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家宜解不宜结》 第1章 [再见冤家1]《冤家宜解不宜结》 作者:楼雨晴 申明:本书由奇书网(isuu.)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内容简介: 丁群英从小就讨厌言洛宇。 他言小弟家庭幸福,成绩傲视群伦,备受师长宠爱, 还是个正直善良、温柔体贴的俊美少年。 而她丁大小姐却逃课闯祸、打架闹事无一不精, 是个“气盖群雄、勇冠群英”的校园大姊头! 他们的生活八竿子打不着,偏偏她就是看他不顺眼, 每天不照三餐“招呼”、“招呼”他,她就全身不对劲! 可是,为什么当她伤心难过的时候,想到的只有他? 她初恋,他帮她写情书、计画减肥告白的时机; 她家变丧父,他陪着她走过最难熬的时刻。 无论她对待他多么粗鲁恶劣,他从来没有离开她身边; 原来,冤家从小结下了,就是解不了了啊…… 第一章 认识她,是言洛宇完美人生中,所有不幸的开端。 这个开端,始于他幼儿园小班。 在为这个不幸做说明之前,他得先为自己做个简单的介绍。 他,言洛宇,出生于相当幸福美满的家庭,这个家庭中,有一个在国中当教师、私底下却很不会说话,人际关系弄得一团糟的爸爸;一个每次进厨房都要先叫消防车在一旁待命的妈妈;加上大他十一岁,古灵精怪以捉弄他为乐的姊姊;还有在这当中水深火热的他。 但,这依然改变不了,这是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的事实。 虽然,爸爸教他做人要诚实,这条言氏家训害他吃了不少苦头。 例如国中时,坐前面的女生问他:“我的脸是不是很圆?” 他认真端详了下,诚实回答她。“是有点婴儿肥。” 然后一巴掌就轰上他左脸颊了。 他曾经很质疑,无时无刻的诚实,真的是必要的吗? 把这个问题拿去问智商一九五、聪明无比的姊姊,她也很慎重地拍拍他的肩。“弟,要相信爸和姊姊,这绝对是正确的、高尚的、完美的品格所必须具备的基础要件。” 是这样的吗?可是他一直怀疑,她那时不敢直视他,又不时瞄他左脸红肿的行为,有相当大的偷笑嫌疑。 后来他才想起,自己一直忘了问,既然这是正确、高尚且完美的品行,那如此告诉他、并鼓励他的姊姊为什么都没有在遵守?好奇怪对不对? 不过无妨,这依然无损这是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的事实。 虽然,他又必须补充,他那个家事白痴的老妈,在他六岁那年差点毒死他,原因只是他一时年少无知,相信了她的保证而吃了那锅传说中的“谋财害命五毒汤”,被回家后吓坏了的爸爸送进医院洗胃,母子二人的大名差点出现在报纸的社会版头条。 直到现在,妈妈依然坚称那叫“恭喜发财五福汤”,不过关于这一点,他比较倾向于姊姊的说词,那是以生命为代价所换来的惨痛领悟。 还有无数次,他们一家四口差点葬身火窟…… 于是在某次的家庭会议中,基于家中成员的身家安全为考量,以三票对一票通过,掌厨大位落在父亲手中,厨房从此列管为母亲的禁区,并贴上“狗与妈妈不许进入”的标语严格执行。 但、是--他依然坚称这是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再再虽然,他还得加上一点,他有个特立独行、考试拿鸭蛋像家常便饭的姊姊,但是爸妈从来不骂她,还会帮她统计次数,有一阵子他甚至怀疑,集满十个鸭蛋是不是有棒棒糖吃? 有一次期末考时,姊姊连着考了八科满分,回家时,妈妈直瞪着成绩单问:“女儿,妳吃错药啦?考这什么鬼成绩?” 姊姊耸耸肩,回了句:“因为我不爽。” “谁惹妳大小姐不爽?” “地中海照明灯。”就是爸爸学校那个地中海秃头的教务主任啦,顶上光亮都可以拿来当照明灯使用了。 事情的始末是,地中海照明灯着弯讽刺爸爸连自己的女儿都教不好了,来学校真是误人子弟。姊姊辗转得知,隔月的考试就卯起来给地中海照明灯难看了! 那是他四岁半时的事,于是他认清了一点,惹熊惹虎就是别惹叶洛希! 还有无数次,她发现到他的“美色”有多好用,以一客麦当劳儿童餐他穿裙子、戴假发骗班上的色狼男同学来达到任何她想达成的目的,害他在那个尚不识人心险恶的七岁半,差点失去了纯纯的处男之吻。 虽然如此,他还是茍延残喘地活下来了,因此他还是决定在余生继续坚称这是个……什么东西,噢,对了,美满幸福的……家庭? 扯远了。 他还没说到主题对不对? 好,现在要正式进入主题了。 认识她,是他完美人生中,所有不幸的开端。 这个开端,始于他幼儿园小班。 为自己做完简单的介绍,接下来就是要为这个不幸做说明了。 这个不幸事件的祸源,名叫丁群英。 很中性化的名字,名字的主人更中性化,于是他一时不察,就很不小心地把她误当成小男生了;再再然后,老师、同学也跟着他很不小心地把她当成小男生;再再再然后,他们梁子就这样结下来了! 同学开始嘲笑她长得不像女生,说他长得都还比她漂亮有气质。 于是她气呼呼地问他:“言洛宇,你说,你老实说,我真的长得很不像女生吗?” “……很不像。”爸爸说,做人要诚实。 那是他第一次,吃到女孩子赏的锅贴……更正确地说,是很不像女孩子的女孩子赏的锅贴。 他哭着回去告诉爸爸,诚实很痛,他不要诚实了。 但是爸爸说,男孩子要有志气,怎么可以因为一点点痛就改变原则。 原则?诚实就已经让他痛成这样了,他不敢想象原则会害他变成怎样,他的不幸又不会因为诚实和原则而有所改变。 他很担心、很担心,因为他就坐在她隔壁。 从他“诚实”的那一天起,他的日子就变得很难过,这个小恶女从此以欺负他为毕生职志,偷画他的作业簿、推他一把害他跌倒、抢他的养乐多等等,诸如此类数不清的恶形恶状。最最过分的是,有一天同学又笑她男人婆,圆嘟嘟的像只胖小猪,连言洛宇这个男生都长得比她好看一百倍…… 接着她就火了! “什么我没他好看?他长得那么漂亮,说话嗲嗲的,根本就是个娘娘腔!” “我……我不是娘娘腔……”他好无辜地小声辩解。说话太大声喉咙会痛啊,听得到就好了嘛,这样就是娘娘腔了吗? “不然你就是女生!” “我、我不是……” “我不信!”她直接地、准确地、迅速地往他胯下偷袭-- “哇--”一声惊天地、泣鬼神的哭嚷传遍幼儿园,惊动了师长、惊动了被联络到校的父母。 “妈妈、妈妈--”他在母亲怀中,哭得好不凄惨。 “怎么了,小宇,告诉妈妈,谁欺负你?” “她!”小小的手指,准确无误地指向丁群英。 “她怎么欺负你?” “她--呜呜!她抓人家的蛋蛋,好痛--” 一旁的大人,全部张口结舌,反应不过来。 “不会吧?儿子,你被性骚扰了吗?有没有sm|奇-_-书^_^网|?有没有--” “初晴,妳可以不必那么兴奋。”丈夫哭笑不得。 有吗?她有表现得很兴奋?稍稍收敛了些,赞许的眼光忍不住瞄向才四岁多一点点的摧草女色魔。好样的,这丫头有眼光,懂得挑上她儿子这种极品,真是太猛了……啊,不是、不是!这丫头不要命了,敢对她儿子伸出禄山之爪! 小洛宇暂时忘了哭泣。“什么是性骚扰?” “就是、就是……唉呀,像抓蛋蛋就是了!” “那我也要抓她的蛋蛋!”呜呜!笑她的人又不是他,为什么他要被她骂?还要被抓蛋蛋?不公平。 “她没有蛋蛋可以让你抓啦!”哈哈,儿子报复心很重哦! “初晴!”言氏大家长好笑地瞪了妻子一眼。“不要乱教小孩。” 言孟春往旁边一看,女孩眼神不驯,紧抿着唇不愿认错。 他说,小孩子闹别扭是常有的事,请老师不必放在心上,然后将儿子带到一旁安抚情绪,顺便教导他做人不可以记恨,要友爱同学,例如“我也要抓她蛋蛋”就是绝对不可取的行为。 “可是她也抓我的蛋蛋啊,而且很用力!”爸爸说要友爱同学,可是抓人家的蛋蛋是一种友爱的行为吗? 也对啦,这是身为男性的耻辱。 言孟春盯着儿子愤愤不平的表情,设法安抚。“因为她不知道这样会痛。” “她还咬我的耳朵!” “她在和你联络感情。” “她用脚踢我的屁股!” “……她不小心把脚伸太长了。”挖空脑浆挤出这一句。 “上次做劳作,她故意用蜡烛滴我。” “……”言孟春叹气。“儿子,你到底受了多少性虐待?” 所谓的命运,其实是为了因应老天爷耍贱而延伸出来的名词,为人在倒霉时,喝凉水都塞牙缝的带赛遭遇找个合理的解释。 举个例子来说。 第2章 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验?出门前还晴空万里,不过才多眨了两下眼睛,一场大雨就将你淋成落汤鸡;好不容易七手八脚找出雨衣穿上,发动机车骑没几公尺,又是一片朗朗天晴、花好月圆,路过的人全像看白痴一样地看着你? 再例如,平时明明走两步就有一家机车行,让人怀疑你不开机车行就落伍了,可是莫名其妙被戳破轮胎,真正需要时,却神奇地在方圆百里找不到半家,只能牵着车逛大街,还要催眠自己,当作是在溜狗…… 再再例如,一场台风可以疾风豪雨到连台北捷运都淹水,偏偏就是水库不下半滴雨,然后看着新闻中家家户户淹水淹到膝盖,扫都来不及,还要高呼“节约用水”…… 这个就叫命运! 而,对言洛宇来说,他的“命运”就是遇上丁群英。 真的,如果可以选择,他宁愿去经历上述几项,都不要遇到她。 他们的缘分开始于幼儿园小班,也结束于幼儿园小班,升中班时,他就没再见过她,为此,他痛哭流涕,感激得不知所云。 但是,什么叫孽缘你知道吗?什么又叫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你知道吗?就在他过惯安逸日子,完全失去危机意识时,衰神冷不防地又倒打他一靶。 在他国小一年级,新生入学之后,他再度陷入水深火热之中,原因无他,右座芳邻正是昔日旧识,丁小姑娘是也。 最悲哀的是,他这只小猪头居然没能在第一时间认出她来,及时逃命;更猪头的是,他还犯了相同的错误--在开学的第一天,天真无邪地问她:“你是男生还是女生啊?我看不出来耶!” 可以想象他会有什么下场了吧?新仇加旧恨,她简直把他欺负得没日没夜、没天没良! 两人的座位中间被划上一条楚河汉界,这个不光是他们,走遍所有低年级的教室桌面都找得到,比较过分的是,她不只命令他不可以越界,每次越界就打他手背,就算没越界也打--因为规矩是她订的,她说有就有,不许有异议,而她自己却可以常常越界……他几乎每天都是红着手背回家。 班上打躲避球时,她从头到尾锁定他卯起来k,而且劲道十足,有一次还把他k到流鼻血。 打扫工作做完时,她故意把他负责的区域弄脏,再去报告老师说他偷懒没打扫…… 这些也都算了,她还带头叫他娘娘腔,说他一点都不像男生,害班上的男同学也跟着唾弃起他来,不敢跟他一起玩,怕被一同归类在娘娘腔的行列…… 他哪里不像男生了?他只是说话轻声了点、动作秀气了点、长得比较像妈妈,这样而已啊,噢,对了,还加上考试分数比她高,然后她就气得跳脚了! 真的,他也不晓得为什么啊,而且他表现得愈是无辜,她就欺负得愈带劲! 偷偷告诉姊姊这件事,姊姊只是凉凉地说:“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只能说你笨得很够本,你自求多福吧,我也救不了你了。” 姊姊的落井下石,让他清楚地见识到什么叫“手足情深”! 所幸,这样的日子也没维持多久,一年级下学期开学时,他就没再见过她,导师说,她转学了。 因此,他又偷来几年安逸时光,世界依然美好,阳光依然灿烂。 直到上国中一年级-- 让他再重复一遍,什么叫命运?什么叫孽缘?如果还是不清楚,看看他,相信每个人都会有相当深刻的体悟! 是的,他和丁群英又成为同班同学了! 他的座号,就在她后面一号。 初初看到同学名时,他简直想呻吟了,很明显的,上帝再次挑上他见证“命运”的公信力。 岁月,让她改变了许多,以前,她只是名字中性化、外表中性化而已,现在,她连行为举止都中性化过了头,这还是客气的说法,事实上,和男人比豪情气魄,请叫她第一名,她简直就和她的名字一样:气盖群雄,勇冠群英! 就他所知道,校内校外人人都必恭必敬喊她一声:“大姊头!” 他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以前她虽然打压他,可那也仅止于对他个人的小恶作剧,她对每一个同学都是相当友爱的,上课认真、作业准时交,在师生之间也算是甜美可爱的好学生。 不像现在,她永远是最后进教室,最快离开的,逃课闯祸、违反校规的事一定有她的分,我行我素得让全校师长头疼。 心里,有那么一点难受。他是第一个把她误当成男孩子的人,幼儿园时期,她心灵是真的受到创伤了,她今天变成道地的男人婆,和男人比气魄……总觉得自己也该负上一小部分的责任。 所以对她心血来潮的恶整行为,他始终容忍着,他早有心理准备了,遇上她日子不会太好过。 自取其辱地又跑去问阿姊,她说-- “弟,送你一句话,冤家宜解不宜结,就你这点智能--唉,你斗不过她的。”附赠一声悲悯叹息,有模有样地摇头走人。 每次跟姊说话,都会让他严重质疑自己的智商,觉得自己笨到这种地步,不自杀谢罪实在对不起天下苍生。 不过……斗他没有要跟丁群英斗什么啊!是姊误会什么,还是他说错什么了? 虽然,他必须承认,这些年过去,丁群英依然不改其志,以捉弄他为乐。 他忘了谁说的,好象是四叔吧!他说:“女人是这个世界上最记恨的动物。她会忘记她交过几个男朋友、会忘记她做过几次处女膜重整手术、会忘记她欠你钱……但是,她只要恨一个人,海枯石烂都不会忘记诅咒你,所以,要让一个女人记住你最好的方法,莫过于让她恨你。” 这些话,在丁群英身上得到了印证。 至少,在她这么努力地表态之后,她清楚地让他了解一件事,她很讨厌他,非常非常地讨厌;而他也清楚地确认了一件事,这辈子,他只要碰上她,就绝对没什么好事! 他也认命了,尽可能地有多远避多远。 他们的缘分一向来得快,去得更快,国一结束,因为学校的能力分班,成绩向来名列前茅的他,自然被分到前段班,与后段班的她虽然同处一个校园,但要碰在一起,机率其实不大。 她现在如何?他并不很清楚,也不会特别去关切。有一回打扫时间,他负责清扫体育器材室,正要推开门时,刚好看见丁群英也在里头,那时她正好接过同学递给她的香烟吸了一口,接着--拚命地咳! 她,明明不会抽烟吧? 来不及深入思考,就看见训导主任往这里走来,他下意识地,挡在半开的窗户前大喊了声:“训导主任好!” 里头的人吓到了,赶紧熄掉烟蒂由另一个窗口丢出去。 幸好,训导主任没闻到烟味,也没多做停留,点了下头就离开。 他松了口气,回头瞄了一眼,对上她有些复杂怪异的凝视眼神。 当时,他其实也没多想什么,直觉就是做出帮她掩饰的行为了! 当然,他并不会指望因为这件事,两人就能化敌为友,因为四叔也说过:“就算你做了一百件让女人感动的事,只要做一件对不起她的事,她记住的永远是对不起她的那一件,而不是感人肺腑的一百件。” 有时他觉得好奇怪,既然女人是那么糟糕又麻烦的生物,那他为什么要娶四婶,还生了个小小麻烦? 但是后来的这件事,又让他认同了四叔的话,女人确实很糟糕! 早上升旗典礼完,他的桌椅被推倒,书本散了一地,还嚣张地附上一记大脚印;放学回家时,发现脚踏车的轮胎遭不明人士戳破,唯一的嫌疑犯是谁,他连想都不必! 从小到大一忍再忍,他终于决定他受够了! 就在某一天,又让他撞见她和同学打架,他一时在气头上,想也没想便去通知训导主任。 她看不顺眼的人就活该要被她扁吗?为什么要任她这么为所欲为下去?总要有个人告诉她,什么叫规矩!什么叫人与人相处之道! 因为这件事,她被记了两支小过,并且咬牙切齿地当着他的面撂下狠话:“言洛宇!你以后最好有多远闪多远,不要再让我看见你,否则你他妈的我见一次扁一次!” 他愣愣地,看着她离去的身影,背脊僵直,似她倔强的性情。 他没有错,阻止校园暴力,本来就是理所当然的,他不该感到内疚,但是看到她嘴角带伤,怨恨瞪视他的眼神,以及往后每一次经过中廊,视线对上那张处分公告,他就是没有办法克制歉疚的感觉由心底升起。 之后,他更少看到她了,反正他们不对盘,其中一个人远远看到对方都会绕道而行。 他是师长、同学眼中的模范生、乖宝宝,违反校规的事,打死也不会做,考试成绩傲视群伦,聪明、有气质,前段班的同学以他为典范;而她是学校的头痛人物,校内校外的学生之间有纠纷,首推她仲裁交涉,她豪气干云,不让须眉,后段班的同学以她马首是瞻。 他们王不见王,各有不同的生活圈,也不会有交集。 就这样,一直到国中毕业,他没有疑问地考上第一志愿的巿立高中,有关她的消息,了解得就更少了。 现在回想起来,虽然他们几乎从不包纸尿布后就结识--好吧,改成结仇会贴切些--但实际相处的时日,其实不超过两年,这样的缘分,不知该算深或浅?要说深,翻开国小、国中的毕业纪念,班上随便一个同学都比他们同窗还久;但要说浅,他们好象每绕一圈,又会不小心碰在一起…… 两年同窗,他还每次都坐她隔壁,但他其实一点都不了解这个女孩子。 第3章 她看似大而化之、不拘小节,和谁都能打成一片,独独对他就是小心眼得很,死死记住他八百年前犯的小过错,专挑他来作对,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们之间有什么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天知道,他也搞不懂她为什么会这么不爽他,真要认真算起来,他才是比较倒霉的那一个吧? 女人啊,真是奇怪的生物。 比较值得庆幸的是,他们的孽缘真的就到此为止了。她是不是仍在另一所学校作威作福、鱼肉同学,他并不清楚,反正从此桥归桥,路归路,要是接下来还有可能再成为同学,那他言洛宇的头就剁下来让人当西瓜劈! 第二章 是的,他的头不会被剁下来当西瓜劈,因为他读男校,除非她变性,否则别说同班,连同校的可能性都等于零。 但是他忽略了一点,命运的公信力是不容挑衅的。 他有说过,他们的孽缘很深厚吧? 他有说过,老天爷很喜欢挑他来耍贱吧? 他有说过,他们不管怎么绕,都会碰在一起吧?透过她,不需要任何科学证明他就已经百分之百相信地球是圆的! 那天放学回家,骑着脚踏车经过社区公园,不经意瞥见公园内有点眼熟的身影,害他差黠倒栽葱! 幸好及时稳住车头,要不然骑脚踏车“犁田”,回去准被姊笑死。 下意识里,他完全不多作停留地快速给它骑过去,或许是习惯吧,他们就像磁之同极,本能地互斥,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她说了,要他离她愈远愈好,否则见他一次扁一次!他一点都不打算见识女人言出必行的魄力,尤其是这个威风八面的大姊头! 隔没几天,他又在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地点看见她。 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下来,次数一多,他不小心留意到她的举动——喂流浪猫流浪狗?她?要狠扁人从不手软的大姊头?! 不会吧?她哪时变得这么有爱心了?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每天放学经过小公园,他会往特定的方向望去,搜寻那道熟悉的身影。渐渐地,她在他心目中的形象,似乎比较没那么糟糕了。 一个会喂流浪动物,温柔安抚牠们的人,应该坏不到哪里去吧? 爸爸也不擅于表达情感,但是对那些流浪的小动物却很有爱心,常常喂食牠们,他从小看到大,耳濡目染下,对于爱护小动物的人,会让他产生莫名的亲切感。 这一天,学校有辅导课,他上完课回家时,夕阳已经半隐入地平面,他打算赶在夕阳余晖完全消失之前回到家。 就在绕过每天回家必经的小公园,正要弯进社区的巷子里时,一旁的状况引起他的注意。 丁群英? 初步判断,她似乎遇上麻烦了,谁教她平时爱惹是生非,这下吃到苦头了吧! 这其实不干他的事,他该做的,是当作没看到,然后依原定计划在天黑前回到他温暖可爱的家,洗个香喷喷的澡,品尝爸爸细火慢熬了两个钟头的人参香菇鸡汤! 但是当角落大打出手后—— 哇咧!七个打一个?是不是男人啊! 不管她平时如何威冠群英,至少此刻他看出她招架得很吃力,在一拳逼上她左脸颊的同时,他毫不犹豫地捡起地上的石头砸去——宾果,正中红心! “丁群英,上来!” 那颗石头引起她的注意,她回过头,错愕地瞪着他。 “发什么呆?快点!”他又催促,这次她没有迟疑,俐落地跳上脚踏车后座,他立刻埋头用力地踩踩踩! 但是,他得附带说明一点,这是脚踏车,不是一般电影英雄救美的场景中必定会出现的拉风机车,有一飞千里的能耐,而且他也未满十八岁,没有驾照,所以…… 呃,那不是重点啦,总之,后座的丁群英实在看不下去了,一把搂住他的腰—— “啊!”他惊叫一声。 “鬼叫什么?又没要强暴你!”不搂住他的腰,身体怎么平衡?怎么找到施力点? 丁群英白他一眼,长腿往前伸,占去一半脚踏板的空间,助他一“脚”之力。要真想靠他这龟速逃命,她还不如跳下来和后面那群穷追不舍的家伙决一死战痛快些! “可是、可是——”这样不算强“抱”吗?而且,她搂得会不会太紧了些?从没和亲人以外的异性如此亲密,他面颊微微泛起红潮。 “闭嘴!你再啰嗉我扁你!”没见过男人像他这样龟龟毛毛的! 世上怎么有这种事?救人还要被骂、被扁,言洛宇在心中频频叹气。 “左转。”她冷不防命令。 “噢。”谨遵懿旨。 在社区附近绕了几圈,甩掉后头紧追不舍的人后,他依着她的指示将她送到家门前,这才发现她住的地方和他家居然只隔两条巷子。 丁群英跳下后座,双手抱胸,斜睇着他。 “干、干么?”用这种眼神盯着他,他会头皮发麻耶! “你很不怕死哦!”都说了叫他有多远闪多远了,他还敢插手管她的闲事,不相信她会言出必行,把他扁成猪头吗? “那、那我回去了。”他掉转车头,识相地摸摸鼻子闪人,不碍她的眼。 “等一下啦!”她没好气地叫住他。“这次不算,好歹你帮了我一回,你以为我那么不识好歹哦?” “呃……”如果点头,她会不会一拳挥来? “喂,问你一件事。刚刚你干么要帮我?你明知道我不爽你很久了。”乘机看好戏,报一点老鼠冤不是更痛快? “嗯……”这种事放心里就好了吧?