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魔现世》 第1章 《妖魔现世》 作者:周贞观 申明:本书由奇书网(isuu.)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楔子 七百年多前。 乱世至,天道毁。 这里是一座山,一座人迹罕至的山。 随着世道混乱、兵祸频起,越来越多人为了生存而往山里逃了。 原本终年只有樵夫与猎人才会经过的地方,逐渐出现了几个小村落。 他,被镇压在山里的一块巨石之下。 他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可以感受到地面的情况;但是他知道自己终会从封印中破石而出。那个巫师能够把他封印住,算是人间里数一数二的厉害了。呵,只是,区区一个巫师,怎么可能永远封印住他呢。 二六、二七、二八…… 随着吸收到的血增加,他能够感受的地面从方圆百尺,扩大为方圆十里了。随着人数的增加,他能感受到的地面也愈来愈广。他开心的发出一串血腥的笑声;看来,他离开这个鬼地方的时间,近了。 五三、五四、五五…… ※ 凄厉的惨叫声从安详的小村落传来。 一队军纪败坏的军伍无意间发现了这个村落,他们脸上闪着贪婪与残忍的笑容,举起武器,开始烧杀掳掠。他们看到女人就烧杀掳掠,遇到反抗的人就杀死;他们手中的刀杀不了强壮悍勇的敌人,却可以轻易的屠戮百姓,一群他们应该负有保护之责的百姓。 ※ 地底下的他感受到小村落的动乱。他,缓缓地拉开一抹微笑。 八七、八八、八九…… ※ “洁儿,快跑!”一个妙龄少女丢下摘采山菜的篮子,拉起同伴的手,撒开双腿快速跑着。 “小月,大家……”洁儿边跑边忍不住回头望着她们的村庄,耳边听到阵阵哀嚎声;那些人都是好人,都是她最亲最爱的人。她的眼中瞬间溢满泪水。 “有两个小妞儿跑掉了!”几个在外围的人发现了她们。 “还是年轻的!” “看来不用等,就可以先乐和乐和了!” 女人在他们眼中,就像柔弱的小兔子,他们的欲望有一段时间没有发泄了。 士兵们哈哈一笑的追上去,享受那种把猎物逼近绝地的残忍乐趣。 即使仗着比那些强盗兵熟悉附近的地形,两个小姑娘仍逐渐被越追越近了。 “小姑娘,再跑也没有用了。”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士兵步步逼近。 “谁先上?”一个士兵淫笑的说着。 “谁抓到就谁先!”另一个士兵虎吼一声,往前扑近。 五六个士兵缩小了包围圈,把两个小姑娘困在一块峥嵘的巨石附近。 ※ 九六、九七、九八…… ※ “小月!”洁儿满脸哀凄的望着儿时玩伴;难道她们今天就要落入这群禽兽不如的人手中,被蹂躏至死吗? 看到那群恶人脸上狰狞的淫欲,小月忍不住浑身颤抖。她知道自己若落到他们手中,一定会受到惨无人道的对待,那不如……“与其被这些恶人凌辱而死,我宁愿留着一身清白。”小月凄然地望了好友一眼,飞快地一头撞死在大石上。 瞧见死了一个小姑娘,那几个兵痞发出怪叫。 “贱蹄子,竟敢自尽!” 他们的包围圈立即缩紧了,虎视眈眈的盯着剩下的小姑娘,恨不得立刻跳上去剥光她的衣服。 爹娘死了,村庄也被烧了,方才频频回头的洁儿对村庄的最后一个印象就是隔壁的李姐儿被人压在地上凌辱,而李姐儿的脸上布满泪痕与绝望。 洁儿愤怒悲痛的瞪着那群破坏家园的刽子手,哭喊:“你们会有报应的!” “抓住她!” 在他们冲上来之前,洁儿鼓起全身力气,撞石自尽。 “哎,都死了,老子还没玩到呢。” 几个兵痞像饿狗抢食一样的上前,仍然不放过到嘴的新鲜货,骂骂咧咧的争着,无耻地撕扯着小姑娘的衣服。 突然,一声巨响! 原本立着的巨大石头爆裂开来,碎得四分五裂;石头上两道怵目惊心的鲜血仍然热着,它代表着两个正值芳龄的生命殒落,同时破坏了一个世上罕见的庞大封印。 兵痞们惊讶的看着那些碎石,以及突然出现在眼前的高大男人。 “为了酬谢放我出来的人,我会完成妳的愿望。”高大男子露出一抹邪魅俊美的笑容,他的手一挥,那几个兵痞的头颅便高高飞往天空。 他们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疑惑的看着自己喷出鲜血的身体,身躯抖动了几下便颓然倒地。至死,他们都不知道所谓的报应这么快就来了。 “好久没动一动了。前面还有一些人,刚好能填饱肚子。”高大男子舔了舔指尖上的血珠。 “吃饱了,就去找那个该死的巫师吧。”咻的一声,男子的动作比狂风还要快,眨眼间已消失在原地。 而那座小村庄,即将展开另一场实力悬殊的杀戮。 ※ 天道毁,妖魔出。 第一章 南宋末年。 这是一个乱世,兵祸频起,民不聊生,神州大陆上人口锐减的一个混乱年代。 战争造成百姓流离失所、迁徙不定。蒙古兵不断向南侵袭,为了生存,人民纷纷离开城市、平原,往乡下与山林逃战祸去了。 巫主庭站在一块可以俯瞰全村的大石上,静静地看着她守护的村子。 距离她带领族人迁到这个山谷,已经有四年了。距离蒙古人那一场没有人性的掠夺,也过了四年了。 她还记得四年前的那个夜晚…… 当距他们三天路程的李家村传来被蒙古人屠村的消息时,当天晚上,爷爷聚集村中长者,决定立刻迁村。 巫主庭永远无法忘记当爷爷爹爹叔叔哥哥他们把自己的护身罡气灌顶到她身上的那幕场景。 罡气能够保护他们不被妖魔侵袭、不被鬼怪附身。巫家人只有临死前,才会把自己毕生修练的罡气全部灌传给下一代;爷爷他们会这么做,代表为了争取最多的迁村时间,他们不打算生离村落了。 “庭儿,斩妖除魔是我们巫家人的天职。老祖宗有规定,巫家后人可以不学法、不修道,但是绝不能用道术害人。这次,爷爷要破戒了,爷爷对不起老祖宗了;可是爷爷希望至少要守住咱这个村落,要守住巫家代代保护的村子,不能让蒙古人把大家全杀了,更不能让蒙古人把人掳去做奴隶。” 巫主庭瞪大眼睛,瞧见亲人视死如归的神情,她喊道:“我也学了很多道术,我要留下来,跟着爷爷和哥哥一起杀蒙古人!” “庭儿,妳娘亲,还有嫂嫂,都需要妳的照顾。”她爹摸摸她的头。 “不然爷爷爹爹你们跟着大家一起走,谁也不要留下来!”巫主庭放声大哭。十五岁的小姑娘如何能忍受与挚爱亲人生离死别,更何况是几乎所有的亲人都要赴死! “傻孩子。李大叔他们家离这里很近,我们用走的要走上三天,但是蒙古人骑马只要一天半就会到了,恐怕明天中午之前那些坏蒙古兵就要来了。爹爹和爷爷他们要留下来挡住蒙古军,这样你们才走得掉。”村民携老扶幼,还带着行囊,比平常走路还慢。巫家男子不留下来拦着,恐怕只要几个时辰,全村人就会被蒙古军追上了。 爷爷他们用慈爱的眼神看着她,温柔的说着:“庭儿,别哭了,好好的活下去,珍惜妳的生命,不需要为我们报仇。村子以后就交给妳了,它是妳的责任了,今后妳就是巫家的族长,妳要代替我们尽到这份责任。” 过了半晌,巫主庭在亲人们勉强含笑的眼神之下,噙泪答应:“是。” 巫主庭流泪看着亲人身上发出淡淡光芒,那些光芒就像萤火虫一般,一点一点飞到她身上,然后融入她的身体里;每一点光都蕴含着一点浩然罡气,是巫家人累代修行而成,是他们的骄傲,也是他们的保护罩。 只要对手不是妖魔鬼怪,有没有罡气其实是没有影响的。然而乱世里,战争多,乘机四处作乱的鬼怪也多。巫主庭身上聚集了巫家人代代修练的罡气,就算她年纪尚幼,会的道术有限,即使她遇到无法击退的厉害妖怪,单是她身上惊人的丰沛罡气,就能保护自己不受任何伤害了,更何况她是巫家年轻一代里,最具学道天分的人了。 在那个吵杂的夜晚,长长的队伍连夜开出村落,那迤逦的车队带着巫家男性的深深牵挂,离开了他们自小生长的村落。 过了一个月,巫主庭陆陆续续从往来的百姓口中,得知那支沿途烧杀掳掠的蒙古队伍,莫名地被困在一个村落附近,先锋的千人队伍死伤惨重;八日之后,生还的士兵仅有百余人。那百余人害怕的说出他们遇到妖怪的经过——地面会突然裂开,树会走动,还会咬人,草会变成尖利的剑山,不时会飞来小石头把人打伤,还有怪风把人卷上半空,战马全都疯狂的嘶鸣。 蒙古大军向来迅疾如风的行军速度被阻,附近村落因而来得及闻风逃走,许多人得以生存下来。汉人百姓认为蒙古士兵哪是遇到什么妖怪,根本是遇见替天行道的山神。杀得太好了! 蒙古将军管他村子里住的是妖怪还是山神,统统放一把火给烧了!务必要烧死那妖怪,让他从火场里逃也逃不出来。 大军暂时原地休整,砍伐大批木材、聚集一桶桶的油脂;为了成功的放这把火,蒙古军又死伤了近五百名士兵,才点燃起火焰。 第2章 熊熊大火烧呀烧,烧掉孩子们爱爬的树,烧掉能种植谷物的稻田,烧掉曾经一家和乐居住的房子,猛烈的大火烧了四天三夜才熄灭。 当蒙古铁蹄践踏过尚余热度的灰烬,朝下一个村庄劫掠时,已经是巫主庭带领族人迁村的十九天之后了。 ※ “姑姑,要回去了吗?”小男孩拉拉巫主庭的衣角。 巫主庭跳下石头,抱起小男孩,他是大哥的遗腹子,也是巫家目前唯一的男丁。 “小宇你看,这就是我们的村庄,很漂亮吧。”巫主庭把男孩抱高,让他坐在石头上,居高临下的俯瞰村落全景。 “很漂亮。像姑姑一样漂亮。”因为坐在很高的地方,地上离自己很远,小男孩笑得见齿不见眼。 她把小男孩抱下来。“好了,我们走吧。记得唷,这块石头很重要,它是外围主要结界之一。还记得姑姑每天带你走的大石头吗?背一次给姑姑听。” “东方,属木,正石;东北,灰石;北方,属水,黑石;西北……”三岁多男孩的朗朗童音,清晰的背出每日巡视的八方结界。 姑侄二人手牵着手,慢慢走回位在山谷入口处的有缘客栈,也是他们这四年来的家。 有时在半路上,他们会遇见在结界外边的小妖,巫主庭会捉起那些试图闯结界却被灼伤的小妖,示范如何消灭它们的基础道术。 瞧着那些形体奇怪、比家犬还大一些而已的小妖,巫山宇拿起手上的长树枝好奇的戳了戳,换来小妖的龇牙咧嘴。他张大黑溜溜的眼睛,看着姑姑唤出净火,把小妖化成一小撮黑灰。 “从哪里来就从哪里回去吧。”巫主庭低语。 ※ “庭儿、小宇,你们回来了。”一名二十来岁的少妇正在门外晒着菜干。 “嫂嫂,我们回来了。”巫主庭轻轻一笑。 “娘、娘!我跟妳说,我们今天又看到了唷!而且有三只耶!我跟妳说,它们都长得很奇怪……”小男孩兴奋的对母亲说着今天早上遇到的奇闻异事。 年幼的他不懂得什么是害怕、什么是危险,看姑姑施展道术,就如同神仙施展神迹一样奇特,足够他津津乐道半个时辰也不会停。 少妇噙着笑容,耐心听儿子唾沫横飞的说话。 “庭儿,小宇他学得怎样?”少妇问。 “小宇还小,学道术不比学写字,很难的。等他再大一些,就能学会一些基础的道术了。”巫主庭笑笑。 “小宇要多努力喔,娘希望你以后会成为村里最厉害的巫师,就像你爷爷和爹爹一样。” “嗯!”小男孩双眼明亮,用力点头。 “娘。”看到娘亲走出来,巫主庭上前搀扶。 四年前迁村之后,娘亲就病倒了;若非后来小宇的出生激起她的求生意志,(奇*书*网^.^整*理*提*供)恐怕她早已追随心爱的丈夫去了。 刘三娘年纪约莫四十来岁,只是,丧夫丧子之恸,让她的外貌显得较为苍老,看起来约有五十岁。 “小宇,你的弓箭呢?”刘三娘慈爱的笑笑。 “对呀,今天谢叔叔有空,我等一下要跟小二子一起去射箭。”小男孩跳起来,赶紧冲回房间拿他的宝贝弓箭。 “小孩子学学弓箭,先强健体魄也很好。” “对呀,婆婆。小宇一天比一天壮敦敦的,我瞧着心里欢喜呢。”少妇上前挽住刘三娘的另一只手,要搀着她往内走。 “别。今天太阳很好,我想多待在外面晒晒阳光。” “我去给婆婆拿把椅子出来。” 等到少妇完全走进屋里,刘三娘轻声对着女儿说:“小宇没天分没关系,当个猎人也很好。” 巫主庭垂下眼睫。“……小宇还小,这事不急。” “妳大哥二哥在三岁的时候就能唤出净火;妳在两岁半时,不用符就能唤出净火,烧掉一只比人还高的妖怪。小宇快要四岁了,连个火花都烧不出来……这样很好、很好,至少他不用为全族牺牲。他是巫家的独苗,日后巫家的香火全指望他了。” 巫主庭沉默。 学道术不仅要努力,更要有天分。小宇满一岁时,巫主庭就探过小宇体内的气,那时她就知道小宇不可能成为一名厉害巫师,穷其一生努力,顶多只能当个普通的巫师,很难在道术上有大成就。 小宇没天分这件事,巫主庭并没有对任何人说过,她只是一次又一次的教着。 然而刘三娘养育过三名巫家后人,她怎么会看不出来小宇的道术其实学得很慢,像一般人一样的慢。小宇血液里没遗传到巫家人对道术的优秀天分,这样也很好。 “婆婆,坐在椅子上聊啊。”少妇一次从屋里搬出三张椅子。 “大嫂,我来拿吧。” “大嫂没那么娇贵,这把力气我还有的呢。”少妇笑瞇瞇的说着;她只递了一张椅子给巫主庭。 巫主庭刚接过椅子,便浑身一震!匡啷一声,木椅从她手上掉落。 她猛然抬头,瞪着南方。 “庭儿,怎么了?”刘三娘察觉女儿的表情非常不对劲。 “南边的结界,被打破了。” ※ 这处与世隔绝的山谷,内有平地沃土可以开垦;四周全是山林,可以劈柴、打猎,唯一的入口就是南方的谷道。谷道里和谷道前方,用石头和树木设置了不同的迷踪阵,以防有外人闯入。巫家经营的有缘客栈就盖在谷道入口旁,扼紧唯一的入口,严格把关所有经过的陌生人。如果遇到战事,巫家的老弱妇孺也能迅速避入山谷。 巫主庭骑着家里仅有的一匹马,朝南边结界处疾驰而去。 山谷里,巫主庭设下三重结界,保护整个村子。在谷外,她则是东南西各布下一个半圆形结界,拱卫客栈,同时守护着山谷入口。 巫主庭勒马,身手利落的跃下地,检视那一块约莫两人合抱粗的大石。 石头被动过了,整整往旁边挪了一尺。石头依然立着,但是旁边一处较深的土色,显示那处才是它原本立着的地方。 巫主庭警戒的四处张望。从下马的那一刻起,她的手就紧握着袖内匕首;刻着咒语的锐利匕首,不论是对人或是对妖都管用。 石头这么重,寻常人根本搬不动,也不会没事去挪动路旁的石头。 是同道中人吗? 还是妖怪? 不论是哪一种,能够破坏巫家最强的石结界,肯定不可小觑。 嘻嘻,巫师怎么变成女的了。 突然,巫主庭望向东边,谨慎地一小步一小步的走过去。 仔细的检查一阵子之后,发现东边没有异状,她才重新走回石头旁,布下另一个更强的结界。 确认结界正常运作之后,巫主庭策马去检查另外两个半圆形结界,打算把它们再做加强。 过了一阵子,一道身影缓缓的平空出现。只见一个高大俊美的男子,穿着一袭精美的黑色长衫,拿着一把公子哥惯用的纸扇,有一下没一下的搧着。 “我隐身时,还能听到我说话,道行不浅呀。”男子乐呵呵的笑着,那笑容带着一丝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怖。 男子持扇搧了几下。 “呿,一点都不凉。”男子停下动作,同时,刮起一阵强风把自个儿的衣袂、头发吹得都飘起来了。 接着,他把手工精致的纸扇往嘴里一丢,咀嚼了几下。 “难吃。” ※ 隔天。 巫主庭在教大嫂辨认药草。 在这个自给自足的村落里,最多的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耕农,同时蓄养一些家禽家畜,还有几个身手高明的猎户、一个识字的私塾老先生。如果村人需要铁锅、菜刀、碗盘等工艺品isuu書网,大多是走半天的路到远处的市集去购买,也贩卖一些村里的农产品、猎物、毛皮、药材。村人生病的话,就是找巫家人医治。由于亲人大多过世了,因此巫主庭十五岁之后,道术与医术都是看书自学的。离家之时,父兄特地为她装了一大箱一大箱的书籍,就此派上用场。 她在道术的进展上比较快。每天巡视一次谷内结界,每十天巡视一次谷外结界;巡视时经常会遇到妖怪,再加上她的根骨灵慧,体质实在是难得一见的好,在谷外的结界走动时,仍有一些较厉害的妖怪觊觎她,打算把她吞吃入腹,好增加几甲子的妖力。它们最终的下场是被她的护身罡气给灼伤,并且被她轮换不同的道术给收拾了。在这样频繁的锻炼之下,又没有父兄可以依靠,她的道术因而进步飞快。 至于医术,她则是读医书、采药草、尝百草,一点一滴摸索出来的。幸好村人患的只是常见的小病小痛,因此在医治上,她倒是没出过什么差错。 少妇一边认真听,一边提笔仔细记下。 突然,巫主庭皱眉。 “庭儿,怎么了?” “南边结界又被打破了。” 昨天巡视结界回来之后,巫主庭就把亲人们身上携带的护身符都再做了加强,同时架了一个新结界把客栈整个包在其中,并且叮咛他们最近不要乱走。 才隔一天,结界又破了,而且还是同样的南边;就算巫主庭昨天还有一丝侥幸心态,今天也全消失了。 “我出去看一下。大嫂,妳叫娘、王伯、小宇,全待在一起,在我回来之前,不要出门,不要落单。” “好。”少妇提起裙襬,赶忙跑去找齐家人。 巫主庭离开前,为了以防万一,她给客栈又多添了一道保护结界。 第3章 正当她要去马厩牵马时,哒哒的马蹄声从路的另一端传来,于是她先走去客栈门前。 一支车马队逐渐出现在她的视线里。只见有的人骑马,有的人骑骡,有的人赶着马车,也有人走路;看他们的样子,像是四处奔走的经商队伍。就算妖怪要假扮人,那车马器具也没办法变出来,而且整支队伍没有妖气,他们应该是人没错。 “太好了,前面有客栈呢!”一名骑着马在队伍最前方的男子高喊。 整个车马队欢呼起来,振奋起精神,加速朝客栈赶来。 瞧他们的打扮与半旧的车马器具,应该是惯朝山林乡镇往来的商旅,似乎没什么奇怪。巫主庭谨慎的打量前方约莫二十人左右的商队。 “姑娘,妳是客栈的人吗?我们要投宿。”骑马的男子最先到达。 巫主庭点点头。“要用膳吗?” “要。先给我们来几盘热菜跟茶水,稍晚还要热水净身。马和骡子都要喂草料。先这样。妳快快去张罗吧。”年纪大约二十四、五岁的青年男子说道。 这时,其它人也陆续抵达客栈。 “请往里面走,我唤人出来。”巫主庭正要转身时,身体僵了一下。 眨眼间,她设在客栈前的两个结界接连被打破了!对方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就破掉两个结界,这样高深的道力连爷爷和爹爹都做不到,她自己也做不到。 如果对方同是修道者,为什么要特意打破她的结界? 如果对方是妖魔鬼怪,这么近相处,照样能够把妖气收敛到仍让她察觉不出来,这个……这个是怎样厉害的大妖怪啊! 巫主庭的呼吸顿时粗重了起来。 “姑娘快点去张罗啊!我们一行人在山里迷了一天一夜的路,每个人都累得慌呢。”瞧见她仍站在原地,青年连声催促。 巫主庭扯出一抹微笑。“大爷们迷路了,那可真是辛苦。”迅速思索了下,她的指尖凝出一小团罡气,弹到眼前男子身上。 无形的罡气普通人当然看不见。那团弹珠大小的罡气,撞到男子身上就化散开来,附在他的身上。如果是修道人,她的罡气会被吸纳或是被弹开。由于无法被普通人吸收,所以男子身上的罡气就渐渐消失。 青年毫无所觉的大步往内走,自己拉了把椅子就先坐下歇息了。 这个男人没问题。还剩二十二人。 巫主庭视线射向那些尘土沾身的陌生男子。 一名身材高大的俊美男子,身着黑色长衫在队伍的最后,安步当车,从容悠闲的走着。 ※ 客栈很少一次招待这么多人。巫主庭一家人忙不过来,还找了谢家夫妇临时来帮个手;恰巧谢大哥最近猎物颇丰,制了许多腌肉,正好在今晚派上用场;否则巫家人口简单,|qi|shu|wang|客栈生意清淡,他们没有每天开荤的。 先上了热茶与汤面之后,厨房陆续炒好野菜、山菇、腌肉,还炖了一只鸡。 三个已婚妇人忙着在灶房里洗洗切切炒炒,巫家老仆人王伯从酒窖里搬了两坛果子酒出来,就忙着去弄草料喂马匹骡子了。谢大哥则去挑水烧柴,上菜端汤的事情就由巫主庭全权负责了。 每上一次菜,巫主庭就伺机凝聚罡气,把它弹到车马队的人身上。一次总能试到两三个人。 随着上菜的次数增加,越来越多人肯定是正常人之后,巫主庭的呼吸越加沉重了,凝聚的罡气也一次比一次大。 巫主庭端着香菇鸡汤走向主桌。主桌坐了六人,扣掉一开始就试过的青年,那一桌还有两人没试过深浅。 这次,她凝聚了一个拳头大的罡气。正当她走到一名身材修长的黑衣男子附近时,她把罡气朝他身侧弹去。 男子左手一动,手掌张了又握,然后把手摊在桌上。 对普通人而言,只会见到他动了动手,如同人有时会伸展一下疲乏的身体一般;但是,巫主庭清楚的瞧见他准确地抓住那团罡气、捏碎,而摊开的手掌却一点灼伤也没有。 那团罡气至少足够把有百年修行的妖怪给震退三大步了,他怎么可能捏碎它却没事?!见此骇人的情况,巫主庭惊呼一声,手晃了下,正要放到桌上的热汤洒了一些出来。 瞅了瞅自己被溅到几滴热汤的手,男子扬起一道笑容,说:“小姑娘,妳小心点,这么些小东西是伤不了我的。” 剎那间,巫主庭对上一双妖异邪魅的眼睛。 那双足以勾魂摄魄的俊眼,定定地看着她。 第二章 黑衣男子刚从外面回到房里。 客栈的房间不多,很多人都是同睡一房,奇怪的是黑衣男子独占一房却没人有意见,连商队的人也理所当然的接受。 先前吃完晚膳,黑衣男子仍觉得饿,就去别的地方找些新鲜的肉吃,喂饱肚子。 他倒了杯茶,冲冲嘴里的血腥味。回想在他眼中,那个浑身发光的小巫师。 这个小巫师很早就识破他的身分。 可惜,她的罡气太强,仿佛天地间所有罡气都集中在她身上一般,当年那个巫师的罡气也没有她的一半多。虽然只有罡气不足以伤到他,但是他也因此而无法太接近她,更无法碰触她与伤害她。 小巫师身上丰沛的罡气,还有散发着天地间的正念力量,真是一个充满能量的肉体。 如果把她吃了,那味道之绝佳肯定会让他回味一百年也忘不了。 好想吃啊。 黑衣男子摸摸肚子,他饿了。 隔天。 也许徒劳无功,但是巫主庭仍把灶房与卧房各设下三重结界,叮嘱家人尽量待在这两个地方,不要踏出结界,车马队的人就交给她出面招呼,除非她主动叫家人离开,否则即使她出事了,他们也要躲在结界里。 已经确定那名黑衣男子有问题之后,巫主庭观察出更多蹊跷之处。 黑衣男子坐的主桌,乍看之下,气氛融洽、笑声连连,彼此熟稔,只有黑衣男子的话稍微少一些。然而,其他五人天南地北的聊着,聊货运聊商事聊战争聊等在家里的亲人,偶尔问了黑衣男子几句话,皆是鸡毛蒜皮的事情,他只答了几个字,那五人就继续聊他们的。有时他们会互相敬酒,甚至拍拍对方的肩膀,但是没有人只单独敬黑衣男子酒,也没人拍他背、拉他的手。 更特别的是,没有人叫黑衣男子的名字。 众人说话间,难免会提到对方的名字或是称谓,但是巫主庭听他们聊了一阵子之后,仍没听到黑衣男子的姓名。 车马队的人行囊全整装完毕后,一名看似三十五岁左右的管事走上前。“姑娘,我们要忙着赶路了,叫掌柜的出来算账吧。” 巫主庭拿起旁白的算盘,淡淡的说:“我就是掌柜。”她在管事的面前噼里啪啦的打起算盘,一笔笔账算给他听。 “小店只收银子,不收铁钱,也不收会子。” “这是当然的。”管事颔首。 南宋朝廷因政权腐败与战乱,国家财政日益恶化,会子一类的纸钞滥印滥发,于是官府的大钱与纸钞发得越多,贬值得越快,造成民间对纸钞的不信任。民间曾发生拿二百文会子,却连一双草鞋都买不到的事;朝廷印制的会子纸钞几乎等同废纸,于是变得更多人使用金银,一般百姓逐渐偏向用银钱买卖货物,或是直接以物易物。 “二十三人,连吃带住,一人五钱银子,共十一两五钱。上房两间,再加一两;昨天的鸡汤要另收七钱;果子酒一坛,六钱;马匹骡子喂了两次草料,六钱。总共是十四两四钱银子。” 巫主庭话一说完,算盘也利落的打完。 管事一瞧算盘,还真的是十四两四钱。“姑娘,你的算盘打得真是利索。”很少有年轻女子这么会算账。 “不过,怎么你客栈里的价钱,比别处贵了一成?”