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穿新世界》 第一章、史上最倒霉的穿越者们 午后的阳光透过透明的玻璃,落入城堡的餐厅。玻璃上少许五彩让阳光折射出艳丽的色彩,美不胜收。 遗憾的是,无论什么样的阳光,都没办法让穿越者们的脸色变得好看起来。 相反,因为阳光灿烂,更将他们面前餐盘里食物的光泽倒映在了脸上,让他们一个个脸色碧绿,宛若传说中的“当然是原谅她啦”爱好者。 在一个个精致宛若工艺品的银餐盘里面,是一盘盘翠绿的,青草。 由拥有多个专业认证,精通中日法三国厨艺,甚至在米其林二星店当过掌勺的名厨出品。经过若干道工序,尽可能去除了原本的青涩,让口感丰富而细腻,足以充当食物的。 野草。 坐在餐桌前的穿越者们模样各不相同,有金发碧眼的,有黑发黑眸的,有尖耳朵的,有大胡子的,还有不少兽头人身的。 但他们的表情却几乎都一样,一个个被眼前餐盘里面的草映得绿油油,宛若撕碎了苦胆,把胆汁都涂在了脸上。 “大家快吃啊。”坐在餐桌主席上,高大帅气尖耳朵,却有着一双破坏形象的狼眼睛的青年干笑了两声,说,“这可是我精心制作的,绝对代表了我的水平。我的水平,大家还不放心吗?” “莽穿地球”公会的成员们当然信服他们会长的厨艺水平,尤其是那些参加过当初线下聚会的成员们,那次“三余无梦生”会长亲自下厨,做了一桌酒菜,吃得他们几乎连舌头都吞了下去。 但是,就算会长的厨艺再好,又能拿这些杂草怎么样呢? 最终,还是一个有着黑白相间熊猫脸的壮汉先开吃,他沉默不语,用筷子夹起一大把青草,送进了嘴里,用力地咀嚼了几下,然后咕噜一声咽了下去。 从他开始,穿越者们一个个唉声叹气,将大把大把的青草送进了嘴里。 他们沉默不语,只是默默咀嚼,然后忍着如何神厨妙手也没办法完全去除的青涩感觉,将炖烂了的野草努力咽下去。 一个背后长着翅膀的少女大约是想要缓和一下气氛,笑着说:“你们看,其实这个跟炒韭菜很类似耶。” 她夹起一筷子青草,向大家展示:“记得我妈当初第一次下厨,炒的韭菜差不多就是这个样子。” 说着,她开心地笑着,将那一筷子青草送进了嘴里,用力地嚼。 “唔唔,会长你手艺真棒,很好吃的呢……比我妈当初炒的韭菜还好吃!” 但嚼着嚼着,她就停了下来,垂下头,捂住了脸。 和刚才那活力十足的话音截然相反的低沉呜咽从她的指缝里面传了出来。 “我想回家……” 坐在她身边,上半身是人而下半身是马的高大女人俯身抱住她的肩膀,却说不出什么安慰的话语来。 餐厅的气氛越发的低沉,许多人都在低声的哭泣。 他们都是生活在和平国度里面的普通游戏玩家,莫名其妙穿越到游戏世界里面,虽然种族和职业还在,等级装备什么的却全泡了汤,变成一群只剩1级的准白板,这些天龟缩在公会城堡里面哪里都不敢去,靠着读书打扫之类日常训练缓慢地积攒经验值,为了节约仓库里面所剩无几的粮食,甚至已经混到了吃草的地步…… 他们真的受够了! 吃第一顿草的时候,很多人都还能够互相笑着打趣。第二顿的时候,笑声就渐渐地少了。后来他们不断抗议,但抗议声也一样渐渐地少了,最后只剩下死气沉沉。 到今天,他们已经吃了快十顿草。 一个穿着红袍的半精灵法师脸色狰狞,用筷子戳着自己餐盘里面的青草,宛如是什么生死仇敌一般。但筷子却一滑,掉到了地上。 他没有去捡筷子,惨笑起来:“我打拼多年,吃苦受累,好歹攒下了三四百万的身家。山珍海味不敢说,可起码好酒好菜是从来不缺的。想不到竟然落到要吃草……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他的笑声越发的低沉,渐渐如同疯狂一般,却也没有爆发,只是趴在桌子上,笑声越来越低沉,最终变成了哭声。 穿越者们再也受不了,终于哭成了一片。 在这片悲惨戚戚的气氛之中,那个最早开口吃草的熊猫脸大汉一言不发地将自己餐盘里面的焯青草吃得干干净净,连汤水都喝完了,然后拿起桌上的头盔,站了起来。 坐在他附近的会长三余立刻就注意到了,问:“熊猫,你要去哪里?” “打猎。”大汉戴上头盔,沉声说。 “现在出门太危险!太危险了!”三余叹了口气,劝道,“至少再等几天吧,等升到五级左右,再大家一起出门。现在就做一些日常训练,攒攒经验算了。我知道大家都不愿意吃草,可是……再忍忍吧。” “我不在乎吃草。”头盔下传来被称作“熊猫”的大汉的声音,“但这样下去,有人会发疯。” 三余顿时噎住,沉默不语。 他当然看得出来,公会里面一些性格脆弱的人,已经到了发疯的边缘。 像哭泣的“一鹰二富士三茄子”或者“织梦者真残念”这种,其实还算是好的。哭得出来,就表示他们还能够调节自己的情绪。最怕的是那些铁青着脸,颤抖着咀嚼青草,却怎么也咽不下去的……就像熊猫说的,他们只怕真的快要疯了。 一片沉默中,另外几个人站起来,大声说:“我们跟你一起去!” 熊猫并没有答应,却反问:“你们杀过什么?” 几人纷纷愣住,片刻之后,一个人嗫嗫嚅嚅地说:“我……拍过苍蝇……” 熊猫摇头。 “我解剖过青蛙。” 熊猫摇头。 “我……我杀过鸡!”一个人似乎很下了几分决心,大声说。 熊猫还是摇头。 这时,一个脑袋狰狞凶恶充满了爬行类风格,一看就让人感觉不是善类的高个子走出来,走到他的身边:“我是驴友,野外生存的时候杀过蛇和野鸡,跟朋友一起猎过野猪——俺寻思着,应该能帮上忙。” 熊猫拍拍他的肩膀,终于点了头。 两人正要离开,一个穿着超级厚重铠甲的大汉追了上来:“我虽然什么都没杀过,但我这身铠甲起码能当盾牌用吧!” 紧接着,一个身材瘦削却充满力量,脸色严肃的中年也追上来:“我参加过射箭俱乐部。” 他们才刚刚出门,之前那个哭泣的有翅膀的少女已经追了上来:“带我去!我能帮你们寻找猎物!” 又走了一阵,那个红袍的半精灵法师也追了出来:“妈蛋!老子丢了这么大的脸,不找回场子的话,还不如死了算了!” 最后,当他们走到门口时,伴随着马蹄声,扛着巨大长枪的半人马女战士追了上来。 “其实我什么都不会,但如果你们猎到什么的话,总应该需要一匹驮运猎物的马。” 午后的灿烂阳光下,一行七人并没有多说什么,在为首的熊猫壮汉带领下,默默地走出了城堡大门。 第二章、穿越者和野猪王的殊死搏斗 穿越者们的城堡外面,是一片广阔的草原。草大概有寻常人的腰那么高,走在里面,不仅步履艰难,还会被严重妨碍视线,看不到比较远的地方。 被大家昵称为“小茄子”的空岛人少女早已飞到了空中,努力搜寻目标。但空岛人这个种族其实并不擅长搜寻,纵然她努力睁大眼睛,也没办法在茫茫草原里面找到任何活物的蛛丝马迹。 懂得野外求生的尤涅若在这种情况下也同样无计可施。在草原上追踪猎物,那是顶级野外求生大师才能做到的事情,他这种驴友等级的野外求生爱好者,充其量就是能够认识一些可以食用的植物,知道怎么处理猎物,懂得支帐篷、建设临时营地之类罢了。 一行人如同无头苍蝇一般转了许久,眼看太阳渐渐偏西,却还是什么东西都没遇到,更不要说打猎。 队伍里面的气氛越发低沉,大家的脸色也越来越难看。 突然,领头的熊猫停了下来,他解开了左臂的护甲,拿出了系统赠送人手一把的新手短刀。 他没有向疑惑的同伴们解释什么,低头割了不少碎草,将它们割得零零碎碎的,堆成一小堆,然后将手臂凑到了上面。 刺啦一声,他一刀划开了自己的手臂。 鲜血流淌而出,将地上那堆碎草染上了片片鲜红。 “你疯了!”人马“战场女武神”大吃一惊,急忙拿出绷带,想要帮他包扎伤口,却被他拦住了。 “等等,血还不够。” 过了片刻,眼见一堆草都被鲜血淋湿了,他才满意地笑了,让同伴帮自己包扎手臂。 “残念,帮我把草加热。” 一身红袍的塑能法师“真残念”愣了一下,有些茫然地伸出手,手上跳动着小小的火苗,烘烤着那堆浸透了血的碎草。 被火一烤,血腥气立刻升腾起来,有些呛人。 熊猫抓起一把被烤热了的碎草,远远地撒了出去。 尤涅若这才明白过来,惊讶地问:“你要用自己的血,吸引豺狼之类的猛兽?” 熊猫点了点头,对大家说:“都来帮忙,撒远一点。” 众人急忙动手,纷纷抓起这些浸透了血,又被烤热了,正散发出刺鼻血腥味的碎草,尽可能撒向远方。 对于不懂狩猎技巧的他们来说,“追寻猎物”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他们能做的,只有将猎物吸引过来。 然而会被血腥味吸引过来的,必定是以捕猎为生的猛兽。到时候谁是猎手谁是猎物,那就只能各凭本事了。 又过了一会儿,太阳渐渐接近地平线,草原上吹起了带着寒气的晚风。 众人在晚风中默默等待,心情忐忑不安。 突然间,聊天频道里面传来小茄子兴奋激动的喊声:“有东西了!灰色的!正在朝你们那里过去。很大,很快!” 众人一惊,急忙做好战斗准备。 片刻之后,伴随着沉重的脚步声,一只硕大的野猪走了出来。 这只野猪四蹄着地,却居然差不多跟高大的人马差不多高,几个壮汉在它的面前顿时就成了小个子,气势上已经落在了下风。 它呼哧呼哧喘着气,却没有半点疲惫的样子。硕大的身体上有不少老旧的伤痕,看得出来不是好对付的角色。而那双正紧紧盯住熊猫的小眼睛,更是凶光毕露。众人只是跟它的目光相对,就感觉到心底腾起一股寒气。 很显然,这家伙绝对不是花架子,一点也不好对付。 “有点……糟糕啊……”尤涅若声音有些发颤,“没枪的话……这个……怎么打?” 清道夫大口大口地深呼吸,让自己尽可能镇定,但颤抖的双手却怎么也端不稳弩。 其余的人情况也没好到哪里去,面对这只巨大的野猪,他们这些生在太平社会,一辈子没杀人见血的普通人,根本压不住心底的恐惧。 看着它那宛如两把弯刀的獠牙,熊猫感觉胸口微微疼痛,身体也不由得微微发抖,可他却还是向前走了一步,迎向了野猪。 放低身体,微微踮起双脚,他摈除了一切杂念,将自己调整到可以随时朝着任何方向跳跃和攻击的姿势,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野猪当然看不懂他的姿势,却能够感受到他的杀气,更能闻到他身上跟那些碎草一模一样的血腥味。 于是它嘶吼着,冲了过来。 在眼看就要被撞到的瞬间,熊猫的身体猛地一闪,让开正面,抡起拳头,狠狠地砸在野猪的身上。 这一拳力气不小,野猪的身体猛地一震,冲锋的势头也为之削弱了少许。 但它皮粗肉厚,几乎立刻就恢复过来,转过身,又对着熊猫冲了过来。 这一回它明显抓住了熊猫的动作节奏,在熊猫躲闪之前身体微微一侧,正追上了熊猫躲闪的动作,锋利的獠牙宛若尖刀一般,撕裂了熊猫的铠甲,刺进了他的身体。 鲜血狂涌。 “熊猫!”大家惊呼起来,却不知道该怎么救援。 熊猫闷哼一声,眼前顿时一片猩红。身体的力气伴随着喷涌的鲜血飞快流逝,脑袋顿时眩晕起来,只有胸腹间的剧痛无比清晰。 (这感觉,有些熟悉啊。) 他的眼中泛起绝望之色,却没有求救或者逃跑,反而是拿出了新手小刀,一刀捅在了大野猪的一只眼睛上。 刀锋落下,大野猪顿时发出了凄厉的惨叫,越发用力的撕扯熊猫的身体。 熊猫咬着牙,眼中泛起疯狂之色,拔出小刀,再次刺中了大野猪的另外一只眼睛。 双目俱瞎的猛兽发了狂,拼命甩动身体,将他带着一蓬血雨摔了出去,倒在地上。 众人急忙跑回去,却听熊猫用明显有些发狂的声音大叫:“别管我!杀了它!” 大家这才回过神来,先是清道夫总算瞄准了目标,射出了弩矢,一箭钉在了野猪的身上,紧接着真残念也施展魔法,一道火光如同箭矢一般,射中了野猪。 再然后,众人的武器纷纷落下。双目俱盲的野猪纵然身体庞大,却无法确定大家的方向,每每想要攻击,总是被长孙武用简直如同盾牌一般厚重的铠甲隔开,在混乱的哀嚎之中,被被尤涅若找到机会,一斧子砍伤了腿,再也无法行走,只能拖着伤腿挣扎。 到这个时候,大家早就杀红了眼睛,哪里还有半点心慈手软。女人马咆哮着怒吼着,奋起所有的力量,长枪直接从它的眼眶刺了进去,因为用力过猛的缘故,她甚至于右手手腕上都传出了骨节脱臼的声音。 硕大的野兽终于受到了致命伤,躺在地上轻轻抽搐。 大家看着濒死的野猪,又看看狼狈的彼此,忍不住大笑起来。 就在这时,小茄子的哭喊声,传入了刚刚杀死野猪的众人耳中。 “熊猫!熊猫!” 大家急忙转身看去,却见浑身是血的熊猫身体慢慢化成了光芒,消失得无影无踪。 第三章、穿越者们的最大外挂 夕阳差不多落到了地平线,金红色的光芒将人们的影子拖得很长很长。 这景色本是很美的,但狩猎小队众人的心里却一片冰凉。 “只是第一次狩猎而已……”尤涅若连他平时的口头禅都不说了,摇着头叹着气,十分无奈。 他们这一次能够振奋勇气,冒险出来打猎,靠的是熊猫这个主心骨带队。能够将猎物引诱出来,靠的也是熊猫用自己的鲜血当诱饵。甚至于能够成功杀死大野猪,靠的还是熊猫奋不顾身刺瞎了那只猛兽的双眼。 如果没有熊猫的话,光靠他们几个,根本不可能胜过这只大野猪。 “难道说……以后每次狩猎,都要冒着这样的风险吗?那……日子该怎么过啊!” “真不如回去吃草算了……” “大家别抱怨了,先想办法把这只野猪弄回去吧。”尤涅若又叹了口气,低声对“女武神”说,“小茄子的情绪不大好,你多劝劝她。收拾野猪什么的,就交给我们吧。” 高大的人马点点头,问:“你们有人会接骨吗?我感觉手腕的骨头断了。” 清道夫走过来,摸了摸她的手段,笑了一笑,说:“还好,只是脱臼。以前我们弓箭娱乐部里面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我学过怎么处理。” 他让女武神忍着疼,抓住她脱臼的右手,一拽一合,便将脱臼的骨节重新对好。 人马活动活动右手,感觉虽然有些疼痛,却总算不像刚才那样用不上力气,这才松了口气。来到还跪在熊猫尸体消散之处哭泣的小茄子旁边,蹲下身子,抱住了她。 “别伤心了,熊猫他一定也不希望看到别人为他哭的。” 小茄子没有回答,还是呆呆地跪在那里,宛若失魂落魄一般。 穿越前是职场女性的女武神暗暗叹息,她知道今天的事情对这个小姑娘刺激太大,只怕已经留下了沉重的心理阴影。 要是在地球上,小茄子大概可以找心理医生治疗这份伤痛。但这里可没有心理医生,残酷的现实犹如一只在背后追赶的猛兽,逼着每个人都要振作起来,振奋起来。 否则,就只有死路一条。 “想哭就好好哭吧,哭累了,哭完了,日子还是要过的。”她抱着小茄子,轻轻拍着她的后背,低声地说,“虽然熊猫不在了,但我们还是要不断前进,就像他带领我们时候那样。我们要好好地活着,等到死了之后,才有资格抬头挺胸去见他,告诉他,我们没有辜负他的牺牲。” 她劝了很久,小茄子却依然一直在哭。最后小姑娘终于哭累了,昏昏沉沉睡着了。 而尤涅若他们,则设法用野草编了一个滑垫,垫在大野猪的身体下面,然后用草绳紧紧捆住这个硕大无朋的猎物,用力拖拽着前行。 在这里没有条件将大野猪拆解,那样既要花费太多的时间,血腥味也很容易引来诸如豺狼、秃鹫之类想要分一杯羹的猎食者,所以只能抓紧时间,把死掉的大野猪拖回城堡。 好在地上到处都是野草,只要沿途小心布置,这些野草就能形成一个类似滑梯的结构,大大节省力气。 将睡着的小茄子放在人马的背上,一群人费尽全力地生拖硬拽,累得汗流浃背,几乎要虚脱,才算是将这只大野猪拖到了公会城堡的大门口。 此时天色已经完全暗了,月亮升起,月光下的城堡看起来异常宁静优雅,十分美好。 “俺寻思……他们看到……这只野猪,一定会……非常高兴!”尤涅若喘着气说,“总算是……有肉吃了……” “可惜了……熊猫……”清道夫无奈地摇头,“要是……他能跟我们一起回来……就好了……” 大家也不由得摇头叹气,但终究也只能叹气而已。 来到城堡门口,大嗓门的真残念已经扯着嗓子吼起来:“快来几个人!野猪拖回来了!” 伴随这一声吼,城堡里面传出了喧闹声,好几十个人呼啦啦冲了出来,看样子好像已经等了很久,不知道是不是从他们出发的时候就在等。 要是那样的话,真可谓是“望穿秋水”了。 看着他们那急不可耐又兴高采烈的样子,大家也忍不住笑了。 “这猪真大!” “比我人还高啊!” “这能杀出多少肉啊!” “足够大家吃好几顿了吧……” “或许可以做成肉干什么的……节约一点,吃上半个月都行……” “你们真能干!” “是啊,干得漂亮!” 猎人们应付着大家七嘴八舌的询问和赞扬,满脸是笑。 但是笑了片刻,猎人们却又都皱起了眉头。 这群人看着问着,全都是关于野猪和吃肉的事情,没有哪怕一个人询问一句关于熊猫的事。 他们皱着眉,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从彼此的脸上看到怒气。 一行七个人出去,结果只回来六个,带队的熊猫没了。他们竟然连问都不问一句? 太过分了! 难道他们的眼里就只能看到野猪,心里就只能想到吃猪肉吗! 他们的眉头越皱越紧,最后脾气不好的真残念终于忍不住大叫:“你们这群瓜子!就只能看到猪肉吗!睁大你们的眼睛看看,我们这里少了谁!” 大家被他吼得一愣,不止一个人下意识地回答:“没少谁啊。” 这话宛若在火苗上浇了一杯汽油,顿时让真残念彻底爆发,发出了抓狂的咆哮。 “瓜子!一群瓜子!眼睛都黑戳戳没有用了!熊猫呢!那么大的熊猫没了!看不见吗!你们是瞎的吗!” 他冲到野猪的面前,用拳头敲着野猪的脑袋,越吼声音越大:“你们就看到猪!就看到猪!你们就是一群猪!只知道吃!只知道吃!脑子里面除了吃吃吃,还有没有别的!” “知不知道这猪怎么来的?知不知道!它是熊猫拿命换回来的!” “为了杀它,熊猫死在外面,连个尸首都没有!你们一句挂念他的话都没有,只知道猪!猪你们爹!猪你们妈!猪你们全家!你们不得好死啊!” 留在城堡里的穿越者们被他发狂的样子吓得一个个畏畏缩缩,不敢还嘴,最后还是会长三余凑了过来,低声说:“那个……熊猫刚刚在公会水晶复活了,他就是有点累,已经睡觉了……你这么吵,怕是反而要吵醒他……” 龟缩在城堡里面许多天,吃了差不多十顿草之后,穿越者们才知道,原来他们是能够复活的。 第四章、热火朝天的穿越生活 狩猎小队成员们再次集合,是几分钟之后的事情了。 当时还闹了一个小笑话,被叫醒的小茄子看到因为复活之后的虚弱状态而整个脸都白了的熊猫时,并没有高兴欢笑,而是尖叫一声“鬼啊”,就干脆利落地昏了过去,闹得正微笑着跟大家打招呼的熊猫十分尴尬。 好在这个小插曲并没有影响小茄子的心情,等再次醒来之后,吃了顿好的,又让熊猫解释了一番,她就完全没事了。 不仅如此,这小丫头反而因为这次的狩猎,喜欢上了在天空中到处搜寻的感觉,每天一大早就飞出去,到处寻觅各种她觉得有价值的东西,虽然没找到什么东西,却把城堡周围的地形给勘探清楚了。 他们的城堡位于一片草原之中,向西向北都是茫茫草原,也不知道究竟有多远;向东向南一段距离之后,是一大片森林,森林北部有高山,南方地势较为平缓。 最重要的是,如果画一张地图,上北下南左西右东,以城堡为中心摆一块表,沿着表盘五点钟的方向一路走过去,走上——反正不是很长的一段路,就可以见到一个村子。村子里面有居民,附近有大片农田,生机勃勃。 这个消息让大家顿时精神抖擞,不止一个人都表示自己外交专精,自告奋勇要前往村子里面,和村民们展开愉快友好的交涉,为大家获取各种生活必须的资源。 但是,看着他们的眼睛,会长三余看到的除了无聊,就是好奇,没有哪怕一个有半点认真负责的意思。 他忍不住仰天长叹,大感队伍难带,带着这么一群穿越者,简直比自己当初经营饭店的时候还吃力。 但这些建议还是有价值的,尽管拥有不死之身的穿越者们已经不需要担心安全问题,但早点跟周围的居民接触接触,了解了解现在是什么形势,周围有什么值得注意的事情,也是很重要的。 只是,派谁去和本地居民接触呢? 他想来想去,找到了熊猫。 熊猫这几天都在训练场,除了自己练习之外,也在指导别的穿越者们练习格斗。他上次狩猎大野猪时候的勇猛表现,不仅折服了狩猎队的其他人,也同样折服了别的穿越者们。许多想要学习一些战斗技艺的穿越者都找到了他,向他拜师学艺。 他倒是很大方,一点藏私的意思都没有,将自己懂得的本领尽可能地教给大家,在教导的时候同样没有半点偏心,对每一个人都尽心尽力。 但是玩家们学习的速度却相差很大,有的人只学了一会儿,就大叫“我懂了”,然后跑到旁边的靶子前,拳打脚踢虎虎生风,俨然是颇有几分功底的样子;但也有人尽管学了很久,流了许多的汗水,却依然没什么效果,充其量只能算是女子防身术的等级而已。 这让熊猫十分疑惑,在他的印象里面,练武是一个容不得半点虚假的事情,流多少的汗水,就有多少的成果。什么境界啊领悟啊之类,全都是扯淡。他所接触过的格斗高手们,无论练的哪一派,都是常年苦练不辍,天天练到汗流浃背,才能够有足够的成果。 按照经验,像这样短短的学习几天,学成个女子防身术的样子,才算是正常的结果,反而是那些略一学习就堪比练家子的,反而不正常。 很不正常! 练武要是那么容易,历代武术家们冬练三九夏练三伏,练出一身的伤甚至于英年早逝,岂不都成了笑话? 当年武术界,曾经有所谓大师嘲笑那些练武把自己练伤了的人是不得其法。但要到擂台上用拳头说话,终究还是那些对自己够狠的好汉们的天下。大师们只能去教别人延年益寿的体操,或者是吹什么特异功能。 但是这几天的见闻,却让熊猫百思不得其解——莫非世界上真的有那种一点就通,不需要苦练就能掌握格斗精髓的天才?而且还这么多? 同样百思不得其解的还有清道夫。这位在现实中是射击俱乐部成员的游侠练就一手好弓箭,使用弩的本事也不错。这几天他也同样在教穿越者们练习弓弩,而他遇到的情况,跟熊猫也没什么区别。 同样的两个人,同样毫无基础,一个人刻苦练习了好几天,勉强也就是能够把箭射到十米外的靶子上;另一个人只花了十分钟,就能够做到二十米外箭无虚发,十箭里面有五六箭能射中靶心,这一点也不正常。 不科学啊! 清道夫自己,从学习射箭到能够有较高的水平,前后花了五六年的时间。就算别人再怎么天才,至少也该花个五六天吧。 十分钟就变成神箭手,难道你上辈子叫威廉泰尔不成! 当三余来到训练场的时候,格斗和射箭的两位老师,正在讨论这个问题,满脑子都是问号。 听了他们的疑问,三余也想不出什么合理的解释来。但他也不是来解疑答难的,而是来找人帮忙的。 “让我们跑一趟,去跟本地居民接触?”清道夫愣了一下,问,“不是有很多人想去吗,为什么找我们?” “他们做事,我不放心。”三余叹着气说,“要说咱们公会穿越过来的人也不少,但论到靠谱,始终还是你们几个最靠谱。尤其是熊猫,你能带队的话,我就放心了。” 熊猫看了看他,想了一会儿,点头。 三余大喜,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他已经确定了熊猫的性格——和当初玩游戏时候差不多,熊猫这个人话不多,性格有些莽撞,但是非常的勇敢和有担当,为人也颇正直。让他去当穿越者们的代表,应该可以给当地人留下一个好印象。 当然,熊猫的骁勇善战,则跟让他放心。 虽然穿越者们是不死之身,但穿越者们和当地人相处,毕竟还是要分个高低的。一开始能够占到上风的话,日后无论协商还是交易都方便得多。要是反过来,一开始就吃了亏,以后想要挽回“软弱无能”的印象,就要花费几倍的时间和精力。 像熊猫这样一条好汉带队,除非当地居民都是强力怪兽,否则绝没有理由能占到他的上风! 就在三余暗暗高兴的时候,熊猫说:“我一个人去可不行。你要给我安排一些队友。” “那是当然!咱们这里的所有人,除了那条整天睡觉的龙实在叫不醒之外,别的人随你调遣!”三余拍着胸口,“就算要我去给你撑场子,也绝无二话!” 第五章、交涉小队,出发 熊猫选的第一个队友,当然就是清道夫。 虽然很多穿越者都莫名其妙变成了天才,一下子掌握了格斗或者射击技艺,但这种急就章的水平,终究还是不如他们这些苦练多年的。 在交涉小队人数不能太多的前提下,熊猫肯定会选择水平更高,发挥更稳定的。 对此大家当然也没异议,同理,他选择铠甲大师长孙武,选择战争领主女武神,选择狂暴战士尤涅若,大家都没有异议。 这些人当初能够经过冷静思考后,跟他一起出去冒险狩猎,的确是别人更加勇敢可靠,谁也没有异议。 至于空骑士小茄子当然更不用说,她是公会里面目前最好的侦察兵,而且有她在,大家才能知道村庄的准确位置,不至于迷路。 在草原上跋涉,迷路什么的,简直再正常不过了。这些天出去打猎的人里面,就常常有人走得太远迷了路,最后到晚上也没能找到城堡,被夜里出没的危险猎食者们杀死,灰溜溜的在公会水晶那里复活。 说来也怪,草原上每到夜晚,就会出现很多的东西,比白天多得多。尤其是那些危险的,比方说什么狼啊蛇啊野猪啊……全都出来了。但白天的时候,却偏偏很难找到,就算偶尔遇到一两只,也往往强得离谱,比夜里出现的强了不止一星半点。 这种怪异的情况让那些热衷于研究攻略的穿越者们百思而不得其解,他们当中最喜欢研究考据的无眠甚至不止一次半夜出门,近距离接触那些在夜里出现的猎食者,研究它们的生活习性。 结果就是这些天里面,他死了三次,创下了全公会的死亡记录。 但他一点放弃的意思都没有,反而越发的执着。这次听说熊猫要带队去跟当地人交涉,他就飞快地跑过来,拦住了熊猫,表示自己也要参加交涉小队。 熊猫并没有直接答应或者拒绝,而是问道:“我们是去交涉的,你擅长交涉吗?” 无眠原本是想要吹点牛的,但是在熊猫平静而充满力量的目光注视下,他却说不出事先想好的那些话来,老老实实地说,“我不擅长交涉。” “那你去干什么?” “但是……但是我身份特别啊!”无眠脑筋一转,倒也真想出了一个靠谱的理由,“你知道我的种族吧?我是王都人,所谓王都人,正确的名称是王都贵族,属于贵族体系的成员。虽然我们不确定这个世界究竟是不是游戏世界,但如果是游戏世界的话,队伍里面有一个贵族,在交涉的时候多少会有一些好处吧。” 熊猫看向旁边的三余:“会长你怎么看?” “他说得有道理,队伍里面有个贵族的话,或许真会有好处。”三余点头,却又有些担心地问,“可是王都人的耐力很成问题,而且这一趟路程很远,风餐露宿是免不了的。我记得王都人的角色背景里面都有‘娇生惯养’这一节,之前吃草的时候,也是你们那几个王都人最受不了,第一次甚至吃着吃着就趴在地上呕吐……你跟着他们一起去,真的没问题?” 无眠大笑几声,弓起胳膊作秀肌肉状:“三余你放心吧!我可不是一般的王都人,请称呼我为顽强勇敢意志坚韧的王都勇者无眠!” 大概四个小时之后,“顽强勇敢意志坚韧的王都勇者无眠”趴在了人马的背上,有气无力地呻吟着:“我的脚……感觉要断了……” 女武神其实很讨厌被人骑在背上——尤其是男人。但看无眠这有气无力快要死掉的样子,她实在也不忍心把这家伙扔在地上,只得一边背着他,一边恶狠狠地强调:“如果明天你还这样,我直接一枪捅你个透心凉,给你一个痛快算了!” “明天我会想办法的。”熊猫说,“放心。” 他明明并没有说会想出什么办法,但偏偏就说服了女武神,人马哼哼唧唧的,终究还是忍了下来,把无眠宛若一袋米一样横驮在背后,就这么滴答滴答地走在草原上。 天色渐渐晚了,为了安全,太阳还没落山的时候,尤涅若就带着大家准备宿营地。 大片大片的野草被割掉,在草原上整理出一片相当大的空地。一堆巨大的篝火生在空地中央,足以让各种猎食者退避三舍。 在大家休息的地方周围,尤涅若还带着大家挖出了一个浅浅的沟槽,让这次新编入队的辅助人员,雪精灵冰系法师碎碎冰制造出许多碎冰,混合野草烧出来的灰烬,填入沟槽之中。 “这东西有什么用?”有着冰雪一般头发,身体周围经常萦绕着冷雾的碎碎冰一边按照他说的做,一边好奇地问。 “驱赶蛇虫。”尤涅若说,“这种和周围迥异的环境,会让蛇虫之类敬而远之。只要你夜里补充一下冰冻,差不多就能保证咱们一夜不被地上的蛇虫袭击了。” “哇!厉害!我又学到了一招!” “其实不算什么有用的窍门,炼金术师们可以直接制造驱虫药,法术里面也有类似的法术。甚至于……像我这类传奇种族,理论上也应该有威势之类能够,足以驱赶虫子。”尤涅若一边忙碌,一边讲解,“问题是现在一切都模糊不清,我们甚至于都不确定究竟是不是来到了游戏里面……唉……” 说着,他忍不住又叹气起来。 碎碎冰也跟着叹了口气,却下意识地看向正在眺望远方的熊猫。 熊猫刚才带头割草,忙了半天。现在总算有空,却也不肯休息,只是站在那里看着远方,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他想要凑过去问问,却有些胆怯。 明明大家都是一样的穿越者,但很多人都觉得熊猫的气势和大家很不一样,有一种让人敬畏的感觉。 用一个穿越之前是网络作家的朋友的说法,他的气势就像是一把出了鞘的刀,纵然知道这把刀只砍敌人,也让人忍不住有些害怕。 但是,害怕归害怕,他却也非常的可靠。 在这种人地生疏的情况下,也就是跟着熊猫这样令人敬畏的好汉,才能让大家觉得心里有底,做事有主心骨。 天空中传来了扇动翅膀的声音,侦察兵小茄子回来了。 “那个村子一切正常。”她说,“按照我们的行程看,明天晚上,我们就能抵达。” 第六章、仰望星空 这个好消息让大家的情绪都振奋了很多,原本就并不很疲惫的他们更加睡不着觉。尽管知道为了明天的赶路,现在应该好好休息,但就算是充当野外求生教官的尤涅若,也没办法让自己能够睡得着。 睡不着觉,当然要找点事情来做。 而被“找事”的,就是几条偶然出现在附近的倒霉的狼。 这几条狼说起来真的挺倒霉,光是熊猫一个,就已经够它们受的了,再加上别的同伴们,它们甚至于连逃跑都没来得及,全都成了穿越者们的战利品。 具体来说,被熊猫抓着脑袋摔在地上的有一只,被女武神用枪砸死的有一只,还有一只更惨,先中了碎碎冰的魔法,然后挨了清道夫一箭,最后小茄子高兴地抡起她的轻型长矛,一下子把那条狼的脑袋砸成了支离破碎的碎冰块。 于是尤涅若又转职当了厨师,在长孙武的协助下,他把这三条狼开膛破肚,内脏之类不要的东西挖坑埋了,皮用脑髓简单鞣制之后卷起来,用野草扎紧,计划到村子里面再进行下一步的处理,肉则直接架到篝火上面熏烤,既可以当宵夜,吃不完的也可以做成熏肉,以后当干粮用。 无眠是队伍里面帮不上忙的渣渣,谁也不指望一个白天走了四个钟头就哼唧哼唧只能靠人马小姐背着走的家伙能干体力活儿。但熊猫却也没有让他躺在旁边发呆,而是把一块刚刚熏好的狼肉和另外一块之前就已经熏好的狼肉干一起交给他,要他好好研究一番。 “这些东西有什么可研究的?”无眠纳闷地问,“它们有什么不同吗?” “口感不同。”熊猫回答,“会长跟我说过,白天的狼和晚上的狼,肉质口感不同。” “……我从没吃出来过有什么不同,他不会是忽悠你吧?” 熊猫摇头:“他不会开这种玩笑。” 无眠接过那两块看起来没什么区别的狼肉,仔细研究起来。 他当然相信熊猫的话——如果整个公会里面只有一个人可能觉察到两种狼肉口感上的区别,那必定是会长三余无梦生。作为一位正儿八经的名厨,三余对于味道和肉质的敏感度,是即便无眠这种王都人也比不上的。如果他说两种狼肉不同,那就肯定不同。 专业人士的意见,绝对比他这种业余的要准确可靠得多。 但是……两种狼肉究竟哪里不同呢? 无眠看着这两条熏肉,陷入了沉思。 时间渐渐过去,月亮慢慢升上中天。经过又一番忙碌,穿越者们终于累了,纷纷躺在铺得厚厚的草堆上睡觉,只有熊猫没有睡,仰望着天空。 在那张黑白相间憨态可掬的熊猫脸下,是一个名叫“沈默”的年轻人的灵魂。他虽然看起来沉默寡言而且稍稍有些行动主义,但实际上是个心思很细,想得很多的人。 比方说,看着夜空,他就在默默地思考着。 这个世界和那个世界,究竟有什么区别? 游戏的世界,难道真的能够成为真实的存在? 为什么死掉的人可以复活?如果那就是这个世界的规则,是否意味着这世界所有的生灵都处于这种永生不死的状态?还是只有穿越者们能够享受到这样的优待? 如果这是所谓“穿越福利”的话,那这个“福利”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发放的?莫非是从穿越的瞬间就开始了?以至于连死掉的人,都可以享受到? 穿越者们讨论过,发现大家穿越的时间并不完全一致,前后大概有几分钟甚至几个小时的差距。这个差距是如何产生的?它意味着什么? 他拽断几根野草,攥在手里,掌心传来清晰的触感。 真实不虚。 他捂住胸口,即便隔着铠甲,也可以感受到强而有力的心跳。 伴随着每一次心跳,澎湃的热血流淌到全身,给这具远比另外一个世界里面更加强壮的身躯以充足的力量,让他能够空手摔死豺狼,即便面对比人还高的巨大野猪,也能殊死一搏。 他跺跺脚,感觉到脚下有野草的茎秆被踩断、踏倒,感觉到泥块被踩碎,松软的地面随着金属靴的落下明显凹陷了一些。 多么的真实啊,看不出有半点的虚假来。 他仰望星空,满天星辰和朗月交相辉映。 当年上学的时候,他的成绩不差,地理考了个a。天上的主要星座,他大多是认识的。 比方说此刻,在天穹北方熠熠生辉的北斗七星,他就认识。 顺着北斗的斗柄延伸,明亮的北极星端居于北天的正中央。纵然皓月当空,也隐隐和它分庭抗拒。 这不是他所熟悉的星空。 地球上的星空中,北极星绝对不可能明亮到这个地步 而且……仙女座哪里去了?那个当初上课时候,老师强调“这个是重点,考天文的时候常常会考到”的巨大w,怎么完全不见了踪影? 穿越者里面有一些人,当初玩游戏的时候就喜欢研究各种背景,通过各种小细节推敲游戏设计者的想法,琢磨任务剧情、场景图案之类背后的意义。他们被称之为攻略组,此刻抱着两条熏肉已经睡着了的无眠,就是攻略组的成员。 攻略组里面当然有熟悉星空的,按照他们的说法,这星空跟游戏里面夜空的背景图非常相似——之所以判断出他们穿越到了游戏世界里面,星空的模样也是一个重要的证据。 当然,最重要的证据是大家的模样。毕竟,每个穿越者都变成了他在游戏里面的模样,没有一个还保持着完全的地球人相貌。 还好游戏美工是写实向的,要是跟那些欧美游戏一样的画风,不知道会有多少人受不了呢。 想起这个稍稍有些走题的事情,熊猫忍不住微微一笑。 他对于现在的身体并没有什么不满,不如说,只要是一具活生生的身体,他就没什么可不满的。 就算是变成了一只熊猫——或者说熊猫人,也没什么不好。 至少他能走能跳,能说能笑,能吃能睡,眼耳鼻舌、头身手脚,处处都很健康……这还不够吗? 足够了,很足够了。 “这个世界是真实的,毫无疑问。” 熊猫轻声说,话音很低很低,除了他自己之外,听众就只有只有轻轻吹拂的夜风。 第七章、和当地人的第一次接触 第二天一早,穿越者们就再次出发,朝着当地人的村庄前进。 休息了一夜之后,无眠的精神好了很多。但很明显,如果再让他在及腰的草原上艰难跋涉,用不了多久,他就会再次疲惫倒下。 所以熊猫拿出了自己在夜里编织的一个草网兜,表示无眠可以坐进来,然后他背着网兜走。 无眠目瞪口呆地看着那个不大的网兜,结结巴巴地问:“这……这个……就这么点大啊!我虽然块头不大,可……可也……坐不进去啊!” “腿伸到外面。”熊猫说,“不用蜷着身体,放心吧。” 无眠想象了一下,脸色更苦了。 “这不跟农村妇女背孩子的背篓差不多了嘛……” 这一说,大家都笑了。 等他终于拗不过熊猫,老老实实坐上了网兜,由身材比熊猫还要高一些的尤涅若背起来之后,大家笑得更加欢快。 正如无眠自己想象的那样,他坐在网兜里面,网兜背在尤涅若的肩上,看起来真活像是一个极为高大的农村妇女,背着一个身材较大的小孩。 尤涅若倒是不在乎看起来像农村妇女的问题,他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尽快赶到那个村子,看看当地人究竟是什么样子。 他的种族叫做“龙人”,这个“龙”不是巨龙的龙,而是古龙的龙。传说龙人族的祖先是具有神力的古代神龙,虽然早已消失不见,却留下了继承他们少许血脉的子孙后裔。 龙人族的外表和蜥蜴人有些相似,但是身高比蜥蜴人高了一大截,额头上的短角更是蜥蜴人绝对不会有的特殊标志。他们拥有强大的体魄和敏锐的反应,还能掌握宛若龙息一般的类法术手段。但实际上他们法术天赋并不好,族里盛产各种战士,几乎没有法师。 以上是龙人族在游戏里面的背景,如果他们真的是穿越到了游戏世界,那么尤涅若就死了学法术的心,老老实实当他的狂暴战士。但如果这个世界跟游戏世界并不完全一致的话,那他还是要努力一下,看看能不能学会一些法术。 无关强弱,他只是对那些神乎其神的超自然能力充满向往而已。 熊猫依旧走在队伍最前面,他的步伐很快,每一步都相当于普通人两步甚至三步那么远,而且不论走多久,他的脚步节奏都始终不变,好像完全不会累一样。 因为没有了无眠的拖累,队伍的行进速度比昨天快多了。大概午后四点多钟,距离天黑还有差不多两个钟头的时候,他们就来到了小茄子侦察时候,在天上看到的那个当地人村子。 村子不大,远远看去估计也就十三四户人家,房子有些低矮,屋顶几乎都是用厚厚的草苫盖着,茅草屋顶下,可以看到一堵堵泥砖筑成的矮墙,从骨子里面就透出寒酸落后的感觉。 村子的周围有一圈木头扎成的栅栏,看得出来花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每一根木条都相当的粗,应该能够提供不错的防护力。 它坐落于森林和草原之间,靠近森林的方向有条小河,河边是大片大片的农田。田里除了大片大片的碧绿之外,还有一些红的和金的,不知道栽种了什么。 而在靠近草原的方向,则是一片规模不小的墓地。说来也怪,这村子不大,墓地的规模却挺大的,就面积来说,只怕足有半个村子那么大了。 “……这地方,我看着有点眼熟……”已经从网兜里面下来的无眠注视着这座村庄,皱起了眉头,“尤其是村外这片巨大的墓地。” “正确地说叫乱葬岗。”长孙武也开口说道,“它让我想起新手村,新手村外面,就有这么一片乱葬岗,还有个重要的副本。” “骷髅戒指副本嘛。当年刚公测的时候,不知道多少人天天就组队在那儿刷骷髅戒指,有人说笑话,每天被打死的骷髅加起来,可以绕地球转上一圈。”尤涅若笑着说,“我是第三章的时候开始玩的,那时候骷髅戒指还是新手神装之一,我按照攻略刷了三天骷髅,刷到都快吐了,才把它给刷到。” “那是后来提升了爆率。”作为内测玩家的长孙武对于这些事情再熟悉不过了,“刚开始公测的时候,爆率只有百分之二。我的运气很差,跟那个该死的boss‘死灵法师哈默’死磕了至少二三百回,才总算爆到那玩意儿,简直是个纯血的非洲佬。” “我打了半个月。”熊猫闷声说,“运气差,没办法。” “哈哈!原来你才是非洲大酋长啊!” 大家说笑着,绕过墓地,来到了村子的正面。 在栅栏之间的大门上,挂着一块有些破旧的木板。木板上有一行字,明明大家都没接触过这种文字,却一眼就认出了它来。 卡里普拉村。 “这名字也很眼熟……”长孙武喃喃地说。 “岂止眼熟啊!根本就是新手村嘛!”无眠叹了口气,说,“新手村就叫这个名字!等一下我们进去之后不妨问问,他们的村长是不是叫‘卡里普拉十三世’好了……” 村子的门口有两个卫兵,和游戏里面全副武装威武堂堂的彪形大汉不同,穿越者们看到的这两个卫兵只是普通人,除了手上拄着铁头木杆的长矛之外,再没有任何称得上是武器的东西,别说铠甲,就连一把佩刀都没有。 他们的身材也完全和“魁梧”这个形容词无缘,勉强可以算是高大,但却明显有些瘦削,看得出来营养并不好。 看到一行八人接近,他们明显很紧张,全副武装也就算了,女武神是比寻常大汉都要高出一截的半人马,尤涅若是顶着恐怖脑袋的龙人,碎碎冰的头发全都冰霜,小茄子背后有翅膀,就算相对和善一点的熊猫,那张脸也绝对不是人类的模样。 八个人里面,真正的人类也就三个,长孙武全身裹得像铁罐头一般,根本看不出相貌;清道夫的相貌倒是挺正常,但是背弩佩剑神情严肃,怎么也不像是良善之辈,队伍里面唯一像是个人畜无害样子的,就只有白白净净文质彬彬的无眠。 所以还不等他们走近了,一个有着络腮胡子,已经人到中年的卫兵就举起长矛,摆出了警戒的姿势,大叫:“你们是什么人!干什么的?” “路过的旅人。”熊猫回答。 “旅人?”卫兵显然不信,大声问,“你们的样子根本不像什么旅人!而且我们这里很偏僻,为什么会路过这里?” “我们只是稍稍有点迷路而已。”无眠露出尽可能和善的笑容,“我是来自王都的贵族……埃里克,他们是我的朋友。我们组成了一个冒险者小队,想要行侠仗义……结果迷路了。” 面对一看就知道没什么战斗力的普通人,他顿时充满了自信,拍拍熊猫的肩膀,示意他让开,自己走上前去。 “不要紧张,像我们这样的人,在王都那边其实并不罕见。” 然而回答他的,却是毫不客气刺过来的长矛。 “骗谁啊!老子年轻时候去过王都!” 第八章、熊猫式交涉法 这一矛当然没有刺中。 就在卫兵才刚刚要做出戳刺动作的时候,一直在小心戒备的熊猫已经闪电般地冲上去,抓住无眠的衣领,将他拽了回来。然后只见寒光闪烁,那支长矛刺了个空,停在距离无眠大概还有半尺的地方。 无眠这才回过神来,脸色顿时就白了。他虽然已经死过了好几次,但只要是没有被什么不可名状之物精神污染的正常人,就绝对不会对“死亡”这种事情产生适应性,他当然也不例外。 眼看着差一点又要死一回,他不禁又惊又怒,抬起硬木法杖,就要用自己的魔法给这混账卫兵一个好看——尽管他只是个附魔系的法师,当初玩游戏的时候主打后勤和辅助,但附魔系法师也一样是有战斗力的! 别拿豆包不当干粮!他无眠大爷好歹也是传奇法师——虽然等级缩水得厉害,但至少职业还是传奇职业呢。 不过,在他施展魔法之前,熊猫已经冲了上去,一把抓住卫兵的长矛,劈手就夺了过来。也不用腿辅助,直接就凭借双臂的力量,将长矛颇为坚固的木杆一折两段,重重地摔在地上。 “你想死吗?”他冷冷地问。 中年卫兵倒是想到了这一下可能落空,但怎么也没料到熊猫的动作会这么快,顿时僵住,想要说点什么,却被熊猫抡起巴掌,一掌就抽飞了出去。 熊猫这一掌并没有用足力量,否则这卫兵已经是个死人。但他也没有很留情,一掌打得卫兵口鼻渗血,躺在地上爬不起来。 年轻卫兵吓得双腿发软,手上的长矛不停地发抖,却怎么也不敢再有半点敌对的表示。 看到这一幕,已经将弩摘了下来正要瞄准的清道夫,和已经端起大号长枪准备充分的女武神,都打消了出手的意思,只有碎碎冰身边还环绕着一团白气,依然保持着随时准备战斗的意思。 熊猫没有理会年轻卫兵,径直迈开步子,走进了卡里普拉村。 同伴们跟在他的身后,一个个鱼贯而入。最后一个走进来的小茄子犹豫了一下,扶起了倒在地上的中年卫兵,叹着气说:“大叔,你发什么神经啊?我们看起来很好欺负吗?” 中年卫兵此刻犹在晕头转向,哪里能够回答。 小茄子又看向年轻卫兵:“你就在这边看着?至少照顾照顾他吧。” 年轻卫兵这才回过神来,把长矛架在一边,跑过来扶住了中年卫兵。 他看出小茄子性格比较温和,是个好说话的,低声问:“你们……究竟是什么人?” “就像刚才说的,一群迷路的冒险者而已。”小茄子拍拍手,笑着转身,朝着正在不远处等待自己的同伴们走去,“仅此而已。” 夕阳给她的羽翼镀上了一圈金边,开朗灿烂的笑容宛若天使一般。 没有理会在那里发呆的卫兵,熊猫带着同伴们直奔村长的家。 他也是从公测阶段一直玩到今天的老玩家,新手村的建筑布局,他了然于心。村长家在哪里,他不敢说闭着眼睛也能摸到,至少睁着眼睛的情况下,绝对不会走错。 而且就算不认识路也没关系,卡里普拉村里面的建筑物普遍低矮,只有两座稍稍高一点。一座是大地女神教会的神殿,另一座就是村长的家。 大地女神神殿的屋顶上,有作为教会标志的木雕麦穗,那么屋顶没有装饰物的,当然就是村长家。 一目了然。 既然被称之为“新手村”,卡里普拉村当然不会很大,穿越者们只走了一会儿,就来到了村长的家门前。 这个时候,村里来了几个全副武装的冒险者,还跟卫兵发生了冲突,动手将卫兵揍趴下的事情,当然已经传到了村长的耳朵里。 那个在游戏里面大家都很熟悉,有着花白头发和乌黑胡须,胡子总是一翘一翘,性格颇为诙谐的村长,提前从他家里走了出来,在门口的空地上等待冒险者们的到来。 “我是本村的村长卡里普拉。”这次他没有像游戏里面那样,笑眯眯地自称“卡里普拉十三世”,而是有些拘谨地说,“请容我为史特路的愚蠢行为道歉,他最近运气不大好,赌钱输了好几次,脾气有点暴躁。而诸位又是这么的……” 他看着众人,犹豫了一下,说:“这么的威武不凡,他实在是有点太紧张了……” 因为熊猫先声夺人,开头就摆出了高姿态的缘故,这个在游戏里面喜欢跟玩家们开玩笑的村长此刻在他面前十分的老实,老实到有些战战兢兢的地步,姿态摆得低到不能再低,完全不敢有半点装腔作势的意思。 听到他的话,无眠眼睛一亮,顿时想起了新手村的一个小支线剧情,下意识地开口:“没错,他——” 话还没说完,长孙武就捂住了他的嘴巴,把他拖到了一边。 “你想要被当成怪物吗?”长孙武低声在他耳边说,“我们‘什!么!都!不!知!道!’,明白吗!” 无眠这才反应过来,“倒霉的赌徒史特路”这个任务在游戏里面每个人都能接了完成,但在游戏已经变成现实的情况下,要是几个在村里从没出现过的外人,一下子就能说出史特路是被赌徒们用从旅行商人那里买的遥控骰子给骗了,天晓得会出什么事呢! 熊猫比他沉稳得多,只是微微点头,回答:“他已经为自己的挑衅付出了代价,只要他不再找我们的麻烦,我们也不屑跟一个寻常卫兵计较。只是他以后要好好控制自己的情绪,不是每个冒险者都像我们这么好说话。” 他的态度算不上和蔼,却让村长松了口气,总算露出了笑容。 眼前这位有着奇怪黑白熊脸的大汉明显是个说话算话的人,既然说了不计较,那就是不计较。史特路惹来的这场麻烦,总算是应付过去了。 他心中暗骂那几个烂赌鬼,打定主意要勒令他们这段时间不许赌博,免得再惹麻烦。然后笑着对熊猫说:“那么……几位冒险者大人,不知道该怎么称呼诸位?” 熊猫没有犹豫,直接回答:“我叫潘达,你也可以叫我熊猫。” “我叫埃里克,来自王都。”无眠又凑过去,笑嘻嘻地说,还从腰带上解下一块金色的标牌递过去,“这是我家的纹章……呃……你懂‘纹章学’吗?” 卡里普拉村长当然不可能懂得贵族才需要学习的纹章学,但他至少认识这种标牌——那是王都的小贵族们为了证明自己身份而制作的,上面有宫廷魔法师的施法,水火不侵,足以证明他们的身份。 于是他肃然起敬,连腰都弯了几分:“大……大人!我们不知道您会来……” “刚才那个史特路性子太急,我还没来得及拿出纹章,他就动手了。”无眠一挥手,很潇洒地说,“不过无所谓了,跟这样的小人物计较有失我的身份——何况熊猫也已经揍过他了。放心吧。” 接下来众人纷纷介绍了自己,还临时给自己取了符合这个世界风格的名字,比方说长孙武给自己取名“普雷特”,清道夫给自己取名“斯凯”,战场女武神给自己取名“艾薇茵”,一鹰二富士三茄子给自己取名“拉伊莎”,碎碎冰给自己取名“兰德·沃夫”,只有尤涅若不需要给自己取名——“尤涅若”这个名字,本来就是按照这个世界的风格取的。 就在大家全都介绍完自己之后,听过多年早已熟悉的系统电子音在每一个玩家的脑海之中响起。 【玩家和新手村村长接触,序章“田园牧歌”正式开启。】 第九章、旧日重现,崭新一页 根据研究,穿越者们人们,他们穿越的这个世界,是运营了差不多十年的老牌网游“新世界”的世界。 而现在,回响在脑海中的系统音,明确无误地证实了这一点。 只是,时间点未免有些奇怪。 “新世界”这个游戏里面,用史诗来为游戏的版本命名。比方说内测阶段,就叫“序章·田园牧歌”,然后公测的时候,叫“初章·新世界的画卷”,后来是“二章·点燃的战火”,乃至于三章四章五章……在结束运营之前不久,它进行了第十次大规模的改版,也就是“终章·末日之龙”。 大家都是组队打过末日之龙的——尽管直到游戏结束运营,也没有哪个队伍成功打败了这个最终boss。但很多人都觉得,如果大家真穿越到游戏世界,应该穿越到了英雄们怼死末日之龙,世界恢复和平之后才对。 结果却和他们猜想的完全相反,他们穿越到一切都还没开始,只相当于游戏内测的时间段。 在这个时间段上,那些将来搅动风云的英雄豪杰们,有的默默无闻积攒力量,有的还没经历奇遇一飞冲天,有的甚至于根本就还没出生。 在这个时间段上,很多后面几章才进入游戏的玩家们从没见过的老角色都还健在,活跃在世界的舞台上,谱写属于他们的故事的最后几段。 在这个时间段上,世界还很和平,别说是魔龙或者天堂地狱,就连兽人和死灵也都还没开始搅风搅雨,甚至于连几个大国之间的战争都还没爆发。 在这个时间段上,“传奇职业”和“传奇种族”还不为人们所知,当初玩家们接触到的最恐怖的boss,无非是一个20级的死灵法师“哈默”,所能得到的最好装备,不过是一枚史诗质地的“骷髅戒指”。 …… 城堡里面,穿越者们吵吵闹闹,大家都在兴奋之中。 伴随着系统提示音,每一个穿越者的眼前都浮现出了半透明的窗口,角色栏、物品栏、技能栏……犹如他们当初玩游戏时候一般。这些窗口可以随着自己的心意自由开启或者关闭,十分方便。 “简直就像是传说中脑波控制的深度vr游戏一样!”有人兴奋地大叫。 更多的人则在试验自己的技能,作为一群资深玩家,他们每个人都有一大堆的技能。这些技能该如何使用?使用了之后会有什么效果?都需要一一试验。 使用技能的方式很奇妙,不仅需要用意念发出命令,还需要身体的跟进。比方说一个战士系穿越者想要使用“猛击”技能,他不仅需要在心中下命令,还需要真的用力挥舞武器打出去。 这似乎有些麻烦,但比起系统还没打开之前,却要方便很多。那时候穿越者们根本就没有办法激活技能,战士系只能靠自己的斗殴经验来战斗,法术系则纯靠用精神感应魔力并且释放,既辛苦又麻烦,还常常会失败。 现在这样使用技能,至少失败的几率大大降低了。 相比主动技能,被动技能的全面激活,对穿越者们的帮助更大。 之前某些穿越者们“天赋异禀”的谜团终于被解开了。那些很快就能学会格斗的,是因为他们自己的被动技能里面有“格斗专精”之类;而很快学会射击的,自然就是有“射击专精”。 虽然之前系统没有开启,但他们通过训练,显然也一样激活了这些被动技能,才会在短短几分钟内就从无到有,从什么都不会的小白,变成了水平不差的练家子。 最让玩家们高兴的,还是生产类技能的激活。 一直以来,玩家们都苦于缺乏生产能力。他们在现实中几乎清一色都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宅系生物,偶尔有个会十字绣的,就已经被惊为天人,从游侠转职成了缝纫工,跟会长差不多,成了专业的后勤人员。 现在,靠着生产技能的帮助,几乎每个玩家都有了一定的生产能力,大大缓解了后勤方面的压力。 唯一遗憾的是,大家的物品栏里面,都只剩下的新手的那套东西——简单的装备和基础的消耗品,以及少得可怜的一点钱。那些他们花费了无数的时间和精力,迫害蹂躏了无数强大boss而积累起来的顶级装备和大量珍贵道具,全都不翼而飞,找不到半点踪迹。 就像当初公会仓库一样。 他们公会作为“新世界”这个游戏里面的顶尖公会之一,公会仓库里面储存着大量的珍贵道具和海量钱财。光是金币的数量,就已经接近九位数。但穿越之后,公会仓库里面只剩下了一些简单的物资,连粮食都没有多少。 若非如此,大家也不会窘迫到要吃草的地步。 但不管怎么说,大家总算是熬过了最艰难的时光。现在技能系统开启,德鲁伊可以种田,猎人可以引诱猎物,再怎么窘迫,至少也可以让召唤师召唤点妖魔鬼怪来——不用担心有毒,攻略组当年就研究过各种召唤物的“可食用性”,除去一些毒性严重的魔怪,绝大多数召唤物经过适当处理之后,都是能够吃的。 嘎嘣脆,鸡肉味。 而对工会会长三余无梦生来说,最让他高兴的,则是聊天系统的开启。 不知道是不是受到穿越的影响,游戏的聊天系统变得相当不方便,工会聊天、区域聊天、世界喊话之类功能完全失效。就算是唯一还能用的私聊功能,也必须先集中精神,才能够打开脑海中的好友列表,向好友发出消息。而发出消息之后,往往还要过一段时间才能收到,“网络延迟”的情况相当严重。 但不管网络延迟有多么严重,私聊系统还能用,就是最好的消息! 靠着私聊,三余会长很快就联系到了熊猫,了解到了当地人的情况。 当他得知熊猫他们已经来到了新手村,住在了那间集酒吧饭店旅馆杂货铺于一体的“老罗恩之家”,并且算是比较顺利地在新手村奠定了一些威望,忍不住长长地松了口气。 虽然熊猫的做事手段有点过于简单粗暴,但不得不承认,这样的手段很好地树立了穿越者们“强大”和“讲道理”的形象。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有了这个开头,接下来的一切,就都好办了。 穿越者们在这个世界上的生活,将会从此掀开崭新的一页! 第十章、熊猫的早锻炼 第二天,住在卡里普拉村的穿越者们大多起得有点迟。 除了天色微明就起床锻炼的熊猫之外,就算是有锻炼习惯,相对比较勤快的清道夫,也睡到了日上三竿。 过去的这些天,他们实在是太过于疲惫和紧张了。直到今天,他们才真正放松下来。 一旦放松,这么多天的疲劳就涌上心头,当然免不了大吃大睡。昨晚他们大吃大喝了一通,今天就算不考虑疲惫,光是宿醉的缘故,就足够让他们没那么容易早起。 然而熊猫并不这样,他依然在东边天空才开始泛白的时候就起床了。 脱掉了铠甲,他穿着简单的薄衣来到了村外,在卫兵们惊讶的目光之中走出去,寻找了一颗不算粗的树,用力地来回狠撞。 他撞树的动作有些怪异,明显不是为了撞倒树,而是为了用自己身上肌肉厚实或者方便发力的部分去撞。就算卫兵也看得出来,他的目标是锻炼身体。 “有这样锻炼的吗?” “眼前不就是吗。” 村里面的卫兵也有换班,此刻值班的两个并非昨天和穿越者们发生冲突的两人。所以他们可以用比较轻松的心态看着熊猫的锻炼,甚至于偶尔还学着他的样子比划两招。 熊猫的锻炼动作简单干脆,每一招每一式都充满了力量,如果被他撞上的不是树而是人,筋断骨折在所难免。倒霉一点的,直接被撞死都不奇怪。 不仅如此,他在撞树的时候,还常常吐气大喝,发出闷雷般的吼声。一声声大吼伴随着猛烈的撞击声,震动了清晨的宁静。 过了一会儿,太阳渐渐升起,大地上一片明亮。那棵倒霉的树终于承受不住壮硕熊人反复撞击的力量,在某一次撞击之后,出现了明显的倾斜。 熊猫立刻就发现了这一点,他皱了皱眉,暗暗嘀咕:“这树的根太浅了吧!” 他仔细想了想,很快就想通了:自从穿越之后,他身体变强壮了,锻炼的习惯却没有改,依然还按照在地球上的经验。这样当然会出错……他现在的力气和体格,可是地球上那个他望尘莫及的,那时候他撞不倒这样的树,现在就不一定了。 树木被撞成这样,自然不能再拿来锻炼这个。他想了想,来到卫兵们面前,问:“那树重要吗?” 卫兵们紧张地看着他充满力量的高大身躯,小心翼翼地回答:“不重要,就是一棵普通的树而已。” 熊猫点点头,回到那棵已经歪了的树旁边,运气发力,又是接连撞了好几回,最后双臂抱住树干,大吼一声,将这棵比寻常人大腿还粗的树连根拔了起来。 这一幕看得卫兵们目瞪口呆,几乎连下巴都要掉在地上。 有没有搞错!把树撞歪了也就罢了,竟然还能空手拔起来?这家伙是从哪里来的怪物吗? 就算他长了一张熊脸,可毕竟不是熊吧!就算是熊,或许也只能把树给掀翻推倒,绝对不可能空手拔树啊! 但是,让他们惊讶的事情还没完。 熊猫顶着掉落满身的树叶,将那棵树扛了起来。 他选择了一个合适的位置,让左右的重量平衡,然后双肩扛着这棵树,开始做深蹲。 一口气做了好几组,他才停下来,把树放到一旁,一边擦着汗,一边暗暗琢磨。 这棵树的重量倒是挺足够的,但是粗细实在不方便。扛着它做深蹲,总感觉发力不是很顺畅,跟健身房里面不能比。 或许……他应该找公会里面那些有锻造技能的穿越者们帮帮忙,为自己打造一套健身器材出来? 想了想,他又摇摇头,打消了这个念头。 现在百废待兴,需要做的事情很多,需要制造的设备也很多。为了区区一套健身器材麻烦大家,实在不好。 扛大树也不算是什么问题,无非自己再花点时间,把肩膀扛着那个位置的树干稍稍修整一下就好。 想到这里,他点了点头,继续锻炼起来。 无眠他们一觉睡醒,吃了早饭,走出村子大门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一只壮硕的熊猫,正扛着一棵枝繁叶茂、根须宽广、明显才拔出来没多久的树,在村子外面的空地上走来走去。 “熊猫大叔,你这是在干什么啊?”小茄子好奇地问。 “锻炼身体。”熊猫放下那棵树,喘了两口气,抹了把脸,一边甩着手上的汗珠,一边回答。 锻炼身体? 大家面面相觑。 他们当然见过锻炼身体的人,但谁会扛着一棵树锻炼身体的? 而且……看这树的模样,该不会是被他给刚刚拔出来,当做杠铃在用吧? 一片沉默之中,还是无眠先找到了话题:“对了,我有件事要说,关于一个支线任务的。” “支线任务?什么支线任务?”好奇宝宝小茄子顿时被吸引了注意力,凑过去问。 无眠左右看了看,摇摇头,带着大家回到了旅馆的客房里面,详细介绍起来。 这个支线任务,按说应该不是内测阶段的,而是有一次更新之后才开放的。它的存在,主要是完善游戏的世界观,同时给新人一点趣味性的奖励。 它的名字叫做“倒霉的赌徒史特路”,说的就是之前被熊猫教训过的那个卫兵的事情。 那个卫兵叫做史特路,游戏里面是个10级的战士,在这个新手村卡里普拉村里面,也算是一个好手。但是他却有一个坏习惯,喜欢赌钱。 赌钱这个习惯绝对是很糟糕的,因为爱赌而出事的人,古往今来比比皆是。倾家荡产司空见惯,家破人亡也不是什么稀罕事情。 史特路的情况没这么严重,他一直和村子里面几个同样喜欢赌钱的村民赌博,赌注并不大,顶天了也就是几枚银币的来去。他们这些人与其说是烂赌,不如说是在用这种方法打发无聊的时间,好让自己有事可做。 但既然要赌,就要分个胜负,谁也不想输。 史特路级别高,基本属性也高,感知能力比普通村民要高上一截。凭借这份优势,他在赌博之中赢多输少,一直可谓赌场得意。 他得意了,别人就不高兴了。 前不久,几个经常跟他赌博的人在一个流浪商人那里买了一套遥控骰子。这种简易魔法道具可以让使用者大致控制骰子的方向,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之后,差不多有两三成的机会,可以比较准确地控制投出的点数。 两三成的机会不多,但对于赌博而言,已经足够了。 “我有一个问题。”听了无眠的介绍,熊猫皱了皱眉,问,“之前村长说过,会勒令他这段时间不许赌博。如果他不赌博的话,怎么办?” 无眠愣住了。 “酒鬼不会戒酒,赌鬼也不会戒赌。”长孙武笑了起来,“比方说我,当初下了多少次决心要戒游戏,专心做生意。结果最长的一次,只戒了12个小时。” 大家都笑了起来,于是事情就这么定了。 第十一章、倒霉的赌鬼史特路 因为赌友们借助遥控骰子出千的缘故,史特路这段时间的赌运直线下降,输了又输。尽管输得不多,却大大损害了他的好心情,让他有些烦躁,总想惹事——昨天他之所以会贸贸然出手,以至于挨了熊猫一巴掌,差不多也是因为这个缘故。 在游戏里面,玩家如果从那几个村民家里找到遥控骰子,并且交给史特路的话,史特路就会带着玩家去找那几个村民的麻烦,把他们打得连他们爹妈都认不出来。痛殴赌友之后,他会痛改前非,从此戒掉赌博的坏习惯。 他既然戒赌了,这套遥控骰子当然也就没了用处。玩家可以选择留下它们做个纪念,也可以将它们砸了,因此得到史特路的赞赏,得到他赠与的一杆“老兵长枪”。 老兵长枪并不是什么特别强的武器,它最大的用处是自带“手下留情”效果。无眠还记得这件武器的说明:史特路从军六年,却没有让自己的灵魂被杀戮污染,最大的功臣就是这杆总是能够给对手留下最后一口气的长枪。 这杆长枪当然不是昨天熊猫折断的那个,它被史特路放在自家仓库里面,经常拭擦和养护。乌木的枪杆透出油光,精钢的枪头没有一点锈迹,宛若刚刚打造出来的一般。 “这东西我当初也收藏过,应该还在仓库里面。”长孙武点头说,“不过你竟然还记得它的简介和属性,真是牛逼!” “我是攻略组的嘛。这杆长枪和史特路这个角色,其实在后面还牵涉到一些大剧情的。不过剧情里面只是侧面提到过他,并没有他的参与,大概是死在哪里了吧。”无眠说,“毕竟只是新手村的卫兵而已,在中后期的战斗里面连炮灰都算不上,随便擦着碰着都死了。” 他想了想,提出建议:“不如我们把他拉过来,也许在剧情里面能折腾出一点不一样的东西……” 不等别人开口,他自己就先摇头:“不行……这个不现实,无论是死灵法师哈默那一次还是帝国先遣军那一次,他都不大容易活下来。想要救他有点难度,而且就算活下来……也未必能派上什么用场……” 这位攻略组成员皱着眉头,就那个卫兵的死活问题沉吟起来。 “我们先去把遥控骰子任务做了吧。”熊猫说,“将来的事,将来再说。” 众人纷纷点头,跟着他走出了旅馆,依然是无眠带路,经过一番寻找,最终来到了一间特别低矮的草屋前。 “这里是他们的赌场,平时住着史特路的赌友卡洛。卡洛就是当初向流浪商人买下遥控骰子的人,遥控骰子平时都由他保管。”无眠说,“我们要现在进去吗?” 众人将目光投向熊猫,熊猫想了想,摇头:“我们先去找史特路,当着他的面拆穿这件事。” “需要这么麻烦吗?我们直接把遥控骰子拿给他就可以了啊。”无眠疑惑地问。 “效果不同。”熊猫回答,“我们要的,是他戒赌。” 无眠顿时恍然大悟,连连点头:“我懂了!要让他戒赌的话,就需要给他足够大的刺激。仅仅只是把遥控骰子拿到他面前,当然比不上让他亲自来询问知道一切!” 他想了想,又说:“既然这样的话,我们不如等晚上来。每天晚上,史特路都会来这里参加赌博。我们在他赌博的时候直接拆穿,不是更好吗?” 这想法得到了熊猫的认可,于是大家就不急着做这事,各忙各的去了。 其实要说“忙”,倒也不至于。交涉小队并没有什么具体的任务要完成——或者说,他们的任务昨晚就已经很好地完成了。 现在,他们都算是挺闲的。 于是熊猫继续训练,这次他多了两个同伴——碎碎冰和清道夫也来到他练拳的那块空地上,一个练习魔法,一个练习射箭,许多小孩子好奇地看着,却不敢靠近;战场女武神跑去找村长闲聊交流经验,试图刷点好感,或者是像游戏里面那样接点小任务;尤涅若找到村里的猎人,试图说服人家和他一起去狩猎,大家交流野外生存和狩猎的经验;长孙武跑到村子的铁匠铺里面,跟老铁匠谈得很愉快;小茄子又飞上天去了,她正在研究周围的地形和资源分布,现在她越来越喜欢侦察兵这份差事;只有无眠坐在旅馆楼下的大厅里面,用手指沾着酒水,在桌子上写写画画,思考和整理与新手村有关的各种任务和事件。 一整天就这么波澜不惊地过去了,吃了晚饭,大家再次来到了那间低矮的草屋前面。 草屋里面点起了篝火,这群赌鬼也不怕把屋顶烧了,将篝火烧得相当旺盛。屋子里面人声嘈杂,可以清楚地听到昨晚挨打的那个卫兵史特路的声音。 他的心情似乎很不好,时不时骂骂咧咧,大多都是在抱怨自己的运气。而他的赌友们则哄笑成一团,显然十分愉快。 穿越者们互相对视了一下,尤涅若上前一步,一把推开了屋门,大叫:“警察抓赌!” 这个梗显然不能让异界的人们明白,但随即他们就看到了走进来的长孙武、清道夫和碎碎冰,长孙武那一身重甲就不用说了,清道夫端着弩,碎碎冰的手上冰雾缭绕,一看就知道随时准备出手。 再往外看,因为门矮而走不进来的尤涅若和女武神一左一右,中间是脸在阴影里面而充满了危险感的熊猫。至于队伍里面因为长得太好看而缺乏威慑力的两个,他们只要在后面负责喊六六六就好。 见到这场面,四个赌徒顿时僵在那里,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声,更不要说反抗。 尤其是昨天刚刚挨过打的史特路,更是牙关站站,身体不停地哆嗦,脸色忽青忽白。 屋子里面一片沉默,只有木柴燃烧的噼啪声。 熊猫缓缓走了进去,目光扫过赌徒们。但凡被他注视到的赌徒,都下意识地低下了头,不敢与他对视。 “我们从门外经过,感应到里面有魔法的波动,就进来看看热闹。”他淡淡地说,“但你们看起来并不像是会魔法的样子。” “大人!我们真的不会魔法啊!” “是啊是啊!我们不会魔法啊!” “闭嘴!”长孙武大喝一声,“给我严肃点!” 赌徒们被吓得一激灵,立刻闭上了嘴巴。 熊猫挥了挥手,无眠走进来,魔杖上彩光缭绕,弥漫在屋子里面。 顷刻间,穿越者们身上都泛起了七彩光芒,这是因为他们全都有魔法能力——以他们的职业和种族,就算是战士系,也多少能够施展一些法术或者类法术能力。 四个赌徒的身上当然不会有彩光,但他们面前那个大碗里面的三枚骰子,却也在散发着微弱的彩光。 而且……其中一个赌徒的兜里,同样有微微的彩光发出。 “原来是魔法道具。”熊猫“恍然大悟”地说,“骰子模样的魔法道具,我以前倒是没见过。” “这是赌场出千宰肥羊用的东西。”无眠冷笑了一声,介绍说,“开赌场的,如果见到有钱而且不懂行的人,就会用这种骰子。它是简单的魔法道具,就算是普通人,只要勤加练习,也能用来控制骰子的大致点数。” 说着,他弯下腰,拿起那三枚骰子,用魔力感应了一会儿,笑着扔向碗里。 “六六六!” 三枚骰子旋转碰撞,片刻之后停了下来,果然是三个六朝上,丝毫不差! 第十二章、小小支线的了结 事实胜于雄辩,纵然无眠第一次掷出六六六的时候史特路还有所疑惑,但随后看着无眠一次次掷出六六六,甚至于想要掷出什么就能掷出什么,他终于信了。 而他一旦相信,看向几个赌友的眼神顿时就变得凶恶起来。 史特路不傻,当然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尤其是看到卡洛兜里的魔法彩光,更是恼怒不已。 他也顾不得冒险者们在面前,直接冲到卡洛身边,从他兜里翻出了那个发出魔法彩光的东西——是一个和碗里那三颗骰子模样相似,却小了不少的骰子。 “这东西怎么用?”他沉声问。 卡洛战战兢兢,不敢回答。 无眠笑了笑,走过来从史特路手上拿过这枚小骰子,用魔力感应了一下,然后笑着说:“我明白了。” 说着,他伸手向碗里一指:“一二三!” 话音未落,三颗原本停在碗里一动不动的骰子轻轻一转,从之前的六六六变成了一二三。 无眠又笑着一指:“四五六!” 三颗骰子再一转,变成了四五六。 “哈哈!这东西倒是有意思,设计得颇为巧妙!”无眠哈哈大笑,将那三颗骰子从碗里拿起来,和这颗用来控制的小骰子一起,放到史特路的手上,“虽然你不会魔法,但只要练上一段时间,也就能用这个去骗点钱了。只是记得躲开那些有魔法师坐镇的赌场,否则当心被拆穿。” 说着,他摆出一副贵族的高冷范儿,手背在背后,悠悠然走了出去。 “之前村长说过,会勒令你这几天暂时戒赌,结果你根本没有。”熊猫转头看着史特路,摇摇头,“看你敢跟我们动手,还当你至少算是条汉子。原来只是个赌棍……’ 他叹了口气,没有说什么,带着穿越者们离开了这间小屋,头也不回地走了。 片刻之后,小屋里面传来了怒吼,殴打,以及哀嚎求饶的声音。 第二天一早,史特路就来到了旅馆,正好见到了准备出门锻炼的熊猫。 他二话不说,恭恭敬敬地行了个礼。 熊猫见他一脸坚决,点了点头,拍拍他的肩膀,笑了笑,同样什么都没说,出门走了。 过了一会儿,另外几个穿越者也陆续起床,他们当然没见到已经出门锻炼的熊猫,却见到了在附近空地上锻炼的史特路。 史特路脱掉了外衣,精赤着上身,挥舞着一杆硬木棍,明显是在练习枪法。 他的枪法简单朴实,几乎没有什么机巧变化,就是直来直去的扎、打、抽、挑之类,其中扎的动作最多,一下一下,直接而猛烈,不愧曾经当过兵。 因为开启了一大堆被动技能的缘故,穿越者们都有了不错的眼力。其中以学者方向的无眠眼力最高,他只看了一会儿,就点点头,说:“特雷拉王国军用枪法,已经练到10级以上了吧。可惜他本身等级太低了,职业又不对。否则的话,应该能激活相关的专长。” “他毕竟只是新手村的一个卫兵。”长孙武叹了口气。 “或许我们可以做个实验。”无眠眼睛一亮,正要走过去,却被尤涅若一把拉住。 “你想要干啥?” “我要去给他讲解讲解‘山岩之枪’。”无眠回答,“特雷拉王国军用枪法升到10级之后,通过专精任务,激活‘特雷拉王国军用枪法专精’这个专长,就可以学习后续的进阶‘山岩之枪’。那是王国军中精锐才能学习的枪法。如果他能够学会这个的话,实力大大提升不说,还证明了原本游戏里面的npc,在游戏变成现实之后,可以突破原本的限制,变得更加强大。” “那样一定很有趣!”小茄子高兴地说。 “但也可能会有麻烦。”女武神皱起眉头,“如果npc们的实力和他们游戏中的不相符了,很容易让我们产生错误的判断。攻略组的那些资料,也会发生误差。” “游戏变成了现实,肯定会产生很多区别和误差。对照并且修改它们,给大家提供正确的可靠的资料,正是我们攻略组的任务!”无眠的眼睛越发明亮,眼中满是兴致勃勃,“用一个和主线剧情没什么关系的新手村卫兵来做实验,很划算!” “那么我跟你一起去。”女武神说,“你这家伙只会嘴炮,要说用枪,那当然应该由我出面!” 无眠笑了,的确正如她所说,在场的诸位穿越者之中,要说枪法,女武神是毫无疑问的最强者。 当初她在游戏的时候,就掌握了多种强力的枪法技能。别说区区王国精锐士兵就能学到的“山岩之枪”,就算更进一步,只在王国军核心精英之中才流传的“峻岭之枪”,她也升到了专精。甚至连原本王族和受到表彰的骑士才可以学到的“擎天之枪”,她都在“终章”开启之后不久,通过做任务给学到了手。 尽管她的枪法技能还都只有1级,但至少给史特路这个边境小村的卫兵当老师,她是绰绰有余的。 于是他就跟女武神一起走到了正在埋头苦练的史特路旁边,说:“你练得不错,要是在王都,找个合适的老师指导一下的话,或许可以掌握‘山岩之枪’了。” 史特路停下来,看了他一眼,低头,叹了口气。 “我们也算是有缘分吧,我给你介绍个老师。”无眠指了指身边的女武神,“我们冒险小队的伙伴艾薇茵是一位枪术大师,她觉得你有些天赋,值得指点一二。” 史特路立刻抬起头来,看向女武神。 “是的,年轻人,你的武艺并不高明,但你敢于向我们挥枪的勇气,以及你能够痛改前非的觉悟,得到了我的认可!”女武神顿时摆出一副大师的架势来——不如说,是她当初玩游戏时候不时发作的中二病又犯了,高傲地说,“现在,拿起你的枪,把你所有的招数都给我施展一遍!如果你能让我觉得你还有一些可堪造就的地方,那么我会传授你更加高深的枪法!” 史特路的眼睛亮了,他急忙行了个礼,握紧了长棍,演练起来。 不远处,别的穿越者们看着无眠和女武神那装腔作势的样子,暗暗好笑。 虽然他们也很好奇史特路究竟能不能从女武神这里学到进阶的枪法,但为了避免露馅,只得赶快离开。 现在大家各有各的事情要忙,还不是可以悠哉悠哉看热闹的时候。 第十三章、眼前的目标 忙碌的一天就这么过去了,当天晚上,玩家们在旅馆聚会的时候,交流了他们获得的讯息。 “当地人的小孩充满了好奇心。”清道夫说,“和地球上的孩子并没有区别。” 今天白天,他和碎碎冰依然还是在和熊猫一起训练。他们自问都不是擅长交涉的人,对于新手村的那些支线任务也没什么印象,与其浪费时间折腾这些,还不如努力训练,提升自己的实力。 自从游戏系统全面开放之后,玩家们就可以通过各种行为获得经验值,并且把它用到各个方面——在此之前,他们只能够朦朦胧胧地感觉到自己的“等级”和“经验”的存在,并且意识到可以通过积极的行动获取经验,以提升等级而已。 训练、战斗和完成任务,都可以有效地获得经验。其中完成任务得到的经验最多,但是想要获得任务却并不容易。战斗获得的经验也不少,可前提是要跟足够强大的对手战斗——尤涅若这两天狩猎的时候,杀了不少兔子之类弱小的生物,却几乎没得到什么经验值。反倒是在跟随猎人学习狩猎和野外生存的过程中,收获了不少经验。 相比另外两个途径,训练才是最稳定的获得经验的方法。 而且,训练还可以积累技能的熟练度和属性的成长值,那些原本是游戏npc现在变成正常人的本土居民们,大概就是通过这种方式成长起来的。 清道夫训练了两天,“基本射击”、“轻型弩”、“瞄准”等几个技能的等级都提升了,本身属性里面,“准确”提升了一点,“耐力”和“意志”也有所增长,总的来说,还是很合算的。 在训练中,他更注意到卡里普拉村的小孩子跟地球上的小孩一样,对于“战斗”、“锻炼”这类事情充满了好奇。很多小孩子都跑来看他们的训练,一边看一边指指点点,不止一个小孩表露出了向往的心态。 不过……相比他的射击训练和熊猫的格斗训练,碎碎冰的魔法训练显然更受小孩子们的欢迎。小孩子们的注意力大多都被碎碎冰给吸引了,剩下的里面,看熊猫的也不少,但看他的就少了。 对此他倒也并不觉得惊讶,碎碎冰的魔法的确很好看,冰雾在阳光下流光溢彩,甚至于不止一次形成了彩虹,小孩子们会好奇,会觉得有趣,理所当然。熊猫的格斗术虽然不华丽,却充满了力量,每一击都能够让人清楚地感觉到那份强大的力量,向往强者,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和这两位同伴相比,清道夫的射击训练实在是有点普通。村子里面又不是没有猎人,小孩子们肯定看到过猎人的训练。就算他用的是弩,和猎人的弓稍有区别,但用什么无非都是射靶子,对小孩子来说,差别不大。 总的来说,村子里面的小孩给他的感觉一点也不像是游戏里面只会跑来跑去,重复几句毫无意义的对话,或者偶尔发布个随机简单任务的npc,而是和他所见过的正常的小孩子一样,爱玩爱闹,充满好奇心,向往奇妙和强大的东西。 “他们很烦啊!”碎碎冰摇头抱怨,“一群人在附近嗡嗡嗡,就像是苍蝇一样!有什么问题直接来问好了,躲在一边窃窃私语,让我很不舒服!” 作为魔法师,他的训练十分的炫丽,也因此吸引了很多小孩子的注意。但他对此一点也不喜欢!相比之下,他宁可在三五个朋友在训练场里面默默练习,练累了歇一会儿,吃点喝点,闲聊一番,那样才好。 训练的时候,一群小孩在附近不停地惊呼、赞叹、交谈……他并不感觉到骄傲,只感觉很烦。 “还好吧。”熊猫笑了笑,说,“也许,我们可以教他们一点功夫。” 大家闻言一愣——教这些小孩子们功夫? “这个……不大容易。”无眠摇头,“教他们本事挺难的,我觉得有点浪费时间。” 女武神点头说:“无眠说得对。今天我教史特路枪术,教了一整天,他也没能学到多少东西。他已经算是村子里面基本属性比较高的人了,连他都学得那么慢,这些小孩子就更不用说了。” “而且我们也没时间慢慢教他们吧。”无眠又说,“我今天在村子里面转了一圈,把我印象中的那些新手村相关的任务都摸索和试探了一下,总结出来大概有五六个任务可以做……对我们来说,做任务提升经验值才是最快的。之前那个‘倒霉的赌徒史特路’任务,大家都拿到了不少经验值吧。” 众人纷纷点头,通过那个任务,大家拿到的经验值比训练一天还多。 对于他们这些穿越者来说,尽快得到更多的经验值,才是眼前最重要的事情。有足够的经验值,就能够提升等级、提升技能和属性,让自己变得更强。这个世界并不安全,如果以后的事情都按照原本“剧情”发展的话,后面会有很多的危险和困难。 虽然穿越者们是不死之身,就算死了也能够在公会水晶那里复活,但如果不够强大,被敌人打进了城堡,守住了公会水晶,那就算复活,也无非是再死一次罢了。 所以无论未来如何,获得经验值,提升实力,始终是穿越者们最重要的任务。 作为一群来自于红色国度的人,“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道理,他们从小就耳熟能详。 无眠的理由说服了大家,就算之前跟会长私聊时候讨论到公会人手不足,想要在新手村招募一些人手的熊猫,也决定把这事暂时往后放一放,先做任务去。 毕竟招募人手的事情并不着急,公会里面那么多人,足够维持城堡的运作。 而且……贸贸然招募人手,或许也未必是什么好主意。 毕竟人心隔肚皮,现实可不是游戏,不存在什么只要送点小礼物或者带着打怪,就能够提升随从的忠诚度,这么简单轻松的办法。 当初玩游戏的时候,玩家可以招募随机刷新的npc当随从。但迄今为止,熊猫还没见过哪怕一个随机刷新的npc。每一个本地人都有明明白白的来历,有从小到大的履历。指望这样的人抛下一切,忠心耿耿地去给一个真正来历不明的冒险者当随从? 会这么想的人,一定是沉迷游戏太久,伤了脑子。 相比本地人,穿越者们自身的力量,才是最可靠的。 第十四章、任务分析 既然决定要以做任务为未来一段时间的主要工作,无眠就给大家详细分析起来。 “玩游戏的时候,我们可以接上一堆任务,不急不慢地一个个完成。就算拖上十天半个月,也不会对任务造成什么影响。但现在不是游戏,情况不同了。”他拿出了一块薄薄的木板,上面用炭条写满了黑色的字迹,“我把新手村的任务整理了一下,按照情况紧急程度,做了一个列表。” 大家看向列表,列表的最上方,是“给寡妇送信”这个任务。 “等等,这个任务一点也不紧急吧。”长孙武纳闷地问,“我记得那个寡妇后来在第二章帝国入侵的时候都还活着呢,疏散村民的任务里面,她家也是要去通知的。” “很显然你不是攻略组的。”无眠笑了,笑容里面满是自信,“事实上,这个任务非常的复杂,有好几个不同的分支变化。你应该是做了最简单也最轻松的那个分支,所以才看不到后续。” “什么?区区一个送信的任务还有若干分支?你说笑吧?” 无眠微微一笑,十分得意:“这个寡妇的相关剧情,算是序章和第一章的限定。等到第二章战争开始,虽然新手村还在,但她却会随着剧情离开,相关的任务也就没了——其实有另外一个说法,说是有人举报了她的相关剧情,游戏公司的策划组因此受到了批评,才把这个任务给删了。” “啊?还有这事?为什么我一点都不知道?” “大概是事情没传出去吧。”无眠的笑容有些神秘,“这个任务的具体内容很复杂,我就不详细地说了,免得你们说我废话连篇。总而言之,眼前对我们来说,是个最好不过的机会。” “虽然没有要你废话,但你也不能简明扼要到这个地步吧!”小茄子忍不住抱怨,“你以为你是熊猫叔吗?去哪里,杀谁,杀几个……看看你的小白脸,你是他这种酷大叔的类型吗!” 无眠被她说得很无语,原本得意洋洋的笑容顿时就垮了下来,苦着脸说:“你好歹给我点面子……” “你赶快把话说清楚了,我就给你面子。” 无眠叹了口气,说:“那个寡妇叫蒂亚,她的丈夫叫辛格,十年前他外出从军,留下妻子和才四岁的儿子赛里,再也没能回来。赛里从十岁开始身体就不好,后来生病去世。蒂亚伤心欲绝,觉得自己活着也没意思了,但念念不忘丈夫的下落,所以她把传家宝‘魔防耳环’送给玩家,请玩家路过王都的时候,帮她到军部查查丈夫辛格究竟死在哪里,想要去丈夫战死的地方祭拜一番,了却最后的挂念。” “这个我知道。”长孙武接着说,“来到王都之后,只要声望达到友好,就可以去军部查询资料。查询一次十金币——真特么贵!查询的结果是在战死名单里面没有辛格。军部的档案管理员表示十年前的资料可能统计不完整,也可能寡妇在说谎。如果你交涉比较高的话,可以说服他,把辛格的抚恤金申请下来。然后把抚恤金送给她,她会给你不少经验和声望。” “后续呢?”无眠问。 “哪里还有什么后续?后面等帝国军入侵的时候,疏散村民,她倒是还会出现一下。但等仗打完了,她就没有再回来,那间屋子后来也给别的npc住了。”长孙武仔细想了一会儿,说,“嗯,就是这样。” 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看不出这任务有什么特别之处,值得无眠花费这一番精神强调。 无眠见大家都一脸茫然,忍不住笑了:“我今天特地去拜访了蒂亚的家,结果……我见到了赛里。” “赛里?!”长孙武惊讶地问,“他不是在任务开始的时候就已经死了吗?” “他的身体情况是很糟糕,躺在床上时不时咳嗽两声,怕是熬不过几天了。所以我联系了三余,让他调派德鲁伊,以最快的速度赶来。” “来得及吗?”小茄子担心地问。 她虽然玩游戏比较迟,没有接触过这个任务,但听了可怜的寡妇蒂亚的事情,顿时同情心爆棚,忍不住就想要帮忙:“需要我带路吗?我这就赶回去……” “你们空岛人没有夜视能力,回去也白搭。”熊猫阻止了她,闭上眼睛,通过私聊联系了城堡那边的会长三余。 “……不久前无眠跟我说过这事,我找刘禹锡和安卡谈了一下,他们答应帮忙。刚才老刘已经提着医生出发了。以他们的速度,估计一夜时间就能抵达。” 熊猫愣了一下,他当然知道这两个人是谁: “刘禹锡”是少见的狮鹫人骑士,虽然不擅长空中腾挪回转,但无论长途飞驰还是短途冲刺都很厉害,如果小茄子是强调机动灵活的战斗机型空军,他就是笨重却威力巨大的轰炸机型空军。他的力量很强,只要脱掉铠甲,带着一个人飞行,应该不成问题。 “安卡”则是个半休闲玩家,现实中是医生,因为很忙,所以常常找人帮忙练级。他的技术不怎么样,但人品很好,大家都很喜欢他。他的职业很奇葩,是除了治疗之外什么都不会的治疗师,纯得不能再纯的纯奶妈。在牧师们普遍失去神力的现在,他和几位德鲁伊组成了公会里面全部的治疗力量。 “老刘带着医生来了。”他睁开眼睛,结束了私聊,对大家说,“狮鹫人可以夜视,既然已经知道了比较准确的方向,他一路飞过来,用不了多久。” 听说老刘要来,别人都无所谓,唯独女武神皱了皱眉。 老刘这个人脾气爆,最讨厌那种中二语调和台词,每次遇到别人这样说话,都会大叫一声“中二修正拳”。 而女武神自己,偏偏是个时不时中二一下的人。 她并不害怕老刘,只是觉得……很麻烦。 有人就有江湖,穿越者里面有医生安卡这种谁都喜欢的,也有像老刘和女武神这种关系并不好的。 看到她皱眉的样子,熊猫说:“放心,老刘是个知道轻重的人,他不会胡来的。” 女武神苦笑一声,暗暗嘀咕——我知道他不会胡来,但我怕我管不住自己这张嘴啊…… 第十五章、夜晚的任务 结束了关于寡妇蒂亚相关任务的讨论,玩家们将目光放到了无眠那块木板的第二行字上。 