说出来多失礼。 “男子汉大丈夫,有话就直说,嗯嗯啊啊的,你演a片啊!”她不耐烦地吼他。“到底为什么?!” “我们……是同学。” “同学?”嘲讽的眼神瞄了眼他身上的制服。“雄中耶,我可没那个荣幸。” 读雄中又得罪她了吗?他研究她的表情,斟酌着词汇。“可是……我们很早就认识了啊!妳不觉得我们很有缘吗?”今天换作是别人,也会和他一样这么做的。 “那叫冤家路窄吧?” “……”他又无言以对了。 “算了算了!”她挥挥手。“反正我欠你一个人情,有需要可以随时来找我讨。” 他奇怪地看了她一眼。“妳——不讨厌我了吗?”四叔不是说,就算他做了一百件事,她记得的永远是他对不起她的那一件? “谁说的?下次见到你,我照扁不误。”亮拳以兹证明。 “……”四叔英明! 突然有种山穷水尽,多说无益的感觉。“那,再见。” “跟一个下次见面要扁你的人说再见?” “……”埋头,骑车。 这一回,她没再拦住他,看着他离开视线,忍不住朝天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轻哼:“愣头愣脑的白痴!” 虽然,她说过要他没事最好少出现在她面前,否则下次见面依然照扁不误,但是每天下课经过小公园,他还是会习惯性地朝里头望去,给她一记微笑当作打招呼。 就只是那一秒的眼神交会,一记淡淡的微笑,他不会停留,而她也会当作没看到地别开头去,完全不给他好脸色。 每日夕阳西下前的小小交集,似乎成了他们之间无须宣之于口的自然默契,甚至是生活中的一部分,习惯了之后,没那么做反而觉得哪里不对劲。 没错,这天下课,没看到蹲踞在公园角落与流浪小猫喁喁低喃的身影,回家之后的言洛宇就开始坐也想,站也想,洗澡也想,吃饭也想了…… “喂,思春了哦?”叶洛希在餐桌底下踢了踢他。 “哪有?” “还没有?明明就坐立下安,一副欲火焚身的样子!” “洛洛,妳弟才十六岁,不要乱教。”言孟春严肃地纠正。 “老爸,你太小看人类的爆发力了,小叔五岁就会泡马子了。”叶洛希更不以为然。 叶初晴哼了两声。“既然我们说的是人类。妳没事干么拿一只配种用的兽类来比较?” “啊,也对,失言失言!” 这——愈扯愈不象话。 言孟春彻底投降,好担心地看着儿子,多伯他纯洁的心灵被污染啊…… 言洛宇像是没听到,心不在焉地扒着白饭。 “小宇?”起码洛洛有句话没说错,儿子今天真的有点小反常。 白饭扒到一半,突如其来地冒出一句:“爸,我等一下可不可以把今天剩下的饭菜拿去喂公园附近的流浪狗?”她今天没去,那些小猫小狗一定饿坏了。 “噢,好啊!”言孟春愣愣地点头。儿子一整晚光扒白|奇-_-书^_^网|饭,想的就是这件事? 晚上八点,提供照明作用的公共路灯一盏一盏亮起来,言洛宇提着今天晚餐的厨余来到小公园,大方分送父亲的手艺,看着小家伙们围在他身边满足地大快朵颐,他浅浅微笑。 “好吃吗?我爸的厨艺不是盖的吧?每次吃他做的东西,都会觉得当他的儿子好幸福哦!”他搔搔小白狗的脖子,小白狗在他掌心蹭啊蹭地,像在撒娇,让人倍感窝心,他逐渐有些明白她天天来喂这些流浪动物的原因了。 她是不是很寂寞?所以才找这些不会拒绝她的小动物陪她? 他不是她,也无从得知她心里在想什么,但至少,她让他觉得——比较不像以前那样避之唯恐不及了。 “她虽然外表凶巴巴的,但还是有很可爱的一面,你们说对不对?”逗着啃鱼骨的小花猫,他笑笑地下了结论。 第4章 远远的,丁群英就看见一个呆子低着头傻呼呼地自言自语,不晓得在念哪一国的经,慢慢走近,看清公园灯柱下那个闯入她地盘的入侵者—— “又是你,言洛宇!”这家伙跟她有仇吗?走到哪里都阴魂不散,连喂个流浪猫狗他都要来抢?! “妳来了?”他将今天迟了些许的笑容给她。“今天比较晚哦!” “我有说要天天来吗?”口气很冲!她弯身倒出饭菜。“小黑,过来。” 他又说错什么了吗?看来她今天心情似乎不大好。 言洛宇好无辜地低头摸摸在他脚边轻赠进食的小白狗,寻求牠的认同。 “小、黑!我叫你过来!”丁群英看了更火。这群叛徒!喂了牠们这么久,居然比不上才喂过一顿饭的陌生人! 言洛宇左右张望了好几下,确定她指的是他脚边的这只。坦白说,他就是瞪凸了眼,都找不到牠能被叫成小黑的理由。 “牠、牠好像是白色的……”他小小声纠正,怀疑她是不是有严重色盲? 丁群英冷冷瞟他一眼。“牠眼珠子是黑色的。”她就要叫牠小黑不行吗?要他管! 他愣愣地张口,发不出声音。 好……奇怪的逻辑。 “小白!”她再喊,他又瞪住她,被她一记火眼金睛扫回来。 噢,好好好,因为牠眼白是白色的嘛!他看着毛色全黑的狗狗,努力催眠自己举一反三。 “咪咪!” ……没关系,又没人规定狗不能叫咪咪。 “小强!” ……无所谓,蟑螂又没有申请专利,猫绝对可以被叫小强。 “小笨宇!” 这个……就有点过分了哦!指桑骂槐嘛! 惨了,再这样下去,他会精神错乱。 丁群英一一点名,发现真的没人——不,没猫没狗理她,她真的是火到最高点了! 言洛宇好同情地偷觑她。他能理解这些小家伙的心情,爸爸煮的东西,真的会让人不吃到吐就舍不得放下筷子,更别提是这些没志节的小家伙们了。 “好,你们好样的,不过来是不是?大不了我走!”什么世界啊!不是说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猫是灵性的动物吗?叛徒,一个个都是叛徒!连牠们都不要她起身之际,手腕被握住! “言洛宇,你右手想打上石膏就再给我抓紧一点没关系!”她恨恨地瞪住他捉握的五指。 “不要生气,牠们只是饿了,妳又那么凶,牠们才会不敢靠近妳。”不介意她的坏脾气,他温温地说道,手没放。 “要你教!”他以为他是谁?一个突然闯入的外来者罢了,喂一顿饭就了不起了吗? 他起身,绕到她面前正要张口—— “妳怎么了?”最先接触到的,是她眼底淡淡的泪光,还有额上的血迹。 “关你屁事。”被握得有点紧,紧到手腕发热,她粗鲁地甩开。 “妳又打架了?” “要报告教官吗?去啊!”她冷讽。“要不要我把我们学校的电话告诉你?” 他就知道,她还在记恨。 他轻叹。“打架不好,妳自己也会受伤,而且妳父母——” “言洛宇!你有完没完?!雄中的资优生了下起啊!我父母怎样不关你的事,我毕不了业更不会死,你再多说一句,我保证我会揍你!” 被女生一天到晚威胁要揍他实在不是多光荣的事,而他更是清楚地知道,她打起架来强悍不输男人,几个大男人都会被她修理得金光闪闪了,他必须羞愧地承认——好吧,真要动手他绝对打不赢她。 发狠地撂完话,他这个被威胁的人都还没脚软,她反而先蹲下身去,将脸埋在膝上。 气氛静得有些怪异。她——该不会在哭吧? 这一刻,他竟奇异地看穿她外表强悍,内心其实极其脆弱,所以才会用更尖锐的芒刺武装自己,尤其针对他…… 其实他也不懂,为什么她对他会特别尖锐敏感?他明明没做什么。 也许是感受到她的无助,饱餐过后的阿猫阿狗一一趋靠向她,围在她脚边,安心地偎靠撒娇。 看她伸手安抚每一只饱足后的猫兄狗弟。他轻道:“妳看,我只是有利用价值而已,牠们的心还是向着妳的。” “这还用你说?”她不领情地轻哼,嫌他太吵! 言洛宇蹲身,隔着一小段距离审视路灯下的她。 额头上的伤还带点红肿,应该是砸出来的,可是她其它地方并没有伤口或青紫,有可能会是打架而来的吗? 每次走进家门前,丁群英都要再三犹豫。 仔细聆听了一会儿,里头静悄悄的,应该是睡了吧? 她松了口气,推开客厅的纱门,一阵冲天的酒气扑鼻而来,她必须要暂时闭气才能不被醺昏。 她打开屋里所有的窗户让空气流通,冲淡这股由烟味、酒味融合而成的难闻气味。回头审视凌乱不堪的客厅,弯身收拾满桌的杯盘狼藉,地上的空酒瓶、花生壳、烟屁股,还有!碎掉的玻璃杯。 她摸摸额头上的红肿,血迹已经凝固,但是心中长年滴血的伤口,从来没好过。 双腿一弯,她跌坐在凌乱的地面上,抱着膝将脸埋入。 如果可以,谁不想当个人见人爱、师长欢迎的好孩子?她要是认真读书,不见得会比言洛宇差啊!问题是,她必须没有一个酒鬼父亲、拋家弃女的母亲和从来不曾安宁过的家庭…… 她是不学好,她是喜欢用拳头解决事情,那是因为她没有学好的空间,那是因为这个环境教会她,必须够强悍才能保护好自己,成绩于她面言,根本是不实用的废纸一张!爸爸不会因为她考了好成绩就少喝点酒,更不会因为她一张漂亮的成绩单而停止发酒疯。 长久以来,活在没人在乎、没人关心的角落久了,从不指望有谁懂她的心情,只能在流浪猫狗身上寻求慰藉。今晚,意外有人慰问相陪,却是她一直以来最排斥的人—— 为什么要针对他? 为什么特别讨厌他? 为什么就是看他不顺眼? 直到稍稍懂事之后,才明白自己的心态,原来,她只是嫉妒。 嫉妒他有人疼、有人在乎。 嫉妒他有温暖的家庭、恩爱的父母。 嫉妒他哭泣时,有人把他抱在怀中慰哄。 嫉妒他拥有她最渴望、却一辈子都得不到的东西…… 为什么同样的年纪,却那么不公平?在什么都还不知道的年岁时,每天看着他的父母轮流牵他的手到幼儿园上课,亲亲他的脸颊道别,她就是气!只能不断地欺负他,以取得内心的平衡。 更多年之后再遇见他,他仍是父母、师长的宠儿,拥有数不清的关爱;而她,连想找个在乎她的人,都好难。 温暖安逸的成长环境,造就了他温润如水的脾性、清逸文雅的气质。反观她,脏话满口、举止粗野,任谁看了都会皱眉…… 差好多,真的好多。 这样的差异,让她在看见他时,就是没办法给好脸色,处处恶整。 她一直以为,他心里一定恨死她了,可是在同学鼓吹下学抽烟那一次,他帮忙掩饰的行径,着实让她感到相当意外。 后来,这个她一直觉得单纯得像白痴的资优生,不知不觉让一票女生芳心暗许,得罪了一堆泡不到妞的失恋人,居然一点警觉心都没有。 当她知道他脚踏车被放风、课本桌椅被恶搞时,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莫名的火大,揪出那些人单挑! 也许是想还他的人情吧,她丁群英不欠人。 没想到,她生平第一次良心发现,他居然扯她后腿,送她两支小过当回报,她气得险些没脑中风。 这个笨蛋!他果然只适合被虐待,她以后要是再对他好、她就是比他更笨的世纪大笨蛋! 就算……他的笑容很温暖。 就算……他今晚的陪伴很窝心。 就算……他安慰人的嗓音还满好听的。 就算……就算……唉!当个世纪大笨蛋会不会很丢脸? 第三章 下课之后,言洛宇站在车棚外,礼让同学先行,等人潮渐少才牵出他的脚踏车,手机正好在这时响起。 “喂?” “小哥,你下课了没?”另一头传来甜甜的嗓音,正是他三叔的女儿,言子萱小姐。 “正要回家。” “那你可不可以顺便绕过来我们学校接我?” “好啊,可是妳的护花使者呢?”他笑笑地调侃。萱萱和怀恩这对小青梅竹马早是公认的一对,家族中每一个人都很习惯拿他们取笑。 “他明天要考试,留在学校和同学温书啦!我爸妈去看朋友,晚上不回来了,我今天要去吃大伯煮的饭。” “好,那妳等我十分钟。”切断通话,他在十分钟后顺利接到萱萱,两人一边聊着儿时的趣事,说说笑笑地相伴回家! 过十分钟了。 丁群英下意识又看了一下表。 他今天比较晚,可能是有什么事耽搁了。 旋即,她又放下看表的手。呿,她才没在等他咧,这家伙超碍她的眼! 在心底用力说服自己一遍,低头搔搔趴卧在她脚边的“小黑”,拾抬牠的脚,无意识逗弄了几下,不知不觉又往腕表瞄上一眼。 轻柔的银铃笑语随风飘来,她视线顺着看去,是那个碍眼的家伙,他一向空旷的后座,今天多了个人,她一手压在校服的百褶裙上,一手轻轻扶着他的腰,马尾随风翩飞。 很甜美的一个女生。 第5章 经过小公园时,他视若无睹地骑过去,径自与漂亮美眉谈笑风生。 哼,稀罕! 交女朋友了不起啊?嚣张什么? 总有一天,她也会追到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换他来嫉妒她。 从小到大,样样不如他,至少这一项,她一定要扳回一点颜面! 闷闷地别开头,手上的枯枝戳着地面的落叶。她才不会承认,习惯了他每天一记暖阳般的笑容,突然间没看到,心里头怪怪的—— “啊!”一直到洗完澡,在客厅坐下时,言洛宇才惊叫二贤,突然想起他今天忘了跟丁群英打招呼了! 都是萱萱啦,一直跟他讲话,害他骑过头了!本来今天想问她心情有没有好一点的…… “被鬼打到啊?”叶洛希白他一眼。 “对呀,小哥,你吓死人了。” “呃……”总不能说,他忘了给某人一记笑容吧?家人会以为他疯了。 如果他这时特地跑去找她,就为了补那记笑容,恐怕丁群英也会以为他疯了。 “那个……家里没水果了,我去超市买些水果回来饭后吃。”勉强挤出这个理由,溜到门口穿鞋。 “小哥等等我,我也要去。”言子萱一蹦一跳地跟来。 “可是……”他还想说什么。 “顺便帮我买一包靠得住,三号的。”叶洛希冷不防追加一句。 ……有这种脸皮超厚,叫弟弟买卫生棉像家常便饭的姊姊,夫复何言? “我要一份晚报。”父亲由厨房探出头来。 “还有顺便帮我看看有没有最新的食谱。”阿娘也来凑一脚。 他实在很想说:妈,请不要再为妳的厨艺挣扎了,死马是医不活的…… 他叹了口气,认命地统一回复:“好。” 这对爱情鸟又在干么? 丁群英由展一不架取下狗罐头,盯着超市另一头的两个人。 挑选好水果,他不晓得低头在她耳边说了什么,她抿着小嘴偷笑,轻轻点头,跑到展示架的另一边。 丁群英闪了个身,没和他们打照面,他们经过时,隐约听见他叫了声“萱萱”。 “萱萱”?!哼哼!也下怎么样嘛,一听就像是a片女主角的名字。 拿了卫生棉回来,言子萱不死心地抱着他的手臂继续ㄋㄞ。“好啦,人家要吃冰淇淋——” “不、行!怀恩才交代妳上个月生理期痛得脸色发青,不可以再让妳吃一口水,妳想下个月也痛得下不了床吗?” “厚,你快变得跟魏老先生一样了啦!”她跺了跺脚娇瞋。 魏老先生?他失笑,怀恩要是知道他的小女朋友这样形容他,不晓得会是什么表情? “好啦,不然等一下买豆花补偿妳?”他捏了捏她气鼓鼓的嫩颊,好言轻哄。 “好吧,不满意,但勉强可以接受。” 经过书架时,瞄到上头的食谱,两人对看了一眼—— “要买吗?”他诚惶诚恐地询问她的意见。 静默了三秒—— 两人同时回答:“还是算了!” 生命诚可贵啊! 提着购物袋走出超市,他刻意绕了远路经过小公园,没看见丁群英的身影,他有些失望。 之后,他一连数日,下课经过小公园时都没看见她,不知是没时间还是刻意,但他看那些阿猫阿狗还是被喂得饱饱的,也许她改了喂食的时间吧! 周末假日,丁群英漫无目的在街上游荡,从百货公司一路逛到新堀江。 她一向这样杀时间,堀江人潮多,她让自己淹没在人群中,比较不容易有被孤独吞噬的感觉,反正她没地方可以去,东晃西晃,一天自然就过去了。 走啊走的,突然被前方一对小情侣吸去目光。 男的很俊,白净斯文的书生气质不输言洛宇,每一个举动都自然流露出对女孩十足的宠溺呵护,女孩任他揽着肩,笑得甜到心坎底,很令人羡慕的一对…… 但,那都不是重点,而是——这女的好生眼熟啊! 她瞇起眼,牙齿开始磨了起来,指关节扳得喀喀作响。 什么好生眼熟,根本就是那个a片女主角,叫什么“萱萱”的! 他们边逛街边分享一支热狗,她咬了一口,再递到他嘴边,俊俏男孩顺势咬下去,并且帮她擦去嘴边沾上的西红柿酱,两人态度之亲密,不下于她那天看到的,可是最重要的是,她身边那个人——不、是、言、洛、宇! 妈的,这浑蛋女人居然给她劈腿! 她也不晓得自己在气什么,就是看不惯有人欺负言洛宇老实,玩弄他的感情,有一个这么优秀的男友疼她,她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浑、蛋、透、顶! 她一时气冲脑门,在女孩仰首,甜甜地往男孩颊上啾上一口时,扑上前分开他们,一拳狠狠挥过去! “王八蛋!你不知道她有男朋友了吗?” “啊!”魏怀恩被打得眼冒金星,一时竟然招架不住。 要命,没见过女人出举这么狠,劲道十足咧! 甩甩头让脑袋稍微清楚些,再听她这么说,他奇怪地朝女伴投去一眼。“萱萱,她说妳吗?” “废话,不是她还有谁!” “可是……我没有啊……”萱萱小小声的辩解。 “妳是说我诬蔑妳?!” “我、我不敢。”她那么凶,她要是点头,会被扁成肉饼吧? “听到了吧?我警告你,离她远一点,不要去破坏人家小俩口的感情,否则,下次你走在路上最好小心一点,不要被我堵到!”撂完狠话,又像来时那样,刮阵旋风离去。 魏怀恩盯视她离去的背影,问道:“萱萱,妳认识她吗?” “没见过,大概认错人了。”言子萱心疼地伸手抚抚他红肿的脸颊。“痛不痛?现在的人好可怕哦,见人就打。” 魏怀恩笑笑地握住她的手。“没关系,妳以后自己小心一点就好了。” “那我们去吃冰?你的伤门需要冰敷。” “少来。”什么烂借口啊?想吃冰想疯了。 看她一转眼就拋诸脑后,忘了有这回事,他却放不下心。 唉,这个心思单纯的小丫头,该不会得罪了什么人而不自知吧? 要不要告诉他? 丁群英拎着猫狗罐头往公园去,考虑了两、三天,始终拿不定主意。 人家说纯纯的初恋最甜蜜,受到的伤害也会最大,言洛宇要是知道他的小女友背着他乱搞,一定会很伤心吧? 可是如果不说,任他投入感情,愈陷愈深,到时造成无法弥补的创伤,那更糟吧? “丁群英!” “没看到我在想事情啊!”她头也没回,甩甩手,挥苍蝇似的。 左思右想,苦恼了半天,她甚至脱下鞋子掷筊,还是没答案。 哎哟,白痴啊!他伤不伤心关她什么事?她顾虑这么多做什么?干么一想到他春阳般温暖的笑容会黯然失色,就莫名地感到不忍咧? 她抓抓削薄的短发,烦躁地踢了踢石头。 “丁群英!” “吵死了,滚开啦!” 啧,烦烦烦! 就说这个人是笨蛋嘛!小女友脚踏两条船,还傻呼呼拿她当宝似的宠着,老是分不清好人坏人,被人欺负也像没脾气、没神经一样,搞不清楚状况,她干么要认识这么麻烦的人啊! 一路踢着石头往公园方向去,又是摇头、又是皱眉、又是叹息—— “丁群英!” 有完没完?她这下真的被惹毛了,火大地回头就嚷:“吵吵吵,你叫魂啊——”声音卡住。 见鬼了,这家伙几时在她身后? “妳心情还是很不好吗?”被她凶习惯了,倒也不觉得怎样。言洛宇跳下脚踏车牵着,留心审视她的表情。 他一路在她身后喊她好多次了,她看起来似乎心事重重。 还不是因为你这二百五! 她在心里嘀咕。 “妳是不是有什么事?要不要说来听听看?说不定|奇-_-书^_^网|我帮得上忙。” 帮——忙?! 拜托,有事的是你好不好? 她有口难言,恨恨地闭上嘴。 “妳是不是不好意思?没关系,不要跟我客气。” 不好意思?还——客气? 哇哩咧——“客你的死人头啦!你他妈要真有这么闲,怎么不先管好你自己的事?都自身难保了,还想管到我这——”惨了,一时冲动脱口而出后,她就有些后悔了。 “我?我很好啊!”他眨眨眼,一头雾水。 丁群英简直快内伤。 不行,再不说出来她会呕死! “你……那个……嗯,就是……”糟糕,要怎么说才够婉转,不会伤害到他纯情又脆弱的少男心?她抓抓头,一脸为难。 “哪个?”他好笑地望住她。从没见率性直爽的她这副模样,她不是一向有话直说的吗? “哎呀,就是你那个萱萱啦!你知不知道她背着你交男朋友?!”她一急,嚷了出来。惨了,好像还是不够婉转。她本来就是有什么说什么的个性,哪知道要怎么婉转? 一说完,就开始担心地频频留意他的表情,只见他眉头愈皱愈紧—— “有吗?萱萱乱交男朋友?”等一下要记得打电话问怀恩,看她最近都和谁来往,萱萱一向都是很自爱的女孩子…… “我想她不太可能会变坏吧,不过还是谢谢妳的关心。”想了半天,终于有了结论。 丁群英差点吐血!她忠言逆耳提醒他,结果他居然丢给她这几个字? 第6章 “厚,言洛宇,你这个笨蛋,你还年轻,干么那么死心眼?” “谢谢,可是年轻不是变坏的理由,还有,我年轻和萱萱变不变坏……两者之间的关联在哪里?”他已经很努力在理解她的话了,可是——她的思考逻辑真的很奇怪啊,哪有人会把白狗叫成小黑? “你在装傻吗?”她咬牙切齿。和这家伙说话会脑中风。 去他的婉转,她受够了! “那个萱萱到底有什么好?靠一张甜美的脸蛋钓男人而已,你就那么爱当水电工吗?” 呃呃呃? 这次的思绪飙太快了,他就算坐喷射机都追不上。 “可是……我不会修水电啊!”本来还想问萱萱的甜美和他当不当水电工有什么关系的,可是她的表情好像要砍人了,他不敢问。 “你、你、你!”耐性告罄,丁群英本欲冒火,在看见他那张“我没杀人”的表情后,竟出其不意地笑出声来。 不会吧?这纯情的家伙,连这么经典的a片都没看过? “你想问水电工的事?” “呃,妳会说吗?”她笑得!很诡异耶!他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改天告诉你。” 经验告诉他,如果不想她的拳头“不小心”停在他的鼻梁上,最好不要问她为什么不能现在说。 跟在她身后走进小公园,听她嘴里吆喝着:“咪咪、小黑、小白、小笨宇,吃饭喽——” 唉,他又要精神错乱一次了。 回头见他还杵在身后——“你怎么还没滚啊?” 好伤人的嫌弃。 “不滚就快帮我找狗。” 他摸摸鼻子,很识相地跟着喊:“咪咪、小黑、小白、小——小笨宇。”唉,他怎么觉得愈喊愈有自我羞辱的感觉? “小笨宇?小笨宇!” 她的喊叫声不大对劲! 他赶紧绕回来,蹲在她身边。“怎么样?” 她由草丛里抱出伤痕累累的小白猫,右后腿还流着血…… “谁那么过分啊……”她气愤得眼眶飙泪。 “走!”他拉了她起身。 “干么啦?”她小心翼翼护着掌心的小白猫,怕震动到伤口,不敢用力甩开他的手。 “找医生帮牠处理伤口啊!”他牵出脚踏车,一边拨手机。“喂,怀恩,你现在有没有在诊所……那好,我现在过去,有只小猫受伤了。” “等他挂掉电话,她立刻迫不及待地问:“怎么样?” “没问题,上来吧!” 一路上,言洛宇告诉她,那个叫怀恩的,是他四婶的干儿子,也是一个对小动物很有爱心的人,将来的志愿是当兽医师。他很上进,从国中开始就会自己打工赚驭学费与人生经验,虽然他其实不缺钱。 而现在,不上课的时候,他多半是在一家私人兽医诊所帮忙,为往后的兽医之路储备足够的知识与经验。 但是,她绝对、绝对没料到,言洛宇口中“有为上进”的青年会是他——那个在堀江挨了她一拳的男生! “啊!”魏怀恩一见到她,立刻机警地倒退一大步。 而她身边这个少根筋到欠揍的大男生居然还天真无邪地保证。“怀恩你放心,猫不会咬人,而且牠很乖。” 猫是不会咬人,可定你身边的女生会揍人啊! “是你?!”