老人了。 说了一会儿话,金毓就把梁元拉到一边,说了造纸术的事儿,梁元闻言不可思议的看了她一眼,随即到梁宏耳边说了几句,梁宏点点头,起身杵着拐杖跳到丁潇身边,让他陪自己出去一趟。 丁潇正在跟金父说着话儿呢,见梁宏需要自己,也没多想,跟着梁宏就走。 等他们出了门,金父和金母赶紧朝梁元二人招手:“你们两个,赶紧过来坐下说话。” 一坐下,梁元就问:“造纸术的事儿你们是怎么想的呢?” 金父道:“小毓说要跟你商议商议,听听你的想法。” 得知金毓心里想着自己,梁元很开心,他神色认真的道:“造纸这门工艺利己利民,我们无需藏着掖着,可以直接开办造纸作坊,但这作坊却不能由我们来办。” 金父不解:“为什么?” 梁元解释道:“我们三家就这么点人,要开荒种地,开书院,建砖窑,开采铁矿,烧制木炭,事儿如此之多,忙起来人人脚不沾地,哪还有心思去造纸。” 金毓道:“爹,娘,梁元要说的就是我想说的,我知道你们很想自己建作坊做一番大事,但我们能力有限,太急于求成得不偿失,累垮了身子可就享不了福了。” 金母和金父沉默了下来,仔细回味了金毓和梁元的话,是真的很有道理。 他们要做的事情太多了。 见他们不说话,金毓朝梁元眨眨眼,又对金父二人道:“我是这么想的,咱们可以用手艺和裴族长合伙建造纸作坊,作坊交给裴族长管理,我们只负责教会工人造纸就行了,等赚了钱,咱们坐着就能拿分红。虽说这样没有自己开作坊赚得多,但是什么利益都让我们占了,一点都不给月族,那实在说不过去,书院、砖窑、铁矿、木炭等等这些东西都在我们几家人手里,我们总得给月族一些大甜头,毕竟我们现在是在月族的地盘上。” 金父眼儿一亮:“对哦,还可以与裴族长合伙呢!” 他一拍脑门:“我这脑袋瓜子,咋就没转过弯来呢!笨,太笨了!和裴族长合作好处多得很,能省去很多麻烦,最重要的是能让我们更好的融入月族里,让更多的月族人接纳我们。” 金母也被金毓说动了:“小毓说的很有道理,我们的确没有多余的时间来管理作坊,哦,不对,是根本就没有那个能力。建作坊何其困难,咱们又是从外面来的,刚开始或许能雇佣到月族人干活,可时间长了,再淳朴的人也难免会有想法的。把作坊交给裴族长来办,还真的是很合适,麻烦事情全交给裴族长自个忙了,我们只管拿分红,等等,是小毓只管拿分红就行,方法是小毓提供的,不管它是怎么来的,那都是小毓的。” 金父也说:“恩,对,都是小毓的。” 梁元很有眼力见的附和:“是小毓的,谁也不能抢。” 金父和金母这才满意的笑了。 他们没啥本事,能力不如梁元,这以后小毓嫁过去了,他们没法给她什么,虽说梁元保证了,会一直对小毓好,但是身为父母,他们还是想让小毓的底气足一些,造纸作坊的商股,就是小毓日后的底气之一。 见大家都要把分红全给自己,金毓感动的同时又哭笑不得,她很坦然的应了下来,随即道:“我能画出造纸工具的结构图,待我画下来,咱们就把工具做出来,先试着造纸,做出了纸张,再拿去和裴族长商谈合伙之事,才更有说服力。” 梁元几人都没有意见,纷纷听从她的安排。 从梁家出来,金毓三人就去了丁家,他们刚走,梁宏和丁潇就回了后院,梁元给他们说了造纸术的事儿,隐瞒了手机能升级之事,只说这是佛祖托梦传授给金毓的。 好的,这其实也跟手机升级差不多了。 而金毓几人来了丁家这边后,也是用佛祖托梦这个借口给金兰两口子解释了造纸术的事儿。 金兰两口子也没多问,只是看了金毓两眼,夸了她两句,然后对着上天跪拜磕头,嘴里念叨着,谢谢佛祖。 第139章 出海去见小白鲨 等金兰两口子感谢完佛祖,两家人就围桌而坐商谈。 “小毓过阵子还得去和裴族长谈合伙之事,若是问起造纸术的出处,咱们就统一口径,说小毓曾在造纸作坊做过活,因聪慧记住了造纸的部分工艺,在家琢磨了多日后就侥幸的做出了纸。”金母为自家女儿会造纸之事找了个很好的借口:“这里不是赤云国,无人知道我们在柳州府曾做过什么,小毓常年病魔缠身的事儿除了我们自己无人知晓,咱们不说,谁也不知道,我们说她在造纸作坊做过活,那就是做过活,我们说她从小到大是健康的,那就是健康的。” 金兰明白金母的心思,笑着说:“小毓本来就是健康的,她的能力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谁敢怀疑,那就自个去柳州府查,能查到也算他有本事。” 金毓三人很快就离开了丁家,望着他们三人离去的背影,金兰感叹了一句:“小毓的变化虽说很大,但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我已经看开了,只要一家人幸福就好了,其他的都不重要。” 丁达闻言拉住了她的手:“是呀?一家人开开心心健健康康的比什么都好。” 回了家里,金毓就进了自个房间,从空间里拿了张纸,用炭笔画出造纸工具结构图,画好的时候,天也黑了,金母做好了晚饭,第二日开始,金毓等人除了种地开荒之外,又多了一个活,找材料在家制作简易的造纸工具,做出纸张。 金毓很忙,忙得没有时间去谈情说爱,整天只知埋头苦干而梁元这里,也同丁潇一起,找到了合适的地方做土窑,得知梁元几人会烧制木炭,裴族长等人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皆选择了闭口不多问,直接用行动支持就行了,梁元他们想怎么做土窑都行,需要人手尽管找左村长。 种地、开荒、造纸、土窑、砖窑、木工、教书等等事儿忙起来,金毓三家人的时间过得充实又很快,转眼,就到了月族打猎和出海的日子。 这天,金毓一家将造纸所需的工具全做好了,只待动手造纸,然金毓苦干了多日,许久未出门,实在憋不住了,很想去外面走走,就去找了梁元:“我不想上山了,趁着天气好,我们俩出海去看看小白鲨吧!自从来到这儿后,咱们就没去见过它,也不知道它现在怎么样了,长大了没有,怪想念的。” 天天忙来忙去的,再有灵泉支撑,她也很疲惫了,换个地方改善一下心情是个很不错的决定。 梁元不怎么想念小白鲨,但他是不会拒绝金毓的,见她是真的很想去海边走走,就放下手中的事儿,答应了带她去海边。 海边距离左家村很远,通行不便,没有马车,走路至少得一个半时辰,金父等人最近被家里的事儿折腾得够呛,难得今儿个天气好,一点都不想去海边那么远的地方,便没有和金毓、梁元二人一起去,全都留在了家里各忙各的。 金毓和梁元很快就收拾好东西出发去海边了,同行的还有十几个左家村的村民,男女都有,想着大家一起步行会更热闹,有气氛,金毓和梁元就没有骑马,跟着左家村的人一起徒步而行,一路上大家有说有笑的。 路过一个宽敞的四岔口的时候,有个村民指了指中间那条最宽敞的路给金毓二人介绍道:“这里就是我们赶集的地方。” 金毓看了看他指的地方,那是一条很宽阔的大路,路上铺了很多的平整的石头,两边都是低矮的山坡,大路通往部落的北方,走上三个时辰就能到达日族。 那村民又说:“初八的赶集,不仅有我们月族人,还有日族人,咱们两族虽然矛盾很多,但近些年关系变好了,面对外人的时候那都是一条心的。” 另有一个村民嘿嘿笑了笑道:“我们月族因为有了金姑娘你们,在逐渐变强了,这最多再过两年,就能将日族合并了,到时候合成一族,建立成新的国家,日月部落会蒸蒸日上,越来越好。”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85节 “合并?”梁元有些不明白。 上辈子日月两族的关系虽然越来越好,可却没有合并,这一世居然要合并了? 那村民见他不明白,就把日族和月族的约定说了一遍,得知日月两族居然还有这样的比试,哪一族变强了,能带领日月部落走向辉煌,就能合并弱的那一族,梁元和金毓都笑了起来,觉得两位族长还挺有意思的。 越往海边走,路上遇到的人就越来越多,各个村的人都有,男女老少汇集在一起,嬉笑声,谈话声,声声不绝于耳。 这家的小孩追着那家的,那家的孩子溜着小狗儿,这家的小孩坐着板车,高声呐喊,歌唱,哼着不成调的曲儿,笑得小脸红扑扑的。 金毓很喜欢这种人间烟火气氛,她拉了拉梁元的手:“我也想唱歌了。” 来到这个世界后,她就一直没有唱过歌。 梁元眸光温柔的看着她:“想唱就唱。” 金毓眉眼弯弯:“那我唱了,你不许捂耳朵。” 梁元皱眉:“难不成你唱得很难听,那你还是别唱了。” 金毓呵呵:“晚了,我已经做好了大声歌唱的准备了,今天天气好晴朗,处处好风光......” 梁元耳朵动了动:“唱得蛮好听的呀!我爱听,继续继续。” 金毓瞪了他一眼,继续唱着歌儿,新奇的曲调很快引起了路上行人的注意,见是金毓在唱歌,他们纷纷安静了下来,听了半会儿后也跟着哼唱起来,从一开始的杂乱,逐渐变得声音整齐。 梁元脸上的笑容越来越灿烂,见金毓越唱越开心,他也跟着大声唱起来。 “今天天气好晴朗......” 哼唱的人越来越多,歌声越来越大,远远的传开。 另一条石头路上,正在往海边走的日族人听到了歌声,一个个好奇不已。 “这首曲子好稀奇啊!从来没听过。” “是从月族的那条道上传来的,咱们过去看看。” 一群群日族人纷纷往月族那边而去,人群里,王大文拉住秦雨柔的手:“走,媳妇,我们也去看看。” 秦雨柔皱了皱眉,声音娇柔:“相公,我走不动了。” 王大文闻言,想也不想就蹲下身来背她。 秦雨柔爬到他的背上,闻到他身上浓浓的汗臭味,皱了皱鼻子,眼底都是嫌弃。 没多久,日族的人们就来到了月族这边,一眼就看到了路上边走边唱的月族人,纷纷上前去问。 “三水,你们唱的这是什么曲子呀?谁编的,真么好听。” 被问的月族人道:“是金姑娘编的曲子,我们见她唱了,就也跟着唱了,这首曲子唱着心情好。” 日族的人闻言,目光立刻在人群里扫视,不一会儿就看到了金毓和梁元,一看到他们两人,王大文就眼睛亮了亮:“是金姑娘和梁元兄弟。 ” 第140章 收起你那恶心的眼珠子 日族和月族互相有通婚,金毓三家种出蔬菜开书院的事儿老早就传到了日族,那时候日族从东临国买来的种子还未下地种植,得知月族居然有人种出了冬季蔬菜,日族人一直不敢相信,于是乎就派了些人来月族打听情况,得到的结果是,月族真的种出了蔬菜,不仅如此,还开了书院和医馆,已经有三十人读上书了,除了蔬菜和书院以及医馆,月族似乎还在秘密进行着什么事情。 月族里的惊人改变,都是因左七郎带来的那十四人而起,他们各有各的本事,且和善,不会瞧不起人,乐意传授月族人本事,不藏私,不傲慢。 日族人们对金毓等人一直很好奇,很想与他们说上话,这会儿看到金毓和梁元,王大文等人忍不住了,当即就走过去想和金毓二人打招呼。 结果才走了几步,就被月族人拦住了。 “你们想干嘛?这么多人围上去,是想吓着金姑娘和梁大夫呢?” 月族人把王大文等人往后推:“都后退一点,后退一点。” 王大文不服了:“我认识他们两个,只是想上去和他们打声招呼,没想做什么,你们用得着这么紧张吗?” 月族人依旧不让行:“打招呼可以,但是你们的人太多了,全过去,不仅会吓着金姑娘和梁大夫,还会把路给堵了。” 金毓唱得喉咙有点干,正打算喝口水,一扭头就看到王大文和秦雨柔,王大文此人还可以,但她很不喜欢秦雨柔这个女人,所以很不想打招呼,然而王大文却眼尖的瞧见了她,冲她挥手大声喊了起来:“金姑娘,我是王大文,你还记得我吗?” 梁元闻声回头,也看到了王大文,金毓呼了口气:“去跟他打声招呼?” 梁元点点头,抛开秦雨柔不说,王大文此人是个好的。 梁元朝王大文挥了挥手:“大文兄弟。” 王大文开心的笑了,让挡在他面前的人走开,把背上的秦雨柔往上托了托,就背着人快步朝金毓二人跑过去。 “梁元兄弟,想跟你们说上两句话可真不容易,方才你们月族的人都不让我们过来,嫌我们人多,怕吓着了你们。”王大文憨厚的笑着说,将秦雨柔放下来。 看到金毓,秦雨柔的眉头轻微一皱,这个村姑怎么变好看了,肌肤居然比她还要白嫩。 她微微福身,很有礼仪的跟金毓二人打了招呼,端的一副千金小姐的高傲姿态,似在表现她与金毓这个村姑的不同。 随即,秦雨柔隐晦的偷瞧了梁元两眼,当时在船上的时候,她就觉得这个男子很俊俏,如今许久未见,她发现这个男子更有魅力,与王大文这些粗俗的野人很不一样。 而且他还是个大夫,开了医馆。 想到了医馆,秦雨柔就想到了月族的书院,很是心烦,她读过书,识的字,原本也是想在日族开书院的,但因为刚来,不适应日族的生活方式,到了王家之后,就大病了一场,躺了好多天,好不容易病好了,就从王大文这里得知,当初从赤云国来的那群粗人了,竟有一人比她先一步开了书院。 当初看到那些人其貌不扬的,不是瘦骨嶙峋,就是脸上有刀疤,或是断腿,竟没有想到,他们居然敢开书院教人读书,真是不知所谓。 不过...... 秦雨柔轻抬眼眸,又偷看了眼正在跟王大文说话的梁元,这个男子倒是不错的,若能...... 金毓喝了水,将水囊放回梁元的腰间挂着,一抬眼,就对上了秦雨柔那窥视的目光,神色一冷,从梁元的面前绕过来,挡住了秦雨柔的视线,一双眼睛冷冷的盯着她:“把你的眼珠子给我收回去。” 秦雨柔忙吓得把目光收回,躲到了王大文的身后,王大文诧异不已的问金毓:“金姑娘,你怎么了?” 金毓皮笑肉不笑的说:“没什么,只是不小心注意到,你媳妇的眼珠子会往外凸,生怕她的眼珠子掉下来,我就下意识的出声,吓得她收回了眼珠子。” 梁元也是注意到了秦雨柔的恶心目光的,见金毓这么说,二话不说就不冷不热的附和道:“大文兄弟,身为大夫,我一眼就看出来了,你媳妇的眼睛是有病的,这病得早治,否则会眼瞎,但是很抱歉,我不会治这种眼病,你们......算了,不说了,我们还有事,先走了。” 他说着,拉上金毓就走,根本就不给王大文两口子反应的机会。 “梁元兄弟......”王大文想追上去,可梁元二人的背影却眨眼就淹没在人群里。 秦雨柔气得胸口起伏:“说我的眼睛有病,胡说八道。” 她拉住王大文:“我没有病,我的眼睛一点问题都没有,他们两个是骗你的。” 见她情绪激动,王大文赶忙安慰:“是是是,你没病,你的眼睛这么好看,不可能有病的。” 嘴上虽然这么说,但王大文心里却不是这么想的,梁大夫和金姑娘跟他没有仇,梁大夫又是大夫,犯不着骗他才对,不行,等回去以后,不管媳妇愿不愿意,也得带她去找巫医瞧瞧,他的媳妇这么好看,又是识字的,不能变成瞎子。 远离了王大文二人,金毓和梁元走到无人的地方,金毓咬牙切齿的道:“你刚才没看到,她看你的眼神有多恶心,若不是因为路上人多,我真想把她的眼珠子挖出来,这女人有毛病,有了相公还窥视别的男人,啊啊,出门遇上这个不安分的玩意儿,真是晦气。” 梁元捧着她的小脸:“不气了,为那种人生气不值得。” 金毓扒开他的手:“我只是不喜欢别人用那种眼光盯着你看,什么人啊,自己的相公就在旁边呢,也敢看别的男人的,呵呵呵,不要脸。梁元,我总觉得这个女人肯定会弄出幺蛾子,你也说了她是个害人精,上辈子害死了左七郎,既然如此,趁着这次机会,咱们找机会让她献出原形怎么样?” 梁元:“可以,早日把隐藏的祸害除去了,才好安定过生活。” 两人说了一会儿,就继续往海边走,路上与月族的人结伴而行,晌午之前,他们总算走到了海边,金毓双脚都走酸了,揉着脚腕哼哼唧唧:“等制造出了青砖,就请裴族长把路修修,用青砖铺路,再弄些马车,以后出行全靠马车,省时省力。” 他们家里虽然有马匹,但月族里的路况,大多数都不适合马车通行,想要致富必先修路,月族的路得修,太不方便了。 海边挤满了人,日月两族的人都有。 梁元和金毓挤在人群里,朝岸边走去,正想找一艘船出海的时候,身后传来了一道女声。 “梁大夫,金姑娘。” 金毓二人一转身,看到了袁小鱼,袁小鱼身边跟着三个人,是她大哥跟爹娘,她欢快的跑过来:“真是你们呀!我还以为我看错了呢!你们怎么来海边了?” 金毓笑着说:“我们想出海捕鱼。” 第141章 莎莎?沙悟净? 袁小鱼家里共七口人,除了父母,她还有一个爷爷,一对哥嫂,一个妹妹,妹妹名为袁二鱼,十三岁,今日没出来参与捕鱼,在家照顾她嫂子,嫂子名为陈三喜,是陈家村的,怀有九个月身孕,近两日生产。 袁小鱼一家都是很热情的人,得知金毓和梁元要出海捕鱼,就借了一艘船给他们,让他们二人与他们同行,避免在海上迷失方向,或是遇上不长眼的招惹上麻烦。 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日月部落虽然和谐,但人多了,总有那么几个人渣。 金毓知道袁小鱼一家住海边,对海边熟悉,有他们在,出海的时候会更安全,可是一会儿她要去见小白鲨,鲨鱼这种海里动物,一般人可不敢接触,当初小白鲨多次被捕的事儿过于奇异,梁元有让左七郎等人保密,回了部落没有把这事儿到处乱说,所以部落里的人并不知小白鲨的存在,金毓也不想让他们知道,至少现在不想。 所以,今日她和梁元不打算跟袁小鱼一家出海,也不和左家村的人一起,他们俩人要单独行动。 金毓婉拒了袁小鱼一家:“我俩没啥捕鱼的经验,这次出海,捕鱼是假,实际就是想在海上玩玩,看一眼海上的美景,我们不想给任何人添麻烦,所以这次出海,我们就不跟你们一起了,谢谢你们的好意。” 闻言,袁小鱼也不觉得有什么,见他们是真的不愿跟他们一家一起出海,便不再强求了,给他们指了指海上的几个地方,哪儿可以去,哪儿不可以去,都说的清楚明白。 “部落的人出海捕鱼,乘的都是小木船,这船狭窄,不结实,所以捕鱼的时候,大家都不会跑远的,远了容易出事,尤其是鬼雾那边,更是不能过去,相当的危险。” 金毓把他们一家说的话都记在心里,嘴里感激不尽。 很快,他们两人与左家村的人们打了招呼,跟着袁小鱼一家去了沙岸,看到一条小木篷船,在船只的附近,有一些渔民正在修渔网。 与渔民们打了招呼,袁家人带着金毓二人走到船边。 “这船是我哥和我爹自己做的,用了两个月了,以往都是我嫂子和二哥乘坐这艘船出海,可我嫂子如今怀了孕,就快生了,所以这艘船今天就空了下来,正好可以借给你们。”袁小鱼上了船,里里外外检查一遍,确定船只完好无损,什么也没少,就下了船,继续说:“船很好,金姑娘,梁大夫,你们要不要上去看一眼。” 金毓摇头:“不用了,你说是好的,那肯定就是好的。” 袁小鱼笑了笑:“过一会儿就涨潮了,到时候就可以出海了,你们准备一下吧。” 袁家人又给金毓二人说了两句,之后便不再耽搁,去了另一边的海岸那里,那个位置还停放着两艘他们家的木船,与金毓二人所乘的这个差不多大小,他们家总共有三艘船,都是自家人做的,不如外面那些国家的船精致,但出海在附近捕鱼还是可以的,每次出海回来,他们的船都得修理一番,否则容易坏掉。 金毓二人上了船,看了眼里面的东西,有蓑衣,木浆,船篙,草鞋,渔网一个。 金毓拿起木浆看了看:“虽说小鱼家不收租船的钱,但我还是想给他们,不给银钱,给了他们也不收,换一种方式给吧,让他们家多捕点鱼。” 梁元点头:“等见了小白鲨,就去找他们。” 金毓:“给小白鲨取个名字吧?我们一直都没有给它取名。” “你来取就行了,它肯定喜欢你取的名字。” “叫白白?” “......” “莎莎?”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86节 “......” “沙悟净?” “和尚鱼?” ...... 正说着话儿的时候,有一群渔民过来了,他们拿着渔网,像是日族的人,并不认识金毓二人,但还是热情的和金毓俩人打了招呼。 打了招呼,渔民们就去各忙各的了,在岸边找到各家的船只,做好出海的准备。 没多久,涨潮了,海水慢慢蔓延过来,延伸到了小船的船底。 小船飘荡起来,梁元解开绳索,让木船随海水而去,之后,同金毓一起,拿着船桨划动。 “嘿哟嘿咻,嘿哟嘿咻,望着一波一波汹涌奔腾的海浪......”迎着凉凉的海风,金毓又唱起了歌谣。 梁元见她笑容灿烂,脸儿被风吹得通红,跟熟透了的红苹果似的,不自觉的笑了起来。 “出海喽!” 不知是谁高喊了一声,渔民们欢呼着,纷纷上了各家的船,两人为一组,划着船儿出海,一艘一艘的渔船从各个岸口排队出发,朝着各自所选好的区域而去,在广阔的海面上形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海上的船越来越多,气氛越来越浓,他们都是有目的的朝着一个方向去,各自有各自的捕鱼区域,谁也不碍着谁,这些区域都是抽签决定,能捕到多少海鲜,全凭本事和运气。 金毓二人一出海,就寻了人少的地方而去。 远处一个海面上,秦雨柔和王大文在一艘船上,王大文一人划动船桨,秦雨柔坐在竹篷里不动,像是来游玩的大小姐,一点都不像是来捕鱼的,她远远的看到了金毓二人,见他们朝着无人的地方划去,感到很奇怪,指着那边问王大文:“你看那艘船,是梁大夫他们在上面,他们往那边去做什么?” 王大文停顿了下,看向秦雨柔所指的方向,皱了皱眉:“那个地方是通往鬼雾的,他们去那里做什么?不能过去呀!那里有吃人的鱼,不安全。” 他张口就想大喊,让金毓二人停下来,秦雨柔道:“你别喊,引来了鲨鱼就不好了,梁大夫和金姑娘是有本事的人,我们不用担心他们的安危,走走走,继续划,你那些兄弟都超过你了,晚了捕不到鱼今天就白来了。” 危险才好呢! 最好是让那个姓金的丫头死在海上。 那个丫头越长越好看了,那张脸让她看着很不爽,尤其是之前她对她说话的态度,说她的眼珠子外凸,眼睛有毛病,呸,她才有毛病呢! 第142章 惊现海豚,和白鲨打起来了 王大文不知道秦雨柔的恶毒心思,被秦雨柔那么一打岔,再看过去的时候,梁元二人的船居然划行了老远,速度特别的快,这么远的距离,他想喊,别人也听不见了。 王大文叹了口气,不喊了:“媳妇儿,你说的对,梁大夫他们是有本事的,用不着我们多管。” 秦雨柔瞥了他一眼:“本来就是。” 金毓和梁元奋力的划着,为节省时间,赶在天黑之前回家,他们划船的速度越来越快,海浪也很给面子,每一波海浪都能带着他们的船飘出老远,稳稳的不会打翻,就给冲浪似的,不但半个时辰,两人的船就消失在了所有人的视线中。 见看不着人了,金毓乐滋滋的在海面上望了一圈,让梁元撑着船,她站在船上,双手放在嘴边做喇叭状,嘴巴砸吧砸吧的发出了很古怪的声音,像是被掐住了脖子的公鸡似的。 “欧~唔~”海中有一道声音回应了金毓。 金毓皱眉,扭头看梁元:“不对,这不是莎莎的声音。” 莎莎,是她给小白鲨取的名字,刚刚才决定好的。 小白鲨,莎莎,很顺口,好记。 梁元站直了身子,往海面看了眼:“难不成你吸引来了其他的鱼类。” “欧~~唔~~”那声音又传来了。 金毓这会儿总算听清了,她不可思议的睁大眼,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惊呼:“是海豚,我的天哪!真的是那个小可爱!啊啊啊,我终于见到海豚了。” 上次在海上航行了那么久,一只海豚都没有看到,这次一出海,居然就遇上了,她真是个幸运人。 海豚这种宝贝儿可是超级超级萌的,她最喜欢的海洋生物,以前只在海洋馆见过,现在可以在大海上看到了,好激动啊! 放眼望去,一只黑灰色的尖嘴海豚跳出海面,露出优美的身姿,一个翻腾落入海中,犹如水中之箭一般,迅速的来到金毓二人的船边停下,悄悄咪咪的冒出一个头,欢快的鸣叫。 “欧~唔~”声音之悦耳,令金毓心潮澎湃。 “这海豚是我见过的最大最好看的。”她有些激动的说,朝着海豚挥了挥手:“大家伙,你好呀!你叫什么名字,不对,你说了我也听不懂,你来这里做什么?是想跟我做朋友吗?哎呦!我也想跟你做朋友,你看起来真漂亮。” 她试着往边上靠了靠,蹲下来,去摸海豚的脑袋。 那海豚很激灵的上前,主动用脑袋去触碰了金毓的手,还跳起来,亲吻了下金毓的脸颊。 猝不及防的被亲了下,金毓感觉到它嘴硬的同时,激动的笑起来:“梁元,你看到没有,它亲我了,真的亲我了,它喜欢我,哈哈哈哈,我真个万兽迷。” 梁元眼神阴恻恻的:“看到了。”这海豚一看就是个公的。 金毓朝着海豚送了个飞吻,正准备撒些灵泉水给它喝,还没动手呢,一个白白的大家伙就猛地从水面跳出,张开满是尖牙的大嘴,扑向了海豚。 金毓二人被吓了一跳,海水一个晃荡,令船只飘来飘去的,差点儿就翻了。 “哗啦!”大家伙落入水中,溅起巨大的水花。 “莎莎,住口!”金毓大喊。 那大家伙没听,见海豚跑了,忙追上去,哗啦啦的水声不断。 海豚跑了老远的,忽的一个转身,返了回来,速度快到极致,冲着白鲨撞过去。 白鲨不甘示弱,与它正面对上,两鱼在海里打得火热。 “住手!别打了!”无论金毓怎么喊,两鱼都不停下来。 忽的,她灵机一动,往海里撒了泉水。 唰唰唰,一群群的鱼儿被吸引了过来,里头还有大章鱼。 海豚和白鲨闻到了那泉水的味道,立马就不打架了,使出浑身力气快速往船只这里冲刺,靠近船只的时候就猛的来个急刹,惊得那些小鱼儿四处逃窜,船只使劲的摇晃。 幸而梁元技术过硬,将船儿稳住了。 海豚和鲨鱼一来,那大章鱼不敢逗留,咻的一下就不见了。 “你们别再打了,和睦相处,听到了吗?” 见海豚和白鲨身上都有了伤口,金毓很心疼,边喂它们喝灵泉水边说:“乖乖的,不打架,我就给你们水喝,以后经常来看你们,保护你们,若是再打架,我就不理你们了,不给你们水喝了。” 两鱼都是聪明的,尤其是海豚,它是这片海域最聪明的鱼儿,白鲨是后来的,再厉害也不能跟它比。 大海豚可骄傲了,似听懂了金毓的话一般,点了点头。 白鲨不甘示弱,冲它咧了咧嘴,露出满口尖牙,也点了点头,也不知是在回应金毓,还是挑衅大海豚。 两鱼还是不和睦,但不管怎样,好歹不打架了。 金毓仔细看了看小白鲨,不,它现在不是小白鲨了,这才过了几个月呀,它就长大了好大一圈,大得它都抱不住,那满口的尖牙,看着贼渗人,身子虽然不如海豚大,但很白,不张嘴的时候是个大可爱,张嘴之后就是个可怕的大家伙。 金毓摸着白鲨的脑袋:“我给你取了个名字,叫做莎莎,你喜不喜欢都得接受了,我是个取名废,要不然你给自己取一个也行,啥?你说啥?哦,我没听懂,那还是用我给你取的名字吧。” “你长得可真快,这以后还能长多大呀!会不会跟电视里的大白鲨一样大,那到时候你会不会吃了我?谅你也不敢吃。” 梁元在她旁边止不住的笑啊笑:“你是在对鱼弹琴,还是鱼对你弹琴。” 他不能碰白鲨,因为这鱼不听他的,他一伸手它就咬它。 还是海豚最乖,怎么摸都不咬人。 见到了小白鲨,又得了海豚这个意外收获,金毓很是满足,这次出海没白来。 两人在此停留了一会儿,撒了渔网,捕了一网子的鱼,那大章鱼也被捕上来了,一出网子就想用触角去攻击梁元,被梁元逮住弄死了。 金毓眼儿发亮,已经想好了章鱼的各种做法。 在这边待了好一会儿,安抚好了海豚和白鲨,让它们离开,等他们走远了,金毓二人这才划船离开此海域。 却不想,他们一走,海豚和白鲨就返了回来,两鱼互望一眼,眼神交汇间电花闪烁,有火药味儿在海中弥漫。 半响,它们齐齐一扭头,隔了十几米远,朝着共同的方向而去,跟踪金毓二人。 第143章 秦雨柔又作妖 金毓和梁元要去找袁小鱼一家,经过各个海域的时候,遇上了很多渔民,他们各有收获,鱼桶里都是形形色色的鱼虾,个头都很小。 因为他们所在的位置都是浅蓝色海域,属于浅水区,想要捕捞到更大的鱼,就得往深处走,那里有更多的财富,然而他们不敢,也不能去,因为很容易出意外,除非他们有更好的,但那种船整个部落只有两艘,是为了经商而准备的,平常捕鱼不能使用,坏了很难修。 金毓二人寻了许久,还未看到袁家人,就遇上了王大文和秦雨柔。 “梁大夫,方才我见你们往危险的海域去了,想叫你们却没来得及喊,可吓死我了,你们回来了就好,别再去那边了,那边不安全,也没这边的鱼多,咦?你们捕到鱼了,天哪!还有大章鱼,这鱼真大,够吃好久了,恭喜你们了,梁大夫,你们真厉害,我媳妇儿说的真对,你们不用我们操心。” 金毓有点不明白他这话里的意思,好奇的问了句,这才知道,王大文二人之前看见她和梁元,想要喊他们别去那片海域,因为那边靠近鬼雾,很不安全,可秦雨柔制止了王大文。 金毓看了秦雨柔一眼,后者一脸无所谓,还对着她笑了笑:“金姑娘好本事,不像我,一点捕鱼的本事都没有,只能靠大文养着。” 金毓笑得明艳:“我也是靠着我未婚夫养着的,没办法,你也看见了,我很瘦弱,必须得娇养着。” 梁元温柔附和:“养着你是我的责任。” 王大文很赞同的点头:“男人养女人是天经地义的,金姑娘的确很娇弱,比我媳妇儿还瘦,是该好好养着。” 秦雨柔脸上的笑容僵了僵。 金毓问:“大文哥,你可看到小鱼他们一家了?” 袁小鱼是整个部落数一数二的媒婆,不止在月族很有名,在日族也是很有名的,很多日族人都认识她,王大文就是其中一个。 “袁媒婆?哦,看见了,他们一家往那边去了。”王大文指了指一个方向。 金毓二人感激了一番,很快离开,没有发现,秦雨柔看着他们的背影目光透着阴沉。 “大文,这边我看腻了,不想在这边捕鱼了,我们去那边瞧瞧吧!” “那是别人家的区域。” “怕什么?那家人你不是认识吗?都是日族的人,互相帮忙又不会怎么样,我以后是要当教书女先生的,以后我们家开了书院,教日族人读书识字,就是日族的大恩人,他们不该让着我一点吗?” 王大文还是不赞同,他们家想开书院,光靠自己肯定不行,得靠族里人帮忙,既然都让族人帮忙了,那他们也就欠了族人们的恩惠,教人家读书识字不是应该的吗?况且人家还交了束脩,那更得好生教导了,哪能算得上是大恩,以恩人自居。 见王大文不听自己的,秦雨柔气得声音有些尖利:“王大文,你说过的,会听我的话的,这才成亲了多久,你就不听我的了,呜呜呜,我的命好苦啊,爹娘没了,家也没了,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什么也没有,嫁了个男人,还是个不听话的,呜呜呜,我干脆死了算了......” 王大文是个疼媳妇的,最见不得女人哭,一看到秦雨柔的眼泪,立马就心软了:“行,我带你过去,你别哭了。” 他就奇怪了,明明金姑娘比他媳妇还娇弱,人家都不会哭,他媳妇怎么动不动就哭呢!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87节 外面的女人虽好却过于娇气了,唉! 金毓二人又按照王大文指的方向,划行了一刻钟,终于见到了袁小鱼一家,袁小鱼和他大哥在一艘船上,她爹娘在另一艘船上,两只船紧挨着,彼此互帮互助的捕鱼。 袁小鱼整理好渔网,正准备拿给她大哥抛撒出去,就看到金毓二人划船过来了。 “金姑娘,你们怎么过来了,哇,你们捕了好多鱼呢?真厉害。” 金毓拦着他们家的鱼筐:“你们也很厉害,捕的鱼也不少。” 袁父笑了笑:“都是些小鱼,不值几个钱。” 金毓道:“我们打算回去了,所以过来看看你们,给你们说一声。” 她边说边伸手进水里,假意洗手,实际是将灵泉水放入海水中,随即让梁元划远一些,对袁小鱼大哥说:“大武哥,这边有鱼,你力气大,赶紧把网子撒过来吧。” “啊啊?哦哦,好。”袁大武原本是想把网子撒去另一个方向的,一听金毓这话,下意识的就把网子撒了出去,网子落水了他才反应过来:“不是,金姑娘,你怎么叫我抛网子,你们不也可以自己抛吗?” 金毓摸了摸头:“啊?我忘了,哇,好多鱼,大武哥,你们赶紧收网,别让鱼跑了。” 见渔网那儿鱼儿密密麻麻的游了过来,袁大武惊得顾不上与金毓说话了,忙收网,结果鱼太多了,他拉不动,袁小鱼赶紧帮忙,袁父和袁母在另一艘船上不停喊用力,用力。 船只因为鱼儿的摆动,不停的晃动,袁大武和袁小鱼被这一网子鱼弄得满头大汗,怕他们的船翻了,梁元把木浆给了金毓,让她在船上待着,自己飞身而起,脚尖轻点水面,来到了袁小鱼兄妹二人的船上,帮忙一起把鱼拉了上来,木船瞬间往下沉了好多,看得金毓和袁父二人心惊胆战的。 这一网子下去不止捕捞到了鱼,还有青蟹、对虾,以及一对超大的龙虾,一个龙虾一眼看去差不多十斤的样子。 “好久没有捕到这么大的龙虾了,还是两大只,这虾钳子真坚实。”袁大武抓着一只大龙虾哈哈大笑着。 袁父开心的道:“外面的那些人,最喜欢这个大虾,每次卖给他们,都能卖到很多钱。” 金毓好奇:“能卖多少银子?”在现代交通便利之地,袁大武手里这种稀有的巨大龙虾,一只至少能卖三千多块钱,然古代交通运输不便,海鲜多为干货保存,送到赤云国京城那些地方后,价格昂贵的令人发指,这龙虾只怕卖价不会低。 袁大武笑着说:“这种龙虾很值钱,一只能卖五百文钱或是换十五斤米面。” “啥?这么便宜?”金毓以为自己听错了。 第144章 海豚救人 日月部落有三种卖海鲜的方式,一是赶集,在集市上卖海鲜换取山货野味。二是将海鲜晒干,在每年的四月,等各国的商贾来到鬼雾之外,把海鲜卖给他们,顺便从这些商贾手里买米面铁具等部落里没有的东西,因鬼雾距离各国很远,每次出海费时费力,所以来买海鲜的人并不多,所买之物都选稀有的,且价格给的很低。三是每年组织部落里的精英,坐着那两艘大船出海,去各国卖山货野味海鲜,自己去卖,价格会更高,但也伴随着危险。 就像左七郎等人,不就遇上战乱了吗? 金毓懂日月部落的苦,但这龙虾的价格也太坑了。 可想而知,其他海鲜的价格就更便宜了,还都是干货。 不行,不能再卖给那些人了。 可她也不能向日月人收购海鲜,收来了她卖给谁,日月人的海鲜之所以卖这么低,是因为运输不便,船只少,若船只够结实够大,能随时出海去各国,哪还用的纸把海鲜便宜的卖给那些商贾。 所以,造船是必须的,除了用晒干的方式保存海鲜,还可以制冰冷冻,但是日月部落里,好像没有多少硝石,看来得去山里找了。 因还未到四月,诸国的商人还没来收购海鲜,袁家这次捕捞到的大龙虾不能拿到鬼雾之外去卖,只能在过几日的集市上卖,他们送了金毓二人一只大龙虾,还有青蟹和对虾。 “金姑娘,渔网是你让我撒的,所以这些海鲜你们也有份,必须收下,不然我们就不要了,全丢回海里去。”袁父很固执的道。 他都这样说了,金毓二人还能说些什么呢,只得把海鲜收下了。 鱼筐都装满了,袁家也不接着捕鱼,收拾了一番,就要和金毓二人一起回岸上。 看到袁家这么快就捕捞到了足够的海鲜,大家都很羡慕,见他们往岸边走,纷纷又开始苦干。 这时候,忽悠惊叫声传来。 金毓抬眼望去,看到不远处的海域里,王大文两口子和旁人起了争执秦雨柔被一个妇人泼了一脸的海水,王大文被一个男人指着鼻子骂。 “王大文,你娶了媳妇儿就不要兄弟了是不是?出海之前就分好了,各自在自己的海域捕鱼,你们呢,竟无缘无故的闯进了我们家的区域,这也就算了,你还帮着你媳妇抢夺我们家的鱼,明明是我爹先捕到的鱼,为什么要让给你们,就因为你媳妇是从外面来的,就因为她会哭吗?谁不会哭了!” “还有,你媳妇儿那话儿是什么意思,说我媳妇是野蛮人,我自己的媳妇儿我疼都来不及,你们竟敢这么说她,你们凭什么,有什么资格,我告诉你,王大文,你惯着你的媳妇儿我们管不着,但别来招惹我家。” 那男子也是气急了,说完话之后,用木浆捅了王大文一下,使得王大文往后退了一步,正巧秦雨柔这个傻子正躲在他身后,一不小心被他撞着了,扑通一下掉进了海水里。 “啊啊!救命啊!大文,救我!”秦雨柔在水里尖叫挣扎,她不会游水。 “媳妇儿!”王大文大急,想伸手去拉秦雨柔,一个海浪过来,把秦雨柔冲走了老远,见此,王大文忙脱了厚实的兽皮外套和裤子,跳进海水里去救人。 “救我!”秦雨柔哭喊着挣扎,沉沉浮浮的,不一会儿就被海水淹没。 王大文撕心裂肺的大喊。 用木浆捅王大文的那个男人傻眼了:“我不是故意的,我明明没有用力,我只是轻轻的碰了王大文一下,他就......” 他爹拍了下他的后脑勺:“别管是不是故意的了,救人要紧,你水性好,赶紧下去。” 男人慌慌张张的脱了外衣,跳进了海里。 周围水性好的人见了,也跳进了海里帮忙救人。 这戏剧性的一幕,令金毓看得兴致盎然,她拉了拉梁元的衣袖,也低着声音:“你说我是不是很冷血,看到她落水我居然很激动。” 梁元低声道:“不冷血,因为我的心情和你是一样的。” 两人幸灾乐祸个不停。 王大文的水性很好,海浪不大,这一片海域又没有什么危险的生物,不一会儿,王大文就找到了秦雨柔,带着她往船只这边游,其他去帮忙的人见了,皆松了口气,各自游回了自己的船上。 秦雨柔被咸咸的海水呛得浑身难受,她迷迷糊糊的睁开双眼,竟看到不远处的水里似有什么东西朝这边过来。 “大文,那是什么?” 王大文速度慢了下来,扭头看了一眼,吓得脸色大变:“鲨鱼!” “有鲨鱼!”他大声喊起来,加快了速度,秦雨柔在他手里吓得鬼吼鬼叫。 “救命啊!鲨鱼,快杀了它!啊!!!” 船上的人们都警惕起来,拿起鱼叉,盯准了水里的白色鱼鳍。 金毓和梁元也看到了那鱼鳍,神色大变。 “不好,是莎莎,这傻子,居然偷偷跟来了,还被那么多人看见,是不想活了吗?” “我们赶紧过去。” 金毓坐下来,与梁元一起划船,朝着白鲨而去。 前面有好多船挡住了自己的路,白鲨很是生气,它本想绕过这些船的,谁知船上的人竟用奇怪的东西攻击自己。 白鲨气得潜入水里,不见了踪影。 船上的人时刻紧盯着水面。 哗啦,忽有海浪突然袭来。 众人的船只摇晃不定,有些人一个不稳,也掉进了海里,但好在他们识水性,不一会儿就抓住了船只的边沿往上爬。 王大文带着秦雨柔游水本就费劲,秦雨柔还在他怀里鬼吼鬼叫的瞎挣扎,被海浪那么一打,两人都偏离了船只,王大文手被什么咬了一下,一个抽痛,松开了秦雨柔。 “啊!!咕噜噜!!!”秦雨柔瞬间往水里沉去,飘离了王大文。 用木浆戳王大文的那个男人江三伦还在海里,和秦雨柔离得很近,见秦雨柔往他那边过来了,就伸手拉住了她的衣服,谁知太用力,秦雨柔身上的布料衣服不结实,被扯开了。 江三伦丝毫不觉,此刻只想着救人,用力将秦雨柔往怀里一带,秦雨柔被救落入了他的怀里,双手紧紧的抱住他,整个人挂在他的身上,衣服被扯开得更彻底了,大片大片的肌肤露出来,被所有人看了个正着。 “啊啊!非礼啊!”秦雨柔疯狂尖叫,打了江三伦一巴掌,江三伦懵了,下意识的用力把秦雨柔甩到了船边,让她抓住船沿往上爬。 秦雨柔奋力的往上爬,边爬边踩江三伦,把他的鼻子蹬出了血,上去之后抓住一木浆,打在江三伦的头上:“你个登徒子,害我掉进海里,出尽丑样,还敢非礼我,去死!” 疯狂的行为,震惊住了所有人,江三伦被打了个正着,头晕眼花中,被海浪冲走,往深处沉去。 “相公!” 江三伦的媳妇在另一条船上撕心大喊,想下海去救人,海浪又再次来袭,比之前还要汹涌。 江三伦的媳妇和家人们都没有机会下海救人。 哗啦啦的大雨毫无征兆的倾盆而下,海浪越来越大,众人意识到了情况不妙,忙划船往岸边而去,只余少部分胆大有本事的人留下来继续救人,可他们如何都找不到江三伦,正感到悲凉的时候,一道影子和一只船只落入了他们的视野。 “那是什么?” “是船,是金姑娘和梁大夫的船。”有人惊呼出声:“他们的船边还跟着一条海豚。” “我看到三伦了,他在那只船上。” 第145章 秦雨柔被打 大雨哗啦啦的下,海风吹得海面波浪不断,令船只在海上飘来荡去,一个不注意就会翻船,落入海里被卷走。 渔民们坐在船上,抬眼看着前方出现的影子,待那影子近了,在烟雨朦胧中才看清了,那是一只船和一条海豚,他们朝着这边而来。 “来了,来了,梁大夫他们过来了,那条海豚好大。” 有渔民惊呼,把船划了过去。 金毓坐在船上,身上披着蓑衣,正使劲的划着双桨,海豚游在木船旁边,时不时的伸出脑袋看她。 “豚豚,你过去一点,别靠太近,免得被木浆打中。” 海豚很听话的和船只拉开了一些距离。 金毓划船,梁元就负责救治江三伦。 江三伦被袭击落了海,头上破了个口子,吞了些海水,差点就死了,这会儿若不急救,江三伦就会没命。 渔民们很快涌了过来,江三伦媳妇看到江三伦还活着,喜极而泣,想要靠过去,可因为是在船上,现在海上也不平静,所以她没法靠近,只得着急的问金毓。 “金姑娘,我相公怎么了?他要不要紧?” “金毓边停了手对她道:“你相公头部受了重创昏迷了,暂时醒不来,梁元正在救他,你无需担心。” 江三伦的家人们感激不尽,渔民们也赞叹金毓二人是好人。 不远处,秦雨柔一人坐在一只船上,见金毓二人被渔民们围住各种 夸赞,浑身狼狈的紧了紧身上的衣服,脸色阴沉得吓人,仿若水鬼似的。 又是这两个人,走到哪里都有他们,真是多管闲事。 金毓似有所觉,不动声色的扫了秦雨柔这边一眼,见她故意伤了人,差点害了一条人命,脸上没有一丝愧疚不安,她皱了皱眉,这个女人果真是个心肠歹毒的。 她收回目光,对众人道:“你们不用感谢我,要谢就谢豚豚,就是你们旁边的这条海豚,是它救了江三伦。”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88节 “海豚救人吗?这可真是神奇啊!谢谢豚豚,你是我们见过的最可爱的鱼。” “海豚是海里最机灵的鱼,外面的那些人都想抓海豚,还发出赏金让我们日月部落的人抓稀有海豚,为了银子,好多人都会去海洋深处找海豚,如今想想,我们真是可恶,如此乖巧的鱼儿怎能忍心伤害呢,以后我们再也不抓海豚了,回去之后也警告其他人,谁都不允许再抓海豚。” 海豚看了这些日月人一眼,没有听明白他们的话,它不喜欢这些人,它只喜欢甜人。 金毓笑着说:“大家有这样的觉悟是好的,海豚不仅聪明,关键它还会亲近人类,这次救了江三伦就是最好的证明,大家都得保护它们,不能让它们受到伤害,你们是渔民,在海上捕鱼难免会遇上危险,会有需要海豚帮助的时候的。” 众人点头:“金姑娘说的是。” “大文,大文,你怎么了?你醒醒,梁大夫,你快来看看呀!大文他不行了,吐了好多白沫。”同王大文在一艘船上的一个日族男子忽然着急的大喊起来。 梁元刚让江三伦把水吐出来,还未来得及松口气,就听见了这话儿,忙起身走到船沿,让那人把船靠过来。 王大文自被拉上船之后,就脸色极差,这会儿口吐白沫的晕了过去。 待船靠近了,梁元跨步到船上,为王大文把了脉,在他身上查看一番,撸起袖子,在他的手臂上看到了一个口子,似是被什么咬出来的。 “伤口有毒,我诊断不出是什么毒,你们可认识得这种伤口?” 海中神奇之物极多,梁元分辨不出这伤口是被什么咬的,便让其他人看看,结果其他人也分辨不出来,梁元只得回到自己的船上,找金毓要了一颗解毒丸,喂给了王大文,须臾,才又诊脉一番,道:“毒素暂时控制住了,他的命也暂时保住了,不过我不认识这种毒,现在无法根除。” “那就等回去之后再想办法,现在急也急不来。”金毓抬头看了眼上空,空中乌云密布,她道:“雨越下越大,继续待在海上会很危险,我们先回岸上去吧。” 身为渔民,不用金毓说,日月人们也知道,此刻的天气情况,是不适合再继续捕鱼了,只得遗憾的往岸边去。 木船一只只的离开。 见那些船都走了,秦雨柔急了:“你们去哪?别丢下我一个人,我不会划船。” 秦雨柔重伤了江三伦,还是故意重伤的,大伙儿都看在眼里,此刻都觉得秦雨柔不像表面那样柔弱,纷纷都不想管她了,看她的眼神都透着厌恶。 这会儿不管秦雨柔怎么喊,都没人搭理他。 秦雨柔气疯了,随着木船荡来荡去的,她怕得要死,心惊胆战的破骂起来。 “王大文,你是死的呀,你媳妇被丢在海上了,你怎能不管不顾,救命啊!王大文!乡亲们,求求你们了,救救我,别丢下我,我错了,我给江三伦道歉,我真的知错了,我不想待在海上。”她哭得梨花带雨,边喊边道歉,还跪在了船上,对着江家那边叩拜。 人群里有人犹豫了。 有一男子道:“要不我们还是把她带回去吧,怎么说他也是大文的媳妇,再可恶我们也不能把她丢了,若她死在了海上,大文醒了我们该怎么交代。” 江三伦的家人们扭头看了秦雨柔一眼,江三伦媳妇王小花阴阳怪气的笑起来:“你们说的对,不能让她死在海上,我去救她。” 金毓看了王小花一眼,心想,这个女人的相公差点被秦雨柔害死了,她会这么好心去救秦雨柔这个仇人?怕不是想把秦雨柔往死里虐哦! 好好的一只船不能丢在海上,江父划船带着王小花来到秦雨柔这边,一看到王小花,秦雨柔的身子抖了一下,下意识的往后缩,差点落到海里,王小花冷笑一声,揉了揉手腕,踏上了秦雨柔的船。 “你划船带她回岸上,我先走了。”江父丢下这句话,冷冷的看了秦雨柔一眼,划着船就走了。 若不是因为日月部落不能乱杀人,他现在就想把秦雨柔结果了,先离开,让儿媳妇发泄一下,等秦雨柔到了岸上,再让她好看。 江父一转身,王小花就一巴掌煽在了秦雨柔的脸上,她常年做体力活,能扛百斤的石头,一巴掌下去,秦雨柔的脸就肿了,连着牙齿吐出一口血。 “你敢打我!”秦雨柔含糊不清的捂住自己的脸,不可思议的看着王小花。 王小花拿着木浆冷笑:“打的就是你,你这个该死的贱人,我相公害得你掉进海里是他不对,可他好歹把你救上来了,你却丧尽天良的要害他,你这个恶毒的女人,我打你都是轻的。” 愤怒的说完,王小花就捡起一旁的渔网,直接套在了秦雨柔的身上,抡起木浆一下又一下的打在她的身上。 “啊!!!!!” 第146章 大文媳妇身上的伤我治不了 秦雨柔的惨叫声太凄惨了,不远处的日月人们听见了,皆浑身抖了抖,有人觉得秦雨柔活该,有人却又很怜惜她。 “小花嫂子打得会不会太狠了点,要是把秦雨柔打死了怎么办?”有一男子皱眉说。 他身边的人撇嘴的道:“放心吧,小花嫂子有分寸,那个秦雨柔的确该打,太恶毒了,居然在那种时候一木浆打在了三伦哥的脑袋上,若不是有海豚和梁大夫他们,三伦哥就没命了,所以打她都是轻的。” 秦雨柔是外来的人,又是个识字的柔弱女子,进了他们家族后,他们一直都是以礼相待,可秦雨柔此人却自以为高人一等,哪都瞧不上他们日族人,明明饱读诗书,说话却特别难听,他们日族人在她眼里,就跟一无是处的废物似的。 刚进入日族的时候,因为不适应日族的生活,秦雨柔就生病了,生病期间,王大文一家鞍前马后的伺候,她把王家人当佣人使,一点都没有身为王家媳妇的自觉,原本以为她识字,还指望她能教导一下族里人的,结果她连自己的男人王大文都不愿意教,还不跟王大文同房,说自己身子不好,暂时不能要孩子,也不能做那种事情,各种矫情。 王大文的娘一直在外吐苦水,说秦雨柔是个难伺候的,以至于族里的人对秦雨柔的印象都很不好。 今天秦雨柔又做了这样的事情,大家对她的印象更不好了,都很看不上她这样恶毒的人,都说外面读过书的女子都是知书达理的,可秦雨柔这样的,却还不如他们族里最丑最凶的寡妇呢! 梁元看了那个为秦雨柔说话的汉子一眼,鬼使神差的问了句:“我观兄台很眼熟,请问兄台叫什么名字?” 那汉子笑了笑:“什么兄台不兄台的,梁大夫不用如此文绉绉的,我叫王大刚,你就叫我大刚就行了,我和梁大夫是第一次见面,因为我和王大文是同宗的,长得有几分相似,所以梁大夫才会觉得眼熟。” 一听到王大刚这个名字,梁元眉头不动声色的轻蹙了下,笑着对王大刚闲聊了几句,之后就让蹲下来查看江三伦的情况,人还未醒来,但呼吸比之前平稳了很多。 金毓压低声音问:“那个王大刚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梁元瞟了四周的船只一眼,在金毓耳边道:“他是秦雨柔的姘头,就是他和秦雨柔联手害死了七郎。” 金毓闻言心中震惊,忍不住多看了王大刚一眼,将此人的模样记在脑海里。 王大刚正在偷瞧金毓,见她看过来,就忙站直了身体,炫耀自己的臂膀,摆出一个自以为很帅的姿势。 金毓眼底的鄙夷更深,此人果真是个喜欢沾花惹草的。 她淡淡的收回目光,在梁元耳边道:“他会不会已经和秦雨柔好上了?” 梁元点头:“有可能。” 金毓道:“救活王大文,来个捉奸在床?” 以现在的天气情况,到了岸上之后,他们肯定是没法回家了,得在距离海边最近的袁家村和孙家村暂做休息。 秦雨柔被打了一顿,今晚肯定急需一个人来安慰,王大文此刻还在昏迷中,也不知道多久才能醒来,因为秦雨柔险些害死了江三伦,所以大伙儿都在孤立她了,不会去安慰和照顾她 ,只有她的姘头会去,若王大刚真的去找秦雨柔,那就有好戏看了。 梁元也想到了这点儿,赞同的点点头:“在日月部落,通奸的男女是要被沉海的。” 金毓倒吸一口气:“这么残忍?” 梁元点头:“这里虽是个世外桃源,却有很多陋习,随着人越来越多,各种麻烦事情也就会越来越多,只是现在大家都很穷,很向往外面的生活,一心只想着团结变强,两位族长又是正直善良的领导者,所以才能压制住一些不安分的族人,但以后的生活若是变好了,人的本性就会暴露出来。 ” 金毓点头:“如此说来,两族真该合并,成为一国,制定律法,才能约束族人,走向繁荣。” 雨声很大,海浪也很想汹涌,二人交头接耳的压低声音,其他船只上的人离得远,谁也听不见两人说了什么,只见他们嘴巴动来动去的,一会儿笑,一会儿严肃的,就都很好奇,伸长了耳朵想偷听,却被雨水打进耳朵里,急得忙拍耳朵。 回去的时候,又遇上了其他捕鱼的日月人,见王大文和江三伦昏迷着,大家都很好奇,江父等人也不隐瞒,把事儿一字不漏的说出来。 闻言,大伙儿都很愤怒秦雨柔的行为,有个日族的妇人嗤之以鼻道:“看到秦雨柔的第一眼,就知道她不是个好的,面上柔柔弱弱的,动起手来比谁都狠,有一次我还看到她打大文的妹妹,那丫头才九岁,胆小怕事的,被她拍得脑袋乓乓响,我给大文的娘说了,他娘立刻去找秦雨柔问情况,结果秦雨柔死不承认,大文还帮着秦雨柔,哎呦,真是有了媳妇忘了娘,这外面的人啊,也不全都是好的。” 这个妇人是王大文家的邻居,是王家村出了名的老实人,不会说谎的,她的话立刻让大家更讨厌秦雨柔了,忙又问了很多王大文家的事儿,秦雨柔彻底的出名了,烂名! 到了海岸上,雨还在下,大伙儿浑身湿哒哒的,忙帮忙把王大文和江三伦背去了最近的棚子里躲着,让金毓和梁元也躲在棚子里,然后再去找地方躲雨。 见金毓上了岸,海豚也不在海边逗留了,转身潜入了大海之中。 等雨停了,王小花才划着船把秦雨柔带到岸边,秦雨柔被打得鼻青脸肿,奄奄一息的蜷缩在渔网里,没有一点遮雨之物,被淋得仿若落汤鸡,身上的衣服还乱糟糟的,完全没了以往的端庄优雅。 王小花很粗鲁的抓住渔网,把秦雨柔如垃圾般从船上拖了下来。 王大刚急急地跑过来,看到秦雨柔的惨样,指责的瞪了王小花:“你下手也太狠了,怎么把人打成了这个样子,就不怕大文醒来后找你的麻烦吗?” 王小花毫不在乎的撇嘴:“找就找呗,我不怕,我有理。” 揍了贱人一顿,她浑身舒爽,绕过王大刚就去了她相公那里。 王大刚不忍的看了秦雨柔一眼,秦雨柔看了他一眼,伸了伸手想抓住他的裤脚,却被渔网挡住,转眼就晕死了过去。 王大刚急了,也不说什么了,忙蹲下来把渔网取开,抱着秦雨柔去找梁元。 “梁大夫,救命,她快不行了。” 梁元呼吸不畅的捂住心口:“不,不,好,淋了场大雨,我,我旧疾犯了,快,快给我,药......” 他说着,就猛翻白眼的靠进了金毓的怀里,金毓吓得大叫:“阿元,你别吓我,来,吃颗药,睡一觉。” 她从布袋里掏出一个药瓶,倒了一颗药塞进梁元的嘴里,随即对王大刚道:“我未婚夫以前中过毒,身有旧疾,这会儿没法帮人治病了,你别看着我,我手里的药只有解毒丸和内调的,大文媳妇身上的外伤我治不了。” 第147章 恋爱中的男人好黏人 “大刚,梁大夫不舒服,你就别打扰他了,快到这边来躲雨,让我看看大文媳妇的伤势。”见梁元不舒服,一个大娘忙大声对王大刚喊道。 王大刚哦哦了两声,这才反应过来,抱着秦雨柔走到大娘那边,跟她躲在一个木棚下。 大娘走过来,推开王大刚:“你到这一边去,这是大文的媳妇,你抱着像什么话儿?走走走,离远点,我帮她看看身上的伤。” 王大刚挠头憨憨笑着转身走开,一副老实人的样子。 大娘给秦雨柔看了伤,啧啧咕哝道:“这小皮肤可真白嫩,跟小幼儿似的,比部落里的大孩子都白,千金小姐就是不一样呀,难怪那么多男子喜欢盯着你看,不过,仔细一瞧,老娘还是觉得金姑娘最好看。” 梁元还靠在金毓的怀里,旁人看着就默默的转过身,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妥的,人家是未婚夫妻,靠在一起怎么了,金毓看了眼四周,拍了拍梁元的脸:“好点了没?” 梁元继续闭着眼,一脸痛苦表情:“没有,我还是很难受。” 一旁的王小花见了,道:“金姑娘,让梁大夫再歇歇吧!” 正想要再说些什么的时候,她身旁的江三伦醒了:“相公,你终于醒了,你感觉怎么样?” 江三伦虚弱的看着她:“头有点晕,胸口有点闷,我这是在哪儿?” 王小花道:“这里是岸上,你已经得救了,是金姑娘和梁大夫还有一只海豚救了你。” 一听这话,江三伦很快就反应过来了,想到了自己被海水冲走的时候,在水中,似乎看到了一条身姿很美的大鱼朝自己快速游了过来,他当时还以为是鲨鱼,以为要死了,结果那鱼儿来到他身上,将他驮起来,游出了海面,刚出水,他就没忍住晕了过去, “是海豚?原来那条鱼是海豚?”江三伦情绪激动的捂住嘴巴,声音极为沙哑:“以前我还去捕捞过海豚来着,如今它居然救了我,我......我以后一定改,不捕捞海豚了,谢谢它,真的很谢谢它。” 悔过之后,江三伦就在王小花的帮助下爬起来,感谢金毓和梁元的救命之恩。 他都醒了,梁元也不装睡了,从金毓的怀里起来,对江三伦道:“你现在虽说已经醒了,但因为喝了很多的海水,又被打伤了脑袋,伤还未完全好,需得好好养养身子,我现在手上没有药,等明日天气好了,让你家里人陪我回一趟医馆,我开点药给你。” 江三伦感激不尽:“好的,多谢梁大夫。” 他妻子王小花还有父母也一直在一旁说谢谢。 江父对江母道:“明日我和梁大夫去医馆,你和小花送三伦回家。” 江母点头应着,随即对江三伦说:“大文媳妇伤了你,小花气不过,帮你报仇了,你看那边,大文媳妇就躺在那,被小花打得鼻青脸肿的,真是痛快。三伦,娘知你和大文关系好,但今日的事,追根究底还是大文媳妇的问题,要不是她先来找事,谁愿意搭理她,等大文醒了,该算的账咱们必须算清楚。” “必须算清楚。”江三伦赞同点头,随即不解的问:“什么叫做大文醒来,大文怎么了?” 江父叹气道:“大文在海里被毒物咬了,中了毒,梁大夫已经为他压制了毒素,但因为不知道咬他的是什么东西,中的是什么毒,所以无法根除毒素,大文到现在都昏迷着。”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89节 王家人正说着话儿的时候,袁小鱼一家走了过来,对金毓和梁元道:“金姑娘,梁大夫,雨已经停了,这一时半会儿应该不会再下了,雨天路不好走,天色也不早了,你们回去会很不安全,不如今晚先去我家歇歇吧。” 不远处来捕鱼的左家村人也道:“梁大夫,你就带金姑娘去袁媒婆家歇息一晚吧,我们今儿个也不回家了,都留在海边找地方休息,明天咱们一起回村,路上结个伴。” 梁元朗声应着,随即跟王家人说了几句,同金毓一起跟着袁小鱼离开这里,因为王大文中毒很严重,一直还未醒来,生怕他晚上的时候会发生什么意外,梁元临走的时候,就让日族的人把王大文抬着跟他一起走,去袁家村找个地方歇息一晚,秦雨柔是王大文的媳妇儿,大伙儿也不会把她丢下,走的时候日族的人把她也带上了。 袁家村距离海岸只一里路,村子的建筑和左家村的差不多,只是防护措施略有不同,毕竟一个靠山,一个靠海。 刚踏入袁家的大门,雨又下起来了,袁小鱼找了自己的衣服给金毓换上,梁元则穿了袁大武的衣服,梁元和袁大武的身形差不多,穿着他的衣服正合适,但金毓比袁小鱼纤瘦,骨架也没有袁小鱼的大,所以穿着袁小鱼的衣服,显得就很松松垮垮的,她勒紧了腰带,也依旧松垮。 袁小鱼看着她纤细的腰身一脸羡慕:“金姑娘,你的身材太好了,虽说看着瘦瘦小小的,但仔细一瞧,你个子不矮,该瘦的地方瘦,该胖的地方胖,哎哎哎,我好羡慕你啊!” 金毓也很满意自己现在的身材:“我以前很瘦的,是好不容易才吃胖一点的。” 袁小鱼竖起大拇指:“你胖一点比较好看,但也不能太胖了,这样就刚刚好,不对,我觉得你还可以再胖一丢丢,就这么一丢丢,那就完美了。” 她越说越兴奋,转瞬就拉着金毓聊起了小女儿家的事儿。 梁元在堂屋等了许久,也不见金毓从袁小鱼的房间里出来,坐在凳子上双腿抖了抖的,有点心急了,可他又不能去袁小鱼的房间,只能在这里等着。 待袁母做好了晚饭,金毓和袁小鱼才从房间里出来,梁元还坐在原先的凳子上,一副风化了模样。 待金毓抬了凳子坐过来,他扭动了下僵硬的脖子看着她:“你换身衣服怎么去了这么久?” 金毓眨巴眼睛道:“我和小鱼闲聊了几句,怎么了?” 梁元呼了一口气:“没什么。” 他看着她有些闷声闷气的说:“就是想你了。” 金毓:“......”忽然发现这货好黏人,她又不是去了几年,只是去了不到一个时辰而已。 恋爱中的男人都是这样的吗? 第148章 王大文家的媳妇儿红杏出墙了 袁家的晚饭很简单,全是海鲜,蒸螃蟹,盐水虾,清蒸鱼,炒鱿鱼,只放了盐这味调料,其余的啥也没有,不是舍不得放,是他们没有其他调料,姜蒜葱花椒孜然酱油醋啥也没有。 别说,这些海鲜的做法看似简单,没有那些五花八门的调料,一眼看去不觉得怎么样,但因为袁家人处理腥味的能力很强,海鲜蛮好吃的,就是没有米饭,怎么吃都不管饱。 日落而息。 晚饭后,天色彻底黑了,因今日下了雨,夜空黑沉沉的,一点儿月色都没有,大伙儿只在院子里走了两步消消食,就各自回屋睡了,金毓和袁小鱼还有她妹妹袁二鱼一个屋,梁元跟袁大武一个屋,袁大武媳妇儿跟袁母一个屋,袁父跟袁老爷子一个屋。 半夜三更,冷风呼呼,金毓趁着袁家两姐妹睡熟了悄悄起身,来到外面,梁元已在门外等着,金毓紧了紧身上的兽皮衣服,同梁元一起步入夜色中。 “也不知道今晚王大刚会不会去找秦雨柔,不去我们就白走一趟了。” ...... 王大刚与同伴们躺在床上,怎么都睡不着,脑子里一直想着秦雨柔,他闭着眼思索了许久,还是没忍住起身下床,往外面走去,听见开门声,同伴迷糊的问了句:“谁大半夜的开门,尿急吗?急就开慢点,不知道门不结实啊!吵死人了!” 王大刚的手哆嗦了下,停下了开门的动作,没敢发出声音。 那同伴咕哝了一句,又继续沉沉睡去了,王大刚松了口气,快步出了门,将门轻轻关上,随即朝着秦雨柔休息的地方而去。 王大文和秦雨柔一个受伤一个中毒,放在一起不好照料,日族人便将他们夫妻二人分开来照顾,男人们负责照料王大文,女人们照顾秦雨柔。 可秦雨柔太过傲气,得罪了族里的不少女人,很没有人缘,同来的这些日族女人多是嫉妒她的,没有一个愿意真心照顾她,所以一到天黑,这些女人就各自另找地方歇息了,把秦雨柔独自一人丢在了一间破屋里。 王大刚畅通无阻的找到秦雨柔的屋子,从窗户偷偷一瞧,见屋里只有秦雨柔一人,负责照顾她的人一个都不在,很是气愤。 “咱们族里的女人们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小心眼了,照顾一下雨柔又不会怎么样。”王大刚越看越心疼,他就喜欢秦雨柔这种娇柔的女孩子,从第一眼看到她他就喜欢了,只可惜秦雨柔已经成了王大文的媳妇儿,他想做什么都只能偷偷的来。 翻窗进了屋内,王大刚悄悄的靠近秦雨柔,柔声喊着她的名字。 秦雨柔悠悠转醒。 屋外不远处,一棵树上,金毓和梁元坐在上头。 “王大刚真来了,我们猜的果然没错,是个怜香惜玉的呀!”金毓侧着脸问梁元:“王大文什么时候能够醒来?” 梁元道:“我们现在就去找他,在他头上扎一针,他就能马上醒来。” 金毓从空间里拿出银针:“事不宜迟,走。” 见她一副想要看戏的兴奋样,梁元宠溺的捏了捏她的脸,率先跳下树,站在树下朝她伸开双手:“跳下来,我接住你。” 金毓相信梁元,没有犹豫的直接就跳了,被梁元抱了个满怀,金毓环抱住他的脖子,在他脸上亲了一口:“接的不错,这是奖励你的,下次再接再厉哦。” 梁元在她左右脸上都亲了一下:“占了我的便宜,得双倍奉还。” 金毓翻白眼:“得了便宜还卖乖。” 两人很快来到了王大文休息的屋子,这里有三人与王大文同屋,此刻全都睡熟了,梁元从窗户悄悄潜入,一针扎进王大文的头顶,得手之后,就快速跑出屋子,与金毓到墙后躲着。 没多久,屋里就传出了声音。 “我怎么会在这?咦?我的头好疼,你们几个怎么会在我的房间里,我媳妇儿呢?” “你小子总算醒了,可吓死我们了,我们还以为你不行了,什么你的房间,这里是袁家村,一醒来就惦记你媳妇,真是个妻奴,你媳妇......” 屋里叽叽喳喳的说了起来,隔壁房间的日族人听见了声响,纷纷开门走了出来,见王大文醒了,都很开心,见王大文要找秦雨柔,大伙儿也不隐瞒,把秦雨柔的事儿如实给他说了。 得知自家媳妇打了江三伦,险些把人害死,后被王小花修理了一顿,此刻躺在袁家村另一户人家的屋子里,王大文难以置信,震惊之余踉踉跄跄的从床上爬起来,不管不顾的要去找秦雨柔,大伙儿不放心他一人,就派了三个人跟他一起去,还弄了一个火把照明。 王大文几人走了,其余人就各自回屋睡自己的,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金毓和梁元从墙后走出来,悄悄的跟上王大文几人。 没多久,到了秦雨柔歇息的屋子,王大文满怀担心的正准备去开门,就听见了屋里有奇奇怪怪的声音传出来,身旁的同伴惊呼道:“呸!什么人这么大胆,居然敢在嫂子的屋子里乱来。” 他说话的同时,边伸手把门推开,火把一照,看清了屋里的情况。 “嫂子,怎么是你?你你你,王大刚,你个滚犊子的,居然敢和嫂子乱来,你,你们两个狗男女,如何对得起大文哥!!” 愤怒的声音一声一声的传进了金毓和梁元的耳中。 “成了!”金毓有些兴奋,拉住梁元:“一会儿就来人了,这天越来越冷了,咱们也别看了,回屋歇着去吧!” 梁元点点头:“也没什么好看的了。” 秦雨柔和王大刚的事儿被这么多人看见,是注定不会有好果子吃的,王大文只要不脑残,就肯定不会饶了秦雨柔和王大刚,若饶了他们,那王大文就真的是无可救药了,活该被戴绿帽子。 两人很快离开了此地,王大文等人乱哄哄的,无人发现他们来过这里。 回到袁小鱼家,刚进屋躺下,屋外就有喊声传来。 “出大事了!日族王家村王大文家的媳妇儿红杏出墙了!王大文气疯了,和王大刚打起来了,几个人把王大刚压在地上,快把人打死了,劝都劝不住。” “啥玩意儿,大半夜的闹出这种丑事,这王大文家的真是个祸害啊!” 嚷嚷声一传十十传百,各家各户都被吵醒了,八卦是人之天性,尤其是没啥娱乐的日月部落,大伙儿平日忙得昏天暗地,正愁没什么新鲜事儿解乏呢,这会儿一听到这等大事,一个个都赶紧拿衣服穿上,黑灯瞎火的跑出屋子,去看好戏,顺便拦一拦王大文,别让他把人打死了。 这种丑事,得交给王氏宗族来处理。 第149章 袁小鱼嫂子难产 金毓和梁元从屋里出来的时候,就见一群人朝着秦雨柔休息的地方而去,他们或兴奋、或气愤、或幸灾乐祸,边走边说边骂,吵吵闹闹的声音引来了更多的人,以至于等到了事发地点儿之后,人群就汇集成了上百人,把借屋子给秦雨柔暂住的那户人家围堵得死死的。 这户人家也姓袁,是袁小鱼的二叔,自家屋子里出了这么恶心的事儿,他们一家只觉晦气,所以当王大文扑上去打人的时候,没有一人上去拉架,都在一旁加油助威,冷眼旁观。 金毓和梁元和袁小鱼一家走在人群最后面,前面人群拥挤,他们看不清里头的情况,只能听得见各种叫骂喊打的声音。 “打死这个贱人,打死这两个不要脸的东西!” “我们日族的脸都被他们两个丢光了!沉海,必须把他们沉海!” “啊!别打了,我不是自愿的,是王大刚逼我的,大文,你相信我,我的心里只有你,我是被逼的......”这是秦雨柔哭喊求饶的声音,她正两个体型富态的中年妇人压低地上抓头挠脸,原本肿如猪头的脸此刻被抓得血肉模糊。 “秦雨柔,我王大文是宠你,可不是傻子,我什么都能迁就你,可唯独这种肮脏的事儿我是绝对不会原谅你的,我不允许任何人背叛我!哈哈哈,不是自愿的,大刚都承认了,是你先勾引的他,你还敢在这里狡辩。”王大文双眼发红撕心裂肺的大吼:“当初在东临国,是你先找上的我,你说你是千金小姐,家里被恶霸灭了门,还有人要追杀你,我见你可怜,这才娶了你,把你带回家,一心一意的对你好,可你是怎么对我的,你不让我碰你,不教我识字,如今却在这里和别的男人做这种事情,我现在才知道,你压根就不是清高,你是下贱,你他娘的就是在利用我!” 他越说越激动,一脚狠狠的踹在了秦雨柔的胸口上。 “噗!”秦雨柔猛地吐出了一口血。 王大文丝毫不心疼,他的脑子里全都是秦雨柔和王大刚拥抱在床上的画面。 他一脚又一脚的踹在秦雨柔的身上。 “大文,别打了,等天亮了我们就把这对奸夫淫妇带回宗族。” 人群之外,金毓身旁的袁小鱼听了这些嘈杂的声音,忍不住摇了摇头:“秦雨柔死定了,肯定会被沉海。” 袁母道:“自作孽不可活,她是活该,大文是个好的,若她安安分分的,大文肯定会贴心贴意的对她好,但她不知足,非得和别人瞎搞。” 袁父道:“在三十多年前,日月两族里也曾出现过这种事儿,当时两位老族长为了防止这种肮脏事儿再发生,就杀鸡儆猴,将那两对奸夫淫妇一起沉了海,自那次之后,两族的族人们都各自安分守己,没再动过那些歪心思,没想到,这秦雨柔一来,就破了戒了。” 都是从外面来的,怎么金姑娘他们就能讨人欢心,让族人心悦臣服,而秦雨柔却这么人见人恨呢! 金毓到没有想到,淳朴善良的日月人发起狠来会如此的凶残,说沉海就沉海,不过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这事儿若是发生在她身上,她也肯定不会善了。 秦雨柔和王大刚都被打得奄奄一息,王大文因为气急伤身,体内的毒还未解除,打完了人之后就猛翻白眼,晕死了过去。 大伙儿急得团团转,先是把王大文抬进屋里歇着,后又把秦雨柔和王大刚绑了。 这个晚上,原本和谐的袁家村被闹得乌烟瘴气的。 金毓几人也看够了,正在回去休息,才刚转身,就见袁大武匆匆跑来。 “娘,三喜要生了!”三喜是袁小鱼的大嫂。 “啥?我儿媳妇要生了?”袁母一听不得了,忙去人群里找了一个老婆子:“二嫂,我儿媳妇要生了,你得跟我去帮忙呀!” 这位老婆子是袁母的二嫂,袁小鱼的亲亲二伯娘。 “三喜要生了?我算着也就是这两天了,太好了,走走走,赶紧去看看,别耽搁了!”两人急急往家里去。 金毓几人忙跟上。 刚到袁家门口,大伙儿就听见了陈三喜痛苦的惨叫声。 二伯母心一抖:“怎么叫得如此厉害?不对劲,三弟妹,走,赶紧去屋。” 两人忙进了屋里,袁大武想跟着进去,被袁父拦住:“女人生孩子,男人不能进去。” 屋里陈三喜的声音越来越虚弱的,随即袁母惊讶的声音响起。 “怎么出了这么多血?这,这是,难产了?不得了,二嫂,这可怎么办呀!”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90节 “三喜,你支撑住,别晕,千万别晕。” “弟妹,我也没有办法了,对了,梁大夫不是在外面吗?” “梁大夫是男人,看病可以,生孩子他哪行啊!” 听到这些声音,外面的人便都知道,陈三喜是凶多吉少了,袁大武急得不顾袁父的阻拦,撞开门跑了进去。 梁元把金毓拉到一边,背对着袁家人对她说:“我是男人,不能随便进产房,进去了也帮不上多大的忙,你进去帮帮陈三喜,用你的灵泉,这东西比人参好使。” 金毓点头:“我正有此意,不管成与不成,咱们都不能袖手旁观。” 金毓朝产房走去,对袁家人道:“让我进去一下,我可以帮助袁大嫂。” 未婚的女子是不适合进入产房的,可想着金毓是梁大夫的未婚妻,应当有跟梁大夫学过一点救人的本事,现在情况紧急,他们也不敢耽搁,忙把金毓放了进去。 一进入屋里,金毓就闻到了一股浓浓的血腥味,她来到陈三喜的床边,见她痛得浑身是汗,脸色苍白如纸,一副奄奄一息,没了力气的样子,就把袁大武推开,掏出一个空瓷瓶,在里面装了灵泉水,往陈三喜的嘴里倒了些。 “大嫂子,你赶紧把这个水喝下去,这是药水,喝了你就有力气了,你不能睡哦,孩子还在你的肚子里呢,你睡了他(她)就出不来了,一定要坚持住。”她柔声安抚着陈三喜。 灵泉水入口,只是几个呼吸之间,陈三喜就恢复了些力气。 “金姑娘,求求你,一定要救救我的孩子。”陈三喜声音沙哑,她死了可以,可孩子不能死,他还那么小,还未见过这个世界,是她和大武的第一个孩子,不能有事。 金毓道:“我会帮你的,但最终还得你自己努力,听我的,咱们深呼吸,对对对,就是这样子,呼吸,吐气,再呼吸,吐气,用力,一二三,用力!” 第150章 金毓当接生婆显神威 金毓没有嫁过人,没有生过孩子,可她曾在电影里看到过生孩子的情景,一时好奇还百度查过很多生孩子的事儿,对于生孩子多少还有些了解的,这会儿正好用得上。 陈三喜恢复了些体力,跟着金毓学了几个深呼吸之后,情绪稳定了下来,也不觉得肚子有多痛了,开始逐渐用力,信心坚定的继续生孩子。 “用力!”金毓不停的鼓励她。 看到陈三喜又有力气了,袁母和二伯母都很欣慰,忙继续接生,没多久,却看到孩儿的双脚先出来了。 袁母和二伯母惊恐的捂住嘴巴,险些叫出声来。 脚先出来了,还流了那么多血,这是要一尸两命啊! 生怕吓着了陈三喜,两人不敢说出来,愣是忍着继续接生。 金毓发现了她们两人的脸色不对劲,忙跑过来看了眼陈三喜的身下,也是被吓了一跳。 “大嫂子,你继续用力,孩子的头出来了,相信自己,你能行的。”金毓边说边伸手,趁着袁母二人不注意,弄了些灵泉水在陈三喜的身下,她摸到了孩子的双脚。 听到了金毓的话,陈三喜更是信心十足,又继续用力生孩子。 或许是因为她信念够坚定,又或许是有灵泉水相助,陈三喜不知疲惫,一次又一次的用力,不到半刻钟,孩子出来了,是个男孩,剪断了脐带,袁母抱着孩子拍了拍屁股,孩子没哭,一点反应都没有,脸上顿时露出绝望之事。 “让我来!”金毓接过孩子,比袁母多用了些力气打在孩子的屁股上:“宝贝儿,快哭,快点哭,你哭起来可好听了。” 打一下不行,那就打两下,还是不醒来,就在装有水的洗盆里加点灵泉水,把孩子放里面去洗,让他彻底被水淹没。 在场的人都被她的行为吓着了,太乱来了! 可不想,没一会儿,水里的孩子动了,金毓把他抱起,一巴掌打过去。 “哇哇哇哇......”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喊。 “活了,我的孙子活了!”袁母喜极而泣,二伯母也感到很不可思议。 金毓把孩子交给袁母,顾不上感受喜悦,忙来了陈三喜这边。 孩子是平安了,可是陈三喜下身还在流血,因失血过多,人已经快不行了,金毓又给她喝了些灵泉水,还拿了一片人参塞进她嘴里,让她含住,这人参片乃是雪团找的那根三百年人参所制。 “大嫂子,孩子已经平安了,你得坚持住,孩子不能没有母亲,若是受欺负了怎么办?”金毓鼓励着陈三喜,袁大武也紧紧的拉住陈三喜的手,一个大男人忍不住落了泪。 金毓从包里掏出一包止血的药粉,来到陈三喜的下身这边,先是用灵泉水清洗,再给她上药。 心里喊着,大嫂子,我费了这么多的灵泉水救你,还用了那么珍贵的人参片,你必须活过来,不能死,老天爷,请你保佑陈三喜,让她活着,好好活着。 许是听见了金毓的祈祷,老天爷显灵了,血止住了。 梁元和袁父几人等了许久,明明听见了孩子的哭声,却不见门打开,把孩子抱出来,生怕是出了什么不好的事儿,一个个都心情紧绷,一直盯着房门看。 也不知过了多久,门开了。 袁母抱着包裹着襁褓的孩子走出来,随后是金毓和二伯母。 “活了,都活了,金姑娘医术了得,把三喜母子都救活了!”二伯母大嗓门的报喜。 袁父几人皆松了口气,高兴万分,正准备向金毓道谢,却不想,刚走出门的金毓一看到梁元,就声音干哑的喊:“梁元,赶紧扶我一下,我脚软。” 她说着就膝盖一弯,梁元吓得箭步过来及时扶住了她。 “我,我要回房休息。”金毓的声音有些抖。 在屋里的时候,她老早就被陈三喜生孩子的样子给吓住了,一直都是在假装坚强,太恐怖了,现实里生孩子的场景比网上的吓人多了,尤其是陈三喜这种特殊情况,抱着那个小婴儿入水里的时候,她的心一直都是抖,可她不敢说一个怕字,这会儿事情圆满完成了,陈三喜母子脱离了危险,有梁元在身边,金毓就不想再强撑了,直接挂在了梁元的身上,要多脆弱就有多脆弱。 梁元心疼坏了,顾不上旁人的目光,抱着金毓就去了堂屋里。 知道金毓累了,袁母等人都不去打扰,各忙各的。 二伯母看着他们二人离去的背影:“金姑娘累坏了,三弟,你们一家可得好好感激人家,好吃好喝的伺候着。” 一个未婚的小姑娘,敢进产房,不怕血腥,还勇敢的救了三喜母子,胆识过人,这等女孩子实在难得,可惜了,她有了梁大夫这个未婚夫,她那两个没娶妻的儿子没希望喽。 “是是是,金姑娘是我们家的恩人,我们肯定会好好报答她的。”袁父连连点头应着。 袁小鱼问:“我大哥呢?” “在屋里陪你嫂子,小鱼,你嫂子这次生孩子遭了罪,得好好养着,你哥是个男人粗手粗脚的,你娘年纪大了,你妹妹还小,所以呀,你得帮着你哥照顾你嫂子。” “嗯嗯嗯,放心吧,二伯母,你不说我也会尽心照顾好我嫂子的。” 屋里。 金毓死死的抱住梁元,诉说在产房里发生的一切,完了之后感叹:“我做梦都没有想到,我居然能给人接生,那孩子小小的,软软的,他一声不吭的时候,我的心别提多凉了,还有大嫂子,她那血一直不停的流,满床都是,我真的很怕她死掉。” 她见过很多生死,可今日的事儿却还是给了她很多的冲击力。 “女子的身体都是不一样的,有的生孩子很容易,有的却是很难。”梁元摸了摸她的脑袋:“你今天很勇敢,让我另眼相看。” 金毓嘟囔:“我哪天不让你另眼相看了,我每天都能让你另眼相看。今天真的太刺激了,再让我靠一靠,我需要在你怀里好好缓一缓。” 梁元:“靠吧,想靠多久都行。” 在屋里待了许久,一直无人来打扰,金毓在梁元的怀里靠了近一刻钟,正要睡着的时候,她脑子里忽然闪过了一个念头,猛地抬起头来,撞到了梁元的下巴。 “嘶~”梁元疼得嗷嗷叫。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你怎么把下巴放我头顶呀!” 梁元边用手捂着下巴边说:“我没放你头上,我只是正准备低头想偷偷亲你。” 金毓:“......” 拉过梁元的衣领在他脸上亲了吧唧了一口,金毓就言归正传:“我想好了,我要当接生婆。” 梁元:“......你还是先把种地开荒造纸开牧场建果园这些事儿做好吧!这么多事情你都忙不过来了,还想当接生婆,你脑子进水了?” 金毓冷眼瞪过去。 梁元一巴掌打在自己的嘴上:“我嘴巴欠抽了。” 第151章 野牛王被大龙虾夹住了鼻子 金毓被梁元逗笑了,她耸耸肩道:“你说的很有道理,我手上的事情实在太多了,没时间做接生婆。” 她叹息一声:“行,我放弃,这事儿不说了。” 她想帮助人,也得量力而行。 闻言,梁元松了口气,不执着做接生婆就好。 金毓看了眼黑漆漆的四周:“现在是什么时间了?” 梁元道:“寅时三刻(凌晨三点四十五左右),快天亮了。” 金毓打起了哈欠:“袁小鱼他们一家还在忙吗?” “嗯。” “好困呀!他们忙他们的,我们回屋睡我们的吧,天明了还得赶路呢!” 两人从堂屋出来,袁母正在煮石斑鱼汤,见他们出来了,就忙过来问金毓的情况,得知金毓已经缓过来了,她才放了心,道:“三喜醒了,说是想吃东西,我就煮了些鱼汤,金姑娘要不要喝一点再去休息,这汤很补的。” 金毓摇头:“不用了,都给大嫂子留着吧。” 她和梁元很快各自回了房。 金毓是真的困得很,进了袁小鱼姐妹二人的屋子,倒头就睡,睡了没多久,她就感觉到有人推门进来了,是袁小鱼姐妹俩,俩人轻手轻脚的进来,在她身边躺下,生怕吵醒了她,大气都不敢出。 金毓抿唇了笑了笑,也没发出声音,继续睡自己。 天明,金毓二人起来的时候,他们昨日淋湿的衣服都被袁母放在灶火边烤干了,袁母昨晚没睡,一直在帮着袁大武照顾陈三喜和小孙子,这会儿把衣服给了金毓二人,她才回屋歇息,换袁小鱼来帮衬袁大武。 同金毓二人一起来袁家村暂做休息的日族人都已经押着秦雨柔和王大刚先一步离开,知道秦雨柔不会有好下场了,金毓和梁元也不多管了,在袁小鱼家用了早饭,帮陈三喜把了脉,见她已经没有大碍,只需慢慢养着就能恢复,孩子也没有什么问题,便放了心,告辞离开。 袁小鱼一家很感激金毓昨晚的救命之恩,送了他们二人很多东西,多为海鲜,连那两只大龙虾也全都给送出去了,特别的热情,金毓二人不收都不行。 怕金毓二人拿不了这么多的东西,袁大武还弄来了个简易的木板车,亲自帮金毓二人把东西推出村子,等和左家村的那些人汇合之后,见有人帮忙拿东西了,他这才放下东西离开。 金毓二人昨日捕捞到了一箩筐的海鲜,加上袁家今日送的这些,就变成了两箩筐的海鲜,鲍鱼海参扇贝大虾章鱼什么都有,海鲜品种还挺全的,除了那两只大龙虾,其余的海鲜都死了,避免坏掉,全都用盐腌制着。 左家村的人都很疑惑,不解的问了袁大武,为何送这么多东西给金毓二人,袁大武喜得一子,媳妇和儿子都平平安安的,心情十分的欢畅,一听这问话,就神采飞扬的把昨晚的事儿说给了大家听。 左家村的村民们震惊万分,看向金毓的目光发光发亮。 待袁大武回去了,左家村的村民们就围住了金毓二人,热情的帮他们俩拿东西,问东问西,一直叽叽喳喳个不停,金毓偶尔回答两句,这些村民就兴奋的跳起来,好似能跟金毓说上话是何等光荣的事儿似的。 金毓:“......”有种当了明星被粉丝围攻了的感觉。 江三伦的情况的比昨天更好了些,不过还是需要吃几副药养养,所以,今日江父还是得跟金毓和梁元一起回左家村取药。 昨日的雨太大,地面被冲刷出了好些个大小不一的水坑,泥路又滑又脏,走起路来实在费劲,还没走多久,脚底就全都是厚重的黄泥,找地方把泥土蹭掉了,金毓等人又继续赶路,等到了靠山镇的地盘后,蹭了十次泥土的金毓等人才发现,靠山镇这边昨天居然没下雨,只是天气阴冷而已,地面都是干的,大伙儿就很无语。 走到左家村的时候,已经过了晌午,大伙儿都累得不行,鞋子已经脏得不成样了,好在双脚没有走废,所有的海鲜都保存完好。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91节 因昨晚金毓和梁元没有回来,金父等人都很担心,一大早金父就来村口等着了,等了许久不见人来,金父就回去,换了金母过来。 金毓和梁元一进村,一眼就看到了坐在村口石头上抠脚丫的金母,金毓开心的朝她挥手。 “娘!” 金母闻声放下脚丫子起身一看,见金毓他们回来了,忙穿了鞋子,用手在衣服上蹭了蹭,朝着金毓等人跑过去。 “闺女呦!你们可算回来了,说好的晚上回来的,结果你们一个都没回来,娘都担心死了。” 金毓道:“昨天捕鱼的时候,下了场大雨,我们才没有及时回来,不是故意不回来的。” “啥?下大雨?”金母抬头望了望天:“这边没下雨呀!老天爷就是奇怪,明明都是一片天,天气说变就变,一边下雨,一边不下雨的、” 她低头看到金毓和梁元的鞋子都脏了,裤脚上也沾了好多泥,更是心疼他们两个了:“辛苦了,辛苦了,走走走,我们回家。” 有几个左家村村民道:“金姑娘,梁大夫,你们东西多,不好拿,我们帮你们送到家里去。” 梁元:“那就谢谢兄弟们了。” 装着海鲜的竹筐用大树叶盖着,金母看不见里面有些什么,也没多大兴趣,海鲜而已,她又不是没见过,现在最重要的是,把闺女带回家去休息,悄悄累得这小脸,比以前更白了。 到了金家这边的时候,金毓一眼就看到金父、金娇、金虎三人正站在院门口翘首以盼,看到他们一行人了,就欢天喜地的跑了过来,嘘寒问暖的。 金母把他们三个推开:“别挡路,都闪开点,小毓和梁元赶路累了,要回家歇歇。” 金父几人闻言都赶紧让开。 把竹筐抬进了金家的院子里,帮忙的那几人喝了两口水,就各自回家了。 他们刚走,野牛王就和雪团带着疾风这五匹马儿从山里出来了,一进院子看到金毓,这些动物们个个眼儿发亮,纷纷凑过来讨水喝。 作为老大,野牛王是第一个喝到水的,喝完了就走到一边,忽的看到院子里的竹筐,就好奇的走过去,用脑袋蹭了蹭竹筐,把上面用来遮挡的叶子弄掉了,然后就看到了用麻绳捆绑着,放在竹筐最上面的两只大龙虾。 “哞!”看到了稀奇的东西,野牛王很兴奋,张嘴咬断了一只龙虾身上的麻绳,然后,得到了释放的大龙虾给了它一钳子,夹中了它的鼻子。 野牛王:“......”痛死俺老牛了! “哞!”它惨叫着在院子里蹦跳起来,边跑边甩脑袋,想把大龙虾甩飞,奈何龙虾钳子夹得太紧了,它如何也甩不掉,越甩鼻子越疼。 第152章 雇佣短工开垦荒地 金毓等人一回头,就看到野牛王痛得上跳下窜,还想用鼻子去撞墙,试图将挂在它鼻子上的大龙虾撞死。 “停!”金毓惊得跑过来,大声喝止:“别撞,我帮你把它取下来。” 真撞上去,她家的墙就倒了,开什么玩笑哦,好不容易才堆砌起来的石头墙。 “哞!”野牛王猛然刹住脚,眼泪哗啦的看着金毓,甩了甩脑袋,挂在它鼻子上的大龙虾跟着它的动作晃动。 金父等人忍俊不禁。 金母:“这傻牛,居然打不过龙虾!” 金父:“好大的龙虾,看得我口水流!” 金娇:“壮壮遭罪了,鼻子该有多痛啊!那么大的龙虾钳子,都能夹断我的手指头了。” 金虎:“我姐就是厉害,这么大的龙虾都能捕捞到,我太崇拜我大姐了!” 梁元:“龙虾不是你姐捕捞到的,是别人送的,共有两只,你姐说今晚就把龙虾全做了,把大姑他们一家都请过来一起品尝海鲜大餐。” 金父四人惊呼:“哦哦哦,是吗?是吗?别人送的,还有这种好事?太棒了,晚上可以吃海鲜大餐了!” 几人在这讨论龙虾吃法的时候,野牛王在那疼得直蹬脚。 “你别动,我帮你取下来,会有点痛,你忍着点,不许踢我,敢踢我我就给你翻脸。”金毓边说边靠近野牛王,慢慢的去抓住那大龙虾。 这大龙虾也许是受了刺激,这会儿愣是不松钳子,金毓不好拿下来,怕伤着了野牛王的脖子,她皱了皱眉,正想找人的帮忙的时候,灵机一闪,想到了灵泉水,忙滴了一滴灵泉在龙虾嘴巴的位置,然后大龙虾松开了钳子,啪嗒掉到了地上,挥着大双钳,要来夹她。 金毓:“......” “哞!”敌人终于被拿下了,野牛王迎来了报仇时刻,见攻击自己的丑货要去袭击甜人,野牛王抬起前腿,想把大龙虾一脚踩碎。 金毓惊呼:“别踩,这是我要吃的。” 野牛王吓得脚一歪,不踩了,把大龙虾踢飞了出去,落到了石头墙之外。 “虾,我的虾!”金毓和金父等人忙追出去找虾,一出去就看到大龙虾压在一颗大白菜上,许是闻到了白菜是灵泉水种出来的,这龙虾竟用钳子猛地夹住了大白菜,想塞进嘴巴里,却怎么也塞不进去。 梁元快步上前,先金毓一步把龙虾拿在手里,金毓气呼呼的指着它:“敢伤害我家牛牛,我这就去把你做了。” 金母伸手过来:“我来做它,闺女,你去照顾壮壮。” 这辈子还能拿这么肥美的龙虾做美味佳肴,她心情好激动啊!太幸福了! “我先回家一趟。”梁元叮嘱金毓:“你体质特殊,别太靠近龙虾,注意安全。” 方才龙虾要夹金毓,他可是瞧见了的,若是野牛王不出脚,他都准备要动手了。 “嗯呢,你去吧,晚点儿把伯父和小月一起带过来吃饭。”金毓道。 待梁元带着江父离开,金母就让金虎去丁家走一趟,让金兰一家晚上不用做饭了,到他们家来吃龙虾。 金虎很快就去了。 金毓几人乐滋滋的拿着龙虾回家,一进大门,金母就拿着龙虾去了灶房,金毓去看野牛王。 进了木棚,就见雪团在幸灾乐祸的摸野牛王的鼻子。 “啾啾!”傻牛,你也有今天。 “哞!”那玩意儿是个硬壳子,总有一天,俺老牛会让它付出代价的。 金毓给野牛王看了下鼻子,得亏它皮厚,鼻子只破了点皮,不算严重。 金毓用灵泉水给它清洗一下,上点药就完事了。 洗伤口的时候,见灵泉水从自己的鼻子上滴落,野牛王伸出舌头接住,不能浪费了甜水。 金母从未做过这种大虾,把握不好做法,金毓就来帮忙,并说了龙虾的来历。 得知秦雨柔和王大刚居然乱来,金母震惊万分:“啥?还有这种事情,这个秦姑娘是多想不通呀!来到陌生的地方,没有娘家做靠山,不知道伺候好自己的相公,生个儿子求个依靠,还敢随便乱来,这胆子实在太大了,她脑子肯定被门夹过。” 虽然他们这些外来人比日月人懂的多,但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强龙压不过地头蛇,日月人但凡有点别的心思,他们这些外来人哪还能过得如此滋润,早就被压得喘不过气来了。 “这个秦雨柔呀!就是不自足。”金母总结了一句。 这边,梁元为江三伦开了三副药,递到江父手上的时候,仔细的给他说了如何煎药,需要注意些什么,江父认真的听着,付了银钱千恩万谢的离开了医馆,走了十几米之后,他扭头看了医馆的门匾还有门口的梁元一眼,将这个医馆和梁元这个人牢记在心里头。 金毓母女二人正忙活着的时候,金兰就来了。 “虎子说你们今晚要做大虾吃,我就忙放下手里的活儿来帮忙了,哎呦喂,这么大的虾呀!”看到那大竹筐的大虾和海鲜,金兰也忍不住吞咽口水了,直呼有口福了。 金母得意的抬着下巴:“那都是托了小毓和阿元的福。” 金兰连连点头:“是的,是的,你说的对。” 因今日有好菜,也没外人在,金毓就从手机里,买了点大米,由金兰蒸饭,她和金母做海鲜。 金母一开心,嘴就包不住,做事儿的时候,就顺口给金兰说了秦雨柔的事儿,听得金兰嗤之以鼻:“她活该!” 三人在灶房里忙活近一个时辰,这才把饭菜给做好了,两只大龙虾,一只做了蒜香,一只麻辣,还用其他海鲜做了海鲜煲。 第一次尝到如此巨大的龙虾,金父等人感叹连连。 金父:“鲜,这味儿太鲜了,这种大虾,就是柳州府的富人,那也是吃不到的,咱们现在的生活真是越来越有滋味了,等以后把那些果蔬都种出来之后,那就更爽了。” 金母:“这龙虾看着大,但相比之下,我还是更喜欢鸡肉的味道。”穷的时候天天梦想着能够吃到鲍参翅肚,但真吃上这些精贵之物之后,她却怀念起以前在老金家的时候养的那些鸡了。 从手机里买的鸡肉熟食,一开始还可以,吃多了就觉得没有她自己养的鸡好吃。 金毓算了算时间,按照这里的气候来看,只适合种一季稻,且需等到三月底才能播种育苗。 他们家目前为止已经开垦出了六亩地,有一亩已经种植了蔬菜,有三亩会用来种水稻,其余的用来种玉米、红薯、土豆、小麦,除了这些,她还有很多东西想要种植,可土地不够,还得继续开垦更多的土地,这后续的土地开垦,需雇佣短工。 第153章 年前赶集 金毓把雇佣短工的事儿给家里人说了,金母很赞同:“行,就按你说的来办,多雇佣一些短工,在种植水稻之前多开垦出一些土地,把能种的都种上。” 隔日是初八,年前赶集,天还未亮,各村的村民们皆成群结伴的出了村,要去集市上占位置做买卖。 金毓也要去赶集,除了她,还有金娇、金虎、金母、金兰、丁洒、梁月六人,去之前,三家人各自准备了一筐的菜,准备拿到集市上试卖。 牵着三匹驮着新鲜蔬菜的马儿,金毓七人出发了,一路上,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金姑娘,你们是要去卖蔬菜?” “你们种的蔬菜可真好,这是族里独一份呀!打算卖什么价呢?” 金毓七人这次要卖的蔬菜只有白菜、生菜、香菜三种,一听这位村民的话,金毓就知道,他是想买蔬菜了。 虽说他们三家的蔬菜是独一无二的,可以随便往高价喊,可想着日月部落的经济条件不如赤云国,喊高了价格实在坑人,金毓几人就没有乱喊价,直接给了个很实诚的价格。 白菜一文钱一斤,生菜两文钱一斤,香菜三文钱一斤。 这价格,在日月部落,是属于超级便宜的了,要知道,与部落做生意的那些商人,所卖的白菜蔫吧蔫吧的,也得十文钱一斤。 村民们不淡定了。 “金姑娘,你们先别去集市上了,蔬菜先卖我们一些,这么好的蔬菜,我们可不想错过了。” “对对对,不可错过,金家婶子,我要买两棵大白菜,一斤生菜,半斤香菜......” “你少买点,都被你买完了,我们买什么?” “我才买了多少,你急什么,别挤。” 不一会儿,金毓七人三马还未到集市上,就在半路上被村民们团团围住了。 总共两筐蔬菜,全部一扫而空,连烂菜叶子都没有放过。 村民们还没买过瘾,期待的问:“招弟大娘,你们日后还卖蔬菜吗?” 金母开心的笑着:“不卖了,我们家这次种的菜不多,得留着做种子,不能一直卖。” 村民们也知留种的事儿,见金母如此说了,就不再多问了,纷纷说,以后培育出了种子,给他们留一点,他们买。 待村民们都散开了,金母把卖菜得来的铜钱全塞给金毓:“呐,全给你放着。”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92节 金毓也没客气,伸手接了过来,数着手里的铜钱,只感觉沉甸甸。 这是她靠种地卖菜得来的钱,比靠野味山货或是抢土匪得来的钱更让人满足。 金毓喜滋滋的把铜钱装进布袋里,跟着家人继续往集市上去。 这次的赶集,是日月两族合伙开办的,金毓等人到了地方,只见那条宽敞的赶集路上被围了个水泄不通,人声鼎沸。 金毓抬眼看着那闹哄哄的集市:“人可真多,没人赶集的时候,这条看着还挺宽敞了,这会儿挤满了人,就狭窄了,娇娇、虎子、小月、阿洒,你们几个跟紧大人,别挤丢了。” 金虎不满的皱着眉:“大姐,我个子比你高,不是小孩。” 金毓危险的眯起眼睛:“你是在嫌我矮?” 金虎摇头:“不,我是觉得你比我更需要保护。” 金毓也懒得废话了,直接走过去,抓住金虎的后衣领,将他提了起来。 金虎:“......” 金母几人:“......” 金兰咝了声:“小毓,你这身力气,可真是越发了不得了。” 金母竖起拇指:“强点好,娘不怕你受欺负了。” 金虎面色通红:“大姐,你快放我下来,丢死人了!” 金毓把他放下来,温柔的笑着:“谁需要保护?” 金虎无奈叹气:“我。” 金毓摸了摸他的脑袋:“乖,好好跟在姐姐身边哦。” “我也跟在毓姐身边。”梁月笑容乖巧的走到金毓的身边。 金娇也走了过来。 一行人很快进入集市里,兴趣盎然的游逛。 集市上卖的东西种类不多,多为海鲜野味兽皮,另外还有少数的布料,那些布料颜色暗淡老旧,是日月人用海鲜跟诸国的商人换的,有些人家舍不得用掉这珍贵的布匹,就一直收藏着,时间长了,就发霉了。 虽说已经发了霉,可因为布匹稀有,这些布料还卖的挺贵的,最普通的料子也要卖四十文一尺。 金毓七人完全看不上这些布匹,太差劲了,可日月两族买的人却很多,因为此物很少有人家会拿出来,除非是真的很缺钱。 看到那么多人去围着那家人买那么劣质的布匹,金毓皱了皱眉。 日月人不会织布,连织布机都没有,而他们三家人,会的东西都挺多的,但就是不会织布,也造不出织布机。 以前的时候,日月人穿的都是兽皮,用的是骨针,跟原始人真没有多大区别。 他们三家人身上的布衣总有坏的时候,一旦坏了,想穿新衣,要么改穿兽衣,要么每年四月从各国商贾手中买布料,亦或者用手机买布料,用手机买的布料不好跟外人解释,总不能买了不穿出去,所以最好的方法还是得学会织布。 也不知道后续的手机升级能不能传授织布工艺? 逛到集市最里面的时候,金毓七人看到了卖牲畜的地方。 日月部落也有鸡鸭鹅狗猪牛马羊驴等等牲畜,这些牲畜是往年出海去各国经商的精英们买的,为了配种和省银子,当时买的牲畜都是买小崽子,公母都有,买回部落慢慢养,养大了再配种,慢慢增长家畜的数量。 可就算养了家畜,日月人还是以狩猎和捕鱼为主,农牧业为补充。 集市上卖的牲畜都是小崽子,个头小数量少不说,还长得很不好,一副快死了的样子,价格还卖得贼贵,一只鸡崽子要二十文钱,鸭崽十八文钱一只,鹅崽二十五文钱一只,猪崽五十文钱一斤。 金毓七人被这个价格给刺激到了,这也太贵了。 卖牲畜的人说:“没办法,家畜稀有,不好养,母鸡下十个蛋,才孵出两只小鸡仔,一不注意鸡崽子就会死翘翘,我不卖贵点,怎么回本。” 末了还说:“哦,对了,你们要买崽子也可以,但得少买一点,因为真的不好养活,整个日月部落,也就我们几家卖崽子的养得活家畜,其余的买回家都得养死,你们买多了就是浪费钱。” 金毓七人:“......”头一次见到让客人少买点东西的卖家。 第154章 迎接新春,做出纸张 这些卖家畜的还不许讨价还价,开出什么价就是什么价,不买就一边凉快去,还挺拽的,一点都不会做生意。 无论金毓七人怎么说,卖家畜的那几人都不减价,他们宁愿把崽子们拿回家养死了,也不便宜卖掉。 金毓七人无语极了,琢磨再三,还是把鸡鸭鹅猪的崽子买了,金毓一家重养殖,买的最多,小鸡五十只,鸭子三十只,鹅八只,猪两头,金家买了两头猪崽,二十只鸡,十五只鸭,五只鹅。 梁家只有梁月一个人来赶集,不傻了的她很爱干净,觉得这些崽子脏兮兮的,一只都不想买,可金毓却道:“小月,自家养的家禽很好吃,还能下蛋,咱们买回去好好养着,要不了多久就能吃上美味了,你别嫌它们脏,就把它们当做行走中的美食来看就行了。” 梁月却问:“毓姐你很喜欢养家畜,吃家畜吗?” 金毓看了她一眼,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问,但还是说了:“是的,怎么了?” 梁月立马笑了:“那我就买下它们。” 毓姐很快就会嫁进他们梁家了,这些小崽子就当是提前给毓姐准备的,等毓姐嫁过来了全给她养着。 梁月说着,就不由分说的从布袋里掏出梁元给她的零花钱,将卖家们剩下的鸡鸭鹅猪全买了,使得那些卖主们皱紧了眉头:“丫头,你浪费钱了呀!不能这么败家的。” 嘴上虽然这么说,但他们一看到梁月手里的碎银子,还是没忍住把崽子们打包好,给梁月递过去,并说:“养死了就再来找我们买,我们家里还留了些崽子。” 本来是想留着自家养的,但眼前的这七位客人如此喜欢,他们就只能忍痛割爱了。 虽说金毓几人带来了三匹马,但他们没有马车,七个人带着这些新买的崽子们不好回家,那些卖主们就很热情的帮着他们把货物们全送回家。 回到村子里的时候,已经是申时,村民们见金毓七人买了那么多的崽子,都十分的惊讶,但都没有多说什么,他们知道,金毓这行人是聪明人,聪明人做事,他们这些笨的看着或者跟着学做就行了,无需去多管。 除了梁家有梁宏在家里,金家和丁家家里都没有人,都在外面忙着活路,把崽子送到了金、梁、丁三家,卖牲畜的那几人在金家喝了口水,就马不停蹄的离开了,要在天黑之前回到家,走的时候还接头接耳的嘀咕:“这金家的水好甜,甜得我浑身舒坦。” 崽子们全部被关在竹片编制的简易竹筐里面,一个挤一个的,金毓叫上金虎和金娇,找来了一些木头,给这些崽子搭了四个简易的棚子,作为临时的鸡棚、鸭棚、鹅鹏和猪棚,孩子们忙着的时候,金母就去菜地里找烂菜叶喂家畜。 金毓搭好了猪棚,见那筐里的鸡鸭鹅猪奄奄一息,就走过去给它们喝了点灵泉水续命。 等她把棚子都搭好了,天也黑了,那些鸡鸭鹅猪也精神了许多。 金父迎着夜色回家,一进院子就听到了叽叽喳喳的声音,寻声在院子里一扫,看到了那些鸡鸭鹅猪。 “这,这谁买的呀?”金父大步走进屋里:“孩子他娘,你们怎么一次性买了这么多的家畜?这也太多了,不好养,咱们家的粮食还没有种出来呢!” 金毓端着菜从中灶房走出来道:“爹,你无需担心,这里暖得快,那山上的野菜都提前生长了,咱们只要勤快点,肯定能养活那些小家伙的。” 金父坐下来:“咱们已经够勤快了,我是怕你们累着了,想让你们慢慢来,不要一次性做太多的事情。” 金母给他咬了一碗饭:“行了,我们心里有数的,买了这些崽子,孩子们可高兴了,一点都没喊累。” 金父拿起筷子就想吃饭:“你们不累就行,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吧!” 金虎:“爹,你还没有洗手。” 金母:“把手洗干净了再吃饭。” 金父不甘不愿的起身:“以前怎么没见你这么讲究?” 金母冷笑:“以前能和现在比吗?以前是抢饭吃,现在是随便吃。” 梁元还未进院门,就听见了猪叫声,进门一看,自家爹和妹妹正在搭简易的木棚子,院子里房子装有鸡鸭鹅猪的大竹筐。 还未等他问话,梁月就先一步道:“哥,这些崽子都是嫂子让我买的,说等她嫁过来之后让她养,她喜欢吃自己养出来的美食。” 一听是金毓让买的,梁元啥也不说了,问:“你们做晚饭了吗?” 梁月和梁宏:“......忘,忘忘了。” 只顾着搭木棚了,一忙起来就给忘了。 梁元无力扶额:“我去做晚饭,你们继续。” 饭后,梁元道:“爹,我想雇佣短工开垦荒地。” 以金毓的性子,还有手机的古怪之处,这以后他和金毓只怕得种更多的地,为了以后的农牧大业,地必须早点开垦出来,他现在太忙了,没有时间和精力,只能雇人了。 待成亲后,等他和金毓商量一番,这后期种地还得雇长工。 梁宏道:“你想做什么尽管去做。”儿子做什么都有自己的思量,他不会多问,只会全力支持。 天明,晨雾还未散去,金毓就和金虎早早起来,早饭也不吃就去把鸡鸭鹅猪的棚子重新整修加固,金娇和金母负责做早饭,饭后,就去山上砍柴,之后又去挑水摘烂菜叶喂牲畜,而金父,则去找了左村长,说了雇短工开荒之事。 “我家只招三十个短工,工钱是十文钱一天,不管吃住,五天一结算,但是左村长,丑话我们得说在前头,我们家保证不会压榨短工,但来我们家干活的人不能偷懒,一旦被我发现了偷奸耍滑,我是要扣工钱的。”金父道。 左村长:“嗯嗯,你放心,你们家开出这么高的工钱,谁敢偷懒,你只管把人赶走,换勤快的来,不服气有怨言的就让他来找我。” 在日月部落,给别人家干活,那都是换工的,或是只给五文钱一天的工价,管吃,金家虽然不管吃,但多给了五文钱,大家都宁愿要那五文钱也不会选择管饭。 金父这里刚和左村长说完,梁宏就来了,也是为了雇佣短工开荒之事。 金父皱眉看着他:“你家怎么也要雇佣短工开荒呀?种得过来吗?” 梁宏笑着说:“就是因为种不过来,所以才招短工呀!” 金父没再多问了,他大闺女不久就会嫁到梁家,梁家的地多了,日子过好了,他大闺女才能过得好。 开荒就开荒,多开点。 和左村长谈拢了事儿,回家的路上,梁宏和金父结伴而行,梁宏道:“我儿虽然没说,但我能猜到,他急于找人开荒,多半是为小毓。” 金父白了他一眼:“就算不为了我女儿,你们家也要开荒的。我跟你说,我女儿柔弱,这以后到了你们家,你们可不能什么事儿都让她干知道吗?” 梁宏拍着他的肩膀:“放心吧,不会的,她不想做的事情,我们绝不会逼着她做的。” 金父这才满意了。 左村长很快就把金梁两家要雇佣短工的事儿宣扬了出去,村民们得知此事,都有些激动。 “十文钱一天?金家和梁家可真舍得啊!” “他们几家到底有多少银子啊?” “人家有多少银子与你有什么关系,你只管决定去不去干活就行了,十文钱,不少了。” “一家只招三十人,不行,我得赶紧过去。” “我也去。” 左村长带着两个人拦住了这些村民:“去什么去,都给我安静点,你们一大群人一窝蜂的去人家家里像什么话,来我这里先报个名,一家出一个人,体力不行的就别来凑数。” 以前日月人对金钱没有什么概念,可自从学会使用货币之后,就知道金钱的重要性了,凡是能赚钱的事儿,他们都不会放过,更别说金梁两家开出的这个部落里数一数二的工钱了。 听到左村长这话儿,大伙儿很快冷静下来,排队去他那报名。 第二天一早,金毓就起来到后院里去造纸了,短工的事儿全交给金父来处理,她一心造纸就行。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93节 在这没有机械化的地方,造纸全靠手工,纸品繁多也杂乱,有泡料、煮料、洗料、晒白、打料、捞纸、榨干、焙纸八个流程,所需主要原料有麻类、竹子、稻草、树皮等等东西。 初次造纸,金毓选用了稻草,稻草年复一年的生长,无需砍伐树木,不会造成环境污染,需先浸泡七到十日左右,在制作造纸工具的时候,金毓就已经提前找了适合的稻草进行了浸泡,到今日,已浸泡了九天,可以进行下一个流程煮料了。 金毓的脑子里虽然有造纸的工艺流程,但她从未造过纸,亲自动手之后,从才知道此门工艺根本没有那么简单,而且还很累人,她需要反反复复的做试验,才能造出理想中的纸张。 这次造纸,金毓把金娇也带上了。 金母等人知道她和金娇需要清净,就尽量没来打扰她,一心做着家里的活儿。 金毓闭关造纸的第二天,左村长从村里挑出了六十个最能干的壮劳力来找金父和梁宏,定下了短工的人选,当日晌午就开始干活开荒。 梁元和丁潇忙着土窑烧炭的事情,每天都会忙到很晚,也没有时间来找金毓,而丁家也都在各自忙着自己的事情。 野牛王倒是经常带它媳妇儿从山里出来找金毓,可金毓忙得很,没空搭理它,野牛王不敢惹她生气,就没硬闯后院,见家里来了些新崽子,弱不拉几的,就带着自己的媳妇儿到这些崽子的面前显摆。 家里的那五匹马儿,都是金母在照看,至于雪团,这小家伙经常往山里跑,隔两天才出来一次,每次出山都会带回来很多珍贵的东西,寻宝能力比以前还强大。 如此过了多天,很快迎来了日月人的春节,金毓也在春节的这天早上,做出了油纸、宣纸、草纸三种纸。 第155章 人家要当宝物的守护神 忙碌了这么多天,总算把纸做出了,金毓满满的成就感,跟在她身边的金娇更是一脸嘚瑟,抱着一小堆草纸就去找梁月了。 纸不管在哪个国家,都是非常珍贵的,一般百姓纸都用不起,更别说用来擦屁股了,只有大户人家才会用草纸来擦拭屁股,普通人用的都是木片儿、树叶、稻草、包谷棒子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屁股特别的遭罪。 金毓的手机里虽然有卫生棉卖,但却没有卫生纸,金娇对金毓说的这种卫生纸已经惦记很久了,这会儿纸做出来了,她就迫不及待的来找梁月这个好闺蜜分享了:“小月,小月,你快看,这是我和我大姐做出来的草纸,这个草纸不是那个草纸哦,是不能写字的,软软的,是用来擦屁屁的,这放在以前,我想都不敢想,我们居然还能用纸擦屁屁,哈哈哈,这可是那些富人才敢用的东西呢!小月,事不宜迟,我们去茅房试一下怎么样?” 正在学着做菜的梁月:“......不去,我不内急。” 梁月不去,金娇也不强求,借用了梁家的茅房,出来的时候,露出了一副极为享受的表情。 看得梁月手痒,好想给这个傻丫头一耳刮子。 真可惜,她没能陪着毓姐造纸,便宜了金娇这个憨丫头,不过,来日方长,等毓姐成了她的嫂子,她以后有的是时间跟毓姐相处,金娇只能靠边站。 金毓做出了纸,大伙儿都很开心,纷纷来她这里看纸,见她居然做出了草纸,不对 ,用金毓的话来说 ,这个叫做卫生纸,是茅房用纸,比以前柳州府里的那些大户人家用的草纸还好,超柔软,一点都不伤屁股。 “小毓,这个茅房用纸用起来会不会太浪费了?”丁达蹙着眉头。 金毓摇头:“不会浪费,自己造纸自己用,很方便。一开始是不熟悉流程,所以造纸所花时间比较长,如今我已经熟悉了,这后期造纸不会太麻烦。咱们之所以弄出纸张,这就是为了让生活变好,做出来了还怕用,那才是真的浪费呢。” 她把所有的卫生纸全拿出来:“这次做的纸全是摊开的,没有卷起来,下次做的时候我再把它卷起来,用起来更方便。” 她这次只做了三百张茅房用纸,一百张宣纸,两百张油纸,这些纸大部分他们会留着自己用,只拿小部分去找裴族长谈合作。 见金毓如此说了,大伙儿都不再多说什么,只是认真仔细的看着那些纸,越看越喜欢。 金母问:“小毓,你想什么时候去找裴族长?” 金毓摸着下巴:“今天是春节,日月人过年过七天,我打算七天后再去找裴族长。” 金父点头:“你自己决定好就行,需要我们帮忙的地方就说出来。” 又看了好一会儿的纸,大伙儿这才各自去忙自己的事儿,为今日的春节准备大餐,各自在自己家里吃年夜饭。 日月部落虽然落后,可也有贴对联这个环节,写对联的红纸是从外面买来的,各家都珍藏着,留着过年用,往年因为部落里没有读书人,月族人的对联都是用简笔图画代替,所用的笔是炭笔。可今年不一样了,族里有三十个人跟着丁流学字,虽说学了没多久,会写的字不多,但好歹也会写字了,所以前几日,大伙儿就想让这三十人写春节对联。 这可难为死这三十个学生了,他们还没那个本事写对联呀! 到最后还是丁流热心,见月族人们都如此期待能有一副真正的对联,便叫上金兰和丁洒,带着那三十个学生,帮月族人写对联,一家一副对联。 如今晌午一过,各家各户就把对联给贴出来了,他们没有鞭炮,就提前准备了一些竹子,充当鞭炮烧得噼里啪啦响。 喜庆的味道逐渐浓了。 野牛王正准备带水牛群出山,刚走到山口就听见了炮竹声,惊得顿下脚步,带着野水牛群在山口等了好一会儿,确定了那些炮竹声只是声音而已,并不是什么会伤害到它们的东西,这才大摇大摆的从山里走出来,往金家而去。 金毓正在帮着金母一起做年夜饭,见野牛王居然把野水牛群全带出山来过年了,就觉得很暖心,放下手里的事儿,走出来喂了些水给牛群喝。 “今天是春节,你们既然出山了,就不要到处乱跑,壮壮,牛棚里有草,那些草都是咱们家地里长出来的,比山里的草更好吃哦,你可以带你媳妇儿和小弟们去尝尝,那些就相当于是你们的年夜饭了。” 灵泉水种菜虽说能让蔬菜长得更好,但也能让地里的杂草疯长,以至于他们得经常去除草,家里的牲畜也不愁草吃了。 野牛王喝了水很满足,一听金毓说还有更美味的草吃,就忙带着牛群去了牛棚里面。 因为水牛群时不时会下山,所以金家的牛棚已经扩建了,虽说建得不是很好,但还算坚实,足够野牛王带着这群水牛在里面暂住了,等日后生活好了,青砖造出来了,在建更好的房子,换更大的牛棚,弄一个大牧场。 天还未黑之前,年夜饭就做好了,红烧鱼,白菜肉卷,爆炒鱿鱼,炖野鸡汤,麻辣兔肉,凉拌卤猪肉,都是金毓最爱吃的,少部分是金母做的,大部分是金毓做的。 正准备开吃的时候,雪团回来了,还带来了一根沾着泥土的人参,右前脚受了伤。 “雪团,你怎么受伤了?” 金毓忙放下手里的碗,弯身把雪团抱进怀里,查看伤势:“还好不严重,只是破了点皮。” “啾啾!”雪团却一点都不在意自己的伤,把嘴里的人参递了过去,甜人,这是人家给你找的宝贝儿,人家对你才是最好的,人家会一辈子对甜人好的。 金毓听懂了它的意思,瞬间感动了,她摸了摸雪团的头,用力点头:“嗯,我知道你是最好的,不过,我不希望你再去找宝贝了,这些人参和灵芝,以后我们都能种出来,无需你再去山里冒险寻找,比起得到这些宝贝,我更担心你的安危,答应我,别去找这些东西了,可以吗?” 雪团睁着水灵灵的眼睛看了她两眼,然后才点点头。 金毓知道它是听懂了:“既然答应我了,那你必须言而有信哦,不然就不给你水喝了。” 雪团:“......”又是这招。 金毓得意的笑了笑,拿出灵泉水帮雪团清洗伤口,上药,继续道:“等我种出了人参和灵芝这些珍贵之物,你就负责看守,当守护者好不好?” 雪团眼儿一亮,两只爪子搂着金毓的脖子啾啾叫。 嗯,人家要当宝物的守护神! 今日的年夜饭,金毓一家吃得很是尽兴,金毓从手机里买了点二锅头。 金父喝了一口皱眉道:“这酒不纯,不好喝。” 金母瞥了一眼他:“有的喝还挑。” 金毓笑着说:“爹,你就将就着喝吧,法器里只有这一种酒卖。” 金父叹息:“唉!我们要是会酿酒就好了!” 以前在老金家想喝酒,他得偷偷藏私房钱买酒喝,因为没钱,每次只能买一小点点,或者去偷金老头的酒喝,如今有了银子,却没有的地方买酒了。 第156章 曼军攻进岩谷城 看着金父露出一副对酒十分怀念的模样,金毓笑了笑,没有多说什么,心中却是在想着,手机升级之后,应该会奖励酒的配方。 必须努力种田啊! 日月部落年夜饭之后没有守岁,可金毓等人还是按照赤云国的习俗守岁了,他们站在门口,看着漆黑的深夜,望着赤云国的方向。 金毓道:“我们在这里一切安好,也不知赤云国现在如何了?闫将军他们是否安康?” 与此同时,岩谷城。 赤云国的新年比日月部落的早五天,因为有金毓留的粮食支撑,闫松等人过了个很温饱的新年,可也只是温饱而已,却依旧无法走出这个岩谷城,需时候警惕外面的敌人,救兵一直未来。 “将军,不好了,那些滚犊子的曼军要攻城了!”深夜里,一个小将骑马来了府衙,踉跄的跌在地上,连滚带爬的往大门里走。 闫松还未睡着,听到此声外衣也不穿,急忙跑出门,见到那小将被人扶着进来,询问情况。 “那些曼军按耐不住要攻城了,将军,我们该如何是好?” 闫松神色一沉:“自然是战,拼尽最后一口气,也不能让曼军打进来。” 被困在岩谷城里,无法打听到外面的消息,他们也不知赤云国到底如何了,可这岩谷城四周,皆已经被曼军包围,那庆城、平城,已然成为人间地狱,都这般了,还未有救兵赶来,可见京城那边的情况还未平复下来。 他们只能靠自己。 “二蛋,敲响锣鼓,召集所有百姓,到府衙门口集合。” “遵命!” 闫松回屋换上黑色铠甲,把大刀别到腰间,大步出了府衙,站在门口,等到所有的百姓的到来。 咚咚咚的战鼓声在深夜里响起,吵醒了正在沉睡的百姓们,听闻鼓声,他们纷纷变了脸色,快速收拾一番,拿起趁手的武器就来了府衙这边,见闫松站在大门口,一个个有序的排队战齐。 两千多个百姓,因为不缺粮食了,寒冬过去,只病死几个年幼和年纪大的,大部分都活了下来,此刻无论老少妇幼,凡是活着的,能走动的,一个不少,全来了府衙门口。 举着的火把,照亮了阴冷的黑夜。 “乡亲们,本将军有个很不好的消息要告诉你们,曼军要开始攻打我们岩谷城,他们已经被我们熬得失去了理智,等不及要来虐杀我们了,你们怕不怕?”闫松声如洪钟的扬声道。 “不怕!”众百姓和将士们齐齐中气十足的应着。 为了抵抗曼军,为了能自保,为了不成为累赘,整个寒冬里,这里的所有百姓,都在跟着将士们训练,体力胆量都大幅度提升,虽说还未与曼军正面厮杀,但他们不惧战。 “好!不怕就好!曼军是什么,那都是杂碎,他们会杀人又如何,狠辣又如何,我们也可以反杀他们,可以比他们更凶狠!”闫松一字一句的道:“岩谷城是我们的家,在我们的家里,还容不得这些畜生来放肆,大伙儿都给我拿起武器,鼓起勇气给我杀!” 众百姓被鼓舞,愤其怒吼:“杀!” 闫松满意的笑了,这才是他最想要保护的百姓,全民都是兵,才能杀出一条血路,活下去。 闫松开始吩咐下去,将将士和百姓们分成了十个队伍,隐藏在岩谷城里里外外,他们人数不如曼军,战力不如曼军,明着来只有死路一条,只能来暗的。 曼军原以为岩谷城没了粮食,会困死在寒冬里,但没有想到,几个月的等待,岩谷城外面依旧有兵驻守,那些人没有被饿死,依旧狡猾如狐,几次试探之后,曼军没了耐性,聚集大军攻打岩谷城,一部分从千里江坐船而来,一部分从茅草路而来,两面围攻岩谷城。 曼军来势凶猛,虽说闫松已经做足了准备,可经过五日的反复攻打,曼军最终还是打到了岩谷城的城门口。 闫松满身伤痕,不知畏惧的站在城门上,俯视下方那些气红了眼的曼军,他对着曼军此次的领兵将军邹巴冷笑:“邹巴,岩谷城里什么都没有,就只有我们这些老弱残兵,你付出这么大的代价,攻打进来有什么用?” 邹巴大笑:“有用,当然有用,本将军喜欢看到你们赤云人垂死挣扎的模样,所以呀,这个岩谷城,不管是穷还是富,本将军都不会放过,尤其是,不会放过你。闫松,能把岩谷城守这么久,你可真让本将军刮目相看,唉!你是赤云国的兵,不属于我们曼国,你今日气数已尽,识相点投降,本将军给你一个痛快的死法。” 闫松笑了:“想要我的命,呵呵,没那么容易。” 他猛然蹲下身子,出其不意的大喊:“放箭!” 无数箭矢从天而降,杀了曼军一个措手不及。 邹巴怒极破骂:“闫松,你这个卑鄙小人!” 谈话之间,居然搞偷袭。 “继续放箭!”闫松懒得搭理邹巴,他不搞偷袭,如何取胜。 只要能弄死邹巴,再阴险的招他也会出。 趁其不备,闫松偷偷摸摸的来到一处有小洞的位置,拿起弓箭,瞄准了邹巴。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94节 咻的一下,箭矢飞出,命中邹巴的心口。 邹巴瞬间从马背上掉落,在地上滚了一圈,曼军大乱,纷纷过来护着他。 邹巴抓着箭矢大喊:“都给本将军继续攻城!” 虽说心口中箭,可他却没有性命之忧。 闫松奇了怪了,正想再射一箭,一支箭猛然冲着洞口而来,吓得他忙侧身躲开,却还是慢了半拍,肩膀被箭矢刺中。 曼军开始反击,将躲在暗处的弓箭手一一找出来射死,不顾一切的往城墙上爬。 一个曼军爬上了墙,两个曼军爬上了墙,随后更多的曼军爬上了墙,将一个又一个赤云兵斩杀。 闫松再有实力,面对无数曼军,也逐渐失去了力气,受了无数的刀伤,他浑身是血的趴在地上,想让前来帮忙的百姓离开,可却怎么也喊不出声。 绝望之时,他忽然隐约中听到了曼军慌乱的几声大喊。 “将军!赤云的救兵来了!我们被包围了!” “领兵的人是谁?” “是一个小屁孩!” 小屁孩? 听到这三个字,闫松凄凉的笑了笑,陷入了黑暗中。 第157章 我是逍遥王龙千辰 闫松的醒来的时候,已是天黑,他躺在一张床上,身上的伤口皆被包扎好,旁边坐着一个少年。 那少年见他醒了,眼睛亮了几分,忙放下手里的杯子走过来:“闫将军,你醒了?太好了,我就说你肯定能活下来的。” 闫松震惊的看着这个少年:“你,你是谁?” 少年道:“我?我是逍遥王龙千辰。” 逍遥王? 这一瞬间,闫松满眼都是龙千辰那张稚嫩的笑脸。 ...... 七天春节过去,金毓准备好纸张,与金母一起去找了裴族长。 看到金毓拿来的纸,裴族长整个人愣住了,好半天才回神过来,哆嗦的看着金毓:“这,这,真是,你,你,你自己做出来的纸?” 金毓把手里的木质水杯放下:“对呀!是我做的,三种纸,每种二十张,最软的那个纸是用来方便的,油纸是用来包食物的,宣纸用来写字,等我把颜色配齐了,仔细的研究研究,还能做出多种颜色的纸张哦。” 裴族长深呼吸了好几口气,随即小心翼翼的伸手去摸桌上的那三种纸,来回的抚摸,动作轻柔,好似他摸的不是纸,而是他珍藏的私房钱似的。 看到裴族长这夸张的样子,金毓和金母没忍住笑了。 裴族长抬眼看了她们母女一眼,嘿嘿嘿的笑了笑:“摸着好舒服,是真的纸,我不是在做梦。金姑娘,你是天才呀!纸都能造出来,还有什么是你不会的呀!我好想把你供起来,等我去找一下香炉。” 金毓被吓着了:“打住,族长爷爷,供起来就算了,我们还是来谈合作吧!” “合作?”裴族长皱眉看着她:“你真要与本族长合作,不后悔?” 金毓笑了笑:“有什么可后悔的,与族长爷爷合作,我又不会吃亏,这是双方互利的事情,我乐意得很。” 裴族长闻言也不再说什么了,只是认真的打量了金毓几眼,点点头:“不后悔就好,我们到那边坐下慢慢谈。” 纸对于日月部落来说,是很重要的东西,这关系着整个部落的进步和发展,裴族长对此十分的重视,金毓也不是贪心的,此次合作,她只要一成红利,金毓道:“族长爷爷可以安排六个聪慧的人跟我学造纸,我会认真的把他们教会的,等他们学会了造纸,要开作坊还是要做其他的,全由族长爷爷你们自己来决定,我不会参与,赚多赚少,都是你们自己的事情,我只负责传授造纸工艺。” 裴族长和蔼的笑了笑:“那肯定是要弄造纸作坊的,但作坊这事儿我们族里的人不太懂,毓丫头,你能否给点建议?” 金毓想了想,按照现代那些造纸厂的管理方式,给裴族长说了几个建议,安全、卫生,各方面该注意的,她都一一道来。 末了又道:“一开始不要把作坊做得太大,从小做起会更容易些,工艺流程也不可泄露出去,凡是来作坊干活的人,都必须写保密协议,若有违约者,需赔偿作坊的损失。” 日月部落再怎么和谐、团结,发展经济的时候,也得有一套相应的规矩,否则后面不容易管理,会乱套。 见金毓和裴族长侃侃而谈,浑身透着自信,脸上泛着光彩,金母坐在一旁,心中甚是骄傲,觉得此刻的大女儿很有本事,特别的有魅力。pei 把该说的都和裴族长说好了,金毓就用炭笔在纸张上写下合作协议,裴族长虽不识字,但他信任金毓,对金毓所写的内容没有一点怀疑,很自然的在协议上画了代表自己名字的图案。 协议一式两份,一人一张。 待金毓和金母离开,裴族长小心翼翼的拿起协议,看着那上面的字体,越看越喜欢,脸上的笑容越发灿烂:“这字儿写得真好。” 裴族长叫来一人,去把大巫师请过来。 裴族长是个行动派,不到半天的功夫,就和大巫师商量好了,派了六个人去跟着金毓学习造纸工艺。 这六人在第二天早上就跟着裴族长去找了金毓,六人里面,有两个是女子,身形和金母有得一拼,是部落里少见的大力女,做事也极为心细。 一看到这两位,金母就仿佛看到了亲姐妹,热情得不得了,就跟找到了组织似的。 教导这六人造纸的同时,金毓还得做嫁衣,种地。 春节一过,万物复苏,很多粮食都得开种了。 进入了三月,辣椒、玉米、大蒜、西瓜、四季豆、毛豆、扁豆、空心菜、卷心菜、春小麦等等众多农作物都到了播种时期,金毓忙得不可开交,时间转眼又过去三天,梁元和丁洒烧出了木炭,丁风的砖窑也建好了,已开始着手烧制青砖,因从未烧制过青砖,丁风需反反复复的做试验,做的同时还得时不时来找梁元,弄得梁元是青砖、木炭、炼铁三头忙,都没时间来找金毓了。 两人明明住得如此近,却是四五天才见一次面,每次都说不上几句话,又得继续去干活。 木炭烧出来的第二天,梁元就找左村长,招了二十个窑工来烧木炭,烧出的木炭先用来炼铁,以后若有余下的再以五文钱一斤的价格卖出去。 木炭之稀有,五斤木头烧出一斤炭,从外商手里购买,价格至少三十文钱一斤,如今从梁元这里购买,只需五文钱一斤,虽说对于日月人来说,五文钱也挺多的,但这价格已经很便宜了,等下次寒冬,他们肯定要买上一些在家里备着。 金梁两家雇佣来的人还在不停的开荒,人多力量大,如今金家已有十五亩地,梁家有十二亩地,眼瞅着差不多了,金毓就让短工们停止了开荒,将提前准备好的种子种下去。 虽说新开荒出的土地不容易种出粮食,但金毓丝毫不担心这些,她有灵泉,再烂的地,她也有把握让土壤肥沃起来。 三月十一,裴族长派来的那六人学会了造纸,同心协力,制造出了三百多张属于他们日月人的宣纸。 裴族长忍不住落泪了,与大巫师一起,拿着这些纸,去了流金书院。 “丁先生,咱们月族有纸了,孩子们可以用纸写字了!” 第158章 金毓梁元大婚 造纸的成功,是日月部落的一大进步,看到那些崭新的纸张,学生们笑了,家长们也都笑了,整个月族都沸腾了。 “咱们月族有人会造纸了,有属于自己的纸了,不用再花大价钱向外面的那些商人买纸了。” 族里上下一片喜气洋洋。 裴族长忙安排下去,让人建造纸作坊,从小作坊做起。 无数月族人纷纷来报名,要为月族尽一绵薄之力。 然最终,裴族长只招了二十人,将制造流程全部分开,各自负责一片区域,并签署保密协议,这协议,是裴族长请丁流写的。 月族既然已经开始识字,那就得慢慢改变以前用图画代替文字的做法。 造纸作坊如火如荼的建立着的时候,梁元和丁潇在三月十四这天,做出了铁器——犁。 这个犁是按照野牛王的体型来打造的,是它的专属犁。 犁刃是铁质的,撑杆和手柄皆是木头所制。 金毓特意去了一趟山里,把野牛王诱哄了出来:“我给你准备了一个大惊喜,你一定会喜欢的。” 邻里邻居们得知梁元做出了犁,野牛王要犁地,纷纷饶有兴趣的来看热闹,在金家门口的那块田里围了一圈。 “哞?”看到犁,野牛王露出疑惑之色,它不认识这个东西,一点都不好看。 “来,我帮你套上。”金毓声音温柔的朝野牛王招手。 野牛王很不想过去,但是见金毓笑得那么温柔,旁边还放了一木桶的水,野牛王还是过去了,乖乖的等金毓把犁套在它身上,随即金毓站到它身后:“壮壮,动起来,犁地了!” 野牛王:“......” 它微微往前走,随即皱眉,什么情况?身后有什么拉着它,它稍微有了点力,才拉动了犁。 “动了,动了,你们壮壮那一脸轻松的模样,这犁可真是太适合它了。” “此犁怎么看都比我们从各国买来的要好,这才是真正属于我们日月部落的犁啊!” “壮壮,你是好样的!” 野牛王还觉得莫名其妙呢,身后的东西总让它觉得怪怪的,它的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快,快得金毓都快抓不住手柄了:“壮壮,你慢一些。” 野牛王立马减慢了速度。 金毓松了口气:“对,慢慢的来,别太快了,我也是第一次犁地啊!没技术,快了受不了。” 金虎鼓励道:“大姐,你犁得很好,壮壮也很棒,你们两个配合得太好了。” 他很激动,很想上去掌控一下犁,可是野牛王不听他的。 慢慢的适应了犁,金毓信心大增,让野牛王缓缓加快速度,然后一人一牛就在田地里飞奔了起来。 “小毓,你慢一些啊!”金母急了,生怕金毓和犁一起被野牛王甩飞。 “娘,你不用担心,我很好,我还可以再快一些。”金毓丝毫不觉得累,还觉得挺有趣的,精神十足。 周围的人都看呆了。 “金姑娘看着纤瘦纤瘦的,这体力也太好了,比我这个大男人还厉害。” “金姑娘的本事大着呢,你哪能和人家比。” “太虎了!” 犁了一会儿的地,野牛王就不干了,一直在这块小地方转圈圈,烦死了。 金毓在它身后气喘吁吁的鼓舞:“壮壮,好好的犁地,帮家里干活,我种一个青青大草原给你,让你有吃不完的青草,让你的媳妇儿崽崽们都能在这大草原上快乐的奔跑。” 她开始给野牛王画饼,野牛王还真信了,又继续在地里跑了起来,它体力好,犁地对它来说,是很轻松的事情,没多久的功夫,它就和金毓把这块近一亩大的地全犁好了,这速度,可比人用农具慢慢挖快多了。 金毓满头大汗的停下来,看了眼犁好的田地,心中十分满足,她抹了把汗,冲着梁元竖起大拇指,露出灿烂如花儿般的笑容:“这个犁很好用。” 周围的人皆欢呼起来。 各村的村长、镇长还有裴族长和大巫师,闻风来了金家这边,亲眼看到了犁之后,一个个都笑得合不拢嘴,排队去抚摸那犁,也不嫌弃犁上面的泥土脏。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95节 看了犁,裴族长等人就去找梁元,询问炼铁之事。 梁元道:“我和丁潇的炼铁技术还不是很成熟,需要再多试验几次,我能理解裴族长你们的心情,你们无需着急,过几日我就要成亲了,有很多事儿要准备,等我成完亲之后,我再与丁潇收学徒,边教导学徒,边提升炼铁技术。” 裴族长等人这才反应过来,是哦,再过几日,就到三月十八了,是梁元和金毓成亲的日子,最近太忙了,收到的惊喜太多了,他们只顾着高兴,都给忘了。 裴族长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好好好,我们不急,那个,梁元,辛苦你了,也辛苦小毓了,你们成亲的时候,我来当司祭。” 日月部落的司祭,便是主持成亲大礼的司仪。 由一族之长主持成亲大礼,对月族人来说,那是至高的恩宠,梁元和金毓有这个荣幸。 裴族长等人一离开,梁元就赶紧去找了丁达。 丁达正在院子里忙着木活,见他来了,无奈的笑了笑:“就差几个步骤了,肯定能在成亲那天完成的,你不用如此着急。” 梁元去找了一把铁锯子帮着丁达一起干活:“成亲是我的人生大事,我怎能不着急,提前把那东西做出来,我才能心安,我要给金毓一个难忘的婚礼。” 丁达看了眼梁元:“我侄女能遇上你,是她的福气。” 梁元却不认同:“这辈子能娶她做妻子,才是我的福气。” 这话丁达也不是第一次听了,他无奈的摇了摇头:“行了,你们俩都是有福气的。” 转眼到了三月十八,金毓和梁元成亲。 天还未亮,金毓就被金母和金兰从床上拉了起来,梳妆打扮,原本是想给金毓绞面的,但仔细一瞧,金毓的小脸白嫩白嫩的,毛孔都看不见,比绞过面的脸还干净,金母二人就不给她绞面了,直接进入下一个流程。 待梳妆完毕之后,天也亮了,金毓打了个大大的哈欠,甚是疲惫的从凳子上起身,心里泪流满面,成亲也太累了,光是梳妆就用了一个多时辰,这里没有胭脂水粉卖,娘和大姑也不知从哪儿找来的红彤彤的东西,一股脑的全往她的脸上招呼,也不知道自己现在成了啥鬼样子,好想去找盆水来照一照呀! 金毓还未来得及付出行动呢,就别金母拉进了闺房,没多久,金花大娘和左母就带着几个婆子和年轻嫂子进来了。 “我们来看看新娘子!” 一看到金毓,金花大娘就咝了一声,左母赞道:“仙女下凡了!小毓,你今天可真是太漂亮了,这妆是谁画的呀!画得可真好,你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新娘子。” 第159章 梁元懂不懂怎么洞房呢? 金毓被夸得心花怒放,难不成是她猜错了,自己脸上的妆容并不是自己想的那样难看? 这样想着,金毓就朝大家露出了个笑脸:“谢谢各位婶婶夸赞。” 金花大娘等人又是一番惊叹。 “小毓,你笑起来更好看了,这小嘴儿,跟抹了鸡血似的。”金花大娘拍手道。 金毓笑容一僵,啥?鸡、血? 她瞬间有了不好的预感。 左母轻拍了下金华大娘的肩膀:“胡说八道什么,什么鸡血,这明明是花瓣儿。” 金母笑呵呵的:“对对对,是花瓣儿,小毓脸上涂抹的胭脂,是我和她姑用鸡冠花做的,可好用了,你们也可以学着做来用用,这女人呀!不管到了什么年纪,那都是爱美的,该打扮的时候就得打扮。” “哦哦,原来是用鸡冠花做的呀!那花我们都是用来戴在头上的,像这样子做成胭脂还真没有人会弄呢,招弟妹子,你和金兰妹子可真厉害,这么好的东西,你们可以多做一些,然后卖给我们或者卖给族里的大姑娘小姑娘们。”左母来兴趣了,拉着金母就说开了。 金花大娘等人纷纷附和,也都对鸡冠花做的胭脂很感兴趣。 金母和金兰被夸得心情舒畅,两人哈哈笑着,金母的大嗓门压都压不住:“这胭脂水粉很讲究,我和小毓她姑做的这个是最简单最粗糙的,脂粉不够细腻,跟外面的相比差太远了,自己用还行,拿来卖就不够格了。“ 这若不是月族没有胭脂水粉卖,她和金兰也不会做这种鸡冠花脂粉用了。 尽管金母如此说,左母等人还是觉得她和金兰做的脂粉很好,说了一会儿,就各自拿出了自己带来的添妆。 东西虽然不贵重,却是花了心思的。 金母感动:“老姐姐们,谢谢,你们有心了。” 他们三家人来到这里,没有亲朋好友,一切都是重头开始,今日大喜,金母没想着别人会来添妆的,可左家村的人却来了,来了还不止一个。 “娘,外面客人们都来了,你们好了没有。”金娇忽然推门进来,一眼就看到了坐在床上身穿红色喜服的金毓,忍不住惊呼:“我的老神仙啊!大姐,你好红!脸是红的,眼皮是红的,嘴也是红的,眉心还有一点红,乍一看好喜庆,仔细一看好搞笑哦,哈哈哈......” 金毓:“......” 所以我现在到底是不是猴屁股妆容? 金母一巴掌给金娇呼过去:“笑个屁,成亲就是得喜庆,当然得红了,你大姐如此好看,哪里搞笑了,没眼光。” 金娇委屈:“我没说大姐不好看啊,我只是觉得大姐此刻好看得有点儿搞笑而已。” 金毓:“......”妹儿,谢谢你的夸奖。 金花大娘几人在屋里待了一会儿,很快就出去了,之后,又有几个大娘进来添妆,都是没有说两句就出去帮忙了,金兰也跟着出去,只留金母一人在这里陪着金毓。 金毓出嫁,本村来了很多人祝贺,连带着帮金家处理很多琐事,里里外外都是人。 不仅是本村的人来了,月族其他村的人也来了不少,袁小鱼一家,江三伦一家都来了,丁家和金家人在外面忙都忙不过来。 金毓坐在屋里,心情很紧张,屁股挪来挪去的,手心都出了汗。 金母一直在她耳边叮嘱,说着新嫁娘需要注意的各种事儿。 虽说这些事儿金母昨晚就已经给金毓说过了,但她还是忍不住叮嘱再叮嘱。 说着说着,金母就叹了一口气。 金毓不解的看着她:“娘,你为什么叹气?” 金母看了她一眼才说:“娘原本有一本书,是洞房花烛夜的时候你能用上的,但是,逃荒的时候,不小心弄丢了,没法给你了。“ 她说着就捂住了脸,一副很不好意思的样子:“洞房的事儿,娘实在没脸给你说得太仔细了,这,这这......” “娘,你别急,说不出来就不说了。”金毓知道她想说什么,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很淡定的安慰金母:“等到了晚上,我和梁元慢慢摸索。” 金母哎呦了声,快速的捂住她的嘴巴,面红耳赤的说:“这种事儿你在心里想想就行了,别说出来,被人听到了该说你浪荡了。” 金毓嘴角抽了抽,这样就是浪荡了,我还可以更浪荡哦,人家虽然没有谈过恋爱嫁过人,但是情情爱爱的片子可是看过不少的哦,该懂的都懂。 对了,梁元也没有接触过男女之事,也不知道他懂不懂如何洞房,确定关系之后,她和梁元最多就是拥抱,牵牵小手,亲亲小嘴而已,其他啥事儿都没做。 金毓心底忽然很期待今晚的洞房花烛夜了,心底升起了一丝恶趣味,如果梁元什么都不会,她就亲自教梁元,哇咔咔咔,梁元一定会被吓着的。 外面传来了竹子烧爆的噼里啪啦声,有人高喊:“新郎来喽!” 哗啦啦一下,屋里瞬间涌进来了好几个人,将门关上死死抵住。 “快把盖头戴上。”金母拿过红盖头,盖到了金毓的脑袋上。 眼前一片红,金毓看不到人,只能低垂着眼眸,看到下面动来动去的脚,耳边一片嘈杂声。 大门之内,堵了一群人。 金娇从紧闭的大门缝隙处瞅了一眼,不仅看到了呜呜泱泱的人群,还看到了一个喜庆万分的八抬大轿,当下惊喜叫出声:“哇哇哇哇,我姐夫居然还准备大轿子,好厉害哦!” “什么轿子?”一听有轿子,堵门的人们都激动了,忙一个挤一个的上前,从缝隙偷瞧外面。 “果真有轿子,还是八抬大轿,梁大夫有本事呀!他是从哪里弄来的轿子?咱们族里可没有这么喜庆的轿子啊!” 有一人按耐不住激动之心,也不堵门了,忙往回跑,去屋里告诉金毓等人轿子的事儿。 “啥?八抬大轿?我女婿哪来的轿子?”金母还以为自己幻听了,使劲的掏了掏耳朵。 月族不会制造轿子,都是用板车接新娘子,或是新娘子自己徒步走进新郎家。 可现在,梁元却整出了一抬轿子,还是八抬大轿。 谁能不震惊。 第160章 用野牛王抵门 金母忙跑出去偷瞧一眼,还真是八抬大轿,见外面的人已经准备妥当要撞大门了,她忙跑回房间,把门关得死紧,夸张的笑着:“哈哈哈哈,我女婿好啊!这个女婿好啊!轿子都给整出来了,哈哈哈,小毓,在柳州府的时候,只有大户人家的小姐出嫁才有八抬大轿坐,像我们这种普通穷苦百姓,坐的都是牛车,哈哈哈,你有福啊!哎呦喂,我真是太高兴了,梁元有心了,明明那么忙,却还能抽出时间来做轿子,唉!小毓,娘信了,成亲以后,梁元肯定会一直对你好的。” 金毓也感受到了梁元的一份真心,她用力的点了点头:“嗯,我相信他。” 他对她好,她也会对他好的。 “你坐好了,矜持,别激动啊!娘先走了,不能待在这里。”金母说完,就从房间的后门出去,转到了堂屋那边。 “新郎来接新娘了,快开门啊!”大门外传来左七郎中气十足的喊声。 屋外,金虎等人正抵着门,野牛王和白狐就从木棚里走了出来,所到之处,众人纷纷让行,畅通无阻的走到大门边,野牛王抬着脑袋,撇了金虎金娇丁洒丁潇四人一眼。 金虎四人一愣,随即迅速向后退去。 门外的人见门内的声音小了,猛的朝着大门一撞,没人堵门,大门立马被撞开,刚开了一点点,野牛王就用脑袋一顶,把大门重新关死了,撞门的左七郎等人一个反弹,全都跌倒在地。 有人惊呼:“我听到了壮壮的声音,好阴险,居然用牛抵门,这门还怎么闯。” 壮壮的那个大块头,谁能推的开。 推不开,那只能智取。 大门之内,见野牛王把们低死了,金虎这些大孩子,笑得超嘚瑟。 门外,梁元看了眼大门,朝左七郎招招手:“把之前我请你帮忙找的青草拿出来。” 左七郎贼贼一笑:“哦哦,我懂了,你是要用青草把牛引开,好家伙,你是早就猜到了他们会用牛抵门,才让我提前准备青草啊!我谁都不服,就服你,厉害!” 他说着就带了两个人去把青草拿过来。 梁元道:“同红包一起丢进去,红包丢散开一些。” 左七郎哈哈笑着:“好咧!” 这是要连同人一起引开啊! 门内,见外面没啥声音了,金虎等人很疑惑,大喊:“要想进来,就得诚意十足,红包不可少。” 话音刚落,一堆青草从石头墙那里被丢了进来,那青草也不知是用什么养的,竟比一般的青草要青绿,青草香也十分好闻,野牛王的眼儿瞬间一亮,也不低门了,跑到墙边去吃草。 “壮壮,现在不是吃的时候!”金虎等人急了,忙去堵门,还没堵住呢,几个红包被丢了进来,他们忙一个急转身,去捡红包。 “吱呀!”门被推开,梁元带着十几个男子冲了进来。 进来之后的梁元,又各自塞了一个红包给金虎这几个孩子,随即朝着金毓的闺房而去,大门外响起了竹子噼里啪啦烧爆的声音。 有人在大喊:“来了!来了!新郎来了!” 房间里的人忙做好了准备,金毓的心一下子紧张无比,下意识的捏紧了袖子。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96节 深呼吸,再深呼吸! 梁元身穿红色新郎服,身形颀长的大步跨进房门,俊朗的面容,立刻引来了屋里所有人的惊叹。 梁元充耳不闻,一双眼睛,直直的看着金毓,这一瞬间,他眼底只有端坐在床上,盖着红盖头的那个红衣人儿。 这是他的新娘子,一生挚爱。 他快步走到金毓的面前,声音低沉的道:“小毓,我来娶你了,以后我会一直对你好的,我的财产全由你来支配,饭我会做,衣服我会洗,谁敢欺你,我定会第一时间站在你面前护着你,这辈子,你是我唯一的妻子,我保证不会三心二意,在外沾花惹草,只对你一心一意,一生一世一双人,你的家人就是我的家人,我会跟你一起孝顺父母,疼爱弟妹,将来有了孩子,无论男女,我都会一视同仁,与你一起教育,不会逼你做任何你不想做的事情。” 众人都是一愣,没想到梁元会突然说这些话。 金毓回过神来,也道:“夫妻之间是相互的,我也会对你好的,无论以后遇到了什么,我都会与你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离不弃。” 梁元闻言笑了,紧绷的心,瞬间松了下来,嘴角压也压不住的上扬。 见时间差不多了,袁小鱼忙过来扶起了金毓,同左二嫂一起,扶着金毓去了堂屋,拜别了金父和金母。 看到金毓逐渐走远的背影,金父最终还是没忍住,眼泪夺眶而出,无声的哭了。 金母拉住她,粗鲁的用袖子给他抹泪:“女儿出嫁了,你该高兴,哭什么哭,她又不是不回来了!” 金父哭得稀里哗啦的:“不一样的,嫁人后再回来,小毓就不是原来的小毓了,她有自己的小家了。” 金母本来不想哭的,可被金父这么一说,还是受了感染,鼻子瞬间酸酸的,眼眶也逐渐湿润了。 虽说现在的小毓不是原来的小毓,可她终究还是她的女儿呀! 金母用手指捅了捅金父:“我告诉你这以后,对小毓不能区别对待,该是什么样,那就是什么样,她嫁不嫁人,那都是我们的女儿。” 金父抹了一把泪:“必须是,永远都是。” 坐上花轿,金毓轻呼一口气,趁着轿子里没有其他人,忍不住伸手掀开盖头东瞧西瞧了两眼。 好精致! 这个轿子不仅大,里面还布置得十分的喜庆,挂了许多的红色花儿,脚下扑着各色花瓣,位置上还铺了坐垫,又香又舒服又美丽。 金毓幸福的勾唇一笑,将盖头重新盖上。 梁元,谢谢你,给我准备了这份惊喜。 花轿围绕着村子转了一圈,才来到了梁家这边。 金毓被袁小鱼扶出花轿,跨火盆,步红毡,来到堂屋,站在最右侧,与梁元抓着红绸,拜高堂。 裴族长亲自高唱。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梁宏坐在堂屋中间,手里,抱着梁元母亲的牌位。 梁元二人,对着梁宏这边深深一鞠躬。 最后,随着一声夫妻对拜,送入洞房,金毓被袁小鱼扶着,来到了后院,进入了一间新房。 坐到床上,等着梁元掀盖头。 盖头被掀开的一瞬间,金毓看到原本一脸期待的梁元,嘴角抽动了下。 她心里猛的一凉。 拐球!她的妆容是真的很另类,不然梁元怎么会是这个反应。 第161章 日族族长前来祝贺 金毓脸上的妆容太红了,给梁元的刺激有些大,他不明白新娘子的妆容为何要画成这样子,他媳妇儿的皮肤又白又嫩的,只需随便涂抹一番就很美艳,哪用得着弄这么红。 尽管心里吐槽不断,但梁元的面上却没有表现出来,他面带幸福笑容的夸赞:“娘子,你今日真美。” 见他面不改色的说着违心的话儿,金毓掩嘴笑了下,声音娇娇柔柔的:“谢谢相公赞美,我也觉得我今天很美,是最美的。” 梁元点头:“嗯,你是最美的新娘。” 金毓:“你是最俊的新郎。” “......” 俩人一来一往,转眼间就互夸了对方十几句。 一旁看热闹的众人:“......” 如此不含蓄的新郎和新娘他们是第一次见。 袁小鱼身子抖了抖,受不了的开口:“你们俩别再互夸了,你们都是最好的,时辰到了,新郎和新娘该喝合卺酒了。” 月族不生产酒,以前新人成亲是没有酒的,用的是其他东西,但近日的成亲大喜,梁元不知从哪儿弄来了一壶酒,把合卺酒这个环节加了进去。 装了酒竹制的酒杯很快送到了梁元和金毓的手上,闻到了弥漫的酒香,在场的人有的露出了沉醉渴望的表情,有的则是皱了皱鼻子,很不习惯这酒香的味道。 在大伙儿期待的目光下,梁元和金毓互相绕过对方的手臂,一仰头,将杯中的酒喝完。 众人欢呼,祝福声一道接一道。 随即左七郎、陈大旺、左五郎等人上前来,把梁元拉到外面去了,其余人也相继离开,去外面的吃席。 此次梁家的席面,皆是左家村的村民们帮忙做的,菜色以肉为主,只有一个蔬菜白菜汤。 菜端上桌,白菜汤瞬间被一抢而空。 太香了! “梁大夫家种的白菜比我们从外面买的种子种的香多了,味道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完全不能比,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区别呢?” “为什么?因为我们不会种地呗!” “不不不,这只是其一,出海去经商的那些精英们都说了,他们在外面吃过的蔬菜,虽说比我们种的好,但也没有梁大夫他们种的好吃,所以不会种地是其次,最重要的是种子不一样,他们三家带来的种子,都是精挑细选的精品种子,加上管理得当,所以种出的蔬菜才会如此格外好吃。” “种子?你这么一说,还真有道理,这种子好不好,的确很重要。” “外面的那些商人卖给我们部落的种子都是最烂的,以后我们不买了,等金姑娘他们把优等种子培育出来,就从他们这里买。” “外面的种子肯定不能买了呀!傻瓜才会再花高价从那些人手里买烂货呢!不仅是种子,铁器、木炭、青砖这些都可以不用从那些商贾手里买了,咱们部落里有更好更便宜的,不需要他们 手里的残次品。” 说到梁元等人为部落做出的巨大贡献,大伙儿越说越兴奋,嘴里的菜越吃越香。 没有酒,这场喜宴,无人能灌醉梁元,便整蛊梁元,比如在梁元的碗里加入酸掉牙还未成熟的奇怪野果,或是苦兮兮却不会伤到人的药草。 吃得梁元手痒痒,拳头越收越紧,相比吃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他宁愿喝酒,喝多少都行,好想一巴掌给左七郎这些欠打的挥过去,但是不行,今天是他的大喜之日,他必须忍着。 梁元边吃酸果边意味深长的扫了左七郎等人一眼,细算有哪几个人还未娶妻,心里已经想好了报复之法。 咱们走着瞧。 正吃着的时候,门口有嘈杂声传来,梁元扭头望去,看到了一群意外之客,是日族的族长顾大能带着族人前来道喜了。 他们总共来了二十六人,男子占多数,女子少数,个个打扮的精神抖擞的,王大文和王三文、田秀秀(同秦雨柔一起从东临国来的)三人也在其中。 梁元、梁宏忙上前迎接贵客,正在吃席的裴族长和大巫师皱了皱眉,对视了一眼,很是不解。 “姓顾的来这里做什么?” “不请自来,定有图谋。” 二人一合计,也起身走了过去。 顾族长相当有礼数,一看到梁元二人,就拱手客气道:“顾某不请自来,打扰了各位的喜庆,还望海涵。” 那日刚来部落时,梁宏是见过顾大能的,虽说没有说上几句话,却还是认识的,忙回礼道:“不敢不敢,顾族长大驾光临,寒舍蓬荜生辉,欢迎之至。” 裴族长杵着拐杖走了过来:“小舅子,你来此作何?来之前也不提前说一声,我好派人迎接你呀!” 顾大能是很烦裴五刀这个姐夫的,他们俩年轻的时候,是各自族里的精英,暗地里没少互相较量,裴五刀每次都是他的手下败将,但这混蛋不讲武德,斗不过他就去勾引他的姐姐,骗了他姐的芳心,把他姐娶了,成了他的姐夫,气死个人。 月族的事情,顾大能一直有关注,让日月部落合并变成泱泱大国,是他一直渴望的,得知金、梁、丁三家人才辈出,在月族里做出了那么多的大事儿,他心中老早就激动坏了,也嫉妒坏了,为何这些大能人不是他们日族的,便宜了裴五刀这个不要脸的了。 超气人。 顾大能在家里忍了好久好久,前两日得到小道消息,得知月族居然炼出了铁器,他就再也坐不住了,知道今天是金毓和梁元的大喜之日,就赶紧厚着脸皮不请自来,祝贺只是顺带的,最主要的是很想见见炼出铁器的梁元和丁潇。 英雄出少年啊! 哦,还得看看金家种的神奇蔬菜。 顾族长笑着对裴族长道:“迎接就不必了,我又不是为了你而来,我是为了看英雄而来。” 他转眼看向梁元,目光透着欣赏:“我听说你炼出了铁器,心中十分震撼,对你久仰万分,知你今日成亲大喜,便前来道贺,想要见你一面,几个月不见,你变化很多,越发丰神俊朗了,不愧是人中龙凤。” 他抬了抬手,身后的一个中年男子和王大文当即挑着一旦子东西上前。 顾族长道:“这是我们日族送给你和金姑娘的礼物,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还望你不要嫌弃。” 梁元抱拳道:“顾族长客气了。” 上辈子,梁元和顾族长有过接触,知道他的为人,顾族长是一个睿智的领导者。 梁元收下了日族的礼物,请顾族长等人上坐,顾族长坐到了裴族长和大巫师的这一桌,王大文等人则被安排了新的桌席。 对于顾族长等人的到来,月族人是欢迎的,他们两族之间的矛盾,早已经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散。 第162章 洞房花烛夜 金毓在房间里等了许久,肚子有些饿了,瞧着屋里没有其他人,就想要从空间里拿点吃的出来填填肚子,刚拿出一个面包,还没开吃,外面就传来了脚步声,她忙把面包丢回了空间里。 门被打开,袁小鱼金兰走了进来,带来了两盘肉菜和一碗白菜肉圆子汤。 “新娘子饿了吧?”金兰笑着把菜放到桌上:“饿了就赶紧过来吃点东西,这是新郎让我们为你准备的哦。” 金毓眼儿一亮:“梁元?” 金兰点头:“对呀!你的梁元,你相公是个会疼人的,在外面招待客人也不忘了你,快来吃吧!” 金毓欢喜的走过来坐下,袁小鱼把碗筷递给她:“日族的顾族长来了,新郎走不开,怕你寂寞,让我们陪你。” “顾族长?”金毓疑惑:“他老人家怎会大老远的跑这里来?” 虽说上辈子梁元和顾族长的关系很不错,但这辈子还没产生什么交集呢!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97节 袁小鱼坐下来道:“你们一来,咱们月族就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日族和月族隔得不是很远,加上互相有通婚和各种往来,顾族长老早就知道你们在月族做出的贡献了,心里对你们肯定是好奇的,只是以前找不着借口也不好意思直接过来找你们,可今儿个你和梁元成亲,他就有借口过来了呀!” “哦。”金毓点了点头,表示听懂了,心里暗自琢磨着,顾族长大老远的跑这么一趟,怕不只是祝贺见他们三家一眼那么简单,应该还有什么别的目的,毕竟顾族长和裴族长可是有谁强谁就能合并日月两族自成一国这个约定的。 宴席结束,趁着天还未黑,村民们帮着梁家收拾干净,这才各自回了家。 顾族长对裴族长说:“今晚我去你家暂住,许久未见我姐了,挺想念她的。” 他就那么一个姐姐,却嫁到了月族,离家这么远,想见一面都麻烦,尤其是年纪大了之后,相互来往的时间就更少了。 裴族长很欢迎小舅子的到来,正好他也有很多话儿想与小舅子说,小舅子不开口,他也是要往家里带的,正好晚上可以和小舅子好生聊聊日月部落的将来。 待裴族长等人离开,梁元才得以脱身,去了新房那边。 梁家逐渐安静了下来,梁月摆脱了左家那些小姐妹的纠缠,悄咪咪的去了新房,想去跟嫂子说说话儿。 结果,到了新房这儿,竟发现门从里面栓住了。 “嫂子!”梁月失落极了,敲了敲门。 门内没有声音。 她想着嫂子可能是睡了,便默默离开。 新房里,金毓坐在床上,被梁元用嘴堵住了嘴巴,发不出一丝声音,原本陪金毓在屋里的金兰和袁小鱼,早已不在这里。 早就猜到梁月这个丫头会过来,梁元提前做了准备,把门栓死了,谁也别想进来打扰他洞房。 听到梁月的脚步声渐行渐远,梁元还不放开自己,金毓拍了拍他。 梁元这才放开了,唇上多了两片红。 看到梁元嘴上的那片红,金毓噗嗤一声就笑了,然后用自己的脸去蹭梁元的脸,把自己脸上的那两片红也蹭到了梁元的左右两边脸上,用手指从自己的眼皮上抹了一点红,在梁元的眼皮上抹了抹。 “完美!”金毓啧啧道:“你现在和我一样一样的,去抬一盆水来,咱们一起好好照照。” “好,我去抬水,让你看个够。”梁元起身,慢慢打开门,见门外没人,用最快的速度去灶房提了两大桶热水过来。 金毓不解:“让你抬一盆水,你提两大桶做什么?还都是热水。” 梁元目光灼灼的从上到下看了她一眼:“你很快就知道了。” 把木桶放下,他转身出门,没一会儿又提了两桶水过来,是冷水。 金毓更疑惑了,她男人到底在打什么哑谜啊?这么多的水,得用水缸装啊! 然而,没过多久,梁元再次出门,抱回来一个大浴桶。 金毓:“......”不会是她想的那样吧? 把浴桶放下,将四桶水倒进去,水温合适了,梁元转身朝金毓笑了笑:“娘子,来,我们一起照一照,然后沐浴更衣,一起歇息吧。” 他唇上脸上眼皮上的红色都还在,笑起来很滑稽,若是平常,金毓肯定会不厚道的指着他大笑,但现在,金毓笑不起来,不知道为何,这会儿的梁元看起来有点可怕,她想跑。 见她不动,梁元坏笑了下,直接走过来。 金毓转身就跑。 还没跑两步就被梁元逮了回去,开始了鸳鸯戏水。 “啊啊啊啊!!!梁元,你这个挨千刀的,你不是没有和女人那样过吗,为什么这会儿如此熟能生巧,比我懂的还多!!!” “是没有过,但是却听过很多,我爹那里还有一本那种书,我已经把书里的内容都给记住了。” “啥?什么书?不对,那种书不是传女不传男的吗?” “在我们家男女都可传,不说这个,你给我解释解释,什么叫做比你懂的多?你懂这方面的事情?从哪里学的?” “额~~,我娘教我的。” “你犹豫了,说明你在说谎,不说实话,后果很严重的。”梁元低沉魅惑的嗓音充满了威胁之意。 金毓:“......” ......(以下省略千万字番茄不让写的内容) 金毓也不知道梁元是什么时候停的,她只知道,自己很累很累很累,到了半夜的时候,迷迷糊糊的就睡过去了,等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她还在梁元的怀里,被抱得严严实实的,浑身汗唧唧的,难受无比。 “放手,松开,一边去。”金毓拍了拍梁元的手。 梁元闭着眼嘴角带笑:“不放,不松,乖,再睡一会儿,还早得很。” “我热啊!” “我不热。” “看到我这个粉嫩嫩的大拳头了没有?” “我热了,起了。” 梁元松了手,金毓大呼了一口气,跟死鱼似的躺在床上。 梁元贴心的给她盖好被子,在她额头印上一吻:“娘子,辛苦你了!乖,你继续睡着,我去做早饭,做好了再叫你起来。” 金毓打着哈欠看着他:“去吧,去吧,做好吃一点哦!” 从衣橱里找出一套衣服穿上,梁元这才出了门。 他一走,金毓就把头埋进被子里,脸颊滚烫无比。 原以为梁元什么都不懂,可没想他什么都懂,啊啊!!她还自作聪明的想教他来着呢!要疯了,要疯了! 去灶房的路上,梁元遇上了梁月,这丫头一大早的,居然想去找嫂嫂,梁元脸色黑了黑,越发觉得这个妹妹不省心了,他拦住了他:“你嫂子累了,还在休息,你别去打扰她,她有起床气,吵着她睡觉,小心她不理你了。” 第163章 回门 “嫂子昨晚很早就睡了,都这个时间了怎么还不醒啊?”梁月很是疑惑,心想这不是嫂子的风格,嫂子可是很勤快很能干的人,早起早睡是她的习惯。 对于这个快九岁的妹妹,梁元是真的很头疼,他心里明白,妹妹会如此依赖金毓,不仅是因为崇拜,还因为她能从金毓的身上感受到母爱,以及那独特的灵泉水气息。 想到妹妹上辈子惨死的事儿,梁元在心里努力安抚自己,妹妹不是臭小子,好不容易不傻了,不能棍棒教育,他要温柔,温柔。 梁元耐心的说:“昨天我们成亲,你嫂子太高兴了,半夜醒来睡不着,天亮了才睡下,这会儿容不得旁人打扰。” 梁月看了梁元一眼,见他神色淡定,不似说谎,这才叹气道:“好吧,让嫂子好好休息,我不去打扰她了,我去给她做早点。” 梁元叫住她:“你做的东西能吃吗?厨艺不好别害人,你嫂子刚来我们家,你就想把她吓走吗?去,把医馆的门打开,别去灶房捣乱,好好练习一下我教你的那些药理,多学几个字。” 梁月瞪了他一眼:“我现在做的东西不好吃,不代表以后也不好吃,你不让我多练习练习,我就永远不会进步,以后怎么伺候嫂子。” 梁元:“那就等你进步了再进厨房,你嫂子有我伺候,现在只想吃我做的早点,要吃我亲手做的,别人做的她不吃,听明白了没有?” 说完之后,就懒得再跟梁月废话,伸手揪住她的衣领,往药房那边提了过去,开门,把人丢进去,说:“你嫂子喜欢努力学习的孩子,她一直都在盼望着你日后能做一个独当一面的女医者,所以,你若真的喜欢你嫂子,那就别让她失望。” 梁月顿了下,想到金毓说过的那些鼓励她的话,目光突然变得坚定起来,双手叉腰瞪着她哥:“学就学,等我学好了,成了神医,取代你的位置,嫂子就是我的了,你给我走着瞧。” “哎呦,我这暴脾气,天天想跟我抢媳妇儿。”梁元忍不了了:“就你这小傻样,还想成为神医,不是哥打击你,你努力一辈子都追不上我的脚步,不信你试试?” 梁月呵呵了两声:“我追上你的脚步干什么,我是要超越你。” “有志气,那你就好好努力吧,看到那边的那些药材了没有,去,把它们整理出来,研究一下怎么炮制。”梁元猛的将门关上。 梁月哼了声,从里面将门栓死,转身去刻苦学习。 梁元趴着门听了听,确定这丫头没再整幺蛾子,这才潇洒离开,去灶房做美味的早点,灶房里还剩一些从手机里买的大米,梁元煮了瘦肉粥,给梁宏送去了一点,其余的,全端去新房,没有傻妹子的份。 小丫头,想学下厨,行,做给你自己吃吧! 梁月整理了一会儿药材,就饿了,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还没有吃早点,她开门出了药房,来到饭厅这边,梁宏正好吃完了早点,见没有自己的份,梁月皱眉:“爹,我的早点呢?” 梁宏:“你哥不是说你吃过了吗?” 梁月:“......” 吃了瘦肉粥之后,金毓想着时间不早了,就不想睡了,在梁元的伺候下,梳妆整齐出来,给梁宏这个公公敬茶,敬茶的时候就发现,梁月一直用双眼瞪着梁元,肚子还咕噜咕噜的叫。 金毓问:“小月怎么了?” 梁月面露委屈:“饿。” 金毓:“你没吃早点?” 她看向梁元,梁元面不改色的说:“她说她长大了,想自己学做吃的,让我别做她的那份。” 梁月:“......我做了,但做的不好吃,浪费了好些白米。” 金毓体贴的拉过她:“没关系,肯学着做事是好的,你想学厨艺,嫂子教你,我擅长这个,比你哥做的还好吃。” “嫂子,你真好,那我们现在就去灶房。”梁月欢喜道。 金毓与梁宏和梁元说了两句,就带着梁月去了灶房那边,临出门的时候,梁月悄悄给了梁元一个得意又挑衅的表情。 梁元:“......”他妹妹不傻了之后为什么这么另类? 见金毓和梁月姑嫂和睦,梁宏很是欣慰。 一个上午,金毓都在教梁月做吃的,午饭,也是两人合力做的。 一吃完午饭,生怕蠢妹妹又缠自己的媳妇儿,梁元先一步把金毓带走了,梁宏也觉得自家的女儿过于缠人,把她叫到药房去说话。 “小月,你可以喜欢你嫂子,但必须适可而止,你哥和你嫂子有他们的自己生活要过,不可能什么都迁就你,你是聪明的乖孩子,应该能听懂爹说的话的,是不是?” 梁月很乖巧的点头:“嗯嗯,我懂得,爹,你放心,我有分寸的,不会一直缠着嫂子的,我今天只是太开心了。” 梁宏点头:“有分寸就好,你哥和嫂子才成亲,需要独处,咱们父女二人,能不打扰就别去打扰,过了这两天,你哥你嫂还得忙活很多事情,你我都得帮衬着。” 梁宏压低声音说:“你哥和你嫂感情好了,才能早点给你生个侄子侄女,你想想以你嫂子的聪慧和美貌,生出的侄子侄女会有多可爱,你一定会喜欢的。” 侄子侄女? 梁月瞬间想到了缩小版的金毓,软乎乎的被她抱在手里,甜甜的喊她姑姑姑姑的样子。 心瞬间就被融化了。 “等嫂子生了孩子,我要帮她带。” 梁宏:“那你得先学会长大。” 梁月重重的点头,眼底的光辉和早上的有些不一样了。 金家这边,一片沉闷。 金父、金母、金虎、金娇、野牛王、雪团,四人一牛一狐趴在墙头,目光直直的往梁家那边看。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98节 金毓不在家里,不管是人还是是动物,都很不适应。 金虎双手撑着下巴:“娘,大姐才出嫁一天,我怎么有种她已经出嫁了好几年的感觉啊?” 金母:“不止你有这种感觉,你娘我也有这种感觉。” 金父:“虽说离得很近,但小毓一旦嫁了人,这家里还是不一样了。” 金娇:“便宜梁月那个丫头了,以后天天都能和大姐相处,她不得高兴死。” 野牛王:“哞!”俺老牛觉得你们趴在这里好玩,所以才跟着上来的,俺啥也不想说。 雪团瞥了金父几人和野牛王一眼,灵巧的翻墙而出,朝梁元跑了过去。 在这里看什么看,我直接去找甜人。 “哞!”狐小弟,等等你牛哥。 梁元和金毓独处了还没有一个时辰呢,雪团和野牛王就来了,那真是相当的火大,很想把这两只宰了。 三天时间很快过去,转眼就到了回门的日子。 梁元早早提前准备好一切,用过早饭之后,与金毓穿着新衣朝着金家而去。 金家夹在梁家和丁家的中间,和梁家只相差了不到五十米的距离,两人没一会儿就敲响了金家的门。 金父四人早就等着了,一看到金毓,金父和金母都忍不住眼角酸了酸。 金娇抱住金毓的手臂撒娇:“大姐,三天不见,我可想你了,你似乎又变好看了。” 金毓心里乐呵呵,因为你大姐我现在已经蜕变成真正的女人了,完完整整的脱单了,有了爱情的滋润,自然就变好看了。 第164章 到鬼雾之外去谈生意 回过门之后的第二天,金毓和梁元又开始了忙碌的生活,梁元去找了裴族长,说了开铁铺招铁匠学徒的事儿。 裴族长等这天已经等了许久,早早就准备好了六个人,六人都是身强体壮的男子,他们一直很崇拜梁元,如今能跟梁元学习炼铁,六人感到很荣幸。 拜别了裴族长,梁元带着六个学徒回了左家村,找了左村长,商议了一番,最后决定,在村子的中央,开一个铁匠铺子,随后又发出雇佣通告,大力开采铁矿,作为管事的梁宏和金父,又不得不忙了起来。 梁元和丁潇忙着开铁铺,开采铁矿,带学徒的时候,金毓就忙着教导造纸作坊的造纸师傅们加强造纸技术,还得种地,马上进入三月底,得开始进行水稻播种,她得提前将种子进行浸泡。 除此之外,金毓还需准备皮制的水鞋,下田移秧的时候穿,她不想光脚下田,田里虫多,还有蚂蟥,她如今的体质,很容易引蟥上身,那种场面,想想都觉得恐怖。 时间很快来到三月底,许是因为天气越发暖和了,又使用了灵泉水的关系,地里的玉米、土豆、红薯都发芽从地里冒了出来,越长越快,而冬季种下的那些蔬菜,也都在猛长,开花,结子,那些种子竟比从手机里买的种子还要饱满,粒粒都能存活。 这一发现,令金毓十分惊喜。 金母等人也是喜极而泣,看到这些种子,所有的努力,都是值得的。 稻种只浸泡了三天,就发了芽,有灵泉水相助,出芽率百分百,金毓等人开始着手播种育苗,此次育苗,金毓三家人会全部培育在一块地里,选了旱地育苗,播种二十斤稻种,成秧之后可插二十亩水田,就算没有现代的那些乱七八糟的肥料,一亩也可产千斤稻谷。 千斤,这是金母这些老庄稼人想都不敢想的数字,至今为止,他们还未听说过哪里的水稻能够亩产千斤,以前在柳州府的时候,最好的良田种出的水稻最高也才亩产四百斤左右,如今,金毓却说他们手里的种子居然能亩产千斤,还是用新开荒出来的烂田种的,若不是因为种子是用法器买的,金母等人都得觉得金毓的脑子有病了。 佛祖厉害呀!感谢佛祖保佑! 金毓成亲的时候,金父和金母就给了十亩田地作为嫁妆,加上梁元找人开垦出来的地,金毓和梁元的名下有三十七亩地,所以,梁家这边会种十三亩水稻,金家种四亩,丁家的地最少,只种三亩。 有灵泉促进生长,种出的水稻可以直接作为种子卖给月族人,无需担心种子不能用。 稻种播下,撒下一层草木灰作为基肥,金毓等人便不再管了,趁着秧苗还未长出来,雇佣那些开荒的村民们,去把已经开荒好的地弄成水田,将里头的草根石头等乱七八糟东西全部捡出来,后收集各种粪便先进行堆肥,留着移秧的时候用。 稻谷播下后的第四天,梁元和丁潇带着学徒们,打造出了八个犁,这些犁是为野牛王的野水牛媳妇小弟们准备的,比一般的犁要大要坚实,普通的牛用不上。 金毓饶有兴趣的让野牛王去把八头野水牛全带出了大山,安抚好这些牛的情绪,让它们试用一下犁。 野水牛的脾气没有野牛王的大,也不如野牛王聪明,被金毓用灵泉水一安抚,就能任由其他人小心翼翼的掌控着犁跟在它们的后面犁地了。 看到野水牛群在地里快活的犁起地,不会把身后的月族人甩开,金毓露出了明艳的笑容,拉住了身边梁元的手:“咱们家的牛是最好的。” 时间进入四月,雨水逐渐变多,气候变得湿润,日月部落又到了一年一度在鬼雾之外与各国商贾交易的日子了。 虽说金毓等人已经给月族创造了很多东西,纸、铁器、木炭、青砖、蔬菜、种子、米面等等这些东西都无需再从那些商贾手里购买了,但布料、金银这些东西,部落还是很缺,为了部落的长久发展,他们还是需要和这些商贾多多接触,只是,这以后的接触,却不会再向以前一样,任由这些商贾忽悠了。 今日日头很大,用过午饭后,金毓就来了娘家这边,金父四人吃了午饭,正坐在树下乘凉说着话儿,见金毓过来了,金母赶紧招手:“小毓,你来得正好,左七郎方才来找你爹,说想邀请你爹和他们一起出海,去跟那些商贾谈生意,你爹压根就没做过什么生意,虽说脑子里有很多想法,但想法是想法,现实是现实,他能谈什么生意,况且家里这么忙,矿山那边也还有很多事儿等着他做......” “只是去三天,又不是去很久,你担心什么?”金母还没有说完,金父就打断了她的话:“人家七郎来找我,那是欣赏我的才华,我怎能不给他面子。小毓和阿元以前不是说过吗,这部落发展起来后,是肯定会和外面加快接触的,我这次和他们一起出去,不只是为了谈生意,最重要的是为了了解那些商贾。” 金母张了张嘴,还未来得及说话呢,金父又继续说:“你也不看看月族的人有多单纯,除了左七郎脑子圆滑一些,个个都很淳朴,去做生意,很容易被忽悠,我跟着去,能看着他们一些,你得相信你相公我的能力。” 虽说金父说的话很有道理,但是金母还是不赞同,她皱眉道:“你出海了,那铁矿山怎么办?总不能什么事儿都交给阿元他爹一个人管吧!” 金父贼贼一笑:“这个你大可放心,我已经找好一个人帮忙了。” 金毓问:“谁?” 金父:“我找的人是左七郎的三哥左三郎,左三郎不仅块头大,脑子也挺灵活的,虽不如左七郎圆滑,但在同龄人中却很有威望,在矿山干活的时候,里头的好些年轻人,不管是本村的,还是外村的,都愿意听左三郎的话,今早在铁铺的时候,我就跟阿元说好了,要把左三郎提升为铁矿山的小管事,阿元同意了的。” 金母目光锐利的看着他:“今早?也就是左七郎还没有来找你之前,你就跟阿元说好了左三郎的事儿。” 金父这会儿勇敢得很,一点都不怕金母,抬头挺胸说:“孩子他娘,你知道我的性子,也知道我向往着什么,今日就算是左七郎不来找我,我也会求裴族长,让他允许我跟着一起出海的。” 因大船只有两艘,所以去鬼雾之外谈生意的人数是有限的,和出海去各国经商一样,人选需要族里精挑细选,不是谁想去就能去的,挑选出的人才在鬼雾之外谈生意的时候,若是出了意外,族里会给予相应的赔偿,但若有人不听安排非得偷偷坐小船去鬼雾,出了人命族里是不会给予赔偿的,所以日月人不会贸然做这种事情,全听族里的安排。 第165章 别把你们的船也掀翻了 金毓看见了金父对出海做生意的渴望,帮着他说话:“娘,你就让爹去吧,正好和我有个伴。” 金母立马看向她:“你也要出海?你去做什么?” 金毓直言:“去看豚豚和莎莎,我想它们了。” 通行不便,明明这里距离海边也不是很远很远,可出去一趟却是极为麻烦,而且她太忙了,来到左家村之后,他们三家一直在忙,没有停下来休息过,她想去看一眼豚豚和莎莎都得隔好长时间才能去,那两个小乖乖心底指不定有多想她呢! 等以后条件好了,她要和梁元在海边弄一个度假屋,得空了就去海边玩。 提到豚豚和莎莎,金母也很想去见见它们,她见过莎莎,却从未见过豚豚,听大女儿的口气,豚豚似乎比莎莎还聪明,是条会救人的海豚,所以她对豚豚很有兴趣。 可家里事多,不可能全都去海边,家里得有人。 金母摆摆手:“行,你们想去就去,不过得注意安全,完完整整的出门,完完整整的回来。” 金父立马高兴了,深情的看着她:“孩子他娘,你真好,你放心,我一定会保护好小毓的。” 金母撇了他已经长了点肉的小身板一眼:“就你,还保护小毓,她保护你还差不多。” 金父捂住心中,露出一副扎心了的夸张表情,逗得金母几人笑开怀。 金娇和金虎也对海边很有期待,但这次出海是去谈生意,他们年岁尚小,跟着去不太合适,金娇便请求金毓:“大姐,你这次出海,如果有机会的话,可不可以再捉一只大龙虾,像上次那种一般大的,可以夹壮壮鼻子的那种大龙虾,还有爪子比我的手臂还长的大八爪鱼,我老喜欢吃了。” 她说完,滋溜的吸了一下口水。 金虎也道:“大姐,我也喜欢吃海鲜,尤其是那种很大很大的鱼,刺少的那种。” 当初跟着左七郎他们在船上的时候,左七郎等人曾捕捞到一条一米多长的三文鱼,金虎尝过那种海鱼的味道之后,就迷恋上了。 “没问题,我也喜欢吃那些大海鲜,这次出门你们不说我也打算要捕捞一些回来的。”金毓朗声应下,伸手摸了摸金娇的脑袋:“住在左家村是不是特别好?” 金娇点头:“很好,在这里,我们不缺吃的,也不会被打,更不会被人看不起,村里的孩子们都愿意和我玩,还很崇拜我,因为种地比他们厉害,力气也很大。” 金毓笑着道:“他们崇拜你,你也不可骄傲。” 金娇嗯嗯了两声。 在这边和家人又聊了一会儿,金毓便回了家,天黑的时候,梁元才迎着月色回家,身上一股味儿,脸上也极为疲惫。 日夜对着火炉炼铁,他一整天都是汗流不止的,身上的单薄布衣被汗水浸湿晒干后,留下了大片大片的汗斑。 金毓烧了热水,给梁元洗洗,换下他衣服,放在木盆里浸泡着,随即二人来到饭屋这边同梁宏梁月一起吃晚饭。 梁元端着碗道:“我回来得很晚,以后你们不用等我一起吃饭,可以先吃。” 金毓道:“视情况而定,咱们能等就等,一家人一起吃饭才最香。” 梁元看了她一眼,眼底满是喜悦,这种安定的生活,是他上辈子做梦都想要的。 饭后,金毓说了出海去鬼雾之外的事情,梁元几人都没有意见,只是叮嘱她注意安全。 第二日,金父就去找了左七郎,得知金毓也要跟着出海,左七郎欢迎之至。 “此次出海,咱们月族会和往年一样,从族里选出三十人,不过这次的挑选和以前有些不同,以前是所有人都参与,但这次族长说了,那些已经在跟着你们学本事的人,都不能参与,不能什么好事都让他们占了,得给其他人一些机会,让他们出去见见世面。你们父女二人不在参选之内,可以直接跟着一起去,这可是族长亲自说的,族里不会有人反对。”左七郎笑着说。 两日后,月族选出了三十个精英,全都是男子,个个身强体壮又灵活,年龄最大的二十八岁,汇集了十个村的人,左家村有三人,左七郎记在其中,其余两个金毓认识,却不是很熟。 在当日晌午,金毓和金父就要和左七郎三人一起前往海边。 从家里出发之前,梁元为金毓准备了很多防身之物:“我没有和那些商贾接触过,只是听说过他们的一些事情,能出海来鬼雾的,在自己的国家能力都不低,他们极为傲气,对日月人很是看不起,在他们看来,他们能来买日月人的东西,是日月人的荣幸,是对日月人的一种施舍,不管是什么价格,日月人都得感激涕零的接受。” “你们此次去与他们交易,和以往大为不同,以前是任人宰割,现在是要讨价还价,势必会引起他们的不满,若他们胆敢伤害你们,那你就不必客气,想怎么虐就怎么虐。” 金毓好笑:“虐他们?你就这么放心我啊?” 梁元皱眉:“说实话,我一点都放心,你再有能力,我也会担心你的安危,很想跟你一起去。” 金毓:“别,你去了,铁铺怎么办?铁矿山怎么办?土窑怎么办?咱们家里,属你承担的最多,那些东西离了谁都不能离开你。” 她轻轻搂住他:“不用担心,我们是去做生意,不是去打架的,再说了,我还有灵泉呢,那些人若真敢胡来,我就引来大鱼群掀翻他们的船。” “别把你们自己的船也掀翻了!” “......” 两人又说了一会儿的话,这才从房间里走出来,先去见了梁宏和梁月,再去金家那边,没多久,金毓、梁元、金父三人背着布包从金家走出来,朝村口而去,左七郎三人已经在那里等着。 目送金毓几人走远了,直到看不见了金毓的身影,梁元这才依依不舍的转身去铁矿山。 路过其他村的时候,金毓几人会与这些村的人一起赶路,等到了海边的时候,人员全部集齐,除了他们月族的人,还有日族的人,日族带头的人是王三文。 看到金毓这个女子居然也在月族此次出海的人员中,王三文有些吃惊,不过却没多说些什么。 左七郎上去与王三文打招呼:“这次你们族里怎么是你来带头,你大哥呢?他还没缓过来?” 王大刚和秦雨柔的事情,在部落里早已经不是秘密,被带回日族后没多久,王大文体内的毒也不知是因为灵泉水还是梁元给他吃的那颗解药的缘故,他体内的毒竟无药而解了。秦雨柔就被五花大绑沉入了海里,而王大刚因为父母找族长求情,捡回了一条命,被罚赔偿十两银子给王大文,还得给王大文当三年的奴才,只要不把人弄死,王大文想怎么折磨王大刚都行。 然王大文对秦雨柔感情颇深,秦雨柔的背叛和死亡对他的打击很大,王大文从秦雨柔被沉海的那天开始,就一直精神不振,整个人快速变瘦,吃不下也睡不好,做什么都没劲。 那日陪着顾族长去梁家贺喜,亲眼看到梁元和金毓有情人成眷属,王大文更为受刺激了。 他想不明白,明明他的秦雨柔看着比金毓更优秀,为何却不如金毓会做人。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99节 第 166章 为金毓保驾护航 想到自家大哥现在的情况,王三文无奈道:“我哥是个重感情的人,他被秦雨柔伤得太彻底了,心底的伤疤还需要好长一段时间才能痊愈。” 还好他家秀秀是个本分勤快的庄稼人,不像秦雨柔心眼多,要不然他也得哭死。 左七郎不再多言,心里挺同情王大文的,对王大文来说,娶了个会识字的千金小姐做媳妇,原本是个值得显摆的事情,不想这个千金小姐是个心狠,直接给了他重重一击,让他伤心又伤尊严。 海边的渔民们已经将大船清洗干净,各村村民凑齐的海鲜山货共五千斤,全都已经抬到了船上,金毓等人直接上船,挥手告别海边的渔民们,出海前往鬼雾。 海风习习,有点凉。 日月两族的船并排而行。 月族的船上,左七郎热情的给金毓和金父介绍了其他人,用轻松愉快的言语,拉近了船员间的关系,让大家彼此熟悉和信任。 此次出海的人员里,只有金毓一人是女子,又长得柔美,因此激起了大家的保护欲,对她格外优待,最好的房间留给她,吃的也紧着她来,什么事儿都不让她做,她只需在船上待着就行。 可金毓是个闲不住的,一到海上,就站在船头的桅栏边,垂眸看着下方的海水,想找莎莎和豚豚。 见她站在船头,大家怕她掉进海里,时不时的会走过来看她一眼,确认她安然无恙,也不会做什么傻事儿,这才走开去做自己的事情。 金毓把他们的反应都看在眼里,心里哭笑不得。 这些人是把当做脆弱的小公举了? “小毓,你快过来。”金父忽然神神秘秘的跑过来:“我看到了一条海豚,好大一条,不知道是不是你说的豚豚。” 金毓一喜,忙跟着金父去了船头的另一边,抬眼在海面扫了两眼,在海面右方的位置看到了一条正在水里欢快游着的海豚,正是豚豚。 许是发现了金毓的存在,豚豚飞快的游了过来,跟水中火箭似的,眨眼就到月族的船边。 船头的左七郎和另外两个船员也发现了它。 “是海豚,好大的海豚,咦?它停下来了,头露出来了,它是在看着我们吗?不对,它是看梁夫人。” 左七郎几人跑到了金毓这边,然后就发现,那条海豚是真的在看着金毓。 金毓朝海豚挥了挥手:“豚豚,好久不见。” “豚豚?它就是那条救了人的海豚?”左七郎有些兴奋。 金毓点头:“是的。” 有个船员说:“它看起来真漂亮,我们能喂它吃鱼吗?” 左七郎道:“海里全都是鱼,你手里的鱼会有海里的鱼新鲜吗?” 日族船上的王三文等人也看到了海豚,对它救人的事儿也是知道的,看到它之后,也极为喜欢,丢了两条鱼下去,海豚没吃,看都没看他们一眼,王三文等人却很高兴。 “欧唔~”豚豚发出好听的声音,在海水里打转。 金毓知道它这是想喝灵泉水了,就取下水囊,悄然放了些灵泉水进去,往海水下方倒去:“豚豚,张嘴。” 海豚立刻从水中冒出脑袋,张开嘴巴,准确无误的接住了金毓倒下来的水,喝完之后,欢喜的跃出水面,一个优美的旋转,落回水中。 左七郎等人看得惊奇无比,纷纷朝着金毓竖起大拇指赞叹。 左七郎道:“原来鱼也会看长相的呀!我们长得没有梁夫人好看,所以豚豚不搭理我们。” 大伙儿闻言哈哈大笑,正笑着的时候,一条大白鲨忽然飞出水面,朝着海豚飞扑过去,哗啦陷入水中,打起架来,吓得左七郎等人一个激灵。 “可恶的鲨鱼,胆敢攻击豚豚,兄弟们,弄死它。” 金毓赶忙拦住:“别别别,你们别动手,这条白鲨我认识,它是豚豚的朋友,不会伤害豚豚的。” “啥?”左七郎等人都惊愣住了,对面的王三文等人也是一脸懵逼。 随后他们就看到,白鲨和海豚在水里追逐了一会儿之后,就冒出了水面,互相用脑袋去撞对方,却没有用多大的力,像是在玩闹。 左七郎等人:“......” 左七郎皱着眉:“这条白鲨看着有点眼熟。” 金父:“白鲨都长得一个样,能不眼熟吗?” 他闺女养鲨鱼这事儿是个秘密,他才会说出去呢,也不会告诉左七郎,这条白鲨就是那时候他和陈大旺等人捕捞上来过很多次的那条小白鲨。 左七郎还是觉得不对劲:“这条鲨鱼有点像那条小白鲨。” 他惊呼,拍手道:“难不成,那小白鲨跟来了,长成这么大了。” “肯定是了,你们看看它的眼睛,跟当初的小白鲨一模一样,这条鱼邪门得很,少惹为妙。” 金毓和金父对视一眼,忍不住捂嘴笑起来。 水里的白鲨很激动,很想上船,但在船边游了好几圈,都没有看到渔网,就很烦躁,一脑袋就给海豚撞了过去。 叫你不等我,不等我,不等我! 说好了一起来见甜人的,结果这臭豚游得比它快,先它一步到了这里。 两鱼在水里打了一圈,就游到深处去,见没戏可看了,左七郎等人这才离开船头,金父和左七郎去了存放海鲜山货的仓库,了解这些的价值,王三文等人也各自去忙自己的事情,金毓一个人待在船头。 见没人会注意这边了,金毓朝着海面喊了两声,拿了两个水囊,装满灵泉水,见海豚和白鲨冒出了头来,就两手各自拿着一个水囊往下面倒。 所有的水都被海豚和白鲨准确无误的用嘴接住。 喝饱之后,两鱼就潜入水里,默默跟在月族船只的两面,似在保驾护航一般。 天黑之前,船只到了鬼雾这边,近了之后,左七郎等人发现,鬼雾竟比以前稀薄了一点。 金毓和金父对鬼雾的了解不够,倒没怎么看出来。 左七郎皱着眉头:“这鬼雾一眼看去虽说还是很浓,但这种浓郁却和以前还是有些许差别,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太奇怪了!” 使着船只在鬼雾的外围观察了好一会儿,确定鬼雾只是比以前稀薄了一点点,其余的地方并没有什么变化,左七郎等人这才继续航行,进入鬼雾之中。 进去之后还不到半个时辰,天就彻底黑了,在浓雾之中,什么都看不到,可尽管如此,日月人凭借对鬼雾的了解,依然能在此等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寻到出路,继续航行。 船只向前而行的时候,金毓能听见海豚和白鲨的声音,这两只跟着她一起进了鬼雾,在保护着她。 第167章 这次的货物不贱卖 夜里雾中什么都看不见,尽管能速度已经放慢,金毓等人却都不敢松懈,休息都得换班来,当然,作为女子的金毓,夜里是不用守夜的,只需要在自己的房间里好好休息就行。 在回房休息之前,金毓和金父把左七郎等人聚集在一起,问了他们以前是如何与诸国的商人们交易的。 左七郎道:“因为来的不止一个国家的商贾,避免交易的时候引起互相抢夺的事儿,交易开始之前,那些商人会用抽签的方式决定先后购买权,他们会让我们先把货物摆出来,然后选出他们所需要的,出价把东西买走,价格都很低。” “用抽签决定?不出价竞争吗?”金毓问。 左七郎摇了摇头。 金毓皱了皱眉:“平凡的海鲜在哪里都能买到,他们大老远的跑来鬼雾之外,想买的肯定都是珍贵海物,即是珍贵的,那肯定人人都想要,他们不属于同一个国家,怎么会因为抽签就互相相让,不争抢着买东西?” 金父一点就通道:“他们不挣抢,是因为他们在日月部落的船只来之前,就提前商量好了,谁需要买什么买多少,价格应该给多少这些事儿,大家按照协商好的,各自买自己的东西,不许乱出价,抽签只是迷惑我们日月人的障眼法而已。” 金父继续道:“没有竞争,他们就能够随意压价,因为不管出多少价格,其他商号都不会竞价,若敢胡来,只怕会遭到排挤,以后想再来鬼雾之外买心仪的东西就难了。” “若是因为价格低了不卖,东西就得自个带回去,那就是白跑一趟了,部落里的东西因为数量多不算稀罕之物,最重要的是不会善用,很多都不认识,不知用途,都是按照那些商贾所需找来卖的,带回去之后价值不高,只能留着放坏,所以不管对方出什么价,东西都得卖掉,换取所需之物。”金父冷笑:“这些商人一开始就算计好了,把我们日月人当做冤大头耍,呸!一个个都不是玩意儿!” 左七郎等人愣了愣,好半天才从金父的话里回神过来。 左七郎怒道:“商议好的?难怪呀,我们卖给他们的东西怎么都提不高价格,那些人一个个带着慈善的笑脸,要多和睦就有多和睦,我们还以为他们的国家相互之间很友好,所以他们才会那般融洽呢,买东西都不会争抢,却原来,他们是合在一起算计我们日月人?” “过分,实在过分啊!” “他们怎么可以这么不要脸。” 见左七郎等人情绪有些激动,金毓安抚道:“你们别生气,这只是我和我爹的猜测,真相如何,还得等见过那些人之后才能判断出来。” “行,我们不气。”左七郎使劲的平复情绪,随即道:“金姑娘,勇叔,你们说吧,我们该怎么做,才能对抗那些人,不被他们欺负,我们都听你们的。” 其余月族人纷纷附和:“对,我们都听你们的。” 金毓与金父对视一眼,父女二人眼底闪过精光,金毓道:“这次交易,与日族通一下气,不要急着卖东西,等了解清楚了那些人所需什么,咱们直接来个拍卖会……” 翌日卯时三刻,两艘船才缓慢的出了鬼雾,金毓站在船头,抬眼望着前方,只见海面两百米之外,停放着十几艘很大的楼船,每一艘船,都比日月人的船大两三倍,船上插着旗帜,标明了所属国家和商号。 每每看到这些船只,日月人都会很羡慕,这会儿就连金毓和金父,也一样露出了羡慕之色。 若是他们也有这样大这么威风的船,就能随时随地自由的去各国经商了,还可以弄很多的客船,让族人们可以坐着客船去四处游玩,可惜,他们造不出这样的大船。 “来了!来了,我看到日月族的船只了!”一艘大船上,正昏昏欲睡的护卫,看到了从浓雾里出来的船只,忙大声通知了船上的其他人。 其他的大船上,也有人发现了日月部落的船只,船上瞬间嘈杂起来。 西秦国,上官商号的大船上,听到护卫的禀告,正在和美人行鱼水之欢的上官斌大怒,一巴掌拍在美人身上,骂出声:“该死的野人,害本大爷等了这么久,总算现身了,一群磨磨唧唧的东西,还想不想做生意了,本大爷定要给你们把价钱压到最低。” 一想到家族里的交代,他无心再做那事,撇开美人儿,让人来为他穿衣,没多久,一身橙色华服骚包无比的上官斌就出了船房,来到船头,果真看到了日月部落的船只,见好些商船都已经朝着那边围了去,他忙对船夫大喊:“愣着做什么,上去啊!早点把东西买好了,早点离开这个鬼地方,着该死的大海,要玩的没玩的,要美人也没有美人,本大爷恨死这里了。” 船夫应了声,掌舵朝日月部落的船只而去。 上官斌还在骂骂咧咧:“搞不明白族里的那些老东西是怎么想的,靠海的地方多的是,非得让我来这个鬼地方,和这些野人交易,一群什么都不懂的傻野人,手里有好东西都不会用,呸!都是些上不得台面。” 言语之中,对日月人十分嫌弃。 商船很多,金毓等人船上的东西却是有限的,看着那些一涌而来的船,金父把左七郎等人叫到面前:“记住我们昨晚说好的,先别急着卖东西,弄清楚他们需要什么再来谈交易。” 左七郎等人连连点头:“勇叔,我们都听你的。” 以前,他们月族带来的东西,最多也只能卖个两千两银子,可这次勇叔和梁夫人却说了,他们只要好好配合,定能把带来的东西卖出个天价来,卖不了也没关系,带回去慢慢用,反正今时不同往日,他们卖的东西数珍贵药材最多,族里有梁大夫,身为大夫的他定能好好善用这些药材的,以前便宜卖给那些万恶的奸商,不如给梁大夫用来治疗族里的人。 相比这些诸国的奸商,他们更信任新加入他们族里的金、梁、丁三家人。 第168章 要买海豚门都没有 金父对左七郎等人的表现甚是满意,让左七郎去给王三文等人说一声,让他们配合行事。 月族的变化是有目共睹的,王三文等人对金毓一行人那是相当佩服的,他们也很想多卖点银子,不想让族人们的心血浪费,所以这会儿对金父的话言听计从,金父让怎么做,他们就怎么做。 金父看向王三文等人,对他们做了个手势,满意的笑着点点头,与金毓对视一眼,随即一同看向那些大船。 最先靠近金毓等人的大船是来自龙城国景氏商号的商船,此船是所有船里最大最豪华的,船上站着上百个护卫随从,为首的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微胖白面男子,长相看着人畜无害,眼眸却透着精明,一看就是个善于经商的老手。 金毓对左七郎道:“这是龙城国景氏商号的船,你可知道景氏商号?” 左七郎点头:“知道,族长说过,景氏商号的人最为亲切,是很好说话的商人。”左七郎道:“我去年跟着前辈们来这里的时候,见过景氏商号的人,不过这个白胖子我不认识,当时向我们买东西的,是个中年人。”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00节 此次来谈生意的月族人,除了左七郎曾在外经商过,其余的人都是第一次,皆不认识景氏商号的人,只从族里前辈的口中听过一些,这会儿都有些紧张,一听左七郎也不认识这个白胖子,他们就更紧张了,不过他们转而想到昨晚金父的猜测,立马又不紧张了,转变成了愤怒,紧张个屁,这些奸商是来坑他们的,他们才不会怕呢! 一个个抬头挺胸,露出认真严肃的模样来假装镇定。 “各位日月部落的友人们,在下景恒,乃是上次与你们交易的景二爷的三侄子,这次我二伯因生病无法前来,便由我替他来与你们交易,还望各位友人指教。”一靠近月族的船只,白面男子就先开了口。 左七郎哈哈笑着:“不敢指教,不敢指教,我叫做左七郎,景公子能来,是我等的荣幸,不知贵府这次想买什么东西,所要多少?” 景恒啪的一声,打开手里的折扇,笑容可掬:“今年,景氏商号只想买海马,海参,红珊瑚这三种东西,你们可有?” “有有有,可是不多。”左七郎说着转首去问其余慢慢靠过来的商号大声问:“你们呢?你们又想买什么东西?且先说来听听,我们日月两族这次带来的东西数量有限,你们不说出来我们没法给你们答复。” 景恒意外的挑眉,没料到左七郎会如此行事,不是说嘴笨,不会说什么话儿,他看这左七郎,倒是个灵活的,与他二伯口中的日月人略有些不同。 其余商号的人也没料到左七郎会这么问,以往都是他们问什么,日月人就答什么的,这次反倒是日月人来问他们了。 有个中年长胡的瘦老板斟酌了下,道:“我黄氏商号这次要买百斤鱿鱼干,新鲜十斤大龙虾三只,人参二十只,灵芝三十朵,海豚一条,你们可有?” 金毓看了此人一眼,心中气得很,海豚都想买,买去干嘛!吃还是玩?不管是哪种,都不可原谅。 金毓正要说话,左七郎等人就抢先齐齐出声了:“海豚没有,永远都没有,它是我们日月部落的神鱼,不卖!” 金毓一愣,随即笑了。 这就是她的族人。 “什么?不卖海豚?”这个长胡瘦老板相当气愤,指着左七郎等人怒道:“去年就与你们说好了,我黄氏要买海豚,你们可是答应好了的,保证会在今年会把海豚送上,现在却说不卖了,还说什么神鱼,你们月族是什么意思,瞧不起我黄氏商号吗?米面你们还要不要了?” 每年,属他们黄氏商号带来的米面最多,都是些最不好的米面,却是日月部落想要的。 “您是黄老爷吗?哎呀!对不住,黄老爷,你别生气,那海豚是神鱼,它会救人,是我们部落要保护珍贵鱼儿,万万不可卖的,卖了可是要被天打雷劈的。哦,还有,黄老爷,你们平日也不可捕捞海豚,抓了是会被诅咒的。”左七郎十分认真的道,海豚太乖了,他要保护所有海豚。 其余月族人也附和。 “对对对,海豚乃神鱼,不可抓,不可杀。” 众商贾:“……” 那黄老爷可不听什么神鱼,天打雷劈这些东西,他只记住了救人二字:“海豚救人?这可真是稀奇,那只会救人的海豚在哪?我用百斤大米来换。” 金毓等人:“……”去你娘的百斤大米。 金父努力微笑着:“黄老爷,我们不卖海豚,你买点其他的吧!哦,对了,得用银子来买,我们不要大米和面粉,那些吃多了之后,就不怎么好吃了,相比米面,我们日月人还是比较喜欢吃海鲜和野味,所以,今年我们不买米面,所有的交易,我们只想要银钱。” 左七郎等人:“对对对,不要米面,一点都不好吃,海鲜最美味,野味最带劲,还都不要钱,吃着超划算。” 我们部落里马上就会产大米了,谁还会稀罕你们手里的发霉货,请您老拿回去慢慢吃。 “什么?不要米面?”黄老爷气得礼数全无:“你们去年怎么不早说?我今年带了万斤的米面,你们不要了,我该如何处置这些东西,你们这些野人……” “黄老爷请注意态度,我们可不是什么野人。”金毓声音淡淡的打断他的话,从左七郎等人的身后走出来:“买卖不成仁义在,你犯不着言语攻击,此举不是一个合格的商人所为。” 黄老爷大怒:“你算什么东西?胆敢跟本老爷如此说话。” 左七郎等人怒吼:“你又算什么东西,胆敢对梁夫人如此说话,我们不做你的生意了,滚一边凉快去。” “放肆!”黄老爷气得浑身颤抖,没想到日月人如此胆大妄为,胆敢与他这样说话。 左七郎等人又齐声道:“你放个狗屁!” 这次王三文等人也吼了起来:“他放的不是狗屁,他是在喷粪,哼!谈生意都不会好好谈,动不动就装傻,说了不卖海豚还硬买,自己的米面卖不掉就赖我们身上,当我们冤大头啊!我们穷得衣服都没得穿,有钱人还来对我们强买强卖,丧尽天良啊!天打雷劈啊!没有良心啊!” 第169章 凭你是个脑残? 王三文等人吼得悲愤,在场的商贾们却是傻了眼,不敢相信一向淳朴善良听话的日月人会露出如此凶狠的一面,变得让他们不认识了。 日月人不都是会对我们言听计从的吗?为什么眼前的这些日月人会这么凶?他们难不成是冒牌货? 景恒忙问了问身旁的家族老人,这些人都曾和日月人打过交道,但今日的事儿,他们也是头一次遇到,搞不清楚为什么日月人会有这种变化。 左七郎等人可不管这些商贾懵不懵,又指着黄老爷怼了几句之后,纷纷摆手,让黄老爷赶紧走,他们不做他的生意了。 “你,你们......”黄老爷气得手指颤抖,人都结巴了。 “黄老爷,人家都说不做你的生意了,你就别强求了,赶紧离开吧,我们还得谈生意呢!”上官斌没忍住开了口,对长相丑陋的黄老爷很是嫌弃,他目光一转,落到了金毓的身上,眼底闪过一丝惊艳,小声的赞叹:“想不到区区野人部落,竟会有如此气质出尘的绝色美人儿,这皮肤白的,比城里的千金小姐还白,杨叔,等会儿买东西的时候,我要把这个美人儿也买了。” 他身后的老管事杨忠道:“二爷,这恐怕不太好,以往日月人与我们谈交易,从不会带上女子,此次破天荒的带了个女子,对她还极为维护,还尊称她为梁夫人,只怕此女子不是个简单的,我们切不可冲动行事。” “杨叔,你未免太胆小了,一会儿听我的就行,我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上官斌说着,也不等杨忠反应,就走上前两步,朝金毓挥了挥手:“喂,小美人,我叫做上官斌,怎么称呼你呀?” 金毓很讨厌他那种赤果果的目光,皱了皱眉道:“我相公姓梁,你可以唤我梁夫人。” 这是在告诉上官斌,她已经成亲了,别想打她的主意。 上官斌却一点都不在意她是否已经成亲了,嬉皮笑脸的:“梁夫人?你长得如此美丽,窝在一个小小的部落多委屈呀!不如随我去西秦国,我带你去见识......” 他还未说完,就被金毓冷冷打断:“你耳朵有病吗?没听清楚我说我有相公吗,你凭什么让我一个有夫之妇跟你走,凭你长得丑?凭你是个脑残?” 她喜欢别人欣赏自己的美,可不喜欢别人调戏她,还跟他去西秦国,啊呸,这臭东西算什么玩意儿,连她家茅坑里的屎都比不上。 “你放肆!”杨忠震怒,指着金毓就要开骂。 金毓根本就不给他机会:“放肆的是你们,我们日月两族好生来与你们谈生意,你们这些所谓的生意人,一开口说的就不是人话,不是强买强卖,就是调戏我这个有夫之妇,怎么,你们是不想好好谈生意吗?不想谈就说,我们也不强求。” 左七郎等人也怒道:“对,我们不强求,不与你们西秦国做生意了,赶紧离开。” 让梁夫人跟他走?这傻叉居然敢说出这样的话儿来,出门的时候脑袋肯定被门夹过,梁夫人可是梁大夫的妻子,是部落的神农娘娘,是他这个傻叉能亵渎的吗? 王三文等人也和月族是同仇敌忾,也相当维护金毓,此刻看着上官斌的目光带着气愤。 被骂了的上官斌丝毫不气,看到日月人的反应,他心中已经有数了,这位梁夫人对日月部落来说,的确是很重要的存在,他想要带走很难,上官斌依旧笑容欠扁,一副风度翩翩的样子:“梁夫人不必动怒,我是与你开玩笑的,美人生气会变丑的,不气不气哦,我不让你跟我走了,我们接着谈买卖。” 金毓冷笑道:“开玩笑?不好意思,我与你不熟,并不想与你开玩笑,说不想和你做生意,那就是真的不想和你做生意,请走吧!” 左七郎等人附和:“对,我们是真的不想和你做生意,请离开。” 态度十分的坚决。 上官斌笑不出来了,瞬间冷了脸:“尔等不识好歹。” 金父撇了他一眼:“该说的我们都说了,上官公子,这里还有其他人呢,不是你一个人的生意场,请你不要耽搁大家的时间。” 王八蛋,敢调戏我女儿,莎莎你在哪?快跳出来咬烂这混球的水头。 他对其余的商贾道:“各位老爷公子们,请你们继续说说你们想买什么东西吧!” 这些商贾都犹豫了下,想着今年的日月人变化着实大,就斟酌着说出自己来此想要交易的东西,言语中透着客气,不像黄老爷和上官斌那样目中无人。 他们千里迢迢的来这里,是为了买所需之物,不是为了和日月人吵架的。 金毓等人很是满意,总算有几个正常人了。 知道这些商贾所需什么之后,金父与左七郎等人对视一眼,也不再磨叽,上前道:“各位老爷公子们,你们想买的东西,我们都有,但是不多,而且今年的交易方式,我们部落想做些改变,以前都是你们说了算,但今年,我们不打算再像以前那样了,打算以拍卖的形式将手里的东西卖给你们。” “所谓的拍卖,便是由我们日月部落为货物定一个起卖价,各位爷出价争购,到没有人出更高的价格时,就拍板成交。” 景恒愣了下,看了金父一眼,见他眼神清明,眼珠时不时转动,甚是机灵,便知道,此人是个狡黠的,不好糊弄。 “你们是想钱想疯了,让我们争相购买,你们日月部落有这个资格吗?”黄老爷又忍不住叫出声:“不知所谓的野蛮人,痴人说梦,我们能买你们的东西,那是你们的荣幸......” 他还未说完,忽的一道海浪打来,水花溅到船上,溅了他一身水,一口水落入他的嘴里,呛得他直翻白眼。 金毓冷笑着:“活该!” 景恒不理会黄老爷,对金父道:“可否说说各种货物的起卖价是多少?” 金父转身,让左七郎拿来一个粗糙的木箱子,打开,里面装着红珊瑚,看着有三十几斤的样子,金父道:“这些红珊瑚,一次性拍卖,起拍价为三万两白银。” 喊出这个价的时候,金父的心快速跳动了几下,太刺激了,三万两白银,他做梦都没见过呢,可他大女儿说了,红珊瑚很珍贵,比人参还珍贵,它就值这个价。 第170章 买不到就用抢的 三十几斤的红珊瑚,不是月族自己的,而是日月两族凑出来的,卖了之后,回去再分银子。 “三万两白银?你怎么不去抢!”上官斌瞪大了双眼,他这次来鬼雾的任务,是为了买两样东西,红珊瑚就是其中之一,早在之前,他和景恒就商量好了,他们两家都需要红珊瑚,不管日月人手里有多少,两人各买一半,出价五两一斤,现在日月人居然想要一起拍卖,还定价三万两白银起,这让他怎么买? 景恒也皱了皱眉:“这红珊瑚的起价确实太高了!” 其他商贾的反应也是如此,黄老爷更是嘲讽,日月人是中邪了,才会乱喊价。 金父早猜到他们会是这个反应,笑着道:“价高?不,一点都不高,各位爷,我们日月人只是与世隔绝,并不是傻的,与你们做交易多年,我们懂了很多东西,这红珊瑚的珍贵之处,你们不说,我们都已经查到了,它不仅有很高的收藏和观赏价值,还具备极强的养身功能,寓意着祥瑞,是文人雅士的喜爱之物,是达官贵人乃至皇族都想拥有的珍品,它的价值远超黄金,三万两白银 是我们部落看在多年合作的份上,给你们的优惠起价,若是换成其他人,如此多的红珊瑚,至少喊价五万两白银。” 左七郎等人纷纷朝金父投去崇拜敬佩的目光。 接收到左七郎等人看过来的崇拜眼神,金父有些心虚,他作为普通的百姓,压根就不懂红珊瑚的价值,这些都是金毓告诉他的。 至于金毓是如何知道的,那还用说,当然是从她以前住的地方学的呗,那是个神奇的地方。 见金父弱小平凡,竟知道红珊瑚的价值,还知道皇族喜爱这种东西,在场的所有商贾都惊了一惊,看向金父的目光都带上了几分探究。 有一位商贾拱手问:“请问这位兄台贵姓?” 金父双手背负在后,轻抬下巴淡然道:“我姓金,你可以唤我金老爷。” “金老爷。”那商贾喊了一声。 金父闻声只觉浑身舒畅,他小小一介布衣,也能做老爷了,这感觉真好。 那商贾又问:“请问金老爷何方人士?” 金父:“我乃日月部落月族靠山镇左家村人士。” 他已经告别赤云国,以后,他再也不会以赤云人自称,什么柳州府,大坪村,老金家,那都已经是过去式,与他再无半点关系。 他现在是日月人,货真价实的日月人。 左七郎等人听着金父的话,又对他投去了崇拜的眼神。 是的,勇叔是日月人,是他们月族的大能人。 “你也是日月部落的人?这不可能,日月部落怎么会出你这样一个人。”那商贾有些不相信。 金父不干了,冷哼道:“你说的是什么话,什么叫做我们部落不会出我这样的人,就你们国家能出聪明人,我们部落就不能了吗?这是什么道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你懂不懂,我们以前没见过世面,是有些笨,但那也是以前,现在已经不一样了,我们见的多了,懂的多了,人就变聪明了,不行吗?” 那商贾很不喜欢金父这样的语气,但想着这次来的目的,到底还是没冷下脸,忙赔了不是,金父这才作罢,继续拍卖。 “红珊瑚三万两白银起拍,每次加价不低于十两。” 众商贾都没有出声,虽说金父已经说出了红珊瑚的价值,但是他们还是不愿意花高价买红珊瑚,日月人想从他们手里赚大钱,那是痴人说梦,他们就是不出价,看日月人能如何。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01节 金毓把他们的嘲讽和鄙视都看在眼里,美眸暗了暗,这些人呀,是打心眼里的瞧不上日月人,却又想从日月人这里占便宜,呵,一群卑鄙小人,伪君子。 金毓忽然声音清冷的开口:“半刻钟之内,若没有人出价,此红珊瑚便拍卖失败,我们会带回部落,不再售卖。” 都不出价是吧,那就别买了,我们带回去自己用,等部落发展起来了,红珊瑚自有更高的价值,到时候咱们部落的一切让你们这些奸商永远仰望不起。 左七郎等人静静站在一边,金毓和金父说什么,他们都不会反对,坚决一致对外。 “不再售卖?你们疯了吗?”上官斌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红珊瑚在诸国是很珍贵,但对你们日月部落而言,它毫无价值。” 金毓笑了笑:“谁说没价值,我们可以拿回去摆家里观赏,也可以磨成粉泡茶喝,还可以当头饰挂饰,用处多了去了。” 见金毓等人油盐不进,态度很是坚决,不是开玩笑的,众商贾都犹豫了,他们彼此对视,不知道是出价还是不出价。 杨忠拉了拉上官斌的衣袖,在他耳边轻声说了几句,上官斌一愣,随即眼底闪过阴狠之色,点点头,抬头看向金毓,正要开口,岂料景恒竟抢先了他一步。 “我出三万两白银。”景恒摇动手中的折扇看着金父道。 他明白,日月部落已经不同往日,只怕是有高人在身后指导,以前没有见过日月人,以为他们真如家人们口中说的那般愚蠢野蛮,如今一见,其实也没那么不堪,他们是有血有肉的活人。 景恒身后的一位老人急了,压着声音:“恒少爷,你怎可喊价,三万两已经超出了预算,族里是不会同意的。” 景恒同样压低声音:“不出价,我们就只能错过红珊瑚,若日月人真的把红珊瑚收回去,损失最大的是我们,我们千里迢迢的来这里,不能空手而回。” “况且,我们以前对日月人确实是过分了!” 老人还是不赞同:“买不到,咱们可以想别的方法,或者直接抢过来。” 景恒神色一冷:“朗伯,我们景家不是盗匪,是商人,切勿做出辱没门风的事情。” 朗伯一愣,才意识到刚才自己说了什么,自行惭愧的低下头:“老奴知错了!” “姓景的,你喊什么价,你把红珊瑚都买了,我买什么?”上官斌怒道。 景恒斜睨了他一眼:“你也可以喊价,或者等我买到手之后,我卖一点给你。” “呸!你卖给我?你会给我低价吗?”上官斌转头对金毓等人道:“景家刚才的喊价不算数,我们谁也不喊价,也不同意你们拍卖,这次的交易,必须和以前一样,否则你们别想活着离开这里。” 他话音落下,身后立刻走出了十几个手持弓箭的护卫,那些护卫来到船板边上,将弓箭对准了金毓等人。 景恒面色大变:“上官斌,你疯了,让你的人把弓箭收起来。” 金毓等人纷纷冷了脸。 其余的商贾则是一脸震惊。 那黄老爷见此大笑:“上官二爷好样的,对,就得这么干,什么拍卖,什么规矩,呸!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玩意儿,区区破烂部落,也敢跟我等讨价还价,强者为尊,我们是强者,日月部落是弱者,就该听我们的,来人,准备弓箭,好好教训这些不知好歹的野人。” 他话音落下的瞬间,身后也涌出了十几个手持弓箭的护卫。 来海上谈生意的商人,都不是普通的商人,他们皆是有备而来,船上备有各种兵器和能力不凡的护卫,随时应对突发状况。 在场的商贾,有好几个也不是好鸟,他们打心眼里的看不起日月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也同黄老爷和上官斌一样,让护卫对着金毓等人举起了弓箭。 第171章 景恒护着金毓等人 气氛一瞬间变得剑拔弩张。 看着大船上那些手持弓箭对准他们的护卫,左七郎等人心痛无比,这就是他们日月人多年以来合作的对象,这才是他们的真面目,只是反抗了他们一次,这些人就对他们拔剑相向,想要取他们的性命。 呵!一群奸商。 “你们都疯了吗?”景恒愤怒的指着上官斌等人道:“你们是来做买卖的,不是来打劫的。” 上官斌瞥了他一眼:“我们也不想这么做,全是日月人逼的,若他们乖乖的,还像以前一样,我们也不会动手。” 景恒扫了一眼那些想要攻击金毓等人的商人们:“你们可想好了,今日你们若真的动了手,这以后再无和日月部落合作的可能。” 那些商人沉默了下来,看了眼面对百支弓箭也依旧挺直腰背的左七郎等人,心底不由得有些松动。 日月部落再怎么落后,却也有许多他们需要的东西,这次撕破了脸皮,以后就再无合作的可能。 不过,日月人想要改变以前的规则,他们绝不允许,这买卖还得是他们说了算,日月人没有这个资格。 “景恒公子,只要日月人还像以前一样做买卖,我们保证不会伤害他们。”有一个商人冷声道。 左七郎等人神色愤怒,他们气愤的看着那个商人。 “做买卖?你这是做买卖吗?你这是在让我们把手里的宝贝拱手相让,你们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过要和我们做公平的买卖。” “你们这些商贾自视清高,实际都是奸诈小人,我们今天就是死,也不会再与你们合作了。” “有本事你们就杀了我们,你们敢动手,我们就把船上的货物全部丢进海里,让你们什么都得不到。” 上官斌等人的注意力全在左七郎等人的身上,谁也没有发现,娇小的金毓逐渐退出了人群,在两个月族人的掩护下进了船房,来到了船尾这边,朝海水里撒了些东西。 海风呼呼的吹,海浪一波又一波,所有船只都在跟着波浪晃荡。 上官斌等人居高临下的看着左七郎等人,见他们不怕死,便抬了抬手,想让护卫放箭。 景恒怒吼:“住手,谁也不许放箭,谁敢放箭就是与我景氏商号作对,与龙城国作对。” 他身后的景家人纷纷变了脸色,可最终还是没有说什么,全上前一步站在了他的身后,支持他的决定,几十个护卫一涌而出,手中拿着弓箭,对准了上官斌等人。 正在召集鱼群的金毓闻声一愣,扭头看了船头这边一眼:“原来这些商贾也不全都是坏的。” 上官斌抬起的手顿了下:“姓景的,你竟敢维护这些卑贱的日月人。” 景恒道:“你上官家不想与日月部落合作,但我景家想,你今日之举,着实让我瞧不起,我是不会让你胡来的。” 他看向其他国家的商贾:“你们之中,有许多人都与我景氏商号有往来,今日你们若敢帮着上官家欺辱这些日月人,那以后我景氏商号就与你们断绝所有合作,反正,在你们的国家中,又不是只有一家商号,没了你们,我景氏商号还有更多的真诚善良的商号可以选择。” 连这点日月人都不放过,谈不拢就抢,这种商号,他们景家不屑于再合作。 上官家虽和景家不是同一个国家的,但因为某些原因,互相之间有一些重要的合作,见景恒说出这样的威胁,上官斌怒不可遏:“景恒,你疯了吗?你们景家的长老们是不会允许你如此乱来的。” 景恒轻抬下巴道:“这就不劳烦你操心了,我既然来了这里,就代表着景家的事情我是能完全做主的。” 他身后的景家人们轻叹一口气,对他的任意妄为持放纵的态度,附和道:“只要能和日月部落一直友好交易,不影响家族荣誉和利益,恒公子做任何决定我们都会支持。” 上官斌狠厉的道:“断绝与我们合作,不就是影响利益了吗?” 景族的人笑了下:“不会。” 上官斌冷了脸,诸国的商号,也有等级之分,景氏商号不仅是龙城国第一商号,更是诸国第一商号,龙城国便是因为景家的经商能力才能稳坐第三大国的地位,景家底蕴深厚,谁人都无可撼动,就是君王也得礼让三分。 他上官家得罪不起景家,若在这里真的与景家为仇 ,那等回了家族,他将会面临家族惩罚。 思考再三,上官斌最终还是放下了手,让人将弓箭收起来。 其余的商贾见了,也都看在景恒的面子上,默默收起了弓箭。 左七郎等人很是意外,没想到景恒竟会帮助他们,将这场危机轻松化解。 金毓来到船头这边,见上官斌等人是真的收了弓箭,不会再攻击他们,便看了景恒一眼,转身回到船尾那边,把白鲨和海豚叫了回来,两鱼从水中冒出一个头,在它们的身下,有着密密麻麻的鱼群。 “计划有变,你们暂且休息,我让你们动手,你们再动手。” 两鱼摇动了下脑袋,重新钻回了水中。 虽说上官斌等人已经收起了弓箭,可他们刚才的行为已经伤透了左七郎等人的心,他们与日月部落已经再无合作的可能。 见左七郎等人是真的不愿再与他们交易,上官斌等人愤怒不甘,可再不甘也不敢再当着景家的面跟日月人发生冲突,一行人只得调转船头,毫无收获的离开鬼雾。 一时间,留下来的商贾只剩下五位,他们分别是东临国,南宁国,龙城国,炤国,白启国的商人,没有对日月人举起过手中弓箭,一直和善对待。 没有了讨厌的人捣乱,交易进行得很顺利,虽说这次日月部落的卖价很高,但东西却都是上等,比以前的品质好,景恒等人还算满意,这些货物带回去,他们还是有得赚的。 买好了所需的东西,景恒问:“我这里带来了一些布匹和粮食种子,你们部落可需要?” 左七郎道:“种子就不必了,布匹可以看看。” 景恒挑了挑眉,也没多问什么,抬手让人把布匹拿了出来,共上千匹布匹,什么花色都有,没有一匹是发霉的,布料比以前景家二爷带来的好很多。 左七郎等人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些布匹,忙把金父和金毓推了出去讨价还价。 金毓和金父:“......”对他们就这么信任吗?价格砍不下来怎么办? 第172章 上官斌等人去而复返自找死路 景家所带来的布匹,都是质量上乘的棉布,黑灰白三色卖价二两银子一匹,彩色卖三两银子一匹。 左七郎细算了下:“一匹布四十尺,可做两身衣服,算下来,黑白灰三色为多少文钱一尺来着......” 见他一时间算不出来,金毓淡淡开了口:“黑白色为五十文钱一尺,彩色为七十五文钱一尺。” 左七郎等人眼儿一亮:“梁夫人算得好快,这布的价格比去年便宜很多啊!” 去年这些商贾卖给他们的布匹都是最差的,得八十文一尺,贵得吓人,他们卖了一船的海鲜,也没能买几匹布。 见左七郎等人一副赚了的模样,金父忙拦住他们:“便宜什么,一点都不便宜,你们又不是没去过外面,不知道那些地方的布匹价格吗?这景家手里的布是挺好的,但却不是最好的,那黑白色的在他们那里顶多就卖十五文钱一尺,彩色的二十文钱一尺,卖给我们却是翻了几倍,我说的价格还是买少了的价格,像我们这种一次性买一大堆的,这价格还得更少一些。” 见金父是个识货的,景恒笑了笑:“我大老远的带着这些布匹来这里,总不能卖那种普通的价格吧,那岂不是白跑了。” 金父瞪他一眼:“什么白跑,你的主要目的是买东西,卖布匹只是顺道而为,景恒公子,你们千里而来的确辛苦,是该赚些辛苦费,但我们跨越鬼雾也是很辛苦的,大家都不容易,你得让着我们一些才行,这样的生意才能长久。” 事关银钱,金父绝不会将就,与景恒说了许久,嘴巴都说干了,总算把价钱给减了一大半。 黑白灰色的布匹二十文钱一尺,彩色布匹二十五文钱一尺,景家赚一点,他们少花一些钱,两全其美。 见金父居然能以这样的低价买到了布匹,左七郎等人都惊呆了,好半天才回神过来,扳起手指头算术:“那么多的布匹,这个价格得多少银子?” 金父也扳起手指头算,他虽然能说会道,但算术却是不行,没学过。 金毓却是心算了一番,就说出了价格:“景公子手里共有彩色布匹五百匹,一匹四十尺,二十五文钱一尺,便是一两银子一匹,共计五百两银子,黑白灰三色布匹有五百八十七匹,二十文钱一尺,便是八百文钱一匹,共计四百六十九两白银六百文钱,两种布加起来需九百六十九两白银六百文钱。” 景恒和景家的人闻言,皆露出惊愕之色,忍不住多看了金毓一眼,交头接耳。 “想不到日月部落还有如此精通算术之人,这速度,竟比我们算得还快。” “此女子不简单啊!” “难怪日月人这次会带着一个女子过来,原来是个有本事的。” 金父都听懵了,扭头看金毓:“你怎么算得这么快?” 金毓挑眉浅笑:“想学?” 金父使劲点头:“嗯嗯嗯。”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02节 左七郎等人也跟着嗯嗯嗯,嗯完之后觉得不对,赶忙开口:“我们也想学,梁夫人,求收徒。” 金毓笑了笑:“我不收徒,你们若真想学,可以跟着我爹学,我负责教会我爹。” 她是女子,哪能教这么多男子,得避嫌,不然她男人会吃醋的。 左七郎等人也知男女有别这个道理,见金毓如此说了,谁也不觉得有什么,心里极为感激,对金毓道了谢,随即看向景恒,继续做生意。 左七郎等人用绳索搭了桥,去景家那边检查布匹,确定所有的布匹都没有发霉,再把布一匹一匹的搬过来,五十匹五十匹的堆成一堆,在月族的船上堆成了二十二堆,第二十二堆没有五十,只有三十七匹布。 清点好布匹,给了银钱,交易就这么成了。 金毓等人又和其余四位商人做交易。 他们带来的有铁器、米面、种子、药粉等东西,这些,日月部落已经用不着了,所以都没买,四位商人面露失望之色,但并没有强求。 买卖做完,天色也不早了,景恒等人不再逗留,离开了此地,临走之前,景恒等人表示,日后还会继续和日月部落交易,并保证公平。 五艘大船分开航行,朝着不同的方向而去。 待景恒等人的船只走远,金毓等人把布匹搬进仓库里,搭了绳桥,让王三文等人,留下一人在外注意情况,其余人全到一个房间里,将卖得的银钱拿出来清点。 因部落里没有钱庄,所以做买卖的时候,他们不收银票,只要金银铜钱。 日月两族此次所卖之物,属红珊瑚最为珍贵,卖得的银钱是最多的,有三万两白银,其次是人参、鹿茸、灵芝、天麻、海马、海参、海带,这些卖了一万两千六百两白银,其余的东西,则卖了八千三百两白银。 看到眼前这些一箱又一箱的银子,左七郎等人眼睛都被闪花了,心中难掩喜悦,一个个笑得灿烂。 “我从未见过这么多银子,太耀眼了!” “我今晚想守着这些银子睡觉,一刻都不想和它们分开。” “勇叔和梁夫人太厉害了!” “回去之后我们肯定会被族长表扬的。” 左七郎扭头问王三文:“这些银子你们日族想现在分,还是回到部落之后再分。” 王三文哈哈笑着摆手:“不急,不急,银钱放在你们这里我们放心,回到部落见了族长再说。” 左七郎点点头。 看了一会儿后,众人就将银子小心翼翼的收起来,随即感激又崇拜的看着金毓和金父好一会儿,再去灶房做吃的,打算等吃过东西之后,再穿越鬼雾回家。 金毓其实很想自己做海鲜,但左七郎等人不让她进灶房,船上就她一个女子,必须好好养着,哪能让她干活。 金毓无奈,只好到船边去逗白鲨和海豚,顺道招来了其他品种的鱼,用灵泉水与它们交流,正和鱼儿们玩着的时候,抬眼间她看到远处有几艘船朝这边过来。 待看清了那些船上的标记,金毓脸色大变,立马将正在玩耍的白鲨和海豚叫过来。 “莎莎,豚豚,方才要杀我们的那些人返回来了,就在那边,赶紧去把你们的小弟们全叫过来,随时准备战斗。” 莎莎和豚豚立马转身游走了,金毓回了船房。 “爹,不好了,那些不要脸的又返回来了!” 第173章 鱼多就是力量 “什么?那些人返回来了?”左七郎等人闻言急忙跑出船房,抬眼见上官斌等人的船只真的出现在了海面上,纷纷皱起眉头。 返回来的船只有七艘,船上标志明显,是和他们有过冲突的那些商贾的船。 金父眯着眼儿道:“这些人不是善茬,我们甩了他们的面子,他们肯定会怀恨在心,去而复返只怕是想趁着景家的人不在找我们的麻烦,他们人多,硬碰硬对我们不利,我们得赶紧开船,躲进鬼雾里。” 左七郎立刻大喊:“开船。” 几个月族人忙去了船尾,掌舵朝鬼雾而去,日族船上的那几人,也开船跟上。 “那些日月人想逃,加快速度,追上他们。”大船上,上官斌冷声命令,看着日月两族的船只,眼神透着嗜血杀意。 该死的日月人胆敢甩他脸色,不卖货物给他,让他丢尽了脸面,还空手而回,他定要让这些野蛮的日月人付出代价。 景家护着他们又如何,他不能当着景恒那小子的面灭了这些日月人,还不能使阴招吗? 这些日月人一个都别想逃。 大船速度加快,与日月两族的船只逐渐拉近距离。 上官斌让弓箭手准备,还在箭头点了火,打算用火箭攻击日月两族的船。 “准备,放......”上官斌正准备下命令时,船只忽的剧烈摇晃了下,差点将他甩下船,那些持弓箭的护卫一个不稳,也都跌倒在船上,燃烧着火焰的箭矢也落到了船板上,燃烧,再燃烧。 “快灭火!怎么回事?”上官斌气急败坏的回头问。 有个护卫边灭火边道:“二爷,我们的船撞上,不对,是有东西撞上我们的船了!” “什么东西?”上官斌走到船只被撞的位置去查看,只见海里什么都没有,只有层层波浪翻涌。 不仅是上官斌的船有状况,其他试图要攻击日月两族船只的大船也出了状况,遭到不明之物从水里攻击,被迫停了下来。 没有看到海里有东西,上官斌震怒,让护卫们继续放箭,可他话音还未落下,船底又传来动静。 上官斌再次看向船底,头刚伸出去,就有一条巨大的黑灰色鲨鱼飞出水面,朝着他张开血盆大口。 “啊!!!!!”上官斌吓得迅速后退,一屁股跌坐在船板上,鲨鱼没咬着人,气愤的一个甩尾,回了海水里,溅了上官斌一身的水,浇了他一个透心凉,他吓尿了。 “二爷!”护卫争先来扶他。 还没把人扶起,船身又摇晃起来,似有什么东西在船底使劲撞击,上官斌这次不敢去看了,叫了两个护卫去查看,一看到底下海里的东西,两护卫惊得连滚带爬的回来:“二爷,见鬼了,咱们的船底下有好多鱼,什么鱼都有,里头还有大鲨鱼,一群群的大鲨鱼。” “这些鱼跟疯了似的攻击我们的船。” 他们知道海里鱼多,可没想到聚集起来会这么多,这么恐怖。 护卫们说这话儿的时候,船只摇晃得更厉害了,海浪也更加汹涌,浪花不停的拍打到船上,天上逐渐出现了一朵又一朵的乌云。 “鱼怎么会攻击我们的船?”上官斌要气疯了:“放箭,放箭,射死那些畜生!” 船只晃动剧烈,那些持弓箭的护卫皆站不稳,手中的弓箭无法射出去。 越来越多的鱼儿来到了上官家族的大船底下,在这些鱼里头,有一条极为好看的白鲨,白鲨不吃小鱼,只是在用自己的方式指挥鱼群。 撞击,啃食,不停的攻击上官家的船。 咔嚓! 终于,上官家的大船底部破了一个洞,这个洞越来越大,越来越大,海水涌进了船中。 大船上一阵混乱,惊慌声,怒吼声全部交杂在一起。 黄老爷等人的大船,也在发生着类似的事情,他们也遭到了鱼群攻击。 海浪越来越大,没多久,好几条体型巨大的虎鲸出现,也朝着上官斌等人的船只撞过去。 “啊啊啊!”伴随着惊恐的尖叫声,一个又一个的人从船上掉下来,落入满是各色鱼群的大海。 海风狂刮,海水疯狂舞动,天上乌云遮日,惊天雷声猛然炸响。 “啊!救命啊!”黄老爷抓住了桅栏,害怕的尖叫着,双手沾了水很滑,他如何也爬不上来。 “老爷!”四五个护卫急急而来,想要救黄老爷,可还未抓住黄老爷的手,一条鲨鱼就跃出了水面,满是尖牙的大嘴咬住黄老爷,将他拖进了海水之中,鲜红的血瞬间弥漫开来。 “那边怎么了?怎么会有那么大的海浪?” “这是要下暴雨了?可为什么只有他们那边有乌云,我们这边没有,太阳真耀眼。” 上官斌等人这边的动静,引起了金父等人的注意,隔得远,他们只隐约看见了那些大虎鲸的身影,其余的鱼儿都看不见,可看到上官斌那些人的大船停了下来,被虎鲸海浪弄得一摇一摆的,一副随时会翻船入海的样子,他们皆一脸疑惑。 左七郎摇头:“许是他们惹怒了海神,走走走,别管他们,趁着他们还未追上来,我们赶紧进鬼雾。” 金父用手遮挡刺眼阳光看着那边:“那是什么鱼?好大!” 上次在海上多天,他都没有看到过这么大的鱼,海洋果然神奇,什么鱼都有啊! 王三文笑着说:“那是虎鲸,勇叔,这种鲸鱼还不是最大的,这大海里最大的鱼是蓝鲸,体长有十层楼房那么高,我曾有幸见过一次,那次我们的船差点就翻了,若不是运气好,都死在海里了。” “十层楼房,那不成高塔了!”金父惊呼。 金毓好奇问:“爹,你见过高塔吗?” 金父摇头:“没有,但我可以自己想象,啊啊啊,吓人,太吓人了,那么大的鱼,能吃吗?” 金毓无语:“爹,不是什么鱼都能吃的。” 大伙儿说着话儿的时候,船只航行的速度一点不减,很快就进入了鬼雾之中。 在进入鬼雾的时候,金毓来到船沿边上,吹响了口哨。 一条海豚飞快游来。 金毓趁着身边无人,道:“豚豚,让莎莎撤退,我已经安全了,让它也注意安全,别被那些人伤着了。” 海豚似听懂了一般,快速游走。 上官斌等人的船只不断的涌进海水,逐渐沉没,他疯狂的带着人用兵器杀鱼,海水中血色越来越浓,飘荡着许许多多的死鱼,血腥味令海里的鱼儿们更为躁动,攻击更加猛烈。 忽然,鱼群似收到了某种命令,猛地一下子扩散开。 那几条虎鲸,迅速掉转头,远离了大船。 七艘船上还活着的人们都疑惑万分,随即幸运的抹汗:“走,趁着鱼都走了,我们赶紧离开这个地方!” “邪门,太邪门了!那些鱼肯定是被水鬼上身了,要拉我们去抵命。” “大海上不能待了,我要回陆地。” “我的船进水了,兄台,可否带我们一程,求你们了!” 上官斌浑身湿透,狼狈的在船上找到了两只逃生木舟,带上还活着的几个护卫,坐着木舟去找别人救助。 七艘大船,有四条都沉了,只余下三条大船,三百多人,活下来的只有一百六十几个。 第174章 虎鲸送了金毓一身水 上了船,得救的上官斌立马晕死过去,当晚发热起来,直到天明,才逐渐退热,可却留下了后遗症,他不举了。 这对于喜欢流连于花丛中的上官斌来说,是致命的打击。 在鬼雾里慢慢航行了一晚上,金毓等人在辰时三刻的时候出了鬼雾,刚出来,就看到了好些鱼。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03节 除了莎莎和豚豚,竟还有其他的鲨鱼、海豚、大乌贼、和虎鲸。 “我的娘呀!”金父捂着心脏:“这虎鲸真是越看越好看。” 左七郎倒吸一口气:“好家伙,我们被二十几条大鲨鱼围住了!这也太恐怖了,这些鲨鱼哪来的?” 王三文怕得很:“这么多的鲨鱼,若是进了我们部落经常捕鱼的那几个海域,那还得了。” 金毓也皱了皱,看了白鲨一眼,朝它招了招手,随后走到另一边,避开其他人与它交流。 “莎莎,你不能随便把你的伙伴们带来这里,这片海域不是只有我一个人,还有其他人,他们和我是不一样的,是无法与你和你的伙伴们沟通的,所以你得带着它们离开。” 金父等人不清楚昨日上官斌等人那边发生了什么,但她清楚,是莎莎带着它的伙伴们保护了他们,帮他们教训了坏人。 这种事情太过玄幻,她不能告诉金父等人,也不能把白鲨的能力暴露出去。 这条鲨鱼是一条不平凡的鱼王。 白鲨懂金毓的意思,它朝着金毓叫唤了两声,张嘴让金毓喂它喝了些灵泉水,随即才转身离开。 叫上那些鲨鱼兄弟们,一游三回头的离开了这片海域。 鲨鱼走了,可海豚和虎鲸却一直赖着不走,那眼儿,一直在盯着金毓看。 金毓秒懂,这是不喝灵泉不罢休呗! 连虎鲸都给吸引了,灵泉可真牛。 再看这条虎鲸,只怕也是一条不简单的鲸鱼。 金毓与金父说了几句,让他找借口把左七郎等人叫到一边去忙其他的,自己再趁机喂鱼。 豚豚喝了灵泉水,就带着伙伴们离开了,但那条虎鲸,却是喷了金毓一身水,表达了友好才离开。 浑身滴水的金毓:“......”我真是谢谢你的热情款待了。 洗漱一番,换了身衣服,金毓在屋里休息,等睡醒的时候,船已经靠岸了,来到外头,看到前方那美丽的海岸,金毓一拍额头:“哎呀!忘了给虎子抓鲟鱼了!” 金父笑着走过来:“不急,海口才有那种鱼,一会儿就去抓两条。” 金毓皱了皱眉,想到野生鲟鱼在现代濒临灭绝,是国家保护动物,非常非常的珍贵,是不能吃的,要吃也只能吃人工饲养的,她突然有了养鲟鱼的念头。 她也很喜欢鲟鱼这种鱼类,但不能一直吃野生的,还是饲养的最好。 不过怎么样却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这个事儿得后面有时间慢慢计划。 岸上有很多的渔民在等着金毓等人回来,看到船只的那一瞬间,他们发出了兴奋的欢呼声。 金毓目光一扫,在人群中看到了梁元的身影。 她惊喜的朝他挥手:“相公,我回来了!” 梁元双手做喇叭状:“我来接你回家。” 一看到自家男人,金毓就开心得很,船板刚放好,她就蹭蹭蹭的第一个跑了下去,来到了梁元的面前,急急的刹住了脚。 若不是顾及旁边还有其他人,她真想给梁元一个大拥抱。 “你什么时候来的?” 梁元宠溺的看着她:“来了有半个时辰了。” 金父走了过来,双手背负在后,瞥了金毓一眼:“有了相公就不要我这个爹了?” 金毓笑着讨好:“我哪敢呀!这不是想过来把你女婿叫过去亲自扶你下船吗?” 岸边的渔民们都围了过来。 “梁夫人,你们此次出海顺利吗?货物可都卖完了?” 金毓笑着说:“很顺利,东西都卖完了,我们还买了许多的布匹。” 渔民们闻言开心极了。 “卖完了就好,那些东西放着也是放着,卖了才有价值。” “梁夫人一路辛苦了,饿不饿?渴不渴?走,去我家喝口水,吃口东西。” “什么去你家,应该去我家。” “去我家!” 见族人们只顾着关心金毓,还在船上的左七郎等人无奈的叹了口气,大喊了声:“哎!乡亲们,兄弟姐妹们,你们别致顾着梁夫人呀!我们还在船上呢!快来帮忙搬东西呀!” 渔民们这才反应过来,哈哈笑着。 “对哦,差点把你们忘了。” “大伙儿都过来,上船去搬东西。” “日族的人呢,赶紧过来帮忙。” 上了船,这些日族人一脸疑惑。 “咦?怎么我们日族的船上只有一点海鲜,三文,你们买的东西呢?卖的银子呢?” 王三文摸着后脑勺,憨厚的笑着:“银子和东西都在月族的船上,这次出海,我们两族把货物全合起来卖了。” “什么?你们怎么......” “别问了,此事说来话长,先把这些海鲜搬下去,等见了族长我们再与你们细说,你们做梦都想不到,我们此次出去,到底遇上了什么惊险的事情,我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很刺激。” “你小子也学会这招了,说话不说完,弄得我们心痒痒的。” 这边,月族的船上,看到仓库里的布匹和银子,上船来帮忙的月族人们都惊呆了。 看到他们吃惊的样子,左七郎等人在一旁笑得嘚瑟无比,也不给他们解释,只让人把东西搬下去,等见到了族长再细说。 气得来帮忙的人直翻白眼。 出海之事极为重要,裴族长和顾族长也极为关心金毓等人的安危,所以,一早就来了岸边,此刻正在袁家村暂做休息,东西一搬下船,左七郎等人就用板车推着,朝袁家村而去。 没多久就到了袁小鱼家这边。 “两位族长,梁夫人他们回来了!所有人都平平安安的,没有受伤。” 金毓等人还没进大门,袁大武就大叫着跑进了家里,告诉了裴族长二人这个好消息。 两位老族长闻言纷纷起来出来,一眼就看到了刚踏进院门的金毓等人。 两位老人笑着上去迎接,与金父、金毓和梁元寒暄了几句之后,就把目光落到了板车上。 左七郎很是兴奋:“族长,这次有勇叔和梁夫人与我们一起出去,赚大发了,你们看看这三个大箱子,你们装的全都是银子,白花花的银子。” 闻言,裴族长等人震惊万分,想着周围的人都是凑了货物的,银子是要分给他们的,都不是外人,便没有忌讳什么,当着大家的面打开了木箱。 看到里面的白银,众人都惊呆了。 这未免也太多了! 第175章 两族合并,实行皇帝制 裴族长和顾族长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齐齐上手各自抓了一个银锭子,学着外界那些人的样子,放在嘴里咬了咬。 随即咝了一声,惊呼:“是真的,这银子是真的。” 金父笑了:“当然是真的,银子岂能有假,这可是我亲自清点的。” 左七郎道:“族长,我们这次在外面,遇到的事情可刺激了,我现在好激动,很想与你好好的说一说。” 裴族长放下银子,哈哈大笑着:“说,就在这外面说,让大伙儿都听听。” “行,就在这里说,正好可以让大家都知道那些商贾的恶行。”左七郎道。 一听这话儿 ,裴族长等人就知道不对劲了,纷纷安静下来,疑惑的看着他。 左七郎等人也不再隐瞒,将在鬼雾之外发生的事儿一一道来。 得知外面的那些商贾,有一大部分不仅不愿意与他们讨价还价,还想抢劫,裴族长等人气得破骂。 “记清楚那些商贾是哪些国家的,以后都不与他们合作了,出海去做生意的时候,也不要去他们的国家。”裴族长大声道。 “知道了,族长!”族人们大声应着。 顾族长扬声道:“你们知道他们为什么欺负我们吗?为什么不把我们当人看吗?因为我们穷,因为我们部落落后,因为我们什么都不会,因为我们的本事不如他们,如果没有鬼雾,我们部落里的所有人都会成为那些人的奴隶,任人践踏虐杀。若我们什么都会,若我们实力够强,外面的那些人就不敢瞧不起我们,所以,我们必须变强,必须团结,必须让整个部落繁荣起来!” 热血沸腾的一句话,令在场日月两族的人都精神振奋,他们高声喊着:“团结就是力量,我们要变强,我们绝不会让人继续看不起,我们不是野人!” 震耳欲聋的声音令金毓、梁元、金父三人的心也跟着激动起来,跟着所有人日月族人高声呐喊。 袁家村里的男女老少们听到了这些声音,也都跑了过来,虽然不明白是什么情况,但看到金毓等人在高喊团结,他们也不知不觉的跟着大喊起来。 顾族长满意的点点头,做了个手势,让大家都安静下来。 待喊声停下,顾族长看了一眼金毓三人,然后对裴族长道:“姐夫,你赢了,月族已经走在了日族的前面,我们两族是时候合并了。” 裴族长捋着胡子哈哈大笑:“你可想好了,一旦决定好了,就不能反悔了。” 顾族长神色坚定的道:“绝不反悔,早在和你们定下那个约定的时候,我们日族就已经做好了两族随时合并的心理准备,上次回去之后,我已经和族里的各位镇长和村长商议了合并之事,他们都支持我的决定,姐夫,咱们部落,早该合并了。” 见顾族长突然说出合并的话儿,日族的人们笑了笑,没有一个人反对,他们相信族长。 裴族长欣慰的点点头:“顾大能,你虽说脾气不好,但却是个果断的领导者,好,要合并就趁早,明儿个,你带着人去衙门找我,咱们一起好好讨论合并之事。” 顾族长应下,今儿个他就不回日族了,一去一来耽搁时间,便派了十个腿脚利索的日族人,回族里通知村长和镇长们,明天全部来月族衙门这边议事。 待那十人离开,大伙儿就开始分银子和布匹。 虽说日月两族要合并了,但一码事归一码事,这次的银两和布匹还是得分。 按照当初说好的,日族分走了他们应得的那份银子和布匹,随后两族就各自分开,召集凑了物资的族人,按照他们所凑物资的数量和价值分发银子和布匹。 月族这边,属袁小鱼一家凑的货物最多,所分到的银子和布匹也是最多的,没有凑物资的,就没有资格分银子。 银子和布匹分完,天也彻底黑沉了,金毓等人今晚全在袁家村这边休息,家住在附近的村民则各自带着分到的东西回家,一路上,一个个有说有笑的,你羡慕我我羡慕你的。 翌日,金毓几人随裴族长等人一起回靠山镇,三人本想和左七郎等人一起回左家村的,不想裴族长却喊住了他们。 “金老爷,梁大夫,梁夫人,你们见多识广,此次两族合并的事儿,还得请你们帮忙拿个主意,怎么说你们现在也是月族的人了,是有资格提建议的,只要是好的建议,我们都会接受。”裴族长道。 闻言,金毓几人有些犹豫,他们虽说已经是月族的人了,来了部落之后也做了很多大事,但他们毕竟来到部落还不到一年,这么快就直接深入到部落里头,同裴族长等人讨论两族合并为一国这等天大的事儿 ,会不会不太好。 似是看出了金毓三人的想法,裴族长笑了笑:“你们不用觉得有什么不好的,咱们部落以实力为尊,你们虽说是从外面来的,但你们的善良,你们的能力,那都是大伙儿有目共睹的,我们日月两族真心接纳你们,相信你们,保护你们,你们就是我们族人,是族人就有说话的权利,你们只管跟我们一起去,不会有谁敢说什么的。”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04节 见裴族长都如此说了,金毓几人相视一笑,也不矫情了,应了下来,跟着裴族长等人一起去了衙门那边。 左七郎等人就不跟着去了,他们要把银子和布匹带回左家村,顺道通知左村长,让他去衙门,把金毓三人暂时不回村的事儿告知金家和梁家一声,免得他们担心。 去衙门的路上,路过其他的村子,裴族长就会让人顺道去告知这个村的村长一声,一传十十传百,各村的村长和两位镇长都得到了消息,忙赶过来追上了裴族长等人的步伐,一同朝着衙门而去。 到了衙门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半时辰之后,众人走得腿脚酸疼,尤其是裴族长这些年纪大的,更是老眼昏花,一进门,就赶紧去寻了地方休息。 待他们休息半个时辰,日族的村长和镇长们也才大老远的陆续赶来。 待两族的重要大人物们都来齐了,已经是晌午。 裴族长让人在衙门里做了午饭,招待金毓几人和日族的人们随意的吃了一些之后,便全部聚集到宽敞的议事屋里谈大事。 按照两族以前的约定,合并之后就跟外面的那些国家一样,确立皇帝制,但这个皇帝由谁来当,却是一个很大的问题,首先,裴族长和顾族长就都不愿意当皇帝。 第176章 让梁元当皇帝,金毓当皇后 裴族长苦笑道:“我做族长虽然有好些年了,但是我年纪大了,带不动族人了,我的那些儿女们一个个都很平庸,没有一个适合当接班人,所以,这皇帝我不能当,也当不好,这个位置必须是能者居之,只有强大的人才能带领部落,不,是带领我们的国家走向繁荣富强。” 顾族长也道:“我也是如此想的,我的能力也就那样,是无法胜任君主这个重要的位置的。” 两族的村长和镇长们都懵了:“哎呦喂,两位族长哎,你们可是我们部落推选出来的最佳领导者,你们两位不当君主,那谁还有资格,我们吗?我们有个屁的资格呀!难不成你们还想从两族里选人吗?这恐怕不行吧!” 裴族长道:“有什么不行的,咱们两族里能干的年轻人多得很。”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屋里这些部落的上位者们你一句我一句,梁元心里忽然感到有些不对劲,他看了看裴族长一眼,回忆着上辈子这个老头做过的各种事儿,猛地灵光一闪,两手一伸,拉住金父和金毓:“走,我们赶紧离开这里。” 金毓和金父虽然不解,但也没有多问,见裴族长等人说得热闹,就跟着梁元悄悄起身,朝着大门而去。 可还未走两步,就被眼尖的裴族长瞥到了。 见金毓三人居然不说一声就要走,裴族长赶忙老奸巨猾的指着梁元说:“梁大夫就是我见过的最能干的年轻人。” 众村长和镇长立刻齐齐的把目光转到梁元的身上。 梁元身形一顿,嘴角狠狠一抽。 他就知道,这个老头肯定会打他的主意。 裴族长从位置上下来,杵着拐杖走得飞快,不一会儿就直接挡在了梁元几人的面前,老脸笑嘻嘻的:“梁大夫,议事还未结束呢,你们这是要去哪儿呀?” 看到这个老头笑得贼兮兮的,梁元内心很无奈,好日子过舒爽了,竟让他忽略了,裴族长这个老头的阴险, 记得上辈子裴族长就说过,很欣赏他这样的年轻人,说若他是日月部落的人,就能放心把部落交给他了。 上辈子他只是部落的过客,这辈子却真的成了部落的人,所以,若裴族长的心思和上辈子还是一样的话,那他现在是要把他推上皇位。 当皇帝,这种事情他从未想过,也不想当,因为自古以来,皇帝都是短命的。 “我们突然想到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需赶紧回家一趟。”梁元解释道。 顾族长也走过来:“有什么事情会比两族合并更重要,梁大夫,我们正说到最关键的地方,你们可不能就这么走了呀,我们还得等你们提建议呢!” 大巫师也起身走过来:“对呀!你们几位博学多才,是我们部落里难得的人才,你们的建议对我们很重要,可不能先走呀!