这行字的内容,大家都很熟悉。 死灵法师哈默。 作为新手村的最终boss,死灵法师哈默十分强大——至少相对于新手村阶段的玩家们来说是这样。 当初玩游戏的时候,很少有人能够不死上一两次就通关他的副本。因为新手村阶段,玩家的等级最高只能升到10级。五个10级玩家组队,去打这个boss,说实话,并不容易。 所以论坛上的攻略就建议玩家在新手村练到10级满级的时候不要急着打这个boss,直接离开新手村去做主线任务提升等级上限。等到20级左右,再回来找这家伙的麻烦。 20级的玩家,只要t、dsp和奶齐全,打这个boss基本上就没什么难度了。 后期的玩家们大多是这么做的,很多人甚至于都懒得打这个boss——这个boss最有价值的产出无非是那枚骷髅戒指,除了想要转职死灵法师之外,别人拿到这枚戒指其实派不上多大用场。后期可以用的好东西太多了,拍卖场里面总是会有老玩家出手一些更有价值的东西。 但是当游戏变成了现实,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哈默一定要打,越早越好!”不等大家讨论,熊猫首先开口,定下了基调,“把这个家伙留在身边,太危险了!” “没错!”无眠点头,认真地说,“不知道大家是不是还记得当初那个副本的样子——我记得,那个副本是已经变成了鬼村的新手村,村子里面到处都是游荡的骷髅,居民们也不例外。如果我们不尽快干掉哈默的话,一旦等它积蓄了足够的力量出来捣乱,新手村很可能就会变成当初那个副本的样子!” “卡里普拉村是距离我们城堡最近的村庄,这里有丰富的资源,还是我们跟外界接触的窗口,不能就这么被毁灭!”尤涅若说。 “而且村民们人挺好的,我们也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被杀害啊。”小茄子说。 “打倒boss,夺取宝物,是我辈玩家的天职!”女武神又开始中二了,“我来,我见,我征服。还有什么好犹豫的!” 其余众人也纷纷点头,赞同他们的意见。 于是,这事就这么定了。 但是要打败新手村的最终boss并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情,当初玩游戏的时候,大家可以随便死,死了无非在副本入口处复活罢了。可现在,虽然大家依旧能够复活,但复活的地点却变成了城堡大厅的公会水晶。 从那里到卡里普拉村,就算用飞的,也要飞上大半天。 这就相当于在游戏里面,每死一次要复活之后跑上几个小时才能回到战场——谁要是愿意这样打上一仗,那他肯定是疯了! “我们有个很大的优势。”熊猫说,“现在不是玩游戏了,副本也没有什么人数限制。我们可以拉上一大群人来围攻哈默。” 长孙武顿时笑了:“这主意好!他打得过五个人,难道还打得过五十个人?” “50人不够的话,那就100人!” “我靠,百人团啊,这特么是魔王、天使长和末日之龙的待遇喽……”无眠咂咂嘴,忍不住一边为可怜的死灵法师默哀,一边暗暗盘算在游戏里面要刷多少次死灵法师副本,才够升到10级。 除了这两个任务之外,剩下的任务大多没什么价值,无非是寻物、找人、帮忙务农、消灭野兽、修缮栅栏……等等。它们有的比较紧急,有的比较宽松,总的来说,都给人一种“好像可以重复很多次”的感觉。 “这些任务就是村长那里发布的日常任务吧,无眠你怎么查到的?”女武神好奇地问,“我之前跟他商谈的时候,他什么都没和我说啊。” “身份不同,我是王都贵族。”无眠淡淡地装了一个逼,“他不肯给你任务,是因为你在村子里面没什么声望,他跟你也没什么友好度。但我就不同了,我是贵族,无论我有没有声望,也无论我跟他有没有好感度,他都必须回答我的问题——而且,多半还要诚实回答。” “这么说……我们这几天就专心刷任务,刷个几级,再组队去怼那个死灵法师哈默?”练级狂人长孙武的眼睛已经开始发光,“有没有什么晚上就能做的任务?” “有,消灭村子附近的狼,以狼尾巴为凭证,按劳记酬。” “这任务我喜欢。”熊猫笑了。 大家也笑了。 然后,他们就一起出了门。 因为没有携带火把的缘故,他们在黑夜里面走得并不顺利。队伍里面诸如无眠、小茄子,都是缺乏夜视能力的。在黑夜之中,就算靠着星光,也只能看到面前五六米远的情形。 但熊猫、尤涅若、碎碎冰,都能够在夜间看到东西。对他们来说,别说天上还有星光,就算是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环境,也并不影响视觉——无非看到的景物色调变得倾向于黑白而已。 不同的是,熊猫拥有的是黑暗视觉,尤涅若的是红外视觉,碎碎冰的则是魔力视觉。 这三种视觉各有不同,但都能够在黑暗之中看清周围的情况。 黑暗视觉用精神去感知周围的世界,红外视觉通过观察红外线感知周围的世界,魔力视觉看的则是魔力的积蓄和流动。 它们各有千秋,总的来说黑暗视觉最稳定,除非受到强烈的精神打击,否则绝对不会出现差错,连颜色都不会有半点误差;红外视觉虽然最容易被扰乱,倒霉的话甚至可能会被高热物体散发的强烈的红外线闪瞎眼,但却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透过障碍,拥有透视效果;魔力视觉能够清晰地判断自然环境和魔法物品,可一旦进入了反魔法区域就会失去效果。 一般来说,一个冒险队里面至少要有一个能暗中视物的人员,才比较妥当。像他们这样一队里面有三个,就可以说是十分的安全,基本不用担心来自黑暗中的危险。 而且,队伍里面剩下的几个视力也不差,只要保护好两个准夜盲症患者,剩下的都能照顾自己。 一行人走在夜色之中,听着夜风吹动树木和野草的声音,渐渐远离了村庄,走进了荒野,野兽和魔物的世界。 第十六章、夜和狼 夜色正深。 一行人走在夜色之中,连火把都没有举,除了身上铠甲反射星光,以及几个眼睛会在黑暗中发光的之外,再没有半点光亮,仿佛汇入了黑暗一般。 这是仿照游戏里面夜晚练级的习惯。在游戏里面,夜晚的刷怪率会明显提升。但如果有照明尤其是火把的话,刷怪率就会下降很多,不少类型的怪物都讨厌亮光或者火焰,不会在这附近刷新。 虽然游戏变成了现实,可玩家们同样发现夜晚的怪物数量比白天多,所以现在无论狩猎还是实战训练,大家都已经习惯了在夜里不用照明工具,全靠双眼。 这当然很不方便,但为了能够找到敌人来打,不方便也只好忍了。 “我从没想过夜里会这么的麻烦!”小茄子抱怨着,“白天的时候我能看到很远很远的,但现在……我甚至连几步之外都看不清楚!” “空岛人不能夜视,这是天生的。”无眠说,“不过没关系,打起来的时候会有亮光的。我一个王都人,夜视能力还不如你,而且你好歹还是5级的空骑士,我一个3级的附魔法师,直接就是战五渣,怪物又不傻,要袭击也先袭击我,放心吧。” 大家被他这自黑的话逗笑了,气氛顿时活跃了许多。 但就在大家说笑的时候,熊猫突然深深地吸了口气,用低沉的话音提醒大家:“准备战斗!” 众人一愣,还没等他们准备好,熊猫已经大吼一声,冲了出去。 黑暗中只见草丛分开,不远处的草丛里面影影绰绰有三团黑漆漆的东西,看不清楚具体形状,却能看到它们眼睛正发出幽幽的绿光,犹如鬼火一般。 “野狼!” “有狼,三只!” 尤涅若和碎碎冰几乎同时惊呼,然后一个拿起背在背后的战斧,一个举起手上的魔杖,就要出手。 但还没等他们出手,就听到了熊猫的话音。 “不要出手,小心戒备!” 说着,熊猫就冲了出去。 队伍并没有跟着他冲锋,而是迅速转换成了三角形,尤涅若、长孙武和女武神在外,清道夫、碎碎冰、小茄子在中间,把无眠护在最中央。 这正是当年他们玩游戏时候,最惯用的打法。熊猫出去莽,其他人结阵,随时准备发起总攻或者接应他后撤。 一般来说,熊猫的冲锋就是战斗全面打响的号角,这次也不例外。 就在熊猫一脚将一条野狼踢飞的同时,伴随着那畜生痛苦的呜咽,四面八方此起彼落,响起了凄厉的狼嚎。 一条条幽灵般的身影在附近的草丛里面穿梭,一双双碧绿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烁,贪婪而凶恶地盯住了他们。 “野狼,平均等级2级,特长属性为敏捷,攻击方式为撕咬、冲撞和利爪。如果形成群体的话,会激活‘狼群’技能,每多一条狼,所有狼的属性提升百分之十,最多提升百分之五十!”无眠用尽可能快的语调说,“这里有多少只?” “数不清!”尤涅若回答,“它们跑得太快,没办法数。俺寻思着……反正肯定不少。” “至少有七八条狼!”清道夫突然开口,“在我能看到的范围里面是这个数量,不知道还有没有正在赶来的。” 就在他们说话的时候,熊猫那边又传来了一声凄厉而短促的狼嚎,却是一只野狼想要冲上来咬住熊猫的腿将他拽倒,反而被他迎面一拳狠狠地打在鼻子上。 熊猫的拳头十分沉重,熊猫人本身就是力量成长很高的种族,他的职业是圣武士,也是注重力量的类型,通过前段时间的战斗和训练,他已经升到了6级,如果按照游戏里面的数据,他的力量怕是快有这些野狼的两倍了。 这一拳打中,那条野狼的脸顿时就开了花,惨叫声只在喉咙里面呜咽了一下,就被给打了回去。眼看着瘦削修长的身躯重重地摔了出去,虽然在地上抽搐,却怎么也站不起来。 “跟我打?你们还不够看!” 熊猫恶狠狠地说着,脸上露出了残酷的笑容。 感觉到他身上强烈的杀意,又是几条狼从黑暗里面窜出来,朝着他包抄过去。 “当心背后!”碎碎冰看到一条狼绕到了熊猫的背后,急忙大叫。 几乎就在他大叫的同时,熊猫的身体猛的向前一倾,一条腿从前向后,带着风声倒踹出去,正踹中了发动攻击的野狼脑袋,将它一脚踹飞。 “放心!” 嘴里这么说着,他脚下加快步伐,追上了被踹飞,暂时还有些眩晕的野狼,左手按住它的脑袋,右手寒光一闪,已经拔出了那把不可损坏不可失落的新手小刀,一刀就从野狼颈椎的位置扎了下去。 “卧槽!熊猫老大穿越前究竟是干什么的啊!”看着他杀狼如杀鸡的动作,长孙武忍不住咽了口吐沫,低声问。 “他在一个商贸公司工作,负责整理各种商品信息,制作介绍和宣传资料之类。”穿越前也算是公会qq群里面活跃分子的尤涅若说,“俺寻思着,大概算是文员或者码农之类吧。” “码农?!我才不相信呢!天底下有这么能打的码农!”小茄子连连摇头,“我爸也是码农,他胖得走路都喘。熊猫叔这身手,不是特种兵王就是古武世家子弟……” “我是文员,我保证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能打的文员。”正挥舞那杆特大号长枪,向周围野狼发出威吓的女武神嘟囔,“我们公司的保安怕是都打不过他吧……” “我也是文员,不过我倒是见过这么能打的。”清道夫瞄准了一会儿,猛地射出一支弩箭,正中一条野狼,可惜没有射中要害,那家伙呜咽着,带着弩矢退进了草丛深处的黑暗中,“我们射击俱乐部的旁边就是个搏击俱乐部,那里面有几号猛人,感觉就是这样的。” “人家那是专业的吧。我之前参加着甲比武俱乐部的时候,俱乐部里面就有这样的高手,据说祖上就是武将出身,穿着四十斤的重甲,一把长刀挥舞得像风一样,两三个人都打不过他。”长孙武说。 “打两三个,也不算什么高手嘛……” “人家是打两三个同样穿着重甲拿着长刀的人!”长孙武冷哼一声,“要是打没穿铠甲没拿武器的,二三十个都不够他杀!” 清道夫顿时闭上了嘴巴。 差不多就在这时候,熊猫已经击倒了第四条野狼。他的动作简单而猛烈,并没有什么特别花俏的招数,但每一下都充满了力量。野狼往往只要被一招击中,就会暂时失去战斗力,不是仓皇后退,就是行动迟缓然后被他追上,一刀了结。 看着他在狼群里面大杀四方,伙伴们不由得面面相觑。 “我总觉得这样下去,熊猫哥一个人就能把这些野狼全给打死……”碎碎冰低声说,“这……算是高手带练?” 第十七章、夜战群狼 夜色越发的深沉,夜风也越来越大。 风吹草动,簌簌作响。 但是纵然风声再大,也盖不过厮杀之声。 尤涅若抡起大斧,一斧将迎面扑来的一条野狼麻利地砍成两段,抹了抹溅到脸上的血,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特么!还有!多少?” “很多。”碎碎冰是个法师,施法更多消耗的是魔力,体力相对来说消耗得不多,现在还算是不怎么疲惫,但精神上的紧张,让他的脸色也一片苍白——不对,他是雪精灵,脸色本来就是白的…… “给我个准数!” “没办法估算,至少三四十吧……” “咱们这是捅了狼窝吗?”无眠挥动魔杖,给队友及时补上增益法术,叹着气抱怨,“我在游戏里面可没见过这样大规模刷新的情况。” “或许是临时任务,有时候野外会刷新这种‘大批怪物来袭’的临时任务。”长孙武说着,抡起白天刚刚在铁匠铺里面亲手打造的盾牌,将一只想要从他身边绕过去的狼拍飞。 盾牌挥舞的动作很大,自然就露出了空隙,一条狼伏低身体钻进来,可还没等它抬起头来发动攻击,一杆细细的短枪就钉在了它的脑门上——因为看不清远处的缘故,小茄子的全部精力都放在戒备突袭上。像这种偶然绕过近战们的防御圈,却死在她补刀之下的野狼,已经有好几条。 玩家们之中打得最有气势的当然是女武神。人马的块头本来就大,此刻她挥舞着巨大的战枪,巨枪所过之处,野狼们当真是砸到就死,擦着就伤。 但以实际战绩而言,反而是清道夫的战绩最高。他端着十字弩仔细地瞄准,几乎每一支弩箭射出,都能射中一条狼。平均每两三箭就能射中要害一次,将野狼直接秒杀。 他们七个人组成了一个战圈,犹如海中的礁石,任凭狼群怎么攻击也岿然不动。 在战圈之外,熊猫还在咆哮着战斗。 他的战斗方式和同伴们完全不同,更加的狂暴和粗野,充满了野性的气息。 具体来说,他大致上就是伸手去抓住一条狼,然后用这条狼当武器,对着周围的狼连打带砸,打上一会儿,再顺手抓起另外一条狼作武器,替代手头上已经“磨损”的“兵器”,如此循环。 这种打法绝对不是一般人能够学习的,就算是当初在着甲格斗俱乐部学过几招的长孙武,也看得目瞪口呆。 他不是没见过高手,当初俱乐部里面就有一位高手,祖上是武举人出身,家传的着甲格斗技艺,一把长刀挥开,虽然不敢说风吹不进水泼不透,却也让人根本无法近身。以前他一直以为那个高手差不多就是真正的实战型顶级强者,但对照此刻熊猫的表现,他却觉得那位高手其实也不算什么。 熊猫的招数并不很高明,即便以长孙武的眼光,也能看出他招数之中的一些破绽。但他那惊人的力量和速度却完全弥补了这种破绽,纵然数十条野狼围着他如同走马灯一般转圈,不断寻找机会攻击,也完全奈何他不得。 可以想象,如果把这些野狼换成普通人的话,情况并不会有什么变化……不对,普通人的战斗意志远不如这些莫名其妙就大批出现的野狼,只怕早就被熊猫打得落花流水,溃不成军。 “大家注意往草丛深处找。”无眠的话音打断了长孙武的思考,“我估计可能是系统刷出了一条紫名字的狼王!” “这个世界还真有怪物刷新这么回事?”小茄子好奇地问。 “谁知道呢……但这架势,很像刷新出狼王来的样子。”无眠低声说,“何况……什么是不可能的呢……” 他轻轻地叹了口气,又对熊猫大叫:“熊猫,回来一点!你已经出了我的魔法射程,我加不上buff了!” 熊猫依旧怒吼酣战,没有半点反应。 “熊猫这家伙,该不会祖上是传说中的狂战士吧?”无眠小声嘀咕,“几次战斗都是这样,总觉得他好像一打起来就发狂……” “玩游戏的时候他就是这样,pve的时候还能保持冷静,好好地当他的副t,但到了pvp的时候就不行了,常常一打起来就热血上头,不管不顾地冲出去——然后就被集火了。”尤涅若想到当初的事情,忍不住就想笑,“一场打下来,杀人最多和被杀最多的,多半都是他。” “那是玩游戏啊,我可没想到他在现实中也这样。” 正如无眠抱怨的,大多数的穿越者们现实中的表现和游戏里面都有不小的差别。毕竟游戏是虚拟的,隔着屏幕和网络,谁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身份,当然可以扔掉束缚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但当穿越之后,虚拟变成了真实,玩家们现实中的性格就完全表露了出来。 很多原本高冷的,或许其实有几分话痨;原本凶悍的,或许其实是个温和的好人;还有几个人哭天抢地,大叫“我只是喜欢玩女号,没想过要变性啊”什么的……他们的情况,可想而知。 但熊猫绝对不属于此类,他的表现和他玩游戏时候并没有什么区别。凶猛、狂暴,真的就像是传说中的北欧狂战士一样,无论面对什么样的敌人,无论自己是不是受伤,他的斗志都没有半分动摇——不,如果他受伤的话,甚至会更加的凶猛和狂暴,就像是某个老即时战略游戏里面,打了针的机枪兵一样,攻击力和攻击速度甚至连走路速度都会直线上升。 无眠记得在游戏里面,熊猫的角色职业是圣武士,信仰的是受难之神。受难之神是个冷门的神祇,教义是“为世人承受苦难”,祂的圣职者们大多出没在贫民区、开拓村之类危险的地方,总是冲锋在前撤退在后,死亡率高到令人发指。 而玩家们如果选择信仰祂,并且成为祂的圣职者,就会得到“受难”这个技能。随着生命值的降低,各项基本属性不断提升,当生命值低到只剩血皮的时候,属性会飚到惊人的地步,真可谓“捐血武神”。 那时候,包括熊猫在内,受难之神的圣武士们(基本没什么牧师会信仰这个神)最喜欢做的,就是哇嘎嘎嘎大叫着,冲在队友们的面前,受伤,战斗,死去。 “每天死掉的受难之神圣武士,可以绕地球一圈”,是游戏后期一个颇有名气的传言。 公会里面,同样信仰受难之神的圣武士其实并不只有熊猫一个。但当游戏变成现实之后,还能保持这种狂战士作风,勇不可当的受难之神圣武士,就只剩下了熊猫。 “或许……这个世界才真正适合他吧……” 看着怒吼着咆哮着,在狼群之中奋力厮杀的熊猫,众人不由得连连点头,取得了完全一致的意见。 第十八章、狼王 又过了一段时间,狼群渐渐露出了颓势。 就算不知道为什么数量变得很多,它们终究也不过是普通的野兽,而且还是攻击性野兽里面差不多最低等级的。如果不是数量够多的话,甚至就连无眠这个白面书生,也能抡起魔杖砸死几只。 ……前提是,他舍得拿自己的魔杖当格斗武器用。 何况穿越者们着实凶悍,他们已经不是刚穿越时候那些怯生生的普通人,经过了这段时间的熟悉,他们差不多已经完成了从普通人到冒险者之间的转变——至少,在战斗态度方面,有了决定性的变化。 普通人面对凶恶的野狼,会害怕,会惊慌失措。其实以正常人的武力,一个身体健康的成年人,就算赤手空拳也足以对付一条狼,健壮一些的一对二大概都可以。但心里害怕,行为就会慌乱,就无法充分发挥出自己的实力来,于是哪怕本身武力值远高于野狼,往往也会死于狼口。 冒险者们则不然,他们当然也会害怕,可一般情况下,他们就算是慌乱,也不会惊慌失措,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实力。 一群全副武装的冒险者们,面对这种区区野狼,除非它们的数量真多到无穷无尽,否则就算是成百上千,他们也不大可能因此被杀。 更不要说,穿越者们这支队伍里面,有三位身披重甲的好汉,牢牢挡住了最前线。 长孙武穿的是正统的全身甲,而且是那种特别加厚的类型,极为沉重。如果不是他的职业能力可以无视身上铠甲的重量,并且让铠甲不会影响自己的灵活,哪怕一般壮汉穿上这样的铠甲之后,都会行动艰难,更不要说战斗什么的了。 别说他手上还拿着盾牌,就算他赤手空拳,光凭这样的一身铠甲,哪怕站在这里让狼群随便咬,从夜里咬到天亮,都不会有半点危险。 在游戏里面,铠甲遭到攻击的话,就会受损,耐久度不断降低,最后耐久用完的话,就算不直接崩溃报废,至少也无法再使用。但现实可不是游戏,就凭那些野狼的爪子和牙齿,想要对这种厚实如罐头的铠甲造成实质性的损伤?简直是天方夜谭。 尤涅若穿的铠甲并不厚重,可他是龙人,龙人的身体本来就覆盖着坚实的鳞片。在游戏里面,龙人这个种族拥有传奇天赋“龙鳞甲”,哪怕什么都不穿,基本防御力也相当于一套商店能买到的寻常中甲——注意,不是新手水平的铠甲,而是相当于七八十级的“寻常中甲”。 凭借身上鳞片强大的防御力,尤涅若只要将几处鳞片保护不到的要害小心遮住,剩下的部位同样随便那些野狼怎么咬都没问题。 锋利的狼牙落在他的鳞片上,除了让那些野狼发出呜咽狼狈而退之外,没有别的可能。 最后一个身穿重甲的是女武神,她的职业“战争领主”也算是重甲类的,不过她的新手装备防护得还不够周全,只能护住身体的躯干,护不住四条腿。因此这几天,她特地去了一趟铁匠铺,长孙武和新手村铁匠的联手,为她打造了一套能够保护四腿的腿甲。 这套腿甲说白了就是四圈可以捆住的铁片。把它们捆在腿上,绝对不是什么舒适愉快的事情。可有了它们的保护,女武神就不用害怕被野狼咬伤腿,身上唯一防护不周的缺陷也得到了很好的弥补。 有这三个重装战士顶在前面,诸如清道夫这样装甲较为薄弱的就可以放心攻击,不用担心受伤。 更不要说,他们这个队伍里面还有无眠这个附魔法师。 附魔法师本身的攻击力不强,这个职业擅长的是给队友使用各种增益法术,以及制作一些魔法阵。他们是正儿八经的战场职业,战场规模越大,能够发挥出的作用也越大。 当然,战场的规模越大,对附魔法师的操作水平要求也就越高。 当初玩游戏的时候,无眠绝对是操作技术十分过硬的辅助高手。现在穿越之后,他的技术虽然比不上当初用键盘鼠标的时候,但至少“什么时候该怎么做”的那些要点,他还是很清楚的。 比方说,附魔法师节约魔力,尽可能不要浪费,因为在关键的时候,哪怕一点点的魔力都可能改变战局。 他就一直在节约魔力,甚至都没有花费一些魔力给自己附加夜视效果。 反正他要做的只是确保同伴们身上的增益buff一直存在,至于周围有没有怪物?有多少怪物?这种小事,交给负责跟怪物厮杀的人就好。 三位重装犹如一个三角形,牢牢守住了外圈;中间是时不时一个范围法术扔到狼群密集地方的碎碎冰,箭射得越来越刁钻,越来越倾向于补刀收割的清道夫,还有随时戒备,不让任何一条狼冲进来的小茄子;内圈则是随时给队友们补充增益buff的无眠。他们这个七人的组合完全足以抵挡野狼的攻势,从开始打到现在,没有哪怕一个人受伤。 战斗是会消耗体力的,穿越者们的种族和职业都很强力,大多数人体力都远比一般冒险者高得多——当然也远比野狼高得多。 随着时间渐渐推移,连他们都累了,野狼又怎么可能不累? 野兽毕竟只是野兽,一旦累了,斗志就会迅速下降。狼群的攻击频率几乎是在以断崖式的速度下跌,就像是变魔术似的,仅仅几分钟的时间,之前还在拼命进攻的狼群渐渐后退,发出低沉的呜咽,却不再冲上来。 浑身是血的熊猫迈着沉重的步伐,走回到同伴们之间。 “怕是boss要出来了。”他说。 大家纷纷点头,他们都是老玩家,当然清楚游戏里面的那套规矩。 像这种小怪突然后退的情况,百分之百的是boss要出场的架势。 “狼王差不多算是最低级的boss了吧。”无眠说,“比它更低级的兔子王、鸡王什么的,其实反而很厉害。” 大家忍不住笑了——兔子和鸡是非攻击性的野兽,本身属性低到可怜,新手也能轻松打死它们。但如果同一个区域里面,兔子和鸡被杀得太多,就可能随机刷新出兔子王或者鸡王。那些家伙乍看上去只是戴着王冠的大兔子或者大公鸡,似乎并不厉害,但实际上却有着“新手杀手”之类的名号,强大程度,可想而知。 尤其这两种boss出现的时间很短,往往出现之后都是怒吼一声直接aoe洗地,然后就消失不见。除非当时正好有高级玩家在场,用嘲讽技能把它们拖住,否则就算想打都没机会。 相比之下,狼王这个常规boss,就不知道被玩家们杀了多少次。 “我仓库里面还有狼王套呢。”长孙武笑着说,“那可是我当初熬了几个通宵才凑齐的。不知道这次的狼王,能够给我们贡献狼王套里面的几件……” 第十九章、狼群的溃败 狼王很快就出现了。 先是狼群一起仰起头,对着天空的明月长嚎,然后它们就如同摩西分海一般左右分开,一匹有着银白色皮毛,身体比普通野狼大了一圈还不止的巨狼缓缓走了出来。 这条狼除了身体巨大、毛色雪白之外,还有两个明显的特征:首先是它的眼睛,它的眼睛不像一般的野狼是绿色的,而是鲜红的,宛若两团鲜血一般,其中充满了凶狠暴戾的气息,胆小的人只要跟它对视一眼,可能就会被吓得瘫在地上;然后是它的眉心,在它眉心的部位,有一撮金色的绒毛,看起来有点像是王冠的模样。 “嗨,还真是狼王!” 穿越者们纷纷笑了,长孙武笑得最开心。 他是个松鼠党,就是那种热衷于收集特殊道具特殊装备的玩家。当初没穿越的时候,他的仓库里面堆满了各种各样的特殊道具和特殊装备,甚至还为此专门花了一大笔钱氪金,买了一个大得出奇的仓库,专门用来堆放这些东西。每当论坛上有人秀“我打到了某某装备”的时候,他就会默默地发一张截图,截图里面多半就是同样的装备,只是装备介绍里面的加注的“获得时间”比人家早了不知道多少。 穿越之后,他一直想要再收集一点有趣的特殊的东西。比方说昨天白天,他就用帮忙打造铠甲为交换,从史特路那里换到了赌友们用来出千的魔法骰子。 狼王身上的东西,当然也属于有趣的特殊的值得收藏的东西。 在游戏里面,狼王除了狼皮狼肉狼骨狼牙之类材料之外,还会爆出装备来。那套装备就是著名的“狼王套”,一共有六件,分别是头盔、护甲、护手、腰带、靴子和饰品。把这一套凑齐了穿在身上,就可以得到一个附加技能“召唤野狼”。当初玩家们等级还不高的时候,穿着狼王套,带着自己召唤的野狼招摇过市,可谓是最拉风的事情之一。 长孙武当然也这样拉风过,所以他很想要再这么拉风一回。 “别想了,现实中的狼怎么可能爆出装备来?”无眠没好气地说,“野狼虽然等级低,但也会爆一些诸如药水啊、新手武器啊之类的东西,钱更是少不了。可你看,我们今天夜里至少杀了有上百条狼了吧,有没有打到哪怕是一文钱?” 长孙武仔细回忆了一下,头盔下的脸色顿时就变得沮丧起来,发出了深深的叹息。 “狼王的皮可是好东西。”尤涅若突然说,“现实不是游戏,狼王绝对不可能多到每天都刷新若干只出来。如果我们能够干掉这个狼王,取得它的皮,将来和别人交涉的时候,既可以用来证明我们的实力,也可以拿来作为珍贵的礼物。” “礼物?别人给我们送礼还差不多!”女武神顿时就不高兴了,“我等穿越者乃是奉天承运的气运之子,什么龙傲天龙翔天龙飞天等等等等。那些凡夫俗子们不来向我们送礼,已经是大不敬,怎么能反过来我们给他们送礼!” “……你就慢慢中二吧。” 就在大家讨论的时候,碎碎冰已经举起了魔杖。 “让我试试它的成色!” 话音未落,一道白色的寒光就从他的魔杖上飞了出去,在空中留下许多冰屑的轨迹,直取狼王。 狼王显然早有准备,身体轻轻一跳,就躲开了这道宛如箭矢一般的寒气。 但它怎么也没有想到,碎碎冰的这个法术,是能够追踪的…… 寒气之箭落了个空,却没有消散,而是绕了半圈,从后面射中了狼王的脑袋。 这一击威力不大,但却让狼王十分狼狈,也十分愤怒。它的眼睛顿时更红了几分,发出愤怒的低吼,朝着穿越者们冲了过来。 可还没等它冲到穿越者们的面前,熊猫已经冷笑一声,迎了上去。 今晚这场大战让他心情舒畅,但敌人实在是不够强,无法给他足够的压力,有些美中不足。现在凭空跳出来一只狼王,正好让他好好舒展筋骨,将自己的手段充分地用出来,痛痛快快地大战一场! 狼王冲锋的速度很快,熊猫冲锋的速度也一样的快。仅仅几秒钟的时间,双方的身影就穿过了至少二三十步的距离,重重地撞在了一起。 狼王的攻击手段和普通的狼并没有什么区别,即便是在这种高速冲锋之中,它也保持着相当的稳定,眼看就要撞到熊猫的时候,身体猛地一矮,朝着熊猫的小腿咬去。 这正是犬科爱用的手段,就算是奇幻世界的犬科,也没什么区别。 熊猫刚才和狼群恶战,早已熟悉了这些家伙的攻击套路。他甚至都不需要见招拆招,眼看着双方就要接近的时候,脚下便猛地一停,抬脚就踢。 双方就像是事先排练过一样,狼王俯身张嘴,还没来得及咬到熊猫的身上,熊猫这一脚已经踢到了它的面前,抢先一步踢中了它。 熊猫的力量本来就大,此刻再加上冲锋之势,力量更是又大了几分。这一脚踢出中,纵然狼王远比一般的野狼要强壮得多,也抵挡不住,被一脚踢得摔了出去,发出痛苦的嚎叫。 要是普通的野狼挨了这一脚,就算不死也要重伤。但狼王不愧是狼王,被这么重重地踢上一脚,它只是在地上打了个滚就重新翻身爬起来,想要再次向熊猫发动袭击。 然而,熊猫并不给它这个机会。 一脚踢飞了狼王之后,他根本没有停下,直接飞奔着追了上去。狼王才翻身站起来,还没来得及站稳,他已经追到了面前,又一次抬脚就踢。 狼王毫无意外地再次被踢飞,紧接着又被追上,被踢飞。 如此反复了五六回,狼王的嚎叫声就再没了暴戾凶狠的气息,反而流露出了恐惧和可怜。 “熊猫,它或许可以驯服!”尤涅若养过好几条狗,此刻心中一动,大叫,“试着把它抓住驯服吧!” 激战之中的熊猫并没有回答,或者说,他用行动作了回答。 他追上了已经露出恐惧惊慌之意的狼王,一把揪住了它的后腿,将它硕大的身躯拽得离地飞起,重重地摔在了另外一边的地上。 然后,他纵身跃起,宛如猛虎扑食一般,双拳狠狠地砸在了狼王的后颈。 几乎每个人都清楚地听到了狼王脖子那里传出的骨头碎裂声,也看到了这条之前被熊猫踹了好几脚依然还充满活力的野兽一下子就垂下了头,再也不能动弹。 与此同时,那些原本在附近虎视眈眈的野狼们同时发出呜咽之声,夹着尾巴飞快地逃走,宛若一阵风似的,逃进了草原深处。 直到这时,熊猫才深深地吐了口气,回过头来看向大家。 “喜欢狗的话,这世界上的好狗多得是。”他严肃地说,“但是,狼终究是狼!” 第二十章、小收获 狼终究是狼,熊猫如此说了之后,就摇摇头,扛起已经被打死的狼王,回到了伙伴们的身边。 尤涅若叹了口气,没有争执。 虽然他觉得狼和狗没什么分别,能驯服狗就能驯服狼,但他其实也没什么把握。 狼王毕竟不是普通的狼,天晓得这家伙会不会假装驯服,然后找机会猛地暴起发难。 虽然穿越者们都是不死之身,就算被咬死一两个也不算什么大事。但要是真发生这种事,提议驯服它的自己必定大失面子,这个风险不值得冒。 他不是小茄子这样还没长大的小孩子,而是一个成熟的社会人。作为一个接受过专业人士教导的野外生存爱好者,野外生存的重要原则“不要给别人添麻烦”被他牢记于心。只是为了一些好奇心和有趣,就给别人添这么大的麻烦,显然是不对的。 熊猫说得有道理,狼终究是狼,野性难驯。 要知道,就算在地球上,猛犬伤人的新闻都频频发生,据说全球每年被狗咬伤的人有好几十万,直接被咬死的数以千计,平均每十分钟就有一个人死于狂犬病——这还只是狗而已。 所以各个大城市几乎都不许养藏獒之类烈性犬,就是怕它们伤人。 而这条狼王,大概可以算是最为烈性的烈性犬了吧…… 熊猫坚持要打死它,不肯试着驯养,从安全角度考虑,就算尤涅若这爱狗之人也无可挑剔。 只是看着已经死掉的狼王,他依然觉得很可惜。 “多么漂亮的一条大狗啊!”他忍不住低声叹息。 “这条大狗看你的时候,大概也会想‘多么漂亮的一大块肉啊’。”无眠冷哼一声,出言讽刺。 尤涅若干笑两声,不去接这个话题。转而问道:“这半夜功夫可真赚了不少经验值,我升7级了。你们也得到不少经验了吧?现在几级了?” “4级。”无眠也没纠缠这个话题,笑着说,“等把狼尾巴拿回去交了任务,我至少还能再升个一两级。反正目前的技能等级低,靠训练就能提升,倒是用不着浪费经验值。” “啊?!我把经验值点到‘飞行’技能上去了……”小茄子顿时哭丧着脸,大叫,“我该怎么办啊!” “没关系,之后交任务得到的经验值别浪费就好。”尤涅若安慰了她一句,又看向大家。 “6级。”长孙武说,“我这个职业收割速度有点慢,可惜了。” “7级,快8级了!”女武神笑了,“今天打得真痛快!” 清道夫也笑了笑,说:“我刚刚升到8级,射冷箭补刀收割人头,果然是抢经验值的最好办法!” 碎碎冰叹了口气:“我才刚升6级,我的法术威力不够大,没打死几个。” 最后,大家看向熊猫。 熊猫点了点头,说:“9级。” “靠!” “熊猫叔你升级也太快了吧!” “我也要去狼群开无双!我这一身重甲,野狼根本咬不动我。只要找把大刀就行……” “明天晚上咱们一起来刷吧,我们三个重甲组队,让他们这些脆皮留在村里睡觉算了。” “赞成!” “喂!你们几个不要吃独食啊!蹭经验的事情怎么可以不带上我!” “无眠你太脆皮了,我们是要学熊猫,在狼群里面开无双的。带你来,照顾不上啊……” “可恶!等我再升几级,魔力值够画魔法阵的时候,我就用烈火之阵刷经验!到时候我也不带你们!” 穿越者们说着笑着,轻轻松松。 鏖战取胜,让他们的心情都很好。就算是刚刚浪费了经验值的小茄子,脸上也重新露出了笑容。 说笑之后就是打扫战场,收拾战利品的时间。看着遍地的野狼尸体,穿越者们都不由得有些苦恼。 他们倒不是发愁该怎么收拾,虽然穿越者们并不像专业猎人那样会剥皮切肉等等技术,但只要对着怪物的尸体使用“采集”指令,就能从其中采集到有价值的东西,无非多寡不同而已,简单明了。 根据狩猎队的经验,对野狼使用采集指令,必定得到至少一块狼肉,还可能随机得到狼皮狼牙狼骨之类……总之都是狼身上的东西,但是在游戏里面可以得到的低级装备,却一点影子都没有。 这当然不会是狩猎队的人脸黑运气差,事实上狩猎队里面有公会头号大土豪王必灵,这个被称之为“土豪王”、“金闪闪”的家伙,当初玩游戏的时候前后氪金超过百万,获得了最高级氪金技能“究极黄金律”。在游戏里面,这个技能能够将爆率提升到原本的十倍,所以公会每次下副本的时候都会带上他,摸boss开宝箱的工作非他莫属。 穿越之后,王必灵那满背包的氪金道具不翼而飞,一仓库的顶级装备和宝物也没了踪影,就连他身上那套不知道浪费了多少原料才附魔到足以闪瞎人眼的装备都没了。好在他的氪金皮肤“圣者”还在,氪金娱乐宠物“玩具军团”还在,氪金技能“究极黄金律”还在,否则的话,他怕是要抱着公会水晶痛哭三天三夜,不哭瞎双眼哭倒长城誓不罢休…… 但就算是身怀究极黄金律的王必灵,也只能从野狼尸体上采集到比别人更多的肉,以及一套完整的狼牙狼骨狼皮狼筋,采集不出装备来。 很显然,野狼的身上,真的不爆装备了。 “可惜啊!”长孙武看着满地的狼尸,叹道,“要是还能爆装备的话,就算爆率低一点,咱们这一波也能得到一大堆装备——就算用不上,至少都是好铁啊!” 现实不是游戏,游戏里面新手村铁匠铺的武器是无限供应的,但在现实中,那个铁匠铺其实也没存下多少铁料来——铁可是挺昂贵的东西。给长孙武打造了盾牌,给女武神打造了腿甲之后,剩下的铁料已经不多了。 要是能够在这里搜刮一批装备回去,就算不能当武器,也能大大弥补卡里普拉村铁料匮乏的难题——这可铁匠念念不忘的事情,肯定是个不错的任务,完成它一定能够得到不少奖励。 遗憾的是,没有就是没有。 长孙武也是重氪玩家,拥有仅次于王土豪的“传奇黄金律”技能——这个技能需要在游戏里面总共氪金超过十万才能获得,能将爆率提升到原本的双倍,长孙武前后玩了十年,也是穿越前几天才刚刚氪满十万,拿到了这个技能。但他把所有的野狼尸体都采集了一遍,也没有能够采集到哪怕一件道具。 他唯一没有下手的,就是狼王的尸体。 虽然他很想试着采集一下,看看能不能采集到狼王套装中的哪怕一件。但熊猫表示要把这东西整个儿带回去,好给村民们开开眼界,证明大家的功劳。 这个提议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赞成,既然这么多狼都没能采集出东西来,狼王多半也不例外。与其浪费,还不如让它发挥一下余热,帮大家刷刷声望呢! 第二十一章、欢庆的卡里普拉村 穿越者们抵达卡里普拉村的时候,差不多是凌晨两点。 这个时间对于他们这群游戏迷来说不算什么,游戏狂人都是昼夜不分的,就算是女武神这种相对不狂热的,一旦遇到有什么活动之类,熬通宵也不算多么稀罕的事情。至于长孙武和无眠之流,那更是传说中的“修仙党”——不吃不喝不睡觉,专业闭关,说的就是他们这种人。 如此痴迷游戏,长孙武的生意居然没因此破产,也实在是个异数。 至于无眠,他家有的是钱,虽然爹妈为了防止他学坏,管钱管得严,但按照他花钱的势头,只要不出现足以让社会崩溃的严重通货膨胀,把他就这么在电脑桌前养到天荒地老得道飞升都没问题——作为一个富二代,玩了十年游戏,连氪金一万开启“黄金律”都不够,可想而知他有多节约。 因为他的理论就是——能够用脑子搞定的事情,坚决不用钱解决。 一行人趁着浓重的夜色回到卡里普拉村,只见村子的大门紧闭。大门后面隐约传来卫兵们的话音,讨论的却正是他们的事情。 “那群冒险者出去这么久了,也不知道情况怎么样?他们不会被野狼吃了吧?”一个比较年轻的声音问。 回答他的,是个年纪较大的声音:“怎么可能!那个细皮嫩肉的小白脸也就罢了,那几个一身重甲的,什么狼能够吃得掉他们啊?” “说的也是……那你觉得,他们能够消灭附近的狼群吗?” “这就不知道了,老实说我不大看好。狼也不是傻子啊,看他们这一群人气势汹汹地出去,一个个都拿着家伙——那个头上有角的斧子简直比脸盆还大,人马姑娘的枪几乎跟擀面杖一样粗。换成你是狼,你会去招惹这么一群人吗?” “我当然不会,傻子才做这种事!” “对啊。狼也是欺软怕硬的,它们就喜欢袭击老人小孩,连我们这些卫兵都没被袭击过,更不要说他们那样的冒险者了。” “也就是说,他们这一趟怕是白跑了?” “大概是吧,但我也不确定。能当冒险者的,肯定有些特殊的本事。他们那群人里面有两个法师,法师都是很厉害的。更不要说还有个会飞的小姑娘,她飞在天上的话,狼群一下子就会被找到吧。” “那他们究竟能不能成功呢?” “唉!你这人问题真多,我也不知道啊!”年纪比较大的那个卫兵不耐烦了,说,“你这么闲的话,接下来就一个人站会儿岗吧,我年纪大了,真的不大熬得住,去屋子里面睡会儿。” “等等!”这时候穿越者们已经来到了门口,尤涅若一边叫喊,一边抬起拳头敲门,“我们回来了!” “还带回来不错的猎物哦!”小茄子拍着翅膀,直接飞过了厚重的木门,对惊讶的卫兵们说,“那群给你们添麻烦的野狼已经被我们干掉了,它们狼王的尸体都让熊猫叔带回来了。” 卫兵们大吃一惊,急忙打开大门,迎接冒险者们进来。 当他们看到熊猫扛着的那条纯白巨狼尸体时,顿时惊喜交加,年轻一些的卫兵直接撒丫子就朝着村长的家跑去,一边跑一边叫:“我去通知村长!这个好消息一定要让他现在就知道!” 村长的确很快就知道了,事实上,整个村子的人都很快就知道了。 托这家伙大嗓门的福,很多村民都被吵醒。他们穿上衣服出门一看,也就忍不住大叫起来,于是剩下的人也都被吵醒了。 过了一会儿,几乎整个卡里普拉村的村民们都聚集在了村长家门口的小广场上,围观得胜归来的冒险者们,还有他们带回来的猎物。 许多的狼皮和狼牙被乱七八糟扔在地上,而那条远比寻常野狼大得多的狼王尸体,则放在旁边临时搭起来的案板上。村子的屠夫和猎人为了争夺给它开膛剥皮的资格争得不可开交,已经忍不住要动拳头。 “哇!好大的狼啊!”不止一个人发出这样的惊呼。 也有胆大的人凑上去,试着用手摸一摸狼王的尸体。尸体已经冰冷,但还没完全僵硬——因为无眠给它用了一个“保鲜术”。这法术其实主要是用来处理药草之类的,但用在保存猎物的尸体,也算是颇为合适。 小孩子们叽叽喳喳的,时不时壮着胆子过去摸一摸,然后大叫“真的是狼啊”、“真是漂亮啊”之类。大人们则一边议论,一边用敬畏的目光看着冒险者们。 熊猫受到的这种注视最多,不仅因为狼王的尸体是他背回来的,也因为狼王身上看不见利器的伤痕,只有后颈处有两个拳头形状的凹陷,分明是被人用拳头打死的。 这群冒险者里面,赤手空拳作战的只有熊猫。 很显然,狼王是在一对一的战斗之中,被这个长着奇怪的黑白脸,看上去憨态可掬的壮汉凭借一双铁拳活活打死的。 这种事情完全超出了卡里普拉村村民们的想象,所以每一个能想通或者被告知这一点的人,都不由得对熊猫的强大充满了敬畏乃至向往。 不止一个年轻人的眼中闪着憧憬的光芒,他们已经打定主意,明天就来找这个强大的战士拜师学习,看看能不能向他学点本事。 也不用能够完全学到他这个水平,哪怕只有他的一半,也就很了不起啦! 过了一会儿,屠夫总算是用拳头说服了对手,争取到了给狼王剥皮的资格。他起先打算按照一般的规矩,从肚子那里下刀,结果引以为豪的剥皮小刀竟然切不开狼王的兽皮,让他十分尴尬。 狼王的毛比一般的狼毛要柔软不少,但它的皮反而更加坚韧,剥皮小刀无非是普通武器,还真拿它没办法。 看到这种情况,无眠笑了笑,手指一弹,一团金光落在屠夫的小刀上,那把平平无奇的剥皮小刀顿时泛起了淡淡的金芒,好像镀了一层金似的。 屠夫先是一愣,然后就在无眠的鼓励下再次挥动了刀子。 这次,他终于能够切开了坚韧的狼皮,像往常一样开始了工作。 无眠满意地点头了点头,他之前还稍稍有点担心,怕自己的附魔法术对屠夫的小刀不起作用。事实证明,他的担心是多余的。尽管屠夫的这把小刀甚至都算不上是什么正规的武器,但无眠的法术同样能够对它发挥很好的效果,一点也不比用在穿越者们兵器上时候来得差。 第二十二章、村长的想法 狼王的皮很快就被剥了下来,屠夫的手艺很好,而且今晚他实在是超水平发挥了。这张狼皮上几乎没有连着多少肉和油,将来进行后续处理的时候,会方便很多。 要把这种生皮处理成能够拿来销售的皮草,需要一些独特的手艺。穿越者们当然不会这种手艺,虽然他们当中不少人有“制皮”技能,但如果没有一些实践的话,技能是无法真正激活的。 这就像熊猫当初玩游戏时候,主修的格斗技能其实是剑术,或者说双剑。但他迄今为止都还没真正激活剑术技能——因为相比依靠技能效果增强威力和准确的剑术技能,他更加信赖自己多年苦练而得的拳脚功夫。 也有穿越者本身并没有相关技能,却能够凭借现实中练就的技术,发挥出不亚于技能的效果来。 比方说,女武神的交涉技能。 游戏中的她懂得战吼、咆哮、指挥等等技能,但绝对不会交涉。可现实中的她是职场女性,经常跟别人谈生意、谈合同,交涉水平很不错。所以即便是没有这个技能,大家也愿意让她去负责具体的交涉工作。 至于其他人,纯围观就好。 女武神交涉的对象当然就是村长卡里普拉十三世,所谈的内容,是关于大家的奖励。 长久以来困扰村子的狼群被彻底歼灭,卡里普拉村长的心情很好,脸上始终带着笑容。这笑容和之前可不同,不再是礼貌的或者说敷衍的笑,而是发自内心的真诚笑容。 他并没有纠缠什么,很爽快地答应了女武神提出的全盘要求:接受后续的穿越者们来村子里面补给,为大家提供便利,还有最重要的,帮大家准备一块土地,以修建公会驻地。 穿越者们已经决定把卡里普拉村经营成他们和外界交流的口岸,既然如此,他们就应该在这里有一个类似大使馆的驻地。这座驻地不需要太大,但总要有最起码的体面,不能显得很寒酸。否则的话,如果将来有谁要拜访他们,难道他们真的在旅馆接待?还是冒着泄露秘密的风险,把对方接到城堡去? 他们的城堡里面有太多太多的秘密,别的不说,穿越者们的种族就是个大问题。他们当中各个种族乱七八糟,最夸张的甚至有一条黑龙。尽管那个倒霉的黑龙“泡泡种子洗洗澡”大概是因为年纪还小的缘故,整天都在呼呼大睡,几天都难得醒过来一次,但不管怎么说,她始终是条龙,而且是邪恶的黑龙啊! 要是被外人看到有这么一条黑龙趴在城堡仓库后面睡觉,怕是没几天就会有屠龙者过来了吧…… 所以无论是为了面子还是为了安全,穿越者们都需要在卡里普拉村有一处驻地,一处可以拿来忽悠人的驻地。 老实说,对于这个条件,无论会长三余还是队长熊猫都并不看好。在他们看来,这简直就是要在别人家里建军事基地的感觉,如果换成他们是村长的话,无论如何都不可能答应。 但卡里普拉村长显然不这么想,他不仅很爽快地答应了,还在稍稍犹豫之后,试探着问大家有没有兴趣在村子里面招募士兵。 听到这个询问,大家都惊讶得目瞪口呆,就连一向淡定的熊猫也差点被破功,忍不住问:“你是开玩笑吗?” “怎么可能开玩笑!我很认真啊!”村长疑惑地说,随即好像想到了什么,有些尴尬地笑了,“我知道,我们村里这些年轻人们体质都不是很好,不够强壮……但我保证,他们都是听话肯吃苦的好小伙!只要你们抽出一些时间来训练一下,他们就算不能成为你们这样的高手,至少也能给你们帮帮忙啊!” 熊猫皱了皱眉,觉得彼此的思维方式似乎存在很大的差异。就像是穿越之前一些手游玩家花了大钱没能抽到自己想要的卡之后感叹的那样——我们之间没有能够达成共识。 虽然结果让人满意,但总让人觉得怪怪的! “我记得这个村子属于……塔拉汗伯爵,对吧?”无眠接过了话题,说,“你确定他会允许我们在这里招募士兵?” “塔拉汗伯爵……除了收税的时候之外,我就没见过他的手下出现过!”村长很有怨气地哼了一声,说,“我们本来过得好好的,不知道怎么就冒出来这么一个鬼领主。每年都来收税……这里是边境,除了粮食和木柴之外没什么出产。因为土地不肥沃的缘故,粮食的产量也不高,应付他的税收,并不轻松。” 他停顿了一下,又继续抱怨:“按说收了我们的税,就该为我们提供保护。可除了每年秋天收一次税之外,他手下的士兵就没再出现过。我们村子附近有狼群活动的事情,半年多之前我就专门去汇报过,结果我连城堡都没进得去,一个卫兵就把我打发了,到现在也没有半点回音!” 看得出来,他对于那个塔拉汗伯爵怨气很大。 “就算是这样,绕过领主,在他的领地征兵,也不大好啊……”无眠沉吟着说。 “埃里克大人,您也是贵族,而且还是王都的贵族,在村里里面招募几个护卫,有什么不可以的?”村长狡黠地笑了,“就算是伯爵大人,他也不能禁止这种事吧。” 无眠笑了,大家也笑了。 于是这件事就这么定了下来。 随后,卡里普拉村长还向穿越者们赠送了两件礼物。 一件是一条灰色的兽皮腰带,据说是他祖上当冒险者时候的战利品。穿着这条腰带的人,在算账的时候会有额外的帮助。 另外一件则是一个镀金的挂坠,是前些年一位路过的幸运女神牧师留下的,据说可以让懂得法术的人从中得到感悟,学会赋予别人幸运的能力。 这两件东西,穿越者们当然认识。那条腰带叫做“卡里普拉的算计”,效果是提升商业能力,就算是没有相关技能的人,只要装备着它,也可以在商店里面使用“讨价还价”指令,当然成功率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挂坠则叫做“幸运祝福”,只有圣职者可以装备,装备它不仅可以提升一些魅力,还能获得幸运女神教会专属的一个低阶法术“弱效幸运术”。 “在游戏里面,卡里普拉的算计是要把村长的好感度刷满了才能购买的;幸运祝福则是把村子里面的声望刷满了,才能够得到的。想不到我们这么容易就拿到了。”回到旅馆,无眠看着被摆在桌上的两件装备,不由得有些感慨,“当初玩游戏的时候,如果是新手的话,要花上大概十天,每天都来村子里面把每日任务做完,才能凑足好感度和声望。想不到游戏变成现实之后,我们只用了一晚上。” 第二十三章、支援抵达 “现实毕竟不是游戏。”听了无眠的感慨,熊猫说,“游戏里面,是我们讨好他。而现实中,是他要讨好我们。” 他这句话正说中了问题的关键。在游戏里面,村长作为一个npc,根本没有什么感情。他只会按照程序办事,玩家们需要不停地完成他的任务,才能在他这里提升好感度,提升在新手村的声望,最终得到奖励。但当游戏变成了现实,面对实力强大的冒险者们,村长当然想要努力和他们交好,以求得到他们的保护。 像这种边境的小村子,自卫能力真的不强。看他们一天到晚都有两个卫兵守在门口,就算大白天村子的大门也是半掩着,就知道他们随时都打算关门防备——也许是防备野兽,也许是防备像野兽一样的人。 能够有一群实力强大性格正直,愿意向弱者伸出援手的冒险者们驻扎在这里,村长当然求之不得! 或许……当初熊猫第一次跟他交涉的时候,他其实就已经动了这样的念头,只是现在才找到机会提出这个请求罢了。 大家感叹了一番,就开始讨论这两件装备的分配。 首先,腰带只能给穿着轻甲或者不穿铠甲的人使用,这就限定了小茄子、碎碎冰和无眠三个人。三人都对算账没什么兴趣,于是这件装备就算是流拍了。 放在游戏里面,没人要的装备不是拿去拍卖分钱,就是让生活技能是附魔的玩家拆了变成材料。但现在可不行,大家可算是一穷二白,绝对不能把仅有的几件魔法装备给拆了。至于出售方面……兼职杂货店主的旅馆老板大概不会拒绝这条腰带,但是绝对给不出高价。 而且……人家刚刚送的礼物,转手就卖了,礼貌上也说不过去啊! 所以经过讨论,最终这条腰带围在了无眠的腰上。 毕竟他整天都在琢磨任务和设定,或许用得着算账技能。 挂坠的去向倒是简单得很,这群人里面唯一的圣职者就是熊猫。尽管他看起来怎么也不像个圣武士,但事实上他还真就是个实打实的圣武士——就是不知道为什么,穿越者们的圣职者都感应不到神力,失去了施法能力。熊猫这样全靠武力吃饭的圣武士倒也罢了,那些牧师们整天都在苦恼,却也无计可施。 熊猫戴上了挂坠,脸色顿时微微一变。 “怎么了?”大家担心地问。 他笑了笑,手一挥,一道微弱的彩光在离他最近的长孙武的身上浮现出来,正是幸运术的光效。 “果然有效!” “太棒了!” “这下我们又多了一种buff。” 在一片欢呼声中,无眠仔细看着那道彩光,然后问:“施法的感觉如何?有没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你的那些神术现在能用出来吗?” 熊猫摇头:“我刚才就试过了,虽然我技能栏里面施法的相关技能已经激活了,但神术还是用不出来。” “真可惜,看来神术的问题,终归还是要落在教会那边……”无眠叹了口气,“如果可以的话,真不想跟教会打交道啊!” 穿越者们大多是这么想的,穿越这件事实在太过诡异,谁也不敢说和神完全没关系。所以就算是再怎么神经大条的人,如果不是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也会尽可能绕着神殿走,绝对不要进去。 尽管大家也知道,这只是自欺欺人罢了,但本着“躲过一时是一时”的念头,交涉小队来到卡里普拉村好几天,却没有哪怕一个人去拜访过这里的大地女神神殿。 不惹事就没事,大家现在过得还算凑合,就别往神的面前晃悠了。万一自己作死跑过去的时候,大地女神碰巧朝着这个神殿瞥了一眼,碰巧又看出了来访的是穿越者……那事情就尴尬了。 关于怎么处理“信仰”问题,穿越者们还在讨论。城堡里面已经举行了好几次辩论会,吵得很激烈,但总的来说还是“不惹事”的想法占了上风。 交涉小队里面唯一的圣职者熊猫,同样是怀着这种态度的。反正对他来说,靠拳头就足够了。有神术固然锦上添花,没神术也不是不能过日子。 这世界上多的是一把菜刀闯天下的纯物理系冒险者,人家可以混,他为什么不行? 事情处理完了,窗外也隐隐出现了微白,时间已经到了黎明。 就在大家准备休息的时候,熊猫突然一愣——他从私聊频道里面,听到了一个急匆匆毛躁躁,明显脾气不大好的声音。 【刘禹锡先生:熊猫,我们已经到村子附近了,是直接飞进来,还是你们来接我们?】 【熊猫:真快啊!我这就出去接你,你在哪个方向?】 【刘禹锡先生:约好时间,到时候我飞上天,一眼就能看到你。】 【熊猫:好,那么五分钟之后吧,我们出村之后向西北走,朝着城堡的方向。】 简单说完,熊猫就把消息告诉了大家,然后在无眠“我还想补个觉”的哀叹声中,他们再次出发,离开了村子,朝着西北方走了一段。 只听见天空中传来了尖利沙哑的叫喊,一个鸟头人身,穿着华丽轻甲,背后有一对极为宽阔的白翼,却又拖着狮子般尾巴的大汉从天空中落了下来,宛若鹰隼般的双脚上,紧紧抓着一个用兽皮裹住身体,满脸无奈的白袍男人。 “老刘,医生,欢迎来到卡里普拉村。”熊猫向他们点头致意,“连夜赶路,辛苦你们了!” “没什么,患者在哪里?我们快去展开治疗吧。” “没错!我们是来救人,就别在这里浪费时间了!” 那个鸟头人身的,正是整个游戏里面都不多的狮鹫人玩家之一,被昵称为“老刘”的刘禹锡先生。而穿着白袍,打扮朴素,表情和蔼的,则是在现实中就当医生,深得公会大家尊敬的“医生”安卡。 他们是受会长三余无梦生的委托,连夜赶来的。为的是抢在死神的前面,将卡里普拉村寡妇蒂亚的儿子赛里救下来。 为此,他们顶着夜色急匆匆赶路,一路上不知道吹了多少冷风受了多少辛苦,安卡是个老好人也就罢了,老刘的脾气本来就不大好,此刻那张鸟脸上虽然看不出表情,但听他说话的语调,就知道他很不高兴。要是再拖拖拉拉下去,只怕他就要开口骂人了。 于是大家又急急忙忙回到村子里面,前往寡妇蒂亚的家。 能不能救活小赛里,避免当初游戏里面的悲剧发生,就看医生的了! 第二十四章、拯救少年赛里 寡妇蒂亚的屋子比一般人家明显高大不少,这几间房子是当初她的丈夫辛格准备结婚的时候建造的,辛格是村子里面最厉害的猎人,甚至有人说,如果不是他十年前从军死在了外面,光凭他一个人,就能想办法把那群给村子带来巨大威胁的狼群给消灭掉。 十几年的时间并没有让房子变得残破,但许多细微之处却已经明显看出了老旧,缺乏维护。尤其近几年,因为小赛里生病的缘故,蒂亚花了很多的时间和钱财来照顾他,给这个原本收入就不高的家庭增添了沉重的负担。 按照游戏里面的剧情,小赛里终究还是病死了——看他的情况,如果得不到有效救治的话,或许就是这几天的事情。 因为冒险者们在村子里面已经很有威望的缘故,当他们向蒂亚介绍安卡身份的时候,这位才三十出头一些,却已经憔悴得仿佛年近五十的女人立刻就相信了他们的话。她原本枯槁而浮肿的脸上一瞬间就泛起了光芒,那是希望的颜色。 “安卡医生!您能救救我儿子吗?”她急切而且紧张地问,眼中满是希冀和不安。 “这不废话嘛!”不等别人回答,老刘已经大叫起来,“老子我喝了一夜的西北风,不就是送他来救人的!不为了救你儿子,我们大半夜的飞来飞去干什么!” “不要添乱子!”熊猫打断了他的话,“你辛苦了,陪我喝酒去!” “我要在这边看热闹!” “走!“ 尽管老刘很不愿意,但熊猫一把揽住了他的肩膀,凭借蛮力直接把他给拖出去了。尤涅若和清道夫也急忙跟了出去,三个人几乎把老刘给直接架了起来,簇拥着他前往酒馆。 “老刘你吹了一夜的冷风,一定要先喝点热汤。” “是啊,再来点热酒!对了,我们昨晚弄到了一只很棒的猎物,狼王哦!有没有兴趣吃碳烤狼王肉?” “啊?这个可以有……” “可以有就好!走走走,咱们又不会治病,就别留在这里给医生添乱子了。” “但是……他或许需要帮忙……” “需要帮忙也有无眠他们在,咱们几个都粗手粗脚的,只会越帮越忙。” 看着那口吐恶言的鸟头怪被熊猫他们拖走,蒂亚紧张地畏缩了一下,身体还在微微颤抖。老刘这狮鹫人的相貌实在是太有震撼力了一点,刚才他进村的时候,连卫兵都吓得哆哆嗦嗦的。蒂亚只是个普通的女人,能够壮着胆子跟他说话,而没有被吓得转头就跑,已经是为了儿子鼓起了所有的勇气。 现在鸟头怪离开了,她反而一阵腿软,几乎站都站不住。要不是小茄子及时扶住她,只怕会直接瘫在地上。 “好了,不要浪费时间了。快带我去见患者吧。”安卡温和地笑了起来,他的笑容相当地具有亲和力,乃是专门苦练过的。这是他穿越前医院一位老前辈的绝活,往往凭着笑容就能让患者家属平静下来。安卡当初跟着那位老前辈学了好几个月,才算是学会了这门看似不起眼却威力巨大的绝活。 穿越之后的他是精灵族的,精灵族天生就比较俊美,更是大大加强了这笑容的威力。如果不是蒂亚一心一意牵挂着儿子的病情,看到这种笑容,只怕会脸红心跳都说不定。 被安卡提醒之后,蒂亚这才回过神来,急忙带着大家来到了卧室。只见稍稍有些阴暗的屋子里面,一个瘦到几乎已经皮包骨头的少年静静躺在床上,身上盖着一条薄薄的毯子。如果不是胸口处还有少许起伏,简直就像是死人一样。 安卡皱了皱眉,左右看了看,让女武神和长孙武一起动手,把患者连同床板一起搬出来。 “这里太暗了,我需要足够的光照,才能进行诊断。”他用温和但却让人觉得无法违逆的语气说。 一旦进入工作状态,安卡就立刻显得认真起来,他看着小赛里被搬出来,双眼几乎一眨不眨地盯着赛里的脸,眼中有精光微微闪过。 不知道他发现了什么,只是微微点点头,然后掀起了被子,仔细检查赛里的情况。 说来也怪,赛里明明病到奄奄一息,好像连眼睛都睁不开了,但一来到阳光之下,却立刻就露出了明显的难受表情,甚至于看起来还像是要挣扎几下,明显很讨厌阳光的样子。 “他一直是这样吗?”安卡仔细地检查了一会儿,然后向蒂亚问道。 蒂亚立刻回答:“之前还好,最近这段时间,他特别怕光……” “你应该让他多晒晒太阳,这对他有好处。”安卡说,“每个人都需要经常晒晒太阳,否则会长蘑菇的。” 他试着说了一个笑话,但并没有起到什么效果。于是他叹了口气,对无眠说:“施法,侦测死灵。” 无眠愣了一下,立刻按照他的吩咐,施展了法术。 金色的光芒从他的掌心腾起,化作无数细致的纹路展开,顷刻间就覆盖了周围一小片区域。 在金光之中,大家的样子都没什么变化,唯独小赛里的眉心出现了一团明显的黑气。 “果然是这样!”安卡点了点头,脸上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他是被死灵魔力侵染了。” “如果我猜得不错,他应该是有一定的魔法师资质,所以才会感应到那东西的存在——大家都知道的,那东西邪门得很,当年哈默就是不知道怎么被它缠上的,后来他的下场,咱们都清楚。”安卡的掌心有柔和的白光不断聚集,正是“治疗师”这个职业独有的治疗法术。 在这个世界上,要给人治病疗伤,主流有两种:一种是借助神力的圣职者,一种是借助自然力量的德鲁伊。但治疗师的手段算是例外,他们既不属于神术也不属于自然力量,而是被称之为“生命力量”的手段。 治疗师们将自己的生命力量提纯,转化为可以治愈伤病的奇妙法术。所以他们施法疗伤的时候,消耗的不是魔力值,而是生命值。 这种做法损己利人,对于治疗师们自身的伤害不小。但纯正的生命力量也有其神妙的一面,无论任何诅咒或者魔法,都抵挡不住它的攻击。真的是手到病除,宛若神迹一般。 小赛里也是一样,当安卡将凝聚生命力量的白色光球放在他头上的时候,那团在盘踞在他眉心的黑气宛若薄雪遇到了烈焰,一瞬间就被消灭得无影无踪。紧接着看不出半点削弱的光球缓缓渗入了他的身体,原本几乎已经完全青白一片和死人没什么区别的脸上,就迅速地开始恢复血色。 最多十秒钟之后,躺在床上的已经不再是一个被死灵魔力侵染,眼看就要断气的濒死者,而是一个有些瘦削,有些无精打采,但看得出来并无大碍的少年。 第二十五章、康复之喜 看到赛里一会儿就从奄奄一息恢复过来,蒂亚眼睛瞪得滚圆,愣了几秒钟,然后直接扑上去,一把抱住了儿子。 “小赛里,我的小赛里……你活过来了!你活过来了啊!” 赛里被猛地抱住,明显有点不大舒服,他想要挣扎一下,却根本无法挣开母亲颤抖的双臂。 “妈妈一直在担心啊!我怕啊,我怕得要命!看着你一天一天虚弱下去,吃什么都没有用,一天比一天没有精神……我的心跟着一天一天沉下去,我整个人都在一天一天沉下去啊!我怕啊!我怕你像当初你爸爸一样离开我,我怕你就这么走了……就这么走了……你爸爸已经不在了,连你也不在了的话,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我也就跟着死了罢!” “我天天祷告,我向大地之母祷告,我向死神祷告,我求他们不要带走你,要带走的话,带走我就好了!可谁也听不到我的祷告,谁也听不到!你还是一天一天的虚弱,整天昏昏沉沉,睡着的时间越来越多,醒来的时间越来越少……最近这几天,你一天只能醒来不到一个钟头了,我天天都不敢闭眼,唯恐我一闭眼,再睁开的时候,你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她叫喊着,很快就语无伦次,嚎啕大哭。 看着她这个样子,穿越者们都垂下了头。小茄子忍不住低声说:“我莫名其妙穿越过来,也不知道爸爸妈妈担心成什么样子……” 她说着说着也哭了,泪流满面。 女武神前腿跪下,将她抱在怀里,轻轻拍着她的后背。 “放心吧,你爸爸妈妈一定能照顾好自己的。你也要照顾好自己,将来回去之后,还要把这段奇妙的故事讲给他们听呢。” “我们……真的还能……回去吗?” “一定能的,不管是谁让我们穿越过来,他总要来跟我们见个面吧。一口气穿越这么多人,放几个回去又有什么关系?”女武神的表情有些黯淡,却温柔地说,“至少像你这样的小孩子,是一定能够回去的。” 看着这一幕,同伴们心里也不好受。 碎碎冰眉头紧锁,脸色阴沉,什么都没有说;无眠仰头看天,好像天上有什么有趣的东西似的;长孙武默默走开了几步,似乎想要摘下头盔,但终究还是没有。 安卡是唯一表情依旧平和,似乎没有受到影响的人。这位医生工作多年,生离死别的场面也不知道看过了多少回,纵然心里难受,也不会在脸上露出来。 他走到蒂亚的旁边,温和地劝道:“蒂亚夫人,您还是先松松手吧。您儿子的身体还很虚弱,这么用力抱住,他很难受的。” 蒂亚这才回过神来,急忙松开口,紧张地看着儿子,问:“你哪里不舒服?是不是妈妈勒疼你了?” “没,没有。”赛里笑了,虽然他的脸颊依然瘦得惊人,但脸上却泛着快活的光芒,“我好得很呢!一点问题都没有。” 他犹豫了一下,低声说:“就是……有点饿。” 蒂亚立刻笑了起来,急急忙忙朝着厨房走去:“我去给你做饭!炖肉汤!” 她突然想到了什么,停下脚步,对安卡说:“医生,您能留下一起吃饭吗?诊费我会付的,我只是想要请您吃个饭,稍稍表达一下感谢……” 安卡笑了,他的笑容的确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我是一个医生,赛里是我的病人。医生救治病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我们这边还有事情要忙,就先走了。床铺就放在外面晒一天,等晚上再搬回去。赛里的身体刚恢复,不要剧烈运动,也不能躺着,吃的东西清淡一些,不要吃太多。吃完之后休息一会儿,然后您陪他在村里转两圈,稍稍活动一下。” 蒂亚连连点头,把他说每一句话都牢牢记在心里。 “那就这样吧,等傍晚的时候我再来看看他——或者你们也可以去旅馆,我今天一天应该都在那里。” “好的,好的。” 安卡又笑了笑,转过身,对同伴们打了个招呼。 “走吧,我可不认识村里的路,还要麻烦你们带我去旅馆呢。” 被这么打了个岔,大家也摆脱了忧郁的情绪,簇拥着他一起离开。蒂亚扶着赛里,母子俩送到门口,深深凝望,目送着他们远去,脸上满是幸福和安心的笑容。 卡里普拉村并不大,一会儿就来到了旅馆门口。还没进门,就听见里面老刘粗着嗓子,用狮鹫人特有的沙哑语调大声说:“这什么事嘛!那群混账!好处没我的份,吃苦受累就想到我了!真特么不是东西!” “能者多劳嘛。”尤涅若笑着说。 “会飞又不是我的错!我哪里知道就因为会飞,居然要我带着一个大活人,一整夜在天上飞……这是急诊!急诊好不好!从城堡到这里,至少有二百里吧!我带着一个人,一夜飞了二百里……太过分了!”老刘很生气地说,“三余那个混球!振振有词地说什么‘人命关天’,说什么‘救人如救火’……特么老子我像是那种好歹不分草菅人命的王八蛋吗?我像是那种人吗!” “当然不像。”尤涅若说。 “他用不着跟我那样叽叽歪歪嘛!还一脸很担心的样子,他是怕我不肯来喽?简直狗眼看人低!我跟你们说,那些狗头人都没这么看过我!” “是啊,是啊,他的确做得不好。” “你们也这么觉得对吧?三余就是个混账!之前还要我吃草!尼玛我是狮鹫人啊!纯肉食的啊!我吃草?我吃草会噎死的!要不是医生帮我催吐,我直接就被他那碗草噎死了好不好!那个混账!他绝对是想要噎死我!” “……我觉得你想多了,他应该只是没想到这个。” “那他就是草菅人命!就是不把我的死活放在心上!” 在咆哮和劝说声中,大家走进了旅馆,看到先走一步的熊猫等人正坐在旅馆底楼不知道该算酒吧还是饭店的大厅中央,老刘一边喝酒,一边喋喋不休地抱怨,而尤涅若就在旁边劝说,充当着和事佬的角色。 清道夫不在,大概是有事出门了。熊猫则一言不发,只是不停地斟酒,老刘一杯,他一杯,两个人喝得如同喝水一般。 看到众人进来,老刘对安卡说:“呦,医生你出诊回来了啊。病人怎么——” 他说着就想要站起来,但才刚刚起身,身体突然开始摇晃,然后就这么直挺挺地栽了下去,连尤涅若都没来得及扶住。 一片惊慌之中,熊猫放下了酒杯,淡淡地说:“原来是个起身醉,我还当他酒量真的很好呢。” 第二十六章、酒馆闲谈 熊猫灌倒了老刘,让尤涅若把他背到楼上客房休息,安卡则坐在了刚才老刘的位子上。他刚刚来到卡里普拉村,对这个当初游戏里面的“新手村”知之甚少,正好有很多问题要问呢。 不过在问问题之前,他先笑着说:“有言在先,我不喝酒的,职业习惯。” “放心,我也不灌你酒。”熊猫微微一笑,说,“老刘这家伙满肚子怨气,让他喝醉了好好发泄一下,对他只有好处。至于你嘛,我觉得只要是在治病救人,你应该不介意在这个世界或者那个世界。” “别把我说得跟圣人一样,我没那么高尚。”安卡摇摇头,“有可能的话,我当然也想要回去。但人生在世,总要接受现实。有句话你们一定知道,节哀顺变——事情最严重无非也就是节哀顺变而已,我有心理准备。” 熊猫拍拍他的肩膀:“大家都能像你这么想得开就好了……” 说着,他摇摇头,又提起旁边的酒桶,给自己斟了一杯。 卡里普拉村旅馆可没有小酒杯,他们用的是喝麦酒的大杯,喝的却是旅馆老板自酿的土酒。这酒口感大致上跟米酒类似,酒精度又稍稍高了一点,估计有二十度以上。从刚才到现在,熊猫已经喝了五六杯,要是换算成白酒的话,怕是也有一两斤的样子。 这么多酒进肚子,足以将大多数所谓“酒量好”的壮汉放倒。但他却没有半点醉意,仿佛当真是传说中的“千杯不醉”一般。 熊猫喝酒的方式极为豪迈,一抬手就是大半杯,差不多半斤酒进了肚子。安卡忍不住好奇地问:“我不奇怪你的酒量,但我很奇怪另外一件事——看旁边那个空酒桶,你至少喝了有十斤了吧?这十斤水喝进去,你不觉得撑吗?” 熊猫愣了一下,回答:“你不说我还真没发现……喝了这么多水,我竟然还真不觉得撑。” 他忍不住笑了:“看来穿越也不全是坏事,要是在现实中,我酒量或许不差,但绝对不可能一次喝下这么多的水。我要是能够再穿越回去的话,光凭这手本事,就可以去参加喝啤酒大赛,创下一个让日后所有挑战者绝望的记录。” 安卡也忍不住笑了起来:“我要是能穿越回去,绝对会成为传奇级别的神医。华佗扁鹊都没我厉害——他们医术再好,终究也有不治之症。可对我来说,只要这人还没完全断气,我就能把他救活。” “到时候你一定会成为大人物。”无眠说,“我们都要抱你的大腿呢。” “那也不一定,到时候你们也是超能力者啊。” “超能力有什么了不起的?我能让金属更加坚硬,武器更加锋利,还能弄大规模的魔法阵……但是这些东西对于我们的世界来说,无非是锦上添花而已。有它是过日子,没它也是过日子。你就不同了,你的医术是实打实的奇迹,延年益寿起死回生都不在话下。到时候不知道多少达官贵人都会在你家门口乖乖领号排队,别说什么亿万富翁,各国首脑都要对你陪着笑脸……多威风!” “至于那么夸张吗?”安卡愣了一下,仔细想想,自己也笑了,“似乎还真是这个道理啊……独家生意,还是救命的生意,这个厉害啊!” “没错!到时候你想给别人加几秒就加几秒!”尤涅若说,“别人加一秒就是神人,你一次加个几百秒几千秒都没问题——你差不多直接就是人间之神了!” “对啊!人间之神!不是一般的牛逼!”无眠点头说,“只是有个小问题,咱们怎么回去?” 安卡愣住了,大家都愣住了。 过了一会儿,也不知道是谁先开始,毫无征兆地,大家都狂笑起来。 他们笑得热情洋溢,笑得龇牙咧嘴,笑得恶形恶状,大厅里面洋溢着欢乐过头的气氛。 笑完了之后,无眠等人都回去睡觉了,熊猫依旧在喝酒。他这顿酒喝了很长时间,一直喝到安卡吃完早饭。 偌大的底楼大厅里面,此刻就剩下他们两个了。 “这个世界的感觉如何?”安卡问。 “虚幻,真实。”熊猫回答,“很奇妙的感觉。” “能详细说说吗?我一直在城堡那边,对外面的情况还不是很了解。” 熊猫点了点头,说:“总的来说,这世界给我的感觉是很真实的。无论是阳光还是风,泥土还是草木,都是真实的,没有半点虚假——前几天我在村子外面弄倒了一棵树,直到刚才去接你们的时候,当初的那个坑都还在,和现实中的情况没有半点区别。” “那虚幻在哪里呢?” “我们的角色面板,经验值,属性,技能,道具栏……这些都给我虚幻的感觉。”熊猫说,“昨天夜里,我们去了草原练级。明明距离村子不是很远,却不知道从哪里出来一大群狼,至少有二三百条。其中还有一条狼王——它的皮现在还在猎人家里,猎人说要花十天左右的时间,才能完全处理好。” 他停了一下,又说:“我们总共杀掉了大概上百条狼,当时那片草原简直成了血海。到处都是血腥味,连草都染红了。可当我们对着那些狼的尸体使用了采集指令之后,一具具尸体就那么凭空消失了,只剩下道具栏里面的狼肉狼皮狼牙狼骨之类,连地上的血迹都不见了。如果不是血腥味还在夜风中飘荡,简直就像是这里从未发生过战斗和厮杀一样……充满了不真实的感觉!” 安卡思考了一会儿,问:“你觉得……这些狼是怎么来的?刷新出来的?还是自然生长的?” “不知道,不清楚,不确定。”熊猫苦笑了一声,摇摇头。 “我出发之前,三余曾经跟我说过。他说白天捕猎的狼和晚上捕猎的狼,肉质有所不同。让我这一趟有条件的话研究一下,看看究竟怎么回事。或许并不是肉质不同,而是白天和狼和晚上的狼,本质上就不一样吧……” “你的意思是说,白天出现的狼是自然生长的,而晚上出现的狼是系统刷新的?” “不一定。”熊猫依然摇头,“我杀过白天的狼,也杀过晚上的狼,并没有感觉到有什么区别。它们活着的时候一样的凶恶,也一样的怯弱;死了之后的尸体也看不出有什么分别。采集的时候,采集到的东西同样没区别——如果说晚上的狼是所谓系统刷新的,它们就该跟游戏里面一样,多少能够爆点装备吧。可昨晚我们杀了上百条狼,小土豪长孙武一个个采集过去,愣是没采集到哪怕一件装备。” 他又想要给自己倒酒,却被安卡拦住了。 “不要再喝了,喝酒解决不了问题。” “不喝酒也一样。” “不喝酒的话,至少可以做事。”安卡说,“不论这世界是虚幻的还是真实的,我们该做的事情,并不会有什么分别,不是吗?” 熊猫沉默了许久,最后放下了酒杯。 “你说得对!虚幻也好,真实也罢,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他的脸上露出了笑容,眼睛也越发的明亮:“我决定了,从今天开始,戒酒!” 第二十七章、名医坐堂 熊猫说话算话,说戒酒就戒酒。他很干脆地将没喝完的酒还给了旅馆老板,然后给自己倒了一碗热汤。 卡里普拉村并不富裕,旅馆里面自然也不会有什么高档的食物。但今天的肉汤却很有一些不同,还在锅里煮的时候就散发出异常浓郁的香气,让每一个路过的人都忍不住抽动鼻子多闻两下。等到此刻老板终于揭开汤锅,将炖得醇厚的奶白色肉汤舀出来的时候,香气更是仿佛长了翅膀、装了钩子似的,沿着每一个人的鼻孔钻了进去,勾住了他们的胃。 “这是什么汤啊?这么香!” “我饿了……明明才吃过早饭来着……” “受不了,我也要喝一碗!” 一个个村民涌进了旅馆,就算是那些平时一毛不拔的铁公鸡们,也忍不住凑到柜台面前,要买上一碗肉汤。 旅馆老板却没有立刻答应,而是转头看向熊猫。 “他们想吃,就分给他们呗。”熊猫笑了笑,满不在乎地挥挥手,“那条狼王给大家添了这么多麻烦,最后请大家喝一碗好汤,也是应该的。” 村民们这才知道,原来香气四溢的肉汤,竟然是用狼王的肉炖出来的! 事实上并不只是狼王肉,那一锅汤里面还有猪骨、牛骨、狼骨,以及狼王的脑子。 将狼王的脑子扔进锅里炖汤,是无眠的主意。他觉得这家伙怎么说也是接近魔兽等级的野兽,脑子一定比寻常野兽有更多的营养,用一些药草将其处理过,确定消除了所有可能的毒素和腥臭之后,他就把那团已经变得如同豆腐渣一样的狼脑给了旅馆老板,让老板把它也炖进汤里。 旅馆老板对此倒是没什么意见,他炖肉汤的时候,本来就常常用到内脏和脑子,只要有办法将过分浓厚的腥骚味道处理掉,这些东西炖出来其实远比单纯的肉更鲜美。 狼王也不例外。 闻到浓郁的香气,除了那些忙活了一夜,实在累到不行的穿越者们之外,几乎整个卡里普拉村的村民都聚集了过来。旅馆老板也没趁机涨价,依旧按照寻常肉汤的价钱出售。于是不一会儿旅馆底楼的大厅里面就挤满了人,一个个喝汤吃肉,纵然烫得满头大汗,也舍不得放下手上的碗。 有的人来得早,吃得快,不一会儿一碗已经吃完了,就找老板想要再买一碗。老板却摇头,告诉他们,提供材料的冒险者说了,这东西虽然好,但也不要吃太多。 “肉汤吃多一点而已,不会有问题的。”有贪吃的人这么说。 但老板只是摇头,坚决不答应多给他们一份。 他在这村子里面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除了村长之外,差不多就算是他的地位最高。他坚持一人只卖一份,老饕们也无法可想,只能恋恋不舍地散去。 就在他们出门的时候,熊猫和安卡也喝完了自己的那一份汤,跟着走了。 他们来到了村长的家,见到了刚刚睡了一会儿,却被肉汤香气惊醒的村长。 “这是我的朋友,叫安卡。”熊猫向村长介绍说,“是个医生。” 村长一愣,好奇地看向安卡。 在这个世界上,医生是比较罕见的职业。一般人生病的话,小病无非自己熬一熬就算,大病多半是去神殿找圣职者帮忙治疗。不使用神力而光靠药物手段治疗疾病的医生,在什么地方都不多见。 大概……只有在德鲁伊教派影响力比较大的地区,医生的数量才稍稍多一点。 安卡和村长打过招呼之后,就表示自己想要在村子里面行医一段时间。村长对此惊喜交加,立刻就满口答应了下来。 除了战斗和做任务之外,人们还可以依据自身职业方向的不同,通过别的渠道来获得经验值。比方说熊猫他们能够通过训练获得经验,无眠等人可以通过读书来获得经验,安卡则可以通过给人治病获得经验。 这种医疗系特有的获得经验方法,效果倒还真不错,假设有足够的病人给他医治的话,没准他升级的速度会比天天努力做任务的人还快。 但前提是,要有那么多病人才行。 卡里普拉村里面,当然不可能有很多病人。 告别了村长,安卡就回到了旅馆,在大厅坐堂。他一个个病人诊察过去,只用了一个小时多一些,就把来旅馆找他看病的七位病人都治疗完了。 只是,安卡给他们开出的草药多少有点奇怪,既不是什么奇妙的药草,也不是什么古怪的糊糊,而是很常见的野菜、调味品之类东西。 “医生,这些东西……能治病吗?”一个好奇的年轻人在旁边看了许久,忍不住问。 安卡笑了笑,说:“这些东西被用来当做药物的历史,远比任何一个医学流派诞生得更早。在人都还没出现的时候,很多野兽就是靠它们来治病的。野兽可以用,人当然也可以用,无非是注意调整用量罢了。” 正说着,他微微一愣,停了下来。 地球上的医学史,在这个世界肯定是对不上号的。 想到这里,他轻轻叹了口气,摇摇头,说:“谈历史没什么意义,做医生的,只要注意眼前的病人就好。他们大多数无非是受寒受热,或者是消化不良。这些都是常见病,用这些药材就足够了。” 他微笑着看向那个好奇的年轻人:“我看你对这些挺感兴趣的,想不想跟我学习医术?” 年轻人一愣,先是因为被戳穿了心中的小算盘而紧张,随即就大喜过望,连连点头。 医生可是受人尊敬的职业,尽管比不上拥有神秘力量的圣职者,但是对于普通人来说,生病看医生也比找圣职者便宜多了。去一趟神殿,至少也要捐一笔款,还要跟圣职者关系不错,才可能得到治疗——这就意味着,只有能够定期参加教会活动,至少每年捐一次款的人,才可能有资格享受神殿的医疗。 找医生的话,诊费加上药费,也不会比神殿的捐款更多。唯一的问题只在于,医生太少,供不应求。 对于那些聪明但却缺乏天赋的年轻人来说,再没有比学医更妥当的手艺了。 然而医生太少,愿意教徒弟的医生更少,所以尽管诸神的教会并不歧视和打击医生,但医生这个行当始终没有能够发展起来。 就像今天,安卡一共诊治了八位病人——连同小赛里在内的话。但想要向他学习医术的年轻人,却只有一个。 倒不是大家不想学,而是谁也没想到安卡居然会愿意收徒弟,教授自己的医术。 相比之下,早早在成为了临时训练场的空地上等待,想要找熊猫拜师学艺,跟他学格斗技术的年轻人,却有足足十个! 第二十八章、收徒 熊猫正在空地上练武。 虽然一夜没睡,还和狼群大战了一场,但他却没有半点疲惫的样子,一招一式依旧虎虎生风,充满了强大的力量。招数之间的衔接并不紧致,但如果有谁觉得其中破绽很大而攻过来的话,他不仅没办法靠着招数的优势占便宜,反而会被蛮不讲理地狠揍一顿。 熊猫的功夫也颇有一些来历。历史倒并不悠久,从诞生到现在,还差着好几年才能够满一百年。当年他的不知道第几代祖师爷参加了国术大考,虽然只是个连正赛都没能打进去的咸鱼,但有幸目睹了当时最高水平的比武,亲眼目睹了那几位真正意义上的“当世最强”们是怎么战斗的——他们在战斗时候根本就不计较什么破招拆招,要么凭借步伐游走身体晃动,将西洋拳法和传统武学融合在一起;要么凭借强壮的体魄硬干,在挨打的同时也打中对手,就仗着自己苦练的抗击打能力而蛮不讲理地压倒对手;再要么宁可被打中也要揪住对手,然后就是轰然一摔,将真正最古典的武艺发挥得淋漓尽致……于是那位祖师爷就大彻大悟,回到家乡之后对自家据说可以传承到张三丰的武功大刀阔斧地修改,改到了足以让列祖列宗痛心疾首的地步。 经过这么一改,招数变得简陋粗鲁,毫无艺术气息,然而实战的威力却大大增强。 又过了几十年,到了新时代,武术也迎来了新的发展。熊猫的师祖是个与时俱进的人,就跟着学习散打以及泰拳。到他师傅这一辈,又跑去学习什么巴雷西之类躺在地上打的招数,最终他和师兄弟们学习的,就是一套完全四不像,连师傅自己都说不出个名堂的功夫。 或者说,就是功夫。 既没有遵循悠久的传统,也没有什么文化底蕴,当然更不讲究什么“真功夫只杀人不比武”……它就是一套为了在相对公平的条件下战胜敌人的功夫。 熊猫从小学武,成绩斐然。如果不是他在数理化学习方面也有点天赋,顺利考上了一所不错的大学,后来成长为一只码农的话,按说他大概会加入大师兄的武馆,像几位师兄弟一样成为武术教练。 码农的工作并不愉快,繁琐、枯燥,充满了各种让人掉头发的麻烦事。在这种生活中,他练武的频率大大降低,也就每天早晚各练习大概半个钟头而已,反而玩游戏的时间占了业余时间的大头。 直到……穿越。 穿越之后,他既不需要跟该死的程序打交道,也不需要花时间玩游戏,练武重新成为了他生活的主要内容。经历过巨大的变故之后,他对于武学的理解也深刻了一层。尤其是经过几次生死搏斗,他感觉自己对于“节奏”、“效率”等等概念,把握得更加清楚了。 ……当然,或许也是因为他的格斗技能等级提升的缘故。 熊猫很享受这样的生活,他对于这种练武、战斗,不断变强的生活非常满意。尽管也有一些不如意的事情,但人生在世,总会有这样那样的不如意,能够找到快乐,让自己轻松一些、愉快一些,才能过得舒服。 比方说,教小孩子们练武,就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面对那些想要学习武艺,却又担心惹他不高兴,因此惴惴不安的少年们,他黑白相间的脸上微微露出几分笑意,却转瞬而逝,变成严厉的模样。 “你们想要学武?”他看着这些鼓起勇气提出请求的少年们,目光之中充满了让他们紧张的压力,“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 “我问的是,你们为什么要学武?”熊猫的声音又大了几分,让那些少年们不由得微微发抖,“做事总是需要理由的,学武也一样。你们想要学武的理由是什么?” 少年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过了一会儿,一个胆子最大的小心翼翼地说:“我想要……像您一样强。” 熊猫点点头,不置可否,又看向另一个人。 “我……我想变得强壮。”那个少年先是这么说,然后急忙补充,“也不是像您这么强壮……当然如果能够像您这样强壮就更好了……” 熊猫又点点头,看向第三个人。 “我想变强!”那个少年认真而且严肃地说,“强到能够杀死野狼,而不用担心被它袭击。” 其余少年们的回答大致也是如此,都是想要变强,想要强壮……等等。 熊猫认真听完了他们所有人的回答,然后沉默了一会儿,说:“你们的回答,让我很不满意。” 这话说得少年们好不容易鼓起来的勇气一下子就荡然无存,一个个都惴惴不安,担心会遭到痛打。 “想要变强,变得强壮、强大,这不是错误。人活在世界上,能够强大一些,总不会有什么坏处。”熊猫先是肯定了他们的想法,然后又说,“但是,我希望你们不要停留在这种最直接、最简单的想法上。想要变强……这种想法太简单也太低级了,连草原上的野兽都会这么想。你们肯定会变强的,但我希望你们能多花点时间,好好想一想,你们在我这里流汗流血,辛苦学习,刻苦锻炼,究竟是为了什么?” “我不反对你们仅仅通过‘变强’就得到足够的愉快,让自己满足。但作为你们的师傅,我希望你们能够想得更深一些,看得更远一点。我希望你们能够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面仔细思考,想清楚自己究竟为什么要练武。这样,你们才能够走得更稳,走得更远。” 他平常很少一次说这么多话,今天可以说是破了纪录。 看着他威严的模样,听着那些半懂不懂的话,少年们面面相觑,并不很能理解熊猫的意思。 