丁群英瞇起眼,显然也认出他来了。 有这样的交情还抢人家的女朋友,更加罪无可恕! 受过教训,魏怀恩很清楚那样的表情代表什么,下意识再退一步,他脸上的青紫到现在还没全消呢。 “洛宇,你认识她?” “对呀,我们以前是同学……欸,怀恩,你表情有点扭曲,你们见过吗?” 她的表情……似乎是在威胁他,敢抖出一个字试看看! “呃……呃……你说受伤的小猫在哪里?先处理这个好了。”魏怀恩机灵地及时转移注意力,在她一记“算你识相”的眼神中接过小白猫,初步端详了下。“看起来有点小糟糕,不过只是皮肉伤而已,我能处理。” “到底行不行啊?”丁群英露出质疑,不放心地跟在他身后。 魏怀恩笑笑地没说什么,先剃掉伤口附近的猫毛,再俐落地处理伤口。 “可怜的小笨宇,一定很痛吧?”牠一直喵喵叫,她看得好心疼,眼泪差点飙出来。 “妳叫牠小笨宇?”魏怀恩有些惊异,也有些好笑。 “不行吗?”她恶狠狠瞪回去。“牠本来就笨,外来的入侵者抢牠食物吃,牠只会呆呆看着,被打又不会还手,任人欺负成这样,只会喵喵叫,笨死了。” “有道理。”魏怀恩点头附议,玩味的眼神瞟向她旁边。 三条黑线不小心给它滑下言洛宇的左额头,她说的……是猫吧,呵呵,是猫,真的是猫粒,他提醒自己千万不要对号入座。 除了拚命干笑,他完全不敢多吭一句。 “好了!”将所有的伤口处理妥当,他抬头说:“我看把牠留在这里,让我多看顾两天好了,等牠好一些,你们再来接牠。” “那就麻烦你了,怀恩。” “不会。” “对了,你上次问我的那本书,我后来在我们学校的图书馆找到了,改天拿来给你。” “谢啦!” 一来一去,听得丁群英一把无名火烧起。“言洛宇,你猪头啊,干么对他那么好?” “我不该吗?” “你该吗?他抢了你的女朋友耶!”丁群英实在受不了了,再不说出来,她个人内伤事小,他被卖了还向人道谢那才冤枉! 抢……女朋友?他?!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两个大男生直愣到外层空间去。 “那个……妳是不是误会什么了?” “误会?都亲亲搂搂了还误会,是不是要捉奸在床你才会觉醒啊?二百五!”没见过神经比他更大条的人,她快气死了。 “妳、妳无别生气——”怎么办?她的拳头好像有挥出去的倾向,两个男生贪生怕死地直直退到墙边。 “别生气?!反正你相信我就是了!”她在干么呀?好心被当驴肝肺,她怎么能不气? “我相信妳啊,可是——” “那就离他远一点,下次交女朋友自己放精明点!” “我会的,但是——” “没有但是了!” 他叹了口气——“问题是,我根本没有女朋友啊!”她到底误会什么了? “没、没有?!”她被口水呛了下。“你再说一遍!” “我发誓!”他以不下于屈臣氏广告的诚意举起右手。 她脸色黑了一半。“那、那个萱萱……” “我没告诉妳吗?她是我三叔的女儿,我的堂妹。”指了指身边的魏怀恩。“他内定的女朋友。” 我没告诉妳吗?!丁群英咬牙切齿地重复。 她相信,此刻她的脸部肌肉绝对是扭曲的。 胡搅蛮缠了一阵,结果人家只是他的——堂、妹!只有她自己在那里替他着急,气得半死之后才发现,一切全是她自己多事鸡婆? 这是什么烂笑话? “她脸色好难看。”魏怀恩扯了扯他袖子,小小声说。 “丁群英,妳还好吧?”言洛宇谨慎地发问。 “你最好闭嘴!”她咬牙,恨恨地转身。她发誓,以后他的事,她再也不要管了,就算他会被卖掉都一样! 言洛宇呆呆地看着她离去,很无力地发现,他又把她惹毛了,虽然他依旧什么都没做。 免费看完一出乌龙剧,魏怀恩拍拍他的肩当做安慰。“你不追上去吗?” “追去干么?”让她揍吗?听说她揍人很痛耶! “看到她为小笨宇哭,你有没有与有荣焉的感觉?” 这绝对是取笑! 言洛宇嘴角抽搐了下。“我干么要和一只猫与有荣焉啊!” “是吗?”他笑了。“有没有意思收留受伤的流浪猫?” “再看看好了,妈妈不知道会不会让我养,姊姊又好喜欢捉弄弱势的小动物……” “我说的不是里头这只,是外头的。”他下巴点了点,示意他看向人行道上的那个。 “咦?”丁群英? “她有一双受伤小猫的眼神。”接触多了受伤无助的动物,他对那种渴求温暖与抚慰的眼神并不陌生。 “是这样吗?”难怪她老是竖起芒刺,尖锐得像只小刺猬,原来她只是在自我保护。 “怀恩,我先走了,小猫就麻烦你了。”他推开大门,快步追上她。“丁——” “滚开!”她头也没回,直挺挺地往前走。 他还想说什么,她倏地煞佳脚步。 “你,往那边走。”她指了反方向。 “可是——” “再敢跟过来就给我试试看!”她放狠话威胁,完全不给上诉空间,扭头就走。 “……我没有跟着妳。”盯着她走远的背影,慢半拍的他只能对着空气喃喃自语。 他家和她同方向啊!他只是想问她,要不要顺路载她回去而已…… 看了看她指的那个方向,他为难地叹了口气。 第四章 凌晨十二点。丁群英拖着疲惫的身躯推开家门。反正也没人会关心她几点回家。每天、每天,她总要让自己累到撑不住,才会踏进这里一步,这里头的一切,都让她觉得沉重,如果可以,她尽可能地不想去面对。 家,应该是最温暖的避风港,不是吗?她的家,却让她怯懦得想逃—— “妳死到哪里去了!”一只烟灰缸迎面砸过来,要不是她闪得快,现在已经脑袋开花了。 第7章 “打工。”习惯了这样的阵仗,她面无表情地往内走。 “打什么工?妳赚那点钱,塞牙缝都不够!” “我养活自己够就行了。” “妳这什么话?我亏待妳了吗?没有我,妳可以长到这么大?”见她头也不回地往内走,丁父恼羞成怒,火大地喊:“不准走!妳就跟妳那个不要脸的妈妈一样,都看不起我对不对?” 丁群英停住。“跟男人跑了的是妈妈,你不要拿我开刀。” “妳这是什么口气!我是妳老子,教训两句都不行吗?妳看看现在几点了?妳还有把我放眼里吗?” “我就算早回来,家里就会有人等我吗?”她太清楚他又赌输了,心情不好拿她发飙,如果不是没地方去了,他也不可能回家。 “他妈的!我说一句妳顶一句,皮在痒了是不是!”一阵难闻的酒气扑鼻而来,他抽起皮带就往她身上扫。 她伸手要挡,皮带抽过她的掌心一阵疼痛,她皱眉,在皮带落在她身上前反射性地抓住。 “你够了没有!”她已经不是那个年幼无知的小女孩,只能躲在墙角无助悲泣,她懂得保护自己了! “妳好啊!敢跟我大小声了,了不起了嘛,那还回来做什么?给我死到外面去,反正妳也不把这里当成妳的家!” 呵,父不成父,子不成子,这还是家吗? 她甩开皮带,头也不回地转身冲出大门,跳上机车狂飙。 她能去哪里?她该去哪里? 停在大街上,望着暗暗沉沉的夜,倔强地不允许泪水流下。别开的头看见一旁的公用电话! 那一刻,她无法解释地拿起话筒,投了硬币,下意识地拨了国中毕业纪念册中,唯一记住的一组号码—— 凌晨一点。 言洛宇被电话铃声吵醒,睡意浓重地伸手拿起话筒,意识还处于半矇眬状态。“喂——” “言洛宇,你睡了?” 没错,他作息正常。固定十一点会上床休息,现在正是他好梦方酣的时候。 认出另一头的声音,他坐起身。“丁群英?” “嗯……” 短暂的一阵沉默,他睡意也没了。 “丁群英,妳没事吧?”她怪怪的。他们的交情,没到可以半夜打电话哈啦,顺便叫对方起来尿尿的地步,她一定有什么事,而且找不到人,只剩交情不怎么样的他。 “你……可不可以出来?” 他想了一下。“公园前面等我,可以吗?” “好。” 十分钟后,言洛宇换下睡衣,用最快的速度来到小公园,她已经等在那里了。 街灯之下,她清冷的身影,看来格外孤单无助。 地上多了个影子,她抬起头,看着他。 她没想到他会真的一通电话就半夜里出来找她,鼻头有些酸酸的—— “妳要我出来,就是打算瞪着我发呆到天亮吗?” 她揪住他手腕。“跟我走——” “妳——要干么?”他被她拉着跑,搞不清楚状况。 她跳上机车,命令道:“上来,敢不敢?” 不会吧?他瞪着机车的表情像看到怪物。“我们还没成年!” “我叫你上来!” “妳没有驾照——”他还试图劝她打消主意。 “你不上来就算了,不稀罕。” 她已经发动引擎了,他没多想,立刻跳上后座。她这个样子——他很不放心丢下她一个人,要是出了什么事,他会一辈子良心不安。 丁群英油门一催,像火箭筒般疾射而去,他差点倒栽葱。 哇咧!这马力会不会太强了一点? “丁、丁群英——”狂风吹痛了脸颊,这车速简直让他脑袋发昏,一个疾速转弯,车身偏斜打滑了下,他惊叫,心脏险些由喉咙跳出来。 天!不要这样考验他的心脏强韧度啊! 他想劝她放慢些,但是虚弱的声浪飘散在强风之中。 她像要发泄什么,在高雄市的各大马路上穿梭疾驶,有一度他偷偷瞄了下时速表,指针所在的位置让他差一点血管爆裂。 “丁群英,妳冷静点,有事我们慢慢说!”他喊道,想尽办法让她听进去。 “你闭嘴!言洛宇,我讨厌你,你知不知我有多讨厌你,从小就讨厌——”她用尽肺腔里的空气嘶吼。 他愣了下。 既然讨厌,为什么要找他出来?不会——是想和他同归于尽吧?他们有这么深的仇限冯? 他张口想说什么,一颗水珠打在他脸上,温的。他伸手摸了摸,她的狂吼再度传来—— “我讨厌你比我幸运、我讨厌你成绩好、人缘好、脾气好,我讨厌你半夜可以安安稳稳地睡在温暖的被窝里,有人嘘寒问暖,我讨厌、我讨厌!为什么我不是你!” 言洛宇哑然。 她讨厌他,却渴望成为他…… 他懂了,有些心酸地懂了,她从来就不是故意要跟他作对。 这一刻,他突然不怕了。 他的手,轻轻圈在她腰上,低声安慰。“丁群英,妳不要这样——” “你不是我,你不会懂,你不会懂!” 吱——刺耳的煞车声响起,他一鼻子撞上她的背。 是的,他不懂,临检警察也不懂,所以他们得进警局解释两只未成年的小鬼为什么会大半夜狂飙在高雄市的大马路上。 凌晨三点半。 言孟春被一通电话紧急call来警局。 第一,违规超速。 第二,两个人都没戴安全帽。 第三,也是最最重要的,他们未成年,不但没听孙叔叔的话,深夜在外面游荡还无照驾驶。 这样两只目中无人的小鬼,简直是挑衅警察杯杯执勤的效率,不抓他们进警局,实在对不起全台湾此刻正乖乖躺在被窝ㄛㄛ困的小朋友! 言洛宇心虚得抬不起头来,不敢面对父亲。 言孟春从头到尾没说什么,做完笔录后,询问执勤的员警:“我可以带我儿子回家了吗?” 内勤人员点头同意,他走了两步,见儿子没跟上。 “爸——”言洛宇欲言又止,看了看静静坐在一旁,面无表情的丁群英。 言孟春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懂了他的意思。“警察先生,这个小女生怎么办?” “等她的家人来接她吧!我们打了很多通电话,一直联络不到她的家人。真是的,现在人父母都不知道怎么当的,孩子半夜在外面游荡都不管,难怪社会问题一天比一天严重。” 一颗大汗珠由额角滑落,言孟春尴尬地陪笑。“那我可不可以顺便帮她办交保手续?” “啊?你愿意的话当然再好不过。” 僵直着身躯的丁群英微微一动,抬眼看了看这对父子。 办好手续走出警局,言洛宇又瞄了眼身后的女孩。“爸,我可不可以先陪她回去?” 言孟春来回审视了下他们,轻点一下头。“早点回来,你妈还在等你。” 一前一后。沉默地陪她走在回家的路上,他们都没有开口交谈,直到站在她家门前,她僵立着,迟迟没有动作。 “妳不进去吗?”见她只是发呆,他轻声问。 “你不要管我,你先回去。”她靠着铁门蹲下身,抱着膝头将脸埋入。 她双肩隐隐颤动,言洛宇大略猜得出她在哭泣,他就地蹲下,没有任何动作,就只是静静地陪着她。 十分钟、二十分钟过去,她情绪似乎平静了点,他拍了下她的肩,递出面纸。“好一点没有?” “你怎么还没走啊!”白了他一眼,接来面纸胡乱擦一把。“你爸不是叫你早点回去吗?” 他摇摇头。“没有关系,我陪妳。” 丁群英没好气地瞪他,胸口莫名地充斥一股暖流。 “算了吧,你最好早点回去,等一下你会被骂得很惨。”她咬了咬唇。“还有,以后我会离你远一点,你爸妈不会乐意我和你走太近的。” “妳又怎么知道我爸妈会不准我和妳来往?” “废话,用膝盖想都知道。”这种有教养的家庭,她只会被归类成病菌之流,最好和他们优秀的儿子彻底隔离,免得被带坏。 言洛宇盯着地面。 会吗?爸妈会禁止他和丁群英见面?可是她并不坏啊,如果他这样说,爸妈有没有可能相信他? “你快回去啦,我也要进去了。”她挥挥手,直催促他。 言洛宇还是不大放心,频频看她。“妳真的没事了?” “没事啦!”这早就不是第一次了。反正她爸发完酒疯,睡一觉醒来就什么都忘了。 “噢。”他转身,走了两步,她又喊住他。 “言洛宇!” “还有事?” 她别扭了下,轻轻吐出:“对不起。” “为什么要说对不起?” “你跟我不一样,今天……我不该硬拉你出来的。” “没有什么不一样的,而且,我是自愿的,妳并没有逼我。”笑笑地说完,他独自走上回程。 回到家,父母已经坐在客厅等候。 他心虚地走上前,低垂着头嗫嚅:“爸、妈,对不起。” 言孟春盯视了他足足三分钟,然后问:“你觉得你错了吗?” 自小被教导诚实,他没有隐瞒,坦言道:“如果再来一次,我还是会这样做,她没有什么朋友,我不能不管她。” “所以关心朋友,并没有错,你是错在让爸妈担心,还有处理过程糟糕了些而已。”言孟春点出问题所在。他一手教出来的儿子,他还会不了解吗? 第8章 这点基本的信任他还有。 没等到预期中的责备,言洛宇愕然仰首。 领悟过后,他眼眶一阵湿润。一直到现在,他才体会到丁群英为何会羡慕他到痛恨的地步,他拥有的,真的好多好多! 他弯身,感性地轻搂了下父亲。“爸,我现在才知道,原来我真的好幸福。” 言孟春耳根一阵发热。“你干么学你妈那招——” “我怎样?”父子俩脸皮一样薄。叶初晴好笑地拉来儿子坐在身边。“那女孩到家了吗?” “嗯。”他迟疑了下。“爸,妈,我可以继续和她做朋友吗?” “你从哪里判断我会阻止?”言孟春摇摇头。“那女孩本质不坏,只是个性好强倔强了一些,如果没有人在旁边引导,未来可能真的会走岔路。小宇,你要是做得到,尽可能地帮她一把。” “真的吗?”丁群英又猜错了! “笨儿子,你爸年年带最难搞的问题班级,什么样的学生没见过?真以为他眼睛是看高不看低的啊!”叶初晴敲了他额头一记,为老公伸冤。 言洛宇还是天天在小公园见到她,与她一起喂流浪猫狗,不同的是,从那一晚过后,丁群英比较不会摆脸色给他看了,有时还和颜悦色得让他吓破胆。 不能怪他没种,而是从认识她以来,哪一回没让她又吼又叫的?至今还没尝过她拳头的滋味,连他都感到意外。 有一次她突然问他:“喂,你每天放学在这里跟我厮混,被你爸妈知道真的不会怎样吗?” “不会。类似的话妳已经问过十八遍了!”这是第十八次的回答。 她淡哼。“我可不想再害你。” “我爸妈没骂我,也没处罚,妳真的可以不必放在心上。”他知道她虽然嘴里不说,但那天晚上的事一直让她很内疚。 丁群英不答,抓起小白狗的两只前脚晃了晃。“小黑,你信不信?” 小黑兄极不捧场,鼻子喷了喷气,别开脸。她大笑——“你看吧!” 言洛宇面色如上。真是虎落平阳啊! “是真的啦,我妈还要我转告妳,有空可以来我家走走,我爸煮的菜很好吃哦!” “不要。那是你家,又不是我家。”那是他的幸福,不属于她的温暖,她不要。 “妳干么要这样想?我们是朋友啊!” 这个词汇稍稍震动了她,她拾眼,近乎自言地喃道:“是吗?我可以把你当朋友吗?” 言洛宇也知道,她问的不是他,而是自己。 两人住的地方只隔两条巷子,街坊邻里之间的谈论多少有所耳闻,包括她的成长环境。以前不熟,也就不会特别留意,现在想想,渐渐能够体悟是什么造就她这样的个性。 对人与人之间的情谊,她极度不信任,更不会轻易地接纳与付出。 那天之后,他又不死心地对她洗脑了好几次,但她就是不为所动,死也不肯踏进他家门一步,他担心他再多说一次,久违的拳头可能又要重出江湖了。 某天吃晚饭时,妈妈突然冒出一句:“丁群英的爸爸常常这样发酒疯,那她不是常常半夜被赶出家门,她有地方去吗?” 不要怀疑,那些三姑六婆的耳语,就是透过妈妈的贡献,不然奇书网jar电子书下载乐园+qisuu.c○m他又不住丁群英家隔壁,哪会清楚那么多事。 妈妈说的,也正是他担心的,可是那天晚上陪她大高雄飙一圈,顺便进警局签个到此一游后,她就打死不肯再拨电话给他了,他也不晓得她会去哪里,大概又是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绕到筋疲力尽才回去吧! “要是这样,你把她带到家里来好了,她一个女孩子在外面很危险。”言孟春沉吟了下,说道。 “对啦,我床上没有野男人,可以分她一半。”叶洛希扒饭之余,附和一句。 他把家人的意思转达给她,她没说什么,他也不晓得她到底听进去没有。 直到某天夜里,寒流来袭,外面气温冷得可以把人冻成冰棍,他正和被窝缠绵得难分难舍时,意外接到她的电话。 “丁群英,妳人在外面吗?” “……对。” 他二话不说,穿了外套出门。他告诉她,今天很冷,不适合飙车,否则到时一箱斯斯感冒胶囊都不够他们吞,坚持把她带回家。 那是她第一次走进他家,一如她所想象的整洁宜人,温暖得刺痛她的心。 他告诉她,他们家有一间很大的客房,因为二叔、三叔,还有小叔一家人常常回来聚会,就把两个房间打通,设计成通铺,她来的话,不用担心没地方睡。 他还说,本来姊姊叫她跟她一起睡,但是他不想虐待她,因为姊姊是世纪大懒女,不会做家务,生平也无大志,唯一的志向就是嫁个和老爸一样的男人来帮她收拾房间,很了不起的志愿吧?没人会相信她是智商一九五的天才,连他都不信。让她睡在姊姊那种猪窝里她可能会怀疑他在报仇。 他又说,二叔生了一个女儿,叫言子苹,三叔的女儿言子萱她应该见过了,还有四叔的女鱼言子茗。很奇怪吧,上一代全生男的,这一代反倒阴盛阳衰,他这个言家唯一的男丁从小被包围在大小女人中,被蹂躏得很可怜,连她都笑过他娘娘腔,有一阵子他真的曾经质疑过自己的性别。 可能是家族遗传,男人们赌运超差,但是客房里麻将、扑克牌、四色牌、“十八豆仔”和碗公,凡是能赌钱的,什么赌具都有,因为他们家的女人超爱赌、也超会赌的,那几个女人凑在一起简直让他精神崩溃,改天地可以参一脚。 他还说……说了好多好多,直到两个人都累到不行,缠裹着厚厚的被子,各自在通铺两头睡得东倒西歪,最初的尴尬别扭,完全没机会发扬光大成失眠,隔天还是被言洛宇的父亲叫醒的。 他们一家人,都没有以怪异的眼神看她,态度自然得像是她早上在这里醒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还留她下来吃早饭。 “不了,我要先回去了——”总觉得自己的存在很突兀,她无法自在。 “时间还早,不急。”言洛宇的母亲坚决将稀饭塞到她手中,命令她吃完才可以走,还吩咐儿子顺便送她去上课。 言洛宇没骗她,他爸的厨艺实在好到让人差点连舌头都吞下去,他的家人也全都很好相虞。 一次、两次、三次下来,时日一久,她逐渐适应这一家人给的温情,不再有最初的别扭。 混熟了之后,走他家反而像在上厨房,他们也都没拿她当外人看待。 有一次载她上课的途中,言洛宇突然问她:“妳现在还常常逃课吗?” 对厚,经他这么一问,她才发现,她这学期准时到可以拿全勤奖了耶!从第一天在他家过夜,隔天他送她上课开始,就算她没在他家过夜,隔天他也会到她家门前等她,顺道载她去上课,她已经很久不再有一节没一节地上课了,以前赶得及看降旗就不错了,现在却天天参加升旗典礼,谁教他太准时了! “如果你觊觎的是我的全勤奖,我可以贡献出来给你。” 言洛宇把车停在她的校门旦刚,回头看她。“反正已经坐在课堂上了,如果可以,多少听一点课好不好?” “知道了啦,你不要一副教官嘴脸好不好?我早饭才刚吃完,会消化不良耶。”捶他肩头一记,摆摆手打发他。“言教官。你上课快迟到了哦!” “妳今天休假,不用去打工对不对?我爸叫妳过来吃晚饭。” “好好好,你快走啦!”周遭“关爱的眼神”愈来愈多,他都没发现吗?他这身制服太招摇了,一流名校的书生型男孩跟三流高职的流氓大姊头站在一起,要不引起侧目也难。 打发他离去后,她进到教室,平时没什么往来的同学吃错药地围到她身边来挖八卦。“丁群英,那个每天载妳来上课的,是不是妳男朋友啊?” “不是。”她拿出英文课本。就算看不懂也要做做样子,不然她会被烦死。 “少假了啦,你们态度那么亲密,妳还把手抱在他腰上。” 废话,早上车流量高,她不扶好难道要倒头栽,在大马路上被辗成肉饼? “只、是、朋、友!”她字字清晰地辟谣。 “男朋友就男朋友。干么否认啊?雄中耶,这样妳不是很有面子?” 口气酸得咧!妳以为人人如妳,虚荣得要死啊? “说啦,妳偷偷告诉我,我不会告诉别人的。”同学凑上来,一副讲悄悄话的架势。 有没有搞错?她们交情几时好到可以勾肩搭背了? 她又不是脑袋坏掉,告诉这个“行动扩音器”。不出一天,全校都会知道了,而且还会被加油添醋一番! “真、的、不、是。我有喜欢的人了,而且他也不是我会喜欢的型。” “那妳喜欢哪种型?” “英武、果断、有魄力,有大哥风范的那种人。 “是哦,好可惜,他很帅耶!”喃喃自语了一阵,突然若有所悟地瞪大眼,指着她咿咿唔唔。“难、难道妳——妳喜欢的是裴、宇、耕?!” 啊,完蛋,失言! “我、我的意思是————” “我知道、我知道,妳不用不好意思!”女同学像发现新大陆,兴奋地跑开。 丁群英头痛地呻吟。可想而知,今天放学之前,大姊头丁群英倾慕校园大哥大裴宇耕的消息将会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第五章 “丁群英、丁群英!” 第9章 一连喊了数声,发现她的神魂还在周游列国,言洛宇只好劳动自己,伸手在她面前挥了挥,作招魂仪式。 “抖什么抖?你中风哦?”丁大小姐回魂,白了他一眼。 过没三分钟,又掉回列国神游,爹叫不理,娘喊不应,连爸爸端来她最爱吃的抹茶蛋糕她都没反应。 言洛宇无奈,坐到她面前。“妳最近好奇怪,有心事吗?” “是有一件……”她随口漫应,还在托腮哀哀叹叹。 “要不要说来听听?” 也好,朋友是干么用的?当然就是玩乐打屁,有事时出出馊主意用的。 “欸,我问你哦,追男生要怎么追?” 言洛宇差点跌下椅子。“妳有对象了吗?” “早有了好不好?”以前只是被动地暗恋而已,从没想过要有下一步动作。 好啦,她承认,她就是孬种嘛,很多事情都只敢想想,不敢真正去付出、去争取,要不是言洛宇这怪胎骂不走、吓不怕的,她可能连这个朋友都没有。 