管事想杀杀价。“我们之前在……” 黑衣男子淡淡看了同桌的青年一眼。 青年喊道:“老李,这种荒郊野外的地方,人家客栈有床有食有热水的,你当容易吗?哪里贵了,我还觉得便宜得很呢。才十四两四钱,给十五两,不用找了。别啰唆了,赶路要紧。” “是,少爷。”管事拿出十五两给巫主庭。 “谢谢惠顾。”巫主庭微笑的收下十五两,还真的没找钱给他哩。 巫主庭想了下,走向主桌。既然生意上门,做一笔是一笔,一整家子就靠她养呢。 她在距离黑衣男子五步的距离停下,两人之间隔了张桌子。她问同桌的青年:“这位大爷,你们似乎是四处搜购货物的车队,不知道你们有搜购药材吗?小店有许多在山里采到的好药材,不知道你们收吗?”拿到城里的药铺卖,不如卖给车马队,也许价钱会比较好些,还不用走上半天路。 青年回道:“药材我们收。不过,这次出来的时间有些久,手边剩的银两有限,不知道姑娘的药材是什么?量有多少?卖多少钱呢?” 虽然旁边有一名来历不明的黑衣男子,但是当巫主庭接过卖药材所得的二十两银子,还是开心得眼睛都眯了起来。二十两呢,比城里的药铺还要高三成的价,连小药铺不买的那些珍稀药材也脱手了。 第4章 今天赚的钱,足够一家五口吃上一整年了。 “多谢大爷。”巫主庭笑容盛开,快乐的把银子放入袖囊。 目送车马队离去之后,巫主庭的笑容一收,看向仍坐在原位的黑衣男子。 黑衣男子眼中带着兴味,瞅着她的一举一动。 嘻,巫师不只变成女人,还变成了商人,很会卖东西呢。连他坐在一旁,她都能处变不惊的兜售药材,好像他是普通人一般;偏偏她昨晚就试出他不是凡人,更不是随处能见的普通妖怪了。 普通妖怪早被她惊人的罡气给轰走了。 不知道这个浑身发光的小巫师要如何对待他了。她想封印他是不可能的,更没那个道行能收伏他,就算她想驱离他,哼哼,那也要他自己愿意走才行。 这么年轻稚嫩的巫师,那一寸寸的甘醇鲜肉,没吃到嘴里,他怎么舍得离开呢。她一定会是他吃过最美味的食物了。 巫主庭走到隔壁张桌子,坐下,仔细打量他。 黑亮长发,丰神如玉的外表,高大修长的身材,虽然黑色的锦绣长衫上镶着银灰色宽边,乍看之下像个富家公子似的,然而衣下显露出那不同文弱书生的结实体格,不特别壮硕,但是蕴含力量。不管怎么瞧,他就像是一个人似的,根本不像妖怪,唯一让她察觉特殊之处,大概就是那双有时微泛着妖气的邪魅俊美眼睛。黑幽幽的眼瞳,深不见底似的,仿佛能吸进任何东西,包括人的灵魂。 “这位大爷,您若是要住宿,可得有银子,小店小本经营,恕不赊欠。”巫主庭淡淡道。 “这够让我住上一段时间吧。”黑衣男子手一甩,三锭十两银子落在隔壁桌的桌面上。 银子?这妖怪哪来的钱?“我先看看。”巫主庭拿起那些银子,研究了下,又用罡气在上面覆了薄薄一层。半晌,确定是真的银子不是石头不是空气,不是用法术变出来的伪物。 “这位大爷,不知您是做何营生,这银子是怎么赚来的?” 黑衣男子没兴趣说谎,那太费事了。“捡来的。我吃了人之后,从他们身上捡的。” 看了下他那身昂贵的衣料,巫主庭点点头。他吃的那个人应该很有钱。接着,她把银子收入袖中。 衣食足而后知荣辱。在这种乱世里,百姓吃不饱穿不暖,生命随时受到战争威胁的年代,她最大的心愿就是保住家人与这个村子,其它的事她不想去管,也没多余的心力去管。 虽然斩妖除魔是巫家人的天职,但是眼前这名能化为人形到几无破绽的男子,她收伏不了。连她这样的修道者都察觉不出他收敛后的妖气,可见得他的道行之高,绝对是她望尘莫及的。别说收了他,恐怕她连打伤他的能力都没有。既然如此,何必清高的去追究他吃了人,又“捡”了别人的银子。 反正银子是拿来用的,这只妖怪不用,银子也只能随着旧主死亡而埋在土里,不如,给她用。况且,住客栈付钱时天经地义的事。 巫家老祖宗可没规定斩妖除魔之余,要免费让妖怪吃住。 “你住在上房,连吃带住一整天是一两又五钱银子。三十两银子够你住二十天。二十天之后,请大爷离开吧。”巫主庭尽量语气平和的说,她巴不得立即送他离开;能够不赚这三十两银子,当然是最好的。显然,这只妖怪打算在这边赖一阵子,不急着走就是了。 “二十天?”黑衣男子没什么时间概念;对他长久的生命而言,一百年和一年的意义是差不多的,只是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他想破坏就破坏,他想吃人就吃人,他想在这里住,就是在这里住。 他搓搓下巴。“我也不知道二十天够不够,这金子能让我主多久?”黑衣男子手又一甩,两锭五两黄金出现在她面前。 黄金!巫主庭拈七那两锭黄金,谨慎地连试了两次,又用更多的罡气试它,确定是真的金子。 他到底是吃了谁?那人居然随身带着黄金,这很多钱呢!不过,她对死去的那人没什么探究的兴趣。人死了就死了,在这种混乱的世道,死于战争跟死于妖怪之手,差别不大。更何况,外面的妖怪,可不是只有眼前这只。 “够你住三个月了。不过,那也要看我们客栈收不收客人住。”巫主庭手指不舍的摸了那两锭金子几下,然后反手把金子扔回隔壁桌。 “不让住?”黑衣男子轻声笑了起来。“我还没遇过什么事,是我想做,却不能做的。”他笑吟吟的瞧着她。 黑衣男子手指一弹,一道光束从他指尖射出,眨眼间变成一支黑色羽箭,迅速地射破灶房外边的三层结界,往内飞去。 灶房里边传来几声惊呼。 巫主庭面无表情的看了下钉在墙上的黑箭,衣袖中的拳头悄然握起。 “哎呀,里面有人呢。”黑衣男子淡淡一笑。 巫主庭冷冷的看着他,语气森寒的说:“如果你敢吃我的家人,就算是你,我也会想办法跟你拼个同归于尽。” “呵呵,听起来真厉害。”黑衣男子轻松自若,丝毫不把她的威胁当一回事。 巫主庭一字一句清晰的说道:“我是认真的。我的家人,以及住在山谷里的村民,你一个都不能吃;只要你吃了,即使是死,我也要把你拖到地狱的尽头。” “凭你?”黑衣男子哈哈大笑。“小巫师,虽然我伤不了你,但是凭你那丁点道行,想要杀我,作梦。你不如得道成仙后,再去修个几百年,也许还有可能封住我吧。” 巫主庭不语,只是冷冷的盯着他。 “你放心好了,我不会吃他们的。有你这么诱人的食物在眼前,我何必去吃那些糟糠肉呢。”普通妖怪吃了她,至少能增长五百年功力;只是,对他这样的稀世大妖来说奇qisuu.书,五百年功力只是零头,根本不放在眼里。他看上的是她那充满力量、浑身散发罡气的美味肉体,有她这种凤毛麟角般的人类存在,他是看不上普通又乏味的凡人了。 “希望你信守承诺,不会吃我的家人与山谷里的村民。” “你是说旁边那个包着结界的山谷?” “对。” “不是你的家人与山谷里的村民,我就可以吃?”黑衣男子挑了挑眉的问。 “有多少力气做多少事,我只能管到这块地方。其它地方,不干我的事。” 巫主庭平静的说完,站起身,走到他那张桌子。 看见她走过来,黑衣男子挑了挑眉。“小巫师?” 巫主庭伸手。“钱拿来。天晓得你要住到什么时候,我是开客栈,不是开善堂。” 黑衣男子乐得大笑,他拿起黄金,把金子放到她手中,忍着强烈罡气太近造成的微微不适感,他笑容依旧的道:“我无肉不欢,菜弄少些。” 远去的车马队。 “快点快点,别偷懒啊!”车队的管事吆喝着,时不时策马至车马队后头,催促落后的人车。 “老李,你紧张些什么?照那位姑娘说的,我们在中午左右就能到城里了。”领头的青年轻笑。 “不能不急呀。走习惯的路,好端端的却遇到风沙,若不是迷了路,咱们早该在三天前回家了。商行还等着咱们补货呢。”管事擦了擦额头的汗。 “多绕一些路而已。若不是他指路,我还不知道离城这般近的地方,居然有一间客栈。多亏了那位姑娘,让我买到了许多少见的药材,这次的药材再运去大城里的药铺脱手,肯定能赚上一笔。有机会要谢谢那位大哥……咦……他叫什么名字,我怎么想不起来呢?”青年皱眉苦思。“可是我好想认识他的样子……为什么不记得他的名字……我怎么记性这么差呀……” 车轮的声响与马蹄的哒哒声里,夹杂着青年的疑惑低语。 这几天,山谷里的猎户每日都笑呵呵。原因无它,猎到的兽肉全都卖给有缘客栈,连制成腊肉、腌肉的功夫都不需要。这几日赚得的钱,足够给老婆孩子做件温暖的冬衣了。 现在一捕到猎物,猎户们就直接往客栈送,不用担心卖不出去,又不会被城里的人压价,喜得他们每天都充满干劲的入山打猎,检视捕兽陷阱。 而巫主庭呢? 她在磨调味料。 这几天,她忙着在山里找各式各样的调味料,有的直接研细、切片做料理,有的晒干,备用。那些调味料有的洒入肉汤,有的抹在烤肉上,有的拿来腌肉入味。这几天,灶房里煮的肉比过去四年加起来的还要多。 “嘶——”黑衣男子心满意足的吃着微泛着金黄色泽的烤獐子肉;架子上烤的一整只獐子已经被他吃了一半。抹着野蜂蜜、丁香、小茴的烤獐子肉飘散着令人垂涎三尺的肉香,尤其是半焦的蜜香味融合着鲜肉,更是勾得人馋虫直响,恨不得学黑衣男子一手抓一只獐子腿,痛快地大口吃肉。 经过黑衣男子身边的人,总是忍不住吞了吞口水,望他一眼,想起他特殊的身分,又赶紧走开。 第5章 除了一个人之外—— “大爷,烤肉是不是很好吃?”小宇眨着圆亮亮的大眼睛,带着好奇的笑容,问着正大快朵颐的黑衣男子。小宇用力吸了吸空气中的肉香,满脸羡慕。 黑衣男子瞥了小宇一眼,点了点头,算是回应。他手上抓着肉,嘴巴舍不得停歇的继续吃。 “有多好吃啊,可以跟我说吗?”小宇一脸期盼。 这几日,除了睡觉沐浴,巫主庭都待在能看得到黑衣男子的地方。美其名是提供最快最有效率的服务,实际是监视他有没有做出什么踰矩的事。 小宇说的话,待在客栈大堂的巫主庭当然也听到了。 比起务农、打猎的村民,懂医、开客栈的巫家已经算是村子里最有钱的一户人家,但是也不会每天吃肉。战乱时代,他们一家子每十天能一起分享两只鸡腿,算是很丰盛的食物了,怎么可能天天吃肉呢。 瞧见小宇口水快流出来的模样,正当巫主庭心软,想去灶上舀一小碗肉汤给小侄子喝时,黑衣男子把右手吃完的腿骨往盘子一扔,左手的肉接过右手继续吃;然后,他用空着的左手一挥,一块巴掌大的獐子肉不知是如何被他切下来的,他抓着那块肉,递给小宇。 巫主庭愣愣的看着眼前这一幕。那只大胃堪比米袋的妖怪,居然分食物给小宇,而且还是肉! “我可以吃吗?”等着圆滚滚的眼睛,小宇有些呆呆的,接过温热的肉。这么一大块肉,够他们一家人慢慢吃两天了。 黑衣男子咬着肉,点点头。巫家人都知道他不是人,只有巫主庭和这个小娃儿敢靠近他方圆三尺以内,这块肉就当作奖赏有胆识的小娃儿。 接过肉的小宇睁大眼睛看着那块香味扑鼻的肉,仿佛那是山谷结界边缘什么少见的小妖怪。很快地,小宇忍不住长大嘴巴,咬了一口肉,嚼了嚼,眼睛陶醉得都眯了起来。齿颊留香的肉味,让他接着咬了更大一口,奋力又慢慢的细嚼。 “好好吃喔!”小宇赞叹。“姑姑,你烤的肉真好吃。” 巫主庭瞅着小侄子满嘴油光的吃相。小宇,那肉其实是你娘烤的,姑姑只是帮忙抹调味料而已。 黑衣男子一脸享受的点点头,嘴巴没有空闲的继续吃着。 等到小宇吃到第三口肉时,终于发现姑姑一直在看他的眼神。 小宇放下香喷喷的肉,低头讷讷的说:“姑姑,我可以吃肉吗?” 小宇,你已经吃了……巫主庭看了看那块肉,又看了下黑衣男子,最后视线转回到小侄子害羞又掩饰不住渴望的表情。 唉。巫主庭在心中叹了一口气。她转头,对小侄子慈爱一笑。“你吃吧。那块肉的钱,姑姑会从他的房钱里扣掉。” 小宇立即把肉塞回嘴里,兴高采烈的吃着。 瞧见小侄子迫不及待的谗样,巫主庭感到好笑的摇了摇头。算了,小孩子多吃肉,才会长得壮。 巫主庭一边磨着调味料,寻思该如何让各种飞禽走兽的肉料理得更好吃,让黑衣男子无暇、也无兴趣去吃其他的“肉”。他真的要吃人,以她的道术挡也挡不住,她能为世人做的,就是尽量别让他的嘴有空去吃人。 不过,他未免也太会吃了。巫主庭看向旁边摊开的账本,上面写着这几天耗掉的食材。他一人的食量足抵六个壮汉,而且专挑肉吃,简直是奢侈啊…… 他一天吃掉八两五钱银子,那些钱足够巫家五口人吃上三个月多。他一顿饭就吃掉半只羊,如果是獐子,就要吃一只半,这还不包括拌肉的菜蔬山果调味料。唉,他不如去外边吃掉一个人,还比较省钱省事。 想是这么想,但是巫主庭仍是手不停歇的研磨调味料,绞尽脑汁想着该如何满足他的胃,顺便留住他的人。她瞅着那名吃得不亦乐乎的黑衣男子,也没见他肚子吃撑起来,到底食物都吃去哪里了?真令人疑惑。 “这位大爷。”巫主庭清了清喉咙。 黑衣男子咬着肉,半转过身,丢给她一个询问的眼神。有事? “三十两银子已经用得差不多了。金子拿去城里兑了现银,我算过了,即使价钱算你便宜些,依你的食量,大概够你再住上半个月。现在钱是够用,但是半个月后,我会跟你结一次账的。” 黑衣男子点点头,表示知道。 半个月以后,怎么办呢?总不能让他为了省饭钱,跑去吃人;或是为了有钱住客栈,去吃掉一个人,再“捡”起那个人的钱吧。巫主庭不禁烦恼了起来。 “小宇!”一道喊声从客栈外远远传来。 “小二子。”小宇嘴里含着肉,口齿不清的喊着。他拿着那块肉,撒开双腿往外奔去。 约莫五岁大的小二子怀里揣着一个兽笼,里头关着一直大白兔。 “小宇,你在吃什么肉?”小二子惊讶的看着小宇手上的那块肉。 客栈飘出的烤肉香味,在外边数十尺处已然香浓可闻。让人口水直流的肉香总是让小二子一闻再闻,最近特别喜欢往有缘客栈跑。 肉耶!小二子知道客栈这几天住了一位豪客,因此客栈时常宰羊杀鸡烹肉,只是不知道现在正吃着什么肉罢了。 “我不知道,你吃吃看。”小宇先咬下一大口肉,然后把手上仍有半个巴掌大的肉递给他最要好的朋友,很开心很大方的分给他吃。 于是小宇先前吃肉的满足模样,在小二子身上又发生了一次。 平常老百姓平日都吃些粗粮、蔬菜,能填饱肚子就行了,有时吃颗鸡蛋就已经很享受,至于肉,则是过年过节才能沾几口的高级品。 虽说如此,比起外边时不时发生的水旱灾,甚至蝗虫过境、农作物欠收,外貌许多地方经常闹饥荒,百姓饿得狠了,树皮、草根,甚至连泥土都吃!山谷里的村民餐餐能吃饱,不会有一顿没一顿,不用忧愁下一餐的米粮,已经算是人间仙境般的生活了,谁会计较有没有肉能吃呢。百姓的要求其实很少很简单,很容易满足的。 小二子津津有味的嚼着至少半年没吃过的肉。他把怀里的兽笼递给小宇,专心吃着香喷喷的肉。 “好大只的兔子,它好胖喔。”小宇瞪圆了眼睛,伸出油腻腻的手指,从兽笼的缝隙里探入,去摸那身柔软的兔毛。 “摸起来好舒服喔!”小宇忍不住整只小手都伸入笼子里摸摸它。 大白兔在兽笼里有限的空间,移动着肥嘟嘟的身体。虽然不知道那个小手掌要干嘛,但是频频挪动身体的大白兔知道它被关起来了。 “爹说先拿来给你们,怕客栈里的肉会不够煮。”总算小二子还没被蜜汁烤肉给迷昏了嘴巴,还记得把老爹千交代万交代的事情先说出来。 巫主庭看向门外的两个小萝卜头,问道:“小二子,你爹呢?” “爹和哥哥都还在山里。晚一些娘会过来,她说这身兔毛很漂亮,拿去城里能卖个好价钱。” 巫主庭颔首。“麻烦你娘了。” 客栈需要的只有兽肉,因此,毛皮都会让猎户再带回去,制成皮革皮草。既然宰杀了一个生命,那就要把它做最大限度的使用,才不会浪费。百姓是很珍惜每一分物资的,不会糟蹋东西的。 “要吃掉兔子?”小宇惊叫。 “是呀,炖一锅兔肉汤。”巫主庭笑笑。“姑姑会记得留一碗汤给你。” “不要!”小宇把兽笼往背后藏,仿佛姑姑看不到可爱的大白兔,就不会把它吃了。 “怎么了?”巫主庭讶异。 “不要吃大白兔!”小宇大声说。“它这么可爱,不行吃!” 兔子可爱就不能吃?那小宇吃的獐子就不可爱吗?呵呵,果然是小孩子童言童语的真逗趣。巫主庭放下研磨好的调味料,走去门外,利用身高优势,从小宇背后把兽笼凌空拎起。 大人是很务实的。虽然巫主庭才十九岁,但是她要守护村庄、击退觊觎村子的妖怪、要注意蒙古军的动向,还要挣钱赚全家人的吃食,因此她不会清高、不会只有怜悯心、不会不晓世务,她是很讲求实际的人。 小兔子很可爱没错,但是可爱只能欣赏。只用看的,人的肚子并不会饱。 “小宇,你跟小二子去玩,看看谢大叔在山里是不是又抓到什么猎物。”巫主庭转移小侄子的注意力。 小宇大喊:“不要!” 小孩子有时候会出现一些难以理解的坚持。就像此刻,小宇就坚持捍卫大白兔的生存权。只见他伸长身子跳着、张开手臂勾着,想要把姑姑手里的兽笼抓回来。“不可以吃大白兔!”他跳跳跳,他勾勾勾。 “怎么了?”少妇频频听到儿子的高声喊叫,于是从灶房里转出来。 “娘,不要吃大白兔!”童稚的声音拼命喊着。 大白兔眨了眨圆溜溜的眼睛,看着笼外的发展。 “庭儿,怎么了?” 第6章 少妇问。 巫主庭苦笑着把事情经过说了一次。 少妇皱眉,斥责儿子:“小宇,不要任性。大爷等着肉下锅,晚膳就要吃了。”就算今天不炖兔肉汤,明天也会把大白兔做成卤肉。何苦为了一只早晚都要宰了兔子吵闹呢。 闻言,小宇一屁股坐在地上,踢打着小胖腿,连哭带喊,闹得更凶了。“呜,大白兔,我要大白兔!” 巫主庭叹了口气。对小侄子而言,他才看到的新奇玩具,还没摸熟,就要“消失”了,再加上这个玩具是一只会动的兔子,年幼的他感受力更强了。 少妇瞧见儿子哭闹,心中对儿子的不听话感到生气,也对他的哭样觉得有些不舍。 巫主庭和少妇对看了一眼。 嗯,看来她和大嫂的意见是一致的。巫主庭决定把兽笼交给小宇,等过几天他没注意它了,再悄悄把白兔给炖了。她能做的让步就是别在他眼前、别在他难过不舍的当下炖兔肉汤。 正当巫主庭要把兽笼递给小宇时,一只男性大掌先伸过来,把兽笼拿走了。 “啊!”小宇一见,从地上蹦起来,往前冲去抱住黑衣男子的大腿。“大爷,不要吃小白!”小宇……连兔子的名字都取了。 “小宇!”少妇尖叫抢上前,用力拉着儿子,想把他撤离黑衣男子的身边。 小宇死命地抱住黑衣男子的大腿,不顾娘亲在背后使劲的拉着他,犹如抱住小兔子的最后一线生机,绝不放手。 “小宇快放开啊!”少妇急急大喊,使劲扯着儿子。 “不可以吃小白!”小宇更用力抱紧眼前这根救命大腿。 巫主庭红唇微张,瞧着眼前混乱的情形。现在时怎样?人体拔萝卜吗?为了一只肥嘟嘟的白兔? 对于这乱糟糟的情况,黑衣男子只是淡淡瞥了少妇一眼。 只那一眼的威力就让少妇冷汗直流、背脊发冷。她腿一软,跌坐在地,却没赶紧离开,反而用力抱住儿子,把他整个人护在怀里。 而初生之犊不畏虎、更不畏外表与人一样的妖怪的小宇,依旧死命抱着黑衣男子的大腿。 “不要吃小白,它好可爱!我保证我以后都会乖乖的,大爷,拜托你不要吃它!”小宇一边说一边把眼泪糊在黑衣男子的衣服上。 小宇,你会乖乖的跟他没关系吧……巫主庭感到有些头疼又有些无力。 黑衣男子抖了抖多了两个人而变得沉重的右脚,附在他脚上的母子仍然抖不掉。他右手拿着一大块蜜汁獐子肉,左右拎着兽笼,把它提到眼前一瞧。 胖嘟嘟的白兔眼里瞧见一个可怕男子吃着不知名的肉,嘴里嚼呀嚼的,双眼放光的盯着它这一块生肉看。大白兔吓得直抖,抖呀抖,它挪着胖嘟嘟的身体到角落躲着,还是害怕的抖呀抖。 “大爷……”小宇哭得更急了。 如果巫主庭不是当事人的亲属,恐怕她会像一旁的小二子一样,因为眼前这令人喷饭的奇异场景捧着肚子大笑吧。 “小二子,别一边笑一边吃肉,会噎到的。”巫主庭无奈。 苦笑不得的巫主庭走过去,正打算为双方缓颊一下,突然,黑衣男子不知用了什么方式,把小宇与少妇弹离他的大腿,同时把兽笼塞到小宇怀里。 “给你。”黑衣男子的嘴里勉强挤出两个字,然后又继续吃吃吃。 “大爷?”小宇的脸颊仍滴着残泪,愣愣的捧着兽笼。 “我不要吃兔肉汤。”他这是对巫主庭说的。 “啊?”巫主庭愕然。不吃肉汤,这是妖怪要改吃素吗? “兔子这么小,连塞牙缝都不够。”黑衣男子说完,踱回堂内,切下另一块獐子肉继续吃。 原先,黑衣男子还以为小男孩胆敢抢走他的食物,于是走出门外瞧瞧,顺便把属于他的东西夺回来。啧!原来是一只小小团的兔子而已,就算送他,他还嫌吃起来不够劲。 “晚膳我要吃昨天的当归羊肉汤。”那种味美、香浓、肉大块的汤,才叫做炖肉汤。兔子汤?能吃吗? 巫主庭叹气。“我尽量。”昨晚的当归羊肉汤就让他吃掉了半头羊,今晚那仅剩的半头羊恐怕也会在他唏哩呼噜的大吃大喝下,消失无踪了。 羊肉在这地方能买到的有限呀! 巫主庭招手,叫来一旁像在看戏的小男孩。“小二子,回去问问你娘,我整只兔子都买下,连毛皮也要,问她要多少钱?” “不做汤?”小二子问。 闻言,小宇赶紧把他的好朋友二号“小白”,往背后一藏。 瞅见小侄子的动作,巫主庭无奈又带着几分宠溺的笑了笑。“不了,先让小宇养它吧。”等到哪天小宇不想养了,才能做汤。 小宇欢呼一声,雀跃地捧起兽笼对一旁的娘亲现宝。 少妇帮儿子抹去脸上的泪珠,感激地朝巫主庭点点头,带着一人一兔往屋后走。先打水给孩子擦把脸,再倒些水给兔子喝,另外找个地方把它关好。 巫主庭决定等一下再打打算盘,看这个月的收入还剩下多少盈余。 第三章 大吃大喝了十来天,黑衣男子才觉得自己饿了两百多年的肚子,有稍微饱足的感觉。他餍足地舔掉猪大骨上最后一丝肉屑,把骨头往一旁的小锅子一丢,满足的打了一声饱嗝。今天的卤蹄膀真好吃。 巫主庭瞅着那座小山似的骨头堆。装骨头的容器,从第一天的碗到盘子,到今日的锅子,可见这个男人是多么的会吃肉,而且是令旁人咬牙切齿的豪奢吃法! 巫主庭观察他十几天,发现他睡醒就是吃,吃饱了就四处走一走,有时候是在客栈附近走,有时候会消失一两个时辰才出现。她没在他身上闻到血腥味,因此他应该不是跑去外边吃人;而且用膳时间到了,他仍跟平日一样吃得很多。 这个妖怪喜欢晒太阳,也喜欢照月光,常常见到他吃饱后,懒洋洋的摊在门外躺椅上。那张躺椅是他有一次出门之后,不知道从哪里拿回来的。照月光她还能够理解,但是一般的妖怪应该是畏惧太阳吧?为什么他一点都不怕? 巫主庭在外面一边晒药草、香菇与木耳,一边打量摊在椅上双眼半合半开的他。 巫主庭翻遍巫家藏书,终于在一本老旧的手札里,找到初代老祖宗曾经降服过一只大妖的记录。那本《降妖全录》里,记载着老祖宗一生中降服的妖魔鬼怪,其中最厉害的是一只举世罕见的大妖;只是老祖宗对那只妖怪的身份了解不多,只有写到大妖在人间作乱的事迹,以及被封印在大石下的过程。 “你是狻猊吗?” 龙生九子,子子不同。其中一子“狻猊”的外表类似狮子般,特爱吞吐火焰与烟雾,因此老祖宗猜测那只喜欢到处放火又特难抓到的大妖,也许是狻猊。只有龙之子,才可能有那种凌驾一切妖怪的强大妖力。 “狻猊?我不是。”黑衣男子打了个呵欠,有些想睡,不过还是回答了她的问题。 “为什么不是?” “那种被我打几下,就夹尾巴逃的家伙,怎么够资格跟我比。”他懒懒一笑。这十来天,他睡饱吃,吃饱就去动一动,舒展完身体,回来继续吃。他天天都过得很高兴、惬意,因此有兴致多说一些话。 根据这段时间的观察,巫主庭知道他不会说谎;与其说他是诚实,倒不如说是他认为说谎很麻烦,直接说实实话又有什么关系。就算他坦言自己杀人放火,她或是官府也拿他没办法。 在强大的力量面前,谎言是一种多余。 “你不是狻猊,那是什么?”巫主庭不解。连龙之子都能被他打到落荒而逃,那他是什么?龙吗? “我就是我。” “我能看看你的原形吗?” “不行。” 想了想,巫主庭换个方向,继续旁敲侧击的问:“你能露一手你擅长的法术吗?” 黑衣男子懒懒的伸出一手,手指微握又张开,轰的一声,平空出现五团火球。熊熊烈焰,烧得炙人肌肤。 “你想烧多久?一年够吗?” 巫主庭张口结舌的瞪着那五团比吊在一旁的卤猪头还大的火。烧上一年?听他的口气,像是小意思似的。 “这是真的火?” “是真的。看你是要烧人烧兽烧山烧鬼烧妖怪,全都可以烧。要烧到连灰都不剩,也没问题。” 