来来来,回到位置上坐着,有什么事儿,留到后面再做,若忙不过来,我们就帮你们一起做。” 金毓几人很无奈的被请回到了座位上。 裴族长继续站在梁元面前:“梁大夫,纵观部落里的年轻人,属你最有智慧,文武双全,胆大心细......” 梁元努力微笑着:“裴族长,您老有话直说,不必夸我。” 裴族长笑呵呵的:“我想让你当皇帝。” 梁元直接拒绝:“不行,我嘴巴笨,不会说话,爱得罪人,没有号召力,心慈手软,感情用事,头发长眼光短,哪哪都超级差劲,不适合当皇帝,您老还是另选他人吧!” 金毓嘴角抽了抽,终于明白梁元刚才为什么会想要逃了,感情他是看懂了裴族长的心思呀! 居然想让一个新加入部落不到一年的新人当整个部落的皇帝,裴族长的想法可真够奇葩的。 然而,不只是裴族长想法奇葩,顾族长等人的想法也很奇葩。 见裴族长想让梁元当皇帝,顾族长等人立刻就反应过来了,眼睛一亮,全部围了过来,用火热的眼神从上到下的扫视梁元。 “合适,太合适了!” “梁元,你这气质,你这俊脸,堪称最佳王者,你不当皇帝天理难容。” “对,天理难容!” 梁元:“......”这群疯子! 金毓为梁元说话:“各位高看了,我相公平庸得很,你们之所以会觉得他厉害,那是因为他是从外面来的,见过的比你们的多,不对,他见过的还没有你们的多,你们经验可比他丰富多了......” 裴族长继续笑呵呵的:“梁夫人不必如此说,梁大夫的能力,咱们都是有目共睹的,他真的很适合当一国之君。” 梁元头痛的道:“你们看走眼了,我真的不适合,你们还是再认真考虑其他人选吧!” 顾族长等人算是看出来了,梁元虽然是个有能力的,却没有野心,瞬间,大伙儿立马看向裴族长,想让他劝一劝梁元。 裴族长也很犯难,忽的,他脑中灵光一闪,想到了什么,咧嘴笑了起来:“既然梁大夫不愿意,那我们就不强求了,族里有能力的人还有很多,咱们换个人选,嗯,我想想,公平起见,我们先将两族合并的事儿传下去,从两族里推出适合当皇帝的人选,再让族人投票,哪位人选所得的票数多,就让他当君主。” 顾族长同意:“嗯嗯,这是个好方法,以前我和姐夫就是这样被选出来的,这个方法对谁都公平。” 村长和镇长们也都没有意见。 梁元还想说话,裴族长却不给他说话的机会,三言两语把事情定下之后,就让大伙儿散了。 左村长拉着梁元就往外走,金毓扶起还未回过神来的金父跟上去,到了大门之外,金父这才一个激灵回过了神,不可置信的看着梁元:“两位族长刚才想让你当皇帝,你给拒绝了?我的个老神仙,我不是在做梦,我刚才差点就成国丈了!” 左村长嗯嗯的点头:“是的,你差点就成国丈了,但梁大夫给拒绝了,你当不成国丈。所以,金老爷,你赶紧劝劝梁元吧,当皇帝,万人之上,威风八面,那么霸气的事情,哪能不做呀!” 金父理智的摇摇头:“不劝,我不劝,我女婿是个拎得清的,他的事情我不掺和,他让我拿主意,我才帮忙拿主意,其他时候,我不会多管,我尊重他的决定。” 左村长:“......” 金毓丢给了自家老爹一个赞赏的眼神。 议事屋里,金毓几人一走,裴族长就赶紧把顾族长等人全叫了回来,凑在一块儿,悄咪咪的说:“你们回去以后,就给族人们说,让他们全部推荐梁元当皇帝。我跟你们说,这个梁元真的是一个很难得的人才,错过了就可惜,我用我的人头保证,他虽说现在没有当皇帝的心思,可一旦当上了皇帝,那肯定是一个认真负责爱民如子的君王,若不是,你们可以把我的头砍下来挡球踢。” 顾族长:“不踢,我怕踢着踢着你突然咬我一口。” 裴族长瞪他一眼:“我都死了还怎么咬你,别打岔,说正经的。” 顾族长一脸正色:“我支持你的决定,梁元的确不可错过,他当了皇帝,梁夫人就是皇后了,他们夫妻二人身后还有丁先生他们,他们肯定会全力支持梁大夫两口子管好部落的。” 大巫师皱眉道:“可一旦选了梁大夫,咱们就是把部落拱手相送,你们可想好了,不要后悔。” 裴族长笑着说:“梁大夫他们是聪明人,知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个道理,他们初来我们部落,明明不了解我们,却愿意将能力展现出来,为部落做那么多事情。虽说他们也有受益,可受益最大的还是我们日月人。梁大夫他们是信任我们的,我能够看得出来,他们是一心为部落着想,想让部落变好。” 第177章 裴族长做了个梦 顾族长皱紧眉头:“梁大夫不是我们想选就能选的,人家不答应,我们选了也无用,得与他好好说说。” 裴族长道:“我们俩去找他好好说说,君王这个位置听着至高无上,可咱们部落就是个烂摊子,甩手丢给了梁大夫,实在是添了很大的麻烦,可除了他,我心中没有满意的人选,你们心里若是有其他的人选,也可以选你们想选的人。” 顾族长等人都沉默下来,想了一会儿后,纷纷摇了摇头:“想来想去,还是梁大夫最为合适,实在不行,丁先生也很不错。” 在他们的部落里,真找不出几个适合当领导者的。 裴族长道:“既然你们都认为梁大夫合适,那我们就与他好好说说,丑话说在前头,若梁大夫真的当了君王,我们都必须听他的,他让做什么我们就做什么,谁敢说个不字,别怪我不客气。” 既然想让梁大夫当君王,最起码的尊重必须给人家,否则人家凭什么为部落做事,带着他们这些蠢笨蠢笨的日月人一起致富。 在议事屋商量了许久,天快黑的时候,各位村长和镇长这才一一离去,屋里只剩下顾族长和裴族长,两老头相视的笑了笑。 裴族长起身给顾族长倒了一杯水道:“你说我们这样做会不会太冒险了?” 顾族长接过水道:“十几年前,我们在外面卖东西的时候,听过一句话,富贵险中求。想要改变部落,就得冒险,不管以后如何,也不会比现在更糟了。” 裴族长笑了笑:“你想的和我想的是一样的,既然这样,那明天我们就去找梁大夫好好说说。” ...... 回到左家村的时候,已经天黑,进了村,金毓几人就和左村长分开,往家的方向而去。 见左村长走远了,金父这才皱着眉头说:“阿元,日月部落做事真是太儿戏了,皇位如此重要的东西都能让出去,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了。” 金毓道:“皇位是个烫手山芋,这里不比外面,我们是外来户,若真的接手了部落,很难稳定人心,并不是所有人都会心甘情愿的臣服于我们。” 梁元扶额:“就算能稳住人心,我也不会接受,太累了!” 当了皇帝,可就没有现在自由了。 金毓也觉得当皇帝很累:“可我觉得裴族长他们是不会放弃的,毕竟在他们的眼里,你是真的很优秀,若你不答应,我怕以他们今天的举动来看,他们可能会找上我爹我姑父还有我的表哥们。” 金父嘴角一抽:“不会吧?这么随便?” 金毓抬头望天:“他们做什么事不随便了!” 金父仔细回想了下,然后点点头,日月人在很多时候,是真的很随便。 金毓又道:“爹,皇位的事儿,回去之后暂且别说出去,事情还没定下来呢,说出去了不好。” “嗯嗯,爹明白的,保证不说。” 几人正说着话儿的时候,路过几户村民家院门口,一看到金毓几人,那几位村民就赶紧热情的大喊。 “梁大夫,你们回来了,吃过了没?没吃就来我家吃,我们刚做好晚饭。” “......” 一个个都想邀请金毓几人进家里坐坐。 金毓几人笑着婉拒了,继续往家的方向走,路上又经过了好几户人家,被热情的招待,金毓几人继续笑着打招呼,婉拒十多户人家之后,他们总算来到了梁家门口,迎面就看到了野牛王。 野牛王欢喜的跑过去围着金毓转圈,得了水喝之后才满足的离开,梁宏闻声走出来,看到院子里的金毓几人,笑着打了招呼,道:“你们回来的正好,亲家母已经把饭菜做好了,让我们今天都过去吃,一起热闹热闹。” 金毓几人先进屋去洗了一把脸,随即才同梁宏梁月去了金家那边,金母已经把饭菜摆上桌,点上了珍贵的桐油灯。 饭后,金母问金毓:“七郎已经给我们说了你们在鬼雾之外遇上的事情,那些商贾真是可恶至极,小毓,你以后还想跟着一起去做生意吗?” 金毓摇头:“不去了,我对那些事儿不怎么感兴趣,以后让爹跟着去就行了,我要是想莎莎和豚豚它们了,就去海边看看,顺便捕捞点海鲜。” 金母点头:“不去也好,跑来跑去怪累的。” 在金家这边休息了一会儿,金毓几人就回了梁家那边。 他们一走,金母就把金父叫到房间,从衣橱里拿出了三匹彩布和五十两银子。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05节 “七郎他们说你和小毓虽然没有凑物资去卖,但却帮了他们大忙,他们感激不尽,就凑了些银子和布匹给你们,说是你和小毓应得的。” 金父看到银子喜出望外:“五十两,这可不少呀!那小毓那边,他们也给了。” 金母笑着说:“给了,也是五十两银子和三匹布。” 金父笑得更开心了:“这次出去收获真不小。” 他还未开心多久,银子就被金母收了起来。 金父:“......” 梁家这边,一进门,梁宏就把梁元和金毓叫住,拿出了左七郎给的布匹和银子。 梁元收起了银子和布匹。 梁宏道:“这三匹布里浅蓝色和鹅黄色的那两匹和适合小毓和小月,让她们做两套衣服换着穿。” 他扭头看着梁月:“你不会女红,跟你嫂嫂好好学习,以后你得自己做衣服,不能什么都让你嫂嫂做,知道了吗?” 梁月用力点头:“我知道了。” 金毓摸了摸她的脑袋:“我一定会好好教你的。” 很快,金毓几人各自回屋休息,在海上不方便洗澡,金毓浑身黏糊糊的,梁元特意给她烧了一锅热水,弄了浴桶给她泡了个热水澡。 一夜旖旎。 翌日,金毓浑身酸疼的起来,梁元已经做好了早饭,刚吃完早饭,裴族长和顾族长就来了,一看到这两个老头,梁元就头痛,把人迎进了堂屋,金毓也跟着进去,顺道把门关上。 药房里的梁月往堂屋这边探了探头,很好奇裴族长二人来此所为何事,但看到金毓关了门,她便知道,他们所谈的事儿是不能偷听的,她转身离开,继续学习药材分类。 这两日,她似乎懂事了一些,没那么黏金毓了,不过,她看着金毓的目光却依旧是透着崇拜的,事事以金毓优先。 屋里,裴族长二人好说歹说,梁元都不愿为皇,裴族长一急,就脱口而出道:“梁元,你得当皇帝,你不当,咱们部落就永远好不起来。” 顾族长一惊,不解的看向他,显然这话不是他事先和裴族长商量好的。 梁元和金毓对视一眼,而后目光锐利的看向裴族长:“族长,你此话是什么意思?” 裴族长轻叹着道:“年前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我们部落自立为国,却不善管制,两族的族人又发生了争斗,死伤无数,后来,外面的那些国家打进来了,把我们全部抓了起来,让我们成为他们的奴隶,再后来,族人们拼死将我救了出来,坐船离开了部落,到了外面后又被追杀,逃亡中我们遇到了一个和尚,那和尚长得慈眉善目仙风道骨的,他认出了我,并告诉我,若想改变日月部落的命运,就必须找到一位姓梁的男子当皇帝,只有他,才能带着部落走向光明。” 梁元闻言嘴角抽了抽:“你在胡扯。” 第178章 山塌了,金毓梁元携手救人 裴族长吹胡子瞪眼:“我是那种会胡扯骗人的人吗?我说的都是真的,不信,我对天发誓,若我刚才说的有半句谎话,就天打雷劈。” “砰砰砰!”外面突然传来急促的敲门声:“两位族长,不好了,山崩了!” 梁元快步过去开门,外面的那人一个不慎,双手拍空了,往地上扑去,梁元眼疾手快,抓住了他的衣领,使劲一提,让他站稳了身子。 那人心有余悸的拍拍心口,后满头大汗慌里慌张的说:“裴族长,顾族长,裴家村村尾后面的那座狼头山忽然山崩了,前去山上打猎的人有好几个被压在了石头下,有一个已经没了性命,有两个救不出来。” 狼头山距离衙门很近,金毓等人急急忙忙骑马赶到的时候,狼头山那里已经围了很多人,正在对被压在山石下面的人进行施救。 可他们能力有限,救援工具有限,弄了半天也没能把人救出来。 金毓看了眼那山,狼头山之所以会叫狼头山,是因为从远处看去,山的形状很像一个凶猛的狼头,可如今,这个狼头已经没了,崩裂开来的石头快速滚落,弄得四处都是,整个山体都变了形,看不出原来的模样。 幸好山下没有房子,距离裴家村的村尾也有些距离,没有伤到村里的人,但进入山里打猎的人,却是受了大罪。 “我的儿呀!你死的好惨啊!” “孩子他爹,你怎么能这样子走了呀!你让我和孩子怎么活呀!” 山下不远处,有一家人在失声痛哭,他们想去山塌的那边,却被人死死拦住。 “你们不能过去,那边很危险,山上随时还会有石头掉下来,我们已经在救人了,你们好好待在这里,不要给我们添乱。” “你们不要拦我,我要救我相公,孩子他爹,你不能死啊!求求你,应我一声。”这家人里的那位妇人情绪很是激动,她的手里还抱着一个不到一岁的小孩子,那孩子也是哇哇大哭,在这妇人的身后,还有一个三岁左右的小女孩和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妇。 看清了这家人的模样,裴族长脸色一变:“怎么又是大于家的,死了的那个人是裴大于?” 前去通知他们的那个村民道:“是的,族长,就是裴大于,他的身体被大石头当场砸碎了,我们......” 他说到这里声音有些哽咽,实在没法再继续说下去。 裴族长身子晃了晃:“怎么会是大于这个孩子呀!他弟弟死了,他爹死了,现在他也死了,这让他娘和他的妻女该怎么活。” 他在那个村民的搀扶下,快步朝着大于的家人走去,指挥着村民们救人。 一看到裴族长,大于家的情绪更激动了,哭声震天动地。 狼头山是从中间开始崩的,一点点的塌陷进去,后快速蔓延到外面,山的周围都是石头,进山的路全部被挡住,山的中间位置,多出了一个大坑,如今坑里的有块石头下面,还被压着两个人,那两人遍体鳞伤,眼快看不行了。 梁元和金毓同村里的救援人员来了山坑这边,梁元扫视了眼四周的地形,又观察了被压在石头底下那两人的情况,随即做出施救计划,亲自去救人,正搬动一块石头的时候,有一块大石,忽的从高处滚落下来。 “小心!” 梁元正要动手,一道人影忽然闪过来,挡在了他的面前,双手戴着兔皮手套,挡住了滚下来的大石。 竟是金毓,她用自己的双手,挡住了大石的滚落力道,那大石和她的个头一般高,被她挡住之后,力道虽有缓解,却还在往下滚动,金毓的身子不收控制的后退了几步,双脚在地面踩出莎莎的声响,滑出近两米长的弧度之后,大石才停了下来。 “娘子!”梁元面色大变,想要过来。 金毓大喊:“不用管我,我撑得住,你们继续救人。” 梁元身形一顿,后一咬牙,转身继续救人,用尽所有力气,将一块大石头搬开,把被困在里头的一个村民救了出来,后又继续救另外一人。 而这边,见金毓挡住了石头,村民们在短暂的震惊后,忙跑过来想要帮忙,结果才跑了几步,就见金毓双手抱住大石头,深呼吸几口气,再一鼓作气,把大石往旁边移了移,掀倒在一个坑里,使其无法再继续往下滚。 想来帮忙的村民们:“……” “呼!”金毓松了一口气,抬起自己的手看了看,手套破了,她的手掌破了一个口子,鲜血流了出来。 她鼻子动了动,似乎闻到了一股子香味,她闻了闻自己的血,香味是从她的血液里散发出来的。 她心头一紧,正想从空间里掏出帕子擦拭,上点药,几个村民就跑过来关心她。 “梁夫人,你有没有怎么样?” “若不是亲眼所见,我万万不敢相信,梁夫人居然能用这么柔弱纤细的双手,挡住这块巨大的石头。” “梁夫人,你是女中豪杰呀!咦?你受伤了!” “没事,小伤,已经不流血了。”金毓用衣摆遮住手,不让这些人触碰:“还有人没有救出来,你们快去帮忙吧,我这里真的没事。” 见金毓脸色自然,只是手受了点伤,其他地方都是好的,村民们松了口气,佩服的感叹了两声,就去帮忙救人了。 用了一刻钟,最后那人才被救出来,被砸断了一条腿,还剩一口气。 村民们用木板,把救出来的这两人抬到了山下,放到安全的地方,让梁元和金毓医治,随即村民们又回到山塌的位置巡视,找找是否还有被遗漏的人。 裴大于的尸体在半个时辰后被抬出了山,已经完全不成了人形。 他老娘见此,悲痛之下晕了过去,梁元忙过来医治,好不容易把人救醒,老人却成了半身不遂,她的下半身不知为何动弹不得。 裴大于媳妇的脸色更白了,直接瘫软的坐到了地上。 村民们忙上前安慰,帮她照顾着两个孩子。 裴族长心痛的闭了闭眼,转身抹了下眼角,为裴大于一家感到悲伤。 “族长,我们发现了一件奇事。”前去巡山的一个村民匆匆而来。 裴族长走上前询问何事。 那村民道:“之前被梁夫人挡住的那块石头被一群野兽围住了,也不知那些野兽对石头做了什么,石头猛地就破开成了两瓣,上面还露出了两幅古古怪怪的图。” 闻言,在场众人都惊了一惊,金毓和梁元停止了手上的动作,彼此看了对方一眼,随即梁元的目光往下移,落到了金毓受伤的那只手上。 第179章 日月人的祖先来自各国 梁元只是看了一眼,很快就移开了目光,温柔的拉住了金毓的手:“他们俩人已经没事了,我们跟着去看看。” 金毓点点头:“嗯。” 二人找了两个人照顾伤者,起身追上裴族长等人的步伐,来到了山坑的位置。 之前被金毓丢在坑里的那块大石头旁,围了十几只种类不同的野兽,这些野兽看着石块的眼神在发光,大石破开成两半,安静的倒在地上,面朝天的那一面,有着奇奇怪怪的图。 那十几只野兽中,有狼有熊瞎子,还有野猪,裴族长等人都不敢靠近,待人多了,大伙儿这才敢拿着武器去驱赶野兽。 “吼!”这些野兽很是暴露,不想离开那破开的石头,见裴族长等人围了过来,发出了愤怒的吼叫。 也只是吼叫而已,并没有想要攻击人的意思。 “这些野兽是在保护大石头?”有村民看出了点名堂,不确定的开口。 又有一人道:“看样子是这样的。” “那我们该怎么办?动手把它们赶走,还是杀了它们?” “这么多的野兽,还都是大型野兽,你杀得了吗?” 裴族长当断立断道:“想办法把它们赶走,注意点,别被它们伤着了。” 村民们纷纷应着,拿着武器继续上前驱赶野兽。 “吼!”见人类靠近,野兽们更为愤怒,吼叫个不停。 兽吼声响彻整个狼头山,山上的人们都震惊抬头看向山坑这边,议论个不停。 “这兽吼声怎么这么可怕?族长他们是和野兽打起来了吗?” “我们这里这么多的人,野兽居然敢下山,被围攻了也不逃走,它们是疯了吗?” “今天是怎么了?老是发生奇奇怪怪的事情。” “难不成是天罚?” “别胡说八道,我们什么都没做,又不是大恶人,老天凭什么罚我们。” 金毓和梁元站在外围看了许久,见那些野兽被围攻之后,还是守着大石不走,一副村民们再敢靠近,它们就会发狂攻击的样子,两人对视一眼,金毓低声道:“我有预感,这些野兽是被冲着我来的,我得上去安抚它们。” 梁元摇头:“人太多了,就算你能安抚它们,也不能这个时候上去,会暴露你的能力。” 金毓皱了皱眉,随即想到了什么,眉头很快松开:“我有办法了,走,我们去找个没人的地方。”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06节 梁元什么也不问,点点头,趁着大家的注意力都在野兽身上,同金毓一起悄悄退出人群,跨过满山的石头,来到了一块比较平坦的位置,在四周撒了点灵泉水。 无形的泉水香味儿很快随风扩散,弥漫到了野兽这边,一闻到这股味儿,野兽们眼神猛地一变,转身就寻着香味跑了去,什么大石,什么人类,都懒得去管了。 “野兽跑了?太好了,大家赶紧上前。” 裴族长等人纷纷上去围住大石仔细的查看。 金毓和梁元见野兽被吸引来了,就赶紧转身离开。 到了大石那边的时候 ,只听见裴族长等人在对着大石议论个不停。 “这石头上的图,有点像我们日月部落的图文字,但又有点不一样。”作为部落里最有才学的老人,裴族长对部落的历史是最为了解的,他看着这石头上的图案,越看越觉得熟悉,皱眉半会儿后,就赶紧叫来一人:“你回去找我媳妇儿,让她把我珍藏的古书找出来交给你,带过来给我看。” 他伸手摸了摸石头上的图案:“若我没猜错,这些图应该是我们部落的祖先留下来,里面藏着惊天大秘密。” 那人一听不得了,忙应了声转身就跑走了。 顾族长问裴族长:“你觉得这图里会藏着什么秘密?” 他指了指石头上的图:“这个位置像是赤云国的文字。” 裴族长点头:“的确很像,但我不认识。” 他目光一转,看到了金毓和梁元,立刻朝他们招手:“梁大夫,梁夫人,你们快过来看一眼,可认识这些图。” 金毓二人闻言走了过去,在场的人纷纷为其让路。 等他们两口子过来了,裴族长和顾族长就赶紧让开位置,方便他们夫妻俩看图。 看清了两块石头上的图,梁元摇了摇头:“有一部分是很像赤云文字,但只是像而已,和赤云文字还是有区别的。” 他说着扭头看了金毓一眼,金毓知道他想问什么,道:“不用看我,你不认识的字,我又怎会认识。” 这个朝代的字体与简体字有很大的区别,她好多字都得跟梁元学呢! 见金毓也不懂,梁元便知这石头上的奇怪字体也不是金毓所在的那个时代的字体了,就转开目光,继续看石头上的图,围着石头绕了一圈,变换着方位看,绕到金毓对面的时候,梁元发现了什么,神色变化了下。 “我想起来了,我曾经看到过一本古书,这图中的字体,很像赤云的古文字。” “赤云的古文字?”金毓感到很好奇:“既是赤云的古文字,那为何会出现在日月部落?” 裴族长捋着胡子道:“因为我们日月部落的祖先,是来自不同的国家。” 金毓和梁元不解的看向他,对于日月部落的历史,梁元上辈子没有过多了解,所以也不是很清楚,此刻听见裴族长如此说,他心中也是疑惑万分。 裴族长笑着说:“其实祖先的事情,我知道的并不多,我只知祖先来自不同的国家,因某种原因,来到了百兽山后面,建立了日月部落,从最初的几百人,发展成了几万人。” 金毓就更疑惑了:“既然是从各国来的,那为什么你们什么都不会。” 裴族长笑着说:“大概是因为,我们的祖先都是平凡人,能力不足,就无法传授本事给后人。” 正说着的时候,跑去族长家找古书的年轻人回来了,裴族长急忙上去接过那本破破烂烂的书,这本纸质的书,是日月部落的宝贝,已有几百年的历史,大家都不知道它是谁留下的,又是怎么来的,只知道,此书只传族长,里头记载着日月部落的各种历史。 裴族长翻看许久,对照石头上的图,找到了书本中间的页面,看到了石头图案上的赤云古文字。 文字的旁边,画了几幅小图,通过小图,裴族长翻译出了古文字的内容:“金玉良缘?” 众人立刻看向金毓和梁元,顾族长惊呼:“是你们的名字!” 第179章 祖先预言了两位福星 金毓和梁元嘴角抽了抽,夫妻二人齐声道:“怎么可能,族长,你肯定翻译错了,重来。” 裴族长哼了一声:“我又没有老糊涂,怎么可能会翻译错误,这上面写的就是你们的名字。” 他又看了古书,找到石头上的其他图案,发现这些的确是日月部落的古图文,就赶紧翻译了出来:“我看懂了,这些图的确是祖先留下的,咱们的祖先虽然平庸,但他们之中有一个很厉害的残腿瞎子,他是个预言大师,能预知未来之事,他预知到部落未来会遭遇劫难,想要化解劫难,就必须找到两位‘福星’,他算不出福星姓甚名谁,只知金玉良缘四个字,通过这四个字,就能找到拯救部落的福星。” 裴族长越说越激动,一旁的顾族长等人也激动到不行,见金毓和梁元转身就要走,纷纷上去拦住了他们两口子。 “你们不能走,等族长说完。”村民们眼神恳求的道。 顾族长恳求他们夫妻二人:“我知你们对那个位置没有兴趣,但是今天的事情,我可以对天发誓,绝对不是我们事先计划好的,这都是上天的安排,梁大夫,梁夫人,请你们听我姐夫把石头上的内容说完,求你们了!” 梁元和金毓无奈的叹了口气,知道那事是躲不掉了,只得停下了脚步,对顾族长道:“好,我们不走了,顾族长,你们继续。” 他们两口子心里清楚,今天的事情就如顾族长说的一样,肯定不是他们提前安排好的,他们没有这个能力,石头上那些古老的痕迹,是人为模仿不出来的。 两人对视一眼,同时露出无奈的苦笑,做梦都想不到,会被日月部落的祖先坑。 见金毓二人不走了,裴族长放了心,又继续用心翻译:“瞎子祖先不会写字,其他祖先也识字不多,所以他们创造出了用小图代替文字的方法,按照瞎子祖先的预言,把福星的事儿刻画在一块天石上,藏于山中,待时机到了,天石自会来寻有缘人。” 裴族长抬头看着金毓和梁元:“你们两口子就是那两位福星。” 梁元道:“天下之大,名为梁元金毓的人不止我们一个。” 顾族长肯定的道:“可凑成一对的只有你们一对,而且你们还来了日月部落,与天石相遇。” 有个村民说:“我们比梁大夫二人先来这里,天石都没有出来,可梁大夫和梁夫人一来,天石就出现了,这不就是上天安排好的吗?” 梁元和金毓沉默了一会儿,看了看裴族长手里的古书,梁元朝裴族长伸了伸手。 裴族长立马把古书递给他:“给你,你可看仔细了,这是祖先们写的,不是我写的,我没骗你们。” 金毓道:“那早前您说的那个梦是骗我们的?” 裴族长很老实:“嗯嗯嗯,是的,但现在这个不是,我没有那个本事,村里还一死两伤,我可不会做出这么恶毒的事情。” 金毓当然知道他不会做危害村子的事情,只是想确认他之前是不是瞎扯的而已,现在确定了,心里不由得叹气一声,姜还是老的辣啊!不愧是一族之长。 日月人虽然淳朴善良,但聪明劲儿还是有的,只是以前没有得到好的指导而已。 梁元翻看了一遍古书,对照了石头上的图,翻译出来的内容果然和裴族长说的是一样的,就很无奈和无语。 日月部落的祖先可真能坑人! 看来他和日月部落的缘分,是怎么也躲不掉了。 不过,有些事儿,他不想现在就答应下来,得先搞清楚部落里其他人的态度,还得把手里的事儿安排下去,他们三家来到这里才刚稳定下来,事情多得做不完,现在还要他管理部落,这是要累死他哦。 梁元把古书还给裴族长:“那位瞎子祖先只是说福星可以带领部落变强,却没有说一定要让福星当一国之君,所以,国君之事,部落还是得慎重考虑。” 裴族长接过古书:“你还是不答应?” 梁元摇头:“这事不急,你们还是先把狼头山的事儿处理了吧,以后再说那件事。” 见梁元没有立刻拒绝,裴族长立马高兴了,把古书收进怀里,吩咐大家继续做事,把带有图案的石头抬回村子。 来到山脚,裴族长又叫上一些人,把受伤的村民还有裴大于的娘和妻儿带去玉园医馆,梁元和金毓也跟着一起回去。 到了玉园医馆的时候,梁宏不在家,医馆里只有梁月和金娇,金娇是怕梁月一个人在家孤单,忙里偷闲来陪她的,两人正拿着布料学做衣服,就见金毓几人回来了,还带来伤者,赶紧上前来帮忙。 两位村民的伤势已经得到处理,没有性命之忧,只是这二人的伤势很重,避免恢复期间出其他问题,需要在玉园医馆里住上三日,待伤势稳定了,才可回家静养。 至于裴大于的娘,她是因悲伤过度引起的中风,加上年纪大了的问题,后期只怕还会引起其他的毛病,更得留在医馆里。 金毓帮着梁元给三位病人做了治疗,端着一盆水出了屋子,就见裴大于的媳妇杨三月抱着两个孩子背影悲凉的坐在石头凳子上,不满一岁的小儿在杨三月怀里哭得哇哇哇的,另一个才三岁大的女孩子也在跟着小声的哭,可杨三月却仿佛不觉,神情木讷,没有安抚孩子,她的眼底透着绝望。 想到这个女人的遭遇,金毓心中很是同情,家里的顶梁柱没了,婆婆还中风瘫痪,她一人要养活两个小孩,照顾婆婆,这日子该怎么过。 一般人是坚持不下去的。 金毓把盆里的水拿去倒了,去堂屋倒了三杯水端过来,放到了杨三月面前的石桌上,温声道:“嫂子,喝点水,润润喉。” 看到金毓,杨三月身边的小女孩顿时哭声一停,抹着眼泪抬头看她,红扑扑的小脸上满是泪痕,懵懂眼神很是惹人怜。 “我不喝。”杨三月有气无力的是说:“梁夫人,你说,上天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我爹娘重男轻女,不把我当人看,使我从小过得很苦很苦,好不容易长大嫁人了,不到一年,公公就被山里的野兽咬死了,现在,我男人也没了,婆婆一病不起,家里没钱没粮,我拖着两个孩子,这以后该怎么活?” 越说,她声音越干哑:“我们家虽然很穷,大于也很自私,很霸道,但他却是个孝顺的,顾家的,勤快的,有他在,再苦再累我都不怕,呜呜~~可是,为什么老天爷要如此狠毒,夺走他的性命,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啊!!!” 她似是压抑了许久,说着说着就大哭了起来,指着天大骂:“死老天,你不长眼啊!” 她一哭,怀里的小男孩也哭得更厉害了,旁边的小女孩也抱住她哭得伤心,嘴里不停的喊着:“爹,我要爹,我要祖母,娘! 哇,娘!你不要哭了,我好害怕!” 第180章 我怕你是想死不好意思说 看到杨三月母子三人哭成这样,金毓心中很不是滋味,这家人太可怜了! 麻绳专挑细处断,噩运只找苦命人! “三月嫂子,你们别哭了,族里会帮助你们的。”金毓轻拍杨三月的背,声音温柔的安慰她。 杨三月却是在哭,她的两个孩子也在哭。 “啾啾!”雪团从外面跑了进来,一来就看到了杨三月一家在哭,它惊得一个急转弯,闪到了金毓的身后,探出小脑袋好奇的看着杨三月一家。 这些人类在做什么? “嗝!”忽然看到了一只雪白的动物,三岁的小女孩儿猛的哭声一停,打了个哭嗝,眼睛直直的盯着雪团看。 她扯了扯杨三月的衣服:“娘,你快看,好好看的小狗狗。” 小姑娘这是被雪团给吸引了。 杨三月被女儿如此一打岔,也停止了哭泣,泪眼模糊看向雪团。 “哞!”她还没能把雪团看清楚,一头巨大的牛就闯进了她的视野,吓得她惊叫出声,下意识的抱住女儿和儿子,叫上金毓就跑。 她从未见过野牛王。 见杨三月被吓着了,金毓忙安抚她,还当着她的面和野牛王互动,得知野牛王竟然就是族人们说的神牛,杨三月立刻露出敬畏之色,教导自己的儿女,不可以对神牛无礼。 野牛王和雪团的突然出现,转移了杨三月一家的注意力,母女三人都不哭了,但眼睛却都是红肿红肿的。 为了让杨三月三人不再难过,金毓就说服了野牛王和雪团,让这两只逗他们母子三人开心。 受伤的那两个村民和杨三月的婆婆都需要在医馆住几日,他们的家人也得留在医馆照料,以至于医馆里十分拥挤。 玉园医馆太小了! 得知杨三月一家的遭遇,不少热心的族人前来送了些吃食,一家凑一点,凑出了杨三月一家一个月的伙食,杨三月感激不尽。 带有图文的石头被带回了衙门,族长召集村长和镇长以及大巫师等人来商讨,一直讨论了近两个时辰,从议事屋出来之后,裴家村的村长和左村长一同来了玉园医馆,找到了杨三月一家。 杨三月正在照顾她的婆婆,老婆子已有四十六岁,头发白了一大半,瘫在床上,整个人从里到外透着哀伤。 裴村长对老婆子道:“三婶子,你好生养身体,梁大夫说了,你这双腿是能治好的,他的医术很厉害,你得相信他。大于的事儿,请您节哀,村里的大伙儿会帮着处理他的后事的,以后你们家的事儿,村里也会帮忙,不会让你们饿死的。” 他刚说完,老婆子急就哑着声音道:“裴村长,我想死,求……你帮……帮我。”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07节 她半靠在床头,低垂着苍老疲惫的眸子看着自己的双腿:“我年纪……大了,不中……用了,活着只会……咳咳……拖累了三月,她带着两个……孩子已……咳咳……属不易,再带着我这个老太婆,日子就更不好过了。没了我,有你们……帮衬着,三月肯定会养……咳咳……大两个孩子的。大于已……经不在了,这两个孩子……无论男女,都是我们家……的血脉,是大于……咳咳……的孩子,无论如……咳咳……何都得好好……养活。” 吃力的说完这些话,老婆子就狠狠的咳嗽起来,似要将肺咳出来一般。 杨三月急得给她顺背,大声朝外面喊。 梁月推门进来,手里端着一杯水,喂给了老婆子,等她喝完了,不咳了,梁月才道:“老奶奶,我哥说了,你身体不好,不可情绪激动,以后不能再犯了哦。” 她想了想,又道:“我听嫂子说了,老奶奶你家里发生了灾难,灾难无情,人死不能复生,活着的人还是得努力活着。我一出生就没了娘,还天生痴傻,爹的腿断了,我哥十岁就成了家里的顶梁柱,我们家当时的情况比你们家现在还糟糕,你们好歹有族人帮衬着,我家却没有,什么都得靠我哥,可再苦再累的日子,我们家都熬过来了,你看看现在的我,从傻子变成正常人,好得不得了。” 对于梁家的过往,日月人压根不知晓,得知梁家以前居然如此苦,梁月还是个傻子,老婆子和裴村长等人都惊呆了,忍不住又问了梁月几句梁家以前的事情。 梁月也言简意赅的道来,能说的都说了,不该说的一样没说,而她现在所说的这些,都是梁宏、梁元、金毓三人告诉她的。 “真想不到你们……梁家以前也是……苦命人。”老婆子忍不住感叹了句。 梁月突然说:“我把我家的故事说给您听,是为了让你好好的活着。” 老婆子身子一顿,忽然就笑了,她看向梁月:“枉我老婆子活了四十几年,脑子却还没有你这个小孩通透,梁月小大夫,谢谢你今日与我说这些,我会好好活下去的。” 活着才能帮着三月照顾孩子,让她放心的去干活养家。 梁月小大人似的满意点头。 裴族长等人纷纷朝她竖起来大拇指,心里对梁家人更为佩服了。 不愧是梁大夫的妹妹,居然能哄得老婆子放弃了求死之心,九岁不到就如此厉害,长大以后可不得了啊! 部落又诞生了个大能人,真好。 梁月从房间里出来,一抬头,就看到了站在门口的梁元,梁元走过来,摸了摸她的脑袋:“你做得很好。” 梁月眼睛亮晶晶的看着他:“哥,看在我今天表现如此好的份上,你让我跟嫂子睡一晚可好?就一晚,只此一次。” 梁元:“……你给我有多远滚多远。” 杨三月三家人在医馆住了三天,第三天晌午,这三家人才各自回家,临走之前,对着金毓等人千恩万谢的。 杨三月一家回到家的第三天,就给裴大于办了丧事,丧礼上,杨三月哭晕了过去,再次醒来的时候,她似乎想通了什么,目光比以往更为坚定了。 山塌事件过去的第五天,各位村长才将两族合并之事宣传下去,得知部落要合并,还有选出一人当皇帝,像外面的那些国家一样,由君王带领百姓致富,族里很多人都起了心思。 皇帝,人人做梦都想做,如今有这个机会,谁会不想去争取。 左七郎就很想去争取做皇帝,他刚和家人们说出自己的想法,就被他爹打了后脑勺一巴掌。 “我怕你是想死不好意思说。” 第181章 全民选皇进行时 左父恨铁不成钢的看着左七郎:“你是做皇帝的料子?你就是个浪子,不成家不成业,到处沾花惹草,除了脑子好用,四肢发达,你啥也不会,你凭什么当皇帝?当了皇帝你怎么带领部落走向繁荣?你是想让所有族人跟着你一起游手好闲吗?” 左七郎揉着脑袋,一脸无辜:“爹,我哪有你说的那么差,我可是月族的顶级精英,精英你知道吗?那是出过海的人才,与曼人交过手的勇士。” 左父凶巴巴的看着他:“别给我贫嘴,你什么德行我清楚得很,别再给我说什么当皇帝,你不是那块料,要说一国之主,那还得是梁大夫那样的人才才适合。” 左七郎仔细想了想:“是很适合,可梁大夫事情多,哪有精力管理部落,什么都让他做,你们是想把他累死哦。” 左父一巴掌呼过去:“你就不能长进点提升一下自己的能力去帮助梁大夫吗?当了君王之后, 哪能什么事情都让他亲力亲为,那肯定是要交给手下的人去干的,你脑子不如梁大夫,就老老实实的当个好手下。” 左七郎嘴角一抽:“你可真是我的亲爹啊!” 一旁的左大郎等人很认同左父的话。 左大郎:“七郎,爹都是在为我们着想,梁大夫他们是你从外面带回来的,他们的本领你最清楚了,他们都是聪明人,有聪明人带着,咱们部落才能好。” 左二郎:“你虽然也聪明,但你的聪明不如梁大夫,所以认命吧,当个好手下,不对,用外面的话来说,应该是天子近臣,嗯,当个天子近臣,发挥你的本事,为国效力。” 左七郎抬手打断他们:“行了,行了,都别说了,我明白你们的意思,不当皇帝就不当呗,用得着贬低我吗?不跟你们说了,我要去找梁大夫。” 左父拉住他:“你去可以,但不许乱说话,听见了没有。” 左七郎挣开他的手:“知道了。” 出了门,朝着梁家而去的时候,遇上了不少村里人,都在讨论选新帝的事儿,左七郎伸耳朵一听,好家伙,村民们都想让梁元当皇帝啊! “梁大夫的人缘太好了!”左七郎咂咂嘴感叹了一句,想到了去年他被梁元救起的画面,他摇头笑了笑:“人缘好就好,这样当了国君之后,也才能把那个位置坐稳。” 左七郎看了梁家的方向一眼,忽的转身,朝相反的方向而去,去找了一起长大的好伙伴。 凡是想当皇帝的勇士,都可以在各村村长那里报名,后接受两族人民的投票,谁得的票数多,便可当一国之君,这种选举方式一出来,金毓为之咂舌,只想给日月人竖起一根大拇指。 日月部落可真牛,选皇帝也能弄得如此新潮。 两天后,想当新皇的人选全部落定,共四十二人,左七郎没有在其中,他听了父母兄弟的话,没有报名参与。 各位村长将人选名单交到两位族长手中,看了一眼,两位族长立刻挥手安排好了投票规则和时间。 三天后,在月族衙门处进行投票,所谓的票,其实是一根竹签,凡是十岁以上的族人,都可以参与,一人投一根签。 三天时间一晃而过,全民选皇正式开始。 金毓等人全都来了衙门这边,抬眼只见人山人海,日月两族的人全部汇集到了这里,四万多人,场面空前绝后的壮观。 丁达等人走到金毓这边,问梁元:“你真的没有报名参选?” 梁元摇头。 金兰问:“那一会儿我们投谁?” 金毓:“参选的这些人我们都不熟,看谁顺眼就投谁。” 金兰点点头:“我明白了。” 丁风皱着眉头看着前面,前面排了条几百米长的长龙,最前面的人正在接过衙门发的竹签投票:“我还是觉得部落这样子选皇太胡来了,这要是选出一个人面兽心的皇帝,那不是害惨了部落吗?” 金毓无所谓道:“怕什么,还有两位族长在呢!他们只是不当皇帝而已,威望还是在的,建国以后,两位族长会退居到后面,成为国之长老,负责监督皇帝的品行,若全民选出的皇帝不是个好的,他们有权带领族人逼迫皇帝退位。” 丁风放了心:“如此甚好。” 这样他就不用担心新皇登基后会对他们三家做什么了。 三家人正在说着的时候,许多投了票的族人返回来时,目光都会有意无意的看一眼梁元,然后交头接耳的低声议论。 金毓皱了皱眉,拉了拉梁元的手:“我觉得今天的投票有点古怪,裴族长他们应该不会那么容易放弃你才对。” 梁元捏了捏眉心:“我猜想,他们肯定是在衙门那边设了个属于我的投票箱。” 回头看他的那些路人,肯定都是投票给他的人。 梁元所猜没错,长龙的最前面,衙门里头,接到了竹签的人,都毫不犹豫的把竹签投进了一个无名木箱中, 来参选的那四十二人,此刻全在衙门里头,他们排队而站,每个人的面前都放了个木箱,上面用图文写了他们的名字,在他们的中间,竟摆放着一个没有站人的无名木箱,这个木箱所得的竹签数量是最多的。 虽然大伙儿投票的速度很快,但因为人很多,还是耽搁了很多时间,辰时一刻开始排队,轮到了金毓三家人的时候,已经过了晌午了,一踏入衙门里头,他们就看到,排在他们前面的两户人家,似商量好了一般,把竹签投进了一个无名木箱里头。 用来投票的竹签跟牙签一样细,一个木箱至少能装一万根竹签,可此刻,那无名木箱却装满了竹签,有几十根竹签还满了出来,掉在地上,而其他参选人面前的木箱子,却是只有几根细小的竹签。 金毓和梁元:“......” 两人抬眼看了眼高位那边,两位族长和大巫师正坐在上头,三人正笑容慈祥的看着他们三家人。 “那个身后没有站着人的木箱是谁的,怎么那么多人投他?”排在最前面的丁达从负责分发竹签的月族人手里接过竹签,好奇的问了句。 那人别有深意的扫了梁元一眼,很快收回目光,对丁达笑着说:“那个木箱是属于一位神秘人的,这位神秘人乃两位族长亲自推荐的。” 一听这话,金父就下意识的看了梁元一眼。 两位族长推荐的人还能有谁,不就是他女婿梁元吗? 这两个老家伙呀!真够狡猾的。 第182章 赶鸭子上架当天子 “那我们也投神秘人的木箱吗?”金虎憨厚老实的问金毓。 金毓扯了扯嘴角,除了她爹,家里其他人都不知道裴族长等人想让梁元当皇帝的事儿:“这个......” 她还未说完,一旁的梁元就无力的扶额道:“这种时候,投哪个都可以了,反正结果已经改变不了了。” 无名箱子都已经有那么多竹签了,其他箱子再怎么投,也不可能超过他了。 金毓无语的看了裴族长几人一眼,这三个老头作弊要不要这么明显。 一听梁元说投哪个箱子都可以,金虎几乎是毫不犹豫的,把竹签丢进了无名箱子,金娇和梁月也是如此。 见孩子们都投了无名木箱,丁达这些大人也跟着一起投。 轮到金毓的时候,她也投了无名木箱。 梁元立刻看向她。 金毓感叹:“众望所归,别无选择,来吧,痛快点。” 梁元看了看手里的竹签,先是瞪了裴族长几人一眼,然后将竹签也投进了无名木箱。 裴族长三人立刻笑得灿烂如花,朝着梁元竖起大拇指:“梁大夫,投的好,投的妙啊!” 梁元十分嫌弃的收回目光,拉着金毓就走。 随后而来的那些族人,几乎也都将竹签投进了无名木箱,使得竹签又掉出来了好多好多,一个箱子不够装,衙门里的人又抬了个木箱过来装竹签。 一旁来参选的那四十二人:“......”心肌梗塞啊!亲爹亲娘都不投他们,他们到底是来干什么的呀! 这位神秘人到底是谁啊? 为什么来投签的很多族人都是一副知道神秘人是谁的模样,就他们不知道呢? 到了申时三刻,投票才结束,裴族长叫来那三十个在书院读书的月族人,让他们负责数竹签,来参选的那四十二人中,所得竹签最多的不过六百七十根,反观无名木箱,则是四万一千八百根,数得那三十个学子差点手抽筋,他们无语的看着裴族长:“族长,这根本就不用数呀!一眼就能看出谁是最终胜利者了。” 裴族长轻抬满是白胡子的下巴:“我让你们数你们就数,正好可以锻炼锻炼你们的数数能力,这可是个难得的好机会,你们应当好好珍惜。” 三十个学子:“可是丁先生每天都会让我们数数的呀!数了树木数花朵,数了花朵数蔬菜,数了蔬菜数头发......” 各种各样的东西,他们都数过了。 酉时,竹签全部数完,所有族人全部聚集到了衙门这边,里里外外都是人,一不小心就会把人挤丢。 金毓三家站在人群的边上,隔得很远,前面人多,嘈杂声不断,根本听不清站在衙门中间高台上的裴族长等人说了什么,只见前面的人在欢呼,声音越传越广,传到了金毓等人这边,站在他们前方的那些族人手舞足蹈,嘴里喊着。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08节 “无名木箱的神秘人居然是梁大夫,太好了!” “有梁大夫带领,咱们的部落一定会变得更好的。” “可梁大夫是外来人?” “闭嘴!什么外来人,梁大夫是月族人,以前虽然不是,但现在是,以后也是。” “两位族长德高望重,他们会选择梁大夫一定是有道理的,我相信他们。” “我也相信两位族长和梁大夫!” “帝王梁元!” “帝王梁元!” 金毓等人:“......” 这也太草率了吧! 一国之君就如此定下了! 丁达等人一脸蒙圈:“啥子情况?两位族长选的神秘人是阿元,我的个亲娘啊!” 他们还未回过神呢,前面的那些日月族人们就猛的一个转身,目光火热的朝他们看过来。 “快看,咱们部落的帝王在那边,那位就是梁元!”不知是谁高喊了一声,人群顿时兴奋万分,无数人朝着金毓等人跑了过来,想要一睹君王风采。 “快跑!”梁元一声高喊,带上家人们拼命狂奔,身后一群人追呀追。 见身后的人越来越多,生怕家人们出事,梁元把金毓推开:“你们往那边跑,我把人引开。” 然后不由分说,就转身朝另一个方向跑了。 金毓等人想拦都拦不住,见身后的那些族人疯狂的追了上来,忙朝着和梁元相反的方向跑去。 那些族人都是冲着梁元来的,这会儿见金毓等人和梁元分开跑,他们毫不犹豫的直接去追梁元。 “两位族长大人,不好了,皇上被族人围攻了!”有人匆匆跑到裴族长几人面前。 裴族长道:“什么?赶快去救驾!” 没了金毓等人,梁元一个人跑得飞快,没一会儿就甩开了族人们,进入了一片林子中,绕了一圈后,从一条人烟稀少的路,绕行回了左家村。 他到了村子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金毓等人还没回来,怕他们出什么事情,他赶紧往回跑,沿着大路去找金毓等人,一刻钟之后,这才看到了往村子这边匆匆而来的金毓等人。 “你怎么跑到我们前头来了?我们以为你还在后面呢!”金毓满头大汗的问,在梁元面前停下脚步。 梁元也浑身是汗:“我一个人速度快,到了村子不见你们,就跑回来找你们,走吧,天黑了,咱们先回家。” 金父累得头晕:“好好好,回家,回家,累死我了,这一路都是用跑的呀!那些人也太疯狂了,跟打了鸡血似的。” 丁流抹着汗:“表妹夫已经被选为新皇了,我们就这么回家好吗?族长他们可还在衙门那边呢!” 梁元道:“没事,我们只管回家就行了,他们会来找我们的。” 金毓喘着粗气:“这以后出行,你肯定还会再次遭到围观的,得带上面具或者面巾才行。” 丁达立马道:“我给阿元做个面具。” 金毓摇头:“不劳烦姑父了,我想亲手给他做。” 丁达哦了声:“好咧,那我就不管了。” 进了村,到了家的时候,天已经彻底黑了,梁元即将成为部落的皇,这事儿一旦传开了,就几乎无法更改了,丁达等人脑子里还懵得很,一点都不想回家,只想和梁元好好唠嗑唠嗑,就全都跟着去了梁家那边,大家一起讨论一下当皇帝的事儿。 天色已晚,大家此刻都饿得前胸贴后背,做晚饭已经来不及,一进屋,金毓就用以前三家人存在手机里还剩余的银钱买了方便面、火腿肠、手扒鸡、糯米糍等等速食给大伙儿填肚子,吃饱之后,就坐在堂屋里聊天,梁元把裴族长和顾族长几次来找他,让他当皇帝的事儿说给了毫不知情的丁达等人听,令丁达等人唏嘘不已。 丁达道:“阿元当了皇上,小毓就得是皇后了,我做梦都没有想到,我们三家人之中,居然还有人能当皇上和皇后,跟做梦似的,太不现实了,我得缓缓,啊,这个帝后该怎么当?咱们都是小老百姓,从未见过帝后啊!” 丁达等人对天子都存有敬畏之心,不敢有半分不敬,以前也绝不敢把帝后二字挂在嘴边,这要是被别人听见了,可是会遭来横祸的,可现在,他们左一句帝后右一句帝后的,都说成了习惯。 丁流皱着眉头:“日月部落和诸国不一样,这里的帝后不好当。” 他抬眼看着金毓和梁元:“所以,你们两个要想清楚了,是不是真的决定好了要坐上那个位置。” 梁元撇撇嘴:“我这是赶鸭子上架当天子,有没有决定好已经不重要了,只能随机应变走一步算一步。” 第183章 打造一个真正的世外桃源 聊了许久,直到困意来袭,金父等人才各自回家休息,他们一走,金毓几人各自回房洗漱歇息。 洗了澡从隔间走出来,见梁元坐在床上唉声叹气的,金毓边擦拭头发边笑着问:“怎么了?还在心烦?” 梁元起身走过来,接过她手里的帕子,抬了条凳子给她坐下,帮她擦拭头发:“能不烦吗?这辈子我本来打算只做个普通人的,结果却成了一国之君,这身份地位比上辈子还高,事儿也比上辈子还多,想安生过个日子可真是不容易。” 金毓好笑道:“你也没有想到来日月部落会变成这个样子对不对?” 梁元摇头:“也不是没有想过,只是没有想到会这么快,裴族长他们会这么随便,我们才来部落不到一年,他们居然胆敢放心把部落交给我。” 金毓:“这就是他们的神奇之处。” 梁元擦拭头发的动作很温柔:“我只觉得好头疼,铁矿的事儿还未彻底稳下来,铁匠也还未培养出来几个,就被推上了帝位。” 金毓轻拍他的手安慰:“不怕,不怕,就算你当了皇帝,我当了皇后,咱们依旧能继续住在这里,开铁铺,采矿,种地,养殖,一样都不会少,身份改变不代表目标会改变,部落里缺的是这些东西,我们再怎么变也得把这些做起来,这辈子有我陪着你呢!” 说到这儿,金毓忽然笑了起来:“相公,我觉得我们来这里是天注定的,上天赐给了你一次重生,让我穿越来这里,赐予金手指,说不定就是为了让我们改变日月部落。” 梁元点头:“也许吧!” 金毓又道:“当初来这里之前,我们就商量好了,只要日月人是好的,咱们就教他们本事,现在事实证明了,他们的确值得我们教导。反正他们已经选了你当皇帝了,那你就当着,这样能更好的带领他们,我与你联手,让部落发展得更快一些。” 她忍不住又再次感叹:“啊!我居然要当皇后了!虽然咱们现在没有巍峨壮丽的宫殿,没有宫女太监,没有健壮的兵马,好多好多东西都没有,但这感觉还是很奇妙!” 她忽然问了句:“都说皇帝应有后宫佳丽三千,你以后会有吗?” 梁元黑了脸,伸手捏了捏她的脸颊:“再敢说这种话,小心我惩罚你 ,佳丽三千?那是永远都不可能的,有你一人足矣。” 金毓捂着心口:“你这话深得本宫的心啊!本宫决定了,今晚好好宠幸你。” “本宫?”梁元感到好笑:“你从哪学的这个?” 金毓道:“看电视学的,我的那个世界,有很多古装剧,还有许许多多的古言小说,什么宫斗、武侠、仙侠、魔幻应有尽有。” 梁元收起了帕子:“我对你说的那个世界越发感兴趣了。” 金毓:“别感兴趣,那里虽然什么都有,但空气没有这里好,环境污染很严重。” 她说着眸光一亮,心血来潮道:“相公,我突然有个大胆的主意,既然你都当了皇帝了,咱们又有诸多本事,手机还会继续升级,不如我们就好好把握机会,创造一个和谐、自由、平等、富强、友善......的世外桃源怎么样?” 梁元闻言为之心动:“世外桃源?” 金毓用力点头:“对,世外桃源,真正的世外桃源,让诸国羡慕不来的神仙之地。不仅是生活要改善,兵马武器也得建立起来,免得部落变好了,引来诸国的窥视。” 金毓眼神锐利坚定的道:“军强则国强,国强则民强,我们不主张战争,但也绝不容侵犯。” 她告诉梁元:“手里没有剑和有剑不用不是一回事,日月部落现在的情况,就是手里没有剑,一但鬼雾被破,外敌来袭,就只能任人宰割,所以我们要让部落变成有剑不用的状态,使族人走到哪里都能抬头做人,变成无人敢欺的强大国家。” 梁元心中大为震撼,看着金毓的目光越发的晶亮,他激动的将她抱了起来:“你到底还要给我多少惊喜?你所说的这些,是我向往已久的,好,我们一起创造世外桃源,这个皇帝,我要么不做,要做就全心全意的做,做到最好。” 金毓双手挽住他的脖子:“勇敢金毓梁元,不怕困难,向前冲冲冲!” 梁元哈哈大笑着,抱着金毓往拔步床冲去。 翌日,卯时三刻。 梁元整理一番,正要去铁铺看看,一开大门,就看到了站在外面的两位族长和大巫师以及各位村长镇长们。 “皇上,我等来给您请安了!”裴族长等人不等梁元说话,就齐声开口:“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声音响亮的喊着,就要弯膝跪地。 “停停停,不许跪!”吓得梁元一声惊叫:“都不许跪,敢跪我就关门了!” 他作势就要关门,裴族长等人赶忙停住了下跪的动作。 “好好好,我们不跪了,皇上请勿动怒,我们,哦,不对,是臣等知错了!” 梁元扶额:“请你们不要称呼我为皇上,也不要自称臣。” 顾族长道:“可你就是我们部落的皇上呀!这可是所有族人选出来的呀!您这是要耍赖,抛弃我们?不要啊!” 梁元扯了扯嘴角:“顾族长再继续这样的话,我可真的要抛弃你们了!” 顾族长立马闭了嘴。 梁元无奈的看着他们:“我又不会跑,这么早来堵门做什么?行了,各位大人,都请进吧,进来再说话。” “好咧!”裴族长等人赶紧腿脚麻利的进了门,梁元猝不及防被挤到了一边。 金毓闻声和梁月梁宏从后院走了出来,见裴族长等人站在前院里,三人露出意外之色,刚准备打声招呼,裴族长等人就齐齐转身,对着金毓躬身喊:“参见皇后娘娘,皇后娘娘千岁千岁千千岁!” 金毓三人:“......”这才过了一晚上,你们就把自己代入臣子的角色了,要不要这么快? 梁元无语望天。 许久之后,堂屋里,裴族长等人全坐在了凳子上,因人有些多,显得屋子很是拥挤。 金毓、梁元坐在主位上,被裴族长等人用眼睛齐刷刷的盯着。 第184章 种地也要美美哒 金毓俩人挺直背脊,倍感压力山大。 梁元沉声开口:“我答应你们接手部落,做一国之君,不过,咱们的国家不能按照外面的那些国家的制度来管理......” 他将自己昨晚和金毓商议好的话儿一一道来。 什么民主自由这些东西,裴族长等人都不怎么懂,听得稀里糊涂的,金毓很耐心的给他们解释。 许久之后,裴族长等人都明白了,一个个露出了震惊又感动的神色。 “皇上英明,皇后英明啊!”他们又是一声喊。 不管梁元以后要如何管理部落,他们都支持,但尊称这一项,就必须是皇上和皇后,永不变。 见他们如此固执,金毓和梁元只好接受。 随即众人又说起国号的事儿。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09节 梁元道:“此事我已经与皇后商量过,咱们部落名为日月部落,日与月合起来便是明,所以我们部落以后就改为明国。” “明国?”裴族长等人重复着这两个字,半会儿后,一个个笑开了,笑容灿烂无比。 “好,太好了,我们终于不再只是个部落了,而是一个真正的国家了!” 兴奋过后,大伙儿又开始商量新帝登基时间。 梁元道:“此事不可太隆重,简单一些便好。” 裴族长等人连连应是。 最后,登基的时间定在了两天后,在衙门举行。 裴族长等人很快离开梁家,着手去安排登基之事,当天下午,裴族长派来他大儿媳妇,送来了些布匹和皮毛,交给金毓做帝后的衣服。 时间不多,金毓一个人做衣服来不及,金兰、金母、左母和村里的很多妇人都来帮忙,全部听从金毓的指挥,金毓让怎么做,她们就怎么做。 这个朝代的帝后服饰,金毓从未见过,金母等人是小老百姓,也从未见过,只知衣服上要绣龙凤这些图,于是,金毓便仿照了自己最喜欢的那些现代汉服来设计,主用颜色为赤红色。 做衣服的时候,金母提到了秧苗的事儿:“那些秧苗已经长好了,这几日就可以移秧。” 说到秧苗,金母脸上就洋溢着光彩:“小毓,今年的秧苗是我见过的最好的,棵棵青绿,看着特别喜人,这种出来的水稻肯定会粒粒饱满的。” “把这登基的事儿忙完了,就开始移秧。”金毓笑着点头:“到时候用收获来的稻谷留种,明年种出更多的水稻,一年更比一年大丰收,咱们部落就不愁米面吃了。” 左母笑意连连:“我们以后有福享了。” 金花大娘道:“什么以后,你现在就已经是在享福了。” 金毓想到了什么,又道:“对了,娘,大姑,我请你们帮忙做的皮靴可做好了?那可是下田必备的,不然我可不敢光脚下田。” 种地可以,但也得注意身体,把自己养得美美的。 金母笑着说:“做好了,你到时候就安心下田吧!” 金毓又道:“除了鞋子,防晒的衣物也得准备好了,这日头越发大了,别为了种地,把自己晒成黄脸婆。” 金母:“就你爱美,种个地都这么讲究。” 这要是放在以前的大坪村,她大女儿如此行事肯定会招来村里人的议论,但在这里,谁都不会说什么的,还觉得做得对,跟着她一起干。 听到金母这么说,金毓放了心,心里琢磨着,光是准备帽子这些还不行,还得让梁元帮他做防晒护肤的药膏。 等以后明国发展起来了,她要打造一个什么都卖的大型商场。 翌日晚上,金毓等人齐心协力的把帝后朝服做了出来。 看到那精致美丽的朝服,左母等人一脸骄傲,这是她们参与做的帝后服饰,以后可以跟族人们吹一辈子。 转眼,便到了梁元登基为皇的日子。 裴族长命人在衙门那里搭了个高台,高台上放了两张精致的木质龙椅凤椅,金毓和梁元将会走到台上坐下,接受万民的朝拜。 一大早的,裴族长等人就来迎接梁元和金毓,还准备了两个奇奇怪怪的车,说是龙辇,要抬着金毓和梁元去衙门那边,被梁元给拒绝了,他直接拉了疾风过来,穿着朝服同金毓乘一匹马过去,金父等人则跟着裴族长等人一起走路,不去抢金毓二人的风头,左家村的村民们,全都跟在裴族长等人身后,男女老少有说有笑的,热闹非凡。 看到疾风,裴族长等人立刻想到了马车,可部落的路不平,马车不好走,得修,但修的话,他们却不知该从何修起,修路是个浩大又麻烦的工程。 金毓笑了笑道:“修路的事儿,我和皇上一直有在考虑,但现在我们抽不出时间,族人们每天都在为生活奋斗,一刻都闲不下来,部落四周的路况我们也还未完全弄清楚,做不出具体的修路计划,所以修路的事儿暂且不急,等这两年种出了粮食,族人们的生活得到改善了,不缺吃的了,再说修路的事儿,任何事情都得一步一步的来,急不得。” 得知金毓和梁元对修路的事儿有自己的思量,裴族长等人心中雀跃,不再多言了,对未来充满了期盼。 去衙门的路上,有很多的行人,这些人都是去衙门那边参加登基大典的,一看到骑马的梁元和金毓,这些人就双眼冒光,主动的把路让开,高喊着皇上万岁皇后千岁,让梁元和金毓先行,主动来到了裴族长等人身后一起同行。 每每遇上一个行人,那些人都会把路让开,走着走着,金毓和梁元的身后,就跟了一条很长很长的队伍。 到了衙门这边,四周人满为患,嘈杂声不断。 “皇上和皇后驾临,尔等速速退让!”人群里的左七郎一个快步跑出,朝着堵在前面的人群大喊了一声。 瞬间,人群纷纷回头望过来,看到梁元二人,发出惊喜的尖叫声,有序的往左右两边散开,让出了一条宽敞的大路。 裴族长和顾族长满意的笑了,走到了疾风的面前,为金毓二人开路,朝着高台而去。 来到高台这边,金毓和梁元下了马,正要走上高台,忽然听到有人大喊。 “神牛神狐来了,所有人速速避让!” 第185章 日月人是穷凶恶极的野人? 金毓和梁元转头,看到人群让开一条路,野牛王驮着雪团雄赳赳气昂昂的朝他们走过来,忍不住笑出了声。 金毓掩嘴笑着:“这两只怎么来了?不是上山了吗?” 一开始是想把野牛王和雪团一起带来的,但是这两只最近总往山里跑,金毓就没多管了,随它们怎么浪,出门的时候也没去喊它们,怎知这两只竟在这个时候自己来了。 “哞!”野牛王一来到金毓的跟前,就围着她打转。 甜人,你今天换的这身皮毛真好看,要不是闻到了你身上的味道,俺老牛都快认不出你了。 “啾啾!”雪团从牛背上跳下来,落入金毓的怀里。 甜人,好几天不见了,你有没有想人家,人家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人家找到媳妇儿了,它害羞,不敢出山,过段时间再把它带来给你看。 金毓听懂也看懂了雪团表达的意思,惊喜揉着它的小脑袋:“你居然找到媳妇儿了?你好厉害啊!不对,雪团,你这么小的一个,成年了吗?找媳妇儿会不会太早了。” 她并不懂狐狸,狐狸多大成年它也不懂,她只觉得雪团看着是真的好小,好小。 “啾啾!”人家当然成年了,人家已经两岁了,只是个头小而已,人家虽然个头小,却是最厉害最可爱的狐狸。 梁元笑着说:“狐狸十五个月左右成年,雪团已经长了胡须,腿部修长,是成年的白狐,我还以为你是知道的,原来你不知吗?” 金毓提了提雪团的腿:“这小短腿叫做修长?” 雪团:“......” 金毓抱着一只白狐,牵着一头野牛,跟着梁元上了高台,高台做得很坚实,用了丁达教的榫卯技术,能承重五千多斤,野牛王站在上面也不会塌。 在万人瞩目之下,金毓和梁元坐上了凤椅和龙椅,两人手牵着手,共同接受万民朝拜。 四月二十二日,明国成立。 也是在今天,大难不死的上官斌等人回到了自己的国家。 一上岸,上官斌就哭着控诉日月人的罪行。 “日月人野性难改,穷凶恶极,与我们多次交易后,变得骄傲自满,以为我们诸国非他们的海鲜不可,竟拿一些残次品来糊弄我们,被我们揭穿之后,不知悔改,我妄图抢夺我们所带的粮食,抢夺不成,竟用巫术摧毁了我们的船只,想让我等葬身于大海,乡亲们,这以后,万万不可再让日月人踏入我们的国家了,他们是祸害呀!” 他到处在西秦国散播日月人为非作歹心狠手辣会巫术的谣言。 百姓们震怒万分。 “我一直都看不起日月人,他们就是野人,是山里的野兽,根本不配为人,也就是我们西秦国心好,愿意让他们上岸来做生意,他们不知感恩戴德,还敢做出此等恶事,这些日月人不配再踏入我们西秦国。”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以后我再也不会同情日月人了!他们再敢来西秦国,我见一次打一次。” “事情真相如何,不能只听上官家片面之言。”有理智的人为日月人说话。 “来人啊!这里有维护日月人的败类!”一群人围了过来,将此人围起来拳打脚踢,没多久,这人便倒在地上再也起不来。 不远处的酒楼二楼,靠窗的位置,坐着两个俊逸公子,两人身后跟着奴仆护卫,看到下方街道上的乱象,其中一位白衣公子冷笑出声:“上官斌此人是个脑残的,他的话能信吗?愚昧无知的平民们啊!” 他对面的蓝衣公子道:“上官家此次出海损失巨大,没有把红珊瑚带回来,讨不了那位的欢心,咱们两家有机会出头了。” 白衣公子与他相视一笑,举杯一饮而下。 “啊!你们这些庸医,给我滚!滚!”上官家后院之中,某个房间里,传出了上官斌野兽般的咆哮,紧接着,两个年老的大夫被丢了出来,他们在地上滚了两圈,浑身疼痛的爬起来,连滚带爬的离开了上官家。 上官斌在屋里看着自己的下半身,怎么也想不通,为何自己就这么废了,回家多日,找了好些个有名的大夫,都治不好他的不举之症。 这让他以后还如何在家族中立足。 “不好了!二爷,出事了,二夫人出门摔了跤,流产了!”有下人匆匆来报。 上官斌难以置信:“你说什么?” 二夫人是他的妻子,他有三妻四妾,只有二夫人怀有身孕,那是他的第一个孩子,也是唯一的一个,现在却没了。 上官斌瞬间如坠地狱。 与此同时,其他的商人在回国之后,也在四处散播日月人的罪行,烂了日月人的名声,让所有人都以为,日月人是无耻的,恶毒的,愚蠢的,不会种地,不会做人,衣不遮体,毫无礼数,他们今后再也不会因为同情日月人,去与他们合作。 登基大典一结束,众百姓纷纷散去,金毓三家人同裴族长等人去用了晌午饭,随后进了议事屋,与裴族长等人讨论明国以后的发展方向,国中要有哪些官职,由谁当官,掌管什么...... 两族的人不少,可有能力的没有几个,这官职不好安排,只得先行决定,由裴族长和顾族长当左右丞相,为百官之首,管理下方官员,辅佐新皇,大巫师为户部尚书,乃六部之首,掌管土地户籍财政,其余的官职,以后再商定,各位镇长和村长们继续在原有的位置上待命,至于金父等人,则没有给一官半职,不是不想给,而是他们不想当,觉得现在的他们没有那个能力和时间。 除了官职,梁元还与裴族长等人说了宫殿之事:“我不需要什么皇宫,只需要一个可以种地养殖且自由的山庄,以后也不会有什么后宫,此生只会有皇后一个女子,你们不要打什么传宗接代多生子的主意,我是不会同意的,宫女太监我和皇后也不需要,只需要一些可以使唤的人就行。” 裴族长等人也都习惯了自由,对外面那些皇族用的那一套也不习惯,既然梁元说不需要,他们也都听命办事,不去强求,本来他们明国就很不一样,没有必要去效仿诸国。 第186章 皇亲国戚可真是不好当 一直说到下午申时三刻,金毓三家人才得以脱身回家,裴族长等人本想挽留他们在衙门里歇息,这里为他们准备了房间,金毓等人婉拒了,回家的路上,上千个左家村的村民一路护送,直至金毓等人踏入了家门,村民们才各自回家。 用手机买了吃食解决了晚饭,金毓等人全部坐在梁家堂屋里聊天。 梁元道:“咱们现在的身份虽然有了转变,但以前是怎么生活的,以后还是怎么生活,你们都无需去刻意的改变自己。以后我会很忙,很多事儿都得麻烦你们,到时候请你们多担待。” 虽然他已经是一国之君,但是他不会以朕自称,对待家人依旧如以前一样,不会摆任何国君的架子。 丁流看着梁元:“你是皇上,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我们都听你的,明国好了,我们才能好,我们千里迢迢的来这里,就是为了过好日子。” 金兰等人也都附和,表示会全力支持金毓和梁元。 家人们的支持,让金毓和梁元信心倍增。 梁元把丁潇叫到面前:“你虽然年纪小,但责任重大,铁铺的事儿还得交给你来管,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随时可以来找我,你怕不怕?” 丁潇摇头:“不怕,天灾我都挺过来了,还怕打铁吗?我不怕,我如此年轻就做了铁匠师父,我为自己感到自豪,大表姐夫,你就放心吧,我不会让你失望的,我会努力进步,发扬铁匠精神,打造出最好的铁器,培养出无数个铁匠师父,为明国做贡献。” 丁达鼓掌:“我儿说得好。”他看向梁元:“在木匠这一块儿,你尽管放心,我这里能够胜任。” 丁风道:“青砖我已经造出来了,招来的那些窑工一个个都很能干,学的很快,要不了多久,就能造出更多的青砖。” 金兰:“待造出足够多的青砖,就能盖出青砖大瓦房,让所有人都住上舒服又不惧风雨的大房子。” 丁风爽快的道:“造出的青砖,我不会卖高价,在这里造砖成本不高,贵在劳力,族人们那么帮我,我自然要给族人们最优惠的价格,让所有人都能买得起青砖,盖得起青砖大瓦房。” 丁流理了理袖子道:“书院你们也尽管放心,我能够教好那些学生,等这第一批学生培育出来了,想留在书院当先生的都可以留下,书院会扩建继续招生,培养出更多的学子。”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10节 金毓忽然开口道:“二表哥,关于书院,我想提一个建议,下次招生,能否连同女子一起招进来?” 闻言,丁流诧异的看了眼金毓:“男女混合在一起学习很不方便,毕竟男女有别,且我的书院里没有女先生。” 金毓道:“正是因为没有女先生,所以才要培育出女先生。我知道,自古以来,女子都是不能踏入学堂的,都认为女子不如男,只可在家相夫教子,学习三从四德,这是迂腐不化的老思想,女子也可顶半边天,她们不应受到轻视,只要给她们机会,她们也能一展抱负。” 金父等人都很震惊,没有想到金毓会说出这样的话儿来。 金娇歪着脑袋道:“我们女子哪里不如男了?我力气很大,还比二哥还聪明,能力丝毫不输男子。” 金虎不满:“你说就说呗,怎么还拿我做对比,你厉害,你种地怎么跟不上我的速度呢?” 丁流沉默了半会儿道:“是该打破常规了,好,下一次招生,就不分男女了。” “二表哥英明。”金毓对着丁流竖了竖大拇指,随即又道:“等以后我们的国家强大了,我想开办免费书院,让这种书院覆盖全国各地,使每一个孩子,无论男女,都能有书读。” “免费书院?不交束脩?”金父等人感到不可思议。 金毓点头:“是的,不交束脩,但这种免费教育方式,只针对十五岁以下的孩子,凡是六到十五岁的孩子,都可进入免费书院读书,十五岁以上的孩子,若还好想再继续读书,就必须靠自己的努力考试晋升,进入成人学院学习,学成之后参加科考当官,为国效力。” 她继续道:“我们国家所缺的东西很多很多,光靠我们三家人是不行的,必须把百姓们都培养起来,所以书院不仅要传授学识和算术,还要教孩子们武功、音律、画技、农业、养殖、女红、厨艺等等这些东西。” 金父等人听得目瞪口呆:“这也太全面了吧?啥都学?” 金毓笑了笑:“不学怎么知道谁在哪方面最有天赋,谁又不擅长什么,全民成才,国家才能强大。” 梁元扫了在场的所有人:“教导人才任务繁重,在座的各位以后都会是先生,而且还会被赋予官职。” 一提到当官,金父等人是既期待又头疼,明国太缺人才了,他们作为小老百姓,愣是被当成了绝世人才在使用,什么都得做,但是又不能不做。 梁元又笑着道:“我相信只要我们团结努力,就肯定能让明国变成一个令人敬仰的泱泱大国。” 金父等人:“......”我们自己家的事儿都还没完全稳下来呢,就要当先生去教导别人了,而且还是一大群人,这是要累死人的节奏啊! 皇亲国戚可真不好当! 不过若是明国真的能够强大成为金毓所说的那样,那再苦再累也值得了。 翌日,梁元一早先去了一趟铁铺,指导了丁潇一番之后,就去了衙门那边,与裴族长等人议事,而金毓则去了造纸坊,梁宏去了铁矿山,医馆就暂且交给了梁月一人看着,所幸最近病人少,医馆没有什么人过来,梁月能看得过来。 造纸坊已经建立完毕,造纸师傅在金毓的指导下,将造纸坊按照造纸流程分出区域,每个区域招了十几个工人,经过不懈的努力,造出了一批又一批的纸张,这些纸张已经先行提供了一部分给流金书院的学生们,学生们会在丁流一笔一划的指导下,用纸张学写字锻炼笔法的同时,把所写的内容弄成一本书,留做自己用,一代一代的传下去。 第187章 百名侍女和侍卫 在造纸坊待一上午,金毓才回了家,梁月已经做好了午饭,梁宏和梁元中午都不回来,难得能和金毓单独相处,梁月高兴得像个小傻子,用了午饭,金毓就带着梁月去了金家那边,试穿了金母等人所做的皮靴,然后,又带着梁月和金母去地里看了秧苗。 秧苗长势很好,有灵泉的加持,没有浪费一颗种子。 “娘,明天就可以找人来灌溉犁田了!” 金母应下:“一会儿我就去请人,把人都安排好,明儿个就开始干活。” 金毓:“我去山里把壮壮叫出来。”是时候展示壮壮的犁田本事了。 三人回家还未多久,就下起了大雨,雨水打湿了田地,水沟里的水哗啦啦的流,黄昏之时,大雨才停下,梁宏和金父迎着黄昏回了家,梁元却还未回来。 直到天黑,晚饭过后,梁元才迎着月色回家,同他一起回来的还有两个健壮高大的男子和两个十五岁左右的清秀少女,这四人是裴丞相和顾丞相为金毓和梁元精心挑选的侍卫和侍女,也就是相当于御前侍卫和贴身宫女,他们安排了百个侍卫和百个侍女,梁元只带回来了四个,其余的人明天才会过来见见金毓这个女主子。 闻言,金毓也不多问,等梁元几人进了院子,叫了梁月一声,拿了五双草鞋过来给梁元五人换上,他们的鞋底沾了许多泥。 换上草鞋,梁元五人才进入屋里。 “你吃过了吗?”金毓随后走进来。 梁元道:“我已经吃过了,你不用忙活。” 等梁宏和梁月进了屋,他把那四个人叫过来。 两个侍卫名为邵大青和方二忠,邵大青十七岁,乃海口镇邵家村人,方二忠十九岁,乃日族方家村人。两个侍女名为孟小云和陆小悠,孟小云十五岁,乃日族孟家村人,陆小悠也是十五岁,乃月族陆家村人。 他们四人都是手脚麻利且善于动脑的人,梁元会亲自教导邵大青和方二忠,将他们培养成能独当一面的将军,保家卫国,至于其他的侍卫,则另有安排。 梁家只剩两间空房,孟小云和陆小悠一间,邵大青和方二忠一间,今日已经很晚了,金毓便没有考察孟小云二人的能力,先让他们去休息,明天再做打算。 翌日,早饭过后,梁元带着侍卫去了铁铺,趁着其余侍卫和侍女还没来,金毓叫上孟小云二人,一起进山寻牛。 为保护金毓的安全,孟小云和陆小悠都带上了弓箭和柴刀,金毓才知道,这两个女孩虽然年轻,性子活泼,却都是射箭高手,她们手里所用的弓箭,还是自己做的,打猎的实力丝毫不输给男子。 金毓挺意外的,虽然明国的女子都很强悍,体型和力气都比诸国一般女子要大,但像孟小云二人这样厉害的,还是很少见的,果然,经裴丞相等人挑选出来的人,不会是普通人。 跟在金毓身后,孟小云二人很是激动,她们对野牛王仰慕已久,今天能跟着皇后进山,感到十分荣幸。 “进了山之后,你们不要随便乱跑,要紧跟在我身边,山里野兽多,随时都会遇上危险。”金毓一字一句的对孟小云二人说道:“看到野牛群的时候,你们也不能贸然上前,更不能伤害它们,那些牛只是看着温顺,野性还是在的,一般人是不让靠近的,等你们和它们熟悉了,才能慢慢接近它们。” 孟小云二人使劲的应着:“嗯嗯嗯,皇后娘娘请放心,我们一定会听命行事,不会擅自胡来的。” 金毓道:“在外你们不用唤我为皇后,称我为夫人就行了。” “遵命!” 因昨日下过雨,山里十分潮湿,金毓三人都穿了过膝皮靴子,脏了就在水边洗洗就好了。 为了方便采矿,进山的路被矿工们挖宽弄平了些,比以前好走了很多,路上金毓等人还遇上了不少矿工,他们用板车推着新开采出来的铁矿,朝着铁铺而去。 在山里走了一个多时辰,金毓三人来到了一条河流边,看到了野牛王和野水牛群。 看到这些牛,孟小云二人很是激动,双眼一直在冒光,见到金毓亲切的与牛群交流时,她们更是崇拜无比。 金毓哄了近一刻钟,才说服了野牛王,把它带下了山,此次移秧是插小秧苗,用不了多少田地,只需野牛王一头牛犁地就够了,待栽大秧的时候,再把其他的牛一起叫上。 刚走出山林,金毓抬眼间,远远地就看到村口那边有一群人朝她家那边走了过去,这些人,就是那些剩下的侍卫和侍女。 来得正是时候,正好可以跟她一起学移秧。 田地里,金母和金兰已经请来了十几个村民,将田里的杂草除去,往里头灌水,野牛王的专用犁已经放在了田边。 待金毓三人领着牛下山,水也灌溉好了,那些侍卫和侍女来到了医馆大门之外金母等人远远的看到了这些人,纷纷好奇的看了过来。 金毓牵着野牛王带着孟小云二人先去医馆见了那些侍卫和侍女,一百九十六号人,个个长相极佳,精神抖擞,没有一个是歪瓜裂枣,就是人太多,她记性再好也无法一下子记住所有人的名字和长相。 想到梁元昨晚的吩咐,金毓对那些侍卫道:“我相公说了,你们若过来了,就直接去铁铺找他,他有任务交代给你们,铁铺你们知道在哪吗?就是往那边走就行了。” 侍卫们闻言恭敬应下,随即离开此处。 待他们一走,金毓就看向那些侍女:“丞相派你们来,不只是为了伺候我,最主要的是得跟着我学本事,正好今天打田移秧,你们就都跟着一起来吧。” 百个侍女,都不是娇弱的,她们什么苦都吃过,男子能做的事情,她们也一样能做。 侍女们闻言眼儿一亮,纷纷恭敬地应着:“是。” 能跟着皇后娘娘学本事,是她们几世修的福气。 金毓满意的点头,牵着野牛王就走,孟小云二人叫上所有侍女跟上。 第188章 玩蚂蟥的侍女惹不起 来到田边,金毓主动给金母等人说了孟小云等人的身份。 得知孟小云等人居然是裴丞相安排给金毓的侍女,金母一行人眸光亮了亮,忍不住多打量了孟小云等人几眼。 随后金母把金毓拉到一边低声说:“你一个人要管这么多人?管得过来吗?” 金毓笑了笑:“放心吧,百人而已,我管得了。” 金母闻言也不再多言了,大女儿的本事多着呢,说能管就肯定能管的。 天,菩萨! 他们三家人在明国的日子真是越过越有滋味了,现在是一百人,以后是不是还有更多人来给她大女儿管,不对,她大女儿现在是皇后,管的整个明国的女子,不只是这百人啊! 金母捂住心口,好半天才平复激动的心,颤抖的手。 不只是金母激动,金兰、金娇、金虎、梁月等人也很激动,这些侍女一过来,听了金毓的介绍之后,就恭敬的喊他们公子、小姐、老夫人的,一下子抬高了他们的身份,搞得他们像是贵族似的,但他们实际只是庄稼人。 有着皇亲国戚身份的庄稼人。 给野牛王套上犁,穿上皮靴子,金毓进入了田里,她还未喊开始,野牛王就动了起来,差点让她摔一跤,金毓气呼呼的一坨泥给它砸过去:“再敢捣乱你就死定了!” “哞!”是你自己弱,关俺老牛啥事,不讲道理。 站在田坎周围的侍女们见金毓如此霸气,一个个都目露崇拜。 皇后娘娘驯牛的样子好俊啊! 一开始,野牛王是不情愿犁田的,但一旦动起来,它就玩疯了,在田里跑得飞快,溅了金毓一身的泥水,好几次差点把金毓甩出去,看得金母等人心惊胆战,那些侍女们更是气得暴跳如雷,若不是金毓事先有交代,她们都要拿着武器下田去和野牛王干架了。 野牛王虽然是国之神牛,可在她们心里,皇后娘娘更为尊贵。 不能打牛,侍女们就站在田坎上为金毓加油助威。 “夫人威武霸气!” “丑牛胆敢伤到夫人,我等跟你拼了。” “乖乖的让夫人带你犁田,别不知好歹。” “夫人亲自开垦出的田地能给你犁是你的荣幸。” 一旁的金母等人:“......” 野牛王看都不看她们一眼,继续脚步轻快的泥地。 野牛王在前面犁田,金母和金兰就带着其他的村民在身后用耙子将地耙平,侍女们看得仔仔细细,还摆动手脚学着金母等人的动作,一个不慎,四五个侍女打滑,滚进了田里,弄了一身的泥水。 还有人惊呼:“啊啊啊啊!虫子,虫子,田里怎么会有蚂蟥?扯不下来了!” 金母大喊:“别扯,你越扯它咬得越紧,田坎上有盐水,用盐水把它弄下来。” 金毓看到那个侍女手背上的蚂蟥,只觉得头皮发麻,好在侍女机灵,很快就用盐水把蚂蟥弄下来了,之后,所有侍女纷纷散开,拿了细棍子之类的东西当筷子,在田里夹蚂蟥,放木盆里玩。 “敢咬人,玩死你!” 金毓:“......”要不要这么彪悍? 人多速度快,没多久,两亩田地就犁好了,众人又继续往里头灌水,直到水有一寸高才作罢。 刚把犁从野牛王的身上取下来,天空就忽然一暗,大雨哗啦啦的落下,雨势太大,无法移秧,金毓等人只得急急忙忙的回了金家这边,人人都被淋得浑身湿透。 可尽管被淋湿了,他们也依旧是笑呵呵的。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11节 “这天说变就变,早知道会下这么大的雨,就不费力的去灌水了。” 一百多人全部挤在金家,使得金家拥挤无比,屋里都不够站了,凡是能躲雨的地方都站满了人,有趣的是,那些侍女也不管身上湿不湿,趴着墙去看屋子旁边菜地里的蔬菜,看得津津有味。 “这就是夫人亲自种出来的蔬菜?那个我认识,叫做白菜,我种过,浪费了英雄们辛辛苦苦从外面带回来的种子,种出了一堆草,我怀疑他们买到了假种子。” “我也没种好,草比菜还多,把草拔了,菜也蔫吧了。” “所以说,夫人是真的好厉害,乃神农娘娘也。” 百个侍女,打心眼里崇拜着金毓,也想跟金毓学本事。 她们的议论声,被金毓听进了耳里,她不由得笑了笑,只觉得这些侍女实在可爱。 也下定了决心,会用心去培养她们的。 待雨势小了些,前来干活的村民纷纷回了家,想着家里的房间不够,金毓让那些侍女也回了家,只留下了孟小云你和陆小悠,并交代道:“明天移秧用不了多少人,你们来二十人就行了。” 她点了二十人,让她们明天过来干活:“其余的人也别不开心,这以后的活儿还多着呢!不会让你们闲着的,好好在家里待着,等我命令。” 侍女们知道金毓家的情况,也没想着晚上住在这里,只想白天来跟着金毓而已,金毓一发话,她们心中再多不舍,也只能一步三回头的离开。 这些侍女中,有些人是日族的,住得很远,她们今晚无需回家,会暂住在那些月族的侍女家中。 第二天,天色灰蒙蒙的,下着毛毛细雨,昨天点到名字的二十个侍女们天刚亮就戴着斗笠穿着蓑衣来了梁家这边,一个个都有些狼狈,裤脚鞋上都是泥,是天还未亮就从家里出发赶过来的。 金毓心疼她们,让她们不着急去地里,在家里烧热水洗洗,衣服干了再去地里。 出门的时候,细雨停了。 有侍女们帮忙,就不需要昨天的那些村民来干活了,不过该给的工钱还是得给的,毕竟这是事先说好的。 没活可干,村民们也不生气,还是眼巴巴的来到金家水田这边,观看金毓等人移秧,想要学习学习。 明国人以前种水稻没有移秧这个环节,只是把种子撒进田里就不管了,所以长出来的全是草,米粒没有几颗。 扯好了秧苗,用木盆装着拿到昨天犁好的田边,金毓等人开始移秧。 金毓依旧穿了皮靴子,不穿皮靴她不敢下田,田里是真的有蚂蟥,移秧的时候,她还戴了皮制的薄手套。 金母等人没有她这么讲究,光着脚丫子就下田了。 金毓的脑子里虽然有水稻的种植方法,可动手移秧却是第一次,极为生疏,一开始,秧苗怎么都移不好,一不注意秧苗就会飘起来,不过她动手能力强,多试几次后,就知道怎么移秧,且速度越来越快。 看得侍女们惊叹不已,对着金毓又是一顿海夸。 正准备夸金毓的金娇和梁月:“……” 这些侍女老爱抢在她们的前头。 人多力量大,二十斤谷种培育出来的秧苗,不到一天就移好了,长时间勾着腰,大伙儿累得腰酸背疼的,差点直不起腰来。 第189章 手机再次升级,织布工艺 从田里出来,金毓看着那青绿的秧苗,心满意足的笑了起来:“最近雨水好,秧苗长得很快,按照这个长势,大概二十天之后就能栽大秧。” 一般的秧苗移栽后,需要一个月左右以后才可进行第二次移栽,可她的秧苗是用灵泉水培育出来的,且田里也撒了些灵泉水,秧苗不仅会长得很好,而且生长速度会比一般的秧苗更快,会提前一些时间收获。 金母蹲在田坎上,伸手摸了摸小秧苗:“我种地几十年,头一次培育出这么好的秧苗,今年我们肯定会大丰收的。” 金毓道:“咱们明国是个好山好水之地,非常适合种植庄稼,以前没有种出来,那是没有用对方法。” 有村民道:“好期待这些水稻赶紧成熟呀!等它成熟了,我一定要来帮忙收谷子。” 其余村民也道:“我们也要来。” 那些侍女也大声说着,要跟着一起收稻谷。 金毓笑了笑:“好,都一起来,除了水稻,我还有很多活儿要给你们干,谁都不许喊累哦。” 众人齐声道:“绝不会喊累,只要能种出庄稼,我们就不会累!” 出海捕鱼和上山打猎都伴随着极大的危险,每年国中都会有很多人死在山里或海里,种庄稼虽然靠天吃饭,费时费力,但却是最安全的,而且按照皇后所说的,只要老天不作妖,现在管理得好,待以后增肥土壤后,他们种出的粮食一年都吃不完,而且还可以天天吃三顿饭。 一想到以后能过上那种神仙好日子,村民们哪会喊累,浑身振奋得很。 看到在场人都是一副浑身充满干劲的样子,金毓笑得更灿烂了:“不怕累就好,红薯的藤条已经培育好了,我这里还有一些棉花、冬瓜、南瓜、花菜、空心菜、白菜、西瓜的种子,明天你们继续来跟着我一起种地,只要你们好好学,我定会把你们教会如何种那些东西的。” 冬季种植的那些蔬菜,白菜、香菜等人蔬菜都已经收获了种子,经过晾晒和灵泉水搅拌,已经能再次种植。 手机里的种子不方便拿出来,她今年就带领大家努力培育出各种农作物的种子,来年再把这些种子卖给所有想要种地的百姓。 是的,卖,不是送,种子有限,全国这么多人,若是送的话无法平均分配,只能限量售卖,这样对谁都公平,哪家想种什么农作物,就买什么农作物的种子,种植方法会免费传授,所卖来的银钱充入国库。 一想到国库,金毓就忧伤,当了帝后,她和梁元创造出来的东西和所赚来的钱几乎都得用到国家发展上,只能在空间里存私房钱。 一听还有农作物可种,众村民和侍女们都很开心,纷纷大声说着明天会继续过来干活。 金母很喜欢这种欢快的气氛,想让大伙儿今晚在她家吃饭,村民和侍女们婉拒了。 金母是皇后的母亲,他们需尊称一声金老夫人,怎敢劳烦金老夫人做东西给他们吃,而且他们这么多人,得吃掉金家多少粮食呀! 这是万万不能的。 “金老夫人,您不用客气,我们回家吃就可以了,天也快黑了,我们就不逗留了,先走一步。” 村民和侍女们纷纷告辞离去。 金母想拦都拦不住,摇头笑了笑,对金毓道:“他们现在不敢吃我做的东西了,这以后我开了饭馆,他们会来我的馆子里吃东西吗?” 金毓笑着说:“会来的,娘不用担心这个。” 金母呼了口气:“希望如此吧!” 梁宏和梁元今天全在外面忙活,晚上不回来吃饭,金母便把金毓和梁月叫到了金家一起吃饭,孟小云和陆小悠见金母忙活,也跟进了灶房,但她们的厨艺不如金母,只能烧火打下手。 虽然金毓已经嫁人,但她的闺房还是保留着的,且被金母打理得干干净净的,趁着金母等人在忙活,金毓进了自己的房间,掏出手机,一打开,就弹出了一条消息。 手机再次升级。 原本十平方米的空间扩大一倍,变成二十平方,新增织布工艺和人工织布机的制造流程。 金毓顿感惊喜,找到织布工艺几个字,点入进去,脑中瞬间就有了织布工艺的详细流程。 “真是缺什么来什么?”金毓闭着眼分析脑子里多出的东西,嘴里轻念着:“菩萨保佑,下次请赠送我造船术、酱油、醋、酒、味精等等各种调味料的酿造工艺吧,阿弥陀佛!” 她起身双手合十,对着窗口拜了拜,窗外,夜空中,有一道星光一闪而过。 用过晚饭,回到家里,梁元还未回来。 “嫂子,我哥和我爹还未回来,你一个睡觉怪孤单的,我们俩一起睡好不好?”梁月见这是个好时机,拉着金毓的手撒娇起来。 梁月的脑子里有个小人在手舞足蹈的欢呼跃雀。 男狐狸精不在家,她可以霸占嫂子了! 哇卡卡卡卡!!!! 看着梁月软软的养着,想着这孩子才九岁,从傻子变为正常人还不到一年,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现在还每天学这个学那个的,金毓很是心疼,没有拒绝,洗漱一番,跟着梁月去了她的屋子。 见金毓和梁月进屋关上门,孟小云和陆小悠才回了屋子歇息。 梁月的屋子不大,里面的只有一张桌子,一条凳子,一张木床,一个衣橱,没有任何这个年龄段小孩该有的玩具。 换了衣服,梁月欢喜的爬上床,拍了拍床对金毓笑呵呵的问:“嫂子,你想睡里面还是外面?” 金毓走过去:“我睡外面,你晚上会起夜吗?” 梁月摇头:“不会。” 等金毓换了衣服熄灯躺到床上,梁月立马往她怀里钻:“好温暖。” 金毓温柔的抚摸她的小脸:“这么喜欢粘我?” 梁月点头:“嗯嗯嗯,跟嫂子在一起,我觉得很幸福,浑身暖洋洋的,什么都不怕了。” 金毓明白,梁月从小缺失母爱,这是把她当做母亲了。 长嫂为母,她会好好照顾梁月的:“小月,以后嫂子隔几日就来陪你睡可好?” 梁月激动转过头:“可以吗?哥不会生气吗?” 金毓笑着说:“当然可以,你哥会理解的,不会生气的,他是刀子嘴豆腐心,心里是疼爱你的。” 梁月开心的笑了:“嗯嗯,我哥会理解的,嫂子,你真好,我最喜欢你了。” 金毓道:“但你这个年纪,正是玩闹的时候,可家里的事儿多,我和你哥抽不开身,就把很多事儿都压在了你的身上,让你小小年纪就跟着我们一起劳累。” 梁月摇头:“我不累,我虽然会的不多,但能帮着你们做事情,为你们分担,我很开心,嫂子,你什么时候给我生个大侄子大侄女呀?” 第190章 暂时不会要孩子 金毓一愣:“为什么突然这么问?” 梁月道:“我想当姑姑了呀!嫂子,你放心生侄子侄女,我会当个好姑姑照顾他们的,给他们做吃的穿的玩的,做什么都可以。” 金毓有些意外:“你这么喜欢孩子?”你自己还是个孩子呢! 梁月:“我只喜欢嫂子生的侄子侄女,不是所有的孩子都喜欢的。” 金毓明白了,小丫头这是爱屋及乌,因为喜欢她,所以连带着她的孩子也喜欢。 这么小,就知道要疼侄子侄女了。 金毓道:“小月,可能要让你失望了,我和你哥说好了,近两年不会要孩子,等我十八岁了,明国稳定下来了,再给你生侄子侄女。” 梁月哦了声,并不觉得失望,反正侄子侄女早晚都会有的,她可以慢慢等。 没多久,梁月就安稳的睡着了,呼吸均匀,嘴角勾着笑容,做了个美梦,梦里嫂子给她梳头发,做大餐,还有很多侄子侄女陪她玩。 因为梁元和梁宏还未回家,金毓在堂屋留了灯。 梁元和梁宏是在亥时一刻(晚上九点十五分)回到的家里,一起回来的还有邵大青这两个侍卫。 与梁宏说了一声,梁元就回房去休息。 金毓并没有睡熟,听到动静,她便知道是梁元父子回来了,忙悄悄的把手臂从梁月的脑袋下抽出来,抹黑下床,从空间里掏出火折子吹燃,点燃油灯,拿着去了门外。 梁元正要推门进房,就看到金毓从梁月的那个屋子里走了出来,不免诧异,快步过去:“你怎么会在小月的房间?”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12节 金毓轻声道:“小声点,别把孩子吵醒了,小月毕竟是个刚恢复正常没有多久的孩子,我们要给她多一点关心,她既然喜欢我,那我就多陪陪她,今晚你一个人睡好吗?” 梁元嘴角一抽:“我能说不好吗?” 金毓笑了笑:“不只是今晚,以后隔几日我都会来陪小月,等她大些了,就不用这么陪着她了。” 梁元:“合着我不止今天要一个人睡,以后还得面对很多天孤枕难眠的日子?” 金毓安抚他:“她是你的妹妹,长嫂为母,我必须给她多一点关心和疼爱,你不能闹情绪。” 梁元伸手搂住她:“我是那种拎不清的人吗?行,你陪着小月,我一个人没问题的,辛苦你了!” 金毓踮起脚尖,在他嘴角落下一吻:“也辛苦你了!对了,我有件事儿要给你说。” 她在梁元耳边压低声音道:“今天手机又升级了,奖励了我织布工艺,我们明国可以自己织布了!” “这真是个大惊喜。”梁元眼儿一亮。 “以后还会有更多惊喜。”金毓笑嘻嘻的说着,忍不住打了个哈欠:“不与你多说了,我好困啊!我给你们留了热水,去洗洗歇息吧,织布的事儿明天再说。” 梁元点头:“我这就休息,你也赶紧回屋吧,夜里凉,盖好被子,别冷着了。” 他抱着头啊了一小声:“今晚一个人,啊,我哪睡得着啊!啊!” “别啊了,赶紧去洗洗睡吧!” 金毓不搭理他了,转身回了梁月的屋子,今天移秧实在累,她需要好好休息。 吱呀! 门被关上,梁元看着那关上的门,想着自家妹子,忍不住又叹了口气。 自家妹子,忍忍吧! 翌日。 天边刚出现一抹鱼肚白,梁月就睁开了眼,同时伸手一摸,摸了个空,惊得从床上弹跳起来:“嫂子!” “哎呦!吓我一跳,别喊,我在这呢?”一旁正在穿衣的金毓捂着心口道。 梁月松了口气,不好意思的说:“我还以为嫂子晚上偷偷走了。” 金毓走过来摸了摸她的脑袋:“说好了陪你,我怎会食言呢!天色还早,你要不要再睡一会儿?” “不了,再睡也睡不着了,嫂子这是要去做什么?” “给你哥他们做早饭。” “我给你打下手。” “好啊!” 姑嫂二人收拾一番,就去了灶房,梁元打着哈欠路过,见她们二人在灶房忙碌,有说有笑的,十分和谐,不由得扬起了一抹笑容。 出门的时候,梁宏对梁元道:“自从你娶了妻,这个家就越来越温暖了,等以后你和小毓有了孩子,会更热闹。” 听到孩子二字,梁元就想到了金毓说的那些话,思索了下,给梁宏说了暂时不要孩子的事儿。 梁宏闻言并不觉得惊讶,他笑了笑道:“我理解你们的想法,现在不要孩子也好,真有了孩子我们会忙不过来,小毓也还年轻,以前又是病弱的身子,现在好不容易好了,多养几年也好。” 梁元点点头:“我会让她一直健健康康的。” 父子二人带着侍卫去了矿山,在矿山待了一会儿,梁宏继续留在此地,梁元则带着侍卫离开。 梁元每天早出晚归的忙碌,金毓也丝毫不闲着,叫上那些侍女,带着村民把地给种了。 如此忙碌了两天,天气炎热起来,丁家砖窑的青砖正式出窑开卖,邻里邻居皆来祝贺,因条件有限,丁风没有办宴席,但在出窑的当天,他就接到了一个订单,为梁家修建庄园,这个银钱,是梁家自己出。 一开始,裴丞相等人是想让国民凑钱修建庄园的,毕竟这是一国之主的庄园,但被梁元和金毓给拒绝了。 金毓道:“虽然我们贵为帝后,但也不能白占百姓们的便宜,他们吃的穿的用的任何东西都是来之不易的,我们不能拿,我们修建的庄园,是给我们自己住的,不是给百姓住的,凭什么让他们出钱,不能,这钱必须我们自己出。” 她把自己在现代所知的三大纪律和八大注意说给裴丞相等人听,这些话儿,她早已经给梁元说过,梁元是认同。 他们要创造的是文明社会,不是封建社会。 裴丞相等人觉得不可思议,金毓和梁元这两个人给他们的震撼太多了,平等,自由? 帝后两口子,不只是嘴上说说而已,是真的在平等待人,他们做出的每一个决策,都是在为百姓考虑。 遇上这样的帝后,是他们明国之幸啊! 金毓和梁元为庄园画了个设计图,拿到图纸的时候,丁风和丁达激动万分。 “这庄园设计得也太好了!”丁达看向金毓:“如此美丽的庄园,我们父子从未见过,这修建起来,难度很大。” 金毓道:“没关系,时间很多,慢慢建造就行,就当是练习,你们若能建造出这种庄园,以后盖其他房子就不成问题了,有不明白的地方,你们可以来问我。” 丁达用力点头:“行,你都这么说了,我们也不怕了,这庄园就交给我们了。” 第191章 雪团要当爹了 庄园就建在金毓三家左侧的一座山上,此山的半坡处有一平地,十分的宽敞,从高处看去,可以看到整个左家村的全貌。 事情定下后的第二天,丁达丁风就开始着手安排人,与五个徒弟带着一群招来的村民到那座山上开工干活,因此山将会作为帝后居住之地,裴丞相等人为此山取了个名字——帝王山。 在修建帝王山的同时,金毓还请了丁达帮自己制作人工织布机。 得知金毓要织布,还画出了织布机的设计图,丁达和金兰惊讶万分,盯着图纸看了好半天,得知这又是佛祖托梦传授的技能,金兰两口子都心照不宣的闭口不多问,接了这个活,并保证会按照金毓的要求把织布机做好。 他们也希望明国能够生产出属于自己的布匹,不用再向外面的国家购买。 织布机的制造十分繁杂,尽管有了设计图,但某些地方,还是需要金毓来配合一起做,才能做出理想的织布机。 金毓每天都会来丁家这边,同丁达一起研究织布机,除此之外,还得去了解那百位侍女的情况,以能力分配任务,把自己知道的会的东西都一一教给她们,然后,还得兼顾造纸的事儿,造纸坊虽然办起来了,但目前只能造出三种纸,想要灵活应用造纸术,造出更多完美的纸张,改善造纸的工序,加快造纸技术,还需继续不停歇的研究,才能将手机所传授的工艺知识融会贯通。 织布机,教导侍女,造纸三头顾,金毓忙成了陀螺,种地养殖的事儿都顾不上了,都交给了金虎、金娇、金母三人来忙碌,他们除了要将应季果蔬等等农作物全部种上,还在在国中找一找,哪里有适合养殖的牲畜,将牧场也给弄起来。 人手不够,那就花钱招人,反正明国的工价不高,他们三家人逃荒所得的银子还有剩余,是暂时用不完的,只管放开胆子全神贯注的造就行了,有全民支持,他们什么都不怕。 梁元每天还是早出晚归,在顾着铁铺和矿山的同时,还同顾丞相去了一趟日族那边,明国已经成立,日族所居住的那片区域,已经归纳成一座城,因靠海区域少,靠山地方多,且青山绿水的,环境优美无比,比月族这边还要适合种植小麦等粮食,便取名为青山城。 而月族这边的居住地,也归纳为一座城,因靠海位置多,且山地较平,沿海位置不适合种植粮食,只有远离海域靠山的那些平地适合种植粮食,便取名为蓝海城。 青山城和蓝海城相距很远,梁元出门的时候将疾风这匹马儿给带上了,这一去便是五六天,好几天都见不到相公,金毓就更专心的忙着活儿了,用忙碌来忘记想念,每晚都和梁月一块儿睡,这可把梁月乐坏了,每天学习做事的时候都是笑呵呵的,可乐呵了还不到两天,雪团就从山里出来了,带回了它的媳妇儿,是一只个头比它大一些的红狐。 雪团是在晚上带着媳妇儿翻墙进来的,看到红狐的那一瞬间,金毓瞪大了眼睛:“雪团,你家媳妇的肚子有点大。” “啾啾!”雪团骄傲的抬着下巴,围着媳妇儿打转。 因为我媳妇儿怀崽崽了,所以肚子比我大,再过不久,我就要当狐爹了! 听懂了的金毓:“......你这速度,比壮壮还快呀!它比你先找着媳妇儿,还未当爹,你就要比它先当爹了,厉害,厉害,我服了你了!” 她家小乖乖只怕是老早就勾搭到这只红狐了,只是一直藏着没带出来而已,给了她一个大惊喜。 红狐第一次看到人类,眼神很警惕,看到雪团和金毓交流,它眼底还会露出怒意,悄悄靠近金毓,想给她一爪子,可刚靠近,它鼻尖就动了动,在金毓身上闻到了一股很神奇的清香,这股香味儿极具诱惑力,令它心神荡漾,它不可思议的抬头看了看金毓,学着雪团那样,对着她叫了几声, 雪团的话儿金毓能听懂,可红狐的叫声,她就有些听不懂了,毕竟不熟,需要时间来沟通。 “雪团媳妇儿,我给你取个名字,你长得如此好看,毛色火红火红的,双眼又透着灵气,就叫你红灵好不好?”见红狐靠近自己,金毓也不怕它,蹲下来温柔的与它交流。 红狐歪着脑袋看了看她,金毓见它不为所动,背对着梁月,手腕一个翻转,手里多出一个小木碗,里面装了满满的灵泉水。 红狐鼻尖又是一动,盯着木碗移不开眼,想靠近,又惧怕金毓不敢过去。 这时候,看到自家媳妇傻呆呆的,雪团人性化的翻了个白眼,快步过去用爪子拍了下红狐的脑袋,然后走到木碗边,添了两口水,回头对着红狐叫了两声。 媳妇儿,过来,这是好喝的,再不过来,我就喝完了。 红狐眼一亮,立马跑了过去,埋头喝水,越喝越带劲,喝完之后,抬头看着金毓的眼神立马就变得不一样了。 它挤开雪团,直接跳进了金毓怀里, 怕它摔着,金毓接的稳稳的,温柔的抱着它,轻摸它的脑袋:“你跟了雪团,以后就是我家的狐狸了,我会好好保护你的,我的家就是你的家,你可以留在家里,也可以和雪团进山里。” “啾啾!”红狐用脑袋拱了拱她的胸口,人家誓死跟着甜人。 这之后,红狐每天都会跟着金毓,金毓忙活的时候,它还会上去帮忙,大着肚子也一样灵活,什么相公,什么大山,全被红狐抛在了脑后,雪团胆敢靠近金毓,它都会对它伸出爪子。 雪团:“......”有点后悔带这个蠢媳妇儿出山了。 红狐不仅会白天跟着金毓,晚上也会偷偷溜进金毓的屋子,趴在她的肚子上睡觉,梁月每次醒来,一看到床上的红狐狸,就忍不住青筋暴跳。 好不容易哥哥不在家了,现在居然多了个狐狸来跟她争宠,若它不是雪团的媳妇儿,她定要让它好看。 然而,令梁月恼火的还在后面,红狐跟着金毓的第三天,金娇许久没有和大姐睡了,格外想念大姐温暖的怀抱,晚上也来了这边睡觉。 梁月:“......” 被夹在床中间,肚子上还趴着一只怀崽红狐的金毓:“......” 相公,你快回来吧! 似乎是听到了金毓心中的呼喊,梁元翌日晌午就回来了,还带回来了八只小猪仔、十只山羊、一群鸡鸭鹅崽崽,这些,都是从青山城带来的,崽崽都还很小,大部分都很虚弱。 第192章 野牛王媳妇儿也怀孕了 梁元目光淡淡的扫了眼金毓脚边的红狐,对她道:“我带来的这些小崽子都是不足一个月大的,卖崽子的那几户人家不怎么会养,以至于这些小崽子生了病,不想它们就这么死了,我就把它们买了带回来。” 明国家畜少,都是从外面买来的,以前不知为何,无论百姓如何精心饲养,这些牲畜都很难长大,活不久。 金毓看了眼那些小崽子,一个个都病恹恹的,梁元道:“我给它们喝过水了,只是我所带的水太少,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金毓点点头,让侍卫把小崽子拿到房子后面,那里有一块大平地,被圈了起来,里面养了许多牲畜,鸡鸭鹅山羊兔子都有,每一种牲畜都划分了区域,有单独的休息处,其中有三个小木屋,和两个木棚,是用来饲养幼崽的。 金毓让人把幼崽分类放进木屋和木棚,弄了加了灵泉的水给幼崽喝,再去找了些青草菜叶来给幼崽吃,没多久,这些幼崽就开始精神起来了。 方二忠惊讶:“这才换了个地方,它们就打起精神了,看看那小眼睛,跟刚才完全不是一个样,奇了怪了。” 邵大青也很吃惊,他们是第一次看到这种奇事。 梁元淡淡的道:“大惊小怪,动物本来就神奇。” 他说着,就和金毓去拿扫帚和铲子打扫卫生,将牲畜粪便全弄干净,铲了堆积到一处,这可是上好的农家肥。 帝后都在干活了,邵大青二人自然不敢闲着,也跟着抢着干活。 忙完后,四人洗漱一番,才回了后院,梁元和金毓回了屋去歇息,进屋的时候,红灵又不知从哪里跳了出来,跟在了金毓的身后。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13节 看着这只狐狸,梁元问:“它哪来的?”那肚子,似乎还怀了崽子。 金毓抱起红灵道:“它叫红灵,是雪团的媳妇儿,已经怀崽了,我看不出它怀了多久了,你能看出来吗?” 她虽然有灵泉,因金手指得动物喜欢,但她对大多数野兽的习性丝毫不了解,尤其是发情期和生产期。 梁元打猎多年,上辈子学医的时候,还用各种动物做过试验,对狐狸倒是挺了解的,只是对着红灵的肚子看了几眼,又伸手摸了摸,就判断出它怀孕有多久了。 “狐狸的孕期是五十一天左右,它现在的情况至少已经怀孕四十天左右。” 金毓一喜:“这么说,要不了十一天,红灵就得生了,我们家又要有新成员了。” 见金毓开心,梁元也跟着开心,她喜欢的东西,他也会跟着喜欢,这叫妇唱夫随。 “我们给雪团一家做个窝吧,既然都快生了,红灵就别再去山里了。” “好。” 想着梁元在外辛苦多日,金毓今日下午也不去地里了,留在家里陪着梁元,做了晚饭给他吃,晚上歇息的时候,红灵又跟着进了屋,刚进去就被梁元一把逮住,抱到了金家那边,放到了野牛王的背上。 雪团正趴在野牛王的背上睡得香呢,忽的看到蠢媳妇儿被梁元拎过来了,开心的伸出爪子,把它按在了自己的怀里。 红灵气得咬了他一口,狠狠的盯着梁元怪叫。 梁元警告的对雪团道:“看好你的媳妇儿,别再让它纠缠我媳妇,否则断你们灵泉水。” 说完就转身回了家,继续跟金毓你情我浓。 总共耗时十五天,一台织布机终于诞生,制造繁杂,织布更为繁杂,金毓撇开了所有事儿,专心投入织布工艺中。 纺织所用的原料有、葛、麻、丝、棉、毛等等,明国还未种出棉花,现在所用的棉花都是从外面购买来的,也不会养蚕,所以没有蚕丝,常见的只有麻、葛、毛几种原料,金毓便选择用麻来试着纺织没有使用手机买棉花,打算等今年的棉花种出来后,明年扩散种植。 心里也在祈祷着,希望手机以后能升级出养蚕技术,把蚕丝也给做起来。 说来真是惭愧,她在现代主学的是计算机,毕业后开了淘宝店铺卖大码服装,放在这里,啥也用不上。 她好多东西都不会,全靠手机了,等这手机升级到极限了,她也能成为满级大佬了,啥都会的那种。 一想到这些,金毓就觉得美滋滋,浑身都是干劲。 她充满干劲的在纺织屋里干了才三天,就被金母给喊了出来,告知红灵下崽了,生了五只小崽子,三只白狐,两只红狐。 “这么快?”金毓很吃惊,她感觉红灵跟着自己还没多久,咱们就下崽了呢! “快什么快,进纺织屋之前,你跟我说过,红灵就是这两天下崽,转头你就给忘了,走走走,到外面来放松放松,我带你去看看那些小崽子,它们长得可好看了。” 小崽子生下来已经有一个时辰,身上的毛都干了,比刚生下来那会儿软萌很多,只是一眼,金毓就喜欢上了这些小崽子,而红灵也乐意她亲近自己的孩子,任由她随意打量也不攻击。 “啾啾!!”雪团高兴的在一旁转圈圈。 我当爹了,我当爹了! 它想叼着崽崽去跟野牛王这个大兄弟炫耀一番,可惜野牛王去山里和媳妇儿一家玩闹了,不在木棚里,雪团只得去找马儿和鸡鸭鹅们炫耀。 可惜那些马和鸡鸭鹅压根就看不懂它的意思,没搭理它。 小狐狸们出生后的第二天,就被雪团两口子带进了大山里,野兽还是得在山里生活,习惯了外面的生活,就怕以后进山不适应。 目送雪团一家进了山,金毓本想回家继续纺织,可路过田野的时候,才恍然发现,二十天过去,地里的秧子已经可以二次移栽了。 于是乎,她也不急着做纺织了,把侍女和短工们都召集起来,在金母和金兰的指导下,进行犁田和栽秧大业。 野牛王和八头野水牛全都被带出了大山,一看到金毓,野牛王就告知,它媳妇儿怀孕了,只是肚子不明显。 除了野牛王媳妇儿怀孕,水牛群里还有一头母牛也怀孕了,不是野牛王的崽。 家里又要添成员了。 “你们既然怀孕了就别下田了,来,去那边吃草,看到那些草了没有,那是我弟虎子特意给你们这些牛马羊种的,以后对我弟好一点,听到了没有?”金毓把野牛王媳妇儿和另一头母牛带到草地这边,在它们耳边絮絮叨叨的。 第193章 西瓜大丰收 没了两头母牛,金毓也还有其他牛可用,尤其是野牛王,一牛可抵十头牛,此次犁田,依旧是金毓亲自操控野牛王,其他野牛,则由来干活的短工管理,这些野牛经过调教,与人类多次相处相处后,已经变得温和了许多。 七头牛齐上阵,又都是身强体壮的野牛,二十亩水田,不到半天就犁好了,金毓等人犁田的时候,金母和金兰就带着侍女们扯秧移栽,金娇和梁月则和其他人在家中做饭。 裴丞相等人得知今天是栽秧的大日子,纷纷带着各位村长和书院的学生们全来到田地这边观摩,牢记粮食的种植过程。 分工明确的忙碌了一整天,众人累得浑身酸疼,可再累他们的脸上也依旧笑容灿烂。 大秧栽完后的第五天,五月三十,夜。 金毓在纺织屋忙了一整天,正起劲的时候,梁元走了进来:“晚饭做好了,别忙活了,走,先去吃点东西。” 金毓惊喜的看着他:“你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梁元露出神秘笑意:“为了给你一个惊喜。” 他说着拉起金毓,往屋外走去。 今夜星空明亮,院子里的每棵树上都挂了灯笼,灯笼的旁边,还摆放了各种颜色的花朵,金父等人此刻全围站在一张大木桌旁,桌上摆放着各色佳肴,蔬果海鲜鱼肉都有。 金毓很意外:“今天是什么日子,怎么大家都过来了,还做了这么一桌丰富的美味。” 金母对金兰笑着说:“我就说这丫头会忘记的吧!你们还不相信,看她一脸懵的。” 金毓摸着后脑勺,不明白金母这话是什么意思:“娘,你在说什么呢?我忘记什么了?” 梁元拉着她走到桌边,温声道:“今天是你十六岁生辰。” 金毓愣了下,随即反应过来,惊讶的捂住嘴巴:“我的生辰?今天是?” 金兰道:“五月三十,你整天忙着织布的事儿,把自己的生辰都给忘了。” 金娇噘嘴道:“大姐不止忘了自己的生辰,还忘了我的生辰,我十三天前才过的。” 梁月也嘟嘴:“也忘了我的。” 金虎看着她:“我大姐压根就不知道你的生辰,我和娇娇也不知道。” 梁月:“......”心好痛。 她赶紧对金毓道:“嫂子,我是六月十六生的,你要记好了,一定要记住哦。” 丁洒惊讶道:“跟我是同一天生辰。” 金兰道:“阿洒比小月大了整整一岁。” 丁洒看着梁月,笑得阳光灿烂:“这是我们俩的缘分,以后我们一起过生辰好不好?” 梁月挨近金毓,一口回绝:“不要,我只要嫂子。” 金娇委屈:“你不要我这个好姐妹了?” 梁月想了想说:“可以加你一个。” 金娇轻哼:“这还差不多。” 看到孩子们的欢声笑语,金父不由得感叹:“记得去年我们就是在六月中旬开始逃荒的,不知不觉的,就快有一年了,还好我们都还活着。” 逃荒的那段日子,是他们今生最难忘的。 金母对金毓道:“今晚的饭菜,都是阿元亲手做的。” 她端起桌上的长寿面:“还有这碗长寿面,也是阿元做的,你快把它吃了,不然就要起坨了。” 金毓看了梁元一眼,说了声谢谢,接过了金母手中的长寿面。 大伙儿全部落座,开始热闹的进餐。 饭后,大家也不急着回去休息,全都在院子里谈笑风生。 说到了以前,说到了未来,说到了梦想。 两天后,油菜籽成熟,可以收割。 村民们又来围观。 “油菜籽是做什么的?” “听说是榨油的。” “那么小的籽,怎么榨油?” “我也不知道,但梁夫人说了能榨油,那就肯定能榨油,不过今年的油菜籽是要留做种的,不榨油。” 听着大伙儿的议论声,金毓抹了抹头上的汗,她压根就不会榨油,她们三家人也无人会榨油,但尽管如此,这油菜也必须种起来,还有花生玉米等等东西,她始终相信,日后手机肯定会升级出榨油配方。 总共三亩油菜地,虽然新开的地地质差,对油菜的产量会有影响,但是因为泉水的关系,今年的油菜还是大丰收,达到了每亩三百七十斤的高产,乐坏了金母等人,要知道,以前在大坪村所种的油菜,最高亩产也才两百九十斤,现在他们居然用先开出的烂地种了三百多斤,简直逆天了。 大秧移栽后的第二十天,梁元带着人去找来了一些鲤鱼、鲫鱼鱼苗,放入了稻田之中,金毓给大家说了养殖稻花鱼的事儿。 得知在田里养鱼居然还有诸多好处,百姓们都惊呆了,隔三差五的来梁、金、丁三家的田野边看鱼,同时,还会抽出时间去开荒。 见百姓们都如此勤奋,金毓和梁元很是欣慰,金毓继续忙着纺织事儿的时候,梁元派了人修建晒粮场,每个村至少要有一个晒粮场,这样种出的粮食才有地方晾晒。 时间转眼过去一个多月,进入了七月中旬,金毓所种的西瓜、土豆等等蔬果全部成熟大丰收。 烈日当头,纺织屋里,金毓站在桌前,看着自己花费无数精力纺织出来的那匹布,疲惫的脸上露出了笑意。 “总算做出来了,虽然样子不怎么好看,可基本的技巧算是掌握了。”她伸手摸了摸布匹:“就算脑子里有技巧,但真的试验起来,还真的挺难的,熟能生巧啊!我还得多练习一些时日才能出师。” 只有学好了织布技巧,她才有资格去教导其他人,把纺织技艺传下去。 “小毓。” 正琢磨着再继续纺织的时候,屋外忽然传来了金母和金娇兴奋不已的声音。 她们两人还未进门,就被守在外面的孟小云和陆小悠拦住。 “金老夫人,夫人正在忙,不允许打扰。” 金毓从屋里走出来:“没关系,我已经忙完了。” 她看向金母和金娇:“娘,娇娇,你们怎么过来了?你们手里拿着的是?” 西瓜,还有土豆? 金母抱着手里的西瓜快步过来,在金毓的眼前晃了晃:“看到了没有,这是你种的西瓜,成熟了,红了,可以吃了。” 见西瓜上有一个三角口子,露出了红彤彤的果肉,金毓惊喜的拿过西瓜,仔细的闻了闻:“好香,这么快就能吃了,啊啊啊,太好了!” 金母笑得眼儿弯弯:“一亩地的西瓜,全部长势极好,多的我都数不过来了。”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14节 金娇把手里提着的竹篮拿过来:“不仅西瓜成熟了,土豆也成熟了,大姐,你说过要做土豆饼给我吃的,不能食言哦。” 看到土豆,金毓更惊喜了。 篮子里躺着三个土豆,每一个都比她的拳头要大,胖乎乎的很是喜人。 “我一直忙着织布的事儿,许久未去地里看看了,没想到西瓜和土豆居然已经熟了。” 孟小云好奇的问了句:“夫人,这西瓜怎么吃?好吃吗?” 明国以前没有西瓜,她们从未吃过。 金毓笑着说:“好吃,很甜,比你们在山里找的野果要好吃,娇娇,去灶房把菜刀拿过来,咱们把这个西瓜切了尝个鲜。” “好的。”金娇转身就去了灶房,顺便去药房喊梁月一声。 第194章 硝石制冰,冰饮 金梁丁此次种的西瓜是麒麟瓜,一个差不多五斤左右,金家和梁家各种了一亩,丁家种了八分地。 待金娇把菜刀拿来,金毓把西瓜放到石桌上,一刀下去,汁水横流,西瓜分为两半,露出红色的果肉,一股清甜的香味瞬间扑鼻而来。 金毓露出陶醉之色,好久没有吃到如此新鲜的西瓜了,她咽了咽口水,继续切西瓜,将西瓜切成小块小块的,分给金母几人。 金母和金娇以前在大坪村吃过西瓜,但因为这个东西稀有,卖得金贵,家里又没有种,加上金老头等人偏心,她们吃的很少,一年连一个西瓜都吃不到。 如今自家种出了一亩西瓜,她们早就嘴馋了,可西瓜成熟的第一时间,她们首先想到的还是苦苦忙碌的金毓,就没有先尝尝西瓜的味道,而是摘了一个拿到梁家这边,想要和金毓一起品尝,分享这种夏季清甜美味。 一拿到西瓜,金母和金娇、梁月就快速咬了一大口,瞬间满口甜汁。 “太好吃了,好甜,这比我们以前在老家吃过的西瓜还要好吃百倍,果然,自己种的东西才是最好吃的,比用银子买的还好吃。” 三人赞不绝口。 金毓也尝了一口,瞬间双眼一亮:“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西瓜。” 灵泉水种出的水果果然不同凡响,一口下去不仅清甜还很解热,现代那些打药的水果完全不能比。 爱死灵泉了! 看到金毓几人表情如此夸张,孟小云和陆小悠对视一眼,看了看手里水灵灵的西瓜,试着咬了一口,然后眼睛就亮了。 “好甜,好甜!” “这是神仙吃的东西吧!太好吃了!” 两人激动无比,忍不住一口又一口。 金毓提醒道:“小云,小悠,你们慢一点吃,看到果肉上那黑色的瓜子了没有,那是种子,别吃,得留着来年种出更多的西瓜。” “哦哦,原来这就是西瓜子种子,那可得好好珍藏了。” 孟小云忍住嘴馋,小心翼翼的把瓜子弄下来放到桌上,然后继续吃瓜。 很快手里的瓜就只剩下瓜皮了,两人的嘴却还未停下,张嘴就想把瓜皮也吃了。 “唉唉唉,瓜皮别吃,别吃!”金毓哭笑不得的拦住:“瓜皮留着喂鸡喂鸭,桌上还有瓜,想吃就拿。” 金母道:“明天我就在村子里找个位置摆摊卖西瓜。” 金毓擦拭嘴角:“娘,不止卖西瓜,我们还可以卖冰饮,这么热的天,不卖冰饮可不行哦。” 金母皱眉:“什么是冰饮?” 金毓露出神秘微笑:“是一种比西瓜还好吃的东西。” 金母等人闻言眼睛瞬间就亮了。 金毓也怀念起冰饮的味道了,正好家里有些硝石和野果,可以制冰做出各种味儿的冰饮。 说干就干,趁着天还未黑,金毓让梁月去把硝石拿来,教金母几人制冰。 准备一大一小两个干净的盆,盆中装水,装水的时候,金毓悄悄滴了两滴灵泉水进去。 小盆放入大盆之中,将硝石放入大盆里,硝石遇水溶解吸热,水温降低再降低。 没一会儿,金母等人就惊讶的发现,盆里的水逐渐结冰 “冻......冻上了!”孟小云惊得结巴起来,使劲揉了揉自己的眼睛,还以为自己看花眼了。 但很快,小盆里的水就彻底结冰了,清凉气息扑面而来,提醒着大家,这不是梦,是真的,大热天的,水真的结冰了。 看到大家惊讶的样子,金毓笑了笑道:“硝石有毒,大盆里的冰不可食用,小盆里的冰可以吃。” 她把小盆端出来,又说:“大盆里的水彻底凝固之后,硝石会再现,把它刮下来,可重复使用。” 金母几人闻言又把目光放到了大盆上,金毓端着小盆进了灶房,把还未吃完的野果找出来,又去地里摘了一个大西瓜,做冰饮的时候,金母几人在院子里惊呼起来。 “出现了,硝石真的出现了,快把它刮下来,这是大宝贝啊!” “这个夏天我再也不用怕热了!” “咦?嫂子呢?” “在灶房。” 金娇和梁月快步来到灶房,只见金毓在切水果,见她们进来了,金毓叫她们过来帮忙。 没一会儿,金母就拿着硝石进来了,见金毓在做冰饮,好奇的凑过去观看学习。 不到一刻钟,水果冰饮就做好了,有西瓜、野桃、野梨三种口味。 只是尝了一口,金母几人就迷恋了这种冰冰凉凉的滋味。 金母拍腿道:“明天我就去卖冰饮,让大伙儿都尝尝这种神仙美味。” 她问金毓:“硝石还有多少。” 金毓道:“不是很多,但足够你这几天做生意了。” 金母满意的笑了,又跟着金毓学会了其他冰饮的做法,金母这才带着金娇离开。 回到家,金娇才想到金毓还没有做土豆给自己吃,金母道:“吃吃吃,你姐那么忙,你还去麻烦她,你娘这个大厨在这里,你不找我做,你找打吗?” 金娇很老实的说:“你做的没有大姐做的好吃。” 金母感到好扎心,不过这的确是个大事实。 “我做的再不好吃,你也必须吃,不许去麻烦你大姐,她也是人,累坏了她你不心疼吗?” 金娇立马道:“心疼,我可心疼了,我最疼大姐了。” 金母笑了笑:“知道心疼你大姐就好,乖乖吃娘做的土豆,等以后娘跟着你大姐学厨,把厨艺提升上来,做更好吃的土豆给你吃。” 金娇想了想说:“娘,我也想学厨,我没有二哥那么喜欢种地,读书能力也一般般,不过对于吃的,我却很热衷,既然我这么喜欢吃,那倒不如自己做大厨,想吃什么就自己做,还可以做给你们吃,让你和爹还有大姐二哥享口福。” 金母欣慰极了:“这想法不错呀!好,只要你想学,娘就成全你,咱们娘俩一起当大厨,把美食馆子开遍全明国。” 晚饭之前,金毓端来了一盘土豆泥,也叫洋芋粑,揉的圆圆的,共三大个,旁边还配了麻辣辣椒面。 金毓笑着说:“说好了要给娇娇做好吃的,我可不想食言,来,娇娇,尝尝这个洋芋粑的味道,保准你会喜欢得。” “大姐,你真的太好了!”金娇兴奋的扑过去,一把抱住了金毓。 金母接过盘子:“好不容易忙完了,你不好好休息,给她做什么吃的,别老惯着她。” 金毓抱着金娇:“我的妹妹,我乐意宠着。” 金母不再说什么,看了看洋芋粑,问:“这个吃食是怎么做的?” 土豆她都是烤来吃煮来吃,或是炒着吃,像这种吃法,她没吃过也没见过。 金毓知道金母的心思,道:“很简单的,等有时间了我教你,学会儿之后,娘开馆子就能卖了。” 金母高兴的直点头:“好好好。” 第195章 升级得到的东西越来越多 给了金母等人洋芋粑,金毓说了两句就离开了,没有留下来一起吃,家里还有梁元几人在等着她回去。 回到家的时候,梁元几人已经把饭菜端上桌,桌上除了日常饭菜,也摆放了一盘洋芋粑和切成片的西瓜。 吃瓜的时候,金毓等人把瓜子都留了下来,这些瓜子经过泉水浸泡,可继续栽种。 翌日出门的时候,梁元不仅带走了金毓纺织出来的布匹,还让邵大青二人摘了二十个大西瓜,拿去送给裴丞相等人尝鲜,并教导他们留下瓜子做种。 年轻时出海的时候,裴丞相等人曾吃过外面的西瓜,可和现在梁家种出来的这个味道却是天差地别。 裴丞相疑惑不已:“这个西瓜个头不大,皮薄,肉红,和外面那些西瓜看着差距也不大,怎么味道就这么不一样呢?太好吃了,跟放了糖似的,不对,比糖要清甜。” 裴丞相等人吃着入了迷,还不忘留一些给自家妻儿送去,小心翼翼一颗不落的把瓜子收起。 等裴丞相等人品完了西瓜,梁元才让邵大青把布匹拿出来给他们看。 看到这匹普普通通的布匹,裴丞相等人都很疑惑,不明白梁元为什么要给他们看这个,这布还没有上次皇后出海从景家人手里买来的好。 梁元笑着道:“布匹虽然普通,可它却是皇后的心血,我们明国无人会织布,想要穿布衣,就必须从其他国家购买,每次出海都伴随着极大的危险,我和皇后心疼百姓,为了解决布料的问题,就与家人们仔细琢磨以前在赤云国所见过的织布方式,试验了无数次,皇后在昨日终于织出了这匹布。” 裴丞相等人震惊的站起身,不可思议的道:“这是皇后娘娘纺织出来的布匹?” 梁元点头:“正是。” 裴丞相等人相视一眼,心中大为震撼,忍不住去多看了那布匹一眼,看了还不满足,还把布匹拿到手上,小心翼翼来回的抚摸。 顾丞相激动得老泪纵横:“这是老夫这辈子见过的最好的布匹。” 裴丞相抹着泪:“它是我们明国的第一匹布,是无价之宝。” 梁元道:“我已经与皇后商量好,在左家村开办纺织作坊,皇后会亲自教导出一批织女,在作坊干活,以后,凡是想要学习织布之人,都可以全作坊学习,但在学习的时候,必须遵守遵守作坊里面的规矩。” 裴丞相等人感激不尽,他们心情激动的想着,他们的帝后似乎比他们以前预想的还要强大,建国还未多久,不仅果蔬大丰收,连布匹都能纺织出来,这以后是不是还有更多的惊喜等着他们。 逆天,实在逆天。 等梁元起身带着侍卫离开了,两位丞相和已经成为户部尚书的大巫师孙安边从议事屋走出来边道。 “皇上和皇后肯定不是普通人,他们是上天派来拯救我们的。” “普通人哪能做到这么多的事儿。”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15节 三人都心知肚明,金毓三家人是不一般的,尤其是金毓和梁元,这两人太神奇了,就像是上天安排下来的神仙,他们明国能够拥有如此能干的帝后,当真是走了的大运了。 裴丞相对顾丞相和孙尚书道:“我们必须保护皇上和皇后,无条件的服从他们的安排。” “这是必须的。”顾丞相斩钉截铁道:“谁敢伤害帝后,谁敢不服从安全,谁敢背后嚼舌根,谁敢扰起明国纷争,我豁出性命也要弄死他。” 孙尚书道:“帝后好,明国才能好。” 金母今天果真拿了西瓜弄了冰饮来卖,不仅自己卖,还卖给了左家村村民一些货,让他们拿到别的村去卖,一是能让更多人尝到冰饮的美味,二是能村民多少赚一点,给家里增添一些收入。 冰饮的出现,大获好评,在各村掀起了一阵凉爽风潮。 继西瓜和土豆之后,又有许多农作物成熟,且早前培育的胡萝卜和白萝卜、黄豆、花豆等等农作物的种子都到了收货的时间。 转眼到了九月中旬,水稻、玉米、红薯等等粮食大丰收,与西瓜土豆一样,虽然田地都是新开垦出来的,可因为有灵泉水滋养,田地在种植农作物的时候快速增肥,给了农作物足够的营养,加上近几月雨水不多不少刚刚好,各种粮食都长得极好,粒粒饱满,金灿灿的一片水稻,看得人心情欢畅。 金母等人都乐坏了,带着人收获庄稼的时候,脸上的笑容一直没有落下过。 而收获的粮食,金毓三家人一点都没有吃,全留着做种,他们有手机,嘴馋的时候可以用手机买吃的,虽然没有自己种的粮食好吃,但总归是吃到了除了野味和海鲜之外的食物,相比百姓们,他们已经很有口福了,何须再吃这些新种出来的粮食,他们吃的不是粮食,是种子,改善百姓生活的种子。 收获了水稻、稻花鱼、玉米、红薯之后没多久,金毓的手机再次手机,赐予了她酱、醋、味精、精盐、榨油、豆腐、粉条、红薯条等等东西的制造工艺。 传承到这些工艺知识的时候,金毓既高兴又感到很头大,忍不住抬头望天,哀嚎:“老天爷,你赐给我知识的时候,能不能连带着提升我的动手能力,让我一学就会呀!” 每种工艺她都需要反复的做实验才能做得出来,后续还得花大把大把的时间提升自己的能力,她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各种工艺的学习上,摸索上,造纸术还未完全理清楚,就来了织布,然后酱醋盐这些东西,她就算是三头六臂,也得累趴了呀! 短时间还好,长时间如此是真的遭不住。 老天爷没有听到金毓的心声,她还是必须要日复一日的反复练习才能灵活运用升级得到的能力,金毓瞬间只觉得自己像个机器人。 见她如此辛苦,梁元极为心疼:“一下子学不会,那就慢慢学,不急,改善民生不是你一个人的事情,是所有百姓的事情,别给自己太大的压力,该休息的时候就得休息。” 金毓靠在他的怀里:“你不也很累吗?事情多得做不完,做帝后真的太辛苦了。” 梁元笑着道:“后悔来到这里了吗?” 第196章 庄园建成,明国逐渐繁荣 金毓摇头:“不后悔,虽然辛苦,却是值得的,我只是累极了想抱怨几句而已。” 她叹着气说:“你说,我们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一个头啊?” 梁元道:“至少需要六年,才能让明国真正的踏上繁荣之路。” “六年?啊啊!这也太长了呀!到那个时候,我都二十二了!” 梁元轻咬她的耳朵:“二十二正是生娃的好年纪,这是你说的。” 金毓眨巴着眼:“是说过,但我们之前不是计划三年以后就要孩子的吗?” 梁元道:“可是情况不允许不是吗?我们现在已经够忙了,一旦有了孩子,那就会更忙,我们又不能不陪着孩子,我们自己的孩子还得我们自己来带。” 金毓点头:“你说的有理,那就等六年后再要孩子吧!” 梁元道:“还得好好与爹娘他们说说,让他们理解我们,别时不时就催生。” 金毓嗯嗯着:“明天我就去给他们说,老人唠叨起来太可怕了!” 翌日,金毓就去找了金母和金父,说了孩子的事儿,得知金毓和梁元居然要六年后才要孩子,金母和金父并无多大反应,金母很淡定的说:“你和阿元都是有主见的,这么决定肯定有你们的道理,你们自己看着办就行,反正你们都还年轻,孩子早晚都会有的,我们不催你们,也没时间催你们,地里的活都忙不过来呢,哪有空管你们呀!” 闻言,金毓松了口气,不催就好。 农作物收获晒干了之后,梁元就按照早已经和裴丞相等人商量好的,开始卖应季种子,所有想要学种地的人,都可以来衙门买种子,每种种子都是限量售卖,每家到手就一点点,但也够用,买回去之后只要百姓用心种植,就能收获更多的种子和粮食。 不到半个月,天气就逐渐转凉,种地的事儿,金毓都交给了金虎、金母、金娇、金兰几人,她则忙着教导侍女们织布,还得研究酱醋等等酿造工艺,沉浸在各种学习和教导中多日后,这一天,梁元来告诉金毓,帝后庄园建造好了。 “这么快?”金毓感到不可思议,这才过去了几个月,那么大的庄园就建造好了?那可是占地近百亩地的大庄园啊! 金毓撇下所有事务,跟着梁元去了帝王山,刚出家门,一抬眼,就远远的看到帝王山那边,半山坡上,一栋栋雕梁画栋的青砖大瓦房耸立在那里,瞬间迷花了她的眼。 “隔着这么远看着都这么好看,凑近了肯定更好看。”金毓兴奋得美眸贼亮贼亮的,俏丽的脸蛋儿红扑扑的。 “相公,我好激动啊!我做梦都没有想到,我居然能住上这种大房子!”她拉着梁元就往帝王山跑,身后邵大青两个侍卫和孟小云两个侍女快步跟上去。 庄园这边,有不少百姓来围观,丁达等人也站在人群中,摸着下巴一脸骄傲的欣赏着他们忙活了几个月的惊世杰作。 “完美!”丁达感叹不已:“这座庄园太完美了!” 丁风道:“等小毓和阿元在庄园里种满了瓜果蔬菜,那更完美。” 丁达感到好笑:“柳州府的富贵人家,都是在大宅子里种珍贵花草树木,或是摆放假山,挖荷花池,换到了小毓他们这里,却是种瓜果蔬菜,想想就觉得有趣。” 金毓和梁元一来,就听见了丁达这话,金毓笑着道:“瓜果蔬菜才是最实用的,咱们是农家人,种那些只能看不能吃的花草树木做什么,要种就种吃的,蔬菜开出的花也很美。” 看到他们二人过来了,围观的人们纷纷让行,嘴里恭敬的喊着参见皇上和皇后,金毓和梁元对着百姓们亲和的笑着招手,来到丁达几人面前,抬头看着眼前偌大的庄园。 他们家的庄稼不如外面诸多国家富人的庄园宏伟,也不如他们的华丽贵气,但却处处透着农村风采,墙上的每一幅刻画,门上每一个雕刻,都是丁达一行人的精心杰作,它们不是最完美的,却是最好看的,这是明国的第一栋青砖大瓦房。 金毓感叹道:“光是外面就看着很漂亮了,我迫不及待的想要进去看看了。” 梁元道:“那就别在外面站着了,进去走一圈。” 他扭头对身后围观者们道:“你们若是想要看,也可跟着我们一起进去看。” 围观者们惊呆了:“真的可以吗?” 梁元点头:“可以,排队进去,不可弄坏里面的东西。” 那些村民感激不尽,若不是梁元和金毓说了,明国不兴跪拜那一套,他们此刻都想给梁元跪下了。 金毓和梁元走在最前面,率先推门踏入了庄园,一进去,看到便是青砖小路,小路得两边是挖好的平地,这些平地是留来种东西,此刻上面干干净净的,除了一些细小的石子,其他什么也没有。 顺着青砖小路走了百米,金毓等人就到达第一栋屋子前,这栋屋子有三十六个房间,每个房间都极为宽敞,是整个庄园里最大的房子,金毓和梁元以后将会住在这里面,在房子的中间,还有一个大院子,是留来给金毓进行各种农作物试验的。 主屋的左方百米外,是侍女们住的的地方,盖了三十多间青砖大瓦房,每个房间能够容下四个侍女,多出来的房间,则会作为侍女们的厨房浴房茅房。 主屋的右方,是护卫们住的房子,构造和侍女们所住的房子都是一样的。 庄园里还挖了池塘,此刻池塘里已经放了水,里面有不少鱼苗在游动。 在这栋庄园里,没有仅供观赏的假山假水,有的都是实用之物,除了人住的房子,还盖了动物住的大房子,就在主屋的后面,那里将会被金毓规划为青草牧场,以后可以把野牛王等兽兽们带到这里来生活。 一圈走下来,众百姓惊叹万分,不停的说着设计独到之类的话儿,很期待自家的房子也能改造,建成这种坚实的青砖大瓦房。 庄园虽然已经建好,可家具还需再等一些日子才能赶制出来,加上新房子需要晾晒十几日,所以金毓和梁元至少需要再等一个月才能正式入住。 参观完庄园,金毓又继续投入研究中。 一个月后,家具做好,房子晾晒完成,金毓、梁元、梁宏、梁月四人收拾一番,搬进了梁氏庄园,丁家和金家依旧住在原来的地方。 搬进庄园的当晚,金毓三家人举办了聚会,两位丞相和尚书皆来庆贺,他们没有大摆宴席,只是简简单单的热闹一番,帝后的乔迁之喜,就那么过去了。 时间在欢声笑语中过去,明国的一切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发生变化,随着冬季来临,不少百姓都将买来的四季种子种上,培育出了冬季蔬菜。 越来越多的冬季蔬菜出现的时候,金毓发现,手机又升级了,此次送的竟是造船和修路技术,不仅如此,她的空间还变大了十倍,从二十平方变为了二百平方。 第197章 鬼雾会消失吗? 金毓挺好奇的,老天送给她技能也就算了,为何还要把空间变大?变大就变大吧,为何不能存活物? 要是能存活物,她还能把野兽放空间里养着,不能存活物,也不能种地,这空间只能当普通的储物箱,用处不大呀! 她有手机可以买各种东西,种出来的粮食都得留种卖给百姓们,暂时没多少东西可以存空间里。 金毓捉摸不透老天爷到底是怎么安排的,但空间大了也总比什么都没有的好,等以后明国变强了,就把国库弄进空间里,谁也偷不着。 造船和修路这等高等技术,金毓知道,自己一个人是肯定研究不过来了,她把这事给梁元说了,然后准备纸笔,夫妻二人在书房里把造船和修路的技术都给写出来,编制成两本秘籍,在写内容的同时,金毓还会再文字的旁边画上简单易懂的造船和修路图。 有了这两本秘籍,金毓就能放开手让梁元去处理造船和修路的事儿了,有不明白的地方,梁元来问她就行了,无需什么事儿都让她亲力亲为。 在编写造船和修路技术的时候,金毓还和梁元把造纸术、纺织术、酿制酱醋、榨油、制盐等等技术也都写成了书本,放入空间里头。 编写书本,需要花很长时间,金毓和梁元连续多天都没有出门,国里的事儿,皆交给了下面的人去做。 冬月十六,难得出现一天暖阳,一大早,一个侍卫匆匆来到庄园。 “启禀皇上,有渔民出海发现,海中的鬼雾变稀薄了很多。” 梁元皱眉:“变稀薄?这是怎么回事?你详细说来。” 为了储存冬季粮食,海边的不少渔民纷纷趁着这几日天稍微回暖下了海,有一人在海中看到豚豚,好奇的追着豚豚到了鬼雾边上,竟发现鬼雾与以前略有不同,边上的雾气变得极为稀薄,隐藏在浓雾水中的凶恶鱼类,又不少跑了出来,虐杀了不少海中生物。 这一变化,在明国是前所未有过的,十分诡异,那渔民回来之后,就赶紧给大家说了这事儿,没多久就传到了各位村长的耳中,村长找到了护国侍卫,让他们把这事儿禀告到梁元这儿来。 听闻鬼雾的变化,梁元皱紧眉头,上辈子,他从未听过鬼雾有这种变化。 一旁的金毓道:“上次出海,左七郎他们就发现了鬼雾的变化,这才过去半年多,鬼雾又变了,难不成鬼雾是要消失了吗?” 鬼雾里虽然充满了危险,但也是保护明国的结界,有了它,诸国就不敢贸然闯进明国,可一旦消失,会发生什么谁也无法预料。 梁元愁眉道:“鬼雾的存在本来就诡异,谁也不知道它是从哪里的来,若它真的要消失,我们也无力阻止,不管如何,我都得去海上看看情况。” 金毓道:“带上左七郎王三文他们一起去,他们对鬼雾比较熟悉,年轻有能力。” 梁元点头:“嗯,必须带上。” 说走就走,下了决定了后,不到半个时辰,梁元就收拾妥当,带上邵大青和其他八个侍卫,叫上左七郎和王三文,出发去往鬼雾。 这一去,便是五天。 五天的查看,什么也没有查出来,鬼雾确实变薄了,却不知道为什么会变薄。 梁元担忧道:“按照鬼雾今年的变薄速度,只怕要不了几年,就会彻底消失。” 金毓也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别担心,说不定鬼雾明年就会变回原来的模样了。” 明国现在还是很弱,正在发展阶段,不适合出现在各国眼前,若诸国知道明国已经成国,且还学会了造纸,铁器,种地,青砖等等这些了不得的东西,只怕会引来数之不尽的麻烦。 梁元眼神锐利道:“不管鬼雾以后会不会变回原样,我们都要做好最坏的打算,不断的培养出人才,增强国力,明国不可能会一直隐世不出,就算我们想要隐世,也会有极个别的百姓在日子变好之后,想要去外面在走一走。” 金毓深呼吸一口气:“那我们就必须好好努力了,一刻都不能松懈。” 夫妻二人当晚又在书房中商量了许久,在翌日早上,梁元让邵大青去把裴丞相等人找来,带上金毓一起,与他们说了明国以后的发展方向。 隔年,鬼雾的变化还在持续,越变越薄,所有明国百姓都意识到了什么,一个个都加快努力起来,变强,不断的变强。 在变强的同时,梁元依旧让百姓们继续和外面的人交易,只有接触了外面,才能了解整个世界的情况。 金父在明国开办了钱庄,名为金氏钱庄,左七郎和王三文成为了他的左右手,在今年四月,金父亲自带着左七郎乘坐一艘大船去了鬼雾之外,与别国的商人们交易。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16节 出了去年的那种事情,今年来鬼雾之外的商人,只有五个国家的人,分别是东临国,南宁国,龙城国,炤国,白启国,这五国的商人,都是以景氏商会马首是瞻,去年的时候并未和日月人发生过争执。 今年,这些商人都是带着诚意而来,不仅银两充足,所带的米面布匹种子铁器都是上等的。 景家此次来的领头人依旧是景恒,相比去年,景恒更成熟了些。 景恒对金父道:“去年我们交易完之后,那上官斌等人是不是返回来找你们的麻烦了?” 金父警惕的看着他:“景公子问这个做什么?” 景恒老实道:“回国后,我让人去探听了各个商会的情况,发现上官家发生了大事,那些与你们有过节的商人还四处散播对你们日月人不好的谣言,以至于除了我们五国,其他国家都不想再与你们交易,也不允许你们日月人再踏入他们的国土。” 他想了想,还是继续道:“上官斌说你们不仅不和他们交易,还施了妖术,弄沉了他们的船,害得他们死伤无数。” 金父气得翻白眼:“胡说八道,恶人先告状,景公子,你们不会是相信了上官斌那些人的话了吧?” 景恒笑了笑:“若是相信了,今年我们怎么会还来这里?正是因为不信,所以才想着来当面问问你们,那日我们走了之后,究竟发生了什么?” 第198章 六年之后 闻言,金父笑了:“多谢景公子的信任,看在我们合作如此愉快的份上,既然你们想要知道,那我也不隐瞒了。实不相瞒,那日你们走后没多久,上官斌那些人就带着人返回来想要找我们的麻烦,我们发现了他们的意图,急忙躲进了鬼雾之中,也是上官斌那些人运气不好,还未靠近鬼雾,就遭遇了狂风暴雨。他们的船是被狂风掀翻的,与我们无关,我们只是什么都不会的山野人,可没有那个能力弄翻他们的大船,也没有能力掌控老天爷,若真的有那种厉害的妖术,我们部落也不会这么多年了。” 金父说着,露出一抹苦笑,眼底一片悲凉:“随他们怎么贬低我们,说我们的坏话吧!反正我们日月人在诸国的眼里,就是野蛮人......” 左七郎很配合的揉了揉眼角:“我们也不想被人看不起,可是实力不允许,我们只配住在穷苦的大山里,不配得到世人的认同。” 景恒见不得他们如此说自己,在他看来,这些日月人不傻,他们是聪明的,勇敢的,勤劳的,是值得人去欣赏的,是诸国对日月人有偏见,不是他们的错。 “金老爷,七郎兄弟,请不要这么说,你们不比谁差,只是缺少机遇,缺少技能。”景恒抬抬手,让护卫拿来一台龙城国独有的人工织布机和三本写了如何种植水稻小麦玉米、如何织布、如何使用榫卯技术的书籍,这三本书是他花银子找人写的,是专门为日月人准备的。 去年回到家族里之后,景恒反复想了许久,最后决定帮帮日月人,就与父母叔伯们商量一番,在今年准备了这些东西。 他原本是想找几个人去日月部落教导日月人的,可族人们不同意,也没有人愿意去日月部落那种穷地方,所以他只能作罢。 景恒笑容俊逸的道:“你们收下这个,回去之后好好的琢磨,望你们日月部落能够种出属于你们自己的粮食,做出属于你们自己的衣服,盖出像样的房子,而不是什么都向我们购买。我们每年带来的东西都是有限的,你们部落有那么多人,买回去的东西肯定不够分,能够自己做出来是最好的,这样以后我们来与你们交易的时候,就无需再带粮食这些东西了。” 其他四国的商人都挺意外的,没有想到景恒会做出这样的决定,不过转头一想,如今他们和日月人的交易与往年已经不一样了,无法再用米面布料这些简单的东西卖上高价,没有多少利益可图,不卖也好。 “景公子,你是认真的?当真要把这些重要的东西给我们?”金父觉得不可思议,这个景恒是他见过的最好的商人。 左七郎等人也无法相信自己看到的听到的,这么多年了,他们与各国的商人们合作多年了,总算有一个商人愿意给他们实用的东西,虽然他们明国现在已经不缺这些东西,可他们还是忍不住感动。 看着金父等人的反应,景恒继续笑着说:“对,给你们,这是你们最需要的,不是吗?” 金父问:“那我们需要给你多少银子?” 景恒啪的一声打开折扇一派潇洒的说:“无需给我银子,这些东西不值钱,我给你们这些,不是为了银子,也不是为了让你们欠我人情,只是为了加深你们日月人与我景家的合作友谊,我想与你们交朋友,以后咱们以后继续痛痛快快的合作,你们部落里有很多我们需要的东西。” 金父抿紧了唇,忽的笑出了声:“多谢景公子,你给的这些东西,我们收下,以后我们日月人会与景家一直合作下去的。” 其他四国的商人忙道:“等等,别忘了我们,我们也要和你们日月部落一直合作,额,今年我们准备不充分,明年,我们一定会带来你们想要的东西的。” “好,一直合作。”金父笑着点头。 左七郎朗声道:“只要你们不嫌弃我们日月部落,不改变心意,能够公平对待我们,我们日月人愿意与你们合作十年,百年,千年,万年。” 交易完之后,景恒等人很快就离开了,丝毫没有发现鬼雾的异常。 看着他们的大船一一离去,消失在视野之中,金父感叹了一句:“这位景公子的前途不可估量啊!” 左七郎:“他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商人,今年,他送了我们很特别的礼物,明年,我也要送他一份大礼。” 王三文:“礼尚往来,必须送。” 金父想到了金毓说的话,她说明国不会一直隐世不出,早晚有一天会走出鬼雾,面对整个世界,在走出去之前,明国必须强大起来,无论是钱财和人力,都不可或缺,都需要变强,如此的话,那这个景恒,就必须好好来往了。 与天下第一商会交好,以后走出去做生意的时候,他们明国会方便很多。 回到明国,金父几人第一时间去见了梁元和金毓,把景恒送的东西递上去,把他说过的话转达给金毓二人听。 得知景恒竟如此大义,金毓二人很意外,他们仔细的看了看景恒送的书籍,随即对视一眼,笑了。 梁元道:“景恒此人,值得深交。” 上辈子他没有学过经商,对商界的事儿也不怎么了解,对于景家,他知道的很少很少,也未听说过景恒的大名,到没有想到,商人之中,竟有他这样的爽快之人。 之后的每一年,景恒都会带人来和金父等人做生意,在交易的时候,金父会向他问各国的情况,景恒也不隐瞒,把他知道的都告诉了金父等人。 时间一晃,又到了一年一度四月出海之日,金毓三家人来到明国已有六年。 鬼雾之外,五国的人已经在等待,大船屹立在海上,随海风晃荡。 船上的人纷纷站在船头,震惊的看着百米外的鬼雾,交头接耳的议论。 “怎么回事?今年的鬼雾变淡了。” “你现在才发现吗?我去年就已经发现此雾有了变化,只是当时我还以为是我的眼睛有问题,就没有说出来。” “我是前年发现的。” “那你是最早发现的人。” “鬼雾散去,我们是不是就可以直接去日月部落做交易了,说实话,与日月部落交易了这么多年,我一直都挺好奇日月部落是什么样的,也不知他们今年种出像样的粮食了没有,是不是和传言的一样,除了海鲜和野味,什么都没有。” “他们这几年每次来和我们交易,身上穿的衣服都是用从我们手里买的布料做的,款式又丑又土,他们努力好几年,布匹没有织出来,粮食没有种出来,今年只怕也和往年没有什么两样。” “景公子给日月人的那些书籍算是白给了。” 商人们摇头叹气说着的时候,有人忽然惊呼了一声。 “来了,日月人的船来了!” “咦?这雾里的船影子怎么这么大?还不止两艘船!!!” 第199章 明国特产,蛋黄酥 从雾里共走出来五艘大船,每一艘船的样式都不一样,相比景恒等人的船只,不仅大,还显得很有气势。 这样的大船,仿若赤云国的最大战船,着实惊人。 “那站在船头的人,是七郎兄?”有一个商人惊声道。 “是他,他旁边的那些人是谁?不是金老爷,完全没有见过。” 这几年与日月人交易的时候,来来回回都是金父这几十位日月人,今年却是大不一样了。 “那五艘船上都插了旗帜,明?这是什么意思?” 景恒对船员说了声,船员立马去掌舵,开动船只朝鬼雾而去,其余商人见了,也忙压下惊讶和疑惑,开船跟上去。 五艘大船之中,最大的那艘楼船上,金父看着大海不远处,对身边的梁元道:“商船里头那艘最大的船,就是景家的船,另外那几艘,分别是......” 梁元是第一次来鬼雾之外交易,听见金父的话,他把目光落到景家的大船上,他对景恒早已久闻大名,是时候见见了。 金毓站在梁元的身旁,她看了眼四周的雾气,皱紧了眉头:“这雾一年更比一年多淡了,还好,咱们明国已经不同往日。” 景家的船最先靠近了明国的船只,近了之后一看,才惊觉眼前的大船不止是大,还格外的精致,看着极为坚实,那旗帜更是霸气得很。 “七郎兄?一年不见,你们变化好大。”景恒对左七郎打了招呼。 左七郎哈哈大笑着:“这都是托了景公子的洪福,我们明国的这几艘大船,全都是用榫卯技术打造的。” 景恒只觉不可思议:“你们......自己打造的大船?” 其他商人的大船也过来了,听了左七郎的话,也是一脸的不敢置信。 他们吃惊的发现,金父等人不止换了大船,就连身上的衣物,也都十分精致,布料很像丝绸,贵气得很。 “可不就是我们自己打造的吗?花了好几年的时间呢!”金父走到了船头这边,梁元和金毓站在他身后。 景恒抬眼看向他,目光触及到金父身边的金毓的时候,他神色晃了下,一下子没有认出来。 “景公子,几年不见,不认识我了吗?”还是金毓主动和他打了招呼。 景恒不确定的眯了眯眼:“你是,梁夫人?” 其他商人惊呼。 “什么,梁夫人?这位绝美的女子当真是梁夫人?” “天哪!变化好大。” 六年过去,金毓快二十二岁了,变大自然是大的,不仅容貌变成熟和好看了,气质也提升了,加上现在穿的还是她自己设计的精致衣裙,浅蓝的短裙,别致的长靴,英姿飒爽,又带着几分出尘绝美,像极了从海里飞出的仙女儿。 难怪景恒第一眼没认出来,真是让人惊艳。 “是我,我是梁夫人。”金毓坦然的笑着,夸了各位商人一句,就给他们介绍梁元:“这位是我的相公,你们可以叫他梁大夫。” 她和梁元帝后的身份暂时还不成暴露出去。 景恒等人纷纷看向梁元,见梁元身形高大,丰神俊朗,眼神锐利,周身透着不凡的气质,一个个顿了下,随即与梁元打招呼。 梁元一一回应,并夸了景恒等人几句。 寒暄一番后,景恒就问道:“金老爷,你们为何要在船上插上旗帜,那上面的字是......” 金父很淡定的解释道:“那是我国的国旗,我们日月部落已经自立为国,国名为明国。” 这令景恒等人极为震撼,做梦都没有想到,日月部落居然自立为国了。 “你们可真是有能耐啊!”有商人感叹道:“不但造出了大船,还自立为国,了不得。” 景恒看着金毓几人身后高挂的国旗:“明,日月明,哈哈哈,有趣,太有趣了!” 他哈哈大笑着,对着金毓拱手道贺:“恭喜你们,这日后,我们就不能再唤你们日月人,得改口了。” 梁元开了口:“无所谓,景公子想如何唤都行。日月也是明。” 他继续道:“能与各位合作多年,是我明国之荣幸,愿我们的友谊能长长久久,也随时欢迎你们到明国做客。” 有个商人嘿嘿笑着:“做客我倒是想去,但不急这会儿,我现在最好奇的是你们的大船,太霸气了!我能否上船坐一坐?” 梁元点头:“当然可以,欢迎之至。” 见此,其他商人也表示想到他们的船上瞧瞧,景恒也是如此。 梁元没有拒绝。 景恒等人兴奋之极,纷纷让人做准备,把此次交易的东西拿出来,运到金毓等人的船上,人也跟着过去。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17节 两刻钟之后,景恒等人全部到了金毓等人的那艘船上,抬头看着四周,越看越惊奇。 他们跟着金毓等人进了船屋,有间屋子极为宽敞,可容下四五十人,是专门用来议事会客的。 看到船房里的构造,景恒等人更为惊奇,这船上吃的穿的玩的喝的,什么都有,桌上摆放的点心,比他们所带来的还要精致,大多数都是他们没有见过的。 看到这船房里的一切,景恒等人恍然明白了,明国人不仅造出了大船,还种出了粮食,纺织出了布匹。 待客人坐下,金毓吩咐侍女,上茶点。 带茶点上桌,景恒等人又是一脸惊奇。 “茶香闻着好特别。” “这点心更是独特,可有名字?” 金毓笑了笑:“你们面前的点心名为蛋黄酥,是我明国特产。” 景恒等人闻言一愣,随即拿起一个蛋黄酥尝了尝,皮酥内软,里头还有蛋黄,蛋黄带着咸香,沙沙的,与一般的蛋黄口感很不一样,难怪叫做蛋黄酥,这味道,绝了! 他们是第一次吃这种新奇的点心,难以想象,如此美味的东西,竟是明国人做出来的,要知道,他们以前可是连粮食都不会种的。 吃了蛋黄酥,景恒等人又品茶,一口下去,回味无穷,这茶水竟也是与众不同的,格外的好喝。 他们不由得更惊奇了。 去年的时候,明国人明明什么也没有的,一年过去,变化怎会如此之大,他们到底经历了什么? 景恒等人疑惑万分。 差点都吃了,两方人这才谈起了交易,由金父和景恒等人谈,金毓和梁元作为旁观。 原以为明国人和以前一样,种不出什么粮食之类的,所以,景恒等人带来的东西,大多都是米面种子布匹农具这些,和往年没有什么两样,可看到明国船上的一切,他们觉得那些东西拿不出手了。 金父却道:“要的,你们带来的东西,我们都买,我们明国虽然已经种出了粮食,但产量不高,并不能满足所有的百姓,所以今年还得向你们购买。” 人家大老远的运粮食过来了,哪能让人家再带回去。 金父又道:“我们只买今年,因为按照现在的进度,我们明国明年就能种出够吃的粮食。” 第200章 赤云国战事结束,闫将军镇守边关 不仅是粮食,布匹这些东西,明国明年也不需要朝外面购买了。 景恒等人点点头,表示明年不会再带这些过来,这些东西本来就不赚钱,以前是为了方便明国人,他们才会大老远的运输过来,现在明国人不需要了,他们也不用在浪费精力了。 把所带来的东西都卖给了明国人,景恒等人说出了此次他们想买的东西。 除了买各种珍贵海鲜,他们还想买红珊瑚、珍珠、人参、灵芝等等珍贵药材。 这些,金毓等人都有。 当看到金毓让人拿出来的人参和灵芝的时候,景恒等人惊呆了。 一百根人参,每一根加上根须居然都有一米二长,和百年人参有得一拼。 而灵芝,一朵居然有三斤重,每一朵都是上品,光是闻着味道,就令人神清气爽。 除了人参和灵芝,还有天麻、何首乌、鹿茸、冬虫夏草,燕窝等等珍贵药物,每一种都是难得的极品。 景恒不可思议的问:“你们哪里来的这么多百年人参?”一株百年人参就很难找了,明国人居然一次性拿出这么多,都说百兽山是宝藏山,但他们是住在百兽山的背面,不是住在里面,宝贝多的也太夸张了。 梁元笑着道:“东西都是聚全国之力找的,多一点很正常。” 景恒等人:“......” 正常个屁! 他们不是傻子,看得出来梁元是不想细说,便也不再多问了,这是明国的秘密,他们不适合追问到底。 景恒等人把金毓一行人带来的东西都买了,交易做完,也到了晚饭时间,景恒等人被热情的挽留下来吃晚饭。 看着船上忙碌的侍女侍卫们,景恒不解的问了句:“你们所带的东西,一艘船就够运输了,为何来了五艘船,还来了这么多人。” 以前明国人与他们做交易的时候,最多只来七十人,这次来了五艘船,每艘船上都有两三百人,共一千多人。 梁元道:“你们也知道,我们明国以前只有两艘破烂的大船,国中很多百姓都很期盼着能够到外面走走,可没有船,就无法出来,今年大船造出来了,怎能不带他们出来透透气呢!” 景恒扫了眼其他几艘船上的明国人,点点头:“是该出来走走。” 他道:“以后,你们也可以去我们龙城国走走。” 其他四位大商人也表示,欢迎明国人去他们的国家做客、 梁元和金毓相视一笑。 “好,我们一定回去,谢谢你们。”梁元再次对景恒等人表达了感谢之情,随后问了景恒等人各国现在的情况。 景恒道:“与你们有过节的那些国家,还是很排斥你们明国人,不允许你们踏入。我们五国和以前没有什么两样,依旧安定,没有什么战争。” “那赤云国呢?此国是否还在打仗?”梁元问:“六年前,七郎他们去赤云国做生意,正好遇上了战争,据说打得很惨烈,曼军杀了很多赤云人,占领了许许多多的赤云城池。” 景恒道:“赤云国的战争在半年前已经结束了,那些曼军早在两年前被全部打退,据说带兵打退他们的是一个姓闫的将军。” 金毓闻言心底惊讶。 梁元眸光微亮,追问:“那人可叫闫松?” 景恒想了想道:“似乎是叫这么个名字,你怎么知道?” 梁元道:“七郎当年是在岩谷城卖的海鲜,得闫将军相助。” 景恒哦了声:“原来如此,那位闫将军据说十分勇猛,如今已成为了曼军的噩梦,可他战退曼军之后,并未进京为官,而是镇守在了赤云西南边境。” 闫松是如何成为大将军,如何打退曼军的,景恒等人并不是很清楚,他们的国家距离赤云国还是挺远的,加上赤云国战争不断,他们没敢去赤云国做生意,也没有时间去关心赤云国的情况,所以对赤云国的事儿知道的并不是很清楚,只知道那里的战争已经结束了,换了位年轻的新皇,依旧是龙家掌握天下。 梁元想也不用想,就知道肯定是龙千羽当了皇帝,那个人是个有手段的,就算没有了他,他依旧能够拿下赤云天大。 不过,赤云国战争结束的时间,比上辈子早了两年。 既然战争已经结束了,那么他们也该去赤云国走一走了,以明国人的身份。 难得有客人到来,又是第一次出海,跟来的很多明国百姓都十分兴奋,高兴之余,晚上的饭菜就做的丰富了些,蒜泥龙虾,清蒸螃蟹,水煮鱼,红烧肉,烧烤、火锅、水果,大菜,凉菜,纷纷端上桌,二十多道菜摆在一起,大圆桌都不够摆了。 景恒等人:“......”这就是穷苦的日月人? 等品尝到了桌上的饭菜之后,景恒等人才知道,明国人所做的大餐不止品种多,味道更是一绝,好多美味都是他们没有吃过见过的,真是令人大开眼界了。 景恒等人心底百感交集,真想让那些瞧不起日月人的国家来这里瞧瞧,什么叫做落后,什么叫做无知,什么叫做愚蠢,他们才是最无知的,如今的明国人让人不得不刮目相看,变化太大了。 景恒等人的眼界和心灵受了很大的冲击,一不小心就吃撑了。 太他娘的好吃了!没忍住啊! 水也好好喝。 还有西瓜,更是清甜无比。 不对,现在才四月,哪来的西瓜? 景恒等人不解的看向金毓等人, 金毓笑着解释:“我们的明国的气候和你们那里的略有不同,冬季短,暖得快,西瓜种植早,熟的也早。” 景恒等人抬眼望了望窗外的夜空,四月的海风很凉,跟他们五国那里是一样的,难不成穿过鬼雾之后,明国那边就是另一片天地了吗? 他们极为好奇,很想去明国走一走,可交易完成后,他们得赶紧回国,家族里还有很多事情在等着他们,他们不能在海上逗留太长时间。 金父道:“没关系,以后我们还会继续合作,有的是机会来往,你们下次可以提前做好安排,到我们明国做客,我们随时欢迎你们的到来。” 梁元道:“明国刚成立,除了你们之外,目前不想让其他人知晓,还请你们回去之后,为其保密。” 景恒等人知道他担忧什么,树大招风,明国里有很多他国想要的宝贝,以前是有鬼雾作为守护屏障,可现在,鬼雾变淡了,加上明国现在造出了大船,若是传了出去,引起了一些野心人的注意,说不定会来侵犯明国。 “好,我为你们保密。”景恒第一个应道。 梁元笑着看了他一眼,眼底都是欣赏。 景恒都开口了,其他四国的商人也忙附和,保证不会把明国的事儿说出去。 景恒皱眉道:“这事儿瞒不了多久。” 梁元叹了口气:“能瞒多久就多久。” 若真有人敢来犯,明国也不惧。 今晚,景恒等人没有急着赶路回去,留在了明国的船上休息,他们的船大,房间多,有的是地方休息。 在休息之前,梁元和金父把景恒一人叫到一间屋里说话。 圆月高挂。 梁元回了房,金毓正坐在床上研究手机,见他回来了,把手机往空间一丢,起身走过去。 “和景公子聊得如何?”金毓问道。 梁元道:“他对今天的吃食很感兴趣,同意与金记合作,答应让你爹去龙城国开店。” 第201章 鲨鱼也是国宝 梁元道:“景恒此人很可靠,其他四位商人也很不错,都是重情重义有诚信之人。” 金毓笑了:“能得你如此高的评价,就证明他们是真的很不错了,我们明国是时候走出去了。” 梁元点头:“岳父说要去龙城国闯一闯的时候,我原本还挺担心的,现在看到了景恒,了解了他的态度,心里倒是放心了许多,不过出门的时候,还是得让他注意安全,派点人保护他。” 金毓道:“你来安排,我相信你训练出来的人。” 和景家交好,就是和龙城国交好,有了龙城国的庇护,明国会更安全,别国想要来攻打,也得掂量着些。 翌日一早,金毓起来,第一时间来了船尾这边,扒着桅栏看着海面下,只见有几条巨大的身影游过,她笑了笑,拿了装有灵泉水的水囊,往海中倒水。 有明国百姓走过,看到金毓如此行径,一点都不觉得奇怪,反而露出笑容。 “夫人又在喂莎莎他们喝水了!” 他们也来到船尾,看着大海里,见到了水里的鱼影子,激动的挥手。 “莎莎,豚豚,看这里,看这里。”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18节 “哗啦!” 水里猛地跳出了一条大白鲨和一条海豚,在水面打了个转,就潜入了水中,后又冒出脑袋,张嘴接住了金毓倒下来的水,看得船上的人们振奋万分。 “哇!出来了,出来了!莎莎长得好霸气啊!哎呦喂,它接住水了!” “豚豚越发可爱了,它怎么可以这么可爱呢!” “呀呀呀!它们的孩子也跑出来了!” 喝了水的白鲨和海豚潜入水里,没多久带回来了十几条白鲨和二十几条海豚,围着大船打转儿,在海里形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人群越发激动,拿着小鱼儿投喂鲨鱼和海豚,它们却理都不理,看都不看一眼这些憨憨的人类,目光全落到金毓的身上。 饶是被无视了,明国百姓们也是开心得很,能出海看到莎莎和豚豚这两只绝世国宝他们已经很荣幸了,至于它们吃不吃他们喂的东西完全不重要。 “哗啦!”又是一条庞然大物忽然出现在海面,溅起的水花如大雨倾盆而下,落了船上的人一身。 金毓被海水浇得打了个哆嗦,擦了把脸定眼一看,莎莎和豚豚的身边多了一条大虎鲸,它正睁着湿漉漉的大眼睛看着自己。 金毓秒会意过来,抬手让侍女拿来一个水桶,桶里装满了掺有灵泉水的水,金毓轻松地提起,哗啦朝着虎鲸泼洒而去。 虎鲸猛地睁开大嘴,接住了那些水,看的船上的百姓又是一番激动欢呼。 “妗妗好厉害!” “威武霸气!” “外面怎么这么吵?” 在房间里熟睡的景恒等人纷纷被外面的吵闹声吵醒,穿了衣服出来,一眼就看到了海面上的情况。 “咝!”炤国的商人晏飞航倒吸一口气:“我的老天爷,一大早就看到了虎鲸,这条虎鲸是我见过的最大的,一定很值钱。” 他话音刚落,梁元就走了过来,眼神带着警告的看着他笑着说:“宴老板,鲸鱼、海豚、鲨鱼都是我们明国的国宝,是不允许捕杀的,还请各位手下留情,不要捕杀它们。” 晏飞航一愣:“鲨鱼也是国宝?” 他来到桅栏边,看到了船下的鲨鱼和海豚,又是倒吸一口气:“好多鲨鱼和海豚,它们在围着我们的船打转。” 其他商人闻言,也都跑过去查看,随即一个个都面露不可思议。 “好大的白鲨,那条白鲨着实吓人!” “我最怕的就是鲨鱼!” “娘啊!它张开大嘴巴了!它在干什么?咦?喝水?梁夫人倒的水?” 见金毓往海里倒水,鲨鱼海豚鲸鱼都一一接住,景恒等人目瞪口呆。 有百姓对他们解释道:“各位贵客,我们明国的国宝很乖的,它们不会伤人的,你们不用害怕,它们最喜欢的是梁夫人喂的水,梁夫人在水里加了自制的糖,喝了能让鱼儿们变得精神,我们出海的时候最喜欢看梁夫人喂鱼了。” 景恒等人:“......” 鱼喝糖水? 晏飞航皱眉:“鱼不是喝海水的吗?” 他身边的东临国商人吴柏成道:“海水是咸的,不解渴。” 其他人:“......” 海鱼难不成还会被咸死吗? 景恒等人全都懵了,全都跟明国百姓一起,趴在桅栏边看鱼群表演,极为入迷,许久无法回神。 晏飞航对身边的人问道:“我们晏家承包了一片海域,捕杀了不少的鲸鱼,现在想想,真是罪过呀!” 吴柏成也点头:“我们吴家也一样。” 景恒也道:“别说你们,我们景家也是如此。” 晏飞航:“看到明国的这些国宝,我忽然不敢再杀鲸鱼鲨鱼了,什么鱼翅,也都没兴趣了。” 吴柏成很嫌弃的说:“鱼翅并不怎么好吃,我更喜欢大章鱼,海鲜品种那么多,咱们为什么非得吃鱼翅,想想昨晚明国做的那些菜,啧啧,香得不得了,鱼翅简直没法比。” 晏飞航看着他们:“所以呢,你们是怎么想的。” 景恒:“回去之后,我就和族人们说说,不再捕杀鲸鱼和鲨鱼了。” 吴柏成犹豫了下,无奈道:“我也不想捕杀,但这种事情不是我一人能够决定的,我得回去与族人商谈一番才能做决定。” 晏飞航:“我也得回去与我爹好好谈谈。” 一旁的梁元见他们竟能有这样的觉悟,嘴角勾出一抹笑。 正打算朝金毓走过去的时候,晏飞航忽然想到了什么,带着随从朝他跑了过来。 “梁兄,在下有件事想与你谈一谈。”晏飞航道:“实不相瞒,我晏家是做糕点起家的,我的名下有一家糕点店,昨日品尝了蛋黄酥,口感着实惊艳,我很喜欢这种糕点,你们可否将配方卖给我,放心,我一定会给你们一个合适的价格的。” 梁元没有拒绝:“好,可以。” 就算明国以后会走出去,也不会靠小小糕点赚钱,晏飞航想要,那就拿去,用一种糕点配方拉近明国和晏家的关系,很划算。 梁元答应得如此干脆,晏飞航感激无比,正巧这个时候金父过来了,梁元将配方的事儿告知,金父立刻带着晏飞航去屋里商谈。 其他商人见了,也都围了过来,想买糕点和酒水的配方。 梁元把人都请进一个屋子:“你们所说的那几种的糕点配方我可以卖,但酒水配方却不卖,你们若真的想要,我可以把酒水批量卖给你们。” 酒水存放时间长,从这里运到诸国也不会坏掉。 第202章 连接着大海的赏鱼池 景恒等人也明白酒水配方的重要性,听见梁元说不卖,在座的也不强求,都决定要向明国购买酒水,此等酒水极为特别,拿回国之后定能成为贡品。 似乎早就料到五国的商人会买酒一样,船上竟还有上千瓶的葡萄酒、茅台酒,看到这些酒的时候,众位商人都忍不住多看了梁元一眼,他们算是看出来了,这位梁大夫的身份只怕不只是大夫那么简单,他的地位比金老爷的还高,周围的百姓对他皆恭敬有加,只怕是明国的重要人物。 生意都做完了,景恒等人只知道明国成立,却依旧不知明国的一国之君是谁,倒不是他们不想问,而是金毓等人不说,他们不方便追问。 用过了早饭,景恒与金父达成了协议,明年再来带着金父去龙城国,之后便同其他商人一起,回到了自己的船上,告辞离开。 看着他们的船只走远,梁元让五艘大船返航,进入鬼雾之中。 白鲨海豚虎鲸三家紧紧跟随。 金毓等人并不急着回到国内,而是打算在海上玩几日。 大船是今年才全部造好,船上很多百姓都是第一次出海的,来的时候就说好了的,要在海上多玩几日。 一时间,所有人都沉浸在海上表演,美食,欢呼声,歌唱声中,都玩疯了。 一晃三天过去,鬼雾彻底消失不见,金毓等人在这里看了许久,心中有太多的不舍。 鬼雾消失了不说,隐藏在鬼雾之下的那些海里凶兽也都不见了,至今无人知道它们的长相,只知它们个头不大,是成群结队的出现,没有鲨鱼凶悍,聚在一起却能灭杀一切。 像极了金毓所知道的食人鱼,可食人鱼并不是海中鱼类。 五艘大船朝着明国码头而去,船大,速度也很快,不到一个时辰,五艘大船抵达了码头,如今明国的码头已经按用途分为捕鱼、客运、观光游玩三个区域,每个区域都设有休息站,在休息站的周围设有客栈,吃喝玩乐齐全,随处可见人来人往。 大船靠岸,下了船,立刻就有身穿蓝色统一服饰的人员来接待金毓等人,从出口走出,一群百姓站在外面,一看到金毓和梁元,纷纷兴奋尖叫起来,若不是有士兵拦着,他们都要扑上来了。 “恭迎皇上、皇后回家。” 金毓和梁元已经习惯了百姓们的热情,边对他们挥手,边在士兵的保护下离开码头。 半个时辰后,金毓、梁元、金父三人来到了海边度假区,这里建造了一排排的青砖大瓦房,每一间房子设计都很独特。 金毓几人进入度假区,走进最大的一栋屋子,士兵和侍女们纷纷离去。 大屋子里,金母、金娇、梁月、金虎、梁宏、丁达一家正抬了凳子围坐在一连接着大海的巨大水池边看鱼。 那水池中,各种海鱼都有,在连接大海的出口处进进出出的,看得金母等人惊奇万分。 丁洒:“大表姐设计的这个水池太有趣了,你看那个鱼,五颜六色的,好好看哦!” 金娇:“不下海也能看到这么多好看的鱼,我真是太幸福了!” 丁潇:“大姐说只要按下池边的那个红色开关,就会有石门落下来挡住进口,这样海里的鱼就进不来了,我们可以进入池里玩,不过得会游泳,不然下水会被淹死。” 梁月:“我不要下水,这水是咸的,里面还有那么多鱼,它们吃喝拉撒都在水里,脏死了。” 长大之后的她更洁癖了。 其余人:“......”吃喝拉撒? 丁洒好笑的看着梁月:“如此说来,海里的鱼岂不是吃的都是它们的排泄物,然后我们又吃了它们,还有地里的菜,泼粪……” “别说了。”梁月露出凶狠的表情瞪了他一眼:“再说我让你好看。” 已经十五岁的丁洒拍拍胸口:“哎呦!好凶哦,我好怕怕,但我还是要说,你吃的菜是用大粪种出来的……啊!” 他还未说完,就被梁月泼了一脸的水,气得大叫:“你个小凶丫头!” “好热闹啊!”金毓三人一进门就看到了金母等人坐在池水边,丁洒和梁月你追我闹的,金毓高兴的跑过来:“娘,姑姑、姑父,你们都来了,来了多久了?” “大表姐!救命啊!”丁洒咻的一下躲到了金毓身后。 一看到金毓,梁月就不凶了,秒变乖乖女:“嫂子,几天不见,人家想死你了!” 金毓好笑的看着她:“你又欺负阿洒了?” 梁月撇嘴:“是他先招惹我的,嫂子,我一点都不凶的。” 丁洒张开想要说什么,梁月一记冷眼瞪过去,他立马怂了。 “我大闺女和女婿回来了!”金母起身道:“我们早上才到的,吃了东西就在这里看鱼,别说,这些鱼可真好看,六年没有来海边,我可真是太喜欢这里了。” 自从有了造船技术,金毓的手机不停升级出各种稀罕技术,海边近几年一直在进行改造,今年二月的时候才彻底完工,除了丁达和丁风,金母等人都一直未曾来海边看过,这是他们在码头弄好之后第一次来这里,也是他们三家来到明国后的第一次海边聚会。 金毓道:“娘喜欢就好,现在没有前几年忙了,以后我们可以经常来玩。” “哗啦!”一声水响。 莎莎和豚豚游进了偌大的池水中,冒出了两颗大脑袋。 “娘咧!哪来这么大的鱼!”金兰等人纷纷吓得迅速远离池水,站到了金毓这边,心惊胆战的看着池水里的两只庞然大物。 他们几年没来海边,不认识豚豚,只听说过,莎莎模样变化大,他们也认不出来了。 “娘,你们不用怕,它们是莎莎和豚豚。”金毓安抚道。 金母睁大眼:“莎莎豚豚?”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19节 金兰捂着心口:“豚豚原来是长这个样的呀!还有莎莎,哎呦,都说女大十八变,它却是鱼大一百变啊!这个头,这大嘴,这牙齿,吓死个人!” 丁达挡在她面前:“对对对,吓人,孩子他娘,你可别靠近莎莎,六年不见,它和我们已经不熟了。” 金娇等人也是一脸谨慎。 金毓哈哈笑了两声,走到池水边,伸手摸了摸莎莎的牙齿:“你们别怕,莎莎很乖巧的,它记性很好,虽然已经过去了六年,但它还是记得你们的。” 她朝金娇勾了勾手指:“娇娇,你不是一直很想见见豚豚吗?来,和它打个招呼。” 豚豚在水里转了个圈,把莎莎挤开,主动把脑袋凑到金毓的手掌下,求抚摸。 金毓摸了摸它的脑袋,豚豚兴奋的叫出声,海豚音悦耳无比。 金娇心动了。 第203章 丁风的孩子丁洛出生 心动不如行动。 金娇对豚豚感兴趣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如今有机会接触豚豚,她怎能错过呢! 有大姐在,怕什么! 这么想着,金娇一个快步上前,快速伸手摸了摸豚豚的脑袋,然后快速收回来,躲到金毓的身后,探出脑袋小心翼翼的看了看豚豚,想看看它会不会生气。 结果豚豚不但没有生气,还用湿漉漉的眼睛看着她,似乎对她很感兴趣。 金娇开心的拍着金毓的肩膀:“大姐,我摸到豚豚了,它没有生气,它的样子好可爱啊!看得我心软软的。” “我也要摸。” 见金娇摸了豚豚,梁月也跑了过来,蹲在金毓的身边,慢悠悠的伸出手,豚豚见她慢悠悠的,一个不耐烦往上一顶,直接用嘴巴去触碰了她的手,吓得梁月啊的叫了一声,躲到了金毓的身后。 “嫂子,豚豚的嘴巴好硬。” 金毓道:“嘴巴是豚豚的武器,它的牙齿不能和莎莎相比,嘴巴却是用很硬的骨头组成的,真的打起来,也能和莎莎一较高下,一般的鲨鱼都不敢招惹。” 梁月惊叹不已:“好厉害!” 其他人对豚豚也是极为佩服。 纷纷过来上手摸了摸豚豚,金毓还指挥豚豚亲吻了下金母的脸,乐得金母狂笑不止。 “我被鱼亲了,亲了,了!哈哈哈哈哈!!太硌脸了!” 金父把自己的脸凑过去:“豚豚,来,也亲我一下。” 莎莎见大家都和豚豚玩,不和自己玩,也不装高冷了,见金父把脸凑了过来,就挤开豚豚,冒出了水面,嘴对着金父凑了过去,吓得金父一屁股跌在了地上,迅速往后爬。 “莎莎,你的亲亲,我承受不起,请嘴下留情!” 莎莎:“......”甜人的老爹不识好歹,是个大憨包。 金毓等人笑个不停,都被逗乐了 继续和两鱼儿玩了好一会儿之后,金母等人逐渐和豚豚莎莎熟了,越看它们越喜欢。 “难得来一次海边,我们必须好好的玩,玩够了再回家。”金毓道:“晚上海边有篝火晚会,到时候我一起出去好好热闹热闹。” 丁风的旁边,站着一个身怀六甲的女子,正是已经成为他媳妇的陆小悠,听到了金毓的话,陆小悠举了举手道:“夫人,我就不去了,不方便。” 虽然她已经嫁给了丁风,可对金毓的称呼却是从未改变。 金毓点头:“好,你留在屋里休息。” 丁风道:“我也不去了,在家陪着小悠。” 金毓等人都没有意见,虽然现在明国的治安很好,但陆小悠已经怀了孕,近几日就会生产,自己一个人在家肯定不行, 必须有人陪着才好。 夜,坐在院子里迎着星光挂着灯笼吃了晚饭,休息了片刻,金毓等人就出发去玩篝火了。 沿途,张灯结彩,夜景优美,浪声不断,海风习习。 在一片宽敞的沙滩上,聚集了一群人,人群的中间,燃烧着一堆巨大的篝火,大伙儿围着篝火高歌唱着,跳着,吃着美食,喝着美酒,好不痛快。 金母等人从未见过此等壮观热闹的场面,一时间看呆了,被金毓和梁元拉着加入队伍狂欢的时候,一开始无法放松,半会儿之后才适应,跟着嗷嗷嗷的呐喊大笑,跳着不着调的舞蹈。 篝火,人群,乱舞,美酒,兴奋的狂喊声,在海边夜晚形成了一道靓丽风景。 正在兴头上的时候,一侍卫匆匆而来,告诉金毓等人,陆小悠忽然肚子痛,要生了,金毓等人急忙赶回去,刚到门口,就听见陆小悠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从屋里传出。 金兰给吓着了:“怎么叫得这么厉害?” 她急忙和金毓、金母二人进了屋,屋里已有一个稳婆在接生,丁风守在一旁一刻不离,看到陆小悠疼的惨叫,他的心揪疼不已。 “小悠,别怕,娘回来了!”金兰趴在床边安抚着儿媳,也不在意丁风在产房里。 金毓上前看了看陆小悠的情况,随即道:“表嫂忍着点,保存体力,宫口开得很好,你会平安生产的,不用害怕。” 许是因为金毓的声音过于轻柔,具有安抚的魔力,陆小悠逐渐冷静了下来,按照金毓的指引,深呼吸,吐气,聚精会神的生孩子,不再大喊大叫。 屋外的众人在焦急等待,陆小悠肚子里的孩子,是他们三家来到明国六年后诞生的第一个新生命,他们期待已久。 也不知过了多久,屋内传出了孩子的哭声。 众人一喜,纷纷凑到了房门处,没多久,金母抱着一个襁褓走出来:“小悠生了个儿子,母子平安。” 丁达欣喜的跳起来:“我当爷爷了!!” 丁潇和丁洒:“我们当叔叔了!” 丁流反应最快,上去就从金母手里接过了孩子,笨拙的抱着:“乖侄儿,我是你二叔。” 丁潇:“二哥好贼,爹都还没抱上,他倒先抱上了。” 丁达过去瞪了丁流一眼,伸出双手:“把我的乖孙子给我。” 丁流默默把孩子递了过去。 丁达接过,还未来的欣喜,孩子就哇哇大哭。 丁达哈哈大笑:“在屋里哭过了,现在还有力气哭,我孙子精神好啊!” 但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因为孩子一直哭,哄不好的那种。 无论丁洒怎么对孩子做鬼脸,孩子依旧放声大哭。 一旁的金娇想伸手抱抱孩子,却不敢。 怕孩子哭狠了,丁流伸手把孩子从丁达的手里抱过来。 说来也奇了,孩子落入丁流的手里,立马就不哭了。 丁达不理解了:“为什么你抱他他就不哭,我抱就哭。” 丁流笑的温和:“可能是因为,我是我们家长得最好看的。” 丁家四只郎,属丁流长得最好,眉眼继承了丁达和金兰的优点,长着长衫,气质更是儒雅,好看是肯定好看的。 可丁达不服,他瞪了丁流一眼:“好看个啥,你娘比你好看百倍千倍万倍。” 金兰刚从产房里出来,就听见了丁达这话,不免红了脸。 丁家喜得一子,金毓等人跟着高兴,给陆小悠处理胎盘,确定她已经无事之后,金毓这才出了屋子,来到隔壁屋,见大伙儿都在围着小木床上的婴儿打转,那眼神,就跟欣赏杂耍的小猴子似的,忍不住笑了笑,也跟着凑上前,看了眼床上的‘小猴子’。 第204章 派遣龙千辰和宋神医前往百兽山 ‘小猴子’睡得很熟,他皮肤白净,胖乎乎的,比一般的新生儿生的好看,金毓看得心底柔软,猛地萌生了想生孩子的念头。 以前,她就和梁元商量好了,六年后就要孩子,如今是时候了。 她想着,自己和梁元基因不差,生出的孩子应该也是很可爱的。 等陆小悠睡着了,丁风才从房间里出来,看了眼孩子,与家人说了孩子的名字,他和陆小悠早已经想好了五个名字,之前还没确定用哪一个名字的,这会儿却是想好了,就用丁洛这个名字,小名为洛洛。 金毓记住了这个名字,回屋之后,她一把抱住梁元的腰,靠在他的后背上:“相公,我想为你生孩子!” 梁元一顿,转身抱住她:“那我就必须努力了!确定做好准备了吗?” 金毓点头:“确定了,咱们成亲六年,是时候要孩子了,不然就会有更多的人怀疑你我身子有问题了。” 梁元眯了眯眼:“我身子有没有问题,你是最清楚的。” 金毓眨巴着眼:“以前很清楚,今天不清楚,走,咱们到床上去证明。” 话音落下,她双手一个用力,抱着梁元朝床上走去、 被她抱得老高的梁元无力扶额:“你现在的力气到底有多大?” 金毓:“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再来三个你,我也能抱起来。” 灵泉对她的作用最大,彻底的改善了她的柔弱体质,把她变成了全能女强人,但对其他人却只有脑子清明,强身健体的作用。 一夜释放,翌日醒来,金毓浑身酸疼,对梁元说:“昨晚可能怀上了,往后一个月你先当和尚,如若没有怀上,咱们再继续。” 梁元:“......” 这要是怀上了,就不只是当一个月的和尚了。 本来是打算在海边玩三天就回家的,到时候陆小悠正好生产,不曾想陆小悠提前生了孩子,虽然已经提前做了准备,但现在的情况,陆小悠肯定是不能回家做月子了,只能在海边坐月子。 生怕海风吹着了陆小悠母子,丁达一家做什么都是小心翼翼的,对陆小悠关怀备至。 三天后,金毓和梁元还有政务要忙,先行回了彩云镇,彩云镇是左家村、陆家村、陈家村三个村的结合,因为发展需要,日月两族原先的那二十个村,都按照地势人口合并成了镇子,共分为彩云镇、百花镇、溪水镇、茶树镇、曲兰镇、梧桐镇等六个镇子,每个镇上有八千多人口,地势宽广,所有道路修平,有马车作为交通工具,属彩云镇人口最多,是帝后居住之地。 金毓和梁元离开,金母等人继续留在海边度假游玩。 而与此同时,赤云国,京城,兴善寺,玄远大师住处。 “算出来了!”年过半百胡子花白的玄远看着案上的铜板道:“福星在最南方。” 坐在他对面一身贵气的龙千羽皱眉:“最南方?到底是哪?” 赤云国虽然已经平乱,但他的帝位并未坐稳,下面还有很多人在肖想他这个位置,国内上下有很多的逆贼还未解决,处处都是危机,这些危机令他整天提心吊胆,却怎么也无法解决,因此他来找了玄远大师,得知还是必须找到福星才能让赤云国繁荣昌盛,便让玄远大师帮其算卦。 玄远原本不想泄露太多,但看到赤云国如今的残破景象,再加上龙千羽赐予的压力,他只得长叹一声为其算卦,费尽心力,总算算出了福星所在位置。 玄远大师转头看着窗外,淡淡道:“百兽山。”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20节 龙千羽浑身一震:“百、兽、山!” 不知为何,一听到这三个字,他猛地想到了救过龙千辰的那十四人,他们似乎也是去了百兽山。 当初他派人跟随,想查清这些人的底细,却不想派去的人没能回来,生死不知,那十四人的也没了消息。 他想着当时南边如此混乱,按照那十四人赶路的方向,肯定会和曼人正面对上,死在曼人的手中,见到闫松的时候,他也问了那十四人的事儿,闫松却说没有见过那些人。 所以那些人是必死无疑了。 但现在玄远大师的话,却令他感到不安,那些人是真的死了吗? 玄远大师算出了百兽山,那些人也去了百兽山,当初他就是猜到了福星很可能就在那十几人里头,所以才派了人跟踪,如今...... 龙千羽问:“玄远大师,百兽山路途遥远,又极大,去寻人十分艰难,您可否算一算福星的名字和身份?” 玄远摇头:“算不出。” 龙千羽顿时失望。 却不想玄远又道:“此次去寻人,你可以派两人前去,他们与福星有缘,定能找到福星行踪。” 龙千羽追问:“哪俩人?” 药房,宋神医正在研制药膏,一药童匆匆而来。 “师父,宫里来人了!” 宋神医匆匆进了宫,来到御书房,一进去竟发现逍遥王龙千辰也在。 龙千羽也不啰嗦,直言道:“逍遥王,宋神医,你们知道,朕一直在找福星,今早玄远大师算出,两位福星在百兽山,指明必须你们二人前去,才能找到福星下落,朕命令你们二人即刻出发,前往百兽山寻找。” 已经十八岁的龙千辰早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单纯的少年,当年冲动的带着人去岩谷城一战之后,他跟着闫松在战场上厮杀好几年,锻炼出了一身好气魄,俊逸的脸上全都是不属于他这般年纪的成熟。 “皇兄,用得着这么急吗?而且臣弟和宋神医并不认识什么福星,我俩去了有什么用,我得留在京城里帮你。” 龙千羽认真道:“玄远大师让你们去,必然有他的道理,你若能帮朕找到福星,才是对朕最大的帮助。” 龙千辰不再言语,他明白自家亲哥对皇位的重视度,当初为了得到皇位,他不惜杀了所有逆臣和兄弟,赤云皇族那么多皇子,全死在了战乱中,只剩他和皇兄两人,皇兄还亲手杀死了五皇兄,当着他这个弟弟的面,一刀将五皇兄的脑袋斩下。 自此,他开始惧怕皇兄,从不会违抗他的任何命令。 见龙千辰不说话了,龙千羽道:“弟弟,你还记得当初救了你的那群百姓吗?” 龙千辰立马道:“记得,臣弟永远不会忘记恩人的模样。” 龙千羽:“当初那些人说是要去百兽山后面的日月部落,也不知他们是否真的走到了那里,你此去正好可以去查个清楚,愿他们都还平安的活着。” 龙千辰心动了,他不是没有想过去找恩人们,但赤云形势不容乐观,他没有那个时间和精力,如今赤云国稳定一些了,皇兄又指派了这个寻人的任务,或许这是个机会。 宋神医其实很不想出远门,他一把年纪了,近两年身子不太好,实在不想出去折腾,可皇上都下达命令了,由不得他不去。 宋神医在心底唉声叹气个没完,回到家随意收拾一番,拿了些银两,叫上一直负责保护他安危的李信,到城门口与龙千辰集合,前往百兽山。 第205章 带上孟飞豹两兄弟一起去百兽山 八天后,某个大山脚下,两辆由上百个护卫护着的马车快速而行,忽的,一群黑衣人出现,拦住了马车的去路。 “有刺客!” “保护主子!”黑衣人有一百多人,个个武功高强,护卫们不敌,很快死伤了十几人,一支箭射入马车中,逼出了龙千辰,他飞出车外,捡起一大刀,挥得虎虎生威。 “主子,小心!” 正被黑衣人缠着的时候,有人暗处偷袭,利箭射来,龙千辰背后空荡,躲无可躲。 危急之时,一支箭射来,打偏了那支箭,两支箭同时落到了地上。 “敢在老子的地盘撒野,小的们,打死这些黑狗子!” 一声大喊,上百个人从山里跑出来,与黑衣人战斗在一起,眼见形势不利,黑衣人飞速撤退。 龙千辰看着那群来相助的人,目光落到一人身上,大喜跑过去:“飞豹大哥,是你!” 孟飞豹大笑:“逍遥王还记得小人,实乃小人荣幸。” 三年前,赤云还处于大乱,他和孟飞云带着一群山贼四处逃乱,不幸和队伍分散,遇上了一群曼人,危机之时得龙千辰相救,后来,他找到了兄弟们,来到此处大山深处隐居,靠着从张首富那里打劫来的粮食和银钱过着,日子倒是滋润,但最近粮食吃完了,本想出来找个奸商打劫一番,不曾想看到龙千辰遇刺,于是带着人相救。 “飞豹大哥怎会在此处?”龙千辰问。 孟飞豹和一旁的孟飞云对视一眼,这才对龙千辰道:“那年战乱,与你分别后,我和兄弟们走投无路,就躲进了深山里。你不要误会,我们虽然占山为王,但没有伤害无辜,抢夺百姓。” 龙千辰看了他身后的弟兄们一眼:“我相信飞豹大哥。” 这时候,宋神医从马车里走了出来:“飞豹小子,飞云小子,多年不见,你们又长健壮了不少啊!” 孟飞豹兄弟二人惊呆了:“宋神医?” 他们飞跑过来,扑通跪下,对着宋神医跪拜。 “我们兄弟二人总算见到您老人家了!” 宋神医捋着胡子:“老夫没有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们两个。” 龙千辰走过来:“宋神医和飞豹大哥认识?” 宋神医点头,把当年救过孟飞豹兄弟二人的事儿说一遍。 龙千辰感叹这是缘分啊! 趁着护卫们处理尸体的时间,龙千辰与孟飞豹二人聊了起来,得知龙千辰竟要去百兽山,孟飞豹脱口而出道:“百兽山?梁小兄弟他们也是去了那里呢,也不知他们有没有平安到达。” 龙千辰被梁小兄弟这几个字吸引住了,询问之后,才知孟飞豹说的人是梁元,大喊缘分,没想到孟飞豹等人居然也认识梁元一行人。 宋神医眯着眼看着孟飞豹兄弟二人:“你们当时打劫梁小兄弟他们了?” 孟飞豹忙解释:“没,是,但是,反正就是没打劫成功,对不起,宋神医,我们知错了,再也不会犯了,我们现在已经不再随便打劫人了,只会劫富济贫,毛病改了不少。” 宋神医轻哼一声。 孟飞云将当年差点打劫了金毓等人的事儿告诉了宋神医和龙千辰,然后道:“我们在山里也快待不下去了,不想一辈子当贼,这几年我们一直在担心梁小兄弟他们的安危,也不知他们平安抵达了目的地没有,既然你们要去百兽山,可否带我们一程?” 宋神医冷哼:“想跟着我就直说。” 孟飞云挠头嘿嘿笑着:“被您老拆穿了,我就是想保护您,生怕再发生像刚才那样的事情。” 宋神医:“你们跟着我们去了,兄弟们怎么办?” 孟飞豹道:“当然是跟着我们,我这里共一百六十号兄弟,都是流血不流泪的好汉子。” 身后弟兄们大声道:“大当家和二当家去哪,我们就去哪!” 如此,宋神医也不说什么了,龙千辰很欣赏孟飞豹这群人,有了想招揽他们的心思,便与孟飞豹说了这事,孟飞豹没有立马答应,而是选择考虑考虑。 跟着逍遥王做事是种荣幸,但也失了自由,他们做了这么多年的山贼,早已经习惯了自由自在的生活方式,这种决定,孟飞豹不想一个人做主,想与所有弟兄们商讨一番。 在此处休息了一晚上,待孟飞豹回了山里,把其他弟兄也叫了出来,在天明的时候,随龙千辰和宋神医一起出发,前往百兽山。 ...... 丁洛满月了,无数人前来祝贺,丁家宾客满堂,一片喜气洋洋。 刚到宴席上入座,看到桌上的美味佳肴,金毓不知为何,竟觉得心里难受,没有胃口。 看出了她的异样,梁元关心低声询问:“怎么了?你脸色有些不好,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金毓摇头:“没有,只是觉得有些反胃。” 梁元一愣,悄悄为她把了脉,然后神色古怪的看了金毓一眼。 金毓眨巴着眼:“如何?” 梁元凑到她耳边咬牙切齿:“我要继续当和尚了!” 好不容易熬了一个月,原以为不会一次就中,他还能继续肆意妄为,结果,却......唉! 他是该高兴呢还是气愤呢? 算了,还是高兴吧! 梁元的反应和话语令金毓双眼一亮,这是有了,她怀孕了,肚子里有宝宝了! 哇咔咔,今天可真是个好日子啊! 好想高歌一曲,但必须稳住,现场还有这么多人呢,回家之后再嗨歌。 因为反胃,吃饭的时候,金毓没啥胃口,吃了一点点就不吃了,看得金母皱眉,金毓只好解释道:“来之前没忍住吃了一大碗炸洋芋。” 现场人多,怀孕的事这会儿不方便告诉爹娘,等宾客散去之后再给他们惊喜。 金母无语:“明知要吃席,还吃洋芋,吃就吃了,还不给我留点,不知道我也喜欢那玩意儿吗?” 金毓看了眼自家亲娘的大身板:“娘,你再喜欢也得少吃点,你似乎又长胖了很多,等回去我们称一下。” 金母咬牙:“你才胖,我这是福气,滚,我不称。” 扎心的臭闺女! 伤心之余,金母多干了两碗饭。 宾客散去,金毓去了陆小悠的屋子,看了眼丁洛小宝贝。 洛洛原本睡得很香,可金毓刚把脑袋凑过来,他立马就睁开了水灵灵的大眼睛,露出无齿笑容。 第206章 野牛王的妻儿妾室小弟弟媳侄子们 婴儿的笑容令人难以抵挡,金毓的心被彻底萌化,忍不住逗弄了丁洛几下。 丁洛也似乎很喜欢她,醒来不哭不闹的,见金毓逗他,他就咧嘴笑,小短腿蹬来蹬去的。 一旁的陆小悠笑着说:“洛洛很喜欢夫人。” “这么喜欢表姑?”金毓伸手摸了摸他的小脸:“表姑也很喜欢你呢!” 金母、金兰、金娇、梁月进了屋,见金毓在逗丁洛玩,也都跟着来逗弄孩子,结果金兰敢把丁洛抱到手上,小子就哇哇大哭起来,肉乎乎的小脸瞬间皱成小老头。 “饿了?” 金兰把孩子抱给了陆小悠,一落入亲娘怀里,丁洛就张着嘴儿往她身上凑,找奶吃。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21节 陆小悠抱着他去一边喂奶,听着丁洛呜呜吧唧吧唧的吃奶声,金毓母爱泛滥,轻抚了下自己的肚子,把金母拉到一边,在她耳边轻声道:“娘,我怀孕了!” 金母一喜:“当真?” 金毓无语:“这种事我会跟你开玩笑吗?” 金母撇她一眼:“你与我开玩笑也不是第一次了,前两年我追着问你孩子的事,你不耐烦了就忽悠我,说是怀了,结果过了几个月,肚子却不见大......” 金毓打断她道:“这次是真的,不骗你,骗你是小狗。” 金母眯着眼看了她好一会儿,随即咧嘴一笑,弯腰盯着她的肚子看:“就再信你一回,我的乖乖孙啊!” 金兰几人闻声走过来,金毓没有隐瞒,把怀孕的事儿告诉了她们,金兰几人高兴万分。 开心过后,金母对金毓叮嘱道:“你怀孕的额事儿先别声张出去,自家人知道就行了,三个月后再说。” 金毓点头:“我明白的。” 金兰:“怀孕了就好好歇息着,前三个月至关重要,粗活重活都别做了。” 金母:“有什么事儿就叫娘,酒楼有娇娇看着,娘随时都能抽开身。” 金娇在一旁使劲点头:“娘只管照顾大姐,酒楼有我呢,大姐若是想找我,也可以随时召唤。” 快满十五岁的金娇,已经是个大姑娘,该发育的地方都发育好了,尤其是个头,竟比金毓要高大半个头,看着有一米七五的样子,坚实的手臂,跟金母有得一拼,不过总体看去,体块没有金母那么雄壮,仔细的打扮打扮,还是很娇美的,只是个子比一般的女子高一些而已。 三年前,金母如愿开了个大酒楼,名为龙腾酒楼,是明国第一楼,一开始是金母痴迷于做菜,由她当大厨,金娇跟在一旁打下手,后来金娇进步飞速成了大厨,金母还培养出了十个厨子,大厨这个事儿就全落到了金娇和那些厨子的身上,金母清闲下来,心情好就去酒楼走走,做几道菜,也不忘发明或者跟着金毓学新菜色。 而金娇在当大厨的同时,还得跟着金毓学着如何管理酒楼。 金娇都表态了,梁月也不甘示弱:“日后我会紧跟着嫂子,我是大夫,能够更好的照顾嫂子。” 梁元虽然贵为皇帝,但因为明国没有什么医者,梁元这六年在当皇帝的时候也有继续当大夫,不仅耗尽心力把梁月培养成了女医,还培养出了五个医者,在青山城又开了一个医馆,指派了三名医者在那边坐镇,玉园医馆这边是由梁月和另外两名医者坐诊。 坐诊医馆的同时,梁月六人还得去书院给学生上课。 如今的流金书院,已经如金毓所期待的那样,成为了明国第一书院,实行九年义务教育,男女都可入学,分为启蒙区、少年区,大学区,所传授知识种类繁多,从少年区开始,学生就得开始接触医学药材护理。 去年六月的时候,手机升级赐给了金毓一本医典,内容也是直接灌输到她脑子里,只是意念过了一遍,她就知道这是为梁元量身打造的,于是把医典的内容写了下来,制成一本厚厚的书本给了梁元。 直至今日,梁元在忙于政务的同时,也不忘苦学医典上的内容,尽管灵泉对他的作用不是最大的,但他的理解能力、记忆力却一点都不输给经过灵泉彻底改造过的金毓。 自从怀了孕,金毓就被家人们全方位保护了,走到哪儿都有人跟着,这个不让做,那个不让提,令她感到很不自由。 温馨安稳的日子一晃一个月过去。 站在菜地里,金毓无奈的看着金母:“娘,我现在很强壮,怀孕没有对我造成任何不适,我能吃能喝能睡,你们真的不用天天守着我。” 怀孕已有两个月的她没有一点孕后反应,每天都很精神。 金母摇头:“不,必须守着,不守着我不放心。” 无论金毓怎么说,金母还是要守着她,摘了花菜和莴笋,母女二人正打算回屋,一群牛儿从山里跑了出来,为首的正是野牛王,跟在它身后二十六头牛是他的妻儿小弟弟媳侄子侄女们。 “哞!”甜人,许久不见,甚是想念,给点水喝。 野牛王直接朝着金毓而来,眼看一脚就要踏入菜地。 金毓及时呵止:“站住,踩坏我的菜,断你一年水。” “哞!”又是这个威胁! 野牛王及时刹住脚,身后的牛群也来了个急刹车,有一头小牛犊子没站稳,咕噜滚到了菜地边缘,晕头转向的站起来,一个不稳倒进地里,压坏了菜地边缘的两颗大莴笋。 小牛犊:“......” 野牛王很嫌弃的移开眼,对金毓哞哞哞。 那小蠢牛不是我儿子,菜是它压坏的,与我无关,你断它口粮。 金毓淡淡瞥了野牛王一眼:“自己的儿子都不护,你可真有出息,白长这么大个。” 如今的野牛王,已经不是以前的单身牛,它不仅有了媳妇儿,还有两个妾室,五头牛崽子,方才滚到地里的这头小牛犊,是野牛王最小的牛儿子,生产的时候,母牛摔了一跤,流了很多血,导致小牛出身体弱,反应比其他的牛崽子迟钝,靠灵泉水才慢慢健壮了些。 小牛犊子很坚强,很快就从地里爬出来了,走到金毓面前低垂着头,似在道歉一样。 金毓没有追究,先给小牛犊子水喝,再喂给其他的牛,最后才到野牛王。 随后,金毓让金母把菜拿回家,她带着牛群去牧场,金母不放心,金毓道::“有壮壮在,你有什么不放心的,在家里太闷了,我去外面透透气。” 第207章 晏飞航出事 金母头疼的看着野牛王一家:“就是因为有这些牛在,所以我才不放心。” 金母拉着金毓:“你现在是双身子,能和以前比吗?你是身体好,但牛终归是牛,再有灵性也是牛,难免会冲撞到你。” 女儿好不容易怀孕了,怀的是她的第一个小外孙(女),她能不小心翼翼一些吗? 金毓无语望天。 原来怀孕不是自己觉得辛苦,而是家人觉得你需要保护。 说不过金母,金毓也就不再多言了,母女二人把菜拿去放好,带着一群牛去了牧场。 梁家牧场规模极大,分成了十几个区域,鸡鸭鹅兔狐牛猪狍子鹿羊狗马样样有,牧场里的动物不是养来吃就是养来当劳动力的,不是什么动物都会像野牛王一家和雪团一家一样有灵性。 牧场现在有专门的人管理,无需金毓亲自去喂养,她今日只是来闲逛透气而已。 母女二人正逛着的时候,梁元过来了,一看到金毓,他脸上立刻露出了温柔的神情。 “逛累了吗?该回家吃饭了。” 金毓道:“本来不累的,你一来我就累了,这就跟你回去。” 金母呵呵:“我叫你回你不回,阿元一来你就回,唉!有了相公忘了娘啊!” 三人回到家刚吃了晌午饭,正准备出门,就见邵大青匆匆而来。 “启禀皇上,海上巡卫队在海里救了一个人,此人名为晏乘,乃炤国人,正在玉园医馆进行抢救。” 为了保证百姓的安全,梁元在三年前组建了一个海上巡卫队,负责在大海上或附近巡视。 今早例行巡视的时候,一条海豚驮着一人来到了巡卫队的面前,巡卫队们只是看一眼就知道那人不是明国人,见男子还有一口气,巡卫队就将人救了带上岸,通报给邵大青,将人安置进玉园医馆。 金毓和梁元到的时候,那人已无生命之忧,清醒了过来,浑身被海水泡得肿胀,脸颊浮肿看不出长相。 一看到金毓和梁元,晏乘就激动从床上滚下来:“梁夫人,梁公子,救我,救我家公子,求求你们!” 他不顾虚弱的身体,吃力的想爬到梁元二人面前。 药童忙过来将他扶起,梁月道:“你身体很虚弱,需要好好休息。” 晏乘却不管,看着梁元和金毓的目光仿佛在看救命稻草。 他嘶哑着声音哭喊:“小人走投无路了,才会大着胆子坐船出海来寻你们,求求你们,救救我家公子。” 梁元问:“你家公子是谁?” “晏飞航。” 自和明国做完了交易,晏飞航就带着人回了炤国,可刚到家就发现家里在办丧事,最疼爱他的父亲死了,一直看他不顺眼的大哥掌管了整个晏家,在他踏入家门后,扣上了弑父的罪名。 他大哥当时咆哮着:“你刚离开家里,父亲就病情加重,大夫来看说是中了毒,府中有下人看到你亲自给父亲煮了米粥,在粥里放了奇怪的东西,你下的慢性毒,需要过四五日才会发作,你以为在父亲毒发之前离了家,父亲的死就与你无关了,可你做梦都想不到,有人看到了你下毒,晏飞航,你恶毒啊!父亲那么疼你,你怎敢害他。” 欢喜归家,父亲却死了,晏飞航正陷在震惊和悲伤中,就被同父异母的大哥扣了个大罪名,他没有力气反驳,也没有时间反驳,就被他大哥报官抓走,关进大牢。 晏家是炤国京都第一首富,得皇上重视,晏家主的去世和晏飞航的弑父行为引起了众怒,皇上亲自下旨,要把晏飞航五马分尸,晏飞航的亲信们不相信他会弑父,冒险劫了天牢,并一把火烧了天牢,晏飞航自此下落不明,无数人在找他。 晏乘道:“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是大公子设计了我家公子,老爷是大公子害死的,可所有人都站在大公子那边,就连皇上也参与了进来,帮助大公子。我家公子有苦没地方诉。” 他抹着泪继续道:“公子被抓进大牢后,随公子出海的我们全被大公子控制了起来,从你们明国这里买的东西全部被大公子拿走了,我们这群人里,有一人背叛了公子,将你们明国的事儿都告诉了大公子,大公子拿着蛋黄酥配方和酒水去见了皇上。” 晏乘是趁着大公子进宫的时候施了巧计从晏家逃出来的,他本想去找晏飞航,却如何也找不到,后来还遭到了大公子派人追杀,他一路逃亡到渡口,躲进一艘商船中。 那船本是要去龙城国的,在半路的时候,他被船上的人发现了,因为是偷偷上船的,也没钱给船费,就被打了一顿关进黑屋。 他想方设法逃出来,偷了一小木舟,靠着木舟在大海上不吃不喝的航行了好几天,最后木舟被海浪打翻,他沉入海底,原以为会死在鲨鱼口中,却被一条海豚所救。 逃亡经历着实梦幻,晏乘永远忘不了那条海豚的英勇身姿。 得知晏飞航回去居然发生了这样的事情,炤国皇帝也知晓了明国的存在,金毓和梁元的脸上都很不好看,等晏乘说完了,他们让他好好休息,夫妻二人回了家。 回到房间,金毓问梁元:“你信晏乘说的话吗?” 梁元道:“看着不像说谎。” 金毓点头:“我也觉得不像说谎,不过小心谨慎,还是得好好查一查。” 梁元:“嗯,我会安排人去查的,炤国皇帝我不了解,上辈子没怎么接触,也没有和炤国打过仗。炤国不如赤云国一半大,但炤国人善于做生意,国内盛产翡翠,各国的很多翡翠都是从炤国购买的。” 金毓:“君王都有野心,若炤国皇帝真是个不安分的,得知日月部落自立为国,海雾还消失了,他应该会派人来查看。” 梁元:“我们静观其变就行了,至于晏飞航,他在哪我们不清楚,炤国的形势我们也不清楚,就算有心想帮忙也没法找人。” 金毓思索了下:“连皇上都想要他死,他在炤国肯定待不下去,应该会想办法离开炤国,但他会去哪呢?” 梁元和金毓是真的不了解晏飞航此人,如何也猜不到他的行动方向,只能在心里为他祈祷。 第208章 我们是来找梁元的 梁元派了两人出海去了一趟炤国。 养了三日,晏乘的伤无大碍了,能下地行走,只是身上的浮肿还未消除,一张脸依旧是又胖又丑。 金父和左七郎来看望他,金父道:“你不知道你家公子的行踪,我们一点线索都没有,实在没有办法帮你去找人,我们只能保证你的安全,在这里,你只管放心的住着,没有人会来伤害你的。” 晏乘闭了闭眼:“可我放心不下我家公子。” 金父安慰道:“也许你家公子跟你一样,也逃到了大海上,我跟大青说说,让他派巡卫队在海上加大巡逻范围,看看能不能找到人。” 晏乘闻言感激不尽。 待金父离开,晏乘就在药童的帮助下,慢慢起身试着走动,来到了外面,看到外面的景象之后,他惊呆了。 从海里被救之后,晏乘就晕死过去了,来到医馆三天,他从未出来走走,一直觉得玉园医馆与众不同,没想到医馆之外都是美不胜收。 晏乘做梦都没有想到,传说中的明国居然是这样的,什么野人,什么穷苦部落,这种有山有水有车有粮有着平坦大路的国家也叫穷的话,那炤国岂不是更穷。 炤国距离明国只需坐船六七天就能到,京都距离海岸很近,到了渡口坐马车三天就能抵达,为了不引起注意,梁元派去的这两人坐船到渡口的另一面从山路绕行去了京都。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22节 二十五天后,梁元派去打探情况的人回来了。 “皇上,晏乘所言是真,晏家的确出了大事,宴飞航正在被炤国通缉,这事儿在炤国京都闹得沸沸扬扬。” “我们在京都寻了几日,又在炤国海岸附近寻了一些时日,都没有发现晏飞航的踪迹。” 找不人在梁元的意料之中,炤国那么大,他的人去了哪里就是大海捞针。 晏飞航只能靠自己了。 至于晏乘,既然没有说谎,那就可以暂时留下来。 晏乘是个勤快老实的,伤好之后就在医馆帮忙干活,绝不当闲人,想用劳动来报答明国的救命之恩。 又过去了半个月,巡卫队还在海上巡查,没有等到晏飞航的到来,倒是等来了一百多个陌生人。 海浪翻滚,大船之上,负责掌舵的船夫看着前方的情况,不由得露出疑惑之色。 “鬼雾呢?怎么不见了?”他迷茫的看了眼四周:“这里是鬼雾所在的位置没错呀!” 一身青衣的龙千辰从船房中走出来:“怎么了?是走错路了吗?” 船夫果断道:“没有,以前我跟我家老爷来过鬼雾之外三次,每次都是我掌舵,这海路我是不会认错的。” 他指着右方一座小岛说:“那座岛是鬼雾的标志,没有错,这里就是鬼雾之外,可是雾呢?” 船夫百思不得其解,将船停了下来,不停的望着四周,试图找到鬼雾。 宋神医孟飞豹等人都从房里走了出来,见船夫嘀嘀咕咕的说什么鬼雾鬼雾的,都帮忙寻找,雾没找到,却发现那座小岛后面,有五艘船只快速而来,何为快速,那船只明明还没有他们的船十分之一大,速度确实快到出奇。 “尔等是谁?来此作何?”能容得下三十来人的船只上,为首巡卫队队长大声问道,他和兄弟们的手中,都拿着火铳,火箭,这是明国前年研发出的新武器,制作材料是从百兽山里找的。 看到这些穿着一样深绿色着装的海上巡卫队,龙千辰等人都愣了下,那船夫更是一脸懵。 “这些人是谁?” 龙千辰看了他一眼:“你不是航海老手,常跟着你家主子靠水路在诸国走动,对这附近的人和船很熟悉吗?” 船夫挠头道:“以前是很熟悉,但近几年咱们赤云国不是在打仗吗?我都六年多没有出海了,谁知道这里会发生什么变化。” 龙千辰不再搭理他,孟飞豹大步上前,扒着桅栏朝那五艘船只挥手:“哎!海上的兄弟们,你们是什么人?能跟你们问个路吗?” 巡卫队队长大声道:“问什么路?你们要去哪?” 孟飞豹也不隐瞒:“我们在找鬼雾,想去日月部落。” 闻言,巡卫队纷纷警惕万分,巡卫队队长问道:“你们去日月部落做什么?” 孟飞豹双手做喇叭状:“寻人。” “寻谁?” “梁元......” ...... 梁元小心翼翼的趴在金毓微微拱起的肚子上倾听小宝宝的心跳声,一脸入迷:“我听到了,宝贝在喊爹,说想出来跟我玩。” 金毓哈哈大笑:“你别这么逗,胎动都还没有,就想让宝贝跟你玩。” 梁元坐直了身子,温柔看着她:“辛苦娘子了,肚子越来越大,一定很累吧!” 金毓摇头:“目前一点都不觉得累。” 夫妻二人正说着话儿的时候,金母来敲门,在门外道:“小毓,阿元,晚上你们别做饭,去酒楼吃,娇娇发明了新口味的火锅,想让你们尝尝。” “好咧!” 黄昏,天边一片彩霞,美不胜收。 金毓在梁元的搀扶下,出门坐上马车,正要出发去龙腾酒楼,一直海东青从天边飞来,落到马车顶上。 这只海东青是去年自己送上门来找金毓的,喝了灵泉后就赖着不走了,然后就被金毓训练成了专门传递消息的空中飞禽,顺便还让海东青带来了二十多只鹰,在每个镇都建了驿站,负责传递消息,这样就不用让人费力的跑来跑去了,消息传得快,省时省力。 梁元从海东青的脚上取下信纸,拆开看了里面的内容,一向淡定无比的眸光瞬间变了。 “娘子,有熟人来找我们了!” “谁?” “龙千辰,宋神医,孟飞豹,孟飞云。” 金毓很震惊:“他们怎么会来这里?而且又怎么会聚在一起?” 梁元摇头:“不知道,信上只写了他们的名字,指明是来找我们的,巡卫队不清楚我们是否真的认识他们,就没有放行,把他们堵在了鬼雾之外,先写信来与我说明情况。” 金毓皱眉道:“那要让他们进来吗?” 梁元上辈子在赤云国遭了罪,这辈子不想再有瓜葛,所以带着他们三家来了这里,若是让龙千辰等人进来了,那有些秘密就藏不住了,势必会和赤云国牵扯上。 可龙千辰和宋神医对于梁元来说,是极为特别的存在,这六年,他虽然不说,可金毓心里却是知道的,梁元一直惦记着这两位亦师亦友亦徒的朋友。 第209章 突然其来的暴风雨 梁元沉默了一会儿才叹气道:“还是不让他们进来了,既然已经断了,那就断得干净一些。” 金毓道:“那你想去海上见见他们吗?” 她话音刚落,就有一阵强风袭来,朵朵乌云从天边而来。 金毓抬眼望天:“这是要下雨了,是海的那边。” 乌云越来越浓,狂风越发剧烈,梁元护着金毓返回了屋里,海东青也跟在他们身后进了屋,各家慌忙的收拾晾晒在外的东西。 “这么大的风,是要下暴雨?”金毓有不好的预感。 梁元皱眉看着鬼雾方向道:“那边的云层翻涌得极为厉害。” 金毓道:“若真的下了大暴雨,宋神医他们在海上就会很不安全。” 哗啦啦! 暴雨说来就来,大滴大滴的雨滴瞬间打湿地面,拍得屋顶啪嗒响,路人仓皇找避雨的地方,马车生意好的不行,有钱也坐不到。 海上波浪翻涌,船只摇摆不定,巡卫队们瞬间感到不对劲,见乌云越发浓厚,闪电雷声不断,狂风猛烈凶狠,巡卫队队长立马大声道:“所有人,全部离开海面,到最近的岛上避雨。” 他们明国造出的船虽然坚固,但在大自然面前,再大的船也依旧是渺小的,面对如此猛烈的狂风暴雨,若不赶紧靠岸找地方躲避,船只有可能会沉没。 五艘船立马朝着来的海岛而去。 巡卫队队长拿着一个喇叭状的东西,放在嘴边对着龙千辰等人大喊:“你们也跟我们走,赶紧的。” 经喇叭传出的声音很大,清楚的落进了龙千辰等人耳中。 海浪翻涌得厉害,大船摇动不停,龙千辰等人站都站不稳,他们也意识到了危险,保护着船夫去掌舵,迎着狂风暴雨开着船跟在巡卫队的船只后面。 也是他们的船够大够坚实,速度也快,没多久就跟着巡卫队来到小岛边上,小岛上设了渡口,把船只固定在岸边,龙千羽等人纷纷下船跟着巡卫队踏上小岛,朝着移动四合院跑去。 看到四合院的瞬间,龙千辰心中震惊,进了屋,看到里面的一切之后,更是一脸不可思。 “这么小的岛上,居然会有这么好的房子,青砖大瓦房!!!”孟飞豹抹了把脸上的雨水,惊叹的看着屋子四周:“这房子比我的山寨还好。” “结构也是极为特别。”孟飞云道。 宋神医看着巡卫队队长:“你们是日月部落的人吗?” 巡卫队队长没有回答,见他们浑身湿透,还有好几个人受了伤,让人拿了干衣服过来给他们换上,还给上了药。 衣服全都是棉质的,是巡卫队的特有服饰。 换上衣服的宋神医等人疑惑不已。 外面的暴雨越发猛烈,岛上的许多树被大风刮断,沙石飞起,海水不断的拍打到岛上,众人隐约感觉得到房子在摇晃。 “门窗全部关紧,做好防台风准备。” 巡卫队们有条不紊的忙碌着,做好了一切抵御暴雨的准备。 看到他们这般镇定处事不惊,龙千辰等人面面相视,许久都说不出话来。 这些巡卫队的反应和行动力太厉害了,就跟训练了很多次似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是从大国军营里走出来的优秀大将呢! 所有预防准备做完了,巡卫队队长这才转身对龙千辰等人道:“你们不用担心,这座岛是不会被淹没的,我们的房子很坚实,也不会被吹走。” 宋神医喝了口温水问:“这里经常有这种危险的还是暴风雨吗?” 巡卫队队长道:“会有暴风雨,但不会像今天这么大,这种大暴雨,五年难得一见。” 龙千辰:“你们肯定就是日月部落的人,可人人都说日月人不会盖房子,但你们这个房子明明比我们赤云国盖的还好。” 巡卫队队长道:“以前是不会,但现在会了,在消息传来之前,我是不会与你们多说的,也请你们不要随意走动,屋里的东西不可乱碰。” 龙千辰点头:“我们知道了,我们会遵守你们的规矩的。” 暴雨持续了两个多时辰,待乌云逐渐散去,海面恢复平静,天色也逐渐暗了下来。 岛上被狂风吹得乱七八糟的,众人来到海边,只见船只都还在,但龙千辰等人的大船船帆却断了,船上还涌入了很多很多的水,大部分船房都被水淹没,船只往海里沉了许多,船上的大部分物资都被海水泡坏,无法再使用。 “船成了这个样子,我们无法回去了!”船夫瘫坐在地。 孟飞豹带着人上船寻了好一会儿才返回来道:“吃的也没剩下多少了。” 宋神医唉声叹气:“一路上都是平平安安的,没想到到了海上却出了事,这大暴雨来的真不是时候。” 五年一次,也能被他们遇上,真是够倒霉的。 巡卫队们帮他们看了看大船,的确是不能继续使用了,此船需要找大师来维修。 巡卫队队长暂时收留了龙千辰等人,正想要召唤老鹰来传递消息回国内,一只海东青飞了过来,看到这只海东青的瞬间,巡卫队们纷纷露出恭敬之色。 此鸟不仅是他们明国的传信员,更是国之神鸟。 海东青落到了巡卫队队长的面前,站稳后,它低头自个用嘴把信纸从腿上取下,丢到了地上,不让谁碰自己一分。 龙千辰等人看得惊奇。 巡卫队队长捡起信纸看了一遍,然后转身对龙千辰等人道:“我们的确是日月部落的人,不过日月部落已经不再是部落,我们已经自立为国,名为明国,我们是明国人。” 他扬了扬手中的信纸继续道:“我家主子回了消息,说是我们明国之中的确有你们要找的人,他们也同意见你们了,天色已经不早,你们的船也坏了,今晚请你们暂且在这里休息,明早会有船来接你们。” 龙千辰等人欣喜万分。 “太好了,梁小兄弟他们果真还活着,活着就好,好啊!”宋神医笑得合不拢嘴。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23节 孟飞云难以置信:“日月部落居然已经自成为国了,真是了不起,以这栋大房子来看,明国人应该过得很好,并不是传说中那般。” 第210章 名副其实的世外桃源 巡卫队们没有与龙千辰等人多说,传达了上头的命令之后,他们就去岛上收拾暴风后留下的残局了,龙千辰等人见此,纷纷跟着去帮忙,什么也没有多问,忙完之后,就回到巡卫队们安排的房间休息,对房子里的一切都十分好奇。 翌日,天空阴沉沉,似要下大雨的节奏。, 卯时三刻,一艘巨大的客船来到了小岛边上。 “好大的船,看着比我们赤云国的商船还要好!”宋神医走上前左右上下的打量船只。 身后龙千辰等人也是一脸好奇。 这时,从船上走下来十几人,他们手里拿着粮食衣物。 为首之人是袁大武,他来到巡卫队队长面前问了昨日的情况。 巡卫队队长实话实说:“还好,没有人死亡,只有三个巡卫队受了轻伤,哦,还有那群客人,他们之中也有五个兄弟受了点伤,我们已经给他们上过药了。” 袁大武表示明白了,让身后的人把物资拿上来:“辛苦你们了,因为有你们保护,百姓们才得以安康,这些是补充给你们的物资,再过几日,就会有人来换班,再坚持坚持。” 巡卫队队长笑着道:“坚持是肯定会坚持的,就是有点想我媳妇儿了!哈哈哈,放心吧,我们不会偷懒的,一定会好好干,巡卫队是光荣的。” 待巡卫队将物资拿进屋,袁大武才走到龙千辰等人面前。 “客人们,你们昨日受惊了,欢迎你们来到明国,我是大人派来迎接你们使者,我叫做袁大武,你们可以唤我大武。” “大武兄弟。”孟飞豹从善如流的喊了声:“请问你家大人是谁?” 袁大武没有回答,只是神秘的笑了笑:“等到了明国你们就知道了。” ...... 渡口,一艘大船慢慢靠岸,船上的人还未下来,跟昨天一样猛烈的暴雨再次倾盆而下,弄得百姓们骂骂咧咧的。 连续两天的狂风暴雨,摧毁了他们的很多庄稼,还耽误了许多事情。 直到晌午,暴雨才停了,四处涨水,哗啦啦的响,地势最矮的曲兰镇被水淹进了屋里,水高到膝盖的位置,护国子弟兵们第一时间赶去曲兰镇帮助百姓们。 各镇之中,随处可见互帮互助之人。 梁氏庄园。 梁元把金毓带到医馆之后,就匆匆出了门,两天的暴雨给他增添了不少事务。 金毓把龙千羽等人要来的事情告诉了金父等人:“原本相公是不想让他们进来,打算去海上见他们的,可突然下起了暴雨,我和相公心里都有不好的预感,生怕宋神医他们在海上出事,就改了主意,派人去接了他们。” 这两天暴雨不断,金父和梁宏没有外出,全都聚到了金家这边,品尝金母做的新菜。 金父放下筷子道:“来了也好,他们不是坏人,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咱们没什么好怕的。” 梁宏道:“反正已经有一个炤国知道了我们明国的事情,再多一个赤云国也没什么了。” 金毓嗯了声:“我和相公也是如此想的,在坐着五艘大船去见景恒等人的时候,我们不就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吗?百姓们也都没有一个是怕的。” 她端起碗道:“有朋自远方来,我们自当欢迎。” 金父哈哈大笑:“必须好好招待。” 金母霸气道:“我要做一桌子的拿手好菜。” 金娇道:“我给娘打下手。” 金毓道:“他们来了一百多号人,在家吃会很不方便,去酒楼简单一些。” 受暴雨影响,龙千辰等人比预算的时间来的晚一些,申时的时候,他们才踏进了彩云镇,梁元还未从外面回来,是金父和金虎去镇外迎接的人。 看到金父的那一瞬间,宋神医等人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他们做梦也没有想到,日月部落和金父会有这样的变化。 “金老弟,六年不见,你变化真大,我差点没认不出来。”宋神医感叹道:“来这里之前,我们还担心,生怕你们没有平安来到这里,现在看到你们过得这么好,我也放心了。” 金父笑着道:“劳你们牵挂了,当初我们也是经历了很多磨难才来到的这里,此事说来话长,你们先随我回去,我再与你们慢慢细说,我的家人们都在等着你们。” 龙千辰等人有很多话要说,但跋山涉水这么久,他们实在劳累,见金父这么说了,他们压下心底的疑惑和震惊,不再多言,跟着金父坐上马车离开。 见马车远去,负责送龙千辰等人过来的袁大武等人转身离开镇子。 车上,孟飞云很好奇:“金叔,你们家居然有这么多马车!” 他们有一百多人,金父居然准备了二十多辆马车来迎接,而且这些马车每一辆都是一样的,内饰也一样,还铺了软垫。 金父哈哈笑着道:“这些马车不全都是我们家的,有一部分是载客车,围绕着整个彩云镇转一圈,一人只需两文钱,任何人都能坐。” 除了在镇子里转悠,每个镇还有长途马车。 宋神医等人面面相视,世界观又一次被刷新。 一路走来,明国的一切都令他们移不开眼。 马车来到了龙腾酒楼。 二楼已经被腾空,专门用来招待龙千辰等人。 下了马车,看到眼前能媲美京城第一楼的大酒楼,宋神医等人又是一脸吃惊。 接到消息,金毓等人忙从酒楼里走出来,看到门外的宋神医等人,热情的迎了上去。 “宋神医,你们来了,快快请进。” 宋神医等人呆呆的跟着金毓等人上了二楼,金父和金虎把孟飞豹的弟兄们安排进包间之中,最后和金毓、金母、梁宏几人一起同宋神医、龙千辰、孟飞云、孟飞豹坐到一个包间里。 包间的桌子很大,放菜的位置是个大理石转盘,能围着坐二十个人,金毓给梁元留了位置。 刚坐下没有多久,丁达一家忙完事情也过来了。 看到这一家子也是过得如鱼得水的,宋神医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这三家人来这里真是来对了。 明国是个名副其实的世外桃源。 第211章 梁宏有了假肢 梁元忙完事情来到龙腾酒楼的时候,孟飞豹正好从包间出来去找茅房。 “梁小兄弟!你可算来了!”看到梁元,孟飞豹比看到金毓一行人还激动,直接从二楼飞跳下来,咻的一下就想扑过来抱住梁元,吓了正在一楼吃东西的客人们一大跳。 作为帝王,梁元走到哪里都有侍卫护着,此时身后就跟着两个侍卫,看到孟飞豹的举动,两侍卫就要拔刀。 “不可动手。”梁元及时制止道。 两侍卫立马将拔了一半的刀快速收回。 孟飞豹将梁元抱了个满怀,拍了他的背两下,才把人放开,兴奋的看着他:“梁小兄弟,六年不见,你过得可好?” 梁元笑着道:“我很好,孟大哥,你和以前一样没有变化。” 孟飞豹哈哈笑着:“变化还是有的,变老了,你看我这边,白发都长出来了。” 他惊叹的看着梁元:“我真是没有想到,这辈子还能与你们相见,梁小兄弟,老哥我这心里有好多好多的话想跟你们说。” 梁元抬手道:“咱们楼上慢慢说。” 孟飞豹道:“我先上个茅房先。” 看到梁元太激动了,忘记了上茅房,这会儿快憋不住了! 等孟飞豹从茅房出来,梁元这才和他一起上二楼,楼下客人们看着孟飞豹的背影,都在心里猜测他的身份。 踏入包间的时候,菜已经上了一半,宋神医等人都在好奇的看着桌上的火锅和各种配菜。 梁元在门口的时候,还能听见龙千辰好奇的询问。 “这是什么菜?黑乎乎的。” “这是木耳,我大姐在山里发现的,可好吃了,凉拌爆炒都可以。”这是金虎的回答声。 “那这个呢?” “西兰花,也是一种花菜,只是颜色和赤云国的花菜不一样。” “这个长得像辣椒又不是辣椒的是什么?” “秋葵。” “......” 听到龙千辰的声音,梁元的步伐在门口顿了下,随即推开门,同孟飞豹走了进去。 听到开门声,屋里的人纷纷扭头看过来。 “梁元兄弟?”宋神医吃惊的站起身。 当年认识梁元的时候,他还只是一个身形偏瘦,仿若野狼一般的少年,六年过去,他就仿佛和金毓一样,完成了蜕变,周身都散发着威严霸气的气质,明明穿着的也只是布衣,却如同一个高高在上的帝王。 龙千辰也很意外,不过相比来到这里后最开始的震惊,他现在的接受能力慢慢变强了。 梁元走过去,与宋神医几人打了招呼,随即,坐到了金毓的身边,温柔的询问她:“累不累?” 金毓摇头:“不累,一直都是爹娘他们在招待客人们,我什么都没有做。” 宋神医等人已经从金父的口中得知,金毓和梁元成亲了,金毓有了身孕,这会儿看到梁元一来,最关心的是金毓,他们都笑了笑,只觉得这对夫妻般配极了。 龙千辰是个自来熟的,虽然当初只和金毓三家人有一面之缘,并没有过多的交情,但他心里一直把他们当做恩人,惦记着他们的安危,见了面之后,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噼里啪啦的就跟金毓等人说个不停,问题也是一个接着一个。 “梁元大哥,你如今是在明国做什么?当官吗?” “金毓姐姐,以前我觉得很有气质,再次见面后,我才发现,你不仅有气质,还是个绝世美人,太美了!” “梁元大哥,你可真有眼光,你和金毓姐姐真般配!” “......” 说着,说着,龙千辰目光转到梁宏的腿上,震惊的睁大眼,不可思议的惊呼。 “梁伯伯,你的右脚居然长出来了!” 一听这话,宋神医和孟飞豹兄弟二人这才恍然反应过来,想到了梁宏的腿,他的右腿是断的,可现在坐在他们面前的梁宏,右腿却是好的。 见他们终于发现自己不一样的地方,梁宏骄傲的大笑起来:“断腿怎么可能会长出来,我又不是妖怪,这个不是真腿,是假肢,我儿媳妇聪慧,见我单腿走路辛苦,就绞尽脑汁的想了个制作假肢的法子,和阿元一直做了许久,才给我做出这么一只腿来,你们看看,是不是很逼真。”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24节 他他绕起一点裤脚,让宋神医等人看看假肢的模样。 宋神医激动的起身,大步来到他面前,蹲下身子仔细的看了看,嘴里惊奇感叹:“断腿之人,居然能有假肢行走,梁宏兄,能否请你走两步给我看看。” 梁宏已经从梁元那里了解过宋神医了,知道他是个医痴,今天要是不让他看个过瘾,他肯定会心痒难耐吃不下睡不着的,就站起身,当着宋神医的面走了几步,步伐跟正常人无异。 宋神医惊呆了。 对桌上的那些新奇的食物都没了兴趣,眼里只有梁宏的假肢。 梁宏道:“宋神医,菜还未上齐,你随我去隔间,我让你好好看个过瘾。” 宋神医眼一亮:“好好好!” 二人当即去了隔间。 一进去,梁宏就很痛快的摘下假肢,递给了宋神医。 宋神医犹如好奇宝宝, 抱着假肢看得入迷。 梁宏道:“刚开始使用假肢的时候,我是很不适应的,痛苦,实在很痛苦,可是孩子们很细心,每日都会抽出时间坚持不懈的陪我练习,他们都这么孝顺了,我作为父亲,怎能让他们失望呢,就咬牙坚持了下来,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我才彻底的适应了这个假肢。” 宋神医听得入迷,对医术这块似乎又有了新的认知。 菜上齐了,金虎去敲门,喊梁宏和宋神医用饭。 被满足了的宋神医吃得很开心,一口凉拌木耳下去,便是一发不可收拾。 “好吃,太好吃了!我喜欢这个木耳!” “海鲜也很好吃,比我们的厨子做的好吃。” “这个酒楼里的厨子该不会都是御厨吧!做的这些菜也太好吃了!” “这个是什么酒,怎会如此与众不同?” “这是葡萄酒!” 与此同时,其他包间中,孟飞豹二人带来的那些弟兄们,也一个个吃得满嘴油,尽兴无比。 宋神医等人全部吃撑了,若不是太饱了,他们真想把锅底都喝了。 龙千辰打着嗝抚摸自己的肚子:“我好久没有吃这么饱了!太痛快了!” 孟飞豹靠在椅子上:“我要一辈子待在这里,不回赤云国当山贼了!” 第212章 彩云镇的夜生活 孟飞豹说的,就是孟飞云想说的,他偷偷看了金毓三家人一眼,他能感觉得到,这三家人在这里过得十分肆意痛快。 今天所见的一切,都是他一直梦寐以求的。 他们是山贼,在赤云国只能过偷鸡摸狗的生活,虽然龙千辰有过想要招揽他们的想法,但是与之相比,孟飞云更喜欢这里的生活。 就算对明国还不够了解,但他就是喜欢这里,这里是人间仙境。 饭后,众人也不急着离开,就坐在包间里嗑瓜子打牌聊天。 “打牌?” 看着眼前精致的纸牌,宋神医等人又都变成了好奇宝宝。 这又是什么新鲜的玩意儿? 明国怎么有这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 梁元耐心的给他们说了纸牌的玩法。 宋神医等人听得似懂非懂,上手玩了几把之后,才慢慢的适应了,然后沉迷于其中,不知疲惫。 初来这里,宋神医等人不止震惊还很拘谨紧张,大餐外加玩牌之后,他们才彻底放松了下来。 黑夜降临,彩云镇的夜生活开始,彩色灯笼高挂,街上人来人往,叫卖声嬉笑声不绝于耳,一片繁荣。 从酒楼出来,宋神医等人本来都已经困了,个个打着哈欠,但一看到外面的夜景,立马就精神抖擞起来。 “哇!那个是什么?跟云朵似的。”看到一群小孩少女在围着一个摆摊的老人买一种用竹签窜着,跟云朵一样的东西,龙千辰问。 金娇笑嘻嘻的回答他:“那是棉花糖,它仔细看看,就会发现,它不止像云朵,还很像棉花,” 她指了指其他铺子:“那是糕点铺,里面有很多你们没有吃过的糕点,那是水果屋,你们刚才吃的西瓜在那里就有的卖,味道不比酒楼里的差哦。” 金虎也热情的给孟飞豹兄弟二人介绍街上的各种东西,听得他们热血沸腾。 孟飞豹激动的说:“梁元兄弟,我对你们这里的夜市实在太喜欢了,我能不能走着去你家,不坐马车。” 他身后的弟兄们也赶紧附和,也不想坐马车,想步行沿途欣赏彩云镇夜景。 他们长这么大,多半时间都是在山里躲着,小的时候是在乡下,从未逛过这种美不胜收的夜市。 见他们都振奋得很,金父、丁达、丁风、丁潇几人就自告奋勇,带着他们步行游玩夜市,其余的人则坐马车先行回去,宋神医也跟着梁元走了,年纪大了,一天下来,累得不行,他现在只想赶紧休息,没精力和孟飞豹等人一起玩闹。 金毓和梁元带着宋神医去了梁庄,梁宏和梁月回了医馆,金兰、金母等人则各自回了家。 三家之中,数梁庄最为宽敞,依照金毓二人的安排,只要龙千辰等人愿意,他们可以全部暂住在梁庄里头。 梁庄与皇宫区别甚大,宋神医进去的时候,只以为梁元是在这里发了大财,所以才盖了这么大的房子,做梦都不会想到,梁元乃一国之君。 山庄里挂了很多的灯笼,沿途也可以在夜里看到很多美丽的景色,宋神医正看得起劲,忽的就对上了一双闪亮的大眼睛。 “啊!”他吓得惊叫后退,一个大影子从树后走出,哒哒哒的几下跑了过来。 以为那东西是要攻击自己,宋神医忙转身就跑,岂料那大玩意儿挨近之后,就拐了个弯,去了金毓面前,想用脑袋拱金毓撒娇,被梁元一巴掌打开。 “说过多少次,别再用你的脑袋碰我媳妇儿,她现在很娇贵,不,她一直都很娇贵,容易受伤,你是不长记性吗?”梁元冷眼看着野牛王。 被打开的野牛王很气愤,可一对上金毓凶巴巴的眼睛,它立马就怂了。 不碰就不碰,谁稀罕! “哞!”甜人,给点水喝,渴了。 野牛王泪眼汪汪的看着金毓,发出的声音一点都不霸气,相当的娇软。 金毓已经习惯了野牛王的花式撒娇讨水,都懒得翻白眼了,从侍女手里接过水囊,喂野牛王喝水。 宋神医回了神,看了野牛王好几眼,这才想起这个大家伙:“这是当年的那头野牛?” 金毓点头:“是的。” 宋神医倒吸一口气:“这家伙比以前更壮大了!” 金毓笑着说:“它不止变壮了,还有了很多孩子。” 宋神医赞叹:“了不得,实在了不得。” 野牛王扭头看了宋神医一眼。 这个丑人是谁? 它已经不记得宋神医了,不,它压根就没记住过这个人,长得不在它的审美范围内。 不认识的人,野牛王一点都不想搭理,喝了水,就去了牧场。 牧场那边热闹得很,时不时会有各种兽吼声传出,听得宋神医浑身发毛。 金毓解释道:“山庄里建了牧场,养了很多动物,等您老休息好,有空我们再带你们去瞧瞧,不过,绝对绝对不能擅自过去。” “那头名叫壮壮的野牛,也是养在了牧场里?” 金毓点头。 宋神医道:“哦,我知道了,你们放心,我保证不会擅自乱走,去找死的。” 他怕被牛撞飞,那头牛看着太吓人了! 金毓有孕在身,又是女子,不方便招待男客人,招待宋神医的事儿,就落到了梁元的身上,见宋神医眉眼都是疲惫之色,梁元带着宋神医去了休息之处,金毓也回了房间,洗漱一番,倒在床上正准备入睡,忽的感觉肚子里有点动静。 “是胎动吗?” 金毓抬手抚摸肚子,靠在床上温柔的看着:“不到四个月,就有胎动了?” 她闭上眼认真去感受,肚子里啥动静都没有,方才的异样只是一会儿而已。 梁元送宋神医到了客房就回来了,进屋见金毓还未睡,摸着肚子不知在想什么,不解的走过去:“怎么还不睡呢?” 金毓道:“嘘,我在感受胎动。” 梁元双眼一亮,忙过来在床边坐下:“宝宝动了?” 金毓点头:“动了,但只是一下下,这会儿已经不动了。” 梁元直接把耳朵贴上她的肚子仔细的听。 “我听见了,宝宝动了,还踢了我,真有力。” 金毓:“......”为啥我一点感觉都没有,你是在梦游吗? 彩云镇的夜生活在子时才会结束,孟飞豹等人直接就玩到了那个时候,来到梁庄的时候,一个精疲力尽,进入梁元让人提前安排好的客房后,随便洗漱一番,沾床就睡,直到翌日辰时,才被一群喜鹊给吵醒。 第213章 李信要查金毓等人 喜鹊在枝头叽叽喳喳叫个不停。 龙千辰等人却不觉得吵闹,闻着窗外的新鲜空气,反而觉得心情很好。 见窗外的有一片果林和几亩地,不少家仆正在地里忙着,还从瓜田里摘了几个大西瓜,龙千辰俊眸一亮,盯着那些西瓜怎么都移不开眼。 “七公子,你起了吗?吃早饭了!”屋外,有护卫在喊,这是龙千辰带来的护卫之一,乃军队里的高手,负责保护他的安全。 “唉!来了 !”龙千辰收拾一番就精气十足的出了屋子,客房这边饭屋,他们的早饭并不是和金毓梁元二人一起吃。 早饭是很简单的小笼包,皮蛋瘦肉粥,豆浆。 “这粥里黑乎乎的是什么东西?”龙千辰好奇的问了问一旁的丫鬟。 丫鬟恭敬道:“这是皮蛋。” 皮蛋?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25节 这又是什么新鲜美味? 龙千辰满怀期待的尝了一口。 唔,好吃。 对面的宋神医和李信也尝到了皮蛋瘦肉粥的味道,宋神医也很喜欢,但李信却觉得这个所谓的皮蛋有股奇奇怪怪的味道,腥味难闻,他很不喜欢 。 可再不喜欢,他也没有说出来,还是皱着眉头忍着不适将粥都吃完了。 吃了早饭,龙千辰等人就出去散步,这一逛就是一发不可收拾。 这个山庄很是与众不同,富人都喜欢在山庄里建设假山假水,弄一些花花草草观赏之物,但这里却没有,山庄处处是种植农作物的地,菜地,瓜地,水田,不仅美观,还长势极好,有许多他们从未见过的品种。 龙千辰曾在一个村子住过十几日,和农民打过交道,见过他们种的养的各种东西,却没有哪一样有这里种的好。 “田园风光无限美。”龙千辰忍不住感叹了一句。 宋神医目光一转,看到不远处的孟飞豹等人,带着龙千辰几人就走了过去。 见孟飞豹带着一群弟兄们一副要出门的样子,宋神医问道:“飞豹,飞云,你们要去哪?咱们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可不能乱跑,给梁小兄弟他们添乱。” 孟飞豹笑着道:“宋神医,七公子,你们来得正好,我们这是要去昨天的那条彩霞街上玩呢!梁小兄弟刚才给我们说了,彩霞街白天也很热闹,还有各种各样的美食,我们想逛的时候可以随时去,街上治安很好,很安全,只要我们不主动找麻烦,想怎么玩都行。” 孟飞云道:“昨天逛了一晚,我脑子里依旧对彩霞街念念不忘,这个白天定要好好逛一逛,明国也是用金银作为交易货币,且卖的东西都很便宜,我们可以随便买买买。” 龙千辰兴奋的举手:“对,买,使劲的买,那么大的西瓜,才一文钱一斤,我要买很多很多的,带回赤云国,让我朝的瓜农都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西瓜。” 龙千辰等人被明国的一切迷了眼,实在压不住心底的兴奋,说好之后,一群人就兴冲冲的出了门,路过金家的时候,见金虎在地里除草,把他也带上了。 想着龙千辰等人是第一次来,生怕他们在外面迷路,梁元指派了几个侍卫给他们做导游。 连续五天,龙千辰等人都在玩,逛完了彩云镇,就去逛其他镇子,还去海边走了一趟,看到了海边的精致度假屋。 孟飞豹捂住嘴巴,眼泪不争气的滚落:“以后谁敢再跟我说明国是野人部落,我就一巴掌呼死他,妈呀!这里简直就是人间仙境啊!吃的玩的住的穿的,人家什么也不缺。我好羡慕明国人啊!” 其他人也是对明国人羡慕到不行,这一瞬间他们真希望自己就是明国人,可以一辈子留在明国,当明国的百姓。 只有李信皱着眉头,趁着孟飞豹等人都去其他地方玩了之后,对龙千辰和宋神医低声道:“七公子,宋神医,你们不觉得很奇怪吗?日月部落为何会有这么大的改变,鬼雾又为什么会消失?二位请不要忘了我们此次来这里的目的,我们是来找福星的。” 龙千辰淡淡的看了他一眼:“我没忘记我哥的交代,也知道这里很奇怪,但那又如何,你难不成想说,这里会变成这样 ,是福星所为吗?” 宋神医道:“福星是玄远大师算出来的,我们不知道他们长何模样,当初说是在百兽山,我们在百兽山找了,什么也没有发现,后来会决定来这里,是为了打听梁小兄弟他们的消息,不是为了福星。” 他神色一顿,猛地盯着李信看:“你是觉得福星就是在梁小兄弟他们十四人里头?” 李信点头:“可能性很大,为了证明我的猜测,我们需要打听清楚梁元他们来了日月部落之后,都做了些什么?若这里的一切都是因为他们才改变的,那他们肯定就是福星。” 宋神医皱眉:“你别胡来,梁小兄弟他们是善良之人,他们记得以前的交情,才会如此热情招待我们,我们不能仗着他们对我们好就随便胡来,任谁都不想被人暗查。” 李信不赞同:“不查我们如何知道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龙千辰看着他:“等他们自愿告诉我们。” 李信低垂下头,心想梁元那帮人只怕不会说的,明国太诡异了,他必须查清楚。 这里有很多赤云国没有的东西,这两日他发现了,明国人所用的农具和各种工具都十分别致,能够加快做农活的速度,省时省力,若能在赤云国推广开来,定能造福赤云百姓。 梁元没有日日招待宋神医等人,那晚聚餐之后,第二天他就继续忙着自己的政事了。宋神医他们都是自己玩自己的,没有人会限制他们的自由,也没有人会说他们的不是。 这日,金毓算着水晶葡萄应该成熟了,就来了果园,想摘点葡萄尝尝鲜,还未进入果园,一抬眼,她就看到了不远处的,孟飞豹和孟飞云,他们身后还站着十几个山寨的弟兄们,纷纷目光火热看着果林,口水滴答滴答的往下掉。 第214章 水晶葡萄 “孟大哥,孟二哥,你们这是在看什么?”金毓疑惑的问。 孟飞云擦了下嘴角:“我们在看果园。” 孟飞豹滋溜的把口水吸回去:“你们家的果园又大又好看,这是怎么种出来的啊?” 弟兄甲道:“我们在山寨里的时候,也学过种地种果树,却种什么死什么,啥也种不出来。” 弟兄乙道:“不,我们还是种出东西了的,一堆草。” 弟兄丙:“那种草不用种也能长出来,被种之后反而长慢了,还枯黄枯黄的。” “......” 金毓算是听明白了,感情飞豹寨的人也是和当初的日月人一样,是种地废材,不受老天照顾的那种。 孟飞豹从怀里掏出一把瓜子:“这几天玩得起劲,一回头才发现,银子花完了!” 孟飞云:“我也花完了。” 其他弟兄们:“我们也花完了!” 金毓:“......”因为银子花完了,所以你们就对着我家果园流口水。 她问:“你们都买了些什么?” 孟飞豹道:“没什么,就是买了点吃的,包子、煎饺、炸洋芋、凉面、卤肉、蛋黄酥、酥饼、西瓜、李子、桃子......哦,对了,我还买了些蚊香,最近蚊子多,你们这里的蚊香很好用,还不熏人,闻着特别神清气爽。” 孟飞云:“我买的比我哥的要多很多很多。” 其他弟兄们买的也多数都是吃的,玩的穿的没有几样。 孟飞豹忽然振奋的道:“我还去了一趟游乐园,最喜欢里面的鬼屋,刺激呀!我一次性玩了二十次,痛快。” 金毓:“......” 明国去年中旬开始建设的娱乐设施,游乐园是今年三月才建好的,孟飞豹居然连这里也去玩过了,还玩上瘾了,若不是银子花完了,他现在应该已经跑在游乐园里,哪还会在这里跟金毓唉声叹气。 金毓开了口:“需要我借你们银子吗?” 孟飞豹使劲摇头:“你们的银子又不是大风刮来的,借了这次,下次呢?” 孟飞云忽的看向金毓,站起身,理了理衣服,斯文有礼的问:“梁夫人,请问一下,你们明国还接收外来人吗?” 金毓听懂了:“你们想留在明国。” 孟飞云点头:“是的,不瞒你们,当年一别之后,我们打劫了张首富,躲开曼军,逃进了另外一个深山里躲了六年,我们也想恢复正常人的生活,可赤云国这么乱,谈何容易,来到了这里,回想起以前的日子,我们才知以前过得有多狼狈,我们其实别无所求,只求过得安稳,有吃有喝,可以像普通百姓一样娶妻生子。” 孟飞豹:“我都快四十岁了,跟你爹差不多大的年纪,连个媳妇儿都没有。” 在场的其他弟兄们也是神伤不已。 金毓看了他们好一会儿,这才道:“明国已经不接收外面的人,不过你们若真想留下来,我和相公可以帮你们想办法。” 在庄里的这些日子,家仆侍卫侍女们都是称呼她和梁元为老爷夫人,孟飞豹等人并不知道她和梁元的真实身份,只知道他们现在住上了大宅子,是富人。 一听金毓肯帮忙,孟飞豹等人感激不尽。 金毓道:“我家葡萄熟了,你们要尝尝,免费的。” 孟飞豹等人却摇头:“不不不,我们不尝,住在你们家多日大吃大喝的已经很打扰了,哪能再吃葡萄,这东西可是很珍贵的。” 在赤云国,葡萄是贡品。 金毓笑着道:“在这里,家家都种有葡萄,并不珍贵,这是很常见的水果。我们家种的水果,都是拿来自己吃的,不是卖的,你们难得来一次,我怎能不好好招待的,别客气,随我进果林便可。” 孟飞云犹豫了下:“我们都是男人......” 男女有别,他们这么多的男人,怎能跟着梁夫人进果林,若是让人看见误会了怎么办? 金毓知道他们的顾忌,笑着道:“果林有果农看守。” “哦。”孟飞云放心了:“还有其他人就好。” 