裴宇耕的事也一样,如果不是被那个多嘴八婆一搞,弄得人尽皆知,她可能永远都不会去思考行动的可能性。 “可以说说是怎样的一个人吗?”言洛宇好奇地追问。 “他哦——”偏头思考了一下。“他个性很狂,想做的,不会在乎别人的眼光;不想做的,谁来劝都一样。逃课永远比上课多,校规完全不看在眼里,很酷吧?第一次看到他时,我简直迷死他了,在来我们学校之前,也不晓得他转过几所学校,听说由北到南都读透透了,没人敢收这匹脱缰野马,他老爸头痛得要死。他习惯靠拳头解决事情,可是绝对不欺凌弱小,大哥风范和地痞行径是有差的哦,他就是天生的大哥,校园里海个人都很服他。” 言洛宇凝思了会儿。“听起来和妳好像。” “你也这样觉得?”她兴奋地坐直身子,很高兴得到他的认同。“我就说我和他是天生一对嘛,我们一定会合得来的!” “可是,他知道妳的心意吗?” “现在校园里传得如火如荼,他耳朵要是没聋应该听到了。” “那不一样,这种事,还是要亲自去说比较有诚意。校园传闻很多啊,像以前我们学校不是就传校花喜欢我,其实根本也没那回事。” “谁说没有?”还让他差点被一群人整死,这二百五不会到现在还以为那是谣言吧?“她哈你哈得要死好不好?秋波频传到眼睛都快脱窗了,你是情感接收神经残废了还是怎样?居然一点都感受不到!” “咦?有吗?”他后知后觉地思考了一下。“算了,那个不重要。我们现在要讨论的是妳的告白。” “告——告白?!”她抓抓头,这可难倒她了,叫她打架还比较行,告白?一辈子没告过。“要怎么说?” “不知道怎么说就用写的,这总容易多了吧?” “写情书哦……呵、呵呵!”她尴尬地傻笑,同样一辈子没写过啊!“我文笔……不怎么好耶。” “没关系,尽量真诚地把心里想说的话全部写出来就对了。”他从抽屉翻出一叠信纸塞到她手上。“不够的话我姊那里还有。” 于是,这厢温书准备明天的小考,那厢振笔疾书,埋首写情书。 一个钟头后—— “好了!”丁大侠女豪情万千地扬扬手中的革命物。“你帮我看。” “噢。”低头读了几行……这、这是情书吗?要他说,他觉得比较像——挑战书吧?脏话满篇不说,字迹丑到他眼睛差点瞎掉!有些字还得用力瞪好久才能分辨出“疑似”哪一个中国字。 “有什么问题吗?”他干么一脸想大便的样子? “丁、丁群英,我觉得,妳脏话可以少写一点……”停了下急忙补充:“如果可以不要写那是最好啦。” “我哪有?”她喊冤。 “例如这里——“第一次看见你,我心里就在想:拷,这男生真他妈的有个性”,妳一定要这样写吗?” “可是我当时是真的这样想啊,我只是忠实反应我那时的感觉而已,你不是说要真诚吗?” “那妳也不必“拷”他啊!”更不必……多礼地问候他妈妈。 “拷是脏话吗?” 算了,他们认知有差异。 “还有一些错字……”说错字算是客气了!事实上,她根本分辨不出错在哪里! “哪里?” “不是一见“终”情,是一见“钟”情。”裴姓大哥大是怎样?长得很惊天地泣鬼神吗?一见就要为感情送终? “不是一样吗?”很奇怪地看他一眼。 “不一样!还有这个——我“粉”喜欢你,是“很”。”他拿笔写给她看。 “可是网络上都这样写。” “问题是妳不能这样写!”他快疯了! “噢。”虽然觉得他很龟毛,但还是乖乖听他的,收回来重写。 十分钟过后,一张信纸被丢在地上,阵亡。 二十分钟过后,第二张信纸,壮烈牺牲。 三十分钟过后,第三张信纸追随先烈,革命失败。 第四张、第五张、第六张……一本信纸见底了,丁群英盯着满地的信纸尸体,好生感慨! “唉,出师未捷身先死,常使信纸泪满襟。” 言洛宇挑眉望去,不错嘛,她还知道这首诗,有得救。 “不行了,我投降,握笔写字简直比握拳揍人还困难,最多就是这样了,不要拉倒!”她丢开笔,最后一张信纸扔给他,整个人直接瘫倒在他床上装死。 言洛宇捡起满地的信纸,一一读了遍。 算了,她能力最多也就这样而已了,再逼下去可能会出人命。 “不然我综合妳这些信的精华,帮妳重写一封好了,不过妳自己回去要多练一下字,我写完妳自己要再抄一遍。” “知道啦!”随手捞来枕头蒙住脸。 “妳是不是下个礼拜期中考?不多少读点书吗?” 啧,烦! 咕哝归咕哝,还是听话地爬起来,伸长手。“拿来!” 言洛宇把她上次丢在他这里的数学课本递过去。“不会的话我可以教妳。” “好啦好啦,你先读你的,明年要考台大的人话还这么多。” 言洛宇眼神放柔,浅浅笑了。 她其实很关心他吧?不然不会一天到晚担心他考不上好学校,都还有一年呢,比他爸妈还紧张。 低头又看了眼满桌的信,他合上课本,凝思了下,低头专心写起生平第一封的代笔情书。 但是,言洛宇千想万想也想不到她会没救到这种地步! 隔天,他将写好的情书交给她,让她重新誊写。 第一次,上头的字迹让他极度希望自己立刻失明! 他把感受坦白告诉她,于是她又重写了第二次。 这一回他说,他用左手写都比她好看,如果她不希望裴宇耕怀疑她装义肢,最好再写一次。 直到第三次,他还是不满意,她终于决定她受够了。 “言洛宇,你他妈龟毛够了吧?是我谈恋爱又不是你谈恋爱,意见那么多!” “我只是觉得,起码妳要让他分辨得出妳写什么东西……”他才想问咧,她平时是不写字的吗?用那种让人看了眼睛像被雷打到的字体写出来的情书,不管内容如何感人肺腑,注定都要失恋的。 “我就是写不出你那手漂亮的好字嘛,你杀了我,我还是办不到啊!”她更火大。“不管了,就用你写的好了,反正他也不知道我的笔迹。” 那种鬼画符……基本上也没有所谓的笔迹可言吧?他在心中喃喃自语。 接着,问题又来了。在她送出情书之前,他先听到一声直可比拟命案现场的凄厉叫声。 “妳干么啊,吓死我了!”抚着余悸犹存的胸口,回头见她站在体重机上,那神态和他看到她的字体时没什么两样!活脱脱被雷劈成焦尸的扭曲表情。 “五、五十公斤……”她抖着不输贞子的恐怖声音,完全无法接受打击。 “还好啊!”又不是五百公斤。 “你懂什么!像你这种天天吃海陆大餐还是纤细轻盈的人,怎么会明白连吸空气都会胖的人的悲哀?”她杀到他面前,指着他的鼻子忿忿不平地控诉。 “妳又不胖……”他低哝,再补上一句:“就算胖,那也不是我的错。”歇斯底里地怪到他这里来,很不理性耶! “谁说不是你的错?你三天两头挖我来吃饭。明知道言叔的手艺只要有味蕾的人都无法抵抗,你存心陷我于不义嘛!” 那是妳自己贪吃好不好? 他叹气。“就算是这样,那也没关系啊。” “当然有关系。我现在要去告白耶,你叫我怎么用这副肥胖臃肿的身体去告白?” 妳也知道妳只是去告白而已?是不是用肥胖臃肿的身体没太大差异吧?又不是献身,要不要全身去角质啊! 他揉揉额头。“腰围只是多一、两吋而已,根本看不出来,妳下要想得那么严重。” “一、两吋还而已?!”她又尖叫,在屋子里头烦躁地绕圈圈。“不行、不行,我一定要减肥!” 这就是恋爱中的女人吗?患得患失的心情,连平时最大而化之的男人婆都注重起外表来。他轻笑,觉得这样的丁群英也满可爱的。 她扑向镜子前面,左右端详了半天,一脸认真地转头问他。“欸,你老实讲,我脸是不是有点圆?” 下意识里,言洛宇本能地退开一大步,双手护住颊,防备地瞪住她。 第10章 “你干么?” “那个……以前也有人这样问过我这个问题,我就说:“是有点。”结果左脸颊红肿了二天。” “哈哈!谁教你笨!” “还有一次,一个邻居问我——没见过有男生肤质好到这种程度,你是拿sk-ii当水喝?还是真的要一天只睡一个小时才能像你这样吹弹可破?” 那倒是。言洛宇遗传到母亲的好相貌,俊美得男人嫉妒、女人羡慕也就算了,最过分的是,他怎么晒都晒不黑,痘痘打死都不冒一颗,一个男生肤质比女人还好,好到想揍他,这象话吗? “那你怎么回答她?”她接问。 “我还是很诚实地告诉她——我喝开水,没喝sk-ii,而且妳要是真的只睡一个小时,那吹弹可破的会是妳脸上的痘痘——” 没说完,她已经捧着肚于笑倒在地。 天!这人怎么呆得这么可爱啊!活该讨皮肉痛,她完全可以想象他的下场。 言洛宇极其哀怨地瞪着没半点同情心的损友。“妳不要笑,我现在是真的很怕女生问我这种问题。” “笨哪!以后你一概回答“天生丽质”不就好了?”这是适用于所有女人的共通的标准答案。 “那怎么行?这样是违背良心。” 她一顿,收住笑,危险地瞇起眼,步步逼近他。“叫你说我天生丽质很、违、背、良,心?!” 完蛋!嗅到一丝危险气息,他如临大敌地直摇手。“不违背、不违背。”只是违胸违心而已,他偷偷加上一句。 “这还差不多。还有,我警告你,以后不要拿美食诱惑我,从今天开始,我要执行断食减肥法!”她一豪情万千地宣告完,言洛宇马上皱起眉头。 “可是这样很伤身体耶。如果妳一定要减的话,我帮妳问一些比较健康的减肥方法,妳照我说的来做好不好?” “好啊!”反正她也没减过,不知道要怎么减。 数天之后,言洛宇问朋友、上网查资料、参考无数本书,然后拟出一份完美的减肥计划表。 这份完美减肥计划表中,包含了低热量、低油脂、高健康指数的每日食谱、瘦小腹、减大腿的健康操,还细心地列了一长串常见饮食的热量对照表让她引以为戒,简直完美得无懈可击。 他每天督促她,将计划表彻底执行,不让她随便断食,免得到时减肥没减成,反而把身体搞坏。 也不晓得她哪里听来的,居然天真地想三餐只吃苹果,不要命了!谈个恋爱也没必要这样拚老命吧? 执行了一个多月,似乎有点成效,体重少了一公斤,虽然不满意,但勉强可以接受。他说的也没错,她又不是要马上献身,曲线完不完美还没那么重要,可以留待以后再慢慢努力,所以她正式宣告——她丁大小姐现在要告白去也! 上课前,他照惯例送她到校门口,轻拍她的肩帮她打气。“加油哦,我等妳的好消息。” “谢啦!”要是真的成功,他就是最大功臣,她会记得送上一份媒人礼的。 言洛宇见她自信满满,也才放心去学校,今天他们学校期末考。 “你也要加油哦,没考第一名不准回来见我!”她冲着他的背影大喊。 “知道了!”带着彼此的祝福,各自往目标努力去了。 考试期间,他挂心着丁群英不晓得告白得顺下顺利,有点无法集中精神,在考堂与考堂间的空档,本来想找她问问情况,但是她没有手机。问她怎么不去办一支?现在手机便宜得要死,没手机的人简直不敢说他住台湾。 她的回答是,她太孤僻,朋友少得可以,又没人会找她,拿手机干么? 没人会找她?那现在是怎样?他不是人? 早上去上课前,她有和他约好,不管结果怎样都要打电话告诉他的,每节考完他都会刻意开机留意有没有什么讯息,但是手机停悄悄,什么都没有。 这表代情况乐观,还是不乐观? 脑子里一直挂念她的事,考试时稍稍分神,小小错了几题,不过事前准备充足,应该不影响全局。 一放学他就迫下及待去她家找她,问明情况。 按了很久的门铃,没人应门;跑去她打工的快餐店,说她今天轮休;去小公园找她,也没看到人……不得不承认,他开始担心了。 刚回到家,还在门口脱鞋,就听到客厅的母亲在喊:“小宇,你的电话,是群英哦!” “噢!”他一听,快步上前接过话筒。“丁群英,妳跑到哪里去了?” “没去哪,就乱逛。”她声音有气无力的。 “算了,妳先过来再说——” 厨房的父亲探出头来。“叫群英快点过来,我们等她吃饭。” “噢。”他忠实传达。“我爸叫妳快点过来吃饭。” 她今晚话很少,埋头猛吃,他再迟钝也猜得出来,一定是表白出了问题。 饭后,她躲进房间里,言洛宇就坐在对面看她,她一句话也不说,指腹顺着木质地板的纹路轻画,他开始思考拿角落那堆赌具来转移她的注意力的可行性有多少“喂,你考得怎么样?”反倒是她先问了。 “还不错。”他顺着话头问下去。“那妳呢?表白得怎样?” “糟透了!”她闷哼,脸埋入圈起的双臂与膝盖之间。 “喂……”她该不会在哭吧?言洛宇小心翼翼,食指点了点她的肩。“说出来会不会好一点?” “一言难尽啦……”她一脸要死不活,开始叙述今天的告白经过。 本来和他道别后,她就要直接杀到裴宇耕教室找他的,但是他这个人和她差不多,校规拿来当壁纸贴,迟到从不心虚,没到更是正常。她一直捱到中午过后,才听说裴宇耕来学校了,第一站是教官室——因为他昨天又和校外学生打架了。她在他走出教官室的半路堵到他,二话不说地把信塞给他—— “妳该不会就用平常跟人下战帖的那种态度吧?”言洛宇忍不住插嘴。她形容的用词,让他很难不往这个方向想。 “你管我!” ……唉,败笔!他考量了这么多,怎么就忽略了纠正一下她的仪态?平时怎样也就算了,可是表白耶!起码挤出一点女人味来吧? 然后她又说,裴宇耕眼也没眨地将信丢回她身上,告诉她:“拎北不识字,用念的。” 她也还真的摊开信,背课文一样,条理分明地念给他听,在人来人往的教室走廊。末了,还向他邀功——她一个字都没念错哦! 言洛宇连续张口、闭口了三次,不晓得该说什么才好。这两个人真是——绝配!有人可以告白告到杀光所有的情调,也实在是不容易了,枉费他文情并茂、感人热泪的情书…… “然后呢?他有什么反应?”擦擦脸上的黑线条,他故作坚强地问。 然后啊……然后裴宇耕就一把抽过那封情书,随便挑了一行内容问她:“桀骛不驯这四个字怎么写?” 于是,她当场就被问倒了。 “拷!妳再唬烂啊!当拎北的脑袋是装大便的吗?妳大姊头要是写得出这种信,我头剁给妳煮汤喝!” 呃呃呃?装大便的脑袋煮的汤……能喝吗? “你看,他也拷我,你还说这是脏话!”她不服气地举证反驳他。 “拷”是不是脏话一点都不是讨论的重点吧? 言洛宇有些无力地挤出声音。“妳承认了吗?” “不承认行吗?他都说我和他是同一种人,拳头揍人很痛他相信,但要说我有本事写出这么漂亮工整的字体,他立刻去跳爱河给我看。” 言洛宇哑口无言。他以为裴宇耕是属于豪情落拓型的人物,不拘泥于小节,应该不会思考太多,没想到他第一时间就洞悉一切,这点真的是失算了。 “就算情书是别人代笔,但是妳的心意是真的,妳的感情也是真的,妳没有这样告诉他吗?” “没用啦,他又被退学了,这次可能会回台北去吧!他老爸气死了,要就近管教他,不让他在外面乱来了。”生平第一次的初恋,就这样玩完了。 言洛宇观察她的表情,轻问:“妳很难过吗?” “废话,第一次那么喜欢一个人,而且还被拒绝,怎么可能不难过?”她往后仰躺,手枕在脑后,睁着眼看天花板。 见她情绪低落,连说话都无精打彩,言洛宇不晓得该怎么安慰她。“我、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算了啦。什么都不用说,你在我身边陪我我就很安慰了。” “噢。”他跟着并肩仰躺,陪她数天花板的蚂蚁。 有一段她刻意掠过,没有告诉他。 在她很努力告诉裴宇耕,他们有多相配、多合适时,裴宇耕冷笑,凉凉拋来几句:“哪里合适?拳头一样硬?脾气一样冲?个性一样偏执?别开玩笑了!我没事找一个和我一样的人来当女朋友干么?练拳击?照我们这种个性,一吵起来,可能会一不小心就失手打死对言吧?” 咦?她呆住了。这点她倒没想过。 “我都已经在笨了,妳大姊头更猪脑。妳以为妳真的喜欢我?妳嘛帮帮忙,那叫亲切感,因为我们真的太像了,看到我就像看到另一个自己,可见妳他妈超级自恋。” “难道你有喜欢的人了?”不然怎么讲得头头是道? “还没,不过那个人肯定不会是妳,我要找就会找一个脾气够温顺,可以笨得任我欺负到死的女人,妳,离这个目标还有一条长城的距离。” 他还说,叫她早点醒一醒,如果还没,他可以做做善事,送她两拳助她清醒。 第11章 “你说我们是同类人,难道你也爹爹不疼,姥姥不爱?”她好奇地问了句。 “马的!妳再给我靠幺一句,信不信我踹得妳牛头不疼、马面不爱!” 干么?恼羞成怒啊?!要换作言洛宇就不会! 想到这里,她愣了一下。 裴宇耕也不耐烦了,送她一记大白眼,临走前丢回一句!“有空跑来跟我啦咧一堆猪头猪脑的屁话,怎么不回头去看看那个为妳写情书的人还比较实在?” 言下之意—— 她突然坐起身,直直瞪着身旁的言洛宇。 他的意思是,言洛宇比较适合她吗? “怎么了?”言洛宇被她盯得心里直发毛。 “算了,没事。”她又倒回通铺上。 裴宇耕的意思,应该是说,个性上要能够互补,彼此配合才走得下去,两个太像的人只会硬碰硬,撞得头破血流,总有一方身段要放软。 言洛宇对她,一向温和得没有脾气,可是这样就会有爱情吗?也不见得吧? 毕竟感情这种事情,太复杂了,成因不明,元素不明,不是几个公式就算得出正确答案的,她和言洛宇可以很好很好、像哥儿们一样两肋插刀,却不一定要成为情侣。 十七岁即将结束之前,他陪她见证了第一场初恋,也陪她度过失恋的低潮期,往后的岁月,更一同见证了彼此的成长。 第六章 成绩一向离谱的丁群英,在升高三时,明显有了起色,老是被他拉着一起读书,想不进步都难。 或许有一部分,也是因为言家人的关怀吧! 当然,她也知道言家父母不是她原先所想象的肤浅,以成绩来奇书网jar电子书下载乐园+qisuu.c○m论断一个人的好坏,但是她自己就是会产生那么一点点心理作用,总是怕言洛宇和她在一起会被带坏什么的,更讨厌别人这样想。说穿了,她就是自卑。 高三那年的寒假,言家父母知道她没什么亲人,酒鬼父亲不提也罢,十天半个月见不到人是常事,他们要言洛宇叫她到家里一起过年,别让她一个人孤零零地吃团圆饭。 那一年,是她有生以来,过过最快乐、最温暖的农历新年,也终于知道,长辈关爱所给的压岁钱是什么感觉。 言洛宇没唬烂她,言家的女人真的超能赌,也超会赌的,从除夕夜开始,赌桌上就厮杀得风云变色,日月无光。 听说言氏家训中还有一条“赌桌无母女”,可是,也不必六亲不认到这种地步吧? 言家另外成家的三兄弟也和往年一样,携家带眷地回来齐聚一堂,吃团圆饭时是很热闹,领红包时是很爽。但是一群人凑在一起,大小赌桌一开,言家俨然成了小型地下赌场,还得有人在门口把风,以防警察临检! 言家男人真的不是赌博的料,手气也实在烂到匪夷所思,被硬拖下水的言洛宇频频向她求救,她实在看不过去,帮了他几把。 直到他扯了扯她的手,苦着脸在她耳边说:“我快疯掉了,想办法把我救出去吧……” 丁群英看他可怜。说要买点零食和饮料,顺便把他偷渡出去。 “呼!总算解脱了——”买完零食在回家的路上,他还企图讨价还价,问她可不可以不要那么早回去,他那群姊姊妹妹好恐怖。 “是你自己没用好不好?”他个性太温和了,不适合赌桌上的杀戮,言家女人又个个都是狠角色,难怪他吃不消。 “茗茗才十三岁耶!连她都会耍心机,太可怕了。” “谁像你这么老实!赌桌上还讲仁义道德咧,活该输死你!” “我没骗妳吧?我姊、苹苹、茗茗、萱萱,这四个人凑在一起,会让人精神崩溃,我不要玩了,绝对绝对不要。”眼看家门愈来愈近,他还在试图挣扎。“啊,对了,说到萱萱我才想到,妳上次不是说要告诉我萱萱和水电工的关联?” 她脚步一顿,斜瞥他一眼。“你真的想知道?确定?” “确定、确定。”点头如捣蒜,反正怎样都好,不要再逼他上赌桌就行了。 “那是源于一部——嗯,“爱情动作片”。你想看?” 动作片?他直觉联想到成龙那一类的武打片,可能再加一点爱情文艺片的成分吧! “好啊。” “在我家,我回去拿。” 于是,他们又顺路绕到她家,拿了那片传说中的“爱情动作片”,光明正大的拒绝言子苹的吆喝,两个人窝上楼去看影片,他还顺便捞了一包杏仁果和鱿鱼丝,准备好好欣赏萱萱和水电工之间据说“感人肺腑”的爱情故事。 但是影片一播放,他立刻傻眼。 怎么……一开始就是浴室里洗澡的香艳镜头?还是三点全露的那种洗法,害他尴尬得眼睛不晓得该往哪里看。 然后浴室没水了,水电工正式出场。 好奇怪,不是修水电吗?怎么——在浴室调起情来?接着就开始做,从浴室做到沙发,从室内做到室外,做得天摇地动,日月无光…… 嘴巴上的鱿鱼丝掉了下来,他整个人杵在那里,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什么爱情动作片,这、这根本就是…… “丁群英,妳怎么……”他无地自容,脸红又困窘地指控。“妳怎么可以骗我!” “我哪里骗你了?这的确是一男一女的爱情动作片,有动,也有做啊!你嫌他们还不够卖力演出哦?” 他错愕,找不到话反驳。 “喂,你快喷鼻血了。”她调侃,上下扫了他一眼。“你该不会起反应了吧?” 真是够了! 他羞愧地捧着热到可以把荷包蛋煎到八分熟的脸蛋。“我、我要下去了——”他现在觉得,下楼被赌桌上那群女人生吞活剥都好过留在这里任人调戏羞辱。 “是去冲冷水澡吧?”她冷不防冒出一句。 “妳——”他回头瞪她。 “不要这样看我哦,原谅我无法帮你解决困扰。” “我、不、需、要!”他咬牙声明,恨恨地转身。 “你在暗示,你其实是性无能?” 砰!重重的关门声是他的回答。 丁群英静默了三秒,旋即爆出惊天动地的大笑,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哈哈哈——她再也找不到比他更纯情的男生了,十八岁了耶,看a片还会害羞得面红耳赤,说出去谁相信? 她弯腰抱着笑疼的肚子,想到他离去时的样子。 他无言的抗议最多也只能做到这样了,不过——他生气时好可爱! “咦?你不是说要和群英看影片吗?怎么又下来了?”叶洛希瞥了眼坐到她旁边的弟弟。 “看完了。”其实是根本没办法看不去。 “有这么短的影片吗?”言子苹奇怪地看一眼墙上的钟,他们上去好象还没半小时。 “能这么快看完的,大概只有大爱电视台的宣导短片或是a片了。”叶洛希随口说了句。 咚!正中红心。他脸蛋烧得更厉害了。 “姊,妳不要乱讲!”这叫作贼心虚。 “既然是乱讲,你紧张什么?”洗牌之余,又多瞄了他两眼。“脸那么红,你该不会把人家群英给“怎样”了吧?” “什么东西怎样?”另一桌已经在听牌的叶初晴听到,分神问了句。 “老妈,我告诉妳——” “没事!妈,妳不要听姊胡扯。”言洛宇急忙打断。 丁群英正好在这个时候下楼来,言家的子萱小姑娘天真无邪,抢先问了句:“群英姊,小哥有没有对妳怎样?” 丁群英瞄了他一眼,心里快笑翻了。“他能对我怎样?我拳头可比他硬。” “问题是,有些时候比硬的不是拳头,那就麻烦了。”从小就有内定男友的人,说出来的话就是不一样,了不起! “喂,妳们够了吧?”她们真的是女人吗?脸皮一个比一个厚。 言子茗戳了戳身旁魏怀恩的手背。“小哥好像生气了耶。” “没关系,妳假装听不懂就好。”魏怀恩更羞愧好不好?萱萱那些话到底是从哪学来的?他绝对不会承认是他带坏的,三叔会劈了他! “我本来就听不懂啊!他在生什么气?”唯一一朵没被污染的纯情小花,言家小子茗,真是令人感动。 “没事,我出去走走!”言洛宇倏地起身,丁群英见状,赶紧追了上去。 他坐在门前的阶梯上发愣,她轻轻坐在他旁边,拉拉他裤管。“真的生气啦?” “没有。” “明明就一脸不爽,还说没有。是因为萱萱——” “不要再跟我提任何关于萱萱或水电工的事!”脸蛋又热辣辣地烧红,让他别扭闹得更加没气势。 “我指的是你堂妹萱萱刚才说的话耶,你在想什么?”她口气满是讶异。 “妳——”他转头瞪她,接触到那双带笑的慧黠双眸,他挫败地垮下肩,再也不肯轻易开口多说一个字。 “好啦好啦,我不闹你了,不要生气嘛,笑一个。” 他闷闷地低着头,吭都不吭一声。 “你很没风度耶,我哪知道你这么纯情,连a片都没看过?帮你增广见闻你还嫌。”她是抵死不会承认,她的出发点是坏心眼地想戏弄他! 问题是,妳得看人家想不想增广这种“见闻”啊! 他别开头,硬是忍了下来,不搭腔。 “大不了我保证下回不会再拿这种影片给你看,这样总行了吧?” 他这才稍稍偏过头,抬眸瞥她。“妳哪来这种东西?” 第12章 “同事给我的。” “妳跟同事看这种东西?”他吓得扬高音量。 “女的啦!你想到哪里去了。她男朋友超爱看的,而且搜集的每一片都堪称经典哦!” “这种事没什么好骄傲的吧?”他面无表情。 “我好奇啊!看看又不会少一块肉。” “妳以后……”他顿了顿。“不要轻易和男生看这种影片,很危险。”男人冲动起来,有时是很不理智的,她拳头再硬,也未必敌得过男人的野性。 “知道啦,你当我猪脑哦!”那是他咧,别人还没那荣幸。 停了下,她像抓到他话中的话病,要笑不笑地凑近他薄薄的脸皮。“呵呵,你承认了,你刚才其实有反应!” “喂!”他低嚷,红晕未褪的脸颊又开始凝聚血色。“妳别闹了!” “该交女朋友了哦!”她戏谑地调侃。 “要妳管!”不知不觉,把她惯用的说话诰气、用词脱口而出,他闪身避开她,头也不回地进屋。 呵呵,会耍小任性了耶,好可爱的男生。 她轻轻地、轻轻地笑着,眼底眉稍漾满愉悦神采。 这不是她的家,可是她人生中的欢笑,却是从这里开始,似乎,只有和这个男生在一起时,才能让她感受到真正的快乐—— 人的一生中,总会有几个重要的转折点,改变你的一生,而对丁群英来说,人生中最大的一个转折点,没有疑问的,是在遇上言洛宇之后。 如果不是遇上他,也许她会依着原有的叛逆性情与生活模式,无所谓地放任自己沉沦,走偏人生路,因为空虚的手心,从来就没有什么是她能紧握、争取的。 但是,他将一份温暖的情谊放进这双空虚的掌心,她握牢了,原本茫然的人生,逐渐有了方向。 她不自觉地受他影响,开始念起书来,远离逞凶斗狠的生活模式;愤世嫉俗的野性,被他无时无刻挂在脸上的温和浅笑磨平…… 本来,她连高职混不混得毕业都不甚在意,现在,她不但高职毕业了,还打算继续升学。 因为他说,如果可以,多读点书总是好的。所以她听了他的话,学会争取自己的未来,和他一起努力,他考大学,而她考技专院校。 他们互相支持、互相打气,他考试时,她在外面陪考,帮他买饮料消暑,比他还紧张;而她考试时,他在外面拚命帮她整理下一节考科的考前冲刺重点,多捞几分算几分。 以他的实力,没有意外地考上北部的第一志愿:而她根底实在太差,这阵子多少读了些,勉强让她捞到附近一所二专来蹲。 今年九月,他就要北上求学了,她当发起人,主动约了他的三个堂妹和魏怀恩出来,找一天给它疯狂地玩通宵,算是帮他践行。 回到家时,灌了好几瓶啤酒的她,已经微醺到连站都站不稳了。 “妳小心一点。”言洛宇一手扶住她,不让她摇摇晃晃地跑去撞壁,另一手忙找钥匙开门,带她进客房,帮她脱鞋,摊开薄被,又到浴室拧了条毛巾要给她擦脸,结果她擤了擤鼻涕又递还给他。 他盯着上头那一团,为这条毛巾还要不要留而思考了三分钟。 “喂,你过来,我有话要跟你说。”她拍了拍身边的位置。 “等一下。妳要不要喝水?” “好。” 他又用了三分钟倒来一杯水。 她不安分地踢掉被子,爬到他身边,结果他又哭笑不得地发现,她把倒来给她喝的水拿来漱口,漱完又吐回杯子里。更噁心的是,她还像小孩一样,含着一口水仰头玩漱口泡泡,有几滴还喷到他身上来。 “妳很脏欸。”他决定把那条毛巾洗一洗,再拿来擦她的嘴,没好气地说:“现在的专科生都像妳这么没卫生吗?” “呵、呵呵!”她一径地傻笑,爬到他背上,攀靠着他的肩。“大学生耶,我好高兴喔!” “是我去读又不是妳去读,妳在高兴什么?” “你一定不相信,我比你还要高兴。”她嘟着嘴,自言自语。“其实我考不考得到学校都无所谓,反正我本来就没打算要读,有也算狗屎运捡来的。可是你不一样,你天生就是读书的料,考不考得上对你来说很重要,我帮你拜了那么多庙,要是还不行,我会去拆了所有文昌帝君的神像。” 原来她那阵子老是找不到人,又莫名其妙借他的准考证影印一堆,就是为了这个吗? 他笑她傻气的行为。“考试是靠实力,干么去怪文昌帝君?”就算要求,也替自己多求些保佑,她比他还需要运气呢。 “宁可信其有啊,我又不能帮你读书。”她在身上东摸西摸,摸出一个系了红绳的平安符。“这是我去旗山的天后宫帮你求来的,听说那间妈祖庙很灵验哦!” 旗山天后宫? 她特地大老远跑到旗山去,就为了求一个平安符? 他微讶,偏头凝视贴在他肩上,微醺的醉颜。“那妳怎么不早拿出来?” “唉哟,这么婆妈的事,我怎么做得出来嘛!”她闹脾气地捶了他一记。 明明别扭,却还是做了,跑到那么远的地方,为他求一个平安符,求他在台北的平安,也求她在高雄的心安。 他心里暖暖地感动着。 “你要记住,我是你的朋友哦!生死换帖的那种。大学生涯多彩多姿,你在那里会认识很多人,交很多朋友,但是绝对不可以忘记我。” “不会。”他温温响应。 “你一个人在那么远的地方,要自己放机灵点,台北人都很聪明的,以你这种个性,被卖了都还不知道……” “我有这么糟吗?”他好笑地道。 “当然有!你老是被欺负了都没关系,以前我就把你欺负得很惨啊,你还不是乖乖任我爬到头顶上去……你又从小到大都没离开过家,知道要怎么照顾自己吗?还有——”她叨叨絮絮讲了一长串。 他更想笑了。“丁群英,妳已经把我妈该讲的台词都抢光了。” “我不放心嘛!”她放轻了嗓音,眼皮缓缓垂下。 没再听到她发出任何声响,他回头,放轻动作,把趴在他肩上睡着的丁群英移回枕头上,再拉好被子—— 她突然抓住他的手!“你要是有事,一定要告诉我哦,有人敢犯到你头上,我会帮你扁他!” 声音逐渐模糊得听不见,确定她这回是真的睡着了,他抽回手,盘腿坐在她身边凝视她的睡容。 他其实是意外的,没想到平日只会对他大呼小叫的丁群英,内心竟然如此关心他,今天要不是喝醉酒,她可能也没勇气说出来。 她啊,口是心非,动不动就威胁要揍他,可事实上,她的拳头却比谁都还要维护他。 他轻轻扳开她的手,抽出紧握在掌心的平安符戴上,带着浅浅的微笑,帮她关上房门。 世事难料,这句话再贴切不过。 在言洛宇动身北上前,丁群英家中,发生了极大变故。 说家变,对她来说也言过其实了,她的家早就名存实亡,还有什么变故能影响她? 这个变故,了不起就是她那个从未尽过一天责任的不肖父亲把楼子捅大了,赌桌上豪情万丈过了头,将他们唯一遮风避雨的小窝给玩掉了。他自己倒好,醉到不省人事,马路上车子一撞、两腿一伸,也就什么感觉都没了。 乍然得知时,她哭不出来,也没有任何的感觉,就是平平,平平地接受了这个事实,靠着少许的保险金处理完父亲的后事,她也两袖清风,无事一身轻了。 整个过程中,她没掉一滴泪,言洛宇一直陪在她身边,帮忙她处理所有的事情,还刻意延后北上的时间,留下来陪她。 他想,初逢丧父之恸,她心里一定很难受,虽然她表现得很平静,还直催促他快走,别耽误了注册的时间。 “不会,还来得及。我明天晚上坐夜班车上去就好了。”他这么回她。 “干么要这样?赶夜车很累的耶,我真的没事啦,不用你陪。”赶他不走,她还自己打电话帮他订车票。 “是我自己想多留一下不行吗?”他抢走话筒。 她呆呆的,看着空掉的手掌。 “群英——”她茫然的表情,让他的心脏微微揪了一下。 这是他第一次,单喊她的名字,温温柔柔的嗓音,飘进她空冷的心房。 “对不起,你——借我靠一下。”双手攀上他的肩,将脸埋入。她不是为那个不负责任的男人哭,绝对不是,她只是需要发泄一下而已,发泄完就没事了—— 言洛宇轻拍她,胸膛吸纳她的泪水。 她肯释放情绪,不再压抑自己,让他放心多了。 这就是他不敢离开的原因,她个性太倔了,什么事都会藏着,自己扛起来,除了他,她不会在任何人面前释放真实的自己。 本来爸妈和迪商量的结果,是希望她住进来的,九月即将面临的学费也想先帮她垫付,她现在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一下子要面对那么多事,怎么应付得过来? 但是她拒绝了,说她现在戴孝,不方便住他家,并且在最短的时间内租了间小套房住进去,不愿意麻烦任何人。 “这孩子,坚强懂事得让人心疼。”爸爸叹息着这么对他说。 可是这样的坚强,是硬撑起来的啊,他看了很不忍心。 于是,上台北前一天,他提出存折里的存款交给她。 她不肯要,但他极为坚持。 “我知道妳根本没有办法应付,妳不要连在我面前都逞强!” 第13章 她绷着脸,坚决下收。“我自己会想办法,大不了——” “大不了不读书了,对不对?妳好不容易才考上的耶。要妳读书是我的意思,妳就听我一次会怎样?”他微微动了怒。“妳不让我爸妈帮妳就算了,这是我自己从小存下来的压岁钱、奖学金,妳难道连我的心意都不肯接受?妳到底还把不把我当朋友?如果妳真的那么介意,大了妳以后再慢慢还我,我又没有说妳可以不用还!” 她第一次被他骂,一愣一愣地反应不过来。 “干么这样瞪着我看?要揍我吗?好啊!反正我今天跟妳卯上了,妳一天不收下我就一天不去台北,要嘛大家都别读了,看谁狠!”因为他知道,在她心目中,他能不能读书,比她读不读更重要。 “你、你……”太过分了,谁教他耍这种贱招的? 她微微张口,好半天才挤出声音。“你自己去台北读书,也需要用到钱啊……” “放心,我这里够用。” 丁群英叹了口气,投降了。 现在才知道,原来个性比水还温的男人,一旦固执起来,也是没人招架得住的,他以前只是有心让她! 看来,她是不用太担心他了,他根本不像表面那么好欺负嘛!扮猪吃老虎的家伙! 第七章 在丁群英再三保证她真的没事之后,言洛宇这才在隔天坐夜班车北上。这期间,他打了好几通电话回家,除了报平安,也问问丁群英的近况,知道她一切安好,准时注册、准时上课、准时打工,空闲时就往言家跑,陪他父母聊聊天、做做家事,生活平静规律。 刚开始,他每到周休,就会赶礼拜五的夜车回家,陪父母吃个饭,让他们放心,也和丁群英聚聚,然后再坐礼拜天晚上的车回台北。 后来课业加重,家人要他别南北奔波,怕他身体吃不消;丁群英也说,大学生嘛,就是要好好享受校园生活,他应该多和同学往来联谊,拓展生活圈,而不是一天到晚往家里跑,他才逐渐减少回南部的次数,改为写信与电话联络。 每次写回家的信里头,总有那么一封是给她的,就像他答应过她的,不管外面的朋友再多,永远不会忘记还有一个她。 有一次他问她:“妳要不要来台北找我?” “找你干么?” “妳都不会关心我,看看我在这里过得好不好哦?”他很失策地往自己脸上贴金,当然,也淋到她泼来的那盆冷水了。 “你有什么好看的?又不是痴情女干里会情郎,你没这等身价,让本姑娘放弃花花绿绿的钞票,不顾一切去千里寻夫啦!”开玩笑,请假要扣薪水的耶。 ……算了,当他自取其辱。 她后来终于去办了一支手机。她一天到晚在外面东奔西跑,很难找得到人,有了手机后,他无时无刻都能联络到她。 她从不打电话给他,反倒是他一有空闲,总会记得打个电话问候她,说说生活琐事,关心彼此的课业状况能否应付等等…… 第一个学期即将结束前,他拨了通电话给她。 那时,她刚挨完主管的训,脸色很臭地走出来,就听同事在喊:“丁群英,妳家的mr。言来电。” 顿时,她健步如飞,快速扑向手机。“喂?”她没留意,眼神在接起电话的那一瞬间放柔了。 另一头愣了下。“妳在忙吗?” “知道就好,有屁快放。”说是这样说,每次还不都是啦咧半天还不肯挂。 “噢,那我告诉妳,我放寒假了,今天晚上会回家,妳要不要过来?” “没被当哦?不会吧?” “谢谢妳的诅咒,很抱歉让妳失望了,没有。”他轻轻笑开,恐怕他要是真的被当,第一个敲他头的人就会是她,他还会不了解她吗? “真可惜,老天不长眼。”她轻哼。 “妳这么不想见到我啊?损友!” “又没特别帅,见了更不会通体舒畅,百毒不侵,要见来干么?” “真过分!本来我还想说我很想念妳的,现在我决定收回这句话。” 心脏不小心漏跳了一拍,她表情不大自在地轻哼。“你说话几时变得这么噁心了,我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啦!” “那妳晚上到底要不要过来?” “好啦好啦,你自己路上小心,到客运站打个电话给我,我去载你。”虽然嘴上毫不留情,但又总忍不住细细叮咛。 挂了电话,唇畔的笑意仍是收不住。 “怎么样?妳男朋友要回来啦?”同事靠过来,取笑了两句。 共事稍微久一点的人都知道,这丁群英的手机从来不响,只要响起来,就绝对是那位神秘的mr。言。 没人知道他的全名,手机上也只显示一个“言”字,不管怎么问,她就是不肯说,不过谁都看得出来,这个“言”对她来说,是生命中分量极重的一个人。 “他不是我男朋友啦,妳不要乱讲。”丁群英低声驳斥。 “还说不是!每次接到他的电话,心情都会好上一整天。妳看妳看,眼角眉梢都在笑呢!” “要妳管!”她一闪身,应付客人的点餐去了。 她生命中的快乐,本来就是从遇上言洛宇之后开始,只有他才能让她真心地微笑,她不需要否认。 他们才不会了解言洛宇对她的意义,她又何必多说? 当天,丁群英向店长请了一个小时的假提早离开,回家洗个澡。换件衣服后,赶在言洛宇预估的到达时间去接他。 言孟春知道儿子要回来,早早就买了一堆菜,担心他一个人住外面都是随便吃吃,难得回来总要准备满桌的菜。 “一家之煮”在厨房忙着当“孝子”,言洛宇就坐在客厅与好一阵子不见的母亲话家常,聊啊聊的,就说到手机的事上去了。 “我们那个孤僻的丁小姐终于开窍了,有朋友找她啦?” 他记得她说过,不办手机是因为没有朋友找她。 “没有吧?她好像还是一样,每天上课、打工,不然就是在我们这里混,没看到她有什么朋友耶!她那支手机是为了要让你找她方便才办的,笨儿子!” “她这样不行啦,妳有空劝劝她,试着放开心胸去接纳别人。她那么伯孤单,又老是不敢付出,难道要孤僻一辈子啊?” “群英的个性你又不是不知道,她太极端了,不要的话就不要,要的话就挖心掏肺,她啊,太害怕受伤了,个性就难免封闭了点。”直到现在,能让她真正敞开心胸接纳的,始终都只有她这个呆儿子。 接着,他们又聊了些他在台北的生活。包括课业、交友,一句“妈,我交女朋友了”,差点让她把茶喷出来。 “你、你说什么?” “需要这么意外吗?我十九岁了,谈个恋爱很正常吧?”他奇怪地看了眼母亲怪异的反应。 “你——很喜欢她吗?”叶初晴问得结结巴巴。 “她对我很好,个性、各方面还满合得来的,和她在一起感觉很舒服,就试奇书网jar电子书下载乐园+qisuu.c○m着交往看看了。” 在一起感觉很舒服?原来她儿子那么随便!“难道你和群英在一起的感觉就不舒服吗?” “那不一样,我们是哥儿们。” “哥儿们?我不晓得群英几时变性了。”叶初晴没好气地。“要我提醒你吗?儿子——你的哥儿们是道道地地的女人!” “无关性别,那是一种感觉,就像她说的,生死换帖的那种交情。” 生死换帖?!你怎么不说生死相许?厚,你敢说我还听不下去咧! 叶初晴撑着有些痛的额头。惨了,儿子没事给她搞这出,群英要是知道了,一定会哭死。 虽然群英不说,但是谁都看得出来,她是在等他!她不交朋友,不和任何人来往,一有时间就往他家跑,帮他关照家里,打点东打点西的,办的手机成了他的私人专线,活似王宝钏在苦守寒窑,有哪个哥儿们是这样当的?这笨蛋看不出来,群英有多爱他吗? 她一直以为,他们最后会在一起的,只差这两只没谈过恋爱的小菜鸟几时开窍而已,现在弄成这样……心里对群英,总是有那么一点抱歉,是她的笨儿子辜负人家一片深情了。 “啊,群英!”她有些心虚地惊喊,发现买完酱油的丁群英不晓得几时站在门口,她、她、她——该不会都听到了吧? 丁群英牵动唇角,扯开极淡的笑。“我先把东西拿去厨房给言叔。” 她进厨房之后,就没再出来,帮着言孟春张罗食材,忙到开饭后,才一起坐下来享用晚餐。 叶初晴一直惴惴忧虑地留意着她每一分细微的表情变化,她那个笨儿子还像没事人一样,净扯些不痛不痒的话。 “好久没吃到爸煮的菜了,一个人住在外面,想吃都吃不到。” “没关系,你的分我帮你吃掉了,不用太嫉妒我。”丁群英嘻嘻哈哈地接了一句。 “喂,妳有没有良心啊,这样刺激我!”他笑骂,打劫了她碗里一块椒盐排骨以兹报复。 “你土匪啊,还来!”她伸筷要去抢。 叶初晴看在眼里,心里频频叹气。这群英也够厉害了,还能天下太平的跟他笑笑闹闹。 “好了、好了,你们都几岁人了,吃饭还这样玩,幼不幼稚啊!” “听到没有,幼稚!”丁群英吐吐舌。“你以后要是也这样跟女朋友抢东西吃,失恋就不要回来找我哭!” “女朋友?”错过第一手消息的言孟春怔了下,咬着贡丸瞪他。 第14章 “对呀,爸,我交女朋友了,我们学校外文系的女孩子。” 啧,你是嫌人家伤口不够深哦?还要多踩两下才爽。 第一次,叶初晴好想扁死她的蠢蛋儿子。 夫妻俩同时看向丁群英,憨厚的言孟春可不像妻子,他藏不住话,直觉就冒出一句:“那群英怎么——”办? “是是是,言叔,我也会努力交男朋友的,你不用一直提醒我。”她接得飞快,笑容更灿烂了。“吃饭啊,不要光说话。” 看了看这厢刻意昭示的灿笑,再看看那厢无知无觉的傻小子,夫妻俩对望了一眼,同时逸出被打败的无言叹息。 那天晚上,丁群英在言家过夜,许久不见的两人窝在客房的通铺上头,一人抱着一条厚棉被裹着,天南地北打算聊到天亮。 “喂,怎么突然想到要交女朋友?”记得他对感情的态度,一向内敛低调,不会特别去思考这方面的事,否则国中时也不会让校花暗恋到快内伤了还没发现。 “妳不是说,我该交女朋友了吗?”他耸耸肩,回了一句。这让她回想起a片事件,两人相视,忍不住大笑出声。 “你这么听我的话哦,真孝顺。叫声妈来听听。”忍不住亏了他两句。 他摇摇头,吃不消地道:“牙尖嘴利的,好男人都被吓跑了,难怪妳交不到男朋友。” 她怔了怔,旋即不服输地回嘴:“要你管!你看好女朋友,别让她跑掉就行了,管我那么多!” 他们各自倒头往反方向躺去,就像以前那样,有一句没一句地纯哈啦。 “喂,你很喜欢她吗?”丁群英推了推他。 “当然。”不然干么跟她交往? “要不要说说看,你的她是怎样的人?哪里吸引你?” “她哦,个性吧!敢于直言,清楚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确定了就勇往直前,执着地去追求。” “你就是那个她“执着的追求”?” 他笑笑地。“或许吧!有时候我觉得她和妳满像的,喜欢上了,就不会别别扭扭地装矜持,妳知道吗?她直接在人来人往的楼梯上就叫住我,大喊:“言洛宇,我喜欢你!”我当场傻眼,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反应。” “您老抬举了,我可没那么有种。”她要是喜欢一个人,有办法把“我喜欢你”大声说出口吗?不,她想,她会隐藏起来,不让对方发现。也许是怕再一次被拒绝,也或许,她一向不擅于争取,从以前到现在,面对任何事都是如此。 “我说的是性情,妳和她都是那种干脆俐落,不会拖泥带水的个性。” 她淡哼,绕回原话题。“听起来还满浪漫的啊,总比在走廊念情书,还被抓包,发现那不是我写的好太多了。” 他闷笑。“是啊,任何情况,绝对都会比妳那个好、很、多!”他一定要加重“好很多”三个字,她的表白实在很经典。 像想到什么,她侧过身问他:“喂,你们接过吻没有?到几垒?有没有花前月下?亲吻?爱抚?还是——”很巧,她今天躺的方位,视线刚好到他腰部。 “喂,妳在看哪里!”他下意识把棉被裹得更紧。“妳很色耶,老是想那种有的没的。” “问问会死啊!”她倒回原位,懒懒地嗤哼。“是你自己说她热情奔放的啊,那我当然就会往那里想。” “没有啦。妳知道我的个性,就算她不介意,我也不打算那么快。这种事还是一步步慢慢来,等感情够稳定了再说。” “纯情的处男。”她下了结论。 他脸上泛起红潮。“妳够了哦!” “好吧,你自己去慢慢来,那片“萱萱与水电工”还在我那里,哪天有需要再跟我说一声,不够的话我同事还有。” “……”算了,他跟她无法沟通。 “妳一直说我,那妳自己呢?不要忘了,我们同年,我都交女朋友了,妳还在孤家寡人。” “哟,炫耀了。” “那是因为,我希望妳也能得到幸福啊!只要妳肯放开心胸跨出那一步,妳会发现,这个世界还是有很多人值得妳爱的。” “好啦,我尽量啦,你真啰嗦。”她翻了个身,径自睡去,不再搭理他。 又来了,每次谈到这个话题,她就逃避。 言洛宇轻叹,挪了下枕头,合眼睡去。 许久、许久之后,房内静得只剩两人平稳规律的呼吸声,确定他已入眠,丁群英缓缓坐起身,曲起双腿,下巴抵靠在膝上,愣愣瞧着他的睡容。 许多过去的画面闪过脑海。初识时,她的恶意刁难;被逼出家门时,他义气的相伴;深夜里飙车、进警局、他蹲在门口陪她发泄完情绪;无数次凶他赶他,他还是坚持留在她身边;帮她写情书、计划减肥求爱的过程,见证她的第一场初恋;当地失恋,还是他在身边安慰鼓励;她父丧,家变,是他始终在身边支撑她熬过来;她升学,是他坚持,极力相劝…… 好多、好多,她人生中,所有重要的时刻,都有他。 眼眶里有酸酸的感觉,她吸了吸鼻子,硬是把未成形的水雾逼回去。她伸出手,轻轻抚过他沉静俊雅的面容—— “笨蛋,我幸不幸福无所谓,你快不快乐才是最重要的,你一定、一定要比我幸福,知道吗?”她轻轻地、轻轻地,含泪笑骂。 寒假结束,米虫兼死老百姓的糜烂日子也宣告终结,言洛宇认命地包袱款款回台北,继续过他“离乡背井”的生活,偶尔和亲友通通信、讲讲电话。 有一次和丁群英讲电话时,聊到他女友对她很好奇—— “你白痴哦,干么在她面前提到我?” “可是,我们感情那么好,一定会提到的啊!” “谁跟你感情好了,你不要乱讲话!”