但他们至少能够明白一件事——这位强大到能够空手拔树,能够凭借一双拳头打死狼王,能够让那么多厉害的冒险者们尊敬和服从的强者,已经答应收他们为徒,教他们锻炼和战斗的方法。 所以当他们反应过来的时候,就有人忍不住欢呼了起来。 熊猫并没有阻止他们欢呼,只是在他们欢呼之后,平静地说:“你们的锻炼,从现在开始!” 说着,他迈开步子开始小跑,并且向少年们挥挥手:“跟着我一起跑,跑到跑不动为止。” 第二十九章、最初的训练 一个壮硕的熊猫头大汉,带着一群半大小子,沿着保护村子的栅栏在跑圈。一边跑,一边还时不时地喊两句诸如“一二一”、“一二三四”之类的口号,模样煞是怪异。 村民们但凡遇到,都忍不住多看两眼,有脾气直爽的,就大声问:“这是在干什么啊?” 少年里面有人回答:“学功夫。” “学功夫怎么要跑啊?”那村民很纳闷,但熊猫已经挥挥手,禁止少年们回答,他得不到答案,也就只能疑惑地走了。 卡里普拉村不大,但就算是个不大的村子,绕着栅栏跑上一圈,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一圈跑下来,有些身体不够强壮的少年已经踉踉跄跄,双腿如同灌了铅一般,连抬都难以抬起来。就算是那些身体强壮的,也已经气喘吁吁、汗流浃背,整个人就像是从水里捞出来一样。 熊猫看了看他们的情况,说:“感觉自己已经用尽力气的,就不用再跑了,但也别坐下休息,慢慢走到旅馆去,到那边找一个叫安卡的精灵叔叔,告诉他,你们是我的学生,让他帮你们检查一下身体,顺便教你们一些自我按摩的手法。” “至于那些觉得自己还有力气的,可以跟着我继续跑——这次我们不绕着村子跑了,就在村子门口这片空地上跑。” 于是少年们兵分两路,一路如同快要脱水的蜗牛一般,慢吞吞地走向旅馆;另一路则跟在刻意放慢了速度的熊猫身后,在村子门口继续转圈。 村子门口的空地其实也不算小,大概类似于农村的晒谷场那样。这个世界的农业和地球并没有什么区别,除了某些充满了奇幻色彩的农作物之外,诸如水稻小麦大豆玉米土豆红薯之类常见作物都得到了广泛的栽培。熊猫对于农业是个外行,稻子麦子他从来就分不清,但至少他认得出田里豆子结的豆荚——至于那究竟是什么豆子?黄豆红豆还是绿豆?他就真的不知道了。 哦,他还能确定一件事,这里的豆子绝对不是什么杂交种子或者转基因,是纯正得不能再纯正的天然绿色有机食品。要是能运到地球上去卖,光是这个噱头就值高价。要是再榨成油,找几个明星什么的来宣传一下,弄点耸人听闻的新闻炒作一下,一瓶卖个寻常大豆油四五倍的价钱绝对不在话下。 至于这算不算商业欺诈的问题——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情,怎么谈得上欺诈呢?有人就愿意花大价钱吃他想吃的东西,只要货真价实,不是挂羊头卖狗肉,更不是以次充好,那就没有问题。 这就像电影《大腕》里面那段经典台词:“愿意掏两千美金买房的业主,根本不在乎再多掏两千。什么叫成功人士你知道吗?成功人士就是买什么东西,都买最贵的不买最好的!” 当然,在熊猫穿越之前,区区四千美金一平米,已经算不上是什么一线城市高端房产,怕是不够资格入成功人士的法眼。所以当他想起这一段话的时候,不由得暗暗感叹——现实永远比故事更加离奇。 是啊,就算在故事里面,也没有一大群玩家穿越到游戏里面,时间还回到了游戏主线剧情开始之前的吧…… 他心里乱七八糟想着各种事情,脚下的步伐就不由得快了一些。等他回过神来,便发现那群少年们一个个气喘如牛,脸涨得通红,看得出来真是用尽了力气,才能跟上自己的步伐。 熊猫微微一笑,停了下来:“好了,热身就先到此为止。你们跟我来,我给你们介绍一下安卡医生。未来一段时间,你们还要向他学习不少东西呢。” “师……师傅,我……我想学……学功夫!”一个比同龄人健壮魁梧不少的少年喘着气说。 “没错,学功夫。”熊猫笑着说,“但功夫不仅仅只有怎么练和怎么打,累了该怎么休息?受了伤该怎么治疗?这些都是要学的。当年我师傅的师傅,就是一位跌打科的医生。到我师傅那一辈,也还有住在农村的师叔兼职干这一行呢。我的大师兄,也就是你们的大师伯,给武馆学生定下的规矩就是‘打人的本事学得怎么样,那无所谓,反正不靠这个活命。但救人的本事一定要学好,如果用上了,或许就能救人一命。’你们的生活比我们辛苦多了,所以更要把治伤和救人的本事好好学学,将来无论是给自己治,还是给别人治,都不会浪费。” 少年们似懂非懂,却能感觉出师傅是为他们好,连连点头。 熊猫这才满意地笑了,带着他们来到旅馆,正好安卡在给人治病,稍稍等了一会儿,就轮到了这些少年。 “他们的底子都不行。”安卡仔细检查了他们的情况,摇着头说,“明显营养不够好,而且不少人的骨骼都存在一定程度的畸形。想要把他们教成高手,不容易!” “当年武林名宿里面,残疾人都还有好几个呢,可谁敢小看他们?”熊猫淡淡地说,“何况,我既然收了他们当徒弟,自然就会把他们教好了。” 安卡见他已经下了决心,也就不再说什么泼凉水的话,又说:“那么我说个好消息吧。你知道我主修外科,兼修心理学的,我从一个兼职心理医生的角度看来,这群孩子的心理状况都很好,既没有什么反社会的倾向,也不是那种内心冷淡自私的类型。我不确定他们能不能学成武林高手,但我至少可以肯定,除非他们将来遇到什么大的变故,否则至少会是一群尊师重道的好人。” 熊猫笑了:“这的确是个好消息。” 然后,他就说起了要让这些少年跟着学简单外伤治疗,以及推拿按摩手法的事情。 安卡当然不会反对,他又不是那种旧社会师徒作坊里面混出来的老油子,讲究什么“学艺之前先给师傅打三年工”之类陋习。作为一个新时代的医生,他只希望更多的人来向自己学习,把自己的医术能够传播得更加广泛,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 总的来说,他是个很正能量的人。只要有足够的力量给他撑腰,他就能成为一个正能量的源头,源源不断地将正能量散发出去,辐射越来越多的人。 而熊猫也好,三余也罢,都愿意帮他撑这个腰,帮助他推动世界变得美好。 这正是公会里面医生远不止安卡一个,但三余却安排他来帮小赛里治病的关键原因。 第三十章、莽穿地球 午饭之后不久,睡了一早上的穿越者们陆续醒来。等到傍晚的时候了,除了喝醉酒的老刘还在打呼噜之外,别人都已经起床了。 大家讨论了一番,决定今天晚上再出一趟门,看看还会不会再遇到昨晚那样的大狼群。 “按说自然界存在食物链,狼这种猎食者的数量不可能很多。我们昨晚杀了那么一大群,理论上附近几百里的狼差不多都被我们给杀绝种了。今晚无论怎么走,也不应该会遇到狼。”无眠如此分析,“但是……那要建立在我们的生物学知识,在这个世界也能全盘照搬的前提下。” “你的意思是说……这个世界的食物链,和地球存在很大的不同?”对此也颇有了解的尤涅若问,“但我这几天跟着猎人学习的时候,并没发现这世界的动物在行为或者分布方面跟我们地球上有什么区别。我当初学的那些野外生存知识,在这里几乎都能够用得上,没有因为世界不同就出错的。” “小处相似,大处不同。”无眠缓缓说,眼神有些悠远,“无论我猜得是对还是错,总之今晚就见分晓了。” 吃饱喝足,充分休息之后,他们离开了村子,又一次走进了夜色之中。 没走多远,尤涅若就皱起了眉头,说:“无眠你还真猜对了,这世界的动物种群分布真的不大正常。” 他指向前方的草丛,漆黑的夜色和过膝的野草,都遮不住他的红外视力。在他的视野里面,正有一个个散发着热量的犬型生物在慢慢逼近。 昨晚明明被他们杀掉了上百条狼,可今晚他们居然又见到狼了,数量还不少! “不应该啊!”清道夫皱眉说,“如果狼群真的能够无限刷新,那么卡里普拉村怎么还可能存在?除非他们跟我们的城堡一样,有大批的高手坐镇,能够组成若干巡逻队,三班倒全天无休地巡逻防卫,否则用不了多久,就会在源源不断的狼群袭击之中崩溃。” “天晓得!”碎碎冰嘀咕一声,魔杖上寒气流动,化作一支锋利的冰锥,呼啸着飞了出去,划过至少二十米的距离,准确地射中了一只潜伏在草丛之中,不知道是不是想要偷袭他们的野狼的眉心。 他的魔法虽然范围攻击的时候威力不强,但单体攻击的威力可不弱,冰锥一下就击穿了野狼的脑门。那条野狼连呜咽都只发出半声,就趴在地上断了气。 “可惜村长和屠夫那边已经拿不出什么奖励了。”清道夫端起了十字弩,“否则的话,今天又是个大丰收!”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虽然在游戏里面,无论杀多少条狼,村长和屠夫都能拿出足够的奖励来——每杀一条狼可以从村长那里得到额外的10点经验和1点新手村声望;每条狼尾巴可以到屠夫那里换10个铜币——但在现实中,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别的不说,屠夫就没那么多钱可以付的。 昨天夜里他们杀了上百条狼,狼皮几乎都给了屠夫。屠夫已经把所有能够动用的资金都给了他们,就这样也只支付了不到三成的货款,剩下的要等把这些狼皮都处理好了,然后拿去附近的城镇卖掉,才能有钱结清尾款。 要是今天再弄上百张狼皮回去,就算屠夫愿意收货,他也来不及处理这些皮草,只能心疼地看着它们慢慢腐烂。 至于狼皮处理好了之后,那反而不是什么问题。只要来到塔拉汗伯爵的领地首府“塔拉尔城”,区区上百张狼皮根本算不上是一笔生意,就算再多几倍都不在话下。 城里有专门经营大宗生意的商行,每年过手的皮草都数以千计。对那些商行来说,优质的狼皮越多越好,根本不存在钱不够的问题。 “我倒是想到另外一个问题。”长孙武突然说,“等狼皮处理好了,我们应该陪猎人老约瑟一起走一趟吧。否则让他一个人去塔拉尔城的话,他要在路上被人打劫了怎么办?” “我们是肯定要去塔拉尔城的,在游戏里面,玩家不离开新手村的话,升到10级就封顶了,以后获得的经验只能积攒下来。只有完成主线任务,抵达塔拉尔城,才能继续升级。我很想知道,现实中,我们还受不受到这个限制?”无眠若有所思地说,“我估计不受限制的可能性比较大,那么问题就来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抵达塔拉尔城的话,又会有什么好处呢?” “内测结束,开始公测?”长孙武猜测。 “也许吧……”无眠沉吟着,“其实这事是好是坏并不确定,但毕竟还要再过一段时间呢,不用着急。” 他们显得很悠闲,因为今天夜里的野狼攻击性比昨天低得多,数量也少得多。 熊猫已经又冲了出去,这次跟着冲出去的还有女武神。她本来就是个喜欢进攻而不喜欢防守的人——他们整个公会大多是这样的人,从公会的名字“莽穿地球”就能够看得出来。 什么叫“莽”?就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总之先打了再说;不管敌人怎么强大,不管敌人有没有埋伏,总之进攻进攻再进攻就好……这种做事风格,就叫“莽”。 一群自诩连地球都能要“莽”穿了的家伙,除非是万不得已,否则别指望他们会老老实实龟缩起来打阵地战。勇敢地冲出去,怒吼着“哇嘎嘎嘎”之类,凶猛地战斗,杀死敌人或者被敌人杀死,才是他们的风格。 没错,就是熊猫的风格。 “莽穿地球”公会,本来就是他和一批老朋友们建立的。尽管这些年来,不少朋友都渐渐淡出了游戏,但这个公会的风格却一直保留了下来。后来他们成为了游戏里面最强大的公会之一,却依然没有改变作风,最终这种狂野的莽夫作风便成为了整个游戏里面一道鲜明的风景,甚至于传到了不少别的游戏里面。 什么“莽穿地球拳王分会”,什么“莽穿地球怪猎参观团”,什么“莽穿仙剑”……之类,在很多大型网游里面,都能看到喜欢他们这个风格和名字的人。 作为莽穿军团的创始人和首脑,永远的先锋官,熊猫毫无疑问是莽穿军团的标志人物,或者可以算是整个公会的形象代言人。 而当大家穿越之后,熊猫也用实际行动证明,他无愧于“莽穿风格代言人”这个称号。 他的确够勇猛,莽气十足。 而他的莽,也的确拥有强大的力量。 以那些现在就已经呜咽着四散逃跑的野狼为证。 第三十一章、识字从名字开始 “看来,即使夜晚的狼,也并不是简单‘刷新’出来的。”无眠给自己用了几个法术,缓缓飞到空中,一双眼睛宛若探照灯似的发出强光,在黑夜里面远远地照射出去,看了半天才回到地面,若有所思地说。 “数量少了,胆子也小了。”尤涅若说,“跟昨天夜里的狼一点也不像,倒是有点像白天遇到的那些。” “在城堡附近狩猎的时候,夜里遇到的狼差不多就是这样。”无眠说,“比白天的凶恶一点,出现也频繁得多,但归根究底,依然还是普通的野狼,远没有昨晚那种悍不畏死的气势,数量更是不在一个等级。” “这意味着什么?”熊猫问。 无眠摇摇头:“暂时还不能得出结论。我们先回村子吧,等我明天跟攻略组的其他人好好聊聊,好好讨论一下,再决定。” 他想了想,又皱眉说:“不行,用私聊长篇大论地谈,太慢也太麻烦……看来我还是要回城一下……” 说着,他的魔杖上亮起了刺眼的红光,然后对准了自己的脑袋,微笑着模仿开枪的声音。 “砰!” 赤红的光芒准确地贯穿了要害,脆皮法师的生命值一下子就见了底。他的身体渐渐变得透明,最后化成无数的光点,消失在大家的面前。 草原深处的城堡大厅里面,一人多高的公会水晶光芒一闪,无眠的身影由虚而实,迅速凝结在水晶旁边。当他的身影完全化为实体的时候,猛地打了一个踉跄,急忙扶住水晶,才没有摔到地上。 “虽然死了好几次,但我还是不习惯这种刚复活的虚弱感……”他嘟囔了一句,“不知道塔拉尔城的回城魔石任务还能不能做,要是有回城石的话,我就不用自杀回城了。” 他休息了几分钟,才算是恢复精神,然后用魔杖当拐杖,踉踉跄跄地走出了大厅,沿着已经恢复照明的走廊一路走去,熟练地爬上楼梯,又拐了几个弯,来到了位于二楼的图书馆。 图书馆里面没有书架,但却堆了很多薄木板,上面用炭条写了许多的字。好几个穿着各异的人就在这里写啊写啊,屋顶上的魔法灯落下明亮的光芒,让图书馆里面分不出昼夜,他们的工作也根本不分昼夜,堪称劳动楷模。 无眠用力敲了敲门,将他们惊醒。 “咦?无眠你怎么来了?你不是跟着交涉小队出去了吗?” “交涉任务完成了?难道说我们不知不觉中,已经过了很多天?” “你们想多了。”无眠叹了口气,“我是自杀回来的。这趟出去,我收集到不少有价值的情报,需要跟你们好好讨论讨论,才能得出最后的结论。” “什么情报能比我们整理游戏资料还重要?”一个灰袍的精灵法师皱眉问。 无眠微微一笑,信心十足地说:“关于‘野怪’、‘刷新’、‘任务’、‘剧情’以及‘boss’的资料。” 这话顿时让那群攻略组的书呆子们瞪大了眼睛,于是他们急忙围了上来,向无眠询问究竟。一群人扔下了手头上还没完成的工作,兴奋地讨论起来。 对于他们这些攻略组成员来说,默写攻略实在不算是什么有趣的事情,而研究讨论编写新的攻略,才是他们最喜欢的事情。 卡里普拉村那边,熊猫他们连夜返回,队伍里面还少了一个人,让卫兵觉得惊讶而且担心。 “那个……埃里克大人他……怎么了?”卫兵惴惴不安地问。 “他有急事,用魔法回去了。”熊猫淡淡地说,“魔法很方便的。” 卫兵们这才放下心来,又问他们今晚收获如何。 尤涅若摇着头,叹着气说:“那群狼不知道是昨晚被我们杀怕了,还是学精明了,这一趟出去就没遇到几只。” “或许是被你们杀得差不多了吧。”一个卫兵说,“我记得听旅行商人说过,要对付狼群,最好的办法就是找一群厉害的冒险者,一口气杀上一大批,未来至少能够安生十年。” 大家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戴着头盔的长孙武已经闭上了眼睛,集中精力打开私聊频道,把这消息告诉了无眠。 这个晚上大家睡得都很踏实,第二天一早,熊猫就起床去锻炼。他来到村子大门口,却看到少年们已经聚集在了这里,等着自己的到来。 他忍不住笑了,点点头,走了过去。 “你们做得很好,但以后不要起这么早了。”他说,“你们还小,身体还没长成,需要睡足时间,才能长得高大壮实。对我们练武的人来说,身板是一切的根本。一个矮瘦子功夫练得再好,也打不过高大魁梧的壮汉。” 少年们连连点头,又询问什么时候来比较好。 “吃了早饭,做些家务,然后再来。”熊猫将当年老师给自己讲的道理复述了一遍,“有人以为大清早的空气最好,其实不对。人吐故纳新,树啊,花花草草啊,也是一样。每天早上的时候,其实也是空气最脏最浑浊的时候。总要等到日上三竿,太阳照得明亮了,夜里的浊气都散了,花草树木制造了大量的氧气,这才是真正适合锻炼的时间。” “古老传说,真功夫要黑见黑,天黑才睡,天黑就起,那是讲故事。真练功可不能这么来,要讲科学。” 少年们自然又是似懂非懂——就像当初才跟着师傅学艺的熊猫自己一样。 “听不懂没关系,记住就好。”熊猫笑着摸摸他们当中一人的脑袋,“我当年刚学功夫的时候,比你们还小,一样也是听不懂。” “师傅您当年也很小吗?” “真难想象啊……师傅您这么高这么壮……” “师傅的脸很好看,小的时候一定很受人喜欢!” 熊猫听得暗暗好笑,他这张脸可不是自己真正的相貌,而是熊猫脸。小时候?小时候的熊猫当然受人喜欢,哪个动物园里面不是一大群人围着熊猫看热闹!尤其是小熊猫,微博上的熊猫频道,最受欢迎的就是那群小熊猫们。 要是自己在地球上也是这长相,终身大事肯定早解决了,哪里用得着成为码农们单身聚会的成员啊…… 第三十二章、教书育人 熊猫不是个会浪费时间的人,既然少年们已经来了,而现在的时间并不适合小孩子锻炼,他索性给这些半大小孩们讲起课来。 他讲的自然不是什么“c语言从入门到精通”,也不是什么“深入理解java虚拟机”,更不会是什么“论android的开发艺术”——尽管他可以就这些林林总总说上至少一个月。面对这些缺乏文化基础,而且一辈子也用不上编程技术的少年,他给他们讲的是读书识字。 第一课,就是他们的名字。 随手找了根树枝当笔,用脚扫平地面当黑板,他就这么开始写写画画。 托穿越的福,他凭空学会了一门外语——这个世界分为东西两块大陆,东大陆用的是类似古篆字的语言,西大陆用的是类似拉丁文的语言。两种语言和现实中的语言都有很大的相似,游戏的设计者显然花了不少心思。 熊猫一个个问了少年们的名字,然后用被称之为“通用语”的语言将他们的名字写下来。想了一想,又在他们的名字下面写了汉语的音译。 “师傅,上面那些字我见过,村长家里就有不少东西上有这样的字。可下面那些字是什么意思啊?以前从没见过。”有少年问。 熊猫沉默了一下,说:“这是我家乡的文字,我们这群冒险者是背井离乡的旅人。这种文字,在这个世界上大概只有我们才认识吧。” “啊?那老师,您家乡的文字里面,您的名字该怎么写呢?” 熊猫笑了笑,用树枝写了方方正正的“沈默”两个字。 “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啊?” “沈,是我的姓氏。就像你们村长姓卡里普拉,这块领地的领主姓塔拉汗,我姓‘沈’。而我的名字叫做‘默’,默,就是不说话的意思。” “……师傅您平时是不大喜欢说话。” “不说话才帅气啊!什么都不说,冷冷地背着剑,那才像个英雄的形象嘛!要是整天啰里啰嗦的,哪里还像个英雄!” 熊猫笑而不语,谁没有过充满幻想的童年时代呢?他记得自己小时候,还常常在纸盒上画个机器人的脸,戴在头上大叫“我是变形金刚”呢。 或许对于小孩子来说,帅气其实才是最重要的吧。 闲话说完了,熊猫擦掉了自己的名字——沈默是个普通的码农,无非有一身对于常人而言挺厉害的功夫而已。面对几个持刀歹徒,他苦练多年的功夫并不能让他如同武侠片里面那样神拳无敌大杀四方。但如果现在的熊猫穿越回去,只要不动用火器,就算是成千上万手持刀枪的壮汉,他也有信心杀个七进七出。 “在这个世界上,已经再没有沈默了。” 他用只有自己能听清的话音,低沉地叹了一声。 少年们当然不会理解熊猫的忧郁,他们对照着自己的名字,或者努力地读,或者也拿着树枝在旁边写,试图把它们给记下来。 然而,老实说拉丁文这类文字,对于初学者真的是一点也不友好。圆滚滚的曲线,歪歪扭扭的形状,无不让少年们学习的过程越发艰难。尤其他们之前并没有任何的功底,从无到有,学习起来就更费事了。 直到日上三竿,他们才陆陆续续学会了写自己的名字。只是一个个依然写得歪歪斜斜,如果不是熊猫事先已经记住了他们的名字,只是拿一行行“仓颉鬼哭体”的文字给他阅读的话,怕是要会个几级的密码解读或者古文书翻译之类技能,才能够读得出来。 但即便如此,他也并没有批评这些孩子,而是温和地鼓励他们,要他们等回家之后再继续练习。 “一个人,光靠身体强壮是不行的,脑子也要强壮才好。”他说,“练武可以强壮身体,强壮头脑就要靠读书识字。我知道你们也许不喜欢这些,但学会了这些,对你们只有好处。” 学完了识字课,他就开始带着这些少年们锻炼。他的锻炼方法很大众化,并没有什么马步或者站桩之类,而是分为锻炼爆发力、耐力和柔韧这三个部分。 三个课程里面,锻炼柔韧的是传统项目,无非拉筋弓腰之类,这么多年也没见有什么变化。但锻炼力量的项目,熊猫却颇为与时俱进,用的既不是他当年学武时候学的那些,也不是体育课上学的那些,而是前几年刚学到的所谓“囚徒健身法”。 这个健身法还是他大师兄的一个徒弟找来的,据说是一群在老美那边蹲大牢的壮汉们琢磨出来的,既不需要广阔的空间,也不需要辅助器材,光靠费时不多的简单训练,就能锻炼出健美的肌肉来。从实践看来,这健身法配合别的训练项目,效果还真不错。 卡里普拉村当然没有健身器材可用,所以熊猫干脆就拿这套教材当基础,配合一些别的内容,来给少年们进行力量训练。 一个早上很快就在训练中过去了,等到太阳接近中午,熊猫就让少年们停下来,带着他们前往旅馆。 练武是重体力劳动,不仅需要吃足够的食物,食物里面还要有相当分量的蛋白质。为什么古代的武林高手几乎都是富家子弟,以至于民间有“穷文富武”的说法?就是因为练武的人,对于食物和营养的要求太高。 如果不能得到充分的营养,练武不仅不能强身健体,反而会损伤身体,甚至于英年早逝。据说在东南亚的某些国家里面,穷人将练武打拳视为摆脱贫困的唯一渠道,但苦练的结果多半不是练成一身好功夫,而是留下严重的暗伤,年纪轻轻就撒手人寰。 熊猫既然教这些孩子们练武,就不会让这种悲剧在他们身上发生。他事先叮嘱了旅馆老板,每天为自己的徒弟们煮一锅肉汤——肉当然就是狼肉,反正多得很。 普通狼肉煮起来远没有狼王的肉那么香,熊猫还特地请安卡在其中加入了对身体有好处的草药,这使得肉汤的味道被进一步地削弱,甚至于让它喝起来稍稍有点苦涩。但少年们依然吃得很香,眉开眼笑。 这个世界的农民过得并不富裕,虽然不至于一年只能吃一次肉那么惨,但想要像这样大碗喝汤大块吃肉,也是根本不可能的。少年们大吃一顿之后,一个个满脸油光,不少人在吃完回家的路上甚至还在打饱嗝,吐出来的全都是肉味。 于是当天下午,就有人找到正在空地上练拳的熊猫,试探着问他,还愿意不愿意再多收一些徒弟? 熊猫没有笑,只是冷冷地瞥了对方一眼,那人就灰溜溜地跑了。 想要占他的便宜,哪有那么容易! 第三十三章、寻找死灵法师哈默 “道具栏真的是很方便!”安卡看着桌上那一丛还带着少许露水的药草,感叹地说。 熊猫点点头,他也如此觉得。 穿越者们的外挂很多也很强力,其中最强力的当然是复活无疑,但道具栏也十分的厉害。只要把东西收入其中,不论过了多久,拿出来的时候,肯定还跟刚收进去一模一样,完全不用担心腐坏变质之类的问题。 无眠就曾经感叹说:“明明有保鲜用的法术,但事实上除了少数剧情任务,别的地方完全用不着,也不知道游戏策划人员是怎么想的!” 不管他们当初是怎么想的,但至少现在,熊猫觉得自己是要感谢这种设计的。 他的道具栏里面堆满了狼肉和狼骨,如果不是靠着道具栏的帮助,让它们永远都不会腐烂的话,他的徒弟们怕是用不了几天,就吃不到新鲜的肉汤了。 现在他弄了个桶,每天少年们没吃完的肉汤就倒在桶里,收进道具栏。第二天拿出来加到新煮好的肉汤里面时,这桶里的汤还是热的呢。 卡里普拉村的村民们也渐渐适应了穿越者们的存在,不过因为这段时间农活比较忙的缘故,村长之前答应的公会驻地暂时没人手建设,只能让穿越者们自己动手。 为了这个驻地的设计问题,好几个学装潢设计或者建筑设计的穿越者甚至于打了起来。他们都觉得自己的设计是最好的、最棒的、最完美的,同时对别人的设计横挑鼻子竖挑眼,恨不得从豆腐里面挑出根鱼刺来,这么吵了几回之后,就顺理成章发展为用拳头而不是嘴巴讲道理了。 熊猫不是很理解他们为什么如此固执,非要否定别人的设计,但他和三余等人一样,都抱着看热闹的心态,并没有阻止的意思。 其实他觉得这些人很无聊,有空争执设计图的问题,为什么不抓紧时间好好训练呢? 训练可以获得经验值,获得经验值就可以升级,升级就可以变强。 变强,才可以保护自己,以及保护别人。 碎碎冰疲惫地走进旅馆,左右看了看,确定老板没注意这边,才来到熊猫和安卡的旁边,一屁股坐下。 “累死我了!”他叹着气说,“我真的不擅长魔力探查,这应该是给无眠做的事情才对!” 但无眠现在不在,他回到城堡去研究攻略了。 目前驻扎在卡里普拉村的九个穿越者里面,施法者是碎碎冰和安卡两人。但安卡是治疗师,根本没有魔力探查之类的技能,所以只能让冰法碎碎冰去做这项工作。 碎碎冰对此很不满,这项工作不仅要花费很多的时间,而且还很累。最重要的是,它能够得到的经验值很少,少到几乎忽略不计的地步。 但就算不满也没办法,那个该死的死灵法师哈默究竟藏身在哪里?这是谁都想要弄清楚的事情,碎碎冰自己也不例外。 比较积极的人觉得,只要找到哈默的藏身之处,然后大家并肩子一拥而上,把这个新手村的最终boss给乱刀分尸了,新手村就算是安全了。至少在帝国军入侵之前,这里可以算是一片平安乐土,不会再有任何的危险。而且最重要的是,既然这世界已经不是游戏而是现实,那么哈默就一定会爆出骷髅戒指这件前期神装来! 而比较消极的人则觉得,如果不赶快找出哈默,等这厮准备妥当开了大招,大家都会在睡梦之中被干掉。运气好的话还能回城堡复活,运气不好的话甚至可能会被它转化成骷髅——没有任何智慧的,只知道服从它的命令的骷髅。 无论是前一种做法的好处还是后一种情况的威胁,都让人没办法不在意哈默那家伙的去向。所以碎碎冰这几天都在村子外面的坟地转悠,用他并不擅长的魔力探查技能,追寻死灵魔力的来源。 对外的解释是——之前小赛里生病的情况有点像诅咒,兰德·沃夫先生(碎碎冰给自己取的通用名)不放心,决定在村子附近所有可能存在诅咒的地方仔细搜查一遍,确保安全。 村民们对此当然举双手支持,村长卡里普拉十三世更是找上门来,询问有没有什么能帮得上忙的,并且表示只要有用得着的事情,请尽管吩咐。 但他真的帮不上忙。 追寻死灵魔力的来源这件事,只有碎碎冰能够做得到。 城堡那边的穿越者里面,拥有魔力探查技能的倒是还有好几个。但他们不是表示对这种事情没兴趣,就是表示自己其实也并不擅长干这个。还有人振振有词地说:“反正大家都是从零开始,碎碎冰起码是熟手,比我们好多了。” 对此,就算会长三余也没什么办法。他知道问题的关键在于认同感,除了少数像医生安卡这样道德高尚的人之外,大多数穿越者虽然不算卑鄙,但也真的谈不上高尚。如果眼前有坏事发生,他们大概会出手管一管,但几百里之外有个反派,可能将来要搞事,需要他们现在就长途跋涉,在比膝盖还高的野草中艰难行走两天,赶来打上一仗……他们就真的提不起精神来管这事了。 尤其施法系的穿越者们身体都比较弱,在草原上跋涉两天,对他们来说实在是有点太辛苦了。 随着穿越的时间越来越长,大家对于自己的情况也越来越了解。施法者们之所以不大愿意出门,一方面是他们靠读书和研究魔法就能获得经验,没有什么出门的必要,另一方面就是他们真的身体不好,不适宜出远门。 像当初无眠这样,只因为好奇就硬撑着长途跋涉的情况,大概再也不会发生了吧。 但是三余也向熊猫保证,只要找到死灵法师哈默的确切行踪,无论大家答应不答应,他都会亲自带队,带着尽可能多的人过来支援。 现实中的死灵法师绝对不会像游戏里面的boss一样乖乖缩在副本里面,等着玩家组成队伍去挑战它。想要把它消灭,出手就要稳准狠,一击就要致命! 无论三余还是熊猫,都不想看到哈默这家伙在卡里普拉村发威。 那种事情,绝对不能允许它发生! 第三十四章、突然出现的死灵法师哈默 “又是平淡无奇的一天过去了。”看着夕阳渐渐接近地平线,老刘粗着嗓子嘟囔,“真无聊啊!” 他本来就是个喜欢没事找事瞎折腾的脾气,所以当初才会被公会会长三余轻轻松松说服,带着一个大活人连夜飞了几百里来卡里普拉村“出急诊”。在卡里普拉村的这几天,他一开始还觉得挺轻松有趣的,尤其是看到那些村民们面对自己时候紧张害怕的样子,更让他觉得好笑。但是随着时间推移,有趣的东西看完了,村民们对他也渐渐习惯了,现在已经发展到连小孩子看到他的恐怖模样都只会笑着说“鸟头大叔”的地步…… “无聊啊!无聊啊!”老刘哀叹着,对正在用冷水冲洗和拭擦身体,为一天的锻炼画下句号的熊猫说,“熊哥,咱们就不能找点事去做吗?” “附近的狼都被你杀完了。”熊猫回答。 狮鹫人的夜视能力很强,搏斗能力也很强。作为空中的重骑兵,他们是令人望而生畏的战争机器。按照当初游戏设定集里面的说法,就算是什么职业都没有的狮鹫人平民少年,也能够捕捉野狼当猎物。这几天老刘无聊的时候就飞出去捕猎,几天下来,卡里普拉村附近的野狼差不多已经绝了种,不是被他杀掉了,就是吓跑了。 昨天晚上他出去转了一圈,结果很罕见地空手而归——连疑似可以刷新的狼群都被他给杀没了,也不知道要过多久才能恢复过来。 “要放在地球上,你都要造成生态灾难了吧。上天有好生之德,就算是狼也不能赶尽杀绝。稍稍留下几只吧,否则当心兔子成灾。”尤涅若一边用一把很钝的铲子努力铲掉野猪皮内侧的油和肉,实践刚刚学会的制皮技术,一边笑着说。 在他旁边,长孙武也在做着类似的事情,试图通过实践激活自己的“制皮”技能。虽然他的主攻方向是重甲,但“铠甲大师”这个职业讲究的是掌握全部类型的铠甲,皮甲当然也在其中。 “兔子还能成灾?”老刘完全不相信,“这草原上能有多少兔子?几千只还是几万只?要真的成灾了,大家一起动手抓来,洗干净送给种子加餐算了。那家伙都混到吃土了,真是衰得可怜!” “巨龙本来就能吃泥土,事实上它们什么都吃,泥土、矿石、树木……当然也包括各种动物。”长孙武说,“我记得以前看过无眠他们整理的《巨龙生态研究》,那群家伙压根不挑食。” “种子她是人,又不是龙。要按照这么说,也没见熊哥吃竹子啊。” 见话题又转到自己身上,熊猫无奈地摇摇头,不参与这种毫无意义的闲谈。 就在这时,他脑海之中突然微微一震,响起了有人对他发出私聊的通知音。 【三余无梦生:出事了!碎碎冰刚才在墓地里面找到了死灵法师哈默的藏身地点,结果被哈默发现,死在了它和骷髅们的围攻之下。那个boss怕是要搞事,你赶快集合人手,绝对不能让它毁掉卡里普拉村!我这里正在总动员,大家会以最快速度赶去支援!】 【熊猫:收到,放心!】 他抬起头来,眼中寒光一闪,杀气顿时从眉眼之间溢出。 “老刘,你不用担心无聊了。”他缓缓地说,“大家收拾装备,准备战斗,boss出来了!是死灵法师哈默。” 尤涅若二话不说扔下铲子,从道具栏拿出铠甲开始穿着。铠甲从不离身的长孙武则拿出了自己的大盾,想了想又收起来,换成了一支大木棒。 他们都是老玩家,在游戏里面也不知道打过多少骷髅。按照游戏里面的经验,打骷髅的时候防护比攻击重要,攻击的时候又是钝器比利器好用——也就是说,一身好铠甲比什么神兵利器都靠谱,一根大木棒比利箭快刀更利索。 与此同时,熊猫闭上眼睛,通过私聊联系村子里面的另外几个同伴。 他先是联系了女武神,让她凭借自己高大的优势,赶快组织村民撤离。 碎碎冰是在墓地里面找到死灵法师哈默的,如果那家伙要搞事的话,骷髅大军必定先从墓地出现。墓地在村子西北靠近草原的方向,那么就该组织村民们朝着村子东南靠近森林的方向撤退才对。 现在天色已经快黑了,晚上进入森林并不安全。但比起留在可能被骷髅大军肆虐的村子附近,躲进森林至少还安全得多。 只要多点起几堆篝火来,应该问题不大。 紧接着,他又联系了应该正巡逻回来的小茄子,让她在村子上空盘旋,注意侦查情况,随时报告。 接下来他联系了在旅馆吃饭的清道夫和安卡,告诉他们boss出现,赶快前往村子门口集合,大家组队去怼死灵法师哈默。 一圈通知下来,大概花了两三分钟的时间,这时候女武神已经大声在村里喊叫,挥舞着她那杆吓人的巨大长枪,半赶半劝地让村民们赶快撤退,在她的引导下朝着森林的方向前进。 卡里普拉村长是个明白事理的人,得知情况紧急之后也帮着劝说和引导村民。但即便他们一起努力,村民们也依然乱糟糟的样子,一片鸡飞狗跳,看起来短时间内来不及完成转移。 熊猫皱着眉,转头看向老刘:“你去墓地看一下,小心些。” 老刘大笑起来:“放心!一群骷髅而已!没准等你们赶到的时候,我已经连boss都一起打死了!” 说着,他拍着硕大的翅膀腾空而起,飞过了村子的栅栏,朝着墓地方向飞去。 熊猫这才稍稍放心,他在同伴们的帮助下飞快地穿上铠甲,暗暗抱怨穿越之后换装备比游戏里面麻烦多了。 几分钟之后,全副武装的众人已经集合在村子的门口。一个黑点正在从天空边缘快速地飞回来,那是急忙赶来的小茄子,而墓地的方向上,则传来了老刘那宛若破锣一般沙哑刺耳的怒吼声。 很显然,老刘已经遇到了死灵法师哈默召唤出的骷髅大军,正在努力厮杀。 熊猫环顾了一下周围,尤涅若没有用大斧,而是双手各抓着一块粗木条,长孙武扛着大木棒,清道夫不知道从哪里找了个锤子过来,安卡也找了根坚固的木棍。他们都是老玩家,知道对付骷髅的时候,武器越大越沉重效果就越好,诸如弓箭之类则几乎毫无用处,所以清一色选择了钝器,就连安卡这医生也不例外。 他点点头,一挥手,带头走向了墓地的方向。 虽然跟原本的计划并不一样,但莽穿地球公会的先锋官熊猫,从不畏惧任何的挑战。 何况,玩家看到boss,天经地义就是要去打的,什么话都不用说。 第三十五章、墓地 卡里普拉村的西北,是一片相当广阔的墓地。这个村子明明不大,但墓地却很大,差不多都有半个村子那么大了。 这种情况很奇特,很不合常理。当初玩游戏的时候,攻略组曾经就此考证过,确定很久之前,这里曾经发生过一场战争,两个国家的军队在森林和草原的分界线上摆开阵势好生厮杀了一番。虽然最后没能分出胜负,但却留下了许多的尸体。 那些大人物们的尸体当然可以运回故乡,但小兵就不行了。所以双方签订了和约之后,就地埋葬了这些士兵。卡里普拉村的前身,就是为了看顾这块大墓地而建成的一座死神教会祭坛。 死神的圣职者们一直致力于维护生死之间的平衡,他们喜欢在这种大型墓地附近活动,以便能够第一时间发现怀着怨气而复活的亡灵,将它们重新送回死者的国度。 战争之后的几十年里面,死神的圣职者们一直在很好地工作。但后来却出了意外,负责监督管理这块墓地的老牧师不知怎么就得急病死了,后继的主祭还没赶到,年青的小牧师就被突然出现的诡异的骷髅戒指吸引,抛弃了“维护生死平衡”的信念,开始研究死灵法术。 那个的小牧师,正是哈默。 哈默的运气并不好,他还没来得及研究出什么名堂,才掌握了将死尸转化为骷髅的手段,死神教会的替补主祭就赶到了。 一位老练的牧师加上两位护卫的战士,三人组并没有花费很大力气就杀死了哈默,将他封印在了这块墓地里面。 此后死神教会依然守护着这个墓地,但时光荏苒,随着岁月的流逝,发生了一些攻略组也没能考证到的事情,最终死神教会离开了这里,将这个地区转交给了一个叫做卡里普拉的冒险者,建立了开拓村。 那个卡里普拉,正是卡里普拉村长的祖先。按照他的说法,可以称之为“卡里普拉一世”。 卡里普拉并非只身一人,他还有好几个伙伴,这些伙伴里面有一位大地女神的牧师,定居之后在村子里面建立了大地女神神殿。至于别的伙伴都没有留下记载,估计后裔已经断绝,或者离开了这里。 随着岁月流逝,封印的力量渐渐减弱。邪恶的魔法装备骷髅戒指再次活跃了起来,它复活了早已被杀死的哈默,并让这个曾经的死神牧师变成了真正的死灵,化为一个只剩骨架的死灵法师。重生的哈默充满了对世界的仇恨和对生者的憎恶,但他却还记得自己当年被轻易杀死的事情,所以一直藏身地下积蓄力量,等待着有朝一日神功大成,搞上一个大新闻。 如果按照游戏剧情发展的话,哈默的大新闻最终搞成功了。卡里普拉村被他化为了鬼域,到处都是行走的骷髅,就连村民们也大多送了命。虽然冒险者们消灭了哈默,让死者重新安息,但死去的人也无法复活。 不仅如此,因为这件事情的影响,附近的势力都把注意力投向了这里,以至于引起了后续的大剧情——帝国入侵。 但是这次,因为穿越者们的影响,哈默的“大新闻”怕是搞不起来了。 别的不说,大家至少可以肯定,这次绝对不会让他把卡里普拉村的村民们杀戮大半,化为拥有名字的精英骷髅! 从村子到墓地,距离并不怎么远,熊猫他们很快就能走到。但是远远看去,夕阳下的墓地却被诡异的黑雾笼罩,除了厮杀声和老刘的怒吼之外,再也无法得到任何线索。 熊猫并没有犹豫观望,直接冲进了黑雾之中。 才刚刚踏入黑雾,他就忍不住眉头一皱,感觉到了一股阴冷的力量正在试图侵蚀自己。 这力量当然就是死灵魔力,当初小赛里只是稍稍沾染了一点,就缠绵病榻几乎送了命,要是像他那样的普通人踏入这黑雾之中的话,怕是只要个把钟头就会直接被转化成死灵,连抢救的机会都没有。 但这力量对穿越者们效果并不好,他们的等级虽然不高,可属性却都很强大,而且几乎人人都有一定的魔法抗性。光靠黑雾这个浓度的死灵魔力,并不足以伤害到他们。 尤其熊猫还是个圣职者,尽管他到现在都还没能恢复和受难之神的神力链接,无法使用神术,但在死灵魔力试图侵蚀他的同时,他体内强大的神圣力量就自发地激荡起来,发动了反击。 同伴们一个接一个冲进黑雾的时候,看到的就是熊猫身上亮起了金色的光芒,宛若一个小太阳似的,闪闪发光。 “神恩?你现在开这个技能干什么?”尤涅若好奇地问,“俺寻思着……怎么也要到打boss的时候才用吧。” “不是神恩,自然发动的,没什么特殊效果。”熊猫一边回答,一边快步向前。 在他们前面,新旧不一的坟墓一个个裂开,一具具惨白的骷髅颤抖着从泥土里面爬出来,眼睛里面跳动着红色的火光,一个个转过头来,看向他们。 昏暗的墓地,黑色的浓雾,复活的骷髅……这场面相当恐怖,换成胆小者的话,只怕能吓得当场就尿了裤子。 但熊猫却毫无惧色,他甚至没有半点动容,径直冲向距离自己最近的一个骷髅,趁着那东西还呆呆地站着,似乎还没完全恢复行动力的时候,就抡起拳头,一拳横扫,打在了它的脖子上。 只剩骸骨的骷髅身体并不坚固,被熊猫这一拳直接打断了脖子,头骨咕噜噜滚了出去,身体也颓然倒下,化为一堆枯骨。 “跟游戏里面一样弱!” 熊猫留下这么一句很有几分嚣张的话,就如同他过去无数次战斗之中一样,头也不回地冲向了正在慢慢恢复行动能力的大群骷髅。 只是,过去他这么做,多半是为了和别的玩家们pk,现在,他要对付的不再是那些电脑屏幕后面、网线对面的玩家们,而是那些从幻想变成了现实,活灵活现在他面前,向他发出攻击的邪恶魔物。 第三十六章、黑雾迷宫 熊猫前进的速度很快,那些刚刚复活——或者说复苏——的骷髅在他面前根本就不堪一击。 左一拳打倒一个,右一脚踹倒一个,再用肩膀撞过去,一口气接连撞倒好几个……这些对于普通人来说狰狞恐怖的怪物,对他而言就像是活靶子一样,被打得七零八落,东倒西歪。 只一会儿,地上就倒下了许多残破的骸骨,模样十分的凄惨。 “我感觉好像看到了‘无双割草’的游戏画面……”长孙武低声嘟囔,“接下来他不会大吼一声,然后身上金光闪闪,发动无双绝招吧……” “他已经金光闪闪了。”旁边的清道夫说。 长孙武噎了一下,摇摇头,很无奈地叹了口气。 “敌人太弱也不错啊!这么一来,熊猫把敌人直接搞定,都不需要我们出场了。”尤涅若笑着说,“俺寻思着,就这么走个过场,跟着看个游戏cg,跟着喊几声六六六,倒也算是轻松愉快。” “哪有那么好的事!别忘了碎碎冰可是被打回城去的,老刘也还在苦战。”安卡皱起眉头,对于队友们的盲目乐观有些担心,“碎碎冰可不是无眠这种脆皮,想要把他打回城堡复活,绝对不是这些废物骷髅能做到的。更不要说能够缠住老刘,逼得他怒吼咆哮,却冲不出来……” 众人顿时一凛,原本有些松懈的心态立刻收紧了许多。 正如安卡说的那样,虽然眼前这些骷髅们看起来弱小到不堪一击,但这墓地里面肯定有相对比较强大的敌人。否则的话,碎碎冰怎么可能被杀死?老刘又怎么可能陷入苦战之中? 于是他们急忙加快步伐,朝着已经走到了前面,渐渐消失在黑雾之中的熊猫追去。 奇怪的是,明明熊猫只比他们领先一点点,但当他们追赶的时候,却发现怎么也追不上。熊猫的身影在黑雾之中若隐若现,距离好像一点都没变。 甚至于……再走了一会儿,他们直接失去了熊猫的踪迹,只能看到一片迷蒙的黑雾。 “不对劲!停下!大家停下!”尤涅若大叫,“都停下!俺寻思着不对劲啊!” 心中也已经充满了疑惑的众人纷纷停下脚步,东张西望,左顾右盼。 “你们不觉得很奇怪吗?我们跑了这么久,俺寻思着早就该跑出了墓地的范围,怎么还在黑雾里面打转?”尤涅若大声说,“而且你们看周围,还是一片乱葬岗,好像根本就没什么变化的样子!” “熊猫走得并不快,按说我们早就该追上他了。”安卡看着前面的黑雾,皱眉说,“结果……不仅没追上,反而根本找不到了……” “这是怎么回事?鬼打墙吗?”长孙武很不高兴地说,“那个哈默真是卑鄙!是男人就站出来明刀明枪地战斗,躲在暗处玩这种鬼把戏,有什么意思!” 清道夫什么都没说,只是在东张西望,企图凭借自己锐利的眼力,找到一些蛛丝马迹。 只是,包括他在内,所有人的眼中都浮起了紧张和不安。 所谓鬼打墙,指的是民间传说里面“一段路怎么也走不完”的情况。熟悉野外探险知识的人都知道,这其实是因为没有合适的参照物,人们在长途跋涉中,会因为双脚步伐长度的不一致,最终走成一个大圆圈。 但是……这个墓地并不大,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过了一会儿,尤涅若拿出大斧,将地面的泥土和碎石挖开,画了一个巨大的箭头,箭头的方向,正指向他们跑过来的地方。 “走吧,继续前进。”他把斧子重新扛回肩上,说,“俺寻思着……如果真是什么鬼打墙的话,我们很快就会再见到这个箭头。” 于是他们继续前进,果不其然,过了大概五六分钟的样子,前面的地面上赫然就是那个箭头,正指向他们,宛若在发出无声的嘲笑一般。 “可恶!” “果然是这种‘鬼打墙’风格的迷宫!” “我最讨厌迷宫了!” 大家纷纷抱怨起来,现在的情况已经很清楚:他们陷入了迷宫之中,和老刘、熊猫失去了联系。 但抱怨并不能解决问题,大家还是要努力开动脑筋,考虑该怎么解决眼前的难题。 “我觉得……熊猫和老刘那边的情况,可能并不差。”安卡不是很确定地说,“我们这一路走来,一个骷髅都没看到,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迷宫里面的怪物并不是无穷无尽的,数量有限。现在已经都被调去对付他们了。” “在游戏里面,死灵法师哈默的副本里面,小骷髅的确是无限刷新的啊。”长孙武说,“只是它们经验很少而已。” “但现实不是游戏,别说怪物未必能够刷新,就算真的能刷新,也不会是无限刷新。”安卡摇头,“之前草原上的野狼就被我们三番两次地杀戮,杀到绝了种。老刘昨天晚上出去转了一圈,一只狼都没遇到。可见至少在一段时间里面,同一个区域内,怪物的刷新量是有限的。” 大家纷纷点头,昨晚他们都听到了老刘的抱怨,知道村子附近的野狼已经被杀绝了种的事情。 “基于这个事实,我们可以认为,这个墓地里面的骷髅也是有限的。”安卡说,“死灵法师哈默肯定能够控制这些骷髅,那么,为什么它只是用迷宫困住我们,却不派出哪怕一个骷髅来骚扰呢?” 他停顿了一下,坚定地、充满信心地说:“结论只有一个!就是它把骷髅都调去干别的了,抽不出力量来对付我们!” “肯定是去围攻熊猫了!”尤涅若大声说,“想要围住他,俺寻思上百个骷髅都不够!” “老刘也不是菜鸡,想要困住他,没有几十个骷髅是不行的。”清道夫说。 这个结论让大家士气大振,被困在迷宫里面的郁闷感觉也为之一扫而空。 熊猫和老刘已经牵制了敌人几乎所有的战斗力,以至于boss只能用迷宫来对付他们。那只要他们能够突破迷宫,就是boss的死期! 或许,不等他们突破迷宫,boss可能就已经死在了熊猫和老刘的手下…… 想到这里,大家又有些着急。 他们一起来组队打boss,结果boss被队友给刷了,他们连在后面大叫六六六的作用都没发挥,这实在是有点丢脸啊! 可是,该怎么办呢? 看着眼前弥漫着黑雾,仿佛无边无际的墓地,众人都陷入了沉思。 第三十七章、各自为战 就在队友们冥思苦想,琢磨冲破迷宫的办法时,熊猫也陷入了苦战。 他本拟自己一马当先,大家很快就会跟上来。不料冲杀了一阵之后,非但看不到队友们赶来支援,反而发现四面八方都是骷髅。 不知不觉中,他已经陷入了重围,被骷髅们围得水泄不通。 这还不算什么,更糟糕的是,他分明看到那些骷髅里面,有不少骷髅的手上都出现了武器。 虽然那些武器多半只是一截用骨头做成的刀,但有武器和没武器之间,却是天和地的区别。 熊猫不是攻略组的成员,对于骷髅的详细分类也没什么研究,可作为一个十年老玩家,他至少很清楚一件事——同一种怪物里面,正常情况下,有武器的肯定比没武器的级别高。 (记得当初打死灵法师boss这个副本的时候,前后会遇到四波怪物。分别是村子里面村民变成的骷髅,村子门口卫兵变成的骷髅,墓地里面那些年代久远的骷髅,还有boss哈默带领的几个精英骷髅。莫非我之前打倒的是普通骷髅,现在这些是卫兵骷髅?) 他摇摇头,否决了这个猜想。 骷髅不能凭空产生,要以尸骨为原料才能制造。村民们又没有死去,怎么会被制造成骷髅? 游戏里面的经验可以作为参考,却不能生搬硬套,否则的话,可能就会出错。 想到这里,他的心情安稳了许多。不再胡思乱想,奋起精神拳打脚踢,将一个个骷髅打得东倒西歪,变成一堆又一堆的骨头渣子。 随着这段时间的升级,他的基本属性比起刚穿越时候强了很多,现在他的每一拳每一脚,如果放在地球上的话,估计就算重量级拳王也吃不消。哪怕是那些以抗击打能力著称的高手,要是挨上他认真一拳的话,多半也要直接送去医院——甚至可能被直接送到太平间也不一定。 凭借这样的拳头,别说是那些动作迟缓,明显还没完全复苏的骷髅,就算是那些拿着骨刀,动作明显灵活矫健许多的骷髅,也根本抵挡不住。被他以摧枯拉朽之势一路横扫,片刻之间就倒下了很多。 如果是智慧生物,就算再怎么勇敢顽强,面对这种根本“非人力可敌”的怪物,估计也要士气尽丧,溃不成军。但骷髅是根本没有智慧的,尤其这些低级的骷髅,严格来说它们不过是死灵法师所控制的工具,是那boss的武器,或者说是法术的一部分,根本没有任何恐惧的可能。所以纵然熊猫击倒了大批的骷髅,后续的骷髅还是源源不断,看不出有半点抵挡不住的样子。 熊猫也不着急,依旧在不断地将这些骷髅们打倒。 安卡他们能想到的事情,他当然也能想到。这些骷髅的数量不可能是无穷无尽的——别的不说,这个乱葬岗里面埋葬的尸体总归是有限的,等那些尸体变成的骷髅全被他给打倒了,难道死灵法师哈默还能凭空变出骷髅来不成? 现实可不是游戏! 当然,熊猫其实也并不完全排除boss能够凭空召唤骷髅的可能,就像前几天草原上那些数目怎么看都不正常的野狼。但就算是茫茫草原上的野狼,被翻来覆去地杀啊杀,最终也会暂时绝种,死灵法师召唤的骷髅,肯定也一样。 何况……正在杀骷髅的,肯定不止他一个人! 熊猫虽然是条莽夫,但对于自己的队友们,他还是很信任的。 尤涅若他们的实力并不弱,他们几个联手,杀骷髅的速度只可能比他更快。 或许就在这时,他们已经杀了几百个上千个骷髅。 或许就在这时,长孙武又在抱怨“什么都不爆!我也是充了钱的啊!我也有黄金律啊!” 或许就在这时,先走一步的老刘已经找到了boss,正在一边拳打脚踢,一边骂骂咧咧,诸如“你个乌龟盖子王八羔子,竟然敢忽悠老子”之类。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笑了。 熊猫的相貌不能说英俊帅气,但那张黑白脸也绝对不丑。当他笑起来的时候,便有一种别样的魅力——在地球上,不知道多少人都被这种笑容迷住,成为了狂热的熊猫粉。 只是此刻,一个全身都罩在黑色兜帽罩袍里面的矮子,正远远看着他的笑容,咬牙切齿。 “这个熊人究竟是什么来历?怎么这么能打?”兜帽下面传出了骨节嘎啦嘎啦作响的声音,以及沙哑的怨恨之声,“之前那个精灵就已经不好对付了,后面又来了个鸟人……我还没来得及把鸟人干掉,又来了这个熊人,还有后面那几个……什么时候精灵、兽人、人类……这些种族能够团结一致了?他们遇到一起,为什么不先打起来?” 他抱怨了几句,又将目光投向另外一边。 另一团黑雾里面,老刘正在跟几个特别强壮的黑色骷髅恶战。这些黑色骷髅明显不是人类的骸骨所化,身材高大得出奇不说,骨头也特别的粗。若是弄一具骨架运到地球,请古生物专家帮忙恢复肌肉和皮肤,最后大概会得到一尊壮硕程度类似猩猩,站立姿势却相当挺直的怪异模型。 这些骷髅的前身,是来自大草原北方,名为“半兽人”的种族。它们异常强壮,并且十分的残暴。一些凶恶的半兽人甚至哪怕在食物充足的时候都会捕猎同类——因为它们相信以强壮的生物为食可以掠夺其力量,以聪明的生物为食可以掠夺其智慧,以和自己长得相似的生物为食可以掠夺其灵魂。 在当年那场战争里面,其中一方的军队里面就有这么一支半兽人的小队。它们给对方造成了沉重的损失,但最终还是全部战死沙场。 而它们的尸体,就变成了这群特别强大的骷髅。 在游戏里面,这种骷髅叫做“精英骷髅”,是哈默的亲卫。一般来说,十级的玩家在一对一的情况下面对一只精英骷髅,都会打得很艰苦。 老刘同时面对五六个精英骷髅,居然也还能顶得住,可见他的平时的粗嗓门绝对不是小混混的装横,手底下的确够硬朗。 哈默手下这种精英骷髅数量不少,如果对手只有老刘的话,或许它真能凭着这群精英骷髅将老刘给围杀。但遗憾的是,它要对付的敌人,远不止老刘一个。 甚至于,最厉害的那个敌人,也根本不是老刘。 看着在黑雾里面拳打脚踢,已经不知道击倒了多少骷髅,却完全看不出半点疲惫之色,似乎还能这么打上很久的熊猫,哈默咬牙切齿,却又无可奈何。 最后,它终于下定了决心,只剩白骨的右手一挥,食指上戴着的宛若一个咬住指节的小骷髅模样戒指红光一闪,好几个黑色的精英骷髅从黑雾之中冲了出去,参加了围攻熊猫的骷髅大军。 不管怎么说,毕竟熊猫才是它的心腹大患。 第三十八章、对付骷髅的办法 半兽人不愧是区区一个小队就能撼动大军的强悍种族,就算变成了骷髅,战力也远不是寻常骷髅可以比较的。有了这几个精英骷髅的加入,熊猫的压力顿时就大了许多,战斗的时候也不像之前那样轻松,变得吃力起来。 以身体素质来说,精英骷髅当然还是不如他的。可比起那些在他面前一触即溃的骷髅,精英骷髅至少已经能够勉强抵挡他的攻击。而且和普通的骷髅不同,这些精英骷髅拥有吸收空中黑雾之中蕴含的死灵魔力,修复自身损伤的能力。只要他不能抓住机会,连续几下打中同一个骷髅,就不能给它们造成足以致命——或者说摧毁——的伤害。 死灵法师哈默并不是傻子,它在两处战场上都准备了足够的后备部队,一旦有精英骷髅在战斗中受伤比较严重,后备部队就会立刻上前,把它们给替换下来,让它们能够慢慢恢复。 无论熊猫还是老刘都没有类似铜锤大棒这类能够大幅度加强力量优势的武器,纵然他们已经很努力,却也没办法赶在后备部队替换之前将眼前的骷髅打碎,只能眼睁睁看着被自己打到快要扑街的敌人被替换下去,在黑雾之中缓缓恢复。 这种情况当然让他们十分恼火,却又无可奈何。于是老刘的咆哮就越来越凶狠,却也渐渐有些慌乱。 虽然可以复活,但他一向争强好胜,被区区一群骷髅打到回城复活,实在是有点丢脸。 而且……就算能够复活,又有谁能够对“死亡”泰然处之呢? 尤其将要面临的并不是什么痛快的死法,而是被一群骷髅给活活撕碎。 熊猫眉头紧锁,一言不发,甚至连咆哮声都停下来了。但他的拳头却越发凌厉和精准,完全盯着那些精英骷髅的骨节打。 游戏里面骷髅这种怪物并不会受到“伤势”的影响,什么断筋流血之类,对它们是毫无用处的。但当游戏变成了现实,别的伤势也就罢了,它们总不能连脱臼和骨折都可以忽略吧! 他现在想做的,就是试着把这些骷髅打到脱臼。 又过了一小会儿,他的尝试终于取得了成功。一个精英骷髅被他抓住机会拗住手臂,猛地一转。 这一下并没有能够将骷髅的手臂折断,却让它的手臂和肩膀之间脱了臼,壮硕的黑色骷髅想要挥动手臂继续进攻,那条手臂却根本不听使唤,动作既慢又轻,无法给熊猫造成任何威胁。 说起来很诡异,所谓脱臼,指的是骨节之间脱落。对于有血肉之躯的生灵来说,这种情况是很好理解的,但骷髅明明只剩了骨头,偏偏竟然也会脱臼而不是断臂,实在是——即便创造这个战绩的熊猫自己,都感觉有点纳闷,琢磨着回去之后要找无眠他们攻略组的成员打听打听。 哈默当然也愣了一下,急忙让后备部队替换下了这个精英骷髅。但他并不懂得治疗脱臼的方法,甚至于他都认不出这是脱臼症状,眼看着那个被换下去的精英骷髅呆呆地转动手臂,吸收了许多的死灵魔力,却怎么也没办法恢复过来。 就在这段时间里面,熊猫又接连把两个精英骷髅打到脱臼。一个是手臂,一个是大腿。 对于他们这种武术家来说,想要把别人打到脱臼,实在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这本来就是格斗术里面“制敌”的技巧,而且还属于那种不会让敌人受到严重伤害,相对比较安全的技巧。在和平年代的武馆里面,这种技巧远比把敌人打死打伤的技术更受欢迎。 熊猫一开始还稍稍没经验,但他终究是个高手,很快就抓住了窍门。于是哈默只能抓狂地看着自己引以为豪的精英骷髅被一个接一个打出奇怪的伤势,有的断手有的断脚,基本都失去了战斗力。 严格来说,倒也不算是断手断脚,毕竟它们的手脚还是好端端连在身体上的。可不能用的手脚,和断了相比,区别很大吗?差不多啊! 如此一而再再而三,等到第六个精英骷髅被熊猫弄到脱臼,退出了战斗序列之后,哈默终于再也忍耐不住,自己冲了出去。 它倒不是为了保护那些就精英骷髅——虽然它也是骷髅,但对那些骷髅却并没有什么同伴的感觉,只是把它们当工具使用罢了。但是,就算是工具,也不能眼睁睁看着它们被别人弄坏啊! 普通骷髅也就罢了,哪怕被拆成碎片,只要战斗结束,给哈默一些时间,它就能够将这些骷髅修好。或者说,以这些骨头碎片为材料,重新召唤出新的骷髅来。但那些精英骷髅可不同,如果不能以同一个尸体为原料的话,召唤出的精英骷髅战斗力就会大大降低。像这种变成了残废的精英骷髅,哈默事后只能把它们拆开,用零件重新组装新的,这会让它们变弱很多,也不知道要培养多久,才能恢复之前的战斗力。 对于卯足了劲头想要搞个大新闻的哈默来说,这些精英骷髅是他搞事的关键工具,怎么可能容忍它们就这样被熊猫接二连三地变成残废! 当然,哈默也不是就这么贸贸然冲出去的。死过一次的它已经相当谨慎,先将围攻老刘的那些精英骷髅撤走,调去一些普通骷髅暂且拖延时间,然后将老刘和其余几人所处的迷雾连接起来,做成一个更大的迷宫,最后才集中了全部的战斗力,由它亲自率领着,朝着唯一的战场气势汹汹地冲了过去。 老刘正在大呼小叫地战斗,突然看到那些难缠的黑色骷髅退去,换上了菜鸡的白色骷髅,顿时精神大振。挥动武器将这些白色骷髅三下五除二就打成了一地的碎片。 眼看骷髅们再也没了援军,无论白色的还是黑色的都不见了,他总算松了口气,拄着武器慢慢地深呼吸,让自己尽快恢复。 就在这时,他看到不远处黑雾涌动,尤涅若、长孙武、清道夫和安卡四人走了过来。 “喂!不许靠近!”狮鹫人下意识地举起了武器,做出戒备的姿势,“你们是真货还是假货?” 四人一愣,停了下来。 “老刘你想多了吧,哈默又不会制造幻象。”长孙武说。 “就算它会制造幻象,也没办法制造出我们四个来吧。”尤涅若说,“俺寻思着,它顶天了制造几个村民什么的……” “而且……”安卡叹了口气,“你确定哈默懂汉语?” 这最后的理由最为强劲有力,一下子就说服了老刘。他干笑两声,收起了武器,迎向了大家。 “对了,怎么就你们几个?中二女、小丫头和熊哥呢?” “另外两个在外面呢——熊猫不是走在前面的吗?你没遇到他?” 大家愣住了,面面相觑。 第三十九章、孤军奋战 熊猫不见了! 这让大家十分担心,安卡立刻就通过私聊联系了公会会长三余,询问熊猫有没有被杀回城复活。 三余的回答是——他现在就在城堡大厅的公会水晶旁边,可以肯定自从碎碎冰回城复活之后,再没有别人被杀复活。 听到这个消息,大家松了口气之余,却忍不住又有了新的担忧。 他们前后六个人闯入墓地之中,现在五个人成功会师,只有熊猫下落不明,怎么能让人不为熊猫的安全担忧? 不仅如此,现在他们这附近一个骷髅都没有,那么骷髅都去哪里了? 用脚趾头想都知道,它们去围攻熊猫了啊! 想到这里,大家不由得焦急起来。 他们倒不怕熊猫被打死——老实说,他们真不觉得“熊猫被打死”算是一件大事,当年玩游戏的时候熊猫这家伙每次pk就冲在最前面,死啊死啊的,大家早就习惯了。 但是,他们很担心熊猫被打死,会导致他们这次团仆。 即便是最傲气的老刘也不得不承认,至少现在,熊猫是他们当中最强的。要是连熊猫都搞不定的敌人,他们当中任何一个上去都是白送死,而且只会死得比熊猫更快。 对于他们这支队伍来说,熊猫不仅是强力打手,更是大家所信赖的可靠支柱。如果熊猫被死灵法师哈默这个新手村最终boss干掉的话,他们就实在没什么信心了…… “我们还等什么?赶快把熊猫找出来啊!” “说得容易,怎么找?” “私聊他。” 尤涅若用看傻瓜的眼神看着老刘,深深地叹了口气:“他现在肯定正在被大群骷髅围攻,你确定他能够抽得出精神来回答你的私聊?” 已经闭上眼睛在联系熊猫的老刘愣了一下,重新睁开眼睛,关掉一直呼叫却没有响应的私聊,讪讪地笑了,脸上的羽毛很难得地红了一下。 为什么狮鹫脑袋也能脸红?这个问题就很难琢磨了。 “依我看,还是挖吧!”观察周围很久的长孙武突然说,“挖!把这个墓地挖得乱七八糟!在地上挖一条长长的笔直的沟渠……我就不信那个boss连地上的沟渠都能够给我们扭曲变形了!” 他的办法绝对算不上聪明,只能说是个笨主意。但是现在,这个笨主意却是大家唯一看起来比较靠谱的选择。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叹了口气,各自拿出武器,开始在地上挖沟。 正如长孙武所说,要是那个混账哈默的迷宫居然连地上的沟渠都能够扭曲变形的话,那他们也真的只好承认技不如人,愿赌服输了。 熊猫并不知道同伴们暂时转职成了挖掘工,他此刻正在集中精神战斗。 精英骷髅数量一下子突然多了不少,给他增加了很大的压力。而且那些白色的骷髅攻击得也越发猛烈,一把把骨刀虽然冲着他的头和脸接二连三地捅过来,让他不得不格挡或者闪避,牵制了他很大的精力。 因为这些白色骷髅的干扰,他把精英骷髅打脱臼的速度明显降低了不少。 但他并不担心,白色的骷髅终究不能把他怎么样,这些家伙的力量很小,只要被别刺中头脸咽喉之类要害部位,就不必担心受到重伤。归根究底,它们终究也只能干扰一下自己罢了。 在游戏里面,几个20级左右的玩家组队,可以轻轻松松地打通“死灵法师哈默”这个副本。虽然现实不是游戏,虽然熊猫的等级还远不到20级,但他的职业和种族都不是新手玩家可以比的,战斗技艺更不是游戏里面只会简单招数的游戏角色能比的。 按照他自己的估算,现在他的实力,应该远远超过了20级游戏角色的水平,估计跟25级左右的都能战上一战。 以这样的实力,只要小心一点,单刷这个副本都没什么压力。 就算游戏变成了现实,怪物也没比游戏里面更强大到哪里去。尤其现在的哈默并不是游戏里面那个准备妥当跳出来搞大新闻的死灵法师,而是一个还没来得及准备好,就被碎碎冰从藏身之处找出来,不得不仓促动手的状态。 现在这样的哈默,以熊猫的实力,只要谨慎小心一点,应该就不至于翻车。 ……才对。 他心中才闪过这样的念头,心中就突然一动,升起危险的感觉。 (怎么回事?) 熊猫下意识地一个侧身滑步,向右边闪开了一两步的距离,眼角的余光之中却见到一股黑气如同箭矢一般,在空中转了个弯,从差不多相当于后心的方向射过来,射中了自己的肩头。 不等他反应过来,系统自带的“法术辨识”技能已经成功辨识了这个法术。 死灵之矢,低级的死灵法术,特点是可以通过蓄力提升威力,自带精神锁定,几乎不可能躲避。 (怎么会这样?是哈默?!) 熊猫又惊又怒,急忙转身——他可不敢背对着这个新手村的最终boss,那等于是找死! 当他转过身来,立刻就看到了一个穿着罩袍的矮个子,正在一群动作明显有些迟钝的精英骷髅保护之中,拿着用一截死人大腿骨做成的魔杖,魔杖缓缓转动,却听不到念诵咒语的声音。不知道是使用了比较高端的“无咒施法”手段,还是根本就是个哑巴。 随着念咒,它的魔杖顶端有一团黑气正在缓缓缭绕凝聚,慢慢变成一个骷髅的模样,显然又是一发“死灵之矢”正在蓄力之中。 毫无疑问,这就是新手村的最终boss,死灵法师哈默! 和游戏里面等普通骷髅都被打死之后,才指挥着精英骷髅上前,同时自己开始施法的那套战斗方式截然不同,哈默不仅在战斗还正激烈的时候就出手了,甚至于还卑鄙地使用了背后偷袭的手段! 这是它在游戏里面绝对不会做的事情。 要是玩游戏的时候,堂堂boss也躲在小怪的后面,任凭玩家们和小怪厮杀,自己不声不响地悄悄偷袭,那么玩家们除非是等级装备都强到一定程度,凭借无可抵挡的排山倒海之力堂堂正正地碾压过去,否则绝对不可能打赢哪怕是最简单的副本。 但是当游戏变成了现实,哈默理所当然地采取了最稳妥最可靠,也最卑鄙的手段。 它甚至不像游戏里面那样,在发动攻击之前会喊两句口号,比方说“迎接死亡吧”或者“让暗影吞噬你的灵魂”又或者“变成骷髅加入我的军队吧”之类。 它就是这么无声无息地悄悄出手,如果不是熊猫直觉敏锐的话,刚才那一下绝对已经结结实实地挨上了。 游戏和现实,果然是不一样! 第四十章、寡不敌众 借助大群骷髅的围攻做掩护,死灵法师哈默成功地对熊猫发动了背后偷袭,用一个威力不弱的法术“死灵之矢”打中了他。 虽然熊猫在最后关头凭借直觉躲过要害,避免了被死灵之矢射中后心,但被射中了左肩,对他的损伤也同样不小。 死灵之矢的本质是凝聚的高浓度死灵魔力,这种东西对于任何具有生命的活物都是剧毒,无论是巨龙还是史莱姆,是人还是怪物,只要还是依赖于生命力活动之物,遭到它的侵蚀之后都会受到重创。 当然,很多拥有魔法抗性的强大生物能够避免被外来的魔力侵入身体,比方说趴在城堡里面天天睡大觉的某条黑龙,她体内的魔力浓度远比绝大多数法术更强,所以能够对她奏效的法术微乎其微。 但熊猫不是。 他当然也有不错的魔法抗力,可魔法抗力往往也是分类型的。他主要能够抵抗的是寒冰、雷电和火焰,对于死灵魔力虽然也能抵抗一部分,但抵抗力并不很强——“死灵”本来就是最难抵抗的几种属性之一,常见的能够有效抵御它的,只有龙系的“魔力之躯”和生命女神教会的“圣洁守护”。 挨了这一击,熊猫顿时就觉得左肩剧痛,更有一股难以形容的酸涩和疲惫以肩头中招的地方为中心,迅速扩散开来。 (糟糕!) 他心中一惊,急忙奋起力量,朝着哈默冲了过去。 绝对不能让这家伙继续施法!一发“死灵之矢”也就罢了,再来个几发的话,他绝对会仆在这里! 但他才冲了两三步,几个黑色的精英骷髅就挡在他的面前,拦住了他的去路。 熊猫眉头一皱,想都没想,身体略略侧过一些,用右肩狠狠地撞了过去。 这是现代格斗里面很少使用的招数,但在传统格斗里面却很常用。它对同等水平的高手几乎不可能奏效,但用来对付水平较低的对手时常常会有奇效。 那些精英骷髅的格斗技术当然远不及熊猫,被他结结实实地撞了一下,顿时就东倒西歪,再也没办法阻拦他的去路。 突破了这几个拦路的精英骷髅,剩下的普通骷髅当然更不堪一击。他甚至于连像样的招数都不用,抡起胳膊横着扫过去,就把这些炮灰级别的家伙统统荡开,没有能够阻拦他哪怕一秒钟的时间。 哈默正在施法,见到熊猫突破了阻拦,朝着自己一路冲过来,顿时有些惊慌,兜帽下面传出了阴沉沙哑的声音,呼唤了一个古怪的音节。 伴随着这声呼唤,地面猛地开裂,一个身上穿着灰色牧师袍残片的骷髅爬了起来,拦在了熊猫的面前。 熊猫当然认得这家伙,它的名字叫做“精英骷髅首领”。 按照游戏里面的设定,当玩家在“死灵法师哈默”这个副本里面从boss身上爆出最关键的道具“骷髅戒指”之后,通关cg就从哈默留下一群骷髅断后,自己狼狈地逃入黑色迷雾,变成了哈默被彻底打倒,玩家摘掉了它手上的骷髅戒指,然后它化成了一堆枯骨。 在此之后,如果玩家还再来挑战这个副本的话,最终boss就不是哈默,而是这个家伙。 这家伙的能力总的来说比哈默弱一些,虽然身体素质更高,近战能力更强,但施法能力却弱了很多,最重要的是,它没有能够指挥骷髅的能力,只会跟骷髅们一拥而上。乍看上去似乎更恐怖了,可只要让重装玩家用嘲讽技能拉住它,顶住开头的三板斧,别的玩家们抓紧时间把小怪清了,然后就可以很简单地把它围攻致死。 正常情况下,10级的五人队很难打赢带着一群精英骷髅的哈默,但如果对手是这家伙带队的一群精英骷髅,只要配合不太差,队伍搭配合理,大多数人都能顺利过关。 ……但是,熊猫怎么也没想到,居然会遇到要同时挑战这两个boss的情况。 而且还是孤军作战! (恐怕这次要挂了……) 他心中担忧,手上一点也不敢放松,拳脚如飞,一招一式都快捷狠辣,力争抓住精英骷髅首领刚刚被召唤出来,状态可能还不怎么好的空隙,将它先行打倒。 他的选择无疑是正确的,这个在游戏里面继承哈默遗产的小boss实力并不特别强,被他抢占先手之后,顿时招招落后,完全落在了下风。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熊猫最多只要一两分钟,就能将它给打倒。 然而,他并没有这一两分钟。 大概十几秒钟后,又是一道黑色的死灵之矢向他飞来。 这次熊猫清清楚楚地看到了它的来势,但却依然躲不过去。 想要躲过精神锁定的法术,一般只有敏捷型的角色才能做到。比方说盗贼或者武僧,就有这方面的技能。 熊猫是个圣武士,角色本身就不以敏捷见长,他在现实中也没学过任何“躲避飞矢”这种毫无意义的功夫——假设世界上真有这么一种武功的话。更不要说他此刻还在跟精英骷髅首领鏖战,就算想躲,也腾不出手脚来。 最终,他只能选择用左臂挡了这一击。 反正肩膀已经中了一招,手臂再中招,也不见得更糟糕到哪里去。 债多不愁,虱多不痒,大抵就是这样。 在有心理准备的情况下,这一发死灵之矢对他的损伤有限,无非是让他手臂疼痛,同时削弱了他左手的力量和灵活罢了。反正肩膀中招的情况下,左臂本来就不大能够用得利索,怎么也差不多了。 但就被这一耽搁,他原本的优势就损失了不少。 不仅如此,在随后的战斗中,哈默还是一个接一个的亡灵之矢射过来。它显然将每一个法术的力量都蓄满了,每一击都充满了力量。熊猫很光棍地用左臂当盾牌,将这一支支亡灵之矢都接了下来,很快整个左臂就完全失去了知觉,更有一股阴冷的气息沿着手臂在向整个身体蔓延,左半边身体都疼痛而且迟钝起来。 这当然给他的战斗造成了极大的妨碍,非但原本对于精英骷髅首领的优势已经荡然无存,甚至于连那些普通的精英骷髅都已经能够给他造成麻烦。 它们的拳头还是很沉重的,其中一些手持的大棒也很有威力。当熊猫动作矫健的时候,他绝对不可能被这种徒具力量的迟钝攻击打中,可当他自己也变得迟钝起来的时候,面对骷髅们的围攻,就有些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眼看着又是一发死灵之矢射过来,他想要挥动左臂抵挡,却发现整个左臂已经彻底麻木,甚至连动都动不了,只能身体努力一侧,用左半边身子去挨这一击。 死灵之矢又一次射中了他的左肩,强烈的死灵魔力犹如冰冷的潮水,轻松透过了铠甲,渗入他的身体,推动之前就已经渗入的那些力量一起,朝着他的心脏涌去。 熊猫只觉得心口剧痛,身体不由自主地僵住。一个精英骷髅立刻抡起大棒,重重砸在了他的脑袋上。 第四十一章、倒下 在游戏里面,有一个特殊攻击技能叫做“闷棍”。这个技能必须使用棍棒类武器,从敌人的背后才能发动,一旦命中,不仅可以造成大量的伤害,还可以让敌人陷入眩晕之中。 熊猫自己会闷棍,在游戏里面pk的时候,他也常常挨敌对玩家们的闷棍,但在穿越之后,他却还是第一次挨这个技能。 不,或许那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闷棍技能,只是寻常的偷袭罢了。 反正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区别。 挨了这一记闷棍,熊猫顿时眼前发黑,原本就已经迟钝的身体仿佛和意识脱了节,有一些飘忽发软的感觉。紧随其后而来的才是剧烈的疼痛,薄薄的铁皮头盔并不能抵挡这样的钝击,猛烈的冲击让他脑袋里面嗡嗡作响,好像有无数的尖刺扎了进来一般。 他的脚下一软,踉踉跄跄退了半步,试图努力站稳。 可还没等他缓过气来,骷髅们就挥舞着各种武器,或者干脆就用拳头,乱七八糟地打在了他的身上。 这次熊猫终于没能站得住,颓然倒地。 骷髅们却完全没有停下的意思,对着倒在地上的他继续穷追猛打,鲜血很快就从铠甲里面渗了出来,流了满地。 哈默挥了挥魔杖,骷髅们这才停了下来。 死灵法师缓缓走了过来,在距离熊猫还有十步左右的时候停住,谨慎地打量着他。 死过一次的boss早已成了惊弓之鸟,就算对手已经被打倒,血流满地,它也一样不敢掉以轻心——人死了还可以变亡灵,亡灵死了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 它仔仔细细地观察着熊猫,看着盔甲下面不断流出鲜血,看着熊猫的生命力不断变得衰弱,又耐心地等了一会儿,等到熊猫的确一动不动,才终于放下心来。 很显然,这个大块头的确是受伤严重,离死不远了。 但它并不打算让熊猫就这么死了,对它来说,这个大块头如此勇猛,白白死了未免可惜——不如废物利用一下,试着把这个快死掉的大块头改造一番,制造成一个强大的死灵。 死灵法术里面,既有将尸骸转化为死灵的手段,也有将活人转化为死灵的手段。在游戏里面,卡里普拉村那些没来得及逃走的村民,就是被哈默活着转化成了死灵。 将活人转化成死灵,当然比用尸体来转化要困难很多,可好处也大得多。 尸体转化而来的死灵,往往力量都会比生前降低很多——比方说那群用半兽人勇士的尸骸转化而成的精英骷髅,战斗力就跟它们生前完全不能比。如果它们还能保持着生前的战斗力,那么几乎任何一个都能跟熊猫过招,最多三五个联手,就可以把熊猫打死,没有任何的悬念。 而如果是用活人转化成死灵的话——同样以半兽人勇士为例子,如果一个半兽人勇士被活着转化成死灵,战斗力比起生前不仅不会下降,反而还会提升一些。假设它生前状态良好时候的实力算100的话,活着转化成死灵之后,实力至少会提升到120以上。转化技术比较高明的话,150甚至200都有可能。 这样的死灵数量并不少,后期的游戏剧情里面,一些真正的死灵系大佬就有不少这样的部下,甚至于有一个著名的boss自己就是这么变成死灵的——那boss是个骑士,带着军队去抵御外敌,却没想到自己的领主早就已经决定投降了,只是要借敌人的手清理掉不够听话的部下。他在战场上打到浴血垂死的时候听到这个消息,狂怒之下使用了禁忌的法术,将自己转化成了死灵,然后就把敌人都给砍死了…… 哈默未必知道那个死灵骑士的故事,但它当然知道将活人转化为死灵的好处。既然已经确定熊猫被打到重伤垂死,已经没有了半点抵抗力,就急急忙忙指挥骷髅们构筑魔法阵,要趁着熊猫还没死去,将他转化成死灵,变成自己手下的头号猛将。 人多力量大,骷髅们一起忙碌,很快就完成了魔法阵的构筑。这个以熊猫为中心,直径差不多五米的魔法阵由各种诡异的线条和符号组成,普通人只要看一眼就会觉得头晕目眩,看多了的话,甚至可能当场昏死过去,没准永远都无法醒来。 哈默在魔法阵的外面不急不慢地走着,人骨魔杖轻轻挥动,念诵着诡异的咒语。手上戴着的骷髅戒指紫光四溢,令人不寒而栗。 随着它的施法,死灵魔力形成的黑雾流动起来,凝聚出一股股小小的旋风,从四面八方流向熊猫的身体,要用这种最为简单粗暴的方法,将他强行转变成死灵。 正在地上挖沟的众人之中,安卡突然停了下来,疑惑地四面张望。 “医生你怎么了?” “不对劲……”安卡皱眉说,“我感觉到周围的死灵魔力正在流动,形成了小小的旋涡。” “这意味着什么?”尤涅若问。 安卡摇头:“我是治疗师,魔法知识技能没有进阶过,看不懂。如果是碎碎冰在这里的话,他的魔法知识进阶过至少三次,一定能够看出名堂来。” 大家都沉默了,安卡都看不出来,别人就更不用说了。 安卡想了想,闭上眼睛,将这段时间积攒下来没用掉的经验值直接投入了魔法辨识、魔法研究等相关技能上面。 片刻之后,他的相关技能就从原本的1级升到了5级。等他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就已经隐约能够看出死灵魔力流动的脉络,分辨出它们的大致流向。 “果然!原本只是环形流动的死灵魔力形成了旋涡,正在朝着某个地方集结。”他的眼中露出了恍然大悟的神色,“如果我没猜错的话,boss应该就在那里!” “那我们还等什么!去弄死它再说!”老刘大叫,“往哪儿走?给我指个方向!” 安卡看向大家,众人脸上的表情和老刘并没有很大的区别。 被困在黑雾迷宫里面这么长时间,他们的怒气都已经快要爆炸了,此刻既然发现了boss的方向,那还需要别的选择吗? “弄死它!” “对!” “走吧!” 安卡点点头,手上魔杖挥舞,一团白光冉冉升起,落到大家的身上,给他们加上了一个临时的魔法护盾。 然后,他手一指,指向了死灵魔力流动的方向。 在他指着的地方,赫然正是那个转化魔法阵。 第四十二章、冲阵 用经验值升级技能,对于这些还处于新手阶段的穿越者们来说显然是很不合算的——这个阶段的技能练起来并不麻烦,经验值应该主要用来提升级别才对。 但消耗经验值从而快速提升技能的好处也是立竿见影的,安卡立刻就能够看透魔力流动的脉络,找到魔法阵的方向,指引大家赶去支援熊猫。 当然,如果不是死灵法师哈默想要用魔法阵将熊猫转化成死灵,没有因此引发大规模的魔力流动,从而被安卡觉察到的话,光靠安卡的魔法知识技能,估计并不能感觉到死灵魔力流动的脉络,更不要说由此找出魔法阵的方向来。 而且,如果不是熊猫足够勇猛,使得哈默虽然靠着人多势众打败了他,却起了贪心,想要把他转化死灵,变成自己的部下,魔法阵也不会出现。 要继续找原因的话当然还能再找出来,总而言之,现在其余的穿越者们已经找到了正确的方向,正在急急忙忙地赶向那边。 魔法阵的上空,黑色的死灵魔力已经凝聚成了一个大旋涡,正在源源不断地涌入熊猫的身体,要将他转化成受哈默控制的死灵。 冰冷的力量不断侵袭,让他觉得似乎有无数用寒冰凝结成的尖刺,正在到处刺向自己的身体,刺穿皮肉,刺穿骨头,刺进骨髓。 剧烈的疼痛让激战的疲乏完全消散,怒火在他的心中熊熊燃烧,但严重的伤势却让他一时间难以动弹。 不过,不会很久的。 作为受难之神的圣武士,熊猫有着伴随伤势加重,属性不断提升的被动技能“受难”。现在这个被动技能已经被激活,他可以清楚地看到,在自己的属性面板上,已经跌落到“重伤”的生命值依然在缓缓下降,但别的属性却在不断提升,而且提升幅度越来越大。 等他的生命值跌落到“濒死”的时候,将会获得对一切负面状态免疫的能力,到时候“麻痹”、“眩晕”等几个负面状态都会消失,他就能够暂时恢复行动能力,而且会战力暴增。 虽然按照生命值跌落的速度看来,他在这种状态下或许只能行动片刻,但已经足够了。 当初带着大家第一次狩猎时,面对远比他更加强大的巨大野猪,他之所以能够在胸膛都被刺穿的情况下奋起余力,接连刺瞎巨大野猪的两只眼睛,或许正是这个技能在发挥作用。 (我当初选择当受难之神的圣武士,还真没选错!) 身体动弹不得,熊猫的心中却没有丝毫的畏惧,反而洋溢着斗志。 (如果选择信仰别的神祇,现在我大概就真的是砧板上的鱼肉,完全没有半点反抗的力量了吧。) (果然,还是这种到死也要战斗的风格,才真正适合我啊……) 冰冷的死灵魔力不断渗入他的身体,侵入他的五脏六腑,犹如有一条条毒蛇正噬咬着他的内脏,剧烈的痛苦让他冷汗直流,汗水混着鲜血,流淌在魔法阵之中。 这个魔法阵是由在地上挖掘出来的浅浅沟渠组成的,鲜血流淌在里面,自然就顺着这些沟渠流动。它们慢慢地流动,渐渐流入了越来越多的沟渠,就像是正在用生命占满一条条魔法阵的线条似的。 哈默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或者说它根本意识不到这个,它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将要得到一个强大的死灵打手,心中充满了欢快和愉悦,简直可以说是得意忘形,哪里还能想到别的! 但就在这时,它感觉到了自己骷髅突然被打倒,而且被打倒了很多。 哈默急忙转身,看向骷髅们被打倒的方向。 那群本该被困在迷宫里面犹如没头苍蝇一般乱转的冒险者们,不知怎么的居然破解了能够让人转圈圈的迷宫,找到了正确的方向,正在朝着自己这边冲过来。 哈默给骷髅们的命令当然是“保护我”,此刻它手下所有的骷髅都集中在这里,五位穿越者想要接近,自然就会和骷髅们发生战斗。 在他们面前,外围的炮灰骷髅们根本不堪一击,组成的防线就像纸糊的一样被冲破,中间那些较为强大的骷髅也帮不上多大的忙,一件件重武器猛烈地砸在它们身上,往往一下就能把它们砸倒。 它们能做的,只是给哈默一个预警,再稍稍争取一点时间罢了。 眼看着敌人要冲过来,哈默急忙一挥手,所有的骷髅都朝着五人冲过来的方向跑去。 反正敌人就这么几个了,它也不再需要什么贴身护卫,所以它甚至连精英骷髅首领都派出去了。 同时,它还在不断施法,维持魔法阵的运作,试图完成对熊猫的死灵转化。 穿越者们当然也看到了哈默,看到了地上血染的魔法阵,看到了躺在血泊之中的熊猫。 “该死!”尤涅若的竖瞳里面泛起了冰冷的无机质光芒,紧接着先是眼珠里面红光泛起,然后红光化作魔法纹路遍布了他的身体,最后连身上的鳞片也变成一片鲜红,整个人仿佛变成了血染的一般。 他的职业是狂暴战士,正式的说法叫“狂暴大师”。他不仅有一般狂战士的狂暴技能,而且还有其它的更加高级的技能。 技能:狂暴! 技能:进阶狂暴! 技能:传奇狂暴! 三个狂暴技能叠加,短时间内他的属性高到了令人咋舌的地步,抡起战斧,猛地冲出几步,伴随着一声怒吼,他仿佛一阵旋风似的,在骷髅大军里面旋转起来。 沉重的战斧此刻仿佛完全失去了重量,在他手上轻飘飘挥动,将本身的锋利和力量发挥得淋漓尽致。那些骷髅们简直沾到就死碰到就亡,哪怕只是在这利刃的旋风上只轻轻擦了一下,也立刻被砍成两段,倒在了地上。 技能:旋风斩! 哈默吓了一跳,没想到这个有鳞片和角,看起来像个畸形蜥蜴人的家伙居然这么厉害。急忙指挥大批骷髅冲过去,想要靠人海战术淹没他。 狂战士最大的问题就是狂暴的时间很短,只要坚持到狂暴结束,他们就会陷入疲惫,到时候只能任人宰割。 人海战术永远都是最有效的,如果陷入孤军奋战的话,强如熊猫也倒在了人海战术之下。 但是,尤涅若并不是孤军奋战! 一声怒吼,长孙武挥动大木棒,从尤涅若撕裂骷髅大军阵势的缺口上冲了进去。他的木棒并不锋利,却又大又沉,每一下挥动,都至少能够砸倒一个或者更多的骷髅。 清道夫并没有说什么,也没有冲出去,他护在安卡的前面,扔下了自己的锤子,拿出了十字弩,瞄准了哈默。 一箭射出,却偏了很远。 黑雾迷宫扭曲感知的效果依然在起作用,近战倒也罢了,这种远距离狙击很难奏效。 但清道夫依然沉默地给弩上弦,装矢,再次瞄准。 扭曲感知也是有规律的,只要多试几次,他就能够试验出规律来。 到时候,哈默休想逃过他的狙击! 第四十三章、交锋 尤涅若的战斗方式气势十足,加上紧随其后的长孙武,搅得整个骷髅大军的阵势混乱不堪。 但是死灵法师哈默的目光却并不在他们的身上,也不在正在不急不慢一箭一箭校准,力争尽快找到哈默的真实位置,发动狙击的清道夫身上。 至于明智地缩在后面,没什么存在感的安卡,更是被它给完全忽略了。 它的目光,此刻紧紧盯着天空中的老刘。 作为一个狮鹫人,老刘在第一时间就拍着翅膀,升上了天空。 他收起了惯用的长剑,把武器换成了一支长枪。 这支长枪不是穿越之后系统附赠的,而是在卡里普拉村自行制作的。枪杆是沉重坚固的硬木,枪尖是铁。 和小茄子那杆短矛相比,他这支长枪一点也不锋利。小茄子的短矛可以拿来当刀子用,矛尖轻轻一划,就能把坚固的兽皮划破,而老刘的这支长枪却可以让人空手在上面摸,只要别用太大的力气,甚至都不用担心划破手。 这当然是老刘自己的要求,他需要的并不是一支锋利的长枪,而是一支坚固沉重的长枪。 他本身并不善于用枪,长枪对他来说,无非是用来发动俯冲攻击的道具罢了。 