孟飞豹等人对梁家的果林垂涎已久,见金毓这么热情,他们也不好再拒绝了,当即跟着金毓进了果林,踏入果林没多久,他们就看到了十几个果农,随后,跟着金毓来到了一处种满水晶葡萄的田地里头,这里有六个果农在看守,田地旁边还搭了个遮风挡雨的棚子。 “夫人,您来了!”一个果农上前道。 他叫左强,是果林的管事,加上果农,整片果林共有三十人管理。 金毓道:“我算着时间,水晶葡萄应当是这两日成熟,所以就带了客人来品尝,让他们体验一下摘葡萄的乐趣。” 左强明白了,看了眼金毓身后的孟飞豹等人,在金毓的安排下,孟飞豹等人很快跟着左强下了田地。 水晶葡萄的确成熟了,还不少,颗颗晶莹饱满,看得人口水流。 孟飞豹下了田里,都不好意思动手,还是左强过来,摘了几串葡萄给他们尝,一口下去,鲜甜多汁,孟飞豹咬破一颗果肉,咝了声,叫道:“酸!” 左强大笑:“不要破果肉是甜的,咬破了就有点酸。” 孟飞豹回味了下:“嗯,其实,也不是很酸。” 他又吃了一颗葡萄,越吃越想吃。 其他人也是如此。 见他们喜欢,金毓很大方的让他们多吃点,但孟飞豹等人却没有多吃,他们这么多人,一人一口就能吃好多葡萄,把梁家的葡萄都吃完了怎么办? 于是乎,孟飞豹等人只是浅尝了几串葡萄后,就走上来准备回去了。 金毓也没挽留,等他们走了,就让果农摘了三大筐葡萄。 龙千辰和宋神医刚从外面回来,就有家仆给他们送来了些水晶葡萄,而孟飞豹等人那边,也都送了些,包括飞豹寨的那些弟兄们,也一个都没有落下。 看到这些葡萄,孟飞云立刻就猜到,肯定是金毓让人送来的,心微微的被触动了下。 梁元在天彻底黑沉下来的时候才回了家,在外已经吃过了晚饭,金毓见此就没让家仆去热菜,亲自去洗了点水晶葡萄端过来。 “尝尝,今年种出来的葡萄,味道比去年的好很多。” 水晶葡萄的种子是从手机上买的,对外她和梁元宣称是从山里找到的,不仅是水晶葡萄,如今明国里种植的很多果蔬,都是她和梁元在‘深山里找到的’种子。 第215章 留下来得从普通百姓做起 靠山而居就是好,山里什么都有,说是从深山里找的宝贝,谁也不会怀疑。 金毓给梁元说了孟飞豹等人想要留在明国的决定,梁元沉思了道:“明国现在已经不缺人才了,他们留下来对我们并没有多大的帮助,而且他们当了那么多年的山贼,我相信孟飞豹和孟飞云这两个兄弟能够真心实意的悔改,当个平凡的普通人,但却不敢相信他们的那些弟兄们。” 他是凭上辈子的经验对孟飞豹兄弟二人有一些了解,却不是很透彻,对飞豹寨的山贼们更是一无所知,所以,他并不能保证飞豹寨的人全都是好人,是不是所有人都会甘心在这里当平凡人,没有什么别的心思。 明国这几年的发展很快,和以前已经不一样了,外来人对他们来说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稀奇,因为明国人可以自己变强。 金毓知道梁元的担忧,他们现在的好生活来之不易,容不得旁人来破坏。 梁元又道:“今早有人来报,说李信在暗中查我们。”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26节 李信花银子想从明国百姓嘴里了解梁元等人的情况,却不想那百姓转身就把他的举动告诉了一个士兵,一层层上报上去,梁元很快就知道李信的事情。 金毓皱眉:“李信?他是想知道我们来了这里后都做了些什么吗?” 梁元道:“按照他的举动来看,只怕龙千辰来这里,不只是为了来看我们那么简单。” 金毓:“你打算怎么做?” 梁元道:“静观其变,若龙千辰真的有目的,以他的性子,过不了多久,应该会来找我们的。” 龙千辰所在的客房里,李信正在给龙千辰打听到的消息。 “王爷,明国在以前的确是野人部落,他们什么都不会,是从近几年才开始发展起来的,船、马车、房子、粮食等等东西都是这几年才有的,而梁元那些人,是六年前来到的这里,明国的变化肯定和他们脱不了干系。圣上要找的福星,是能助赤云繁荣强大的之人,若明国如今的繁荣真是梁元这些人所为,那他们肯定就是我们要找的福星,据我观察,十四人里,梁元和丁流最像福星。” 龙千辰看着他:“你凭什么这么肯定?若他们不是呢?就算是,你又想如何?把他们带去赤云吗?” 李信不可置信的看着他:“王爷,您难不成忘了此次来这里的目的了吗?我们是奉命来找福星的。” 龙千辰冷眼道:“本王没有忘,但他们不是福星,他们是明国人,不是赤云人,福星必须是赤云人。” 李信道:“可他们以前是赤云人。” 龙千辰沉声道:“你也说了是以前,不是现在,现在的他们是明国人,他们属于明国,我们无权将他们带走,他们就算是福星,那也是明国的福星。” 李信后退一步,看着龙千辰的眼神透着失望:“王爷,你......” 龙千辰眯起双眸:“李信,我现在才是你的主子,收起你的那些心思,不许再去查梁兄他们,回去之后,也不可将明国的事情告知我皇兄,否则,我会杀了你。” 李信立马低下头:“卑职遵命!” 待李信离开之后,龙千辰丧气般坐在床上,双手捂脸。 半晌,才把手拿开,抬头看着屋顶,想着来到明国后所看到的一切。 他不是傻子,如何猜不到明国的改变和梁元那帮人有关,他们能躲开曼军的追杀来到这里,可见本事非同一般,虽然梁元和金毓没有说,可他还是敏感的察觉到了,梁元他们在明国的地位很不一般。 福星? 不也就是人吗? 玄远大师为何要让皇兄找到这两人? 赤云国虽然遭到了重创,没有以前繁荣,但相比其他国家,还是很强大,以皇兄的本事,用不了多少年肯定就能让赤云国恢复到以前,再坚持奋斗一番,还能让赤云国远超过去,赤云依旧是第一大国,根本用不着福星。 明国再繁荣也无法与赤云相提并论。 靠福星还不如靠自己。 不过...... 龙千辰思索了一晚上,在翌日一早,还是去找了正准备出门的梁元,与他说了一会儿的话。 “梁兄,我知道你在这里过得很好,明国也是个很不错的地方,但你毕竟是从赤云国出来的,赤云国比明国强很多很多,若给你一个机会,让你重新回到赤云国,过更好更富贵的日子,你可愿意?” 梁元很果断的回答:“不愿,我现在过的日子就是我最想要的。” 龙千辰又问:“那其他人呢?” 梁元叹道:“七公子,我知道你是为我们好,但是你也看到了,明国有大船,不止一艘,我们若真想回赤云国,老早就回去了,岂会等到你们来。” 他继续道:“我们在明国已经扎根,想一辈子住在这里,六年前经历了那么多,让我们懂得了,平平淡淡才是真,这里没有战争,这里远离硝烟,这里能给我们三家安定的生活。” “我明白了!”龙千辰笑了起来:“我不强求你们,明国的确很好,我尊重你们的决定。” 梁元拱手道:“还请七公子回去之后能够对明国的事情守口如瓶。” 龙千辰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好。” 明国虽然自成一国,发展也极好,可就是因为发展太好了,才更容易引来别国的窥视,明国再厉害,也终究不过是个几万人的小国,若真的遭到别国的侵略,定是不敌的。 龙千辰是真心喜欢明国这个地方,他不想让这里遭到战火的摧残,所以他要守护这里。 梁元去了行政宫,这里是上早朝议事之处,散朝之后,梁元把顾丞相和裴丞相叫到御书房,说了孟飞豹等人想要留在明国之事。 梁元道:“他们虽然是我的旧识,但是六年不见,人难免会有变化,以防万一,我没有立刻答应让他们留下来,想听听两位的意见。” 顾丞相道:“可以留下,但得先考察他们的人品。” 裴丞相也道:“而且我们不能直接给他们富裕的生活,吃穿住行都得他们自己挣,我们只能给他们一个户籍,一个明国百姓的身份。” 顾丞相又说:“留下来之后,他们必须和所有百姓一样,遵从明国律法。” 梁元笑着道:“二位想的与我想的一样。” 第216章 因为明国需要医者 孟飞豹等人可以留下来,但必须遵循明国的生存规则,不可乱杀无辜,不可抢夺,不可偷鸡摸狗,要勤劳做人,凡事一步一步来,别想一步登天。 与裴丞相二人说完之后,梁元就回家去找了孟飞豹和孟飞云,说了他与裴丞相二人商议的结果。 说完之后,梁元定定的看着他们道:“你们若留在了明国,就得从头开始,抛开当山贼时的所有恶行,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小老百姓,服从明国,忠于明国,与赤云国彻底划清界限。” “若你们能够做到,我明日就带你们去见孙尚书办理户籍。” 孟飞豹兄弟二人似乎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梁元的话音刚落下,他们就立刻齐声道:“能,我们能做到,我们保证会好好做一个明国百姓,绝无二心。” 梁元满意点头。 翌日一早,当真带着他们去见了孙尚书,孙尚书便是曾经的大巫师,他早已知晓孟飞豹等人的事情,早早的就在府衙等着,见梁元亲自把人带来了,也没有说梁元的身份,只是唤梁元一声梁大夫,就利索的给孟飞豹等人办理户籍,加上孟飞豹二人,飞豹寨共一百六十二人,全部被分散到了六个镇子之中,还各自分配了一亩宅基地给他们盖房子。 房子还没有盖出来之前就暂住在隔壁邻居家中, 虽然被分散了,所有兄弟都无法聚在一起,但对于这样的分配,孟飞豹等人没有任何怨言,既然已经下定决心成为明国人,那他们就得遵从明国官府的任何决定。 说分配到哪里,那就接受分配到哪里,说给多少宅基地,那就接受多少宅基地,嫌弃宅基地少了,那就花钱自个买。 孟飞豹等人没有花银子买,虽然明国的宅地基不贵,但他们这些日子花钱如流水,一点银子都不剩了,没钱买,也没钱盖房子。 苦逼的,于是乎,就都去找龙千辰和宋神医借银子。 看到已经成为了明国人的孟飞豹和孟飞云,龙千辰感到好扎心。 他一心想要招揽这些山贼,让他们改邪归正,进入军队当兵保家卫国,结果呢,这群家伙来到这里之后,居然一声不吭的瞒着他加入了明国,成为了地地道道的明国人。 他带来的护卫和宋神医都成了外来人。 好奸诈呀! 说好的考虑考虑的呢,这就是你们考虑出来的结果? 龙千辰看着孟飞豹二人的眼神带着怒气:“想借银子,行,让我揍一顿。” 孟飞豹也知道自己辜负了逍遥王的期望了,嘿嘿笑着凑过去:“行,王爷随便打,别憋着,气坏了身子无人替。” 龙千辰双拳齐出,砸在了孟飞豹的双眼上,再一个扫堂腿,把人绊倒,扑上去,骑在他身上,一拳一拳砸下。 “嗷嗷嗷嗷嗷......”孟飞豹的惨叫声销魂无比。 打完了孟飞豹,又打孟飞云。 许久之后,龙千辰看着眼前鼻青脸肿的两兄弟,气终于消了:“你们真是好样的,当真不还手,行,我给你们银子。” 他让护卫拿来一个小木盒,里面装了百两的银锭子。 龙千辰道:“我这里只有这些银子,其余的全是银票,赤云的银票在明国用不了,没法借给你们,你们把这些拿着,在明国好好过日子,不管以后如何,我都会继续把你们当兄弟的。” 把银子塞进孟飞豹二人手中,龙千辰就把他们推出去:“赶紧走,我不想再看到你们。” “砰!”他把门重重关上。 孟飞豹二人目光复杂的看了紧闭的房门一眼,随即离开此处,去找了弟兄们,把银子分下去,与金毓等人告别,去了他们的新家。 孟飞豹兄弟二人刚到彩云镇的西北街宅基地处,就看到了丁风,丁风带着十几个徒弟,笑看着他们兄弟二人:“孟大哥,孟二哥,听说你们在找人盖房子,你们看我合适吗?” 与此同时,分到其他镇子的飞豹寨弟兄们,也都得到了邻里邻居们的热心相助。 “兄弟,听说你们是从外面来的,你们可真有眼光,我们明国是真的好啊!” “你们今晚没地方住吗?那就住我家,我家空房还有两间。” “我家也有两间空房。” “你们盖房子可以找我弟,他会盖青砖大瓦房。” “什么,怕银子不够,不敢盖青砖大瓦房,别担心,我们这里的青砖很便宜的。” ...... 宋神医很迷恋梁宏的假肢,孟飞豹等人去了新家之后,宋神医就天天往玉园医馆跑,围着梁宏打转,研究他的假肢。 见他对假肢如此如痴如醉,梁月想到了她哥对她说过的话。 “哥是从宋神医这里学到的医术,没有他就没有你哥的今天。” 梁月有些不明白这话的意思,她哥什么时候跟着宋神医学过医术。 这个疑惑只是一晃而过,梁月就没管了,哥说什么就是什么,想再多都是多余的。 梁月进屋去寻了一个假肢,拿来送给宋神医:“当初给我爹做假肢的时候,因为没有经验,所以我哥嫂不止做了一个,这个假肢虽然没有我爹现在用的那个好,但拿来做做研究还是可以的,您不嫌弃的话,就送给你了,拿回去慢慢看。” 宋神医感激不尽,认真的看着梁月几眼:“我记得你以前是......”他顿了下,没有说出后面那几个字。 梁月却笑着接过:“是个傻子。” 她大大方方的道:“当年逃亡的时候,我被曼军打的滚下山,磕到了脑袋,醒来后,我就好了。” “我嫂子说我是因祸得福。” 宋神医点头:“你的确是个有福气的,你们一家都是有福气的。” 他看了看玉园医馆,问:“你很喜欢医术?” 梁月很干脆的道:“不喜欢。”她更喜欢当个懒人。 宋神医很意外:“那你为什么会学医?医术还这么好?” 他看过梁月给人治病,那认真严谨的模样,像极了年轻时候的他。 梁月耸肩道:“因为我在学医这方面有天赋,因为明国需要医者。” 学好了医术,等嫂子生孩子的时候,她就能给嫂子接生了。 宋神医不再言语。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27节 因为明国需要医者,所以尽管不喜医术,梁月也要逼着自己学。 这个女孩子...... 宋神医忍不住笑了起来,拿了一本自己写的医书给梁月。 “你的确很有天赋,收好这个,以后对你大有帮助,你要是不喜欢,可以不看,但不能烧了丢了,或者送人,我送给你的,就只能是你的。” 梁月看了他一眼,接过了医书,打开看了眼,眸光微亮了下。 第217章 至交变为父子 “这么珍贵的医书,您当真要送给我吗?”梁月看着宋神医问道:“我们不是很熟。” 宋神医瞪了她一眼:“我在你哥那里住了好多天,又在医馆看你治病多日,你敢说和我不熟?哼,书就是给你的,你自己收好了,我为什么送给你,那是因为我欣赏你。不知为何,我一看到你和你哥,就觉得很亲切,尤其是你哥哥,当年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我总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好了,你只管收下就行了,书是我写的,里面的内容我都记得,留在我这里也没用,不如送给你。” 梁月却忽然问:“你有孩子吗?” 宋神医不解:“干嘛问这个?” 梁月:“有没有?” 宋神医摇头:“没有,我至今未娶妻,哪来的孩子?” 梁月道:“那我给你当义女可好,或者我哥给你当义子,以后你老了,我们兄妹俩给你养老送终。” 她扬了扬手中的医书:“不能白拿你的书,不然我受之有愧。” 宋神医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就因为我给你医书,你就要我当你义父,你这小姑娘的想法可真够奇葩的。” 梁月:“就因为我天赋好,你看我顺眼,就把珍藏的医书送给我,你的想法也很奇葩。” 最终,宋神医还是收了梁月为义女,梁月转身就从药房里拿了一瓶药给他:“义父送我医书当见面礼,我也要送义父一份见面礼,这是我哥教我做的药丸,此药可强身健体,治疗风湿骨痛多种老毛病。” 宋神医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越发觉得这个丫头有趣。 他收起了药。 这时候,梁宏从外面进来,梁月快步过去,与他说了认义父之事。 宋神医原以为梁宏会说梁月两句,没曾想梁宏听了梁月的话之后,高兴的跑过来一把抓住了宋神医的肩膀:“宋神医,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 不仅不介意自己的女儿认义父,还非常的高兴,梁宏兴奋的带着宋神医去了金家:“亲家,告诉你们一件大喜事,小月有义父了,就是宋神医。” 炫耀完之后,又去丁家:“亲家姑,给你介绍个人,这位是小月的义父宋神医。” 再然后,又带着宋神医去梁庄。 梁元不在家,梁宏直接带着宋神医去找了金毓:“儿媳妇,宋神医收小月为义女了!” 金毓一喜:“这是好事呀!” 在梁元的心里,他一直把宋神医当做恩师,只是这辈子有些事情无法言明,所以梁元没有怎么和宋神医拉近关系,但现在宋神医成了梁月的义父,梁月和梁元又是兄妹,也就相当于,宋神医也是梁元的义父。 上辈子当至交,这辈子成为父子,关系更亲了。 金毓很支持梁月。 这反应落在宋神医眼底,他整个人都懵了:“......” 这一家子都是什么脑回路啊? 当晚,梁宏请了金、丁两家在梁庄吃席,让梁月当着大家的面给宋神医敬茶,改口喊义父。 最后才得到消息的梁元和龙千辰:“......” 梁元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家妹子会突然认宋神医为义父,这让他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 梁元找了借口把梁月叫到一边,问:“你怎么会想着认宋神医为义父?” 梁月在他耳边轻声道:“因为你说宋神医是好人,值得结交,因为宋神医给过我们很多药,帮助过我们,因为他为人光明磊落,因为他送了我一本书,认他当义父,我一点都吃亏,还能跟着他学本事。” 梁元皱眉:“他给了你什么书?” 梁月:“是一本他自写的医书,我没带来。” 梁元明白了,他妹妹说的书,应该是上辈子宋神医最喜欢的医书,是他研究了无数病情药材毒药研究出来的,里面不仅有各种奇难杂症的治疗方法,还有各种稀奇古怪毒药的药方。 这本书是所有医者都想要得到的医书,宋神医连自己的徒弟都不给看,现在居然送给了他的妹妹,他是怎么想的。 回到座位上,梁元敬了宋神医一杯酒,喊了声:“义父。” 宋神医一愣,随即唉的大声应着。 “想不到来明国一趟,还能有如此意外收获,我终于不再是孤家寡人了。”宋神医很是开心。 龙千辰想到宋神医过去几十年的孤单身影,不由得也跟着笑了起来,宋神医终于有孩子了。 饭后,各自回屋歇息。 宋神医进入房间,正要关门,李信却忽然出现:“宋神医,卑职有话要与您说。” 宋神医看了他一眼,侧开身子,让他进屋、 李信抬脚走进去,等宋神医关上门,就道:“宋神医,你为何要在这里认义女,你要知道,你以后是要回赤云国的,是不可能一直待在这里的。” 宋神医道:“我知道,可就算要回赤云,也不耽搁我认义子义女吧!” 李信突然睁大眼:“您难不成是想把他们兄妹二人也带回赤云国?” 宋神医淡淡看着他:“不带,这里好山好水,我带他们离开这里做什么。我认义女,不过是因为欣赏小月,你不要多想。” 说完,他就下逐客令,让李信离开, 李信不甘心的看了宋神医一眼:“若梁元真是福星,宋神医把他带回去就是大功一件。” 宋神医道:“李信,凡事不能强求。” 李信不再言语,只觉得宋神医和龙千辰是中邪了,才会事事想着梁元那些人。 他定要查清楚梁元这些人在明国的真实情况。 翌日,梁元天不亮就要出门去上朝,身后跟着两个侍卫,坐着马车走到半路的时候,梁元察觉到有人跟随。 负责赶车的两个侍卫也感觉到了。 “主子,该如何处置后面的那人?” 梁元淡淡道:“找个人烟稀少之地,把马车停下。” “是。” 马车朝着一条小道而去。 不远处的李信见了,加快了尾随的速度。 不久后,来到了一处人少之处,李信皱眉,察觉到了什么,正想转身离开,马车里的梁元忽的飞身而来,只是眨眼的功夫,就来到了他的面前,挡住了去路。 “李护卫为何一直跟着我?” 第218章 去明国寻配方 李信心头一惊,难以置信的看着梁元:“你这身法,哪里像普通农民出身,梁元,你到底是什么人?” 梁元的看着他:“我是明国人。” 李信皱眉。 梁元又道:“李护卫,你不是在暗地里查我和我的家人们,就是暗中跟着我,你到底想要做什么?” 李信收敛了心底的震惊,恢复镇定道:“我没有想要伤害你们的意思,只是觉得你们很神秘。” 梁元道:“我不喜欢被人跟踪,也不喜欢别人查我的家人,你想知道什么,可以光明正大的问,而不是做这种小人行径。” “你说谁是小人!”李信眯了眯眼:“我问了你们就会说吗?” 梁元道:“不说,我和家人都有不回答你们问题的权利。” 他淡淡道:“这次看在宋神医和七公子的面子上,给你一个警告,不许再有下次,否则我会不留情面的把你丢出明国。” 说完,越过李信就走,回到马车上,命令侍卫离开。 李信捏紧拳头,看着马车离去的方向,眼底都是愤怒。 回到梁庄,李信刚走到自己暂住的客房,就看到龙千辰阴沉着脸站在屋外,似是在等着他:“李护卫,你去哪了?” 李信低下头:“闲着无聊,去外面走走。” 龙千辰走过来,一巴掌打在他的脸上,揪起他的衣领,冷声道:“你分明就是去跟踪梁元了!李信,本王警告过你的,不要去查,不要去查,你怎么就是不听。既然不听,那就给本王早日滚蛋。” “吃着人家,住着人家,还去查人家的底,李信,你怎可如此不要脸。” 李信很是固执:“卑职不是在查他们,而是在查福星,是在认真执行圣上交代的任务。” 龙千辰一字一句道:“他们不是福星。” 李信不言语。 龙千辰知道李信不相信,也不打算与他多解释,淡淡的看了李信两眼,就让他回屋:“没有本王的命令,不许出去,否则杀无赦。” 龙千辰很明白,李信虽然是宋神医的护卫,但他最忠心却不是宋神医,而是他的皇兄,因为他是皇兄精挑细选送给宋神医的护卫。 从李信这边出来,龙千辰去找了宋神医,说了李信的事情,然后道:“有没有能够让人失忆的药。” 宋神医震惊的看着龙千辰:“王爷是想让李信忘掉在明国的这段 记忆?” 龙千辰淡然道:“我们出来已经许久了,是该回去了,必须让他忘掉,不然他会给明国带来麻烦。” 宋神医不明白:“王爷为何要保护明国?” 龙千辰看着窗外:“不知道,就是想要保护这个美丽的地方。” 明国太小了,再繁荣也是诸国之中最弱的存在。 龙千辰扭头看着宋神医:“你也很喜欢这个地方对不对,不然也不会收梁月为义女了。” 宋神医点头 :“喜欢。” 他长叹着:“我一直在想着该如何劝说王爷守护这里的秘密,不曾想 ,王爷的想法和我是一样的,都不想让这个绝美之地遭到外界的侵扰,那我就放心了。”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28节 龙千辰:“你这么说,本王更为放心,那种药有吗?” 宋神医想到李信最近的行为,淡淡点头:“有。” 三天后,龙千辰和宋神医告辞离开,李信很意外,想要说什么,却被龙千辰淡淡的扫了眼,立马闭嘴不言。 金毓挽留宋神医等人:“义父,七公子,你们难得来这里一次,怎么这么快就要离开,明国里还有好多好玩的,你们可以留下来慢慢的玩。” 龙千辰道:“梁夫人好意我们心领了,家中还有很多事在等着我去做,无法在这里久留,看到各位恩人们过得好,我这心里很开心,算是完成一个心愿了。” 他看着梁元道:“梁兄,有件事,我要向你们坦白,我不叫成千龙,我叫龙千辰,当年是因为遭人追杀,真实身份诸多不便,就隐藏了真名,现在告诉你这个,是因为我把你当做了兄弟,把你们大家当做了朋友。” 他从怀里掏出一块牌子递给梁元:“这块牌子你收好,若以后你们还有机会回到赤云国,可以拿上这块牌子去京城找我。” 看到龙千辰把那块珍贵的牌子送出去,李信皱了皱眉。 梁元收起了牌子:“以后再想来明国,我们随时欢迎。” 龙千辰用力点头:“我肯定还会再来的。” 金毓让侍卫侍女们摘了很多蔬果拿过来,包装得整整齐齐的,之后,还给了宋神医许多珍贵的药材和明国特产。 随后,金毓和梁元带着家人们,亲自送龙千辰和宋神医到渡口,他们来时坐的船已经修好,看着焕然一新的船只,龙千辰千恩万谢,同宋神医坐着船离开。 直到船只走远,金毓和梁元才离开渡口,去了度假屋, 看不到明国的渡口之后,宋神医就叫了李信去船房里,两人一起品茶。 “李信,尝尝,这是明国人自己种的茶叶,普洱观音茶还好喝。” 李信看了那茶杯一眼:“此茶明明看着很普通,却意外的好喝,宋神医,您就不好奇这是为什么吗?” 宋神医喝了一口茶道:“有什么可好奇的,不就是明国人辛勤劳动换来的成果吗?你又不是没有看到他们干农活的样子,个个浑身都是力气,就连三岁孩童,干活都特别卖力,挥霍汗水种出来的茶叶,能不好喝吗?” 李信觉得宋神医是被明国人蛊惑了,所以才会处处帮着明国说话,对明国盲目崇拜。 他心烦意燥无比。 心里打定主意,回去之后 ,定要把明国的事儿好好给圣上说说,再请命以使臣身份走访明国。 李信端起面前的茶杯,一饮而下。 刚放下杯子,脑袋一晕,就栽倒在地, 宋神医摇头叹气的看着躺在地上的李信:“别怪老夫,这都是你自找的,他们已经很不容易了,我们何苦再去纠缠。” ...... 炤国, 久久找不到晏飞航的下落,炤国皇帝气得大发雷霆,召见了晏飞航的大哥晏飞轩。 “蛋黄酥做出来了没有?”炤国皇帝问。 晏飞轩道:“做是做出来了,但那味道却没有我二弟从明国带回来的好吃,明显是配方不对,我二弟只怕是被明国人给坑了。” 炤国皇帝又问:“酒呢?葡萄酒可做出来了?” 晏飞轩摇头:“没有配方,做不出来,此酒与平常的酒不一样,传统配方无论怎么改良,做出来的酒都是有问题的。” “想要做出正宗的葡萄酒,只能去明国寻配方。” 第219章 肚子比一般孕妇大 怀孕四月的时候,金毓的肚子明显变大,比普通的孕妇要大很多,梁元感到疑惑又担心,天天为她诊脉。 得到的结果却都是单胎,金毓的肚子里只有一个孩子,而且还很健康,可这肚子,却跟怀了双胎似的。 见梁元整日为自己担忧,觉都睡不好,金毓安慰他:“别担心,你都说了,我是天选之女,又有灵泉养身,肚子里宝宝肯定会健健康康的。” 梁元却还是盯着她的肚子看:“可你的肚子,是真的太大了!” 金毓道:“或许是因为灵泉水喝多了,营养超标,胎儿个头过大,我以后不喝灵泉了,就喝普通的水。” 梁元:“才四个月就这么大,这以后生的时候还得了,而且整个明国的水井泉水洞河流溪水里都撒了灵泉水,你如何不喝灵泉,你种的那些蔬果,样样都是灵泉种的,还有鸡鸭鹅这些家畜,也都是灵泉养的,你吃什么都会吸收到灵泉。” 金毓摸了摸鼻头,笑了笑:“还真是。” 现在的明国,是一个被灵泉水包裹着的国家,要不然粮食怎会长得那么好,新开垦的烂地也能大丰收,百姓个个身强体壮,孩子能文能武。 梁元定定的看着她的肚子:“或许,不关灵泉的事,是你体质特殊,不管如何,我们都得小心这些,体力活你万万不能碰,那地里也得少去,蚊虫多,离牧场里的野兽也远些,免得被抓伤。” 金毓乖巧点头:“你是明国神医,我都听你的。” 医典上的医术她也有学,但因为学的东西太多了,医术这方面的天赋也不如梁元,所以医术不如梁元高超,不过却也能在明国排第二,实力在梁月之上。 除了医术,这些年,手机升级赐予她不少能力,尽管不是每样都精通,也不是天下无敌,却也算是全能天才了。 “以后不管再忙,我也会抽时间陪你,给你把脉。”梁元轻轻拥抱金毓,在她耳边一字一句道:“你是我的一切。” 孟飞豹等人的房子在邻里邻居的帮助下,不到二十天就盖好入住了,家具是丁达的徒弟做的,收取的都是最低价。 孟飞豹等人感激不尽,乔迁喜宴过后,各自找活干。 飞豹寨的弟兄们都是以孟飞豹兄弟二人马首是瞻,找活干之前都纷纷来了孟飞豹两兄弟的家中。 孟飞云对弟兄们道:“我和大哥已经不再是你们的大当家二当家,在这里,你们是自由人,无需什么都听我们兄弟二人的,你们想找什么样的活干,就找什么活干。” 弟兄们却是烦恼无比。 “我们当了好些年的山贼,种地不行,也没技术,实在不知道找什么活干,就只会杀人放火打架。” 孟飞云想了想道:“可以去当兵,明国没有战争,当兵很安全。只不过,我听金虎兄弟说,这里招兵很严格,得文武双全,也就是你们想当兵,不仅得会武,还必须会识字。” 弟兄们一听就懵了。 “当兵还得识字?” 诸国的兵可没有要求识字,识字都是读书人的事情,他们不是读书人。 孟飞豹兄弟俩是识字的,跟着他们的这些弟兄,也有三分之一认得字,但认得不多,另外三分之二的人,都是些莽夫。 孟飞豹兄弟二人是早早就决定好要当兵了的,但那些不识字的弟兄们却也不能放任不管。 想了许久,孟飞云根据明国的情况,帮弟兄们找了些赚钱的路子,会做吃的就去卖推车小吃。 “炸土豆你们你们都吃过了的,这种吃食做法简单,成本低,来钱快,卖不出去也亏不了多少。” 会赶车的就去当车夫,花银子从租车集市租一辆马车赶车挣钱。 “不识字就干体力活,帮人收割庄稼,扛麻袋,摘果子,只要勤快,赚钱的活儿到处都有。”孟飞云分析透彻的道。 弟兄们听了,立即醍醐灌顶,都清楚自个该去做什么了,逐渐散去,只留下了六十一识字的弟兄。 他们都想跟着孟飞豹兄弟二人去当兵。 有个弟兄道:“每次看到明国的士兵,我都觉得特别惹眼,一个字,俊,太俊了,个个精神抖擞有气质,斗志高昂,威风八面,我也想变得跟他们,我觉得我去当兵了,肯定会比他们还俊!嘿嘿嘿.....” 他说着说着就古怪的笑了起来:“变俊了,有了军饷,就能娶媳妇儿了,我二十八了,再不娶媳妇,老了就没玩球了。” 孟飞豹瞥了他一眼:“我快四十了都没娶妻,你急个屁,什么老?你是在我吗?玩球你个混蛋!” 孟飞云轻咳一声:“以前我们是山贼,赤云又乱,是没法娶媳妇儿,可现在不一样了,我们都是明国人了,是应该娶媳妇了。” 他看着在场弟兄们:“想要娶媳妇,那就都勤快点,把所有本事拿出来,努力挣钱,不会的就去学,我们都不是笨蛋,总能学会的。” 弟兄们闻言纷纷激情高昂,嗷呜嗷呜的大声嚎叫起来。 “嗷呜个屁!都闭嘴!又不是野兽!”孟飞豹没好气的大笑。 一群人丝毫没有发现,窗外不远处的一棵树上,一人将他们的谈话都听了去,待孟飞豹等人都说完了,此人悄声离开,身形灵敏之极,自恃武功高强的孟飞豹都没有察觉的到, 那人一路不停,很快翻墙进入了梁庄。 梁元忙完了政事,做了孕妇餐端去了后院,金毓坐在院子的树下乘凉,天气越来越热,肚子变大之后,她感到浑身难受。 “娘子,你要的西红柿蛋花汤,清蒸鲈鱼,红烧排骨,凉拌三丝做好了。”梁元把饭菜放到石桌上,小心翼翼的把金毓扶过来,端起碗筷问她:“要不要我喂你吃。” 金毓轻咳一声:“不用,有人来了!” 梁元黑了脸,扭头看去,淡然道:“出来。” 一道人影飞快闪出,正是方二忠。 “主子,属下不是不故意打扰你和夫人用餐的,是有正事禀告。” 他语句快速的将从孟飞豹等人那里偷听到的内容一一道来。 第220章 一群傻叉上门挑衅 梁元派人去盯着孟飞豹等人的事儿,金毓是知道的,但并没有阻拦,因为她知道,梁元防的不是孟飞豹兄弟二人,而是那些他并不了解的飞豹寨弟兄们。 “他们要当兵?”梁元皱了皱:“这倒也不是不可以,不过,公平起见,还是得按照规矩来,你去告诉大青,不必放水。” 招兵的事宜,全由邵大青负责。 方二忠领命离去。 梁元接着喂金毓吃饭。 金毓很无奈的看着他:“我是怀孕,不是手断了,你如此宠着我,我会恃宠而骄的。” 梁元夹了一块鱼肉放她嘴里:“娇就娇呗,就怕你不娇。” 她媳妇儿的外表太具欺骗性了,这六年模样是越长越乖巧,可实力却是越来越强,他一刻都不敢停歇,就怕被媳妇儿赶超,落后太远。 见梁元坚持喂自己,金毓也不再婉拒了,温柔的把他投喂的食物全部吃下去,吃完之后,就道:“明天我要吃番茄虾,辣子鸡,肉丸子汤,蒜泥白菜。” 梁元咧嘴笑着应道:“得咧,夫人尽管放心,为夫一定会把菜做得色香味俱全。” 金毓嘿嘿笑着:“还好我吃不胖。” 怀孕这几个月,她只胖肚子,其他地方没啥变化,脸色红润有光泽,哪哪都好看,不对,还有一个地方也有变化,就是胸脯,这里长了不少。 怀个孕还能让平胸丰满起来,真是太棒了! 金毓感叹:“我终于可以更美了!” 梁元:“你终于可以更自恋了!”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29节 “......” 五天后,孟飞豹等人的测试结果出来了,居然全部通过,六十三人,全部都符合当兵要求。 梁元挺意外的:“飞豹寨深藏不露啊!” 他的征兵条件要求,都是按照金毓所说的现代征兵要求来定的,孟飞豹等人居然都能通过,可见实力还是很强的,可以锻炼起来。 孟飞豹六十三人正式入伍,成为了明国的士兵,也是在这天,鬼雾之外来了两艘大船,被巡卫队拦截住。 船上,那位穿着炤国官服的使臣轻抬下巴高傲的看着巡卫队道:“快去禀报你们的皇上,炤国使臣来访,速速迎接。” 这傲慢的态度,令巡卫队们很不爽,巡卫队队长冷淡的道:“圣上不是谁想见就能见的,本队长如何相信你们是真的使臣,而不是骗子。” “大胆!” 那使臣正要呵斥,一人从身后走出,按住了他的肩膀,对巡卫队队长道:“孤乃炤国太子,有令牌和国书为证。” 他抬手让人拿出彰显身份的所有东西。 巡卫队队长派人去将东西都拿过来,看了这之后,扫了眼对付船上的旗帜,面色有些不好看。 这些人还真是使臣! 梁元正在御书房批改奏折,就有一只鹰从窗口飞了进来。 这是海东青的小弟之一。 从鹰的脚下取下信纸看了眼,梁元脸色冷沉了几分。 一旁正在吃水晶葡萄的金毓好奇问道:“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 梁元起身走过去,把信纸递给她看:“是左大光传来的消息,炤国有使臣来访,领队之人乃炤国太子高永康。” 左大光是巡卫队队长的名字。 金毓停下吃葡萄的动作,认真的看着信上的内容:“来者不善啊!居然想让我们把葡萄酒的秘方送上去,让明国成为炤国的附属国,呸!不是东西的玩意儿,还没进来就耍威风,愚蠢之极。” 她就没见过这么蠢的使臣,好吧,她是第一次见到真正的古代使臣,不是说炤国是礼仪之邦吗?这狗屁炤国太子张口就要明国皇上去迎接他,还扬言要葡萄酒的配方,这是哪门子的礼仪。 金毓对炤国很失望。 “要让他们进来吗?” 梁元还未说话,又有一只鹰飞了进来。 取下信纸一看,梁元眼神瞬间冰冷:“一群没礼貌的丑人,没有资格进入我们的家园。” 金毓看了眼信纸被气笑了:“这些炤国人是打心眼里看不起我们明国呀!只是让他们在海上等一等而已,就觉得怠慢了他们,喊打喊杀的要闯进来,赶出去,必须把他们赶走。” 就炤国这种态度,还想和他们谈合作,门都没有。 梁元很快书信一封,让鹰送去海上,随后又写了一封信,让金毓招来海东青,送到邵大青手中。 “什么?有敌人来犯我明国海域!来人,立刻给本将军召集海兵,前去支援巡卫队。” 明国的士兵,海战陆战都是精英,不到一刻钟,上千个海兵就被集齐,整齐划一的排队上船,开着战船朝着鬼雾之外而去。 那里,巡卫队正和炤国太子等人打得热火朝天。 那炤国使臣,边躲在船房中,边对巡卫队破口大骂。 “一群野蛮人,竟敢对我们出手,我炤国出使你们明国,是你们的荣幸,你们竟敢以下犯上,你们等着,本官定要带着炤国大军,灭了你们这些野人!” 一旁的太子一脚踹过来:“陈宏卓,你给孤闭嘴,你到现在还没看清形势对我们不利吗?你是想彻底激怒这些野蛮人将孤弄死在这里是不是?” 陈宏卓被踹得倒地,脑袋磕在桌上,痛得哀叫连连,昏头转向的,却不敢对高永康发怒,趴在地上惶恐喊着:“不敢,下官不敢,太子请息怒,下官没有想要激怒那些野人,是他们放肆,是他们......” 他的话还未说完,海上忽然响起了一阵嘹亮又霸气充满气势的号角声,紧接着又是如雷声般震耳欲聋的鼓声。 “不好了,明国的援兵来了!” “快逃啊!” “放箭,快放箭!” “这是什么东西?”一个如黑石榴般的东西丢到了船上,炤国士兵都一脸懵,正打算捡起来看,那东西轰的一声炸开。 船晃人倒! 大船瞬间烟雾缭绕,被炸出了一个大洞,距离黑石榴最近的士兵纷纷被炸飞,血肉模糊,一片惨叫。 “怎么了?”高永康被外面的声音震到了,扒着窗口慢慢探出一个头去看外面,竟看到一个大铁钩甩到了他们的船上,一个一个身穿绿色服饰的士兵沿着铁钩的绳索快速爬了过来。 第221章 炤国太子是个单蠢的憨憨 “啊啊啊!!!打上来了!”高永康吓得缩回脑袋,躲在窗子下面,哆哆嗦嗦的爬进一个柜子里躲起来,已然没了刚来时的威风。 陈宏卓也抬头看了眼窗口,见一群穿绿衣服的士兵爬上了船,也吓得忙在房间里找地方躲藏。 “砰!”大门被一脚踹开。 五个明国海兵涌进来,将还未躲好的陈宏卓制服,按压在地上。 “放肆,你们放开本官,本官是炤国礼部侍郎,你们竟敢对本官动粗,炤国是不会放过你们的。”都这个时候了,陈宏卓还在维持嚣张态度。 海兵们冷笑一声,给了他一巴掌,脱了他的鞋子堵住了他的嘴,用绳子将人绑了。 随后,几个海兵在房间里搜索,惊得躲在柜子里的太子脑门冒汗,他偷偷拔出了鞋靴里的匕首,在衣柜的门被打开的一瞬间,快速出击。 岂料,他低估了明国海兵的实力,他的匕首刚挥出去,开门的海兵就侧身躲开,再一个反手,扣住了他的手腕,一个用力,将他从衣柜里扯了出来。 “啊!”太子狼狈的摔在了地上,还未来得及爬起来,拿着匕首的手就被一只脚踩中。 “死到临头了,还敢搞偷袭!”一个海军从太子手里夺过匕首,用绳子将他绑住,并用鞋子堵住了他的嘴。 海兵冷冷的把太子提在手里:“管你是谁,管你是什么身份,胆敢对我明国开战,都得做好被打的准备。” 他们不会对任何敌人仁慈。 高永康和陈宏卓很快被海兵拖拽到了外面,丢到了一个身穿绿色军装,肩膀上缝着日月星图的男子脚边。 “邵将军,敌方将领已被抓获。” 炤国来了五百多人,战斗开始还不到半天的功夫,就结束了,炤国死伤上百人,明国这边却只有两个巡卫队受了点轻伤。 看着眼前明国海兵,炤国人都怂了,做梦都没有想到,他们一直看不起的明国人居然会这么强,一个个猛如野兽,打起架来又狠又果断,招招都是往要害上招呼,太可怕了! 这是野人吗? 是什么都不懂的落后穷国吗? 分明比他们这些大国的正规军还厉害好不? 他们小瞧了明国了! 可惜,这世上没有后悔药吃。 巡卫队队长左大光走到邵大青的身边,指着高永康道:“邵将军,他就是炤国太子,另一人是炤国的礼部尚书,至于是不是真的,我也不清楚,反正他们的身份是他们自己说的。” 被堵住了嘴的高永康二人睁大眼看着左大光,想要解释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来,他们心中悔恨无比,恨不得吃左大光的血,喝左大光的肉。 左大光没有理会他们俩,继续对邵大青说:“有客人远道而来,我们巡卫队秉承热情招待的态度,是想好好以礼相待的,可这群人目中无人,一来就口出狂言,不把我们放在眼里,只是让他们稍微等等,容我们禀明了大人再决定是否放他们进入渡口,结果,这个叫做礼部侍郎的老东西,就对着我们破骂,说我们不懂礼数,不识好歹,到最后,居然还敢骂我们的皇上......” 他越说越气,走过去给了陈宏卓一脚,然后继续巴拉巴拉,听得邵大青和在场的海兵们怒火滔天。 陈宏卓不仅骂了皇上,还拿了一根鱼骨头砸在巡卫队队长的脑袋上觉得巡卫队怠慢了他们,要治他们的罪。 左大光咬牙道:“来我明国,不懂礼数,狂妄自大,还想治我们的罪,也不知谁给这个愚蠢老东西的勇气。” 邵大青看了陈宏卓一眼:“你该不会是和你家太子有仇,所以故意激怒我们,想利用我们的手,除去你家太子吧?” 陈宏卓瞪大眼,使劲的摇头。 邵大青道:“亦或是,你们根本就不是炤国人,是假冒的,故意来挑衅、破坏我明国和炤国的友好关系的?” 陈宏卓还是摇头,邵大青懒得看他,目光转到高永康的身上,伸手取下了塞在他嘴里的臭鞋子。 “呼!”高永康大口呼吸着,急忙解释道:“不,我们是真的炤国人,我是炤国太子,我们不是故意挑衅惹怒你们的,这都是误会,误会,请你放了我们。” 作为太子,他从小备受父皇宠爱,从未这么狼狈过,今日的欺辱,令他终身难忘,尽管心中愤怒,可他还是不得不对形势低头。 邵大青看着高永康,心底冷哼一声,对这个所谓的炤国太子十分看不起。 这是个蠢货。 他正想要说什么,身后有动静传来。 回头一看,一道身影身轻如燕的踩着细长的绳索,似飞一般,眨眼就落到了大船上。 “参见大人!”看到来人,海兵们纷纷恭敬拱手弯身行礼,整齐洪亮的声音震得船只都跟着动了两下。 邵大青和左大光快步过去,也对着来人恭敬行礼,喊了声‘大人。’ 身形颀长的男子一身威严气势,面上带着一副银白的面具,只露出了精致的下巴和嘴唇,正是梁元。 所有明国人都已经养成了习惯,在外面,尤其是有外人在的时候,不会喊梁元皇上,喊金毓皇后,都是以‘大人’和‘夫人’尊称。 见在场所有海兵都对这个戴面具的男子如此恭敬,高永康便知道,此人肯定是明国的大人物,立马大喊道:“这位大人,我是炤国太子,今日无意冒犯,纯属误会,求你放我们一马,孤定当重谢。” 梁远没有搭理他,而是先听邵大青和左大光说了情况,然后才走到高永康面前,淡淡道:“你说你是炤国太子,可有证明你身份的东西。” “有有有,东西就在我的房间里,你放开我,我去拿给你看。”高永康道。 梁元却没给他松绑:“放在哪里,我让人去找。” 高永康暗骂一声,还是说出了东西所放的位置。 梁元让邵大青去找,很快就把东西找到了,里头不仅有高永康的身份令牌,还有炤国文书,书里详细写了此次让炤国来明国的目的。 一是拿到葡萄酒的配方,学会制造葡萄酒,学会制作正宗的蛋黄酥。 二是让明国成为炤国的附属国,每年上贡粮食美人美酒海鲜珍珠珊瑚山货。 第222章 还想打吗? 梁元看笑了,明国刚成立,只是个几万人的小国,肯定会被人盯上,只是没有想到,炤国会这么无耻,这种行径,跟土匪有什么区别。 梁元抬手让人给高永康松了绑,却没有给陈宏卓松绑。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30节 他看了陈宏卓一眼,方才左大光说了,今日的事儿都是此人事先挑起的,身为礼部侍郎,怎会做出如此愚蠢的行为。 梁元对高永康道:“炤国太子,你们炤国礼部的官都是像这位礼部侍郎一样没有礼貌的吗?” 高永康已经见识到明国的本事了,并不是如百官们说的那么不堪,他们都是有本事的人,尤其是眼前的这位大人,方才的出场方式,简直俊帅无比,令他佩服万分。 深怕梁元又误会自己,让人把他绑了,高永康道:“不,不是的,我们炤国礼部的官都是好官,我也是个好太子,这个陈宏卓是个例外,出海的时候,他忘记吃药了,脑病犯了,所以才会满嘴喷粪,胡说八道。” 陈宏卓:“......” 梁元笑了笑道:“我觉得他不是忘记吃药了,而是有人把他的药换了,让他发疯,惹怒我明国。” “啊?”高永康愣住。 梁元道:“出海是件很危险的事情,为了生命着想,陈宏卓怎会不做好准备,忘记带药呢,肯定是被人换了。” 高永康:“......” 梁元继续道:“他不是忘记吃药,是吃错了药,本性暴露,才会犯蠢,你知道他为什么在本性暴露后会犯蠢吗?” 高永康下意识的问:“为什么?” 梁元道:“因为这船上有个很重要的人物,那就是你,炤国太子殿下。” 高永康总算听懂了:“你是说他是故意要害我,借刀杀人?” 梁元心道,还好这个蠢太子没有蠢到家哦。 梁元问他:“你身为太子,身份尊贵,出使明国这等辛苦的事情,不应该是你来才对,为何你会来这里?” 高永康道:“我自请来的。” 梁元再次问:“那你为何要自请来这种危险的地方?你喜欢大海吗?” 高永康摇头:“不不不,我不喜欢大海,一点都不喜欢,我会来是因为,有人说来这里征服明国就能立大功,得父皇赏识......” 他猛地一顿,想到了什么,露出了先是恍然大悟,再到怒不可遏的表情。 他怒道:“是大皇兄,是他怂恿我来的!这个姓陈的,和大皇兄家侧妃的弟弟走得很近。” 炤国皇帝花心,后宫美人无数,有十二个皇子,高永康是皇后所生,皇子中排行第三,一出生就被立为太子,含着金钥匙长大,性子有些单蠢。 得梁元点醒,高永康越发肯定了,这个陈宏卓是大皇兄的人,是来害他的。 高永康气得猛踹陈宏卓,怒骂。 “我就说你怎会犯蠢找事,惹得巡卫队发怒,原来是有预谋的,你给我去死。” 陈宏卓说不出话来,只有挨打的份。 梁元在高永康身后道:“今日还好太子遇上的是我们,我们明国人从来不会滥杀无辜,若您真的死在了我们的手上,只怕你父皇不会善罢甘休,派人来攻打明国。” 高永康闻言身形一顿:“你说的没错,我父皇很疼我的,他肯定会为我报仇,派人来攻打你们,若是派来的人是我的大皇兄,待他灭了你们明国,立了大功,我父皇肯定会重视他,还会立他为太子,而父皇会因为我的死,伤心过度,重病缠身,我大皇兄再伺机篡位,到时候整个炤国天下都会落到他手里,可恶,其心可诛啊!” 梁元嘴角一抽,蠢太子,你可真能想。 他点点头,继续忽悠:“对对对,你说的没错,你的大皇兄是个狡猾的人。” 高永康却骂道:“呸!他就是个洗脚宫女生的斯文败类!” 他转身,激动的看着梁元:“这位大人,今天多亏你点醒,否则孤就要上大皇兄的当了,你们明国救了孤,孤感激不尽。” 梁元道:“你还要继续打吗?” 高永康摆手摇头:“不不不,不打了,我又不是傻瓜,我和你们明国没仇,为什么要打,对对对,我为什么要打,我早前是被人欺骗了!” 他说着转身又踹了陈宏卓一脚,然后返回来对梁元道:“今日之事,是孤的错,孤会赔偿你们的。” 他抬手想要侍卫拿东西,却见侍卫们全被海兵绑了,于是看了梁元一眼。 梁元会意,抬手让人给五个侍卫松绑。 高永康立马命令五个侍卫,让他们带着海兵去将船上的金银珠宝和所有值钱的东西搬了出来。 高永康道:“孤此次带来的东西不多,这些作为赔偿全给你们。” 梁元皱了皱眉:“可是......” 高永康急道:“我只剩一点粮食了,不能给你们了,哦哦哦,对了,陈宏卓这个混蛋也可以交给你们,你们想把他怎样都行 。” 陈宏卓闻言在地上挣扎起来。 高永康跟没看见似的,继续对梁元说:“你们帮孤制服了陈宏卓这个奸贼,是救了孤一命,这样吧,孤许你三个愿望,任何愿望都可以,只要不是做伤天害理让孤自杀或是伤害父皇母后的事就行,还有,这个玉佩给你,持玉佩你们就能自由进入炤国,只有这些了,再多的孤暂且拿不出来了!” 梁元爽快的接过玉佩:“太子的心意我接受了,今日之事,纯属误会,就此作罢,以后再见便是朋友。” 高永康哈哈大笑,拍着他的肩膀:“对,朋友,兄台,你贵姓?” “梁。” “梁兄弟,你是隐士高人吗?” “算是吧!” “哇!”高永康惊呼:“难怪孤一眼看到你就觉得你好厉害!” “一般,一般。” 高永康兴致勃勃的和梁元聊了起来,全然不管陈宏卓了,梁元让左大光等人释放炤国的士兵们,把陈宏卓带了下去。 越聊,高永康就觉得梁元本领高强,觉得明国神秘无双,海上巡卫队都如此强大了,里面住着的肯定都是高人,明国的君王更是神一般的存在。 高永康保证道:“梁大人,你放心,孤回去之后,肯定不会乱说的,我们没有打起来,陈宏卓是自己掉进海死掉的,与你与我都没有关系。” 他俨然忘了此次来这里目的,没有提到葡萄酒和蛋黄酥,与梁元相见恨晚,把梁元当成了大哥,当晚与梁元把酒言欢。 第223章 安然归家 直到高永康醉得不省人事,签下了永不入侵明国的条约,梁元这才满意的把人丢到床上,让侍卫好生伺候着,带着条约回了自家的大船上,进入了一间屋子,审问被五花大绑的陈宏卓。 翌日卯时三刻。 高永康头痛欲裂的醒来,就有侍卫拿了一张纸进来:“太子殿下,这是梁大人昨夜审问陈侍郎得到的结果,梁大人让小人务必亲自交到您的手上。” 高永康疑惑的接过来,看了一眼后,怒火滔天:“该死的陈宏卓,他果然是大皇兄的人,想在海上趁机要了孤的命,做梦!” 纸上写了陈宏卓和大皇子的所有阴谋,陈宏卓对此供认不讳,还签字画了押。 不管是被逼迫的,还是自愿的,高永康都对大皇子怀疑上了,再结合陈宏卓到了这里后的种种行为,高永康对他恨之入骨,越发坚定的相信陈宏卓和大皇子有阴谋。 “陈宏卓人呢?死了没?” 侍卫道:“还没有,梁大人说,要等太子殿下您醒了,再处置陈宏卓。” 高永康点点头,洗漱吃了早饭后,出了船屋,抬眼就见对面的船上,梁元戴着面具坐在一张椅子上,旁边站着两个侍卫,不远处跪着陈宏卓。 陈宏卓只是脸被打青了,并没有受到刑罚的痕迹。 高永康轻哼一声:“没有受到刑罚,所以这个混蛋不是被屈打成招。” 他与梁元打了招呼,梁元也不墨迹,直接问高永康想要如何处置陈宏卓。 “让他死。”高永康神色阴狠的道。 梁元哦了声,让邵大青过来,将陈宏卓提着丢进了大海,手段极为果断,看呆了高永康。 高永康快速跑到桅栏边,就见陈宏卓扑通一声落入大海之后,四五条鲨鱼猛然出现,将他拖进了深海之后,海面很快一片血红。 “鲨鲨鲨鲨鱼?!!!”高永康吓得结巴。 梁元嗯了声,笑着道:“是的,鲨鱼,哦,对了,忘记告诉太子殿下了,鲨鱼是我明国的国宝,还请以后不要再捕杀,至少不能捕杀我明国海域内的鲨鱼,否则是会遭来天谴的。” 他说话的同时,海水之中,无数鲨鱼游出了海面,脑袋对着炤国大船这边,似在给予警告一般 。 高永康哪里见过这种阵势,瞬间吓得双腿一软,跌在了船板上。 “孤,孤,孤保证,绝不会捕杀,明国海域内的,鲨鲨,鲨鱼!” 梁元满意了,挥了挥手,那些鲨鱼逐渐退去,随后梁元又道:“忘了说了,除了鲨鱼,海豚和鲸鱼也是我明国的国宝。” 高永康:“......” 一群群的海豚和鲸鱼在他的眼皮子底下慢慢浮出了海面。 ...... 高永康心惊胆战的离开了鬼雾之外,原本是想去明国做个客的,可是那些鱼给他的刺激太大了,他不敢去了,现在只想赶紧回家去找父皇,劝说他以后绝不能再招惹明国了,海鱼都能驯服,这是神仙国呀!什么野人,不可信,不可信啊! 隐世小国,不可窥视,否则必遭天谴。 看着炤国的船只走远,梁元这才满意的让邵大青等人返航回明国,巡卫队继续守着海域边境。 才刚上岸,梁元就看到了金父和梁宏,两人正好要去青山城那边,偶然得知海兵聚集军队出海,知道定是发生什么大事了,就关心的来渡口等着消息。 “是有敌人来找麻烦了吗?巡卫队可有受伤?敌人退了没?”梁宏关心的道。 巡卫队为保护家园而战,所有百姓都很关心他们的安危。 梁元道:“我们胜了,敌人已经被打退,并保证不会再来犯,巡卫队有几人受了轻伤,已经接受了治疗,他们想继续坚守岗位,不愿回来休息,你们不用担心,他们很好。” 金父松了口气,捂着心口:“没有人员死亡就好,辛苦他们了。” 梁宏对梁元道:“你也辛苦了,赶紧回家吧!别让小毓担心。” 梁元道:“嗯,我这回去,那爹你们......” 金父道:“我和你爹去一趟青山城,后日回。” 梁元表示明白了,不再多问,说了几句,就先行离开。 带着海兵先去了军营,交代了一些事情后,梁元这才回家。 到了家的时候,金毓正在做午饭,就算怀孕了,有侍女照顾,但大多时候,金毓凡事还是喜欢亲力亲为,饭菜都是自己做的,除非实在累极了,不想动了,才会假手他人。 “娘子,我回来了!”得知金毓在灶房,梁元一进门直奔灶房,看到里面忙碌的身影,过去将人从身后抱住,温柔的问:“你可想我?” 金毓转身道:“你只是一个晚上没有回来,又不是去了一年半载,有什么可想的,想你我又不会变美,你也不能替我怀孕。” 梁元哀怨的道:“我倒是想替你怀孕,可是身体不允许,我也没有办法,只能辛苦娘子了。” 金毓揶揄道:“在我的那个世界,有一种方法是可以让男人怀孕的,你要不要试试?” 梁元嘴角狠狠抽动:“你说真的?”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31节 金毓笑得灿烂:“真的。” 梁元一副视死如归的表情:“试就试,谁怕谁,来吧!” 金毓哈哈大笑起来,捏了捏他的俊脸:“相公,我骗你的,你还真相信啊!哈哈哈,以这里的条件,是不可能做到让男子怀孕这种逆天事情的。” 梁元抓住了重点:“是这里不能做到,但是在现代是能做到的?” 金毓转过身继续做菜:“是的,不过我也没有亲眼看到过,只是看过此类的新闻而已。你别多想了,我是不会让你替我怀孕的,我只是随便说说而已,怀孕对我来说,一点都不辛苦,我感到很幸福,很享受怀孕的过程,宝宝在我肚子里成长,一点一点的成型,这是你永远也体验不到的快乐。” 梁元走过来拿过她手里的菜刀:“我虽然体验不到那种快乐,却能陪着你一起体验,知足了。” 他把金毓拉到一边:“你去那边休息,我来做菜。” 话音刚落,他忽然一顿,诧异的看向金毓的手腕。 第224章 确定怀上三胎了 “怎么了?”金毓不解的看着梁元。 梁元没有说什么,只是把菜刀放下,拉过她的手,仔细的把脉,然后道:“我诊断到了,不是单胎,是多胎。” 昨天早上他给金毓把过脉,当时的脉象是的单胎,今日却变成了多胎,不是双胎,而是多胎,他能诊断出是多胎,却无法确定金毓到底怀的是三个还是四个亦或是五个...... 梁元忽然感到很害怕。 还双胎已经是非常人能忍受得了的了,他媳妇儿居然怀的是多胎,脉象还如此奇怪,这让他心底很不安。 “多胎?”金毓看了眼自己的肚子:“我这么薄的肚子,要一次性生好几个孩子?” 梁元点点头。 金毓惊得睁大眼,吸了吸鼻子,叫道:“相公,菜糊了!!” 梁元迅速反应过来,转头看向灶台,铁锅里的土豆全部粘了锅,一股子怪味瞬间扩散。 只顾着多胎的事儿,夫妻二人都忘了锅里的菜,菜全糊了。 梁元抱起金毓,快速出了灶房,把她抱到院子里的树下坐下,才返回灶房,将锅里的残渣清理了,然后重新做土豆片。 菜做好了,开饭之前,梁元先给金毓把了一下脉,嗯,还是多胎。 脉象很稳。 就是不知道是几个。 梁元眼神危险的看了金毓的肚子一眼:“你们最好乖乖的,敢让你们的娘亲受罪,出来有你们受的。” 金毓感到好笑:“宝宝还小,听不见,还没出生你就威胁上了。” 梁元烦躁的抓了抓头发:“诊断不出他们到底有几个,我这心里不踏实,这种不受控制的感觉太不得劲了,啊啊啊啊啊啊!!!!媳妇儿呀!以后咱们不生了!” 金毓:“我不生,你生。” 梁元:“我也不生。” 他快速转移话题,给金毓说了炤国的事情,得知梁元忽悠了高永康,当着人家的面弄死了使臣,还让高永康心服口服的写了和平条约,金毓真是服了。 她捏住梁元的下巴:“我真是越来越喜欢你这张嘴了!” 说着,就亲了上去。 ...... 随着月份增长,金毓的脉象越发明显,怀孕五个月的时候,梁元总算准确的把脉出到底是几胎了。 “三胎,你怀了三胎!”梁元心疼的看着金毓道:“对不起,我没有想到我会这么厉害,居然一次就......” 金毓抬手打断他的话:“这不是你一个人的功劳,那晚我出力也很大的。” 梁元:“是是是,你说的对,我娘子最厉害了,你是明国最厉害最美丽最温柔最端庄的女人。” 金毓很受用的抬着下巴:“那是。” 三胎的事儿,很快传到了金父、梁宏等人的耳中,三家人激动万分,金兰、金母、梁月、金娇当晚就来了梁庄,稀罕的看了金毓好久好久。 金母:“真没想到,我闺女居然能怀上三胎,金家没有怀上三胎的先例,我刘家也没有,我闺女是第一个呀!牛啊!” 金娇:“我这是要一下子有三个外甥外甥女吗?哇哇哇哇,大姐,你太厉害了,我好崇拜你。” 梁月:“大嫂,你光是生孩子就很辛苦了,带孩子的事情就交给我们来吧!” 金兰点头:“对对对,教给我们来,不对,我要带我家的小孙孙,没把帮你带孩子,还是教给你娘和你妹妹他们来吧,我帮衬着就行了。” 金母:“我闺女虽然厉害,可一下子生三个孩子可是很危险的,小毓呀!这以后你不能再做重活了,该休息的时候就必须休息,有什么事情就让侍女们去做,或者找娘去做,娘身强体壮的,时间也多,你只管随喊随到,绝对不能累了自己。” 她想了想又道:“不行,阿元政事太多,无法时时刻刻陪着你,娘不能放着你一个人,这样吧,娘搬来梁庄住。” 金娇也赶紧道:“我也要,我虽然很忙,但是也能抽出时间陪大姐的。” 梁月也道:“我也要来陪着嫂子。” 梁元刚走进门,就听见丈母娘和小姨子亲妹子都说要留在梁庄陪着金毓,整个人就有点不好了。 有亲人陪着怀孕的媳妇儿是很好,也很安全,更让他放心,但是他和媳妇儿的私人空间就少了呀,以后就不能随心所欲的调情了。 不过为了金毓的安全着想,梁元没有拒绝金母几人的请求,让他们三人都留了下来。 金母笑呵呵的拍着梁元的肩膀道:“女婿,你放心,娘是个有分寸的,咱们只是白天陪着小毓,晚上她还是属于你的。” 梁元:“......” 一个多月的时间,让孟飞豹等人彻底适应了明国的生活,也清楚的了解到了,明国并不是表面那么简单,它虽然很小,人也很少,国土不大,但是却发展迅速,有着很多外面诸国所没有的东西。 孟飞云不由得感叹:“很庆幸我们选择留在了这里,我相信,以明国现在的实力,假以时日,定能在诸国占一席之位,让诸国敬仰。” 一个月的监督,梁元清楚的知道了,飞豹寨的弟兄们虽然有混的,却都很安分,很听孟飞豹兄弟二人的话,有在认真的改变以前的生活方式,让自己真诚的融入明国百姓之中,他们是值得改造的人才。 梁元对金毓道:“倘若孟飞豹他们能够一直如此坚持努力,以后定会大有作为,能够成为明国的得力干将。” 金毓道:“他们的确很优秀,否则也不会在乱世中活下来。” 赤云国战乱的那几年,可是死了不少山匪的,比飞豹寨还要强大的土匪寨子都被灭了不少,飞豹寨能够活下来,还能认识龙千辰这个王爷,靠的不只是运气,更多的是实力。 梁元道:“还有件事我没告诉你,孟大哥和孟二哥不仅在军营里混得很好,还和晏乘成了好兄弟,晏乘如今已经是他们的三弟了。” 金毓挑眉:“晏乘?晏飞航的家仆?” 梁元嗯了声:“晏乘和飞豹寨的一个弟兄成了邻居,经这位弟兄介绍,晏乘认识了孟大哥,得知他的遭遇,孟大哥对他很欣赏,后来知道晏乘与他的生辰居然是同一天,就与晏乘结拜为兄弟了。” 一直没有晏飞航的消息,晏乘整日担忧,可他又无法回炤国,既然一时半会回不去,晏乘干脆就请求留了下来,伤好之后在明国盖了一间屋子暂时安家,跟着邻里邻居学种地,找活干,自力更生,没有一直麻烦玉园医馆。 第225章 金毓继承了金父的哭病 说到晏飞航,金毓倒是挺好奇的,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哪,当时梁元审问陈宏卓的时候,有询问过晏家的情况。 晏家不仅是首富,还是是皇商,明面上效忠皇上,暗地里却和大皇子走得很近,晏飞航的大哥晏朗之所以会那么嚣张,能够成功陷害晏飞航,其中就有大皇子的相助,而高永康会出海来明国,也是大皇子怂恿来的,他想让高永康死在明国。 大皇子机关算尽,却低估了明国的实力,他做梦都想不到,这个几万人的部落,会在六年的时间变得如此强大,能够轻而易举的制服高永康等人,还误打误撞的识破了他的阴谋,抓住了陈宏卓,被梁元审问一些惊人秘密。 金毓道:“相公,大皇子和晏家都不知道晏飞航的下落,你说他会躲在什么地方?” 梁元摇头:“不知道,反正肯定不会来明国。” 金毓点点头:“嗯嗯嗯,我也觉得他不会来找我们,不对,是找我爹。” 他们两口子只和晏飞航见过一次面,虽然能够说上话,但是相比交情,还是她爹和左七郎等人和晏飞航更熟,毕竟,每年都是她爹和左七郎等人去鬼雾之外与五国做交易的。 金毓二人在这里猜测着晏飞航的去向的时候,殊不知,在龙城国的一个边境之处,河流边上,躺着一个浑身狼狈,头发凌乱的男子。 此男子许是在水里泡的时间长了,脸都肿了,就如当初被海水泡过的晏乘一样,看不出原来的模样。 但若是金毓和梁元在这里,定能一眼认出这个男子,他就是失踪已久的晏飞航。 躺在河边上的晏飞航没有一点动静,不知是死是活。 “莎莎!”不远处的草丛里走出一只个头很大皮毛很长的狗子,它看了看地上的男子,走过去咬住他的衣服,将人拖走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狗子拖着人来到一间破木屋里,里头有个衣服上满是补丁的女子正在烧柴火做菜,听到动静头也没回就道:“长毛,你又带回什么好吃的了?” 女子回头一看,吓了一跳:“怎么是个人?长毛,人是不能吃的,哪儿找回来的,你给我丢回去。” “嗷呜!”长毛把人拖到她面前放下,叫了一声,不愿把人丢回去。 女子皱眉:“你想让我救他,你做梦哦,我自己都快养不活自己了,怎么可能救他,不救。” 长毛嗷呜了声,咬住了女子的衣服。 “别咬!”女子急得大叫:“我就只有这么一件衣服了,坏了就没有穿的了,行行行,我救,我救,我服了你了,你是我见过的最喜欢多管闲事的臭狗,个头大,占地方,还吃得多,整天给我找事干,我恨你。” 女子骂骂咧咧的蹲到晏飞航的身边,给他查看伤势,见他的衣服布料很上乘,就顺手搜了个身,搜出了一个钱袋子和一枚翠绿色的玉佩。 “哇塞!有钱人啊!长毛,咱们有钱进京去寻亲了!哇卡卡卡卡!!” “嗷呜!” “死狗,别咬我钱袋子!” ...... 晏飞航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辆板车上,身上一阵疼痛,对面有一条体型超大,头部像狮王一样威风的棕色长毛狗在盯着自己看。 “啊!!”他吓得惊叫出声,一开口才发现声音沙哑无比,叫声极为难听。 听到他的身影,板车停了,对面的长毛狗兴奋了,嗷呜着跑过来,伸出舌头在他的脸上舔了一下。 弄了晏飞航一脸熏臭的口水。 “你终于醒了!”带笑的女音传来。 晏飞航扭头一看,才发现,拉着板车的是个穿着破旧的女子,她脸上脏兮兮的,看不出原来的面容,配着身上的衣服,像极了乞丐。 女乞丐放下板车,笑嘻嘻的看着他:“既然醒了,那就自己起来走动走动,拉了你一路,累死我了。” 她看了长毛狗一眼:“也不知道你有什么特别的,我家长毛很喜欢你,不救你它就凶我,还一直守着你护着你,上京也得带上你。” 晏飞航总算反应过来了,见长毛狗只是盯着自己看,没有攻击自己的意思,他问女子:“是你救了我?” 女乞丐笑着:“不,正确的说,是我家长毛救了你,是它把你从河边拖回来的,为了治好你身上的伤,我费了不少草药,作为报答,你身上的银子被我收了。”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32节 弄明白了原委,晏飞航感激不尽。 “敢问姑娘芳名。” “芳名?这两个字用得真好,我姓景,你叫我景姑娘就行了。” 她不想跟晏飞航说自己的名字,因为很不好听,大妞大妞的,超级土。 等找到了亲爹,就让他给她取个好听的名字。 “景姑娘,在下名为晏飞航,救命之恩,在下定会报答的。” “不用再报答了,你已经用钱袋子报答过了。” “不,不够。” 景姑娘白了他一眼,很不客气的说:“说了不用报答就不用报答,罗里吧嗦的,你好好休息一会儿,休息好了就自己离开,我要上京,不想一路带着你,很麻烦。” 晏飞航急忙道:“这里是龙城国对吧?” “是呀!怎么了?” 晏飞航道:“我也要上京。” 景姑娘问:“你上京做什么?” “找人。” “找谁?” “龙城首富景家景恒。” 景姑娘震惊睁大眼:“你找我哥?难不成,你也是景家遗留在外的私生子?” 晏飞航:“......” ...... 金毓怀孕有五个半月了,肚子大得像是塞了个超大的西瓜。 金毓有些担忧:“相公,你说等有九个月大的时候,我的肚子会不会被撑破?” 梁元拉着她的手:“不许胡说八道。” 金毓扁着嘴:“等到要生的时候,我肯定就走不动了。” 梁元:“走不动,我抱你,我力气大,不用担心我抱不动你。” 金毓感动得泪眼汪汪:“相公,你真好,哎呀!眼泪控制不住,又掉了,相公,我没哭,我是高兴,是眼睛不争气,遗传我爹的。” 昨日开始,金毓就发现自己会莫名其妙的落泪,怎么都控制不住,就像是被过去的金父附体了一样。 第226章 左七郎和袁小鱼成亲 金毓不仅会经常落泪,胃口也变大了很多,以前是每日三餐,现在是每日六餐,每餐两大碗饭,饭后还有点心和水果,不吃饱半夜会饿,饿得浑身难受睡不着的那种。 很多孕妇都会有情绪和胃口这方面的改变,但金毓的变化却很大,或许是因为她怀的是三胎的原因。 金毓靠在梁元怀里道:“你说,我孕期这样哭,会不会把哭病传染给孩子,生三个小哭包出来,比洛洛还能哭的哭包。” 梁元安慰的轻拍她的背:“不会的,你是受怀孕影响,你不是哭包,我也不是哭包,我们的孩子不会变成哭包的,你不是说过的吗,遗传基因是很强大的,我们的孩子最先遗传的是我们的基因,不会遗传岳父的,再说了,岳父又不是一出生就是哭包,他是被迫当哭包的,这六年都没怎么哭过了,哭包的毛病早就没了,所以,你完全不用担心的,我们的孩子会很好很好,会继承我们两个的全部优点的。” 金毓被安慰到了,眼泪很快止住了,她抹了把眼角,抬眼看着梁元道:“相公,等你有时间了,咱们一起给孩子做衣服好不好?” 衣服金母已经给孩子做上了,但是金毓还是很想亲手给孩子做几身衣服,只是金母几人想着她怀着三胎辛苦,就没有让她做。 金毓道:“再不动动手,我就要被你们养懒了。” 梁元知道孕妇在孕期情绪是多变的,不想让金毓胡思乱想,便答应了她的请求。 “好,我和你一起给孩子做衣服。” 金毓顿时开心了:“还要给孩子们做一些尿布。” 翌日,早饭后,金毓就去了丁家,找小丁洛玩,怀孕之后,她越发喜欢小孩了,时不时会来丁家逗弄丁洛。 丁家的男子们都已经出门去干活了,家里只有金兰和陆小悠两个大人在家,金毓来的时候,陆小悠在灶房里给孩子做辅食,金兰在院子的树下照顾趴在凉席上玩耍的小丁洛。 快六个月大的丁洛已经学会了翻身,还会咿呀咿呀的叫,经常小手握拳,放在嘴里啃来啃去的,弄得手上嘴上都是口水。 “洛洛,表姑来看你了!”金毓和金母走了进来,一看到凉席上的丁洛,金毓侧躺在凉席上,伸手去摸丁洛的小脸。 丁洛咯咯笑起来,小拳头从嘴里拿出来的时候,拉出了晶莹的口水丝。 “小乖乖,不能吃手哦,手上有细菌。”金毓耐心的教导丁洛。 丁洛继续咯咯笑,不吃手了,就看着金毓笑。 金毓被他‘无齿’的笑容治愈了。 待陆小悠做好了辅食来过来,金毓就亲自喂丁洛,丁洛也很喜欢她喂自己吃东西,金毓喂一口,他就吃一口,都不带犹豫的,吃嘛嘛香。 陆小悠无语了:“我喂洛洛吃东西的时候,他死活不张嘴,太区别对待了!” 金兰笑着道:“小毓的亲和力是明国第一的,这点你又不是不知道,习惯了就好了。” 几人正说着话儿的时候,左母过来了。 生活好了,不缺吃穿,左母发福了许多,老来享福的她,一进来就笑声响亮:“金兰妹子,我来请你们去吃我家七郎的喜酒了!咦?夫人也在呀!招弟妹子也在这里,好好好,正好可以一起请。” “七郎的喜酒?”金毓眼儿一亮:“七郎成功把小鱼追到手了!” 左七郎已经二十好几了,像他这般年纪的男子,孩子都会打酱油了,可左七郎却一直没有娶妻,不是没有女子喜欢,而是他不想娶。 以前左七郎花心,总会在外招花惹草,袁小鱼每每看到,都会气得脸黑,后来和金父一起经商之后,左七郎就慢慢的改变了,身边不再有女子出现,天天只想着挣钱做生意,改善明国的经济。 作为倒是有了,但左七郎年纪大了还是不娶妻,左母左父都急了,开始各种花式逼婚,左七郎被逼急了,有一天就忽然说,这辈子他非袁小鱼不娶。 左父左母这才知道了,左七郎其实心里一直有袁小鱼,只是他以前风流,伤了袁小鱼的心,两人一见面就掐架,每次都是不欢而散,以至于他一直无法俘获美人心。 就算现在左七郎已经改变了很多,但袁小鱼还是对他有偏见。 于是,金毓就让梁元给左七郎支了招。 让左七郎先对袁小鱼浪漫表白,再攻心为上从细节上有意无意的去关心袁小鱼,想她之所想,及她之所及,并且要持之以恒,保证质量,就算被拒绝了,也不能放弃,追到人之后,也不可改变态度,追人之前是什么样,追到以后还是什么样,关心呵护不能比以前少,甚至要更好。 原以为按照袁小鱼的性子来说,左七郎至少要花一年半载的时间才能把人追到手,结果左七郎才按照金毓教的方法实施了三个月,就把人追到了,这就要成亲了。 左母拍着大腿,兴奋道:“是的,七郎追到小鱼,小鱼答应嫁给他了,昨日我们两家已经商量好了婚期,定在下月十七,正好是小鱼的生辰。” 金母和金兰都很好奇左七郎追袁小鱼的过程,拉着左母到一边坐下,很快就说开了。 左母笑着说:“小鱼以前在偷偷出海之前,和七郎闹过别扭,只是七郎脑子单边,没有察觉到小鱼的心思,就没当一回事。后来小鱼在外面亲眼看到一位女子嫁给了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那竹马对女子十分温柔,小鱼就想到了七郎,与之对比后,对七郎更为失望了,就生出了当媒婆的心思。” “七郎以前的确很混账,但从未和哪个女子纠缠不清,他还是很洁身自好的,但小鱼不知道这些,以为七郎早就不干净了.....唉,两个年轻人之间误会挺深的,说开了就好了......” 因为一些误会,左七郎和袁小鱼,一个不娶,一个不嫁,一个假装强大,一个假装风流,婚期定下之后,俩人就依依不舍了,按照规矩,成亲之前,他们不能天天黏在一起。 婚期到来的前三天,金毓挺着大肚子,在金母和两个侍女的保护下,坐着马车出门散心,路过一条街的时候,就看到左七郎和袁小鱼在无人的巷子里——吃馄饨! 左七郎还细心的帮袁小鱼挑出她最不喜欢的香菜,你情我浓,好不甜蜜,结果馄饨还未吃完,左母和袁母就来了,将俩人无情分开,各自拖回了家。 金毓还能听见左七郎撕心裂肺的大喊:“小鱼,我的鱼,鱼儿,娘,还我鱼。” 金毓:“......” 不到三天就要成亲了,用得着这样吗? 第227章 相公,我要生了 十一月十七,袁小鱼的生辰,她与左七郎成亲,却在这天,迎来了今年冬季的第一场雪,雪下得不大,不仅阻碍不了迎亲队伍,还能给今天的喜庆增添几分唯美。 金毓已经怀孕七个月,肚子大的吓人,穿着棉袄身形极为臃肿,脸蛋却是小小的,很是软嫩,走到哪里都会有人小心翼翼的守着,生怕她出一点意外。梁元不管再怎么忙碌,天黑的时候都会回家陪着金毓,还打定了主意,若生了三个儿子,就早早将他们培养成才,继承皇位,他要和金毓当太上皇、皇太后享福,过二人世界。 但梁元做梦都想不到,孩子出生之后,才是他噩梦的开始。 也是在左七郎娶妻的这天,龙千辰宋神医等人跋山涉水的回到了京城,刚踏入京城的大门,就被宣进宫了。 “皇弟,你们去了大半年,可有收获?人找到了没有?”龙椅上的龙千羽迫不及待的问道。 龙千辰和宋神医一脸疲惫,在外奔波多月,他们瘦了很多,可龙千羽一心只想着福星,没有注意到这些。 看到龙千羽如此期待福星的出现,龙千辰想到了美好的明国,还有梁元一行人如今的生活,在心里说了声对不起,面上镇定的道:“皇兄,臣弟有负你所望,没有找到福星,居住在百兽山附近的人,只是一些普通百姓和游牧族,他们之中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人物。臣弟和宋神医不愿放弃,就想去日月部落看一看,却被鬼雾阻挡,无法进去,只得放弃回到岸上。” 龙千辰隐瞒了日月部落建国的事情,也隐瞒了梁元一行人的踪迹。 宋神医低垂着脑袋,静等龙千辰说完。 “没有找到?”龙千羽相信自己的弟弟,倒是没有怀疑什么,只是露出失望之色,长叹道:“找不到就算了,七弟一路辛苦了,回去好好歇息吧!” 龙千辰告退离开。 宋神医被留了下来,龙千羽问了他几句话,见他说的和龙千辰说的是差不多的,这才让他回去休息。 但等宋神医刚走出皇宫,龙千羽就把李信叫了过来。 “你此次跟着去,可有什么发现?” 李信摇头道:“去百兽山的路上,逍遥王和宋神医一直有在认真的寻找福星,但是都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人物,而且,也没有找到当年逃亡去百兽山的那十四个农家子,他们应该是已经死在了当年的战乱中。” 闻言,龙千羽是真的失望了:“居然会找不到?玄远大师明明都算出来了,为何会一点蛛丝马迹的都找不到,两位福星到底是什么人?” 李信张了张嘴,还想要说些什么,却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他皱了皱眉,脑壳有点痛,觉得自己好像忘记了什么,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他只记得自己跟着逍遥王和宋神医坐船出海,可快要到鬼雾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他就不记得后面发生的事情了,醒来的时候,船已经回到了赤云国的渡口。 宋神医告诉他,到鬼雾之前,他们遇上了海上风暴,他为了救逍遥王,落入了大海,好不容易救上来,却受了重伤,还被海里的不知名毒物咬伤,中毒昏迷不醒,回到了岸上,宋神医找到药草做出解药才把他身上的毒全解了。 李信对海上风暴一点印象都没有,就好像失忆了一般,可是宋神医和逍遥王却是如此说的,跟他们一起出海的侍卫们也是如此说的,他不由得不信。 没有找到福星,龙千羽很是烦心,见从李信这里问不出什么,就让他退下,起身去找了玄远大师。 “没有找到?”玄远大师停住了下棋的动作:“难不成是我算错了?” 随即,他摇摇头,很坚定的道:“不,我没有算错,福星就在百兽山。” 他定定的看着龙千羽:“你找不到,或许是因为他们在躲着你。” 龙千羽道:“为何?朕可以给他们享用不尽的荣华富贵。”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33节 玄远大师笑着道:“福星之所以会是福星,是因为他们本领强大,荣华富贵他们会自己创造,用不着别人给。” 他叹息道:“皇上,你与他们无缘,放弃吧,别找了。” 龙千羽激动道:“朕是不会放弃的,朕是皇上,是第一大国的君主,想找两个人,怎会找不到?玄远大师,你再帮朕算一次,算出他们到底在哪?” 玄远大师看着他道:“皇上,算不出来了,我泄露了太多天机,寿命将至,无法再帮您了!” 龙千羽震惊的看着他:“怎么可能?你看着明明什么事都没有。” 玄远大师却不再说话,只是重新拿起黑子,在棋盘上落下一子。 棋子落下的一瞬间,他的脸色忽然一变,一口血从嘴角溢出。 “大师!你怎么了?玄远大师!” 无论龙千羽怎么喊,玄远大师都没有回应,保持着下棋的姿势,永远定格不动。 ...... 腊月初二。 “相公,我要生了!” 半夜三更,金毓忽然从睡梦中惊醒,大喊道:“我要生了!” 梁元猛地被惊醒,瞬间从床上弹跳起来,紧张又小心的看着她:“生,生,生什么?” 金毓镇定的道:“当然是生孩子了!” 梁元发现不对劲,皱眉的看着她:“不对,你这样子,哪里像要生了的样子?预产期还有半个月。” 原以为他媳妇怀多胎,应该会不到十个月就生,不曾想因为灵泉水的关系,他媳妇儿愣是怀了两百六十四天,肚子大得可怕,他时常在担心孩子会破肚而出。 按照医典上写的计算预产期的方式,他媳妇儿最多再有半个月就能生。 金毓挠头道:“可我刚才做梦,梦到我生了,真的,虽然我现在什么感觉都没有,但是我就是觉得,那梦是真的,我今晚肯定会生下宝宝。” 梁元:“......娘子,咱们接着睡,有动静了你再喊我,踹我也行。” 他说着,打着哈欠伸手就想搂过金毓,接着歇息。 “啊!!!”金毓却忽然又鬼叫了一声:“真的要生了!” 梁元瞬间神经紧绷:“你确定?” 金毓额头爬出细汗,使劲点头:“我确定,肚子里的三宝刚刚踢了我一下,告诉我他们马上就会出来了,让我们别睡了,赶紧准备准备,把他们迎接出来。” 梁元:“......” 第228章 萌宝降临 不管金毓是受到梦境影响,还是紧张心理作祟,梁元都不得不重视起来,毕竟金毓现在是特殊情况,半点都不能马虎,今晚说什么也不睡了,就一直守着金毓。 金毓说饿了,他就做宵夜,说无聊了,他就给金毓哼曲子,肚子里的宝宝踢金毓了,他就贴脸过去让宝宝踢。 如此折腾到天边出现一抹鱼肚白,金毓一点要生产的迹象都没有,两人不知不觉都倒在床上睡着了。 刚睡下去还不到半刻钟,金毓就被痛醒了。 “啊!!”她下意识的使劲抓了身边的人一下。 碰巧抓住了梁元的脖子,差点给他扭断脖子。 梁元憋得脸红脖子粗的从金毓的手上挣脱出来,见她这次是真的发动了,冷汗蹭蹭蹭的往外冒,惊得赶紧把人抱着在床上躺好。 “别急,别怕,别紧张,我这就去把娘叫来,放心,我会陪着你的。”梁元飞快的跑出门,敲响隔壁的门,金母正歇息在此处。 “娘,小毓要生了!”梁元大喊。 “什么?”金母披着一件外套开门而出:“还没到时间就要生了。” 梁元道:“她怀的是三胎,和普通的孕妇不一样,肯定是会提前生产的,好在提前的时间不是很早,宝宝在她肚子里都很健康。” 梁月、金娇也都休息在梁庄,就睡在金母的隔壁,听到动静也都起来了,得知金毓居然要生了,纷纷随便套上衣服也都跟着去了金毓的屋子。 梁宏也起了,叫了一个侍卫过来去告知金父一声。 金毓躺在床上肚子痛得难受,可她只是一开始痛哼了两声,后来就没有再继续大叫了,一直在坚强的隐忍着。 金母几人匆匆而来,将待产的东西全都准备好。 “小毓,别怕,你没有自己生过孩子,可你给别人生过孩子的,你知道怎么生的,深呼吸,放松,娘让你用力的时候,你再用力。”金母在金毓的耳边温柔的说着。 金毓点头,脸上都是汗水:“我知道了,娘,我不怕的。” 梁元进了产房,见他进来了,金母想要阻止,梁元却先一步道:“娘,我不出去,我要陪着小毓,她需要我。” 见他坚持,金母心中欣慰,也不再说什么了,允许他留下来,专心去帮金毓接生。 金父接到消息,就匆匆赶来梁庄,半路的时候,天色忽然大变,下起了暴雨,这雨来得很快,就像是有人从天上倒水似的,路人瞬间被淋湿,金父进入梁庄的时候,成了落汤鸡。 尽管很狼狈,但进入梁庄的时候,金父还是先去了产房那边,问了梁宏情况。 梁宏安抚他道:“你别着急,小毓没事,亲家母在里面的,还有娇娇、小月和阿元,有他们在,小毓会平安生下孩子的。” 金父用袖子擦了下脸上的雨水:“肯定会平安的,我家小毓是福大命大的好孩子,上天会保佑她的。” 话是这么说,可金父心里其实还是很害怕的,毕竟金毓怀的是三胎,和以前的金母是不一样的,女人生孩子本就从鬼门关走一遭,他女儿一下子生三个孩子,就是在鬼门关走三遭,他能不怕,能不担心吗? 他怕惨了! 可再怕,也不能表现出来,他必须强装坚定。 金父深呼吸,深呼吸,继续呼吸,忽然,泪腺控制不住,泪珠随着雨水滚落。 “啊!痛死我了,梁元,我要吃牛肉粉!!!”忽然,产房里的金毓大叫了一声。 “哞!”迎着暴雨而来的野牛王刚走进来,听见这惨叫声,吓得浑身一颤,忙转了个弯去找自家媳妇去了。 甜人好可怕,居然要吃牛,俺老牛要带着妻儿弟兄们回深山。 它还未走远,又听见了金毓惨叫一声。 身形一顿,不走了! 甜人好像很痛苦,她需要俺老牛,俺老牛不能丢弃她。 野牛王一闭眼,转身又走了回来。 与此同时,牧场中的动物们也似乎是察觉到了什么,变得躁动起来。 农场的工人们惊得急忙安抚,将所有的动物关好,不放出去一只。 他们越是关得紧,动物们就越焦躁。 梁庄的侍女侍卫们都在原地待命,丝毫不受大雨的影响,注意力全在产房那边。 所有人都在心里祈祷,愿金毓母子四人平安。 “轰隆!”雷声震天响。 明国百姓都被吓了一跳。 还未得到消息的孙尚书疑惑的看着天空:“这场雷阵雨下得真大。” 忽然,乌云滚滚的高空之中,有三道光一闪而过。 “咦?那是什么东西?”孙尚书大惊,再次看去,光影已经消失不见,来得快,消失得更快。 他身后的侍卫道:“大人,我看到了,那是光,三道白色的光,往帝王山那边去了。” 孙尚书皱眉:“光?帝王山?难不成是......” “啊!”产房中,金毓一个用力,汗水滴落在枕头上。 “生了!小毓,出来一个了!还剩两个。”金母惊喜的声音响起。 她给孩子剪了脐带,拍打屁股,瞬间,一道嘹亮的婴儿哭声响彻在金毓的耳边。 金毓露出了一个笑容,深呼吸一口气之后,又继续聚精会神忍痛生孩子。 没有无痛针,没有剖腹产,金毓仅凭毅力生孩子,生三个孩子。 金母把孩子抱给了梁月,让她给孩子洗洗,她来到金毓身边道:“是个男孩,闺女,你现在饿不饿,还有多少力气?” 金毓点头又摇头:“我很饿,我要喝水,我还有很多力气,我能坚持得住。” 梁元忙端了一杯水过来,水里掺有灵泉,一杯下去,金毓的力气恢复了不少。 她挥手大声道:“来吧!继续生,老二,你赶紧给老娘滚出来。” 一刻钟之后,第二个孩子诞生。 是个女娃。 女娃一哭出声,金毓的眼泪就滚落而出,太痛了,但她不能停,有一个宝宝还在肚子里。 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产房里一片忙碌,外面的暴雨还在下,丁家人都闻风赶了过来,同金父和梁宏一起守在外面。 终于,又过去了两刻钟,第三个孩子出生了。 孩子落地的一瞬间,暴雨逐渐停了,乌云散去,帝王山出现了一道七色彩虹,百鸟飞来,在梁庄上空叽叽喳喳叫个不停。 第229章 三只小宝贝 看到彩虹的那一瞬间,帝王山附近的百姓们都激动了,有人惊呼:“风雨过后现彩虹,祥瑞降临,咱们明国是要有大喜事了!” 此人话音刚落,帝王山上的大钟就被敲响了,共响了三下。 此钟乃福钟,是三年前所打造,专属于帝王山,国内发生大灾难,钟响六下,有大喜,钟响三下。 金毓怀孕,备受全国关注,所有百姓都很期待孩子的降临,一直在计算着皇子出生时间。 所以,当听见钟响三下的一瞬间,不少百姓就反应过来了,激动的奔走相告。 “皇后娘娘生了,生了,了!” 无限回音在街道徘徊。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34节 第三个孩子平安落地的一瞬间,金毓只觉得浑身力气被抽干,再也支撑不住,疲惫的昏睡了过去。 尽管已经陷入昏迷,可她的嘴角却依旧挂着笑容。 她当母亲了,真好。 “娘子!”梁元上前为她把脉,诊断出她无生命危险,才稍稍松了一口气,俯身在她额头上落下一吻:“辛苦了!” 紧接着,梁元去看三个孩子。 尽管有灵泉滋养,三胞胎的个头还是要比普通的小婴儿小一些,大宝五斤,二宝四斤半,三宝三斤八两。体重虽然偏轻,可他们的小脸却是肉乎乎的,天生肤白,头发也很浓密,很是精神。 只是哭了几声,三宝就闭眼睡着了。 看着孩子可爱的面容,梁元嘴角勾出一抹笑,眼神温柔得不像话,他从金母手中抱过大宝,走到金毓床前,蹲下身子,拿着大宝的小手手去抚摸金毓的脸:“她是你的娘亲,辛辛苦苦将你生下来的娘亲,没有娘亲,就没有你,你以后要懂事,保护娘亲。” 然后,他把大宝抱给金母,从金娇怀里接过二宝,也带到金毓身边,做了同样的动作,说了同样的话。 紧接着,是三宝...... 待三小只都见过了自己的娘亲之后,梁元就带着金母、金娇抱着三宝开门而出。 门外,金父、梁宏、丁家和众侍卫侍女都在焦急的等待,看到他们出来的一瞬间,一个个眼底充满期盼,目光紧锁在三小只身上。 梁元抱着大宝,扫了眼在场所有人,看着天上的七色彩虹和百鸟,高声道:“皇后诞下两位皇子和一位公主,母子四人平安。” 此言一出,众人欢呼,纷纷躬身道贺。 为何躬身?因明国不需跪拜礼那一套,明国人只可跪天跪地跪父母,君臣之礼,也是拱手躬身。 金毓生下三子的事儿很快传遍全国。 两位丞相和尚书们纷纷赶来祝贺,并且目睹了皇子公主的圣颜。 裴丞相:“大皇子真是可爱,一看就是帝王之才。” 顾丞相肯定的道:“圣上的嫡长子,当然是帝王之才。” 孙尚书看着小皇子:“三皇子也生得极好啊!” “小公主粉雕玉琢,天生丽质,以后定能成为像皇后娘娘一样的巾帼女子。” 一群人对着三小只使劲的夸赞,似在看明国的希望一般,俨然已经把三小只当做了明国未来继承人。 梁元无奈的翻了个白眼,他就知道这些大臣会是这么一个反应。 当初他是被万民推选上来当的君王,他本来是想等明国发展到一定的境界之后,就退位选个得力的人才当皇上,结果大臣和百姓们都不同意,说他既然已经当了君王,那梁家就是皇族,以后的君王得从皇族里面选出,所有百姓都相信梁家,也只相信梁家。 明国百姓们都太过依赖梁元和金毓了,俨然把他们夫妻二人当做了无所不能的神明。 梁元知道这一时半刻是无法改变明国百姓们和大臣们的想法的,所幸什么也不说了,打算等孩子长大以后,按照他们的意愿来决定他们梁家是否再接手帝王之位。 金父进了屋,与裴丞相几人说了几句话之后,就问梁元:“孩子们的名字想好了没有?” 梁元道:“我和小毓老早就想好了九个名字,不过因为不确定生的是男孩还是女孩,所以并没有确定下来要用哪一个名字,我想等小毓醒来以后,与她商议一番,再决定孩子们的名字。” 女婿尊重大女儿,金父很是欣慰,便不再多问。 裴丞相这些臣子更不会有任何意见。 金毓醒来的时候,已经天黑了,睁开眼的瞬间,只觉得浑身酸疼不已,下身那股撕裂的痛,依旧清晰。 “好难受啊!”金毓双手抱住头,很想起身动动,却起不来。 这时候一双手伸了过来,将她扶起。 扭头看到梁元英俊的容颜,金毓扁了扁嘴:“相公,我梦见我生孩子了,三个,整整三个,痛得我撕心裂肺的......” “哇哇哇......” 金毓的话还未说完,隔壁的房间就响起了几道婴儿哭声。 金毓:“......” 梁元伸手摸了摸她的小脸:“你不是在做梦,你是在真的生下宝宝了,你看看自己的肚子。” 金毓低头一看,这才惊觉自己的肚子扁下去了,掀开衣服一看,哎呦娘唉!不忍直视,皮皱皮皱的,还没大圆球的时候好看。 “是哦,我生下三宝了!”金毓恍然回了神,掐了自己的脸一下子,痛得吸气:“痛过头了,一觉醒来我居然忘记自己生了孩子了!我这个糊涂蛋!” “相公,我要看宝宝。” “好,我立马去抱过来,你别急,孩子们会哭,应该是饿了,我这过去看看。” 梁元说着,转身出了屋,不一会儿,就和金母、金娇、孟小云抱着三小只过来了。 三小只还在哇哇哇的哭,一哭就整张小脸都变形了,像小老太小老头似的。 “怎么一直哭呀?”看到三小只哭,金毓很是心疼,伸手让孟小云把孩子抱过来。 孟小云走过去把孩子递给她道:“夫人,我手里的这位是二公主,刚刚给她换了尿布,喂了奶。” 金毓哦了声,接过孩子,小心翼翼的抱着。 许是母女连心,女宝落到金毓的怀里,立马就不哭了,还睁着眼睛看着她。 “一出生就能睁眼,我家闺女可真好看,像娘一样好看。”金毓夸赞。 第230章 长翊长歌长卿 抱了闺女,金毓又去抱两个儿子,三个孩子都抱过了,这才心满意足,而三小只被抱过之后,也都不哭了,乖乖的熟睡了过去。 木床被推到了金毓的床边,让她可以随时看到宝宝的睡相。 待金毓吃了晚饭,三小只也醒了,一醒来就找奶水吃,而金毓正好有奶水。 还未生孩子的时候,她就开始涨奶了,只是量不多。 虽然喂奶很辛苦,山庄里有奶娘,但是金毓还是想自己喂孩子吃奶。 若是奶水不够,再让孩子们去吃奶娘的。 三小只轮流吧唧了好一会儿,都没有吃饱,被金毓抱开的时候,哇哇哇的哭得极为响亮。 但不管他们怎么哭,到最后还是被金母几人无情的抱去了隔壁房间,找奶娘喂奶。 金毓伸长耳朵听着隔壁房间的动静,听见孩子们吃着吃着就睡着了,忍不住笑出声。 梁元端着一盆热水进来:“你笑什么?” 金毓道:“我高兴。” 她感叹着:“把他们抱在怀里的感觉真是太好了!” 她看着梁元:“相公,谢谢你,让我当上了母亲。” 梁元道:“也谢谢你让我当上了父亲。” 他把水盆放到桌上:“你躺好,把衣服解开,我给你擦擦。” 金毓刚生产完,是不能洗澡的,但梁元知道她是个爱干净的,生孩子的时候出了那么多的汗,身上肯定会很不舒服,就想用温热水给她擦拭一下身子。 金毓也没觉得不好意思,解开衣服就趴在了床上,任由梁元伺候自己,一脸的享受。 金毓道:“相公,等以后你老了,走不动了,我这么伺候你。” 梁元:“我老了,你不也老了?” 白天昏睡了许久,金毓睡不着,擦拭完之后,就和梁元商量三小只的名字。 最终,三小只定名为,梁长翊,梁长歌,梁长卿。 大宝小名安安,二宝小名萌萌,三宝小名乐乐。 定下了名字,夫妻二人才入睡。 翌日,金兰和陆小悠抱着丁洛来看金毓,梁元将三小只的名字与他们说了,随后又去外屋,与金父、梁宏几人说一遍。 三小只出生第三天,举办了洗三宴,三家人全部聚在一起,忙了一整天,金毓全程只需休息,什么也不用做,只需给孩子喂奶的就行了。 三天的时间,金毓的奶水也发多了,但还是不够三小只吃。 三小只很乖,每天都是睡了吃吃了睡,大冷天也不见生病,健健康康的,令人看了欢喜。 金毓是个闲不住的,不到五天的时间,她的身体就彻底恢复了,她就觉得自己很能了,晚上想带着三小只一起睡。 被金母给拒了,金母苦口婆心道:“别以为你身体好,就可以胡来,我告诉你,月子里孩子不能跟你一个屋,他们每天晚上要起三次,换尿布吃奶,说着轻松,做起来很难的,娘是为你好,你想带孩子,出了月子什么时候都可以,就是现在不行,你的任务就是好好养身体,别的什么都别想。” 就连梁元也不同意金毓晚上照顾孩子。 金毓无奈只好服从,整天就是吃了睡睡了吃,而且吃的还都是下奶的食物,辣椒这些刺激性的食物是一样都不能吃的。 金毓是无辣不欢的主,一天不吃辣椒可以,一个月就很难熬了。 好不容易熬到了新年,年夜饭丰盛无比,然而金毓还差三天才能出月子,以至于今年的年夜饭全都不带辣。 金毓:“......” 终于,月子做完了。 金毓如获新生,当晚就去厨房做了一顿微辣的辣子鸡品尝,她想做超辣的来吃,但是刚出月子,许久没有吃辣,一下子吃太辣,她的身体会受不了,再然后她还得给孩子喂奶,吃得太辣会对奶水产生影响,让孩子吃不好的,所以只能吃微辣,还得控制着少吃。 尽管很无奈,但金毓还是忍受住了,不管如何,她都要给孩子喂奶。 这天晚上,金毓不仅尝到了馋了一个月的辣椒,还如愿以偿的让三小只和自己同睡一个屋了。 一个月的时间,让三小只长开了许多,头发变黑变长了,皮肤比刚出生的时候还白。 金毓一脸幸福的笑容:“粉雕玉琢,说的就是我家三个宝。” 梁元走过来道:“再宝贝也不能把他们放到大床上睡。” 金毓使劲点头:“我知道,我知道的,放在大床上晚上翻身容易压着他们。” 尽管她和梁元都是很小心的人,但该避免的还是得避免,孩子自己睡自己的小床也挺好的,习惯从小养成,免得长大之后黏黏糊糊的,想分床睡都分不了。 金毓会疼爱孩子,但绝对不会惯着孩子。 许是知道今晚能和父母睡在一个屋里,三小只都很乖巧,吃饱了就睡了,不哭不闹也不尿尿拉粑粑,晚上也不会起夜,一觉睡到天明。 以至于金毓一觉醒来,胸前很胀,衣服也湿了。 生孩子累,照顾孩子更累,还好金毓身边人多,孩子们也都很争气,从不生病,照顾起来倒是比常人轻松。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35节 新年过去,春暖花开,金毓、金母、金兰、陆小悠,一人抱着一个孩子,去山上赏花。 桃花梨花杏花都已经开了,争奇斗艳,整座山都极为浪漫唯美。 刚来到一处凉亭里坐下,金毓就听见身后山林里,有奇怪的声音传来,一扭头,就看到野牛王带着牛群下了山,在它们的身后,还跟着一群红的白的狐狸。 “啾啾!”子孙后代已经成群的雪团最先来到凉亭里,亲昵的蹭了蹭金毓的腿,后抬眼好奇的看着她怀里的萌萌。 “啾啾!”这个小人类是谁? 金毓生孩子的时候,雪团一家都在山里,新年也没有出山,这是雪团第一次看到金毓的孩子,心中好奇得很。 只是一眼,它就很想亲近金毓的三个孩子。 金毓道:“雪团,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女儿萌萌,我娘抱着的是我的大儿子安安,我姑抱着的是我的小儿子乐乐,他们都是我的命根子,你要和他们好好相处,不可以欺负他们哦。” 雪团何其有灵性,很快就听懂了金毓的话,跳到椅子上,抬着小脑袋仔仔细细的看了看三个孩子,将他们的模样和气息牢牢记住。 第231章 金虎要提亲 三小只长得软糯可爱,见雪团看过来,就很喜欢它身上白色的毛毛,一个个挥着小手,想去抓雪团美丽的白毛毛。 雪团似有所感,见三小只喜欢自己,记住了他们的气息之后,就把自己的尾巴朝着二宝萌萌凑了过去,碰到了小姑娘的小软手。 “咯咯!”萌萌笑得很开心 、 看得雪团心情欢悦,用尾巴扫了扫萌萌的小手,萌萌却是一把抓住,扯着往嘴里塞。 雪团吓得赶紧收回自己的尾巴,却落了几根毛在萌萌的手里。 金毓抓住萌萌的手把毛捡干净,从旁边拿了水杯给她洗手。 看得雪团一脸哀怨:“啾啾!”甜人,人家的毛毛一点都不脏,很白很白很白。 金毓给萌萌擦干净手道:“我知道你很干净,也没有骚味,但是你在林子待了那么久,沾染了很多的细菌,萌萌还小,又很喜欢咬小手,一不小心把细菌吃下去是会生病的。” 雪团扭头看了看自己的尾巴,不明白细菌是什么。 不过它却听懂了一点,那就是不能让小宝宝们摸到自己,因为毛毛会沾到小宝宝们的手上,然后他们吃手手,会把毛毛吃下去,会生病。 这可不行,小宝贝们这么可爱,怎么能生病呢!绝对不能。 雪团决定,以后都不给小宝宝们摸尾巴了,也不让自己的妻儿子女们给小宝宝摸。 金毓笑着与它沟通:“我的儿女们还小,目前是不能陪你们好好玩的,等过两年他们长大一些了,就能和你们肆意畅快的玩了。” 雪团闻言这才开心了,它很喜欢小宝宝们的,他们身上的气息很好闻,跟甜人身上的一样好闻。 金母几人就在一旁静静的看着金毓与雪团一家子沟通,脸上一直带着笑容,他们已经习惯了金毓和动物们的这种相处方式。 与金毓沟通完之后,雪团就带着妻儿子女们去了牧场,野牛王一家子都在那里。 看着狐狸们都跑远了,金母与金毓说起了金父要去龙城国做生意的事情。 “来了这里之后,我们就没有去过其他国家,你爹虽然在这里做生意很厉害,可外面和这里不一样,他要真出去,我心里还是很担心的。”金母伸出小拇指给大宝抓着玩。 金毓道:“鬼雾已经消失了,明国不可能一直隐世不出,就算我们不出去,别人也会找上门来,那倒不如学着自己走出去,在别人找上门来之前变强,让诸国都认识明国,知道我们不是好惹的,娘若是担心,可以和爹一起出去走走。” 金母抬眼看她:“我倒是想出去,可我舍不得三个小外孙。” 金兰笑道:“有什么舍不得的,你又不是不回来了,我弟身子骨弱,他一个人出去,你能放心?想去就去,其他的都不要多想,家里有我们呢!” 金母认真的想了想,最后还是摇头:“不,我不去,让他自己出去闯吧,就算是夫妻,我也不可能一直守在他身边时时刻刻的保护他。” 现在的金父早已经不是以前的哭包,他早就能独当一面,应对很多事情了。 话虽如此,但等晚上金父回家的时候,金母还是忍不住唠叨了几句。 “你记住了,你去龙城国是去做生意的,不是去玩的,别仗着日子过好了就给我在外面沾花惹草。” 金父不满道:“有你这朵霸王花就够了,我还敢在外沾花惹草,我是疯了吗?” 金母瞪他:“你说谁霸王?” 金父赶紧改口:“我错了,你是娇花一朵。” 他把金母拉到身边坐下,靠在她的肩膀上道:“媳妇儿,我知道你是在担心我,我都懂的,你放心吧,我定会平平安安的出去,完完整整的回来的,等我在外闯出名堂了,就带你出去四处走走,见识一下外面的好山好水。” 金母撇嘴道:“谁稀罕去外面,外面的山水哪有我们明国的好看。” 金父点头,伸手抱住金母:“你说的对,外面的确没有这里好看 ,媳妇,你好像瘦了些。” 金母轻咳一声:“被你发现了,这两年不是长壮了不少吗?配着你的小个子,我就跟大山似的,为了让我俩看起来相配,我决定减肥,瘦个五六十斤下来,肯定会变得跟花儿一样娇美。” “咚咚咚!”门被敲响。 两老口扭头看去,见金虎站在门口。 金父立马放开金母,坐直了身子:“臭小子,谁让你进来的。” 已经快十九岁的金虎,个头高大,模样像极了金母,站在门口,跟一尊大门神似的。 金虎无辜的道:“我没进来,还站在门口,门没关,我不是有意偷听的。” 金母起身拍了拍脸道:“你是有什么话要跟你爹说吗?那你们父子俩慢慢说,娘先出去了。” “娘,你先等一下,别走。”金虎却是拦住了她:“我是有话要说,但是想跟你和爹一起说。” 金母看向他:“你想说什么?难不成你想跟你爹一起去龙城国?” 金虎摇头:“不不不,我还要教百姓种地,没有兴趣,也没有时间跟着爹出去。” 他现在是明国的大司农,是农官,负责教百姓种地,种地都忙不过来了,哪有空去经商,他也没有做生意的脑子。 金虎吞吞吐吐半响,才豁出去般说道:“我有喜欢的人了,我和她说好了,我老大不小了,该娶妻了,她答应嫁给我了,爹要出远门也不知多久才能回来,所以我想请你们早点找媒人去她家提亲,在爹出门之前把亲事办了。” 金母和金父惊呆了。 做梦都没有想到,他们这个一向老实本分只会种地的儿子,会突然给他们这么一个大惊喜。 金母激动的抓住了金虎的双肩:“那个女孩子是谁?” 金虎红着脸低垂脑袋扭扭捏捏道:“左春草。” 金母眼儿一亮:“哦,是她啊!” 金父疑惑:“左春草是谁?” 金母白了他一眼:“亏你经常带着左七郎一起做生意,居然不知道他的大侄女,春草是七郎他大哥的大女儿,比虎子小一岁半,是个勤劳苦干的好姑娘,只是......” 她说着看向金虎:“你不介意她曾定过亲?” 第232章 大狗拦路求救 左春草六岁的时候,就因父母之言和以前陈家村的一个男孩定过亲,那男孩比她大四岁,待她满十五岁就会嫁过去,岂料那男孩在四年前和隔壁一起长大的青梅好上了,在做那种事情的时候,碰巧被左春草看见,左春草气得狠打渣男一顿并退了这门亲事。 若是放在金毓等人还没有来明国之前,左家人是不会任由左春草胡来的,再和谐的地方女子的地位依旧低人一等,他们会让她忍着再忍着,就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会说男人三妻四妾很正常。 但是当时金毓和梁元已经成为帝后,明国建国已快三年,明国女子的地位比以前提升了许多,左家人对子女嫁娶的观念有了些改变,对家中的女孩都重视起来了,所以得知了那男孩做的混账事之后,都站在了左春草这边,为她做主退了亲事,只是左春草的名声还是受到了一点影响,以至于后面一直没有人愿意上左大郎家提亲。 好在左青草这个姑娘是个坚强的,在那事之后依旧顽强的活着,照顾弟妹,学识字种地打猎,哦,对了,她种地还是跟着金虎学的,也是他们左家里种地最厉害的人,这事儿金父不知道,因为他天天在外面奔波,一门心思全扑在了做生意上面。 金虎很认真的道:“娘,春草的过往,我都知道,那不是她的错,用大姐的话来说,她才是受害者,我不在乎她定过亲,我知道她是个好姑娘,我心悦她。” 金母哦了声,笑眯眯的看着金虎:“瞧瞧我儿子,心悦?哦吼吼吼,孩子他爹,你听见了没有,我们儿子长大了,懂事了,知道喜欢小姑娘了。” 金父狂点头:“听到了,听到了,既然儿子喜欢,对方也是你了解的人,我们就赶紧准备着,找媒人去提亲。” 金母道:“咱们明国最好的媒婆是七郎的媳妇哦。” 金父:“婶婶给侄女做媒,不是更好吗?” 父母都支持自己,金虎很是高兴,与父母说了些心里话之后,就先行回房歇着乐乐,金父金母则在屋里一直讨论儿子的亲事。 翌日,卯时,晨雾还未散去,金母就出门去找袁小鱼了。 左家七个儿,两个女儿,皆已经成家,三年前,左父做主分了家,七个儿都分出去自己过了,他们两老继续住在老房子里。 为方便照顾父母,左七郎新盖的房子就在老房后头不远处,相差不到五十米远。 金母到的时候,左七郎已经出了门,只有袁小鱼一个人在家,进门的时候,就看到袁小鱼在院子里呕吐。 “小鱼,你有喜了?”金母眼一亮,快步走了过去,进屋给袁小鱼倒了一杯水。 漱了口,袁小鱼才好了些,只是吐得黄疸水出来了,脸色有些白。 金母等她缓过气来了,才问:“你什么时候怀上的?反应可真大。” 袁小鱼却是一脸懵:“怀什么?孩子吗?不不不,我只是心里不舒服,想吐。” 金母笑呵呵的道:“你这反应,不就是怀孕了吗?你和七郎成亲已经有些时日了,怀上了很正常,既然你不确定是否怀上了,那就去医馆找小月诊个脉。” 袁小鱼跟着金母去了医馆,正好梁月坐诊,诊脉之后,还真是怀上了。 梁月道:“小鱼姐姐已有一个半月的身孕,呕吐厉害是因为每个人的怀孕反应不一样,要注意休息,饮食清淡,慢慢的孕吐就会好的。” “我真的怀上了!”袁小鱼惊喜无比,给了诊金,一番感谢之后,就想要回家。 却听见金母对梁月道:“你回家的时候,顺便帮婶子给你嫂子传个话,金虎有喜欢的人了,我正在找媒人要去提亲。” 梁月好奇:“虎子哥喜欢谁?” 金母指着袁小鱼:“她大侄女左春草。” 袁小鱼:“......” 袁小鱼虽然已经怀孕了,孕反应还很大,但是也不影响做媒的,何况还是给金虎和自己的大侄女做媒,这个任务她必须接下。 左父左母很快都知道了金家要去左大郎家提亲的事情,天黑之前,去了左大郎家一趟,说说话,顺便吃顿晚饭,顺道了解一下左春草是怎么想的。 “什么?是你先向金虎表白,让他娶你的!”左母不敢相信自己听见的,使劲掏了掏耳朵。 她知道自己这个大孙女很大胆直接,但没想到会这么厉害,开口让男人娶自己,了不得啊! 关键是人家金虎还同意了。 “嗯,是我让他娶我的。”左春草脸颊滚烫的道:“虎子是个榆木疙瘩,我要是不直接敞开了说,他哪会说出心悦我的话,你们一直想让我成亲,说我是老姑娘,嫁不出去,现在我可以嫁出去了,还是嫁给了自己喜欢的人,你们可以放心了。” 左家人:“......”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36节 得知金虎喜欢左春草,金母很快就会去左大郎家提亲,金毓兴奋得睡不着。 把三宝排着放在床上,与他们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你们的二舅要娶妻了,你们要有舅母了,要有表弟表妹了,开不开心,高不高兴,笑一个给娘看看。” 三小只果真笑了,笑容乖巧萌萌哒。 看得金毓很想伸手去捏捏小脸,但是想着宝宝的小脸蛋捏多了不好,会流口水,就忍住了没捏脸,而是抓着他们的小手欢喜的舞动。 见金毓高兴得跟个孩子似的,从洗浴房出来的梁元笑着走过来。 “我们成亲时候的前一晚,你也是这么高兴的?” 金毓继续玩着宝宝们的小手:“没有,我很镇定,我当时心里虽然很激动,但是不会表现出来,我越激动我就镇定,若是不镇定一点,就容易出丑,我可不想当小丑,嘻嘻嘻......乖宝贝们,你们的爹爹洗好了,轮到你们洗澡了,三个一起来。” 梁元眸光温柔的和金毓抱着三小只进了洗浴房。 与此同时,在龙城国的一处道路上,有一百人队伍在迎着黑夜缓缓前行。 忽的,前面冒出来一只大狗,挡住了去路,护卫们惊得拔出武器,将队伍中间的两辆马车紧紧护住,却见那大狗没有攻击他们的意思,只是站在路上不动。 “发生什么事了?”马车里,传出男子清润的声音。 护卫首领道:“少爷,有野兽挡道。” 他话音刚落,挡在路中间的大狗就转身走到道路右边的河流边上,用嘴咬着什么东西拖了过来。 近了之后,借着火把一看,护卫们才看清,它拖过来的是一个衣着破烂的人。 随后,狗子又去了河边,再次拖过来一个人,把两人都丢在地上了,狗子对着队伍叫唤了两声。 “汪汪!” 那模样,似乎是在求救。 第233章 倒霉二人一狗 景恒从马车里出来,看到前面不远处路上的情况,见大狗没有攻击人的意思,就让几个护卫走过去看看。 大狗见护卫走过来,就赶紧后退了两步,护卫靠近了地上的那两个人,试着伸手去摸了摸,大狗没有攻击他们,只是直直的看着他们,护卫们这才确定了,它是真的想让他们救人,就蹲下来查看地上这两人的情况。 当看清其中一人的面貌时,一个和景恒多次出海的护卫惊声道:“是晏公子!” 他忙大声对景恒道:“少爷,这人长得和晏飞航晏公子一模一样。” 景恒皱眉。 晏飞航? 他怎么可能会在这里? 景恒跳下马车,快步走过去,看了地上的男子一眼,还真是晏飞航。 晏飞航也是倒霉,和景姑娘往京城这边赶路没有几天,就遇上了要抢狗的山匪,一路逃亡的时候两人和狗一起滚下山坡,银子弄丢了,只剩下一枚玉佩。 这玉佩是晏飞航的母亲留给他的,他舍不得拿来换钱,就通过其他方式赚了点路费,好不容易上了通往京城的船,又遇上了水匪,两人一狗落了水,还好大狗会游泳,驮着两人上了岸,狼狈的赶了好几天的路,饿得晕倒在河边, 以至于就有了后面狗子拦路求救的事儿。 没有长毛这条大狗子,两人都不知道死几次了。 晏飞航醒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躺在车厢里,身子被一人紧紧抱住,扭头一看,是景姑娘,女孩睡得很香,口水还滴在了他的脖子上。 晏飞航惊得浑身僵硬,下意识的伸手把她推开,景姑娘却跟猪似的,昏睡的很死,被推开了也没醒。 坐在马车外面的景恒听见声音掀开车帘看进来:“你醒了。” 看到景恒的一瞬间,晏飞航激动万分:“景公子,我可算是找到你了。” 听到他这话,景恒就知道,这个男子真的是晏飞航,他走进来坐下道:“晏公子,你怎会弄得如此狼狈?又怎会来找我?” 晏飞航长叹一口气:“一言难尽啊!景公子,你可否先给我一点吃的,待我吃饱了,再与你慢慢细说。” 说这话的时候,他的肚子配合的叫了两声,而身后的景姑娘的肚子也咕噜咕噜的叫了起来,人依旧没有醒。 景恒让人拿来了馒头。 晏飞航一顿狼吞虎咽,还未吃完,景姑娘就被馒头香味馋醒了,双眼放光的从晏飞航手里夺过了才吃了一半的馒头。 “你个丫头,这里还有好几个馒头,你抢我手里的做什么,还来,那是我吃过的。” 景姑娘却是迷迷糊糊快速将馒头整个塞进了嘴里,吃得腮帮子鼓鼓的。 晏飞航:“......” 他从未见过如此不知讲究的女人! 连续吃了两个馒头,喝了一杯水,景姑娘就睡了过去,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己在哪,还有一旁的景恒。 晏飞航就很无语,吃饱之后,与景恒说了自己的遭遇,并没有什么隐瞒。 没有隐瞒的必要,他现在很需要景家的相助,如果景恒真的想要害他,以他现在的情况,想避也避不开,倒不如坦诚一些。 对于晏飞航的遭遇,景恒表示很同情,但又感到很奇怪。 “你怎么会想着来找我?” 晏飞航道:“因为你是个好人,从你愿意帮助明国开始,我就知道你是个值得结交的贵人,一开始我没有想着来找你,可我已经走投无路了,我的人为了保护我全死了,我爹也没了,我无处可去,只能冒险来找你,到了龙城国,就算什么也没有,我也至少能活着。” 他顿了下,又道:“我还想告诉你一件事情,景家和我晏家有丝绸生意往来,我大哥此人唯利是图,接手了家族的生意之后,肯定会在丝绸的质量方面动手脚。” 景恒看着他道:“那一点丝绸对我景家造成不了多少影响。” 晏飞航低头道:“我知道,我别无所求,只求你暂且收留我,我会为景家创造利益的。” 景恒沉默了一会儿,道:“明早我让人送你去我家。” 晏飞航看着他:“那你呢?你......” 他想到了什么,俊眸微亮道:“你这是要去明国。” 马上就要进入四月,这是景恒去年和明国约好的时间,此次前去不光是交易,他还会带着明国的人来龙城国。 晏飞航也想去明国,但他明白自己现在的情况,他什么也没有,去了明国又能做些什么呢! 只得按照景恒所说的,先去景家。 既然决定来了龙城国,他就只能相信景恒。 景恒和晏飞航正说着话的时候,景姑娘就醒了,醒来看到陌生的环境,就很疑惑的问晏飞航,晏飞航道:“我们被景家的人救了。” 晏飞航看着景恒道:“忘了与你说了,这位是景姑娘,她是我的救命恩人,她说她是你同父异母的妹妹。” 景恒:“......” 景家不止是商人世家,还是龙城国的第一贵族,景恒的爷奶还在世,父亲是家中嫡次子,是个感情专一的人,只有他母亲一个女人,而他母亲则是龙城国当今圣上的姐姐,也就是长公主。 景恒在家族同辈中排行第三,从小就以父亲为榜样,从不纳妾,只一心一意对自己的妻子好,结果,现在却突然冒出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子说是他父亲的私生女,景恒难以接受,也不愿相信。 景姑娘却拿出了半块玉佩:“这是爹留给我娘的信物。” 看到这块玉佩的瞬间,景恒如遭雷劈。 这的确是他爹的玉佩,因为他身上也有半块一模一样的。 ...... 金虎和左春草的婚期定在了金父出海的前五天,时间很急,但还好现在的金家什么都不缺,只需几日就将成亲的东西都准备好了,成亲如期举行。 锣鼓喧天,金虎骑着高头大马,带着迎亲队伍,威风鼎鼎的前去左大郎家接新娘子。 闺房里,各位伯母婶婶都在,左春草穿上了自己缝制的凤冠霞帔,坐在床上,双手绞动着。 表白这种事情都敢做了,可真到了嫁人这天,左春草心底还是紧张的。 第234章 景恒在明国发现真相 还好脸上涂了脂粉,无人能看到她脸红。 “新郎来了!” 外面有人一声喊, 左春草心头一跳,不用娘和婶婶们招呼,就眼疾手快的拿过一旁的红盖头盖在头上,掩盖自己略带慌乱的神色。 婶婶们见此都笑了起来,调侃了几句。 左春草的心思却全在门外,她伸长了耳朵听着外面的动静,试图听见金虎的声音,可落入耳里却是人群欢声笑语。 金毓昨晚歇在了金家这边,天还未亮就起来了忙活了,三小只暂时交给了侍女们照顾着,她则专心和金母操办金虎的成亲大礼。 金虎不仅是是大司农,还是皇后的亲弟弟,是明国国舅爷,他的婚礼备受百姓关注,所有臣子都来祝贺,就算因忙于公务来不了,也派人送来了贺礼,这场成亲大礼,比金毓和梁元成亲的时候还要盛大,流水席办了上百桌。 看着金虎和左春草拜堂的身影,金毓心中感叹。 长大了,她的弟弟长大了,不再是以前那个虎头虎脑的小少年了。 见一旁的金娇也跟她一样兴奋,金毓悄悄走过来,轻拍了下她的肩膀:“娇娇,你也快十五了,再过几年也可以嫁人了。” 金娇耸肩道:“嫁人?还早着呢?” 随着明国发展日渐壮大,男女的婚嫁年纪限制已经放宽了许多,女子不满十五岁不能嫁人,男子至少要满十八岁才能娶妻,杜绝早婚早育,保障女子权益,女子十八岁不嫁已经成了正常现象。 明国人观念在慢慢改变,女子的地位越来越高,金娇一心只想发展事业,对嫁人完全没有兴趣,至少现在没有兴趣,也没有遇上喜欢的人。 “大姐,等咱们明国继续强大一些,我想去外面走走。”金娇是个念旧的性子,她道:“虽然我们在柳州府有很多不好的回忆,但是如果有机会,我还是想回去看一眼,那毕竟是我们出生的地方。” 金毓笑了笑:“会有机会的。” 金娇用力的点点头。 成亲大礼进行得很顺利,金毓和金娇忙得晕头转向,金虎不善酒力,为了能让他好好洞房,梁元这个姐夫为他挡了不少的酒,来祝贺的官员和弟兄们也没有恶整他,不存在低俗婚闹,只有欢声笑语。 待最后一批客人都散去,金毓和梁元抱着三小只回了梁庄。 彩云镇的夜晚,沿路都有路灯,此等都是灯笼所制,有专人负责管理。 灯火通明的夜,有个妇人手牵着一个小孩,抬眼看着帝王山许久,眼底透着渴望和羡慕。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37节 “娘,我什么时候回家?”被妇人牵着的小男孩稚嫩的道:“我有点冷。” 田秀秀收回目光,低头看着他:“冷吗?那我们现在就回家吧!你爹也应该回到家里了。” 小男孩点点头,跟着她往家走。 二人到了家门口的时候,正好遇上了醉醺醺的王三文。 “爹。”小男孩跑过去一把抱住他。 王三文迷迷糊糊的看到他的脸,傻笑了下:“儿子,我儿子,来,扶爹起来。” 小男孩听话的扶住了他,田秀秀走过来帮着儿子扶住王三文,道:“不会少喝点吗?” 王三文瞪了她一眼:“你管我,我高兴,国舅娶妻,多大的喜事,我多喝点怎么了?能喝到皇族的喜酒,是巨大的荣幸。” 田秀秀很想说,他们不是皇族,他们原先也只是普通农民,是你们把他们捧得太高了。 她想不明白,明明都是从外面来的,明明都会种地,为何金毓那些人的地位会爬得这么高,她却只能做王三文的妻子。 直到王三文进入房间倒床上呼呼大睡,田秀秀都没有再出声,坐在门口看着夜空失魂落魄。 小男孩见母亲又犯毛病了,很无奈的摇了摇头,自己倒水洗漱一番,回自己的屋子睡觉,才六岁的他懂事得让人心疼。 田秀秀听到关门声,眼泪忽然滚落,心里觉得很委屈,很不平衡。 她是农家出身,父母重男轻女,从小对她非打即骂,十五岁那年,父母想把她送进青楼给兄长弟弟换彩礼钱,她不从逃跑,被抓到的时候,遇上了王三文,王三文见她可怜又会种地就比青楼多出了三两银子将她买下,之后还亲手撕了卖身契娶她为妻带回明国。 她原先是不知道日月部落的,是在上船的时候遇上同样嫁给了王大文的秦雨柔才知日月部落是个野人落后之地,心底产生了抵触,但想着王三文对自己好,到了部落之后自己可以种地成为特殊的人才,田秀秀就释怀了。 可没有想到金毓这些人会来日月部落,他们会种地,会盖房,什么都会,样样出众,种地的能力也比她强,她因为这些人成为了不显眼的存在,王三文也因此对他不再那么看重,后来出了秦雨柔的那件事情之后,王三文生怕她会像秦雨柔一样红杏出墙,对她多加防备,直到近几年生活过好了,防备才松懈了。 田秀秀擦干眼泪,看着四周的一切,美丽的庭院,青砖大瓦房,一切都很美好,这种生活是她以前很向往的,可最近王三文经常不归家,似乎是在外面有人了,这让她心里很不踏实。 她在这里没有娘家,也没有大本事,若是王三文不要她,她就什么都没有了。 金虎成亲后的第三天,梁元就接到了巡卫队用飞鹰送来的消息,景恒已经来到了鬼雾之外。 梁元回了信,让巡卫队将人迎进国土,并让左七郎带着人亲自去迎接。 晌午,海风微凉,景家的两艘大船缓缓驶入明国渡口。 看到渡口的一瞬间,景恒惊愣住了。 这渡口竟比龙城国的还要完善。 龙城国不止是经济大国,建筑也是诸国第一,所修建的渡口,比任何国家都好,可与明国相比,却是相差甚大。 景恒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 等下了船,跟着左七郎等人走出渡口,看到海边的各种景色和建筑之后,景恒简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有种被欺骗了的感觉。 明国的这副模样,哪是一两年就能建造起来的,这分明是老早就发展起来了,可他们却一直在他面前说穷,什么都不会。 过分! 景恒回过神来,狠狠的瞪了左七郎一眼:“骗子!” 第235章 坦白帝后身份(加更) 左七郎嘿嘿一笑:“景公子,我们不是骗子,我们明国是真的很穷,是近几年才过上的好生活,而且我们从未说过我们很穷,是你们认为我们很穷很落后。” 景恒轻哼一声:“几年就能发展成这样,你忽悠谁呢!” 左七郎:“......” 不等他说话,景恒又哼哼道:“你别说了,我现在不想听你说话。” 他话锋一转,抬头四望:“什么味儿这么香?” 身后的护卫指着一个方向道:“公子,是那个,路边小吃。” 景恒抬眼看去,只见不远处摆着一个小吃推车,有好几个人正在排队买吃的,推车上的食物他从未见过。 左七郎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笑着道:“哦,那个是炸洋芋小推车。” 景恒皱眉:“洋芋?” 左七郎解释道:“就是土豆,有好几种吃法,土豆片、土豆丝、土豆饼、狼牙土豆、味道也有很多种的,麻辣的、孜然的......” 他还未说完,景恒就朝着小推车走了过去,看到他衣着华贵的走过来,又是陌生面孔,气质高贵不同凡响,排队买小吃的客人们不自觉的让开了路。 景恒轻咳一声道:“你们不用让我,我排队。” 客人们哦了声,把队伍重新排好。 景恒从容淡定的排在最后面,俊眸一直盯着推车看,在考虑买哪种土豆,要不干脆一样买一份。 有护卫上前道:“公子,要不,您随左老板到马车上坐着等,小的来排队。” 景恒摆手:“不用,我自己来。” 护卫不再多言。 见景恒对小推车感兴趣,左七郎也不打扰,就在一旁等着,顺便让人把马车准备好。 景恒很快就买好了土豆,各种口味和吃法都买了一份,还放了很多辣椒面。 龙城国百姓无辣不欢,景恒很擅长吃辣,但是明国的这种辣椒面,他是第一次吃,买的时候,他尝了一点,味道很新奇,麻麻辣辣,他很喜欢,就多要了一些。 景恒让护卫拿来一个盘子,将土豆每种口味放一些在盘子里,拼成一盘,剩下的分给护卫们品尝,自己端着盘子和左七郎上了车。 景恒没有马上吃土豆,因为还很烫,等温度差不多了,他才慢条斯理的品尝起来,动作优雅赏心悦目。 左七郎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心中感叹,不愧是从大国来的贵公子,吃东西的样子都如此好看,不像他大老粗一个,急的时候直接手抓饭。 梁元和金毓都做好了和景恒坦白身份的准备,毕竟以后会长期合作,但在庄园里等了许久,吃的喝的都准备好了,两位丞相各位尚书都来了,却迟迟不见左七郎把景恒带来。 让人去探了之后才知道,景恒被他们明国的街边美食吸引住了,一路上都在买吃的,品尝了一点,就给护卫吃,护卫都吃撑了,但景恒却还是继续买买买,买上瘾了。 金毓等人:“......” 两位老丞相高兴到不行,满满的骄傲感。 大国的人都喜欢他们的美食,可见他们明国是真的很优秀。 金毓和梁元却不是这么认为的,以景恒的眼界和品性,就算被美食吸引了,也不会如此放纵才是。 金毓看着梁元笑道:“景公子生气起来还挺特别的。” 梁元也是一笑:“让他发泄发泄吧,咱们耐心等着就行,本就是我们的错,瞒了他那么多事情。” 景恒是真心实意的把明国人当做朋友,也是真诚想要帮助明国人,可来了明国之后,却发现明国和传言的完全不一样,他们生活得很好,压根就不需要他的帮助,景恒能不气吗? 他就是故意买买买,拖时间不去帝王山的,他是有脾气的。 明国的路修得平整宽敞,从渡口坐马车不停留只需半个时辰就能到彩云镇,可左七郎等人从晌午出发,愣是用了三个时辰才到彩云镇,此时已经黄昏了,金毓等人在山庄里已经睡了一觉,这会儿晚饭也都做好了。 左七郎被景恒整得有些崩溃,景恒买的各种吃食,都是以辣为主,每一样他只尝一口,剩下的就分给护卫,顺便分点给左七郎。 左七郎嘴巴都被辣肿了,像两根腊肠似的挂在脸上。 景恒看得心情贼好,心中的那股怒气也消散了许多。 看到彩云镇的繁荣之后,他又想下马车去买买买了。 刚掀开车帘,就被左七郎拉住:“景公子,别买了,我吃不下了,你的护卫们也吃不下了。” 景恒看着他:“左七郎,自那次帮了你们之后,我就把你当朋友了,还有金老爷,三文兄弟,但是,唉不说了,也不买了,走,去你说的那个帝王山。” 左七郎使劲点头,让马车加快速度前行。 帝王山下已有侍卫在等着,看到马车过来了,立马去庄园禀告。 看到帝王山上的巨大庄园,景恒皱紧眉头:“你们明国的皇上就住在这里?为何不是皇宫?” 左七郎道:“我们明国没有皇宫,皇上很亲民,住的地方除了比普通百姓家大一点,其他的并没有什么区别。” 景恒还是第一次知道,一个国家居然还可以不建设皇宫,住在一个大山庄里就可以了。 一国之君如此随便吗? 前去禀报的侍卫很快就返回来了,请景恒上山。 景恒等人直接坐着马车上山,梁元、金毓二人已经率领臣子和家人们在山庄外等候。 掀开车帘看到金毓和梁元的一瞬间,景恒微微愣了下,扫了眼他们身上所穿的服饰和气派,心中瞬间有了猜想。 他不动声色下了马车。 左七郎先一步来到金毓和梁元面前,恭敬的拱手行礼:“参见皇上,皇后。” 景恒立马看向金毓和梁元:“你们两位......” 梁元让左七郎平身,对景恒道:“景公子,你一路辛苦了,先进屋再说话吧,你想知道的,我都会告诉你。” 两位丞相也热情招待,其他也是欢喜的看着景恒,面上淳朴眼神真诚。 景恒瞬间觉得有些受宠若惊,心中的疑惑和怒意瞬间压了下去,随梁元等人进了山庄。 山庄里的景色比外面的还要独特,菜地果园草坪什么都有,景恒心底惊奇得很,一同前来的护卫和族人们也是如此。 他们面面相觑,不敢相信如此接地气的农家大庄园,居然会是一国之君的住所,充当皇宫一般的存在。 第236章 带着三只宝参加晚宴 梁庄里面布置的很多东西都是景恒等人从未见过的,一个个心里都好奇得很,等跟着金毓一行人来到会客屋,看到下人端来的大樱桃、茶点、茶水之后,景恒等人都睁大了双眼。 景恒拿起一颗樱桃问:“这么大这么水灵的樱桃,你们是怎么种出来的?” 樱桃在龙城国是很常见的水果,如今正是樱桃成熟的时间,明国的这个樱桃居然比他们景家庄园里种的精品樱桃还要大一倍,对,一倍,难不成这不是一个品种? 坐在他对面的金父笑着道:“明国水甜土肥,种出的水果比一般的水果要好,不仅好看,味道也极为好吃, 樱桃是这两日才成熟的。” 抱着怀疑的态度,景恒试吃了一颗,入口甘甜回味,令他双眼猛地一亮:“好吃。” 这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樱桃,与之相比,他们家族山庄里的樱桃简直就是废渣。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38节 景恒的坏心情因为美食变好了,看着梁元等人的目光不再带着怒气。 他傲娇的道:“看在樱桃的份上,本公子不与你们计较了。” 梁元笑了笑:“谢谢。” 金毓道:“景公子对我明国的好,我们都记得,也真心把你当朋友 。” 景恒又吃了一颗樱桃道:“我知道你们以前是有难言的苦衷,我都明白的。” 他扫了眼山庄四周,继续道:“你们这里很美,但就是因为太美了,才要更小心一些。” 明国很繁荣,比他想象中的繁荣几十倍,但这个国家太小了,以前有鬼雾保护,别国想来这里来不了,无法发现这个世外桃源,但是鬼雾消失了,明国就会被诸国所知,不是每个国家都能像龙城国一样爱好和平的,繁荣昌盛的小国落在许多大国眼里,就是一块大肥肉,谁都会想来咬一口。 看到景恒的态度,梁元更为认可他这个人了:“我们为景公子准备了晚宴,你可以尽情的在这里享受我们的热情招待。” 景恒点头:“我很期待,多准备一些好吃的。” 梁元大笑着:“没问题,明国的特色美食,全部安排上。” 景恒道:“够吃就行了,不可太多,我可没有浪费食物的习惯。” 景家家教很严,祖辈都是农家出身,日子过得极苦,后辈的好生活,都是祖辈奋斗得来的,老人一直在教导,景家人不能浪费粮食,不可在外仗势欺人,不可铺张浪费...... 因此,景恒从小就养成了节约粮食的好习惯,这一路上虽然一直买买买,但买来的吃食全都吃完了,一样都没有浪费,虽然不是他一个人吃完的。 一个侍女疾步而来,在金毓耳边说了几句,金毓立马起身道:“我的三个孩子睡醒哭闹个不停,我去哄哄他们。” 梁元点点头:“去吧。” 看了眼金毓离开的背影,景恒对梁元道:“你们有孩子了?还是三个。” 梁元笑着道:“嗯,三胞胎,两儿一女。” 景恒倒吸一口气,他身后的护卫和族人也是一脸的不可思议。 景恒朝着梁元竖起大拇指:“你很厉害。” 梁元纠正:“不是我厉害,是我的夫人厉害,都是她的功劳。” 景恒点头:“对对对,都是皇后娘娘的功劳。” 梁元道:“景公子,平常时候,大家都是以梁大夫和梁夫人来称呼我和我家夫人,你可以唤我为梁大夫或者梁兄。” 景恒挠着后脑勺:“你们明国太奇怪了,行,我就唤你为梁兄。” 金毓到了后院,还未进入房间,就听见了三小只撕心裂肺的哭声和侍女、奶娘们轻哄的声音。 金毓推开门走进去。 “安安、萌萌、乐乐,娘亲来喽!” 三只宝的哭声立马止住,躺在婴儿床睁着黑葡萄似的大眼睛,湿漉漉的,眼角挂着泪珠,粉嫩的小脸上残留泪痕。 在场的侍女和奶娘们都无奈的笑了。 金毓走进一瞧,哟了声:“我一来你们就不哭了,不在你们就折腾侍女姐姐和奶娘们,你们可真坏。” 三小只目光追随着她,咯咯咯的笑了起来,一同蹬着小短腿,挥着小肉手,要抱抱。 金毓犯难了:“我只有两只手,你们都要抱抱,我抱谁呢?要不,点兵点将吧!” 最后,金毓点到了萌萌,不过她只抱了一下,就萌萌放回床上了,然后去抱另外两个。 刚抱完,三小只就一起拉粑粑了。 金毓又是一番忙碌。 给三只宝换好尿布,就有侍卫来道:“夫人,饭菜已经上桌,客人们都坐下了,老爷让小的来请您过去。” “好,我知道了,一会就来。”金毓洗了手,就要出门,脚还未踏出门槛,三只宝就似有所觉,哇的哭起来。 金毓脚步一顿,转回来准备哄娃,刚走到婴儿床边,三只宝就不哭了。 金毓道:“宝宝们,娘亲是皇后,今儿个有贵客来访,娘亲要尽地主之谊陪你们的爹爹一起招待客人,不能怠慢了他们,你们乖乖的在屋里等娘亲,娘亲很快就会回来了。” 晚宴上人多,杂乱,三只宝还很小,她并不想带出去。 金毓说完,见宝宝们只是笑着,没什么其他反应,转身又要走,才走了三步,三只宝又哭了,哭得还很大声。 金毓很无奈用三辆自制的婴儿推车推着三只宝来了宴会厅这边。 三只宝是从小备受瞩目,是明国的团宠,很多大臣都还未见过他们的真面目,所以一出现在宴会厅,就立刻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有臣子惊呼:“这这这,两位皇子和小公主长得好可爱,这么好看的孩子居然是我们明国的皇子和公主,太幸福了!” 各种夸张的夸赞声不绝于耳,除了景恒等人之外的其他人,纷纷伸长了脖子想要目睹三只宝的风采,场面极为热闹。 景恒等人:“......” 梁元起身走过去,从一个侍女手中接过乐乐的推车,问金毓:“你怎么把他们带来了!” 金毓无奈道:“我也不想把他们带来的,毕竟他们吃不了什么,但不把他们带来我就脱不开身。” 裴丞相站起身道:“夫人,带来也好,皇子和公主都很乖,吵不到我们。” 顾丞相瞥了他一眼:“什么叫做吵?两位皇子和公主玉雪可爱,哭声堪比琴音,是不可能吵的。” 其他臣子也是异口同声的附和,都觉得金毓把孩子们带来是对的,巴不得能够天天看到三只宝呢! 第237章 景恒发难,抓晏乘 明国众臣的反应令景恒觉得很意外,因为这些人不是在对金毓和梁元阿谀奉承,而是真心地喜欢三只宝,和龙城国的臣子是不一样的。 景恒感觉很奇妙。 也忍不住多看了三只宝一眼,越看越喜欢,三只宝虽然是三胞胎,但却长得不完全一样,只是眉眼有七分相似而已。 三胞胎已经很少见,像这种容貌不一样的龙凤三胎,更是少见,景恒是第一次见到。 三小只留在了宴会厅里,躺在婴儿车上自己玩自己的手,大人们吃饭的时候,总会忍不住伸头探脑的去看他们几眼,似乎多看几眼,就能多吃几碗饭似的。 正吃着的时候,雪团带着两只小白狐过来找三只宝玩,看到梁庄里居然养了这么好看的白狐,景恒又被震惊到了,然而让他们更震惊的在后面,白狐刚来,宴会厅外就响起了牛叫声。 金毓感到头疼。 梁元对景恒道:“山庄里有一个牧场,里面养了很多动物,发出叫声的这头牛是我家夫人的宠物。” 裴丞相捋着胡子笑眯眯的说:“壮壮是护国神牛,不是普通的牛,有它在,野兽就不敢下山祸害百姓了。” “神牛?”景恒来了兴趣:“方便让我看一眼吗?” 梁元没有拒绝,让人开门放牛进来。 野牛王很快就雄赳赳气昂昂的走进来了,只有它一牛,没带妻儿过来,看到高壮浑身肌肉的野牛王,景恒和族人护卫们都震惊的睁大了双眼。 怎么会有这么大这么壮的牛? 他们使劲揉了揉眼睛,再看去,野牛王依旧强壮巨大。 看到宴会厅里这么多人,野牛王只是淡淡的扫了一眼,就越过景恒等人,朝着金毓走了过去。 金毓起身离席走过去摸了摸它的脑袋,安抚了两句,把它带到了三只宝旁边:“既然来了,就帮我看着宝宝,站在旁边就行了,别用舌头舔他们。” 野牛王哞了声,当真乖乖站在旁边,用一双牛眼直直的盯着三只宝看,三只宝也在好奇的看着它。 景恒等人:“......” 明国到底还有多少神奇的事情? 饭后,景恒就和梁元说起了金父和左七郎、王三文去龙城国之事。 景恒道:“我本来是打算在这里做客三日就走的,但是现在我改变主意了,想在这里多留几日,龙城国那边你们不用担心,我已经安排好了一切,金老爷他们过去以后,就可以直接做生意,但是你们想要做什么生意?吃的?玩的?还是穿的?” 金父露出神秘的笑容:“到了龙城国你就知道了。” 景恒轻哼一声:“还给我打哑谜,不说就不说,我也不是很想知道。” 梁元看着他:“你想在明国玩多久都可以,今晚好好休息一番,若你有需要,我可以安排人带你游逛明国,尝遍所有美食。” 景恒立马伸手指向左七郎:“我有七郎就行了。” 嘴巴还未消肿的左七郎:“......” 为什么只找我一人,隐瞒你真相的又不是只有我一个。 吃饱喝足,景恒就想要休息了,梁元让人带他去别庄,别庄在彩云镇北面,是用来专门招呼贵客的。 客人离去,臣子们也不再久待,纷纷离开梁庄。 梁庄很快清净了下来,野牛王和雪团却还在守着三只宝,三只宝都已经睡熟了,金毓和梁元抱着推着他们回屋歇息,刚把他们抱到婴儿床上,三只宝就醒了。 金毓和梁元很困,但三只宝刚醒,还很粘爹娘,不让侍女奶娘照顾,金毓和梁元只好不睡了,陪着三只宝玩,等他们重新睡熟了,二人才歇下。 金毓躺在梁元的手臂上,长叹:“照顾孩子可真是不容易,生孩子难,带孩子更难。” 梁元轻抚她的发丝:“但乐趣也很多,看到他们健康成长,比什么都满足。” 金毓闭上眼,嗯了一声:“的确很满足。” 半夜三更,乌云遮月。 一道黑色身影在黑夜中鬼鬼祟祟的穿梭,来到一处无人的石头山上,从高处俯瞰整个彩云镇的夜景,而后目光一转,落到了帝王山那边。 半晌,此人才幽幽道:“是时候回去了。” 待此人离开了石头山,有一人从山脚走出,看了眼他离去的方向,悄无声息的跟上去。 翌日,天刚亮,景恒就起了,早饭也不吃,洗漱一番就出了门,找到左七郎,让他带自己游逛彩云镇。 左七郎一看到就觉得嘴好辣,可还是得继续当导游。 一行人先去吃了早点酸辣粉。 吃完之后,景恒擦干净嘴角,直勾勾的看着左七郎:“你们会在龙城国京城开酸辣粉馆的对不对?” 不等左七郎回答,他又道:“你们不开馆子也行,把配方卖给我,我来开,或者你们出配方,我负责管理,三七分。” 左七郎总算开口了:“景公子,你放心,就算不给你配方,龙城国也会有酸辣粉的,不止酸辣粉,羊肉粉、红薯粉、千层饼、鸡蛋灌饼......只要是明国有的美食,龙城国都会有的。” 景恒闻言放心了,拍了拍左七郎的肩膀:“加油干。” 忽然,他目光一转,不经意的扫到了一个身影。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39节 “咦?这人有点眼熟?”他喃喃道。 左七郎扭头一看,笑着道:“可不是眼熟吗?他是晏乘,晏公子的人,曾多次和晏公子出海在鬼雾之外经商。” 听到‘晏乘’这个名字,景恒顿时危险的眯起眼眸:“原来是他。” 他问:“他怎么会在这里?” 左七郎想了想还是道:“晏公子家里出了大事......” 他将晏家发生的事情一一道来,包括晏乘是如何来到这里的经过。 原以为景恒会同情晏乘的遭遇,却不料他听完之后,就冷笑了一声:“呵!主子没找到,他在这里倒是过得逍遥。” 左七郎立马听出了不对劲之处,问他:“景公子,你为何这个反应?” 景恒没回答,只是问:“所以你们一直在帮着晏乘找晏飞航?” 左七郎点头:“对,怎么了?” 景恒慢条斯理的理了理袖子:“不用找了,晏飞航在我家,让你的人帮我把晏乘抓住,带上他和我一起去见梁兄。” 第238章 空间升级能容纳活物 晏乘没有发现景恒和左七郎的存在,他正背对着他们往玉园医馆而去,忽然,几个护卫冲过来,二话不说,用麻袋一套,将他扛着带走了。 路人们都惊呆了,回神过来后就想要救人,岂料左七郎走了过来,对他们轻声说了句:“是我让他们绑的人,你们不用多管。” 在场的有许多人是认识左七郎的,知道他是不会胡来的,会绑人肯定是那人犯了什么事情,就不多管了,就跟没看见似的,继续去忙自己的事情。 给三只宝喂了奶,金毓和梁元推着婴儿车出来,带着三只宝在草坪上呼吸新鲜空气,打算一会儿去牧场走一圈,却有侍卫匆匆而来禀告。 “老爷,景公子把晏乘抓来了,说有要事要与您说,正在前厅等着。” 金毓和梁元露出疑惑之色。 金毓道:“你去看看是怎么回事,我看着孩子们。” 来到前厅的时候,晏乘已经被景恒让人从麻袋里倒了出来,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显然是被打了一顿。 他愤怒的瞪着屋子里的景恒、左七郎和套他麻袋的护卫们,想说什么,但嘴巴被破布堵住,一个字也说不出来,身上被绑了绳索,怎么也挣脱不开。 梁元进来后只是淡淡的看了眼,就不动声色的走到景恒和左七郎身边,问景恒:“景公子,你绑他作何?” 景恒看着他道:“因为他是叛徒。” 他声音逐渐冰冷:“晏飞航的事情,我已经听七郎兄说了,要不是正好在街上看到了这个叛徒,我还不知道他居然潜入了明国。” 梁元皱眉:“此话怎讲?” 景恒踢了晏乘一脚:“来这里之前,我遇到晏飞航了,从炤国逃出来后,他走投无路就想去找我,若不是被逼急了,晏飞航怎会不在炤国找亲朋好友求助,而是不远千里道龙城国去找我这个外人,可见他在炤国的处境有多难,而他会变成这样,都是拜晏乘所赐。” 提到晏飞航,景恒就忍不住想起那个叫做景姑娘的女子,脑壳有点疼。 确定了那个女子身上的玉佩是景家的之后,他就让亲信把她和晏飞航送去了晏家本家,让他爹好生招待晏飞航,自个处理景姑娘的事情,他心中很难相信,自家一向痴情专一的父亲会在外面有私生女。 也不知道父亲有没有被母亲狠揍。 听见景恒说晏飞航在他那里,一直苦苦挣扎的晏乘露出震惊之色,不可置信的看着景恒。 景恒一脚踩在他的胸口上:“晏飞航说,你是家生子,自小跟着他,好几次差点死去,都是他救了你,可你忘恩负义,与晏朗勾结,背叛了他,以他的名义给晏家主送吃的,在吃食里下慢性毒,在他的房间里留下各种罪证,后来还在他的菜里下了毒,害他被晏朗所抓,你还将明国的事情告知了晏朗。” 左七郎震惊道:“所以当时晏乘被救之后,说的那个背叛晏飞航的家仆并不是别人,而是他自己。” 景恒笑了:“这个叛徒实在贼喊捉贼啊!若不是晏飞航大难不死去找了我,我们都得被他骗了。” 左七郎倒吸一口冷气,看着晏乘:“这混蛋太会演了!若不是景公子来了,我们都得蒙在鼓里。” 梁元点头:“的确是个会演的。” 他蹲下来看着晏乘问道:“你在晏朗那里立了大功,不留在炤国享受荣华富贵,来这里作何?” 景恒双手环胸冷笑:“还能如何,当然是来打探明国情况的,你们明国在建国之前,虽然穷苦落后,却也是个很神秘的地方,诸国对你们能够在鬼雾里出入自由的能力一直很好奇,也很好奇你们住的地方到底是什么样,这百兽山后面会不会还有什么他们不知道的宝贝,想要探知一二,却因为鬼雾来不了,如今鬼雾消失了,你们还建了国,炤国能不派人来吗?” 晏乘又在地上挣扎起来,使劲摇头。 梁元站起身看着他道:“你的目的是什么,审问一番便知晓,来人。” 邵大青带着几人快速而入。 梁元冷声命令:“将晏乘带下去审问。” “遵命!” 晏乘连反驳的机会都没有,很快被带下去。 景恒很意外的看着梁元:“我说什么你就信什么,也不听晏乘说两句,就不怕我骗你吗?” 梁元道:“我们是朋友,晏乘不是,所以我信你。明国的好生活来之不易,我不会允许任何人破坏,我早已经发现了晏乘的不对劲,一直有派人盯着他,若今日你没有拆穿他,把他绑了丢到我面前来,他也会来向我告辞,离开明国,回到炤国,把我明国的事情说出去。” 对于外人,梁元一向很谨慎,所以一开始并没有全部相信晏乘说的话,暗中派人监视他,事实证明,他的决定是对的,晏乘表现得只是一个普通家仆,但其实他是会武功的,实力还很强,伤好之后,就时常半夜三更游走明国四周,打探明国的各种消息,若不是因为明国相隔炤国太远,消息送不出去,晏乘早就有动作了。 真被晏乘把消息送出去,那下次炤国来的就不会是高永康那个好忽悠的蠢太子了,而是炤国的海上战队。 “原来你早有准备,我就说呢,身为一国之君,你怎会没有防人之心。”景恒笑着道:“你心里有数就行,谢谢你能信任我,晏乘的事情我就不管了吗,至于晏飞航,我会好好照顾他的。” 处理了晏乘了,景恒又继续让左七郎当导游带他去逛街买买买了! 他要在明国买个痛快。 回到草坪这边,梁元把晏乘的事给金毓说了。 得知晏飞航没死,还跑到了龙城国,找到了景恒,金毓道:“人还活着就好,这么说的话,等我爹他们去了龙城国,就能见到晏公子了。” 梁元点头:“是的。” 二人并没有过多讨论晏飞航的事情,带着三只宝在草坪这里游走几圈之后,见天上出现了暖阳,梁元就去拿了垫子过来铺在草地上野餐,三只宝都被放在了夹棉的野餐垫上,金毓坐在他们的旁边,拿出手机,刚解锁,屏幕上就弹出了一条消息。 “恭喜种出更多高品质的番茄、白菜、萝卜、樱桃......特此奖励,空间面积翻倍,灵泉扩大三倍,可饲养除了人之外的所有动物。” 第239章 带三小只去见豚豚和莎莎 金毓被惊喜到了。 六年来,明国种出的农作物越来越多,手机多次升级,不仅传授她新技能,还让灵泉和空间跟着变大,灵泉有三分地大小,空间有五亩。 今天再次升级,灵泉翻倍有六分地大小,空间为十亩,还能容纳活物。 也就是说,她可以把野牛王雪团这些动物收进空间,走到哪里带到哪里了! 太玄幻了! 金毓意念一动,画面一转,就看到了空间,果真是十亩地大小,而且还有土壤可以种植农作物,俨然是一方小世界。 金毓捏了捏脸,感受到痛意后,这才确定自己真的不是在做梦,傻笑起来。 “你在傻笑什么?”梁元递了一颗樱桃过去,塞进她的嘴里。 金毓嚼几下,把籽吐在手心,嘿嘿笑着道:“梁元,我变神仙了。” 梁元一本正经的:“你在我心里,一直都是仙女。” 金毓哎呦了一声,拍了下他的肩膀:“讨厌,就会说甜言蜜语哄我开心。” 她把手机拿给梁元看:“我的空间升级了,这以后我不仅可以充当国库和粮仓,还可以养各种动物和农作物。” 梁元:“......这么神奇,娘子,你真厉害。” 金毓嘿嘿笑着:“不是我厉害,是明国百姓厉害。” 种地的本事经她之手传授出去后,学成之人种出来的任何农作物都能让她跟着受益,也就是说,就算她不亲自种地,手机也能升级,明国种出的农作物越多,手机升级得就越快。 看到金毓开心,梁元也很开心,躺在了垫子上的三只宝也跟着金毓咧嘴笑。 梁元问:“也不知手机升级有没有极限,若是没有,以后会变成什么样。” 金毓也很好奇:“想要知道它到底有没有极限,努力种地就知道了。” “嗯。” “相公,你去抓一只鸡过来,我试试能不能收进去。” “好。” 梁元很快抓了只大公鸡过来,金毓动用意念,默念收,大公鸡还在原地,她皱了皱眉,想到了什么,身上去摸住大公鸡的脑袋,默念收,大公鸡才瞬间消失,眨眼进入了空间。 金毓:“……为什么非得让我用手摸了才能收进空间里?好麻烦!” 晚上,晏乘受不住刑罚,将知道的全盘托出。 他之所以会背叛晏飞航,是因为迷恋上了府上的一个丫鬟,俩人在行苟且之事的时候被晏朗的人撞见,后晏朗以此威胁,让晏乘帮他做事。 一开始晏乘是受威胁所迫,后来却是被利诱,晏朗对他承诺,待他坐上家主之位后,会去除他和丫鬟的奴籍,给他们自由之身,赏赐他们千金和几间铺子以及土地。 晏飞航出事之后,晏朗的确兑现承诺给了晏乘这些,后来因为晏飞航逃出天牢下落不明,晏乘以为晏飞航还未发现自己的真面目,就自动请缨,想以自己为诱饵把晏飞航引出来,便上演了从晏家逃出来四处寻找晏飞航的这出大戏。 却不想,晏飞航的一个亲信已经查到了他的所作所为,晏飞航恨死了他。 晏乘会上船,并不是被追杀,而是晏飞航让人散播出他要坐船潜逃的消息,将晏乘和晏朗的人引上大船,伺机弄死他们,而他自己则在亲信的保护下逃出炤国。 被引到船上的晏乘等人遭到了晏飞航的人报复,死伤无数,晏乘趁乱坐着木舟逃出,在海上盲目漂流了好几日,恰巧来到了明国的海域内,被海浪打翻,得海豚所救。 没有找到晏飞航,还反而连累晏朗的人身死,晏乘自知自己回到炤国后会没有好日子过,所以醒来看到明国的繁荣之后,就起了心思,以晏飞航的事情为借口,留在明国,想要把明国的情况弄清楚,好回去以明国的事情将功补过。 晏飞航的事情根本无法与明国相比,晏乘若真的回到炤国把明国的情况传到炤国皇帝耳中,就是立了大功,荣华富贵享之不尽。 梁元去找了景恒:“晏乘已经全招了,我已经让人废了他的武功,断了他的手脚,你回去的时候顺便把他也带去龙城国吧,让晏飞航亲自处置他。” 让晏飞航亲手了结这个叛徒才可解他心头之恨。 等派人去把晏乘带来,看到他的惨样之后,景恒被吓到了,指着梁元:“你折磨人的手段可真狠。” 晏乘不仅断了手脚,身上还全都是鞭痕,血肉模糊得已经不成人形,比鬼还吓人。 梁元淡淡道:“手段不狠,他不会招供,我对敌人一向心狠手辣。” 在明国好吃好喝的不知感恩,还想把毒害整个明国,这等忘恩负义之人,不虐他虐谁。 若不是想着要把晏乘留给晏飞航处置,他早就让人把晏乘剁碎喂狼了!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40节 景恒吞咽口水,在心里发誓,他招惹谁也绝对不会招惹梁元。 在明国住了半个月,景恒才依依不舍的回家。 恰逢天气极好,想着莎莎豚豚这些海鱼还未见过三只宝,金毓两口子就同金母一起送金父一行人和景恒等人去渡口坐船。 此次跟着景恒去龙城国的人除了金父、左七郎、王三文,还有八十八个护卫和十二个一直跟着金父学习经商的壮年郎,共一百零三人,所带之物多之又多,塞满了大船上的三个大仓库。 上船的时候,景恒等人皆是一步三回头,金父等人却是干净利落,都不带回头的,很是迫不及待的想出远门,到了船上才对着岸边的金毓等人挥手告别。 “我们走了,你们赶紧回去吧,海边风大,别吹着了我的小外孙和外孙女。”金父双手做喇叭状兴奋的大声道。 金母不雅的翻了个白眼:“瞧你高兴的样,出去别给我丢人。” 金父捋着自己的小山羊胡:“丢人是不可能的,我这次可是代表我们明国出去闯荡的,定要将明国不怕困难勇往直前的精神发扬光大。” 金母眼角有些酸,她相公如此发光发亮的模样真的好俊。 越活越年轻了! 船只很快起航,景家的两艘大船走在最前面,明国的大船紧跟随后。 望着渡口距离自己越来越远,景恒挥动双手:“梁兄,我会再来的。” 梁元大声回应:“明国随时欢迎你。” 直到三只大船消失在视线中,金毓、梁元、金母三人才带着侍卫侍女们抱着三小只去了海边木屋。 来到鱼池边,金毓打开机关,用口技召唤豚豚和莎莎。 不一会儿,两条鱼从水池中冒出了大脑袋。 “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的三个孩子,梁长翊,梁长卿,梁长歌,小名安安,乐乐,萌萌。” 第240章 潜水,拯救长须鲸 三只宝的视力比刚出生的时候清晰了很多,凑近一些可以看清楚水里的豚豚和莎莎。 初次见到大鱼,三只宝都很兴奋,啊啊啊的叫着,挥着小短手,若是能走路,都要扑进水里骑鱼了。 三个小宝身上都自带灵泉水的气息,奶香奶香的,豚豚和莎莎都能感觉到,看到他们也是很开心,在水里不停的打着圈圈。 豚豚更是哼出了海豚音,音色优美至极。 三只宝笑的更开心了,只见牙床不见眼。 金毓扭头对梁元乐滋滋的说:“孩子们很喜欢莎莎和豚豚,他们互相喜欢,我们以后可以多带他们来海边玩,让孩子们经常和鱼儿们相处,他们会成长的更加快乐。” 梁元赞同:“我听你的安排,如今已经不像以前,路修好了,马车也有了,人才也培养出来了,我俩随时都可以抽出时间来陪伴孩子和父母们。” “嗯。” 金毓抱着安安,让豚豚探出脑袋,把安安的小短腿踩在它的脑袋上,豚豚叫了一声,在水里慢慢游动起来,金毓则抱着安安跟着豚豚的速度动起来,一眼看去,安安仿若一个水中骑士,正在练习水上漂。 莎莎看得心动不已,也探出脑袋,直勾勾的看着金母怀里的萌萌。 似乎是在表达,快快快把小公举放到我的脑袋上。 “你也想要让我家萌萌骑你?”金母看懂了,抱着萌萌走过去,小心翼翼的把她的放在莎莎的脑袋上:“满足你。” 小脚丫沾了水,萌萌高兴的蹬了蹬小短腿, 那力道,落到莎莎的脑袋上,软乎乎的,丝毫构不成威胁。 莎莎更是兴奋,在水里慢悠悠的游动起来。 大哥二姐都有鱼可骑,三宝也不想落后,在梁元怀里不开心的扭动,扁起了小嘴,一副要大哭一场的模样。 “别急,让你娘再召唤一条海豚过来。”梁元安抚着。 金毓吹了个口哨,不一会儿,就有灰黑色海豚游进了水池中,是豚豚的大儿子。 三宝如愿站在了海豚脑袋上。 一时间,池水边一阵欢声笑语。 没多久,三小只身上都湿了,洗了温水澡,换了衣服,吃点奶,就沉沉睡去。 趁着三只宝睡熟了,金母在一边照看着,金毓和梁元则换了身材质特殊的紧身衣裤来到池水边,带上自制的潜水装备,跳入水中,溅起一片水花。 作为生活在海边的小国,百姓们几乎都会游泳,大部分人还能在没有任何装备的情况下,潜入海里几米深的地方,找寻用渔网打捞不到的海中宝物。 可这样做极为危险,他们最多只能在水里憋气两三分钟,就得游上来换气。 为了能够让渔民和海兵们能够在海中更加自如安全,金毓有对手机许愿过,请老天爷赐予她制造潜水装备的技能,可手机一直都没有升级出潜水装备,无奈金毓只得自己动脑筋做出那些东西,因材料不全,在做的过程中有多次失败。 经历了几十次的失败之后,金毓总算做出了简易的潜水装备,虽然不如现代的潜水装备耐用,但是却也能让潜水者在海水五米深的地方待上一刻钟。 做出装备后,金毓和梁元亲自反复试验过五六次。 刚过晌午,烈阳高挂,蓝天白云海鸟,风景美如画。 进入池水后,金毓和梁元就快速穿过出口,朝着大海而去,无数鱼儿纷纷围了上来,跟在他们二人的四周,越潜越深。 才刚回到大海之中的豚豚和莎莎似有所觉,带着子孙后代们朝着金毓二人快速而来,一瞬间,海面的某个方位,聚集了无数的鱼群。 正在捕鱼的渔民们见此,立刻就猜到是他们的皇后又下海了,每次皇后下海,都会引来鱼儿们沸腾。 她是海中女神。 金毓和梁元手牵着手在海中肆意游着,丝毫不惧水中的任何生物,海沙、海草、珊瑚、鱼群、水母,汇聚成了一幅绝美画面。 累了,两人就坐到海豚和鲨鱼的背上,身子探出海面,仰望蓝天,骑着鱼航行。 “哗啦啦!”海水溅了金毓和梁元满脸。 “哈哈哈哈,相公,太痛快了!豚豚,速度再快一点。”金毓兴奋的喊着。 无需船只就能出海的感觉棒极了! 只有他们夫妻俩才能享受到这种大海的特殊待遇。 半会儿后,金毓和梁元再次潜入海水之中,想要试验一下潜水装备的极限,他们不停的往深处而去,各色水母海鱼在他们的面前游过,鲨鱼海豚为其开路。 “那是什么?”忽然,金毓看到前面不远处游来了两个极大的身影:“是妗妗。” 妗妗,是金毓为其取名的那头虎鲸,是明国海域中体型最大,速度最快的鲸鱼,也是最会撒娇的鲸鱼。 乖的时候很乖,暴躁的时候连豚豚莎莎都不敢招惹。 此刻,妗妗身后还跟着一条体型巨大的长须鲸,它似乎很痛苦。 金毓和梁元游了过去。 一靠近金毓,妗妗就围着她打转。 甜人,快帮帮这个大家伙,它要死了。 “要死了?”金毓疑惑看去,发现座头鲸身上有很多的藤壶,密密麻麻的,很是渗人,令她头皮发麻。 她当即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对梁元道:“藤壶是一种寄生生物,不仅会寄生在海边的岩石上,还会寄生在海中动物身上,尤其是游动速度慢,身上粗糙的大型鱼类。这条长须鲸身上的藤壶太多了,生命受到了严重的威胁,我们必须救它。” 梁元也看出了长须鲸的痛苦:“怎么救?” 金毓犯难了,长须鲸身上的藤壶依附得很紧,强行取下藤壶只会对长须鲸造成二次伤害,而藤壶死了也不会自动脱落,就是完全长在鲸鱼的皮肉里了。 “我们需要做出可以杀死藤壶却不会伤害其他海洋生物的药物。”金毓说出自己的想法:“医典上没有这种药的配方,我们只能靠自己。” 事实上,在现代,也没有杀死鲸鱼身上的藤壶药物配方,以至于无数海洋生物都会遭受到藤壶的侵害。 梁元道:“取一些藤壶,拿回去好好研究研究。” 金毓叹道:“也只能这样了。” 她游到长须鲸的身边,大鲸鱼很喜欢她的靠近,金毓身上摸了摸它的脑袋:“我知道你很痛苦,但是很抱歉,我现在无法帮你,只能先回去想办法。” 她释放了一些灵泉水在长须鲸的嘴里:“你不要因为体型大就偷懒,要动起来,拍打水面,或是撞击礁石,让身上的藤壶脱落,否则你会死的,为了活下去,你一定要加油!” 第241章 有海商路过发现鬼雾消失 长须鲸像是听懂了一般,摆动尾鳍回应了金毓。 为了能够早点找到拯救长须鲸的办法,金毓和梁元不再继续逗留在海上,乘着海豚回了家。 三小只已经醒了,金母正在悉心照顾着,金毓和梁元给她说了长须鲸的事情,得知有海洋生物需要帮助,金母很果断的道:“你们尽管去忙,孩子我来照顾,有侍女侍卫们搭把手,你们不用担心。” “我和相公先送你和孩子们回家。”金毓道。 本来是打算在海边多玩几天的,可是因为藤壶的原因,金毓几人只得提前回了帝王山,金母负责照看孩子们,金毓和梁元一头扎入药房,研制灭杀藤壶的秘方。 一开始两人根本找不到方向,试了好几种药都不行,那些药能杀死藤壶,却也会危害到其他海洋生物的生命。 沉浸在药房里两天了,金毓和梁元还是一无所获,而这一天早晨,海上出现了几艘大船,他们并不是朝着鬼雾这边过来,只是经过而已,巡卫队发现了这些船,刚做好准备,就见那些船只拐了个弯,朝着另一个方向去了。 船上有人发现了鬼雾那处的异样:“咦?我记得这附近是鬼雾,乃日月部落的海域,怎么不见雾呢?” “好像是消失了。” “是消失了。” “为什么会消失?是被海风吹散的吗?” “傻呀!那雾存在了好多好多年了,海风真能够吹散,早八百年前就吹散了,怎会等到现在。” “没了鬼雾,我们是不是就能去日月部落看看了,我一直挺好奇那些野人是怎么生活的。” “不,我不去,坚决不去,你们没听说吗?日月人不仅落后,还很凶残,吃人不吐骨头,去了他们的地盘,你是想被吃啊!” “野人生活的地方有什么好看的,出了海就是山,百兽山里全是野兽,这背面也肯定有不少野兽,去了那里我们还能活吗?我也不去。” 这几艘船来自赤云国,是赤云国的商船,前些年赤云国不是天灾就是战乱,暂停与各国的生意往来,去年平息战乱之后,休养了一年,商人们又开始了出海做生意。 对于日月部落,这些商人都是嗤之以鼻避之不及的,这会儿见鬼雾消失了,虽然好奇,却也不会过去,不仅觉得危险,还觉得是在浪费时间,有那个时间去野人部落,还不如早点到盟国,做几笔大买卖。 众多商人之中,只有一人看着日月部落所在的方向露出了若有所思之色。 见船只都离开了,巡卫队队长立刻飞鹰传书回明国。 金毓和梁元一早就在药房折腾了一个多时辰,做出了一瓶药水,刚从药房出来,就有一只鹰飞进了医馆。 看了老鹰送来的信之后,梁元俊眉微蹙了下,金毓也看见了纸上的内容,面露无奈之色:“该来的躲不掉,以后会有更多的船只经过我们这里,我们不可能不让他们过......我们只能做好我们自己。”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41节 梁元嗯了声,把药瓶递给金毓:“我去回信,你拿药去做实验。” 金毓拿着药瓶去了梁庄,找到一个大木桶,木桶里装满了海水,里面还有藤壶和各种各样的鱼。 金毓取来一个自制的喷壶,取了海水,倒进一些新做好的药水,实在在藤壶身上喷了喷。 略带灰褐色的药水在海水里扩散,水里的鱼没有受到任何影响,那藤壶却是慢慢死去。 “成功了!”金毓兴奋的跳起来,在原地转了圈,像个孩子一样。 她看着手中的药瓶:“果然,灵泉才是最好的药物。” 这瓶药水,所用药材有山上的也有海里的,还掺了一点点灵泉水,一开始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没想到居然成功了。 毒药杀了藤壶,灵泉却给了鱼儿们新生,唯独不给藤壶。 金手指不愧是金手指,既可救人也可作为毒药。 金毓表示服了。 金毓拿着药瓶欢喜的出了门,去告诉梁元试验结果。 二人商量一番,将此药水的配方传了下去,让全国的医者一起研制。 三天后,金毓和梁元带着五百位海兵背着巨大的喷壶出了海,一起拯救长须鲸。 他们到的时候,妗妗正带着一群虎鲸围着长须鲸打转,似在帮它清理身上的藤壶。 长须鲸在痛苦的呻吟。 看到金毓二人带着一大群人来靠近自己,它表现出了抗拒,生怕它拍打海面,弄出巨浪,金毓让海兵们停在远处,只和梁云一起慢慢靠近大鲸鱼。 “你别怕,我是来救你的。”金毓轻声安抚长须鲸,给它喝了灵泉水,待它平复了躁动之后,金毓拿出身后的大喷壶,朝着它的脑袋喷了几下 药水似细雨般落下,长须鲸瞬间觉得身上有一股清凉,那些折磨了它许久的寄生藤壶在痛苦挣扎。 长须鲸舒服的发出了叫声。 金毓见时机到了,让梁元也开始喷药,两人喷了一会儿,等长须鲸适应了,这才叫上所有海兵,一起喷药。 长须鲸身形巨大,几百人围着它喷了许久,才让药水覆盖了它的全身。 药水所到之处,藤壶逐渐死去。 虽然依旧附在鲸鱼身上,却已经不会对长须鲸造成致命伤害。 药水融入了大海之中,很快扩散到药效消失,海里的鱼类都没有受到影响。 金毓放了心,对长须鲸道:“以后勤快点,自己把藤壶的尸体蹭下来,我们先走了。” 她拉着梁元的手,从长须鲸的身上下来,跳到大船之上,带着海兵们浩浩荡荡的离开了。 长须鲸望着他们离去的背影许久,许久...... 新研制出的药水被金毓二人取名为藤壶灭杀喷雾,救了长须鲸之后,海兵们又继续拯救海里其他需要帮助的友好生物,金毓和梁元则回了家。 回家的马车上,金毓感受到空间里的手机屏幕闪了下,拿出来一看,竟有一条信息。 “拯救长须鲸一头,奖励空间面积升级为十二亩,灵泉扩大一倍。” 又升级了! 金毓扭头看向梁元:“拯救海洋生物也能升级。” 她靠种地改变了明国,让百姓过上好生活,是做了好事,拯救长须鲸,也是做好事,凡是做好事,手机都能升级。 第242章 小心挨揍哦 海洋之中需要帮助的生物不计其数,自长须鲸之后,妗妗、豚豚、莎莎这些海中霸主就充当了引路人,带来了不少的海洋生物来寻求明国人帮助,有明国海域的,也有从其他海域来的,明国百姓们不仅要忙着发展,忙着生活,还得忙着拯救海洋,都累得够呛。 却也很快乐,付出是有回报的,亲近海洋能让他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璀璨。 ...... 在海上平安航行了半个月,金父等人才到了龙城国渡口。 来到陌生的地方,金父等人一点都不胆怯,下了船之后,就随景恒一行人到景家早已经安排好的别庄休息。 景家产业遍布龙城国各地,每个府城都有别庄。 “从这里到京城,有陆路,也有水路,你们想走什么路?”景恒道。 金父立刻果断的说:“哪条路能最快到达京城就走哪条。” 景恒笑了:“最快当然的是水陆了,坐船要八天。” “那就坐船,反正也习惯了。”金父道。 其他人都没有意见。 八天后。 龙城国京城。 初次见到大国的京城,金父等人都十分亢奋,跟着景恒一行人坐着马车进城的时候,一直在掀开车帘东张西望个不停。 景家在京城是最受瞩目的存在,马车一进城就引起了无数百姓的关注。 “前面的马车和护卫是景家,但是后面的那些马车和护卫是怎么回事?车上的标志是明字,这不是景家的马车,为什么跟在景家的后面?” 百姓们疑惑不已。 消息很快传到了龙城国皇上耳中。 明国的事情,景恒已经和父母说过,还同父母去见了皇上舅舅,也是因为得到了皇上舅舅的首肯,景恒才敢带着金父等人来龙城国,毕竟很多国家对日月人的印象并不怎么好。 以前日月部落还未建国之前,虽然能到各国经商,却只能做些简单的小买卖,无法开店经营,只能在边境走动,没有资格进入最繁华的京城,更别说面见皇上了。 去年与明国交易的时候,景恒带回来了一些葡萄酒,他留了小部分在家里,大部分都作为贡酒送进了皇宫,皇上很喜欢葡萄酒的味道,因此对明国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答应让景恒把人带来京城。 “这么快就回来了,朕以为还得等上一两个月呢!”皇上捋着有些发白的短胡子说道:“远道而来是客,朕必须好好招待这些尊贵的客人们。” 他从不会看不起任何一个国家的人,不管那个国家是大还是小,是强还是弱,作为一个成功的帝王,基本的素养和容人之度,是必须有的。 “景恒和明国的使者们赶路多日,一定累了,福顺,你去给景恒传句话, 让他不用急着带明国使者们来见朕,让他们先休息两日,等他们歇息好了,朕再见见他们。”皇上命令道。 一旁的老太监福顺立刻领命去了。 景恒直接领着金父等人去了景家的别庄,长公主早就已经安排好了一切,别庄里的屋子都重新收拾了一番,干净又整洁。 “勇叔,你们先在这里住下,我回家与父母报个平安。”景恒道。 一路走来,景恒与金父等人的交情又加深了许多,他已经改口叫金父为勇叔,而不再是金老爷。 金父摆手:“你去吧,这一路辛苦你了。” 景恒笑着道:“勇叔可别这么见外,我一点都不辛苦,我走了,你们好生休息,等我回来带你们去面见圣上。” 他刚走出大门,福顺就到了,将皇上的话一字不漏的传达给他听。 景恒笑了:“皇上舅舅想得很周到,行,我去给贵客们说一声。” 他带着福顺去见了金父等人。 第一次看到太监,金父对福顺感兴趣的同时,又很同情他。 若不是迫不得已,谁会愿意当残缺之人。 金父等人对福顺恭敬有礼,没有任何看不起的意思,同情也没有表现在脸上,这让福顺十分受用。 许多人在第一眼见到他的时候,都会悄悄对着他的那个部位多瞄几眼,嘴上虽然什么都不说,但是他们的眼神却是令他愤怒难堪。 明国来的这些人却是很有礼,和传言里的完全不一样。 “辛苦公公来传话,这是我明国的特色小糕点,公公若是不嫌弃,可带一些回去尝一尝。”在福顺要回宫回话的时候,金父拿出了十盒精致的糕点,盒子上写了明这个字眼。 一盒是给福顺的,剩余的九盒是送给皇上的。 福顺受宠若惊的收下,出门上了马车,就打开属于自己的那一盒糕点看了眼,竟是他从未见过的糕点。 糕点表面似水晶一般,乃是牡丹花模样,呈鲜红的颜色,美得极为精致。 盒子里有一张纸,上面写了许多字,还画了十分精致的图案。 看了纸上的内容,福顺才知道,他手中的糕点叫做牡丹水晶糕。 他试着尝了一口,入口软糯,还有花香在口中快速扩散,低头一看,被咬的位置居然还有果酱一般的馅料,甜而不腻。 “真好吃!” 作为皇上身边的红人,福顺吃过无数珍贵糕点,他是个很挑剔的,但此刻却被牡丹水晶糕给深深迷住。 这是他吃过的这具特色最好吃的糕点。 色香味俱全。 一盒里面有十块水晶糕,福顺舍不得吃完,吃了一块就不吃了,将盒子小心翼翼的盖上,看了旁边的九盒糕点一眼,有些眼馋。 不知道回宫之后,皇上会不会赏赐一些给他。 福顺没空搭理景恒了, 让车夫加快速度,赶着马车回宫,带着两个小太监,抱着九盒糕点兴冲冲的去了御书房。 皇上还在看奏折,见福顺满脸红光的回来了,还带来了九盒糕点,说是明国的使者送的,好奇打开一盒看了眼,竟是白色透明的水晶糕,糕点中间的馅料如桃花一般绽放。 福顺惊呼:“这,这和我的那盒居然不一样!” 话一出口,他才知自己说错话了,忙捂住嘴巴。 皇上淡淡看了他一眼:“你也有?” 福顺伸出一根手指头:“奴才只得了一盒,是牡丹水晶糕。” 皇上轻笑了声:“瞧你这小心的样子,区区糕点,朕会跟你抢吗?” 他让福顺把其余八盒糕点全部打开,发现每一盒糕点都是不一样的,红橙黄绿青蓝紫,浅色的吗,深色,七彩的,什么颜色都有,全做成了如花一般模样,牡丹、桃花、兰花,五花八门。 凑在一起,还挺赏心悦目,味道也好闻得很,令人神清气爽。 皇上每个品种都尝了一块,完了之后直勾勾的盯着福顺看:“把你的牡丹水晶糕也拿一点过来给朕尝尝。” 福顺:“......” 皇上不仅不赏他一些糕点,还要吃他的水晶糕,呜呜呜,欺负人!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42节 皇上,您不是不喜欢吃甜食的吗? 还有,您确定要独吞这么多好吃的糕点,不给太后送去一些吗? 她老人家可是最喜欢甜食的。 小心挨揍哦! 第243章 景姑娘的身世 皇上没有挨揍,糕点也没有吃完,每种吃了两块,他就撑饱了,剩余的糕点留下一半,其余的全给太后送去。 福顺依旧没有得到恩赐。 这边,景恒回到了家中,刚进门就被景父拉去说话:“这次出去买了多少葡萄酒和蛋黄酥?” 景恒道:“葡萄酒一千瓶,蛋黄酥两千斤。爹,不是我不想多买,而是这两样东西,在明国也是数量有限的,不是我想买多少就能买多少的。” 景父傻眼:“才一千瓶啊?” 景恒笑道:“爹,已经很多了。” 景父唉声叹气:“就那么一点,都不够宫里那位喝的。” “爹,物以稀为贵,再好的东西吃多了也会变得寡淡无味。”景恒也不卖关子了,道:“虽然葡萄酒和蛋黄酥不多,但是我这次回来还带来了明国的其他特产。” 景父立马好奇看过来,长公主正好进门,听见这话也快步走了过来,景恒直接带着他们去了仓库那边。 景恒在明国大肆扫购了多日,怎会只买葡萄酒和蛋黄酥两种东西,凡是龙城国没有的,明国有的,他都买了,反正他不缺银子。 柴火辣椒面、麻辣辣椒面、各色糕点、各色小吃、珊瑚饰品、珍珠饰品、特色服饰,吃的穿的玩的,样样齐全。 看到这些东西,景父和长公主都惊呆了。 这个明国怎么这么厉害? 咦? 除了葡萄酒居然还有其他口味的果酒? 哎呦!这是白酒? 味道,妙啊! 景父和长公主沉迷在了仓库之中。 景老太爷和景老夫人、景大爷一家、景二爷一家迟迟没有等来景恒,忍不住纷纷来了长公主府这边,得知景恒带着父母去了仓库许久不回,景老太爷坐不住了,和景老夫人亲自来寻,然后就看到了景父和长公主坐在仓库里品尝麻辣土豆丝和土豆片的一幕。 景父朝他们招手:“爹,娘,你们来了,来得正好,来尝尝这个明国土豆,味道好极了。” 景老太爷沉着脸走过去,边接过土豆丝边说:“在这里吃东西,成何体统。” 然而等他尝了一口土豆丝之后,立刻就被那麻辣酥脆的口感给迷住了,让护卫抬了条小凳子过来坐下,朝老太太招手:“夫人,你也过来尝尝,咱们吃足了再回去。” 景老夫人:“......” 大房和二房的人在前屋等了半个多时辰,才看到景老太爷、老太太、景父、长公主、景恒五人一脸餍足的过来,待他们走进了之后,景大爷从他们身上闻到了一股子别样的辣椒气味。 “爹,你们去吃辣椒了?你忘了大夫让你少吃辣的?你的身体可不比以前了。” 景老太爷瞪眼:“胡说,我啥也没吃。” 景二爷:“您老胡子上还有一点辣椒面。” 老太爷下意识的摸胡子,哎呀!还真有。 他踹了景父一脚:“你不是说已经弄干净了吗?眼瞎!” 大房和三房:“......” 所以,是真的偷吃了,还不是一个人。 景恒让下人们去取了些明国糕点和小吃过来给大房二房的人品尝,尝过之后,他们立马明白老太爷等人为什么要不顾形象的偷吃了。 这些美食的味道的确很上头。 景恒给家人们说了自己在明国的所见所闻,家人们纷纷惊叹不已。 景老太爷咋舌道:“这明国是不是有神仙降临,否则怎么会变化如此大!” 景恒摇头:“不知道,我只知道明国的百姓们都很团结,很勤劳,识字之后,都变得极为聪明,或许他们以前本就很聪明,只是无人带领而已,按照现在的情况来看,假以时日,明国肯定会更出色,我们景家现在帮助了他们,日后应该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景父点头:“希望如此。” “对了。”他想到了什么,抬眼看着景恒道:“景欢的事情,爹得给你说说。” 景恒:“景欢是谁?” 景大爷道:“就是你让人送回来的那位景姑娘。” 景欢以前的名字大妞,她说她不喜欢,景父就给她改了名。 景恒难以置信的看着景父:“所以,她真的是你的私生女?” 回应他的是长公主的一记脑瓜崩子:“什么私生女,她是你亲妹妹,是你娘我给你生的亲妹妹。” 景恒:“......” 原来景恒七岁的时候,景父和长公主曾出过一次远门,在外待了一年多,出门不到两个月,长公主就怀孕了,分娩的时候遇上狂风暴雨,正巧路过了一户商贾家,这家人姓朱,和景家有过生意往来,朱家千金朱娇娇还曾在景父和长公主未成亲之前自荐枕席要当景父的小妾,被景父拒绝了。 若不是情况紧急,没有地方可去,景父根本不会选择在朱家让长公主分娩。 朱娇娇当时已经嫁人,但因为身子问题无法怀孕,对景父一直念念不忘,见景父和长公主恩爱无双,一时间起了歪心思,施计偷走了刚出生不到半天的景欢,不顾家人安慰连夜消失得无影无踪。 等景父和长公主找到朱娇娇的时候,她已经意外跌落山崖,尸体被野兽咬得面目全非,孩子不见踪影,只余留襁褓碎布。 景父和长公主派人在山崖底下以及附近的村子找了一个多月一无所获,便以为孩子是被野兽吃了,伤心不已,长公主还因此和景父冷战了许久,景父亦是自责不已,认为是自己害死了女儿。 当时景恒还小,景父和长公主回到京城之后,并没有把这件事情告诉他,只有家中大人们知晓。 景恒:“你们不是在跟我开玩笑?” 长公主睨了他一眼:“谁会跟你开这种玩笑。” 景恒还是不信:“就凭半块玉佩,你们就确定她是我亲妹妹了?” 景父道:“不只是玉佩,还有胎记,你妹妹的后背上有一块灰褐色的月牙胎记,你娘已经确定过了,我们还让人去你妹妹以前住的地方查过,种种证据都能证明,她就是你妹妹。” “当年朱娇娇是炸死,死的那人不是她,是她的丫鬟,她抱着你妹妹躲到了边境的一处山村里,嫁给了一个老实庄稼汉,日夜虐待你妹妹,后来还想让你妹妹嫁给一个带着十二岁儿子瘸腿鳏夫,那父子二人好吃懒做,是村里最恶心人的无赖,你妹妹才十五岁,正是花一般的年纪,怎会甘心嫁给这样的烂货,便逃了婚,躲到了山里头。” 第244章 晏飞航是金匠 躲进山里没多久,朱娇娇就来找到了景欢,并给了景欢那半块玉佩,说她是景家的私生女,是长公主见不得她们母女好,处处折磨,把他们赶到了这山村里,过永无天日的苦日子,逼着她嫁给鳏夫也是长公主的主意,她若是不嫁,长公主就会杀了她朱娇娇,把景欢丢去青楼。 费尽心力把景欢哄出大山之后,朱娇娇就对她下药,想要鳏夫玷污她,让她不得不嫁,岂料景欢是个谨慎的,没有喝下那药,当时她并不知那是什么要,直接把药灌进了朱娇娇的嘴里,成就了朱娇娇和鳏夫的美事,正巧朱娇娇的后爹过来看到了那一幕,身为老实人的他发怒起来,竟一刀砍死了鳏夫和朱娇娇,还想杀了景欢。 景欢被逼得再次逃进大山里,后爹紧追而来,危机之时,大狗长毛出现,咬死后爹,救了景欢,之后,景欢不敢再回到村里,和长毛在山里相依为命一段时间,从山的另一面而出,居无定所的四处流荡。 再后来,景欢想到了私生女这个身份,就想来景家这边弄清楚情况,却苦于没有路费迟迟来不了,直到遇见了晏飞航。 景欢的经历,比画本子还要精彩,景恒听了之后,许久未说话,脑子里全是那次看到的笑颜如花的小脸。 那姑娘像是个没心没肺随遇而安的性子,居然会有这样的经历。 景欢如今不在长公主府,她说她不习惯长公主府的生活,就让长公主为她安排了一栋小宅院,住在了距离公主府不远的地方,没有让任何下人伺候,只是一人一狗住在那里。 景恒还未完全消化自己听到的,没有立刻去见景欢,而是问了晏飞航的情况。 景父道:“晏公子说不想一直麻烦我们,爹便借了他一些银子,他用这些银子在西街租下一间门面做起了首饰生意,这小子是个很厉害的金匠大师,别看他年轻,做出的金银首饰却是极为精致,只是款式不怎么新颖。” 晏飞航居然是金匠? 这点倒是令景恒挺惊奇的。 景恒很快带上还剩一口气的晏乘去找了晏飞航。 晏飞航的铺子名为航玉斋,以他的名字命名,铺子里除了他这个手艺师傅,还有两个学徒。 景恒到的时候,铺子里没有什么客人,晏飞航正在指导两个学徒,说教的时候,神色十分严厉。 景恒也不墨迹,直接和晏飞航去后院,让人把晏乘丢到了晏飞航的面前,然后将晏乘逃去明国的事情言简意赅的道来。 “梁兄说,由你来解决这个叛徒,才最解恨。” 仇人猛然出现在眼前,晏飞航压制在心底的怒火徒然爆发,狠揍了晏乘一顿,把他拖进了一间屋子里,许久后,他双手染血的走出来,对景恒拱手道谢。 景恒道:“谢就不必了,以后在我遇到危难时,你无条件伸出援手就行了。” 晏飞航用力点头:“我会的。” 他不仅会记住景恒的恩情,也会记住梁元的。 “晏飞航,我给你炖了鸡汤,你......”景欢提着一个食盒似鸟儿一般欢快的跑了进来,猛然看到景恒,立马刹住了双脚,欢喜的大喊:“哥,你回来了!” 景恒有些不知所措,没想到会在这里遇上景欢,初次见面的时候,不知道她是自己的亲妹妹,所以多有防备,也无好感,如今知道真相了,再看到景欢,却是另外一种感觉了,反而不知该如何与她相处了。 景恒憋了半天才发出一声:“嗯。” ...... 休息了两天,金父、左七郎、王三文这才跟着景父、景恒一起进宫去见龙城国皇上。 之前的水晶糕,提前收买了皇上的心,以至于看到金父几人后,他的笑容就没有落下过,了解了明国的情况之后,除了夸赞就是夸赞,没有说什么要让明国臣服龙城国,每年纳贡的话儿,就跟对待友人似的,亲和友善,很欢迎金父等人在京城开店。 金父几人有些受宠若惊。 见过皇上之后,金父等人就要在京城着手忙碌开店的事情,了解了京城的情况之后,才知这里不止贵人遍地,物价贵,铺子更贵,还好有景恒相助,店铺才得以顺利做起来。 三个月之后,一家名为‘明悦’的特大百货商场在京城顺利开张。 ...... 冬月初三,大雪纷飞。 梁元一早出了门,金毓和金母站在内屋,看着三小只扒着床沿学走路。 “安安,慢慢的走到娘身边来,不用怕,娘在的。” “萌萌,走到姥姥这边来,咦?你咋往你娘那边去呢?”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43节 萌萌扒着床沿走了两步,就不走了,觉得好累,一屁股坐在地上,手脚并用的朝金毓爬过去,张开双手求抱抱。 乐乐见了,踉踉跄跄的走过去,伸手去推萌萌的小脑袋,想把萌萌推到一边,不让她靠近娘亲,结果萌萌没被推开,他自己倒是一个不稳跌在了地上,一脸懵。 他指着萌萌哇哇哇的叫起来,似乎是在指责,是萌萌害他跌倒的,萌萌直接一巴掌给他呼了过去。 啪! 直接把乐乐的脸打歪向了一边。 小丫头力气有点大。 是三只宝之中力气最大最厉害的。 乐乐是个勇敢的,被打了也不哭,一回头就扑过去压住萌萌左右开弓,还未打着人,就被萌萌掀翻在地,萌萌翻身坐在他背上,把他当马骑,还伸手打他屁屁。 “嘎嘎嘎!”萌萌边打边大喊,发音很不标准,叫声跟被掐住了喉咙的鸭子似的。 安安看得入迷,慢慢放开床沿,有滋有味的鼓起掌来,笑眯了双眼:“打打打......” “又打起来了!”金毓头疼不已,三只宝自从学会了翻身,萌萌和乐乐每天都会打一架,两人像是天生的死对头,安安则像一个吃瓜群众,弟弟妹妹打架,他就在一边津津有味的看戏,有时候还会自己抬凳子抓过瓜子,边吃边看,有次看戏的时候还被瓜子卡着了。 这不,安安看着看着,就扭头张望四周,开始找瓜子了。 瓜子还未找着,负责‘唱戏’的弟弟妹妹就被娘亲给强制分开了,安安抬头看向金毓,软糯糯的喊:“娘亲。” 三人之中,属他吐字最清晰,走路最稳。 第245章 从外面引进明国里没有的东西 “你怎么就这么喜欢看戏呢?”金毓伸手摸了摸安安的小脑袋:“你得学会护着弟弟妹妹,当然,弟弟妹妹也得保护你,你们三人需互帮互助。” 安安歪着小脑袋,压根听不懂。 这时,海东青飞进了院子里,金毓走出去看了眼,海东青眼一亮,乖巧的朝着她跳了过来。 它的右脚上绑着一个小竹筒。 “青,青......”三小只看到海东青,指着它乐滋滋的笑起来,双手并用想要爬出门去玩,金母忙过来一手抱一个。 “小乖乖们,外面正下着雪,你们身体弱,不能出去,赶紧都给我回屋。” “青!”安安嘴里却大喊着。 萌萌和乐乐也在金母怀里挣扎。 金毓抱起安安:“我让青青进来陪你们玩,你们不能欺负它。” 海东青歪着脑袋看了三只宝一眼,然后跳着进屋,刚进去就被安安一把抱住了。 海东青也攻击人,任由安安抱着,安安笑得很开心,口水都滴落到了海东青的羽毛上。 看到安安抱住了大鸟,萌萌和乐乐在金母的怀里挣扎得更厉害了。 金母只好把软垫拿过来铺在地上,让三小只和海东青待在上面玩闹。 面对三只宝,海东青很是温顺,无论三只宝如何扯它的羽毛,它也不会生气,还会小心翼翼的别开脑袋,避免宝宝们一不小心撞在自己尖锐的铁嘴上。 有金母看着宝宝们,金毓很是放心,从竹筒里取出信纸,扫了眼,便笑呵呵的对金母道:“娘,是爹让人送来的信,他们在龙城国一切顺利,王三文已经在返航的路上。” 因为是第一次去龙城国,对那边的情况不了解,金父等人所带的货物并不是很多,所以在跟着景恒去京城的时候,留了二十人在渡口守船,待他们在京城安定下来后,金父就安排王三文返回渡口坐船回国,他和左七郎继续带着剩下的人在京城处理事情。 王三文回国的目的一是为了传达京城的情况,二是为了运输物资。 他会作为外贸运输大臣,负责龙城国和明国的货运往来。 信是金父亲笔写的,字虽然写得不好看,但该写的内容他全都写上了。 金母表面不在意,说要放手让金父去干,可自从金父出门后,她心里一直是惦记着的。 得知是金父的信,金母急忙过来也想看一眼:“给我看看。” 金毓把信递给她,转身去看着三只宝和海东青。 金母仔细的看了一遍信上的内容,随即自豪的大笑起来:“不愧是我的相公,见到了大国的皇帝也不胆怯,哈哈哈,小毓,你爹好能干,我做梦都没有想到他会这么能干。” 金毓笑着道:“我爹一直都很厉害,也很聪明的,以前是没有机会发挥本事。” 金母不自觉的红了眼眶:“嗯,你说的对。” 到了晚上,大雪还在下,看样子是要下到明早。 梁元迎着风雪回到家,脸上透着疲惫之色,金毓和金母已经做好了晚饭,是麻辣海鲜火锅,三小只坐在木质专属餐椅上,看着对面火炉上的火锅流口水。 关上门,端来一盆热水给梁元洗脸暖暖身子,帮他取下披风拿去房间放着。 洗了一把脸,双手放到热水里浸泡一番,梁元才浑身舒坦了。 去除了身上的寒气,他才去逗弄三只宝,轮流抱了一下后,这才坐到火炉边上,看着咕噜咕噜热气腾腾的辣火锅,搓着双手:“今年的冬天格外冷,月亮河都已经被冻上了,不过还好,家家户户屋子坚实,没有被积雪压塌,无人员伤亡,也不缺吃的。” 金毓把碗筷递给他:“从去年开始,我们明国的粮食就多得吃不完了,谁还会挨饿啊!” 明国虽然小,人口少,但也正因为如此,才能发展迅速,管理起来也轻松些,若是和赤云国一般大小,哪能几年就能让全民不挨饿,人人可读书。 三小只的椅子是多功能的,可以做餐椅,也可以做推车,还未一岁的他们,就已经学着自己吃饭了,虽然每次吃饭都跟打仗似的,弄得满脸都是,但好歹是自己吃的,不用大人一直操心。 金毓特意给三小只做了三个分格餐盘,此刻餐盘里放了肉末鸡蛋羹、自制鳕鱼肠、胡萝卜土豆泥三种菜以及一点软烂的米饭。 把餐盘放到三小只面前,金毓温柔的对他们说:“吃饭用勺子,不能用手抓,很不卫生,也不好看。” 三小只听不懂她的教导,但还是点了点头,然后拿起勺子开吃,一开始还好好的,不到半会儿功夫就不对头,安安吃着吃着,就把勺子转了个方向,想去舀萌萌的餐盘里的,但为了避免三人吃饭抢夺打架,金毓就把他们分远了些,安安的小短手够不着萌萌的餐盘。 他不甘心的拿着勺子晃动了几下,萌萌萌的叫着。 萌萌没搭理他,安安觉得无趣,扁扁嘴,继续吃自己的。 因为还小,用不好勺子,三小只吃着吃着,就改用手抓了,但鸡蛋羹用手一抓就烂,萌萌一个不爽,直接把脑袋埋进了餐盘里。 “嗷呜!嗷呜!”边吃边发出跟小狗儿一般的声音。 安安和乐乐有样学样。 金毓乐得不行,端着一碗饭守在三小只旁边,边吃边笑。 梁元也端了碗抬凳子坐过来,边吃边看着三小只。 金母一个人围着火锅涮海鲜。 晚饭后,给三小只洗干净,金毓拿出金父写的信。 “爹说景家都很靠谱,皇上是个和善的,没有一丝瞧不起他们,在景家的帮助下,他们买下了一栋两层的楼,装修成百货商场,已经顺利开张,我们明国的特产很受欢迎。”金毓拿出纸笔,在桌上边作画边说。 梁元看完了信上的内容,脸上浮现笑容。 “跟景家合作,是个很正确的决定。” 金毓道:“王三文已经在回来的路上,我们得赶紧准备物资了,等卖了银子,就可以购买玉石了。” 明国没有金矿银矿玉石矿,铁矿只有一个,量是有限的,随着人口增长,铁矿肯定会不够用,金银也只能从外面赚取,想要更好的融入这个世界,让明国走出去,就必须适应诸国的生存规则,从别国引进明国没有的东西,加以改进,卖出更好的价格,赚更多的银子。 第246章 明国人演技派 金毓画好了珠宝设计图,这才和梁元带着三小只歇息。 六天后,王三文等人的船只经过距离鬼雾不远的一处海域,两艘大船从山的另一面而来,恰巧看见了往鬼雾方向而去的船只。 王三文也发现了这两艘大船的存在,只是双方隔得很远,只能看到大船的身影,无法与之交流。 但那两艘大船的商人们却是一直盯着他们的船交头接耳的议论。 “这是哪个国家的船?怎么往鬼雾那边走?是要去做交易吗?日月人不是每年的四月才会出来与各国交易吗?” “隔得太远了,看不清船上的标志。” “那船的速度比我们的快很多,距离拉开得越来越远了!” 两艘商船的东家也在船上,见远处那艘大船的速度比他们的船只速度还要快,心中震惊又好奇,要知道,他们的船只可是赤云国最好的商船,唯有龙城国景家的商船才能媲美,现在居然被这艘不知名的大船比了下去,难不成那是景家的船只?如此的话,那就必须去好好打个招呼了,景家可是最强大的商贾世家,打好关系对他们很有好处。 两艘船的东家几乎是同时下命令,让船夫掌舵跟上前面的那艘大船。 王三文等人的船只很快进入了明国的海域,不远处岛上的巡卫队见了,纷纷来迎接。 王三文对巡卫队队长道:“左队长,我们回来的遇上了其他国家的两艘船只,被我们的船甩在了后面,只怕要不了多久就会追上来。” 巡卫队队长左大光闻言,往王三文等人来的方向一眼,果真看到了两艘模糊的船影,他皱了皱眉,摆手道:“三文兄只管回去复命,这里交给我们巡卫队来应对。” 王三文拱手:“辛苦你们了!” 左大光笑着说:“为国服务,不辛苦。” 大船继续前行,左大光指挥巡卫队回到岛上,换上最破旧的衣服和船只,将脸弄得土里土气的,然后重新回到海面上。 那两艘船上的人发现了巡卫队,对他们的身份极为好奇。 让船只加快了速度航行了过来。 巡卫队瞬间做好防备。 两艘大船在他们面前停下。 见左大光等人穿得又土又丑,船上的人纷纷皱起眉头。 左大光大声道:“尔等来自何方?要去往何处?这里乃明国海域,不可擅闯。” 两艘船上的商人们更为疑惑。 “明国?这世上何时出了一个明国?”有个商人饶有兴趣的看着左大光道:“我乃赤云国商人苏华,敢问明国是什么国?” 左大光道:“明国便是以前的日月部落。” 另一个商人问:“日月部落?你们居然建国了?谁允许的。” 左大光很不爽:“我们要建国,需要谁允许了,想建就建了。” 他看着那商人:“你们赤云建国的时候,难道也的征得谁的允许才能建吗?” 那商人气怒道:“小小野人部落,怎可与我赤云泱泱大国相比。” 其他商人纷纷附和,都觉得左大光说话太过放肆。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44节 左大光沉了脸,他身旁巡卫队队员们亦是满脸沉冷。 左大光道:“赤云的确很大,我明国的确不能比,也不想比,我们只想安稳过日子,难道不可以吗?我们建国,碍着各位什么事了吗?” 见形势有些不对,苏华急忙打圆场:“这位兄台,我们不是这个意思,建国是你们的自由,我们没想要多管,也管不了,只是有些惊讶,没有想到几年未与你们部落交易,你们就发生了这样的变化,这鬼雾......” 见苏华是个有礼的,左大光等人的气愤消了些,长叹道:“鬼雾消失了,就是因为它消失了,所以我们部落才自立为国,想着建国后,我们明国应该会比以前过得好,但......唉!我们还是太穷了,建了国,生活也没有多大的改变。” 苏华等人听明白了,日月人是在外闯荡过后,见识到各国的强大,以为建国就能改变人生,所以就自立为国,想要效仿各国。 真是可爱! 野人真蠢! 苏华心里冷嘲不已,想到了那艘大船,便道:“穷?方才那艘大船,不是你们明国的吗?拥有那样的船,你们哪里穷了?” 左大光神伤道:“那船是龙城国的景家见我明国可怜,帮忙制造的,景家还送了书给我们,想让我们学会种地,学会造船,但是我们明国人太笨了,怎么都种不好地,造出的船只也不坚实。” 听到景家二字,苏华等人才恍然大悟,原来明国是得了景家相助? 景家是出了名的慈善家族,百年来,帮助过的人不计其数,会帮助日月部落不足为怪。 景家帮着制造大船,多半是为了能够和明国更好的交易,不用自己跑一趟,直接让明国将货送到他景家手中,毕竟明国虽然穷,但手里却又许多诸国都没有的好东西。 见他们信了自己的话,左大光再接再厉,神色变得热情几分:“各位赤云国的贵客远道而来,是我明国的荣幸,以前因为有鬼雾,各位无法去我明国做客,现在鬼雾没了,我们欢迎各位前去游玩。” 那模样,是迫不及待的想和苏华等人攀上关系。 苏华等人看了眼左大光等人身上的丑陋穿着和脚下的破烂船只,大部分人毫不掩饰的露出了嫌弃之色。 他们想到了有关日月部落的传闻,蛮荒、穷苦、野蛮、愚蠢...... 一位中年商人率先开口道:“我还有事,得赶着时间回家,就不去你们明国了,下次吧!” 他一出声,其他商人也开了口,都不想去明国。 苏华原本想去明国瞧瞧,但是看到大家都婉拒了左大光,也开口说不去了。 左大光等人一脸失望,极力挽留,说话的时候,左大光还因为‘太激动’,一不小心打了个喷嚏,鼻涕挂了一脸。 苏华等人感到恶心无比,忙找借口掉头航行离开。 左大光在他们身后撕心裂肺的大喊:“贵客们,你们下次一定要来做客啊!哎呦,我头上的虱子跑出来了,三喜,你帮我挠一下。” 苏华等人的船只速度更快了! 待两艘大船彻底没了影子,左大光等人这才讥讽一声,划着破船回了岛上,给帝王山飞鹰传书。 家中有急事,请假一天,暂且一更,后期补上,抱歉。 第247章 乐乐大海冒险之旅 梁元在外查看民情,飞鹰直接落到了他的面前,看到信上的内容,梁元的目光定在苏华这两个字上,半晌后轻叹了一声。 事情办完回到家,他与金毓说了苏华这个人。 “苏华是龙千羽的人,一直在外游走各国做生意,除了帮龙千羽赚钱充实国库,还会帮龙千羽暗中打探各国的情况。”梁元淡淡道:“鬼雾和明国的事情,他定会转达给龙千羽。” 金毓蹙眉,她和梁元都很不想让龙千羽知道明国的存在。 龙千辰和宋神医都对他们保证过,不会把明国的事情说出去,他们二人回去了这么久,除了苏华这些商人,赤云再无其他人来这里,由此可见,龙千辰和宋神医履行了诺言。 只是现在,唉!也不知会不会给宋神医他们带去麻烦。 大船靠岸,下船之后的王三文,立刻带上从龙城国带来的东西,去求见了梁元。 ...... 很快便到了三小只的周岁宴,梁元和金毓并没有大肆举办,十分低调,只请了家人们聚在一起庆祝,看三小只抓周。 饶是如此,还是有不少人来给三小只送了周岁礼。 周岁宴之后,就到了新年,王三文会在新年过后,带上货物前往龙城国。 团圆饭当晚,田秀秀等儿子睡着了,缠着王三文要了许久,最后躺在浑身酒气的王三文怀里,声音柔弱的说道:“相公,你一去就是两个月,我和儿子在家着实孤单,你此去可不可以带上我们娘俩,儿子很向往外面的世界,随你出去走走能多涨些见识,我保证,我和儿子一定会乖乖听话,不会给你添乱的,相公,你就成全我们吧,好不好?” 王三文想了想还是道:“龙城国很大,规矩也很多,许多事情我们还未弄清楚,带着你和儿子很不方便,最重要的是,我现在能力不够强,若是遇上了什么事情,无法保证你们娘俩的安全,这次就不带你们了,下次再带你们去,等我们明国和龙城国的关系再好一些,百姓可以自由的在龙城国的土地上行走了,再带你们去游历那里的大好河山。” 这个回答,让田秀秀很不满意,她很害怕王三文往外跑习惯了,会被外面的女人迷了眼。 新年第三天,是个暖阳天,王三文带上物资出海去龙城国,不少百姓前来送行,田秀秀和儿子站在渡口看着大船远去的身影依依不舍。 她低声呢喃:“相公,你切勿负我,否则我会与你同归于尽。” 她带着儿子转身,竟看到了金毓、金母和三小只的身影。 金毓、金母带着三小只和雪团去海边看鱼,三小只站在豚豚一家子的身上,在赏鱼池之中转了一圈又一圈,兴奋到尖叫。 “鱼!鱼 !” 从池水里出来,乐乐还一直趴在池水边上,边摸着豚豚的脑袋,边流口水:“吃,鱼、鱼!” 豚豚:“......” 一个转身,甩了乐乐一身水。 被淋了个透心凉的乐乐打了个大喷嚏。 金毓笑得肚子痛,让金母看着安安和萌萌,她抱着乐乐去换衣服,雪团不怎么喜欢水,见金毓走了,立马脚步轻快的跟在她后面。 给乐乐换好了衣裤,金毓正打算带他出去的时候,噗,小家伙拉臭臭了,金毓嫌弃的瞥了他一眼,去取了热水,给安安取下尿布,洗洗小屁屁,随后才发现这个房间的衣橱里没有干净的尿布。 金毓便让雪团看着乐乐,转身去另一个屋子取备用尿布。 她刚走出门,乐乐就很不安分的爬下床,小小的短粗腿,十分的灵活,落地之后,他摇摇晃晃的往外走。 “啾啾!”雪团拦在了他的面前。 “嘻嘻,雪团,玩!”乐乐抓住雪团的尾巴,拖住它就走。 雪团:“......”甜人的小崽子力气居然比我大。 乐乐想去找草地,但是却走到了满是细沙的地方,再抬眼,看到了蓝蓝的海水,有块木板在水上飘荡。 “水!”乐乐立刻兴奋的跑了过去,被拖在地上的雪团极力挣扎,发出啾啾的求救声,却怎么都挣脱不开乐乐的小肉手,身子在沙滩上被拖拽出长长的痕迹,浑身都是沙子。 吧唧! 才刚踩进水里,乐乐就一个不稳,扑在了木板上,一道海浪恰巧打过来,将乐乐和木板以及雪团一起卷入了海水中。 “乐乐!”金毓取了尿布回来,没看到孩子和狐狸,出来寻找,竟看到乐乐和雪团被海浪卷走,一急之下,快速飞奔过来,跃入海中寻人。 在跳下大海的同时,她从空间里将潜水装备拿出,穿在了身上。 被卷入大海的时候,乐乐很机灵的抓住了木板子,不一会儿就蹬着小短腿爬到了板子上,浑身湿哒哒的他委屈巴巴的抬眼,看到了在水里飘来飘去的雪团,刚想放声大哭的他立马咯咯咯的笑了起来。 趴在木板上在海上飘来飘去的,还挺好玩。 金毓从水里冒出脑袋,一眼就看到乐乐狼狈的趴在木板上,心下一松,边朝乐乐全力游过去边大声道:“乐乐,你别动,等娘亲过来救你。” 她还未来得及靠近乐乐,一只巨大的白头海鹰就从天而降,利爪抓住了乐乐的衣领,将他带上了天。 “孽畜,放下我儿子!”金毓呵斥,拿出袖珍弩射出一箭,奈何海鹰速度极快,竟轻而易举的避开了箭矢,带走了乐乐。 金毓吹响口哨,召唤出了鱼群,坐在豚豚背上,追上那只鹰。 同时,十几只鹰在海东青的带领下,从四面八方而来,朝那只海鹰包围而去。 “啊!!!”被抓在天上飞行,乐乐非但不怕,还发出了兴奋的尖叫,小手小脚挥动不停,似在跟下面追逐他的金毓和鱼群打招呼。 “娘亲!”他清脆的喊出声,声音淹没在海风之中,金毓听不真切。 但她却看出来了,儿子并不害怕。 不怕就好。 海鹰来自别的地方,没有喝过灵泉水,不会听金毓的话,且还是稀罕物种,体型比一般的鹰大很多,速度竟比青青这只海东青还快,金毓带着鱼和鹰,竟一时之间追不上它,距离还越拉越远。 第248章 龙千羽得知鬼雾消失 金毓急了,越急她面上就越平静,不停的在脑子想着解救乐乐的办法。 青青很愤怒,它可是明国天空霸主,现在居然跑出一只杂毛鹰抢走了它的小主子,飞翔的速度竟比它还快,它当即使出吃奶的力气,将飞行速度加快到极致,很快就和海鹰拉近了一些距离。 海面上有很多船只,金毓乘鱼而过,引起了不少渔民的注意。 “那位不是皇后娘娘吗?她为何如此着急!” “乘鱼在海上航行,皇后娘娘不愧是神女!” 有人抬头望天,看到了海鹰的影子。 海鹰爪子上抓着乐乐,有些重,速度虽然快,却飞的不怎么高,下面视力好的人,能清楚的看清他爪子上的乐乐。 “那只大鸟的爪子上抓着一个小孩!” “天哪!这该死的鹰是把小孩当猎物了?那是我们明国的孩子呀!皇后娘娘如此着急,是去救孩子了!大伙儿快去帮忙!” 越来越多的渔民追着大鸟而去。 海鹰来到了一艘大船的上方,青青使出浑身解数,总算追上了这只杂毛鹰,毫不犹豫的攻击过去。 见它居然能追上自己,海鹰极为意外,往旁边一闪,避开了青青的攻击。 看到两只鹰打起来了,乐乐高兴得眉眼弯弯,咯咯咯直笑,边笑边鼓掌。 “青青!” 下方大船上的人听见了幼童的笑声,立刻抬头望天,当看到乐乐的身影的时候,王三文惊呆了。 “三公子!” 梁元和金毓已经吩咐下去,若非必要场合,以后都称三只宝为公子和小姐。 “三公子被鹰抓了,快快救人!”王三文着急大喊。 忽然,青青啄了海鹰的脑袋一下,痛得海鹰一阵晕头转向,爪子一松,乐乐从天上落下。 吓得大船上的王三文等人一阵心惊。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45节 好在他们这几年训练有素,面对突发状况也不慌,在乐乐掉下来的时候,纷纷做好了接住小家伙的准备。 飞飞飞飞!乐乐在半空学着小鸟一样挥动着小短手,想让自己飞起来,身子却不断往下落。 “咚!”王三文将他稳稳接住。 乐乐人小胆大,还在兴奋的手舞足蹈:“飞飞飞!!” “我的小祖宗啊!你可真是吓死我了!飞什么飞呀!那只不是好鸟!三公子,你等着,我们这就把那只丑鹰射下来。”王三文抹了把额头上的冷汗,指挥弓箭手帮助我青青对付海鹰。 “乐乐!”金毓带着鱼群追了上来。 见她居然站在海豚上,王三文等人崇拜无比, “夫人,三公子在我们这里,平安无事。”王三文朝着金毓挥手。 抬眼看到乐乐正被王三文抱着,金毓松了口气的同时,让脚下的海豚加快速度,来到大船这边,不等王三文等人抛下绳梯,她飞身一跳,挂在了船上,然后迅速往上爬,比猴子还灵活。 才一会儿的功夫,就爬上了大船,一个利落的翻身上船,金毓疾步来到王三文的面前,伸手接过了还处于兴奋状态的乐乐。 “对不起,娘差点就把你弄丢了!” “啾!”天空中忽然响起了鹰的惨叫声,惊得金毓等人抬眼一看,竟是海鹰被青青的爪子抓伤了,羽毛洋洋洒洒落下,身子往下掉来。 “好机会!”金毓迅速拿出袖珍弩,连射三箭。 那海鹰惨叫了几声,掉落间在半空中一个转身,稳住身形,往一处大山飞驰而去。 “别让那孽畜逃了!青青,追上去,干死它!”船上的人们大喊。 青青却是体力不支,从空中极速落下,掉入了大海之中。 金毓反应极快的将乐乐交到王三文手中,从船上一跃而下,扑通一声落水声,在陷入海水中后,金毓很快就冒出头来,骑着豚豚朝着青青而去,伸手抓住了即将被海浪卷走的它。 青青和乐乐都捡回了一条命,乐乐只是浑身湿透了,身上没有一点伤口,但青青却因为勇战个头比它大很多的海鹰,脑袋、肚子、爪子等部位都受了伤,不是致命伤,却很痛。 金毓给青青上药包扎,王三文帮着乐乐换衣服、 经历了一场惊天冒险,乐乐丝毫没有被吓到,一直处于兴奋中,换好了衣服也不睡,还想继续玩,也不知这么小的孩子哪来那么多精力。 王三文被逼无奈与他玩起了骑马游戏。 等金毓给青青包扎好来找乐乐的时候,王三文已经将他哄睡了,王三文一脸的疲惫,没有想到照顾小孩子居然是这么折磨人的事情。 他媳妇儿真是辛苦了! 金毓对王三文和船上的众人表达了感激之情。 待金毓休息好了,王三文让人准备了木舟,派人送金毓母子和青青回家。 半路遇上了闻讯赶来的梁元和上百个渔民。 金毓看见梁元了,这才彻底安了心,她笑着道:“孩子没受伤,但青青为了救孩子受伤了,那只海鹰逃进了西林山里。” 梁元沉声道:“我会派人去抓住那只胆大妄为的杂毛鹰的!” 乐乐有惊无险的回到家,金母已经知道了乐乐的事情,但家里有两个小的需要她照顾,她走不开,只能在家里干着急。 看到金毓和梁元抱着乐乐回来了,立马扑过去将乐乐抱在了怀中。 “我的宝贝三外孙,你可真是吓死姥姥了!” 金毓去隔壁房间看雪团。 雪团会游泳,在乐乐被抓走后,也想去救人,但一道海浪将乐乐早前扑着的那块木板卷起,猛地砸在它的脑袋上,将它给砸晕了,而后它被莎莎就上了岸,到现在还没醒。 金毓给它检查了身体,见它没什么大碍,才放心下来。 乐乐差点被海鹰抓走的事儿,目击者很多,事情没多久就在海边传开了,引来了民怒。 “必须抓住那只该死的海鹰!” 明国喜爱各种动物,但却也不容许动物害人,更何况是一只外来恶鹰。 巡卫队和海兵都一起出动,前往西北山寻鹰。 与此同时,回到赤云国的苏华写了一封信,与从别国买来的珍贵品打包好,一起让人快马加鞭送去了京城。 御书房,一暗卫忽然出现在龙千羽面前。 暗卫单膝跪地道:“启禀皇上,苏大人有信送到。” 正在批改奏折的龙千羽头也不抬:“呈上来。” 暗卫恭敬将信呈上去,龙千羽拆开扫了眼,忽然愣住。 他俊眸微微眯起:“鬼雾消失,日月部落成国了?” 第249章 海鹰自投罗网 几万人的小国,不足为惧。 龙千羽在意的是,皇弟上次去日月部落,不是被鬼雾拦住了吗?既然鬼雾已经消失,那他们是如何被拦住的? 难不成,鬼雾消失是最近几个月才发生的事情? 一直找不到福星,玄远大师还去世了,龙千羽本就烦躁无比,如今看到了苏华的信之后,心中更是猜疑不定。 他总觉得,他最疼爱的皇弟有事情在瞒着自己。 “传逍遥王。”沉默许久,龙千羽揉着眉心下令。 龙千辰进了宫,龙千羽也不瞒着,直接将挑明了说道:“皇弟,朕得到消息,有人看到日月部落的鬼雾消失了,不仅如此,日月部落还自立为国,名为明国。” 龙千辰心中微叹,他就知道,这件事情瞒不了多久,不过面上却没有表露半分,他震惊的道:“什么?鬼雾消失了?什么时候的事情?日月部落不就是一个部落吗?还自立为国了?难不成是得了高人指点吗?” 龙千羽目光直直的看了他几秒,随即解释道:“朕也不知那鬼雾是什么时候消失的,也许是在你和宋神医回来之后才发生的事情,日月部落不过是一个小小部落,建立为国也不会对赤云国造成什么影响,不过好歹也是在百兽山后面,与我赤云国算是邻居,我们自当去恭贺一番。” 龙千辰不动声色的问:“皇兄的意思是,要派使臣去明国?若是如此,臣弟......” 龙千羽打断他的话道:“朕决定派定国公出使明国。” 他看着龙千辰:“皇弟,朕知道,你喜欢四处游玩,对日月部落一直很感兴趣,但是咱们的母后近日身子不好,你当留在京城,陪着朕一起孝顺母后。” 他顿了下又说:“另外,你已经年岁不小,也该娶妻了,母后还等着抱孙子呢!” 龙千辰急了:“皇兄,当初可是说好了的,娶王妃这事儿你不会逼臣弟的,臣弟要娶也只能自己喜欢的女子,你不可随便给臣弟指婚。” 龙千羽笑着说道:“朕可没说要给你指婚,朕会让你慢慢选的。” 他拍了拍手,两个侍卫抬着一个大箱子走进来,龙千羽指着箱子道:“这里面是京城所有未婚贵女的画像,你拿回去慢慢看,选一个自己喜欢的。” 龙千辰一脸抗拒,他最看不上京城里那些娇娇滴滴的贵女了,除了琴棋书画,啥也不会,进了后宅争风吃醋比谁都厉害,他实在喜欢不起来,他喜欢的是英姿飒爽自强不息的女子。 见他不动,龙千羽目露神伤,长叹道:“皇弟,不可再任性了,母后已年老,时日不多了。” 龙千辰皱眉:“皇兄何意?” 龙千羽闭眼道:“昨晚宋太医诊断出,母后患了不治之症。” ...... 士兵在西北山寻了两日,也没有找到那只受伤的海鹰。 金母猜想:“难不成它已经死在山里,被野兽分食了?” 金毓抱着萌萌,闻言柳眉轻蹙:“有这个可能,但也不一定,这只鹰很不简单,我们不能放松警惕,需加强人手继续寻找。” 速度比青青快,战斗力也极强,能抓着幼童在天上飞翔,这样的鹰岂会轻易死去,不找到的它的话,下次它来抓了其他的幼童可如何是好,天空不是他们擅长的战场。 就算能制造出滑翔飞翼,速度也比不上那只鹰。 梁元加强人手进了西北山,并且和金毓一同前往,还带上了野牛王。 进去没多久,金毓就找到了一匹灰狼,用灵泉水和暴力折服后,让它带路在山中寻鹰。 在当日晌午之时,金毓等人找到了一滩在已经干枯的血迹,血迹的旁边还有几根鹰毛。 “那只鹰来过这里,继续寻找。”金毓当即命令道。 士兵们听命而去,野牛王率先走在最前头。 整个西北山都被寻了一圈,众人一无所获,天空也无巨鹰出现。 金毓不解,难不成那只鹰真的死了? 夜深人静,金毓和梁元因事务繁忙,还未回到家中。 屋里,烛火昏黄,三小只睡得香甜,金母紧守在他们身边,床里头还躺着雪团。 金母白日照顾孩子劳累,夜里睡得很熟。 三小只被尿憋醒,猛地从小床上坐起来,他们安安静静的扫了眼四周,而后爬下小床。 萌萌想去喊金母,被安安拉住,安安小脸认真的看着她说:“不吵,姥姥睡。” 萌萌看了眼金母,歪着小脑袋想了想,然后点头又摇头。 安安这才满意了,两手伸出,拉着弟弟妹妹,轻手轻脚的朝房门而去,小心翼翼的把门打开。 门开到一半,金母就被惊醒了,一扭头看到三小只居然在开门,吓得脸色一变,迅速下床,飞一般扑过去,把三小只抱在了怀里。 “大半夜的,你们要去哪?哪也不准去,给我回床上躺着。” 三小只在她怀里挣扎,安安道:“我们,尿急。” 金母哦了声,还未来得及说什么,屋外出现一道身影,快速冲过去,一头将半开的门撞开,冲进了屋里。 金母下意识的把三小只护在身后,顺手拿起一旁的木凳子,冲那东西丢了过去。 “砰!”那玩意儿被砸晕了。 三小只和金母这才来得及看清,那玩意儿居然是一只很大的鹰。 “飞、飞、鸟!!”就在金母愣神的瞬间,乐乐指着那只晕死过去的鹰兴奋的叫起来,迈着小短腿朝它跑过去。 “乐乐,不能过去。”金母眼疾手快的抓住乐乐的衣领,带到自己怀中,惊出一声冷汗:“不可以接近不明生物,会受伤的。” 乐乐却在她怀里挣扎,小手指着晕死过去的鹰,不停喊着飞飞飞。 这边的动静很快引起庄园里侍卫们的注意,不一会儿就有十几人匆匆而来,一来就看到了地上的鹰,立刻上前将鹰抓住,然后发现鹰的脑袋上破了个洞,流了不少血,肚子、右腿、左翅上都有箭伤。 脑袋上的伤是金母用凳子砸的,至于箭伤.......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46节 只是稍一思索,大伙儿就知道这只鹰的身份了! 这是差点抓走乐乐的那只海鹰。 侍卫们当即就想带走这只鹰杀死永绝后患,岂料乐乐却大哭了起来,在金母怀里挣扎得厉害。 “飞、飞......”他边哭边喊。 金毓和梁元带着野牛王刚踏入大门,就听见了孩童哭声,心头一紧,急忙赶来了后院这边。 然后就看到乐乐在金母的怀里使劲的哭,哭得极为伤心,萌萌和安安打着哈欠站在一旁,饶有兴趣的看着乐乐表演。 “这是怎么了?” 第250章 做好随时“低调”欢迎各国使臣的准备 “发生什么事了?乐乐为何哭得这么伤心?”金毓走过去将乐乐从金母手里抱过来,声音温柔的安抚:“乐乐,不哭,是想娘了吗?娘回来了,不哭,不哭。” 金母道:“他不是想你,他是舍不得那只海鹰。” 金毓和梁元:“......什么意思?” 金母解释道:“之前差点抓走乐乐的那只海鹰自己找上门来了,被我一凳子砸晕,侍卫们把它带了下去,乐乐想去追,我不让,他就一直哭。” “哇哇哇......飞飞飞.......”乐乐还在嚎啕大哭,他抓着金毓的衣领,小手指着一个方向:飞...... 金毓和梁元都很惊讶,怎么也想不到,他们寻了许久都没有找到的鹰,会自己自投罗网,看样子,像是冲着乐乐来的,而乐乐也很在意海鹰。 看不到鹰,乐乐就哭个不停,连金毓都哄不好。 生怕哭多了,对身子不好,金毓和梁元只好抱着乐乐去看那只海鹰, 萌萌和安安见此,也缠着要一起去。 反正也睡不着了! 金毓和梁元带走了三小只,金母回房歇息。 海鹰被关在了牧场,这里有专门供鹰休息的地方,有专人看守。 金毓两口子抱着三小只跟随侍卫来到关着海鹰的铁笼之外,只是一眼,金毓句认出了,被关在铁笼里,陷入昏迷的鹰就是那只海鹰。 “重伤了几日,伤口没有经过处理,居然没有死,这只海鹰果真是不同凡响。” “飞飞......”看到海鹰,乐乐立马就不哭了,眼角挂着泪咯咯咯的笑起来。 金毓和梁元看出了他对海鹰的喜欢。 梁元将铁笼打开,把海鹰提了出来,查看伤势。 “还有气,没有死!” 看在乐乐的面子上,梁元为鹰治伤。 “咻!”两三下就把三支箭从海鹰身上拔下来。 海鹰被痛醒,发现自己被人抓在手里,就要反抗,梁元一巴掌将其拍晕,继续为它处理伤口。 三小只双眼直直的盯着梁元的动作,丝毫不怕鹰身上流出的血。 看着看着,三小只就抵不住困意睡着了。 梁元见此对金毓道:“我继续给这只杂毛鹰治伤,你带孩子们先回去歇息。” 金毓点头,叫过来两个侍卫,帮忙抱着孩子们离开牧场。 回屋把孩子们放到他们的专属小床上,金毓去隔间洗漱,然后才来和孩子们一起睡下。 梁元忙完在其他屋子洗干净了,除去身上的血腥味,这才回了屋子,他一推开门,金毓就醒了。 梁元先是看了三小只一眼,见他们睡得很熟,模样乖巧粉嫩,眼底露出幸福笑意,来到金毓身边躺下。 他将金毓搂进怀里:“那只鹰死不了,乐乐喜欢它,怎么也要把它救活了。” 金毓低声道:“我原以为海鹰抓乐乐,是为了吃人,但经今晚一事,我忽然觉得,我们之前想的也许都是错的,它不是为了吃人,而是冲着乐乐来的,咱们的三个孩子,都是在灵泉水的滋养下成长的,他们对于人和动物来说,有着很强的吸引力。” 梁云亲吻她的嘴角:“等明日海鹰醒了,你可以与它沟通沟通。” “嗯。” 翌日晌午,海鹰才清醒,发现自己被关在铁笼,它非常的暴躁。 直到金毓过来了,感受到金毓身上的神秘气息,它才安静了下来,歪着脑袋,鹰眼好奇的看着金毓。 金毓也在打量它。 “恢复得真快!” 此处没有别的人,金毓从空间里拿出一个碗,放了点灵泉水在碗中。 闻到灵泉水的气味,海鹰立刻激动起来,想要爬起来,却因为重伤站不稳,只能趴在地上眼巴巴的盯着金毓看。 “按道理,你险些伤了我的儿子,我不该给你喝水的,可我儿子喜欢你,就勉为其难给你喝一些吧,喝完后,咱们俩好好聊聊。” 她把碗放入了铁笼中。 半个时辰后,金毓从牧场出来,给三小只做了点零食,后带着三小只去看海鹰。 乐乐很激动,扒着铁笼把自己的零食喂给海鹰吃。 海鹰吃了。 萌萌和安安也把自己的零食丢进去,海鹰全部吃完,三小只非常开心。 见三小只和海鹰相处融洽,金毓嘴角上勾,眼底笑意温柔。 正如她所想的一样,海鹰一开始并不是要伤害乐乐,抓走他只是因为被乐乐吸引,它想要把他当做自己的孩子来养。 海鹰来自东临国方向,那次是路过,偶然看到乐乐,一下子就被吸引了,才会有后面的那些事。 晚上梁元回来,得知三小只能和海鹰愉快相处,海鹰也不是坏的,日后不会再抓小孩,梁元这才暂时放过了它。 随着天气逐渐温暖,海上出现的船只越来越多,有一部分经过了明国海域,见鬼雾消失不见,皆心下好奇,回到自己的国家后,这些出海的人就将鬼雾之事说了出去。 西秦国也有商船经过明国海域,那商船的东家与上官家有着往来,鬼雾消失的事儿也在上官家传开, 得知鬼雾消失,上官斌面上露出了阴狠之色:“消失得好,好!” 自失去传宗接代的能力之后,他在家族中不再受到重视,以前被他欺压的废物全都欺负到了他的头上,这些年,他一直在隐忍着,始终忘不了那日在鬼雾之外发生的事情。 日月人和鬼雾,以及那日的暴风雨,都极为邪门。 上官斌去找了上官家主,请求家族能够再让他去一次鬼雾,他要到日月部落一探究竟。 不只是上官斌,当年在海上遭遇暴风雨的其他国家的商人,在得知鬼雾的事情之后,也都有了动作,不少人都想去日月部落一探究竟,想为当年的事找回面子。 巡卫队发现,近两个月,经过鬼雾的船只越发多了起来,船上的标志有来自西秦国的、东临国的、曼国的、赤云国的等等,共十几个国家的船只,他们只是经过,并没有在海上停留,看到巡卫队,都没有打招呼。 这些船的行径,让梁元冷笑起来,他对大臣们道:“那些船只是来打听虚实的,各国已经知道了鬼雾消失的事儿,他们肯定还会再来的,我们要做好随时‘低调’迎接各国使臣的准备。” 他着重强调了低调二字。 大臣们纷纷记在心里头。 第251章 跟着小鸭子学走路 海东青休养了八天,才养好了身上的伤,回到牧场这里,进入鹰窝就看见了海鹰,立刻气红了眼,不顾金毓的阻拦,要飞进铁笼里教训海鹰。 金毓安抚它:“青青不气,海辰已经不是敌人了,那日都是误会。” 海辰,是她给海鹰取的名字。 见金毓居然给一只杂毛鹰取了名字,青青更气了,两爪抓着铁笼不放。 海辰淡淡的看着青青,心中很欣赏这只雌性,这只海东青是它见过的最强大的鹰族雌性。 个头没有它大,战斗力却能与它相媲美。 海辰的伤比海东青的严重,伤好之前,金毓不会让它出来,当然也不会让海东青进去。 进不去,就收拾不了海辰,海东青那个气哦。 一个转身就去把自己的小弟们全部叫来,几十只鹰围着铁笼,用带着杀气的死亡眼神狠狠瞪视海辰。 小样的,有本事你一辈子别出来,否则群殴死你! 海辰鹰:“......” 三月中旬,油菜花开得遍地金黄。 海辰伤势恢复,被放出铁笼,一出来就被海东青领着群鹰追逐飞上天,与之大战一场。 战况激烈,空中飘下根根鹰毛。 三小只闻声从屋里出来,见空中群鹰飞舞,觉得有趣至极,纷纷抬了小马扎在院子树下坐着,手拿瓜子,边磕边看群鹰表演。 金毓在灶房里做饼子,无暇顾及三小只 都是金母在照看着。 “青青,扇它!”看到精彩住处,三小只还会给鹰们加油鼓气。 饼子做好,金毓端着一盘走出来放到石桌上:“吃东西了!” 喊声落下,三小只齐齐转头,见到桌上的饼子,鼻子使劲一吸,麻溜的丢开小马扎,迈着小短腿跑了过来。 “有好吃的了!娘亲,今天的饼子是什么馅的?”安安说话比以前更清楚了些,拿着饼子不急着吃,而是先问金毓。 金毓笑着道:“有红豆馅、板栗馅,盐菜馅三种,娘在饼子表面做了标志,一眼就能看出哪个饼子是什么馅的,你们自己找找看。” 三小只仔细的找了一圈,安安最先欣喜道:“我找到我最喜欢的板栗馅了!” 萌萌小短手高高举着一个小饼子:“红豆馅是我的。” “我要板栗、盐菜、红豆!”乐乐伸出十根手指头:“我要吃很多很多。” 三小只吐字清晰,说话的节奏也比同龄小孩要好,除了声音稚嫩一点,其他的和大人没多大区别。 似乎是闻到了饼子的香味,天上的群鹰逐渐停下了打斗,海东青一爪子踹在海鹰的脑袋上,随即雄赳赳气昂昂的飞落到地上,站在三小只的旁边,眼巴巴的看着桌上的饼子。 萌萌随手撕了点饼子皮给它。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47节 海东青乐滋滋的吃了。 海鹰和其他鹰全部飞落下来,或站在院子里,或站在树上,有一只鹰似发现了什么,随便一低头,戳中了一条小蛇。 金毓看着蛇皱眉:“最近天气回暖,雨水变多,蛇虫鼠蚁都开始出来了。” 那只鹰三两下就将小蛇吃了。 吃了饼子,三小只要去牧场看牛羊马,金毓和金母跟着前去,鹰们则继续飞上天打群架,打着打着,就来到了牧场这边的顶上。 金毓和金母带着三小只进入牧场,群鹰继续在天上互殴,几人直接朝着牛棚而来,刚进去就被野牛王感受到了气息,它从木棚里出来,见到金毓,当即就跟得了糖的孩子似的,蹦蹦跳跳的过来了。 不紧不慢的站到金毓的面前,本想说些什么,还未来得及开口,海鹰从空中落下,砸在野牛王的脑袋上 。 野牛王:“......” 金毓刚想将海鹰从野牛王的脑袋上取下来,野牛王就把脑袋用力一甩,将海鹰甩丢出去。 落地的时候,海鹰敏捷的稳住了身形,以一个酷帅的姿势站稳。 野牛王瞪了它一眼:“哞!”臭鸟,你哪来的?敢在俺老牛头上撒野,胆子不小啊! “啾!”海鹰不甘示弱的回瞪过去。 丑牛,你也胆子不小,胆敢把本鹰王甩飞。 “哞!”你算哪门子鹰王,俺老牛家的青小妹才是鹰王。 “啾!”它不能当鹰王,只能当鹰后。 一牛一鹰牛言鹰语的交流起来,将一旁的金毓等人当做了空气。 三小只继续饶有兴趣的看戏,当最称职的吃瓜群众,虽然现在手里没有瓜。 忽然,野牛王一个不爽,暴躁起来,如利箭一般蹿出去,想要撞飞海鹰。 海鹰却是先它一步飞上天,起飞速度快到不可思议。 野牛王来了兴趣,想要跳起来撞海鹰,海鹰却飞得更高了。 野牛王好气。 它也好想飞! 一个是地上的兽王,一个是天上的鸟王,一牛一鸟谁也不让谁,都想让对方当自己的小弟。 看到高高挂在天上的海鹰,乐乐的眸光很亮很亮。 第二天,三只宝依旧来牧场和动物们相处,刚到地方,就看到一只鸭妈妈带着小黄鸭外出溜达,青绿的草地上,鸭妈妈走在最前面,八只小黄鸭排着整齐的小队伍,摇摇晃晃的走在后面。 刚出生的小鸭子绒毛柔软,极为可爱吗,三小只看了眼,就爱上了。 从大人身上挣扎着下来,安安牵着弟弟妹妹的手,朝着小鸭子一家走去。 鸭妈妈看见他们,也不攻击,继续走自己的。 三小只走到小鸭子后面,从小到大排起队,跟着小鸭子学走路。 动作很是滑稽。 金毓和金母忍不住捧腹大笑。 走着走着,安安回头,看到娘亲和姥姥光站着大笑,不跟着学走路,小眉头一皱,转身回去拉住金毓的手:“娘亲,一起走。” 然后看着金母:“姥姥,也要走。” 于是乎,两个大人也加入了跟着小鸭子学走路的队伍中。 牧场的工人见了,也饶有兴趣的走过来,跟在队伍后面,人越来越多,队伍越来越长,一帮大人跟傻子似的,陪着三小只玩得不亦乐乎。 玩累了,三小只就冲进了鸭棚里,三人合力,一个抱头,一个抱身子,一个抱脚,抓了一只成年鸭过来,嘴里还大喊着。 “娘亲,快烧火!” “吃鸭!烤鸭!” “不要辣鸭!要甜鸭!” 鸭爸爸:“......”方才还跟着我的妻儿学走路,转个背你们就要吃我? 第252章 金父回家 三小只如愿吃上了蜂蜜烤鸭。 他们虽然才一岁多,可牙齿长得快,已经有十二颗牙齿了,啃鸭子还是勉强可以的。 之后好多天,野牛王每天都会找海鹰比试,野牛王不断的奔跑,跳高,海鹰则不停往高处飞。 就连野牛王的那些小崽子,也跟着其他的鹰一起玩闹了起来,牧场之中,好多天都是鹰飞牛跳的,没有一天是清净的。 三小只依旧每天会来牧场报到,这里有许许多多他们很喜欢的东西,动物们也很喜欢他们,不过,最喜欢他们的当属牧场中的蚊子虫子。 每次来,三个小家伙身上都会被咬出许多包,就算有驱蚊药物相助,也只能改善,无法根治。 为了预防各国派使臣过来,影响明国的安定,梁元每天早出晚归的,照顾孩子的事情,全落到了金毓的身上。 转眼到了四月底,移秧苗。 水田已经犁好,牛群在草地上休息,百姓纷纷下田干活,欢声笑语不断。 三小只一人提着一个小篮子,穿着皮制的小水鞋雨衣,着装整齐的跟着金毓出了门,来到地里扯秧苗。 看到金毓居然把三小只也带来了,正在地里忙活的陆小悠、金兰、金母、金虎、左春草等人极为惊讶。 “大姐,安安他们才一岁多,你怎么把他们也带来了,他们能干得了活吗?”金虎憨厚的问。 金毓一本正经的道:“就是因为不会干,所以才要学着干,习惯从小养成,干活也一样,他们现在对干活是最感兴趣的时候,教什么他们就会学什么,等长大了再教,就不好教了,他们会反抗的。” 说着,低头问三小只:“娘说的对不对?” 三小只点头,声音脆嫩嫩的:“对。” 金毓又问:“那你们要不要学干活?” 三小只继续乖巧回答:“要。” 金毓:“干活是为了什么?” 三小只:“为了生活,为了能吃上好的,为了独立,为了当有用的人!” 众人:“......”这么小就这么有觉悟了!不愧是天赐之子啊! 三小只说干就干,在地里找到一个适合的位置后,就蹲下来,按照金毓所教的扯秧苗了,一开始扯不好,秧苗会断,多来几下子,就慢慢适应了。 扯出一根完整的秧苗,萌萌立马拿到金毓眼前给她看:“娘亲,你看,你看,这是我扯的,没坏,我棒不棒?” 金毓适当的露出惊喜之色,给予鼓励:“萌萌棒棒哒!” 萌萌很受用的抬起肉乎乎的小下巴,继续欢欢喜喜的干活。 见萌萌被夸了,扯出好秧苗的安安和乐乐也去找金毓,同样得到了夸赞,立马信心十足,干起活来很是卖力。 看到弟弟们都如此厉害,跟着来地里玩的丁洛看了眼手里的泥巴和猪草,想了想,把泥巴猪草一丢,也来到三小只身边,学着一起扯秧苗。 最后,秧苗虽然被孩子们霍霍了一点点,但是教育的目的却是达到了。 大人们把秧苗拿去田里移栽,金毓带着四个小屁孩在地里割猪草,装满了他们的小篮子,让他们提回去喂鸡鸭。 四小只提着小篮子亦步亦趋的跟在金毓身后走进梁庄。 把猪草喂给鸡鸭了,金毓正准备给几个小家伙做点吃的,就有一只鹰飞进院子,落到她身旁的石桌上。 鹰的脚上捆绑着信筒,金毓取下来,拆开信看一眼,后惊喜万分。 “我爹要回来了!太好了!”金毓抱起萌萌,高兴的转了个圈,对安安乐乐道:“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你们的姥爷要回来了!” 丁洛咬着手指头:“姥爷在打铁。” 他的姥爷是陆小悠的父亲,目前在铁铺上工。 金毓笑着说:“不是洛洛的姥爷,是安安萌萌乐乐的姥爷哦!” 丁洛似懂非懂的哦了声。 金父外出已经一年,金母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一直都是惦记着的,金毓忙叫来一个侍卫,让他去告知家人们金父要回来的好消息,自己则留在家里给四小只做吃的。 水田里到处都是人影,大伙儿干活都是有说有笑的。 金母正在跟金兰说着丁流的事儿,就听见田坎上有人喊自己。 “金老夫人!” 她回头一看,一眼就认出了那人是梁庄的侍卫。 “喊我干啥?” 侍卫高声将金毓的话转达而出。 金母一怔:“啥?孩子他爹要回来了?” 金兰笑看着他:“你没听错,的确是你相公要回来了!” “哎呦喂!”金母高兴的想用手捂住嘴巴,却发现手上都是泥,脏兮兮的,就把手放下,直接豪迈大笑:“回来的好啊!哈哈哈,来来来,大家继续干活,早点干完早点回家。” 金兰失笑摇头:“真是高兴坏了!” 得知爹要回家了,金虎和左春草也是开心得很,移秧的速度不知不觉的加快。 人心齐,移秧速度就快,这个大工程不到半天,就完成了,金母与金兰一家告别,和金虎左春草急匆匆的去了梁庄,拉住金毓追问金父的事情。 金毓道:“信是由巡卫队的飞鹰送来的,是爹的字迹,最多黄昏,他们就能到家了,我已经让人准备了大餐,一会儿把我公爹小月大姑他们全叫来,大家一起为我爹接风洗尘。” 金母拍腿道:“我来下厨。” 金虎:“我去给娇娇说一声。” 左春草:“我去请大姑他们过来。” 一家人分工而动。 在外忙活的梁元也收到了金父要回来的消息,刚巧他所在的地方离渡口很近,他便直接去了渡口等着。 半个时辰后,两艘大船缓缓而来。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48节 这次不只是金父一人回来,左七郎和王三文也回来了,下了船,一行人就各回各家,左七郎和金父同路,跟着梁元坐马车到了彩云镇,才与之分开而行。 到了家门口的时候,左七郎一眼就看到了在门口等着自己回家的袁小鱼。 她手里居然还抱着一个不足三个月大的小婴儿。 左七郎以为自己看花眼了:“小鱼,这个孩子是哪来的?” 袁小鱼:“我生的。” 左七郎:“谁的?” 袁小鱼呵呵:“反正不是你的。” 左七郎:“屁!就是我的。” 袁小鱼:“屁是你的,孩子不是你的。” 左七郎:“......” 第253章 乐乐又飞上了天 金虎成亲的时候,袁小鱼就已经怀孕快两个月,左七郎本不想和金父去龙城国的,但袁小鱼劝他把握机会,左父左母和嫂子侄女们也保证会照顾好袁小鱼,左七郎这才跟着金父一起出了远门,左七郎这会儿这般嘴欠,完全是高兴坏了,脑抽了。 反正袁小鱼就是觉得左七郎是脑抽了,居然问孩子是谁的? 呵!想死不好意思说! 马车上,金父一直在跟梁元滔滔不绝,说着在龙城国的所见所闻。 到了梁庄门口,还未进门,金父就闻到了一股香味儿,他闭上眼一脸享受:“这香味不用猜我就知道,肯定我媳妇在做菜。” 金毓接到消息,正赶来门口接人,刚打开大门就听见了金父的声音,顿时露出笑容走出去:“爹的鼻子越发灵了,还能闻出是娘在做菜。” 金父哈哈大笑着:“那是,你娘的厨艺对我来说,那是最特别的存在。” 他跳下马车,快步走到金毓面前,上下打量了金毓两眼,啧啧道:“一年不见,我女儿又变好看了!” 金毓呀夸赞:“爹也变得更英俊了,尤其是这小胡子,更是好看得很。” 金父就喜欢别人夸自己的小山羊胡,立马嘚瑟的抬起了脑袋:“那必须好看,我可是每天都有精心打理的。” 梁元让人把马车赶走,走过来道:“都别站在门口说话了,先进屋吧!” 金毓点头:“对对对,进屋再说,爹,大姑他们都来了,在屋里等着你呢!” 闻言,金父心中欢悦,大步踏入大门。 梁元和金毓手牵手笑着走在他身后。 除了丁家四兄弟,其余人都到齐了,金父一进屋,就大笑着与梁宏、丁达等人打了招呼,随后目光扫视,想要找寻乖外孙们的身影,却是一个都没有看见。 梁宏拍着他的肩膀说:“别找了,孩子们不在屋里,都在牧场那边看戏呢!” 金父一脸疑惑:“看什么戏?” 梁宏好笑的道:“牛鹰大战!” 金父:“.......” 梁宏言简意赅的给他解释了一遍,得知牧场居然来了一只鹰王,本领和个头比海东青还强大,还曾抓着乐乐在天上飞,连野牛王都拿它无可奈何,金父被惊到了。 “那该死的鹰竟敢抓走我家乐乐?”金父咬牙切齿的低吼:“你们就该把它宰了炖汤。” 梁宏:“不宰,它现在已经被小毓降服了,对我们有大用处。你不用担心,乐乐没事,不但没有受到惊吓,反而还很喜欢海辰,天天都要去和它交流.......” 不好了!梁宏正说着,门外就有牧场工人匆匆而来,边跑边大喊:“三公子骑着鹰飞上天了!” 梁元和金毓一惊,最先来到外面,抓住那工人问:“你说什么?” 工人满身大汗气喘吁吁的道:“三公子骑着鹰飞上天了,我们拦都拦不住,往百兽山东面飞去了!” 他刚说完,金毓和梁元就飞身朝着东面而去,眨眼就去了好远。 金父等人脸色发白,回神过来后也赶紧追上去。 梁庄里的侍卫皆被惊动。 一时间气氛混乱。 正在灶房忙碌的金母和金娇还沉浸在做菜中,没有注意到外面的异样。 梁家三只宝,大宝安安腹黑聪明,脑筋转得快,喜欢看戏,是幸灾乐祸的老把手,二宝萌萌娇俏可爱,善于扮猪吃虎,武力最强,能动手绝不动口,三宝乐乐是个调皮捣蛋的,最喜欢各种极品动物,胆大包天,上天入地啥都不怕。 这不,见海鹰和野牛王大战一场,没有吃亏,看它在天空上飞得自由自在的,乐乐就羡慕到不行,用一瓶水就将海辰吸引下来,再手脚并用,展现强大的攀爬本领,爬到了海鹰的背上,扯下它脖子上的一根毛,痛得海鹰展翅高飞。 百兽山东面山路崎岖,金毓和梁元到了进口的时候,正好看到野牛王和疾风在等着。 “哞!”甜人,你们可算来了,你们家的小捣蛋上天了,俺老牛追都追不上,你们再不来我就要放弃回家寻媳妇了! 疾风一言不发,老老实实的站在野牛王的身后。 金毓问:“除了你,还有谁也过来了!” “哞!”海东青小妹也过来了,就追在鹰老弟的身后。 金毓和梁元闻言,心中瞬间有了计较,金毓从空间里拿出软鞍,套在野牛王和疾风的身上,金毓骑着野牛王,梁元骑着疾风,一同踏入山林狂奔。 有野牛王开路,山里的一切的野兽不敢阻挠。 没多久,夫妻二人找到了一根鹰毛,正想要寻个方位的时候,一道幼儿笑声在林中响起。 “是乐乐的声音!”金毓美眸一亮,立刻看向一个方向,让野牛王转身朝那个方向而去,还没有到地方,林子里响起奇怪的声音,是有什么在里面穿梭,随即有两道身影似火箭般从林中飞射而去,直冲天空,在蓝天白云之上划出两道优美的弧线。 金毓眼尖的看见其中一道身影上坐着一个小孩子,正是乐乐! 乐乐正开心的大笑着,见牙不见眼,丝毫没感觉到危险。 他的小肉脸被大风吹得变了形,双手紧紧的抓着鹰毛,心底兴奋到飞起。 “哇哇哇哇......”乐乐没有注意到下方的金毓和梁元,振奋的呐喊出声,稚嫩的嗓音在周围扩散。 忽然,一声厉喝如惊雷般炸响。 “梁长卿,你玩够了!” 听到这熟悉充满暴怒的声音,乐乐的笑声猛然止住,低头一看,竟在下方林子中,隐约看到了娘亲的身影。 他心里猛地咯噔了一下,拍打海鹰的背,软嫩嫩的说:“海辰,下去,娘亲找你。” 海辰鹰:“......”你确定是找我而不是找你? 海鹰放慢速度,朝着山林而去,一旁的海东青见了,也跟着落进林中。 两只鹰还未站稳,一道身影就快速而来,抓住了乐乐的后衣领,把他提了起来。 “爹,放手,坏坏!”乐乐挣扎着大喊。 梁元却是沉着俊脸,抬手打在他的小屁屁上。 啪! 乐乐一怔,随即嚎啕大哭。 第254章 明悦商场在京城遇到的困难 梁元虽然气急了,但下手还是知道轻重的,他并没有怎么用力,可乐乐还是哭得撕心裂肺,小脸皱得像个小老头。 看到小宝贝被打,哭得如此伤心,两只鹰瞬间怒了,瞪着梁元就要动翅膀。 金毓快步过来,冷冷的扫了它们一眼:“给老娘站好,不许动!” 感受到甜人的怒气,两只鹰立马不敢动了! 而乐乐听见了金毓震怒的声音,也猛的停了哭声。 他扭过小脑袋,愣愣的看了眼金毓,然后露出讨好的笑容。 金毓也一脸笑眯眯,声音极为温柔的问他:“乐乐,在天上飞好玩吗?” 乐乐认真想了想,然后点头:“好玩!” 金毓继续微笑:“那下次还玩吗?” 乐乐继续点头:“还要玩。” 金毓笑得更灿烂了:“娘亲陪你一起飞好不好?” 乐乐:“娘亲重,飞不动。” 金毓:“......” 她在心里不停的默念,亲生的,亲生的,不能打,不能打,他还小,还小,才一岁多!!! 心里念着念着,金毓就眼眶一红,眼泪花花的哭了起来。 看到娘亲落泪,乐乐不知为何心底很揪疼,跟针扎似的难受。 见乐乐怔怔的盯着自己看,金毓哭得更伤心了,眼泪跟断了线的珍珠似的,一滴一滴的滚落。 “哇啊!”她忽的哭喊出声。 乐乐惊得身子一抖,下意识的安慰:“娘亲,不哭,乐乐乖乖!” 金毓继续大哭:“乐乐,娘亲刚才被你吓着了,你知道你方才的行为有多危险吗?你在天上飞来飞去的,要是掉下来了怎么办?呜呜呜,娘亲好害怕呀!你以后不要再做这种事了好不好,你想要飞飞,就让你爹带着你飞好不好?” “娘亲,不哭,乐乐不飞了!”乐乐挥着双手,想要去抱金毓,奈何被梁元提在手里,怎么都碰不到金毓,瞬间就急了,双腿在半空中蹬来蹬去的。 “呜呜.......”金毓还在哭。 乐乐更急了。 梁元见时机差不多了,松手将乐乐放到地上,什么也不说,就任由乐乐跑过去抱住金毓的大腿。 乐乐心疼的安慰:“娘亲,我知错了,不哭,乖乖,不哭,我不飞了!” 他像个小大人似的安慰金毓。 软糯的声音落在金毓的耳朵里,令她心里暖暖的。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49节 她的宝贝儿子是在乎她的,她比飞飞更重要。 “乐乐,你答应娘亲,以后不跟海辰飞飞了,好吗?” 乐乐有点哽咽的点头:“嗯,不飞了,飞飞不好玩。” 见不得儿子失落的样子,金毓又道:“你若真喜欢飞飞,那就等你长大一些,变得更加勇敢,学会自我保护了,娘亲就允许你在我的视线里练习飞行。” 乐乐似懂非懂的点头:好。 只要娘亲不哭,他做什么都可以。 教育好了乐乐,金毓和梁元相视一笑,随即目光落到海辰的身上,有些冷。 海辰身子莫名的一抖...... 金父等人进山没多久,就看到金毓梁元骑着野牛王回来了,身后跟着疾风,金毓手里抱着已经睡着的乐乐。 “乐乐怎么样了?怎么没反应?是哪里受伤了吗?” 金父等人围过来,神色着急得很。 金毓解释道:“没有受伤,只是睡着了。” 金父等人这才放了心。 回家的路上,梁元给他们解释了事情的经过。 金父等人立马抬眼看天,目光落在在天空盘旋的海鹰身上,双眼忍不住喷火。 幸好乐乐没事,否则非得把它炖了。 从山里出来,金毓等人就看见了急忙赶来的金母和金娇。 她们做好了菜,才得知乐乐飞上天的事情, 看到金毓怀里熟睡的乐乐,金母和金娇松了一口气。 一行人回了梁庄的,进屋的时候,天色黑沉了下来。 闻到饭菜香味,乐乐立马就醒了,一睁眼看到金毓守在自己身边,哥哥姐姐也在,乐乐安心了许多,不哭不闹的。 “娘亲不哭了!”乐乐认认真真的看着金毓的双眼,似在找她之前滑落的泪痕。 金毓笑了笑,伸手摸了摸他的小脑袋:“娘亲没哭了,已经好了,以后只要你不乱飞,娘亲就不哭。” 儿子有本事是好事,但是他现在太小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那个后果她承担不起。 乐乐虽然不知道娘亲不喜欢自己在天上飞,但是他见不得娘亲哭泣,娘亲说不飞那就不飞了。 乐乐认认真真的道:“不飞,大涨幅一眼挤出司马南坠!” 金毓忍不住笑着纠正:“是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顿了又无语道:“你从哪学的这个,你才一岁多,不是大丈夫!” 乐乐抬着下巴:“系!” 萌萌和安安安静看了好一会的戏,见乐乐死活不承认自己是小不点,也学着金毓那样,哈哈大笑起来。 他们一笑,乐乐也跟着笑,尽管不知道他们在笑啥。 金毓带着三小只去了饭厅,家人们都已经在等着,饭菜上齐,众人落座,三小只也坐到了自己的专属餐椅上,戴上饭兜,拿着勺子,等着金毓给他们夹菜。 乖巧懂事的模样,引来了大人们的夸赞。 三小只不骄不躁,等金毓帮他们夹了菜之后,就认真且严肃的说了声:“谢谢,大家不用客气,我们开吃了!” 大人们笑得更开心了! 只有两岁多的丁洛看着桌上的碗勺不言语,最近他有些挑食,吃饭都是大人喂的,以前倒不觉得有什么,但现在看到三个弟弟妹妹都是自己吃饭,他顿时就觉得有些不自在了。 想了想,丁洛伸手端起碗,拿起勺子,对陆小悠说道:“娘亲,我咬自己池!” 说着,他就跳下凳子,自己去抬了一张小马扎,坐在三小只的餐椅面前,端着碗筷和他们比赛吃饭。 两只鹰落到最高的房梁上,看着下方其乐融融的宴席,迟迟不敢离开。 饭后,金父和梁元去书房谈事,其余人在院子里散步,陪孩子们玩。 书房,金父将景家家主的亲笔书信递给梁元。 “明悦商场的生意很好,每一样东西都很受欢迎,无论是达官贵族还是普通百姓,都会在我们的商场买东西,只不过......” 金父顿了下叹气道:“还是有一大部分龙城国人不喜欢我们的百货商场,尤其是那些京城商人,三天两头的来给我们找麻烦,好在有景家相助,我们每次都能化险为夷。” 第255章 有客来,迅速变装 为了避免麻烦,金父等人并没有大肆宣扬他们是明国人,除了龙城国皇帝和景家以及晏飞航,无人知道明悦商场背后的东家是明国人,也不知商场中所卖的各种新鲜事物皆来自明国。 京城人只知道,明悦商场背后的靠山是景家,因为商场在开张的时候,景恒曾代表景家去祝贺,所以一般人是不敢打明悦商场的主意的,但这个商场的生意实在太好了,卖的东西极为齐全,还经常搞优惠活动,赠送各种各样的小礼品,百姓只需一站式购物,就能够买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不需要东奔西走,省事省力省钱。 这样的好生意影响到了京城许多商人的利益,于是乎就被人暗中针对。 “虽然景公子说那些人不成气候,但我觉得,小心驶得万年船,该防的还是得防。”金父道。 梁元赞成:“爹说的极是,靠山山会倒,我们能依靠景家一时,却依靠不了一世,到最后,我们还是得自己靠自己。” 他想了想问:“爹还想去龙城国吗?” 金父毫不犹豫的说道:“去,当然要去,那边可有意思了,虽有伴随危险,但是我不怕,我就喜欢数银子的感觉,看到商场天天有银子进,我心里别提多开心了,阿元,我跟你保证,只要商场的生意能一直这样好,要不了几年我就能给你赚一个国库出来。” 梁元笑着道:“相比国库,爹的安危更重要,我会挑出一些得力高手,陪爹一起去龙城国。” 金父点头:“行,我听你安排。” 他拿出一个账本给梁元看:“这是商场的账本,赚了多少,这上面都详细写着的。” 他顿了下又说:“小毓画的珠宝设计图,很得京城金匠大师的喜欢,晏飞航也对此赞叹不绝,想要与我们合作。” 梁元道:“该不该合作,如何合作,爹拿主意就行,你才是商人,我和小毓只会在适当的时候给您提意见。” 翁婿二人在书房里说了许久。 金毓把三只宝哄睡,起身走到窗边,打开窗户,就见海鹰和海东青站在不远处的树上,眼巴巴的看着她这边,见她看过来了,海鹰不自觉的缩了缩脖子,不知道为什么会害怕金毓,明明这个人类看着很无害,可它心里就是怕得很,金毓一生气,它就秒怂。 应该是因为甜水的关系,海鹰心中如是想着。 “你们两个过来,我有话与你们说。” 金毓朝 两只鹰勾了勾手指头。 两只鹰乖乖的飞过来了,站在窗台上。 金毓看着海鹰道:“我知道你今天不是故意的,是乐乐逼着你上天的,是我没有看好乐乐,但是......” 无论金毓说什么,两只鹰都乖乖的听着,至于能记住多少,谁也不知道。 等金毓唠叨完,两只鹰才安心的回了牧场那边,走之前,还从金毓这里讨了两口水喝。 金毓很是无语,这两只一直守在这里,怕她生气是假,想喝水才是真。 与金父分开,回了房间,梁元给金毓说了他和金父的谈话内容,对于金毓,他从不隐瞒。 翌日,金父去酒坊查看酒水的生产。 他对酒坊工人道:“我跟你们说,咱们的葡萄酒在龙城国很受欢迎,连皇族都喜欢喝,可就是因为受欢迎,咱们就更得注重质量和卫生 ,任何入嘴的东西,绝不能含糊。” 得知酒水卖得好,工人们振奋万分。 “金老爷子,您就放心吧!我们一定会全心全力做出最干净最好的酒水的!” 金父甚为满意,离开酒坊之后,就去糕点零食作坊,一番鼓励后,又去了野味海鲜干货作坊,各个作坊都视察一番,直到黄昏了,金父才回家,一回去,就跟金母你浓我依,滔滔不绝。 最后道:“孩子他娘,下次出门你陪我一起吧!” 金父等人回到明国的第八天,有几艘大船就来到了海面上,船上的标志极为醒目。 是西秦国、东临国、赤云国的大船,并非商船,来者是这三国的使臣。 还未接触到鬼雾那处,鱼群就发现这些船的踪影,一传一十传百的,豚豚和莎莎这些海中霸主得知了消息,立刻去找了巡卫队。 巡卫队经过金毓的训练,加上时常待在海上和莎莎豚豚这些国宝相处,多少能看懂一些莎莎和豚豚所表达的意思的。 得知又有大船朝鬼雾而来,巡卫队立刻飞鹰传书通知了梁元和金毓。 梁元收到信件的第一时间,就下了一个命令。 “所有百姓,用最快的速度进入低调待客状态!” 这个命令一经传出,各家各户就奔走相告,按下家里的机关,藏起了精贵的衣服食物,穿起了满是补丁旧衣,房屋外层瞬间如同被披了一件灰衣似的,变得极为老旧,就连农具,也都瞬间换成了生锈缺了口子的破烂物。 大船身上莫名多出了几个口子,布满灰尘沙石,帆布唰的一下子卷起,再落下就换成老旧满是补丁的麻布帆。 街道上的马车瞬间消失无踪,全部聚集到了某一处,由几只狐狸看着。 平整的大路上,莫名多了许多碎石。 繁荣在瞬间消失,不到半天的功夫,整个明国都变得普普通通起来,最特别的地方全部被遮掩,行走在街道上的百姓跟其他国家的普通穷苦百姓并无区别。 就连守在渡口的士兵,都是脸色蜡黄无精打采没吃饱的样子,还时不时会用力的打一个哈欠,跟正规的士兵完全没有可比性 。 金父正好在视察水果罐头作坊,猛地瞧见整个作坊外面蒙了件茅草衣,工人纷纷停工,换上破烂的衣服,整个作坊的气氛瞬间变得穷不拉几的,他心头一抖,也赶紧跑回了家,寻了见用来干活穿的旧衣服穿上,把自己弄得邋里邋遢的,还去茅坑待了好一会儿,弄一身臭味,再神气扬扬的去了梁庄,到了却看到梁庄外面全是稻草堆,一眼看去就像是个农家大庄园。 “这变装是练习了多久?看着也太神奇了些。”金父摇头晃脑的推门进去,看到里面的布置后,震惊的睁大双眼。 第256章 把使臣当成了傻子 三国的船只逐渐靠近了鬼雾,再想要继续前行的时候,十几个人划着破烂的小船朝他们而来。 “诸位请留步,这里乃明国海域,不可擅闯。”左大光面容憔悴的道,他嘴角发白,说话还大喘气。 船上的诸位使臣见他穿着破烂,气色还很差,就都皱了皱眉,赤云国的使臣韦光艺道:“我乃赤云国使臣韦光艺,我皇得知日月部落建国,特派我来祝贺。” 东临国的使臣名为田永,等韦光艺介绍完自己后,随后也道:“我乃东临国使臣田永,我皇也是得知了明国建国之事,特别我来祝贺。” 西秦国的使臣是上官家的人,也是上官家唯一一个在京城当官的人,名为上官庆,他的身后还跟着一人,正是上官斌,此刻上官斌看着左大光的目光透着阴狠,只是左大光不知。 上官庆也紧接随后的做了自我介绍,所说内容和韦光艺的差不多。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50节 “诸位大人都是使臣?天哪!没有想到,我们明国居然还能被几个大国所知,真是深感荣幸。各位大人,我名左大光,是明国海上巡卫队的队长,各位使臣远道而来,实在辛苦了,快快请随我而去,我为各位指路,带你们去我的国家,那里风景如画,繁荣昌盛,你们一定会喜欢的。” 左大光的恭敬态度,取悦了三国的使臣们,纷纷开口让他赶紧带路。 左大光领着人转身划着小船朝前而去。 小船破破烂烂的,在大海上航行,尽管船员很有力,速度也快不起来。 三国的使臣们看着小船那如乌龟般的速度,实在看不下去了,韦光艺大声道:“左队长,你的船速度太慢了,这般速度,我们得什么时候才能靠岸,这样吧,你和你的队员们上我赤云国的船上来,我们载你们一程。” 左大光惊喜点头,随后摇头:“这恐怕不妥,你们的船太大了,我害怕!” 他身后的队员们也是一脸惶恐的模样。 见他们都是一副没有见过世面的样子,韦光艺笑得更为骄傲:“没有什么不妥的,你们只管上来就行,大小都是船,你们无需害怕,我们只想早点到你们明国,你们的小船太耽搁时间了。” 左大光等人闻言,胆怯的面面相觑一眼后,就都赶紧使劲点头:“好,我们上船。” 爬上了船,左大光等人如土包子似的,左顾右望,看啥都觉得稀奇。 船上的赤云国士兵使臣们纷纷嗤笑不已。 东临国和西秦国的人们见明国人如此丢人,也都皱了皱眉。 韦光艺把左大光叫到身边坐下,旁敲侧击的问了他许多明国的事情。 左大光很自豪的道:“我们明国可厉害了,有幸得到龙城国的帮助,百姓不仅学会种地了,还学会了盖房子,我们还在景家的帮助下,买到了很多很多部落,额,不对,是国内没有必需品,穿的吃的,哇,什么都有,景家不愧是慈善世家,他们帮了我们好多好多的忙。” 这些话透露了几个信息,一是明国已经不是单纯的小部落,有了龙城国和景家作为靠山,二是明国里并不是什么都没有,百姓有田地、有房子、有衣服穿,别国普通百姓有的,明国百姓也有,大家都很勤劳苦干。 明国已经不是以前那个只会靠山货和海鲜为生的日月部落。 听到龙城国和景家这些字眼,韦光艺心底多了几分警惕,以前赤云国兵强马壮,是诸国最强,位居各国之首,但最近这些年,赤云国内部战乱不断,边境好些地方被敌国分割,虽然战乱已停,但是内里还是很混乱的,真要较量起来,赤云国的实力只怕已经不敌繁荣昌盛经济第一的龙城国。 能有龙城国当靠山,明国还真是了不得。 韦光艺沉默了下来,抬眼看着大海四周,并未在明国海域看到什么特别的东西。 三国的大船缓缓来到了明国的渡口,入眼就是一片苍凉,渡口倒是修得像模像样的,只是用料极为破烂,周围也没有什么船只,最大的一艘船是可乘坐三百人左右的大楼船, 左大光指着大船道:“各位大人,你们快看,这是我们明国最豪华的船,你们知道它是怎么来的吗?那都是多亏了景家了,是他们派人帮我造的大船,说有了这艘船,我们就能更安全更快的去龙城国了!” 原来是景家帮忙造出的大船? 三国的使臣脸上纷纷露出了恍然大悟的神色。 忽然,他们抬眼间,看到岸上有人。 “那些穿着古怪的都是些什么人?”田永指着渡口那处问道。 左大光扭头看了眼,笑着说:“田大人,那些人是我们明国的士兵,是负责保家卫国的英雄,他们是来迎接你们的。” 岸上的士兵们,虽然都穿着整齐,但是发型却都是毛毛躁躁的,脸色也是蜡黄消瘦,个子参差不齐,有的人竟还是断手断脚的,矮的站在前面,高的站在后面,队伍排得乱七八糟的。 田永嘴角一抽:“你们明国可真是不挑啊!什么人都能当士兵!” 左大光憨厚笑着:“他们愿意来当兵就很不错了,我们有什么好挑的,你们别看他们长得不如何,但实力还是很强的,特别特别的厉害......” 他卖力的夸赞自己国家的士兵们 。 韦光艺等人却没有心思去听,目光在那些士兵身上一一扫过,没有发现任何特别之处。 大船靠岸,下了船,双脚落到木板上,稍微一走动,脚底的木板就咯吱咯吱的响,似是会随时断裂似的,走的韦光艺等人心抖。 邵大青带着士兵们迎上来,问左大光:“这些客人都是从哪里来的?” 左大光如实交代。 得知韦光艺等人竟然是来自东临、西秦、赤云这三个极为厉害的大国家,邵大青和士兵们都露出了崇拜之色,对他们夸个不停。 韦光艺等人纷纷傲然的抬起下巴。 与之交谈一番,邵大青就接过了带路的活,让左大光回去继续负责海上的事情,由他亲自带着韦光艺等人去驿站歇息。 出了渡口,所到之处,除了道路平整一些,其余皆是平凡。 第257章 明国第一美人金娇 “使臣们已经上岸了!”方二忠匆匆来到梁庄禀告,随即皱眉道:“老爷,我们这样做真的能瞒过那些使臣吗?他们可都不是傻子!” 就算将一切繁荣的东西掩盖起来,让百姓假装贫穷,但是青砖大瓦房和青石大路却是怎么也掩盖不了的。 这可是和各国想象中的野人部落是不一样的。 梁元知道他在担心什么,淡淡道:“无需担忧,只要不暴露特殊的东西,让整个明国看起来跟普通城镇没什么区别就行。我们明国人在过去那些年,每年都会派人去各国做生意,时间长了,有些进步很正常,加上有景家相助,房子盖的好一点,路修的平一点,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毕竟这些东西各国都有。” 秧苗才刚移栽上,就算长势好一些,但是对于那些见多识广的使臣来说,也并不怎么特别,顶多只会觉得好奇,没有想到明国人和传言的不一样,居然会种粮食。 只要不暴露粮食的产量,不暴露所锻造的各种武器,不暴露别国没有酒水吃食,不暴露其他国家没有的东西,那明国落在那些使臣眼中,就只是发展好一点的城镇,没有什么特别值得关注的。 方二忠明白梁元话里的意思了,很快就退了出去,梁元去找了金毓。 此刻的金毓正在照顾三小只,母子四人都换上了十分普通的布衣,比他们以前穿的布衣更为老旧一些,款式也极为简单,使得他们看上去就跟赤云国街上的普通小老百姓没什么区别。 三小只第一次如此打扮,还挺喜欢的,穿好衣服后,就在金毓面前转圈圈。 “娘亲,看我!”安安快乐的喊着,转圈的时候用力过猛,吧唧摔在了地上。 “哈哈哈!”乐乐和萌萌停下来,指着他大笑。 安安愣了下,随即也不用人搀扶,不哭不闹的从地上爬起来,蹬了地面一脚,淡淡的瞥了幸灾乐祸的弟妹一眼,双手背负在后,抬着小下巴走到金毓面,再露出委屈巴巴的神色,朝着金毓张开双手,软嫩嫩的说:“娘亲,痛痛,求抱抱。” 金毓将他抱起,夸道:“安安真勇敢,从哪里摔倒就从哪里爬起来。摔痛哪里没有?” 安安道:“哪里都摔痛了!” 他指了指自己的全身:“都疼!要呼呼!” 金毓就给他呼呼了下小手。 安安咯咯笑起来:“不疼了!” 萌萌和乐乐在一旁看得好生羡慕啊!哼唧哼唧的迈着小短腿跑过来,也张开双手要抱抱,要呼呼。 金毓道:“你们为什么也要抱抱呼呼?” 两小家伙同时趴到地上,就地打滚了一圈,然后一脸勇敢的爬起来,委屈巴巴的看着金毓:“摔倒了,疼!” 金毓:“......” 正巧看到了这一幕的梁元:“......” 金毓安慰了安安两句,把他放下来,分别给了乐乐和萌萌一个抱抱。 她道:“满意了吗?” 三小只一本正经的点头:“满意了,明天继续。” 金毓再也忍不住大笑起来。 梁元大步走过去:“你们在玩什么,我也要加入。” 三小只齐声说:“在玩抱抱。” 梁元走过去抱了一下金毓,完美的公主抱,他扭头问三小只:“像这样子抱吗?” 三小只看得双眼一亮,让梁元放下金毓,然后走过去,也想学着梁元那样子把金毓抱起来。 呃......抱不动。 三小只齐齐抬头看金毓:“娘亲好重!” 金毓:“......你们的爹更重。” 她现在可是吃不胖的顶级身材,重得刚刚好。 一家五口去了凉亭里,这个凉亭的顶上铺满了稻草,柱子也蒙了一层灰, 农家气息很浓。 “那些人已经进来了,事情都已经安排了下去,一会儿你负责照顾孩子,我来应付他们。”梁元找个位置就坐下来道。 “嗯。”金毓点头,想了想又问:“你说他们会在这里待上多久?” 梁元想了想道:“吃得差一点,应该要不了多久。” 他道:“我会把他们安排进龙腾酒楼。” 众使臣跟着邵大青一路朝着彩云镇而去,看到路上的房子等等东西,一个个都挺惊讶的,只是面上没有表现出来。 传言里,明国贫穷,落后,野蛮,可亲眼看到之后,才知真实的明国和传言的不一样,他们有青砖大瓦房,有渡口,有青石大路,有大船,有田地,虽然不如繁华的京城,却也能和普通的小城镇相媲美了。 明国也并不是那么差劲。 为了迎接远道而来的使臣们,彩云镇上的店铺都已经关上了门,只卖普通的米面粮食,铺子外面都做了改变,看着十分普通,店里店外的客人和伙计们更是平凡,使臣们只是淡淡的扫了一眼,就兴趣全无的把目光从这些人和物的身上挪开。 许久后,他们跟着邵大青来到了龙腾酒楼。 邵大青介绍道:“各位尊贵的大人,这栋楼是我们明国最大的酒楼,里面有很多很多的美味,是专门用来招待贵客的,你们一路辛苦了,请先随小的进去饱餐一顿吧!” “带路!”韦光艺淡淡命令,对这个看着很高大却模样朴素的酒楼挺感兴趣的。 “唉!”邵大青立刻朝前带路。 刚进入大门,金娇就带着伙计出来迎客了。 “娇娇姑娘,我给你们带客人来了,这些客人可都是从外面来的,是来祝贺我们明国建国的尊贵使臣,你可不能怠慢了他们,必须好酒好菜的招呼着。”邵大青扯着嗓子对金娇道。 今日金娇往脸上涂了胭脂水粉,小脸红如猴屁股,小嘴红如血盆,还往眼皮上涂了一抹蓝色,穿得红红绿绿,像是从哪里走出来的变异花孔雀,刺眼得很,她咯咯咯的掩嘴娇笑着,挥着手里的粗布帕子说:“今早见到喜鹊叽叽喳喳的欢叫,我就知道今天肯定会有好事发生了,原来是有稀客降临,大富大贵,赶紧为客人们准备最好的包间。” 看到打扮如此奇葩的金娇,韦光艺等人差点以为自己见鬼了,纷纷嫌弃的后退了两步。 却听邵大青道:“各位大人,你们眼前的这位是我们明国最美丽的姑娘,也是最能干,厨艺最好的姑娘,一会儿她将会亲自下厨做拿手好菜招待各位大人。” 韦光艺等人:“......” 这叫最美丽?明国人是分不清美丑吗? 第258章 嚣张的野兽们 从渡口到镇上,使臣们看到过不少明国女子,虽然不是天姿国色,但都还算正常,为何这酒楼厨神姑娘会这么奇葩,还被称为明国第一美人!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51节 韦光艺等人简直不忍直视,纷纷别开了目光,保持气度和礼节,没有当面说人家姑娘的容貌,只在心里腹诽个不停。 使臣们跟着邵大青进入了包间,一个国家一个包间,并没有全部聚在一起,所带来的随从有一部分守在楼外,一部分在楼下大堂用饭。 坐在包间里,等邵大青带着人出去了,三国的使臣们就各自议论上了。 赤云国使臣包间这边,韦光艺扫了眼包间里的普通装饰,嗤笑了声:“没有歌舞,没有官员接待,只是一些士兵相迎,在一个酒楼里随便吃点,就算是招待了,明国真是不知所谓。” 他身边的副使道:“大人,对于一个刚成立的国家来说,这样的待客方式已属不错了,咱们是来了解这里,宣扬国威的,无需在意他们的凡俗礼节。” 韦光艺淡淡瞥了他一眼:“他们根本就不懂何为礼节,纵然建了国,生活得到改善,也只是比野人强一点而已。” 他继续道:“这个明国的国君是个不懂事的,我赤云国来此,是明国的荣幸,他竟不亲自带人迎接,呵!” 副使沉默不再言语,心里对韦光艺的话不置可否,你管人家来不来迎接,此次来明国的又不是只有你一人,还有其他两个大国的使臣呢!再者你也说了人家是一国之君,君主亲自来迎接你这个使臣了,国君的颜面还要不要了!你的地位难道还要比国君的高不成? 饭菜很快上桌,看到这些菜有肉有素有爆炒有凉拌,卖相都很不错,韦光艺面色才好看了些。 “明国还算是有一样能拿出手的东西。” 他拿起筷子,夹了一只剥了壳的虾放入嘴里品尝,入口一股腥味,还夹带着一股古怪的臭味,呛得他眼泪横流,猛地不顾形象的吐出。 “这是什么东西?难吃死了!这是给人吃的吗?狗都不吃!” 其他两国使臣的包间中,也传出了同样气急败坏的怒吼声。 邵大青带着几个士兵惶恐跑过来,各自进入包间安抚使臣们。 邵大青进入的是赤云国的包间,他诚惶诚恐的道:“韦大人,你怎么生气了,是吃食不满意吗?小的这就给你换上别的。” 韦光艺指着桌上的‘美食’:“你们竟敢用这等难以下咽的东西来招待本官!” 邵大青低头哈腰的说:“大人,这可是我们明国最精贵最好吃的食物,只有过年才能吃上的。” 他凑近餐桌,端起一盘卤肉闻了闻,一股怪味熏得他鼻子发痒,差点一个喷嚏打出,好在他及时忍住了,并将盘子移开了些。 邵大青心底哭笑不得,娇娇姑娘这做的是啥子玩意儿,光是闻着就能恶心死人,是用大粪和狗屎卤的肉吗? 他面色不变的对韦光艺道:“闻着味道很不错,是上好的卤肉,并没有什么不妥呀! ” 韦光艺冷笑:“既然你觉得此肉很好,那你尝尝。” 邵大青心底咯噔一下,梗着脖子说:“好,我尝。” 他夹了片卤肉放进嘴里,强忍住恶心咀嚼,吞下去。 娘咧!娇娇姑娘真是下血本了,这肉吃着比闻着还臭!救命啊! 邵大青好想哭,好想吐,但他不敢。 吃完了还笑呵呵的说:“真乃人间美味!” 韦光艺等人:“......你们明国人的口味都这么重吗?” 邵大青一脸意犹未尽的道:“大人有所不知,我们明国以前没有调料,只会用海水晒出盐,那味道与你们那里的盐根本没法比,做出的食物还不如用海水煮的好吃,后来每年往外跑,见识到诸国的调料后,我们才知何为美味,就买了些调料,然后做出了这些绝顶美食,虽然这些食物在你们看来是很难吃的,但对我们来说,却是很美味的存在。” 韦光艺等人真不知该说些什么? 能把如此恶心的食物奉为美食,明国人真是奇葩。 韦光艺直言道:“本官不习惯你们这里的饮食,要自己做吃的,你们把这些东西全撤下去。” 邵大青听话的让人把东西撤了。 韦光艺派了五个懂厨艺的人和邵大青去酒楼厨房,而其他两国的使臣也是如此。 然而,到了厨房,三国的厨师们看到的却是一片混乱,菜丢一地,地面是有各种牲畜粪便,活鸡活鸭跑来跑去的,还有一头牛在厨房旁边的院子里拉屎撒尿。 三国的厨师们:“......” 龙腾酒楼的厨房实在太脏太乱,厨师们无从下手,也无法在这种环境下发挥正常厨艺,于是乎就让酒楼里的人准备好食材,在酒楼里选了个适当的位置搭建临时灶台做菜。 结果菜才做到一半,厨师们就听见了慌张的大喊声。 “野兽下山了,所有人,迅速躲避!” 厨师们还未反应过来,一头野牛就不知从哪跑了过来,脑袋一顶,就将放食材的桌子掀翻,而后横冲直撞,在人们恐惧的尖叫声中咚咚咚的跑上了楼。 “发生什么事了?”包间里的使臣们都被吓着了,纷纷派人出来查看情况。 门刚打开,随从就看到一头牛冲了过来,吓得砰的一下将门重新关上。 轰! 门被撞得四分五裂,那随从不慎被撞飞。 房间里的使臣吓得尖叫连连。 “孽畜,休要胡来!”邵大青带着士兵前来救人,丢出一个大酒瓶砸碎在野牛面前,瓷器破碎的声音加上浓郁的酒味刺激到了野牛,惊得它迅速掉头逃离包间,咚咚咚的下了楼冲上街道。 邵大青抹着汗跑过来对使臣们道:“各位大人,很抱歉,让你们受惊了,我们明国背靠百兽山,山里野兽横行,经常会有野兽下山作乱,让人防不胜防……” 他还未说完,就有士兵跑进来:“邵将军,街上的野兽越来越多了,我们需要支援!” “本将军马上过来。”邵大青扯着嗓子喊了声,对使臣说声抱歉,带着人转身就走了。 三个包间里的使臣们被吓得不轻,许久才回神过来,在随从的保护下走出包间,抬眼就看到酒楼大堂混乱一片,竟还有松鼠黄鼠狼等动物在桌子以及房梁上跳来跳去,好不嚣张。 使臣们:“……” 这到底是个什么鬼地方? 第259章 农庄就是皇宫 街上作乱的野兽很多,牛、羊、虎、狼、熊瞎子...... 不管是吃素的还是食肉的,但凡是百兽山里有的野兽,都下山了。 看着满街的野兽,韦光艺等人目瞪口呆,回神过来之后,就赶紧在邵大青的安排下,找地方躲起来,探头探脑的看着外面的情况,都没有想着让自己的随从去帮助明国的百姓们驱逐野兽。 “都说百兽山里野兽如云,在没有亲眼看到之前,我原本是不相信,现在看到这满大街的野兽,由不得我不相信了!”韦光艺背脊发凉的透过一条缝隙看着外面的情景 ,见一个明国百姓被一只熊瞎子抓住拖进了一间屋子,他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太可怕了!”他战战兢兢的道:“这个地方比我赤云国最穷的山村还要可怕!” 东临国使臣田永也在看着外面的情况,眉头一直深深皱着,显然也是被野兽们震撼到了,他喃喃道:“明国人可真可怜,百兽山之大,这么多野兽一起下山,就是最强的军队来,也会被折腾得够呛。” 西秦国使臣上官庆却道:“这些野兽经常下山,按照这样的杀伤力,明国人早该灭绝了才是,但他们却活得好好的,可见他们肯定有对付野兽的办法。” 韦光艺看着街道上的血腥道:“无论是什么办法,所付出的代价肯定是巨大的。” “吼!”一声震天兽吼忽然响起。 韦光艺等人被吓了一跳,抬眼看去,竟看到街上的野兽逐渐退散,像是得到了某种指令一般,临走的时候还拖走了不少百姓,要把他们带进山里当食物。 韦光艺等人正在认真看着的时候,一头巨大的野牛从他们躲藏的地方经过,韦光艺等人立马屏住了呼吸,不敢发出一点声音,心中期盼着野牛赶紧离开,却不想他们越是如此期盼,野牛就越不离开,走着走着,就后退了几步,牛屁股抵住了缝隙,半会儿后,它猛然一个转身,用锐利的牛眼直溜溜的看着缝隙。 韦光艺等人惊得浑身冰凉,连忙后退了好几步,随从们纷纷拔出武器,将使臣们护在中间,警惕又惊惧的看着野牛。 这头野牛太大了,看着至少有三千多斤,那浑身的肌肉紧实得吓人,怕不是要成精了! 野牛一直盯着缝隙看,它知道里头有人,且气息很陌生,它不喜欢这些人的气息,很想把这些人赶走,但是甜人事先叮嘱过它,它今天可以召集群兽在明国游玩,但绝不能害人性命,否则就会惩罚它,不给它水喝,所以,野牛王气得鼻子喷了下气。 气息从缝隙钻进了屋里,熏了韦光艺等人。 真恶心! “孽畜!赶紧滚!” 一道清冷的呵斥传来。 野牛王愣了下,回头就看到了金毓和梁元,他们两人穿着丑兮兮的布衣,手里拿出充当武器的缺了口的烂锄头,一脸凶狠的瞪着它。 野牛王愣怔了下,随后想到了什么,猛地冲着金毓二人凶狠的叫了一声,然后转身,头也不回的跑了! 等着吧!俺老牛会再回来的! 哇咔咔!甜人,你看,俺老牛的演技是不是超级好! 似是听懂了野牛王临走时传达的意思,金毓嘴角狠狠抽了抽。 看到野牛跑了,韦光艺等人皆松了口气,小心翼翼的把门打开,看到一对长相俊逸的男女朝他们走了过来。 “你们一定今天来我们明国做客的使臣吧!让各位受惊了,我是明国的皇,特来迎接你们的,你们不用害怕,野兽接到了山里兽王的指令,已经回大山之中,你们已经安全了。”梁元笑容真诚亲和的说。 他长得俊俏,笑容阳光,给人很暖的感觉,瞬间就让韦光艺等人放下了心防。 “让身为国君的你来迎接我等,我等受宠若惊。” 韦光艺最先回神,朝着梁元抱了抱拳:“你说山里有兽王,是什么样的兽王,竟能号召万兽?” 梁元摇头,叹气道:“我也不知道,那兽王极为厉害,我们在百兽山后面住了这么多年,遭遇过无数兽潮,却从未见过那兽王,不知它是什么品种,不知它的模样,它是个神秘又强大的存在。” 韦光艺等人对兽王更为好奇了,但却没有心思去打探,他们此次来明国,带的人并不多,贸然进入百兽山,完全是找死的行为。 见使臣们还是一脸苍白,金毓柔声道:“各位贵客,兽潮并不会天天有,这次之后,至少要隔两三个月才会有野兽下山,你们不用担心会再次受到野兽袭击。” “两三个月一次兽潮?”田永皱着眉头:“每次来兽潮,你们是不是会死很多人?” 金毓一脸哀伤:“是会死很多人,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谁让我们住在百兽山后面呢!” 正说着话的时候,几个明国士兵匆匆而来,边跑边喊:“不好了,海里起了大浪,打翻了船只,好些渔民都被海水卷走了,请求支援!” “什么?又有大浪来袭?”金毓面色一变,忍不住红了眼眶:“上个月才发生了巨浪,这才隔了没多久,怎么又来了!老天爷是要灭了我们明国吗?先是兽潮,再是大浪,太过分了!” 梁元也是一脸愤怒和无奈,他对韦光艺等人道:“各位贵客,我要救我的子民们,今日无法好好招待你们了,方二忠!” “在!”正在拯救百姓的方二忠立刻放下手里的事情上前来。 梁元道:“你和我夫人先带着贵客们去我家避难,待我处理完海上的事情,再来招待贵客们。” 他说完,也不等韦光艺等人回神过来,转身带着一群士兵就走。 金毓对韦光艺做了个请的手势。 韦光艺反应过来,看着金毓问:“你们明国除了有兽潮,居然还有浪潮?” 金毓点头,沉痛的道:“这些都是无法避免的,若不是灾难太多,我们明国也不至于这些年了,才只有这么一点人。” 是的,与别的国家相比,明国的人口的确很少。 街道上都是血迹,有人的也有野兽的,韦光艺等人看得胆战心惊,跟着金毓和方二忠来到梁庄之后,他们先进入庄里,确定安全了,才静下心来打量梁庄。 田永问:“这个农庄真大,种的粮食种类也多,这是什么地方?”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52节 金毓笑着道:“不瞒各位,梁庄是我和我夫君的家,用你们外面的话来说,这里就相当于皇宫。” 韦光艺等人:“......” 第260章 床上有蛇 三国的使臣们都无法相信,一个个满是农作物的农庄,居然会是明国的皇宫,明国的皇帝和皇后,皆是农家子,就算成了帝后,也会亲自种地,凡事都是亲力亲为。 这哪里像一国帝后了? 使臣们都明白了,明国的建国只是表面的,内里什么都没有,还不如他们这三个大国之中的任何一个城镇。 很差劲。 野兽在天黑之前全部退散了,使臣们又累又饿,金毓让人给他们准备了大餐,看到桌上那些和龙腾酒楼如出一辙的菜品,使臣们无奈了,脸色跟苦瓜似的。 可他们实在太饿了,没力气自己做吃的,身上的干粮也都吃完了,就只能将就吃了些明国的特色美食。 吃饱之后,他们皆露出了生无可恋的表情,浑浑噩噩的跟着梁庄里的下人们,去客房歇息。 看着韦光艺等人走远的背影,金毓嘴角勾出一抹狡黠的笑。 “虽然你们并未伤害过我们,但你们来此目的不纯,所以很抱歉,你们只能得到我们的低调招待了,也不知你们能忍多久,算了,不管多久,终究是要离开的。” 她打了个哈欠:“哎呀!困死我了!今晚相公不回来,我只能和三个小宝贝一个屋了,宝贝们,娘亲来了!” 她洗漱一番,就去找三小只了。 三小只在后院这边,由金母、梁月、金父、梁宏看守着。 金毓来的时候,就见金母四人精疲力尽的靠在椅子上。 见她过来了,金母疲惫的道:“小毓,你可算回来了,安安他们见不到你,又不能出去,尽给我们瞎折腾,爬上爬下的,我们跟在他们屁股后面,累得实在够呛。” 金父指着屋门道:“他们刚刚睡下,你进去的时候小声一些,别把人吵醒了!” 说完,他又问:“对了,外面的情况如何了?那些人......” 金毓笑着道:“都去睡了!比你们还累,身心都受到了很大的刺激。” 金父嘿嘿笑了笑:“那就好,刺激越大,他们才会早点离开。” 梁宏坐直身子:“我们这样会不会很过分?” 梁月道:“现在不过分,等他们发现我们明国的真面目,到时候想过分都过分不了了!” 金毓:“让他们多受点折磨,回去后使劲宣扬我们明国的穷苦,才能避免更多心居叵测之人来我们这里。” ...... 夜半三更,许是被白天的兽潮吓着了,使臣们睡得很不安稳。 好不容易睡着了,阵阵鸡鸣和鹅叫猛地响起,将他们惊醒。 庄园四周,都养了鸡鸭鹅猪,牲畜粪便的臭味弥漫扩散,四处都是。 “这些该死的家畜,为什么大晚上不睡觉啊!”第四次被吵醒的韦光艺差点崩溃了,抱着脑袋坐在床上哀嚎。 “嗡嗡嗡!”尖子蚊从窗户缝隙飞了进来,在韦光艺耳边不断高歌。 韦光艺使劲挥赶,却如何也赶不走这些蚊子,拿出防蚊药膏在身上涂抹,翌日一早却还是被叮了满身包。 等看到田永、上官庆等人之后,好家伙,这些人身上的包比他的还多,尤其是脸上,就跟得了麻疹似的。 方二忠歉意万分的道:“对不起,各位大人,我们明国医术落后,做出的驱蚊香效果不太好,让各位受苦了!” 韦光艺咬牙道:“你们的驱蚊香哪是效果不好,根本就是完全没有效果,香点上了,蚊子更多了!” 上官斌使劲挠着身上,恶狠狠的道:“你们明国是不是故意的,是不是不欢迎我们到来,所以故意恶整我们。” 田永只觉得身上有千万只蚂蚁在爬:“你们明国的蚊子怎么这么毒,咬一口就让人奇痒无比。” 方二忠解释道:“我们住在山上,蚊子肯定是多的,我们明国人生长在这里,早已经习惯了百兽山的毒蚊子,但你们是从外面来的,身上流的血和我们明国人的不一样,所以比较遭蚊子的喜欢。各位大人,我们会尽快研究出更完美的驱蚊药的,请你们多担待!” 韦光艺哀嚎一声:“等你们研究出驱蚊药,我们都要痒死了!” 他们大老远而来,各自都带了医者和各种药膏药粉,但是他们用了止痒膏,身上依旧痒得厉害,平日一抹就止痒的药膏竟然一点作用都没有,可见明国的蚊子有多毒! 这样的日子多来几次,他们怕不是要死在这里。 几位使臣这一瞬间,都有了想要尽快逃离明国的想法。 三国使臣的悲惨遭遇,很快传到了金毓的耳中。 她边给三只宝穿衣服,边笑容满面的对来传话的人道:“继续好生招待贵客,一定要让他们终身难忘。” 今天日头大,三国的使臣们昨天遭了罪,今天不想出门,只想等梁元这个草根皇帝回来,与他们聊一聊,结果梁元在海边忙得很,迟迟未归,梁庄里只有金毓这个女主人,但使臣们并不想和金毓聊,女子不配与他们聊国事。 吃早饭的时候,使臣们终于忍不住爆粗口了。 “白粥你们都能煮这么咸,你们明国的盐不要钱吗?”韦光艺对着一个仆人怒吼。 那仆人弱弱的道:“我们的盐味道不好,所以都是用海水煮粥,这样的粥比盐水粥还好吃,很有味道。” 上官庆瞬间变了脸色:“海水煮粥?海里那么多鱼,渔民还在海水里游泳,我还看到有人往海里尿......这......呕!” 他没忍住,直接吐了。 其他人也是如此。 无论是使臣还是随从,都无法忍受用海水煮粥这种事情。 最终他们拒绝了吃梁庄的食物,自己做吃的,自己收拾杂乱的灶房。 可做着做着的时候,总会有蛇虫鼠蚁爬进来。 三国使臣和随从们:“......” 梁元今晚还是没有回来。 三国的使臣们蔫吧蔫吧回屋歇息,上官斌刚躺到床上,伸手一摸,竟摸到了一抹冰凉。 “啊!” 上官斌被吓得惊叫出声,从床上弹跳而起。 床上那东西也似乎受到了惊吓,朝着他飞咬过来。 “啊!”上官斌侧身躲开,尖叫着跑出屋子,在黑夜中大喊:“有蛇,救命啊!” 第261章 上官斌下毒 “啊!有蛇!”黑夜中响起了其他人惊恐的喊声。 上官斌顿了下,就见明月高挂的夜色里,有不少人影跑动,嘴里都在喊着蛇这个字眼。 原来不仅是他的屋里有蛇,其他人的屋里也有,庄内下人的屋,其他国家使臣的屋...... 梁宏领着人匆匆而来,见上官斌站在门外,关心询问:“上官大人,你怎么会在外面,你的屋里也出现蛇了吗?哎呦!这些该死的冷血动物,一到夏季就喜欢出来乱逛,对不住了,我这叫人进屋抓蛇,。” 他带着两个人进屋,不一会儿就抓了一条有撵面棍粗的菜花蛇走了出来。 看到这条蛇,上官斌只觉得头皮发麻,他指着蛇问梁宏:“其他屋里也是这种蛇?” 梁宏摇头:“不是,百兽山里蛇的品种很多,有不带毒的,有带毒的,有细长的,也有很大很大的......” 他话音刚落,六个侍卫就扛着五米多长的蟒蛇从上官斌的眼前经过。 上官斌:“......” 这一夜,群蛇出没,进入了多个房间,梁宏亲自带着人四处抓蛇,整个山庄都不太平 。 使臣们被吓得一夜未睡,翌日顶着熊猫眼打起精神想出来走走,透透气,刚来到草坪处,晴朗的天就忽然变了脸,不到半会儿的功夫就乌云密布,雷声震响,磅礴大雨倾盆而下。 毫无准备又来不及找地方躲藏的使臣和随从们都被淋成了落汤鸡。 韦光艺第一个崩溃了,身为第一大国的使臣,他出使任何国家都会得到最好的待遇,但是在明国这里却是遭到了前所未有的苦难。 不是说明国的人对他不好,他们的态度是很好的,也在竭尽全力的招待他,但是,他真的撑不住了,忍不住了,他要回家。 再留在这里,他不死也会疯的。 这哪是国家,这分明就是野兽的天堂。 梁元在治海,还未回来,韦光艺直接去找了金毓这个明国女主人。 “明国皇后,本官还有急事,就不在这里久待了,今日先行告辞离开,日后有机会,本官再来拜访。” 丢下这么一句话,他就急匆匆的带着随从走了。 田永见他走了,想着明国这里除了野兽多,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也不想再待了,也告辞离开。 西秦国的人却迟迟不愿离开。 “你为什么不走?留在这里做什么?屋里 ,上官庆愤怒的瞪着上官斌:“这里如此恐怖,那晚你也被蛇吓傻了,现在居然还想留下来,你是怎么想的,你就不怕被大蛇一口吞了吗?” 上官斌脸色阴沉的道:“我会走,但不是现在,大人,我们来这里的目的,你难道忘了吗?当年明国那般嚣张,竟敢拒绝与我们合作,不给他们一些教训你能心甘吗?” 他顿了下又说:“而且你不觉得这几天的灾难来得也太凑巧了吗?接二连三的出事情,没有一天是正常的,我怀疑这些都不是巧合,而是明国人故意设计的,他们在羞辱我们,挑衅我西秦国的威严。” 上官庆出生商贾世家,能够成为家族中唯一在朝为官的男人,不是蠢的,岂会听不出上官斌话里的意思, “你是想......挑起两国战争?”上官庆冷冷的看着上官斌:“蠢货,我是看在家主的面子上,才会答应带你来这里的,你别忘了你是什么身份,你只是一个商人 ,来这里只能与明国人谈生意,不用妄想去惹是生非。” 上官斌低垂着头:“不,你误会了,我没想着要挑起什么战争,我也没有这个能力,我只是觉得明国很古怪而已,想要弄个明白,等了解了明国,再和那位金老爷谈生意。” 上官庆甩袖道:“你最好是这么想的,我再给你三天的时间,三天之后,不管结果如何,都必须离开,我可是有妻儿的人,可不想死在这里。” 妻儿二字,深深刺激到了上官斌,他低垂的眼眸越来越冷。 “上官斌和上官庆受到的刺激是最大的,居然还能忍着不离开,这是为什么?” 书房里,金毓和金父道。 金父边看酒楼边说:“许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要不,我们再给他们来点刺激的,争取让他们早点离开,我们好恢复正常的生活,这几日酒楼停业,损失很大呀!” 金毓笑了笑:“爹,你和娘赚的银子大多都会上交到国库,我和梁元再用于百姓身上,百姓又在你们那里消费,兜兜转转,银子最后还是回到了你们的手上。” 金父瞪了她一眼:“别给我瞎忽悠,你以为我傻呢!转了几圈才落到我手里的银子能一样吗?”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53节 金毓:“嗯嗯,不一样,那银子更值钱。” 金父:“屁,那银子分明还是会落到国库里面。” 金毓哦了声,转移话题:“爹说的不错,是该给西秦国的人来点更刺激的。” 金毓的刺激还未送出去,海东青就来了,告诉了金毓一个消息。 上官斌在上官庆的饭菜里下药,饭菜已经端到了上官庆面前,海辰在屋顶守着。 防人之心不可无,金毓等人当年做生意,曾和上官斌发生过冲突,心里对上官斌此人是极不信任的,所以一直有让两只鹰盯着西秦人的一举一动,尤其是上官斌。 果然,这个脑抽的又在找事了! 金毓惊得连忙和金父去了西秦人休息之处。 因为明国人做饭太难吃,所以西秦人都是自己做菜吃,上官斌把饭菜端到上官庆面前,恭敬的道:“大人,饭菜已好,可以吃了!” 上官庆看了他一眼,见他老实安分的,点点头,先喝了一口酒,再拿过筷子夹菜吃,许是来这里太受罪,他容易犯饿,这会儿吃得很香。 上官斌慢条斯理拿起筷子,夹了一颗青菜放在嘴里,随后借口风大,起身去把门关上,并让守在门口的随从去取东西。 上官庆只顾着吃饭,没有注意上官斌的行为, 正吃得起劲的时候,他忽然一顿,双手捂住心口,露出痛苦之色。 “好痛 !” 上官庆一口血吐出来,双手撑在桌子上,转头看过去,竟看到房门被关上了,上官斌正神色阴狠的看着他。 第262章 拆穿上官斌的阴谋 “你对我下毒!”上官庆难以置信的看着上官斌。 上官斌邪笑道:“什么下毒,大人,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来这里之前,我身上的东西都被你的人搜完了,我哪有毒可下。你是不是身体不舒服,走,我带你去看大夫!” 上官庆吐出一口黑血:“是你,就是你,上官斌,除了你,还会有谁胆敢下毒害我!” 他摇晃着倒在地上,逐渐失去力气,呼吸越发困难,想叫却叫不出声。 上官斌假惺惺上前搀扶:“哎呀!大人,你这是怎么了?怎么还吐血了?这是黑血?大人,你中毒了,我知道了,是明国人下的毒,他们真是大胆,大人你别怕,我这就去叫大夫!” 上官庆痛苦无比,压根就不想听他废话,颤颤巍巍的从怀里掏出一瓶药,刚想倒出一颗服下,上官斌就伸手过来,将药瓶拿了过去。 上官斌皱眉看着药瓶说:“你手里果然还有解毒丸。” 他打开药瓶,把药丸全部倒出来,共八颗。 “还有这么多,你不是告诉我,你一颗不剩了吗?原来是骗人的,这可是西秦第一神医制作的解毒丸,价值堪比黄金,也只有这种药丸才能解你身上的毒。” “你还给我!”上官庆想要把药丸抢过来,却没有力气。 上官斌神色冷漠的看着他:“大人,你的药丸坏了,吃了会死人的,我帮你丢了。” 他说着就想要把药丸毁了。 “砰!”门被一脚踹开。 金毓领着几个士兵和西秦随从走进来。 上官斌面色大变。 金毓挥手道:“将他绑了!” 两个士兵上前,抓住上官斌,不顾他的哀嚎,直接将人五花大绑,末了还拿臭袜子塞住他的嘴巴,手法相当熟稔。 一个西秦随从上前,从上官斌手里抢过药丸,取一颗给上官庆服下。 “噗!”上官庆一口血吐出。 解药不管用。 金毓沉声道:“立刻把上官大人带去医馆。” 上官庆是使臣,绝对不能死在明国,否则会引来大麻烦。 上官庆被带去了玉园医馆。 金毓冷冷的看了上官斌一眼:“你很恨我们明国,为了让西秦攻打我国,竟想害死自己人。” 上官斌呜呜说不出话。 金毓让人把他嘴里袜子取下。 “你胡说,是你们想要害死大人,是你们明国想要挑衅我西秦国威,是你们作恶多端,你休要污蔑我。” 在场的西秦随从怒道:“上官斌,你别再狡辩了!我们都听见了,也都看到了,毒害大人的是你,此事待我们回去之后,一定会禀明圣上,告知上官家主的。” 上官斌指着他们:“你们都被明国人收买了,你们栽赃陷害我!” 金毓被气笑了:“你为何这么有恃无恐的胡说八道,是觉得上官大人活不了吗?” 上官斌冰冷的看着她:“西秦第一神医的解毒丸都解不了的毒,你们怎么可能解得了。” 金毓道:“哦,所以毒是你下的。” 上官斌面上恼怒。 金毓不等他说话就道:“你不用狡辩了,人证物证俱在,你说什么都是没用的,来人,把他带下去,严加审问。” 她转身对那些西秦随从道:“上官斌试图毒死上官大人嫁祸给我明国,挑起明国与西秦国的战争,此行为可恶至极,我明国绝不会善罢甘休,还请你们不要阻止我们审问上官斌这个恶人,你们放心,我们不会把人弄死的,审问完之后,定会把活人还给你们。” 随从们想了想,然后点头:“千万不能弄死他,他的生死只能由大人定夺。” 金毓应下,挥手让士兵把上官斌带下去,随后带着西秦随从去了医馆那边。 上官庆被送进医馆的治疗室,由梁月亲自医治。 解毒的过程中,上官庆完全陷入昏迷状态,不知自己在哪,也没有看到梁月拿他当小白鼠做试验。 上官庆身上的毒是西秦国的特有毒药,梁月从未见过,极为感兴趣。 金毓带着人过来的时候,梁元也回来了,正巧和她在路上相遇。 金毓当即给梁元说了上官庆的事情,梁元家门也不进,就和金毓一起去了医馆。 梁月还在治疗室折腾上官庆,上官庆被毒素折腾得面色青紫,却怎么也醒不过来。 一进入医馆,金毓和梁元就直接来了治疗室这边,见梁月迟迟无法解毒,执着的老毛病又犯了,二人赶紧上前,拦住梁月不让她继续拿上官庆试解药。 梁月不甘心的道:“哥,嫂子,你们再给我一点时间,我很快就能帮他解毒了!” 梁元严肃的道::“别逞强了,你有多少本事我们清楚得很,这个人身份不简单,他不能死在明国,你在一旁打下手,我来给他解毒。” 金毓也说了梁月两句,这丫头近两年对医术越发痴迷了,遇到解决不了的怪病和毒,会废寝忘食,甚至三天不吃不喝的,也要把怪病和毒给解了。 梁月叹了口气,很想亲自给上官庆解毒,但是她知道,此人不是一般人,她目前没有那个能力为他解毒,不过还好,她亲哥没有把她赶出治疗室,让她留下来打下手 。 西秦的随从都围在了医馆外面,个个身上气息冰冷,吓得医馆的病人退避三舍。 有个随从对身边的人道:“刘大人,您是副使,若是上官大人没了,您说我们该怎么办?” 刘大人沉默了半会儿才道:“能怎么办,当然是如实禀告皇上。” 上官庆的解毒丸不是解不了毒,而是药丸时间太长了,过期了,药效大失,还变了质,所以上官庆吃下去之后,才会起反作用。 经过梁月的多次折腾,上官庆体内的毒素其实已经被逼出来了些,梁元给他吃了颗自己最近新制作的升级版解毒丸,就彻底解了他身上的毒。 “哥,你什么时候做的新药?我要一瓶。” 梁元瞥了她一眼:“做梦,我自己都只有一瓶 ,怎么可能都给你,最多给你一颗。” 梁月哦了一声:“一颗就一颗呗!我要好好研究研究,争取做出比这个更好的解毒丸。” 上官庆被推出了治疗室,转到了休息的病房之中。 见上官庆死不了了,刘大人等人都松了口气。 梁元解释道:“上官大人身上的解毒丸是有效的,只是他中毒太深了,一颗解毒丸不够,得吃八颗。” 他是不会暴露自己医术惊人的,他们明国大夫的医术都是很‘普通’。 刘大人等人:“......”解毒丸还能这样吃吗? 上官庆需要在医馆静养一晚,金毓和梁元没有久留,乘着夜色回了家,三小只已经睡着了,有金父和金母守着,夫妻二人很放心,直接去了卧房歇息,一进屋,梁元就从怀里掏出两瓶药,递给金毓:“在海边忙里偷闲新做的解毒丸,全给你放着。” 金毓接过来:“你不是说只有一瓶吗?” 梁元:“骗小月的,这么好的药丸,哪能给她浪费,她要不是我妹妹,我一颗都不想给。” 第263章 恢复正常生活 上官斌的审问结果很快就出来了,他原本是不想招的,奈何明国大牢里的刑罚太过凶狠,他只能皮开肉绽的招供。 上官斌一开始想要毒害的不只是上官庆一人,他还想毒死田永、韦光艺二人,将三国使臣的死亡嫁祸给明国,好让三国一起出兵将明国踏平。 原本金毓和梁元是不知道上官斌为何会对明国有这么大的仇恨的,看了审问结果后,这才知道,当年那场暴风雨中,上官斌虽然大难不死,却落下了断子绝孙的绝症,成了家族废人,地位大跌,备受欺凌,他将所有的恨意都转到了明国身上,觉得自己若是没有出海和明国人做交易,明国人没有胡搅蛮缠的改变交易规则,拒绝和他上官族做生意,他就不会遭遇暴风雨,出那种事情了! 金毓真是无语了:“他是脑子有病吧!自己生病得了绝症,居然怪我们。又不是我们让他断子绝孙的,欺凌他的也不是我们,是他的族人,他凭什么怪我们!相公,你给他治治脑子,治好了,丢给上官庆,让他自己看着办!” 上官斌是上官庆的人,还得由他处置,若他处置不公,那就别怪他们不客气。 斩草要除根,上官斌别想活着离开这里。 翌日卯时,上官庆就醒了,醒来第一件事情,就是找上官斌算账,得知上官斌被关进了明国大牢,就让人来找了梁元,请他将人放出来。 梁元同意了,让人把比乞丐还狼狈的血人上官斌从牢房带出来,连同那张招供内容一起丢到了上官庆的面前。 看到纸上的内容,上官庆更是震怒。 他虚弱的从床上下来,愤怒的踹了上官斌一脚:“你居然 ,居然,还想毒死其他人,你这个败类,给我去死!” 东临国和赤云国的实力都在西秦国之上,若真被上官斌得逞了,真相捅破之后,西秦国岂不是危矣。 上官庆冷静下来之后说道:“我留不得你了!” 话音落下,他从身旁随从的腰间抽出刀,挥砍到上官斌的脖子上,鲜血四溅。 上官斌惨叫都来不及发出一声,就断了气。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54节 上官庆抹了把脸上的血,冷漠的看着他的尸体:“别以为家主会为你找我麻烦,你早就是一颗弃子。” 他走向将上官斌送来的方二忠,拱手道:“是我没有看好上官斌,对不住了,今日我已经亲手杀了他,也算是给你们明国一个交代了!” 方二忠似笑非笑的看着他:“上官大人真够果断的,此事我定会禀明上去。” 上官庆心中冷哼,我敢不果断吗?我倒是很想把人带回去狠狠折磨,但这里是你们明国的地盘,上官斌意图栽赃明国,不杀了他你们会让我把人带走吗? 方二忠很快离开,将上官斌的死禀明了梁元和金毓。 “死了?”金毓皱眉道:“你确定吗?” 方二忠道:“确定,他的尸体已经被我们的人带了下去。” 尸体在他们明国的手中,就算还有一口气也必须死透了。 金毓放了心。 梁元道:“把尸体烧了。” 方二忠领命退下。 发生了上官斌的事情,上官庆已经没有继续待在明国的心思,什么合作都不想谈了,恢复些精气神之后,就告辞离开。 梁元让邵大青亲自把人送到渡口,目送西秦大船离开。 船上的上官庆站在船头扫了眼明国,眸底闪过一抹深思。 “这个明国,诚如上官斌所说,的确透着古怪。” 他只顾着看着明国那边,却没有发现,海水之中,有一条海豚一直在跟着船只。 直到大船远离了明国海域,海豚才停了下来,冒出水面看了船只远去的影子一眼,一跃潜入水中消失不见。 许久后,海豚来到了巡卫队的船只面前。 看到它,左大光就知道,西秦大船是真的离开明国了! “传信回去,告诉大家,可以恢复正常生活了!” 使臣离开,一直在装穷装苦的百姓们立刻从家里涌了出来,打扫卫生,开店做生意,查看田地,喂养鸡鸭,那些被野兽‘杀害’的百姓,也不躲了,从义庄爬出来,该吃吃,该喝喝...... 百姓们感叹万分。 “演戏真累,几天不做生意,我少赚了好多!” “我儿子被野兽‘咬死’,哭得我眼睛都肿了!” “让你假哭,又没有让你真哭。” “不真哭那些人会看出来的呀!” “那些外面来的使臣一看都不是好惹的,你看他们看我们的眼神,哎呦喂,充满了藐视,真让人不喜欢。” “所以皇上和皇后才会让我们装穷啊!做事要低调,免得被人盯上,毕竟我们手里可是有很多别国没有的东西的。” “嘿嘿,我心里好骄傲,别国没有的东西我们都有,个个都不缺吃不缺穿的,没有战争,也没有乞丐。” 明国的各个街道又热闹了起来,百姓们逢人就说个不停。 王家后院里,田秀秀却是一脸失魂落魄。 她脑子里闪过了田永那张脸。 那天她虽然只是远远的看过一眼田永,但是她却认出来了,他就是田家村村长的小儿子,她曾暗中喜欢过的男人。 他居然当官了,还成了使臣,官位不小的样子。 模样也很是俊俏,比王三文还要好看。 田秀秀已经过了怀春的年纪,但现在一想起田永,她的心就忍不住狂跳,不过一想到自己现在的情况,她就使劲摇了摇头,打了自己一巴掌:“不能想那种事情,我和田永是不可能的,我不能对不起三文。” “唉!若是三文能去东临国做生意该多好,这样我也能回家去看看了!” 明国生活恢复正常,金父每天好吃好喝的享受着,时不时去视察各个作坊,确定产品质量,待货物达量之后,金父叫上左七郎、王三文,带上金母,一起出海去龙城国。 看到金母一把年纪了,居然也能跟着出海,田秀秀眼底闪过嫉妒,拉着孩子的手不由得紧了几分。 她看着还未上船的王三文,低声不满的问:“凭什么金老夫人也能跟你们一起去?她只会种地做菜,又不会做生意。” 王三文捂住她的嘴巴:“闭嘴吧你,胡说八道什么?金老夫人是你能说的吗?谁说种地做菜的人就不能做生意了,我告诉你,金老夫人的能耐大着呢!别给我瞎叽歪,在家好好照顾儿子,等我回来给你带好东西。” 第264章 金毓帮助了田秀秀 王三文说完就不再理会田秀秀,给了她一个警告的眼神之后,就转身离开,快步上了船。 田秀秀袖子下的手死死捏紧,看着王三文的背影,眼底流露着委屈,每次都是这样子,只要她一说帝后的家人们一句,王三文就会站在帝后家人那边数落她。 她是他的妻子,他不站在她这边,居然去帮着外人说话,他心里根本没有她。 田秀秀不知为何,心中充满绝望,明明现在的生活很好,她不用种地也能有钱用,儿子也很乖巧,公婆慈善,但她就是很不舒服,觉得王三文只顾着往外跑,对自己不够关心。 每次看到王三文出海,她心中都会忍不住胡思乱想。 “娘,你怎么又哭了?”身边的儿子忽然出声。 田秀秀回神,手一抹,竟发现自己不知何时落了泪,她低头看着儿子:“我没事,是眼睛有点痛,控制不住。” 儿子却皱眉:“你这两年老爱无缘无故的落泪,睡觉的时候还一直喊着爹的名字,娘,你不是舍不得爹出海?你不用这样子的,爹又不是不回来了,再者还有我陪着你呢!” 田秀秀低头道:“你和爹是不一样的。” “你怎么了?”一道女声忽然传来。 田秀秀一转头,就看到了抱着安安的金毓。 金毓目光柔和的看着她,浅笑着问:“我方才见你哭了,是哪里不舒服吗?” 田秀秀下意识的后退一步,把儿子拉到自己身后:“参见夫人,我没有不舒服,只是眼睛里进了沙......” 她还未说完,她儿子就从身后探出头来接嘴道:“夫人,我娘是舍不得我爹离开,所以心里不舒服,不只是这样,我觉得我娘的眼睛可能患了毛病,我爹不在家的时候,我娘也会莫名其妙的落泪,泪都滴到手背上了,我娘都没有感觉,我不提醒她,她都不知道,就像刚才一样。” 金毓哦了声,事实上,她也看出了田秀秀的不对劲,所以才会过来搭话,她看着田秀秀微笑道:“方便让我为你诊脉吗?” 田秀秀一点都不想和金毓接触,这些年也没有和他们三家说过几句话,心中很排斥与他们相处。 田秀秀刚想摇头,她儿子就抓住她的手,给金毓递了过去:“很方便,很方便,夫人医术高明,能得您诊脉是我娘的荣幸。” 田秀秀心中冒火,想不明白她儿子为何会对金毓如此狗腿,跟他爹一个德行。 “你小子可真会说话。”金毓伸手摸了摸田秀秀儿子的脑袋 ,将安安交给身边的侍女抱着,拉过田秀秀的手为她把脉。 随即眼儿一亮,笑着对田秀秀说:“恭喜你,怀孕了!” 田秀秀震惊的睁大双眼。 金毓说道:“你怀孕已有四个月,你一点感觉都没有吗?”田秀秀很瘦,穿的衣服又比较宽松,不把脉根本就看不出她已经怀孕。 田秀秀怔怔的说:“没,没,我没有任何感觉。” 金毓皱眉:“月事没来,你也没有察觉到吗?” 四个月身孕,不是一个月,怎会一点感觉都没有。 田秀秀道:“可我昨天才来过月事。” 正因为这个,她昨天和王三文没有做那种事。 田秀秀看着金毓:“夫人,你应该是诊断错了,我没有怀孕,当初怀小涛的时候,我可是吐了好久的,可这几个月我一点反应都没有。” 金毓再次给她诊断了一遍,道:“你确实是怀孕了,脉象有些不稳,跟我去医馆一趟吧!” 她的医术虽然不如梁元厉害,但诊个喜脉还是没有问题的。 金毓让人准备马车,带着田秀秀和她儿子王小涛去了医馆。 梁月在医馆坐诊,诊脉之后的结果和金毓说的是一样的。 田秀秀懵了! 她居然真的怀孕了,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想到了什么,她猛地捂住嘴巴,难不成是孩子他爹上次回来的时候吗? 孩子是王三文的,这点她可以确定,她对王三文再不满,也绝对不会做不守妇道的事情。 “我怀孕了,那为什么昨天还会来月事?” 梁月道:“你有先兆流产的迹象,应该是因为没有休息好,我给你开两副保胎药,在医馆养几日,你再回家,回去之后,需卧床休息半个月。” “流产?”田秀秀被这两个字吓着了,心中无比自责。 若是知道自己怀孕了,她前些日子怎会和王三文那般放纵,她一直想再为王三文多生几个孩子,奈何生小涛的时候伤了身子,现在好不容易怀上了,却出了这种事情。 金毓安慰道:“你不用担心,孩子不会有事的,记住了,一定要听医嘱,该休息的时候必须休息。” 说完,问道:“你要不要写信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王三文?他才刚走不久,还能收到信件。” 田秀秀道:“我识字不多。” 小涛开心的说:“娘,我识字比你多,我能写,爹知道你要生弟弟妹妹了,一定会很高兴的。” 金毓让人准备纸笔给王小涛写信。 他的字歪歪扭扭的不好看,但还是能让人看得明白的,田秀秀说什么,他就写什么、 信写好,金毓就招来海辰,让它给王三文送去。 是的,海辰也成了送信鹰,还是速度最快效率最高的送信鹰。 看到鹰飞走,田秀秀脸上浮现笑意,很期待王三文看到信之后的表情。 半会儿后,她扭头看着金毓,低声问:“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我只是一介平民。” 金毓笑着道:“平民?你是不是对自己的身份有什么误会?王三文是货运大臣,你是他的妻子,便是货运大臣夫人,可不是一般人,再者就算你是平民,那也是明国子民,身为一国之母,对自己的子民好不是应该的吗?” 她对王小涛道:“我已经派人去通知了你的爷爷奶奶,让他们派人来照顾你娘,在人来之前,你得好好照顾你娘,我还有事,得先离开。” 王小涛使劲点头:“夫人放心,我一定会照顾好我娘的,今天非常感谢你。” “不用谢。” 金毓抱着安安出了医馆。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55节 看着她走远的背影,田秀秀心中无比复杂。 第265章 三只宝玩大夫游戏 回到梁庄,看到梁元已经回来了,梁宏正在照顾乐乐和萌萌,金毓把安安交给梁宏,让她帮忙看着一会儿,自己拉着梁元到一边去说话。 “我发现王三文的媳妇有点不对劲。”金毓将在海边看到田秀秀的事情说了,总结道:“我怀疑她得了抑郁症。” 若是以前,梁元是不知道什么是抑郁症的,但医典上有详细记载抑郁症这种病,他从中了解到了很多。 金毓道:“我只是猜测,并不是很确定,她似乎很排斥我,看着我的眼神透着敌意,我没能为她诊断。” 梁元:“抑郁症对人的伤害性是很大的,若她真的患有抑郁症,那就必须早做治疗,她是王三文的媳妇儿,王三文为国做事,我们必须保护好他的妻儿。” 他顿了下又说:“既然她对你有敌意,那你就不要接近她了,让医馆里的大夫去为她治疗,弄清楚她到底有没有患上抑郁症。” 金毓点头:“我也这么想的,你和我想到一处去了。” 梁元摸了摸她的脸:“这事我来安排。” 金毓没有意见。 田秀秀的婆婆和二嫂在金毓离开后没多久就来了医馆,得知田秀秀怀孕了,王老太不停的嘘寒问暖,来的时候,手里还提着一个食盒,里面是她来之前刚炖好的鸡汤,原本是想等田秀秀和王小涛送王三文上船后,回家去喝的,怎曾想,田秀秀居然进了医馆,王老太就干脆把鸡汤带到医馆来了。 “秀秀,你趁热赶紧把鸡汤喝了!”王老太小心翼翼的端了碗鸡汤递到田秀秀面前。 田秀秀没有矫情,接过来就喝了:“谢谢娘。” 王老太笑着说:“不谢,不谢,你肚子里怀着我们老王家的宝贝疙瘩,就该好好休息,吃好喝好的。” 她搓着双手说:“盼了这么久,总算盼到你怀孕了,大夫让你好好养着,你就好好养着,不用牵挂着家里,这两天我到你们三房去住,帮你照顾着小涛,你二嫂在医馆照顾你。” 老王家有三儿两女,两个女儿都已经嫁人,生活幸福,三个儿都已经娶了妻,王三文是老幺,也是最能干的,树大分枝,儿大分家,五年前,两老做主将三个儿分出去单过,两老住老房,三个儿则各自盖了新房子住,每个月会给两老养老粮和养老银。 田秀秀原以为,依照婆婆的脾气,肯定会责怪自己不懂事,怀孕了都不知道,差点害死了她孙子,结果老太太来了这里,不但没有一句责怪,还对自己各种嘘寒问暖,田秀秀一时间有些受宠若惊。 要知道,当初王家两老做出将秦雨柔沉海的决定可是很果断很冷酷的,那冷漠无情的样子,她至今都还记得。 可现在他们却对她这么好,不对,他们不是对她好,而是对她肚子里的孩子好,因为她肚子里的是王家孙子。 田秀秀又忍不住开始胡思乱想,手里的鸡腿瞬间不香了,她胃口全没。 见田秀秀只喝半碗鸡汤,连鸡肉都不吃一块,王老太心底很愁。 搞不明白三儿媳到底是怎么了?近两年总是茶不思饭不想的,感觉怪怪的。 也不怎么接触人,要么是一个人独处,要么就是带着小涛在院子里发呆,或者对着小涛胡乱发脾气。 从病房出来,王老太和王二嫂去见了大夫,询问田秀秀的情况。 这位大夫是梁元亲自教导出来的,名为魏三东,和魏丞相家有些亲戚关系。 魏三东国字脸,一眼看着给人很正义的感觉。 回答完王老太的问题,魏三东就问:“王大娘,我觉得你三儿媳的情绪有些不对劲,我能问你们一些问题吗?你们不要隐瞒,把你们知道的都告诉我,这事关你三儿媳的身心健康。” 王老太是个很听大夫话的老太太,闻言使劲点点头:“好,你尽管问,我老太婆绝不隐瞒。” …… 梁元一早就出了门,早出晚归已经成为习惯。 梁宏回了医馆,金毓在家带着三只宝,照顾他们起床穿衣吃饭,才刚吃完早饭,魏三东就过来了,把田秀秀的诊断结果告诉金毓。 田秀秀的确是抑郁了,中度抑郁症。 魏三东道:“我单独问了小涛,小涛说他娘有次做菜的时候,故意拿刀割伤手指,还有一次在街上路过药铺时,还问了砒霜的价格,虽然做好她没买砒霜,但小涛还是被吓着了,只是田秀秀警告他不许说出去,他才没告诉家里人。” 金毓皱眉道:“果真是抑郁症,还挺严重的。” 她对魏三东道:“我给你说一下抑郁症的治疗方法,你好好记住,转告给王大娘他们听,抑郁症是长时间积累而成,最需要家人的关心……” 田秀秀对她有敌意,她的出现会影响田秀秀的情绪,所以这些日子就让魏三东为田秀秀治疗,待田秀秀的身体好些了,她再与之沟通,弄清楚田秀秀的敌意到底从何而来。 无论如何,不管田秀秀人品如何,看着她怀孕,又是王三文妻子的份上,她都得治好她。 魏三东领命去了,金毓回后院去找三小只。 三小只由梁宏这个爷爷带着,金毓走进院子的时候,只见草地上铺了草席子,梁宏躺在席子上,三小只正在充当大夫,给梁宏检查身体。 “爷爷,你脉搏不稳定,需要扎银针。”乐乐拿着几根牙签,充当银针,一脸认真严肃的在梁宏的手背上轻轻扎了两下。 “爷爷,你身体发热,得了热病,需要喝药。”萌萌倒了一杯水,往里面放了点白糖,喂给梁宏喝。 梁宏乖乖的喝了。 “爷爷,你的腿流血了,我帮你止血上药包扎。”安安拿了块白布,在梁宏的假肢上擦了擦,再拿一点剁碎的艾草,敷在他的腿上,用白布包扎。 三只宝尽心尽力的照顾着病人,太过投入了,完全没有发现金毓的到来。 金毓也不打扰他们,去书房拿纸笔过来,将三小只为梁宏治疗的这一幕画成了简笔漫画。 第266章 葡萄酒被景家转卖到各国 三小只已经习惯了金母的存在,金母离开的时候,三小只整天有爷爷母亲陪着,还没有什么感觉,这时间稍微长一些,他们就格外思念金母这个姥姥了。 烈日当头,三小只坐在门槛上,望着金家的方向,齐齐长叹。 软嫩的叹气声拉得老长老长。 站在石柱上的海东青和海鹰见此也跟着学叹气。 野牛王和雪团相约带着子孙后代兄弟们出来溜达,一狐一牛带着整整齐齐的牛群队伍和狐群队伍刚走到梁庄门口,就见三小只和两只鹰在拉长声音叹气。 看样子还挺好玩的。 一狐一牛对视一眼,齐齐转身招呼牛群狐群们立正站好,然后学着三小只那样叹气。 “啾!啾!” “哞!哞!”瞬间,牛叫声、狐叫声同时炸响,淹没了三小只和两只鹰的叹气声。 三小只懵了下,齐齐抬头看向牛群和狐群。 两只群叹气上瘾,声音越来越大。 吓得三小只赶忙伸手捂住耳朵。 萌萌目光凶狠的瞪过去,怒道:“闭嘴!” 牛、狐两群没听见,继续上演叹气高歌。 三小只怒了。 起身蹭蹭蹭跑过去,双手叉腰怒视两只群。 “不许叫了,吵死人了!” “壮壮,你再叫我就不理你了!” “雪团,我要把你当马骑!” 看到三小只凶巴巴的指着它们叽里呱啦的,两群这才停止‘高歌’,乐呵呵的看着三只宝。 金毓一直在门后观察三小只,欣赏他们叹气的小模样,心里憋笑个不停,这会儿看到三小只和牛、狐群的互动之后,更是笑得前俯后仰,一不小心,就笑出了声音。 “谁在笑?”萌萌猛的扭头看去,小短腿哒哒哒的跑到门口,揪住了还未收住笑容的金毓。 “娘亲,你躲在这里做什么?笑得像个二傻子!”萌萌歪着小脑袋很诚实的说。 金毓:“……再说一遍,二傻子是谁?” 萌萌:“……是我!” 金毓这次满意了,高傲的抬着下巴从门口走出,拉着萌萌的小胖手走向乐乐和安安。 一看到金毓,野牛王和雪团就赶紧狗腿的围过来。 金毓伸出手阻止:“别靠近我,今天身上没带甜水。” 野牛王和雪团立刻刹住脚,扭头带上子孙后代头也不回的往山上走了。 金毓没搭理它们,低头问三小只:“你们刚才为什么叹气?一副不开心的样子,爷爷给你们做的小木马你们不是很喜欢吗?” 三小只齐声道:“是很喜欢,但喜欢过后,就不怎么喜欢了!” 萌萌说:“比起木马,我更喜欢吃好吃的,娘亲,姥姥什么时候回来啊?人家想姥姥了!” 安安和乐乐也道:“我们也很想。” 安安问:“娘亲,姥姥和姥爷去哪里玩了?为什么这么久都不回来?” 乐乐噘嘴:“我想吃姥姥做的栗子糕。” 金毓没有想到金母的离开会对三小只有这么大的影响,也是,三小只一出生,金母就一直在陪她带着,和三小只的感情很深,加上金母做吃的又极为厉害,三小只喜欢得很,自然是会想念金母的。 金毓让三小只靠近自己,张开双手将他们三个一起抱住,柔声道:“姥姥和姥爷出远门,不是为了玩,他们是去办正事,办完了他们就回来了。” 她顿了下,又说:“你们的姥姥是我的亲娘,我比你们更想念她,但是再想念,她也不能马上回来,我们只能边努力过日子边耐心等着。” “你们放心吧!姥姥肯定会回来的,她在外面也肯定日夜期盼着你们乖乖吃饭、睡觉、长大、身体健康……” 金毓说了很多很多好听的话,才把三小只哄好,带着他们去了瓜田除草。 扯了两棵草,三小只就无聊了,蹲在地上玩起蚂蚁来。 一只蟋蟀从身边而过,他们立马齐心协力去抓蟋蟀。 不一会儿就出了瓜田。 金毓摇摇头,默默跟在三小只身后。 没多久,母子四人追着蟋蟀来到了帝王山脚下,朝着医馆而去,一抬眼,金毓看到了正要出医馆回家休息的田秀秀。 一看到金毓,田秀秀就赶紧低下头。 田秀秀的孩子已经保住了,面色比以前红润了许多,不过抑郁的病症依旧存在,金毓知道她还需要时间来恢复,与王二嫂说了两句后,对田秀秀叮嘱道:“回家以后好好休息。” 田秀秀闷声点头应下,头依旧低垂着,不敢去看金毓的眼睛。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56节 金毓也不再多说,带着三小只进医馆和梁月打招呼。 田秀秀跟着家人们离开,远离医馆百米后,她扭头看了医馆一眼。 这几天得魏大夫的开导,她似乎明白过来了什么,她以前对金、梁、丁三家的羡慕嫉妒恨,似乎是错误的。 医馆里有不少病人,避免三小只捣乱,金毓没让他们久待,和梁月打了招呼,就趁着天色还早,叫上马车带着三小只去龙腾酒楼找金娇。 另一边。 东临国和西秦国使臣最先回到了自己的国家,并将明国的情况禀告上去。 得知明国居然是个灾难不断的小国家,不成气候,两国皇上都失了兴趣。 上官家,家主书房。 得知上官斌死了,上官家主长叹不已:“他是个聪明,只是被惯坏了,聪明从来没有用到正处,算了,不说他了,说说景氏商号吧!” “你不在国内的这些日子,我安插在龙城国的探子查到了一点消息,龙城国京城多出了一家百货商场,是景家在做靠山,幕后东家极为神秘,没人知道是谁。景氏商号忽然多出了许多奇怪的货物,这些东西很受各国怀疑,那名为葡萄酒的东西,还卖进了各国的皇宫。” 作为西秦国首富,上官家有自己的情报网,自从那年上官斌得罪了景恒后,不到三个月,景家就取消了和上官家的所有合作,让他们上官家损失不少。 虽然已经没有什么合作,但上官家主却一直让人盯着景家。 上官家主道:“我已经让人去想方设法把葡萄酒弄来,要不了几天,酒就会落到我们手中,本家主倒要看看,那酒究竟有何特别之处。” 韦光艺等人所坐的大船,在回赤云国路上的时候,遇上了不少别国的船只,得知他们已经去过明国了,船上的人就向韦光艺打听明国的情况。 想知道那里值不值得他们去跑一趟。 第267章 安安二十个后空翻 韦光艺老实说道:“我劝你们别去了,明国不是谁都能去的,那里太危险了,你们看看我脸上的蚊子包,都是被明国的蚊子咬的,那里的蚊子又多又毒,最喜欢我们这些外来人,因为我们身上的血香,不仅如此,明国因为住在百兽山后面,到处都是野兽,我们才刚踏入明国,就遇上了兽潮,大海浪,回想起来都觉得好恐怖.....我言尽于此,你们若是不信,可以亲自去明国试试,丢了性命可别怪我没提醒你们。” 把明国的利与害都说完,韦光艺懒得再搭理这些他国使臣,叫上人赶紧航船离开、 那些人看着赤云国远去的大船身影,纷纷皱眉苦思。 “他说的是真是假,明国真有这么恐怖吗?”有人疑惑。 有人却道:“韦大人曾出使过我朝,他为人虽然骄傲,却不屑撒谎,想必他说的应该都是真的,你们也看见了,他脸上的蚊子包很真实,还有好多的疤痕,这些都做不得假。” 有人问:“既然如此,你们还去明国吗?” 有人沉思半会儿道:“去,来都来了,不去看一眼岂不是白跑一趟。” 这些使臣都是带着任务来的,怎会因为韦光艺几句话,就放弃去明国一探究竟。 ...... 你们又想去海上玩? 金毓皱眉看着面前的三个孩子。 这三小只越长大,玩心就越大了,还会提出各种要求,搞怪得很。 稍不注意,就会弄出好多事情来。 乐乐拉着金毓的袖子,摇呀摇:“娘亲,我想豚豚了,我要和豚豚玩。” 安安和萌萌也使劲的撒娇。 萌萌的道:“山上不要去,海边也不让去,我在家都要生蛆了,比茅坑还臭。” 安安眨巴着双眼:“我热得吃饭都不香了,我要去吹海风。” 金毓:“你今早才吃了两碗鸡蛋粥,比我吃的都多。” 安安理直气壮的说:“你看,才两碗,我平常都能吃五碗的,一下子减了一大半,再这样子下去,明天我就只能吃一小口口了!” 萌萌和乐乐使劲点头:“对对对,一小口!” 然后一起抱住安安哀嚎:“大哥呀!你可千万别饿死呀!” 金毓哭笑不得,摸了摸三小只的脑袋:“别装了,三只小戏精!” “想去玩也可以,带上我一起。”梁元忙完事情,刚走进院子,就听见了三小只的话,走过来道:“刚好我手上的事情都忙完了,可以歇息几天, 我们就当是去海边度假了!” “哇哇哇!”三小只兴奋的手舞足蹈。 金毓扭头看着梁元:“那要不要叫上爹和小月一起,还有我弟和大姑他们。” 梁元道:“先去问问,他们若是愿意,就一起去,最近天气好,事情也不多,可以适当的放松放松!” 金毓转身就走:“我这就去告他们。” 医馆最近病人少,铁铺那边无需梁宏时刻盯着,父女二人都有时间,可以跟着一起去海边。 丁达和丁家四兄弟都是大忙人,没有时间去海边,只有金兰和陆小悠能抽出时间,两人会带着两岁多的丁洛一起去。 金娇、金虎、左青草也要一起去。 申时三刻左右,三家人各自收拾好,在帝王山脚集合,坐上马车,前往海边度假屋。 左春草跟金毓母子四人、金娇坐一辆马车,看到三小只和金娇有说有笑的,左春草也忍不住开心,看着三小只的目光特别柔和,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肚子。 她和金虎已经成亲一年多,可这个肚子却一直没有动静,大姐给她和金虎诊过脉,说他们夫妻二人身体都没有问题,没怀上是时候未到,让她不用担心。 可她心里却是慌得很。 金毓一回头,就看到左春草皱着眉头,见她的目光是落在三小只的身上的,猜到了什么,她坐过去一点,拉过左春草的手道:“手变得粗糙了很多,你最近干农活太多了!” 她语重心长的说:“身为女子,得学会保养,不然老得快,我送你的护手药膏可还有?” 左春草道:“还有一点点。” 金毓道:“一点点就是没有多少了,待玩够了回家后,去我那里,我给你两瓶。” 都是一家人,左春草没有矫情的拒绝,很大方的接受了金毓的赠送。 “大姑姐,你能再帮我诊断一下身子吗?”左春草低声在金毓的耳边说:“我到现在都还没有怀上孩子,心里实在怕得很。” 金毓懂她的心情,伸手轻轻抱了抱她:“好。” 海边人来人往,各种美食香味弥漫在空气中。 晚饭时间快到了,金毓等人在路上买了些吃食,这才前往度假屋。 进了屋,吃了东西,天也黑了! “天色太晚,今天就不召唤豚豚它们了,咱们先在沙滩玩篝火晚宴,明天再召唤豚豚他们可好?”金毓和孩子们打着商量。 孩子们都是好玩的,和鱼是玩,和人也是玩,只要有玩的就行,这会儿也就乖乖听话了,由大人们带着去了沙滩上。 避免被人认出来,扰了大家的兴致,金毓和梁元出门的时候戴了面具。 沙滩上戴面具的人很多,他们这样的打扮并不引人注目。 三小只是第一次和大人们这样围着篝火跳舞,相当的兴奋,也不惦记鱼了,跟着大人们舞动起来。 扭腰、扭屁股、踢腿、转圈、甩手,小动作做得软萌可爱,模样透着认真,令大人们看得移不开眼,纷纷尖叫不已。 “哇哇,这三个小不点太可爱了!跳舞的动作好标准!” “我女儿要是也能够这么认真就好了!” 在尖叫声中,安安抬眼看到一个男人在做后空翻,顿时双眼一亮,也跟着做了起来。 肉乎乎的小身子很是灵活,眨眼就是三个后空翻。 “哇哇哇,那个小子也太厉害了!他有两岁了吗?居然会做后空翻,咝!还在翻,都不带停的,快帮他数数。” “一二.......八.......十二.......” 二十个后空翻结束,安安晕头转向站不稳,往后栽去。 梁元眼疾手快的抱住了他:“谁教你的后空翻?” 孩子还太小,有些本事他还未正式教过孩子们。 安安抱了抱自己的脑袋,晕乎乎的指了指方才做后空翻的那个男子:“他教的。” 陌生男子:“......”我什么时候教你了!我怎么不知道,你自己看一遍就学会了,关我什么事! 第268章 出海遇上外来人 安安只是看一遍就学会了后空翻,而且比那男子翻的还多,厉害到让人惊叹,小小的身体,大大的能量,金毓都被震惊到了。 乐乐、萌萌、丁洛羡慕无比,仔细的看了看那位男子,也跟着翻起来。 吧唧! 三个小屁孩都摔在了沙滩上,吃了一嘴沙。 并不是谁都能有安安的那种运动天赋的。 三个小屁孩是倔强的,一次学不会,就来第二次,于是乎,他们又接着做后空翻。 吧唧! 摔倒! 然后哼哼唧唧爬起,继续后翻。 吧唧,继续摔倒。 再次爬起。 见表哥和弟弟妹妹如此憨傻蠢笨,安安双手背负在后摇头叹气,抬了张小木扎过来坐下,接过一个小姐姐送来的鸡腿,边啃边看弟妹表哥表演摔跤吃沙。 大人们都被逗笑了,站在一旁看孩子们努力学习,只要他们不受伤,摔倒后能够自己站起来,就随他们怎么折腾。 后空翻很耗体力,安安看戏看着看着就睡着了,小身板依旧坐得直挺挺的,手中的烤鸡腿刚吃了一半,嘴里还有鸡肉没有咽下去,可眼睛却是闭着的。 梁元最先发现了安安的异样,无奈一笑,蹲下来将安安抱在了怀里,将他嘴里的鸡肉取出来,也不嫌弃鸡腿是被安安吃过的,拿过来啃干净,才将骨头扔掉喂狗。 “这样也能睡着,我真是服了!”金娇哈哈笑着,伸手摸了摸安安的小脸:“睡得可真香。” 三个小屁孩如何都学不会后空翻,还弄了一身的沙子,头发都变得乱糟糟的了,便自暴自弃的趴在沙滩上,把脑袋埋进沙子里,不起来了!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57节 金毓走过去,依次拍了拍三个小屁孩翘得高高的小屁股:“起来,回家了!” 三个小屁孩不吭声,也不动。 金毓仔细一听,听见了均匀的呼吸声,猜到了什么,伸手把萌萌从沙子里抱了出来,就见小丫头闭着嘴巴睡得香喷喷的。 陆小悠和金娇走过来,把乐乐和丁洛也从沙子里抱出,两个小家伙也一样是睡着了。 海边风大,孩子都睡着了,避免受凉,大人们都不玩了,抱着孩子们回了家,进了屋,先洗漱一番,才把小孩们全丢到床上。 隔日。 天边刚出现一抹鱼肚白,四个小屁孩就醒了,自个爬下床穿好衣服,再去把大人们喊醒。 “太阳照屁股了!起床了!” “我们要看大鱼!” 金娇顶着乱糟糟的头发开门,指着四小只:“都给我闭嘴,不许吵我睡觉。” 她看了看天色:“还这么早啊!啊啊啊啊!我要把你们打一顿!” “哇哇哇哇!!打人了!快跑呀!”四小只撒腿就跑,眨眼没了影。 金娇想追都追不上:“这小短腿可真能跑!” 大人们穿好衣服出来寻人,就见四小只全守在了池水边,金兰无奈一笑,让金毓陪着孩子们,她和陆小悠、金娇、左春草去做早饭。 趁着金兰几人做早饭的时间,金毓招来豚豚、莎莎两家子和孩子们玩,一时间,池水边全是孩子们的欢声笑语,正在做饭的大人们听见这笑声,心里暖洋洋的,做什么都是快手快脚的。 饭后,孩子们就想坐鱼出海,被大人们拒绝了。 “坐鱼是肯定不行的吗,你们太小了,经不起大海的折腾,不过坐船倒是可以。” 于是乎,金毓等人全部坐上一艘可容纳五十人的船只出了海,船只前后左右跟随了无数的鱼群,从上空往下一看,场面极其壮观。 孩子们都很喜欢大海,欢快的样子很惹人喜爱,金娇他们也是难得出海一次,所以这次航行就跑远了些。 来到鬼雾之外的一座小岛旁边,金毓指着小岛对金娇、左春草、金兰道:“看到岛上的高塔没有,那就是灯塔,给船只领航用的,有巡卫队住在岛上,负责照看灯塔,他们都是保家卫国的英雄。” 金娇道:“这么小的岛,住在上面,一定很辛苦。” 左春草道:“住在这里肯定没有在家里舒服,可再辛苦,英雄们也坚持住了,并且一直坚持着。” 岛上的巡卫队们老早就发现了金毓等人的船只,有一艘小船从岛的那边划了过来,上面坐着两个脸被晒得黝黑的巡卫队。 他们认出了梁元,一靠近就恭敬行礼,梁元问了他们岛上的情况,得知一切安定,便放了心,与金毓等人商量一番,同巡卫队一起去灯塔走走。 灯塔这边还有十二位巡卫队,见他们身上都被晒得黑黑的,有的后颈还脱了皮,就拿了自己随身用来防晒的护肤膏送给他们。 巡卫队婉拒了:“我们有护肤膏的,只是用着不习惯,懒得涂抹。” 巡卫队很辛苦,为保护他们,梁元让人准备许多必需品,护肤膏也是其中之一。 梁月道:“我知道你们用的是什么护肤膏,那个也是我做的,效果没有我用的这个好,我手里可是升级过的。” 金娇、左春草、金兰、金毓也把自己的护肤膏拿了出来。 巡卫队们受宠若惊的收下了。 梁元道:“升级过的新护肤膏会更防晒,不会再让你们脱皮,再忙也要使用,你们有些人可是还未娶妻的,变丑了小心没人要。” 巡卫队们感动到落泪,站直了身体:“我们定会誓死守卫灯塔,为国尽忠!” 金毓和梁元亲自上灯塔走了一圈,里里外外检查一遍,确定灯塔是安全的,才走下来,带上孩子和金兰等人,坐上船继续在海上航行 “快到申时了,该回去了!” 见时间差不多了,梁元掌舵返航,才刚掉了一个头,一条海豚就似水箭般迅速而来。 这条海豚乃是豚豚的大儿子,金毓一眼就认出来了,见它速度如此快,便知道有事发生,来到桅栏边与它交流,没多久就弄清楚了海豚传达的信息。 “它说有很多大船只朝这边来了!” 金虎难以置信:“又有使臣来明国?这些人是吃饱的撑的吗?” 金毓道:“不管他们是不是使臣,都得提前做预防。” 她摸着下巴想了想:“能把人吓走是最好的。” 才刚演过一次戏,暂时不想再演第二次了! “有了!”她忽然双眼一亮。 十几艘大船朝着明国而来,在黄昏之前踏入了明国海域。 “前面就是原先鬼雾所在的位置,果真是什么都没有了!” “我们直接进去吧!” 大船加快了前进的速度。 忽然,一条巨大的长须鲸出现,挡在了前面。 “好大的鱼!” 船上的人们都惊呆了! 还未来得及回神,几十条虎鲸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出现在他们的大船周围,而大船底部,也冒出了无数条鲨鱼。 众人:“......” 第269章 想在长须鲸身上跑一圈 密密麻麻的鲨鱼,个头超级大,看着有百条以上。 十几艘大船才刚进入明国海域就被大鱼们给包围了,一条鱼不可怕,可怕的是无数条大鱼。 其中一条鱼比他们的船还大,跟大山似的,吓死个人! 船上的众人还未从震撼中惊醒,挡在前面一向最懒惰的长须鲸忽然就动了起来,只见它尾巴一个摇摆,钻进水中,再钻出来,掀起了巨浪。 哗啦啦! 海水落到了每艘大船上,大船随波飘荡,船上众人摔了个四仰八叉。 湿透了的别国使臣们总算回神了,连滚带爬尖叫着回了船房中躲起来。 无数护卫踉踉跄跄涌出,想要攻击长须鲸。 不想船只被海浪打得摇晃厉害,他们站都站不稳,一出来就摔倒,在船板上滚来滚去的。 十几艘船被巨浪弄得乱作一团。 接下来迎接他们的还有虎鲸和鲨鱼,这些鱼在海浪平静下来之后,纷纷对船只进行了群攻,比山里的野兽还凶狠。 “韦大人说的是真的,明国是个可怕的地方,海上都这么危险,山上更不得了啊!” “这些鱼为什么攻击我们?它们是要吃了我们吗?” “啊啊啊啊!那条大鱼又动起来了!救命啊!我不去明国了!我要回去!回去!” 使臣们在船上尖叫着,哭喊着,各有各的狼狈。 心中都极为后悔,不该来明国找死! “救命啊!”这时,海上有一艘小船飘荡而来,船上有两人在大喊救命。 “那两人是明国的人吗?” “看样子是的,他们的船要翻了!掉进海里肯定会被鲨鱼咬死的!啊啊啊啊!海里的那些鲨鱼朝小船游过去了!” 小船上的人还在喊救命,大船上的人没有一个伸出援救之手。 “哗啦!”小船被海浪掀翻,两人掉进海里,鲨鱼群将他们包围,眨眼的功夫,鲜血就在海水中扩散。 “死了!他们被鲨鱼吃了!”大船上有人尖叫。 也有人大喊:“那些鲨鱼游回来了!它们要吃了我们,赶紧跑啊!” “逃啊!” 船上的众人惊慌失措。 长须鲸继续用尾巴用力啪嗒水面,掀起一片又一片的海浪。 船上的人们都被折磨怕了,纷纷掌舵返航,逃离这个地方。 船只渐渐远去,虎鲸和鲨鱼们全在大船后面追着。 这一幕更是吓坏了船上的使臣们,让船夫加快了速度。 直到天色昏暗,大船远离了明国海域,鱼儿们才停止了追逐,但天空中,却有两只鹰飞翔,跟着那十几艘大船。 “哗啦!”两道身影乘着海豚冒出水面,爬到了岛上。 金娇跑过去道:“大姐,姐夫,你们刚才演得真好,吓死我了,真以为你们会被鲨鱼吃掉呢!” 金毓扭头看她:“你是在质疑我们家莎莎的领导能力!” 有莎莎在,谁敢咬她和梁元, “是是是,莎莎厉害,你们家莎莎是最厉害的!不过我还是最喜欢长须鲸,太霸气了,瞧瞧那大山一般威武的身躯,我好想上去跑一圈。” 金毓扭干衣角上的水:“想跑就去,你不仅可以跑一圈,还可以在它背上喝茶嗑瓜子!” “真的?” “假的。” “噫~~” 金毓和梁元全身湿透的进了屋,今天发生特殊情况,赶走了那些船,天也黑了,他们三家人只能在岛上暂住一晚,明天再离开。 岛上的房子不大,住着有些拥挤,巡卫队们就想把房间都腾出来,自己睡在外面,让金毓一行人睡在屋里。 梁元冷声道:“睡什么外面,全部给我到屋里来,都是庄稼人,我们没那么精贵,挤一挤又不会少一块肉,外面蚊子那么多,你们想被叮死吗?” 巡卫队都被叫到屋里睡觉,谁也不能睡在外面,这山里的夜晚可不比热闹的城镇,蚊子是真的很凶,叮死人不是说着玩的。 天明。 早饭过后,两只鹰回来了,传达那些船只的消息。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58节 所有船只都已经离开,船上的人都很狼狈。 金毓轻笑道:“受了那么大的惊吓,那些船应该不会返回来,不过预防万一,还是得时刻注意着。” 梁元对那些巡卫队道:“你们又要辛苦了!” 巡卫队们整齐划一,站直身体,声音洪亮:“不辛苦,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金毓到岸边,与长须鲸虎鲸海豚们交流,喂他们喝水。 见金毓拿水喂大鱼,四个孩子也拿着小水桶摇摇晃晃的走过来,倒水给鱼喝。 但是那些鱼都不喝他们给的水,只喝金毓的。 四个孩子不服气了,继续倒水。 所有的水无一例外,全部落入了大海。 “喝!喝!”萌萌气疯了,指着长须鲸凶巴巴的吼:“喝喝喝!” 长须鲸没搭理她,喝足了甜水,就潜入海水之中,悠闲悠闲的游走了。 萌萌最喜欢这条大鱼了,见它走了,就想跳进大海去追,被金毓一把抱住:“跳下去你就回不来了,就见不到娘亲了,你是要鱼,还是要娘亲!” 萌萌想都不想就说:“要娘亲!” 大鱼哪有娘亲重要。 怕娘亲生气,萌萌就不跳海了。 金毓抱着她转身,就看到乐乐站在海辰身边,两眼亮晶晶的看着海辰,似要尝试着爬上去,展翅翱翔。 “梁长卿!” 乐乐一个激灵,从身后拿出一条鱼,笑呵呵跑过来:“娘亲,海辰刚刚抓了一条鱼,你帮我做烤鱼。” 三家人在晌午之前回到了岸上,下船的时候,四个小孩都一脸不舍,一副还未玩够的模样。 他们是真的很喜欢大海,尤其是那些又凶又可爱又霸气的鱼鱼们。 “娘亲,我们下次什么时候再出海玩?”安安主动拉着金毓的手,走在她身边。 金毓柔声道:“下次的话,得收获完粮食才能来哦,不能只顾着玩,就不做事情了!” 梁元对几个孩子道:“收粮食的时候,你们若能帮忙干活,下次出海就可以让你们多玩几天。,” 金毓给孩子们画大饼:“不仅如此,你们只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挑食,健康成长,我还可以带你们进山玩哦!” 四个孩子听得眼睛都冒星光了! “好,我们一定会努力干活,努力学习,努力吃饭,努力乖乖乖的!” 继续在度假屋玩了两天,三家人这才回了彩云镇,路过王家所在的巷子口的时候,正好看到魏三东背着药箱从巷子走出来,猜测到他是去给田秀秀治病的,金毓叫住了他。 “魏三东,你等一下!” 听到金毓的声音,魏三东背脊瞬间僵硬。 第270章 让王三文回来 魏三东深呼吸着转身,笑容恭敬的道:“见过老师,师娘。” 梁元教出来的大夫,都尊称梁元为老师,金毓为师娘。 金毓一手掀开车帘问:“你是去给王三夫人治病吗?” 田秀秀乃王三文之妻,王三文在家排行第三,她便是王三夫人。 魏三东点头:“是的。” 金毓又问:“她情况如何?身体可好些了?” 魏三东回道:“好些了。” 金毓忽然皱眉:“你似乎有什么在瞒着我们。” 魏三东紧张了下,随即叹了口气,用了袖子抹了下额头上的汗道:“被您看出来了,小的也不是故意的不说的,只是王家人不让我告诉你们,说是家丑不外扬。” 金毓神色凝重:“到底发生了何事?” 魏三东长叹道:“是王三夫人出事了......” ...... 王家。 我不吃。田秀秀半靠在床上,面色苍白,凶狠的瞪着面前的王老太:“你们想要毒死我肚子里的孩子,我不会上当的。” 王老太气着了:“害你?害你个大头鬼,你能不能别整天胡思乱想的,我们没有人要害你,你肚子里怀的是王家的孩子,我巴不得你健健康康的,我害你做什么?” 田秀秀冷笑道:“因为王三文在外有别的女人了,那女人还生下了野种,所以你们要害死我和小涛,给那个女人和野种腾位置。” 王老太险些被气了个仰倒,她用力将碗放到桌上,双手叉腰瞪着田秀秀:“我看你就是作得很,魏大夫说你脑子有病,让我们都对你好一些,我看大可不必,你已经无药可救了,白白浪费了我的精力,气死我了,我儿那么好,他会在外面乱来吗?啊?你亲眼看到了还是有人在你耳边胡说了,什么都没有,你就在这里瞎想,还想让三文立马回家,他在外面做大事,回什么家!” 田秀秀冷冰冰的看着她不言语。 王老太实在忍不住了,一股脑的把自己想说的都说出来 :“是,当初因为秦雨柔的事情,我们家是防着你,把你关了一段时间,但后来不是把你放出来了吗,还给你道了歉,三文也承诺了,不会有别的女人,只会对你一人好,我这个老太婆一把年纪了,也时常小心翼翼的伺候你,你每次怀孕我都小心伺候着,你生下小涛,我也伺候你坐了月子,结果呢,你心里却一直把我当坏人,你还有没有良心啊!” 王老太越说越气,只用手拍自己的胸口:“只因为不让三文来家,你就给我上吊,还拿肚子里的孩子威胁我,你,你,你就是个不知足的。” “奶奶!您别气了!梁夫人来了!”王小涛大步跑了进来。 田秀秀被刺激到了:“她来做什么?是来看我的笑话的吗?让她滚!滚出去,我不欢迎她!” “你大胆!”王老太真是气疯了,一巴掌打在田秀秀的脸上:“梁夫人岂是你能赶的,下次再敢说这种大逆不道的话,我打烂你的嘴。” 王小涛也道:“娘,梁夫人是专程来看你的,你怎么能这么说话。” 田秀秀捂着脸,冷冷的扫视王老太和王小涛:“你们一个个都为金毓说话,什么夫人,什么皇后,她凭什么!我就是不喜欢她,不喜欢!” 金毓在王二嫂带领下,来到门口,就听见了田秀秀这话,她眉头皱了皱,让侍女和王二嫂在外面,自己走了进去。 一看到她走进来,刚才气势还很嚣张的田秀秀的立马就变成了鹌鹑,一股脑的缩进被子里,把自己盖得严严实实的。 看得王老太和王小涛目瞪口呆。 两人给金毓见了礼,王小涛一脸天真的说:“梁夫人,我娘好像很怕你。” 金毓笑着说:“是有那么一点。” 她让王老太和王小涛出去,把门关上。 田秀秀躲在被子里,心里紧张得不行,猜测着金毓方才到底听到了多少,会不会杀了她? 金毓走过来在床边坐下,伸手扯开田秀秀的被子:“捂这么严实,也不怕憋坏了自己,你不为自己着想,也得为肚子里的孩子想想,出来,我们好好聊聊,我不是洪水猛兽,不会吃了你的。” “你......我......我方才不是故意的,我控制不住我自己,我......” 金毓声音淡然:“我明白,我不怪你,你赶紧躺好,别一直蜷缩着,孩子会变残的。” 田秀秀惊得立马抬起来,躺平。 她凶巴巴的瞪着金毓,胸口起伏不定:“你别诅咒我孩子,我不怕你。” 金毓笑着说:“你这么凶,当然不会怕我了。” “说吧,为什么讨厌我?不对,是讨厌我和我的家人们?难不成是嫉妒吗?” 田秀秀惊得心虚别开眼。 金毓继续笑着:“我猜对了,果然是嫉妒,我们都是从外来的 ,你会种田,对以前的日月人来说,你很厉害,你原本以为可以靠种田这个本领得到日月人的尊重崇拜,却不想被我和我的家人们抢先了,并且我们还比你厉害......” 田秀秀抿着唇不言语,拳头死死捏紧,金毓似看穿了她一般继续说道:“你认为被日月人崇拜这种殊荣应该是属于你的,我们抢了你的殊荣,所以你很嫉妒憎恨我们,觉得若是没有我们,你在日月部落的生活会更好,你是不是这么想的?” “对,我就是这么想的。”田秀秀咬牙道。 金毓无语的看着她:“嫉妒使人面目全非 ,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真是好丑。” 田秀秀气得脸黑,金毓却是不给她说话的机会:“你有你自己的本事,为什么一定要和我们比,你有的我们没有,你会的我们也不会,你自己的优点挺多的,过得也比大多数明国女子要好,你干嘛要嫉妒我和我的家人们?你呀就是闲的......” 王老太和王二嫂王小涛生怕田秀秀会再做出什么傻事,便一直守在门外,里面的说话声不是很大,他们听得不怎么清楚,也不敢去偷听,便只能站在院子里干着急。 “娘!你说三弟妹会不会冲撞到梁夫人?我这心里怕得呀!”王二嫂的双腿都在发抖:“三弟妹真敢做傻事,我们王家就完了!” 王老太语气肯定的道:“她不会的,她没那个胆子,你方才又不是没看见,她一看到梁夫人立马就蔫吧了,躲得比兔子还快。” 王小涛语重心长的说:“我娘的病可真难治。” 三人正说着话的时候,屋里的谈话声停了,三人立马伸长脖子看去,金毓打开门走了出来,直接对王老太说:“我会让人送信去龙城国,把王三文叫回来,王三夫人很需要他这个相公的陪伴。” 第271章 三小只的迷你小厨房 金毓从田秀秀的嘴里炸出了很多话,她嫉妒他们三家是真,思念王三文也是真,王三文是个事业心很重的人呢,一心只想经商,当运输大臣为国效力,忽略了家庭,只想着妻儿有吃有穿的就行,每个月往家里给点银子,就什么事儿都不管了,用现代话语来说,田秀秀所过的生活便是丧偶式婚姻。 上次写信给王三文报喜,按理说那个时间他应该来得及回信请巡卫队用飞鹰回信的,但王三文没有,一点回应都没有,所以田秀秀有开始胡思乱想了,钻了牛角尖无法自拔。 所以,王三文必须回来,有他在,田秀秀和肚子里的孩子才能平安。 金毓回去就写了信,梁元找了个人去龙城国跑一趟。 那人是王氏家族的,和王三文有点儿亲戚关系 ,是个痛快了的,收了信之后就马不停蹄的去了渡口,带上一伙人坐船出海了。 顺便运输一批货物去龙城国交给金父他们。 王三文是个不错的能人,对明国忠心耿耿,看在他的份上,金毓全力治疗田秀秀,隔三差五的往王家跑,和田秀秀聊天。 王家人都很好奇她和田秀秀聊了些什么,每次聊完之后,田秀秀的情况都会好很多。 不到半个月的功夫,田秀秀就跟正常人似的,下床自己走动,自己做饭,洗衣照顾孩子,什么不落下,一点都不像是个脑子有病的人。 王老太顿感惊奇,悄悄和自家老头子咬耳朵:“原来脑子坏掉了也是可以医好的啊!不愧是夫人啊!” 王老头骄傲的说:“咱们明国能有梁夫人和梁老爷坐镇,那是无上荣光!日子会越过越好,繁荣昌盛世世代代!” “那是肯定的。”王老头哈哈笑着。 自十几只大船被鱼群吓走之后,明国海域再也没有船只经过,一切风平浪静,不过梁元却还是没有松懈,让巡卫队和海底鱼群探查队随时都保持警惕之心。 一个月后,王三文回来了。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59节 还没进家就被梁元叫了过去,单独说话。 “三文,你是个很能干的人,但是家庭也得兼顾,我们辛苦变强,为的就是保家卫国,连家都顾不了,你再多成就又如何,你的妻儿很需要你,抽些时间把心思放在他们的身上,好好的与他们相处相处,他们好了,你才能好......” 王三文虽然重事业,却也不是不爱妻子的人,他没有想过,田秀秀的心里居然会藏着那么多东西,他的确忽略了她的心情。 得知田秀秀怀着孩子想不开自杀的时候,王三文是着急的,恨不得自己长出翅膀,眨眼飞回到家里,给妻儿温暖。 这会儿听了梁元的话,王三文冷静下来,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 待王三文离开,梁元去找了金毓,金毓刚煮好糯玉米,见他过来了,拿一个给他:“来,尝尝我们明国的新品种。” 明国这些年种植的都是黄色的普通玉米,糯玉米是去年立冬手机升级后奖励给她的种子,今年是第一次种植,近几日正是大丰收的时候。 相比普通玉米,糯玉米的口感会好很多,又软又甜又粘很好吃。 外面都已经在开卖糯玉米,街道小巷到处都有,挑着卖的,推着卖的,煮熟的,烤熟的,明国四处都飘散着糯玉米的香味儿,金毓几家也已经连续吃上了两天,三小只怎么都吃不腻。 梁元也很喜欢糯玉米的口味,接过金毓递过来的那根玉米啃完之后说:“晚上炒一盘,要青椒肉沫炒的。” 金毓哦了一声:“炒一盘可能不够,孩子们不吃辣的。” 正在啃玉米的萌萌举手:“我要吃番茄味滴!” 她的嘴角两边全都是玉米粒。 乐乐和安安却想吃玉米炖排骨。 金毓点头:“行,你们想吃什么就做什么,反正不是我做。” 三小只:“那谁做?” 金毓转身进屋,没多久就抱着一个箱子走出来,神秘兮兮的笑着:“我请你们三表舅和舅公联手打造的迷你厨房做好了,今天娘亲教你们做菜吃。” 又有新玩具了! 三小只的眼睛瞬间就亮了。 看着娘亲在灶房里忙来忙去,挺好玩的样子,他们一直都很想进去帮忙的,但是娘亲嫌弃他们太小了,不放心他们在灶房打下手,就一直都不让他们进去了,现在他们终于有属于自己的小厨房和厨具了,不用再眼馋娘亲的大灶房了。 棒棒哒! 灶房旁边有一间放杂物的房间,金毓和梁元领着三小只把屋子收拾干净,再随便改造一番,弄成三格,每个格子里放一张小桌子,再一起把崭新的小厨房拿出来摆在桌子上,三小只一人一个隔间一张桌子一个小厨房。 梁元看着迷你厨房笑出了声:“还真像那么一回事。” 三小只昂首看着他:“爹爹,等我们学会了做菜,以后每天都做给你吃。” 梁元说:“做得不好我不吃,别想拿我做试验。”他怕被毒死,一岁多的娃娃能做出什么菜来! 而且厨房这么小,拿小铁锅炒一锅菜还不够他一口吞的。 厨房弄好了,天色也不早了,三小只拴上小围裙,戴上袖套,在金毓的指点下,切菜烧菜。 梁元则去了大灶房忙活,金毓忙着教导三小只,没有时间,今晚只能他亲自下厨。 梁元的厨艺进步很大,虽然不及金母厉害,但也是数一数二的高手。 晚饭梁元做了蛋香茄盒,腊肠白菜卷,番茄大虾,麻婆豆腐,炝拌黄瓜,青椒肉末玉米,玉米排骨汤,番茄玉米粒。 隔壁屋还在学着炒玉米的三小只闻到了香味,瞬间觉得手上小铁锅里的玉米不香了,使劲吞咽口水,可怜兮兮的看着金毓。 金毓认真严肃的教导:“你们才刚开始学,做不好很正常,但若是半途而废,就永远都学不会了,娘亲也吃不上你们亲手做的饭菜了!” 说完,她失望的叹了一口气。 三小只立马精神抖擞起来,拿起小勺子,接着干。 他们气盖山河的大吼:“不就是炒菜吗!我们绝不服输,看我们的滴!冲啊!” 梁宏和梁月过来吃饭,进了饭厅看到三小只整整齐齐规规矩矩的坐在饭桌前,面前放着三个小菜盘,装着煎鸡蛋、玉米粒、蒜泥白菜三个菜。 三小只特别自豪的抬着小下巴对梁宏和梁月说:“爷爷,姑姑,这是我们亲手做的菜,请你们吃。” 第272章 给未来弟弟妹妹做表率 梁月有些吃惊:“你们自己做的?” 萌萌使劲点头:“嗯嗯嗯,我们自己做的,娘亲教我们做的,可好吃了!娘亲吃了好多好多呢!” 一旁的金毓:“......” 宝贝儿真能吹,你的菜压根就没放盐好不,啥叫我吃的很多,你就做了这么一点点,我就尝了一丢丢。 得知三小只居然会自己做吃的了,还有了自己的小厨房,梁宏和梁月急忙让三小只带领着,去参观了他们的小厨房,而后再回来尝菜,入口不是咸的就是甜,要么就是没放盐。 萌萌想吃清淡的,没放盐。 安安想吃味重的,盐放多了。 乐乐想吃甜的,直接放了糖。 味道五花八门,好在菜没糊,勉强能吃。 梁宏和梁月把三小只做的菜全吃完了。 三小只眼儿一亮,立刻对梁元说:“爹爹,我们的菜没有了,我们可以吃你做的菜了!” 梁宏和梁月:“......” 梁宏笑了:“搞了半天,你们是不想吃自己做的菜,想吃你们的爹爹做的,所以才送给我和你们姑姑的呀!” 安安很老实:“爹爹说我们自己做的菜刚好够我们自己吃,想吃他做的,就得先吃完我们自己的,可吃完了我们的,就没肚子吃爹爹做的了,所以必须找人帮我们吃,爷爷,姑姑,辛苦你们了!” 一大段话,都不带错误的,发音标准, 口齿清晰,听得让人顿感舒服。 金毓几人很是骄傲,大宝贝太聪明了! 萌萌和乐乐都很羡慕安安这么能说。 王三文回到了家,是王小涛开的门,王三文给了他一个拥抱,歉意的道:“儿子,这几年,苦了你了,爹知道错了,我不会再犯了!” 王小涛感动。 王三文放开他,大步进入里屋,王二嫂早就听见了动静,从田秀秀的屋子走出来,见是王三文十分高兴。 王三文与她打了招呼,而后问:“秀秀如何了?” 王二嫂笑着说:“她很好,经过梁夫人的开导,已经没事了。” 王三文放了心,心中对金毓更是感激。 “你回来了就好,进去好好和她说说话,我先回家了。”王二嫂说着转身就走。 “多谢二嫂这些日子对秀秀的照顾!” “不用谢,都是一家人。” 待王二嫂离开,王三文让王小涛回自己屋子,整理一下衣冠,王三文才怀着复杂的心情进了屋。 田秀秀一直在等着他进来,一看到他,眼泪跟断了线的珍珠似的往下掉。 “相公......” 糯玉米深受百姓们喜欢,一个经常跟着我王三文往外跑的男子说:“据我所知,龙城国只有普通玉米,没有糯玉米,我们若是拿出去卖,肯定能赚不少银子,只是可惜了,这糯玉米成熟后要不了多久就老了,根本就运输不到龙城国。” 有人道:“玉米带不过去,可以把种子卖给龙城国。” “这不是我们能决定的。” 百姓们议论的话题,金毓也在和梁元商讨。 二人都决定,将糯玉米的种子送给景家一些。 正说着的时候,有人来报:“老爷,夫人,王大人携妻儿求见。” 田秀秀已经怀孕五个多月,肚子大了很多,气色也很好,她手牵着王小涛,跟着王三文走进梁庄。 她是第一次来梁庄,看到庄里种的果真和传言的一样,全都是农家作物,田秀秀心底更是惭愧。 来到一凉亭,见金毓一家坐在凉亭里下着围棋,目光落到金毓的脸上,田秀秀更是紧张。 王小涛拉紧母亲的手:“娘,你不用害怕,梁夫人不是坏人。” 田秀秀低声道:“我知道,她是个好人,我没有害怕!” 娘只是怪自己不识好歹,被嫉妒蒙蔽了心。 进入凉亭,梁元让王三文不必行礼,让人把王小涛和三小只带下去玩,待孩子们走了,王三文这才直言来意。 “我们是来道谢和道歉的,以前是我不好,忽略了自己的妻子,让她胡思乱想,冒犯了夫人和老爷你们,我真是罪该万死。”王三文道。 田秀秀拉着他:“不,这不是你的错,是我的问题,我以后再也不会了!” 她看着金毓和梁元:“我以前是真的很嫉妒你们,不知道为什么,反正就是很嫉妒......我总是痴心妄想,认为没有你们三家人,我会过得更好,我错了......大错特错......” 她说着说着就哭了起来。 金毓忙道:“行了,别说了,我们都懂,我们也不怪你,只要你好好的就行。不哭了,哭多了对孩子不好。” 田秀秀不哭了,只是一个劲的说对不起。 王三文一家没多久就走了。 金毓看着他们走远的背影,问梁元:“你说田秀秀是不是真的好了?” 梁元坐下来继续下着围棋:“从气色上来看,好是好了些,但肯定没有全好,还需要家人和时间来治愈。” 金毓坐在他对面,落下一颗黑子:“我也是这么想的,抑郁症不是那么容易好的。” 她笑了起来:“幸好王三文是个拎得清,听你的话,不然田秀秀就要悲剧了!” 转眼进入八月,明国粮食大丰收。 三小只答应了金毓,会在丰收季努力干活,为进山出海游玩做好准备,于是乎,天还未亮,三个小家伙就起来了,哒哒哒的迈着小短腿去丁家找丁洛,把丁洛从床上拉起来,一起去田里割水稻。 金毓带着两个侍女一直跟在孩子们后面,手里拿着孩子们的小镰刀。 走在田坎上的时候,惊慌失措的声音忽然传来。 “娘子,你怎么了?”是金虎的声音。 金毓抬眼看去,只见不远处的一块稻田里,左春草晕倒在金虎的怀里。 孩子们,你们跟两位姨姨在这里等着,娘亲过去看看。金毓大声说了声,就朝着金虎那边跑去。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60节 四小只见是舅舅和舅母出了事,纷纷跟在了金毓的身后,迈着小短腿跑得踉踉跄跄的,一不注意就会摔进田沟里的样子,看得两位侍女心惊胆战的,紧追着跟在后面。 “小主子,你们慢一点!” 金毓以最快的速度来到金虎二人的面前,给左春草把脉,随即大喜:“金虎,你要当爹了!” 左春草怀孕了,才刚一个多月,近期睡眠不好,加上事情多,没有休息好,才会晕倒,金毓给她喝了点灵泉水,没一会儿人就醒了。 金虎背着左春草回了家,地里的事情都交给短工,他只管照顾好妻子就行。 金毓继续带着四个小孩下田。 “今天是个大喜的日子,你们的舅母怀上小宝宝了,作为哥哥姐姐,你们必须起带头作用,今天加油干,好好干,让即将出生的宝宝知道你们有多厉害!” 萌萌好奇的问:“宝宝隔着舅母的肚子也能看到我们干活吗?” 第273章 一点都不像一岁多的娃娃 金毓嘴角抽了抽:“看是肯定看不见的,但是你们可以先做出来,等宝宝出生了,再在他的面前好好炫耀一番 。” 乐乐却说:“我们也可以等宝宝出生的时候再做呀!一边做一边炫耀会更爽!” 金毓危险的眯了眯双眼:“呦!这小嘴真是越来越会说了,你就告诉我,今天干活还是不干活?” 心中暗道,得灵泉水滋养的宝贝儿还真是不好糊弄啊! 小嘴贼能说,小脑袋瓜超聪明。 这哪像一岁多的娃娃。 乐乐感受到了危险,立马露出灿烂微笑:“必须干活,吃得苦中苦,大米才更香!” 下了田,四个孩子从金毓和侍女手中接过小镰刀,认命的开始割水稻。 金毓甚为满意,对他们也没什么要求,只是想用劳动来锻炼孩子们,让他们明白粮食来之不易,不可浪费而已。 稻田之中还有不少百姓,看到金毓居然带着孩子们来田里干活,一个个都很震惊,也很心疼,觉得孩子们太小了,什么都不懂,不应该受这样的罪。 尽管再心疼,他们也不敢多说什么。 四个孩子干活很认真,只是他们人小力气小,太阳又很晒人,碰上稻子之后就浑身痒痒,才割了两小把水稻就喊放弃了。 金毓给他们喝了一点水,坐在阴凉处歇息,让他们看大人干活。 起先四个孩子都会认真的看着,但没一会儿他们就被田里四处乱飞的蚂蚱给吸引了。 金毓割了一堆水稻,一回头就看到四个孩子都在追着蚂蚱跑,原本用来装水的水囊,被他们拿来装蚂蚱了。 金毓:“......” 蚂蚱是一道美食,尤其是明国的蚂蚱,更是美味无比。 割完水稻,金毓就帮着孩子们捉了不少蚂蚱,打谷子的事儿就交给其他人,她带着四个孩子回去洗洗,做油炸蚂蚱给他们吃。 夕阳西下,彩霞满天,田地里人影繁忙。 给孩子们洗了个澡,金毓把他们带到灶房,让他们帮着一起处理蚂蚱,去除翅膀和头,淘洗干净,沥干水,油起锅烧油五成热,放入蚂蚱,炸至金黄捞出,香味从灶房弥漫到外面,引来一些狐狸、鹰、猴子扒在窗口张望,还流着口水。 “好香!”四个孩子也流出口水。 迫不及待的想要尝尝,被金毓拦住:“等冷一些再吃,现在还很烫。” 四个孩子哦了声,就围着小桌子而站,眼巴巴的看着大碗里的蚂蚱,还撅着小嘴使劲的吹呀吹。 待蚂蚱凉一些了,不用金毓喊开始,他们就直接伸手抓着吃了,入口香香脆脆的,一个个吃得跟小猪似的,好不欢快。 粮食收成完毕,金毓做了个记录,然后发现,今年所种的每种粮食都比去年增产了百分之五,水稻最高已经达到亩产一千三百斤。 金毓咋舌:“灵泉不愧是灵泉,不用杂交水稻种子,也能种出高产水稻,神奇!” 叮! 感受到了什么,金毓眸光一亮,从空间里掏出手机,果然,粮食大丰收之后,手机又升级了,空间再次变大。 金毓大喜 ,意念一动,往空间种植了各种农作物,粮食、树木、花草,一样都不少。 她的这个空间,已经自成一方小世界了! 晚上,金毓跟梁元分享了自己的喜悦,梁元立即找了几个侍卫和侍女看着熟睡的孩子们,带着金毓去了牧场,试着将野牛王这些大型野兽装进空间中。 依旧是需要金毓用手触摸之后才能装进空间。 看着眼前这个没有蓝天白云黑夜的陌生地方,野牛王、野牛群、疾风、马群都有点懵。 “哞!”野牛王瞪大了牛眼,看到不远处有青草和泉水,立刻眼冒星光的狂奔过去,吃草喝水。 哞!这里是什么神仙地方,青草和水都好好喝! 其他动物也跟着野牛王吃草喝水,一入口就停不下来了,太好吃了! 正兴奋着,众动物忽然觉得身子一轻,眼前白光一闪,回到了之前住的木棚中。 “哞!”野牛王不爽了,它嘴里还含着青草。 送俺老牛回去! “壮壮,你们喜欢刚才的那个地方吗?”金毓笑嘻嘻的看着动物们。 众动物使劲点头。 喜欢,肯定喜欢的,那里的空气和吃的都超级好。 金毓笑着说:“还想再去一次吗?” 野牛王哞了声,不仅一次,还想一辈子留在那里。 金毓诱哄道:“那个地方是我创造的,只有我才能带你们进去,想住在那里,你们就必须乖乖听我的话,青草树叶水果鱼肉随便你们怎么吃,但绝对不能搞破坏。” “另外,你们不能一直待在里面,只能偶尔进去一次。” “以后我们若是要出远门,你们想要跟随,我可以把你们送进去,走到哪里带到哪里。” 收完粮食后不到一个月天气就转凉了,百姓们又开始播种适合在冬季种植的农作物。 梁元和金毓带着孩子们来到军营,见了孟飞豹等人,如今的孟飞豹已经凭借实力坐上了将军的位置,孟飞云成了军师。 明国的人虽然不多,但将士却不少,有一万两千多人,几乎每家每户都有壮年男人参军。 不仅有男兵,军队还有女兵,人数只有一千,全部听命于金毓,最先跟着金毓的那百个侍女,除了陆小悠嫁给了丁风,少部分留在了梁庄,其余都在女兵中,成了真正的女将。 无论男兵还是女兵,个个都能以一敌十,且都是识字的,书院每年开学前十天,所有学生都必须来军队进行军训。 日后若是有孩子长大后想要当兵,也可以凭本事考入军队。 孟飞豹二人是第一次见到三胞胎,自从加入军队之后,他们无时无刻都在忙着训练,提升自己,一直没有去梁庄,三胞胎的满月宴和周岁宴都没有去参加,只是送去了贺礼。 认识了孟飞豹二人之后,梁元和金毓又带着三胞胎在军营四处走动,让将士们都记住他们家这三只的长相。 金毓夫妻二人带着孩子们在军营一日游的时候,赤云国,皇宫,龙千羽看着眼前包装精致,味道独特的酒问:“这是什么酒?哪来的?” 第274章 李信想起了一切 身后的老太监当即上前恭敬道:“回皇上,此乃葡萄酒,是苏家人从龙城国购来的,听说此酒是限量售卖的,苏家人预定了许久才买到十瓶,全送入了宫中。” “葡萄酒?龙城国何时有这等东西了?”龙千羽再次尝了一杯葡萄酒,他并不是很喜欢这种酒的味道,但的确挺好喝的,很独特,因此心中好奇,下令宣苏华进宫。 将葡萄酒送进宫里的时候,苏华就猜到皇上肯定会召见自己,所以早已经做足了准备,待宫里来人,立马就跟着进了宫。 龙千羽也没有拐弯抹角,直接问出自己心中好奇的:“葡萄酒可是龙城国自己酿造的?” 苏华拱手恭敬道:“回皇上,臣也不清楚,只知此酒是在龙城国京城中一个名为明悦的大商场中售卖,每月限量千瓶,价格极其昂贵,草民找人打听了,明悦商场并不属于景家,是一群神秘人开的,只是景家与那些人的关系极好。” “景家?”龙千羽俊眸眯了眯,龙城国虽然只是第三大国,排名在赤云国之下,但却是他最忌惮的国家,尤其是景家,这个家族看似只是商贾家族,但其势力错综复杂,底蕴很深,比龙城国皇族还要可怕。 龙城国是经济大国,是诸国之中最为富有的,国库年年充实,从不缺银子粮食这些东西,各国都羡慕得很,可传言里,景家的金库却比龙城国国库还要多几十倍,和各国的商人都有合作,只要景家一个不爽一声令下,断绝与哪国合作,那个国家就会陷入经济危机。 所以,明知景家是个威胁,却没有国家敢正面与景家杠上。 龙千羽近两年一直在让人暗中查探景家,可查到了都是些没用的东西。 葡萄酒能闻名到赤云国,可见其魅力,若真是景家酿造的,景家岂不是又要发一笔大财,其财力更是势不可挡。 龙千羽捏紧了拳头,看着眼前的酒瓶,问苏华:你们苏家能否酿造出比这个更好的果酒? 苏华没有立刻打包票,而是斟酌了一番,长叹道:“只怕不行,太难了,我们自己尝试过,想要做出一模一样的葡萄酒,酒是做出来了,但那味道却和明悦商场的完全不能比,相差太大了!” 龙千羽感到很失望,但并没有难为苏华,正想再说些什么的时候,有太监来禀告。 “皇上,逍遥王求见。” 龙千羽让苏华退下,让龙千辰进来。 一脚踏进御书房,龙千辰就直言道:“皇兄,听说你要下旨将护国公家的嫡长女赐婚给臣弟?” 他很气愤,上次皇兄要他娶妻,还说母后染病,没有多少日子了,结果母后却好好的,他反悔没娶妻,皇兄这会儿居然急了,要强制性的给他赐婚。 他实在不能忍! 龙千羽看着他:“是,秦雪玉是京城第一才女,端庄温柔,年龄与你只相差六岁,甚是般配!” 龙千辰不屑道:“什么第一才女,不过是个表面喜欢装揉做作内里狠毒的小丫头而已,皇兄,我可是见过这个小丫头的,亲眼看到她陷害王尚书家的女儿,把人推下水,叫护卫下去救人,想要毁掉人家姑娘的名节,不仅如此,她还亲手划烂了自家亲妹妹的脸,毁了容貌。这样的女人,臣弟不敢娶,也不想娶,还请皇兄请勿下旨,否则臣弟就逃婚给你看。” 龙千羽沉着脸道:“皇弟,你的身份摆在那里,你娶的不是妻子,而是......” 龙千辰苦笑道:“我知道,皇兄是想拉拢护国公府,但是方法有很多种,为何一定要牺牲臣弟的姻缘,皇兄,臣弟也不瞒你了,其实我已有心上人。” 龙千羽有些意外:“是谁?” “段红英!” …… “李大人,小心!” 李信脑袋忽然一阵抽疼,一晃神就被对面的人踹落比武台,脑袋着地重重摔在地上。 四周的锦衣卫纷纷围过来。 “李大人,你没事吧?天哪!你的头流血了!”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61节 李信没有想到,自己只不过是和兄弟们比试武功,怎料会发生被踹下台这种事情,以前都是他踹别人下台的。 李信被送到了太医院。 他的头抽疼抽疼的,有乱七八糟的画面闪过,没一会儿他就疼晕了过去。 一个老太医给他医治,把脉之后,神色凝重起来。 李大人怎么中那种毒? 得知李信头破受伤进了太医院,身为院首的宋神医匆匆而来,却没有看到李信。 “人呢?” 一个药童道:“李大人方才苏醒后,就神色着急的跑了出去,说是要面见皇上。” 宋神医神色大变,来不得说什么,转身就跑出去了太医院。 “不行!”龙千羽拍案道:“段家已经没落,段英红不适合你!” 段红英乃是段塘之女,当年曼军在边境作乱,用计害死了段塘,段家只剩下段塘的妻子和女儿以及一些身有残疾的退伍老将。 若是以前的段家,龙千羽自然会支持龙千辰的,但现在的段家已经不行了,那段红英又是一个桀骜不驯言行大胆的嚣张女子,这样的女子,怎配成为逍遥王妃。 龙千辰丝毫不惧的直视龙千羽的眼睛:“是,段家是已经不复从前,但段将军是为国牺牲的,段家人都是英雄,段家女儿更是女中豪杰,她虽说任性大胆,一心想以女子之身进入军营,被人说三道四,但她所做的一切,不过是想要继承父亲的衣钵,让段家继续保家卫国。” “皇兄,你真的变了,你以前说过,会好好善待英雄后代的,可你却没有做到,切莫让英雄寒了心啊!” 龙千羽冷笑:“你是在教朕如何做一个明君吗?” 龙千辰恭顺道:“臣弟不敢,臣弟只是想说,不管段家是何模样,臣弟非段红英不娶。” “臣弟任何事情都可以听皇兄的,但娶妻之事,臣弟想要任性一回,求皇兄成全。” 他话音刚落下,门外就传来一道声音。 “启禀皇上,李信李大人有要事求见。” 第275章 你又骗我 “宣他进来。”龙千羽淡淡的道。 然后对龙千辰摆手道:“你的事稍后再说,先退下吧!” 这是不想让龙千辰旁听的意思。 龙千辰低垂的眼眸暗了暗,没有多说些什么,告退离开御书房。 皇兄既然说稍后再说,那他的婚事就还有缓和的机会,这便是好的。 一脚踏出御书房,龙千辰抬眼便看见了等候在外的李信,李信没有与他多言,只是行了个礼,抬脚走进御书房。 龙千辰没有多想,转身离开此处,打算去一趟慈云宫,那是太后所住之处。 可还未走一会儿,就看到了宋神医,见他神色匆忙,龙千辰忙将人拦住。 宋神医拉住他道:“王爷,大事不好,李信恐怕已经想起来了!他昨晚没喝那碗药。” 他给李信吃的失忆药,是有时效的,若想一直让李信忘记那段记忆,就得隔一年,喝一次药,为防止李信发现什么,他就将药下在了李信常喝的汤水中,岂料昨晚李信在他走后,吐了,药效大减,今天撞破脑袋受到刺激,李信就不受控制的把那段记忆全记起来了。 “难怪我方才瞧着他有些不对劲。”龙千辰并不感到紧张,见宋神医因为害怕而双手颤抖,他安慰道:“李信已经去见我皇兄了,不过,你不必害怕,此事我一人担着,你只管把责任往我身上推就行了,我皇兄是不会为了这种事要我的命的,但是你就不一样了,所以你一定要听我的。” 龙千辰把宋神医劝走了,自己留在原地站了一会儿,然后看到一个太监匆匆而来。 龙千辰重新回到御书房,李信已经离开,龙千羽让所有人退下,将门关上。 在门被关上的那一瞬间,他拿起一方砚台,砸在龙千辰的额头上。 龙千辰不躲不闪被砸了个头破血流。 “你还是我的皇弟吗?啊?”龙千羽脸色阴沉的走下来,伸手抓住龙千辰的衣领,怒道:“给李信下毒,隐瞒福星之事,龙千辰,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你可知背叛朕的下场?” “知道。”龙千辰沉闷的说:“但我不后悔这么做,此事是我一人所为,请皇兄不要牵连他人,我愿一力承担。” 龙千羽咬牙道:“朕是信任你,才会派你去找福星,结果你不仅辜负朕的期望,还对朕欺瞒,皇弟,你以前不是这样的,你以前很听话的,现在长大了,本领强了,就不听我的话了吗?福星关乎赤云国国运,你怎可欺瞒朕,不仅如此,你还和宋神医联手对李信下毒,害他失去记忆,为了一些外人,你竟敢这么做,你太让朕失望了!” 无论龙千羽如何打骂,龙千辰都是一句,愿一人承担所有罪责。 龙千羽被气笑了,指着他道:“你一人承担是吧!好,那你就把秦雪玉娶了!” ...... 夜,静无声。 “你怎么来了?”段红英半夜吵醒,推开窗户一看,就见龙千辰站在夜色中,背对着月光,身影透着苍凉。 认识龙千辰几年,她是第一次看到龙千辰这个样子,她不喜欢他身上散发的这股悲凉气息。 “堂堂逍遥王,竟三番五次半夜三更潜入我家,你还不要脸了!”段红英如以前一般调侃他。 岂料,龙千辰却忽然道:“红英,对不起,我要娶王妃了!” “娶谁?” “秦雪玉。” “为什么?” “圣旨不可违。” “你说过在这方面,你是绝对不会被人左右的,到头来还是食言了!”段红英自嘲道:“早说过让你别来招惹我,我们是不可能的,可是你偏不听,现在好了,我把心给你了,你却负了我。” 龙千辰声音嘶哑,不敢去看段红英的眼睛:“对不起......” “你走吧!别再来了,不要让你的未来王妃误会,要断就断得干净一些。” 龙千辰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王府的,进入房间后,他直接就倒在了地上,双目睁大,看着房顶。 他承认,欺骗皇兄,隐瞒明国之事是他有错在先,但是他却是无法接受皇兄现在的改变。 什么福星,不过是皇兄想要一统天下的欲望而已! 罢了! 只要他在意的人安然就好。 御书房。 韦光艺跪在地上,小心翼翼的将自己在明国的所见所闻一字一句的说给龙千羽听。 他心底疑惑不已,回到京城之后,他早就已经给皇上说过了明国的事情,当时皇上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现在也不知是为什么,大半夜的把他叫进御书房,把明国的事情再说一遍。 帝心难猜啊! 龙千羽听着韦光艺的话,面上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等他说完之后,龙千羽就挥手让人退下。 韦光艺一脸纳闷的退出御书房。 龙千羽看着手中葡萄酒瓶,陷入沉思。 韦光艺口中的明国和李信所说的有些不一样,李信口中的明国更繁荣一些,龙千羽相信韦光艺和李信都肯定不会骗他的,两人眼中的明国之所以不一样,问题只怕是出在明国那边。 明国在藏拙。 目的是为了让诸国对明国失去兴趣,毕竟对于诸国来说,不管明国再怎么繁华,也只是一个人口稀少国土渺小的地方,它的繁荣在诸国眼里就是一块很好啃食的大肥肉。 “小小一个部落,竟能发展得这么快,不是福星保佑还能是什么?”结合韦光艺和李信所说的话,龙千羽心里已经能肯定了,两位福星就在当初救了龙千辰的那十四人之中,只是按照龙千辰所说的,那伙人已经成了明国人,只想一辈子留在明国那个安稳美丽的地方。 “想招揽福星来效忠朕,怕是没有那么容易。”龙千羽颇为头疼的道:“不过好在已经知道他们在何处了!” 龙千羽找来两人,派这二人去一趟明国,悄然潜入去打探那里的情况。 “记住,不能让他们知道你们是赤云人,也不可暴露目的。” 待这二人离开,龙千羽又叫来一老太监:“段家嫡女不是一直想要进入军营吗?朕给她这个机会,让她跟他父亲一样,镇守南方边境。” 龙千辰得知段红英可以参军这事的时候,已经是十天之后,段红英已经和家人离京七日,踏上了去往南方边境的道路。 龙千辰怒了,站在城墙上咬牙看着南方:“皇兄,你说过,不会动她的,你又骗我!” ...... 立冬前三天,金父、金母、左七郎回了明国。 因距离太远,左春草怀孕之事,一直没能告诉金父金母,以至于两老一回来,看到左春草肚子微微拱起,都被惊喜到了。 “我家虎子要当爹了!”金父笑声震天响:“我盼了这么多年,终于要当爷爷了!” 第276章 金娇喜欢的人 金母拉着左春草的手,柔声道:“娘要是知道你怀孕了,肯定会早点回来的。” 左春草笑着道:“娘,我怀孕没受罪,没有呕吐,吃饭很香,虎子什么都不让我干,天天跟在我身边。” 金母理所当然的道:“他必须对你好,不过男子始终是要粗心一些,还得是我这个当娘的照顾你较好,这样吧,我下次不和你公爹他们去龙城国了,就留在家里照顾你,伺候你坐月子,帮你带孩子!” 金父也道:“龙城国那边已经安稳下来了,我也不急着过去了,这次可以在家多待一些时间。” 他要在家多陪陪小孙孙和外孙们,再不陪,他们就不要长大了,和他这个外公(爷爷)不亲热了! 瞧瞧他家的三个小外孙,许久不见,又长高了好多,口齿伶俐,模样俊俏,变化实在大。 “好久没有给孩子们做饭了,今儿个我亲自下厨,给你们做一顿好吃的。”金母撸起袖子拿上围裙就去灶房。 金娇忙跟上去:“娘,我来帮你。” 见三个孩子和金父玩得开心,金毓也撸起袖子去灶房帮忙 ,左春草也想去,被金母拦下了。 “怀着孕做什么菜,去火炉边坐着烤烤火,别冷着了。”金母把她拉到了火炉边坐下,让金虎守着,这才重新回了灶房。 左春草无奈笑着道:“虎子,我会被你们养懒的。” 金虎老实道:“你懒不了,我大姐说了,怀孕只是个开始,孩子生下来之后才有得你忙的,到时候你偷懒都没法偷,现在你只管使劲偷懒就行。” 灶房里,金母拿起菜刀蹭蹭蹭的切着土豆丝,边切边问金娇:“娇娇,娘出去了这么久,你怎么还没有找到喜欢的人?你是想打算一个人过一辈子吗?” 金娇烧着柴火道:“谁说我没有找到喜欢的人,我已经找到了。” 金母立马停下切菜的动作,扭头看向她,金毓也看了过来:“你有喜欢的人了?怎么没听你说起过。”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62节 金娇嘿嘿笑着道:“最近才喜欢上的,自然没给你说。” 金母兴致勃勃的问:“那人是谁?多大年纪?长相如何?脾气好不好?” 金娇:“娘,你一下子问这么问题,我该先回答你哪一个?” 金母:“全部都回答,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金娇无语:“你干嘛学大姐呀!” 金毓把洗干净的白菜端过来放到桌上:“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金娇:“......” 金娇喜欢的那个男子裴丞相的小孙子,名为裴世龙,二十二岁。 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金毓很是意外:“居然是他。” 金母眼睛亮了亮:“裴家人很不错呀!我女儿好眼光!” 金毓却是不解:“你不是说对他没有感觉的吗?” 金母听出了不对劲之处:“什么没感觉?小毓,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金毓看了金娇一眼:“要说吗?” “我来说。”金娇很淡定的对金母道:“娘,裴世龙曾经想娶我,被我拒绝了,您先别急,听我说完,事情是这样子的......” 裴丞相和顾丞相都年事已高,没有太多精力继续稳坐丞相之位,便告老在家养身,如今的明国只有一个丞相,那就是裴世龙。 裴世龙是丁流的学生之一,是靠实力通过考试和实践以及全名选举坐上的丞相之位。 裴世龙三年前落过水,被路过的金娇所救,金娇还对他做过人工呼吸,这是金毓教的救人方式。 金毓想着这个时代的思想老旧,人工呼吸这种救人方法太过大胆,金娇他们应该不会轻易使用,哪知金娇随了她的性子,大胆开放,竞对一个男子第一次使用这个方法,并且把人救活了,虽然当时金娇救人的时候,并没有什么外人在,但她真的很勇敢,金毓很佩服。 被救活的裴世龙得知金娇亲了自己,觉得自己毁了人家的名节,就想对金娇负责,要到金家提亲,被金娇拒绝了。 当时金娇道:“我不嫁我不喜欢的人,也不嫁不喜欢我的人。” 裴世龙不喜欢她,她也对裴世龙没有什么感觉,她干嘛要嫁给他,赔上自己一辈子,这不是恩将仇报吗? 好在裴世龙是个拎得清,知道了金娇的态度之后,就没纠缠,回家后也没有将此事告诉家里人,而金娇也只给金毓和梁月说过这事,所以除了金毓和梁月,没有人知道裴世龙被金娇救过。 金母呵呵:“好家伙,你们真是翅膀硬了,居然敢瞒着老娘这种事情 。” 她一菜刀砍在菜板上 ,冷冷的看着金娇:“继续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当初既然拒绝了,现在怎么又看上人家了?被灌迷魂汤了?还是脑子进水了?” 金娇“......我脑子好得很,以前会拒绝,那是因为我对他的没有感觉,后来他不知道怎么想的,居然开始追求我,时间长了,我就被感动到了。” 最后,她总结:“总而言之,我已经不是大姐说的单身狗了,你们要为我感到高兴。” 金母满意点头:“嗯,是该高兴。” 她拍了拍金娇的肩膀:“所以,你什么时候嫁出去?” 金娇道:“娘,你这么急着把我嫁出去真的好吗?裴府离我们家挺远的,坐马车也要一个时辰,我嫁出去了你就不能天天看到我这个温柔大方美丽端庄的小女儿了!” 金母:“长得跟我一样壮,你哪来的温柔端庄。” 金娇用手比划了一下:“娘,我的胸比你大,个头比你矮半个头,腰身比你纤细,容貌比你娇美,整体看着比你小一大圈,我一点都不壮。” 金母:“......” 为了庆祝金父金母回家,金兰等人都来了金家这边吃饭,三家人再次齐聚,气氛说不出的欢快。 食不言寝不语,饭桌上金父金母忍着啥也不说,饭后,就赶紧拉着大伙儿围坐在火炉边说个不停。 将他们在龙城国的经历都一一道来。 金母很是兴奋,滔滔不绝:“大国和我们这里还是很不一样的,光是一个京城就比我们明国还大,规矩也特别多,遍地都是当官的,那些千金小姐,今天一个赏鱼宴,明天一个赏花宴,后天一个游湖宴,各种五花八门的宴会。我给你们说,她们办宴会可无聊了,我跟景家的人去过一次丞相府参加赏花宴,花是好花,人却都是一些假惺惺的,和他们处着难受得很。” 第277章 建立属于明国的情报网组织 习惯了明国的美好,金母很难适应外面那些达官贵人和大家族的弯弯绕绕,做什么都需要小心谨慎的,稍不注意就会得罪人,命可能就没了,身份低人一等就要备受欺负,还不能反抗。 龙城国很好,但很多时候都没有自由,还要去应对各种危险人物。 亲身体验了一番,金母才知金父在外面过的日子,比自己想象中的还要辛苦。 金母再次感叹:“景家给了我们很大的帮助,没有景家,我们想在京城立足很难。” 金毓点头:“所以,下次去龙城国的时候,我们要送给景家一个礼物。” 金父问:“什么礼物?” 金毓道:“糯玉米的种子 ,到时候就说是我们在山里发现的。” 金娇道:“爹,糯玉米比普通玉米口感更好,龙城国的百姓肯定会喜欢的,只是很可惜,糯玉米已经没有了,你们今年是无法尝到了,只能等到明年。” 金父哈哈笑着:“明年就明年,爹等得起。” 饭后,金母单独和金娇说了一会儿的话,了解她对裴世龙的喜欢到底有多深。 金娇道:“多深?反正若真要选一个男人过一辈子的话,我想选他。” 金母听明白了,自家小闺女这是彻底的被迷上了。 金母道:“选一个时间,让娘和你爹见见他。” 金父和金母与裴世龙接触不多,对他的了解多是来自金毓和金娇的诉说,不见一面聊几句他们心里不踏实。 金娇没有犹豫,点头应下了。 坐了多日的船,金父和金母早就累了,只是一直硬撑着想和孩子们多处处而已,和金娇说完话之后,金母就抵不住困意,洗洗歇息了。 金父也放弃继续和孩子们玩闹,打着哈欠回屋歇息,临走之前,对梁元道:“我明早再给你把账本送过去。” 梁元点头:“不急,爹先休息好了再说。” 梁元带着金毓和孩子们回了梁庄,金兰一家人也离开金家回家休息。 翌日,辰时三刻。 金父用过早饭,就叫上左七郎去见梁元。 梁元今日没有出门,知道他们会来,一直在梁庄等着他们。 一见面,三人就去了书房。 金毓带着三小只去准备茶点,做的时候也会让三小只跟着动手,做好了就和三小只一起,端着茶点去书房, 三小只端着东西走路摇摇晃晃的,不过好在还是坚持走到了目的地,餐盘中的茶点安然无恙。 看到三个孩子端着茶点走进来,金父心都萌化了,得知三小只也跟着做茶点,更是欣慰无比。 “姥爷的宝贝外孙们好厉害呀!这么小就会动手做吃的,做得还这么好。”金父夸个不停。 三小只骄傲的抬起小下巴。 左七郎也是很佩服三小只,长久不归家,他儿子也学会走路喊人,但只会喊娘,就是不喊爹,他昨晚教了一晚上,今早起来儿子看到他还是会喊娘。 “我陪儿子的时间太少了!”左七郎很是惭愧。 金毓笑着道:“不打紧,以后多陪陪孩子就行了,只要你用心的去陪伴他,他肯定会牢牢记住你这个亲爹的。” 左七郎用力点头。 梁元看了金父和左七郎拿来的账本,明悦商场生意极为火爆,一年时间又赚了不少,葡萄酒不仅在龙城国京城上层畅销,还传到了其他国家,很多他国商人慕名而来 ,想方设法的在明悦商场大肆采购,想和明悦合作。 金父道:“还有一个好消息告诉你们,晏飞航和景欢成亲了,景欢是景恒失散多年的亲妹妹。” 金毓:“这个我们知道,上次你们回来的时候跟我们说过,只是他们两个人怎么会走到一起了呢?我就挺好奇的,那个晏飞航好像娶过妻有过孩子的吧?” 晏飞航比景欢大九岁多,早已有妻儿,被晏朗陷害的时候,他的妻儿被连累身死,如今他是孤身一人在龙城国拼搏,并且和明悦合作,成为了明悦的第一金匠大师。 金父点头:“他是有过妻儿,但是景家不在意,景姑娘更是不在意,甚至觉得,她和晏飞航很有缘分,因为他们都有着不凡的痛苦经历。” 左七郎沉声道:“我能感觉得到,晏公子很想报仇,他眼神时刻都带着痛楚。” 金毓叹道:“那样的仇恨,怎能忘掉,他会想着报仇很正常,但他现在没有那个实力,希望他不会因为仇恨而辜负景姑娘。” 待金父和左七郎离开,金毓将三小只哄睡,请金母看着,和梁元出门。 夫妻二人来到军营,进入一秘密训练基地。 这个训练基地里正在训练三百个特种精英,训练方式是按照现代特种军事训练来的。 “人已经训练好了,随时都可以指派任务。”观摩了一遍精英们的训练过程,梁元带着金毓进入一间屋子,这里面放着许多别致的武器。 金毓的目光从这些武器上一一扫过,道:“时机也差不多了,我们不主张战争,但也容不得别人侵犯,该预防的都得提前防着。” 明国和诸国相距太远,很多消息都很难打听到,避免以后出现什么他们无法掌控的危险,她和梁元训练出了一些精英部队,打算建立一个情报网组织,将精英成员分散到诸国之中,随时掌控诸国的各种消息。 在训练基地待了一下午,金毓二人才回家。 今年冬天格外冷,金父几人回来的第五天,就下起了雨夹雪,随后出现了凝冻,地面屋檐水面都结了冰,百姓们全部蜷缩在家里围着烤炉烤火,无事不出门,书院的学生们全部提前放假,士兵穿着棉衣日夜在外巡逻,帮助有需要的人。 凝冻和雨雪持续了二十多天,这样恶劣的天气,若是发生以前,百姓不知要伤亡多少,但放在如今,却无一人伤亡,因为他们吃穿不愁,房子坚实,军人守护。 冰雪全部融化之后,就到了年关,街道上瞬间热闹起来,叫卖声不断,百姓们纷纷出门置办年货,各处官员也让人搭起戏台,准备新年庆祝活动。 同一时间,三小只和丁洛也在家里进行秘密训练。 第278章 裴世龙 “咚咚咚!”院子里的平地上,金毓敲响锣鼓。 两只小型舞狮跟着鼓声节奏舞动,时不时还会传出兴奋的欢快笑声。 梁元抬着小木凳坐在一旁,看着两只小舞狮表演,看到不对的地方,就出声指点一二。 “乐乐,你的步伐错了!” “萌萌,舞狮的眼睛不是这么眨的。” “安安,你的动作不对!” “洛洛,你速度慢了!”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63节 两头舞狮正是萌萌、乐乐、安安、丁洛四个小家伙,乐乐和安安一头舞狮,萌萌和丁洛一头舞狮。 舞狮是他们为庆贺新年准备的节目,他们将会在新年的舞台上亲自表演,家里人除了金毓和梁元,其余人都不知道,到时会给大家一个惊喜。 “爹爹,我舞不动了,狮头好重!”萌萌的动作停了下来,身后的丁洛也跟着停下。 拿开狮头,萌萌一屁股坐到地上,浑身是汗的喘着粗气:“我要休息。” 另外一只舞狮也停下了,乐乐和安安从狮身里钻出来,也坐在地上大口喘气。 安安抹汗道:“看着别人舞狮挺轻松的,自己做起来好难啊!” 丁洛坐在萌萌身边:“累死我了!” 乐乐看向金毓:“娘亲,我要喝水。” 金毓把鼓棒放下,走过来道:“你刚运动过,不能马上喝水,先缓一缓再喝。” 梁元也走过来道:“既然觉得累,后面还要不要坚持练习?” 四个小家伙没说话,只是一直喊累、 梁元道:“不说话就意味着你们要放弃了,这两只舞狮白准备了,爷爷姥爷他们无法在新年的舞台上看到你们的精彩演出了!” “不,我们要坚持。”安安立马大声说:“我很累,但我不怕累,我要舞狮给爷爷他们看。” 其余三个小家伙也附和,要继续坚持下去。 “我们不会放弃的。” 等休息好了,喝了水,四个小家伙又铆足了劲,钻到狮身下面继续舞动了。 动作很笨拙,许多动作都做不完美,但却很萌很可爱。 金毓看得心底暖暖的,走回大鼓边,拾起鼓棒重新敲打起来。 两只小舞狮充满了干劲。 “他们到底在庄里做什么?为什么不让我们进去?我想念孩子们了!”金家这边,金母和金父站在门外眼巴巴的看着梁庄那边,很想去那边看看孩子们,却又不能去,因为孩子们前几天给他们说了,他们要准备惊喜给大家看,不能被打扰。 金父叹气道:“一天不看到孩子们,我浑身都不得劲。” 金娇走出来:“不得劲就去赶集买年货呗!” 金母唉声叹气:“家里什么都不缺。” 金娇道:“世龙这两天已经忙完了,我和他说好了,明天让他来我们家一趟,见见你们二老。” 金母和金父立马来了精神,双眼亮晶晶的看着金娇:“小妮子,总算舍得把你的心上人带来给我们看了!” 身为明国唯一的丞相,裴世龙很忙很忙,一直没能来见见金父二老,金父二人盼了许久了,现在总算等到机会了。 隔日,卯时。 裴家。 裴世龙早早就起来,将礼品准备好,整理好衣冠,在镜子前左照右照的,确定自己今天比往常更帅,深呼吸了一口气,扭头提着礼品精神抖擞的走出门。 经过院子的时候,他爹打着哈欠从房间走出来,见他提着礼品出门很是疑惑。 “小子,一大早的不吃早饭,你要去哪?” 裴世龙步伐不停:“有事出去一趟,等我回来再告诉你和娘一个好消息。” 他追求金娇,和金娇相恋的事情是秘密进行的,暂时不能告诉家人们,等他讨得了金家二老的欢心再说。 不等裴爹反应过来,裴世龙就提着礼品出了大门。 裴爹追出来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摸着下巴眯起双眼:“小子神神秘秘的,到底在搞什么鬼?一把年纪了不娶妻生大孙子给我抱,整天只知道为民办事,你爹我也是民呀!你咋不为我办点事呢!” “你在这里嘀哩咕噜个什么?”身后传来一道声音。 裴爹吓了一跳,回头一看,见是裴母,按着心口道:“吓死我了!我没干啥?我只是在想咱们儿子的终身大事。” 裴母看着他:“想有什么用,得行动才行。” “怎么行动?” “跟踪。” “合着你也看到儿子出门了?” “我又没眼瞎,废话少说,儿子最近神神秘秘的,我好奇得很,不弄明白我不放心,你跟还是不跟?” “跟。” “那走吧!悠着点,别被发现,把儿子惹火。” 裴家二老脸也不洗牙也不刷,悄悄尾随自家儿子而去。 住在隔壁的裴丞相打开窗户,瞟了眼裴爹二人鬼鬼祟祟的身影,无语的翻了个白眼,把窗户重新关上。 金父、金母、金虎。左春草一大早就起来准备,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的,穿得整整齐齐的坐在堂屋里,金娇一人在灶房做早饭。 她端着早饭走进饭屋放下,来到堂屋见金父几人全坐在那,盯着门外看,就很无奈的道:“你们着急什么,现在还早得很,他没那么快过来的,你们先来吃点早饭成吗?” “成。”金母站起身,昂首挺胸:“吃饱了才有力气迎接未来女婿。” 金娇:“要力气做什么,你难不成要打他。” 金母:“我打你都不会打女婿。” 金父不满:“孩子他娘,你说错了吧!应该是打女婿都不会打女儿才对。” 金虎:“打谁都不对。” 金娇感到头疼:“大姐和姐夫在一起的时候,也没见你们这样子对待姐夫过,为何到了我这里,你们要这种反应呀!” 金父和金母:“你姐和你姐夫跟你和裴世龙不一样,他们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不说,还一起共患难过,金玉良缘,上天给的缘分,你和裴世龙不是,区别还是大的,所以我们必须谨慎,这都是为了你好。一会儿他来了,你别多话,在一旁看着就行,放心,我们不会欺负他的。” 饭后,休息不到一刻钟,院门就被敲响了。 金母等人双眼一亮,精神振奋。 来了! 第279章 我和你娘都知道了 金虎大步跑着去开门,看到的却是金毓和梁元,俩人还带了三小只。 “虎子,我早上领着孩子们做了小笼包,吃不完带来给你们尝尝孩子们的手艺。”金毓笑着说。 三小只小嘴甜甜的喊了金虎舅舅。 金虎喊了金毓和梁元,接过他们手里的食盒,侧开身子,让他们进来。 金毓一家五口抬脚走进院门。 金母几人伸长脑袋看着这边,见是金毓几人来了,并不是裴世龙,期盼的眼神瞬间变得失望了些。 “噫,怎么是你们一家子?”金母还发出了这么一声。 金毓“......这么不待见我们?那我们走。” 她拉着孩子们作势转身要走。 金母立马大喝:“回来,走什么走,逗你们的。” 金毓立马转回身,笑嘻嘻的看着他们:“我们一家五口果然是最受欢迎的,一大早你们就全都在这排队迎接我们,怪让人不好意思的。” 金父点头:“那是必须的,你可是我的大闺女。” 他看向三小只:“还有我的乖外孙们!快过来,让姥爷抱抱!” 三小只笑呵呵的跑了过去,给了金父一个大拥抱,然后又抱了抱金母,小嘴甜滋滋的喊人。 一家人的心都被三个孩子萌化了。 金毓问道:“你们今天是不是有什么事儿?” 金母几人好几日没去梁庄了,没告诉金毓一家裴世龙要过来的事情。 金母张了张嘴,正想给金毓一家解释。 咚咚! 门再次被敲响。 金父赶紧道:“这次一定是他,虎子,赶紧去开门。” 金虎撒开长腿就跑去了。 门打开,只见外面站着一个穿着整齐干净,气质洒脱,面容俊逸的男子。 金虎下意识的笑道:“妹夫,你终于来了!” 裴世龙:“......” 金虎后知后觉意识到不对,赶紧改口:“对不起,我嘴抽筋了,话说错了,是裴丞相才对,丞相,快快请进。” 裴世龙哦哦了两声,抬脚踏进门槛。 一进来就对上了好些个火热的目光。 看到裴世龙,金毓和梁元眼底闪过一丝了然。 原来爹娘他们在等的人是他呀! 外面,看到儿子进了金家的大门,躲在不远处树下的裴爹和裴母都震惊的捂住了嘴巴。 “他爹,儿子平日忙于政事,很少以这种方式和别人家走动的,今日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他怎么会提着礼品去金家,不对头啊!”裴母琢磨着道:“难不成,儿子和金家的二公子成为好兄弟了!” 她说的二公子便是金虎。 裴爹白了她一眼:“就不能是你儿子看上金家的三小姐了!你别忘了,金家还有一个待嫁的闺女,你儿子尚未娶妻。” 裴母眼一亮:“我儿子这么厉害?金家的闺女那可不是一般人啊!想娶她的人多了去了,我儿子能成吗?他那么臭美。” 自从生活好了,她儿子上学后就变得臭美,一个大男人,整天就喜欢收拾打扮,比女人还爱美。 虽然她这个小儿子的确长得比其他儿子俊俏,但这般臭美真让人受不了,娘娘唧唧的。 金家闺女那么优秀,会喜欢她儿子这样的吗?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64节 裴爹却对儿子很有信心:“人都是爱美的,你要相信我们儿子的魅力!” 他拉着裴母道:“走,我们回去,不要打扰到儿子,等事情成了,他会自己来告诉我们的,我们就只管准备嫁妆,不对,是彩礼,准备彩礼就行。” 二老悄咪咪的来,悄咪咪的离开。 院子里,看到金毓和梁元也在,裴世龙早有心理准备,这会儿也没表现出紧张之色,规规矩矩的喊了人,就在金母的招呼下坐下了,随后,金父金母问什么,他就说什么,乖得很。 聊得差不多之后,金母就道:“世龙,你和娇娇的事情,娇娇已经和我们说了,只要是娇娇喜欢的,我们作为父母,是不会反对的。 裴世龙立马起身行礼道:“谢谢老夫人成全。” 见家人们是真的没有为难裴世龙,金娇放了心,笑了笑,转身去灶房做菜。 裴世龙留在金家吃过了晚饭才离开,他一走,金母和金毓就把金娇拉进房间,说女人家的话。 言语之下,都在夸赞裴世龙。 金母道:“我对这个未来女婿很满意,娇娇,现在就看你的意思了,你想什么时候成亲,就让他什么时候上门提亲,他说了,一切都听你的。” 金娇脸上浮现些许娇羞之色道:“就年后吧,年后就让他来提亲。” 金母很干脆:“成,只要不是糊涂的决定,娘都支持你。” 裴世龙坐着马车迎着月色回到家,刚进门就被爹娘拉进了屋子,砰的一声,门被关上。 油灯照耀下,两老双手环抱胸前,嘿嘿嘿的看着裴世龙。 裴世龙眉心一跳:“爹娘,你们想干什么?” 裴爹嘿嘿笑着:“儿子 ,我和你娘都知道了,你老实交代吧!” 裴世龙震惊道:“你们知道我和金虎兄成为结拜兄弟了!” 裴母哦了声:“你果然和人家结拜了,不对,啥玩意,你和金家二公子结拜?” 裴世龙:“爹不是说都知道了吗?有什么好震惊的。” 裴爹爆粗口:“我知道个屁!我和你娘只看见你拿着礼品进了金家的大门,其他的什么也没有看见。” 裴世龙冷笑:“你们跟踪我。” 裴母不承认:“胡说,我们是路过,路过,对,就是路过,你别转移话题,赶紧解释解释,你为什么要跟金二公子结拜!” 裴世龙哦了声:“没什么,骗你们的,没结拜,我去金家是为了见我的心上人的父母。” “心上人?” “对哦,所以,你们得赶紧帮我准备彩礼了!” 新年很快来到,除夕夜这天,金母等人全部去梁庄过年,吃团圆饭。 一家人一起下厨,大人小孩都忙起来,侍卫和侍女纷纷放假,回了家去陪亲人团聚。 初二,暖阳高照,空气良好,不热也不冷,很适合在外游玩。 新年活动在晒谷场举行,一大早就人山人海,各种声音交杂在一起,空前绝后的热闹。 表演从晌午开始,会进行到晚上。 弹琴、比武、跳舞,重复来重复去的表演,看得众人视力疲劳,无聊的打起哈欠,不少人都有了要离开回家歇息的意思。 这时候,却有震天鼓声传来。 “咚!” “咚!” 咚! 三声震天响振奋人心。 众人立马来了精神,纷纷抬眼看向舞台,眸底充满了期待。 瞩目之下,两只喜气洋洋的红色小雄狮雄赳赳气昂昂的踏上了舞台。 第280章 暗龙卫 “咚!” “咚!” “咚!” 三声震天响振奋人心。 众人立马来了精神,纷纷抬眼看向舞台,眸底充满了期待。 瞩目之下,两只喜气洋洋的红色小雄狮雄赳赳气昂昂的踏上了舞台。 “啊啊!!好可爱的两只小红狮啊!” “这么小的舞狮怎么藏人?” “笨,藏小孩不就行了!” “这得多小的孩子呀!谁家这么厉害,居然让小孩表演舞狮,大人都还没研究透呢!小孩就上阵了!” 两只舞狮一上场,立刻引来了全场尖叫。 就连坐在观众席最前方的金母等人都忍不住站起身,对着那雄狮左瞧右瞧的,稀罕得不得了。 “这么好看的小雄狮是谁家的呀!太让人稀罕了!” “雄狮都这么好看,里面的人肯定更可爱,到底是谁家的小娃娃呀?” 明国以前是没有舞狮的,是这两年才开始有的,是跟着孟飞豹和他的那些兄弟们学的,后来金毓觉得挺有意思的,就和梁元商量着,召集更多人的学习舞狮,让百姓们真正的了解舞狮,将舞狮文化传承下去。 场下正热闹议论时,鼓声再次响起,场上的两只小舞狮立刻舞动起来。 一开始还挺好的,动作中规中矩,可没一会儿,萌萌一个后退,踩到了丁洛的脚趾。 “嗷嗷嗷!”丁洛疼得发出惨叫:“萌萌,你踩着我了!你笨啊!” “我不是故意的,你才笨呢!”萌萌很不服气。 “踩我还骂我,萌萌,我不跟你一组了!” 丁洛放手,从狮身内钻出。 然后观众们就看到小红狮的尾巴里走出一个小豆丁,朝着另一头红狮走去,拍了拍红狮的尾巴:“乐乐,我跟你换。” “不要,我不换,洛哥,你赶紧回去,我们在飙烟,不能耍星子的。”乐乐动作没停的拒绝。 丁洛:“飙烟?你说错了,是表演!”对哦,我们现在在飙烟,呸,不对,是表演,哎呦喂,我忘了,萌萌,我回来了!”丁洛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扭头看了一眼场下观众,见大伙儿都在笑哈哈的看着自己,羞得捂住脸钻回了萌萌的小红狮。 “哈哈哈哈,这个小娃子太逗了!” 百姓们笑得欢快。 金母等人却是惊呆了。 陆小悠使劲揉了揉双眼:“刚才那个小不点是我的儿子对不对?” 一旁的丁风使劲点头:“嗯嗯,是我们的儿子,你没看错。” 金兰掐了自己的脸一下:“的确是我的乖孙!” 丁达:“舞狮的小娃子居然是我的孙子!” 众人齐齐看向一旁戴着面具的金毓和梁元。 “这就是你们给我们准备的惊喜?” 金毓摇头:“不不不,是孩子们给你准备的惊喜,我和梁元只是负责训练,舞狮是他们自己选择要学的,他们为这一天准备了很久。” 丁洛重新归位之后,两只小红狮立刻认真严肃起来,摇头摆尾,想把动作做到最美最酷,却总是给人萌萌哒的感觉。 太可爱了! 观众们都被取悦了,气氛因为两只小红狮和鼓声掀起高潮。 咚! 最后一声鼓声落下,一头小红狮上前,蹲在地上,另一小红狮踩到它的背上,嘴一张,一个卷轴展开,写着恭贺新禧四个大字。 “好!好!表演得真好!” 众人纷纷起身鼓掌。 四小只把红狮拿开,笑呵呵的站在舞台上,安安大声道:“接下来,我们要给大家唱一首新年歌,希望大家喜欢。” 四个穿着红色衣服的工作人员上台,给了他们四个小鼓。 乐乐带头敲鼓,带着其余三人一起奶唧唧的大唱:“四季里,收成好,转眼又是新年到,新年到,丰收的新年多热闹,舞红狮,唱歌谣,迎财神,接元宝,家家户户乐逍遥,乐逍遥!” 一句欢快喜庆的歌谣落下,又得到了一片鼓掌声。 四个孩子可开心了,抱着小鼓哒哒哒的跑下台。 兴奋过头,跑得有些急了,乐乐脚下一个不稳,左脚绊右脚,吧唧摔在地上,咕噜噜的滚了几圈。 突如其来的一幕吓着了大伙儿,纷纷起身去扶他,岂料乐乐只是懵了一下,压根就不需要大人扶,很快就从地上爬起来,继续迈着小短腿跑到金母和金父面前。 “姥姥,姥爷!乐乐刚才好厉害!” “姥姥的小宝贝,摔坏了没有啊?”金母蹲下来查看他的情况。 乐乐摆手:“没事,没事,我已经习惯了,我是男子汉,不怕疼,在哪里跌倒就会在哪里爬起来。” 萌萌和安安很赞同这话,认真的点了点头,然后一起伸手摸摸乐乐的脑袋:“摸摸就不疼了!” 丁洛见此,也跟着伸手去摸乐乐的脑袋、 大人们都被逗笑了,目光全在孩子们的身上,夸了又夸。 一旁的百姓们见此,大部分人都认出了金母等人,听见几个孩子的称呼,他们立刻猜到了孩子们的身份,纷纷投去敬畏的目光。 原来是皇子和公主,难怪如此厉害,聪明伶俐惹人爱。 庆祝还在继续,金毓一行人抱着孩子,继续坐在观众席观看表演。 在活动即将接近尾声的时候,有一个便衣侍卫匆匆而来,在梁元耳边说了几句话,梁元神色微动,抬手让此人下去,凑到金毓耳边低声道:“巡卫队在海上发现了两个人,他们说他们是从炤国逃难来的,但左大光却觉得有些不对劲,我要亲自去看一眼。”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65节 金毓点头:“你去吧!” 梁元道:“我可能会回来得很晚,你们不用等我,一会儿先回家。” “嗯。” 梁元起身离开,金母等人见此疑惑,金毓一句他有事就给解释了,金母等人没有多问。 梁元坐着马车来到了海边,那两人被弄晕运到了渡口,此刻正躺在一艘渔船上。 梁元亲自走上渔船去看人,看清了那二人的模样之后,他的目光瞬间冰冷下来。 是龙千羽的人。 这两人是龙千羽的暗龙卫,暗龙是先帝在世的时候,秘密训练的一批堪比死士的暗卫,他们比普通的暗卫更忠心,实力更强,只听赤云皇帝命令,以前听命于赤云先帝,现在听命于龙千羽,他们会为龙千羽做任何事情,包括杀掉他们自己的亲人。 第281章 暗龙卫的实力 暗龙卫不仅冷血无情,还身带剧毒,遇上不能解决的危险时,他们会暗用内力自爆身体,让体内的毒在空气中扩散。 暗龙卫隐藏在市井之中,眼前这两位暗龙卫容貌极为普通,不高不瘦,放在人群里没有丝毫起眼之处,只有认识他们的人才知道,两人的腰椎处有红色龙形图腾,龙是没有眼睛的。 暗龙卫实力很强,不会轻易被左大光弄晕,这会儿应该是装的,送来这里的途中,这两个暗龙卫应当已经记住了路线,将巡卫队的谈话偷听了去。 梁元心底冷笑,还好他认识这二人,否则得出大事,不过,以他和巡卫队现在的实力,想要制服这两个暗龙卫只怕不容易,若是他们自爆让剧毒扩散,明国会死伤无数,需从长计议。 想着暗龙卫极为敏感,避免他们发现自己的打量,梁元很快不动声色的收回了目光,叫来一人,命令道:“好生招待这两位远道而来的客人。” 而后,转身离开。 无人发现,躺在床上的两人耳朵微动了下。 梁元坐着马车回了家,此刻已经天黑,金毓等人已经回到家中,将晚饭准备好。 梁元一进屋,就和家人们有说有笑的坐下吃饭,没有提及暗龙卫之事,金毓等人也不多问,一切都如往常一样。 饭后,金母等人各自回去休息,孩子们全部睡下,梁元这才带着金毓去了一间最靠近牧场的屋子里说话。 “那两人我认识……”梁元低声在金毓的耳边说着话儿。 屋顶之上,有一道人影潜伏着,想要偷看屋里的情况,却发现怎么也看不见,也听不见里面的说话声,便飞身从屋顶落下,悄无声息的躲到另一处视野开放的位置。 他透过窗户看到了屋里正在说话的一对男女。 一条毒蛇悄然出现在此人头顶的树枝上,抬起脑袋就要发动攻击。 咻! 这人反应却比蛇更快一步,闪电般出手抓住了蛇的七寸,正要弄死手中蛇的时候。 咻! 又是一条毒蛇窜了出来。 此人侧身避开,一匕首将蛇砍成两半。 躲在暗处的雪团惊了惊,往野牛王那边看了眼,野牛王立刻从黑暗中跑出,一脑袋撞向那人。 野牛王的此刻的速度和力道,就算是梁元,也得费一番力气才能避开,但此人却是一个跳跃,就如鹰一般飞得老高,从野牛王的头顶飞过,避开野牛王的同时落到一棵树上。 “莎!”野牛王刹住脚,一个急转掉头,再次发威。 那人却又再次躲开,速度快得只剩残影,且在躲开的同时没有发出一点声响。 连续撞了几次,都没有碰到敌人,野牛王怒了,朝着那人一跃而起。 那人却身形一闪,落到了它的背上,手中多出一把匕首,对准野牛王的脖子。 “啾!”一只超大的白头鹰从天空中飞速落下,鹰嘴对准了那人的脑袋。 那人一惊,迅速从野牛王的背上跳下,鹰在半空中来了个减速。 那人落地还未站稳,周围涌出了无数野兽,朝着他扑了过来。 这人丝毫不惧,眸底杀意弥漫。 正要使出浑身解数灭杀这些野兽。 岂料野兽们纷纷转身,用屁股对着他。 “噗!”释放臭屁! 黑衣人暗龙卫:“……” 直接被臭得晕头转向,他暴怒嘶吼,一支箭穿破臭屁气体,射到他的屁股上。 暗龙卫身形一僵,机械般转身。 咻! 又是一支小箭射在他胸口。 暗龙卫身形一晃,再也扛不住,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这次是真正的晕过去了。 梁元和金毓戴着木质防毒面罩从黑暗中走出。 梁元去解决暗龙卫,金毓把野兽们诱哄到一边:“壮壮,你们表现得很棒,这是奖励给你们的。” 她在一个水槽里放了近百斤掺了灵泉的水。 野兽们纷纷兴奋的围着水槽争先恐后的喝水。 只有野牛王站着不动。 它不甘的看了暗龙卫那边一眼,走到金毓身边,用嘴咬住金毓的袖子:“哞!” 甜人!那个丑人好强,我刚才差点被他伤着了!呜呜!俺老牛变弱了,不是最强的了! 金毓安慰道:“不不不,你不弱,你只是年纪有些大了!” 野牛王更受打击:“哞!” 俺老牛不老!俺老牛是疏于锻炼。 它气呼呼的转头,去找自己的妻儿兄弟们,发号施令:“哞!” 都听好了!以后全部跟着俺老牛往死里锻炼,变强!变强!变强! 被敌人骑到背上,给野牛王的刺激很大。 安抚好野兽们,金毓才去找梁元。 梁元把暗龙卫带进了一间密室,给他吃了化功散,让他没了自爆的能力。 金毓看着那暗龙卫道:“他真强,壮壮都差点在他手里吃了亏,箭上的麻药一箭就能麻醉一头大象,他却要用两针才能彻底制服,难怪你对他们这么忌惮,另外一个人我们应该用什么法子抓住?” 梁元警惕的看着眼前昏迷不醒的暗龙卫:“两个暂且都得留活口,把龙千羽的计划和目的弄清楚了,再把他们烧掉,防止他们体内的剧毒扩散。” 金毓皱眉:“赤云先帝真残忍。” 暗龙卫不仅是死士,还是毒人! 他们肯定很痛苦,训练的过程更是惨无人道。 这两个暗龙卫是以炤国人身份逃难而来,化名为曹振和张强。 被抓住的这位是张强。 留在渡口迷惑巡卫队的那位是曹振。 许久不见张强回来,曹振在屋里有了不好的预感。 他透过半开的窗户,看了看外面,见还是有许多巡逻士兵在守着,面色冷如杀神。 “难不成被发现了?” 忽然,屋顶有异样声响传来,曹振顿生警惕。 一道人影从屋顶落下,避开士兵推门快步而入。 才刚入内,一把匕首就落到了他的脖子上。 “是我。”来人低声道。 听出是张强的声音,曹振迅速收起匕首,他看了眼张强,这张脸的确是张强的脸。 “我还以为你被发现回不来了呢!” “我可没那么弱!”张强冷声道:“地方有些远,梁元又极为谨慎,所以多花了些时间。” “收获如何?”曹振坐下来问。 “你我猜的不错,梁元在明国地位的确不一般,所有人对他都很恭敬,他住的地方也是最大,他应该就是明国的君王。” “应该?” “我没有看到或听见别人喊他皇上,只能这么猜测。” 张强说着拿起桌上的茶壶杯子倒了一杯水,随后又跟曹振说自己查到的事情。 曹振听得认真,听完后冷笑道:“韦光艺果真被骗了,明国并不穷。” 他继续道:“我们需早日查清那十四人。” 第282章 升级的奖励,真话丸 张强说完自己的发现,就躺到床上去休息,曹振看了眼他的背影,坐到桌边拿起茶壶倒水,没有用张强用过的杯子,而是拿了另一个杯子。 一杯水下肚,曹振也打算到床上休息,刚准备起身,就一阵头晕,他立马发现不对劲,想用内力逼出毒素,刚催动内力,就砰的一下倒在地上。 曹振没有晕倒,只是身体动不了,他极力的挣扎,想要站起来,身体却是不听使唤,连声音都发不出来。 这时,床上的张强飞快起身,往他嘴里塞了一颗药。 “忍耐力真强,中了那么厉害的毒居然都不晕,那就多吃点。”张强的话音在耳边环绕,曹振来不得听清,脑袋一重 就彻底陷入黑暗中。 张强又往他嘴里塞了颗药。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66节 确定曹振真的晕死过去了,怎么踢都不醒来,他才放了心,拖着人开门而出。 曹振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浑身无力,无法使用内力,张强躺在他身边,和他一样的情况,他们二人的面前,坐着一对男女。 曹振认出了梁元,立刻明白过来自己被设计了,他心底震惊,没想到明国竟有那种出神入化的易容术,能将张强扮演得那么像,连他都无法区分。 还拥有能够将他们二人毒倒的药物。 不愧是福星所在的地方。 尽管心中震惊,但曹振面上却没有表露出半分。 “你们想做什么?这里是什么地方?”曹振声音嘶哑的怒吼:“我们没有得罪你们,你们为什么要如此伤害我俩?快放了我们。” 梁元淡淡道:“你们是没有伤害明国,但你们的身份却做了假,别演了,我知道你们是谁。” 他冷笑道:“你身上有无眼龙形图腾,这是赤云暗龙卫的特有标记,身为赤云人,却冒充炤国难民来我明国,老实交代,你们想要做什么?” 曹振和张强闻言露出震惊之色。 “你,你……你在说什么,我们听不懂。”曹振拒不承认。 梁元淡淡道:“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你们继续藏着掖着有意思吗?我们明国是隐世,但却不是什么都不知道,你们暗龙卫只听赤云皇帝的命令,让我猜猜你们来此作何,不会是来窃取我国机密,好一举歼灭我明国的吧!” “既然如此,那就留你们不得,来人,把他们二人的头颅砍下去,给赤云国送去。” “不不不,别,我们不是来窃取机密的,我们对明国没有敌意,我们老实交代。”张强大声说着,扭头看向曹振:“说吧,把一切都说出来,才能好好聊下去,别忘了我们的任务。” 他不怕死,但不能就这么死了,他必须完成主人交代的任务,弄清楚梁元这些人的情况,判断谁才是福星。 曹振叹了口气,脸色苍白的看着梁元:“我承认,我俩是欺骗了你们,但我们不是坏人,对明国没有敌意,我俩来此是奉命行事,只为了找当初救过逍遥王的十四位恩人。” 他看着梁元和金毓一字一句道:“逍遥王就是你们当年逃难时救过的七公子,他的兄长是我们的主子,乃赤云国当今圣上,我们家主子曾找高人算过,百兽山后面有福星,福星能造福赤云百姓,让所有百姓免受战乱之苦,生活富足,我们家主子为了百姓着想,想要找到福星,便派了我们前来……” 福星? 金毓和梁元面面相觑,忽然想到了前年龙千辰和宋神医等人来这里的事情,他们虽然没有言明福星之事,但他们话里话外都在透露,想让他们三家人跟着他们回赤云国,只是后来被梁元拒绝了。 而龙千辰也承诺了,不会将明国的事儿说出去。 梁元相信龙千辰肯定会信守诺言。 但他们当时来了那么多人,龙千羽只怕是从其他人那里得知了他们三家人的事情,所以才会派暗龙卫来查探清楚。 梁元心中冷笑,为百姓寻找福星?真是可笑,龙千羽分明就是为了自己。 福星……多半指的是他和金毓。 龙千羽还想让他像上辈子一样为他做事? 想屁吃! “这里没有福星。”梁元冷冷的看着曹振二人:“你们来错地方了。” 曹振却大声道:“不,有福星,福星就在你们十四人之中,梁元,明国是很好,但它太小了,金鳞岂是池中物,福星不能屈居在这种地方。你们跟我们走,我皇可答应,让明国成为赤云的附属国,接纳所有明国百姓,护明国平安。有第一大国庇护,明国便无人敢犯。” “你的屁放完了没?”金毓忽然冷冰冰的开口。 曹振和张强一愣。 “明国若真成了赤云国的附属国,岂不是要年年进贡,凭什么?凭你们不要脸吗?”金毓很生气,觉得龙千羽真恶心,事真多。 上辈子害惨了她相公,这辈子还纠缠不放。 梁元为了不再跟他产生纠葛,带着他们三家人躲到了这里,都躲这么远了,那该死的龙千羽怎么还找上来。 好想杀了他! “明国是永远不可能成为赤云的附属国的。”金毓冷声道,从空间里拿出一瓶药,塞到梁元手中。 感受到了她的怒气,梁元立马起身,走过去倒出两颗药丸塞进曹振二人手中。 “你们的话,我不全信。” 真话丸只有十颗,是手机升级奖励给金毓的药品,此药能让人吐露真言,金毓问什么,被下药之人都必须如实回答,想拒绝都不行。 此药好用,量却是有限,梁元做不出来,用完了就没有了。 金毓原本是舍不得用的,想留到关键时候再用,但曹振和张强不是一般人,不用点特殊手段只怕问不出所有东西。,只能用药了。 药入口即化,不到三秒就发挥作用,曹振和张强还未来得及收起震惊之色,头就一阵晕眩,紧接着他们神色恍惚的,傻愣愣的把目光落到金毓身上,一副等候命令的模样。 第一次使用真话丸,金毓心中蛮紧张的,就怕药丸失效。 她试着问了问:“曹振,告诉我你是谁?” 曹振如实回答:“我不叫曹振,我名暗龙五,乃暗龙卫,赤云人,听命于赤云皇帝。” 闻言,金毓放心了,药丸很有效果。 她对梁元道:“相公,审问可以正式开始了!” 梁元嗯了声:“你只管问,我守着你。” 夫妻二人开始审问。 也不知过了多久,二人脸色难看的出了密室。 “没想到,龙千辰和宋神医竟为我们做了这么多。” 第283章 让赤云国换个皇帝 梁元本以为,这一世远离龙千羽兄弟,就不会再连累龙千辰身死,但没想到,到头来,龙千辰还是受到了自己的连累,被龙千羽逼着成为联姻的棋子,娶自己不喜欢的人,还有宋神医。 梁元心中实在愧疚。 “上辈子龙千羽对龙千辰明明很好,什么都会顺着他,从不会做伤害他的事情,这一世却都变了,他们两兄弟......”梁元坐在书房中沉重叹息:“难不成也是因为蝴蝶效应吗?” 坐在他对面的金毓道:“应该是的,你不能再拿上辈子和现在比较了,他们早已经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世界。” “嗯,你说的对。”梁元道:“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还能不能拿龙千辰这辈子的性子和上辈子做比较,按照他上辈子的性子,他看似逍遥自在,却是个重情重义的,无论是爱情还是友情,上辈子他把我当朋友、师父,为我付出性命,这辈子喜欢上了段红英,应该也会为她付出一切。” 但是前世,龙千辰并没有喜欢上任何一个女子,龙千羽也从未逼迫过龙千辰,龙千辰自始至终都是一个逍遥王爷,不上朝,不参与政事,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但是这一世,龙千辰却是经历了战乱,带兵打了无数仗,见证了各种各样的生死,他手握兵权,能说会道 ,有勇有谋,早已经不是上辈子的那个无拘无束的逍遥公子。 他还和段将军的女儿牵扯在了一起。 段红英在上辈子的这个时候,早已经在他的帮助下得到龙千羽的重视,成功建立了女子军为国争光,以第一女将的身份在东南边界镇守边关,得世人敬仰。 这辈子没有他的相助,段红英竟一直没有成为女将,还因为龙千辰这事,以那种方式被送去了南方边境。 龙千羽此举不仅会害了段红英,还会彻底消耗完他和龙千辰的兄弟情。 “我不想让龙千辰、宋神医、段红英出事。”梁元眸光冷然道:“但我也不能主动去找龙千辰给予帮助,免得他多想,以为我在挑拨离间。” 金毓点头:“毕竟这辈子和上辈子是不一样的。” 她转而气怒道:“这个龙千羽真不配当皇帝,真想除去他这个狗皇帝斩草除根。” 这话说说可以,但做起来很难,尤其是龙千羽还是龙千辰的亲哥,除非龙千辰不要他这个亲哥了,要跟他争皇帝之位,那么她和梁元肯定会毫不犹豫的伸出援助之手。 梁元神色发狠道:“我也很想除去他,只是我必须顾及龙千辰的感受,现在也不知道他的处境是什么样的,心中有什么想法,或者有什么计划,我们不能轻举妄动。” 金毓道:“只能让千机楼去查了。” 千机楼,是金毓和梁元让人去赤云国暗中建立的势力,他们的人抵达赤云国还不到一个月,也不知千机楼是否已经建立起来。 “那两个暗龙卫该怎么处置?”金毓道:“他们体内都是毒,已经不能称之为人了,灵泉水对他们也没有任何吸引力,我们目前没有驯服他们的办法。” 除非手机能够再次升级给她一点特别的奖励。 梁元也有些犯难:“杀了有些可惜,我们杀了这两个,龙千羽还会派其他人来,他已经缠上我们了,想躲是躲不了的,我也不想再躲了。” 金毓道:“把上辈子的仇恨给他算上。” “等我研究一下,看看手机里有没有什么能够对付暗龙卫的东西?”她拿出手机,刚打开,就看到了一个弹框。 又升级了! “恭喜空间粮食成熟?” 金毓睁大双眼,随即欣喜无比。 “相公,手机又给我惊喜了!” 她意念一动,就看到了空间里,几块水田里的水稻金灿灿一片,竟已经全部成熟。 这才种了两个多月,没有经过阳光照耀,没有做防虫害处理,水稻居然就长好了,且粒粒饱满,竟比外面的粮食看着还高产。 “空间里种出的粮食,也能让手机升级。”金毓笑得贼开心,随后又犯难了:“人进不去,怎么收割庄稼,难不成让动物们帮忙?它们又不会使用农具。” “不管了,先试一下。” 金毓意念一动,心中默念收割,唰的一下,画面一转,空间里成熟的水稻眨眼就被收割完毕。 “我去,神奇到家了,这也太简单了!” “打谷,晾晒,收入粮仓。” 随着金毓的几个意念,粮食全部收获完毕,放入了充当粮仓的木屋中。 梁元看不到空间里的一切,只是看到金毓在他面前自顾自的自言自语的,说着奇奇怪怪的话儿,仔细一听才听明白她是在说些什么。 处理完粮食,金毓意识回笼,她激动的抓住梁元的手道:“相公,我觉得我就像一个神仙,我又开挂了!” 梁元哦哦了两声,轻拍她的背:“别太激动,口水都溅到我脸上。” “嘿嘿,不好意思哦,我给你擦擦。”金毓拿出帕子给梁元擦了脸,这才拿起手机看有没有什么奖励。 “这是啥?万能驭人丸?还只有两颗?”金毓看着手机上的显示目瞪口呆。 手指点击一下,手中立刻出现了两颗黑乎乎的药丸。 金毓眨巴着看向梁元:“这该不会是给那两个暗龙卫准备的吧?” 梁元也是佩服老天爷了:“应该是的。” 金毓心情很激动:“给他们吃了,他们就会成为我的人了,啊,不是,是忠心的仆人!” 这两个暗龙卫可是很厉害的,真要成了她的仆人,那以后,哦吼吼吼吼,就能直接打入敌人内部了! 哇咔咔咔咔咔咔!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67节 “金手指,爱死你了!”金毓起身拉住梁元的手:“走,相公,我们现在就去找那俩人做试验。” “好嘞!”梁元心情愉悦的应着。 夫妻二人很快出了书房,迎着清晨的第一缕光芒去了牧场密室。 野牛王正雄赳赳的守在密室之外, 见金毓二人过来了,立马上前讨水喝。 “哞!”甜人,俺老牛一步都没有离开,犯人老实得很。 金毓摸了摸它的脑袋:“真乖,辛苦你了!” 她给野牛王喝了水,这才和梁元进入密室,野牛王继续守在外面。 第284章 梁振梁强 因为浑身血肉都是毒,曹振和张强几乎百毒不侵,他们原以为体内的化功散要不了多久就会失去效果,但是过了许久,他们还是无力。 曹振面色冰冷道:“明国的毒还挺厉害的。” 张强道:“我们该不会永远都好不了吧?” 两人嘴上这么说,心中却是没有什么起伏,他们会听命于主人演戏装傻,但却不怕死不怕痛,什么都不怕,就算主人让他们自杀,他们也会毫不犹豫的举刀把自己的脖子砍下来。 “吱呀!”门被打开。 听到开门声,曹振二人立马闭上嘴,抬眼看过去。 见金毓和梁元一脸笑容的走了进来,俩人眨巴了下眼睛。 曹振道:“你们愿意放了我们了?” 张强蛊惑道:“成为主子的人,会是你们这辈子做的最对的决定。” 金毓好笑道:“都成为阶下囚了,还在为你们的主子说话,你们的忠心真令我感动。” 梁元道:“你们说的没错,明国很小,需要大国庇护,但是我们不能直接相信你们,若想要我们信你们,你们就吃了这两颗药。” 金毓把药丸拿了出来:“吃了,我就放了你们,让明国成为赤云的附属国。” 曹振和张强心中有疑,没有相信梁元二人的话,可想着他们体质特殊,是毒不死的,也不会受人控制的,就答应了金毓。 “好,我们吃。” 俩人吃力的伸手,拿过金毓手里的药丸,放进嘴里,曹振边咀嚼边道:“我主真心待明国,我俩不惧怕你们的试探,此药我们已经吃了,你们......” 他还未说完,嘴里的药就迅速融化,窜进他的喉咙,再蔓延到四肢百骸,直冲天灵盖。 叮! 曹振和张强只觉得脑中似有什么在响,使得他们脑中一片空白,一张人脸凭空出现,深深刻印在他们的脑海中。 金毓和梁元期待的看着曹振二人,他们看不到药丸在曹振二人身体里发挥的作用,只见这二人眼神逐渐涣散,就跟死亡降临了一般。 咚! 曹振二人整整齐齐的闭上眼倒在了地上。 金毓眨巴着双眼:“这......他们不会死了吧!” 梁元也不确定:“应该不会,你的奖励从未失效过。” 他话音刚落,曹振和张强就猛地睁开眼,从地上奋力的爬起来,直直的看向金毓,恭恭敬敬的跪着,叩拜,大喊:“参见主人!” 金毓和梁元:“......” 这是成了? 金毓轻咳一声:“不必行此大礼,起来吧!” “谢主人!”曹振二人当即从地上起身,但驭人丸只是驯服了他们,并不能为他们解除化功散的毒,因此俩人在地上挣扎半天,都站不起来。 “起!”二人却是不放弃,主人说让起来,他们就必须要起来,于是二人互相搀扶着,继续试着爬起,摇摇晃晃站起身,腿脚还未站直,吧唧,俩人摔回了地上。 然后继续爬起......不完成命令不罢休。 金毓赶忙道:“你们等等,先别起来。” 俩人立马就趴在地上不动了。 金毓嘴角抽了抽,和梁元对视一眼:“效果真不错,只是不知道是不是装的。” 小心为上,她蹲下来问了曹振二人几个有关龙千羽的问题。 “你们曾经的主子有没有什么不良嗜好?” 曹振回忆道:“旧主子放屁不脱裤子。” 张强也认真回答:“旧主子抠脚丫不洗手。” 这是他们亲眼看见的。 梁元:“......” 龙千羽的形象没了! 虽然这种事情很多人都会干,但是龙千羽这么干,还被两个暗龙卫亲口说出来,这种感觉真是一言难尽。 金毓实在忍不住笑出声,继续问:“你们的旧主子还有什么秘密,都说出来。” 曹振二人如实告知,暗龙卫有多少人,暗龙卫训练基地在哪,龙千羽给他们下过多少命令,他们当初是如何被训练的,全都说了出来。 还说到了龙千羽派暗龙卫暗中监视龙千辰之事。 龙千辰带兵打仗多年,在军中积累了威信,武臣都十分敬佩龙千辰,龙千羽感受到了威胁,加上龙千辰一直不肯成亲,好几次违反他的命令,龙千羽开始猜忌这个弟弟,在龙千辰从明国回来之后,就派了两名暗龙卫暗中监视着龙千辰。 “这个龙千羽,真是让人恶心。”金毓皱眉继续问:“暗龙卫可有死穴?” 曹振和张强同时回答:“暗龙卫滴酒不沾,一旦喝酒,就会毒发身亡,化作一滩血水,方圆二十米之内,皆会受剧毒影响。” 得到这些回答,金毓和梁元便知道,曹振二人是真的成了金毓的仆人,和龙千羽再无关系。 于是,金毓从空间里把化功散的解药拿出来,给了曹振二人。 二人没有丝毫犹豫就把解药吃了。 解药很快发挥作用,曹振二人身上逐渐有了力气,但没有金毓的命令 ,他们依旧趴在地上,不起来,就眼巴巴的看着金毓。 金毓笑了笑:“起来吧!” 曹振二人立刻起身。 金毓道:“暗龙卫没有名字,但从现在开始,你们就不是暗龙卫了,你们是明国人。” 她指着曹振道:“你来这里用的是化名,曹振这个名字就不用了,我夫家姓梁,以后你就叫梁振。” 她转头看着张强:“你就叫梁强。” 梁振梁强二人立刻拱手:“谢主子赐名。” 暗龙卫的训练很残酷,所有暗龙卫都是在幼儿时期就被抓进基地进行训练,成年之后,接到的第一个命令,就是去杀掉自己的亲人,成为冷血无情的杀人机器,并且没有名字,只是一二三四五等等数字命名。 目前暗龙卫共有八十人,以实力来排名,排名越靠前越强。 梁振是暗龙五,梁强是暗龙六,在他们前面,还有四个实力更强的暗龙卫。 暗龙卫也是可怜之人,换做之前,暗龙卫是敌人,金毓是不会心疼的,但现在他们二人已经成为自己的人,金毓就真的很心疼。 她道:“你们先在明国暂住,融入百姓之中,体验生活,待时机成熟,我再给你们指派任务。” 梁振二人领命而去,当天就在帝王山附近搭建了两间小屋,住了进去。 他们会听命过普通人的生活,但也会随时保护主人。 第285章 丁洒醉酒,表白梁月 帝王山是明国最尊贵的地方,无人会在山脚搭建房子,所以当看到梁振二人在山脚住下之后,路过的人都很好奇,但是他们知道帝后的脾气,帝王山守卫森严,若没有帝后允许,这二人哪能在山脚盖房子,所以大家都聪明的选择没有多问,只是热情的上去帮忙。 “兄弟,你们二位是从炤国逃难来的?” “你们也姓梁,那可真是太巧了!” “放心在这住下吧!我们明国是个很和谐的美丽地方,你们住久了就舍不得离开了!” 看着前来帮忙的邻里邻居们,梁振二人愣了好一会儿,才回神过来继续忙碌,心里没有一丝感动,只是觉得这些明国人很奇怪,因为他们的心是冷的, 屋子和家具都弄好,帮忙的人才离开,没多久,又返了回来,各自拿了些食物。 “兄弟,你们刚来,没有粮食,这些给你们,先将就着吃一段时间,等天气暖和了,你们就能自己种粮食了!” 看着地上摆放的各种食物,梁振呆愣了好一会儿。 莫名的很喜欢这些明国人的笑脸,他们真的好奇怪好奇怪,他们俩人和他们明明不熟,可他们却对他们这么好,这么好 。 梁振二人接下了食物,那些人很快离开。 梁振和梁强进入屋子,抬凳子坐下来吃东西,吃的是方才那些人送来的红薯饼。 这饼是甜的,但他们二人却尝不出任何味道,他们的味觉受毒素影响,再美味的食物对他们来说都如同嚼蜡。 食物对他们来说,只是一种可以填饱肚子的东西而已。 他们无法从美食中获取快乐。 得知梁振二人在山脚生活得很好,金毓放了心,专心和梁元规划千机楼的事情,边忙还得边照看孩子们,片刻都不敢松懈。 年初八这天,裴世龙和家人带着媒人上金家提亲,金父和金母早已经认定了裴世龙这个优秀的女婿,倒也没有为难,两家人很快有商有量的交换庚帖,把两个孩子的亲事定了下来。 定亲是喜事,金父打算请客吃饭,当晚,三家人全部聚在了一起,喝酒吃肉,十分尽兴。 丁洒不知不觉的喝多了,脸又红又烫,他踉踉跄跄的去了一趟茅房回来,刚到处就看到梁月一个人坐在院子里的石凳上,其他人都还在吃吃喝喝。 丁洒跟没看到其他人似的,眼里就只有梁月了,他笑嘻嘻的走过去,在梁月的对面坐下。 丁洒一手撑着下巴眼神直溜溜的看着梁月:“小月儿,你真是越长越好看了!” 他声音不小,正在照顾孩子们的金毓和金娇听见了,立马抬眼看了过来。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68节 丁洒丝毫不觉,见梁月不搭理自己,就继续叽叽喳喳。 “小月儿,你和娇娇同岁,她要嫁人了,你心里有没有什么想法?” 梁月总算出声:“希望她幸福。” “她肯定能幸福的,毕竟裴世龙是个很不错的男人。”丁洒已经从书院毕业,进入军营当兵,虽然官职不如孟飞豹兄弟二人的高,但能力还是很强的,加上人又很年轻,长得俊逸潇洒,深得明国各个未婚女子的喜欢。 他和裴世龙接触过很多次,算不上深交,却还算是了解的,这个人是个可靠的,金娇和他在一起,定会幸福的。 “小月儿,娇娇说了,她也希望你能够幸福,你与她同岁,也到了嫁人的年纪,她希望你能找到一个好男人托付终身。”丁洒说着话的时候,站直了身体,将自己修长帅气的身材展露出来。 梁月抬眼看了他一眼:“好男人?你吗?” 丁洒继续抬头挺胸。 梁月收回目光:“一点都不像,你只会惹我生气,我还记得你曾经说过,说是娶猪都不会娶我这个傻子的。” 丁洒急了:“有吗?你乱讲,我绝对没有说过这种话,我喜欢你都来不及,怎么会拿你和猪比较。” 梁月低头道:“你说过的,我亲耳听到的,你好好想想吧!” 丁洒抓着头发使劲的想,头发都抓乱了,他什么都没想起来:“我没有说话,你肯定是弄错了,那话不是我说的,是你做梦梦到的。” 梁月却是道:“就是你说的,不是做梦。” 丁洒给了自己的嘴巴一巴掌:“好吧!就当是我说的,我惩罚我自己,你别生气了,我见不得你生气,你生气我就难受。” 梁月懒得搭理他。 丁洒一脸深情:“我都不知道喜欢你多久了,看到他们成双成对的,我也很想跟你手牵手一起走,但是又没有勇气,怕你拒绝我,哎!小月,你别走,你听我把话说完。” 梁月实在受不了丁洒了,起身准备离开,却被丁洒紧紧抓住手,丁洒急切的道:“你知道我以前为什么总喜欢招惹你吗?那都是为了引起你的注意,让你把目光放在我的身上,但好像适得其反,那样反而让你讨厌我了,我挺后悔的,你放心,以后,我再也不惹你生气了,什么都让着你,你喜欢什么,我就跟着喜欢什么,你不喜欢的,我也不喜欢,总而言之,我要妇唱夫随......” “你闭嘴!”梁月冷喝一声。 丁洒立马闭嘴。 梁月头疼的看着他:“你喝醉了!” 丁洒摇头:“我没喝醉,我说的都是真心话,我可以对天发誓,我对你的心日月可鉴......” 生怕他会再继续说出什么肉麻兮兮的话来,梁月赶紧道:“你转身看一下后面。” 丁洒当即转身,对上了一双双满是八卦的眼睛。 金毓等人不知何时,全部站在了他的身后,手中拿着瓜子,边磕边目光火热的看戏。 丁洒顿时浑身僵住。 酒醒了! 他结结巴巴的:“爹,娘,你,你们,你们什么时候来的?” 金兰继续嗑瓜子:“我们一直都在啊!你光顾着和小月说话了,把我们当做了空气。” 丁达朝丁洒竖起大拇指:“儿子,你太有勇气了,不愧是明国最年轻的小将军,爹以你为荣。” 丁风:“四弟,你终于长大了,大哥欣慰呀!” 丁流:“四弟,真没看出来你居然是这样的。” 丁潇:“学到了,学到了!四弟,今晚辛苦你以身试教了!” 遭遇了大型社死现场的丁洒:“......” 我一定是在做梦,眼前的这些人都是假的。 第286章 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丁洒使劲掐了下自己的脸,痛得嗷嗷叫。 他泪流满面。 我滴个亲娘咧!居然是真的。 他真的当众对梁月表白了。 梁月也是羞得不行,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她狠狠的瞪了丁洒一眼,转身就跑了。 丁洒傻愣愣的,金毓一脚踹过来:“愣着做什么,赶紧去追,趁热再加一把火,事情就成了,都表白了,还有什么不敢说的。” 丁洒瞬间回了神,一转头就对上了梁元冷如冰川的眼神。 他哆嗦了下,随后挺直腰背,勇气可嘉的直视了梁元一眼,转身就去追梁月了。 梁元看着他跑走的背影轻笑了声。 丁洒瞬间觉得脖子后面凉飕飕的。 但他现在管不了那么多了,该说的都说了,不该说的也说了,有什么好怕,就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一些吧! 丁洒追出了院子。 梁月气急败坏的往医馆跑。 半路就被丁洒追上,把路堵了。 “小月,你别跑,你等一下,你听我说,我错了,我不该在大家的面前说那些话,可我不是故意的,我是喝多了,对对对,就是喝多了。” 梁月一脚踹过去:“别用喝多做借口,你分明就是借酒壮胆,你让开,我现在不想看到你,我头疼。” “头疼?”丁洒凑过来:“那我给你吹吹。” “滚!”梁月将他推开:“别靠近我,我不喜欢你,我也不相信你对我的感情能有多深你,你只会惹我生气。” 她继续道:“别以为你当着大家的面说了那些话,我就会感动得稀里糊涂的要嫁给你,呸!做你的狗头梦,你赶紧回家醒醒酒吧!” 她一把将丁洒推开,抬脚就走。 丁洒在后不紧不慢的跟着。 梁月就当他不存在。 到了医馆,进去之后,砰的一下就将门关上。 丁洒傻愣愣的站在外面,想了许久,才扶着晕乎乎的脑袋道:“小月,你别生气了,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喝酒了,我答应你,再也不惹你生气了,你今晚好好休息,我不打扰你了,明天再来找你。” 梁月没有一点回应。 丁洒看着医馆的大门许久,才叹气着离开。 他才走不久,一扇窗户就被打开,梁月透过窗户看着丁洒淹没在黑暗中的身影,秀眉轻蹙,轻哼道:“真是个大傻子!” 金毓一行人都很八卦,站在金家门外伸头探脑的看着黑漆漆的夜,却许久都不见丁洒和梁月回来。 金毓长叹道:“看来是没成,四表弟追妻之路漫漫啊!” 梁元扶额:“他追的是我的亲妹子。” 金毓抬眼看他:“别告诉我你一直没看出来阿洒对小月有意思。” 梁元顿了下,随即无奈道:“看出来了!” 金母问:“你想阻止他们。” 梁元:“......不阻止,但考验必须有。” 金兰道:“只要不打死阿洒,随便你怎么考验,娶媳妇哪能不付出代价的。” 丁达和丁风、丁流、丁潇都很赞同。 丁达对梁宏道:“我们两家关系好,跟亲人没什么两样,若孩子们真能在一起,那就是亲上加亲,是好事,你对我们家是很了解的,也知道阿洒是个什么样的,小月嫁到我们家,是绝对不会受任何委屈的。” 梁宏道:“我没说不赞成,关键还得看小月怎么想,今晚闹出这么一出,以小月的性子,怕是要气上一些日子了!” 金娇立刻道:“这个不是事,明天我就去找小月,开导开导她,看看她是什么想法。” 她知道,梁月对丁洒是有意思的,只是不明显而已,且丁洒以前老爱做混账事,惹梁月不高兴,梁月心底全都记得的,还在她面前抱怨过很多次,所以呀,丁洒今晚弄这么一出,梁月不生气才怪呢!她会以为丁洒又在作弄自己的,还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 “嗯,这样挺好的,先让小月休息一晚,明天娇娇去探探口风。”金毓抱着萌萌道:“天色已晚,孩子们都困了,我们先回去歇息了。” “嗯嗯,都回去休息,今晚大家都累了,早些休息。” 三家人各自散去。 梁宏不放心梁月一个人在医馆,就去医馆休息,金毓和梁元送他过去。 到了医馆,见梁月屋里的灯已经熄了,金毓和梁元便没有去打扰,带着三个孩子回梁庄。 丁达一行人回到家,一进屋就看到丁洒倒在堂屋的地上呼呼大睡。 金兰没好气的一脚踹过去:“起来,回你屋去睡。不对,你先别急着睡,先跟娘说说,你追出去之后,都和小月说了些什么。” 丁洒浑身酒气,迷迷糊糊的,啥也说不清楚。 丁达拉着金兰道:“你就别问了,他这个样子能回答出来什么,先让他去歇息,明早你再审问。” 丁风、丁流、丁潇合力把醉的不省人事的丁洒抬回了房间,丢到床上。 “臭小子,看着瘦瘦的,还挺重。” 丁潇甩着手走出屋子,迎面对上了金兰的犀利的眼神。 金兰道:“你四弟都有喜欢的人,你呢?什么时候娶妻?” 丁流就在丁洒的身后,听见这话,赶紧转身走另一个方向。 金兰眼尖的瞧见了,大喊:“你也给我站住。” 两个臭小子,一把年纪还不娶媳妇儿,都要变成老男人了! 翌日。 丁潇和丁流天不亮早饭也不吃,就逃也似的去了铁铺和书院。 丁洒头痛欲裂的起来,刚喝了一杯水,就被金兰关在房里审问。 审问中,丁洒这才想起来自己昨晚做的混账事儿,俊脸爆红,和金兰说完,就急忙去了医馆,却没有看到梁月。 梁月和金娇去山里寻药材了,还让医馆里的药童转告丁洒,不许打扰。 丁洒清楚梁月说一不二的性子,就真没追到山上去,留在医馆里眼巴巴的等着。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69节 没多久,梁宏就过来了,一看到他,丁洒瞬间绷紧了神经,站直了身子。 梁宏淡淡的看了他一眼,勾了勾手指头:“你随我去一趟书房。” 丁洒同手同脚的跟了上去。 也不知梁宏在书房里和丁洒说了些什么,没多久,丁洒就满面红光的从书房出来了,一脚刚踏出门,就看到了梁元,他顿时背脊一凉。 还未来得及反应,就被梁元抓住衣领,重新带回了书房。 砰! 门被关上。 第287章 孟飞豹和杨三月 金娇和裴世龙的婚期定在了六月十二,还有很长的时间可以做准备。 为了让梁振和梁强融入明国的生活,金毓请了孟飞豹和孟飞云来陪伴他们。 孟飞豹兄弟二人笑嘻嘻的来了,一来就拉着梁振二人道:“你们加入了明国,和我们就是兄弟了,是兄弟旧的肝胆相照,有福同享,嘿嘿嘿,老兄我十日后成亲,两位兄弟一定要来哈!” 梁振二人将此话记在了心里头,等孟飞豹二人一走,他们转头就将孟飞豹二人的话一字不落的告诉了金毓。 “孟飞豹要成亲了?这事儿我怎么不知道呢!” 他们三家和孟飞豹等人的关系一直都很好,就算身份地位不一样了,但友谊还是在的,除开政事,他们几家都会经常走动。 孟飞豹遇上有趣的事儿,都会和金毓几家人唠嗑几句,但成亲的事儿却是没有。 金毓去问了丁达他们,丁家人也不知道孟飞豹要成亲的事情。 “飞豹要娶的人是谁?”梁宏很是好奇。 孟飞豹今年四十,年纪与他相差不大,一直未娶妻,加入明国之后,天天只想着适应军队的生活,变强升官,带着弟兄们过上好日子,没有时间去操心自己的终身大事。 他所带来的好些个弟兄都娶妻生子了,就他和孟飞云还有一起进入军营当兵的那些弟兄们没有娶妻,军营里女子少,他们能接触女子的时间不多,整天只知道各种训练,哪有时间追求女子娶妻生子。 梁宏原本还想着请人帮忙给孟飞豹等人介绍女子的,还未有动作,孟飞豹就要娶妻了。 丁达摇头道:“没听说过飞豹和哪个女子有什么特别的接触,实在猜不出他要娶的人是谁。” 虽然很好奇孟飞豹要娶的妻子是谁,但那是人家的私事,金毓等人就没有去乱打听。 隔日。 金毓带着三个孩子上街,去彩云镇上的游乐园玩,在游乐园门口,偶遇了孟飞豹和杨三月。 杨三月是裴大于的妻子,九年前,狼头山山塌,裴大于死了,杨三月成了寡妇,带着一岁不到的小儿和三岁的女儿以及中风瘫痪的婆婆生活,日子极为辛苦,多亏有邻里邻居们帮助,才能活下来,后来梁元治好了杨三月的婆婆,让她能够正常行走,不用再躺在床上,虽然不能做什么苦力活,却能帮着照看两个孩子,杨三月的日子才好过了些。 这些年,杨三月为了孩子和婆婆,一直努力生活,再苦再累都坚持了下来,没有改嫁,自己挣钱盖了青砖瓦房,开垦了五亩田地,还开了家烧烤小店,日子算不上富足,却也相当不错,吃穿不愁,孩子也有书读。 看到孟飞豹和杨三月在一起,还带着杨三月的两个孩子,那两个孩子还对着孟飞豹叔叔叔叔的喊,相当的亲昵和依赖,金毓愣怔了下。 然后很快就反应过来了什么,哦了声,呵呵的轻声笑起来:“我总算知道孟飞豹要娶的人是谁了?” 眼光还挺不错的。 杨三月虽然是寡妇,但却是个很勇敢很坚强的女子,比一般的女子强很多,连她都极为欣赏,孟飞豹能看上她,着实眼光不错。 能讨得杨三月的欢心,孟飞豹也挺厉害的。 要知道,这些年来,可是有不少男子都想娶杨三月的,但杨三月为了孩子和婆婆,全都给拒绝了。 金毓本不想去打扰孟飞豹几人,但才刚进入游乐园,陪着孩子们玩了一会儿的沙子,金毓又再次和孟飞豹几人相遇。 这次孟飞豹和杨三月都看到了他们母子四人,主动带着儿女上前来打招呼。 “梁夫人,好巧,你也带着孩子们来玩呀!”孟飞豹很是熟稔的道,也不隐藏自己和杨三月的关系。 金毓笑了笑道:“是呀!家里虽然玩的东西挺多的,但不及外面人多热闹,孩子们非要出来走走,我就把他们带来了!” 已经两岁多的三只宝玩得很嗨,天不怕地不怕,小短腿也很能跑,金毓丝毫不敢移开视线,就怕一转身孩子们就不见了,所以和孟飞豹几人说话的时候,目光从未离开孩子们 。 “你们怎么会在一起?” 孟飞豹都把人带过来了,自是不想隐藏,金毓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好问的,就直接问了这话。 孟飞豹和杨三月对视一眼,二人相视一笑,孟飞豹正要开口,一旁的杨三月的儿子就率先回答了金毓的问题:“梁夫人,飞豹叔叔很快就要和我娘成亲了,以后他就是我爹了,我们会是一家人,所以就走在一起了。” 杨三月女儿也道:“飞豹叔叔说我娘整天忙着做生意,我和弟弟日夜都在读书,他怕我们劳累,就带我们出来走走。” 金毓哦了声,听得出杨三月的儿女都很喜欢孟飞豹。 孟飞豹可真有本事。 杨三月给了儿女一个眼神,让他们去陪着三小只玩,她与孟飞豹跟金毓说会话。 儿女秒懂,立刻就去了玩沙子的地方,和三小只玩在一起。 有大孩子看着,金毓稍微放心了些,和孟飞豹杨三月到一边的休息处坐下闲聊,说话的同时,会时不时的瞄一眼孩子们那边。 孟飞豹当初盖的房子和杨三月家挨得很近,进入军营后第三天,杨三月的儿子爬树抓鸟,一不小心从树上栽了下来,孟飞豹恰巧路过,救了杨三月儿子,俩人就此有了交集。 后来孟飞豹知道了杨三月的情况,心中很是敬佩她,一个女子在丈夫死后,多年不改嫁,凭自己的能力养大儿女,养活婆婆,盖房开荒开铺子,把生活过得有滋有味的,这是多么的不容易啊! 孟飞豹对杨三月产生了兴趣,就时刻去关注她。 时间长了,就把人放在心上了,想着自己一把年纪了,难得喜欢一个人,就不该磨磨蹭蹭的,就对杨三月展开了追求。 先是讨得了杨三月儿女的喜欢,而后得到她婆婆的认可,之后再一举攻陷杨三月。 是的,杨三月的婆婆是认可孟飞豹这个人的,她一直都想杨三月改嫁,不想让杨三月受她和孩子们的拖累,但杨三月很固执,就是不愿意改嫁。 如今孩子们长大了,生活也好了,杨三月婆婆的身体一日不如一日,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想亲眼看到杨三月有个好归属,孟飞豹出现之后,发现他这个人是个有本事也可靠的,杨三月婆婆就极力撮合了他们,成亲的事儿也是杨三月婆婆拿的主意。 第288章 有消息到来 金毓每隔一段时日就会在明国的各个水井以及河水湖泊中撒灵泉水,饮了含有灵泉水的水之后,明国百姓的身体会更健康、健壮、长寿。 但也只是仅限于此而已,灵泉水不是万能神药,无法阻止人体衰竭,也不能治百病。 杨三月的婆婆九年前中风,身体早有暗疾,如今已经到了极限,没有多少日子可活。 金毓再有本事,也无法让她衰竭的内脏器官活过来。 孟飞豹和杨三月本想把成亲的事儿办得低调一些,不想太过铺张浪费,所以就没有告诉金毓一行人,之前会告诉梁振二人,也只是想着他们初来明国,想带一带他们,让他们体验明国的美好,如今金毓已经知道了孟飞豹和杨三月心思一动,也不再去想着什么低调不低调了,真诚了邀请了金毓。 “我明日就将喜帖给你们三家送去。” 金毓几人说完话的时候,杨三月的儿女也在三小只的折腾下给累趴了! 被埋在沙子里一脸生无可恋,完全不想出来。 三小只蹲在他们的身边,拿着树叶子给他们扇风。 “哥哥,姐姐,你们真的不出来吗?” 杨三月儿子裴成宇:“不出,我只想被埋着。” 不被埋着就要陪你们过家家,当小宝宝,他情愿被埋着。 杨三月女儿裴晓琴也是如此想的,她这么大人了,当小宝宝还要拿沙子当奶假吧假吧的吃,羞死人了! “安安、乐乐、萌萌,你们别太过分了,赶紧把哥哥姐姐挖出来,给人家说声谢谢,我们要回家了。”金毓走过来,对三小只严肃的说了声。 三小只立马应下,乖乖的挖沙子,等裴成宇和裴晓琴出来了,就给他们说对不起,还有谢谢。 裴成宇道:“可别说什么对不起,陪你们玩我们很高兴,你们也很可爱,我们是自愿的,我们只是好久没有如此放肆的疯玩了,有些累而已。” 见哥哥姐姐并不讨厌自己,三小只这才放了心,扭头笑嘻嘻的看着金毓,一脸的乖巧。 金毓带着三小只回了家。 待他们母子四人走远,裴成宇和裴晓琴立马又露出了一脸生无可恋的疲惫表情。 裴成宇直接扑过去挂在了孟飞豹的身上:“爹,我走不动了,要背。” 一声爹唤得孟飞豹心欢畅,二话不说就将裴成宇背在了身上,裴成宇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他就喜欢孟飞豹的宽大后背,这种有爹的感觉真好。 裴晓燕也想让爹背,但她是女孩子,已经十三岁了,男女授受不亲,她不能像弟弟一样跟新爹这样亲近,只能羡慕的看着。 杨三月扶着裴晓燕好笑道:“真这么累吗?” 裴成宇摇头道:“娘,你是不懂啊!三个小弟弟和妹妹真的太能折腾人了!看着小小的,爬上爬下却特别厉害,我们差点追不上,梁夫人一个人带这么三个小调皮蛋真伟大。” 他却不知,调皮捣蛋的三小只也是知道累的,上了马车没多久就睡着了,到了梁庄也不见醒来,金毓就叫了两个侍女同她一起把孩子们抱去房间。 三小只睡得迷迷糊糊的,任由金毓和侍女们洗漱,也不吭一声,换上干净衣服被丢到床上之后,三小只拱了拱脑袋,动作跟毛毛虫似的,钻进了被子里,裹在一起,互相拥抱着,睡得香甜。 金毓看得心底柔软。 天刚黑,晚饭做好,三小只才打着哈欠起来,梁元正好回了家,饭后,三小只因为下午睡过了,吃了饭之后,精神抖擞,一点困意都没有,在院子里使劲的闹腾。 金毓很是无奈,和梁元坐在院子里看着孩子们,顺道说说孟飞豹和杨三月的事儿。 梁元听了之后挺意外的,随后道:“孟飞豹有了心上人,那我爹就只能给孟飞云介绍女人了。” 金毓忍不住笑道:“爹对做媒这事还挺执着的,孟飞豹他们带来的那些兄弟里,有两个已经成亲的就是爹做的媒。” 因为都是从赤云国来的,梁宏对孟飞豹等人很关注,见他们这些大男人一个个都一把年纪了还不娶妻,闲着的时候就会动用自己的关系,给孟飞豹的兄弟们介绍几个。 翌日辰时,孟飞豹亲自来送喜帖。 拿到喜帖,梁宏就问孟飞豹:“你弟可有心上人?” 孟飞豹知道梁宏的心思,想着自家弟弟也的确该娶妻了,再不娶,就老得没人要了,就如实告诉了梁宏:“他没有心上人,他整天只知道研究兵法,观察地势,对女人没有兴趣。叔,你人脉广,给他介绍介绍一个吧,我这个做哥哥的,不想看着他孤独终老。” 孟飞云的性子很闷,从不会主动去结交朋友,都是别人来找他,他在军营里的时候挺能说的,但是面对外面的女人,却是字字伤人,一针见血。 就好比上次,有个风韵犹存的寡妇看上了孟飞云,想要与他处一处,结果才说上两句话,孟飞云就老实无比的指出了人家的短处。 说人家,长得壮,鼻子扁,脸上有黑点,腿短...... 气得那寡妇给了他一巴掌,再也不见。 孟飞豹摇头叹气道:“就我弟那样的性子,要是没人帮忙,那肯定是一辈子都娶不上媳妇的,所以呀!宏叔,你一定要帮帮他,我弟的幸福就靠你了!” 梁宏也对孟飞云很无语,但想着他挺可怜的,就拍胸口保证道:“放心吧,都包在叔的身上。”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70节 于是乎,三天后,孟飞云就被孟飞豹从军营里拉出来,去了龙腾酒楼-----相亲。 年后,天气回暖得很快,明国上下开始大种植,家家户户都是一片繁忙。 水稻刚播种下去,左春草就生了。 生了一个大胖小子,足足有八斤,把左春草累得够呛,看得金虎心疼无比,整天忙里忙外的伺候着,大人小孩一起兼顾。 孩子出生当天,金虎就给取好了名字,小名牛牛,大名金宏深。 很快到了洗三,金毓等人全来祝贺,一番忙碌,正要开始吃晚饭时,一只鹰出现,迎着黄昏在金家上方飞了两圈。 金毓立刻知道,此鹰是来找她的。 她当即找了借口,独自去了后院的一个僻静处。 鹰飞了下来,落到她面前的石头上,两只脚上都绑着信件。 金毓取下拆开一看,眸底浮现惊喜之色。 第289章 梁元去炤国 金毓没多久就回到了宴席上,坐回了梁元的身边,见梁元看过来,金毓在他耳边低声说了两句,梁元眸光微动,没有多问。 洗三宴共三桌人,金母和金娇亲自下厨,把看家本事都拿了出来,桌子上的菜五花八门,大家都吃得十分尽兴。 饭后,在金家坐了一会儿,大家才各自回家。 梁宏和梁月回了玉园医馆,他们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医馆歇息。 金毓和梁元带着三小只回了梁庄,马车上,金毓拿出那两封信给梁元看。 “信是袁锦写的,千机楼已经成功在炤国建立。” 袁锦和袁小鱼同属一族,是梁元培养出来的精英之一,被安排到炤国建立千机楼,在炤国打探各种消息。 在他国建立情报网,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袁锦为了建立千机楼,付出了不小的代价,招揽了几个有用的人才。 梁元看了一眼第一封信道:“第一步已经跨出去,接下来就是看他们的能力了,希望他们能够好好发挥强化训练的效果。” 金毓笑着道:“会的,他们都是明国最出众的人才。” 梁元拆开第二封信,扫了一眼后,冷笑道:“炤国内乱?大皇子造反?太子成为丧家之犬?” 金毓摇头叹气:“这些皇族,就喜欢斗来斗去的,为皇位争个头破血流。” 炤国皇帝染上重病,不久于人世,皇位即将落到太子高永康的手中,大皇子坐不住了,就设计了太子,毒死皇上,嫁祸到太子身上,并和淑贵妃一起,掌控了皇宫,还伪造圣旨,废太子。 金毓道:“你上次已经提醒了高永康,结果这货还是输给了大皇子,这个大皇子和晏朗对我们明国一直很有兴趣,真让他坐上皇位,只怕会来找我们麻烦。” 梁元淡然的道:“我们对大皇子不了解,但高永康是个好糊弄的。” 金毓抬眼看着他:“你想帮助他?” 梁元道:“先把事情查清楚再说,我得先确定,他值不值得我们相助。” 梁元看着手中信,最终还是开口道:“我想亲自去一趟炤国,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把握好了,能给明国增加一大助力。” 袁锦一行人的能力还是有限的,炤国和明国距离太远,就算真查到了什么消息,想要传回明国也不容易,他去了那里,才能在关键时候下达命令。 金毓明白梁元是怎么想的,只是心里还是很不舍,但想着明国现在的情况,她还是没有阻拦:“孩子们还小,我无法跟你一起去,你此去要注意安全。” 梁元将她拥入怀中:“放心吧!我会平安回家的。” 在去炤国之前,梁元需要做足很多准备,他将所有大臣召集起来,开了一个隆重的会议,金毓也参与了其中。 两天后,天还未亮,梁元乔装打扮一番,带着十个人坐船前往炤国,此次出远门,除了大臣们和金毓知道,其余人都不知 ,包括金父、梁宏等人和三个孩子。 梁元出远门后,金毓的责任就重了,既要接手梁元的事务,还要教导孩子们,一时忙得脚不沾地。 梁元出海后的第十天,金毓计算着时间差不多了,去找了梁振和梁强。 梁振和梁强一身朴实农民的打扮,在家门口附近开荒地,边挖边撒种子,模样很是认真小心,仿佛挖地撒种子是件很神圣的事情似的。 金毓独自一人过来,看到这二人认真干活的样子,忍不住勾唇一笑。 这二人在明国的这些日子里,一日都没有闲着,天天都在挖地种菜,门口已经开出一亩荒地了,还种上了一些玉米。 金毓还未抬脚走进地,梁振二人就发现了她的到来。 两人仿佛看到了神仙,两眼放光的将手中的锄头种子放下,施展轻功眨眼就来到了金毓的面前,单膝跪在地上:“见过主子!” “起来,不必多礼。”金毓无奈的道,她说过很多次,让梁振二人不用每次见到她都行礼,但这二人就是不听,在没有外人的时候,两人依旧会行这种大礼。 梁振二人起身。 金毓也不拐弯子,直言来意:“今日我来,是有任务交给你们,我想你们回到你们的旧主子身边......” 当天晚上,梁振二人没有和任何人打招呼,悄然离开了明国。 孟飞豹训练完士兵后来找人,扑了一个空。 “梁振兄弟他们人呢?” 金毓带着三小只正要去金家那边,到山脚下的时候碰巧看到孟飞豹在梁振二人家的院子外转悠,知道他是来梁振二人的,就上去说了两句。 “我给他们俩指派了秘密任务,会有很长时间不在家中。”金毓顿了下又道:“你成亲的时候他们俩可能赶不回了,很抱歉。” 一开始孟飞豹是得了她的指示才去和梁振二人交好的,可后来经过相处后,孟飞豹是真的把他们当做了兄弟,也是真心想请他们二人喝喜酒。 孟飞豹不是傻的,一下子就听出了金毓的言外之意,梁振二人所执行的秘密任务肯定不简单,都是为明国做事,他很支持。 “夫人言重了,能为国做事,是他们俩的荣幸,我不是小气之人,他们不能来就不能来,我不会计较的,等他们俩回来了,我再请他们大吃一顿。”孟飞豹十分豪爽的道。 梁振二人不在家,孟飞豹就没有经常带兄弟过来打扰了,不过每隔几天,他都会来梁振二人这里,帮他们打扫院子,给地里的玉米和菜除草。 希望梁振二人回来之后,能够看到地里丰收。 转眼到了金宏深的满月宴。 金虎并没有铺张浪费,趁机敛财,此次的满月酒全部从简,只邀请最亲近的家人和一些好友。 不到十桌的席面,宾客尽欢。 满月酒之后,王三文和左七郎再次出海前往龙城国去送货。 田秀秀的情况已经好了许多,不会再发生以前的那些事情,更不会再胡思乱想,王三文对她承诺了,待第二个儿子长到五岁,他出海的时候,就会把田秀秀母子三人带上。 田秀秀满心欢喜:“好,我信你,我等着孩子们长大,等着你在外面闯出一番天地。” 王三文纠正道:“不是我,而是明国,整个明国,只有我们的国家在外面闯出了一番天地,才是真正的强大,我们也才能过安稳富足的生活。” 这次田秀秀完全不觉得王三文的话有问题了,她很赞同的点头:“你说的对,是我们的明国。” 王三文欣慰的笑了。 他的媳妇儿终于成长了。 第290章 壁虎和四脚蛇 明国的人口每天都在增长,百姓每天都在开荒,扩大土地面积,种植更多的农作物,并没有因为生活已经不愁吃穿而有所懒惰。 金毓在上朝的时候,每次都会对大臣们传达一个思想:“我们的国家并不强,我们还需成长,我们是这个世界上最小的国家,人口少,国土少,诸国都看不起我们,因为我们明国人很穷很落后。” “若想让诸国刮目相看,明国就必须不断变强,不能懒,只有强大了,才能不用去惧怕任何国家,一旦停止前行,那么等待我们的便是灭国危机。 “我们的百姓如今是挺富足的,吃喝玩乐不愁,但也只是仅限在明国之内而已,他们手中的那点儿积蓄若是拿到外面去,那是完全不够用的。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所有人都必须牢记这一点。” 被灌输了这样思想的大臣们深刻的明白了居安思危的重要性,散朝之后每天都会对百姓们传输这样的思想,长久以往,百姓们便越发积极。 每次走在街上,看着那些勤劳的百姓们,金毓都很欣慰。 人口少有人口少的好处,方便管理。 人多了,越杂乱,她和梁元管理起来会更费劲。 以后会如何她不知道,也不能预测,但至少现在她和梁元能让明国百姓不断上进成长。 在外面走了一圈,金毓坐着马车回了梁庄,还未进门,就看到大门口坐着三个小身影,一个个唉声叹气的,小小年纪装老沉。 一看到金毓的马车,三小只立马站起身如小炮弹一般冲了过来,还未等金毓下车,他们就蹭蹭蹭的爬上了马车。 “娘亲,你去哪里了?出门都不带我们一起,我们生气啦!”安安气呼呼的道,脸颊还鼓鼓的。 乐乐也双手环胸:“对,很生气,特别特别的生气,爹爹不在家,娘亲不带我们出门,我们无聊得玩土了!” 萌萌拍拍自己的小脏手:“我无聊得抓了好多四脚蛇。” 这话就不对头了,金毓头皮发麻的问:“你抓了什么?四脚蛇?在哪?” 萌萌察觉到了什么,缩了缩脖子,转身就想跑。 还没跳下马车,就被金毓揪住了衣领:“带我去找你的蛇。” 前两天她给三个孩子讲了小壁虎借尾巴的故事,三人将故事内容牢牢记住,还觉得很好玩,对壁虎特别好奇。 昨日,三只宝在牧场附近的地里发现了一条四脚蛇,就以为是壁虎,把蛇抓了弄断尾巴,想要观察它的尾巴是怎么长出来的。 结果等了许久都不见四脚蛇长出尾巴,他们就把蛇丢去喂狼了。 而之后,三小只抓四脚蛇上瘾,一看到四脚蛇就上手抓,都不带怕的。 金毓被三小只带到了金母的房间,金母正在床上到处抓蛇。 金毓出门的时候,是金母在照看孩子们,中午好不容易把孩子们哄睡了,就躺在孩子们的床边打个盹,一不小心睡熟了过去,三小只趁着她睡熟悄咪咪的起来,去了田地里面,四处抓蛇,抓了就拿回来,丢在床上玩,把金母吵醒了。 趁着金母抓蛇的功夫,三小只跑了出去,在门外等金毓,也就有金毓后来看到的一幕。 “娘,我来帮你!”金毓将三小只往床边一丢:“全都给我动手,帮忙抓蛇,把被子床单洗干净,否则我把四脚蛇煮了给你们吃。” “不要!哇!我不要吃壁虎。”一想到那脏兮兮的四脚蛇会跑进嘴巴里,萌萌吓得爬上床,一伸手就抓了一条蛇,往窗外使劲扔出。 安安和乐乐也是如此。 金毓一脸严肃,盯着三小只干活,一点都不带商量的,没有一丝心软。 金母是舍不得孩子们劳累 ,但看到金毓那脸色,她还是识相的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在一旁搭把手。 四脚蛇全抓玩,三小只就开始拆被套和床单,拿到井边洗干净,洗的很认真,但床单和被子却是越洗越脏,用手洗不干净,三小只就脱了鞋子,跳进大盆里踩踩踩。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71节 “嘿咻!嘿咻!嘿咻!”还发出十分亢奋的声音,踩水好好玩。 没多久,被子床单没洗干净,三小只浑身湿哒哒。 还好天气暖和,三小只并不会冷。 金毓很无奈的和金母把三小只抱回房间,洗干净换上衣服,有两个侍女过来将床单和被子洗干净。 吃了晚饭后,三小只抬着下巴眼神晶亮亮的看着金毓:“娘亲,明天我们还能继续洗被子和床单吗?” 金毓点头:“能,我不仅会拿床单被子给你们洗,还会拿碗筷给你们洗,还有我和你们姥姥的衣服裙子,洗完了这些,我还会带着你们扫地、拔草、做饭、做菜、写字、画画、唱歌......” 三小只:“......娘亲,我们错了!我们再也不玩蛇蛇了!” 夜晚。 三小只和金毓睡一屋。 脱掉外套蹭蹭蹭的爬上床,三小只趴在床上双手撑着下巴看着金毓道:“娘亲,爹爹到底在忙什么呀?他都好久没有回家了,我们好想好想爹爹。” 金毓穿着丝质的里衣走过来道:“我也想他了,但是你爹爹是在为明国奋斗,他很忙很忙,我们再想念他也不能去打扰他,我们只能在这里支持他。” 三小只哦了声,大喊着:“爹爹,我们支持你。” 金毓笑了笑,让三小只躺好,给他们盖上被子:“很晚了,不说话了,乖乖睡觉,明天带你们去见小表弟。” 三小只可喜欢小表弟了,白白胖胖的小表弟比布娃娃还好玩。 三小只赶忙闭上眼睛,努力让自己睡着。 金毓轻声唱着摇篮曲:“小宝贝,乖乖睡,梦中有我来相陪,陪你笑......” 嘴里虽然唱着歌儿,但金毓心里却是在思念着梁元,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她就没有和梁元分开这么久过,很不习惯。 等孩子们睡着了,金毓却是久久无法入睡,她起身来到窗边,轻轻推开窗户,看着满天繁星,呢喃着:“ 你在外面可有想我们?” 同一时间,炤国,某个偏僻巷子的茶馆中,黑漆漆的房间里,一道高大的身影也在遥望窗外。 第291章 发现宝石矿脉 越发思念梁元,金毓就越发向往外面,很想出去走一走,但是形势和身份不允许。 进入炎夏,金娇和裴世龙的婚期将近,梁元依旧未归,也没有任何消息传回来。 金毓有些担心了。 三小只也担心。 金父、梁宏更是如此,他们不知梁元去了哪里,只知道梁元去办大事,什么大事他们也不知道,只知道梁元从未这么久不回家,也没有一点消息,他们生怕他出事。 担心了三日后,卯时,用过早饭,趁着清晨天气凉爽,金毓带着三小只坐着牛群进了山里,去视察铁矿山和修路情况。 大山外围修了不少路,多地被开采,四处都有人的脚印子。 因金毓的关系,山里的各种动物习惯了人类的存在,只要不伤害它们,它们很多时候都会和人类和睦相处。 越往大山深处走,路况越发复杂,人影就越少,野兽神出鬼没。 “梁夫人!” 金毓带着孩子刚来到一处草地上,正要休息一会儿,就有一人骑着马儿匆匆而来,有参天古树阻挡,他着急半天也无法加快脚步,好不容易突破了障碍,就被一群野牛拦住了步伐,金毓认出了此人,对牛群道:“让他过来。” 牛群散去,那人得以上前,他从马背上跳下,连滚带爬的来到金毓的面前:“梁夫人,十二分队在山脉东南面两百二十里处发现了一处矿脉,与您曾说过的宝石矿十分相似。” 百兽山很大,不仅连接着大海和赤云国,还是这片大陆上最大的山脉,光是一个背面外围就能容纳一个明国生存,且地域还很宽敞,就算明国人数快速增加到二十万人,居住起来也不会显拥挤。 金毓粗略估算过,这百兽山的面积应该能与现代最大的安第斯山脉相媲美,但资源却比安第斯山脉更丰富,更适合人居住。 赤云国之所以会把如此大的山脉取名为百兽山,不过只是看见了它的一部分外貌,并没有看清全貌而已,谁也不知道这百兽山到底有多大,无人能够横穿。 落后就要被挨打,没有了鬼雾的保护,明国很容易成为众矢之的,所以,金毓和梁元不仅时刻在加强国力,训练精英到外面建立情报网 ,随时掌控诸国动向,还训练出了一批人以野兽为探测器,进入大山深处寻找可用资源,进行全方位开发。 当然,这种开发必须是在不破坏大自然的情况下。 额......他们明国也没有那个能力去破坏这强大神秘的百兽山。 明国的探山队和巡卫队一样,任务都是十分艰巨而又危险的, 探山队共二百八十人,分为十二队,金毓面前的这位男子二十五六的年纪,一脸刚毅,名为孙波,是第十二分队的队长。 他带着队员在深入东南面,耗费五个多月的时间,在那里发现了宝石矿脉,本想联络山里的传信员,将消息传到金毓和梁元的耳中,不曾想,他远远的就看到了金毓的身影,便急忙赶了过来。 金毓得知找到了宝石矿脉,眼底都是喜色,但看清孙波满身狼狈,衣裳破烂,脸上还有好几道被棘刺刮出的伤口后,眼底的惊喜全部化为了心疼。 金毓伸手将他扶起,从挎包里掏出一瓶伤药给他:“辛苦你了,其他人呢?” 孙波感激不尽的接过伤药道:“卑职不辛苦,我们十二分队共计二十五人,除了我,其他人留在矿脉那里坚守着。” 金毓点头:“我知道了,我这就随你去看看。” 孙波难以置信:“您要亲自跟卑职过去吗?” 金毓嗯了声:“我相公最近很忙,抽不开身,只能是我去。” 一旁的三小只跑过来抱住金毓的两只大腿:“娘亲,你要去哪里?带上我们好不好?” 金毓蹲下身,张开双手将他们三个一起抱住:“娘亲是明国的皇后,肩负重任,有些事情是必须去做的,娘亲去的地方有很多未知的危险,所以不能带上你们,娘亲送你们回家去跟着爷爷姥爷姥姥他们好不好?娘亲向你们保证,一定会平安回来的,而且还会给你们带礼物。” 三小只还是吵着要跟着一起去。 萌萌甚至握着小拳头:“萌萌不怕危险,我很强大,我可以保护娘亲。” 安安摸着自己的脑袋,一脸认真严肃:“我也可以使唤牛群一起保护娘亲。” 乐乐指着被参天古树遮挡的天空:“我可以骑着海辰在天上保护娘亲。” 萌萌和安安眼睛一亮,一起看向乐乐:“带上我们一起。” 金毓双手叉腰:“你们想得美,还想上天,做梦还没醒哦!都给我回家去!” 不管三小只如何央求,金毓都不心软,带上他们和孙波出了山。 梁宏去了铁铺,医馆里有病人,梁月忙得抽不开身,金毓把三小只交给了金母和金父,找来雪团一家安抚好他们。 待孙波休息好了,与裴世龙说一声,让他代管朝政,金毓才带上十个实力出众的侍女和孙波一起进山。 因距离很远,此次进山会去多少天,金毓也不知道,以防万一,她将野牛王一家子全给带上了。 有野牛王护航,一路上都很顺利。 走在牛群中,孙波不由得挺直了背脊,只觉得好风光,看着金毓的眼神透着崇拜。 梁夫人太厉害了! 山里的路不好走,与平路完全不一样,每一步都极为耗体力,且又是夏季,越往深处走,蚊虫叮咬越是厉害,金毓又是那种特殊的体质,尽管有驱蚊药物保护,她身上还是被咬出了许多包。 又痒又疼! 晚上睡觉的时候,帐篷之外,还时不时会有许多奇奇怪怪的蛇虫鼠蚁出没,金毓甚为疲惫,这比跨越羊驼山的时候还累人。 山路也比羊驼山陡峭数十倍。 探山队能深入几百里处找到宝石矿脉可真不容易。 五天后,穿过参天古树森林,来到一处沼泽地,孙波走在前面的道:“夫人,这处沼泽地很是危险,里面不仅有个头极大的鳄鱼,还有毒气,这毒气会让人产生幻觉,我们之前路过这里的时候,有好几个队员就着了道,若不是有探山兽守护,我们的人会死伤一大半。” 他口中的探山兽便是金毓用灵泉水训练出来同探山队一起探寻大山的野兽,狼、大虫、花豹、黑豹都有。 探山队里的每一个队员都有一只探山兽,孙波的探山兽是一只大虫,也是十二分队中最凶悍的野兽,被留在宝石矿脉同队员们一起守着那里。 “夫人,你跟着卑职的步伐往这边走。” 孙波话音刚落,前面的沼泽地,就猛地冒出了一只大鳄鱼的头颅。 第292章 明国的探山队 近五米长的鳄鱼,就那么出现在金毓的视线里,用一双可怕的眼睛,紧盯着金毓火热的看着。 “夫人,小心!”孙波下意识的将金毓护在身后,拨出腰间别着的大刀。 那十个侍女也拔出剑,护在金毓面前。 鳄鱼对孙波和侍女们毫无兴趣,尾巴一甩就从沼泽里爬出来,向金毓靠近。 “孽畜休要过来!”孙波就要发动攻击。 野牛王快步过来,用脑袋拱起一块大石头,砸向鳄鱼。 “啪叽!”鳄鱼被砸得重新回到沼泽地中,晕了过去。 石头落在沼泽地上,没一会儿就陷了下去。 “夫人,趁现在,我们赶紧走。”孙波说着,朝前开路。 侍女和野牛王护着金毓紧跟其后。 穿过了沼泽地,那只鳄鱼依旧昏迷着。 金毓回头看了沼泽地一眼。 这么大的鳄鱼,实在少见,可惜了,没能收进空间里。 当天晚上,金毓一行人在一处平地上歇息,睡在帐篷里的时候,金毓闻到了一股味道,这味道和白天沼泽地里散发出的味道是一样的,她皱了皱眉,想到了什么。 起身掀开帐篷的帘门,悄声走出来。 “夫人,你怎么还未睡?”守夜的孙波看到了她。 金毓淡定的道:“我想方便一下。” 孙波正想叫醒一个侍女陪着金毓,金毓摆手道:“别喊,赶了一天的山路,大家都累了,让她们好好休息休息,我一人就行,别忘了我的能力,我可是山中女神,你继续守夜,不用管我。” 金毓说着就走进黑暗中,孙波无奈,只能守在原地。 野牛王睡在一棵巨大的树下,听到动静就跟在金毓身后,金毓回头无奈的看了它一眼:“你跟着我可以,但千万不能出声,我没让你发动攻击,你就不能随意攻击。” 野牛王点头。 一人一牛越走越远,那股沼泽地的味儿越来越重。 没多久,野牛王似感觉到了什么,散漫的眼神瞬间狠厉起来,加快速度就要冲到前面,被金毓拉住了牛角。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72节 “说好的不能冲动的。” 她说话的时候,前面的草丛里传出莎莎声,紧接着,黑暗中,一个庞然大物走了出来。 借着月光,金毓看清了它的样貌,正是白天沼泽地里的那条大鳄鱼。 嘻嘻,果然跟来了! 金毓心底欢喜,她就知道,这条鳄鱼不简单。 “小乖乖,你是来找我的?”金毓说话的同时,手腕翻转,一碗灵泉水就出现在她手上:“想喝吗?” 鳄鱼的眼睛眨了眨,还未有动作,野牛王就扭头,张嘴咬住碗,把水喝了,再把碗吐回金毓的手上,然后挑着牛脑袋,得意的看着鳄鱼,眼神充满了挑衅。 鳄鱼怒了,张了张大嘴,露出尖利的牙齿。 野牛王看着它的嘴巴,好生嫉妒。 这丑八怪的嘴巴比它大好多,一口可以咬掉它的脑袋。 它蹬了蹬牛脚,想要一脚踹烂鳄鱼的嘴巴。 金毓却再拿出一碗水,拍了野牛王的脑袋一下:“别闹,一边凉快去。” 趁着鳄鱼的嘴巴还未闭上,她将碗中的灵泉水泼过去。 一滴不落的泼进了鳄鱼的嘴里。 金毓心中一喜,姐泼水的功夫见涨啊! 避免驯兽的时候被攻击,以防万一,她每次遇上陌生野兽想要驯服的时候,都是隔着距离泼水。 待野兽喝了灵泉水变得温和,她才上手去触碰,带进空间里。 灵泉水一入口,鳄鱼立马吞了下去,顾不上和野牛王斗了,眼神晶亮的看向金毓,还想喝水。 金毓继续泼了一碗水。 野牛王看得嫉妒极了,也讨了两碗水。 鳄鱼很快被灵泉水征服,朝着金毓迈着短四肢爬过来,野牛王下意识挡在金毓面前。 金毓拍了拍它:“壮壮,不用担心,它不会伤害我,你先让开,我要把它送走。” 野牛王扭头看了金毓一眼,见她神色认真,就侧了侧身子,让开了。 鳄鱼如愿来到金毓面前。 金毓小心翼翼的伸手,摸了摸它的头:“你要不要跟我走,跟了我,你就每天都能喝到那种泉水。” 鳄鱼很温和,没有一丝反抗。 金毓笑着道:“你不说话,我就当你是同意了,那么,我现在就送你去一个地方,你一定会喜欢那里。” 她意念一动,鳄鱼眨眼消失在原地。 野牛王瞪大了牛眼,围着金毓打转。 “哞!”那条四脚蛇呢?甜人,你把它弄到哪里去了? 它想到了什么,冲着金毓激动的叫起来,还用脑袋拱金毓。 金毓没站稳,一屁股坐在地上。 “知道了,知道了,我把你也送进去,但只能是晚上,白天你还是得出来,我需要你的保护哦,我的神兽!” 金毓无奈的摸了摸野牛王的脑袋,也把它送进了空间。 空间里多了一条河流,就在灵泉水旁边,野牛王一进来,就看到鳄鱼泡在河水里,格外享受。 若不是灵泉水有金毓控制着,没有她的允许,空间里的野兽不能触碰,鳄鱼都想直接跳进泉水中了。 金毓跟什么也没有发生似的回了帐篷那里。 见她平安归来,一直保持警惕心的孙波才松了口气。 后半夜,孙波歇息,有两个侍女起来守夜。 又在山里走了三天,翻越了几个高坡,金毓一行人才接近目的地, 还未靠近宝石矿脉,就被暗藏在矿脉附近的十二分队成员发现。 “谁?”那人在暗处大声问。 孙波大声回道:“是我,你们的队长,皇后娘娘亲临,尔等速速出来迎接。” 他话音刚落,四面八方就有人与兽的身影闪出。 很快,二十四个健壮灵敏的男子和二十五只高大威猛的野兽出现在了金毓的面前。 “参见皇后娘娘!”他们声音整齐,铿锵有力,单膝跪在地上,神色恭敬,眼神崇拜。 虽然金毓和梁元让明国人称呼他们为夫人和老爷,但是,在没有外人,在朝堂上,在军营中,在基地里的时候,所有人都更喜欢称呼他们二人为皇上和皇后。 他们二人是明国的帝后。 “不必多礼,都起来吧!”金毓抬手道。 十二分队成员们纷纷起身,然后就发现,他们身边的野兽们,都在用火热的目光看着金毓,一副随时都会弃主扑向金毓的模样。 十二分队的成员们 :“......” 第293章 算你有自知之明 金毓原以为,百兽山再神奇,宝石矿脉也不会很大,但等真正看到孙波他们发现的矿脉之后,金毓才知道,自己以前的想法有多可笑。 孙波一行人发现的矿脉不仅很大,大得让人难以置信,矿物资源还极为丰富,海兰石、石榴石、芙蓉石、紫罗兰、羊脂玉、帝王玉、玛瑙等等珍贵之物,竟是应有尽有。 金毓都看花眼了。 好半天才反应过来,抬了块原石当凳子装下来歇息,仰着头看着眼前一望无际的矿脉:“兄弟们,我们明国要发了!同样的,我们的任务也更重了!” 若是让诸国知道了这座矿山的存在,只怕会想方设法的来踏平明国,将之占为己有,这座矿山太富贵了! 满地都是宝石,各种各样的宝石。 金毓好半天才稳住了情绪,按耐着复杂的心情,叫上孙波等人,视察矿脉四周。 在矿脉这里待了五天,将四周的情况了解清楚后,金毓就率领动物们,在山里寻找适合修路的路线,并做上记号。 ...... 金娇和裴世龙的婚期将近,金家上下一片忙碌,金虎忙着照顾孩子和媳妇,地里的事儿都顾不了了,多半时候都是别人上门请教种地技术。 金娇将做好的嫁衣小心翼翼的叠好,放入箱子里,锁上,转身开门走出来,看着后山那边,长叹道:“大姐今天还是回不来吗?后日我就要嫁人了。” 金母端着一盆衣服走出来晾晒:“嘀哩咕噜什么?又想你大姐了?都说了你大姐是山中之神,不会有事,一定会在你出嫁之前赶回来的,你就别多想了!” 金娇走过来帮她晾晒衣服:“大姐是很能干,但她也是人啊!山里那么危险,她进去了那么久,也不知会在山里经历些什么,身为妹妹,我自然担心她。” 金母笑着道:“既然担心,那下次若是还有这种大事,你就跟着你大姐一起去。” 金娇道:“我倒是想跟着去保护她,但实力不允许呀!去了只会拖后腿。” 她这些年一直在努力变强,能学的都学了,能文善武还会做美味佳肴,可还是赶不上大姐的步伐,大姐不管学什么都很快,做什么都很强,整个明国,也只有姐夫才能与大姐一争高下。 额......也不对,姐夫是不会和大姐比的,每次姐夫都会说,他比大姐弱,丝毫不觉得自己一个男人比不上媳妇有能力有什么不妥。 大姐和姐夫的爱情是最让人羡慕的。 金母打击道:“算你有自知之明。” 金娇不说话了,晾晒完衣服就打算出门,去龙腾酒楼收一下账,刚打开院门,她抬眼就看到有几道身影从山里走出。 隔得有些远,她看不清那些身影的模样。 但金娇却是有种感觉,是大姐回来了! “娘,大姐回来了!” 金娇欢喜大喊,金母和金虎闻声,快步跑了过来,左春草也带着三小只抱着牛牛从屋里走了出来。 “大姐回来了?” “去了快一个月,总算回来了,虎子,赶紧的,让人把饭菜做上,烧点热水。” “我娘亲回来了?娘亲,萌萌想你了!” “娘亲,安安来迎接你了!” “娘亲,你的乐乐在这里,我一直乖乖的,没有在天上乱飞。” 三小只兴高采烈的冲了过来,越过金娇,朝着山上而去,直奔那几道身影。 尽管还没看清那几道身影是谁,他们三人依旧跑得飞快。 “唉!你们等等我!”金娇追了出去。 ...... 金毓坐在野牛王的背上,疲惫的打着哈欠。 她的身边,跟着三头野牛,野牛的后面,跟着十个侍女。 这些侍女的神色也甚为疲惫。 “都累了吧!要不要休息一会儿?”金毓转头问道。 侍女们摇头:“我们不累,夫人,已经出山了,就快到家了,我们能坚持住,您不用担心我们。” 金毓见此也不再多言,只道:“行,那我们就继续赶路,若你们坚持不住了,我们就休息一会儿。” “娘亲!”一声软糯稚嫩的喊声由远及近的传来。 “啾!”鹰叫声在上空响起。 一只鹰翱翔在金毓的头顶上空,盘旋了几圈,就飞速落下,寻了个合适的位置来了个急刹。 金毓一眼就认出了这是海东青,她猛地抬眼望向山下,快步跑上前绕过挡住她视线的几棵大树,捕捉到了四个朝着山上跑来的身影。 “萌萌、乐乐、安安,娇娇!”金毓朝着他们挥手大喊:“我回来了!” 三小只听见她的声音,更加兴奋了,又加快了脚步,跑得踉踉跄跄哼哼唧唧的,明明很累,却还是不停歇。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73节 金毓对侍女们的道:“我先走一步,你们慢慢走,不用着急。” 她骑着野牛王向着孩子们和金娇跑去,那几头野牛见金毓跑了,也赶紧撒丫子跟上。 生怕牛群刹不住脚撞着孩子们,在距离孩子们还有十几米远的时候,金毓就让牛群减速了。 “娘亲!”金毓刚从牛背上跳下来,三小只就如炮弹一般撞进了她的怀里。 “娘亲,我们想死你了!”三小只眼泪哗啦的。 他们从未和娘亲分开这么久过。 金娇气喘吁吁的跑过来:“你们,你们,都,不等我、一下,小短腿,真能跑!” 枉她这么大一个人,居然跑不过几个穿尿布的,艾玛,真丢人! 三小只没搭理她,还在抱着金毓哭、 金毓心疼极了,蹲下来张开双手抱住了他们三人:“不哭了,娘亲也很想你们,所以娘亲一办完事情,就急急忙忙的赶回来了,你们看看娘亲的眼睛,娘亲没有骗你们,娘亲说的都是真的。” 三只宝哽咽着抬起头,就看到了金毓脸上的疲惫之色。 “娘亲,你看起来很累的样子,在山里是不是很辛苦?”安安立马就不哭了,心疼的问道。 金毓点头:“嗯,很辛苦,但是一切的辛苦都是值得的。” 三小只也不知道自家娘亲在山里到底做了些什么,但看到娘亲脸色不太好,还说很辛苦,就更心疼了,都不哭了,一起拥抱住金毓,轻抚她的后背,软嫩嫩的说着贴心话语:“娘亲辛苦了,我们不哭了,娘亲,我们这就回家休息,我们陪你休息,给你洗脚倒水。” 金毓感动得眼睛发热:“好,我们回家。” 是个侍女走过来,听到了三小只的话,不由得在心里感叹,皇子和公主真懂事,小小年纪就知道关心自己的母亲了,是她们见过的最可爱的孩子! 第294章 小姨盼着娘亲回家好出嫁 “大姐,你刚出门的时候,萌萌他们三个还算听话,一开始的几天都没有闹,乖得很,但时间长了,就想你了,毕竟你从未离开他们那么久过,因为想你,他们天天都坐在门口往山上看,还一直用沙土写你的名字。”下山的时候,金娇不停的跟金毓说着家里的事儿:“萌萌这个小丫头是最好玩的,以为自己捣乱就能盼到你回来,就跑到地里去打滚,还往自己身上倒了一盆水,这还不止,有一天下大雨,她还跑到泥坑蹦蹦跳跳的,一身的泥,让娘和爹头疼了好久......” 她说着,看了气呼呼瞪着她的萌萌一眼,凑到金毓耳边轻声道:“这小丫头昨晚还尿床了,她故意把尿布扯了,尿在床上,弄湿了娘的枕头。 ”、 金毓:“......” 她看了眼萌萌,萌萌小脸通红,把头埋得低低的。 还知道害羞,说明还记得自己做过的蠢事,还有得救。 金毓的这个想法刚落下,萌萌就猛地抬起来,好似终于想到了什么,指着金娇对金毓道:“娘亲,小姨乱说的,我没尿床,是小姨尿的。” 安安也道:“小姨不止尿床,还天天望着山上,等你回家。” 乐乐赶紧配合:“小姨盼着娘亲回来好出嫁。” 他听姥姥姥爷说过出嫁这两个字好几次,就给记住了,也不懂啥意思,反正小姨很喜欢这两个字,姥姥姥爷也一样很喜欢,每次说起这两个字,他们都会很开心,还有世龙叔叔,也很开心。 被三小只一起怼,金娇也不害羞,哈哈大笑着:“你们三个每次怼人,总是出奇的配合。” 她对金毓道:“我就是盼着大姐回来好出嫁,没有大姐陪着,我嫁得再好也会觉得少了些什么。” 她挽住金毓的手臂:“大姐平安回来,我别提多开心了!” “大姐,我的嫁衣已经做好了,是娘陪着我一起做的,三个小宝贝也跟着动手缝了几针,等回家休息一会儿,我就穿给你看看,可好看了!” 金毓点头:“好,我一定要好好看看你的嫁衣。” 她想了想说:“要不,我也给你在上面缝几针。” 金娇嘿嘿笑着:“就等着你这句话了,我绣嫁衣的时候,特意留了几个空位,等你回来亲手补上。” 她亲昵的靠在金毓的肩膀上:“你是我的大姐,是我最崇拜的人,我想要我的嫁衣上,有你留下的痕迹。” 金毓一行人先去了距离最近的梁庄,野牛王带着几头牛去了牧场,侍女们各自去休息,金毓和金娇还有三个孩子去了后院,收拾一番,换上干净的衣裙鞋子,喝了水解渴,金毓几人才去金家那边。 金母已经招呼着人将晚饭做好,金父在外忙碌,还得很晚才回来,金母就道:“都坐下先吃着,我给你们的爹留了饭菜,不用等他。” 金毓一行人便坐下来用饭。 饭后,金毓逗弄了牛牛一会儿,随即和金娇去了她的屋,看她试穿嫁衣。 金娇刚把衣服穿上,在金毓面前美滋滋的转了两圈,金母就端着一盘切好的西瓜进来说道:“早上试穿了一次,中午穿了一次,晚上又试穿,一天试了三次,你不累,我都看腻了。” 金娇甩着裙摆:“大姐没看过,我就要试穿给她看。” 金毓摸着下巴上下打量着金娇:“我家妹子出落得亭亭玉立,宛如天仙下凡,我是怎么都看不腻的。” 金娇冲着金母抬了抬下巴:“看吧!我是天仙,大姐最可爱的妹子!” 金母呵呵:“天仙?天天没个新鲜。” 待金娇把嫁衣脱下来,金毓看了眼,就知道该怎么补针了。 “明天我再给你这几个地方补上。” 金父是亥时才回来的,在外已经吃过了,但看到金母留了饭菜,他又端起碗筷吃了一次,将金母留的饭菜全部吃完,就当是吃宵夜了。 夜色已晚,金毓没有带着三小只回梁庄,反正两边都是她的家,金家这边有她的房间,她和孩子今晚就在这歇下了。 孩子入睡后,见金父还未睡,金毓就和金父说了声,两人去书房说了一会儿的话。 “你说啥?宝石矿脉?还是很大很大的那种!”金父震惊的看着金毓。 金毓点头:“是的,那个矿脉很稀有,它以后会为明国赚到用不完的银子。” 她微笑着说:“我们明国将会是最富有的国家。” 金父回神过来,激动的搓着双手:“以前我们没有玉石,想要做那些珍贵之物,只能从龙城国买原石,如今我们有了矿脉,那以后......哦吼吼吼,光是想想,我就觉得好兴奋啊!” “小毓,咱们什么时候去开采矿脉?” 金毓道:“不急,那里地形复杂,距离又远,野兽多不胜数,一般人走不进去,你也去不了。等我安排人,修出一条路,爹再带人去采矿,叫上我公爹一起。” “好好好好,爹等你消息。”金父已经迫不及待了,两眼在发光。 翌日用过早饭,金毓就拿了金娇的嫁衣补上几针。 金父带着三小只在外面玩。 梁宏和梁月来了金家。 一来梁月就去见了金毓:“嫂子,我碰上难题了。” 金毓手上针线动作不停,问:“什么难题?” 梁月坐在她身边,闷声道:“我看到有个女孩子给丁洒送吃的,心里很不舒服。” 金毓动作一顿,抬头看她,有些惊讶:“有女孩子给阿洒送吃的?什么时候的事情?那个女孩是谁?阿洒什么反应?” 梁月道:“前天晌午,我亲眼看到那个女孩给阿洒送吃的,那女孩还笑眯眯的,一副跟阿洒很熟的样子,阿洒倒是没有什么反应,也没有接那女孩送的吃食,但我心里就是很不对头,我当时只是路过,隔得有点远,阿洒没有看到我,我也没有走出去问他,那个女孩我也不知道是谁。” 梁月叹气道:“我就是在纠结,到底要不要去找阿洒问清楚,若是问了,我又该以什么身份去问呢?啊啊啊!真烦人!那个混蛋,怎么这么招人喜欢啊?” 金毓笑了:“说了那么多,最后你要表达的,是你喜欢阿洒啊!” 梁月倒也没有反驳:“嗯,就是这么一回事,挺喜欢的,但是我又不想被他靠近,一旦被他靠近,我就会特别特别的紧张,觉得自己不是自己了,很不喜欢那种不受控制的感觉。” 第295章 金娇出嫁 喜欢一个人会让自己变得不再像自己,有些人会热切的去尝试这种新鲜变化,但有的人却会抗拒,就好比梁月。 浑浑噩噩的做了好几年的傻子,梁月懂得那种不受控制的滋味,她不喜欢那种感觉,她喜欢随时能够掌控自己,而不是因为某个人扰乱心绪。 金毓懂梁月的烦恼,这个丫头已经不是第一次对自己吐露心声了,她伸手抱了抱梁月:“别怕,有我们在呢!你只管勇往直前就行了,嫂子会一直做你坚实的后盾,永远保护你。” “我懂你在顾虑些什么,你可以继续和阿洒保持距离,只当普通的青梅竹马,但只希望你不要后悔,你们的年纪已经不小了,早晚都是要各自成家的。” 金毓继续笑着说:“只是看到别人给阿洒送吃的,你的心里就不舒服了,若是看到阿洒迎娶别人,你会怎么样?” 梁月皱紧眉头,沉默了好一会儿,才道:“我会很难受。” 她猛地抬起头:“我知道怎么选择了,嫂子,谢谢你。” 晌午之前,金毓就将金娇的嫁衣全弄好了,金娇又试穿了一遍,爱不释手的摸着金毓绣的那个位置。 梁月看得很心动:“嫂子,等我嫁人的时候,你也帮我做嫁衣好不好?” 金毓很痛苦的道:“好,没问题。” 金娇瞥了梁月一眼:“嫁人?嫁谁?” 梁月微笑:“嫁给你四表哥,当你表嫂。” 丁洒在军营里训练新兵,累得满头大汗,正要去喝水的时候,一个小兵跑了过来:“丁将军,大门外有人找你,是个长得很好看的姑娘。” 姑娘? 丁洒第一时间就想到肯定又是哪个不认识的小姑娘来给自己送东西,就对小兵道:“你去告诉那位姑娘,我没空。” 小兵哦了声,转身就跑走了。 “我们将军说他没空,你赶紧离开吧,军营门口不容闲杂人等久待。” 梁月听了小兵的话,不仅没走,还很满意的笑了笑:“你去告诉你们将军,我不是闲杂人等,我姓梁。” 还知道用这种借口拒绝见其他人了,有进步。 小兵不愿意再跑一趟:“我不管你姓什么,都得赶紧离开,最近老是有姑娘来找我们将军,我传话都传得疲惫了!” 梁月想了想,反正丁洒今天是要回家的,就不为难这个小兵了,提着食盒转身走了。 丁洒迎着黄昏回家,路过医馆的时候,看到梁月在给一个小孩诊脉,模样认真迷人。 丁洒忍不住停下脚步站在一棵树下多看了几眼。 感觉到了什么,梁月扭头看过去,和丁洒的目光对上。 被发现的丁洒也不躲闪,还冲着梁月抛了个媚眼。 梁月收回目光,对病人说了几句,拿了一瓶药给病人。 待病人离开,丁洒笑嘻嘻的走上前来,双手撑在桌子上:“小月,你还在生气吗?” 梁月没回答,弯身从桌子下拿出一个食盒,淡淡道:“两个时辰之前我去军营找你,你说你没空,不想见我。”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74节 丁洒急道:“你什么时候去找我的,我怎么不知道,等等,那个姑娘是你?!!” 梁月看着他:“我今天去找嫂子了,和她聊了许久,已经做出了选择。” 丁洒问:“什,什么选择?” 梁月把食盒递过去:“这是我做的点心,你尝尝味道。” 丁洒接过食盒:“我一会儿再尝,你先回答我,你做出了什么选择?” 梁月看了看医馆四周,确定这会儿不会有什么人过来,才对丁洒道:“选择勇敢迈出脚步,接受你的表白。” “真的?”丁洒激动的差点把食盒扔出去:“你接受我了!” 他翻过桌案,拉住梁月的手:“我告诉你,这话一出,你就不能收回去了!” 梁月白了他一眼:“我是那种会出尔反尔的人吗?” 丁洒嘿嘿笑着:“不是,不是,你一向是一言九鼎驷马难追的。啊啊啊!小月,我太开心了!你终于不嫌弃我了!” 梁月把他往外推:“再开心也不能一直留在我家,赶紧回你家去,吃你的晚饭。” 丁洒却是不走,还厚脸皮问:“我什么时候能够上你家提亲?” 梁月脸颊红了红:“等我哥回来再说,你赶紧回家。” 丁洒被赶走了,蹦蹦跳跳的回了家,一进门就躲进自己的房间里吃点心。 一口下去,差点没忍住吐出来。 “怎么是纯药味的点心?” …… 六月十二。 金娇和裴世龙大婚。 两人都是明国的大人物,亲事引起了众多百姓的关注。 一大早,街上就挤满了人。 裴世龙骑着高头大马,穿着红色新郎服,胸前戴着大红花,带着迎亲队伍穿街走巷,朝着金家而去。 身后无数吃瓜百姓跟随,想要沾沾喜气。 “都准备好了吗?新郎官很快就要到了!”陆小悠推门走进来。 屋里的金母等人纷纷道:“准备好了,新娘子的妆已经画好了!” “嫁衣也穿上了,就等新郎官过来接人了!” “虎子,你在外面看着点,有情况立马来告诉我们。” 金毓带着三小只刚踏进大门,就正好看到了丁洛和抱着牛牛的左春草,于是三小只就跑上去找他们玩了。 “舅母,牛牛长得越发又白又胖了!”安安小大人似的看着牛牛,对左春草道:“牛牛浑身都是肉,再长就很难学会走路了!” 萌萌撇了他一眼:“才不会走不动路呢!牛牛肉嘟嘟的可好看了!” 乐乐朝着左春草伸手:“舅母,我可以抱抱弟弟吗?” 萌萌推了他一下:“你力气太小,让我来。” “你才力气小呢!” 萌萌拍了他的脑袋一下:“我是姐姐,我先抱。” 乐乐不乐意了:“屁,你不是姐姐,我才是哥哥。” “没大没小,我是姐姐……” 姐弟二人吵了起来,一个不让一个的。 安安趁机绕开他们,朝左春草伸手。 左春草笑了笑,将牛牛交给了安安,避免安安抱不稳,她并没有完全松手。 牛牛咯咯的笑着,小爪子放到了安安的嘴上,挠啊挠的,很上瘾。 吵完嘴的萌萌和乐乐一转身,就看到安安和牛牛玩得不亦乐乎,把他们俩当做了空气。 有左春草看着孩子们,金毓很是放心,让孩子们在外面玩着,她去了金娇的屋子。 看到妆容美貌的金娇,金毓笑了笑:“你的新娘妆容比我出嫁的时候好看很多。” 她当时的妆容简直惨不忍睹。 好在近几年明国百姓的审美观有所改变,加上脂粉品种增多,化妆的技术上升了好几个档次。 金娇噗嗤一笑:“大姐天生丽质,怎么打扮都好看的,你当初也很美丽的。” 金毓想了想,赞同的点头:“嗯,我的确很美。” 只要不胖成猪,怎么都是美的。 “你姐夫的事情还未忙完,赶不回参加你们的成亲大喜,希望你不要介意。”金毓道。 金娇拉着她的手:“我怎会介意呢!姐夫不只是我的姐夫,还是你的相公,更是明国的国君,他身负重任,日夜为国操劳,我心疼你和姐夫都来不及,又怎么为这事介意呢!我只盼着姐夫在外能安好,姐姐和姐夫百年好合,幸福安康。” 金毓摸了摸她的脑袋:“就你嘴甜。” 姐妹二人在屋里正说着话,外面传来喜庆的大喊声。 “新郎官来接新娘子了!” 一群妇人姑娘们呼啦啦的涌进了金娇的房间,砰的一声关上门,并把门堵上。 金毓拿起红盖头,亲自为金娇盖上。 “小妹,姐姐祝你新婚快乐!” 第296章 晏飞航回炤国 金娇被虎子背着上轿,裴世龙骑着大马,笑容满面的带着接亲队伍在彩云镇游走了一圈,之后,朝着他家而去,喜庆的奏乐声久久不散。 炤国。 晏飞航和景欢带着长毛狗赶路多日,乔装打扮进入京城,来到一处巷子中,推开一道门进去。 “梁兄?”晏飞航看了眼站在院子里背对着他的高大男人。 梁元转身过来,笑着拱手道:“宴兄,好久不见。” 景欢看了眼梁元,只觉此人气质好高贵。 长毛鼻子嗅了嗅,似闻到了什么味道,眼儿发亮的朝着梁元跑过去。 “站住,不许靠近我家主子!”一个暗卫猛然出现,挡住了长毛。 心中惊惧,这条狗可真大,和大虫有的一拼了。 梁元也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大的狗子,但他见惯了各种野兽,此刻脸上并没有什么震惊表情。 长毛却是不乐意了,它瞪了暗卫一眼,朝他咆哮了两声,然后两眼发亮的看着梁元,很想去靠近,但暗卫不让。 似看出了长毛所想,景欢对暗卫道:“这位大哥,你无需紧张,我家长毛很有灵性,是不会随便伤人的,它只是喜欢你家主子,想要与之亲近亲近。” 她心中感到奇怪,长毛似乎很喜欢明国人,当时初次见到金老爷和左七郎等人的时候,也会露出激动的神色,去和他们亲近,就好像是,他们的身上有什么东西格外吸引它一样。 就像当初见到晏飞航一样,长毛也是主动亲近晏飞航,但她又没能看出来晏飞航身上有什么不同的。 暗卫还是不让行,长毛怒了,瞪着暗卫,你小子滚开,你身上的气息虽然也很好闻,但比你主子差远了,我不要你。 暗卫没听懂,就是不让。 梁元却好像是有些看懂了。 他对暗卫道:“让它过来。” 暗卫闻言,也不废话,唰的就闪人了,眨眼消失在众人面前。 景欢和晏飞航很惊讶,这人的反应和速度,着实惊人。 没人挡路,长毛高兴了,蹦跳着来到梁元面前,围着他打转,还讨好的用脑袋去拱他的手。 小子,你身上的味道真好闻,是我见过的最好闻的人类。 长毛黏上了梁元,连景欢和晏飞航都不搭理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梁元才是它的主人呢! 可这一人一狗却只是第一次见面。 “长毛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为何那么喜欢梁兄?”晏飞航很是不解。 景欢郁闷:“别问我,我也不知道,这狗子一向脾气古怪,就是我,那也管不了的。” 俩人怎么都想不通。 但梁元却是知道长毛为何喜欢粘着自己,因为他常年喝灵泉水,吃的东西都是灵泉种出来的,加上他和金毓日夜亲密,身上早已经沾染了灵泉水气息,且比金父等人身上的还要浓郁。 灵泉水能吸引野兽,越有灵气的野兽就越喜欢灵泉水,普通的野兽不会受到多大的感染。 光凭着气息,长毛就能如此粘着梁元,可见它非同一般,应当能与野牛王相比,这若是见到金毓,那岂不是...... 梁元带着晏飞航进入书房,长毛紧跟随后,梁元看了它一眼:“把门关上。” 长毛后脚一蹬,就把门关上了。 晏飞航:“......” 若不是亲眼所见,他简直不敢相信,一向调皮捣蛋,连景欢的话都不听的狗子,居然会这么乖巧,让做什么就做什么。 梁元是个爽利干脆的,也不和晏飞航做多余的寒暄,直言将他请回炤国的目的:“炤国内乱,太子被人追杀,大皇子把持朝政,我已经和太子取得合作,帮他对付大皇子,夺回皇位,你不是一直想要报仇吗?现在就给你一个机会,和我一起对付大皇子,没了大皇子,晏朗就不成气候。” 晏飞航却觉得他在痴人说梦:“大皇子不是那么容易对付,你......” 梁元道:“是不好对付,我让人去杀他,伤了一个人,却只能毒倒在床,好在那毒不好解,他一时半会起不来。” 晏飞航难以置信:“你,你给大皇子下了毒?”这人怎会如此大胆?还厉害到如此地步! 梁元淡然点头,似在说一件很正常不过的事情:“本来是想把他毒死的,但他身边有个医术不错的高人,把毒性给压住了,让他勉强捡回一条命。” 晏飞航吞咽口水,他知道这种事情,梁元是不会和自己开玩笑的,所以大皇子真的被毒倒了!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75节 真是太好了! “我与你们合作,我要见太子殿下,我要报仇,夺回晏家。” 接到梁元的信,带着妻子回炤国时,晏飞航就做好了要和晏朗不死不休的打算,梁元和太子要助他一臂之力,他怎会错过这个大好机会。 半个时辰后,晏飞航出了书房,回了客房那边,与景欢说了自己的决定。 景欢看着他:“你我已是夫妻,既然选择了你,那我就早已做好了要与你同甘共苦的决定,你的仇人就是我的仇人,我会与你一起面对,你休想把我送回景家。” 晏飞航感动拥抱住她:“让你跟着我吃苦了,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一定会。” 景欢靠在他怀里,微笑:“我信你。” 你我同是命运坎坷之人,走在一起不容易,我愿信你。 她眸底闪过一丝冷光,晏朗? 月色迷人。 梁元透过窗户看着外面的月色,心中对家中思念万分。 “娇娇,你今日大婚,姐夫没能回去,姐夫在这给你赔个不是了。”他倒了一杯酒,对月而饮:“祝你新婚快乐!” ...... 金娇和裴世龙大婚过去刚六天,孟飞豹和杨三月也成亲了,金毓三家人都去祝贺,没有将身份张扬。 孟飞豹和杨三月不想太过张扬,一切从简,但因为人脉广,喜宴还是办了几十桌。 宴席过后,金毓带着孩子们回家,还未踏进大门,一只鹰飞了下来。 金毓从它脚下取下一封信,扫了一眼,眼底露出笑意。 赤云国的千机楼分部成功建立,就在京城之中。 又过了三日,金毓再次收到一封信。 段红英遭人追杀重伤,人已经被千机楼救下。 因为段塘和龙千辰的关系,金毓和梁元很重视段红英,派人去赤云国建立情报站的时候,顺便也让人去打探段红英的情况。 “是谁要害段红英?龙千羽吗?” 第297章 你这是在逼我 段红英被追杀,金毓第一时间想到的幕后主使人就是龙千羽。 而 龙千辰也是这么想的。 “皇兄,你这是在逼我。”一向以阳光气质示人的龙千辰此刻眸光阴郁。 他那般深爱段红英,怎会不派人去关注她的情况,尽管她人在边境,他也依旧心系于她。 “救红英的那些人到底是谁?”压下怒气之后,龙千辰开始疑惑。 他的人赶到的时候,段红英已经被救了,并被带到了一户农家之中,救她的那些人见他的人来了,似是知道他的人不会伤害段红英似的,就那么走了。 一个下人来敲门:“王爷,宫里来人了,皇上宣您即刻进宫。” 龙千辰一声冷笑,换了身衣服就进了宫。 修出一条通往宝石矿脉的路是个很巨大的工程。 金毓带着大臣们向上天祈祷后,很快就定下开工时间。 六月三十就开工修路。 在此之前,她需要进山里安抚众兽,此次修路会对众兽造成一些困扰,但绝不会破坏它们一直赖以生存的家园。 金毓很忙,整日在山里进进出出的,孩子们全交给了金母、金父照顾着。 这日,金毓又进了山,三小只吃了早饭,就坐在大门口往山那边看,生怕他们突然跑了,金母带着两个侍女守着他们三个。 “姥姥,你不是还要洗衣服吗?你去洗吧!不用管我们,我们能自己照顾好自己的,不会乱跑的。”安安很懂事的说道。 金母不为所动:“不,我不走,我就守着你们。” 萌萌道:“姥姥,你守着我们很辛苦的。” 金母:“我乐意,我不怕。” 乐乐噘着嘴:“姥姥,我想海辰它们了,我们去牧场玩好不好?” 想着三小只已经有四天没有去牧场了,牧场里有很多工人,有他们一起看着,三小只应该不会乱跑的,金母就答应了乐乐。 三小只欢天喜地的跟着金母去了牧场,那两个侍女也一直跟随着。 三小只没有捣乱,说是来牧场玩,就真的只是玩,玩的同时,还会帮着农场的工人们一起干活,喂鸡喂鸭,好不快乐。 金母也乐在其中。 金毓筋疲力尽的回到家,就见三小只和金母做好了晚饭。 金母笑着道:“孩子们很懂事,从牧场回来,就缠着我说要做饭给娘亲吃,我便教他们做了两道菜,你尝尝,他们进步很大,做的还挺好吃的。” 三小只用期待的眼神看着金毓,催促:“娘亲,你快尝尝,我们做的可好吃了!” 金毓微笑着依次摸了摸他们的小脑袋:“我的宝贝们真棒!” 得了夸赞的三小只们笑的更开心了。 金毓洗了手,才坐下来品尝菜肴,的确比以前做的好多了,她又夸了三小只几句。 三小只心花怒放:“以后我们天天给娘亲做吃的。” 之后的好些天,三小只都会换着花样给金毓做吃的,忙着玩,忙着下厨,忙着学习,忙着快快长大。 金毓也没有闲下来,忙着处理国事,忙着宝石矿脉的发展,只觉得时间不够用。 一旦全身心的投入进去,很快就天黑了。 进入八月中旬,庄稼陆续成熟,又是一年大丰收,百姓们每日都乐呵呵的,地里到处都是人影。 裴世龙回到家,一进门就见到金娇在扶墙呕吐,家里没有其他人,都去地里收割粮食了。 “娘子,你怎么了?”裴世龙着急上前。 金娇摇头头:“我方才切大蒜的时候,心里有点反胃,没忍住就吐了。” 大家都去地里忙了,她主动留在家里做饭做菜。 裴世龙给金娇倒了一杯水,漱口后,金娇的脸色才稍微好了些,但依旧很白。 裴世龙心揪疼:“走,我带你去医馆。” 他不由分说的将金娇背在背上,出门小心翼翼的把她放进马车里,亲自赶着马车朝医馆而去。 金娇看着他宽厚的背影,心里甜滋滋的。 到了医馆,正巧是梁月坐诊,得知金娇吐了,梁月古怪的看了她一眼,才把脉,随即笑着说:“娇娇,恭喜你,你要当娘了。” “我果然是怀孕了!”金娇欣喜无比,并不感到意外。 自成亲之后,她和裴世龙一直在备孕,她的月事迟了三天还没来,最近心里又会偶尔有不舒服的症状,她大概就猜到是怎么回事了,心里早有准备,只等被确诊而已。 如今听了梁月的话,金娇安心多了,她笑看着裴世龙:“你要当爹了,开不开心?” 裴世龙使劲点头:“开心,但是你的身体......” 梁月道:“她的身体很健康,呕吐只是暂时的。” “哦,这就好。”裴世龙这才放了心。 金娇吐得那么难受,若是以后都要受那种罪,他定会心疼死。 金娇二人很快离开医馆回家,裴世龙不再让她下厨:“饭我来做,你去房里休息。” 金娇想着自己此刻闻着大蒜的味道就想吐,也进不了灶房,就不坚持了,点点头,就去了房里歇着, 裴世龙捋起袖子,拴上围裙,就去灶房忙活。 裴母等人浑身是汗的回家,见是裴世龙在做菜,有点疑惑。 裴母问:“我儿媳妇呢?” 裴世龙也没隐瞒,将金娇怀孕的事儿说了。 裴家人闻言都给乐坏了。 吃饭的时候,裴母一直给金娇夹菜:“儿媳妇,以后家里的粗活你都别做了,娘来做,有不舒服的地方,你一定要说出来,不用觉得不好意思。” 裴爹等人也让金娇好好养着,重活一样都别做。 隔日,金毓、金母、金父几人也知道了金娇怀孕的事儿,忙完手上的事情之后,金毓几人就带着孩子们来看望金娇了,在裴家待到晌午,用过午饭,就有一个侍卫来找金毓。 金毓跟着侍卫回了梁庄,见到了一大早就出去游玩的海东青和海辰,两只鹰的脚上都有信件,金毓不来,它们谁也不让触碰。 谁敢靠近它俩,就使劲的攻击。 金毓取下海辰脚上的信,见信封上是梁元的笔记,立马展露笑颜,拆开仔细看了眼。 “总算要回来了!” 炤国和明国相距太远,送信很麻烦也不安全,梁元的信是派人送到渡口,再想办法坐船送到巡卫队手上,巡卫队再用鹰转送到金毓手上的。 第298章 它该不会是跟着梁兄去了吧 炤国皇宫,御书房内,四处血迹,尸体堆积,大皇子胸口中箭,倒在地上,愤怒的瞪视眼前之人。 高永康腰背挺直,居高临下的看着大皇子,眼神冰冷:“大皇兄,你输了!” 大皇子不服,吐出一口血,怒吼:“我没输!” 高永康冷笑,一脚踩在他的胸口上,狠厉的道:“你输了,你输得彻彻底底,你的人已经全部投降,你是个失败者,是个猪狗不如的畜生。” 大皇子痛苦挣扎,眼底都是不甘。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76节 高永康冷冷的看着他:“为了皇位,你杀了父皇,杀了我母后,杀了我儿,还想杀了我,你冷血无情,满手鲜血,你这种人,不配为皇。” 大皇子哈哈大笑:“我不配,你配吗?你这个蠢货!” 高永康道:“我是不聪明,但是你现在输给了我,你比我还蠢。” 抬了抬手,一个将士将手中的剑递过来,高永康接在手中,高高挥起,斩下。 “啊!!!”大皇子的右手被斩断。 被溅了一身血的高永康颤抖着双手:“这一剑,是为父皇。” “啊!!!” 他再次举剑,砍下:“这一剑,是为了我母后!” 再次挥出一剑:“这是为了我儿。” “最后一剑,为我自己。” 话音落下,高永康一剑斩下了大皇子的头颅。 九月初,炤国内乱,逆贼大皇子被杀,太子高永康得众臣拥护,登基为皇。 登基大典上,高永康一连下了多道密令,其中有一道,竟是要与明国成为同盟国,建立长久互帮互助的友谊,签订和平条约,互不侵犯。 高永康还下令,为晏飞航弑父一案平反,册封晏飞航为五大皇商之首,与明国进行经济往来。 太监拿了圣旨带上一队人马和证据匆匆赶到晏家。 听了圣旨内容,跪在地上的晏家宗族老人们纷纷震惊了,愤怒的看向满脸惊惧浑身发抖的晏朗。 “原来你才是弑父凶手,你这个畜生!” “杀害亲生父亲,陷害手足,晏朗,你不配当晏家家主。” 老人们纷纷指责晏朗,要罢了他的家主之位。 晏朗愤怒,将这些捧高踩低的宗族老人们骂了一顿,急了还想动手,被太监带来的士兵抓住。 太监神色冰冷道:“晏朗恶贯满盈,还与大皇子勾结,先抓入大牢,听候皇上发落。” “放开我,我是晏家家主,你们不能抓我,我要见皇上。”晏朗不知哪来的力气,竟挣脱开钳制,朝那太监扑了过去。 太监吓得慌张后退。 忽然,一只大狗扑过来,将晏朗压在了地上。 太监一个不稳跌在地上,惊恐的看着大狗。 “哪来这么大的孽畜?” 跪在地上的晏飞航起身道:“公公受惊了,此狗乃是我家夫人的宠物,不会随意伤人的,只会抓坏人。” 晏朗的脸被长毛压着埋进了土里,如何都挣扎不开。 长毛鄙视的看了他一眼,一爪子打在他的脑袋上。 吧唧! 力气太大,把晏朗打晕了! 众人:“......” 晏朗被士兵带走,太监也回宫去复命。 晏家老人们看晏飞航的眼神都不一样了,有惭愧,有欣赏,也有奉承。 隔日,晏飞航坐上家主之位,景欢成为晏家主母,京城里无数人来祝贺,就连皇上,也让人送上了一块写着大展宏图的牌匾。 ...... 夜里星光点缀。 高永康一身便服,带着十几个高手来到了一处湖中凉亭里。 凉亭中坐着一人,高永康让护卫们在湖边等着,只身进入凉亭,目光崇拜的看着亭中之人。 “梁兄,朕的事情都已经办妥了,京城已经恢复安定,你当真不留下来多玩几日吗?” 梁元提壶给他倒了一杯茶水:“不了,家中妻儿在等着我回去。” 高永康眼底不舍:“你可以带他们来炤国玩。” 梁元看了他一眼:“好好管理你的国家,别总想着玩。” 高永康嘿嘿笑着:“这个国家太大,我脑子不聪明,只怕管不好,不如你留下来帮我,当我朝国师。” 梁元神色淡淡,轻笑一声:“让我一个外人你炤国的国师,你可真能想,我没空。” 高永康一脸失望,他刚才只是随便说说而已,他知道梁元是不可能留下来的,只是听到梁元一口拒绝自己,还是觉得好心塞。 梁元道:“别再给我打什么鬼主意了,你的江山来之不易,且行且珍惜。” 他端起一杯茶水:“天下无不散之宴席,我们以后还会再见的,愿明国和炤国友谊长存。” 高永康坐直身子,也端起茶水:“愿明国和炤国友谊长存。” 二人将杯中茶水一饮而尽。 隔日天还未亮,梁元就带上人离开了京城,踏上回家之路,得知这个消息,高永康郁闷了好久:“还说把我当兄弟呢!走也不说一声,啊!!!” 当天午时三刻,午门。 “晏朗,你可有悔过?”晏飞航站在晏朗面前问。 晏朗满脸是血的跪在地上,讥笑道:“我悔过什么,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晏家,没有我助你,你能有今天的地位吗?” “晏飞航,你应该感激我,是我成就了你!” “你知道我最后悔的是什么吗?那就是,那晚没有一刀把你砍死。” “我就应该斩草除根,不给你喘息的机会,我真悔啊!” 晏飞航捏紧拳头:“你真是死不悔改,好,那我就亲自送你上黄泉路。” 晏朗哈哈笑着:“凭你?” 晏飞航道:“你还不知道吧,皇上念及我忠心,特下旨给了我行刑的权利,今日,我会亲手斩下你的头颅。” “晏飞航,你敢!”晏朗怕了。 他可以死,但不想死在晏飞航的手里。 “你看我敢不敢。”晏飞航大步走上台,接过刽子手手里的大刀,神色一狠,挥刀斩下。 咚! 晏朗人头落地。 晏飞航跪在地上,朝天叩拜:“爹,倩儿,小文,我为你们报仇了!” 倩儿是他的前妻,小文是他的儿。 晏飞航回到家,还未来得及和景欢分享斩杀仇人的喜悦,景欢就朝他飞跑了过来,急道:“相公,你有没有看到长毛,我到处都找不到它,用它最喜欢的炖羊肉引诱,也不见它出现。” “我没有看到。” “那它到底去哪了?” 想到了什么,晏飞航猛然睁大双眼:“夫人,它该不会是跟着梁兄去了吧!” 景欢:“......有这个......可能!呜哇!!这死狗居然抛弃我了,不要我了!!我要和它绝交!!!” 哭够了之后,她问:“相公,你什么时候去明国?” 第299章 成精的狗子 梁元站在船头看着家的方向许久,有护卫来叫他去吃饭,他才收回目光,往船房里走,饭后,觉得有些累了,就回房间歇息,推门进去,他抬眼就对上了一张狗脸。 “汪汪汪!”长毛兴奋的朝着他叫唤了几声。 守在周围的护卫闻声急忙跑来,看到长毛纷纷露出惊讶之色。 “这狗怎么会在船上?” “此狗成精了!居然能偷偷溜上船,还不让我们发现。” “这若是敌人,那还得了!” “这狗是宴夫人的,它跟着我们来了,宴夫人知道吗?” “我猜应该不知道。” “主子魅力真大,居然能让如此厉害的大狗誓死追随,连自己的主人都不要了!” 梁元淡淡的看了这些护卫一眼:“你们很闲?” 护卫们立马回神,有一人道:“主子息怒,我们这就把这条狗带走。” 梁元揉着眉心:“带去哪?送回晏家?” 护卫们:“......晏家太远了!” “把它丢海里?” 护卫们:“......太残忍了!它如此乖巧。” 长毛用一副看着负心汉的眼神瞪着梁元:“汪汪汪汪!!!”人家用那么久的时间讨好你,你的心还没被捂热吗? 梁元很无奈道:“行,你想跟,就跟着吧!反正家里也不差你这只野兽。” 他走进房里,踹了踹长毛的屁股:“留下来可以,但不许进我的房间,我讨厌狗毛。” 此狗的毛太多了,每次靠近,都会弄他一身毛,比壮壮那头牛还烦人。 长毛狗也不生气,摇头摆尾的出了房间,梁元砰的一声将门关上。 护卫们见梁元愿意留下长毛,都十分高兴,围着长毛打转儿。 “长毛,你是怎么上船的?” “你是不是已经成精了,你能变成人吗?”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77节 “与你分开,我们还挺不舍的,现在好了,你跟着来了,以后我们就能经常看到你了。” “我跟你说,我们明国是野兽之国,国母养了很多野兽,有一头神牛比你还大,你见了一定会喜欢它的。” “除了野兽,我们那里还有各种大鱼......” ...... 金毓和陆小悠带着四个孩子来了海边。 一到地方,孩子们就率先冲进度假屋,在池水边召唤鱼儿们。 他们四人各自拿着一支翠绿色的哨子,放到嘴边使劲吹响。 “哔哔~~~~” 许是和人类处的时间长了,不用金毓亲自召唤,豚豚莎莎两家子听到哨子声,竟都从从大海中赶了过来。 鲨鱼和海豚从池水里冒出头。 “莎莎!!豚豚!!”孩子们兴奋了。 金毓道:“你们认错了,那不是莎莎和豚豚,那是莎莎的二儿子、四儿子和豚豚的三女儿、四儿子......” 陆小悠感到惊奇:“夫人,你是怎么认出来的,它们长得都差不多啊!” 金毓道:“哪里差不多,它们的区别大了,它们每一条鱼的体型都不一样,身上的图案也略有不同,尤其是莎莎和豚豚,它们的体型明显比同类大很多,你们居然会认错。好好仔细观察,将它们的不同记在心里,下次不要再认错了,不然它们会不高兴的,不高兴就不带你们在海里游玩了。” 最后一句话,她是对几个孩子说的。 四小只乖巧点头:“哦哦哦,我们记住了,娘亲(表姑)真厉害!” 天气已经转凉,尽管孩子们很想下水玩,金毓也没答应,只是让他们在池水边和鱼儿们相处,加深感情。 到了晚上,金毓和陆小悠就带着四个孩子去参加篝火晚会。 玩得筋疲力尽后,就在度假屋休息。 翌日卯时,趁着四个孩子和陆小悠还在睡觉,金毓早早起来,到灶房将早餐所需食材提前准备好。 厨柜里还有一些干面,她准备给大家做西红柿鸡蛋面吃。 所用的西红柿是明国自己种的,水润多滋,个个饱满,红彤彤的,看着很是喜人。 在碗里打五个鸡蛋,打散,锅中放适当的油,烧到六成热,将鸡蛋液倒入,煎成型,用锅铲打散,放入切成丁状的去皮西红柿...... 香味飘散到房间中,在大床上睡成一排的四个孩子都被馋醒了,迷迷糊糊的爬下床,相互搀扶着,衣服也不换,睁着还挂着眼屎的眼睛,摇摇晃晃的朝灶房走去。 金毓刚把西红柿鸡蛋汤做好,就听见了门口有软嫩嫩的声音在喊:“娘亲,我们饿了!” 金毓一回头,就看到四小只趴在门口,打着哈欠看着她,嘴角还挂着口水。 金毓忍不住一笑,走过去道:“起来也不穿衣服,一个个都是小馋猫,饿了就赶紧回房穿衣洗漱,收拾整齐之后再给我来饭厅吃面。” 四小只被送回了房间,陆小悠也起了,见金毓已经做好了西红柿鸡蛋,就挺不好意思的,就主动揽下了教四个孩子穿衣洗漱的任务,金毓继续留在灶房里煮面。 面条做好,四个孩子也洗漱好了,在陆小悠的带领下来到饭屋,规规矩矩的坐在饭桌前,期待的看着金毓。 金毓和陆小悠把煮好的西红柿鸡蛋面端上桌。 “开吃!”金毓一声令下,四小只才动筷。 “滋溜!滋溜!”吃得香喷喷的,一点都不挑食。 陆小悠感叹:“我们家孩子就是好养活,不像有些人家的孩子, 挑食格外严重,整天就想着到外面买吃的,家里做的一点都不稀罕,好日子让有些孩子变懒了,不懂得珍惜粮食了。” 金毓笑着道:“所以我们不能溺爱孩子,好习惯需从小养成,懂得吃苦才能成长。” 陆小悠重重点头,也开始吃面。 吃完面条,金毓就想趁着早上凉爽,带着孩子们出去走走,刚出门,海辰和海东青就从天上飞下来,落在了金毓几人脚边,海辰的脚上,绑着一张纸。 “海辰!”一看到海辰两口子,乐乐就激动扑上去,一把抱住了海辰的脑袋。 “小青!”萌萌则去抱住了海东青。 安安和丁洛见此,也跑上去抱住了海辰,海辰身上挂着三个孩子。 金毓弯身从海辰脚上取下纸,拆开一看,她笑了。 “孩子们,你们的爹回来了,快快到渡口迎接。” 梁元乘坐的只是普通的船只,穿着也极为普通,脸上还戴了面具,进入明国海域的时候,并没有被海上捕鱼的渔民们认出来。 他低调的出门,低调的回家。 船只到了渡口,梁元下了船,一眼就看到金毓和陆小悠带着四个孩子,在等后台那里笑容满脸的看着他。 孩子们在看到他的一瞬间,还挥手大喊:“爹爹(表姑父),我们来接你回家了!” 第300章 我要修理你 四个孩子欢喜的朝着梁元奔跑过去。 “爹爹,爹爹!” 还未靠近梁元,一个庞然大物忽然从船上冲了下来,想要越过梁元扑向前。 “你给我站住!”梁元眼疾手快的逮住了长毛的耳朵,扯得它嗷嗷叫。 “啊!好大的狗狗!” “它的毛毛好长!”四个孩子们被突然出现的长毛吓着了,迅速刹住脚步,站在原地,睁大双眼看着长毛。 金毓和陆小悠也是一惊,迅速跑了过来,将四个孩子挡在身后,警惕的看着长毛。 “它是哪来的?”金毓问。 感觉到了更纯净的香甜气息,被揪住耳朵的长毛使劲扭头,瞧见了金毓,狗眼瞬间就亮了。 闻到了!闻到了!它闻到了! 这个女人身上有很好闻的气息,是它闻过的最好闻的人。 一进入明国海域,长毛就闻到了十分好闻的空气,它一直处于亢奋状态,到了渡口之后,那些好闻的气息就更浓了,无论是喝的水,还是吃的东西,都是那么的与众不同,处处吸引着它,它觉得这里就是神仙之地。 如今看到金毓之后,它更是振奋了。 这世上居然还有如此香甜的人! 它原以为梁元已经很香甜了,可没有想到,来到这个叫做明国的地方之后,居然处处都是香甜的人类。 嗷嗷嗷嗷嗷! 它真是来对地方了! 梁元使足了力气死死拉住长毛这条不安分的大狗,对金毓解释道:“它就是岳父说过的那只跟在景家姑娘身边的长毛狗,它的狗鼻子很灵,极为喜欢我们身上的气息。” 金毓秒懂了,她当即看向长毛,这狗对灵泉水很敏感,是条有灵性的狗狗,与野牛王、豚豚、莎莎它们一样,是极为稀有的品种 。 她爹可是说过的,景欢身边的这条大狗,很喜欢亲近明国人。 金毓心底乐了,看向梁元问:“你怎么把它也带来了?” 梁元继续抓着大狗不放手,道:“我一点都不想把它带来,是它自己偷偷跟来的,还自己偷溜上的船。” 他的语气充满了无奈,在船上的时候,这狗真的很狗,不让它进房间,它就天天守在他的门口,烦死个人 ! “汪汪汪!”长毛被梁元抓得不耐烦了,回头对他咆哮。 你放手,我不需要你了! 我要换个人跟随。 似是听懂了长毛要表达的意思,梁元一巴掌拍在它的脑袋上:“给我安分点,否则我立马将你送回去。” 长毛不乐意了:“汪汪汪!!!” 你送不走,我会游泳,能自己游回来。 见大狗不扑过来了,没有要伤害人的意思,四个孩子胆大的从金毓的身后探出头来,饶有兴趣的看着大狗狗。 “娘亲,这只狗狗好有趣的样子!” “我喜欢这只狗狗,它的毛毛看着好软,摸起来一定比壮壮的要舒服。” “任何动物身上的毛毛摸着都比壮壮的要舒服,壮壮身上硬邦邦的,坐在它背上还硌屁股。” “这只大狗狗拿来骑着肯定很舒服。” 听到了四小只的话,长毛朝着他们高兴的叫唤。 来来来,我让你们骑。 金毓将长毛从上到下打量了两遍,朝着它走过去,取出一个水囊,在长毛眼前晃了晃。 “想不想喝水?” “汪!”长毛长大嘴巴,伸出舌头。 金毓嘴角一勾,将水囊中的水倒入了长毛的嘴里。 清甜的水一入口,长毛的眼睛瞬间就亮了,看着金毓的目光更加不一样了。 “你家主子的相公是我的朋友,你是他们的宠物,自然也是我的朋友了,长毛,明国欢迎你的到来,在这里你会体验到很多乐趣,只要你乖乖的,不去伤害好人,不随便捣乱,我们是不会赶你回去的。”金毓温柔的摸了摸长毛的脑袋道。 四小只也跑了过来,自我介绍的说道。 “长毛,你好,我叫安安。” “我是萌萌。” “我是乐乐。” “我是洛洛。” “你看着好威武,我们要和你做朋友,我们可以跟娘亲一样,用手摸摸你吗?” 他们试着用手去摸摸长毛的脚。 “我摸到大狗狗了!” “毛毛好柔软!”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78节 “我要骑大狗!” “汪汪汪!” 感受到孩子们的喜悦,长毛尾巴欢喜的摇动。 梁元知道它已经不会冲动了,这才松开了手。 长毛立刻激动的在原地蹦跶了两圈,追着自己的尾巴,转来转去的,逗得金毓一行人乐开怀。 等孩子们笑够了,长毛在他们面前趴了下来,扭头对他们叫唤。 “汪汪汪。” 金毓道:“孩子们,长毛让你们到它的背上去。” “哇!我们可以骑大狗了!长毛,你真好!” 四个孩子在大人们的监督下,从小到大,依次爬到了长毛的背上。 等他们坐稳了,长毛才慢慢起身,雄赳赳气昂昂的朝前走去。 “长毛,你走慢一点。”陆小悠不放心的跟在长毛身后。 金毓笑了笑,转身去给了梁元一个拥抱:“相公,欢迎你回家,我想你了!” 梁元回抱住她,在她额头落下吻:“我也想你了!” 一旁刚从船上下来的护卫们,默默扭头到一边,抬眼看天。 “呀!我们明国的天空真蓝啊!” 才刚到家就被帝后喂了一嘴的狗粮。 长毛在孩子们的指挥下,驮着他们去了度假屋,大人们跟在身后。 进屋看到池水里的鱼儿们后,长毛着实兴奋,扑通一下跳下水,在里面畅快的游起来。 “哇!长毛好厉害,居然会游泳。”萌萌笑呵呵的鼓掌。 乐乐在一旁认真点头:“比海辰和小青厉害。” 送信过来还未离开的海辰和海东青:“......” 它们齐齐抬眼看了眼在水里欢腾的大狗子,眼底透着冷意。 哪来的蠢狗,竟敢和它们争宠! 两只鹰展翅飞起,扑通落进水里。 也想游泳,却不受控制的沉了下去。 “啊!海辰和小青落水了,它们要淹死了,我下去救它们!”萌萌大声叫着,脱下外套,就想往水里跳。 双脚刚离地,就被金毓一把逮了回来。 “你皮痒了吗?” 金毓将萌萌放到地上,打了她的屁屁两下,严肃教育道:“这会儿天气已经转凉了,你这小身板在水里容易着凉,再者你游泳能力差劲,呛着了怎么办?你再如此胡来,娘亲下次就不带你来海边玩了。” 萌萌一脸委屈,眼泪要落不落的,见娘亲是真的生气了,忙道:“娘亲,我错了,我不敢了,我乖乖。” 其他几个孩子见萌萌被教育了,纷纷按住了蠢蠢欲动的心,老老实实的站在原地不敢动。 偏偏这个时候,长毛没长眼色,从水里把两只鹰救了起来,用嘴叼着它们爬上岸后,把两只半死不活的鹰丢到地上,用力的甩动自己的身子。 水花四溅! 所有人都湿了! 它的毛太能吸水了! 看着孩子们湿漉漉的脸,身上还沾上了不少狗毛,金毓黑了脸。 长毛还在甩动身子,丝毫没发现周围人的目光,它享受的闭着双眼,越甩越起劲,一个不留神,脚下打滑,扑通跌入水中,溅起巨大的水花。 金毓这些大人忙抱着孩子们躲开,用背挡住了溅过来的水花,浑身湿透。 “长毛,我要修理你!”金毓怒了。 还未有动作呢,水里的长毛就跟受了惊吓似的,猛地从水里钻出来,大惊失色往岸上爬。 “汪汪汪!”有怪兽,怪兽,救狗! 它大声求救着。 在它身下,一条巨大的白鲨游了上来。 长毛惊慌失措的爬上岸,连滚带爬的来到金毓一行人的面前。 “汪汪汪,快走,怪兽来了!” 大白鲨从水里冒出头来,长毛本来是想逃的,但是脚刚抬起来,它又放下了,坚定的站在了金毓一行人的面前,朝着大白鲨狂叫,露出凶狠的表情。 “汪汪汪汪!” 莎莎冷冷的看着这条蠢狗,张开满是尖牙的大嘴巴。 长毛被它的大牙齿吓着了,它从未见过这么大的鱼,太可怕了! 但它不能退缩,它的新朋友们还在身后呢! 长毛继续咆哮。 “啾!”忽然,一道极为动听的海豚音传来。 一条巨大的海豚猛地跃出水面,身姿优雅的在空中翻了个跟斗,再落回水中,溅了长毛一身的水。 “汪汪汪!”居然还有一条可怕的大鱼,长毛叫得更凶了。 但下一秒,越来越多的鲨鱼和海豚从水里冒出头来。 长毛:“......” 它叫不出来了,只得龇牙咧嘴凶狠的瞪着水里的那些鱼。 金毓一行人已经看出来了,长毛以为遇上了危险了,在全力保护他们,心里不由得有些感动。 金毓不气了,伸手拍了拍长毛的背,走过来摸了摸它的头,温声道:“别怕,这些鱼都是我养的,不伤人的。” 长毛依旧炸毛。 金毓只好朝着鱼群走过去。 长毛吓了一跳,忙跑过来把金毓抵到一边去,不让她靠近那些鱼。 “汪汪汪!!”去不得,去不得,快回去,回去,那边不安全,那鱼好凶。 金毓耐心的说:“它们是朋友,不是敌人,我证明给你看。” 梁元也道:“长毛,我曾经给你说过的,在我的家乡,有很多很多的大鱼,就是你眼前的这些。” 四个孩子也大声道。 “大狗狗,那是莎莎,不是坏鱼。” “豚豚不吃人,会救人。” 长毛一怔,一脸懵逼。 金毓趁此走到池水边,摸了摸莎莎的脑袋,莎莎一脸享受,把大嘴闭上。 豚豚也挤过来和金毓进行交流。 孩子们见了,也兴高采烈的跑了过来,和鱼儿们欢乐的玩乐,甚至还坐在岸边,把脚放进水里晃来晃去的。 长毛看呆了。 那些可怕的怪兽居然真的不吃狗和人! 四小只很快就被金毓和梁元、陆小悠从水里逮了出来。 “走走走,回房换衣服去。” 经过长毛身边的时候,长毛总算回神,兴奋起来,甩动身子。 哗啦啦! 再次甩了金毓一行人一身水。 众人:“......” “长毛,你以后不许再玩水了!” ...... 长毛被限制了玩水自由,但它又对大鱼们很感兴趣,就一直守在池水边,和莎莎它们进行交流。 莎莎它们却对这只蠢狗没有多大兴趣,金毓一行人回房换衣服后,它们就钻进水里从出口游进了大海。 长毛再次跳进水里找鱼,没多久,就一无所获的爬上岸,瑟瑟发抖。 下水次数多了,被冷着了,身上的毛又多又长,怎么都甩不干。 怕它生病,金毓就在外面生了一堆火,让长毛和两只鹰在火边烘烤。 隔日一早,用过早饭,金毓一行人才坐马车回家。 长毛狗个头太大,就没上车,而是跟在金毓所坐的马车边上走。 巨大的身形一路上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 “哪来的大狗?从山里跑出来的新物种吗?” “我家有只母狗,个头挺大了,可以和这条大狗配个种。” “一边去,你家的母狗还没有它的头大呢!” “讲真,这么大这么威武的大狗若真能配种成功,生出的狗崽子肯定差不了。” 长毛扫了眼那些议论的人,眼神很是嫌弃。 它可不是什么母狗都要的。 刚进入彩云镇,金毓一行人就遇上了金母和金父,两人在逛街,金父还给金母买了一束花,包装得很是精致,金母脸上写着幸福之色。 两老恩爱的模样,羡煞旁人。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79节 梁元让车夫在两老身旁停下马车。 他掀开车帘与他们打了招呼:“爹,娘,我回来了!” 金父二人一喜:“呀!女婿回来了!” “姥姥,姥爷,我们也回来了!”孩子们也钻出头来。 金父二人更乐了,正要和孩子们说说话呢,一个狗头却忽然闯进了他们视线。 “我的那个天!长毛,你从哪冒出来的,吓死我了!”金父惊喜的捂住心口。 金母直接上手摸上了长毛的脑袋:“老朋友,好久不见了,我不是在做梦吧!居然能在明国看到你,不对不对,手感很真实,不是做梦,难不成你不是长毛,你是长毛的亲戚。” 孩子们哈哈笑着。 “姥姥,姥爷,它是长毛,很好玩的长毛!” “大白天没法做梦的,长毛跑不进梦里。” 金毓道:“爹,娘,街上不是说话的地方,你们先上马车,我再与你们仔细说。” “好咧!”金母很痛快的道:“反正也逛得差不多了,难得阿元回来,走,我们回家做大餐去。” 金父上了梁元做的那辆马车里,金母和金毓、孩子们一辆马车。 梁元把晏飞航回了炤国的事儿简单说来,没有详细说自己在炤国所做的事情,金父也不多问,只是感叹道:“晏公子是个不容易的,回家了就好,在龙城国过得再好,那里也不是他的家,根不在那里,心里始终不踏实。” 他又道:“景欢能跟他一起回去,可见夫妻之齐心,心往一处使,他们定会幸福的。” 他掀开车帘,看着外面的狗子:“长毛,你跨越千山万水来到这里,真是不容易,等到了我家之后,我介绍一个跟你一样威武雄壮的大家伙给您认识认识。” 一听金父要给自己介绍新朋友,长毛还以为他嘴里的大家伙是条狗子,就很兴奋了,尾巴摇得欢快,朝着金父叫唤了声,算是回应了金父的热情。 第301章 野牛王失宠?(四千字) 路过丁家的时候,陆小悠下了马车,丁洛却不愿意回家,想要和三小只一起玩,见他们感情好,金毓就挽留了丁洛,陆小悠见此,不说什么了,只是对丁洛道:“玩可以,但不能惹是生非,不可以欺负弟弟妹妹,晚饭后,我来接你回家。” 丁洛用力点头:“我一定乖乖的,谢谢娘亲成全。” 待陆小悠走了,金毓一行人继续坐着马车朝着梁庄而去。 马车很快在梁庄门口停下,看到眼前的大庄子,长毛似乎又感受到了很特别的气息。 它很喜欢这个地方。 尤其是这座庄子后面的大山。 无边无际的绿色,令它心情飞扬。 “长毛,欢迎你来到我们家。” 金毓微笑着邀请长毛。 一行人率先进入大门,长毛摇着尾巴跟上,鼻子使劲的嗅着气味。 太好闻了! “哞!” 一头牛和一只狐狸不知从哪跑了出来,在金毓身边打转。 长毛一惊,下意识的想要挡在金毓面前,但看到两兽都没有伤害金毓的意思,还非常的亲昵,就立刻止住了脚步。 “壮壮,雪团,你们出山了,来得正好,我给你们介绍一个新朋友。”金毓笑着指了指长毛:“看到没有,这条大狗叫做长毛,是条很聪明的狗狗,你们以后要好好相处哦,不能因为它是新来的就欺负它。” 野牛王和雪团这才注意到了长毛的存在。 然后都瞪大了双眼,雪团下意识的躲到了野牛王的身后。 这条大狗看着好凶,身形居然比狼还大,吓死狐了! “哞!”野牛王却是兴奋万分,叫了一声就朝着长毛走了过去。 “哞!”新来的狗子,你长得没有俺老牛霸气。 长毛身形比一般的狗大,和成年雄性老虎有的一拼,但和野牛王相比,还是相差甚大,野牛王如今的身形,比以前更壮了,两只老虎都比不了,更别说是一条长毛狗。 看着如大山般的野牛王,长毛感觉到了压迫性,但它丝毫不怯弱,依旧站直身子,抬头直视野牛王的眼睛。 “汪汪汪!” 长得高大又如何,你的背不平,毛没我柔软,牙齿没我尖利,声音没我响亮,震慑力没我厉害,我比你更适合看家护院。 野牛王眯着眼儿:“哞!”小狗子,你很嚣张啊! 才刚来,就想取代俺老牛看家护院,走走走,我们到一边切磋切磋。 长毛汪汪两声。 不去,不去,我赶路那么久,累得不行,你让我现在和你切磋,那是趁狗之危,我拒绝。 随后,它昂首挺胸的走到孩子们身边:“汪!” 我还得照顾宝宝们,没空搭理你。 孩子们没看懂狗子和野牛王的明斗,见长毛走过来了,赶忙全部抱住了狗子的四肢。 “长毛,你蹲下来,我要骑你背上。” “我也要。” “长毛的背背好舒服。” “骑着很威风。” 长毛嘚瑟的看了野牛王一眼,蹲了下来。 孩子们立刻爬到它背上,坐得稳稳当当的。 “汪汪汪。”长毛神采奕奕的叫了几声,不再搭理野牛王,扫了眼雪团一眼,抬头摇着尾巴按照孩子们的指挥走到了前面。 野牛王好气,也好羡慕。 甜人的孩子们虽然很喜欢它,但很少爬上它的背上骑着,因为它的背太硬了,坐不稳还很不舒服,宝宝们都不喜欢,就算偶尔会爬上背来,也会拿软垫垫着,不到一会儿就会嚷嚷着要下来自己走。 如今,宝宝们居然都高高兴兴的坐在了新来的狗子身上。 野牛王好难受,为啥自己没有那么柔软又细长的毛呢? 它委屈的看向金毓:“哞!” 甜人,你有空的时候给俺老牛做点毛出来,俺老牛不能被新来的狗子比下去。 雪团的无语的看着它:“啾啾!” 你要什么毛,你现在没毛都这么壮,要是有毛,岂不是更巨大,你把这只娇小可爱的小狐狸置于何地。 “壮壮吗,你是牛,它是狗,不能相提并论的,你会的,它不会,它会的,你不会,你们各有所长,比如,你会犁地,它身为狗子就不会了......”金毓开解乐乐野牛王几句。 金母和金父也附和了几句。 野牛王浑身一震,对哦,它的本事还是很多的,比狗子还多,论身形和力量,它比狗子厉害多了。 要什么毛毛,拿东西除了柔软,就很碍事。 野牛王很快就想通了,不再纠结毛毛的事儿了。 它和雪团跟着金毓两口子去了后院。 长毛已经把四个孩子送到了地方,正和他们在院子里玩耍,长毛懒洋洋的躺在草地上,四个孩子靠在它的身上,一脸享受的吃着零食看着蓝天白云。 野牛王和雪团的眼神又不对劲了,以前四个宝宝都很粘着它们的,一看到它们就追着打转了,如今却跟没看见它们似的,只跟狗子玩。 它们......失宠了? 已近申时,趁着还未天黑,梁元先去了一趟大殿,宣丞相等人商议事儿。 他将炤国的事情简单的跟裴世龙说了。 “以后,炤国就是我们的同盟国,将会同龙城国一样,进行经济往来,过不了多久,炤国就会派人来访,到时候,尔等定要热情招待,无需再像以前那版权低调。”梁元道。 裴世龙等人纷纷应下,心中对梁元这个皇上更加敬佩崇拜。 只是出去了一次,皇上竟能和炤国签下和平协议,为明国找到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同盟国,这日后,明国的发展定会更加快速。 人少不怕,只要齐心,定能胜天。 裴世龙等人对未来充满了期待,盼望着炤国的人早日到来。 黄昏的时候,梁元回了家,金毓已经叫人准备好晚饭,梁宏、梁月、金虎三口子都已经过来了,是金毓派人去通知他们,把他们叫来一起用晚饭的。 野牛王和雪团受了些打击,早已经回了牧场那边,长毛依旧带着四个孩子玩。 梁宏几人对长毛都很好奇,就连左春草怀里的小牛牛宝宝,也都很喜欢长毛,一摸到长毛的毛毛,就会咯咯咯的笑。 长毛一点都不怯生,就好像是回到了自己的家里一样,十分的自来熟,凡是喜欢它的人,它都会亲切的汪汪上几声,比人还会社交。 很快开始吃饭。 第一次品尝到梁庄里的大餐,啃到了香喷喷的大猪骨头,长毛激动坏了,硬是将那骨头咬得粉碎,牙齿不要太厉害。 金毓对它的杀伤力有了些认知。 这只狗看着像藏獒,但却比藏獒大一点,实力也更强一些,嗅觉比藏獒和野狼都灵敏。 饭后,狗子去找了一处泥地方便,很讲究的没有乱拉。 金毓很满意,这般讲卫生的狗狗她很喜欢。 日后相处时间长了,和孩子们出门,此狗也能照看一二,它的能力可不比实力高强的侍卫差。 陆小悠和丁风在饭后没多久就过来接丁洛回家了,金父一行人也跟着丁风三口子一起离开梁庄,回家歇息。 金毓带着孩子们去洗漱,洗漱完,三个孩子要自己睡一个屋子,还想要长毛跟随,被金毓拒绝了。 “你们可以一起睡,但长毛不能跟你们一起睡一个房间,你们认识的时间不是很长,还不是很熟,长毛的毛太多,身形又很巨大,会弄得整个房间都是狗毛。” 长毛这种品种的狗是很凶猛的,它是因为灵泉水的关系才会对他们一家子温顺,可不代表它没有脾气。 孩子们和长毛才相处了两日,人狗的感情还不是很深,她暂时不放心让孩子们和狗狗单独相处。 她赌不起。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80节 三小只很失望,但也没有胡搅蛮缠,待他们回房乖乖睡下,金母在一旁陪着,金毓领着长毛去了一个房间,房间里已经让下人们弄了个狗窝。 金毓道:“你今晚暂时睡在这里,明日我再带你去牧场。” 这个屋子距离孩子们和金毓夫妻二人睡的地方较远,长毛很不愿意,但是它又不敢惹金毓不高兴,就勉强慢悠悠的挪进屋子里,躺下了。 然后,用湿漉漉的眼神看着金毓。 盼着金毓能够心软,让它跟她一个屋。 金毓无视它的眼神将门关上。 长毛嗷呜了声,委屈巴巴的埋下了头。 金毓和梁元回了孩子们那边,给他们盖好了被子,这才回屋歇下。 夫妻二人许久未见,干柴烈火,一点就着,折腾了一晚上。 翌日,金毓有些起不来,浑身酸疼,困得要命,但三小只却是精神极好,才卯时三刻就自己爬起来,穿了衣服,洗脸漱口,哒哒哒的跑来敲门了。 “娘亲,娘亲,起床了,我们一起去看狗子。”三小只在外面大喊。 梁元已经穿好了衣服,见金毓实在不想起,哈欠打个不停,就把她按回床上道:“昨晚你辛苦了,不用着急起来,今早我不出门,孩子们交给我来照顾,正好和他们多多增进父子之情,你再接着睡一会儿,睡到自然醒,不会有人来打扰的。” 听到这话,金毓就想到了昨晚的放纵,脸颊滚烫,闷声道:“行,我接着睡,你负责照看孩子们。” 说着吗,打了个哈欠,翻身甩了个后脑勺给梁元,闭眼接着睡了。 梁元弯身在她的后脑勺上落下一个温柔的吻,随后出了房间。 闭着眼的金毓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嘴角勾出一抹幸福的笑。 有夫如此,真好。 门打开,走出来的却是爹爹,三小只怔了下,然后就要往房间里闯。 “娘亲......” “别吵,你们娘亲还在睡觉。”梁元拦住了他们三个。 三小只不解。 “娘亲居然会睡懒觉?我不是在做梦吧!” “爹爹,你该不会在骗我们吧!娘亲很厉害,不会睡懒觉的。” “我长这么大,从未见过娘亲睡懒觉,她不喜欢睡懒觉的,一直都是让我们早睡早起。” 梁元笑着道:“谁说你们的娘亲不喜欢睡懒觉,她不是不喜欢,只是没有时间,因为她要照顾你们,她若是懒了,你们便会有样学样,小孩子和大人是不一样的,长身体的时候可不能懒,你们的娘亲是顾着你们,才会放弃睡懒觉的大好时光。” “爹爹一直很忙,早出晚归的,陪着你们的时间很少,无法为你们娘亲分担,今日爹爹早上不出门,有的是时间和你们玩,就让你们的娘亲睡一次懒觉了,难得的美好时光,你们千万不能去打扰你们的娘亲。” 三小只听得似懂非懂,不过倒是明白了一点,那就是,娘亲辛苦了。 安安点头道:“娘亲为我们付出了好多好多,爹爹不在家的时候,娘亲一直在忙里忙外的,如今爹爹回来了,是该让娘亲好好休息。” 其余两小只很是赞同。 三小只一起齐齐的看向梁元:“那么今天,就辛苦爹爹照顾我们了!” 梁元笑着点头,目光柔软的看着三小只,他的妻子把孩子们教育得很好。 梁元先带着三小只去吃了早饭,然后才去找长毛。 长毛一晚上并没有怎么睡,但尽管睡不着,它还是很懂事的没有在晚上出来乱窜,一直乖乖的待在狗窝里,直到梁元带着孩子们来开门了,它才摇头摆尾的从屋里跑出来,兴奋的在院子里跑了几圈,然后跑回来围着梁元父子四人打转儿。 金毓一直睡到了辰时三刻才起,梁元带着三小只和长毛去了牧场那边,侍女端了早饭过来,金毓随意吃了些,就去了牧场。 到了地方,就看到有一物咻的一下飞上高空,一道身影快速追逐而去,在那东西落下的一瞬间,跳起来张嘴接住。 金毓定睛一看,这才看清那身影是长毛,它嘴里咬着的是一个木质圆盘。 “长毛,好样的!” “又接住了,长毛,快回来!” “爹爹力气好大,把圆盘丢得好远。” 耳边传来孩子们欢快的笑声。 长毛咬着圆盘往回跑,忽然鼻子一动,闻到了特殊的气味,扭头就看到左方向路口旁的金毓,立马兴奋的拐了个弯,朝金毓飞奔而去。 “哎哎哎!长毛,你要去哪?跑错方向了!” “咦?那是娘亲,娘亲起床了!” “娘亲!”远处的三小只看到了金毓,也迈着小短腿跑了过来。 梁元紧跟在后面。 “跑慢点,别摔了!” 他们所在的位置是一处草地,原本是有羊群马群牛群等等各种动物在此处吃草的,但为了训练长毛,梁元就让工人将动物们赶到了另一个位置,空出了一点区域。 “你给我站住!”见长毛要扑到自己的身上,金毓连忙伸手喊停。 长毛立马刹住脚,咬着圆盘递给金毓。 第302章 两兽相斗 见长毛要和自己玩,金毓接过了圆盘,用力丢出去。 长毛立马飞奔去追。 “娘亲!”三小只和梁元来到了金毓的面前。 “娘亲,你睡足了吗?”安安关心的问。 金毓伸手摸摸他的小脑袋:“睡足了,娘亲现在精神特别好,可以好好的陪你们玩。” “太好了!”三小只很是开心。 “汪!”长毛咬着圆盘跑了回来。 它将圆盘递给金毓,还想继续玩。 萌萌却把圆盘抢了过来:“说好的,一人丢一次,长毛,你不能因为我娘亲长得好看,就每次都把圆盘给我娘亲,现在该换我了!” 她说着就用力的将圆盘丢了出去。 长毛却不去追了,坐在原地不动。 “长毛,快去追呀!” “汪!”累了,追不动。 金毓秒懂,拿过梁元带着的水囊,放了灵泉水进去。 “来,喝水。” 补充了能量,长毛立马就精神了,咻的就窜出去如炮弹一般去追圆盘。 梁元和金毓也只有今天有时间陪着孩子们,明天开始,梁元又得接受各种大事接着忙了。 今天天气不错,晌午用过饭之后,金毓二人就带着三个孩子出门逛街了,长毛被留在了牧场,同牧场的动物们进行深入交流。 它正兴奋玩着的时候,野牛王带着牛群下了山。 天黑了,在外面吃了晚饭,买了好些糕点零食烤串,金毓一家五口才边吃边回家。 还未进门,就听见了侍卫侍女们振奋的加油声。 一家人寻声来到牧场,就见野牛王和长毛在战斗。 别看长毛的个头不如野牛王,但速度却是极快的,一嘴狗牙也是厉害得很,和野牛王战斗了好一会儿都不见落下风。 野牛王很是兴奋,它好些年没有碰到这么厉害的角色,这狗子比山里的大猫还能打。 “哞!”野牛王越打越兴奋,瞧着长毛是个有实力的,就不藏着掖着了,放开了力气和速度打。 一头撞上去,长毛被撞飞了出去。 “砰!”砸在草地上,踉踉跄跄的再也爬不起来。 体力都用尽了! “壮壮,住手!不许打了!”眼看壮壮还要撞,金毓连忙喊停。 长毛是很强,但不是野牛王的对手。 野牛王气喘吁吁的停下来。 长毛趴在地上,很不甘心的瞪着它。 周边的人接头交耳。 “看吧,我就说还是壮壮厉害吧!它可是神牛!” “不过长毛也不差,这实力看着比大老虎还强。” 野牛王疲惫的走到长毛身边,欣赏的看了它好几眼。 “哞!”狗子,你是个不错的,你这个小弟,俺老牛认下了。 “汪!”谁稀罕当你的小弟。 等着,总有一天,本狗王会打败你的。 金毓两兽检查了一番,见它们没有什么大碍,只是一点皮外伤,便放了心。 “都散去吧!”梁元走周围的人道。 “是。”所有人纷纷散去。 金毓教育了两兽一顿:“你们可以比试,但必须点到为止,不可伤及对方性命。” 说完,给两兽上了药,喝了水,才同家人们离开。 之后的每一天,长毛都会来找三小只玩耍,三小只越发喜欢它。 除了陪孩子,长毛还会缠着金毓讨水喝,喝完就去找野牛王战斗。 梁元继续接手国事忙碌不停,有他在,金毓就轻松了许多。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81节 天明,梁元和裴世龙去了一趟宝石矿脉。 通往宝石矿脉的路已经修好了一大半,再有个把月就能完工,在完工之前,金毓已经让人着实开采了一点宝石矿, 用来加工成各种饰品。 明国原先没有金匠,金毓也不懂如何打磨饰品,是种地从手机里得了升级奖励,才懂的如何加工玉石。 玉石加工技能是去年才得到的,当时得了这个技能之后,金毓并没有亲自学习,而是告知了梁元,让他找了合适的人来学。 她的能力和时间是有限的,不可能方方面面都能顾到位,就算老天赐予了她过目不忘的能力,她无法在几年的时间里成为真正的全能天才。 梁元找的那几人都是很有天赋的,学的也很快,但因为目前只学了一年的时间,实力还是不怎么行,试着用两块原石加工了一番,做出的东西皆不尽人意,自己用可以,但若是拿到外面去卖,就差的太多了。 金毓看着手里拿着的金匠们早上刚做出来的玉钗,摇了摇头:“材料很好,但工艺还是很差,与晏公子做的玉钗相比,半分都比不上。” 这两年,明国在龙城国卖的饰品,都是从景家那里购买的原石,她负责画设计图,晏飞航亲手加工的。 晏飞航手艺高超,做出的每个饰品都很精致。 梁元淡然道:“矿石就先不大肆开采了,等匠人们将手艺提升上来再说,晏飞航如今的身份不一般,我们已经无法再继续雇佣他当明悦的金匠师父,只得靠自己。” 金毓点头:“嗯,你说的对,任何事情都得靠自己,自己强大才是最好的。我们有这么多原石,匠人们也有天赋,加上技能传承在手,假以时日,他们定能把实力提升上去的。” 梁元道:“不过,若是能够得到晏飞航的指点的话,那些匠人应该进步更加迅速。” 金毓提议道:“要不,等晏飞航来了,我们试着问问他愿不愿意收徒。” 匠人手艺不会随意外传,更何况是晏飞航那等身份的人,就算人家愿意传授,他们也不能白学,可若是晏飞航收了徒弟,那就另当别论了。 梁元点头:“可以一试。” 半个月后,深秋,气温下降,人人都穿上较厚的衣裳。 海面上风平浪静,渔民们依旧勤劳捕鱼。 两艘巨大的商船缓缓朝着明国海域而来,船上插着国旗,明晃晃的‘炤国’两个大字十分显眼。 “来者何人?”巡卫队将此船拦下。 看着他们那整齐的打扮,晏飞航掏出文书递过去。 “在下名为晏飞航,乃是炤国皇商,特奉我皇之命,前来拜访明国。” 巡卫队闻言,立刻笑着道。 “原来是晏家主,我皇早有交代,若您来了,不必通报,可直接进入国内,请您随我们来吧!” 梁元在炤国办事的那些日子,虽是打着明国的旗号与高永康等人合作,但从未透露自己的真实身份,所以高永康包括晏飞航都不知道他是皇上,以为他只是明国的重要人物之一,是明国君主身边的红人,一听巡卫队说明国皇帝早有交代,晏飞航便以为是梁元在明国皇上耳边说了些什么,也不多想,让人掌舵跟着巡卫队前行。 “相公,这明国的海景真好看,四周还有山呢!”晏飞航的身边,景欢眼扫四周道。 晏飞航笑了笑:“以前这个地方是被鬼雾遮盖的,根本看不到这么美的景色,我与明国来往好些年,这也是第一次进入明国,我很期待看到明国的真面目。” 第303章 好一个盛世桃源 裴世龙忙完手中事务,正要回家去陪妻子,才刚走出政务府大门,就有士兵来禀报:“丞相大人,巡卫队传来消息,炤国派人来访,皇上命您带人前去迎接贵客。” 他将手中的折子递上前。 裴世龙接过来看了眼,随即道:“本相知道了,请皇上放心,本相定会完美完成任务。” 士兵很快离开回去复命,裴世龙看了看家的方向,长叹:“看来今天是无法早点回去了,来人!” 有一护卫快步上前:“大人有何吩咐?” 裴世龙道:“你跑一趟我家,告诉我夫人,我临时有事,无法早点回去,让她不用等我一起吃晚饭。” 丞相宠妻,是全国有目共睹的,每次有事不能归家,丞相都会派人先回家说一声,免得家人担心,或是久等,护卫不敢耽搁,忙应了声,转身就去传话了。 裴世龙再次念念不舍的看了家的方向一眼,转身重新走进政务府大厅,安排事宜。 没多久,裴世龙领着一队人马,坐着马车前往渡口。 这边,梁元还派了人将晏飞航到来的事儿告知了金父,金父忙放下手中的事儿,往梁庄赶了过来。 “飞航要来了,许久未见,怪想念的。”金父笑容满面的问梁元:“你打算如何招待他,不像以前那样藏着掖着了?” 梁元道:“不藏了,晏飞航此次来这里,不是为了叙旧,他代表的是炤国,明国和炤国的关系已经不一样了,没必要再藏着,该坦诚的时候就得坦诚,这样友谊才能长存。” 金父点点头:“嗯嗯嗯,你说的对,飞航是不是有很多事情都还不知道?” 梁元嗯了声。 金父坏笑起来:“如此这般,我就更期待他踏上明国土地了,定要让他震惊得夜不能寐。” 他越说越激动:“不行,我不能光在这坐着,什么也不做,朋友到来,总得准备点惊喜,我回家去准备准备。” “对了,长毛呢?”临走之前,他问了句。 梁元道:“在陪孩子们玩。” 金父哈哈大笑::“又玩上了?这长毛可真是有趣,太讨人喜欢了,来到这里后,就没有一天闲着的,天天都在陪我的小外孙们,哈哈哈,行行行,让它玩,等晚点飞航他们到了,看到长毛那样,定会大吃一惊的,哈哈哈哈哈......” 最近,孩子们越发调皮,脑筋转的多,和长毛的玩的时候,想出了各种新玩法,长毛被他们折腾得彻底变了样。 偏偏长毛一点都不气,还乐意陪着孩子们,打心眼里的喜欢三小只,随便他们怎么折腾。 金父一走,梁元就去找了金毓,与她商议一会儿见了晏飞航之后的招待事宜。 绕开两座大山,从转角出来,晏飞航等人站在船头,看到了明国渡口。 他们惊呆了! “这就是明国?”晏飞航许久才回神:“这也太繁华,太美了!” 渡口那里 ,商船客船摆放,有人员在清洗,渡口右边的海域,是一片游玩之地,船只来来往往,许许多多人的坐在船上游玩,船上还摆放了桌椅,吃的喝的都有,烧烤香味飘散老远。 海边沙滩上,风景如画,有一些造型奇特的小屋,建造精致,颜色亮丽,有红橙黄绿青蓝紫七种颜色,屋子排列呈圆形,从高处望去,仿若一朵绽放的七色花,在七色花的正中间,是七色的彩虹乐园,里面不仅有各种游玩设施,还有各种可爱的食草动物,无数幼小孩童在里面玩乐。 渡口左边,是渔港,乃渔民捕鱼之地,也是有无数船只来往,还有渔民抛撒渔网,一网子下去,捕捞了密密麻麻的鱼,大的小的,在船板上弹来弹去。 渔民高兴得载歌载舞,动作滑稽,嗓音杂乱,却自由自在,笑容幸福。 “好一个盛世桃源!”晏飞航大声感叹。 巡卫队们笑了笑,一个巡卫队道:“晏家主,这处海域,是我们明国最繁华最好玩的地方,待你们见过了我皇,可以好好来这里玩玩。” 晏飞航点头:“玩是肯定要来的玩的,好不容易来了明国,我们怎可错过。” 他转身跑进船房里,将正睡得香甜的景欢给叫醒,拉着她来到船头看明国海边风景。 只是一眼,景欢就喜欢上这个地方,瞌睡全都没了。 “哇哇哇哇!这世上居然会有如此美丽的地方,这比我梦里的世外桃源还美丽,哎呦,我心跳好快啊!我好激动,相公,我们快一点下船,我闻到香味了,是烤肉的味道!”她夸张的捂住心口说道。 随晏飞航而来的那上百个护卫,也深受感染,全都聚在了船头,惊叹的欣赏着海边风景。 船只缓缓靠岸,裴世龙已经带着人在岸边等着,晏飞航一行人一眼就看见了他们。 巡卫队道:“晏家主,那位是我国的裴丞相。” 尽管隔了点距离,晏飞航和景欢还是能看出,那位丞相气质不俗,是位极为年轻的俊逸公子。 “你们的丞相这么年轻?”晏飞航觉得不可思议。 巡卫队骄傲的道:“你们别看裴丞相很年轻,他可是很强大的,皇上对丞相极为信任,很是欣赏。对了,丞相的夫人,还是皇后的亲妹妹呢!” 闻言,晏飞航一行人又对裴世龙好奇了几分。 船缓缓靠岸,岸边立刻出来十几人上去帮忙。 景欢迫不及待的想要下船,已经深呼吸了好几次。 晏飞航无奈的看着她笑道:你可别冲动,这是在外面,不能乱跑,好好跟在我身边。 景欢斜眼看他:“你怕我给你丢脸?” 晏飞航笑着说:“我夫人长得如此好看,气质优雅,出门在外怎会丢脸,只会给我长脸,人人都羡慕我。” 他瞟了身后一眼,见大家都没看这边,就悄悄拉了拉景欢的手:“我是怕你摔了,乖,跟在我身边,有你在,我才觉得安全。” 景欢哪会不知道他是在意自己,撇撇嘴,点点头道:“跟着你就跟着你,我本来也不打算一个人跑前面。” 她想去玩,也不会急在这个时候。 “也不知长毛那家伙如何了?看到我会不会很开心?” 晏飞航道:“自然会开心,你可是它最好的朋友。” 景欢从未觉得自己是长毛的主人,也从未把长毛当做宠物,它是她最好的伙伴。 第304章 明国百姓们太热情 见晏飞航等人下了船,裴世龙当即带着人上前迎接,也不多废话,直接说了自己的身份,再说了几句欢迎的话儿,最后道:“晏家主,我皇得知你们过来,很是高兴,特设了晚宴庆祝,命我带你们前去。” 晏飞航笑着道:“那就有劳裴丞相带路了!” 能让一国丞相来迎接他们,可见明国皇上对炤国的重视。 同裴世龙走在前面,晏飞航问道:“裴丞相,梁兄他们几家是否也会参加晚宴?” 一听这话,裴世龙就笑了:“会参加,晏家主到了地方就能马上见到他们。” 晏飞航没有会意出裴世龙话中的意思,得知梁元三家人也要出席晚宴,就笑了笑,以为梁元几家人得了皇上的重用,为他们感到高兴。 从渡口出来,晏飞航一行人看到了外面的光景,更为震撼。 景欢心情更是激动:“裴丞相,你们明国是我见过的最美丽最特别的地方。” 裴世龙哈哈笑道:“谢谢宴夫人夸赞,不瞒你们说,我们明国以前不是这个样子的,以前我们是真的很穷很穷,什么都没有,多亏了皇上和皇后,有他们带领,才有了现在的明国,如今我的家人朋友们天天都能吃好的喝好的,我打从心里铭记皇上皇后的恩情。” 晏飞航感叹道:“你们的确很不容易,以前我们对明国都存在偏见,但和金老爷他们相处时间长了之后,我才知道,我以前就是一个井底之蛙。” 裴世龙道:“晏家主可不能这么说,你的能力是毋庸置疑的,金老爷一直对您很是夸赞。” 见晏飞航夫妻二人对明国是真的很好奇,想到皇上的交代,裴世龙道:“在彩云镇之中,有一个历史走廊,那里记在了我们明国从过去到现在的发展史,晏家主和宴夫人若是感兴趣,可以去瞧一瞧,一圈走下来,足以让你们了解我们明国。” “历史走廊?”晏飞航和景欢充满了兴趣,景欢道:“这听着倒是挺特别的,我一定要去看看。”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82节 来到停放马车的地方,晏飞航等人又是眼前一亮,抬头看着门头上雕刻着的‘停车区’三个红色大字。 裴世龙笑着道:“我们明国的马车牛车等等所有车子都有专属的停车区域,不允许随意停放,若随便停放影响了通行,是要罚款的。” 这倒不是很新鲜,但是这种规划方式,却比炤国的规矩很多。 进入停车区,看到里面停放的各种马车和牛车,晏飞航等人更为惊叹了。 明国不大,车倒是挺多,牛马都很精壮。 山好,水好,人好,都牲畜都好得不行。 为迎接晏飞航等人,裴世龙让人准备了两辆极为精致好看且宽敞的马车,由四匹马拉着,稳稳当当的不说,里头还放了一张小桌子,摆放了一些明国的特色茶点,晏飞航夫妻二人可以坐在马车里,边欣赏外面的风景便享用茶点。 爬上马车,看到小桌上摆放的茶点,景欢眼睛瞬间一亮。 晏飞航也跟着上了车,这辆马车只招待他们夫妻二人,跟来的护卫全部则跟随在马车两边。 裴世龙让人给这些护卫倒了茶水,给了些吃的。 申时,马车进入了彩云镇,路过美食街的时候,晏飞航一行人闻到了美食香味,护卫们都顿足了两秒,吞咽了下。 从渡口走到这里,他们遇上了不少好吃的,还看到了一些很特别的推车,那种带轮子的推车特别方便,所卖的东西便宜又香,他们很想尝尝,但是人太多了,又还得赶路,全部去围着买不合适,只得先忍着。 忍到了这里,真是快忍不住了! 明明都不饿,可就是很馋。 晏飞航让护卫们争气点,继续忍着:“把口水都收收,别露出那种饥渴的样子,搞得好像你们没有吃过好东西似的,本家主可从未亏待过你们。” 他说这话的时候,他也忍不住吞咽了下口水,还拿帕子擦拭了下嘴角,他想了想,对那些护卫又道:“等过了今天,明天本家主就给你们放一天假,让你们自由自在的玩,但必须都给本家主记住了,切不可在明国仗势欺人,都客气点,谁敢给本家主惹是生非,别说明国人不放过你们,本家主也决不轻饶。” 裴丞相说了,明国治安极好,他们来到这里,想怎么玩都可以,也可让护卫们适当的放松放松。 多谢家主。护卫们感激不尽。 景欢掀开车窗帘子,见不远处有一推车,炸土豆的味道扑鼻而来,她实在忍不住了,叫来一个护卫:“你帮我去买一些吃的......” 那护卫很快就去了。 街边百姓们看到炤国护卫们的打扮,就知道是有远客来了,便询问了带路的士兵们几句,得知真的是有远客到来,还是从明国的同盟国炤国来的,百姓们都兴奋到不行,不少人围在街道两边看热闹,还拉起了欢迎炤国的横幅。 场面十分热闹。 去买土豆的护卫很快回来了。 见他手里不仅有炸土豆,还有炸鸡块,炸豆腐,卤鸡爪、鸭爪、鸡翅、鸭翅以及各种窜窜,不仅如此,护卫的脖子上还挂了几分打包好的吃食。 景欢和晏飞航惊呆了:“怎么会这么多?不是让你只买一点吗?” 护卫道:“不是小的买的,是明国的百姓们送的,他们见我是炤国人,就争先恐后的送吃的给我,还不收银钱,我把银钱塞进他们手里,他们又给我塞了回来,还凶我,再给银钱,就不卖给我了。家主,夫人,小的不想收的,但是他们太热情了,小的招架不住啊!” 他第一次见到这样子的平民百姓。 晏飞航和景欢:“......” 到了梁庄门口,晏飞航夫妻二人也吃饱了,但依旧意犹未尽。 景欢道:“我原以为明国在京城卖的吃食已经很美味了,可没有想到,到了这里之后,才发现,这里的吃食比那边的还好吃,品种也是多种多样。” 晏飞航看着手中的鸡爪子:“都是明国人做的卤鸡爪,为什么这里做的会比京城做的好吃,而且好吃的不止一点点。” 景欢想了想道:“大概可能是,食材不一样。” 因为有些食材无法长期保质,所以在京城做的美食所用的食材都是在京城购买的,但明国这里用的明国自己的食材。 第305章 毛太长,被剪了? 炤国此次来访只派了晏飞航夫妻二人前来,没有派朝中官员,梁元等人也不摆什么架子了,没有穿帝后服饰,只穿了身得体的便服,来山庄门口迎人。 下了马车,看到梁元几家人的一瞬间,晏飞航和景欢都开心的笑起来,大步走了过来。 “梁兄,许久不见,别来无恙!”晏飞航拱了拱手道。 梁元也回礼道:“总算把你们给盼来了,这一路过来,可平静?” 晏飞航笑着道:“平静得很,一路上什么事也没有发生,就是有点冷,不过到了你们这里,就没有那么冷了。” 这靠山的位置,在深秋和冬天的时候,要比海边暖和一些。 晏飞航说着,又和金毓打了招呼,目光落到金毓身上的时候,眼底有惊艳的光芒闪过。 他怎么感觉,这位梁夫人比以前更美了,一眼看去,实在惊人。 真是倾国倾城。 晏飞航只是在心里想想,并没有说出这话,与金毓寒暄两句后,就对梁元和金毓介绍了自己的妻子。 景欢看金毓的眼神就直接多了,还忍不住惊呼出声:“梁夫人,你怎么可以长得这么好看?可真是太好看了!” 金毓噗嗤一笑:“你过奖了,我长得也就还行。” 景欢道:“谦虚了,梁夫人,我是说真的,你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女子,只是一眼,就让我喜欢上了,我可以和你做朋友吗?” 金毓笑着道:“你我虽然是第一次见面,但是我们就是朋友。” 景欢更开心了。 在门口寒暄了两句,金毓二人就邀请晏飞航一行人进门,领着他们朝着里头走去。 侍卫和侍女们已经准备好一切,饭菜茶点都已经准备妥当,看到农庄里的景色,晏飞航和景欢都很是惊讶,没有想到外表那般大气的庄子,里面种的竟都是农作物,瓜果蔬菜,什么都有。 夫妻二人感到很奇怪,裴丞相不是要带他们见明国皇上吗?为何不去皇宫,而是来梁兄这里? 来到会客大厅,看到里面摆放的桌椅板凳,晏飞航再也忍不住,拉住裴世龙问:“我们是要在这里吃饭?” 裴世龙点头:“对。” 晏飞航皱眉:“不是要见皇上吗?” “你已经见到了。”裴世龙不再隐瞒:“梁老爷便是皇上。” 晏飞航:“......” 一旁的景欢和护卫们:“......” 反应过来后,晏飞航笑着拍了拍裴世龙的肩膀:“别开这种玩笑,这一点都不好笑。” 裴世龙不言语。 金毓和梁元却是走过来,金毓拉过景欢道:“我妹夫没有骗你们,我和相公的确就是明国的皇上和皇后,以前是有诸多不便,所以对你相公隐瞒了身份。” “啊?”景欢张了张嘴,有点傻愣愣,一下子转不弯来。 梁元也对晏飞航道:“是该告诉你一切了,来,我们到那边去坐下说。” 晏飞航掐了自己的大腿一下,让自己回神,深呼吸一口气,跟着梁元走到一边坐下。 金毓也拉着景欢去坐下。 裴世龙则退了出去,大厅里瞬间只剩下金毓、梁元和晏飞航两口子。 “人呢?人在哪?”金父、金母、梁宏、梁月、金兰一家纷纷赶了过来,一进门就看到了裴世龙,忙问了句。 裴世龙拦住他们道:“晏家主夫妻二人正在会客大厅里和皇上皇后说话,皇上让我等别去打扰。” 闻言,金父瞬间就懂了,金毓和梁元这是在跟晏飞航坦白身份呢! 也是,都到了这种时候,是该好好说清楚。 “行,我们就不进去了,去其他屋子等着。”金父伸手去扶金母:“这外面怪冷的,咱们先去找地方坐着边吃边等。” 今日的晚宴,梁元并未大肆操办,只是请了自家人,吃饭的时候能够自在些。 也不知过了多久,会客大厅里,晏飞航两口子坐在铺了软垫的椅子上,许久才回神。 景欢难以置信的看着金毓:“你居然是皇后,难怪你如此好看,我太荣幸了,居然能和皇后做朋友。” 她抬起双手轻轻拍打自己的脸:“呼呼呼,让我使劲呼吸一下,呼呼。” 金毓歉意的道:“对不起,吓着你们了。” 景欢摇头:“没有吓着,我只是很震惊,怒我说一句大不敬的话,你们明国真的太奇怪了,太有趣了!” 君不像君,臣不像臣的,却能如此繁华,还很团结,百姓也可爱得很。 晏飞航指着梁元,心里又气又惧:“你,你,你们瞒得可真深,我,我......” 他猛然起身,拉起景欢,就想给梁元和金毓行礼。 梁元赶忙拦住:“你可这么做,赶紧起来,我是把你们当做了朋友,才会以这种方式来接见你们,真要你们行礼,我和夫人哪还会亲自去门口迎接你们,” 金毓也扶起景欢:“你们别跪,在这里,没有那么多规矩的,我们很随意的。” 晏飞航和景欢这才不行礼了,但还是有些不习惯金毓和梁元的身份。 金毓二人也不多言,等他们自己慢慢消化,随便找着话题说。 金毓道:“宴夫人,你想不想见见长毛?” 景欢眼一亮:“想,我当然想,它在这里过得可好?” 当然好,天天陪孩子,天天缠着她讨水,比刚来的时候还机灵。 这些,金毓没说,她笑着道:“它很好,没有生病,吃得也很香,它很喜欢这里,现在正在牧场那边和孩子们玩。” 景欢好奇:“牧场?” 金毓点头:“牧场就在庄子里,明早我带你去瞧瞧。” 景欢感叹:“你们若是不说,谁能知道你们是帝后啊!这里一点都不像皇宫,你们也没有一点帝后的架子。” 金毓:“分人的。” 景欢嗯嗯的点头:“你们可真好。” 因为把她和相公当朋友,所以才这般对待,就跟普通人一样相处,若是一般人,该跪的还是得跪,该有的礼仪都得有。 这么想着,景欢反而轻松了很多,而晏飞航见她和金毓聊得来,也放下心来。 瞧着时间不早了,金毓就对梁元道:“爹娘他们应该都来了,我出去把人叫进来。” 她朝景欢点点头,起身往外走去。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83节 没多久,就返了回来,身后还跟着金父一行人。 看到了熟悉的人,晏飞航和景欢更轻松了,对梁元和金毓隐瞒身份的事儿一点都不计较,反而很喜欢他们两口子这样的招待方式。 没有那些大国的繁文缛节,真的很轻松自在。 避免孩子们吵闹,不习惯和大人们同桌,金毓把孩子们都安排到了另一个屋子吃饭,让人伺候着。 而晏飞航的那些护卫们,则也被安排到了其他地方用饭,跟主子们在一起,他们很不自在,极为拘谨,但跟庄里的护卫们在一起,有他们陪着,就自在了许多。 此次准备的饭菜很有特色,许多东西都是晏飞航和景欢从未吃过的美味,加上食材和外面的不一样,吃着实在让人回味无穷。 尤其是米饭,米粒洁白无瑕,粒粒醇香。 晏飞航觉得,就算没有菜,只吃这个米饭,他也能一口气吃两大碗。 晏飞航和景欢没控制住,有些吃撑了,但依旧留恋那饭菜的香味。 瞅着今晚繁星点点,与白天的温度相差不大,金毓提议道:“我们到外面去走走,散步消消食,顺便带客人们游逛了一下山庄。” 景欢嗯嗯点头:“散步好,散步好,我特别特别的喜欢你们的庄子。” 金毓凑到她耳边道:“长毛今天的打扮很好看,它和孩子们在另一个屋子,正好可以带你去瞧瞧。” 打扮? 景欢很疑惑,那狗子什么时候学会打扮了? 难不成,毛太长了,被剪了? 第306章 休想把我带走 庄园里四周都挂了灯笼,随时有人注意灯火情况,避免走水。 沿着被灯笼照料的鹅卵石路来到一处草地上,景欢一抬眼,就看到了几道很大的身影, “那是什么?牛?还有鹰、马、狗,不对,那是狐狸,白色的狐狸!”她忍不住惊呼:“怎么会有这么多动物?” 金毓解释道:“都是自家养的宠物,你们不用害怕!” 金父哈哈笑着道:“我曾给你们夫妻二人说过,我女儿女婿开了个牧场,除了饲养牲畜,还养了很多的宠物,呐!就是你们眼前的这些了,除了这几只,还有其他的宠物。” 晏飞航眼也不眨的看着 前面:“你的确说过宠物的事儿,但是你没有说,你们家的宠物牛这么大,还不止一头。” 景欢惊叹:“隔着距离在夜里看着就这么惊人了,这若是放在白天看到这些牛,岂不是更加震撼。” “娘亲!”草地上正在做游戏的四个孩子感觉到有人来,回头看到是金毓一行人,忙欢喜的跑了过来,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金毓,喊的也是金毓。 那些兽兽们也跟在孩子们的后面。 孩子们跑过来,景欢和晏飞航很欢迎,但是一看到那些兽兽也跑过来了,两人就绷紧了很精,下意识的往梁元身后躲。 “娘亲!”四小只跑过来后,就直接撞进了金毓的怀里。 兽兽们近了之后,立马停下来,目光直直的看着金毓,无视了其他人。 兽兽们的反应,梁元等人已经见怪不怪,但晏飞航和景欢却觉得稀奇。 尤其是景欢,她使劲揉了揉眼睛,从晏飞航身后走出,惊奇的看着金毓:“梁夫人,你可真受欢迎。” 金毓夫妻二人说过,没有外人在的时候,她和晏飞航不用尊称他们为皇后皇上,以前是怎么称呼的,现在还是怎么称呼。 晏飞航道:“梁夫人以前就很受鱼儿喜欢,如今在陆地上,居然也是如此受欢迎,你可真是一位奇人。” 他至今还记得金毓当年在海上喂鱼的场景。 金毓抱起萌萌道:“我可不是什么奇人,这些野兽看着凶,其实都是很有灵性的,只要你用心对待它们,它们就亲近你。” 这话景欢很赞同,她点头道:“你说的没错,有时候野兽的确比人更适合做伙伴,就好比我家长毛,对了,我家长毛呢?” 四个孩子一起扭头看向她,齐声道:“长毛在屋里不好意思出来。” 景欢挑眉:“不好意思出来?我家长毛居然还会不好意思,这可真是稀奇。” 她看了看那些兽兽们,见它们的注意力都在金毓的身上,便鼓起勇气,走上前去蹲在孩子们面前:“你们叫什么名字?能不能告诉我,长毛它为什么会不好意思呢?” 安安看着她:“姨姨,你就是今天来我家做客的客人吗? ” 景欢点头:“是的,我和我相公都是来你家做客的。” 她指了指晏飞航:“他就是我相公,我叫景欢,我相公晏飞航。” 四小只闻言,忙声音甜甜的喊人:“景欢姨姨好,飞航叔叔好,很高兴认识你们。” 萌萌道:“我叫梁长歌,姨姨和叔叔可以叫我萌萌。” 安安也自我介绍:“我叫梁长翊,小名安安。” 接下来是乐乐:“我叫梁长卿,你们可以叫我乐乐,我是家里的开心宝。” 最后是丁洛:“我叫丁洛,小名洛洛,我已经三岁了,是萌萌安安乐乐的哥哥。” 四个孩子奶声奶气的,听得景欢心底软软的,她因为小时候被养母折磨,伤了身子,和晏飞航成亲后,一直没有怀孕,太医说她只需好好养着,以后会有机会怀上的,但她其实已经不抱希望了。 她很喜欢孩子,眼前的四个孩子如此乖巧可爱,她一眼就喜欢上了。 “你们还这么小,说话就如此清晰了,好厉害。”景欢由衷的赞道。 被夸了的四小只抬起下巴,一副很骄傲的样子,但想了想,这样子是不对的,就赶紧收敛了下表情,露出谦虚的神色。 然后齐声道:“姨姨过奖了,我们说话也就是一般般的好,一点都不厉害,还有很多需要学习的地方。” “哎呦,这还不厉害啊!已经很厉害了,你们四个可真谦虚,真乖!” 萌萌嘿嘿笑着:“姨姨也很好看。” 景欢乐了,还想说什么,就听到了一声狗叫声。 众人闻声,抬眼望去,就看到一条穿着五颜六色衣服的大狗从草地不远处的屋子里跑了出来。 “长毛?”景欢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她猛地站起来,睁大眼睛看着那蹦蹦跳跳跑过来的大狗。 “汪!”大狗欢喜的叫着。 “我去!”晏飞航嘴角使劲的抽搐了下:“长毛怎么变成了这个鬼样子!” 眼前的大狗不仅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四肢上的毛还被编成了麻花辫,用红色的头绳捆绑着,头上那些如雄狮般威武的毛毛也被编成了麻花辫,用五颜六色的头绳打了蝴蝶结,挂上了小铃铛,跑起来叮叮当当的响。 不仅如此,长毛的头上还挂了一朵大红花,脸被涂上了红色,跟猴屁股似的,大嘴巴也被抹红了,一张嘴,那血盆大口哦,滑稽到不行。 景欢简直没眼看,看向四个孩子:“这是你们弄的?” 萌萌指着自己:“是我,是我,是我的主意,我们和长毛玩过家家,长毛当新娘子,我当新郎官,然后我给长毛上了妆。” 她说着跑过去,将奔跑过来的长毛拥抱住:“姨姨,娘亲,你们快看,长毛是不是很好看,我说它是最好看的新娘子,它还不相信。” 安安一点都不给她面子:“明明丑的要命。” 乐乐附和:“就是,就是,丑死了!” 丁洛对金毓道:“表姑,萌萌原本是想拿我们上妆的,还让我们当她的宝宝,我们拒绝了,她就拿长毛开刀,长毛什么都顺着她,太可怜了!” 金毓一行人很同情的看着长毛:“是很可怜!” 好好一条狗,被折腾成花孔雀。 “汪!”长毛跟没看见景欢似的,任由萌萌挂在自己腿上,一拐一拐的拖着萌萌走到了金毓的面前。 甜人!快来看我的新造型! 它原本是很不喜欢这个打扮的,丢狗,但是一看到金毓,它就不觉得丢狗了,就想在金毓面前显摆。 毕竟不是谁都能拥有这种新造型的。 景欢黑了脸:“长毛。” 长毛没听见,眼里只有金毓。 忍无可忍,景欢伸手揪住它的耳朵:“我在叫你,你没听见吗?” 长毛扭头看她:“汪!” 你是谁?我不认识你,休想把我带走,我是属于甜人的。 第307章 有了新欢,就不要她了 梁庄里的风景很美,就算是晚上,也依旧迷人,但就是蚊子有点多,都已经深秋了,那些蚊子依旧会时不时出现。 景欢脸上被蚊子咬出了几个包。 她很是疑惑:“我以前都不怎么招蚊子喜欢的,今晚怎么老是被咬?” 晏飞航也不解:“我也被咬了,明明身上挂了防蚊香囊,怎么不起作用。” 梁元派人去拿了两个香囊过来:“许是因为这里的蚊子和外面的不一样,你们远道而来,蚊子也很激动,想要热情招待你们,用我们这里的驱蚊香囊试试。” “蚊子还会待客?呵呵,梁兄,这可一点都不好笑,我可受不起这种招待。”晏飞航笑着接过香囊,给了景欢一个。 两人将香囊别到身上后,一股幽香扩散,蚊子瞬间远离了他们二人。 “咦?还真有效。”晏飞航用力的吸了一口气,闻到了香囊的味道:“这味道很好闻,驱蚊效果这么好,真是不错,梁兄,这等香囊你可能卖我一些。” 梁元笑了笑:“当然可以。飞航兄,生意的事儿,待你们休息好之后,我们可以找个时间坐下来慢慢谈。” “好,好,好。”晏飞航连声应着。 把整个庄园都逛了一圈,晏飞航和景欢累得不行,但兴趣却依旧不减。 这个梁庄,虽不像皇宫一样雄伟壮观,但里面的东西却是不少,果园,菜地,牧场,草坪等等东西应有尽有,宽敞舒适,环境优美。 景欢二人还想继续玩,奈何实在太累,天色也很晚了,就不再折腾了,在金毓一行人的安排下,去了客房休息。 而那些护卫们,也都住进了提前安排好的房间。 景欢很想让金毛像以往一样跟她一起住,但金毛却不愿意,还一直无视它,眼里就只有金毓和孩子们, 景欢气得不行:“你这么喜欢无视我是吧!好,那你就继续无视我,我不再把你当伙伴了,我要跟你绝交。”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84节 她大老远的跑来,她容易吗? 这死狗,有了新欢,就不要她了! 过分! 景欢拉着晏飞航转身就要回房,态度十分坚决。 一脚刚踏入门槛,长毛就猛地扑过来咬住了景欢的袖子。 “汪!” 景欢一喜:“我就知道,你是不会不搭理我的......” 她的话 还未说完,长毛就放开她的袖子,用嘴在她的袖子上蹭了蹭,擦干净嘴角的口水,看也不看景欢一眼,转身就去找孩子们了。 景欢:“......” “长毛,你找揍啊!” “汪!”长毛被一根大粗棍打在屁股上。 ...... 这一夜,晏飞航和景欢以及那些护卫们的脑子里,全都是吃的玩的,翻来覆去的怎么都睡不着。 天边出现一抹白的时候,他们才沉沉睡去,然后就没法早起了。 早饭做好,得知晏飞航等人还在睡,金毓就叮嘱了侍女侍卫们一句,让他们别去打扰。 一觉睡到自然醒,晏飞航等人起来的时候,已经到了巳时。 他们颇为不好意思的来了饭厅,用了早饭。 饭后,金毓领着三小只、金父、金母几人带着晏飞航夫妻二人去游逛明国四周,了解明国的风土人情,体验明国的山水美,梁元去政务府处理事情。 此次出门,金毓一行人穿的很简便,没有带侍卫,晏飞航二人见此,也不带护卫,还兑现了昨日说的,给护卫们放了假,任他们在明国玩。 “只此一天,过了今天,就给本家主收收心,尽责尽力的办事。”晏飞航很严肃的道。 护卫们纷纷抬头挺胸朗声应着:“是,家主放心,我们一定会收心好好做事的。” 晏飞航这才满意的跟着金毓一行人出门,他们一走,邵大青就带着十几人过来了,与护卫们聊了几句,然后充当导游带着他们出门去玩。 明国交通十分便利,走到哪里都有出租的马车,车上整洁又舒服,压根就不需要赶车出门。 为了更好的欣赏沿途的风景,金毓一行人没有坐马车出门,而是慢悠悠的走下帝王山,到了彩云镇之后,才找了敞篷式的马车坐着游街。 景欢彻底放飞了自我,看到任何好玩的好吃的,都要停下来买上一些,晏飞航奉陪到底,景欢买东西,他就负责付钱,负责拿东西,没多久,身上就挂得满满当当的。 晏飞航将买来的东西一一轻放到租来的马车上,对车夫道:“劳烦你帮我将这些东西送到梁庄。” 车夫是知道梁庄的,也认得金毓和梁元,但他却是面色如常,没有振奋喊叫,看着金毓和梁元的目光就像在看普通的客人一样。 车夫点点头:“宴老爷放心,小的一定帮你把东西安然送到处,绝不会弄丢任何一样。” 丢了是要赔钱的。 车夫赶着马车离开,景欢和晏飞航继续买买买,买了一车又一车。 晌午,到了龙腾酒楼附近,大伙儿就到酒楼里吃饭,金娇正好在此收账,得知他们过来了,挺着微微隆起的肚子过来。 金毓给晏飞航和景欢介绍道:“这是我妹妹,名为金娇,这间是她在管理,同时,她也是这里最好的大厨。” 因为怀孕不便,昨晚金娇没有去梁庄,晏飞航二人还未见过她,只知金家有这么一个女儿,是丞相夫人。 “原来是丞相夫人,久仰大名!”晏飞航寒暄道。 景欢看了看金娇的肚子:“你是有了身孕了吗?” 金娇点点头:“嗯,是的,快三个月了!” 景欢当即露出了羡慕之色,起身扶着金娇坐下:“怀孕很辛苦,不能久站,你快快坐好。” 金娇受宠若惊的说:“宴夫人不必如此,我身体很好,不怕的,宝宝很乖,在肚子里一点都不闹腾,我并不觉得辛苦。” “还是小心点好,怀孕的时候,若是不养的好一些,再好的身体也容易拖垮。”景欢道:“咱们女子必须学会爱护自己,千万不能自己亏待自己。” 金毓很赞同这话:“宴夫人说的不错。” 心底对景欢更为欣赏了几分,这个女子,从小命运坎坷,经历了那么多之后,还能保存这等通透之心,实属难得。 午饭后,休息片刻,金毓一行人就出了酒楼,继续四处游玩,金娇没有跟随,打算收完帐就回家。 出了酒楼没多久,金毓一行人在街角拐了个弯,就来到了游乐园。 只是一眼,景欢就喜欢上了这里,当即拉着晏飞航进去玩。 金毓一行人笑着跟随。 第308章 你会发光发亮的 身为一个大人,景欢在游乐园里玩得比三小只还嗨,每种游乐设施她都玩了一遍,刺激的,不刺激的,一样都不放过。 晏飞航实在招架不住,到了最后,只剩下金毓带着三小只陪着景欢玩。 “哇哇哇,刺激,太刺激了!”景欢兴奋的喊出声。 那模样,一点都不像大家族主母,倒像个天真无邪的少女。 看到妻子这般开心,晏飞航也跟着高兴,目光一直紧追着她的身影,心中不免想起了他和景欢的第一次相遇。 三小只很喜欢景欢,因为这位姨姨能和他们玩,就跟一个大孩子一样,很是有趣。 从游乐场出来,一行人就去了美食街,各种美食尝了一遍后,都吃撑了,天也黑了。 繁星点点,家家户户灯笼高挂,历史长廊的花灯最为独特,颜色亮丽,造型多种多样,远远看去,灯光闪闪,极为迷人。 金毓一行人踏上长廊,边欣赏花灯边看墙画,了解明国历史。 明国建国不长,经历却很多。 一开始人人没有布衣可穿,全靠树皮枝叶遮掩身子,简陋无比,住的是山洞,吃的全是野味。 后来,部落的人在先祖的带领下,逐渐成长,试着踏出鬼雾,寻找新的天地。 再后来,部落分为日月两族,冲突不断,闯出鬼雾之后,看到了外面的世界,受诸国歧视,自尊心受挫,两族暂停内战,一致对外,向外面的国家学习,费尽心力讨得了与诸国商人合作的机会,将野味与海鲜卖了出去,获得一直心心向往的米面与布匹。 再再后来,日月试着种地盖房子,次次失败,终于,在某一天,等到了金毓一行人的到来,才得以改变现状。 最后,明国建国,日渐繁荣。 一圈走下来,晏飞航为明国感到惊叹,看着金毓一行人的目光变得不一样了,他笑着道:“真羡慕明国能有你们。” 金毓道:“我们也羡慕炤国能有你这样的能人。” 晏飞航哈哈笑着:“有什么可羡慕我的?我就是一个商人。” 金毓笑着说:“你谦虚了,你不仅是一个商人,你还是一个手艺高超的匠人。” 晏飞航立马就会意过来了,他看向金毓:“你们看上了我的手艺?” “晏家主真聪明,我都没有怎么说,你就听懂了。”金毓竖起大拇指,随即又道:“你不也看上了我们这里的很多东西吗?彼此交易,互帮互助,对我们双方来说,都是有利的。” 晏飞航:“你这话说的没错,行,等后面我们再好好将这事说说。” “好。”金毓笑了,她知道,晏飞航这是同意将手艺传给明国了。 金父等人也都露出了笑容,只有三小只一脸懵懂,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完全没有搞懂,大人们在说些什么。 从历史长廊走出来,天色已经很晚,金毓一行人坐上马车回梁庄,回去的路上,大伙儿又买了一些吃的,就当是宵夜了。 回到梁庄的时候,邵大青和那些护卫都已经回来了,一个个身上都挂满了东西,看来没少花银子。 梁元还未回来,晏飞航知道他很忙,就没有等他,和景欢先行回房去休息,进入房间,就看到他们之前买的那些让车夫送回来的东西全部整整齐齐的放在里头,一样都没有少。 “明国车夫的办事能力真不错。”景欢赞道。 晏飞航很赞同,二人相视一笑,景欢道:“明天我们去海边好不好?那里肯定比彩云镇还好玩,我已经迫不及待了。” 晏飞航点头:“行,去海边,随你怎么玩,玩够了,我们再和梁兄他们谈生意。” “相公,你真好。” 翌日,晏飞航夫妻二人去了海边游玩,护卫们全部跟随,金毓几家人自个忙自个的,没有跟着去。 玩了七天,晏飞航两口子才回彩云镇,还带了两马车的东西。 金毓看着其中一车海鲜,就皱紧了眉头:“在海边吃了七天的海鲜,你们还没吃腻?” 景欢手里拿着五串烤鱿鱼:“不腻,不腻,你们这儿的烤鱿鱼,手撕鱿鱼,爆炒鱿鱼,铁板鱿鱼,鱿鱼仔,酱香鱿鱼,酸辣鱿鱼......都好好吃,我现在才知道,原来鱿鱼有这么多种吃法,以前你们怎么不在京城做呢?还有那些海带、大虾......” 提到吃的,景欢就开始滔滔不绝,俨然成了吃货。 她身旁的晏飞航也不曾多让。 吃完手里的最后一串铁板鱿鱼,晏飞航就问金毓:“你爹和你相公今日有没有时间?” 金毓问:“你是想现在就和他们谈生意?” 晏飞航点头:“对对对,早点谈好,早点备货,我迫不及待要回国去弄一个百货商场了!” 金毓:“行,我让人去告知他们一声。” 梁元接到消息,很快就从外面回来了,在门口遇上了金父,二人一起进梁庄,同晏飞航去书房谈话。 金毓没掺和,带着景欢去了牧场。 景欢看到了熊瞎子、老虎、狼、花豹等等大型野兽,啊,不对,还有一条大鳄鱼。 “你这里怎么比深山还可怕?那天晚上游逛的时候,好像没有这些大家伙的。” 金毓哦了声,解释道:“它们平日都在深山里面,不常出来的,你也知道,我们明国紧靠百兽山,这山里的野兽多种多样,时不时还会下山来吃人,为了保护百姓们,我们就不得不想办法驯兽,就算不能驯服所有的野兽,能驯服几只来护百姓安康也是可以的。” 景欢佩服无比的道:“你们真的好厉害。” 金毓笑了笑:“你也很厉害。” 景欢自嘲笑道:“我?我什么都不会,就会吃,会玩,哪厉害了?不过经历的倒是挺多的。” 金毓道:“不,不要低估你自己,你能得到长毛的认可,就是最厉害的证明,它可不是一般的狗狗。”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才能,你也一样,你会发光发亮的。”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85节 景欢忍不住一笑:“就会安慰我,发光发亮?我觉得我现在就很亮了!” “是的。” 在牧场待了一个时辰,三小只就觉得无聊了,想去丁家找丁洛,于是,金毓和景欢就带着三个孩子出门。 “快,快,快一点,小玲快不行了,大夫,救命啊!快来人啊!” 路过医馆的时候,金毓几人抬眼间,看到五个男女抱着一个满脸是血的小女娃急急的跑进了医馆,那小女娃的嘴里,竟插着一根筷子。 第309章 梁元的医术 “那个孩子的嘴里怎么插着一根筷子?”景欢满眼惊讶。 金毓也是一惊:“出大事了!走,过去看看。” 她带上三个孩子和景欢快步跑进医馆。 医馆里突然来了一个嘴里插着筷子的女孩,坐诊的孙大夫被吓了一跳,这种情况他从未遇见过,女孩流了那么多的血,筷子插的很深,他一时间竟不敢擅自动手处理。 “孩子叫什么名字,多大了,筷子是怎么插进孩子嘴里的?”孙大夫问。 “我女儿叫王小妮,三岁半,她奶奶给她烤了红薯,因为太烫了,就用一根筷子插着吃,结果不小心摔了一跤,筷子就插进了嘴里。”孩子母亲哭声沙哑的说。 孩子奶奶哭着对孙大夫跪下:“是我这个老不死的错,大夫,求求你救救我的孙女。” 孙大夫将人扶起来:“孩子的情况太危险了,我医术浅薄,只怕医治不了,你们等等,我立马派人去把馆长请过来。” 他口中馆长正是梁月。 “快去请馆长!”孙大夫对一个药童说了声,那药童立刻稳定心神,飞跑出去喊人。 梁月去军营了,军营中有好几个将士训练时受了伤,伤势很是严重,一般的医者处理不好,梁月只得亲自前来。 军营离医馆有些距离,梁月只怕一时半会儿回来不了,但女孩的情况又十分危险,孙大夫急得不行,听见女孩的家人哭喊个不停,他更是烦躁。 “你们别哭了,安静一点,不是我不想救,是我医术实在不行,我已经派人去请馆长了,你们再耐心的等等。” 他为女孩把了脉:“这孩子虽然流了很多血,但好在生命力顽强,这会儿还能再坚持坚持。” 孩子父亲急道:“那能帮我女儿把筷子拔出来吗?她这样子,很痛苦呀!” 孙大夫摇头:“不能,筷子插的深,只怕已经进入脑颅之中,不能随便拔,稍不注意就会要了孩子的命,必须慎重。” “这......”女孩的奶奶闻言,一急之下竟翻着白眼,要晕过去。 “娘!”女孩的家人们吓了一跳。 一道人影窜出来,稳稳扶住了老人。 “梁夫人!”孙大夫双眼一亮。 金毓暗了暗老太太人中,等老太太清醒了些,再给她喝了一口水,喂她吃了一颗药丸。 药丸入口,老太太就不晕了,脸色恢复了许多。 “娘,你没事吧?你吓死儿子了,小妮成了这个样子,您再出事,儿子可就......”女娃的爹抹了把冷汗,感激的看向金毓,连番道谢。 “不用谢,我也是大夫。”她走到小妮身边,仔细查看着小妮的情况 小妮的家人们瞬间安静下来,屏住呼吸紧张的看着金毓。 金毓脸色很难看,小妮的情况的确很危险,必须赶紧把筷子取出来,可是这筷子插的位置太过特别,不好拔出,也不能直接拔,需要动手术才行。 没有现代的各种医疗器具检测筷子在颅内的情况,这个手术不好动。 “去梁庄把梁大夫请来,就说有紧急情况,是我让你去请的。”金毓叫来一个药童,对他说了句。 孙大夫一惊,梁大夫?那不就是...... 小妮的情况已经严重如此了吗?竟需要皇上亲自出手,难道馆长也不行吗? 药童很快就去了。 并不是所有的明国百姓都见过金毓和梁元的真面目,小妮的家人们就不认识金毓,这会儿见医馆里的人都这么听金毓的话,就猜到了金毓的身份不简单,也知道了小妮遇上了贵人,这命应该能保住。 小妮的家人们对金毓感激涕零。 金毓抬手道:“你们先别急着感谢我,我并没有十足的把握治好小妮,我必须坦白的给你们说,小妮的情况很危险,就算是梁大夫来了,也不一定能治好她,但我们一定会全力的去救她。” 她让苏大夫拿来一份协议:“小妮的情况需要动手术,这是手术同意书,需要家人签字。” 避免产生医疗纠纷,这份同意书必须签,谁来都一样。 早在梁月接手了玉园医馆之后,金毓就和梁元定下了这个规矩,也让人将此规矩传开了出去。 这几年,医馆也给很多病人动过手术,刚开始的时候,因为梁月才刚接触医术,学徒们也没什么能力,所以每次手术都是梁元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亲自主刀,后来,梁月学成,她就成了主刀大夫,但论实力,还是梁元更胜一筹。 尽管,他们是一同通过医典学习的手术,但梁元的学习能力还是比梁月的强。 小妮的哥哥也来了,他是流金书院的学子,是丁流的学生之一,是会认字的,当下拿着协议书看了眼,读懂了上面的内容后,就毫不犹豫的,让他父亲签了字。 签了字,小妮的哥哥亲自将协议递到了金毓的手中,眼睛有些湿润的看着金毓,恳求道:“梁夫人,求求你一定要尽全力救我妹妹。” 金毓接过协议书,淡定的道:“我会的。” 她想了想,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小妮哥哥道:“我叫王小琨。” 金毓哦了声,将这个名字记住。 这个少年看着挺不错的。 金毓让小妮的家人们继续把动手术之前需要做的流程全部走完。 小妮的家人们全部照做。 他们相信自己国家的医馆,这是皇上开的医馆,他们相信这里。 景欢和三小只在一旁看着目瞪口呆,心中很是担心小妮的情况,但是看到金毓忙来忙去的,连喝口水的时间都没有,景欢就看紧了孩子们,没有上去打扰金毓。 梁元刚和晏飞航谈完事情,药童的消息就送来了,得知是金毓让药童来的,梁元瞬间明白过来了事情的严重性,对晏飞航说了声抱歉之后,就立刻起身来了医馆。 晏飞航疑惑不已:“不是,有人受伤,找大夫就行了,为何要找梁兄?他可是皇上呀!” 金父解释道:“我女婿当皇上之前,曾是一名大夫,你忘了吗?当初我女婿和女儿初次去见你们的时候,就是以大夫的身份去的。” 晏飞航仔细一回想:“还真是这样来着......不是,他真的会医术吗?我以为他是假装的。” 自从知道梁元和金毓是帝后之后,他就认为梁元以前的大夫身份是假的了,他压根就不会医术。 却不想,他居然真的会医术! 晏飞航好奇的不行,忙跟着去了医馆。 金父没跟着去,他回了金家。 流程刚走完,梁元和晏飞航就来了。 景欢拉过晏飞航:“你怎么也跟着来了?” 晏飞航低声在她耳边说:“我来看梁兄救人,我真是没有想到,身为一国之君,梁兄居然会医术,那药童还说,梁兄的医术是明国第一的,明国的所有医者都是梁兄的弟子。” 第310章 女娃是死是活 别说晏飞航对梁元的医术好奇,景欢也很好奇,她还对晏飞航低声道:“告诉你一个秘密,不仅是你的梁兄会医术,我的毓姐姐也会医术,他们夫妻二人居然什么都会,你说他们是不是神仙下凡,来造福世人的。” 晏飞航:“......” “我都安排好了,现在就开始动手术吗?”金毓问道。 梁元仔细给小妮检查了,才点头:“就现在,立刻把孩子送进手术室,小月若是来了,就让她直接进手术室。” 孙大夫立刻安排下去,小妮被抱着躺到了一张很窄的轮床上,两个药徒推着床进入了一间屋子,金毓和梁元换上了白衣服也跟着进去,手术门很快被关上,挂上了手术进行中的白底红色字体的牌子。 小妮的家人们全部心情紧张又自责的等在手术室外面。 三小只被带到了后院这边,他们无心玩闹,一直探头探脑的看着手术室方向。 “大哥,你说那个小姐姐会不会死?”萌萌有些害怕的开口,她蹲在地上,满脑子都是小妮满脸是血的画面。 安安轻拍她的背:“她不会死的,娘亲和爹爹会救活她的,我们要相信娘亲和爹爹,你不要害怕,大哥会陪着你的。” 萌萌嘟嘴道:“我没有害怕,我只担心小姐姐,她一定很痛很痛。” “肯定很痛的。”乐乐说道:“我昨天被蚊子咬,一巴掌拍下去,都是血,都痛了。” 萌萌问:“是你痛,还是蚊子痛。” 乐乐:“当然是我痛了!” 萌萌哦了声,她想到了什么,猛地站起身:“大哥,我们去做小仙女帮人好不好?” 安安:“我是男子汉,不是小仙女。” 不管安安和乐乐愿不愿意,都还是跟着萌萌干了小仙女的活,各自端了两杯甜水,去送给了小妮的家人们。 “奶奶不哭,喝了甜水会有好运哦!姐姐会好好的。” “姨姨!甜水甜到心里,向着甜水祈祷会有好事发生的。” “大哥哥,我是小仙女,小仙女说了,只要你开开心心的,你妹妹就会好的,你别难受了!” 在三小只的热心安抚下,小妮的家人们一下子忘了伤痛,目光皆跟着三小只转动,将手中的甜水一点点的喝了,甜到了心底。 压抑低沉的气氛得到了缓解, 景欢和晏飞航再次长了见识。 金毓和梁元的这三个孩子也太厉害了,遇上了这样心惊胆战的事情不怕不哭不闹也就罢了,居然还能贴心的安抚病人的家人们,那软萌萌的话语,直戳人心,暖人心扉。 景欢再一次羡慕金毓,对晏飞航道:“相公,如果我们也有这么可爱的孩子就好了,哪怕只是一个,我也会很幸福。相公,我还是很不甘心,我还是想继续求子,我会一直求下去。” 晏飞航心疼的拉住她的手:“我陪你一起求下去。” “病人在哪里?”梁月坐着马车到了门口,跳下马车跑进来。 孙大夫见她回来了,忙迎上去说了情况,然后道:“你哥说了,你来了之后,可以直接进入手术室。”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86节 闻言,梁月也不再耽搁,匆匆去换上白衣,快步进了手术室。 手术室里,梁元已经在动刀子,还在小妮的嘴里插了根软管,这些手术工具都是从医典上所学,在明国四周寻了许久,才找到材料所做的,因为材料有限,工艺技术难度大,这些医疗工具做的并不多,手机上又没有卖的,金毓几人做的这场手术难度极大。 梁月一进来,什么话也不说,直接站到了梁元的身边,按照梁元的吩咐做事。 小妮躺在床上沉睡着,感觉不到外界的任何情况。 她服用了麻沸散,这种药是按照医典中的药方所制作,医典乃是手机升级所赐,用此方做出的麻沸散,药效比外界的麻沸散更安全,更稳定,手术中,病人在药效过去之前,不会突然醒来。 明国最厉害的三个医者,全部聚集在了这间手术室之中,全力救治一个三岁半的小女娃。 这场生与死的较量,无关身份地位。 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外面的人在焦急等待着,手术室里的人在全力抢救。 半个时辰过去。 一个时辰过去。 一个半时辰过去。 天黑了,繁星爬上来,手术室的门依然紧闭。 医馆的灯笼高挂,油灯燃烧着,里里外外都是亮堂堂的。 金丁两家的人看着医馆这边,知道梁元几人还在全力抢救一个女娃,也都心情紧张,为孩子祈祷。 金母做了吃的,叫上金父、金虎一起把吃食送去医馆,分给了小妮的家人们,还有三小只和晏飞航两口子。 吃了东西,小妮的家人们全部坐在椅子上,愁眉苦脸的继续焦急等待,金母也不知怎么安慰,见三小只已经抵不住困意,眼皮开始打架,就对三小只道:“困了吧?姥姥带你们去我那里睡觉好不好?” “不好,我们要等娘亲和爹爹,我们要等着小姐姐好好的出来。”三小只齐齐摇头,拍打自己的脸让自己清醒。 金母依次摸了摸他们的小脑袋:“你们真懂事,好,你们想等,那姥姥陪你们等。” 金父也道:“姥爷也陪着你们。” 金母对金虎道:“家里只有春草母子,你别在等着,回家去陪他们,医馆后院有房间,我们若真累了,就在此将就一晚就行了。” 金虎点点头,知道自己留在这里也没有什么用,就离开医馆回了家。 三小只嘴上说着不困,但没多久,就哈欠连连的闭上眼睡着了,金母、金父、景欢将他们抱在怀里。 金母对晏飞航道:“我们先带孩子去房间休息,你要不要也跟着一起去。” 晏飞航看了眼手术室紧闭的门:“不了,我不困,你们去吧,我在这里等着,我想亲眼看到那孩子出来。” 他有种直觉,梁兄三人一定能救活小妮。 若真能救活,那他们的医术......是真的很厉害了! 说不定,也能治好他媳妇儿的不孕之症。 见晏飞航执意的要等小妮出来,景欢就猜到他在想什么了,她心中也有着和他一样的期待。 金母几人抱着三小只去了后院。 晏飞航和小妮的家人们继续在手术室外面等着。 等得昏昏欲睡。 扑通! 晏飞航昏沉沉的从椅子上掉落,摔醒了! “吱呀!”紧闭了近两个半时辰的手术室门终于打开。 第311章 会有后遗症 小妮被梁月和金毓从手术室推了出来,她她嘴里的筷子已经被取出,双眼紧闭,还处于沉睡中。 “小妮!” 小妮的家人们急忙跑上前去,见小妮的被剃成了光头,头上缠着白色纱布,脸上苍白如雪,一个个都心疼到不行。 “我女儿的头发怎么都没了?”小妮的母亲捂住嘴巴,想伸手去摸摸孩子的脑袋,却又不敢。 金毓道:“你别碰她的脑袋,动手术肯定要剪掉头发的,头发还能长出来,这个你是不需要担心的。” 梁月对小妮的家人们道:“小妮的手术很成功,但还未完全脱离生命危险,需要在医馆养一段时间,留在医馆的前三天,我会亲自照顾小妮,你们不能打扰,她需要在安静干净的环境里休息,希望你们能够理解。” 小妮的父亲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还未说出来,他身后王小琨就快步上前,拉过了他,对金毓和梁月道:“理解,理解,我们一定理解,我们都听你们的,没有你们的命令,我们绝不会打扰小妮。” 金毓满意点头:“你们能理解就行。” 她叫来两个药徒,将小妮推进了一间屋子,那是隔离屋,除了医馆里的人,外人不可进入。 看到小妮被推进去,小妮的家人们皆眼露不舍,却又无可奈何,孩子能捡回一条命就很不容易了,他们只能相信大夫,也必须相信大夫。 金毓跟着进了隔离屋,梁月把小妮的家人们叫到一间屋子,与他们说了小妮的情况。 “只要小妮能挺过三天,不发生特殊情况,她就能脱离危险了。不过因为伤到了脑颅,小妮日后还是会留下一些后遗症,她的视力、听力、智力都会有所下降,简单的来说就是,小妮看东西会有点模糊,会有点耳聋,没有正常小孩聪明。”梁月如实说道。 “这......”小妮的家人们有些无法接受。 小妮的父亲问:“这些后遗症治不好了吗?” 梁月摇头:“无法根治,只能在生活上慢慢调养,你们只要好好待她,说不定她会恢复得比想象中更好。” 见小妮的家人们一脸沉重,梁月又道:“这次发生的意外极为危险,小妮能捡回一条命已属不易,你们该庆幸把人送来的及时,庆幸我嫂子正好在附近,庆幸我哥在家里没有外出,不然小妮就性命不保了。小妮这次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你们以后要好好的疼她 ,以后她就算没有正常人聪明,但也会是傻子,她是有自力更生的能力的,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的。” 小妮的的父亲连连点头:“对对对,你说的对,小妮会好的。” k 他拉着妻子,一起对着梁月跪下:“谢谢你们救了小妮!” 梁月忙将人扶起。 梁元收拾完从手术室出来,也给小妮的家人们交代了几句,小妮的家人们用心记着。 “小妮活过来了?”看着隔离间紧闭的门,景欢心情有些激动,她抓紧了晏飞航的手:“相公,你看到了没有,小妮没事了,她保住性命了!那么危险的情况下,他们居然真的救活了小妮,真好,太好了!” 她为小妮感到高兴,也为自己感到庆幸。 “娘子,切莫太激动。”晏飞航安抚道:“梁兄他们忙了许久,想必已经很累了,我们有什么话儿都先别说出来,憋住了,等他们休息好了再说。” 景欢用力点头:“嗯嗯嗯,我懂的,我忍住,我不去打扰他们。” 她走过去,与小妮的家人们说了两句,然后就和晏飞航出了医馆,回梁庄去休息。 小妮的家人们今晚都留在了医馆休息,也幸好医馆已经改建过,新增了许多的房间,今日没有住院的病人,病房都是空着的,有他们住的地方。 梁元和金毓也留在了医馆里,金母照顾着三小只,他们夫妻二人睡在以前的老房间。 用尽全力从阎王手里抢回了一条命,夫妻二人都挺累的,洗漱完就回房倒下了。 一觉到卯时。 深秋的天亮得晚,卯时的时候天还是黑的,金毓和梁元却已经起了。 梁元帮金毓梳理头发道:“小妮就交给你和小月了,我还得去上早朝。” 金毓嗯了声,打了个哈欠:“你去吧,我和小月能行的。” 梁元心疼的道:“累了就别硬撑着,事情忙完了就把孩子们交给岳母带着,你好好补个回笼觉。” “嗯嗯,我会的,补觉,补觉。” 梁元早饭也不吃就离开了医馆,金毓去了隔离间那里。 刚到隔离间门口就见小妮的父亲蹲守在外面,他疲惫的打着哈欠,明明很困,却还是强撑着。 有值夜班的药童让他回房休息,他却摇头:“小妮一日不脱离危险,我就睡不着。” 金毓走过去道:“你若是不睡,哪能保存体力,小妮脱离危险后,还需要你这个父亲照顾呢!真为了孩子好,你就更得好好休息,用最好的状态来照顾孩子,而不是等孩子醒来后看到你这副疲惫的样子。” “梁夫人!”小妮的父亲站起身,对着金毓行了一礼。 金毓道:“还不去休息吗?” 小妮父亲瞬间回神,点点头:“哦哦哦,你说的对,我这就去休息,这就去。” 他抬脚就走,走了几步就停下来,转身对金毓说了句:“梁夫人你放心,我一定会好好休息的,等小妮醒来后,她会看到一个精神抖擞的父亲。” 说完这话,他转身头也不回的走了。 金毓进了隔离间。 里头有药徒在守着。 小妮已经醒了,可她吃不下东西,还觉得头很痛,嘴也很痛。 金毓边听药徒说明昨晚的情况,边安抚小妮,为她做了检查,确定她恢复的很好,没有发烧等情况,放了心,给小妮喝了点灵泉水。 灵泉入口,小妮笑了,哑着声音:“好甜!” 说完这两个字,她的眼里就瞬间浮现了泪水,哭了起来。 “我要娘......”她口齿不清的说。 金毓拉着她的小手:“小妮不哭,小妮勇敢,你生病了,需要好好静养,我叫金毓,是三个孩子的母亲,我的孩子比你小一点,他们跟你一样可爱,他们都很关心你,你的家人们都很关心你,所有人都希望你能快点好起来,都在为你祈福。” 小妮还是哭。 金毓继续耐心的安抚。 才三岁半的孩子,经历了生死磨难,如今肯定是需要家人的关怀的。 没过多久,小妮就睡着了,小手紧紧拉着金毓的手。 金毓想悄悄起身,试着从小妮手里把手抽出来,刚一动,小妮就睁开了眼睛,惊慌的看着她。 金毓赶紧坐回去:“小妮不怕,姨姨不走,姨姨陪你。” 小妮这才重新闭上眼。 第312 景欢留在明国 金毓很困,想回屋睡一觉,但小妮对她产生了依赖,她抽不开身,只得留在了隔离间,一直等小妮彻底睡熟了,金毓才得以抽身走出隔离间。 小妮的爷奶哥哥母亲都起了,从金毓这里得知小妮的情况很好,小妮的爷奶们放了心,同小妮的母亲回了家,只留王小琨和小妮父亲在医馆。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87节 小妮父亲刚睡下,金母做了早饭,给了王小琨一份,王小琨感激不尽。 快到辰时的时候,三小只纷纷起床,来到饭厅见金毓、梁月在吃早饭,迈着小短腿跑过去嘘寒问暖,还问了小妮的情况。 得知小姐姐已经没事了,三小只笑得格外开心,还说:“等小姐姐好了,我们就和她玩。” 萌萌还说:“我给她上妆,让她当小仙女。” 乐乐和安安:“......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可怕。” 金毓的肉粥刚吃完,就有药童跑来:“夫人,小妮醒了,见不到你,就哭个不停。” 金毓忙起身去了隔离屋。 三小只想要跟随,却被梁月拦了下来。 “隔离屋是病人待的地方,只有病重之人和大夫才能进去,你们不能跟着去,乖,好好吃早饭,晚点儿让你们的姥姥带你们出去玩。” 三小只很不愿意,但也没有死缠烂打,乖乖的留下来继续吃早饭,梁月一直盯着他们,直到他们吃完了早饭,她才去药房。 看着梁月离开的背影,三小只拍着胸口,萌萌道:“姑姑好可怕哦!” 姑姑虽然不会凶他们,也不打他们,但他们就是觉得姑姑吓人,比娘亲凶。 他们敢反抗娘亲,却不敢反抗姑姑。 景欢和晏飞航有心事,一晚上都没有睡好,因此早上都有浓浓的黑眼圈,可他们却精神得很,早饭后,就急急来了医馆这边,问小妮的情况。 得知小妮好得很,二人笑得跟傻子似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是小妮的爹娘呢! 金毓忙着照顾小妮,晏飞航二人便不去打扰,帮着金母照顾三小只。 晌午,午饭后,小妮入睡,金毓回屋休息,晏飞航二人继续按耐住不去打扰。 梁月看出了他们有心事,多嘴问了景欢:“欢姐姐,你们是有什么事要跟我嫂子说吗?” 景欢想了想,还是如实道:“嗯,我们的确有点事要跟你嫂子说,只是见她一直在忙,便不好开口。” 梁月问:“方便告诉我吗?” 景欢看了她一眼,见她眼底透着关心,心底一动,与晏飞航交换了一个眼神,就伸手拉着梁月到一边去说话。 “那个,也没有什么是不能告诉你的,我其实就是想请你嫂子帮我请你哥给我治病,我有不孕之症。”景欢坦言道。 梁月皱眉:“不孕?这种病症,你与其去找我哥,还不如找我,我哥虽然医术超群,但这方面,我却比他更擅长一些,用我嫂子的话来说,我是专业的妇科大夫。” 景欢明眸一亮:“专不专业我不懂,但你说你行,那肯定就是行了,太好了!小月妹妹,我求求你,帮我治治病,我是真的很想要个孩子,每次看到别人的孩子,我就心痒难耐得很。” 梁月按住她的手:“欢姐姐,你别急,只要你想治,我就给你治,你且先告诉我,你的不孕症是怎么回事?” 景欢将自己的经历坦白道来:“我十一岁时,在冬天被养母推进湖水里,泡了很长时间,太医说,我就是那次伤了身子,才导致的不孕,不仅如此,每次来月事,我都会很疼......” 听她说完,梁月给她把了脉,又做了检查,才道:“你这是宫寒之症,很严重的那种。” 景欢问:“能治吗?” “能。”梁月道:“可以通过针灸、药物和生活方式调整治好,需要很长时间。” 景欢大喜,抓住她的手道:“只要能治好,需要多长时间我都能坚持。” 梁月道:“治疗宫寒的药物我这里就有,我会给你制作成药丸,三天后给你。今天我先给你针灸,按摩腹部 ,再教你生活调理方式。” “好好好,我都听你的,小月,谢谢你。” “不用谢,你是我嫂子的朋友,也就是我的朋友,能帮到朋友,我很开心。” 梁月让人去把晏飞航叫来,当着他的面,毫不避讳的说了景欢的病情:“你们若想要孩子,就必须一起努力,晏家主,我说的这些你都得记牢了,你的关心和照顾对欢姐姐来说很重要。” 晏飞航红着脸点头,颇为不好意思:“你放心吧,我会照做的,定会无微不至的照顾我家夫人。” 他是真没有想到,梁月一个未出阁的闺女,居然会对他说那些隐秘的事儿,额,她这个大夫做得可真是尽心尽责。 还好这里是明国,不是在炤国,这若是在炤国,像梁月这般什么都敢说敢做的女大夫,定会被人说三道四的。 晏飞航两口子将梁月说的话全记在脑中,也不急着回炤国了,要留在明国,方便景欢治疗。 从医馆出来,景欢对晏飞航道:“我的病一时半会儿是治不好的,你陪我留在明国真的好吗?皇上可是在等着你回去的......这若是耽搁了皇上的事情,是要被罚的,要不这样,相公,你先回炤国,我留在明国治病,待我的病好了,我再回去。” 晏飞航摇头:“不不不,这绝对不行,我不能留你一人在这里,小月大夫都说了,你的病不是你一个人的事情,我必须配合着才行,我不回去,我就要陪着你。” 景欢道:“那小月也说了,之所以让你照顾我是为了稳住我的情绪,不让我胡思乱想,心情好了,病才能恢复得快一些,你的关心我都看在眼里,我知道你心里有我就足够了,你回去之后,我不会乱想什么的,明国是个好地方,我在这里治病养身,定会天天开心的。反之,你陪我留下来,我日夜担心你回去晚了会被皇上责罚,情绪才会真的不好呢,更加不利于恢复。” 还真是这么个道理。 晏飞航的心动摇了。 天气已经逐渐转冷,他要回炤国就得这几天,否则一旦天气冷下来,在海面上不利于航行,他要回炤国就得等到明年开春。 炤国才刚经历过内乱,新皇登基,正是需要人才为国尽忠的时候,他来明国是身负重任,来之前皇上还交代了,让他必须在立冬之前回去,若真的为了景欢治病之事,耽搁了皇上的大事,那后果...... 见晏飞航被自己说动了,景欢再接再厉继续劝他。 最终,晏飞航被劝动,留景欢在明国,他先行回炤国。 第313章 晏飞航收徒 下午梁元回来的时候,带来了三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这三人身强体壮个子很高,长得虽然不是很俊俏,却是一脸聪明样,是梁元从众多百姓中挑选出来的最具金匠天赋的人才。 晏飞航昨天答应了梁元,会在明国收三个徒弟,亲自传授金匠手艺。 这三人便是梁元找来给晏飞航当徒弟的。 看到这三人的一瞬间,晏飞航觉得梁元只怕是早有准备:“呵呵,速度真快,昨天才说好的事情 ,你今天就把人带来了,说,你们是不是早就开始打我的主意了?” 金父也跟着来了医馆,听了这话,就上前笑着道:“那是肯定的,你的能力我是亲眼见过的,我能不打你的主意吗?贤侄,辛苦你了!” 晏飞航道:“辛苦倒是不辛苦,我从未收过徒弟,也从未想过要收徒弟,这都是看在你们的面子上,我才答应的。” 他看向那三个少年:“模样倒是不错,看着也是有力气的,不过,跟着我学手艺,除了要肯吃苦,还得有天赋,一点天赋都没有,教起来费劲,浪费时间,我需测一测你们三人。” 三个少年立刻挺直了腰板:“师父尽管测试,我们一定竭尽全力。” 晏飞航抬手道:“在结果出来之前,你们还不是我的徒弟,请叫我晏家主,或者晏老爷。” 三个少年:“好的晏家主,没问题晏家主,我们都听您的,您说什么就是什么。” 这乖巧劲儿,倒是令晏飞航十分满意。 他转头问梁元:“有玉石吗?” 梁元点头:“有,你想要哪种玉石?” 晏飞航道:“哪种都行。” 梁元立刻让人把玉石拿了上来,是一块拳头大小的翡翠玉石,品质上乘。 晏飞航眼睛一亮,一把将玉石拿过来,小心翼翼的捧在手上:“你们这里居然还能有这么好的玉石?” 梁元财大气粗的道:“这块也就一般般,比这个好的我们还有很多,你若是喜欢,回去的时候我送一些给你,就当是你的徒弟们送给你的拜师礼了!” 晏飞航仔细摸着玉石,越看越是喜欢,他看了眼梁元,见他一脸认真,不是说谎,心中不由得猜测,难不成明国还有玉石矿不成,否则梁元怎会如此大方。 晏飞航道:“你们既然有这么好的玉石,以前为何要花大价钱从景家手里买?” 梁元也不藏着,解释道:“玉石是最近才有的,以前没有 。” 晏飞航哦了声,不再多问,梁元不主动跟他说,就说明有些事情是不方便告诉他的,既然如此,他也不必刨根究底的追问。 朋友之间,有时候得适当保持距离,不该问的就别问。 晏飞航拿着原石叫上那三人去做天赋测试,梁元让人为他们安排了一个安静的房间,不让人去打扰。 小妮很依赖金毓,金毓无法离开医馆,梁元忙完事情,就去医馆看了眼,为小妮诊断了一番,陪着她说了一会儿的话。 许是因为梁元是小妮的救命恩人的缘故,小妮一眼就喜欢上了梁元,乐意让这个大叔叔亲近自己。 这一晚,金毓一家依旧在医馆休息,睡觉的时候,梁元带着三小只,金毓则陪着小妮,梁月专心为景欢制药。 隔日晌午,晏飞航测试完毕,带着那三个少年来找梁元:“他们三个都很不错,这三个徒弟我收了,但是我不能在明国久待,立冬之前就得回炤国,他们三个我得带走,学成之后再让他们回来。” 梁元点头:“好,你尽管带走,只要不伤及性命,你想怎么教导都行。” 晏飞航没好气的道:“我的徒弟,我怎会伤害,再者我是传授他们本事,又不是带他们去打仗,哪会伤及性命。” 梁元却道:“炤国很复杂,他们三个心性单纯,我是怕别人故意找他们的麻烦。” 晏飞航抬手道:“得了,我懂了,你想说我们炤国京城治安不好就直说呗,用不着拐弯抹角的。” 他想了想道,叹道:“你说的没错,我们那里的确不如你们这里好,银子掉在地上了,都不会有人捡起来私藏,还得送到府衙去,等着失主来认领,没有拍花子,没有赌场青楼......真羡慕你们。” “我既然答应收徒了,作为师父,我自会护着自己的徒弟的,你就别操心了。” 有了晏飞航的这句保证,梁元放了心,晏飞航和自己一样,都是守信之人,定会说到做到的。 小妮受伤被送到医馆的时候,路上被许多人看到,她被救活的事情这两日在彩云镇之中飞快传播,越传越广,无数人都知道了,玉园医馆本事惊人。 “听说还是梁大夫和梁夫人亲自动手救治的小妮,小妮可真是有福气啊!竟能得到帝后相助。” “梁大夫的医术真是越发了不得了,小妮那种情况居然也能救活,那就跟从阎王爷手里抢命有什么区别。” “没有区别,梁大夫就是神医,当之无愧的神医,外面的那些大夫,半点都比不上。” 百姓们对梁元更为崇拜了。 身为明国人,他们十分骄傲和庆幸,幸好他们生在明国,成长在明国。 以前他们很羡慕外面的人,现在一点都不羡慕了。 三天时间过去,小妮病情大好,伤口恢复得很快,终于从隔离间走了出来。 自己走出来的,没有让任何人搀扶。 看着小妮一步步的走出隔离间,她的家人们都喜极而泣,很想上去将她抱住,却又害怕碰到她的头,生生给忍住了。 三小只在一旁对着小妮竖起大拇指:“小姐姐,你好厉害,好勇敢,我们喜欢你。” 小妮是第一次看到三小只,被他们一夸,小脸立马就红了,害羞的低下了头。 “我也......也喜欢,你们。”她有些结巴的小声说着,声音小得跟蚊子似的。 三小只却还是听见了,咯咯咯的笑了起来,主动走过来和小妮说话。 金毓见差不多了,就抱起小妮对三小只道:“你们够了,要交朋友也得适可而止,小姐姐现在急需休息,都赶紧让开,别再挡着路了。”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88节 “哦哦哦,让开就让开,有什么了不起的。” 小妮被送去了普通病房,她虽然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但还没有彻底康复,还需在医馆住上至少七天时间。 她的家人们轮番来医馆照顾。 三小只时不时也会来医馆找小妮玩,还带来了丁洛,丁洛和小妮差不多的年纪,两人很合得来。 这日景欢来做针灸和按摩,梁月顺便将药丸给了她,道:“这一瓶药够你吃半个月,半个月以后我再以你的恢复情况来判断,是否继续用药。” 景欢感激不尽。 五天后,晏飞航起身回炤国,还从炤国这里带走了一船吃的穿的玩的东西。 第314章 害段红英之人 景欢送晏飞航上船,晏飞航很是不舍,但最终还上船走了,景欢看着大船远去的身影,喃喃道:“相公,你放心,我会很好很好的,等你再来的时候,就会看到不一样的我了。” 她对未来充满了期盼。 回到梁庄之后,景欢就按照梁月所教的,改变生活作息和饮食。 避免景欢半途而废,也为了能让她更好的恢复,金毓时不时会亲自来监督景欢。 不能吃辣的,不能喝酒,不能吃太酸,臭豆腐也要控制。 景欢自从来了明国,就被各种美食迷住,如今好多东西都不能吃,她快崩溃了。 “苍天啊!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一个头啊!” 又过了三天,小妮伤势大好,可以离开医馆了。 三小只和丁洛为其欢呼,忍痛割舍自己的小玩具送给小妮。 小妮受宠若惊,小心翼翼的抱着小玩具,羞涩的保证道:“我会好好保护它们的,不会弄坏的。” 三小只满意点头。 小妮依依不舍的跟着家人们回了家,她很想再继续住在医馆,可是大人们不让。 三小只和丁洛也很喜欢小妮,她回家了,他们也很不舍,但好在小妮的家就在彩云镇之中,距离帝王山并不是很远,坐马车要不了多久就能到,他们可以经常去找小妮玩。 景欢在明国的治疗痛并快乐着,随着药丸的减少,时间的流逝,她能清楚的感觉到身体的变化。 她的身体在变好,肚子那里不再像以前一样胀痛胀痛的,暖暖的,很舒服。 她从未如此轻松过。 留在明国果然是最正确的决定。 景欢留了下来,长毛很高兴,之前之所以会假装不认识景欢,是以为景欢是来抓它回去的,结果景欢不但不抓它,还和它一起留在了明国,让它很是感动,于是乎,每天都会从百忙之中抽时间来看望景欢几秒,只有几秒,给了景欢一个眼神,就匆匆的走了。 景欢翻着白眼:“也不知道这臭狗到底是来干啥的?还不如别来,看着碍眼。” 立冬过去,天气越发冷了,可明国里里外外却依旧热闹不减,冬天也有蔬菜吃。 景欢身体逐渐好了些,可以适当放开胃口吃东西了,就整天跟着金毓一家人涮火锅。 “香,太香了,毓姐姐,这是什么肉,怎么这么好吃?” “猪肉。” “都是猪,为什么你们这里的猪肉如此特别,等我病好回去的时候,我定要买上几百头猪回去。” 金毓嘴角抽了抽:“明国的猪限量供应,你无法一次性买几百头。” 景欢哦了声:“那就把你这儿养猪人绑走,让他跟我去炤国,成为晏家第一养猪人。” 金毓无语:“我们这儿的猪肉之所以好吃,是因为山水特别,是独一无二的,与养猪人无关。” 景欢:“......又是羡慕你们明国人的一天。” 正吃着的时候,一只鹰飞进了院子里。 金毓起身走出去,与鹰交流。 看得景欢一脸惊奇,她对三小只道:“我一直以为,这世上鲜少有人能跟我一样,能和各种动物亲近,来了你们这里,我才发现,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真不是说着玩的,我连你们娘亲的半根手指头都比不上。” 三小只嘴里有肉片,吃得脸颊鼓鼓的,忙着咀嚼,没法和景欢说完,就嗯嗯的直点头。 金毓从鹰的脚上取下一封信,看了眼,然后收进怀里,回到屋里继续吃饭。 景欢很识相的没有多问,三小只忙着吃东西,也没问。 下午,梁元回家,金毓得知就过来找了他,二人去书房说话,金毓将那封信递给梁元看。 “梁振和梁强已经回到了赤云京城,他们见了龙千羽,将明国的事情实话实说了,也将我们三家人的意思告知了龙千羽,得知明国发展很好,我们三家人都只愿一直待在明国,龙千羽很不高兴,让暗龙卫继续紧盯明国,似乎想搞什么动作。” 回到京城见龙千羽之前,梁振二人就先去了千机楼一趟,与那里的人取得了联系,这次的消息,就是通过千机楼送来的。 除此之外,信上还说了,龙千辰将会在开春时迎娶秦雪玉。 金毓道:“千机楼已经查清楚了上次段红英被刺杀之事,幕后主使人不是龙千羽,而是秦雪玉,这个女人不是个善茬。” 梁元看着信上的内容道:“上辈子秦雪玉并没有嫁给千辰,而是进宫做了妃子,至于她在后宫做了些什么,能力又是什么样的,我并不清楚,因为从未去了解龙千羽的后宫。” 金毓笑着道:“你当时只知道忠君报国,哪里会去理会那些弯弯绕绕。秦雪玉的事儿,千机楼已经用隐秘的方式告知了龙千辰,你说他会怎么做呢?” 梁元很肯定的道:“他会杀了秦雪玉。” 龙千辰重情,段红英是他的逆鳞,秦雪玉胆敢触碰,他怎会甘心娶她,定会让她去死。 梁元猜的没错,龙千辰还真就是这么计划的。 并且已经在实施这个计划了。 天寒地冻,赤云京城鹅毛大雪纷飞。 秦雪玉本想闭门不出,却莫名收到了一封密信。 “我知晓是你派人追杀的段红英,若不想我将此事告知逍遥王,天黑之前,你亲自带两百两黄金来西郊外城隍庙中,记住,只能是你亲自前来,否则后果自负。” 这是信中所写内容。 看到这个,秦雪玉眼底闪过一抹震惊,随即就变得狠厉起来:“此人是谁?” 她身边的丫鬟翠儿道:“小姐,我们该如何是好?外面下着大雪,可不好出门,而且此人还要您本人前去 ,这其中定有阴谋,我们不可上当呀!” 秦雪玉淡淡的道:“本小姐当然知道这些,只是......” 她知道段红英在逍遥王心中的地位,当初逍遥王追着段红英不放的事儿,她是亲眼看见过的,段红英离开的时候,逍遥王还难受了许久,每次见到她都是不冷不热的。 只要事关段红英,不管是真是假,逍遥王都会一查到底的。 秦雪玉赌不起。 思考了许久,秦雪玉最终还是起身去找了自己的父亲,以逍遥王邀请为由出了门。 以防万一,秦雪玉出门的时候,除了带上翠儿,还带上了她父亲特地找来暗中保护她的五个高手。 这五人,有一人扮作车夫,剩余四人全藏在暗处跟随。 黄昏之前,马车来了西郊城隍庙处。 这处城隍庙是废庙,四周破烂漏风,里头无一人,方圆五里也没有一个人影,风雪吹刮下,城隍庙的屋顶有些摇摇欲坠。 第315章 与本王无关 眼前的城隍庙破破烂烂的,立在风雪之中,仿佛会随时倒塌一般。 秦雪玉不敢进去,派了车夫先进去探路。 车夫很快就回来了:“小姐,里面没有人。” 秦雪玉皱眉:“难不成本小姐是被人耍了?可那信中内容......” 她百思不得其解。 翠儿上前道:“小姐,这里好冷,既然没有人,我们就先回去吧,说不定那人是被风雪阻拦了,临时改了时间呢!” 秦雪玉想了想,还是没有走,让人在四周查看了一圈。 秦雪玉坐在马车里,将那封信拿出来再次仔细看了几眼,忽然,外面一阵风声传来,马儿一个痛苦的嘶鸣,高抬起前腿,猛的朝下落下,拉着马车朝前狂奔而去。 “有人偷袭,马受伤了,保护小姐!” “快让马停下来。” 车夫和那四个暗中保护的护卫纷纷闪出,去追马车。 “啊啊!”马儿狂奔速度极快,车厢摇晃剧烈,秦雪玉主仆二人在里面东倒西歪。 “砰!”翠儿控制不住的扑过去压在了秦雪玉的脑袋上,险些造成秦雪玉呼吸不畅。 “你给我起开!”秦雪玉用力一推,翠儿往旁边一倒,车厢一个摇晃,将她甩出了马车。 “啊!”翠儿摔在雪地里,被一根树枝刺穿肚子,口吐鲜血挣扎惨叫。 护卫们却顾不上她,继续追车。 马车狂奔着,要越过城隍庙的时候,一支利箭射出,刺进了马儿的肚子,马儿再次嘶鸣,掉转头往另一个方向而去,猛地一头扎进了城隍庙之中。 护卫们看得心惊胆颤,顾不上去找躲在暗处之人,急忙追进了城隍庙之中。 “轰!”他们刚进去,城隍庙就塌了,将里面的人全埋在废墟之下。 ...... 皇宫,御书房。 一个暗龙卫闪身进入御书房:“皇上,西郊的城隍庙不堪积雪重压塌了,护国公府千金秦雪玉小姐被压在了废墟之下,人已经被救出,双腿尽废,容貌已毁。” “什么?竟有这种事?”龙千羽震惊,皱眉道:“她怎会在这种恶劣天气中去那种地方?” “据秦小姐的丫鬟说,秦小姐收到了一封信,是写信之人让她去的。” 龙千羽沉默了,眸光冷沉得可怕:“信?难不成是......秦雪玉可还有救?” 暗龙卫低头:“大夫说,她以后都会是废人。”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89节 龙千羽冷笑:“我的皇弟可不能娶一个废人为妃。” 两天后,护国公千金秦雪玉伤口受感染病死于床上 ,此事一经传出,京城众人一阵唏嘘。 “秦雪玉怎么说死就死了?她可是要嫁给逍遥王为正妃的呀!” “她死了,逍遥王就只能娶别人了!” 逍遥王名声大,风流倜傥,是京城众多未婚女子的梦中情人,秦雪玉的死亡,对于很多女子来说,是天大的好消息。 只是不知,逍遥王对于秦雪玉的死,是什么反应? 这是京城中许多人都很好奇的问题。 龙千辰有什么反应,他一点反应都没有,自从定下婚期之后,他就从未笑过,一直是冷冰冰的,王府中的气氛也不如以前,变得很是沉重。 “死了就死了,与我何干。”龙千辰语气很是冷淡,秦雪玉被救的时候,他都没有去看一眼。 放下手里的杯子,龙千辰去了书房,拿出一幅画看了一眼,对着画中美人呢喃道:“红英,我为你报仇了,谁敢伤你,我就让她死。” 管家匆匆而来,敲门道:“王爷,宫里来人了!” 龙千辰一进去御书房,就看到了护国公,他双眼通红,似刚哭过。 “王爷,我女儿惨死,这个仇......” “这个仇与本王无关,休要把责任扣到本王身上,污蔑本王克妻。”龙千辰毫不客气的打断了护国公的话。 护国公府一门忠烈,先皇还在之时,立下了不少战功,因此得了世袭制的爵位,曼军入侵之前,老护国公病死,爵位落到了这个只会吃喝玩乐的废物嫡子身上,京城内乱之时,这个所谓的护国公什么忙都帮不上,只会蜷缩在家中躲躲藏藏的过日子,有百姓去求助还将百姓拒之门外。 皇兄不废了这个废物,还想让他娶这个废物的女儿,脑子真是进水了。 “你,你,逍遥王,你怎可如此说话,我女儿她可是你的未婚妻!”护国公气得胸口疼。 龙千辰嗤笑道:“未婚妻又如何?她会死是自找的,没事大雪天出什么门,还去那种地方?谁知道她是去那里做什么?” “皇弟,你说够了!”见龙千辰越说越过分,龙千羽赶紧开口阻止。 他失望的看着龙千辰:“你现在怎么会变得如此无情?” 龙千辰淡然道:“我是就事论事,哪里无情了,再者我对秦雪玉从未有过情,哪来的无情?” 护国公白眼一翻,被气晕了过去。 龙千辰切了声,看也不看,也不去扶,任由护国公倒在地上。 龙千羽阴沉着脸叫人来把护国公抬了下去,并请了太医。 待人都走光了,御书房之中只剩下龙千辰。 龙千羽看着龙千辰道:“是不是你干的?” 龙千辰装聋作哑:“皇兄说什么,臣弟完全听不懂。” 龙千羽沉默了半会儿,最终不再多问,只是长叹道:“是朕对不起你,朕会再给你选一门妻子,你且先退下吧!” 龙千辰低头冷笑了下,什么也没有说,转身就出了御书房。 龙千羽看着他离去的背影,眼底闪过一抹失望和心痛。 “皇弟,你太让朕失望了!” 秦雪玉派人去追杀段红英的事儿他是知道的,也知道秦雪玉为人心狠手辣,他就是想看看他的皇弟在段红英的事情上,会反抗他到什么地步。 结果,令他无比心寒。 为了一个段红英,他这个弟弟竟变得如此冷血。 这个女人,不能留。 因为和逍遥王有婚约,秦雪玉的死在京城里造成了很大的轰动,但这轰动只是一时,随着时间的消逝,人们开始将秦雪玉的死淡忘,专心致志的去迎接新年。 新年刚过去,金父就要出海了,这次没有带上金母,只和左七郎一起,带上了几十个很有上进心的明国年轻人,让他们外面长长见识。 金父一行人刚走半个月,炤国的船只就来了。 只有晏飞航前来,他的那三个徒弟没有带回来。 晏飞航的船只刚靠岸,海东青就给金毓送来了一封信,她当时正和梁元带着丁洛和三小只还有金虎的儿子牛牛在一处空地上烧烤,夫妻二人一起看了新年,随即脸上微微一变、 “龙城国皇帝中毒卧床不起?” 第316章 景恒亲自前来求助 龙城国皇帝是景恒的亲舅舅,已有四十八岁,是位勤劳爱民的君王。 梁元和金毓虽然从未见过这位君王,但对他的印象却是极好的。 这样的明君却在半个月前遭到了敌国派人暗杀,中毒昏迷不醒,太医束手无策,只能压制皇上体内的毒性,无法解毒,如今龙城国表面风平浪静,实际是太子监国,太子已以皇长孙病弱为由下令广招天下名医,说是为皇长孙治病,实际是为皇上解毒。 “连太医都无法解毒,龙城国皇上中的到底是什么毒?”金毓皱眉道。 梁元道:“龙城国的敌国是大疆国,这个国家虽不如龙城国繁荣,却是以毒出名,他们的毒层出不穷,就是宋神医也难以化解。 金毓思前想后道:“龙城国皇帝是个明君,还帮过我们很多忙,不能让他就这么死了。” 梁元看着她道:“我也不希望他死,但是我们想帮他却也不容易,我们的解毒丸效果虽然极好,却也不能在不知是何毒的情况下随便乱用,除非是逼不得已。” 他想了想道:“这样吧,先让人联系景恒,看看他是如何打算,中毒的是他亲舅舅,他现在肯定着急坏了。” 金毓点头:“这样也好。” 梁元立刻写信,让海辰送了出去。 但他的信还未送到龙城国,千机楼就来信了,告知景恒已在来明国的路上。 金毓看着信上内容眨了眨眼:“景恒来了,莫不是专程来请你去救人的?” 景恒对梁元的医术是有所了解的,毕竟已经认识了这么长时间,但是梁元的医术到底有多厉害,景恒并不知道,他只知梁元懂医术,是明国最厉害的大夫,厉害到什么程度,从未去深入了解过。 六天后,景家的船只驶入了明国海域,在巡卫队的指引下,来到渡口。 下了船,景恒直奔帝王山。 梁元早有准备,接见了他。 许是担忧自己的舅舅,景恒的瘦了许多,面色极为憔悴。 他也不拐弯抹角,直言来意,语气很是急切:“梁兄,求你随我走一趟,救救我舅舅。” 梁元让人给他倒了一杯水:“你先别急,喝点水,慢慢说。” 景恒喝了水,擦拭嘴角道:“我实在没有法子了,龙城国的大夫我都寻遍了,没有一个能解我舅舅身上的毒,大疆那边我也让人去了,可一点消息都没有,我表哥派了人去赤云国寻宋神医,但不知为何,我这心里总觉得,就算是宋神医来了,也不一定能救我舅舅,所以我就来找你了。” 梁元坦白道:“我虽然懂医,但我对大疆国的毒并不是很了解,所以不一定能解你舅舅身上的毒。” 景恒笑着道:“没关系,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希望。” 见景恒如此信任自己,梁元也不好再拒绝,只能道:“我暂时不能答复你,我需要先和我媳妇儿商量一下。” 景恒一喜:“行,我等你,你们尽管商量。” 他顿了下,又道:“不管你们是否答应,我都不会怪你们,咱们的友谊不会变。” 梁元的身份摆在那里,岂能随意离开明国去其他国家,他来找梁元也是冲动了。 可他不后悔来这里。 待景恒下去休息了,梁元立马去找了金毓,金毓正在教几个妇人做女红,见梁元来了,就让她们自己先做着,随梁元去书房说话。 梁元将景恒的话告诉了金毓。 闻言,金毓笑看着他:“你心里其实早就有决定的是不是?” 梁元也不隐瞒:“是,我想去一趟龙城国,这是个很难得的机会,同样的,我也想带你出去走走,明国虽好,可一直关在金丝笼之中,也会疲惫的。” 金毓想了想,点点头道:“偶尔给自己放放假,来一次远游,也是个很不错的选择。” 他们现在还年轻,是该出去好好闯荡一番,别等到年纪大了,想出去走动却没那个精神。 金毓抬眼看着梁元:“那么,孩子们就交给爹他们带着了,他们还太小,我和你这次出远门主要是去救人,不是去玩,带着孩子不方便。” 梁元点点头:“你来安排,我去回复景恒。” “嗯。” 金毓去找了梁宏和梁月,将自己和梁元要出远门的事儿告知。 梁宏没反对:“去走走也好,你们尽管去,不用担心家里,有我呢!不过,出门一定要注意安全。” 梁月也道:“金叔他们一直说龙城国很好,特别好,我这心里挺好奇的,嫂子和我哥先去龙城国探探,等你们回来给我说说那里的情况,真有金叔说的那么好的话,等以后我有时间了,也去走走。” 金毓说:“会有那个机会的,只要这次把握好机会,我们两国的关系会更加好,等造出质量更好速度更快的船只,我们就能经常去龙城国游玩了,这就叫出国旅游。” “出国旅游?”梁月眸光一亮:“这个词新鲜,我喜欢。 和梁宏二人说好了,金毓就去找金母,得知金毓和梁元要出远门,金母没说什么,只是让他们注意安全,她会在家照顾好孩子们的。 金毓放了心,之后又去见了金娇。 金娇怀孕已有七个月,肚子很大一个,怀的是单胎。 她皱着眉头道:“大姐,龙城国那么远,你和姐夫得去好久呢,等你们回来,我都生了。” 金毓算了算时间,他们用最快的速度,坐船到龙城国渡口,至少要八天时间,然后再走水路去京城,至少五天时间,这十三天的时间,是在没有特殊事情耽搁的情况下,若是半路遇上了什么事情,还得耽搁一些时间,到了京城后,解毒过程也不知要用多久,的确很不好把握回家时间。 看着金娇的大肚子,金毓忽然有点不舍了:“要不,我不跟着去了,让你姐夫一个人去。” 金娇赶紧道:“可别,大姐,我看得出来,你是很想和姐夫一起去的,别为了我留下来,我会自责的。我是舍不得你出门,但不想把你留下来,你和姐夫伉俪情深,出双入对的,我看着开心。” “你也不用担心我,家里有那么多人照顾我,我一点都不累,而且还有小月在呢!她可是最厉害的妇科大夫!”金娇话里话外都为自己能有梁月这么一个手帕交而感到自豪。 “你都这么说了,那我就跟你姐夫去了。”金毓放了心。 从金娇这里离开,金毓就回了家,然后直奔牧场,见野牛王一家都在,就将它们一家连同其他凶猛的野兽一起收进了空间。 用一天的时间将家里的各种琐事和国家大事都安排好,让裴世龙代理朝政,梁元和金毓就趁着天色朦胧,与景恒一起出了门。 到了渡口,上船的时候,景恒道:“梁兄,你们不把孩子带上真的好吗?” 梁元摇头道:“他们才三岁多点,带着出远门不合适。” 主要是,他们家孩子到了三岁后,就更调皮捣蛋了,狗都嫌。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90节 闻言,景恒不再多说什么,他常年在外,很少与家里的孩子相处,都是妻子带着孩子,无法体会到孩子在三岁的时候到底能有多烦。 船只起航,金毓三人各自回房休息。 等醒来的时候,已是晌午时分,船只已经驶出明国海域。 用过午饭,金毓和梁元来到船头透气,抬眼间,竟看到雪团、海东青站在船头的桅栏上。 金毓瞪大眼,走向雪团:“昨晚不是和你说好了,让你留在家里帮忙照看萌萌他们吗?你怎么会在这里?等等,难不成......” 意识到了什么,金毓猛的睁大眼睛,转头看向梁元。 梁元一惊,忙把护卫叫来,搜船。 第317章 找到了 “找到人了没有?”金家,金母惊慌的问。 左春草和金虎满头大汗的摇头:“没有。” 金母急得拍大腿:“哎呀!那三个小混蛋到底躲哪里去了?真是越来越混了,你们说他们的小脑瓜子里哪来的那么多鬼点子,半夜三更的闹,让我睡不着,以至于我白天起不来,气死我了,气死我了,真是越来越不服管教了,等把人找回来,我要狠狠的修理他们。” 为方便照顾孩子,避免金毓两口子出门的时候孩子们跟着追出去,昨晚金母就带着三个孩子跟自己睡,却不想三小只鬼灵精怪的,竟在半夜使劲闹腾她,以至于她白天睡得死死的,起不来,等醒来的时候,身边已经不见了三小只的踪影,原以为三小只是偷偷起床到外面玩了,但找了许久都不见人影,叫上人去找也没有找到,金母这才意识到自己是被三小只算计了,知道事情不妙了。 金母气呼呼的问金虎:“信送出去了没有?” 金虎道:“送出去了,估摸着大姐和姐夫现在应该已经收到了。” 左春草皱眉道:“娘,他们三个真的会在大姐那里吗?大姐和姐夫若是看见了?应该会把人送回来才对吧!难不成是偷溜上船的?这也太不思议了,他们那么小,是怎么偷溜上去的?渡口那么远。” 左春草想不明白,金虎和金母也想不明白,金母咬牙道:“他们是小,但是本事却不小,都能在天上飞了,还能在海上游,在路上跑而已,简直就是小意思。” “我真是服了这三个小混蛋了!气死我了,这次太过分了!不打我不解气。” 金虎道:“娘,你别生气,他们不一定是偷偷跟着大姐去了,也许是躲在什么地方睡着了,我们再找找,找找,别气,气大伤身。” 金母捂着心口:“我能不气吗?他们若真出了什么事,我如何和你大姐交代,我这心里......不行,我得赶紧找人,继续找,春草,你就别去了,去照顾牛牛,丢了那三个,可不能再把牛牛给丢了。” 金母带上金虎继续去找人,让左春草留在家中照顾孩子。 这事儿惊动了梁宏、梁月还有丁家人,整个梁庄里的侍卫侍女们都在同金母一行人四处寻人。 而他们要找的人此刻正躺在一张床的床底下呼呼大睡。 三小只和动物们熟了,难免就自创出了一些威胁动物的本事,他们很是敏感,同金母一起睡觉的时候,入睡之前,从金母的嘴里套出了爹娘要出门的事儿。 爹娘出门竟不带上他们,这是要偷偷出去玩吗? 既然爹娘不带他们出去玩,那他们就自己去找地方玩。 想着许久没来海边,和豚豚莎莎他们玩了,三小只就连夜计划了一切,设计了金母,然后利用动物们开路,引开了父母安插在暗处监视他们的暗卫,在乘着一匹狼,来了海边,还带上了雪团和海东青。 金毓和梁元一开始是让雪团和海东青带他们去三小只躲藏的地方找人,到了地方却发现三小只不在,他们趁着两只动物不在的时候,偷偷转移了地方,换了个雪团和海东青也不知道的位置躲藏了,竟是一间无人住的房间的床底下,床底有些许灰尘,三小只被弄得全身灰扑扑的。 金毓和梁元让其他人出去,留下雪团和海东青,让这一狐一鸟站在一旁,二人冷着脸将睡熟的三小只无情且粗暴的从床底下拖了出来。 刚被逮住小脚,三小只就醒了,一扭头,就对上了金毓和梁元的冷眼,惊得下意识的往前爬,想要挣脱,逃到床底最里面去。 “你们是皮痒了!”金毓冷冷的说着,一个用力就把萌萌给逮了出来。 紧接着,安安和乐乐也被梁元一手一个给逮了出来。 三小只自知逃不掉了,不能再躲了,被逮出来后,立马就不挣扎了,扑通一下就跪到了地上,扑过去想要去抱金毓和梁元的大腿。 金毓二人冷着脸躲开。 三小只扑了空,摔在地上。 “别给我装可怜,今天不管你们怎么解释,我都不会轻饶你们的,给我跪好了!”金毓声音冰冷的道,眼底没了以往的温和,整个人都和以前不一样,特别的冷漠。 这是真的生气了! 三小只身子抖了下。 不哭不闹的,爬起来,低垂着脑袋,跪的笔直。 “娘亲,你不要生气,我们知错了!”安安可怜兮兮的说。 梁元抬了两张椅子过来,先让金毓坐下,自己再坐在另一张椅子上。 他淡淡的道:“知错?不不不,你们没错,是我和你们娘的错,怪我们平日里太纵容你们了,导致你们越发胆大妄为,什么事情都敢做。” 金毓手腕一转,从空间里拿出了一根细条子:“我问你们,姥姥可知你们出门了?” 三小只有些害怕的看着她手里的细条子:“知,知......” 金毓声音危险的道:“敢有一句谎话,各打一百下。” 三小只立马齐声改口:“不知,姥姥不知,我们是瞒着姥姥出来的。” 萌萌声音有些打颤:“爹爹和娘亲出来玩,我们也想出来玩,我们想鱼鱼了!” 乐乐道:“娘亲和爹爹能出来,我们为什么不能出来,我们也想坐大船。” 安安很会看眼色,见金毓和梁元的脸色越发难看了,赶紧如实道:“娘亲,爹爹,我们一开始只是来看鱼的,可一来我们就看到了这艘大船,这船太好看了,我们没忍住就上来了,我们......” 金毓忍着怒气打断他们的话:“我与你们说过多少次,不要在没有大人陪伴的情况下出门乱跑,你们不和姥姥打一声招呼就偷溜出来,可知你们的姥姥会有多担心,她要是吓出了什么毛病,你们不难受吗?” “我们没有吓姥姥。”乐乐摇头。 金毓声音依旧很冷:“不,你吓了,姥姥现在肯定很担心你们,她现在一定在四处寻找你们,是娘不好,没有教育好你们,今天,娘就狠狠心,让你们长长记性。” 她一般不会动手打孩子,除非是逼不得已。 她的三个孩子很聪明,智商宛如妖孽,但就是因为太聪明,反而比同龄的孩子要调皮,胆子也不是一般的大。 第318章 梁元训娃 三小只被教育了一顿,趁着金毓教育孩子的功夫,梁元逮住海东青,让它送信回去。 海东青刚飞走,就有一只鹰飞落到船上,梁元认出了是明国的传信鹰,取下信件看了眼,见是金虎的字迹,里面简单的写了金母一行人的担心之情,梁元的神色更为难看了,他转身进了屋,陪着金毓一起教育三个孩子。 金母等人还在四处找人,脸上都是焦急之色,海东青直接飞落到了金母的面前,看到梁元送来的消息后,金母才长长的松了口气,叫来一个护卫道:“去告诉我儿子他们一声,别找了,人已经找到了,在他们的爹娘那里。” 护卫立刻领命而去。 金母转身去找了梁宏、丁达等人,得知有三小只的下落了,大家都松了口气,纷纷聚集到金家这边,喝水解渴。 梁宏摇头叹气道:“不得了,他们真是不得了,我们这么多的大人,被三个孩子折腾的团团转,气人,实在气人。” 丁达擦着汗:“小小年纪就如此厉害了,长大后更不得了!” 金母怒道:“本事大又如何,不用在正处,那还不如当个普通人呢!” 金虎也很生气:“必须让大姐和姐夫好好教训他们。” 金母摆手道:“你姐夫说了,已经在教训了,只是他们已经走了老远,只怕没时间送孩子们回来,会带着一起去龙城国。” 梁宏担心的道:“这样子好吗?他们会不会在路上捣乱?” 金母冷笑:“有他们的爹娘看着,想捣乱,做梦,阿元说了,这次一定会对他们严加管教的,让我们不用担心。” 梁宏长叹:“太让人不省心了,阿元和小月小时候,可不像他们这么调皮。” 金母道:“小毓、虎子、娇娇小时候也很乖,他们三个也不知是随了谁的性子?老气人了!我看他们就是好日子过惯了,没吃过什么苦,才会这般胡来。” 梁宏继续叹气:“他们三个,有些难养啊!” 孩子聪明过头了,也不见得是好事。 ...... 三小只留在了船上,金毓和梁元没有把人送回去,这三只实在太妖孽了,家里的那些老人可降不住,留在他们身边会更安全一些。 三小只被打了一顿,屁股上都是红印子,此刻正跪在地上,脸上都是泪痕,但没有金毓和梁元发话,他们不敢起来。 他们不是第一次挨揍了,但以前都是惩罚都是轻的,这次的惩罚好痛,很严重,屁股都快不是自己的了。 三小只被关在屋里跪着,雪团和送信回来的海东青则被带出去,让金毓关在了一个笼子中。 金毓神色冷然的看着它们:“你们可真是好样的,这么喜欢宠着他们三个,那就跟他们一起共患难吧!” 雪团和海东青求饶不停,呜呜的可怜至极。 金毓视而不见,同梁元去了一边,商量接下来的带孩事宜。 梁元给金毓倒了一杯花茶:“别气了,孩子的教育急不来,一直以来,辛苦你了,反正还需好几日才能靠岸,在船上,我有的是时间,接下来,我亲自来教导他们,你暂时先休息休息,别给自己太多的压力。” 金毓揉了揉眉心:“我发现我最近的脾气真的很不好,明明有那么多人帮着我带孩子,我却还是娇气得很。” 梁元起身帮她揉眉心:“你这不叫娇气,你这是太累了,所以我才想着趁这个机会带你出来走走,我可不想让你也犯上和田秀秀一样的病症。” 他的媳妇儿虽然有老天爷相助,能力非同一般,有灵泉水护体,但也是人,一个女人,是人都会累的。 金毓享受的闭起眼睛:“好舒服,你的手法越发好了,一会儿我也给你揉揉。” “不用,我头不疼。”梁元道:“我们的孩子是在大家庭里长大的,有那么多人疼着他们,他们自是会骄纵一些,这性子也是被惯出来的,护着他们的人少了,反而更容易教导,这次出来,除了能让你散散心,正巧也可借此机会,改改他们的性子。” 金娇点头:“你说的很有道理,那孩子的事情就交给你了。” 梁元嗯了声:“你只管好好休息。” 金毓道:“你也要休息才行,这几年,你比我更忙。” 半个时辰后,金毓二人就三个孩子起来,休息了好一会儿后,让他们扎马步,一刻钟之后,再让他们写检讨。 三小只虽然小,却已经识得了不少字,只是写的字不怎么好看。 梁元看着他们写的那些丑字,一副严父样道:“认真写,千字检讨书写十遍,字迹必须好看,到了龙城国,若你们还没有写完,或是写字毫无进步,那就多加二十遍,再不行,就加到一百、一千......” 练字可以陶冶情操,磨炼人的意志,他会一步一步的来,好好锻炼三小只。 “什么?十遍?二十遍?爹爹,你这是虐待小孩。”萌萌卖萌装可怜。 梁元强忍住没心软:“不写就立马把你们送回去,牧场解散,所有动物全部赶回山里,送你们三人进书院。” 闻言,三小只立马怂了:“不不不,我们不要进书院,不要解散牧场,我们要自由,我们要宠物。” 迫于威胁,实在不想回明国,三小只只得认命写检讨书,一个比一个认真。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91节 晚上,金毓亲手做了一桌子菜,全都是三小只最喜欢吃的,她没让三小只上桌,让他们站到一旁端着白粥喝,自己和梁元坐在饭桌上,你喂我一口,我喂你一口的,吃得格外享受。 捧着白粥的三小只:“......” 当晚,三小只自己睡,金毓和梁元没有陪同,有了白天的惩罚,三小只累得不行,没力气再作妖,睡得很香甜。 翌日卯时,梁元拿着铜锣,咚咚咚敲了几下,将还在做美梦的三小只叫醒。 三小只想赖床都机会,纷纷打着哈欠起来,自己穿衣洗漱,自己进灶房煮粥,除了米粥,啥也不能做,梁元全程监督,金毓用另一个灶台做鲜虾饼早餐,香味喷鼻。 三小只馋的口水直流。 但金毓做好后,却一口都不给他们吃。 他们只能喝粥,并看着爹娘你一口我一口柔情甜蜜的投喂对方。 三小只:“......” 第319章 遇宋神医 三小只原以为,爹爹和娘亲生气只是暂时的,要不了多久就不会再罚他们。 却不想,一天过去,两天过去,三天过去...... 三小只每天都是吃自己做的吃食,天天写检讨,蹲马步、练武、画画、下棋......无聊到头顶冒烟,手都快写断了,爹爹和娘亲也没有解除惩罚,他们这才清楚的意识到,爹爹和娘亲这次是动真格的了。 于是乎,就变乖了,不敢再惹爹娘生气。 不到八天,船只靠岸,三小只拿着一沓的检讨书,递给了梁元。 梁元看了眼,点评道:“书面不整洁,字写的极丑。” 一旁的景恒凑过来一瞧,为三小只说话:“丑吗?梁兄,你的要求也太高了,这已经很好了,他们才三岁,我家里的臭小子和丫头三岁的时候啥也不会,还在尿裤子呢!” 三小只虽然犯了过,但这些日子已经在改正了,刚开始被惩罚的时候,是会耍点小心机,但到了后面,知道了自家爹娘的坚定态度后,他们就改过了,什么心机都没了。 这要是他家里的那两个,肯定不会有三小只这么自觉。 景恒觉得已经很好了:“梁兄,有这么可爱的三个儿女,你知足吧!惩罚也得有个度。” 梁兄看了他一眼:“我是实话实说,他们写的字本就很丑,画画也画不好,武功也很烂,就这点本事,也好意思离家出走,呵,丢人!” 三小只低着头。 景恒还想说些什么,但看到梁元神色极为严肃,想了想,还是闭了嘴,到一旁坐着当吃瓜群众。 梁元看着三小只继续说:“还以为你们有多厉害呢,也不过如此。” 安安抬起头,很有气势的说:“爹爹,你莫欺少年穷,你小时候指不定还不如我们厉害呢!” 梁元笑着道:“我的确没有你们厉害,但是我也从不会给大人添乱,安安、萌萌、乐乐,你们生活在安定的国度,没有见识过世间的险恶,有些事情你们不懂。” 他将手中的检讨书放到一边:“检讨书不用写了,但是其他惩罚依旧,不要不服气,有本事你们就把我教的全部学会,再来与我顶嘴。” 萌萌嘀咕道:“人家才不敢和你顶嘴呢!人家只要娘亲。” 乐乐抬头看着梁元:“爹爹,我们今晚能不能和娘亲一起睡。” 梁元拒绝:“不能。” 三小只直接哭了。 梁元随他们怎么哭,就是不答应。 下了船,三小只立马就不哭了,也不随便乱跑了,乖乖的跟在梁元和金毓的身边,带着护卫们同景恒寻了一处客栈歇息吃点东西。 第一次看到外面的客栈,三小只立马起了兴趣。 左看右看之后,接头接耳的嘀咕。 “这客栈没有我们那里的好。” 品尝到了客栈的饭菜之后,三小只皱了皱眉头。 这里的饭菜一点都不好吃,和他们家里的差远了。 这要是换做平时,三小只会直接放下筷子,不吃了,但他们这几天在船上吃的都是自己做的饭菜,不是少盐就是咸,比这家客栈的饭菜还难吃好几倍,这会儿也能将就咽下客栈的饭菜。 就算很不喜欢,三小只也没有挑食,很乖巧的将碗里的饭菜全部吃完,一粒饭都没剩。 景恒更加心软了,太乖了,梁兄的这三个孩子真的太乖了! 他家里的那两个孩子压根就不会好好自己吃饭,可萌萌他们却能自己吃。 虽然调皮捣蛋了些,但优点还是很多的。 真羡慕梁兄。 见三小只没有挑食和剩饭,金毓很是满意。 要的就是这个效果,等在外面吃过了苦头,孩子们才能知道明国有多好。 ...... 因龙城帝情况紧急,金毓一行人不敢耽搁,在客栈休息了一会儿,景恒就找人安排了马车,一行人坐着马车来到渡口,继续坐船从水陆前往京城。 一路畅通无阻,三小只对龙城国感到很新鲜,看什么都觉得稀奇。 不到四天,金毓等人就到了京城,在京城城门外的时候,金毓和梁元看到了一道极为熟悉的身影。 宋神医? 他怎么会在这里? 城门的另一条道上,有一只队伍缓缓而来,绕道了金毓一行人的前面,他们从里头看到了宋神医。 宋神医正在和一个年轻公子说话。 那公子穿着极为贵气,长相俊逸非凡,眉眼之间与景恒有点儿相似。 “表哥!”景恒喊了那位公子一声。 金毓和梁元对视一眼,这一路赶来,他们已经从景恒这里了解到了京城皇族的一些情况,据景恒所说,他只有一个表哥,其余的全是表弟和表妹。 而他的表哥,则是皇上的嫡长子萧星洲,皇后所生,乃龙城国太子殿下。 太子怎会和宋神医在一起? 龙城国这边的气候比明国热很多,如今至少有二十八左右的温度,坐在马车里热得不行,因此太子和宋神医坐的马车车窗是打开的,金毓一行人一眼就能看见马车里坐的是何人。 他们一眼就认出了宋神医。 听到景恒的声音,坐在马车里的萧星洲回头通过车窗看了眼,见身后不远处有一队伍,景恒从一辆马车里探出头来,挥手朝他打招呼。 “阿恒!”萧星洲一顿,立刻让马车停下。 景恒也停了下来,景恒从马车里走出来, 萧星洲也跳下马车,在两个护卫的保护下快步走过来。 “阿恒,你也回来了!你找的人......” “带来了!”景恒道。 梁元和金毓从马车里走出来,两人都没有戴面具,穿着也很简单,也刻意收敛了身上的威严气息,看着只是一对长相出众的普通夫妻。 “表哥,这就是我与你说过的梁大夫和梁夫人,您别看梁大夫年轻,他的医术......” “梁元,金毓,你们怎么会在这里?”景恒还未说完,宋神医就从马车上下来,看到金毓和梁元,很是惊讶。 梁元和金毓先是和萧星洲见了礼,然后才和宋神医叙旧, “义父,许久不见,你可还好?”梁元这声义父,喊得相当的顺口。 金毓也跟着喊了声义父。 宋神医是梁月的义父,他们作为哥嫂,跟着喊声义父,那是应当的。 宋神医差点没反应过来,他没有想到梁元会当着龙城国太子的面这样子喊他,这是不藏着他们之前的关系了。 他笑着应了声:“诶!我挺好的。” 萧星洲好奇:“你们居然认识?” 景恒也很惊讶,他看向梁元,不可思议的道:“宋神医是你的义父?” 这么重要的事情,梁元居然没有告诉他。 第320章 情况不容乐观 金毓笑着解释道:“正确的说,宋神医是小月的义父才对,我们是小月的哥嫂,称呼宋神医为一声义父是应当的。” 宋神医点头:“的确如此。” 景恒哦了声,看着梁元:“你怎么没和我说过这事?” 梁元道:“你也没问呀!” 景恒被噎了下,他的确没问过,的确不能怪梁元。 萧星洲是知道梁元和金毓的,景恒给他说过这两人,他也知景恒悄然出远门,就是为了去明国求医,所以现在看到金毓和梁元二人,他并不觉得意外。 “原来梁大夫、梁夫人和宋神医是认识,实在是有缘,如此的话,那就一起同行吧!”萧星洲道。 他并不知道梁元和金毓的帝后身份,景恒给他说这两人的时候,只说梁元是医术高超的大夫,金毓是梁元的妻子,也略懂医术。 景恒道:“同行可以,但是表哥,梁大夫他们进京之后,无法马上进宫,得先去一趟金府。” 金府是金父等人在龙城国京城的府邸。 萧星洲不解:“为何?” 父皇情况紧急,他恨不得马上就把神医送进宫,不然他也不会亲自来京城外接宋神医了。 景恒解释道:“梁大夫夫妻二人并不是单独前来的,他们的孩子也跟着来了,金府的金老爷是梁大夫的岳父,他们想先把孩子送到金府,教给金老爷看着,才可放心跟着我们进宫。” 萧星洲是认识金父的,也知道金父是明国人,但具体他在明国是什么身份,萧星洲没有让人细查,也没有从景家这里过多询问,他和景恒的关系一向很好,他相信景恒。 听了景恒这话,萧星洲皱了皱眉:“他们还带了孩子?”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92节 从明国到这里,如此远的路程,时间又那么紧,居然孩子也带来了,表弟请来的这位梁大夫,似乎有点不可靠呀! 不过,既然是表弟信任的人,又是宋神医义女的亲哥哥,想来应该是有本事的,人都来了,总不能把人赶走,这不合礼数。 景恒指了指马车道:“嗯,是的,三个孩子在马车里睡着了,他们才三岁,还很小,所以很是依赖父母,留在家里会闹腾,只得带出来。” 萧星洲哦了声,不再多问,道:“这么小的孩子的确不能离开父母太久,跟在父母身边也好,这样吧,一会儿我先带宋神医进宫,你和梁大夫、梁夫人先去金府一趟,安置好孩子再进宫。” 景恒应下。 一行人回到马车上,进城。 到了一处十字路口,两个队伍分开前行,萧星洲带着宋神医进宫,景恒带着金毓一家人去金府。 他们并未提前通知金父。 已是申时,金父正巧回了府中,正打算睡个懒觉,管家就跑来了。 “老爷,景家公子来了,说要见您,他还带了一些人来,说是您认识的。” 这个管家三十多的年纪,叫做何富贵,是金父从人牙子手中买来的,签的死契,府中还有二十个丫鬟下人,也都是从人牙子手中买的,死契。 除此之外,府中还有三十个护卫,这些人是金父从明国带来的,乃梁元亲自培养出的得力干将。 听了何富贵这话,金父有些疑惑,迷迷糊糊的嘀咕:“景恒带来的人,还是我认识的?” 这京城里,他认识的人很多,但景恒为何不直接说明那些人的身份,拐弯抹角的让他过去。 金父打着哈欠起身,让人备水随便洗漱一番,洗了脸,人就彻底清醒了,他穿着体面,精神抖擞的往前院走去。 刚到前院,就有三个小家伙似炮弹一般冲过来,撞进了他的怀里。 “大惊喜!”稚嫩熟悉的声音传入金父的耳中 。 他身形僵住,难以置信的睁大双眼,低头看着抱紧了他双腿的三小只。 “萌萌?安安?乐乐?”他使劲揉了揉自己的眼睛,不可置信的道:“我这是眼花了,还是在做梦,这个梦也太真实了!” “嘻嘻,看到我们,姥爷果然很惊喜,很意外呢!”三小只放开金父,后退一步,笑嘻嘻的看着他:“姥爷,你就是在做梦,我们不是真的,我们是来你的梦里找你要零花钱的。” 三小只朝着金父伸出了双手。 金父哈哈一笑,依次打了打三小只的手:“哈哈哈,你们又调皮了,姥爷我又不是傻的,是不是做梦我能不知道吗?你们三个哟!我的小乖乖们!想死姥爷我了!” “爹!”两道声音响起。 金父一抬头,就看到了金毓和梁元,他又激动了。 “我就知道我不是在做梦。” 来到堂屋坐下,金父笑容满面,他问梁元和金毓:“你们怎么出来了?是不是有什么大事要做?” 金毓点头:“的确是有大事,我们一会儿要进宫,三个孩子不能带去,需留在这里,让你照顾着。” “进宫?”金父疑惑。 龙城帝中毒的事儿并未宣扬出来,京城百姓都不知道,金父也不知。 梁元道:“我们有重要的事情和龙城帝商谈。” 金父哦了声,知道这是机密,很识相不再多问,道:“行,孩子们留在我这里,你们尽管去忙。” 金毓和梁元这才和景恒离开。 这时候三小只就很懂事了,出来的时候就已经惹恼了爹爹和娘亲,这会儿知道爹爹和娘亲是有正事要办,他们就不敢随意纠缠了,都老老实实的跟在了金父的身边。 “姥爷,这个地方好特别,有好多东西和我们那里的都不一样。” “姥爷,我饿了!” “萌萌饿了?姥爷立马就让人给你准备吃的,你想吃什么,尽管告诉姥爷。” ...... 宋神医跟着萧星洲来到龙城帝的寝宫,诊断一番后,宋神医面色变得极为难看。 “老夫从未见过此毒。”宋神医皱眉道:“太子殿下,老夫没有把握根除此毒,咱们先等梁元他们过来吧!梁元是个很有天赋的医者,他虽然年轻,但医术丝毫不输于我。” 萧星洲俊眉紧蹙:“连你都无法解毒吗?” 他派人去请宋神医的时候,赤云帝一开始是不放人的,他用新玉米的种子作为代价,赤云帝才答应让宋神医来这里。 可花了那等代价请来宋神医,宋神医却也无法解毒,萧星洲心中有些难以接受。 可宋神医是闻名天下的神医,若是连他都不能救父皇,那还有谁能救? 宋神医摇头:“解不了,至少现在老夫没有把握,大疆国的毒一向刁钻,善于变换花样,老夫虽然接触过大疆国的毒,但皇上这次所中的毒和老夫以前接触过的不一样,应当是大疆国新研制出来的,老夫需要时间去了解,可皇上之前耽搁了许久,已经没有太多时间了。” 萧星洲很是失望,叹气道:“如此,就只能等梁大夫了。” 第321章 活像个暴徒 有景恒带领,金毓和梁元进宫的路畅通无阻。 来到龙城帝寝宫这里的时候,景恒看到除了太子萧星洲和宋神医,长公主和皇后也在,景恒忙带着金毓和梁元上去见了礼。 金毓二人并未行跪拜礼,长公主和皇后皱了皱眉,想着对方是景恒请来的大夫,便没有多说什么。 梁元也不做多余的寒暄,问了宋神医两句,随即走到龙城帝的床边为其把脉。 皇后和长公主神情紧张的看着。 自中毒之后,龙城帝一直处于昏迷状态,期间没有一次醒来,太医开的药也是强制性的灌进嘴里,但没有一丝效果。 一次两次没有效果,太医们就不敢再妄加判断了,毕竟这位可是龙城帝,不是可以拿来做实验的。 许久,梁元才收了手,把龙城帝的手放回被子里,起身弯腰查看龙城帝的瞳孔,并查看了龙城帝当初受伤的那个位置。 龙城帝的伤口在左心口这里,伤已经好了,但疤痕还在,因毒素的关系,疤痕很宽很大,似蜈蚣一般狰狞。 梁元皱了皱眉,道:“皇上所中之毒我从未见过,但不难看出,此毒是以攻心为主,目前毒素被压制在了心口的位置,正在逐步朝着心脏扩散。” 宋神医点头:“是的,毒素已经发生了异变,若不赶快解毒,会很危险。” 皇后急道:“那你们倒是快解毒呀!” 宋神医看向梁元:“我解不了此毒,你呢?” 梁元想了想道:“可以一试,但没有十足的把握。” 萧星洲问:“你有几成把握?” 梁元伸出五根手指:“五成。” 长公主皱眉:“失败了会如何?” 梁元:“会死。” 长公主、皇后、景恒、萧星洲几人皆呼吸一窒。 金毓任由梁元发挥,不插嘴一句。 宋神医看着梁元,很好奇他要如何解毒。 梁元对皇后几人道:“事关皇上安危,你们可以先考虑考虑,若是决定治,我们夫妻二人今日就可动手。” 皇后威严的看着他:“你只有五成把我,本宫怎敢让你解毒。” 景恒帮梁元说话:“可是舅母,我们已经寻了很多医者了,那些医者一成把握都没有,看了一眼就说治不了,梁大夫虽只有五成把我,却总比什么都不做的好呀!” 长公主犹豫了下,也看着床上的兄长道:“恒儿说的没错,皇兄现在的情况已经别无选择。” 皇后犹豫再三,最终还是点头同意了,她看着梁元道:“好,五成就五成,你尽管全力医治皇上,治好了皇上,本宫有赏,若是治不好......” 景恒有些着急的看向皇后。 皇后长叹一声道:“若是治不好,本宫看在恒儿的面子上,也不会怪罪你们。” 见皇后没有用身份权利对他们施压,金毓对她稍微另眼相看了些。 果然,能把景恒这个外甥当做儿子一般宠着的帝后,不会是那种不讲道理。 这一趟,来对了! 有了皇后这话,金毓和梁元就放手干了,很不客气的让除了宋神医之外的其他人全部出去。 梁元道:“我们夫妻俩救人的时候不喜欢被人打扰,人多了会影响我们的发挥。” 长公主和皇后对视一眼,到底还是没有多说些什么,转身就出去了,萧星洲看了梁元几人一眼,也带上景恒走出去,一脚踏出门的时候,景恒悄然回头,冲着金毓三人使了个眼色。 好似在说,你们放手干,一切有我。 他既然把人大老远的带来了,自会保护他们夫妻二人的安全。 金毓和梁元点点头。 他们也是因为相信景恒,所以才愿意过来的。 门被关上,寝宫只剩下昏迷的龙城帝和金毓三人。 “你们让我留下来做什么?”宋神医问。 金毓拿出一个药瓶递给梁元:“自然是要让义父帮着我们一起给皇上解毒了。” 梁元接过药瓶,倒出一颗药丸,对宋神医道:“此药是我们在来的路上研制出的新品,因为还未有人试吃过,所以效果如何,我们无法确定,义父针阵高超,一会儿皇上服药后若是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还请义父用针阵帮皇上压制毒性。” 宋神医难以置信的瞪大双眼,险些惊呼出声,他忙用手捂住嘴巴,让自己不叫出来,而后瞪了梁元一眼:“你这个胆大包天,你居然想用皇上来试药,你不要命了!药是能乱吃的吗?皇上若是出了事,你们......” “义父不用担心,这药是万能解毒丸,虽然没有人服用过,但我可以给你保证,此药没有任何毒素,就算解不了毒,也不会对皇上造成二次伤害。”梁元解释道。 宋神医不相信:“那你还让我用针阵。” 梁元笑着说:“有备无患,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有你在,会更安全。” 他虽然通过医典学到了很多东西,但针阵这方面,还是宋神医更有经验,普天之下,就属宋神医的针疗最厉害。 宋神医真是无语了:“你,你,你,你可真是,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你好了,这要是出了事,咱们三个都得死。” 金毓笑着安抚他:“义父,你放一万个心,我们很惜命,死不了的。” 梁元道:“你也知我们的身份,明国和龙城国有着很深的往来,为了两国友谊着想,我们怎么胡来。” 宋神医闻言不再多言了,他长叹着:“行,你们要用药,那就用吧,我今天就听你们的。”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93节 反正他也没有想着能活着回到赤云国,那位让他来了这里,就没有想着让他活着回去。 伴君如伴虎啊! 瞥见了宋神医眼底不经意流露出的忧伤,金毓和梁元对视了眼,并没有多问。 梁元拿着药丸来到龙城帝的床边,掐住龙城帝的嘴巴,用巧劲迫使他张开嘴,将药丸整颗塞进了他的嘴里,再将他的嘴巴合上,手法粗暴的让他吞下去。 宋神医看得眼皮直跳。 药丸有点大,龙城帝差点被卡着了,猛地咳嗽了声,梁元趁机给他灌了点水。 宋神医:“......臭小子,你治病救人一直都是这么乱来的吗?” 活像个暴徒。 第322章 发现宋神医的异样 金毓笑了笑:“乱不乱来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效果就行。” 宋神医无语翻白眼。 那药丸效果极快,龙城帝刚吃下去,不到几分钟就猛的吐了一口黑血。 宋神医眼睛一亮:“有效果了!” 他快步过来给龙城帝把脉。 “脉象怎么这么乱?” 方才龙城帝的脉象是很虚弱的那种,现在却都是劲儿,有些暴躁,乱得很,就好像是身体里胡乱舞蹈一般。 宋神医懵了:“这是什么情况?” 他看着梁元:“你的那个解药真是解药吗?” 梁元挑眉:“不,那是毒药。” 感受到龙城帝又有了一次变化的宋神医勃然变色。 金毓忍住笑意:“义父,他骗你的。” 宋神医捂住心口 ,瞪了梁元一眼:“你这个臭小子。” 他放开龙城帝的手腕,走过去给了梁元一脚:“皇上的脉象很奇怪,你去看一眼。” 梁元走过去给龙城帝把脉,嗯,还真的是很奇怪,脉搏像是在跳舞一般,但没有生命危险。 他看了眼龙城帝的脸色,脸依旧是惨白惨白的,没有一点好转,但他刚才的确是吐出黑血了。 “药效还在持续中,再等一会儿看看。”梁元很果断的道,一点都不担心龙城帝会被治死。 龙城帝的脉象持续变化着,一会儿跳动不停,一会儿跳动缓慢,一会儿忽然停下,半会儿后又开始有规律的跳动。 宋神医给整疲惫了,实在很好奇梁元的解药是怎么做出来的,用了哪些药材。 宋神医的心情在这随着龙城帝的诡异脉象上下起伏的时候,寝宫之外,皇后等人在着急等待着,一步都不肯离开。 “姐姐。”一个穿着玫红宫服的女子在几个宫女和太监的簇拥下走了过来,她神色担忧的对皇后道:“臣妾听说太子和恒郡王从外面找了几位医术高超的大夫来医治皇上,心中很是担心皇上,故而来看看情况,姐姐,不知皇上现在如何了?那几位大夫真有那么大的本事吗?” “梅贵妃,他们有没有本事,不关你的事,你管好你自己就行,胆敢把这事儿宣扬出去,本宫定不饶你。”皇后眼神犀利的看着这个女人道。 萧星洲看着梅贵妃道:“梅贵妃若真担心我父皇,那就少说点话,神医们正在解毒,不能被打扰。” 梅贵妃妖娆笑着:“在解毒?那就是说皇上能醒来了,太好了!我就说皇上是真龙天子,老天自会保佑的,好好好,我不吵,我在这里和你们一起等着神医们带好消息出来。” 嘴上虽然这么说,但才等了一会儿,梅贵妃就捂住肚子哼哼唧唧起来:“哎呦!我的肚子好痛,姐姐,臣妾不能在这里陪你们一起等了,臣妾需要去方便一下。” 她说着,就脸色羞红的带着宫女太监步伐匆匆的走了。 长公主皱了皱眉:“嫂子,梅贵妃今天很奇怪。” 皇后看着梅贵妃走远的背影:“我也是这么觉得的。” 梅贵妃很受宠,皇上出事的时候,梅贵妃就在场,皇上会武功,刺客来袭的时候,皇上一开始是应对自如的,但那些刺客却忽然掉转头,去偷袭梅贵妃,梅贵妃吓得惊慌失措跌在地上,是皇上扑过去杀了刺客保护了她,后梅贵妃却在危急关头惊叫了声,扑到皇上身上说要保护皇上,皇上看到一个刺客朝着梅贵妃的后背刺下来,下意识的就将梅贵妃推开,自己中了一剑。 原本只是轻伤,谁知剑上有毒,皇上至此昏迷不醒。 昏迷之前,皇上却还护着梅贵妃。 “明明是梅贵妃害了皇兄,皇兄却还护着她、”长公主冷着脸:“就因为她曾经救过我皇兄吗?” 梅贵妃是平民出身,并无什么身份背景,父母是普通的百姓,她的爹是一名民间大夫,医术也就一般般,梅贵妃从小耳濡目染,受父亲的熏陶,也会一点医术,有次皇上微服出巡的时候,遭遇了刺客,逃亡时滚下了山坡,正好被正在采药的梅贵妃看到,梅贵妃救了皇上,皇上感激不尽,本想给她一些银钱,梅贵妃却娇羞的告知,她很欣赏皇上,心悦皇上,还趁着皇上酒醉的时候,发生了关系。 皇上愧对梅贵妃,就把人带进了皇宫,并宠之。 长公主一直都不喜欢这个梅贵妃,总觉得此人太会装,在她皇兄面前是一个样,在其他人面前又是一个样。 很虚假。 长公主叫来一个暗卫,让其暗中监视梅贵妃。 皇后和萧星洲并未阻止,他们也曾怀疑过梅贵妃,自皇上出事之后,他们也一直让人暗中盯着,但却一无所获。 寝宫之中没有一丝动静传出来,就好像里面没有人一般。 皇后一行人等得劳累不已,抬了椅子坐在门外,用膳也是在门外。 终于,日落西山之时,皇上寝宫的大门打开,金毓三人从里面走了出来。 “皇上的毒已解,一个时辰之后就会醒来。” 皇后等人喜上眉梢,纷纷进了寝宫,果真看到皇上苍白脸变得红润了些。 皇后的身后,有两个宫女,此刻其中一个宫女在看到皇上的情况之后,眸光微动了下。 梅贵妃从茅房出来,就回了自己的寝宫休息,睡足了之后醒来,就有一个宫女来她耳边悄声说了几句。 闻言,梅贵妃拉了拉身上的外衣:“皇上身上的毒解了?那几个大夫还真是有本事啊!” 宫女道:“是有几分本事,奴婢听说,共有三个大夫,其中一人是闻名天下的宋神医。” 梅贵妃哦了声,并没有再多问。 一个时辰之后,龙城帝醒来了,但只是睁开了眼睛,看了皇后等人一眼之后,又重新昏睡了过去。 皇后找了最信赖的太医过来把脉。 “皇上的毒已经解了,之所以又睡着,是因为昏睡的时间太长,不适应,再过一个时辰,皇上应该会再醒来一次,会比第一次更有精神些。”太医如实道。 闻言,皇后长公主几人这才彻底的松了口气。 天色彻底黑沉下来,金毓两口子和宋神医出了宫,由景恒带领。 “你们真不去我府上休息吗?我那里要近一些,去金府还得绕很远的路。”景恒道。 金毓摇头道:“不了,我们还是回自己家最好,实在放心不下孩子们。” 景恒看向宋神医:“那宋神医......” 宋神医捋着胡子笑着说:“老夫许久不见阿元和小毓了,有很多的话想和他们唠叨唠叨。” 闻言,景恒不再挽留,亲自送他们到宫外,目送他们三人坐马车离开,这才坐马车从另一条路回家。 远离了宫门,梁元才问宋神医:“义父,这次见到你,我觉得你好像有心事,方便告诉我们吗?” 金毓也看向了宋神医,今日一看到宋神医,她和梁元就发现了,宋神医的眼底有化不开的忧愁,气色很不好。 弟323章 暗夜刺杀 宋神医看着金毓二人,故作轻松的笑了笑:“你们看错了,我没有心事,我只是昨晚没睡好。” 有些事情他不方便说出来, 他不能连累了这两个好孩子。 见宋神医什么也不说,金毓二人也不再多问,只是与他闲话家常。 宋神医问:“你们和景家的关系似乎很好?” 金毓点头:“嗯,有着生意上的往来,景家值得交好。” 生意上的事情,宋神医不懂,但金毓二人能和景家交好,他很是欣慰,笑了笑道:“景家的确很不错,你们与他们交好是对的。” 有景家护着,这日后明国若真的出了什么事情,也有有个靠山可求助。 宋神医继续问:“小月最近如何了?我给她的医书,她看完了没有?” 金毓道:“她很好,医书都看完了。” 梁元问道:“义父,你难得来龙城国一次,打算待多久?” 宋神医道:“待一个月就回去,你们呢?什么时候回去?” 梁元道:“会尽早回去,义父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去,小月很想你,我爹也想和你叙叙旧。” 宋神医犹豫了下:“这只怕不行,我家中还有事,一个月之后我必须回去。” 他笑着道:“以后有机会,我再去明国找你们,到时候就在那里多住一些日子,你们可别嫌我烦。” 金毓摇头:“不会的,我们很期待义父去家里做客。” 她和梁元对视了一眼,两人都看出来了,宋神医的确有心事,而且还是很严重的那种,许是因为这一世宋神医和梁元的接触不是很多,关系没有上辈子深,所以他都没有告诉梁元他在赤云京城里发生的事情。 因为对龙千羽隐瞒了明国的真实情况,龙千羽不仅对龙千辰不满,也对宋神医不满,只是龙千辰用自己保护了宋神医,宋神医才能保住了性命,但龙千羽对他的监视却还是有的。 据梁振二人所言,宋神医已经不是太医院院首了,职位大将,不能出京。 既然不能出京,为何这次能来龙城国,因为萧星洲派人去请,龙千羽就放人了吗? 龙千羽会这么大度吗? 不会。 他野心之大,一心想做天下霸主,统一天下,龙城国国君死了,对他来说只有好处,他怎会舍得放已经失去他信任的宋神医来龙城国救人。 其中肯定有原因,只是宋神医不说,他们就也不好过问。 夜已深,马车来到了一处街道上,这条街上已经无人,各家各户都已经关门休息。 夜风吹拂,金毓掀开车窗帘子看了眼外面,漆黑一片,只有点点星光照亮。 “这条路和白天走的那条不一样。”金毓道。 经过灵泉改造,她的记性极好,不管是什么样的路,只要走过一遍,她都不会忘记,牢记于心。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94节 尽管是夜里,她还是看出了这条街道的古怪。 梁元也看了眼街道,随即俊眉一皱,掀开车帘一掌朝着车夫劈去。 车夫被劈晕,宋神医惊讶又疑惑:“你打晕他做什么?” 梁元道:“他有问题。” 他伸手一掏,从车夫的腰间找出了一把软剑和一包药粉。 软剑与裤腰带相似,不仔细看根本就发现不了。 宋神医愣住了。 忽然,一阵破风声传来。 “小心!”金毓伸手一拉,将宋神医拉到了一边。 咻! 一支箭矢刺穿马车,射进了宋神医方才坐的位置。 宋神医:“......” 好险,他差点就被刺穿了。 紧接着,又是两支箭矢射来,金毓直接伸手接住,宋神医压根就看不清她是如何动手的,箭矢就被她原路返回。 “啊!”几声惨叫响起。 梁元将车夫丢到车上,拿着软剑跳下马车,飞身没入黑暗中,眨眼不见踪影。 宋神医摸着冷汗问:“我们这是被人盯上了?阿元要去哪?” 金毓淡笑道:“相公去抓刺客,义父不用担心,在车上等着就行,我相公他很厉害的,很快就会回来了。” 金毓说很快,还真的就是很快,梁元在夜里就跟一阵风似的,没多久的功夫就从黑夜里闪了出来。 “已经处理好了。”他云淡风轻的说道,仿佛刚才离开之时去方便一下,不是去处理尸体。 对方低估了他们的本事,加上车夫,只来了三个人。 宋神医看着那车夫:“这个人怎么处置?” 梁元淡然道:“带走,审问。” 将车夫丢进马车里,梁元架着马车离开,三人没有去金府,而是去了一处巷子中,下车进入一家夜间酒馆,宋神医眼底都是震惊和好奇,但他并没有开口多问,只是默默跟在金毓两口子身后。 酒馆里没有客人,只有一个掌柜的和一个店小二,看到梁元和金毓走进来,掌柜的双眼瞬间一亮,仿佛看到了什么稀世珍宝。 他从柜台后面走出来,笑容满面且热情的迎接:“各位客官想要吃点什么?” 梁元道:“来一壶上等的猴儿酒。” 掌柜的道:“这种酒有点特殊,需在一个特别的环境下品尝,三位客官请跟小的来。” 梁元扛着车夫跟着掌柜的朝后院走去,金毓跟在身后,宋神医古怪的看了他们夫妻二人一眼,也跟了上去。 后院不大,也没什么人,但却种了许多的花卉,掌柜的说的特别的环境只是一个房间。 梁元扛着车夫进了那个房间,掌柜的也跟上去了。 金毓喊住了宋神医:“义父,这里很安静,是个很好的审问之地,让我相公去忙就行了,我们到那边去吃点东西,方才在皇宫,我没吃饱。” 宋神医愣了愣,随后哦哦了两声,跟着金毓去了另一间屋子,店小二很快将饭菜端上来。 宋神医尝了一口凉拌苕粉就被惊艳到了:“这味道,和我在明国吃的好像。” 金毓笑了笑:“因为这里是明国人开的酒馆。” 宋神医抬眼看她:“掌柜的是你们的人?” 金毓点头:“嗯。” 宋神医道:“你们就不怕我说出去吗?” 金毓:“不怕,我们是一家人,义父不会伤害我和相公的。” 宋神医冷笑:“别这么相信我,我虽然收小月为义女,和你们有些交情,但你们与我相处的时间并不长,你们并不知道我真正的为人是什么样的。” 金毓认真的看着他:“是什么样的,难不成,这不是你真实的模样,你真实的模样比现在还要俊俏年轻吗?” 宋神医:“......我说的不是容貌,我说的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别把我想的太好,你们该防着我一些。” 金毓哦了声。 宋神医:“......” 然后呢? 哦一声就算完事了? 你该把我从你们的这个秘密据点赶出去,或者杀人灭口呀! 动手啊! 第324章 中毒 “义父,你吃菜,这道香辣小鱼干很适合下酒。”金毓无视宋神医的目光,用公筷夹了一筷子的小鱼干放在他的碗里。 宋神医看到她这样,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他深深的叹了口气:“小毓,我后悔认识你们了。” 金毓咽下一口土豆片:“可别,我们一点都不后悔认识你,要是没有你,我们三家人早就死在山里了,你当初送给我们的药帮助很大,还有飞豹大哥他们,当初就是因为认识你,他们才放过我们的。义父,我们是真的很感激你,把你当做家人,你有什么困难,只管告诉我们,我们会帮你的,你也别怕会连累我们,我们经历了那么多生死,早就无所畏惧了,连保护家人的能力都没有,我们努力变强做什么。” 她说的这么直白,义父再不和她袒露心扉的话,她就要放大招了。 虽然千机楼已经查到了宋神医在赤云国京城发生的事情,但她和梁元还是希望宋神医能够亲口告诉他们。 听了金毓的话,宋神医只觉得心头五味陈杂,他是真的很羡慕明国的生活。 但是明国是真的太小了! 宋神医没有说话,拿起筷子夹菜吃,一直吃,什么都不说。 见此,金毓只能道:“义父,坦白告诉你,像这样的据点,在赤云国也有。” 宋神医吃菜的动作一顿。 金毓继续道:“去年,有两个赤云的百姓逃难到明国,那两人是赤云皇上派来的,他们说,他们是来找福星的,认为福星就在我们三家人之中,想让我们跟他们回赤云国,投靠皇上,为赤云国做事,我们拒绝了。” 宋神医难以置信的道:“你们拒绝了皇上?” 这件事情他丝毫不知,皇上是秘密进行的,他瞒着他和逍遥王。 明明答应了逍遥王不会对明国出手,但皇上还是出尔反尔食言了。 她看着宋神医道:“对,我们拒绝了皇上派来的人,但他们并没有放弃,留在明国许久,天天劝说我们,还告诉了我们你和龙千辰在京城发生的事情。” 宋神医面色微微一变。 金毓道:“你们为了保护明国,欺骗了赤云帝,龙千辰是逍遥王,被逼着娶不喜欢的人,而你则罢职禁足。义父,你什么都不说,我们却什么都知道。” 宋神医苦笑道:“小毓,你怎么这么直接呢?怎么什么都说、” 金毓皱眉道:“因为我有种直觉,我若是不直接点,早点与你说个清楚,我以后定会后悔。” 她真诚的道:“义父,你若是在赤云国过得不如意,那就来明国吧!” 宋神医只觉得一股暖意袭上心头。 见他犹豫了,金毓也不急,道:“义父慢慢考虑,不用急,想好就告诉我们,我们会保护你的。” 她又夹了一些菜给宋神医,宋神医却放下了筷子,喝了一口酒,淡淡的道:“因为一次欺骗,皇上对我不再信任,还想取我性命,但因为逍遥王护我,皇上就留了我一命,罢了我的职,并杀了我的一个弟子。我被禁足在家中,彷如一个犯人,家中的药材都被搜刮干净。” 宋神医的神色有些痛苦 :“当初之所以跟随皇上,是因他有爱民之心,对我也有救命之恩,有次被江湖人追杀,是皇上路过救了我。” 他是神医,拯救世人,却也有治不好的病人,那个江湖人之所以追杀他,就是因为他没有救活他的妻子,可他的妻子当时得的是绝症,他是大夫不是神仙,救不活怎能怨他。 因为救命之恩,加上龙千羽在游玩的路上,救了很多的苦命人,还查出了很多贪污的地方官吏,为民除害,所以宋神医才会对他另眼相看。 宋神医很是不解:“他明明是个很好的人,可是为什么,这几年却变了样,杀人如麻,冷血无情,野心勃勃,什么百姓,什么亲情,在他眼里,都成了屁,实在让我失望!” 金毓道:“他以前藏得深,义父没有看明白,如今坐上了那个位置,他的野心露出来了,就懒得隐藏了。” 宋神医又饮了一口酒:“以前是我眼瞎,没认清他这个,帝王心,海底针啊!” 他深呼吸一口气,接着说:“这几年,他一直执着于寻找福星,整个人就像是入了魔,玄远大师会去世,只怕与他脱不了干系,毕竟是玄远大师算出的福星。” 他以前不敢去猜想那些东西,只一心研究医术,提升自己的能力,继续治病救人,但现在由不得他不去深想。 “小毓,你可知,皇上原本是不想我来龙城国的,他巴不得龙城帝去世,龙城国大乱,但太子给了他一样东西,他就放我出来了。” 金毓问:“什么东西?” 宋神医道:“一种玉米的种子,与赤云国的玉米种子不一样,这种种子产量更高。” 他看向金毓:“那东西应当是出自你们明国的吧?” 金毓点头:“没错,我就是龙千羽怎么会让你来这里,原来是做了交换。” 宋神医冷笑:“皇上是让我来了,却没想让我活着回去,因为逍遥王的未婚妻死了,死了一个,他又赐婚了一个,然后也死了,接连死了三个未婚妻,逍遥王克妻之名就那么传了出去,无人再敢嫁,皇上气怒,却又不想降罪自己的弟弟,也无从降罪,就把怒气撒在我的身上,因为我是逍遥王关系好,我们亦师亦友。” 金毓美眸微眯,透着冷意:“不让你活着回去,怎么?他还想在这里杀了你不成?” 宋神医脸色有些苍白的道:“出京之前,我吃了毒药,那药无解,我还有一个月可活。” 所以他才说他只会在龙城国待一个月。 金毓面色微变,毒药这事千机楼还未查到,时间紧急,就算是查到了,也没有那么快把消息送到她和梁元的手中。 她伸手正要抓过宋神医的手腕把脉,一道身影却比她快了一步。 诊断出宋神医的脉象,梁元的脸色瞬间冷沉下来。 宋神医果真中毒了! 第325章 蛊毒,京城内乱 宋神医是真的中了毒,还是无药可解的毒,此毒不知是龙千羽从何处寻来的,宋神医解不了,梁元和金毓的解毒丸也解不了。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95节 看到宋神医吃了解毒丸之后,脉象没有一丝好转,梁元和金毓的脸色微微一变。 “我们的解毒丸连龙城帝的毒都能解,却解不了义父身上的毒,这到底是什么毒?”金毓很是不解。 梁元也被难住了。 他诊断不出宋神医中的是什么毒,只能诊断出此毒正在吞噬他的生机,一个月之内不解毒,宋神医就会死。 见梁元和金毓为自己着急,宋神医笑了笑,洒脱道:“你们不用白费力气了,我知道我自己的身体情况,死就死吧,我活了几十年了,得了神医之名,救了那么多人,解决了那么多的疑难杂症,也算没白来世间走一趟。” 只是很可惜,这辈子没能定居到明国,过梦想般的隐世生活。 “别这样说,义父不能放弃,我们还有一个月的时间。”金毓神色坚定的道:“我们绝不会让你死的,你会活得好好的,我们还要给你养老呢!” 梁元再次拉过宋神医的手,给他把脉,之后,把宋神医带进一个屋里,浑身上下都给他检查一遍。 金毓在外面等着,她闭上眼,神识进入空间,灵泉已经不再是一汪池水,随着手机的升级,它已经变成了灵泉湖,效果没有一丝提升,和以前是一样的。 “为何你不能解百毒呢?” 解毒丸是用灵泉水做的,对龙城帝有效果,却对宋神医没有效果,金毓很不甘心。 她不想让德高望重的宋神医就这样死了。 龙千羽,你个畜生不如的狗东西,早晚会遭到报应,还想让福星助你圆梦,做你的春秋大梦。 将神识从空间中收回来,金毓眸光突然变冷。 房间里,梁元不放过宋神医身上的每一个位置,检查得十分仔细,许久之后,他在宋神医左手的腋下发现了一根红线,此线如经脉一般,不仔细看根本无从发现。 直觉告诉梁元,此线不一般。 他问宋神医:“义父,你的左腋下一直都有这根红线吗?” 宋神医疑惑:“红线?腋下我看不见,从未仔细关注过,我也不知以前有没有,怎么?这线有古怪吗?” 梁元摇头:“总觉得不一般,容我多观察一会儿。” 宋神医哦了声,举着左手,方便梁元观察他腋下。 梁元一瞬不瞬的盯着那根红线,忽然,那根细小的红线动了下,似乎变长了一点点。 梁元伸手摸了摸,对比了下方才的长度,果真变长了一点点,还是往宋神医的心口方向延伸的。 梁元将红线的变化告诉了宋神医。 宋神医老眉深皱:“你说的这种线,有点像蛊毒。” 梁元道:“您老也觉得像蛊毒吗?蛊毒我不太了解,你可了解?” 宋神医穿好衣服道:“接触过几次,但我所接触过的蛊毒并不是很厉害,用大疆国的解蛊术就能化解,我试过解蛊术,一点效果都没有,若我中的毒真是蛊毒,那就只能去大疆国找苗疆族人了。” “世间蛊毒皆出自苗疆族,百年前,苗疆族出了一个恶人,用婴孩之血养蛊,此法过于邪恶,激怒了江湖群雄,遭到了追杀,大疆国皇上也觉得苗疆族太过阴狠,为世间所不容,派兵去围剿,苗疆族血流成河,苗疆圣子带领余下的族人逃到了一处山谷之中,自此隐世不出,苗疆族的威名逐渐淡化,知晓的人越来越少。” 宋神医颇为头疼的道:“无人知晓苗疆族隐世的山谷在何处,我只有一个月的时间,肯定是找不到了。” 梁元道:“义父不要轻言放弃,会有办法的。” 想到了方才的杀手,宋神医问:“你审问的结果如何?那些杀手是谁派人的?目标是谁?” 梁元淡然道:“是梅贵妃派来的人,他们的目标是我们三个。” 车夫原本是宁死不屈的,但耐不住梁元有金毓给的真话丸,一颗下肚,车夫想不坦白都不行。 “梅贵妃?”宋神医对这个人没有一点印象,梅贵妃来看望龙城帝的时候,他和梁元二人在屋里解毒,出来的时候梅贵妃已经离开了。 梁元给宋神医说了梅贵妃的身份,他所知的这些,有些是景恒告知的,有些则是千机楼查到的,来到陌生的地方,他当然得提前了解这里的情况,免得出事之后解决不了。 “我们一路来这里,没有遇上任何阻碍,太过顺利了!大疆国派人刺杀龙城帝,好不容易让他中了毒,怎会善罢甘休,我和娘子早就猜到大疆国肯定会派人来阻碍解毒,但没有想到梅贵妃会与他们勾结,我们低估了这个女人。” 宋神医长叹道:“后宫的女人一向都是最可怕的,你打算如何反击,总不会就这么算了吧,这次她低估了我们,只派来了这么一点杀手,失败之后,肯定不会善罢甘休,下次派来的人可能就没有那么好解决了。” 梁元淡然道:“我已经让人去通知了景恒,他知道该怎么做。” 宋神医问道:“梅贵妃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我们只是大夫而已。” 梁元笑道:“对,我们只是大夫,但请我们来的人不简单,他们一个是龙城国第一世家景家的继承人,一个是太子。梅贵妃想杀了我们,制造成畏罪自杀的假象,再暗杀龙城帝,将他的死扣在我们的头上,诬陷景家和太子联手谋反弑君。” 宋神医只觉得背脊发凉:“好个恶毒的女人啊!若你和小毓没有点本事,她的计谋岂不是就成了。” 梁元道:“哪会那么容易,没有我们,梅贵妃也成不了,景家坐稳第一世家的地位百年之久,底蕴深厚,家族中人才辈出,岂会就这样被梅贵妃轻易算计,太子和皇后深得龙城帝恩宠,又有景家和镇国公府做靠山,他们也岂会是善茬。” 梁元继续道:“我们只是大夫,龙城国京城的内部争斗与我们无关,只要没人来招惹我们,咱们闲事莫管就好,义父也且放宽心,我说护你,就一定会护你的。” 第326章 续命丸 梁元和宋神医 从屋里走出来,金毓迎上去问道:“如何?” 梁元道:“无解,但已有眉头,我会让人去查的。” 金毓哦了声:“我知道了。那我们现在回去吗?” 梁元点头:“嗯,先回家,孩子们现在肯定急了。” 金毓嗯了声,也没问那个车夫的事情,她相信梁元肯定会处理好的。 见金毓和梁元如此有默契,彼此无条件相信对方,宋神医很是羡慕。 年轻时候,他也有一个心爱之人,但因为救人而得罪了一个势力,他的心上人为救他而死,这之后,他就再也没了娶妻的心思,单身到现在。 金毓三人坐着马车回了金府,这次赶车的是梁元找来的人,一路上都没有再发生意外。 同一时间,景恒才刚走进家门,就被一道身影拦住了。 “爹,怎么是您?”景恒笑着说:“您是特地来接儿子的?不必如此,儿子知道回家的路。” 景父严肃道:“别皮,我刚才收到消息,有人派杀手去追杀你和太子请来的大夫。” 他话音刚落,咻的一声,一支箭带着一封信猛的射了过来。 景恒身形灵敏后退一步,徒手抓住了那支箭。 他竟是个有身手的人。 取下信件看了眼,景恒笑了笑,对景父道:“爹,你收到的消息太晚了,那伙人已经动手了,并且......失败了!” 想暗杀梁兄夫妻二人,怕是痴人说梦。 “爹,有件事儿,我得给你说一下。” 皇宫。 龙床上,昏睡的龙城帝忽然一个不适,猛地一个翻身,吐了一地的血。 守夜的太监们惊慌失措。 “快传太医,皇上吐血了!” 皇后和太子接到消息急忙赶来,竟发现梅贵妃和她的亲儿子瑞王竟已经先到了帝王寝宫,正气急败坏的数落太医们。 “尔等休要胡说八道,皇上的毒已经解了,怎么可能会再次中毒,那三位大夫可是景家和太子请来的......” 皇后和太子眉头皱了皱,正要走上前去,从里屋里跑出来一个太监,慌张大喊:不好了,皇上驾崩了! 众人面色大变。 ...... “娘亲,爹爹,我们终于等到你们回来了!”金毓三人刚走进门,就被三小只扑过来抱住了大腿,全挂在了金毓的腿上。 金父笑着走过来,先和宋神医打了招呼,才对金毓两口子道:“你们不回来,他们三个愣是不睡觉,都困得打哈欠了,但还是一直坚持,实在坚持不住,就掐自己的脸,看看,小脸都肿了。” “没有,没有肿!”三小只摇头,埋头在金毓的腿上,就是不抬起头来。 梁元开口:“抬头让爹看看。” 三小只一个哆嗦,想到了检讨书惩罚,最终还是慢悠悠的抬起了小脑袋。 金毓、梁元、宋神医三人一看, 好叭,小脸还真是有点红肿,但也不是很肿。 自己掐自己,你们可真行。 “以后不要这么做了,娘亲和爹爹说了会回来,就一定会回来的,我们什么时候食言过?” 三小只仔细想了想,爹爹和娘亲还真是没有对他们食言过,他们一向是说到做到的,做不到的就不会轻易对他们承诺。 “没有食言过。”安安老实的说道:“娘亲,爹爹,我们知道错了,以后再也不会这样子折腾自己了。” 萌萌和乐乐也勇于承认错误。 金毓欣慰的点头:“这就好,真乖,来,娘亲给你们介绍一个人。” 她指了指宋神医:“这位是宋爷爷,你们小时候见过的,可还记得?” 进城的时候,三小只睡着了,没有看到宋神医,这会儿听了金毓的话,三小只认真的回忆了下,然后摇头:“不记得了!” 当时他们真的太小了,再妖孽也记不住那么多事儿和人。 虽然不记得了,但他们还是礼貌的和宋神医打了招呼:“宋爷爷好。” 宋神医笑了笑:“诶,你们好,安安、萌萌、乐乐,好久不见,你们长高了好多,越发可爱了!” 萌萌高兴的点头:“嗯,是很可爱,谢谢宋爷爷夸赞。” 她看向金毓:“娘亲,宋爷爷夸我可爱,比哥哥弟弟还可爱,是最可爱的。” 她说着,不受控制的打了个哈欠,眼睛一闭一闭的,很困。 怕她站着睡着,栽在地上,金毓弯身将她抱起,笑着说:“是是是,你是最可爱的,我的小公举哦,这是困极了,娘亲抱你去睡觉。” 安安和乐乐也张手要抱:“我们也要和娘亲一起睡。” 在船上那么多天,天天被惩罚,他们都没有机会和娘亲一起睡,今天娘亲心情好,他们完成了任务,总算可以和娘亲一起休息了,万岁! 金毓:“好好好,都一起睡。” 金父道:“你们来之前,我已经给他们三个洗过澡了,直接抱去屋里就行。” 金毓嗯了声,和宋神医道:“义父,我先带孩子们去休息了,失陪。” 宋神医摆手:“去吧,萌萌都睡着了。” 就两句话的功夫,萌萌就靠在金毓的怀里睡着了,乐乐和安安则哈欠不停。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96节 金毓一人带着三小只去休息,金父、梁元、宋神医几人则去堂屋说了一会儿的话,之后,金父让人带宋神医去早已经安排好的客房歇息。 梁元与金父说了两句,也回房了。 夫妻二人洗了澡,这才躺在三小只的身边,什么也不做。 看着熟睡的三小只,梁元轻声将梅贵妃的蛊毒的事儿告诉了金毓。 金毓对梅贵妃没兴趣,只在意蛊毒,她皱着眉头:“只有苗疆族的人才能解吗?他们消失了那么多年,能找到吗?就算能找到,义父也没有那个时间等。我们再想想其他办法。” 这时候,她真希望手机能够再次升级。 金毓拿出手机看了眼,很遗憾,手机里没有升级信息。 她回忆了下这几年手机赐给她的各种奖励,忽然脑中一闪,她赶紧从空间里拿出一颗药:“这个是续命丸,可以为生命垂危之人续命半年,要不要给义父试试,说不定会有用,这个是没有任何副作用的。” 手机出品,必属精品。 梁元看着那药:“试,必须试,义父现在已经睡下了,天亮我再去找他。” “嗯!” 正睡着的时候,外面的街道是传来一阵混乱的声音,似有军队在抓捕着什么,动静太大,惊扰了街道四周的百姓不少人起身燃灯开门出来查看情况,看到街上都是官兵,又吓得缩回了房间,将门关死。 第327章 梅贵妃的秘密 金父听见了动静,开门出来查看,就见金毓和梁元站在门外,两人对他做了个噤声的动作。 “爹,你睡你的,不用担心。” 金父哦了声,也不多问,转身回屋歇息了。 金毓抬眼看了看天,伸长耳朵听着外面的动静:“闹得还挺大的。” 两元的淡淡道:“只要不闹到我们家里来,管他怎么闹。” “走,我们回屋睡觉。” “嗯。” 两人回了屋,对外面的事儿不再关心,四周有护卫守着。 一夜不太平。 京城内外一阵混乱,但这种混乱并没有打扰到多少百姓,但京城中的各大世家却是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尤其是景家,人人整夜未眠。 金毓一夜好眠,天明睁开眼的时候,三小只还在睡,趴在床上,撅着小屁屁,脸朝下,歪着小脑袋,流着口水,跟小狗崽似的。 金毓失笑,刚想伸手纠正孩子们的睡姿,孩子们就猛地睁开双眼,三个一个起睁开的,睡得整齐,醒的也整齐。 “娘亲!” 一睁眼,三小只就软糯糯的呼唤,同时用手乱摸,摸到了金毓的手,这才扭头看向金毓,笑呵呵的扑进金毓的怀中。 “看到娘亲,真好,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乐乐的小嘴儿格外甜。 梁元推门走进来:“醒了,赶紧洗洗,出去吃点早饭。” “好咧!” 三小只欢欢喜喜的下了床,先去帮金毓拿了衣服过来,然后才去拿他们自己的衣服,然后笨手笨脚的自己将衣服穿上,也不需要别人帮忙。 梁元走到金毓身边,轻声道:“药已经给义父服下了,他说吃了药以后很舒服。” 金毓哦了声,那就是有作用的,她道:“如此我们就有更多的时间去找苗疆族了。” 等金毓穿好了衣服,梳好了头发,母子四人才手牵着手一起出了房间,梁元则出去了一趟。 小可爱加上大美人,走在一起画面极美,下人们都忍不住侧目。 来到饭屋的时候,金父、宋神医已经在等待了,等了不到一刻钟,梁元就回来了,还带来了景恒。 看到桌上的早饭,景恒笑了笑:“打扰你们了,我来的真是时候,方便我与你们共餐吗?” 三小只最先回答:“方便,方便的,恒叔叔尽管大口的吃,不用客气,都是一家人。” 声音整齐,不愧是三胞胎。 “萌萌、乐乐、安安真乖,谢谢你们欢迎我,叔叔来的急,没有给你们带礼物,下次补上哦。”景恒被三小只逗得心情舒畅。 “好的,好的,一定要补上,我要吃糖糖。”萌萌大声说。 安安扭头看她:“娘亲说,你牙齿不好,不能吃糖,得忌口。” 乐乐也道:“你长虫牙了,再继续吃糖糖,牙齿会被咬出大洞的。” 萌萌不服气,反驳:“我那个不是虫牙,是蚜虫,我的牙把虫压死了,它要不坏牙牙,能吃糖糖。” 金毓笑着说:“行,你吃,把糖当饭吃,吃到我满意为止,不能停。” 萌萌听出了这话里的不对劲,秒怂:“我不吃糖糖了,我最讨厌糖糖了,我喜欢吃饭饭,好多好多的饭饭。” 以前不说叠字的,认为幼稚,现在为了装可爱,叠字一个一个冒出来。 经三小只这么一闹,饭桌上的气氛瞬间轻松了很多,大人们都乐开怀。 说到就要做到,萌萌说要好好吃饭,早饭就真的吃了很多,一碗米粥,一个肉饼,一个鸡蛋,两个肉包子。 肚子吃得鼓鼓的、 “我吃饱了,不吃了,我肚子都大了。” 安安看着她挺着的小圆肚:“你要生宝宝了!” “哈哈哈哈,别胡说,妹妹还小,不会生宝宝的。”金毓忍不住大笑。 饭后,金毓带着三个孩子去玩,金父去忙生意上的事儿,宋神医无聊,就跟着金毓和孩子们在府上游逛,梁元带着景恒去了书房。 关上门,景恒就道:“梅贵妃落网了,皇上已经无事。” 他看着梁元道:“昨日谢谢你们,也很抱歉,连累了你们。” “谈不上连累。”梁元道:“我们是自愿帮忙的,真怕被你们连累,也不会来趟这趟浑水了。” 景恒道:“梅贵妃已经被关押起来,太子派人查了她的行宫,找到了一间密室和两封信,一封来自大疆国,一封来自赤云国。梅贵妃是大疆国的细作,同时和赤云国有着密切的往来,她和赤云帝达成了某种交易,至于是什么交易,那信上没说。” 景恒感叹道:“梅贵妃藏得很深,若不是有你们相助,让皇上醒来,她的计谋就要成功了。” 昨晚很危险,梅贵妃的人不仅包围了皇宫,还对景家出了手,若不是他父亲早有预判,找了高手镇守家中,他的祖母和叔伯侄子们就要遭罪了。 赤云国居然和梅贵妃有联系,这完全在梁元的意料之外。 龙千羽这个手伸得真长。 上辈子,龙千羽并没有和梅贵妃有过往来,不对,上辈子他多数时间都在战场杀敌,龙千羽瞒了他很多事情,他是否和梅贵妃有往来,这种事情他并不是很清楚。 龙千羽这是盯上了龙城国这块大肥肉吗? “皇上很感激你们,待他恢复好之后,就会宣你们进宫,论功行赏。” 梁元抬手道:“不用赏,我们并没有什么功劳,我们只是大夫,来之前已经收了你给的诊金,我们是公平平凡的交易。” 景恒听明白了,梁元和金毓这是要低调行事。 梁元却是顿了一下又说:“但见一见皇上却是可以的,还有,我想见一下梅贵妃。” 景恒一愣,哦了声,没有问梁元为什么要见梅贵妃,只是道:“那我去和太子说一声。” 太子自会安排梁元和皇上见面。 景恒没有在金府久待,将梅贵妃的说了之后,就很快离开了。 看着景恒走远的背影,梁元俊逸的眸子瞬间冷沉了下来。 龙千羽和梅贵妃有联系,那他是否和大疆国勾结上了呢?龙城帝被刺杀之事,当真只是大疆国所为吗? 真是个不安分的。 第328章 到景家做客 景恒的速度很快,不到晌午,他就和太子说好了,让梁元申时去天牢,见梅贵妃一面。 梁元去和金毓说了声,从她这里拿了一颗药,就跟着景恒派来的人走了。 到了天牢,见到梅贵妃,梁元屏退其他人,步入牢房,啥也不说,把药丸塞进了她的嘴里。 半个时辰之后,梁元才从天牢出来,梅贵妃则躺在牢房之中睡着了。 梁元刚回到家,一道人影就闪进了宫中,将梁元去天牢的事儿告知了龙城帝和太子萧星洲。 来人不仅说了梁元在天牢之中的所作所为,还呈上了一张纸,上面是梁元的笔迹,写了他从梅贵妃口中问出的东西。 “这个梁元可真是奇人,居然有这等本事从梅贵妃的口中问出这么多我们问不出来的东西,问也就罢了,他还没有任何隐瞒的写下来告诉了我们,他到底是怎么想的。”萧星洲对梁元充满了兴趣。 龙城帝虚弱的躺在床上,看着纸上的内容:“无论他是怎么想的,那都是恒儿带来的人。” 萧星洲点头:“嗯,表弟对他们很信任。” 龙城帝笑了笑:“明国,真是一个有趣的地方,东西有趣,人也很有趣,都是有本事的,星洲,以后若是有机会,你可以和恒儿去明国走一遭,记住,是去与明国交好,不是挑衅。” 萧星洲应下。 龙城帝又道:“明国虽小,却很不一般,我们萧家虽有野心,却也不是没有容人之度,明国再富有,也只是个几万人的小国,对我们造成不了威胁,相反的,与他们交好,日后待明国强大了,我们还能多一个盟友。” 萧星洲明白了,父皇这是认下了明国这个盟友。 龙城国京城的内部动荡,来得快去得也快,随着梅贵妃的失败,不少同党被深挖了出来,京城里里外外都被进行了大扫荡,街道上无数士兵巡逻,百姓们都绷紧了神经,但经过三天的扫荡,很习惯了街上的士兵之后,百姓们又恢复如常,什么担惊受怕,全都烟消云散了。 金毓和梁元带着三小只去了明悦商场,一圈逛下来,三小只对这里极为喜爱,来了就不想走了。 金毓:“你们真的不想回家吗?” 三小只齐齐点头:“我们要一辈子待在这里。” 金毓笑着道:“哦,那好吧,你们今晚就睡在这里,娘和你们的爹去做客。” 三小只一愣:“娘亲和爹爹要去哪里做客?” 金毓笑着道:“去你们的景叔叔家。”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97节 三小只眼睛一亮,萌萌道:“恒叔叔说过,他家里有很多跟我们一样可爱的哥哥姐姐,很好玩的。” 安安立马道:“我要去找哥哥姐姐们玩。” 乐乐举手:“我也要。” 金毓道:“可你们不是说,你们不是要一辈子留在这里吗?” 三小只一起摇头:“不留了,我们要跟娘亲和爹爹一起去做客,我们要做做可爱的小客人。” 安安恳求道:“娘亲,求求你了,带上我们吧,我们保证会乖乖的,不会捣乱的,我法斯!” 金毓纠正:“是发誓。” 安安哦了声:“发誓。” 萌萌和乐乐也举起手,伸出四根手指头:“我们也发誓。” “娘亲,求求你了,我们爱你,么么么么么么么......” 光发誓不够,还一直对着金毓丢飞吻, 这飞吻是跟金毓学的。 金毓双手环胸,弯下腰:“就只是这样吗?” 三小只秒懂,立刻踮起脚尖,排队依次在金毓的左右脸上、额头上,都亲了一下下。 梁元刚去方便回来,就看到孩子们在亲他们的娘亲,也走过去,趁着四周无路人,在金毓的额头上也亲了一下。 金毓:“......” 三小只:“......” 要去做客,三小只不想空着手去,就在商场里买了很多的礼物,花的是他们自己存了好久的零花钱。 东西不贵重,却都是孩子喜欢的额。 吃的,玩的,穿的,都有。 金毓和梁元这是来了龙城国之后,第一次到朋友家做客,别说孩子们期待,他们自己也很期待。 金父、宋神医都留在了家中,没有跟着一起去,只是金毓一家五口自己去。 马车缓缓来到了景府的大门口。 似早有准备,景府管家就守在门外,看到马车过来,就立马笑着走上前,在马车旁边站定,很有礼貌的问:“请问车里坐的可是梁老爷和梁夫人?” 梁元掀开车帘:“正是梁某。” 管家的态度更好了:“见过梁老爷,小人是景府的管家景海,您可以唤我景管家,我家主子们已经在屋里等着了,特叫小的来门口迎接贵客们,请贵客们随小的进府吧。” “有劳景管家带路。” 梁元一家五口从马车上下来,看到粉雕玉琢的三个小娃娃,景管家眼睛亮了亮。 这三个孩子长得也太可爱了,白白嫩嫩的,不胖不瘦,眼睛水灵灵,明明是三胞胎,长相却只是相似,并不完全一样,眉眼之间,继承了父母的优点,这是奇了。 只是一眼,景管家就喜欢上了三小只、 金毓道:“孩子们,这位是景管家,快喊管家爷爷。” 三小只乖巧喊人,声音又软又糯。 “管家爷爷好,我是安安。” “我是萌萌。” “我是乐乐。” 喊人的同时,他们还不忘自我介绍。 景管家心情更是欢悦,笑得见牙不见眼:“诶诶,你们好,欢迎你们来景家做客。” 景父接到了消息,快步来到了门口,正好看见景管家引着金毓一家五口走进来,他赶忙上去迎接。 三小只在金毓的教导下,乖巧的喊人,一声景爷爷,喊得景父笑容灿烂。 进入景家还未多久,金毓一家五口就看到了景家的其他人,除了有事去了太子府的景恒,长公主、景老太爷、老太太还有景恒的那些伯伯伯母堂兄堂姐侄子侄女们全部聚集在一起,纷纷朝这边而来,似是来迎接他们的, 这阵仗挺大。 金毓一家五口有些受宠若惊。 三小只看到景家的那些孩子们,眼睛瞬间就亮了。 哇塞! 好多小哥哥小姐姐啊!长得都好好看! 第329章 自来熟的三小只 十二岁以下的孩子,景家有七个,分别是三个女娃娃和四个男娃娃,最大的十一岁,最小的两岁,景恒的那一对儿女也在其中,女娃叫做景灵,八岁,男娃叫做景超,六岁。 除了这七个,还有六个大孩子,这些大孩子都在外忙着家族的产业,没有在家中。 三小只是自来熟,从不知什么叫做害羞,见到小朋友,不管认不认识,只要看得顺眼,就会上前去搭讪。 这不,和景家的那七个孩子做了自我介绍之后,三小只就赶紧的让护卫们把他们准备好的礼物拿出来,一一分了出去。 大人小孩都有,一个不落,送完人之后,还剩下三件礼物。 萌萌道:“剩下的礼物要送给恒叔叔。” 景家的大人和小孩都被三小只的这份心意感动到了。 “你们真是有心了,难得来做客,还如此破费。” 三小只摆手:“不破费,礼物是送给朋友的,很值得。” 这话令景家人更为欢心。 金父在京城做生意几年,和景家的联系最多,也不止一次来景家做客,和景父等人都已经很熟了,每次见面,金父都会炫耀自家的小外孙们。 所以景家人一直有听说三胞胎有多乖多可爱,今日一见,果然如此。 景家孩子们带着三小只去一边玩儿,大人们则去了会客屋。 景恒和太子聊事情的时候,右脚止不住的抖了好几下。 太子将他的异样不动声色的尽收眼底。 见太子还在说个不停,景恒实在忍不住了,道:“表哥,你说的这些我都记住了,弟弟我一定会尽心尽力的办好的,我还有事情,就先回去了、” 萧星洲饶有兴趣的看着他:“你能有什么事情?” 一直以来,除了生意上的事情,景恒都以他这边的事儿为大,很少如此着急想要早点离开他这里。 景恒想了想,他们景家和梁元两口子的关系也不是什么秘密,没什么好隐瞒的,就透露给太子道:“忙着回家招待客人。” 萧星洲双手环胸看着他:“客人?是梁大夫夫妇吗?” 景恒点点头。 萧星洲挑眉道:“表弟,你是真的很喜欢他们呢!我头一次见到你如此真心的与人交好。” 景恒道:“他们值得,他们真心对我,我才会真心对待他们。表哥,明国人都是很友善的,你没有去过哪里,所以你不知道那里有多好,那里的人都很淳朴很勤劳,他们有一颗坚强不息的心。” 萧星洲笑着打断他:“行了,行了,别夸了,我都明白,他们很好,很好,我都服了你了,每次都是不停的夸夸夸。不过,你说的没错,他们的确很特别,梁大夫夫妇二人的气质,很高贵,给我的感觉,不像普通的大夫,表弟,我觉得你有事在瞒着我。” 景恒避开他的目光:“表哥多想了,我能瞒着你什么?” 萧星洲道:“你在维护他们?表弟,你该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我不会伤害你想保护的人的。” 景恒犹豫了。 萧星洲道:“过几日等父皇的身体好些了,是要接见他们的,你若是不实话实说,我可不敢让两个身份不明的人去见我的父皇。” 他叹气道:“算了,不为难你了,我去问你娘得了。” 景恒急道:“别,表哥,我说,我也知道,这事是瞒不了多久的,我也不是故意瞒着你和舅舅的,实在是他们的身份有些特殊。” 萧星洲皱眉:“他们二人到底是谁?” 景恒:“他们是明国帝后。” ...... 孩子们玩闹的笑声很大,女人们在屋里坐了一会儿,就受不住诱惑了,纷纷出来找凉亭坐下,边聊天边看孩子们玩耍,男人们则去了棋房下棋。 景父和景老太爷都是棋痴,景老太爷更是龙城国第一棋手,有着龙城国棋圣之称。 梁元鲜少接触围棋,但他是个有天分的,和景父对弈了两局之后,就逐渐上手了,看得景父惊奇万分。 “阿元贤侄,你这天赋比我家恒儿好太多了!”景父毫不夸张的道。 因景恒这层关系,景父把梁元当做了晚辈,称他为阿元,显得亲切。 梁元谦虚道:“是慕叔教的好。” 景父全名景慕,比梁宏小三岁,梁元唤他慕叔。 一声贤侄,一声叔,拉近了两家的关系。 “别谦虚了,有天赋就是有天赋,这是老天爷赐给你的,你当好好珍惜,来来来,我们再来下几局。”景父笑着道。 话刚说完,景老太爷就瞪了他一眼:“来什么来,你一边去,就你那棋艺,还没我一半好,简直就是误人子弟,我来亲自教导阿元。” 景父不敢和老太爷争,委屈巴巴的起身到一边去坐着,换老太爷坐到梁元的对面。 老太爷笑得很是慈祥:“阿元,你别留手,放马过来,让我见识你的天赋到底有多高。” 梁元也难得和人对弈,对围棋很感兴趣,就笑着点头:“好,我定不会辜负您老所望的,。” 能得一国棋圣指点,是他的荣幸,自当好生珍惜。 孩子们玩着玩着,就比划起了武功。 萌萌从一块石头上跳下来,在半空做了个飞踢:“挨打,看我的飞毛腿。” 她落地之后,双手叉腰,一脸的骄傲:“看到了没有,这就是我的绝世武功,飞毛腿,飞呀飞,厉害极了!” 安安摸了摸她的小脑袋:“别炫了,激动得话都不会说了,挨打?这么想挨打吗?”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98节 萌萌斜眼看他:“是你耳朵有毛病,我说的我打,不是挨打,娘亲每次在山里遇到不听话的野兽的时候,不就是这么收拾兽兽的吗?边打边喊爱打!” 景家孩子们闻言震惊。 “你娘亲打野兽?她那么厉害吗?看不出来啊!你娘亲瘦瘦的,比我娘还小个。”景灵不可置信的道:“你该不会是在骗我们吧!我娘那么凶都不敢打野兽呢!” “我才会骗人呢!我家后山上全是野兽,不听话的野兽,我们就打,听话的就养起来,我家有一头很大的牛,特别的威风,老凶老凶了,野兽都怕它。”萌萌大声道:“那么凶的牛牛,也怕我娘亲哦,我娘亲比野兽还野兽。” 小孩子们的声音不小,女人们就坐在不远处的凉亭里,是能听见孩子们的说话声的,萌萌的说的话一字不落的,全飞进了女人们的耳中。 景家的女人们纷纷抬眼看向金毓,眼神带着光。 第330章 展现魅力的时刻 “梁夫人,令千金说的都是真的吗?你真的那么厉害?”长公主对金毓充满了兴趣,眼睛贼亮贼亮的。 恒儿一直说梁元夫妻二人本事大,没有见到人之前,她是没怎么相信的,总觉得恒儿夸大了,当初恒儿要去明国求医的时候,她也是不同意的,觉得明国再厉害,也不会有比宋神医更出色的医者。 但等恒儿将人带来了之后,长公主这才知道,自己一直以来都错了。 明国是真的不一般。 梁大夫夫妻二人的医术之强大,竟连宋神医都要赞叹三分,且他们和宋神医竟关系匪浅。 长公主不敢小瞧明国了,再也不敢了,他们不止做生意厉害,医术也是很厉害,谁说明国又穷又落后,不会种地不会盖房不会医术的,站出来,看她不打死他。 以前明国或许是真的穷,但现在已经不穷了,不仅如此,还很富有,瞧瞧那明悦商场在京城赚的,都快堆积成金山,也不知明国哪来的那么多本事,能做出那么多稀有的新鲜玩意儿,做的美食也是美味无比,别人想要仿冒,却怎么都做不出来一模一样的。 还是他们景家英明,一开始就认可了明国的存在,与明国人交好,因此才能从明国那里得到那么多宝贝,景家这两年赚的银子,比往年都要多。 虽然景家已经很富有了,是这个世界上最富有的家族,是第一商号,但是有钱人从不会嫌银子多的。 见大家都看着自己,金毓嘴角抽了抽,浅笑道:“你们别听我闺女胡说,我没那么厉害,我......” 她还未说完,那边乐乐就大声道:“我娘亲不仅打得过山里的野兽,水里的凶兽她也打得过,那些大鲨鱼大章鱼,都不敢招惹我娘亲,我娘亲是最霸气最威武最雄壮最凶悍的女人,我爹都打不过我娘亲。” 萌萌在一旁附和:“对对对,我娘亲就是女汉子,超级女汉子,我以后也要学娘亲当女汉子,啪啪啪打野兽,保护弱小,人人有责,我要当女汉子,汉子,子!” 居然还有回音。 极力装作柔弱,长相也很柔弱乖巧的金毓:“......” 她的形象啊!没了,全没了! 长公主等人看着金毓的目光更加的亮了。 长公主道:“若不是亲耳所闻,我实在难以相信,梁夫人看着如此娇小,竟浑身都是力量,这真是太好了,我最佩服的就是梁夫人这样的奇女子,今日定要和梁夫人讨教一二。” 金毓:“......”大可不必! 抵不住长公主的相邀,金毓最终还是很无奈的跟着长公主去了演武场。 景家不仅是商贾世家,因为长公主的关系,景家也是皇亲国戚,皇帝很开明,对景家极为重视,给了景家很大的特权,景家当家人不仅可以入宫,还有免死金牌,后代子孙都可参与科举和武举,还能进入皇家学院读书,有能力者,只要愿意,也可入朝为官。 景家大宅院之中,就有自己的演武场,场地虽不如皇家的大,却也是京城之中独一无二,且这个演武场还是得了皇上的恩准,派了皇族的修建队修建的,有一部分还是皇上参与设计的。 景家不管旁支还是嫡系,只要是有能力的,不分男女,都能凭实力进入演武场,男子皆能参与武举。 金毓一行人过来的时候,演武场里有一群男女正在训练,有一部分是景家旁支的人,有一部分是家中护卫,多为年轻人,他们正围着演武场跑步,一个个满头大汗,累得精疲力尽,却还在坚持。 金毓也没有想到景家居然还有这样的一面,就挺吃惊的,惊愣了好一会儿。 随后心中感叹,不愧是第一商贾世家,能得到龙城帝重视,并且恩宠多年,这都是有原因的。 见长公主带着人过来,正在训练的男女们纷纷停了下来, 长公主摆手道:“你们继续跑你们的,不用行礼。” 景家旁支和护卫们闻言,又接着跑了起来。 长公主走在前面,带着大家去了练习射箭的场地。 “梁夫人,你看看这片场地,觉得如何?”长公主问道。 金毓看着她指着的那处地方道:“很霸气,很规范。” 长公主笑了笑:“是的,很规范,我经常来此处练习射箭,梁夫人可会射箭?” 金毓想了想,谦虚道:“略懂。” 逃荒的时候,她什么都学,嫁给梁元之后,学的东西就更多了,射箭更是家常便饭,一有时间,她就会练上几次,毕竟,她相公成为皇帝之前,是猎户。 一听金毓会射箭,长公主的武痴因子蠢蠢欲动:“那我们就来比上一比,” “好。” 其他的景家女人们都一脸期待,大部分都加入比试。 此次比试,输家会有惩罚。 景恒回到家的时候,一进门就询问梁元一家人的情况,得知三小只和他们的儿女侄儿侄女们去玩了,立马寻了过去,到了孩子们玩耍的地方,却不见一个人,找个下人问了几句,他又赶紧转道去寻人了。 不知不觉的来到了演武场,刚到进口就听见了从里面传来的各种嘈杂声。 “哇!长公主射中了!” “啊啊!梁夫人好霸气啊!三箭齐发!” “娘亲,威武霸气雄起!” 里头还夹着三小只的声音。 景恒愣了愣,疑惑的走近演武场,然后就看到,金毓手持弓箭,搭上三支箭,咻的射出去,三支箭都射中靶心,他老娘长公主正双眼冒红心的看着金毓,只差没有扑过去抱住金毓狠狠亲一大口了。 金毓的身边,围着很多的景家女人,里头有景恒的嫂子,也有伯母,她们都对金毓充满了崇拜。 景恒:“......” 大家的注意力都在金毓的身上,没有人注意到景恒,景恒看了看自家儿女和三小只的背影一眼,也不去打扰,干脆找了个位置较高的看台,抬了张凳子坐着,让下人抬瓜子过来,边磕瓜子边看比试。 射箭之后,长公主还想比骑马,金毓依旧奉陪,她算是看出来了,景家人都很崇拜强者,无论文武,只要你足够强,都能够得到他们的刮目相看。 如此,她就不客气了! 第331章 意外 长公主的坐骑是一匹白马,长得极为漂亮 ,是所有马儿之中最好看的,也是最高傲的,被护卫从马厩牵出来,它高抬着脑袋,走路姿势优雅,一副我就是女王的范儿。 只是一眼你,金毓就觉得,此马和疾风好般配,不过可惜,这么好的马儿是长公主的,她再喜欢也不能带走。 “这是我的马,你别看它性子高傲,它跑起来可是很快的,而且耐力也极好。”长公主对金毓道:“公平起见,我们家马场里的马儿随便你挑选,你如果有本事能够驯服恒儿的海韵,你也可以用那匹马比赛。” 一直在当吃瓜群众的景恒闻言,险些被一粒瓜子呛到。 他慌慌张张的跑过来:“不行,不行,海韵是我的马,除了我,谁都不能骑,也骑不了。” 长公主斜睨了他一眼:“你小子不看戏了!什么你的马,那是为娘让人给你找的,你不是把梁大夫当好兄弟吗?把你的马给好兄弟骑一下又不会怎样。” 景恒解释道:“娘,海韵脾气暴躁,旁人是驾驭不了的,孩儿这不是怕海韵伤着梁夫人吗!” 见景恒很宝贝自己的马,金毓道:“长公主,不用恒公子的马,我随便挑一匹马就行。” 长公主不赞同的道:“那怎么行,其他马不如我的白影好,你用普通的马儿和我比,岂不是要被我占大便宜了!” 金毓笑着道:“我们是比着玩的,又不是非得争个谁强谁弱的,用什么马儿都一样。” 长公主说不过金毓,见她坚持,长公主就点点头:“行,就听你的,你说的也对,玩玩而已,没必要那么较真,不过,就算是玩,你也不能选不好的马,得往好的选。” 金毓应下,跟随护卫去挑马,生怕金毓挑到不好的马,长公主跟了上去,谁知刚进入马厩,一匹黑色的大马就挣脱了绳子,从马厩中跑了出来,咻的一下闪到了金毓的面前,吓了大伙儿一跳。 “吓死我了,这马怎么自己跑出来了,这是要给梁夫人当坐骑的意思吗?” “不对,这是海韵,是恒儿的马!” 景恒也认出了海韵,忙过来将马拉住:“海韵,你跑出来做什么,快点回去。” 一向很凶的海韵没有搭理景恒,双眼直勾勾的看着金毓。 金毓笑看着海韵:“你是想给我当坐骑?” 海韵抬了抬脚,很是兴奋的嘶鸣。 景恒:“......” 其他人:“......” 不用金毓去挑选,金毓就凭自身的魅力吸引到了海韵,翻身坐到了海韵的背上。 抬眼看着骑着高头大黑马的金毓,景恒恍然想到了金毓的,是哦,差点忘了,金毓是个驯兽师,她身上有种能够让兽类喜欢的魅力。 他的海韵,是和海里的鱼儿一样,被金毓身上的魅力给吸引了。 景恒泪流满面,倒也没有阻拦海韵。 景家的其他女人也各自挑了一匹马,同金毓、长公主一起赛跑。 砰! 随着一声鼓声响起,女人们骑马飞跑了出去,个个英姿飒爽,脸上都带着笑容。 护卫们全在四周欢呼,三小只和景家的孩子们也在人群之中,景恒原本还很担心海韵的,但看到海韵在场上跑得畅快,神色逐渐放松了下来,嘴角的笑容缓缓勾起。 他的海韵跑起来的模样真漂亮。 “哇哦哦,梁夫人领先了,长公主被超了!” “梁夫人的速度好快,就好像和海韵融为了一体一样。” “海韵居然还能如此能跑,速度快得比恒公子骑着它跑的时候还更快一些。” 一旁的景恒:“......”你们直接说我不如梁夫人不就行了! 这个梁夫人本来就不简单,你们若是亲眼看到她喂鲨鱼鲸鱼喝水,那才叫惊讶呢! 金毓并没有发挥全部的实力,可就算只用了三分的实力,她依旧把长公主等人甩在了后面。 她悄声对海韵道:“你跑慢一点。” 海韵没答应,它现在很兴奋,马蹄撒的欢。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99节 它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高兴,就是很想亲近坐在它背上的这个人类,而周围的马儿也有着和海韵一样的心情,但它们没有海韵胆大,也就错过了给金毓当坐骑的机会。 “ 咴咴!”忽然,马儿痛苦的嘶吼声响起。 紧接着,是长公主惊慌失措的喊叫声。 “啊啊啊!白影,你做什么?赶紧停下来!” “长公主的马失控了!” 护卫们都被惊动,有两个高手飞身而来,想要拦住白影,但白影却跟得了失心疯似的,加快了奔跑的速度,且不看路乱跑,护卫们压根追不上,一时间无法阻止。 “快救长公主!” 突然的一幕惊住了所有人,其他人骑着的马儿也被惊扰,纷纷逃也似的避开白影。 “啊!”白影的速度快如闪电鸟,长公主的骑术并不是很厉害,白影正常奔跑的时候,她还能控制,但疯狂起来的白影,却是她控制不住的。 长公主逐渐拉不住缰绳,身子一个不稳,从马背上摔了下去。 白影速度太快,长公主如此一摔,不死也会残废。 “啊!”在场人都不敢再看,有一部分人惊恐的闭上了眼睛。 危急之时,一道身影唰的在众人眼前闪过,眨眼来到长公主这边,飞身将人接住。 “长公主,你没事吧?”金毓关心的问。 长公主受惊过度,一时半会儿没回神过来。 金毓骑着海韵,将长公主带到了景恒这里,把人交给了他:“照顾好你娘。” “你......”景恒还未来得及说什么,金毓将人带到之后,转身就骑着海韵朝着白影飞奔而去。 白影还在场上 乱跑,痛苦的嘶鸣,其余的马儿都被吓得退出了马场,四周的护卫一时间拿白影没辙。 看到金毓骑马朝着白影骑马而去,大家都惊声叫起来。 “梁夫人,快回来,会受伤的。” “她要做什么?是想拉住白影吗?太乱来了!” 金毓对他们的呼喊充耳不闻,来到白影这儿后,就让护卫们全部闪开,她弃马跃起,飞身落到了白影的背上。 “给我停下。”金毓拉紧缰绳。 然......白影却跟没听见似的,依旧发疯发狂,横冲直撞。 它的双眼通红, 嘴角还有白沫滴落。 “咴!” 第332章 胆大的三小只 金毓试图稳住白影,但白影速度太快,反应很是激烈,还甩头甩脑的,似要将她从背上甩下来,她一时间竟无法偷偷喂水给它喝。 白影一扭头的功夫,她看到了它眼底的红色。 金毓柳眉一拧。 这是…… “咴!”白影越来越疯狂,猛的朝着后山冲撞而去。 金毓夹紧马腹,眸光越来越冷。 必须赶紧让白影停下来。 “梁夫人!白影!”长公主总算回了神,一眼看到金毓骑在白影身上,飞速朝着后山而去,吓得花容失色。 “白影它到底怎么了?它一向很乖巧的。” 白影是长公主看着出生的,它虽然高傲,却从来不会这般发狂,更不会伤害长公主。 可这次,它却仿佛得了失心疯一般。 “来人,快去救梁夫人,千万不能让梁夫人出事!”长公主大喊着。 景扶着她:“娘,你别着急,孩儿这就去救梁夫人。” 长公主拉住他的手:“恒儿,白影一向很乖的,它这次可能是生病了,所以才会……如若真的无法让白影冷静下来,必要的时候,先以保护好梁夫人为主……” 这话一出,长公主的眼泪就不争气的流了出来。 景恒知道他娘是舍不得白影,不想伤害这匹马儿,他何尝不是如此,可现在的情况容不得他们考虑那么多,梁夫人救了他母亲,又是景家尊贵的客人,是万万不能出事的,否则他们无法和梁兄交代。 景恒跨马带着人追去了后山。 可他们的速度比不上白影。 景恒急得满头大汗,眼看着白影就要带着金毓没入后山之中,景恒失声大喊:“白影!” 咻! 一道人影似风一般从景恒等人身边闪过。 景恒一愣:“那是……” “公子,刚才好像有东西过去了?” “什么东西,那是人影,速度好快!” “啊啊啊,快看,追上了,那人追上白影了!” 金毓看着前方,目光定在一棵大树上,趁着白影越过那大树的时候,金毓猛的纵身一跃,从马背上跳下,一手抓着缰绳,一手抓住大树枝干,一个用力扯了把缰绳。 砰! 白影被扯得踉跄后退,刹不住的倒在地上,溅起一地的灰尘。 “我让你跑!”金毓趁此飞身一跳,落到白影身边,见它还在死命的挣扎,伸手用力的按住白影的脑袋,释放出灵泉水塞进它嘴里。 “咴咴!”尽管灵泉水已经入口,白影却还是在挣扎,且越发厉害,它四肢用力的蹬着,想要踹飞金毓。 金毓急忙松手闪开。 白影趁机从地上爬起,猩红着眼睛朝着金毓撞去。 似要与金毓同归于尽一般。 金毓惊得快速爬到一棵树上。 “砰!” 白影一头撞在树上,树干剧烈摇晃,金毓险些没抓紧跌落下来。 一击不成,白影又继续撞树,砰砰砰的,一点都不怕死。 金毓快抓不稳了。 危机之时,一道身影出现,一脚踹在白影的脑袋上,金毓看见此人大喜:“相公!你来了!” “嗯。”梁元应了声,再次踹了白影一脚,将它踹倒在地。 白影再次爬起来,他又踹。 金毓跳下树道:“相公,饶它一命,它是长公主的马,它不是故意的,只是不受控制。” 正是因为如此,她才会没有下死手,否则凭她的能力,哪会被一匹马逼成这样。 金毓跑过去,按住白影的脑袋,塞了颗药进它嘴里。 灵泉水不行,那就用解毒丸,不信还治不了你了! 