她吼他。 言洛宇静默了下,感觉到她这次是认真的,不是嘴巴上耍耍贱而已。“妳不高兴我这么说吗?” “废话。没有一个女人会高兴自己的男友嘴里老是提到另一个女人的名字,你用点脑袋好不好?” 懂了她的意思,他笑出声来。“妳想太多了,毓雯知道我们是好哥儿们,她没有误会,也不会吃醋,她还说很想认识妳呢!” “她怎么说你就怎么信哦?”女人是最口是心非的动物,他到底懂不懂?! “她没必要骗我啊!” “反正你以后少提到我就对了啦!”都交女朋友了,脑袋还那么二百五!女人就算在意,她会亲口跟你承认她小心眼吗?这家伙实在“天真无邪”得气死人! 又过了几个礼拜,她在上课时,他又打了通电话过来,不想错过他的任何一通电话,她当机立断地偷偷由后门溜出去接电话。 结果他居然告诉她,他和毓雯在逛街,看到一款很帅气的背包,觉得很适合她,问她比较喜欢白色还是咖啡色的。 “你家小雯雯呢?”这个比包包的颜色还重要,得先弄清楚。 “在我旁边啊。那不重要啦,妳先说妳要什么颜色。”显然,他们无法取得共识,言大公子比较执着包包的颜色。 “不重要?!”她当下嘶吼出声。 他在和女友逛街时,买东西送另一个女人,还当着她的面打电话问人家喜欢什么颜色…… 如果这个还不叫重要,那什么才叫重要?帮他收尸吗?她要是他的女友,铁定会一掌劈死池! “妳干么那么大声?吓到我了啦!”他在另一头抱怨,冷不防补上一句:“还是妳其实比较喜欢红色的?” “我、我——我喜欢你个死人头啦!”厚,这个白痴! “妳到底在气什么?包包,还是我?”他还在莫名其妙,不懂她为什么突然对他发睥气。 “我气你猪头啦!都叫你不要在她面前提到我了,你反倒更嚣张,当着她的面打电话给我,你现在是怎样?女朋友还要不要交?” 言洛宇静静听她骂,才慢慢接口:“我都说她不介意了,妳何必一直担心这个问题?” “她不介意,我介意行不行!反正你以后少打电话给我,尤其在她面前!” 她的口气很差,而他确实也被伤到了。“群英,妳最近真的很奇怪,老是顾虑这个、顾虑那个的;不准我提妳的名字、不准我打电话给妳,接下来呢?是不是要我连信都别写了?为什么交女朋友就要改变这么多?这样还像妳说的生死换帖吗?群英,我不懂妳了。” “不懂就不要懂,去他的生死换帖,当我在胡说八道行不行!我那时喝醉了,说过什么我现在一概不承认,反正你给我读好你的书、谈好你的恋爱就行了,否则我们干脆连朋友也别当了,免得到时变成破坏你初恋的凶手!”她一口气吼完,用力切掉电话。 才一拿开手机,泪水噼哩啪啦掉了下来,她坐在楼梯上,把脸埋进腿间,拚命地宣泄泪水。 而另一头的言洛宇发着愣,对着断讯的手机。 “怎么了?你们好像谈得下是很愉快。”一旁等待的女友走过来,关怀地询问。 “我们吵架了。”这是从他们当朋友以来,第一次吵架,不是习惯性的斗嘴,而是真正意见分歧的吵架。 周毓雯研究他的表情,问道:“你很介意?” 他不解地抬眼。为什么最近他老是听到“介意”的问题? “雯,妳很介意我对她太好吗?” 周毓雯耸耸肩。“你不是说,你们只是哥儿们?” “是啊……”言洛宇浅叹。他也不晓得她是怎么了,变得好多心、好敏感。 第15章 “好,那我告诉你,如果你们真的“只是”哥儿们,那我不会介意。” “但她似乎很介意这个问题……”他喃喃道。 “所以你们就吵架了?” 他点头。“我知道她是为我好,可是——”他想了好久,闷闷地吐出一句:“我不喜欢这样。” 周毓雯盯视他,苦笑道:“看来你在乎她的感觉,更甚于我这个女友。” 他敏感地一怔。“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她突然笑出声来。“只是觉得你很可怜,莫名其妙搞得两面不是人。” 他神色微窘。“妳不要糗我了。” “好啊,不糗你。我们不是还要去看电影,走吧!”亲亲热热地挽起男友手臂,买零食看电影去了。 但是整部电影演了什么,完全没进到他的脑子里,手中搂着女友,心思却飘得老远—— 第八章 在那通电话中吵了一架之后,言洛宇没再拨过电话给她,话明明是她自己说的,可是她反而学会了盯着不会响的手机发呆。 一个多礼拜后的下午,她意外地收到一份由台北寄来的包裹,里头有一封信,以及——一只白色的背包。 群英:我懂妳的意思,妳希望我用心经营生命中的第一段恋情,怕我会胡里胡涂,粗率地毁了它。在妳心里,总认为我对感情接收过度迟钝,国中时的校花事件,造就我在妳心目中永远的朽木形象,但是请容我狡辩一下,当时我的心思真的不在那里,没有察觉走很正常的!没有一个国中生会每天风花雪月,自恋的观察每个女生有没有暗恋他的嫌疑,ok? 其实我也明白,如果不是关心我,妳不会那样发睥气。我向妳保证,毓雯是我的女朋友,我会全心全意地对待她,好好和她走下去,但是我也希望妳明白一点,“毓雯是我的女朋友”并不会影响一丝一毫“丁群英与我生死换帖”的事实,我不可能说为了怕毓雯可能会如何,就假装没有妳这个人的存在,掩饰对妳的关怀,妳知道我不是那么虚伪的人,我做不到那样。也许就像妳说的,这真的会让毓雯心里有那么一点点不舒服,不论她嘴里承不承认,但是我们心胸坦荡,为什么要怕人误解呢?说好要一直当好哥儿们的,不是吗?我不打算因为毓雯而改变这个约定,但是我也会听妳的话,多用点心去体会她的感受,这样可以吗? 还有,我依然固执地认为这个背包很适合妳,我猜如果是妳,应该会选咖啡色,但是妳给人的感觉已经够灰色了,我不认为妳还适合再一路灰灰土土下去,换个心情看世界吧,妳会发现,人生还走很美好的,因此,我挑了白色。 好吧,我承认我是有阴谋的,十九岁了,再让人叫妳男人婆似乎不大妥当,请妳以后动作不要太粗鲁,白色容易脏,我确定我不会帮妳洗。 ps.仗势我人在台北妳扁不到,再放肆地补上几句:从没看妳穿过裙子,如果妳容许我得寸进尺的话,再配条白色的裙子会更好。 洛宇于挂念妳的台北凌晨“这个笨蛋!”看完后,她笑骂,将信搂抱在胸前,笑着流泪。 于是,近一年又过去,言洛宇在学业上一贯稳扎稳打;感情上,与周毓雯持续交往,感情与课业一样稳。 至于和丁群英之间,以前常常三天两头就要通个电话,说说教授有多变态,报告有多难写,同学有多贱骨头,巷子口的鲁肉饭有多难吃,世界简直悲惨到活不下去…… 而现在,通话次数寥寥可数,只要让彼此知道对方一切安好就可,偶尔回南部,见个面,一起吃饭,再各自缠一条棉被聊通宵…… 为了不让她再发脾气,他真的把她的话听进去了,深挚的情谊化为淡淡地、淡淡地往心底储存。 这是他们之间无须言传的默契,他们都知道,自己在对方心中无可取代的地位,那是不需要靠密集的联系也不会动摇的,只要对方有事,另一个人都可以义无反顾,没有第二句话。 也许,这就是君子之交淡如水吧! 每次回去,总免不了向父母问上一句:“群英还是没交男朋友?” 得到的答案,永远是千篇一律的摇头。 她到底在等什么?快二十岁了,连个正式的恋爱都没谈过一次,心里真的一点都不觉得向往或遗憾吗? 他曾提过要帮她介绍,同学里面有几个比较没那么人渣的,还充得了场面。 她只是凉凉笑讽,回答他。“算了吧,大学生呢,我高攀不起。” 他实在没辙,也投降了。 本以为他会一直这样过下去,到毕业、到时机成熟,然后和毓雯承诺一生的约定—— 但,人生剧码并不这样铺排。 毓雯生日这天,他们约好了和彼此共度,整天浓情相依,直到夜里,上猫空喝茶谈心,风景很好,气氛对了,包厢门一锁也没人会不识趣地硬闯进来,真的,一切都对了,她的意思也表达得够明显,是很适合自然而然地让一切发生…… 一年多的交往,其实也差不多了。 他这么告诉自己。 所以当她柔软诱人的唇凑过来时,他本能地贴上,浓情温存的深吻、抚触…… 她很主动地碰触他,他是男人,当然不会没感觉,二十岁生日这一天,她打算把自己献给他,允许他成为生命中第一个男人。 可是当她伸手脱去他的上衣时,无法解释的,他一阵恍神,有那么零点零一秒产生不确定的感觉。 他在不确定什么?气氛棒到不行,女友很柔情似水,而且就在他怀中啊! 他必须咬牙承认,女人绝对是全世界最敏感的动物,就那么一秒,她居然就察觉到了,停下了所有的动作,定定地望住他,而他还该死地被望得很心虚! “你的心在哪里?”一阵沉窒过后,她冒出这一句。 他答不上来,这么明显的“标准答案”就在他怀里,他居然答不出来! 因为他眼睛看着的,是胸前的平安符,丁群英给的平安符。 那一刻,他觉得呼吸困难,完全没有办法面对她,起身退开,脑子乱得连他都无法解释为什么! “洛宇,我很爱你,你知道的,但是,你真的爱我吗?” “我真的喜欢妳……”如果不喜欢,干么要和她交往? “喜欢,但不是爱。” 他讷讷地,无言看着她。 “你知道吗?今天对我来说,其实是一项赌注,赌我在你心里的地位。你不是那种性与爱可以分开来的人,如果你毫不迟疑地确定就是我了,那我会很欣慰的把自己给你,可是——你犹豫了。洛宇,我很失望。” “……对不起。”他也弄不懂,自己为什么会这样。 “其实,你心里一直稳稳地占着一道身影,她比我还早到,我不是笨蛋,就算一开始没发现,后来也该有所警觉,只是我一直以为,我可以取代。但事实上,它存在得太牢固,牢固到扎根深植,与你共存,也许你没有察觉它的意义,但是潜意识里你会有反应,而那个反应——就是对我的抗拒。” 他哑了声,说不出一句话来。 他很清楚她所指的那个身影,确实一直以来都占了他心中不小的分量,但是他以为,那和他的爱情不会有冲突…… “我以为,妳可以理解的,我和她——” “只是哥儿们?”她替他说完,笑得苦涩。“记得我跟你说过什么吗?如果“只是”哥儿们,那我根本不在意,但结果我发现,不只。” 不只?那还有什么?还有什么,是哥儿们以外的模糊地带,复杂情绪? “你很清楚那是什么的,不用我说。”哥儿们,不会让他在与女友亲密时,脑海里想着她;哥儿们,不会远在台北,仍心心念念地惦着远在高雄的身影;哥儿们,不会无时无刻,连逛街时都本能地想到她适合什么、想要什么…… “就这样了吧!洛宇。我努力过,所以我不会怪你,你可以好好地想想,你要的到底是什么,如果思考过后,你的选择还是我,我会等你回来找我。” 说出来可能离谱得没人会相信,女友生日当天,本该耳鬓厮磨、温存缠蜷到羡慕死一堆男人的浪漫之夜——他们分手了。 分手之后不到一个礼拜,紧接着就放春假,利用一个礼拜的假期,他回家一趟,算是沉淀心情,好好厘清自己的想法。 母亲好死不死,就挑在这个节骨眼问他:“啊你不是和女友交往一年多了?哪时要带她回来看看?” 在吃饭时说这种事来影响每个人的食欲,实在很不道德,但他还是说了,平平静静地说了——“我们刚分手。” “啊?”父母异口同声,表情像被鬼打到。 抬头望向另一个方位,丁群英挟菜的手停在半空中,呆呆瞪着他。 那天晚上,“东倒西歪”的老规矩睡法中,她问他:“你分手,和我有关系吗?” 他两手枕在脑后,由他这个方位,刚好可以看到窗外的星星。“我没有办法说与妳完全无关,但是更多是我自己的因素!” “我不懂。”她皱着眉,大学生就是这样吗?说话愈来愈深奥了。 “没关系,妳不必懂。”他挪出一只手,揉了揉她长长些许的头发。“比较有女人味了哦。”她以前总是把头发削得短短薄薄的,像个小男生。 “我跟你说正经的,你不要闹我!”丁群英拍掉他的手,不爽地瞪他。 他叹了口气。“我还需要自己冷静地好好想想,等我确定了,第一个就会让妳知道,好吗?” 第16章 相关话题到此为止,没人再提过。直到他回台北,半个月后与她通电话的一个夜里,他清楚地告诉她。“我和毓雯,到此为止,不可能再复合了。” 她沉默了好一会儿,没立刻搭应。 这就是他思考过后的结论了吗?到底为什么?她想不通。 “你!”她发了声,又停住。 “妳想问什么?说啊,没关系。”他柔声包容。 “你不是——很喜欢她吗?”她记得他这么说过,她一直以为,这段恋情对他很重要的…… “喜欢,但不是爱。”他回了句毓雯当初对他说过的话,现在他懂了,彻头彻尾地弄懂了。“今天我约她出来,把事情谈开,很完整地结束了。” “什么事情这么严重?”居然搞到一年多的恋情吹了。 “与她无关,是我的一些心态问题,很多事情以前总是看不清楚,现在弄懂了,就没办法再当作没这回事,继续和她走下去……” “喂,你愈说愈玄了!”讲解禅机啊?她是俗人,慧根不够好不好? “没关系,我说过妳不必现在懂。”他笑笑地转移话题。“群英,妳还是不想交男朋友吗?” “你又来了!我说一百遍了。你老人家耳背啊!再有一百零一次,我真的会揍——” 出乎意料的,这回他说:“好,那就别交了,我陪妳。” 丁群英呼吸一窒。 他、他这话什么意思啊?他——要陪她? 挂掉电话的这一夜,丁群英失眠了。 之后的无数个夜里,变成南北两头地抱着电话,让对方的声音伴彼此入眠。 没了考量,更不必顾忌太多后,他感觉到她自在多了,他们很轻易地找回以往笑闹无状的美好岁月。 她说:“电信局你家开的哦!电话都不用钱。” 他回她:“没关系,我会把帐单带回高雄,和妳对分。” “你想呼死!” “丁小姐,妳太直接了。” “如果你现在在我面前,我的拳头会很“直”的“接”到你的鼻梁!” 他大笑。“妳呀,还是这么暴力,难怪没人敢要。” “要你管!” 他喜欢听她说这句话,比对其它人说时,还要放柔了些许,像是——撒娇。 不一定要常常见面,隔着一条电话线,心也可以很暖、很暖。 “群英——”他犹豫了下,轻问:“妳下个礼拜四……要做什么?” “做什么?就上课、工作啊,你问得很白痴欸!” “我是说……算了,没事。” “到底什么事啦,男子汉大丈夫,讲话不干不脆的。” “那……妳可以把晚上的时间空出来吗?” “干么?你要打电话给我?” 沉默了下,他轻应。“……嗯。” “好啦好啦,那天晚上我会沐浴净身,焚香祝祷地等你,够了吧?” 他大笑。“诚意上来讲是够了。” 挂掉那通电话,丁群英并没有想太多,仍是每天工作、课业两边忙。一直到礼拜四那天晚上—— 中午过后天气就阴阴暗暗的,气象报告说有中度台风登陆,傍晚风力雨势就会转强,提醒民众做好防台准备,也列出降雨量较高,可能淹水的地区…… 丁群英下了班后就直接往言家去,看看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反正言洛宇打她住处的电话没人接的话,就会直接打他家的电话,这点默契他们还有。 在清点防台用品时,发现电池可能不太够用,她立刻就说要出去买。 “我看还是别出去比较好,雨愈下愈大了,要是真的停电,可以用蜡烛。”叶初晴担心她的安危,不赞成她出去。 “没关系啦,又不是很远。用蜡烛总是不比手电筒安全,而且冰箱里也没什么菜了,要顺便买一点回来,明天雨要是还下很大,言叔也不方便去买菜啊!”她笑笑的直要叶初晴放心,拿了雨伞快步出门。 一个小时后,风力雨势更强了,路边比较不牢靠的招牌、枯枝被强风扫落到马路上,她买足所需用品赶回来,衣服已经湿了一大片。 她在门口收伞,拨了拨被雨水淋湿的发尾。“要命,外面风真大,没事还是别出门比较好。” 叶初晴在她进门时刚好挂掉电话,抬起头,皱眉说:“小宇刚刚打电话回来,说他在回家的路上了。” 正在拧干裤管水分的手僵住,丁群英一脸错愕。“白痴啊!他在这个时候回来干么?” “不晓得,好象说——有重要的事吧!” “有什么重要的事不能多等一天?等明天晚上周休再回来不行吗?我会被他气死!”她二话不说,拎了雨衣往身上套,随口丢下一句:“我去客运站接他!” “等等,群英——”叶初晴想叫住她,但她火速骑了机车出门,一晃眼便不见人影。 半个小时后,言洛宇拍掉身上的雨水进门。 “咦?小宇,怎么只有你回来,群英呢?”言孟春探头,看看儿子空无一人的身后。 “群英?我刚打电话回来,妈不是说她在我们家?”言洛宇更一头雾水。 “她一听到你回来,着急地赶去接你了。” “台风天的,她怎么不好好待在家里,我自己会坐出租车回来啊!”言洛宇呻吟了声,拿起电话拨了几个按键——铃声在他身后五公尺响起。 要命,她急着出门,没带手机! 和半小时前的她如出一辙,言洛宇心急地抓起车钥匙就往外跑。“爸,我去找她,不能让她在外面傻等!” “喂——”言孟春同样没机会把话说完,和从厨房端着热茶出来的妻子对看一眼。 这两只小的在搞什么鬼? 再二十分钟过后,丁群英打电话回来,说他手机打不通,无法联络到他,问他有没有和家里联络? “小宇回来过了,听说妳去接他,又很急地出门去找妳了。” “什么?这个笨蛋,台风天还到处乱跑!” 妳自己还不是一样。叶初晴摇头叹气。“群英,我看妳先回来好了。” “我先找到他再说,不然他一个人傻傻地在外面晃,很危险。”强风豪雨,让她声音听得不是很清楚,但却感觉得到,她态度极坚决。 “可是群——”电话断讯了。 隔十五分钟,换言洛宇打电话回来问消息。 “妈,群英有没有打电话回来?” “有。她说打你手机打不通。” 言洛宇看了看自动关机的手机。“可能是基地台被强风破坏了,我这里也拨不出去,只能找公用电话。她现在到底在哪里?” “她说在客运站没等到你,跑去公车站等,以为你会坐火车,再等不到她可能要去机场找人了。”谁教他回来的交通工具从来没固定过,时间赶会坐飞机,不赶的话就坐火车一站一站慢慢陪它耗。 他叹气。“我在客运站也没找到她。如果她再打电话回来,妳叫她先回家——” “回她家还是回我们家?”叶初晴好笑地问,记得群英刚刚好像也是这样说的耶,这两个人如果真这么有默契,为什么感情路上绕半天,一直错过? “回我们家!妳告诉她,务必要等我,我有事跟她说。晚一点我会再打电话回来确认她到家了没。” “喂,小——”咔!又挂断了。 这两个人——摆什么乌龙啊?明明很简单的事,被他们一搞,连她都觉得好像很复杂了。大雨天的,玩你追我跑很有趣吗? 败给他们了! “小宇——真的不爱群英吗?”坐在旁边的丈夫皱着眉头苦思,表情比便秘拉不出来还困扰。 他们一听到对方有事,第一时间就做出反应,完全没考量到自己,这样全心全意为一个人,难道不是爱情? “连你这块号称全世界最没知觉的木头都察觉到了,你儿子到底是什么材料做成的?石头吗?”笨死了!真想把他塞回肚子里,免得丢人现眼。 第九章 挂掉电话后,言洛宇依照母亲给的讯息,打算到火车站前碰碰运气。今天不是假日,又加上台风夜,火车站内人潮比以往减少许多,大概只有脑袋不清楚的人,才会在这种鬼天气四处晃。 他苦笑一声。 他脑袋是不够清楚啊,从遇上丁群英这命中注定的冤家后,就没再清楚过了。敢情真是被她欺负得太严重了,连脑袋都被她搞得一团乱…… 来来回回绕了好几圈,没找到熟悉的身影,他下了手扶梯,放眼车站外,不远处一件果冻色的雨衣吸去他的目光。 那件雨衣没什么特别的,真要说的话,是背上印的“哈姆太郎”图案。 他们家茗茗对卡通有种变态到几近偏执的喜爱,有一次看到这样式的雨衣,立刻产生狂爱到下行的情感,而且还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地一口气买了十件、八件的,分送给每一个人。 要他一个大男生,背着大大的哈姆太郎出门,那还不如杀了他,这一点他的立场和四叔完全不谋而合,产生革命情感。 不过那些小女生倒是喜爱得很,丁群英就有一件…… 他没多想,扬声大喊:“群英!” 另一边,低头牵出机车的丁群英停下动作,扭头看过来—— 他完全无法多想,冲上前用力地一把抱住她。“妳吓死我了!干么不在家里等我,我很担心妳知不知道!” 她愣愣地,整个人陷在他的身体之中,感觉他紧到不能呼吸的拥抱。 雨势愈下愈大,打在他们身上,几乎敲痛肌肤,但是他们一点都感觉下到。 第17章 怀抱之下,有一方暖暖晴空。 她本来很气、很气的,打算见到他的第一件事,立刻质问他这只猪头,为什么非要在大台风天跑回来,不要告诉她台北没气象新闻可看! 如果他的回答让她不满意,她会扭下这颗脑袋丢给言叔炖汤!就算那是一颗有本事考台大、读研究所的脑袋也一样! 但是当两只落汤鸡进到家门后,互看了一眼对方的狼狈,几乎在同时,两人都笑了出来。 “快去洗个热水澡啦,别感冒了。”她笑着把他推进浴室。 “一起洗?”他本能地冲口而出,话说得太快。 她脸色罕见地一红。“敢满脑子不正经,想死啊!” “啊,不是不是,妳误会了。我是说分开一起洗……呃,也不对,我指的是时间的一起,不是地点的一起,妳懂吗?也就是说……”他挫败地叹气。“我到底在讲什么啊!” 她大笑。“被雨淋到脑袋不清楚了啊你!”她哪会不懂他的意思,他同样会担心她感冒,要她也快去洗澡,换下湿衣服。 “快进去啦,我会去隔壁的浴室。”一手推他进浴室,帮他关上门,转身要走时,浴室的门又打开,他探出头来。 “群英,妳等一下洗好,到我房间来。” “是,大少爷。” 十五分钟后,言洛宇迅速洗完头,冲了个热水澡出来。 看看时间,十一点三十五分—— 正想起身去找她,房门刚好被推开。 他露出欣喜的笑容,朝她招招手。“群英,快过来!” “我一过来你就死定了!”丁群英一边擦着湿发,准备清算总帐。“你最好给我说清楚,为什么非要在今晚赶回来?明天就礼拜五了,你多等一天是会死吗?我拳头很久没揍人了,你想尝尝它的滋味就直说,我会成全你,犯不着!” 他拉开背包拉链,递出一份包装好的礼物,笑笑地打断她的数落——“二十岁生日快乐,群英。” 她活似被鬼打到,忘了本来要说什么,张着有如被塞进一大颗鸵鸟蛋的嘴,发下出声音来。 “傻啦?”他伸手在她眼前挥了挥。“我早猜到一定连妳都忘了今天是自己的生日,对不对?” 她愣得连礼物都忘了要接过来。“你怎么知道我生日是今天?” “我每次问妳,妳都不肯告诉我啊,我只好、只好——” “只好怎样?” 他垂下头,坦承罪行。“妳皮夹有身分证。那个日期应该是正确的吧?”有些人会晚报户口,希望她不是。 “你、你!”难怪他那天晚上会突然莫名其妙地问她有没有空,原来,他那时就打算好要赶回来了! 她匆匆背过身,咬着唇。 讨厌,胸口好象塞了什么东西,热热的,好想哭…… “群英、群英?怎么不讲话?”他心急地喊了两声,绕到她面前。 “啊、啊不过就是小小的生日而已,你干么特地跑回来,有病啊!”她低垂着头,闷闷地说。 “那不一样,往年随便过去就算了,可是二十岁是很重要的阶段。一定要有个仪式,见证妳的成年礼。” “那你生日是哪天?” “过去两个月了。” “那……谁帮你过?” “没有,那天课排得很满。” “你看你看!你自己还不是没过二十岁生日!”她找到漏洞,用力反驳他。 “那更不一样。