甚至于……连这个俯冲攻击的招数,都是他从小茄子那里学来的。 狮鹫人并不使用这样的攻击手段,一般来说,他们喜欢从天空中不急不慢地落到敌人头顶上,然后用强而有力的爪子一把抓住敌人,凭借双翼强大的力量,把敌人拽到空中——再然后就松开爪子,让重力完成杀敌的工作。 这种做法相当的霸气,比起空岛人的战斗方式要从容得多,充满了力量和威慑感。 但老实说,用来袭击地面目标的时候,其实空岛人的攻击方式效率更高。狮鹫人擅长的其实是近身搏杀,他们是飞行的重步兵,是宛若战场绞肉机一般的存在。 不过……那都是游戏里面的事情了。 当游戏成为现实之后,公会里面几位可以飞行的穿越者都发现,“空军”最适合的战斗方法,还是要么在空中用箭射,要么俯冲到接近地面的时候长枪突刺。 前者是翼人射手的惯用手段,后者是空岛人空骑兵惯用的手段。而狮鹫人的打法……也不是说不行,但总的来说,明显不如前两个。 老刘虽然骄傲,却并不是那种抱残守缺的人。既然空岛人俯冲突袭的手段的确有效果,他当然不排斥学习。所以他到了卡里普拉村之后,就给自己打造了这么一支长枪,这几天都在练习这一招。 几天的练习并不足以掌握这种高难度的攻击技术,但如果退一步,只要求俯冲攻击,不考虑攻击之后再次升空的问题,那就简单多了。 反正狮鹫人皮粗肉厚,一个跟头摔在地上,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在练习中,老刘摔了至少上百个跟头,却也已经大致掌握了“俯冲——攻击”的套路。至于这一招真正的难点——攻击之后重新飞上天空,整个过程中身体不落地,那根本不是他所要考虑的事情。 只要一枪捅倒boss,剩下的事情怎么都好说。 哈默当然不知道老刘的俯冲攻击只练了一半,但它却知道绝对不能被这个大块头从天上冲下来,一枪扎在自己身上。 尽管它已经变成了骷髅,获得了对于穿刺类攻击很大程度的伤害减免,但面对那样一个大块头、那样一杆长枪,它一点也不想尝试自己能不能扛得住。 更重要的是,这个从天上发动突袭的家伙,是骷髅们绝对拦不住的。 毕竟,骷髅不会飞。 所以它甚至连主持魔法阵转化熊猫的工作都暂时停了下来,将魔杖举起来对准了空中的老刘,一边念诵着咒语,一边控制黑色的迷雾扰乱老刘的感知,避免被突袭。 老刘当然也知道周围的黑雾会扰乱自己的感知,所以他飞得并不快,不急不慢地朝着哈默靠近,准备靠近到一定程度再发动进攻。 但他才飞到一半,就看到一支黑色的魔法光箭朝着自己飞了过来,正是哈默发出的“死灵之矢”。 老刘眼睛一瞪,身体猛地降低,一下子就落到接近地面的高度,让那一发死灵之矢落了个空。 哈默的身体微微一晃,死灵之矢是用精神锁定的,老刘这一招急降,不仅让它的精神锁定落了空,甚至还造成了它的法术反噬,给它带来了一定的精神伤害。 “可恶的鸟人!我要把你的骨头拆开,装饰我房间的地面!” 哈默诅咒着,却不敢再用死灵之矢,而是指挥着黑雾,在老刘的面前层层叠叠,化为阵阵旋风,阻碍他的前进。 这不算是什么法术,只是对死灵魔力的控制手段罢了。 但这一招却正好针对了老刘的缺点——所有的空军都怕空中湍流,狮鹫人也不例外。 他试着想要穿过这些旋风,却被一下子卷住。如果不是力量足够大,又有准备的话,只怕会直接失去控制,摔到不知哪里去。 眼看着已经无法用飞行的方法靠近boss,他只好很不甘心地落到地面,落在长孙武的旁边,武器换成之前尤涅若给他的两根粗木棒,左右开弓,狠狠地砸向那些骷髅。 “这boss也太精明了!”他不满地抱怨,“游戏里面哪有这么难打!” “现在已经不是在玩游戏了。”长孙武严肃地回答。 “……你说得对!”老刘嘀咕一声,“真可恶!要是让我见到那个害咱们穿越的王八蛋,我一定要揍他!就像揍这些骨头渣子一样!” 一边抱怨,一边前进,在前面开路的尤涅若带领下,他们在骷髅大军的重重包围里面一步一步地前进,距离哈默越来越近。 与此同时,清道夫也在一次次的射击之中渐渐校准了方向,用不了多长时间,他就能够找到哈默的正确位置,一箭射中。 所有的这一切,哈默都看得清清楚楚,但它一点也不慌。 它并不指望自己的那些骷髅能够打赢这群人,只要它们给自己争取足够的时间就够了。 等那个特别强大的大块头转化成死灵之后,有了那个强力的打手,再配合骷髅大军,它就有足够的信心,将这群人全部留下! 到时候把他们也转化成死灵,它的军队就会更加壮大。 这正是死灵法师最恐怖的地方,可以越打越强,就像滚雪球一般。 等到它们麾下集结了海量骷髅炮灰和大批精锐死灵之后,就算是一个国家的军队,也未必能够战胜它们。 当浩浩荡荡的死灵大军席卷大地的时候,就被称之为——亡灵天灾! 第四十四章、胜利 将老刘逼落之后,哈默就不再关注穿越者们和骷髅大军之间的战斗,重新专注于操纵魔法阵,完成对熊猫的死灵转化。 在它的控制下,仿佛无穷无尽的死灵魔力源源不断涌入熊猫的身体,慢慢改造着他的身躯。 从手指开始,他的身体渐渐变得黝黑干枯,手臂也不再像之前那样肌肉壮实,而是慢慢变得如同干肉一般,萎缩了起来。 但他的底子很厚,就算肌肉萎缩了很多,剩下的分量也不少。加上骨节本身就粗大,身体并不像一般的死灵那样变得皮包骨头,反而显得紧致坚实,仿佛从血肉之躯变成了硬木雕刻一般。 转变的过程并不很快,但也不慢。当尤涅若他们打倒了大概十四五个精英骷髅,和精英骷髅首领恶战起来的时候,熊猫的四肢都已经变了样,身体的躯干也在慢慢转化之中。 看着眼前这个已经快要变成死灵的勇士,哈默忍不住笑了。 “虽然这次损失很大,但收获也很大。哪怕只为得到这个家伙,也值得我提前醒来!” 就在这时,一支弩矢带着冷冽的寒光划破黑雾,准确地射中了它的脑袋。 经过多次校正,清道夫终于找到了哈默的准确方位——正确地说,是他终于弄清了黑雾迷宫扭曲感官的原理,找到了该如何校准目标,才能够射中。 这一箭重重地钉在了哈默的脑袋上,伴随弩矢而来的强烈冲击,一下子就把它给打蒙了。 虽然它是骷髅,对于穿刺攻击有着很强大的伤害减免,但弩矢本身的力量,却是它没办法减免的。 这就像火元素可以免疫火焰伤害,但却不能免疫伴随火焰伤害而来的其它力量。如果在它们旁边弄一个很“和平”的大新闻,它们虽然不会被烧死或者灼伤,却会被火焰冲击波炸得四分五裂。 哈默根本就没想到敌人竟然真的能够越过这么远的距离,在感官受到扭曲的情况下射中自己,可以说连一点点心理准备都没有。作为一个法师,它的体格原本就谈不上壮硕。转变成骷髅之后更是虚弱了很多,要是近身肉搏的话,很可能一个壮硕的农夫都能打得它节节败退。所以尽管这一击并没有能够伤到它,但猝不及防之下,它根本没来得及有任何反应,就一个踉跄摔倒在了地上,手上的魔杖也摔了出去,样子极为狼狈。 “该死!我要把你们的骨头都拆掉!”哈默毕竟是个boss,刚刚倒在地上就回过神来,顿时勃然大怒。 它一边咒骂着翻身爬起来,左右看看,发现自己的魔杖摔到了魔法阵里面,距离那个快要被转化成死灵的冒险者壮汉不远。 魔法阵里面的死灵魔力当然不能伤害到死灵法师自己,所以哈默想都没想,直接跨入了魔法阵,来到了魔杖旁边,弯腰捡起了它。 就在这时,一只强而有力的大手抓住了他右脚的脚踝。 这只手原本已经枯萎得宛如干尸一般,此刻却犹如变魔术一样,飞快地膨胀起来,血肉重新充盈于其中,只一眨眼的功夫,就变回了正常人的模样。 不仅如此,还有金色的光芒从手掌里面冒出来,和哈默身上的死灵魔力发生激烈的冲突,犹如冷水遇到了烧红的铁块,发出剧烈的滋滋声。 伴随着这种声音,哈默先是惊呼,然后就变成了痛叫。 当那金色的光芒接触到它身体的时候,原本已经死去,完全没有了知觉的身体却陡然疼痛起来。这疼痛仿佛是被火焰灼烧一般,让哈默难以忍受,不由得哀嚎起来。 它只嚎叫了一声,就又变成了惊呼,因为那只手的主人猛地一发力,将它拽倒在地,然后又倒提起来,狠狠地砸向旁边的地面。 这人当然就是熊猫。 此刻他的身体气血充盈,哪里有半点虚弱或者干枯的样子!而且身上更是金光闪烁,宛若披上了一层金甲,尤其是一双眼睛,简直明亮得好像两盏金色的探照灯一般。 无穷无尽的金光从他的身上散发出来,从地上魔法阵里面那些同样变成了金色的鲜血里面散发出来,和周围的死灵魔力发生激烈的碰撞,犹如滚烫的油遇到了水,噼里啪啦炸了一片,无数的爆炸声围绕在周围,炸得烟尘抖乱,让他的身影都变得模糊起来。 看到这一幕,他的同伴们都忍不住笑了。 “俺刚才还寻思,他是不是没了濒死狂暴那一招。”尤涅若身上的鲜红渐渐散去,但却没有像普通的狂战士那样陷入虚弱——身为堂堂传奇职业,他一天可以狂暴好几次,要等全部的狂暴次数都用完了,才会虚弱一段时间。 老刘也发出了犹如破锣一般的笑声:“老实人骗人骗死人啊!熊哥刚才绝对是在装死!” “他又不是今天才用这招。”长孙武说,“pk时候使用‘趴下’这个情感动作趴在地上装死人,然后猛地跳到敌人脆皮队伍里面一个哇啦啦大旋风……当年他还没出名的时候,这招用过很多次。” “那后来怎么不用了?”老刘好奇地问,“我也跟着他一起pk很多次了,从没见他用过。” “他出了名,大家都防着他了呗。”长孙武微微一笑,“太出名就骗不到人了,只好作罢。” 后方的安卡和清道夫也都笑了起来,清道夫边笑边说:“熊猫又用这招了。真怀念啊……上次他用这一手,还是几年前的事情呢。” “我就知道他不会这么容易被打倒。”安卡说,“他这种人,只要没有被把脑袋砍下来,都不能相信他被打败了。” “就算把他的脑袋砍下来,他没准也会跳起来先砍几刀再倒下。”清道夫说,“上次狩猎巨大野猪的时候,他都让那野猪的獠牙刺了个透心凉,还两刀捅瞎了野猪的眼睛……” 他们嘴上说话,手上丝毫没耽误,趁着哈默被熊猫攥住脚脖子,犹如一个米袋一样翻来覆去四面乱砸,吱哇乱叫却无法做出任何反应的空隙,展开了猛烈的攻击。 死灵法师的骷髅们并不具备神智,只能根据主人的意志战斗。当主人陷入混乱的时候,它们就会呆呆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面对几个如狼似虎的猛士,这种活靶子会怎么样?可想而知。 大概半分钟后,尤涅若他们已经突破了包围,来到了熊猫的前面。 熊猫身上的金光已经渐渐散去,他向大家点点头,指着脚下的哈默说:“捆住它,别急着打死,也别让它逃了!” “没问题!” 熊猫笑了,身体骤然化作无数的光点,消失得无影无踪。 正在城堡大厅里面焦急等待消息的三余眼前一亮,伴随着公会水晶的光芒闪耀,脸色苍白神情憔悴的熊猫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不等他询问什么,熊猫就挤出了一个笑容。 “搞定了,放心吧!” 第四十五章、胜利之后 熊猫复活之后,没有片刻耽误,立刻就联系了安卡。 【熊猫:那边的情况怎么样?】 【安卡:一切正常,长孙武有一批本来打算做铠甲用的皮带,现在都用来捆哈默了。它被捆得跟粽子似的,老刘还坚持说这样不保险,把它的手脚给拆了。】 【熊猫:……这可真有点惨。那么黑雾散了吗?】 【安卡:正在散,估计用不了多久就会散光。】 【熊猫:那就好,黑雾散了,事情差不多就算是平定下来了。】 【安卡:对了,骷髅戒指……打算怎么处理?】 【熊猫:咦?你们没把它摘下来?】 【安卡:这东西牢牢粘在了哈默的手指上,老刘已经把那节手指都拆下来了,但怎么也没办法把戒指摘掉。他急得要用锤子砸,被尤涅若他们拦住了。要是砸坏了就太可惜了。】 【熊猫:其实砸了也好,那真不是什么好东西。】 【安卡:哈哈!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对了,你为什么要他们别急着弄死哈默?】 【熊猫:难得遇到一个有本事的本地人——或者说npc,看这家伙的样子,似乎也是可以交流的。与其把它变成经验值,不如先好好交流一番。我们又不缺这点经验,它的那些知识对我们才更有价值。】 【安卡: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刚刚复活一定很累,先去休息吧,这边的事情交给我们,不会出问题的。放心。】 熊猫睁开眼睛,因为刚刚复活就使用私聊的缘故,他的精神越发憔悴,整个脸都一片灰白,甚至于到连黑色的眼眶都变成浅灰了,简直就像是幽灵一样。 “情况如何?”三余问。 “还好,哈默已经被我们抓住了,现在大家正在打骷髅戒指的主意。” 三余笑了:“这就好,至于骷髅戒指……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觉得还是应该按照老规矩来,用贡献度计算。” “这种事怎么样都好,反正别找我来算dkp就行。”熊猫疲惫地伸了个懒腰,“我累了,回去休息一下,有什么事情明天再说。” 说完,他就回到了城堡里面自己的房间中,躺到床上埋头大睡。 他真的是累坏了。 跟哈默的这场战斗,消耗了他太多的精神。 长时间的重伤瘫痪,是一件十分痛苦的事情。但和身体被死灵魔力侵蚀,慢慢转化成死灵相比,重伤瘫痪的痛苦其实也不算什么。那种冰冷而锋利的感觉沿着皮肉一点一点渗入身体,将经脉血管骨骼慢慢刺穿,从外到内,身体慢慢失去知觉的过程,足以让绝大多数意志不够坚定的人直接崩溃。 如果他不是常年习武,早已在锻炼的过程中加强了对痛苦的忍耐力,或许他也会在那种剧烈的痛苦中崩溃吧。 如果那样的话,他大概可以靠着复活的能力避免被转化成死灵,但却绝对不会有反败为胜的机会。 好在,事情并未那样发展。 他忍住了痛苦,保持了清醒,也等到了反败为胜的机会。 相反,他在被转化的过程中,还得到了意外的收获。 作为一个圣武士,虽然并不擅长使用法术,但熊猫的确也是有施法能力的。圣武士的施法能力大致上分为攻击型、辅助型和治疗型三类,熊猫是专长“圣裁”、“神罚”、“圣剑”之类法术的攻击型。以前在玩游戏的时候,他常常一个跳劈冲到大群怪物中间,然后直接来一个最大规模的“神罚”,就算不能清场,也能大大削弱敌人的战斗力。 但穿越之后,他和别的圣职者一样,失去了和神的联系,无法得到神力,也就没办法施展法术。 即便靠着消灭狼群任务奖励的“幸运祝福”挂坠,可以施展弱效祝福术,他也依然没办法获得额外的神力,施展别的法术。 可就在他被转化成死灵的过程中,却清楚地感觉到了体内神力的变化。 神力和死灵魔力之间是水火不容的,要把圣职者活着转化成死灵,必定激起神力的反击。就算这个圣职者暂时失去了获得神力的能力,也是一样。 当死灵魔力侵入熊猫内脏的时候,神力犹如被激怒一般产生了反应。一瞬间,熊猫隐约感觉到了自己和冥冥中的什么东西产生了联系,有汹涌澎湃的神力从虚空之中流入心脏,充斥在他的脏腑之间。 这股神力激荡震动,充满了狂暴的气息,如果不是他及时将其约束住的话,只怕当时就要冲出去,跟死灵魔力分出个胜负来——或者,直接同归于尽。 熊猫不善于施法,他的技能里面也没有什么“法力控制”之类。为了尽可能约束神力,不让它们爆发,他几乎用尽了全部的精神。 所以当他找到机会暴起发难的时候,不再受到约束的神力就猛地爆发了出来,化作无穷的金光,从他的身上散发出去,和周围的死灵魔力产生了冰火不相容的激烈碰撞。 而作为死灵魔力核心的哈默,自然也就成了神力攻击的首选目标。 哈默之所以会被熊猫摔得宛若一坨破抹布,连一点点反抗的机会都没有,事发仓促是一方面,神力和死灵魔力在它身体里面碰撞冲击,则是另一个方面。 它可没有熊猫这样钢铁般的意志,在这种情况下,当然是疼得死去活来,如果不是早就已经死了的话,没准甚至会活活疼死,又哪里还可能有半点反抗之力? 甚至于……要不是熊猫终于伤重而死的话,再被熊猫这么摔打一段时间,没准它直接就这么死了。 虽然或许对它来说,直接死了的话,也许会更加轻松一点,至少不用被凶恶的狮鹫人给拆得四分五裂。 现在,被捆得如同粽子一般的它,正被挂在卡里普拉村大门的横梁上。犹如一条吊在空中风干的咸鱼,随着晚风晃来晃去。 村民们不敢靠近,远远地好奇地看着,叽叽喳喳地讨论着。 也有不少人来到了另外一边的空地上,看老刘和长孙武抡着铁锤,将哈默四肢的骨头一点一点砸烂成骨粉,再装进罐子里面,大地女神神殿的那个见习牧师在不断祈祷,为这些罐子施加封印。 虽然他们接受了熊猫的意见,不打算弄死哈默,但这家伙有价值的无非是记忆和知识,给它保留躯干就足够了。 至于手脚什么的——这种死灵骨粉可是不错的施法材料,“莽穿地球”公会的穿越者里,也不是没有会死灵魔法的…… “说起来我很期待呐。”小茄子用短矛戳了戳哈默,让它像荡秋千一样晃来晃去,一边玩,一边对旁边负责监督的女武神说,“这家伙要是跟老虎那个吸血鬼领主见了面,会是什么表情?” “可惜穿越前不久,老虎转职成了‘魔剑之主’。”女武神有些遗憾地说,“他要还是‘支配之灵’的话,那才真有趣呢!” 第四十六章、死灵法师哈默的结局 什么“魔剑之主”、“支配之灵”等等,哈默并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但它至少明白,“吸血鬼领主”意味着什么。 死灵怪物里面也有高低位阶之分,哈默的职业是死灵法师,种族是骷髅,在死灵怪物里面只能算中规中矩的类型,给自己脸上贴个金的话,马马虎虎可以算是中等层次的魔怪。 大概……就跟普通的吸血鬼一个档次吧。 面对一位吸血鬼领主,而且职业一听就知道很高大上的,它从心底感觉到了恐惧。 坏蛋最怕什么人? 怕比他更坏的坏蛋。 对于骷髅死灵法师来说,一位吸血鬼领主,魔剑之主,光听名字就让它心寒胆战,提不起半点反抗的意思来。 更可怕的是,小茄子和女武神还在讨论。 她先是觉得可以拿哈默去给公会里面的死灵法师练习亡灵支配,后来又觉得不如拿去给牧师们练习净化,再后来念头一转,觉得应该拿它当原材料,给炼金术师们用来打造装备。 这些想法听得哈默心寒胆战,如果不是已经没有血肉之躯只剩骨架的话,怕是屎尿都要流出来了。 它虽然是邪恶的死灵法师,但实际上只是个理论派,几乎没有实践可言。当初活着的时候,才刚刚学会死灵法术,试着把尸体转化成骷髅,就被死神教会的牧师抓住,绞死之后又用火烧了一遍,最后撒上盐锁进了棺材。等到好不容易脱困,还没来得及害人,就跟穿越者们对上,几番战斗,最终当了俘虏,变成了这个吊在空中咸鱼一般的大粽子。 仔细算算,除去碎碎冰和熊猫这两个死了还能复活的之外,它这辈子害过的人,大概也就只有因为死灵魔力泄露,受到侵袭而生病的小赛里了。 坏蛋也是要通过实践慢慢成长的,缺乏实践的哈默还没来得及成长为一个凶残冷酷无所畏惧的恶棍,现在的它,性格和当年那个怂货小牧师之间,其实并没有很大的区别。 见识没怎么增加,胆量没怎么增加,邪恶度同样没怎么增加——哦,邪恶度其实增加了不少,只是不久前被熊猫给净化掉了而已。 熊猫抓着它来回猛摔猛砸的时候,大量的神力灌进了它的身体。如果不是熊猫已经回光返照,只活了一会儿就死掉的话,或许它会被就这么给净化了。 虽然侥幸逃过了被净化的命运,但哈默这几百年攒下来的死灵魔力也被净化掉了大半。随着死灵魔力的丧失,它因为魔力而得到的邪恶属性同样被大大削弱,以至于被打回原型,重新恢复到了当年胆怯的模样。 如果它可以张嘴的话,现在必定已经哭喊着求饶了。 遗憾的是,骷髅是没有表情的,它的嘴巴也被穿越者们堵起来了,甚至于整个脑袋都用皮毛裹得严严实实,就算想要求饶,也根本做不到。 过了一会儿,老刘他们终于把哈默的四肢都加工成了死灵骨粉,唯一得以幸免的,只有戴着骷髅戒指,用锤子都砸不坏的那一截指骨。 最后这截骨头被装在了一个皮袋里面,皮袋里全都是圣水。虽然估摸着这种小神殿的圣水肯定不足以净化骷髅戒指,但相信至少可以将它暂时封印起来。 提着这个袋子,安卡他们回到了大门旁边,和小茄子、女武神会合。 “三余刚才跟我联系了。”安卡说,“他建议我们把这家伙运回城堡去。” “这家伙……运回去倒不麻烦,可是有什么用?”长孙武问。 “三余觉得可以让它召唤骷髅来给大家练练手,而且骷髅也可以当劳动力用。”安卡转述了刚才私聊时候三余无梦生的原话,“公会现在百废待兴,需要做的事情太多了,人手严重不够。” 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琢磨了一会儿,纷纷点头。 “先让它把骷髅戒指交出来!”老刘粗声粗气地说,“打个boss,连装备都不爆,爆了点材料,还要我们自己动手加工……那有什么意思!” “要是交出了骷髅戒指,它怕是就死了。”安卡说,“而且……你要骷髅戒指有用吗?你想要转职死灵法师?” “死灵法师那么low的职业,我才不转呢!” “既然你不转死灵法师,那要骷髅戒指干什么?” “我可以召唤几个骷髅来玩啊。” “……你的意思是说,你要代替这家伙,指挥着一群骷髅在城堡里面干活,转行当苦力队长?” 老刘顿时将脑袋摇得如同拨浪鼓一般,彻底打消了想要骷髅戒指的念头。 开什么玩笑!让他天天指挥着一群骷髅在城堡里面干这干那专心打杂?那还不如杀了他算了! 几句话搞定了老刘,安卡又看向其他人。 “我不需要什么骷髅戒指。”长孙武说,“现实不是游戏,弄个仓库收藏宝物,没什么意思。” “就算要收藏,也可以收藏在公会仓库里面嘛。”尤涅若说,“俺寻思着,在城堡里面建个宝物库,把咱们收集到的宝物都堆在里面,让种子去看门,一定很有趣……” “这个主意好,我赞成!”清道夫点头,“至于骷髅戒指……我是射手,不需要这个。” 看到安卡将目光投向自己,小茄子连连摇头:“骨头戒指……太恶心了!我不要!” “我也不要,我一个战争领主,戴着骷髅戒指……有损形象。” 就这样,珍贵的骷髅戒指被众人弃如敝帚。幸亏他们这段对话用的是汉语,如果像刚才小茄子和女武神那样用通用语,被哈默听懂了的话,只怕这个新手村的最终boss已经忍不住一口血喷了出来。 哦,它是骷髅,没血可喷。 将哈默吊了差不多一夜之后,为了防止它被阳光晒死,穿越者们又用兽皮把它裹得严严实实——他们有很多狼皮,很多很多——然后再用绳子扎好,捆得如同一卷扎素鸡,由尤涅若背着,运回了城堡。 面对着人多势众而且高手如云的穿越者们,哈默很明智地选择了从心。没有怎么交涉,它就在公会里面几个死灵系职业窥觑的眼神中,急急忙忙签订了苛刻如同卖身契的魔法契约,成为了“莽穿地球”公会的雇员,工作范围从打扫城堡到帮助训练,涵盖所有日常范围。 至于报酬……契约里面完全没提。 第四十七章、圣职者们的特训 穿越者们公会城堡的大厅里面,换上了人造四肢的死灵法师哈默正在小心翼翼地施法。他面前的一个硕大魔法阵中,一群圣职的穿越者们正在凄惨地鬼哭狼嚎。 黑色的死灵魔力犹如一条条绳索,缠绕在他们没有穿铠甲的身体上,不断渗入皮肉之中,让他们体会着当初熊猫承受的痛苦。 这痛苦实在太过剧烈,以至于很快就有人支撑不住,两眼一翻,昏死过去。 旁边正在待命的大群骷髅里面立刻走出两个,一左一右把他架起来,拖出了魔法阵,送到了负责治疗的德鲁伊们面前。 “二十三秒。”一个德鲁伊提笔记下。 另外的德鲁伊纷纷施展法术给他治疗,自然能量很快就驱散了死灵魔力,让这个昏死过去的倒霉鬼苏醒了过来。 “情况怎么样?”坐在这里等待的三余问,“神力链接恢复了吗?” 那个圣职者闭上眼睛默默感应了一下,颓然摇头。 三余叹了口气:“你休息一下,等会儿再去试试吧。” 那个圣职者的脸色顿时白了,立刻摇头,大声说:“我觉得就算不能施法也没什么,做个后勤人员挺好的……” 三余看着他那满脸害怕的样子,忍不住又叹了口气。 不是每个人都能熊猫一样意志坚强如同钢铁,这是他早就知道的事情。 只是……他还是免不了有些失望。 “再考虑一下吧。”他用尽可能温和的语气劝说,“你堂堂一个牧师,要是不能施法的话,那岂不是成了劣化版的战士?有点丢脸啊。” “没关系,战士就战士。”那个牧师一点都没犹豫,立刻回答,“菜刀其实也很酷的。” 见他这样坚决,三余终于无话可说,只能放弃。 就在他们说话的时间里面,又有不止一位圣职者承受不了死灵魔力侵蚀血肉的痛苦,惨叫着跑出了魔法阵。 这次,三余连劝都懒得劝了。 这一位还好一点,好歹坚持到了极限,那些家伙明明还活蹦乱跳,至于这么大呼小叫的逃跑吗! 又过了一会儿,圣职者们陆陆续续地或者退出,或者昏迷。退出的自然不用说,昏迷的经过治疗之后,也差不多都选择了放弃。 最终愿意留下继续尝试激活神力链接的人,只剩下寥寥无几。 “老虎,你觉得哈默那小子……是不是在故意做手脚啊?”看着这一幕,老刘悄悄凑到坐在大厅角落上,对一个穿着华丽,正在用绢布拭擦一把同样华丽短剑的白发青年说,“当初熊哥可是一次就成功了,总不至于这么多人,一个成功的都没有吧。” 青年抬起头来看了他一眼,苍白的脸上露出几分笑意:“你的意思是……让我去恐吓一下哈默?” “没错,那家伙看到你,就跟老鼠看到猫似的。只要你恐吓他一下,他绝对会老老实实做事!” 青年摇摇头:“你想多了。哈默已经跟咱们签了魔法契约,不可能不用心的。何况……他也没有不用心的理由。从他签订那份契约开始,他就是我们公会的永久雇员,跟我们绑在了一根绳子上。我们混得好,他就能过得好;我们倒霉,他也要跟着倒霉。所以他一定会尽心尽力做事的,绝对不会玩什么花样。” “那为什么这么多人里面,居然一个成功的都没有?” “你不该拿熊猫来当参照物。”青年笑着说,“他可是从小练武的,不知道吃了多少苦,流了多少血汗。他的意志力,我们这些宅男怎么能比?说得不客气点,他是百炼钢,我们最多算是铁锈。铁锈至少也要回炉再炼一下,才能重新变成铁。你要拿他作为标准,咱们这里,有一个算一个,全都是渣渣。” “也不至于吧……” “不信的话,你可以自己跑去魔法阵里面,享受一下死灵魔力侵染。”青年的笑容有几分讽刺,“虽然你不是神术施法者,但用来锻炼锻炼意志力,或许也不错。” 老刘左右侧了两回脑袋,很狐疑地看着青年苍白而英俊的面容,思考了很久,最终还是接受了他的建议。 然后,他只在魔法阵里面惨叫了不到一分钟,就狼狈地跑了出来。 “我的天啊!这罪简直不是人受的!” 被称作“老虎”的吸血鬼领主微微一笑,什么都没说。 同为死灵魔力的使用者,他远比别人更明白血肉之躯被死灵魔力强行侵染的痛苦——这些天里面,他饿到受不了的时候,曾经使用“鲜血抽取”这个法术抽取狼血充饥,这个法术的原理就是使用死灵魔力侵染受害者的躯体,将鲜血抽取出来。中了招的野狼痛苦不堪,屎尿齐流,甚至有还没抽多少血就活活疼死的。 穿越者们的意志力未必比野狼强到哪里去,被死灵魔力强行侵染,当然难以忍受。 要是他们每一个都像熊猫这样能够不动声色地忍耐这样的剧痛,那他们就不是游戏公会,而是什么咸蛋超人、假面骑士、光之美少女……之类以拯救世界为业余爱好的超人军团了。 残酷的训练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最终还是取得了一些效果——有两位圣职者终于在剧烈的痛苦之中,像熊猫一样靠着死灵魔力侵袭的刺激,恢复了神力链接,重新取得了施法的能力。 尽管这个比例实在有点低,但总归是有些收获,让会长三余无梦生的脸色好了很多,也让一直惴惴不安的哈默松了口气。 虽然他不明白为什么这群强大的冒险者们意志力如此之差,但既然已经签下魔法契约,他就只能死心塌地地为“莽穿地球”公会办事。公会的圣职者们能够恢复施法能力,对于公会当然大有好处,对他也很有益处。 至少……这可以证明他是有用的,不是毫无用处的废物,没有白白浪费了骷髅戒指。 他虽然没有多少见识,但绝对不傻,早已注意到不止一个穿越者在打他骷髅戒指的主意。这骷髅戒指不仅是他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他的生命之源。一旦失去了这件宝物,他很可能就会烟消云散,重新化为一堆毫无生命的枯骨。 所以,他必须要证明,骷髅戒指在自己手上,是能够发挥作用的! 尽管控制这么一个大型的死灵转化魔法阵,对他来说颇为辛苦,但他还是咬着牙坚持,甚至不敢露出半点疲惫。 废物是不值得留下的,这是死灵世界的铁则。 完成了今天的工作,疲惫的死灵法师蹒跚地走在长廊里面,走向分配给自己的休息室。 突然,他微微一颤,急忙退到了长廊的边缘,让出了道路。 一个浑身缭绕着死气,仅仅看一眼就可以让普通人昏死过去的高大身影从长廊后面走来,走到了他的身边。 “老虎让我给你传个话。”那个死亡骑士用和狰狞外貌完全相反的平和语气说,“既然入了伙,就不要把自己当做外人。我们不是那种压榨员工的黑心老板,你不用这么担心,放轻松一些。” “这也是……我们大家的意见。” 说着,这个在死灵魔物之中位阶远高于哈默的死亡骑士如同火焰燃烧的鲜红眼睛里面闪过一丝笑意,径直走远。 第四十八章、回到卡里普拉 公会的休息室里面,熊猫正在整理东西。 三余走过来,看到他忙碌的样子,问:“又打算出门?” “我已经离开卡里普拉村好几天了,这边该忙的事情也忙完了,该是回去的时候了。” “那边有什么急事吗?” “急事倒也谈不上,不过教徒弟这种事情,终究还是要自己经常看着,才能够放心。” “你这师傅做得可真够累的。” “不累,当年我师傅也是这样的。” 三余笑了笑,换了个话题:“恢复施法能力的感觉如何?” 熊猫摇头:“其实,我喜欢用拳头。” “这话要是被那些天天在转化法阵里面鬼哭狼嚎的圣职者们听到了,他们一定会骂你得了便宜还卖乖。” “这便宜不容易得。” “我知道,我们都知道。所以他们也没什么可埋怨的。”三余点头说,“现在他们有充足的保障,随时能够休息,还疼得死去活来。当初你重伤在身,却硬是咬着牙撑过来……但凡进过转化法阵的,现在都很佩服你。” 熊猫微微一笑,没有说什么。 他并不是那种在乎名誉地位的人,别人佩服自己,当然是好事,但也仅仅只是好事罢了。 作为“莽穿地球”公会的创始人之一,作为“莽”这个风格的标志人物,他其实是会长这个位子最强有力的候选人。但他从来没有参加过竞选,甚至于不止一次明明白白地表示,自己不愿意当会长。 他喜欢的,是轻松自在的游戏,是在虚拟的世界里面奋斗厮杀,仅此而已。 现在虚拟成为了现实,他对于权力地位什么的就更没有兴趣了。 难得有机会重来一次,享受截然不同的人生,当然应该随心所欲、自由自在! 做自己想做的事,过自己想过的生活,那才不辜负这场奇妙的冒险。 用古龙的话,就是——喝最烈的酒,骑最野的马,爬最高的山,杀最狠的人……总而言之,做所有自己想要做的事情,痛痛快快,不留遗憾。 他现在想做的,就是回到卡里普拉村,继续教育那群让他想起童年的小家伙们,把他们教得像模像样,帮他们走上截然不同的人生道路。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虽然穿越者可以复活,但谁也不清楚究竟能复活多少次,谁也不清楚什么时候大家就会穿越回去。与其等一切结束之后感叹“我的人生过得多么平淡啊,就像是石头上的流水,没有留下半点痕迹”,还不如抓紧时间,做一些能够留下痕迹的事情。 薪火相传,代代不绝,这就是可以留下痕迹的事情。 或许有一天他们会连同城堡一起突然离开这个世界,就像出现时候一样的突然。但只要能够将他的武艺传承下去,只要后世冒险者们所学习的技艺之中有他留下的这一份,他就算是留下了痕迹,没有白白穿越一回。 这些事情是他内心的想法,并不需要告诉别人。熊猫是个奉行“少说多做”的人,想要表达什么,他宁可用行动来说明。 片刻之后,他就离开了城堡,和几个对卡里普拉村有些好奇的穿越者们一起,朝着那座位于边境的小村走去。 这次他的队友们都是壮硕矫健的,脚程都很快,一路上简直像是在奔跑,比上次不知道快了多少。所以等到入夜之后不久,他们就在新月黯淡的光辉照耀下,来到了卡里普拉村。 对于新的冒险者们的到来,卡里普拉村的村民们欢迎而且好奇。 有冒险们定居在村子里面,对于村子来说是很好的事情。冒险者们剿灭野狼,降服死灵法师,前后两次为他们解决了麻烦——而且是可能要命的巨大麻烦,村民们又不是不知好歹的白眼狼,怎么可能不感激,不欢迎? 而这群冒险者们也十分的奇怪,他们有的细皮嫩肉,怎么看都是娇生惯养的人物,一点都不像个常年风餐露宿的江湖客;有的学识渊博,让人怀疑是不是从那些大神殿或者大贵族家庭里面出来的学者;有的奇形怪状,三分不像人,七分倒像魔怪……但他们的性格大多很好,就算是那个说话语气很冲的鸟头壮汉,相处久了也会发现,他其实只是嘴巴臭而已,人很好。 面对这样一群人,村民们并不会有什么畏惧的心理,相反充满了好奇,忍不住想要靠近他们,向他们打听那些冒险的故事。 至于熊猫,则得到了他们的热烈欢迎。 无论是剿灭野狼的那一次,还是降服死灵法师的那一次,熊猫都是行动的带头人。正是因为有他的带领,冒险者们才会不辞辛苦、不怕危险,为村子解决了困难,消除了麻烦。 更不要说,他还开门收徒,将厉害的武艺传授给村子里面的小孩子,并和那位笑得很好看的医生一起,教育他们文化和医学的知识。 卡里普拉村的村民们没听说过什么“知识改变命运、教育改变人生”的话,但他们起码知道,这些卡里普拉村的下一代们,已经从起跑线上就比长辈高出了一大截。他们的人生,一定会比父辈们要精彩和顺畅得多。 所以,在仅有穿越者个人可以看到的自身属性面板“声望”那一栏里面,熊猫的“卡里普拉村”声望早已达到了最高等级的“崇拜”。毫不夸张地说,如果他现在想要竞选卡里普拉村村长的话,没准连卡里普拉十三世都会支持他。 就像他在“莽穿地球”公会里面一样。 熊猫当然对竞选村长没什么兴趣,他比较感兴趣的,是自己不在的这些天,村子里面有没有发生什么事情。 所以一到村子,和村长见了面,稍稍寒暄了几句之后,他就告辞离开,找到了一直留在村子里面的安卡,询问情况。 “没什么事情。”安卡说,“如果非要说有什么事情的话,你的那些徒弟们在你不在的这几天,锻炼得十分刻苦,甚至于有点太过刻苦了。我担心他们会因此伤到身体,明天你要好好劝一劝他们才行。” “他们不听你的劝告?”熊猫问。 安卡摇头:“反正你很快就会回来,这事情也不急,我何必多此一举?你是他们的师傅,你来告诫他们,比我合适多了。” 熊猫笑了,又问:“那么,还有什么值得说的事情吗?” “按照村民们的经验,等到这个月中旬,旅行商人就会来拜访村子。”安卡停顿了一下,说,“按照攻略组的推算,或许到时候,系统就会推动剧情发展了。” 第四十九章、徒弟们的进步 第二天早上,当熊猫的徒弟们来到村子门口的大空地上锻炼时,见到了他们的师傅。 活泼的海因立刻就跳了起来:“师傅!您这么快就养好伤了?” 熊猫愣了一下,随即想起来安卡曾说过,他们用“熊猫受了伤,被伙伴们紧急送回去养伤了”这样的理由,来解释他回城复活的事情。 看着徒弟们担忧关切的眼神,他忍不住笑了。 “伤筋动骨一百天,哪有那么快就完全恢复。不过我遇到了一个厉害的牧师,所以现在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 听了他的话,一些年纪小的孩子松了口气,但年长的三个却更担心了。 “师傅……治疗术是透支生命力的,能够不用的话,还是不用的好。”年纪最大的埃尔文犹豫了一下,还是忍不住劝道,“反正也没什么急事要做,好好养伤其实也不错。” “咦?你们怎么知道这个的?” “安卡先生教我们的。”这群小孩子里面差不多算是大姐的瑞阿娜回答,“他还讲了很多养生和治疗的知识,不过我们还没来得及仔细学。” 熊猫点了点头,安卡是个好老师,这些孩子们要是能跟着他学,无论是学到他的本事,还是学到他的为人,都不是坏事。 不过,他们终究还是他的徒弟,在学安卡的医术之前,要先学好功夫才行。 接下来他一个个检查了徒弟们的锻炼进度,对他们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不同的要求,让他们继续锻炼。 这是一件很花时间的事情,等一切都办妥了,也就到了中午。 卡里普拉村村民们过去习惯于一天吃两顿,早上起来做些事,大概九、十点钟吃第一顿,下午四、五点钟吃第二顿,天黑了睡觉,夜里饿了的话喝点水就好。 这种饮食习惯未必就不好,按照某些素食主义者的看法,据说是很符合人体健康的作息习惯,对于长寿很有好处。但话虽如此,这样吃饭肯定不利于滋养气力,想要靠这种方法吃成壮汉,不大容易。 熊猫当年学武的时候,一天吃四顿。虽然每顿吃得并不多,但其中营养很足。因为只有这样的的饮食,才能给强体力劳动者以充足的营养,避免伤身。 他给自己的徒弟们定下的规矩是一日三餐,因为照明条件的限制,这些孩子们没办法像他们当初那样晚上也练武,所以三餐就足够了。 这种饮食习惯和卡里普拉村的传统当然是完全不同的,村长就曾跟他说过,这样花钱太多,而且影响不好。 对此,熊猫完全不在乎。 虽然他们穿越之后差不多两手空空,但凭着这群传奇种族传奇职业的本事,至少食物来源是一点问题也没有的。城堡里面肉干已经堆成了小山,不少人都吃腻了。当初让大家愁眉苦脸的水煮青草,居然又被端上了饭桌,这次还颇受欢迎。 区区十个孩子的伙食,很容易就能凑出来,一点问题都没有。 事实上,当初剿灭狼群那一战积累的狼肉,到现在都还没吃完呢。 至于影响问题,那真不能算是问题。 卡里普拉村作为穿越者们和外界接触的口岸,必定会受到穿越者们的影响,日子肯定会一天比一天过得好——别的不说,那些德鲁伊们正在研究高产作物,等他们研究出成果来之后,当然会在卡里普拉村推广。 到时候,相信就算普通村民,也会养成每天吃三顿的习惯,甚至于没准也会天天吃肉。 世界是进步的,至少对于穿越者们来说,他们是要让自己能够影响的区域不断进步的。 要是始终让这世界保持着旧日的模样,那他们自己首先就会受不了。 熊猫不擅长讲道理,或者说,他只擅长用拳头讲道理。但安卡和他相反,是个善于用言语说服别人的人。当得知村长的担忧之后,安卡就去找村长谈过这事,后来村长就不过问了。 熊猫的这十个徒弟跟着他吃三餐,已经有了差不多两周的时间,这段时间不算长,却给这些孩子们带来了很明显的变化——他们变得健壮多了,身上有肉了,脸上也有油光了。走路的时候虎虎生风,说话的时候也多了几分底气。 至少从外表看来,他们的确是有了几分“小大人”的架势。 对此,村民们当然看得清清楚楚,不少人都十分羡慕。但是熊猫有言在先,他精力有限,在这十个徒弟学成出师之前,不会再收徒弟了。所以大家纵然羡慕,也没什么办法可想,最多就叹息一下,埋怨怎么当初不把自家的小孩送去学武。 午饭还是在旅馆吃的,穿越者们的公馆才刚刚开始建设,负责这项工作的是给自己取名“贺客”的“符卡设计专家”,以及取名“但丁”的“淡定喝茶中”。他们前者是力大无穷的半魔人,虽然身材又瘦又矮,但其实力气大得惊人,真正可以算得上是一头蛮牛;后者的种族是百变怪,职业是发明家,在现实中也是个工程师,专业对口得不能再对口。 他们两个联手,工程的进度很顺利。此刻坐在旅馆里面,熊猫就看到一大堆木头正在慢吞吞朝着村子的角落移动,显然是被运到工地去的。 吃了午饭之后,他就来到了工地——闲着也是闲着,帮帮忙也好。 “没什么需要帮忙的,至少现在不用。”一团蠕动的黑泥里面,传出了被大家戏称为“丁有蛋”的淡定的声音。虽然百变怪能够很轻松地变成任何人的模样,但是这位淡定兄却宁可变成这种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模样。按照他的说法,这叫方便。 而另外一边,正徒手举起一块至少几吨重的平整大石头,轰隆一声砸在地上,如此循环反复以夯实地基的符卡兄,也同样不需要帮手。他有点多动症,一旦闲下来就打瞌睡,这种重体力活儿正对他的胃口。 至于那些村民们看到这家伙把比人还大的巨石随便砸着玩的场面,会不会惊讶到下巴脱臼,那就不是他关心的内容了。 他的工作方式太过极端,熊猫也帮不上忙。 “那么,大概什么时候需要帮忙呢?”熊猫问。 黑泥蠕动了几下,淡定很无聊地说:“至少要过半个月。这是初夯,夯过了之后还要用石头打地基,然后加上泥土再夯。两次夯实之后,建在上面的房子才牢固。” “……听你的意思,怎么感觉像是要建碉堡啊?” “差不多,我就准备把它建成一个小型的要塞。”淡定总算有了几分精神,“这可是我们公会的门面,不建成要塞的话,哪里还有面子!” 第五十章、小盘点 从穿越者们来到这个世界开始,已经过了差不多一个月。 一个月的时间很长,但回头看起来,大家却觉得匆匆忙忙,好像整天都在忙着干这个干那个,很少能够有时间休息一下,让自己放松一会儿。 尤其是熊猫等几个比较积极勤奋的人,更是几乎从来没闲过。他们总是能找到事情做,就算没事可做的时候,也会默默地训练,绝对不让时光虚度。 通过这段时间的训练和做任务,穿越者们之中级别比较高的都已经达到了10级甚至超过了10级,然而问题来了——他们发现,虽然玩家等级可以提升,但技能等级却和当初游戏里面一样,在进行下一步任务,抵达塔拉汗城之前,无法再进一步提升了。 当然,他们每个人都有很多很多的技能,并不担心经验值会无处可用。但为了长远考虑,终究还是要把技能等级的上限提升起来才好。 不过事无绝对,所谓“技能等级不能提升”,其实指的是无法向其中投入经验值。如果依靠训练的话,还是能看到技能的熟练度在慢慢增长,或许靠着这种方法,也能将技能升到11级甚至更高。 只是这种方法实在太慢,所以尽管攻略组的成员们对此十分好奇,还组织了一个专项的研究,但大多数的穿越者们还是希望有人去跑一趟塔拉汗城,把技能等级上限提升起来。 就像……之前拜访卡里普拉村一样。 而公会的城堡这段时间情况也在不断好转,三余发现只要手按着公会水晶,他就能够像在当初游戏里面一样,发布修缮城堡的日常任务。接到任务的玩家只要前往任务地点,就会凭空看到有材料出来,然而接下来的修缮工作还是要靠自己的双手,无法取巧。 不少动手能力差的人尝试过一两次之后就放弃了——就算他们想要不放弃,三余也不答应。那些凭空生成的材料,其实来自于公会水晶储存的魔力。而魔力的来源无非是靠着自动恢复,以及大家日常活动的积累。 魔力来得不容易,经不起浪费。 根据三余的观察研究,玩家们做任何能够得到经验值的行为,都会让公会水晶得到少许魔力。这样点点滴滴积累下来,就能够有足够的魔力来修缮城堡了。 随着城堡的逐步修缮,它的功能也在不断恢复。 首先恢复的是“电力”——或者说魔力,反正差不多。这个好处是全方位的,最直观的,就是城堡里面的那些“灯”重新亮了起来。 作为游戏里面最强公会之一,“莽穿地球”公会的城堡可不是什么一级两级的便宜货,它是游戏里面最高级的十二级城堡,拥有强大的功能和广阔的占地面积。按照游戏官方小说里面的说法,十二级城堡足以容纳十万人驻扎和生活。如果将人数削减到三万——也就是城堡的正常标配——的话,甚至可以在城堡里面实现自给自足。 而且,这座城堡还是巨大的战争要塞,按照游戏最终章宣传cg里面的效果,它是可以飞起来的。 遗憾的是,直到穿越为止,玩家们也没能完成将城堡改造成飞行要塞的任务。那个任务实在太过冗长庞大,按照估计,大概需要四五个月才能完成。 四五个月的时间其实也不算长,等任务完成,大家就可以乘坐着飞行要塞,绕过最终boss“末日之龙”所在地区路上那些厌烦的小怪,直接跟这个要毁灭世界的超级大魔头决一死战。 ……按照游戏cg,英雄们是直接拿飞行要塞当攻城锤用,上演了二战之中赫赫有名的铁头功驱逐舰萤火虫号的绝学“无畏撞击”。花几个月的时间改造城堡,就为了撞这一下……反正穿越者们之中,已经有很多人嚷嚷“末日之龙要毁灭世界,也有别人去扛,别指望我们拿自己的城堡去玩神风特攻”之类的说法。 除了照明系统之外,城堡的供水系统也恢复了正常的运作。穿越者们在自己的房间里面已经可以享受自来水了,后来甚至于连自动热水都可以提供了。不少穿越者的第一反应就是给自己弄了满满一浴缸的水,泡进去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 听到这消息的时候,很多在外面的穿越者们都直接选择了自杀回城,好第一时间享受热水澡。后来就连熊猫都忍不住回去了一趟,好好享受了一回。 有趣的是,穿越者们在自己的房间里面,是可以暂时变回人类模样的,虽然并不是他们在现实中的相貌,但至少比起什么马人猪人狗头人鸟人……要强得多了。熊猫当然也选择变回人类模样洗澡——毕竟房间的大小是按照人类的模样来设计的,以他超过两米的身高,走在屋里就很不方便,更不要说躺进浴缸了。 唯一没有能够享受到洗澡的,是可怜的“泡泡种子洗洗澡”,这个在现实中喜欢洗澡的姑娘变成了体型庞大的黑龙,根本没办法钻进城堡的走廊,更不要说回到自己的房间里面去变成人的模样泡澡。为此她嚎啕大哭了一番,最后三余被哭得受不了,带着大家一起给她建造了一个巨型浴缸——足够让一条龙躺在里面泡澡的浴缸。浴缸的边上还有一个专门的架子,可以让她把胳膊或者说翅膀架在上面,脑袋也躺着,舒舒服服地泡澡和晒太阳。 当时正好在城堡里面的熊猫也参加了这番工作,当他们看到一条黑龙仰面朝天,露出最脆弱的肚子,躺在巨型浴缸里面晒太阳的,还发出咕噜噜幸福的叫声,很快就呼呼熟睡时,都感觉到了一种难以形容的……有趣。 等熊猫再次从城堡返回卡里普拉村不久,就听说了一个消息——攻略组的家伙们经过研究发现,种子那家伙泡澡的水正在不断变得越来越酸,他们已经在考虑以这条懒惰的黑龙为原料,大量生产高强度的酸液。 对于这件事,种子的评价是:“警察,这里有变态啊!” 第一章、赛里的际遇 “你想好了?”无眠温言悦色地看着蒂亚,说,“这件事可要认真想清楚。背井离乡的决定,还是要更慎重一些才好。” 蒂亚犹豫了一下,回头看向儿子。 赛里的脸上有些不安,但更多的却是憧憬。 她深深地吸了口气,下定了决心。 “埃里克大人,我想好了!既然赛里有法术天赋,那就应该尽可能让他得到适当的培养。留在卡里普拉村这里,虽然他也可以向您请教法术,但您很忙,这会给您增加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安卡医生说在‘城堡’那里有不少法师,我们如果搬迁过去的话,赛里应该能够得到更多的学习机会……” 无眠点头:“安卡说得对,像我这样的法师,在那边其实算不上什么高手。而且作为法师,最重要的其实不是法术的学习,而是知识的积累——我们首先是学者,然后才是施法者。赛里如果仅仅只想要成为一个在农村之间旅行,到处流浪和表演杂耍的学徒级法师,那么跟着我学学就好;但他如果想要成为一个正统的法师,一个掌握奥秘力量的智者,那他就必须要学习大量的知识。这些东西,的确是在城堡那边才能学到。” 他看向熊猫:“这件事,你怎么看?” “我赞成。”熊猫简单直接地回答。 无眠又闭上眼睛,通过私聊联系了会长三余无梦生。 三余表示安卡之前已经跟他说了这件事,他觉得无所谓,只要安卡、无眠和熊猫他们三个讨论通过,那就没问题。 “反正城堡里面大家也并不忙碌,这么多人教一个学生,难道还教不好吗?” 他信心十足地说。 既然这样,事情就定了下来。 但是他们并没有急着出发。 从卡里普拉村前往城堡,就算是健壮的冒险者们一路狂奔的话,也需要一个白天再稍多一点的时间。换成蒂亚、赛里这种普通人,至少要走个三四天。 这一路上当然需要有人保护,草原的夜晚并不安全,无论是野狼还是毒蛇,都可以轻易夺走一个人的生命。普通人想要做这种长途越野,简直跟找死没什么区别。 所以蒂亚和赛里只能耐心等待,等城堡那边派来接应的人抵达。 穿越者们的办事效率很快,第二天,前来接应的人就到了。 负责来接应的是三个人,海盗“葛力·槽”,卷宗学者“肖·艾尔”和游侠“尤迪安·万斯”——这当然是他们给自己新取的名字,他们原本的游戏id分别是“阿槽”、“封皇”和“三万经济一秒躺”。 阿槽的种族是北地人,特别能够适应恶劣环境,尤其很抗寒。他这个职业当初在游戏里面主要是善于冒险和寻宝,拥有“抢夺”的特技。 作为和尤涅若类似的野外求生爱好者,穿越之后,他主要在城堡带狩猎队。这家伙喜欢玩闹,性格相当的活泼热闹,常常负责缓和队伍气氛。 封皇的种族很特别,叫做“半妖”,而他“妖怪”那一半的血统,是传说中能知各种妖怪鬼神的神兽白泽。 他是出身于东方大陆的玩家,在游戏发展到“大航海时代”之后,经历了很多的辛苦,才来到了西方大陆。后来他也懒得回去,连职业都转了西方系的。 他在游戏里面的运气不大好,就是俗称“大黑手”的那种人。若干次下副本颗粒无收之后,他干脆转行去了攻略组,顺便兼职带练团的团长,一边研究攻略,一边带新人练级,以及帮助转生之后的老手快速把等级练回去。 至于“三万经济一秒躺”,则是一个狂热的收集爱好者,就是俗称“松鼠党”的那种人。他总是带着几个大口袋,里面是收集来的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在游戏里面,他学习了采药、挖矿、狩猎、捕鱼等所有收集系的技能,整天出没于各个地方,经常身边带着一群新手,带练之余,也为了获取各种各样稀罕东西。 三余之所以让他们三个来卡里普拉村接蒂亚母子,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三个当初玩游戏的时候都是带练团的核心,都属于那种喜欢带新人的类型。而赛里无疑就是一只粉嫩的新人,正需要他们这些老手来带练。 三个人来到了卡里普拉村之后,先跟蒂亚母子见了面。封皇施展法术,给赛里做了一个详细的属性检测,结果发现他是罕见的神圣属性亲和者。 这个发现让大家都有些惊喜。所谓神圣属性亲和者,最常见的就是那些圣职者们。赛里拥有这种体质,先天就比别人更加容易成为圣职者。而他之所以被死灵魔力侵染之后还能活几年,或许也正因为他的这种体质。 “赛里可以当圣职者?”蒂亚很好奇地问,“圣职者不是要在神殿学习吗?” 封皇愣了一下——他们城堡里面倒是有神殿,但那个神殿只能算是样子货,压根联系不到神祇。如果赛里在那个神殿里面学习的话,学习再久,也成不了圣职者。 但他毕竟是攻略组的成员,满肚子都是游戏设定。所以略一思考,就想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 “其实,神圣属性施法者也未必都是圣职者。”他笑了笑,说,“比方说,赛里还可以像我一样,成为一个卷宗学者。” “卷宗学者?” “没错!卷宗学者。”封皇解释说,“我们卷宗学者也是神术施法者,但并不通过对某位具体神祇的祈祷来获得神术,而是理解神术的本质,通过抄录祈祷书的方式来施法。本质上我们更接近于法师而非牧师——当然,我们和诸神教会的关系也很好,绝对不是窃取神力的亵渎祭司之流。” 蒂亚听得似懂非懂,有些茫然地问:“那么赛里去当卷宗学者就行了?” “是啊,没问题,我可以手把手地教他!”封皇越说越来劲,捋着雪白的长须,笑眯眯地说,“老夫修炼多年,教一个徒弟想来还是没有问题的。“ 蒂亚并没有立刻答应,而是看向了熊猫。 她虽然不懂这个卷宗学者究竟是什么名堂,但至少知道在这群人里面,熊猫是特别靠谱而且很有威望的。 如果熊猫赞成这件事,那肯定就没问题。 熊猫并没有立刻就回答,而是看着封皇,严肃地问:“你确定要收赛里为徒?做老师的话,可是要负起责任来的!” “我会什么就教他什么,绝对不会藏私。”封皇也严肃地回答,“无论是东方大陆的炼气术也罢,还是卷宗学者的本领也罢,乃至于我那些潜入的技术……只要我会,他又愿意学,我绝对倾囊相授!” 熊猫这才点头笑了:“那就没问题,我也很期待看到赛里的成长。” 于是大家干脆就让赛里按照传统磕头拜师,正式定下了这个师徒关系。 奇妙的是,随着跪在地上的赛里被封皇扶起来,在穿越者们眼中,他头顶上原本白色的名字一下子就变成了绿色——就像是熊猫的那些徒弟,以及安卡的那个学生一样。 第二章、模板的变化 在“新世界”游戏里面,npc的名字会用各种不同的颜色标注在头顶上方,同时名字标签的底色也各有不同。 名字的颜色代表npc和玩家的友好程度,友好是蓝色,中立是黄色,敌对是红色;标签底色则表示这个npc的模板等级,普通模板的npc名字是白色,往上提升依次会变成绿色、蓝色、紫色、金色以及彩色——就像是某些集卡手游一样。 模板的等级越高,npc升级的时候提升的属性也就越高,同时可以掌握的技能也会越多、越稀有和强大。那些随处可见的普通npc和怪物名字底色一般都是白色的;小队长这类算得上“精英”的是绿色;一个小镇的镇长,或者一群怪物的头目这种,大多是蓝色;一个足以决定城市政策的大组织领袖,或者是足以威胁一个城市的大群怪物首领,差不多就是紫色;足以影响若干城市的大贵族和王国高层,同样会对一个国家造成巨大威胁的大魔头,往往是金色……至于七彩底色的,整个游戏里面总共就出现了不到十个。 据说在七彩底色之上,还有“创世/灭世”这个等级的,全游戏里面只有一个,就是“终章”出现的那个最终boss末日之龙。这家伙名字的底色流光溢彩,不断地变化颜色,有一种炫酷到极点,很不得闪瞎人眼的感觉。 原本穿越之后,大家就失去了直接看到名字的能力。但自从“序章”开启之后,这种能力又重新恢复了。只是大家发现无论是友好还是敌对,目标名字的颜色几乎清一色都是白色。 当然,大家也见过一些名字颜色不同的。比方说卡里普拉村的村长卡里普拉十三世,就是整个村子里面唯一的绿名;被熊猫杀死的狼王,名字也一样是绿色。 在狩猎队的狩猎过程中,同样见过一些绿色名字的怪物。这类怪物的战斗力明显比普通怪物要强得多,往往还有指挥普通怪物的能力。 攻略组由此判断,“系统”发生了调整,怪物或者当地人名字的颜色,代表的不再是它们对穿越者们的态度,而是它们本身的模板。 这其实没什么值得特别强调的,无非是就是原本的“底色”变成了名字的颜色。模板特别的人物值得特别关注,特别的怪物值得专门花功夫去围剿,仅此而已。 但在这段时间和卡里普拉村村民的交流之中,大家却意外地发现,村民们的名字是会变色的。 就像当初安卡的那个医生学徒,熊猫的那群徒弟,还有封皇刚收的这个弟子,他们的名字都由白色变成了绿色。 这是否意味着,穿越者们可以通过彼此的关系变化,改变当地人的模板层次,让他们变得更强? 最好的例子其实还不是这群孩子们,而是现在正在帮助圣职者们进行特训的死灵法师哈默。这个新手村最终boss的名字颜色一开始是绿色的,但是不久之前却变成了蓝色。 按照游戏里面的设定,哈默本来就是蓝名模板的boss。这次他之所以变成绿名,可能是因为被穿越者们逼得提前苏醒,没有能够完全恢复力量的缘故。那么他现在变回了蓝名,是因为完全恢复了力量? 当时攻略组的人很好奇地找他询问究竟,哈默思考了很久,最后表示自己似乎也恢复什么力量,既没有变得强大也没有变得聪明……如果非要找出一些变化的话,大概就是不知不觉中,他听不到来自于骷髅戒指的声音了。 自从他戴上骷髅戒指之后,就常常听到一个苍老而沙哑的声音在他的心中说话,指导他学习和研究死灵法术,劝说他制造大量的骷髅……等等。但来到“莽穿地球”公会的城堡之后,这声音却越来越少,最近这段时间干脆完全听不到了。 莫非……这就是他模板提升的关键? 对于他情况的研究,是攻略组目前的重要课题之一。而卡里普拉村这群拜师之后模板提升的少年们,也同样是研究的课题。 安卡已经很明确地表示,不会让自己的学徒变成研究材料。熊猫的态度同样坚决,谁敢跟他说“研究你的徒弟”,他立刻就会翻脸揍人。相比之下,自己的小赛里,估计会被攻略组那群研究狂人纠缠很长一段时间吧…… 拜师仪式之后,趁着蒂亚和赛里回去收拾行李的时候,熊猫就向封皇提醒了这件事。 封皇倒是并不在意,他表示攻略组那群人做事还是很有分寸的,不会真正伤害到赛里,至于研究过程中可能会稍稍有点吃苦什么的……想要变强,怎么能一点苦都不吃呢? 熊猫并不认同他的观点,不过赛里是封皇的弟子,封皇的为人也不错,他相信封皇不是那种把自己的弟子当研究材料的邪恶科研狂人——要是换成公会里面著名的邪恶科研狂人寒风的话,那他就没什么信心了。 寒风是个禁忌学者,这个职业是生体改造专家,善于制造各种邪恶危险的东西,游戏策划者们当初设计这个职业的时候,很明显受了某些丧尸类游戏的影响。 按说穿越者们并不会受自己游戏职业的影响,但寒风显然不是这样。他明显很喜欢自己的“本职工作”,穿越之后不久,就展开了研究。目前他研究的课题是:如何把随处可见的野狼驯化并改造,改造成能够理解穿越者们的指令,外出收集情报并且及时反馈的斥候。 这个研究听上去挺正常的,可实际上他已经折磨死了快二十条野狼。因为他搞得太过血腥残酷,前不久三余给他下了死命令,要研究可以,到城堡外面自己建个屋子慢慢研究,不许在大家住的地方搞这种污染环境的恶心事情! 封皇他们临出发的时候,安卡就特别叮嘱了一番,他特别给小赛里强调了一下,如果看到了一个穿着白大褂,有着冷冰冰眼神的家伙,一定要有多远躲多远,绝对不要靠近! “那个人很危险吗?”赛里疑惑地问。 “危险?”一向很客气的安卡冷笑了一声,非常不客气地说,“用这个词来形容那家伙,远远不够!我怀疑那家伙根本就是那种通过给别人带来痛苦而获得愉悦的精神病患者!” “那……他会不会搞事?”封皇担心地问。 “迟早的事,我只希望他爆发得迟一点。”安卡叹道,“他这种病,很难治的。” “不难治。”熊猫淡淡地说。 说着,他的拳头上闪烁着金色的光芒。 第三章、出发前的准备 从卡里普拉村到城堡的这段路,对于普通人来说,是艰难而且危险的。 别说蒂亚和赛里,就算是村子里面的猎人恩里克大叔,平时也很少离开村子十里以外——离得太远会有危险,而且也很容易迷路。 穿越者们当然不会迷路,尽管草原上并没有道路,但是他们有足够多的方法为自己指明方向。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借助城堡里面已经修复的魔法塔。 魔法塔修复之后,首先就为每一位出门的穿越者制作了一枚符石。这枚符石既不能用来攻击也不能用来防御,唯一的用处就是可以指示魔法塔的方向。有了它的指引,大家无论身在何处,都能准确找到城堡的方向,绝对不用担心迷路。 带练团三人组已经护送蒂亚母子前往城堡,他们家的房子空了下来。在将来他们或许会回来之前,穿越者们可以自由地使用这间屋子——这是之前就已经约好的事情。 熊猫带着几个人,把房子稍稍整葺了一番,卧室里面的床铺被拆掉了,换成了地铺,以便可以多睡几个人。反正只要做得用心一点,地铺其实并不比普通的床铺来得差。 地球上的不少国家和民族都保留着普遍睡地铺的习惯,也没见他们觉得地铺哪里不舒服了。 当然卡里普拉村的住宿条件肯定比不上城堡里面大家各自的房间,但正所谓出门在外一切都要因陋就简,其实也无所谓了。 反正熊猫是无所谓的。 柔软的草垫作为床铺,并不会让他有什么不满。相反,不用担心从床上摔下来这一点,让他觉得颇为安心。 熊猫不是那种睡相很安稳的人,事实上他睡得有点浅,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往往立刻就会被惊醒。躺在地上给他一种安心的感觉,就像是无论何时都能立刻迎战一般。 “你这种想法不大正常。”听了他的自述,安卡皱起眉头,说,“这种危机感和紧张感,不应该出现在你这种格斗高手身上。” 熊猫对此并不解释,他也没什么可解释的。 他自己都明白,自己的状态的确是有点问题。 但……只要不影响生活,那也就无所谓了。 在他的床头,有一个小小的书架,书架是临时制作的,里面放了三本书。这些书来自于城堡的图书馆,是用魔力制造的,里面的内容都是攻略组整理出来的一些相关攻略。 这段时间,他一直在研究其中《从卡里普拉到塔拉汗》那一本,那本书上详细介绍了这一路上的几个村庄,以及各种相关的任务。 穿越者们早已打算派人去塔拉汗城,与边境的统治者接触一下。这个队伍里面和之前拜访卡里普拉村的队伍不同,以王都贵族无眠为表面上的首领,其余成员也尽可能选择人类或者类人生物,追求的是尽可能不要引起塔拉汗伯爵的警惕和敌意。 熊猫是整个队伍里面唯一的非人类,他表面上的身份是一位教贵族公子小姐们防身术的格斗大师,无眠等人都是他的学徒。 为了扮演好这个角色,他需要学习很多知识——攻略组给他安排的是来自于东方大陆“武夷山”的金刚流武僧,所以他需要把东方大陆和武夷山的风土人情,以及金刚流武僧相关的知识都学会了,免得到时候在内行人面前露馅。 书架里面的《武夷风情录》和《金刚流武僧详解》就是他这段时间的教材。 这些资料当然都来自于游戏里面,攻略组的成员们花了很多的时间精力,才把这两本书整理出来。只要把它们记熟了,凭借熊猫的矫健身手,谁都不会怀疑他的武僧身份。 毕竟,金刚流武僧最大的特征就是他们完全不讲究什么“气”的运用,全部的本事都在空手格斗技术上。这种武僧和西方大陆常见的凭借“气”战斗的武僧完全不同,既不用担心什么理念之争,也不用害怕遇到同门。 其实“熊猫人”这个种族的真正来源是兽人的祖庭“悬空山”。但是现在这个时间,悬空山还隐藏在时间和空间的狭缝之中,要是把熊猫的身份泄露出去,只怕会有麻烦。 相对来说,东方大陆的“食铁兽”在不止一本前辈贤者的游记之中都有记载,用这个当掩饰,除非遇到那几个或许还老不死的贤者本人,否则绝对不用担心被戳穿。 最近这段时间,熊猫除了教徒弟之外,连日常锻炼都放松了许多,就为把这三本书给背熟了。截止今天,他已经背熟了前两本,只差最后一本《从卡里普拉到塔拉汗》了。 等这本书也背熟了,他们就准备动身出发,前往塔拉汗城。 当然,在此之前,他们还要等一个人。 一个每隔三个月,就会来拜访卡里普拉村一趟的人。 流浪商人,阿圆。 攻略组对于塔拉汗城的情况是很清楚而且熟悉的,但他们不清楚一件很重要的事情:现在的塔拉汗城,究竟在哪个“时间点”上? 按照游戏里面的剧情,塔拉汗城会有一场大瘟疫。这场瘟疫是已经发生过了?还是没有发生?又或者是正在发生?这是很重要的问题。 因为这个问题的答案,关系到这个地方的某个boss,以及塔拉汗伯爵的情况。 老塔拉汗伯爵是个很厉害的人物,心狠手辣、阴险歹毒。等他死在这个大剧情里面之后,继任的伯爵是他在王都学习的女儿。他的女儿琳达·塔拉汗是个不错的战斗法师,不仅法术水平厉害,格斗也不弱。但是这个女人的性格比较光明,远没有父亲那么多的花花肠子和鬼蜮心思。 这也不奇怪,因为她原本并不是老伯爵中意的继承人。按照老伯爵原本的计划,继承伯爵之位的,应该是他的儿子约翰·塔拉汗——一个和他同样阴险和恶毒,几乎就是他翻版的男人。 这个剧情的情况,对穿越者们的整体计划关系重大。所以尽管大家都有些着急,却还是按耐住性子,等待那个流浪商人的来访。 就在熊猫终于把第三本书也背熟了的时候,那个迟到了许多天的胖胖的流浪商人,终于来到了卡里普拉村——比平时迟了好几天。 第四章、流浪商人的到访 阿圆人如其名,是一个胖得有点圆的人。 他身材五短,大概只到寻常壮汉的胸口,偏偏长了一颗大头,眼睛鼻子耳朵……都比常人要大一些,和寻常的矮子完全不同。因为五官都比常人大了至少一圈的缘故,他虽然脸上都是肥肉,却没有因此变成常见的那种小眼睛小鼻子,反而显得五官清晰,十分奇妙。 他的动作非常矫健,完全看不出是一个胖子。明明胖得让人怀疑他是不是可以用“滚”而不是“走”的方式来赶路,可实际上他走得很快,甚至于比一般人还快。 而最引起穿越者们注意的,是他名字的颜色。 他的名字是绿色的。 这意味着他不仅仅是一个商人,也是一个稍稍有点特别的人物,大概相当于一小群怪物的首领,或者是相当于一个小村子的村长那种。 至于为什么一个相当于村长的人物会当旅行商人,而且还是旅行商人里面最低级的那种,只有一辆老旧的马车?那就没人知道了。 阿圆每年都来卡里普拉村四次,跟村民们很熟悉。和他最为熟稔的,是村子里面杂货店的老板——或者也可以叫酒馆老板、饭店老板、旅馆老板……反正是一回事。 这个胖子很小气,从来不肯住旅馆。他总是把马车停在旅馆的后院,然后晚上就住在马车里面。也不知道那辆马车里面究竟载了多少货物,让他连睡觉都舍不得离开。 “老兄,你这些木头质量可不怎么样。”阿圆用有些尖利的声音叽叽喳喳地批评着老板的货物,想要努力压价,“而且也不是纯粹的树心,周围的杂木料太多了!” 卡里普拉村是个资源贫乏的村子,这里值得一买的东西大致上只有猎人的兽皮以及农夫们伐木时候的副产品——树心。 树心就是大树树干中心的髓木,这种木头可以用来制造很多特殊的东西,最常见的就是制作法师学徒们的魔杖。和用树枝制作的魔杖相比,髓木杖虽然不够结实,却胜在魔力传导性能强大,可以最大程度地节约魔力,对于那些魔力总量孱弱的法师学徒们来说,算是很实用的装备。 虽然世界上绝大多数地方都有树林,可以取得髓木的大树也随处可见,但除了卡里普拉村这种天高皇帝远的边境地区,别的地方都是不允许平民砍树的——树林是领主的财富,平民私自砍树的话,轻则砍手,重则砍头。 当然,领主们肯定也会做髓木的生意,不过那样的生意就不是阿圆这么一个流浪商人能够涉足的了。所以他只能来卡里普拉村这种地方,购买村民们私自砍来加工的髓木。 虽然本地理论上属于塔拉汗伯爵的领地,但正如村长抱怨时候说的那样,伯爵的部下只有每年秋天收税的时候才会出现,除此之外,就算想要找他们,他们也根本不会来这个距离塔拉汗城很远的边陲小村。所以村民们也从不在乎“盗窃领主财富”的问题。 事实上,很多人压根就不承认这里是所谓的“伯爵领地”。 村长卡里普拉十三世,就是其中之一。 他坐在旅馆底楼大厅的角落,透过屋子的后门,远远看着正在讨价还价的两个人,眼神有些唏嘘。 “以前本村还没有被那个混账伯爵统治的时候,我们一年能够攒下不少钱来。”他说,“那时候我们的商品除了髓木、兽皮之外,还有土酒。但是自从那个混账统治了这里,每年秋天都来征收很多粮食,剩下的粮食别说酿酒,就算吃饱都稍稍有点困难。” “……我记得塔拉汗伯爵被册封,应该是七十多年前的事情了吧。”无眠说,“那时候的事情,你也知道?” “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被册封的,但他第一次派人来收税,是三十多年前的事情。”村长的话音变低了,“我的祖父不愿意承认他的统治,被他的士兵们砍掉了脑袋,尸体挂在村子门口,吹了一个冬天。” 熊猫的眼神阴翳了一下,有凶光在其中微微一闪。 “我们卡里普拉家族是这个村子的开创和建设者。当初这里只有死神教会的神殿,我的祖先带着他的冒险者伙伴和一群难民,在这个人迹罕至的边境艰苦开拓,好不容易才建成了这个村子。传到现在,已经是第十三代了——关那个混账什么事!当年我的祖先开辟这个村子的时候,他爷爷的爷爷都还没出生呢!” “但当时王国已经建立了。”无眠说,“你的祖先没有能够拿到国王的册封,就不能称之为领主。所以等到国王册封了这里的领主之后,他来宣示主权,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村长冷哼了一声,什么都没说。 “我们准备近期去塔拉汗城一趟,看看有没有什么稀罕事情,又或者是有没有值得出手的热闹。”无眠说,“村子里面有没有什么需要购买的东西?我们可以顺便带点回来。” 村长摇头:“托你们的福,我们这段时间什么都不缺。” “眼看要入冬了,真的不需要准备一点什么防寒药之类吗?” “那些所谓防寒药,难道还能比安卡医生配制的效果更好?” 无眠笑了:“说的也是,有安卡在这里坐镇,根本不用担心这些。” “既然这样,那我们也放心了。”他拿起杯子,喝完了剩下的茶,咀嚼着茶叶,站起来走向了后院。 对于他的出现,阿圆有些惊讶。但这个流浪商人本来就是活络开朗的性格,双方稍稍谈了几句之后,很快就有说有笑起来。 过了一会儿,无眠走了回来,对大家说:“确定了。至少在一个月之前,塔拉汗城一切正常。老伯爵身体健康,城里也没有任何瘟疫流行的征兆。” “那么……应该就是这个冬天的事情。”长孙武说。 “差不多吧。”无眠点头,“当然也可能是下一个冬天,那样的话就更好了。但我们应该以‘这个冬天’为前提做准备,不是吗?” 众人纷纷点头。 “我们明天出发。”熊猫沉默了一下,说。 村长有些疑惑地看着他们,却很明智地没有问有关于“瘟疫”的事情。 瘟疫可不是小事,尤其是一场事先就能预料到的瘟疫。 这种事情,不是区区一个边境小村的村长该过问的。 何况……塔拉汗城流行瘟疫,老伯爵因此染病甚至病死,对他来说,可真是个好消息呢…… 第五章、提前出发 从卡里普拉村前往塔拉汗城,要穿过大森林,抵达塔拉汗伯爵领实际上的边境菲鲁曼村。然后沿着大路一直走,经过几个乡村和小镇,走上大概十天,就可以抵达塔拉汗城。 这段旅途里面,最大的困难在于如何穿越森林。这座被称之为“迷瑟勒勒”的森林相当的庞大,古木丛生,猛兽滋长,其中更有许多危险的魔物。一般人就算侥幸不在其中迷路,也很容易葬身于毒蛇猛兽乃至于魔物,几乎不可能活着穿越过去。 想要穿越森林,只有那些老练的冒险者,或者是得到祝福的人。 整个卡里普拉村里面,有能力穿越森林的只有猎人老约瑟。他是真正的野外求生专家,只凭一块打火石和一把短刀,就能够在荒野中生活半个月。但就算是他,想要穿越这片迷宫般的大森林,也需要准备很长一段时间。一方面他需要收集药草,制作能够掩盖自己气味的药剂,避免被野兽盯上;另一方面,他也要等待合适的天气,避免在森林里面遇到大雨。 在森林里面遇到大雨是极为危险的事情,就算是老练的冒险者,都可能因此受凉生病,然后送掉性命。 阿圆虽然只是一个落魄的行商,却有独特的本领——他能够带着那辆破车,赶着那匹老马,轻轻松松地穿越迷宫般的大森林,从来不用担心迷路或者危险。 无眠怀疑他可能是个德鲁伊,或者至少是个德鲁伊学徒。想要在原始森林里面来去自如,除了“森林的宠儿”精灵之外,就只有使用自然力量,得到自然庇护的德鲁伊了。 当然,阿圆究竟是什么人,其实一点也不重要。 毕竟他们并不会和阿圆同行——这个商人虽然混得有点扑街,但他毕竟是个商人,他的观察力绝对足够强大,而他的节操也绝对让人不能抱任何的希望。 所以从阿圆那里问到了一些关于塔拉汗城以及路上相关的事情之后,他们第二天一早就出发了。 这个时候,阿圆还在整理货物,准备继续做生意呢。 他一般每次都在卡里普拉村待上三四天,穿越者们就打算抓住这个时间差,在他能够来得及把关于他们的消息传回去之前,抢先一步出发。 情报贩子们有个谚语:比人快的消息是金子,比人慢的消息是垃圾。 等阿圆做完了生意,回到“文明世界”的时候,穿越者们早已走在了他的前面,这消息也就没什么传播价值了。 按照资料,穿越迷瑟勒勒森林的正确方法,是沿着那条穿过森林的小河一直走。但实际上这个方法并不很靠谱,因为小河在森林里面是会出现分支的。 所以穿越者们说服了老约瑟,请他当向导,陪大家一起走这一趟。 当然,为了让他放心,他们的队伍里面除了熊猫和无眠之外,其余清一色的精灵和半精灵,简直可以说是一支精灵小队。 半精灵“织梦者真残念”,目前的名字是“雷蒙·威尔”。塑能法师,火系传奇专精,破坏力一等一强大。他在现实中是个开杂货店的,在游戏里面也有商业技能,穿上那条“卡里普拉的算计”腰带之后,将会负责担任小队的商人。 只要他能够约束自己一言不合就砸火球的脾气,应该能够成为一个好商人……吧。 白种亚精灵“书狂”,目前的名字是“卜卡”。和寻常精灵完全不同,身材极为魁梧雄壮。他的职业是贤者,就是用“书”作为武器的那种。 高等精灵“剑十三”,目前的名字是“布莱德”。白袍白发白眉白须,跟封皇类似,看起来完全是个老爷爷,其实比一般的年轻小伙子还矫健。职业是剑法师——就是像传说中的干豆腐老爷子一样,属性全点到生命和耐力上;武器精通是单手剑和双手剑;技能有格挡、暴击、冲锋、旋风舞、斩首、破甲……唯一的法系技能是照明用的圣光。 剑十三的法术比干豆腐老爷子还是多一点的,他会全套增益技能,就是只能对自己用而已。 高等精灵“星照”,目前的名字是“斯塔”。是个穿着黑袍的娇小少女,实际年龄也很娇小,才14岁。她是个天才少女,穿越前不久刚刚参加了模拟高考,成绩大致上和一般重点高中比较优秀的应届生平齐。考虑到她其实才上高一,如果还能再回到地球的话,估计未来进名校不在话下——前提是穿越期间不能荒废了学业。 星照是剑十三的妹妹,究竟是表妹还是堂妹,不确定。她很粘着剑十三,所以这次坚决要参加前往塔拉汗城的冒险队。 野精灵“和音”,目前的名字是“沃艾斯”。书卷法师,稍稍有点交流障碍,但是记忆力很好,是攻略组的移动两脚书橱。他和无眠将会担任队伍的情报支援,给大家提供各个角色和事件的详细资料。 五位精灵,再加上无眠和熊猫,就是这次冒险队的全部组成。 对了,还有向导老约瑟。 这么一支队伍显然是极为利于野外生存的,精灵族有亲近自然的被动天赋,往往一个冒险队里面只要有一位精灵,就可以保证在野外活动的安全。这个队伍里面足足有五位精灵,再加上老约瑟这个野外求生专家,怎么看都很稳当了。 出发的时候,无眠想了想,还是没把这话说出来。 没事找事奶自己一口,插个旗子,不吉利。 他们沿着小河,很快就走进了茂密的森林。正如事先预料的一样,和一群精灵同行的情况下,无论野兽还是毒蛇都远远地绕开了他们,没有给他们添任何的麻烦。 森林里的阴暗同样没有给他们添麻烦,剑十三随手召唤了一个光球,悬挂在自己头顶上大概三米高的位置,跟着他一起前进,充当光源。 他的魔力值远比一般的剑法师高得多,这种一般剑法师只在准备战斗时候才用来给自己上buff的技能,他可以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开着,剩下的魔力还足够玩几个旋风斩之类。 什么?你说“旋风斩”不是魔法? 一边转着圈子挥剑,一边从剑尖上射出一道道风刃,怎么就不是魔法了呢! 第六章、原始森林里的德鲁伊 迷瑟勒勒森林深处,一片距离河流不远的空地上。 篝火的光芒照亮了夜晚,魔法的力量则将各种可能传播疾病的蛇虫全部赶走,旅行者们临时搭建的茅草棚谈不上舒适,但至少足够温暖。 “真要谢谢当初看的那些贝爷的节目,否则的话,我们就只能露宿了。”雷蒙(真残念)躺在用大小树枝和树叶快速制造的那个茅草棚里面,感受着热量从篝火传来,忍不住长长地叹了口气,“真舒服啊!” 他的感叹让老约瑟有些纳闷,因为在传说中,精灵应该是很习惯于在不生火的前提下林间露宿才对。 “他梗系思疑了,我哋嘅样子一啲都唔像精灵。”又白又壮的卜卡(书狂)说。 埃里克(无眠)叹了口气:“书狂,你还是说通用语吧,你的粤语我们都听不懂啊。” “怎么会听不懂呢?以前下副本语聊的时候,也没见你们听不懂过。” “那时候反正只要知道个大概就好了嘛。” “现在不行吗?” “现在真不行……听你说粤语,我有一种跟外星人说话的感觉。” “边一家嘅外星人会同你倾偈啊!用死光枪射你宗差唔多!” “饶了我吧……” 简陋的临时营地一片欢声笑语,而在距离营地不远的河边,潘达(熊猫)正拿着钓竿坐在一块石头上钓鱼。 过了一会儿,布莱德(剑十三)带着妹妹斯塔(星照)过来了。 “你看起来并不喜欢热闹的样子。”剑十三说,“为什么呢?” “我在钓鱼。” “钓鱼?晚上吃鱼?”星照问。 “如果能钓到,就吃鱼。” “我看动物世界,里面说熊很喜欢吃鱼,但熊猫也喜欢吃鱼吗?”剑十三有些好奇。 “我没有什么特别不喜欢吃的东西。” “那可真是幸福,当初刚穿越的时候,我吃草吃得超辛苦,总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羊或者马……” 正说话间,潘达微微一愣——在他的脑海里面,传来了私聊的提示。 【星照:十二点钟方向,三十米左右,有人靠近。】 【熊猫:……几个人?能判断实力吗?】 【星照:需要召唤水晶球。】 【熊猫:那算了,太显眼。我去会会他们!】 说完,他抬起头来,将鱼竿塞到布莱德的手上,自己则站了起来,走向了星照指出的方向。 他才走了几步,就有一个人影从不远处的大树后面走了出来。 “我没有恶意。”那人大声说,“请不要紧张。” 说着他渐渐走近,只见他中等身材,穿着用兽皮和树叶制成的绿色长袍,戴着狼头盔,手上还拿着一根带枝叶的大树枝,分明就是一个德鲁伊的打扮。 德鲁伊是自然能量的修行者,他们总是在野外生活,森林是他们最常出没的地方。越是那种人迹罕至的森林,他们就越喜欢。 迷瑟勒勒大森林当然人迹罕至,在这里见到德鲁伊,一点也不让人奇怪。 但是,这个德鲁伊的态度如何,就不得而知了。 德鲁伊一般都是强调个性、自由自在的人,往好里说叫性格洒脱不拘小节,往坏里说就是没有定性不讲信用。虽然他们不会像那些真正的混乱主义者一样朝令夕改毫无立场,但和他们交涉,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没有经验的人,往往很难判断他们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也很难判断他们究竟是要跟自己友好呢?还是准备大打出手? 可如果你有足够的底气,不怕对方跟你翻脸动手的话,那跟他们交涉其实也并不困难。 穿越者们就有这样的底气。 “我们只是路过的旅人。”剑十三将鱼竿搁在河边的地上,手按在佩剑上,走到了熊猫的身边,“我们不想要跟人战斗,但我们也不惧怕战斗。” 说着,白色的光芒从他身上散发出来,将阴暗的森林照得如同白昼一般。 用树叶在脸上涂抹出奇怪图案的德鲁伊眯起了眼睛,一方面是因为直视强光不舒服,另一方面则是忌惮。 他当然不是真的毫无恶意——大多数德鲁伊都很讨厌在森林里面生火的行为,因为这很容易引起火灾,破坏森林的环境。但要说他会因此出手伤人,倒也不至于。 德鲁伊里面也有邪恶的,比方说有的德鲁伊会仅仅因为人们砍伐少许树木建造房屋,就因此大开杀戒。但至少这个德鲁伊不是那一种。 “我是平衡教派的。”他说,“请不要担心我的理念会和你们发生冲突。” 剑十三这才平和了一些,但他的手依然没有离开剑柄。 如果这里只有他自己的话,也许他早就已经邀请这位德鲁伊来共进晚餐甚至于一起喝酒。但妹妹也在这里,就由不得他不紧张了。 虽然穿越者们即便被杀也可以复活,但他绝对不想妹妹遭遇到这种事情。 死去然后复活,绝对不是什么愉快的体验。 “我叫布莱德。”他说,“这是我们的队长潘达,还有我的妹妹斯塔。德鲁伊,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里格。”德鲁伊回答,“你们可以这样称呼我。至于我完整的名字……你们不会愿意浪费时间和精神来记住它的。” 说着,他摘下了头盔,露出了一双比普通人尖而且长的耳朵。 和剑十三他们一样,他也是精灵族,或者至少有着部分精灵族的血统。 既然确定了彼此是同族,那么交涉起来就容易多了。里格给他们讲了这个森林里面几个德鲁伊教派的行事风格和装束特征,特别强调“如果看到戴着树叶帽子的,一定要多加小心。他们是极端自然派,敌视一切闯入森林的人”。 而剑十三则邀请他去营地吃晚饭,但遭到了拒绝。 “离开的时候,记得处理好营火,不要引起火灾。”说完这句话,里格就退到了阴影之中,消失在了树林的深处。 过了一会儿,熊猫、剑十三和星照回到了营地,将事情的详细经过告诉了同伴们。 和音思考了一会儿,说:“迷瑟勒勒森林里面的确有德鲁伊教派活动,附近几个村子的任务里面,就有和德鲁伊教派联系,送上礼物以寻求庇护的内容。只是游戏里面并没有说,这里的德鲁伊有几个不同的教派。” “那么你觉得他说的是真是假呢?” “他没有说谎的理由。”和音转头看向无眠。 无眠沉思之后,点头说:“没错,欺骗我们对他没好处。何况……对于这座森林,我们只是一群过客而已。既不会谋求控制森林,也不会大规模地开发。无论他说的是真还是假,我们只要提防着别的德鲁伊就好,剩下的事情……不需要特别在意。” “虽然我们知道很多事情,但我们既不打算当世界之王,也不打算做救世主。德鲁伊们的教派纷争,跟我们没有关系。” 第七章、穿越森林 夜色渐深,穿越者们纷纷躺下休息。经过一天的跋涉,就算是精灵也累了。 按说这种野外露宿的情况,是肯定要安排人轮流守夜的。但今天他们却没有这么做,甚至连想要守夜的老约瑟也被他们劝着去睡觉了。 给他们信心的,是一颗漂浮在空中,散发着幽幽蓝光的水晶球。 这颗水晶球是星照的新手装备,而她的职业是女巫——正确地说,叫做“星见女巫”。 女巫这个职业是女性学者特有的进阶,在此之上,它还有四个不同的分支:精魂女巫善于和万物的灵魂沟通,能够召唤自然的精魂,类似于萨满;诅咒女巫善于使用毒素和诅咒,是最让人畏惧的那种;祈祷女巫善于祝福和祈祷,能够主持大规模的祭祀,借助祭祀完成极大规模的法术;星见女巫善于占卜和观测,能够通过对星象的观察预言未来,使用水晶球观测远方。 当初玩游戏的时候,星照在队伍里面主要就是负责侦查和战斗时候给大家上增益的buff。只要她将自己的水晶球升空,就能发挥广域的破除隐形和侦测敌意效果。在有星星的夜里,使用这个技能对她的消耗很小,可以一直维持着侦测效果,无非让睡眠质量稍稍下降一些而已。 相比水晶球的预警效果,这点代价是完全值得的。 反正等到白天的时候,她可以趴在剑十三的背后补觉嘛。 对于这个计划,剑十三的意见是很大的。他倒不介意背着妹妹走路,但他觉得趴在自己背后睡觉,一定睡不舒服。然而星照坚持这个计划,他也无计可施。 面对固执己见的妹妹,绝大部分的哥哥都是无计可施的。 除去某些落后文明的代表之外,古今中外的各种故事和记载里面大多如此。尤其是到了现代文明社会,这种情况越发的明显。