白影继续在地上挣扎了好几下,眼底的猩红逐渐褪去,然后慢慢安静了下来。 待景恒带着人追上来的时,白影躺在地上,彻底的不动了,只是眼睛还睁着,嘴里流着黑血,并且大小便失禁,弄得地上一片污秽。 “成了。”金毓一拍手道。 景恒翻身下马走过来,看着眼前的一幕着实震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金毓道:“还没看出来吗?白影中毒了,有人想至你娘于死地。” 景恒瞬间面色一沉。 …… 长公主惊魂已定,这会儿只担心金毓的安危。 看到景恒和梁元将金毓平安带回来,长公主才彻底松了一口气,扑过去抱住了金毓:“你没事就好,吓死我了,你若是出事了,我……” 金毓轻拍她的背,就跟哄孩子似的道:“长公主快别哭了,我没事了。” 长公主推开她,耳根微红的道:“我没哭,本宫没哭!” 她看着金毓,真诚道:“谢谢你!” 金毓笑了笑:“不用谢,对了,孩子们呢?” 方才马儿失控,马车一片混乱,孩子们第一时间就被护卫们保护了起来,这会儿并不在这里,被送去了安全的地方。 长公主道:“他们没受伤,只是有些被吓着了。” 金毓道:“我去看看孩子。” 梁元也道:“我和你一起去。” 长公主让人为金毓两口子带路。 待金毓二人一走,景恒就对长公主道:“娘,白影是因为中毒才会发狂的。” 长公主眼底难掩震惊:“中毒?” 她转眼脸一沉:“此事本宫定要彻查到底。” …… 长公主是龙城帝的一母同胞的亲姐姐,是除了太后之外最尊贵的女人,连皇后都要礼让三分,她的马中毒,险些遇害之事,震惊了整个皇族,彻底惹怒了龙城帝和景家。 龙城帝极为在乎自己的姐姐,若长公主真的因此丧命或是残废,才刚解毒身体还处于虚弱状态的龙城帝只怕会悲伤过度,一病不起。 这更是针对龙城帝的阴谋。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00节 对此,金毓和梁元也有此猜测,但他们知道,景家和皇族都不是笨的,应当也会想到这些,就没去多管闲事了,注意力都在孩子们的身上。 三小只虽然小,但胆大心细,从小和野兽相处,丝毫不怕野兽发狂,因此并没有被白马吓到,被送到安全之地时,还试图安抚景家的孩子们,他们都被吓着了,好几个还当场哭了出来。 看到三小只如此这般勇敢,景家人都惊叹万分。 “梁大夫和梁夫人到底是怎么养的孩子,这养的也太好了!”景家的女人们都好羡慕。 羡慕的同时,也不忘去安抚自家孩子。 出了白影的事儿,景家上下一片忙碌,金毓一家也无暇继续在景家久待,早早告辞离开。 第333章 再见龙城帝 接连三天,金毓和梁元都没有去关注长公主的事情,只过自己的日子,不时带着孩子四处游玩,或是跟着金父去视察明国在京城中开的店铺和商场,梁元还跟着金父去见了和他们有着生意合作的伙伴,这些人多数都是景家牵的线,金父才有机会认识的。 “再过一天,就可以去给皇上复诊了,到时候我去就行了,你和孩子留在家中,若是无聊,就去外面走走。”夜里入睡时,梁元拥抱着金毓说道。 复诊,也相当于是正式和龙城帝见面了。 金毓点头:“行,你自己注意安全。” 解毒后又休养了多日,龙城帝的身体康复极快,脸色红润了许多,可随意下床走动,于是乎,今日他今日亲自上了早朝,太子退居到身后。 看到健健康康的龙城帝坐在龙椅上,大臣们提着的心总算能彻底放下来了! 梁元赶在散朝的时候进了宫,被太子的人安排到一处凉亭中暂做休息,龙城帝得知梁元进了宫,退朝之后就直接朝着御花园凉亭而来,一眼就看到了坐在凉亭里品尝赏花的梁元。 梁元穿着简单,也收敛了身上的王者气息,若不是龙城帝已经知道他的真实身份,这会儿只怕会以为梁元只是一个长得高大俊逸的普通大夫。 真人不露相! 龙城帝心底赞叹了声,带着太子笑着走上前去。 见有人过来了,梁元放下手中的杯子,起身朝着龙城帝等人看去。 “梁大夫,让你久等了!”身为一国之君你,龙城帝说话很亲和,面对梁元没有拿腔作势,很自然而然的就和梁元打了招呼。 “也没有等多久,您要上早朝,我等等也无妨。”梁元不卑不亢,神色淡然的道。 龙城帝上下打量了他一眼,伸手道:“梁大夫请坐。” 几人在凉亭里坐下,太监侍卫则守在一边,不容其他人靠近。 梁元道:“皇上,你的毒解了也有些时日了,可以复诊了,请容我给你把个脉。” “好。”龙城帝很干脆的道,直接把手递了过去。 把完脉,梁元道:“皇上恢复的很好,无需再吃药,只需饮食清淡调养五日就能恢复如常 。” 龙城帝龙心大悦,夸奖了梁元一番,随后出其不意的道:“梁大夫,你的身份,朕已经知道了。” 梁元闻言面色如常,没有什么太大的反应,似乎早就猜到了一般。 龙城帝见他这个反应,挑眉道:“你不惊讶吗?” 梁元淡定的道:“没有什么可惊讶的,景恒是您的外甥,他虽和我关系好,但是您和太子还有长公主才是他最亲近的人,这种事情,他一开始可以帮我瞒着,却瞒不了多久,所以我早有心理准备。再者,这次来复诊,我也没打算一直瞒着您。” 龙城帝笑了笑:“你就不怕朕杀了你,或是趁机将你控制住,把明国拿下吗?” 梁元也是一笑,丝毫不怕的道:“皇上若真想要明国,又何须等到现在,我明国虽然有点能耐,可与龙城国相比,还是相差甚远的。” 这点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正是因为如此,他才需要可靠的同盟国。 龙城帝很喜欢梁元这种直白的说话方式,很轻松,不用去猜想那么多:“朕很是欣赏你,你救了朕,有什么要求没有?有就尽管说,只要是不损害国家利益,不伤害朕的亲人,朕能做到的,一定答应你。” 梁元勾唇一笑:“皇上如此说,那我就不客气了,我的确有个请求 ,这个请求不但不会伤害到你们的利益,还能使我们两国的关系更好......” 金毓一整日都在家中教导三小只,计算好了几日就待在家中,哪儿也不去 ,景家却送了拜帖过来,明日想来拜访。 “暗害长公主的凶手找到了吗?竟有时间来我家。”金毓暗自嘀咕道,京城最近风起云涌,事儿特别多,她喜欢这个地方的美丽,却一点都不喜欢这里的气氛,尔虞我诈的,没有明国清净。 果然,好日子过多了,就想出来走走,走过之后,又嫌弃外面不如家里,回了家里,时间久了,还是想要出来,人就是这么复杂。 既然有客人要来,自当准备充分好生招待,金毓叫来管家,吩咐了下去,把吃的玩的都准备好。 梁元是天黑的时候才踏进家门的,已经在皇宫吃过了,得知龙城帝居然留了自家相公在皇宫用膳,还把酒言欢,金毓对龙城帝更加另眼相看了。 这个土生土长的帝王还挺不一样的。 她相公虽然是帝王 ,但受她熏陶,脑子里有很多现代思想,许多想法和这里的人还是不一样的,加上他是个重生者,就更特别了。 龙城帝是无法和她的相公相提并论的。 “长公主一家今天递了拜帖,明天要来我们家做客。”等孩子们睡着,金毓对梁元道。 梁元道:“那我们就好好招待他们,你做主就好,我听你安排。” 对外大多事情都是梁元在外奔波做主,但在家里,几乎每样事情都是金毓做主,除非是金毓忙不过来,或是想偷懒了,想依靠梁元了,梁元才会把事情接手过来。 梁元又道:“我已经和龙城帝谈好了,今后明国和龙城国会继续加深合作,他的身体已经大好,我们随时都可以回家。” 金毓笑着道:“那就太好了,相公,你真能干,回家好,我要赶在娇娇生产前回去,龙城国挺好的,来这里的路上,我看到了很多风景优美之地,以后有时间,我们可以抽空来这里游玩,就当是旅游了。” “嗯。”梁元亲吻了下她的额头:“睡吧,夜深了。” 若不是因为在意金娇的情况,他们或许会在龙城国多逗留一些时日。 翌日,还未到辰时,景家的人就来了。 来的人有长公主、景父、景家大伯娘、二伯娘、还有七个景家小孩,这些孩子上次和三小只玩耍过,自那次之后,这几个孩子一直惦记三小只。 这不,一进入金府的大门,看到三小只,七个孩子立刻就围了上去,叽叽喳喳个不停,将手中的礼物一股脑的塞进了三小只的手中。 三小只受宠若惊,目光落在礼物上,许久都移不开。 第334章 喝不下就使劲灌 在场除了孩子,就是女眷多,景父就拉着梁元去一边去下棋了,不和女人们掺和在一起。 下棋的时候,景父道:“阿元,我爹问你何事有空再去我们家做客,他老人家很想再和你对弈几局。” 梁元想了想,道:“不瞒景叔,我们一家过几日就要回去了。” 景父落子的手一顿:“这么急?你们才来了几天,现在也不是冬季,如此急着回去做什么?” 梁元道:“我的身份,想必令郎应该已经告诉你了吧!” 景父点头:“说了。” 他做梦都没有想到,梁元和金毓竟会是皇帝,如此说来,一直和他们有生意往来的金老爷还是皇亲国戚喽,虽然明国是小国, 但梁元的这个身份也是不可忽视的。 他儿子也是好本事,竟能请得别国皇帝来给他舅舅解毒。 国不可一日无君,梁元还真应该早些回去。 想到这些,景父不由得叹了口气:“也是,你的身份摆在这里,哪能在外面久待,是该早些回去的,唉!真是可惜了,我本想多留你们一些时间,到时候我们两家约过好时间,去外面游山玩水的,这京城里好玩的地方,你们还没有去过呢!” 梁元道:“我们还会再来的,有的是机会。” 景父想了想,还是请求道:“在走之前,你能否去陪一陪我爹,他是真的很欣赏你,你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有下棋天赋的天才。” 梁元也很喜欢景老太爷的性子,想也没想,就应下了。 这边,长公主为那次的救命之恩,对金毓表达了感谢,还送了金毓很多的礼物。 两位景家伯娘也带了礼物来送给金毓。 金毓面前的礼物堆积如山,样样珍贵。 “你们也太客气了!”金毓道:“我救人是本能,你们不用如此客气的,这礼物......” 长公主打断她,很果断认真的道:“本公主送出去的东西,是绝不会收回来的。” 景家两位伯娘:“我们也不会收回的。” 金毓无奈笑着把话说完:“礼物我收下。” 长公主和两位景家伯娘这才露出了满意之色。 金毓让人把礼物拿下去,问长公主:“白影可好些了?” 长公主道:“多亏了你解毒丸,它的毒已经全解了,只是......或许是被那事刺激到了哦,白影一直无精打采的,除了吃,就是睡,也不知是不是因为那毒药太猛烈,刺激到它的脑子了,留下了后遗症。” “后遗症?”金毓想了想道:“有这个可能,毕竟它当时那般疯狂,找兽医给它看过没有?” 长公主叹气道:“能不找吗?她可是我养大的宝贝坐骑,我比谁都在意它的病情,但兽医也没办法,只能治好它的外伤,心中的创伤无法救治。” 她从未见过白影那般模样,看得她着实心疼。 连兽医都无法治好白影,那灵泉是否能行呢? 她可不想白影那么漂亮的马儿染上什么后遗症。 “长公主,我略懂一些医术,你若是不介意,我随您去看一眼白影。” 金毓的好意,长公主自是不会拒绝的,两人约定好,明天去看白影。 又聊了一会儿,金毓就和长公主、两位伯娘出门去逛街买买买了,孩子们则交给梁元和景父看着。 金毓上辈子没有什么朋友,逛街一直都是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后,天天都是和家人们在一起,做什么都一起做,从未和除了家人之外的其他人逛过街,今日难得同长公主几人逛街,她心中有些小兴奋。 看到没有,她也是有朋友的人。 买衣服也不用买最大号了,看中哪套就买哪套。 也不用省银子,她不缺钱。 白富美,说的就是她了! 金毓抬着娇嫩的白下巴,自信优雅的和长公主几人走进了自家的商场。 翌日一早,金毓一家又去景家做客了。 一进门,梁元还未来得及喝一口茶,就被拉去了景老太爷的院子,景老太爷看到他,就跟看到了自己的亲孙儿似的,慈祥得不得了。 “阿元,吃点水果。” “来,尝尝这个糕点。”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01节 “这茶是皇上赏赐的,好喝吗?” 景老太爷把自己的珍藏全拿出来招呼梁元,等梁元吃饱喝足了,精力充沛了,再拉着梁元坐下下棋。 三小只又去和景家的孩子们玩了,金毓同长公主来了马厩,找到了白影。 白影软趴趴的趴在地上,睡得很是香甜,金毓和长公主走近了,它也没有任何反应。 长公主道:“白影的警惕性很高,以前都是站着睡觉的,可自从中毒之后,就跟换了个性子似的,懒散无比,睡觉的都是趴着睡,而且一睡就是一整天,动都不会动几下,要不是知道它还有呼吸,我还以为它已经死了。” 她说话的声音不小,白影是能听见的,但是白影就是没有反应。 金毓试着喊了白影一声:“白影。” 长公主叹道:“没用的,你喊它......咦?你个蠢马居然舍得醒了?” 她还未说完,就看到白影耳朵动了动,猛的睁开了马眼,直勾勾的看着金毓。 长公主下意识的挡在金毓的面前:“你用这么凶的眼神看着梁夫人做什么,本宫告诉你,梁夫人是本宫的客人,不许你伤人。” 白影看着她,吃力的从地上爬了起来,摇摇晃晃的站直身子。 然后,目光直勾勾的看着长公主。 长公主见此心中欢喜,挑眉道:“白影,你舍得起身了,你是好了吗?” 白影没吭声,眼睛开始一闭一闭的。 “蠢马,又要睡了?”长公主伸手拍了拍它的马脸:“打起精神来,再睡你就废了,你看看你这两天,都长胖了好多,你会变成肥马的。” 白马甩了甩脑袋,凶巴巴的瞪着长公主,那眼神吓了长公主一跳,她下意识的后退了两步。 “白影,你眼神突然变得这么凶做什么?” 金毓扶着长公主道:“它应当是后遗症发作了,长公主,你且先容我给它看看。” “哦,好。”长公主退到了一边去。 金毓凑近白影,伸手摸了摸它的脑袋,白影没有反抗,凶悍的眼神瞬间变得温柔。 看得长公主一脸惊奇,同时也觉得好扎心。 她的白影,变了,变了! 白影很喜欢金毓亲近自己,看到它这个反应,金毓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从腰间取下提前准备好的水囊对长公主道:“长公主,这是我为我家农场里的牲畜们炼制的药水,是用来给牲畜提神醒脑改善顽疾的,我想给白影试喝一些,您放心,此药水很温和,没有任何副作用,就算治不好白影,也绝不会伤害到它的。” 长公主没有阻拦:“没事,你尽管给它喝,喝不下就使劲灌。” 也跟就不用灌,金毓刚拔下水囊的木塞,白影就自个凑过了脑袋 ,眼睛蹭的一下亮如星光。 第335章 蠢马这么喜欢喝药吗? 看到白影这个反应,长公主狠狠一愣。 蠢马为什么这么激动? 这是早就惦记药水了? 这么喜欢喝药吗? 早知道以前就给你多喝一些了。 长公主如是想着的时候,金毓已将水囊里的灵泉水倒进了白影的嘴里,原本只是像试着给白影喝一些,看看效果,却不想,白影一口气就将水囊里的水全喝完了,完了之后,还伸出舌头舔了舔嘴,露出意犹未尽的表情。 “真是见了鬼了!”长公主伸手摸了摸白影的脑袋:“原来你的后遗症是嗑药,不嗑药就浑身不舒坦。” “咴!”白影抬了抬脑袋,甩了她一记鄙视的眼神。 什么嗑药,我是吃神药。 金毓对长公主道:“白影已经好些了,我也大概摸清楚它的病症在哪里了。” 长公主道:“它嗑药。” 金毓认真道:“并不是什么药都对白影有效的,长公主可不能随便乱用药,我的这个药水,是用了几十种药材,拿上百种动物做了实验才炼制出来的,不是普通的药水。” 长公主哦哦了两声,道:“我懂得,放心,我不会乱来的,我只是随便说说而已,那白影它以后......” 金毓道:“还得继续吃几日这个药水,离开这里之前,我会每天来一次。” 长公主:“好,辛苦你了,多谢。” 金毓:“不用谢,白影是匹好马,我自不会让它废掉。” 被夸为好马的白影,骄傲的抬起了脑袋,给了金毓一个你个小妞很有眼光的傲娇眼神。 金毓和长公主:“......” 再说这边,梁元被景老太爷下了好久的棋,屁股都坐痛了,景老太爷却还是乐此不疲,恨不得将毕生所学,全部传授给梁元 。 梁元实在受之有愧,受宠若惊,他和老太爷才见过两次,又不是老太爷的弟子,哪能这样白白占人家的大便宜。 可景老太爷却道:“棋艺而已,又不是武功绝学,有什么不可学的,我儿子孙子们都不如你有天赋,我若是不传给你,这以后还得自己带进棺材里,那才是暴残天物呢!” “好好学,认真的学,以后常来我家,陪我这个老头子下棋,就是对我最大的回馈了。” 一旁的景父提醒道:“爹,阿元不是本地人,他的身份你也已经清楚了,他是要回家的,而且,过几日就要走了,他没法天天来陪你下棋。” 景老太爷瞪了他一眼:“这个我当然知道,我又不是傻子,正是因为知道这些,所以我才想要让他多陪我下几盘棋。” 梁元看得出来,景老太爷是真心实意的对自己好,起身拱手行礼道:“多谢老太爷厚爱,晚辈定会努力学的。” 他也不是矫情之人,景老太爷都如此了,他若是一直拒绝,那就太不识抬举了,倒不如接受老太爷的好意,日后再用其他方式回报。 景老太爷很满意他这个态度:“好好好。” 他只是单纯的想教梁元下棋,让他陪着自己,并没有说出什么要收梁元为徒的话儿来。 人家可是皇帝,哪能轻易成为他一个商贾的徒弟。 晌午吃饭的时候,孩子们全回来了,景家的孩子们全改了发型和穿着,黑长顺滑的头发被编成了麻花辫,绑上了红丝带,男孩打扮成了女孩模样,女孩换上了男装,绑了马尾,由萌萌带领着,各个英姿飒爽的,挺胸抬背的,站做了一排。 景家人:“......” 金毓捂脸,不用猜她也知道,这肯定是自家三个孩子的杰作,他们已经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了,长毛不就是个例子吗? 相比景家的这些孩子们,长毛当初的造型更为辣眼睛。 景家人们是愣了一会儿,随后就指着孩子们大笑起来。 “哎呦喂!快看,你们快看,我儿子扮成小丫头居然这么可爱,我以前怎么没有发现啊!早知道我以前就该给他这样多打扮打扮。”景家大伯娘指着自家亲孙子狂笑。 长公主也是看着自己的孙子孙女笑个不停:“灵儿,你这个模样,像极了你爹小时候呀!” 长女随父,景灵不管是气质还是容貌,都像极了自己的父亲景恒。 景灵颇为自豪的抬着下巴:“我是我爹的女儿,自然是像他的。” 长公主指着景超道:“超儿,你知道你这副女装打扮像谁吗?” 景超道:“像我娘。” 长公主道:“不,像你爹小时候穿女装的模样。” 办完事情一脚刚踏进家门的景恒:“......我什么时候穿过女装,娘,你别乱说,坏我名声。” 长公主转头看了他一眼:“哟!回来了,什么没穿过,你穿过的,只是不记得了而已,那时候你才四岁多呢!” 景恒摇头:“我四岁已经记事了,我根本就没有穿女装的记忆,娘,你就是在唬我。” 长公主懒得废话,直接让人去书房,从景父的珍藏箱之中,找出一副画,当着景恒的面打开。 看到画上的小人儿,景恒如遭雷劈,整个人都不好了。 这是他小时候的女装画像,白白嫩嫩的,小胖小胖的,很是可爱,他不仅穿了女装,手里还拿着一只兔子灯笼,旁边放了一盆粉色的小花,存托得他整个人更加娇嫩可爱。 景恒:“......” 安安和乐乐看到景恒的女装画像,一起眯着眼睛,朝他投去了一个很有意味的眼神。 恒叔叔,原来小时候的你是这样的呀! 怎么长大后,还长歪了呢! 瞧瞧你小时候的这个模样,比我们的妹妹还可爱呢! 真想伸手去捏一捏,可惜是画像,捏不了,大人吧,捏着手感不好。 景家孩子们是第一次看到这样子的景恒,一个个都吵着要看画像,长公主把画像递过去:“拿走慢慢看,别弄坏了!” 景恒唰的一下把画像抢过来,卷起抱在怀里:“谁都不许看,不许看。” 他面红耳赤的瞪着景家孩子们:“臭小子们,胆敢嘲笑你叔叔我,信不信我把你们现在的样子也画下来,宣传到书院去,让你们的同窗好好看看你们俏丽的小模样。” 景家男孩子们:“别啊!叔,我们错了,我们没笑,我们是嘴抽筋。” 景家女孩子们追着景恒:“叔,我们不怕你画,你给我看看,不给我们看我就追着你不放。” “不给,不给!” 景老太爷看了眼已经几十岁还跟孩子们打闹的景恒,忍俊不禁:“臭小子,没点叔叔样,不过,还别说......” 他摸了摸下巴,继续笑着道:“恒儿小时候,的确是个美人胚子,长大后,就成了胖子。” 还未当爹之前的景恒,是个很胖的俊公子。 第336章 龙城帝的心思 之后的几天,金毓和梁元每天都会带着三小只来景家,一进门,金毓就去马厩喂马,三小只去和景家孩子们玩,梁元陪老太爷下棋。 时间眨眼过去,三天后,龙城帝身子大好,退朝之后,就换上便服出宫,来了景家,正好就看到梁元在和老太爷下棋,还听见梁元说:“老爷子,今天是我最后一次来您家做客了,我要回家了,家里还有很多事儿等我回去处理,日后您若是想我了,抽空可以去明国走走,我定会好生招待您的。” 老太爷眼里不舍:“你家那么远,我这把老骨头去不了。” 梁元没再说话,这几日来景家,都是他亲自给老爷子倒的茶水,里面加了灵泉,老爷子的精神比以前好了许多,但老爷子自己却没有察觉到,只有景父察觉到了,但他以为是自己的错觉,也就没有告诉其他人。 龙城帝没有想到,梁元一家才来京城没多久,就和景家其他人的关系这么好了,连老太爷都对梁元刮目相看。 “老太爷,皇上来了!”一个护卫来禀报。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02节 老太爷和梁元一回头,这才看到了龙城帝。 龙城帝此次是微服私访,没有带多少人,也没有摆任何架子,与老太爷聊了几句之后,也同梁元对弈了一局。 然后,他输了! 龙城帝这才惊觉梁元棋艺高超。 梁元谦虚道:“是老太爷教得好。” 龙城帝摆手:“你不用如此谦虚,朕也得老太爷教导过,但棋艺却是不行,在下棋这方面,天赋还是很重要,你的确很不错,朕甘拜下风。” 他不是输不起的帝王。 梁元很欣赏龙城帝,这样的胸怀,难怪能容忍景家在京城独大。 龙千羽若是能有龙城帝半分胸怀,上辈子他们也不会反目成仇。 老太爷毕竟年纪大了,再有兴致,下了几局棋也累了,见龙城帝似乎是有话要和梁元说,老太爷就找了借口,让下人扶他回房休息。 老太爷一走,龙城帝就屏退了所有人,棋房中瞬间只剩下他和梁元。 “你说的那些合作,朕都答应,八月,待粮食丰收之时,朕会派人去你那里走一趟。” 梁元点头:“好。” 龙城帝想了想,还是道:“你真的不考虑一下,让萌萌嫁到龙城国来,朕那个八儿子虽然不是最优秀的,却也......” 梁元沉了脸:“别想打我女儿的主意,我是绝对不会拿我女儿来联姻的。” 龙城帝笑了笑:“你是个好父亲。” 想都不想,就直接拒绝了他,梁元不仅是个好父亲,还是个胆大的帝王。 龙城帝佯装叹气道:“可惜了朕的女儿们都大了,不适合你的那两个儿子。” “就算年龄适合,我也不会擅做决定答应你。”梁元淡淡道:“我的儿女们是自由的。” 龙城帝摇头一笑:“这话你对朕说说就行了,面对其他国家的君王,可不能拒绝得这么干脆。” 梁元淡笑道:“也只有你会对我说这种事情,其他人压根就看不上明国。” 龙城帝:“不一定哦。” 梁元轻哼一声,管他一定不一定的,他绝不会让有心之人窥视他的子女,他的子女可以嫁娶,但绝不能用于政治联姻,他们的未来他们自己做主。 谁敢伤害他的儿女,他定会让其付出代价。 ...... 翌日清晨,金毓一家五口收拾妥当,带上金父、宋神医一起离开京城,踏上了回家之路。 景恒前来相送,景家的孩子们也跟着一起来了,他们舍不得三小只,但也留不住人,他们给三小只准备了很多礼物,塞了一马车。 看到金毓一家人出了城,景恒才带着孩子们回家,回家的路上,景超问景恒:“爹,明国是个什么样的地方,你能给我们说说吗?” 景恒笑着道:“以前给你们说,你们没心思听,只想着玩,现在愿意听了?” 景超点头道:“愿意听了,以前是孩儿不懂事,现在交了朋友,就懂事了,我想了解朋友住的地方是什么样的,以后好去找他们。” 景恒:“他们家离这里很远,你拿什么去找,你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书也读不好,画也不行,武更是弱得一塌糊涂。” 景超不服气的道:“我还小,我会变强的,爹,你莫欺少年穷,不对,你不要转移话题,赶紧告诉我萌萌安安乐乐他们家的情况了。” 其他孩子们也是一脸渴望的道:“是呀!快告诉我们吧!我们保证,不会再偷懒了,会努力学习的,我们要做人才,不做废材。” 他们想没有觉悟都不行,这些日子和安安他们玩,他们发现,安安三兄妹不仅长得好看,脑袋瓜也很聪明,明明还很小,却会很多东西,他们会背诗,会画画,会写字,会下棋,会武功,会驯兽,会唱歌,会种地,会做菜......会的东西太多了,他们两只手都数不过来。 虽然三兄妹会的东西都不是很精通,但他们的的确确是会了呀! 比他们之中的每个人都厉害,实在太惭愧了! 见孩子们都有了要好好学习的觉悟,景恒很是满意,心中对三小只充满了感激:“好,我把明国的事儿告诉你们,让你们了解一下,什么叫做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 为了节省时间,金毓几人回家的路上都是走水路,没几日就到了渡口,坐上了一直停放在此处的明国商船。 “义父,我们已经让人去大疆国打探消息了,你先随我们回明国,等有消息了,我们再去大疆国。”上了船,梁元对宋神医道。 宋神医点头:“我听你们的安排,不过,若是有危险,你们不用顾及我,反正我活得也够久了。” 梁元道:“义父不可说这种丧气话,你救了那么多人,做了那么多的善事,老天有眼,绝不会让你就这样死的,你会长命百岁的。” 宋神医只当是梁元在安慰自己,并没有再多说些什么,只是抬眼看着海上的风景。 碧海连天,美不胜收。 能在明国待上半年也挺好的,死而无憾了! “宋爷爷,海里有好多鱼。”三小只跑了过来,安安和萌萌左右拉着宋神医的手,乐乐绕到后面推着宋神医的屁股:“我们去喂鱼鱼,可好玩了!” “好好好,喂鱼,可拿什么喂鱼呢?”宋神医笑容慈祥。 “当然是拿鱼食了!” 所谓的鱼食,就是小鱼仔,而他们要喂的鱼,则是大鲨鱼。 宋神医看着海里那些游来游去的鲨鱼,瘆得慌,把三小只看得紧紧的,生怕他们掉进海里被鲨鱼一口吞了。 有着三小只的陪伴,宋神医每天都笑得很开心,金父每日都会拉着宋神医去闲聊,还和他打牌,牌是金毓按照现代的字牌发明出来的,宋神医对这个东西很有兴趣,看到宋神医笑容不断,金毓和梁元放心了许多。 五天后。 天气越发炎热,金毓一行人在船头搭了遮阳伞,坐在伞下吃着冰饮水果吹着海风,很是享受。 宋神医就很好奇:“你们哪来的水果和冰块?” 金毓道:“存的,方法只要用的对,食物就能长时间保存。” “娘亲,爹爹,那边有好多大船船。”忽然,眼力最好的安安指着一个方向大喊道。 第337章 遇海盗 众人朝安安所指的方向望了一眼。 隔得比较远,他们只能依稀看到一些船影。 从船影来看,那些船应该只比普通的海船大一些,还没有他们的船一半大! “有点奇怪。”金父看着那些船所在的位置皱了皱眉头:“那些船为什么围在一起?” 前面的船只不像是在正常航行,而是全部围成了一个圈,似在做什么事情。 一个很有经验的护卫道:“看着不像是正常的海船,倒像是......啊!!我知道了,是海盗,那是海盗的船,他们在抢劫,主子,我们必须马上离开 ,被他们发现就麻烦了。” “海盗!”金父一愣。 他听说过海盗,但和龙城国做生意这两年,却从未碰见过海盗,今儿个居然碰上了? 那护卫着急的道:“是的,金老爷,那些可能就是我们一直没有碰到过的海盗,咱们以前没有遇到过,那是运气好,但小的这半年一直在龙城国渡口四周来回走动,多少对海盗有些了解,海盗不受任何国家管束,一直我行我素,哪个国家的商船都敢抢夺,只是大部分的海盗从不会在龙城国海域之内动手。” 金父很好奇:“为什么?” 护卫道:“我问了龙城国的海商才知道,海盗之所以惧怕龙城国,一是龙城国海上的治安很严,海军在对付海盗这方面很有能耐,二是那些海盗中的某一个海盗老大曾得过景家的恩惠,所以,很多海盗都不会抢夺景家的船只,也不会来龙城国海域内犯事,但也只是大部分而已,还是会有一些小部分不要命的海盗回来挑事的。” 景家之名可是不容小视的,连目无王法的海盗也得礼让三分。 护卫继续道:“那些海商们还说,海盗分有很多个势力,属两个势力最强,一个是鬼海海盗团,一个是鲨鱼海盗团,两个大团的海盗头是死对头,水火不容,见一次打一次,得过景家恩惠的是鲨鱼海盗团,听说,以前鲨鱼海盗团是海上最强的海盗,但十几年前,鬼海忽然崛起了,狠狠压制住了鲨鱼海盗团,大家都说,过两年海上会更加不平静,鲨鱼海盗团会被鬼海给灭团,到时候鬼海海盗团一家独大,说不定会威胁到景家海上商队,龙城国海域也会变得不安全。” 这个护卫叫杨照,是左七郎培养出来的航海高手,金父等人去京城的时候,他就带着人负责守护明国放在龙城国渡口的船只,顺便当个顺风耳,打听各种各样的消息。 金父头疼 :“这些海盗这么猖狂吗?” 杨照道:“小的也不知道是真是假,毕竟咱也没见过,只是听说而已。主子们,咱们还是赶紧想个办法避开这些海盗吧,被发现就麻烦了,小的还听说了,那些海盗不仅会抢夺钱财,还强抢民女,杀人不眨眼,手段极为残忍。” 金父立刻看向梁元,三小只也被吓着了,躲到了金毓的身后,探出小脑袋,一脸怕怕的看着梁元:“爹爹打坏盗。” 金毓笑出声:“你们也有怕的时候吗?” 很少见到三小只露出这样的表情,怪稀奇的。 三小只齐齐摇头,站出来抬头挺胸:“我们不怕不怕啦!我们只是不喜欢强盗。” 金父笑了笑:“还能听懂海盗就是强盗,不错不错。” 杨照有些着急,他们距离海盗越来越近了,主子们怎么还这么冷静啊! 就算主子们本领强大,但面对海盗也难免会有损失的呀! “主子们,要绕开走吗?” 梁元淡然道:“绕开?怎么绕?走远路吗?那岂不是要耽搁我们回家的时间,不行,不能绕,也绕不开,因为来不及了,你看,海盗朝这边过来了。” 杨照定睛一看,立刻吓了一跳:“王八蛋!兔崽子还真来了!” 因为太激动,直接爆了粗口。 梁元命令道:“你叫杨照是吧?” 杨照拱手道:“是的,主子,小的叫杨照。” 心中好激动,他许久不在家,一直跟着左大人和金老爷往外跑,没有见过主子几次,主子居然记得他的名字,真是太荣幸了! “我现在命令,立刻组织船上所有护卫,备战。” “属下遵命!”杨照兴奋领命下去了。 没多久,多有护卫聚齐,展开了第一备战模式,纷纷迅速站到了属于自己的位置上,严阵以待 。 三小只看到这一幕,眼睛都亮了起来,不知为什么,他们觉得护卫们好俊啊!他们心中好振奋! “孩子们,随娘亲去吃小零食。”金毓摸了摸三小只的脑袋:“别激动,打架没有你们的份。” 安安抬起头,懵懂的看着她:“打架?是跟那些海盗打吗?” 金毓浅笑道:“他们若是要找麻烦,那肯定是要打的。” 安安挥着小拳头:“那我不躲起来,我要留下来帮忙。” 萌萌凶哒哒的:“我也要打盗。” 乐乐吹了记口哨:“我也打。”海东青从天空落下,站在了他的身边,抬头挺胸的看着金毓。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03节 金毓笑脸一收:“你们想屁吃,回屋,吃零食,不吃就给我站马步,你们练武的时间正好也到了。” 三小只秒回:“吃零食,我们吃零食。” 有吃的,谁还打架扎马步,又不是蠢的。 但是...... 进屋之前,三小只回头瞄了眼那些气势汹汹赶来的海盗船,眼露不舍。 唉!耍威风的机会没有了。可惜了! 金父和宋神医不会武功,也跟着金毓母子四人进了屋,梁元一人在外指挥。 远处的船只速度加快,距离他们的大船越来越近。 不到一刻钟,就拉近了距离,梁元也得以看清了那些船上的标记和旗帜。 共三艘船,比普通的商船大一些,船头画着骷髅头,旗帜上写着一个大大的鬼字。 杨照对梁元道:“主子,小的没判断错,他们真是海盗,而且还是最凶恶最杀人如麻的鬼海海盗团。” 双方距离只有三百米左右的时候,鬼海的三艘海船上,就有十几人站上了船头,其中一人一挥手,让另外两艘船朝着梁元等人的大船包抄过去,同时大喊。 “前面的船给老子停下,否则老子就放火箭了!”语气嚣张至极。 金毓在屋里听见了,皱了皱眉,眼底浮现冷意,她笑着摸了摸正在吃零食的三小只的脑袋:“乖乖吃,零食还有很多,娘不叫你们出去,你们就不能出去知道了吗?吃饱了就乖乖睡觉哦。” 声音很温柔,三小只却听得身子发抖。 “好的,娘亲,我们保证一定会乖乖的。” 金毓看向金父,还没开口,金父就道:“放心去吧,我看着他们三个。” 宋神医也道:“我也会看着的。” 金毓这才起身走了出去,她要和梁元并肩作战。 第338章 被打劫的商船 为了出行方便,金毓没有穿裙子,穿的是男装,马尾高高竖起,英姿飒爽,眉眼用笔勾画了几下,透着几分英气,一眼看去 ,嗯,是个超级俊俏的小白脸,身材很纤细的那种 。 看到金毓走出来,梁元没有丝毫意外,也没让她回去,而是转身走过去拉住她的手。 见对面船上的人没有理会自己,鬼海团的人都怒了,那为首之人破骂道:“对面船上的人,你们都是哑巴吗?让你们把船停下,听见了没有?” 杨照看了梁元一眼,梁元朝他点点头,杨照立马会意,朝海盗大声道:“尔等海盗,速速离开,否则休怪我们手下无情。” 海盗头一听,笑得猖狂:“小子口气好大,居然敢让我等离开,还手下无情,哈哈哈,笑死老子了!一艘不知名小国的商船,也敢这么嚣张,真是不知死活!老子本想让你们自己把钱财交出来了事,尔等不好好珍惜,老子也就不客气了,弟兄们,都给我欢呼起来,抄家伙干活了!” “哦呜!”一群海盗振奋大喊,船只加快速度,将明国大船三角包围住。 三艘海盗船,共一百二十多个海盗,梁元这边却只有三十几个护卫,人数悬殊很大,但他们却是丝毫不惧。 眼看海盗船越来越近,护卫们都屏住了呼吸。 咻! 一根铁钩被远远的丢了过来。 一个高大的护卫飞身而起,一脚将铁钩踢了回去。 海盗没想到铁钩会原路返回,一懵之下被砸了个脑袋开花。 “放!”梁元一声令下,十个手持火铳的侍卫分散在三个角落,朝着三艘船上冒出头来的海盗疯狂射击。 砰砰砰! 声音之响亮,每一下都是爆头。 “啊!” “阿亮!” “死了!他死了!” 海盗们被吓得惊慌失措,船上一阵混乱,海盗头也被吓得龟缩在角落里,满眼的不可置信。 “刚刚的那个是什么?你们看清楚了没有?” “没有,我只看向对面有一根棍子一样的东西,它会爆炸,会,啊!”这个海盗还未说完,就被一支火箭刺穿胸口。 海盗头一惊,忙换了个位置躲藏,心中不停猜测,他们这次到底招惹到了什么可怕的人物? 战斗才刚开始,他们居然就死伤如此惨重了。 海盗躲起来,火铳找不到目标,护卫便开始射火箭,海盗船上惨叫一声接一声,刚才有多威风,现在就有多狼狈。 “痛快!”护卫们兴奋极了,下手没有丝毫留情。 “别打了,我们投降!”忽然,海盗头子大喊了一声。 梁元当即抬手,护卫停止射箭。 见对面停下了,海盗头和剩余的海盗们才战战兢兢的冒出头来,小心的看着明国的大船,心中惊惧又愤怒,他们的眼神从最初的惊慌变成了阴狠。 海盗头心中破骂,杀了老子这么多弟兄,害老子如此狼狈,不管你是何方神圣,老子都不会放过的。 心底这样骂着,他面上却带着讨好的笑容:“对面船上的兄弟们,对不起,方才是我们错了,我们认错了,无意冒犯,请问你们是那条道上的?那个国家的?” 梁元走上前来:“怎么?想查清楚我们的身份,再找机会报复吗?” 海盗头子见走出来的是一个年轻人,看气质像是世家大族的公子,他心中有了些判断,堆着笑脸:“不不不,兄弟,我没有这么想,我只是觉得你英俊潇洒,想要认识一下而已。” 梁元岂会看不出这个海盗的心思,他想了想道:“我们是从龙城过来的,并不想和你们认识,你们是要自己离开,还是被我们杀光?” 海盗头的船只在悄然靠近,一听这话 ,气得血气上涌,也不隐藏了,一把斧头出其不意的冲着梁元甩了过去。 “你小子居然是从龙城国来的,老子最痛恨的就是龙城国的商人了,都是该死的玩意儿,救谁不好,救简军那个王八蛋,去死吧你!” 海盗头得意的大笑着,他用了十成的力气,就算是简军,也挡不住他的全力偷袭,他相信眼前的这个臭小子肯定会被他的斧头砍掉脑袋。 然而...... 梁元对海盗头早有防备,在斧头飞过来的时候,一个灵敏的侧身就避开了斧头 ,再一个旋转,伸手一抓,抓住了斧头手柄,卸下了斧头飞过来的力道,但海盗头的力道的确很大,斧头没了杀伤力的同时,梁元的手臂也被震麻了一下,斧头扑通落到了地上。 海盗头震惊傻眼:“这......这不可能!” “我艹,你个丑八怪竟敢偷袭我家相公,炸死你个狗娘养的!”突如其来的偷袭,激怒了金毓,见梁元安然无恙,她一个黑球就用力朝着海盗头丢了过去。 黑球准确的落到了海盗头的脑袋上 ,砰的一声巨响,爆炸了! “老大!”海盗们都被吓傻了,从未见过这种阵仗。 “扑通!”无头尸体落入了大海之中,瞬间被海水淹没。 海盗头一死,反应过来的海盗们下意识的就想要逃,却被明国大船拦住了去路, 梁元趁机指挥着护卫们,和海盗们一番厮杀,铁钩一甩,把海盗的船拉了过来,护卫们趁虚而入,跳到海盗的船上。 海盗头的偷袭不止激怒了金毓,也激怒了杨照这些护卫,主子当着他们的面被偷袭了,虽然没被偷袭成功,但也是不可绕饶恕的。 海盗杀人如麻,鬼海的这些海盗已经不知道抢了多少商船,杀了多少人了,梁元没有心慈手软,将所有的海盗控制住之后,审问几个海盗,得知他们已经罪恶滔天,就让护卫一个不留,斩杀殆尽。 三艘海盗船血腥味弥漫,杨照带着人在船上一番搜索,找到了许多海盗们打劫来的财物,将这些财物全部搬到了他们的船上。 这边的厮杀声早已经惊动到了另一处正在打劫一艘商船的海盗,那些海盗没有赶过来帮忙,而是抢了钱财之后,就上船溜之大吉了,什么海盗头老大,什么弟兄们,都不管了,他们只要钱财,只想活命。 梁元看了那边一眼,下令道:“过去看看。” 金毓道:“也不知那艘商船上可还有活口?” 审问了海盗,他们已经知道,海盗们方才打劫了一艘很大的商船,此船来自大疆国。 第339章 幸运的少年 大疆国商船上全是尸体,四周的海面上血迹扩散,引来了不少食肉性鱼类在船底游走。 靠近商船,杨照等护卫先行搭了绳桥,到商船上查看了一番,确定海盗都已经走了,没有一个留下的,梁元才飞身过来,同护卫们在商船上搜寻。 大疆国的这艘商船不是私人的,而是官府的客运商船,普通百姓和商贾只要花钱带上通关文牒,就能坐此船去往别国,因此,这上面不仅有负责保护船客的士兵,还有很多无辜的百姓。加上船夫船员和士兵,总共近三百人,全都死了,其中还有六个孩子,最小的一岁左右,最大的差不多七岁,虽然不知道船客出远门为何带上这么小的孩子,但这些孩子的死相是真的很惨。 惨不忍睹! 护卫们都不忍的别开眼,咬牙破骂。 “没人性的海盗,连小孩都不放过,太残忍了!” “你们快看这边!”有护卫忽然惊叫出声。 众人齐齐朝这边看来,只见两间被刀剑砍得残破的船房之中,躺了几具衣不遮体的女子身体,她们浑身是血,双目睁大,死的很是痛苦。 “啊!!”有护卫怒吼出声:“一群混蛋!刚才就该下手再狠一些!” “都别看了。”梁元走进去,从床上扯下床单被子,盖在那些女尸上。 护卫们也进来帮忙,将女尸抬了出去。 船上不仅有船客和士兵的尸体,还有海盗的尸体。 梁元查看了眼,发现这些海盗都是被剑刺死的,而船上那些死去的士兵用的都是刀。 船上有会武功的人和海盗打斗,且实力还很不错。 那么人呢? 许多船客和士兵的尸体都被海盗丢进了大海里,消失在茫茫大海之中,护卫们气愤,将海盗尸体上的钱财搜光,也把他们的尸体丢进了大海里。 梁元来到大船的仓库处,仓库里的东西被盗走了一大半,剩余的被弄撒了一地。 若不是因为海盗头被杀,那些海盗忙着逃走,仓库里的东西早就一件不留了。 “把这些东西都搬走。”梁元淡然命令道。 这艘商船上已经没了活人,东西留着也没人用,说不定还会便宜就了后来的海盗,倒不如全搬走。 护卫们纷纷进来搬东西。 梁元往里头走了走,想要再看看,有没有什么其他的东西,经过一个装丝绸的大箱子旁,他耳尖一动,听到了奇怪的声音。 梁元小心翼翼的将打开盖子,只见里面躺着一个浑身是血的少年,少年已经昏迷不醒,气息极为微弱,身上刀伤很深,血流不止,手中紧紧拿着一把染血的匕首。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04节 “这里居然还有一个人?”杨照快步过来,吃惊的看着少年。 梁元道:“把人抱去我们的船上。”少年失血过多,再不止血就会死。 杨照应了声,立刻叫来一个护卫,和他一起小心翼翼的把少年从箱子里抱出,然后同梁元快步朝着他们的船只而去。 金毓刚把三小只哄睡,一个护卫就匆匆而来:“主母,主子让您去一趟药房。” 出门在外,难免会遇上危险或是生病,所以明国的每艘大船上都设有药房病房,供出门在外的勇士们医治。 药房里有个隔间,里面摆放着一张手术用的小床,少年正躺在床上,梁元在为他止血。 金毓一进来,就看到梁元在给人治病,虽然很好奇少年是谁,但她还是压制住没有多问,上前就去帮忙。 少年刀伤十四处,腹部的刀伤最深,肠子差点出来了,但少年却是挺了过来。 “他的命可真大。”忙完后,金毓坐在一旁喝了口水感叹道:“换做是我,受了这么重的伤,早就哭爹喊娘了。” 梁元忍不住笑道:“他可能也想哭,只是喊不出来,没力气。” 金毓看了看少年:“可怜的呀!他还只是个孩子呢!这小模样,长得还挺标致。” 少年的脸已经被洗干净,露出了白净的面容,他五官精致,俊脸有些婴儿肥,睫毛很长,昏睡的模样像个精致的陶瓷娃娃。 将商船上的东西都搬完了,梁元就让护卫们把那些尸体搬到一间屋子里焚烧,大船也跟着燃烧了起来。 梁元等人的船只继续朝着明国方向前行。 却说那些逃走的鬼海海盗们,坐船仓惶的来到了一处海岛,本想在此处休息一番,再回自家大本营,踏上小岛之后,却不幸的遇上了死对头鲨鱼海盗团的海盗,领头的还是鲨鱼海盗头子苏广。 留着八撇长胡的苏广一看到鬼海的人,就冷笑着将人拦住了:“小崽子们,看到老子躲什么躲?咦?怎么这么狼狈,你们的老大王八蛋呢?死哪里去了?” 鬼海海盗们本想强装镇定,奈何苏广完全不给他们说话的机会,一把关公大刀咻的一下就打了过来:“老子和你们说话,竟敢不回答,皮痒了,正好老子今天心情不好,就拿你们出个气。” 鬼海和鲨鱼帮是死对头,双方每次见面都是说不上两句就会打起来,所以面对苏广的突然发疯,鬼海的人已经习以为常了,连忙还手对抗起来。 但鲨鱼帮的人数在鬼海之上,加上又有苏广这个力气高手打头阵,鬼海的这些残兵蟹将们完全不是对手,不管他们怎么求饶,苏广都没有放过,把人全打趴下了,留了几个看得顺眼的活口审问。 “啥?你们抢了一大疆国的商船?厉害呀!肯定抢了不少东西,现在那些东西都归老子了!” “你们这些小崽子也归我鲨鱼帮了,不服?不服就让王八蛋来找老子!” 鬼海的海盗头姓王,原名里有一个八字,苏广就直接忽略另外一个字,给王盗头取了个王八蛋的外号。 把鬼海的东西都抢了,苏广就原地休息了一晚,翌日天明不见王八蛋带人来,就带上人去找鬼海打劫的那艘商船,然后就看到了飘荡在海面上的鬼海海盗团的大船,以及逐渐在大海中沉没的大疆国商船,那商船还被烧得残缺不堪,散发着浓浓的焦臭味。 “王八蛋这是......被灭了?” 苏广带着人在鬼海的船只上找了找,没有找到一个活口,也没有找到一点粮食,所有吃的以及值钱的东西都被搬空了。 苏广感到痛快的同时又觉得难以置信:“王八蛋到底抢了什么人?这么轻易就被杀了。” 他摸着下巴想了许久都想不通,干脆就不想了,叫上弟兄们回船上去庆祝。 “鬼海被灭了,以后我鲨鱼又是最强的海盗了!” 痛快的吃喝了一天,苏广就对弟兄们说:“吃饱喝足了,明天咱们就继续赶路,去那听都没听过的明国去,看看鬼雾是不是真的消失了,若真消失了,那就好好的大闹一番!” “好!我们都听大哥的!” 苏广得意的大笑着,最近鲨鱼帮手头紧,就接了个任务,去明国抢夺。 第340章 民以食为天 少年伤势太重,昏睡了三天两夜,这些时间里,发热了两次,每次都烧得浑身滚烫,若是没有灵泉和梁元按照医典上所写的制造的营养丸支撑,怕是已经没命了。 宋神医每天都会来看一眼少年的情况,他对少年身上的伤很感兴趣,这么重的伤,就是他也难以医治好,但梁元和金毓却做到了,这两口子真是神了。 三小只对少年也很感兴趣,少年被救的当晚,他们悄悄来病房看过少年,一眼就被少年的俊美容貌迷住了,然后就天天跟着宋神医来照顾少年。 宋神医让他们做什么,他们就做什么。 就好比现在,昏睡了许久的少年终于悠悠转醒,他迷迷糊糊的睁开眼,就看到三个小豆丁在脱他的衣服。 “你们在做什么?”少年惊道。 一动就扯到了伤口,痛得他龇牙咧嘴,且他昏迷太久,声音干哑难听。 萌萌唰的抬起小脑袋,停下手上的动作,兴奋的看着少年:“大哥哥,你醒了,你别动,娘亲和爹爹说了,你的伤很重,要在床上多躺几天,不能乱动的,乱动伤口会崩开,然后拿针重新缝,就跟缝啥一样来着?” 安安道:“就跟缝衣服一样。” 乐乐疑惑:“不是猪皮吗?” “衣服。” “猪皮。” 萌萌:“你们都不对,明明是纳鞋底。” “纳鞋底是什么?” “不知道,我忘了,反正都要用针的。” 少年:“......”你们这话题,偏了吧! 少年努力平稳心绪,声音干哑的问道:“是你们的爹娘救了我吗?” 三小只闻言,也不争吵了,齐齐转头看向他,使劲点头,齐声道:“对呀!对呀!是我们的爹爹和娘亲救了大哥哥你,大哥哥,你醒来就好了,娘亲说了,只要你醒了,就能活了,就能陪我们玩了。” 少年虚弱的笑了笑:“对不起,我动都动不了,醒了也没法陪你们玩。” 安安立刻道:“哦,没关系,你动不了,我们可以照顾你,等你能动了,能自己走了,再和我们玩。” 说完,他想到了什么,一拍脑袋道:“差点忘了,我们要给你擦身体呢!弟弟,妹妹,别忘了正事,赶紧的,行动起来,一会儿宋爷爷就要回来了。” “好咧!大哥!”萌萌和乐乐齐声应着,又开始动手脱少年的衣服。 为了方便,少年的破衣服都被换下,此刻穿的是一套单薄的白色单衣,三小只手一扯,少年的上衣就给扯开了。 少年吓着了,慌忙出声阻止:“你们干什么?擦拭什么身体?不不不,我不需要你们帮我擦拭,我自己来。” 安安看着他:“不行的,你是病人,没法自己动手的,大哥哥不用客气,我们不会碰到你的伤口的,我们已经很熟练了,这几天你昏睡的时候,都是我们帮你擦拭的。” 少年如遭雷劈:“你,你,你们,帮我擦......可你们只是小娃娃呀!” 其中还有一个是女娃娃,帮他擦拭岂不是把他看光光了,太羞羞了! 少年瞬间面红耳赤。 乐乐道:“小娃娃怎么了?小娃娃也能干活的,不会我们就学,总能学会的,娘亲就是这么教我们的。” 少年都不知道该怎么阻止了:“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 安安道:“大哥哥你别啰嗦了,咱们都是爷们,不用害羞的,现在我们伺候你,以后你陪我们玩,就当是报恩了,嗯呢,对我这个想法真好,我真聪明。” 说完,不等少年反应过来,安安就指挥乐乐和萌萌接着动手:“干起来!” “哦!”乐乐和萌萌大声应着:“必须在宋爷爷拿药回来之前把活干完。” 正要给少年脱裤子,萌萌就被一只手给提了起来,带出了病房。 “爹爹,你放开我,我不是小猫猫,不能提。” 梁元边把她提出去交到金毓的手中,边道:“跟你说过多少次,大哥哥是男孩子,男女有别,你不能去帮他擦身体,你怎么就是不听。” 萌萌指着自己的小衣服:“我现在是小男子汉,不是女子汉!没有别!” 前几次帮大哥哥擦拭的,只是乐乐和安安,她压根就没机会,就因为她是女孩子,就被区别对待了,于是乎,她今天学聪明了,偷了乐乐的衣服穿,女扮男装。 瞧着自家小闺女一本正经的模样,梁元哭笑不得,金毓也被逗笑了,金毓对梁元道:“好了,她交给我看着,你去里面看看吧,别让安安和乐乐伤着了那孩子。” 梁元点头,然后道:“方才进去,我看到他已经醒了,义父在药房。” 金毓嗯了声:“醒了就好。” 她抱着萌萌就走:“走,宝贝闺女,我们去雪团玩,雪团的毛发松了,需要重新扎辫子了!” 本还想再进病房的萌萌一听这话,立马就眼睛发亮,看向金毓:“是吗?雪团想我给它扎辫子了?” 金毓:“......是的。”它不乐意,但没办法,谁让长毛在空间里不能出来呢! 萌萌乐了,立马将大哥哥抛到九霄云外,主动拉住金毓的手:“那太好了,我也想雪团了,走走走,娘亲,我们这就去完成雪团的伟大愿望。” 金毓哭笑不得任她拉着,什么时候扎辫子成了雪团的伟大愿望了! 梁元重新进了病房,宋神医已经取药回来,正在一旁守着安安和乐乐给少年清洗,顺便给少年解释情况。 少年已知梁元是三小只的爹爹,是他救了自己,梁元一进来,他就大声道了谢:“恩人,谢谢您救了我,我无以为报,只能,只能......额,你想让我怎么报答,我就怎么报答。” 梁元淡然道:“我救你不是为了让你报答我,你叫什么名字?” 一听梁元不要他的报答,少年好感动,摇头道:“我不记得自己是谁了,我一醒来,就在那艘船上了,当时我被人关在房间里,那些人说我长得好看,要把我卖掉,给人当男宠,男宠是什么,我还没搞懂,就有一帮人冲上船来,砍砍杀杀的,他们很凶残,很恶毒......” 说到那些海盗的时候,少年像是想到了什么不适的画面,声音有些颤抖,神色颇为痛苦。 看着少年的这个反应,把梁元拉到一边小声说:“他不仅失忆了,还目睹了船上的所有人被海盗残杀,受到了很大的刺激。” 梁元道:“我看了他的手,虎口有老茧,是练兵器所致,他是个练剑子,身上的伤应当是和海盗拼命时被砍的,那些被剑杀死的海盗只怕和他脱不了干系。” 宋神医皱眉:“他还只是个少年,看着还挺单纯的,还失忆了。” 梁元淡然道:“人不可貌相。” 他走到少年的床边,见他的神色已经不是很痛苦了,就问道:“那些海盗是不是你杀的?” 少年点头:“是的,他们要杀我,还扯我衣服,我就还手了。” 梁元继续问:“你会武功,用的兵器是剑?” 少年:“嗯嗯,我会武功,而且很厉害,剑断了,被海盗丢进海里了。” 提到剑的时候,他眼底有怒气闪过,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生气,似乎那把剑对他来说很重要似的。 梁元又问:“你的武功是谁教你的?” 少年迷糊摇头:“不记得了!” 无论梁元怎么问,少年都是一脸迷糊,是真的什么都想不起来了,但说到杀海盗的时候,他语气很平静,似乎早已经习惯了杀人。 才十几岁,就习惯了杀人,可见少年是个不简单的。 梁元如是下了定义。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05节 少年很疲惫,换了药,吃了点米粥,喝口水,就睡了。 梁元回到金毓这儿后,把少年的情况告诉了金毓,金毓也觉得少年不简单。 少年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晌午,三小只吃了午饭,不想练字,就悄悄跑来这里守着他了。 一睁眼,少年就看到三小只正用水灵灵的眼睛看着自己。 见他醒了,三小只就欢喜的说:“大哥哥,你醒了,你再不醒,我们都要无聊得睡着了。” 少年笑着问:“你们为什么一直守着我。” 萌萌很诚实的说:“因为你长得好看呀!看着秀色可餐。” 少年不解:“秀色可餐是什么意思?” 萌萌摸着脑袋:“我也不知道,但爹爹经常说娘亲秀色可餐。” 乐乐问少年:“大哥哥,我爹爹说,你失忆了,不记得自己的名字了,我给你取一个名字好不好?” 少年没拒绝,点头道:“可以。” 安安看着乐乐道:“你读书没我好,取名字没我好听,我来取。” 乐乐不服气:“取名字是比脑子转得快,又不是需要多大学问,我可以的。” 萌萌走过来站在中间,双手张开推着他俩:“你们都让开,我来取,娘亲说的,女士优先,男士靠边。” “滚!你穿乐乐的衣服,不是女娃,和我们是平等的。” 争执半天,最终,三小只想出了十几个名字,把名字写在纸上,由少年点兵点将,点到哪个就叫哪个名字。 少年吃力的用手指点着名字,最后手指停在一个名字上。 梁石。 少年嘴角狠狠一抽,梁石,粮食? 萌萌得意狂笑:“哈哈哈哈,我赢了,这个名字是我取的。” 她咧嘴笑着对少年说:“娘亲说,民以食为天,粮食是民之根本,让我们要珍惜粮食,刚好我们姓梁,大哥哥长得这么好看,跟粮食一样值得珍惜,所以叫梁石刚刚好。” 安安不解:“为什么是石头的石?” 萌萌:“啥石头?这不是粮食的食吗?” 安安和乐乐还有梁石:“......”所以,你是写错字了? 第341章 有敌袭 少年成功的拥有了名字,虽然不是个很好听的名字,但他还是很开心,真心的感谢了萌萌一翻。 萌萌更为骄傲了,越发觉得自己取的名字顶呱呱,闲着无事的时候,就到船头趴在桅栏边指着水里的鱼点兵点将的给鱼取名字。 上瘾了! 安安和乐乐无语,都懒得去打击他了。 少年身体素质好,伤势恢复得很快,在三小只和宋神医的尽心照料下,不到三天就能下床自己慢慢试着走动了。 这时候,金毓和梁元就开始琢磨着该如何安排这个少年了! 少年没了记忆,身份不明,明国现在的情况特殊,不能随便带陌生人进去,谁也不知道,那个进去的人会不会对明国造成伤害。 龙千羽可是时刻都在盯着他们的。 但他们试探了好几次,事实还是证明了,梁石的确是失忆了,不记得自己是谁,他模样俊俏,时不时还会露出无辜的单纯表情,才十几岁的年纪,任谁看了都舍不得丢下。 况且这茫茫大海上,也丢不了。 不带着也不行。 但是也不能随便带着。 金毓和梁元商量了一番,三小只在门外听到了夫妻二人的谈话,得知爹爹和娘亲要把梁石抛下,立马就不干了,冲进房间里和父母理论。 “爹爹,娘亲,大哥哥无家可归,你们不能丢下他。” “他不记得自己是谁了,哪儿也去不了,丢下他,他很可怜的。” “他会死的,不能死,他长得那么好看。” 三小只你一言我一语的,都想让梁石留下来,这几日的时间里,他们已经和梁石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金毓两口子哭笑不得。 “你们别急,我们没想把梁石抛下,我们是在想如何安置他,他才十几岁,应该有自己的家人,他的父母现在肯定很担心他,我们不能把他带去我们家,我们家太远了,他的父母找不到的。”金毓摸了摸三小只的脑袋,耐心的道:“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宝,孩子不见了,父母会着急到崩溃的,就像我和你们的爹爹,若是你们不见了,我们会哭死的,所以,我们不能把梁石带走,要想办法让他找回记忆,去找自己的父母。” 三小只像是听懂了,又像是没听懂,只记住了最后的一句话,那就是让大哥哥好起来,让他自己离开,去找他的爹娘。 “可我们舍不得大哥哥,而且娘亲和爹爹也治不好大哥哥的失忆症。”安安眨巴着眼道:“娘亲,我们不是要急着回家陪小姨生小宝宝吗?若是大哥哥一直什么都想不起来,我们难不成要在海上一直陪着他,给他治脑袋吗?” 萌萌摇头:“不能,不能,这样我们就赶不及回家了!” 梁元道:“你们说的很有道理,不能因为他而耽搁我们回家的时间,所以爹爹和你们的娘亲已经说好了,一会儿爹爹就去找梁石谈谈,看他是如何想的,若真想留下来,那也是有条件的,我们家不养来历不明的闲人。” 三小只还想说些什么,梁元打断他们的话道:“你们还小,很多事情都不懂,爹爹和娘亲考虑这么多,都是为了大家好,你们不许再帮他说话了,不然爹爹和娘亲就要生气了。” 三小只立刻捂住了嘴巴,不再多说一个字。 梁元去找了梁石,进入病房的时候,梁石正在扶着桌子试着走动,看到梁元过来,他挺意外的,毕竟这几天,梁元除了会在查看他伤势的时候来看他,其他时间都是不会过来的。 “恩人,您来找我是有什么事情吗?”梁石有些紧张的问道,不知为什么,他总觉得梁元气场很强大,面对梁元的时候,他就忍不住心中紧张。 梁元扶着他走到床边去坐下:“你不用紧张,我是来找你谈话的,再过不久的,我想问你,你今后有什么打算?” 梁石摇头:“我也不知道,恩人,我可以跟着你们吗?我会武功,我可以给你当护卫。” 这话刚出口,他就想到了什么,讪笑道:“我忘了,你们连海盗都能打败,哪儿会需要我这么小的护卫啊!可是,我认识的好人只有你们,不跟你们,我不知道往哪里去。” 梁元道:“你想跟着我们也行,但是有条件。” ...... 三小只还是很担心自家爹爹会把梁石赶走,趁着金毓不注意的时候,就悄咪咪的跑出了房间,想来病房这边偷听,但还未靠近病房,病房的门就从里面打开了,吓得三小只立马分散,惊慌失措的找地方躲起来。 结果还未找到躲藏的地方,三人就一起摔了个大马趴。 “哎呦喂!” “痛死我了!萌萌,你的胖脑袋压着我的屁屁了!” “对不起~~” 梁元从病房里走出来,就看到三小只摔了一地,双手环胸好笑道:“长本事了,还敢偷听。” 三小只从地上爬起来,安安道:“不不不,我们没有偷听。” 萌萌:“一个字都没听到,就摔了一跤,亏大了!” 乐乐最直接:“爹爹和大哥哥谈得怎么样了?” 梁元蹲下身给他们三个理了理衣服:“谈好了,以后他就是你们的护卫了,会天天和你们在一起,陪你们......练功、读书、写字、画画、弹琴......” 三小只目瞪口呆。 随后齐齐伸出手:“爹爹,你快别说了,我们不需要这个护卫。” 梁石一瘸一拐的走出门来,贼兮兮的笑看着他们三个:“可小的就想当你们的护卫,小主子们,以后请多指教。” 梁石成了三小只的护卫,三小只反而不高兴了,不为啥,只因为自由又被限制了。 又过去两天,船只距离明国越来越近,再过不到一个时辰,就能进入明国海域。 金毓带着三小只在船头的位置看鱼群,忽然一条海豚进入了母子四人的视线中。 “娘亲,你快看,这是豚豚?”乐乐欣喜的道:“它知道我们回来,来迎接我们了。” 安安看了他一眼:“眼瞎,它不是豚豚,它是豚豚的三儿子,你看它的后背上,还有我们做的记号呢!” 因为分不清豚豚一家子,三小只在和它们玩的时候,就在海豚的背上用金毓制作的特殊颜料做了一二三四五等等这些数字记号,豚豚一家子就算潜入海底深处,那些记号也不会被海水洗掉。 萌萌看着海豚的背:“还真有一个三字呢!大哥眼睛真厉害。” 海豚三从水里冒出了个脑袋,冲着金毓母子四人发出了特别的海豚音,音调旋律仿若一首快节奏的曲子。 金毓听出了曲中的意思,脸色大变,立马带上三小只,去屋里找了梁元。 “相公,有敌袭!” 第342章 来了就别走了 明国海域的最外围之处,左大光带领巡卫队将六艘战船都拦截住。 此处乃明国境内,尔等战船速速离开。左大光大声道。 他们的对面,有着六艘战船,每一艘都很巨大,战船之上,都有近三百个士兵,士兵手持兵器,威武霸气,看着巡卫队的目光带着藐视意味。 从服饰和旗帜标志来看,六艘船来自两个国家,分为曼国和大疆国,两国各三艘船,人数差不多,似早就提前预谋好,一起过来的。 曼国的一艘船上,一个身穿黑色铠甲的将军走出来,看着巡卫队冷笑道:“明国成国了,这口气也变大了,以前腆着脸巴结我们,如今我们给明国颜面,登门拜访,尔等竟敢将我等拦截在此处,还让我等离开,哈哈哈,真是好大一个笑话!” 他声音落下,身后的士兵皆跟着哈哈大笑,对巡卫队冷嘲热讽。 大疆国船上的士兵和将军们也跟着大笑,看着巡卫队的目光充满了挑衅的意味。 “小小明国,还是不要太猖狂的好,尔等赶紧让路,将我等恭敬迎进去,我等便不计较你们方才的放肆。”大疆国船上,此次带头的一个将军大声道,他一脸趾高气扬,自以为自己是高高在上的神,俯视巡卫队的目光,像是在看蝼蚁。 左大光一脸凝重,想不通为何这次会一次性来了两个国家,且还是以这样的方式,乘坐着战船而来,言语嚣张,像是故意来找架打的。 这是为什么? 情报里,曼国和大疆国好战,可却没有这么和睦的。 左大光心觉有异,低声让队员们小心些。 他大声对大疆国将军道:“尔等若是来做客,我国定会欢迎,但是我国境内,决不允许他国战船和兵将进入,你们若想让我们相迎,那就必须守礼脱下兵服,放下武器。” 大疆国将军冷笑道:“笑话,让本将军脱下兵服,尔等也配吗?都说明国乃野蛮人之地,我们若是不带兵器,岂不是要被你们欺负了去。”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06节 曼国大将也嘲笑道:“你们是在痴人说梦,哪个国家会有你们这样的规矩,赶紧把路让开,别耽搁彼此的时间,我等这次来,可是带了大礼的,这大礼必须当面呈给你们的皇上。” 说道皇上二字的时候,他不屑的笑了笑,心中极为鄙视。 区区几万人小国的皇上,他根本不看在眼里,连他手上的一个小参将都比不了。 这位曼国将军说完,也不等巡卫队说话,就让船员继续航行前进。 巡卫队立刻航船上前阻挡。 那曼国的大船却不管不顾的撞上巡卫队的船只。 砰! 巡卫队的船后退了好远,差点翻倒在海中,船上的巡卫队们全摔了,有两个还摔到了船头边缘,挂在了桅栏上,摇晃着。 明明是曼国先挑事,却不想曼国的那位将军却是捂着心口反咬一口,气急败坏的破骂道:“好一个明国,不让本将军进去就罢了,还敢偷袭本将军,你们这是在挑衅我曼国国威,将士们,都给本将军拿起武器,好好教训这些蛮人,不把他们打怕了,这日后岂不是要欺负到我们家里去。” 那大疆国的将军也掺和道:“邓将军说的没错,这些蛮人就是欠教训,邓将军,我们大疆国助你们一臂之力。” 左大光瞬间变了脸色,这些无耻的王八蛋,故意来找事就罢了,还倒打一耙,说是他们先找的麻烦,他们是正当反抗,呸! 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的野蛮人! 曼国和大疆国这次来的目的,本就是为了把明国拿下,所以压根就没有好态度,这会儿说打,那就是真的打,弓箭手齐齐准备,百箭齐发。 左大光直接带上所有巡卫队,躲进了船舱里头,不跟这些不要脸的硬碰硬。 “龟孙子都躲起来了,弟兄们,放火箭,把他们都给老子烧出来。”大疆国大将大声命令道。 士兵立刻搭上火箭,但还未射出去,他们的船只就猛地晃动了下,士兵摔倒,火箭落在船板上。 “怎么回事?”大疆国大将怒吼。 “将军,您快看那边!”有个士兵颤抖着声音说。 众人抬眼望去,只见汹涌的海水之中,出现了密密麻麻的大鱼以及一艘艘的战船。 ...... 金毓一行人加快速度,跟着海豚三朝着明国海域而来,近了之后,只听见轰的一声炸响,这声响刚落下,紧接着又响起了好几声爆炸声。 随后,是人的惨叫声。 “已经打起来了!” 金毓抬眼看着前方,总算看到了几艘大船的身影,以及明国个头最大的守卫,长须鲸! 梁元命令道:“加快速度!” 宋神医皱眉:“那些敌人是来自何方?为何要攻打明国?” 金毓摇头:“不知道。” 海豚三的曲子只传递了敌袭,却无法告诉她敌人是谁。 见宋神医一脸担忧,梁元安慰道:“义父不用担心,我国的将士们训练有素,不会轻易战败的。” 前面战况很激烈,金毓等人的心情很紧张,船只越发靠近,他们看到了敌船上的旗帜。 “是曼国和大疆国!”金毓一行人有些吃惊。 曼国和大疆国死伤无数,打得很吃力,不对,正确的说,他们根本就没有还手的机会,明国的人太猛了,手上还有诡异的黑球,黑球丢到船上就会爆炸,杀伤力打得吓死人。 “快撤,撤!”大疆国将军当机立断的下命令。 曼国也是如此。 两国一起调转船头,带着剩余的人逃亡。 后面,巡卫队紧守岗位,海兵们航船紧追不舍。 “他们要逃走?”金毓冷笑着:“莫名其妙来攻打我们,打输了就想要逃,门都没有!” 梁元抬手:“来人,准备堵截敌人,战斗!” 宋神医瞪大眼睛,吃惊的道:“我们这边才几十人,对方那么多人,你们居然想把他们拦下。” 金毓笑着道:“海盗我们都能打,还怕这些没出息的无耻人渣吗!” “明国的这些野蛮人太可怕了!是我们疏忽大意了,我们应该多带点人来。”曼国和大疆国的将士们一边逃一边破骂,一抬头,忽然看到一艘商船朝他们而来。 还未反应过来,就从对面船上丢来了几颗黑球。 曼人和大疆人:“......” 第343章 走大运了 宋神医是第一次看到明国海军战斗,他做梦都想不到,明国的海军会这么强,明明身处和平之地,战斗力却比曼国和大疆国时常作战的将士们还强,他们战术简单实用,他们胆大心细,有勇有谋,且还很狡猾,武器杀伤力惊人。 宋神医不由得看了正在指挥作战的梁元和金毓一眼,心想,难怪皇上要一直寻找福星呀! 但福星不属于任何人。 宋神医捋着胡子,回到船房之中,看着桌上的棋局,忍不住笑了起来。 “越强大越好啊!” 梁石被震惊到了,没有想到新认的主子主母会这么强大。 看到敌军一支箭射过来,他猛的将门关上 ,捂着心口背靠在门上:“这里到底是个什么地方啊?才来就遇上了打仗,太吓人了!” 他重伤未好,梁元让他别出去添乱,就在屋里躺着。 梁石有些不舍的透过门缝隙看了眼外面:“躺着就躺着呗,我才不想打架呢!” 他走到床上躺下,闭上眼还没有两秒,他又猛的睁开眼,吃力的杵着拐杖起身,回到门边,小心翼翼的把门打开一点点,津津有味的看着外面。 哇塞! 这仗打得好精彩! 遭到前后夹击的大疆军和曼军不到一个时辰就举手投降了。 两个大将带着剩下的两百个士兵跪在船上求饶,哭得眼泪婆娑的,被黑火球炸懵了,什么骨气都没了。 “求求你们,别炸了,我们投降,我们错了,我们不打了,是我们不对,我们该死,我们畜生不如,我们是坨屎......”曼国大将还自己骂自己,比巡卫队们骂得还狠。 众人:“......” 巡卫队和海兵纷纷上船,将战俘绳子一绑,全丢到了他们的船上。 直到战败被抓,曼人和大疆人都还没有搞清楚他们到底是怎么被打败的,明国人用的武器太匪夷所思了,还有他们的战斗部署,哪里像是一个才成立的国家,简直比赤云国的正规军队还厉害,还有海里的那些鱼,好多好多的鱼,太可怕了! 明国肯定是妖国,会妖法,不然怎么会那么多奇奇怪怪的本事,连海鱼都听他们的号令。 呜呜呜~~~ 他们会不会被妖人吃掉啊! 救命啊! 曼疆两国的士兵们第一次感到了恐惧。 梁元淡淡的对左大光等人道:“把这些战俘送到焰火岛,严加审问。” 焰火岛在明国海域的北方,是一座独立的小岛,是四年前发现的,这个岛不大,中心有个活火山,是个很危险的岛屿,但危险与机遇并存,岛上也有许多丰富的资源,因此梁元让人在岛上建立了基地,凡是犯事罪不至死之人,都会被发放到此处服劳役。 左大光一行人领命而去。 可怜的曼疆两国的人还不知道梁元和金毓的身份,就被带走了。 梁元等人继续前行,来到巡卫队休息的岛上,梁元和宋神医安抚和治疗那些受伤的海兵和巡卫队,金毓则带着三小只和金父去看海鱼们。 长须鲸身形大,受伤最为严重,中了三十箭,尽管很痛,它也没有任何退缩。 待金毓过来了,它委屈的叫了几声。 “辛苦你了,谢谢你保护我的子民,我的朋友!”金毓爬到长须鲸的身上,温柔的抚摸它,给它喝灵泉水。 长须鲸满足了,享受的闭起眼睛。 金毓笑了笑,带着余下的海兵帮长须鲸拔箭,用泉水清洗伤口。 虎鲸、鲨鱼、海豚们纷纷围了过来,朝着金毓叫唤,海面上瞬间响起了各种大型鱼类发出的声音。 宋神医和梁石再次被震撼到了。 夜幕降临,繁星点缀,金毓一行人坐着船来到了渡口,海上的事儿瞒得紧,并未传到岸上引起恐慌,百姓们的生活依旧和往常一样,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但在海上捕鱼的人不少,战斗的动静那么大,好多人都听到了动静,只是被海兵阻扰,他们没能来帮忙,这会儿看到金毓一行人从船上下来,不少渔民在月光的照耀下迎了上来,带头的是袁小鱼的父亲。 “皇上,皇后,你们回来了!”袁父激动的说完,又问:“你们没受什么伤吧?” 梁元摇头:“没有,切莫担心,敌人都已经被抓住了。” 袁父等人松了口气:“那就好,那就好。” “不见海兵们回来,我们这心里一直担心得很,现在总算可以放心了,这外面的人,心眼坏的可真多,动不动就来找我们的麻烦,真是不要脸,幸好的我们的军队很强大,皇上和皇后领导有方,不然我们就得受欺负了。” 其他人也附和着夸赞金毓两口子。 金毓一家已经习惯了这些海夸,这会儿很是淡定,等袁父等人说得差不多了,梁元就让他们回去休息:“以后不用如此担心,该休息的就休息,需要大伙儿齐心帮助的时候,我会告诉的大家的。” 袁父等人对大声道。 “好,到时候皇上尽管吩咐,我等一定听从命令。” 说完这些,他们才笑着散去了。 看着走远的袁父等人,宋神医心中再次感慨万千,他是真的没有见过这样奇特的国家。 梁石站在三小只身后,一脸好奇的看着渡口四周,怎么都看不完,这个地方好奇怪,有好多稀奇的东西。 他问安安:“这里就是你们的家吗?方才那些人唤主子和主母为皇后、皇上,这是什么意思?” 安安摸着下巴想了想才说:“意思就是,我爹爹和娘亲是明国的最高领导者,所有人都得听我爹爹和娘亲的话。” 梁石露出崇拜的目光:“好厉害啊!感觉我走大运了!” 他的主子们不仅能驯服海里的那些大鱼们,还是这个国家的最强大的人,他好幸福啊!太威风了! 乐乐骄傲的抬起下巴:“那是,我爹爹和娘亲可牛了!”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07节 他说着,就不受控制的打了个哈欠,一旁的萌萌和安安也打起了哈欠,都困得不行 。 萌萌走过去,拉了拉金毓的衣袖:“娘亲,我想睡觉了。” 金毓弯身将她抱起:“娘亲这就带你去休息。” 她对梁元几人道:“先在海边休息一晚,明天再回家吧。” 梁元点头:“好。” 一行人找了马车,坐着马车去海边木屋。 梁石对明国充满无限好奇,一路上都在东张西望,时不时还会兴奋叫出声,露出夸张的表情,可惜三小只睡着了,没法陪他一起哇哇哇,只有宋神医在一旁陪他饶有兴趣的看着外面的夜色。 马车很快来到了木屋,这里有两个侍女守着,屋子里四周都被打扫得干干净净, 金毓梁元抱着三小只去屋里休息,金父为宋神医和梁石安排房间,都弄好之后,也去休息了。 孩子们睡下之后,金毓去洗漱,刚洗完澡,就有一只鹰飞了过来,梁元从鹰腿上取下信纸看了眼,对金毓道:“问出来了,那两帮人是听说了明国很富有的谣言,才来这里的,想要打劫明国一番,让明国成为他们的奴隶国,年年上贡。” 金毓皱眉:“明国富有?除了龙城国、炤国、赤云国,其他国家不都是一直以为我们明国很穷很落后吗?什么时候变成富有了?” 梁元道:“曼国的那个将军说,富有的谣言在曼国大扩散的时间,是在两个月前,具体是从哪里传出的,他们并不知道,也没有去查,只是想着不管明国是否真的富有 ,他们都要走一遭。” 金毓深思了半晌道:“这件事不简单,先是龙城帝中毒,后是曼人联合大疆国来侵犯我们,这后面只怕是有人在耍阴谋,而那个人......” 梁元接口道:“龙千羽。” 金毓点头:“他是个很有野心的危险分子,而且从他对待龙千辰的态度来看,他应该早就和前世不一样了,性子改变了很多,你也说过,他是个很有头脑的人,但很多的时候,他的聪明才智都不会用在该用的地方,相公,你的这个旧仇人真的很难缠啊!” 如果曼人和大疆人真的是龙千羽引来的,她就更加想弄死他了。 第344章 人与鱼的相处方式 梁元也猜到了龙千羽,不过也只是猜测而已,真相还得去查,不能靠猜测定论。 梁元道:“明天我去焰火岛一趟,你们先回家报平安。” 金毓知道他是要去亲自审问那些人,就点点头道:“好,注意安全。” 鹰飞走了,梁元关上门,和金毓陪着三小只一起入睡。 梁石来到陌生之地,躺在软乎乎的床上,好半天都睡不着,翻来覆去的,一不注意就掉到了床下,摔了个大马趴。 梁石懵了懵,爬起来坐在地上沉默了好半会儿,忽然一声水声从外面传来,他双眼一亮,猛地扭头看向房门,然后从地上起身,快步走过去开门而出,寻声来到了水池边。 夜色深深,他一不小心一脚踩空,落入了池水中 。 哗啦的水声引起了屋里人的注意,梁元和金毓几乎同一时间睁开眼,梁元伸耳一听,隐约听到了梁石的呼救声,就对金毓道:“是梁石那个小子,也不知道在搞什么名堂,你睡着,我去看看。” 他起身披了件外套出门,来到池水边就看到梁石在池水里快速游着,身后有一条大白鲨在追他,梁石边游边喊救命,沿着池水边游,也不知道直接跳上岸逃命。 梁元就很无语,他淡淡道:“莎莎。” 听到他的声音,池水里的莎莎猛地一停,一个转身朝他看来。 梁元道:“别追了,这小子是自己人。” 莎莎猛地丢弃梁石,朝梁元那边游过去,探出个大脑袋。 咦? 怎么就你一个人,我家甜人呢? 没有看到金毓和三小只,莎莎不高兴了。 白天的时候,它和豚豚去海底深处玩儿去了,不在明国海域之类,没有参与白天的战斗,没有见到金毓一家。 似是看出它在想什么,梁元就很无奈的道:“我娘子和孩子们都睡了,明天再来见你。” 他刻意加重了我娘子这三个字眼,个个都惦记他的媳妇儿,好气人! 一听金毓不在,睡着了,莎莎转身就游走,对梁元没有一丝留恋。 见梁石还傻不拉几的在水里逃跑游泳,莎莎一个不爽,游过去撞了他一下,力气有点大,梁石飞了出去,砸在墙上,滑落,跌回水中,陷入昏迷,漂浮在水中。 见这傻叉飞出去又回来,赖在水里不出去,莎莎一怒,张开满是尖牙的大嘴。 梁元眼疾手快,将梁石从水里捞了出来。 见此,莎莎很不爽的闭上嘴巴,游走了。 梁元把梁石丢回了床上,本想就这样不管了,但想到这小子伤口才结疤没多久,身体还很虚弱,就还是转身回来,看在三小只的面子上,扒了梁石身上的湿衣服,用被子将他整个裹住,然后就不管了。 翌日醒来,梁石发现自己光溜溜的裹在暖呼呼的棉被子里,发出凄厉的尖叫。 “啊!!!!!我的衣服呢!!谁脱了我的衣服!!!” 正在吃早饭的金毓被这声音惊着了,看向一旁也在吃早餐的梁元:“你给他脱衣服,怎么不给他换新的。” 梁元淡定的道:“被子比衣服暖和,大晚上的扰人清梦,不把他丢水里泡一晚上就很不错了。” 说着一口气将粥喝完,起身道:“放心吧,那小子身体很好,不会生病的,我先走了!” 说完,就走到金毓身边,弯身亲了下她的唇,声音低沉富有磁性的道:“记得想我。” 被梁石的尖叫声吵醒,闻着早饭香气刚来到饭屋门口的三小只正巧看到了这一幕:“......” 噫~~~ 好肉麻哦! 然后,三小只一起跑过去,当着梁元的面,依次给金毓来了个早安吻。 “娘亲,早上好,我们爱你,就跟你爱我们一样!” 梁元:“......” 梁元出门没多久,金父和宋神医也醒了,侍女给梁石送去衣服,梁石穿上衣服就来和金父、宋神医一起用早餐。 金毓对梁石道:“以后不经过我们的同意,不许去那池水边玩,那池水连接着大海,养着各种凶狠的鱼类,掉下去会被分食掉的,你昨晚运气好,遇见的是莎莎,它嫌人肉酸,所以没吃你,只逗你玩,但下次不一定会再有这种好运气。” 虽然她养的凶鱼都很有教养,不会吃人,但梁石刚来,又是个意气风发的轻狂少年,避免他做出什么事情来,还是吓唬一下为好。 梁石想到昨晚的经历,哆嗦了下,点头道:“小的知道了,小的以后不会再去了,不过莎莎是谁?” 金毓:“昨晚追你的那条大白鲨。” 三小只抬头看着梁石。 安安疑惑的问:“大哥哥去池水边了吗?我们怎么不知道。” 梁石胡说八道:“我是梦游去的,一不小心掉下去了,然后被你们的爹爹救上来。” 乐乐咽下嘴里的米粥:“梦游是神马意思?” 梁石埋头吃饭:“我也不知道。” 萌萌放下碗说:“我想豚豚了,我要去和它玩。” 她问梁石:“大哥哥,你要不要和我去看豚豚,它是个很帅气的骑士哦!” 梁石应下了,他原以为萌萌说的骑士是骑马的战士,却不想居然是一条超大的海豚,比上次给主母报信还大只。 萌萌道:“大哥哥,给你介绍一下,它是豚豚,是海豚一海豚二海豚三海豚四、五、六、七的爹爹哦,豚豚不仅有很多儿子,还有很多女儿和很多的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侄女侄子侄孙子......” 梁石:“......”好牛逼的海豚一家。 他刚想学着萌萌那样去亲近豚豚一下,水里就冒出了一个大脑袋。 是昨天的那条大白鲨,身形比豚豚大很多很多。 “啊!!!!鲨鱼!!!”梁石惊得抱起萌萌就跑。 安安和乐乐却从另一边跑了过来,穿着特制的泳衣,在烈日照耀下,扑通跳进水里,坐在白鲨的身上,在水里畅游。 梁石目瞪口呆:“......” 尽管已经见识过了人鱼大战,也见识过了金毓一家给大鱼们疗伤,但现在亲眼看到安安和乐乐坐在鲨鱼背上游玩,梁石还是很震惊,完全不相信自己看到的。 人与鱼居然还能如此相处? 第345章 秋后算账 看到梁石傻愣愣的,萌萌从他的手中挣脱下来,拉住他的手:“大哥哥,你别怕,我会保护你的,走,我们一起去和莎莎玩。” 梁石摇头如拨浪鼓:“不不不,我不去,不去!” 他挣脱掉萌萌的手,转身就跑到一旁去躲起来了。 昨夜被鲨鱼追的阴影到现在都还没散去呢! 见梁石害怕,萌萌也不勉强了,自个去屋里换了身衣服,也跳进水里和莎莎豚豚嬉闹。 金毓带着金父、宋神医赶了过来,见三小只在水里玩,也没有阻止,现在天气好,孩子玩玩也是可以的,锻炼一下,身体会更好,娇生惯养的,反而更容易生病。 梁石嘴上说着很怕,但心里还是对莎莎这些大鱼很好奇的,躲藏的同时,没忘悄悄朝这边瞅几眼。 看到三小只玩的很开心,他很心动,但还是忍住了,没有冲上去。 玩了一早上,在木屋用了晌午饭,金毓才带着大家一起回家。 路上,梁石继续东张西望。 看到街上那些卖吃的小摊,他很想买一些尝尝,但没银子。 他这才忽然意识到,自己是个穷光蛋,银子很重要,他要努力赚银子。 他问金毓:“主母,我给小主子们当护卫,有没有酬劳?” 一开始,他是为了报恩才当护卫的,但现在,他觉得自己可以给自己争取一下福利,毕竟他是人,是要生活的,这里不是海上 ,处处都需要银子。 稀奇古怪的东西太多了,美食随处可见,他真的招架不住啊! 金毓不是会压制员工的人,况且还是梁石这样单纯帅气的小员工,就笑着道:“有的,月银五两,以后表现好,会给你涨到十两。” 梁庄里的普通侍卫,都是月五两的工钱。 五两虽然不多,不能别国的比,但在明国,是属于很高的工钱。 梁石不懂这些,但一听说有银子拿,就很满足的笑了。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08节 “谢谢主母,小的一定会好好干的。” 他看向三小只,笑眯眯的说:“小主子们,以后咱们一起努力学习。” 三小只很抗拒,想拒绝,但看到金毓的眼神,立马就怂了。 回来的事儿,金毓并没有让人提前传消息给金母等人,可进入彩云镇之后,没多久他们就在路上和金母、左春草、牛牛遇上了。 金毓掀开车帘朝他们挥手:“娘,弟妹,牛牛!” 迷迷糊糊快睡着的三小只瞬间清醒,从马车里爬了出来。 金母几人回头,正巧就看到三小只爬出来,惊喜万分。 “哎呦!我的乖乖外孙们回来了!” 金母快步朝着马车跑去,左春草也抱住了牛牛,朝金毓几人跑来。 马车停下,三小只跳下来,扑上去抱住了金母。 “姥姥,萌萌好想你。”萌萌说。 安安道:“安安最想,姥姥又变美了!” 乐乐不甘示弱:“姥姥,我也想你,很想很想,做梦都在想。” 金母笑得见牙不见眼:“哈哈哈,我的乖乖们,真是太可爱了,姥姥信你们,你们都想姥姥了,姥姥也很想你们,想死你们了!” 三小只一本正经的说:“姥姥,不可以说死哦,娘亲说,死这个字不吉利。” 金毓从马车里出来,紧接着是宋神医、梁石。 左春草抱着牛牛过来了,瞧见宋神医和梁石有些惊讶。 “宋神医?您老来了!”她欢喜的道。 被她抱在怀里的牛牛懵懂的看了眼宋神医,然后害羞的笑了笑,把脸埋在自家娘亲的怀里。 “宋神医,您来了,欢迎,欢迎!”金母看到宋神医,热情的寒暄,随后看向金毓,拉了拉她的袖子:“回来也提前打个招呼,害得娘什么也没准备。” “没准备不也碰巧了吗?”金父最后一个从马车里出来,笑嘻嘻的看着金母说:“还没回到家里,就在路上和你遇上了。” “老头子,你也回来了!”金母看到他更开心了,若不是现在是在外面,有这么多人在,她都要上去抱人了。 金父笑着道:“想你和孩子们了,就回来了,对了,娇娇要生了没?” 金母道:“快了,你们回来得正是时候,咦?等等,阿元呢?他怎么没有和你们一起回来?” 金毓道:“他有点事,明天再回。” 金母哦了声,也没有追问到底,目光一转,看到了梁石,惊奇的道:“这小伙子,长得真俊,他身上怎么穿护卫的衣服?” 梁石身上穿的是蓝色劲装,乃是梁庄的专属护卫衣服。 金毓对金母道:“他叫梁石,是我们给三个孩子找的护卫兼书童。” 梁石上前对金母行了礼:“梁石见过老夫人。” 金母笑眯眯的说:“是个好孩子,来了我们家,就好好干,不会亏待你的。等等,三个孩子,怎么才一个护卫。” 她看着金毓说:“怎么也得找三个才行呀!一人一个,才好。” 她的三个外孙都不是一般人,配点护卫是应该的,这以后,他们三个的责任可是很大的。 金毓道:“没有遇上合适的,等遇上了,就给他们安排上。” 金父道:“萌萌他们三个调皮捣蛋的,一般人哪能招架得住,找贴身护卫必须是慎重。” 三小只抬头看了金父一眼:“姥爷,你当着我们的面说我们的坏话,不好哦。” 金父实话实说:“你们本就调皮,想想你们这次是怎么出门的,呵,若不是你们娘亲告诉我,我都没法相信。” 经金父这么一提醒,金母几人才想起三小只离家出走的事情。 金母瞬间沉下脸,三小只暗道不妙,齐齐缩了缩脖子,然后再次扑过去抱住金母的大腿。 “姥姥,我们知错了,您不要生气。” 金母冷笑:“知错不改,也是白认错,呵,真是气死我了,行了,这里是大街上,我不跟你们计较,走,都给我回家去,咱们好好算账。” 三小只被丢上马车,金母随后上去,亲自守着他们三个,其余的人也随后上车。 马车很快到了梁庄门口,金母一口气抱住三小只,下了马车,径自走在前面,把三小只带去了一间屋里。 金父在身后无奈的笑了笑:“老婆子要发飙了,不得了哦 !” “宋神医,让您看笑话了,请进。” 第346章 孕吐会传染 三小只的出走,是真的吓着了金母,金母这次没有丝毫客气,认真严肃的教育了三小只,然后,当着三小只的面使劲的哭。 三小只从未见过姥姥哭,愣是吓了一跳,深深的记住了这次的教训。 姥姥哭起来的样子,很丑,很豪迈,让他们心里很难受,姥姥就该天天开心,不能哭的。 可他们却把姥姥惹哭了,哭的好不伤心,她还很自责,自责没有照顾好他们三个。 三小只心性比一般同龄孩子成熟,虽然对很多事情都是好奇又懵懂,但经过了这么多人给的教训,他们是真的知道错了。 “姥姥,您不要哭了,我们知错了,我们保证,以后不会再犯了,不会再让您担心了。”三小只很懂事的说。 金母也没打算哭多久,见孩子们认错了,就哭一会儿就不哭了。 三小只得到了解放,但没多久,金虎就来了。 大姐回了家,金虎很高兴,兴奋的和金毓、宋神医 、金父打了招呼,一转头看到三小只,立刻就沉下了脸。 “你们三个,给我过来。” 三小只浑身抖了抖。 金毓也不拦着,任由弟弟教训儿女们。 没过多久,梁月、梁宏闻风赶了过来,看到宋神医也很意外,梁月恭恭敬敬的喊了宋神医义父,随即和梁宏一扭头,看向刚被金虎放出来的三小只,面色严肃无比。 三小只:“......”不是吧,还没完吗? 金娇和裴世龙是晚上的时候,同金兰、丁达、陆小悠、丁洛一起过来的,不出意外的,三小只又被金娇一行人轮番教育了一顿,丁洛还扑上去抱着安安嚎啕大哭。 “你们太不够义气了,出去玩也不带上我,害我一个人天天去上学,你们......” 金毓微笑着说:“洛洛这么喜欢弟弟妹妹,正好他们三个也长大了,从明天开始,他们三个就和你一起去上学。” 三小只:“......”感觉回家就像是进了地狱。 梁石对他们表示很同情。 金娇怀孕已有九个月,这几日就要分娩,但她却一点都不觉得累,挺着大肚子依旧精神十足,爬上爬下的,什么都敢做,只是裴世龙不让。 “大姐,你们是为了才这么急着赶回来的吗?我好感动啊!”金娇笑着道:“你们出远门没多久,欢欢和她相公也告辞离开回家了,她在这里的时候,每天都会来找我聊天,她一走,我就不习惯了。 ” 景欢虽然已经被景家认回,成了景家名正言顺的小姐,但她只见过龙城帝两次,和龙城帝的感情不深,她甚至还觉得这位皇帝舅舅身居高位,太过威严,心中有些畏惧,所以,那日景恒来请梁元的时候,景欢明知龙城帝中毒,却也没有去看望,一是她要治病,二是她不想去。 景恒知道她心中在别扭什么,所以当时也没强求,就让景欢夫妻二人留在了明国。 治好了病,知道金毓两口子得很久才会回家,景欢和晏飞航就不在明国逗留,回了炤国,那里还有很多事情在等着他们去做。 金毓皱眉,景欢这样洒脱率直善良的性子,是真的不会担心龙城帝吗? 夜色迷人,众人全留在梁庄聚餐,好一番热闹。 同一时间,炤国景家,一封信送到了景欢的手中,看到信中的内容,她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温柔一笑:“舅舅活过来了,真好!” 晏飞航走过来,从后面轻轻拥抱住她:“既然担心,当初为什么不和你哥他们一起去呢?” 景欢道:“因为我知道,有毓姐姐和她相公在,舅舅肯定不会死的。而且就算治不好,我又不是大夫,去了他也不会不药而愈,还不如留下来安心养病,对我来说,你和孩子才是我的一切。” 晏飞航知道,她是对以前的事还心怀芥蒂,虽然她的家人不是故意把她抛弃的,但她受了二十年的罪是真的,她心中多少还是有些怨恨,怨恨他们没有保护好她。 “呕!”景欢忽然一阵反胃。 晏飞航瞬间紧张:“怎么又想吐了,你今晚都没吃什么东西?” 景欢虚弱的笑着道:“小月说了,我身体虽然养好了,但和正常人相比,还是有些不同的,怀孕初期反应会很大,这是正常现象,你别担心,我吐一吐就好。” 晏飞航急得脸上都是汗:“什么叫做吐一吐就好,你黄疸水都吐出来了好不好,还什么都吃不下,只能吃一些水果,再这样下去,你哪能受得了!” 景欢道:“熬过这两个月就好了,后来我再慢慢补回来。” 她笑了笑,继续道:“而且小月也说了,吃水果对孕妇好,尤其是他们明国的苹果和石榴。” 明国的水果早熟,回来的时候他们带上了很多,吃完之后,又让人去明国购买。 晏飞航抹了把汗:“怀孕真辛苦。” 然而,他做梦都没有想到,更辛苦的在后面。 翌日吃早饭的时候,景欢又吐了,晏飞航也跟着吐了,吐得比景欢还厉害。 景欢:“......你为什么会吐?” 晏飞航也很纳闷:“我也不知道,看到你吐,我心里就很难受,难受着难受着,就不受控制的犯恶心了!呕!!” 连续吐了两天,景欢的孕吐好点了,晏飞航却越来越崩溃,他吐得比之前更厉害了,好似他才是怀孕的那个人似的。 景欢:“难不成是我把孕吐传染给你了?” 晏飞航打着哈欠,感觉灵魂要升天:“啊啊啊啊~~恶心呕吐就算了,为什么我还会嗜睡啊!!” 金毓一家人回到家的第五天,金娇就分娩了,平日里很坚强的金娇,在今天痛得鬼哭狼嚎,叫声吓得裴世龙浑身发抖。 等后面孩子生出来之后,金娇没晕,裴世龙却没忍住晕死了过去,身上的衣服都被汗水打湿了。 裴父抱着孙女嫌弃的瞥了儿子一眼:“生孩子的是儿媳妇,又不是这个臭小子,居然晕了,呵!没出息的玩意儿!” 金父帮女婿说话:“他这是担心娇娇。” 裴父立马笑着说:“亲家公说的对,我这个儿子还是有可取之处的。” 金娇生了个七斤六两的大胖闺女,取名裴依依。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09节 第347章 龙千辰被打入大牢 金娇生下女儿的第八天,赤云国这边,龙千辰和龙千羽的生母太后去世,是被气死的,去世的前一天,她和龙千羽大吵了一架,只因龙千羽又再拿龙千辰的婚事说事。 当时太后气得双眼发红:“皇上,你这几年到底是怎么了?怎么就跟变了一个人一样。千辰是你的弟弟,一母同胞的亲弟弟,你答应过哀家的,会一直疼爱他,包容他的,为何现在却容不下他了!他不想上战场,你逼着他上战场,去看那些血腥杀戮,硬生生把他逼成冷血杀神,令他身上伤口无数。他不想娶妻,你偏逼着他娶妻,还不允许他娶自己喜欢的女子。现在好了,你给他指了那么多次的婚,未婚妻全死了,我好好一个儿子,被迫背上了克妻之名。这也就罢了,他名声没了,你还想继续给他指婚。拉拢朝臣的方式有很多种,你为何非要选择这一种,你可知道,以千辰现在的名声,你指婚不仅会害了他,还会害了其他人!” 龙千羽当时神色很淡定,丝毫不觉得自己做得不对,他语气很强硬的说:“朕是为千辰好,他是朕的弟弟,只要他听朕的安排,朕不会害他。” 太后沉痛的闭上眼:“别再给千辰指婚了,算哀家求你了,你弟弟这些年一直很不开心。” 龙千羽低垂着头,眼底一片阴郁:“母后,你什么都会为千辰考虑,却从不会为朕考虑,只因朕是兄长,就必须处处让着千辰,从小到大,朕都听您的,努力做个疼爱弟弟的好哥哥,如今哥哥需要弟弟了,弟弟怎能不帮忙,那岂不是白疼了。” 太后难以置信的看向他:“你在怨哀家?什么叫做白疼了,你以前可不是这么说的,是你说疼弟弟是应该的,会一直保护他的,这不是哀家逼你的,是你自己的说的,哀家也没有强求你做个任何事情,现在你居然埋怨哀家,你,你,你,你不是哀家的儿子,哀家的儿子是绝对不会说这些话的,你是谁?你到底是谁?把哀家的儿子还来!” “咳咳咳!!!”太后激动的咳嗽起来。 龙千羽起身给她倒了一杯水,太后将水打翻。 “滚!哀家不喝,哀家不想看见你,滚!” 龙千羽知道自己现在说什么都没有用,转身就走了。 到了第二天早上,太后就没了。 龙千辰哭得撕心裂肺,龙千羽满脸自责:“是朕不好,是朕不好,朕不该和她吵的......” 他丝毫没有发现,跪在地上哭得泣不成声的龙千辰,心底全是恨意。 太后去世,举国大丧,京城里外沉浸在哀痛之中。 丧礼结束的第二天,龙千羽收到了一封密信。 逍遥王要造反? 看着信中内容,龙千羽眼底闪过怀疑,他不相信自己的弟弟会造反,但想到了龙千辰这两年的表现,龙千羽眼眸眯了,还是找来了一人。 “查逍遥王!” 此人乃暗龙卫之一,听到这声命令,他没有犹豫的领命而去。 太后的去世,给了龙千辰很大的打击,他整日沉迷于美酒之中,烂醉如废物。 散发着浓厚酒香的房间里,龙千辰如一滩烂泥一般坐在地上,手中抱着一个酒罐子,身旁倒了一地的酒瓶,他双眼迷离,透着悲伤,脸色通红。 “母后,我好恨,我真的好恨他。” “我好想杀了他!” “但我不能,我们都姓龙,呜呜~~,母后,你说我该怎么办啊!!” “我好想你,红英,我想你,可我没法去找你,好难受,真的好难受!” 他哭得像个小孩,却无人安慰他,他只能继续大口喝酒,可不管怎么喝,他心里都很难受。 一道人影从窗外闪过,龙千辰丝毫不知,继续往嘴里灌酒,那人身形顿了下,从窗口往房间里看了眼,耳尖一动,正好听见了龙千辰在破骂。 “昏君!你不配当皇帝,我恨你,我后悔了,我好想杀了你,杀!杀!杀!” 他嘴里一直念着杀字,越来越小声,最后变成了打呼噜的声音。 那人影一惊,深深的看了龙千辰一眼,闪身离开。 很快,此人来到了书房。 也不知用了什么巧劲,他将门锁打开,走了进去,在里面找了许久,找到一处机关,一扭,书柜自两边分开,露出了一个暗格。 看到暗格里藏着的东西,此人震惊的瞪大双眼。 夜深人静。 龙千羽还在批改奏折,没有去宠幸任何妃嫔,门外忽然传来敲门声,一个太监尖细的声音响起:“皇上,有消息来了。” “进来!”龙千羽眼也不抬。 门被推开,一人走进来,正是一个穿着黑色劲衣面带银白面具的暗龙卫。 龙千羽挥手,在身旁伺候的太监立刻全部退出去,暗龙卫在龙千羽面前跪下,龙千羽沉声问:“可有发现?” 暗龙卫想也不想就直言道:“卑职潜入逍遥王府的时候,无意中看到逍遥王喝得烂醉如泥,还听见他酒后吐真言,他说昏君!你不配当皇帝,我恨你,我后悔了,我好想杀了你,杀!杀!杀!” 他语气很平静,没有丝毫起伏,将龙千辰的话一字不落的说了出来。 龙千羽拿着毛笔的手紧了紧:“他果然变了,居然恨朕,还想杀了朕!” 暗龙卫继续道:“卑职不仅听到了这些,还在逍遥王的书房中发现了暗格,找到了这个。” 他说着解下身上背着的包袱,打开拿出了一件龙袍。 龙千羽更为愤怒了:“龙千辰!!!” 暗龙卫没多久就从御书房出来了,又悄悄潜入逍遥王府,把龙袍放回了原位。 而后,他身形一闪,离开逍遥王府,去了一个巷子,转了五六个弯,来到一处小宅院,闪身而入。 三天后,京城发生了一件惊天大事,逍遥王意图造反,私藏龙袍,私建军队,被打入了大牢。 消息不胫而走,传到了某处阁楼之中,楼中之人闻言,纷纷进行会议,将龙千辰之事写成一封信,派专人送了出去。 一处窄小的院子里,一男子得知逍遥王被打入大牢,露出了讥讽的微笑:“什么手足情深,兄弟团结,都是假的,一旦坐上了那个位置,兄弟就成了踏脚石,用完就丢,可怜的逍遥王啊!你做梦都没有想到吧!你最亲爱的哥哥,会因为一封信怀疑你,他呀早就没把你当弟弟了!可悲可叹啊!” 他自言自语的说着,书信一封,绑在信鸽上,让鸽子飞上天。 、 第348章 没有苗疆族的消息 裴依依的满月酒结束后,三小只就被送去书院读书了,和丁洛一起,四人结伴而行,养好了伤的梁石充当护卫和车夫,每天亲自把四个孩子送到书院门口。 流金书院之大,令梁石感到震撼,怎么也想不到,小小一个几万人的国家,居然能够建造出这么大的书院,孩子五岁就能入学,且是免费入学,只需交一点伙食费就行,在书院里面,孩子们什么都学,从这个书院里出来的孩子,都是文武双全的,什么都会,自食其力的能力很强很强。 真牛! 看着四小只被夫子接进书院中,梁石坐在马车上,朝书院竖起大拇指。 但不管书院有多好,他也绝不会进这个书院读书,读书太可怕了! 他宁愿当护卫,当车夫。 “小主子们进书院读书了,就是我的自由时间了,唔~,现在去哪里逛好呢!哦,对了,去游乐园,体验空中滑索,那玩意儿看着很刺激。”梁石一拍手,拿起马鞭,赶着马车朝着游乐园而去。 游乐园距离书院没多远,坐马车两刻钟就到。 两刻钟之后,梁石到了游乐园,找地方把马车停下,他就迫不及待的进游乐园畅玩了,没多久,就来到了玩空中滑索的地方。 然而,他做梦都没有想到,才刚在铁索上滑行了一半路,暴雨就倾盆而下。 梁石被淋成了落汤鸡,险些摔下来,狂风来袭,他在半空使劲晃动,看着下方的湖泊,梁石使劲吞咽了下口水。 “这,这,这也太倒霉了!!!救命啊!” 突降暴雨,没有任何预兆,游乐园里的客人们皆慌忙逃窜,找地方躲雨,工作人员受过训练,此刻还算镇定,有条不紊的安抚好了客人,把他们带到了躲雨的地方。 滑索那边,只有梁石还掉在半空中在暴风雨的吹刮下快速滑行,吓得在对面终点守卫的工作人员心惊胆战的。 怕啥来啥! 工作人员心跳如雷的时候,梁石竟诡异的停下了。 啪叽! 有什么忽然断开。 梁石还未反应过来,就猛地从空中掉落。 吓得他鬼哭狼嚎:“啊!!!!我掉下来了!救命啊啊啊!!!” 在无限回声中,他扑通落入湖泊之中。 “有人从滑索上掉下去了,大家快去救人啊!!!” 一群人朝着滑索这边跑来。 暴风雨逐渐变小,雨水滴答滴答往下落。 来救援的人靠近了湖泊,还未实施营救,水里就忽然冒出两物,是梁石和一条超大的鳄鱼。 “啊啊啊!救命啊!有大鳄鱼!!!”梁石会游泳,在水里逃得飞快,鳄鱼在后面张着大嘴使劲的追。 看到这条鳄鱼,众人惊喜大叫。 “那人没死,正被百花湖守护兽追逐,他好幸运啊!” “能得守护兽追,够他吹一辈子了!” 这条鳄鱼是金毓从山里带回来的那条,如今越长越大,在空间待久了之后,灵性增强了许多,加上金毓的教导,大鳄鱼就逐渐学会了不随便攻击人,把人当朋友,之后,金毓见它喜欢百花湖,每隔半个月就将鳄鱼放入湖水中一次,还让这条鳄鱼救了一个沉不幸落水的小孩,让它成了这个湖泊里的守护兽。 “小子,你快别游了,守护兽不是要伤害你,它是要救你,你快停下来。” 梁石一顿:“啥?守护兽?” 他还没明白过来是怎么一回事,就被追上来的鳄鱼咬住了衣服,往岸边扯。 鳄鱼睁着大眼看他,充满了鄙视。 蠢货,让你别逃,你游个啥!砸在老子的头上,没咬死你就不错了,还敢拒绝我的营救,你个哔了狗的混蛋玩意儿! 直到被送上了岸,梁石也没回过神来,他木呆呆的看着近在咫尺的大鳄鱼,使劲的吞了吞口水。 这里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神奇国度啊? 每天都有惊喜等着他。 被暴风雨阻碍,梁石耽搁了接娃的时间,浑身湿淋淋的来到书院的时候,四小只已经在一处小屋子等得气呼呼的。 这个小屋子是书院门卫的休息室,为了保障孩子们的安全,书院请了四个门卫,里头还请了六个护卫,随时预防突发意外。 “大哥哥,你迟到了......咦?你怎么浑身湿透了?没带伞吗?为什么不带伞啊?”安安本想说梁石两句,但看到梁石浑身湿透,就赶紧换了语气,很关心的问道,说完,还跳下凳子,从旁边拿了一把伞,走出来,打开,递给梁石:“给你,下次记得带伞,别再淋湿了,你的伤才刚好,不能随便淋雨的。” 梁石心中感动:“对不起,我以后不会再犯错了。” 他没有告诉四小只,自己是因为贪玩,好奇心重,去了游乐园,出意外才会弄成这样的,并没有回家去休息。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10节 车上没有换穿的衣服,四小只找守卫叔叔们借了衣服给梁石穿,明日归还。 先把丁洛送回了丁家,梁石才带着三小只赶着马车回到梁庄,一进门就看到宋神医坐在院子里,愁眉苦脸的抬头望天。 蓝天白云,很美! 养伤的时候,梁石得宋神医贴心照料,早已经把宋神医当做了亲人,他不喜欢看到宋神医露出这样的愁苦表情。 他喜欢对医术执着的宋神医。 “宋爷爷,你是在烦恼什么吗?”梁石走过来问。 三小只也很好奇,安安道:“宋爷爷,你为什么不开心?” 宋神医看向他们,笑着道:“想到了不开心的事情,所以就不开心了,很烦恼。人生自古,总有许多愁和苦,不可能天天都会开心的。” 梁石皱眉:“宋爷爷,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可以告诉我们吗?我们可以帮你理理。” 三小只使劲点头:“对对对,我们可以帮你。” 宋神医开心的笑了,摸了摸三小只的脑袋,又看了眼梁石:“你们这么乖,我越发舍不得你们了。行了,你们都别问了,我的烦恼和心事不会告诉你们的,这是我的秘密,你们赶紧回屋吧,把作业写了,别等着大人们来守着你们做。” 一听到作业二字,三小只就不开心了,梁石也垮下脸来,因为他要陪着三小只一起写作业,三小只写多少,他就要写多少! 梁石和三小只心不甘情不愿的回了屋,拿出笔纸写字。 金毓一早就进了山,天黑才回来,梁元有事在外,要很晚才会回来。吃了晚饭,金毓就去给孩子们检查功课,再哄他们睡觉。 金毓哄孩子的时候,梁石就回屋去休息,作为小主子们的贴身护卫,他有自己的独立卧房,但躺在床上半天,他却睡不着,便悄悄起身,在外溜达,想去庄里那个神秘的牧场瞅瞅,他还未去过呢! 孩子们刚睡着,梁元就回来了,手里拿着一封信。 他对金毓道:“还是没有苗疆族的消息。” 梁石施展轻功路过外面,不经意的听见了苗疆族三个字,身子猛的顿了下。 第349章 你太弱了 梁元正和金毓说着事儿,就感觉到外面有动静,推门出来一看,却什么也没有发现。 梁元眼底露出疑惑之色:“难不成,是我感觉错了吗?” 他转身回了屋子,丝毫没发现,黑夜中,一棵树上,一道人影屏住呼吸隐藏在茂密枝叶中,那人手上还抓着一条想要偷袭他的毒蛇。 待梁元把门关上,屋里彻底安静之后,树上的人才悄然跳下来,眸光深深的看了梁元和金毓的屋子一眼,转身没入黑暗中。 “他走了?”屋里,金毓低声问。 梁元站在窗边,看了黑夜一眼,嗯了声:“走了,这小子果然有古怪。” 梁石自伤好之后,就喜欢半夜在庄里转悠,对什么都很好奇,他的轻功很厉害,一般的暗卫都比不了,但梁庄身为帝后居所,戒备森严,梁石再厉害,还是被发现了踪影。 但梁元想着梁石没有坏心,只是单纯的好奇贪玩,就没有对他怎么样,但今晚梁石有些奇怪,梁元心中不由得有些多疑。 金毓道:“找个人监视他?” 梁元想了想,摇头道:“不用。” 他这么说,金毓也不多问了,只点头道:“行,你自己拿主意,很晚了,我要睡了,你也赶紧到床上来。” 梁元立马乖乖的过来了,金毓安心的靠在他怀里,轻声道:“我们会找到解救义父的办法的,你不用担心,如果找不到苗疆族,那我就祈求手机,祈求老天,种更多的庄稼,做更多的善事,让手机奖励我解救之法。” 这些年,她也发现了,只要是她真心所求,求的是所需的,认真的去善事,去种地,手机就会对她有求必应,赐给她所需的东西,否则明国也不会发展得这么快。 梁元在意宋神医,她也很在意。 梁元心中感动,亲吻了下金毓的嘴角:“娘子,谢谢你。” 金毓回以微笑:“你我之间,何须说谢,义父他不是外人。” 翌日,吃早饭的时候宋神医发现梁石和往常不一样,以前都是嬉皮笑脸的,今天却格外的安静,吃饭都不发出什么声音,而且眼神闪烁,不敢看他们的眼睛。 三小只也发现了梁石的古怪,他们藏不住心事,很直白的问了梁石为什么这么安静。 梁石语气淡淡:“我昨晚做噩梦了,梦到有人要杀我,我被吓醒了,一晚上都没睡好,所以心情不好,不想说话,你们别打扰我,我今天不想跟你们玩闹。” 三小只哦了声,安安问:“梦里是谁要杀你?” 梁石咬牙道:“一个长得又高又丑又黑的丑八怪!” 他这话的落下的同时,一旁和金毓说话的梁元猛的打了个喷嚏。 金毓紧张道:“相公,你怎么了?着凉了吗?” 梁元摇头:“没有,就是鼻子有点痒。” 梁石扒了一口面,冷哼一声。 三小只和宋神医看看他,又抬眼看看梁元那边,而后对视一眼,很懵逼。 梁元和金毓正在说着粮食的事情,今年的粮食依旧大丰收,收获的粮食吃不完,大部分都要卖到炤国和龙城国。 炤国和龙城国的商人过几天就会来,梁元需安排人去接待。 三天后,炤国的船只最先抵达了明国,来的依旧是晏飞航,只是这次他没带景欢过来。 晏飞航面色苍白,喜气洋洋的笑着道:“我娘子有喜了,身子不大舒服,不能出远门,等我儿出生了,我再带妻儿一起过来给你瞧瞧。” 景欢怀孕,他也跟着孕吐,人变瘦了不少,脸颊都凹陷了些,整个人看上去很不精神。 梁元道:“恭喜,恭喜。不过,宴兄你为何会变得如此憔悴,是在来的路上经历了什么吗?” 晏飞航叹了口气,把梁元拉到一边,神秘兮兮的低声问:“梁兄,我问你,你夫人怀孕的时候,你是什么反应?” 梁元诚实道:“既高兴又担心,还很心疼。” 晏飞航瞪大眼:“就只是这样子吗?” 梁元不解:“不是这个样子,那是哪个样子?” 晏飞航忍不住了,咬牙道:“你就没有跟着呕吐吗?或者吃不下,睡不着,浑身不舒坦。” 梁元:“你说的是孕反应?又不是我怀孕,我为什么会有这种反应,等等,难不成,你......” 晏飞航捂住他的嘴巴:“别说了,求你了!” 梁元拿开他的手,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双手环胸道:“哦,原来你之所以会变瘦,是因为,懂,我懂了,我不说,不说,宴兄,你不用觉得不好意思,这很正常,你会那样,就证明,你很深爱你的媳妇,你越关心她,反应就会越大。” 他拍了拍晏飞航的肩膀:“你是个好男人。” 晏飞航立刻挺起胸膛:“你真是好眼光,本家主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 梁元冷笑:“说你胖,你还喘上了!” 晏飞航很骄傲:“我关心我媳妇,所以我有那些反应,但你没有,这就证明,你没有我好。” 梁元淡淡道:“不,我的关心比你多,之所以没反应,是因为我身体好,比你强,你太弱了!” 晏飞航:“......” 又过了两天,龙城国的商船来了,来的人是景恒,他还带来了他的儿子景超。 景超时刻都在惦记着三小只,一靠岸就迫不及待的下了船,然后就被明国的风景吸引住了。 “爹,这里就是明国吗?这里也太好看了吧!哇哇哇,爹,你快看,那个是什么?彩色的房子,哇哇!太有趣了!还有那边,那个房子好像青蛙,哇!那是一条鱼,好大的海豚!” 景超夸张的大叫着,兴奋的跑过去,一把抱住了一条用石头雕刻而成的海豚。 石狮子他见过不少,石海豚他是第一次见,难怪如此兴奋。 带着儿子一路游玩,到了天黑,景恒一行人才进入彩云镇,金父亲自来迎接,将他们带去了梁庄附近的一个新修建的庄子,这个庄子是用来招待贵客的。 “金爷爷,安安呢?萌萌呢?乐乐呢?他们在哪里?我要见他们,我给他们带了礼物。”景超语气急切的问。 他的声音刚落下,一条大狗就跑了过来,上面坐着四个奶娃子,正是三小只和丁洛。 景超被那条超大的长毛狗给吓到了,站在原地不敢动。 第350章 龙千羽继续发疯 “景超哥哥,你来了,好久不见,十分想念!”尽管年纪小,已经有近两个月不见,三小只还是一眼就认出了景超,纷纷从狗背上跳下来,迈着小短腿欢快的朝景超跑过去。 丁洛不认识景超,见弟弟妹妹朝景超跑过去了,就坐在狗背上,一脸好奇的看着景超,第一反应就是,这个有点胖胖的小哥哥真可怜,脸肉乎乎的,好想伸手掐一掐。 景超回了神,和三小只打了招呼,然后抬头,和丁洛的目光对上,第一反应也是,这个小子是谁,长得还挺好看,就是发型好奇葩,像个大寿桃。 忽然,他想到了什么,猛的跳起来,惊叫一声,指着长毛道:“啊!我想起来了,你是长毛,是我姑姑养的狗狗,我的老天爷啊!你怎么又长大了,毛发怎么也被编成了麻花?” 他的姑姑,就是景欢。 萌萌拍着小胸脯道:“是我编的辫子,好不好看?” 景超从善如流:“好看。” 乐乐道:“景超哥哥,撒谎不是好孩子,长毛的辫子明明很丑。” 长毛不乐意了,瞪了乐乐一眼。 乐乐双手叉腰瞪回去:“你瞪,你再瞪,再瞪我就给你涂脂粉。” 长毛立马别开目光,不瞪了。 景超一脸吃惊:“长毛居然也有这样的一面。” 长毛以前在京城的时候,可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就连姑姑的话都不听,他想要靠近与它玩它都不肯,现在居然愿意让安安三兄妹和另外一个孩子骑在背上,还被乐乐威胁,真是太稀罕了。 安安指着丁洛给景超介绍道:“他叫丁洛,是我们的哥哥。” 他朝丁洛招了招手,丁洛立马从长毛的背上下来,走过来对景超有模有样的拱手道:“我是丁洛。” 安安对丁洛道:“洛哥哥,他叫景超,就是我们给你说起过的那位超哥哥。” 丁洛眼一亮,看着景超说:“我听说过你,我的弟弟妹妹们都很喜欢你,老喜欢在我耳边说你多好多好的。” 景超红了脸,有些不好意思:“我其实还行,也不是很好,就一般般的好。” 有三小只在,丁洛很快就和景超熟了起来。 景恒见此,很放心的任由景超去和三小只们玩,去忙自己的事情。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11节 看到晏飞航的时候,景恒与他闲聊了几句,得知景欢怀上了,景恒为她感到高兴:“怀上就好,好,真好,妹夫,有时间,就带欢欢回娘家走走,爹娘都很想她。” 晏飞航点头:“我会的。” 明国这次不止种出了很多粮食,还种出了许多的水果,品种多种多样,味道极好,大多数的水果,都被做成了水果罐头,方便存放,味道也很鲜甜独特,外面的人都很喜欢。 看到明国的粮食和水果,景恒和晏飞航都很羡慕,也十分不解。 “你们明国种出来的东西,为什么就这么好呢?长相好,味道也好,明明我们也用了这里的种子种植,但种出来的玉米水稻,都和你们这里的有很大的差距,真让人想不通。” 两人去地里看了土壤,有了点发现,他们虽然不懂种地,却还是能看出,明国的土壤很肥沃,散发的气息很好闻。 难不成这就是高产的原因吗? 因为土地不一样? 那为什么以前种不出来,按道理来说,这样的肥沃土地,就算不懂种植,随便撒点种子也是能种出东西的,可明国以前却一直颗粒无收。 景恒看了梁庄那边一眼,摸着下巴笑着道:“以前可能是时候未到。” 拿了货物,景恒晏飞航都不做耽搁,很快就离开了明国,出了明国海域之后,就各自分开回自己的国家。 他们刚走三天,金毓就收到了海辰送来的信。 看了信中内容,金毓瞬间沉了脸,带上信件去找正在视察宝石矿脉的梁元,把信给他看。 夫妻二人来到无人之处,脸色很不好看。 “龙千羽真是个疯子,居然那么对待千辰,他是不想活了,想让赤云国和他一起死吗?”金毓对龙千羽真的很无语,梁元说他前世是个很理智的天才,可在她看来,他压根就不是天才,而是蠢材,蠢不自知。 龙千辰在赤云国那么高的威望,还是他的亲弟弟,那么听话又美好的一个人,险些被他逼成了疯子,如今还关进了天牢。 梁元沉声道:“他已经疯了,没了福星,他失去了自我,我不能眼睁睁看着千辰被他害死。” 金毓道:“上辈子的你可能就是龙千羽的福星,因为有你,他才能坐稳皇位,但这辈子你没有跟随他,他做什么都不顺畅,心理已经扭曲了,呼,相公,你说吧,想怎么做,我支持你。” 梁元眼神凌厉的道:“先把千辰救出来,再找龙千羽算账。” 夫妻二人刚回信出去,千机楼的信又接着送来了。 这次的信中内容让他们夫妻二人更为震怒。 曾今死守岩谷城,由闫松闫将军带领的闫谷军和龙千辰的关系极好,毕竟龙千辰曾救过他们,龙千辰被关入大牢的消息,不知是谁刻意传播,传进了闫松的耳中。闫松大为愤怒,为龙千辰打抱不平,可他镇守边关,不能去京城,于是就找了人去京城帮助龙千辰,请求皇上不要听信谗言,错怪好人。却不想闫松派去的人还未到京城,就被人堵截抓住,抓住他的人还诬陷了闫松,说他是龙千辰的同党。 龙千羽心怀芥蒂,想到龙千辰和闫松交情不浅,当真信了这鬼话,宣闫松进京,以莫须有的罪名,诬陷闫松谋反,是龙千辰的同党,要抓他入大牢。 但闫松不是任人宰割的性子,施了巧计逃了,如今赤云国到处张贴着抓他的告示,好好一个忠君爱国的将军,转眼间竟成了逆臣贼子,这样的命运,与上辈子的梁元何其相似。 没有闫松坐镇,闫谷军被孤立。 “天哪!龙千羽这个疯子,他到底想要干什么?”金毓咬牙切齿的道:“皇位还没坐稳,就使劲的作妖,把忠臣逼得四处逃亡,曼国虽然被打退,但至今为止,他们还是很不服气,一直对赤云国虎视眈眈,没了闫将军,没了龙千辰,曼军若是再打进来,赤云国拿什么抵抗!傻逼!” 梁元摸了摸她的头:“不气,不气,气急伤身无人替,他当皇帝当傻了,咱们别跟傻子计较,弄死就行了。” 金毓还是很不爽,气呼呼的:“这世上怎么会有那么蠢的皇帝,恶心死人了,好,我冷静,我不气,当务之急,是得先把龙千辰救出来,找到闫将军,确保他们的安全。” 梁云嗯了声:“我会让千机楼全体出动,并增派人手过去。” 金毓烦躁的抓了抓头发:“这都是什么事啊!义父的蛊毒还没解,龙千辰和闫将军就出了事,咱们得忙几头啊!!我恨死龙千羽这个王八蛋了,手机啊手机,金手指啊金手指,请快快升级一门远程导航大炮给我,我要轰炸龙千羽这个脑子进水的人渣!” 远程导航大炮没有,意料之外的远客却来了一个。 第351章 段红英 水稻收获完之后,天气逐渐转冷,海上巡卫队一如既往的坚持每日巡逻,忽的,前方海面上出现了一艘船,那船只不大,晃晃荡荡的,很是破烂,似会随时被大海吞没。 “这么破的船,是怎么航行到这里的?”一个巡卫队很是疑惑,眼底流露出几分谨慎。 巡卫队掌舵来到那船只旁边,竟见船身血迹斑斑,有无数刀痕,插着几十支箭矢,船上没有一个人影,船尾无人掌舵,此船像是自己在海上飘荡,无意中来到明国海域的。 “船上有没有人?”一个巡卫队大声问。 船上无人回应。 巡卫队们面面相觑,随即做出决定,上船查看。 他们甩出钩子,将船只拉过来,飞身上船。 船上打斗痕迹很明显,血都已经干了,至于尸体,应该是被丢进了海里。 巡卫队顺着一条血迹,寻到了船舱之中,看到了一个人。 那人身形纤细,浑身是血的倒在地上,脸被血遮掩,看不清全部面容,她手中拿着一把红缨枪,握得很紧,即使昏迷也不放手。 巡卫队慢慢靠近,那人毫无所觉,一动不动的。 一个巡卫队小心探了下对方的鼻息:“没死,还有气,先把人带走。” 那人被巡卫队抬到了巡逻船上,巡卫队继续在船上搜寻了一番,没有看到其他人,也无别的收获,便带着那人离开,留两人处理那满是血迹的破烂船只。 巡卫队把那人带到了岛上,找了随行的队医救治,清洗干净那人脸上的血迹,把脉之后,队医发现此人是女子,只是长得较为英气,且穿着男装。 女子伤势很重,队医也顾不得男女之防,正想要给她脱衣处理伤口,女子却猛的睁开双眼。 她眼神凌厉的看着队医:“你是谁?不许碰我。” 她声音沙哑,有些难听。 队医道:“姑娘,我是大夫,你受了重伤,我要为你医治,冒犯之处,请见谅。” 那女子皱眉:“是你救了我?” 队医:“是我的队员们救了你。” “你的队员是谁?你可知明国?” 队医瞬间警惕:“你找明国作何?” 女子虚弱的说:“我要去找人。” ...... “啾!”金毓刚从试验菜地里走出来,海东青就飞了过来,在她头顶盘旋。 金毓抬头看着它的脚:“又有信送来了?” 海东青落到地上,金毓取下信看了眼,刚把信拆开,就有一块白玉从信中掉出,羊脂白玉上雕刻着玉兰花图,侧边有一个辰字。 金毓一眼就认出了这是龙千辰的玉佩,上次龙千辰来明国的时候,她曾见过,当时她相公还说,若是龙千辰有需要帮助的地方,本人不能前来,那就让人带信物前来,龙千辰就说,白玉就是信物。 巡卫队是认识龙千辰的,若是他亲自前来了,不用信物,巡卫队自会让他进来,但现在却送来了玉佩。 金毓立刻就想去找梁元,走了两步才恍然想起,梁元去军营里了,那里的事很急,于是,金毓就给管家说了声,若是梁元回来问起她,就说她去海上了。 而后,金毓就出门,刚来到门外,就看到梁石赶着马车回来,金毓当即爬上马车道:“来的正好,我要去渡口,送我过去。” 梁石一听到渡口,双眼立马就亮了:“好咧!” 他老早就想去那里玩了,奈何每天得看着三小只,没有那个时间,今天真是走了狗屎运了。 梁石欢快的赶着马车掉头就走。 到了海边,已经过了晌午,梁石饿了,看着卖小吃的小摊吞咽口水。 金毓下了马车:“我要去海上,你若不想跟着,就在附近玩,别走太远。” 梁石对海上没有多大兴趣,使劲的点点头,待金毓走进渡口去坐船,他立马就朝美食小摊跑去。 金毓来到了巡卫队休息的小岛,跟随左大光进入一个房间,看到了床上躺着的女子,女子已经深度昏迷,身上的伤口都经过了处理,暂时捡回了一条命,但还未度过危险期,需专人照看,不可马虎。 金毓看了眼女子:“她是谁?” 她并不认识这个女子。 左大光道:“她没说自己叫什么名字,只是得知我们是明国的巡卫队之后,就掏出一块玉佩递给了我们,说是龙公子给她的,她身上的伤很严重,可她不愿意让队医给她治疗,说队医是男子,她就是死也不想被男子触碰,我们无奈,就临时去找了一个女医者来给她包扎伤口。” 女子名节大于天,金毓理解这个女子的想法,不是每个女人都能像明国女人一样开明,愿意让男大夫为自己治疗某些部位。 金毓查看了女子的伤势,发现她右腿和腹部的伤口最为严重,医女并没有处理好,会有感染的风险,于是,就亲自给女子重新处理了一遍伤口,还拿一个小漏斗放入女子嘴里,给她喂了点灵泉水。 能拿龙千辰的信物来的,必定不是一般人,她不能看着她死了,她要早点把人救活,问清楚情况。 纯正的灵泉水入嘴没多久,女子就醒了,她先是疑惑的睁眼看了下床顶,然后才扭头看向侧边,目光落到金毓的脸上。 她虚弱的问:“你是谁?” 金毓道:“我叫金毓,是龙千辰的朋友,你又是谁?为何会有龙千辰的玉佩?” 女子一听,眼睛亮了亮,有些激动的看着金毓:“我听千辰说起过你,你的相公叫梁元,和千辰是好兄弟,我总算是活着见到你了,梁夫人,我叫段红英,是千辰的......未婚妻。” 梁云忙完事情回到家,不见金毓,问了才知她去了海上,不知多久回来。 管家把一封信和玉佩递给梁元:“爷,这是夫人让我交给你的。” 梁元接过来看了眼,当即就明白金毓是去做什么了。 想着时间也不早了,金毓若是有需要,应当会让海东青传信给他,现在没传消息过来,说明那边的事情她是能处理的,梁元就不多管了,亲自驾着马车,去接四个孩子放学。 接上四个孩子,梁元先去买了金毓爱吃的零食,送丁洛回了家,才回梁庄,在家里等到天黑,也不见金毓回来。 梁元干脆先哄三小只入睡,孩子刚睡着,海东青就送信过来了。 信是金毓写的,上面写了段红英的情况。 段红英的伤势太过严重,不方便移动,金毓放心不下,就留在岛上照顾她,需后天才回家,这两天就由梁元、金母、梁宏照顾孩子们。 第352章 段将军的遗物 对于段红英的到来,梁元也感到很意外。 于是,梁元翌日一早,将三小只送去书院后,就去找金毓了。 看到他过来,金毓没有一丝意外。 梁元轻咳一声:“我是来问话的,不是因为想你。” 金毓冷笑:“嘴硬是吧,行,那你以后都别想我了。” 梁元立刻改口:“逗你的,什么都没有你重要,一晚不见,如隔三秋,我就是想你了,你要照顾她,我陪着你一起,反正我手上的事也已经忙得差不多了,可以暂时歇歇。”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12节 金毓这才满意了,把药膏调好,带着梁元去见了段红英。 段红英的气色比昨天好了些,昨晚没发烧,是很庆幸的,这会儿她已经醒了,在女医的伺候下,刚吃了小半碗的米粥。 金毓走进来也不啰嗦,就道:“我身旁这位是我的相公,也就是你未婚夫的好兄弟。” 段红英立刻看向了梁元,微微颔首道:“千辰不想让我有危险,就让我来了这里,他说你们肯定会保护我,在这里,我会很快乐。” 她说着就沉默了下来。 梁元抬了条凳子过来坐下,问:“能给我说说你们的事情吗?” 段红英看了他和金毓一眼,才声音微弱的道:“可以。我和千辰彼此相爱,但因为我是没落的将门之女,没钱没势,皇上觉得我配不上千辰,就阻扰了我们,千辰被迫和其他人定下婚约,而我则在皇上的恩准下参军,前往南方边境镇守,路上,我遭到了刺杀,我的母亲因我受伤,好不容易到了边境,我又遭到了针对,女子军被排挤,只因我是女子,唯有闫将军真心相待,有他相助,我在边境的日子才好过了些。但好景不长,我被人诬陷与曼人勾结,尽管闫将军和闫谷军力排众议为我说话,那些人却还是想要我死,我被关进了牢房中,是千辰的人救了我,他一直在派人暗中保护我......” 段红英说着,眼睛不争气的变得湿润起来,一滴泪从脸庞滑落,她声音逐渐哽咽:“千辰早知道边境会有人对我不利,一直暗中保护我,救了我之后,他本想让人把我和我母亲带到一个安定的地方生活,但一直有人在追杀我们,躲躲藏藏了好久,我母亲因身体虚弱病死了,千辰那边似乎也出了事情,他让人送来了信和玉佩,让我带着这两样东西来找你们夫妻二人......” 她是一路逃亡到海上的,龙千辰派来保护她的人,都死了,为了保护她,全部被杀死了,她甚至不知道追杀她的那些人到底是谁派来的,她只知道,自己不能死,死了,龙千辰也会死的。 她拼尽全力,爬上了船,与追上来的杀手战斗,杀了他们,将尸体丢下海。 但打斗的时候,船夫被杀手杀死了,她也身受重伤,且不会掌舵,她只得听天由命,任由船只在海上飘荡。 许是她运气好,老天见她可怜突发善心,让海浪一波一波的将她的船送走,不知不觉的来到了明国这边。 梁元也有让千机楼暗中保护段红英,所以有些事情他是知道的,现在听到段红英这么一说,他万分肯定了段红英的身份,也确定了段红英并不知道龙千辰的现状。 梁元道:“来了这里,你就安心住下,我们会治好你,保护你的。” 段红英虚弱一笑:“谢谢。” 说完,便不再多言。 梁元也不再多问,和金毓出了屋子。 “我们要不要将龙千辰的事情告诉她?”来到休息处,金毓问梁元。 梁元摇头:“暂时不说,等她伤好了再说。” 他想到了什么,对金毓道:“段将军的遗物,是时候归还了。” 金毓意念一动,一块椭圆形的羊脂玉佩出现在她手中,这是当年逃亡时,从一个曼军身上搜出来的。 她一直有好好珍藏,就等着哪日见到段将军的后人再归还。 如今,是时候了。 在小岛上养伤两天,段红英身上的伤好了些,金毓两口子这才安排船只,送她进明国。 段红英一路上都在睡觉,对外界的一切提不起丝毫兴趣。 金毓知道她心中难受,也不多说什么。 等到渡口,上岸坐马车到了玉园医馆,将安排到病房中,金毓这才拿出玉佩,道:“段姑娘,这个给你。” 段红英睁开眼,扫了眼她手上的东西,目光猛然一顿。 “这,这是......”她有些激动的想要起身。 金毓按住她,把玉佩放入她手中:“别激动。” 段红英摸着手里的玉佩,看着玉佩上刻着的塘字,嘴角有些颤抖,喜极而泣的道:“我认得这个,这是我爹的玉佩。” 她看着金毓问:“你为什么会有我爹的东西?” 这枚玉佩当初被她爹带去了战场上,她以为再也找不到了,如今却忽然出现在她眼前。 金毓道:“龙千辰应该跟你说过,我和梁元是从赤云国逃难而来的吧?” 段红英点头:“他说过,当年旱灾,你们三家人一路从北方逃荒到南方,历经磨难,才来到了这里,你们就是在逃荒的时候和千辰认识的,我爹也是在那年被曼人害死的。” 金毓点头:“是的,我们原本是赤云人,这枚玉佩,是我们在逃荒路上,从一个曼国将军身上搜到的,我们审问了一个小将,才知这枚玉佩原本是段将军的东西。” 金毓继续道:“我相公对段将军久闻大名,得知这枚玉佩的来历,就将之珍藏起来,想着若是以后有机会,能够遇上段将军的后人,就将玉佩归还。” 段红英眼眶逐渐湿润了,她将玉佩放在心口紧紧抱着:“谢谢,真的很谢谢你们!” 金毓笑着道:“好好养伤,等你伤好了,我带你见识我们明国的繁荣美丽,给你做各种各样的美食。” 段红英哽咽着点头:“嗯嗯。” 她不是爱哭之人,除非是忍不住。 金毓很开离开,段红英一人在病房中看着玉佩睹物思父。 不知不觉的,就咧嘴笑开了! “爹,娘到天上去和你团聚了,你看到她了没有?你们要好好的,女儿向你们保证,定会好好活下去的。” 金毓两口子回了梁庄,晚上是梁月和另外一个女医留在医馆照顾段红英。 似是解开了心结,段红英得知梁月是梁元的妹妹,就和她聊了很多。 第353章 梁石坦白,我叫萧陌 在梁月和金毓的精心照料下,段红英的伤势恢复得很快,三天之后,她身上的伤全部结疤,可以自己下床行走。 一早,金毓精心准备了早饭给段红英送来,看着段红英吃完,她就提着食盒走了,段红英看着金毓离去的背影,对梁月道:“你嫂子似乎很忙?” 梁月理所当然的道:“她的身份摆在那里,能不忙吗?加上要为我义父寻药,更是忙上加忙。” 住进医馆的第二天,金毓就给段红英说了她的身份,所以段红英知道金毓一般情况下都是在忙着百姓的事儿,不仅如此,她还会教百姓种植新品农作物,但为宋神医寻药这事儿,段红英不知晓。 “宋神医需要什么药?用来做什么?” 因为龙千辰的关系,在京城的时候,段红英是见过宋神医几次的,得知宋神医来了这里,还成了梁月的义父,日子过得轻松又自在,她感到很惊讶。 宋神医以前是自由自在的民间名医,但自从跟随了皇上的之后,就没有自由了,他是太医院院首,是不能随便出京的,如今却来了明国,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若是让赤云帝知道了,宋神医可就麻烦了。 梁月想到自家亲哥的交代,红英姐是自己人,有些事儿是不用隐瞒的,就把宋神医中毒的事儿说了出来。 “我哥和嫂子诊断出义父中的毒是蛊毒,但他们对蛊毒不熟,普通的办法无法解蛊,只能找苗疆族的人帮忙,但苗疆族已经消失多年,不知在何处,不容易找到,我哥和嫂子派了很多人去找,但都没有一点线索。”说到这儿,梁月的情绪有些低落:“我若是能再强一些就好了,就能治好义父了,我真是没用。” 段红英按住她的手:“别这么说,你已经很厉害了,你是我见过的第二厉害的女大夫,第一是你嫂子,这世上,多少男儿不如你,所以,别妄自菲薄,你一点都不差。” 她看着梁月很认真的道:“宋神医还有四个月的时间,不到最后一刻钟,谁都不能放弃,小月,你要相信你自己。” 梁月笑了笑:“谢谢红英安慰我,放心吧,我不会自暴自弃的,我会继续努力钻研医术的。” 段红英欣慰的笑了:“我真的很喜欢你这聪明又漂亮的样子,你和你的家人们都很好,特别特别的好,这几天谢谢你们照顾我。” 梁月道:“不用谢,你又不是外人。” 段红英听着这话,心底暖暖的。 不是外人,那就是自己人,因为龙千辰的关系,他们无条件的把她当做了自己人。 真是一群善良的傻子啊! 不过,赤云帝真的无可救药了,对她狠就罢了,还如此对待宋神医,赤云国若是亡了,也是他害的。 梁月和段红英在这说着话儿,丝毫没有发现,医馆外面,有一人站在外面,无意中听到了她们的谈话,得知宋神医中了蛊毒,那人捏紧了袖子下的拳头。 原来如此,这就是他们找苗疆族的原因。 ...... 宋神医今天有些精神不振,所以没有去医馆帮忙,而是留在家里休息,金毓给段红英送完早饭之后,回来把食盒放下,就独自进了山,牧场里的好些大型野兽也都少了一半,一部分是回了山里,一部分是被金毓收进了空间。 梁庄里除了侍卫侍女和那些管理牧场和菜园果园的工人,就只有宋神医了。 吃了早饭,在院子里打了一套金毓教的太极拳,宋神医就拿上菜篮子,准备去菜园摘菜,顺便和菜农们聊聊天。 还没到菜园,宋神医就被梁石拦住了,梁石的神色有些不对经,他看着宋神医的目光有些欲言又止。 宋神医皱眉:“小石,你是怎么了?不舒服吗?” 梁石摇头,闷声道:“我没有不舒服,我只是听说了一些事情,想来问问宋神医。” 宋神医笑了笑:“没有不舒服就好,什么事情,你问吧,我若是知道,一定告诉你。” 梁石犹豫再三,才下了决心,拉住宋神医,给他把了脉。 看到他这个娴熟的手法,宋神医一愣,难以置信的看了他一眼:“小石,你懂医?” 想到了什么,他又道:“不对,你不是失忆了吗?” 梁石道:“我......上次落水被莎莎一吓,想起了一些东西。” 宋神医哦了声,笑呵呵的道:“你这是因祸得福了,莎莎吓得好,吓得妙,以后多让它吓吓你。” 梁石没接话,而是面色沉冷了下来,他诊断出来了,宋神医果真中了蛊毒,且这种蛊毒还是很麻烦的那种,他解不了。 梁石第一次恨自己好无能,早知道小时候就不贪玩,好好跟着大人们学习了。 梁石放开了宋神医的手:“你果真中了蛊毒。” 宋神医挑眉:“你小子还知道蛊毒?” 梁石道:“小月姐说的,她和红英姐聊天,我不小心听见了,小月说你中了蛊毒,只有四个月可活了。” 他说着,眼睛忽然有些湿润:“我不会让你有事的。” 宋神医拍了拍他的肩膀:“孩子,不哭,人终有一死,早死晚死都得死,我不害怕,你们也不用为我爹操心,我早就已经看开了。” 梁石却激动的道:“你看开了,我没看开,我不让你死,我才认识你没多久,才......宋神医,你等我,我一定会救你的,我保证。” 他说完,也不等宋神医说话,转身就跑走了。 …… 黄昏,梁元才刚踏入家门,就被梁石冲过来拉住了手。 “主子,我有事要与你说。” 梁元疑惑,跟着梁石去了书房。 两人走进去,梁石把门关上,再把窗户关上。 梁元好整以暇的看着他,也不急着问。 梁石关好门窗,回头看到梁元如此淡定,轻咳一声,有些紧张的走过去,抬凳子在梁元面前坐下。 “主子,我听小月姐说宋神医中了蛊毒,你们在找苗疆族,有线索了吗?”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13节 梁元挑眉:“小月告诉你的?” 梁石掩嘴轻咳:“不是,是我不小心听到的,真的是不小心,不是故意偷听的,我发誓,不对,重点不是这个,我是在和你说苗疆族,有线索没有?” 梁元摇头:“没有?” 梁石着急的问:“您的医术那么厉害,真的没有办法解蛊吗?” 梁元继续摇头。 梁石啊的叫了声,抱着头,一脸的痛苦:“怎么就解不了呢?这该死的蛊毒!” 梁元淡淡的看着他。 梁石深呼吸一口气,谨慎的道:“主子,我若说我恢复了一部分记忆,懂一些解蛊之法,你会如何?” 梁元一听这话,瞬间就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他定定的看着梁石道:“你是苗疆族人?” 梁石一惊,下意识的摇头:“主子,您别瞎猜,小的怎么会是苗疆族人,我不是。” “你是。”金毓推门走了进来,直勾勾的看着梁石:“我已经发现你的秘密了。” 梁石条件反射的跳起来,恼怒的看着她:“主母,我不是,我发誓,我真的不是苗疆族人,若有一句谎话,天打雷劈!” “轰隆!”外面忽然响起了一道震天雷,天空渐渐被乌云覆盖。 梁石:“......” 贼老天,有本事你劈下来呀! 轰! 一道雷击破屋顶,将梁石劈了个外焦里嫩,瞬间变成了非洲爆炸头。 梁元看向金毓。 金毓无辜摊手:“与我无关。” 她可没有祈求老天用雷劈梁石,她又不是天道亲闺女,老天不会听她的。 第354章 天花 那道雷看似很强,但却没能要了梁石的命,梁石体魄强大,只受了一点皮外伤。 梁元把梁石丢到他的屋里休息,和金毓去吃晚饭,饭后将三小只交给梁宏带着,就返回梁石这里,抬凳子坐在一旁等着梁石醒来,顺便吃点烤串。 没一会儿,梁石就被烤串的香味馋醒了。 他猛地从床上弹起来,鼻间一动一动的,朝着美食的方向看过去,然后就看到了金毓和梁元的笑脸。 金毓边笑边吭哧吭哧的吃烤串。 梁石使劲吞咽口水。 娘咧! 主母手里的烤串好香,比以往他吃过的烤串都香。 “主子,主母,你们为何在小的房间里吃东西?”梁石不解的问。 金毓微笑着说:“因为我们要用美食诱惑你。” 梁元淡淡的道:“你说谎被雷劈了,不想再被劈,就赶紧从实招来,苗疆族到底在哪里?” 梁石一副要哭了的表情:“主子,我没说谎,我是真的不知道苗疆族呀!老天劈错人了!他眼瞎!” “轰!” 被骂的老天又发出一声震天雷响。 梁石吓得身子抖了抖。 金毓咬了一口小烤肉:“还嘴硬,看来没被劈够,那就丢到外面去,再多劈几次。” 梁元起身,作势要过来把梁石提起来,丢到外面被雷劈。 梁石迅速往后退:“不,不,不,我不出去,我不劈,主子,不带这样欺负人的,你们这是屈打成招啊!!!!” 他咻的一下缩到床底下躲起来。 梁元蹲在床边,冷冷的看着他:“小子,自己出来,别逼我动手。” 梁石摇头:“我不,就不。” 金毓走过来道:“相公,咱们就别逼他了,他晚饭都没吃,这会儿肯定饿了,他还是个孩子,饿着了不好,来咱们继续吃烤串,当着他的面吃,让他多吞咽一些口水填填肚子。” 梁石:“......”这是人话吗? 梁元果真听了金毓的话,不抓梁石了,走回去坐下和金毓吃吃喝喝,吃完桌上的烤串,又从旁边的小木箱里拿出一瓶金毓自制的珍珠奶茶。 梁石:“......” 太欺负人了! 那个奶茶看着好好喝的样子,他还未喝过呢! 呜呜呜呜~~~~ 但是,他真的不能说呀! 他爹会打死他的。 但是...... “我说,我什么都说,主子,主母,你们不要再这样诱惑我了,我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我已经恢复记忆了,不是恢复一点点,而是全恢复了,那晚落水后,我就想起一切了!” 金毓笑得温柔:“哦,原来你早就想起来了呀!所以,你到底是谁?” 梁石从床底下钻出来,看了眼桌上剩余的奶茶,道:“你想让我吃点东西,我再说。” 金毓道:“说完再吃,不说不仅现在没得吃,以后也没得吃,我饿你个天荒地老。” 梁石捂住心口:“主母,你太心狠了!” 金毓拿起剩余的奶茶就要走:“看来你是真的不想喝这个了,行,我拿去倒了喂狗。” 梁石连忙跑过来拦住她,嘿嘿笑着:“主母,我错了,你是最美丽温柔大方的绝世美人,别倒,我说,我什么都说,但您得答应我,等我说完了,就给我吃好吃的,刚才的那些烤串,全部给我来一份。” 金毓道:“你说的内容若是能让我满意,别说一份,十份我都给你准备。” 梁石放心了:“有主母这句话我就放心了!” “主母,你请先坐下,容我慢慢道来。” 金毓回去坐下了。 梁石坐到床上,在金毓和梁元一瞬不瞬的目光下,忍着饥饿将自己的身份道来:“我真名叫做萧陌,是苗疆族族长最小的孙子,我是瞒着家里人偷偷离家出走的,出来没多久,我就遇上了山匪,打了一架受了伤,之后又遇上了一帮穿着体面的商人,他们见我长得好看,想要把我卖了送给一个贵人当男宠,我不从和他们拼命,但我因为受了伤没打赢他们,被人一棍子敲在脑袋上,醒来后我就在船上了,啥也不记得了,直到海盗来袭,直到被你们所救......” 他越说越委屈,他从小在苗疆族长大,被族人宠爱,是妥妥的团宠,但身为族长的孙子,他责任重大,被团宠的同时,还得学各种蛊毒,他不喜欢蛊毒,只喜欢武术,向往外面的世界,想靠自己的本事行走江湖,所以想法设法的偷溜了出来。 没想到,刚出来没多久,就被人抓了,还差点死了。 真是个杯具! 梁石,不,现在应该是萧陌了,萧陌说完自己的身份,才抬头直直的看着金毓两口子,很认真的说道:“我敬重宋神医,我不想让他死,但他的蛊毒我解不了,我学艺不精。” 他从怀里掏出一块黑色铁牌道:“这是我的身份牌,你们让人拿着这个去苗疆族寻我六叔,就说我有生命危险,需要他来救我,我六叔最疼我,知道我有难肯定会来救我的。我六叔是族里最厉害的蛊毒高手,他应该能解宋神医身上的蛊毒,若是连他都不能,那这世上就没人能解宋神医的蛊毒了。” 他顿了下又说:“大疆国的皇室一直在找寻苗疆族的下落,还花了大钱在外面请了很多江湖高手,我一开始不说,就是担心你们暴露我的行踪,但是宋神医现在这个情况,容不得我不说,我告诉你们,我不是因为美食才妥协的,我是为了宋神医,他是个德高望重的好人。” 金毓和梁元齐齐点点头:“懂,我们都懂,你放心,我们不会把你秘密说出去的,今天的谈话,只有我们三人知道。” 萧陌道:“我相信你们不会乱说的,大疆国的皇室不是好东西,我爷爷说了,我们苗疆族当年风光无限,是被皇室害的,他们嫉妒我们苗疆族......” 他说到这儿就忽然不说了,金毓二人也没有追问。 他们只想找到苗疆族人为宋神医解蛊,对苗疆族的秘密和过往并不感兴趣。 “谢谢你,萧陌!”梁元站起身,真心感谢道。 萧陌别扭的转过身:“我又不是为了帮你,我是为了宋神医,不用你谢。” 金毓把奶茶递给他:“我给你做好吃的,你可以点菜,不点我就自由发挥了。” 萧陌立即道:“我点,我要自己点菜。” 从萧陌这里出来,金毓去灶房忙活,梁元拿着那块铁牌出了门,他要立刻安排人去苗疆族请人。 梁石恢复全部记忆的事儿,金毓和梁元守口如瓶,没有告诉其他人,梁石依旧还是梁石,不是萧陌。 又过去了五天,段红英的伤势大好,千机楼那边再次送来了龙千辰的消息。 看到信中内容,金毓勃然变色:“天花?” 第355章 本王要造反夺位 赤云国,京城,天牢。 潮湿熏臭的牢房之中,龙千辰浑身颤抖的侧躺在地上,蜷缩在一起,抱着头痛苦不堪,他面上冷汗涔涔,手足长了皮疹,密密麻麻的甚是吓人。 一个狱卒看到他这般,于心不忍,冒死的对身边的人道:“皇上,逍遥王他看着快不行了,若不及时就医,只怕会出大事的。” 龙千羽的容貌隐藏在黑色的披风兜帽下,他声音淡淡的:“不过是小病一场,能出什么大事。” 狱卒道:“可太医说了,逍遥王的这个病不简单,有可能是传说中的天花,若真的那种病,那就不得了了,天花是会传染的,一传十十传百......” 龙千羽冷淡的看了狱卒一眼:“你再危言耸听,信不信朕治你大罪!赤云国不会有天花,以前没有,现在也不会有。” 赤云国从来没有出现过天花,天花最初出现的地方,是在大疆国,距离现在已有九十五年,据说是苗疆族人制造出来的灾难,当时因为天花,大疆国死了几十万人,尸体堆积成山,比打仗还恐怖,已经隐世的苗疆族因此受天下人谴责,唾骂。 天花无法根治,死亡率极高,就算能侥幸不死痊愈,也会有很严重的后遗症,失明、毁容、残疾等等,这些都是普通人接受不了的。 为了阻止天花扩散,大疆国建立天华山,凡是染上天花之人,都会被送到天华山等死,无论身份地位。 诸国之中,只有大疆国有治疗天花的经历,其他国家都没有,也没有隔离天花病人的地方,包括赤云国。 若龙千辰真的染上了天花,那后果就不得了! 嘴上说着龙千辰不可能会染上天花,但龙千羽还是让人请了两个太医过来,再次为龙千辰诊断,甚至下令,把龙千辰带出天牢,关于逍遥府中进行治疗,两名太医跟随,一步不离的看着龙千辰。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14节 这两位太医看着龙千辰的症状越来越严重,心底也是害怕得不行,想要离开逍遥王府,可又不敢违抗圣命,皇上可是下了死命令的,让他们必须守在逍遥王府,寸步不离的医治逍遥王,直到人好了为止。 “王爷,您就吃点东西吧?”黄昏,秋风吹,一个太医端着一碗粥小心翼翼的舀了一勺递到龙千辰的嘴边、 龙千辰脸色苍白,俊逸的脸上长了皮疹,配着白得几乎透明的皮肤,看着格外的渗人。 “本王不吃,本王是逆臣贼子,是死罪,你们就让本王饿死得了。”龙千辰的声音有气无力的。 太医皱眉:“皇上说了,不管王爷犯了什么错,我们都得治好王爷,皇上不让您死,您就不能死。” 龙千辰眼睛也不睁开,继续淡淡的无力道:“本王是逆臣贼子,本王要造反夺位,不听他的。” 不管太医怎么说,龙千辰就是不吃东西,嘴里一直说着自己是逆臣贼子,要杀了狗皇帝。 两位太医见此,只得无奈叹气。 他们心中也不相信逍遥王会谋反,看到逍遥王如此模样,他们很是心疼。 但再心疼,也帮不了他。 “若是宋院首在这里就好了,我们的话王爷不会听,他的话逍遥王应该会听。”一个太医叹气道:“可惜了,宋院首去了龙城国,也不知何时能回来。” “不好了!”就在两位太医唉声叹气时,一个侍卫匆匆而来。 “皇上生病了,和王爷一样的症状。” 两位太医大惊失色:“什么?” 和王爷一样的症状,那岂不就是.......天花。 两位太医急得血气上涌,一个眼花,齐齐向后一倒,晕倒在地。 “张太医,李太医,你们怎么了?” 张太医和李太医的手臂上长了点皮疹,痕迹不明显,像是刚长出来的,他们自己并不知道。 侍卫看到他们手臂上的痕迹,脸色大变,转身就跑出去找人了。 京城的一家小医馆之中,一个中年男子匆匆跑进去,扑通摔在地上,朝着大夫那边吃力的爬着,嘴里嘶哑的喊道:“大夫,救命!救我,我好难受!” 医馆大夫正在给一个小孩把脉,闻声看过来吓了一跳,和小孩的父母说了声 ,就急忙走过来将中年男子扶起,定眼一看,才震惊的发现他的脸上有很多脓疱疹,密密麻麻,甚是惊人,大夫只觉得头皮发麻,立刻放开了男子。 “大夫,求你,救我,我不想死,我膝下有儿有女,我死了他们会饿死的,求求你,救救我!”中年男子激动的抓住大夫的手不放。 大夫这才看到,他不仅脸上是脓疱疹,手上也有,脖子上也有。 “不不不,我救不了你,你这个症状,我没有见过,你赶紧去找其他大夫吧!”大夫有些害怕,用力的推开中年男人,叫来药徒将他赶了出去。 人刚被赶出去,就有一群官兵过来了,他们看到中年男子那个症状,立刻就将人抓了带走,随后进入医馆,将其包围,问:“方才有谁触碰到那个人没有?” 医馆里的众人被这个阵势吓着了,立刻一起指向触碰过中年男子的大夫。 大夫意识到了什么,急忙解释:“我没有,我只是......” 官兵们却根本不听他的解释,上前就将他抓了带走。 有个病人大着胆子问:“官爷,刚才那个人是怎么了?你们为什么要抓他?” “他得的病会传染,被传染者无药可救,只能等死。” 与此同时,京城的其他地方,不少官兵也在四处抓人,宫里,也是一片混乱。 寝宫之中,龙千羽照着铜镜,看着镜中的自己,眸光冷了冷,他的脸上长了些许的皮疹,今早,他还发了热,咳嗽,浑身酸疼。 一夜起来,就莫名其妙的生了病。 “这怎么可能?”龙千羽嘴角颤抖,难以相信的看着镜中的自己,怒极,一拳砸在了镜子上。 …… “天花?”看了金毓拿过来的信,梁元眸光瞬间变得凝重:“赤云国怎会有天花?这东西我虽然没有见过,却也听说过,它是个大麻烦。” 金毓道:“龙千辰现在的情况很糟糕,我们不能按照原计划行动了,必须早点把他救出来,但是在救人之前,我们必须先研究一下天花的治疗之法,否则很容易被传染。” 医典上有天花的治疗方法,在现代,天花这个传染病早已经被消灭了,很多年轻人甚至都没有听说过这个病。 第356章 重回赤云国 古代医疗落后,若是天花肆意扩散,不知道会有多少百姓遭殃。 金毓皱眉道:“身在赤云国京城的千机楼会有麻烦,让他们小心一些,不行,我这心里还是很担心,相公 ,我们现在就来研究一下天花的治疗方案。” 梁元应下,金毓从空间里拿出医典,夫妻二人开始在书房之中闭关,研究了一晚上之后,两人一起去药房配药,经过了两天的努力,药配好了,却没有试药对象。 宋神医这两天都在医馆帮忙,见金毓二人进进出出的忙个不停,配了几瓶不知名的药,好奇的问道:“你们做的这个药是用来治什么病的?” 金毓和梁元对视一眼,梁元道:“这件事我们不能瞒着。” 金毓点头:“你来说,我去找小月和红英姑娘。” 段红英是龙千辰的爱人,这件事情他们不能瞒着她。 梁元没有阻止金毓,他将宋神医带进了茶室,说了天花和龙千辰的事情。 宋神医被震惊到了,很担心龙千辰 :“没想到皇上居然已经绝情到了如此地步,老夫当年真是错看他了,原以为他会是一个明君,会为天下百姓着想,却不想,他竟是这样的自私自利,残暴不仁......” 宋神医从不骂人,但是这会儿却是忍不住了,把龙千羽骂了个底朝天。 宋神医起身道:“我曾在大疆国医治过天花病人,虽然没能把人治好,但压制病情却还是可以的。” 梁元道:“我和我娘子已经制作出了治疗天花的药丸,但是我们找不到人试药,若想试药,只能去赤云国。” 宋神医看着他:“你们难不成要去亲自赤云国?” 梁元点头:“那里有我们要救的人,所以我们必须去。” 赤云国不仅有龙千辰, 还有闫松以及闫谷军和千机楼。 宋神医道:“就不能让别人把药带去吗?我,对,我可以带药去救人。” 梁元摇头:“谁都可以去,但是义父你不能去,我们已经找到苗疆族,过不久就会有人来为你解蛊,你必须留下来。” 宋神医难以置信:“你们已经找到苗疆族了?” 梁元点头:“找到了,所以你不能去赤云国。” 宋神医:“好,我不去,你们为我做了那么多,我不会胡来的,但是阿元,就算我不能去,那你和小毓也不用亲自前去吧!你们可是明国的帝后啊!你们若是出了事可如何是好。” 梁元道:“我们必须亲自去,因为药丸也不知是否真的能治疗天花,若是不能,我们还得在那里重新研究,寻找新的治疗方法。” 他和金毓一个穿越,一个重生,俩人都有着上天赐给的本事,他们都想过了,他们能重新来到这个世界,走在一起,应该是背负使命的。 那就是利用金手指救万民于水火。 他们解救了明国,现在该轮到赤云国,正好可以去找龙千羽算个总账。 “事情就是这样的。”病房里,金毓看着段红英说道:“我和我相公已经决定了,择日就启程去赤云国救人,你若是想跟我们一起去,也可以的。” 段红英哽咽着道:“龙千辰这个傻子,什么都不告诉我,只允许他护着我,就不能允许我护着他吗?笨蛋!蠢货!我要和你们一起去,千辰若是没了,我也绝不会独活,所以,我必须去,我要和他一起共患难。” 金毓笑了:“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的,短时间的相处,我已经发现了,你是个敢爱敢恨的女子,你很勇敢。” 段红英低头,耳尖有点红:“不,你错了,我很懦弱,我怕疼,也怕黑,胆小怕事,还爱哭鼻子。” 金毓道:“可为了家人朋友爱人,你会克服胆小怯弱变得无比坚强。” 就是哭着,也要拿起红缨枪杀死敌人。 梁元给她说过段红英,上辈子,这个看似纤细柔弱的女子,可是力排众议建立女子军,镇守边关的,是一代巾帼女将。 梁月一直在照顾段红英,天花的事儿,金毓也告诉了她,梁月想都不想就说:“我要跟你一起去赤云国对抗天花。” 金毓笑了:“你就不怕阿洒担心吗?” 梁月道:“担心我也要去,那里是我们的故乡。” 虽然有个混蛋君主在,但不可否认,赤云国是个美丽的地方。 金毓摇头:“对不起,嫂子不能带你去,这次出远门,我和你哥只带你红英姐,其他人我们谁也不带。” 此去会有很多难以预料的危险,她不能赌,不能让梁月去冒险,有空间和手机在,带上野牛王这些野兽,人少反而更方便行事。 梁月很不能理解,但看到金毓态度很坚决,她也不多说什么,认命的留在家里。 萧陌接三小只放学,刚进梁庄就被梁元叫去了书房。 “我和我夫人要离家一段时间,你的六叔若是来了,请你一定要让他帮忙医治宋神医。”梁元道。 萧陌不假思索的回道:“不用你说,我也会让我六叔救人的,但是你们为什么出门?走多久?” 梁元道:“归期不定。” 一刻钟之后,萧陌从书房出来,梁元让人去把邵大青裴世龙丁潇丁流几人都叫来,将事情一一安排下去。 最后梁元又去见了梁宏:“爹,我要回老家一趟。” 梁宏问:“是发生什么事了吗?” 梁元点头:“一场大灾难。” 梁宏哦了声,拍了拍的肩膀:“你去吧,不用担心家里,我会照顾三个孩子的。” 梁元嗯了声,又道:“我会去看娘一眼,爹有没有什么话让我转达?” 当年逃荒,他们一家只带了一个牌位,梁元母亲的尸骨还葬在大坪村,这么多年过去,也不知道坟墓是否还在。 梁宏想了想还是道:“当年是逼不得已,才将娘留在大坪村,这次你过去,若是她还在,就将你娘带过来吧!让她看看我们的新家,让她不再孤单。” 梁元应下。 就算梁宏不说,他也会这么做的。 当晚,金毓和梁元陪三小只一起睡,睡之前,和他们说了一会儿的话。 “爹爹和娘亲要出远门去办事情,这件事很重要,路途太遥远,不能带上你们,你们三个乖乖的待在家里,帮着舅母照顾弟弟,帮着小姨照顾妹妹,要做弟弟妹妹的好榜样,不能再像上次一样,偷溜出家门......”金毓很有耐心的絮絮叨叨。 她说完之后,梁元继续说。 三小只听得耳朵都要起茧子了,他们齐齐掏了掏耳朵,求饶道:“爹爹,娘亲,你们放心去吧,我们不会偷偷跟着你们的,我们向你们保证。” 说着,一起打了个大大的哈欠:“你们饶了我们吧,我们不想再听了,我们困了,困死了!” 没多久,就睡着了!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15节 听着他们均匀的小呼吸,金毓和梁元相视一笑。 翌日卯时,用过早饭,金毓去了山里一趟,而后又去了牧场,回来后,就和家人们告别,同梁元、段红英一起坐上马车离开。 望着马车远去,金母眼角酸涩,她转过背,心中祈祷:“女儿、女婿,你们定要平安回来。” 她虽然不知道梁元二人是去赤云国做什么,但看到他们出门之前如此慎重,宋神医几人的神情也不对经,她就猜到了,女儿女婿此去要做的事情肯定不简单,可能会有危险。 她不多问,只在心里祈祷他们平安。 当年来明国时,金毓三家人是排除万难才到黄岸渡口坐船的,这次去赤云国,金毓几人不会在黄岸渡口上岸,而是坐船到一处靠海的赤云国山脉,下船穿山而行。 黄岸渡口已经被重建,人流和船只比以前多了很多,来往的船客和商人还得被迫接受排查,登记,金毓三人是出来办事的,不方便暴露身份,只能从山里走。 山路虽然险阻,且有野兽出没,但对于金毓和梁元这两个经常进入百兽山闲逛的人来说,并不是问题。 看到金毓和梁元如履平地般的在山里行走,段红英目瞪口呆。 金毓的小身板明明看着比她还弱,但耐力和速度却比她强很多很多。 她一直以为金毓只是医术好,魅力大,会驯兽,有能力,但武力不如她,但现在,行吧,是她看走眼了,这丫的就是个妖孽! 第357章 两只老虎 段红英重伤刚好,身体还很虚弱,长时间的坐船赶路,早已经吃不消,如今还要跨越大山,更是累得不行,但她依旧咬牙坚持。 金毓和梁元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在赶路的时候,会走在前面,把密集的棘刺丛拨开,抬开挡路的石头,段红英走在后面,不会受到任何的阻扰。 进入山林深处之后,金毓三人就遇上了野兽,是一只熊瞎子,这只熊瞎子没有灵性,感知不到灵泉水的存在,也感觉不到金毓的特别之处,因此看着金毓三人的目光很凶狠,直接扑过来要咬人。 金毓把梁元推到一边,操起手里的木棍啪的打过去。 “砰!” “嗷呜!” 熊瞎子被打得凄厉惨叫,头顶一个大包,跑了。 “别想跑!”金毓乘胜追击,一脸凶狠。 段红英拦都拦不住:“毓姐姐,快回来,别追,危险!” 奈何金毓跑得太快,眨眼就不见了踪影。 她急得不行,想让梁元去追人,一回头却发现梁元不见了人影。 段红英大惊失色:“人到哪里去了?是去追毓姐姐了吗?可他是什么时候去的?” 林子里只剩下段红英一人,她心跳如雷,原地站了半响,还是朝着金毓消失的方向追去。 越往里走,林木越发密集,茅草横生,险阻无比。 段红英的袖子被划破了,手背上也被茅草划出了几道口子,血珠子冒了出来,她却是眉头都不皱一下,依旧以最快的速度往里走。 “哞!”一声牛叫声传来。 段红英心头一紧,迅速侧身看去,竟看到了一头身形巨大浑身肌肉的野牛。 段红英吓得握紧手里的红缨枪:“孽畜,休要过来。” “红英妹子,别怕,壮壮是我们的新伙伴。” 金毓从野牛王的身后走出来,对段红英微微一笑,摸着野牛王的头对她说:“我没有追上熊瞎子,但是运气很好,捡到一头野牛,它叫壮壮,以后就是我们之中的一员了,有了它,我们在山里赶路会更方便。” 野牛王一直在空间里,金毓去追熊瞎子,只是想要找个合适的时机让野牛王出来而已。 在明国的时候,段红英一直都是住在病房之中,并没有见过金毓养的各种野兽,所以她不认识野牛王,随金毓怎么胡编乱造都行。 然而...... 听到壮壮这个名字 ,段红英就面色古怪的看了金毓一眼 ,指着野牛王道:“它就是千辰说的那头曾和你们三家一起逃荒的野牛王?” “咳咳!!”金毓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她讪笑的看着段红英:“原来,你听说过壮壮呀!” 龙千辰这个傻叉,居然什么都告诉段红英,这让她还怎么编下去。 段红英勾唇:“是的,我听说过这头牛,所以毓姐姐你是怎么把它弄来的,别说捡的,我不信,还有,关于野兽的事情,你也别想骗我,千辰知道的,我都知道。” 金毓一秒恢复淡定:“哦 ,不愧是千辰的心上人。” 段红英脸红,轻咳一声:“所以,你刚才并不是去追熊瞎子,你是去找壮壮?” 金毓点头,面不改色的道 :“是的,壮壮很强大,有它在,我们在山里行走会方便很多,只是它体型太大了,又不喜欢坐船,所以出门之前,我让它进入百兽山,从山里绕行来这里。” 段红英一脸不可思议:“跨越百兽山?” 那个山可是无边无际的,这才多少天,壮壮就来到这里了,这速度位面也太快了。 金毓继续很淡定的笑着道:“百兽山对于我们人类来说,的确很危险,是个不可跨越的地方,但是对于壮壮来说,就没那么危险了,在明国的这些年,它一直生活在百兽山里,山里有什么,哪里有路可走,它比谁都清楚,它是百兽山里的王,知道如何走出去,去它想去的地方。” 听着金毓这话,野牛王很是骄傲的抬了抬头:“哞!” 那是,俺老牛是最强的,老了也无野兽敢欺。 段红英还是觉得不可思议,有点儿不敢相信,但是看到金毓眼神真诚,语气淡定,不像是说谎,她心里不由得信了。 金毓走去挽住她的手道:“红英妹子,我之前之所以不告诉你,是以为你不知道壮壮的存在,怕你不相信我养了这么一头巨大的牛 ,所以我就撒了个谎,你别生气哈,既然你什么都知道,那以后有些事情我就不瞒着你了。” 段红英还是觉得有古怪,不过最终还是相信了金毓的话。 不管金毓说的是真是假, 野牛王的出现对他们来说的确是有益无害。 这头牛,怕是熊瞎子都得避让三分。 太巨大了! 威武霸气! 难怪千辰对它夸赞不已。 段红英看着野牛王的目光透着火热,目光触及它那似驼峰般的后背,眼里撩过一丝可惜。 这样的背,没法载人,坐上去硌屁股得很,还不如走路舒服。 而且他们是三个人,一头牛也不够骑。 想到了什么,段红英急道:“对了,我差点忘看了,毓姐姐,你去追熊瞎子之后,姐夫也不见了,他不是去找你了吗?怎么只有你一个人回来?” 金毓摇头:“他没有去找我呀!” 段红英大惊。 忽然,不远处的树林里传来诡异的动静。 正在摆姿势的野牛王眼睛一眯,猛地扭头朝树林看去,然后兴奋起来,跑进了树林 “吼!”两只老虎从树林里窜出来。 野牛王更兴奋了,当即就要扑过去和老虎玩。 两只老虎吓了一跳,朝它张开大嘴咆哮。 “有大虫!”段红英握紧红缨枪,直接挡在了金毓的面前:“毓姐姐,你小心一些。” 金毓哦了声,很淡定的拔出了背在背上的刀。 这刀不仅锋利,还很厚重,比一般的刀要大,是她的专属刀。 她的力气因灵泉水的关系,变得奇大无比,就连梁元都比不上,所以一般的武器是不适合她的,她需要有重量的武器,所以梁元就亲自为她打造了这把刀。 原以为此刀打出来只是用来练练而已,不会用在战斗上,但是现在来了赤云国,就派上用场了。 第358章 龙千羽悔过? 两只老虎冲着野牛王咆哮了两声,转身就跑了。 看到两只虎打都不打,居然就这样子跑了,一点骨气都没有,段红英错愕不已。 “壮壮好霸气。”段红英佩服万分,连大虫都不敢得罪它,可见它的实力之强。 两只虎跑了一会儿,又转身跑回来了,野牛王瞬间兴奋起来。 段红英被这两只虎的操作给整蒙了:“它们怎么回来了?想打架吗?” 还没等金毓说话,段红英就看到了一道人影。 梁元就诡异的出现在了那两只虎的后面,手中拿着弓箭,气势威武的用箭对准了那两只虎。 两只虎委屈巴巴的跑到野牛王这边,被野牛王用脑袋亲昵的拱来拱去的,似乎很熟。 段红英:“......” 她扭头看向金毓:“毓姐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金毓眨巴着眼睛:“千辰没有告诉你,我除了养了一头牛,还养了其他的野兽吗?” 段红英:“......有,但他说的是狐狸,叫雪团,还有一些鱼。”至于是什么鱼,龙千辰没有怎么详细给她说,说的最多的是野牛王和雪团,因为他最喜欢的是这两只,最熟悉的也是这两只。 她倒吸一口气,震惊的看着金毓:“所以说,这两只大虫,也是毓姐姐你养的?” 金毓点头:“是的,你不用这么吃惊,这世上养虎又不是只有我一人,赤云国京城里有很多贵人不也养过虎吗?” 段红英:“......是有人养,但他们养的大虫可没有你养的乖巧,还能和牛一起玩。” 梁元走了过来,将手里的弓箭收起,背在背上,见他要说话,金毓就赶紧道:“红英妹子已经知道野牛王和两只虎是我们的了,千辰与她说过野牛王的事情。” 梁元哦了声,丝毫不觉得意外,很淡定的对段红英道:“很抱歉,没有提前告诉你这些。” 段红英总算回了神:“没关系,我理解,我非常理解,换做是我,我也会这么做。” 有些事情哪能随便与旁人道也。 见她接受能力不错,梁元就不多做解释了,道:“山里路不好走,野兽也多,我们骑虎而行,能节约不少时间。” 言下之意,这两只虎是放出来给他们骑的,野牛王是护卫。 段红英哦哦了两声,而后在金毓和梁元的安排下,爬到了一只虎的背上骑好。 两只虎是夫妻,一公一母,段红英骑的这只是母虎,金毓和梁元同骑公虎。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16节 都坐好之后,三人一牛两虎就出发了,野牛王一牛当先,走在最前面开路,所有看到它的野兽,皆会被吓得退避三舍。 有胆子上前找麻烦的野兽 ,不用金毓吩咐,野牛王就会自个兴奋的扑过去,和那些群兽大战三百回合,玩得不亦乐乎。 野牛王体型大,皮糙肉厚,很多拦路的东西,不用金毓三人动手,野牛王一头就能撞开。 有它开路,赶路的速度果然快了很多。 不到六天,金毓三人就骑着两只虎出了山林,来到一处小村庄。 金毓对两只虎和野牛王道:“谢谢你们护送我们出山,外面人多复杂,不方便带上你们,你们若想继续跟随我们,就从其他山林绕路吧。不行,你们没来过这里,不认识路,我看看哈,对了,往那边,走,我给你们指路,相公,红英妹子,我去山里给它们指路,你们在这等我一会儿。” 金毓说着,也不等段红英说话,就带着两只虎和野牛王走了。 段红英张了张嘴,到底还是没有说什么,只是看着金毓的背影,眼底一片清澈。 毓姐姐有秘密,但她不想让我知道,既然如此,那我就不去探究了。 说是给野牛王三只兽指路,实际金毓是要把它们收回空间里。 没多久,金毓就从山里出来了,段红英什么也没问,老老实实的跟在金毓和梁元的身后。 天色已经暗淡下来,金毓三人下山之后,在村庄里租了一户人家的屋子暂住一晚,翌日卯时,再继续赶路。 村庄很穷,没有马车,只有一户人家有牛车,牛车速度太慢,金毓三人就没有租用,直接徒步赶路。 走走停停两个时辰,他们三人才来到一处小镇子,当年他们三家逃荒时曾路过这个镇子,但当时这里已经被曼军洗劫一空,没有一个活人,如今这里却有了人,房屋都已经重新修建过,镇子的名字也已经改成了大福镇。 进入大福镇,金毓三人随便吃点东西,买了马车,没有停留,又继续赶路。 当年逃荒,因曼军的缘故,金毓一行人绕路而行,途经岩谷城,但现在没有战争,赤云国多处焕然一新,为了节约时间,金毓三人没有从岩谷城那边走,而是选了最近的路线,一路马不停蹄的朝京城而去。 一个多月后。 京城,四处苍凉。 天花丝毫未得到控制,无数百姓感染天花,每天都有几百人死亡,京城各处尸体堆积成山,无论是百姓还是官员皇族,凡是感染天花者,都会被赶到南山上隔离。 南山上有个南山寺,是京城最大的佛寺,寺庙里的大部分僧人乃至主持也感染了天花,被赶到山上的百姓和官员一上山,就闯进寺庙中,起先是求神拜佛,后来因为官府的不管不顾,缺吃的缺喝的,连住的地方也没有,绝望之下,大家就开始在寺庙之中胡作非为,将寺庙抢劫一空,僧人们拦都拦不住。 这里已是人间地狱。 龙千羽也感染了天花,只是因为帝王的身份,他没有被送到南山,而是自行在皇宫之中隔离,接受太医的每日治疗。 但无论用多少天价药材,也控制不住他的病情,他脸上的皮疹在增多,有些甚至发生恶化,逐渐转变成了脓疱疹。 不仅如此,他身上还散发出了十分难闻的恶臭。 龙千羽虚弱的躺在床上,问身旁伺候的太监:“逍遥王可好些了?” 太监摇头:“没有,还躺在床上,昏昏沉沉的,不吃不喝,只剩一口气吊着。” 龙千羽扯了扯嘴角:“ 他是在怨朕,恨朕,不想活了!这个混蛋呀!罢了!终究是朕的亲弟弟,朕不能就这么让他死了,去告诉他,只要他好好接受太医的医治,朕就不给他赐婚了,他想娶谁都可以。” 太监眸光动了动,领命而去。 第359章 地下武场 羊场镇,地处平原之地,富饶,民风朴实,是赤云商人最喜欢的其中一个游玩之地。 梁元赶着马车,不急不慢的驶入小镇之中,许久之后,在一家生意火爆的酒楼门口停下。 身穿男装的金毓和段红英从马车里走出。 “客官,里面请。”小二热情上前迎人,叫来一人将梁元三人的马车赶走找地方停放。 进了酒楼,小二在前面带路,掌柜的正在算账,一抬眼就看到梁元三人走进来,心里顿时惊喜,想要走上前,却被梁元一个眼神止住,掌柜的压制心底的喜悦,目送梁元三人上了二楼,进入一间雅间之中。 掌柜的等了许久,才等到小二下来,给了他一个眼神。 掌柜的赶忙放下东西上楼。 段红英打量着包间四周,问金毓:“毓姐姐,这家酒楼看着不大,生意倒是挺好,雅间里的装饰也很不错。” 金毓点头:“还行。” 段红英看着她:“毓姐姐,你这个反应有点不对劲。” “扣扣!”掌柜的在外面敲响门。 梁元淡然道:“进来。” 掌柜的推门而入,先将门关上,再神色恭敬的对梁元和金毓行礼。 “小的王成光见过主子,主母。” 段红英总算明白了,难怪金毓的反应不对劲,原来这家酒楼是她家的。 厉害,酒楼都开到明国来了! 虽然规模不大,但也很不错了! 金毓对段红英道:“把你带来这里,也就是没把人当外人,这酒楼是明国的,除此之外,我们在赤云国还有其他铺子,生意都还不错。” 段红英哦了声,虽然心里猜测明国在赤云国开的铺子应当不只是做生意,还可能做些别的,但嘴上没有多问。 金毓就喜欢她这样的性子,点到即止。 梁元给掌柜的介绍了段红英道:“日后段姑娘若是有需要,你们都必须无条件全力相助。” 掌柜的应下:“小的明白。” 段红英受宠若惊,心底记下了金毓两口子的好。 梁元继续道:“我们要去京城,需要户籍和路引。” 掌柜的立刻道:“小的这就去准备。” 不到两个时辰吗,掌柜的就回来了,带来了户籍和三张路引。 户籍中写明,梁元化名为叶庆,是位赤云国商人,金毓化名为苏巧巧,是梁元的妻子,段红英化名叶珊珊,乃梁元的妹妹。 三人拿了户籍和路引,很快就离开了酒楼,继续朝着京城而去。 有了户籍和路引,他们不再绕路或跨越大山,直接走官道。 十天后,距离京城越来越近,金毓三人发现了不少流民,有许多人是从京城逃出来的。 又继续赶路八天,三人来到了京城附近,进入一个地下武场。 这是赤云国最大的地下武场,各国的都会有高手来此挑战,赤云国皇亲贵族们都喜欢来此地挑选有用之人。 段红英知道这个武场,但从未来过这里,心中向往了许久,没曾想如今会和金毓两口子一起进来。 一进入武场,梁元就走在前头,找到这里的负责人,进入了一个包间里。 这个包间隔音极好,无人能听到或看到里面的情况,但里面的人却能通过窗口看到武场的战斗。 三人进去坐下,负责人转身出去。 金毓抬眼看向窗口外,武场之内,正好有一场比试在进行,场外观众席上的观众们震声呐喊,给比武的那两人加油打气,场面十分热闹,看得人热血沸腾。 “天花似乎没有对这里造成什么影响。” 梁元道:“这里管控很严格,不是谁都能进来的。” 金毓笑了笑:“我们是沾了某人的光。” 段红英眼睛一亮:“谁?” 她心中无比佩服金毓两口子,太有能耐了,京城的情况如此混乱可,赤云国四周乌烟瘴气的,一般人想来京城,路上都会经历各种困难,但他们一路过来,却是畅通无阻的,没有受到任何的阻挠。 金毓对她道:“一个很厉害的高手。” “狂刀,威武!” “战胜他!” “哦吼!狂刀,霸气!” 这时,观众席振奋起来,呼声一浪接一浪,震耳欲聋。 段红英被吓了一跳,扭头看去,只见,台上打斗的那两人已经分出胜负,穿男衣服的那人胜了,败者退下,胜者继续守着比武台,迎接下一个人的挑战。 上来挑战的是一个身材高大颀长,穿着深蓝色武服,面戴白色面具只露出一双眼睛和精致下巴的男子,男子浑身透着神秘且强大的气息,一上场就引起了全场欢呼,那些振奋的声音皆因他而起。 金毓看到那个面具男子出现,眼睛微微亮了下,对梁元挑眉,张了张嘴无声道:“你徒弟长大了!” 梁元双手环胸,看着金毓:“还行,暂时没让我失望。” 段红英的注意力都在那面具男子的身上,没有注意到金毓两口子的异样。 比武开始,面具男子手持一把大刀,一招就将守擂的那人逼得后退几步,紧接着不等人反应过来,就速度贼快的飞身上前,大刀再次挥舞。 他的刀很大,速度极快,招式狠辣,角度刁钻,令人防不胜防,守擂男子的武功不弱,使用的兵器是流星锤,方才和人比试的时候,他出尽风头,招招压人一头,如今面对面具男子,竟毫无还手之力,完全是被压着打。 场外众人看得振奋,双眼都在发光。 面具男子手中大刀一点都不客气,在对手将流星锤砸过来的一瞬间,一刀就将流星锤打得原路返回。 “砰!” 流星锤打到了对手的脸上,痛得对手鼻血横飞,脸都变形了。 面具男子依旧冷静,趁势再出招,最后一脚将对手踢到台下。 金毓拍手大赞:“打得真好!” 段红英也很佩服:“好厉害,我若是和他打,只怕在他手上过不到二十招。” “不愧是地下武场第一高手,这次我又赌赢了!” “狂刀这小子太厉害了!每次比试都跟哑巴似的一声不吭,看着存在感弱弱的,但一出手就是惊艳无比,每一招每一式都是那么的干脆利落,战斗力太强大了!” “强是很强,但就是太高傲了,不管是谁来招揽他,他都是爱答不理的,一个不爽就直接拒绝,还把对方骂一顿,骂完就跑,就连皇亲国戚,他都不放在眼里,这种性子,很容易吃亏,早上会被人盯上。”这人说话的时候,做了个抹脖子吐舌头的动作。 第360章 进入京城 狂刀是一年前才进入地下武场的,刚来的时候默默无闻,不受人关注,扛着一把大刀戴着面具上台时,还被人嬉笑老半天,但后面他用实力打脸了众人,将一个又一个对手打下台,不到半年的时间,直接越级挑战了之前的第一高手,用尽全力打败那人,夺下了赤云国地下武场第一高手的威名。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17节 很多人都来挑战狂刀,想要夺下第一高手的名号,以为他之前能打败前第一高手是运气好,但那些人都失败了,狂刀用实力证明了,他能走到现在,稳坐第一高手之位,并不是靠运气,而是实力,嚣张且有毋庸置疑的实力。 谁不服,那就来打一场。 狂刀终日戴着面具,每次战斗,面具都不会掉下来,他说话声音老成,比试的时候,招式果断狠辣,但却不会伤人性命,无人见过他的真面目,所以没人知道他究竟有多大,容貌如何。 战胜了对手,狂刀本想继续守擂,武场里的一个护卫却急急而来,在他耳边说了几句,狂刀顿时双眼一亮,跟着这个护卫走了,场下观众意犹未尽,喊着让狂刀停下来,但狂刀却置若罔闻,一心跟着护卫离开。 不少观众极为不满,但却又无可奈何。 包间里,段红英不解的道:“那个狂刀好厉害,不知和梁大哥相比,哪个实力更强。” 金毓闻言,想也不想,抬着下巴,很骄傲的道:“那当然是我相公更强,我相公无人能敌。” 段红英简直没眼看:“毓姐姐,你每次夸你相公的时候,就不能谦虚一点吗?” 金毓摇头:“不能,我实话实话,需要什么谦虚,又不能当饭吃,我相公就是很强,他在我心里是最棒的。” 说这话的时候,她还对着坐在她对面的梁元抛了个媚眼。 段红英无语翻白眼。 又来了!又来了!又在她面前撒狗粮了! 每次都是这个样子,相处的时间长了之后,这夫妻二人就老在她面前撒狗粮。 “咚咚!”门被敲响。 “客人,你要的人给您带来了!”外面的人道。 “进来。”梁元淡淡道。 门被推开,有两个男子走进来,看到他俩,段红英震惊的睁大眼,而后不可思议的看向金毓:“不会是我想的那样吧?” 金毓耸肩:“就是你想的那样。” 段红英吞咽口水,所以,这位狂刀大侠,其实也是明国的人? 把狂刀送过来,护卫很快就出去了,门一关上,狂刀立马就激动的跪在了金毓和梁元的面前:“徒儿拜见师父师母。” “不是主子主母?”段红英一脸诧异。 狂刀道:“不都一个意思吗?叫啥我都是师父师母的人。” 段红英哦了声,收起了惊讶。 金毓道:“好徒弟,起来,不必跪着,这一年多,辛苦你了。” 狂刀受宠若惊的起身:“不辛苦,徒儿一点都不觉得辛苦,徒儿就是思念您和师父。” 梁元道:“方才的比试,我们已经看到了,你进步很大,继续努力。” 这句鼓励对狂刀来说很受用:“师父放心,徒儿绝对不会让您失望的。” 他早就从千机楼那里得到消息,知道师父师母会来京城 ,心里一直期盼着,这会儿见到了人之后,喜悦之情藏到藏不住。 段红英眨巴着眼,对金毓两口子充满了好奇。 金毓从身后包袱里拿出一罐腐乳给狂刀:“这是你娘给你做的,她很想你,等这儿的事忙完了,你随我们回去看看她。” 狂刀真名为陆永,是陆小悠三堂叔的小儿子,刚满十六岁,拜梁元为师已有七年。 梁元收陆永为徒之事,除了金毓和陆永的娘,旁人谁都不知晓,就连金父金母梁宏等人,金毓二人也没有告知。 陆永是个不怕吃苦又很有天赋的武者,当年梁元操心于国事,一心只想让明国变好,压根就不想收徒,但奈何陆永很缠人,还很刻苦,梁元被他的真心感动,在金毓的劝说下,收了这个徒弟,传授他各种本事。 陆永年少有为,没有辜负梁元的期望,将梁元传授的本事全部学会,并成为梁元的最强左膀右臂之一,主管赤云国的千机楼。 没错,陆永是千机楼的楼主。 有段红英在,陆永没有取下面具,但眼底的兴奋如何都藏不住,再怎么有本事,他也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郎。 “太好了,我一定会努力把事情做好,早日回去看我娘的。”陆永说着转头对梁元恭敬的道:“师父,京城如今的形势不容乐观,乱如人间地狱,不准进也不准出,南山上的感染者已有四千多人,城中医者不够,也没有治疗之法,那些人皆被放弃了!皇上已经下令,再过半个月,若是疫情还不能得到控制,那就将所有感染者赶到南山上,火烧南山。” 说到这儿,陆永忍不住嗤笑一声:“这个蠢皇帝也感染了天花,烧南山的时候,是不是也要把他赶上去一起烧了呢!那么多的人命,说放弃就放弃,不过有一点是好的,得知逍遥王染了天花之后,没有赶尽杀绝,把人放出来送回了逍遥王府医治。” 段红英追问:“逍遥王现在的情况如何?” 陆永叹道:“病魔缠身,骨瘦嶙峋,很不好,他对皇上充满了恨意,不接受太医的治疗,也不吃不喝。” 梁元当即道:“想办法让我们进逍遥王府。” 陆永还未想出办法把梁元三人送进去,逍遥王府那边就乱了起来,有人潜入逍遥王府,杀了皇上派去监视逍遥王的暗卫和守卫,把逍遥王劫走了。 京城彻底封城,城门紧紧关上,无人能进去,也出不去,劫走逍遥王的那人被困在了京城之中,官兵四处寻找,将京城搜一个底朝天 。 得知龙千辰被劫的消息,金毓三人坐不住,让千机楼想了办法,弄了四个士兵的身份,潜入守城军之中,进了京城。 安静无比的巷子之中,金毓四人脱下士兵衣服,扫视着前面不远处安静无比的街道,段红英道:“我们现在去哪找千辰?” 第361章 千机楼 陆永摇头:“事情发生的突然,千机楼这边还没查到什么消息,我也不知道去哪里找人 。” 金毓仔细想了想道:“京城这么大,我们不知道是谁把他带走的?藏在何处也不知?没头没脑的去瞎找,就是大海捞针,还容易暴露身份,感染上天花,与其我们去找人,不如让那人带着龙千辰来找我们。 ” 段红英看向她:“怎么让他们来找我们?” 梁元淡然道:“那人只是劫走龙千辰,没有杀了他,也就是没有害他之意,或是留他性命有其他用途,天花若是不治,龙千辰就会死,那人不想让龙千辰死,就会四处找大夫医治,我们可以让千机楼放出风声,说有神医可医治天花,那人可能会来找。” 只是可能,不是一定,因为他们只是猜测,并不确定那人带走龙千辰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所以,在放出风声吸引人的同时,还得做好其他的打算。 四人商量一番,就离开巷子,先去了京城中的千机楼。 千机楼位于京城中的一个偏僻小巷之中,金毓三人走了一个多时辰,才到达地方,进入小巷,找到了一户普普通通的小宅院。 段红英就挺好奇的:“这个据点和之前的那些不一样。” 这一路前来,她所看到的据点不是酒楼,就是客栈,每一个都是生意火爆之地,她原以为京城的据点会更加繁华,生意火爆,却没有想到,会只是一家小农院。 陆永转头对她道:“这个小院看似不起眼,其实很起眼的,你转头看后面,从这里能看到皇宫。” 段红英转头一看,还真的看到了皇宫一角。 “我在京城住了这么多年,居然不知道有这么一个地方!”段红英拍脑袋道。 陆永嘿嘿一笑:“这就是我们千机楼的厉害之处了。” 金毓淡淡看了他一眼:“你真厉害,别说了,先进去。” “好的,师母。”陆永一秒变恭敬,走上前去敲门。 听到他敲门的节奏,段红英又惊讶了。 金毓道:“这是摩斯密码。” 段红英:“啥四码?” 金毓笑着道:“就是暗号。” 段红英哦了声,一副懂了的表情:“这暗号好特别,一般人学不来。” 金毓笑了笑,没说什么。 门很快就开了,开门的是一个年轻的男子,他长相一般,气质也很一般,乍一看,就跟普通的农家小子没有什么两样,一开门,他就立刻看向了梁元和金毓,眼底泛起激动的光。 陆永推开他:“一边去,别挡路。” 男子也不气,乖乖的退到一边,眼神期待的等着金毓和梁元走进来。 陆永也退到了一边,梁元和金毓最先走进去,路过那男子身边的时候,男子激动的身子颤抖。 梁元顿了下,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辛苦了!” 男子瞬间被感动到,摇头:“不,小的不辛苦,为了大局,什么付出都值得。” 梁元道:“你的家人都很好,等这里的事情忙完了,我给你放个假。” 男子感激涕零。 金毓给了他一个水囊:“这里头装的是家乡水。” 男子高兴的收下,又是一番感谢。 段红英默默的看着,什么也没有说,心里觉得,金毓两口子对待下属,是真的很好,从不摆什么架子,很是亲和,这样的主子,太少见了。 陆永看着金毓送出去的水囊,眼神有点火热。 男子发现了他的目光,忙将水囊藏到身后,瞪了陆永一眼,丝毫不怕这个楼主。 待人全部进去,男子将门关上,关门之前,他先小心翼翼的扫视了四周一番。 关上门之后,男子紧守在门后,拿出水囊闻了下,闻到了那股熟悉的清晰气息,露出了陶醉之色:“家乡的水,闻着都香。” 小院里没有什么人,院子里种了点蔬菜,没有什么杂七杂八的花花草草,很平常,很温馨。 陆永走在前面带路,几人进入一间屋子,屋子里摆了一张书桌和一张床。 陆永走进去将被褥和床板掀开,段红英才发现,床下竟是别有洞天。 陆永率先走进暗道,梁元等人跟在身后。 暗道之中有阶梯,往下走了五米左右,金毓几人就看到了一处平坦的走道,顺着走道走了不到半刻钟,几人就来到了一处宽敞的地下小桃源。 看到那盛开的花朵和青绿的小草,以及各种各样的精致房屋,段红英目瞪口呆。 这就是千机楼吗? 果然不一般! 陆永大喊一声:“本楼主回来了,还不都赶紧快快出来迎接。” “回来就回来了,喊什么喊!”一个胡渣大汉率先从屋里走出,骂骂咧咧的,正要怼陆永几句,一抬头看到梁元和金毓,立马就被惊到了。 “我的老天爷,我不是在做梦吧!我又梦到主子和主母了!” “陆楼主,你这架子越来越大了,动不动就让我们迎接你。”一个书生打扮的年轻公子手持扇子走出来,刚说了两句,就猛然愣住:“哎呀呀!主子!” “楼主,你又吵我睡觉,我天亮才回来,刚睡下呀呀呀!啊!!主子,主母!”一个身材曼妙的女子走到书生身边,软趴趴的靠在书生的身上,打着哈欠一转头,对上金毓笑颜如花的容颜,惊得瞬间站直了身子,精神抖擞,两眼放光。 “主子在哪?”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18节 “啊啊,真的是主母?主母的气质越来越好了!” “主子真的来了!” 越来越多的人从屋里走出来,男女都有,皆都是年轻人,最大的不超过二十六岁,他们看到金毓两口子的瞬间,皆万分激动,好似看到了崇拜已久的大明星。 事实上,金毓还真就是他们的偶像。 三十二个千机楼能人干将,全来自明国,是梁元和金毓精心培养出来,在外奋斗的天才能人,是明国的骄傲,是明国的英雄。 他们忍辱负重,在赤云国建立千机楼,收集各种各样的情报,受尽白眼,只为一个信念,那就是,守护明国,保护家人,不让主子主母失望,因为这个信念,他们努力到现在,尽管家人和明国百姓都不知道他们的付出,他们也依旧坚持,他们是无名英雄。 看到当初被派来赤云国的人都在,没有损失任何一人,金毓和梁元很是欣慰。 看到这些穿着打扮气质各有千秋的千机楼人,段红英再一次被惊愣住,这些人看着都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可却收集了那么多情报,还曾暗中帮助了千辰很多忙。 “主子,主母,你们快快请进,小的给你倒茶。” “小的给主子主母摇扇子。” “小的刚好买了糕点,这就拿来给主子主母尝一尝。” “一边去,京城的糕点那么难吃,别拿来侮辱主子和主母的味觉。” 千机楼的众人皆热情到不行,使出了看家本领来伺候金毓两口子。 金毓和梁元似早就见怪不怪,面上没有太大的表现,他们微微笑着,看着大家忙碌,时间差不多之后,梁元才淡淡开口:“都安静。” 吵闹的画面瞬间安静细无声。 陆永等人纷纷恭顺的看向梁元和金毓。 上一秒还想和主子主母做朋友,下一秒就变成了下属。 梁元道:“我有事需要你们去办,此事办好了,皆有奖励。” 奖励二字立刻刺激到了千机楼的这些人,他们纷纷目光火热的问:“主子,什么事需要我们去做,您尽管说,我等一定竭尽全力,绝不马虎。” 梁元这才将引蛇出洞的计划说了。 第362章 是龙千辰吗? 京城染病之人太多,尽管官兵已经在昼夜不息的忙碌,却还是有不少漏网之鱼。 京城四处官兵巡逻,城门紧闭,不进不出,百姓出行全部用面巾蒙住口鼻,见谁都是小心翼翼的,彼此都带着距离,谁也不靠近谁,一家人吃饭,也隔着距离,稍有人咳嗽,身体有不适,就会被无情的丢出门外。 这不,一个小女孩就被家人从屋里抱出来丢到地上。 她的家人们捂住口鼻嫌弃的指着她大骂。 “死丫头,赔钱货,病了也不说一声,是想传给全家人吗!你个丧尽天良的,跟你那窝囊的娘一样可恶,你赶紧给老娘滚得远远的,否则老娘打死你这个丧门星!” 骂完,她的家人们就转身回屋,将门紧紧关上,无论小女孩如何哭喊拍门,里面的人都没有开门。 女孩被彻底抛弃了,跌坐在地上,茫然看着天空,不知道往哪里去。 她的眼神里透露着无助,身子弱小,可怜至极。 忽的,小女孩猛然咳嗽起来,脸上的皮疹越发明显,她越发虚弱,没多久就浑身发热发抖的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一个人走了过来,低头看了小女孩一眼,长叹一声,伸手将女孩抱起,带走了。 他刚走,就有一个妇人开门而出,脸色着急的寻找:“我的梅姐儿呢?你们把我的女儿丢到哪里去了!!你们这些丧尽天良的,还我女儿!” “你的女儿染了天花,不丢了留着害死我们全家吗!没良心,老娘这是在救你。”屋里,一个老太婆破骂着。 妇人没搭理她,只是一心寻找女儿,嘴里一直念叨着女儿的名字。 邻居看不下去了,开了窗户对妇人小声的道:“我方才看到一个男人把梅姐儿带走了,往那边走的,你现在去追,应该能追上。别给别人说是我告诉你的,不然你婆婆回来我家闹的。” “我不说,我不说,谢谢你,谢谢。”妇人感激不尽,朝着邻居所指的方向追去。 妇人的婆婆开门而出,见妇人不见了,也没去找人,让人把自己的儿子拦住,骂了声晦气,就将门关上。 妇人寻了许久,才看到一个男子,那人手中抱着一个孩子,正是她那才五岁的女儿梅姐儿,妇人着急上前,男子抱着梅姐儿进入了一户人家,门匾上写着叶府二字。 妇人闯了进去。 “你还我女儿,还我,你在做什么,不许动我的女儿。” “别打扰我哥和我嫂子,他们是在给你女儿治病,你女儿的病再不治,会死的。” 妇人很快就安静下来了,院子里静悄悄的,只有大夫给病人治病的轻微声响。 也不知过了多久,持续发热了许久的梅姐儿才退了热,人清醒了过来,面上有了些血色, 妇人被惊喜到了。 ...... 西街巷子里出现一位能治疗天花的神医的事儿很快就在京城四周传开了。 “我亲眼看到的,那大夫年纪轻轻的,医术高超,只是两下子,就治好了我女儿的病。” “还真是,你女儿之前都被丢了,快没命了,脸上全是红疙瘩,浑身滚烫似火,现在人不烫了,也精神了,红疙瘩还消失了很多,真是奇迹啊!” “宫里那么多太医,京城里那么多的大夫,都没能控制住天花,那巷子里的小大夫就治好了,了不得啊!太好了!我们有救了!” “我这就去找神医看病!” “你又没有感染天花,去看什么病。” 这个消息不胫而走,传到了某个府邸之中。 这是一户极为富裕的商贾人家,家里上百人口,往日都很热闹,近来因为天花的关系,这家人全都闭门不出,各自待在自己的房间里,除了吃喝就是睡。 一个不起眼的屋子里,龙千辰躺在床上,满脸的皮疹,身上红点一片,浑身滚烫,奄奄一息。 床边坐着一个男人,此人身形高大,看到龙千辰这副模样,直叹气。 “王爷,你可不能这么死了,你得坚持下去,不然我岂不是白救了!我可是为了你才来京城这个水深火热之地的。” “听说西街那边出现了个神医,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要是假的,出去的就暴露了,但是,算了,你都快死了,我想再多也是多余的,当下就是得把你治好,走,我这就带你去找神医,你给我坚持住了,千万不能死,你死了,就再也见不到段姑娘了,她还在等着你呢!” 与此同时,皇宫之中,民间的消息也传进了龙千羽的耳中。 “真有这样的神医吗?”龙千羽很怀疑。 太监道:“不管是不是真的,去查一查就清楚了,天花一日不除,百姓难安。” “咳咳咳。”龙千羽没忍住咳了几声,脸色苍白,肌肤上皮疹密密麻麻。 太监急忙去端了一杯温水过来。 龙千羽喝了一口,才道:“让人暗中查探一番,若那位神医真有此能力,即刻接他入宫为朕医治,朕重重有赏。” “奴才遵命!” 西街巷子里,金毓、梁元、段红英换了妆容,将精致贵气的容颜遮掩在易容秘术之下,打扮成了容貌看似普通,却有种隐世高人气质的模样。 他们穿着粗布衣服,在院子里做着洗衣做饭晒药材的活儿。 段红英边扫地边嘀咕:“都三天了,还没人来,那人是不想让千辰活吗?” 金毓边晒药材边道:“别急,才三天而已,京城这么大,又是特殊时期,消息的传播速度没那么快,七天之内,若还是等不来人,我就施展第二计划,第二若是还不行,那就第三,反正我脑子里的计划多得很,这个不行,就换一个。” 她顿了下,又道:“不到最后,绝不能放弃,除非......” 段红英语气低落哀伤的道:“除非看到千辰的人或是尸体。” 外面忽然有动静传来,耳力最好的梁元从灶房里走出来,手里拿着一个铁勺子,腰上还拴着围裙。 “有人来了,做好准备!” 他声音落下,暗处的人都警惕起来,收敛了气息,将存在感降到最低。 段红英将扫帚一丢,走到金毓身边,金毓淡淡抬起头,看向紧闭的门。 梁元本想去开门,但想了想,还是先去将铁勺放好,围裙取下,做完这些,再从灶房出来,还未走到门口,就有敲门响起。 “请问有人在家吗?” 这声音有点耳熟。 梁元眉头轻挑,等了几秒,才走过去把门缓缓打开,一个头戴斗笠的男人站在门口,身后停放着一辆板车,板车上躺着一人,和他一样,都是穿着粗布衣裳,农家子的打扮。 男人低垂着头,梁元看不清他的面容,但他身形很强壮,有点眼熟。 “你找谁?”梁元淡淡的问。 那人抬起头,露出被胡渣遮盖的脸:“我找叶大夫,我弟弟生病,很严重,别的大夫都治不好,听说这里有位叶大夫医术很高超,我想请叶大夫帮我弟弟看看。” 梁元定定地看了他半响,才道:“我就是叶大夫,你先把你弟弟带进来,可需要我帮忙。” 男人道:“不用,我一人就行。” 男人转身就去将板车上的人抱起,跟着梁元进了门。 门被关上,男人看了梁元一眼,没有多说什么。 只觉得,这位叶大夫看着有些奇怪,不过,身上倒是没有什么危险的气息。 男人手中抱着的男子皮肤黝黑,脸上都是皮疹,瘦弱不堪,和龙千辰一点相似之处都没有。 梁元不能确定这人的身份。 他悄然打了个手势,让暗处的人按兵不动,带着男人进了一间屋子,给病人诊断,金毓和段红英在一旁伺候着。 段红英端茶水的时候,目光时不时会悄悄的多看一眼那躺在床上的病人,忽的,她看到那病人手腕处的一颗痣,瞳孔猛然一缩。 第363章 怎么会是你们 段红英不动声色的退出了房间,来到晒药材的地方,拉住了金毓的袖子,给她使了个眼色。 金毓立马会意,走进了病人的房里。 梁元正在给病人诊脉,那个男人就站在一旁,金毓不紧不慢的走过去,站在了男人身边,身上若有若无的清香,飘入了男人的鼻尖。 男人恍惚了下,随即脸色大变,瞬间反应过来,一拳冲金毓砸过来。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19节 金毓伸出带着金丝手套的手,挡住了男人的拳头,身形只退后了两步。 男人大惊,还想再动手,却发现浑身酸软无力。 “混蛋!打不过就用下毒这种卑鄙的手段,你们是谁派来的?”激动暴怒之下,男人没有再刻意压制声线,暴露了原本的声音。 金毓和梁元眉头一皱,梁元道:“闫将军?” 男人破骂:“什么闫将军鬼将军的,老子不是,老子是你爷爷......呃?” 男人还未说完,梁元就摘下了脸上的人皮面具,露出本来面容,金毓也是一样,男人看了,嘴里的话瞬间被噎住。 他惊喜的道:“梁,梁,梁小兄弟,金姑娘!!!怎么会是你们?你们,你们......” “怎么样了,人抓住了没有?”段红英跑了进来,看到金毓和梁元取下人皮面具,大惊:“你们做什么?” 金毓指着段红英对闫松说:“她是段红英,我们得知了龙千辰的处境,特来救人的。” 简单一句话,就解释清楚了他们为什么来这里。 闫松警惕的眼神里瞬间迸发出了惊喜:“太好了,你们来的太是时候了!” 段红英还是很懵:“不是,这人的声音怎么这么耳熟?像是......” 闫松也听出了段红英的声音,激动的道:“我是你闫叔叔,能不熟吗?” 段红英:“......” 金毓给闫松解了毒,闫松用匕首刮干净脸上的浓胡渣,再洗干净黑不溜秋的皮肤,取下乱七八糟的假疤痕,露出本来的面目,还真就是闫松。 只是和以前金毓认识的闫松相比,现在的这个闫松苍老了很多,都有白头发了,面上尽是憔悴。 “果真是闫叔叔!”段红英惊喜万分:“所以,闯进逍遥王府劫走千辰的,就是闫叔叔你。” 闫松嘿嘿笑着点头:“可不就是我吗,我听说他染了天花,快死了,就偷偷潜入京城,去王府瞧一瞧,正好碰上一个侍卫要毒死逍遥王,我就把人救了。” 金毓和段红英震惊:“有人要毒害千辰?” 闫松严肃的道:“是的,我亲眼所见,那侍卫被我擒住之后,就服毒自尽了,我没能问出他是受谁指使,避免王爷再次被害,我就把人给带了出来。” 他身边没有大夫,民间大夫的医术都不如太医,若不是有人要毒害龙千辰,他是不会把人带出来的,留在王府里等太医医治,总比他漫无目的到处找大夫强,把龙千辰从王府带出来,也是逼不得已。 “是谁要害千辰,难不成是那个狗皇帝?”段红英咬牙道。 金毓道:“应该不是,他若真想要龙千辰,直接下令以谋反之罪将他处死就行了,或是把他丢在牢里自生自灭,用不着费尽心力的把人从牢里放出来,让太医医治,下毒的应该另有其人。” 她想到了千机楼当初送来的消息,龙千羽之所以会怀疑龙千辰谋反,是有人给龙千羽报了信,所以龙千羽才会让人暗中去查逍遥王府,找到藏龙袍的地方,那报信之人究竟是谁? 这点儿,千机楼毫无线索。 而龙袍究竟是不是龙千辰所藏,千机楼也不知道,反正龙袍就是出现在了逍遥王府之中。 金毓摸着下巴道:“我怀疑给龙千辰下毒的那人,应该就是那个给狗皇帝报信的人。” “什么报信?”闫松和段红英一脸疑惑。 金毓想了想,还是将报信之事告诉了他们。 闫松二人闻言,更为愤怒:“那人到底是谁?” 段红英冷沉的道:“如此说来,下毒之人,还真有可能是那人,那人一开始就是冲着千辰来的,他不仅让狗皇帝和千辰反目成仇,还想要千辰的性命,这个人,我一定要查出来,把他碎尸万段。” 闫松捏紧拳头:“必须查,弄死他,但怎么查?” 金毓淡淡道:“继续用老办法,引蛇出洞。” 闫松哦了声:“就是对付我的这个办法?这个办法好,就这么办,” 段红英撇了他一眼:“闫叔叔,你这次大意了,我们若是坏人,你这样贸然前来,就完蛋了。” 闫松哼道:“我又不是一个人来的,再者我身上还有这个呢?” 他掀开自己的外衣,露出绑在身上的黑火球:“这玩意儿是从我花大价钱从千机楼买的,杀伤力特别强大,你们若真是敌人,我就炸死你们。” 金毓看着那黑火球,很想说,闫将军,这玩意儿其实是我家出品,千机楼知道您是我和相公护着的人,所以才会卖给你,不然,他们才会让这种东西出现在其他国家呢! 这是他们明国的秘密武器。 当然,这话金毓没说出来,还是保持一点神秘为好。 闫松沾沾自喜了半会儿,就道:“我去外面和我的人说说,你们继续医治王爷,一定不能让他死了,他是个可怜人啊!” 他说着就走了出去。 金毓和段红英去了病人的屋子。 梁元正在给龙千辰医治,有了之前梅姐儿的经验,加上这几日一直有天花病人送上来练手 ,梁元医治天花的手法比以前熟稔很多。 做了一系列的外伤医治之后,梁元给龙千辰吃了他和金毓自制的天花解毒丸。 这药梅姐儿吃过了,效果有一点,但不是很强,恢复时间长,需再升级才行。 吃了药,喝了灵泉水,龙千辰才逐渐退热,身上布满汗水,呼吸强劲了些。 段红英看得很是心疼,眼眶不知不觉的就湿润了。 她如何也没有想到,当初那个风华正茂意气风发的英俊男人,会在短短一两年的时间里,变成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龙千羽,狗皇帝,你好狠的心啊! 梁元刚给龙千辰医治完,大门就被敲响,金毓原以为是闫松回来了,刚想去开门,岂料外面响起的声音,却不是闫松。 “请问,叶大夫在家吗?”这声音很陌生。 金毓警惕的从门缝隙看了眼,见外面站着的是一对穿着普通的夫妻,身上有染病的迹象,像是从哪里逃出来寻医的,就把门打开。 “在的,你们找叶大夫何事?” 夫妻二人中的妻子声音沙哑的道:“我们是来求医的。” 话音刚落下,就晕倒在门口,她的男人也没能坚持住,和她一起倒在了地上,只是男人没有彻底晕过去,手紧紧的抓着妻子不放。 第364章 去给龙千羽治疗 “皇上,查清楚了,那西街巷子的叶神医,果然是有点本事的,只是这人很高傲,不畏权势,放出话了,求医者无论是谁,都得自己亲自上门,他不出诊,且上门求医之人,不可伤他家人,态度需诚恳,不能以身份压人,否则他就不治。”太监匆匆进入御书房,在龙千羽耳边说道。 带病批改奏折的龙千羽神色阴沉:“架子倒是挺大,朕身体抱恙,无法出去,必须让他亲自走一趟。” 他打了个响指,两个黑袍人不知从何处闪出来,单膝跪在他面前。 太监被这两个神出鬼没的黑衣人吓了一跳,及时捂住嘴巴没让自己叫出声。 龙千羽对那二人道:“你们走一趟西街巷子,把叶神医给请来,请不来就用绑的。” 他堂堂一个帝王,还喊不动一个民间大夫了! ...... 龙千辰的情况不太好,吃了药只是退了热,却不见醒来,他似乎是不愿意醒来。 金毓把段红英叫过来道:“他的心被伤透了,心死了,所以不想醒来,你是他喜欢的人,你的话他或许会听,你和他说说话,把他唤醒,若还是不行,我们再想其他的办法。” 段红英点头:“好。” 金毓和梁元出了屋,把门关上。 屋里只剩下段红英和龙千辰。 段红英缓缓靠近龙千辰的床,坐在床边,拉住他的手,看着他狼狈的容颜:“千辰,我回来了,来救你了,我找到了明国,也见到了梁元和金毓,他们很好,和我一样,他们都很关心你,知道你出了事,和我一起来救你,我们都希望你好好的,你别睡了,快点醒来好不好,我求你了,我不能没有你的,你说过的,会好好活着,会想办法来找我的,你没有做到,你骗我,骗我......” 段红英逐渐泣不成声,也顾不上会不会被传染,直接取下面巾,俯下身在龙千辰的唇上落下一吻:“你给我好好的活着,你若是再这样子沉睡下去,那我就陪你一起,我要和你同生共死......” 她说了一大堆,但龙千辰还是没有反应。 段红英恼怒,直接放了狠话:“龙千辰,我怀孕了,怀了别人的孩子,你再不醒来,我就随便找个人嫁了,然后我......” “别再说了......”虚弱沙哑的声音忽然响起:“我没......病死,也得......被你......气死......” 段红英惊喜万分:“你醒了,千辰,你醒了,啊啊!毓姐姐,你们快来,千辰醒了,他醒了!!!”段红英激动的抱了一下龙千辰,随后也不管龙千辰是啥反应,就放开他,起身出门去找金毓了。 龙千辰抬起的手尴尬的停在半空中,苦笑了下。 我现在还没有你的毓姐姐重要了吗? 金毓、梁元、闫松很快就跟着段红英过来了,看到龙千辰睁开了双眼,虚弱的扭头看过来,三人都笑了起来。 “活了!”闫松拍手叫好:“王爷,你这条命总算保住了!” 金毓笑着道:“醒了就好,有什么话儿直接说,别埋在心里让自己沉睡,这世上还有很多人担心你的。” 梁元淡淡道:“你哥混账也不是一两天了,为了他把自己折腾成这样,没出息,赶紧给我好起来,为了救你,我费了好大的心力,给你吃的药也贵得要死,病好之后挣钱还我。” 龙千辰咧了咧嘴,哦了声。 梁元轻哼一声,走过去给他把脉,又查看了他身上的情况:“继续用药,会好的。” 他拍了拍龙千辰的肩膀:“有我这个天下第一神医在,你死不了,振作起来,养好病去把你哥揍一顿。” 门外,却忽然有声音传来:“主子。” 金毓看了外面一眼,随后走进来跟梁元低声说了一声,梁元眸光微动,对龙千辰道:“不用等你康复了,我现在就去揍你哥,给我自己出个气。” 话落,就不再管龙千辰,转身就出去了。 金毓对段红英道:“你和闫将军照顾好千辰,我和我相公出去一趟。” 段红英也不问他们去做什么,点头应下。 闫松也没多问:“去吧,去吧!王爷没事,我这颗心就能放下了,呼,得好好休息一下,快累死了!” 龙千辰却忽然道:“打可以,但不能弄死,虎符在他手里。” 金毓皱眉,转头看着龙千辰,龙千辰却没有再继续说下去,金毓点头:“好。” 金毓很快就走了,先去一个房间,易个容,才出来去找梁元。 到了地方,只见同样易了容的梁元正在和两个黑衣人说话,那二人之中,有一人身形很眼熟。 金毓仔细看了看,很快就认出他了。 她不动声色的走上前去,站到梁元的身旁,那两个黑衣人淡淡的看了她一眼,并未多言。 梁元对金毓道:“他们是来请我出诊的,娘子,救人胜造七级浮屠,反正今晚我们也没有多少事儿,就陪人家走一趟吧!”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20节 金毓温柔的笑着:“好,我都听相公的。” 见梁元要带上自己的妻子,俩个黑衣人皱了皱眉,最终什么也没有说。 金毓两口子很快就准备好,背上一个药箱,就跟着黑衣人出了门。 坐上马车,俩人就被黑布蒙上了眼睛,行驶了近一个时辰,二人才在黑衣人的安排下下了马车,眼睛上的黑布依旧未被取下,二人摸黑跟着黑衣人走,两刻钟之后,才停了下来,黑布被取下,他们发现自己身处一处奢华的屋子中。 梁元打量了这个屋子一眼,竟不是帝王寝宫,只是一个普通富贵人家的居所。 他和金毓对视一眼,当下就明白此处是龙千羽让人特意布置的,他不想让他们知道他的身份。 梁元心底嗤笑,蠢货。 黑衣人还未进入巷子,就被千机楼的人发现了,所以他们夫妻二人,早已经知道黑衣人的身份,如今只不过是配合着过来而已。 不得不说,这一世的龙千羽,当了几年的皇帝,不仅已经失去了自我,连脑子都没了,自私自傲到没人性,还蠢的要命。 梁元嗤之以鼻,越发瞧不起这个人,前世所经历的一切,什么兄弟,什么君臣,在他心里,早已化作云烟。 这一世的龙千羽,只会是他想要除去的野心人。 “跟上来。”两个黑衣人淡淡道,率先走到前面。 梁元和金毓跟在他们身后,很快,就看到了被金色帷幔遮掩的大床上,躺着一个人影。 那人盖着薄被,看不清面容。 一个黑衣人上前,恭敬行礼,道:“主子,大夫来了,是否现在就给您把脉?” 床上那人淡淡的嗯了声。 随后伸出一只白皙骨节分明的手。 第365章 天外飞石 梁元知道此刻床上躺着的这个人就是龙千羽。 梁元面色很平静,他坐在黑衣人抬来的椅子上,抬手搭在那只白皙的手腕上,心态平静的为其把脉。 不出意外,龙千羽果真如情报上所说的一样,染上了天花,只是他的情况要比龙千辰的好很多,毕竟每天都有那么多的太医守着。 只是天花这种病很奇特,太医从未遇见过,医术再怎么厉害,也治不好,只能用药物给龙千羽压制,让他好受一些,但皮疹却没有消失,不仅没有消失,还会继续恶化,转化为脓疱疹。 梁元淡然道:“这位病人,你感染的是天花,可否让我看看你的脸?” 里面的人收回手,犹豫了一会儿,才开口:“好。” 两个黑衣人立刻上前来掀开帷幔。 那人从床上起身,露出自己的容颜。 梁元看了一眼,果然是龙千羽。 他身后金毓扫了眼龙千羽的模样,心里幸灾乐祸,真惨,脸上已经起脓疱疹了,以后治好了,也会留下疤痕,该! 梁元也很幸灾乐祸,但面上没有表露出来,他仔细的给龙千羽检查了一番,才平静的道:“这位老爷的病情不是很严重,可以治,但有可能会留下后遗症。” 龙千羽皱眉:“什么后遗症?” 梁元道:“容颜会有影响,你脸上的脓疱过于严重,且还用手挠过,治好了会留下一些痕迹。” 龙千羽脸色更为难看:“也就说,朕......我会毁容。” 梁元道:“会有一点,但不会太严重。” 龙千羽激动道:“不行,我不能毁容,你必须治好我的脸,不能留下疤痕。” 梁元道:“抱歉,我做不到,天花本就一种很凶狠的传染病,与瘟疫一个样,很难医治,我能治好天花病人,靠的是家传秘方,也只是能治好天花而已,无法让病人彻底恢复如初。” 龙千羽捏紧了拳头,大喘气了几下,他闭上眼,深吸一口气:“我知道了,你治吧,现在就治。” 身为帝王,他不能容颜有毁,但现在情况特殊,他只能先保住性命再说。 “那我就开始治病了。”梁元淡淡的说道。 金毓立刻将药箱拿上前来。 黑衣人全程盯着梁元医治,过程中,龙千羽一声不吭,梁元也没有一句废话,金毓全程当一个助手。 明明一颗药就可以搞定的事情,梁元硬是拖延了一刻钟。 做完治疗,留下一道方子,梁元提起药箱,就要带着金毓离开。 龙千羽却忽然开了口:“叶大夫,我突然发现,你的身形很眼熟,还有眼睛也很眼熟,我们以前是不是见过。” 梁元道:“我是第一次来京城,从未见过成老爷。” 龙千羽哦了声:“那叶大夫为何会在这个时候来京城呢?” 梁元淡然道:“我是来找人的,但到了京城之后,却发现那人不在,可天花忽然来了,我出不了京城,就只能暂时留下。” 龙千羽又问:“你找何人?” 梁元:“宋神医。” 龙千羽继续问:“为何找他?” 梁元:“报恩,我五岁的时候,曾生过一场大病,险些没了性命,宋神医恰巧路过,救了我。” 龙千羽没再问了,他让人去请叶大夫之前,已让人提前打探过叶大夫的身份,宋神医的确救过叶大夫,叶大夫来京城的目的也的确是为了寻找宋神医,这和查到的是一样的。 龙千羽逐渐放下了戒心。 出门的时候,金毓和梁元又被黑布蒙上了双眼。 金毓在黑布下翻了个白眼,遮遮掩掩个屁,以为蒙上我们的眼睛,我们就不知道这里是皇宫了吗? 还把房间弄成那个鬼样子! 金毓悄然抖动了下袖子,一块巨大的石头忽然出现在天上,猛然落下。 “轰!”砸破了屋顶,朝龙千羽落下。 两个黑衣人一惊,其中一人反应迅速的飞身上前,如闪电一般扑过去抱住龙千羽一个翻滚。 啪叽! 床被石头砸烂,黑衣人的右腿被石头砸成了肉泥,龙千羽捡回了一条命,惊吓过度,一口血吐出。 梁元则护着金毓后退了好几步,另一个黑衣人回了神,快步上去帮忙,他先把龙千羽扶过来,正要去救自己的同伴的时候,金毓又是一抖手,大石再次砸下,对准了龙千羽。 那被石头砸烂右腿的黑衣人,竟跟发了疯似的,不顾伤势,用尽全力咻的一下闪到了龙千羽那边,把龙千羽撞开,替龙千羽接住了那块大石,脑袋被砸得稀巴烂。 金毓心中惊叹,不愧是暗龙卫第三,这种情况下,居然还能有这等反应能力。 可惜了,她无聊时丢进去的石头没了,不能继续偷袭了,早知道以前就多放点进空间了。 不过没关系,石头没有了,可以用其他东西偷袭…… “皇上!救驾!来人,快救驾!”一群宫廷侍卫听到动静,推门进来,看到屋里的情况,吓得面色大变,纷纷上来把龙千羽护在中间,去抬那黑衣人的尸体,另一个黑衣人也护在龙千羽左右。 “这石头是哪里来的?吓死我了,相公,我,等等,我刚刚听到了什么?皇上?这些人喊成老爷皇上?我的天哪!我居然见到了当今天子!”金毓受刺激过大,惊叫了几声,就翻了个白眼,晕了过去。 梁元及时扶住她,也刺激过大,二人一起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龙千羽差点被吓尿了,他看着黑衣人的尸体胆战心惊,怒吼:“哪来的石头,彻查,给朕彻查!” “皇上,石头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这是天外飞石。” “好端端的,怎么会有天外飞石,不对,天外飞石的破坏力比这个要强,这当真是天外飞石吗?” 侍卫们忙里忙外的,却什么也查不到,石头的确是凭空出现的,和传说中的天外飞石一样。 龙千羽气得浑身颤抖,又是一口血吐出,侍卫们又是一惊,急忙找来了太医。 在太医的医治下,龙千羽才好了些。 一个侍卫这时才问:“皇上,叶大夫和他的妻子被吓晕了,该如何处置?” 龙千羽想了想,道:“在宫里随便找个房间给他们暂住。” 说完,就精疲力尽的睡下了。 留下活着的那个黑衣人守着。 金毓和梁元被侍卫抬了下去,安置在一屋子之中。 夜,静悄悄的,弯月被乌云遮盖。 两道身影在黑夜中穿梭,鬼鬼祟祟的来到一宫殿之中,避开层层守卫,踏入了一屋子里,一根银针射出将守在床边的黑衣人弄晕。 两人拿出一麻袋,将床上的龙千羽套住,掏出匕首,正要一刀刺下。 咻咻咻! 五道杀气浓浓的气息忽然从四面八方袭来。 第366章 噩梦缠身 避免再发生意外,龙千羽半夜醒来过一次,召唤了好几个暗龙卫藏在寝宫里保护自己。 这恰巧就让两个半夜来偷袭他的人遇上了。 暗龙卫誓死保护皇帝,不需要下命令,只要有人伤害皇帝,他们就会出手。 四柄寒光闪闪的剑刺来,两个刺客中的矮个子立马大力一扯,将困在麻袋中的龙千羽扯到身前挡剑,高个子则拔刀反击。 见龙千羽被拿来做挡箭牌,冲着金毓袭来的两个暗龙卫立马停下动作,来了个急刹,换了个方向,再次攻击。 金毓一挑眉,提着麻袋用力甩动,当做武器,反击暗龙卫。 “啊!”麻袋里的龙千羽被甩得头晕眼花,武功丝毫使不出来,没有一点反抗之力。 暗龙卫不能伤害皇帝,于是乎就没法动手,麻袋一来,他们就躲开。 金毓和梁元今日并不恋战,暗龙卫的实力不容小觑,逼退了暗龙卫之后,二人就立刻闪身从窗户跳出去。 刚出去迎面就有箭矢射来。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21节 上百个侍卫手持弓箭守在外面。 金毓二人惊得冷汗出现,身法快速的躲避箭矢,梁元拉住金毓的手,将被麻袋捆住的龙千羽往侍卫那边一丢,趁着侍卫接人的功夫,带上金毓没入黑暗之中。 暗龙卫破窗而出,见金毓二人逃了,没有去多管,而是飞奔到龙千羽这边,呈合围之势护着龙千羽,将龙千羽从麻袋中解救出来。 “混账!是谁害朕,你们在这里做什么?还不赶紧去追,务必给朕抓住刺客。” 龙千羽捂着晕乎乎的脑袋,气急败坏的命令。 五个暗龙卫立刻领命而去。 他们身法极快,侍卫们都来不及看清楚他们是怎么离开的,就不见人影了。 暗龙卫一走,龙千羽又对侍卫下命令:“张坤,你立刻带上人去看看叶神医夫妻二人,切莫让他们被刺客吓着了。” 张坤只当是皇上怕叶神医死了,没有人为他治病,是想让他去保护叶神医,立刻就领命去了。 却说暗龙卫追着两个刺客而去,没多久就来到了冷宫附近,此处人烟稀少,阴森寂静,冷宫里的妃子皆被留守太监下了药,睡得很熟。 暗龙卫追得紧,怎么也甩不掉,金毓二人忽的急刹车,迅速一个转身,金毓拿出什么东西朝暗龙卫挥洒而去。 白色的粉末撒到暗龙卫身上,一股奇特的香味吸入他们的鼻子中,使得他们身形微微一顿。 趁着他们顿住的功夫,梁元使出全力,迅速闪到暗龙卫面前,将他们脸上的面具取下。 见暗龙卫露出了嘴巴,金毓再次挥洒出一些东西。 哗啦! 浓香四溢的酒水撒到了暗龙卫身上,有一些没入了他们的嘴里。 暗龙卫滴酒不沾,沾酒就会死。 酒水入口,暗龙卫们立刻变了脸色,停下了攻击,脸色痛苦的倒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吐血,吐出的血水是黑色的。 他们身上的毒由内到外的发作,毒素在飞快的腐蚀他们的五脏六腑。 惨叫了几声后,暗龙卫们皆没了呼吸,尸体逐渐腐化,恶臭扩散,方圆二十米的植物动物皆受到影响,迅速死亡。 这可怕的一幕,令金毓二人感到心惊,他们知道暗龙卫身上的毒很可怕,但亲眼见到之后,才知道这毒到底有多厉害。 梁元搂住金毓的腰,迅速离开被毒污染之地。 暗龙卫的尸体腐化得越来越快,到最后,变成了一滩血水。 …… 张坤来到了梁元和金毓休息的地方。 房门之外,为了叶神医的安全着想,龙千羽让十个侍卫在门外守着,此刻这十个侍卫依旧守在这里,精神抖擞。 张坤走上前道:“皇上派本统领等来看一眼叶神医,叶神医如何了?可有被刺客惊到?” 守门的侍卫道:“没有,叶神医二人睡得很香,我们一直守在门口,没有离开半步。” 张坤想了想,还是去敲了敲门,确定人是否真的安全。 “咚咚!” “叶神医!”张坤轻声喊。 “谁啊?大晚上的吵人!”屋里传来梁元不耐烦的声音。 “原来叶神医已经不昏迷了,那就太好了,宫里出现了刺客,本统领奉皇上之命前来问候叶神医一声。” “什么?刺客?”门打开,梁元只着一件白色里衣揉着睡眼惺忪的眼睛走出来,问:“谁这么胆大包天,敢行刺皇上,可抓住了?” 张坤摇头:“还没,正因为还未抓住刺客,皇上不放心,才会让我等来保护叶神医,看到叶神医,本统领放心了些,您且先回去继续休息吧!本统领会在此保护您的。” 梁元挠头:“这怎么好意思?” 张坤直接道:“皇上需要您的医术。” 言下之意就是,你还有用,所以才会加强守卫保护你。 梁元立刻露出了一副受宠若惊我明白了的表情,使劲点头应下,乖乖回屋休息了。 张坤深深的看了眼梁元关上的房门,叫侍卫做好准备,守在门口不离开一步。 屋子里,梁元回到床上,金毓正在脱夜行衣,脱下就直接丢进了空间:“今晚好惊险,这狗皇帝,居然把暗龙卫给召唤出来当保镖了!” 她声音很小,外面的守卫听不见。 暗龙卫武功高强,且不怕死,宛如死士,幸好她和梁元早有准备,知道这暗龙卫的死穴是酒,早早在空间里备了酒水,不然就惨了。 而且这龙千羽也挺贼的,被刺杀险些丢了命,还有心思派人来查房,什么保护,怕是以为他们是刺客才对。 还好她和梁元回来得快,不然就露馅了。 梁元揉了揉肩膀,也低声道:“地位越高,就越怕死,他一直都很谨慎。” 金毓轻声叹道:“可惜了,没能把他绑来,下次想再找机会就难了。” 她说着,蔫坏一笑:“不过,拿他当挡箭牌甩的那几下倒是蛮过瘾的。” 梁元宠溺的笑着摸摸她的头:“以后还会有机会的,晚了,睡吧,让他们在外面慢慢折腾。” 金毓嗯了声,躺好闭上眼就睡了。 这边,龙千羽对暗龙卫的实力很自信,认为他们肯定会抓到刺客,就忍不住疲惫早早的睡了,刚睡下,就噩梦缠身,浑身就像是被蚂蚁撕咬似的,很难受,却又醒不来。 龙千羽在睡梦里浑身颤抖,冷汗直冒,在黑暗中痛苦挣扎。 皇帝被刺杀之事不胫而走,宫中不少嫔妃皆听说了这事,贵妃所住之处,一宫女在贵妃耳边说了几句,贵妃点点头,表示明白了,道:“吩咐下去,明早本宫要亲自熬鸡汤给皇上补补身子。” 宫女很快退下,去小厨房传了话。 已经歇下的厨师和帮厨宫女们得令,立刻连夜将食材准备好,正忙着的时候,有一人借口方便,出了灶房, 到了茅房之地,夜深人静,他看到茅房不远处的树下有一人影,便快步而去。 翌日,卯时三刻,龙千羽从噩梦中惊醒,他猛的从床上坐起,惊恐的大叫了声。 “啊!放开朕,别过来!” 门外侍卫听见声音,急忙推门而入。 “皇上,您怎么了?” 见龙千羽坐在床上,四周并无刺客,侍卫们很懵。 龙千羽看了看自己手,打了个冷颤,这才警觉他是在自己的屋里,不是在阴深深满是蛇虫鼠蚁的沼泽地,他方才只是在做梦。 可为何那梦境会如此真实,他的衣服还被汗水打湿了。 不仅如此,床铺也浸染了汗水。 龙千羽扶着额头,对侍卫挥手道:“朕没事,朕只是做了个噩梦,你们出去吧。” 侍卫们连忙退下。 龙千羽的贴身太监小五子匆匆而来,见龙千羽满身狼狈,赶忙叫来太监宫女,给龙千羽更衣。 换好衣服,龙千羽让其他人全部退下,只留下小五子。 小五子关心的道:“皇上,您很少做梦的,这次怎会做噩梦,还受惊不小?难不成是被昨晚的飞石惊着了吗?” 龙千羽头疼的道:“应当是的,飞石破屋而落,每次都差点砸中朕,若不是……” 他言语一顿,抬头看了看屋顶,俊眸微微眯起:“是天意,还是人为?” 若是人为?那人是如何让大石从天而落的? 太诡异了! 这件事,他必须查清楚。 “小五子,刺客可抓到了?”想到昨晚的刺客,龙千羽问道。 但小五子却没吭声。 龙千羽皱眉看去,竟见小五子正盯着自己的脸看,一副很惊喜的表情。 龙千羽不悦道:“你看什么?朕问你话呢!” 小五子欣喜的道:“皇上,您,您脸上的疹子变少了?太不可思议了,才一个晚上,居然就有了这么好的效果。” 龙千羽一喜,忙让小五子把铜镜拿过来一照。 他脸上的皮疹果真变少了! 第367章 暗龙卫五是梁振 因为找人去巷子查过,并让人在叶神医那里试过药,龙千羽知道,叶神医的药对治疗天花是有奇效的,但没有想到效果会这么好,这么快。 才一晚上,他脸上的皮疹就变少了,其余的皮疹也没继续恶化了,他身上也都是劲儿,没有发热,也没有浑身不舒服,只是那些疹子会有点痒痒。 这点痒与以前的疼痛难耐相比,完全微不足道。 “这叶神医的本事,竟比宋神医还厉害。”龙千羽低声呢喃,想到宋神医,他眸光微闪了下。 他也不想给宋神医下毒,但这个人背叛了他,而且他和那人达成了交易,要怪就怪宋神医欺君不忠,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 “叶神医医治朕有功,赏!”龙千羽淡淡道。 小五子应下。 龙千羽又道:“昨晚的刺客可抓到了?” 小五子笑容一僵,这才想到自己是来禀告事情的,被皇上的脸转移了注意力,一不小心就给忘了。 小五子扑通往地上一跪,小心翼翼的道:“回禀皇上,刺客没抓到。” 龙千羽震惊,难以置信的道:“逃了?” 昨晚去追刺客,可是暗龙卫,不是普通的护卫,那两个刺客是何能力,竟能在暗龙卫手上逃脱。 不对,暗龙卫是死士,一旦接了任务就必须完成,誓死也不会放弃,刺客逃了,他们肯定会去追,直到追上人为止, 可现在刺客没抓到,暗龙卫不见回来。 龙千羽沉声问:“朕派去的暗卫呢?”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22节 小五子低头道:“没有踪迹,宫里从里到外都被搜了遍,也没有找到暗卫和刺客,不过,冷宫那边倒是发生了一件很奇怪的事情,有一片区域的花草虫鸟一夜之间全死了,还都是被毒死的,大伙儿怀疑这是刺客所为,正在彻查......” 听了冷宫那边的事儿,龙千羽震惊的睁大双眼:“这怎么可能?” 他的暗龙卫......死了! 化作了血水,毒素扩散,灭了一地的花草鸟虫。 龙千羽无法相信,当即亲自走了冷宫一趟,亲眼看到地上那两滩已经凝固的黑色血迹之后,龙千羽这才相信,他派出去的暗龙卫的确失败了,死在了刺客手中。 他鼻尖微动了下,闻到了一股很淡的酒香。 经过一夜的挥发,酒香还残留一点点。 龙千羽皱紧眉头:“酒?这个地方,怎么有酒?难不成......” 暗龙卫滴酒不沾,致命弱点就是酒,但这个秘密只有他和暗龙卫知道,那两个刺客是从何得知的,他们到底是谁? 未知的敌人是最危险的,龙千羽极其不喜欢这种不受控制的感觉,他当即下令,让侍卫全力捉拿昨晚的刺客。 回到寝宫,龙千羽心力交瘁的靠在床上,什么也吃不下。 昨晚没有睡好,一直在做噩梦,今日又出了暗龙卫和刺客的事情,龙千羽很是精疲力尽,他让人把张坤叫来,揉着眉心疲惫的问:“昨晚叶神医有没有什么异常?” 张坤如实道:“没有 ,叶神医夫妻二人从昏迷中醒来后,没有外出半步,一直在房中歇息,微臣昨晚过去,还和叶神医唠叨了两句。” 龙千羽皱眉,是他多想了吗?这个叶神医并不是谁派来的? 沉默了一会儿,龙千羽才道:“皇宫不是外人久待之地,昨晚留叶神医二人住下已是破例,给了赏赐之后,就让他们二人早点出宫,若朕需要,再传召。” “臣领命!”张坤很快退下,同小五子带着赏赐的金银去了梁元二人的歇息处。 金毓两口子早已经用过早饭,东西都收拾好了,就等张坤过来,待张坤二人转达的皇上的意思,金毓二人装作受宠若惊的模样千恩万谢的一番,收起了那几根金条就跟着张坤出了宫。 这次出来,张坤没有再给金毓两口子蒙上眼睛,因为他们已经知道自己身处皇宫,张坤觉得再给他们蒙眼就是多此一举。 ...... 龙千羽把昨晚被毒晕的暗龙卫召唤出来。 “暗卫营之中近日可有发生什么异常的事情?” 暗龙卫道:“没有。” 龙千羽想了想道:“你取下面具给朕瞧瞧。” 暗龙卫没有犹豫,伸手取下脸上的面具,露出真容。 龙千羽瞧了一眼,见面前的暗龙卫的确就是暗龙卫五,脸上没有任何奇怪之处,表情和气质和以前没有一点区别,心稍稍放下,道:“把面具戴上。” 昨晚经历两次生死,护着他的暗龙卫都死了,唯有暗龙卫五活着,石头从天落下的时候,他也没有受到一点伤害,因此龙千羽心里不得不怀疑,暗龙卫五会不会有问题。 但现在见暗龙卫五如此听话,容貌不曾有变化,龙千羽就觉得自己多想了。 暗龙卫只听命于赤云皇族,实力高深莫测,是不会被人左右的。 暗龙卫五听话的戴上面具。 龙千辰道:“你去一趟暗卫营,告诉所有暗龙卫,加强训练和巡逻,让暗龙卫一来找朕。” “遵命!”暗龙卫五立刻退了出去。 来到了无人之地,他顿住身形,转头看了御书房方向一眼,眼底露出一抹鄙夷,而后再扭头,目光火热的看向一个方向。 那是他的主人所在的地方。 好久没有看到主人了,昨天差点没忍住给主人跪下,还好没跪,不然就暴露身份了,主人会生气的。 格外想念主人的暗龙卫五,哦,不是,应该是梁振,梁振渴望回到主人身边,朝着宫门那边看了两眼之后,身形一闪就消失在原地。 京城四处都是官兵,百姓全部闭门在家,一派萧条景象,金毓和梁元坐着马车走在冷冷清清的街道上,心中感叹颇多。 二人回到了西街巷子,然后看到家门口站着一个人,那人穿着黑衣,站得笔直,无声无息的站在那里,像一个雕像。 金毓一眼就认出了他,拉了拉梁元的袖子:“是梁振。” 说着,就和梁元从马车上下来。 一看到他们俩,梁振的眸光就亮了,整个人瞬间活了,快步来到金毓二人面前,单膝跪下:“主子。” 金毓道:“起来,不用跪,先进去。” 梁振立刻起身,眼睛发亮的看着金毓,把梁元视作了空气。 金毓忍不住一笑,拿了一个水囊给梁振,梁振见了,感激的接过来,大口喝水。 金毓和梁元上前敲门,门很快打开,开门的是陆永。 “主子,你们回来了!” 他抬眼看到在金毓二人身后喝水的梁振:“咦?这不是小五吗?你怎么知道这个地方?是来找我的吗?” 梁振一个眼神都没有给他,专心喝水。 陆永习惯了他的古怪脾气,也没有多想,让开路等金毓二人进去,自己跟在身后,和梁振叨叨。 梁振充耳不闻,专心喝水。 陆永把门关上,见他还在喝水,坏心一起,伸手去抢。 砰! 陆永被一脚踹飞了! 他很厉害,但暗龙卫的实力却比他还厉害! 第368章 下定决心,夺江山 喝完了水,梁振心满意足的舔舔唇,把龙千羽下达的命令给金毓说了。 金毓点点头:“我知道了,你先按照他的命令去做,照顾好自己,有任务的时候,我再找你。” 她说着又给了梁振一个水囊:“昨晚辛苦你了,你的表现很好,下次继续努力。” 梁振接过水囊,应了声,转身就走了,步伐很轻快,显然很开心,只是面上没有表露出来。 被主子夸赞的感觉真好。 陆永从地上爬起,还未来得及冲梁振嚷嚷几句,就看不到人了。 “走得可真快,真是个大木头。”陆永捂着肚子哎呦哎呦的哼哼唧唧:“每次来都是给消息,一句多余的屁话都没有。” 回到京城之后,梁振和梁强就和千机楼有了联系,每次有新发现,都会转达给千机楼,所以这两个间谍暗龙卫和陆永早就已经很熟了。 金毓笑着道:“你是楼主,更该学着稳重一些,你要和他们好好学习,不许欺负他们。” 陆永撇撇嘴儿:“谁欺负谁,每次被打的都是我,我的老腰啊!要断了!” “你们在外面做什么呢?”闫将军从屋里走出来,他方才一直在屋里,帮着段红英照顾龙千辰,没有看到梁振。 看到金毓二人,闫将军笑着上前:“你们两口子回来了,回来的正好,王爷刚醒来,段姑娘正在喂他喝粥。” 梁元问:“他昨晚可有发热?” 闫将军道:“有,但不严重,喝了点热水,没多久就自个退热了,药都不需要用,而且他脸上的皮疹少了些,没有再继续恶化,梁兄弟,他这是不是很快就能好了。” 梁元道:“并不能,我给的不是神药,短时间内无法让他彻底恢复。” 闫将军哦了声。 梁元和金毓进了屋,段红英还在喂粥,龙千辰吃得津津有味,眼睛一瞬不瞬的盯着段红英看,尽显柔情蜜意。 见金毓两口子进来了,他立马收敛了眼里的温柔,看着梁元问:“怎么样了?揍了没有?” 梁元淡淡道:“防备太深严,没揍成,但我给他下了毒,死不了,只能让他生不如死。” 龙千辰瞪大眼:“你胆子可真大,不过也是他活该。” 金毓让陆永出去关上门,守在外面,走过来问龙千辰:“你是怎么打算的?跟我们走,还是夺下赤云江山。” 段红英和闫将军被金毓这直白大胆的话吓了一跳。 龙千辰却很从容淡定,他笑了下:“你可真敢说,夺江山?你是想让我谋反?” 梁元淡淡道:“天下人都已经知道你谋反了,还私藏龙袍。” 他不介意替龙千辰掀开这个血淋淋的疤痕。 龙千辰笑容收了起来:“你们来救我,就是为了怂恿我造反?” 梁元点头:“是的。” “为什么?” “因为你哥是个昏君,你比他更适合当皇帝。” 龙千羽道:“你是明国皇帝,掺和我赤云的事,不觉得不妥吗?” 梁元道:“是不妥,但我还是会这么做,你哥已经盯上了明国,并且付出了行动。” 金毓看着龙千辰道:“有件事情你可能不知道,宋神医在明国,他被龙千羽下了蛊毒,命不久矣。” 龙千辰捏紧了拳头,露出一抹悲凉的笑意:“呵,他可真是我的好哥哥呀!” 说好的不去伤害他在意的人,可他哥一样都没有做到,他不仅去伤害,还赶尽杀绝,甚至不顾兄弟情,狠狠的折磨他。 他为他做了那么多,到头来得到的却是这种回报。 龙千辰闭上眼,回想到了母后曾说过的话。 她说:“辰儿,我的辰儿,你要好好活着,千万不能让赤云毁在你哥手里,他已经疯魔了,他不是你哥!” 是的,现在的这个龙千羽的确已经不是他的哥哥了,那个疼他爱他宠他的亲哥哥已经死了,没了,都没了...... 龙千辰猛的睁开眼:“梁元,我们来谈谈吧!” 这天,梁元和龙千辰谈了很晚,金毓也在一旁旁听,将他们的谈话记在心中。 隔日,闫将军在千机楼的安排下,乔装打扮走小道出了京城。 龙千辰继续在西街巷子养病,段红英每天贴身伺候着。 龙千辰看着她道:“红英,等我好了,打下这个江山,你做我的皇后好不好?”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23节 段红英笑着回答:“好。” 她以前只想着从军才能忠君报国,但经历了那么多之后,她才恍然发觉,自己奋斗的方向错了,她可以忠君,但那个君若是个昏君,那还不如不忠,换个人去忠心,从现在开始,龙千辰就是她要忠心的人,做他的皇后,不入军营,不征战沙场,也能为他分忧。 ...... 天花的解药需升级,无法彻底投入到百姓之中使用,金毓和梁元开始闭关。 闭关期间,龙千羽的病情在快速好转,身上的皮疹越来越少,他表面上看着挺好,但实际却每日吃不下睡不着噩梦不断,精神受到了极大的摧残。 看了太医,传召了叶神医,都没有效果。 龙千羽每天都很崩溃,他开始胡乱杀人,一个不爽就杀人,杀了许久的臣子。 朝中生出了许许多多不满的声音。 每当龙千羽听到这些声音,他就会更加愤怒。 “一个个都敢顶撞朕,说朕的不是,反了天了,朕是天子,岂是他们能议论的,杀了,给朕杀了这些乱臣贼子。” 他批改奏折时,双眼猩红宛如一个疯子,笔墨将奏折全部浸染。 五天时间一晃过去,金毓和梁元出关,俩人总算将药丸升级成功,这次的药丸会比之前的药效果更好,天花者服用,会恢复得更快,且不会留下后遗症。 梁元把第一颗药给了龙千辰:“吃了这个,最多再过四天,我会让你彻底康复。” 龙千辰接过来直接服下。 梁元淡淡道:“不怕我下毒?” 龙千辰挑眉:“毒死我对你没好处。” 梁元道:“毒不是只有毒死人这个效果,还可以控制人,我可以给你下毒,控制你,待你拿下赤云江山,我就能做幕后操纵者,让赤云逐渐被明国吞噬。” 龙千辰笑容一僵:“做你的大头梦,我一巴掌呼死你。” ...... 新药丸做好,就可以投入使用,龙千辰正打算找回心腹,联系朝中可用之人,开始自己的计划。 但人还未联系上,边关就有消息传来了。 边关的各个城池都爆发了天花,这些包括龙千辰的封地和闫将军的家乡岩谷城。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城池同时爆发天花?”朝堂上,龙千羽无比震怒。 众臣低头不语,唯有丞相鼓起胆子上前:“皇上,当务之急,是赶紧控制天花扩散,派兵支援边关,救百姓于水火啊!” 他深呼吸着继续道:“我朝因天花之事,遍地混乱,哀鸿遍野,百姓民不聊生,东临国、炤国、西秦国,南宁国,龙城国,大疆国等等这些大国得知了我朝的情况,纷纷避而远之,不仅如此,他们还放出话,若不是赤云国的天花还得不到控制,他们就要动手了,坚决不能让赤云的天花传到他们那里。” 所谓的动手,其实也就是发动战争,这么多的国家一起围攻赤云国,满目疮痍的赤云国哪里能承受得住,还不得被他们瓜分了去。 第369章 开战 龙千羽再糊涂再残暴,此刻也知道了事情的严重性,立刻下令派兵增援边关,还让叶神医一同前往。 “朕的病是他治好的,他一定有办法治好边关的百姓,到了边关,所有的军医和民间大夫都必须无条件听从叶神医的安排。”龙千羽道。 下面的人立刻领命去了。 去增援边关的领军人物是龙千羽的二舅公孙泽,公孙家是太后的娘家,老一辈的人都已经去世,如今公孙家之中,只剩下龙千羽的二舅和三舅以及两个表哥,一个表妹,两位舅母,公孙三舅是个混不吝的,公孙二舅乃领军人才,当初龙千羽在外征战的时候,没少得到公孙二舅的相助。 以前,公孙二舅最看好的是龙千羽,因为当时的龙千羽不仅颇有才学,还武功高强,懂兵法,是个文武全才,所以他要当皇帝,公孙二舅百分百支持,并一直辅佐他左右。 但公孙二舅如何也没有想到,龙千羽当上皇帝后,没多久就变了一个人,猜疑心大,且卸磨杀驴,野心勃勃,赤云的江山,在他的手上,被折腾得乱七八糟,民不聊生。 公孙二舅心中着实愤怒,却又无可奈何。 龙千辰被抓入大牢的时候,他是完全不相信龙千辰会造反的,他清楚自己的这个外甥是什么性子,但皇上却不信,还在他面前说了很多自己弟弟的不是。 公孙二舅很失望,因此在龙千羽重病期间,没有去看望过一眼。 但现在国家有难,百姓有难,一道圣旨下来,公孙二舅还是不得不压下自己的不满,撇开一切,领兵去边关。 出城之前,公孙二舅派人去寻了叶神医,按照皇上所给的地址去寻的。 “这些药你们拿着,药方也别弄丢了,京城就靠你们了!”金毓把治疗天花的药方和药丸给了龙千辰和段红英,还给他们说了在治疗中需要注意的地方。 龙千辰二人将这些牢记,段红英拉着金毓的手道:“毓姐姐,此去很危险,你们一定要注意安全。” 金毓点头:“我们会的。” 梁元看着龙千辰:“既然已经做好了决定,那就不能后悔,必须全力以赴。” 龙千辰与他握手:“好。” 在他看来,梁元和金毓已经是明国人,他们不属于赤云国,赤云国是死是活,其实与他们夫妻二人已经没有关系,他们实力再强,在天花横行的情况下,也是会有很大的危险的,但他们却不惧这些危险,不顾自己的身份,来了赤云国,保护赤云百姓。 这份情,这个恩,他龙千辰一辈子都还不清,哪还能自甘堕落,不振作起来。 龙千辰的眼神更为坚定,给了梁元二人一块玉佩作为信物:“此次领军之人是我二舅,我已安排可信之人在他身边,你们拿上这块玉佩,可使唤我的人,若有需要,也可以这块玉佩与我二舅商谈,他和我大哥是不一样的。” 梁元知道公孙泽此人,前世打过不少交道,他是个正人君子。 梁元接过玉佩,没有再多说什么,带上金毓离开西街巷子。 没多久,就与来接他们两口子的将士会合,验明身份,将士带着梁元二人去找大军,随大军出城。 大军出城当晚,夜深人静之时,皇帝寝宫,龙千羽再次深陷噩梦之中,暗处有两个暗龙卫守护,一个是暗龙卫二,一个是暗龙卫五,也就是梁振。 梁振隐藏在黑暗中,瞅着时间差不多了,就悄咪咪的朝着暗龙卫二靠过去,拿出一水囊给他。 暗龙卫是死士,无情无欲,却也需要吃喝拉撒的。 暗龙卫之间,有时候会互相投喂。 所以此刻看到梁振拿水囊给自己,暗龙卫二并无觉得不妥,接过来闻了闻,确定不是酒,就喝了,然后就晕死了过去。 梁振面具下的嘴角上勾:“傻叉!” 在明国待了些日子,还学会了骂人。 梁振闪身离开暗处,潜入寝宫之中,把龙千羽打晕套进麻袋,带出了宫。 他来到了千机楼,进去后就把龙千羽丢到了龙千辰面前,看到梁振身上的暗龙卫穿着和地上昏迷不醒的龙千羽,龙千辰嘴角狠狠一抽。 金毓说了,今晚会有人把龙千羽劫了,送到他面前来,他原以为是陆永,没想到居然是暗龙卫。 这可是他哥的人啊! 啥时候变成了金毓的人了! 要不要这么牛! 梁振把人丢到龙千辰面前,啥话也不说,跟个木头人似的站着,龙千辰试着与他沟通几句,梁振没搭理。 龙千辰选择放弃与之交流,拿出金毓给的药丸,塞进龙千羽的口中。 真话丸很快就有了效果。 龙千羽悠悠转醒,眼神呆滞,直直的看着龙千辰,比梁振还像木头人。 龙千辰有些被真话丸的效果吓着了。 他从未见过这样的龙千羽。 “哥。”他喊了声。 龙千羽没吭声。 “龙千羽。”他又喊。 龙千羽立马道:“在。” 龙千辰勾唇一笑:“呵呵,哥,你也有今天啊!这药真神奇,可惜了,此药不多,也没法控制你太久,也罢,我不跟你啰嗦了,趁此时间,咱们兄弟俩好好聊聊。” 他凑近龙千羽,问:“龙千羽,告诉我,你把铁血军的虎符藏哪了?” 当初和曼军战斗的时候,他曾在二舅和闫松的帮助下,创建了一个敢死队,名为铁血军,此军队在这些年期间,从最初的三千人,增加为五万人,每个将士都是以一敌十的存在。 因为对亲哥的信任,战争结束后没多久,他就在亲哥的忽悠下,上交了虎符,自此,他再未见过铁血军。 如今,他要把虎符拿回来。 铁血军只能是他的。 ...... 问话结束,梁振把龙千羽送了回去,顺便按照龙千辰说的,把虎符盗了出来。 天还未亮,龙千辰离开了京城,离京之前,他去了一趟公孙家,见了公孙三舅。 得知了他的来意,公孙三舅语重心长的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只管去做你想做的事,三舅支持你。” 龙千辰这才放心离开了京城。 没多久,南山上出现一帮人,手持神奇药丸,治愈了无数天花病人。 随着天花病人的治愈,京城之中开始传出谣言,是逍遥王请来了绝世高人,救百姓于水火。 百姓们震惊万分,京城的风向逐渐发生了转变。 事关百姓性命,梁元和金毓暂且不计前嫌,入军之后,就将治疗天花的方法传了下去。 