过生日的意义,是要让自己知道,这世上还有人记得你,反正我知道爸妈会记得我,从小到大,我过了很多次生日,多这一次少这一次并没有差别,可是妳……我想,妳没过过生日吧?” 早料到的,她那样的成长环境,不容许抱太大的期待,连关怀都少得可怜,谁会去记得她的生日呢? 她不想哭的,尤其在他面前,但是雾气就是不由自主地凝结,一颗颗凝聚成水珠,掉了下来。 “没有……从来……没有……”她哽咽。从没人替她过过生日,她也早就学会不刻意去记那一个日子了。 他伸手,拭去她颊上的泪,轻声告诉她:“如果没有人记,以后,我来记。” 她仰首,泪光盈然的眸子望住他。 “对不起,回来得太晚了,来不及准备蛋糕。因为今天刚好期末考,实在走不开,只好考完再赶最快的一班车回来,幸好还没过十二点。不过,不管有没有蛋糕,许愿这道惯例是绝对不能省去的。”他想了想。“不然我先关灯,妳自行想象眼前有个三层大蛋糕,许完愿我再开灯。妳先想想看要许什么愿望,三个哦,两个说出来,一个放在心里。” “随便什么愿望都可以吗?” “对。妳想好了吗?快十二点了。” 她定定凝视他。“想好了。” “好,那我关灯了。”他按掉书桌旁边的附设开关,一室暗了下来。 他刚回过身,一道温软的触觉落入唇际,领悟到那是什么后,他瞪大了眼,动弹不得。 一秒,两秒,三秒,他没动,她也没动,就是唇贴着唇,感受彼此的温度而已,然后,她退了开来。 他火速拍开电灯开关,微喘着瞪她,还不敢相信刚刚发生了什么事。 她脸颊略略泛红,盯着地板不看他。 呃……是不是该说点什么? 气氛有点干,喉咙也有点干,他干干地挤出声音。“这——是妳的第一个愿望吗?” “你自己说什么愿望都可以的。”她闷声低哝。 是啊,但他没想到她许的愿会是这个啊! “那、那第二个呢?” 她抬眸,那样的眼神——和刚刚一模一样! 才刚闪过那样的念头,她就已经一大步跨上前,仰头迎上他的唇。 不、不会吧?他心脏麻了一下。 “今天我生日,寿星最大。我没谈过正式的恋爱,想知道接吻的滋味到底是怎样,反正你现在又没有女朋友,不必怕人误会。”碰了碰他的唇,又说:“有经验的人别发呆,带一下新手行不行?” 她难得任性一次,这辈子,大概也只有今天有这个勇气了,往后,就是给她一辈子,她都做不出此刻的行径。 反应过来,言洛宇张手往她腰间搂去,另一手贴在她背脊轻抚,密密贴上柔唇,辗转柔吮了片刻—— 她张大眼瞅着他,直勾勾地! 他失笑。“闭上眼睛,不要这样看着我。” “干么要闭?我怎么知道你会不会对我怎样?” “要是真会“怎样”,那也一定会是妳要求的。”他没好气地。 “那不就得了?没理由一定要闭吧?”没这么近距离看过他,她想看啊! “妳见过有谁接吻是这样大眼瞪小眼的?”他忍不住咬牙。 在这当口讨论这个真的很没情调,但是——她就是有那个杀光气氛的天分! “闭就闭嘛,干么吹胡子瞪眼睛的?问问都不行,小器!” 真是——够了! 他低头堵住她的嘴,不让她再多说一句破坏气氛的话来。 “呀——”她的轻呼声,被他全数吞没。他密密地贴上朱唇,品尝她的柔软——原来她拳头硬归硬,该软的地方还是很软,他掌心柔柔挲抚她的背脊,安抚她的情绪,等着她慢慢放松,跟上他的步调。 那是很女人的本能,她迎上前,身躯亲密地与他相贴,张手揽住他,不自觉地启唇,想感受更多、更多属于他的气味、他给的温柔。 “嗯……”这声似有若无的柔吟,是她发出来的吗?她不敢相信,意识昏乱地攀附着他。 她浅促的气息与他交融,他吮着,深入探索,舌尖轻轻抵触,感受到她青涩的响应,身躯微微颤抖,不知是无措还是期待。 怜惜泛满心胸,他更加抱牢她。 她没想过自己也会有这么软弱的一天,虚软得几乎站不住脚,只能由着他支撑自己的重量,心脏跳得好急、好狂,呼吸急促—— “妳看起来快窒息了。”他浅浅退开,抵着她的额轻喘,眼眉含笑。 “是啊,交过女朋友的人就是比较了不起嘛!”她凉凉道,用话酸他。 他没回嘴,笑笑地拨了拨她已经留过肩的发。“妳的第三个愿望是什么?” 她身体一僵,挣开他怀抱,别开头淡哼:“你不是说第三个要放在心中,不能说出来?” “偶尔例外一次没关系。” “我没有例外的意愿。”口风咬得死紧,就是不说。 他深深看了她一眼,微笑带过。“没关系,那就别说了。许完愿,拆礼物吧!” 丁群英动手拆开包装,打开纸盒,看清里头的东西时,讶然地仰头。“你这个人心机好重!” 他居然送她一条裙子,还是白色的长裙! 他笑笑地,接受她的指控。“我依然觉得,妳穿裙子会很有淑奇书-整理-提供下载女气质,买白色可以阻止妳动作粗鲁,而且妳身高够高,穿长裙会很漂亮。既然妳不听我的话,那我只好自己买,别人送的生日礼物是心意,妳不可以不穿。” 听听看!这是什么话? 心机重不重?恶不恶劣?贱不贱? “男人婆要有什么淑女气质?脚长是为了踹你这种死小孩方便,不是穿长裙用的!” “可是我真的很想看啊!” “你想看我就该穿给你看?你算老几啊!” 他不死心地做着最后挣扎。“真的完全没有商量的余地吗?” “有,你让我一脚踹到墙上去挂着,我就考虑。” 他瞪她。 第18章 “妳很固执耶!” “你又干么一定要我穿裙子?” “女人味啊。不要以为外表不重要,就算长相已经回天乏术——” “你、再、说、一、次!”她抡拳,眼神阴阴地逼近他的脸。“回什么东西?” “呃,我是说,外表是改变不了的,但是穿上裙子会让妳多些女人的韵味,比较容易让男人爱上妳,不管妳信不信。” 她沉默了,无声收回张牙舞爪的串头,低着头不晓得在想什么。 “群英?”他成功说服她了吗? “穿上裙子就会让男人爱上我,你们男人的爱情居然只值一条裙子。”真是廉价得悲哀。 他绝倒!“丁群英,妳快让我生气了!” “你才莫名其妙咧!快一辈子没穿裙子了,你现在叫我穿,我会别扭到连路都不会走,信不信我马上跌得狗吃屎给你看?” “妳——”瞪了她数秒。“算了,我投降,反正妳连只值一条裙子的价值的爱情都没本事拿。” “错,本小姐是不屑拿!” …… 后来结论到底是什么?他忘了,只记得丁群英穿不穿裙子的问题让他们争论了快两个小时。 凌晨三点,她睡着了。 言洛宇下楼来,想倒杯水喝,客厅隐约传来的谈话声让他止住步伐。 “他们这次——会在一起吗?”言孟春忧心地问着妻子。 “你没看到他们刚才亲成那个样子吗?我发誓,刚才他的手绝对有伸进去群英上衣里的意图,只是怕被扭断而已。啧,你儿子比你热情多了。”他们也真够活宝了,前一刻才亲得难分难舍,下一刻居然可以为了裙子的事争得脸红脖子粗。 言洛宇脸孔微微发熟,他应该先关好门的! 活到二十岁,现在才发现父母原来有偷窥的不良嗜好。 “那个不是重点,而是,小宇到底明不明白群英的心意?她已经爱了小宇很多年了,再让她这样没有结果地等下去,连我看了都好不忍心。”言孟春轻轻叹息。 “怪谁?任何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群英有多爱他,偏偏小宇就是感觉不到啊,你能去跟他说吗?这种事还是要他自己有感觉才行,半点都不能强求,如果他还没有那样的认知,你去说了只会造成他的心理负担。” “可是我觉得……”言孟春心虚羞傀地坦承。“我们好象在护短,让群英委屈了。” 踩到这个死穴,叶初晴无力地趴在丈夫腿上。“这孩子也太让人心疼了,想到小宇刚交女朋友的时候,我看她明明心痛难过得想放声大哭,还硬是强撑着笑脸和他打打闹闹。什么好哥儿们,只有小宇才会相信这种鬼话,那只是她的保护色,让她可以无顾虑地亲近小宇,而不必怕为难了谁。她啊,把小宇看得比什么都还重要,他开心,她也就开心了。” “小宇去台北读书的日子,她一有空就往这里跑,牺牲了自己交友的权利,其实她要真有心,哪会没人追求?但是她情愿放弃那些,代替小宇陪伴我们,父亲节、母亲节从没少过礼,贴心得不输自己的儿女,有时我都在想,不知该把她当女儿还是儿媳好。”言孟春附和,因为这样,更觉得愧对群英。 “那要去问你儿子啊!” “问题是,小宇自己真的搞得清楚吗?” ……夫妻俩对视,以一声无言的叹息作结。 唉!当人父母真命苦,小时候把屎把尿,好不容易拉拔大了,又要为孩子胡涂的感情帐操一堆心,上辈子下晓得欠了多少儿女债没还。 言洛宇在楼梯口静静伫立了好一会儿,如来时那样,放轻了脚步往回走,没惊动任何人。 回到房里,他拉开抽屉,底层压了成叠的信纸,一张张都写满扭曲字体!那些曾经让他看了很想死的字体。 一张又一张,她揉成团,他又一一摊平,一一细读,然后收藏。 他也意外自己居然会一留就留到现在,每次整理东西,总想着这是她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书,值得纪念,也就舍不得丢了。 不还给她,是因为以她粗线条的性格,大概没两天逆让她拿去喂了垃圾桶,他才想替她保存下来,也许很多年、很多年以后,她再看到,会很怀念那段年少时,纯纯的初恋情怀。 他已经想到那么长远的事了,理所当然地认定,他和她永远不会分开,在他与她,对这段朦胧暧昧的情感都还无所觉的时候。 他一一收好信纸,依着固定方式放回原处,关上抽屉,走到床前坐下。 刚刚和他争辩得累了,也不回客房,倒头就往他床上躺,存心报复地占去大部分床位,让他没地方睡。 他极温柔地笑了,抚了抚她熟睡的脸蛋轻喃:“笨蛋,没有人二十岁的生日愿望会这样随便浪费的!” 隔天,丁群英醒来时,已经没看到言洛宇了。 刷牙、洗脸完,下楼来时言孟春已经做好早餐。她看了看空空餐桌旁,顺口问了句:“言婶,洛宇人呢?” “坐最早的一班车赶回台北去了。他说今天还要考试,不回去不行。”叶初晴咬了口蛋饼,拨空回她。 “这么早?那他起得来吗?”早知道他今天还要赶回去,昨天晚上就下和他吵那种没营养的话题,让他早点睡了。他没睡饱,今天有精神考试吗? “没差吧!反正他根本整晚都没睡,早上我去他房里叫他时,他一直坐在床边看着妳发呆。” “呃……”她羞愧地垂下头,大概猜得到他瞪着这个占他床位、还睡得四平八稳兼流口水的女土匪,眼神会有多愤恨。 叶初晴笑笑地又说:“他看妳睡得那么甜,不忍心吵醒妳,要我转告妳,等他考完,如果妳可以少诅咒他一点,让他不被当掉的话,一放暑假他就会回来,回来后会再去找妳。” 丁群英轻笑。“凭他的实力,还怕我诅咒啊?” “是啊。”叶初晴望住她,若有所思地说:“群英,想要什么就放手去要吧,顺着自己的心意去做,别去顾忌那些有的没的了。” 一口蛋饼卡在喉咙,她呛咳了几声,苦笑连连。“言婶,妳在说什么啊!” “妳自己说的啊,有实力就什么都不用怕,很多事只要妳肯争取,又怎么会输给别人?只是妳一直在亏待自己,默默地退,一度退到几乎连自己的容身之处都没有。群英哪,该对自己好一点了,妳这样洛宇要是知道,他也会心疼的。” 丁群英哑然,找不到一句话反驳。 她以为……她以为她隐藏得很好的,只要不让人知道,就不会让谁为难…… “我、我可以吗?”真的可以这样吗?自私一次,顺着自己的心意,掌握她想要的? “可以。只要妳想。”叶初晴眼神温柔而纵容,以看待自己孩子的同等怜惜。 而后,丁群英低头沉思。 其间,她们没再交谈,各自安静吃完早餐。 窗外,一夜狂风骤雨后,天气放晴了。 出门前,她深深吸了口气。 什么时候,也该轮到她的人生风停雨息,绽放朗朗晴空。 第十章 她说得没错,有实力,是不必怕诅咒的。 尽管一夜没睡,又在二十四小时内南北来回,累到快睁不开眼睛看试卷题目,但他还是顺利地考完了,成绩单漂亮得让人想痛扁他,足见实力还真是个可怕的东西。 这个恐怖的家伙到底是不是人类啊?她猜,就算把他吊起来,三天三夜不给他吃喝,这个变态依然考得出好成绩。 暑假过后,他顺利升上大三,而她“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挣扎到这张毕业证书。 她没急着辞掉快餐店的工作,而是利用多出来的时间,另外再找份兼差的工作,虽然肉体很累,但是领薪水时会很爽! 言洛宇也接了几个家教,没办法常常回南部,但是透过电话,总是一再叹息。“为什么要这样?把身体搞坏怎么办?” “不会啦,你忘了吗?我壮得跟头牛一样,你要是回来,乖乖站着让我揍一举,就会知道我雄风不减当年。” 还雄风咧。“妳又把自己当男人了。” 他们见面的次数不多,但是每次见面,会更加珍惜共处的时光。他们之间,从一开始就是这样,淡淡地、淡淡地,没有浓烈的色调、言语的堆砌雕琢,更没有明确的关系划分,无声的互动,已经包含太多。 有几次,他总会不经意地又问起:“妳还是不想来台北看我吗?” “拜托,我现在每天光是工作就忙得半死,哪有时间?何况一来一回车钱很贵耶!” “大不了我提供食宿和来回车资。”因为他手气背,没抽到宿舍,只好和两个同样衰尾道人的同学在外面合租房子,她来的话,住的地方不是问题。 “你干么老叫我去台北?很奇怪哦!”他有空再回来就好了啊,不孝儿子总该让父母看看吧? “……”他静默了下。“没什么,妳自己小心身体,不要太累了。” “知道啦,啰嗦的老阿伯。” 讲完这通电话后的一个连续假期,他搭车回高雄。算一算,从上一次回来的时间到现在,又将近两个月没看到她了。 他一到站,等不及回家,背着随身的背包就先到她工作的地方找她。估计时间,他到的时候,她差不多要下班,时间刚好。 推开玻璃门,强力的冷气迎面而来,他一眼就被柜台边熟悉的忙碌身影给吸引住,带着笑容走上前。 “您好,请问要点什么?” 第19章 很公式化的笑容,一边整理纸巾,连头也没抬。 “一杯可乐和中薯。” “好的,请稍等。”纤指俐落明快地敲着收款机。 她也够扯了,居然没认出他的声音来。 不甘被彻底忽视,他轻叩了两下桌面。“我可以另外要求美女坐台吗?” 她愣了下,抬头的瞬间,惊喜笑容立刻燃亮了脸庞。 “不行耶,本店不提供这项服务,你得去酒店找,如果你有需要的话,我可以给你名片,这家小姐素质不错……不过我中薯可以多给一点。”她也有模有样地回答他。 他偏头想了一下。“好吧,勉强接受。” 排在他后面的客人听到,居然冒出一句:“小姐,我也要小姐坐台,如果没有,我的薯条可不可以也加量?” 端着可乐和“加量”的中薯上楼时正好听到这句,他笑得差点撞到楼梯扶手。 “言洛宇!你他妈给我小心一点,敢翻倒我叫你拖地。”她不爽地吼他。 这声吼叫,可引来同事的注意,纷纷投来“关爱的眼神”。 原来他就是那个神秘的mr。言啊!总算现身了,大家可好奇得很呢! 谁教这火爆大姊头个性冷僻得要死,平日除了工作之外,绝对不让人接近她方圆三尺之内,怎不让人对那个近得了她的身,还让她牵牵挂挂,露出思春笑容的mr。言又钦佩又好奇呢? 其中一个比较行动派的同事,找了个机会就溜上楼去“整理环境”,拖把东拖拖、西拖拖就拖到他这边来了。 言洛宇缩了下脚,避开拖把。他特地挑了个可以看到柜台的视野,一边喝可乐,一边欣赏她工作时的模样。 过了一会儿,发现拖把还是在他脚下徘徊,他暂时收回目光,不解地抬头。“有问题吗?” “有。”女同事十足八卦姿态地弯低身子。“你真的是丁群英家的mr。言吗?!” 他浅笑。“应该是吧,她认识的男孩子中,姓言的好象就只有我而已。”如果爸爸不算的话。 “厚!我们大家都对你好奇得要死耶!这丁群英每次接到你的电话,都会开心上一整天,如果听到你要回来,更是比中乐透头彩还爽,谁惹她都不会生气哦!” “是吗?我不知道我的电话有这么大的魅力。” “你才知道哦!她这个人个性超酷,很难接近耶,你到底是怎么办到的?” “她独来独往惯了,但是没有恶意的,请别放在心上。如果——嗯,我是说,她在这里工作的状况还好吧?可以帮个忙,关照她一下吗?” “这么关心她啊?你是她男朋友?” 他笑笑地吸了口可乐,没否认。 “我就说嘛!丁群英还说不是!男朋友这么帅,又不是带不出门,干么怕人家知道啊!”活似狗仔队嗅到新闻气息,决定明天拿来当头条,散播八卦散播爱! “妳确定妳还要继续兴奋吗?群英好象在瞪妳了。”言洛宇很抱歉地泼来一盆冷水,浇熄她的亢奋。 女同事吐吐舌,赶紧闪人,继续拖她的地。 等了半个小时,她下班了。等她交完班,他和她一起走出快餐店,手里还拿着没喝完的可乐。 “渴不渴?”他将喝一半的可乐递到她嘴边,她三两口吸光,丢进垃圾桶,一起走向她停车的吔方。 等红绿灯时,他无言地伸手握住她。她轻轻一颤,抬眸对上他,而后,将他才拿过可乐,微微泛凉的指掌——牢牢交握。 回到家,才刚停好车,他低低唤了声:“群英——” 她一回头,便落入一道温热的胸怀。她听到一声浅浅的叹息,然后,唇上一阵酥麻,他低头封住了她的讶异。 他的吻,有些迫切、有些狂热,这接触对她来说还是很陌生,她懊恼自己有些拙于应对,紧张地揪紧了他胸前的衣服。 而后,他稍稍退开,搂在她腰间的手还是没放,灼热的视线盯视着朱唇,水嫩,微肿。 “今天——不是我生日。”她声音微颤。 “我知道。” “那是你生日?” “不是。” 他轻抚着她留长的发,低低叹道:“原来,全世界,真的只有我不知道——” 爸、妈、她的同事,身边所有的人,都知道。见到他的那一刻,她眼中的喜悦、热切,从来就不是秘密。 “不知道什么?”她一脸迷惑。他学到她没逻辑的说话方式了吗? 他俯下头,轻吮了下粉唇。“知道吗?群英,吻妳的理由,不是只有生日而已。” 吻妳的理由,不是只有生日而已。 只是简单一句,他懂,她也懂,不需再说更多。 这一句话,成了每个思念的夜里,最温柔的甜百,最暖心的蜜语。 她依然忙兼差、忙赚钱;而他也依然忙课业、忙社团、忙家教……两人见面的次数,并没有比以往增加多少,但是夜里,拖着疲惫的身躯,从电话那一头听到对方的声音,便能感觉心暖暖地、踏实地律动。 每隔一阵子不见,他又会不期然地在电话里问起:“妳要不要来台北走走?我可以带妳到处玩哦!” 拐哄利诱到最后,甚至不知所云得连这种话都出来了——“想不想看现场活春宫?我同学告诉我,哪里常有车床族出没哦,妳不必再向同事借“爱情动作片”了。” 他把她当什么?世纪女色魔吗? 后来问的次数一多,她恍然领悟到—— 他,是不是想看看她? 大三下学期的某一天,当他们又讲起电话时,她在另一头听出他声音有些沙哑,还不时夹杂几声轻咳。 问他怎么回事? 他说最近日夜温差大,不小心感冒了。 “有没有去看医生?”她关心地问。 “有,还打了两支针,刚刚吞了药丸——”说到一半,旁边隐约传来开门与男孩子的说话声—— “言洛宇,你还在讲哦?刚刚才吊完点滴,“破病”的人还不早点睡,真那么想她,不会叫她上来看你?” 话筒好像被掩住了,对话声变小,她必须很仔细才听得到。 “好啦,你先去睡啦,我还没讲完。”他刻意压低了音量。 “真是受不了你。”室友翻翻白眼,哼着歌离去。“爱情的力量,小卒仔有时也会变英雄……” 这绝对是调侃。 言洛宇任人取笑,拿回话筒又继续。“我们刚刚说到哪里?” “说到你该睡了。”她没好气地。都生病了还逞强,任性的死小孩。 “哪有?我还没告诉妳,那个护士有多残暴,把我手臂戳到瘀青了,现在手还肿一块,室友说要帮我热敷,结果差点把我手臂烫熟,这些人都好恐怖……” 丁群英静静听着,唇畔泛起浅笑,头一回有股冲动,好想飞奔到他的身边,紧紧抱住他…… 一直到走出台北车站,她都还不太敢相信,自己真的做了这么冲动任性的事。 嗜钱如命的丁群英、从不请假的丁群英、要她放弃全勤奖金简直要她的命的丁群英——这次居然发狠地一口气请了四天假,店长、同事的下巴全掉了下来,扶不回去。 在她告诉言婶,她要到台北找洛宇时,言婶欣慰地笑了,对她说:“妳早就该去了。” 她,真的该好好的,正视自己的渴求,顺着心意认认真真地争取一回。她,想要牢牢地把握住他。 依着言洛宇来信所写的寄件人地址,她对照了一下门牌,按下八楼a栋的门铃。 开门的是一个长相还算帅气的男孩子,年龄和言洛宇相近,他打量着她,眼神困惑。“请问妳找谁?” “言洛宇是住这里,没错吧?” “找洛宇?”男孩又多看了她两眼。“哦,我知道了,妳就是那个让他没日没夜抱着电话、用拳头谈恋爱的“野蛮女友”!” 丁群英斜瞥他。“那你现在是要自动请我进去,还是要让我的拳头开路?”还野蛮女友咧,电影看多了! “啊,请进请进!我对妳好奇很久,早就想见见妳了!” 她一移动,他这才看得更清楚,瞪大眼意外道:“咦?洛宇不是说妳从不穿长裙的吗?”她穿啊,而且还很好看。 丁群英脚步一顿,回过头。“他到底把我形容得多野蛮?”死小孩,真的是皮在痒了。 “呵、呵呵!”比言洛宇机灵一百倍的男孩立刻倒退一大步,绞尽脑汁想转移注意力。“啊,我想起来了,难怪我老觉得这条裙子很眼熟,就是去年他发神经,突然把一票人挖出去,叫我们帮他挑来送妳的生日礼物嘛!妳知道他怎么说吗?他说他没帮女孩子挑过衣服,不大会选,要我们帮他出主意,免得挑丑了,让妳有借口不穿,还说什么我比较禽兽,女朋友一大堆,挑衣服这种小事应该比和女人交配还简单。妳看过这种人吗?有求于人还不忘倒打我一靶,太狠了!” 丁群英轻笑。“你要习惯,他这个人一向只说实话,不懂虚伪那一套,如果谁觉得中靶,那……”她耸耸肩,语意不言自明。 “……妳更狠。”他闷闷低哝,转身倒了杯水给她,在她对面坐下,细细审视了她半晌,冒出一句:“坦白说,妳没毓雯漂亮。”只能算得上清秀而已,没有让男人在第一眼就倾倒的本钱。 她喝了口水。懒懒挑眉。“那又怎样?” “洛宇常提到妳,那时我们都对妳很好奇,连毓雯那种漂亮又大方的美女都被比了下去,现在看到妳,再回想洛宇形容过的那些,我发现,妳在某部分的气质上,与毓雯有异曲同工之妙,说不定他被毓雯吸引的,就是这分熟悉的感觉,进而交往。 第20章 说穿了,他不自觉用变相的方式在爱着妳,只是那个笨蛋自己都没发现而已。” “是这样吗?”她垂眸,轻抚杯缘。“那个笨蛋人呢?” “刚刚退烧,吃完药睡着了。”男孩指了指左边尽头的房间。“妳要去看看他吗?他盼妳盼很久了,妳说不来就是不来,他多哀怨啊!” 丁群英顺着他指的方向,旋动未上锁的房门。 床上的他正安睡着,她坐在床边,掌心贴上他微微发热的额头、脸颊,想到什么,她拉高他左手的衣袖,果然看到臂上打针没推散的微肿痕迹,她又走出房门,问明哪一条是他的毛巾,浸湿拧干到人体肌肤能接受的热度,敷上他手臂微肿处,轻轻推揉。 他半梦半醒地睁开眼,看了她一下,喃喃说了句话,药效发挥,又沉上眼皮,迷迷糊糊地睡去。 丁群英轻轻笑了,低骂:“笨蛋。” 耳边,柔柔地重复着他那句似有若无的呢喃—— “我好想妳,群英。” “啊!”