巫主庭用力喘了两口气。这火这么能烧!比她专门用来烧妖怪、不能伤人的净火,还要厉害千百倍! “可以收起来吗?” 黑衣男子的手随意一挥,五团火球倏地消失无踪,只余空气里上升的温度,显示火球曾经存在。 “哇!”巫主庭惊叹不已。 他单是这一手火球绝技,就足够震慑百妖了。那火能烧妖烧人烧鬼,难怪当时老祖宗跟其他六十九名术师,还有许多术师们养的式神,花了五天五夜才终于封印住他。 “小玩意罢了,用得着这般大惊小怪?” 他果然是非人类,这样的绝技都叫小玩意;如果她有这项“小玩意”,早就成为纵横古今的巫家第一人。 第7章 那么也许四年前,他们就不需要迁村,亲人也不用牺牲生命,甚至换她放把大火,给那群凶恶的蒙古兵尝尝。 看见她带有几分钦佩的表情,黑衣男子扬起一抹自豪的笑容,弹了弹手指,展现另一项绝技。 “啪--”一道刺眼亮光骤然出现,伴随着低沉的隆隆声,击在不远处的土地上。 “……这是什么?”巫主庭瞪着那微焦的泥土,半晌,才有办法开口问道。刚才那东西太快了,她没看清楚。 “雷。” “你是说下雨之前,天上会出现的那种雷?” “差不多。不过这是我打出来的雷,所以声音没那么吵。很适合用来击杀一些有点道行的人和妖怪。” 巫主庭终于能了解老祖宗写到当年那场战役死伤惨重,最后仅剩下他与另外重伤的两人的惨烈情形。有这样一个眨眼间就能劈出闷雷的敌手,用人海战术的优势实在有限。不过,老祖宗当年真厉害,这样举世无双的大妖,他居然有办法将之封印;而且斗了五天五夜之后,老祖宗还活了下来,开宗立派,流传巫家道术,真令人敬佩。 “这样一道雷,就能杀掉一只妖怪?”她问。雷术这么好用,她等一下来去查翻古籍,找出巫家所有跟雷有关的道术,用最快的速度学起来。 “刚才那道雷只是让你见识见识,不成气候的小妖怪是打得死,有修行的妖怪就要换大一些的雷,如果有五百年以上的修行,那就要两道巨雷同时劈下才能灭了他。” “什么?!你能同时劈下两道雷?!”巫主庭简直不敢相信。 “我最多能同时劈下九道雷,只是这声音就很响了,跟天上的雷差不多大声,闹耳朵,所以我不常用,而且也没什么机会用,五道雷就足以开山裂石,九道雷下去,能把一座城劈成焦土了。” 老祖宗啊,您实在太令人崇拜了!这样的惊世大妖,您居然能把他封印。晚辈惭愧呀!巫主庭在心中默默地想着。 不过,她有些不解。“你怎么知道九道雷能把一座城劈为焦土?” “因为我劈过啊。那时我想知道自己的雷能劈到什么程度,就一道一道的练呀,一道一道的找不同东西试啊。总是要有东西让我试试看雷的威力吧。”男子稀松平常的说出曾经是人间惨事的过往。 在他的眼里,这世间的人很多很多,多到跟山里的蚂蚁一样,没什么价值。杀了一只跟一百只,并没什么差别。对人而言,蚂蚁的生命没人会去尊重;对他而言,一座城的人命跟一个蚂蚁窝的命是差不多的。 老祖宗啊……您怎么没把这只任性的妖怪多封印些时候,让他破石而出,在人间溜达,这不是给乱世的百姓更添艰难吗?巫主庭悲叹。 “只有我家祖宗收过你吗?没有其他人、没有其他的天兵天将?” “人没有,神也没有。” “为什么?”她惊讶。这只妖怪会使火唤雷,还能够劈焦一座城,这般危险的妖力足够被镇压在五指山下一千年吧! “我就是我,我就是神,我就是天意。”黑衣男子自豪的说道。 “你在打哑迹?”她听不懂。 “你知道为什么会有水灾,为什么会有旱灾,为什么会有蝗灾,为什么会有瘟疫,为什么天雷有时会烧山?” “……”她苦思。 “如果神只做好事,怎么会有那些灾难呢?” “……因为人们不修德性、不崇天敬神,所以上天降下惩罚?”她猜。 “你觉得被惩罚的人是罪孽深重的人?” “不是。”很多是无辜的老百姓。 “哈哈哈!‘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天意是没有语言的,天道是没有形体的。春夏秋冬四季,自有其流转运作,万物吸收日月精华,自有其生灭,这就是天地间的道理。你不能只要蓬勃的春,不要酷热的夏,你不能只要丰收的秋,却不要寒冷的冬。你不能只要生长,却不要灭亡。天地有善有恶,有高山有平原,有沃土有沙漠。” “所以你是天道里的恶?” 黑衣男子放声大笑。“为善为恶,一念之间。对沙漠里的蝎子来说,平原是恶,沙漠是善。蝎子有毒,却也能入药治病。水旱灾死了许多人类百姓,却能让更多的众生活下去。当年我用雷劈了一座城,城旁边那座山的走兽、大树,却少了猎杀与砍伐,可以繁衍、生存得更好。对城里的人来说,我的雷是恶;对山里的生命来说,我的雷是善。” 巫主庭沉默半晌,“……天道真难懂。” “如果我毁了什么生命,那就是那个生命的劫,他合该遇到我,然后重入轮回。死亡一定不好吗?难讲。说不定他下一世会更好。” 巫主庭微皱眉头,细细思索了一阵子。 “所以,你是天意?”她决定先问比较能搞懂的。 “我的所作所为就是一种天意的表现,是天意的一部分。”黑衣男子潇洒的摊手一笑。 她半们半疑。“谁告诉你,你就是天意?上天吗?” “是也不是。”黑衣男子朗笑。“有一天醒来,我突然知道自己是天意的一部分。我不知道是谁跟我说的,但是从那一刻起,我就是突然明白了。顿悟之后,我明白了就是明白。” 瞧见他的自豪表情,巫主庭总觉得有种刺眼的感受。“你是天意,为什么还会被老祖宗给镇压在石下?”哼,她不服气。 “遇到那个术师,也许就是我的劫。”黑衣男子耸肩。 “既然被封印是你的劫,为什么你来找我的麻烦?”他目前虽然安分守己,一副好相处的模样,可是他从没放弃吃她的念头,别以为她不知道。 “我高兴。”黑衣男子露出一抹你能耐我何的灿笑。 “……”真是一只随心所欲的妖怪。 不对,他之前说他是……神? 神! “你真的是神?”这个她完全无法理解。 “是,也不是。” “说明白点。” “晚上我要吃烤山猪。我知道你中午只切了半只做卤肉,烤猪肉还要涂前几天的那个蜜。”他突然想好今晚的菜单。 “蜂蜜只剩小半罐,没办法涂半只猪那么多。”她皱眉,他太会吃了。 他哼一声。“有多少涂多少,别省着用。”大爷他就是要吃! “好啦,你继续说。” 确定了美味晚餐,黑衣男子喜孜孜的接着说:“我不是住在天上的神,也不是住在深山的神。我,在人间。” “在人间的神?所以你不是妖怪?是神变成的人?”赶快探听好真相,方便以后她找对法子封印他。她只有自己一人,没有六十九位术师帮她,更没有饲养无数式神助攻,因此,相形之下,准确的情报更加重要。 “我的原形不是人,是兽。而且我也没特别喜欢人,化为人形只是方便四处行走罢了。” 是兽?“你的原形是兽,那你还吃那么多肉?”巫主庭细细打量他,想找出他身上是兽的线索。既然是兽,吃那些飞禽走兽不是自相残杀吗? “你有听过老虎因为是兽,所以就不吃羊不吃鹿吗?” “是这样说没错。所以你的原形是老虎?” “不是。” “噢。”真可惜,猜错了。 “其实要我吃人也没关系,又不是没吃过。还是我去抓个人回来给你煮?”她煮的肉比生吃还要美味。 “千万不要!”巫主庭惊恐。她怕他真的抓人回来! “不要就算了。”黑衣男子随意的挥挥手。 巫主庭轻吁了一口气,抬手一擦,发现额角被他的话给骇出冷汗。 她整理一下思绪。“好了,你是兽,是在人间的神。等等!兽怎么可能变成神?” “神兽,你总该听过吧?”黑衣男子斜睨了她一眼。“狻猊就是神兽的一种,龙也是。” “你不是龙?”再问。 “不是。”他懒懒的打了个大呵欠。 “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方神兽鼎鼎大名,他若是其中一只,也许她能找到四方五行相生相克的法子镇住他。 “都不是。”: 凭他这么会吃……“饕餮?”另一只龙之子,狻猊的兄弟,所以他才会打过狻狁,兄弟打架嘛。 “也不是。” “……”还不是?麒麟是仁慈的圣兽,他不可能是吧。“麒麟?”不过她还是谨慎的一问。 “我不是那种软弱又爱叹气的家伙。” “那你到底是哪一种神兽?”全都不是,那他当初是从哪颗石头生出来的啊! “小巫师,都说了我是兽,我就是我!”黑衣男子被她问得也烦了。 又绕回原题了。巫主庭抚着额头轻叹。她当然知道他就是他,不然他是小宇吗?还是会变成王伯? 等等,她明白了!巫主庭惊讶的瞪大眼睛。“你就是你,你没有名字?” “没错。”黑衣男子得意的颔首。 天啊,地啊,老祖宗啊!为什么让她遇见一只没有名字的神兽! 她记得老祖宗的手札里,记载着要驱使鬼神、式神,首先要喊出他们的“名字”,只有正确的名字,才有办法驱鬼请神,为己之所用、为己之所使。 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方神兽有其名字,因此有其特性,道行高深者甚至能请来神兽作为式神,只要那位术师付得起神兽想要的代价。天兵天将也是如此。差别在于神将不一定需要取走什么代价,有时只是需要几炷香火罢了。连佛祖都有庙宇供奉,千万信徒在庙里焚香祈求心愿,虽然没有事事如愿,但是也有显灵的时候。 第8章 而他居然没有名字……这就代表无人能驱使他,无人能命令他,更无人能管他!这样的神、这样的兽……天啊!她还宁愿遇见有名字的四方神兽!至少那些神兽再怎么嚣张,还是法力无边,也有办法压制他们啊! 巫主庭终于明白,他一开始说的“我就是我、我就是神、我就是天意”。他够资格当神,能力也早超越一般的神仙。而他,就像是没有名字的天意,天意就是天意,是无法被掌握的、无法被限制的,而他,就是天意的一部分。他为善为恶,都是天意的一部分,就如同丰年荒年,也是天意的一部分。 黑衣男子饶富兴味的瞅着她变化万千的表情。真有趣!她一会儿惊、一会儿哀、一会儿愁,眨几下眼又振作了,眨几下眼又垮了肩膀,嘻嘻,这个小巫师真好玩。 巫主庭无力的瞅了他一眼。唉,就算她有办法请到神兽来做式神驱使,也是不可能把他重新封印了。更何况,老祖宗当年是修练到五十多岁,才能驱使朱雀与白虎作为式神,老祖宗那般傲视群伦的天分与道行,她根本比不上。唉,她唯一比老祖宗厉害的,大概就是身上用之不尽的丰沛罡气吧。 她让这个半神半兽半是天意,又善恶难分的他暂住在客栈,希望别为巫家带来什么灾难啊……唉,她好担心呀! “你做啥趴下来?累了就回屋里歇息。” 她身体不累,累的是心灵啊……“没什么,趴着方便把一些晒好的药材收起来,免得晒过头,反而坏了药性和味道。”既然趴下,就顺便收拾收拾吧。不过,这只兽居然会关心人,她顿时有一种受宠若惊的错觉。 他印象中人类很脆弱的,很容易就疲倦、很容易就受伤。“真的累了就进屋去躺,晚上才有力气烤肉。记得要抹那个蜜哦。” “……”刚才果然是错觉! 巫主庭拿那名半神半兽半天意的黑衣男子没法子,其危险程度轻则吃人,重则放把火烧上一年或是把一座城劈为焦土。一想到这些,她就头疼不已。要请他挪动尊驾,偏偏这位大爷是来寻陈年旧仇的,目前吃肉吃上瘾了,乐呵呵的吃得眉开眼笑,三不五时还虎视眈眈着她这块还没入口的鲜肉。 她唯一稍感安慰的是他身上有钱可以付账,不然客栈早被他吃垮了。 神啊,派谁来都好,快快收伏他吧!否则生灵涂炭,百姓随时有陷于水火之中的可能呀!最近只要一有空,巫主庭就虔诚地向上天祈求,希望为村落、为这世间多争取一线生机。 有求,必有应。 然而,在九万九千里远的山外山、天外天的众家神佛的回应,处于人间的巫主庭当然听不见啦。 “万事有因必有果,花了那么大力气,绕了那么大圈子,把他送到你眼前,就是要让你收伏他。不用求我们了,你自行多想些办法吧。” 巫主庭没听见神的话语,她当然不知道自己就是上天派来,解救百姓免于危难的人。 但是只有祈求,自己却不思努力是无济于事的,而巫主庭也不是这样的人。 想在世间生存,不能总想靠别人帮助,更不能只靠神的帮忙。在这个人命贱如草芥的时代,她很明白只有自己先坚强的站起来,努力面对眼前的一切,难关才有可能度过。 于是她每天巡视结界、教小宇道术、教大嫂辨认药草、看紧那只我行我素的半神半兽,有时还要帮村人治病,不过她的脑袋只要一有空闲,就转呀转的想着自力救济的法子。 身为一家之主、一村之长老的巫主庭最近勤翻古籍,或是研究老祖宗当年封印他的阵法,同时更加努力的练习巫家道术。可惜,古籍里跟雷有关的道术极少,而且需要深厚道行才使得动雷,看来她必须多修行十几二十年才可能到达那样的境界。 唉,爷爷曾说过,她可能是除了老祖宗之外,巫家后人里最有天分的人,日后收妖除魔的成就肯定非凡。 只是天分归天分,她现在只有十九岁,天分再高也需要时间和努力,才能转化成实力。 而且她的天分抵得上他神兽的身分吗?更何况还是一只活了很久很久,也许是她三十辈子久的神兽。即使老祖宗复生,大巫和小巫联手,恐怕还是压制不了那只神兽,更别提现在只有她一人,没有任何的援助。 每当巫主庭想起双方有如天壤之别的实力,她总是摇头叹气。 通常会以螳臂当车之人,只有两个可能。一个是那人无知,不了解敌我差距;另一个是那人无牵无挂,死了也就一条命,怕什么。 巫主庭很懂得审时度势,外加她有一整个村子的责任,因此她不会轻易地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只要她一死,在这样混乱的世道里,妖怪或是蒙古大军犁平整个村落是早晚的事。在下一个巫家人接手之前,她要为众人珍惜自己的生命。 说到生命,他呢? “你活了多久呀?”一日,巫主庭在巡视谷外结界时,问向跟在一旁的他。 大吃大喝了十几天后,黑衣男子最新的兴趣是瞧瞧现在的人都在做什么,于是有时候他会在她身边跟进跟出。 每隔十天,巫主庭都要巡视一次谷外结界。由于他只要一走进山谷,谷里的结界就会被他打破,因此她曾明言他别跟,于是他就没跟。至于谷外结界就没这顾虑了,因为他们可以绕着结界的边线走。 这些日子,巫主庭发现其实他跟小宇有一些相似,都像是依着本能在生活。每天就是吃和睡,还有让自己开心的找乐子来做。不知道他是不会,还是不擅长,总之他很少有什么复杂的思考,像是欺骗、掩饰、计谋。他心里的感受通常都写在脸上,喜怒也很简单直接。 “很久很久。”他边走边摇头晃脑的东看看西望望。 “那是多久?”他这样讲,谁听得懂!巫主庭朝他丢了个白眼。“一千年?” “呿,小看我。至少也有六七千年。” “六、七千年?没唬人吧?”巫主庭不敢置信。 “四方神兽中,在最早的青龙升天之前,我就有二千多年的修行了。我记得,他升天的事大概是四千多年前了。” 她问:“所以青龙比你厉害?因为他比你早升天为神了。”青龙比较厉害,赶快记下记下! “呿,又小看我。我说他升天,不代表我那时没能力升天,我就是不想上去当神,才待在人间。”黑衣男子一脸不屑。 多少帝王将相、凡夫俗子就是梦想着得道成仙,而他却弃之如敝屣。巫主庭几乎想跳起来怒骂他浪费,然后托拜他赶快升天为神吧!好让他成功送走这位瘟神大爷。 “为什么不想当神?当神不是很好吗?当神自由自在又长生不老。” “只有人才会这样想。我本来就不在轮回之中,你也别神呀神的看我,看得真让人便扭。我没那么崇高,也不在意那样的虚名。我记得在人间,称呼会吃人又法力高强的叫‘妖怪’‘妖魔’,你要当我是妖魔也没关系。当神就不能吃人了。啊,有的神堕落之后会变成魔,就可以吃人了。我决定了,你就当我是妖魔好了。”他耸肩,轻松的说着像是要叫一只噬人野兽从“老虎”改叫为“狮子”这样的容易。 反正当神还是当魔,他就是他,不会有什么改变,这样何必拘泥于外在的看法与称呼呢。 闻言,巫主庭顿时有些头疼。多少人、多少修炼成精的畜生一门心思就是得证仙道,居然够资格当神兽的他为了要吃人,而放弃当神仙?太奇怪了。 “你一定要吃人吗?你可以换吃其他畜生吗?” “你这样问很奇怪。”黑衣男子失笑。“我什么都吃,就像人吃猪、吃鸡、吃羊、吃鸟,人什么都吃,甚至连人也吃。为什么我不行吃人呢?” “因为我是人,我会希望你至少别吃我的同类。如果你问一只羊,也许那只羊也会希望你别吃羊吧。还是,你真的很喜欢吃人?” “吃人方便啊。我吃掉一个人就抵得上一只羊,人随便找就是一大堆,羊还没那么多呢。”他把吃人讲得理所当然似的。“当妖魔好,可以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当神不好,干脆你就当我是妖魔好了。” 巫主庭表情复杂的看了他一会儿。“我还是宁愿当你是神,算了,佛教里的夜叉也会吃人,你并不是唯一一个会吃人的神。”客栈里住了个神跟客栈里住了个妖魔,那种感受差很多;虽然同样是他在住,但是她宁愿当他是神……兽。 “嗟,当神麻烦。规矩多、束缚多,要理会的事情更多。你刚刚说神能够自由自在、长生不老,我现在就够自由自在,也长生不老啦。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上头也没压着谁能对我指手画脚的,逍遥自得啊。” 他好,人间可不好。闻言,巫主庭叹了一声。 两人边走边聊,巫主庭同时清理一些被结界挡在外边的小妖。 “你叹什么气?”在人烟稀少的山林间走着,黑衣男子像是在逛大街般的悠然自得。 瞅了他一眼,巫主庭当然不会说因为烦恼他的问题而叹气,这是说出来也没法子解决,而且她烦恼的问题也不止这一项。唉。“最近遇到的妖怪越来越大只,数量也变得更多了。”说到这里,她又唤出净火,往远处扔去,轰的烧掉一只半人高的妖怪。 “这是今天的第八只妖怪。我烧了这些,不过察觉我的到来而避开来的妖怪肯定更多,而且更厉害。四年前,这附近妖怪没那么多,也没这么大只。” 第9章 巫主庭抬头望了下天空。“天地间的气越来越混浊了。大宋的气数看来快要尽了。” “尽了就尽了。一个衰亡势必代表另一个兴起。” “身为一个汉人百姓,我并不希望蒙古人得天下,来治理这锦绣江山。”她微带哀伤、隐含一抹期盼的望了望他。 闻言,黑衣男子仰天大笑。 那嚣张、震耳的浑厚笑声回荡在广阔的山林里。 巫主庭停下脚步、忍着气,等他笑完。虽然她比一般术师要厉害很多,但是她的道行远远比不上他,既然她能感受到天地间的变化,他能感受到的肯定更明显、知道得更多。 如果……如果她能从他嘴里知道什么消息,也许能够力挽狂澜,撑持住大宋的气数也说不一定。前几天,他说过他就是天意,如果天意站在大宋这边,那么大宋也许有中兴的希望。 黑衣男子笑到眼角带泪,好半晌才止住笑意。“小巫师,大宋的气数将尽,那就尽了。王霸之气在北边,不在南边。你想要我去灭了蒙古人吗?的确,如果我愿意,我是可以把北方那半壁江山的人杀掉一半。”他搓搓下巴,露出一抹灿烂笑容。 突然,他的手指一弹,一道猛烈火舌从指尖射出,烧掉在远处窥视的一只妖怪。那只妖怪隐藏得再好,在他眼里仍是无所遁形。 那只妖怪发出一声微弱的惨叫,就被烈火烧得连灰烬都不剩。 “但是,我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杀了蒙古人,只是延缓天下统一的时间,让战乱的时间变得更久。你说的大宋气数,这气数是被你嘴里的汉人给消磨掉的。奸臣、权相、弱王、贪官、污吏、庸将、劣兵,那方向散发的气这么黑这么臭,那里已经腐烂了。”他的手往东边一指。 巫主庭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遥远的那一边就是京城所在,也就是大宋朝政的中枢。他说那里……已经腐烂了…… 其实,她也知道大宋已经烂了……南北分裂了一百多年,重新统一的契机快要到来。 “可是,百姓……我们百姓是无辜的……”巫主庭心中难过。 他耸肩。“那又怎样?死了,只是重新转世罢了。说不定,下一世,他将会出生在一个太平的世道,没有战争没有饥饿,这样不是更好吗?” 巫主庭沉默了半晌,终究没办法像他那般豁达,把死亡视为平常事。她问:“没有错的人,上天为什么要以死亡对待他?这不公平。” “哈哈哈,小巫师,天意不是只有仁慈啊。‘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万物的生生灭灭,有公平吗?万物兴衰生灭,本就是自然轮回之理。为什么你们人就要生活得比一只羊还要平安、还要快乐?什么是公平?你要公平,自己找老天爷问去。” 巫主庭心下恻然,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话,不知道该为即将遇到更多战争的无辜百姓做些什么。 不,她有能做到的事,她一定要守住山谷!守住村民的安乐与笑容!巫主庭眼中的茫然、哀伤逐渐转变为坚强、笃定。 她要尽其所能,守住这块人间净土。 第四章 “姑姑,小白生小孩了!”小宇从他房里冲出来,边喊边跑找巫主庭。 “小宇用走的!小心摔倒。”瞧见侄子脚不沾地的跑步方式,巫主庭吓了一跳。 “姑姑快来看看啊!”小宇又叫又跳的跑到可战前,直拉着巫主庭往里面走。“小白生了五个小小白。好厉害喔!” 小白?那只兔子。巫主庭恍然大悟。 虽然她曾经想说趁小侄子不想养宠物时,就把它解决了变成现银,不过最近事情太多,再加上山谷外的妖怪数量增加得越来越令人担心,她都忘了小白兔这件事。 小宇养了白兔才十天左右,它就生了一窝小兔,难怪当初她总觉得那只兔子稍微胖了些,原来她还以为是山里的草叶茂盛,才会让那只兔子吃的圆嘟嘟。 小宇高兴地拉着巫主庭,嘴巴不停歇的述说这几天喂养兔子的情况。 黑衣男子饶富兴味的跟在这对姑侄身后,也往里边走去。 巫主庭让小侄子牵着走,负责家中经济的她同时也算起账来了。 “嗯,买那只兔子花了六钱银子,现在它还是值六钱。多了五只小兔子,喂些青草野菜的,五只全部养大,花不到多少钱。留下两只给娘和小宇各做一条过冬的兔毛围巾,那还有三只可以卖,扣掉本钱还赚了一两八钱。”巫主庭满意的点头。意外之喜啊,今年的冬天好过了。 “什么事这么开心?”黑衣男子问。 “当初没炖了那只兔子吃,真是一个明智的决定。呵呵,没想到就这样养着那只小兔子,居然越养越大,财源滚滚啊!” “为什么?” “吃了那只兔子,它就只值六钱银子,吃掉了,就没啦。现在把它养着,生了五只小兔子,连同原本的母兔,总共值三两六钱银子。就算我不拿去卖钱,兔子也从原本只能吃一次,变成能吃六次。划算啊!养得好,养的太好了!” 黑衣男子指着下巴思索。算账的事,他没兴趣,但是他对吃的事,兴致可高了。直接吃掉,只能吃一次;慢慢养着,就能吃六次。嗯,听起来很划算...... 走在最后的他一边思索一边瞅着巫主庭的背影。 养着比较划算...... —————————————————————————————————————————— 由于养兔子赚了一笔意外之财,再加上黑衣男子预付了两百两银子的住宿钱和餐钱,巫主庭这几日忙着指挥村民,在山谷里靠近有缘客栈的地方,开出几块空地,搭建猪舍,打算喂养家禽家畜。 村子里的鸡鸭有限,羊只更少,有缘客栈即使愿意收购,村民也不可能全卖了。既然黑衣男子打算在客栈多住一段时日,那么光是他每天吃掉的肉量就非常惊人(奇*书*网^.^整*理*提*供),猎户们打来的猎物已经喂不饱他,总不能每天都让王伯走上半天路,去城里买肉回来。 巫主庭干脆拨出一百四十两银子,请王伯和谢大哥去城里搜购一些猪羊鸡鸭,还买了一头牛回来。不过,牛当然不能吃,那是给村民共用,拿来耕地的。多了牛只帮忙耕地,山谷里还可以再垦出十几亩荒地来种田。 巫主庭开始认为其实让半神半兽半妖魔的他住在这里,似乎也不错。他一个人的食量抵得上六个壮汉,而且特爱吃肉,那等于是客栈同时来了六十个人的收入!