妹妹固执起来,哥哥真的是一点办法都没有的——以那些恨不得打断小白脸双腿,但最终什么都做不到的哥哥们为证。 蓝色的水晶球漂浮在简陋的草棚上方,幽幽光芒遍布于丛林之中,宛若一个巨大的圆盘。 丛林深处的阴影里面,几个德鲁伊注视着那一圈蓝光,商量了许久,最终还是没有踏入其中,默默退去。 这一夜,穿越者们睡得很安稳踏实。 第二天赶路的时候,星照就像昨天说好的那样,趴在剑十三的背后睡觉。她也是心宽,居然真的就这么睡着了。 她睡得很安稳,反而是剑十三走路的时候轻手轻脚,小心到了极点,半天下来,累得满头大汗,样子十分狼狈。 等到中午休息的时候,星照自然也醒了。看见哥哥累成这样,又是心疼又是好笑,把他狠狠地训了一顿,大意是“既然很累就告诉我啊,我又不是非要补觉不可”这些。 剑十三只是笑,一句都没有还嘴。星照训了一会儿,自己也觉得无聊,只好叹了口气,叮嘱他以后不要这么逞强,也就作罢。 那天晚上,他们依旧是在河边建立临时营地。不过这次星照老老实实睡觉去了,没有再坚持用水晶球来警戒。 守夜的工作由几个大男人轮流。他们分成三组,每组两个人。真残念和书狂守第一班,熊猫和剑十三守第二班,和音和老约瑟守最后一班。 除了星照之外,无眠也不用守夜——毕竟他是娇生惯养的王都人,长途跋涉对他来说已经很辛苦了,再让他守夜的话,只怕他会累出病来。 原本大家并不打算让无眠这么辛苦,但他却坚持要参加探险队,理由是——队伍里面有一个贵族,在和当地人交涉的时候会有很大的帮助。 不管在什么地方,狗眼看人低的情况都是免不了的。一个平民,就算武艺高强,也常常会遇到很多的麻烦。但如果换成一个有本事的贵族,一个来自王都的贵族魔法师,那很多问题根本就不会成为问题。 这道理大家都能理解,不过看着无眠每到休息的时候就累得如同死狗一般躺在地上喘气,大家都多少有些不忍心。 “干脆我们做个担架抬你算了。”第三天晚上,真残念忍不住说,“反正我们体力好,抬个人也无所谓。” 无眠摇头。 “这样下去你的身体会吃不消的。” “我这也是锻炼。”无眠有气无力地说,“现实不是游戏,体力差是很危险的。所以趁着这个机会锻炼锻炼,也不是什么坏事。” “锻炼效果呢?”星照好奇地问,“力量或者耐力有增长吗?” 无眠沉默了一会儿,摇头。 很显然,对于王都人来说,想要靠这种方法锻炼体力,并不怎么靠谱。 但无眠依然坚持,他甚至找熊猫给自己当教练,请教专门的锻炼方法。 熊猫什么也没说,给他做了一副绑腿。 “这东西能够帮助锻炼吗?”无眠问。 “它可以让你的腿不那么酸疼。”熊猫回答。 最后无眠的坚持还是得到了一点回报,当他们在六天的艰难跋涉之后终于走出迷宫般的大森林时,他的耐力属性真的提升了一点点。 而且最重要的是,在他的技能栏里面,出现了一个特殊的技能。 野外适应。 这个技能的解释如下:有一些在王都里面娇生惯养的贵族,会因为某些原因来到野外。虽然他们永远也达不到野外求生的水平,但至少在有靠谱队友的帮助下,他们能够稍稍适应野外的生活,不会像一般的王都贵族那样很容易就累趴下。 这件事让大家都很惊讶——自从穿越之后,还是第一次有人掌握了新的技能。 消息很快就通过私聊传回了城堡,不少人都开始琢磨,自己能学习或者锻炼出什么新的技能来? 大家首先想到的当然是文化方面的技能,毕竟他们在现实中都是文化人,就算是开杂货店的,或者是卖大排档的,起码也接受了12年的教育,放在几十年前都能算是高级知识分子了。 而穿越者里面,没有文化类技能的,其实还不在少数。 比方说狂战士什么的,他们的技能列表里面就一个文化技能都没有,有些人甚至于连基本的通用语都看不懂。城堡里面现在流行的还是汉语,一方面是大家养成了习惯,另一方面就是为了照顾他们。 本着艺多不压身的想法,这群“没文化”的穿越者们纷纷参加了封皇为他学生赛里开的文化课,一群长得五大三粗甚至连个人样都没有的家伙,宛若小学生一般坐得整整齐齐,跟着赛里一起,对着黑板上那些弯弯扭扭的字母,努力捋直了舌头,“啊呜呢哦”地齐声念诵。 那场面,看得许多路过的人都忍不住笑了。 第八章、塔拉汗领的乡间 “菲鲁曼村可以接的任务还不少呢。”无眠坐在旅馆的床上,手上拿着一本薄薄的书,一边用炭笔在上面记录,一边说,“也许我们应该问问有没有谁愿意来这里做任务的。” “恐怕没戏,这一路上不大好走。”真残念摇头,“穿过草原到卡里普拉村,就已经让很多人觉得太辛苦了。再穿过森林的话……反正如果是我,没有向导的情况下,我绝对不会考虑这么做。” “系统到现在还没更新出地图来,真是不方便!”无眠叹了口气。 这是他们目前遇到的最大的难题,因为没有系统电子地图的缘故,所以穿越者们出门在外的时候,只能依靠简陋的方法判定大致的方向。虽然他们能够确定城堡在哪边,但却无法确定自己和城堡之间的距离。纵然有手绘的纸质地图,也只能确定自己大概的方位,帮不上太多的忙。 旅行者这个行当不是那么容易做的,虽然穿越者里面不少都有野外生存技能,但想要真正做到不在荒野里面迷路,需要在野外求生的基础上,学会进阶技能“向导”。当初玩游戏的时候,除了极少数玩家之外,绝大多数的玩家压根就没在“野外求生”上投入多少经验值,更不要说把它给进阶了。 经验值再多,也应该投入那些实用的技能。哪怕是喜欢到处溜达的人,他们需要的也是诸如采药、采矿之类能够让自己得到实际好处的技能,向导技能只能让玩家们在一些天然的迷宫里面不至于迷路,投入大产出小,是公认的垃圾技能。就算早期不懂行,稀里糊涂把这个技能练上去的,多半也会选择在转生的时候把它给洗掉,以回收经验——“莽穿地球”公会的穿越者里面,还真的没有哪怕一个没转生过的真正意义上的新手。 他们当中游戏经验最少的,都也已经至少转生过一次了。这群穿越者里面只有一个拥有“向导”技能的,就是阿槽。 这段时间,阿槽经常带着大家出门去打猎。靠着向导技能,他可以带队走出很远,在根本找不到任何标志物的草原上一口气走出去三四天,然后还能平平安安的回来,不用担心迷路。 其实原本熊猫是想要找他加入前往塔拉汗城的冒险小队的,可是他又带队出门了。 按照他的说法,这次打算去草原西部看看。如果这个世界的地图和游戏里面一样的话,草原的西部应该是帝国,大陆上最强大的国家。在原本的游戏剧情里面,帝国发动了大规模的征服战争,开启了乱世的序幕。 阿槽他们的任务当然不是去寻找什么好处,他只想确定一下帝国目前的情况,有没有开始整军备战,仅此而已。 但就算只是这个小目标,也不是那么容易实现的。公会里面几个善于飞行的穿越者都跟着他去了,也不知道究竟能不能侦查到一些有价值的情报回来。 想到这里,无眠忍不住叹了口气,透过窗子向外看去,正看到熊猫在旅馆后院练习拳脚。 “熊猫他好像永远都不会累的样子。”他忍不住说,“一天走下来,大家都累坏了,他竟然还有精神练武,真是铁人!” “不要拿他跟咱们比,你就当他是怪胎好了。这世界上总是有些特别的人嘛。”真残念叹了口气,躺到了自己的床上,“这旅馆的床可比卡里普拉村的好多了,不愧是‘内地’。” “要是到了王都,旅馆的床还更好呢。” “有我们城堡房间里面的好吗?” “那恐怕没有,毕竟咱们的床大多数都是席梦思的。” 真残念笑了两声,却又叹了口气。 “我有点怀念我房间的床了。” “这才出门几天啊……” “你不懂的,我的房间是按照现实中卧室的样子布置的。回到房间里面,给我的感觉就像是回到了地球一样。”性烈如火的红袍法师神色黯然,“哪怕只是‘像’……也好啊!” 无眠没有说什么,默默整理资料。 (能够回去的话,谁不想要回去呢?) 他的眼帘低垂,遮住了忧郁的眼神。 (就算是熊猫那个钢铁一样的硬汉,大概也是这样的吧……) 第二天,天气很好,阳光灿烂。 因为前几天的跋涉太过辛苦的关系,穿越者们稍稍睡了个懒觉,一直睡到早上八九点钟才起床。 从菲鲁曼村出发,大路向着南方延伸,大概十到十五里左右就是一个村子,一路上有不少的村落。 他们并没有很急着赶路,每到一个村子,就进去询问村民有没有马车出租,当天色渐渐到了傍晚的时候,终于找到了一个有马车可以出租的村子。 有个年迈的冒险者退休了,他回到了故乡,买了一辆马车,做起了在乡间送货和载客的生意。 听说有人要雇车,他自告奋勇地站了出来,表示只要给他一枚金币,就可以载着大家前往塔拉汗伯爵领的任何地方——当然,一路上的食宿都要雇主负责,如果发生意外,导致马或者车子有损失,也需要雇主赔偿。 对于这个条件,大家并没有任何意见。星照还很好奇地绕着这位退休的冒险者蓝迪乌斯转了几圈,目光始终在打量着他双腿的膝盖。 “你看他膝盖干什么?”趁着老冒险者去收拾马车,为明天出发做准备的时候,她的哥哥剑十三好奇地问。 “以前你们不是常说‘以前我也是个冒险者,直到我的膝盖中了一箭’吗?我觉得他很可能就是膝盖中过箭,才退休不当冒险者,改行当车夫的。”星照振振有词地说。 剑十三哭笑不得:“那只是个笑话,笑话而已啊!” “笑话也总该有出处吧。” “出处当然是有的,好像是一个游戏……” “既然那个游戏里面,冒险者可以因为膝盖中箭而退休,那么蓝迪乌斯为什么不可能呢?”星照认真地说,“总不能因为大家不是同一个游戏,就完全否定这种可能,对吧。” 剑十三被她说得无言以对,沉默了一会儿,干脆跑去直接询问蓝迪乌斯。 “膝盖中箭?”退休的老冒险者笑了,“你怎么知道的?当初我的确是因为这个原因退休的。” 剑十三目瞪口呆,除了暗暗咒骂“新世界”的游戏设计者太偷懒之外,没有别的话可以说。 第九章、控 无论在哪个世界,“政府”的统治核心都是一个个城市。塔拉汗伯爵的领地当然不可能只有一座城市,事实上他作为王国最强大的伯爵之一,麾下有两个子爵,四个男爵;两个子爵麾下分别有两个和一个男爵——也就是说,整个塔拉汗伯爵领,一共有七个男爵。 男爵这个爵位是很特别的,有了这个等级的爵位,才有资格拥有自己的城市——有着石头围墙的城市。再次一等的骑士,只能以村镇为统治中心。或许他们的镇子相当繁荣,但不管怎么繁荣,也只允许拥有木栅栏,不允许拥有永久性的石头围墙。 区区一堵围墙,或许并不能给城镇提供多大的防御力。但有没有围墙,象征着国家是否认可领主“割地称王”的合法性,围墙和栅栏之间,差距不是一般的大。 “加利尔镇是加利尔骑士的领地,这个骑士是整个塔拉汗伯爵领势力最大的骑士,超过了不止一位男爵。但是因为他的家族出身不够高贵,又没有能够捞到足够的功勋,所以前后传了三代,到现在都还是骑士。”坐在马车里面,无眠手指在地图上指指点点,说道,“这老头儿做梦也想升成男爵,所以后来帝国入侵的时候,他是最坚决的主战派。” “这是他家族的愿望,据说从他父亲那一辈开始,加利尔镇就已经把修建围墙所需的材料准备好了,就堆在一个专门的仓库里面。”和音说,“可惜我进游戏的时候,加利尔镇已经被帝国占领了,那个仓库当然也没了下文。否则的话,我真想去实地勘察一下——据说仓库里面的石头都长青苔了。” “我当初去看过,没那么夸张。”无眠笑了,“仓库里面的确堆满了石头和木料,但要说靠那些石头和木料,就足够修建一座环绕加利尔镇的城墙……虽然我没学过建筑学,不清楚建造那么一座城墙究竟需要哪些材料,但看仓库的大小,就知道肯定是不够的。” “也就是说,那个仓库的象征意义多过实用价值?” “实际上并非如此,据说仓库下面有一个密道,是加利尔家族在危急关头逃命用的。”无眠说,“但也只是‘据说’而已。反正我认识的人里面,没有谁真正找到这个密道的。封皇曾经在仓库的原址找了好几天,也没找到密道的痕迹。” 他停了一下,说:“当然,游戏毕竟只是游戏。密道的有无,不过是几行代码的事情而已。也许密道原本的确存在,只是随着游戏版本的改变,策划把相关的内容删掉了,这条密道也就跟着被删了。” “这次我要实地勘察一下!”和音的眼睛亮了。 作为一个考据狂,他之所以会被说服,离开图书馆,主要的原因就是想要实地考察游戏里面的一些地点和事情。“加利尔镇的石料仓库”是当初他在游戏里面没能够实际考察的东西,现在有了机会,当然要好好考察一番。 “问题不大,记得我当初玩游戏的时候,这仓库并不是什么秘密场所。毕竟它也是加利尔骑士用来宣传,增强领地凝聚力的工具嘛。”无眠点头说,“不过你不能一个人去,起码要带个保镖。否则的话,万一发生冲突,怕是要吃亏。” “我堂堂9级书卷法师,怎么可能在这种小地方吃亏!” “加利尔骑士可是二转的大骑士,他麾下有不少一转封顶,30级的人物。你凭什么觉得自己不会吃亏?” “30级的骑士有什么好怕的,没有破力场技能的物理职业,再多也能一个力场墙隔开。我光是力场墙卷轴,就准备了十几张。” “你制造卷轴虽然不花钱,但是花经验啊。难道你打算用经验值跟人死磕?”无眠叹道,“带上剑十三,你给他念个力场盔甲,然后他给自己挂上龙威、龙力、龙牙三件套,直接挥剑去敌人群里看无双,不是更简单嘛!” “带上剑十三就要带星照,带上星照就会引人注目……” “我哪里引人注目了?”一直在沉默看书的星照问。 和音噎了一下,他当然不好意思说“带个小姑娘不方便”之类,左顾右盼了一会儿,目光落在了书狂的身上,然后就猛地有了灵感。 “你长得这么漂亮,走到哪里都会引人注目的!”他摆出很严肃认真的表情,用自认为很诚恳的语气说。 星照虽然是天才少女,但毕竟没什么社会经验,顿时被说得红了脸,低下头,没有再反驳。 然而走在马车旁边的剑十三却已经听到了他们的对话,身体一晃,犹如一阵风飞到了马车上,很不客气地说:“别被他骗了!他那双金鱼眼隔着三五步就看不清楚人脸,哪里看得出什么漂亮不漂亮!” 和音顿时也红了脸,大叫:“我怎么就金鱼眼了!我视力有那么差吗!” “你还配谈视力?”剑十三不屑地说,“当初咱们公会拿了第一届‘新世界城堡攻防战’的冠军,老会长神木组织大家聚会,你坐在那里端端正正像个人样,结果服务员给你送饮料的时候,你居然来了一句‘谢谢你,小姐’……特么人家是男的!你连公母都分不出来了,还有脸说漂亮?” “我……我那天是忘了戴眼镜!” “再怎么忘带眼镜,也不能公母都不分啊!人家男服务员穿的一身蓝,女服务员穿的一身红,颜色都不同!你不仅近视而且还色盲,特么就是瞎子!” “我只是色弱,不是色盲!”和音怒吼,“而且现在我们都穿越了,又不是当初的身体。我现在不近视了!” 剑十三愣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现在的和音已经不是当初那个离开了眼镜就连公母都分不清的准盲人,而是一个以感知敏锐著称的野精灵。 换句话说,他现在不仅不瞎,而且视力还很好。 想到这里,他犹豫了一下,仔细打量着和音,又看看自家妹妹,沉思起来。 “喂,你在想什么啊?”和音等了几秒钟,不见他开口,忍不住问。 剑十三突然笑了,用力拍着他的肩膀:“你说得对!一点都没错!嗯,你现在的视力的确很好,很有眼光!继续保持!” 说完,他就呵呵地笑着跳下了车,不论和音怎么询问都不肯回答。 【无眠:熊猫哥,你看剑十三跟和音……这究竟是在唱什么?】 【熊猫:大概是妹控对萝莉控的欣赏水平作出了认可吧。】 第十章、比武 加利尔镇是个很繁荣的大镇子,有铺了石板的宽阔马路,马路的两边是一座挨着一座的各种商铺。许多的商人、居民和冒险者来往于其中,购买或者出售东西,十分热闹。 “如果不是没有高楼大厦的话,看起来倒是有点城乡结合部的感觉。”无眠左顾右盼了一会儿,悄声说。 车上的几个人都笑了,有的是被逗乐的,比方说单纯的星照;有的则是体会出了他话语深处的恶意,笑得“与我心有戚戚然”,比方说和音。 他们这辆马车在镇子里面并不显眼,马车夫蓝迪乌斯对这个镇子很熟悉,径直带着他们前往一座中等水平的旅馆。按照他的说法,那个叫做“平安归来”的旅馆价格不贵,住宿条件也不错。最重要的是老板颇有手腕,在黑白两道都有些面子,住在旅馆里面的客人,只要自己不惹事,就不会遇到什么坏事。 这个旅馆当然也有缺点,比方说它的位置稍稍有点偏僻。 一般来说,旅馆、饭店这类商铺,都应该选在交通便利人流密集的地方开张,才能够比较有生意。但加利尔镇这么繁华,那种黄金地段的房价当然也是极高的。想要在那种地方开设一家中等水平的旅馆,显然不是个好主意。 所以像这种中档的旅馆,一般都开设在位置稍稍偏僻一些,但交通依旧便利的地方,就像“平安归来”一样。 蓝迪乌斯显然跟这个旅馆的人很熟,他赶着马车,跟旅馆门口的伙计打了个招呼,就直接把车子驶入了旅馆的后院,然后招呼着客人们下车,并向已经从旅馆后门走出来迎接的老板介绍彼此。 按照他的说法,这个旅馆的老板利奇是他当年冒险时候的伙伴。不过利奇的运气可比他好多了,在他膝盖中箭而不得不退休之后,还继续冒险了好几年,攒了一大笔钱,在整个伯爵领都赫赫有名的繁华重镇加利尔开了这么一间旅馆,可谓是寻常冒险者们眼中的成功人士。 利奇身材不高,稍稍有点瘦,但他的眼神很锐利,一看就知道并没有因为和平的生活而消磨了斗志。 或许他的状态已经没有当年冒险时候那么好,但他现在依然可以随时战斗,身手绝对没有变得迟钝。 他笑呵呵地和大家打招呼,并没有因为队伍里面有好几个精灵族而惊讶,但目光却在熊猫身上停留了不止一次,显得稍稍有些在意。 回到房间暂且休息的路上,真残念就说:“我觉得他可能是不怀好意,否则的话,为什么总是盯着熊猫看?” “大概是他想要跟我过过招吧。”熊猫回答。 “他都已经金盆洗手了,还过什么招!”真残念嘟囔,“一个退休的冒险者,老老实实的老婆孩子热炕头就好,还想着跟人过招比武——他以为他是沉迷游戏几年之后,还要在虚拟网路上拯救世界的黑色剑客吗?” 大家都笑了。 但利奇显然不是个会轻易放弃的人,大家晚上吃饭的时候,他又来到了穿越者们的桌子旁边。 “这位兽人族的朋友,看起来很擅长格斗的样子,对吧?”他说。 熊猫放下手上的餐具,平静地看着他,没有回答。 利奇并不气馁,接着说:“你没有佩剑,应该不是战士之类。那么可能就是比较少见的武僧?不过恕我直言,我也没见过会穿着铠甲的武僧。” “一般来说,武僧都会穿布衣。这即是为了让自己行动灵活方便,也是为了可以顺畅地使用‘气’。穿着铠甲的话,会让自己行动不便,对于本身就不善于硬拼的武僧来说,并不是什么好的选择。”他继续说道。 熊猫回答:“我是金刚流的武僧,用武艺而非‘气’战斗。铠甲对我来说是很有帮助的。” 利奇的眼睛明亮了几分:“我从没听说过‘金刚流’这个流派,可以介绍一下吗?” 熊猫转头看向无眠——他的“人物设定”是无眠负责编纂的,这种介绍的工作,当然交给无眠比较方便。 无眠无奈地叹了口气,说:“熊猫是我们的武术老师,他来自大海对面,遥远的东方大陆。金刚流是东方大陆特有的武僧流派,他们不像我们这边的武僧那样使用‘气’来攻击,而是依靠单纯的武艺战斗——就像是一个纯属的剑客那样。” “只凭借武艺的话,很难和那些掌握了神秘力量的人对抗吧?”利奇问。 “武艺够高明,就不是问题。” “那么……这位熊猫大师的武艺,一定非常高明?”利奇的话音之中明显有了几分兴奋。 无眠又叹了口气,看向熊猫,让他自己决定。 熊猫摇摇头,站了起来:“想要较量一下?跟我来吧。” 两人一前一后走到了后院,众人急忙追过去看热闹。 院子里面,熊猫和利奇相对站好。旅馆的伙计拿来几件木制的武器,请他们挑选。 熊猫当然什么都没选,利奇则选了一杆长木棍,看他握着木棍的姿势,显然是个用长枪的好手。 等伙计离开之后,熊猫点点头,就猛地冲了过去。 所谓寸长寸强寸短寸险,长枪极长,空手极短,不尽快拉近距离的话,肯定是要吃亏的。 利奇当然也明白这个,长棍轻轻一晃,就晃出了两三个“枪头”,虚虚实实,令人难以琢磨。 但熊猫根本没理睬,直接迎着“枪头”冲了上去,眼看着就要被戳中,他却猛地一抬手,在虚虚实实之中准确地找到了真正的长棍,戴着臂甲的胳膊一下子就把它给磕到了旁边。 这个招数并不出乎利奇的预料,他脚步飞快地后退,手上一收,长棍犹如攻击不中的毒蛇一般缩回来,又迎着熊猫的胸口刺去。 他的招数并不奇妙,唯一的优势就是快。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只要够快,什么招数都是好招数,什么功夫都是好功夫。 但熊猫比他更快! 长棍才刺到一半,就已经被熊猫一把攥住。犹如一条被捏住了七寸的蛇,再也玩不出花样。与此同时,熊猫的身影仿佛狂风一般冲到了急忙撒手后退的利奇面前,拳头带着呼啸之声,停在了他的面门。 两个刚才还迅速矫健的身影,一下子又停住不动了。 过了几秒钟,利奇深深地叹了口气,脸上却没有半点沮丧,反而笑得很开心。 “好功夫!”他说,“有这种功夫的人,难怪能够让一群精灵拜你为师!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帮你引见加利尔骑士,他最喜欢跟高手结交。” 第十一章、招揽 利奇要为自己向加利尔骑士引荐? 熊猫有些茫然,他仔细回忆了一下,不记得游戏里面有这么一个剧情。 这个旅馆老板利奇,在游戏里面应该是没出现过——至少在无眠给他的那本《从卡里普拉到塔拉汗》里面完全没提到过。或许这个角色并不是什么大人物,又或许当初玩游戏的时候大家没注意过他。 但是,这么一个仅仅只能在加利尔镇比较偏僻的地方开一个中等水平旅馆的退休冒险者,怎么会跟塔拉汗伯爵麾下号称“第一骑士”的加利尔骑士扯上关系呢? 他百思不得其解,只能将目光投向无眠,希望无眠给他一个答案。 然而无眠也皱起了眉头,露出疑惑之色。 他倒是知道“向加利尔骑士引荐人才”这么一个小任务,但那个任务是只有骑士系职业的玩家才能触发的。只要在加利尔镇的声望比较高,同时等级达到了20级,完成声望任务的时候,负责结算任务的那个卫兵小队长就会询问玩家有没有兴趣为加利尔骑士效力?如果玩家选择“我愿意”,那他就会带玩家去见加利尔镇的主人,加利尔骑士。 玩家可以在加利尔骑士那里接到不少有些价值的任务,一边提升在加利尔镇的声望,一边提升和骑士本人的好感度。当两者都很高的时候,就可以从加利尔骑士那里得到一个剿灭山贼的任务,完成任务之后,加利尔骑士会为玩家举行转职仪式,让玩家成为大骑士——这就是游戏前期的骑士进阶路线,当初很多人都做过这个任务。 后来在帝国入侵的时候,面对数目庞大的帝国军,加利尔骑士披甲上马,振臂一呼。所有在他这里做过骑士转职任务的玩家都会接到提示——你的导师加利尔骑士呼唤你共赴战场,抗击入侵的帝国军。 当时至少有上万的玩家接受了加利尔骑士的呼唤,一起迎战帝国军。遗憾的是游戏毕竟是游戏,上万玩家这个数量并不能改变大剧情的走向,玩家们只能分成一个个十人队,跟随加利尔骑士迎战数以百计的帝国骑兵。最终加利尔家族父子三代七人战死沙场,玩家则接到了“前往塔拉汗城报信”的任务。 那时候公会系统才刚刚开放,“莽穿地球”公会还没建立,无眠是一个叫做“荣誉即吾命”公会的成员。他们公会里面一大半的成员都是骑士,参加了那个任务之后,有些人很恼火地退出了游戏,有些人则把这条骑士职业的主线一直做了下去,后来成为皇家骑士或者边境骑士,战斗在对抗帝国的各条战线上;也有人后来选择加入了帝国,成为了另外一个分支的骑士……无眠自己则在公会会长愤而删游戏退坑之后不久,加入了刚刚建立的“莽穿地球”公会…… 这段事情他现在还记忆犹新,但是……触发任务的人物不对,条件也不对啊! 熊猫的职业是“武僧”而不是骑士,加利尔骑士难道还能给武僧提供职业进阶不成? 他皱着眉头,没有说话。 身边的和音却在思考一番之后开口了:“利奇先生,我有一个疑问。” 利奇转头看向他,稍稍有几分好奇,不知道他想要问什么。 “我们都知道,加利尔骑士一直想要成为男爵,为此他做了很多的准备。”和音说,“但是王国有王国的规矩,一位骑士麾下可以允许拥有的职业士兵数量是有限的,如果超标的话,轻则被视为逾越,必须解散超标的部队并且缴纳巨额罚款;重则被视为谋反,将会被皇家骑士团剿灭。” “在这种情况下,加利尔骑士一方面想要增加自己的部队,另一方面又不能担上那些罪名,最终据说他选择藏兵于民,在民间设立了不少民兵组织。这些民兵组织里面,有一些其实非常的精锐,实力比起正规军也丝毫不弱……利奇先生,从你的情况看来,我是否可以认为,你就是其中某一支精锐民兵组织的首领?” 这话说出来,利奇的几个手下顿时变了脸色,不止一个人握住了武器。 尽管他们用的只是木质武器,但在这些孔武有力的旅馆伙计们手上,木质武器也一样可以把人打死打伤。 利奇的脸色也变了一下,他紧紧盯住和音,仔细看了许久,然后问:“这件事,你是从哪里知道的?” “这事其实并不算是什么秘密,在边境各个领主之间广泛流传。”和音回答,“所谓以民兵掩饰什么的,无非是给王国方面一个台阶下而已。现在的王国早已不是当初的王国,塔拉汗伯爵也不是国王可以拿捏得住的软柿子。作为伯爵麾下最重要的亲信重臣之一,加利尔骑士别说还给了王国的法律以足够的尊重,就算他明摆着不把王国法律当回事,王国也拿他没有办法。” 利奇摇头:“话不能这么说,骑士之所以是骑士,不仅仅是因为实力强大,也因为道德高尚。一位骑士,一位领主,如果他自己都不把王国的法律当回事,那他就失去了立身的根本。” “无非是掩耳盗铃而已。”真残念很不客气地说。 “铃铛还挂在那里,并没有谁去偷它。”利奇竟然也知道这个典故,回答,“愿不愿意作出尊重王国法律的态度,这是很重要的。” “那么你是承认了我的猜测喽?”和音问。 利奇点头:“没错,我的确是加利尔骑士麾下民兵队‘白鹭’的队长。我们‘白鹭’队在各个民兵队里面,也算是比较靠前的精锐。队伍的成员大多由退休的冒险者,以及他们的学生组成。” 他又重新看向熊猫:“潘达(熊猫在旅馆登记的名字)大师,如果你愿意的话,相信以你的实力,也能够成为一队之长。” 熊猫并没有花很多时间思考,很快就摇了头。 “我对成为加利尔镇的民兵队长没兴趣。”他说,“但是,如果只是要和加利尔骑士搞好关系,或者是接受一些委托的话,我倒是很乐意。” 这回答并不出乎利奇的预料,他微笑着点点头,表示会尽快安排。 同时,为了体现加利尔镇的诚意,他表示大家在“平安归来”旅馆的一应开销免费。穿越者们可以在这里白吃白喝,免费食宿,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不管结果如何,至少这个态度,大家还是很满意的。 第十二章、不服 当代的加利尔骑士名叫马克雷恩·加利尔,现年四十八岁。 虽然已经年近五十,但他的身体依然十分健壮,除了两鬓稍稍有些白发,脸上多少有些皱纹之外,看不出有半点老态。当他穿好铠甲,骑马提枪的时候,甚至于比领地内最出色的年轻人都更加强大。 得到利奇传来的消息时,他正带着自己的长子里昂和幼子雷诺在街头散步,或者说视察。 加利尔家族一向有经常上街视察的习惯,他们会不定期地在街头漫步,随便找个路人询问一些事情。这个习惯可以让他们接近民众,避免被手底下的官吏架空,稳稳当当地把握住领地的最高权力。 马克雷恩从十二岁开始,就经常跟着父亲在街头视察。等他长大了,从年迈的父亲那里继承了爵位和领地,就变成了他带着晚辈上街视察。现在他的年纪也渐渐大了,虽然身体依旧强壮,但也到了考虑交班的时候,所以他很注重对自己这两个儿子的培养。 至于他的二儿子莫库里,他并不指望那个醉心于魔法奥妙的家伙能够好好学习管理领地的知识。对于那个儿子,他唯一的希望就是这混蛋赶快结婚生孩子,不要闹到孤独终老。 打一辈子光棍什么的,在法师里面可是很常见的事情。 目前马克雷恩一共有两个孙子辈,都是大儿子里昂的孩子。两个小家伙一个十六,一个十四,都已经有了不错的身手,至少足以称得上是见习骑士。再加上他弟弟,年轻时候一直在当冒险者,到最后也没结婚的马库雷,加利尔家族三代七个人,没有一个是废物。 这种成绩让他十分骄傲,对自己家族的未来充满了信心。也让他的野心不断滋长,念念不忘要建功立业,将加利尔镇名正言顺地变成加利尔城。 从急匆匆赶来的传令兵手上接过便笺,马克雷恩看了一下,忍不住笑了。 “利奇找到了一个不错的人才,是罕见的兽人武僧,功夫很厉害。”他说,“利奇向我推荐他,认为他值得花些心思拉拢。” 留着短须的里昂微微点头,说:“利奇当年跟着叔叔一起冒险,表现不错。他的眼光应该没问题,只是……莫非那人要求很高?否则的话,为什么不设法直接招揽呢?” “但凡武僧,大多是对于钱财权力毫无兴趣的,美色什么的……跟一个兽人也无从谈起。所谓人没有欲望,心灵就会像钢铁一样坚硬。面对这样的人物,的确是只能拉拢,难以招揽。” 听了父亲的话,上唇才微微有一些胡茬子的雷诺不满了:“利奇自己的本事也很有限,叔叔的枪法,他最多也就学到了三四成而已。他觉得那人厉害,那人未必真的厉害。” 里昂笑了,有些促狭地看着弟弟:“莫非你想要亲手试试那位兽人武僧的身手?” “正有此意!” “你可要想清楚,武僧们的脾气一般都不太好,当心挨揍。”里昂劝道,“他是个兽人,可不会给我们加利尔家族面子。要是你被他打得鼻青脸肿,初雪祭的时候可就没脸见人了。” 雷诺怒了:“还没交手,你就觉得我输定了吗?我可比利奇强多了!” “那是利奇让着你。”马克雷恩皱起了眉头,“他或许不如你,但绝对不是他的功夫不够好,只是因为他年轻时候冒险中积累了很多的暗伤,身体已经在走下坡路而已。至少在眼力方面,他比你强。” “究竟强不强,要实际交手才知道!”雷诺倔强地说,“利奇跟我比武的时候,总是在刻意退让。这次正好遇到一个让他推崇的高手,我想要跟那位高手较量一下,确定自己真正的实力!” 马克雷恩沉思了一会儿,说:“较量可以,去比武场,做好防护。我们加利尔家的人,不能做仗势欺人的事情!” “父亲!您把我当成小孩子了吗!”雷诺大怒,“我怎么可能做出那么不懂事的事情!” 马克雷恩和里昂对视了一眼,相顾而笑。 第二天早上,熊猫和无眠就在利奇的带领下,来到了加利尔镇的核心,骑士府邸。 加利尔骑士府严格说来是有些“逾制”的,它远比一般骑士的府邸更加雄伟,尤其是高耸的主楼,别说骑士,就算是差一些的男爵府,都不会有这么气派的楼宇。 但这座府邸却又没有一般贵族宅邸的高墙,而是用一排简直可以称得上是简陋的木栅栏围着就算了。据说这是当年初代加利尔骑士的遗训——什么时候加利尔镇建城墙了,加利尔骑士府才会把栅栏换成城墙。 门口的守卫显然早就得到了消息,一句话都没说就直接放行,这让熊猫和无眠对利奇的身份又不禁高看了一些。 进门之后,并没有一般贵族府邸那种弯弯曲曲的长廊和秀美的花园,只有朴素的院子和一座挨着一座的仓库、练武场什么的,充满了刚健朴实的军人气息。 利奇并没有带着二人直接前往主楼,而是稍稍绕了个圈,先来到了一座规模不小的练武场。 练武场里已经有不少人,一个金色长发,额头上戴着头箍的中年男子正拿着一杆用布包住了枪头的长枪,在指点几个年轻人练武。他的枪法和利奇一样迅捷猛烈,却比利奇更加老练毒辣,熊猫看了看,心中暗暗点头。 至少就武艺来说,这人跟他是一个档次的。 考虑到彼此技能等级的加成,空手对长枪,如果只进行友好切磋,熊猫会逊色一筹;但如果是生死搏斗的话,凭借自己其他技能的搭配,熊猫自认为不会输给这人。 因为游戏里面加利尔家族的覆灭已经是八年前的事情,所以熊猫实在记不得加利尔家族成员的相貌——就算记得也没什么用处,游戏里面稍稍带着一些q版风格的头像,跟现实中的人脸,是很难对上号的。 所以他只能暗暗猜测:莫非这人,就是加利尔家族现任的族长,大骑士马克雷恩·加利尔? 事实证明,他猜错了。 当利奇向那人行礼,尊称“老师”之后,那人笑着向大家点头,然后大家就看到了他头顶的名字。 【马库雷·加利尔】 “我叫马库雷,是这些年轻人的老师。”马库雷·加利尔显然并不打算吹嘘自己的贵族身份,笑着说,“我有个学生听说潘达大师武艺高强,想要见见世面,亲身体会一下武僧的技艺,所以才特地先邀请你们来这里,大家友好切磋一下。” (靠!这是哪里来的装逼打脸桥段?莫非接下来就是个傲娇大小姐,等一下跟熊猫交手的时候还要被他占点便宜什么的……) 无眠心中闪过无数的吐槽,正想要设法避免这场比武,却见熊猫已经点了点头,迎了上去。 “好!” 第十三章、服了 谋士最痛苦的是什么?大概就是遇到一个思维回路明显跟自己不在一个频率的老板。 比方说三国时候的荀彧,虽然号称王佐之才,被同时代的所有正经人都尊敬和佩服,然而他跟自家老板曹操的思维回路分歧就很大。一个重视忠义,一个满脑子野心,最终这对君臣落得不欢而散,很是遗憾。 相比之下,诸葛亮跟自家老板刘备之间虽然也有一些分歧,但毕竟在总体大方向上还是一致的。第二任老板刘禅更是干脆“丞相的立场就是我的立场”,这才留下了鞠躬尽瘁忠义无双的千古佳话,留下了丞相辅佐两代君主,始终君臣相得的一段美谈。 熊猫和无眠的关系当然谈不上什么君臣,不过作为自诩谋士的无眠,遇到熊猫这么一个做事直接干脆的带队大哥,很多时候,他也是相当无奈的。 比方说现在。 他还想着要设法避免这场可能带来麻烦的比武,熊猫已经直接走到了比武场的中央,准备跟人动手了。 (这是搞什么啊!) 他极力想要装作若无其事,但脸上跳动的肌肉还是出卖了他心中的激动。 (搞什么!搞什么啊!我们只是路过加利尔镇,在这边稍稍修整一天,顺便收集一下情报而已。跟着利奇来见一见加利尔骑士,彼此结个善缘,也就罢了,熊猫怎么还要跟人比武?!看那家伙盔甲上的花纹,分明就是加利尔家族的嫡系啊!人家在他手上吃了亏,肯定会对以后大家的交流有妨碍的!) (熊猫这家伙,就不能冷静一点,遇事多用用脑子吗!) 但无眠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要是熊猫能够遇事冷静多用脑子,那他早就是“莽穿地球”公会的会长了,又怎么会直到现在还是个战斗队长,万年不变的先锋官? 遇到这种队长,无眠除了心里愤怒吐槽之外,也只能努力想办法弥补。 这时候他不由得就懊恼自己之前托大,没有让和音等人也跟着一起来。否则的话,大家一起开口,或许能够劝得住熊猫。 (和音那家伙,非要跑去研究加利尔镇的石料仓库……特么一个石料仓库有什么好研究的!就算下面有密道又怎么样?跟我们有什么关系!他是哪个幼儿园出来的好奇宝宝吗!他自己去也就罢了,剑十三、星照和真残念也跟着去了,他们这是属蚂蚁的吗?出门都一窝一窝的……) (书狂那条色狗!居然说什么“附近杂货店的看店小妹很漂亮”,就跑去看美女!虽然当初就听说过他是个颜控,可没想到居然严重到这个地步!) (这群队友,一个比一个不靠谱!气死我了!) 自诩为冒险小队唯一靠谱谋士的无眠,此刻处于严重的焦虑和烦躁之中。 他心中的吐槽和抱怨,熊猫当然一点也听不到。此刻他站在比武场的中央,平静而严肃地和自己的对手对视着。 想要跟他切磋比武的,是一个大概十七八岁的年轻人。相貌挺漂亮的,不过看嘴唇上已经稍稍长出一些的胡须,就不会猜错性别。 这人穿着有华丽花纹的铠甲,从那些花纹上能够清楚地感觉到魔力流动,显然是一件价格昂贵性能优秀的附魔全身甲。能够穿上这样一套铠甲的人,实力绝对不会弱! 而与此同时,雷诺也在观察着这位潘达大师。 作为一个兽人,潘达大师的身材相当魁梧,一般所谓人高马大的壮汉,大概只能及到他的脖子。雷诺自己并不很魁梧,以身高来说,可能只能及他的胸口。 魁梧的体格带来的当然就是强大的力量,别的不说,潘达大师的力量绝对很强,难以力敌。 雷诺不是只会花拳绣腿的贵族小公子哥儿,他虽然年纪不怎么大,但战斗经验并不少。早在十四岁的时候,就跟着叔叔一起去参加过讨伐魔物的战斗。这些年来,他陆陆续续积累了许多的实战经验,对于敌人的强弱,渐渐也就能够一眼判断出来。 比方说,他现在差不多可以判定,如果彼此都空手搏斗的话,自己绝对不会是潘达大师的对手,甚至于连三拳两脚都未必抵挡得住。 好在,他们不是空手比武,他手上拿着兵器。 尽管只是没有开刃的钝剑,但他手上这把剑可是实打实的钢铁,潘达大师的铠甲看起来并不高档,面对钢铁的阔剑,只要几次碰撞,就可以制造破损。 潘达大师或许不在乎钱财,可他未必就不爱惜自己的铠甲。或许……这就是一个可以利用的弱点。 熊猫可没想到雷诺肚子里面转过了那么多的花花肠子,他正在放空心绪,让自己进入平和安宁的状态,为战斗做好充分的准备。 两人对峙了差不多半分钟之后,马库雷拿着一把短刀走到两人中间,左右看看,说:“等一下我把手上的短刀扔出去,短刀落地的时候,就是比武开始的时候。” 两人当然不会有异议,于是马库雷后退了好几步,将短刀朝着旁边的地上随便扔去。 短刀落地,两个穿着铠甲的身影同时加速,朝着对方冲了过去。 雷诺双手持剑,并没有发力猛砍,而是先试探着拨了一下,用剑刃向熊猫发出威胁。 尽管他的剑没有刃,可只要被剑锋碰到,那就等于是受伤了。 在比武之中,没有锋刃的武器其实也是很好用的。正因为没有锋刃,才要极力避免被剑刃触及,结果造成的威胁性,甚至会比有锋刃更甚。 然而熊猫的反应远远出乎了雷诺的预料,他根本没有躲闪,而是抬起左臂,用手臂迎向了剑刃。 (这犯规了吧!要是实战的话,他半条胳膊已经没了!) 雷诺心中大惊,刚想要叫喊“犯规”,熊猫的右手已经如同刀刃一般,停在了他的咽喉处。 “你没有真跟厉害的高手厮杀过。”不等马库雷宣布结果,熊猫就摇摇头,收回了手掌,后退了几步,“一边倒的战斗,只能算杀戮,不能算厮杀。” 雷诺羞红了脸,看向熊猫,却见熊猫眼中没有讥讽,反而有着温和的笑意。 “当年我也是这样的,每个人都会经历这么一段时间。”熊猫说,“直到现在,我也很怀念那段日子。” 看着憨厚黑白脸上的笑容,雷诺心中的不忿渐渐散去,最终苦笑一声,垂下了剑。 “您说得对,和您相比,我还太年轻,不够成熟。”他倒握剑柄,向熊猫行了个礼,“我叫雷诺·加利尔,谢谢您的指导,潘达大师。” 第十四章、赏识 熊猫和雷诺这场比武,双方大眼瞪小眼的时间不短,真正动手的时间却一点也不长。就算加上熊猫那句话的时间,最多也就不到十秒钟。 十秒钟分出胜负,而且雷诺还一副很服气的样子,让那些跟随马库雷学武的年轻人们不由得窃窃私语,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就算是马库雷先生亲自出手,也未必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里面打败雷诺吧! 难道说,这位潘达大师的本领,真的就高得那么离谱,高到大家想都想不到的地步? 听着杂乱的低声议论,看着学生们诧异的表情,马库雷叹了口气,说:“你们是不是很不明白?” “是啊!” “一点也不明白!” “雷诺怎么一下子就输了呢……” 马库雷摇头:“你们啊,都跟雷诺一样,本事练得不错了,可真正的实战经验,尤其是生死搏杀的经验,却差不多还是一张白纸!” 他的目光扫过满脸疑惑的学生们,问:“你们自己想想,刚才如果双方是在战场上厮杀的话,结果会怎么样?” “雷诺一剑就砍掉了他半条胳膊。”一个反应最快的学生回答,但随即语塞,眼中露出了少许惊惧之意。 没错,雷诺那一剑要是能砍中了,用足力量,熊猫半条左臂大概就保不住了。但是紧接着,熊猫那一掌就不会停住,而是会像刀子一样,直接刺穿雷诺的咽喉。 断了半条胳膊,自然是重伤无疑,但咽喉被刺穿,那就不是“重伤”这么简单,而是直接死了。 也就是说,刚才双方转瞬间的交手,要是在战场上的话,就是一死一重伤。 熊猫重伤,雷诺死。 一个女学生忍不住说:“雷诺他是因为比武,才手下留情的。” “手下不留情,又怎么样?”马库雷反问。 “手下不留情的话,这一剑挥出去,手臂根本挡不住!整个人都会被劈成两半!”那个女学生愤愤然地说。 马库雷冷笑:“就算雷诺用尽力气挥出这一剑,面对一条有钢铁臂甲保护的手臂,也不是那么容易能够砍断的。或许他的确能够将手臂砍断,还能剩下余力继续进攻,但必定会被阻拦一下,拖延一下。” “这一下,就分出生死了。”之前那个反应最快的学生脸色发白,想象着血流满地一死一重伤的惨烈场面,忍不住双腿都有些微微发颤。 “高手之间的厮杀,胜负生死,其实往往就只在‘一下’这个瞬间里面。快一点点就是生,慢一点点就是死。别说潘达大师的铠甲相当结实,就算只是一件粗制滥造的铠甲,也足以帮他争取一点点的时间了。” 马库雷说完这些话,又看向熊猫:“潘达大师,你也给他们讲几句,如何?” 他的态度相当客气,熊猫也不好拒绝,想了想,说:“跟朋友比武切磋的功夫,在战场上杀人的功夫,两者是不同的。你们的基本功都很好,但心态太过平和。我不是说这样不好,但是……一个勇士,总难免会面对另外一个勇士,在生和死的边缘争取胜利。在那一天到来之前,你们应该先做好准备。” 年轻人们一个个听得连连点头,心悦诚服。 熊猫借着这场比武,给他们上了重要的一课。 但他们却不知道,熊猫嘴里这么说,心中却在暗暗叹息。 这些话说起来简单,可他当初却是付出了最惨重的代价,才真正明白的。 如果他能够早点明白这些道理的话,或许…… 熊猫笑了笑,将这些毫无意义的念头甩开,转身走向了练武场的边缘。 无眠平静地站在那里,看上去不动声色,其实已经在私聊频道里面开口了。 【无眠:你不该跟他们比武的!】 【熊猫:结果不是挺好的吗?】 【无眠:关键是怎么做!错误的做法得到了好结果,这不是好事!】 【熊猫:能够得到好结果,那做法也就未必是错误的。】 无眠冷哼一声,不再辩论。 这种问题牵涉到彼此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熊猫的想法和他截然不同,想要强行达成共识,谈何容易! 他们之间的私聊,别人自然不可能知道。马库雷见两人交换眼色,然后似乎达成了一致,就笑着走过来,说:“我是当代加利尔骑士马克雷恩的弟弟,如果你们不介意的话,我想要邀请你们跟我哥哥也聊聊,顺便吃顿饭——我们都是粗人,不讲什么文绉绉规矩的,没什么约束,家常便饭而已。” 熊猫和无眠对视了一眼,同时点头。 过了一会儿,他们就跟着马库雷和雷诺,走进了加利尔骑士府邸的主楼。 加利尔骑士府的主楼虽然特别气派,但整体结构和一般的贵族府邸并没有很大区别。主楼底层是个大厅,用来举行各种大规模的聚会之类。沿着楼梯上去,二楼就是客房之类,而领主的办公室在三楼,坐北朝南,视野很好,阳光灿烂。 他们来到领主办公室的时候,加利尔骑士显然已经得到了消息,亲自开门迎接了他们。 “利奇那小家伙做事一向靠谱,这次也不例外。”他笑呵呵地说,“能够遇到潘达大师这样的高手,实在是一件让人愉快的事情啊!” 熊猫也笑着寒暄了两句,但他可不会什么交涉技术,只说了两三句,就被马克雷恩接连套话。于是无眠看不过去了,接过了话题。 “……我们是从草原那边过来的,同行的还有几位精灵族的朋友。”无眠说,“我是个王都的小贵族,生平最喜欢的就是到处游历。这次在草原北边见识兽人社会,正好遇到那几位朋友和一个小部落发生了冲突。于是我出面做了一回和事佬,事情虽然解决了,但大家再留下也有些尴尬。正好潘达大师静极思动,想要游历一番,见识各路高手,我们就沿着草原一路向南,穿过迷瑟勒勒森林,回到了王国境内。” 这些话真真假假,至少从大家的“行踪”来说,并没有任何问题。马克雷恩并没有怀疑的意思,连连点头。 在这个时代,对于王国的人们来说,兽人还是很遥远的事情。一位兽人的格斗大师,带着几个不同种族的学生游历,除了让人啧啧称奇之外,并没有什么值得怀疑的事情。 要知道,间谍的第一要务是“不引人注意”。熊猫这一行,简直引人注意到了极点。要说他们是间谍,那简直是在侮辱大家的智商。 有了这个前提,双方便相谈甚欢。一番欢声笑语之后,这位当代的加利尔骑士就向熊猫发出了招揽,希望他能够留在领地一段时间,教导一下领地的年轻人们。 第十五章、离开 从熊猫本人的角度来说,他其实一点也不反对留在加利尔镇,教那些年轻人练武。 当初帝国入侵的时候,他虽然不是骑士,不能响应加利尔骑士的号召而被直接召唤到战场,但他也是尽快结束了手头的任务,千里迢迢从王国南方的海滨赶往北方,参加了塔拉汗伯爵组织的对抗帝国的迎击战。 在那场战斗之前,加利尔家族三代七口,已经都死在了抗击帝国的第一次作战中。塔拉汗伯爵誓师出兵的时候,曾经看着一面面旌旗,叹息说:“可惜北境最光辉的战旗已经跌落尘埃!” 那一战,塔拉汗领的军队损失惨重,但最终还是勉强守住了战线,挫败了帝国一鼓作气占领北境,长驱直入王国腹地的打算。 熊猫在那一战里面打得很激烈,跟若干“修仙肝帝”一样,连着熬了两个通宵,整个活动七天加起来睡了不超过48个小时——而且睡觉的时候,还找别人帮忙代挂任务,不停地刷帝国兵。 那时候他还在上大学,“新世界”是最热门的游戏,网吧里面永远都有不少人在玩,熟悉的玩友之间,找个人帮忙代挂任务,实在是再方便不过了。 当时他的职业是狂战士,物理输出爆表,靠着强大的输出和爆肝修仙的精神,最终打进了整个活动前五百名,拿到了王国皇室颁发的“金质王国勇士勋章”,并以此为契机,连着完成了好几个难度不低的任务,在任务过程中结识了一些意气相投的好朋友,大家一起组建了“莽穿地球”公会…… 从骑士府邸返回旅馆的路上,熊猫就这么一直在沉思,一直在回忆。 “我不赞成留在加利尔镇。”无眠开门见山地说,“帝国入侵是迟早的事。等帝国大军打过来,加利尔镇首当其冲。虽然咱们能够复活,但等到加利尔镇被帝国占领,加利尔家族毁灭,我们在这里的经营就会全部付诸东流。记得当连塔拉汗城都被占领了,女伯爵领着残兵败将扼守南边的‘鹰嘴崖’。如果你想要做一些经营的话,我认为应该选择鹰嘴崖一带,才比较稳妥。” 熊猫沉默了许久,说:“帝国的军纪很差。” “那是当然,他们不讲究什么贵族荣誉,是典型的军国制度啊。”无眠随口说,“后面他们为了获胜,跟兽人勾结,跟亡灵勾结,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完全没有下限可言。” “既然这样,那我们为什么不在一开始就阻止他们?”熊猫说,“以我们的实力,或许做得到。” 无眠愣住了,他皱起眉头苦苦思索,盘算这件事究竟做得做不得?想要做的话,成功的希望又有多大? 过了许久,他低声说:“这事情……怕是不好做啊……” “哪里难做?” “帝国方面,我记得一开始出动了大概一千人。老实说,一千人对我们而言不算什么,就算不动用一些可能会太过引人注目的手段,光是我们公会的高手们一拥而上,也足够把这区区一个千人队杀得屁滚尿流。可问题在于,打败他们简单,想要阻止帝国增兵,却完全没有可能。” 无眠叹了口气,说:“帝国有六个常备兵团,就算跟兽人接壤的一个兵团不动,在沿海驻扎的一个兵团不动,拱卫帝都的一个兵团不动,那也还有三个兵团的实力。三个兵团,最少的一个也超过五万人,最多的接近十万人,加起来超过二十万——这可不是二十万民兵,是二十万常备军啊!如果转入战时机制,按照精兵和民兵少则一比二多则一比三的比例,至少也会有六十万大军!六十万人,咱们要怎么才能挡得住?” 他连连摇头,显然是连一点信心都没有:“要是大家九十多级的等级还在,全身的装备和仓库里面的道具还在,六十万大军也不是不能硬刚。但现在我们装备没了,仓库空了,除了职业和种族还在,别的积蓄都被洗成了白板。就算抓紧时间练级,等帝国入侵的时候,大家顶天了也就升到20多级,满打满算30级,不可能更高了。以我们的实力,或许可以击退帝国的万人队,爆个底力的话,打败一个军团也不是不可能,但想要打败三个军团……不可能,这真的超出了我们的实力!” “王国也不是死人。”熊猫说。 “的确,王国方面的实力也并不弱,可是如果没有加利尔家族的全军覆没,没有塔拉汗边境伯爵领遭到蹂躏屠戮,王国又怎么会竭尽全力来迎战呢?”无眠无奈地说,“有多大的力量,就能负担多大的责任。这责任就该王国来背,咱们这群人扛不动的!” 熊猫沉默不语,他知道无眠说得对。要对抗一个国家,当然必须由另外一个国家出面。尽管穿越者们战斗力强大,而且是不死之身,但要靠他们的力量去正面对抗一个国家,也是不现实的。 可是,想到游戏里面帝国入侵之后被占领地区的惨状,他就没办法说服自己。 人生在世,总有些事情是明知做不到,也必须要去做的。就像加利尔骑士在得知帝国入侵之后,其实也未必有什么把握可言,却还是出动了全部的实力,去北上迎击入侵的帝国大军,最终一败涂地,家族覆灭。祖孙三代七口,全都血溅沙场。 熊猫之前就一直想着帝国入侵的事情,今天跟加利尔骑士详谈了一番,老骑士的态度很和蔼,表现出了对他充分的尊重和重视,让他不由得想起了当初游戏里面那一段cg画面——夕阳之下,倒在地上的加利尔家族战旗,遮住了老骑士的尸体。战旗没能遮住的一只手上,还紧紧握着已经折断的长剑…… 这样一位老骑士,不应该有那样的结局! 他咬紧了牙关。 “如果要阻止帝国入侵的话,我觉得最妥当的方法,就是避免塔拉汗之乱。”无眠突然说道,“如果塔拉汗领不发生那场骚乱,手段狠辣、御下有方的老伯爵还在,帝国未必敢轻易入侵。哪怕是老伯爵死了,他大儿子的手段也并不比他差到哪里去,一样能够对帝国构成足够的威慑力。在游戏里面,是伯爵家的男人死了个精光,由在王都学魔法的小女儿紧急赶回来接任,导致领地人心浮动,不少下级领主都起了叛心,才会让帝国看出机会的。” 他还想要再解释一下,却听到了熊猫的笑声。 “既然这样,那我们还等什么?”熊猫用力拍了拍无眠的肩膀,差点拍了他一个踉跄,“正好吃过午饭,酒足饭饱,我们这就出发,赶往塔拉汗城!” 第十六章、分头行动 从加利尔镇前往塔拉汗城,并不是一段可以说走就走的旅行。一路上会经过不少地方,有不少事情需要确认。而且这一路也挺远的,要走很多天,所以必须有合适的代步工具——比方说马车什么的。 不仅如此,队友们早上出发去研究那个石料仓库了,现在还没回来。就算想要出发,也要等他们回来之后才行。 当熊猫回到旅馆,打算出发的时候,遇到的就是这些问题。 听无眠和书狂你一言我一句,列举出种种问题,强调今天怎么也不可能出发,他眉头紧缩,神情十分的严肃和恼怒。 “这真是没办法的事。”无眠说,“我们总不能抛下和音他们,自己先走吧。” “那等他们回来之后,我们就出发?” “……可能还要准备一些东西,比方说施法材料啊,比方说一些需要的药剂或者附魔物品啊……有条件的话,我还要制造几件附魔装备,提升一下大家的战斗力……” 熊猫皱起了眉头:“这总共需要多久?” “不会太久的,最多也就是三五天吧。”无眠随口回答,“不用着急。” 熊猫深深地叹了口气,检查了一下自己的随身物品。 干粮饮水什么的还有不少,用来露宿的打火石、厚毛毯之类也有准备,应急用的草药也有一些,最重要的是——有钱。 “很好,这就足够了。” 他点点头,自言自语。 “你在说什么?”无眠问。 熊猫笑了,站了起来。 “我先走一步。”他说,“去探个路。” 说完,他径直朝着旅馆外面走去。 “喂!等等!”无眠大叫,“咱们中午才跟加利尔骑士吃过饭,你现在回来就要走,不好解释啊!” 熊猫的脚步丝毫未停:“你想办法解释吧,把结果告诉我就行。” “你这也太不负责任了吧!” “我是先锋,逢山开路遇水搭桥才是我的责任,开新地图先死为敬才是我的责任。”熊猫回答,“咱们认识这么多年,我什么时候负责过交涉之类?” “这种事情从来都是你们负责的。”他的话音带着笑意,远远传来:“按照老规矩办,无论你说什么,总之我到时候配合你圆谎就好。” 熊猫的步伐很大,走得也很快,就是几句话的工夫,他已经下了楼梯,在旅馆伙计诧异的目光中出了门,朝着加利尔镇的大门口走去。 无眠从窗户里面看着他大步流星地走远,忍不住深深地叹了口气。 “而家点算?”书狂问。 无眠嘴角抽搐了一下:“麻烦请讲通用语。” “现在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难道把他拉回来?别说我们拉不动他,就算拉得动他,他也不是个喜欢交涉的人。”无眠无奈地苦笑起来,“算了,我去找加利尔骑士解释解释吧。” “怎么解释?” “忽悠呗。”无眠耸耸肩,也朝着门外走去,“无非编个理由罢了。” 大概一个小时之后,他苦笑着回来,带着一包价值不低的礼品。 和音他们已经回来了,正在房里等他,此刻围了上来,询问究竟。 “我说‘潘达大师刚才正打算休息,突然心中一动,感觉到了有一股邪恶的气息,他就急急忙忙出去了,我拦都没拦得住’。” “靠!这种理由也行?”真残念瞪大了眼睛,“锤子呦!他是傻的吗?” “他当然不傻,所以我花了很长的时间,给他解释潘达大师虽然长得像兽人,实际上也是兽人,但不是普通的兽人,而是来自于大海彼岸,传承了古代东方文化的兽人贤者。他们白天能够望气,夜里能够观星,讲究的是‘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理想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你这也太扯了吧……”星照忍不住说,“当心别人告你抄袭啊。” “孟子和张载都死了很久了,版权早过期了。” “孟子我知道,张载是谁?”剑十三问。 “一个古人。”星照简单地解释,“一辈子出名的也就这四句话。” “加利尔骑士就这么信了?”和音问。 无眠摊摊手:“不管他信不信,反正我只能这么解释,就权当他相信了吧。” 说着,他打开了包裹,里面是一些精美的糕点,许多金银币,以及几件小巧方便的装备。 加利尔骑士是个老江湖,很清楚什么样的礼物才是别人需要的,他给的这些东西,每一样都对穿越者们很有用处。 糕点很快就进了星照的嘴巴,尽管书狂似乎也很想吃的样子,但在剑十三可以杀人的目光注视下,他还是明智地保持了沉默,没有表露出半点想要抢食的意思。 钱币和装备则被大家按照需求平分。这批装备都是简单的魔法道具“防御戒指”,就是那种可以稍稍增强装备者防御力的类型。这是冒险者们最欢迎的装备之一,不占地方,效果也不错。戴上一枚的话,差不多相当于穿上了一件皮衣,很多时候都能帮得上大忙。 无眠仔细研究了这些戒指,然后眼睛一亮,让真残念出门去买点宝石回来。 “蓝宝石还是绿宝石?”真残念也学过附魔,一下子就猜出了他的用意。 这两种宝石都是附魔的耗材,前者可以用来加强防御,后者可以增强生命,都可以用来给这些防御戒指进行精加工。 当然,这些宝石还有别的用途,但结合防御戒指看来,大概也就这一种用途了。 “绿宝石就好,蓝宝石太贵了。”无眠说,“其实绿松石就行了,区区防御戒指,不值得花费太高档的宝石来加强。” 真残念很快就买回了一些绿松石,这种石头也算是宝石的一种,但价格并不高,算是很平民化的东西——相对于那些昂贵的宝石来说。 趁着这段时间,无眠已经在房间地上画好了魔法阵。圆圈内接六芒星的魔法阵里面,一个个符文被写满了格子,让人一看就眼花缭乱,看久了更会头晕目眩。 “啧啧,就是个小附魔,至于用到这种等级的魔法阵吗?”看着那个魔法阵,真残念连连摇头,“你这是大炮打蚊子的节奏啊!” “我现在技能等级低,属性也不高,只能想别的办法来提升效果。”无眠解释了一下,将总共七枚防御戒指一起放进魔法阵中央用银粉画出的圆圈里面,然后把同样磨成了粉末的绿松石均匀地洒满了圆圈之外的整个魔法阵,叮嘱大家帮忙警戒,就举起魔杖,对着魔法阵念起了咒语。 他的咒语很长,前后念了至少有四五分钟。随着念咒,构成魔法阵的线条开始闪闪发光,光芒慢慢和覆盖魔法阵的绿松石粉末融合起来,化为仿佛是云气的东西。 等到咒语念完,无眠猛地将魔杖指向魔法阵的中央,那些已经化为云气的绿松石粉末呼啸着涌入了中央的圆环里面,整个圆环之中布满了绿色的光芒,过了好几秒钟才渐渐散去。 等到绿光散去之后,只见绿松石的粉末已经变成了一片黑灰,黑灰之中,七枚通体遍布着绿色光点的金属戒指,静静闪烁着迷人的光泽。 第十七章、两边 魔法阵的光芒完全散去之后,无眠将这七枚戒指捡了起来。 它们的模样已经完全变了,原本防御戒指的外表灰白色不起眼,但此刻却从灰白变成了亮白,更有许多宛若绿松石颜色的斑点散布在戒指上,宛若给它抛光上色一般,使它们变得颇为引人注目。 无眠随手戴上一枚,顿时觉得一股暖流涌上心头。默默感受了一会儿,满意地说:“大概是‘生命强化+2’的水平,想不到居然还不是+1效果,我的手艺不错嘛。” 大家也纷纷过来,每人领了一个,各自戴上。 “这个不错,抵得上一个buff了。”剑十三说,“我记得这个buff效果是生命上限提升,对吧?” “主要提升生命上限,也能稍稍提升一点生命恢复速度。”无眠回答。 “感觉整个人都强壮一些了!”星照高兴地说。 和别人相比,她的体质的确是偏弱的,大概也就比王都人无眠好一点而已。 其余的人也纷纷点头,尽管对于他们来说,这个戒指的效果并不是很显著,但在很多时候,一点点buff的差距就足以决定胜负。 “要是你还有游戏里面的本事,能够打造史诗装备就好了!”真残念叹了口气,说,“给我们打造一套金色史诗装备,还要全都强化到+12……” “你当是王土豪那身梦幻新手装吗?”无眠笑骂,“先去充个一百万再说吧!” 说起王土豪,大家都笑了。 当初那家伙就是喜欢装逼,花了不知道多少钱,把一套新手装三次突破极限,强化到不可思议的+36,威力比起无眠熊猫他们的顶级装备也毫不逊色,无非特效方面差了一截而已。 他最大的爱好就是穿着这身新手装,跑去到处装逼。后来系统开放了90级和神器装备,他带着一群土豪在官方论坛叫嚣,叫喊“每个人都可以有一颗成神的心,装备当然也可以”——说白了就是要官方开新的任务,让他们可以把自己的超级新手装升级成神器。 至于这要花多少钱……唉,对他们这类土豪来说,但凡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那从来就不算个问题。 毕竟只是个游戏而已,一件装备顶天了几万几十万搞定,难道还真的跟某些游戏小说一样,随手就砸几千万几亿吗? 遗憾的是还没等官方出答复,他们就穿越了。 王土豪倒是一点也不介意穿越,他介意的是自己那身新手装没能带过来。 这让他天天长吁短叹,要不是特殊角色形象“圣者”和娱乐宠物“玩具军团”还在,他只怕想死的心都有了。 说完了王土豪的笑话,大家又看向最后一枚戒指。 这枚生命强化+2的防御戒指本该是熊猫的,但是熊猫已经先走了,穿越之后又没有游戏里面的邮件系统——至少现在还没有,无法将东西通过附件的方式寄给他,所以只能先放在这里。 “不如拿去卖了吧。”真残念说,“先变现,将来遇到熊猫,再买材料给他重新做个。” “这不大好吧……”无眠有些犹豫。 “赚钱有什么不好?”书狂问。 无眠仔细想了许久,发现似乎的确没什么不好的样子,最后还是把这枚戒指交给了真残念,让他出去卖了,顺便买一些材料回来。 “给我买一块秘银回来,再买一颗金欧泊回来,没有金欧泊的话,金碧玺或者黄水晶也可以。”他想了想,又补充说,“对了,买一小块钻石,很小就行。” “你这是要给他打造‘金刚戒指’?那可有点高级,不容易打造吧。” “从刚才的附魔实践看来,不像想象中的那么难。”无眠回答,“钱够不够?” “估计是够了,材料和成品之间的差别,可不是小数目。何况只要再买一枚戒指的材料就行了嘛……”真残念说着出门了,作为杂货店主,他是队伍里面最擅长讨价还价的人。 而另外一边,熊猫正在大路上快步如飞。 他实在是等不及了。 早一点赶到塔拉汗城,就算不能做点什么,至少可以让自己安心。 何况他也知道塔拉汗城里面究竟发生了什么,只要能够提前赶到,就算只有孤身一人,也未尝不能做点有益的事情。 他当然不会傻到就这么单枪匹马去找boss送死,但那些在背地里面使坏的鬼蜮之辈,其实比他更怕曝光。只要设法揭穿一点阴谋,或者干掉它们一两个爪牙,都足以大大延缓阴谋的发动,甚至可能让阴谋整个儿失败。 毕竟……塔拉汗伯爵本身就是厉害角色。 至于这一路上的开销,他也并不担心。 因为他有钱。 城堡可以修复之后,会长三余无梦生先修复了照明和供水,然后就选择修复了被俗称为“福利院”的祈祷台。这个祈祷台在游戏里面有两个用处,一是每次祈祷之后能够得到一个时间长短不定的增益buff,二是每天第一次祈祷时,可以领到一点钱和经验值。 对于当初玩游戏时候那群九十多级的玩家们而言,这点钱和经验值实在是没什么意义,相比之下那个增益buff才算是有点价值。但对于现在几乎都成了白板的穿越者们来说,增益buff当然是很好很强大,但那些钱和经验值才更加重要! 毕竟,现在大家都一穷二白,什么都缺。 祈祷台可以给予的经验值并不多,大概也就相当于做一个小任务的样子,但给的钱倒是不少,虽然多少不定,但总的统计下来,大概人均每天可以有一个金币左右。 一个金币对于平民来说,真不是什么小数目了。“新世界”游戏里面采取的是金银铜三等币制,十进制换算。也就是说,一金币就相当于一百铜币。 平民的各种消费,绝大多数都是用铜币来计算的。很多任务给的奖励,一般是以银币计算的。用到金币计算的,一般都是些称得上“奢侈”的消费了——比方说雇退休冒险者蓝迪乌斯的马车,就只要花一个金币。 当然,是每天。 所以每天一枚金币,差不多就相当于蓝迪乌斯天天都有生意,别说对平民而言,就算对冒险者来说,都可以称得上好日子了。 出发之前,三余给大家每人发了20枚金币。这笔钱数目不大,想要买高级装备的话肯定不够,但对于旅行来说,已经绰绰有余。 第十八章、盗匪 就算熊猫走得再快,从加利尔镇到塔拉汗城,也不是一天就能到的。 当初在游戏里面,如果不用传送阵的话,光靠走路,这段路也要走半个多小时。而从卡里普拉村到菲鲁曼村,只需要最多十分钟就行了。 就算考虑到现实中在森林里面行进会大受阻碍的因素,把两边的距离折算过来,至少也是四五天的路程。 天色渐渐黑了,熊猫却没有停下脚步,依然在夜色中行进。 在这个世界里面,夤夜赶路是很危险的事情。无论在游戏中还是现实里,夜里出现猛兽和魔物的概率都比白天高得多。 而且……除了猛兽和魔物之外,还有一些别的东西会出现。 比方说,前面路边一块空地上,正在点着篝火烤肉的那群人。 他们穿着和寻常平民截然不同的厚实衣服,几乎每一个人都在衣服外面裹着硝制的兽皮,这种兽皮穿在身上绝对谈不上舒服,却十分的坚固,可以提供不错的防御力。其中两个格外强壮一些的,还穿简陋的皮甲,明显是头目。 这群人最大的特征,是他们每个人都随身携带着武器,有人带着刀剑,有人提着枪矛,还有人背着弓。尽管处在休息之中,可他们的武器却根本没有离身,就算是坐在地上的,也把武器放在一伸手就能拿到的地方,看得出来,他们随时都准备战斗。 或许是和猛兽战斗,或许是和魔物战斗,又或许……是跟人战斗。 熊猫停下脚步,注视着他们。 他认识这群人,或者说,他认识这种人。 在游戏里面,这叫“盗匪营地”。 盗匪营地有两类,一类是临时的,一类是永久的。后者往往是副本,前者则是临时刷新出来的一群怪物。就强度而言,当然也是后者比较强,但这绝不代表前者就是人畜无害的小绵羊。 新手赶夜路的时候遇到盗匪营地,然后被一群盗匪乱刀砍回城,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当初熊猫玩游戏的时候,也不止一次遇到过这种事。 盗匪营地很恶心,总是刷新在大路边上。他们的警戒范围很大,想要从路上绕过去,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而夜里离开大路……这种行为跟挑战盗匪营地比起来,究竟哪个更加作死一点,谁也说不清。 所以当初大家都是新手的时候,往往路边一个盗匪营地,就可以堵住整个村子乃至于镇子玩家们的去路。除非有人带头,组织一群人去把它们给刷了,否则的话,大家还是老老实实待在村子里面练练生活技能,做做巡逻任务算了。 到了后来,随着玩家们的实力越来越强,新手区域的盗匪们渐渐就不能再构成威胁了。但每当开新级别的新地图,这种路边刷新的盗匪营地,总是会给玩家们添一些不大不小的麻烦。以至于很多玩家都在论坛上吐槽:“区区一群盗匪,级别怎么会比我们这些闯荡四方的英雄好汉还高?他们身上那套破旧铠甲,难不成是神器吗?” 想到这里,熊猫忍不住笑了。 笑过之后,他迈开步子,继续向前走去。 走了一段路,渐渐靠近了盗匪营地。盗匪们纷纷站了起来,将武器拿在手上,在头目的带领下走到了路上,拦住了他的去路。 眼看着为首的一个头目想要说点什么,熊猫抢先开口,打断了他的话。 “我有急事。”熊猫说,“所以不用废话了,不想打的话就让开。” 盗匪们没有让开。 熊猫冷笑一声,加快步伐,直接朝着他们冲了过去。 一个高个子的盗匪迎了上来,他手持一把有缺口、锈迹斑斑的大刀。这把刀要是在地球上,只怕会比寒光四射的利刃更加让人恐惧。 被生锈的利器划伤,很容易得破伤风。 熊猫当然不想要挨上一刀,所以在大刀砍下来之前,他已经侧身向前,既躲过了这一刀,也拉近了彼此的距离。 紧接着他立掌如刀,一掌切在了盗匪的右手上。 手刀并不锋利,但用来克敌制胜的话已经足够。盗匪的右手挨了这一击,疼得根本没办法握住武器,大刀落在了地上。 在大刀落地之前,熊猫已经冲到了和他贴身的距离,右手抓住他的衣领,左手揪住他的腰带,将他整个人提了起来,举过了头顶。 “还要打吗?”就这么举着一个大活人,熊猫环顾周围,对明显受到震慑的盗匪们说,“我不想多杀人,但我也不介意杀人。” “提醒你们一件事,我这个人做事的风格是——如果见了血,就要杀干净!” 随着他的话音,森然的杀气弥漫开来,让已经渐渐接近深秋的夜晚变得更加寒冷。 盗匪们纷纷将目光投向首领,两个首领对视一眼,一个后退,一个向前。后退的那个,将背着的弓取了下来。 熊猫叹了口气,双臂发力,将举着的这个盗匪当做一块石头,朝着敌人们砸了过去。 盗匪们怎么也没料到同伙竟然会变成投掷武器,顿时有些慌乱。有人想要接住,有人想要躲开,原本还算整齐的环形包围立刻就乱得不成样子。 而且,当两个盗匪扔下武器,试图接住自己同伙的时候,却发现投掷的力量十分庞大,根本接不住。结果就是三个人一起变成了滚地葫芦,摔在地上滚成了一片。 这时,熊猫已经如同猛虎下山一般,冲进了盗匪们之中。 面对手持利器的盗匪们,他毫无惧色,抡起拳头就打。盗匪们的武器往往被他躲闪过去,而他的拳头却总是可以击中目标。 他的拳头用足了力量,无论盗匪是强壮还是瘦弱,只要挨了他一拳,就别想再站起来。或许不会当场死亡,但想要恢复战斗力,却也不是短时间可以做到的。 然而即便如此,熊猫还是陷入了包围之中。所谓好汉不敌双拳,仅仅几秒钟之后,他身上就挨了一刀。 好在,他穿着铠甲。 他的铠甲并不是长孙武那种看起来像是铁罐头一样沉重的全身重甲,但也不是寻常的皮甲,是以皮甲为基础,将一条条坚固的铁条用铁环固定在上面的铠甲。这种铠甲正式的名字好像叫板条甲,沉重而且坚固,防御力十分可靠。 按照狂热的盔甲爱好者长孙武的说法,板条甲是一种历史悠久坚固可靠的重型铠甲,早在两千年前就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它最后被防御力不如自己的锁链甲淘汰,关键原因在于——它特么实在是太重了! 这种铠甲如果只在身体正面和背面装金属片的话,就会有明显的防御漏洞。而如果用甲片把这些漏洞也补上,重量就会变得很恐怖——长孙武他们那个铠甲格斗俱乐部曾经试着复原过一件,整个俱乐部里面最强壮的家伙穿起来之后都累得气喘吁吁,尤其是肩膀疼得要命。 但这种问题对熊猫来说是不存在的,他的力量足够强大,体质足够强韧,作为圣武士,他还有“重甲”技能,可以有效地降低重甲对身体的负担。 所以穿着这样的重甲走路和战斗,对他完全不构成影响。 这件沉重的铠甲,只会给他的敌人带来绝望。 就像刀砍在他的身上,反而被甲片弹开的那个盗匪脸上的表情一样。 第十九章、夜战 刀砍在敌人背后,结果却被“当”的一声弹开,这实在是很打击士气的事情。 盗匪们就是这样,他们眼看无往而不利的背后偷袭都没有能够奏效,顿时面面相觑,不止一个人的脸上露出了惧怕之色,甚至已经有人在悄悄后退。 作为刀头舔血的好汉,他们杀人不眨眼,挨刀子的时候也不会缩头。然而不怕挨刀子,不代表他们不怕遇到根本打不过的敌人。 面对一个穿着重甲,刀砍上去都砍不伤的对手,他们自然就怕了,就想到了要逃跑。 熊猫注意到了这一点,于是他立刻改变目标,朝着那些已经露出惧怕之色,甚至于开始后退的盗匪逼近。 他是莽夫没错,但谁说莽夫就没脑子的? 有脑子的莽夫,才是真正强大的莽夫。这正如穿越之前,一位他很推崇的游戏高手所说的那样,有智慧的蟑螂,才是强大的蟑螂。 只会无脑莽的人,领悟不到“莽”的真正精髓。 一个真正的、纯粹的、脱离了低级趣味的莽夫,他所追求的不是怒吼着“waghhhh”冲锋,而是怒吼着“waghhhh”冲锋,把敌人给打败了,或者至少打怕了。 要是得不到任何效果的话,那就只是送死罢了。 熊猫从来不喜欢送死,他在pk的时候,杀人数总是比被杀次数要稍稍多上那么一些的。 如果他只是个无脑送的蠢莽,又怎么能够让大家信服,稳坐冲锋队长的宝座? “莽穿地球”公会的冲锋队长,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在战斗中,既然发现敌人有破绽,那就应该抓住破绽穷追猛打,把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大问题变成要命的问题,最后让敌人丢盔弃甲溃不成军,才是熊猫最大的追求。 现在,他就在身体力行这个追求。 眼看着那个穿着刀枪不入重甲的大块头逼近,那些原本就已经慌乱的盗匪们更加惊慌,他们连连后退,嘴里还发出惊慌的叫声,明显已经没了斗志,眼看就要逃跑。 就在这时,熊猫注意到了一点寒光。 他下意识地侧头一闪,听见利箭破空的声音从耳边掠过,躲过了一支冷箭。 朝着冷箭射来的方向看去,只见那个之前后退的盗匪头目已经带着几个用弓箭的盗匪,找到了不错的位置,正开弓搭箭瞄准自己,想要偷袭呢。 “靠!” 就算淡定如熊猫,这时候也忍不住骂了一句。 他当然不能就这么老老实实地站在那里等着挨冷箭,于是猛地一个冲刺,拼着又挨了几刀,一把抓住了一个盗匪,拿着这家伙当盾牌用,朝着弓箭手们冲了过去。 不把这几个弓箭手干掉,还怎么能够安心战斗! 虽然穿着重甲,手上还提着一个在努力挣扎的大活人,熊猫冲锋的速度依然很快。他冲锋起来的样子就像是一只发狂的大狗熊,根本没有人能够在正面抵挡。有几个盗匪大概是那个用弓的盗匪头目安排的护卫,还提着小木盾想要挡一下,结果熊猫都没怎么发力,他们就被直接撞了出去,打着旋儿,晕头转向,倒在了地上。 用弓的盗匪头目显然早就想过了这种可能,一看熊猫冲锋,立刻转身就跑,把另外几个弓箭手干净利落地留在原地当炮灰。 那几个盗匪一开始没反应过来,等反应过来之后,也急忙转头就跑。但这一耽搁,他们跟熊猫之间的距离就近得多了。被熊猫三步并作两步,飞快地追上,然后抡起“人肉盾牌”,当头就狠狠地砸了下去。 碰!碰!碰!碰! 前后四声沉闷的响声之后,四个盗匪满脸是血地倒在了地上,嘴里出气多进气少,怕是活不成了。 但靠着他们这些炮灰争取的时间,用弓的盗匪头目已经跑远了。 不仅如此,别的盗匪也已经一哄而散,等熊猫回过头来准备再战的时候,只看到一群如丧家犬般四面逃窜的身影,飞快地冲进了夜色之中。 他有心追赶,却发现自己不知道究竟该追谁。 用大刀的那个盗匪头目? 已经找不到了。 别的? 追上了也没多大意义。 犹豫了一下,他叹了口气,扔掉了手上那个已经变成“死人盾牌”的盗匪,开始打扫战场。 环顾周围,地面上横七竖八躺着十来个盗匪。其中真正断气的并不多,大多只是受伤或者被打昏,难以行动而已。 熊猫看着他们,想到了一些往事。 “妇人之仁不可有!”他对自己说,“放过恶棍,就是协同犯罪!” 说着,他走到一个正在呻吟的盗匪身边,抬起脚,狠狠地踩了下去。 “如果有下辈子的话,记得做个好人!” 脚落,伴随着骨头碎裂的声音,呻吟声停止了。 周围别的盗匪看得魂飞魄散,急忙求饶。但熊猫丝毫不为所动,一个个走过去,狠狠地踩。 于是求饶声变成了诅咒、谩骂和惨叫,最后在一次次骨碎之后,终于重归安静。 除了木柴燃烧的噼啪声之外,连夜风都停了。宁静的夜色之中,弥漫着“死”的气息。 熊猫冷着脸,对着死掉的盗匪们一个个使用了“采集”指令,随着一具具尸体化成光芒消失,他的道具栏里面却多了很多残破的兵器或者铠甲之类,正是盗匪们的装备。 “果然就像攻略组推测的那样,杀死有装备的敌人,才可能采集到他们的装备。”他喃喃自语,“而且……杀掉有钱的敌人,才能够得到金钱。” 从这些盗匪们身上,他不仅得到了一些武器和铠甲,还得到了不少钱。 零零碎碎加起来,超过十个金币。 “打劫真是来钱快,可惜刚才没把那两个盗匪头目干掉,他们身上的钱肯定更多!”熊猫自言自语,然后走到了篝火的前面。 按照游戏里面的经验,盗匪营地的篝火下面,往往埋着一笔钱。按照无眠他们的说法,这么埋一笔钱是很有原因很有理由的,但熊猫实在记不得他们当初那篇考据文章的内容了。 和大多数玩家一样,他只要记得“盗匪营地的篝火下面多半有宝藏”就足够了。 走到篝火前,一脚将篝火踢散,稍稍花了点时间把这些燃烧的木柴都弄开,熊猫发现篝火下面的地面果然有挖掘和掩埋的痕迹。 挖开之后,他找到了一个铁盒子,盒子里面有不少钱,还有几颗宝石。 这个夜晚,他可以说是大丰收。 第二十章、盗匪营地的收获 盗匪们在篝火下面埋了差不多相当于三十金币的钱财,还有两颗价值不低的宝石。一颗是红宝石,一颗是蓝水晶。 熊猫没学过宝石学,只能鉴定出它们是什么宝石,却无法给这两颗宝石估价。但根据他的游戏经验,蓝水晶或许不值钱,至少红宝石应该是挺贵的。 这笔钱再加上那颗红宝石,还有之前打扫战场的收获……他突然觉得,或许组织一批人,每天晚上在城镇乡村之间的大道上巡逻,专门剿灭盗匪营地,也算是个不错的财源。 怀着这种念头,他在随后的几天里干脆改变了作息,每天夜里都在赶路,而且一路上很努力地睁大眼睛,想要再找一个盗匪营地出来。 结果大概是苍天不负苦心人,在距离塔拉汗城还有不到一天路程的时候,他终于又遇到了一个盗匪营地。 但是……这个盗匪营地和之前那个比起来,差别实在有点大。 虽然同样是路边空地上的一堆篝火,可围着篝火的盗匪们数量却大大增加,至少有四五十人。而且这些盗匪们的装备还很好,最差的也有一套皮甲,不少人甚至穿着金属甲。 这些问题还都可以忽略,可当熊猫看到几个盗匪身边摆着的武器时,他原本的兴致勃勃就像是被当头浇了一大盆冰水,立刻冷了下来。 那些盗匪身边地上搁着的,是十字弩。 十字弩,或者简单地说军用弩,是近战职业的噩梦。它们射得准,威力大,而且使用方便。除了射程和射速很成问题之外,别的几乎可以算是完美。 盗匪里面一般不会有技能等级特别高的,如果用的是弓,熊猫还可以鼓足勇气试着去突袭一下。但弩在中近距离的精确度太高了,他实在没把握能够躲得过弩矢,就算是像之前那样抓个盗匪当盾牌,也不见得就靠得住——他可是仔细观察过了,这批盗匪之中,用弩的一共有六个,并不聚在一起,而是分散在临时营地的各处。 面对这种情况,就算是莽夫也只能暂且后退。 所以熊猫干脆就退到了附近的树林里面,远远注视着这群盗匪的情况。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夜色渐渐淡去,盗匪们很快就疲倦了,横七竖八躺了一地,渐渐睡着。 熊猫仔细琢磨了一下,觉得还是可以试一试。 十字弩上弦的速度很慢,自己如果快速突袭的话,应该能够抢在盗匪们给弩上好弦之前占到优势,逼迫他们离开。 所以他就果断地发动了袭击。 用某些游戏的说法,大概可以叫做“这是一个辉煌的胜利”。 盗匪就是盗匪,哪怕装备再好,始终也只是乌合之众。面对熊猫的突袭,他们顿时慌了神。负责守夜的哨兵被一拳打倒之后,惊醒的盗匪们第一反应不是战斗,而是逃跑。 熊猫很难理解他们为什么会这么做,难道是睡糊涂了?但这一点也不妨碍他收获胜利,并且在胜利之后打扫战场。 这次,他从火堆下面的宝藏里面找到了大概相当于上次三倍的财富。再加上盗匪们的遗产……当一切尘埃落定,迈开大步告别临时的盗匪营地时,熊猫不由得琢磨,自己是不是可以考虑转职赏金猎人? 收获真是太大了啊! 不仅如此,剿灭这群盗匪的过程中,竟然还给他爆出了一个特殊的道具。 【阿维匪帮的蛇匕首】 这东西并不是什么装备——当然非要用它做装备也可以,毕竟是一把淬了毒的匕首,只是太过浪费了一点。它正确的用途,是用以开启一个任务。 【阿维匪帮的覆灭】 这个任务很有名,当初熊猫还算是个萌新的时候,就跟着朋友一起做过这个任务。它难度高,环节多,但报酬极好。不仅可以得到大量的金钱和经验值,还能够大幅度提升玩家在塔拉汗城乃至于整个塔拉汗伯爵领的声望。 任务的具体流程大致上是这样的: 首先接塔拉汗城防官的“剿灭野外盗匪”任务,在野外刷怪的过程中,刷到阿维匪帮的信物——可以是匕首,也可以是披风、腰带或者戒指,都差不多。 带着信物去找城防官交任务,城防官就会提示说“盗匪竟然有了组织?要严查!” 有了这个提示,玩家就可以在塔拉汗城周边搜索盗匪的营地,具体条件是什么,熊猫也记不清了。但到最后会找到阿维匪帮的营地,营地里面有一大票匪徒。 这时候可以回城去向城防官报告,城防军会出动,去剿灭匪徒。也可以纠集一群玩家,自己动手把匪徒给剿灭了。 只是报信的话,城防官会在匪帮被剿灭之后,给你一条“塔拉汗的勇气披风”,穿在身上不仅能够加上少许防御力,还能大大加强对恐惧法术的防御力——最重要的是,这件披风很帅。 帮忙参加剿灭匪帮的战斗,除了披风之外,还能根据战斗中的表现得到金钱、经验和声望,其中以声望为主。 如果自己动手剿灭匪帮,最后会得到一份“染血的名册”,和一大堆“阿维匪帮的信物”,把这些东西交了任务,不仅能得到前两份奖励,还能得到一件胸甲,名字叫做“塔拉汗的正义勇士”。 这件胸甲虽然只是蓝装,但防御力很高。它只有一个特效,就是可以免疫“偷袭”附带的特殊效果。 这个特效是很实用的,后来有一段时间,竞技场里面只要看到对手是盗贼,就算中甲角色也会穿上这件铠甲,为的就是让盗贼最厉害的杀手锏废掉一半。 遗憾的是,在塔拉汗地区还有一个任务,最高级奖励是一把不带任何特效,就是偷袭威力特别大的匕首…… 为这事,论坛上不知道多少人问候过游戏策划人员的全家,上到祖宗八代下到子孙后代,都被问候了个遍。 看着道具栏里面那把护手宛若两个蛇头模样的匕首,熊猫忍不住笑了。 看到这东西,让他不由得想起当初玩游戏时候的情形。 那时候,真是轻松愉快啊! 怀着轻松的心情,他一路疾驰,在差不多中午的时候,终于抵达了塔拉汗城。 第二十一章、塔拉汗城 塔拉汗城的城墙很高,熊猫没学过测量和建筑,无法确定它的实际高度,但至少可以粗略判断,比城堡的城墙还要高得多。 高耸的城墙十分宽阔,青灰色的墙体充满了厚重的感觉。站在城墙下,就算是再怎么高大的魁梧壮汉,顿时也成了小个子。就算是熊猫自己,当他走到城门口仰望的时候,也发现自己竟然还没城门的三分之一高——而城门到城墙顶端,差不多还有至少两倍的距离。 (奇幻世界的城墙建得这么雄伟干什么啊……对于小茄子她们来说,就算是上百米的城墙,也能够轻松飞过去啊。) 熊猫心中吐槽,却还是老老实实站在排队入城的队伍里面,耐心等候。 好在午后进出城门的人并不多,不一会儿就排到了他。 “叫什么名字?从哪里来?”看起来像是卫兵小头目的家伙懒洋洋地问。 “潘达,从草原来。我是个流浪的武术家。”熊猫回答。 小头目仔细看看他,皱了皱眉:“摘下头盔!” 熊猫摘下了头盔,黑白相间的熊脸露出一个憨厚的表情。 小头目显然没见过熊猫人,仔细看了看,叹了口气:“还是戴上吧,我知道你为什么要戴它了。” 他看向熊猫的目光之中多了几分同情:“你相貌这么古怪,难怪在兽人那边混不下去。放心吧,我们人类社会不会因为你长得丑歧视你的……反正对我们来说,白熊也好黑熊也罢,横竖都差不多。” 这家伙的思维回路着实有点问题,熊猫被他说得呆了一下,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好在这小头目倒是蛮通情达理,一点也没有找麻烦或者嘲讽的意思,叮嘱了几句“不要惹事”、“不要因为别人说你丑就激动,大家没什么坏心”以及“记得住旅馆的时候要登记”之类,就放他进了城,让原本打算交入城税的熊猫有些惊讶。 等他过了城门,还听到后面卫兵向小头目询问:“队长,为什么不收他入城税?” “唉!你还是太年轻!不知道‘不惹事就没事’的道理。兽人是好欺负的吗?再看看他的长相,一看就知道是个穷酸。兽人也是讲究漂亮的,他那不黑不白的毛,肯定混得不好!别看块头大,我估计他身上总共就几个铜钱,还是算了,别为这点事惹麻烦。”队长叹着气说,“咱们这些人都是有老婆孩子的,不值得为了点入城税跟一个兽人起冲突。” 后面的话,熊猫也听不清楚了。 他笑了笑,沿着大路一直向前,走到了路边一个军营旁。 塔拉汗城的建设布局绝对是出自某个强迫症患者之手,一块一块整整齐齐,而且建筑得相当对称。比方说在这条主干道的左右两侧,就是两个军营。一个是步兵营,一个是弓兵营。 至于骑兵营,为了调动方便,是建在城外的。 熊猫来到挂着弓箭旗帜的弓兵营门口,对看守大门的卫兵说:“我是一个流浪的武术家,正在找活儿干。听说你们这里有巡逻和剿灭盗匪的任务,是吗?” 卫兵斜着眼睛看了他一眼,摇头:“我们这里是军营,只收报名参军的。你想要找活儿干的话,要再往前走,伯爵府左右各有一个官邸,左边是行政官邸,右边是军事官邸。城防官在军事官邸,你应该到那里去找活儿。” 这段话他说得很熟练,看来平时没怎么少说。 