无论是将士还是军医,都在学习。 公孙二舅接见了金毓两口子,并按照他们的需求,安排了一部分人,在赶路途中,四处搜寻药材。 沿途中,金毓一行人看到了不少感染天花的百姓,他们出手救治了这些人。 军队还未到边关,就有消息传来。 西秦国、大疆国、南宁国、曼国四国联手,一起对赤云国开战。 第370章 明国守卫最薄弱的地方 明国海域风平浪静,左大光指挥着巡卫队进行日常巡查,忽的,一条海豚游了过来。 “咦?海豚,小家伙,你是豚豚的孙子还是孙女还是儿子还是女儿?”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24节 “你想传达什么,我没怎么看懂。” 见左大光迷迷糊糊的,海豚见他一直听不懂讯息,气得在水里翻腾,一旁的一个年轻巡卫队道:“队长,这条海豚似乎是在告诉我们,有人想偷溜进明国。” 左大光不可思议的看着他:“你居然能看懂 ?” 巡卫队道:“我猜的。其实我也没有看懂,只是猜测而已,也不知道猜的对不对,但主母说过,豚豚一家很有灵性,作为海中最重要的巡逻鱼,没有特殊情况,它们是不会出现的,所以我就大胆猜测了。” 这时候,水中的海豚似赞赏的看了年轻巡卫队一眼,随即做了个让左大光等人跟着他的动作。 左大光立刻让船员开船跟上它。 海豚在前带路。 上百个巡卫队乘着三艘船只跟着海豚来到了一处海边大山处。 这座山名为紫山,以紫竹闻名,山高险陡,跨越这座山可以潜入明国青城那边。 此刻,正有一群海盗正在爬山,他们的船只还在海上飘着。 “这群海盗是什么时候来的?方才我带人来巡视这里都没瞧见。”一个巡卫队震惊道。 “别废话了,赶紧联系山上巡逻队。”左大光道。 海盗在奋力翻山的时候,有让人防风,左大光等人刚用飞鹰联系上山中的巡逻队,诡计多端的海盗们就发现了巡卫队的踪影。 “巡卫队来了!我们被发现了!赶紧撤!” “这些该死的巡卫队可真难缠,我们都想办法把他们引开了,怎么这么快就过来了!!” “大哥,赶紧撤!撤啊!” 海盗们立马果断放弃翻山,从绳子上滑下来,落回船上,打算开船离开。 巡卫队航船追上来。 “来都来了,且容你们说走就走,兄弟们,拦住这些海盗!” 鲨鱼海盗团的老大苏广怎么都没有想到,自己已经做了那么的计划了,还预算了巡卫队这个时间点的行动方向,怎会这么快就被发现呢? 前段时间鲨鱼海盗团接了个任务,来明国找麻烦,但还未进入明国海域,就发现了明国的与众不同,他们看到了巡卫队,还亲眼看到大疆国和曼国的海军被明国单方面狠虐,意识到明国不像表面那么简单,他立马就不敢冒然去明国抢劫了,带着兄弟们回去做了个周密的计划。 现在,计划失败了,他们最终还是被巡卫队发现。 为了不让兄弟们被凶狠的巡卫队弄死,苏广啥也不想了,带着弟兄们就要逃。 可还未走多远,就被几条虎鲸拦住了去路。 苏广:“......” 巡卫队追了上来,将鲨鱼海盗团包围,爬上山还未来得及逃走的海盗们,也被山中巡逻队踹下山,跟下饺子似的落入了海水中。 苏广急了:“不要,不要杀我的兄弟。” 他扑通一下,对着巡卫队跪下,磕头道:“求你们不要杀了他们,我们没有想要害你们,我们只是听说明国很富有,就想进去看一眼,对,只是看一眼,求你们手下留情!” 左大光看着他:“你是鲨鱼海盗团的苏广?” 苏广惊喜的抬起头:“您听过小的名号?” 左大光点头:“嗯,你很出名,所以,你来此到底是作何?” 苏广嘿嘿笑着:“小的不是说了吗?小的只是想来见识一眼明国的风光。” 左大光冷笑:“你以为我会信?” 他抽出腰间的大刀:“从实招来,否则剁了你喂鱼。” 海盗在海上作恶多端,杀人无数,死不足惜,但鲨鱼海盗团和别的海盗有些不同,因此就,他才会在此与苏广多说几句,但苏广若是不识趣,那就怪不得他了。 巡卫队的船只朝着鲨鱼海盗团的船只逐渐逼近,船上的所有巡卫队纷纷拿出武器,眼神凶狠的盯着苏广等人,一副随时会开战的模样。 这气势,着实吓了海盗们一跳。 想到当初看到的大疆国和曼国海兵被完虐的一幕,苏广吞咽了口水,最终还是怂了:“别,别,别动手,有话好好说,好好说,我招,我什么都招,我们不是来看风景的,是来抢劫的,但,但我们不是自愿来的,是有人花银子让我们来的,我们也不想的,但那人给的银子实在太多了......” 看到左大光等人的眼神越来越冷,苏广和所有海盗都更怂了,全部跪在了船上求饶。 “各位大人,我们错了,真的知错了,求求你们放过我们,我们再也不会犯了!” 左大光冷冷的看着苏广,问:“你是如何发现从紫山可以潜入明国的?” 苏广笑嘻嘻的挠了挠后脑勺道:“这个,额,我就是比较善于观察,来翻山的时候,我们就做足了准备了,也盯了你们好长时间了,用了各种本事,才找到紫山这里,明国海域之中,就属这里的守卫最为薄弱,所以,所以,大人,我真的知道错了,我再也不敢了,您,您......” 守卫薄弱? 左大光抬头看了看紫山,这山很高,寻常人是爬不上去的,但苏广这些海盗却爬上去了......这倒是给他提了一个醒。 左大光问:“花银子让你们来抢劫的那人是谁?” 说都说了,这种情况下,苏广也没再隐瞒,坦白从宽道:“小的也不知道他是谁,交易的时候,他是戴着面具,他说他叫张二郎,但我觉得这肯定不是他的真名,听口音,像是赤云国那边的。” 张二郎?赤云国? 左大光将这两个重要信息记住,随后抬手让巡卫队动手,把海盗都活捉了。 苏广反抗道:“说了放过我们的。” 左大光道:“我可没答应,别反抗,免得刀剑不长眼,乖乖放下武器,饶你们一命。” 见一个巡卫队拿出了黑火球,海中还跑出了好多的鲨鱼虎鲸,苏广惊得把刀一丢,举手投降。 “别打,我们投降!” 所有海盗都被活捉,掉进海里的那些海盗也被捞了上来,还剩一口气。 见弟兄们没死,巡卫队也不杀人,苏广举着手,暗自松了口气。 和弟兄们的性命相比,骨气一点都不会重要了,明知道打不过,还打什么打。 识时务者为俊杰! 苏广是个明白人。 海盗被带上了焰火岛,和那些大疆国将士、曼国将士成了难兄难弟。 ...... 西秦国这四个国家突然一起冲赤云国出手,四面受敌之下,赤云国大乱,边境一再失守,无数百姓流离失所。 赤云大军之中,金毓和梁元医治了一个在路上见到的感染天花的流民,在他们夫妻二人的全力治疗下,流民的病情得以控制,一旁打下手顺便学习的军医和年轻将士们都对金毓二人佩服万分,受益匪浅。 回到休息处,金毓对梁元道:“天花和四国的忽然开战都很诡异,这其中定是有人在捣鬼,不知为何,我第一时间就想到了那个要害龙千辰的人。” 梁元道:“我也第一时间想到了那人,总觉得天花和边境的战争与他脱不了干系。” 金毓看向帐篷外:“也不知道京城那边,龙千辰查到了什么没有,现在情况复杂,咱们不能坐以待毙,得做两手准备才行。” 梁元道:“军医和很多将士都学会了天花的治疗方法,我们是时候离开了。” 他们不可能一直待在大军之中,做事在很不方便。 第371章 重回岩谷城 大军行至江城之时,有将士匆匆闯进主帐之中:“元帅,不好了,叶神医夫妇二人,他们,他们......” 正在喝粥的公孙二舅急忙问道:“他们怎么了?” 这两位可是极其重要的人物,没有他们,天花就治不好,万万不可出事的,这一路上,他派了很多人保护他们。 小将道:“叶神医住的营帐着火了,大疆国潜入进来的杀手放的火,叶神医和叶夫人葬身在了大火之中!” 公孙二舅震怒:“什么?” 他大步跑了出去,到了暗杀现场的时候,营帐已经被烧得一干二净,地上只剩下两具相拥的焦尸。 公孙二舅跌在地上,失声大喊:“叶神医!” 拯救了万民的叶神医和叶夫人被火烧死,凶手逃了没被抓到,赤云将士们愤怒万分,四处寻找凶手,怒吼着要踏平大疆国,为叶神医二人报仇。 公孙二舅面色冰冷的回到主帐之中,军师跟着走了进来,低声道:“元帅,大疆国为何要害死叶神医和叶夫人,他们是医治天花的神医,各国都拿天花没有办法,害怕天花从赤云国传出去,应当会保护好叶神医他们才对,怎会杀了他们,这其中定有阴谋。天花曾在大疆国出现,诸国之中,只有大疆国有天花,大疆国比我们更需要叶神医夫妻二人这样的神医,但他们却派人杀了叶神医,难不成,大疆国是希望天花在赤云国扩散到一发不可收拾吗?天花会不会是大疆国暗中带来的” 这个可怕的想法一出,军师的脸瞬间白了:“如果真是这样子,那大疆国就太可怕了!” 为了一己私欲,竟让天花四处扩散,他们也不怕传到其他国家去,引起公愤。 公孙二舅的心中其实也有此猜想,但这个想法太过残忍,他始终无法相信,大疆国会做出如此丧心病狂的事情来。 “咱们没有证据,不要瞎猜想。”公孙二舅淡淡道:“叶神医他们虽然死了,但天花的医治方法却没有丢,江城之中四处都是感染天花的难民,当务之急,是要赶紧稳住江城,将这里控制起来,切不可被四国的军队攻破。” 嘴上虽然这样说,但他心中已经打定了主意,等进入江城,医治天花的同时,他要派人去暗查大疆国。 天花让所有国家感到害怕,四国每每侵占一座赤云的城池,就会将城中所有染了天花的人杀死焚烧,无论男女老少,只要染了天花,都逃不了被杀的命运。 大军进入江城,这个是逍遥王的封地,此刻还未被敌国入侵,但因为天花的缘故,江城已是人间地狱,随处可见都是感染天花的难民。 公孙二舅立刻下令,指派军医带人医治难民,将所有的难民都往一个地方聚集,方便管理和治疗。 将士们有条不紊的执行命令,谁也没有发现,有两人悄然出了城门,朝着岩谷城方向而去。 岩谷城也有天花,只不过因为人少的关系,情况不如江城的严重。 自从那年岩谷城挡住了曼人的进攻熬过了冬天之后,岩谷城就成了赤云国的重要要塞,得到了朝廷的重视,不仅如此,岩谷城中的百姓们还用金毓当年留下的种子和种植方法种出了各种各样的农作物。 岩谷城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什么都没有的苍凉之城。 百姓们种出的食物虽然不是很多,却也足够温饱了,每年的冬天,不用再舍近求远的去别的城池购粮。 战争紧张,岩谷城四周隐藏无数巡逻兵。 假死逃出赤云大军的金毓和梁元恢复本来面貌,各骑着一匹马儿朝着岩谷城而来,在快要靠近岩谷城的时候,金毓趁着四周无人将马儿收进了空间中,同梁元徒步朝岩谷城继续前进,来到路口,被藏在暗处的巡逻兵发现。 “来此何人?所为何事?去往哪里?”见金毓二人不像是感染天花之人,且也不是士兵或是别国的人,一个巡逻兵走出来拦住他们二人质问道:“战争时期,岩谷城谢绝外人入内,快快离去。” 金毓拿出了龙千辰给的令牌:“我二人奉逍遥王之命前来治疗天花。” 岩谷城曾得逍遥王恩惠,当年他们被曼军逼入绝境,逍遥王带兵前来相助的画面,至今令他们难忘,在金毓二人面前的这个巡逻兵,是岩谷城中土生土长的人,逍遥王当兵击退曼军救了岩谷城的那年,他才十岁,很荣幸的也参与了那年的战斗。 此刻看到令牌,巡逻兵立刻就激动了,伸手接过令牌仔细查看,还问了金毓二人许多问题,想要确定他们的身份,问着问着,他就觉得金毓和梁元和眼熟。 “我以前是不是见过你们两位?”巡逻兵问。 见这个巡逻兵并没有在意逍遥王现在的叛贼身份,乐意与他们说话,梁元便知道,岩谷城还是向着逍遥王和闫将军的,他们果然没有来错地方。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25节 梁元道:“我们夫妻二人曾来过岩谷城,和闫将军是老朋友,我名梁元,我夫人名为金毓。” 巡逻兵猛地睁大了双眼:“啊啊啊!我想起来了,我就说怎么这么眼熟呢!原来是恩公啊!我见过你们,将军的房间里有你们的画像,是他自己的画的,不太像你们。” 金毓梁元这两个名字一出,无需再用其他证明,巡逻兵立刻相信了金毓二人的话,不再多问了,直接放他们进去,还亲自引路。 同样还是以前的那条崎岖山路 ,车马不能通行,隔一段距离,就有一个巡逻兵,每一个都是训练有素的人才,他们恪守岗位,再苦再累,也会打起精神来,继续守卫岩谷城。 快要到城门口的时候,金毓看到一个巡逻兵的脸色有些不对劲,她叫住了梁元,同带路的巡逻兵去查看。 把脉之后,梁元诊断出, 这个巡逻兵感染了天花,只是才刚感染,还没有出现皮疹这些严重的症状,病情不严重。 梁元给他吃了药丸,和带路的巡逻兵一起,将这个巡逻兵带进城。 进了城,一眼看去,金毓两口子惊讶的发现,岩谷城中的秩序,竟丝毫没有因为天花而混乱,所有的百姓和守城兵都很有规律的,在一位将军的安排下,聚集到了两处地方,方便大夫医治。 而城中的所有大夫,也没有因为灾难而背井离乡,全部留了下来,同所有的守城军和平民共患难。 第372章 送种子的恩人 岩谷城的百姓不多,才两万多人,但他们很团结,随时都可全民成兵。 城中有许多老将士,其中有好几个都是当年和金毓二人打过交道的,此刻看到金毓二人,他们激动万分,热情的接待了金毓二人,梁元问这些老将:“你们之中是否有一位叫做郑元河。” 一位老将道:“您说的是郑副将,他在江水边做指挥呢!” 敌人很快就会打过来,他们不能坐以待毙,必须随时做好准备,就算打不过,也不能任人宰割。 梁元道:“可否带我们去江水边见一下郑副将,我们来这里之前见过闫将军,闫将军有事暂时不能过来,有话让我们转达给郑副将。” 老将们深深的看了梁元和金毓一眼,见他们神色坦然,找个借口去商量了一番,才返回来对梁元道:“好,我们安排人带你们过去。” 梁元二人感激。 夫妻二人很快跟随老将们安排的人来到了江水边,找到了那位闫将军极为信任的郑副将。 此人近五十的年纪,头发白了一半,身形高大健硕,比一般的小年轻看着还精神,给人一种很有气节很能打的感觉。 郑元河不是岩谷城本地人,他的老家在北方,天灾那年被强行抓了当兵,后在战场上遇上了闫将军,被闫将军的能力折服,经过了多次的生死之难后,郑元河彻底归顺了闫将军,跟着闫将军来了岩谷城,成了岩谷城中的一员。 郑元河没有见过梁元和金毓,但看到他们拿出了闫将军的信物,还说出了只有他和闫将军才知道的秘密,郑元河暂且信了他们,问:“闫将军有什么话请你们转达?” 梁元把他带到无人的地方,才低声与他说了几句。 “赤云的天已经变了,闫将军说他已经做了决定,会和逍遥王站在一起,问你是怎么想的?若是你要一直与他并肩战斗,那就按照他的命令去做。” 听了这话,郑元河神色一顿,想也不想的道:“怎么想的?当然是全听他的,我们可是说过了的,要做一辈子的好兄弟。” 他对闫松会选择站在逍遥王这边的决定一点都不觉得意外,逍遥王对岩谷城有大恩,和闫松在战场上并肩战斗过好几年,他们之间的关系,可不是皇上那个昏君能比的。 闫松很顽固,但不傻,他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 同样的,郑元河也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 “说吧,闫将军对我下了哪些命令,我定会遵从。”郑元河道。 梁元很欣赏他的义气,笑着将闫将军的命令一一转告。 “他让你听我们夫妻二人的安排,带领所有医者,治好天花病人,并召回闫谷军,带领闫谷军奔向各地,治疗天花病人。” 郑元河不解:“治天花是很重要,但四国入侵,我们若把所有兵力都放到天花上,四国的人打进来了可如何是好。” 梁元淡淡道:“就算没有天花,四国只要齐力出手,赤云国集中所有兵力,也是打不过的,你们现在不过是在负隅抵抗。” 虽然梁元说的事实,但郑元河还是不服,他不愿就这么认输,他就算是死,也要拼命的守着岩谷城,保护所有的百姓。 梁元看出他在想什么:“你想保护的,也是闫将军想要保护的,更是逍遥王想要保护的,闫将军既然下了这样的命令,自是有他的道理,你知道他的为人,他是不会眼睁睁看着岩谷城遇难不管的,所以,你只需遵命行事就好。” 郑元河瞬间被点醒了,也是,他既然已经选择了跟随闫将军,那就好好办事就行了,想那么多做什么。 “本副将知道怎么做了,梁兄弟,多谢!” ...... 趁着梁元和郑元河说话的功夫,金毓来到水边查看了情况,她发现千里江和以前已经不一样,以前这条江因为水质的缘故,是没有鱼的,但是现在,江水之中有鱼了,而且还很多,又大又肥,她看到在江边布防的将士们抓到了好些鱼。 金毓眼底浮现疑惑,随后想到当年离开岩谷城的时候,她似乎在千里江之中撒了好些灵泉水,当时就是想着用灵泉水改善千里江的水质,但泉水撒入江里之后,并没有什么变化,她还以为灵泉水对千里江无用,或是泉水太少了,千里江太大,泉水发挥不了太大的作用,心中还挺遗憾的。 可现在看来,当年她撒的灵泉水不是没用,只效果发挥的比较慢,这些年过去,千里江已经改变了。 不管是不是因为灵泉水改变的,千里江里有鱼了,那是天大的好事情。 闫将军也真是的,这么好的事情,上次见面的时候也没有告诉他们,大概是忘了吧。 梁元和郑元河说完话,见金毓在看江水,走了过来。 梁元看着江里的鱼问郑元河:“这条江是何时有鱼的?” 郑元河笑着道:“哦,就是那年被曼军围剿,得王爷相救之后,冰雪融化,水里就忽然有了鱼。 ” 金毓道:“这条江比以前更加清澈了,靠着所种的粮食,还有江里的鱼,百姓们是不是都没有再饿肚子了!” 郑元河点头:“没饿肚子了,城里的粮食多的吃都吃不完,每年百姓们都会有很多存粮,拿了好些粮食出去卖呢!哦,还有人参果,这是我们这儿的特产,别的地方都没有,我听闫将军说,这人参果的种子是别人赠送的,种植方法也是那人告知的,但具体是谁送的,闫将军没有说。不仅是人参果的种子,城里还有很多种子都是那人赠送的。” 他说着这话的时候,悄悄看了梁元和金毓一眼,他对这二人不熟悉,但闫将军能将他的事告诉这二人,可见对这二人的信任程度,这让他忍不住猜想,送种子的那人,难不成就是这两位? 不然,闫将军怎么会这么的信任这二人? 正想着的时候,梁元突然看过来,郑元河立马轻咳一声,从容淡定的收回了目光:“所以说,岩谷城能有今日的风光,都是那位送种子恩人的功劳。” 金毓却道:“那人送了种子不假,可也要有人去相信,有人去种,有人去守护,所以,不能说全是他的功劳。” 郑元河嗯了声:“梁夫人说的对。” 梁元看了眼天色:“时候不早了,我们早点回去吧,把事情都安排好,早点压制住天花,不能再让其扩散。” 郑元河点头,立马叫上几个人,同他一起带着金毓二人回城。 进了城里,用了晚饭,金毓等人就召集城中所有医者,把治疗天花的方子传了下去,并拿出药丸,当他们的面给天花病人服用,告诉他们应该注意的地方,教导他们制作药丸。 医者们受益匪浅,感激不尽,学得极为认真。 第373章 大疆国的罪行 一晚上的教导之后,医者们将重要之处全部掌握,并在金毓二人的指导下,治疗了一些天花病人,初见成果。 梁元耐心的对这些医者道:“除了治疗,我们还得预防,预防天花的方法为种植牛痘……” 医者们仔细听着,还拿了纸笔记下。 看到这些医者的认真态度,金毓二人放了心,把治疗方法传下去之后,就去忙别的事情,其余的全交给郑元河来安排。 不到两天的时间,岩谷城的里的天花就得到了控制,百姓们惊喜万分,对金毓二人更为感激,帮着四处搜罗所需药材。 郑元河看到这一切,对金毓二人的能力更为信服。 他同金毓两口子一起带人巡视岩谷城四周。 郑元河道:“大疆国和天花斗争了近百年时间,也没能找到治疗方法,不曾想落到我赤云国,不到几个月就给治好了,梁兄弟,梁夫人,你们是赤云国的大恩人啊!” 金毓笑着道:“恩人谈不上,我们也不想做伟人,我们只是在做自己力所能及之事。” 她言及此处,目光一转,看到了一个人。 那人三十多岁的年纪,是个天花病人,脸上都是皮疹,穿着破烂,像是一个乞丐,那身上的气质,却又和普通的乞丐有些不同。 方才她和郑元河说话的时候,此人总时不时的偷瞧他们,他以为自己做的很小心,却不知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被梁元发现了。 梁元和金毓对视一眼,不动声色的和郑元河转移话题,叫上郑元河去了另一处巡查。 见金毓几人消失在转角,那乞丐男子目光阴冷了几分。 夜,寂静,无星无月。 金毓和梁元忙了一整天,累得浑身没力气,回了郑元河让人准备的房间休息,洗漱好躺到床上,二人没多久就睡着了。 城中因为天花得以控制,百姓们到了夜里 ,也都睡下了,不再像之前那般夜里苦苦挣扎哀嚎。 一道人影翻墙而入,避开巡逻军,悄然潜到了金毓二人休息的地方,戳破窗户纸,插进一根管子,吹了烟雾进屋。 烟雾飘散到床边,屋里的人立刻睡得更沉了。 来人目光一冷,开窗而入,来到床边,挥动匕首刺下。 哗啦! 匕首还未落下,梁元就忽然睁开眼,眼疾手快的擒住那人持匕首的手,再一包药粉撒过去,此人瞬间浑身发软,跌倒在地上。 他难以置信的睁大双眼,想要起来,却使不上力气。 梁元从床上起身,一旁的金毓也从床上下来,眼神冷漠的看着地上这人。 “把他绑了!”金毓拿了一根绳子出来,交给梁元,梁元将此人五花大绑。 “吭也不吭一声,真的是个哑巴吗?”金毓凑近这人看了眼,梁元点上油灯,房间立刻亮了起来。 门被推开,郑元河带上两个将士进了屋,看到屋里的情况,面色瞬间变了。 岩谷城之中,竟真的有细作。 眼前这人,名为王阿大,是岩谷城本地人,但在十四岁的时候,他就离开岩谷城出去闯荡了,半年前才从外面回来,他出去的那些年 ,家人都去世了,所以回来之后,王阿大家中并无其他人,而他在外的那些年,什么也没有闯出来,没有娶妻生子,孤身一人,还因为得罪了贵人,被拔了舌头。 回到岩谷城的这半年,穷困潦倒一无所有的王阿大一直很勤奋,很老实,还会帮助邻里邻居干活 ,去祭拜亲人的时候,表现得也很孝顺。 谁也想不到,他居然会是细作。 看到郑元河,王阿大便知道,自己已经暴露了,他凄冷一笑,依旧一声不吭,似躺平了一般。 郑元河气得不行,一脚踹过来:“你到底是谁?” 王阿大啊啊了两声,说不出话来。 郑元河当下就想让人把他绑了,带下去严加审问。 金毓却阻止了,问王阿大:“你会写字吗?” 王阿大冷嘲的看着她笑。 金毓哦了声:“你会。”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26节 王阿大:“......”我啥也没说,你自言自语个屁,会如何,不会又如何,老子什么都不会说的。 他很有骨气的瞪视金毓和梁元。 梁元懒得搭理,从金毓这里接过一颗药,对郑元河道:“你们先出去,这人交给我们来审问,我有独家审问手段,但不能给你们看。” 郑元河疑惑的看了他两眼,但最终还是没有说什么,带上人就出去了。 屋里只剩下王阿大和金毓二人。 门一关上,梁元就立刻将真话丸塞进了王阿大的口中:“一直找不到线索,你出现的很是时候,来告诉我,你都知道些什么,天花是不是你带来的,谁指使你来的?” ...... 梁元拖着王阿大从屋里出来,把王阿大丢到郑元河的面前:“问完了,他的确是个哑巴,说不出话来,嘴里也藏了毒,被我取了,这是他写的。” 他将一张纸递给郑元河。 郑元河接过来看了眼,眼底闪过震惊和愤怒。 梁元淡淡道:“他不是王阿大,他叫陈三虎,是大疆国人,王阿大出去闯荡的时候,被一个贵人看中,送去大疆国当细作,后来被发现了,死在了大疆国,陈三虎长得与他相似,取代了他的身份,他会来赤云国,是为了传播天花。” 郑元河气得身子颤抖:“天花是大疆国带来的......他们是疯了吗?明知没有治疗的法子,却为了一己私欲让天花扩散,后果谁来承担!” 梁元道:“大疆国的确没有治疗天花的法子,但是与天花斗争了这么多年,他们多少也琢磨出了一些压制天花的方法,不能根治,只能压制,只要能压制住天花,在适当的时候不让其扩散,大疆国就能达到他们的目的。” 郑元河看着纸上的内容:“他们大疆国的目的,就是统一天下?他们也配?一群不是东西的玩意儿!” 不只是岩谷城,京城以及其他城池的天花,都是大疆国搞的鬼,王阿大只是一个传播天花的工具,他自己也是天花患者,早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他知道的东西并不怎么全面,比如,大疆国总共安排了多少个携带天花的人潜入赤云国?除了赤云国,有没有潜入到其他地方,这些事儿,王阿大都不知晓。 梁元淡淡道:“郑副将 ,大疆国罪恶滔天,他们的罪行必须公布天下,受世人讨伐,我们得加快行动,藏在赤云国的那些大疆国传染者,王爷那边会让人去查,你这边按原计划行事。” 郑元河看了他一眼,最终还是选择了相信,他点点头:“我明白了,梁兄弟,今晚唠叨你们了,王阿大我带走了,你们早些休息。” 郑元河很快带着王阿大离开,并安排人继续搜查岩谷城,看看还有没有什么可疑人物。 梁元回了屋,金毓没有睡,睁眼躺在床上等着他回来,待梁元躺好,金毓躺在他怀中道:“我们又有得忙了!” 第374章 宫中大乱 梁元长叹道:“是呀!想回家是不可能的了,必须把事情都忙完,大疆国弄这么一出,事情越发复杂了,我们得早做预防,顺便还得告知龙城国、炤国一声。” 大疆国不仅在赤云国投入了传染者,还在其他国家也投入了不少传染者,大疆国就是想要天下大乱,在这些国家受天花重创的时候,再以控制天花扩散为由,依次对这些国家开战,与别国一起瓜分。 西秦国、南宁国、曼国这三国或许还不知道,他们也是大疆国盯上的大肥肉 ,今日他们一起赤云国出了手,日后,大疆国也可以以同样的借口和其他国家联手对他们出手。 到最后,只剩大疆国一家独大。 他们要找到大疆国的罪证,公布出去,引起诸国震怒。 ...... 搜寻了两日,郑元河没有找到其他可疑之人,却收到了一封信,是闫松让人送来的,他已经到了边关,再找机会让闫谷军诈死,从边关脱离出来,沿路救治百姓的同时,去和逍遥王会和,让郑元河去江城等他。 郑元河很快就出发了,只有金毓两口子知道他去了哪里,其余人都不知晓。 江城这边的天花在公孙二舅和大军的相助下,已经得到了控制,公孙二舅已经带着大军去了边关,留了一部分的人在江城继续救治百姓。 郑元河乔装打扮进了江城,寻了一间客栈等着。 而同一时间,金毓和梁元离开了岩谷城,去了庆城那边,来到千机楼分部。 没多久,分部中的人纷纷出来,去往赤云国各处。 梁元和金毓在分部待了一晚上,第二天就坐着马车离开庆城,朝林州府而去,沿途,救了不少的天花病人,还杀了十几个贪官。 京城。 龙千羽日夜被噩梦折磨,变得人不人鬼不鬼,朝堂之上,大发脾气,杀了好几个无辜臣子。 众臣人心惶惶,坎坷不安,生怕下一个死的是自己。 散朝之后,文臣皆围向丞相,担心询问。 一个臣子担惊受怕的道:“丞相大人,皇上的病不是好了吗?为何近日跟变了个人似的,喜怒无常,喊打喊杀,不管别人说什么,都能将他惹怒,皇上他是不是......” 丞相冷冷的瞪了他一眼:“别乱说话,圣上的事情,岂是我等可以议论的。” 李侍郎道:“民间的天花得到了控制,但百姓们都在说,天花是逍遥王让人治好的,谁都不觉得是皇上的功劳,全都向着逍遥王那边,还说逍遥王是忠心之人,是绝对不会造反的,他是冤枉的,让皇上释放逍遥王。可如今逍遥王已经消失多日,从何释放?” 有臣子却道:“天花真的是逍遥王让人解决的吗?” “不知道,都是这么说的,也不知真假,不管是不是,百姓们都记住了逍遥王的功劳,皇上若还想把逍遥王找回来抓进大牢,那是不可能的了,民间会有动乱的。” 丞相道:“前方战事吃紧,京城再乱,就不得了!” 李侍郎道:“派去与四国谈判的人,还未到达地方,就被四国以天花之名斩杀,他们是一点机会都不想给赤云国,我等真不知如何是好了!” 众臣们正说着的时候,就有一个太监匆匆而来。 “不好了,皇上把贵妃娘娘杀了!” 众臣大惊:“什么?” 龙千羽不仅杀了贵妃,还想掐死自己和贵妃生的儿子,也就是二皇子,二皇子才五岁,被龙千羽掐着脖子提在手中,憋得小脸涨红。 “父、父皇,不,不......”二皇子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父皇,你快放开二弟,他快不行了!”六岁的小太子匆匆而来,本想来找二皇弟玩耍的,却看到了这可怕的一幕,他勇敢的扑过去抱住了龙千羽,想把二皇弟从父皇手中救下。 但龙千羽已经疯魔,双眼通红全是血丝的他看了眼小太子,暴怒的大吼:“逆子,你尽管攻击朕,你是想弑父夺位吗!啊!朕还没死,还年轻,还能继续当几十年的皇帝,那容得这般放肆,你和这个小畜生一样,都是逆子,都巴不得朕早点死!朕死了!朕的江山就是你们的了!朕不会如你们所愿的,你们给朕去死,去死!” 他伸出另一只手,掐住了小太子的脖子,将他也高高提起。 两个孩子被提在手中,呼吸困难。 一旁的宫人们吓得不轻,皇上现在只有两个儿子,一个太子,乃皇后所生,是嫡长子,正儿八经的皇位继承人,另一个二皇子,贵妃所生。 两个孩子乖巧懂事,今日却要遭亲父毒手。 不管宫人们如何求饶,龙千羽都不放手、 “放开本宫的儿子!”危急之时,皇后赶了过来,一脚踹在龙千羽的腰上。 龙千羽被踹的飞出去,手一松,孩子也跟着飞出去,两道身影闪过,接住了两孩子。 皇后愤怒的过来,又给了龙千羽一脚。 她是武将之家出身,会一点拳脚功夫,是个敢爱敢恨的性子,若是以往,她是绝对不敢打龙千羽的,但是今日,她实在没忍住。 往日龙千羽因病发疯打她就算了,今日竟无情的杀了他最疼爱的贵妃,还想掐死两个孩子,这让她如何冷静。 她已经没法冷静了! “你敢杀我儿,我就跟你拼命!” “泼妇,你敢打朕!”被打懵的龙千羽很快回过神来,他是疯了,但武功还是在的,皇后不是他的对手,加上疯劲,他的实力更强了几分。 龙千羽一脚把皇后踹飞出去,在她刚落地的时候,又扑过去,把皇后压在地上,一拳又一拳的砸在皇后的脑袋上。 “啊!!”皇后凄厉的惨叫在宫中响起,却无人敢上来阻拦,因为打她的人是当今皇帝。 不一会儿,皇后就满脸是血,疼得晕乎乎的,但龙千羽却还没停下,他只觉得脑子刺痛得很,想要找事儿来发泄,他跑出去从侍卫那里夺了一把刀,返回来,朝着皇后的脖子一刀砍下。 “皇上,不可!”皇后的亲爹丞相赶到了,一来就看到这一幕 ,不顾一切就要闯过来阻拦,却还是慢了一步。 看着倒在血泊中的女儿,丞相瞪大了双眼,身子不自觉的颤抖起来。 他无法相信,他敬忠的君主,会突然发疯,亲手杀了他的女儿。 “啊!!昏君!你这个昏君!昏君啊!”丞相脑袋一热,不可抑制的咆哮出声。 皇后的血溅在了龙千羽的脸上,温热的血染红了他的脸,令他看起来,像是一个从地狱里走出来的恶魔。 他听着丞相的咆哮,看了看手中滴血的刀,这才反应过来,知道自己做了些什么、 “不,不,不是朕做的,朕不想的......” 他踉跄着后退两步,跌坐在地上。 “皇后,你醒醒,朕错了,你醒醒......” 他的头又是一阵刺痛,晕眩感传来。 恍惚中,他听到了宫人的哭喊。 “二皇子没有呼吸了,太子殿下也不行了,快传太医,太医......” 接下来的声音,龙千羽就听不见了,他晕了过去。 ...... 第375章 他是假皇帝 贵妃皇后被杀,年幼的二皇子身死,太子只剩一口气,龙千羽的疯狂行为彻底惹了众怒。 满朝文武都在骂骂咧咧,担心不已,生怕下一个死的是自己。 “皇上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他是不是得了什么疯病了!” “完了,完了!一国之君变成了这样,连自己的妻儿都不放过,赤云国命数已尽,我们只能等死了!” 前有四国来袭,后有皇帝发疯,内外皆乱,赤云国已是强弩之末。 宫中发生的事情,不知被谁传到了民间,被天花折磨得筋疲力尽的百姓们得知了龙千羽的所作所为,怒火冲天。 “我们的圣上怎么了?为什么会变得这么可恶!简直就是恶魔啊!” “他比先帝还昏庸啊!” “我们看错他了,这样的人如何能担以重任,该千刀万剐啊!” 龙千羽一下子身处风口浪尖上,却在这种关键的时候,有一个谣言出现。 赤云皇帝和大疆国有合作,曾联手对龙城帝下毒,还毒杀忠臣宋神医,逍遥王并没有谋反,龙袍之事是赤云皇帝栽赃陷害,只因嫉妒逍遥王能力出众。 此谣言一经扩散,立刻在京城掀起了惊涛骇浪! “昏君!”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27节 “龙千羽是昏君!” 民间骂声一片,百姓们震怒不已,更有甚者召集流民兴兵起义。 天怒人怨! 赤云国在短短时日之内,变得国不像国,家不像家。 大疆国得知了赤云国内部的事儿,得意无比。 “龙千羽这个蠢货,是时候退位了!” 大疆国的军队加快速度朝着赤云国逼近,所到之处,血流成河,他们打着替天行道的幌子,杀了无数感染天花的赤云流民。 边疆战事传到京城,又引起了一番混乱。 龙千羽从噩梦中惊醒,看着送到眼前的八百里加急,气得吐出一口血。 “大疆国,他们怎么敢!”龙千羽憎恨的怒吼:“背信弃义的小人!” 此刻他再愚蠢,也明白过来了,自己早已经被大疆国盯上,什么合作,都是假的、 龙千羽悲凉大笑出声,披散着长发衣衫不整的在寝宫之中转了几圈。 宫人们看到他这般,皆吓得浑身颤抖。 皇上又发疯了! 他们纷纷悄悄后退,大有一副龙千羽要杀人,他们就不顾一切逃走的架势。 什么皇族,什么尊卑,什么皇帝,都没有他们的小命重要。 龙千羽这次没有杀人,他把李侍郎、丞相这些大臣召进宫,讨论对敌之法、 死了女儿的丞相被他怨恨万分,此刻丝毫不给面子,他讥讽嘲笑:“皇上,赤云大势已去,现下来讨论已经晚了,与其折腾来折腾去的,不如好吃好喝的坐下来等死,或是毒酒一杯,自己弄死自己,还能死得体面一些。” 龙千羽阴冷的看着他:“丞相,皇后的死,朕也不是故意的,朕身为天子,卑躬屈膝的跟你道了歉,你怎还不依不饶的,你可想好了,你家中还有其他后辈,赤云国没了,他们焉能苟活。” 他扫了其他大臣一眼:“你们也一样。” 他深呼吸着,控制自己的情绪道:“朕这些日子被病魔缠身,的确做了很多很荒唐的事情,但是朕已经知错了,朕发誓,待度过这次难关之后,朕一定会做一个明君,朕竭力补偿你们。” 他说的诚恳,但眼下没有人愿意相信他的话。 龙千羽心底着实恼怒,自己耐着性子说了这么多,这些大臣居然不领情。 他的头又开始疼了,睡不好的影响特别大。 丞相呵呵笑:“皇上,你说这么多也是没用的,得拿出实际行动才行,四个大国一起对我们开战,我们拿什么来打,以前尚且有逍遥王坐镇,如今逍遥王被您诬陷成了反贼,赤云国哪还有能用之人。” 提到龙千辰,龙千羽的脾气急控制不住了,他猛地站起身,拍案道:“朕没有诬陷他,他就是反贼。” 丞相固执的道:“老臣还是那句话,逍遥王不可能谋反,就算有谋反之心,那也是被逼的。” 龙千羽飞身下来,一脚把丞相踹飞:“你个老不死的,也想谋反吗?” 他目光冷冽的扫了所有大臣一圈:“还有你们,也想死吗?” 李侍郎惊恐的大声道:“皇上,您,您是不是又想杀人了!您是疯了呀!救命啊!” 他的呼救声犹如魔音,刺激到了龙千羽。 龙千羽一瞬间又失去了理智,转身去找兵器。 李侍郎和在场的大臣见此,拔腿就跑。 龙千羽找到了一把剑,持剑一脸凶狠的去追。 “去死,都去死!” 丞相摔在地上,嘴角流血,捂住肚子,痛得老脸扭曲,他也想爬起来逃走,却如何也爬不起来,幸而皇上已经被引出去,不然...... 忽然,追出去砍人的龙千羽跑了回来,脸上染了不少血迹,他阴恻恻的朝丞相走去:“你也想背叛朕吗?福星不要朕,逍遥王背叛朕,你也要和朕作对,既然如此,那你就去死。” 他挥起手中之剑。 丞相害怕的瞪大双眼。 砰! 一道身影闯进来,持剑挡住了龙千羽的剑,并一拳砸在他的肚子上,反手将他手中的剑夺过来。 龙千羽踉跄着跌倒在地。 来人将丞相扶起,见他没有性命之忧,松了口气,转头目光冰冷的看向龙千羽。 丞相难以置信的看向扶着自己的人:“逍遥王!” 没错,千钧一发赶来救了丞相一命的人正是龙千辰,他的天花已经大好,脸上的皮疹没了,连疤痕都没有留下,恢复了以往的温雅高贵。 一群皇宫侍卫和皇城军冲了进来,为首的那人是丞相嫡长子姜育恒,见丞相被龙千辰扶着,嘴角都是血,姜育恒面色微变,随后震怒的看向龙千羽,龙千辰指着龙千羽大声道:“他不是皇上,他是假的,是大疆国派人的细作,为的是让我赤云国大乱,灭在大疆国之手,把他抓起来。” 姜育恒立刻上去抓人。 龙千羽刚缓过来就听见了龙千辰的话,还未来得及反驳就被皇宫侍卫抓了五花大绑。 “放肆!放开朕,朕是天子,朕是真的,朕不是大疆国细作,你们这些乱臣贼子,放开朕,朕要诛你们九族!” 无论他怎么喊,在场的人都无动于衷,暗处也没有人出来保护他,皇宫已在龙千辰的控制之中。 第376章 诸国震怒 龙千羽被带进一间屋子里关起来,门关上的那一瞬间,他心口一疼,一口血吐出,晕了过去。 再醒来的时候,已经天黑,宫中恢复平静,朝臣皆回了家中,姜育恒带兵紧守宫门,不让人进出。 龙千辰抬了张椅子,正坐在龙千羽的床前,一睁眼,龙千羽就看到了他。 “龙千辰,你想造反?” 龙千羽挣扎着想要起来,却发现自己的身子动不了了,他惊惧的看着龙千辰:“你对朕做了什么?” 龙千辰语气淡淡的道:“皇上被大疆国陷害身死,大疆国找了人假扮成皇上,祸乱朝纲,杀我赤云朝中大臣,引天花入赤云,令边关大乱,赤云危矣!皇上的两个儿子,二皇子已死,太子重伤,皆不能委以重任,本王查明真相有功,得众臣举荐,登基为皇。” 龙千羽大怒:“你胡说八道,朕没有死......” 他顿了下,想到了什么,更为愤怒:“龙千辰,你造假诬陷朕,你弑君谋反,你......” “你被抓的时候,暗龙卫没有出现,可见你就是假的,若是真的,暗龙卫绝不会眼睁睁看着你被抓。”龙千辰不咸不淡的看了眼他,伸手给他盖好被子:“哥,我会改变,都是被你逼的,我原本是什么都不想要的,我只想做一个自由自在的逍遥王,什么江山,我都不在乎,那都是你的。但是你不该猜疑我,不该那般对我,你逼我娶妻,害我喜欢之人,气死母后,让赤云陷入大乱,民间怨声载道,所有人都在唾骂龙族皇室,祖宗的脸都被你丢光了。” 龙千羽恶狠狠的瞪着他:“若你为朕带来福星,岂会有这些事情。” “够了,你眼里只有福星。”龙千辰捏紧拳头,隐忍的道:“别把责任都推到福星身上,赤云的贫穷与富贵,与福星何干?你若真想当个好皇帝,坐拥天下,那就凭自己的真本事,找什么福星!龙千羽,你太让我失望了,世人都说父皇昏庸,你也说过,当了皇帝之后,绝不会像父皇那般,但现在,你的所作所为,比当年的父皇还要可恶。” “赤云国都快被人折腾没了,你到现在都还不醒悟,你没救了!不对,你压根就不是我哥,你是细作!”龙千辰冷漠的说完,就起身走出去:“我暂且不会杀你,我会让你看看,我是如何把这个江山撑起来的。” 龙千羽在身后大喊,龙千辰无动于衷,出去之后,就让人将门关上。 被困在黑暗中的龙千羽撕心怒吼。 守卫笔直站着,眼观鼻鼻观心,就跟没听见似的,冷漠到极致。 宫内动荡,没有影响到外面,假皇帝掉马掉得干干净净,同党全数被抓。 皇帝之死被告知天下,众百姓才反应过来,原来他们的皇帝早就换了人,所以才会变得那么残暴不仁,见人杀人,还陷害忠臣,皇族并没有抛弃他们。 逍遥王捉拿假皇帝有功,被众人大赞。 得知他要登基为皇时,下面有反对的声音,但这点声音很快就被淹没在欢声中。 龙千羽之前的所作所为已经寒了所有人的心,尤其是丞相,皇后的死给他的打击很大,不管皇帝是不是真的,他都懒得去查真相了。 他选择了站在救了他一命的逍遥王这边,而他的儿子姜育恒,也是以逍遥王马首是瞻。 闫松、郑元河带领着上千个闫谷军,在民间四处奔走,将牛痘这种预防天花的方法以及治疗法子传了出去,救了无数的百姓的同时,斩杀了一个又一个的流寇山匪,在龙千辰登基为皇这一天,赶到了京城。 看到突然出现的闫谷军,得知了天花的事儿,丞相和李侍郎便知道,龙千辰是早有准备了。 但赤云已经这般,龙千羽又变成了那样,眼下的局势容不得他们去做什么,只能顺从天意,跟着龙千辰这个新皇走、 龙千辰知道丞相和李侍郎是忠君为国的,这会儿很有耐心的对他们道:“四国的事儿,你们无需担心,朕找到了大疆国陷害赤云国的证据,且大疆国不仅把天花引到了赤云国,还引到了其他国家之中,朕已经让人去诸国传消息,待诸国知道了真相,自不会再和大疆国合作,大疆国将会遭受到报应。” 丞相等人闻言,都放了心。 新皇有主意就好。 登基后的第二天,龙千辰那下了道圣旨,册封段红英为皇后。 众臣震惊,但却没有多说什么,因为他们知道,新皇是不会听他们的。 边关还在打仗,京城这边,皇上却换了人,新皇登基的消息,暂时还传不到那边,但有些消息,却被送到了西秦国、南宁国、曼国等三国领军元帅的耳中。 “什么?赤云的天花是大疆国搞的鬼?赤云帝还被大疆国弄死了?大疆国弄了个假皇帝扰乱赤云国?”西秦国元帅听到这些消息,大为震惊,看到神秘人送到眼前的那些证据,思索再三,不管真假,立刻让大军停下,退到百里外扎营。 随后,西秦元帅派人去查真相。 南宁国这边,也收到乔装成神秘人的千机楼人送来的证据和消息。 “大疆国居然弄了这么一出?娘的,这大疆国皇帝向来狡猾,还有那领军的张玉桂,也是个老狐狸,不管这消息是真是假,咱们都得小心些,让大军暂停攻城。” 曼国这边,领军元帅压根不相信这所谓的证据,赤云乱成这样,正是最好攻陷的时候,到嘴的肥肉,可不想就这么丢了。 于是,曼国没有停战,还在继续攻打。 赤云国的城池又破了一个,曼军振奋涌入,但他们还未高兴多久,军队之中,就有人感染了天花。 “不是说这城中的天花已经被彻底根除了吗?为何还会有人感染?” “我们也不知道啊!” 曼军之中一片混乱。 领军元帅在军师的提醒下,想到了神秘人送的证据,带着人按照证据的指示去找,就在大军之中找到了一个可疑人,这人被发现之后,就想自杀,被元帅亲自阻止了,他将此人断去手脚,一番折磨审问调查之后,知道此人的身份,竟是大疆国人。 “靠!天花果真是大疆国搞的鬼!”曼国元帅震怒:“老子要灭了大疆国。” 第377章 这天花只有赤云国能治(加更) 曼国军队里天花扩散,无数将士中招,曼国元帅震怒,让军医全力医治,军医却无法:“元帅,不是我们不给治,而是天花太阴狠了,我们根本治不了,元帅,赶紧撤吧,把所有患有天花的将士赶到一处关起来,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啊!”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28节 曼国元帅道:“赤云国的大夫都能治得好天花,为什么到了你们这里就治不了了!你给本元帅说清楚!” 他们是打着消灭天花的借口来攻打的赤云国,所以当知道赤云国有治疗天花的法子的时候,他们四国是不相信的,但随着军队深入赤云之中,见到了那些被治好的赤云百姓之后,他们才知道,赤云国是真的找到了治疗天花的法子,而且赤云国的天花已经得到了控制,不再扩散了。 但是仗打都打了,四国难得同盟出兵一次,赤云国都没有还手之力,他们哪能轻易放弃,自是要坚持打下去,把赤云国这块大肥肉拿下,但没有想到,会有神秘人送来大疆国耍阴谋的消息,紧接着,曼军之中还出现了天花。 军医被吓得哭起来:“小的也不知道啊!小的是真的没有能力啊!天花太可怕了,小的从未......” 他还未说完,就猛的脑袋一重,往地上倒去。 元帅立即让人把他带下去,诊断之后,竟发现这个军医也染了天花。 不仅是他,军队之中有好几个军医在为天花病人医治的时候,也染上了天花。 曼国元帅被天花的传播速度吓着了,为了稳定军心,忙让人将所有感染了天花的将士赶到一处关起来。 “这可怎么办啊?”元帅着急的不行,忽然,他想到了什么,拍腿道:“对哦,赤云的大夫会治天花,抓几个赤云大夫不就行了,来人,立刻去抓几个赤云大夫来。” 然而,城中的赤云百姓全在公孙二舅的安排下,逃走了,城中别说是赤云大夫,就是乞丐,也没有留下一个。 曼国元帅的人在城中找了一圈,很快就灰溜溜的回来了,曼国元帅不甘心,让人去外面找,结果一出去,就被射杀了。 公孙二舅带着大军返回,将城池包围了起来。 曼国元帅震怒:“这些赤云狗不是跑了吗?怎么又回来了!” 他还未明白过来,就有小将跑来:“不好了,元帅,咱们的粮草被烧了!” 因为赤云大军跑了,城中没有百姓,曼军过于自傲,疏于防范,让赤云将士找到了机会,从地道潜入,烧了粮草。 “这些该死的赤云狗是想把我们困死在城中,将士们,给本元帅打起精神来,冲出去!” 然而,外面的赤云大军早有准备,阻断了曼军的所有出路,他们根本出不去。 出不了城,染了天花,没了粮食,曼国大军瞬间陷入困境,这种情况下,压根支撑不到援军赶来。 曼国元帅要和公孙二舅谈判,公孙二舅丝毫不领情,冷笑:“你们屠杀我赤云百姓的时候,可有想过和我们谈判,你们没有给我们谈判的机会,现在本元帅又何须理睬你们!” 曼国元帅道:“公孙泽,你休要嚣张,你不过是本元帅的手下败将而已,你以为把我们困在这里,你就赢定了吗?你别忘了,此次攻打赤云的可是四国,不只是曼国,其他三国是不会放过你们的,我就看看你们如何自取灭亡。” 然而,曼国元帅怎么也想不到,他还未等到赤云国自取灭亡,就先等到了南宁国、西秦国撤兵的消息。 南宁国和西秦国之中也爆发了天花,只是几天的功夫,就有几千个将士感染,且没有医治之法,心中对大疆国深恶痛绝,恰巧这个时候,公孙三舅在新帝的安排下,找了机会来和西秦国谈判,以天花治疗之法为代价,换西秦国退兵,以后不可再对赤云出兵。 西秦国原本是不同意的,奈何军中的天花问题越来越严重,且本国那边还送来了消息,在西秦都城之中,也发现了天花,这可真是彻底惹怒了西秦皇帝,立了快马加鞭让人传召旨意,立刻和赤云国签下条约,搬兵回朝。 而南宁国这边,也是差不多的情况,只是来找南宁元帅谈判的,不是公孙家的人,而是金毓两口子,他们拿了龙千辰的令牌。 南宁和西秦都撤了兵,还是因为天花撤的兵,曼军哪还有挣扎的必要,心中恨死了大疆国,曼国元帅眼一闭,向赤云大军投降了,签订了永不再侵犯赤云国的条约,并花了千万牛马金银买下赤云的天花治疗之法。 只是治疗方子,并没有预防之法,想要学会如何预防天花,那还得付出其他代价。 曼军气急,没要那预防之法,拿了治疗秘方,就匆匆的撤军回家了。 三国撤了兵,大疆国却还在赶尽杀绝,他们不知道三国为什么要撤兵,但现在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他们不想放弃,就鼓足一切打下去。 打着打着,就被曼国派人偷袭了! 被偷袭的大疆国很懵。 带兵主帅质问被抓住的曼国杀手:“你为什么要偷袭本帅,咱们大疆国和你们曼国可是同盟国,是一体的!” “呸!”那杀手冲他吐了一口血水:“狗屁同盟,你们大疆国是卑鄙小人,嘴里说着什么灭天花,还天下太平,有肉大家一起吃,但背地里却赶着把天花引到我们曼国的卑鄙勾当,你们这些无耻的王八蛋,老子就是死了,也要咬你们一口,不是喜欢天花吗?老子送你们一些,不用谢!” 大疆国元帅被喷了一脸血,而这时候,他才惊惧的发现,杀手的身上,似有一些疹子,伸手一摸,他的身上滚烫无比,发着热。 “他是天花病人!快来人啊!主帅被天花病人袭击了!” 大疆国主帅被带下去医治,服了预防天花的蛊毒。 以毒攻毒,这是大疆国对抗天花多年,从古老的蛊毒大典之中研究出来的秘术。 能预防天花,但无法百分百预防,可压制天花发作时间,却不能根治,且吃了蛊毒的天花病人依旧会传染人。 冷静下来之后,大疆国主帅冷沉把心腹全部叫来说话。 “天花之事已经暴露了,此事为何我们大疆国不知晓,一点消息都没有,曼国那边是如何知晓的?”大疆国元帅问出自己的疑惑。 军师道:“我们也不知晓,这就派人去查一查。对了,西秦国和南宁国退兵的原因会不会也是因为这个?” 大疆国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若是如此,那就糟糕了,此事得立刻告知皇上。” 他立刻让人送信回京。 然送信的人还未出边境,就被人给堵截了,送信之人被杀,信到了两人手中,正是金毓和梁元。 金毓冷冷的看着大疆国的送信人:“做了那么恶事,就得受到惩罚,哪能给你准备的时间,安心等死吧!” 梁元淡淡道:“你在这等我,我去将暗处的人解决了!” 大疆国派了些高手在暗中保护送信人,若是出现突发状况,他们会另寻方法将信送出去。 大疆国元帅还不知道信已经被堵截,还驻扎在攻破的赤云城池中,没有离开的意思,似要等到大疆皇帝的回信,才决定到底走不走。 第378章 回到大坪村 南宁国、西秦国、曼国这三个国家的大军还未回到自己的国家,就又收到了自家国君让人快马加鞭让人送来的圣旨,既然都已经出兵了,出兵一次代价极大,反正大疆国大军也在赤云国,不是很远,大军就别回去了,全部转道去攻打大疆国大军。 三国元帅接到圣旨,都是懵的,心想这未免太急了些,但想着天花之事,立马就不犹豫了,立刻带上大军出发。 于是乎,大疆国的大军还未等来大疆皇帝的回信,就被赤云国联手其他三国的大军给包围了。 大疆国元帅:“......” ...... 金毓和梁元回到了林州府,这里距离边关有些距离,虽受到了战争的影响,但并不是很严重,遍地的天花病人都已经得到了控制,官员正在组织百姓有序种植牛痘。 因为手法生疏,且没有什么设备,种植牛痘极其困难,一开始,好些人都不敢种植,林州知府见此,就身先士卒的上前,当着百姓的面第一个种植。 知府大声道:“你们都被本官看好了,本官都不怕这所谓的牛痘,你们怕什么怕,和天花相比,牛痘一点都不可怕。” 种植完之后,他并没有多大的事儿,他又笑着道:“看到了没有,本官没事,牛痘很安全,不想死的,都赶紧来种植,慢慢来,不许插队,谁敢不听指挥,关进大牢!” 见他是真的没事儿,精神得很,百姓们都振奋了,也不害怕了,纷纷过来排队种植牛痘。 林州府中的所有大夫都出动了,因为各处都遭遇了天花,朝廷那边没法派太多的人来增援,只指派了一位将军带人维持治安,牛痘的种植速度会很慢。 但所幸林州府的人不多,林州府中的大夫们勉强忙得过来。 金毓两口子亲眼看到了知府身先士卒的那一幕,对此人颇为赞赏。 凡是进城的人,不管是外乡来的,还是本地的,都必须种植牛痘,金毓和梁元也排队种植了,直呼才去的大坪村。 大坪村已经不叫大坪村了,那年天灾之后,村民全部去逃荒,不少村民死在了逃荒路上,活着的村民屈指可数,且都是一些年轻力壮的年轻男人,后来官府安置灾民,将一部人送到了大坪村,大坪村因此住进了许多从外面来的流民,变成了杂姓村,村名也因此改了,名为百安村。 寓意百事安康,不再多灾多难。 金毓二人赶着马车进入百安村,正是天寒地冻之时,村里很少有人走动,两人没有碰到什么人,他们径自朝着梁家原先所住的方向而去。 “咦,哪来的马车?是谁来了?”忽的,有的出门倒水的妇人看到了马车,立马叫了起来。 邻里邻居听见了,也都出门查看,看到马车,都一副很稀罕的样子。 “咱们村里好几年没有进过马车了!” “那马儿看着好俊!” “走,上去瞧瞧!”村民一个一个涌过去,有一个大胆的,直接冲到前头,拦住了马车。 “站住,这里是百安村,不容外人随便进来,你们是谁,来此作何?” 金毓坐在车厢里头,梁元在外赶着马车,那人说完之后,仔细的看了看梁元,忽的挠头道:“阁下看着好眼熟,咱们是不是见过。” “平叔,我是梁元。”梁元道。 他认得眼前这个男人,男人四十多岁的模样,是为数不多的百安村本地人,当年逃荒活着回来的人之一,叫李平。 梁元一开口,李平顿时震惊的瞪大了双眼:“啊啊啊,你,你是梁元,梁宏兄家的小子!!你还活着。” “相公,平叔是谁?”金毓从马车里钻了出来,她穿着简单的布衣,很普通的打扮。 以前她是病秧子,没怎么出过门,所以对村里的人并不怎么熟悉,很多都是不认识的,所以这会儿没认出李平。 看到金毓从马车里走出来,李平惊艳万分,好个俊俏的小娘子,跟个天仙似的,比城里的夫人小姐还好看。 梁元扭头对金毓道:“他叫李平,当年和我家是邻居。” 他说着,回头对李平道:“这是我娘子,金毓。” 李平更为震惊了:“金、金什么、金毓!?老金家的那个病秧子?” 金毓也不气,微笑道:“对,就是我。” 李平红了脸。 周围来看热闹的村民们都沸腾了。 “啥?马车上这两人和李平认识吗?” “他们长得可真好看!” “那位夫人的肌肤好白啊!不像我,黑不溜秋的!” “他们好般配!” 李平总算回了神,问梁元:“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以为你们都死了呢!既然没死,为何都不回来。” 梁元淡淡道:“我们当年逃得太远,没法回来。” 李平哦了声,问:“那你们,有多少人活着?” 梁元道:“都活着。” 李平不相信:“你爹是断腿的,你妹妹是傻子,那种情况下,怎么可能活着,还有金毓,你不是病秧子吗?逃荒居然没死,你是不是有什么机遇,而且你不是很讨厌梁元吗?还去他家闹退婚,现在怎么在一起了?这马车哪来的?是你们买的吗?你们哪来的银子?看你们穿的也不是很好,不像是有银子,难不成马车是偷来的?你们胆子也太大了,偷马可是要杀头的......” 问题一个比一个多,且语气还不是很好,什么傻子,什么病秧子,张口就来。 金毓对李平的感觉很不好,梁元也不想和他多说废话,淡淡道:“平叔,你和我家虽然是邻居,但不是很熟,平日也不怎么来往,所以我家的事,你就别多问了,我也不想与你多说,请你让一让,我要回家看一看。” 李平没让,有些不高兴的道:“什么不熟,梁元,你说的是什么话,再怎么我也是长辈,有你这种说话的态度吗?以前你就很嚣张,过了这么多年,怎么还是这个样子,我告诉你......” 梁元没了耐心:“李平,别拿长辈身份压我,你姓李,我姓梁,你我两家没有任何关系,叫你一声叔,你就真把你自己当个人物了吗?你是不是想让我把你以前做过的那些事儿,说出来给大伙儿听听,多年不见,长得更丑了不说,嘴巴还臭不可闻,什么屁话都往外放,村里能容得下你这等王八,没把你赶出去,真是好大的忍耐性。”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29节 周围看热闹的村民们没忍住笑出声来。 李平在村里的风评不怎么好,原以为他和这两位的关系是不一般的,现在看来并不是。 第379章 祭拜 李平气得不行,还想说什么,但一抬眼,就对上了梁元冰冷的眼神,那目光透着杀气,令他胆寒,他立马就不敢多言了。 金毓淡淡的道:“让开,我们不熟,不想和你叙旧,再做纠缠,我就学我爹,到你家门前哭个肝肠寸断,让你赔钱。” 李平梗着脖子:“凭什么让我赔钱?” 金毓义正言辞道 :“因为你把我惹哭了,我的眼泪很值钱,一滴泪十两银,不赔就.....让我相公打断你的腿!哼,我相公的本事,可是一点都没有退步的。” 闻言,李平立刻就想到了梁元的本事,还有金父的无赖劲儿,然后就怂了。 是哦,金家和梁元都不是好惹的,得罪了他们可是要倒霉的。 李平立马就退缩了,但觉得就这样退开了,很没有面子,就还想再说些什么。 金毓直接从车里拿出了一套弓箭给梁元。 李平脖子一缩,赶紧跑了。 周围村民哈哈大笑。 看到这些村民如此嘲笑李平,金毓就知道李平平日里在村里的人品是什么样的了。 她跳下马车,冲着那些村民拘礼,笑容温和的道:“各位婶婶叔叔,我叫金毓,他叫梁元,我们原先是这个村子的村民,旱灾那年逃荒了出去,自此就没再回来,这次我们夫妻俩回来,是为了来祭拜先人,叨扰各位了,还请见谅。” 一个大娘笑道:“夫人说话真中听,怪有礼貌的,那李平就是个混子,荒年过去之后,也不见一点长进,没人看得起他,你们别搭理他。” 一个大叔也道:“对对对,犯不着和那种小人计较。” 那大娘又说:“你说你们是来祭拜先人的?” 金毓两口子点点头。 大娘道:“那你们就得去和村长说一声了,今年有天花,是不允许外人随便进村的,想要进来都得先和村长说一声,并出示种植牛痘的证明,你们可种植牛痘了?” 金毓道:“种植了。” 大娘一笑:“那就好,村长家在村东头那边,他姓朱,你们去找他就行了!不过有些话我得提前和你们说一下,这山上的那些坟,因为多年没有人打扫,坟头都长了草,不好走,也不分不清哪个坟是哪家的了。” 大叔道:“只是长了草,并没有损坏。” 梁元放了心,道谢道:“多谢叔叔婶婶告知。” 大叔大婶忙说不用谢。 金毓钻进马车,从空间里取出一些零食糕点,拿出来分给村民们。 得了好处的村民们更为高兴了,有的还亲自为金毓二人带路,领着他们去了村长那里,帮他们俩人说话儿。 朱村长五十左右的年纪,留着黑长的虎子,个子不是很高,眼神却很精明。 金毓二人一来,就立刻拿了一份礼物送上去。 朱村长极为满意,请人帮忙检查了他们二人种植牛痘的印记,把名字登记在本子上了,就让他们去了。 “你们应该还记得路怎么走吧,我就不给你们带路了,自己去吧!回来若是晚了,可以来我家暂做歇息,我这里有的是空房间。” 朱村长说着这话儿的时候,见金毓二人手中什么都没有,就借了他们夫妻两把镰刀,用来割草开路。 梁元很感激,当下就和金毓去了坟山上。 却说李平跑走以后,他没有回家,而是去找了当年一起逃荒大难不死的本地同村人,给他们说了梁元和金毓的事儿。 得知梁元和金毓居然没死,还坐着马车回村了,这些人都很惊讶,有的还不相信。 “金毓那小妮子是个病秧子,断了药就活不了,逃荒路上别说药了,就是吃的喝的,那都是没有的,她怎么可能活得下来,你肯定是看错人了!” 李平道:“我没看错,我是说真的,我亲眼所见,梁元和金毓不仅没有死,还成了夫妻,金毓那小妮子还变好看了,比城里的小姐还好看,你们不信,就跟我去瞧瞧,我若是骗你们,我请你们吃饭。” 这些人还是不信,但看到李平不像说谎,想了想,就和李平一起去瞧瞧。 一行人走在路上的时候,正好被给金毓二人指路的大叔瞧见,大叔与他们说了几句,得知李平一行人是要去找金毓和梁元的,大叔嘲笑道:“他们去祭拜先人了,不用去瞧了,人家压根就不想回到这里住,祭拜完先人后就会离开,你们冒然去打扰不合适。” 李平道:“有什么不合适的,我们以前和他们是同村的,怎么,发达了,就可以不认我们了。” 大叔哼道:“你也说了,只是同村的,而且还是不太好的那种同村,又不是自家人,认你们做什么,不知羞耻。” 李平不服气,还想掰扯,大叔懒得搭理他,转身走了。 李平哼了声,带上那些人就去了坟山。 坟山这边的确长满了草,把坟头和路都给遮挡住了,荒凉一片。 梁元凭着记忆,找到了他母亲的坟墓。 夫妻二人合力,把坟上的草和四周的杂草全割了,忙活近两刻钟,冷得双手冰冷,脸也冷得发木。 梁元对金毓道:“没多少了,冷了就喝点热水,我来割剩下的杂草。” 金毓摇头:“我不累,也不冷,这点冷我受得住,没那么娇气,我和你一起割,早点儿割完,早点儿祭拜娘。” 见她坚持,梁元不再多言,加快了干活的速度。 李平一行人到了坟山这儿的时候,就看到梁元和金毓在卖力的干活,李平阴阳怪气的道:“金毓这个不孝的小妮子,自家的祖先不拜祭,跑来拜祭别人家的,一个老娘们,有什么可拜的。” 旁边的人不赞同他这话:“别乱说,我没记错的话,那坟是梁元的娘的,金毓嫁给了他,就是梁家的人了,来拜祭梁元的娘不是很正常吗?” 其他人也附和,觉得李平那话不对。 李平气得够呛。 梁元和金毓已经察觉到了李平这一行人的存在,梁元回头看了眼,认出了李平身边的那些人,那都是大坪村原先的村民,但他们和梁家的关系也就一般般,甚至算得上是排斥,这些人以前从不会主动和梁家走动,他也懒得去和他们打招呼。 梁元冷淡的收回了目光。 李平身边的人啧啧道:“这梁元,脾气和以前没什么两样啊!过去了这么多年,变成熟了不少,还有那金毓,李平你若是不说,我压根就认不出来,我以前在老金家见过这个丫头一次,她原先病歪歪的,不是长这样的,逃荒后 ,她到底经历了什么,居然完全变了个人。” 李平撇嘴:“谁知道呢!” 他的目光在金毓的身上打转,忍不住吞咽口水。 可别说,这丫头的身材是真的好啊! 这大概就是城里的公子哥们说的人间尤物了吧! “咻!” 李平正看得起劲,一样东西就冲着他射了过来。 第380章 活该 尖利的树枝擦着李平的脸而过,射进了李平身后的树干上,李平的脸上瞬间多出了一道血痕,血珠子顷刻间冒出来,他身边的人都被吓了一跳,反应过来后忙躲远了些。 梁元冷漠的看着李平:“再敢用那种恶心的眼神看着我的娘子,我挖了你的双眼。” 李平脸上一疼,啊的尖叫一声,吓得落荒而逃。 其余人见了,也很怕梁元那冰冷的模样,想了想,对梁元说了声抱歉,也跟着跑了。 这梁元以前就是个难缠的,天不怕地不怕的,男女老少都不会谦让,谁敢招惹他,他就把人往死里整,看刚才那架势,梁元的脾气一点都没变,还变本加厉了,他们还是少惹为妙。 坟山这儿很快就安静了下来,没了碍眼的人打扰,金毓和梁元又继续割草。 一刻钟之后,草割完了,两人开始拿出祭拜之物,摆好东西之后,金毓和梁元在坟前跪下。 梁元道:“娘,孩儿回来了,对不起,这么多年都没能回来祭拜您,您一定很孤单吧!爹和妹妹在明国,路途遥远,他们无法回来,我替他们给您说声对不起。虽然爹和妹妹没能回来,但是孩儿带来了一个人,她叫金毓,你认识的,她是老金家的孙女儿,是我的未婚妻,我们成亲了,生了三胞胎,两儿一女,孩子们很乖巧,已经三岁了。” 金毓道:“娘,我叫金毓,是梁元的妻子,您的儿媳妇,这次我和梁元回来,不单单是来看您的,我们还要把您带去我们的新家,那里是个富足安康的美丽地方,您一定会喜欢的。” 梁元道:“去了那里,您就能和爹、妹妹团聚了,告诉您一个好消息,妹妹不傻了,她好了,成了正常人,学了医术,是个女大夫,要不了多久,也要嫁人了!爹很想您,每天都在想,他没有重新娶妻,心里只有您一人。” 金毓两口子你一句我一句的,对着坟墓说了很多的话儿,之后点香烧纸磕头。 全部忙完之后,天色暗淡了下来。 梁元道:“娘,今天已经很晚了,明天我们再来给您迁坟,您莫怪!” 说完,重重的对着坟头磕了三个响头,金毓也同他一起磕头。 当晚,金毓两口子并没有去村长家借宿,而是在马车上将就了一晚上,暖被在空间里,吃的喝的也不缺,二人饿不着冷不着,这一路走来,很多时候路上都没有歇息之处,二人都是在马车里度过的。 夜里冷风吹,朱村长许久不见金毓二人下山,就和儿子打着灯笼来坟山这边看了眼,见金毓二人的马车就停在山脚下,马车里亮着烛光,能隐约透过车窗看到一点隐约的人影。 朱村长儿子道:“那两位是打算在马车里歇息吗?这么冷的天,哪受得住啊!” 朱村长本想抬步上前询问金毓二人是否需要帮助,但才刚走出一步,想到了什么,还是停了下来,没走上前去,他叹道:“他们夫妻二人看似平凡,但我观他们的气质,和普通人还是不一样,这二人只怕不是一般人,他们不来寻我们相助,自是有自己的想法,咱们还是别管了,走,回家把!” 朱村长儿子听得似懂非懂,但他知道自家亲爹的看人本事,就没多说什么,听话的跟着回家了。 父子二人刚走 ,梁元就掀开了车窗帘,看了他们离去的背影一眼。 金毓在一旁道:“这位朱村长挺有意思的、” 梁元道:“是个善于察言观色之人。” 大坪村以前的那位村长,就没有现在这位朱村长精明。 翌日,天刚亮,金毓和梁元起来随意洗漱一番,就从空间里拿了锄头铁锹开始挖坟。 朱村长不放心,又来看了眼,见金毓二人平安无事,还未来得及松口气,就看到他们二人在挖坟,被吓了一跳。 “你,你,们这是在做什么?” 梁元转身见是朱村长,先是喊了人,才解释道:“我爹说了,不能让我娘孤单一人待在这里,让我们把她带走。” 朱村长难以置信:“你们迁坟也不选个好日子吗?” 金毓道:“不用了,娘不会介意的,这次出来的急,时间不允许,所以没有做太多准备。” 朱村长不再多言,见他们就两个人,天又很冷,也不知要挖到什么时候,就去喊了两年轻力壮的男子过来帮忙。 梁元和金毓很是感激。 有了帮手,坟很快被挖开,取了尸骨小心翼翼的装好,梁元和金毓虔诚的磕了三个头,把骨盒拿上马车,放入了空间里。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30节 梁元送了朱村长几人一些吃食作为谢礼,与金毓告辞离开。 马车缓缓出了村,李平那群人听到消息,纷纷撇嘴骂骂咧咧,说梁元两口子不够意思,只送朱村长几人礼物,不给他们一些,还同村呢,呸!啥也不是。 他们也不想想,他们以前和梁元的关系是怎样的,且在梁元和金毓回村之后,又说了哪些混账话,在梁元和金毓挖坟割草的时候,也没人上去帮忙,明知金毓二人晚上住在马车里,却无人问津,人家凭什么送他们东西。 离开百安村之后,因赤云国的战事还未彻底安定下来,金毓二人就不急着回去,先去了距离这里最近的千机楼分部。 这个分部很小,也就二十三人看管,以赌坊的方式隐藏在市井之中。 ...... 大疆国渡口,一群人正在排队上船,忽然有一人匆匆而来,惊慌失措的大喊。 “大家快逃啊!官府抓人充军了!” “什么?为什么抓人充军?” “听说是赤云国要打过来了!” “呸!明明是南宁国。” “是西秦国。” “是东临国......” “到底是几个国家?” “不清楚,反正不是一个,是好几个。” “为什么这些国家要一起来攻打我们?” “具体我也不清楚,好像是咱们的皇上得罪他们了,怎么得罪的,咱们老百姓,什么也不知道。” “带兵去打赤云的杨荣元帅已经被打败了,元帅死在了赤云国,三十万大军成了赤云、西秦、南宁等等这些国家的俘虏。” “什么?杨荣元帅败了?这可如何是好,他可是咱们大疆国的第二大将啊!” “怕什么,不是还有镇国侯吗?他是大疆国第一神将,谁也比不上的,只要有镇国侯在,大疆国就不会败。” “败,败个屁!少说废话了,官府都来抓人了,咱们赶紧跑,开船,快开船!” 船客们拥挤着上船,有的人不够劲,被挤得掉进了水里,场面乱得不行。 最终,在官兵到来之前,这艘私人大商船开动了。 船头之上,有一人双手在后,站得笔直,目光的锐利的看向大疆国皇宫方向。 大疆国这是犯了什么众怒了,竟惹得诸国联手殴打? 活该! 男子眼底闪过幸灾乐祸的笑意。 第381章 你就是我亲哥 陆地上的战争并未对海上造成多大的影响,但船只一旦起航,那在战争期间,就很难有机会找到合适的地方靠岸。 大疆国的这条商船原本是要去炤国的,但因为的战争的关系,无法在炤国渡口正常靠岸,但邵大青和萧鹤轩又必须靠岸下船,从炤国渡口换船而行。 二人便找了商船的东家,买下了一个小木筏,乘坐木筏进入炤国的渡口,刚靠近,就被人拦下了。 “我乃明国的人。”邵大青直接拿出了明国的身份牌。 炤国士兵见了,立刻让行,态度很是恭敬:“原来是明国的贵客,你们请进,请!” 邵大青划着木筏靠岸,同萧鹤轩上了岸,炤国无人阻挡, 萧鹤轩笑着看了邵大青一眼:“你们明国和炤国的关系还真不是一般的好,仅凭身份牌,就能充当万能通行证。” 这种事情,他还是第一次见。 邵大青笑着道:“这都是我家主子的功劳。” 萧鹤轩淡笑道:“这一路上,你一直在说你家主子有多好多好,我原本是不信的,现在信了点。” 邵大青道:“到了明国,你定会对我家主子和主母佩服万分。” 萧鹤轩哈哈笑着:“我对你们明国一点兴趣都没有,我只想赶紧见到我那侄儿,治好你们说的宋神医,把那臭小子带回苗疆谷。” 二人来到另外一个海口,乘坐一艘邵大青早就让人提前准备好的船只,朝着明国而去。 一路畅通无阻,没有遇到任何意外。 不到七天时间,船只进入明国海域,萧鹤轩看到了巡卫队,目光落到这些巡卫队的穿着上,他眼底浮现一丝稀奇之色。 明国这衣服,古里古怪的,不是很好看,但看着挺精神的。 邵大青和巡卫队打了声招呼,就继续航船带着萧鹤轩朝明国而去,到了渡口的时候,下起了大雪。 萧鹤轩却不觉得冷,他被渡口的风景惊艳到了,就那么站在船头,任由雪花落在肩头。 “这就是明国?” 在千机楼分部待了近十日的时间,赤云国的战事逐渐稳定了,一封信送到了金毓手中、 “是龙千辰拜托千机楼送来的。”梁元看了眼信上内容,对金毓道:“他说京城天花已除,战事平息,邀请我俩去京城,要与我们好好商谈一番,去吗?” 金毓道:“你想去就去。” 二人还是决定去京城走一趟,很快就坐着马车出发了。 沿途,他们看到官道上的流民比之前少了很多,驿站也接纳了流民,将他们好生安置,百姓的脸上有了笑意。 看到百姓脸上的笑容,金毓和梁元也跟着笑了起来,虽然他们现在已经不是赤云国的臣民,但是他们还是愿意拼尽一切来守卫这个国家。 这不仅是为了帮助龙千辰,也是为了帮助他们自己,天下太平,明国才能太平。 进入京城,金毓和梁元还未去皇宫,千机楼的人就找到了他们,陆永告诉了他们俩人几个消息。 “明国有消息传来了,萧陌的六叔到了明国,治好了宋神医的蛊毒。鲨鱼海盗团受人指使,前去抢夺明国,被巡卫队抓获,丢到焰火岛道苦力。三位小主子成了书院幼儿班的孩子们,无法无天的,还经常偷溜进山,金老爷他们盼着主子和主母早日回去管教三位小主子。萧陌不愿意回家,被他六叔打了一顿,最后他六叔还是同意了,等主子主母回去,年后再把萧陌带回家。主子,主母,大家都盼着你们回家过年呢!你们可得抓紧把事情办完了,早早回去。” 陆永说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眼底浮出了一丝想念。 梁元道:“很抱歉,今年战乱还未彻底平息,避免再生事端,千机楼的工作不能停,随时都得保持最高警戒,所以你们今年暂时不能与我回去,只能等明年。” 陆永笑着道:“我懂的,只是希望主子主母回去之后,与我们的家人好好说说,告诉他们 ,我们很好,让他们切勿挂念,该吃吃该喝喝,养好身体,等我们回去孝敬他们 。” 梁元摸了摸他的头:“我会的。” 休息到申时,金毓和梁元才赶着时间,进了宫。 因为有龙千辰给的令牌,他们二人进宫倒是没有受到任何阻拦,很顺利的就见到龙千辰。 没有天花困扰,龙千辰的气色很好,加上有段红英陪伴左右,整个人春光满面的,看到金毓二人的时候,笑得特别的开心 。 “哥!”龙千辰走过来,屏退所有的宫人,只留段红英在身边,没了旁人在,他直接喊了梁元一声哥,而后又喊金毓:“嫂子!” 梁元笑道:“你这声哥喊得可真顺口,我什么时候成了你哥了?” 金毓也道:“你如今已是赤云皇帝,你这声嫂子,喊得我有点心慌。” 段红英娇嗔的瞪了她一眼:“嫂子,嫂子,我们就喊你嫂子怎么了,有什么可心慌的,就凭我们两家的交情,称兄道弟的不是很正常吗?” 龙千辰点头:“对对对,红英说的对,在我眼里,梁兄就是我亲哥,比亲哥还好的亲哥。” 梁元哦了声:“所以,到底是亲哥好,还是我这种不是亲哥的亲哥好?” 龙千辰被绕晕了下,随即反应过来,才笑着道:“你好,你最好,没有你和嫂子,就没有现在的我,你们是我和红英的大恩人,是整个赤云国的大恩人,这恩情,赤云国记一辈子,我龙千辰几辈子都还不清。” 梁元大度的道:“谁让你还了,你既然喊我一声哥,那就是我弟了,哥哥帮助弟弟,不是应该的吗?” 上辈子咱们没做成师徒,这辈子就做兄弟,也挺好的。 反正都是一家人! 你为我而死,我还你一个太平盛世。 金毓从梁元的眼底看到了光,心下很明白,她相公是很喜欢龙千辰喊的那声哥的,他是真的把他当做了亲弟弟,但愿龙千辰不要辜负她相公的信任,不忘初心,永远牢记这份兄弟情。 金毓把空间留给了梁元和龙千辰,和段红英去另外一间屋子说话。 金毓和段红英一走,龙千辰就和梁元坐到一边闲聊,聊天内容多种多样,还说到了大疆国的事儿。 第382章 暗龙卫巢穴 “大疆国底蕴深厚,这次虽然是被四国一起围攻,但也不是那么容易拿下的,毕竟四国不可能为了对付一个大疆国而倾巢而出。”龙千辰分析道。 梁元道:“你说的对,所以这次别指望能一次性把大疆国打死,但就算打不死,也能让它损失巨大。” 他对龙千辰道:“打仗的事情,我不会去再掺和,赤云这边的事儿,你已经能够应付了,我们夫妻二人是时候回去了,家人们还在等着我们回去过年。” 龙千辰起身,对梁元行了一个大礼:“哥,多谢你前来相助。” 梁元起身搀扶:“都说了,不用一直说谢谢。” 龙千辰看着他:“我很想挽留你和嫂子,但是却也不能因为私心让你们留下来,你们毕竟是......不说了,说我和红英大婚的事吧,封后大典在三天后举行, 哥和嫂子能不能留下来,在大典结束之后再回去?” 梁元计算了下时间,点头应下:“可以。” 龙千辰开心的笑了,随后想到了什么,他道:“另外,小弟我还有一个不情之请。” ...... 京城因天花的事儿,受到了很大的重创,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恢复元气,宫里宫外,大街小巷,所有人都在忙碌。 龙千羽躺在寂静的屋子里,无法动弹分毫,因屋子所在的位置偏僻,此刻他也听不见外界的声响。 他木呆呆的看着床顶,似在透过床顶看着什么。 “吱呀!”忽然,门被打开。 紧接着,龙千辰的声音响起:“没有朕的命令,谁也不许进来。” “遵命!” 有脚步声响起,不止一个人,门被关上。 龙千羽仿若未觉,还是盯着床顶看。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31节 龙千辰道:“皇兄,朕带了两个人来见你。” “朕谁也不见。”尽管龙千辰已经对外宣布他死亡,但龙千羽还是没有改变自己的称呼。 他就是皇帝。 龙千辰很有耐心的道:“你不见,会后悔,他们两位,也许就是你一直在找的人。” 龙千羽刷的一下动了,猛的扭头过来,看向龙千辰。 龙千辰让开,露出身后站着的人。 看到这两人,龙千羽睁大双眼:“是你们?” 梁元淡淡的看着他:“听说你一直在找福星,以为我们三家人就是福星?那么我现在清楚的告诉你,我们不是福星,这世上没有福星,所以,你可以放弃了!” 龙千羽却叫道:“不,朕不会放弃,你们就是福星,玄远大师帮朕算过,福星在南方,百兽山之后,就是福星出现之地,明国以前是什么样的,朕就算没有去过,却也知道,那里就是个贫瘠之地,可你们去了那里之后,明国就变了,什么都有了,所以,你们就是福星,是可以助朕打下江山的福星。” 金毓没忍住道:“你这人还真是执迷不悟,就算我们是福星,又凭什么帮你,凭你愚蠢,凭你自大,凭你算计过明国,凭你野心勃勃,凭你自私,凭你心很毒辣吗?你这样的人,没有资格统一天下,你会落得现在的结局,全是你咎由自取,别再来烦我们。” 龙千辰嘴角抽了抽,觉得金毓的嘴巴挺毒的。 瞧瞧他哥给气的,牙齿都要咬碎了。 梁元道:“龙千羽,我们不欠你,也不想被你左右,更不想为你做事,所以,你死了那条心,安心的在这度过你的下半生吧!今天来见你,只是来和你说清楚,以后,再也不见。” 说完,他和金毓转身就走。 “你们站住,朕命令你们,站住,不许走!”龙千羽在床上大喊,一个激动,吐出一口血。 龙千辰拿了帕子过去给他擦拭嘴角:“皇兄,你这是何必呢?他们已经说的那么清楚了,你就别强求了,你看,现在赤云国已经慢慢变好了,天花消失了,四国退了兵,以后,赤云国会一直太平。” 龙千羽激动的看着他:“是不是福星帮了你,是不是?朕就知道,福星是赤云国的,是我的,我的!” 他又吐了一口血,气息逐渐变弱。 龙千辰发现了他的异样,立刻让人去找太医过来。 诊脉后,太医道:“皇上,他已经不行了。” 龙千辰闭上眼,深呼吸一下,问:“他还能活多久。” “最多两日。” ...... 金毓二人回了千机楼,和龙千羽把话说清楚,二人都轻松了许多。 休息了一晚上,翌日一早,金毓和梁元就去了京城的一处人烟稀少的密林之中。 进入密林深处,就看到两道人影,那二人身形高大,笔直的站在一棵大树下,严肃得仿若禁卫军。 这二人正是金毓安插在暗龙卫中的间谍梁振和梁强。 “主子!”看到金毓走过来,梁强二人立刻上前行礼,只给金毓行礼,完美的忽视了梁元。 他们的眼底就只有自己的主子金毓。 驭人丸的效果贼厉害! 梁元也不觉得有啥,已经习惯了这两个暗龙卫的态度。 金毓道:“不必多礼,梁振,里面的情况如何了?” 梁振认真严肃的道:“暗龙卫还在沉睡,没有丝毫异样。” 离京之前,金毓给了梁振一种迷药,暗龙卫百毒不侵,但这种药却能使暗龙卫陷入沉睡,且没有解药,就至少混沉睡三年,这药是梁元制作的,数量不多,只给暗龙卫用。 因为暗龙卫之间的信任,梁振二人下毒很顺利,暗龙卫没有丝毫察觉,就沉睡了过去。 正因为暗龙卫都睡着了,所以龙千羽被抓那天,暗龙卫才无法出现,事情才能进展得那般顺利。 “没醒就好,我们现在可以进去瞧瞧吗?” 梁振道:“可以,主子请跟我来。” 他和梁强率先走在前面,引着金毓二人来到一处峡谷,峡谷石头上都是蔓藤。 梁振把蔓藤扒开,露出里面的石头缝隙,缝隙不小,能容得下一人进出,梁振率先钻了进去,而后是金毓和梁元,梁强断后。 石头后面,别有洞天,竟是一处世外桃源,有花有草有水,还有一排排的屋子。 这便是隐藏在京城之中的暗龙卫基地,若是没有暗龙卫带领,金毓二人很难找到,龙千辰那边更是找不到一点痕迹,实在太隐秘了。 暗龙卫都在沉睡,基地之中没有一个人影,安静得只剩下风声。 金毓二人跟着梁振和梁强进入屋子,看到了沉睡在里面的暗龙卫,他们安静的躺在床上,闭着双眼,呼吸均匀。 一间屋子睡了十个暗龙卫,每张床的床头都有一二三四五的字样编号,共十三间屋子,一百二十七个暗龙卫。 睡着的暗龙卫,没有戴面具,他们的容貌也并无特别之处,有长得好看的,也有长相普通的,睡着的他们一点都不像杀人不眨眼的死士,跟普通人没有什么两样。 第383章 手机会消失 “驭人丸已经没了,无法驯服这些暗龙卫,好可惜。”金毓道:“但龙千羽并未给暗龙卫下达让他们忠心新帝的命令,所以这些暗龙卫不会听龙千辰的命令,醒来后肯定会反抗龙千辰。” 梁元道:“龙千羽现在依旧死不悔改,他是不会把暗龙卫送出去的,若是龙千羽死了,暗龙卫就会无人控制,暗龙卫和普通人不一样,没有人控制,肯定会出事儿。” “杀了太可惜,也很残忍。”金毓摸着下巴,冥思苦想:“可是不这么做,我们又能有什么法子呢?找龙千羽吗?” 她心念一动,从空间里拿出手机:“我们根治了天花,救了赤云国,手机为何不给奖励?” 这几天,她看过手机,盼着手机再送些驭人丸,但一点动静都没有。 现在打开手机一看,依旧什么也没有......咦?不对,这是什么? 昨天晚上睡觉之前,金毓看过手机,当时手机里并未多出什么,但今天,手机的首页之中,多出了一条信息。 点开信息扫了眼,金毓愣住了。 手机会消失? 她的手机又升级了,但这次升级和以往有些不一样。 以前升级都是赠送各种东西和实用工艺或是扩大空间和灵泉这些,但这次却是给了个兑换平台。 这个平台不是以物换物,而是用手机上所卖之物兑换主人所需之物,每兑换一次,手机上所卖的东西就会少一样,比如玉米种子,若是她用玉米种子去兑换,那玉米种子就会从手机上彻底消失,她再也无法从手机上购买,当手机上所卖的所有东西都兑换完,彻底消失之后,手机也会跟着消失,空间和灵泉不受影响。 手机上所卖的东西,金毓其实都已经有了,她一样都不缺,但手机陪伴了她这么多年,为她解决了那么多的困难,她舍不得它消失。 可看着眼前的这些暗龙卫,金毓沉默了下来。 见金毓不说话,梁元问:“怎么了?” 金毓想了想,还是把手机新升级的事儿与他说了。 梁元道:“既然如此,我们以后非不得已就别用手机了,暗龙卫的事情,交给龙千辰自己去操心。” 这是要放弃这些暗龙卫,把他们全部交给龙千辰,若是龙千辰无法说服龙千羽,那就让这些暗龙卫继续沉睡,三年的时间,足够他们睡成一堆白骨。 金毓同意了梁元的建议。 贪心不足蛇吞象! 暗龙卫虽好,但他们是赤云国的,理应属于龙千辰。 二人离开了此处,让梁振和梁强继续守着。 回到千机楼,金毓回屋研究手机,梁元进了宫,见了龙千辰,把暗龙卫的事儿与他说了。 龙千辰感激不尽:“哥,你放心,我这就去找他,若是说服不了,我就亲自解决那些暗龙卫。” 待梁元离开,龙千辰就去见了龙千羽,也不知他和龙千羽说了什么,龙千羽醒悟了,同意把暗龙卫交给他。 龙千辰带着龙千羽去了暗龙卫基地,用梁元给的解药将暗龙卫唤醒。 “暗龙卫听命,我身边这位,是赤云国新帝,日后便是你们的新主子!” 他话音刚落下,所有暗龙卫,就立刻对龙千辰行了跪拜礼,大喊:“见过主子!” 听到这喊声,眼前已经开始模糊的龙千羽咧嘴笑了:“朕还是很不甘心啊!” 他可以欺骗龙千辰,在暗龙卫醒来的时候,命令他们杀了龙千辰,可他没有。 成败已定,千辰是他的亲弟弟,他会控制他,会抓他进大牢,会逼他顺从自己,但不会杀了他。 若真想杀,当初也不会在他感染天花的时候,让他从天牢里出来了! 龙千羽气息越来越微弱,渐渐的闭上了眼睛。 夜,龙千辰来找梁元:“我皇兄去世了,哥,我心不开心,能陪我喝一杯吗?” 梁元点头:“好。” 二人寻了处凉亭,喝了一整晚,天快亮的时候,梁元亲自送醉醺醺的龙千辰回了宫。 又过了一天,封后大典如期举行,举国欢庆。 这天,金毓和梁元又再次进宫,两人以新帝好友的身份参加了晚宴。 大典结束的第二天,金毓二人带上梁振和梁强离开京城,四人各骑一匹马,一路快马加鞭的朝着渡口而去。 冬雪飘然落下,路面被大雪覆盖,马蹄踏在积雪上,溅起了一片又一片的雪花。 因寒冬的关系,四国的进攻被迫暂停,大疆国的严冬很恶劣,是诸国之中最冷的,四国的兵将不适应这里的气候,还未开打就病倒了一片,但大疆国的将士丝毫不被严寒阻挡,寒冬作战,是让他们的强项,他们在冬雪之中,实力更强。 “查清楚了没有?到底是谁把消息传出去的?”大疆国皇宫之中,大疆皇帝沉着脸问跪在下面的人。 那人摇头:“还未查到,那群势力很神秘,隐藏很深,微臣找不到一点线索。” 大疆皇帝一个杯子砸下去:“废物,一点事情都办不好,要你们何用!” “细作潜了进来,你们一个个都查不出来,都是干什么吃的!” 他气得在原地转了三圈,又指着底下那人骂了好几句。 下面的人跪着,低垂着头 ,啥也不敢说。 大疆皇帝骂够了,就让他们滚出去。 待那些人都退下之后,大疆皇帝气愤的转身,在御书房中找到一个机关,扭动一下。 书柜旁边的石墙就自两边打开了,露出一道门。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32节 大疆国皇帝推开门走了进去,门关上,石墙也自动合上。 密室之中,有夜明珠照亮,大疆国皇帝来到密室最深处,这里是一间散发着浓浓药味的宽敞房间。 这个房间大概一百三十左右平方,正中间有一血池,装满了血红色的水,水里有白色的似蠕虫一般的恶心生物在挪动。 而在血水的最深处,是一根又一根的白骨以及骷髅头 ,每一根白骨和骷髅头上都绑着药材,有不知名的虫子在肆意的爬行。 血水池边上,站着十几个人,这些人都披着斗篷,戴着帽子,遮掩了容貌,在帽子之下,脸上还带了面具,斗篷下的双手,也戴着皮制的手套。 这些人利用斗篷将身形遮掩得严严实实,戴着手套的手拿着一些药材,那些药材散发着奇奇怪怪的味道。 “各位大师,朕需要你们的帮助。”大疆皇帝走到这些人面前。 这里的人,皆是蛊毒大师,乃苗疆族人士。 压制天花的蛊毒,便是出自这些人之手。 第384章 制造更厉害的蛊毒 大疆皇帝对这些蛊毒大师道:“大疆国危在旦夕,遭到了四国的围攻,朕需要你们帮朕研制出更厉害的蛊毒,播散到诸国之中......朕要让他们跪着来求朕给他们解药!”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说他挑衅诸国,投放天花,他就投放了怎么的,不听朕的解释,那朕就给你们来点更厉害的。 十几位蛊毒大师听了大疆皇帝的命令,没有吭一声,只是放下了手里的活儿,去拿了别的药材出来,还写了一张药方,让大疆皇帝派人去找药材。 大疆皇帝知道他们这是同意了,要开始动手了,很兴奋的拿着药方去了。 蛊毒大师们看着大疆皇帝离去的背影,眼底的冰冷丝毫不变,他们像是没有感情的冷血生物,又开始了蛊毒的研制,在这不见天日的底下密室之中,全力奋斗着。 解决好药方的事儿,大疆皇帝就传召一人进御书房。 “国师,你说龙千辰是真的彻底好了,还是在做戏?”大疆皇帝为眼前这人。 他面前这人端坐在靠椅上,身形颀长,面容看起来也就三四十岁的样子,却有一头白发,眼角一点妖惑迷人的泪痣,给人很邪气的感觉。 他乃大疆国国师萧高寒。 国师品了一口茶才淡淡道:“不是做戏,他的确已经好了!这小子有贵人相助。” 大疆皇帝问:“他的命真大,在大牢里折腾了那么久,被自家皇兄伤的体无完肤的,居然还能康复,那贵人是谁?” 国师似笑非笑的看了大疆皇帝一眼:“怎么?你想招揽那贵人?” 尽管很不喜欢国师的态度,但想到对方的能力,大疆皇帝还是隐忍了下来,笑着道:“赤云国乱成那样,那贵人能让赤云国起死回生,实力肯定不一般,人才谁不想招揽。” 国师淡淡道:“我不知那贵人是谁,我派去的人只查到,龙千辰的贵人是一男一女,医术很厉害,治疗天花的方法就是他们想出来的。” 他原本还想让人再深入的去查一查那一男一女的身份,但派去的人却被发现了,之后就下落不明,再也没有消息送来。 他猜测,抓走他的人应该是龙千辰。 大疆皇帝只觉可惜,道:“能治好天花,可见这二人的实力真的很厉害,但很可惜,不能为朕所用,既如此,不如杀了,朕会让人继续查下去,找出这二人。至于龙千辰哪里,国师,就得麻烦你另想他法了。” 国师道:“龙千羽会受我们利用,那是因为他心思不正,猜疑心重,野心勃勃,但龙千辰和他不一样,这个男人不好控制,我目前也没有对付他的办法。” “正是因为龙千辰不好对付,我才会让皇上假装和龙千羽合作,送信给龙千羽,诬陷龙千辰谋反,私藏龙袍,扳倒龙千辰......龙千羽还是不够狠,若是他再狠一点,早早斩了龙千辰,哪还会有现在的事情,白白浪费了本国师的一片苦心。” 说起这个,大疆皇帝也是气得不行,他安插了那么多人进去,弄出了那么大的阵仗,到头来却功亏一篑,不仅如此,还遭到了诸国的联手围攻。 “都怪龙千羽这个不成器的。” 国师还想再多说些什么,一人匆匆来到御书房门外,和守门的人说了声,随后就有太监进来禀告道:“启禀皇上,国师大人,国师府的陈管事来禀告,说有要事要告知国师大人。” 皇上器重国师,给了国师很多特权,也只有国师府的人才会有这么大的胆子,在皇上与人议事的时候来找人。 皇上知道陈管事,他见过此人几次,记得此人是国师的心腹,于是乎,也没有阻拦,就让人进来了。 陈管事一进来,就对大疆皇帝行了礼,而后看了国师一眼。 国师道:“无妨,有什么话尽管说,皇上不是外人。” 这句话让大疆皇帝很受用,但想想,又觉得有点不对头。 什么叫做他不是外人? 他可是天子,有什么话是他不能听的。 国师发话了,陈管事也不再沉默,忙说道:“启禀皇上,国师大人,苗疆族隐世的地方,找着了!” ...... 很快就要到新年了,但金毓和梁元还未归家,金母、金父 、梁宏一有时间,就会来渡口这边瞧上几眼,但不管怎么瞧,也不见他们心心盼望的人回来。 几人很忧心。 因为他们从孟飞豹的口中,套出了赤云国的事儿,知道那里在打仗,还有天花肆意横行,心中担忧无比,害怕金毓和梁元在外面出什么事儿。 这不,天刚亮,金母又来门外眼巴巴的看着了。 “娘 ,您就别看了,大姐和姐夫会回来的,他们会平安无事的,外面冷,咱们先回家坐着好吗?春草就快做好早饭了!”金虎出来劝金母。 金母叹着气:“儿行千里母担忧,赤云国和这里不一样,你姐和姐夫就几个人,娘这心里怎么可能不担忧,没看见他们平安回家,我这心里就始终放不下。” 金虎道:“可您也得顾着身子呀,您最近精神都不太好了,吃的也少,大姐回来若是看到您这个样子,不知道会多心疼呢!她肯定会责怪自己让娘担心了,您忍心看她责怪自己吗?” 金母摇头:“不忍心。” 金虎笑着说:“那就对了,为了不让大姐责怪自己,你得顾着自己的身子,走吧,回屋去,外面冷,容易着凉,牛牛前几天不久被冷着了吗?还咳嗽了呢,这才好了两天,您再着凉,把冷气过给他,他又得病了!” 金母没好气的踹了他一脚:“关我什么事,牛牛会生病,都不是你害的,大晚上的非得让牛牛和你一起睡,说什么怕他一个人害怕,天冷盖不好被子。结果呢,半夜你把他的小被子给压在屁股下,害他没被子盖,这才让牛牛着凉了,你这个笨爹!” “啊,是是是,是我的错,我知错了,娘,您就别生气了,走走走,咱们回家。” 金母到底还是跟着金虎回了屋里,她本就没打算在外面多站。 年纪大了,虽生活如意,有吃有喝的,但金母和金父还是有些力不从心了。 很多事情都得交给孩子们去做,但每次孩子们出去干活的时候,他们又会不放心的千叮咛万嘱咐。 用金虎的话来说, 那就是,父母老了,变得比以前更唠叨了。 但他就喜欢爹娘如此唠叨。 早饭过后,金虎就出门了,金母、金父同左春草把家里收拾干净,就带着牛牛去了梁庄。 临近过年,书院放了寒假,三小只不上学,此刻还窝在被窝里睡懒觉。 丁洛也早早起来了,在金兰的陪同下,也来了梁庄,和金母几人在半路相遇。 进了梁庄,丁洛就带着牛牛去找三小只。 第385章 归家 因为天冷,就算房间里有地暖,三小只也不愿自己单独睡一间屋子,就全都跑来安安的房间睡,梁月睡在隔壁萌萌的屋子,梁宏睡在乐乐的屋子里,方便随时听到动静,来照顾三小只。 梁元和金毓不在家的这些时间里,他们就是如此照顾孩子的。 此刻梁宏和梁月已经起了,梁宏亲自做了早饭,煮的是蛋黄瘦肉粥,外加鸡蛋炒面,昨晚睡觉前安安说想吃炒面,他今早就做了。 丁洛和牛牛过来的时候,梁宏正好在安安的房门口,正打算敲门进去喊三小只起床吃早饭。 丁洛大声道:“梁爷爷,我来,我来,我来喊他们起床。” 牛牛迈着踉踉跄跄的小步子过来,软软嫩嫩的说:“我,也来,气喘!” 丁洛纠正:“牛弟,是起床,不是气喘。” 梁宏哈哈笑着:“牛牛的话,也就你和安安他们三个能听懂。” 丁洛抬头,小得意的道:“那是,我们可是最好的朋友,彼此心意相通。” 牛牛学舌:“心仪想咚!” 屋里的三小只听到丁流的牛牛的声音,不用人喊就行了,听到牛牛学舌,话都说不清楚,就忍不住开门探出头来纠正:“是心意相通,笨牛牛!” 牛牛气呼呼的指着他们:“你们不蹦,牛牛奔!” 众人都被逗笑了。 萌萌笑得最为夸张,小身子还从门背后跑出来,双手叉腰似女王:“牛牛好笨,自己骂自己,哎呦!好冷!” 她没穿外衣,只穿里衣,冷风一吹,她浑身颤抖。 “哎呦!我的小祖宗们,衣服都还没穿,就都给我跑出来,回屋,都赶紧回屋,把衣服穿好,不穿好,不许出来,也不能吃炒面。” “啊!!爷爷,你做了炒面吗?我要吃,我要吃!” “我也要吃!” 用过早饭,梁月去了医馆,孩子们到健身房去玩,大人们也跟随一起去,孩子们玩的时候,大人们就在一旁闲聊,聊着聊着,就说到了金毓和梁元。 梁宏道:“还有三天就是新年了,天气这么冷,他们也不知道能不能赶得及回来。” 金母道:“原以为是孩子们离不开我们,现在我才恍然过来,孩子们不管是大是小,都不是他们离不开我们,而是我们离不开他们。” 金父道:“想那么多都是没用,咱们的女儿女婿是去做大事,做大事当然需要出远门了,这以后还不知道他们还会再出去几次呢!所以,我们必须学会习惯,习惯了就不会那么想了,别把自己想出病来,让儿女们担心。” “无论阿元特么他们是否赶得及回来过年,咱们都得打起精神来,把过年需要的东西都准备好,幸好朝中的事情有世龙担着,不然咱们这几个老骨头,可是忙不过来的,也做不了什么。” 金父叹气:“人老了,不中用了!” 正在堆积木的安安闻声扭过头来,认真的看着金父道:“姥爷,您不老,您的白头发都没有几根呢!” 萌萌眼睛发亮的说:“我可以用药给姥爷染几根白头发。” 金父赶紧拒绝:“别别别,我不染,我一点都不喜欢白头发,我就喜欢我的黑头发。” 几个孩子里面,就只有萌萌喜欢捣鼓稀奇古怪的东西,每次弄出来的东西,都能把大家折腾得够呛,上个月底的时候,小家伙就弄出了一种红色的染色颜料,把他的头发染红了,还给他弄了个爆炸头,害得他被人嘲笑了好几天,好不容易才让头发黑回来了,他可不想再被萌萌拿来当试验对象了。 女孩子太聪明了,也是很可怕的。 一家人正聚着的时候,金娇带着裴依依来了,一看到小宝宝,萌萌那双眼立刻明亮无比。 “我的乖乖小妹妹来了,两天不见,乖乖妹妹又可爱了不少,哎呦!这小脸白嫩白嫩的,好想掐掐,咦?上次我给你扎的小揪揪呢?怎么不见了,没关系,姐姐今天时间很多,可以再帮你扎几个小揪揪哦,顺便,姐姐还可以给你做点米粥,嗯嗯,姐姐做的米粥是最好吃的,你是最喜欢的......”萌萌巴拉巴拉个不停。 依依眨巴着水灵灵的眼睛,看到萌萌的小嘴一直动来动去的,还手舞足蹈的做着各种夸张的小表情,就被逗笑了,笑得口水从粉嫩的小嘴角流了出来。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33节 萌萌被小宝宝的笑容萌到了,立马就伸出手,给她扎小揪揪。 金娇就任由她折腾,反正萌萌是个有分寸的,不会伤到她的女儿,如此玩闹还能增进她们姐妹俩的感情,所以,她很乐意萌萌用这样的方式亲近自己的女儿。 乐乐和安安在一旁看得小手发痒,很想把萌萌的小爪子从依依的脑袋上拿下来,但是他们打不过萌萌,就没敢轻举妄动,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可可爱爱的小宝宝被萌萌折腾成了四不像。 就好气。 为什么娘亲的力气只遗传给了妹妹,没有遗传给他们。 爹爹好没用,力气没有娘亲的大,害得他们也成了小力气。 晌午之后,用过午饭,梁宏见天色回暖了一点,就叫上金父一起,去购买年货。 两天很快过去,明天就是除夕,过了除夕就是年,但是金毓和梁元还是没有回来。 梁宏等人索性也不想了,把该准备的东西都准备好。 夜晚很快来临。 三小只如何也睡不着,许是要过年了,他们忽然开始思念起了父母,缩在床上委委屈屈的,还扁起了小嘴儿。 梁宏走过来坐在床边,见他们这委屈的小样,柔声问:“怎么了?睡不着吗?要不要爷爷给你讲睡前故事呢?” 安安摇头:“我不听故事,我想娘亲和爹爹了,好久没有看到他们了,我好想他们。” 萌萌的眼泪忽的滴落:“我也想娘亲和爹爹,比大哥还想还想,特别特别的想,他们到底要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啊!哇哇哇!!!” 梁宏心疼极了,忙拿了纸给她擦拭眼泪:“不哭,不哭,爹爹和娘亲很快就会回来了,过年要开开心心的,不能哭的,哭了不好,萌萌最勇敢了,咱们不哭了好不好,哭多了眼睛会肿的,肿了就变丑了,就不是小仙女了!” “呜呜,我也好想娘亲和爹爹,还有长毛、壮壮他们,呜呜呜~~”还未哄好萌萌,乐乐也哭了起来。 梁宏顿时感到头疼,这三个孩子一直很懂事,金毓二人离开这么久,从未哭过一次,今天是憋狠了,一次性发泄出来,哭了就很难停下。 梁月刚洗完澡,听见动静,穿好衣服头发也不擦就过来了,见三个孩子都哭得稀里哗啦的,也心疼不已,忙帮着梁宏一起哄孩子,但不管怎么哄,三小只还是哭个不停,还一抽一抽的。 梁宏和梁月顿时就有些手足无措,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就叫来一侍卫,让他去把金母请来。 相比他们两个,三小只更听金母的话,也更依赖金母。 侍卫立马就去请人,刚到大门口,就看到了一辆马车,马车乘着夜色而来,缓缓停在了梁庄门口,看到了赶车的人,侍卫双眼顿时一亮。 “萌萌,安安,乐乐,你们都快别哭了,爷爷给你们跳舞好不好,萌萌,来,爷爷的头发给你玩,想扎什么辫子都可以。” “安安,你不是想跟姑姑学抓药吗?走,姑姑这就带你去抓药,还教你认药方。” 梁宏和梁月使出了洪荒之力哄娃,三小只都没领情,他们心里就是委屈,就是很想哭,就是控制不住。 梁宏实在无法了,板起了脸,软的不行,就想来硬的试试,还未开口呢,身后就响起了开门声。 紧接着,是一道熟悉且温柔的女声:“大老远的就听见我家宝贝儿子和闺女的哭声,这是怎么了?做噩梦了吗?不怕不怕,娘亲来了,噩梦自动退散。” 梁宏和梁月瞬间一喜,忙转身望去。 “娘亲!”看到那走进来的女子,三小只立马就不哭了,反应速度比梁宏和梁月的还快,咻的一下就从床上爬下来,如小炮弹似的,朝金毓冲过去。 金毓蹲下身子,张开双手,一把接住了扑过来的三小只。 “娘亲,你终于回来了,我好想你。” “萌萌也好想娘亲!” “乐乐最想最想!” 三小只争先恐后的拥抱金毓,金毓两只手都抱不过来。 这时候,两只手伸过来,将安安抱了起来:“只想娘亲,不想爹爹吗?” 安安一抬头,就看到了梁元英俊没有一根胡渣的脸,更开心了:“爹爹。” 喊人的同时,他张开小短手,猛的抱住了梁元 。 梁宏走了过来:“还好你们及时赶回来了,不然我们可哄不好他们三个。” 梁月笑着道:“嫂子,哥,欢迎你们回家,你们饿不饿,我去给你们做点吃的,再烧点热水。” 金毓放开萌萌和乐乐,喊住她:“小月,你不用忙活,我和你哥吃了东西,不饿。” 梁月道:“那我烧点热水,你们一路赶回来,肯定很累了,这么冷的天,洗洗热水,暖和。” 说完,不容金毓拒绝,她就去了灶房。 金毓无奈的笑了笑,继续哄着孩子们。 第386章 争宠 有金毓和梁元在,三小只就不哭闹了,乖巧了一会儿后,就抵不住困意睡着了,梁宏见此,就让金毓和梁元去洗漱,他来看着孩子们。 梁月的热水已经烧好,金毓和梁元洗漱一番,就让梁月回屋去休息,两人也去了孩子们的屋子,让梁宏去休息,他们二人来照顾孩子。 翌日,天还未亮,安安就醒了,眼睛还未睁开,就伸手到处摸,摸到了一张脸,原以为是妹妹或是弟弟的脸,但手感很不对,他猛地睁开眼,然后就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容。 是爹爹! 对哦,爹爹和娘亲回来了,连夜赶回来的。 安安赶忙掀开自己的专属小被子爬起来,目光一扫,很快就发现了睡在大床最里头的金毓。 他开心的笑了笑,迈开小短腿,从弟弟妹妹的身上跨过去,把挨着娘亲最近的萌萌挤开,钻进了金毓的被窝里。 金毓迷迷糊糊的感觉到有人靠近,睁开眼瞧了瞧,见到是安安,笑了笑,就把安安搂在怀里:“天色还早,再睡一会儿。” 感受到娘亲温暖的怀抱,安安很满足,高兴的点点头:“嗯,安安不闹,安安睡觉。” 他鼻尖动了动 ,嗅到了娘亲身上的香味儿,心底更开心了。 萌萌翻了个身,觉得浑身不舒坦,腿一蹬,被子被蹬开了,她迷糊的在床上爬了爬,抱着软软的小枕头横躺着睡 ,睡了才两秒,又不舒坦了,小腿一踹,踹到了安安的后脑勺。 安安哎呦了声,刚准备转头去看,萌萌就闭着眼爬过来,小身子压在了他的脑袋上。 “娘亲,妹妹压我脑袋!”安安吃力的喊,他快喘不过气来了。 金毓听见声音瞬间清醒,梁元也醒了,其他两个孩子也醒了,不用金毓动手,萌萌就把小身子从安安的脑袋上移开了,并眯着双眼,不善的看着安安。 “哥哥,你抢我位置。” 安安:“......” 他未来得及说什么,就被萌萌伸手一提,丢到了梁元那边,自个钻进了金毓的怀抱:“娘亲,抱抱。” 金毓却严肃的看着她:“萌萌,你刚才是不是欺负哥哥了,给哥哥道歉。” 萌萌虽然依恋娘亲,但也很怕娘亲严肃的脸,立马就怂了,去跟安安道歉。 安安道:“你把位置让给我,我就原谅你。” 萌萌火大了:“你想得美。” 乐乐插进来:“我是最小的,应该是我挨着娘亲睡。” 萌萌不乐意:“男女有别,我和娘亲都是女孩子,所以我挨着娘亲睡。” “我挨着娘亲......” 三个小屁孩开始争夺起来,争着争着,还打算上手了。 梁元幽幽的看着他们:“......”呵呵!合着我让你们这么讨厌啊!谁都不想挨着我。 争吵的结果就是,谁都别想睡了,全部起床,烧热水洗漱。 宋神医、萧陌、萧鹤轩住的房间和金毓一家人住的地方隔着一些距离,因此昨晚他们并不知金毓和梁元已经回来,他们三人如往常一般,起来洗漱完,就来饭厅吃早饭,一进来就看到饭桌前坐着的金毓和梁元。 “主子,主母,你们什么时候回来的? ”萧陌很是惊讶。 他身旁的萧鹤轩却是皱了皱眉。 主子?主母? 萧陌,你小子好样的,出门一趟,就成奴了? 萧陌惊呼完之后,就后悔了,避免被六叔收拾,他认主之事,是瞒着六叔的,这些日子,他喊萌萌三人的时候,都是喊名字,没有喊小主子,宋神医也帮着他隐瞒,可现在,他却一句话就暴露了。 萧陌小心翼翼的转头,就看到了自家似笑非笑眼神阴鸷的脸。 萧陌瞬间汗毛直竖。 梁元和金毓不认识萧鹤轩,但从他和萧陌有些相似的容貌上,他们猜到了他的身份。 萧陌的六叔。 “义父,你起了,快过来吃早饭。” 金毓和梁元走过来,梁元看着萧鹤轩道:“你应该就是萧陌的六叔了吧,久仰大名,我是梁元。” 萧鹤轩笑如春风般的道:“原来你就是明国的皇帝,真是一点架子都没有,你和你的臣民们一样,都是奇怪的人,我萧鹤轩就喜欢你们这些奇怪的人。” 宋神医道:“你喜欢的不是人,你喜欢的是美食。” 萧鹤轩坦然笑道:“美食第一,人第二。不过......” 他话音一转,问梁元道:“萧某有点不明白,我家萧陌为何会称呼你为主子呢?他什么时候变成你们明国的人了?” 梁元看了眼萧陌,萧陌使劲给他使眼色。 萧鹤轩淡淡的看了萧陌一眼:“你来解释,解释不清楚,抄写三字经百遍,十天不能吃零食。” 抄三字经不可怕,不能吃零食才是最可怕的。 萧陌秒怂,从实招来。 得知这小子不止被人绑架,遇上了海盗,伤得体无完肤的,还失忆过,萧鹤轩把萧陌拉到一边,恨铁不成钢训斥:“没出息的混球,让你练武的时候你不练,自以为自己聪明有能耐,结果才第一次出门就差点把小命给丢了,苗疆谷的脸都被你丢光了,等回家以后,看我怎么锻炼你。不对,我要把你这件事当成笑话说给大家听。” 把萧陌训了一顿,萧鹤轩才回饭厅吃早饭。 饭后,萧鹤轩拉着萧陌去练武,宋神医和梁月去医馆,身为医者,只要医馆里有病人在,医馆就不能歇业,但医馆中的许多大夫住的比较远,除夕不好坐诊,梁月就给他们放假,由她和宋神医以及曾经的大巫师孙大夫坐诊医馆。 明国刚建国初期,孙大夫告别大巫师这个身份,担任了尚书一职,后来年岁大了,明国新人辈出,他就早早退休,在玉园医馆做起了大夫,但因为医术不精,年岁过大,精力不行,便很少给人看病,也不用每天都来医馆,而是隔三差五的来。 不过自从宋神医定居在此之后,孙大夫仿佛找到了知音,来医馆的次数就逐渐变多了。 连过年,都得在这陪着宋神医。 说是陪,其实就是和宋神医请教医术而已。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34节 他眼里写满了对宋神医的崇拜。 第387章 把娘送到爹手上 金毓拉着梁元进屋,把他母亲的骨灰盒拿了出来:“你来把娘送到爹手上,我去我爹娘那里给他们报个平安,这么长时间没回来,他们肯定担心死了。” 梁元点头:“好,你去吧!” 金毓要出门,三小只自然跟随,母子四人手拉着手,朝着金家而去,路过丁家的时候,看到了正要出门的丁流,三小只恭恭敬敬的喊了声二表舅。 平日在书院里,他们都是唤丁流为院长,对丁流也充满了敬畏。 丁流颔首,而后看向金毓:“连夜赶回来的?” 金毓点头:“是的,我爹娘他们还不知道,我正要去报个平安。” 丁流道:“是该和舅舅舅母说一声,你们不在家这些日子,他们日夜都在担心,舅母更是隔三差五的要去渡口望一眼,前几日还因为太想念你,吃不下睡不着,生怕你们不能掐着点儿回来过年。 ” 闻言,金毓道:“是我的错,这么大了,还让他们担心。” 丁流笑了笑:“儿行千里母担忧,你再大,也是他们的女儿,担心是正常的。去了这么久,事情办得顺利吗?” 金毓道:“很顺利,赤云国已经恢复太平。” 丁流点头:“那就好,毕竟是我们出生的地方,知道那边有天花,我还是挺担心的,现在总算能放下心来了!行了,不与你多说了,快快去见舅舅舅母吧,我也回家去给我爹娘他们说一声,他们也很记挂你。” 丁流转身回了家,金毓继续带着三小只去金家。 金母心中盼着闺女,每天早上都会来门口望一眼,这会儿刚打开门,一抬眼就看到不远处,走来一大三小。 “娘,我回来了!”金毓也看到了她,放声大喊。 三小只也大声道:“姥姥,我娘亲回来了,你可以好好吃饭了,以后我们天天带娘亲来看你。” 金母的眼眶瞬间就湿了:“回来了就好啊!” 来到金母的跟前,见她眼角湿润,金毓心中很不是滋味,张开双手拥抱住了金母:“娘,对不起,让您担心了!” 金母感受着她的气息:“不用说对不起,是娘自己爱瞎想,来,外面风大,我们先进屋。” 三小只朝前进了大门,边走边大喊:“姥爷,舅舅,舅母,我娘亲和爹爹回家了!” 身后,金母问金毓:“梁元也回来了?你们在外面,没受伤吧?” 金毓笑着回答:“没受伤,好得很,你看看我,一点都没瘦,皮肤依旧白嫩白嫩的。” “我闺女就是好看。” “我闺女回来了?”这时候,金父从屋里跑了出来,身后跟着走路摇摇晃晃的牛牛,左春草小心翼翼的跟在牛牛身后。 “爹,弟妹!”金毓开心的笑着和他们打了招呼,寒暄了几句之后,就把目光转移到了牛牛身上:“牛牛好厉害,居然都学会走路了,我记得出门之前,牛牛才这么高的,现在都这么高了!” 牛牛年幼,不大记得金毓了,但金毓身上的气息很好闻,他很喜欢,见金毓看着自己,他就咧开嘴笑呵呵的。 左春草抱起他,教他喊人:“牛牛,这是你大姑,快喊大姑。” 牛牛羞答答的喊:“大姑。” 金毓应了声,朝牛牛伸出手:来,让大姑抱抱。 牛牛一点都不排斥,张开手就让金毓抱了,金毓开心得不行。 一行人进了屋,牛牛在金毓的怀里腻歪了半会儿,就下来去和三小只玩了,金毓和金母几人说着话儿。 “爹,娘,今年除夕,还是去我们家过吧!” 金母等人没有拒绝,他们也不是第一次在梁庄过除夕了,没那么多的讲究。 收拾一番,金母等人很快就跟着金毓去了梁庄。 屋里,梁元骨灰盒拿出来,放在了梁宏和梁月面前的桌上。 “爹,妹妹,我把娘带回来了!” 看着妻子的骨灰盒,梁宏老泪纵横,摸着骨灰盒自言自语了好一会儿。 梁元和梁月静静的坐在一旁,没有去打扰。 许久之后,梁宏才道:“爹提前看过了,明天初一,是个好日子,适合将你娘安葬。” 梁元道:“那就明天安葬。” 梁宏没再说话,梁月更是没有意见。 她看着骨灰盒,想到里面装的是自己母亲的骨灰,心底有些复杂。 吃团圆饭之前,梁元出了一趟门,见了大臣们,了解了明国最近的情况。 除夕的佳肴很是丰富,盐焗大虾,红烧排骨,蒜泥螃蟹,鲍鱼粉丝,辣炒鱿鱼,碳烧烤鸭,口水鸡,海参汤......数不清的美味珍馐,把金毓一家子都香迷糊了! 饭后守夜,到点放烟花,一瞬间,花炮升腾五彩斑斓,整个明国沉浸在节日的烟花爆竹声中。 萧陌是第一次见识到明国的烟花爆竹,看到空中璀璨多姿的烟花,他很是兴奋:“六叔,你快看,明国的烟花好特别,比我们家里的美丽多了,哇塞,居然还有彩色的,这是怎么做到的,啊啊!” 萧鹤轩撇了他一眼:“看你的那没出息的样,不就是烟花吗?又不是没有见过!” 嘴上虽然这么说,但看到萧陌这般开心,他心底其实也很开心。 他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萧陌,这次出来闯荡,笨侄儿的收获蛮大的。 烟花放完了,孩子们却还不想睡觉,因为在放烟花的时候,他们已经睡过一觉了,这会儿被烟花炮竹声炸醒,特别的精神,还想继续玩烟花。 但大人们却就受不住了,忙了一整天,只想好好的歇一歇,但孩子不睡,他们也歇不下来,就只得陪着孩子们再玩一会儿。 一群小家伙也只兴奋了不到半个时辰的功夫,不用大人们哄睡,就边玩烟花边打起了哈欠,没多久,就来寻求怀抱,窝在大人的怀里睡着了。 翌日,初一。 因要安葬母亲,梁元和金毓很早就起了,他们悄悄的起身穿衣,没有吵醒床上的三个孩子。 开门出去,梁宏、梁月也从屋里出来,几人去吃了早饭,便开始安排事情。 此次安葬,梁元很低调,没有宣扬下去,都是自家人自己忙活。 安葬的位置选在梁庄后面的山上,站在梁庄的高处抬眼,就能看到那里。 梁宏思念妻子的时候,可随时过去看看。 第388章 萧陌回家 看到眼前新建的墓碑,三小只不明所以,问金毓:“娘亲,这是谁的呀?” 金毓道:“这里面葬的是你们的亲奶奶,来,跪在奶奶面前磕头,让奶奶保佑你们平平安安的。” 三小只很迷糊,没怎么听明白,但还是跪下来磕了头。 随后,三人走到一边,交头接耳的叽叽喳喳。 “为什么奶奶要在土堆里?还有,我从来都没有见过奶奶。” “我一直以为只有洛哥哥有奶奶,原来我们也有。” “奶奶长什么样子呀?” “不知道......” 梁月就在一旁,听见了三小只的嘀咕,她不知为何,心底有些难受。 她看了看那墓碑,忽然鬼使神差的起身,走过去重重的磕了个头:“娘!” 回家的路上,梁月对梁宏道:“爹,能和我说说我娘吗?” 梁宏见女儿开始在意自己的母亲了,和以前相比,又有了些变化,心中倍感欣慰,笑着道:“好,爹把自己知道的,都告诉你。” 过完初一,梁元就不能休息了,立刻接手了所有的政务。 得知在他和金毓离开的时间里,鲨鱼海盗团的海盗来过明国,是受人指使来的,幕后人来自赤云国,梁元立马就想到了龙千羽。 他去焰火岛见鲨鱼海盗团的人,和苏广说了许久的话儿。 隔日,苏广就带着弟兄们,接受孟飞豹的安排,进了新兵训练营。 而那些大疆国和曼国的俘虏们,照旧在焰火岛当苦力。 “过完年了,该跟我回去了!”才刚到初三,萧鹤轩就来抓萧陌了。 正在和三小只玩耍的萧陌,立马就不开心了:“六叔,没到十五,不算过完年,十五以后再回家好不好?” 萧鹤轩淡淡道:“不好,必须现在回去,我还有要事要办。” 萧陌问:“什么事?” 三小只也问:“对呀,六叔,什么事,您尽管说,我们帮着您一起办。” 萧鹤轩疼惜的摸了摸三小只的脑袋,语气很温柔:“我要办的事情很复杂,你们小孩子是做不了,所以就不劳烦你们了!” 说完,就扭头瞪了萧陌一眼:“赶紧回屋收拾东西,明早就走,再给我找借口,或是磨磨唧唧的,我打断你的腿。” 萧陌委委屈屈的回屋了。 见萧陌是真的要走了,三小只很不舍。 “萧陌,我可以去你家做客吗?”萌萌拉了拉萧陌的衣袖。 萧陌刚想说可以,就被萧鹤轩瞪了一眼,赶紧改口:“不行,我家太远了,你们去不了的。” 安安问:“那你什么时候回来?” 萧陌不想骗他们,道:“可能不会再来了,因为我爹不喜欢我出远门,我这次能出门,是自己偷溜出来。” 乐乐哦了声:“偷偷的啊,我们也偷溜出过门呢,被爹爹和娘亲好一番惩罚,那你赶快跟你六叔回去吧,不然你爹爹和娘亲也要惩罚你了,大人凶起来的时候,超级超级可怕的,尤其是女人,我娘亲比我爹爹还凶。” “咳咳!”萧鹤轩轻咳一声。 乐乐不解的看着他:“六叔叔,你是不舒服吗?那让我爹爹给你治治,我爹爹虽然没有娘亲厉害,但医术还是勉强可以的,就比我差一点点而已。” “既然我的医术没有你好,那为什么不是你给六叔叔治病。”梁元淡淡的声音响起。 乐乐身子一僵,一回头,就看到了站在门口的金毓和梁元。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35节 “娘亲,爹爹,你们偷听我说话。”乐乐咋呼道:“羞羞!” 金毓撇他一眼:“你才羞羞,才多大点,就学会在背后说别人的坏话了。” 乐乐狡辩:“那不是坏话,那是胡说八道。” 安安两手塞耳朵里,听不下去了,弟弟太笨了。 金毓走进来点了点乐乐的小脑袋:“不算笨,还知道自己是在胡说八道,一边凉快去,娘亲和爹爹有话和你萧陌哥哥说。” 乐乐乖乖走到一边,但嘴里却还在嘀咕:“娘亲,大冷天的,我一点都不需要凉快,我要取暖,钻被子取暖。” 梁元走过来:“那你就回屋去睡觉。” 乐乐哼哼:“不睡,我要玩。” 萌萌拉着他的小手:“姐姐陪你玩,来,我们扳手劲。” 乐乐:“你力气那么大,我次次都输,不和你玩。” 萌萌凶巴巴的:“姐姐是在给你面子,不玩是吧,那就......嗯,去外面喝西北风。” 安安继续用手塞耳朵,不去听笨妹妹和笨弟弟说傻话。 金毓看着萧陌:“你要回家了?” “明早就走。”回答他的是萧鹤轩:“必须走。” 萧陌闷不吭声的点头。 金毓看出了他的抗拒,他很不想回家,但又不得不回,就道:“回去也好,和家人报个平安,别让他们担心,你若是想来这里了,就过来玩,我们随时欢迎你,也欢迎你的家人。” 萧陌转过身去,眼泪不争气的落下来。 他是真的很喜欢明国,但他知道,自己必须回去了,再不走,六叔肯定会对明国做些什么的。 萧鹤轩见不得萧陌这样子,干脆眼不见为净,出了屋子。 梁元跟着走出来,在他身后道:“萧六叔,我想和你聊聊。” 翌日早上,萧陌最终还是跟着萧鹤轩走了,出门的时候,宋神医、金母等人,全部都来送行,还送了他很多很多的礼物,大多数都是吃的,耐存放的那种。 萧六叔在金母等人眼底看到了他们对萧陌的关心和疼爱,他们是把萧陌当成自家孩子来疼爱。 一时间,感觉很复杂。 萧陌和萧鹤轩坐上马车前往渡口,没有让金毓等人送行。 目送马车走远,金母等人才各自回了家,三小只在金毓的怀里哭做了一团。 安慰好三小只,金毓避开孩子,与梁元说道:“看萧陌的反应,以后是真的不会再出苗疆谷了!你说,大疆国那边的战争,会不会影响到苗疆谷?” 梁元摇头:“我也不知道,希望不会,不管如何,我都会让人时刻注意着大疆国。” “是该注意着,撒播天花这么恶毒的事儿都能做出来,被四国围攻之后,大疆国指不定会狗急跳墙再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 第389章 早就知道了 大疆国有多疯狂,金毓和梁元已经见识过了,眼下是不敢对它掉以轻心的,以防万一,必须让千机楼随时盯着。 三月初,春暖花开。 明国气温逐渐转暖,百姓们开始播种种植农作物。 丁洒忙完一天的军事任务之后,就来找梁月。 今天的梁月有些奇怪,大白天的,竟看着一幅美人图发呆。 丁洒看着画中之人,问:“此人是谁?与你挺像的。” 梁月道:“她是我娘。” 丁洒哦了声,笑着说:“岳母长得可真好看,跟你一样好看。” 梁月瞥了他一眼:“又在嘴上占我便宜,还未成亲,叫什么岳母,小心我哥抽你。” 丁洒嘿嘿笑着:“这不是迟早的事吗?我心里有你,你心里有我,咱们早晚都会成亲的,反正我这辈子非你不娶,你什么时候愿意嫁,我就什么时候娶。” 他按照表姐说的方法跟梁月求婚好几次,但每次都被拒绝了,这丫头似乎在担心什么,很害怕嫁人,但不管他如何问,她就是什么也不说、 丁洒实在猜不透梁月的心思,但他很有耐心,也很坚强,他愿意等。 谁让他喜欢她呢! 梁月看着他:“丁洒,你真的很傻。” 丁洒笑着:“傻人有傻福,我就愿意当你的傻子。” 梁月却道:“可我不需要傻子,我需要一个聪明帅气的相公。” 丁洒秒换表情,变得无比的正经,站得笔直,身姿帅气阳光。 他道:“聪明帅气,说的不就是我吗?” 梁月忍不住笑了:“真是个傻子!” “阿洒,我今天去找阿娇了,还抱了依依,依依很可爱,软软嫩嫩的,小嗓音更是撩人,我突然就很想要一个孩子。” “所以,你去我家提亲吧!我嫁你!” 丁洒一时间没反应过来,等反应过来之后,就一蹦三尺高,啊啊啊的尖叫出声。 “小月,你愿意嫁我了,啊啊!我太幸福了!” 看到丁洒这般傻气,梁月嘴角勾笑。 两天后,丁家就安排好媒人,上梁庄去提亲了。 没多久,梁月和丁洒的亲事就定了下来。 下月初八成亲,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可以准备。 丁洒每天都开心得像个孩子,每次去军营之前,都会先来医馆这边,给梁月送上吃食,再多看梁月几眼,说几句情话。 有一次金毓碰巧遇上了,亲耳听到丁洒说的那些肉麻情话,就很无语。 她这个四表弟以前没这么能说的呀! 这几年怎么变得这么会撩妹了! 小月也是厉害,天天被情话如此炮轰,居然还能如此淡定,丝毫不受影响。 丁家有四个儿,丁风丁潇都已经娶妻,最小的丁洒也定了亲,只有丁流依旧没有动静。 金兰给他介绍了几个女子,丁流都不怎么满意 ,也有很多人有意和丁家结为亲家,但丁流就是没有相中的。 金兰和丁达都快被这个二儿子气死了,铁了心的要给他找一个,不管他同不同意,毕竟儿子现在年纪已经很大了,步入老男人的行业了,再不娶妻,谁都会怀疑他有问题。 结果,被逼急了的丁流很无奈的和父母坦白了。 “爹,娘,不是我不愿意娶妻,而是我身体不允许,我有隐疾,娶妻只会害了别人。” 金兰和丁达瞬间如遭五雷轰顶,被这个真相劈傻了! “这,怎么会这样,你明明挺好的,为什么会......不,不不,我不相信,爹不相信!”丁达道。 丁流长叹着说:“爹,孩儿没有骗您,这种事情,是开不得玩笑的,孩儿也很无奈 ,孩儿悄悄去请大夫瞧过,无治。” 金兰和丁达大受打击,不敢相信丁流的话。 “娘还是不愿相信,就算是真的,娘也不相信,流儿,你有没有去找过阿元,他医术那么好,肯定能治好你的。” 丁流摇头道:“我没有去找过阿元,这种事情,怎好与他说。” 金兰松了口气,道:“阿元没诊断过就好,这就还有希望,流儿,娘想让你去找阿元,他也许能治好你,娘希望你能够坚强。” 丁达道:“找,必须去找,丁流,你必须去找阿元瞧瞧,否则我们就不相信你说的话,你是故意骗我们的。” 丁流无奈,只好答应了。 丁达去找了梁元,悄然与他说了丁流的事情。 梁元诧异,心中不太相信丁流的说辞,隐疾? 他那般健康的人,加上灵泉水的滋养,怎么可能还有隐疾。 带着猜疑,梁元答应了丁达的请求,跟着他去见了丁流。 看到梁元当真被请来了,丁流心中很无奈,他早就做好了准备,丝毫看不出紧张。 “爹,娘,你们先出去一下吧!有你们在这里,孩儿会不好意思的。” 金兰是女人,的确不适合留下来,丁达却可以留下,但丁流不愿意 ,丁达只好和金兰一起出去。 门关上,丁流大声道:“爹,娘,不可在外偷听。” 把耳朵贴在门上的金兰和丁达闻言,赶紧走开了。 听到脚步声渐行渐远了,丁流就对梁元直言道:“你不用为我诊断,我没病,我只是单纯的对女人不感兴趣。” 梁元看着他,笑着道:“不,你有病,这世上没有哪个男人会抵得住女人的诱惑,如果有,那男人也肯定是个有毛病的。” 丁流嘴角一抽:“你才有毛病。” 梁元耐心的说:“不要讳疾忌医,你这样只会让大家更加担心。” 丁流道:“你一定给我诊断?” 梁元道:“这是必须的。” 丁流伸手给他:“行,你诊断吧!” 梁元诊脉一番,然后淡淡道:“脱裤子!” 丁流:“......不脱,我没病,你给我适可而止。” 梁元淡淡道:“既然没病,那为何不娶妻,骗人很好玩吗?还是说,你有什么难言的苦衷,或是心中,在牵挂着什么人。” 丁流闭上眼,深呼吸一口气,才睁开眼,豁出去般的道:“嗯,的确有牵挂之人,那人叫金毓。” 梁元瞳孔微缩:“你说谁?” 丁流解释:“不是现在的这个金毓,我说的是我的表妹。”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36节 梁元捏紧的拳头逐渐松开:“你早就知道了 ?” 知道金毓不是原先那个金毓。 第390章 花粉毒 丁流点头:“嗯,知道,毕竟是自己喜欢之人,怎会看不出她的变化。” 他伸手扶额道:“正是因为知道她已经变了,所以我才会刻意避开,不像小时候那般与她亲近。” 梁元道:“你为何不说出来,揭穿她,或是用某种方法,让你表妹回来。” 丁流惨笑道:“回来?我表妹那样的身子,能活着已是不易,怎么可能回得来!你的妻子虽然夺了她的身体,但她并不是坏人,她救了大家,那个叫做手机的东西,应该是她自己带来的,这也许是天意。” 丁流接着道:“忘不掉也不想忘,也不想拿别人当替代品,所以,我这辈子不想娶妻,至少,现在我没有娶妻的想法。” 他看着梁元,淡淡一笑道:“你放心吧,我对你的妻子没有兴趣,毕竟不是同一个人。” 梁元沉默了半会儿,才道:“我知道了。” 金兰和丁达焦急的等在院子里,听到门被打开的声音,就立刻转过身去看。 见梁元从屋里走出来,丁流还在屋里头,两口子赶忙跑过去。 丁达问:“阿元,如何?” 梁元叹气道:“二表哥的确身患隐疾,而且还很严重,我治不了。” 金兰白眼一翻,差点晕过去,梁元急忙扶住,心中愧疚难当。 对不住了,大姑,你儿子身上虽然没有问题,但心理却是有问题的,实在不适合娶妻生子。 “孩子他娘 ,你别激动,你撑住,撑住。” 梁元给金兰按了人中,金兰很快就恢复了,梁元道:“二表哥很受打击,在屋里不想见人,你们不要去打扰他,等他好好静养几日,大姑,姑父,你么别伤心,我会想办法治好二表哥的,现在不能治,不代表以后不能治。” “阿元,求求你一定要想想办法,流儿那般好的一个人,不能因为这种事情就毁了一辈子呀!”丁达声音有些哽咽。 金兰也百般请求。 梁元安慰许久,才回了梁庄。 一进屋,就看到了金毓,三小只出去玩了,屋里只有金毓一人。 金毓一眼就看出了梁元的脸色不对劲,追问了之后,才知了丁流的事情。 金毓恍然道:“原来他已经知道了,我就说那会儿逃荒的时候,他看我的目光为何有些古怪呢!” 丁流居然会喜欢原主,而且还是很深爱的那种,可真是让人意想不到啊! 金毓道:“为了一个早已经不在的人守身一辈子,二表哥可真是......说他厉害吧,又觉得他挺不孝的,说谎让大姑和姑父担忧,且还会心疼他一辈子。” 梁元点头:“你说的对,用他的话来说就是,丁家不缺儿子,传宗接代有兄长和弟弟就行了,他夹在中间,娶不娶妻都不会对丁家有多大的影响。” 金毓道:“但愿以后他老了不会后悔。” 春忙的时候,时间过得很快,眨眼就迎来了丁洒和梁月的成亲大喜。 梁月从梁庄出嫁,举国欢庆,全彩云镇的人都来祝贺,军营之中,也来了不少人。 丁洒骑着高头大马带着八抬大轿来迎亲,因为两家距离近,来的时候,迎亲队伍刻意围绕这彩云镇转了圈,才到梁庄,接到了新娘之后,也绕着彩云镇走了一圈,才回丁家。 花轿临门,丁洒踹轿门,将新娘子扶了下来,跨过火盆,进入丁家大门,鞭炮声响起,欢声震天,百花飘香。 花粉随风而去,穿过大海,到了一处乌烟瘴气之地,瞬间被消散不见。 距离大疆国最近的西秦国,正是春季百花齐放时节,处处花香四溢,无数人出门望花闻香,闻着闻着,就觉得浑身不舒坦。 “啊!!”不知是谁尖叫了一声。 望花众人寻声望去,就看到一位妇人手指着一个少女,惊恐的大叫:“彩蝶,你的脸,你的脸怎么突然多出了这么多的黑斑?” 彩蝶不明所以:“娘,你在说什么,什么黑斑。” 她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只觉得有些疼,手一动,撕下了一块薄薄的脸皮。 少女俏丽的脸瞬间变得血红。 “啊!我的脸,我的脸好疼,娘!”少女吓得惊声尖叫。 随后,人群之中,又出现了几声大叫。 除了这个少女,竟还有好几个男女也出现了同样的情况,他们不仅脸上脱皮,身上也在脱皮,皮掉落的瞬间,肉在逐渐腐烂,身上散发出恶心的臭味,和四周的花香混合在一起。 “怎么回事?我的身上的皮,啊啊,被撕开了!好疼啊!” “我的脸,救命啊!大夫,爹,快帮我找大夫!” “相公,救我!” 赏花之地,一片混乱,人群拥挤着,四处乱逃,这里瞬间变成了人间地狱。 西秦国皇宫。 民间之事,传到了西秦皇帝的耳中。 “皇上,太医已经诊断出,民间出现的怪病,和天花一样是会传染的,且传播速度很快,比天花还恶毒,太医们不但找不出治疗之法,还不幸中了招。” 一位大臣跪在西秦帝面前道。 西秦帝神色凝重:“和天花一样可怕的传染病,难不成是瘟疫?” 大臣摇头:“微臣不知。” 西秦帝怒道:“一句不知就行了吗?赶紧让人去查,查清楚此瘟疫从何而来?” 查了几日后,大臣再次来面圣。 “皇上,臣查清楚了,凡是鲜花盛开之地,都有瘟疫出没,此病是因花粉而起。” 西秦帝问:“哪一种花粉?” 大臣道:“全部。” 所有的花粉,都带有毒,会让人传染上瘟疫。 这是花粉毒! 西秦帝难以置信,立刻下令道:“传朕旨意,烧毁所有鲜花。” 但春季盛开的花之多,数都数不清,品种更是多种多样,哪能那么容易烧毁完。 西秦国瞬间乱了。 御花园之中,也盛开着各色花朵 ,花香味很浓,妃嫔们在花开之时,都会来此赏花,如今,也有不少人感染了花粉毒。 西秦帝极坏了,广招天下寻名医。 而与此同时,南宁国之中,也出现了花粉毒。 不仅如此,赤云国,炤国,龙城国,东临国,曼国等等这些在诸国之中能排的上名号的国家,也都出现了花粉毒,无人能治。 第391章 苗疆谷危机 花粉毒和天花一样来势汹汹,让人毫无准备的机会,诸国大乱,唯有大疆国和几个小国幸免于难。 因距离很远,明国与世隔绝,消息传得不是很快,花粉毒的消息还未传到梁元和金毓的耳中,明国百姓的生活依旧无忧无虑的,梁元忙着政务,金毓忙着种地和教导三小只。 大疆国的一处江河边上,一辆马车缓缓而行,赶车的车夫正是萧鹤轩。 “六叔,我饿了,想吃鸡腿。”马车里传来萧陌虚弱的声音。 萧鹤轩头也不回的道:“没有鸡腿,只有水。” 萧陌道:“六叔,你是想饿死我吗?” 萧鹤轩淡笑:“每天给你一顿吃的,怎会饿死你,真想饿死你,我就什么也不给你吃。” 萧陌就很委屈:“一顿吃不饱,我浑身难受,六叔,我知道错了,就快到家了,我保证不会再跑了,我也很想念我爹娘哥哥姐姐们的。” 萧鹤轩呵呵笑:“我不信你,你小子滑头得很。” 嘴上说着跟他回家,结果在明国上船之前,臭小子竟想用药把他弄晕伺机逃走,没逃掉,就在船上想联系海里的那些鱼送他回去,还好那些鱼不听他的,在他跳海的时候,凶巴巴的追着他跑,差点要了他的命。 靠了岸,进入炤国的时候,这小子又使诈,弄了个假人糊弄他,想要逃进人群里 ,被他当场逮住,进入大疆国的时候,还是不安分,无奈,身为叔叔的他没那么精力应付萧陌的各种阴谋阳谋,就只好把他饿软了,让他没力气瞎跑。 一天一顿饭,萧陌饿不死,但浑身没力气,别说跑了,走路他都懒得走。 “叔,我真的知错了,错了,了!”萧陌在马车里苦苦哀求。 萧鹤轩继续无视,忽的,察觉到了什么,萧鹤轩猛然开口:“闭嘴!” 萧陌一愣:“怎么了?” 萧鹤轩很严肃的道:“有情况,别出声。” 他停下马车,进车厢里抓着萧陌,跳下马车,往旁边的高山上飞快跑上去,爬到最高处,往一个方向仔细一看,竟看到了一条上千人的队伍,以极快的速度,朝着一处峡谷而去。 那处峡谷,就是苗疆谷的所在地。 看清队伍所穿的服饰,萧鹤轩面色难看无比。 “他们居然找来了!萧陌,咱们赶紧抄小路,用最快的速度赶回家。” 他带着萧陌下了山。 在他刚下山的一瞬间,那支千人队伍之中,为首之人似有所觉,回头望了山上一眼。 什么也没看见,就很快收回了目光。 “六叔,怎么了?那些人是谁?为何要往那边走?难道......” 萧鹤轩一巴掌打在萧陌的脑袋上:“白痴,还没看出来吗?那是苗疆军队,我们的老巢被发现了,得赶紧去通知族人,让所有人躲起来。” 回了马车上,见萧陌脸色不太好,萧鹤轩赶紧给了他一些吃的,让萧陌拿着一边吃一边赶路。 萧陌狼吞虎咽的吃了,想了想,取下水囊,把里面的水都喝完,这是从明国带回来的水,只剩这么一点儿了,他一直都舍不得喝,但这水能补充体力,他现在的情况喝了更利于赶路,只能喝了。 叔侄二人赶着马车来到一处山脚,弃了马车爬上山,来到一处山洞,钻进去一直往里走,来到最里头,按下一处机关,眼前出现一道石门,石门缓缓打开,叔侄二人走了进去。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37节 峡谷的深处,山清水秀,一处鸟语花香的平坦之地上,建立着一个村落,这个村子大概两千多人,处处欢声笑语。 两个孩童正在水边嬉戏,忽的,水面冒出了几个大气泡,还发出了咕噜咕噜的声音,两孩童被吓了一跳,还未来得及尖叫,就看到有两颗脑袋从水里冒了出来。 孩童大喜:“小叔,六爷爷!” 他们欢快的跑过来,冲萧陌和萧鹤轩挥手。 萧陌二人吃力的爬上岸,对两个孩子招手道:“你们快快回家去找爹娘,不要在外面闲玩。” 他和萧鹤轩从地上站起,也不理会那两个孩子,冲冲的朝着族长家而去。 孩童们见了,都很疑惑,想了想,还是听萧陌的话,先行回了家。 回家的路上,看到其他孩子,就对他们说:“小叔回来了,让所有小娃都赶紧回家,不许在外面玩,不然就打我们屁屁。” 小娃们都跑回了家里,找大人们告状。 “爹,娘,爷爷,奶奶,离家出走的小叔被六爷爷逮回来了,不知错就算了,还想打我们,拿我们这些小娃娃出气,他在外面学坏了!” 萧陌和萧鹤轩去找到了族长,族长是萧鹤轩的亲爹,是萧陌的亲爷爷,是个十分严肃满头白发的老人,身形高大,看起来很凶,但却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 一看到萧陌回来了,还浑身湿哒哒的,萧族长一拐杖就甩了过去:“你小子舍得回家了,你是不是快忘了你自己姓啥了,听说你差点被人卖了,卖了多少银子,怎么没把银子抢回来,你这个没出息的,还没有你爹半点厉害,就敢给我玩离家出走,闯荡江湖,你算个屁啊!啥也不是,啥也不会,闯荡个锤子,我这暴脾气,一看到你个混球就收敛不住......” 萧陌被打得嗷嗷叫,却没有躲闪,就生生的挨了几下子。 “爹,现在不是教训这个臭小子的时候,苗疆谷暴露了,我们得赶紧带领族人躲起来。”萧鹤轩及时拦住了萧族长,将自己的发现简单道来。 萧族长脸色瞬间一变,一脚把萧陌踹开,命令:“老六,立刻敲响大钟,召集所有人,备战!” ...... “娘亲,今天可以吃炸洋芋吗?”从书院回来,一进屋,三小只就奔到了金毓的面前,安安歪着小脑袋奶声奶气的道。 说话的时候,他还两眼亮晶晶的看着金毓 ,眼底写满了期盼。 萌萌和乐乐站在身后,也学着安安的样子,直勾勾的看着金毓。 金毓刚给金娇的女儿裴依依做了身小衣服,闻言,抬眼看了三小只一眼:“可以,做好以后,我们顺便给你们的小姨和妹妹送一点过去。” 萌萌眼睛一亮:“要去小姨家吗?太好了,我好久没有看到依依了!” 第392章 金毓一人出门 安安无语的看了萌萌一眼:“说谎不打草稿,什么叫做好久,你前天晚上不是才看过依依的吗?还给依依扎了个很丑的啾啾。” 萌萌不服气:“哪里丑了,哪里丑了,明明就很好看,依依自己都很喜欢,是你没有眼光,不懂欣赏。” 安安懒得和她争论。 金毓放下针线道:“行了,你们都别说了,趁现在时间还早,你们去把土豆削了,娘亲给你们做,吃多少做多少,别削太多,不许浪费。” “好的娘亲,没问题娘亲!” 三个小家伙很快就去忙活了。 半个时辰后,金毓就用大锅炸好了土豆,一锅土豆条,一锅土豆坨坨,一锅土豆丸子,还顺便做了二十个洋芋粑粑。 金毓和三个孩子 吃了一些,留了点咱家里,等梁元和梁宏回来吃,其余他们就打包好,带着去了裴家。 坐马车不到两刻钟就到了裴家。 三小只拿着土豆散发了下去 ,而后萌萌就去了依依那边,说是和妹妹玩,其实就是拿妹妹当试验对象,扎啾啾。 在裴家用过晚饭,金毓母子四人才会回家,刚到家门口,夜深人静之中,有一只大鸟从天而降,落到了他们的车顶,车夫被吓了一跳,还好他是个老司机,在惊吓中没把马车赶偏,稳稳的将马车停了下来,抬头一看,认出了车顶上站着的鸟儿是明国的神鸟之一的海辰,瞬间就不心慌和警惕了。 “夫人,是海辰。” “海辰来了!”三小只从马车里钻出来,海辰从车顶飞落而下,站在车夫的旁边。 “哇哇,真的是海辰,你不是和小青去孵化小宝宝了吗?小宝宝出来了没有?咦?你脚上绑着的是什么,哦,你是来送信的呀!” 金毓从马车里出来,也看到了海辰叫上的信,伸手取了过来,拆看扫了一眼,脸色瞬间一变。 “花粉毒?” 海辰很快就飞走了,走的时候,身上多了个蝴蝶结,金毓带着三小只回了家,让侍女照顾着三小只,她去找了梁元。 梁元正在书房之中批改奏折,见金毓过来,还一脸的凝重,皱了皱眉:“怎么了?不是去娇娇那里玩了吗?怎么一副不大高兴的样子。” 金毓把信放到梁元面前:“炤国千机楼分部送来的信,炤国出现了一种花粉毒,此毒随花粉扩散,传染能力不输天花,无人能治。” 她话音刚落下,一只鹰从窗口飞了进来,这次是普通的送信鹰,脚上也绑了信件。 梁元走过去取下来看了眼,脸色很难看:“夫人,不仅是炤国,赤云国也有花粉毒。” 这封信是赤云国的千机楼送来的。 金毓皱眉:“赤云国居然也有,这种情况,和天花出现的时候何其相似,难不成,又是大疆国捣的鬼?” 她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大疆国 ,但大疆国那边的千机楼并未传什么消息过来。 梁元也猜到了是大疆国,毕竟这个国家是有前科的。 梁元淡淡道:“如果真是大疆国,那肯定就不会只是对炤国和赤云国出手。” 金毓扶额,头疼道:“这个该死的大疆,就不能消停消停吗?” 梁元笑道:“被四国一起攻打,损失那般巨大,稍有不慎就会灭国,它岂会消停。” 果然,和梁元猜测的一样,大疆国也对其他国家出手了。 之后的三天,梁元和金毓又收到了千机楼其他分部的书信。 龙城国有花粉毒,南宁国有花粉毒,西秦国有花粉毒,东临国、曼国也有花粉毒,花粉毒最初出现的地方,皆是鲜花开得最灿烂之地。 所有中毒者的症状都是一样的,此毒到底是从哪里传出来的,无人知晓,各国都在努力查找,皆一无所获。 “大疆国没有花粉毒,呵,所以,这毒就是大疆国投放的。”看到信中所描述的那些中毒者的症状,金毓气愤不已。 梁元的脸色也很阴沉,对大疆国也感到很厌恶。 上辈子的大疆国并非这般的,看来,这一世他和金毓的重生,的确改变了太多东西。 “相公,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金毓很头疼的道,花粉毒传播太快,若是不去处理,整个天下都得大乱,说不定要不了多久,花粉毒就会传到明国来。 诸国都沦陷了,大疆国就彻底的独大了,以这个国家狠毒德行,到时候只怕也不会放过明国。 所以,她和梁元是万万不能坐视不管的,花粉毒必须除去,大疆国这个毒瘤更得灭掉,动不动就投毒,把人命不当一回事,该千刀万剐。 梁元知道金毓所想,他很冷静的道:“我们没有见过花粉毒,不了解它的毒性到底有多强,在没有把握解决此毒的情况下,不能把中了花粉毒的病人带进明国研究,免得一旦治不好,令其扩散,民不聊生。” 言下之意就是,他们若想治花粉毒,就得派医者亲自出去找病人了解情况,或是他们夫妻二人其中一人亲自出去,亦或是两人一起出去。 他们是帝后,上次一同出去,国中的事儿,都交给了臣子们,给了这些大臣很大的压力,现在才回来没有,又还得出去,且归期不定,很是凶险,无法预判在外面会发生些什么可怕的事情,所以有些决定不能随便决定。 金毓想了想道:“相公,你虽然武功高强,有医术防身,但是我的金手指却比你多,所以,干脆就我去吧!” “炤国距离我们最近,我去炤国走一趟。” 梁元不同意:“不行,我害怕。” 他怕金毓回不来,感染花粉毒,毕竟此毒太过诡异。 金毓笑了:“不怕,不怕,你娘子我不是一般人,碰了天花病人都不会被感染,花粉毒也是如此的,我可是有灵泉护身的,实在不行的时候,还有空间和手机,出门的时候,我会需要的东西和动物都带上,保准万无一失,谁敢招惹我,我就灭了他。” 她拥抱住梁元:“总不能让你去吧,或是我们两个人一起去,那可不行,你是皇帝,得留下来坐镇,明国需要你。” 梁元却道:“可我却觉得,明国最需要的是你。” 金毓哎呦了声,拍了下他的肩膀:“相公,你啥时候变得这么婆婆妈妈了,你可是最果断的,怎么能在这种事情上磨磨唧唧的,听我的,好不好,我医术虽然没有你的好,但也不差,比宋神医都要强一些,所以你就让我去好不好?我跟你保证,绝不往危险的地方跑,除了花粉毒,啥也不去管。我们的目标很明确,灭掉花粉毒,铲除大疆国!” 梁元淡淡看了她一眼,金毓赶忙轻咳一声:“铲除大疆国不是我一个人的事情,我不管,不管。” 梁元傲娇的哼了声:“依你。” 第393章 我是来治病的 梁元和金毓去找了宋神医和梁月,说了花粉毒的事儿。 梁月很不爽:“天花刚解决,就出现花粉毒了,这未免也太巧合了,所以,嫂子,大哥,你们把这事告诉我们是想要做什么,你们想去外面?” 梁元道:“我不去,你嫂子去。” 梁月立刻表态:“我也要去。” 金毓没答应:“不行,你武功太弱,带上你,我不方便做事。” 梁月的医术虽然很不错,但谁也不知道这次出去会发生些什么,她可不想让自家小姑子出事儿。 梁月还想说什么,就忽然干呕起来。 金毓拉过她的把脉:“你怀孕了,更不能和我一起出去了 。” 梁月惊呆了:“我怀孕了?” 她赶忙给自己把脉,还真是怀孕了,才刚怀孕没多久,脉象不是很明显,但的确有微弱的滑脉。 她真的怀孕了! “恭喜你啊,小月!”宋神医祝贺道:“你嫂子是为你好,所以你就别固执了,安心在家养胎。” 他说着,看向金毓道:“我倒是想和你一起去,但是,算了,我还是不给你去添麻烦了!不过你们说的这种花粉毒的中毒症状,倒是让我想起了一种蛊毒,那种蛊毒是一种虫子,此虫有翅膀,像蜜蜂又有些不像,它们以花粉为食,自身带毒,但那种毒并不会以花粉的方式传播,而是虫子叮咬,被蛊虫咬的人,才会中毒,且中毒者,要以撕咬的方式,才能传染别人。” 金毓和梁元将宋神医说的话全记下。 离开医馆之后,金毓就进了山,梁元去为她准备物资。 炤国现在应该很需要食物和药材,不仅是炤国,龙城国和赤云国应该也很需要。 明国人不多,但食物和药材不少,能绑一点是一点。 把金毓需要的东西都安排好,梁元就去安排送物资的事儿。 翌日,三艘大船从明国出发,一艘前往赤云国,一艘前往龙城国,一艘前往炤国。 金毓就在炤国的船上。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38节 她站在船头,看着距离自己越来越远的渡口,朝着岸上的梁元挥了挥手。 梁元也挥手相送,直到看不到梁元了,金毓才转身回了船房中。 本想睡个午觉,可刚闭上眼,金毓就听到了海豚音。 走出船房站在船头一看,竟是豚豚一家。 这是要跟着她一起出远门。 金毓心中感动,但面上却很严肃,声音有些尖利的大喊:“豚豚,不许跟着我,带着你的家人们,快快回去。” 豚豚游了过来,冒出一颗脑袋,萌萌哒的看着金毓。 金毓再次道:“乖,回去,不要跟着我,我是出去办事情,不是去玩,不能带上你们。你们留下来,好好保护明国,不要让坏人靠近,一有发现,就去告诉巡卫队,拜托你们了!” 豚豚一家又看了她好一会儿,这才潜入水中,返回了明国海域。 金毓总算放了心。 可一回头,就看到了大白鲨。 金毓:“......” 耐心的把所有想要跟随她去远方的鱼都哄回去了,金毓只觉得有些累,正打算喝一杯水,就听见了鹰叫声。 一抬头,看到了一只鹰,是小青的手下。 鹰原本是要飞去明国的,可感觉到了金毓的存在,就朝着船只飞了过来,落到金毓面前的桅栏上。 金毓看到了它腿上绑着的信筒。 取下来一看,神色微变。 她把信塞回信筒,绑在鹰的腿上,道:“把信给我的相公送去。” 说着,给鹰喝了一口灵泉水。 鹰开心极了,立刻展翅高飞。 没过多久,就到了梁庄上空,它在空中寻到了梁元的身影,快乐的飞下来。 苗疆谷遭到了敌袭,苗疆族人死伤无数,整个苗疆谷都被敌人给控制住,萧鹤轩为保护萧陌被抓,生死不明,萧陌从密道逃出生天,遭到追杀,重伤垂死之时,得大疆国千机楼分部的楼主袁商所救 ,苗疆谷的敌人很强大,千机楼因救了萧陌被那伙人盯上,暴露了据点,袁商和幸存的千机楼人带着萧陌四处逃亡,请求支援。 扫了眼信中内容,梁元立刻叫来了孟飞豹和孟飞云,将千机楼之事告诉了他们。 “我命令你们二人,立刻带上孟家军潜入大疆国,带回袁商和萧陌。” 来到这里,一直未能上战场打个正儿八经的大仗,可把孟飞豹和孟飞云给憋坏了,再不打仗,他们就要老了,废了,享受了明国那么多福利,哪能不为国争个光。 咳咳,当然,他们并不好战,没有战争,一直和平最好,但这天下本就混乱,哪会没有战争,只是没有打到这片净土来而已。 兄弟二人没有任何犹豫,接了命令,在当天下午的时候就出发了。 金毓去炤国,他们去大疆国。 五天后,船只靠岸,金毓从船上走下来,一眼就发现炤国渡口清冷无比,所有的人都被隔离在了家中,只有为数不多的士兵蒙着口鼻守卫渡口。 “这位明国来的贵客,请问所来何事,炤国爆发瘟疫,禁止进入,若你是来做生意的,很抱歉,我们不能让你进去。”士兵恭敬有加的道。 金毓笑着说:“我不是生意人,我是大夫,我是来找晏家家主的。另外,我的船上有物资,是送给你们炤国的,请接收一下。” 炤国现在的情况很不容乐观,一般人是不让进入的,但金毓身份特殊,又报了晏家主的名,还送了物资过来,士兵只得赶紧去通传一声,并把金毓先带去了一处避毒所。 这是一家客栈,安置了不少受灾的百姓,他们皆是没有受到感染的,金毓被安置在一间独立的房间里。 士兵的办事效率很高,天黑之前就把晏家人带来了。 来人不是晏飞航,而是晏飞航极为信赖且有点本事的晏家子弟,三十出头的年纪,眼神看着很是精明,他名为晏隆。 晏隆看到金毓,立刻上去行礼:“小的晏隆见过梁夫人。” 金毓挑眉:“你认识我?” “小的曾有幸在宴府远远的看到过梁夫人一次。” 金毓哦了声:“一次就把我给记住了,你这记性很不错。” 晏隆道:“谢梁夫人夸赞,不知您到此有何事?” 金毓道:“我是来治病的,劳烦帮我寻一个感染花粉毒的病人来。” 第394章 灵泉水和解蛊之法皆无用 晏隆的办事能力很不错,很快就给金毓选好了一个病人,并将人安排在一间独立的院子里,带着金毓去查看。 病人是个小姑娘,大概九岁左右的年纪,因为花粉毒的关系,身上肌肤溃烂,看起来比感染天花的病人还要可怕,不仅如此,这个小姑娘还发起了高烧,烧得迷迷糊糊的,已经出现了惊厥。 金毓走过去,用带着金丝手套的手给女孩查看了情况,对晏隆道:“你先出去,在外面守着,别让人进来。” 晏隆很快就出去了。 金毓拿出灵泉水给女孩喝了一口。 泉水入口,女孩的症状没有一丝好转,金毓取了一点血,细细的观察,见血液之中,掺杂了一些黑色,黑色的血液,似在动,只是轻微的动了下,不仔细看根本无法发现。 “这血有古怪?”金毓想了想,滴了一滴灵泉水在血液上,血液立刻像活过来了一般,动得更为厉害了。 “血液是因为灵泉水才会动的,这黑色的东西,应该不是血液,而是类似液体一种生物,隐藏于血液之中。” 金毓又去观察了女孩一番,很快就发现,服了灵泉水的女孩 ,此刻肌肤上出现了一些乌黑的斑点,这些乌黑的斑点时不时会如血液一般在流动。 灵泉水对于这些黑色液体来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所以不能乱用。 金毓放弃了继续使用灵泉水,转而按照女孩如今的状态,对症入药。 忙活了老半天,才使女孩退了热。 女孩陷入了沉睡,身上的乌黑不再流动,逐渐消失 ,她的肌肤又恢复成了原来的模样。 看到这样的情况,金毓想到了宋神医说起的那种蛊虫,难不成,那乌黑的液体就是蛊虫吗? 可为何是这种状态,是还未成型吗? 金毓很是不解,见女孩已经不再发热,睡得很香甜,神色比之前好了很多,金毓放下心来,继续研究从女孩身上取下来的血液。 这一研究,就是到天黑,晏隆也在外面守到了天黑。 金毓开门走出去,昏昏欲睡的晏隆立刻打起精神,迫切的走过来问情况:“梁夫人,如何了?那孩子......” 金毓有些疲惫的道:“命保住了,但毒还未解。” “保住命就好,好!”晏隆捂住心口,笑得很开心:“梁夫人果然厉害,那女孩刚才的情况,换做是其他的大夫,是完全没法下手的,只能等死,之前就有好些人这样死了,但落到了梁夫人的手里,却捡回了一条命,梁夫人,多谢!” 金毓淡淡道:“事情还没完,现在谢我太早了!我问你,你们炤国之中,可有懂蛊毒之人?” 晏隆震惊:“梁夫人是怀疑,花粉毒乃蛊毒中的一种?” 金毓道:“不是怀疑,它就是。” 晏隆更为吃惊:“可蛊毒,怎会传染人,跟瘟疫一样,小的从未听过这样的蛊毒。” 金毓看向他:“你对蛊毒很了解?” 晏隆拱手道:“不瞒梁夫人,小人祖上乃大疆国人,先祖曾和蛊毒打过交道,留下一本记载蛊毒的手记,那本手记被小人的家族世代相传,后来手记落到我爹手里,被我爹一不小心烧毁了,小人是从我爹口中听说的蛊毒,并未见过手记,也并未见过蛊毒。” 没想到,晏家居然还有大疆国的人。 金毓双眼一亮,对晏隆道:“知道一些也是好的,晏隆,我给你说说那蛊毒,你来判断一些,是否听说过此毒,叫什么名字?” 晏隆道:“梁夫人尽管说来,我听听是否听说过。” 金毓当即就把那蛊虫的事儿与他说了,晏隆闻言,思索许久之后,就说出了那蛊虫的名字:“您所说的这种蛊虫应该是疯子虫,疯子虫毒性可怕,能让人生不如死,并在人的体内繁衍生息,吞噬中毒者的内脏。但疯子虫并不会传染,且不会变为液体,这和花粉毒有点相同处,却也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 “所以,花粉毒应该不是疯子虫。” 金毓道:“这么确定吗?若是疯子虫经过改良进化了呢?” 晏隆没听懂进化二字的意思:“什么是进化?” “就是由低级到高级的演变,疯子虫变得比以前更厉害,更可怕,演变成了现在的花粉毒。”金毓道。 晏隆听懂了:“这么说的话,还真有这个可能,我爹给我说的手记,是百年前的东西,记载的都是百年前的蛊毒,和现在的多少还是有些区别的。那么是谁改良了疯子虫?让疯子虫四处这样传播,是要毁灭整个世界吗?也不怕被反噬了去。” 金毓淡然道:“若那人有解药,就不怕被反噬了,反之,我们所有人若是想要活命,就得去臣服于他。” 晏隆倒吸一口凉气,只觉得改良疯子虫的那人好可怕! 这是要用疯子虫控制诸国呀! 好可怕的野心! 金毓问晏隆:“疯子虫的解蛊之法,手记里可有记载。” 晏隆使劲点头:“有,但是花粉毒和疯子虫不一样,能有用吗?” 金毓道:“有用无用,试了才知道。” 晏隆挠头:“也是,不试过怎么知道有用无用,行,那小人这就告诉您解蛊之法。” 用过晚饭,金毓和晏隆就去捉了些红蚂蚁,放入油锅里炒熟,喂进了那女孩的口中。 金毓是真没有想到,疯子虫的解蛊之法,所用药材,竟是红蚂蚁,这玩意儿在炤国很多,也挺毒的。 金毓和晏隆继续守在女孩身边,观察她的情况。 “噗!” 不到一刻钟,女孩猛的吐出一口黑血,黑血之中有东西在动,却只见血不见那东西的模样。 吐血的瞬间,女孩的肌肤上再次浮现了那些乌黑,和喝了灵泉水的情况不一样,这些乌黑只是流动了半会儿就不动,也没有消失。 金毓给女孩把了脉后,摇头:“没有好转,和之前一样。” 不但没治好女孩,还把人家折腾得更丑了。 看着女孩脸上那一块一块的乌黑,金毓怪愧疚的,还很难受。 这么小的孩子,却承担不应去承担的痛苦,她的父母家人们,应该都很心疼吧! 金毓用带着金丝手套的手,摸了摸女孩的脑袋:“对不起,试药失败了,但是你不用怕,姐姐会继续想办法治好你的。” 晏隆心底也很不是滋味:“怎么就不行呢!可恶,气死我了!” 金毓道:“很晚了,你回屋歇息吧,我在这里守着她。”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39节 晏隆担心的道:“不行,我来守,花粉毒会传染,您可不能......” 金毓淡定的道:“你放心,我不会被传染的,我百毒不侵。另外,我想到了一个防御传染的方法,就写在这张纸上。” 她从荷包之中掏出一张纸,递给晏隆:“你们按照纸上所写的去做,这方法虽不能完全阻断传染,但能降低传染率,发现及时,避免更多人受害。” 晏隆惊喜接过纸张,感激不尽。 待晏隆离开,金毓又重新把注意力放在了女孩的身上。 第395章 手机的兑换功能是有限的 金毓治疗了女孩三日,只能暂时压制蛊毒扩散,保住女孩的命,如何都找不到根治之法,她把目光放到手机上。 手机里的兑换功能可以用种子种类兑换到花粉毒的解药,却无法兑换解药配方,一次兑换只能得一颗解药,中毒的人那么多,如何兑换都是不够用的。若想要解药配方,那就必须付出更大的代价,用手机里二分之一的货物种类一次性兑换,且就算兑换到了解药配方,也不一定能配齐药材。 金毓在犹豫,到底是换,还是不换。 不换,就会死更多的人。 思考许久,金毓看了看女孩满是疤痕的脸,最终还是进入了兑换界面。 配方拿到了,需要什么药材,药材在何处能寻到,配方上都详细写着,但最重要的一种药材,竟只有苗疆谷之中才有,这就让金毓很气愤了。 “狗屁兑换平台,这都是个什么鬼东西,苗疆谷被人占领了,都不是原来的那个苗疆谷了,老娘怎么去寻药啊!!!” 净找事给她干! 可怜她的手机,只剩下一半的生命力了! 晏飞航和景欢在京城,瘟疫扩散期间,一直没有外出,只是让人时刻注意外界的情况,并动用家中之人配合朝廷处理瘟疫之事。 晏隆让人去告知了晏飞航,得知金毓孤身来了炤国,晏飞航和带着孩子的景欢说了一声后,就坐着马车昼夜不息的赶来了渡口这边。 进门的时候,就听下人说,金毓在给一个染了花粉毒的小姑娘治疗,日夜照顾着那小姑娘。 这可把他吓着了,虽说梁夫人是来帮炤国,但他也不能让人家跟病人住一屋,把人家感染了可如何是好,他不好跟梁兄交代的。 晏飞航匆匆去见了金毓,话还未说上一句,就被金毓喊到一边道:“你来得正好,我要去大疆国一趟,这里的事儿就交给你了,好生照顾这个小丫头,等我回来。” 小丫头是她的第一个试药对象,她要负责到底,不能让她死了。 药方的事儿,她不打算告诉晏飞航,以免节外生枝。 这个事儿,越少人知道越好。 她要亲自去寻药,顺便见见萧陌,寻到苗疆族人,里应外合,共同努力,才能更快的把苗疆谷给夺回来,找到她需要的药材。 当然,这事儿她必须得告知她家相公一声,不能把他给气着了。 “我才刚来,你就要走。”晏飞航道:“你去大疆国做什么?那里可不安定。” 金毓道:“我去寻人,那人蛊术了得,应当能治花粉毒。” 晏飞航不解:“蛊术和花粉毒有啥关系?” 他来得及,还未去见过晏隆,晏隆让人去传话的时候,也没告知他蛊毒之事。 金毓解释道:“我已经诊断出来了,这花粉毒便是蛊毒的一种,这事儿你不要外面,以免引来麻烦。” 晏飞航听懂了,震惊万分:“你是说,花粉毒是人为的?” 谁他娘的这么丧心病狂! 晏飞航看了看四周,小声的道:“你别去了,我派人去寻可以吗?那人是谁?” 金毓道:“我不能告诉你,也不想让你的人去寻,贼人能在炤国投毒,谁知还会不会安插什么细作在这里,我若告诉你我要寻的是何人,只会给那人带来麻烦,所以,我不能说。晏飞航,咱们是老朋友了,你值得我信赖的吧?” 晏飞航想也不想的拍胸口道:“那当然,行,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尽管去吧,这里我来安排,定不会走漏风声的。” 金毓这才满意了。 她带着晏飞航去见了那个小女孩。 小女孩叫余婉,小名阿婉,这会儿已经醒来了,在金毓的全力医治下,身上的伤已经没那么疼了,但疤痕依旧还在,很丑。 余婉却不在意,只觉得,能活着,真好。 小小年纪,经历了生死,心中生出了许多的感悟。 “阿婉,我要走了!”金毓一进门,就笑着走到余婉的面前,弯身温柔的看着她,声音柔软的说道:“我身边这位是晏飞航叔叔,我走以后,他会负责让人好生照顾你。” 余婉的家人都死在了花粉毒之下,如今的她已是孤儿。 几天的相处,孤苦无依的余婉已经对金毓产生了很强的依赖,知道她要走,心中很不舍,小脸上也没了笑容。 “姨姨,你必须要走吗?” 金毓温柔的道:“阿婉不难过,姨姨不是要抛下你,而是要去寻找治疗你的方法,姨姨跟你保证,找到方法之后,就用最快的速度赶回来,姨姨不会丢下你的。” 余婉声音有些发闷的问道:“姨姨,是不是只要治好了阿婉,就能治其他人了?” 金毓点头:“是的。” 余婉虚弱的笑了笑:“那就太好了,阿婉跟姨姨保证,定会乖乖听话,在这里等着姨姨回来的,姨姨,你一定能行的,阿婉相信您,您是做厉害的大夫!” 看到余婉流露出的坚毅眼神,金毓更加心疼这个才刚八岁的小女孩了,她将她拥入怀中,余婉想要挣扎,金毓道:“别动,你的病不会传染给姨姨的,让姨姨抱一会儿。” 余婉这才不抗拒了,任由金毓抱着自己。 感受着金毓身上的温暖,余婉轻轻的闭上眼,姨姨身上的味道好好闻,比母亲的还好闻。 这么好的姨姨,肯定是仙女,是来拯救阿婉和所有哥哥姐姐叔叔婶婶爷爷奶奶们的仙女。 姨姨,你放心去吧! 阿婉会好好活着的。 金毓很快就走了,把金毓送上船之后,晏飞航就返了回来,看到乖巧懂事的余婉,晏飞航道:“等你好了,我就为你寻一户好人家,你不会孤单一人的。” 余婉想了想,还是怯怯的道:“我可以自己选择被谁收养吗?” 晏飞航想了想,还是答应了:“可以。” 余婉天真无邪的笑了。 梁元一早亲自送三小只和丁洛去书院,上学第一次被爹爹相送,三小只有些受宠若惊,在马车里坐得规规矩矩的,动都不敢动一下。 丁洛看着他们三个这样子,有些不解,道:“难得看到你们这么规矩,坐得如此端正。” 以往被侍卫送去书院的时候,总会在马车里闹腾叽叽喳喳个不停,这次不但不吵闹,还坐得端端正正的,真是稀奇。 安安看看门帘一眼,确定外面的爹爹在专心赶车,就侧了侧脸,小声在丁洛耳边说道:“自从我娘亲出远门之后,爹爹就心情不好,不能惹,惹了是要吃苦头的。” 乐乐和萌萌使劲点头,认同安安的话。 没有娘亲相伴的爹爹是最可怕的,稍不注意就会冒鬼火。 丁洛看了看正在赶车的梁元:“有那么可怕吗?”表姑父明明就很好,和他说话的时候,还带着笑脸,很温柔的。 安安道:“你没和我爹爹一起住,所以你感觉不到他的恐怖,洛哥,你是个单纯的娃,对大人的险恶还不是很了解,听我的,千万不要去招惹我爹爹,不然,你肯定会被往死里教训的。” 丁洛:“......” 正在赶车的梁元:...... 臭小子,又欠抽了! “啾!”雪团不知从哪里跑了出来,跳到马车上,嘴里叼着一封信,脑袋一甩,丢到了梁元的身上。 梁元疑惑的捡起信看了眼,信封干干净净的,啥也没写,拆开看了里头的信纸,竟是金毓的笔迹。 还没来得及去细想为何是雪团送信过来,梁元扫了眼信上的内容,英俊的脸瞬间就沉了下来。 他咬牙切齿的低吼:“说好了不管其他事的,如今还不是去管了!” 车里的三小只身子一抖,纷纷往丁洛身边靠了靠。 “爹爹又暴走了,完了,完了,洛哥,你是哥,你得保护我们这些小的。” 丁洛:“......”有事我是哥,没事的时候,你们把我当小弟。 第396章 抵达大疆国 千机楼建在大疆国中的分部已经被毁,袁商带着萧陌在逃亡,情况不明,消息无法传出,金毓去了大疆国,会遇到很多未知的危险,但她还是去了。 坐船五天时间,进入了大疆国的海域,因战争的关系,大疆国渡口已经不对外开放,除了本国的船只可以进去,别国的船只都不能进来。 金毓所坐的船只是炤国的,上面有炤国的标志,是无法进入大疆国渡口的,于是乎,她让船夫把船航行到一处靠山的位置停下,下了船, 她让船夫回炤国,自己则踏上山路,进入密林之中。 一进去,寻了个合适的位置,金毓将野牛王放了出来,在它身上绑上属于它的专用鞍,骑牛前行。 “哞!”野牛王一边往前走,边叫唤。 甜人,出了山之后,就让俺老牛回神仙地,俺老牛不愿意待在外面。 迷上了空间的野牛王这会儿很不喜欢待在外面,但是甜人有需要,它不得不照办。 金毓摸了摸它的脑袋:“壮壮,你变懒了,长久下去,你会提前衰老的,到时候,别连一只小猪你都打不过。” 野牛王瞪眼,甩甩脑袋:“哞!” 胡说八道,俺老牛一点都不老,俺老牛年轻力壮。 金毓摇头叹气说:“你就是老了,在山里都快走不动了,只能躺在神仙地。” 野牛王不干了,说谁的,俺老牛是最厉害的,不就是山吗?俺老牛不怕! 走起! 它加快了速度。 看着雄赳赳气昂昂的野牛王终于打起了精神,金毓抿嘴笑了笑。 山里的路很不好走,尽管有野牛王开路,没有野兽来找事,每隔一段路程,金毓还是要下来自个爬山,徒步走一段,而后再放出野牛王。 在山里度过三天两夜的时间,金毓总算走出来了,踏上了一条官道,她换上男装,易了容,将疾风从空间里放出来,骑马前行。 因为不认识路,只能点兵点将乱走,走了近半个时辰之后,才看到了一个驿站。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40节 金毓拿出了晏飞航让人伪造的大疆国通行牌,顺利的住进了驿站休息,顺便找人问了路。 翌日,金毓继续赶路 ,朝着满阳城而出,那里,就是千机楼据点所在之地。 去了那里,她就能从中找到一些线索,再根据线索找到了袁商和萧阳。 她相信,这两人一定还活着。 “也不知相公安排的人进入大疆国了没有?来的是谁呢?” ...... “哥,那就是千机楼,里面有人把守。”一处酒楼三楼位置,孟飞云穿着体面,指着一处糕点铺子对坐在对面的孟飞豹说道。 那糕点铺子名为金记,所卖糕点极具特色,是满阳城生意做好的糕点铺子,在大疆国极为有名,外地有很多人慕名前来购买糕点。 但如今,这糕点铺子被官府给封了,理由是,糕点铺子的东家是敌国奸细,所卖糕点之中皆下了能让人上瘾的药物,才能让人吃了就沉迷其中,对金记的糕点念念不忘。 大多数百姓都信了官府的话,把金记骂得底朝天。 还有人扔烂菜叶,臭鸡蛋,将金记门口弄得乌烟瘴气,臭气熏天。 孟飞豹沉冷的看着金记的大门,望着门口的那些污秽,嘴上什么也没说,但眼神去却是越发的冰冷了。 孟飞云道:“我已经让人去查了,没有找到线索,不知是袁商没留,还是被人除去了。” 孟飞豹皱眉:“那我们现在该如何去找人?” 孟飞云琢磨着道:“除了我们,敌人也在找他们,不如我们去查敌人,跟在他们身后。” 孟飞豹眼一亮:“这个方法不错,动脑筋这方面,还是你比较在行。” 孟飞云笑了笑,在孟飞豹耳边说了几句,兄弟二人一番计划后,就出了酒楼,去了一处农家院子,他们所带来的孟家军全在这里,以商队的模样。 “弟兄们,开始干活了!” 不到半天的时间,孟飞云就查到了一点线索。 “查到了,追杀袁商他们的,是国师府的人,领头的那人,是国师的大徒弟杜军,五日前,萧军燕收到了一个百姓的报信,出了满阳城,朝着白虎山去了! ” “白虎山?”孟飞豹拿出一张大疆国地图看了看,惊讶道:“好家伙,那个地方距离这里至少六百多里啊!” 袁商他们可真能跑! 不愧是明国精英,好样的。 “走,咱们这就去寻人!” 孟飞豹立刻带上人出发。 他们出城不到半天,金毓就从另一道城门走了进来,朝金记而去。 看到金记乱七八糟的,金毓沉默了,许久之后,她才抬起来,对着金记哭喊:“哥,你在哪儿呀!金记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不就是卖点糕点吗?为何这么容不下我们!” 这哭声立刻引起了路人还有守在金记里的国师府侍卫的注意,纷纷朝金毓看了过去。 见金毓孤身一人,穿着体体面面的,像是富人家出来的小公子哥,国师府侍卫皱了皱。 “此人是谁?” “不知。” 路人们对金毓骂道。 “小子,你喊谁叫做哥?” “这金记的东家是奸细,卖的糕点有毒,是个害人不浅的玩意儿,官府正在通缉金记的东家......” 这人还未说完,金毓就情绪激动的打了他一拳:“你才是害人的玩意儿,我哥才不是奸细呢!她是堂堂正正的商人,是个好人,他没有下毒,是官府诬陷他!哥,你好冤啊!官府欺人太甚啊!不给孝敬的银子,就乱扣罪名,抓人不说,还要人命,天理难容啊!” 四周的百姓总算明白过来了,更为火大。 “你小子居然是金记东家的弟弟,不要脸的玩意儿,害了人强词夺理 ,官老爷,快来啊!这里有个逃犯!” 金毓气急了,拿出剑就喊打喊杀。 看到她凶神恶煞的样子,百姓们吓得四散而逃,边逃边大喊。 “杀人了!逃犯杀人了!” “救命啊!” “快报官啊!” 躲藏在金记中的那两个国师府侍卫见此,立刻从暗处射出一箭。 金毓早有准备,在箭矢射过来的瞬间,一个转身,徒手接住了箭矢,用力丢了过去。 “噗!”射中了一个侍卫的脖子,那人当场死亡。 另一个侍卫大惊,立刻放出暗号,一朵无色的烟花在空中炸响。 瞬间,从四面八方涌出了无数高手 。 金毓惊得掉头就跑。 街上百姓无人敢拦。 她速度极快,比猫还敏捷,没多久就出了城门,进了山里。 身后的高手们也跟着追进了山林中。 金记门口动静,很快传到了国师耳中,得知有人在金记门口哭闹,大喊冤枉,国师就猜到了其中必有诈。 他笑容邪魅的道:“此人是故意引起骚动的,传令下去,无论此人是否和千机楼有关系,都必须活捉。” 第397章 遇大疆国人 山林是金毓的天下,进了山里谁也别想抓到她,但她也不会弄死身后的追兵,怎么的也得把动静闹得更大更振奋才行。 于是乎,金毓在山里和追兵们玩起了你追我逃的游戏,每当追兵们找不到她的时候,她就适时的出现,弄死几个,惹怒追兵,然后继续逃啊逃。 得空的时候,再躲到暗处,偷听点小道消息。 这不,夜深人静,她刚爬到树上,就见有两个追兵过来方便,金毓别开眼,伸长耳朵。 追兵边解手边骂骂咧咧。 “那个死小子太能跑了!跟泥鳅一样滑溜,刚要抓到,又不见了,分明就是故意戏耍我们,等抓到了人,我定要打断他的腿。” “可别,国师大人说要抓活的,你别胡来。” “真搞不懂国师到底是怎么想的,这些贼人就该斩首大卸八块,留活口做什么?” “国师大人的心思你别猜,咱们都是凡人,肯定是不懂的,猜多了惹祸上身。” “杜大人他们带着人去白虎山抓人了,也不知抓到人了没有?” “只要消息不假,杜大人肯定能抓到,那伙人再厉害,也不是国师府的对手。” “也是,咱们就抓心那个臭小子,啥也不管了!” “你也没那个资格管。” 两个追兵方便完,就要走人,金毓趁机而下,将人打晕,拖到暗处去审问。 翌日。 天刚亮,金毓就带着追兵踏上官道,朝着白虎山而去。 追兵们在后面狂追:“加快速度,那小子没马,在官道上跑不快。” “咦?等等,哪来的马蹄声?” 追兵们抬眼望去,就见前面远处,被他们追得跑上官道的小子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匹上等的马匹,骑马飞奔,眨眼就把他们甩得更远了! 追兵们:“......”真是见了鬼了! 尽管追不上金毓,但追兵们还是没有放弃,寻到了一处驿站后,拿出国师府的令牌,要了马匹,就继续一路狂追。 追啊追,追啊追! 怎么都追不上,追兵们的人数越来越少。 金毓一路上继续闹出动静,一有危险,就钻进林子里,谁也别想抓到她。 迟迟不见派出去的人回来,国师有些不爽了,出动了那么多的人,竟连一个小子都抓不到,那小子到底是何方神圣。 国师对那小子充满了好奇,又加派了一些人手去抓人。 刚把人派出去,陈管事就快步过来了:“大人,东西未找到,那些人死活都不招。” 国师大人无所谓的笑了笑:“没事,人还未全部抓完,不用管他们,不招就不招,等本国师把逃走的那小子抓住了,他们自然就招了。” 他不知道萧陌的身份,但是萧族长那些人竟然能在最危急的关头救下这个小子,把他送出去,可见这小子的身份在苗疆谷之中,应当是不一般的,既然如此,他就更不能放过了。 “苗疆谷的那些人,虐打可以,但不能弄死了,至少现在不能弄死,本国师还得拿他们试药呢!苗疆人的身体和普通人可是不一样的,他们对蛊毒有着天生的适应力,是这世上最好的蛊人。”国师悠然的说道。 孟飞豹一行人还未到白虎山,就听到了一些消息。 官兵在追杀金记余孽! 孟飞豹皱眉:“金记还有余孽在我们身后吗?” 孟飞云摇头:“不对,出城之前,我们已经查清楚了,满阳城之中,没有一个千机楼人的踪影,被追杀的那人,应该和千机楼没多大的关系,指不定是大疆国在做戏,想引我们或是袁商他们出手。” 孟飞豹问:“那袁商会不会上当?” 孟飞云道:“应该不会,身为千机楼分部楼主,他又不是傻子。” “你说的对,那我们继续前进,不管后面那人。” 孟飞豹一行人又继续赶路。 白虎山丛林密布,山脚有一个小镇,因为余孽的关系,这个小镇此刻全军戒备,百姓们皆不可外出,也不容外人进入。 孟飞豹等人被拦在了镇外。 “这里是通往花鸟城的必经之路,我们是商人,是要去那边做买卖的,你们不让我们过去,那我们车上的这些货物就卖不出去了。”孟飞豹使出十八般武艺和看守镇门的官兵交涉。 但无论他说什么,官兵就是不让行,态度还很嚣张。 “滚滚滚,赶紧滚,再敢罗里吧嗦的,就把你们抓起来。”为首的官兵推搡了孟飞豹一下。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41节 孟飞豹也不气,依旧笑嘻嘻的,见官兵态度坚决,他们也只得作罢,暂且往原路返回了些距离,选了个官兵们看不到的地方暂做歇息。 “杜军已经带着进山寻人几日了,咱们不能在这里坐以待毙,得想办法进山才行,进了白虎山,不管那里有多凶恶,那都是我们的天下。” 他们明国出来的队伍,那都是在山里锻炼过的,百兽山是最险峻的山脉,他们连百兽山都能闯,还会怕这区区白虎山吗? 正因为善于山中作战,所以千机楼的人在面对不能解决的危险的时候,总会往深山里跑。 孟飞云分析了下形势,决定晚上再行动。 夜很快就深了,孟飞豹等人把马车货物等东西藏匿起来,乔装打扮一番,从白虎山守卫最薄弱的位置潜入山中。 他们刚进去,金毓就来了,她暗中抓了个官兵一番逼问,确定此处就是白虎山,就将那官兵弄死,从另一处进口进了山里。 才进去没多久,她就放出了长毛,拿了袁商和萧陌用过的旧东西给长毛闻。 “长毛,靠你了!” “汪!”长毛轻声叫了声,立刻嗅着气味往前走。 金毓跟在它身后。 长毛的鼻子比普通的狗鼻子更厉害,尽管山里气味复杂,它依旧能找到自己想找的。 没多久,就带着金毓找了几个千机楼留下的记号。 将记号除去,金毓跟着长毛继续前行。 半个时辰后,一人一狗发现了一群人,那群人穿着统一,手持兵器,黑暗中看不清那些人的样子,但从口音来判断,这些人应该是大疆国的人。 第398章 慈母手中剑 因为走的方向不同,金毓没有遇上自己人,反而遇上了敌人。 这群人也就十几人,只是来追杀袁商等人的其中一部分人,还有很多人分散在山林四周。 金毓赶紧爬到一棵树上,隐匿其中,小心的观察前面的情况。 那群人正在骂骂咧咧的,因为他们在山里寻了许久,都没有找到一个余孽的身影,心中有些怀疑,是不是被村民忽悠了。 正说着话的时候,有一人匆匆而来:“有发现了,有发现了,杜大人那边有发现了,所有人,赶紧跟我过去。” 那群人一喜,立刻跟着来人去了。 黑夜里,来人戴着帽子,他们看不清来人的样子,只能从口音和穿着判断出,这是自己人。 金毓也赶紧带上长毛,悄然尾随在那群人身后。 在山林兜兜转转了许久,也不知是什么时辰了,金毓总算看到前面的人停下了,紧接着,就听见前方有打斗声传来。 萧陌的伤势很糟糕,长时间的逃亡,让他的伤长久不好,发生恶化,引起了其他的病症,先是咳嗽,后是发热,且高烧不退。 袁商所带着的人之中,有一人是医者,乃千机楼的专属大夫,一路上都是他在救治萧陌。 这位医者的医术不差,本来是可以治好萧陌的,奈何千机楼被毁,许多药材都未能及时带出来,加上路上颠簸,萧陌便一直好不了。 萧陌发热,药却没了,再不吃药退热,就会烧坏脑子,袁商无法,就咬牙冒险,亲自带着人出来寻药,其中一人被杜军发现了。 避免暴露藏身之处,袁商带着来找药的那两个下属引开敌人,被上百人围攻。 身为千机楼的楼主之一,袁商的实力不比陆永的差,面对上百个敌人丝毫不惧,打了许久也没落下风。 把敌人折腾得够呛。 杜军看着那武功高强的袁商,眼神冰冷阴冷,见袁商在山林之中犹豫黑豹一般,攻击力强大惊人,他从怀里掏出一暗器,射了出去。 被偷袭的袁商惊恐避开,飞镖射到了大疆国士兵身上,那士兵惨叫一声,就倒在了地上,口吐白沫。 暗器上有毒。 袁商破骂:“卑鄙无比!” 他如猴子一般爬到树上,也冲着那杜军射出一箭,细小的弩箭如闪电一般,眨眼就射到了杜军的面前 ,速度比杜军的暗器快多了,且杀伤力惊人。 “啊!”躲无可躲的杜军,惊慌失措间,随手抓了一人挡在自己面前。 那人被射穿了脑门,箭矢继续朝杜军而去,速度和杀伤力大打折扣, 杜军轻而易举的抓住了箭矢,看着手中这如绣花针一般大小的箭矢,惊得满头冷汗。 若不是他危机感向来敏锐,若不是他反应够快,死的就是他了! 杜军将士兵的尸体丢到,狠狠的瞪向袁商那边,大喊:“弓箭手准备!” 身后立刻涌出十几个弓箭手,对准了袁商, 杜军下令:“放!” 袁商惊得忙用最快的速度下树,在箭矢到来前,落到地上,滚了几圈,避开了射箭范围。 可还未等袁商站定,身后就有人袭来,袁商侧身一闪,手臂被砍伤,鲜血四溅。 袁商却顾不得痛,飞身逃走,可还未走几步,就被拦住了去路。 与此同时,跟着他出来的那两个手下,都重伤倒在了地上。 袁商红了眼,那二人名义上是他的下属,实际是跟他从同一个训练营出来的弟兄。 “快走!”两个弟兄口吐鲜血,对他大喊。 袁商却没跑,被这么多人围攻,想跑也跑不了。 他不顾一切的冲过来,替两个弟兄挡住了敌人的杀招。 身上又再次挂彩。 他却还在顽强抵抗。 杜军起了杀心,又拿起了弓箭。 身旁有一人提醒:“杜大人,国师大人的命令是,留活口!” 杜军一愣,但还是下了死手,将手中的箭矢射了出去。 箭矢冲着袁商的心口而来。 袁商早已经精疲力尽,没了躲闪的力气,他单膝跪在地上,以剑支撑。 咻! 箭矢逼近。 “铛!”箭矢被打飞了,断成两截,射中了一旁的两个士兵。 一道人影出现,挡在了袁商三人面前。 看清此人所持的大刀,袁商三人震惊的瞪大眼。 主母! 金毓冷淡的扫了眼四周的士兵:“以多欺少,你们可真不要脸。” 杜军厉喝:“来者何人?” 金毓抬起大刀,指着他:“我是你爷爷!孙子,今天爷爷教你做人,让你知道,打架得讲究公平,以多欺少,那是要受天罚的!” 她话音落下的瞬间,山林之中,响起了阵阵兽吼声。 “吼!” “嗷呜!” “嗷嗷!” “哞!” 声音震天,吓傻了在场所有人。 还未等杜军等人回过神来,就有一群野兽从黑暗中扑了出来。 “啊!有狼!” “大虫,好多大虫!” “这是什么?哪来这么大的牛!” “啊!好大的鳄鱼!” “救命,这匹马会咬人!” “这是鹰,不,不,是鹰王!!” “救命啊!” ...... “什么声音?” 一处险峻的洞穴中,传出一道警惕的声音。 有人从洞口探出头来,看向一个方向:“是从那边传来的,好多兽吼声,杂七杂八的,都不知道是什么野兽的声音。” 洞里有人低声道:“这声音让我感觉到好熟悉。” “别出声,有人来了,注意警戒!”探出头的那人低声道,忙退回了洞穴中。 洞穴里共有十七人,其中一人,是个小少年,他虚弱的躺在草堆上,脸色苍白仿若透明,像是死了一般。 若是金毓在这里,定能认出,这少年就是萧陌。 守护他的那十六人,都是千机楼的高手。 这一路逃亡,千机楼折损了不少人。 十六个千机楼高手警惕的盯着洞口。 忽的,洞口响起了奇怪的声响,紧接着是人说话的声音:“都注意一些,这里有陷阱。” “从这边绕着走。” 千机楼的高手们立刻绷紧了神经,他们所设的陷阱竟被发现了,来人很不简单,接下来只怕会是一番死战了! “咦?快过来,我有发现了,这里有洞穴,唔,有人的味道。”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42节 高手们脸色一沉,握紧手中武器。 正打算拼死一搏时,洞外的人忽然喊了一句:“慈母手中剑,游子身上劈!” 千机楼众人一愣。 第399章 大运摩托 “一秒十二下,剑剑出暴击!”洞里的人犹豫了半会儿,还是有一人开了口,与外面的人对暗号。 听到这声音,外面的人大喜,立刻又道:“风驰电掣!” 一个千机楼高手接下:“大运摩托!” “终于找到了,兄弟,我是孟飞豹,孟家军主帅,奉主子之命,前来营救袁商楼主!” “是自己人!”千机楼的那十六人大喜,留了两人看着萧陌,其余人全从洞穴中走出来,就看到了孟飞豹所带领的九十六人的队伍。 “果真是孟大哥!”千机楼这些人之中,有人曾见过孟飞豹,一眼就认出了他。 孟飞豹嘿嘿笑着:“可不就是我吗!你们可真是让我们好找啊!” 孟飞云上前问道:“你们之中,谁是袁商楼主?萧陌在何处?” 千机楼中的其中一人道:“楼主带人出去为萧公子寻药,一直未归,萧公子在洞里,他浑身发热,就快不行了。” 孟飞云立刻带人进入洞穴,去查看萧陌的情况,见他的伤势很糟糕,就赶紧拿出了一颗药,塞在他嘴里,再拿出一瓶水,给他清洗伤口,最后再上药。 这些都是他们出门之前,按照的梁元的吩咐提前准备的好的。 梁元不知道萧陌会是这种情况,只是想着他受伤了,逃跑的时候只怕不好养伤,以防万一,就让人准备了药物,没想到,还真给用上了。 药效很快就发作,萧陌身上的热度逐渐退去,孟飞云放了心,小心翼翼的把他从洞里抱出来,背在背上。 看到萧陌的情况,孟飞豹也是很心疼,在明国的时候,他和这孩子处过几次,虽然调皮了些,却是和心好的,如此善良的孩子,如今却成了这副模样。 孟飞豹轻摸了下萧陌的脑袋:“不怕了,飞豹叔叔来了,一定会平安把你带离这里的。” 萧陌的身子颤动了下,双眼依旧是紧紧闭着的,但双手却搂紧了孟飞云的脖子。 金毓这边的战斗很快就平息了,杜军死在了长毛的撕咬下,而袁商三人也在野兽的吼声出现之时陷入了昏迷。 金毓把野兽收入空间了,只留长毛在外面,才将袁商弄醒。 醒来的袁商等人下意识的就去找那些野兽:“主母,神牛它们呢?” “什么神牛,你看错了,那些都是山中野兽,我临时找来救场的,它们也已经走了。”金毓从容淡定的说道:“别说这些,其他人在哪?立刻带我过去。” 金毓在袁商三人的带领下来到洞穴之处,里头早已无人。 ...... “有动静!”断后的孟飞豹似有所觉,警惕往后看去,见有几道人影飞快而来,以为是敌人追来了,正要让队伍加快速度,就听见了一声狗叫。 那声音很熟悉。 是长毛! 孟飞豹立刻停下来,朝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很快就看到了一道很大的狗影子。 “长毛!”孟飞豹惊喜万分。 走在前面的孟飞云等人也停了下来,一转头就看到金毓领着袁商三人从黑暗中走出,身旁跟着长毛和一匹灰狼。 “主母!” 金毓已经露出了原来的面容,身上穿的是男装。 看到孟飞豹和孟飞云,金毓笑了笑:“原来我相公派来的人是孟大哥你们呀!” 孟飞豹等等纷纷对金毓行礼。 金毓说了声免礼,走到孟飞云面前,看了眼他背上的萧陌:“活着就好,别怕,毓姐姐来了,不会再让人欺负你了!” 萧陌听见了她的声音,缓缓的睁开了双眼,迷迷糊糊的看向她,喊了声:“毓姐姐。” 然后,又接着沉睡了去。 金毓心疼万分,转身对孟飞豹道:“你们不要往那边走,那边有敌人,是我引来的。” 她指着灰狼对孟飞豹等人道:“夜里什么都看不见,不好寻出路 ,这匹狼叫小九,是白虎山的原住民,熟悉山里的路,知道从哪里可以走出去,你们跟着它走,我断后。” 孟飞豹等人是知道金毓的驯兽能力的,这会儿看到金毓进山后,不仅找到了袁商三人,还驯服了一匹狼,孟飞豹等人佩服不已。 虽然不明白金毓为什么要引敌人来这里,但孟飞豹等人并没有多问,纷纷听从金毓的指挥,跟着灰狼从另一个方向出山。 金毓看了眼前方那无尽的黑暗,对长毛道:“长毛,走,咱们去玩游戏。” 来追杀袁商等人的不只是杜军所带的队伍,还有其他人,那伙人武功高强,和杜军是不一样的,金毓也是在来的路上,从身后的那些追兵里听到的消息。 追着金毓所来的那些追兵有上百人,追赶的时候为了不引起骚乱换下了士兵服饰,皆一副普通人的打扮,此刻也进了山中,进来的方向,和金毓走的是一样的。 金毓依靠着长毛,很快就发现了这伙人的存在,而后,又在长毛指引下,寻到了另一伙人。 这群人穿着与杜军等人不一样,所穿的衣服衣角的位置,都有蛇虫鼠蚁的图腾,气息也比杜军那群人要强大。 金毓让长毛守在这里,去了追兵那方,从黑暗中忽然窜出来,一脚踹飞了领头的人,领头人落到地上,吐了一口血,看到了金毓的身影,怒不可歇:“臭小子,你给我去死!” “快抓住他!” 追兵们立刻追着金毓而去。 金毓边跑边骂:“没出息的小混球们,来呀!来呀!来追你爷爷啊!” “什么动静?”衣角有图腾的那些黑衣人察觉到这边的情况,立刻朝着这边而来。 长毛见此,赶紧去给金毓报信。 找到金毓的时候,她身后跟着好些追兵。 长毛有些兴奋。 以为有架可以打了 ,却不想,金毓过来之后,就伸手一摸,把它收入了空间。 处于亢奋中的长毛:“......” 把长毛收入空间后,金毓就隐匿进黑暗中,拿出弓箭,往黑衣人那边五箭齐发。 “谁在暗中偷袭!” 金毓压低嗓子,发出诡异的男音:“国师府的孽畜们,爷爷带着弟兄们来取你们的狗命了,拿命来!” 吼完又乱射了几箭,然后迅速撤退,去了追兵那边,隐秘在黑暗中,换了个声音:“一群孙子们,追了老子这么久,有本事来打呀!弟兄们,给我射死他们。” 她再次拿起弓箭, 五箭齐发,然后迅速换个位置,再哇哇叫着射几箭。 看到箭矢射过来,追兵们大喜。 “那小子找到他的同伙了,弟兄们,反击,快反击!” “国师大人说过,不可伤他们性命。” “不杀人,但可伤人,不打怎么抓人,给我往死里打。” 追了这么多天,被那小子戏弄了多次,追兵中的领头人早就愤怒了,失去了理智一般,只想取了金毓的性命。 黑夜中,山林里看不到星月,为了不打草惊蛇,追兵们和黑衣人们若非必要就都没有举火把,看不清前方是什么情况,得凑近了才能彼此看到彼此,但追兵们见金毓和她的同伙有弓箭,躲在暗处射箭,就不想凑近打了,隔着一些距离,就射箭。 黑人们才刚过来,就看到了密密麻麻的箭矢射来,惊得赶紧躲闪,而后回击。 一场谁也看不见谁的热血混战就此展开。 第400章 主母神人也 双方打得火热,金毓趁机弄死一个追兵,将他的衣服套在自己身上,跑到了追兵之中,哇哇大叫着:“兔崽子们!都去死!一群有娘生没娘养的小瘪三,王八羔子!只会尿床的混账娃儿......你们家的主子脑子进水了,才敢来与我等作对,他是猪生的,自带猪脑袋吗?” 金毓逮着什么骂什么,那语气和声量,嚣张到没边了! 黑衣人们何时被人这样辱骂过,着实恼怒,加上对面的人居然还敢骂他们的国师主子,顷刻间动了杀心。 黑衣人的人数不如追兵的多,但他们每个人的实力都在那些追兵之上,没多久,就避开箭矢杀了过来。 凑近了些看见追兵们身上穿的都是普通人的衣服,以为他们是千机楼找来的帮手,挥剑就杀。 金毓在里头使暗招偷袭,弄死了好几个黑衣人,还把人羞辱了一番,再次惹怒黑衣人。 厮杀继续进行,近距离交手之后,追兵们惊恐的发现,他们人多,却不是黑衣人的对手,就想逃跑。 却被黑衣人一个不留的拦住,剑架到了追兵领头人的脖子上。 他惊恐的跪下:“好汉饶命啊!” 黑衣人咬牙切齿:“你们这些该死的余孽,竟敢那般羞辱我家主子,罪该万死!” 追兵领头人懵了:“啥余孽,不,你们才是余孽啊!” 黑衣人一愣。 扫了眼那满地的尸体,忽然明白过来了什么,怒问:“尔等到底是何人?” 追兵领头人道:“我乃萧然将军的部下王开山!” 黑衣人大惊。 萧然,是国师大人的人。 他们认识萧然,却从未见过王开山,所以方才没认出来。 “我们被人算计了!” 黑衣人怒问王开山:“我等乃国师府之人,奉命抓捕余孽,你们为何来这里?为何攻击我们?” 王开山再愚蠢,这会儿也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了,颤颤巍巍的说道:“大人,小的不是故意的,小的是被陷害的,你们有所不知,满阳城出现了一个自称是金记东家的弟弟的男子,那人挑衅皇威,我等奉命捉拿此人,追到这里,见那人进了山,才跟着进来,方才就是那人挑衅我等,所以,所以......” 黑衣人悟了:“方才冲我们射箭之人,就是那小子,该死的,他到底是何人。” 黑衣人的一个同伴忽然道:“方才战斗的时候 ,王大人的队伍里,一直有一个小子在哇哇乱叫乱骂......” 王开山回了神,抹汗道:“对对对,是有这么一个人。”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43节 黑衣人问:“人呢?” 人呢? 人早就溜了。 黑衣人死了一大半,王开山带来的人也死伤无数,只剩下十几个活着,金毓见差不多了就跑了。 她在黑暗的山林里,就像是一只黑豹,速度快如闪电,无人可挡。 距离拉远了些之后,金毓就把长毛放了出来,以长毛灵敏的嗅觉,很快就找到了孟飞豹等人逃走的方向。 金毓带着长毛追了上去。 天色逐渐亮了,孟飞豹等人出了山林,白虎山之下,有官兵把守着,孟飞云带着几个人,悄然无息的解决了这些官兵,继续逃亡。 “不等主母了吗?”有一个孟家军队员问道。 孟飞豹道:“主母的本事,不是我们这些平凡人能比的,她让我们什么都别管,只管往前跑就行,那我们就一直,有长毛在主母身边,她很快就能赶上来追上我们。” 避免有追兵追上来,孟飞豹等人不敢有丝毫停歇,解决了障碍之后,也不去找进山前藏的那些马车和货物了,又继续不停的跑。 金毓出了山,就把长毛收回空间,将疾风放了出来,在一处小道旁,寻到了孟飞豹留下的特殊记号。 寻着记号,金毓就判断出,孟飞豹等人没有马,于是乎,在快要追上他们的时候,金毓从空间里放出了百匹马。 孟飞豹拼命狂奔的时候,忽然听见身后有马蹄声传来,惊得立刻寻了个山坡躲藏,拿紧了手中的武器。 马蹄声越发近了,孟飞豹小心翼翼的探了一眼,然后惊呆了。 他不敢置信的使劲揉了揉眼睛:“我没看错吧!好多的马,主母带来了好多的马!” 孟飞云等人吃惊,也纷纷的看向大路。 只见金毓一身浅灰色的男装,骑在一匹棕色大马上,策马奔腾的朝这边而来,而在她的身后,则跟随着密密麻麻没有人骑乘的马匹...... 孟飞豹不躲藏了,赶紧带着大家走了出来,拦住了金毓。 金毓骑在疾风的背上,笑看着他们:“你们都累坏了吧,来,上马,骑马速度更快。” 孟飞豹惊呆的看着那些马,最后目光落到疾风身上:“主母,您座下这匹马长得真像疾风。” 疾风白了他一眼,那眼神要多鄙视就多鄙视。 看到这个熟悉的眼神,孟飞豹眼睛睁得更大了:“这,你,这,你就是疾风。” 不是像,根本就是。 还有其他马,也都很眼熟,像极了疾风的那些子子孙孙弟兄们...... 这些不都是养在梁庄牧场的吗? 怎么弄来这里的? 在山里的时候完全没看见啊! 面对孟飞豹等人的疑惑,金毓轻咳一声,清了清嗓子:“出山的时候,绕了山下一圈,发现了这些马,是那些追兵的,被我偷来了!” 孟飞豹等人:“......哦哦,是吗?主母真厉害。” 主母说谎不打草稿,睁眼说瞎话!呸!主母说啥就是啥,瞎话个屁哦! 金毓抬着白净的下巴:“那是,我可牛了,不说了,敌人还未死完,很快就会追上来了,你们赶紧上马,跟我走。” “去哪?”孟飞豹等人一边上马一边问道。 金毓看了眼被孟飞豹放在马背上的萧陌一眼,见他还在昏迷,就道:“我来这里之前,路过一条江,那里有个渡口,咱们去坐船。” 萧陌的族人们对那位国师来说还有用,暂时死不了,他们就这么一点人,贸然前去是救不了那么多人的,当务之急,是先把萧陌送到安全的地方,再做周密的救人计划。 第401章 去国师府 灵泉水饲养的马匹,奔跑速度不是一般的快,孟飞豹等人刚坐上去的时候,差点没驾驭住,还好有金毓在,马儿们很顺从,一开始放慢了点速度,待孟飞豹等人适应之后,就撒丫子狂奔。 孟飞豹等人骑在马上,感觉嘴巴都快被风吹歪了! 娘咧! 这速度太刺激了! 马儿带着人在大路上飞奔,谁也没有发现,在他们的上空,有一只鹰在盘旋。 晌午,马儿累了,孟飞豹等人也累得不行,金毓寻到一处破烂的山庄,带领大家进去歇息。 这山庄似受过什么灾难,里面的人都没了,空荡荡的。 孟飞豹等人身上的干粮都吃完了,这会儿饿得饥肠辘辘,喝了一口水,就想去寻食物。 金毓淡然道:“你们都给我在这歇着,我去找吃的,都不许过来,过来我抽你们。” 孟飞豹等人就不动了,贼听话。 金毓起身走开,在山庄寻了一圈,来到一处地窖中,这里很凉,啥也没有。 金毓从空间里拿出一些腊肉、土豆、白米放在地窖里。 随后回了孟飞豹等人那边,很淡定的道:“我在一处地窖里发现了食物,你们来几个人,随我去拿来。” 孟飞豹立刻叫上十个人和金毓去取东西。 食物很快被拿进了屋,一筐土豆,一筐腊肉,一大袋白米。 够他们一百多人美餐一顿了。 看到这些食物,孟飞云没忍住看了金毓一眼。 这些真是山庄里的吗? 主母说是,那就必须是。 孟飞云让萧陌躺好,起身去和弟兄们一起生火做饭。 金毓就喜欢孟飞豹这伙人少问多做的性子,走到萧陌身边,见他气色还是很差,温声道:“你的伤已经没有恶化了,但还需一些时间来恢复,等到了安全的地方,你就好好养伤,养好了,我们再陪你们一起去救你的族人。” 萧陌虚弱的道:“你们不是那个人的对手,我不想连累你们,主母,你们别管我了,我害了千机楼,心中自愧难当,再连累了你,就更......” “你既然叫我主母了,那就是我的人。”金毓打断萧陌的话:“我帮自己人,有什么不可以的,萧陌,你得坚强,必须振作起来 ,你的族人们还在等着你去救呢!” 金毓长叹道:“萧陌,有件事情,你还不知道,诸国之中出现了一种花粉毒,此毒是以疯子虫演变而来,传染性很强,我猜测,诸国之中,只有那些向明国一样不起眼的小国和大疆国没有出现花粉毒,我猜测,花粉毒应当是大疆国所为,就跟上次的天花是一样的。” 萧陌难以置信:“他们真是疯了!” 金毓道:“我已经找到了解毒药方,却缺了一味主药,那主药只有苗疆谷才有。” 萧陌问:“是什么药。” “火莲花!” 萧陌很震惊:这是我苗疆族的圣花。 金毓给萧陌说了自己从追兵那里偷听到的小道消息。 “那位国师似乎也是个蛊毒大师,对你们苗疆族人的躯体很感兴趣,因为苗疆族人的躯体是自带蛊毒的,和普通人是不一样,他以苗疆族人试药,制作毒人,所以暂时不会杀了你的族人们,我们还有准备的时间。” 萧陌捏紧拳头:“什么狗屁国师,他是我苗疆族的叛徒,是个畜生。” 一想到族人会被折磨,萧陌就气愤难耐。 金毓按住他:“别太激动,被折磨也总比死了好,当务之急,是找到火莲花,制作出解药。” 她淡淡道:“若花粉毒真是大疆国弄出来的,那大疆国弄出花粉毒这么可怕的东西,无非就是想控制诸国,让诸国在花粉毒的折磨下,对大疆国跪地求饶,因为这世上,只有大疆国才有解药,能压制花粉毒。” “若是我们为诸国提供了解药,将花粉毒是大疆国所为的事儿宣传出去,那么大疆国将会万劫不复,这也算是报了仇了,还能趁机把你的族人救出来。” 萧陌看着金毓:“你想让我带你们去苗疆谷。” 金毓浅笑:“去苗疆谷做什么,那里已经被国师占领,他不是傻子,以防万一,肯定会把里头的火莲花全部摧毁或是转走。” “大疆国既然敢投放花粉毒,手中自是有解药的,这火莲花应当种得有。” “所以,我们不去苗疆谷。” “那我们去哪?” “国师府!” 土豆腊肉饭很快就做好了,饭香四溢,还是明国的那个味道。 孟飞豹等人吃的热泪盈眶。 主母的为了他们,牺牲太大了,暴露了好多秘密。 主母就算不来,他们也是有办法救出萧陌的,只是会付出一些代价,但主母来了,他们的救人任务,就减轻了很多。 都没受什么罪! 吃了饭,金毓给袁商等人查看伤势,换了药,孟飞豹等人在山庄里寻了木头,做了两个坚实的车厢,把里头弄得暖呼呼的。 翌日,天还未亮,将萧陌袁商这几个病人往车里一塞,金毓等人继续赶路。 路上,又遇上了好几拨的追兵。 通通被孟家军解决了。 萧陌亲眼看到孟家军的战斗力,被震惊得目瞪口呆。 这就是明国的军人吗? 一个个都好强,而且体力也超级好。 追兵累得拿不起刀了,他们却不会觉得累,还能再杀个三百回合。 夜,进入山林里,孟飞豹等人精疲力尽的躺在地上。 金毓从山林深处走了出来,身后跟着长毛和四匹马。 一狗四匹马身上都各驮了好多的野鸡,金毓的手上,还拖着一根粗麻绳,绳子的另一端,绑着一头超大的黑猪,是黑猪,不是野猪,至少三百斤。 金毓道:“运气好,抓到了一些野鸡和一头猪,这猪不知是从谁家跑出来的,它先攻击我,我不小心就宰了,孟飞豹,你带上几个人,把猪宰了,烤鸡炖猪肉,今晚继续吃个痛快。” 孟飞豹等人:“......” 主母,自从有您在,我们就没饿过。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44节 顿顿都有肉。 隔日又赶路了半天,金毓等人来到了海边,打扮成商队的模样,踏上了一艘大船。 船只刚准备航行,就有一群官兵到来,上船搜查犯人。 第402章 金毓夜探国师府 “有没有看到一支百人的商人队伍?” “没有,没有!” 官兵将船上的船客全部搜查了一遍,并未有什么发现。 他们明明接到消息,说一支人数众多的可疑商队来了这里,人呢? 官兵无功而返,并未发现,大船上,有十几个穿着各异的船客,冲他们的背影露出了讥讽笑意。 第一艘大船正式起航,那些船客看了眼窗外,目光落在岸上,缓缓松了口气。 渡口不止一艘船,还有其他船只,第一艘船只远离了渡口之后,金毓带着二十几人从一处暗巷中走出来,上了一艘船。 而孟飞豹也带着另一批人,从另一处角落走出,上了最小的那艘客船。 没多久,两艘船只一同起航。 ...... “追丢了?”国师府之中,俊逸妖邪的国师笑看着跪在眼前的黑衣男子,端起一杯酒饮了一口:“这么多人,也能把人追丢,还死了那么多的手下,那伙人可真是让本国师越来越惊喜了!” 黑衣人低头恭顺的道:“是属下无能。” 国师淡然道:“的确挺无能的,下去领罚。” 黑衣人很快退了下去。 国师看着手中的琉璃杯子:“那伙人会去哪里呢?来救人还是逃出大疆国?” “启禀国师大人,皇上宣您进宫一趟。”陈管事来禀告道。 国师起身,问:“我的那些高贵的族人们都如何了?” 陈管事道:“试了几种新药,目前没多大的反应,都活得好好的,只是那些小孩太过哭闹,吵人得很。” 国师笑了笑:“吵闹才好,说明有精神,这样才能抵抗得住新药的摧残。” “本国师进宫,你继续好好伺候我的族人们。” 国师进了宫,大疆皇帝等得焦急,一看到他进来,就忙上前问:“朕听说那些人全部逃了?” 国师点头:“是的。” 不卑不亢,连行礼都不用。 大疆皇帝丝毫不在意,心思全放在千机楼那些人身上:“想不到在朕的地盘上,竟藏着这样的强大势力,连国师你派去的人都无法将人抓到,他们的实力到底有多强?” 他心底涌起了滔天怒火。 “这千机楼到底从何而来,背后之人是何居心?”大疆皇帝道。 国师摇头:“不知道,目前还未查到什么线索,千机楼很神秘,且里面的人个个武功高强,手段颇多。” 大疆皇帝想到了龙千羽:“是不是赤云国?龙千羽诡计多端,朕算计他,他指不定也在暗处算计朕。” 国师道:“龙千羽的确在大疆国之中安插了人,但那人全在我的掌控之中,他不成气候,龙千羽死后,此人也被我杀了。” 大疆皇帝心惊:“朕怎不知此事?” 国师淡笑:“这等小事怎能劳烦皇上操心呢!我自会为皇上分忧的。” 大疆皇帝不再多言,只是深深的看了国师一眼。 他越发看不透眼前的这个男人了! 说他无欲无求,可他有时候却又心狠手辣,连自己的族人都不放过。 没错,他的国师也是苗疆族人,且还是苗疆族的叛徒。 ...... 一个半月之后,大疆国都城的一处小院子中,袁商把自己打听到的消息说给金毓听。 “大疆国的国师是七年前才有的,他地位很高,就连大疆皇帝都得对他礼让三分,在他的手上,有一支很强大的军队,名为龙炎军,是大疆国最强大的军队,都说镇国侯顾浩是大疆国第一神将,所带领的顾家军所向匹敌,但实际上,国师萧高寒才是大疆国最强的人。除了镇国侯死忠于皇族,其他人几乎都是向着国师的,有时候,国师的命令比大疆皇帝的还管用。” 千机楼刚在大疆国建立的时候,就在查这个国师了,所查到的内容都是,国师如何如何强大,如何如何神秘,如何有威严、威望,让人敬畏......却始终都查不出这位国师到底出自哪个家族。 他似乎没有家人,只是一人,以一人之力,坐上如今的位置。 一人之上,万人之下,让人敬仰。 救了萧陌之后,袁商才知道,这所谓的国师,竟也是苗疆族人,且还是苗疆族叛徒的后裔。 百年前的那次动荡,是大疆皇族对苗疆族的诬陷,只因苗疆族在大疆国的地位太高,实力太强的,大疆皇族不满,怕苗疆族功高震主,就起了杀心。 苗疆族的确出了一些用婴孩炼蛊的人,但是那些人并不是现在苗疆谷人,而是国师那一脉的人,当初发现这个事儿的时候,当时的苗疆族族长和圣子已将国师的祖先们关押起来,并准备废除他们的能力,将他们交给世人处罚。 但没有想到,国师的祖先们会和大疆皇族勾结,诬陷苗疆族,并带兵围剿苗疆族。 圣子带着侥幸活下来的苗疆族人躲进苗疆谷之后,国师的祖先们就成了大疆皇族的心腹,为大疆皇族做了不少伤天害理之事。 袁商道:“苗疆谷被攻陷的事儿,京都的百姓和官员都不知道,那次的攻打是国师和大疆皇帝派人秘密进行的,萧陌的那些族人,全部被国师以叛国贼之名关押在国师府的牢房之中。” 说是牢房,其实炼制蛊毒的地方。 金毓道:“国师府在什么位置?” 袁商看着她:“主母,您是想亲自去探一探吗?” 金毓点头:“没错。” 袁商没说话,因为在他们这么多人之中,就属主母的实力最强。 尤其是那股神力,无人能敌。 袁商说了国师府的位置。 当晚,金毓就换了身便于晚上活动的衣服,悄悄的出门了。 萧陌知道的时候,金毓已经出门了许久。 萧陌就很担心,毕竟国师府可是龙潭虎穴,是大疆国最危险的地方。 但担心也无用,他帮不上忙。 萧陌忽然觉得自己好废。 爷爷一直说他是个聪明的孩子,比他爹还聪明,但是他却因为贪玩,从未好好学过爷爷传教的那些本事。 现在好后悔,真的好后悔! 萧陌用力的打了自己一巴掌。 “我以前真是个混蛋!” 却说金毓来到了国师府这边,然后就发现,这国师府好大,比普通的王府大了好几倍,简直就是第二个皇宫。 国师府和皇宫是近邻,守卫极为森严,金毓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如愿翻墙而入。 第403章 周美人 进入没多久,金毓就迷路了,这国师府太大了。 来到一处全是假山的地方,金毓正要继续往前走,就听到了一些动静,忙躲入一假山之中。 她刚躲好,就有一支巡逻队伍从转弯处走了出来,隐约还能听到说话声。 “今晚国师大人去宠幸周美人了,这周美人来了国师府十几日,日夜都得国师大人恩宠,可见本事不小啊!” “那是周美人的福气,能得国师大人宠幸,她该感恩戴德。” “每次看到周美人,我都心痒难耐,太妩媚了,她就是狐狸精转世的妖精.” “惦记国师大人的女人,你怕不是在找死!” “我尿急,去方便一下。” “让你小子少喝点水你不听,快去快去!” 见巡逻队之中走在最后面的那人脱离了队伍,金毓趁机跟上去。 那小兵并未去茅房,而是去找了自己的相好。 他的相好是个丫鬟,金毓到的时候,两人衣服都脱一半了。 他一包药粉撒过去,把二人药倒,拖到暗处,逼问。 许久之后,金毓才从转角走出,朝着一个方向而去。 周美人的院子里,有销魂声传出,守在外面的士兵们,皆面红耳赤。 尽管心痒难耐,对国师大人佩服万分,但士兵们却不敢胡乱议论,站得笔直,眼观鼻鼻观心的。 士兵们却不知,屋里的周美人并未受到宠幸,而是在深受毒药的折磨。 周美人倒在床上,身上穿着薄纱,曼妙身材若隐若现,她浑身汗水的挣扎,神色痛苦,肌肤上有青色如血管一般的线条,错综复杂的布满了全身。 国师坐在一旁的椅子上,品着茶水面带笑意的看着周美人,欣赏周美人挣扎的模样。 “你果然是个很好的作品!” 国师笑着说道。 周美人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咒骂:“你这个畜生,你会有报应的,我诅咒你下地狱!” “啊!有本事你杀了我!” 国师道:“说什么杀不杀的,你应该说,谢谢国师大人的恩赐,奴家很喜欢,奴家最喜欢的就是国师大人!” 周美人已经没了力气,懒得再看他一眼。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45节 她心中充满了仇恨。 她不是自愿来这里的,而是被萧高寒这个王八蛋抓来的,因为天生体质特殊的关系,她成了萧高寒的药人,进入国师府之后,日夜被萧高寒拿来试药,备受折磨,生不如死。 什么国师,什么大疆国的神,都是狗屁! 这个人是恶魔! 周美人痛不欲生的闭上了眼睛。 金毓爬上了屋顶,掀开一片瓦,呸,啥也看不见,瓦片下有隔层,黑不溜秋的。 武侠片都是乱写的,掀开瓦片根本什么都看不到。 她很郁闷,就干脆放了块石头,从空间落下,猛地砸进了屋里。 轰的一声巨响! 惊醒了所有人。 大石砸破屋顶, 落到了国师的面前,床被砸坏了,周美人从床上滚落到了地上,被弄醒了。 一睁眼,就看到床塌了。 国师也被吓着了,忙往后退了几步,抬眼看了下屋顶的大洞。 感到很不可思议。 天降巨石,这种事情是有的,但是所降的石头,应该不是普通的石头才对呀! 外面的守卫都涌了进来,见到大石也很震惊。 国师命令道:“去看看屋顶有没有人?” 守卫立马去了。 很快就回来了:“禀告国师大人,屋顶上没人。” 守卫的话音刚落下,又有一块大石落下。 又是轰的一声,屋顶多出一个洞,守卫死了两个,国师见屋子摇摇欲坠,惊得转身就跑,但很快又返了回来,将周美人抱起,出了房间。 守卫们看到国师大人在生死关头的时候,居然还顾得上周美人,都被感动坏了。 只有周美人看着国师,一脸的厌恶。 国师把周美人抱出来之后,就将她交给了两个守卫,让他们带周美人离开。 而他则冷静的看着四周,似在找寻什么。 却没有任何发现。 这时,又有石头从天空落下,这次对准了国师。 而且还不止一块石头。 躲在暗处的金毓奸笑。 她倒要看看这位所谓的国师到底有什么真本事。 石头来得突然,一般人肯定躲不开,但国师却躲开了,没有人看清他是如何躲开的,只知道回过神来的时候,国师已经惊险的避开了天降大石。 虽然避开了,却有些狼狈。 衣服凌乱了些,且脸上有碎石划痕。 滴滴血珠溢出。 国师抹了抹自己脸上的血珠子,脸色阴沉得可怕。 “来人,搜查国师府,一个角落都不许放过。” 他不相信天降大石是巧合。 国师府的所有 守卫都出动了,一时间,整个国师府都变得极为热闹。 那周美人看到国师被大石攻击,只觉得心中好痛快。 “死了才好呢!” 国师狠狠的看了周美人,对守卫道:“将她带去陈美人曾住过的院子。” 守卫立刻把周美人带下去了。 看了眼周美人的背影,国师一拂袖,带上十几人离去。 国师府的牢房建在北院,陈管事刚给苗疆谷的那些人喂食了一些新药,就听说了大石的事儿,立刻就要来寻找国师,走到半路,就和国师遇上了。 “国师大人,你没事吧?”陈管事很小心的问。 国师淡淡道:“没事,小伤而已,那些人如何了?” “刚喂了药,药效还未发作。” 国师点头,对陈管事道:“你忙了一天,辛苦了,先回去休息,我进去看看。” 陈管事很快退下了。 国师只身一人进了牢房中。 苗疆谷的所有人都被关在这里,偌大的牢房之中,没有其他犯人,全都是苗疆谷人。 刚吃了新药的苗疆谷人,因为体质不同,有的已经药效发作,有的却没有,他们或痛苦或神色颓废的坐在牢房之中,浑身狼狈脏兮兮的不成样子,在他们的面前,摆放着一些破碗,一眼看去,关在牢里的苗疆谷人就像是在乞讨的乞丐。 看到族人如此狼狈,国师不但不心疼,还觉得心情畅快,被大石偷袭的阴霾顷刻间一扫而光。 “你们狼狈不堪的样子真的很好看,本国师可喜欢了!” 国师优哉游哉的走到了萧族长的面前,弯身看着盘坐在地上的萧族长:“不愧是苗疆族的族长,一把年纪了,吃了那么多的蛊毒,居然还死不了,真是一个硬骨头啊!” 萧族长看都不看他一眼。 第404章 再次使用驭人丸 “小老头,一本破书而已,你拿出就好了!”国师看着萧族长,一副很有耐心的样子道:“把书给我,我就放了你和你的子子孙孙们,让你们加入我的军队,为大疆国效力,吃香的喝辣的。” “你看看,这牢房里的一千多人都是你的族人,他们的性命,难不成还没有一本破书重要吗?” 国师走进一间牢房,将一个小孩抓了出来:“快看,这个孩子快死了,瞧瞧这张小脸,青青紫紫的,噫~,流出来的血,竟还是黑色的,可怜啊!遭罪啊!” 萧族长和一干苗疆谷人都有了反应,愤怒的朝着国师大吼:“你放开他,他还只是个孩子,他还不到五岁,你怎能这般狠心!” 国师笑得无辜:“怎么会是我狠心,不应该是你们的族长狠心吗?他若是交出那本破书,这孩子哪还用吃这种苦。” “所以,不是我害了你们,是你们的族长害了你们。” 苗疆谷的人都抬眼看向了萧族长,萧族长满脸的气愤,他冷冷对国师道:“你休要挑拨离间,我们是不会上当的。” 倒在另一个牢房中的萧鹤轩冷笑道:“既然是破书,你为何又那么执意要找到它,你想用那本书来做什么,大家都心知肚明。别白费心机了,我们不会给你的,有本事,你就把我们全杀了。” 这话得到了所有苗疆谷人的一致认同。 “对,我们不会给你的,有本事,你就把我们全杀了!” 国师脸上的笑容逐渐收了起来,眼底的猩红越发明显,他收紧了手上的力道。 那五岁的小男孩被他捏的惨叫起来。 “住手!”苗疆谷人都不忍再看,尤其是小男孩的父母兄长们,更是气愤万分。 他们使劲的拍打牢门,但可惜的是,他们身上因为蛊毒的关系,没什么力气。 国师狰狞的大笑:“你们这么有骨气,都不怕死是不是,好,那本国师就当着你们的面,杀了这个臭小子,将他的血肉熬煮一番,给你们尝尝味儿......唔!” 他还未说完,就被扎了一针,再被麻袋一套,眼前就黑了。 小男孩从国师手里脱离,往地上掉去,一双手伸过来,将他接住。 男孩软巴巴的,昏迷了过去,气息极为微弱。 金毓赶紧为他把脉,确定不是花粉毒,松了口气,给男孩吃了一颗药,喝点水。 看到突然出现的金毓,苗疆谷众人目瞪口呆。 金毓戴着面具,穿着黑色的男装,萧鹤轩一时间没认出来。 “你是谁?” 金毓抬眼看向问话之人,见那是一个白发老者,就笑着道:“我是替萧陌来救你们的。” 听到萧陌的名字,苗疆谷人都激动了,金毓赶忙做了个噤声的动作。 “小声点,别把守卫引来了,我可不想死在这里。” 苗疆谷众人立刻安静细无声。 见小男孩的父母眼巴巴的看着小男孩,金毓把小男孩抱了过去,将孩子交到了两人的手中。 “他已经没事了。”金毓说。 小男孩的父母感激不尽。 金毓去了萧鹤轩那边,隔着牢门看着他,取下了脸上的面具:“萧六叔,才一段时间不见,你就这么狼狈了。” 萧鹤轩看到她的脸震惊万分。 “是你。” 萧族长问:“你们认识?” 萧鹤轩看了金毓一眼,见金毓点头,就对萧族长说了金毓的身份。 闻言,萧族长等人都震惊,没想到金毓会从那么大老远的地方来拯救他们。 “梁夫人,这里是龙潭虎穴,你不该来的。”萧族长道。 金毓笑了笑:“萧陌也跟您一样,说了同样的话。我还是那个回答,我必须来。” 她看了看牢房四周:“只是你们人太多了,我今晚无法将你们转移出去,你们得再坚持坚持。” 她走到被弄晕的国师身边,提起麻袋,走到牢房的最深处,寻了个隔音好,且无人的地方,把国师从麻袋中倒出来,从空间里拿出一颗驭人丸。 此药是她用手机兑换的。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46节 说什么不用兑换平台,但当到了关键时刻的时候,她还是用了。 “来吧,无恶不作的人渣,告诉主子,你的所有秘密。” 金毓把药塞进了国师的嘴里。 国师很快就醒了 。 ...... 也不知过了多久,金毓从牢房深处走出,和萧族长等人说了句:“萧爷爷,我先走了,明儿个就把你们弄出去。” 萧族长等人:“......” 这位梁夫人在说什么大话呢! 金毓没怎么解释,带上面具就离开了牢房。 他刚走,国师就走了出来,一看到他,所有人都沉了脸。 国师却看都不看他们一眼,直接走了出去,到了外面,就对守卫下令:“看好犯人,以后除了本国师,谁也不许进入牢房,另外,给他们那些好吃的,本国师留着他们有用,不能饿死了。” “是!” 牢房里的萧族长等人:“......” 梁夫人到底对国师做了些什么? 金毓本想原路出国师府,还还未走出去,就看到了一群士,顺手就推开一道门躲了进去。 “谁?”周美人刚出声,就被人捂住了嘴巴。 “小娘子别怕,我不是坏人,我是来刺杀国师的好人。” 早先她可是亲眼看见的,这位小美人看国师的眼神充满了恨意,所以,就不算敌人了 。 周美人:“......唔唔!” 金毓道:“你不乱叫,我就放手,你若是乱叫,我就打晕你。” 她放了手,周美人没乱叫,而是目光火热的看着他:“大侠,你可不可以救我出去,我不是自愿进国师府的,我是被掳来的,求求你,救救我,小女子感激不尽,一定会报答恩人的。” 金毓看着她:“给我说说你的故事,说得好,我就考虑考虑是否救你。” 周美人好不容易抓住了一棵救命稻草,不想就这么放弃,忙老老实实的把自己的事情道来。 周美人原名周琪,乃龙城国人士,家里是开镖局的。国师为了满足自己那见不得人的癖好,派了许多人潜入各国寻找体质特殊的男女,用来试毒,周琪不幸的被盯上了。 国师派去的人杀了她的家人,将她掳来这里,在她来之前,这国师府之中就已经有不少女子死于国师的各种蛊毒下。 第405章 新收的奴才 金毓给周琪把了脉,淡淡道:“你中了蛊毒,现在虽不致死,但日后还是会有影响的。我今晚来得急,不能救你出去,你必须再等等。” 周琪满怀感激的点头:“好,我等,我愿意等,只要恩人愿意出手,我就等。” 如果恩人不来,那也是她命该如此,杀不了国师,她便自行了断。 “别害怕,你会没事的。”金毓摸了摸周琪的脑袋。 周琪红了脸,这位恩人,怎么随意摸人家的脑袋啊! 金毓毫无所觉,算着外面的搜查队应该走远了,就出了屋子。 周琪依依不舍的目送她离开 。 金毓很顺利的出了国师府,在天快亮的时候,回到了小院子。 萧陌等人担心她的安危,都还未歇息,全都等在院子里。 金毓一翻墙进去,就对上了一把把的弓箭,惊得后退两步:“干嘛呢!是我,我回来了!” “主母!”袁商等人赶紧把弓箭收起来,高兴的跑过去。 金毓理了理衣摆道:“可不就是我吗?不然你们以为是敌人?放心,那些人找不到这里来。” 萧陌走过来道:“你一直不回来,我们担心你。” 金毓笑着道:“别担心,事情都办妥了,明天你就能见到你的族人们了。” 萧陌一脸疑惑:“您做了什么吗?” 金毓浅笑:“没什么,只是驯服了一个奴才而已。” ...... 奴才国师一大早就把陈管事叫到面前。 “你给苗疆谷人下的是哪些新蛊毒,把解药拿出来给他们服下,试一试效果。”国师神色一如往常,邪魅淡然的道。 陈管事很是不解:“主子,这解药不是试过了的吗?没有什么问题,怎么还得.....” 国师目光冷冷一扫:“本国师的话,需要你来质问吗?” 陈管事低头,诚惶诚恐的道:“小的不敢,小的立刻去办。” 国师这才露出满意之色,笑着道:“陈雄,你跟着本国师已有二十三年了吧,这二十多年来,本国师对你信任有加,你可别让本国师失望啊!你的办事能力,本国师一直看在眼里,继续努力,好好干。” 陈管事受宠若惊,忙应了声:“是。” 国师又道:“给我的那些族人吃了解药之后,就带他们去白云山庄,本国师要亲自研制一种新药,喂给他们吃。” 陈管事这次没有再多问,连忙领命而去。 国师的性子本就奇怪,不管下什么命令,他只需照办就行了。 解药很快拿到了苗疆谷人的面前,萧族长等人以为是毒药,说什么都不肯吃,陈管事直接让人强喂。 待解药全部喂完,陈管事就找来了一批护卫,用铁链子捆绑在苗疆谷众人的手脚上,窜起来,带出了牢房。 萧族长等人都是一脸的疑惑。 “你们要带我们去哪?” 陈管事冷笑道:“把你们这些犯人带去新的地方,接受新的刑罚。” 苗疆谷众人被出了国师府,关在铁笼子中,由马车拉着,朝着京都西郊外的白云山庄而去。 因人数众多,马车路过街道的时候,引起了不少百姓的注意。 众百姓对着牢笼里的苗疆谷众人指指点点,还扔烂菜叶子。 萧族长等人只觉羞辱,但没有哭喊求饶,一个个坐在铁笼之中,闭着双眼,任由那些无知的大疆国百姓辱骂。 押送的车队逐渐远去,国师见时间差不多了,让人去一处巷子的小庭院送了一封信。 袁商等人正在练剑,忽然听到敲门声,开门看到是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少年,就感到很奇怪,瞬间警惕万分。 那少年看了袁商一眼,啥也没说,就问道:“请问这里可是有一位金公子?” 袁商想到了金毓昨晚临睡前的叮嘱,就点头道:“是,我是金公子的手下,是你家主子让你来送消息的。” 少年虽然不解自家主子为什么要如此安排,但还是把信拿了出来,对袁商道:“对,我是来送信的,但此信必须由我亲自交到金公子手中。” 袁商立刻转身去通知金毓。 金毓很快就穿着男装,戴着面具出来了,看到金毓脸上戴的面具,少年确定了金毓就是主子说的金公子,将信递了上去。 金毓接过信,就对少年道:“信我收到了,你回吧!” 少年很快离开。 金毓将信打开,扫了一眼之后,就递给了袁商等人,让他们传看,随后把萧陌叫来:“走,姐姐现在就带你去见你的族人。” 萧陌、袁商、孟飞豹等人都一脸疑惑的跟着金毓出门了。 来都城的时候,为了不暴露行踪,金毓等人进城时都是小心翼翼的,但这次出去,走了没多久,居然就看到了十几辆马车,马车外表看着普普通通的,里面却很舒服。 袁商等人就很疑惑了,问金毓:“主母,这,这马车是打哪里来的?我们没有去安排呀!” 金毓淡定的道:“昨晚收的奴才有些本事,马车是他安排的,你们别担心,很安全,放心跟着我出城就行。” 袁商等人更好奇她昨晚所收的奴才到底是谁了。 虽然他们都是主母的人,但主母从未把他们当做奴才,可现在主母却一口一个奴才奴才的,可见没把昨晚新收的奴才当做自己人,那人肯定不是个好东西。 马车快速出了城,在城门口的时候,袁商等人原以为守城兵会查车,却不想,守城兵看也不看他们一眼,就直接放行了。 萧族长等人被带到了白云山庄,他们刚进去,被分开关进房间之中,陈管事带着人在山庄里守候,等着国师到来。 金毓等人坐着马车来到了西郊的一处竹林附近,掀开车帘,看到前面不远处的竹林凉亭之中,坐着一个白色的身影。 金毓等人下了马车,那人也转过身来。 袁商等人看清了他的长相,竟然就是他们一直在暗中查探的国师。 国师脸上依旧邪气十足,怎么看都是一个不正经俊公子。 目光落到金毓身上的,国师的眸子亮了亮。 袁商等人下意识的挡在金毓的面前:“主母,那人是大疆国国师,咱们这是被发现了,得赶紧离开。” 金毓拉住了萧陌,让他不用轻举妄动,语气很淡定的浅笑道:“别气,也别冲动,那家伙现在已经不是敌人了,他就是我新收的奴才。” 袁商等人:“......” 萧陌:“......” 孟飞豹兄弟二人和孟家军们:“......” 主母,这玩笑开大了! 您是要逆天吗? 第406章 得救 金毓的话虽然很扯,但是袁商等人却又不得不相信,因为下一秒,金毓就迈开步子走向了国师,在国师面前站定。 然后一向自傲目中无人,在大疆国无法无天,谁也不敢惹的国师,就神色很激动的在金毓的面前跪下了,并匍匐在地,恭敬无比的喊:“奴才萧高寒见过主子!”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47节 袁商萧陌孟飞豹孟飞云等人:“......” 陈管事等人在白云山庄等到了申时,才看到国师带着一百多个人过来了,那一百多人穿着统一的黑衣服,脸上戴着白色面具,像是从阴间爬出来索命的鬼怪。 陈管事从未见过这些人。 当然,国师暗自培养的人才很多,有一小部分他都未见过,那些人都是国师抽空亲自培养的,他没有资格去插手。 “参见国师大人!” 陈管事带着人上前行礼。 国师很淡然的道:“都起来吧,犯人安置好了吗?” 陈管事道:“都安置好了。” 国师满意点头:“那行,你就带着人回去吧,看好国师府,别让外人进去,另外,你回去之后,让人把周美人给本国师送过来,今晚,本国师要宠幸她。” 陈管事领命去了。 押送苗疆谷众人过来的押送队伍也都跟着陈管事离开。 一时间,白云山庄之中,就只剩下了苗疆谷人和国师以及他带来的那一百多个黑衣人。 连平日在山庄里打扫的人都被国师屏退了。 没了外人,国师秒变样,把脸上的傲慢睥睨全收敛起来,神色恭敬献媚的走到一个个子不是很高的黑衣人面前,道:“主子,这里就是白云山庄了,咱们进去吧!” 金毓满意的点头,让国师在前面带路。 一行人进了山庄,直到踏进了山庄的大门,袁商等人还是没有缓过劲来。 太刺激了! 堂堂大疆国国师,他们面对的最强的敌人,居然在一夜之间,化身为了他们家主母的奴才。 主母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眼前这位真的是国师吗? 该不会是主母把真的国师杀了,找了个人假扮国师吧? 袁商等人忍着没吭声。 老老实实的跟在金毓的身后,很快,他们在国师的指引下,来到了山庄的一处院子中。 这院子很大,有着一排一排的房间,房间很宽敞,且门口都摆放了观赏的盆栽,挺雅致的。 国师对金毓道:“主子,您要的人,都在这些房间里。” 金毓扫了那些房间一眼,见门是上锁的,就道:“钥匙呢?” 国师恭顺的道:“小的这就去给您取来。” 他转身去了一间屋子里。 孟飞豹凑到金毓这边道:“主母,这国师真不是假的吗?” 金毓浅笑:“你猜?” ,孟飞豹摇头:“我猜不着。” 孟飞云却道:“应该是真的,哥,你就别问了。” 孟飞豹哦哦了两声:“好,我不问。” 主母一向神秘强大,说国师是真的,那肯定就是真的。 这就太好了! 控制了国师,就等于控制了整个大疆国,后面的事情就好解决了。 不过,国师成了自己人,这以后灭了大疆国之后,杀还是不杀? 国师拿了好大的一串钥匙出来,金毓让他交给袁商等人。 国师很听话的把钥匙递了过去。 袁商等人拿着钥匙打开门,看到了里面被铁链绑着的苗疆谷人。 萧族长等人原以为这次是真的死定了,会被国师折磨得连灰都不剩,听到门外有动静的时候,原以为是折磨他们的人来了,却不想,门被打开之后,出现在他们面前的是一些黑衣人。 其中一个黑衣人神色激动的取下面具,露出了一张让萧族长等人极为熟悉的脸。 “爷爷!六叔!爹!”萧陌兴奋的喊道,快步走到了萧族长等人的面前。 他的父亲六叔三叔四叔五叔大伯全部都被关在了这间屋子里。 “陌儿!”萧族长有些难以置信,声音都有些颤抖。 萧鹤轩等人更是目瞪口呆。 “真的是陌儿!我没看错,不是在做梦!” “陌儿来救我们了!” 萧鹤轩都往萧陌这边摇晃着走过来,手脚上的脚链子跟着步伐晃动,发出清脆的声响。 “陌儿,我的陌儿,爹不是做梦吧!” 萧父想要拥抱萧陌,却被手上的链子挡住了。 萧陌直接过来拥抱住了他。 萧陌闷声道:“爹,你不是在做梦,孩儿来救你们了,是毓姐姐带我来的。” 门外的金毓等人也都跟着走了进来,取下脸上的面具,笑看着萧族长等人。 “萧爷爷,我说过,会来救你们的,我没有食言哦!”金毓笑着说道。 萧族长看了他们一眼,忽然躬身行礼:“多谢恩人们!” 金毓忙过来扶起老人:“不用谢,都是自己人,你们也曾帮过我。” 她说的是宋神医那件事情。 “来了,钥匙送来了!”外面有声音响起。 金毓走出去,拦住了国师:“你别进去,把钥匙给我,去山庄外面守着,有人来了就拦住,不许任何外人进来。” 国师很高兴的应下,转身就跑走了。 金毓拿着钥匙进了屋子。 萧族长等人在屋里,没看到国师的脸,但听声音,却觉得很耳熟,可他们想着,国师那人肯定不会那般对金毓说话的,就觉得自己是多想了。 金毓把钥匙发下去,让袁商等人拿着钥匙去给苗疆谷人们将铁链子全部取下来。 萧陌亲自给自家的爷爷和亲爹打开了手脚上的铁链。 看到铁链从手脚上脱落,萧族长觉得很不真实。 但身上的疼痛却在告诉他们,这是真的,不是在做梦。 他们真的得救了! 从屋里走出来,萧族长看到了自己的族人们,他们全都从被关押的房间里走出来,站在了院子中,挤满了整个院子。 “族长出来了!族长没事,太好了!” “那是萧陌,真的是萧陌,这孩子好样的,带着恩人们来解救我们了!” “萧陌,叔叔对你刮目相看!” 萧陌被大家夸个不停,脸有些红:“不是我的功劳,毓姐姐的功劳才是最大的,她才是解救了大家的大英雄。” 苗疆谷众人对着金毓又是一番感谢。 金毓都麻木了,今天收到的谢谢太多了。 第407章 一千四百三十二人 苗疆谷的人虽然被成功营救,但是他们之前备受折磨,留下了很多的病痛,体内的蛊毒就算服用了解药,也没有完全解除。 他们很虚弱,休养调养和治疗。 金毓对萧族长道:“你们就在白云山庄休息疗伤解毒,不用出去,伤好之后,我们再一起商量一下,该如何去找敌人算账。” 萧族长道:“这样真的好吗?这个山庄可是萧高寒那个疯子的地盘呀!” 金毓浅笑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白云山庄已经被我们控制住,萧高寒那里是不会察觉的,你们只管躲在这里就行。” 萧陌也道:“爷爷,您就别多想了,我们有办法解救你们,就能有办法保证你们的安全,不会再让你们受苦的,你们只管在这里安心养伤解毒就好,待你们都好了,我们再一起去找大疆皇帝算账。” 萧父语重心长的道:“大疆皇族那般强大,我们才不到两千人,如何斗得过?” 他们苗疆族的人本来就少,之前两千多人,经过这些天的磨难之后,只剩下一千四百三十二人。 青壮年死得最多,是在敌人入侵苗疆谷的时候的死去的。 余下的,就是妇人孩童,多数都是死在蛊毒之下。 想到那些孩子死去的模样,萧父的心好疼。 听着萧父的话,萧陌暗自撇撇嘴,没有告诉萧父,那狗屁的臭国师,早已经是他们的奴才了,如今正待在一间屋子里,制作花粉毒的解药呢! 没错,金毓把制作花粉毒解药的任务,交给了国师这个大罪人。 这白云山庄虽然只是个山庄,里面却什么都不缺,吃的喝的玩的,药材,什么都有,还种了金毓一直在找的火莲花。 数量不多,但好在国师还在其他的地方种了这种花,在他的密室之中,也储藏了许多花粉毒的解药。 萧族长等人坎坷不安的留在了白云山庄里,听金毓一行人的安排,什么也不做,就只管休息解毒就行。 苗疆谷族之中,有二十二个六岁以下的小娃,这些小娃体质很弱,在蛊毒的摧残下,五脏六腑都受损,金毓亲自给这二十二个小孩医治。 这一忙,就是很多天。 金毓给孩子们治病的时候,萧陌就和千机楼的人给萧族长这些大人老人治疗。 孟飞豹安排了十个孟家军负责烧火做饭,保证不饿着任何人。 余下的孟家军,则被孟飞云带出去办事儿。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48节 ...... 金毓从临时治疗室走出来,就看到门口站着一个女人,那女人身材婀娜多姿,脸蛋圆润,是个珠圆玉润的美人儿。 此人正是周琪。 周琪穿着普通的棉布衣裙,穿着打扮都很普通,和当初金毓见过的那个周琪完全不一样了。 一看到金毓,周琪的双眼就明亮无比,很兴奋的朝着金毓小跑过去:“金公子,您忙完了!” 金毓脸上没有戴面具,露出的脸白白净净的,穿女装的时候,是个绝世美人儿,穿着男装,就成了俊逸的小公子,明明已经是三个孩子的娘,但却给人一种她还很年轻,很稚嫩的感觉。 帅气又有气质。 周琪看的眼前一亮。 金公子果然如她所猜想的一样,是个很俊俏的人。 她第一次见到如此好看的男人。 金毓问她:“你是什么时候来的?” 周琪声音柔柔的道:“奴家来了三天了,这三天您一直在忙,没有注意到奴家,奴家也不好打扰,所以您不知道奴家来了。” 金毓哦了声:“你的身体情况如何了?吃了解药没有。” 周琪点头:“吃了,身体比以前好了很多,萧族长说我的问题不大,好好休养七日,就能完全恢复。” 她说着,忽然双腿一弯,跪在地上,对着金毓叩拜。 “恩人,谢谢你救了奴家,您的大恩大德,奴家没齿难忘,定会好好报答您的。” 金毓摆手道:“报答就不必了,救你是见你可怜,顺手而为,我不需要你的报答,待你完全康复之后,我就安排人送你回龙城国。” 周琪震惊道:“金公子,我不走,我不回去,我的家人都去世了,去了龙城国,我也没有依靠,我......” 似看透了周琪的心思,金毓很直白的道:“我救你,不是为了让你跟着我,我身边也不需要人伺候,另外,我已经有家室了。” 周琪大受打击,脸色有些苍白,她苍凉一笑道:“金公子,我明白了,我会离开的,但我不想回龙城国。” 金毓淡淡道:“你想找国师报仇?” 周琪点头,眼神透着恨意:“灭族之仇,不共戴天!” 国师杀了周琪的家人,还把她带在身边折磨,周琪若是不报仇,那才不是正常人。 金毓没说什么,只是淡淡道:“随你,你回不回去都与我无关,我还有事,先去忙了!” 她转身就走,走了两步,忽然顿了下脚步:“以后别自称奴家,这个不适合你。” 说完,就走了。 留下周琪呆愣在原地。 恩人,我答应你,以后我再也不会自称奴家了! 又过了两天,孟飞云回来了,带来了国师的各种害人证据,这些证据都是国师自己提供的,朝中有哪些人是他的,国师也都告诉了金毓,他在金毓面前,已经没了秘密。 金毓对孟飞云道:“把大疆国散播花粉毒的消息传出去,并让人将解药配方和火莲花送到赤云国、龙城国、炤国三个国家的国君手中。” 其他国家她不熟,贸然把解药送去,会吃力不讨好,还容易惹人怀疑,不如等龙城国这个国家得救之后,让他们自己去和其他国家沟通。 把事情都安排下去之后,金毓又再次继续医治苗疆谷的那些人。 每次去灶房的时候,还偷偷在水缸里放入一些灵泉水。 夜深人静,金毓筋疲力尽的回房歇息。 进房之前,看了眼不远处的一个房间,那房间的灯火还在亮着,是国师所在的屋子。 国师还在昼夜不息的制作花粉毒解药,没有金毓的命令,再苦再累,他都不敢休息,也不会去休息。 金毓想了想,去国师那边看了眼解药。 看到金毓过来, 国师很是高兴。 “主子,奴才没有偷懒。” 金毓特别喜欢国师自称奴才。 第408章 交给国师新任务 检查了国师做的药丸,见没什么问题,金毓就对他道:“你来这边已经很久了,长久不回国师府,不进宫面圣,怕会引人怀疑,药丸你不用做了,今天就回国师府,我有新的任务交给你做。” 国师跪地道:“主子尽管吩咐,奴才一定竭尽所能办好所有任务。” 花粉毒还在诸国肆意扩散,中毒者越来越多。 大疆皇帝听着密探带回来的消息,笑得十分的猖狂。 “好好好,这真是个好消息啊!就该这样子,让这些国家都继续乱下去,乱到他们没有任何反抗之力为止,哈哈哈哈!!!” 笑够了之后,大疆皇帝就对下面的密探道:“时机已经差不多成熟了,大疆国也该出现花粉毒了!” 他阴沉的目光通过大开的窗口送了出去。 春天的花还在开放,四处的花香没有得到任何控制,在诸国陷入混乱的时候,大疆国这边也传出了花粉毒的消息。 大疆国也出现了花粉毒,但不到几天的时间,就被控制住了,因为有人制作出了花粉毒的解药,那人就是大疆国国师。 国师之名,各国都是知道的,他的本事,各国国君没有亲眼见过,却听说过。 此人很神秘,实力很强大,擅长的东西很多,性情也极为古怪。 听说,他的医术在宋神医之上。 以前,各国是不愿相信的,但是经花粉毒这事儿之后,各国就不得不相信了。 南宁国之中,皇帝得知了大疆国有花粉毒解药,就急忙安排人去大疆国求药。 丞相却是不赞同:“皇上,解药的事儿只是大疆国自己传出来的,并未得到证实,我们没有见过解药的效果,也不知那东西是真是假,小心上了大疆国的当啊!” 尚书也上前一步道:“皇上,大疆国阴险狡诈,心狠手辣,求药之事,需慎重。就算解药是真的,但因天花之事,我们南宁国才刚和大疆国发生冲突,大疆国只怕不会轻易把药给我们。” 南宁国皇帝一脸烦躁:“那你们说该怎么办?百姓深受花粉毒之苦,朕的后宫之中,也出现了不少的花粉毒病人,花粉毒再不除,整个南宁国逗得遭殃。” 丞相道:“臣理解皇上的难处,但是解药之事必须慎重,臣提议先让人去查探解药真假,探探其他国家的口风,再做决定为好。” 南宁国皇帝深思了半响,后还是一咬牙道:“好,就听丞相的。” 炤国这边,也知道了大疆国有解药的事儿,高永康心动了,也想派人去大疆国走一趟,且不听从任何大臣的意见,坚持一意孤行。 他还未把人安排好,晏飞航就进宫求见了。 对于晏飞航,高永康是很信任的,在抵抗花粉毒这事上,晏家出了不少力,还送上了很多的银子。 高永康见了晏飞航。 一进来,晏飞航就跪下道:“恳请皇上不要派人去大疆国,那解药之事,是大疆国的阴谋。” 高永康皱眉:“此话怎讲?” 晏飞航从怀里掏出一封信,让人递上去给高永康:“这是微臣让人去大疆国查到的消息,花粉毒和大疆国的一种蛊毒很相似,那种蛊毒乃是一种长得很像蜜蜂的蛊虫,中毒者会出现和花粉毒一样的症状,微臣由此怀疑,花粉毒也是蛊毒,是大疆国搞的鬼。这事也不是没有先例,年前的那场天花灾难,不就是大疆国所为吗?” 高永康的脸色瞬间变得极为难看,捏紧了拳头:“你说的对,这大疆国,还真的很可能会做这种事情,等等,若花粉毒真是大疆国所为,那么大疆国手里,定然就是有解药的了,对,他们一定有......大疆国到底想要做什么?” “大疆国是想用花粉毒控制各国。”龙城国这边,长公主目光冷冽的道。 首座上的龙城帝点头:“朕也是这么想的,大疆国的心思很恶毒啊!大疆皇帝这是被四国联手打怕了,所以才会出此下招。” 长公主道:“这只是我们的猜测,真相到底如何,还需找到证据才行。” 赤云国这边,龙千辰陷入沉思:“去哪里找证据呢?” 正不知该如何做的时候,有一暗卫匆匆而来:“皇上,梁夫人让人送来了一封信。” 龙千辰一喜,立刻起身去接过信,拆开扫了眼,随后惊喜万分:“这封信来得太及时了,来人,立刻宣闫将军进宫。” 闫将军很快来了,龙千辰把信给他看,并道:“这是梁夫人亲自潜入大疆国查到的消息,大疆国在我赤云国之中安插了不少的死士,那些死士是大疆国国师亲自培养出来的,实力很强,他们手中有一种虫子,就是信上说的疯子虫,此虫是经过改良的,只要是被此虫碰过的花朵,都会发生变异,转化为花粉毒。” 所以,花粉毒不是花粉和花朵的问题,最大的问题是虫子。 虫子不多,吸食了花粉之后,就被那些大疆国死士藏了起来。 信上详细写明了死士们所在的位置。 看到信中内容,闫松激动坏了:“梁夫人太了不得了,她又再次救了我们赤云国。” “他不仅救了赤云国,还救了其他国家。”龙千辰下令道:“闫将军,你立刻带人前去捉拿那些死士,消灭所有的疯子虫。至于解药,那已经在来的路上了,我们无需着急,好好等待便可。” 闫将军立刻领命去了。 解药之事传出去之后,大疆皇帝就在宫里等着各国派人来求药。 然而,等了好多天好多天的时间,各国一个人都没来。 大疆皇帝脸色一沉,就派人继续去传播解药的消息,却不想,没过多久,边境就快马加鞭送来了各国加强兵力攻打大疆国的消息。 