呵呵,只做他这一笔生意,不知道是客栈往常清单生意的多少倍了。现在她还能够有余钱接济山谷里三户孤儿寡母、老病的人家。 如果他再住上两个月,那她就能再存下足够的钱,再去买一只牛回来。这样能开垦的农地就更多了,也许这两只牛,还能生下小牛呢! 至于那两百两银子是怎么来的,他带着银子回来的那天,她没闻到血腥味。为他,他说是去一个当官的家里拿的,那个官很有钱。一个当官的被他说很有钱,要嘛是这个官本来就家底丰厚,更可能的是那人是一个贪官!就当作那个官破财消灾好了,那个官该庆幸没出人命呢。 巫主庭对官员没什么好感,因此心安理得的收下那二百两银子。 如果他能朝廷里的贪官全部吃了,也许大宋会有救吧? 唉,想太多,算账吧。 正当巫主庭喜孜孜的打着算盘,觉得未来十分美好时,赫然发现—— “天啊!你拿着什么东西?”她发现他手上拿着一个极眼熟的东西走过去。 “书。”黑衣男子朝她甩一甩泛黄的书册。 “那个我家老祖宗的书!”她瞧见那本在他手中颤动的“降妖全录”,它应该摆在她房里的书柜才对。 “是吗?这本我还没看,不清楚。” “不告而取谓之偷,你这个小偷,还我!”巫主庭一拍算盘,算珠发出一声清亮声响,她冲上前要抢回老祖宗的珍贵手札。 他把书举高,不罗嗦的道:“我要看,借我。” “你看这本书做什么?”她跳,又跳。摸不到书,可恶!巫主庭连忙搬来旁边的凳子,站上去,伸长手臂—— 他干脆腾空飞起来,就这样坐在半空中。 “你你、你快下来!”巫主庭气急败坏的喊。 “不过是一本书而已,看看有什么关系。而且我跟你借了。” “我没同意!我没同意你还拿去,这根本是强盗!” “强盗就强盗喽。”他丝毫不在意,就这般坐在半空中,翻开书的第一页,开始看。 巫主庭深怕他看到老祖宗写封印他的那篇文章,到时他一怒,把书给烧成灰,她找谁哭去?于是她赶紧转移他的注意力。 “好好地,怎么突然想看书?”她战战兢兢的问。 “无聊呗。有些书而满有趣的。”他打了个呵欠,翻到第二页。 “你识字?” “废话。不然我拿着书看做什么?” 对了,她之前就觉得奇怪了。“你懂论语?”他曾经引用过论语里的句子,虽然他解释的方式跟私塾先生有些不同,然后听得出他对论语了解得颇为深入。 “学的。”他翻到第三页。 “跟谁学?”谁有胆子教这只半神半兽半妖魔读书? “孔夫子。不过,论语不是夫子写的,是他说的。” “我知道。是孔子弟子与再传弟子写成的,书里纪录着孔圣人教学时的言行。你跟孔圣人学书?” “有时候太无聊,我会自己找些事情来做。 第10章 有一天,我在人间闲逛,发现夫子很亮很亮,他身上有一种光,跟你的罡气的光不大一样,是一种很舒服的温和,让人很想接近的光。所以我就跟其他人一样,拿了两条肉干,去当他的学生了。直到他死,我才离开。” 他居然是孔圣人的三千弟子之一......最伟大的教育家孔圣人,怎么没有彻底教化这只妖怪呢?教育好像还是很难改变一个人,不,是一只妖的天生性格?是因为他遇到孔圣人时,他的个性、思考已经成形固定了吗? 他说孔圣人会发光,咦?“你没吃了他?” 黑衣男子淡淡的看了她一眼,仿佛她提出一个多么荒谬的问题。“孔夫子不能吃。他身上有着很强的天命保护,他活着有很重大的意义与使命。” “也对。如果你吃了孔圣人,那就没了之后的春秋经、论语与儒家流传。” 他翻到第四页,继续看。 巫主庭看见他超快的阅读速度,心惊惊、胆颤颤。“你说孔圣人有很强的天命保护,既然他有天命,为什么孔圣人没被君王重用呢?” 显然黑衣男子对这问题颇有兴致回答。他把眼睛从书里移开,说道:“夫子当上高官,就不会你说的儒家了。” “不懂。孔圣人当官跟收徒讲学有什么关系?” “还记得我跟你说的善与恶吗?” 巫主庭点头。 “国君不重用夫子,夫子周游列国仍没得到君王或是大臣的赏识,无法施展抱负。这对夫子来说,也许是恶。但是就因为他不当官,无事一身轻,才能把所有心力都放在讲学上。也因为不当官,他想留下什么东西给后世,想影响国政,想把他的思想传出去,就必须另寻它途,所以他就讲学收徒,把一身学识传诸于弟子。因此夫子没被国君与大臣赏识,这对三千弟子对天下对后世,这是善。这中间的过程其实很复杂,我只是粗略的说给你听。” 闻言,巫主庭陷入深思。所以孔圣人的天命不是被国君重用,而是讲学收徒。不当官,对孔圣人而言,是小恶;对天下,是大善。 “夫子的天命保护,不是保护他当官,而是寿命。” “寿命?” 他笑了笑。“你知道夫子活了多久吗?” “不知道。”巫主庭摇头。她小时候,私塾先生没特别说过孔圣人活多久。 他笑了笑,引了一段论语:“‘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从心所欲,不踰规。’夫子活了七十多岁,比别人还要长久的生命,使他领悟的道理比别人更多更深,能够做的事情也比别人多。” “七十多岁,孔圣人的确活得很久。”巫主庭点头同意。 人生七十古来稀,孔圣人活到七十多岁是相当高龄的寿命,再加上春秋时代,国与国之间的勾心斗角和战争,也是颇为频繁。世道不宁,百姓的生命随时收到威胁,孔圣人仍然那般长寿,的确不容易。 “如果没有天命的保护,夫子在周游列国时,多次被困、遇险,还有许多执政的重臣害怕他的才能,想要致夫子于死地,那些种种险骇之极的情况,早就够普通人死上十次了。” “孔圣人遇险时,你跟随在他身边吗?” “我在附近,不在身边。那段日子很有趣,虽然我只跟他们一起生活十多年,但是我学到许多有趣的事。原本我没打算在同一地方待那么久的,只是就这样一天一天的在夫子附近,有时听他讲学问,有时听同学讨论夫子的话。知道夫子死了,我才发现我居然在同一个地方待了十几年了。”黑衣男子脸上带着一抹回忆的淡淡柔和。 在他六七千年的生命之中,十几年的时间只是沧海一粟,但是那是他第一次跟一群人相处在一起,不复过去的独来独往,听着别人的想法,说出自己的想法,有人回应有人争论。渐渐地,他会跟那群同学一样,回应别人的话、争论彼此理念的不同。 那十多年的时间,让他体会了跟以往不同的生命价值。在漫漫的生命岁月里,他很少回去会想过去的事,一部分是过去的日子跟现在的日子差不多,只是偶尔他会想起那段住在人群里的岁月。 他最喜欢夫子对他露出赞许的笑容了。那些年,为了得到夫子的称赞,他会认真的听夫子讲学,会潜心研究学问,会思索一些他从来没想过,看似复杂又看似简单的人生问题。只要能听到夫子讲学,他就觉得浑身暖洋洋的。为了能更好的隐藏自己的身份,他忍了十多年都没有吃人,就是怕身上的血腥味会泄露些什么。只要能待在夫子身边,那些忍耐不算什么大事。 突然,黑衣男子停顿了下。 不对,他记得自己的本性不是那样。黑衣男子发现了矛盾之处。 他喜欢自由自在,不喜欢束缚不喜欢忍耐,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别人的意见根本不重要。他喜欢一整天晒太阳就晒太阳,太阳落下就换月亮,他喜欢在大海上、高山里奔跑,肚子饿了就在附近找东西吃。有时在海上瞧见又圆又大的满月,他就在海平面上迎月跳舞,跳着古老的祭月舞。 有时候想睡觉,就在深山里找个大洞,呼噜噜的睡个几年、几十年或几百年。然后再瞧瞧人世间跟他睡前有什么不同,顺便找找夫子转世了没。这次,他会早早的就去当夫子的学生,如此一来,他们就能多相处三四十年。他会每个月都打下两头山猪送给夫子,让夫子称赞他学问很好,身手很矫健。 可是,他找了好久,都没找到会发光的夫子,只找到这个会发光的小巫师。 巫主庭见他沉默了一阵子,似乎若有所思的模样,于是大胆的问:“你在想什么?”巫家人除了她和小宇,其他人似乎都不敢和他说话,连看一眼也怕。只是她发现他对自己颇有说话的意愿,只是她找他搭话,他都不会三言两语的打发她。是因为他不怕他吗?可是他对她、对小宇说话的神态,两者是不同的。为什么呢? “没什么,只是越来越有清醒的感觉。”他淡笑。 “清醒?你今天还没睡啊。” “之前被压在石头下,睡了一百多年,又半睡半醒了几十年。破除封印后,脑袋有些晕糊糊,思考东西不像以前那样利索。醒来快一个月,现在脑筋清楚多了。” 巫主庭精神一振!难怪她觉得他最近的行为与眼神有细微改变。他以前就像全凭本能在生活,喜欢的直接,生气的直接,任性的更直接,眼神清澈中带有一丝妖异。前几日,他带了二百两银子回来,她原先还以为他会人才两得,顺便把那个人吃了,喂饱肚子。岂知,他竟然没吃。 他最近的眼神,清澈依旧,却多了一抹若有似无的沉着。言谈间,他会引用论语、道德经这般具有智慧与哲理的书籍,感觉上像是任性中多了一些理性。 “既然你脑筋清楚多了,那么你该知道当年老祖宗封印你,是你必经的劫。如今你也破除封印了,你的劫已经度过了,何苦纠缠我不放呢?只要你愿意,天大地大,随你遨游畅快。江南的山明水秀,贵州的奇岩怪石,塞外的青青草原,大漠的苍凉孤烟,人世间的风景殊异,四处游历一番定是赏心乐事。你何必囿于我这小小客栈?”巫主庭说来说去,还是想请这位大爷快快离开。 黑衣男子握着书卷,朗笑数声。他笑完之后,翻开书边看边说:“小巫师,第一,我活了几千年,踏过的土地是你的几千几百倍,历朝历代的人物风景,我早看到不想看了。第二,刚开始我来这里是找你碴的,谁说我脑筋清楚,就不能继续找碴了?嘻,我怎么可能放过你这道绝世美味的食物呢。第三,这里吃方便,住方便,我为什么要离开?” 听到他神情轻松的说着令人生气的话,巫主庭差点儿气得柳眉倒竖,想骂人又骂不出口,她开客栈不是要招待这种祸害级的人物来住。刚才她还以为他多了些理性,原来他还是一只任性的兽! 罢了,对他生气也没用。 开心是一天,绝望也是一天,日子总要过下去的。换个角度想,也许再过两个月,村里能再买一头牛,也算是一桩善事。现在虽然不是最好的情况,但也不是最差的。她一定要这样相信,其实这样也不错、这样也不错。 巫主庭自我勉励兼催眠完毕,拿起一旁的算盘,重新算着最近的账目。 对了,她要记得从明天起,他的住宿、吃食费用要涨一成。 哼。 ———————————————————————————————————————— 近几年来,天地之间的气,变动得十分厉害。恐怕短期内,天地之气不会重归清和宁静。 天道已然半毁,妖魔群出乱舞。 巫主庭今天带着小宇巡视谷内结界时,遇见了一只比人还高大的妖怪,还领着五、六只小妖袭击这对姑侄。那只妖怪能够避开谷外的结界,找到她道术难至的缝细,钻入山谷边缘,算是颇为厉害且聪明。她费了一番功夫,才把那只妖怪降伏,把群妖烧成灰烬。 虽然那些妖怪没闯进山谷内,而且被消灭了,但是巫主庭一点也高兴不起来。最近她遇见的妖怪越来越难缠,代表这世道还要乱上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才可能迈入下一个盛朝的治世。越来越多的妖怪肆无忌惮的伤人、吃人、附身,防不胜防,杀不胜杀。现在她还应付得来,但是她怕有一天,遇到妖力高强到让她收伏不了的妖怪,村民该怎么办? 第11章 “小宇过来。”巫主庭叫住拿着弓箭往外跑的小侄子。 最近巫主庭只要有空,就抓住小侄子教道术。她明白依照小宇的天分,恐怕她再教上几个月,他的道术也未必会多大的长进。可是明白归明白,小宇目前是巫家的第二传人,也是她在道术方面唯一有可能的助手,不加紧锻炼小宇,她能锻炼谁?而且,她担心,有朝一日她真的守不住山谷......那么护谷之责势必落在小宇身上,他的道术继续这般不灵光,如何扛得起这重担? “姑姑。”小宇抱着弓箭蹦蹦跳的走过来。 “姑姑这几天教你画的符,你画熟了没?” 一听姑姑是查问符咒的功课,小宇的笑脸就垮下来。“会画一些......”他终究没胆子骗姑姑说会画了。 “去画来给姑姑看。画五张好的,姑姑说可以,才可以出门。” “是......”小宇有些泄气的往屋里走。毕竟他现在才刚满四岁,正是爱玩爱闹爱新奇事物的年纪,要他规规矩矩的坐在书案前,执笔画符画上好一阵子,确实有些难。小宇唯一庆幸的是那些歪七扭八的符,比起娘亲教的端端正正的字,好画许多。 这阵子,巫主庭为了小宇,翻遍了巫家藏书里有关符箓的书,钻研起各式各样的符箓。 由于小宇年幼,天分不足,精神力不够稳定和强壮到随时随地的用咒语驱动道术。那么于心情平静时,先把咒画在符上,危急时他只要驱动符上的咒文,藉由这媒介再驱动道术,这样比直接用语言驱动道法要容易多了。 巫家关于符箓的藏书有限,然而对巫主庭而言,她只要知道一些基础,就能从中再加以变化、改进、加乘,一道符的图案她就能衍生出十几道符来教小宇。虽然小宇学得慢,四五天只学会一道符的画法,巫主庭每天还是把脑中不是闪现的符给画下来,注明使用方法与相关的道理,整理成册,以备随时教学之需,或是有一天小宇自己一人钻研时,能用得上。 殊不知巫主庭为了教小宇,把巫家仅有三本薄薄的符箓之书,衍生成七本有系统的符箓书籍;那七本书灌溉了巫家人另一系统的道术,让日后巫氏本家的道术逐渐凋零之后,旁枝的符箓学却盛开灿烂的花朵,在外地俨然成为一大宗师;同时让没落的阴阳道,兴起另一股大势力。 此时,小宇当然不知道自己学的东西,在未来有这般巨大的影响力。只见他趴在书案上,对照着姑姑画好的符,一笔一划努力认真的画符,嘴巴里嘟嘟嚷嚷的不知道在念些什么。 “啊!歪了......”小宇懊恼,揉掉那张画到一半就画错的符。只有整张都是平心静气又专注画成的符,才会成功的烧起来。画不好的符,姑姑不收的。 “小宇,你又在画画了。”黑衣男子不知何时出现在附近。他转眼一瞧,那个矮不隆咚的小宇又趴在桌上画符了。嘻,人真有趣,很会自行发明东发明西的,偏偏那些东西还真的管用哩。 黑衣男子看完巫家藏书后,也顺便看了巫主庭写的那些书。好玩之余,他也拿起笔,依样画葫芦的画了几张符咒。 同样的符咒,小宇画完,测试,烧出一个灯油大的火焰;黑衣男子画完,测试,烧出半栋房子大的火焰,把众人唬了一大跳。幸好,他手一挥,那些火就消失于无形,没有造成什么人伤亡,只是几根被烧到的梁柱要补强,还有七八张波及到的桌椅不能用了,要重新做的。 这些家具的修理费用,巫主庭当然算在他的账上。 自此,黑衣男子像是得到一个新玩具似的,每画好一道符,就拿去空旷的地方测试,然后在那里赞叹不已。有时,他想到什么“更好看”的符,也补充在书上,以便日后过年过节时或是他想看时,能够画出来,烧着玩。 他最新发明的一道符能同时烧出七七四十九道火焰,高高低低的摆成几个大圆圈,还能依指令排成队伍,连成一道火龙,昂头摆尾的飞翔,比他有一年在人间看到的元宵节,更灯火通明呢! “大爷。”小宇的声音谄媚到能滴出蜜来。 自从见识到那道轰天大火,小宇对黑衣男子的崇拜升高到跟姑姑并驾齐驱的位置了。而且黑衣男子对他满好的,不像姑姑对他那般严格。 “大爷你要不要也画一张?”小宇睁大眼睛,充满期待的问着。 “这是庭儿要你画的吧,我跟你画的符力量差那么多,就算图案一样,她也认得出来。”黑衣男子嘴里咬着一颗野果,喀滋喀滋的吃着。 黑衣男子在有缘客栈住了一个月多,为了方便叫人,他就跟着众人的称呼叫。刘三娘和少妇叫巫主庭庭儿,王伯称呼她小姐,巫山宇称呼她姑姑,黑衣男子想了想,就决定叫她庭儿。 “大爷你在吃什么?” “果子。”黑衣男子从怀里掏出一颗抛给小宇。 咕咚一声。小宇当然没接住飞来的果子,他立即丢下手中的毛笔,捡起那颗在桌上滚的果子。那颗野果大约有成年男子的拳头大。 “谢谢大爷。”小宇连擦也不擦的,就直接把果子往嘴里塞,眼睛笑得扑闪扑闪,学黑衣男子一样喀滋喀滋的吃起果子。 黑衣男子摆摆手,表示小宇不用客气。 “真甜。”小宇吃的满嘴是野果的香浓汁液,有些还顺着下巴滴到衣服上了也没注意到。 “娘!”吃了一会儿,小宇就这样嘴里咬着果子、下巴滴着果汁,转身跑去找娘了,打算去对他娘说这果子真好吃。 黑衣男子看看书案上那张画到一半的符,又看了下小宇远去的影子,他耸了耸肩。反正功课没做完,被罚的人不会是他,奇qisuu.书何必在意呢。 黑衣男子嘴里叼着果子,嚼呀嚼,悠闲的信步往外走去。 慢悠悠的晃到外边,正好瞧见巫主庭拿着一颗吃到剩一些的野果在研究。 巫主庭神色凝重的问:“大爷,你这果子哪来的?” 这果子不像是附近的山果,巫主庭没见过。这颗外表鲜艳的果实不知道有没有毒?小宇现在瞧起来好好的,可别等一下就闹肚子疼。 少妇拿着手绢给小宇擦嘴擦手,拭去他满下巴的汁液,还端了杯清水让他漱口,一脸紧张的看着儿子。 “我摘的。”黑衣男子咧嘴一笑。 “哪儿摘的?” 黑衣男子手往东北边一指,算是交代了。他知道地方,但不知道人们为该地取的地名,会给个交代是他心情好。 “这个果子,人能吃吗?”巫主庭拧眉。 “我能吃。”黑衣男子又掏出另一颗果子,喀滋喀滋的大声吃着。 “......”巫主庭当然知道这只半神半兽半妖魔能吃,她相信他就算吃下一百条毒蛇也能活蹦乱跳的作怪。 “姑姑......”小宇满脸渴望的看着巫主庭手上那颗甜美果子,他还剩下好多口的没吃完呢。 黑衣男子突然想起。“对了,我有看到一些果子上边有鸟儿啄食的痕迹,只是我都摘完好的果子就是了。” 闻言,巫主庭轻吁一口气。既然鸟儿能吃,那么人也能吃了。她把果子递还给很想跳起来抢的小宇。 小宇欢呼一声,迅速把剩余的果肉都塞入嘴里,深怕又被姑姑从嘴里夺走似的。 反倒是一旁的少妇见到儿子撑得奇形怪状的大嘴巴惊叫了一下,连忙拍儿子的背,唯恐他噎到。“小宇快吐出来!”吐出来慢慢吃呀。 小宇睁大圆溜溜的眼睛,由于嘴里塞满果肉,无法开口说话他只是双手捣着嘴巴、摇了摇头,小跑步的躲到一边,继续嚼着美味野果。赶快吃掉,吃掉就不会被没收了。 “小宇!”少妇心急的碎步追去,拍着儿子的背,却不敢拍的太大力,怕反而害他噎到。 黑衣男子觉得有趣的看着眼前这一幕。小宇在一旁用力的嚼嚼嚼,少妇在一旁急急的追追追,庭儿站在那儿掩唇的笑笑笑。 唔,真好玩。 黑衣男子心情愉快的走上前。 少妇到抽一口凉气。“大爷?”他毕竟是正常人,会怕呀。 “不用抢,我还有。”黑衣男子把一颗野果塞进少妇的手里。 少妇愣愣的接过那颗果子。 “庭儿,给你。”接着,他拿了另一颗野果给巫主庭。 “谢谢大爷。”巫主庭笑了笑。 她把果子凑到鼻端轻嗅了下,这果子真香。她倒不急着吃果子,打算留到饭后,把果子切成小块跟娘和王伯一起吃。 黑衣男子边吃果子边说:“对了,小宇的符还没画完。”他笑得一派清澈无邪,眼睛微眯成两道俊美的弯月。 闻言,巫主庭的笑容一收,利眼射去,沉声说道:“小宇......” 小宇吓得跳起来,用力猛点着头,同时撒开双脚往里面跑去,嘴巴里当然还含着馥郁的果肉。 “小宇先把果子吐出来呀!”少妇手握野果,跟在儿子身后追进去了。 黑衣男子继续喀滋喀滋的吃着果子,严重的笑意更浓了。 第五章 黑衣男子照例在做着饭后“散步”的运动,他心情愉悦的往前一跃,百里宽的土地在他身后消逝;他抬头瞧见上方的丰硕的果实,唇角微微弯起,往上一跳,千仞高山就踩在脚下。 他采了满怀的野果,悠哉游哉地继续他的散步路程。 就像巫主庭每天都要巡视一次山谷结界那般,黑衣男子每天的散步就是巡视他居住的这片大地,只是没有固定的路线。 第12章 他当天想往南边,就往南行,遇到大海就冲进去,哗拉哗拉的玩水。他当天想往西边,就往西行,遇见高山纵谷就跃来跳去,享受凌霄腾空的刺激。他有时走得远,有时走得近,全凭心情;他想不想遇到人,全凭当下的偏差。 “差不多该回去吃晚膳了。”看了下天色,黑衣男子喜欢在晚膳前一个时辰回到有缘客战,刚好可以跟庭儿边说话边闻饭菜香,不知从何时开始,他发现怀着一股期待的心情,食物会更好吃。 黑衣男子在空中“跑”了一会儿,突然间闻到一股不寻常的浓郁香味。 那味道香得直冲天际。 “好香的味道,这是血的味道。”他用力嗅了几下。“一股充满纯粹力量的血味,芬芳得令人......想尝一口。”虽然他现在以兽肉为主食,但是他不排斥另一种肉。 黑衣男子双眼晶亮,亳不迟疑地朝散发芬芳血味的方向奔去。 啊,是他...... 那只半神半兽,自称天意和妖魔的他。 黑亮的长发、白皙的皮肤、薄而淡色的双唇、高大俊美的外表,以及仿佛要夺走呼吸的强大气势。他是如此的独一无二,是其他妖怪假扮不了的。 巫主庭瞧见黑衣男子从天而降时,脑中瞬间闪过这些想法。 “庭儿”!黑衣男子瞪着巫主庭沾满鲜血的衣袖。 黑衣男子沉着声音,愤怒的说道:“是、谁、伤、了、她”?怒气迅疾掩盖了向来清澈的双眼。 现场还有两个汉子,以及一个长发披散的年轻女人。那两个汉子,一个是山里的猎户,一个是城里的居民,他们都站在巫主庭身后,像是在躲避什么东西,而那女人则站在巫主庭的对面,满脸兴奋的舔着手指。 “是谁伤了我的庭儿,说!”黑衣男子锐眼逼视那位年轻女子,高声怒问,同时步步逼近。 黑衣男子当然不是从人人站的位置来判断敌我,而是从年轻女子身上的妖气知道,她,非人类。 那年轻女子仿佛没有察觉现场突然多了一个人,她居然趴在地上舔着那些充满力量的殷红血迹,边舔边发出咭咭的兴奋声。 “你这只该死的妖怪!”黑衣男子的手一扬,十颗大火球平空出现,倏地包围住年轻女子。 “娘子!”那汉子惊喊。 特殊的力量波动引起年轻女子的警觉,此时她知道自已眨眼间已陷入险境了。她浑身警戒的盯着包围自已的火球阵,对着黑衣男子张牙舞爪。 “不行!”巫主庭忍着撤骨剧痛,高喊:“她是人,只是被附身了。不能烧她,想办法把那只附身的妖怪赶出来!” “庭儿?”黑衣男子不悦的皱眉,充盈身体的怒气叫嚣着要把这年轻女子撕得粉碎,烧得连渣滓都不剩,庭儿却要他放过这个胆敢伤害她的女人? “别伤她,她是人!她没有错,想伤我的只是那只妖怪!”巫主庭因剧痛而微微扭曲了清秀的脸庞,却坚持要告诉黑衣人不能伤害无辜的人。 黑衣男子重重的一哼,右手朝年轻女子一挥,倏地一道飓风朝她刮去,火球阵同时放宽了一些。 “啊———”阵阵凄厉的叫声从年轻女子身上被飓风刮退的黑影发出。那道黑影被强烈风势压得往后直退,接着撞上火球,发出一道刺人耳膜的恐怖叫声。几个呼吸间,那道黑影就被烧得连灰都不剩了。 “哼,该死的东西!”黑衣男子觉得不够解气,还走过去那道黑影被烧掉的地方,狠狠踏了几个,一次比一次用力,把厚实的土地硬是踏出一尺深两尺宽的脚印洞。 “哼,我烧得你魂飞魄散,连轮回都不能去!” 瞧见妖怪被收拾干净,巫主庭心情一放松,身体顿时支撑不住自已了。 “长老!”谢大哥冲过去扶住巫主庭软倒的身子。 眨眼间,黑衣男子已出现在巫主庭身旁,正好让她倒进他的怀里。 “娘子。”那汉子大着胆子,慢慢靠近倒卧在地的妻子。 “麻烦你,消失或是模糊那个男人这几天的记忆,否则他们夫妻日后相处可能会不和谐。地上有的血,帮我烧干净,不然会引来其他的妖怪。”巫主庭有些气虚的急喘的几口气。 “哼。”黑衣男子皱着眉头,紧搂着她,不过还是依言照做。他抬手轻轻一挥,只见那汉子眼神渐渐迷蒙,然后就坐在地上打盹了,地上点点血迹冒出火花,没多久就烧得不见踪影。 “谢大哥,麻烦你把他们抱进屋内,骑着我的马回山谷吧。 ” 巫主朝那黑衣男子露出一抹虚弱的微笑,“抱歉,还是要麻烦你送我回客战,我的伤要上药才能止血。” “你这个笨蛋。”黑衣男子搂紧她,全力往客战的方向奔驰而去。 事情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 谢大哥身为少数会离开山谷去城里的人,他身上当然挂着村中地位崇高的长老——也就是巫主庭制作的护身符,以免他在外边行走时,会遇到妖怪袭击。 