熊猫道了谢,快步走到了大路的尽头,巍峨的伯爵府两边,是两座风格迥异的官邸。 左侧的行政官邸以蓝色为主色调,看门的卫兵穿着轻便的铠甲,门和窗子都装饰得挺漂亮,进进出出的都是穿着便服的人们。而右侧的军事官邸主色调是红色,看门的是穿着重甲的壮汉,门窗几乎没什么装饰,进出的几乎都是武夫。 (记得资料里面说过,塔拉汗领文武官员之间的关系很不好,这是因为伯爵一直在挑动他们之间的矛盾和斗争,避免文武官员联手架空领主……) 熊猫心中回忆着资料,经过了卫兵的盘查,进了武官府邸,向门房询问城防官的办公室位置。 “城防官?就在左拐,门对门的两间都是城防官。”门房拖拖拉拉好一会儿,才慢吞吞地回答,“一个是负责城内防务的,一个是负责城外防务的,门上都写着字呢——你识字吗?” 熊猫点头。 “识字是好事,可以省下雇文书的钱。我儿子就是整天游手好闲,十几岁的人了,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 忍住询问“您家是不是姓苏格哈尔”的念头,熊猫道了谢,来到了负责城外防务的官员办公室。 城防官是个脸上有伤疤的中年人,他先让熊猫摘下头盔看了看,再让他签了一份文书,然后就表示“可以做的活儿都写在墙上,自己看看吧”。 熊猫回头看去,果然和大门同侧的墙上有一块黑板,上面用白垩石写了一些任务。 和他记忆中没什么区别,无非是消灭野兽、消灭魔物、消灭盗匪之类。只要带着信物回来,经过检验,确定是新鲜的,就可以凭信物领赏。 至于“信物”究竟是什么……呵呵,那可是放在儿童片里面要打马赛克的东西哦。 熊猫看了一阵,点点头,又道了谢,在“你是我见过的最有礼貌的兽人”感叹声中出了门。 虽然他急着要赶快想办法阻止那场席卷塔拉汗城的灾厄暴风,但再怎么着急,事情也要一步一步地做。 按照无眠给他构思的计划,他先在城防官这里接任务,然后明天交任务的时候把那把来自阿维匪帮的匕首也交出来,到时候城防官应该会给他颁布一个“追查盗匪的下落”任务。然后他就借助这个任务,把城防军引到将要祸害塔拉汗城的歹徒们那里去。 想要在整个城里散布瘟疫,当然不是一个人能做到的。在游戏里面,那个反派boss手下有一群走狗,都是丧心病狂的恶棍。他们平时装成老实人的样子,经营着一个伐木场,实际上在伐木场里面作着各种邪恶的勾当。 凭借熊猫一个人的力量,并不足以捣毁那个伪装成伐木场的魔窟。但只要借着“剿灭阿维匪帮”的名义,将城防军引去,不愁他们不发生冲突。 城防军里面,可颇有几个一上手就是“神圣制裁”的狂热执法者,那些远比匪帮更加邪恶的家伙,跟他们简直水火不容,一见面肯定会打起来。 不管这场冲突结果如何,只要他们打起来,那幕后黑手散布瘟疫的计划,就算是破产了。 第二十二章、第二次系统更新 熊猫并没有直接出城,而是先找了个旅馆住下。 一则他累了,需要休息;二则现在出门也没什么用处。 这几天,他每天差不多只睡四个钟头。基本上就是路过一处村庄,正好自己累了,就找旅馆稍稍睡上一会儿,大吃一顿,然后继续赶路。在路上累了,恰好又没有村庄的话,就只能随便找个地方吃点干粮喝点水,然后稍稍休息个十分八分钟,继续上路。 像这样赶路当然是很疲劳的,如果不是心中担忧,加上每天夜里都可以寄希望于遇到盗匪营地发笔横财,只怕他早就撑不住了。 现在已经到了塔拉汗城,看到塔拉汗城的情况还算安定,他心里的担忧顿时就散了,至于盗匪营地什么的……本来就是遇上了固然好,遇不上也无妨的事情。 所以现在他很累,迫切需要找个地方好好休息。 不仅如此,盗匪也好魔怪也好,大多都是夜里出没的。现在正是午后,阳光灿烂,这时候出门,不大可能遇到那些鬼蜮之辈。 还不如去好好吃一顿,睡一觉,等到夜里再出门算了。 但是,他找旅馆的过程并不顺利。大概因为是兽人的缘故,不止一家旅馆听说他要住宿,立刻回答“我们已经客满了”。他走了大半个钟头,走了四五家旅馆,最后才找到了一间愿意让他住宿的。 比起当初让无眠这个王都贵族出面找旅馆的时候,真是麻烦太多了! 熊猫心里不痛快,便花愤怒为食量,大吃大喝之后好好地睡了一觉,一觉睡醒,只见外面满天繁星,已经到了深夜。 他正打算出门,突然微微一愣,注意到自己的系统面板里面,“聊天”这一块亮了起来。 这是怎么回事? 疑惑地打开面板,熊猫赫然看到宛若游戏里面时候一样,一群人聊天的记录。 他急忙往上翻,很快就在不远处找到了事情的起因。 【三余无梦生:系统刚刚提示说,有人开启了“初章·新世界的画卷”,城堡通讯塔可以启用。我看了一下,通讯范围还真不小,这算是地域版qq吗?】 【长孙武:唉!这是群聊?还是公会频道?卧槽,消耗魔力有点大啊……】 【无眠夜晚:我们这里也能看到,不知道熊猫那边能不能看到。】 【的确呐:可恶!我的魔力只够】 【老虎:他这是怎么了?】 【无眠夜晚:没魔了呗,巨剑战士的魔力值在所有职业里面都是倒数的。】 【波与粒的境界:哈哈!好惨啊!连十个字都打不出来!】 【荷鲁斯:这货活着还有什么意思?连说话都说不出来,换成我的话干脆就用针把自己嘴巴缝起来算了!】 【老虎:我看到的确奔着你那边去了,你自求多福吧。】 【荷鲁斯:靠!我闪!】 后面的聊天记录零零碎碎,有介绍嘴贱的荷鲁斯是怎么被的确呐按在地上殴打的,有询问外出组情况的,也有分析现在形势的。 其中几个攻略组成员的说法,让熊猫为之暗暗一凛。 他们认为,穿越者们现在最好不要再随便“开地图”。无论是草原西北的帝国,还是王国的首都,都千万别去。甚至于最好只在塔拉汗伯爵领活动,除此之外哪里都别去。 他们说:虽然大事的发生应该是跟着时间走的,但穿越者们抵达某个地区,很可能会导致某些事情提前发生。在实际验证之前,不要随便尝试。 对此熊猫并没有意见,相反,他还希望能够把“第二章”的时间尽可能延迟呢。 所谓“第二章”的主线,就是帝国的入侵。如果这一部分的事情真的可能用“不开地图”的方式拖延的话,那么只要让大家在塔拉汗伯爵领靠刷日常任务刷到个六七十级,帝国入侵又算得了什么呢? 甚至于,他们可以就在这个边境伯爵领安安稳稳混日子,混到一个个都升到八十级左右,然后出山大杀四方。 在游戏里面,六十级差不多已经是中期大陆各个势力混战时候,军中精锐将军们的等级。按照剧情,五个六十级的玩家,就可以影响一场中等规模的战斗。二十个人组成的团队,就可以改变一场战争的走向。 “莽穿地球”公会的穿越者们,就算扣除那些已经决定龟缩城堡专心种田养老的不谈,剩下的至少也可以组上三四个二十人团。 如果真让他们慢慢练到这个等级,到时候帝国敢惹事,他们就能呼啦啦冲到帝国首都去,把尊贵的皇帝陛下从宝座上拽下来,拖到中心广场吊起来打。 想到这里,熊猫忍不住笑了。 当然,他觉得这种可能性——恐怕不大。 无眠也是这么认为的,他表示或许剧情还是跟着系统时间走的,版本开得越早,对大家其实反而越有利。 这种可能性当然也存在,只是现在情报太少,一切都不确定。 所以无眠特别叮嘱熊猫,让他仔细注意一下塔拉汗城里面文官系统中,一个叫做“丁特·恩里尔”的人。 这个丁特·恩里尔,是恩里尔子爵的次子,目前在塔拉汗城担任一个差不多相当于粮食部门总会计的职务。按照游戏剧情,他某次外出的时候,遇到了一个漂亮的女孩,然后双方陷入了热恋。后来他带着这个女孩参加某一次贵族聚会,塔拉汗伯爵的次子对这个女孩一见钟情,展开了激烈的追求…… 后续的事情没什么好说的,如果要说的话,值得说的只有一句话。 这个女孩,就是给塔拉汗城带来灾难的罪魁祸首! 所以如果丁特还没遇到这个女孩,那就说明这个世界上发生的事情,的确是跟系统开了第几章没有关系,大家可以放心地去开新地图,甚至于开得越早越好。 如果相反的话,问题就糟糕了。 具体怎么个糟糕法,无眠没有详细说,只说攻略组正在仔细研究讨论这个问题,请大家放心。 (放心?这不大容易放心得起来啊……) 熊猫暗暗嘀咕着,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装备,然后直接出了门。 塔拉汗城的宵禁制度执行得并不严格,像熊猫这种全副武装的魁梧大汉,夜里在城门口巡逻的士兵们也不敢找他的麻烦。只是稍稍询问了一下,得知他要趁着夜色出门去狩猎魔怪或者盗匪,就以看智障的眼神,目送着他出了城。 “别人都是夜里躲进城来,他居然半夜出门?” “大概兽人就是这个作息吧,他们一向都是这么古怪。” “这样其实也不错啊,那些魔怪和盗匪们肯定没想到会有人半夜找他们的麻烦……” “前提是,这个去找麻烦的要足够强才行,我看这兽人本事有限,又单枪匹马的,怕不是去找麻烦,而是去送死。” 熊猫没有理睬那些恶意的窃窃私语,头也不回地走进了黑暗之中。 第二十三章、黑夜中的麻烦 魁梧的熊猫独自走在黑夜之中,这次和之前不同,他远离了大路,按照自己当初玩游戏时候的经验,对照无眠他们画出来的地图,在黑暗的森林里面搜索着。 那个伪装成商人少女的反派boss,将自己的手下和许多物质都藏在一个伐木场里面。在游戏中,这个伐木场位于塔拉汗城东南方向,紧挨着通往王都方向的大路。但是攻略组却认为,现实中的那个伐木场按说应该距离大路很远,可能靠着小路才对。 在游戏里面,靠近大路无非是为了让玩家方便寻路。可一个反派boss的据点,怎么能放在大路旁边?就算需要在关键时刻尽快调动部队,找个小路旁边也就足够了。 要是在大路边上,被路过的好奇的冒险者看出点名堂的话,那怎么办? 杀人灭口?且不问能不能杀得掉的问题,隔三差五就杀人灭口一回,不担心走漏风声吗? 拉人入伙?冒险者里面的确有很多道德低下节操堪忧之辈,可他们虽然不是好人,但也不傻啊!一个想要干掉整个塔拉汗家族,连带着把塔拉汗一系全给弄死的疯子,谁会跟着她混? 在游戏里面,她的那些手下是一个崇拜恶魔的教派成员,相信在现实中也差不多。 除了那些念念不忘想要毁灭世界以取悦魔王的家伙,哪里还有人会丧心病狂到想要毁掉整个塔拉汗城! (说起崇拜恶魔,我们公会好像就有种族是恶魔的啊……) 熊猫走着走着,停下脚步,打开了聊天面板。 【熊猫:我记得咱们公会里面有恶魔,对吧?】 【长孙武:那不叫恶魔,叫魔界人。】 【熊猫:你还没睡?】 【长孙武:笑话!你几时见我这么早睡觉过?】 熊猫忍不住笑了,他想起来当初玩游戏时,大家都睡了,长孙武还没睡;大家醒了,长孙武也醒着。一年到头,看到这家伙说“我累了去睡觉了”的次数,屈指可数。 原本穿越之后,这家伙已经改变了作息习惯,现在看来,怕是又故态复萌了。 (既然长孙武没睡,那么……无眠怕是也没睡吧……) 【熊猫:无眠在不在?】 【无眠夜晚:公会里面的魔界人是“波与粒的境界”,这家伙作死专精,什么事情都别扯上她。你或许不记得她的名字,但你肯定记得那个整天拿别人黑历史开玩笑的家伙。】 熊猫悚然一惊——他的确不记得这个名字,但他记得那个在qq群里专业作死的家伙, 当初在“莽穿地球”公会的qq群里面,颇有几个整天作死,不断招惹这个招惹那个的人。其中不止一个人喜欢收集别人丢脸的黑历史,时不时爆出来秀一下……要是让这种家伙跑到塔拉汗城来,怕是不用等反派boss捣乱,她自己就会闹得整个塔拉汗伯爵领鸡犬不宁! (居然想要找个恶魔来说服那群崇拜恶魔的家伙,我简直是傻了!) 他心中暗暗叹气,突然微微一凛,转头看向某个方向。 虽然什么都没能看到,但他清清楚楚地感觉到,在那个方向,有让自己很讨厌的东西。 这种厌恶是来自于圣武士的本能,隐藏在那个方向上的,不是死灵就是邪魔,反正都是圣武士们见到了就跟打了鸡血一样,waghhhh叫着冲上去开打的东西。 熊猫按捺住从心底涌起的战斗欲望,尽可能轻手轻脚地朝着那个方向走去。 走了一小段路,那种厌恶感觉越发的强烈了。 他皱着眉头,想了想,拿出了一把双手阔剑,握在手上。 虽然并不善于剑术,但身为圣武士,手上不拿把剑的话,很多技能是用不出来的。 要对抗邪魔之类,附着了“圣剑术”的阔剑比他的拳头可靠多了。 (或许我该考虑去学学神拳使者的技能,诸如“神圣拳击”什么的。一个空手格斗专精的人,偏偏要拿把剑,实在是有些不伦不类……) 他一边想着,一边慢慢前进,突然间心中一愣,停下了脚步。 (我能够感觉到那家伙的存在,那么……那家伙是不是也能感觉到我的存在?) 下一瞬间,他清楚地感觉到危机感扑面而来,想都没想,一个侧身,躲到了旁边的一棵大树后面。 一道暗红色的光芒呼啸而来,从他原本站着的地方飞过,击中了后面一棵树。随即化作色泽暗淡的火焰,在大树上熊熊燃烧。 那棵树原本枝繁叶茂,就算真扔一个火球上去也未必能够将它点燃。但被这暗红色的火焰缠上之后,枝叶就以惊人的速度变得枯黄,仅仅几秒钟的工夫,就从一棵生机旺盛的大树,变成了一棵干枯的死树。 直到这时,那暗红色的火焰才算是熄灭。 熊猫看得暗暗心惊——他已经认出了这个技能。 (点燃生机的火焰,这是恶魔系的技能“燃魂之火”!那家伙就算不是恶魔,也是已经魔化的教徒!) 深深地吸了口气,他的左手上发出金色的光芒,犹如盔甲一般罩在身上。 “为无辜众生承受苦难!”按照规矩,他高喊了一句受难之神教会的圣言,朝着暗红色火光飞来的方向冲去。 每冲锋一步,他身上的金光就明亮一分,到后来他整个人仿佛变成了夜色之中的一个电灯泡,明亮耀眼。 在他冲锋的过程中,不止一道法术飞过来,击中了他,却犹如流水撞上礁石一般,被他撞得四分五裂,化作一蓬蓬散乱的光芒,没有能够起到任何作用。 圣武士技能,神圣冲锋。这个技能只能在面对邪恶的时候使用,要使用它的话,圣武士必须先高喊圣言,然后从正面发起进攻。这个进攻必须有一个冲锋的过程,在冲锋时,任何邪恶属性的攻击对于圣武士奏效的可能都会降低到原本的30%。冲锋结束之后的第一次攻击,会产生300%的威力。 这个技能是熊猫当初玩游戏时候,下副本开怪时候最喜欢用的之一。在现实中用出来,效果似乎也是一样的好。 “可恶!是圣武士!” 那边传来了怒骂和诅咒声,声音明显有些慌乱。 对于鬼蜮之辈来说,再没有什么事情是比面对一个已经发起冲锋的圣武士更糟糕的了。 因为,这多半就意味着,他们的死期到了。 第二十四章、黑夜中的死斗 发动了“神圣冲锋”的熊猫快得像一匹骏马,在黑暗的森林里面冲锋时,身上的金光划出一道明亮的轨迹,就像是整个人都化成了一道金色的闪电,朝着邪魔法术射来的方向冲去。 他三步并作两步,只用了几秒钟的时间,就冲过了好几十米的距离。 在从一棵大树旁边经过的时候,他突然感觉眼前一黑,身体好像是撞碎了什么并不坚固的东西,眼前的景色发生了惊人的变化。 原本这里应该是一片稍稍有些空旷的森林,可现在,却变成了一个规模不小的庄园。 这座庄园被坚固的木栅栏包围着,木栅栏上长满了遍布倒刺的藤蔓,熊猫远远就能看到有蛇和虫子在藤蔓中游弋,令人毛骨悚然。 庄园里面都是一些看起来很简陋的建筑物,建筑物之间有不少各种式样的木架,不止一个木架上绑着人,看那些人一动不动的样子,怕是已经死了。 整个庄园的上空,漂浮着令人反胃的亵渎灵气。这是恶魔系特有的手段,能够将一个地区缓缓改造成类似魔界的地方,最终打开通往魔界的门户,让恶魔大军可以冲入人间。 虽然在过去的岁月里面,从来就没有谁真正成功地利用这个方法打开魔界之门,但这个方法是肯定有效的,因为熊猫的“神学知识”技能已经自动激活,给了他这个提示。 这种情况,寻常圣武士们称之为神启,认为是神的指示,熊猫他们这些穿越者则认为是系统的提示——其实来自于神也好,来自于系统也好,来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种提示的确是可信的。 嗯,这就足够了。 在庄园的门口,四五个穿着重甲的战士簇拥着一个身穿紫黑色长袍的祭司。那个祭司的身材有些瘦弱,比起周围那些保护他的壮汉矮了许多,骨架也相当的瘦小,看起来就像是营养不良的样子。 但熊猫可一点也不敢小看他! 世界上什么法系职业最厉害?在一群人保护之中的最厉害。 此刻他面对的,就是这样的敌人。 想要“千军万马之中取上将首级”,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实在不大容易。 但他没有半点犹豫,依然怒吼着继续冲锋。 无论是作为一个莽夫,还是作为一个圣武士,在面对眼前的邪恶情形时,都不会选择别的做法。 熊猫的块头很大,那些重甲战士虽然已经是壮汉,在他面前却依然矮了至少一头。看着他身披金光气势汹汹地冲过来,全都有些慌乱。 那个祭司同样有些慌,但他毕竟是首领,比部下们要镇定多了。虽然心里打鼓,手上法术还是没停。紫红色的光芒从仿佛虚捧着什么东西的双手掌心腾起,落在熊猫前方,化作一个浑身赤红的巨熊,拦住了他的去路。 这只熊身材庞大,力量更是惊人。它咆哮着挥动爪子,竟然硬是挡住了熊猫的冲锋。 不仅如此,它的嘴里还喷出了充满硫磺气息的呼吸,让熊猫为之一惊。 烈焰魔熊? 这东西就算在魔界也不是什么随处可见的大路货,怎么会被区区一个看门的祭司召唤出来? 眼看着魔熊张开血盆大口,朝着自己咬了过来,他想都没想,直接蹲下,身体蜷缩,从魔熊胳膊下面的空隙钻了过去。 下一瞬间,赤红色的火焰从魔熊的嘴巴里面喷出来,席卷了面前一大片的树林,却根本没有能够烧到熊猫一星半点。 烈焰魔熊这种怪物,熊猫可杀得多了。该怎么跟它打,他记得清清楚楚。 团身钻到魔熊的背后,他身体旋转,伴随一声怒吼,阔剑光芒大盛,更有无数的神术符文如同流水一般在上面流动,正是圣武士的标志法术之一,圣剑术。 随着熊猫的旋转,加持了圣剑术的阔剑正好砍在烈焰魔熊的脖子上。饶是魔熊的身体再怎么坚固,也被这一剑砍进去了大半,几乎直接砍断了脑袋。 看着辛苦契约的魔物被干脆利落地一招秒杀,祭司吓得腿都哆嗦了。好在这时候那几个重甲战士也已经回过神来,为首一人大叫“他的剑被卡住了”,于是众人就一起怒吼着冲了上来,想要趁着熊猫武器被卡住的破绽,将他围攻而死。 可他们怎么会想到,眼前这个圣武士,是个空手比拿武器更厉害的怪胎! 看着敌人冲上来,熊猫索性松开了被魔熊的皮肉骨骼卡住的阔剑,挥动拳头,迎了上去。 他的拳头又快又重,敌人就算身披重甲,挨到一下也疼痛不已。尤其他身上此刻充满了神圣力量,哪怕拳头上没有用力,光是神圣力量和这些恶徒们体内亵渎魔力的冲突,就让它们疼得如同被烙铁烫伤一般。 这就是主场优势,恶魔想要侵入人间,哪有那么容易! 但就算如此,熊猫也慢慢落在了下风。 重装者之间的战斗,往往都会持久漫长,很难分出胜负。他的实力虽然远远高过任何一个重甲战士,可在没有能够快速将敌人击倒的手段前提下,终究还是被陷入了围攻之中。 过了一会儿,熊猫终于找到空隙,一把抓住一个战士的脑袋,双手一拧,伴随着嘎啦的骨头折断声,那个战士软绵绵地倒了下去,大概是活不成了。 那些战士们怎么也想不到,这个圣武士没了武器又陷入重围,竟然还如此悍勇,不由心生惧意,纷纷后退了两步。 就在这时,又一个祭司带着一大批人从庄园里面冲了出来。 这批人比之前更多,熊猫面对之前那一批,已经要大费周折才能占到上风,眼看着敌人援军到达,他的胜算此刻已经差不多约等于无了。 事已至此,就算是莽夫也知道没必要再打下去了。 他叹了口气,也退了两步,问:“你们是什么人?从哪里来?要在这里干什么?” “你以为我们会回答吗?”后来的那个祭司冷笑着说,声音清脆娇柔,却是个女人。 熊猫眉头一皱,隐约猜出了这人的身份。 他也懒得再废话,深深地吸了口气,身上的金光再一次明亮起来。 明亮的金光之中,隐隐浮现出一个须发皆白的苍老身影,他精赤着上身,身上全都是伤痕,憔悴到了极点。唯有眼神坚定,仿佛一座大山,什么都不能让他动摇。 后来的那个祭司大吃一惊,立刻朝着庄园里面逃去。 和别人不同,她已经认出了熊猫要用的手段。 熊猫摇摇头,微微一笑,再次念诵了圣言,同时发动了冲锋。 就在守护庄园的邪恶战士们拦住他的时候,他的身体骤然发出极其耀眼的强光,然后猛地爆炸。 伴随着剧烈的轰鸣,一道金色的光柱直冲云霄。 第二十五章、震惊 金色的光柱冲上云霄之后,就像是把天捅了个窟窿似的,只见熊熊圣火沿着这道光柱倾泻而下,宛若天河落水,滚滚流淌。 倾泻而下的圣火遇到了庄园上空的亵渎气息,顿时就像是往一锅滚油里面浇了一瓢水,整个儿疯狂地沸腾起来;又像是一地汽油遇到了明火,刹那间就烧了个遍;更像是一大堆火药猛地引爆,一瞬间就炸成了一朵蘑菇云。 如果说之前的金光只是气势非凡,此刻的爆炸就是天惊地动。 爆炸的第一道冲击波就将偌大的庄园夷为平地,随后接踵而来的狂风和烈焰,将一片森林直接化为了火海。 这火不是寻常凡火,而是蕴含着神圣力量的天罚之火。就算是完全免疫火焰的那些恶魔,遇到这种天罚之火也会被烧得外焦里嫩,又或者干脆就直接烧成了一堆灰烬。 在恐怖的大爆炸和紧随其后的天罚之火面前,无论是身披重甲的战士,还是拥有多种防护法术的祭司,就算是他们苦心打造的邪恶据点,都完全不堪一击。除了那个见机得快,不仅退到后面,还找了块洼地趴进去的之外,别的全都在爆炸和火焰中化为了灰烬。 整个庄园里面,唯一的幸存者就是那个机灵的祭司。她先是趴在地上躲过了爆炸的冲击波,然后就飞快地爬起来,脱掉拥有强大防御力的祭司袍,扔掉了所有的魔法道具,就连内衣和首饰都不敢留一件,把这些也不知道花了多少心思和时间精力才积攒起来的宝物犹如泥土瓦片一般扔在地上,就这么光着身体朝远处跑去。 说来也怪,虽然她脱掉了所有可以用来保护自己的装备,但天罚之火反而没有烧她,就让她这么光溜溜地离开,头也不回地跑远了。 很显然,她知道熊猫那一招的厉害,甚至于知道正确的应对方法。 一口气跑出去至少两三里,她感觉那股沉甸甸压在心头,仿佛一座山悬在头顶随时可能压下来的恐惧感彻底消散,才算是松了口气,坐在地上剧烈地喘息起来。 “可恶!哪里来的传奇圣武士!打不过就玩‘天谴’,就不能老老实实地逃走吗?世界这么大,大家各走各的路不行吗!” 她愤怒地用拳头捶着地面,徒劳地诅咒着。 “这个老东西!都老得连打架的力气也没了,还满脑子的正义狂热!圣武士都是疯子!居然让这么一个老头子孤身行动,就不怕他死在外面吗?” “……等等,他这么一死,受难之神的教会绝对不会毫无反应。像这种老得连力量都衰退了的传奇圣武士,一辈子也不知道教过多少学生。他突然死了,他的学生们肯定会追查……接下来会不会有大批牧师和圣武士蜂拥而至,像疯狗一样到处搜寻线索?” 她担忧地沉吟起来:“我是不是应该出去躲一躲?反正塔拉汗家族又不会逃走,向他们复仇的事情,什么时候都可以做。但要是被那些牧师和圣武士们抓住的话,就彻底完蛋了……” 想到这里,她急忙站起来,朝着远离塔拉汗城的方向走去。 森林里那场声势浩大的爆炸,当然也惊动了塔拉汗城的卫兵们。他们惊慌地面面相觑,却又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有人低声问:“要去看看吗?” 随即就有小头目怒斥:“不要胡思乱想!我们的职责是看守城门!就算是天崩地裂,也要坚守岗位!” 之前那人还有些懵懂,不明白为什么自家队长突然变得这么正气凛然,随即就被机灵的同伴拉到了一边,低声劝诫:“你疯了!那么恐怖的大爆炸,天晓得怎么回事!我们这些小人物,随随便便往里面闯,那不是找死嘛!” 爆炸的消息很快就送到了塔拉汗伯爵的卧室,老伯爵年纪已经大了,精神远不能和年轻时候相比,硬撑着疲惫的身体起床,处理这件紧急事务。 “通往王都方向的森林里面发生大爆炸,疑似有圣武士召唤了‘天谴’?” 他站着看着这份情报,又看着将情报送来的情报主管,沉默了一会儿,然后问:“据我所知,‘天谴’是传奇圣武士的能力,当面对无可抵御的邪恶时,他们会选择牺牲自己,化为沟通上天的光柱,将磅礴的神力直接引入人间,扫荡一切邪恶。在过去的岁月里面,不止一次有伟大的圣武士在对抗恶魔、邪龙或者是恐怖的邪恶魔头时使用过这个能力,对吧?” 情报主管连连点头:“大人,您真是博学!” “那么我有个问题,我们塔拉汗领,什么时候来了个传奇圣武士?” 情报主管苦着脸回答:“抱歉,我们之前完全没有发现……” “也就是说,这位……我也不知道他是哪个教会,反正肯定是教会高层的传奇圣武士,在你们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来到了塔拉汗领,还在距离塔拉汗城这么近的地方跟不知道是什么玩意儿,但肯定超级危险和恐怖的家伙打了起来,最后用出了‘天谴’……而整个过程中,你们完全不知情?” 深秋的天气已经很冷,但情报主管的额头上却全是汗珠。 照明用的魔法灯将卧室里面照得一片明亮,却照不亮老伯爵脸上的阴沉:“我知道,最近这几年,我的身体越发的不行了。在这种情况下,你们都开始转变服务的对象……对此我并没有什么意见,当年我父亲老迈的时候,情况也差不多是这样。” “但是,如果因此妨碍了塔拉汗领的工作,让领地陷入了危机的话……” 他的目光阴森而冰冷,没有再说下去。 情报主管再也站立不住,直接跪在了地上,抱住了老伯爵的双脚:“大人!大人!请您给我一点时间!一点点时间就好!五天……不,最多三天,我就把事情都调查清楚!如果到时候交不出调查报告的话,就拿我的人头来交账!” 老伯爵的目光稍稍不那么冷了,他并没有将情报主管踹开,而是在片刻沉默之后,重重地说:“三天。” “是的!三天!我保证!”情报主管的脑袋磕得跟小鸡啄米似的。 “好,我给你这个机会。”老伯爵点了点头,“去吧。” 情报主管急忙爬起来,连连道谢,倒退着走出了卧室,然后拔足狂奔,竭尽全力朝着情报部门的方向跑去。 他现在可没时间耽搁,要在三天里面查清楚一切,天晓得够不够! 看着情报主管走远,老伯爵坐回了椅子上。 “查一查,他这段时间究竟在忙什么。”他对空无一人的卧室说,“我怀疑,有人在扰乱领地的情报系统。” “这是契约的一部分吗?”卧室角落的阴暗之中,有尖利的声音回答。 “没错,去做吧。” 阴暗之中,似乎有什么东西一闪即逝。 第二十六章、二十人团 同样得到消息的,还有塔拉汗领的各个大小组织。他们纷纷表示了震惊,迅速作出了应对。 天还没亮,由本地几个教会牵头,十几个大小组织联合派出精干人员组成的调查组就已经出了城,朝着发生大爆炸的森林赶去。 当他们赶到森林的时候,发现领主麾下的调查人员早已到场。为首的是一位资深的骑士,他的家族侍奉塔拉汗家族已经超过三代,可以称得上是领主最信任的心腹之一。 他们并没有拒绝联合调查组参与调查,相反,他们很罕见地对于这些“外人”表示了友好和欢迎。 “领主很愤怒。”骑士对调查组的几个首领说,“这里距离塔拉汗城很近,对于能够召唤‘天谴’的传奇圣武士,以及需要召唤‘天谴’才能够对付的超级恶徒来说,简直可以说触手可及。在我们身边发生了这么危险的事情,我们事先却一点都没得到消息……他让我向诸位问一句,难道说各个教会打算联合起来架空领主了吗?” 各个教会的负责人们脸色十分难看,却无法反驳。 传奇圣武士可不是大白菜,一个大教会里面估计也就那么三五个。就算不考虑他们的武力,他们本身就是教会的高层,地位比起这些负责边境伯爵领教区的众人只高不低。 像这样的大人物,按说是绝对不会私自行动的。就算真的轻车简从,当地教会也不可能完全不知情。 然而……各位主教,各位牧首,各位大主祭们……他们真的不知情啊! 要是他们知道哪怕一点点线索,还会这样心急火燎地冲出来吗? 他们并没有把这话说出来,毕竟说出来也没有人会相信,只得连连保证绝对没有不轨之心,不知道赔了多少礼,道了多少歉,才算是把那位骑士给应付过去。 “查!仔细地查!挖地三尺也要给我找出线索来!” “用神术查!现在不是在乎代价的时候了!找不到线索来的话,我们很可能会被领主连根拔起!” “向大教堂那边询问!向各个教区询问!咱们教会总共就那几位传奇圣武士,一个个查过去!” “不是咱们的人?你确定?确定了?那就好!那我就放心了!走?现在怎么能走!我们还要帮助别的教会,要团结友爱嘛……呵呵,团结友爱~” 太阳缓缓从东方升起,金色的光芒洒落在喧闹的树林里面。 东南方很远之外,树林中的一片空地上,侥幸逃生的祭司仰望着鲜红的朝阳,深深地叹了口气。 身上一丝不挂倒也罢了,苦心经营的势力、辛苦积攒的宝物,几乎全都毁于一旦,纵然她心志坚毅,也忍不住有些沮丧。 她回过头,看向塔拉汗城的方向,眼神又重新变得坚定起来。 “我会回来的!”她说,“等这阵风头过去了,我就会回到这里!只要我不死,谁也别想让我放弃复仇!” “在我把塔拉汗家族的成员都弄死之前,在我把他们帮凶都弄死之前,在我把他们重视的在乎的一切都彻底毁掉之前!我决不放弃!” “我发誓!” “……我真的没事。”面对着一群脸上不知道是担忧还是好奇的公会同伴们,熊猫无可奈何地说,“真的,我没事!” “你都用出‘天谴’来了,还叫没事?”三余摇着头说,“pk中用这个可是要掉级的!” “是啊!”周围不止一个人连连点头。 他们可都是老玩家,圣武士的终极技能“天谴”威力巨大,限制也一样巨大。对npc使用也就罢了,只要损耗一些教会声望值,但是对玩家使用的话,可是用一次掉一级,没有半点含糊。 熊猫愣了一下,打开自己的角色面板,看到级别降低了一级。 “看来,现在是不分对npc还是对玩家了。”他苦笑着说:“我掉了一级。” 老虎拍拍他的肩膀:“掉一级也没什么,反正现在等级低,练一练就回去了。” “不如说,只掉一级就能用这个技能,简直强到爆啊!”同样是圣武士,不过属于变种职业“圣骑士”的“东皇太鸡”兴奋地说,“将来我一旦遇到什么打不过的敌人,就来个天谴。咱们是有组织的人,打不过找老大!” 他这么一说,很多人都议论起来。 几乎每一个职业都有自己的终极技能,但要论终极技能的威力,显然是圣武士的最大最恐怖——毕竟按照设定,这技能是用来自爆的,天底下哪里还有什么比阿拉胡阿卡巴更给力的技能呢? 如果真的只要掉一级就能使用天谴的话,穿越者中的几个圣武士未免就太强了一些。 听到他们的议论,熊猫皱起了眉头,仔细检查起自己的角色面板来。 然后,他的眉头皱得更紧了。 他的圣武士系列技能,全都变成了“冷却中”的状态,甚至连诸如“神学知识”这类被动技能都一样。 现在除了武斗系的通用技能之外,他暂时没有任何别的技能可以用,真正变成了一个纯粹的菜刀职业。 当他把自己的情况说出来之后,穿越者们更加议论纷纷。攻略组的人讨论一番,拿出了一个沙漏,让他对照沙漏的计时,看看一个小时之后,技能冷却情况如何。 熊猫等了一个小时,发现比较重要的技能冷却情况几乎没有任何变化,只有像“神学知识”等几个意义不大的技能,冷却状态稍稍减少了一点。 技能冷却是以一个钟表盘来计时的,假设整个冷却时间是“一个小时”的话,冷却最快的“神学知识”在沙漏流淌的这段时间里面,大概恢复了“五分钟”。 有擅长统计的同伴帮他算了一下,按照这个趋势,等他大概十来天之后回到塔拉汗城时,大概可以恢复五六个被动技能,至于主动技能……也许能够恢复一个最大众化的“破邪斩”吧…… 这么大的损失,让原本想要转行当“自爆人”的圣武士们都打起了退堂鼓。纵然他们并不见得要靠职业技能干点什么,但在已经拥有超凡能力的情况下,只为爽一次就要失去它很久……至少在他们看来,多少有点不值。 “熊猫啊,这次你冲动了!”吃午饭的时候,三余叹道,“其实没必要用‘天谴’的。你一个人打不过敌人,可以先撤退,等后援们到了再说。” “撤不走。” “撤不走无非也就死一回,死上一次不过就是虚弱一段时间罢了。比起‘天谴’的损失可小多了。” 熊猫放下了碗筷:“如果你见过那庄园的情况,就会和我选择同样的做法。” “不仅仅你,我相信公会里面任何一个人,在那种情况下,都会作出和我差不多的选择。” 三余也停下了筷子,思索了一会儿,然后笑了。 “你说得对!正因为我们会如此选择,我们才是我们,才是‘莽穿地球’公会!” 午后不久,熊猫再次离开了城堡,前往塔拉汗城。 和之前不同的是,这次跟他一起走的还有另外十三个人。他们这十四个人,加上无眠那边六个,刚好是二十人。 这二十人里面,近战远程控制治疗各色齐全,正是一个标准的二十人团。 第二十七章、打劫 十四个人同行,阵势可比之前大多了。 这群人和之前那群以精灵族为主的不同,各个种族都有,其中长得不像人的也比比皆是。 之前三余经过考虑,决定尽可能找精灵加入探索队,主要想的是穿越森林的麻烦,以及将来和人类交涉的问题。至于战斗之类,他其实并没有考虑很多——反正穿越者们是不死之身,大不了打输了回城复活就是。 事实证明他的考虑是很有道理的,当熊猫孤身行动的时候,作为一个兽人,他在塔拉汗城队却受到了一些歧视,遇到了一些额外的麻烦。 但现在不同了,他们这群人出去,不是去跟人和和气气交涉的,而是准备大打出手,把那群崇拜恶魔的邪魔外道通通变成经验值的。为了这个主要任务,别的次要任务都可以放一放,至于交涉什么的……详细询问了熊猫在塔拉汗城的遭遇之后,攻略组的人表示塔拉汗伯爵领这票人只是孱头,没什么好怕的。 “歧视?只敢背后说两句酸话的家伙,有什么可在乎的!”这是满不在乎的。 “不给我们住宿,我们就占了他们的大厅打地铺!”这是蛮不讲理的。 “他们不惹事,那是好事。他们要真的惹事,无非就是一刀两段的事情罢了。”这是杀气腾腾的。 熊猫听得暗暗摇头,却也没有说什么。 他真不觉得那些士兵和旅馆老板们的态度有多大问题,无非就是背后说两句,或者不愿意租房子罢了,何必在意呢? 之前三余担心的一些问题,现在看来其实并不怎么需要担忧。 毕竟这是一个“刀子就是法律”的奇幻世界,面对刀头舔血的冒险者,除非本身实力够强,否则谁敢摆出一副“大爷我就是拽”的架势呢? 无论你背后有什么给力的靠山,也禁不住那些粗人勃然大怒一刀子捅过来,不是吗? 一把随时可能出鞘砍到自己脖子上的刀,比什么东西都有说服力。 因为这个缘故,所以这次的队伍可谓群魔乱舞。龙人、半巨人、吸血鬼、魔界人、地精、变形怪、狮鹫人、牛头人……简直就是怪异种族大集合。 三余和熊猫在食堂里面高喊“组队去车boss”之后,积极报名的就是这么一群看样子都觉得穷凶极恶的家伙。 当时三余是真有点犹豫的,他担心这票人来到塔拉汗城,城卫兵会大叫“怪物攻城啦”之类。 但熊猫表示他想多了,事情没那么严重。公会里面一群好事之徒也在旁边煽风点火,最终大家还是决定组建了这么一批怎么看都不像是好人的队伍。 吃饱喝足之后,十四个人的队伍就出发了。 这么一群人走在路上,当然不会有哪只蠢野兽跑过来送死——城堡附近其实也真没多少野兽,不知道是不是城堡本身就有威慑力呢?还是让那群狩猎队给杀到生态平衡崩溃了。 在过去的这些天,绝大多数穿越者们还是呆在城堡里面。这里有良好的照明、供水和舒适的生活条件;有任务可以获取经验值;每天能够通过祈祷获得一些钱财;无聊了的话,有训练场、图书馆、以及各种娱乐室。除了没有网络没有游戏之外,别的都还能凑合。不少人迷上了打牌,也有人把精神花在了城堡的试验田里面,还有人抓了一些野兽想要驯养,更有人在做模型、做手办……总而言之,大多数人都很会自得其乐,并不会特别无聊。 但终究也还是有人会无聊的,无聊怎么办呢?最简单的娱乐就是出门打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额,这里没有什么牛羊,见得多的是兔子和野狼。 不对,现在见得多的只有兔子了,甚至于连兔子都见得少了。 在一群无聊人士差不多一个月的狩猎之后,城堡周围一天时间能够来回的范围里面,各种野兽几乎都绝了种,连以繁殖力强大而著称的兔子都看不见几个了。 “你们就这么天天打猎?”听着他们的介绍,熊猫吃了一惊,问。 “当然也有人走远路。”尤涅若说,“去卡里普拉村的就不少。但是……俺寻思,在公馆建好之前,怕是不会再有什么人去了。” “为什么?”熊猫好奇地问。 “条件差啊。”尤涅若回答,“咱们城堡里面,住的是空调房,睡的是席梦思。二十四小时有照明和热水供应,食堂里面有精致的饭菜,可以跟朋友们一起看书、下棋、打牌、训练、画画、做手工、种花种草什么的……但是到了卡里普拉村,有什么呢?茅草屋、干草床、粗劣的食物,除了狩猎之外没什么像样的娱乐,反而能看到大家都在忙忙碌碌……很多人出于好奇去了一趟之后,就大叫‘不行了’、‘受不了’之类,又逃难似的回城堡了。” 熊猫想了想,似乎还真是这样,忍不住笑了起来。 怪不得他这次回到城堡,看到城堡里面多了不少娱乐设施,原来是这个缘故! “那……就没有独自出门的?”他问。 “当然有。”尤涅若说,“王土豪就带着几个人出去了,他们说‘难得穿越一回,又不会真的死,我们要体验一下梁山好汉的生活,出去打家劫舍’。” 熊猫愣住了,过了好几秒钟,才问:“打家劫舍?” “没错,出门之前,他们是这么说的。” “好端端的去打家劫舍干什么?” “王土豪觉得很无聊,他又不会琴棋书画什么的,打牌的时候手气又差,种花种草养宠物……他也没那耐心。所以他干脆就怂恿了几个跟他一样无聊的,跑出门去当强盗了。” “你们怎么能让他们去当强盗呢!” “你今天才认识王土豪?”因为熊猫的声音大了一些,长孙武走了过来,摇着头说,“王土豪的脾气一向是这样,无聊起来什么事情都做得出。记得他当年还直播过‘走遍欧洲各国难民营’呢——能做出这种事的人,还有什么事是做不出来的?” 熊猫无语,摇头半天,最后叹了口气。 他对于那些家伙,真是无话可说了。 有趣的是,那天晚上宿营的时候,他们就遇到了王土豪等人。 那几个人灰头土脸,狼狈不堪,一脸被日了狗的苦样,就连带头的王土豪也一脸沮丧,活像是打牌连着输了三五十把的样子。 “你们怎么了?”尤涅若担心地问,“俺寻思……打劫的事情好像不是很顺利的样子。” “别提那倒霉的打劫了!”王土豪明显一肚子怨气,忍不住破口大骂,“那些穷鬼!翻箱倒柜只找出几个银币来!更惨的是还有拿肉干当存款的……他们究竟是有多穷啊!老子辛辛苦苦穿过森林,本以为可以找几只肥羊发个财,结果遇到的一个个都特么比难民营里面的大胡子还惨!” “我们又不是变态,哪里下得去手!” “是啊,最后王大反而把自己的钱给了他们……” 看着他们七嘴八舌不停抱怨的样子,大家忍俊不禁,笑声回荡在营地之中。 第二十八章、碾压 王土豪他们的遭遇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他们靠着野外生存技能,吃了很大的苦头,总算是穿过了迷瑟勒勒森林,来到了塔拉汗伯爵领。和熊猫等人不同,他们压根就没打算去塔拉汗城,更对那些历史大事毫无兴趣。他们这几个人想的是效仿梁山好汉打家劫舍,然后大秤分银小秤分金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好生潇洒一回。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他们随便找了个村子,挥舞着武器和魔杖,吓得村民们战战兢兢,丝毫不敢反抗。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看着村子里面一个个茅草屋,又矮又小,他们当中块头比较高的那个要是不弯腰的话,怕是进门的时候就能把门梁给撞断了。 这样的房子里面,可能会有什么财富吗? 王土豪还不死心,让队伍里面一个职业是山贼系的发动技能搜索了一番。那位山贼的传奇技能果然不是吹的,还真把村长私藏的一笔财宝给挖出来了。 那是大概三四百斤硬得跟石头一样的咸熏肉干。 看着这笔“宝藏”,大家的脸色都很难看。再看着村长那如丧考妣的表情,他们的脸色就更难看了。 “我真是没想到啊!世界上竟然还有比那群大胡子难民更穷的人!”王土豪喝了点酒,叹着气说,“那群大胡子虽然背井离乡,但其实家家户户都有一点用来救急的钱。可这些村民们竟然连一点像样的积蓄都没有……他们怎么会穷到这个地步啊!” “你们去的是哪个贵族的领地?” “没问,我问这个干什么?” “……那就算了。其实在旧封建社会,赤贫的穷人甚至会连件完整的衣服都没有——你们遇到的那些村民怎么样?”现实中当过兵,接受过大量关于旧社会如何落后教育的离枭问。 王土豪仔细想了想,点头:“他们好像还真的没几个人能穿着完整的衣服……” 众人为之绝倒,好笑之余也忍不住叹气。 “我记得游戏里面,npc们好像没这么惨啊……”有攻略组的人嘀咕,“究竟哪里出了问题?” “游戏里面提到过穷人衣不蔽体的,只是……呵呵,你懂的,和谐嘛。”旁边的人笑着说,“其实就算不和谐,我也对排骨和僵尸没兴趣啊!都穷得穿不上衣服了,难道还可能有什么美貌或者身材可言吗?” “你难道不知道,连僵尸和骷髅都是要穿衣戴帽的吗。” 大家又是一番哄笑,气氛很快活。 笑完了之后,却又有人同情起那些穷人来。 “我想起一句古诗。”能够自由变化容貌的变形怪安东尼说,“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 “是啊……我就不信他们一年到头的产出,竟然会不够给他们添件衣服!”王土豪连连点头,“他们的老板也抠门过头了!这么瞎搞,就算劳动局不找他麻烦,舆论也不会放过他吧。” “舆论?你在这个世界谈舆论?”半巨人龙彪大笑,笑声像闷雷一样响亮,“醒醒吧!这是游戏,不是现实!游戏里面的东西,有什么道理可讲!” “就算只是个游戏,我们进来了,也就必须把它当成现实。”吸血鬼老虎皱起了眉头。 “你想要把它当现实随便你,但不要勉强我!”龙彪撇撇嘴,不屑地冷笑,“假的就是假的,有本事死了不能复活,再嚷嚷什么‘这是现实’还差不多。” 眼看着两个人要吵起来,尤涅若立刻劝架:“这话可别说,要是死了不能复活,俺寻思着……那特么不成刀剑神域了……” “成刀剑神域也没啥不好吧。” “那个真不好!我才不要玩个游戏把命送掉啊!” “附议,我也是!不管这世界是真的还是假的,总之我绝对不要就这么死了!” “+1,我也附议!” “+2,算我一个。” 话题迅速地转变了方向,无往而不利的歪题神功又一次发挥了作用。 只是……熊猫注意到,很多人的脸上都有思索之色,显然对于“这个世界的真假”问题,有着各自不同的想法。 他想了想,联系了三余,说了这件事。 三余表示他也没办法,说实话,他自己对于这个世界的真假,其实也很犹豫。 【熊猫:无论这世界是真是假,总之我们现在真实地活在这里,不是吗?】 【三余无梦生:或许你的想法更现实一些,但我始终还是没办法说服自己……其实公会里面很多人都还对这个世界的真实性充满怀疑。要不是城堡外面的生活条件太差,只怕已经有很多人出去搞事,发泄心头的郁闷了。】 【熊猫:……怪不得这次那么多人愿意跟我来!】 他之前多少有点纳闷——穿越者们跟塔拉汗伯爵非亲非故,谈不上任何的交情,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愿意吃苦受累,长途跋涉去塔拉汗城,对抗崇拜恶魔的邪祟之徒呢? 现在他明白了,或许大家在乎的并不是任务奖励,而是可以接着这个机会,痛痛快快地大干一场,打他个天翻地覆! 他深深地叹了口气,觉得有些忧郁。 大家对于这个世界有疏离感,这没什么不对的。但是既然生活在这个世界,那就要接受现实。老老实实以这世界一份子的身份活下去。 如果大家都充满了怨气想要搞事,他们这群穿越者们的结局,怕是不会很好…… 这种想法,在几天之后,他们穿越迷瑟勒勒森林的时候,变得更加强烈。 迷瑟勒勒森林十分庞大,里面有着各式各样危险和恐怖的魔物,也有着对于任何外来者都绝对谈不上友好的保守派德鲁伊。上次熊猫他们穿越森林,遇到的是开明派或者至少中立派的德鲁伊,而这次,他们就遇到了保守派。 那个德鲁伊远远地躲在树林深处,威胁他们赶快离开。 “不离开的话,会怎么样?”龙彪抢着问。 德鲁伊的身影消失了,一个多小时之后,伴随着恐怖的咆哮声,一只个头至少有五六米高,身上披着厚厚鳞片,凶恶残暴的地行龙被他引了过来。 按照这个德鲁伊的想法,大概是想要借这只地行龙的力量消灭或者至少重创这群怪异的冒险者们,然而,他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 他低估了这群冒险者们的武力。 这群有勇气跟着熊猫出门搞事的穿越者,都是过去这段时间刻苦训练和杀怪,积攒了大量经验值的。他们当中级别最低的也有十二三级,高一些的甚至已经接近了十九级,要不是有这件事情打搅,怕是用不了多久就会升到二十级,光凭级别都能踏入所谓“王国精锐”的层次。 如果考虑到他们的种族、技能和属性,他们的实际战斗力绝对不会输给三十级左右的寻常骑士。加上他们队伍整齐,各个位置都有充足的人手,一下子就摆出了打boss的阵势,把那只地行龙牢牢困在了阵势之中。 仅仅几分钟后,在众人围攻之下左支右绌哦的地行龙就伴随着惨烈的咆哮,颓然倒下。 冲杀在最前面的熊猫、长孙武等人早已被地行龙身上喷出的鲜血浇了个浑身通红,但他们毫不在意,一个接一个爬到了这只迷瑟勒勒森林食物链顶端的魔物尸体上面,和簇拥过来的战友们一起高举武器,放声怒吼。 看着那令人惊叹的场面,听着他们的怒吼,那个保守派的德鲁伊面如土色,无声无息地退走。 或许,再也不会有人在这一带看到他了吧…… 第二十九章、屠龙的后果 或许是因为跟地行龙的那场恶战,让大家发泄了一下心中的郁闷,在接下来的旅行之中,队伍里面的气氛好了很多,再没有发生那天晚上龙彪和老虎那样的争执。 熊猫觉得,光凭这个,就应该给那只地行龙点个赞。 这世界上总有那么一些人,在气氛尴尬紧张的时候挺身而出,用自己的牺牲缓解冲突,乃至于化解大家的矛盾……这样的人无疑是高尚的,就算它只是一只地行龙,那也是一只高尚的地行龙。 如果它的血可以不这么臭的话,就更好了。 “卧槽!我下次绝对不打地行龙了!”龙彪拼命地用香桉树叶擦着身体,这种有着怪异香气的树叶让各种动物敬而远之,此刻却成了大家的救星,不仅这个半巨人,之前参加那场大战,所有沾到了地行龙血的人,有一个算一个,全都在拼命地用这种树叶在身上擦啊擦啊。 哦,还真有个例外的,老虎。 他是吸血鬼领主,拥有控制血的能力。虽然不能控制别人身上的血,但是控制自己身上的至少没问题。地行龙溅在他身上的血,全都被他用皮肤给吸进去了,一点都没浪费,自然更不会腐烂发臭。 所以现在,他就撑着一把自制的木伞,作翩翩浊世佳公子状,在河边注视着那群脱得赤条条,站在河水里面拼命用香桉树叶清洗身上腐烂地行龙血臭味的同伴们。 “我们应该庆幸,这一趟没有女同胞一起来。”老虎笑呵呵地说,“否则的话,她怕是要自杀回城。” “说实话我现在已经有自杀回城的想法了……”牛头人希恩苦着脸说,“我的身上毛那么长,这要怎么洗啊!” “你活该!你想想,你一个做萨满的,远远地插图腾柱唱战歌就好,就算沾上一点点问题也不大。但你非要在地行龙快扑街的时候冲上来,说是要享受一下龙血洗礼——啧啧,龙血洗礼的感觉怎么样?”金矮人荷鲁斯捋着自己的胡须,笑呵呵地说,“活该你跟我们一样被浇了个狗血喷头!” 希恩气得鼻子都歪了,却说不出半句反驳的话来。 “荷鲁斯你少说两句吧,没看到熊猫脸都绿了嘛……”尤涅若劝道。 大家这才注意到,熊猫正默默地拼命擦洗,但……效果几乎等于没有。 熊猫人也是浑身长毛的,熊猫也是在最前线战斗的,当那个地行龙挨了致命的攻击,鲜血狂喷的时候,他跟长孙武等人一样,都是寸步未退,直接沐浴在龙血里面的。 现在他的身上,几乎每一缕毛里面都有地行龙腐烂的血块,那臭味简直可以把死人熏活了。他要是现在穿越到盗墓小说里面去,大概什么摸金符都不用,凭着身上这丧心病狂的恶臭,就没有哪个粽子敢靠近他十米之内。 在他的周围没有哪怕一个穿越者,即便大家自己身上也很臭,却还是跟他保持了一些距离——臭也是有程度的,别人的臭或许是五十分,他的臭至少也有九十分! 这就好像一个人或许嘴里有臭气,脚上也有臭气,但面对那种一张嘴能把苍蝇熏死,展开双臂能臭到周围的人怀疑人生的怪杰,他们也一样是要退避三舍的。 发现大家都看着自己,熊猫垂下头,低声嘟囔:“这年头,当t不仅需要身板硬,有骨气,竟然还需要不怕臭……要求也太高了!” 包括他在内,几个负责近战顶怪的身上臭得最惨。他们被地行龙的血浇了个通透,现在真是要多臭有多臭。 “我觉得,就算掉进粪坑再爬出来,怕是也不过如此了吧……”长孙武叹着气说,“我这辈子身上都没这么臭过!” “我也是啊!” “谁不是呢!” 哀叹声此起彼伏。 在一片哀叹声中,荷鲁斯突发奇想,对熊猫说:“或许,你们可以考虑把毛剃了……” 这主意实在算是个馊主意,但熊猫居然很认真地考虑起来。 仔细想想,或许真的只有这个办法,才能解决他身上那要命的恶臭。 反正他平时穿着铠甲,就算身上没毛,显得很丑,无非学习长孙武,整天戴着头盔面罩就好。 相比之下,穿着皮衣的牛头人希恩,才是最惨的。 “其实我们还应该谢谢那个开明派的德鲁伊。”长孙武说,“如果不是他告诉我们,香桉树叶能够洗掉地行龙血腐烂的臭味,我们只怕是全都会被逼得自杀回城不可。” 大家连连点头,想起今天早上的场面,一个个都脸色发青。 昨天那场大战之后,大家人人都沾了不少地行龙血。结果一夜过去,地行龙血腐烂变质,变得奇臭无比,好几个嗅觉灵敏的直接就被熏晕了过去,剩下的众人也极为难受。除了完全没有嗅觉的元素人之外,几乎每个人都产生了自杀回城以消除臭气的念头。 穿越者们死了复活的话,是能解除不少异常状态的。其中就包括身上的味道和颜色——前不久一个狩猎队里面,就有人很倒霉地遇到了罕见的深紫红史莱姆,被那家伙喷了一身几乎不可能洗掉的紫红色黏胶,最后就是通过自杀的方法,解除了那一身怪异的紫红。 当大家很认真地考虑该怎么自杀的时候,之前熊猫遇到过的那个开明派德鲁伊来了。他是来为那个保守派德鲁伊的挑衅行为道歉的,结果闻到刺鼻的臭味,诧异地问:“你们为什么不赶快用香桉树叶擦洗?现在或许还来得及……” 于是,就有了现在的场面。 那天全部的时间都被大家花费在清洗恶臭上了,最终当他们第二天出发的时候,还有很多人身上都带着少许的臭味。 其中臭味最重的,是一个穿着皮衣,有着牛角,神情沮丧的大块头。 他的皮肤黑黝黝的,很有光泽,就像是上好的皮革一般。 他的相貌很有趣,须发全无,身上也看不到半根体毛,就像是一个大块头裹在皮衣里面似的。如果不是脸上的表情很清楚逼真,没有半点伪装的样子,怕是大家都要怀疑他穿着紧身皮衣。 这个倒霉的家伙,自然就是牛头人希恩。 相比之下,熊猫虽然也已经变成了“熊皮革猫”,但他套着塞了许多香桉树叶当垫子的全套盔甲,不仅一点都看不出来,居然还在微微地散发清香…… 第三十章、艰难的“冒险的开端” 看着眼前那个破落的小村子,不止一位穿越者长大了嘴巴,露出讶然和失望的神情。 “卡里普拉村已经够破落的了,居然还有比它更破落的……”长孙武喃喃自语,“难道说这是个比烂的世界吗?” 正如他们所见,迷瑟勒勒森林外面的这个村子,甚至比卡里普拉村都更加破落。 或者说,卡里普拉村虽然是个边境的小村,偏僻到兔子不拉屎的地步,但实际上它还真不算破落。物产是有的,领主的苛捐杂税也限于交通原因,没办法三番五次地刮地皮,所以反而能够比较安稳。 “也不是每个村子都很差的,之前我们出森林的时候,来到的是菲鲁曼村,它的情况就比卡里普拉村好得多。”熊猫说。 “菲鲁曼村是进迷瑟勒勒森林冒险的最佳地点,所以经常有冒险者们来投宿。”一个攻略组的成员说,“它的繁荣,其实是由冒险者们撑起来的。” 熊猫恍然大悟——怪不得菲鲁曼村旅馆的住宿条件那么好! 冒险者们平时刀头舔血,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很可能今天逍遥快活,明天就死在哪个无人知晓的角落。所以他们当中除了极少数自制力强大的之外,别的都属于“今朝有酒今朝醉,那管明日忧与愁”的浪荡子性格。一个住宿条件舒适的旅馆,自然更容易从他们兜里把钱赚出来。 这个叫做“塔塔克”的村子情况就不行了,它虽然也靠着迷瑟勒勒森林,但流入森林的那条河却支流众多,根本无法作为指路的道标。冒险者们当然不会选择这里作为前往森林探险的基地,所以它的情况很差——或者说,它才真正代表了寻常小村的情况。 用比较时髦的说法,这样一个小村,才是真正适合作为“冒险的开端”的地点。 至于卡里普拉村或者菲鲁曼村那种,其实应该稍稍放在后面一点才对。 十几个奇形怪状的冒险者们一起来访,让村子里面那间旅馆的老板——也就是塔塔克村的村长——有些茫然失措。他从没想过居然会有这么多的冒险者过来,还是穿越了迷瑟勒勒森林,从森林里面走出来。 而且……这些冒险者们的长相,也实在是……太奇怪了! 这一批“搞事团”完全不在乎种族问题,队伍里面各种各样奇怪的人都有。十九个人里面,倒有超过十个是非人者,真正的人类反而是少数。 这么一群人涌进塔塔克村,村长怎么会不担心? 王土豪是个自来熟的性格,很干脆地来到村长面前,洒下一把叮叮当当作响的——铜币。 “你这旅馆有多少房间?我们包了。钱不够的话,我这里还多得是!” 村长沉默了一会儿,回答:“我们这里总共就四个房间……” 王土豪的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他回头看看,熊猫带来的十四个人——包括熊猫自己在内,加上他王某人带队的五个人,这一共十九个人,就四间房间? 眼看他就要爆发,尤涅若急忙把他一把拖走,向不知道是该称呼村长还是该称呼老板的中年人点点头,带头走向了后面的客房。 是的,后面的客房。这个塔塔克村的旅馆,居然连二楼都没有。 一般来说,旅馆应该至少有楼上下两层。楼下可以充作饭店或者说酒馆,楼上则住客,两种生意一起做,都不耽误。甚至于还可以在楼下隔出一块来,顺便把杂货店的生意也做了——卡里普拉村的旅馆就是如此。 但塔塔克村的旅馆,还真就只是旅馆。 除了门口那个小小的服务台之外,后面就是四间相当宽大的屋子。屋子里面空荡荡的,只有一堆堆的干草——这就算是床铺了。墙上倒是有几个木头横条,大概可以用来充当衣架。每一间屋子的中央,都有一个相当大的火坑,旁边堆了不少木头,显然是夜里生火取暖用的。 村长带着大家看房的时候,还絮絮叨叨地说:“如果夜里要生火的话,需要买柴火。这里的柴火不是我的,是守林人的,你们要用的话,必须给他钱。” 王土豪正要发作,尤涅若又拖住了他。 “多少钱?”熊猫问。 村长伸出一只手,摊开五根手指:“每间屋子,每天六个铜子儿。” 熊猫疑惑地看着他的手,忍不住仔细地数了数,确定这家伙真的没有长第六根手指,忍不住问:“你确定没数错?” “没有,我一直就这么数的。”村长说着开始扳手指,“一、二、三、五、六……没错!” 熊猫翻了个白眼,他也懒得给这不识数的家伙讲讲什么叫一二三四五了,叹了口气,拿出三枚银币:“你这里有吃的吗?剩下的钱够不够?” 村长没有立刻回答,又扳起手指来。 熊猫很努力地忍住一拳头把这家伙放倒的念头,耐心等他算账。然而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从来没做过这么大的生意,村长算了半天,愣是没能把这个简单的加减法给做出来。 他不停地扳手指,但很显然,两只手加起来只有十根手指,相对于三个银币——也就是三十个铜币——来说,还差了一大截呢。 看着他似乎有脱掉鞋子数脚趾的打算,龙彪实在忍不住了,一把揪住他的衣领,把他给拎起来,直接扔了出去。 “别算了!有什么好酒好菜快端上来!你龙爷我饿了!” 这做法倒是十分管用,村长立刻就停止了毫无意义的计算,急急忙忙跑了出去。 过了一会儿,他和他的老婆——一个又瘦又黑,宛若风干烟熏鸡一般的女人,夫妻俩端着一大锅汤过来,跟在后面的大概是他们的女儿,虽然挺年轻,但也已经距离烟熏鸡不是很远,双手提着一个大竹篓,竹篓里面是一块块半圆形的黑色面包。 嗯,大概是面包吧。 等汤和面包都放在“客房”里面一块或许充当餐桌的木板上,龙彪急不可耐地伸手抓起一块面包,还没下嘴,脸色就变了。 “怎么这么硬?”他问。 老板傻乎乎地看着他,大概是没料到他会这么问,茫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中世纪的黑面包,是要掰开一小块一小块,在汤里面泡软了,才能够吃的。”对于欧洲中世纪颇为了解的长孙武说,“你可以试试看。” 龙彪沉思了很久,还是试着将一块面包掰开——看得出来他还真用了几分力气,然后将掰开的一段凑进汤里,等了几秒钟,再拿出来,送到嘴里。 咬。 然后,吐。 “呸!我宁可饿肚子也不吃这种东西!”他愤怒地大叫,“你们就没有像样点的食物吗!” 老板茫然,老板娘无辜,老板的女儿瑟瑟发抖。 看着这场面,穿越者们一个个都感觉眼前发黑心底发凉,不少人暗暗嘀咕——我们这次跟着熊猫出来搞事,是不是一个错误的选择? 第三十一章、一锅肉汤 虽然对于旅馆的条件有着这样那样的批评,但这一夜,大家其实睡得很好。 用来当床铺的干草,怎么也比森林里面那些还带着湿气的绿草躺着舒服。村长虽然穷,但对于这个旅馆明显还是花了心思的,这些干草里面没有哪怕一根树枝,甚至于都是专门挑选的软草。躺在上面当然不如城堡里的席梦思床,但其实也算是挺舒服的了。 房间的墙壁很厚实,只要关好窗子,就能最大限度地挡住夜晚的寒风——当然,门是不能关的,否则就是找死了。 关闭门窗,在屋内点火炉,那不是夜宿取暖,而是烧炭自杀。 现实中有不少人选择这样自杀,据说死得毫无痛苦。对于这种说法,医生安卡想来嗤之以鼻。他强调过很多次,对于自杀者来说,肉体上的痛苦其实算不了什么,真正可怕的是精神上的痛苦——其实对于大多数人都是这样,身上的痛,忍一忍就过去了,真让人难以忍耐的,是心中的痛。 正因为想要帮人们治愈心痛,安卡才会自学心理医生的相关内容。但他还没来得及学以致用,就穿越到这个世界来了。 或许这其实也没什么不好,地球上不缺一个好医生,但这个世界缺。 严格来说,这世界似乎什么都缺。 剑与魔法的奇幻世界,从虚幻变成现实之后,其实并不那么美好。 就像这个穷困破落的村子一样。 每一间屋子里面的火坑上,都摆着一个铁架,旁边有一口大锅,大锅里面是放了少许面粉的热水。如果肚子饿的话,可以把核喝点粥——假设这种东西可以算是粥的话。 至于“黑面包”……穿越者们最终还是没有吃,他们吃的是干粮。 他们有很多干粮,穿越者们除了在城堡里面锻炼和玩乐之外,出门的主要事情就是打猎。草原很大,物产很丰富,尤其当夜色降临的时候,物产就更加丰富了。只要你有足够的实力,再多的食物都能得到。 一来二去,城堡里面就有了堆积如山的食物储备。要不是法师们可以用法术把它们变成干粮的话,只怕早就全烂了。 也有人吃的东西与众不同,比方说暗夜精灵玛维。 他征得了同一间客房的众人同意,将一块还带着鲜血的地行龙肉扔进了锅里,猛火沸煮。 “地行龙的肉,可以吃吗?”有人问。 “应该可以。”玛维不是很有把握地说,“之前杀它的时候,不少人都喝了它的血,也没见有中毒的迹象——老虎喝得最多,但我看他还是精神抖擞的,” “我饿太久了。”老虎苍白的脸上微微有点红,“我是吸血鬼,可又不愿意吸人血,这段时间只能靠狼血猪血兔子血过日子……那些血的味道真的不行,里面蕴含的生命力太少了。而地行龙的血……” 他犹豫了一下,思考了一下措辞,然后说:“你们大概感觉不到,但对我来说,它简直就像是极为美味的肉汤,又像是很好喝的饮料,喝下去之后,整个人都精神起来了。” “……你这是吸了粉吧。” 老虎苦笑两声,连连摇头。 如果知道自己可以穿越的话,他绝对不会选择吸血鬼这个职业。尽管作为最高等的吸血鬼领主,他不像一般的低级吸血鬼那样见光死,甚至可以在太阳下跳个骑马舞什么的,但是对于鲜血和生命力的渴求,却一直在折磨着他。 尤其城堡里面这些同伴们,几乎每一个都拥有极为强大的生命力。平时和大家一起生活行动,他简直可以清清楚楚地感觉到来自于旁边那一具具身躯里面澎湃流淌的生命力,几乎可以闻到鲜血的香味……时间长了,他整个人都变得有些孤僻。 这次得到了大量地行龙的鲜血,不仅解了他的燃眉之急,也化解了他心中的担忧。 谁规定吸血鬼就要吸人血的?像地行龙这类强大的魔物,这个世界上多得是。只要用那些家伙当食物就好! 何况,光是这次的收获,至少就够他吸上一个多月,节省点的话,甚至可以维持小半年。小半年之后,再去找个地行龙什么的呗。 众人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着,地行龙的肉汤很快就煮好了。 这种魔物的肉质很特别,明明身躯庞大而强壮,但它的肉却一点也不粗韧,反而十分的柔嫩。仅仅只是在开水里面炖了一小会儿,汤里就开始泛起白色的油脂,同时有淡淡的香气在屋里回荡。 “差不多了吧……”玛维自言自语,用木勺子舀了一点汤,吹了吹,送到嘴边,小心翼翼地尝了一口。 “味道怎么样?”大家很好奇而且期待地问。 玛维沉默了一会儿,深深地叹了口气。 “下次炖这个,要多放一些姜葱蒜什么的。”他说,“明明气味很正常,但胃口腥得可怕,就像是……把一条鱼的内脏掏出来,在夏天的太阳下晒半个小时,然后不用任何佐料吃下去一样。” “靠!那能吃吗?” “这个你也吃过?” “你这形容词是跟贝爷学过的吧……” 大家说笑起来,然后一个个都很好奇地尝了一点。 “不行!” “这个真的不行!” “仔细尝尝口味其实不错,可惜腥味太重了。” “这个怕是只能拿来烧川菜。” “我们川菜也并不都是辣的,也有不辣的。” “所谓‘不辣’,就是只撒一把辣椒对吧?” 说笑之后,大家纷纷睡去,再没有谁对那锅闻起来很香的肉汤多看哪怕一眼。 就算第二天早上,他们也宁可就着清水吃干粮,没有人愿意再多喝哪怕一口这种汤的。 休息一夜之后,穿越者们和村长结清了旅费,然后就再次出发。他们要去的地方很远,何况在这破落村子里面,也实在没什么东西值得关注的。 等他们走后,村长一家动手收拾客房,很快就看到了那一锅已经冷下来的肉汤。 村长的老婆好奇地用手指沾了一点,送进嘴里吮吸了两下,然后脸色就先是震惊,接着变成了狂喜! “多么浓郁的味道啊!”她兴奋地找来丈夫和女儿,告诉他们这意外的收获,“那些冒险者们给我们留下了很好的礼物呢!” 最终,这锅汤被他们分成几份,混合着面粉炖了,分给了整个村子的居民,大家都很高兴而且满足地大吃了一顿。 第三十二章、交通工具 一行近二十人,排着乱糟糟的队伍,走在平整的大道上。虽然看队列只是乌合之众,但只看他们的块头和装备,就知道实力不凡。 路上遇到的行人都纷纷退到路边,让出路来,不敢和他们争道。即便是混江湖的雇佣兵,也和寻常行人没什么分别。 然而,事情并不是退到路边就能躲过去的。 王土豪凑到几个退在路边的雇佣兵旁边,问:“哥儿们,你们知道这附近哪里能买到车吗?” “买车?”这些雇佣兵的首领,一个穿着镶铁皮甲的中年人疑惑地问,“你们要买车干什么?” “像我这样的大佬,没条件也就罢了,既然有条件,当然应该坐车!”王土豪理直气壮地说。 雇佣兵们看看他,又看看那群可能是他部下的冒险者们,不由得暗暗点头。 能够带领这么一群混杂了大批非人种族的部下,这位大佬的确是有资格骄傲的,他想要坐车,没什么不对。 那些手下就小猫三两只的商人,尚且可以弄个马车坐一坐。凭什么一个能统领诸如牛头人、半巨人这类强大种族部下的大人物,就非要靠两条腿走路? 而且更重要的是,王土豪身上的确有一种“我有钱,我享受,理所当然”的气质,他说出“我要坐车”这种话来的时候,没有一点点的愤慨或者不满,只有很平和的需求——就像一个城里人来到店铺,买一个面包,天经地义,理所当然。 这种气质,穿越者里面再没有第二个人有。那是常年不把钱当回事,把“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算问题”当成座右铭,才培养得出来的。 “那个……您是刚刚从……北边过来的?”雇佣兵首领试探着问。 除了要穿越迷瑟勒勒森林之外,他想不出有别的任何可能,会迫使这么一个将“有钱”刻进骨子里面的大佬下车步行。而迷瑟勒勒森林以北,越过那片草原,不正是兽人们的地盘嘛。 要纠集这么一群非人种族,的确是在兽人那边比较现实。除了混乱的兽人领地之外,无论是在王国还是在帝国,都不大容易。 换句话说,这位简直把“有钱”两个字写在了额头上的大佬,乃是能够在兽人领地混得风生水起的人物。不管人家为什么到王国这边来,就算是政治斗争失败,落魄逃亡,也不是区区一个带领三五个同乡出门讨生活的小雇佣兵队长能比的。 相反,这个雇佣兵首领倒是有点想要抱大腿的意思——毕竟王土豪一看就知道是条粗大腿,值得抱上一抱。 怀着这样的想法,他详详细细给王土豪介绍了路上的情况,特别指出了几处可能有马车出售的镇子。 按照他的说法,无论是想要雇车还是买车,穿越者们都走反了路,要朝着另外一边走差不多一天,才能抵达一个比较繁华的镇子。 片刻之后,穿越者们开了一个小会。 “还要回头一天?”熊猫皱起眉头,“往前走的话,最多三天就能抵达加利尔镇了。” “但是靠两条腿走路,很不舒服啊!”王土豪大声说,“我们要保持良好的状态,才能随时应对战斗嘛!” 熊猫眉头紧锁,却没有争执什么。 大家这么熟,都知道彼此的性格。王土豪的脾气一向这样,何况这个要求……也不能说是不合理。 “实在不行的话,咱们还是分开走吧。”有人说,“土豪你本来就是出来玩的,自己过去雇车就好。我们是去找人打架的,雇车不雇车,真的是无所谓。” 这次跟熊猫出来的这批人里面,没有哪怕一个是身体虚弱的,全都是一等一的棒小伙儿。在这种大路上走,他们一点都不觉得辛苦。 有车可坐当然好,但为了坐车就回头走上一天,那未免有点冒傻气,也太软弱了一点。 王土豪想了想,摇头。 “坐车不算什么大事,还是跟着你们一起去搞事比较重要!” 于是事情就这么定了,只是看着他那精神抖擞,简直把“搞事”两个字写在脸上的样子,队伍里面几个老成一些的都有点担忧。 【尤涅若:熊猫啊,咱们是不是应该想办法把王土豪劝回去?俺总寻思着带他去的话,到时候他会二话不说拔刀子就砍人……】 【熊猫:这么多年来,王土豪听过谁的劝?】 【尤涅若:老会长。】 【熊猫:老会长在吗?】 【尤涅若:……我恨穿越!】 王土豪在公会里面还是颇有威望的,这不仅依赖于他长期撒钱的行为,也因为他想做就做的风格很对大家的胃口。当初在城堡里面,他明目张胆地纠结人手出去打劫,会长三余也拿他没办法。 其实他的性格跟熊猫有些相似,或者说,他也是个典型的莽夫,至少在莽的气质上,也是堪为表率的人物。 不过,王土豪提出的一个问题,的确值得考虑。 他们真的需要一辆车,就算不用来乘坐,万一谁有点头疼脑热的话,也可以休息休息。 想要买车是不可能了,到加利尔镇大概还有三天呢。想要有辆车的话,只能现在造。 造车是手艺活,并不容易。但对穿越者们来说,也不算太难。 壮硕的大块头们负责砍树和做木料,魔法师们用法术改变木料的形状,过了大概半小时,一辆简陋的大车就做好了。 这辆车没有轮子,因为它直接就是浮在空中的。魔法师们在车子底部使用了法术,让它能够漂浮起来,尽管漂浮得并不高,也不能承载很大的重量,而且法术并不持久,大概三到四个小时就会失效,但只要在失效之前及时补充,这车子就能够在穿越者们的拖拽下,晃晃悠悠地一路飘荡。 熊猫试着拽了一下,感觉就像是背着一个稍稍有点分量的大包走路一样,并不觉得吃力。 “有条件的话,我们也该考虑制作诸如飞毯之类交通工具了。”看着那辆漂浮在队伍中间,空荡荡的飞车,不止一个人若有所思,“光靠两条腿走路,可不行啊!” 第三十三章、附魔法师的麻烦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这个问题,等你到了地狱里面再去慢慢想吧!”真残念狞笑着挥动魔杖,赤红的火球连珠一般飞出去,砸在那个气喘吁吁,身上被鲜血染红了一大半的雇佣兵身上,将他烧成了一团黑灰。 做完了这些,他才转过身,急匆匆跑到马车旁边,问:“无眠的情况怎么样?” “不算好。”剑十三叹道,“他中的是毒箭,来袭击咱们的家伙明显就是想要他的命。箭上的毒素是专门针对法师的,可以阻断体内魔力运作。好在王都人虽然体质弱,却天生有很高的毒抗性,加上星照第一时间给他用了增强体质的法术,现在还撑得住。” 看着躺在地上,脸色惨白,比起死人只多了一口气的无眠,真残念恨恨地一跺脚,骂道:“锤子呦!真是背时!卖个戒指而已,怎么就惹来麻烦了嘛!” “唔知啊!”书狂用一块布擦拭着他那本用来当做武器的厚书,先是习惯性说了粤语,然后换回通用语,“我们应该留个活口问一问的。” 真残念回头看看战场,叹了口气。 刚才的战斗发生得很突然,大家本来是好端端在路上走着,然后迎面过来的马车里面突然就跳下几个人,开弓搭箭嗖嗖嗖射了过来。他们的马车没车篷,空荡荡的没有遮拦,反应最慢的无眠立刻就中了箭,只来得及大叫一声便倒了下去。 然后大家就怒不可遏,一个个把自己最强的手段都用出来了。具体战斗的过程不说也罢,总之来袭击的六个杀手就扑街了,虽然扑街的方法各不相同,但至少有一点是肯定的——他们当中哪怕是伤势最轻的那个,也不可能有被救活的机会。 用毒箭射伤无眠的那个让剑十三在心窝上扎了一剑,血喷得跟个爆了的水龙头似的,这样还有救,那才真见鬼! 至于别的几个,被星照轰死的那个现在还在冒青烟;被和音打死的直接挨了两个强酸箭,身体上中下三段只剩了上和下;被书狂祭起厚书砸死的,脑壳里面红的白的撒了一地;被真残念自己杀掉的两个,一个八成熟,一个熟过头;就连被蓝迪乌斯老头杀掉的那个,脑袋跟身体也被分开了至少五六尺的距离,一看就知道没得救了。 事实上,穿越者们甚至连他们为什么来杀自己都不知道,之所以猜测是“戒指惹的祸”,也只是根据之前的事情推测而已,没有半点证据。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前几天,他们卖掉了无眠附魔的那枚能够增强生命力的防御戒指,卖了不少钱。拿着这笔钱,真残念在街上买了很多东西,为再次旅行做好了准备。 当天晚上,他们准备休息的时候,一个不愿意透露身份的人来旅馆拜访了他们,询问他们有没有兴趣成为专业的附魔技师,待遇从优。 无眠对于给人打工这种事情并不排斥,但他要求对方先表明身份。 这个要求按说很正当,但对方却支支吾吾不肯说明。无眠顿时就起了疑心,直接用私聊叫来星照,二话不说就是一个类似“侦测恶意”的法术施展了出来。 星照属于贤者女巫,这类预言方向的法术,正是她的专长。 在蓝色的法术光芒中,那个表示要招揽无眠的家伙,身上简直红得发紫。 这意味着他不仅根本没有雇佣无眠做事的打算,相反充满了恶意,很可能只是随便找个借口诓骗无眠出城,然后想要害死他。 既然这样,当然就没什么好说的了。也不用穿越者们动手,利奇老板手下的伙计们就抡起大木棍,抽得这家伙抱头鼠窜,仓惶逃走。 事后大家询问了利奇老板,老板仔细考虑之后,认为可能是真残念卖魔法戒指,然后大采购,这个过程中钱财露了白,被人给盯上了。 至于为什么钱财露了白的是真残念,这人要诓骗的却是无眠,大概是因为无眠文质彬彬,看起来像是这群人的首领吧。 换句话说,这个被赶跑的家伙,背后很可能还有一帮人,专门做这种诓骗杀人的勾当。 理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利奇急匆匆去找治安官,打算在加利尔镇仔细搜查一番,看看能不能把这群人给找出来,一网打尽。 遗憾的是,经过一天一夜的搜查,他们并没有能够找到线索。估计这群人是流窜作案,每在一个地方作一笔,不管成功与否,都立刻离开,狡猾得很。 这种情况也不是没有,一般都是某些坏了心思走偏门的冒险者,几个人一伙,勾搭起来犯罪。对于这样的犯罪团伙,各地的领主也没什么办法——除非当场逮住,否则的话,他们也很难收拾这样的犯罪团伙。 第三天早上,大家确定这群犯罪团伙已经走远了找不到之后,也没往心里去,只是感叹一番,就去找加利尔骑士辞行。 得知他们要前往塔拉汗城,见识一下边境伯爵领首府的繁华,加利尔骑士并没有意外或者生气,而是祝他们一路顺风,并且欢迎他们以后再来加利尔镇——无论是暂住还是定居,都欢迎。 于是一行人就离开了加利尔镇,还是坐着蓝迪乌斯的马车,不急不慢地前往塔拉汗城。 熊猫之前急匆匆走了,大家也并不担心——反正穿越者都是不死之身,顶天了也不过就是被杀回城,有什么好担心的? 结果当天晚上,他们得知熊猫不仅没有倒霉被杀回城,反而在盗匪营地发了笔小财,不由得十分羡慕。 羡慕归羡慕,他们并没有选择走夜路——不是人受不了,而是马受不了。 马可没人这么结实耐操,这种牲畜还是有些娇贵的,如果不能有比较适当的作息,很容易生病死亡。 于是次日早上,他们又听说熊猫在进塔拉汗城之前又端了一个盗匪营地,又赚了一笔,而且比上一笔还多。 大家顿时就有些眼红了——经过商量,他们决定晚上住宿的时候,大家一起外出一下,找找路上有没有盗匪营地。 结果当然是没有找到,反而又稍稍耽误了一点行程。 好在从加利尔镇到塔拉汗城,其实也不算太远。即便是这么耽搁来耽搁去,花了五六天的时间,他们也总算是到了。 然而塔拉汗城因为之前熊猫那个“天谴”的缘故,正在严加排查。大家不愿意惹上麻烦,干脆再离开一些,退到了最近的一个村子。 昨天晚上,他们从一个行人那里得知塔拉汗城情报主管上吊死了,严格排查工作暂时告一段落,才重新出发,打算前往塔拉汗城。 结果在路上,就遭到了袭击…… 第三十四章、恶魔的纹身 过了一会儿,无眠呻吟一声,总算醒了过来。 他的脸色依旧苍白得如同死人一样,但至少眼睛睁开了,眼睛里面也有了几许光彩。 “你感觉怎么样?”真残念急切地问,“挺得住吗?” “还好。”无眠苦笑了一下,有气无力地说,“王都贵族都是从小接受抗毒训练的,这种程度的毒素,还要不了我的命。” 他喘息了几下,问:“那些人是什么来路?” “不清楚,都让我们打死了,一个活口没留。” “没活口?那也没关系,仔细搜一搜,他们身上肯定有可以证明身份的东西!” 搜尸体这种事情,大家都不在行。幸运的是,他们身边有一个正儿八经的老冒险者,蓝迪乌斯虽然身手远不如年轻时候,但眼光并没有退步。 刚才战斗的时候,他就第一时间翻滚到地上装死,然后在一个歹徒路过他身边的时候一把将对方拽倒,一刀就剁掉了脑袋。这种果断狠辣的身手,不经过若干腥风血雨,是绝对磨炼不出来的。 仔细想想,他敢一个人驾车往返于边境伯爵领的各地,一点都不担心遇到危险,就足以证明他的实力。 看着众人很不内行地在几具尸体上翻找线索,蓝迪乌斯忍不住了,主动站了出来。 “一看就知道你们都是文化人,打架倒是在行,可做这种脏活真的不行!”他摇着头走上前去,说,“交给老头子我吧,保证把他们身上所有的线索都给摸出来。” 有内行自告奋勇,穿越者们当然就退了下来。在一具具血淋淋的尸体上翻找线索,实在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 蓝迪乌斯的做法的确内行,他二话不说,先把这些尸体全给剥光了,然后在他们身上左右看看,果然一下子就找到了线索——每一具尸体的肩部都有一个小小的纹身,这个纹身大概有半截手指那么长,是一对缠在一把锯齿剑上双蛇。 和音一看就认出了这个标志,先是皱眉,然后又笑了。 “真巧!”他在聊天频道里面说,“遇到熟人了。” 【三余无梦生:什么熟人?】 【和音:境界在不在?】 【波与粒的境界:在,有什么事情吗?】 【和音:我们遇到了袭击,袭击者身上有双蛇缠锯齿剑的纹身——这事找你没错吧?】 【波与粒的境界:……】 她也只能无语。 这个纹身的象征着一个恶魔,巧得很,当初玩游戏的时候,那个恶魔被玩家们轰杀之后,它的“灵格”就是被波与粒的境界给继承的。 所谓灵格,大概就相当于职务。对于恶魔来说,拥有灵格既是身份的象征,也是实力的证明。 在游戏里面,地狱一共有七十二个拥有灵格的大恶魔,来源于欧洲神话中的所罗门七十二魔神。后来这七十二个大恶魔当然都被玩家们给一个个干掉了,各路豪强争夺这七十二个灵格,打得天昏地暗。 当初为了帮她抢这个灵格,莽穿地球公会的众人费了很大的力气,刚刚担任会长的三余无梦生充分展示出了他和前两代会长的不同风格,除了一贯的战斗力之外,还通过合作和交易的方式,联络了其它好几个公会。 最终,莽穿地球公会拿下了七十二灵格之中的两个。就数量来说并不多,但他们却几乎没有受到任何挑战和威胁,稳稳当当地把握着自己的收获。在波及整个游戏各大公会的这场大战里面,显得十分的异样。 当然,也有不长眼睛的家伙想要来捡便宜。结果他们连莽穿地球公会的城堡都没能进得去,直接就被城堡的自动防御箭塔给射死了…… 公会的两个魔人当然成了最大的受益者,可惜穿越的时候,另一个魔人正在忙着结婚,已经差不多有十天没上游戏,还坚持每天玩游戏的只有波与粒的境界——结果她就穿越了。 现在和音逗趣地说“这事该找你”,她也觉得很无奈。 关闭聊天频道,这个总是挂着愉悦笑容的圆脸银发少女叹了口气,检查起自己的属性和技能来。 和一般的玩家不同,身为她还有一个独特的“魔性”界面,可以进行很多独特的操作——比方说,可以勾引凡人签订契约,完成契约的时候,凡人的灵魂就会被打上标记,等到死了之后灵魂会被标记吸引,自动来到她这里报到。到时候无论是拿来制作魔法道具也好,还是转化成恶魔手下也好,都没有问题。 这当然不是一般魔人能够拥有的能力,而是七十二柱灵格之一,大恶魔的权利。 只是这个界面目前依然还是灰色的,无法操作。 “七十二柱大恶魔……系统还没开放啊!”摆弄了半天,确定自己依然没办法控制这个系统,少女又叹了口气,用私聊联系了和音,将情况告诉了他。 【和音:这么说的话……如果你当时在场的话,也许他们死了之后,灵魂就归你了?】 【波与粒的境界:也许吧,但我真不想激活‘魔性’系统。这可不是玩游戏,我要真的成为了七十二个大恶魔之一,到时候只怕各大教会就要联手打上门来除魔卫道了。】 和音想了想,忍不住笑了。 她倒是很冷静,将利弊想得很清楚。 无论未来如何,至少现在,人间是容不得大恶魔存在的。无论她是要胡作非为也好,还是要循规蹈矩也罢,总而言之,她在人间是绝对的“不受欢迎人物”。一旦被发现,轻则驱逐出境,重则被永久封印——这还要建立在各个教会杀不死她的前提下。 穿越者虽然死后可以复活,但谁知道能复活几次?就算是真的能够无限复活,一旦被人攻陷了城堡,占领了公会大厅,那复活多少次,也不过是把脑袋送到别人刀下多少次罢了。 有多大的饭量就吃多少饭,现在还是老实点吧! 她点点头,下定了决心——在确定那些见鬼的有着属于她的纹身的混账们究竟怎么回事之前,绝对不踏入塔拉汗领半步! 不惹事,就没事;不作死,自然就不会死。 第三十五章、会合和决议 熊猫他们跟无眠等人会合的时候,无眠的伤势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王都人的抗毒能力强大,但体质偏弱,这是没办法的事情,毕竟他们就设定上来说,是一群文职人员。 王都之中的上流社会,大致上分为四个群体。 首先是王族,他们血统高贵、实力强大,但人口稀少——越是强大的血脉,往往就越难孕育后代,这差不多是东方奇幻的基本思想之一,从山海经到唐宋传奇,再到近代光大奇幻文学的还珠楼主,大多遵循这个思想。所谓天道平衡,跟西式奇幻那种常常出现某个种族又强大又能生的情况相比,显然更符合东方人的世界观。 “新世界”虽然分为东西两个大陆,但设计者里面却一个西方人都没有。 王族之下,是王都贵族和功勋贵族这两个群体。前者大多没有封地,主要从事文职;后者一般有封地但是不太大,主要从事武职。两者加起来,就是王族麾下的核心力量,用以压制各地领主。 王都贵族依靠的是家族的传承,他们从小就开始学习知识,并且接受抗毒等训练,使得他们拥有出色的能力,能够为王族效力。而功勋贵族依靠的则是个人武力,他们都是立功被提拔起来的,子孙后代如果既不愿意转文职,又不能继续立下合适的功劳,地位就会下降。 这一套系统显然不是什么西方化的政治体系,而是仿效中国的内外廷,不得不说,东方的老祖宗们,在上层建筑方面,真的是用尽了心思,设计得极为精细和妥当。 至于王都上流社会的最后一个群体,自然就是圣职者了。他们虽然实力强大,却被各自的信仰和教义约束,并不会对王权构成什么威胁。相反,每当有邪魔出现的时候,圣职者们总是会前仆后继,勇敢战斗在最前线,为王国,乃至于为全人类,为全世界,立下了无数的功勋。 无眠中的毒来自于一种毒蛇,这种毒蛇的毒性很强烈,会让人浑身僵硬、体内的能量混乱。当然,一般人用不着后面那个效果,因为被咬了之后最多二三十秒就死了,甚至连抢救都来不及。法师们的体质一般并不比普通人高很多,主要靠魔力增强体魄,所以被用这种蛇毒淬过的箭射中,差不多就是个死。 然而无眠的角色有抗毒能力,巧的是,这种蛇毒,恰恰是王都贵族专门针对性训练过的几种毒素之一。 所以中毒之后,他虽然暂时陷入了昏迷,但并没有生命危险。别说还有星照及时给他施法增强体质,就算什么都不做,过一会儿他也能苏醒过来。 遗憾的是,能抗毒不代表能完全免疫毒素。所以这几天他都躺在床上养病,依靠身体的自愈能力,把中毒效果给熬过去。 熊猫带来的这批人里面既有牧师也有德鲁伊,一见面就是刷刷刷几个法术,无眠身上残余的毒素被迅速清除,整个人也恢复了精神。 然后,大家就谈起了正事。 “企图暗杀我的,是一群崇拜恶魔的冒险者。”无眠他们这段时间当然也不会闲着,有尸体在手上,很容易就打听到了相关的消息。 “当时是我和真残念一起把尸体送去塔拉汗城的。”