低喊了声睁开眼,言洛宇茫然地眨眨眼。他记得好象有看到群英耶!是不是作梦啊? 伸手想揉揉眼睛让自己更清醒,发现右手臂动不了,他扭头看去,这下可完全傻眼了。 群、群、群——英? 她什么时候来的?怎么没告诉他?不然他一定会去接她,绝对不会这样睡得像死猪一样…… 太多情绪塞在胸口,当他慢慢消化了这道消息的冲击,所有的激动反而化为涓涓细流,柔柔暖暖地流至四肢百骸。 他静静地凝视枕在他臂弯睡得香甜的容颜,浅浅的幸福笑意由唇角泛开。 “妳要不要来台北找我?” “找你干么?” “妳都不会关心我,看看我在这里过得好不好哦?” “你有什么好看的?又不走痴情女千里会情郎,你没这等身价,让本姑娘放弃花花绿绿的钞票,不顾一切去千里寻夫啦!” 他了然地笑了,指尖柔柔描绘她的眼眉、五官,指腹挲抚着软嫩唇瓣。 “群英、群英——”他低低喊了几声,她眨动眼睫,对上他温柔的凝视。“醒了没?我想吻妳。” 没。一半神智还在和周公拔河,但她本能地伸手揽住他,在他低头贴住她的唇时,本能张嘴响应他。 结束了一记长得两人都快透不过气来的深吻,稍解满腔思念之情后,他俯视着她,低声抱怨:“要来怎么不告诉我?” “那要问你啊,笨得要死,连照顾自己都不会,我当然要来看看你死了没有,好代替你爸妈收尸。”她脸色有些红,倔强地哼道。 他不以为意,笑笑地轻咬她唇办。“我好想妳。” 她张口、闭口,好一会儿才别扭地低道:“我有听到了啦!” “妳真的应该叫醒我的。”他轻叹,与她颊贴着颊,淡淡流泄温存,双手恋恋不舍地舆她交握。“什么时候要回去?” “……我请了四天假。” 他微愕,惊喜地撑起身子望住她。“真的?” 她不甚自在,嘴硬地补上一句:“如果没车床族可看,我现在就回去!” 他笑得胸膛都震动了,缠腻着她柔软的身子,啃咬她的耳朵笑骂:“色女!死性不改。” “你管我!”捶了下他的肩,被他咬得浑身酥麻,娇躯无意识地偎赠着他的身体。 丁群英白他一眼。“不行吗?” 她说,不稀罕一个会为了一条裙子爱上她的男人,但却还是穿著他送的裙子奇书-整理-提供下载来见他…… 她的真心,那么明显、那么深挚啊…… 她咬牙切齿。“言洛宇,你龟毛够了吧?到底要不要脱?” “那妳要答应我,下次再穿给我看。” “原来你一直要我穿裙子,是为了好脱!”她睨他一眼。 “天地良心,我绝对不像妳,无时无刻,满脑子不良的黄色思想。”她修长的双腿触感极好,他指掌来回流连。舍不得移开。 “是,你君子,你光风霁月。”那他现在在做什么?盖棉被,纯聊天? 不甘任人宰割,她礼尚往来,动手剥光他衣服。 这也容易,因为他穿著轻便的睡衣,她简直游刃有余,意犹未尽地东摸摸、西碰碰。 “啊!”他倒吸了口气。“群英,妳的手在干么?” “鬼叫什么?试试看和小时候有什么差别嘛!”小器鬼,她全身都被他抚遍了,借她摸一下会死啊! 他闭了下眼,忍受这甜蜜的折磨。“好,那结论是什么?” “size不同。” 他微微脸红,因她大胆的言行而急喘。 丁群英瞄他一眼。“那你呢?感觉有什么不一样?” 他咬牙,尽可能丕让自己丢脸地呻吟。“天堂与地狱。” “所以现在不会痛得哭着喊妈妈,指控我欺负你了?”她戏谑了句。看看他有多丢人,被小女生欺负得哭着找妈妈。 “丁小姐。”他死命ㄍㄧㄥ住,一字字清晰地吐出。“妳搞清楚状况了没有?等一下会痛得哭着喊妈妈的人,绝对不是我!” 她挑衅地挑眉。“不试试看怎么知道?” “好啊。”他笑道:“要掀开被子吗?” “不要!”她拉紧了棉被,脸红地瞪他,一副他敢掀她就跟他拚命的表情。 他会意地笑了。 她呀,老是表现得多热情大胆。骨子里却纯情得可以,连裸裎相见都会无地自容,就像对他,明着对他说话总没好口气,十足冤家,暗着却又爱他爱得没了自我他眼神暖热,胸口涨满浓浓的炙热情潮,深睇着她。“可以了吗?” “群英,妳第三个生日愿望是什么?”第一个,胆怯地不敢要求太多,想着能偷吻他就好。 第二个,是想光明正大,好好地看着他,吻他一回。 她不说,他其实什么都知道。 他甚至猜得到,她那个没说出口的第三个愿望是什么。 他暗示过,试图问她,如果当时她有足够的勇气说出口,争取她想要的,他在那时就会答应她。 但是——她没说。 她怯懦地不以为自己要得到。 “你早就猜到了对不对?干么还问。”她别扭地不肯看他,一阵酸酸麻麻的感觉冲刷着身体感官,她张口咬住他肩头,怕自己意乱情迷,不自觉说出那埋在心底,藏得太深、太沉的心事。 他怜惜地搂紧她,感受他们带给彼此的感官欢愉,以及心灵抚慰。 “群英,我有没有说过,我很高兴遇见妳,被妳一路欺负到现在?” “嗯哼!”这人有被虐倾向吗? “那我有没有说过,我会一直陪着妳,到永远?” “……”哼应声变轻了。 “所以我不用说,妳应该也知道……我其实很爱妳,对吧?” 肩头有湿湿热热的感觉,他将她搂得更紧。 今后她的任何情绪,都有他收容,包括欢笑、眼泪。 有些话,不必多说,他懂,她也懂。 他不会有更多的甜言蜜语,也说不来那一套,只有一颗很真、很真的心,以及一句永不折扣的承诺——不离不弃。 【全书完】 七月七日晴——结局篇 之一——(文/王素贞) 七月七日,屏东—— 一位老妇人走到两座相连的坟前,将一束艳丽的菊花放在墓碑前。 “瀚宇,天晴,你们还幸福吗?我过得很好,嫁了位爱我的丈夫,日子还算平稳,已有个七岁大的孙女,很凑巧的,她是在七月七日生的,为了纪念你们,我将她取名为天晴。只愿她能像天晴般开朗乐观——” “呵,没想到我竟然跟妳一样。” 蓦然出现在身后的声音让她惊吓地转身。 眼前两鬓己星星斑白的男人让她觉得眼熟。“你是——” “唉!没想到妳竟然认不出我来,真令我伤心,我不禁要怀疑原来我已是这么老了,才让妳对我如此陌生,唉……” “难道你是——齐光彦?!” “不然妳以为我是瀚宇啊?”他白了她一眼。 可恶,现在才认出他来,亏她还是他大学时代的“唯一”一个女性好友呢! 看清楚,是“唯一”喔!看她多么地伟大。 “你刚才怎么说你和我一样?”她赶紧岔开话题。没办法,据她对他的了解,他这人可是出了名的爱记恨,就算是经过岁月的洗礼,大概还是和从前一样容易记恨。 “因为我也有一个孙子啊!”他露出笑容。“名叫瀚宇。所以我现在脑中有一个想法,妳猜得到吗?” 她的孙女叫天晴,他的孙子叫瀚宇,难不成…… “你——” “妳满聪明的嘛。妳孙女呢?” “我把她放在瀚宇生前的房子庭院前,那你孙子呢?”怎么不见人影? “和妳一样。” 她顿悟他话中的涵义——他把小瀚宇丢在庭院。 小小身子努力、努力地往树上爬,终于,她爬到树上了,她坐在树上抹掉额上的汗。 “呼……好累……” 忽然,她看见树上挂着青绿的东西。“啊,有杨桃!”好兴奋,抱稳树干站起身,摘下眼前还青绿绿的杨桃,随便擦了下,她张开嘴,咬了口—— 是立即地,眉心蹙起。“好酸!”她要跟奶奶说她永远都不要吃这种水果了!虽然酸,但她还是痛苦地把嘴里的杨桃吞下去,因为奶奶说不可以浪费食物。 唉,没办法,她真是个乖小孩啊。 “在树上很好一玩吗?” 第21章 小天晴把视线往地上看。“你是谁?而且我在树上好不好玩又关你什么事了?” “是不关我的事,但是妳会掉下来。”因为她所站的那根树干已出现裂缝。 她插着腰,很得意地对他说:“哈哈哈!我才不会被你骗到呢!我爬树的技巧那么好,才不是你说我会掉就会掉啊——”话才说到一半,正欲断裂的树干却很不给面子硬生生地断了。 “小心。”小瀚宇张开手想接住她,可是……接是接到了,但不是手,而是身体,此时的他被她压在下面。 她赶紧从他身上爬开,看着他紧皱的眉头,她心慌。“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他会不会死掉啊? 天晴的泪,一滴又一滴地落下,滴在瀚宇的手臂上。 “我这受伤的人都没哭了,妳哭什么?”他用着很轻很轻的力道擦拭她脸上的泪。 “我怕你出事嘛……”看着他擦破皮的小腿及手臂,泪水瞬间蓄满眼眶。“会不会痛痛的?”望着他受伤的四肢,她的心闷闷的,好难受。 “不会痛。只要妳没事就好了。” “我再也不要爬树了。”她忽然冒出这句话。 “为什么?” “因为你受伤了。”她的心,也像跟着受伤,痛痛的。 他温柔地摸摸她的头。“下次妳掉下来的时候,我会接住妳,也不会让自己受伤的。” 下次掉下来?说得好象她一定会再爬树似的。 “真的?” “真的。” “那你叫什么名字?” “齐瀚宇。妳呢?” “秋天晴。奶奶说,这个名字是她朋友的名字,而且啊,我的生日刚好和她同一天呢!”她讲得好开心。 “哪一天?” “七月七日,就是今天喔!每一年的七月七日都下大雨,害我都不能在我生日的时候出去玩,今天天气晴了,奶奶却带我来这里,把我放在这里,害我好无聊喔……人家想放风筝,看着风笔自由地飞翔着……”她靠在他身上,说着说着,她的眼皮变得好重好重,困了…… “我可以陪妳去放风笔。” “好哇,可是我好想睡觉……等我睡饱之后你要陪我去放喔……”她揉着眼,睡意愈来愈浓。 “好,我答应妳。” “不可以再食言了,以前你都骗我,我要紧紧握住你,不让你偷跑……”她把她的小手和他的手十指紧紧交缠,密不可分。 以前都骗她? 可是他们今天才见面啊! 算了,他耸肩。 “我不会再食言了,晴。”一句话,未曾深思便脱口而出。 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说出那句奇怪的话,但望向靠在自己身上的她,他有一种失而复得的感觉。 睡意侵蚀着他,他也困了。 “喂,你看、你看。”刘心苹拍拍齐光彦的肩。 眼前躺在车地上睡得香甜的小人儿们,让人感觉好温馨。 齐光彦和刘心苹相视而笑。 是你们吧? 她抬头望向湛蓝的晴空—— 天晴,瀚宇,欢迎回来。 这一年的七月七日,天空好蓝,好蓝。 远处,传来蝉儿的鸣叫,和风,徐徐地轻吹着,叶子,随风摇曳…… 有种名叫“幸福”的种籽,发芽了…… 之二——(文/陈怡菁) 追着、跑着……很辛苦地,只是想赶上前头的他。 她不晓得为什么要这么累,到底是为了什么? 只是……只是觉得前面有一个很重要的人,她得去见他,一定。 赤裸的双足在地上奋力迈开,她不痛,只是心酸,心里有一种酸酸痛痛的感觉,仿佛就是来不及了、迟了,那种空洞茫然的懊悔,无边无际。 身体轻飘飘的,像是没有重量似的,很容易地就赶上前面的他。 差一点的,她知道就差这么一些,他们将永远无法相见。 还没出声,像是约好似的,他回头了。 见着她,不走了,本是空洞的眼底渗了一丝情绪,她懂,那是爱恋,对她最深的爱恋。 原本快要遗忘的记忆,霎时潮涌而来,让她差点无法呼吸,好深好沉的情感,是她和他呀。 为什么会忘记?明明很爱、很在乎的呀,为什么会不记得?茫然的眼眸滑落后悔自责的泪水。 他缓缓地朝她伸手,她知道,他没忘记过她,是她不好,错得太深,竟然将最奇书-整理-提供下载爱、最在意的他给遗忘,真是应了她说过的话,把心藏得太深,连自己都看不清楚了…… 毫不犹豫地奔向他,狠狠地撞进他的怀里,将他抱得紧紧,死也不放。 不怕了呵,什么也不怕了,不会再有顾忌,只要在这里,就能好好相爱了吧,她好想好想爱他啊。 他拭去她的泪,看着用生命爱上的女孩,小心翼翼拥着她,深怕一用力,她就碎了。 她抬眼,冰冷的小手抚上他。“陪了我,值得?”哑声问。 覆上她毫无温度的手,他淡笑。“值得。”很理所当然的回答。 她轻轻将自己的唇贴上他的,浅浅地感觉着,温存着。是了,她要定他,绝对不松手。 一旁的鬼官冷然地开口:“他和妳不同,妳是阳寿尽矣,他则轻贱寿命,合该过桥受轮回苦。”催促着他,就要他上桥。 “不,他不能走。”她拉住他,紧紧不放。 他叹息,柔声安慰着。“别担心,我去轮回,说不定我们还有机会相见,也许,下次见面,就不会是这种情况了。” 她不放,苦涩地反问:“如果遇不见呢?如果我没办法见着你该怎么办?”已经错过一次,她不想再错过。 说是简单,其实他也怕两人不再有交集。轮回,他是自尽,能有什么好下场吗? “他这种寿命未尽却轻生的人,大多是排不上六道,好一些的也只能沦为牲畜类。”冷面鬼官看着紧捉不放的她说。 她怔愣。“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喃喃低语。 他哑然,不忍地搂紧她,心疼她的脆弱,眼角濡湿,回答不了她的话。 无能为力呀,只是想和她一起过日子,只是想和她一起等着七月七日晴,只是想守着她让她快乐呀。 就只是这么一点微小的心愿,为什么不能实现?为什么他们不能得到幸福? “我陪他。”她注视着冷眼旁观的鬼官。 无情绪波动的鬼官眼底闪过一丝诧异,半瞇起眼说:“他是自作自受,妳陪什么?” “他为我,所以,我为他。” “不许,我不准。”他狠狠地打断两人谈话。“妳要是敢跟来,我就不原谅妳。” 她大喊:“不公平,不公平,你就能追着我来,为什么我不能跟着你去?你太不公平了!” “那不一样。”他是怕她一个人太寂寞,怕她哭,怕……自己真的失去她。 “哪里不一样?”她流着泪,颤声说:“如果你又消失了,我该怎么办?我不要你又不见了。” 他温柔地亲了下她的额头。“我答应妳,不会丢下妳。” 她闷声哭泣,双手环上他的颈子,埋进他的怀里,不让他见着脸上的悲哀。 一身白衣的鬼官笑了。“兄妹乱伦啊。” 他僵了下,手仍是搂紧她,没有放开。 一只小鬼走近,对着鬼官说了些话,白衣鬼官手一挥。“我知道了,下去吧。”小鬼应声离去。 白衣鬼官再看了他们两人一眼,浅笑着。“罢了,问你们呀,现下有一个机会可以让你们两人还阳,虽然不是你们原本的身体,但也是一男一女,而且没有你们在意的血缘关系,你们俩可愿意还阳?” 他抿唇。“为什么?不是该我轮回?” 白衣鬼官别有深意地望着他。“有人代你受轮回苦。” “谁?” 唇角轻扬。“当然是自愿轮回的人。” 会有人自愿受轮回苦?他不相信。 “说吧,究竟愿不愿意?” 他是心动了,能够没有关系地重新爱着她,他多想呀! 她扯扯他的衣角,他低头以眼神询问,她摇着头。“我不回去。” 听见她的回答,是啊,是啊,他怎么没想到呢?枉费他还是最了解她的人,竟然忘了最深的一层。 不回去,也回不去了,因为即使回去也不再是从前的彼此,熟悉的人是现在的对方,就算面容不一样,她也不要啊,她要的是完整的他,不论身心,都该是原本的他。 “不走了?”他轻声低问。 “不走。”她肯定地颔首。 他抬头回答鬼官。“我们不走。” “不走?”白衣鬼官轻笑。“这里可不是人间,虽然不必计较什么关系,却是永无天日呀,你们确定不走?” “嗯。”他微微一笑,笑里有着坚定。 白衣鬼官打开手上的折扇,挑眉说:“好吧,这里对你们而言,也算是一个乐园,你们住下也好。” “跟我走吧。”说完,先往前举步。 他牵着她跟上,唇边有着淡淡的笑;她也是,浅浅的酒窝漾在脸上。 她知道,这里不会有世俗,不会有哥哥。 他知道,这里不会有禁忌,不会有妹妹。 他们知道,这里不会有阳光,不会有晴天。 他们知道,这里不会有兄妹,不会有分离。 所以,没有晴天也无所谓,他,会让她觉得每一天都是放晴,会快乐,会幸福。 这次,能幸福了吧。 之三——(文/张诗涵) 永恒永恒的定义是多久? 第22章 一辈子够不够? 一秒是否太短? 幸福这名词对我们而言只是偷来的奢侈,对我来说,相处在一起的每一刻,度过每一个的欢笑泪水,那种感觉便已让我感觉到了永恒。 独白·天翔我叫沈天翔。 见过我的人,都说我的脸和性子像极了我既帅又优秀的爸爸。 听完这些评语,让我知道何谓睁眼说瞎话。 为什么呢?唉……我看我还是讲清楚说明白好了,虽然故事很老套,反正都是那一百零一种古老又挺乏味的剧情……但怎样演却都不烂的戏码。 在二十多年前,我是一名来过我爸爸诊所的病人,在七月七日那天丢在门口的弃婴。 从此,这天就成了我的生日。 爸爸是到了我上中学时,才告诉我,那时,我没有太大的情绪,因为我早已有感觉,但真正让我感到震惊的,却是接下来的对话—— “你是为了什么才收养我?” “……”沉默了很久,正以为获不了响应的时候,爸爸淡淡的、仿佛自言自语的回答却比告知我的身世更具有杀伤力。 “如果那时我没看到你,或许我再也找不到在迄世上继续待下去的原因了。” 孤独2003。7。7齐光彦永远很难忘记,那么失魂落魄的模样会出现在沈瀚宇身上。 “晴……睡了吗?等等哥……我马上就陪妳睡……像小时候一样……” 沈翰宇不知道这些天自己是怎么度过的,口中无意识地喃喃自语,神情凄然,他的手一直紧紧握住沈天晴的手。 齐光彦就这样伫立在旁,什么也没做,直到—— “等哥,哥马上来陪晴,哥再也不会让晴一个人孤单了!” 听完沈瀚宇的话,齐光彦冲了进来,毫不保留力道地k了沈瀚宇一记,并大声喊道:“你在说什么鸟话!” 沈瀚宇忧惚地喃喃自语说着:“晴一个人会怕……我要陪她。” “沈、瀚、宇!”这是齐光彦咬牙忍耐的声音。 “我不能没有晴……晴也不能少了我。” “你……”齐光彦声音缓了缓,但他也没废话地安慰沈瀚宇。看得出这种心已死的人,此刻也听不下任何言语,他只是拍了下沈瀚宇的肩膀,对他也对自己说道:“我保证我不会让我的好友,你,去做出任何傻事的。” 重生2006。7。7am10:00晴,妳好吗?哥很好。 好久不敢承认晴离开哥的事实,所以这么久才能来看晴,晴一定会生哥的气吧! 这座墓碑刻着哥和晴的名字,晴看到了一定会骂哥怎么做这么不吉利的事情。 因为哥现在没办法陪晴,所以以这种形式,让哥能陪着晴。 今年的七月七日,依然是晴天。 “好了?”吊儿郎当地叼着一枝草,万年痞性不改的齐光彦开口。 “好了!”看着痞子样依然不改的好友,但却是这些日子以来不断扶持他、让他度过这个阶段的好友,沈瀚宇这些日子的心境已平稳很多,拍了下他的肩膀,温声迫:“谢谢你!光彦” “呃……别这样,怪噁的,我都起鸡皮疙瘩了。”嘴里虽嘟囔着,但也不忘提醒道:“放心了?” “嗯……放心了。” 2006。7。7pm5:00齐光彦陪他回工作的医院去,一路上交谈很愉快,突然,他话锋一转。“你真的不打算再看心苹了?” 刘心苹,这个和天晴一样他所愧疚的女子,两名女子都深爱着他,只是……她们真正要的,他,沈瀚宇,从来没给得起过。 “不了,让她以为我不在这世上了吧!”他淡淡地说。 “我想也是,那你现在呢,天晴走后,你都没打算了?” “日子就这样了吧,过一天、是一天了。” “你……唉……算了。” 两人随即陷入沉默。快到医院时,天空飘起细雨,两人三步并两步地跑向医院,沈瀚宇突然在细雨中听到一丝丝的……微弱哭声…… 循着声音走去,他看到一名被丢弃的弃婴……沈瀚宇没想什么,就把婴儿连小篮子一起抱向正等着他的齐光彦,对他说道:“我想我找到了,我该做什么了!” 翔舞晴空“翔舞晴空”——沈天翔先生个人书一展眸光搜寻,你的视线。 脚步追逐,你的身影。 感情路,虽——纠纠缠缠。 姻缘路,却——永无交集。 “请问沈天翔先生,这幅您亲自题诗的画作有什么特殊意义吗?” “请问您是否有了心仪的女性?因为无法在一起,以画作抒发情意吗?” “请问是受了xx大师画风的影响吗?这次的作品感觉比较柔关。” “请问画作中的男女主角,是您自己的故事还是您的好友呢?” “请问……” 一连串的问题,沈天翔都温和地一一回答。但画作的那首诗,他仅是莞尔一笑,不多作响应,给了充分的想象空间。 记者的访问过后,沈天翔回到私人的休息室,突然他的后背被猛力一拍—— “嘿!小翔,怎样,这次的画展,又大大的提升你的知名度了!” “光彦叔,托福。”听来人的语调,就知道是爸的至交——痞子光彦叔了。当年头一次开的昼展,还是靠光彦叔的人脉才有办法。 “ㄟ……小翔,怎么还是叫我叔叔呢?应该叫光彦“哥”,来、重念一遍。”唉,被这小子给叫老,以俊要怎么把关眉呢?坚决否认自己步入中年危机的齐光彦相当坚持。 “呵……”忍住笑。“光彦“哥”,爸呢?” “等等吧!他要动个手术,不过他说一定会到。”嗯……很爽……虽然这小子的表情欠揍地令人想扁。 沈天翔点头。爸答应的事情,绝不会食言的。 过了半小时,沈天翔浏览画作时发现,有个女人,在他的画前掉泪。 “请问……这幅画……勾起了妳什么回忆吗?”他温和地询问迫。 女人愣住,也许从未在他人面前这般失态吧!沈天翔心想,看得出来是名保养很好、气质不错的职业女性,随即见女人优雅地拿起手帕拭泪,边用泣音道:“这幅昼的情侣……这首诗……像极了他们!”没头没脑地说完后,女人转身就走了。 随即追过来的齐光彦,刚好看到女人离去的身影,他有三秒钟的呆愕,对着女人的背影说着:“是心苹!” 这么久了,瀚宇和天晴深刻的恋情还是难从她心头淡忘吧!齐光彦无奈地想,思绪缥缈着。 “是爸!”沈天翔的声音传出,拉回齐光彦的思绪。 同样地,沈瀚宇也和刘心苹停在同一幅有题诗的画作前,从最旁边的画开始,女孩的眼神不停地停留在男孩的身上,男孩也将所有的目光停留在女孩身上;再过来,男孩别离……女孩和男孩不断经历着情感的折磨,直至最后一幅男孩痛苦地紧拥着已虚弱的女孩。这首像由女孩嘴里吐露出的诗,写尽无法爱却渴望爱的痛楚……沈瀚宇有感地悄然落泪了。 岁月流逝,不但没有磨灭他对她的情感,反而更深刻地,烙印在心版上。 晴,妳过得好吗,我过得很好。 晴姑娘的小批注:看吧、看吧,每次都骂人家变态,你们写的又比我善良到哪里去?还不是一个比一个更狠!我给过你们机会的,但后来晴姑娘意外地发现,来稿当中悲剧居然占了超过半数,真是糟糕,你们好象被我带坏了…… 亲爱的各位,这回造孽的不是我了哦,独骂骂不如众骂骂,老是只怨我多没意思啊,是不是?这会儿要射飞镖请找对方向,谢谢! 值得附加说明的是,各位的来稿都很精彩,但是我挑选的方式是,类似的型式当中,我只能挑一个作代表。例如“之一”当中的转世类型就占了八、九篇;“之三”的收养类型也有十数篇,也就是说,没被选上的,不是你们写得不够好,而是我只能挑出三种不同的型式当代表,其余必须忍痛割爱,我也很挣扎啊…… 再来就是碍于篇幅问题,有些内容不得不删节,也请见谅。 一口气连看了三篇不同的结局,过瘾了吗?如果还意犹末尽,改天晴姑娘再找个机会公开前阵子开稿前,无聊耍贱写的“七月七日晴之小小番外篇”,让你们一次哭个够。 再次感谢各位的共襄盛举,我们下回见,拜! 更多精彩好书,更多原创手机电子书,请登陆奇书网--isu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