今天一大早,他去城里买有缘客战要的鸡鸭,到了那户人家,点清了鸡鸭数目,还有十只圆球般的小鸡。没想到他把银子交给女主人的那一刻,她却尖叫的躲开isuu書网,直嚷着要他别靠近。 谢大哥感觉到怀里的护身符微微发热,他知道,这代表遇到不干净不是人的东西了。他故做镇定的把银子交给那汉子,装作什么都没发现的笑一句“嫂子真害羞”,在那汉子斥责妻子进屋去之后,他闲话家常似的跟那汉子聊了一些话。 谢大哥聊呀聊的,就请那汉子帮忙抬着笼子上推车,又请他帮忙推一段路,婉转的告诉他,他的妻子可能有问题。 然后,他就赶紧回村里找长老帮忙了。 而黑衣男子刚好不在客战,巫主庭想说他一两个时辰内应该不会回来,她暂时出门应该没关系。再加上对方日后可能与谢大哥仍有生意上的往来,于是她牵出马匹,决定离开山谷一下,收妖去了。 那只妖怪至少有四百年以上的道行,对着巫主庭目露凶光,发了疯似的朝她猛攻,每抓下一滴血珠,就如获至宝的往嘴里送。 巫主庭想在不伤害那年轻女子的情况下,施展道术想把妖怪逼出来,因此打起来有些束手束脚。 那只妖怪似乎在人间已经待了一阵子,反应机灵的察觉巫主庭的顾忌,更加有恃无恐的攻击她,想把眼前这个充满力量的美味鲜肉,吞吃入腹。如果有办法吃下这个充满正气的巫师,比吃了千年人参、万年朱里还要补呢! 巫主庭头一次遇到有四百年道行的妖怪,本来就不好应付,但是还不至于会受重伤。所有的攻击在她有心提防之下,以护身正气抵挡,即使袭击到她身上,也微弱的剩下丝丝抓痕,而她身上源源不绝的正气,能把那妖怪挡在三步之外。 她身后躲了两个平凡人。谢大哥还好,知道要乖乖的站在她没下的结界内,但是那汉子时不时的大呼小叫,连谢大哥也要被他吓得一惊一诧的,后来居然会不知轻重的跑出结界。 为了救他,巫主庭才会被那年轻女子突然暴长的指甲在手臂上画出一道深长的伤口。 几可见骨的伤势痛得巫主庭差点儿昏厥,等她缓过最初的疼痛感觉时,黑衣男子已经威风凛凛的从天而降了。只过了一会儿,那只妖怪就被他解决了。 果然是神兽的等级,实力就是不一样。 她花了半个时辰,还没处理妥当有附身能力的妖怪,真要处理好、封印住那只妖怪,大概要花上一整个时辰。他用不到半刻钟的时间,就把对方清得一干二净,还能施展忘却之样。 令人佩服啊!果然是神兽等级的实力。 巫主庭对黑衣男子的佩服还没结束,她便发现自已已经回到客战。 真是厉害,她好像才眨几个眼睛而已。 “庭儿!”少妇失声尖叫,抛下手中的柴薪,提着裙摆朝巫主庭奔来。 巫主庭忍着疼,证表情尽量放松平常的说道:“你抱我回房。大嫂,帮我把药箱拿到房里,取几味止血的药材与干净的白布一起送进我房里。还有,别让小宇靠近我房间,他年纪小,别见血比较好。” “好。”少妇赶紧去翻找药材,同时把儿子选赶去书房。 黑衣男子抱着巫主庭健步如飞的踏入她的闺房。 “床?椅子?”他问。 “把我放在椅子上,你先借我靠着。”巫主庭看了下没有靠背的椅子,又看了香洁的床铺。虽然她很想躺在床上,但是只要她的血滴到被子或床单,恐怕她就要损失它了。身上这件染血的衣服已经浪费了,她不想额外又花银子换新的床单棉被。 巫主庭深知自已充满力量的血液,对妖物有着无穷的吸引力,因此她虽然失血到有些晕呼呼的,很想躺下,仍是选择了椅子。 黑衣男子表情不悦的抱着她,重重地坐在椅子上,瞪着她染血迹的衣袖。 没多久,刘三娘就冲进房间。“庭儿,你受伤了?”焦急的双眼见到那红通通的衣服,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娘,我要一把剪刀,还有一盆干净的水。等一下包扎伤口会用到,您快去吧。”巫主庭连忙把母亲打发出去忙碌了, “好。”刘三娘想问女儿是发生什么事了,不过还是忍住担心与疑问,先去张罗剪刀和清水。 于是房里又只剩下巫主庭和黑衣男子。 “帮我把衣袖挽起来好吧?”巫主庭轻叹了一口气。 第13章 闻言,黑衣男子的眼睛抽畜了一下,肌肉紧绷了又放松,还是沉默地帮她把衣袖挽高,露出鲜血淋漓的伤处。 巫主庭的右手一下握紧在左手臂伤处的上方,伤口的血流速度稍微超缓,只是,旧的血迹还没干,新的鲜血已经冒出。她白嫩的肌肤上沾满了红色血液,在光线反射下,红艳艳的,有一种动人心魄的诱惑力。 见状,黑衣男子的脸颊抽畜了一下,抿紧了薄唇。 “真深,希望别留下太难看的疤。”巫主庭微微懊恼的看着伤处。“幸好正气弥消掉那些妖怪留在伤口的妖气,否则没先祛除妖气,伤口包扎了也没用。”这时,她就能感受到用之不尽的正气的好处了。 “你别忍了,我的正气虽然收敛了些,但是你这样抱着我,应该会很不舒服吧?”巫主庭从倚靠着的肌肉硬度得知,他现在应该是属于极力克制的状态。 “还好。”他的声音有些沙哑低沉。他忍得最辛苦的不是正气的影响,而是那美味又充满纯粹力量的鲜血,对他本能性的强烈吸引。 瞧见他抿紧着唇和瞪着她伤处的动作,巫主庭轻叹了一口气。她对他点点头。 “你吃吧。” “什么?”黑衣男子惊讶的把视线从那极端吸引人的鲜血,移到她的脸上,她知道自已在说什么吗? “我是说你可以吃那些流出来的血,你明明很想吃,不是吗?” 黑衣男子咬了咬唇,过了半晌,说道:“想吃又不一定要吃。”连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说出这句违心之言。可是当他一亲到她微拧的眉头、忍痛的表情,他就克制住自已想吃掉那些血的欲望,只是瞪着它瞧。 他能够忍耐这片刻,她就已经觉得很欣慰、很够了。 巫主庭尽量淡淡的说着:“今天麻烦你了,我没什么好酬谢的。这些血就算你不吃,等一下要包扎伤口,还是要冲掉它。到时我还要烦恼那盆血水该怎么处理,不如你现在就吃掉这些血吧。” 闻言,黑衣男子的意志力有些动摇了。 “你别忍了,再忍就浪费这些血。反正流都流出来了,它对我也没什么用,既然你喜欢、对你有用,你就吃吧。不过只能吃外边的,还没流出来的血,你可不行吸走哟。”巫主庭轻笑的打趣。 黑衣男子看着她认真的表情,又瞥了下那散发芬芳血味的织细手臂,缓缓流出来的血液,向外四散着最纯粹的原始力量。想不到眼前这小小的人类身体里,蕴藏着如此丰沛的力量。 他犹豫难定的看着她。他一掐就死、手一挥能魂魄散的脆落人类,居然有人能发出这么灿烂耀眼的光芒,仿佛天地山林间的灵气都聚集在她身上似的,一股淡淡的、柔和的、坚定的光芒,让他好想亲近啊。 好想、好想啊...... 巫主庭定定的望着他,“你吃吧,真的。”她把手臂朝他挥了挥。 黑衣男子深深的看了她一眼。这一眼,包含许多复杂的情绪,他理不清有什么情绪包含在其中。是心疼、是怜惜、是不舍、是欣喜、是感叹、是兴奋......心中的感觉乱糟糟的,有些混杂在一起,有些清晰得让他不该怎么去正视。他没体验过,也没遭遇过,他此刻只是希望她的伤口在这一瞬间能完好如初。 各种杂乱思绪一一滑过心底,黑衣男子道不出心中的感受。他一只手依然搂紧了她,另外一只手轻轻握住她受伤的左手,缓缓的低下头去,伸出舌尖,小心翼翼地舔着她流满鲜血的手臂。 巫主庭有些发怔的瞧着他,肌肤上传来他的舌尖轻柔滑动的触感,痒痒的、麻麻的、几乎让她感觉不到疼痛,更有一股说不出来的感觉。 黑衣男子的表情不像以往吃饭时,笑眯着眼的喜悦与满足。他的眼睫微敛,表情平静,只是重复着移动舌尖的动作。 他的反应跟巫主庭预期的狂喜、兴奋、激动都不符合,反而淡淡的、静静的像是在进行什么重要仪式似的。巫主庭顿时疑惑了。她的血充满力量,对妖对魔对兽而言,都是莫大的营养,吃了会增强力量。虽然黑衣男子不需要吃她或她的血来增强力量,然而她的鲜血对他来说,应该仍是一道美味佳肴,为什么他没有平日那种吃到美食该有的反应呢? 黑衣男子把她的手臂细细地舔了一遍。 结束时,门外正好响起脚步声。 刘三娘和少妇进来时,正好听到这句话。 “庭儿,很好吃,谢谢你。” 黑衣男子缓缓的拉开一抹勾魂摄魄的绝美笑容。 第六章 一日晚上。 “庭儿,银子。”黑衣男子递了一个小布包裹。 巫主庭打开沉甸甸的包裹清点。“哇,五百两!这么多钱!” “省得经常去拿银子,麻烦。” 巫主庭打了打算盘。先前的二百两银子,扣掉十五两的家具修理费之后,够他住二十天。这次的五百两银子,则够他住上快要两个月,看来他真的是在客栈住上瘾了,才会一次带这么多银子回来。连吃带住的,她只赚他大概三成,再打个小折。 巫主庭利落地算着未来两个月的入账,清脆的珠算声在客栈大堂里响着。 哒哒哒……这次的五百两银子,客栈能够净赚一百四十五两! “一百四十五两!”巫主庭红唇微张,杏眸圆睁的看着算盘呈现的结果。 “天啊,一百四十五两,我从没赚过这么多钱呢!”巫主庭觉得不可思议的低喊。她经营了三年多的客栈,加起来赚的钱还没这一笔收入的一半呢。 巫主庭满怀感动的望着算盘半响。 “庭儿,你在做什么?”黑衣男子趴在一旁的桌上问。她的表情真有趣,是捡到了什么宝贝吗? “这是什么?瞧你整天抱着它?”他伸手拿走她正在望着的宝贝。他不会使用这个方格子木盘,举着它左晃晃右摇摇。“声音颇响的。你用久了,它都沾染了你的灵气。” “这是算盘。别乱拿,还我。”巫主庭连忙抢回她的算盘。 木头珠子经过无数次抚摸之后,泛着圆润柔和的色泽。黑衣男子眼中见到的算盘,除了木头本身的光泽之外,还笼罩一层薄薄的光晕。“这叫算盘啊,我记住了。”他像个冬烘先生似的,摇头晃脑的点头。“庭儿,如果你没有要把算盘当成傅家之宝,最好在一百年之内烧掉它,否则这个算盘会成精喔。” “真的?算盘都能成精,那客栈的桌呀椅呀门牙的一堆家俬,岂不是也成精?那天下不就处处是妖怪了?”她一脸狐疑。 “那些东西跟你用的算盘不一样。一个本身没有生命的东西要成精,需要的条件很多。它要经常被使用,只有常用还不够,要久用,至少要用超过一百年。被用的时候,那个人的精神要很专注。最后一个条件:灵气。不是每个主人都有灵气的。你的灵气太旺盛,这个小算盘使用没几年已经有灵气附在上边,只差还没用上一百年的时间喽。 “一百年?”巫主庭失笑。“你别担心。人是很难活到一百岁的。” “也对。”他颔首。“孔夫子当年活到七十几岁就尽了天寿。”突然想起什么,他轻轻一击掌。“千万记得,你别在算盘上沾到血,沾到你的一滴血,够它增快一年凝聚精魂的时间。” “好啦好啦。”巫主庭挥挥手。“别吵我算账。”她唇角含笑又拨起算珠。 她心情愉快的再次核算了一次拿美美的账目。这般赏心悦目的数字,多算几次也不厌倦啊! 确认账目无误之后,巫主庭让自己喜悦到快飞上天的情绪,稍稍冷却一下,把理智从那堆亮晃晃的银山里拖出来,思索钱以外的事情。 “庭儿,你在想什么?”瞧她这般安静,他又不懂啦。不懂,就直接问,他不会把疑惑憋在心中。 沉默了一下,巫主庭回答:“我在思考一个很重要很艰巨的问题。”她瞪着算盘,心中正在天人交战。 巫主庭想呀想,她的眉头由喜悦地上扬,渐渐恢复平常,又慢慢地往下垂,眉间也拧出一座小山。 终于,她一脸壮士断腕的表情,拿起算盘,“啪”的好大一声,飞快地重新算起帐来。 少妇经过客栈大堂,立即被响亮的珠算声吸引了注意。“庭儿,你怎么了?为何表情这般凝重?”经过这段日子的相处,少妇稍微不怕黑衣男子了,只是仍绕过他所在的桌子,跑到巫主庭旁边。 巫主庭没吭声,专注的拨着算珠,算了两次帐之后,下定决心,一脸沉痛的告诉少妇,关于她这项重大的决定。 “大嫂,这次他先付了五百两,我算过,客栈能净赚一百四十五两。” 闻言,少妇目瞪口呆的看着巫主庭,期期艾艾的说:“一百……四十……五两……”少妇的眼睛几乎被这个数字给闪到迷蒙了,耳朵差点不敢相信自己发出的声音。这笔巨大的财富,客栈要挣几年,才有可能赚到呀。 “对。不过我只留下十五两给家里用。” “只留十五两?”少妇吓得跳起来。“还有一百三十两呢?” “剩下的一百三十两,一半给村民买牛、接济孤寡用。剩下的六十五两用在城里,接济城里的孤儿寡母、贫病人家,连续接济两个月。一户一个月花二两银子;我算过,至少能接济十六户人家|qi|shu|wang|,一户用五口人来算,也就是八十个人。” 黑衣男子听到这里,挑了挑眉,饶富兴味的问道:“庭儿,你要接济八十个人,连续接济两个月? 第14章 嘻嘻,小巫师,怎么有人曾经对我说过,她是开客栈,不是开善堂的呢?” 少妇不解地眨了眨眼,声音微颤的道:“对呀,八十个人,咱们家养得起这么多人呀?会不会太辛苦了。” 巫主庭眼含不舍的望了望那个装着银子的布包,最后狠下心,撇开视线。 “一百四十五两,这笔钱我全赚下了,良心会不安呀!虽然客栈是明买明卖,一分钱一分货的赚钱,但是这银子是从某个官的家里拿来的,如果他是贪官,那这些钱就是民脂民膏呀。” 闻言,少妇转头看向黑衣男子。 黑衣男子懒懒的打了个呵欠,说道:“那官贪不贪,我不晓得。如果你不喜欢这银子,就把它扔了,别奢望我会拿回去放,麻烦。不过,我还是要住这里、吃这里。” 巫主庭苦笑。客栈真的免费招待他吃住,只要十天,巫家就会积蓄一空,穷到喝西北风了。 “不用放回去。与其把银子放在那官员的府库里堆着,不如拿出来给穷苦百姓救命。”巫主庭朝他说道。她没迂腐到不知通权达变。 “喔。”黑衣男子不怎么在意的点点头。倏地,他双眼一亮,笑眯眯的说道:“我明天想吃你之前烤过一次,沾泥巴的那只鸡。”他想好明天的菜单了。 “叫花鸡?” “对对对,就是这个名儿。那个鸡好吃,多烤两只。”黑衣男子一脸馋样。 “不行,鸡没剩那么多,要留一些照顾小鸡,只能烤一只鸡。”一次吃掉三只鸡,她那十只小鸡怎么养大?而且母鸡要留下来下蛋呢。 闻言,黑衣男子的脸立刻拉下,不悦的扁嘴。 “另外一只,我给你做酱甜鸭。最后一只,嗯,来个醉鹅肉。” 黑衣男子狐疑的看着她。酱甜鸭?醉鹅肉?那是什么? “大嫂,帮我跟他解释酱甜鸭和醉鹅要怎么煮,多形容一些吃起来的味道。听完之后,他就会满意了。我去找王伯,跟他说明这些银子要怎么用,才不会浪费。”说完,巫主庭拿着账本和算盘,往外走了。 留下双手抱胸,等着解释的黑衣男子,以及结结巴巴解释,边说边往后面缩的少妇。 隔天。 黑衣男子啧啧有声的吃着叫花鸡、酱甜鸭、醉鹅肉,幸福的舌头正忙着品尝香味四溢的美食,根本没有空间可以说话。真的是太好吃了!这是他有生以来,吃过最美味的食物啊!天啊,地啊,他当初有来寻仇,真是一个最明智最正确的选择。他会遇到庭儿,一定是天意的指示。 “你有没有觉得天地之间的气,乱得太严重了?”巫主庭早就吃完午膳,坐在一旁支着下巴,瞅着他狂猛的吃相。她发现当他吃得很满足时,是他心情最好的状态,也是最好说话的时候。 黑衣男子用力点头,他的嘴巴没空。 “这样的乱象,真令人担心啊……”巫主庭深深的叹了一口气。 “喀喀喀。”这是黑衣男子满足到把鸭骨头咬碎吞下的声音。 抓紧他刚吃完酱甜鸭的那一瞬间,巫主庭试探的问:“你知道这样的乱象代表什么吗?” “嗝。”舒服的打了声嗝,黑衣男子露出一抹陶醉的笑容,右手拿着的醉鹅肉已经等着要填补嘴巴里的空缺了。 “国家即将大乱。”他一给了答案,丝毫不浪费时间的继续吃吃吃。 乱?朝廷现在已经够乱了,百姓已经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还能再乱吗? 等等!巫主庭双眼猛睁,诧异的站起身子。“你是指要改朝换代了吗?” 黑衣男子瞅了她一眼,没点头,也没说不是。 巫主庭死死的注视他半响,他仍是大快朵颐的吃着有淡淡酒香的醉鹅肉,没说不是。 终于,她确定了他的意思,跌坐在椅上,愣愣地望着外边的天空,出神地望着那混乱的天象。 刚过正午的天空有些阴沉有些灰暗,蒙蒙的云朵看似即将要降雨的模样,但空气里的水气不重。远处天边,有着一丝丝一缕缕的橙黄、紫红、灰蓝色、深灰色的云,像细长丝线般零散在天空各处。那些细柳状的云朵瞧起来不甚明显,只有眼力甚佳的人能窥清一二。 巫主庭一直知道大宋的气数将尽。但是知道归知道,身为大宋的子民,朝廷再怎么无能再怎么糜烂,她心底总是怀抱着小小的期待,也许有汉人能够力挽狂澜,也许忠臣能吏会扶持住朝廷,也许是皇帝老爷会勤奋治理朝政,也许再过一年,就会……每一个也许皆是她的期待,即使实现的希望渺茫,她仍没放弃过大宋。她真的不想活在蒙古人的统治之下,即使天命所归的地方并非大宋。 没想到,那个尽头已经在不远处等待了。 大宋真的没救了吗? 她能为大宋做些什么吗? 见到她脸上浓浓的伤痛表情,黑衣男子难得的停下进食动作。 “你可以储粮、备荒,把客栈移进去,然后封谷,这座山谷能够自给自足,这里能成为一个世外桃源。”黑衣男子一脸认真的建议。 “封谷?蒙古人的铁骑横扫六合,天下无敌。大宋的半壁江山,蒙古军都攻得下,我这小小山谷,他们攻进来是早晚的事。”巫主庭有些沮丧。 “我可以移来一块很大的石头,彻底堵住进谷的通道,就没人能攻进来了,也没人知道山谷里有住人了。谁敢阻扰我在这里住、在这里吃,我就杀谁。是神,我就杀神;是佛,我就灭佛。哼,小小蒙古军,虽然我不会去主动杀他们,但是我还没放在眼里。” 他不会主动去杀蒙古军,那么……有什么方法能够让他去杀呢?如果是他,也许就能扭转乾坤? 为什么他没有名字,他不能驱使?如果这只半神半兽半妖魔愿意帮忙的话……巫主庭眼中燃起微弱的希望。 黑衣男子淡淡的觑了她一眼。“庭儿,你别想太多。有些事情,就算我去做了,并不一定会有什么影响,天意就是天意。它能改变的地方,也许有机会改变;它绝不可能改变的地方,就绝不可能改变。王霸之气在北方,这事是绝不可能改变的。”语毕,继续吃着美味的醉鹅肉。 闻言,巫主庭只是惋惜的、无力的、深深的叹了一口气。 下午,黑衣男子坐在躺椅上,拍了拍饱嘟嘟的肚皮,神情慵懒的晒着太阳。 巫主庭翻了下晒着的药草。抬头瞧了瞧天色,应该不会下雨,日光有些微弱,看来这批药材要多晒几日才能收起来。 她拿了一张椅子出来,就这样坐在黑衣男子旁边。这是她第一次坐在他旁边,像普通朋友似的坐着。 “你为什么没有名字?” 黑衣男子慵懒的睁开一只眼,转头瞅了她一下,然后又把眼睛合上。 过了半响,他打了个呵欠,说:“不为什么。” “总是有原因的。可以说吗?我很想知道。”巫主庭正襟危坐。 巫主庭等了等,又等了等。在她失望的认为他不会回答时,黑衣男子的声音响起,慢慢的说道: “声音是一种最原始的力量。它是万物起始时,就已经存在的力量。这种最基本最单纯的力量,同时也是一种最强大的力量,也是最能被万物接受与吸引的力量。当你发出声音,就有人会去注意;当你唤出名字,就有人会回应。名字是由声音说出来的,它具有强大的召唤力量,以及最强大的束缚力。所以,我没有名字。”他淡淡的说着,连眼睛都没睁开。 “总是有人或是有妖怪叫过你什么吧?这世间一定有一个称呼是在叫你呀。” “也许曾经有人用几个固定的字在称呼我,但是他们叫他们的,我还是我,那些名字我不接受不承认,那些字不是我的名字。我也不记得别人曾经如何称呼过我,所以我没有名字。” 巫主庭放在膝上的拳头微微捏紧,向前倾身,说道:“那……我给你取一个名字好吗?” 这时,黑衣男子双眼慢慢的张开,神情平静地瞧了她一眼,缓缓的闭上眼。“我不要。名字是一种召唤,更是一种束缚。有了名字,我就会被‘固定’了。我不要取名字。取了,很麻烦。我讨厌麻烦。” 闻言,巫主庭如泄气皮球般的微垂着头。果然,这样是行不通的。 过了一会儿,黑衣男子说道:“山谷位置隐蔽又能自给自足,你住在这里很好呀,好山好水好地方,没病没灾没战争。听说你的责任就是守护这村子里的人,那么外边的人就别理了。” “我知道不能理呀!但是说别理就别理会,能这么简单就行了。我的心,过意不去呀!我难免会想到,也许我再努力一些,我就能够再多救一些人。”巫主庭叹了一口气。 “小巫师,你贪心了。这山谷里,住了六七百人已经够你操心喽。” “总是要多试试看,可能还有其他办法,只是我现在没想到罢了,也许过几天就想到了。” “小巫师,就算你救了他们这一次。下一次呢?他们要凭自己的力量活下去。活不下去,过不了这个关,死了就是他们的命。” “不是命!又没有哪个神站在百姓面前,指天画地的保证说他们一定要死,没死就是违抗命运。既然没有神这样断定,结局还没有出现,说不定活下去也是他们的命。” 黑衣男子轻轻的笑了起来。“小巫师,天道循环,生生灭灭,有生才有灭,有灭才有生。如果有一天,这世间生的太多,灭的太少,这样未必是好事呀。” 巫主庭倔强的抿紧嘴唇。 第15章 她知道眼前这半神半兽半妖魔正在开悟自己,要她别拘泥于肉体的存在。 她以前人单力薄,光是要守护村子就耗费掉莫大心力,根本没力气再去管山谷外那乱糟糟的世道;她不敢、也不愿意去想山谷外的百姓该如何生存。但是他不一样啊!他的能力跟神一样强大,他的所作所为是天意的一部分。她只是个凡人,但他不是! 这样巨大的力量就在她眼前,她怎么可能不动心! 如果有这般强大的力量,她当然会想要做更多的事、帮更多的人。 她想向他祈求、她想对他许愿! 她希望国泰民安,她希望风调雨顺,她希望年年是丰年。 她希望战争平息,世道清明,百姓安居乐业。 她希望这世间不会有人妻离子散,不会有人留下来牺牲,只为了挡住战争的侵袭。她不想再看到有人像爹爹、哥哥、爷爷、叔叔他们那般视死如归的牺牲生命,只为了让更多的人活下去,然后留给亲人刀割般的伤心。 她不希望自己像四年前的那个夜晚一样,对战争与死亡是那么的无能为力。她希望自己能做更多的事,保护更多的人,她想为大家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黑衣男子睁开双眼,瞅着她泪流满面的模样。“庭儿,怎么哭啦?”他伸出一只手,轻抚她的背。他第一次看见小宇跌倒哭泣时,少妇就是这样哄小宇的。 巫主庭摇摇头,没回答,抬袖拭泪,才擦掉泪迹,新的泪珠又流下来。 “谁欺负你了?你跟我说,我去吃了他。”黑衣男子的手没停歇,持续给她拍背。 巫主庭还是摇头。 “不然你说,为什么哭呢?” “我想起爹爹他们。” “他们怎么啦?偷吃你的东西?” 闻言,她的泪流得更急了。她也希望能天天做饭给爹爹他们吃。可是,“他们都过世了。” “喔,不哭不哭。”黑衣男子把她抱到自己腿上,轻轻摇晃着。他记得少妇接下来是这样做的。 巫主庭默默的靠在他胸膛上,哀伤地思念亲人。他的胸膛就像伊恩成年男子似的厚实温暖、强壮有力,让她想起爹爹和哥哥他们也曾经这样抱着自己。 “过世了,总是会转世的。有朝一日,你会遇到他们的。” “可是,转世之后,他就不是我爹爹,不是我哥哥了。” “如果你知道这个人的前世是你的亲人,你会对待他就像对待陌生人吗?” “不会,我会对他很好很好,把这辈子没孝顺到的份补给他。” “哈哈哈,庭儿,你真可爱。也许他新的一世富贵安乐,生于盛世之下,根本不需要你的孝顺。” “没关系,我还是会孝顺他们,因为他们是我的亲人。” 他抱着她,悠悠的轻晃。“庭儿,转世之后,人就会忘却前生。如果每一个人都带着前世的爱恨情仇在身边,他新的一世就没办法有新的开始了。你别犯傻了,我不会去帮你找你的亲人转世后的现在。更何况,死了之后,不一定会立即重入轮回的。在想着来世之前,先好好过完今生吧。” “噢。”巫主庭垮下了肩膀。她还以为可以找到爹爹他们的转世,把他们接来山谷,续享天伦之乐。 突然,黑衣男子出其不意的伸出舌头,舔去她红嫩脸颊上的泪珠。他记得那少妇最后朝小宇这般一舔,小宇就呵呵的笑了起来。 黑衣男子开心的用舌头帮她把泪水舔干净。 巫主庭愣愣的抚着脸,呆呆的望着他。 