和音说,“塔拉汗城里面的气氛还是很紧张,之前的情报主管自杀了,新的情报主管就像热锅上的蚂蚁在团团转。结果一听说有身上带着恶魔纹身的尸体,来得比火烧屁股的兔子还快。” “他有没有说什么?”长孙武问。 “没有,他只是大大地表扬了我们一番,然后给了我们一笔奖励——数目真的不少,蓝迪乌斯都看傻了。”真残念笑着说,“我也大吃一惊,经验值和声望的奖励给得真不少。最重要的是,我们还激活了一个任务。” “追查恶魔信徒?”熊猫问。 “没错,就是这个任务!”真残念笑了笑,又说,“熊猫啊,要是我们把你交出去,该能得到多少奖励呢?” 熊猫也笑了。 这当然只是个笑话,且不说熊猫身为一个兽人,怎么就成了受难之神的传奇圣武士,光是他用了“天谴”居然还活着这一点,就会惹来极大的麻烦。 死而复活是穿越者们最大的秘密,也是他们最重要的底牌,谁都不会将其泄露出去。别说对外人,就算是住在城堡的封皇的学生赛里,到现在也不被允许进入城堡大厅,只许从城堡后门进出。 三余平时很和气很好说话,但在这个问题上却相当的坚决,没有任何通融。他甚至已经开始在修复城堡里面的民居,用来安置将来可能住进城堡的普通人。 对于这一点,大家也都表示赞成。他们虽然不愿意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可很多事情,还是预先做防备的好。 所以真残念的这个笑话,虽然得到了熊猫的理解,却立刻就引来了别人的批评。 “这个话题不适合开玩笑啊!” “是啊,真心的,这个不能开玩笑!” “对啊对啊。” 被大家这么批评,真残念的脸顿时就红了:“好嘛!我认错,我认错就是!开个玩笑而已嘛,激动撒子呦……” 小小的插曲之后,话题回到了主题。 该怎么对付那群崇拜恶魔的家伙? 或者说,该怎么把他们找出来? 十大几号人跋山涉水,花了十多天的时间赶来,当然不是为了跟人讲道理谈人生的。他们是来搞事的,是来打架的。而他们要打的,就是那群崇拜恶魔的混账。 别的不说,光是对方能够提供大量的经验值和声望,就值得他们打这一仗。 更不要说那群混账还出手暗杀无眠——他们已经把两件事并作了一件。 攻略组的人详细讨论了一番,也没能确定当初在塔拉汗城搞事的那个反派boss究竟拜的是哪一路恶魔。但这世界上跟恶魔勾结的人绝对不会很多,哪有这么巧,会在同一个地方遇到两拨人? 这绝对是一伙的! 毕竟,他们虽然被熊猫毁掉了庄园,但那个伐木场却还没被找到,肯定还有别的人手。 “那么,我们近期的打算,就是盘查本地所有的伐木场。”讨论到最后,大家作出了一个结论,“只要找到那群家伙的巢穴,然后也别管什么剧情不剧情的,二十几个人一拥而上,直接给她变成经验值!” 第三十六章、不祥的妖刀 商定之后,穿越者们就分头忙碌起来。 他们并没有入住塔拉汗城,而是住在距离塔拉汗城很近的一个村子里面——现在的塔拉汗城水有点深,气氛有点紧张,能够不去的话,还是不去算了。 虽然穿越者们都是不死之身,但谁也不想要莫名其妙就惹上麻烦。何况塔拉汗城横竖就在那里,也不会消失,大可以等风头过去再进去慢慢玩,犯不上着急。 相比之下,把boss找出来,让她爽利地变成经验值,才是大家最着急的事情。 不过,凡事都有例外。 这天早上,老虎就跟大家说了一声,一个人去了塔拉汗城。 他去的,是塔拉汗城的一家商店。 在游戏里面,这家商店有好几个分支小任务。而他这次过去,是冲着其中一个名为“妖刀”的任务去的。 老虎的职业很特别,叫做“魔剑之主”。他的主要能力,就是驾驭和强化那些拥有特殊力量的剑,将其转变为魔剑,从而发挥出强大的威力。 这个职业的战斗力之中,至少有一大半来自于持有的魔剑。而老虎现在只有刚穿越时候系统附赠的一把魔剑“不朽月光”,这把魔剑的效果是可以借助魔力飞翔战斗,而且永不磨损。 借助魔力飞翔战斗,是任何一把魔剑都能做到的事。事实上当初老虎在穿越之前,职业刚刚成型不久,战斗的时候,身边正常环绕着六七把不同的魔剑。 也就是说,这把名字看起来挺帅气的魔剑,实际效果就是“永不磨损”而已。 嗯,没有别的特效,就是这么差劲。 老虎对此十分不满,早就想要寻找几把魔剑,来充实自己的库存,增强自己的手段。但魔剑并不容易找到,他当初用的那些魔剑,全都是从各个高难度副本boss身上爆出来的。现在当然不可能做到这样的事情,所以他只能对照游戏里面的那些分支任务,寻找有没有可供自己使用的魔剑。 而那个任务里面的“妖刀”,就是一把可以作为魔剑的武器。 这座商店坐落于塔拉汗城比较偏僻的地方,靠近冒险者们扎堆居住的中等旅馆区,常常有冒险者出入。它主要做的也就是冒险者们的生意——这生意不容易做,但很有赚头。 老虎来到商店的时候,伙计正在整理东西。看到他进门,立刻过来招呼,询问他怎么称呼?想要买点什么? ……一个有着银白头发,帅得走在路上可以引起别人夫妻矛盾,衣服华丽得可以上舞台唱戏的小帅哥,怎么也不会跑过来卖东西的。 老虎笑了笑,问:“叫我洛克就好,你们这里有哪些特殊的武器?” “特殊的武器?附魔兵器?我们这里倒是也有一些……但是说实话,可能不大合您的心意。”伙计小心地说,“我们这里的附魔兵器,大多是哪些傻大粗的,讲究的是坚固耐用什么的……跟洛克先生您的身份,不是很配。” 倒不是他不想做生意,但面对老虎的时候,他下意识的就有些紧张和畏惧,战战兢兢。要不是从业多年,颇有几分心理素质,怕是早就哆嗦了。 尽管请星照帮忙,用法术遮掩吸血鬼的气息,但老虎身为最顶级的吸血鬼,人类对于他来说原本就只是如同食物一般的存在。这种食物链上天然的位阶压制,是什么法术也遮掩不了的。这个伙计不过是普通人,在这种一对一的情况下还能跟他好端端说话,已经很不容易了。 老虎又笑了笑,说:“我要买的不是附魔武器,而是那些‘特殊’的武器。” 他强调了“特殊”这个词,唯恐伙计不能理解,又再补充说:“那些特别的,有着奇妙故事的,或者有着怪异传说的……我就喜欢那样的武器。” 伙计的眼睛顿时就亮了:“我懂了!您喜欢古董!” 他带着老虎来到了旁边一个架子前,从上面取下了一把异常华丽的双手剑:“这是当年‘神速骑士’法拉利的佩剑,那位骑士号称天下骑马最快的人,一生参加过无数次赛马,从来没有输过。这把剑是他最喜欢的佩剑之一,在很多次骑士竞技赛中,他赛马胜利之后,都会拔出这把剑挥舞一下,向观众执意。” “对于您这样高贵的人士来说,就算自己不参加赛马,也可以把它赏赐给为您参加赛马的骑师。我相信那位骑师一定会喜欢的!” 老虎呆了一下,怎么也没想到居然会遇到这种东西。 他接过那把华丽过头的双手剑,用自己特有的“剑魂”能力感应了一下,忍不住微微一喜。 这把剑里面,居然还真的有少许特殊的力量存在。 这种“特殊力量”指的不是附魔强化,而是一把剑经历了许多事情之后,积累起来的“灵性”。 (真是不可思议!我本来是要买那把谁拿到谁倒霉的妖刀的,却想不到居然先见到了这么一把剑……这把剑虽然不够强大,但多少有些灵性。只要为它举行专门的祭祀,就能够激发它的灵性,将其转化为魔剑。) (只是……这么一来,我的预算不够了啊……) 老虎皱了皱眉,心里暗暗盘算。 那把妖刀是他志在必得的东西,但这把装饰剑也很有价值,如果可以的话,他想要把两者都买下。 但是……虽然没问价格,但他可以肯定,这把剑绝对不便宜! 光是看那些装饰在剑身上的宝石,就可以看得出来。 他思考了一下,问:“这里还有没有……更加特别,更加诡异,那种让人……害怕的剑?” 伙计愣了一下,疑惑地看着他,不明白他的意思。 “这把剑很好没错,但相比这种美丽的剑,我更喜欢的是那种诡异的恐怖的,带着让人害怕的故事的剑——我是一个有着独特爱好的收藏家,太过于符合大众审美的东西,我不是特别喜欢。” 伙计茫然地低头思考,努力回忆有没有这样一把剑。 老虎看得暗暗着急,他不明白在游戏里面原本挺有名的妖刀,伙计怎么就一点也没印象呢? 那把刀可是翻来覆去换了六个主人,每一个主人得到他之后,都死在了下一次冒险之中,然后被得到遗物的人又重新卖回店里啊! 难道……他找错地方了? 就在这时,一个壮汉走进了门,大声说:“卖东西了!倒霉的汤姆被食人魔砸烂了脑袋,我们要把他的遗物给卖了,收拾一笔钱给他家人送去。” 老虎循声看去,只见那大汉一只手上提着个包裹,包裹里面有一把灰绿色的刀鞘露出来,正是那把著名的“妖刀”。 原来,他并没有找错地方,只是来早了。 第三十七章、丛林之怒,逢林莫入 进来的壮汉是个冒险鬼,叫卢比——这名字不是一般的常见,十个中低级的冒险者里面,至少就会有一个叫这名字——因为它是王国钱币的正式名称。 王国的钱币分为金银铜三种,虽然平时人们都用金币银币铜币之类来称呼,但其实它们的正式名字就叫做“卢比”。 金卢比、银卢比、铜卢比。 出门冒险,多是为求财。以钱为名,自然一点也不奇怪。 卢比显然是这家店的常客,伙计在征得了“洛克先生”的许可之后,就过去跟他做生意的。 “我们这次总的来说运气不错,剿灭了一伙蛮子。”卢比说,“只是没想到那群蛮子竟然跟几个食人魔结盟,回来的路上被食人魔打了埋伏,死了两个人。” 这个壮汉笑呵呵地说着,浑然不以死人为意的样子。 他一边说,一边将包裹里面的东西拿出来:“杰瑞有同乡在,他家距离这里也不远,我们就把他的东西送回去算了。该怎么处理,由他的亲人决定。汤姆家离这里太远了,我们总不能带着他的遗物走那么远,干脆卖掉,等有机会路过他家乡的时候,再把钱交给他的亲人。“ “卢比老大,你这事可做得真地道!” “谈不上地道,我们出来混的,谁都不知道自己哪天会死。今天我给他们俩处理后事,也许明天就是别人给我处理后事。我这么做,只是希望将来别人为我处理后事的时候,能有样学样罢了。”说到这里,卢比叹了口气,总算是露出了一些忧伤的神情,随即又换成了笑容,“这些东西质量可不错,你要给我一个公道的价格!” “放心!我们开店开的是信用,赚钱也要讲规矩,怎么能发这种死人财!”伙计拍着胸口,很豪气地说。 但他随即又补充:“不过老实说,这些装备……都有些破损啊。” “废话,汤姆的脑袋都让食人魔给砸烂了,装备没破损才怪呢!” “既然有了破损,价格可就要下调不少了。” “你别瞎扯!这些装备又不是什么精细的东西,修一修跟新的也没什么区别。这塔拉汗城里面,至少有五六家作坊能把它们修得跟新的一样!” “但是维修是要花钱的。” “花不了几个钱,以前又不是没修过。” “那你为什么不修好之后来卖呢?”伙计狡猾地笑了,“很明显,与其修好它们再拿来卖,不如就这么直接卖,反而更合算一点,不是吗?” 卢比没有回答,默认了这件事。 谈到这里,这笔生意差不多就算是成了。接下来的零头碎脑之类,其实也真不值几个钱,伙计并不会再斤斤计较。 反正,最大的好处已经争到手了。 老虎在旁边看着他们一件一件讨论那些装备的价格,一言不发。但当他们讨论到那把有着绿色木质刀鞘的弯刀时,他却突然开口了。 “这把刀不是那个冒险者的吧。”他说,“这种蛮荒古朴的风格……它是你们的战利品?” 卢比惊讶地看向他,完全没料到这个看起来绣花枕头的美男子竟然还懂武器。 伙计立刻解释:“这位洛克先生是一位武器收藏家,最喜欢那些奇特的甚至于有些诡异的东西。” 卢比顿时明白了,凑了上来:“洛克先生,您的眼光真好!这把刀可是那群蛮子的珍藏,是我们从宝库里面找到的……” “这是部落萨满的佩刀,用来给族人举行天葬仪式的。”老虎面无表情地打断了他的话——关于这把妖刀的情报,他当初可是仔细研究过的,现在还记忆犹新呢,“所谓天葬仪式,就是族人死了之后,要把尸体切碎,扔给野兽吃掉,以实践‘从自然来,回自然去’的朴素观念。他们天葬的对象,很可能就是那群食人魔,所以彼此才会结下盟约。” 卢比目瞪口呆,怎么也没想到区区一把刀,竟然还有这么多的花样。 “这把刀很锋利,但并不坚固。它是用来切的,不是用来砍的。我猜那个萨满应该年纪很大了,已经没有什么战斗能力。他在最后关头,大概是用这把刀自杀的,自杀之前还诅咒了你们,对不对?” 卢比的嘴巴长得很大,就像是一条缺氧的鱼,一张一翕的,却发不出半点声音。 “这把刀很不吉利,那萨满的怨恨凝聚在了刀上,将来无论是谁,只要得到了这把刀,就绝对不能再进入森林冒险,否则一定会死于非命。”老虎缓缓地说,“所以,这把刀的名字,可以叫做‘丛林之怒’。” 妖刀·丛林之怒。 这是游戏前期一把十分有名的刀,虽然耐久度很成问题,但自带高级锋利效果。面对没有穿金属甲的目标时,几乎一刀下去肯定就会附带“流血”状态,而且损血的速度还快得惊人。要是面对没穿铠甲的诸如法师之类,基本上一刀一个,跟砍瓜切菜似的。 但这把刀也有个很大的问题,就是它自带的诅咒。只要带着这把刀,哪怕没有装备,一旦走进森林,立刻就会进入“诅咒”状态。 这个诅咒的具体效果是极为强烈的幸运下降,具体会降低到什么地步呢?大致上,如果挂着这个诅咒跟别人动手,基本上人家会刀刀命中刀刀暴击,要是攻击带特效的话,差不多还能刀刀都激发特效…… 所以这把刀有个别名,叫“逢林莫入”。意思是带着它的人,看到森林就要绕着走,千万别作死钻进去。 钻进去的话,差不多就别想出来了,准备回城复活吧。 冒险者们大多是在森林里面找东西的,带着这么一把刀,那不就等于把自己的脖子送到了死神的镰刀下面去了嘛! 所以后来,这把刀的主人前后死了六个,最终再也没有冒险者敢买它,以至于这把价格不低的附魔武器,只能摆在架子上当展览品落灰。 当初在游戏中,玩家们如果能够帮助老板解决几个麻烦,就可以获赠这把妖刀。所以有段时间几乎人手一把——当然,必须塞进仓库,绝对不能带在身边。 老虎可不愿意等到那时候再做任务得到它,他现在就要这把刀! 说完那段话,他微笑着看向紧张兮兮握着这把刀,想要扔在地上却又舍不得的卢比,等着对方开口出售。 这样一把带着诅咒的刀,应该不会很贵吧…… 第三十八章、吸血鬼的人心 卢比并没有贸贸然出价,虽然“洛克先生”的气质和态度都十分的让人信服,但身为一个老资格的冒险者,一个不知道多少次刀头舔血的老江湖,关系到钱的问题时,他是没那么容易让步的。 所以他思考了一下,将那把妖刀递给了洛克先生,请他鉴赏一下。 洛克先生——或者说老虎——接过刀,先是仔细观赏了一下刀鞘。这把刀的刀鞘是用古木制作,也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明明已经被从树上砍下来很多年,刀鞘的木头却依然泛着绿意,他甚至能够从其中感觉到微弱的生机。 如果把这把刀鞘交给城堡里面那几个整天热衷于花花草草和试验田的德鲁伊,怕是能够用它当种子,将当年那棵树重新种出来。 除了蕴含生机之外,这刀鞘就没什么特别的了。做工很简朴,就是两片木头用细藤蔓缠起来的而已。 他拔出了刀,只见白光一闪,顿时一股寒气弥漫在店铺大堂之中。 这把刀长约二尺,比寻常的刀要短一点。刀身相当的薄,弯曲得很厉害,一看就知道不适合用来挥砍或者磕碰,就算拿来捅人,怕是也不见得有多好用。然而雪亮的刀身寒气森然,刀锋上隐约有一道血光流动,显然锋利无比,要是被它在脖子上划一刀,怕是要等脑袋掉了才能反应过来。 他将刀刃竖着朝上,随手拔下一根头发,轻轻搁上去。没有丝毫意外,头发在接触到刀刃的瞬间就断成了两截。 “好刀!”伙计忍不住赞了一句。 所谓吹毛断发,不过如此! 老虎点了点头,闭上眼睛,用自己的剑魂去和这把刀之中的灵性呼应。 这一呼应,他心中顿时有些惊疑。 这把刀的灵性——和想象中的区别太大了! 按说这么一把妖刀,灵性应该强得惊人,而且应该充满了疯狂的怨恨才对。老虎贸贸然和它联系,甚至可能会遭到它的攻击。但事实上,他能够感觉到这把刀之中蕴含着愤怒和怨恨的意志,但更多的,却是一股古朴苍凉的气息,犹如一棵干枯的老树,麻木地注视着树林里的各种动物生老病死。 (不对啊!这不是妖刀该有的气息啊!) 老虎暗暗纳闷,他一下子就明白了这两股不同灵性的来历——怨恨的意志,是那位老萨满的诅咒;古朴的气息,是这把刀多年被用于天葬仪式的积累。 但是……当初在游戏里面,这把刀可没什么“古朴的气息”之类介绍啊…… 他皱着眉头,暗暗思索。 想了一会儿,他睁开眼睛,若有所思地问:“这把刀迄今为止,换过几个主人?” 卢比有些茫然地回答:“当初杀了那个老萨满之后,这把刀就归了汤姆。他死了之后,我就把它带来了……” (我懂了!) 老虎恍然大悟。 (原来……这把妖刀还没有真正成型!) (按照游戏剧情,它应该前后害死了六个冒险者,才恶名远扬,让人们不敢问津,由此得到了“诅咒妖刀”的恶名。刀中那份怨恨的意志在这个过程中,吞噬了六条人命,也吞噬了天葬仪式积累的古朴气息,最终才有了那么恐怖的诅咒效果。) (居然又来早了!可恶!) 但他转念一想,却又释然了。 要是自己真等到这把刀恶名远播的时候来买它,且不论价格问题,光是买回去之后举行魔剑觉醒仪式的难度,就不是个小问题——魔剑是要通过仪式觉醒,才能够真正成型的。而妖刀版的“丛林之怒”觉醒仪式难度极高,当初在玩游戏的时候,绝大多数尝试着将它觉醒的魔剑之主都失败了。 觉醒魔剑的仪式,对于魔剑之主们来说,是一场大赌博。赌赢了的,就能得到一把魔剑,提升自己的实力。赌输了的,不仅价格昂贵的仪式材料泡了汤,魔剑的原材料——奇异的武器——也会因此毁掉。 当初玩游戏的时候,装备是可以反复刷的,所以毁掉一些材料,大家无非就是感叹两句“手真黑”之类,但当游戏成为了现实,要是材料毁掉了,成本暂且不论,到哪里再去找一把具有强烈灵性的武器来? 相比之下,现在这样的“丛林之怒”虽然威力不够强,但觉醒起来也容易啊! 不过他还是有点不甘心,想了想,打开聊天频道,将自己遇到的情况说了一下,然后问该怎么办。 过了一会儿,攻略组的成员们纷纷回答。 【封皇:其实依我看,不如净化一下,直接用那把原版的天葬刀来觉醒算了。】 【无眠夜晚:如果要让它进化成妖刀的话,就要让它多诅咒死几个人。你可以把它留在商店里面,过一阵子再去,估计就行了。】 【老虎:……这不大好吧,为了我得到妖刀,就要害死无辜的冒险者?】 【和音:你可以把这把刀买到手,然后我们抓盗匪,强行把刀塞给他,再让他逃走——他绝对会死在森林里面,成为妖刀成型的祭品。这样大概也行。】 【老虎:不用说了!我决定了!无论盗匪该不该死,我也不能用活人祭炼妖刀,这是做人的原则问题!】 【荷鲁斯:你都不是人了,你是吸血鬼啊。】 【老虎:虽然我的身体是吸血鬼,但我的心依然是人!何况,谁规定说吸血鬼就一定要是坏蛋的?a少不就是正派人!】 他愤愤然地关掉聊天窗口,懒得理睬突然就来了劲,喋喋不休的荷鲁斯,然后回刀入鞘,将刀还给卢比,又对伙计和卢比说:“这把刀里面的诅咒非同小可,我倒不一定要买下它,但如果你们不卖掉它的话,记得千万别带着它进森林。” “进森林的话……会怎么样?”卢比担心地问。 老虎看了看他,说:“例子不是已经有了吗?” 卢比的脸顿时白了:“我……我之前也一直拿着它,不会出事吧?我还能再进森林吗?” 老虎想了想,说:“最近这几天别去。有条件的话,这几天去各个神殿祈祷一下——如果我是你,我现在干脆就出一趟远门,给汤姆把遗产送回去,也避避妖刀诅咒的风头。” 卢比连连点头,想了想,犹豫了一下,还是把刀又递向老虎。 “洛克先生,这刀……您愿意买下吗?” 第三十九章、公平交易 听到卢比的询问,老虎笑了。 他等的就是这句话。 “我对这把刀的确有些兴趣。”他故作矜持地说,“诅咒附魔的武器比比皆是,不足为奇。但拥有诅咒灵性的武器却有些稀罕。虽然要说杀敌致胜,其实前者更好用。但是……如果都需要我自己拔刀上阵的话,或许挥刀抹脖子反而更靠谱一些。” 他沉吟了一下,说:“这东西是个不错的装饰品,朋友聚会的时候,可以拿来聊一聊。” 这话简直狂得没边了,要是在平日里听到这样的话,伙计和卢比都会暗暗嘲笑。但“洛克先生”的高贵气质,却让这话显得理所当然。 就像是一句“我穷得就剩下钱了”,在普通人说出来,在亿万富翁说出来,给人的感觉是完全不用的。 见洛克先生愿意买下这把不吉利的刀,卢比顿时笑了。 他原本有点发愁,担心这把刀卖不出去,现在看来,汤姆的家人运气还是不错的,自己的运气,也算是不差。 “你要钱还是要别的?”老虎问。 卢比刚想要回答“钱”,但念头一转,又改变了主意。 “您有没有什么轻巧点的小东西,可以让我方便得带给汤姆家人的?”他以试探的语气,稍稍有点不安地问。 轻巧的小东西,就是饰品类的小装备。能够跟这把刀等价的,当然是魔法装备。 在魔法装备里面,饰品类是最罕见的。它们携带方便,也不容易被发现。戴上一件,往往在关键时刻就有逆转胜负的功效。哪怕是最常见最烂大街的防御戒指,价值也堪比一件寻常的全身铠甲。 当然,以洛克先生的身份,他能拿出来的,肯定不会是防御戒指之类——像这样的大人物,随身带着的必定都是精品,随便给一件,都值得卢比这样的冒险者珍藏。 他只是有点担心,怕洛克先生以为自己狮子大开口。 但这个要求,却正中老虎的下怀——要是卢比跟他要一大笔钱,他还真拿不出来呢。 “小东西?装饰品之类?呵呵,这把刀对我来说也算是装饰品,装饰品换装饰品,倒也合情合理。” 他装模作样地想了一会儿,然后拿出了一枚制作精美的挂坠,这挂坠用纯银拉丝,做了一个镂空的球,里面是一颗黄水晶,奇妙的是,黄水晶本该是不发光的,这枚黄水晶却散发着微微的金光。 “这是‘财富的挂坠’,可以让人比较容易获得财富一些——当然效果有限,你要戴着它去赌场,肯定还是输光滚蛋的结果。”他说,“我跟一个朋友打赌比眼力,在十二个魔法吊坠里面挑选最有价值的那个。然后被他用这个冒充‘财富之神的祝福’,输了一匹好马。” “这东西论价值,其实比那把刀要差一些。但如果要带给汤姆的家人,这个反而比那些更好的合适一些。” 卢比和伙计不约而同地点头——对于普通人来说,太过珍贵的魔法装备只能惹祸,反而像是这种能够稍稍提升财运的东西,对他们才最有价值。 看着这枚金光闪闪的挂坠,卢比的眼睛已经亮了。 这种东西对于普通人有价值,对冒险者就更有价值了! 出门冒险为的是什么?不就为了钱嘛!能够提升财运的东西,哪怕只是稍稍提升一点,也是极好的啊! 他眼光灼灼地看着挂坠,却并没有立刻答应,而是又看向了伙计。 每一行都有行规,针对冒险者的商店也一样。 伙计被他看得暗暗叫苦,但行规终究是要履行的,心中叹了口气,小心翼翼地说:“洛克先生、卢比,如果你们对这笔交易没有异议的话,请让我验证一下你们各自的东西,作个见证。” 这就是冒险者商店的行规之一,为了避免以次充好之类的事情,只要是在店里进行的交易,店方都会帮忙验证双方的货物——当然,这个验证是很粗略的,只是检测一下彼此的附魔强度而已。更高级更专业的验证,花费太多,就算他们能够提供,冒险者们一般也不愿意接受。 听到这话,卢比心里松了口气,老虎却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们。 二人被看得忐忑不安,当伙计的双腿微微发抖的时候,总算听到了洛克先生的回答:“好,没问题。” 商店里面有检测装备附魔强度的设备,那是一个金属制作的魔法阵,魔法阵的中央有一个水晶柱。只要把魔法阵放在附魔装备上面,水晶柱就会感应到装备的附魔强度,发出对应的光芒。 首先被检测的是那把诅咒之刀,它被测出的光芒有些黯淡——因为它的确不是什么特别强大的附魔武器,毕竟诅咒还没有真正完成。 令人在意的是,水晶柱上泛起的绿光之中,隐约有一缕鲜红如血。虽然隐隐约约一闪即逝,但几个早有心里准备的人,却还是清楚地看到了它。 “果然是诅咒武器!”伙计声音微微发颤,急忙将刀还给了卢比,连多拿一秒钟都不肯,唯恐沾上诅咒。 卢比拿着这把刀,满脸苦笑。 接着被检测的是那枚挂坠,水晶柱的光芒比那把刀明亮很多。但内外却分为两层,内层是一团令人看着就觉得心情舒畅的金光,这团金光之外,更有许多璀璨的金色线条不断旋转,宛如将其包裹在里面一般。 “内外双层附魔,内层大概是健康或者幸运祝福,外层是财富类的。”伙计说,“估计内层是幸运祝福吧,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不可能骗过洛克先生。” “你说得对,幸运祝福和财富祝福,是很容易被混淆的。尤其在被外层财富祝福误导的情况下,很容易误以为这挂坠整个就是财富祝福。”老虎淡淡地说,“这种强度的财富祝福,当然就是‘财富之神的祝福’这个层次的东西了。我因此输掉一匹好马,也不算冤枉。” “洛克先生,我要提醒您,就附魔强度来说,您的挂坠比卢比的刀更加高级。”伙计说,“您应该让他贴补差价才对。” 老虎微笑摇头:“对我来说,这个层次的附魔装备没什么价值。我看中的是它们的收藏价值——这把刀的附魔水平不高,但收藏价值很高,所以总的来说,我并不吃亏。” 既然如此,那交易自然就成立了。带着那把诅咒的短刀,老虎悠悠然出了门,只走过了一个街角,就消失得无影无踪,让原本想要盯梢他的几个冒险者看得目瞪口呆,半天才回过神来。 “这是用了隐身术?” “或者直接传送走了吧……” 在众人七嘴八舌之间,谁也没有注意到,角落上的阴影之中,隐约有一抹浓黑流动。 第四十章、一些小小的问题 黑影飞快地流动,从一个阴影来到另外一个阴影,无声无息。 过了一会儿,它终于离开了塔拉汗城,在一个不被人注意的墙角化为雾气,微微一震,重新变成老虎的模样。 “和音的卷轴效果不错,居然还剩五六分钟!”他赞了一句,摇身一变,过分华丽的装束变成了普通行人的打扮,白发也变成了棕褐色的头发,连英俊的相貌都变得平平无奇,属于那种走在人群里面就像水滴汇入大海的类型。 然后,他快步走上了大路,很快就走远了。 过了不多时,重新变回原本模样的他,回到了穿越者们暂时作为据点的村子。 回来之后,他第一时间来到了和音、无眠等几个专心研究资料琢磨攻略的人那里,向他们道谢。 “你们帮我设计的身份和台词,真是帮了大忙!”他高兴地说,“把店里的伙计和来做生意的冒险者完全唬住了!不出意外的话,我过段时间还能再去一趟!” “你还有钱?”无眠诧异地问。 他记得老虎是去购买妖刀“丛林之怒”的,尽管那把刀很不吉利,但怎么也是一件附魔武器,价格绝对不会便宜。 老虎的身家并不丰厚——事实上,穿越者们并不很有钱。尽管他们依靠城堡,有着稳定的收入,但城堡每天可以产出的金币并不多,会长三余管得也很紧。虽然路费什么的,他一点都不小气,但想要买附魔武器?那是肯定不行的。 要不是他们来的路上又扫荡了几个盗匪营地,再加上熊猫慷慨解囊资助了不少,老虎还真没底气跑去塔拉汗城购买那把妖刀呢。 无眠并不确定那把妖刀值多少钱,但老虎才刚刚买下这把附魔武器,转头又要买别的……老虎哪来这么多的钱? “莫非……你用我给你的卷轴变成了雾气,进去把东西给偷了?”和音想到了什么,问道。 出发之前,老虎请他帮忙制作了一份“黑暗守护”卷轴。这个法术既不能攻击也不能防御,唯一的效果是让那些会在阳光下失去特殊能力的种族暂时避免阳光造成的影响,恢复特殊的能力。 老虎身为吸血鬼领主,虽然可以在阳光下行走自如,跟人拔刀开打也没问题,但想要使用种族的天赋能力,终究还是要避开阳光。靠着这种特殊法术的帮助,他才能够在大白天使用能力,变成阴影,变化相貌。 遗憾的是,“黑暗守护”这类法术的冷却时间极长,是按照月份来计算的。他这次使用了卷轴之后,未来半个月的时间里面,这个法术对他都无法再奏效了。 而且这法术其实问题也很多,最大的问题就是——现在这个时间段,它应该还没被研究出来呢。 按照游戏剧情,一位死灵贤者研究出了这个法术,然后迅速在死灵的国度普及。拥有了抵抗阳光能力之后,死灵大军就展开了对人间的进攻。 现在这个时间点,使用这种法术,多少也有实验的意思。 偶尔用一次,那叫实验;不停地用,那就是作死。 听了和音的询问,老虎笑着摇头,将自己在商店的经历说了一遍。 说完之后,他还拿出了那把灵性多过邪气的短刀,给大家欣赏。 “原来如此!”和音恍然大悟,说,“看来我们的行动,并不会影响这世界上各个事情正常的时间秩序。只要没有被我们干扰,该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情,依然会在什么时候发生。” “总要考虑蝴蝶效应。”无眠说 “蝴蝶效应其实跟薛定谔的猫一样,都是被错误理解的。”和音摇头,“相比细微事件对整个系统的搅动,系统本身的惯性其实是更加强大的力量。这就像在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国家,每天都会发生车祸,但这些车祸并不会对整个国家造成什么大的影响。就算是火车脱轨,死伤惨重,也不会对国家大政造成很明显的妨碍。” 这就比较深奥了,即便大家同为攻略组,真正会研究这些东西的人也不多。 至少,无眠就没研究过。 他主要研究的是任务方向,对于太过细致的设定之类,其实并不怎么深入研究。 所以他并没有争论,只是说:“这种事情很难说的,小心无大错。” “你说的也对……”和音想了想,说,“但该做的事情终究还是要做,我们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就是最大的变数。如果因为害怕变化就什么都不做,失去了自己的主观能动性,那反而会吃亏。” 无眠笑了笑,不纠缠这个之前讨论了无数次的问题,转而看向老虎:“看来我的手艺还是说得过去的,以后可以考虑多做一点东西,拿出去忽悠人。” 老虎之前拿来跟卢比交换那把诅咒之刀的饰品,正是出于无眠之手。 严格来说,它也不是无眠一个人的作品。制作那个银丝外壳的,是一位穿越之后就懒得离开城堡,专注于研究手工艺的穿越者。这趟出门之前,他塞给大家好几件自己的作品,让大家找这个世界的首饰匠,评价一下自己的手艺如何。 当得知老虎要去买东西的时候,无眠就用其中一件首饰为基础,往里面装了一颗黄水晶,然后附魔制造了那枚财运挂坠。 事实证明,他们这位穿越同伴的手艺相当的好,完全唬住了伙计和卢比——如果不是挂坠的做工本身足够精美的话,就算有无眠的附魔,也未必唬得住人。 “既然这次没花钱,那么你是不是还打算去把那柄骑士剑也买来?”他问。 老虎点头:“没错,但是我现在暂时只能凑出一份觉醒仪式所需要的材料,所以其实也不着急。” “还是有备无患的好。”无眠摇头,“明天我去一趟,以你仆人的身份,去把那柄剑给买回来算了。” 于是这事就定了下来,当天晚上,出门搜寻邪魔信徒线索的穿越者们回来之后,大家就筹划着举行仪式,帮老虎净化那把被诅咒的短刀。 按说他们这里好几个圣职者,大家一起动手,要净化区区一把诅咒短刀,应该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但等到仪式举行,大家才惊讶地发现,那把短刀里面的诅咒,竟然无法被净化掉。 第四十一章、魔剑觉醒 净化诅咒武器的办法并不复杂,大致上就是引来天界的神力,将武器洗涤一番。 产生诅咒的力量,一般都来自于阴秽邪恶之类,这种力量和天界神力可谓水火不容,一旦相遇,请则互相抵消,重则发生爆炸。 武器一般都是比较坚固的,只要把握好引来神力的份量,别失心疯似的一下子引来太多,就不会有什么问题。 但是这次,事情却有所不同。 大家引来了神力,仔仔细细地洗涤了那把短刀,可短刀里面怨恨的意志却并没有消失——虽然变弱了一些,但依然还在。 疑惑的圣职者们又一次引来神力洗涤了它,然而这次那股怨恨意志已经连变弱都没有变弱了。 “这刀有古怪。”无奈之下,他们只能作出这样的结论,“老虎啊,你还是先别打它的主意了,换一把武器吧。” “问题出在哪里呢?”老虎忧心忡忡地问,“能够被转化为魔剑的武器,很多都是带诅咒的。要是这把刀的诅咒无法被消除,别的武器怕是也不行了啊……” “别的武器,用的不就是诅咒嘛!” 他愣了一下,这才明白自己问了个傻问题,忍不住也感到好笑。 说笑间,熊猫拿起那把搁在临时祭坛上的短刀,仔细端详起来。 这把刀看上去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只是一把轻而且薄,稍稍有些狭窄的弯刀而已。但当熊猫握住它之后,却感觉到一股森然的寒意顺着刀柄慢慢流入自己的身体,让他整个人都感觉到了寒冷。 他将刀身贴在额头上,用精神去感应这把刀。顿时就感觉到了短刀里面蕴含着一股强烈的怨恨,令人毛骨悚然。 “话说,老虎你为什么决定把它的诅咒力量洗掉?”他问,“这把刀出名的就是其中的诅咒力量啊。” “一件武器要转化成魔剑,需要举行觉醒仪式。武器内部的灵性越纯粹单一,觉醒仪式的成功率就越高。像这种一件兵器里面有两种截然不同灵性的情况,觉醒仪式的成功率会很低很低。” 熊猫点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 他想了想,又问:“如果要让这把剑的诅咒压倒灵性,成长为游戏里面那把妖刀,是不是只要让它害死足够的人,就可以了?” “应该是这样没错,但我不会做出以人祭刀的事情来,这是原则问题!”老虎强调,“原则问题!” 熊猫笑了:“放心,我没劝你改变原则。我的意思是……这把刀只要害死足够的人,就可以成长为妖刀。那么,如果它害死的,是‘不会死’的人呢?” 老虎一愣,疑惑地看着他。 “如果你不介意死上一回的话,我觉得你可以试试带着这把刀去森林里面,看看它能不能害死你。”熊猫说,“我们穿越者是能够复活的,我不信这区区一把刀上的诅咒,竟然能够比让我们穿越和复活的那神秘力量更加强大。既然这样,那如果它害不死我们,会怎么样呢?” 老虎皱起了眉头,仔细思考了起来。 想了一会儿,他的眼睛亮了。 听到他们的对话,和音跟无眠也走了过来。 “熊猫的想法很有意思。”和音说,“妖刀的诅咒,是要杀死每一个手持这把刀,走进森林的人。但如果怎么杀也杀不死对方的话,那它就无可奈何了。在这种情况下,诅咒的确有可能自行消散。” “我也赞成,既然它想要杀,那就让它杀杀看呗。”无眠笑了起来,“倘若妖刀有灵,我很想知道,它发现自己的新主人是个怎么杀也杀不死的怪胎时,会是什么样的表情。” 见大家取得了一致的意见,老虎也就下了决定:“既然这样,那我明天就带着它去森林里面,看看它要怎么害死我。” “不,还是再等几天。”无眠劝道,“等我帮你把那把骑士剑买回来,再觉醒成魔剑,然后再做实验,也来得及。” “是啊,大老远出这么一趟门,总要有点收获才行。” 于是事情就这么定了,第二天一大早,无眠和真残念就穿上仆人的衣服,让拥有“易容”技能的穿越者帮他们化妆了一下,前往塔拉汗城。 他们以“洛克先生家的仆人”身份来到商店,表示昨天主人看中了这里一把骑士剑,只是忘了买,现在自己过来将其买下。 商店伙计当然不会对此有什么意见,只是那把剑的价格着实不低,真残念讨价还价了半天,最终也没能砍下多少价钱来。 这让真残念很不高兴,回去的路上骂骂咧咧的,一直在抱怨这个商店伙计太小气,不是个做生意的人,是个“哈儿”。 “像他这么做生意,活该一辈子给人打工!”最后,他以恨铁不成钢的语气,作出了如此的断言。 骑士剑买回来之后,老虎就准备举行觉醒仪式。 这把剑的灵性不够强,但不够强也有不够强的好处——消耗的材料较少,觉醒的成功率也会比较高。 虽然觉醒之后的魔剑可能也会较弱,但再怎么弱,总比他现在用的那把除了不可磨损之外毫无其它用处的好啊! 这天晚上天气很好,沐浴更衣之后的老虎双手捧着那把骑士剑,站在了临时搭建的祭坛上。 这座祭坛是用昨天那个改造的,删掉了吸引神力的部分,增加了许多昂贵的材料,光是金屑就撒了一小把,价值十几枚金币。 而相比那些用来增强魔剑灵性的消耗品——宝石,这些金子又算不了什么了。 难怪当初游戏里面,魔剑之主这个职业出了名的花钱,号称非氪金大佬不能玩。老虎倒不是氪金大佬,可他为了打造自己那套魔剑,也把这些年攒下来的家底用得差不多了。如果不是大家穿越了的话,或许他也会走上不断寻找跟出色的武器,然后不断氪金觉醒的道路。 魔剑觉醒仪式并不复杂,就是让老虎带着要觉醒的剑走上祭坛,然后用自己的剑魂和那把剑的灵性呼应,再发动祭坛的力量,把宝石里面的灵性都抽出来,为那把剑滋养,同时利用剑魂对其进行改造而已。 整个过程既没有咒语也没有手势,但却看到无数的金光从祭坛上升起,一颗颗宝石黯然失色,然后全部化为灰尘。 然后,那把华丽的骑士剑从老虎的手上冉冉升起,仿佛一个蹒跚学步的儿童,慢吞吞晃悠悠地在他身边游弋。随着时间的过去,这把剑游弋的动作渐渐灵活起来,更有一抹明亮的青光从剑身散发出来,渐渐地将它包裹在其中。 又过了一会儿,一直闭着眼睛举行仪式的老虎睁开了眼睛。 他微微一笑,伸出手,骑士剑自动飞到他的面前,被他一把握住。 然后,他整个人犹如一道幻影,瞬间冲到了至少二三十步之外。 “成功了?”大家好奇地问。 “成功了!”老虎有些疲惫,一边喘着气,一边笑着说,“从今天起,这把剑就是我的魔剑,名叫‘神速骑士’!” 第四十二章、魔剑之主 成功觉醒了魔剑“神速骑士”,对于老虎的实力提升有立竿见影的效果。 他原本在穿越者之中不算什么强者,虽然种族很强力,但职业能力发挥不出来,就算是在黑夜里面,也只能勉强算进二线选手,要是到了白天……就不用提什么战斗力了,充其量能够给无眠、和音之类法师们当个护卫而已。 但是现在,拥有了一把真正具有特殊能力的魔剑,他的实力顿时突飞猛进。 这把“神速骑士”的效果是加速,以它作为武器的时候,老虎能够将自己的速度大大提升,提升的上限是原本的三倍。 当然,实际上用不着提升那么多,提升到那个地步也很不方便——速度上去了,但反应跟不上。经过实际测试,大概提升百分之五十左右,是他能够稳定控制的极限。 速度提升百分之五十,乍看起来似乎不算什么,但在实战之中,却让他的实力飙升了至少好几倍。一对一的情况下,除了拿长孙武、尤涅若这类刀枪不入的猛男无法可想之外,就算是武艺高强如熊猫,一不小心也会吃亏。 要是开到百分之三百的极限速度,大家根本连反应都来不及反应,就直接跟他猛地撞在一起了……那样的话,身体不够强壮的他,反而会吃亏。 除了这种用法之外,魔剑还可以像仙侠小说里面那样,飞起来自行作战。当它切换到这个模式的时候,老虎只能给它下达一些简略的指令,具体操作由魔剑自身的灵性决定。 “神速骑士”的灵性不够强,所以能够执行的指令只有“进攻”、“防御”这两个而已。其中“防御”指令效果不明显,但“进攻”指令的效果却相当的厉害——只要他选定目标,让魔剑进攻,闪烁着青光的骑士剑就会化作一道光芒,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刺向目标。 快得超乎想象,快得丧心病狂。 遗憾的是,虽然速度快到变态,但“神速骑士”的攻击力实在是有些孱弱。帮忙做实验的熊猫被它刺了三剑,血槽也就掉了不注意的话甚至看不出来的一点点。 或许……将来再找些珍贵的材料,将这把剑的攻击力强化一下,才能够真正发挥它速度的优势。 “到时候你可以可以cos剑仙了。” “是啊,到时候你可以一捏剑诀,说一句‘请宝贝转身’。然后一道青光闪电般地飞出去,在别人脖子上一转,脑袋就掉下来了。” “……我好端端一个吸血鬼领主,怎么就成封神榜里面的陆压道人了?” “话说这是不是有一点钦定的感觉?” “哈哈!不是有那么一句名言嘛:一个人的命运啊,当然要靠自我奋斗,但是也要考虑到历史的行程……” “禁止膜蛤!” 嘻嘻哈哈之间,老虎将魔剑收回,看上去就像是飞进了他的身体一样——这也是魔剑之主的能力,将魔剑收在自己的身体里面,必要的时候可以快速放出,比从道具栏取装备要快得多。 可惜能够同时收纳的魔剑数量有限,否则的话,魔剑之主这个职业绝对要强到逆天。 当初在游戏里面,这个职业就是典型的pvp型。除非能够一直缠住对方,让他没有转换魔剑的机会,否则谁也不知道一个魔剑之主究竟收纳着几把(一般来说极限是九把)什么样的魔剑。 还是以老虎自己为例,他一般情况下收纳的九把魔剑之中,肯定会有“重剑无锋”和“影剑无形”这两把。前者没有任何法术伤害,也完全不锋利,但却拥有超高的钝器伤害;后者则截然相反,完全没有物理伤害,但法术伤害却极高。 光是这两把魔剑的切换变化,就足以让所有敌人都为之头疼。如果再加上另外几把顶级魔剑,组成所谓“独孤九剑”组合,那真是堪称游戏运营的亲儿子。在一对一的公平比武之中,几乎没人能够打得过他们。 因为这个职业太过厉害的缘故,有段时间竞技场排名前一百里面,足足有六十个以上的魔剑之主。以至于官方后来不得不出了个补丁——魔剑之主在进入战斗状态的时候,所有收纳的魔剑都会自动飞出来,犹如经典原子模型里面的电子一样,沿着一定的轨迹,绕着主人的身体缓缓旋转。 这虽然让魔剑之主失去了“神妙莫测”的优势,但几把散发不同光芒的魔剑绕着主人缓缓旋转的场面,实在是太有强者范儿,太帅太拉风,所以魔剑之主们倒是没有多大意见。 毕竟有那么一句名言——强是一个版本的事,帅是一辈子的事。 现在的老虎还没到当初游戏里面九剑环绕时候那么帅气拉风,但当他在大家的要求下,将两把魔剑都转入激活,眼看着一白(不朽月光)一青(神速骑士)两道光芒绕着他飞来飞去,配合他英俊帅气的相貌和华丽的衣着,一阵风吹过,银发飘扬,剑光流淌,让大家都看得满脸羡慕嫉妒恨。 “早知道我也选吸血鬼了!颜值爆表啊!” “得了吧,老虎在现实中就是大帅哥,才有这样的效果——你没发现我们的相貌,和现实中的自己都有几分相似吗?要是换成咱们这俩歪瓜裂枣,那就不是他这种主角范儿,而是反派杂兵的风格了。” “可恶!帅哥到哪里都有优势……” “我对这个连穿越都要讲究颜值的世界绝望了啊!” “你们还是知足吧,没让你们穿越成猪头人,已经算是运气了。想想整天缩在图书馆看书码字,坚决不肯出门的老白……你们有什么不知足的?” “说的也是,要是我也像他那样,穿越成一个肥胖的光头猪人,那真是连自杀的心都有了。” “但是自杀也死不掉啊!” “……唉!” “别同情他,记得当初他给咱们公会写游戏小说的时候吗?一天到晚拖更,就看到他天天扛着狼牙棒刷副本,死活不去码字!活该!” “说得也是,活该!” 城堡图书馆的角落里面,一个白白胖胖圆滚滚,却顶着一个大光头的猪头人突然打了个喷嚏。 他揉揉鼻子,嘟囔一句“肯定又有人在背后说我的坏话了……”就翻了个身,躺在地上又睡着了。 第四十三章、改变计划 验证了魔剑“神速骑士”的威力之后,老虎改变了原本的打算,决定过段时间再验证妖刀“丛林之怒”的诅咒效果。 这倒也不奇怪,他好不容易咸鱼翻身,一跃成为穿越者中数得上号的强者,当然要留在这里,好好地搞事。不搞到念头通达心情舒畅,怎么舍得挂回城堡? 以他的性格,就算是要死回去,也要在奋力苦战之后,面对战战兢兢不敢靠近的敌人,然后从容得地靠在已经被烧焦的老树树干上,用满是鲜血却依然稳定的双手给自己点一支烟,然后就这么抽着烟死去,才算是心满意足。 至于这个死法是不是侵犯了哪个影视或者动漫作品的版权……反正他都穿越了,人家难道还能跑异世界来跟他打侵权官司? 既然他不打算死了,那么妖刀“丛林之怒”当然就不能放在身边。否则的话,哪天进了森林,一个倒霉被路过的一只野狼咬死,可就丢脸丢到姥姥家去了。 经过讨论,最终大家决定把这把诅咒之刀暂时封印起来。它被放在桃木盒里面,盒子上面刻满了能够封锁怨念的魔法符文,又用牧师们联合制作的好几份净化卷轴裹住,最后深埋地下。 除非那个死掉的老萨满怨念强到能够感天动地,否则的话,休想再折腾起任何风浪来。 了解这桩小事之后,穿越者们又开始全力投入对邪魔崇拜者的搜索工作。 他们几乎以地毯式搜寻的方式,一点一点检查塔拉汗城附近的森林。哪怕是远远看上去没什么异样的地方,也一定要亲自走过去,亲手摸一摸那些树木,才肯放心。 在搜寻过程中,他们自然也遇到了塔拉汗城各方势力的搜查队。搜查队对于这些长相怪异的外来人很警惕,但因为在之前被“天谴”攻击的庄园残骸之中发现了邪魔的踪迹,所以就算有天大的事情都要暂且搁置,双方的倒也没发生什么大的冲突。 只是塔拉汗城城防官和情报官联合派出了几个使者,来村子里面拜会了无眠和熊猫,然后就离开了。 那天晚上,老虎曾经化身黑雾,悄悄潜入城防官的官邸,找到了关于今天白天这番拜会的记录。记录上称他们为“疑似来自于兽人草原的冒险者团队,实力不凡,但缺乏政治经验,不像是邪魔崇拜者,建议关注并保持友善态度”。 得知这个结果之后,大家哄笑了一番。 也有人抱怨说:“按照传统,这时候不是应该跳出个小反派,大叫‘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鼾睡’之类,来找我们的麻烦,顺便送脸上门吗?” 遗憾的是,塔拉汗城的官方似乎并没有充当反派配角,送脸上门的打算,让原本准备大干一场的穿越者们很是无奈。 别人不送脸下乡,他们也不好跑过去强行打脸,只能遗憾地放弃了。 奇怪的是,一连找了十几天,却始终什么线索都找不到。 不仅他们找不到线索,塔拉汗城各方势力联合调查团也一样没能找到线索。 无论是那个突然出现的“传奇圣武士”也好,还是那些留下庄园残骸的邪魔崇拜者也好,都像是凭空出现,又凭空消失,找不到半点来龙去脉。 也有人试图用法术来搜索,可搜索传奇圣武士线索的时候,明显被什么东西阻拦了,没能找到;搜索邪魔崇拜者的时候,更是直接遭到了反噬,差点送了命。 这么一来,搜索工作就陷入了僵局。 “真见鬼!我从来没见过这种任务!”晚上例行的聚会上,心情烦躁的长孙武说,“我玩了十年的‘新世界’,几乎做尽了这游戏里面所有的任务,却从来没见过这种没头没脑的任务!” “游戏毕竟只是游戏。”无眠叹了口气,说,“像这种没头苍蝇似的乱找,才是现实中做任务的样子啊。” “但我们总不能就这么一直找下去吧!” 无眠摇摇头,没有回答。 现在这种情况,很明显是任务中间的环节出了问题。要么另辟蹊径把任务链重新接上,要么就只能靠笨办法来强行破解。 笨办法当然不是什么好的选择,但它至少有一个好处,就是稳当。 只要这么一直搜索下去,邪魔崇拜者们的线索迟早会被找出来的。 “这几天,我一直在考虑一个问题。”和音突然开口说道,“如果要发挥我们的优势,是不是应该直接奔着‘塔拉汗城之乱’那个boss下手?” “你是说‘欺诈者艾丽卡’?但她现在根本没出现在塔拉汗城啊。” “也不一定没出现,有可能她出现了,但没人发现。”和音说,“她的那件装备‘欺诈者的假面’能够自由变化相貌。除了必定是黑发,身材不可能太高或者太胖之外,别说容貌和年龄,就算性别都能伪装。要是她藏在塔拉汗城里面,搜查团根本就不可能找到她。” “我们也找不到啊……” “那可不一定。”和音笑了,“我们的确没办法找到她,但我们能找到她的家庭啊。” 无眠眼睛一亮,恍然大悟:“我明白了!艾丽卡是因为家族被前代塔拉汗伯爵所灭,才立志要报仇的。她家族庄园的遗址并不难找,只要找到那个遗址,多少总能追查到一点线索!” “没错。按说她学有所成之后,至少应该回去祭拜族人。就算她从来没回去过,我们也能在那里找到跟她血脉相通的残骸,通过法术追寻她的下落。”和音点头说,“这办法算是直接掀桌子,不跟她斗智了。好处是可以破解她的藏身手段,坏处就是……大概会彻底激怒她吧。” “激怒就激怒!” “是啊,反正是要把她变成经验值的!” 穿越者们七嘴八舌,很快就一致支持了这个计划。 于是第二天一早,他们除了留下两三个人看家之外,其余的人呼啦啦一起出发,朝着那个boss“欺诈者艾丽卡”的家族庄园遗迹进发。 这些天毫无意义的搜寻,已经让他们完全烦透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只要能够尽快开打,怎么都是好的! 第四十四章、欺诈者艾丽卡 “欺诈者艾丽卡”的家族名字叫做洛卡,原本在边境伯爵领东北部。早在塔拉汗伯爵受封于此之前,她的家族就已经在这里开拓,并且获得了骑士的爵位。 后来,塔拉汗伯爵受封于此。为了扩张势力,历代的伯爵一直在努力收服周围的各方领主。对于类似卡里普拉村这种没有名分的开拓村,他们用的是暴力压迫的方法;而对于像洛卡骑士这类已经有名分的领主,他们就只能采取迂回的手段,通过联谊或者是交换封地的方法,将其绑上塔拉汗家族的战车。 在这些本土领主之中,洛卡家族算是最顽固的。他们既不愿意跟塔拉汗家族联姻,也不愿意用自己较为贫瘠的封地换取靠近王都方向比较富饶的封地,渐渐的就成了伯爵的眼中钉肉中刺。 历代伯爵的总体发展方向就是开拓,向着北方的蛮荒地区不断开拓。每开拓一块领地,他们就册封一位骑士,渐渐地把势力不断扩大。可在这片忠实于塔拉汗家族的基本盘地区,却有着一个不仅不服从,甚至于连跟塔拉汗家族合作都不肯的骑士领,而且还占据了一处交通要道,实在让伯爵苦恼不已。 于是,当前代伯爵继任之后,洛卡骑士领就发生了蛮族入侵。 入侵洛卡骑士领的蛮族军队极为强大,只用了短短三天就占领了洛卡骑士领的首府洛卡镇。他们和洛卡家族似乎有着血海深仇,非但将洛卡家族的成员杀戮殆尽,还把整个洛卡镇烧成了一片白地。 伯爵的军队一得到消息就尽力赶来,但终究还是来迟了。当疲惫的伯爵率领一批骑兵赶到洛卡镇的时候,只来得及收拢那些被驱赶出镇子的居民们。 当时是个冬天,没了住宅的居民们眼看就要冻饿而死。伯爵不得不停下脚步,组织大家搭建窝棚,将骑兵们的干粮拿出来给居民暂且充饥。等后续步兵带着辎重赶到的时候,想要再追击那些蛮族,已经没有任何可能。 事后,新的洛卡镇被在原本洛卡镇南方一些的地方重建。伯爵请示国王之后,找了一位德高望重的骑士的次子改姓洛卡,继承了洛卡骑士领。 “话说,艾丽卡是老洛卡骑士的女儿对吧?”坐在马车上,真残念纳闷地说,“老洛卡家族出事的时候,现在这个伯爵的老爹才刚刚当上伯爵,现在这个伯爵估计还是小孩子。而现在,这伯爵都已经老得快死了……那个艾丽卡究竟多大了?” 和音想都没想,回答:“估计在六十岁上下。” “六十岁的老太婆啊……” “她可不是寻常的老太婆。”无眠说,“我记得她的背景设定,是落入了一个女巫之手,成为了试验魔药的材料。在这个过程中,不仅拥有了魔力,也彻底改变了体质。所以别看她年纪大了,但真动起手来的话,恐怕还不好对付!” “区区一个塔拉汗城的boss,有什么不好对付的?”真残念撇撇嘴,很不屑地说,“不是我吹,就算一对一,我也有把握用火球把她轰成渣渣!” “哦?你这么有把握?” “当然!” “他最近刚刚重新激活了‘精魂火球’。”旁边的剑十三泄了他的老底,“只要给他足够的准备时间,一口气三发精魂火球砸过去,那boss恐怕还真未必吃得消。” “原来如此……” “怪不得他身上这几天总有红光闪烁,这是在储存精魂火球的力量吧——真残念啊,你还真打算到时候二话不说先砸三个火球?” “当然!”真残念抬起右手,三个不起眼的小火苗浮现出来,绕着他缓缓旋转,“自从恢复了技能之后,我就一直在积攒力量。精魂火球既可以用来修炼,也可以用来战斗。虽然用来战斗的话,稍稍有点浪费,但堂堂一个boss,也值得我浪费一下……” “别信他胡扯!他就是好不容易攒了个大,不砸到boss身上不甘心罢了。”剑十三又拆他的台,引得真残念怒目而视。 一车人都忍不住笑了,笑完之后,和音点头说:“既然你这么有决心,那么到时候要动手的话,就麻烦你先开一波大了。记得千万别放歪了,打空了没问题,三个精魂火球要是砸到自己人身上,那可是绝对直接秒杀没商量的!” “要得!我做事,你们放心!” 另外几辆马车上,穿越者们也在议论纷纷,讨论的大多都是关于怎么对付“欺诈者艾丽卡”的问题。 这个boss正面战斗的能力并不很强,但很擅长变化和下毒。在游戏里面,她会不定期地施展大招,先用毒雾盖住屏幕,等毒雾散去之后,她已经直接变成了玩家队伍里面的某个人,同时给大家全体下毒。如果玩家们不能将她找出来,就很容易陷入团灭。 要解决这个问题,比较专业的做法当然是大家通过语音工具联系,毕竟艾丽卡无法模仿玩家们的说话,很容易就会被拆穿。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简单粗暴的方法——全部找大块头或者非人种族组队去打她。 艾丽卡的变化术,并不能改变自己的种族,体型的改变也很有限。换句话说,她只能变成中等身材或者再稍稍矮一些的人类,无论是大高个还是大胖子,都变不出来,更不能变成别的种族。 只要队伍里面全是大块头或者非人种族,她这一招就玩不出来,直接被封印了。 这个打法被列入了经典攻略手段名单,一群体型为“魁梧”的肌肉男组队打艾丽卡的视频,曾经在网上非常流行。 当然,也许跟这个视频的名字有点关系。 当初制作视频的那个玩家,给这个视频取名为《震惊!五个彪形大汉欺凌柔弱女子!这是玩家们的道德沦丧,还是世界已经变得污秽?》 嗯,那个玩家后来被人肉了出来,有人把他的角色截图嵌入了这段视频里面,在旁边标注了一行字。 【看到这个小鼻子小眼睛贼兮兮的家伙没?直接打死他就好!】 顺便说一下,那个玩家的id叫做“荷鲁斯”,是个矮人…… 嗯,就是正在某一辆马车上,跟大家说着这件事,笑得很开心的那个。 第四十五章、路上的一些闲话 从塔拉汗城到洛卡镇,按照正常所谓“急行军”的速度——也就是白天赶路的时候比一般军队多走大概三个钟头,只吃干粮,不生火做饭,不安营扎寨——大概需要四天。 这也是为什么当初蛮族入侵的时候,前代伯爵率领的救援部队姗姗来迟的原因——已故的前代伯爵做事相当的细致谨慎,一点漏洞都不会给别人找到。 穿越者们当然不需要这样赶时间,他们趁着马车,每天早上出发,下午时间差不多了,正好又有村子的时候就休息。就像是一群普通的冒险者一样,没有半点着急。 反正已经过了这么久,如果“欺诈者艾丽卡”想要做点什么,那肯定早就做完了。如果她还没来得及做,那肯定也不会争分夺秒地现在去做。 现实不是游戏,不存在事情一直悬而未发,知道玩家触发某个分支剧情,才会立刻开始的可能。 他们这群人晓行夜宿,夜里还时不时让能飞的老刘出去转悠一圈,找找附近有没有盗匪营地,找到的话就顺便捞个外快。几天下来,倒是收获了不少的钱财。 “我一直有个问题。”坐在马车上,把玩着几颗闪闪发光的宝石,老刘突然若有所思地说,“这世界上的盗匪那么多吗?为什么咱们一路走来,时不时都能遇到?而且他们还这么有钱……” “其实应该也不太多吧。”剑十三不是很确定地说。 星照更是直截了当地回答:“建议你下午换辆车,去无眠他们车上问问题,有两脚书柜和攻略狂人在,一定能够给你答案。” “星照小妹妹,你就不能客气一点吗?” “对于当初网友聚会时,一见面就大呼小叫‘哪里来的小萝莉!剑十三你是信和平教的吗?这是你童养媳吗?’的家伙,我为什么要客气?” 老刘那张凶恶的脸顿时就垮了下来,有气无力地说:“我当时喝多了说胡话啊!这都多少年了,你还在计较这个……” “我为什么不计较?酒后吐真言啊。” 狮鹫人垂头丧气,索性圆润地团成一团,缩在马车角落里面睡觉算了。 他用翅膀当做被子盖在身上,倒是也颇为暖和。 另一辆车子上,熊猫和老虎正在讨论魔剑之主的战斗方式。 “我觉得,你应该用潜伏作战的方式。”熊猫说,“你能够化为阴影或者雾气,躲藏在别人绝对注意不到的地方。然后突然出手,以三倍速直接一个冲刺,几乎不会有人能反应得过来。” “这个方法稳是稳,就是太消极了。我想要战斗得更加积极一些。” “那就只有勤加练习,争取早点适应高速。”熊猫摇了摇头,显然对此不太看好,“不过老实说,我觉得希望不大。你这把魔剑的加速,并不是加速术那种‘改变自身时间’的效果,而是单纯的‘提升速度’。想要靠锻炼,让自己的反应能力达到可以适应三倍速度的地步,不大容易。” “其实老虎你可以考虑找点红染料,把头发中间漂染一下,再用胶做成一个角的模样。”荷鲁斯摸着金灿灿的胡子,笑呵呵地说。 老虎当然明白他说的是什么意思——红色有角三倍速,这是网上一个著名的笑话,来自于《机动战士高达》系列作品里面著名角色夏亚的典故。这位最早的动漫面具人之一,号称无论什么机体,只要涂成红色,再加上角,就能把速度提升到三倍的地步…… “那我是不是还要改姓夏?”他笑了笑,问。 “夏老虎?那还不如改姓雷呢。”书狂笑着打趣,“以德服人雷老虎,这可是名人!” 大家想象了一下老虎文绉绉来个“以德服人”的样子,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对于他们来说,日子过得很轻松,毫无压力。 但对于塔拉汗城的城防官和情报官来说,日子就过得战战兢兢苦不堪言,颇有度日如年的感觉。 又一次被伯爵训斥之后,两个过去还曾经发生过许多矛盾,现在已经同病相怜的人唉声叹气地走在路上,就像两只斗败了的公鸡。 “真奇怪,为什么一点线索都找不到呢?”新任的情报官愁眉苦脸地说,“没道理啊!堂堂一位传奇圣武士也好,能够建设一个庄园的邪魔信徒也好,都不可能不留下线索啊!” “城里各个旅馆都已经详细盘查过了,最近几个月的住宿人员里面,并没有看起来像是老圣武士的人。”城防官也苦着脸说,“真没道理啊!传奇圣武士里面,年轻力壮的都还健在,没有哪怕一个出问题。要说这次死的,只可能是某个教会里面已经年老退隐的老前辈才对……” 两个人面面相觑,不停地摇头,各自回到官邸,督促手下继续追查。 伯爵站在书房的窗子处,看着他们走远,才重新坐回自己的椅子上,沉默不语。 过了一会儿,他问:“有什么线索吗?” “我已经调集吾主的信徒在这一带巡查了,从目前的情况看来,不一定是传奇圣武士。”明明没有别人的房间里面,却有尖利的声音响起。 伯爵皱了皱眉,问:“这话是什么意思?” “传奇圣武士的气息,就算过了很久,我也能清楚地感觉到。可以肯定,塔拉汗城和周边地区,绝对没有传奇圣武士来过。” “那么,那个‘天谴’是怎么回事?” “我也不明白。”那声音变得有些迟疑,“我去那里看过了,的确是‘天谴’。但威力似乎比一般的‘天谴’要弱一些——吾主当初也曾直面过‘天谴’,一位传奇圣武士牺牲自己而发出的最终一击,力量应该比这大得多。” 伯爵沉默了一会儿,露出了少许的担忧,问:“那个圣武士……会不会是来追查我的?我们之间的事情,会不会泄露出去了?” “这个问题要问你自己。” “那就是没有!除了我自己之外,就算我的妻子和儿子,也不知道我们之间的交易。”伯爵的表情又重新平静下来。 “真不知道究竟是信仰谁的家伙,想要在我这里搞事!”过了许久,他眼神阴沉地自言自语,“要是让我知道了,我保证会让他后悔自己为什么活在这个世上!” 第四十六章、新洛卡镇 几天之后,穿越者们抵达了洛卡镇。 当然,是新洛卡镇,而不是老洛卡镇。 当镇子门口那个明明才十四五岁,偏偏穿着骑士铠甲,硬摆出一副老成样子的城防军小队长询问他们的来意时,他们并没有掩饰自己的来意,明明白白告诉别人,是来老洛卡镇遗址寻宝的。 这事是瞒不过人的,既然瞒不过,那索性就不瞒了。 反正等他们跑去老洛卡镇遗址搜寻的时候,还是会被人看见的。与其鬼鬼祟祟引人注意,还不如明明白白说出来。 “到老洛卡镇遗址寻宝?”带着一小队年纪至少有自己双倍的部下镇守城门的少年愣住了,疑惑地问,“都快五十年了吧,老洛卡镇还有宝物?” 这话说得大家反而一呆,面面相觑。 难道……还真有人跑去老洛卡镇寻宝?那地方真有宝贝? 少年错误地理解了他们的表情,反而笑着安慰他们:“别难过了,冒险者出门在外,能够平安无事就是福气。至于赚钱什么的,只要人在,钱总有得赚……我看你们像是有点本事的,有没有兴趣帮我们扫荡一下附近的哥布林部落?” “哥布林部落?都快入冬了,它们还敢停留在城镇附近?”无眠疑惑地问。 冬天是农闲的季节,也是各方领主训练军队的时节。一般在这个时候,大家都会带着自己的部队在城镇周边扫荡,消灭所有能够遇到的魑魅魍魉。一方面可以练兵,一方面也可以创收——除了哥布林之类穷鬼实在没油水之外,大多数的魔物都能够提供一些稀罕的珍贵的资源,对于领地的财政收入不无小补。 这种冬季练兵被称之为冬狩,早已形成了惯例。除了那些实在没脑子的蠢货之外,但凡有点记性的魔怪,都知道一旦到了深秋,就要赶快远离人类的城镇,离得越远越安全。 当然,如果自身实力够强,强到让人类的军队都不敢招惹的地步,那完全可以不搬家,甚至于跑到城镇旁边来都可以——历史上就发生过巨龙冬天睡觉醒来,想要吃人类的食物,结果跑到城镇去勒索了几只烤全牛的事情。 然而哥布林肯定没这个实力,它们在魔物的食物链里面差不多算是最下等的货色。一对一的话,甚至连寻常农民都能弄死它们。就算成群结队,面对人类的军队,也是不堪一击的。 所以一旦到了深秋,哥布林这类孱弱的魔物就肯定会朝着远离人类城镇的地方迁徙。这种情况在当初游戏里面就不止一次发生过,官方还曾经做过一个宣传cg,怎么到了现实里面,反而不按照常理来了? 少年看见他疑惑了,就解释了一下——原来这附近深山里面出现了几个极为强大的魔物,据冒险者们的说法,甚至看到了地行龙的脚印。地行龙这种家伙食量大,性子贪,最喜欢袭击那些成群结队的生物。它们有一定的智力,知道攻击人类城镇会引来大批高手围剿,但把目标换成哥布林之类,它们就一点都不担心了。 就食物链来说,它们这类魔物,恰恰就是哥布林之类的天敌。所以纵然面临着冬狩的危险,新洛卡镇周围的哥布林部落也并没有迁徙到距离城镇足够的远的地方。 “那为什么不拿它们当练兵的对象?”真残念好奇地问。 少年尴尬地笑了,扭过了头,没有解释。 真残念随即也明白自己问了个傻问题——哥布林怕地行龙,人类何尝不怕?新洛卡镇并没有什么厉害的高手坐镇,光靠几个骑士带着一群士兵,或许能够干掉地行龙,但那要堆多少人命上去? 很显然,在地行龙被干掉或者离开之前,新洛卡镇的冬狩是搞不成了。 总的来说,这个任务挺不错的,风险不算太大,报酬应该也还算凑合。 最重要的是,做这个任务的同时,可以搂草打兔子,顺便做另外一笔生意。 “这位小哥,你在洛卡镇能说得上话不?”无眠正打算结束对话,突然听到了熊猫的私聊,立刻改变了话题,问道。 少年稍稍迟疑了一下,回答:“我是洛卡家族的继承人,不过……真正继承家族,大概要再过二十年吧……” 无眠笑了:“那你就是说得上话的了。我想要问一下,剿灭哥布林有报酬,剿灭地行龙有没有?” 少年愣住了,疑惑地看着他。 地行龙可不是好对付的,这种魔物身躯庞大,拥有惊人的力量和生命力,身上虽然没有鳞片,但坚韧的厚皮比两层皮甲的防御力还强。面对这样的对手,寻常冒险者根本不堪一击,必须是那种真正由强者组成,到处行侠仗义的勇者队伍,才可能收拾得了它。 少年看向这群冒险者们,他们一个个长得歪瓜裂枣,没几个有人样的。虽然很多人都十分的魁梧,其中有几个简直魁梧到了像是怪兽——不,根本就是怪兽——的地步,但就凭这样的队伍,能够对付得了地行龙? 他不信。 “报酬的事情当然好说。你们要真能讨伐地行龙,我们也不敢赖账啊……跟能讨伐地行龙的勇者耍赖?那比招惹地行龙还危险!”少年想了想,说,“但是……我还是要劝你们,地行龙可真不是什么好对付的。更重要的是,我们不清楚森林深处的地行龙究竟是一只还是一对?甚或可能是一窝……我承认你们很强,也许真的能够干掉它们。但那要死多少人?出门冒险虽然赚的就是风险钱,但风险这么大,可就不值得了……” 他还有些想要喋喋不休,真残念直接开口打断:“我们明白你的意思了,现在我们想要先进镇子修整一下,可以吗?” “当然没问题,请进!” 一行人进了镇子,看着镇子里面颇为整齐安定的模样,不由得暗暗点头。 【熊猫:虽然领地的来路不正当,但这个洛卡家族真把领地经营得很好!】 【无眠:他们家家教也不错,值得肯定。】 【和音:马略·洛卡,新洛卡家族的继承人。才刚刚结婚的时候遇到帝国入侵,他率领一支义勇军在帝国后方展开了几次有效的骚扰,为塔拉汗伯爵抵抗帝国大军作出了很大的贡献,最终因为寡不敌众,死在帝国军的围剿之中,留下了一个遗腹子菲恩,也就是后来剧情里面很有名的“洛卡的枪骑士”。如果我没看错的话,这小子就是马略,也就是菲恩的老爹。】 第四十七章、分歧 新洛卡镇虽然名字里面有个“新”字,其实也已经有了几十年的历史。这个镇子里面的建筑物大多已经显得有些陈旧,但看得出来维护得很好,旧而不破,反而透出了一些岁月沉淀的厚重感觉。 聚集在据说和镇子年纪一样大的旅馆二楼小会议室里面,穿越者们讨论着下一步的行动计划。 “先去打地行龙吧。”熊猫说,“反正找欺诈者艾丽卡这件事也不着急。” 这个很有点狗熊掰玉米棒子风格的建议得到了许多人的支持,在大家看来,就算来到了老洛卡镇的遗址,也不见得真能找到欺诈者艾丽卡的线索。还不如大家去森林里面消灭地行龙,至少可以得到一大笔奖励。 上次在迷瑟勒勒森林打地行龙的时候,大家还比较缺乏经验,配合得还不够完善,出了不少错误。但就算这样,他们也无惊无险地拿下了那条地行龙。现在他们的配合更好了,实力也提升了——通过这段时间的搜寻工作,以及一些顺带的狩猎,他们差不多人人都升了一级,不少人还弄到了一些不错的装备,可以进一步提升战斗力。 “以我们现在的实力,面对一只地行龙的话毫无压力,如果面对两只的话,只要设法引开它们,也不算是特别有难度——除非倒霉,那群地行龙有三只或者更多,就没办法了。”和音说,“总的来说,那家伙就好像是经验大礼包,错过的话,十分可惜。” “主线任务比支线任务重要得多!”无眠大声强调。 “这世界哪里有什么主线啊?”有人反问。 “战争啊!王国和帝国之间的战争,不就是这个世界前期的主线吗!” 和音摇头:“无眠啊,你有没有发现一个问题?我们似乎……来得太早了。” 无眠皱了皱眉,没有说话。 “进旅馆的时候,我已经向伙计确定过了。带队看守镇子大门的年轻人,就是洛卡家族的继承人,马略少爷。他今年十四岁,别说结婚,连个未婚妻都还没有呢。”和音说,“按照常理,从订婚到结婚,至少要隔上一年。在他结婚之后不久,爆发了帝国入侵。也就是说,哪怕我们什么都不做,帝国入侵也是至少一年之后的事情——时间只会更长,而不会缩短。” “为什么不会缩短?”无眠问。 “打仗是一件大事,需要很多的时间来准备。”可能是在场最了解古代战争的长孙武说,“冷兵器时代的战争,一般都要提前两三年甚至更多的时间来做准备。要制造武器、训练军队、储备军粮,修整道路,修建前线粮仓……很多很多的事情。所以《孙子兵法》才在一开头就说‘兵者国之大事’。帝国既然是至少一年之后动手,那他们就绝对不可能现在开打。” “孙子也说过‘兵贵神速’。”无眠说。 “兵贵神速指的是实际作战,跟开战之前做好准备,并不冲突。” “这世界并不是我们地球,而是一个奇幻世界。你不能拿地球上的情况来生搬硬套!” “或许是这样吧,但我们并没有什么证据能证明这个世界上的国家进行战争之前可以不花很多时间来准备。”长孙武说,“既然没有这方面的证据,那么按照地球上冷兵器战争时代的情况来推测,应该也没什么问题吧。” “怎么可能没有问题!只要有二十个六十级左右的魔法师,联合施展空间法术,就足以创造出能够储藏几千吨食物的大型储物空间。凭借这种手段,要准备大军的辎重,根本不是问题。” “几千吨很多吗?一个地球上的士兵,每天至少都要吃两斤粮食。也就是说,一千人吃一天,就是一吨。假设帝国出动三万军队,预期作战时间为两个月。那么就是一千八百吨——这还仅仅只是粮食。煮饭用的柴火,宿营用的帐篷,备换的衣服铠甲和武器……你所想象的那个能储藏几千吨食物的大型储物空间,其实还真不大够用。” “他们可以多创造几个这样的空间。” “无眠啊,你这就有点瞎扯了。六十级的魔法师可不是什么烂大街的货色,游戏里面有名有姓的角色,有这个等级的并不多。”和音说。 双方越吵越凶,声音也越来越大,最后熊猫看不过去了,恶狠狠地一拍巴掌:“废话什么!打条地行龙能耽误多少时间?实在不行的话,雇几个人去老洛卡镇遗迹找线索,咱们去找那条地行龙,不就两不耽误了!” 这办法并不能让无眠满意,但在想要“屠龙”的人占了多数的情况下,以他为首的“主线派”也不得不作出退让,接受了熊猫的这个建议。 于是无眠带着两个人,到了旅馆楼下的酒吧,向老板打听这镇上有没有做事靠谱的闲人。而其余众人则开始收拾准备,整理行头,为之后的屠龙做准备。 无眠很快就找到了两个在镇上以打短工为生的人,他给了一笔定金,要这些人去老洛卡镇的遗迹,寻找老洛卡家族庄园的线索。 “埃里克先生,我们丑话要说在前面。”一个短工犹豫了一下,说,“这些年来,不断有人去老镇遗迹搜寻用得着的东西,找了几十年……现在那边那边恐怕已经只剩下破石头和烂木头了,连完整的铁块都未必能够找得出来……” 无眠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温和地说:“放心吧,我并不指望你们能找到什么。我只要你们去尽可能仔细地观察一边,到处翻找一下。然后等我们狩猎地行龙回来之后,把搜寻的结果向我报告就行。” “就这么简单?”两个短工很惊讶地问。 无眠摇摇头:“每天一枚银币而已,你们还打算做什么高难度的工作吗?” 两个短工都笑了,这事也就定了下来。 无眠给了他们每人三枚银币作为定金,言明就算冒险者们要出门五六天,到时候结清尾款。而就算是冒险者们提前回来,也不会扣他们的钱,每人尾款至少再给两枚银币——两个人加起来,一共就是一枚金币。 这笔钱对于两个短工来说已经不少,但对于无眠来说,不过是他随手炼制一点小东西获利的零头罢了。 作为公会里面的头号附魔大师,他现在可能是整个公会里面最富有的人。 因为……之前的公会首富熊猫,已经把钱拿给老虎去买“神速骑士”那把剑了。 第四十八章、屠龙的准备 虽然说已经决定去屠龙了,但穿越者们并没有立刻出发。 屠龙不是简单的事情,就算只是地行龙,也没那么好对付。 假设敌人只是一只地行龙的话,当然可以轻松对付。但如果是两只甚至三只呢? 所以,准备是肯定要做好的。 首先要准备的是“防龙装”。龙类最可怕的攻击就是龙息喷吐,随着详细种族的不同,有着火焰、冰霜、闪电、强酸、石化、诅咒等多种可能,但不管哪一种可能,都必定伴随着所谓的“龙属性”。所以只要装备能够对龙属性攻击有特殊防御力的盔甲,就能起到很大的效果。 负责准备这个的是书卷法师和音,他可以用比一般法师低得多的代价制作各种卷轴,缺点是他制作的卷轴无法长期保存,短则三五天,长则一两个月,其中的魔力就会散佚,让卷轴重新变成空白。 他制作了四张“防御龙属性”的卷轴,到时候会给负责顶在前面的长孙武、熊猫、龙彪和尤涅若使用。他们四个里面,长孙武是纯防御的主盾,熊猫和龙彪算是副盾,尤涅若其实是个菜刀输出,但考虑到他的攻击力,也很可能吸引仇恨,所以通常也算在“盾”的行列里面。 对付足以让洛卡镇不敢招惹的地行龙,光靠防御当然不够,攻击也很重要——所谓“进攻是最好的防守”,只要大家的攻击力足够高,就算遇到三只地行龙,也有将其全歼的可能。 为此,就轮到无眠忙碌了。 大家准备了一大批长兵器,长枪长戟长斧——有条件的话,屠龙应该清一色用长兵器,短兵器譬如刀剑之类,一则不够沉重,力量有限,二则攻击距离太短,跑到近距离去跟地行龙肉搏,实在不是个好主意。 地行龙的攻击是很强的,被它打一下,一条命就要去掉半条。就算不因此受伤,近距离战斗的话,免不了沾染龙血——地行龙的血是什么味道?大家都还记忆犹新呢。 这些长兵器并不是武器店里面出售的那种,而是洛卡镇城防军赠送的。当得知冒险者们真的在为屠龙做准备的时候,马略少爷就来旅馆拜访了他们,带来了一批坚固的长兵器。 “碍于身份,我不能和你们一起去战斗,这些武器都是我一件件仔细挑选的,应该足够结实。希望它们能够帮上你们的忙。”他如此说道。 不得不承认,这个少年的确很出色,这些话说得大家很高兴,那些坚固的长兵器也很符合大家的需求。 “难怪‘洛卡的枪骑士’那么优秀,原来是从自家老爹这里继承的基因好啊!”尤涅若掂量着一杆长斧,满意地说,“果然是好家伙!俺寻思着,光是这批武器,价格恐怕就不低!” “现实不是游戏,不会出现杀一条龙的报酬还不够买一匹马的滑稽事情。”无眠抓住一杆长枪,想要把它放上附魔工作台,却发现根本提不动,尴尬地笑了笑,说,“有了这批武器,附魔成屠龙系的,咱们这一战的把握就很大了。” “我记得‘屠龙’附魔需要很多珍贵的材料,你有?”长孙武好奇地问。 “没有,所以只能弄个临时的。”无眠回答,“我要弄的不是‘屠龙’附魔,而是‘对传奇生物特效’这个附魔。” “灭神剑?”老虎来了精神,“你可以打造灭神剑吗?我当初在游戏里面正准备觉醒它,还没来得及凑够仪式材料的时候就穿越了……要是有灭神剑,我的战斗力起码还能再提升一个档次!” “我是绝对不会帮你打造灭神剑的!”无眠斩钉截铁地说,“灭神剑对所有传奇生物都有极为强大的伤害力,只要被它集中,立刻就是一堆负面状态挂上去了。这东西当然很好,但是……现在在这个世界上,除了那些隐世不出的家伙,别的传奇生物只怕大多数都在咱们公会,你要拿灭神剑干啥?” 说到这里,他忍不住笑了起来:“难道说,你打算用足以建立一座城市的财富,去打造一把只能比武切磋时候用的武器吗?” 老虎这才回过神来,自己也忍不住笑了。 灭神剑是“新世界”里面最牛逼的装备之一。这东西的图纸只能从魔界之王撒旦身上爆出来,需要的材料也大多来自于各路顶级boss,实力不够的玩家想都别想。它本身攻击力极高,而且还拥有对一切传奇生物特效的恐怖威力。游戏后期的高手们几乎都是传奇生物,面对这把剑的时候极为吃亏。 所以这把剑也有个别名,叫做“竞技场之王”。 灭神剑的图纸爆率是百分之百,公会里面几个生产系职业都学过,无眠也是。但要打造灭神剑所需的材料,那就真没办法了…… 且不论现在穿越者们能不能凑出那么多的资源来打造它,就算砸锅卖铁造出了灭神剑,也不会考虑让老虎拿去举行魔剑觉醒仪式的。 这可不是玩游戏,爆了的话,大家是要吐血的! 嘴上说着笑话,无眠的手下却没有停顿,他忙忙碌碌地把各种资源分门别类放进附魔工作台的魔法阵,然后指挥同伴将一件又一件武器摆到附魔工作台上,最后激发法术。 伴随着一圈刺眼的红光,那些武器的锋刃上就有了一抹令人心悸的鲜红。 “激发式对传奇生物特效,只能激发一次,效果大概可以持续十分钟左右。”无眠叹了口气,擦一擦汗,说,“这么长时间,应该是足够了吧……” “足够与否,要看到时候的具体战况。”长孙武说,“比方说,具体的阵型,战斗的节奏……等等。” “嗯,这些就要看熊猫他们的了。如果他们能够侦查到准确的情报,我们这一战就有足够大的把握。” 说着,众人看向镇子东方,森林的方向。 今天一早,熊猫就带着两个人出门去侦查,寻找地行龙的下落了。也不知道他们这一趟顺利不顺利?有没有找到地行龙的线索? “我只希望他们不要挂掉。”正在用磨刀石研磨那些武器,让它们更加锋利的荷鲁斯停了下来,笑呵呵地说,“自从咱们穿越以来,熊猫几乎出一次外勤就挂一次,这次怕是也不例外吧。” “闭上你的乌鸦嘴!” 第四十九章、踏入丛林 深秋的森林里面挺热闹,飞禽走兽都在为过冬做准备,忙忙碌碌。 走在森林里面的三个人,此刻也一样的忙碌。 穿着罩袍的“赏金猎人”不断观察周围的情况,时不时跑到某棵树旁边仔细看看,又趴在地上琢磨一番,也不知道在念叨些什么。 他的种族是高等地精,职业是盗贼系的“暗行者”,最擅长的就是潜行和追踪。在这种茂密的森林里面搜寻强大怪物的踪迹,正是最适合他的工作。 跟在他的身后不远处,一身毛发犹如银丝一般明亮的德鲁伊“呼和浩特我最帅”逗弄着停在自己肩膀上的一只小鸟,还在不断地剥松子喂它,也不知道一个狼人和一只鸟究竟有什么共同语言,聊得那么开心。 熊猫算是唯一无聊的人,但他也没闲着,脚下走路,手上拿着一根灰红色的金属棒,用力掰折,试图将它折弯。奇妙的是,这根金属棒每一次被折弯少许之后,很快就会复原,变得和之前一模一样。 这东西是“搞事小队”的专职商人真残念在塔拉汗城逛街的时候发现的,它叫臂力棒,是一种简单的魔法道具,可以用来锻炼臂力。用法和地球上同名的东西差不多,只是没有那么方便,锻炼起来比地球上的臂力棒吃力得多。 在这个世界上当然有需要锻炼的人,自然也就有各种锻炼器材。只是这类锻炼器材都是魔法道具,产量不高,销量也不高,一般只有在大城市才可能买到——塔拉汗城就是大城市。 真残念不是锻炼党,但城堡里面有一大群穿越之后转职健身一族的锻炼党,所以看到这些锻炼器材之后,他就想要买一些。结果问了价格,吓了一跳,最后只买了这根最便宜的臂力棒。 “就这么一根只能用来折弯和恢复的棒子,居然也要二十枚金币,简直荒谬!”回来之后,他这样抱怨,“不如我们改行做健身器材吧,我觉得这个很有赚头。” “有利润但是没销量的东西,做来也赚不到钱。” “……说的也是。” 最终这东西被熊猫买下,为此他掏光了自己最后的积蓄,变成了一只穷光蛋。 但这东西显然很合他的胃口,天天闲来无事就拿着练啊练啊,毒舌的荷鲁斯就曾经说过:“这样下去,总感觉熊猫会把自己练成秃头。” “秃头?” “是啊,我秃了,也强了。”荷鲁斯做了一个曲臂展示肌肉的动作。 熊猫并不担心“变强但是秃了”的问题,作为一个熊猫人,他不觉得秃子与否可以算得上是问题——熊猫就算不秃,难道能好看到哪里去? 这就像长得帅如吴彦祖的花样美男,会为脑袋上莫名其妙掉头发而苦恼,但长得像成奎安的彪形大汉,一般就不会在意这种问题了。 熊猫自我感觉就属于后者,所以他一点都不担心秃顶。 相反,要是变秃就能变强的话,他真是求之不得! 一路走来,相顾无言,三个人都不是多话的——哦,最帅的那个话很多,但他正在跟一只小鸟聊天,顾不上别人。 过了许久,小鸟飞走了,“呼和浩特我最帅”还挥挥手向它道别,才对大家说:“咱们这是到哪里了?” “你一个德鲁伊,在森林里面向别人问路?”赏金猎人没好气地说,“你是来侦查的,还是来搞笑的?” “我是来提供传送门的。”自诩帅哥的某狼人笑呵呵地说,“现在大家掌握的传送法术里面,成本最低的就是我的‘树木传送术’。找到了地行龙之后,就要靠我开传送门,迅速回到森林边缘。除此之外,我还需要做别的吗?” 赏金猎人气得无话可说,转头看向熊猫。 “我是来提供一个肉盾的,如果需要的话,我负责给你们断后。”熊猫说,“这批的几个肉盾里面,如果一定要牺牲一个的话,显然是牺牲我比较合算。” “你看看人家熊猫!多有自觉!你就不能学着点吗!” “他长得那么丑,我学他干什么?” 赏金气得鼻子都歪了,二话不说就一个滑步冲到最帅面前,抡起拳头就是一个上勾拳。 这一拳打中了,可并没有什么效果,反而是他自己被最帅还手一巴掌,给拍得趴在了地上。 要论战斗力,在不动用兵器的前提下,一个高等地精的潜行系盗贼,怎么可能打得过一个高等狼人的德鲁伊? 看块头就知道不可能的。 这一巴掌也没能把地精怎么样,他冷笑一声,一个翻身跳起来,往旁边的树荫里面一钻,身影顿时就消失得无影无踪,甚至连脚步声都听不见了,也不知道究竟躲在哪里。 于是就轮到狼人担心了,他头顶上的耳朵不停地晃动,鼻子也接连吸气,想要靠听觉和嗅觉寻找潜行躲起来的地精,但全都一无所获。 “传奇潜行”要是能够被这么简单地破掉,那赏金这么多年的级就白练了。 要不是他的技能持续时间不够长,又有冷却的问题,光凭他一个人,就能在这危险的大森林里面来去自如。 片刻之后,狼人终于露出破绽,被地精绕到背后,双手合拢,食指中指并起来,给了他一个惨烈的“千年杀”。 这一招实在是太过凶残,狼人顿时就瞪大了眼睛。要不是熊猫立刻捂住他的嘴巴,只怕他的惨叫声会把森林里面所有的魑魅魍魉全都给引来。 最终狼人和地精狠狠打了一架,两个人都打得鼻青脸肿。总的来说地精因为体格的缘故肯定更吃亏一些,但相比挨了千年杀的狼人,鼻青脸肿什么的,似乎也算不上是很大的问题。 这当然是因为有熊猫镇压着,不让他们动真格的缘故。否则要是两人施展真本事,就绝对不会是这么和平的结果了。 无论是盗贼的潜行背刺,还是德鲁伊的自然法术,都是能够将敌人给一击致命的。 等他们打完了,看着两个灰头土脸的人,熊猫忍不住叹了口气。 “我总算知道为什么几个年纪大的都一致要求我带队了,他们大概早就预料到这种情况了吧……” 第五十章、反思 在外行人看来,到森林里面搜寻地行龙,似乎只要一个德鲁伊就能完成,不算是多么困难的任务。 这个想法当然是错的,就算是最有经验的德鲁伊,也不能长时间在自己不熟悉的森林里面孤身行动,那是找死。 虽然德鲁伊的确可以常年生活在森林里,甚至于孤身一人在深山老林里面住上很久。但那是有前提的,他必须花费很多的时间精力,和这片森林、这片土地互相呼应,将自己的自然能量和这片大地上的万物联系,使得自己成为森林和土地的一部分——完成了这个过程之后,他想住多久就能住多久,在因为衰老而使得自然能量衰减之前,不会有任何的危险。 但当德鲁伊来到了一片陌生的森林里,来到了一块陌生的土地上,他并不比别的野外冒险者有更大的优势。充其量他的法术更加适应野外的环境,能够在这种环境下发挥出更大的威力来,仅此而已。 如果条件允许的话,这位德鲁伊会首先选择在森林边缘行动,而不会贸贸然深入其中。而如果森林里面再有地行龙之类霸主等级的生物存在,大多数德鲁伊都会选择对这片森林敬而远之——除非他们的数量够多,形成了足以威慑地行龙的力量。 就凭“呼和浩特我最帅”这一个德鲁伊,当然不可能威慑地行龙。哪怕再加上“赏金猎人”这个盗贼,还有熊猫这个圣武士,也根本不够看。想要能够威慑地行龙,像他们这样的至少要有六七个人,才能做到这种事。 没办法,地行龙比较傻,与其威慑它,还真不如怼死它比较靠谱一点…… 所以在这次的任务里面,处于队伍核心位置的其实不是负责野外生存的德鲁伊,而是负责搜寻的盗贼。 这当然让最帅很不爽,任何一位德鲁伊,遇到这种事情都会不爽。 