大疆皇帝脸色大变:“他们是疯了吗?不想要解药了?是想让花粉毒把他们全灭了吗!” “国师呢?赶紧宣国师进宫,就说朕有要事与他商议。” 国师进宫了,但他不是一个人来的,他带来了镇国公。 国师很不要脸的诬陷道:“皇上,臣已经查到了,是镇国公走漏的消息,是他告诉各国花粉毒乃大疆国所为,他背叛了皇上。” 已经被国师下了毒口不能言的镇国公:“......” 第409章 宫变 “国师,你会不会是搞错了,镇国公怎么会背叛朕,这是不可能的。”大疆皇帝不相信镇国公会背叛大疆国,这世上,所有人都会背叛自己,唯独镇国公不会,他是最忠心的臣子。 为了大疆国,镇国公愿意付出一切,多年前,更是亲自杀死了自己的三儿子,只因他那三儿子在战场上临阵脱逃,害死了一千多个将士。 大疆皇帝宁愿相信国师会背叛自己,也不会相信镇国公会背叛自己。 他对自己的人还是很信任的,而国师,虽然能力强大,为大疆国做了很多事情,但在他心里,国师算不上自己人。 他太强了 !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49节 在大疆国的威望已经超过了他这个天子。 国师淡定的道:“皇上太过相信镇国公了,就是因为他是不可能的人选,所以才能瞒天过海,但皇上信他,我可不信,所以,我去查了镇国公,在他的书房暗格之中,找到了一封镇国公和诸国来往的迷信。” 国师从袖中掏出一封信,当着大疆皇帝的面展开。 “这封信上不仅写了镇国公对各国泄露花粉毒之事,还暴露了镇国公的背后主子。” 大疆皇帝 更是愤怒了:“什么主子?” 镇国公的主子不就是他吗? 他是天下之主! 国师道:“镇国公早已经背叛了皇上,站在六皇子那边,六皇子在密谋造反。” “国师 ,此话不能乱说,老六他是朕最看重的儿子,你应当知道,这大疆国以后的江山,都会是老六的,老六知道朕的心思,是绝对不会造反的。” 大疆国明明有太子,大疆皇帝明面上也对太子疼爱有加,但实际上,他最中意的儿子不是作为嫡长子的太子,而是普通妃嫔所生的六皇子。 六皇子文韬武略,样样精通,还是个很会做生意的人才,为大疆国赚了不少的银子,带兵打仗也是好手,大疆皇帝一直在暗地里培养自己的六儿子,此事只有六皇子自己知,国师知,镇国公也知。 自己最信任的两个人都成了叛国贼,大疆皇帝哪里会相信国师的一面之词。 他看向了镇国公:“镇国公,你告诉朕,国师说的都是假的对不对?” 这话我国师就不爱听了:“皇上,什么叫做假的,您的意思是在说本国师污蔑镇国公和六皇子吗?天地良心,本国师对大疆国的忠心日月可鉴 ,而且本国师也犯不着以身犯险去诬陷两个本国师看不上的废物。” 大疆皇帝忍无可忍:“国师,你够了,什么废物,他们一个是朕的臣子,一个是朕的儿子,你未免也太不把朕放在眼里了。” 国师张嘴就来:“皇上息怒,您一直都活在本国师的眼里的,本国师只是说出真心话而已,他们两个真的不值得皇上信任。” 大疆皇帝怒急:“仅凭一封信,怎能证明镇国公是叛徒,国师,这只是你的一面之词,朕需要时间来查证。” 他恨铁不成钢的瞪了还闷不吭声的镇国公一眼:“你倒是说句话呀!” 镇国公说什么,他什么都说不出来,他脑子疼得要命,只能傻愣愣的坐在地上,内心愤怒委屈的听着国师的栽赃陷害。 国师才是叛国贼,他是个阴险小人! 皇上!皇上!您听老臣解释啊! 您救救老臣啊! 镇国公心中的愤怒越发浓烈,他迫切的想和大疆皇帝解释,却什么也说不出来,急得双眼泛红,急得心头火辣,有一种难以压制的愤怒顷刻间爆发了出来,令他短时间的失去了理智。 镇国公不知哪来的力气,挣脱了绑在身上的绳索,啊的鬼吼鬼叫了一声 ,就猛地朝着大疆皇帝扑了过去,把大疆皇帝压在了地上,使劲掐着大疆皇帝的脖子。 “你给我去死,去死,你这个叛徒!” 大疆皇帝呼吸困难,吃力的挣扎他。 他是会武功的,但是镇国公的实力比他强了数十倍,力气更是大如牛,大疆皇帝挣扎不开,呼吸越发的困难。 国师着急的在一旁大喊:“镇国公造反了!镇国公要行刺皇上!” 大疆皇帝这会儿再傻,也发现了国师的不对劲,却啥也说不出来。 隐藏在暗处负责保护皇帝的暗卫出现,从窗口闯入了御书房之中,见镇国公压在皇上的身上,似要掐死皇上,立刻拔剑袭了过来。 镇国公的脑袋有一瞬间的当机,被暗卫打开之后,丝毫不收敛,从一暗卫的手中夺过一把剑,刺进了大疆皇帝的心口。 大疆皇帝难以置信的睁大双眼,指着镇国公你你了两声,就吐出一口血,倒在了地上。 “啊!皇上中剑了!”国师适时大喊了一声,见时机差不多了,就猛地出手,一掌将镇国公打开,点了镇国公的穴道。 暗卫趁机将镇国公压制住,其中二人来到大疆皇帝身边,将人扶起,探了探气息,见还有气,就赶紧去叫太医。 见大疆皇帝没死,国师暗自撇撇嘴,装模作样,一脸痛心疾首的走到镇国公身边:“镇国公,你太狠毒了,你不仅背叛大疆国 ,泄露机密,竟还敢在暴露之后,对皇上痛下杀手,你以为皇上死了,你就能相安无事了吗?你简直就是个蠢货。 一旁剩下的暗卫们听了,都难以置信的睁大双眼,看向了镇国公,短暂的震惊之后,眼底的惊讶很快就转化为了愤怒与杀意。 镇国公浑浑噩噩的,完全沉入混沌之中,这会儿压根就看不清眼前的情况,也听不见国师说了些什么,更不知道自己刚才做了什么。 国师见他被两个暗卫押在手里,身子摇摇晃晃的,就一巴掌就他打晕了过去。 “将这个叛国贼打入天牢!” 镇国公被带了下去。 大疆皇帝被镇国公刺杀的消息很快不胫而走。 六皇子太子皇后妃嫔皆闻声而来,国师已经让人守住御书房,不让闲杂人等进入,将六皇子等人全部拦在了外面, 只让太子一人进去。 太子刚走进去,就听到了国师淡淡道:“皇上快不行了,已经陷入了深度昏迷,昏迷之前,皇上下令 ,让太子代为监国!太子殿下,大疆国就靠你了!” 太子眼睛瞬间奇亮无比。 他等这天等了好多年了,他深深的看了国师一眼 ,很郑重的道:“国师放心,孤定不会辜负父皇所望的。” 国师满意点头:“太子是天之骄子,本国师相信你的能力。” 第410章 梁元来了 大疆国一夜之间变了天,镇国公叛国行刺皇帝,皇帝重伤卧床昏迷不醒,太子顺应天命代为监国,国师辅佐。 六皇子和贤妃得知此事儿后,气得整夜都睡不着,想要去见皇上,却被守卫的人以皇上需静养为由给拒绝在门外,六皇子母子二人接连来了好几次,都被拦在外面无法进去,心中不由得慌乱。 “母妃,此事只怕不简单,父皇恐怕已经被太子皇兄控制住了,这国师最近也很不正常!”回到贤妃所住的地方,六皇子神色阴冷的道:“镇国公是绝对不会叛国的,这里头一定有阴谋。” 贤妃眯着眼儿道:“皇上出事的时候,只有镇国公和国师在,难不成是国师搞的鬼?” 六皇子冷静的分析道:“肯定是了,国师一直都看不上我 ,对我不冷不淡的,对父皇更是无礼得很,在整个大疆国 之中,他是最嚣张的,父皇出事若真是他所为,那麻烦可就大了!咱们必须早做打算,太子皇兄表面温润,实际是个心狠手辣,他若是知道父皇中意的皇位人选是我不是他,只怕不会放过我。” 贤妃问:“儿子,你想怎么做,你尽管说,母妃全力支持你。” 六皇子心狠的道:“父皇出事其实也是个机会,胜败在此一搏,一旦我们胜了,就能得到整个大疆国。” “母妃,我需要外祖父和表哥表姐们的相助。” ...... 京都的内变,并未影响到金毓等人的生活,苗疆谷众人依旧在休养,他们的身体已经比之前好了很多,自给自足已经不成问题,有的还能重新灵活运用蛊术了。 在牢里的那些日子虽然很苦,大家都吃尽了苦头,但也收获了不少的经验。 那就是,在吃毒的同时,也了解了那些新蛊毒的效果,分析出了新蛊毒是用什么药材做出来的。 以后再遇上这样的蛊毒,他们也知如何预防。 这就是苗疆族人的特别之处,对蛊毒的有着天生的适应力,只是吃几口,用生命去试验一番之后,就能想出解毒之法。 当然,前提是,他们不能被毒死,或是没有反抗之力。 金毓对苗疆谷人的能力还挺佩服的,不仅是大人的天赋厉害,孩子的实力也很强大,看似单纯的小娃儿,实际是个用毒高手。 “你们也恢复得差不多了,今儿个我将大疆皇宫的情况告诉你们,你们听了这个切不可冲动,凡事都先计划商量好再去行动。”金毓来到萧族长萧父等人这边,见他们在萧陌的陪伴和治疗下,已经基本恢复了,就把宫里的事儿告诉了他们。 萧父闻言大笑起来:“狗皇帝也有今天,好,真是太好了,咱们这就杀进去,毒死这个王八蛋!” 萧族长道:“我假扮成民间神医,陌儿假扮......” “说好了,不能冲动的,你们都还未完全恢复好,贸然前去就是找死,是嫌之前的折磨不够深刻吗?”金毓打断了萧族长等人的话,神情很是严肃的:“要想报仇,就必须给我冷静,你们能在苗疆谷隐世百年,还怕忍不了这几天吗?” 萧父嘿嘿笑着:“梁夫人,你别急,我们是开玩笑的,是想缓解一下气氛,发泄一下心底的欢喜,你放心,我们不是傻子,不会冲动的。” 金毓狐疑的看了他一眼:“我可不是好忽悠的,我会让人看着你们的,你们敢去 ,我就把你们全部毒倒,看看是你们的蛊毒厉害,还是我的毒厉害。” 萧陌立马道:“别,毓姐姐,我爹他们绝不会出去的,我跟你保证!” 萧族长等人也赶紧附和。 他们可不想跟金毓比,因为金毓的毒丝毫不输给他们的蛊毒,有的毒比他们的蛊毒还诡异,有着很多然给人意想不到的效果。 金毓道:“不去就好,大疆国的内部已经开始乱了,咱们就等着看戏就行了,待时机成熟了,再去找仇人算清楚。” 萧族长捋着胡子:“我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去见那些老不死的。” 金毓 道:“那些人真的已经活了百年了吗?” 百年不死,在这寿命很短的古代,可是很难见到的,就是在现代,百岁老人也是很少的,更别说是百岁之后,还能继续研制各种毒药的恐怖老人。 那简直不是人了,是老妖怪了! “就这样吧,我先去忙了,宫里一有什么消息,我就会告诉你们。” 看到金毓走出门,消失在门口,萧族长等人赞叹出声 。 “这位梁夫人不仅重情重义,还神通广大,陌儿能认得此人为主母,真是三生有幸。”萧族长若有所思的道。 萧陌诧异:“爷爷,你同意我认主了?” 萧族长淡淡的瞥了他一眼:“都认主了,我同不同意有什么用,你小子能遇上梁夫人一家人,也是你的造化,走大运!” 萧陌嘿嘿笑着:“可不是走大运吗?你们都得感谢我,若不是我离家出走,在外闯荡被贼人抓去卖,遭海盗袭击,得梁夫人一家所救,苗疆族哪还能重见天日。” 萧父一巴掌呼过去:“你小子,说你胖,你还喘上了,你的出走的确为苗疆谷带来了大运,但没说出走就是对的,这种事情以后不许再有,你得清楚,你不会一直走运的。” 萧陌摸了摸后脑勺:“哦 ,知道了,爹,你放心,我不会骄傲的。” 萧族长淡淡的道:“经历了这么多,你小子若是再不长点记性 ,爷爷就白疼你了。” 萧陌立马道:“爷爷,你没白疼我我这个乖孙,我已经长大了,真的长大了,我不会再冒冒失失的了,以后,我一定会认真学习蛊毒,学习武术,学习更多更多的东西,让自己变强 ,我要守卫苗疆族,将苗疆族发扬光大,为苗疆族洗刷冤屈,让世人重新认识苗疆族!” 萧族长等人闻言,皆欣慰的笑了,萧父等人亦是很满意 。 山庄里的食物所剩不多,孟飞豹负责带人去采购,金毓这里有味药材空间里没有,便和孟飞豹等人一起出门,想去京都四周的药铺找找,看看有没有自己想要的药材。 有国师给的令牌在,金毓等人在这风口浪尖上,出入京都轻而易举。 进了城,孟飞豹带着手下去菜场采购,金毓独自一人去买药。 走到一条街道上的,金毓忽然感觉到有人在看自己,一抬眼,就看到不远处的酒楼里,窗户边上站着一个人,那人也正看着这边,目光落到金毓的脸上,那人的嘴角上扬了一下。 金毓惊呆了! 第411章 皇位继承人 相公!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50节 回过神来之后,金毓心中欢喜,快步朝着酒楼跑去,蹭蹭蹭的上了楼,推开一扇门。 看到里面的男人,金毓开心得不得了,猛地扑过去抱住了那人:“相公,你怎么来了?你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也不通知我一声,啊啊啊!我好想你啊!!来,亲一个!” 吧唧! 金毓厚颜无耻的拉了下梁元的衣领,让梁元微微弯腰,在梁元的脸上大大的亲了一口,弄了梁元一脸的口水。 梁元淡淡的看着她:“别以为亲我一下,我就不计较你擅自来大疆国的事情了 ,说好了不许管除了花粉毒以外的事情的,你食言了,我要惩罚你。” 金毓眨巴着眼睛,坏笑道:“专门跑来大疆国惩罚我,相公,你对我真的好上心啊!我好感动,来 ,再亲一口。” 金毓又在梁元的另外一边脸上亲了一口。 梁元嘴角心情余畅,面上却还是很严肃,很生气的样子 。 “别想用亲亲来糊弄我,你在大疆国的所作所为,我都已经知道了,你的胆子真是越来越大了,什么事情都敢干,哼!” 金毓又在他的嘴角亲了一口,这还没完,她还用脑袋在梁元的胸口蹭了蹭。 梁元轻咳一声:“别孟浪,给我安分一点,你手摸哪里,住手,一边去!” 他佯装要把金毓推开,但却怎么都推不开,用不上劲儿,也舍不得用劲。 梁元半推半就的顺着金毓,坐到了椅子上,顺手将窗户关上。 以下是不可描述的内容,就不写了! 夫妻二人亲昵了好一会儿,梁元这才心满意足的抹了抹嘴角:“看在你认错态度如此诚恳不敷衍份上,我就不跟你计较了。” 金毓瞥了他一眼:“得了便宜还卖乖,好了,现在你不跟我计较了,轮到我跟你计较了,相公,说好了的,你在家,我出门,怎么这会儿你也出来了,国中的事情,你又甩给我妹夫了,干脆你也别当皇帝,当太上皇得了,把皇位丢给我妹夫。” 梁元道:“我倒是想给,他不接,唉!气人!” 金毓笑着道:“皇位是烫手山芋,一般人可不敢接,尤其是明国的皇位,那真是非你莫属了。” 梁元淡淡道:“不,还有一个人选,只是有点小,得再养几年。” 金毓立马提高警惕:“你是想祸害我的哪个孩子?” 梁元道:“不是我祸害他,是他自己想做皇帝的。” 金毓:“谁?” “安安!” 金毓很疑惑,没听安安说起过这事呀! 也从未见安安对皇位表现出什么欲望。 梁元道:“安安虽然还小,但却是个很负责任,很有耐心,心怀天下的好孩子,对弟弟妹妹好,对同窗好,对亲人好,在书院里,他和擅长于结交朋友,虽然话不是很多,但每一句话都能说到别人的心坎上。” 金毓道:“我知道安安聪明,但乐乐和萌萌不会有意见吗?” 梁元道:“不会。” “你这么肯定?” “嗯!” “他们现在还小,现在不会争,不代表以后不会争。” 梁元道:“你若是害怕他们以后会为这个位置争来争去的,那就好好教导就是了!以后我么再多花点心思在他们的身上,让他们别长歪就行了,娘子,你得对自己的孩子有信心,他们和别国的皇子公主是不一样的,咱们明国的皇位并不是那么诱人,没那么多人喜欢。” “是你不喜欢而已。行了,不说孩子的事儿,说说你来这里的目的,真的只是来找我的,不为别的。” 梁元道:“主要是为了找你,次要的是想和你一起灭了这大疆国。” 金毓笑了笑:“我就知道你是为了我,啊,真的好幸福啊!相公,来,再亲一个!” 梁元此次过来,只带了两个人,一个邵大青,一个裴庆宇,两人都是梁元的贴身侍卫,武功高强,金毓过来的时候,邵大青二人去京都四周打听消息了。 路过菜场的时候,就正好看到了孟飞豹。 邵大青激动的上前打招呼,得知梁元来了,孟飞豹很是高兴,立刻去把采购的事儿丢给了手下们,和邵大青二人去酒楼见梁元。 来到地方,就发现金毓也在。 孟飞豹对梁元行了礼,梁元将他扶起,道:“孟将军,这些日子,辛苦你们了!” 孟飞豹摆手道:“不辛苦,臣一点都不觉得辛苦,要说辛苦,应当是主母最为辛苦。” 寒暄了几句,梁元就道:“你们现在住在何处?” 他来到这里之前,只收到了金毓让人送去的已经救了萧陌等人的消息,还不知道白云山庄和国师的事儿,金毓方才也还未告知他。 金毓眨眼:“原来你不知道我们住在哪里?我还以为你什么都知道呢!” 梁元看了她一眼:“你当我是神仙,你不说我能知道吗?” 金毓哦了声:“所以,方才你是侥幸看到我的?” 梁元也没狡辩:“嗯,是的,运气很好,才刚来第一天,我就看到你了,这说明,我们心有灵犀。” 一旁的孟飞豹三人:“......” 孟家军很快就采购好了食材,赶着马车来到城门这里,正要出去的时候,就看到了孟飞豹赶着马车过来,坐在他身边的是邵大青和裴庆宇,金毓和梁元坐在马车之中。 看到马车,孟家军激动了,知道马车里坐着的就是他们的主子梁元。 萧陌刚给爷爷叔叔伯伯们送了点吃的过去,正想带着孩子们出去走走,透透气,一出门,就看到外面来了几辆马车,从马车上走下来了一群人。 目光落到梁元身上的时候,萧陌震惊的瞪大了双眼。 他使劲的揉了揉眼睛,再次看去,见真的是梁元,双眼蹭的一亮。 “主子!” 然后就放开孩子们的手,欢快的朝着梁元跑了一过去:“主子,我还以为再也无法活着看到你了,呜呜,好想你啊!” 他张开双手,就想给梁元一个大拥抱。 梁元伸出长臂,用宽大的手掌扣住了萧陌的脑袋,不让他再靠近自己一步:“一边凉快去 ,别挡在门口。” 第412章 大疆皇室丑闻 被嫌弃的萧陌,只觉得心里哇凉哇凉的。 梁元到了山庄里,第一时间就去见了萧族长,看到这位德高望重的老族长,梁元给了很大的尊重。 萧族长多次在萧陌这里听说过梁元的大名,真人从未见过,心中对梁元一直极为好奇,今日一见,果真是人中龙凤,这身高大的气质,不是谁都能比得上的,一眼看起,那真是威严十足,和梁夫人真是般配极了。 “梁大夫,谢谢你救了我的孙儿,我这孙儿当初给你们添了不少的麻烦。”萧族长真诚的道。 萧父也道:“梁大夫,我儿子能成为你的仆人,那是他的荣幸,你以后尽管使劲调教,他要是不听话,就使劲的打,你放心,他皮糙肉厚的,打不坏的。” 萧陌无语了:“爹,我到底是不是你亲生的。” 他母亲走过来:“你若不是我们亲生的,哪还有机会站在这里。” 梁元笑着道:“萧族长,萧老爷,萧夫人,卖身之事,是和萧陌开玩笑的,当时觉得他很奇怪,又来历不明的,失忆了什么也不知道,为防有什么意外,才会让他认主,实际上,我们夫妻二人从未把他当做仆人。” 萧陌嘀咕:“我早就发现你们的心思了。” 虽然梁元和金毓不是真的想把他当做奴才,但他却真的把金毓和梁元当做了主子,当做了自己人。 萧父瞥了萧陌:“就你小子聪明,什么都能发现,你小子就是走运,看你以后还敢不敢胡闹。” 萧陌:“不敢了,不敢了,爹,你们别再说这事了好不好,咱们说说以后,我家主子来了,对付大疆皇室和那些叛徒就更事半功倍了,我家住贼厉害。” 梁元张嘴就道:“比不上我娘子厉害。” 萧陌:“......嗯,主母最厉害。” 梁元也不跟萧族长等人说家常了,直接转移话题,说起了大疆皇室的情况,然后道:“大疆国犯众怒已经不是第一次,诸国都皆忍无可忍,花粉毒的解药已经广传下去,各国的花粉毒相信要不了多久就能得到控制,一旦各国缓过气来,很快就会对大疆国展开最强攻击。” 梁元接着道:“我们明国和诸国的情况不一样,对于大疆国这块大肥肉,我们不想啃,也不敢啃,所以,是不会参与诸国战争的,在诸国打进来之前,我们会离开大疆国,不知萧族长要何去何从?” 萧族长一愣,随后叹气道:“苗疆谷是我们苗疆族住了百年的地方,那里有很多我们割舍不下的东西,虽然苗疆谷已经被国师摧毁了,可我们还是想回去看看,也许能在那里找到一些残留的念想。” 大疆国的军队占领了苗疆谷之后,将他们这些苗疆族人带来了京城的同时,还将苗疆谷里的一切全部摧毁了,什么祠堂,祖宗留下的古籍,各家各户的房屋,还有进入山谷的路,都已经被毁灭。 唯一剩下的,只有那本破书。 听了萧族长等人决定,梁元和金毓并不觉得意外,夫妻二人对视一眼之后,就都做了同样的决定。 “我们对苗疆谷一直挺好奇的,如果可以的话,在战争结束之后,我们能不能跟你们一起去苗疆谷看一看。”梁元道。 萧族长等人哈哈一笑,萧族长捋着胡子道:“这有什么不可以的,我们欢迎之至。” 晚饭之后,梁元就去把孟飞豹和孟家军叫到一处院子,下达了一些命令。 金毓在房间里等着梁元回来,因为这里不是自己的家,在外两人不会做过分的事儿,顶多就是亲亲我我一番互诉衷肠而已。 大疆国中的内乱越演越烈,各国的花粉毒正在逐渐控制住。 六皇子使出了多种方法,也无法进宫见到皇帝,心下一乱,就在黑夜里乔装打扮着潜入皇宫之中,来到皇帝寝宫的屋顶上。 也是他运气好,今日的屋顶上没有藏有太子安排来保护皇帝的暗卫。 六皇子掀开一块瓦片,看到了寝宫的情形。 他的父皇睁着眼睛躺在床上,全身上下都动不了,但人是清醒的,只有眼睛能动。 然此时的寝宫之中,还有其他人在,不是随行伺候的宫人,而是宫中的妃嫔兰妃。 兰妃是四妃之一,进宫较晚,他父皇已有五十七,兰妃却只有二十三,比他还小上五岁,是个婀娜多姿的绝色美人儿,很得他父皇恩宠。 兰妃端着一碗药,扭着风情万种的腰肢走到床前,小心翼翼的凑近大疆皇帝,温柔的说:“皇上,喝药了!” 碗中的药很滚烫,兰妃温柔的笑着,伸手扳开皇帝的嘴巴,动作粗鲁的将滚烫的药灌入了皇帝的嘴里,烫的皇帝眼泪打转,嘴里起泡,却无法挣扎。 兰妃还在温柔的笑着:“皇上,这药是不是很苦,别难受,臣妾这就给你端茶水过来。” 她起身去端茶水,茶水很快就端过来,很是滚烫。 兰妃笑颜如花,温柔的伸手摸了摸皇上的脸,将茶水灌入他嘴里。 大疆皇帝的嘴再次被烫出水泡,嘴角下巴被溢出来的开水烫掉了一层皮。 兰妃越看心中越痛快。 她的声音突然变得尖利:“狗皇帝,你也有今日,你活该!”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51节 “怎么样,痛不欲生的滋味是不是很不好受,哈哈哈哈,你可知道,我进宫为妃这些年,也是如此痛苦的过来的。” “将你儿子的女人占为己有,是要受到惩罚的,这就是你的惩罚。” 兰妃笑出了眼泪。 屋顶上的六皇子看得胆战心惊,做梦都没有想到,一向以温柔贤淑示人的兰妃,居然会做出如此恶毒的行径,最毒妇人心,便是如此了。 她恨死了他的父皇。 还有,什么叫做占有儿子的女人,兰妃曾是谁的女人。 六皇子觉得自己发现了惊天大秘密。 这时候,门忽然推开,一个人走了进来,六皇子立刻抬眼望去,就看到了玉树临风的太子。 六皇子赶忙屏住了呼吸,大气不敢出。 太子走到兰妃身边,扫了眼床上的皇帝,见自家父皇被折磨得惨不忍睹,非但不同情,还冷嘲热讽起来:“父皇,你可真能坚持,我若是变成你这样子,早就没脸活了,吃喝拉撒全在床上,丢死人了!” 他说话的同时,伸手搂住了兰妃的柳腰,心疼的说道:“今晚辛苦你了,昨晚一夜未睡,今日还来照顾这个老不死的。” 兰妃浅笑着:“妾身不觉得辛苦,能亲手折磨仇人,妾身很开心。” 她依靠在太子身上,太子的手逐渐变得不老实,很快,屋里就发生了很不堪入目的一幕。 屋顶上的六皇子惊呆了! 第413章 皇帝小儿呢? “咔嚓!”太过震惊,六皇子一不小心就弄响了一块瓦片。 他惊得起身就跑。 可还未跑两步,就被一暗卫抓了回来,从窗户丢进了寝宫之中,狼狈的滚到了太子和兰妃的面前。 兰妃啊的叫了一声,忙捡起散落的衣服套在身上。 太子眼神冰冷的看了眼六皇子,趁着他还未爬起来之时,一脚踩在他的脑袋上:“你小子在上面偷看得可痛快?” 六皇子惶恐不安的求饶:“大哥,我什么都没有看见,什么也没有听见,真的,你放了我好不好,求求你了,我 什么都听你的,皇位是你的,我不会跟你争,我只想做一个闲散皇子。” 太子哈哈大笑,冷嘲道:“六弟,你真以为孤是傻子吗?你真以为孤不知道父皇最中意的皇位人选是你不是我吗?我告诉你,我什么都知道,那天国师和父皇说的话,我都偷听到了,父皇出事的时候,我也看见了,但是我就是不出手,因为我恨父皇,恨不得他去死。” 六皇子胆战心惊,只觉得太子是疯了,才会说这些话儿,做这些肮脏的事情。 “大哥,不是的,你误会了,不是我,父皇一直都不疼我,怎会让我坐那个位置,我什么都不会,我不配,皇兄是太子,只有皇兄才配得上那个位置,我这辈子都会以皇兄马首是瞻的。” 太子脚下用力:“孤岂会信你,你太有心计了,六弟,别以为孤不知道,你早已经准备好一切,想要逼宫谋反了,你的那些舅舅表哥表妹,背地里为你私自练了不少兵,收刮了无数的钱财,你的狼子野心,孤看得清清楚楚。” 六皇子不淡定了,震惊无比:“皇兄,我,没有......” “孤不听你狡辩,你知道孤是如何知道这些的吗?是有人告诉孤的,那个人就是国师,想不到吧,国师已经是孤的人了!” 床上的皇帝和地上的六皇子闻言都大为震惊,虽然已经猜测到了国师的反常,可亲耳听到太子说出来,两人还是无法接受的。 国师那人那般骄傲,那般的猖狂,怎会甘心辅佐太子,屈居太子之下。 太子只怕是被利用了! 另外,太子为何要在这个时候告诉他们真相,难不成...... 六皇子猛地睁大双眼:“皇兄,不要!!” 当晚夜深人静之时,宫里再次动荡。 六皇子不甘心错失皇位,就举兵造反,贤妃连同娘家人全部落网。 六皇子闯进皇宫之中,欲弑父夺位,杀了皇帝,太子及时赶到,带着人将六皇子捉拿,六皇子反抗激烈,被侍卫一剑封喉死了。 六皇子一脉的叛军,全部被国师亲自率领的龙炎军全部斩杀。 京都城之中,一夜血流成河。 大疆国彻底换了天,太子名正言顺的登基为皇,国师辅佐,兰妃在太子登基的第三天,忽然暴毙在后宫之中。 可过了没多久,太子殿下就封了一个和兰妃长得极为相似的女子为贵妃,才刚如愿坐上皇后位置的太子妃险些被气疯。 这里的情况,不知是被谁走漏了风声,竟传到了各国之中。 花粉毒传播速度快,但有了解药之后,解决的速度也很快,加上天气逐渐炎热,进入了夏季中旬,许多花都不开了,疯子虫被抓住毁灭,花粉毒消失得就更快了。 逐渐缓过劲来的诸国得知了大疆国的内乱之后,阴沉冷笑着,召集大军,发动了战争。 其中,属龙城国、西秦国、赤云国出兵人数最多,光是这三个国家的大军,就有一百七十多万人。 大疆国之前因为天花之事,失去了杨宇这个大将,如今镇国公也被国师弄死了,顾家军群龙无首,日夜被龙炎军压在军营里欺辱,早就没了斗志,别说打仗,当伙夫他们都没那个精力。 所以,大疆国之中,一时间无人才能用,只能依靠国师的龙炎军、 然而国师却不乐意了:“我的龙炎军才多少人,各国的大军有多少,这压根就是一场必输的战争,我为何要让我的人白白去牺牲,我不要,他们得留下来保护我,我怕死!” 新皇被气坏了:“国师,你难道忘了你的承诺吗?你说过,是帮着朕守卫大疆国的,现在大疆国需要你了,你怎么能打都不打就退缩,你的骨气呢?” 国师淡淡的道:“本国师的骨气都被你的愚蠢给气没了!” 新皇怒瞪他:“你竟敢骂朕,你简直放肆!” 国师冷笑:“还有更放肆的呢!” 他猛的伸手,将坐在御书房椅子上的新皇拉了下来,随手一丢,丢在了地上,一旁随行太监见了,想要阻止,国师抬手淡淡一挥,一只蛊虫飞进了太监的耳朵里,没一会儿,太监就痛苦无比的倒在地上,挣扎了两下子,就七孔流血死了。 新皇吓得肝胆俱裂:“来人!来人!救驾!国师要造反!” 然,无论他如何大喊,外面都没有人进来。 国师淡笑道:“本国师奉劝皇上安静一点,这外面都是本国师的人,你叫破喉咙都没用的,乖,别出声,本国师给你看个大秘密。” 他走到一处书柜边,找到机关扭动,书柜自两边分开,露出了石门、 新皇惊呆住了,他竟不知道,御书房之中,竟有一个这种机关。 石门打开,国师走了进去 ,新皇回了神,跑到门边想把门打开,却如何也打不开,且不管怎么拍门喊叫,外面也无人应答。 他像只走投无路的老鼠,被困在了阴暗不见天日的御书房。 不等他想到出去的方法,进入密室的国师就出来了。 他不是一个人出来的,还带出来了十几个穿着斗篷戴着帽子的神秘人。 这十四人身形佝偻,像是老人,帽子遮挡了容貌,新皇看不太清,但他能够感觉到,这十四人不简单。 藏在御书房密室之中的人,岂会是简单的。 国师竟没有告诉他御书房的秘密,父皇也没有。 新皇不安的吞咽口水,只觉得国师似乎想要做什么可怕的事情。 而那十四个神秘人出来后,目光落到新皇的身上,见他穿着龙袍,但容貌却不是他们认识的那个人,气息瞬间变得杀气十足。 “你是谁?为何穿着龙袍?皇帝老儿呢?” 第414章 酸醋泼老怪物 皇帝老儿? 这些神秘人的说话态度着实把新皇给气着了! “尔等到底是何人?竟敢如此嚣张。”新皇震怒的质问道。 他看向国师:“他们为什么会在密室里?” 国师浅笑:“大疆国的每一代君王,都是知道这个秘密的,你不是知道,就说明你不是正儿八经的君王。” 新皇咬牙:“你胡说八道!” 那十几个神秘人中的其中一个冷嘲道:“高寒没有胡说,你算不上是大疆国皇帝,我问你,老皇帝可是死在了你的手里?” 新皇心慌的道:“不,不是,是六弟,是朕的六弟杀害的父皇,朕是太子,登基不过是顺应天命。” 那说话的老者气息瞬间变冷:“顺个屁!六皇子是老皇帝选中的继承人,是在我等这里过了明路的,你算个什么东西!” “六皇子知道老皇帝的心思,不可能会弑父,真相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在撒谎,你必须死!” 新皇愤怒:“朕是天子,你们说死就死,朕就是不死,朕告诉你们,不管你们是谁,既然出现在大疆国,那就是大疆国的臣民,都是朕的奴才,是奴才,就必须听朕的......额......” 他还未说完,一位神秘人就忽然上前,伸手掐住他的脖子,将他整个人提起。 新皇极力挣扎,却毫无用处。 神秘人轻而易举的就将他提了起来,新皇这才明白过来自己现在处境是多么的危险,国师带出来的这十几个神秘人实力有多强大。 “救我!”新皇朝国师伸出一只手求救。 国师浅笑了下,等差不多了,才上前淡淡道:“老祖,不管你们认不认,他都已经是皇帝了,在朝臣的面前露了面,想换人可没那么容易。再者这大疆皇室之中,适合当皇帝的皇子没几个,你们杀了他,一时之间也找不到合适的人选,不如先留着他的性命,待日后再做打算。反正咱们需要的也不是什么明君,只是一个傀儡而已。” 神秘人们听了,都沉默了一会儿,半晌,那个神秘人松了手,只剩一口气的新皇从他手中脱落,跌在地上大口呼吸着这来之不易的新鲜空气。 他以为自己得救了,可还未等他缓过气来,那神秘人就忽然把一颗药塞进了他的嘴里。 “你,你,给朕,吃了,什么?”新皇害怕极了,想把药吐出来,却怎么也吐不出来。 神秘人淡淡道:“蛊毒,今日之事,不许说出去,你既已是大疆皇帝,那就好好当你的皇帝。” 警告一番,神秘人就抬眼看向国师:“走,去你说的地方瞧一瞧。” 他倒要看看萧高寒这小子养出的毒人是什么样的。 国师很快带着十四个神秘人开门出去,外面的守卫看见了也毫无反应,只是坚守在岗位上冷漠的目送国师等人离开。 见门外有守卫,新皇面色更为惨白,明明有人,却无人来救他,这个皇宫,到底是谁的? 他心底升起了无尽的恐惧。 “来了来了!国师把人带来了!” 白云山庄之中,袁商很激动的跑了进来,那速度,就跟飞似的,眨眼的功夫,就唰唰的来到金毓和梁元的面前。 金毓和梁元一脸淡定,继续吃着手里的麻辣洋芋丝,倒是一旁的萧陌萧族长萧父几人被忽然出现的袁商吓了一跳,差点被手里的麻辣小鱼仔呛着。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52节 萧陌咳嗽两声问:“袁商哥 ,谁来了?不对,是国师把谁带来了?” 袁商道:“自然是你们一直在心心念叨的那些叛徒了!” 萧族长等人闻言立刻虎躯一震,从凳子上站起身,啥土豆丝,也顾不上吃了,追问袁商。 “真的带来了,太好了!太好了!陌儿,立刻去告诉所有族长,做好准备迎接老妖怪!” “好咧!” 萧陌立刻就跑开了! 很快,伤势大好的苗疆谷人们纷纷从山庄四处跑了出来,手里拿着五花八门的武器,眼神凶狠的聚集到了萧族长的面前听着萧族长的指挥。 “孩子们,都给我听好了,那些老妖怪活了一百多年,实力很强大,他们靠蛊毒养身,别以为他们年纪大了就会变弱,他们只会更强,他们体内有长生蛊,这种蛊虫能让他们长寿,且不知能长寿多久,毁灭了长生蛊,就能将他们彻底杀死,方法就是,用醋泼死他们。” 长生蛊是苗疆族的祖先们弄出的来恶心玩意儿,此毒能延长人的寿命,却也让人变得人不人鬼不鬼,因为太过恶毒,此蛊被苗疆谷定为禁忌,不允许子孙后代触碰,但却被那些叛徒给弄出来了! 听到醋这个字眼,金毓就皱了皱眉,想到了暗龙卫的致命点,酒! 一个醋,一个酒,都是可入口的东西,却成了致命的玩意儿。 真牛! 待萧族长说完了话,苗疆谷的众人们就立刻在山庄里找地方躲了起来,布下了天罗地网等着那些老妖怪,无需金毓一行人插手,他们要自己收拾族里的叛徒。 金毓和梁元乐得清闲,就去找了个视野好的地方坐下看戏,还在面前摆放了一些瓜子。 而袁商和孟飞豹等人也都各干各的活,不参合苗疆谷的事儿。 马车缓缓驶来,在山庄门口停下,国师先行下车,十几个老怪物也跟着下车。 他们常年在密室之中,许久没有闻过外面的空气,有些不适应。 抬眼看了下眼前的白云山庄,十几个老怪物眼底难得出现了一抹期待。 他们期待看到苗疆族人的惨样。 “这便是当年那些人将我等逐出苗疆族的代价!”为首的一个老怪物阴恻恻的笑道 国师恭顺的道:“老祖宗们,请随我来。” 他朝前去敲门,随即门从里面被守卫打开,此守卫低着头,让人看不清面容。 老怪物们对此人毫无兴趣,跟着国师走了大门,朝着关押苗疆谷人的院子走去。 刚来到一处屋子之中,就有浓郁的香醋从房顶泼洒而下。 老怪物们反应极快,撞开房门就退了出去,可刚外面,又有些醋泼洒而来。 老怪物吓得心惊胆战,一躲再躲,越躲醋就越多。 院子里醋香弥漫,刺鼻无比。 金毓被刺激到了:“那些老怪物的反应速度太快了,醋泼洒不到他们的身上。” 她纤手一挥,老怪物的头顶忽的出现了一些醋。 哗啦啦! 弄了老怪物们一身。 “啊!!”凄厉似野兽般的惨叫划破天际。 第415章 大仇得报 染了醋,老怪物就浑身抽搐起来,手脚不受控制的踉跄两下,跌在地上,爬都爬不起来。 国师冷淡的站在一边,没有上前帮助的意思,目光四下扫视,似在寻找什么人, 忽的,他看到了一扇打开的窗户,眼睛猛的一亮。 “成了!谁泼洒的醋,好眼力,好速度,本族长要给他大大的奖励!”藏在屋檐上的萧族长很是激动,灵活的跳下来,手中拿着一把刀,快步朝老怪物们跑过去。 隐藏在山庄四周的苗疆谷人也跑了出来。 “老怪物,你们去死!” “叛徒,去死!” “败类!” “......” 苗疆谷众人带着怒火,挥着武器,一下又一下的打在那些老怪物的身上。 老怪物们怎么也没有想到会遇上这种事情,没有一点反抗之力,被群殴得惨叫再惨叫。 他们头上的帽子被打落,斗篷被扯开,露出了形如骷髅的容貌。 他们脸上没有一点肉,只剩下一层皮包裹着骨头,看着一点都像是个人,倒像是从地狱里走出来为祸人间的恶鬼。 不少苗疆谷人被这些老怪物的模样给吓着了。 “好可怕!心思阴暗,模样丑陋,怎么好意思活在人间!” “我们苗疆族竟有这等百年败类,家门不幸啊!” “......” 随着苗疆谷众人的咒骂,老怪物也被打得奄奄一息,半张开的嘴里爬出了一些细小的黑色虫子,那些虫子接触到外面的香醋之后,就死了。 黑色虫子死亡,老怪物们就突然痛苦起来,比被挨打还痛苦,他们在地上挣扎,生息逐渐消散。 他们指着萧族长等人,虚弱的咒骂着:“你们,你们怎么可能还好好的,怎么会......” 他们目光一转,满脸是汗的看向国师:“你背叛我们......为什么?” 国师笑着说:“因为本国师讨厌你们这些老不死,都这么大的年纪了,你们早就该死了,还非得活着掌控本国师,本国师是大疆国的神,岂容你们这些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掌控。” 那些老怪物不甘心,他们知道国师不服管教,是个异类,但他们却没有想到,国师会如此大胆,和苗疆谷的人合作。 要知道,国师的先祖也是苗疆族的叛徒,他是叛徒的子孙,是苗疆谷的敌人。 他们死了,国师也别想独活。 老怪物们指着国师,气急败坏的咒骂。 “和,苗疆谷,合作,是你做的,最愚蠢的,决定,你会,为此,付出,代价的。” “你,会比我们,死得,更惨......” 国师闲庭信步般的走过来,蹲在老怪物们的面前:“本国师会不会死不知道,但你们现在就要死了,这大疆国就是本国师最大了,你们好好的去吧,乖,别活着了,天天吃虫子,连一粒米都不能吃,怪可怜的,去阎王殿抓几只小鬼吃,比虫子香。不对,刚死的你们就是小鬼,要抓也是你们被抓,哎呦,真可怜!” 萧族长等人皱眉看着国师,纷纷后退了一步,一个都不想靠近这个人渣。 国师抬眼冷冷的扫了萧族长等人一眼,他心底是很想把这些人弄死的,但是主人不让,他只得放过这些人。 每次帮主人做事的时候 ,他的脑中就会出现一个很奇怪很抗拒的声音,提醒他不要听从主人的话,不能迷失自我,不能被人控制,不能当个傀儡...... 想到那个声音,国师的脑袋忽然就疼了起来。 见国师忽然皱起眉头,萧族长等人顿时都充满了警惕。 虽然不知道梁夫人是用什么方法操控了国师,但国师此人不可小觑,他们必须小心一些。 国师的头越来越疼,脑子里的那个声音越发清晰,他忍不住用手抱住了脑袋。 看到他这副模样,老怪物们面露诧异,随后冷笑起来。 “萧高寒,你这是毒发了,要,死了,你的报应,来了!你小子,是中毒了!” 萧族长等人听着这话,都不解的皱了皱眉。 萧族长瞪了老怪物一眼:“死老头话多!” 他不知从哪拿出一罐醋,倒在了那些老怪物的身上,加快了他们的死亡。 “当年就该早点把你们弄死。” 老怪物们在地上挣扎了几下子,很快没了气息。 苗疆谷人们立刻拿来火把,在老怪物们身上撒了点热油,一把火把他们还未死透的尸体烧了。 看着眼前的熊熊的大火,国师心底许久都不能平静。 似乎觉得自己犯了一件不该犯的错。 金毓皱眉看着国师那边,对梁元道:“他好像有点不对劲,是老怪物的死对他的打击太大了,产生抗拒了吗?” 梁元道:“此人手染鲜血,不能留,早点除去为好,他太强了!” 若不是金毓有驭人丸,他们想对付国师,只怕得付出很大的代价。 此人不可小觑。 金毓打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过要留下国师的性命,此人真的做了很多的恶事,他和暗龙卫是不一样的,留在这个世上就是个祸害。 “大疆国已经完了,是时候让国师下线了。”金毓淡淡道。 丝毫不觉得自己卸磨杀驴有什么不对,有些驴是当真不能留的。 老怪物们的尸体很快就被烧成灰烬,看到这一幕,萧族长等人这才放了心,随后目光就落到了国师身上。 国师冷笑:“这么看着本国师做什么,还想杀了本国师不成,你们没那个能力,本国师可不是那些愚蠢的老怪物!” 萧族长道:“他们不是愚蠢,他们只是做梦都想不到你会背叛他们。” 国师笑了笑:“什么背叛,我这是在为主人做事,谁让我的主人看他们不顺眼的。” 萧族长等人不再多言,心中对金毓的能力更为佩服了! 国师懒得搭理他们,抬脚去了金毓那边,金毓和梁元说完话,就见国师走了过来,国师笑眯眯的问:“主人,奴才今晚能留下来吗?” 金毓摇头:“不能,你得进宫辅佐新皇,一步不离的跟着新皇,另外......” 金毓顿了下,拿出一瓶药给国师:“这个你拿着,每天吃一颗,不要问为什么,因为我不会告诉你,好奴才是不会多问的。” 国师立马笑着接下:“奴才是好奴才,奴才遵命,奴才不问,主子,奴才先走了。” 对金毓行了跪拜礼,国师很快就走了。 坐上马车回了皇宫,认真且严肃的辅佐新皇。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53节 第416章 国师自杀 诸国大军来得极快,大疆国内忧外患,又没有可用之才,无法阻挡各国的进攻,加上有国师的从中作梗,诸国大军攻进来的速度就更快了。 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打到了京都城门外,将京都包围了个水泄不通,新皇连逃出去的机会都没有。 “国师,我们该怎么办?”新皇不知所措,全然没了主意。 早在敌军打过来之前,他就想要逃走的,但是国师不让,还把他关了起来,等敌军打进来了,就把他放出来。 国师已经不是国师了,他是大疆国的叛徒。 国师看着城楼下的大军,对新皇淡淡道:“慌什么,大疆国会有这种事儿,那完全是自找的,诸国打过来,不过是想为自己讨个公道而已,既然如此,那就把真相告诉他们就行了!” 新皇:“......”你确定不是疯了? 他的想法刚落下,国师就张大嘴巴对下方的诸国敌军大叫起来。 “诸国的将士们,你们听好了,没错,那花粉毒就是我们大疆国散播的,疯子虫是大疆皇室研制出来的,还有天花......” 他不顾新皇的阻拦,将大疆国的罪行当着所有人的面说了出来。 最后还推开阻拦的新皇,大声道:“百年前,苗疆族并未进行残忍的蛊毒研制,研制那些恶心蛊毒的是苗疆族的叛徒,他们已经被赶出了苗疆族,和大疆皇室勾结,陷害苗疆族,想要抢夺苗疆族的古籍,得到苗疆族的一切,如今,本国师找到苗疆族的下落,奉命追杀苗疆族, 我错了,我大错特错,我不想再为大疆国卖命 ,我只想成为苗疆族的人......” 他说的情真意切,城下大军听得动容,为苗疆族感到惋惜,大疆国的臣子和新皇们却是气得要死,叫来将士们将国师拉下城楼,却被国师踹下了城墙。 “国师疯了!快抓住他!” “国师背叛了大疆国,他是敌国的细作!” 国师冷冷一笑,伸手一抓,当着大家的面,将新皇丢下了城楼:“我朝新皇已经认识到错误,这就跳楼一死为诸国百姓陪葬,若是还不够,那就再加上本国师一起,只求诸国将士们,不要为难我朝的百姓们,他们都是无辜的。” 国师说着,当真要跳下去,刚准备开跳的时候,他的脑子忽然一疼。 “不要跳,跳了你会死的!” “你是神,你不能死!” “你没有主人,你被人下毒控制了,你必须走出来!” 有尖利的声音在他脑子里回响,国师闭上眼抱头痛呼。 再次睁开眼,国师看着城楼下,神情一恍惚,不想跳了,他收回了自己的双脚,往后退了两步。 不远处的金毓看到了这一幕,和梁元交换了一个眼神,夫妻二人共同射出一支袖里箭。 国师猝不及防的被射中了双腿,往前一扑,跌下了城楼。 砰! 他重重的摔在地上,躺在新皇的身边,大口吐血,却命大没有死。 诸国的大军们:“......” 看到这充满戏剧的一幕,诸国大军皆目瞪口呆,无语至极,懵逼无比。 这大疆国国师是怎么了?吃错药了吗? 杀了自己的国君不说,还弄死自己。 活像个脑子有病的。 赤云国来的人是闫松,领兵的闫松最先回神过来,见机不可失,立刻大喊:“趁他病要他命,将士们,攻城!” 赤云将士们立刻声音震天的喊了起来。 “杀!” 赤云国一动,龙城国也动了,紧接着是炤国,南宁国...... 掉下城楼摔到脑袋的一瞬间,国师就彻底的清醒了,用强大的意志力战胜了驭人丸,恢复正常。 他难以置信的瞪大双眼,想从地上爬起来,却怎么也爬不起来。 他堂堂大疆国师,竟被一个女子给控制了,简直是奇耻大辱。 可笑的是,给人家当了那么久的奴隶,做了那么多自寻死路的事儿,他居然还不知道那位梁夫人的真实身份。 那个女人到底是谁? 国师浑身都在颤抖,他心中不甘,但一抬头,就看到了一张脸,那穿着赤云将军服饰的男人骑在马上,居高临下的看着他,嘴角勾起冷笑:“国师,你的首级,本将军收下了!” 闫松不给国师反抗的机会,一刀将他的脑袋砍了下来。 死不瞑目的国师:“......” 这个人又是谁? 闫松提着国师的首级进了都城,不知是不是他看错了,一进城,他抬眼就扫到不远处的楼上,有两道熟悉的身影。 像是金毓和梁元。 “这两人怎会在这里?” 闫松很不解,再看过去的时候,那楼上已经没了人的影子。 “应当是我看错了!” 大疆国失去了新皇和国师,一个能做主的人都没了,一时间溃不成军,诸国的大军一进城,大疆国的士兵大臣们就立刻举手投降了,打都不用打。 百姓们全部瑟瑟发抖的躲在家里头,脑海里还在回想国师所说的那些惊天秘密。 他们一直奉为神明的国师竟是这样的人,他们大疆国的皇族竟是那般恶毒的存在。 难怪诸国要联手打进来,难怪大疆国会灭亡,难怪呀! 百姓们都哭了。 大疆国的臣子们也哭了,还有哪些将士们,更是为败仗泣不成声。 大疆皇室自此灭亡,被诸国瓜分的支离破碎。 赤云国的大军在战乱之后刚安定下来,金毓和梁元就去拜访了闫松。 看到他们夫妻二人,闫松惊喜的道:“原来那天我真的没有看花眼,真的是你们,你们两口子什么时候来的京都?等等......” 想到了什么,闫松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那个,京都的内变难不成是你们弄出来的。” 金毓浅笑道:“也不全是,我只是控制了国师而已 。” 闫松倒吸一口凉气:“我就说那国师怎么像个脑子被门夹过的似呢,原来是梁夫人你......你们也太让人意外了!” 控制了国师 ,不就是控制了整个大疆国吗? 所以,战胜大疆国的并不是他们这些大军,而是这夫妻二人。 简直逆天了! 闫松真是无话可说,这夫妻二人当真惹不得。 天花,大疆国,花粉毒,在他们面前,那都不是事儿。 第417章 去苗疆谷 “闫将军,今日来找你,是想请你帮个忙,我们要出城去一个地方。”梁元也不拐弯抹角,直接言明来意。 大疆国已经被诸国占领,各地的百姓都不能随意出入,他们要去苗疆谷会受到很多的阻扰,虽然自己想办法也能出去,但会比较麻烦,既然赤云国这里有自己人,那干嘛不找自己人帮忙,省事儿。 闫将军闻言,也不问他们要去哪儿,只是给了他们一块赤云国的通行令牌:“拿着这个,无人敢拦你们。” 这次来攻打大疆国的诸多国家里,数赤云国占到的城池最大,实力最强,只要是赤云国想保的人,各国都不会干涉。 闫松想了想,还是有些不放心,道:“龙城国的实力仅次于赤云国,因为梅妃的事儿,龙城国对赤云国的态度很不好,保险起见,我写一封信给你们,你们交给龙城国的景将军...... 闫松还未说完,金毓就笑着道:“龙城国那边不用担心,他们不会为难我们的,我们和那位景将军有些交情。” 龙城国领兵攻城之人,正是景恒的堂兄。 此人还是挺不错的。 金毓这么一说,闫松这才想起了梁元说过的一个事儿,明国和龙城国有着很密切的经济往来。 “如此,那我就不多管了,你们一路小心,有任何需要帮忙的地方,尽管让人来找我。”闫松豪情万丈的道。 梁元应下:“会的。” 从闫松这里出来,夫妻二人就去了龙城国那边一趟,之后又去了炤国军营里。 两天后,金毓两口子带上苗疆谷众人和袁商、孟飞豹等人离开残破的都城,前往苗疆谷。 所到之处,都是各国的将士。 整个大疆国都处于深度防守中。 诸国达成了某种协议,在大疆国之内,不会对任何一方开战,大疆国的国土,凭本事攻打所得,谁敢背地里玩阴谋,就淘汰出局。 一个月之后,上百辆马车出现在了苗疆谷附近,队伍缓缓前行,从马车里传出了有说有笑的声音。 “我们马上就能回到家了,好激动啊!”孩子们在一辆马车里叽叽喳喳的,负责给孩子们赶车的萧陌头疼难耐。 “回到家之后,我要去河里游几圈,抓几条鱼烤着吃。” “不知我养的阿花还在不在 ?我这么久不在家,它有没有被饿着。” “放心吧,它是野狼,会自己捕猎的。” 孩子们正在说着话的时候,前面的马车忽然停下。 “砰!” 有几个孩子没有坐稳,在马车里摔得四仰八叉,引来其他孩子的哄笑。 萧陌不解的看着前面:“怎么突然停下了?” 他跳下马车走到前面去查看,才知道是前去探路的人回来了。 因为不确定苗疆谷那边的情况,萧族长派了几个年轻的男人去前面查看进口可有什么问题。 这会儿那几个男人回来了,脸色都很不好看,其中一人道:“族长,进口被堵住了,全都是大石头,我们搬不动。”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54节 萧族长皱眉:“石头?” 到了进口这里 ,萧族长等人看到了那堆积成山的石头,这哪里只是石头,这是整个山谷的进口都塌了。 苗疆谷众人看到眼前的一幕,心里忽然觉得很难受。 有种家园被毁,已经回不到曾经的悲伤。 金毓和梁元下了马车,看了看那些堆积成山的石头,梁元道:“别放弃,咱们这么多人,只要齐心协力,定能将这些石头搬开。” 金毓也道:“我们可以帮忙。” 萧族长回头看了他们夫妻二人一眼:“谢谢。” 一行人开始动手搬石头,金毓也戴上了银丝手套,和梁元一起动手。 砰! 金毓独自一人搬起了一块超巨大的石头,霸气的丢到了一边,看得萧陌等人眼睛都直了。 “梁夫人这力气有些不同凡响啊!” 他们话音刚落,就看到梁元也搬起了一块超大的石头,随手就丢了出去。 苗疆谷众人:“......” 明国的人力气都这么大的吗? 就算有金毓这些人帮忙,也得用上两三天的时间才能把石头全部搬开。 当石头全部被搬开的时候,众人也累得不行, 但看到那露出来的巨大进口,众人又忍不住笑了。 付出是有回报的,终于能回家了。 都不用休息,苗疆谷的众人兴奋的跑了进去,去看他们一直在期盼的家园。 金毓等人跟在身后。 但进入到里头之后,金毓和梁元就看到一片狼藉。 苗疆谷里的房子全部被烧了,花草树木都被烧毁,还有了河流里的水,也全都是黑不溜秋的污渍。 苗疆谷已经没有了以前的鸟语花香,变成了什么都没有的灰暗之地。 “圣花也没了。”萧父来到一处平地,寻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一朵火莲花,只看到了烧焦的痕迹。 萧族长杵着拐杖,满脸悲痛:“什么都没有了。” 他对萧陌说了一声,让萧陌扶他去一处山石处,他从山石地上找到了一本破书。 这就是国师一直想要的古籍,上面记载着苗疆族祖先们所创造的各种蛊术,其中就有很多的禁忌之术,因为是祖先留下来的东西,萧族长和前面的那些族长们都舍不得烧毁,将这本留到了现在。 但想到那些老怪物的事情,萧族长犹豫了。 “这种书不该留在这个世上。” 见萧族长想要烧毁手里的书,萧陌伸手拦住:“等等爷爷,别烧,祖宗们留下来的东西,并不都是坏的,坏的是人心,不是书,你现在一时冲动烧毁,以后指不定会后悔的,咱们留着这本书好不好,就算现在用不着,以后指不定能用得上。” 萧陌说着眼睛一亮,忽然道:“或者,我们拿它送人好不好?” 萧族长一下子就听明白了他的意思 :“你是想把这本书送给你的主子主母?陌儿,你可知后果,若是出了什么事情,我们谁都承担不了的。” 萧陌信誓旦旦的道:“爷爷,书到了我家主子主母的手里,才是最安全的。你若是害怕,那就将上面的禁忌内容烧毁就行了,何必烧毁全本呢,您别忘了,这上面除了那些禁忌的蛊术,也还有能用之术的。” 萧族长闻言沉默的看着古书,思考了半会儿,才下定决心道:“那就送给恩人们吧,爷爷就信他们一次,希望人们能善待这本书,当然,那几个禁忌之术,爷爷必须毁掉、” 他打开书,找到其中几页,用力撕了下来,然后让萧陌取出火折子,烧毁。 拿着书本,祖孙二人去了金毓和梁元那边,将古书送到了金毓的手中。 第418章 去明国,建新家 金毓原本是不想收下那本书的,但是萧族长二人坚持,其他的苗疆谷人看到之后,也希望收下,金毓就只好收下了,并趁着大家都不注意的时候,将古书扔进了空间里里。 苗疆谷的情况很不好,处处都是烧焦的痕迹,房屋和田地没有一个是完好的,要想重建,需要很长的时间,还需要物力财力。 金毓和梁元对视一眼,想了想,还是梁元开口对萧族长等人道:“既然家园不好建,你们对大疆国也没有什么好印象,那倒不如换个地方住,去明国。” 萧陌闻言双眼一亮 :“这个好,这个好,明国是个好地方,比苗疆谷还美。” 萧父和萧族长同时瞪了萧陌一眼,感情你小子一直很嫌弃苗疆谷是不是,别忘了你小子可是在这里出生的。 却不想萧鹤轩这时候也跟着说道:“要我说 ,离开这里也好,国师虽然在城楼上说出了真相,但相信真相的人还是很少的,苗疆谷被毁,那进口破成那样,迟早会有人找上门来,到时候麻烦不断,我们也不定能够应付,毕竟大疆国已经没了,各国有什么野心,咱们都不知道,住在这里,随时都会迎来许多未知的危险。” 萧族长等人沉默了,这话很残忍,但却很现实。 苗疆谷的确已经不适合他们居住,若真的继续留在这里,会发生什么,谁都不可预料。 萧族长转身看向了身后的族人们,问:“你们呢?你们是怎么想的,若是离开了这里,这以后就不能再回来了。” 族人们犹豫不决,他们相信金毓和梁元,但要举族迁移去一个陌生又很遥远的地方,他们一时间无法做决定,心底有些紧张、期待和害怕。 萧陌趁热打铁道:“叔叔们,婶婶们,你们相信我,明国真的是个好地方,你们去了那里后,肯定会喜欢的。不信你们问我六叔,我六叔就特别喜欢那里的美食,还曾悄悄告诉我,若是可以,他很想再明国取个媳妇 ,安个家。” 众人纷纷惊讶的看向萧鹤轩,萧鹤轩轻咳一声,面色有些泛红的敲了下萧陌的脑袋:“臭小子别再给我胡说八道,滚一边去。” 萧陌给丢开了,萧鹤轩嘿嘿一笑,看着族人们道:“那里的确挺好的,是个好去处。” 萧鹤轩的脾气,萧族长等人都是知道,他不会说谎,眼光也很高,他说明国好,那就肯定好。 看到萧族长等人还是很犹豫,梁元也不为难,只是道:“你们也不用急着回答,可以考虑考虑,这毕竟是事关全族的大事情,我们先回马车上了,你们好好商量商量。” 金毓两口子带着袁商孟飞豹等人走出苗疆谷回到马车上暂做歇息。 坐在马车里,金毓问梁元:“他们会跟我们走吗?” 梁元摇头:“我也不知道,这里毕竟有很多对于他们来说非常珍贵的回忆,这是他们的故乡,人讲究落叶归根,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离开自己的家乡的。” 金毓道:“我想他们应该会跟我们走,毕竟他们也不是第一次搬家了。” 跟他们走,是最安全的决定。 梁元浅笑看着她:“那我们赌一下,我赌萧族长他们不会跟我们走。” 金毓笑嘻嘻的:“我赌他们会跟我们走。赌什么?” 梁元:“若我赢了,回家后你以身相许。” 金毓:“我赢了呢?” 梁元继续不要脸的说:“那就换我以身相许。” 金毓:“......你在耍流氓?” 梁元摇头,一本正经的说:“不,我这是想和你加深夫妻感情 。” “咳咳!” 外面忽然响起了一道不和谐的轻咳声。 梁元脸色囧了囧,很快就恢复淡定,捏了捏金毓的玉手,对她眨眨眼,钻出了马车。 萧族长站在外面,脸色有些古怪,显然刚才不小心听到了梁元的话。 他虽然老了,耳力还是挺好的,真是看不出来,梁大夫竟是这样的。 夫妻感情真好。 梁元看到萧族长,一点都不觉得尴尬,一脸的自然:“萧族长这是做好决定了。” 萧族长和蔼的笑了笑,对梁元道:“嗯,做好决定了,我们决定跟你们走,我们真心实意的想要加入明国,遵守明国的一切律法,成为明国的百姓。” 苗疆族本该属于大疆国,但大疆国容不下他们,所以,过去的那一百年,他们不属于任何国家,他们是被诸国抛弃的异族。 如今有新的国家愿意接纳他们,他们怎么会拒绝呢! 明国,他们非去不可。 他们苗疆族要在那里开启新的生活。 其实对于苗疆谷人的决定,梁元是一点都不觉得奇怪的,方才只是和金毓开玩笑的而已,他对萧族长道:“萧族长,你们不会后悔做出这个决定的,如此,我们明早就出发吧!” 萧族长笑着应下:“好。” 梁元回了马车里,对金毓笑着说:“恭喜娘子,你赢了,你将得到一个爱你疼你的相公。” 金毓:“我能换一个赌注吗?” 梁元伸手拥抱住她:“拒绝退货。” 隔日天明,金毓等人离开苗疆谷。 去渡口的路上,遇上了不少的阻拦,梁元出示了闫松给的令牌,才得以通行,但等他们走了之后,那些拦路的士兵就将消息上传了上去。 闫松给一伙神秘人通行令牌的事儿,南宁国、西秦国、曼国这几个国家是知道的, 他们对这伙人的身份一直很好奇,就找人暗中去查了查,查到了苗疆谷、 “据说苗疆谷已经被大疆国给毁了,苗疆族人全部被国师所抓,关在国师名下的白云山庄中,在我们带领大军打来之前,苗疆族的那些人就都被国师折磨死了,尸体丢到乱葬岗,被烧成了焦炭,这伙神秘人和苗疆族是什么关系呢?”西秦国的营帐之中,统领大军的主帅坐在软塌上,摸着下巴一脸的好奇。 思索了半会儿,他叫来几个人:“你们几个暗中去跟随那行人,务必要查清楚他们去往何处。” 这几人立刻领命而去。 来到大疆国渡口的时候,又过去了一个月,夏季就快结束,天气炎热得让人受不住。 第419章 周琪去了南宁国 金毓头冒热汗走在梁元的身边,看了眼不远处的江水,她迫不及待的想去靠近,古代的衣服穿着繁杂,且还不能穿短袖短裙,在这炎热的天气里,太折腾人了! 浑身都是汗水啊! 灵泉水解渴可以,全不能解热啊! 烈日明晃晃的,晒死个人了! 上船的时候,萧陌目光一转,看到了一道熟悉的声音:“咦?那不是周琪姐姐吗?” 金毓等人闻言看去,还真是周琪。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55节 自那日金毓和周琪说明白之后,养好身体的的周琪在不久后就离开了白云山庄,去了大疆国的一个城镇里寻找新的地方生活,但具体去了哪里,金毓并不知晓, 今日能在这里见到周琪,金毓挺意外的。 周琪并不是一个人,她这会儿站在一艘大船上,身边站了很多人。那些人都是南宁国的将士,其中一位将军正在和周琪说话,说话的同时,那将军的目光不停的在周琪的身上打转,让人感到很不舒服,但周琪却不觉得有什么,依旧很淡然的和对方说话。 “周琪姐姐为何会在南宁国的船上,他们这是要去哪里?”萧陌皱起眉头。 他和周琪交集不深,但对周琪的印象挺好的,这是一个很可怜却又很坚强的女人。 周琪似有所觉,目光一转,也远远的看到了金毓等人,她的目光锁定到金毓的身上,亮如繁星。 “金公子!”她语气惊喜的呢喃,想到去和金毓打声招呼,但想到自己现在的情况,还是没有下船,只是对着金毓等人那边挥了挥手,露出一个甜美的笑容,算是彻底的道别了。 金毓等人也冲她挥了挥手。 周琪看得心底暖暖的。 一旁的将军见她这样子,就问道:“你认识那些人?” 周琪也没有隐瞒:“他们救过我,是我的救命恩人。” 她没有给此人说自己在国师府的遭遇。 将军闻言也并没有多问,他遇见周琪的时候,这个女人正被一帮地痞无赖阻拦欺负,他见她长得妩媚,就动了私心把人救了,准备把这等难得的美人带去南宁国,献给皇上。 他让人查过周琪的底细,父母双亡,是清白人家的女儿,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将军挑眉道:“你居然和这些人认识,你可知并不是一般人。” 周琪:“他们不就是商队吗?” 将军哈哈笑了笑:“周姑娘,你太单纯了,他们并不是普通的商人,他们身上有赤云国和龙城国的通行牌,和这两个国家关系匪浅。” “赤云国?龙城国?”周琪记住了这两个国家,她很好奇金毓一行人和这两个国家的关系,就多问了几句。 奈何这位南宁国将军知道的也不是很多,周琪打听不到多少有用的消息。 南宁国的船只很快就起航了,周琪望着距离自己越来越远的那艘船,浅浅的笑了笑,转身进了船房之中。 永别了,金公子,祝你一路顺风,一生幸福! 金毓等人坐的船只是炤国的,上去之后没多久,船只也起航了,大家都没把周琪的事儿太过放在心上,吃了点东西之后,众人就各自分开去休息,几个人挤一个房间,。 金毓和梁元一个房间,里面布置得干净整洁。 梁元并未见过周琪,但刚才看到周琪望着金毓的那个眼神,似乎有些不对头,这会儿进入房间后,就抱住金毓问了周琪的事儿,金毓老实的交代了。 梁元听了之后就很一言难尽:“所以说那个女人到现在都还以为你是男子,对你有那种想法,娘子,你的魅力真让为夫刮目相看啊!” 金毓笑得俏皮:“谢谢夸奖。” 梁元脸色有点黑:“我不是夸奖你,我是说你太能招惹桃花了!” 金毓:“这证明我很优秀啊!” “娘子,别太自恋!” “我就自恋了,怎么滴......唔~~?” 她还未说完,就被梁元堵住了嘴巴。 江水之上有着好几个国家的船只,皆是各个将士在掌控,因为有合作的关系,各国的船只在航行的时候,只要没人故意找事,就都是各走各的,井水不犯河水。 八天之后,金毓等人来到了炤国这边,他们刚下船走进岸上的休息处,江面之上就出现了一艘不大不小的船只,船上的人看了金毓等人方才坐的船只一眼,本想跟着靠岸,却被炤国的士兵划船过来拦住了。 “战争期间,炤国不允许其他国家的船只进入,请几位见谅,速速离开。”士兵很冷酷的说道。 船上的人看了这些士兵一眼,赔笑了几声,就赶紧掉头划走了。 待远离渡口之后,他们回头看了炤国那边一眼。 “那些人是炤国的?可他们为什么会有赤云国和龙城国的通行牌?” 船上的人很不解,想着将军的吩咐,还是没有马上离开,找了处地方靠岸,多观察了炤国渡口那边两天。 两天后,见那行人上岸后没再回来,这些人才放弃查探,坐船离开了。 却说金毓等人上岸之后,就直接去找了晏家的人,之后在那人的安排下,住进了晏家名下的宅院里。 他们人太多了,宅院不是很大,进入之后很是拥挤,连站处都没有。 孟飞豹就干脆叫上袁商等人还有一部分的苗疆谷人,去住客栈睡大通铺,十几二十个人挤一间房。 金毓和梁元和萧族长以及其他的苗疆谷老人妇人小孩们留在了宅院里。 金毓对萧族长道:“我们可能会在这里休息几晚,咱们人太多了,需要更大的船只才能继续航海而行。我和我相公现在要去见一下老朋友,你们只管在这里住下,这里非常安全。” 萧族长摆手:“你们去吧,不用担心我们。” 金毓和梁元很快就离开,在一处酒楼找到晏隆、 花粉毒逐渐消灭,炤国恢复了些生息,晏家的生意又继续火热起来,晏隆负责渡口这附近的各个晏家产业,忙得脚不沾地的,这会儿刚接到金毓一行人来炤国的消息,正打算去见一见呢,就看到金毓和梁元过来了。 “梁夫人,梁大夫,你们怎么亲自过来了,有什么事情让人通传一声,小的立马就会过去的,哪能让你们亲自跑一趟呢!”晏隆笑容和气的说道。 金毓浅笑道:“你这么忙,哪能一直让你跑来跑去的,走几步而已,我们没那么娇气。” 晏隆笑着把金毓二人引进了一间屋子,金毓也不墨迹,直言来意:“花粉毒控制得如何了?” 第420章 余婉求收养 晏隆道:“已经没有新增病人了,只是那些深受花粉毒摧残的人们却如何也走不出花粉毒留给他们的阴影了。” 花粉毒不只会让人死亡,还会让人毁容,皮肤一层层掉落,留下的疤痕用任何药膏都无法治愈,男子承受不住毁容的痛苦,女子更是如此,被治愈的很多人甚至因为容貌之事闹自杀,这段期间,炤国就死了不少自杀之人。 听了晏隆的话,金毓和梁元对视一眼,金毓从袖子中拿出一瓶药,递给晏隆道:“这是我相公为花粉毒新研制出的护肤药,还未找人试过,你可以找个人试试,若是效果好,就让你家主子派人去我们那进货。” 晏隆一开始的时候,并不知道进货是啥意思,和明国的商人接触了之后,才知其中的意思。 晏隆感激的接过药膏:“此药可以拿给阿婉那个小丫头试试。” 提起阿婉,金毓就想到了她和她的约定。 她答应过余婉,一定会回来救她的。 “阿婉如何了?”金毓问。 晏隆如实道:“她体内的花粉毒已经彻底根除了,人也康复了,只是身上和脸上都留下了不少的疤痕,小姑娘的情绪很不好,也一直在盼着您回来。” 金毓道:“她现在在哪里?” 余婉被晏家的人照顾得很好,有晏飞航的吩咐在,无人会欺负她,她如今住在晏家名下的一处别院中,别院里还有其他孩子和妇人,这些人都是深受花粉毒折磨的苦命人,亲人都死在了花粉毒之下。 金毓和梁元到达小院的时候,一进去就看到阿婉正在和几个和她差不多大的孩子在玩捉迷藏,院子里欢声笑语的,热闹得很。 “阿婉,有人找你。”带金毓二人过来的和晏家下人喊了一声。 躲在树后的余婉立刻走了出来,一抬眼就看到了金毓和梁元,她不认识梁元,却记得金毓,当下就激动的朝着金毓跑了过去。 “姨姨,你回来了!”余婉跑到金毓的面前,本想伸手抱住金毓,却在张开双手的时候,忽然想到自己昨晚没洗澡,穿的是昨天的衣服,灰扑扑的,很脏,抱上去会弄脏金毓的衣服,就没敢抱了,将双手收了回来。 却不想,金毓竟笑着,弯身将她抱在了怀里:“一段时间不见,阿婉长高了,也变胖了些。” 余婉心中说不出是啥滋味,眼睛有些不争气的泛红湿润起来:“姨姨,我一直在等你回来,我没有哭,没有闹,我很乖,我是乖孩子!” “姨姨知道,姨姨什么都知道,姨姨也很想你,阿婉最棒了!”金毓轻拍她的背,将她抱了起来:“阿婉变重了不少,真好。” 余婉有些不好意思:“姨姨,你放我下来,我很重的,会累着你的。” 金毓笑着道:“姨姨力气很大,累不着。” 她对余婉道:“姨姨信守承诺回来找你了,你开不开心?” 余婉使劲点头,笑得眉眼弯弯的:“开心。” 金毓指着梁元给余婉介绍道:“我给你介绍一个人,他叫梁元,是我的相公,你可以叫他元叔叔。” 余婉立马看向梁元,甜甜的喊了声:“元叔叔好。” 梁元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真乖,你的事情,我都听说了,以后你会更好的。” 院子里的妇人和小孩们见有人来看余婉,还是一对长得很好看的夫妻,就都很羡慕余婉,也很好奇金毓二人的身份。 余婉抬着下巴对他们说:“姨姨和元叔叔是我的姨姨叔叔,他们是好人,是神医,可厉害了!” 金毓对院子里的人们打了招呼,和晏家的那个下人说了一声,就和梁元抱着余婉离开了。 “姨姨,我们这是要去哪里?” “带你去我住的地方。” 金毓和梁元没有回萧族长等人住的宅院,而是去了晏隆那里,在晏隆的安排下,住进了一间屋子。 进去之后,金毓就给余婉说了护肤药的事儿,余婉想也不想,就点头同意了:“我愿意试药,我想变好看,我不想做丑八怪。” 金毓心疼的拉着她的小手:“你不丑,你一直都很可爱,还很聪明,胆子也很大。” 像余婉这样心性坚韧的小孩,是很见到的。 被夸了的余婉笑得很腼腆。 金毓拿出药膏,在她的脸上抹了薄薄的一层,要抹身上的时候,梁元出了房间, 全身都涂抹完,余婉把衣服穿上,梁元端着饭菜进来了。 余婉和金毓二人共享了晚饭,因为是跟着自己喜欢的姨姨一起吃饭,余婉吃得很香,比平常多吃了半碗。 饭后,余婉和金毓歇一个屋,梁元睡别的屋。 余婉躺在床上问:“姨姨,你还会再离开吗?” 金毓道:“我不是炤国人,所以我要回家,不会在这里久待。” 余婉嗫嚅了半会儿,才下定决心般的说道:“姨姨,晏叔叔说等我好了以后,就会帮忙找一户好人家收养我,我不想被别人收养,姨姨,你可以收养我吗?” 金毓想了想还是道:“我已经有三个孩子了,但如果你愿意跟我走,我就在我的国家找一户好人家收养你,这样,我们就能经常见面了。” 她没有收养孩子的打算,也不想让余婉这么小的孩子给自己当下人,她要给这个孩子一个正常的生活。 虽然不能被姨姨收养,但一听可以去姨姨的国家,和姨姨住得很近,余婉心底就欢喜得很,心满意足的点头:“我愿意,非常愿意,姨姨,你真好,我最喜欢你了!” “我也很喜欢你哦!”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56节 隔日,金毓把要将余婉一起带走的决定和梁元说了,梁元没有异议,对余婉的印象很好。 余婉更为高兴了,笑容灿烂无比。 金毓和梁元去找了晏隆,把他们的决定和晏隆说了:“余婉我们带走了,你得重新找个人试药,这药还有多余的,够你试药了。” 晏隆接过药瓶,没多说什么,心里为余婉感到高兴。 余婉跟着金毓二人走了。 回到萧族长等人住的地方,金毓把余婉介绍给大家,众人表示热烈的欢迎,给了余婉很多礼物,没有歧视余婉脸上的疤痕,苗疆谷的小孩们也在大人们的教导下,愿意和余婉玩,还把自己的小零食分享给余婉品尝。 三天后,晏家为金毓一行人准备两艘大船。 晏隆来送行:“梁大夫,梁夫人,你们真不愿去京城见见我家家主吗?他给小的回了信,说是很想你们。” 梁元道:“这次就不去了,我们人多不方便,回去还有很多事要做,等天下太平,炤国彻底安定下来,我欢迎他携带妻儿去我家做客。” 晏隆道:“好,小的会转告家主的,你们一路保重。” 第421章 这是美食的香味 金毓一行人踏上了归家之路,余婉是第一次坐大船,整个人很是兴奋,一直在船上东张西望的,跟着苗疆谷的那些孩子们从船尾跑到船头,又从船头跑到船尾,稚嫩的笑声回荡在海上。 听着孩子们的笑声,大人们的心情也极好。 在船上有吃有喝的度过了几日之后,船只进入了明国的海域,一抬头,金毓就看到了十几条海豚和虎鲸浮现在海面上,那些海豚更是兴奋的跃出水面,一个优美的旋转,再落入水中,朝着船只迅速游来,领先了虎鲸好些距离。 看到海豚,船上出来透风的孩子们都兴奋了。 “快看,好多海豚,比前两天看到的海豚还好看,哇哇,它们跃出水面了,哇,那条海豚好大啊!” 孩子们惊叫个不停。 “那个是什么?好大的鲨鱼!!还是白色的!!” “好可怕啊!它会不会吃人啊!” “啊啊啊!我发现了好大的一条鲸鱼!” 伴随着孩子们的惊叫声,明国海域中的各种鱼儿皆冒出头来,长须鲸、虎鲸、白鲨、海豚、大章鱼、魔鬼鱼...... 苗疆谷的众人都惊呆了! “这几天经过其他海域的时候,也没见到这么多的鱼出来,怎么到了这里,就看到这么多了,而且这些鱼的眼神,让人感到好古怪。”萧族长不解的说道。 “给人很温和的感觉。”萧父也是皱着眉头。 萧陌走过来嘻嘻笑着道:“爷爷,爹,这就是明国的特别之处,这些鱼都不是普通的鱼,它们是明国的守卫,是明国的神鱼捕杀的。” 萧鹤轩也笑着道:“明国是个很特别的地方,不仅是人可爱,鱼也很可爱。” 他对萧族长说道:“爹,你看那条长须鲸,这是明国最大的鲸鱼,是个很乖巧的家伙。” 萧鹤轩的话音刚落下,长须鲸就因为金毓的回归而兴奋摆尾,掀起了巨大的海浪,船只瞬间顺着翻滚的波浪摇晃,船上的众人毫无准备,摔得东倒西歪的,在船上滚来滚去,啊啊大叫。 金毓大喊了声:“停,别再摆尾了!” 长须鲸立马就安静了下来,水灵灵的大眼睛直溜溜的盯着金毓看。 金毓耐心的道:“今儿个我带了客人来,你们都给我安分一些,别吓着客人们。” 鱼儿们齐声叫起来,用自己独特的叫声表达了自己对客人的欢迎之情。 一瞬间,海面上,各种奇妙的鱼声此起彼伏。 苗疆谷众人再次被震撼到了,忽然觉得他们好像来到了一个很了不得的地方。 表达了对客人的金毓的欢迎之后,鱼儿们就逐渐退散了,船只继续朝前而去。 萧族长不可思议的道:“若不是亲眼所见,我简直不敢相信,这世上居然有这么多通人性的神鱼。” 萧父和萧母也是惊叹无比:“原来鱼不止可以用来吃,还可以用来守卫国土。” 苗疆谷众人对方才震撼画面太好奇了,就都朝着孟飞豹袁商等人围了过去,叽叽喳喳的问个不停。 “飞豹大哥,明国海域里的都不能捕杀吗?那你们卖的海鲜从哪里来?” “不是全部都不能捕杀,有一部分是可以捕杀的,那些可以作为食物的鱼是没有灵性的,与神鱼是不一样的。” “那你们怎么区分呢?同品种的鱼都长得差不多。” “这个我也不知道怎么给你们解释,习惯了就知道哪些鱼可以捕杀,哪些鱼不能捕杀了,等你们住进了明国之后,就能够深刻的感受到了。” “这太神奇了,我突然好期待以后的生活啊!” ...... 看到苗疆谷众人都这般振奋,金毓和梁元相视一笑。 抬眼间,两口子看到了不远处有巡卫队出现,那些巡卫队发现了他们的船只,坐着船只过来查看,凑近了发现是炤国的船,船上的人是金毓一行人,巡卫队瞬间双眼一亮。 “主子,主母!你们回来了!”为首的左大光激动的说着,带上弟兄们单膝跪地:“恭迎主子主母回归!” 这阵仗惊到了船上的萧族长等人,他们纷纷惊奇的看了金毓和梁元一眼。 金毓和梁元也不觉得有什么,先让左大光等人起来,再给左大光等人介绍萧族长一行人。 一听主子主母从外面带来了一千多人,这些人将会成为明国的臣民,巡卫队们没有任何排斥,对苗疆谷众人表示了欢迎。 萧族长等人紧绷的心放松了些,他们还挺害怕巡卫队排斥自己的,但看到巡卫队面上都是真诚,他们就知道,这些巡卫队是真的不会排斥他们,对他们的友好是发自内心。 左大光看向梁元道:“主子,属下有要事要与您禀告。” 梁元闻言,对金毓说了声:“我去一下,你们继续前行。” 而后对萧族长等人说了声,梁元从大船上直接跳下来,脚尖在水面一个轻点,轻巧的落到了左大光的船上。 金毓对船夫命令:“继续前行。” 大船继续朝前而去。 梁元留在了巡卫队的船上,进入船房之中,左大光就道:“主子,一个月前,西秦国南宁国和曼国皆派了人来查探我明国,那些人并未进入明国海域,只是在外围查探,在外围待了三天,他们就离开了,属下派人去跟踪,并未得到什么有用的消息。” 因为那三国的船只是停留在明国海域之外,没有进来,也没有做什么威胁明国的事情,所以巡卫队没有对他们进行驱逐。 梁元神色淡淡:“这三个国家都不是好相处的,之前曼国同大疆国的人来犯,咱们把人抓了起来,大疆国没了,曼国却不会善罢甘休......左大光,让巡卫队加强巡逻,随时做好应战准备。” 金毓一行人的船只很快就到了渡口,看到渡口的风景,苗疆谷众人又是目瞪口呆。 说好的小国呢! 为何渡口这么繁华,比大国还厉害,瞧瞧那些屋子,也太好看了吧! 萧父鼻尖一动,闻到了一股很特别的香味:“这是什么味道?” 他身边的萧陌神秘的笑了笑:“这是美食的香味。” 第422章 安顿 明国鲜少有客人来,金毓一行人的归来,引起了附近不少游客和渔民的注意,见船只上不仅有他们的皇后和孟将军等人,还有一千多个陌生面孔在,明国的百姓们的惊讶了,皆好奇的围了过来。 “主母,你们回来了!欢迎你们回来!” “主母,你们身边的那些人是谁啊!是客人吗?” “需要我们帮忙招待吗?” 见岸上的那些明国百姓你一句我一句的,萧族长等人不由得有些紧张。 金毓笑看着岸上的众人道:“大家安静!” 众人立刻安静下来。 金毓大声道:“我身边的这些人是我们明国的好朋友,从今日开始,他们将会成为我们明国的百姓。” 众百姓惊呼:“哦,原来是新人啊!欢迎,欢迎!” “新人们,你们来明国就对了,我们这里好吃的好喝的好看的好玩的,什么都有,你们一定会喜欢的。” “来了这里就安心的住下来,需要帮助的地方尽管说,咱们明国的人虽然少,但能力都很强的,也很团结。” 明国百姓们你一句我一句的,清楚的对萧族长等人表达出了他们的热情。 金毓好笑的道:“各位,各位,都悠着点,我知道你们很热情,但咱们的新人都是第一次来明国,很害羞,你们太热情会吓着人家的,赶紧都散了哈,我们要下船了,等他们都安定下来,你们要帮忙的就再来帮忙。” “好咧!” 明国百姓们笑哈哈的应着,很快就散了去。 萧族长等人忍住抹了下额头的冷汗,萧陌笑呵呵的道:“爷爷,你们是不是被吓着了,哈哈,不用怕,不用怕,有我在呢!那些叔叔姨姨只是太热情,都不是坏人。” 萧族长瞪了他一眼:“我当然知道让他们不是坏人,你给我闭嘴!” “好咧,爷爷!” 金毓回头对他们道:“我们都下船吧,时间还早,下船休息一会儿后,再坐马车赶路,能在天黑前到驿站。” 出了渡口,看到街上的那些小摊位,萧父等人才明白萧陌说的美食是什么了! 这明国居然遍地都是吃的,看看那都是啥,那不就是土豆吗?裹了一层辣椒,哎呦喂,那是啥,小鱼干,光是看着就让人忍不住口水直流了! 啊啊!居然还有烤鸡腿! 萧族长等人在船上的时候已经吃过东西,并不饿,但这会儿看到这么多的美食之后,还是忍不住嘴馋了。 但初来乍到,他们人生地不熟的,不好随便乱跑,就都紧跟在孟飞豹等人身后,忍住没去买吃的。 只是大人能忍住,孩子们却不能呀! 有好些孩子都在吵着要吃东西了! 大人们极力安抚着,没给孩子们买,孟飞豹和袁商见此,就带上弟兄们,去给苗疆谷的众人们买了一些吃的。 萧族长等人都不好意思了! 在渡口附近休息了半个时辰,吃了些美味的小吃之后,孟飞豹带着孟家军去找来了马车,赶车带着萧族长等人前往驿站。 黄昏之时,迎着彩霞,金毓一行人来到明国唯一的驿站,此驿站很大,房间居多,但因为鲜少有人来,驿站中许多地方染了不少灰尘。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57节 见金毓带上一千多人来了,负责管理驿站的驿臣立刻将所有在驿站里干活的人叫来,吩咐下去,将所有的屋子全部打扫干净。 进了驿站,金毓就对萧族长等人道:“你们先在此休息,明儿个会有人来为你们安排定居之处,那个人叫做陆成刚,乃明国的户部尚书,负责土地户籍财政之事,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你们都可以与和陆成刚说清楚,他会竭尽全力的帮助你们的。” 萧族长点头:“我们明白了,多谢梁夫人。” 其余苗疆谷人也跟着道谢。 进了明国之后,看到那些百姓和巡卫队对待金毓和梁元的态度,就算这二人不说,他们也知道这二人在明国的身份不一般了。 这两口子是不可能一直陪着他们的,接下来的路,需要他们自己走下去。 金毓很快就带上余婉离开了驿站,坐上马车,前往帝王山。 金毓一走,孟飞豹袁商也与萧族长等人告辞离开驿站,各回各家。 萧族长抬眼扫了下这陌生但却很温馨的驿站,重重的呼了一口气,对萧鹤轩、萧父几人道:“告诉所有族人,来了这里都安分一些,别随便乱跑,老老实实的在房间里休息,等着陆大人过来。” 坐上马车没多久,余婉就睡着了,金毓将她平放到软塌上,取了一旁的毯子给她盖上,马车很快进入了彩云镇,才刚进去不久,后面就有马蹄声传来,金毓掀开车窗帘子往后看去,就看到了骑在高头大马上的梁元。 “你速度真快。”金毓掀开车帘,让梁元进了马车里,。 被梁元骑来的那匹马儿,则自个转身跑了,梁元也不去管,明国的马儿都很激灵,会自己找到回去的路,不会跑丢。 “萧族长他们都住进驿站了,我让人去通知了陆成刚,让他明天去驿站一趟。”金毓靠在梁元的肩膀上,打着哈欠有些犯困的说道。 梁元将她搂在怀里:“他们肯定不想被分开,能一次安定一千多人的地方,只有梧桐镇。” 明国的六个城镇,属梧桐镇最为宽广,但地势却不如其他五个城镇,种出的粮食是最少的,种地不怎么行,居住却没有任何问题。 苗疆谷众人若不想被分开,只能去梧桐镇。 那就和彩云镇有些距离了。 “看他们怎么想吧,若是我,我也不想和族人分开。”金毓慵懒的打着哈欠:“住一起也挺好的,互相有个照应。相公,马上就要到家了,我好开心啊!” 梁元伸手点了点她的脑袋:“你在外面玩得挺野的,原来也知道想家呀!” 金毓不满道:“胡说八道,我那是玩吗?我是在办事,我在救人。” 梁元嗯嗯了两声:“是是是,我错了,你不是玩,你是救人。” 金毓佯装生气的道:“回家之后,我要抱着我的三个宝贝睡,不要你。” 第423章 尿床 到了帝王山脚下,天色已晚,金毓抬眼看了看金家和丁家那边,两家的灯火都在亮着,显然家里的人都还没有睡。 梁振和梁强的屋子还在山脚下,两人住在一起,马车刚停下,梁振二人就闻声跑出来拦在了马车面前,见车夫是镇上的人,来过帝王山脚好几次,两人就没动手。 那车夫急忙道:“梁振兄弟,梁强兄弟,我这马车里面坐着的是你们家的主子主母。” 梁元掀开车帘淡淡的扫了梁振和梁强一眼。 梁振和梁强却看都不看他一眼,目光一转,落到了金毓的身上,金毓这会儿已经靠在梁元的身上睡着了。 梁元淡淡道:“你们的主子睡着了,需回家歇息。” 梁强二人闻言,立刻让开,催促车夫:“快点赶车。” 车夫:“......” 马车刚准备离开,金毓就睁开了眼睛,对梁强二人道:“劳烦你们去我爹娘那里跑一趟,告诉他们的我和相公回家了。” 梁强二人立刻领命去了。 马车来到梁庄门口,守卫看到金毓二人,很是惊讶,梁元淡淡道:“都别出声。” 守卫们立刻闭嘴,然后就看到金毓从马车里抱出了一个用毯子裹着的小女孩。 这个孩子是谁? 主子主母出去才多久,就弄出了这么大的孩子! 金毓不知道守卫们脑回路清奇,她动作很温柔,不想吵醒余婉,但余婉似有所感,还是睁开了迷糊的眼睛,看到陌生的环境,她猛地就彻底清醒了。 金毓笑道:“阿婉醒了。” 余婉扭头看着她:“姨姨,这里是哪?” 金毓把她放下来,将毛毯放回马车里:“这里是我和你元叔叔的家,来跟我们进去。” 金毓两口子带着余婉走进梁庄大门,抬眼看到夜色里的梁庄,余婉有些紧张。 金毓拉紧她的手:“别紧张,有我呢!” 余婉闻言露齿一笑,立马就放松了。 梁庄还在忙活的人不少,所过之处,都有很多人和金毓梁元见礼,余婉努力让自己淡定再淡定。 忽的,在接近一处庭院的时候,她听到了小孩打闹的声音。 “安安,你把我的小蛇蛇还来!” “拿傻蛇吓我,还想让我还你,不还,我要炖蛇汤给狼群吃。” “哥,这小花蛇好小,不够狼群分。” “萌萌,快帮我把蛇抢回来。” “叫姐姐。” “姐姐,快帮我抢蛇。” “要说请。” “请姐姐。” “帮不了你,我不能欺负大哥,他是长兄。” 乐乐:“......” 听着这些声音,金毓和梁元布满黑线,这三个小家伙又在家里瞎闹了,还玩蛇,是没玩具和作业了吗! 夫妻二人带着余婉,砰的一下将门踹开,吓得院子里的三小只猛地一个跳起,安安更是下意识的把蛇丢了出去,正巧落到了余婉的脚边。 那哪是什么小蛇,分明就是一条比金毓的手臂还粗的菜花蛇。 “啊!蛇!”余婉被吓得惊叫一声,咻的躲到了金毓的身后。 菜花蛇抬起了脑袋,冲着金毓吐信子,金毓沉着脸,掐着菜花蛇的头把它提了起来,丢到梁元手上,梁元将蛇团成麻花。 “爹爹,娘亲!”三小只眼睛一亮,就朝着金毓梁元跑来,跑到半路,想到了菜花蛇,就赶紧刹住脚,一个急转掉头就要逃。 金毓道:“敢跑就各打屁股十下。” 三小只立马刹住脚步,讪讪笑着转过身来:“爹爹,娘亲,你们回来了!” 庭院里不仅有三小只,梁宏和金父也在,这会儿也走过来和金毓二人打招呼。 “你们回来得正好,这三个要翻天了,乐乐不知从弄来一条大蛇,说要养蛇,我们拦都拦不住。”梁宏道。 梁宏话音刚落下,安安和萌萌就立马指向乐乐:“对,都是乐乐的错。” 乐乐:“......” 金父道:“昨天萌萌逃课,去山里骑牛,摔破了膝盖。” 乐乐立马指向萌萌:“姐姐上课不认真,被夫子批评了!” 然后又指安安:“哥哥前几天尿床了,前晚睡觉的时候还爬到我的脑袋上放了个臭屁。” 众人哄堂大笑,金毓、梁元、余婉都忍不住笑了。 安安肉乎乎的小脸红如苹果,气呼呼的瞪了乐乐一眼:“你也尿床了,还有萌萌。” “萌萌没有。” 三小只开始日常互掐。 金毓沉着脸,很严肃的道:“都给我闭嘴。” 三小只立马安静下来。 梁元举了下手里被团成麻花的蛇:“乐乐,此蛇不能养,必须送回山里,咱们家里的动物已经很多了。” 说着就叫一个侍卫过来把蛇拿走了。 乐乐一脸失落:“哦哦,不养就不养,反正我也不稀罕,养来也是给海辰和小青当食物。” 还未走远的菜花蛇:“......” 萌萌看向余婉,转移话题问:“娘亲,这个小姐姐是谁啊?” 金毓蹲下身对她道:“她叫余婉,暂住我们家里,你们可以叫她阿婉姐姐。” 萌萌安安乐乐立刻甜甜的喊人:“阿婉姐姐。” 面对这么可爱迷人的三小只,余婉有些拘谨,下意识的低下头,不想让三小只看到自己的脸:“你,你们好,我叫余婉。” 她脸上和身上的疤痕虽然在护肤药的治疗下,已经恢复了很多,但看着还是有些吓人。 三小只争先恐后的对余婉做自我介绍。 阿婉姐姐,我叫梁长歌,你可以叫我萌萌,今年四岁了! “我叫梁长翊,小名安安,也是四岁。” “我是梁长卿,小名乐乐,我也四岁。” 而后,三人笑呵呵的齐声道:“我们是所向无敌的三胞胎。” 余婉一愣,下意识的说:“我叫余婉,八岁。” 三小只哇了声:“比我们大四岁。” 有了新朋友,三小只就开始叽里呱啦个不停了。 金毓拦住了他们三个:“有什么话进屋再说,爹爹和娘亲还有你们的阿婉姐姐赶路很累了,想喝水了。” “我去倒水。” “我也去。”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58节 “还有我。” 三小只跑开了。 金毓几人带着余婉进了堂屋,坐下来之后,金毓给梁宏和金父说了余婉的事情,余婉也很懂事的在金毓的教导下起身喊了人。 见这孩子是个可怜却懂事的,金父和梁宏都很心疼。 三小只很快端水过来了,把茶水递给金毓和梁元、余婉之后,三小只就期待的看着余婉,等余婉把水喝完,就拉着余婉去外面玩。 余婉有点不适应他们三个的热情。 第424章 余婉的养父母 孩子们在庭院里玩,金毓两口就和金父、梁宏聊家常。 金父道:“你们不在家的这些日子,家里一切安好,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事情。” 梁宏道:“许是已经习惯了你们经常出远门,三个孩子都不哭闹了,乖的时候很乖,但调皮的时候也是真的很让人受不了。” 梁元道:“他们正是需要好好管教的时候。” 金毓道:“我们这次出去收获很多,还带回了很多的人,是萧陌的族人。” 梁宏和金父露出疑惑之色。 “萧陌的族人?” 梁元把苗疆谷的事儿与他们说了。 梁宏二人闻言,都很心疼萧陌的经历。 金父道:“苗疆谷的人真苦,来了这里也好,我们会好好对他们的。” 金毓道:“爹和公爹可知咱们明国之中有没有哪户想要收养孩子,最好是本身就没有孩子也无生育能力的人家。” 金父和梁宏摇头,金父道:“这种事情,爹不是很清楚,你可以问问小月或者你娘,各家生孕方面的事情,她们知道的很多。” 金毓点头:“我知道了,明儿个我就问小月和娘,早日帮阿婉找到合适的收养人。” 夜色已晚,吃了宵夜之后,金毓就带着四个孩子去洗漱休息,梁元独自睡一屋,金父懒得回家,就留下来睡在了梁宏的隔壁。 余婉第一次和金毓的三个孩子一起睡觉,心情紧张又很期待。 三小只的态度也很好,想着余婉是客人,就使出吃奶的力来对余婉好,还愿意送上的小被子。 余婉受宠若惊。 三小只的床很大,加上余婉和金毓,也不会觉得拥挤。 五个人就这么躺在床上歇下了,三小只白天玩得太欢,沾床才半会儿就睡着了,余婉在马车里睡过一会儿,这会儿没多大的睡意,逼着眼睛好半天都睡不着。 她沉默了许久,忽然出声道:“姨姨,我很喜欢萌萌、安安和乐乐,他们好好。” 金毓没睡着,听见这话,睁眼看向余婉这边:“你喜欢就好,我的孩子们虽然调皮,但都很善良,他们会用真心去对待自己喜欢的人。” “乖,快睡,明早我亲手给你们做好吃的早饭。” “嗯!”余婉用力点头,将双眼闭上,心里念着睡觉睡觉,这次没多久就睡着了。 金毓看着四个孩子的睡颜,勾唇温柔一笑。 翌日卯时,天刚亮,金毓还未起来,金母就过来了,还带来了自己一大早起来做好的肉饼子,打算拿给金毓一家子当早饭。 金毓是听到了侍女的禀告才知道金母过来的,见孩子们还未醒,就悄咪咪的起床穿衣去了外面。 来到灶房这边就见金母在忙活。 看到金毓过来,金母笑得见牙不见眼的:“哎呦,我闺女起床了,怎么不多睡一会儿,是不是娘吵着你了?” 金毓摇头:“不是的,娘没有吵着我,娘,你怎么起这么早?” 她看了眼篮子里还热乎乎的饼子:“还做了这么多的饼子,你是什么时候起的。” 金母拉着她的手笑着说:“我听阿强和阿振说你们回来了,我心里高兴,就没怎么睡着,既然睡不着,那就起来给你们做点吃的。” 金毓道:“我是怕你像上次一样担心我们,茶不思饭不想的,所以一回来就让梁振和梁强去和你们说一声,没想到还起反效果了,早知道就不叫他们去说了。” 金母道:“说,必须说,你不让说,我更睡不着。” 金毓笑了,伸手抱住金母:“有娘记挂真好。” 金母拍了拍她的背:“少嘴甜了,快去洗脸漱口,不想洗,就再去睡一会儿,等我这里全做好了,就去叫你。” 金毓挽着她的手臂:“我不睡了,我帮你一起做早饭。” 金毓出去洗漱一番,就回来和金母一起忙活。 边做事边给金母说了余婉的事,问金母可有合适的人家。 金母想了想就道:“有,那户人家姓陈。” 余婉醒了,睁眼没有看到金毓,有些害怕,但一扭头,她就看到了三小只,见三小只睡得四仰八叉的,萌萌还吐着水泡,她一下子就冷静下来,不害怕了。 对哦,这里是姨姨的家,他们三个是姨姨的孩子! 哇哦,长得真好看。 余婉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安安的小脸。 刚摸上去,安安就睁开了眼睛,迷迷糊糊的看着她说:“阿婉姐姐,你摸我的脸包子做蟹嚰?” 早上刚醒的他有些口齿不清。 余婉心底柔软,笑着道:“你小脸摸着手感好。” 安安闻言,揉了揉眼睛,蹭蹭蹭的爬到余婉的身上,也伸手摸了摸她的小脸,嘻嘻笑着说:“你脸包子手感也很好。” 余婉也跟着笑了:“嗯嗯,我们都很好。” 萌萌和乐乐被他们的声音吵醒了,见他们互相摸脸,他们也跟着加入。 于是乎,当金毓和金母做好早饭,推门进来的时候,就看到四个孩子,你摸我,我摸你的,在床上笑得东倒西歪的。 来到饭屋,梁元、梁宏、金父也醒了,一家人带着余婉在饭厅里用了一顿美味的早饭。 饭后,金毓就和金母出门一趟,孩子们全留在家中。 金毓和金母来到彩云镇北边巷子的一户人家,这家的房子不是很大,但门口种了些花草,一直延伸到庭院里面,美观也很雅致。 金母上前敲了敲门,来开门的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妇人:“金老夫人,梁夫人,你们怎么来了,快快请进。” 金毓不认识这位妇人,妇人却认识她这位明国皇后,她曾远远的见过金毓几眼,对金毓极为崇拜,这会儿特别的恭顺。 妇人叫王三喜,她的相公名为陈二宝,这个家里,只有他们夫妻二人,两人成亲已有十三年,因王三喜身体有问题,无法怀孕,两人至今没有孩子。 陈二宝疼媳妇,不愿休妻,也不愿再娶。 王三喜很喜欢孩子,也曾和金母说过,自己想领养一个孩子,但是明国一直很安定,加上人口的问题,并没有什么孤儿,别人家也不愿意把孩子送人,王三喜想领养孩子及其困难,没有合适的人选。 这会儿听了金母二人的来意,王三喜心动了。 “我们真的能领养那个孩子吗?” 金毓点头:“可以,但是有件事我得与你们说一下,那个孩子之前因为中毒,脸上身上留下了很多疤痕,这些疤痕我有办法治好,但需要时间。” 王三喜表示明白了:“梁夫人放心,我们既然领养了她,就肯定不会嫌弃她的,我们会将她当做亲生女儿一样对待,让她读书,给她吃好的,穿暖的,一定真心对她好。” 金母道:“你不用这么快就做决定,还是得和你男人商量商量,你们若是商量好了,明早就走一趟梁庄。” “好。” 第425章 苗疆村 驿站里 ,苗疆谷众人早早就起来,用过早饭之后,就在房间里规规矩矩的等着陆成刚过来。 陆成刚得知了苗疆谷众人的事情,知道此事的严重性,连夜做了一些准备,在晌午之前赶到了驿站。 “这张地图你们好好看看,标注红点的地方,就是你们可以选择的居住之地,本官问你们一下,你们可是要全部坐在一起?” 萧族长道:“如果有能容得下我们这一族人的地方,那我们当然要住在一起。” 陆成刚闻言笑着道:“如此的话,那就不用选了,你们总共一千四百多人,能容得下你们一族的地方,就只有梧桐镇,只是那边的地形不怎么好,不大适合种粮食,只适合种各种树木,这树木包括果树。” 萧族长看了萧父等人一眼,见他们 都点头了,就笑着对陆成刚道:“能种果树也挺好的,我们就选梧桐镇了。” 他们看了下陆成刚给的地图,就发现梧桐镇距离帝王山是最远的,但是没关系,明国就这么大一点,且道路修得平坦宽敞,车马通行方便,想来彩云镇也是很方便的。 “你们决定好了就行,那我们现在就出发吧,你们身上可有银子,地基可以不需要给银子,但盖房子是需要银子的,若是没有银子,官府这边可先垫付,待你们挣了银子之后,还一半就行了。” 萧族长惊奇:“只需还一半?” 不应该全还吗? 陆成刚哈哈笑着道:“很惊奇是不是?这是官府给百姓的补助,不只是你们,我们当地的百姓也都有这些补助,这叫做盖房补助,另外,咱们明国盖房所需的材料都是自己制造的,成本价很低,都很便宜,你们盖房子花费不了多少银子的,只要努力勤劳,要不了多久就能把银子给挣回来。除了盖房补助,还有粮食补助,粮种补助,读书也是免费,你们往那边看。” 陆成刚指了一个方向,萧族长等人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看到了一个很高的塔。 “那是九层塔,塔的旁边就是书院。” 萧族长等人看了九层塔几眼,心中久久不能平静。 明国真是太好了,竟什么都有补助。 从前的大疆国可没有这些,不欺压百姓就不错了,哪会给百姓吃喝和住的地方。 陆成刚带着萧族长等人出了驿站,在马车里,陆成刚对萧族长道:“咱们明国有自己的盖房团队,那领队之人是皇后娘娘的姑父。” 听到皇后娘娘四个字,萧族长等人立刻就想到了金毓,但他们并没有多问,只是静心听陆成刚说着话。 陆成刚继续道:“待你们去梧桐镇看一眼,选好地基,规划好要盖什么样的房子,本官就帮你们联系丁大人,请他安排人来帮你们盖房。” 萧族长等人感激不尽:“多谢陆大人。” 陆成刚笑着摆手:“不谢,不谢,以后就是一家人了,来了明国,就安心住下,其他的不要去多想,在这里 ,不会让你吃亏的。” 他想到了什么,又道:“本官差点忘了,你们刚来,不熟悉明国的律法,本官特地为你们准备了一本明国律例,这本书就放在本官的书房里头,出门有些急,忘记拿来了,明早本官让人给你们送来。” “劳烦陆大人了!”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59节 “不劳烦,不劳烦!” 陆成刚没有一点官架子,这让萧族长等人很是放松,心中越发觉得来明国是对的。 坐了两个时辰的马车,才总算到了梧桐镇,跟着陆成刚去走了一圈,萧族长等人很快就选好了地基。 陆成刚一边在图纸上做好标记,一边对萧族长道:“萧族长,你们的族人很多,全都住在一起,不适合规划进其他村,所以,本官决定让你们苗疆族自成一村,至于村子的名字,你们可以自己定。” 萧族长思索了半晌就道:“就叫苗疆村吧,好记,也有自己的特色。” 陆成刚道:“好,那就叫苗疆村。这里距离驿站有些距离,你们自己安排好由哪些人来负责盖房,到时候负责来盖房的人可以在客栈里休息,不用往驿站来回跑,免得耽搁时间还费体力,本官会让人和客栈老板打好招呼,剩余的人可继续住在驿站,吃住都无需担心。” 把该交代的都交代好,陆成刚就让人去找丁达,让他安排建筑团队过来。 动工之前,萧族长等人会继续住在驿站之中。 ...... 回了梁庄,金毓给余婉说了陈二宝家的事情,还画了王三喜的画像给余婉看。 余婉看了画中那笑容柔和的女人,对金毓道:“姨姨,被收养之后,我可不可以不改名改姓。” “这个我帮你问过,那位姨姨说可以,她尊重你。” 今晚,余婉还是和三小只一个屋,金毓陪着他们。 萧族长等人回到驿站,就立刻商量好由哪些人去跟着建筑团队一起盖房子,商量出来的结果就是,每家出两个壮劳力盖房,出一个年轻妇人做饭做菜,其余的人则留在驿站休息,顺带照顾老人孩子们。 萧族长道:“虽说官府给我们提供了吃喝,帮了我们很多忙,但我们也不能一直依赖官府,能自己做的事情还得自己做,切不可偷懒。你们去盖房子的时候,买点东西去和邻里邻居们打好关系,这日后是少不了要劳烦他们的。” “知道了,族长!” 陆成刚派来的人连夜来了丁家,丁达每天都有很多事情要忙,所以睡得很好,那人来的时候,他还在锯木头。 一听是苗疆谷的人要盖房子,丁达就想到了金毓在天黑之前的交代,想也不想就应下了。 隔日,卯时,萧族长等人就迫不及待的起来了,开门走出来,就看到驿站的院子之中,多出了一群人,他们手中拿着各种工具,个个精神抖擞。 为首的丁达走上前,对萧族长等人笑着道:“各位起了,自我介绍一下,我叫丁达,是丁家建筑团队的东家,今儿个是来给你们盖房子的,任何时候都可以动工。” 竟是丁家的人亲自来了? 萧族长等人的眼眶忽然有些湿了。 他们来的可真快。 辰时的时候,王三喜和陈二宝来了梁庄。 陈二宝是个皮肤有些黝黑的高个子,长得很是壮实,眼神看着很精明,但说话的时候,却给人一种很憨厚的感觉。 金毓领着余婉出来。 看到余婉,王三喜和陈二宝有些紧张和期待。 第426章 他姓金 “阿婉,你好,我叫王三喜,你可以叫我三喜姨姨,我身边这位是我的相公,他叫陈二宝,你可以叫他二宝叔叔。”王三喜和余婉说话的时候,语气透着小心翼翼,也很轻柔,生怕吓着了余婉。 余婉拉着金毓的手,轻轻的喊了声:“三喜姨姨,二宝叔叔,我叫余婉。” 陈二宝问:“你愿意被我们收养吗?” 余婉看了看金毓,然后说:“我愿意。” 余婉跟着陈二宝两口子走了,临走的时候,她对着金毓跪下,磕了三个响头。 金毓扶起余婉:“你可以随时来找安安他们玩,梁庄会一直对你打开大门。” 余婉用力点头:“谢谢姨姨。” 给了金毓一个拥抱,余婉就头也不回的跟着陈二宝两人走了。 三小只从书院回来,丢下书包就要去找余婉,但却到处都找不到,顿时就急了。 金毓寻声过来,对他们说道:“你们的阿婉姐姐有新的家人了,如今已经跟着家人回家了,把课业做完,我就告诉你们她住在哪里。” 三小只好想哭,但又不敢哭。 认真做完课业,得知了余婉的新家在哪里之后,三小只就趁着还未天黑,找了两个侍卫,赶着马车就去找余婉了。 玩到了天黑,吃晚饭之前,三小只才回家, 被收养的第三天,余婉就去书院读书了,进了书院之后,她才知道,三小只看着乖乖巧巧的,实际竟是书院的学霸皆院霸。 不仅身份压人,实力也很压人。 余婉很佩服,就猛足了劲学习。 金毓去见了金娇,到的时候,梁月也在。 梁月怀孕已有六个月,只胖肚子不胖人,精神很好。 今日她轮休,闲着无聊就来找金娇唠嗑,顺便逗弄小依依。 小依依已经会走路了,走得不是很好,但说完却很清晰,比一般的小孩说完要早。 就算许久未见,但一看到金毓,裴依依还是会因为灵泉水的作用,下意识的去亲近金毓。 在金娇这儿用了晚饭,金毓才和梁月一起回家,把梁月送进了丁家,金毓才回梁庄,进门就看到了梁元,他的脸色有些不对劲。 梁元把她拉进书房,才道:“千机楼传来消息,西秦国、南宁国、曼国想要攻打我们?” 金毓闻言很生气:“他们是有毛病吗?这么喜欢打仗,刚打完大疆,还未安定下来,又要打我们,是见明国小,好欺负吗?” 梁元淡淡道:“他们就是以为我们好欺负,我们和龙城国、赤云国、炤国进行经济往来,被这几个国家查到了,这事儿本来也就瞒不住,被查到是迟早的事情,但没有想到这三个国家会一起合谋来对付我们一个小小的明国。” 金毓看向梁元:“你是觉得他们要对付的不只是我们,还有龙城国、赤云国、炤国?” 梁元嗯了声:“接着攻打明国的借口,引发多国混战。” 金毓皱眉:“这其中是谁在挑唆?” 梁元:“不知道,还在查。” ...... 此时,南宁国,瑞亲王府,一处鸟语花香的院子之中,周琪正坐在秋千上,忽然身后出现一人,将她整个抱住。 她吓了一跳,随后就听见了一声温润的笑声,回头一看,见是头发白了一半的瑞亲王,娇笑着拍胸道:“原来是王爷,吓死奴家了!” 瑞亲王哈哈笑着道:“美人真胆小,本王是逗你的,两日不见,美人变得更迷人了,想死本王了,你可想本王?” 说着这话的时候,瑞亲王的手就不安分起来。 周琪忍受着这种屈辱,面上笑颜如花:“想的,王爷,别在外面,我们进屋好不好?” 瑞亲王又是哈哈一笑,将周琪打横抱起,进了一间屋子。 也不知过了多久,周琪迷迷糊糊转醒,正打算睁开眼,耳尖的她就听见隔间有两道轻微的谈话声,索性就不醒了,闭着眼继续装睡。 “王爷,卑职查清楚了,这明国的确很不一般,他们每次送去龙城国、炤国、赤云国的东西都很多,且都很珍贵,赤云国、炤国之所以会恢复得这么快,多是明国的功劳。” “另外,我等还查出,花粉毒横行之时,炤国那边出现了一个神秘人,似乎医术了得,在解药出现之前,就已经有办法压制花粉毒了!” “还有赤云国那边,也查到了很多奇怪之事,赤云国的天花说是被一个姓叶的神医治好了,但我们却发现有两个人很可疑,他们进出过赤云国皇宫,我们的探子还无意中看到这两人和龙千辰同桌吃饭过,他们是一对夫妻,一个姓金,一个姓梁......” 听到金这个字眼,周琪的心就猛的跳了一下,赤云国,姓金,难不成是金公子? 在大疆国的时候,金公子能持赤云国的通行牌随意走动,可见和赤云国的关系匪浅。 周琪继续听着,忽然就听到了一个令她极为震惊的消息。 隔间没多久就安静下来了,瑞亲王回到床边,垂眸看了眼周琪,见她依旧睡得香甜,笑了声,在周琪的身上捏了几下,就笑着走了出去。 门关上,周琪从床上坐起,看向紧闭的门,嘴唇紧抿。 金公子到底是不是赤云国人? 忽的,门被打开,看到突然闯进来的人,周琪下意识的就要惊叫,来人却猛地捂住了她的嘴巴。 “美人,别叫,借用一下你的身份。” 听声音,来人是个男的。 周琪忽的从枕头地上抽出一把小刀,朝来人的脖子刺去。 周琪懂一些拳脚功夫,挥动小刀的时候掌控好了力度,但来者不是一般人,她的小刀还未刺进对方的脖子,就被抓住了手腕。 “啊!”周琪吃痛的松了手 男人冷笑讥讽:“不自量力,我本不想伤你,但你却不知好歹,就只好委屈你......” 他的话还未说完,就不经意的瞥见了地上的小刀。 发现这小刀的竟是折叠设计。 他将小刀捡起,仔细的看了一眼,见小刀上刻着的图文有些眼熟,就问周琪:“此刀你从何处得来?” 他眼神凶狠:“老实交代,否则我扭断你的脖子。” 周琪喘息道:“是别人送我的。” 男子眯了眯眼:“那人是谁?” 周琪权衡再三,还是试探的说道:“我不知他是谁,只知他姓金。” ...... 第427章 暗龙卫,钟亮 因随时都会有敌袭,梁元和金毓这些日子一直处于忙碌中,兵将、武器全部都提前做足准备。 就算只是小国,也绝不允许他国来犯。 请金母等人照看着孩子们,金毓进了山,将空间里的野兽全放出来,进行了秘密特训,并让身形灵敏的白狐一家子和狼族潜入百兽山最深处,去了山的另一边。 在山里待了十几天,金毓又去了海上。 她独自一人坐船出海,去了无人之地,让巡卫队把守,对海中的鱼群也做了特训。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60节 人数不够,那就海兽野兽来凑,敌人敢来,就让他们有来无回。 “爹爹和娘亲为何总是不归家啊?已经好多天没有看到娘亲了。”梁庄大门口,三小只坐在门槛上翘首以盼。 “今天娘亲会回来吗?我想念娘亲做的水煮鱼lee!” “我也想吃水煮鱼,不吃别人做的,只吃娘亲做的,娘亲做的水煮鱼才是最好的,谁也比不了!” 但无论三小只怎么盼,也不见金毓回来,倒是金母、左春草带着牛牛过来了。 一看到三小只,牛牛就小跑着过来拥抱他们,还指着左春草手里的篮子道:“安哥,萌姐,乐哥,我娘亲做了炸土豆,好香香。” 三小只低垂脑袋:“我们不想吃,我们只想吃娘亲做的东西。” 话虽这么说,但一股香气飘来,他们鼻尖动了动,还是没忍住咽口水。 安安抬头看向左春草:“舅母,我饿了。” 其他两个宝:“我们也饿了。” 最终三小只还是吃了炸土豆,晚上跟金母睡。 金母看着三小只熟睡的容颜,心中叹气。 唉!这天下总是不太平啊! 近些年,不是天灾瘟疫就是战争,老百姓的日子过得苦啊! 他们逃到了这里,在这么远的地方安了家,却还是逃脱不掉打仗的宿命。 尽管金毓和梁元什么也没有说,但是金母还是多少猜到了些什么,不仅是金母,金父、丁达、梁宏、丁流等等这些人也都猜到了。 他们不去多问,却不代表他们不会做准备。 转眼一个半月过去,苗疆村的房子盖好了,萧族长带领族人全部住进了苗疆村,并在住进去的第三天,弄了宴席,感谢了所有帮忙盖房之人,也是在这天,在外办事的孟飞云带着余下的孟家军回来了。 孟飞云去见了梁元,将各国的情报上报,并给梁元带来了一封信。 孟飞云道:“臣亲自跑了一趟南宁国,和千机楼的弟兄们取得了联系,南宁国的皇帝只是一个傀儡,朝中的事情皆是瑞亲王在拿主意。” “另外,陈果潜入瑞亲王府行事的时候,遇上了周琪,她现在是瑞亲王最宠爱的小妾,周琪从瑞亲王那里偷听到了一个秘密。” 陈果乃南宁国千机楼分部的楼主,和袁商、陆永地位相等。 孟飞云道:“南宁、西秦、曼国这三国虽扬言要对明国出手,实际不过是想要刻意制造混乱,好伺机夺取赤云国的城池而已,他们的目的一直都赤云国,攻打我们只是因为我们明国和龙城国、炤国、赤云国走得近,有生意往来,拿我们当幌子而已。” 梁元看着信中内容,神色冷然:“赤云国这些年不是天灾就是战乱,虽然在新帝的统治下,各地都在逐渐恢复生息,但那些千疮百孔哪会这么快修补好,赤云国只是表面看着强大,实际已经没有多少抵抗之力,那三国就是看准了这一点,才会合盟对赤云国出手。” 信中不仅写了瑞亲王的计划,还写到瑞亲王已经查到了他和金毓。 能查到这些,这瑞亲王的手下能人倒是不少。 梁元沉思了半晌,就对孟飞云道:“将这个秘密告诉赤云帝,和龙城帝、炤国皇帝联系一下,就说我们需要他们的相助,并传信给千机楼,暗杀瑞亲王。” 这个人这么喜欢搞事,那就先将他解决了。 “是!”孟飞云领命下去,此事无需他亲自去跑一趟,只需将消息送出去就行了。 将事情都办完,孟飞云就去了孟飞豹那边,到了才知道孟飞豹不在家中,而是去了苗疆村。 苗疆族已经安置好的事儿,孟飞云还不知道,乍一听到苗疆村三个字,还挺奇怪的,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那里是苗疆族定居的地方。 孟飞云也去了苗疆村,到的时候就看到孟飞豹领着两百多个苗疆族的壮劳力要去军营。 孟飞云不解:“哥,你们这是要去哪里?” 孟飞豹笑着道:“我刚给苗疆族的各位弟兄们说了我们经历,他们听了之后也想从军,萧族长说他们的蛊术可以杀人,但也能治病,他们苗疆族里的每一个人都可以充当医者使用。” 孟飞云闻言眼睛一亮:“这是好事呀!” 一个苗疆族的青年道:“我们既然来了这里,就是这里的一份子了,我们也想为国尽忠,为国效力,明国好了,我们才能更好。” 其他人都跟着点头。 他们不是傻子,怎能不知道外面的混乱,大疆国没了,战乱还未彻底平息,他们若想生活太平,那就必须变强,努力变强,将自己擅长的东西,传授给明国,和明国站在同一战线上,在明国需要的时候随时贡献自己的能力。 ...... 苗疆族要从军的事情,传到了梁元和金毓的耳中,夫妻二人并不感到意外,他们早就猜到了苗疆族会做这样的决定。 南宁国的阴谋送到了龙千辰这里,龙千辰每日为国事忙得焦头烂额的,连陪皇后的时间都没有,看到这个消息后,肺都差点气炸了。 “什么狗屁玩意儿,要打老子,来呀!老子奉陪到底,不把这些龟孙子打的哭爹喊娘的,老子就不姓龙!”龙千辰一拳捶在桌子上,气得两眼冒火。 “传钟亮进宫。” 闫将军远战大疆国,还在凯旋回归的路上,钟亮是龙千辰从暗龙卫中挑选出来的人才,曾在暗龙卫之中排名第二十,排名虽不是最高的,脑子却极为好用,算得上是暗龙卫之中的领军人才,发现了钟亮的不同之后,龙千辰就直接让他以钟亮这个名字空降军营,成为将军。 一开始有很多人不服,去挑战钟亮,被钟亮那恐怖的实力打得满脸是血。 暗龙卫是死士,却不是古板的死士,他们不仅学武,学杀人,学护主子,也学兵法、琴棋书画、甚至是种地、下厨。 只要是这个世上有的,他们都会去学,虽然不是每样都能学好,主攻的还是武功和杀人,但在其他方面,他们还是各有所长的。 比如钟亮,他除了武功和杀人,就很擅长兵法,是个兵将人才。 待钟亮进宫,龙千辰就对他下了个带兵守卫边疆,一旦有敌人来犯就全力开打,把对方打到心服口服不敢再来犯的命令。 钟亮很快就领命去了,临走之前,龙千辰让宫人给了钟亮一瓶药,此药是金毓给的,专为暗龙卫准备的,可以让暗龙卫更聪明更清醒,在无条件接下命令的时候,能更好的完成主子交代的任务。 钟亮打开瓶塞闻了闻,眼睛瞬间就亮了。 这里面的药丸子是他喜欢的。 第428章 明国的可怕 钟亮成了将军之后,就有了自己的府邸,这会儿回家之后,就立马倒出一颗药丸吃下,吃了就睡,睡到第二天早上,用过早饭之后,钟亮就去了军营,然后按照龙千辰的指示,召集人马。 三天后,钟亮带着三十万大军前往边疆。 百姓们看着大军出城,深知又要打仗了,人人自危。 同一时间,还远在大疆国善后的闫松也收到了一封信,知道了南宁国的阴谋,立刻加强了军中守卫,时刻注意着南宁、西秦、曼国几个大军那边的情况。 而在当晚,两个神秘人进入了赤云国的军营中,闫松关上门与这二人密谈。 “闫将军,我是奉我家主子的命令而来,让我告诉您,若那几国不安分,您只管敞开了打。” 另一人也道:“我是奉命而来,主子的命令是,让赤云国只管打,炤国全力配合。” 不是想要挑起纷争吗? 那就来吧!谁怕谁! 暗夜,一道人影潜入了瑞亲王之中,随后没多久,寂静的夜中,就响起了一声尖利的惊叫。 “啊!!!王爷被刺杀了!快来人啊!” “封锁王府!” 混乱之中,一人潜入了一间房,躲入床底下。 长夜漫漫。 也不知过了多久,外面的动静才安静了下来,一双脚出现在床边,俏丽的声音传来:“出来吧,人都已经走了。” 床底的那人爬了出来,看了眼坐在床上的周琪,很淡定的拍了拍身上的灰尘。 周琪笑看着他:“你胆子真大,快走吧,别在这里连累我。” 陈果看着周琪:“你要不要离开这里?” 周琪垂着眼眸:“离开这里做什么?我无处可去,也不想在外流浪。” 陈果不知为何,见不得她这般自暴自弃,鬼使神差的说了句:“离开这里,跟我在一起,我养你。” 周琪惊诧的掀眸看向他,讥讽笑道:“我可是一个很脏的女人,你养我就不怕被别人笑话吗?而且我身上是有病的,会传染的。” 陈果其实也挺后悔说出那句话的,但都已经说出来了,那就不能收回去,就鼓足勇气继续道:“不怕,你只需告诉你,你愿不愿意做我的女人就行了。” “我不愿意。”周琪低头道:“我不想再当别人的妾了。” 陈果道:“不是做妾,是做我的妻,正妻,且我不会纳妾,我陈家的家规就是,男人永不纳妾,也不可随意休妻。” 周琪诧异的看着他:“......你真是疯了,你看上我哪里,我改还不成吗?” 陈果:“你不用改,你哪里我都没看上,我就是要把你带走,你真磨叽,赶紧的,干脆点,走不走,跟我走就能活下去,不走就只能在这里等死,还死得很凄惨,名声也守不住。” 周琪:“......你真不会说话,不跟你走了......” 她还未说完,就被陈果一脸不耐烦的打晕了,扛在肩上,带出了屋子。 夜色里,一人扛着东西在狂奔。 瑞亲王的死讯很快传开,不知道瑞亲王的那些部下是怎么查的,竟把瑞亲王的死算在了皇帝的身上,一时间,南宁国京城内乱四起。 闫松守了许久,也没有见到南宁、西秦、曼国这三国做出什么动作来,将从大疆国抢来的城池和宝物都安置好之后,这几国留守一些将士在此,就大军撤退了,丝毫不担心别国会来抢夺。 闫松还是不放心,让人暗中跟随查探,然后就发现这几国的大军从大疆国撤出去之后没多久,就分出一部分坐船出海了,其余的继续回国。 闫松得知消息就激动的道:“他们这是要去攻打明国了,弟兄们,都给我打起精神来,班师回朝!” 明国早就传信过来,说若是那三个国家真要来攻打,那就让赤云国暂时别管,回去做好防御就行,他们自会让那三个国家的人有来无回。 得知闫松没有派兵来跟随出海阻止,南宁、西秦、曼国这几国都感到很奇怪,但还是按照原计划,继续朝着明国而去。 二十多天之后,西秦、曼国、南宁的海军汇集到了明国海域附近,回头看了眼 ,没有看到赤云、龙城、炤国这几国的踪影,他们不由得疑惑、 “难不成他们没有跟来?为什么不来?就不怕我们将明国拿下,影响他们直接的交易吗?” “也许明国对于他们来说,并不是很重要。” “别小看了明国,我们可是查过了的,龙城国近两年的经济之所以会发展得那么快,和明国脱不了干系,那增产的玉米种子,便是从明国买的,还有那些奇奇怪怪的酒水美食,也都是明国弄出来。” “你们南宁国是如何知道这些的?” “这是我们收集消息的手段,怒不能告知。” “那几国到底来不来,我们到底打不打?” “打,必须打!来都来了,怎么能无功而返,我就要看看,这明国之中到底有什么秘密。” 说打就打,三国的将士们立刻做好了攻打的准备,航船进入明国的海域,但才刚进入,就被几艘大船给堵住了去路。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61节 “此乃明国海域,禁止别国战船进入,尔等速速离开,否则休怪我等手下无情。” ...... 西秦国皇宫,一道八百里加急的消息送到了皇帝的面前。 送信的将士跪在大殿之上:“皇上,打起来了!打起来了!” 他气喘吁吁的,说话很是费劲。 皇帝一喜:“你是说赤云、龙城和炤国的大军和我们打起来了,太好了!立刻让宋将军召集人马,前往赤云......” 那送信小将总算缓过来了:“不是的,皇上,明国没有增援,和我们打起来的只有明国的海兵,那些海兵不是一般人,他们有奇怪的武器,还能以一敌百,非常的可怕。赤云国的闫松不仅没去增援明国,还直接带兵去攻打了曼国,说是要和曼国算账,毕竟曼国这些年一直在找赤云国的麻烦,在赤云国边境扰起不少纷争,杀害赤云百姓无数,闫松要为所有死在曼军手中的赤云百姓报仇!” 第429章 东临国发现真相 那送信小将越说越急:“不仅是赤云国在攻打曼国,龙城国、炤国、东临国也去攻打了曼国,说是曼国是诸国的搅屎棍,除了在赤云国弄幺蛾子,还时常挑衅他们,所以要和赤云国一起灭了曼国。” 西秦国皇帝难以置信:“......他们是疯了吗?” 还未消化完这些消息,又一个传信的小将跌跌撞撞的跑进了大殿之中。 “皇上,南宁国皇帝被瑞亲王的人杀死了!” 西秦皇帝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说什么?” 那小将道:“南宁国的瑞亲王前些日子遭遇刺客惨死,瑞亲王的部下怀疑是南宁帝所为,就暗中查探,并对南宁帝实施了暗杀,南宁帝死了,南宁国的丞相不知从哪得到的消息,说南宁帝的瑞亲王的死和我们西秦国脱不了关系,是皇上你派人所为,很是气愤,要出兵攻打我西秦国。” 西秦皇帝震怒:“胡说八道,这是阴谋,阴谋!朕何时让人暗杀过南宁帝和瑞亲王!” 西秦皇帝气得不行 ,坐在龙椅上破骂,而后问大臣们可有主意。 有个大臣小心翼翼问:“皇上,我们还派兵去打赤云国吗?” 西秦皇帝怒道:“打个屁,我们都自身难保了,还打什么赤云国,先把南宁国这个愚蠢的白痴打回家再说。” 就这样,西秦国和南宁国开战了。 曼国四面受敌,无援军相救,没多久就被打得落花流水,城池被夺了一个又一个。 而那三国的海军们,还在和明国死战。 三国的将士,加起来共三十万人,所坐的船只又大又多,这么多的人,按理说想要攻下一个只有几万人的小国,那应该是很容易的,但他们打了近一个半月,不仅没能把明国攻下,就连明国的大门,他们都没能进入。 明国不仅易守难攻,海兵的实力也是强得离谱,每个人都像是江湖高手似的,爬绳索,远射,丢黑球,都厉害到不行。 明国的海兵没死几个,他们三国的大军就死了近五万人,全沉入了大海之中。 更离谱的是,这大海里的鱼就像是明国的人养的一样,竟会帮着明国海兵对付他们。 再然后,他们在明国的将士中发现了苗疆族的人,一堆的蛊毒砸到了他们的大船上,毒死了一大片的将士。 那些苗疆族将士还十分嚣张的破骂:“来呀!来打我们撒!来打我们撒!毒不死你们这些入侵者!” 三国的士兵们被整怕了,有了退兵之心,忽的,不知是谁发现了一处海边山崖,可靠绳索爬上去,他们就去爬了。 爬上去之后,就遇上了无数的猛兽,又从山崖上掉进了海水里,成为了海兽的腹中餐。 “将军,我们赶紧撤退吧!咱们打不过这些明国妖孽啊!他们太邪门了!” “撤,撤啊!” 三国的统兵将军就要撤兵,却不知,明国的一艘大船之上,金毓手拿黑火球,一个用力,朝着西秦国统帅所在的大船丢了过去。 咻! 黑火球跟炮弹似的飞得极快,还很远。 众人惊呆了,待反应过来的时候,黑火球已经落到了西秦统帅的脑袋上,在他一脸懵圈时轰然炸开。 轰! 西秦统帅没了头颅。 金毓继续如法炮制,将灵泉水赐予的神力发挥到极致,又丢了几个黑火球到曼国、南宁国的战船上。 轰轰轰的几声震天炸响。 曼国、南宁国的主刷虽没死,却也重伤。 “快撤!” 三国敌军慌乱大喊。 梁元站在另一艘大船之上,手持一把和金毓的那把很相似的大刀冷漠的看着敌军那方:“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哪那么容易。” “将士们听令,全力进攻,将这些入侵者全部拿下!” “遵命!” 明国海兵豪气的喝了一口水,瞬间恢复了精气神,跟打了鸡血似的,吼出震天地动的声音。 “杀!” “犯我明国者!杀无赦!” “杀!” 三国的敌军们被明国海兵的这个阵势吓傻了! 他们下意识的拼命逃跑。 明国海兵人数不多,无法堵截住所有敌军,让一部分人逃走了,但那些人航船才刚跑出明国海域没多远,就被赤云国、龙城国、炤国、东临国的海上战队给包围了。 三国的将士们:“......” 不是说这几国不会来增援的吗?怎么这时候来了! 还有这东临国,干嘛也跟着来插手。 海上的激战持续了近三个多月,冬雪落下,三国战败,俘虏十六万人,这些人被赤云、炤国、东临、龙城四国带走。 明国一个不要,不养闲人。 战斗结束,海底多了十几万的尸体。 明国海面上飘红的鲜血久久难以散去。 看着那些血,金毓和梁元心中很不是滋味,但也无可奈何,战争就是如此,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将善后之事交代下去,赤云、炤国、东临、龙城四国的将领纷纷跟着金毓一行人去了明国,举行庆功宴的同时,并送上感谢的礼物。 赤云国来的将领不是闫松,是闫松训练出来的一个人才,也是闫谷军中的一员,名为熊文,长得人高马大,看着憨厚,实际是个领兵人才。 熊文曾在岩谷城的时候和金毓、梁元打过交道,对他们夫妻二人一直很是佩服,这会儿进了明国,看到了明国的风华繁荣之后,对金毓两口子就更为崇拜了。 神啊!这里简直就是仙境啊! 不仅是熊文,其余三个国家的将领也是第一次来明国,这会儿也都被震撼到了。 尤其是东临国的将领,他们的国家曾派使臣来访过明国,但他们来的时候,看到的明国明明是很穷的,还有野兽侵袭,是个又穷又混乱的地方。 可眼前的明国,压根就和使臣田永田大人嘴里说的不一样。 这里不仅不穷,还很富有,所有的一切都很美丽。 还有很多好吃的,都是一些他们从未见过的极品美食。 东临国的将领们再单纯,这会儿也回味过来了,他们的使臣没骗人,只是被欺骗了而已,明国用了手段,让使臣们都以为,明国很穷,明国不是个好地方。 东临的将领们没有责怪明国的欺骗,吃着美食,心中对明国很是理解。 他们不是故意欺骗使臣的,只是想要自我保护而已。 第430章 天下太平 各国的将领并没有在明国待上多久,欢庆宴结束之后,他们就离开了,回到船上之后,率领战船全部回国,没有在明国海域多做停留,也没有留下任何一人监视。 东临大军回到国中,主帅立刻就进宫去见了东临皇帝。 东临皇帝是得了龙城国的好处才答应帮助明国,对于龙城国和明国的关系,东临皇帝心中一直极为好奇,还有炤国和赤云国,他想不明白,区区一个几万人的小国,是如何得到这些大国的倾力相护的。 东临主帅跪在东临皇帝面前,将自己在明国的所见所闻如实道来。 “你说什么?明国并不穷,他们很富有,还有很多我们这里没有的东西吗?”东临皇帝感到难以置信。 “明国是怎么做到的?当初为什么又要装穷?”东临皇帝皱着眉头深思半会,很快就想到了其中原因:“这个明国当真是不可小觑啊!” 东临主帅道:“明国虽小,却丝毫不弱,且还有几个大国,加上明国人那独特的头脑,这日后定能在诸国之中占一席之地。” 东临皇帝认真想了想:“爱卿,你说,咱们东临国能否像炤国龙城国一样和明国做生意?” 东临主帅:“应该可以吧。” 他也不是很确定,他只会打仗,不是很懂这些。 …… 海上的战斗结束后的第三个月,曼国也被拿下了,闫松带着大军直接打进了曼国的都城,手持大刀骑着大马闯进皇宫之后,将那位曼国皇帝从龙椅扯了下来。 “让你没事找事,三天两头的盯着赤云国不放!” 闫松边骂边对这位皇帝拳打脚踢,将这些年来一直隐忍着的怒火全部发现在这位在位已有三十年的老皇帝身上。 “让你想要统一天下!” “让你杀害我赤云百姓,辱我赤云百姓,骂我们是赤云狗!你们才是狗!呸!说你们是狗还侮辱了狗!” “管你是不是皇帝,老子今天必须打个痛快!” “放肆?我就放肆怎么了!” “你个杂碎!” 闫松一拳砸在了曼国老皇帝的脑袋上。 老皇帝晕死了过去。 闫松站起身,看着窗外,当年岩谷城被围,曼军闯入各个城池,肆意烧杀抢夺的画面历历在目。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62节 曼军从不把赤云人当人,都是这位老皇帝做的孽! 这么喜欢抢夺,喜欢打,那就抢光你,打死你! 闫松眼底的狠厉一闪而过。 龙城、东临、炤国这几国的军队赶来的时候,就看到曼国都城的城墙之上,挂着一个人头。 是曼国老皇帝的人头。 当年,曼军也是这样子将赤云将士的人头挂在城墙上肆意侮辱的。 今日,闫松是以牙还牙了! 曼国被灭,四国没有为难那些百姓,将所有的曼军俘虏之后,就让那些百姓各回各家,继续原来的生活。 百姓的生活不便,但曼国却不存在了,他们所住的府城也会改名,所有的一切都会被四国瓜分。 战争彻底的消停,四国从曼国退去之后,已是年后三月,又是一年春暖花开。 去年的初春,花粉毒肆意作乱,今年的春天,暖阳迷人,花香四溢,没有花粉毒,没有战争,是久违的太平。 清早,吃了早饭,金毓就和梁元,带上家人们进了山,寻了一处山清水秀鸟语花香之地,搭了帐篷,在山中露营,还弄起了烧烤。 “孩子们,肉切好了,快过来用竹签将肉串起来,我给你们做小烤肉。” “好咧!” 金毓一声喊,余婉、安安、萌萌、乐乐、丁洛、牛牛、依依这些小家伙就蹦蹦跳跳的跑过来了,一人拿着一根细长的竹签串肉,做事的模样极为认真,丝毫不马虎。 梁月抱着一个穿着粉色小裙子的女婴走过来,这是她的女儿丁初语,不到四个月大。 初语不会说话,却会看,见哥哥姐姐们都在忙活,就挥着小手啊啊啊,啊了几下手,就伸手进嘴里吧唧吧唧吸吮。 口水掉到了口水兜上,她还在咯咯地笑。 左春草走在梁月的身边,见初语笑得萌萌哒,伸手摸了摸她的小手:“初语,你是不是很开心啊!山里是不是很好玩?快快长大,平安长大,你就能和哥哥姐姐们一起做事情了。” 左春草的肚子是拱起的,这是已有六个月的身孕。 不仅如此,一旁的陆小悠小腹也是微微拱起,有五个月身孕。 还有丁潇的妻子,也大着肚子。 三个孕妇在山里,丝毫不觉得累,反而心情舒畅,脸上的笑容别提多幸福了。 但丁潇丁风金虎几人可不敢大意,时刻都守在妻子身边。 金母看着左春草三人:“我们三家的日子越过越好了,以后的子子孙孙会更多,我又想抱孙子了,来,牛牛,让奶奶抱一抱。” 牛牛躲开了:“不要,不要,我手里有肉肉。” “好好,不抱,牛牛会帮忙做事情了,真棒啊!” 金父抬头望着蓝天白云:“安定的生活过着真是舒坦,这辈子足了!” 梁宏笑看着他:“你这辈子还长着呢!” 丁达道:“咱们几个老了,像这样的聚餐,我们以后可以经常办。” 金父举手:“我同意,我很喜欢聚餐。” 金兰拿来叶子牌:“看你们挺无聊的,来,给你们玩叶子牌。” 金父接过来:“这玩意儿已经玩腻了,来,大家一起来玩。” 丁达好笑道:“不是玩腻了,干嘛还这么积极,输了别哭哈!” 金父:“谁会输,我没输过。” 梁宏:“前天是谁输了耍赖来着。” 金父:“......你们到底玩不玩。” “玩!” 看到梁宏和金父、丁达几人感情好,梁元眼底都是笑意,他端着腌制好的鸡来到桌子上,用荷叶包裹上,再裹上黄泥,做叫花鸡。 金毓拿来 中午随便吃了点,下午大家继续一起做吃的。 黄昏之前,才把所有的食材全部做完,鸡鸭鱼海鲜、猪肉、羊肉、水果、蔬菜,能整上的,全都给整上了。 “开吃!” 金毓话音落下,孩子们立刻伸手拿起烤串,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依依和牛牛还小,不怎么能吃辣,拿的烤串是辣椒最少的,但依旧吃的嘴里火辣辣。 越辣越想吃! 一群孩子停不下来,大人们也停不下来。 一番美食大战之后,大伙儿就撑着吃饱的肚子,在草地上慢悠悠的散步,走累了就躺在野餐布上看星星。 今晚有星星,还很多,孩子们数星星,数着数着就睡着了。 大人们把孩子抱进了帐篷之中。 待所有人都睡下了,金毓如何也睡不着,就悄悄的起身来到了外面。 她刚出来,梁元也出来了。 金毓指了指一个方向,两人悄咪咪的朝暗处走去。 “曼国没了,南宁国和西秦国也两败俱伤,这天下应该彻底太平了吧!”金毓来到一棵树下坐下。 梁元坐在她身边:“彻底太平是不可能的,只能说是暂时平静,至于能安定多久,谁也不知道。” 金毓重重的呼了一口气:“真累!” 她靠近梁元的怀里:“去年的那场海上战斗,我们明国出了很大的风头,诸国都注意到我们了,咱们不可能再低调了。” “这以后若真的再打仗,我们多半还会再被人盯上。” 一只鹰飞了下来,落到两人的脚边。 金毓看了眼就从鹰的脚上取下信筒,丢给梁元:“你来看,直觉告诉我,这不是一个好消息。” 梁元拆开看了:“的确不是好消息,因上次我们动用了黑火雷,动静太大,黑火雷的秘密被传了出去,现在外面很多人都在打黑火雷的主意。” 金毓撇嘴:“想得美,有本事就自己造。” 梁元道:“还是得自己强大才行,不能靠别人。” 金毓叹气:“我们太难了!” 梁元被她的样子逗笑了,低头亲了她一口:“别嚎了,回去睡觉去。” 第431章 惊不惊喜 曼国和大疆国被灭,对这片大陆来说,是个重大的变革,诸国的局势彻底发生了变化。 因赤云国多年来灾难不断,诸国都以为赤云国不行了,第一大国地位不保,却不想,赤云国在新皇继位的第一年,就用实力告诉了世人,赤云国并非浪得虚名,就算千疮百孔,也容不得小国放肆。 赤云国用实力稳住了第一大国的地位,四周小国不敢再小觑,纷纷收起了自己的爪子,不敢再犯赤云国。 没了曼国和大疆国,诸国如今的形势,便是赤云国第一,龙城国第二,东临国第三,炤国第四,西秦国第五,南宁国第六,在这六国之下,还有七个不足为惧的小国,其中,并不包含明国。 明国虽然在那场海战之上,展现了强大的实力,但明国的人口少得可怜,在诸国之中,无法排上名号,但实力却让人惊惧。 受花粉毒、天花和战争的影响,诸国都受到了巨大的重创,需要十几二十年来休养生息,在这期间,诸国都定下了条约,不可发动战争,哪个国家敢违法条约,就做好承受群殴制裁的准备。 天下自此太平,诸国的百姓都恢复了以往的生活。 同年五月,护肤药试验成功 ,余婉身上和脸上的疤痕皆治愈,只剩下一点浅浅的痕迹,那一点痕迹并不会对她的生活造成任何影响。 “谢谢姨姨!”余婉跪在金毓的面前,含泪叩头感激。 金毓给了她新的生命,她会珍惜现在的好生活,努力的让自己变强,为明国创造价值。 余婉为自己定好了一个方向,心中的信念无比的坚定。 待余婉回了家,金毓就去找了梁元,二人把孟飞豹和孟飞云叫来,写了护肤药的药方,将此药方送给龙城国、炤国、赤云国,至于其他的国家,若需要此护肤药,就花钱买,价格亲民。 孟飞豹二人很快带上孟家军前往赤云、龙城、炤国这三国送药方。 孟飞豹亲自去了赤云国,多年未回来,赤云国还是那样子,不,似乎比以前更为残破了,但百姓脸上却有笑容,笑得很开心。 只因赤云国战胜了大疆国,战胜了曼国,百姓对自己的国家重新燃起了期待,所以他们才会笑得那般灿烂。 孟飞豹路过飞豹寨的时候,特地带上人去故地重游一番。 飞豹寨在深山里头,进寨子的路常年无人走,早已杂草丛生,那草比人还高,钻进去一不小心还会踩中一条蛇。 等穿过杂草来到寨子的时候,孟飞豹等人一身狼狈,但看到眼前残破不堪的飞豹寨,他们却笑得像个傻子。 “回老家的感觉真好。” 当山匪的时候,他们靠打家劫舍东躲西藏的过日子,时刻警惕朝廷派兵剿匪,过得提心吊胆的,如今再也不怕了。 他们是有身份的人了,不是山匪了,是堂堂正正的明国将士。 “走了,弟兄们!” 在寨子里走了一圈,孟飞豹就一声令下,带上所有的弟兄出了山,继续踏上去赤云京城的大路。 历时一个半月,孟飞豹带着二十六个孟家军抵达京城,他们穿着明国的特有服饰,守城的士兵一眼就看出了他们不是本国人,但却认不出他们的服饰是来自哪国,于是,就拦住了孟飞豹一行人。 孟飞豹拿出明国的通行牌,指着自己身上的衣服说:“兄弟,你看好了,仔细听好了,我是明国人,我身上这身衣服,是明国的特有服饰。” 士兵闻言睁大双眼:“明国?啊啊,这个我听过,我皇早已提前下了命令,若是有明国客人来访,定要以礼相待。明国的贵客,你们快快请进,进城之后,你们可随意在城中走动。” 孟飞豹对士兵抱拳:“多谢兄弟了。” 随后带上人就进了京城。 他们刚进去,那士兵就赶紧去找了一个将军,将明国有客来的事儿告知,此将军闻言,立刻就找了人进宫禀告。 待孟飞豹找到闫松,请求他带自己进宫的时候,龙千辰和段红英早已经得知了他过来的消息。 龙千辰接见了孟飞豹。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63节 二人先是寒暄一番,孟飞豹就将药方送上,外加几张农作物的种植方法和一些粮种。 孟飞豹道:“皇上,这些粮种是我皇和皇后专门为赤云国准备的,虽然都是常见的品种,但种子质量不一样,它们都是经过改良的高产种子,水稻可亩产千斤,玉米亩产一千五百斤,小麦亩产八百斤,且种出的农作物可留种循环使用,这是赤云国目前为止最需要的东西。” 龙千辰惊喜万分,当即就让孟飞豹取了些种子过来,他仔细的看着那些种子,爱不释手的摸了又摸:“你说的没错,这些的确是赤云国现在最需要的东西,大哥和嫂子有心了,替朕和他们说声谢谢,不行,不能只是口头说谢谢,还得有谢礼才行。” 孟飞豹笑着道:“我皇说了,皇上若真想给谢礼,那就给些赤云国的特产就行,他和家人们都挺怀念的。” 龙千辰大手一挥,豪气的道:“没问题,朕就给他们送特产。” 孟飞豹起身拱手:“多谢皇上。” 粮种就放在闫将军府,龙千辰在孟飞豹走后,就亲自去闫松那里走了一趟,很重视那些粮种。 看到了那上千斤的粮种之后,龙千辰就即刻下令,鼓励百姓开荒种地,开出的荒地,前三年无需缴纳赋税,原有土地赋税从原先的五成减到两成。 一下子减了三成赋税,大大的减轻了百姓们的负担。 此消息一经传出,百姓们都乐了,纷纷对着皇宫方向跪下,磕头高呼:“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呼声吵醒了正在一隐秘小楼里休息的陆永,推门看了眼外面,见无数百姓都在对着皇宫叩拜,表达各种各样的谢意,陆永困乏的打了个哈欠:“你们倒是高兴了,可怜我还得继续待在这里,等着主子主母开恩让我回家。” 他刚发完牢骚,门就敲响了。 “谁啊!”他不耐烦的去开门,然后看到孟飞豹的大笑脸。 “陆永小弟,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陆永歪着脑袋:“哇哦,好惊喜,好意外哦!” 你还没进城我就知道你要来了好不。 第432章 再见周琪 看到陆永这个样子,孟飞豹就知道他压根就没有被惊喜到,走进去把门关上道:“陆永小弟,哥今天来,是有一个好消息和坏消息要告诉你,你想先听哪个?” 陆永想也不想的打着哈欠很无聊的道:“坏消息。” 孟飞豹坏笑道:“我来的时候,给你和千机楼的众位兄弟们带了些零食,但路上实在没忍住,全被我们吃光了。” 陆永瞬间双眼冒火的看向他:“你们居然吃我的零食,零食,零食,你还我零食。” 见他一副要扑过来和自己干架的模样,孟飞豹赶紧闪开:“你要敢动手,我就不告诉你好消息了。” 陆永深呼吸一口气,笑容满面的看着他:“哥,不就是零食吗?吃了就吃了,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少吃一点零食死不了的,你快告诉我好消息吧!不然,小心我揍你哦!” 孟飞豹到底还是没再戏弄他,把好消息道来:“好消息就是,现在天下太平,你和千机楼的弟兄们都可以回家了!” “太好了!”陆永激动得一蹦三尺高,一头撞上了房顶,差点把房顶撞出一个窟窿,还好此房顶够坚实,承受住了他的撞击。 砰! 陆永抱住脑袋落下,一屁股坐在地上。 他却丝毫不觉得痛,抱着脑袋笑得傻乎乎的。 孟飞豹被吓了一跳,忙过来将他扶起:“你说你,激动归激动,怎么还用头撞房顶呢!哎呦!都起大包了,痛不痛?哥哥给你呼呼。” 陆永摇头:“飞豹叔,我不痛,我高兴。” 孟飞豹黑脸:“还说不痛呢,都撞糊涂了,连人都不会喊了,是哥,不是叔,哥不喜欢叔,显老。” 陆永上下扫了他一眼:“可你从上到下从里到外都比我老很多很多很多!” 砰! 陆永的脑袋上再次多了一个包。 陆永把能回家的好消息传了下去,千机楼的众兄弟们闻言,皆和他的反应一样,也是激动到不行。 孟飞豹看着这些小年轻们,提醒道:“回家可以,但是你们不能全部一起回去,千机楼里不能没有人,你们互相替换着回去。” 不仅是赤云国的千机楼,远在其他国家的千机楼人员也可回家。 “收拾好了吗?”南宁国,一处小院中,陈果站在门外问。 周琪拿着包袱从屋里走出来:“好了,走吧!” 陈果接过她的小包袱,不可置信的道:“你就这么一点东西?” 周琪笑着道:“你也说了,只是回家去看看,又不是不回来了,这里也是我们的家,我用不着带太多的东西,有银子就足够了,给爹娘弟妹准备的礼物你可带上了?” 陈果道:“都放在马车里了。” 周琪嫣然笑道:“那就行了,走吧。” 陈果嗯了声,二人携手走出小院。 出城门的时候,周琪掀开车帘看了眼城墙,心中淡淡的道。 再见了,南宁国。 陈果虽不爱她,但和陈果在一起,她感到很幸福,柴米油盐的生活,让她觉得很知足,这才是真正的新生。 千机楼的英雄们回了国,梁元去慰问了他们,并送了些礼物,得到礼物的千机楼众人都很高兴,拿着礼物就回了家。 八月粮食大丰收,金毓再次带领孩子们体验农收乐趣。 忙活了一上午,大人孩子们都浑身是汗,还很痒,吵着要吃冰饮,见不远处有个冰饮小铺子,金毓和左春草就带着孩子们去买一些,到了地方,金毓发现排在自己前面的妇人背影很眼熟,婀娜多姿的,身材超级好。 她想了想,没想起对方是谁。 这时候,妇人买好了冰饮,转过身来,金毓看清了她的模样,眼底有些惊讶。 “周琪!” 周琪也看到了金毓。 为了方便干活,此时的金毓一身农妇的打扮,面容俏丽, 周琪一时间没认出来,只觉得眼前的农妇长得很像金公子。 随后听到金毓叫出自己的名字,周琪才恍然惊声道:“你,你是,金公子。” 金毓也没隐瞒,很坦然的道:“嗯,没错,是我。” 明国不容外人随便进来,周琪能出现在这里,定是自己人带进来的,只是那人是谁,金毓不知。 见金毓居然就这么承认了,周琪更是吃惊:“你,你是女儿身?” 金毓嗯了声,指了指自己身后的三小只:“还是三个孩子的娘,孩子们,快叫姨姨。” 三小只乖巧喊人:“姨姨好。” 周琪:“......唉!你们好!” 这情况有些不对啊! 她应该要有那种被欺骗了的感觉才对,可为什么没有呢! 不仅不气愤,还有点激动,只因为见到了救命恩人。 周琪很快回了神,笑着道:“真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金......夫人?” 金毓道:“我夫家姓梁,我姓金。” 周琪从容不迫的改了口:“梁夫人。” 左春草凑过来问:“大姐,你和这位夫人认识?” 金毓道:“嗯,认识,我救过她。” 左春草哦了声,就没多问了。 因已经排到自己了,金毓就先买了冰饮,分给孩子们之后,让左春草看着孩子们,自己再和周琪到一边去说话。 金毓问:“你怎会在这里?” 周琪反问:“梁夫人本就是明国人呢?” 金毓点头。 周琪笑了:“我一直还以为您是炤国人呢!原来是我弄错了!那个,我是跟着我相公来的,他是明国人。” 金毓哦了声,随口问道:“那我应该认识你相公,他叫什么名字。” 周琪道:“陈果。” 金毓:“原来是他啊!也是,他那段时间就在南宁国,你也在南宁国,你们很有缘分。” 周琪道:“梁夫人和我相公很熟?” 金毓道:“他是我相公的手下。” 周琪笑了:“那就更有缘了。” 金毓道:“陈果是个很不错的男人,你们会一直幸福的。” 周琪点头:“他的确很好,我现在就很幸福。” 两人说着话的时候,陈果的娘和妹妹就来了,见到周琪和金毓在一起,二人都挺惊讶的。 金毓道:“我还有事,先走了。” 待金毓走远,陈果的娘和妹妹就问周琪和金毓的关系,得知周琪被金毓救过,俩人笑得极为开心。 “儿媳妇,能得梁夫人相救,是你运气好,梁夫人是个大善人,你要永记这份恩情。” “嫂子,你刚来,有很多事情都不知道,等你熟悉这里了,就知道梁夫人有多厉害了!” 这话倒是让周琪有些好奇了,梁夫人在明国到底是什么身份? 此时的周琪是如何也没有想到,梁夫人竟是一国之母。 第433章 全国内卷风暴 腊月二十八,段红英生下一女,取名为龙萱,封号静安公主。 年后进入三月的时候,这个消息才送到了明国这边,得知龙千辰喜得一女,金毓和梁元亲自准备大礼,派人送了过去。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64节 五月的时候,龙千辰让人送来了自己宝贝女儿的画像,三小只看着画像沉默了许久。 最后,还是萌萌没忍住道:“娘亲,为什么这个妹妹长得这么丑?” 金毓:“......那是你们的千辰叔叔太激动,把妹妹的嘴巴画歪了!” 乐乐道:“画得还没我的好。” 安安却看着画像陷入沉思,梁元就很好奇他在想什么:“安安,你在想什么?” 安安道:“我想去外面走走。” 越长大,他就越向往外面了。 梁元问:“为什么想去外面走走?” 安安不加思索的说:“想去了解各国的情况,学习各地的风土人情。” 梁元道:“你可以去,但不是现在,你和弟弟妹妹都得学会自保的能力,否则在外容易吃苦头,严重的时候会失去生命。” 安安想了想,然后重重点头。 自此,安安开始注重学习,读书、学武、兵法、技术、琴棋书画,一样都不落下,他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学习上,变得逐渐成熟、 萌萌和乐乐感觉到了安安的变化,尤其是每次书院测试的时候,安安都能拿第一名,把他们两个远远的甩在了后面,两人就很受不了。 说好的三胞胎一起浪的,你却独自成长了,那怎么能行,要学那就一起学。 于是乎,为了不输给安安,萌萌和乐乐也勤学苦练起来。 丁洛是哥哥,理应给弟弟妹妹起带头作用,但忽然有一天,三胞胎的学习成绩把他甩在了后面,丁洛就很难过,一难过就使劲的学。 放学的时候,还背着书包追着三小只:“你们等等我,我要和你们一起学习,我要去你们家,你们不许丢下我。” 三小只回头看了他一眼:“洛哥哥,你不是不喜欢学习吗?” 丁洛哼道:“我的确不喜欢学习,但我不想一直输给你们,我是哥哥,就得起带头作用。表姑常说,落后就要挨打,不想被打,那就必须变强,想要变强,就得学习,我要当国之栋梁,所以,我不会输给你们的。” 三小只被他的这个气势给震撼到了。 自此,丁洛也加入了勤学苦练的战队中。 这也刺激到了牛牛,牛牛虽然年纪小,但受到三胞胎的熏陶,胆子大,也很聪明,懂得挺多的,见哥哥姐姐们都那么的用功,他也燃起了斗志,扛起锄头跟着自家亲爹去了地里。 “爹,我要跟你学种地。”他雄赳赳气昂昂的说。 金虎气得脸黑,提起他丢出菜地:“滚回书院,给我先学会认字先。” 臭小子,想用种地逃避读书 ,门都没有。 “真以为种地就不用读书了吗?你做梦,读好书,利用所学的知识,才能种出更好的地,你以为书院开设的农业班是用来干嘛的,那就是种地的,不对,是研究种地的。” 牛牛委屈巴巴的说:“我又进不了农业班,他们嫌我小。” 金虎呵呵:“你不仅小,你还啥也不会,啥也不是,所以,乖儿子,好好读书吧!” 最终,牛牛也跟着加入了勤学苦练的战队。 书院里的小朋友们见三小只丁洛牛牛明明家里什么也不缺,却还这么用功,说什么要做一个有用的人,要当国之栋梁,不做明国的累赘,一下子就被刺激到了。 不少小朋友也加入了学习的队伍,三小只学习一个时辰,他们就学两个时辰,反正谁也不能输给谁。 要学,那就一起来吧! 书院的幼儿区忽然卷起了一股学习风,其他的学区的大孩子们见此,也都不服输的加入了学习队伍。 夫子们见此压力山大,生怕被学生赶超,活着教学内容跟不上学生们的进步,也莽足了劲干起来。 小孩子都能这般勤劳了,大人们哪敢偷闲,也都赶紧打起精神来使劲的干。 学习风瞬间从梁庄扩散到书院再扩散到全国。 金毓和梁元都没有搞明白,为何短短时日之间,明国的风气就忽然变了,内卷严重超标。 而且这一卷,还是长久的,效果更是杠杠的、 内卷的第一年,明国经济再次猛涨,所有百姓金银堆家中。 内卷第二年,不少百姓涌入百兽山,组建开山队,为明国再次开辟出一片国土。 内卷第三年,明国人口大增长,隔几天就有新生儿降生。 内卷第四年,十岁的安安被封为太子,开始跟着梁元学习管理明国,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安安就掌握到了诀窍,并且沉迷其中无法自拔,梁元开始做甩手掌柜,能不自己动手的时候,就不动手。 也是在这年的四月,天气暖和,风和日丽,金毓和梁元带上三小只去外面历练,第一站是赤云国。 一家五口悄咪咪的踏上赤云国,并未告知龙千辰。 “娘,我们现在要去哪里?”下了船,乐乐就迫不及待的问金毓。 金毓指着一个方向:“往那边走,娘和爹带着你们体验一下当年我们是怎么逃荒的。” 萌萌使劲点头:“好好好。” 逃荒的故事,他们三个都已经听过了,心里一直很好奇父母当年逃荒的过程,这会儿能去体验一遍,他们三个都很兴奋,也充满了期待。 梁元淡淡道:“走吧,时间不早了。” “走喽!”乐乐和萌萌齐声道,安安没有跟着咋呼,如今的他变得很是稳重,说话也是不急不缓的。 说是体验逃荒,其实也就是把金毓他们当年走过的路重新走一遍而已。 大概走了一个时辰左右,萌萌突然想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爹,娘,你们不是说,当年你们逃荒的时候,是做壮壮拉的牛车和疾风拉的马车的吗?” 安安也意识到自己忽略了这个问题:“爹,娘,可以找个地方把壮壮和疾风放出来吗?” 手机空间的事情,三个孩子都已经知晓了,也有保密的能力。 金毓道:“这次出门我没有带壮壮和疾风,他们的年纪都大了。” 乐乐问:“那娘带了谁?” 想着路程很遥远,只是用走的,双脚肯定会被走断,金毓就和梁元对视一眼,二人把孩子带到一处无人之地,从空间里放出了一辆马车,拉马车的马是疾风的后代。 “我们一家五口,一辆马车足够了,不用牛车。” 第434章 逃荒之路 有了马车,路上轻松了很多。 每路过一个熟悉的地方,金毓和梁元就会给三胞胎解说。 “看到那边没有,那里就是福来大草原,当年我们在这里得到了草原牧民的帮助,他们之中有一个叫做阿雅的女子,长得很漂亮,性格也十分直爽。” 金毓正说着,萌萌就忽然道:“娘,你看那边,好像有人。” 金毓抬眼看去,就见不远处青绿的草坪上躺着一个人。 “我们过去看看。” 马车朝着那人而去,停在了那人的面前。 此人趴在地上,脸朝下,看不清面容,从衣着来看,应当是游牧族,还是个女子。 金毓喊了声,女子没反应,呼吸也很浅。 “她不会是死了吧?”乐乐皱眉,想去触碰女子,被金毓拦住。 “她没死,我能感觉到她的呼吸,你们站一边,让娘看看。” 金毓上去把人抱起,翻过来一看,才看清了此女子的模样。 女子三十多岁的模样,面色蜡黄,极为憔悴,嘴唇青紫,嘴角有血迹,似是中了毒。 金毓仔细看了几眼,才认出这个女子是阿雅,朗族族长的女儿。 她给她把了脉,的确是中了毒,便拿了颗解毒丸给她服下。 虽然不知道阿雅经历了什么,为什么会中毒,但想到当年的一面之缘,还有阿雅的放行之恩,金毓和梁元把她扶上了马车。 刚进入马车,阿雅就猛的睁开了眼睛,看到陌生的人和环境,下意识的就伸手去找武器,却抓了一个空。 她警惕的看着金毓一家五口:“你们是谁?” 虽然金毓一家人的穿着不像游牧族,但阿雅还是没有放松警惕。 金毓道:“阿雅,你不认识我们了吗?” 阿雅皱眉:“不认识,你们到底是谁?” 乐乐有些生气:“你这人怎么这样子,我们好心救了你,你不感激就罢了,还用一副看仇人的眼神看着我们。” 金毓把乐乐拉到一边:“你少说几句,遇到陌生人有防备心是很正常的,这就是你这次出来要学的。” 然后转头对阿雅说:“你不记得我们,那你可还记得左七郎?当年我们和左七郎一起逃荒,路过福来大草原,是你放我们通行。” 她这么一说,阿雅就露出了恍然之色,仔细的打量了她几眼,还是没把她给认出来,随后她把目光放到梁元的身上,才惊讶道:“我认识你,你和左七郎去了日月部落。” 金毓不解:“你怎么只认出了我相公,没认出我呢?我当年也和梁元去了日月部落呀!” 阿雅又仔细看了她好几眼,摇头:“我真的不认识你,我只记得,当时左七郎的队伍里,除了你相公,还有十几个人,有小孩,有......哦,对了,还有一个很瘦很瘦的女人。” 只差没说那个瘦女人很丑了。 金毓:“......我就是那个很瘦很瘦的丑女人!” 阿雅难以置信的瞪大双眼:“你在和我开玩笑,你们完全不一样啊,你这么的美丽有气质,那个女人却......我的青青草原,你这么一说,我这么仔细一看,你们还真有点相似之处。” 金毓也知道自己当初的丑样,那时候的确是瘦得脱相,不止一个人觉得她丑,也就是梁元内心强大,且眼光独特,才会对她另眼相看。 阿雅最终还是相信了金毓的话,消化完金毓一家是从明国来的事儿之后,阿雅就在马车上躺平了,神色哀伤的看着车厢顶。 萌萌凑过来问:“姨姨,你为什么会中毒?” 阿雅转头看了下她白嫩俏丽的脸蛋:“你长得真好看,跟你娘一样好看。” 萌萌一乐:“谢谢姨姨夸奖。” 然后接着问:“你为什么会中毒?” 阿雅叹气道:“因为我的族里出了叛徒,和谷雨族勾结,想要我的朗族。他们给我下了毒,以为我死了,就把我丢到了这里,想让我被野狼吃掉,但我运气好,遇到了你们。” 她说着,就坐起身对金毓道:“你们得赶紧离开这里,那些人会来查看我的尸体,若是知道我没死,你们的麻烦就大了。”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65节 金毓道:“晚了,已经有人发现我们了。” 她话音刚落,不远处就有十几人骑马而来,见草地上没有阿雅的尸体,也没有狼来过的痕迹,他们就立刻盯上了金毓一家的马车。 “你们是谁?来此作何?可看到一具尸体了?” 梁元淡淡道:“尸体没看到,活人却看见了一个。” 那十几人追问:“人在哪?” 梁元冷哼:“凭什么告诉你们? 那十几人很愤怒,但看到梁元气质不凡,怕不是普通人家,为首那人就忍着性子道:“兄台,我等是朗族人,那人是我们朗族的叛徒,她杀了族长潜逃,我等奉命来捉拿,还请兄台告知,避免被连累。” 梁元哦了声:“可你们的族长不就是她的父亲吗?她为何杀自己的父亲嫁祸自己?那肯定是被诬陷了!” 那十几人闻言面色一变,立即就明白了眼前的这个男人是认识阿雅的,二话不说,拔了刀就朝梁元砍过来。 车厢里的阿雅急了,却被金毓拦住不让出去:“别担心,我相公能应付,来,你给我们说说你的故事,我们都很好奇,看到咱们曾有一面之缘的份上,你若需要帮助,就尽管说,我们一定帮忙。” 安安三兄妹也很期待的看着阿雅,眼神直勾勾的,带着光。 阿雅:“......” 这一家人在日月部落到底经历了什么,这么不怕死! 他们才五个人,有三个还是孩子,怎么帮她。 外面响起了打斗声和惨叫声,阿雅心急如焚,顾不上和金毓说话了,就使劲往外闯。 金毓淡淡伸手,抓住她的手臂,就把人拉了回来。 阿雅震惊。 好大的力气。 她的力气是朗族里女性中最大的,但金毓的力气比她还大。 等阿雅回过神来,外面的人就都被梁元解决了,梁元上了马车,坐在驾座上道:“这里不方便,咱们先找个地方休息慢慢说。” 金毓应了声,就对阿雅道:“你的身体还未完全恢复,赶紧先休息一会儿。” 梁元驾着马车来到出了草原,在天黑之前,进入了距离福来大草原最近的一处小镇。 金毓看着这个小镇:“我记得这里以前没有镇子的。” 阿雅道:“这个小镇是前年才有的,赤云国和以前早就不一样了。” 第435章 游牧族之战 赤云国不仅新增了很多的小镇子,每个城池也都有了很大的变化。 小镇有几万人,来自四面八方,游牧族不敢来这里放肆,这是个很安全的地方。 寻一处客栈住进去,吃了点东西,金毓一家就拉着阿雅在屋里说话。 见这家人如此固执,非要了解自己的故事,阿雅就很无奈,到底还是说了。 “给我下毒的人是我的相公......” 阿雅虽是女子,但在族里的声望很高,比她的兄长还厉害,她的相公是入赘的,成亲十年,对她一直很好,两人孕有一对子女,儿子九岁,女儿八岁,朗族长很重视阿雅,想让阿雅继承族长之位,成为朗族的第一个女族长,阿雅的兄长不乐意,嫉妒阿雅,就犯浑听信了谷雨族族长的鬼话,和阿雅的相公一起勾结,给阿雅下毒,害死朗族长,将支持阿雅的那一部分族人关押起来。 萌萌听了很不解:“你的相公为什么背叛你,你们应该是一体的啊!你成为族长对他没坏处吧!” 阿雅笑着道:“你还小,不懂人心,他是很好,我们的确是一体,但是他也是个自私且自傲的男人,他之所以入赘是因为我受宠,他想从我这里得到我父亲的重视,越过我和我哥成为下一任族长,但他低估了我父亲。” “他的野心,我父亲都看在眼里,他不服气,便答应和我哥合作,给我下毒,我那两个孩子,如今都还在他的手里。” 金毓道:“你要报仇夺回一切吗?” 阿雅苦笑道:“我想报仇,但是我能吗?” “我相公和我哥都上当了,谷雨族早就盯上了朗族,想要吞噬朗族,成为福来大草原第一游牧族。这会儿朗族只怕早就已经被谷雨族控制住了,我能和我相公我哥对抗,但对付谷雨族,就不怎么行了。” 金毓伸手拍了拍阿雅的肩膀:“对自己有自信一点,你只管说想不想报仇,夺回一切,想,我们就帮你,不想,那就后会有期,我们明早就离开,你不用跟着我们,你的生死与我们五官。” 阿雅着实没有想到金毓会说出这样的一番话来,她看了看梁元,梁元淡淡道:“我娘子的决定就是我的决定,我都听她的。” 阿雅皱眉,想起了自己的相公,以前她相公也是什么都听她的,但现在却...... 想到父亲的惨死,想到相公和亲哥的绝情,想到自己的儿女,阿雅最终还是说出了自己的决定。 在客栈休息了两晚,待阿雅的身体恢复了大半,第三天晚上,金毓就和阿雅趁着夜色踏入了草原,从北面进入一处山林中,绕行来到了朗族所在的位置。 两人打晕巡逻的人,潜入一处木屋中。 “爹,你不要打我,我错了,我不找娘了!” 屋里忽的传出了女孩哭喊的求饶声。 听到这个声音,阿雅难以置信的睁大眼,看向那个方向。 这是她女儿的哭声。 很快,她听到了她相公的破骂声。 “贱蹄子,跟你娘一样恶心,我告诉你们两个,你们的娘已经死了,她是叛徒,她背叛了朗族,她杀了你们的爷爷,你们两个是叛徒的孩子,你们是小叛徒,不得好死的贱东西!” 阿雅气得浑身颤抖,她怎么也没有想到,她那人面兽心的相公,竟有这样的一面,在她死后,这般折磨自己的儿女。 那也是他的女儿呀! 他怎么能狠得下心来打女儿,骂出那么难听的话。 这个男人,他从未把她当做妻子! 听着女儿绝望的哭喊求饶声,阿雅再也压制不住怒火,不顾金毓的阻拦,冲进了那个房间。 一进去就看到自己的儿子满身鞭痕昏迷不醒的倒在地上,女儿缩在床上,也浑身是鞭痕,衣裳都被鞭痕抽坏了,孩子的父亲还在拿着鞭子抽打她,就像是在打一只不听话的牲畜。 阿雅怒火冲天,红了眼睛,拔刀砍了她相公一刀。 “你这个畜生,你不配为人父!” 她相公会武功,却不是阿雅的对手,阿雅就算还未完全康复,却也能压制她相公打。 没一会儿,她相公的身上就都是刀伤,鞭子落到了地上,阿雅捡起鞭子,一下又一下的抽打在这个混球的身上。 惨叫声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有人朝着这边而来。 金毓站在门外,看着由远及近的火光,提醒阿雅:“有人来了,我们得赶紧离开。” 阿雅面色一变,丢了鞭子,去抱住女儿,再来抱起儿子,两个孩子很重,但阿雅却能一手抱一个。 “我们走。” 阿雅对金毓说着,就朝前而去。 金毓却是进了屋,将阿雅的相公提在手中,才去追上阿雅,往来时的方向跑。 “那边有人,快追!” 举着火把的那些人发现了他们。 金毓轻而易举的追上了阿雅,见她跑得吃力,就从她的手里接过她儿子,道:“跟着我跑。” 话落,就直接跑到前面去,似乎手里的那两人根本对她造不成什么负担,跟棉花似的。 阿雅感到不可思议,却没有一丝迟疑,赶忙加快了脚下的速度,跟金毓一头钻进了林子中。 进了山林,马儿就不能奔跑,身后的追兵无法骑马进去,就徒步进去抓人,但刚进去没多久,就遇上了狼群。 “啊!哪来的这么大的狼群!救命啊!” 惨叫声响彻山林,阿雅听到声音回头望了一眼。 跑在前面的金毓沉声道:“别回头,继续跑。” 阿雅赶紧跟上去。 后面的惨叫声越来越小,很快就没了。 阿雅浑身冒冷汗,对金毓道:“那些狼会追上来吗?” 金毓淡淡道:“会,所以,别停,继续跑。” 阿雅就拼命的跑。 金毓在前带路,也不知跑了多久,金毓就听见了砰的一声,回头就看到阿雅体力不支的倒在地上,昏迷了过去,她怀中的女儿,也昏迷不醒。 林子有异样的声音传来,金毓抬眼看去,就看到了一双双绿幽幽的狼眼睛。 阿雅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睡在客栈的床上,儿子和女儿就躺在自己身边,他们身上的伤都上药包扎,身上药味很浓。 萌萌推门进来:“阿雅姨姨,你醒来了,我给端来了米粥,你吃点。” 阿雅问:“你娘呢?” 萌萌道:“娘在隔壁休息,爹陪着娘,那个坏人在我哥的房间,身上绑了绳子,我哥守着的,跑不了。” 阿雅放了心,吃了米粥,就要去找她相公算账。 萌萌追上去道:“阿雅姨姨,我娘说了,你可以发泄,使劲的打,但不能把人打死了,要留活口,他还有点用。” 第436章 残酷且真实的世界 阿雅的相公叫做程为,有一副憨厚老实的长相。 阿雅没把人打死,发泄完怒气之后,就审问程为。 金毓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阿雅已经审问好了。 金毓问:“问出什么没有?” 阿雅愤怒的道:“程为不是朗族人,他是谷雨族的人,他是奸细,他自始至终都在骗我,在骗我爹,骗我那愚蠢的大哥!” 金毓道:“问题还挺大,你现在怎么打算?” 阿雅目光坚定的道:“踏平谷雨族,统一福来大草原。”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66节 ...... 阿雅尸体消失,程为被人带走,两孩子没了踪影,朗族瞬间乱了,阿雅的大哥阿古带着人进山寻人,遭遇狼群受了重伤,在家中静养的时候,谷雨族的族长带着人来了。 “贤侄,听说你受伤了,哎呀!挺严重的啊!这可怎么办呢?你伤成这样,肯定无法带领朗族了,不如这样,伯伯我帮你管理朗族一段时间,等你伤好了,再还给你。”谷雨族族长笑得很是和蔼,慈眉善目的模样,让人很想亲近。 然阿古却听得浑身发毛,背脊发凉,他抗拒的道:“不不不,我不需要你的帮助,我可以自己管好朗族。” 他再愚蠢,也知道朗族不能落到这个老头的手里,落到他的手里,就不可能拿回来了! 谷雨族族长冷笑:“不需要帮助?哈哈,你说不需要就不需要吗?我不同意,我就是要帮助朗族,贤侄,把族长令牌拿出来,不然我就抢了,到时候一不小心弄死你,可就不关我的事了!” 阿古一脸惊恐。 这时,外面忽然传来了很嘈杂的声音。 谷雨族族长对身边的族人道:“去外面看看是怎么回事?” 族人很快出去了,没多久就一脸惊恐的跑了回来。 “族长,不好了,阿雅那一派的朗族人不知被谁放了出来,拿起武器朝我们谷雨族杀过去了!” 什么? 谷雨族族长气冲冲的来到外面,还未来得及看清外面的情况,迎面就一个麻袋套来,瞬间让他陷入黑暗中。 那族人也被吓了跳,正要尖叫,就被一刀抹了脖子。 扛着麻袋,阿雅对正在和谷雨族的那些族人战斗的同伴道:撤! 谷雨族族长清醒的时候,被捆在十字架上,在他的对面,是谷雨族的地盘。 此刻阿雅不知从哪里出现,骑着大马站在一堆人之中,前后左右都围着朗族的人。 谷雨族那边,族人都跑了出来,见谷雨族族长本绑着,皆愤怒万分。 “阿雅!快把我们的族长放了,你们朗族这是要开战吗!”谷雨族那边有人大声道。 阿雅冷笑,丝毫不惧:“开战?这不就是你们谷雨族一直想要的吗?你们族长欺骗我大哥,在我朗族之中安插程为这个奸细,毒害我的父亲,诬陷我弑父,残害我的族人,简直罪无可恕!” 她声音狠厉的道:“今日 ,你们谷雨族若不放下武器投降,我阿雅就当着你们的面,烧死这个死老头!” 她从族人的手中接过火把,有两个族人抬着油桶上来,泼到了谷雨族族长身上。 谷雨族族长大惊失色:“阿雅,你这个疯子!快放了我!” 阿雅哈哈大笑:“对呀!我就是疯子,被你们逼疯的。” 她对朗族族人大声道:“朗族的乡亲们,你们听好了,只要我阿雅不死,朗族就不灭,谷雨族欺人太甚,今日,我们要为我父亲报仇,灭了谷雨族!” 朗族人一直很愤怒谷雨族的所作所为,这会儿听到了阿雅的话,纷纷怒吼出声。 “灭了谷雨族,杀!” 那声音震天,惊得谷雨族人满头冷汗。 两族的族人人数差不多,但这会儿朗族的气势却占了上风。 朗族和谷雨族打起来了,谷雨族不顾族长的安危,和朗族拼了个你死我活,喊打喊杀声传遍整个草原,鲜血溅在了青绿的小草上,滴落到泥土之中。 茫茫草原上,一处视角开阔的山峰上,金毓梁元带着三个孩子站在这里,目睹了草原上的杀戮。 三个孩子被震惊到了! “娘,那边死了好多人,阿雅姨姨也受伤了!”萌萌皱紧了眉头,不想去看那一幕,却还是没有移开目光、 为了两族统一,为了一个族长之位,朗族和谷雨族居然就这么打起来了,我杀你,你杀我,六亲不认,手段残忍,谁也不服输,谁也不让谁。 好可怕! 三个孩子对于朗族和谷雨族的行为,不解的同时又很恐惧。 在明国,他们虽然本领强大,可以和动物沟通,也会很厉害的武功,为了学本事吃过许多苦头,但却是第一次见到这种真正的杀戮。 安安看着草原那边,拉了拉梁元的袖子,声音有些发颤:“爹,赤云国有很多这样的争斗吗?” 梁元道:“是的,不仅是赤云国,其他国家也是如此。安安,萌萌,乐乐,你们生在和平的地方,活在繁荣的世界,不愁吃穿,不被打骂,没有生活的压迫和无奈,所以有很多事情,你们再聪明也是无法理解的。你们走过历史长廊,应该也知道,明国现在的富足生活来之不易,在我们三家人来之前,明国是个很落后的地方,诸国看不起明国,所有人都不把明国当一回事,只因为我们太弱小,什么都不会,所以我们什么都学。你们要记住,学本事不是为了炫耀,不是为了征服别人,而是为了看清自己的渺小,为了获得智慧,为了不被挨打,为了造福百姓。” 安安将父亲的话听进了心里,他虽然不能全部明白父亲话中的含义,却会一直牢记,直到吃透这些话为止。 萌萌和乐乐听得头都大了,他们以前疯狂学习,只是为了不输给别人,凭着不服输的斗志使劲奋斗,似乎并没有想过要用自己学来的本事去为百姓做些什么。 抬眼看了下蓝天白云,三个孩子的眼底头一次浮现了一丝迷茫。 朗族和谷雨族的战斗不到一个时辰就结束了,阿雅受了伤,却不是很严重,谷雨族的族长被烧死,谷雨族族人死了百人,伤了一大半。 朗族取得了最后的胜利,阿雅还亲手斩杀了谷雨族的少族长。 她浑身是血,手持大刀,眼神冰冷的看着那些谷雨族人:“谷雨族的,你们都给我听好了,这场两族争斗,是你们的族长先挑起的,如今你们的族长和少族长都已经死在了我的刀下,你们若想报仇,那就尽管来,我阿雅奉陪到底!若是不敢报仇,那就给我认输,臣服我朗族,如若不然,休怪老娘的大刀不长眼。” 阿雅抬起大刀,指向了那些已经有了退怯之意的谷雨族人,鲜血从大刀刀锋处滴落。 不少谷雨族人被她那狠厉嗜血的眼神震得浑身一抖。 啪嗒! 手中的武器掉落。 “我们认输,我们不打了!” 第437章 小乞丐 一场正面交锋,阿雅展现了自己的实力,征服了在场的所有男子。 谷雨族人被暂时监管起来,那些曾对阿雅有怨言很不服气的朗族人,如今也是心悦臣服。 阿雅的确比阿古更适合做朗族族长,不,现在朗族已经不是朗族了,朗族吞并了谷雨族,日后就是福来大草原的第一游牧族,唯一的游牧族。 朗族人们意识到了这点儿,一个个都开始兴奋起来。 程为被处死,阿古捡回了一条命,但得知了他的恶行,朗族人都不可忍,在解决好谷雨族的事儿之后,也将阿古处死了。 两天后,辰时,阿雅去了一趟小镇,去接自己的儿女。 两个孩子经过金毓的精心照料,已经恢复了些精气神,身上的伤都结疤了,没那么痛了,就是有些痒,还有就是,两个孩子受到的打击很大,没了以往的活泼和纯真。 他们周身透着一种死气沉沉的感觉。 阿雅看到儿女这般模样,心痛到无法呼吸。 她上去抱住两个孩子:“阿蓝,阿峰,你们别难过了,你们还有娘,娘还在,对不起,是娘没有保护好你们,以后 不会了,娘向你们保证,娘一定会一直一直陪着你们的。” 作为哥哥的阿峰在听了这话之后,终于有了点反应:“娘,我爹死了吗?” 阿雅一愣,但还是道:“死了,娘亲手杀了他,你会恨娘吗?” 阿峰露出浅浅的笑容,摇头:“不会,娘是对的,爹他该死。” 他回抱住阿雅,轻声的安抚:“娘,你还活着,真好,以后我保护你,我会快点长大的。” 事实上,经历这一次的事情,阿峰已经长大了,只是这种成长,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 阿蓝也回了神,她看着阿雅的目光,有些呆愣,半晌之后,她就忽然哭了起来,眼泪不受控制往外流。 “娘,爹打我,我好痛,我不要爹了!我恨他!恨他!”她似小兽一般咆哮出声,将自己受的委屈全部发泄出来。 阿雅心疼坏了:“不哭,阿蓝不哭......” 母子三人在房间里待了很久 ,金毓一家人也没有去打扰。 晌午过后,阿雅才带着两个孩子从房间里出来。 金毓已经收拾好东西,也从屋里走出来。 阿雅一愣:“你们这是要走?” 金毓点头:“嗯呢,你的事情已经解决得差不多了,我们没有留下来的必要,后会有期。” 阿雅哦了声:“后会有期。” 阿雅母子三人很快离开客栈回了福来大草原,金毓一家也坐着马车离开了这个小镇,继续他们的旅程。 他们很快来到了庆城,这个城比岩谷城大很多,里面的人口比明国的总人口还多一倍,但这里没有明国繁荣,所有的东西都和明国无法相比,但这个城有自己的特色,那就是歌舞。 庆城的百姓擅长歌舞,不管是卖菜的时候,还是赏花赏景的时候,他们随时随地都会哼上几声曲子,舞动几下。 金毓一家人刚进城,就听到一个小贩在哼曲子,虽然听不懂,但安安却发现,小贩哼唱得很欢快。 他嘴巴动了动,也学着小贩那样哼唱一下,却是哼不出来。 小贩哼唱的曲子和爹娘教给他们的完全不一样。 萌萌也发现了小贩的不同,问金毓:“娘,他们唱的是什么曲子?” 金毓笑着道:“他们唱的是山歌。” 乐乐问:“什么是山歌?” 金毓道:“山歌是一种短小质朴、节奏自由的民间曲子,只有庆城才有,其他地方是没有的,这是庆城独一无二的特色。” 三个孩子齐齐哦了声,然后继续津津有味的看向马车外面。 街上不仅有小贩哼唱曲子,还有很多人也在哼唱。 那节奏的确很自由,歌词也很有新意。 忽然,萌萌看到了几个穿着破烂的孩子蹲在街角,不由得好奇的问:“娘,那几个孩子为什么蹲在那里,手里还拿着破碗?” 金毓看了眼就道:“他们是小乞丐,在行讨。” 安安皱眉:“乞讨?” 明国的人口少,粮食每年高产,吃都吃不完,没有一个饿饭的百姓,街上是没有乞丐的,当年去龙城国,他们三个都还小,有些记忆都模糊了,只知道玩,压根就不记得乞丐这个特殊的群体。 金毓道:“乞丐就是靠乞讨为生的人......” 听了金毓的解说,三个孩子就更不解了。 “他们有手有脚,为何要当乞丐,不能自己干活吗?” “向别人讨要吃的很没有面子,我才会做这种事情呢!” “乞讨度日,居无定所,这种生活真可怕!”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67节 三个孩子同情乞丐的同时,却又有点不齿,觉得靠乞讨度日、有手有脚的、不自力更生,去靠别人施舍的人很不务正业。 小孩子就算了,大人也跟着行讨,就真的很不像话。 安安道:“娘,我们明国之所以没有乞丐,主要原因应该不是人口少,而是百姓们都很自强自立。 ” 金毓点头:“嗯,你说的很对,所以 ,人生在世,多学本事是没有坏处的。” 话虽这么说,萌萌安安乐乐三人在快要接近那些小乞丐的时候,还是下了马车送了吃的给他们。 安安对那些小乞丐道:“你们为什么要乞讨?你们的父母家人呢?” 那几个小乞丐目光闪了闪,想要说些什么,但扫到了不远处的一道人影之后,就赶紧缩了缩脖子,年纪最大的那个小乞丐道:“我们的家人都死了,我们是孤儿,因为年纪太小了,无法自力更生,所以就只能乞讨。小哥哥,小姐姐,你们可以施舍我们一些银钱吗?求求你们了!” 安安三人想了想,还是把自己的零花钱拿出来一些,给了那几个小乞丐,一人十文钱。 见他们三个只给这么一点钱,小乞丐们皱了皱眉,有些不满,但最后还是没说些什么,只是笑着感谢。 安安三人观察力很强,如何看不出这些小乞丐的异样,三人很有默契的什么也不说,给了银钱后就上了马车。 梁元赶着马车离开。 安安坐在马车里对金毓道:“娘,那些小乞丐有些古怪?他们似乎想对我们说些什么,但又很害怕,不敢说出来。” 金毓道:“观察挺仔细,没错,他们的确很不对劲,有人在监视他们,监视他们的人已经注意到了我们。” 安安皱眉:“那些是什么人,他们想要做什么?” 金毓浅笑:“这我就不知道了,你们得自己去查。” 第438章 拍花子盯上了三胞胎 查? 怎么查? 三个孩子一点头绪都没有,主要的是他们为什么要去查?被监视的那些小乞丐和他们又没有什么关系。 不过,想到那几个小乞丐可怜的模样,脏兮兮的笑脸男,三个孩子的心里忽然不是滋味。 来到一家客栈,金毓一家人要了四间上房,孩子们已经大了,都是自己睡自己的,一人一间房。 吃了饭,天也黑了,三个孩子和金毓二人说了一声,就各自回房去休息。 金毓和梁元也回了房,没多久就睡下了。 夜色深沉,客栈安静细无声, 掌柜的和小二都已经沉睡。 忽然,几道身影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鬼鬼祟祟的朝着客房而去,他们不知用了什么方法,将房门打开,偷偷潜入进去。 萌萌正在床上沉睡,忽然就感到了什么,猛地睁开双眼,就见黑暗中,有一人在朝着自己靠近,还伸了手过来,手里拿着臭烘烘的帕子。 “什么人鬼鬼祟祟的!”她想也不想就一巴掌扇过去。 砰! 她力道太大,那人被扇飞了,砰的一声撞到墙上,扣都扣不下。 巨大的声音吵醒了许多人,其余的黑衣人被惊了下,忙加快手里的动作,有两人却还未来得及做什么,就挨了拳头。 “啊!有人偷小孩啊!” “拍花子溜进客栈了,救命啊!” “畜生,你还我女儿!” 嘈杂的尖叫声从其他房间传出来,紧接着一些黑衣人见势不妙,赶紧逃走。 客栈里瞬间一片混乱。 掌柜的和小二都被吵醒了,所有的客人也都被吵醒了,他们看到了逃跑的黑衣人,有些正义之人,反应过来后就跳出去帮忙抓拍花子。 安安三兄妹也从屋里出来了,也看到了往客栈外跑去的黑衣人。 “拍花子?这不就是娘说的专门偷小孩去卖去虐待的人贩子吗?居然被我们遇上了,坚决不能放过他们!”萌萌有些激动,直接从二楼跳了下去,轻而易举的落地之后,就抬起一旁的凳子,朝一个黑衣人用力砸过去。 砰! 隔了十米远的黑衣人被砸了个正着,摔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 其余黑衣人见此,逃得更快了,一溜烟就没了踪影。 萌萌刚抬起一张桌子,就看不到人了,很没趣的撇撇嘴,将桌子放回了原位。 正要去查看那个被自己砸中的黑衣人是死是活,就忽然感觉到气氛有些不对劲,萌萌一回头,就看到楼下楼上有好多人都在用很震惊的眼神看着自己。 萌萌:“......” 艾玛!完了!太激动,只顾着抓拍花子,一不小心暴露真本事 了! 萌萌清了清嗓子,柔柔弱弱的揉了揉自己的手臂:“哎呦!那张椅子好重,我的手都被伤着了。” 她蹭蹭蹭的跑上楼,对安安说:“哥哥,你帮我上药。” 说完,拉住安安的手,就把人扯进了房间,砰的一声关上门。 门外的客人们:“......” 哪来的暴力女娃子,太彪悍了! 客栈的掌柜的最先回神过来,连忙跑去探了那个被凳子砸了的黑衣人的鼻息,见人没死,只是晕了,就让小二过来把人压住,对其他人道:“你们都愣着做什么呢?赶紧去报官呀!” 他话音刚落,萌萌、安安、乐乐就忽然开门走出来,各自提着一个黑衣人丢到掌柜的面前。 安安道:“这三人方才想偷袭我们,被我们打晕了,掌柜的的伯伯,人就交给你了,我们先回去接着睡了。” 三人随即上楼回了房间。 掌管的:“......” 围观的客人们:“......” 官府的人很快来了,近两个月,庆城和平城出现了一伙拍花子,偷了不少孩子和少女,官府一直在追查这些拍花子的下落,对此事很重视。 这会儿有拍花子的消息,他们怎么能不积极。 拍花子不止想偷走萌萌三人,还瞄准了客栈里的其他带着孩子的客人,若不是萌萌弄出动静把人吵醒,惊动了其余的黑衣人,有几个小孩就被偷走了。 如今,那几个孩子都安然无恙,经过此事,他们的父母晚上都不敢睡了,一直把孩子抱在怀里。 四个黑衣人很快被带走了,捕头从掌柜的和客人们这里了解了事情的经过之后,就去敲响了三胞胎的门。 三胞胎刚睡下,就被吵醒了,起床气很大,开门的时候,看着捕快们的眼神阴深深的。 捕快们莫名的打了个冷颤,都不知道在害怕什么。 捕头皱了皱眉:“怎么就只有你们三个小孩,你们家大人呢?” 安安指了指一个房间:“他们还在睡觉。” 捕头感到不可思议:“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你们的父母居然没被吵醒。” 安安道:“可能已经醒了,但他们知道我们能自己应付,就没出来查看。” 捕头无语:“你们的父母可真是心大,就不怕你们被偷走。” 三个孩子都长得如此好看,难怪会被拍花子盯上。 安安道:“我们会武功,那些拍花子不是我们的对手,偷不走我们。” 捕头笑了笑:“你小子够自信,行了,去把你们家大人叫起来,我们问你们一些事情。” 乐乐赶忙道:“可别,捕头叔叔,我们的爹娘起床气很大,不能被打扰的,否则我们三个会没好果子吃的,你们要问,问我们就行了,我们能回答,我爹娘他们什么也不知道,问了也是白问。” 捕头对他们的爹娘就更看不起了,越发觉得这对父母不负责,没资格当这三个孩子的爹娘。 想了想,捕头还是道:“行,就问你们。” 例行公事的问了几句之后,捕头就带着人走了,安安三人这才得以回屋休息。 这次总算没人来打扰他们了。 翌日,等三个孩子都睡够了,金毓和梁元才起来。 吃饭的时候,安安问:“爹,娘,昨晚的动静你们是不是都听见了?” 梁元点头:“嗯,听见了,我们原以为你们会假装被抓,潜入拍花子内部,留下线索,等我们报官,沿着线索去找你们,将拍花子一网打尽,结果你们却把人给打了。” 三个孩子:“......” 他们一开始没想着这些,只是不想被人吵到,就把人打了。 最重要的是,他们一开始又不知道那些是拍花子。 金毓道:“孩子们,你们打草惊蛇了,拍花子行动失败,定会转移窝点,官府就算能从那几个人嘴里问出点什么来,去抓人也晚了。” 安安问:“那怎么办?” 金毓道:“等。” 乐乐不解:“等什么?” 梁元道:“等拍花子再次来抓你们。” 三个孩子:“......” 金毓微微一笑:“我的孩子们长得如此玉雪可爱,那些拍花子不是瞎子,怎会轻易的放过你们呢!宝贝们,加油!” 三大只:“......” 第439章 被抓 就如金毓和梁元猜测的一样,拍花子的确转移了窝点,官府的人找到地方的时候,所有的痕迹都被清理干净了。 他们一无所获。 这日,申时三刻,三个孩子自个出门去买所需东西,金毓和梁元哪儿也没去,就留在客栈之中。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68节 来到一处人很多的地方,三个孩子一抬头,发现了一个与众不同的酒楼。 那酒楼上面站着很多穿着打扮亮丽的女子,她们涂脂抹粉的特别惹眼,还挥着帕子娇声喊着:“客官,来嘛!” 随着这些娇艳女子的呼喊,不少男客走进酒楼,一进去就抱着一个娇艳女子亲亲我我,说着一些三个孩子听不懂的话儿。 “这是什么酒楼?看起来好奇怪!”乐乐很好奇。 萌萌捏着鼻子,皱着眉头:“好浓的劣质脂粉味儿。” 这时,门口迎客的女子们发现了安安三人,看到他们的长相,立刻就双眼一亮,朝着他们走了过去。 安安忽然有了不好的预感:“萌萌,乐乐,我们赶紧走。” 话音落下,他率先跑了。 萌萌和乐乐见此,也赶紧跟着跑。 身后,那走过来的女子们挥着帕子。 “小公子,你们跑什么呀!快回来,让奴家好好伺候你们!” 那肉麻兮兮的声音,听得安安三人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跑得更快了。 来到一个转角的时候,迎面就有麻袋套过来,三人下意识的想要避开,但忽然脑子里灵光一闪,想到了什么,三人就很默契的不动了,任由麻袋套住。 “终于得手了,走,赶紧离开这里。” “小心一点,这三个小孩是会武功的,尤其是那个女孩子,力气大得吓人!” “放心,麻袋里有迷药,套进去就能让他们昏迷过去,他们没力气反抗的。” 安安三人皱了皱眉。 有迷药? 他们怎么一点感觉都没有。 算了!没有药那就装晕。 于是,三人很默契的晕过去了。 三个大男人扛着麻袋来到一个拐角,那里停放着一辆马车,他们将麻袋丢了上去,随后赶着马车离开。 马车刚走没有就 ,梁元和金毓就过来了,看了眼地上的车轮子痕迹,金毓道:“相公,你去报官,我去追。” “嗯,小心点。” 马车里一点都不舒适,安安三人被颠得浑身难受,但又不敢吭出声。 没多久,马车颠簸得更厉害了,安安很冷静的记住了这种感觉,并计算了时间。 半个时辰后,马车停下,安安三人困在麻袋里,被扛着兜兜转转的来到一个屋子,将他们放到地上后,那些人取下了捆住他们的麻袋。 “还没醒,新药的效果真不错,那晚若是用了此药,这三个小屁孩早就落入我们的手里了。” “这三个孩子长得可真好,偷了这么多的孩子,这三个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 “我也是头一次见到这么好看的孩子,一定能卖个好价钱。” “林叔说了,这么好看的货色,必须送到主子手里,主子有大用处。” 这些人说着话的时候,找了绳索过来,用特殊的绑法将安安三人绑住手脚,而后离开屋子。 听到关门的声音,安安悄悄睁开眼,见屋里的确没有其他人了,就坐了起来。 萌萌和乐乐也坐了起来。 安安压低声音道:“他们上头还有一个主子,咱们还得继续装,不能暴露了,你们害怕吗?” 乐乐撇嘴,不屑道:“区区几个拍花子而已,怕啥!还没我的兽兽们厉害呢!” 萌萌扭捏着:“这绳子绑着真难受,那些人要什么时候才把我们弄到那什么主子身边啊?等久了,我会生气的。” 安安道:“生气也得忍着,爹和娘说过,我们可以在家耍小脾气,但在外面却不能,没有人会惯着我们,稍不注意就会惹来杀身之祸。” 萌萌看着他:“哥,我懂的,我只是说说而已,又不是真的想发脾气,你能不能别这么严肃啊!” 乐乐也道:“哥,你这两年的变化真的很大。” 安安神色淡然道:“那是因为我已经长大了,不是小屁孩了,和你们不一样。” 这话说的,真的很气人,萌萌和乐乐眼睛一瞪,就要和安安掐起来。 忽然,外面传来了脚步声,三人秒变脸,倒在草堆上。 门从外面打开,走进来五个人, 为首的高个子指着三个孩子道:“把他们带走。” 他身后的四人立刻走出来,将三个孩子扛在肩上。 安安三人努力的闭着双眼装晕,不敢动一下,就连呼吸,都装得跟睡着的时候一样,让人察觉不到一点异样。 通过气味和步伐,安安三人在脑海中幻想出了走过的路线,手腕不经意的抖动,点点粉末飘落而下,气味和空气融合在一起。 安安三人被带到了一处庄园之中,被安置在了一个很宽敞的房间里,他们闭着双眼,闻到了一股清香,感受到了温泉的气息。 这屋里竟然有温泉。 把他们带来的人很快就出去了,安安三人趁机睁开眼,就看到了一个很大的汤池,这个房间里除了他们三个,还有其他孩子在。 对,全都是孩子,总共十三个,最大的是个男孩,看起来不过十三岁的样子。 那些孩子全部蜷缩在一处角落里,因为害怕而相互依偎着,他们的双手双脚被绳子捆绑住,嘴里塞了布堵着,这会儿正睁着双眼看着安安三人。 安安三人被带来的时候因为是昏迷着的,那些人就没堵住他们的嘴巴,这会儿见那些孩子看着这边,三人嘴巴动了动,压着声音和那些孩子沟通。 但那些孩子却吭都不吭一声,只是盯着他们看。 萌萌正想做些什么的时候,外面就有动静传来,三人立马装晕。 那十几个孩子眨了眨眼。 吱呀! 门被推开,走进来了两个穿着锦衣玉袍的中年男子,看到这两个男子,那十几个孩子恐惧的缩了缩脖子。 “就是这三个吗?” 两个中年男子走到安安三人面前,扳正他们的身子仔细的看了他们的容貌,眼底流露出惊艳之色。 “哥,这三个孩子果真是人间极品啊!”两个中年男子中,那个穿着蓝色衣袍的男子惊喜的说道:“咱们兄弟俩今晚有福了!” 第440章 拍花子死不足惜 有福? 这是什么意思? 安安三人很不解。 这二人就是那些人说的主子吗? 安安三人本想继续装晕,却不想那两个男子的手,竟伸过来要解开萌萌的衣服。 “我去!”萌萌的猛地睁开眼,她虽然才十岁,却也知道男女之防的,这两个狗男人的动作,分明就是猥琐她,想玷污她,坏她清白。 忍个屁啊! 连小孩子都能下得去手,这两个王八蛋还是人吗! 拍花子死不足惜! 萌萌猛地挣断身上的绳子,出其不意的伸手一抓,抓住两二人的手腕,用力一折。 “啊!唔~!”两个中年男人的惨叫还未彻底喊出来,乐乐和安安就用了很巧妙的手法,挣脱了手上的绳子,极有默契的捂住了两个男子的嘴巴,往他们的嘴里塞了一颗毒药。 萌萌趁机再一个用力,折断了两个男人的另一只手,安安和乐乐从两个男子的衣服上扯下一块布,堵住了他们的嘴。 三兄妹共同合作,一个虐打,两个捆绑,三两下就将那两个看似很厉害的男子虐得死去活来。 惊呆了那些卷缩在角落的孩子们:“......” 两个男子做梦的没有想到,这新抓来的三个孩子会这么厉害,才会粗心大意的被三个孩子虐成这个样子,他们痛苦的睁大双眼,想要喊救命,却喊不出来,因为他们体内的毒发作,晕了过去。 萌萌愤恨的踹了两个男子几脚,两个男子毫无反应。 乐乐嗤了声,抬眼看向角落里的那些孩子们。 安安道:“萌萌,你去解救那些孩子,问清楚情况,乐乐去望风,我来审问这两个畜生。” 这种时候,安安的话没人反对,萌萌和乐乐很听话的去干活了。 屋外有两个守卫,那二人对自家主子的实力很自信,这会儿已经打着哈欠睡着了,并不知道房间里发生的事情。 没多久,用药物控制审问之后,安安从哪两个男子嘴里问出了自己想要的,萌萌也从哪些孩子嘴里了解到了这里到底是个什么地方。 这里就是拍花子的最大窝点,那两个中年男子是拍花子的头头,也就是抓安安三人过来的那些人的主子,这二人有着虐童的怪癖,在安安三人来之前,这二人就虐死了七个孩子,还是当着这十几个孩子的面虐死的。 有个才六岁的小女孩看到萌萌,像是找到了依靠,颤抖着将自己看到的一切断断续续的道来。 “那两个大人脱了那些哥哥姐姐的衣服,把他们丢进池水里,和他们在里面......池水里有好多好多的血,哥哥姐姐全部泡在里面无法动弹......后来,他们把那些哥哥姐姐捞出来,用席子一裹就拿去丢了......” 那个年纪最大的男孩道:“他们让我们乖乖听话,不然下场会比那些孩子更惨。” 他沉痛的闭上双眼,脑海里不自觉的浮现出了那些惨无人道的画面,心中恐惧到无法呼吸。 其他孩子亦是如此,有好几个都被吓傻了, 什么话儿都说不出来,也不会哭。 看到这些孩子的反应,萌萌、安安、乐乐三人心里很不是滋味,他们没有亲眼看到那些画面,却能通过孩子们的话想象得出当时的情况有多惨烈。 “我们会救你们出去的,你们有家人吗?”安安将那两个男子重新弄晕,走过来问这些孩子道。 有些孩子还是没有多大的反应,只有几个心性坚强的孩子回答了安安的话。、 外面有人把守,孩子太多,无法带出去,唯一的办法只有等。 安安三人冷静的想着对策的时候,外面传来敲门声。 “大爷,二爷,你们玩得尽兴吗?” 安安正想着该如何回答的时候,那个年岁最大的男孩子就压着声音,对外面的人道:“怎么,你们也想来?滚一边去,别打扰老子。” 安安三人睁大双眼,只因这个处于变声期的少年发出的声音,居然和那两个中年男子里其中一人的声音一模一样。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69节 萌萌忍不住冲着少年竖起了大拇指:“你好厉害!” 乐乐双眼一亮。 这个小哥哥的绝技太棒了,他要学。 少年害臊的看了萌萌一眼,摸着后脑勺憨笑着低下头。 外面的人听见了大爷的声音,赶忙说了两声不敢不敢,就没动静了。 安安一行人继续在房里等待。 那两个恶毒的中年男子继续昏迷中。 那些孩子逐渐焦躁起来,好不容易得救了,他们很想赶紧离开这里,迟迟等不到安安三人说的救兵过来,有些孩子不想等了。 忽然,外面有杂乱的声音响起。 “不好,我们被官府的人包围了,大家赶紧拿起武器冲出去。” “大爷和二爷呢?” 有人朝着房间这边而来,安安三人听到动静,立刻从腰间拿出了他们的专属武器, 他们三人的腰带之中,居然藏着短小精致的软剑。 那个年岁稍大的少年看得眼前一亮。 砰! 外面的人在门外喊了好几声也不见大爷二爷出来,当下就发现了不对劲,一脚踹开门。 安安三人不等那些人进来,就持剑攻击而上。 别看他们才十岁,也没有经历过多少实战,但三人都是被梁元和金毓用尽心思训练出来的,且还在海上海底深山里和各种野兽海兽做过训练,所以他们的实力一点都不弱。 拍花子们怎么也没有想到几个十岁的孩子会这么厉害,猝不及防的被刺了好几刀。,回过神后想要反击,却怎么都打不过。 这三个孩子的招式杀伤力太大了,其中一个女孩力气还大得惊人,一拳能打飞一人,一脚能踹飞巨石。 拍花子们被迫后退,连门都无法进去。 三个孩子虽然很厉害,但他们毕竟只有三人,对方有三十多人,三人的体力总有耗尽的时候。 正打得振奋的时候,一张大网从而将,拍花子们迅速推开,安安三人避闪不及,被大网整个网住。 “卑鄙无耻!”萌萌气得双手抓住大网,正要用力撕开。 两个拍花子一跃而起举刀砍来。 萌萌惊得大叫出声。 “噗!”两支箭矢及时出现,射穿了那两个拍花子的心口 。 两个拍花子在半空一顿,猛地掉在地上,死得透透的。 萌萌瞬间回神,用力将大网撕开,从里头钻了出来,再帮安安和乐乐也把大网撕开。 两道身影从屋顶飞跃而下,进入那些拍花子之中,他们手持大刀,所到之处,拍花子凄厉惨叫。 第441章 秦淮 金毓和梁元并不是单独来的,还带来了上百个官兵,这会儿那些官兵正在外面抓其他人。 拍花子的实力很强,但他们只善于团伙打斗和背地里使阴招,正面交锋完全不是金毓和梁元的对手,加上这二人的实力恐怖到极致,非一般的高手能比,几十个拍花子没多久功夫就全被打趴下了。 以至于官府的人终于打进来的时候,只见宽敞的院子里倒了一地的人。 山庄被彻查,连同被安安三人解救的十几个孩子算上,山庄里共藏了二十一个孩子,其余的孩子被藏在柴房之中,跟小狗似的被那些拍花子关押着,这些孩子和安安他们不一样,他们都是患有疾病的,或是毁容,或是断腿,或是断手,身体上的残缺并不是天生的,而是被拍花子弄出来的。 街上的很多乞儿,都是这些拍花子抓来的孩子,他们以恐吓虐打等方式,让这些孩子臣服于他们,为他们所用,在街上乞讨,或是作奸犯科偷盗别人的东西。 那两个名为大爷二爷的被官府带走了,进了牢房不到两天就毒发身亡。 其余的拍花子也全部被关进了大牢,听候发落。 被偷来的那些孩子全部被官兵带走,只有安安三人没有,他们的父母就在这里,官兵带不走他们。 回到客栈,安安三人就你一句我一句的将自己被拍花子抓走后的经历一一道来。 包括那些孩子说给他们听的事情,他们三个也一字不落的告诉了金毓和梁元。 虽然料到那些拍花子非同寻常,但亲耳听安安三人说了那些事儿,金毓和梁元还是忍不住气愤。 金毓看着三个孩子:“你们害怕吗?如果害怕,就尽管说出来,娘不嘲笑你们。” 安安道:“娘,说实话,那些人的行为真的让我们感到很恶心,但是我们不害怕,如果以后还遇上这样的事情,我们还是会勇往直前的。” 乐乐点头:“对,勇往直前,消灭人渣,太气人了!” 萌萌气呼呼的道:“虐打小孩,偷小孩,害那些孩子和家人分离,害得别人家破人亡,拍花子真是罪无可恕,必须千刀万剐。” 金毓笑着摇头:“你们三个真不是一般的胆大,行了,辛苦了一天,你们也该累了,都回去休息吧,明天我们就离开庆城,去往下一个地方,拍花子如何处罚,那是官府的事情,我们不插手。” “嗯呢!”三个孩子点头,各自回房去歇息。 金毓和梁元在房里说了一会儿的话,就起身去悄悄的看了孩子们一眼,见他们睡得很熟,没有做噩梦,和以往没有什么两样,她才放了心。 回到房间,她对梁元道:“我们家的这三个孩子,是真的很与众不同,我知道他们的很坚强,但现在我发现,他们们其实比我想象的还要坚强。” 她靠在梁元的怀里:“咱们要好好的教导他们,不能辜负了老天赐给他们的天赋。” 金毓心里很明白,她和梁元的孩子之所以会这么的不一般,不仅是因为她和梁元的基因强大,还因为灵泉水,因为老天爷的恩赐。 她的三个宝贝,都是上天的宠儿。 翌日卯时,金毓一家吃过早饭,就离开了客栈,坐上马车刚行驶了不到一刻钟,就有一个人冲到了马车面前拦住了他们的去路,还好梁元赶车技术好,拉车的马儿又是空间出品,刹车及时,才没把那突然冒出来的人撞飞出去。 那人是个少年,十二三岁的年纪,正是安安三人解救的那群孩子中年纪最大的那个孩子。 安安从马车里走出来,看到这个少年,很是惊讶。 “是你呀!你挡着我们的马车做什么?你知不知道你刚才的行为很危险,一不小心你没命了。”安安蹙眉道,他不喜欢少年刚才的行为。 少年忽然跪下来,随着金毓一家人磕了三个头:“秦淮多谢恩人的救命之恩,大恩无以为报,只得做牛做马报答,求恩人们收下小人,小人定会对你们忠心不二,尽心伺候你们,永不判主。” 乐乐和萌萌都被他这突如其来的行为吓了一跳,萌萌道:“我们不需要下人。” 安安却问了句:“你为什么要跟着我们,你的家人呢?” 秦淮低头道:“我没有家人,我自小就是孤儿,我不知道我的父母是谁。” 萌萌啊了声:“好可怜哦。” 转而又道:“但我们还是不能收下你,我们家不需要下人。” 乐乐也道:“你还是去别处吧,不要跟着我们。” 安安却拉了拉梁元的袖子,道:“爹,他就是我昨晚给您说起的那个会口技的少年。” 乐乐眼一亮,这才想起少年的能力:“对哦,我差点忘了,你会变声音,爹,娘,我们收下他吧,他很厉害的。” 梁元看了安安一眼:“你自己决定,若是收下了,日后他就是你的人,出了任何事情自己负责,爹不会多管。” 安安认真思考了半会儿,才对梁元道:“爹,能让我和他单独说一会儿话吗?” 梁元点头:“可以。” 安安把秦淮叫到一边去说话,乐乐也很想跟着去,被金毓阻止了。 大概一刻钟之后,安安就带着秦淮回来了,安安对梁元道:“爹,人我收下了。” 梁元点头,也没说什么,道:“那就走吧。” 安安上了马车,对秦淮道:“你也上来,跟着我和我爹学习赶马车,日后赶车的任务就交给你了。” 秦淮恭顺的拱手:“是。” 秦淮上了马车,梁元给他说了如何赶马车,秦淮只是听了一遍,就全给记住了,又试着赶了半会儿的马车,就基本掌握了诀窍,学习能力很强。 金毓眼里流露出一抹欣赏之色,但嘴上并没有说些什么。 马车很快出了城,前往平城。 平城的官府也很重视拍花子团伙的事儿,这伙拍花子不仅在庆城作恶,也在平城作恶,被解救出来的那些孩子中,有两个就是平城的。 金毓一行人进入平城的时候,正好看到官府召集了人去庆城,一是去看看那些拍花子,和庆城一起将余下的拍花子窝点全部找到清除干净,二是将那两个孩子接回来,送还给他们的家人。 在平城住了一晚上,金毓一行人又继续赶路,从陆路去了岩谷城。 第442章 壮壮出生的地方 因为是秘密出行,金毓和梁元并不想引起岩谷城守城军的注意,在进城的时候,用了假名,还易了容。 在城里待了两天,给孩子们解说了岩谷城的美丽之后,他们就离开了,前往下一站。 江城,曾经是逍遥王的封地,如今逍遥王成了皇帝,这个城池就不再是王爷的封地了,城池之中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江城比平城庆城岩谷城要富饶,土地面积也比那几个城池要宽敞和平坦,是粮食高产之地。 几年前明国送了些粮种给赤云国,如今那些粮种已经被培养出来,种出了更多的高产种子,种子广泛种植下去,赤云国很多地方的粮食都高产了,江城就是其中之一。 终于看到了一个比较富有的城池,三个孩子总算来了精神,找了客栈住下来之后,就带着秦淮在城里四处的游玩,各种买买买。 买了一堆看着有趣却没什么大用处的东西。 到了出城的时候,东西太过占地方,金毓不给他们存放,三个孩子只得舍弃大部分,跟着父母轻装赶路。 半个月之后,他们来到了羊驼山脚下。 萌萌不解的问金毓和梁元:“爹,娘,我们为什么要来山脚下,那边不是有官道的吗?” 金毓道:“当年我们就是在羊驼山认识的壮壮,若是没有壮壮,我们无法安然的走出羊驼山,孩子们,今天爹和娘想带着你们进山走一走,这座山虽然不如百兽山,但里面还是挺好玩的,咱们百兽山外围没有带向,这羊驼山之中却又不少,哦,对了,还有一只大虫,它是壮壮的好朋友,也不知这么多年过去了,它是否还活着。” 萌萌三人原本是不想进山的,山里是很好玩,但他们都玩腻了,没啥意思,不如外面刺激,但是一听说这里是壮壮出生的地方,里面有壮壮的朋友,还有他们从未见过的大象,三人立刻就来兴趣了。 秦淮很不解,看着那羊驼山,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主子们,这山里很危险,里面野兽横行,有经验的猎人都不能随便进入,我们真的要进去吗?”他虽然少年老成,学习能力强,也很有胆子,但看着羊驼山,想到里面的野兽,还是不由得有些害怕。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70节 安安知道秦淮和他们是不一样的,害怕羊驼山是很正常的,拍了拍的肩膀道:“你不用紧张,进去之后,你只需跟在我身边就行了,我会保护你的。” 秦淮立刻不干了:“哪有主子保护下人的,应该是小的保护主子。” 安安打量了他几眼:“你现在太弱了,等你以后变强了,再来说保护我们吧!” 秦淮委屈:“大公子,不带你们打击人的。” 金毓一家最终还是踏上了翻山之路,进去之前,金毓和梁元让孩子们下马车,在原地等待,两人将马车赶到没人的地方,将马车收进了空间,秦淮问起,安安就说:“马车无法进山,我爹娘请了人赶到山的对面去,我们翻山出去就能看到了。” 秦淮哦了声,没有多想。 山里棘刺多,路不好走,三个孩子拿了刀走在前面开路,秦淮见此,也不甘落后,拿了刀也跟着去开路。 金毓和梁元走在后面啥也不干,这若是被外人看到,就得说他们两个大人虐待孩子了。 秦淮没有进过深山,心里始终是紧张的,丝毫不敢大意,一路上都是小心谨慎万分。 山里不缺吃的,到处都是野味,金毓等人饿了,就让孩子们自己抓野味做吃的,天黑了,就寻山洞暂住,或是自己搭帐篷,他们随身带了自制的露营帐篷。 当晚,有狼群出没,秦淮吓得从帐篷钻出来,本想履行下人的职责,拿武器去驱赶狼群的,结果一抬眼就看到了乐乐。 乐乐道:“你出来干什么?没听见狼叫声吗?这可不是一条狼,是一群狼,你赶紧回帐篷里去,我来应付狼群,别跟着来,来了只会添乱,让我分心照顾你。” 秦淮虽然不解,但看到其他主子的帐篷里没啥反应,无人走出来阻拦乐乐,就听话的回了帐篷里,担心得睡不着。 乐乐像一只黑豹似的窜入黑暗中,不一会儿就来到了狼群这边,见狼群在向着帐篷靠近,乐乐咧嘴一笑,笑出一颗小虎牙:“小狗狗们,我娘不喜欢你们的接近,所以你们还是赶紧离开吧,不然休怪小爷冷血无情哦!” ...... 秦淮躲在帐篷里,伸长耳朵听着外面的动静,忽然帐篷被人扯开,他吓得迅速后退,抬眼就看到了乐乐。 乐乐不解的看着他:“你怎么还不睡啊?” 秦淮松了口气:“我担心你,睡不着,三公子,你没事吧?那些狼......” 乐乐:“我没事,狼群被我赶走了,它们不会再来了。” 他说着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很晚了,我回去接着睡了。” 话落,他就回了自己的帐篷里。 秦淮难以置信的看了看黑夜一眼,见四周的确安静下来了,没有狼群的踪影,这才相信了乐乐的话。 三公子真的以一己之力毫发无损的赶走了狼群? 他认的这些主子果然不是一般人,他跟对人了! 秦淮心中暗喜,同时又感到压力山大。 主子们这么厉害,似乎都不需要他这个下人,突然觉得自己好无能,不能再这样下去,必须努力变强,否则就没有资格待在主子们的身边了。 秦淮目光坚定的看了夜空一眼,转身回了帐篷之中。 翌日爬山的时候,安安等人就发现,秦淮比昨日还有精神,干什么都很卖力,休息的时候,还时不时的会偷看他们,见他们扎马步,他也会偷偷的学习。 安安似乎发现了什么,去找了秦淮。 “我的人不能什么都不会,以后你跟着我学武功。” 秦淮感激不尽。 又在山里走了两天,金毓一行人来到了一处湖泊边,这是羊驼山之中唯一的湖泊,是山中动物最喜欢的地方。 从林子里走出来,金毓等人一眼就看到了正在湖泊边上喝水的五头大象和三头小象。 第443章 壮壮的朋友 “真的有大象,和娘画的一模一样,它们真的好大啊!” “比壮壮的个头还大!” 安安三人眼睛一亮,跑上前几步,远远的看着那些大象。 秦淮却有些害怕,他从未见过这样的动物。 但看到主子们都这般勇敢,他深呼吸了两口气,也鼓起了勇气,走到了主子们的身边去,直视那些大象们。 湖泊边上不止有大象,还有其他的动物,这里仿佛一个动物园。 似有感觉般,那些动物忽然转头看向了金毓一家人那边。 安安三人更为兴奋了。 秦淮却是身子抖了下,娘啊!那里居然还有大虫和熊瞎子! 不能怕,不能退缩,主子们还在这里呢! 勇敢,他要勇敢! 秦淮努力克服恐惧,又走上前一步,忽然感觉踩到了什么东西,低头一看,好家伙,是一条有他手臂粗的大蛇。 秦淮:“......” 金毓走了过来,随手从秦淮的脚下将大蛇捡起,丢到了一边的草地里。 秦淮:“......” 金毓对安安三人道:“你们可以看,但不能靠近大象,他们的攻击力比壮壮还强。” 大象们立刻看向了她。 金毓:“......” 她想到了当年他们三家人路过这里的时候,经历的那些事情,当时也是有好几头大象这样子盯着她看。 她默默拿出了灵泉水,做好了随时往湖泊里倒灵泉水的准备。 “娘,你放心,我们不会胡来的,这些大象看着真的太可爱了!” “它们的牙齿好大哦!” “它们用鼻子喝水,哎呦,还用鼻子卷食物,它们的鼻子用处好大,不像我的鼻子,只能闻味道。” 三个孩子你一句我一句,那些大象没有走过来,只是盯着金毓这边看。 金毓看着那些大象的眼睛,脑子里忽然想到了自己的空间,对哦,她的空间能容下除了人以外的活物,那么是不是就可以把这些大象带走了。 金毓心中奸笑起来。 当年她就想把这些大象带走了,但是因为空间还未升级,就没能做到,如今,嘿嘿嘿..... 忽然,那群大象朝着金毓等人这边走了过来,金毓做好了准备,对梁元道:“相公,你先带孩子们离开,我来应付这些大象。” 梁元看了她一眼,猜出她想做什么,道:“注意安全。” 金毓点头。 安安三人还没看够,但看到爹娘一脸的严肃,一副必须离开的表情,就闭了嘴,叹着气跟着梁元进了林子里。 金毓朝着大象们走过去,其他的动物似有所觉,也有点动静。 金毓靠近大象,拿出水囊:“来,喝一口神仙水,跟我走吧!” 在林子里等了近一刻钟的时间,安安等人才看到金毓回来,她身后没有跟着任何动物,面上也很淡定,身上没有伤。 金毓走到他们的面前:“那些野兽一会儿就会追来了,咱们继续赶路。” 安安三人看了她身后一眼,才转身朝前走。 金毓和梁元走在后面,梁元低声在金毓耳边问:“成功了?” 金毓点头:“收了大象,其余的没要,咱们百兽山已经够多了。” 梁元点头:“若是壮壮的朋友没死,也把它收了吧!” 他说的是那只大虫,被壮壮狠虐过的那只。 金毓好奇:“这么多年没见了,把它送回去,壮壮还能认识吗?” 梁元想了想:“它虽然老了,但记性还是在的,应该还能记得。” 五天后,金毓一行人来到了当初遇到那只大虫的地方,很遗憾的,他们没有看到大虫的踪影。 又走了两天,他们来到了和壮壮相遇的地方,那里还有个山洞,金毓带着孩子们进去看了眼,然后就看到一只大虫虚弱的躺在一块大石头上。 这只大虫的右眼有一道很狰狞的伤口,和当年的那只大虫是一样。 金毓惊奇:“居然还活着,哈哈哈,太好了,来吧,老家伙,跟我去一个地方。” 大虫没有搭理它。 它是这羊驼山中活得最长的大虫,如今寿命将至,已经没有力气应对任何事情了。 大虫垂下脑袋,闭上双眼静静的等死。 金毓见状,知道这只大虫已经命不久矣,想了想,还是让梁元把孩子们带出山洞,她缓缓朝着大虫走去。 “老家伙,你不能死,我要带你去一个地方,你的老朋友在等着你。” 即将死去的大虫迷迷糊糊中,似是闻到了什么特别的气息,它张开嘴巴伸出舌头舔了几下,精神竟慢慢的变好。 下一秒,它来到了一个很奇怪的地方。 三天后,金毓一行人走出了羊驼山,一个个身上都很是狼狈。 看着前面那熟悉的小道,金毓让梁元陪着孩子们在原地休息,去了一处有山坡遮挡的地方,将马车从空间里拿了出来。 半会儿后,她赶着马车来到了梁元几人面前:“都上车吧,我们去城里找地方休息。” 从羊驼山出来,金毓和梁元又用了两个月的时间,陪着孩子们走了一遍当年的逃荒路,经过百安村的时候,他们并没有进去,只是在外围走了一圈,给孩子们介绍了百安村。 “爹,娘,接下来我们要去哪里?” “去京城,看望你们的千辰叔叔和红英婶婶。” 进入冬季,下起今年的第一场小雪,金毓一行人乘着马车迎着雪花进入了赤云国京城。 明国和赤云国已经有着长久的经济往来,京城之后除了千机楼,还有一小部分来此做生意的明国百姓,他们在这里开了许多店铺,还弄一个和龙城国一样的明悦商场。 明国百姓可以在赤云国自由出入 。 这次来京城,金毓和梁元没有隐藏行踪,刚进入京城,消息就传到了龙千辰那里。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71节 龙千辰赶忙和段红英换上便服带着三个孩子出了宫。 金毓和梁元在赤云京城之中有府邸,名为梁府,这是龙千辰让人建的,里面随时有下人打扫,看守这栋府邸的管家是明国的人,姓陈。 梁元带着妻儿住进了梁府,正准备吃晚饭的时候,龙千辰就带着妻儿来了。 “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刚好我们一家子都还未吃晚饭,就在此打扰哥和嫂子了!”龙千辰哈哈笑着大步走进来,手里抱着一个才两个月大的小奶娃。 随后,段红英也走进了屋子,两只手各牵着一个娃,大的女娃五岁,小的两岁。 安安三人看到这三个奶萌奶萌的小娃子,眼底立马闪出了星光。 第444章 咱们都是公主 金毓和梁元是知道龙千辰有两个孩子的,这些年他们没有来赤云国,却和龙千辰有书信来往,所以对他的事情还是很了解的,但这第三个孩子是怎么回事? 龙千辰目前有三个孩子,大女儿龙萱四岁半,封号静安公主,二儿子龙启墨两岁,乃当今太子,三儿子龙启渊两个月大,一出生就被册封为晋王。 龙启渊出生的时候,金毓一家还在重回逃荒路,没有和千机楼联系,所以并不知道这个孩子的存在,这会儿看着如此软嫩可爱的小宝贝,他们还蛮惊喜的。 吃了晚饭,龙千辰就抱着小儿子在梁元面前炫耀:“哥,你看我儿子,是不是很可爱,我跟你说,我小时候就跟他一样可爱,你有两儿一女,我也有两儿一女,我们两兄弟的缘分太深了。” 多年不见,龙千辰每日处理国事,忙得头发掉了一地,没有一天是闲的,这会儿有了空闲,难得很几年不见的兄弟相见,他彻底化身为话痨,什么帝王身份,全都被他丢得远远的。 这样的龙千辰,让梁元仿佛看到了前世那个一直缠着让他收徒的臭小子,真是一模一样,很烦,却让人讨厌不起来。 安安三人虽然已经长大了,但因为家里孩子多,他们天天和弟弟妹妹们相处,已经习惯了小不点的存在,所以这会儿看到龙萱和龙启墨,三人并不排斥,也乐意带着他们玩,还动手给他们做了小玩具。 “萱萱,你过来,我给你绑辫子,我最擅长的就是这个了,一定会把你打扮成最好看的小仙女的。”萌萌冲着龙萱勾了勾手指头。 龙萱却不买账:“不要,我是公主,比仙女好看,我不用变成仙女。” 萌萌微微一笑:“那巧了,我也是公主,咱们是一样的呢!” 龙萱:“姐姐也是公主,太好了,我终于看到第二个公主了。” 萌萌指了指自己的头发:“你看我的发型,这是公主专属发型,是我自己发明的,你要不要也来一个?” 龙萱看了看她的发型,发现的确和自己的不一样,而且还非常的好看,就勉为其难的点点头:“好,就请姐姐帮我绑辫子,弄一个和你的一样的公主发型。” 萌萌如愿以偿的碰到了龙萱的头发。 艾玛! 好软哦! “嫂子,你们难得来一次,可一定要在这里多待一些时间。”段红英不用抱孩子,一身轻松的和金毓说着话儿。 金毓看了孩子们那边一眼,道:“我们已经计划好了,在京城玩十天就回家,老实告诉你,我们一家子其实来赤云国已经有好长一些日子了,四月初就到的,出来够久了,该回去了。” 段红英惊讶:“你们来了这么久了吗?” 金毓点头,将带着孩子们重走逃荒路的事儿告诉了段红英。 段红英感到不可思议:“你们居然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我真的很佩服你们,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也敢去尝试。安安他们三个也是了不起,那样的苦也能吃,以后一定有大作为的。” 金毓笑着道:“你可别这么夸奖他们,他们会骄傲的。” 龙千辰今天真的是有说不完的话,硬是拉着梁元说了一个多时辰,期间梁元就是点头,或是嗯嗯嗯啊啊的回应他,全程基本上都是龙千辰在说。 许是听得不耐烦了,被龙千辰抱在怀里的龙启渊拉屎了,还放了很大的臭屁,特别的响亮。 龙千辰一下子就住嘴了,难以置信的看着自己怀里的小儿子:“渊儿呀,你就不能讲究一点吗?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做这种事是很不文雅的呀!” “哇哇哇!”回应他的是龙启渊撕心裂肺的哭声。 段红英走过接过小儿子,对龙千辰道:“皇上,时候不早了,我们该回宫了,哥和嫂子今天刚进城,想必一定很累了,我们就别再打扰了,让他们早点去休息吧!” 龙千辰这才反应过来,他们一家人已经在这里唠叨的很久了,便笑着对梁元道:“哥,今晚打扰你了,你早点休息,改日我们再慢慢聊。” 送走了龙千辰一家,金毓和梁元才得以松了口气,让孩子们回房歇下,金毓这才和梁元回房。 金毓靠在梁元怀里道:“龙千辰居然变成了话痨,真是没有想到啊!看来他的压力是真的很大呀!” 梁元道:“赤云国遭遇了那么多的磨难,他一心想让赤云国好起来,哪能没有压力 呀!” 金毓道:“记得我们刚接手明国的时候,似乎也是有那么的压力的。” 梁元摇头:“明国无法和赤云国相比,我们比龙千辰要轻松一些。算了,不说他了,早点休息吧,明早,我想带着孩子们去一趟千机楼。” 金毓看着他:“你是想现在就把千机楼交给安安,他才十岁呢?” 梁元道:“我原本是想过两年再交给他的,但安安却告诉我,他现在就想接手千机楼,这个孩子,就是太懂事了,他见不得我辛苦,所以一心想早点学成为我分担。” 金毓呢喃:“安安自己的决定吗?行吧,他既然这么说了,那就给他吧,有压力才能成长得更快,不过也不能完全教给他,他毕竟还很小。” 梁元笑着道:“我明白,我会一步一步来的。” 隔日用过早饭,因为天太冷,金毓哪里都不想去,就留在了家里,梁元一人带着安安三人去了千机楼,秦淮被留了下来。 陆永今日就在千机楼,梁元直接带着三个孩子去见了陆永。 “陆永,以后安安就是千机楼的少主,所有的事情都可以向他禀告。” 对于安安成为少主的事儿,乐乐和萌萌并没有什么意见,也没有争抢的心思,因为他们知道,安安这个哥哥得到的越多,承担的就越多,责任也很大。 安安会护着他们的。 陆永亲自带着安安三人参观了千机楼,将此刻在千机楼的成员全部叫过来认识安安三人,牢记安安的少主身份。 回到梁府的时候,已经是申时,风雪已经停下,梁元带着三个孩子进入堂屋,就听陈管家说金毓回屋睡下了。 梁元当下就觉得古怪,因为金毓从来不会在这个时候睡觉,也睡不着。 他让三个孩子去做自己事情,自个去房间里找了金毓。 敲了敲门,屋里没动静。 梁元直接推门进去,就看到金毓安稳的睡在床上,用被子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睡得很熟。 第445章 再次怀孕 梁元第一次看到金毓在这种时间睡得这么香,他走到床边轻喊了一声:“娘子。” 金毓没反应,呼吸均匀。 梁元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和手,都是暖的,正要收回手的时候,一不小心触碰到金毓的脉搏。 不对劲! 梁元面色一变,赶紧抓过金毓的手给她把脉 滑脉! 还很清晰。 这是...... “相公,你回来了!”金毓忽然睁开了眼睛,打着哈欠看向梁元。 梁元眼神复杂的看着她。 金毓不解:“怎么了?为什么用这种眼神看着我。” 梁元深呼吸着道:“娘子,你没发现你的身体有什么不一样吗?” 金毓摇头:“我很好,没什么不一样的,嗯,要说不一样,就是今天似乎有点犯困。” 话落,她又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梁元忽然笑着道:“你怀孕了。” 金毓打哈欠的动作一顿:“嗯?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梁元很认真的道:“我刚刚给你把了脉,你怀孕了,已有一个多月。” 金毓惊呆了:“可是我一点感觉都没有,而且我们每次都有做措施的,为什么......” 梁元抬头看着屋顶:“不是我的问题,我没有乱来,我一直都是听你的。” 金毓是相信梁元的,她从空间拿出了一个盒子,里面装着的是经过特殊处理的鱼鳔,她仔细看了看,发现有两个鱼鳔居然破了个小洞。 金毓和梁元立马就懂了,原来是这个东西的问题。 梁元问金毓:“你害怕吗?” 金毓道:“有什么可害怕的,又不是第一次生孩子。” 梁元道:“可我有点害怕,你上安安他们的场景,我这会儿都还记得。” 金毓笑了:“这个孩子来了,那就是和我们有缘,所以我们必须生下他,安安他们不是一直想要一个弟弟或者妹妹吗,满足他们。” 梁元叹气:“你已经过了三十了。” 金毓看了他一眼:“放心吧,别担心,不到三十五岁,我这个年纪就不是高龄孕妇。” 梁元:“我就不明白了,怀孕的是你,我为何比你还紧张。” 他的手都在颤抖。 金毓笑着道:“大概是我的孕反应转移到你的身上了,当初景欢怀孕的时候,晏飞航不也是这样的吗?” 梁元点头:“的确是有这么一回事。” 他看着自己颤抖的双手,沉默了半会儿后,就出了屋子:“我去做晚饭,找点事情做就不会紧张了,你想吃些什么?” 金毓说了几个菜名。 梁元应下了,然后道:“吃了晚饭,再告诉安安他们这个惊喜。” 他说着看了眼金毓的肚子:“希望这次只是一个。” 怀双胎多胎都太危险了。 晚饭后得知金毓怀了孕,安安三人都激动坏了,眼睛一直盯着金毓的肚子瞧。 萌萌很期待的道:“娘,你这次怀了几个,是弟弟还是妹妹?会不会和我们一样是三胞胎?” 乐乐皱眉道:“姐,小姑说过,怀三胎很危险的,她说我们娘的身体虽然比一般人好,但若是再来一次三胎,也会和普通人一样面对很多未知的危险。”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72节 这话落到梁元的耳里,他的心更抖了:“臭小子,别乱说话,你们娘怀孕是喜事,不许说不吉利的话。” 安安也瞪了乐乐一眼:“就是,大喜的日子要说好听的话,娘不会怀三胎,顶多就是双胞胎。” 乐乐:“不应该是单胎吗?” 萌萌道:“不管是几胎,咱们都得小心的伺候娘,以后咱们寸步不离的跟着娘,照顾娘的饮食起居。” 梁元伸手把她拉开:“闺女,你们的娘有我就行了,你们三个该干什么就去干什么,别一直跟在你们娘的身边叽叽喳喳的。” 萌萌却是看着梁元:“爹,你是男子,不如我这个女孩细心。” 乐乐和安安不干了:“说得好像在照顾人方面我们不如你这个小丫头似的,平日里也不见你多细心啊!” 梁元虎着脸:“我是大人,我最细心,你们都一边去,别跟我抢媳妇。” 萌萌三人齐声道:“爹,你别幼稚了,我们不是抢你媳妇,我们是在保护我们自己的娘。” 一大三小就这么谁也不让谁的争执起来。 一旁的金毓都不知道该怎么去劝,就干脆不劝了,任由他们父子四人慢慢的争吵。 也不知吵了多久,最后三个孩子还是输给了梁元。 翌日,梁元让人给闫将军府递上了拜帖。 闫松因常年打仗加上嘴笨父母早逝,无人帮衬着,四十多岁了一直未娶妻,前年刚迎娶了一个妻子。他的妻子虽不是貌美如花之姿,却是清白之身,只是名声不好,她是个寡妇,还有克夫之名。她的亡夫死在新婚之夜,两人还未入洞房,亡夫就喝酒醉死了,婆家因亡夫之死四处说她克夫,把她赶出了婆家,娘家也嫌弃她的烂名声,生怕影响家中其他子女嫁娶,也和她断了关系。 此女子名为梅如花,被家人抛弃之后,曾沿街乞讨两年,她将乞讨得来的银钱存放起来,找了合适的时机弄了个豆腐小摊。一开始只是卖白豆腐,后来她自己研究出了豆腐的其他吃法,将普通的白豆腐做成了豆腐圆子,豆腐干,卤香豆腐,靠着做豆腐的手艺,精明能干自强不息的梅如花在五年前撇弃了小摊,开了自己的豆腐作坊,生意越来越好。 战争平息回到京城之后,闫松偶然在路上瞧见了和娘家人起争执的梅如花,被她那一身强势果断的干净气质吸引,好奇之下到豆腐作坊看了几眼,买了几次豆腐,就和梅如花看对眼了,两人一拍即合,成了亲。 如今,四十二的梅如花已怀孕三个月。 闫松这几个月的注意力都在自家媳妇身上,对外界的事情不怎么关心,所以还不知金毓一家来了京城。 这会儿接到拜帖,闫松一个激动,也不等金毓一家过来了,直接带着自家媳妇,坐着马车去了梁府。 梁元正在和金毓商量孩子的名字,就听说闫松携妻过来了。 梁元皱眉:“这闫老哥,多年过去了,还是如此风风火火的。” 金毓笑着起身:“既然来了,那也省的我们跑一趟,走,去外面见见他们去。” 梁元忙搀扶着她。 金毓无语道:“我自己能走,没那么娇气。” 梁元理直气壮的道:“隔了十年的时间,我已经快忘了以前是如何照顾怀孕的你了,我得提前适应适应,省得你肚子大起来的时候,我伺候不周到。” 金毓拿他没办法,就由着他去了。 第446章 大结局 金毓两口子刚进屋,还没来得及说些什么,闫松就兴冲冲的跑过来了。 “梁元,金毓,你们终于舍得来京城了,你们再不来,我都想等我的孩子出生后就去明国找你们了!” 梁元一下子就听出了重点:“令夫人怀孕了?恭喜闫将军。” 闫松嘿嘿笑得道:“谢谢,谢谢,来来来,我来给你介绍我的夫人。” 他转身走过去把梅如花扶了过来,对梁元和金毓道:“我的夫人,梅如花。夫人,他们二人就是为夫常给你提及的梁元和金毓,这两口子可是很了不得的啊!” 梅如花长相一般,胜在气质好,眼神透着自信,因没有生过孩子,面容显得要比一般的同龄妇人要年轻一些。 她温和的和金毓二人打了招呼:“梁大夫,梁夫人,久仰大名!” 金毓二人也与她打了招呼,随即四人坐下来说话,下人们将糕点递上。 因为娇妻有孕,闫松即将老来得子,就显得很是兴奋,拉着梁元一直说有关孩子的事情,听得梁元有些头皮发麻,最后就甩出一句:“真巧,我夫人也怀孕了。” 闫松一愣:“你媳妇也怀上了?” 他忍不住瞄了金毓的肚子一眼:“那可真是太有缘分了!” 他紧接着又道:“你媳妇有了身孕,你们是不是就要在京城多待一些时日了?” 梁元点头:“原本是计划在京城住上十日就回去的,现在得变一变了。” 怀孕初期最为危险,需小心谨慎一些,不可长途跋涉。 “那就太好了!”闫松一拍大腿道:“ 趁着你们还在京城,我定要多来叨扰,像梁大夫求教教子之法。” 梁元:“......”不,我不想教,我只想陪我媳妇儿。 之后日子,闫松真如他所说的那样,隔两日就来梁府一次。 而龙千辰也经常带着儿女过来,三家人经常凑在一起谈笑风生。 金毓怀孕前几个月并无什么孕反应,精神特别的好,想吃什么就吃什么,见此金毓就和梁元商量着,待孕期三个月就回家,在年前回到家给家人们惊喜。 却不想,在收拾东西要出京城的这天,金毓还未出门就忽然吐了,吐得稀里哗啦的,弄了梁元一身。 这是来孕反应了。 前期没有,中期居然来了,来得让金毓猝不及防,吃啥吐啥。 梁元急坏了。 三个孩子也急坏了。 萌萌皱眉道:“妹妹有些不乖呀!看把娘给折腾的,等她出来我要打她小屁屁。” 安安道:“什么妹妹,是弟弟,妹妹不会这么调皮。” 萌萌指着自己:“你看我这个亲妹妹调皮不?” 安安很认真的说:“你是个假小子!” 乐乐:“力大无穷的暴力假姑娘。” 萌萌笑得明艳:“你们是不是皮痒了?” ...... 突如其来的孕吐几乎掏空了金毓的所有力气,别说赶路了,就是下床,她都没那个精力。 于是乎,回家的时间就给耽搁了,他们还得继续留在赤云京城。 这可把龙千辰和闫松给高兴坏了,但他们两人不敢当着梁元的面笑出来,怕被梁元打。 除夕夜的前六天,金毓才好了些,不再吃啥吐啥,但这个时间,他们想回家已经不可能了,只能在京城过年。 龙千辰当即就邀请金毓一家去皇宫过年,被梁元给拒绝了,宫里的除夕太复杂,他们不想去掺和。 闫松也来邀请,也被梁元给拒绝了,理由是他们要在自己家过年,还要把千机楼的陆永等人也叫来一起过年。 千机楼的存在,闫松已经知道了,也和陆永打过交道。 听梁元这么一说,闫松也不再强求。 除夕这天,陆永等人全部来了梁府,梁府瞬间热闹了起来,饭菜都交给了陆永等人来张罗。 虽然不能回家,但是能在京城和主子主母一起过年,陆永等人心里也是很开心的。 年十五过去,金毓一家才和龙千辰闫松告别。 因金毓怀了孕,回家的路上,梁元和三个孩子刻意放慢了速度。 三个月后,他们一家人才坐船回到了明国,此时金毓的肚子已经很大了。 梁元也早已诊断出,金毓这次所怀不是双胎或多胎,而是单胎, 这个结果让他感到安心。 五月农忙,田间地里都是人,田坎上人来人往,金母、金父、梁宏、丁达带着一大家子人全部下地干活。 一群小不点跟在他们的身后,提着竹篮的,扛着小锄头的,拿着小镰刀的,一个个神情都很认真,走在田坎上排成一条小长龙。 田地中的农人们看到这些小不点,一个个都笑开了。 “哎呦!金老夫人他们又带着家里的子子孙孙们出来干活了,瞧瞧那精神的小模样,光是看着就让人觉得好气派。” 左母坐在树下笑着道:“想当初他们刚来这里的时候只有十四人,现如今竟变成了三十四人,十几年的时间,增加了二十人,这日后,肯定还会再增加,慢慢的变成百人大家族,个个长命百岁......咦?那不是夫人吗?她的肚子......” 左母正说着的时候,忽然目光一转,看到田间不远处的小路上,迎面走来了六个人,为首的两个大人是梁元和金毓,金毓的肚子是拱起的。 左母激动站起来,拉了拉身边的人:“快看,你快看,夫人他们回来了,夫人的肚子好大,她这是怀了呀!” “果真是很大呀!” “哎呦!大喜事呀!” “......” 正在地里指挥小不点们干活的金母等人也看到了金毓一家子,见金毓的肚子拱拱的,金母眼睛一亮,丢下手里的大锄头就跑了过去。 金虎、金娇等人也抬头看向了金毓一家那边:“那是大姐?” “大姐的肚子......快快快,快过去瞧瞧。” 大人们不干活跑走了,由丁洛和牛牛领着的小萝卜头们也不干了,叫喊着也跑向了金毓一家那边。 金毓一家还未走进地里,就被家人们围了个水泄不通。 “小毓,你这是什么时候怀上的,几个月了?” “快七个月了。” “哎呦!这么说来,快生了呀!还好,还好,你们回来了!” “出去一年,回来就给我们整这么一个大惊喜,你们这一家子真是了不得。” 金母等人全部围着金毓,对金毓嘘寒问暖,梁元想插嘴都插不上,不一会儿就被挤到了最外面。 他抬头望天,无语扶额。 就知道会是这样子。 ...... 小孩们挤不进大人那边,就把安安三人拉了出来。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73节 “安安,你们在外一年,可遇上什么好玩的事情没有?”问话的是丁洛。 明明比安安、乐乐大上十个月,可他的个子却要比安安和乐乐矮一点点。 安安和乐乐继承了梁元的身高。 而萌萌的身高,就和金娇最像,日后会比金毓高一些。 丁洛问的,也是其他小孩想问的,这些孩子,都是金、丁、梁几家的后代,有家孙也有外孙,男娃女娃凑在一起,叽叽喳喳的,像是一群喜人的小喜鹊。 安安三人不厌其烦的回答了他们三人的问题。 “外面的世界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大,有趣的事情数都数不清,这会我们三个和你们说不清楚,等把活干完了,回家吃了晚饭,你们全到我们家去,我们再慢慢的说给你们听好不好?”安安道。 丁洛等人纷纷点头:“好,到时候把你们知道的看到的全说出来。” 大孩子都开口了,那些两三岁的小不点就更不会说什么了,大孩子们做什么说什么,他们就跟着做什么说什么,那动作都是有模有样的。 安安满意的点点头,抬手把秦淮叫了过来,对丁洛和小萝卜头们说道:“他叫秦淮,是我在外收的贴身护卫,你们可以叫他小秦或者秦淮哥哥,秦淮初来明国,对我们这里不了解,你们不可以欺负他知道吗?” 小萝卜头们纷纷朗声应着:“知道,安安哥哥。” 然后一起朝着秦淮喊道:“秦淮哥哥。” 秦淮还未从明国给他的震撼中回神过来,忽然听到这么一声喊,被吓了一跳,反应过来后就赶紧笑着道:“不敢当,不敢当,公子小姐们喊小的秦淮或小秦就好。” 牛牛道:“那样很没有礼貌,我们就喊你秦淮哥哥。” 安安拍着秦淮的肩膀:“他们怎么喊,你就怎么听就行了,来,我给你介绍一下我的这些哥哥弟弟妹妹们。” “他叫丁洛,是我的表哥......” 秦淮认真的听着,牢记了各位小公子小姐们的名字和身份。 心中惊奇得很,主子一家真是与众不同的存在,身为有钱人家的公子小姐们,居然亲自下地干活,不像外面的那些千金小姐纨绔公子们,怪会拿腔作势。 金毓想下地干活活动一下筋骨,但家人不同意,她只得坐在树下乘凉,嗑着瓜子吃着水果零食看着家人们在地里忙来忙去的,时不时大声和家人们说说话儿。 梁元没有一直作陪,见金毓有人陪着,就和大伙儿说了一声,去了议事大殿那边。 梁元不在明国的这些日子,明国中的事儿都是裴世龙这个丞相在打理。 看到出去一年的皇上终于回来了,裴世龙如释负重的松了一口气,趁着没人的时候,对梁元唠叨了几句。 “姐夫,赶紧再提拔几个人才上来吧,你每次出来都把事儿交给我,我压力很大呀!” “丁院长才高八斗,只是教书管理书院太大材小用了,臣附议,求皇上封丁院长为首辅。” 梁元淡淡道:“我提过,他不干。” 裴世龙立即道:“臣愿请命去说服丁院长。” “你想去就去。”梁元没拒绝。 裴世龙很快就去了,不到三个时辰就把丁流给带来了:“皇上,丁院长答应当首辅了!“ 梁元看向丁流:“他对你做了什么?” 丁流道:“不是他,是你的大儿子,他把安安带到我的面前,安安说你很快就会退位,和他的娘去双宿双飞过二人世界,到时候整个明国就会压在他的身上,他一个小孩子承受不住,需要我这个博学多才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玉树临风英俊潇洒完美无瑕的表舅相助。” 梁元:“......你分明就是太闲了,想找点事情做而已。” 以前书院刚起步,丁流一心只想办好书院,为书院奋斗,所以拒绝当首辅,免得被累死。但近两年书院发展得越发壮大,书院夫子的能力越来越强,加上学生们都很自觉,勤劳苦学,还会互相帮助,让人操心的地方越来越少。身为院长的丁流越来越清闲,很多事儿不用他吩咐下面的夫子和学生们就会全部处理好。 丁流不娶妻,无儿无女,一清闲下来就会很无聊很孤单,自然就想找点事情来做了,否则会被无聊死。 下午的时候,金毓犯困了,就先回了家里,金母等人忙完了地里的活儿,才各自回了家,吃过饭之后,就结伴去了梁庄。 小孩子们围着安安三人,大人们则全部围在金毓身边。 聊天的时候,还顺便做了些烤鸡。 梁元回到家的时候,烤鸡已经被吃完了,只剩下一些鸡骨头。 见金毓又犯困了,金母对梁元道:“你们一路辛苦了,早点去休息,我们先回去了。” 左春草陆小悠等人也赶紧起身招呼自家孩子们。 金母等人一走,院子里就安静了下来,安安三人给丁洛等人讲故事,这会儿嘴巴干得很,喝了点水之后就各自回屋去休息了。 梁元抱着金毓进了屋,倒了温热水给金毓泡脚。 自从怀了孕,金毓每晚都要泡脚,不然容易失眠,泡脚有助睡眠。 金毓边泡脚边打着哈欠:“空间里的兽兽们也想家了,明早就去把它们放出来。” 她想到了什么,意念一动,进入空间看到了从羊驼山带回来的那只大虫。 被送入空间的时候,它的寿命已经所剩无几,在空间里靠灵泉养着,勉强支撑到了现在,但这几日,它的情况越来越糟糕了,这会儿更是奄奄一息。 金毓立马就精神起来:“相公,它快不行了,只怕坚持不到明天。” 梁元帮她把脚上的水擦干净道:“我去把壮壮叫来,你先休息。” 金毓点头,乖乖的在床上躺好。 梁元把水倒了,将盆放好,就只身进入了黑暗中,前往牧场。 金毓平躺在床上,用意念和空间里的大虫对话:“也不知把你带回来是对还是不对,别人不知道,但我却知道,壮壮来到这里的这些年,偶然会提及你的,只是别人听不懂而已。” 壮壮是一头很念旧的牛,它生在羊驼山,和这只大虫有着很深友谊,在百兽山看到其他大虫的时候,壮壮兴奋之中,会提及自己在羊驼山的事儿,这些金母等人不知,安安这些孩子不知,梁元也不知,只有金毓知道。 夜深人静的,梁元带着壮壮出了牧场,巡逻的侍卫感到很奇怪,但见到是梁元亲自带领的壮壮,就什么也没有多问。 “哞!” 金毓刚睡着,就听到了一声很兴奋的牛叫。 她立马睁开眼,确定了是壮壮的声音,就赶紧揉了揉眼角,披上外衣就要出去。 还未走到门边,梁元就推门进来,身形巨大的壮壮站在院子里,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她这边瞧。 梁元帮金毓拉拢了身上的衣服:“把衣服穿好再出去,别急,它一时半会儿死不了的。” 金毓点头,乖乖的等梁元给自己系好衣带,而后,才跟着梁元出门。 一年不见金毓,野牛王心里想念得很,这会儿看到金毓,就一直围着金毓打转。 “哞!” 甜人,你的肚子好大,你怎么了? 啥?你怀宝宝了! 太好了,俺老牛又有宝宝可以玩了! 金毓黑沉着脸:“我的宝宝不是你的玩具。” 她摸了摸壮壮的脑袋:“壮壮,我这次出门,给你带回来了一个朋友。” 壮壮歪着牛脑袋。 啥子朋友? 金毓将那只大虫放了出来。 大虫病恹恹的趴在草地上,一点儿精神也没有,身形也瘦了不少,全靠灵泉水吊着命。 看到这条大虫的一瞬间,野牛王惊愣住了! “哞!” 猫儿! 大猫! 是你吗? 听到熟悉的牛叫声,大虫吃力的抬眼看了下野牛王,看到野牛王那巨大的脑袋的一瞬间,它瞬间就好似回光返照一般,从地上弹跳了起来。 “吼!” 蠢牛? “哞!”大猫! 野牛王逐渐变得激动,围着大虫打转,还用脑袋去拱大虫的身体。 大虫本就虚弱,哪能承受得住它的脑袋,一下子就倒在了地上,然后,就爬不起来了。 大虫恨恨的瞪着野牛王,虚弱的嗷呜着。 临死还能再看到你这头蠢牛,本虎王真是太悲惨了! 你不要过来,把你的脑袋拿开! 为什么我老了,要死了,你却还能这般精神,你到底是吃什么长大的! 蠢牛啊!你活着真好! 不好意思啊!不能和你玩了! 野牛王很快就发现了大虫的不对劲之处,兴奋高兴的劲儿瞬间消散,它瞪大着牛眼看着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大虫,哞哞哞的叫喊着。 大猫!你怎么了? 你起来,俺老牛不欺负你了! 俺老牛给你喝甜水,那个可好喝了,喝了让人精神好。 大猫,你起来! 野牛王转身看向金毓,讨要了灵泉水,它咬着水囊,拿口子对着大虫的嘴巴,倒了下去。 水流到了地上。 大虫没能喝进去,它已经没了动静。 “哞!” 你起来!蠢猫,你起来! 野牛王瞬间变得暴躁,在大虫身边乱蹦乱跳,似想要引起大虫的注意力。 但大虫没有一点回应。 它的生命气息已经消失,它的身体在逐渐失去温度,在发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