黑衣男子咂了咂嘴巴,发表心得: “原来眼泪是这个味道,不怎么好吃。” 巫主庭就这般愣愣的抚着被他舔过的地方。 过了半响,她惊叫一声,从他怀里惊慌失措的跳起,像是被烈火烧到似的,掩住被舔过的双颊,跑回屋里去了。 “咦?庭儿怎么没笑呢?她的反应真奇怪。”黑衣男子搔了搔头,打了个打呵欠,在躺椅上挪了个舒服的姿势,继续晒太阳了。 “现在要做菜,未免太早了。”他低喃一声。“不知道晚膳吃什么呢?真期待。” 他伸手揉了揉胸膛,说道:“唔……下次要教教庭儿怎么收敛罡气,这样抱着她,果然很疼呢……” 第七章 自从巫主庭从黑衣男子好边得知近年将会改朝换代,这代表不久的未来会爆发一场决定性的大战。大战的后果除了国家主权的更替,对百姓而言,则代表人口的锐减、男丁的战死 妇孺的饿死,直接受到战火侵袭的地方,农业与手工业将会陷入停摆。在缺衣少食没药材的情况下,百姓的生存会更加艰苦。百姓至少要休生养息五到十年,天下才可能恢复生机。 为此,巫主庭找来村中耆老与村长,召开紧急讨论,打算在山谷里储备种子、耕具、冬衣布料,并丈量出谷内有多少可以垦植的田地,可以从外边再迁徙进多少人口,由王伯与谢大哥等人在外边寻找老实善良的百姓,询问对方是否愿意入谷居住。 众人决定利用半年的时间,储备物资,日后封谷,很可能一封就是十年。 由于天象的日益恶化,巫主庭制作了十来个具有强大保护力的护身符,交给在外边奔走的人佩带,她由镇日守在山谷,不敢懈怠的巡视结界。 他,巫山宇今天四岁,会写三十多个字,会认一百多个字,这是娘亲教的;会射箭、会做捕兽小陷井,这是谢大叔教的;会画道符,还会用符烧出一撮小火,这是最厉害的姑姑教的。比起同年龄的小孩,据说她会的东西很多,因为谷外的小孩乞讨在饿肚子,他们没时间学这些东西。 不过小宇最自豪的不是这些本事,而是他很会察言观色,这是他自己学!小孩子本能的对周围气氛的变化很敏感,再加上有时会有肉有果子有蜂蜜可吃,他更懂得何时该说什么话、做什么事了。 像现在,小宇就知道他最好乖乖地一笔一划的画符,因为姑姑的心情不好。如果今天他能把这道符学起来,那更好了。如果符没学会,那他最好静悄悄的待在书房,努力再努力的画符,千万别让姑姑注意到他的存在。 自从前几天,他看到姑姑红着脸跑回房间之后,姑姑的脾气就开始变坏了,她甚至敢对很厉害很厉害的黑叔叔生气呢!姑姑以前都不敢对黑叔叔大声说话,可见姑姑最近的心情一定很差。 小宇头低低的,状似认真的画符,仿佛未受外界的干扰,已达入定的层次。 干扰一—— “小宇已经在画画了,你有空,快来学收敛罡气的方法。” 这日,巫主庭在教小宇道术,黑衣男子在旁边不屈不挠的嚷着要教她收敛罡气的方法。 干扰二—— 巫主庭低吼:“你很吵耶!自己去外边坐!我这几天忙得连喝杯茶的时间都没有,你不要来添乱了,自己去旁边吃东西!” “我吃完饭了。没肉可以吃了。”黑衣男子绕着她打转。她走东,他粘着到东;她向西,他挪到西。不让她离开自己视线范围,也坚持让自己出现在她的视线里。 “肉吃完了,换吃水果!我知道你有摘水果回来。” “我最喜欢吃肉。那些水果只是换换口味,我不喜欢吃太多。” 闻言,巫主庭气得磨牙。若非村里正在储粮、建屋、收容新居民,处处都要用钱,搞不好她宁愿自己掏腰包,弄只烤鸡来堵住他的嘴巴。 “不要跟着我!” “来学法术。”他坚持。 除了吃之外,黑衣男子对别的事情经常是听天由命、随心所至的处理,从来没有什么事是他觉得一定要去做的。此时,他俊美的脸上,罕见地出现一种叫做坚持的表情。他一定要教会庭儿如何收敛罡气,这样他才能舒舒服服的抱着她;日后她又哭了,他就能抱着她、哄着她,告诉她别哭了。 巫主庭用力瞪他两眼。这只不懂礼教的神兽、这只目无纲纪的妖魔,他居然舔一个未出阁的女子!如果他是普通男子,她的脸颊被他这样一舔,就只能嫁进他家,做他的媳妇儿!她当然知道有着成年男子外表的他对礼教丝毫不知,但是她知道!他懂得天地间的道理,但是不懂得做人的道理,他怎么知道他错在哪里。这件有损她闺誉的事情,跟他解释,他肯定听不懂,而且她根本不可能把这事儿跟任何人说。 巫主庭忍不住怒吼:“不要跟!” 黑衣男子比她更大声:“学法术!” 两人大眼瞪小眼。 小宇的头低得更深了。画符画符,他只要画符就不会被波及了。啊,撇歪了!换张新的。呀,滴成一团了!再换一张。 画房的一边,有一男一女正用眼神的交战。画房的另一边,有一个小孩一支笔正忙碌的消耗纸张。 “哼。”巫主庭干脆运起罡气,身上的光芒猛地暴增三倍,把黑衣男子逼退了两部。 黑衣男子恼了,他不甘示弱的凝起力量对抗这股钟天地之正气的光芒,硬是往前踏了两步,把彼此拉回原先的距离。 “学法术!收敛罡气!”他气势非凡的道。 “我不要!”巫主庭势均力敌的道。 “不可以不要!” 巫主庭几乎想抓住他的耳朵大喊。“我很忙!你这只听不懂人话的妖魔,没见到我忙到恨不得再生出四只手来做事吗?要封谷,你只需要移来一块大石头,我要做的事情是你的一百倍多!我没你那么闲,你哪边凉快哪边去!” 不知是恰巧,还是蓄意。 第16章 巫主庭被黑衣男子舔了脸颊之后,她就整天东走西奔,总是有一堆处理不完的事,连休息半刻的时间也无。她每天忙碌到沾床就睡,脑袋里除了封谷的前置事宜,几乎没力气去想其它事情。 “四只手,这容易。”黑衣男子用力哼一声,手才刚抬起。 巫主庭见状,惊喊一声:“不要乱来!”狼狈的闪到一边,险险躲开他发出的法术。 “呼,幸好我有先见之明。”她惊魂未定的轻拍胸口。她若长出四只手,那种不人不妖的模样,怎么想怎么可怕。 “你躲什么?我在帮你长出四只手啊。这样事情做完,你就能来学法术了。”黑衣男子皱眉。 随即,转向他,她的怒斥还没一气呵成的骂完,就见自以为是的又要动手施法。“笨蛋!你......” 巫主庭那口气硬在一半,还来不及出言制止他的蠢行,身体的反应已经冲上前,急急的抓住他挥到一半的右和。 黑衣男子瞅着抓住他的两只小掌。 巫主庭气急败坏的开始轰骂。“你这个笨蛋!我是人耶!人只有两只手,我真的长出四只手那能看吗?!” “你自己说要四支手的,我只是帮你。” “那只是比喻我很忙很忙很忙很忙!忙到没空跟你学法术,忙到拜托你不要再给我添乱了。我又不是蜘蛛精变成的妖怪,要那么多支手来干嘛?而且我要说四只手,你就变四只手,那我说希望世道安宁,你为什么不变个世道安宁给我?你快变啊!” “那我就八只手,这才像蜘蛛精。”黑衣男子抬起空着的左手,蓄意动作有些慢的作势一挥—— 巫主庭赶紧分出一只手,抓住他要施法的左手。 黑衣男子瞧了瞧都被她抓住的双手,嘴角好心情的一弯,眼中藏着淡淡笑意。他微微的举起手又放下,巫主庭的双手出被他带着举起又放下。 “你做什么?”巫主庭不解的看着他奇怪的动作,双手仍没放松的抓住他,免得她真的惊世赅俗的变成第一个有八只手的巫师。 黑衣男子微偏着头,望了望两人双手相触的模样,突然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在她白皙的手背上轻轻一舔。“味道跟脸不一样。上因为没有眼泪吗?”语毕,在她做出任何反应之前,他的舌头已经舔洗过她泛着健康光泽的脸颊。 他砸了砸舌头,享受的微是眯着俊眼,发表心得:“这样短起来又有点像前几天的味道。脸颊比手,嗯,好像还要甜一些的感觉。” 回过神来的巫主庭,在他再次伸舌要确认脸颊的味道是不是比较甜之前,气到极点反而逼出潜力,眨眼间凝出一团直径有一尺多的罡气,狠狠朝他轰去。 “你这只天理不容的妖魔!” 近距离的被罡气重击,黑衣男子被撞退五六步,直退至墙边才捂着肚子,痛得弯腰呻吟。“庭儿,你为什么偷打我?” “哼!”巫主庭只是冷哼一声,用力跺了下脚,径自离开书房,走了。 书房里,留下黑衣男子站直身子、揉着肚子,丝毫不能理解她愤怒的原因,以及自认为什么事都没看见的小宇,正烦恼该如何把一堆奇怪的鬼画符给毁尸灭迹。 当天下午,黑衣男子难得没出门去散步,她围在巫主庭身边打黑心。说的话题就是:“学法术”,“你在生气吗”、“收敛罡气”、“我想舔你”、“我饿了”、“为什么打我”。 可惜,他一人卖力的唱着独角戏,巫主庭一律用“哼”、“让开”来回应。 经过巫主庭一个时辰多的冷战之后,黑衣男子的脸色也越来越难看,最后耐心告罄,也学她哼的一声。两人互相不理,各自把头撇一边。 巫主庭继续记帐、算帐、规划银两用途,务求第一文钱都不会浪费。封谷后,巫家人就不能住在客栈里,山谷内要新盖一座房子。建筑格局、多少时间、材料、工钱...... 少掉客栈的收入之后,她该如何另辟财路,维持巫家的生计......巫主庭时时皱眉苦思,不知是在烦恼未来该怎么挣钱,还是在烦恼未来该怎么面对那只破坏她清誉的神兽。 黑衣男子表面上看似赌气的不理她,其实心中正在盘算着有什么方式能让庭儿学会收敛罡气,以及让他再舔几下...... 半夜。 黑衣男子从床上跃起,咻的一声,消失在自己的房里。 巫主庭从睡眠中苏醒,猛地睁开双眼,推被坐起。 “嘻嘻,庭儿。”黑衣男子就腾空坐在她的窗外,脸带微笑的瞧着她慌乱的神情。 巫主庭急忙扯过一旁的外衣,飞快地穿好衣物,眉头越皱越紧。 “你感觉到了。有一群妖怪正朝着这边来呢。嗯,数量不少喔。” “你做的?” “别冤枉我,我只是比你早发现而已。” “这么混杂而强烈的妖气,至少有二十只妖怪吧?”巫主庭抓起给小宇教学用的符纸,手不自觉的轻颤。别说二十只,光是那四股最强烈的妖气,她就无法应付了,更何况这一整群妖怪。 “是三十九只。”黑衣男子很快地就数出精确的数目。 巫主庭捏紧手上的符纸。三十九只!这个数量足够冲破她设下的所有结界,连山谷内的居民也无法幸免。她的指尖捏得泛白,仍选择踏出房门去面对,就算下场是葬身妖腹,她也要阻一阻群妖。 “你做什么?把门打开。”她拉不开房门。 “外边很危险,别乱走。”他好整以暇的在半空中换个姿势坐。 “把门打开!有妖怪来袭,我要去保护大家!” “三十九只妖怪,即使里边没什么厉害角色,也够把整个山谷的人都啃得干干净净。你还是安分的待在房里吧。”对他而言,那些妖怪全回来,也没他一根手指头厉害。 “守护山谷是我的责任,就算是粉身碎骨,我也要尽到我的责任。”巫主庭大义凛然的说道。村民是爷爷爹爹他们托付给她的责任,守护村民是巫家人的天职。 黑衣男子撇撇嘴。粉身碎骨?这词听了就讨厌。他还没以把她养到可以吃六次,谁准她粉身碎骨的!在他把庭儿吞吃腹之前,谁都不能抢! “你出去,只是自己添伤,山谷里的人一样会被吃光。你不出去,光用罡气护自己,不能毫发无伤,不过山谷里的人还是会被吃光。反正村发都会被吃光,两相权取其轻,你干脆保护好自己吧。”他耸肩。 “村民生,我生。村民死,我跟着他们一起死。”巫主庭发出一颗拳头大的罡气,轰开被简单法术禁制的房门。 黑衣男子慢悠悠的说道:“其实村民可以不用死的。” 巫主庭顿住脚步,用力闭了闭眼睛,霍地睁大双眼,转头问他:“你的代价?”他一脸壮士断腕的模样。她知道无论他开出什么天价的条件,为了保住村民,她一定会答应。 “第一,你要用最快速度的学会收敛罡气。第二,我想舔你,你不要让我舔,随我高兴舔就舔,不能拒绝。” 一个黄花大闺女被他这个成所男子舔,巫主庭知道自己今生势必无望婚配。算了,巫家香火有小宇传递,她没有招赘也没关系了。为了村民,她早就有终身不嫁的打算。 巫主庭重重的吐了一口气,一定决心的回答:“好。” 黑衣男子欢呼一声,在半空中兴奋的翻了几圈,然后冲到她身边。 “我现在就要舔!” 巫主庭顿了下,回答:“好。” 话声刚落,黑衣男子已经搂住她,迫不及待的伸出舌头,舔洗那已经想念了一整晚的好吃脸颊。 “好吃好吃,吃起来真香......”他啧啧有声的轻舔着,顺便把姿势调整成自己最喜欢的位置;把她打横抱起,他坐在她的床边,她坐在他的大腿上。黑衣男子就这样双手环住她,开始品尝美味的宵夜大餐。 巫主庭双手微握,忍不住脸上传来一波波的麻痒感,眼睛渐渐闭上,长睫不禁轻轻颤动。 天庭饱满的额头、挺直的小鼻梁、叫是泛着淡淡粉色的脸颊、形状秀气的下巴、樱花般的嫩唇,全被黑衣男子来回的舔着、用舌头轻触着。他没有遗漏过她脸蛋的每一寸肌肤,舌头满意的舔呀舔,逐渐住她的线条美丽的脖子舔去。 “啊。”脖子被他的舌尖舔到,巫主庭轻喊了一声,敏感地缩了缩身体。 “怎么了?”黑衣男子轻轻喷着鼻息。 “他们在破坏谷外的结界了,你快去。”巫主庭所自己稍微从他怀里移远。 “一群赶着送死的蠢妖。”黑衣男子皱眉。他吃得正起劲,那群妖怪居然敢来打扰,嫌命太长了! 他在她洁白的脖子上重重一舔,起身,说道:“我还没吃完,乖乖待在房里,等烧了他们之后,我还要吃。”话一说完,他犹如离弦的利箭,自窗口飞窜而出,迅速奔向群妖的方向。准备大开杀戒,消灭群妖了。 天道已经半毁,人心浮动,不复古时的纯朴祥和。妖怪、魔物从隐匿的暗处纷纷走近人群,或捕食人关或吸食精气或扰乱人间秩序。厉害的妖怪或单打独斗或三五成群,妖力较氏微的妖怪则依附大妖怪以求生存,成群结队的形成一个妖怪团体。 这群妖怪主要由一只狐妖、一只蛇妖领头。平常,群妖分散在几个州县,各自独食,定时上贡食物给两只大妖怪。本来群妖应该是四十只,不过有几天被杀了一只。被杀死的那只妖怪有四百年道行,在群妖里排行第三,她就是被黑衣男子烧了连灰烬都不剩的那只妖怪。 第17章 那只妖怪在遇见佩戴着护身符的谢大哥之后,曾经送出一个消息,告诉同伴附近可能有高明的道士,要同伴小心。只是那只妖怪在半天之后,根本没有反抗的余地,就被黑衣男子给烧了。 在找不到同伴之后,妖怪首领察觉事情的严重度,立即如今在控制之下的群妖;率众前来的妖怪首领不知同伴已死,他只是以为同伴被道行高深的道士给困住。不过他只有两分是真心为了救回那只妖怪,剩下的八分是审度情况之后,决定先下手为强,免得被道士个个击破。如果他能一箭双雕的吃下那个厉害道士,再多添几十年的道行,那更好了。 群妖花了几天的时间,进行地毯式的搜索,没有找到失踪同伴的气息与留下的线索,却碰到有人类身上配有强力护身符。那只小妖怪蹑迹循至山谷,就因为山谷的强力结界而被挡住。当晚,妖怪首领不集合群妖,前住山谷救妖兼吃人了。在人间要吃到修行深厚的道士,可遇而不可求呀! 群妖自东方来袭,还不知是幸运不是不幸,因为山谷外只剩下东方与西方有结界,高在南边的结界,早被黑衣男子为了行走方便给破除了。 如果群妖从南边来,可以一用费力气来面对强大的结界,但是直袭山谷的结果,只是提高他们进入死亡的时间。 群妖正动手破坏东方结界时,忽觉眼前一亮,一团灿亮的熊熊火焰突然出现在群妖眼前。那团大火焰灼热耀眼的程度,仿佛是把天上的太阳摘来,放在那里燃烧似的。一些小妖怪承受不住这股烫身的高热,往后退得老远。几个久在人间游走的大妖怪瞬间提起十二万分的警戒,因为他们察觉到那团火焰的前方站着一个人。 巫主庭设下工方结界国黑衣男子的出面而不攻自破了,但是现场没有一只妖怪欣喜结界的破除,更没有妖怪敢往前再踏一步。 一股强大的气息笼罩现场。 黑衣男子身上发出无与伦比的威势,震慑群妖。 黑衣男子冷笑数声,身后的那团大火焰顿时他成七七四十九颗火球。 “活腻了!居然敢打扰我吃东西。哼,不知死活的家伙。” 四十九颗火球排成一只灿亮的火龙,它昂首摆尾的模样,仿佛非常期待接下来的活动。 身为妖怪首领的狐狸似乎想解释几句话,他稍微往前站了站,平日嚣张的态度,此时只剩下恭敬。“请问您——”他只有机会说出这几个字而已。 “哼。”随着黑衣男子的这声冷哼,那条大火龙呼啸而出。 火球一颗一颗的冲到妖怪面前,一烧旧分配到的妖怪,火球就回到火龙尾巴那边排队。大火龙摇头甩尾的绕着一个外围飞行,负责巡堵边缘,务求没有妖怪自包围圈里逃逸。 黑及男子抱臂站在原地,冷眼观看他施展火龙的实际烧况。 难得有这么多的实验材料送到眼前,正好试一试他发明的符有多少攻击力。黑衣男子不急着把群妖瞬间杀光,他让从符纸应成的火龙自行后收拾群妖。 只见明亮的火龙或高或低的飞行游走,由火球组成的身体时长时短,似乎很开心能够在群妖面前展现它的实力。 随着地上一撮撮灰烬的增加,许多解决完目标的火球归队,火龙的身体越来越长。才过了半刻钟,现在剩下不到十只妖怪在苦苦支撑。 “用雷劈比较快解决,不过雷需要一道一道唤出来,这个火不用。对着这样一群妖怪的打,方便。”黑衣男子悠哉的在场边评论。 火龙听到一道清脆的弹指声,神气的甩甩尾巴,数颗火球离队。 现在的妖怪顿时发现他们面前又多了一颗火球,压力倍增。 黑衣男子的耐性通常没超过一刻钟,他又弹了下手指,已经左支右绌的妖怪就面临三颗火球的攻击,顿时烧伤累累,支撑得更加辛苦。 “那两只妖怪还满聪明的嘛。”黑衣男子感到趣味的看着联手作站的狐妖与蛇精。“三条尾巴的白狐狸和一只银蟒。”他的表情像在看戏一般。 在妖怪与妖怪之间,很少有信任这种东西,他们只相信力量与生存。妖怪有时会聚集在一起,那只是另一种壮大自己力量的方式,倒不是因为感情好或是信任对方。 狐妖与蛇精互相掩护对方的背后,看家本领尽出的对抗火球。只是火球打不散、砍不死,要抓要咬都无处下手,双妖感到万分艰辛。六颗大火球忽上忽下、前进后退的攻击着,虽然造成它们多处灼伤,但一时半刻之间仍没办法攻破双妖联手的阵式。不过,如果再多加两颗火球,那就不一定了。 几声低嚎传来,地上又多了几撮灰烬,代表又有妖怪阵亡了。 突然,黑衣男子回头看了下。“庭儿?说了要她待在房时在,跑出来做什么?”他感觉到一股浩然罡气正朝这里接近。 “对了,庭儿说要四只手。”他轻击了下掌,挑肥拣瘦的目光一一番视在力拼火球的妖怪。 “幸好,看起来最能干的两只妖怪还没死。” 他双眼放光,一脸满意的看着那“四只手”。 黑衣男子轻轻一挥手,说道:“其他的杀了,留下那两只,我要跟他们说一些话。” 闻言,巡游外围的火龙顿时掉转方向,张开火焰般的大嘴,朝里边的妖怪飞去。 第八章 巫主庭在房里坐立难安了一阵子,不知道是担心黑衣男子,还是担心那群数量庞大的妖怪。最后她干脆符纸一拿,决心去东边结界那边去看看。isuu書网只是等待,什么都不做,实在不符合她的个性。 由于那边妖气冲天,家中的马儿拼命缩在马厩的角落,根本牵不出来,所以巫主庭是靠着双脚跑去那里。 等到她赶到那儿时,只见黑衣男子正对着两个陌生男子说话。 “庭儿,你下次别跑那么急,瞧你喘的。”黑衣男子身影一动,就出现在路那端的巫主庭旁边,同时轻拍着她的背,帮她顺顺气。 “他们是谁?其他的妖怪呢?”巫主庭上气不接下气的说着。虽然正值天冷的半夜,她身上仍冒着热气、微淌着汗珠。 黑衣男子用眼神示意他们回答。 “姑娘您好,我是胡劲。”面貌俊美风流的白衣男子恭谨的说道。 另一个灰衣男子的脸绷了绷,硬邦邦的吐言:“姑娘您好,我是越莹。” 相较于狐狸精的低眉顺眼,蛇精的表情与反应就显得僵硬冷淡。显然活了六百年的狐狸精,很懂得识时务者为俊杰的生存之道,至于活了五百多年的蛇精就没那么能屈能伸了。 听完他们的自报姓名之后,巫主庭更加疑惑了。她问向一直在现场的黑衣男子:“他们是谁?其他妖怪呢?” “其他妖怪在那边。”黑衣男子伸指比向地上处处的焦灰。“我全烧光了。” 闻言,胡劲与越莹的身体紧绷了下。 “你说那些灰?” 黑衣男子耸肩。“用符纸烧了之后,还会剩下一些灰。如果直接用我唤出的火来烧,连灰都不剩。看来我的火比符纸厉害。”他抬手一挥,一道旋风出现,很快地刮走地上的三十七个灰堆。“嗯,这样瞧起来干净多了。” 虽然胡劲与越莹和其他妖怪没什么感情,但是听到黑衣男子极为轻松地说着这些事,让他们更加清楚体会到自己与黑衣男子的实力之差距有如灯火与太阳之间的悬殊。 见状,胡劲的脸上连忙扬起一抹亲和微笑,越莹的脸则是绷得更紧。 “你不是说缺四只手吗?我给你找了两个人,刚好多四只手,有什么事尽管吩咐他们去办。他们如果做的不用心,你就跟我说。最好是把所有事情都交给他们,这样你就很有空了。”黑衣男子感到十分满意的笑了笑。他真是佩服自己的聪明才智呀。 四只手?巫主庭表情古怪的打量那两个明显泛着妖气的陌生男子,以及满脸得意、邀功模样的黑衣男子。 过了半晌,巫主庭呐呐的说道:“我的客栈恐怕很难同时聘请两位伙计吧......” 不知道这两只妖怪的食量大不大呀? 这晚,巫主庭辗转反侧的睡不安寝。她睡得不甚安稳的原因有二:客栈里多了两只应该算是厉害的妖怪,只是有更厉害的半神半兽半妖魔在镇压。另外一个就是即使闭紧双眼不想面对,仍可感受到脸颊上不时传来的轻舔感。 早上,他一睁开眼睛,迎接她的是两下脸颊舔吻。 “庭儿早。”黑衣男子侧身躺在她的旁边,一瞧见她醒来,立刻欢喜地用行动表达他的开心。她睡着之后,他忍着没舔很多下,现在要赶紧补舔回来。 “早。”巫主庭的神情有些委靡无力。瞧了瞧他衣着整齐的模样,再看了看她身上睡皱的外衣。一个大男人睡在她旁边,就算两人都是合衣而眠,也没洞房,可是......唉......她的清白,全毁了。 巫主庭虽然还没出阁,但是身兼一名医者,该知道的行房知识,她还是知道的。 幸亏现在这只半神半兽半妖魔尚不懂得男女间的周公之礼,所以他的行动还停留在舔,可是如果有天他明白了更进一步的事,她该怎么办呢? 想到这些,巫主庭只能深深的叹一口气。这事,她没能力阻止,而且代价已经付出,是绝不可能收回的。 等到她一边应付轻舔骚扰一边梳洗妥当,走到客栈大堂时,所有的人已经坐在大堂,包括小宇和胡劲、越莹。 巫家人坐一边,神情紧张的盯着今天突然出现的两名男子;少妇更是把小宇搂在怀里,丝毫不敢放松。 第18章 胡劲和越莹则望向黑衣男子与巫主庭的方向,一个嘴角噙着风流潇洒的笑容,一个表情冷淡,都让人看不出他们心里在想些什么。 大概只有黑衣男子没察觉到现场壁垒分明的紧绷气氛,他一踏进大堂,便放声喊道:“我饿了!” 在巫主庭的点头示意之下,巫家人连忙去灶上端来早膳,连要走去跟黑叔叔玩的小宇也被刘三娘挡住,硬牵着跟入厨房。看来连最不问外务事的刘三娘,也觉得客栈里突然多出两名来路不明的成年男子,是多么的不妥了。 瞧见眼前这一幕,巫主庭突然感到头有些疼了。 这情况,她该怎么安排呢? 唉,她好想念爷爷、爹爹他们还在世的时候,那时虽然很多事不准做,可是她不用像现在有这么多的事情要做。 “我要吃脆皮乳猪。”刚吃完早膳,打了一个打饱嗝,黑衣男子就冒出午膳的菜单。 巫主庭起身收拾桌面,闻言,顿了下动作。“没猪仔可以做脆皮乳猪,吃卤猪肉好吗?” 黑衣男子先瞪向另一边。“坐着干嘛?还不帮忙收拾!” 胡劲立刻上前,动作快速的整理桌面。虽然他之前没做过这些家务事的杂活,但是被实力高深莫测的黑衣男子盯着看,他的学习意愿与能力就变得非常高超。 “庭儿,我想吃脆皮乳猪,我不要吃卤猪肉。这个以前吃过了。” “可是村里没有小猪仔,就算去城里买,也要买得到才行。即使买到了,这一来一回的路程,再加上料理的时间,最快也要明天才可以吃。” 他笑眯眯的对着庭儿说:“没有小猪仔,这简单。”然后转头,脸色一换,对越莹命令道:“去附近山里抓几只小猪仔回来,动作快些,我午膳就要吃了。” 越莹点头,站起身。 “等等!先让我说几句话。”巫主庭连忙伸手拦住。 “什么事?要加蜜吗?我可以让他抓猪的时候,顺便找些蜜回来。” “咳,加蜜也是不错,但是我要说其它的事。”巫主庭清了清喉咙。“有些事我们先约法三章。首先,你们住在客栈与山谷,绝对不准伤害我的家人、山谷里村民、无辜百姓。你们不能吃人、不能任意杀人。平常我们吃什么,就请两位跟着我们一起吃什么。呃,你们可以做到吗?”巫主庭心里七上八下。这两只妖怪看起来很厉害,不是她能驯服的对象。 “当然可以。”胡劲微笑。 “可以。”越莹面无表情的说道。 “客栈聘用两位做伙计,不过客栈没有现银,你们的薪饷就用食宿折抵,两位能接受吗?” 两人点头。 巫主庭轻吁了一口气。“最后,你们会做什么活儿?写字、算账、采药材、打猎、打扫、盖房子、做家私、养家禽家畜、种田?” 胡劲和越莹对看了下,想起之前随心所欲的妖怪生活,异口同声回答:“打猎。” 半个时辰之后,巫主庭看着堆在前院的丰盛猎物,开始觉得聘雇这两个伙计有赚到的感觉。 越莹带回来四只猪仔、一只野山猪、六七只大肥鱼,还有一些常见的药草。 胡劲带了一头鹿、三只狼,以及一个大蜂巢。他在找蜂巢的时候,正巧瞧见野狼在追捕这头鹿,刚好全部打下,带走。 巫主庭眼中含着感动的泪水,终于把视线自令人满意的猎物上移开,万分诚恳的说道:“你们做得太好了!今天立刻给你们加薪饷,今日午膳各加一只脆皮乳猪。” 比起厉害到没天理却只懂得吃的黑衣男子,胡劲和越莹的生产力简直是高得让最高明的猎人也自叹不如。无怪乎,巫主庭这次会有捡到宝的感觉。 太棒了,日后封谷,有他们两人在,她就不用担心肉类来源了。那些崇山峻岭对他们而言,只是小菜一碟,简单极了。他们想要出谷去,就跟跨过一个土丘差不多轻松。 “还有,如果可以的话,猎物尽量带活的回来。像这头母鹿,如果活着就会有鹿奶。鹿奶很滋补,让娘和小宇喝一些,对他们身体很好。不过,狼就不用了。这种有危险性的猎物,(奇*书*网^.^整*理*提*供)除非你确定它不会伤人,否则还是打死再带回来吧。辛苦你们了,先去休息。午膳做好之后,我会去叫你们吃饭。” “是的,姑娘。”胡劲、越莹回答。两人敏锐地感受到旁边传来的敌意眼光,即使他们觉得一点儿都不累,仍是脚底抹油的选择回房躲灾。 此时,黑衣男子双手抱胸,眼神十分不悦。原本他看到很多食物的愉快心情,随着巫主庭对他们的友善与亲切,很快的消失不见。 当胡劲与越莹一踏入客栈大堂,大门像是威吓似的,碰一声的关上,彻底隔开大堂与前院。 “怎么了?脸色那么臭?”巫主庭当然知道客栈的门是被黑衣男子用法术关上的。 “没事。”黑衣男子莫名的觉得心情不好,但是他也不懂自己为什么心情不好,只是他刚才站在旁边瞧呀瞧,就是越瞧越不开心。 “那两只妖怪是给你使唤的,为什么叫他们去休息?这些东西给他们处理就行了,你来陪我说说话。”他踏着重重的步伐,走到她的面前。 “他们又不会煮饭,这些食物给他们料理,到时煮出来的东西很难吃,你要吃吗?” “哼,不会就学呀!让他们来这里,不是让他们享福的。还有,我午膳要吃两只乳猪!”他们居然可以吃一只,那他就要吃两只! “好好好,这里有四只猪仔,材料够用呢。呵,他们真是能干。” 闻言,即使午膳能吃到两只脆皮乳猪,黑衣男子的心情更加不悦了。 接连数天,巫主庭的心情好到仿佛在云端上漂浮。她一瞧见胡劲与越莹总是笑容灿烂的迎上前,眼中充满赞叹的望着那些猎物。她感动完了,下一个反应就是拿起挂在腰间的小算盘,利落的算起这次的猎物能进账多少,哪些自家留着吃、哪些分给村人吃、哪些拿去城里卖。 原本就经常使用的算盘,这几天根本就离开他的身边,只要一开始算账,她的心情就极为美丽。像前天那缸泡了鹿血的药酒,拿去城里居然卖了十三两银子,让她欢喜到睡觉都能梦见自己在数银子。 在巫主庭的约法三章,以及黑衣男子大力保证他们会怪怪的,巫家人对胡劲与越莹没初见时那般排斥了。再加上每天看到、吃到的丰盛食物,这种变相的经济示好,使得巫家人很快地就接受他们成为客栈聘雇的“伙计”身份。 比起巫主庭和巫家人的欢天喜地、胡劲与越莹的戒慎小心,黑衣男子的心情简直是差到石头坑底下。自从他来到巫家之后,心情从来没有这么坏过,偏偏他就是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不开心。找不出让他不开心的源头,不能彻底毁灭让他不开心的东西,这个认知让他怒气直冒。他心情日渐变坏的后果,就是山谷外边的许多大树大石,被他用雷击一一劈碎了来出气。 “奇怪,你最近怎么没出去散步?”巫主庭心情快乐了数天,终于发现他的不对劲。起先她还以为他偶尔难免会不愉快,但接连数天都脸色冷硬,这就别有玄机了。是什么人,还是什么妖怪不知死活的惹到他? 此时,黑衣男子把巫主庭抱坐在大腿上,这是他少数会觉到开心一点的事情。 “不想去。” “是外面发生什么事了吗?在打仗了?” 黑衣男子实力高深,广袤的神州大陆,他只要花一天就可以逛完一圈,他能活动的范围之大是胡劲与越莹比不上的。 “不是。我不想去就不去,我如果要去,就算千军万马挡道,我也照样走过去。”黑衣男子低头,轻嗅着她身上的谈谈香味。 “怎么了?心情不好?”巫主庭伸手轻抚他的脸庞。 这几天,黑衣男子为了行使自己“想舔就添”的权利,晚上熄灯之后,他就直接踏入巫主庭的闺房,与她同床共枕,搂着她舔舔舔,舔满足了才睡。 巫主庭与他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没有拜堂成亲与洞房花烛,然而舔都舔了、搂都搂了,她知道自己心中这一辈子就认定他了。只要他住在客栈一天,他就是她的丈夫。 不知不觉间,她对他说话时,语气多了份亲昵;私下无人时,她变得喜欢他对自己的挨挨碰碰亲亲舔舔,甚至会自然而然的伸手去碰他。 两人同房的第二天起,刘三娘就知道这事了,因为她瞧见黑衣男子与女儿并肩踏出女儿的闺房。起先为了女儿的终生幸福,刘三娘是要阻止的,但是当她那一天无意间瞧见女儿望向他的一个眼神,劝说的话就吞回肚里了。成亲多年的刘三娘从那个眼神里知道:女儿陷进去了。唉,那就由着女儿的意思吧。 黑衣男子在她的手心重重一舔,明确地表示自己的心情不好。 “发生什么事?谁给你气受了?”巫主庭轻笑一声。呵,手心会痒。 “不知道。”黑衣男子伸舌从她额头舔起,进行心情改造之工程。把庭儿全舔了一次,香香甜甜的味道会让他舒服一些。 收敛罡气的方法,巫主庭只花了一个时辰就学得极为熟练。她为了方便让他舔,早在他搂她之前,罡气就全收敛于体内,一丝都没外散。 “你讨厌胡劲与越莹?你看到他们总是没好脸色。”巫主庭就算对男女之情有些懵懂不清,但她毕竟是人,对七情六欲比身为半神半兽半妖魔的他多一些了解。 闻言,黑衣男子在她洁白脖子上咬了一口。 第19章 “我不喜欢你看他们的样子。一看到,我就想生气。” “哎呀,会疼的。” “我舔舔,舔舔就不疼了。”黑衣男子伸舌轻舔刚烙下的齿印。 “呵呵,舔脖子会痒,别舔那。你才咬了一口,又舔那痕迹,怪痒的,换位置啦。”巫主庭缩着脖子想闪躲。 瞧见她的反应,黑衣男子的兴致反而来了,抓住她想遮的手,舌尖猛舔着她说很痒的地方。 “哎呀,很痒,哈哈哈......别舔那,舔脸啦。”巫主庭被那阵阵的轻痒感逗得呵呵直笑,踢着小脚,努力抽出被他抓住的手,娇躯扭来扭去的动个不停。 黑衣男子没用多大劲道抓住她,就任她的手挣呀挣的,挣开了大掌的钳制,就再抓回来握着。舌尖在她的脸上、脖子、手掌滑动,舔到哪儿是哪儿,尤其是她遮住、说会痒的地方,他更要从她捣住的掌缝里舔到那处。 两人就在床榻上,玩起舔吻的追逐游戏。 对他们而言,黑衣男子从没玩过这么有趣的事,巫主庭则是从迁村之后,第一次笑得这般轻松、快乐。 虽然黑衣男子对舔的认知,仍停留在衣物没包住的地方才能舔。只是随着两人在床榻上的玩闹、挣动,巫主庭的衣袖滑低,露出雪白皓腕。一瞥见那美丽的肌肤光泽,黑衣男子见猎心喜,立即转移阵地的改舔曾舔过一次的手腕。 黑衣男子瞧见之前留下的淡红伤疤,有些不舍的缓慢舔着。 那足有一指长的伤疤愈合很好,再过些日子,那处肌肤就能恢复如昔。 巫主庭察觉到他的情绪转变,轻抚他的肩膀,说道:“它快好了。我没事,别在意。”他不知道从哪里采回来的药材,愈伤生肌的速度非常快。 为了让他别注意那个伤,巫主庭大胆的学他,在他脸颊上一舔。 黑衣男子愣住。庭儿舔他? 随即,他发现由她来舔,也很好玩。 “我舔你一下,你也要舔我一下。”他更改游戏规则,接着,立即行动。 “啊?”巫主庭红唇微张。 黑衣男子在她脸颊轻舔一下,然后目光炯炯的看着她,等待回舔。 在他灼热的注视之下,巫主庭扭捏了半晌,就是不好意思照他的话去做。 “快呀!”黑衣男子俯身上前,又是一舔。“就像我这样。” 他再示范一次,再舔。 巫主庭的脸蛋儿越来越红,最后在他的连声催促之下,双眼微闭,慢慢地朝他靠过去,极之轻微的舔了一下,就飞快退回原处。 “你这不算!这么小力,不行不行。你要像我这样。”他干脆舔洗了她半个脸庞。“还有,眼睛要张开。你要张开眼睛,才知道自己有没有舔对。我舔那么多,你不能舔少了。” “不要嘛......我闭着眼睛也能舔到你......”她怯怯的伸舌在他颊上轻舔。 显然地,黑衣男子觉得闭眼睛比较不好玩,他想看到她的眼神,而不是只瞧见她轻颤的眼睫。此时,他突然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他趁她没张开眼看,就朝她的嫩唇深深地舔吻下去。 巫主庭惊呼了声,很快地张开眼睛又紧紧的闭上,任由他深深的舔吻着,以舌尖勾动自己的小舌。 虽然双眼紧闭,她知道自己永远都不会忘记刚才那一瞬间看到的—— 那双足以勾魂摄魄的俊眼。 第九章 “庭儿!”一道惊人的呼喊声在山谷里回荡。 “天哪,好响。”山谷里的众人忍不住捣起耳朵。 “长老,祭祀的事情先说到这里,剩下的交给我们,您有事,请先去忙吧。”村长恭敬的说道。 巫主庭歉意的一笑,“辛苦大家,一边忙着集结物资,还要一边筹备祭祀。” “长老客气了,再怎么忙,都不能马虎了一年一度的祭祀,封谷的事儿,也是大伙都同意的,能够避开鞑子军,再辛苦也值得。”一位村中耆老说道。 大家听到这声交换,都知道是住在客栈那位法力无边的半神在找长老 他们万不敢耽搁那位半神与长老的宝贵时间,纷纷请巫主庭先行离开。 村民只知道黑衣男子是降凡的神仙,神法无边,特地来巫长老身边,助村子度过这次的乱世,因此他们遇到黑衣男子时,极为恭敬有礼,对于黑衣男子作出的种种不合常理之事,都赞叹的认为“果然是神仙啊!” 巫主庭又说了几句话,就匆匆离开村长家,骑马赶回谷外的有缘客栈。 由于巫主庭曾对黑衣男子说,在封谷前希望他别踏入山谷,否则山谷内的结界破除后,她要花费一番大功夫,才能重新架设结界。因此听到越莹说她进谷去,黑衣男子索性放声大喊,其声音之宏亮,差些儿震跌空中经过的鸟儿。 没多久,疾驰的马匹就送来黑衣男子在翘首盼望的人儿。 “怎么了?”巫主庭勒马,身手利落的跃下。 “庭儿,送你。”黑衣男子的手一比画,一个约有四扇门那么大,跟小宇一般高的长方体落在地上,砰的一声,地面传来轻微的震动感。 “这是什么?”她不解地望着那个半透明的东西,走进细瞧。 “鱼,很大只吧,呵呵。”黑衣男子一脸得意貌。“只有我才抓得到,而且是活的,我用法术把海水冻了一部分,把活鱼装得好好的运回来,很厉害吧。”他下巴微抬,炫耀地看了下旁边的胡劲与越莹。 “大爷,这是鱼?”小宇圆溜溜的眼睛眨巴眨巴,不敢相信这条庞然大物就是他吃过一次的鱼,“可是,我吃过的鱼,只有这样大而已,原来鱼长大了,会变成这么大一条啊!”小宇比划了下之前越叔叔带回的肥鱼大小,哇,原来鱼长大了,会比小鸡变成公鸡还要胖。 “庭儿不是说过鱼很营养,要多吃些吗?这条海鱼比起那些湖鱼要大多了,够你们吃上半个月也没问题。”黑衣男子得意得鼻子都快朝天了,“这种鱼要到大海里找才有,还要潜到很深的地方去,普通妖怪别说抓她,连看都没看过呢。” 胡劲很配合的点点头,的确,他活了六百年,第一次见到这种大鱼,而且还是活的。 在内陆地方,即使有湖泊河流,鱼货海鲜依旧取得不易,许多人终其一生,都没尝过鱼肉的味道。 越莹没什么表情,也没什么被比较下去的怒意。 巫主庭半掩着红唇,她第一次瞧见这种比成年男子还要大条的鱼。天啊,还是活的!如果祭祀时,不杀鸡宰羊,改用这条大鱼,让鸡与羊留着繁衍,可以省很多…… 巫主庭惊讶完了,下一个反应就是抓起算盘,飞快地算账。 望着算盘上的最终数字,巫主庭欢呼雀跃的扑入黑衣男子的怀里,双眼灿若星辰的瞅着他,无限景仰的道:“大爷,您真厉害,我好喜欢好喜欢这条鱼,非常谢谢您,不知您明儿,能否再帮我抓一条回来?” 黑衣男子意气风发的朗笑,“一条,够吗?我干脆再抓两条回来给你。” 两条!“那绝对是我收过最棒的礼物了,谢谢您,大爷。” 瞧见巫主庭钦佩仰慕的表情,黑衣男子这一个月来的莫名积郁一扫而空,他故作高傲的摆摆手,“小事一桩,不用谢。” “好凉哦。”小宇好奇的用手在外面的那层冰东摸摸西滑滑。 “大爷,这外层的冰会融化吗?如果融化了,里边的鱼怎么办啊?没那么大的鱼缸能先养着。”巫主庭问。 他沾沾自喜的道:“没关系,我的法术能维持一整天,只是里边的鱼没吃饭,最多只能再活一天。” “一天就够了,明天的这时候煮了,正好能在祭祀结束后,在晚上的庆典吃,呵呵,你抓鱼忙了一下午,累吗?要不要先休息一下,喝碗鸡汤?”巫主庭殷勤的表达出高度善意。 “没出什么力气,不累,鸡汤用碗装不够喝,你要整锅端来……” 二人有说有笑的往里边走去,留下胡劲、越莹、小宇围着那外冰内水,还有一条鱼在甩尾的长方体瞧着。 “这么稀奇的鱼,当然要跟小二子说。”小宇跳起来,跑进谷内,决定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大家一起来看鱼吧,她看起来很好吃呢! 半个时辰之内,山谷里的居民几乎都跑来过有缘客栈旁,瞧一瞧那前所未闻的大鱼,众人目光好奇,惊讶,垂涎的品头论足完那条鱼之后,得知巫主庭慷慨的捐出这条珍稀的大鱼作为祭品,皆热烈的站在大鱼旁边,讨论该如何料理鱼儿,才对得起神明的恩赐,对得起长老的大方,对得起自己的胃。 直至晚膳的炊烟升起,村民才依依不舍的离开,期盼明天的祭祀尽快到来。 黑衣男子自从抓了那条鱼,博得了巫主庭的欢心之后,充满胸臆的成就感,让他自动自发的把每天的外出散步变成名为散步,实为进行普通妖怪没能力做到的狩猎活动,顺便显示高人一等的实力。 抓了好几天的鱼之后,他今天换跑去大草原抓马,千寻万觅的终于找到很多很多年以前,曾经经过一次的万马之谷,黑衣男子东瞧西看了一会儿,不知该挑哪两匹马下手,马儿长得差不多膘壮,真让人搞不清楚哪匹比较好,海里的大鱼和小鱼就差很多,这些马儿,他实在分不出哪只的肉比较多,后来干脆就抓了跑在马群最前面的两只马离开。 幸好这两匹马儿极有灵性,除了刚被抓时,有稍微惊吓的反抗,之后就乖乖的任黑衣男子把它们“运”到另一个山谷。 第20章 那两匹神骏之极的马中之王,绝对不知道它们被抓的原因,只是因为它们离黑衣男子比较近,而非他是识马的伯乐,如果马儿知道他原先抓它们,是打算下锅煮了吃,恐怕会呜叫得比伯乐当年那匹拉车的千里马还要悲伤。 巫主庭崇拜的看着他,“天哪,你实在太厉害了,我正在烦恼是要买一匹马回来,还是把家中这匹马卖掉,没想到你居然把马儿繁衍的问题解决了。” 战争年代,马儿是比耕牛还要高价许多的牲畜。 “呵呵。”黑衣男子朗笑数声,心安理得的接受她的一连串称赞,虽然他没有想到什么繁衍不繁衍的问题,纯粹是因为万马之谷离这边够远,普通妖怪到不了,才去抓马的。 巫主庭表达完滔滔不绝的赞美词之后,关注起这两匹千里挑一的宝马,她痴迷的目光望着那一匹赤身黑鬃、一匹通体纯黑的马儿,“这马儿好俊好壮,是野马吗?不知道驯服需要多久的时间?” “你放心,我交代过它们要很乖。”黑衣男子在带着马儿飞行时,就告诉它们不乖的下场是怎样,因此野性甚重的两匹马儿,在威武的神兽面前,也绝对是俯首听命的。 “可以骑骑看吗?”巫主庭一脸兴奋,感觉上这马儿能跑得比风还要快。 “看你是要先骑,还是先煮都可以。” “煮?”闻言,她双眼瞬间瞪大,这马儿如此高壮神骏,气势非凡,即使不懂得相马,她也看得出这是能够日行千里的神驹,他居然说要煮?! “对呀,这马儿……嗯,一只就够吃十天,另一只先养着好了。”黑衣男子搓搓下巴审视。 “马儿不行吃!”巫主庭挡在马儿前方,伸手拦住他打量的目光。“你要吃羊肉猪肉鸡肉鹅肉鸭肉都可以,甚至是鱼肉也没问题,绝对不能吃马肉。” 天啊,这随便一匹马拿去大城里卖,至少可以卖得三百两银子,他居然说要吃掉价值三百两银子的马匹!绝对不行!十天吃掉三百两,一天就吃掉三十两,等同吃掉一年分的银钱用度。天啊,光用想的她就快要昏倒了,如果吃了马儿,她肯定会成为巫家的千古第一罪人! “哦,你要先养着,等它们生六只吗?幸好这是一只公的,一只母的,可是又不知道它们何时才会生六匹小马?也对,先养着,养着可以吃比较多次。”反正最近不缺食物吃,他倒是不介意先养着马儿。 “啊?”巫主庭愕然,他是不是误会什么了? 幸好他对马肉没什么强烈的兴趣,否则巫主庭真的考虑晚上要睡在马殿里,守着那六百两银子,免得一觉醒来,发现马儿已经变成盘中餐,到时,她就算用罡气轰他六下,照样会心痛难当。 之后,黑衣男子陆续从万马之谷又抓回了六匹马。经过巫主庭的精明算盘计算,决定只留下一开始的小红(赤身黑鬃的母马,小宇取的名字),以及晚上(通体纯黑的公马,小二子取的名字),其余六匹马带去城里卖掉,换成现银与物资,省了饲料钱,又能帮新迁来的村民盖房子,买杂物,一举两得啊! 接下来的两个月,山谷里的居民生活变得多彩多姿,男人们一种完田,就跑到各个施工现场,扛扛抬抬敲敲打打的盖房子钉家具筑水池,女人们忙着剪布裁衣,照顾蔬菜果树,喂养有缘客栈的众多家禽家畜,吃饭时间一到,就赶紧给一家老小做饭。 至于小孩子呢,十岁以上的跟在父母亲身边帮忙出力气,十岁以上的则待在有缘客栈,三人一组的在客栈与山谷里来回跑着,负责当传话筒,帮忙转述分身乏术的巫主庭传达给村长、耆老、村民的话。 不过,无论男女老幼的村民们最喜欢的还是每日的午膳,晚膳前,有缘客栈的新鲜事物消息,有堆成小山似的野果,美味滋补的湖鱼,温驯的野鹿,壮硕的山猪,能剪毛来织布的羊只,整棵桑树……许多穷其一生都没听过见过的东西,出现于村民的眼前,对乡土性极强的百姓们而言,如果不是战争的缘故导致举村迁徙,通常他们一辈子就是生长在那里,老死在那里,几乎不会离开自己的故乡,所知所见非常有限。 因此,村民对客栈日日变化的“猎物”极有兴趣,同时大大的丰富了他们贫乏的娱乐生活,那些活生生的东西比说书人的故事,更具吸引力。 整个山谷的居民动员准备封谷事宜,孩子们有正当理由滞留在客栈,随时接收第一手消息,遇到特别的事情,孩子们口沫横飞的诉述,有时还会把大人们吸引到客栈前。接口问问自家的孩子有无勤快,客栈缺不缺茶水柴薪,偷懒的逛一下,满足了好奇心再回去忙碌。 大家每天都忙碌得非常起劲。 巫主庭清点着今天的猎物,一一登记在册,分配它们的用途,“满儿,去告诉你爹,拉推车过来,把这十几条鱼运去水池养,香桂,把这几颗果子拿去给你娘,她想怎样种都行,记得把种的位置和方法说回来给我知道,我要记下,招财,你……” 领头的孩子一听完自己的吩咐,跟同组的伙伴确认过内容之后,三人嘴中喃喃有词的反复念着那些话,迈开双腿,领命而去。 不多时,客栈的前院只剩下巫主庭与五岁以下的小孩子。 而下午工作结束的胡劲与越莹则回房去休息,以前他们是折腰与黑衣男子的敌意眼光,现在则是害怕与孩子们的好奇眼光。孩子们总是会生出一堆又一堆的问题来问他们,令人烦不胜烦,偏偏姑娘在附近忙着,他们不敢不答,后来,他们干脆猎物往前院一放,立即用最快的速度回房躲灾。 反正,如果是姑娘有事要问他们,会派孩子来敲房门。 “呼,剩他了。”巫主庭抬手槌了槌疲倦的肩膀。 自从黑衣男子发现胡劲不懂药草,越莹只认识一些常见药草,于是他的目标变成收集少见药材,果然活了六七千年就是不一样,再加上喜欢东奔西走,他的药草知识之渊博,是她望尘莫及的,恐怕连宫廷御医也未必懂得比他多。 最近她的药柜增加了许多珍贵药材,同时新写了一本药材书,记录那些少见的药材外形、颜色、气味、效用,以及可能的产地。 “好了,你们别调皮了,进客栈里去吧。”这两个月,客栈大堂是由刘三娘与少妇管的,负责看顾这八九个小孩子,免得他们在什么都不懂的情况下,制造什么麻烦事要人收拾。 “小宇,把大家带进去。” “是,姑姑。”小宇俨然是个孩子王,众家娃娃以他马首以瞻,很快地走得一干二净。 巫主庭把大堂的门轻轻合上,隔开里边喧闹的声音,然后整理起一些晒在前院的药材。 “不知道他今天会带什么回来?”才分开几个时辰,她就再思念他了。 “其实不用跑去那么远的东北找人参,你就算只带回来一株常见的甘草,我一样是很开心的。” 产人参的东北与山谷所在的位置,正好处再神州大陆的两端,即使是黑衣男子神兽般的脚力,这一来一回的时间,仍需耗掉两个时辰。 “我宁愿你早些回来,像以前那样,陪我在晚膳前说说几句话。”她轻轻的把药材翻面晒,“其实,我知道你找药材的另一层涵义,人的是要靠人自己解决,这些药材在未来可能是村民的救命希望。就像那时我的手受伤了,你明明能用法术治好我,却选择采药材来给我,你不吝啬的教胡劲和越莹法术,要他们带活的猎物回来,方便村民畜养,要他们继续修炼,以便日后保护村子,不受其他妖怪侵扰,这些事情你没直接做,而是绕着弯做,也许你身为天意的一部分,有我这种凡人无法理解的顾虑,不过,你已经为了我,为了这个村子,做了很多很多事,我非常的感谢你。我不知道该如何的报答你,如果有什么我能为你做的事,请你一定要告诉我。” 一道身影缓缓现身,“今晚让我多舔一些地方就好了。”黑衣男子朗声的笑道。 “好。” “你何时察觉我回来了?”他挑眉问道。 “叫孩子们进去之前,我闻到一股不是药材的淡香味。” “原来是这些花露馅,我还以为是我不小心发出什么声音了。”他把怀里那些连根带泥的花儿递给她。 “这是什么花?”她微笑地接过那些含苞待放的花朵。 “菡萏。” “汉淡?”她只听懂发音,一时不知是什么字。 “就是芙蓉。” “哦,你是说荷花呀,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荷花呢。”芙蓉就是荷花,也就是莲花,她以前住的村子与山谷附近都没有湖泊和池塘,因此她没见过荷叶田田,荷花盛开的景色。不过,她最开心的是他摘花送她。 “你在山谷里辟了个大水池,刚好可以种一些芙蓉,我记得汉人很喜欢特地挖一座大池塘,种了满满一堆的芙蓉花,是因为它能吃能入药又能欣赏吗?就像你煮的一鱼三吃,这叫一花三吃?” 闻言,巫主庭噗嗤一声的笑了出来,读书人爱莲花的出淤泥而不染,却被他形容成一花三吃,真是焚琴煮鹤般的煞风景。 虽然如此,她仍是脸带淡笑的问他:“你要吃吗?我把它拿去煮汤,能别有风味的增加一股香气哟。” “我不吃,这是要送你的,你拿去种。”他摇头。 巫主庭微怔,他不吃?只是要送她花? 她漾开一抹柔美的笑容,“好,我拿去种,陪我走一段路,走到山谷里的结界边缘时,你就在那边等我,我交代一下,很快就好了。” 第21章 “好呀。” 黑衣男子和巫主庭就这样抱着花,边聊边走的散步进去山谷。 浑然不觉在他们离开的短短一刻钟内,有缘客栈将会遭遇到什么事情。 第十章 所有的事情就像天意安排似的,一环扣着一环。 二百多年前,黑衣男子被巫家祖先镇压在巨石之下。破石而出之后,他选择以牙还牙的跑到山谷来找碴。遇到了发光的小巫师,以及美食的诱惑,于是在客栈住下。散步时,闻到了血的香味,愤怒之下,烧了那只袭击巫主庭的妖怪,日后引来群妖。收伏了胡劲与越莹,却引发他的嫉妒心,于是他四处寻找稀奇猎物想赢过他们。那些猎物中,唯一运往山谷外的活物就是马匹。 在这种战争的年代,那六匹马儿卖得很好的价钱。那些难得一见的好马,其中有三匹辗转了几位买家,最后被横扫四方的蒙古人买走。 迅疾如风的蒙古骑兵之攻击力,不只令南宋朝廷头疼,连许多中亚、欧洲国家也闻之胆寒。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蒙古人,最注重马战,一位识马的蒙古小将下令:找出卖马的人家,带回所有的马匹! 卖掉马匹的两个多月后,有一支三十人小队朝着有缘客栈前来,只是他们不是收购货物的商队,而是一支掠夺的军队。 等到黑衣男子听到远处那一声长长的马嘶声,觉得不对劲,抱起巫主庭飞身回到客栈之后,巫主庭只看见大嫂抱着小宇,撕心裂肺般的号哭着;她那才四岁多的小侄子,活泼爱笑又贪吃的小宇,浑身是血,气若游丝的躺在母亲怀中,一道深长的刀伤划过他的胸腹。 刘三娘脸色苍白,双眼空洞的坐倒在地。 任谁都看得出,即使华陀再世,也救不回这个受伤过重的孩子。 死亡,只是时间的问题。 “谁准你们来这撒野!”黑衣男子狂怒。 一名蒙古兵砍了马厩外边的小男孩一刀,随即见猎心喜的想抓走那两匹千里宝马;极具灵性的马儿见到小主人被杀,左蹬右踢的冲出马厩,把蒙古兵引走,同时高声的嘶鸣着,想引起主人的注意。 蒙古兵追在骏马后边,甩着绳圈,又扑又抓的就是套不住灵活的马儿;而他们也没有机会带马儿回军营领功了。在他们对一个无辜的小孩砍下一刀之后,他们踏进黄泉的时间比那个孩儿更早。 眨眼间,三十个大火球平空出现,在蒙古士兵发出哀嚎之前,他们已经被火烧得连灰都不剩了。 胡劲与越莹从房里出来,瞧见小宇的伤,暗自皱眉。这伤势,回天乏术了。 “小宇,跟姑姑说几句话啊。”仿佛没有听见大嫂那震耳的哭声,巫主庭有些失神的说道:“姑姑知道你最喜欢吃肉了,今晚烤獐子肉给你吃好不好?” “庭儿……小宇……你能救活他吗?”少妇双眼红肿的望向她的最后一丝希望。 巫主庭张了张嘴,却说不出一个字来。 能?她也希望自己能救小宇呀! 不能?小定进她的侄子,小宇是巫家唯一的男丁,日后巫家血脉的流传,就只剩下小宇了…… “小红……”小宇向来圆溜溜的眼睛,此时半垂掩着。“姑……有人要偷……小红……”濒死的他好像感受不到娘亲紧紧的拥抱,只记得最后的那个印象。 赤身黑鬃的马儿发出一声长鸣,仿佛知道小主人的这声小红是在叫它。马儿还没发出第二声长鸣之前,就被一只大掌推开。 “走开,别碍路。”黑衣男子不耐烦的推开马儿。 听到黑衣男子的声音,巫主庭猛然一个惊醒。“你快看看小宇,救救他!” 黑衣男子看了下小宇的情况,微皱眉头。“这个劫他过不去,将要重入轮回了。” “不!”巫主庭冲上前,用力摇着他的肩膀。“你一定有办法的!你是神!你是天意啊!天意要小宇活下来,他就能活下来!你是天意你一定可以让小宇活下来的!不管要我付出什么代价都可以,你要吃掉我也没关系!我愿意拿我的命换小宇的命,我求求你救救小宇!”她泪流满面的大喊。 “小巫师,我助他度过这个劫,不代表他今后就会一帆风顺,这是改变他一辈子的大事。”黑衣男子摇头。 听到小宇有机会活下来,巫主庭更加激动。“什么都可以,总比小宇今日就死的好!” “活着有时是比死亡还要辛苦的事。” 少妇抬头,死死地望着儿子的最后生机。“大爷求求您,只要小宇能活下来,我愿意给你吃!大爷,我给您磕头,求您大发慈悲,救救我的孩子!我来世就算作牛作马,也会报答您的恩德。” 他抬手制止少妇咚咚直响的磕头动作。 “我不想吃你,你的肉不好吃。而且牛跟马都不能吃,我不要。”在他被庭儿教育的认识里,牛是用来耕地,马是拿来骑的。“这事,小宇也要付出代价,他要同意才行。” 巫主庭扑过去,握紧小宇的一只手。“小宇!你愿意活下来吗?活着也许会很辛苦,但是姑姑会煮很多肉给你吃,让你养很多只小白。你不是很想学骑马吗?姑姑明天就都你骑马。你愿意活下来,面对辛苦,你就说个好或是动动手指。” 巫主庭和少妇屏息等待。 小宇的嘴巴微微张开,却没发出什么声音。 巫主庭的眼泪再度夺眶而出,激动的说道:“小宇说好啊!或是动动手指眨眨眼睛都可以!” 过了半晌,小宇终于在母亲和姑姑的注视之下,缓缓地动了一根手指。 见状,黑衣男子说道:“小宇,这是你自己的选择唷。” 他伸手抹去巫主庭的泪水。“庭儿,我要你的来生。”他开出代价。 “好。”巫主庭立刻答应。 “庭儿,这是你自己的选择唷。想清楚,不能反悔的。”黑衣男子淡淡的说道。 “你快救小宇吧!” 黑衣男子咬破自己的手指,把血液滴入小宇的口中和胸前伤处。 没多久,小宇的伤处止血了,并且快速地愈合,苍白的小脸逐渐恢复成平日的健康脸色,眼睛也慢慢睁开。 过了半晌,小宇的眼睛像平常那般的眨了下,说道:“娘,您怎么了?为什么在哭呢?”他伸手摸了摸娘亲浸满泪水的脸颊。 “小宇、小宇!”少妇把失而复得的宝贝儿子紧紧拥入怀里,放声大哭。 ☆☆☆ 巫主庭安置好大嫂与小宇,吩咐胡劲把躲在客栈里边的小孩们送到山谷入口,让他们自行回家;再给娘亲服用了一些安神镇定的药。她拖着疲累的步伐回到自己的房里。 一进房门,她就落入一双健臂里。 “庭儿。” 巫主庭靠着那温暖的臂弯,今天的疲惫与精神压力顿时找到缺口,决堤而出。她的眼泪控制不住的一直流着。 “家里的小孩子那么多,小宇又活泼,我要离开客栈前,怎么可以忘了交代一声。结束,大嫂以为我在外边,就让小宇跑出来了。我不应该去种花的。那花可以晚一点种,或是交代给别人去咱。明明现在是战乱,有人能卖马就很少见了,还一次卖了六匹好马,是我贪心,想多赚一些银子,多盖一些房子,收容百姓。是我不对,做事不够周虑仔细。是我害了小宇,呜呜呜……”她边说边哭,浓厚的愧疚与自责,让坚强的她在事件结束之后,仍然无法原谅自己的错误。 黑衣男子轻轻拍着她的背,淡淡说道:“花是我送你的。你敢说一声不好,我立刻去杀了小宇。” “很好很好,花很好,是我不好……”她的泪一直流着。 “小宇已经救回来了,而你拿了来世做代价,代价付了,就没有收回去的事。人救活了,而且会活得很强壮,你还哭什么?” “我伤心……很伤心……我觉得自己是个笨蛋,差一点就让巫家的香火断在我的手上;我是巫家的罪人,死后无颜去见列祖列宗……” “谁说你是罪人的?把那个人叫过来,哼,我烧了他!” “我自己这样觉得的……” “小笨蛋。”他伸指弹了下她的额头。“你来世可别这么笨呀。” 巫主庭哭了一会儿,积压的负面情绪经由哭泣宣泄而出,大脑释放完那些紧张的情绪,总算可以慢慢的重新动作了。 “为什么要来世?”她抬头问向一脸高深莫测的他。 “这样我才可以先立于不败之地。”他活了六七千年,偶尔也是会有心机的时候。 “不懂。” “小笨蛋。”黑衣男子伸舌舔掉她满脸的泪痕。“你的今生已经是我的了,但是来世不是。而且,天晓得你什么时候才会转世。我可不想像找夫子那样,人海茫茫的,四处团团转的找了一千多年,却一直没找到。” “我不知道。没想那么多。”她摇头。 “小巫师,你为我取个名字吧。这样,在你来世的时候,我就名正言顺的去找你了。” “……名字?”闻言,巫主庭被泪珠浸得水亮的双眼慢慢瞪大。 “对,取名字。” “你要我给你取名字?” “小笨蛋,你放聪明点。我要取一个很好的名字。” “你不是说有了名字会被束缚,很麻烦吗?”她几乎不敢置信。 “啰唆!快想名字。”他伸指弹向她的额头。 “哎唷,会痛。” “废话。不要偷懒,想名字。”他这次伸手,换帮她揉一揉微红的额头。 巫主庭连忙转动大脑,努力想一个很好的名字。 第22章 想了想,又想了想,糟糕!她没帮人取过名字,脑袋一片空白…… 在他逐渐没什么耐性的注视之下,巫主庭连忙说道:“你最厉害的就是打雷和烧火球,那、那就姓雷。名字、名字……再给我想一下,一下下就好……”叫火球好像很奇怪,还可以叫什么……赶快想出来啊…… 等了等,他转回平常的眼神又逐渐变得危险。 “啊……快想到了,快了……想到了!名字就叫焰然,很有火的感觉吧。” “雷焰然、雷焰然……”他反覆念了数次。 他双手凝掌,掌间出现一颗小光球,飞速的旋转。“我接受雷焰然成为我的名字。我要把我的名字刻在你的灵魂上,它会跟着你步入轮回。即使未来你没了今生的记忆,却依然会记得我的名字。在你转世之后,这个名字具有呼唤我的能力,我将会出现在你面前,索取代价。” 随着旋转的速度增快,那颗豆子大的光球逐渐变大,最后凝聚成一颗夜明珠般大小的光球,在他的手掌上飘浮。 “我来世时要付什么代价?你可以先说说吗?”也许,她应该从现在就努力攒钱留给自己的来世,免得来世时没钱买肉给他吃。 他淡淡一笑。“小笨蛋,你来世时就知道我要的是什么了。”他把凝聚了精粹法力的光球拍进她的前额,融入她的脑中,附在她的灵魂上。 “好,我的名字就叫做雷焰然,从现在开始,你可以叫我的名字了。” ☆☆☆ 巫山宇被救活之后,依旧是一个四岁的活泼健壮孩子,连那道狰狞的刀伤都没在身上留下一丝疤痕,每天都活蹦乱跳的吵着要出去玩。虽说如此,巫家的三位女性仍是紧张得很,深怕有留下什么后遗症。巫主庭一日照三餐的熬补血、养身药汤,就算小宇嫌苦的不肯喝,也被少妇逮住灌下肚。少妇整天要儿子躺在床上养伤,刘三娘更是草木皆兵的,连房门都不给小宇踏出去。 最后是雷焰然发现一直没看见那个爱说话的小娃儿,找到房里去,淡淡的说了句:“你们不要太过分。” 于是,爱乱跑爱玩的小宇,才脱离了形同坐牢般的“好好休息”。 虽然小宇能离开房间,在客栈附近走走,但是刘三娘和少妇一定有一人寸步不离小宇,唯恐他一脱出自己的视线范围,就会发生什么危险的事情。 不过,看起来浑身没事的小宇,其实他被救活了之后,还是有后遗症的。 “小宇!”待在书房里的巫主庭和少妇同时尖叫。 “哇,好大的火!”小宇被自己制造出来的火焰吓得跳起来。 雷焰然一挥手,那道半人高的火焰就消失了。“吵什么!这么小的火也能叫成这样,闹耳朵。”他微皱眉头。那高八度的声音真刺耳。 少妇冲过去,抱紧儿子,检查他有没有被火烧伤。 此时巫主庭才反应过来,知道那道火不是雷焰然烧出来的,是小宇烧的。“小宇你刚才做了什么?”她惊讶的趋前。 小宇仍有些呆愣。“画姑姑以前教的符。画好之后,要试试看……”他不懂为何豆芽菜大的火苗,时隔数日,就变成了山猪般大的火焰。原来,火在长大的速度,比小鱼变大鱼还要快呀! 巫主庭拈起书案上的另外几张符,对符上的充沛力量感到惊讶。这是四岁小孩能画出来的符?她不解的望向雷焰然。 雷焰然摊了摊手。“说过啦,少有时会比死亡还要辛苦。我的血能够救活小宇,但是也会让他体内的气有翻天覆地的改变,他不可能再回去普通人的生活了。我的血不是普通人能吃的。”这是小宇自己的选择,不在他负责的范围。 闻言,巫主庭立刻伸手,探测侄子体内的气机。 少妇紧张的望着她和儿子。 过了半晌,巫主庭兴奋的一把抱起小宇,高声欢呼。“小宇,你要认真的学道术,你以后会变成巫家第一人!日后你的成就会比姑姑、比你的爹爹爷爷还要厉害!太棒了,我们巫家道术后继有人了!” 少妇吃惊的瞪圆眼睛。“庭儿,真的吗?你说小宇能够继承巫家道术的衣钵?”其实,她之前也明白儿子的道术学得很慢,只是一直装作不知道罢了。 “大嫂,小宇一定会成为巫家最杰出的传人。以后,他的道行很有可能超越初代老祖宗,成为这世间最厉害的巫师!”巫主庭兴奋的抱紧小宇。 少妇喃喃的说道:“太好了,祖宗保佑啊……我终于对得起小宇他爹了,太好了……”眼角不禁滑下泪水。 现场的两个女人,一个兴奋的抱着侄子转圈圈、一个流着眼泪,嘴里不知道在对死去的丈夫说些什么。 现场的两个男人,一个才四岁,对于什么是巫家第一人根本没概念;另一个半神半兽半妖魔对汉人继承家业一事之重视程度,根本不能理解。 两个男人对视了下,决定做他们能懂又能做的事。 小宇朝娘亲伸开手臂。“娘,别哭别哭,小宇给您拍拍。” 雷焰然直接从巫主庭的怀里把小宇抓出来,递给少妇。“我不喜欢你抱其他男人,就算是小宇也不可以。”说罢,换他把她抱进怀里,轻轻的摇晃,然后伸舌在她的脸颊上重重一舔。 巫主庭惊呼一声,连忙捣住脸颊。 “雷焰然!”天哪,大嫂和小宇还在旁边呢! “喔,另一边还没舔。”他的脸凑过去另一边。 “不是啦!”巫主庭羞红着脸,拚命抵抗。 见状,少妇轻笑一声,牵着儿子的手,打算把书房留给这对小两口,同时去告诉刘三娘这个好消息。 后来 “庭儿,你真的不要烧了他们?才一千人而已,我照样能烧得连灰都不剩。” 雷焰然抱着巫主庭,隐身在半空中,瞧着那一支蒙古千人队在山谷外搜索半天,最后一无所获的收队离开。 原本有缘客栈所在之地变成乱石堆叠、杂树野草丛生。 通往山谷的谷道被一块峥嵘巨石给堵住,那块一千匹马都拉不动的巨石,不是人力所能移动的。 山谷外边一副荒郊野外的景色,丝毫不像曾有人烟居住的模样。 “连那三十匹军马,我都请你带去极北之地放生,更何况这一千条人命呢。巫家祖训有言:巫家后人可以不学法、不修道,却不能倚仗道术伤害人命。”巫主庭眼中微带怜悯的望着那支充满血腥味的蒙古军队。如果小宇死了,巫家道术就没有流传的必要,也许她真的会破了祖训,整个人都豁出去,以命相搏,辣手屠戮那支蒙古军队。 但是,她身上有比杀人更重要的使命。 她要栽培小宇、保护家人、守护村民。 她不能把自己宝贵的生命浪费在那些血腥的争战中。只要杀了人,就会牵起一个因果轮回的起头,现在不偿还,终究有一天还是要偿还的。 “爹爹他们杀蒙古军,是为了让更多的人逃生。但是,我若在这里杀了蒙古军,只会引来更多的千人队,甚至是蒙古大军。这样反而可能弄巧成拙,暴露的山谷的位置。” “随便你,我都没差。”雷焰然对如何处置那一千人,其实是没什么意见的。“反正就算今日放过他们,那些人还能活的时间,也没剩几年了。”他耸肩。 巫主庭摇了摇头,轻叹了一声。“虽然天命所归之处,是蒙古人那边;但是蒙古举族投入战争,即使获得的领土日渐辽阔,但他们的族人在战争中却大量的减少。|qi|shu|wang|就算坐拥天下,蒙古皇帝若没好好的治理百姓,暴政必亡,这道理自古皆然。以全族人的生命换取这样一时一地的占领,这样的得与失,真的是他们想要的吗?” “哈哈,何必问我,你去问蒙古皇帝吧。” “可能连那个蒙古皇帝也不清楚吧。说不定,只有老天爷才知道。”巫主庭说道。 “好了。他们走得干干净净的。回去吧,我肚子饿了,我想吃烤羊腿,还要加上次那个白白碎碎的香料。”雷焰然抱着她,往山谷里飞行。 “蒜头?” “对,就是这个。加多一点,味道才够劲。” “不行啦,这次提早封谷,山谷里的蒜头有限,有些要留着当种苗才行。” “不管,我就是要吃!别省着用。” “今天没省着用,你以后就没蒜香羊肉能吃了。” “可恶的蒙古军,我去杀了他们!”雷焰然一怒,打算杀个回马枪去。 “别别别!”虽然蒜头只有一些,但是我还有其它的香料可以抹肉……“巫主庭开始介绍起其它香料的妙用与美味。 两人家常式的聊起食物的引人垂诞之程度,这个话题,恐怕是那支即将投入下一个战场的千人队士兵梦寐以求的东西吧。 “对了,你身上不挂算盘,换这枝小竹子,做什么?”他伸指挑起那一管翠绿的竹子。 “封谷了,我以后不会常常算帐,算盘用不到,就拿下了。这竹笛是我自己做的,吃完饭后,我吹几个曲子给你听。”迁村之后,她就没时间吹笛子了,不知以前练的曲子是否生疏了。 “你吹笛子归吹笛子,我还是要吃羊腿喔。” “好。”她柔柔的一笑。 “姑姑、雷叔叔!”小宇站在新家的前院,朝从空中出现的亲人用力挥手。 山谷里的小孩,有的人跟着小宇挥手,有的人继续看着大水池里养的美丽鱼儿,清脆的笑声在众人间传递着。 家人、朋友、美食、宁和的生活,真是幸福呀。 第23章 蒙古人的后来 蒙哥汗八年年底(西元1258年),宋、蒙爆发大战,史称钓鱼城之战,又称合州之战。蒙哥大汗率领大军进攻四川,断绝下游的宋军增援,使钓鱼城孤立无援。战事历经半年多,战况激烈,虽曾一度攻上城头,仍被宋军击退。后来,蒙军前锋主帅战死,加上蜀地的夏季炎热,疫病流行,蒙古士兵士气低落。 七月,蒙哥大汗在攻城时受伤,不久伤后死亡。征蜀的蒙古大军失去主帅与大汗,军心立乱,被迫撤回北疆。 雷焰然在山谷外边见到的那支千人队伍,十之八九战死或病死在四川;而巫主庭口中的那位蒙古皇帝,则在壮年时,战死沙场。 同时,进攻荆鄂的忽必烈于年底(西元1259年)北还,争夺汗位。 原本命县一线、几有亡国之危的南宋朝廷,因为蒙古诸位皇子的汗位争夺、爆发内斗,于是宋廷暂无灭国之危。如果这时南宋朝廷有贤臣良主出现,也许能利用蒙古皇室的内哄,善用时机,扭转乾坤。 然而,鄂州危急时,贾似道奉命赴援,不思抗敌,却遣使与忽必烈议和,以长江为界,每年上贡银绢二十万两。忽必烈急于北还争夺汗位,与贾似道和议。贾似道回朝后,假报军功,以出师大捷上奏天子。皇帝大喜,以右丞相兼枢密使召贾似道入朝,昏昧无知的宠信奸臣。 日后,贾似道独揽朝政,长达十七年之久。 忽必烈夺得大汗之位,一步步地巩固自己的汗位之余,厉兵秣马的不曾懈怠,以备日后并吞宋朝之用。 元朝至元四年、南宋咸淳三年(西元1267年),襄樊之战爆发。南宋守将吕文焕坚守襄阳和樊城六年之久,多次向朝廷求援,贾似道始终不肯派兵援之。咸淳九年(西元1273年),襄樊失陷。 元朝至元十一年(西元1274年),南宋度宗死,四岁的恭帝即位;同一年,丁家州之战爆发。宰相贾似道率领十三万军兵迎敌,大败。该战,宋军主力几乎丧失,灭国之期,即在近处。 厓山海战,宋幼主祥兴二年(西元1279年)宋军全军覆灭,赵昺跳海,南宋亡。 忽必烈大汗统一中国,建立元朝。元朝国祚自西元1279年至西元1368年,元顺帝半夜开大都(今日的北京)的建德门北奔蒙古,共有八十九年,历经十一位皇帝。以强悍骑兵席卷四方的蒙古人,在忽必烈死后(西元1294年)的九位蒙古皇帝,在位时间加起来只有三十八年,其皇位更递之快,历史少见,王权极度动荡,朝政不安。 最后的元顺帝在位三十五年,却是权臣内哄;其伯父伯颜行止跋扈,皇帝如同傀儡。国家财政破产,荒灾严重,人民揭竿而起。于是,明朝洪武元年,元顺帝北逃;两年之后,元顺帝死。 很后来的后来 二十一世纪初 一群人正在混战,现场枪声隆隆,尘土飞扬,不时可以听见有人发出惨叫。 有的人忙着救被羁押多天、伤痕累累的fbi探员,有的人忙着与俄罗斯黑道的人马枪战,而早绿和澈也则忙着跟敌手争抢一个缠着布条的乌木盒子。 那个盒子中,装着除了历代宗主之外,没有人知道是什么东西的神器。小心供奉四百年的神器居然被族里的叛徒给偷走,难怪宗主会大发雷霆的急召回年轻一辈中的佼佼者早绿,并且派出亲孙子澈也一同去追回神器。 供奉在祭堂的神器被人从眼皮子底下偷走,毕竟不是什么光采的事;宗主就算怒气滔天,也只能低调的处理此事,免得给日本其他阴阳道的人察觉此事,到时不只面子上过不去,也可能为追回神器的过程多添不必要的风险。 身体病弱的澈也虽然在道术上极有天分,但是他实在是不擅长拳脚功夫,于是便站在稍远之处,张开结界,为早绿守卫后方,并且寻机丢几个法术到敌方身上。 色泽沉重浓厚的乌木盒子,看得出来经历许多岁月;盒子缠着许多布条,上面密密麻麻的写着许多封印的咒文。乌木盒子在双方争夺的过程中,难免会有一些碰撞,甚至被抛到半空中又落至地上,让旁观的澈也不禁紧张得手心冒汗。只是,场中戮战的双方无暇去顾虑到这个细节,幸好四百年前的祖先把盒子做得十分牢固,盒子没有破裂的迹象,连缺个小角也无。 突然,一股深觉的颤慄爬上澈也的背。 那股令人为之窒息的颤慄越来越强;澈也现在没生病,却猛然感到一股强烈的不适感,渐渐地,他克制不住发抖的反应,用力的缩起身体。 怎么一回事? 澈也放目搜寻整个激战现场,想找出哪里不对劲。 很快地,他发现了问题的来源。 地上,静静地躺着一小截布条。 那截布条上写了许多字,而它,原本是缠在盒子上。 爷爷说过那个盒子绝对不能打开,否则将会发生极为可怕的灾难! “早绿!”澈也惊恐的大喊。 其实不用澈也出声示警,激战中的三人也逐渐停下动作;长期修行道术的他们都感觉到一股恐怖的压迫感,又沉又重的,仿佛空气有了实际的重量,如同千斤铁衣一般的向他们压来。 让空气变质的源头,就是那个盒子。 那个装有神器的盒子。 突然,持着盒子的男子惊叫一声,用尽全身力气把乌木盒子抛远。 虽然现场一阵吵杂,枪声喊叫声碎裂声频传,但是停下动作的四人,都清楚地听到半空中传来轻微的哔哔剥剥声。 盒子上的布条像是同时寿命到了尽头,片片断裂,轻轻的飘落在地。 除了他们四人之外,其他人手脚不停歇的拿着枪、射击、奔跑、挥拳,忙碌得连喘口气的时间都没有。而他们四人就像中了定身术的木头人,就那样站着、瞪着、呆着,却连一口气也喘不出来。 一股令人畏惧的浓厚妖气,让他们怕到连动都不敢动。 盒子里到底放着什么东西? 被谨慎保存四百年的神器究竟是什么? 倏地,一阵刺眼的光从盒子里透出,几乎要把乌黑色的盒子照成透明。 最先回过神来的是身经百战的早绿。 “澈也!”早绿连忙扑过去澈也身边,运起全身力量,瞬间架起一个强大的结界,把两人牢牢保护在其中。 随着那阵有如白昼的强光,附近的其他人也察觉到不对劲。 “是谁多事加了几层封印,害我多费了一些力气才出来。”白光逐渐消失,一个高大俊美的古装男子突兀的出现,他的脚边躺着打开来的乌木盒子。 他扫视了现场,冷哼一声。“要不是不想弄坏笛子,我刚才就把你们全炸了。”这是迁怒;为了那多困住他几分钟的布条封印而迁怒的。 他弯腰捡起盒中的竹笛,像是在对待珍宝一般,轻轻拂去竹身上沾到的些微灰尘,小心翼翼的收进怀里。 接着身影一闪,他就出现在早绿与澈也面前,同时,手上扯着被他撕裂开的结界。“没了这层碍事的东西,闻起来清楚多了。”他动了动鼻子。 早绿愕然的看着自己引以为傲的结界被这个浑身散发妖气的男子,像是扯塑胶袋一般的扯破、丢掉。早绿用身体挡在澈也前方,戒慎的盯着他。 感应能力比早绿更加敏锐的澈也,早察觉到眼前男人深不可测的实力;澈也浑身颤抖得说不出话来,一股强烈的不舒服感笼罩着他的全身。好可怕的感觉……这个男人太令人恐惧了…… “果然,我之前就闻到了,你身上有我的血的味道。看来,你是小宇的后代了。你也是。不过没这个男孩明显。”他满意的点点头。 “这两个人是你们的敌人吗?”他伸手一指,指向旁边架起结界的另一对男女。 早绿僵硬的点头。 “这就当是我给你们的见面礼吧。”他的指尖射出一道光芒,突越那对他而言不堪一击的结界,光芒化作荆棘般的绳索,把那对男女捆绑住。 他露出一抹期待的笑容。“来世到了呀。庭儿,我来找你了。” 咻的一声,高大俊美的男子已消失在众人面前,只剩下高空中一个远去的小黑点。 澈也看了看那对死命想挣开荆棘绳索却徒劳无功的男女,又看了看那空无一物的乌木盒子。早绿和他与那对叛徒缠斗了许久,仍然不分轩轾,但是那名陌生男子却不费吹灰之力,没用咒语或符纸,就射出荆棘绳索穿破他们的结界,将之牢牢捆住。 过了半晌,澈也才有办法开口说话。“早绿,那个人是谁?他就是神器吗?” 迟疑了下,早绿回答:“他应该不是人,他是——最强的妖魔。” 《全书完》 更多精彩好书,更多原创手机电子书,请登陆奇书网--isu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