作为野外生存和野外探险的专家,真正的专业人士,像这种在丛林探索寻觅的工作,理所当然应该由德鲁伊来担任队长! 所以他一直在展示自己和野**流的能力,以暗示自己的强大——或者说,更加适合这个任务。 然而赏金却完全没有承认他能力,乖乖交出队长位子的意思。在这位盗贼看来,追踪寻觅的工作理所当然应该是盗贼的活儿。至于那个离开了自家城堡附近那片草原,就立刻变成没头苍蝇的德鲁伊,不过是给大家提供治疗以及传送而已。 老实说,这的确是最帅的核心工作,即便最帅很不满意,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 但他觉得,自己完全可以胜任更多的工作,像赏金这种盗贼,只要负责给队伍提供预警就足够了! 两人一边对骂,一边大打出手,打得彼此都鼻青脸肿,也把事情的缘由说得清清楚楚。 熊猫则一边当和事佬,一边琢磨自己该怎么办? 长孙武他们劝说他来参加这支探索队,绝对有看热闹的意思。他们大概觉得,以熊猫的霹雳火脾气,一旦两个人争吵折腾起来,绝对会遭到他的暴力镇压。到时候肯定会闹得很厉害,回来之后大家就可以看热闹。 这想法老实说不是很正常,但因为穿越者们怎么都死不掉的关系,所以大家的心态已经渐渐放松了起来,很多人都已经有了“生死不过是一场玩笑”的念头,甚至于渐渐开始恢复当初玩游戏时候的做事风格。 比方说最帅这家伙,当初刚穿越的时候,明明是个很谨慎很小心的人。出门狩猎的时候,也总是先准备好足够的治疗道具,随时准备使用治疗法术,是个合格的奶妈。 但现在,他居然会在危机四伏的丛林里面跟小鸟闲谈这么久,视可能的危险如无物……这绝对不是正常人在冒险中应该有的心态! (这种想法,这种态度,究竟是好还是坏?) 熊猫看着终于打累了停战的两个人,脑子里面却想到了很远的事情。 心态放松肯定不会是坏事,要是大家都还和刚穿越时候一样,心里绷得紧紧的,甚至于只敢在城堡附近活动,那时间长了绝对要出事。 他们这群人有着强大的力量,也有着堪称外挂等级的特殊能力,本来就应该在这个世界散发自己的光彩才对。心态不放松一些,一味地畏畏缩缩,那才是真不正常! 但是……心态太过放松,甚至于放松到什么都不在乎,只求自己快活,或者说只在乎“念头通达”的话,只怕……这个群体也维持不了太久。 人和人之间之所以抱团,主要是为了取暖。无论是来自生理上的物质的危险,还是来自心理上的社会的认同感,都使得穿越者们需要团结,需要合作。 但是……如果大家真的发展到什么都不在乎,只是一个劲儿地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那么这个团体真的还能够存在下去吗? 他想了半天,暗暗叹了口气。 (无眠他们非要让我走这一趟,莫非也是要借此提醒我?) 想到这里,他又皱起了眉头。 要说性格自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除了念头通达之外别的都不在乎……这些问题,似乎他自己也是个典型的例子啊。 当初玩游戏的时候就是这样,他总是一个劲儿地冲冲冲,pve的时候还能听指挥,pvp的时候差不多就是一匹脱缰的野马。 “莽夫”这样的称号,并不完全是好话,其中只怕讽刺的意味也有很多。 等到穿越之后,因为某些原因,他和别人不同,完全没有“或许还能返回地球”的念头。更因为受到了刺激,不仅没有变得谨慎,反而更加的激烈和疯狂——比方说当初带队去狩猎大野猪,打起来完全不要命。那并不是他真的把吃肉看得比自己的命更重要,而是他真的觉得,生死实在已经不是什么大事了。 一个人,一个真正死掉的人,竟然还可以复活穿越,那生命还有什么意义?生命还是真实的吗? 穿越者们之中,一直都有人在怀疑这个世界的真实性,但在熊猫看来,这个世界无疑是真实的,虚假的,或许反而是穿越者们自己。 怀着这样的想法,他一直在用简直可以称得上是疯狂的热情锻炼、战斗和冒险,战斗的时候他总是冲到最前线去,甚至完全不在乎会不会和队友脱离;冒险的时候他也总是一马当先,对于“等待”这种事情很不耐烦。 (这段时间,大家应该都对我有些怨言吧……) 想到这里,熊猫忍不住笑了。 在游戏里面,无论走路还是战斗,都只需要鼠标点一点,键盘敲一敲而已。但当游戏变成了现实,走路是艰难的跋涉,战斗更是辛劳和痛苦的结合。 “莽穿地球”的成员们之中,依然还保持着当初游戏里面那种极端莽夫风格的,其实已经寥寥无几。 或者说,大概只有熊猫而已。 同伴们愿意体谅他,愿意容忍他,愿意在很多事情上配合他,但并不代表他可以将自己的想法强加给同伴们。 现实不是游戏!大家会选择在游戏里面跟随一个无脑莽的狂人横冲直撞,但却不会在现实中跟着他继续这样犹如野猪一般到处冲锋。 现在,的确是到了该反思的时候了…… 第五十一章、江山易改 熊猫沉默了很久,以至于盗贼和德鲁伊都担心他是不是发怒了,害怕他动手揍人,此后的一路上他们都有点战战兢兢,做事也认真和老实了很多。 这让他们行进得比之前顺利多了,一路上也发现了不少有价值的资源,尤其是……发现了一个哥布林的营地。 那个营地里面约莫有二十来个哥布林,数量并不多,属于三个人就可以击溃的那个程度。 一般来说,哥布林的团体大多也就这个数量而已。这种数量足以让它们保持面对一般野兽和低等魔物时候的优势,至于面对那些强大的存在——比方说地行龙之类,寻常哥布林就算数量再多也没什么用处,还不如大家分散开来,保持一定的联系,倒是可以在遇到危险的时候更好地保持元气。 哥布林之所以是中下等级的魔物,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它们很少聚集成大规模的群体。除了遇到罕见的大灾荒之外,就只有群体中出现传说中的哥布林王,才能将散落在各地的小部落集合起来,形成庞大的军团。 那种情况被称之为“哥布林狂潮”,一旦发生,对于那些中小型的村镇可谓灭顶之灾。甚至于就算是正规军,如果没有足够的数量,在哥布林狂潮面前也是毫无力量的。除非是可以和巨龙扳腕子的传奇强者们(在游戏中大概是七十级以上这个层次)出手横扫,或者纠集一批精英高手(四十级以上这个层次)去突袭杀死哥布林王,否则要是发展成大军对大军,那么就算赢了,也会带来巨大的损失。 因为这种原因,人类也好,精灵、矮人乃至于兽人也罢,几乎各个定居种族对于哥布林都有相当的戒心,一直都在努力剿灭自己定居点附近的哥布林部落。然而哥布林的数量实在是太多太多,谁也不明白它们为什么会有这么多……总而言之,杀不胜杀。 在游戏里面,酒馆老板常常说的笑话之中,就有这么一个。 【踏出身为冒险者的第一步,应该干什么?】 【吃饱喝足睡个好觉,然后去杀哥布林。】 【成为资深的冒险者了,平时都在干什么?】 【吃饱喝足睡个好觉,然后去杀哥布林。】 【已经是著名的冒险者了,还要去干什么?】 【吃饱喝足睡个好觉,然后去杀哥布林。】 是的,这世界上,真的有光靠杀哥布林就能赚到足够的钱养家糊口,甚至于还能混出名气来的冒险者——而且数量还不少。 比方说向洛卡镇报告地行龙踪迹的那群冒险者,他们就是专业杀哥布林的。这是家传的手艺,已经传了大概三代人。 说起来……三代人这么努力地杀,洛卡镇附近居然还有哥布林部落,这些小绿皮特么究竟哪来这么多的? 看到那些正在忙着准备吃晚饭睡觉的哥布林们,赏金顿时就有些蠢蠢欲动。 “熊猫哥,咱们是不是顺便赚点外快?”他指着那个简陋的营地说,“我们三个人,分成三路进去,绝对能够直接打垮它们!” “打垮它们也赚不到多少钱吧。”最帅不赞成他的意见,“感觉白白浪费魔力啊。” “你可以变成熊或者野猪,直接用蛮力解决问题嘛。”赏金看看他,又摇摇头,“对了,你可是狼人!而且还是高级狼人,银狼种。光靠身体的力量,你就能碾压这些哥布林了吧,还用得着魔力吗?” “我是说,你这脆皮受了伤的话,还要我浪费魔力来给你治疗……” “靠!看不起人啊!” 眼看两人又要吵起来,熊猫咳嗽了一声,让他们立刻偃旗息鼓,老实了下来。 “究竟干不干这一票?”赏金依然跃跃欲试。 看着那些哥布林,熊猫在心中对自己说:“沈默,你要冷静!你要淡定!你不能再像以前那么莽了!要照顾大家的感情,要体会大家的感受,要三思而后行……” 然后,他看到了哥布林们的晚餐。 它们点起大火,将一口大锅里面的水烧得滚开,然后扔进去了一只鸟,几块不知道什么肉,一些不知道是什么植物的根茎和树叶。 这些东西肯定是不够吃的,为首的一只特别强壮的哥布林左右看了看,抡起手上的大棒,将附近一个瘦小的哥布林狠狠砸倒。 然后它们欢快地将这个哥布林分尸,血淋淋地扔进了锅里。 “waghhhh!” 赏金和最帅看到这一幕,正在嘟囔“卧槽太恶心了!”之类,就听到身边一声炸雷般的怒吼,熊猫咆哮着冲了出去,犹如一道闪电才,冲向了哥布林营地。 “哈哈!我就知道熊猫哥永远都是冲在最前面的!”赏金大笑,走了几步就隐入了傍晚无处不在的阴影之中,显然是准备去发挥盗贼的老本行,从背后捅人了。 最帅摇摇头,有些无奈,却并没有抱怨的意思,而是仰起头来,发出一声尖利的嚎叫,然后身体趴伏下来,化作一只趴在地上都比一般小孩子高的硕大白狼,呼啸着冲进了哥布林的营地。 这是一场简单而迅捷的杀戮。 最多不超过三分钟,整个营地的哥布林就死了个精光。哪怕是一些想要逃走的,也被三位穿越者分头追上,一个个杀掉,最终一个都没放过。 在夕阳下,三个满手绿血的穿越者又重新聚集在了哥布林的营地。 熊猫叹了口气,他现在已经重新冷静下来了。 “我道歉。”他说,“我实在是有些太冲动了……就算是要冲出去战斗,也该先跟你们说好了才对。” 赏金和最帅对视了一眼,都从彼此脸上看到了惊讶和懵逼。 “熊猫哥,这不是你的风格啊……” “是啊,你不一向都是这样,大吼一声哇嘎嘎嘎,然后就一马当先冲出去的吗?大家都习惯了啊。” 熊猫被他们说得一愣,疑惑地看着他们。 “你们真觉得……我这么做,没问题?” 赏金点头,翘起大拇指:“没问题,妥妥的!” 最帅摇头:“我没看出有什么问题啊。” 熊猫看着他们那真诚的表情,自己反而有些茫然了。 他这种遇到事情先莽一波,遇到战斗总是第一个冲锋的习惯,究竟是好还是不好?同伴们究竟是喜欢这样的自己呢?还是不喜欢? 这些问题让他百思而不得其解。 但不管怎么说,至少他终于确定了一件事。 莽夫作风其实并不是完全不好,他用不着完全否定这一点。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莽穿地球”的莽夫们,并不见得会因为游戏变成了现实,就改变过去的作风。 他要做的,最多也就是稍稍调整自己的做法罢了…… 第五十二章、改善关系 当天晚上,熊猫他们并没有住在哥布林的营地里面,而是选择在营地附近的一棵大树上搭建了临时的营地。 睡在树上可不是什么愉快的事情,当德鲁伊提出这个打算的时候,盗贼的脸都绿了——不对,他是高等地精,脸本来就是绿的。就算是熊猫,也不由得有些担心。 他倒是不介意睡在什么地方,但他看看自己的粗胳膊粗腿,很担心有没有哪棵树适合当自己的床。 好在对于德鲁伊来说,这些问题都根本不算是什么问题。 他只用了一个法术,就在一棵大树上制造了一间临时的“树屋”——垂下的枝条和临时生长起来的藤蔓互相交织,形成了一圈围墙,头顶上厚厚的枝叶足以阻挡可能会有的夜雨,只要从下面的大树枝之间爬进去,就可以得到足够的庇护。 当他们爬进这间约莫有七八个平方的“树屋”之后,惊讶地发现这里面的“住宿条件”还真是不错——就在他们的面前,德鲁伊再次施展法术,四面交织过来的藤蔓和枝条组成了地板,然后层层叠叠至少三四层藤蔓厚厚地编织起来,这当然就是床铺。 不仅如此,当法术完成之后,这间小小的树屋里面竟然还产生了相当的暖意,就像是安装了空调,又或者是点燃了篝火一样。 “这是什么法术?”赏金好奇地问。 “树屋术。”最帅回答,“一个其实没什么卵用,偏偏要到七十级之后才能学得到的法术。” 赏金一愣,说:“这法术怎么能说是‘没什么卵用’呢?能够在森林里面一下子就弄出这么一间树屋来,很方便啊!” 最帅笑着摇头:“这算什么啊!法师只要到四十级左右就有‘野营’这个法术了,无论在什么地方,都能创造出一块临时的较为舒适的宿营地来。要是他们到了七十级,甚至能够施法召唤出一座存在于异空间里面的豪华小洋房,里面还有隐形的法师仆役烧菜做饭捶腿按摩呢……” “我可没见过无眠用这个法术。”熊猫说。 “无眠夜晚啊,他是专精附魔的,我记得他这种专精法师,一般会举行‘封印仪式’,通过封印自己某个系列的法术能力,从而提升自己在专精系列上的法术强度——没准他就封印了异界系或者召唤系吧。” 熊猫想到无眠那绝对远远超出一般穿越者水平的附魔技术,不由得暗暗点头。 或许就像是最帅猜测的那样,无眠通过封印了别的系列法术,从而大大提升了自己在附魔方向上的能力。 反正……作为一个辅助和后勤人员,他本来也用不着那些法术。 这就像熊猫自己,他作为一个圣武士,原本应该拥有神圣制裁、神圣治疗、神圣防卫、神圣祝福这四个方向的法术能力,但作为一只莽夫,他就通过放弃了治疗能力,换取了神圣制裁这个方向法术的大大强化。 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当初他也没办法施展出那个“天谴”来。 终极技能的威力固然强大,难度却也一样的强大。公会里面那个专精祈愿术的天命术士,每天有事没事就跑到外面去施展祈愿术,结果多半都是自己挂回城,真正能够祈愿成功获得收益的情况,少之又少。 不过,即便是他平均十次里面也未必能够成功一次,但这么久积累下来,好歹也成功了好几次。就是靠着这几次的成功,他已经给公会带来了许多珍贵的资源。 如果不是有他弄来的这些资源,城堡的修缮复兴工作,绝对不会进行得那么顺利。 所以这家伙已经得到了一个新的称号:运输大队长。 至于他是不是光头的问题,那就另当别论了…… 住在温暖的树屋里面,躺在柔软的藤蔓床上,大家吃了点干粮,喝了点水,很快就困了。 睡觉之前,赏金又想起了一件大事,问:“这个树屋……会不会引来蛇虫之类?” 最帅哈哈大笑:“拜托!你觉得堂堂七十级之后才能学会的法术,可能有这种问题吗?” 他摇着头,又说:“何况我们这里,一个高等熊人,一个高等狼人,一个高等地精,考虑到职业的加成,三个都是传奇生物。寻常蛇虫究竟要吃了什么熊心豹子胆,才敢来找咱们的麻烦?” 赏金这么一想,也忍不住笑了。 这一夜,他们睡得很安稳。 第二天早上,他们惊讶地发现,昨天被他们攻破的哥布林营地已经一片衰败,营地里面一些昨天明明没动过的东西都不见了,就像是夜里有人过来搬过家似的。 “你们夜里听见什么了吗?”熊猫纳闷地问,“我可能睡得有点沉,没发现。” “我也没发现,这绝对不是你睡眠质量的问题。”赏金说。 身为盗贼,他是有警惕技能的,想要趁他睡觉的时候在附近搞风搞雨,绝对不可能不惊醒他。 既然他都没发现,那么昨晚肯定没有谁过来搬家。 既然这样,那么哥布林营地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大家在破落到已经变成废墟的营地里面转了一圈,仔细搜查了一番,却没有能够找到什么线索。只好把这件事记录下来,就再次踏上了征途。 他们的任务是搜寻地行龙的踪迹,而不是剿灭哥布林。 在出发之前,最帅施展了一个法术,只见大家昨晚休息的树屋枝条倒退、藤蔓消散,很快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但仔细看去,可以看到那棵大树上明显多了一圈绿光,看起来也比周围的树更加的生机盎然。 “这棵树已经被我改造成了德鲁伊道标。”最帅说,“如果以后我们再进这个森林的话,无论何时何地,我都可以感应到这个道标的存在。如果有必要的话,我可以用一半的生命值为代价,带着最多不超过五个人,临时传送到这棵树下来。” 大家听得咋舌不已,纷纷感叹德鲁伊果然是最适合在森林里面行动的职业。 经过昨晚的并肩作战和休息,大家的关系也明显有所改善。面对这样的赞扬,最帅并没有很风骚地一甩头发之类,而是很淳朴地呵呵笑了起来。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长,相信你们也一样。”他说,“等到需要使用你们的能力时,我相信你们也会做得一样好!” 熊猫笑着点头,赏金则兴奋地跳了起来,表示接下来就看他的吧,一定尽快把大家带到地行龙那里去! 熊猫有些好笑地转头,只见最帅果然像他估计的那样,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 第五十三章、真正的巨龙 小小的插曲并没有妨碍三人组在森林里面继续深入,第二天他们又走了很长一段路,然后在傍晚准备宿营之前,终于发现了地行龙的踪迹。 那是一些巨大的脚印,大概是前几天下过雨的缘故,已经变成了小水塘。 赏金猎人蹲在一个水塘旁边,用手比比划划,然后使用自己的技能进行估算,估算之后,他重新站起来,有些担心地说:“这家伙块头很大,比我们上次打死的那个大得多。” “有多大?”熊猫问。 “上次那个大概有五米到六米高,现在这个至少有二十米,甚至可能更高。” 这个数据让熊猫这种傻大胆都忍不住瞪大了眼睛:“你说什么?二十米?还‘可能更高’?!” “你该不会弄错了吧?”自诩最帅的德鲁伊走到另一个水塘旁边,施展法术,将水塘里面的水变成一大团水球,远远地扔到附近的树丛中去。 出现在他们面前的,就是一个可以让普通人躺进去当浴池用的土坑。坑的一端明显有四个脚趾的痕迹,另一端则凹陷得更多。 毫无疑问,这是个大家伙。 熊猫凑过去,用自己的步伐当参照物对比了一下,然后在聊天频道里面开口了。 【熊猫:问一下,谁还记得我们之前干掉的那个地行龙,脚掌有多长?】 【无眠夜晚:前脚还是后脚?它的前脚比后脚稍稍小一些。】 【熊猫:大概是……后脚吧。】 【无眠夜晚:当时量过,假设三余的身高是一米八,那么那条地行龙的前脚大概有四十五厘米长,后脚大概有五十五厘米长。前脚比较狭窄,爪尖很锋利;后脚的爪尖很钝,但脚掌很开阔。初步估算,它平时的行动方式可能跟熊类似,四肢着地跑得比较快,但只靠后足也能比较方便地行走。】 【熊猫:那么……如果一只地行龙,它的……大概是后脚脚印,有约莫一米五或者更长一些,横着看,估计也有接近一米的样子,它会有多大?】 【尤涅若:我勒个去!这么大?!】 【阿槽:这家伙跟我们之前干掉的那个,种类不同吧?】 【玛维:你确定这是它的脚印,不是别的什么?】 【赏金猎人:我们面前有一大排这样的脚印。】 【封皇:这个……我记得以前看过个新闻,新闻上一个外国佬躺在恐龙脚印化石旁边,身高正好差不多跟化石一样。那只恐龙据说有三十五米那么大!】 【赏金猎人:我的鉴定技能告诉我,这脚印属于一只岩石系的地行龙,它的身高可能有二十米以上,体重难以估算……我们真的要打它?】 聊天频道里面一片寂静,大家都被吓住了。 这么大的块头,可真正算是一条巨龙了——不是所谓“真龙”的巨龙,而是身材庞大的“巨龙”。 过了一会儿,才算是又有人开口。 【三余无梦生:我觉得还是算了吧,这块头大过头了……】 【和音:这真的是地行龙?不是真龙之类?】 【赏金猎人:可以肯定是地行龙的脚印。】 【无眠夜晚:我有一个疑问——如果这只地行龙的体型庞大到这个地步,那当初发现它的那些冒险者,究竟是怎么活着逃回来的?】 这个问题的确很尖锐,地行龙可不是那种吃饱了就懒洋洋睡大觉的蠢笨野兽,它们不仅拥有强大的力量,也有相当高的智慧,尤其具有极为强烈的领地意识。一旦有谁侵入了它的领地,很快就会迎来毫不留情的猛烈打击。 那些冒险者们既然都可以看到地行龙了,肯定已经侵入了它的领地。毫无疑问,他们肯定会遭到地行龙的攻击。 他们又没有复活的本事,究竟是怎么活下来的? 于是穿越者们去了一趟洛卡镇的大门口,找马略·洛卡询问了这件事。 这一问,他们才知道弄错了——那些冒险者们根本没见到地行龙,它们只是见到了地行龙用以标注领地的道具。 一堆龙粪。 龙类生物的粪便有着奇异的味道,这是它们用以强调领地所有权的特殊手段。这种味道很怪异,说不出是香还是丑,但极为强烈,让人只要闻过一次就绝对不会忘掉。 正是依靠着这些粪便的效果,龙类生物才能够很好地圈出自己的领地,禁止别的任何猛兽进来分一杯羹。 说起来也很有趣,对于冒险者们来说,龙粪其实也是很不错的收获。它们可以用来涂抹在身上,掩盖自己的气息,吓退危险的魔物;也可以卖给炼金工坊,拿来提炼著名的“龙涎香”。 龙涎香是最昂贵的香料之一,小小的一瓶,就要十倍于它重量的黄金才能换到。但想要提炼那么一瓶龙涎香出来,需要的材料也很惊人——从无眠的技能资料看来,大概需要上百公斤的新鲜龙粪,才能提炼出五十克左右的龙涎香。这还要求是真龙的龙粪,如果是地行龙的,又或者不够新鲜,需要的份量会更多。 当初被他们杀死的那条地行龙,在拆解尸体的时候,就得到了不少龙粪。它们被龙脉狗头人“三郎”很好地收藏起来,等着有空炼制成龙涎香。 三郎的职业是“巨匠”,这是一些文明不够发达地区特有的传奇职业,能够一手包办所有的采集、加工和制造工作。但无论在哪个方面,都做不到传奇的等级,算是生产系的万金油。 作为一个有些懒散的家伙,三郎平时很少愿意动手制作东西——除非遇到他感兴趣的题材。 龙涎香,恰恰就是他感兴趣的题材。 这种东西不仅仅是极好的熏香,也是极为高级的调味品。尽管来源很恶心,但只要尝过它的味道,就不会有人再计较它的丑陋来历。 三郎这人平时没什么爱好,就是对各种食物感兴趣。当初在城堡里面的时候,他一直很热心地跟着三余学习厨艺,已经有了三余的四五分功力,按照三余的说法,能教的都教了,接下来就是苦练而已。 然而三郎最讨厌的事情就是苦练,所以他干脆转换方向,打算从食材的角度寻求突破。 最近他就在研究龙类食材,而龙涎香,正是他研究的方向之一。 第五十四章、真正的莽夫 确定了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大家才明白搞错了。 然后问题就来了——既然知道面对的是一只块头大到离谱的地行龙,周围或许还可能有它的同类(尽管可能性不大),那么,他们还要按照原定的计划,去试着屠龙吗? 无眠首先表示了反对,他认为那只地行龙的实力一定很强,比之前大家干掉的那只要强得多,甚至于可能已经踏入了传奇层次。面对这样一只庞然巨兽,穿越者们根本没有什么好的克敌制胜手段,去试着屠龙的话,只能是白白送死。 这顾虑自然是有道理的,地球上或许存在空有块头但缺乏武力的巨兽,但在这个奇幻世界里面,块头就是武力。 一条地行龙,能够生长到如此的庞大,用鼻子想都知道它的武力会有多么的惊人。 面对这样一个对手,把整个公会全都拉出来,或许可以试着干上一仗,但光靠着现在二十来号人,实在是不够看。 然而,想要去跟这巨龙干一仗的,也大有人在。 “老子还没见过这么大块头的东西呢!就算是被它弄死,也要开个眼界啊!”说这话的是狮鹫人老刘,而且他的说法,还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可。 横竖大家都是不会死,顶天了不过就是挂回城堡复活而已。要是能够跟这么大一个巨兽怼上一场,不管胜负如何,起码是一次难得的体验。 “巨龙啊!巨龙啊!我特么还没见过巨龙呢!”半巨人龙彪也是积极分子,“城堡里面那个懒货就别提了,用棒子敲几下,也只是睁开眼睛看看你,然后咕噜噜也不知道嘟囔些什么,就继续埋头大睡——那能叫巨龙吗?那特么就是个巨懒虫!奇幻世界最大的冒险是什么?就是屠龙啊!现在,我们在这里,巨龙也在这里,还用得着考虑别的吗?” “没错!我们要屠龙!” “挂一次有什么了不起的!屠龙才是男人的浪漫啊!” “那么大的地行龙,血的味道一定很好……” 面对这群搞事党,无眠只觉得头大如斗,无可奈何。 这些家伙们本来就是穷极无聊出来搞事的,对他们来说,打boss也是打,打巨龙也是打。甚至于……打巨龙还比打boss更加有趣。 毕竟boss到处都是,而且区区一个人类的女人,也没什么意思——穿越者里面,很多人都是单身多年练就麒麟臂的,要让他们去抡起刀枪剑戟围攻一个弱女子,他们还真下不去手,就算知道对方是反派boss,也实在不好意思。 相比之下,去砍一只庞大的巨兽,那就完全没有道德压力了。 所以一番争执之后,最终无眠无奈地揉着太阳穴,叹着气,答应了帮他们完善屠龙计划。 至于这一趟出门,究竟是去屠龙?还是去被龙屠?他没有哪怕万分之一的信心。 开什么玩笑啊,那东西强过头了好不好! 当得知讨论结果之后,熊猫他们就决定继续前进,搜索那只巨大地行龙的踪迹。 这次,他们只用了半天,就找到了目标。 在森林之中一个小湖泊的旁边,有一只保守估计也有六七层楼那么高,遍身鳞片黑黝黝泛着玄光,一看就知道极为强大的巨兽,正趴在地上睡觉晒太阳。 熊猫他们三个远远地看着这家伙,面面相觑。 这里已经是森林的内部,到处都是寻常壮汉两人合抱才能抱住树干的大树,但在那只巨兽的旁边,巍峨的大树好像也成了小灌木似的,甚至于它明明趴着,那些大树都不到它身体的一半高。 【熊猫:我们看到这家伙了,真大!】 【无眠夜晚:虽然我已经不抱希望了,但还是问一下——它有多大?】 【熊猫:森林里面不是有很多大树吗,那些大树差不多有它一半高——嗯,是它趴着睡觉时候的一半高。】 【无眠夜晚:……你们确定要去屠这样一只巨兽?我打赌被屠的只会是你们自己!】 【刘禹锡先生:无眠你个渣渣是不会懂的!】 【牛透忍:老刘空蓝了,我替他说吧。他说,男子汉就要爬最高的山,喝最烈的酒,吃最辣的菜,日最野的狗……哈哈!】 看到这段话,大家都忍不住笑了。 老刘的原话肯定不是这样的,绝对是被给改掉了。 【熊猫:我记得老刘以前的签名是“骑最烈的马,爬最高的山,走最远的路,斗最狠的人”,怎么换词了?】 【你隔壁的许先森:他现在正在追着牛头人打呢,没空回答。】 【熊猫:王土豪你也要来参加吗?】 【你隔壁的许先森:当然,我当初打英雄联盟的时候,总是抢不到大龙。难得遇到一次抢大龙的机会,怎么能够错过!】 【无眠夜晚:我不管了,你们爱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就在这时,赏金猎人的身影微微一晃,消失在树荫里面。 【熊猫:赏金你要干什么?】 【赏金猎人:去给它来个背刺,我要抢第一刀!】 熊猫和最帅面面相觑,然后他指了指后面,又指了指前面。 最帅摇头,双手指着前面。 熊猫又摇头,手在空中比划了一个传送门的模样。 最帅叹了口气,摇摇头,转身朝着过来的路走去。 等他的身影消失在树丛深处之后,熊猫终于又看到了赏金猎人。 这家伙不知道怎么的,居然爬到了巨龙的背后,手上的匕首寒光四射,冲着巨龙的后背狠狠地扎了下去。 盗贼系最强攻击技能,背刺! 这一匕首效果是很明显的,巨龙立刻睁开了眼睛,发出了愤怒的吼声。 或许它并没有受重伤,但挨了这一下,它显然很不舒服。 就在这时,熊猫大吼一声,从树丛里面冲了出去。 “来啊!来咬我啊!”他大叫,“你这坨大肉!” 地行龙的智力不低,它或许听不懂通用语,但它绝对能够理解熊猫的意思——那是在向它挑衅! 于是它猛烈地咆哮起来,用力抖动身体,将赏金猎人甩飞了出去,然后就迈开步子,伴随着地动山摇一般的巨响,朝着熊猫冲了过来。 第五十五章、庞然巨兽 和山战斗,是什么样的感觉? 熊猫以前不知道,现在他知道了。 原本彼此还有一些距离的时候,那只巨大的地行龙虽然块头惊人,但也只是“惊人”而已。可当双方真正展开了战斗,他才深刻地明白,大块头真的是充满了威慑力! (难怪那么多人喜欢奥特曼啊高达啊之类的巨大人形兵器,这真的是……太有气势了!) 他连滚带爬地东躲西藏,在巨兽的攻击之中努力寻觅一丝空隙,让自己可以活得稍稍久一点。 虽然说正常情况下,“盾”的工作是正面顶住,但面对这样的对手,他绝对不相信世界上有哪个“盾”能够顶得住! 别说是他这个在公会里面也只是副盾的圣武士,就算是长孙武哪个在整个“新世界”所有玩家里面可以竞争盾系首席的铠甲大师,跟这家伙正面对上的话,肯定也是一下就死,连加血抢救都省了。 这只巨兽的动作并不快,可每一下都充满了力量。它的主要攻击方式是足踏、尾甩以及身体撞击。其中就算威力最小的足踏,也能轻易把一棵需要两个熊猫这样的壮汉合抱的大树踩断,甚至于像钉子一样直接踩进泥巴里面去。 熊猫一开始的时候就试图在嘲讽之后躲到一棵大树的后面,然后他心中危机感猛地暴增,急忙跑开,只听见轰然巨响,一只硕大的脚掌从天而降,一脚就把大树的树冠踩得稀巴烂,结实的树身猛地倾倒,断裂之声不绝于耳。 当时他真的是有些被吓住了。 在“莽穿地球”的穿越者里面,熊猫无疑是胆量最大的那个,而且还没有之一,甩开第二名——多的不敢说,至少一个身位是肯定有的。 但即便如此,他此刻也真的是有些害怕了。 无关危险,只是弱者在面对强者的时候,天然的恐惧而已。 一只趴在那里一动不动晒太阳的巨兽,和一只正在发怒攻击,将大片原始森林化为一片狼藉的巨兽,威慑力是完全不同的。 这就像同样一个壮汉,穿着背心推着小车在工地上忙碌的时候,和他举着铁锨恶狠狠逼过来的时候,完全是两码事。 世界上多的是敢欺负老实农民工的人,但面对拿着武器暴怒冲过来的农民工,还敢梗着脖子装逼的……至少熊猫没听说过,大概是没有的吧。 如果有,那他一定身体力行了达尔文进化论,把自己的基因从人类的基因库里面给淘汰掉了。 ……或许也未必,这年头那么多爬进虎山的,或者是在动物园猛兽区下车的,人类基因里面的智障因素,也许是怎么也剔除不干净的。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紧张害怕的缘故,熊猫的脑子里面突然转过很多乱七八糟的念头。 然后,他就看到远远的黑影一闪。 想都没想,他下意识地往地上一趟。 伴随着呼啸的风声,巨兽那宽阔的尾巴从他身体上方飞过去,一口气抽断了好几棵大树。 (这要被抽中了的话,怕是连找一块比较完整的碎片都不大容易啊……) 熊猫心里咋舌,却急忙手脚并用,连滚带爬地往旁边逃跑。 他才逃跑了大概十步,就听见一声巨响,巨大的地行龙一脚踩在了他刚才的位置上。 这一脚踩得泥水四溅,一块块烂泥就像是壮汉掷出的石块一样,砸在周围的任何东西上,都发出砰砰的巨响。听着就让人头皮发麻,汗毛倒竖。 熊猫自然不可能躲得过,一块烂泥击中了他的后心,砸得他好像五脏六腑都要飞出去似的,一瞬间连呼吸都闭住了,整个人直接变成了滚地葫芦,咕噜噜滚了出去。 巧的是,这么一滚,恰恰逃过了巨兽竖着抽下来的尾巴。 那条尾巴在距离他还算远的地方砸中了地面,留下一条深深的沟渠。 熊猫有气无力地躺在泥泞之中,剧烈地咳嗽。 刚才那一下,实在是太沉重了。 尽管对于巨大的地行龙来说,那一击只是它攻击的余波而已,但对于熊猫而言,那一击真是力道十足,一下就撞掉了他差不多七成的血。 这还幸亏他拥有生命值越低属性越高的“受难”技能,否则的话,可能直接就撞死了吧。 熊猫咳嗽了几声,咳出一大口血来,感觉气息顿时顺畅了许多,身体也总算缓过了气,急忙爬起来,朝着远处逃跑。 虽然交手才不过几下——假设刚才那也可以算是“交手”的话,他却已经非常非常深刻地体会了彼此战斗力的差距。 打赢?不可能的! 面对一个稍稍磕着碰着就能把你给撞飞撞死的对手,究竟要怎么才可能打得赢? 刚才赏金猎人跑过去给了巨龙一个背刺,结果还不是被它一甩身体就甩飞了——熊猫可看得清清楚楚,赏金猎人当时尖叫着飞出去,身体在空中划出了一个相当完美的抛物线,至少落到了上百米外。 尽管赏金这家伙块头有点小,但换成熊猫自己的话,无非也就是从飞出上百米变成飞出五十米……老实说,他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实质性的区别。 要是换成那只睡懒觉的黑龙来,倒是有可能不会摔出去很远——不,也难说,种子那家伙的块头还是不够大,没准撞一下也一样飞了…… 想象着一条黑龙尖叫着“我会回来的”或者“好讨厌的感觉啊”之类,然后被这只巨兽一下子打飞,变成天上的流星,熊猫就忍不住想笑。 于是他就笑了。 一边笑,一边狼狈地东奔西跑,如泥鳅般乱窜,逃避巨兽的攻击。 又过了一会儿,他突然心中一愣,隐约觉得有点不对劲。 (这个大块头……好像并不像之前遇到过的那只那么能打啊……) 他们之前遇到过一次地行龙,尽管个头比这个小得多,体型也有很大的区别,但那只地行龙的战斗意识和战斗技术,远远比这只要高明得多。 那家伙很巧妙地使用爪子和尾巴,还时不时发出猛烈的龙息喷吐。如果不是穿越者们人多势众,各个职业配合良好的话,绝对不可能比较轻松地赢下那场战斗。 事实上,即便是他们有这么多的有利条件,战斗结束之后,负责顶在前面的长孙武、熊猫等人也个个带伤,完全是靠着治疗法术才保住性命。 如果此刻熊猫对上的是那只地行龙,他估计坚持不到这个时候,很可能早就被打死了。 也就是说,眼前这只巨兽虽然身材庞大,力量强得超乎想象,但其实……并不善于战斗? 第五十六章、意外的发现 巨大的轰鸣声断断续续,地行龙一下又一下,猛烈地攻击着,制造了一片又一片泥泞的残枝断木。 但熊猫偏偏就能够在这猛烈到山崩地裂一般的攻击之中找到空隙,每一次都能逃出生天。 尽管他没办法逃过被巨龙攻击溅起的那些烂泥,经常被本该软绵绵的泥巴撞得连滚带翻,咳血也咳了很多次,但无论如何,他至少还在坚持。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他已经坚持了超过半个小时。 现在他已经可以确定,这只庞大无比的地行龙,真的并不善于战斗。 尽管它有着惊人的力量和强壮的体魄,耐力也非常的好,但它始终没办法抓住战斗的正确节奏。 战斗是有节奏的,什么时候进攻,什么时候防御,什么时候后退?怎么安排力量,怎么调转呼吸,怎么把握重心?如何感觉敌人的动向,如何把握攻击的距离,如何控制出手的力度? 等等等等。 这种事情很难用言语说明白,真正是只有通过艰苦的练习,才能够真正掌握的东西。 “莽穿地球”公会的穿越者们,尽管有各种被动技能的辅助,可他们当中迄今为止,真正掌握战斗节奏的,依然只有熊猫自己。而他自己,当年是在学武超过十年之后,才渐渐做到了这个,得到了师傅的认可。 熊猫不算什么天才,他大师兄的武馆里面,有练武仅仅不到两年就能掌握战斗节奏的,那才是真正的天才。 在一对一的比武之中,能够掌握战斗节奏的一方,有着绝对的优势。对手往往会感觉好像是缚手缚脚一般,攻击总是没办法真正到位,明明有足够的力量,却不能好好地施展出来。 这就像是现实中,很多身体并不强壮的格斗家,却能轻易击倒强壮的外行人一般。 专业和业余的区别,就在于此。 当然,再怎么业余,只要身体素质足够强大,也一样能够碾压任何武林高手。 比方说,眼前这只地行龙。 只要有它百分之一的身体素质——或许再少一点都没问题,相信就可以对地球上空手格斗前一百名的高手们说一句:“你们一起上吧,我赶时间。” 现在它也一样可以对熊猫这么说,只要熊猫自己敢跟它刚正面,也不用多,一招,它就能送熊猫回城堡复活。 当然,熊猫正在尽可能不给它这个机会。 虽然他知道自己肯定赢不了,但他想要竭尽全力,试探这只巨兽的能力。 他已经确定这家伙并不善于战斗,但是这个“不善战”也是有程度的,它究竟不善战到什么地步?是战斗意识差呢?还是反应迟钝?又或者是它的身体并不利于瞬间爆发力量? 这些都是需要仔细观察的,而想要观察到这些,就必须让巨兽行动起来,甚至于战斗起来。 之前他猛地冲出去,就是在看到巨兽竟然被赏金猎人那么轻松地爬到背上,产生了一瞬间的灵感。 自然界的野兽其实是很灵敏的,就算是看起来蠢笨的野猪,对于周围的风吹草动也十分的警惕。这只巨兽就算再怎么迟钝,也不可能迟钝到被人爬到背后还没反应——不要说彼此体型差距大,野牛都会用尾巴驱赶背后的蚊虫,总不能这只地行龙还不如野牛吧。 所以那一瞬间,他突然就下意识的有了朦胧的猜想,不假思索地冲了出去。 事实证明,他这一冲,还真冲对了。 又过了大概半小时,他终于被一次次的泥巴撞击磨光了生命值,挂回了城堡。 在城堡的公会水晶处复活之后,熊猫睁开眼睛说的第一句话就是:“那只地行龙有问题!它根本不是猛兽!” 这个消息让守在旁边的三余和另外几人大吃一惊,正躺在大厅的软垫子上休息的赏金猎人忍不住翻身坐起来,问:“熊猫你确定?” “我确定!这家伙的战斗动作相当迟钝,看得出来没有战斗经验。”熊猫说,“如果它是猛兽的话,就算现在体型庞大所向无敌,小时候总该跟别的动物战斗过吧,不可能一点经验都没有。” 众人连连点头,三余急忙在聊天频道里面说了这件事,让攻略组的人讨论一下。 【无眠夜晚:熊猫你有多大把握?】 【熊猫:百分之百!它的行为模式绝对不是猛兽应该有的!】 【和音:也就是说,它虽然块头巨大,但其实属于食草类?就像是恐龙里面那些庞大的食草恐龙?】 【熊猫:也可能是吃石头泥巴,或者使用陷阱……但肯定不是捕猎型的。】 接下来,他在赶来给他使用“魔力源泉”buff的穿越者同伴帮助下,在聊天频道里面详详细细地介绍了自己和这只巨**手——或者说纠缠躲避的经过。 这只庞大得如同一座小山的巨兽,行为模式相当的单调,简直犹如游戏里面的简单ai程序一样,无非就是寻找目标,然后过去踩,或者撞,再或者用尾巴抽一下。无论哪一种动作,出招都慢吞吞的,可以看出非常清楚的前奏。假如这是某些动作游戏,不用考虑被它溅起的泥巴砸在身上会损血的话,没准熊猫真的能靠不断闪避,躲过它的所有攻击,最终将它给单刷了。 不仅如此,它似乎还完全没有什么“连续攻击”的意思。每次攻击之后,都会先停下,呆呆地寻找熊猫的踪迹,然后才再次出手。 其中有一次,熊猫被砸到了一个小泥潭里面,他当时灵机一动,憋住气躺在泥水里面,结果那巨兽真的就找不到他了,呆呆地来回走动,完全没有再发动任何攻击。 要不是他实在憋不住气钻出头来,可能真的能靠这个办法逃出去。 而且,后来他又刻意试验了一下,依然如此。 这只巨兽的脑子似乎并不好使,或者说,它根本意识不到敌人会藏在泥水里面。 【熊猫:……综合以上的这些信息,我有充分的把握,肯定这只地行龙绝对不是那种有充分战斗经验的猛兽。它很可能只是一个巨大的食草动物,最多脾气稍稍有点暴躁,仅此而已。】 第五十七章、巨兽的真相 从熊猫这里得到了关键的情报之后,攻略组的众人讨论起来。 首先,他们确定了一个最基本的原则——这只巨大的地行龙,绝对不是会凭空出现的,不会是什么“游戏之外”的东西。它必定在当初游戏的某一个剧情或者某一段设定里面出现过,只是可能因为某个原因,没有出现在玩家们实际接触的任务里面而已。 这个原则是一定要先预设的,否则的话,他们的讨论就没什么意义。 因为他们讨论的,已经不是如何杀死这只巨大的食草动物,而是这家伙当初在游戏剧情里面,究竟负担着什么样的责任?充当了什么样的角色? 这么大的一个巨兽,绝对不应该毫无戏份! 但是……这家伙的戏份会在哪里呢? “肯定不会在帝国入侵这段!”无眠很笃定地说,“这家伙块头巨大,绝对不是什么小角色。就算是个水货,这么大的块头也不是摆设。无论是被某个屠龙英雄给杀了也好,还是被某些邪恶法师给献祭了也好,都是惊天动地的大事。杀了它的多半是传奇强者,或者干脆就是某个强者踏入传奇进阶的踏脚石。” 这个想法得到了大家的认可,他们尽可能地回忆游戏里面中期甚至更晚一些的时间中,有没有哪个著名的年轻高手,是通过屠龙而成名的。 但想来想去,却始终都想不出来。 屠龙强者当然是有的,少年英雄屠龙成名,也不是没有。然而人家杀的龙有名有姓,身份来历清清楚楚,绝对不是这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食草动物。 比方说马略的儿子菲恩,就曾经有过屠龙的事迹。他和几位同伴一起,杀死了伴随火山爆发,从地底岩浆湖之中冬眠醒来的一条火龙,由此成为了南方商业联邦的著名英雄人物。 但是……杀这种食草龙而功成名就的,谁都没听说过。 那么,它的死亡,会是某个大型邪恶魔法完成的契机吗? 大家首先就想到了塔拉汗城的大瘟疫。 按照剧情,那场大瘟疫席卷了整个塔拉汗城,甚至于连能够治疗疾病的圣职者们都没能逃过去。要不是最后有一群无名英雄(也就是玩家们)找到了欺诈者艾丽卡的祭坛,将她杀死,并且破坏了祭坛的话,只怕整个塔拉汗城里面,连一个人都别想活下来! 不仅如此,那场瘟疫还蔓延到了塔拉汗伯爵领的各地,导致了大量的死伤。光是死在瘟疫里面的贵族领主就有好几位,以至于整个边境地区的防备变得空虚起来,让帝国得以趁虚而入。 如果说当初艾丽卡设法抓住了这只巨兽,将它作为祭品献给地狱的恶魔,从而换取了那个瘟疫祭坛的话,倒也说得通。 但这个假设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艾丽卡实在不是什么高级的角色,这位塔拉汗之乱的幕后黑手,本身的战斗力并不强大,在游戏里面,只要能够破除她变身队伍成员这一招,打她几乎不用费力,甚至于比新手村的最终boss死灵法师哈默都要好打。 那么问题来了,这么一个只会变身中等身材人型生物的boss,要怎么才能抓住那只庞大的巨兽? “她不是有一群手下嘛,跟手下一起上就好。”有人这么说。 “不可能!”熊猫直接否定了这个猜测,“她的那些手下,不是我看不起他们,战斗力实在不怎么样。不是我吹牛,只要我们现在这二十多人里面随便找五六个组队,就能推平当初那个庄园。就凭这样的战斗力,跟那只地行龙打?一下子就团灭了好不好……” “她会不会是用毒?我记得她的毒攻击也很厉害的,如果没有抗毒装备,或者没准备解毒药的话,团灭也不奇怪。” “对人类能奏效的毒,对那么一个巨兽怕是没多大用处吧。” “是啊,龙类本身的抗毒就高,那么大的块头,肯定又有抗毒加成……总的算起来,想要把它给放倒,需要的毒素只怕是要用桶来装的……怎么都感觉不大合理。” “而且想要对食草动物下毒,也真不大容易。”封皇说,“食草动物对于食物远比食肉动物挑剔得多,味道不对的话,它们多半就不吃。相比之下,食肉动物很多都是吃腐肉的,根本不在乎口味。” 如果这家伙不是将要被艾丽卡干掉的,那么又会是谁呢? 大家冥思苦想,拼命地挖掘脑海里面的资料,最终,一位死灵骑士想出了可能的解释。 记得在游戏发展到死灵势力出现的时候,死灵大军里面有一位很厉害的死灵骑士。这个死灵骑士本身实力强大,而且还有三件恐怖的宝物,分别是只要击中对手,就能够能够直接吸收对手生命的黑魔剑;无论被击中多少次,都可以将伤害转移到附近祭坛上,由替身承担的血骨铠;还有能够将新死者的灵魂吞噬,然后借以控制他们尸体的鬼王战马。 这三件宝物威力无穷,它们结合起来,更是让那位死灵骑士无论单挑还是群殴都毫无弱点。所以在后来的剧情里面,他打出了赫赫威名,王国方面的名将辛辛那提就死在了他的手下,甚至于如果不是一位隐居在王都的传奇强者出手,连王都都会被他给攻破。 这位超级boss自然是极为给力的,但是考究他的来历,却发现他并不是什么特别厉害的人物。 按说,死灵势力的强者们也不能凭空出现,也是要有明确来历的。像这么厉害的一个boss,必定应该有十分牛逼的来历——比方说就像死灵势力的“三骑士”之首,那就是当年北方王国(帝国的前身)的护国大元帅,因为功高震主而被国王毒害,死后尸体被死灵法师们偷走,觉醒成为死灵骑士。 再比方说死灵三骑士之末,也曾经是一代名将,熊猫还跟他打过交道——没错,他就是加利尔骑士,或者说,是战死之后,被偷走了尸体,并复活成死灵骑士的加利尔骑士。 然而死灵三骑士之中排在第二的这一位,却根本没有什么来历,就是一个寻常的投入黑暗的骑士而已。 这样一个人物,实在跟他的赫赫威名不相称。 在游戏里面,并没详细解释这家伙究竟怎么变得这么强的——有人说笑是因为裙带关系什么的,比方说他姐姐可能是死灵国王的宠妃。 但那位穿越者的死灵骑士,却提出了另外一个解释。 那个死灵三骑士的次席,可能是用黑魔剑吸收了这条食草巨龙的生命力,才变得如此强大。 这个猜测很虚,很不确定,但在众人讨论之后,却把它列为了最大的可能之一。 因为……别的猜测,更加的不靠谱。 在找到靠谱结论之前,大家暂且就以这个猜测为准好了。 第五十八章、定计 当攻略组作出判断之后,穿越者们就展开了讨论。 讨论的主题,自然是关于那只食草龙的。 【三余无梦生:先说一下我的意见,我个人的意见,是希望诸位德鲁伊们辛苦一下,设法跟这条巨龙沟通沟通,看看能不能请它搬个家,住到我们城堡附近来。】 【长孙武:哈默过来,可以帮我们做事,这条只会吃草睡觉的蠢龙能干什么?】 【三余无梦生:它起码是个大劳力啊,这么大的块头,工作起来很给力的。】 【荷鲁斯:前提是你要能让它工作。】 【三余无梦生:总会有办法的吧,狼都能驯成狗呢……】 【荷鲁斯:怎么把大象放进冰箱呢?首先打开冰箱,然后把大象塞进去,再然后关上冰箱。】 看到他这段讽刺的话,穿越者们纷纷笑了起来,三余无梦生自己都忍不住苦笑。 他当然也知道,自己的想法太过于一厢情愿了一点。 那只地行龙虽然脑子不怎么好使,不善于战斗,但怎么也算是原始森林里面毫无疑问的霸主。穿越者们想要跟它交涉,就已经是极为困难的事情了,更不要说让它成为大家的劳动力。 但他却又觉得,只要能够把这个大块头拐到城堡来,总会有办法的。 这就像他穿越之前经常听到的对话——“存钱干什么?”“先存了再说呗。” 可这个说法显然不能说服大家,所以他的计划很快就被否决了,这次就算是熊猫也不能支持他。 毕竟……把一只如同小山一般的巨兽说服成同伴,让对方千里迢迢搬家到穿越者的城堡附近,这事不仅难度极高,更大的问题在于,太过引人注目了。 熊猫并不介意引人注目,否则他就不会在对付邪魔崇拜者们的据点时,动用天谴技能。然而引人注目也要有个限度,用了天谴之后,反正他直接挂回城堡,过些天再回到塔拉汗城,谁也不会想到其实这个脸色黑白相间的熊人,就是那个使用了天谴的圣武士。 但是……把这只大得过了头的巨兽弄到城堡去,一路上要吸引多少人的目光,引来多少的麻烦? 就算熊猫这个一向不善于考虑人情权谋的人,想到这种情况,也不由得摇头叹气。 这种事,真的做不到啊! 今天他们把那巨兽弄过去,不等它到城堡,得到消息的各路人马就已经蜂拥而至了。 【熊猫:我倒是有个建议……我们不如跟它商量好,在它巢穴附近弄个警示法阵和传送阵。一旦它遇到危险,就激活警示法阵,我们立刻通过传送阵,送大批人马过去——虽然杀它不容易,但跟它合作杀那个死灵三骑士之中的“灰色旌旗”,应该还是不难的吧。】 【无眠夜晚:这个想法不错啊!挺靠谱的。】 【封皇:这可真不像是熊猫你能想出来的办法……】 【荷鲁斯:熊猫你该不会被人给魂穿了吧?我们认识的熊猫,不是这么一个会用脑子的人啊!】 熊猫深深地吸了口气,忍住跟荷鲁斯这混蛋吵架的冲动。 吵架是不能解决问题的,等下次见到面,用拳头教训他一顿,才是真正可以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议论之后,大家纷纷对熊猫这个主意表示了赞成。虽然也有人认为,与其等那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死灵骑士,还不如趁现在大家一起出动,提前弄死这个巨大的食草龙算了。 这么大的块头,不知道能提供多少经验值呢! 但这种想法毕竟是少数,大多数的穿越者们就道德而言都算是好人,如果那只地行龙是危险的猛兽,大家或许会大叫着“waghhhh”地冲过去跟它死怼,但面对一只食草动物,很多自诩英雄好汉的就提不起精神了。 就像老刘说的那样,男子汉要做的是挥刀舞剑,怼天怼地怼各路豪强,这才算是英雄好汉。仗着人多势众,去欺负一只吃草的动物,有什么光荣可言? 老虎对此也深表赞同,他一向是环保主义者,反对毫无意义的杀戮。在他看来,那种用步枪狩猎的行为完全不能证明勇武,真男人就该手拿一把单刀,去跟狮子老虎搏斗,将它变成自己的战利品。 ……至于这样搏斗究竟是狩猎还是送死,那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反正人类足足有六七十亿,那种无聊到要靠杀戮野兽彰显自己勇武的人,多活一个或者多死一个,有什么区别吗?” 这是他当年在游戏论坛和别人吵架时候的原话,那之后不久,他就转生了吸血鬼,也不知道是不是受到那场争吵的影响。 穿越者们之中,想法类似老刘或者老虎的,不在少数。他们或者是出于骄傲,或者是出于朴素的道德观念,都不想要去找那只地行龙的麻烦。就连被它摔成流星,一下撞死在大树上的赏金猎人,也很大度地表示,作为一个有理想有道德的好人,他宽恕那只倒霉龙了。 是的,“倒霉龙”就是穿越者们给这条地行龙取的外号。 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它不倒霉,谁倒霉? 既然统一了意见,接下来的问题就很简单了。 去跟它交涉就好。 然而这个问题,恰恰成了一个大问题。 穿越者德鲁伊之中,没有哪怕一个人在“龙类交涉”这个技能上投过经验值。 首先这个技能很少有人得到,它是“传奇驯兽”这个技能的前置,只有驯兽系的德鲁伊,才会去专门修炼这个技能。“莽穿地球”的风格是拳拳到肉的硬刚,公会的德鲁伊之中最多的是治疗系,其次是变身系,驯兽系算是最少的。整个公会的穿越者里面,总共就两个人拥有“龙类交涉”技能。 其次,就算是拥有这个技能,他们的等级也不够高——经验值目前来得可不容易,谁会把它浪费在根本用不到的地方? 结果大家讨论来讨论去,讨论到最后,才发现原来一切都是空对空。在两位驯兽大师能够把龙类交涉技能点到足够高之前,他们根本就没有跟那只巨型食草龙有效交涉的方法。 于是讨论就此作罢,两位留在城堡里面的驯兽大师则很兴奋地跑去卡里普拉村,准备努力刷一波日常任务,尽快攒经验值把这个技能给点高了。 他们当初在玩游戏的时候,可没捞到跟巨龙交涉的机会,想不到现在穿越了,反而会有这个机会。 第五十九章、交差 关于巨大地行龙的事情,到这里差不多就算是告一段落了。为了好交差,穿越者们在几天之后集体出发,去了一趟森林,搜集和那只地行龙相关的资料,交给马略·洛卡。 这份资料里面,最重要的是一段用魔法记录下来的影像,里面自然是那只巨大地行龙趴在一片狼藉的湖泊边上睡觉的场面。 “为了这份资料,我们死了两个人。”无眠“一脸沉痛”地对马略说,“可笑的是,最终的判断却是——这家伙其实是个人畜无害的食草类,只要人们不去作死招惹它,就不会给任何人带来危险。” 马略看着那段影像,又看着无眠身边那些狼狈不堪的冒险者们,深深地叹了口气。 “我明白了。”他说,“想不到在距离我们不远的地方,竟然生活着这么一个庞然大物。更想不到只是区区一点小试探,就牺牲了两位冒险者……” 他显得有些难过,神情黯然:“这是我的错,我不该向你们发布这个任务!” “这不是谁的错,只能说是命运的安排。”无眠回答,“我认为,他们的牺牲是有价值的。通过他们的牺牲,我们最终判断出了这只巨兽的危险性,得出了可靠的结论。如果不是有他们的牺牲,将来别人招惹到这只巨兽,乃至于你们集结部队去试着剿灭它的话,付出的代价就会更大。” “如果引得它来袭击洛卡镇,那死掉的人可就数不胜数了。”和音说,“用两条人命交换这么多,他们也会瞑目的。” 马略连连点头,然后表示兹事体大,要回家族商量。几个小时之后,他来找到了穿越者们,除了带来一份丰厚的奖励之外,还带来了另外一个委托。 “寻找可以让龙类长期熟睡的办法?”无眠有些疑惑地重复了一遍他的话,“你们打算就让这条巨龙一直睡下去?” “我们讨论之后,认为这只巨龙可能之前一直在睡觉,睡到尘土在身上堆积起来,化作了一座小山,所以才始终没有被人发觉。最近它醒来,大概只是肚子饿了。只要等它吃饱,就有很大的可能会继续沉睡。”马略说,“只是这么大一只巨兽,能早点让它睡着,我们就早一天可以安心。所以如果有机会的话,请你们帮我们寻觅一些能够让龙类呼呼大睡——最好睡上一千年一万年的办法。” 他停顿了一下,又说:“除此之外,还有一件我私人的嘱托。这巨兽的事情,请你们务必保密。我们洛卡镇是个小地方,穷乡僻壤,没有什么值得别人惦记的,才能够一直安稳到现在。要是巨兽的消息传出去,光是那些做着屠龙美梦的冒险者啊、骑士啊什么的蜂拥而至,就会把我们的生活搅乱到一团糟。更麻烦的是,还可能会有人趁机玩什么花样……这其中的道理,无非是一些贵族之间的龌龊事情,就不详细说来脏大家的耳朵了。” 无眠笑着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 “放心,我也是贵族出身。王都贵族这个圈子里面的冷枪暗箭,并不比你们地方上来的少。” “说的也是,埃里克先生做事,我是很放心的。”马略摘下自己左手戴着的铁手套,然后取下了食指上的魔法戒指,递给了无眠,“我没什么财产,身上最值钱的大概就是这枚‘护命戒指’。就用它来作为替我们保守秘密的酬劳吧。” 无眠并没有推辞,接过戒指,又寒暄了几句之后,便送他离开。 等马略走远了之后,他才饶有兴趣地对同伴们说:“这小伙子年纪轻轻,装备可真不错。居然连护命戒指都有,真是难得!” 所谓护命戒指,就是能够在主人遇到猛烈攻击的时候,代替主人挡住这一击的魔法装备。一般来说,它是贵族们用来防备冷箭或者其它暗算的手段,但冒险者们也都很欢迎它——人在江湖飘,谁能不挨刀?谁敢保证说,自己不会遇到冷不丁的一次猛烈袭击,就把小命送掉? 但只要有护命戒指,就不用担心这种问题了。 类似的装备还有好几种,“护命”这个系列算是附魔里面的一个大类,从最高级的神器到最低级的准魔法道具,应有尽有。 它们的主要差别,第一在于抵挡攻击的强度,第二在于抵挡攻击的次数。 每一个级别的护命装备,能够抵挡的攻击强度都是不一样的,一枚小小的护命戒指,绝对不可能挡得住巨龙喷出的烈焰,但如果是流光溢彩的护命全身甲,大概就没有问题。 越高级的护命装备,可以守护主人的次数也越多。当初在游戏里面,王土豪就有一个最顶级的pve专用护命吊坠,能够在一次副本之中抵挡致命攻击三十次,名叫“上上下下左右左右baba”——就是当年魂斗罗调三十条命的那个秘籍。 马略给的这枚戒指,当然不是什么特别高级的货色。无眠稍稍检查了一下,确定它属于标准的护命戒指,能够抵挡不超过寻常战士刀剑挥砍威力的攻击,抵抗次数是一次。 要是换个彪形大汉——比方说熊猫这种,手持铜锤大斧狼牙棒这类重型武器狠狠砸下来,这戒指就抵挡不住。又或者是被人乱箭齐射,这戒指也只能抵挡一下,随后就失去用处。 但总的来说,它依然不失为一件非常实用的好装备,只是对穿越者们没多大意义而已。 至少现在,真残念就在劝无眠把它给卖了,换成钱财。 “我们又不怕死,死就死吧,多大点事。”他说,“这戒指值不少钱呢,把它卖掉分钱算了。” “难道不应该先给熊猫和赏金猎人发抚恤金吗?”和音问。 “人死卵朝天,有什么好抚恤的……而且他们又没死。” “话不能这么说,我们能够顺利完成这次的任务,主要还是多亏了他们的努力付出。所以给他们多一些分红,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无眠说,“不过……你说的也对,这枚戒指留在我们手上,的确是没什么用处……” 他想了一会儿,神秘地笑了。 “既然没用处,还不如用它来换一些人情算了。” 第六十章、终于出现的线索 “结果呢?”熊猫听着王土豪的叙述,忍不住问,“后来怎么样了?” 王土豪却偏偏要吊他的胃口,先是喝了点水,又吃了点东西,看着熊猫眼神越发的凶恶,怕是下一秒钟就要抡起餐盘砸自己脑袋上来,才咳嗽两声,继续说了下去。 “于是无眠就凑了点材料,把那枚护命戒指升级了一下,然后托旅馆老板在我们离开洛卡镇之后,再把它交给马略。” 熊猫点点头:“这办法倒是不错。那么你怎么又挂回来了呢?” “我啊,不值一提。”王土豪一点也不在乎自己死掉一次的事情,摇着头说,“我们去旧洛卡镇的遗迹寻找线索,找啊找啊,最后还真找到了线索,于是我就挂了。” “不要给我省略中间的过程啊!” 王土豪奸笑两声,给他说起了详细的过程。 就在无眠设法改造那枚护命戒指的时候,别的穿越者们都来到了旧洛卡镇的遗迹,寻找“欺诈者艾丽卡”可能的线索。 他们可不是一般拾荒者能够比的,无论人数还是眼力,都远远超过了那些普通人。更重要的是,他们的队伍里面,还有不止一个人拥有寻常冒险者都不可能拥有的特殊技能。 于是在搜索到第二天的时候,他们终于发现了线索。 那是一个藏在应该属于当初镇子中心广场地下的密室,从密室里面的布置看来,应该不是当年就存在的,而是事后修建的。密室里面有一个祭坛,从祭坛上的血迹之类判断,最近一次祭祀,应该是大概一年之前的样子。 毫无疑问,这个密室必定是“欺诈者艾丽卡”建造的。她在自己家族覆灭的地方建立这个密室,安置了这个祭坛,又进行了祭祀。 穿越者中的神学专家们试着依靠密室里和祭坛上的各种蛛丝马迹,解读这次祭祀的内容。他们花了差不多一天的时间,最终找到了答案。 答案出乎意料的简单——这个祭祀原本只是祭奠和安魂的仪式而已。 但是……问题就在于“原本”。 艾丽卡的心中充满怨恨,她的族人们被杀的时候,也一样充满怨恨。由充满怨恨的人为同样充满怨恨的人举行安魂祭奠,结果会怎么样? 从祭坛上的痕迹来看,这个祭奠失败了。非但没有能够让怨恨的灵魂安息,反而引来了地狱之中某个恶魔的注意。 艾丽卡应该就是在这里,和恶魔签订了契约,获得了青春,以及复仇的力量。 “等等,青春?”熊猫惊讶地问,“青春是怎么回事啊?” “他们在密室里面找到了很多人体皮肤的碎屑,诡异的是,这些碎屑明明属于同一个人,但衰老的程度却完全不同。”王土豪说,“比较多的碎屑,属于一个老人,应该是那种已经老得牙都掉了,走几步就要喘两口气,离死不远的人。” “艾丽卡的年龄的确很大了,这碎屑当然是她的。”坐在旁边的三余说。 他想了想,问:“但是……另外的皮肤碎屑,莫非属于一个年轻人?” “没错!还有少量的皮肤碎屑,属于一个年轻人,很年轻,不会超过二十岁。”王土豪连连点头,“结合祭坛上残留的恶魔力量,神学专家们判断,是恶魔让衰老的艾丽卡恢复了年轻,这才让她有了足以向仇人展开报复的力量。” “恶魔不会平白给人力量。”熊猫也算是个神学专家,立刻说,“想要得到它们的力量,一定会付出很大的代价。” “没错,所以祭坛上的血很多,超乎想象的多。经过研究判断,这里面有两个人的血。其中一个,和皮肤碎屑的主人是同一个人。” “艾丽卡抓了一个祭品,然后她又用自己当祭品?”熊猫皱起眉头,“那样的话,她就活不了多久了。” “是啊,但这样可以让她得到最大的自由,不会被恶魔约束。” 熊猫对照了一下自己的神学知识,轻轻点头。 在这个世界上,对于恶魔最了解的,就是圣职者。作为一位圣职者,而且是技能层次极高的圣职者,熊猫的“神学知识”里面关于恶魔的情报很多,多到可以出版若干专门著作的地步。 根据技能提供的资料,和恶魔签订契约的人,只要愿意将自己的生命提前作为祭品奉上,那么恶魔就不会对他未来一段时间的行为有任何的约束,反而会给予充分的支持——因为他已经提前履行了契约,现在他的生命已经属于恶魔,只要恶魔愿意,随时都可以结束他虚假的的生命,然后直接收取灵魂,不用担心他有任何企图逃避契约的可能。 当然,对于这样的契约者,恶魔一般都会给予强大的支持,让他们随便搞事。 恶魔们期待着人间变得混乱和邪恶,而一个为了某个目标,把自己的生命和灵魂都直接奉上的人,只要给他足够的支持,他当然会疯狂地搞事。 既然这样,那为什么不支持他呢? 欺诈者艾丽卡通过这种方法,获得了恶魔的大力支持。然后她就离开了这个密室,一去不返。 穿越者们判断,她应该就是去塔拉汗城附近,建立那个庄园据点了。 她大概花了一年的时间,建立起了那个组织。考虑到需要保持隐秘的原因,这个效率并不算慢。恶魔的支持,可谓贡献极大。 如果一切顺利的话,用不了多久,她就会开始执行自己的计划,扰乱和破坏塔拉汗城的秩序,同时秘密地散布瘟疫。 但是熊猫的一发“天谴”,让她之前的准备工作全都打了水漂。现在的她要么已经死在了天谴之中,要么就是正躲在某个地方默默地重新积蓄实力,准备下一次的搞事。 在她看来,时间大概是站在她那边的。 然而在穿越者们看来,也是如此。 “说了半天,你还没说你为什么会挂呢。”三余听王土豪把整个事情的经过差不多说完了,忍不住提醒他,“至少把这事也说一下吧。” “还能为什么?”王土豪斜着眼睛看了他一下,“线索找到了,冒险也玩腻了,我当然直接挂回来继续过安稳日子了呗。人总要安稳一段时间,才会想要再出门冒险嘛。” “啊?!” 熊猫和三余面面相觑,怎么也想不到他竟然是因为这个原因回城复活的…… 第六十一章、铁人也要休息 王土豪讲完了要说的事情,将目光投向熊猫:“你准备什么时候出发?” “出发?” “是啊,你每次回城复活之后,稍稍休息一下就会再次出发,好像始终不肯闲下来似的,这次也不例外吧。” 熊猫想了想,摇头:“我暂时不打算出去了。” 听到这话,大家都有些惊讶。 他们已经习惯了熊猫来去匆匆的做事风格,陡然听说熊猫居然要在城堡里面休息一段时间,忍不住有些不适应。 “艾丽卡的线索已经被找到,狐狸的尾巴露出来了,搞事小队里面那么多人,总能够顺藤摸瓜,找到她的去向。”熊猫说,“有没有我这个莽夫在,其实真是无关紧要。既然这样,我急着过去干什么呢?”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总觉得不是你的风格。” “我的风格?那是什么?” “当然是没事找事,有事搞事喽!”王土豪嘿嘿地说,“你不一样是这样的嘛。” 熊猫无奈地苦笑:“被你这么一说,我觉得自己像是磕多了药似的,整天都很亢奋的样子啊。” “难道你不是?” “……我真不是。” “信你才有鬼!” 面对王土豪的偏见,熊猫也感觉很无奈。 “我是莽夫没错,但莽夫也是要休息的。”他解释说,“而且,城堡里面有良好的训练场,图书馆里面也有了很多的书籍,我需要好好锻炼一段时间,同时加强阅读,给自己充充电。” “你要加强锻炼,我可以理解——反正你一直就这样,整天都在锻炼。但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读书。”三余无梦生疑惑地问,“难道说,你打算转职参加攻略组了吗?” 穿越者们的分工还是比较明确的,他们大致上继承了玩游戏时候的分工习惯,分为后勤组、战斗组和攻略组。 后勤组主要由那些不愿意离开城堡,或者讨厌用键盘鼠标之外的方式打打杀杀的穿越者们组成,他们的主要工作其实并不是生产,而是修复和维护城堡——只要把城堡完全修好,它自己就拥有强大的生产能力,并不需要穿越者们多费事。顶天了,他们也就是需要做一些示范类的和开创类的工作,或者通过生产行为获得经验值、技能熟练度和属性成长度而已。 战斗组自然就是负责战斗的,像熊猫他们这些整天跑出去战斗的当然属于战斗组,但实际上战斗组的主要工作是清剿城堡附近的野兽和魔物。穿越者们可不在乎什么生态平衡的问题,他们只知道“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酣睡”,只知道“有人民的国防,才有人民的一切”。对于城堡附近所有可能威胁到他们的东西,他们采取的是无差别的歼灭式打击,无论是野狼还是史莱姆,是哥布林还是毒蛇,总之只要可能对他们造成威胁,战斗组就会毫不留情地将它们找出来,杀得精光,让它们转行成为城堡的物资储备。 最后是攻略组,和当初玩游戏时候一样,攻略组的人手很少。愿意耐着性子研究资料,整天跟书籍以及各种记录打交道的人,毕竟只是少数。更麻烦的是,这个世界没有电脑,穿越者们要查询和整理资料,必须先利用魔法,将自己记忆里面的资料制作成书籍,然后再在巨大图书馆数以百计的书架上寻找自己需要的资料……这实在是一件让人精神疲惫的事情,“莽穿地球”的众人绝大多数都难以忍受。 熊猫要加入攻略组的话,相信攻略组的众人是一定会举双手欢迎的。他们一直苦恼于人手不够,经常劝说同伴们来帮忙,但大家最多过去稍稍干个几天,帮点小忙,然后一个个就大叫“我也不是谦虚,还是另请高明吧”之类的话,死活也不愿意再去帮忙了。 对此,封皇的评价是“一群缺乏毅力的渣渣”。 但熊猫是肯定不会缺乏毅力的,如果他都算缺乏毅力的话,那么整个“莽穿地球”公会里面,不缺乏毅力的大概就没有了。 每天从早到晚,只要是有闲暇时间,他不是在看无眠他们整理出来的攻略书,就是在锻炼身体、磨炼武艺,勤劳到让人怀疑他是不是精神不正常的地步。 王土豪就曾经很纳闷地问:“熊猫天天这么努力,是不是职业病?是不是他们码农都这样,每天不加班到夜里两点就心里不踏实?” 码农当然不是这样,熊猫绝对属于特例——就算是码农,没事的时候,谁特么犯贱爱加班啊!又不是在富士康工作…… 熊猫之所以如此疯狂地努力,主要还是他心里不踏实。 他有一个不愿意告诉大家的秘密,这个秘密让他充满了危机感,总想着做点什么,以增强自己的存在感。 因为这个原因,他表现出了令人担心的勤奋。 但是现在,他想要稍稍休息一下了。 原因非常的简单,他有点累了。 “累了”这种事情,如果不觉得的时候,那算不了什么。但当他感觉到累的时候,疲惫就如同潮水一般涌上来,将他整个人都要淹没了。 纵然心里很不踏实,纵然还想要继续搞事,比方说赶到塔拉汗伯爵领去,参加追查欺诈者艾丽卡的行动,但他的精神却已经极度疲惫,难以鼓起干劲来了。 熊猫不是讳疾忌医的人,所以他私下联系了安卡。安卡在询问了他的情况之后,给他的建议就是:“别急着出门,留在城堡里面好好休息一阵子。如果实在想要找点事做的话,在城堡里面锻炼、做做日常任务,或者跟着狩猎队一起出去扫荡周围的野兽和魔物,都是不错的选择。” 医生的话当然是要听的,所以熊猫接受了他的建议,决定在城堡里面稍稍修整一段时间。 他并没有隐瞒这些,很坦率地告诉大家“我只是累了”。 对此,三余也好,王土豪也好,公会的其他人也好,大家都先是惊讶,然后就松了口气。 原来……铁人熊猫也是会累的,也是需要休息的。他的神经毕竟也不是铁打的,跟大家终究一样都是肉体凡胎,并不是什么铁胆超人。 一时间,很多留在城堡的穿越者都主动找到熊猫,或者安慰他几句,或者送他一点小礼物,让他颇有一些不知所措。 “我这么受欢迎吗?”他问会长三余。 “他们只是很欣慰,终于可以不用承受来自你的心理压力了而已。”三余笑着回答,“说实话,你之前那个铁人形象,真的给了我们很大的压力……” 第六十二章、交流 和优秀的人相处,自然是会感受到压力的。如果这人再表现出某种别人做得到却不愿意做的特征,就更加容易给别人制造压力,甚至会产生默默的憎恶。 这在历史上是有证明的,西汉宰相公孙弘性格简朴不爱奢华,和上流社会的作风格格不入,所以在当时就有许多的人造谣污蔑他,以至于连《史记》里面都有不止一段刻意污蔑他的文字,甚至于说他为汲黯批评汉武帝《西极天马歌》之事建议汉武帝杀汲黯——汉武帝作这首诗的时候,公孙弘已经去世21年,汲黯也去世12年了。 至于以廉直著称的明朝海瑞,被人泼的脏水就更数不胜数了。其内容也五花八门,各种丧心病狂,甚至于有说他女儿因为家里穷,拿了男仆一个饼吃,他就把女儿给关起来饿死的——且不说一个能雇得起仆人的家庭,再怎么穷也不会穷成这样,也不说明清两代官宦人家内院压根就没男仆,只看他女儿都挨饿了,男仆居然还能买得起饼,这怕就不是封建王朝的官员,而是未来时代的道德圣人。 熊猫一直在用努力到简直可以算是自虐的态度在不断地锻炼和学习,实在也给了别的穿越者们巨大的压力。这就像一群人上学,他天天头悬梁锥刺股,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迟,别人则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懒洋洋的……一两天也就罢了,日子一场,大家都觉得不自在,感觉熊猫是个异类。 现在,他终于表现出了正常人的一面,让大家松了口气的同时,也不由得感觉他突然就变得亲切可爱起来。所以别说之前交情不错的网友们,就连过去没什么交情的人,都特地跑来看望他了。 熊猫不明白这一点,十分纳闷。还是三余琢磨一番之后,明白了原因,给他详细解释了一番,才让他恍然大悟。 “那我应该干什么比较好?”他问。 三余回答:“你不用考虑这个,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们只是一群游戏玩家,一群穿越者,既没有什么特别的规矩,也谈不上什么严格的纪律。何况……就算天塌下来,也有把我们扔过来的那一位顶。他大费力气扔我们这么多人过来,总不可能是为了做生存实验——要是那样的话,根本没必要让我们保留获得和使用经验值的能力,更不应该让我们能够复活。” “所以,不用在意,做你想做的事就好。” 熊猫愣了一下,惊讶地看着他。 三余微微一笑:“我是公会的会长,但这个会长不代表领导,而只是个协调者的角色。我从没想过要真正领导谁,更不打算对谁下命令。我知道公会里面很多人之间是有矛盾的,但我如果没办法调解的话,那也只好算了。你该不会以为我是那种觉得天第一我第二,甚至于在心中高喊‘强者就是要逆天’的人吧?” “我只是惊讶,没想到你会这么看待我们穿越这件事。”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想法,我的想法应该不算是什么多数派,但大概也不在少数。”三余说,“会给我们这么多优待,表示那一位——或者是那几位,想要看的肯定不是我们上演死全家的悲惨戏码。既然这样,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记得有句名言,叫做‘上面有人,就是最强的能力’。我们这群人应该就属于‘上面有人’的类型,没必要太过小心翼翼,也没必要刻意约束自己。” “别人还有什么想法吗?”熊猫好奇地问。 “就我所知,目前最主流的想法,大概是‘我们的穿越只是偶然’。”三余说,“毕竟,一个人穿越的话,还可能是有什么使命之类。但是穿越者的数目都上三位数了,怎么看也不像是有什么使命的样子。既然没有使命,那当然就只能是偶然了。” 熊猫点头,觉得这种想法很有道理。 “第二种流行的想法,是‘我们是被上帝——或者别的什么大佬,选中了来玩真人版新世界的’。持有这种想法的人也很多,只是随着我们接触到的事情越来越多,发现越来越多的事情已经渐渐和游戏里面的剧情偏离,很多人就渐渐改变了看法——不然的话,这种想法才是第一位。” 熊猫微微一笑:“我之前也有过这样的想法。” “正如你所说,游戏的很多设定依然没变,大家的系统还依然能用一部分,让大家穿越过来的那一位,怎么看都像是要大家玩游戏的样子。” “但是这段时间以来,我隐约觉得,事情并非如此。”他说,“我不明白这种感觉的根源是什么,直到被你挑明了问题的关键所在,才明白了自己的感觉并非错觉。有着类似感觉的,也不止我一个。” “除此之外,还有悲观的人,认为我们是被选来做实验的,就像实验的小白鼠一样。甚至有人觉得我们其实根本没有穿越,公会里面这热热闹闹的许多穿越者,其实只是某一个人脑海中的梦境。某我们的穿越,只是某一个人被做催眠实验的幻觉——就像是,人在临死的时候,眼前会走马灯一般浮现自己一生的情景那样。” 熊猫的身体僵硬了,他的手微微颤抖了一下,眉毛也忍不住皱了起来,有些急促地问:“还有人这么想?” “林子大了,什么样的鸟都有。一样米养百样人,公会里面什么人都有。”三余稍稍有些抱怨地说,然后问,“那么熊猫,你现在是什么想法呢?” 熊猫沉默了一下,说:“我大概属于‘偶然’派吧。之前虽然属于‘游戏’派,但现实里面各种人和事的发展,明显和游戏的差距越来越大,怎么看都不像是游戏的样子。” 三余点了点头:“我也是这么想,或许……一切都只是偶然。” 熊猫注意到,他的眼神之中有些忧虑。 “你在担心什么?” “没有什么特别担心的,只是……觉得有点空虚。”三余说,“我们经历了这么多,其实只是某个存在很偶然的随手所为。尽管他对于我们或许抱有善意,但这件事本身就让我觉得……人生,真的是很空虚啊!” “空虚的话,就用努力来弥补,或者来麻醉自己呗。”熊猫说。 “还有一个选择,接受这份空虚,并且适应它。”三余说。 二人又寒暄了一阵,熊猫就离开了图书馆,前往训练场锻炼。 等他走后,三余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挽起了左手的袖子。 在他的手腕上,一个蓝色的水晶手镯之中,正有细微的红光闪烁。 第六十三章、摸索 看着这个手镯,三余自言自语,“熊猫,你究竟在担心什么?究竟有什么事情,要瞒着我们大家?” “在这个世界上,我不相信有什么事情是我们做不到的。就算是要颠覆一个国家,对我们来说也并不是什么遥远的难以做到的事情。当初在游戏里面,我们能够上打天使下打恶魔,将七十二柱大魔王的装备一个个爆出来,最后甚至于能够集合起来去对抗灭世之龙……现在我们有足够的时间,有更高的起点,没理由做不到这样的事情!” 三余抬起头来,看着熊猫走远的方向:“不对!是在我们讨论穿越的时候,你心中才冒出这个秘密来的。这个秘密不是关于我们会在这个世界遇到什么的,而是关于‘穿越’本身的!” 他的眼睛眯了起来,当初做许多任务才得到的银狼之眼,闪烁着复杂的光芒。 “难道说,那个所谓‘这世界只是某人的幻想’的猜测其实是真的,而且……这世界不是别人的幻想,就是你的?” “你的态度的确和别人不同,太过于积极了一点,总感觉有点不大对劲……” 他眉头紧锁,沉默了许久,脸上的表情变了好几次,最后终于还是摇头:“不可能!我想多了。如果真的是这种事,他反而会告诉我们。他不肯说,说明这个秘密是他个人的事情,跟我们没有太大的关系。” “呵呵,谁没有一点秘密呢?既然只有这一点点红光,那就没什么大不了的。” 说着,三余举步走出图书馆,来到了城堡大厅的公会水晶旁边,左手按在了水晶上。 因为袖子的遮挡,没人看到他的那个水晶手镯消融不见,化为蓝色的光点,流入水晶之中。 身为“莽穿地球”公会的会长,他虽然并没有独断专行的权力,但在这座城堡里面,借助公会水晶的力量,还是能够做到一点特别的事情。 熊猫并不知道,自己心中隐藏着秘密的事情,已经被三余给看穿了。现在他正在训练场里面,却没有像平时那样开始挥汗如雨的努力训练,而是在默默地思考。 城堡的训练场已经被大大地扩建,公会城堡里面广泛使用了空间技术,一间原本不大的训练场,此刻已经足以容纳上百个人互不干扰地进行训练。里面添置了各种各样的训练器材,无论想要锻炼的是力量还是反应,又或者耐力以及别的什么的,都能够找到合适的器材。 此刻,正有十几个人在这里训练。他们训练的强度并不特别高,几乎每个人的面前都有一道宛若屏幕一般的蓝光。训练一段时间之后,他们就会停下来休息,同时观看被记录下来的自己训练的动作,研究还有哪里做得不够好,还可以进行怎样的改进。 熊猫以前也是这样训练的,不得不说,这套系统的效果真的很好。魔法的力量和科技的智慧结合起来,产生了非同寻常的效果。 但是,他现在觉得,光靠这样,对自己是不够的。 (我终究是个圣武士,我的那些战斗技能,有超过一半都是要手持一把剑,才能够施展出来的。) 他轻轻叹了口气,眉头皱得很紧。 熊猫在现实中算是一位武术家,但他是那种纯粹的空手格斗方向武术家,完全不懂得器械手段。 毕竟……器械格斗,在现实中已经是完全被淘汰的东西。别说提枪背剑,就算只是一把水果刀,拿着它上街,都可能引来警察兄弟的盘查和没收。至于用器械战斗,更是荒谬到了极点——冷兵器的武器,怎么比得上现代的枪械?就算把人类当代最骁勇善战的前一百名格斗专家集合起来,给他们配上削铁如泥的宝刀宝剑,怕是也打不过一个手持冲锋枪而且有足够子弹的军人。 熊猫这个门派,是纯粹的格斗团体。既不在乎什么文化传统,也不追求什么杀敌立功,他们追求的就是比武胜利。为了这个原因,他们根本就不会浪费时间去练习在格斗比赛里面用不着的东西。 但是现在,他要参加的却不是公平公正的空手格斗比赛,而是真刀真剑的生死厮杀。他所要追求的也不再是赢得比赛,而是杀死对手。 他知道,自己的功夫,需要做出改变。 心态的改变,是已经完成了的,但功夫的改变,却没有那么简单。 隔行如隔山,格斗高手转行练器械,虽然肯定比全无基础的人有优势,但优势究竟有多大?却也很难说。 对他来说,最大的问题,还是要改变那些根深蒂固的战斗习惯。 想了许久,他拿起一把剑,来到魔力凝聚的人形靶子面前,双手握剑,按照心中莫名的熟悉感觉,一剑劈了下去。 人形靶子毫无悬念地被一剑劈成两半。 他将刚才的影像回放了一下,摇摇头,皱起眉毛。 (这一剑劈得不行,力量并没有很好地发挥出去。) 他思考了一会儿,又一次挥剑。 情况和之前相比,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改善。 这样的一剑,或许对于普通人来说,已经可以称得上是稳准狠兼顾,相当的简明有力,但对于熊猫这种专业人士来说,这种呆板的架势和单调的发力手法,完全不够资格称得上强大。 如果不考虑被动技能和辅助buff的加成,让他空手对付这样一个手持兵器的人,他有八成以上的把握,能够在两三个照面之间,就将对手重创到失去战斗能力的地步。 (果然,光靠系统自带的技能,虽然有足够的力量,但却并不完善。) 他坐在凳子上,默默沉思。 (究竟要怎么做,才能够将那些技能赋予我的力量充分地发挥出来,让它们能够真正发挥出最大的威力呢?) 熊猫思考了很久,但始终想不出答案来。 他一次次地练习,一次次地摸索,可始终感觉自己没有找到正确的方法,始终感觉似乎隔着一层窗户纸没有被捅破,渐渐地连心情都开始烦躁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训练场里面响起了柔和的铃声,这意味着已经快到晚饭时候,大家该休息一下,冲个澡换身衣服吃饭去了。 熊猫叹了口气,也跟着大家一起休息去了。 第二天,他依旧在摸索和思考,却还是找不到正确的思路。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 他就这么摸索着,练习着,不断寻找能够将自己的武艺发挥在剑术之中的方法。 第六十四章、原住民的方式 “熊猫哥该不会是转了性子吧?” “难说!他平时是个闲不住的人,几次挂回来之后,都是急匆匆地又跑出去,最多休息个一两天。这次居然待在城堡里面这么久,甚至于这么多天,连城堡的大门都没出过,的确是有点转了性子的感觉。” “那这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你问我,我问谁呐?” “我觉得不是坏事,他又不是像拖稿白那样,嘴上说着‘我在搜集资料’,实际上天天躺在图书馆睡大觉……他现在天天不是读书就是锻炼,勤奋得跟个机器人似的。这样过日子,无论过上多久,都不会让他变弱,相反,只会更强。” “说得有理!要是像他那样把自己当机器人在操的家伙还不变强,那绝对就是这个世界出问题了。” “但他究竟受了什么刺激,才要这样玩命地努力?当初玩游戏的时候,可没见过他这么发狂啊。” “谁知道呢……” “我猜,他可能是想要把国术修炼到至高境界,打破虚空见神不坏,然后再将国术和魔法结合起来,破碎虚空回地球去。” “……这特么哪里来的玄幻小说剧情啊!你不去找脱稿白贡献创意,真是白瞎了人才!” “白某不才,其实也是写过网络小说的。” “啊?你写的什么小说?我们拜读一下……卧槽,这才想起来我们穿越了,想看书都没得看了……简直悲惨啊!” “你们还算好的,只是没书看而已。我们这些人当初都是跟网站签了合同的,五年内必须写满四百万字,要是回不去的话,会有麻烦的……” “你都失踪了,网站还跟你计较?” “……对哦,我这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在法律上是可以免责的。太赞了!难怪拖稿白这些天心平气和地天天睡懒觉!亏我每天还在偷偷写稿子,准备穿越回去一起更新……” 接下来对话的内容就已经下笔千言离题万里,和熊猫再没有半点关系。 而类似这样的对话,这些天不时地发生在穿越者们之间。 训练场里面,几个常常来锻炼的穿越者,注视着那个正在角落里不断挥舞手中的剑,任凭汗水顺着身体流淌,也没有半点休息意思的魁梧身影,啧啧称奇。 “你们有没有发现,熊猫锻炼的效率好像在提高啊。” “你是说他挥剑更快了吗?这意味着什么?” “我不知道。” “其实只是挥剑快的话,似乎也没什么用。我如果用‘疾风剑’技能的话,一秒钟至少可以挥出五六剑;要是游击剑士用‘闪光剑’的话,一秒钟可以刺十几剑呢。” “但熊猫明显什么技能都没用啊。如果他用上技能的话,肯定会更快。” “圣武士根本就没有高速出剑的技能好不好……” 他们的窃窃私语,熊猫根本没有听到。虽然在这个距离上,以他的感知能力,就算是一只苍蝇飞过去,他都能隐约听到翅膀扇动的声音,但此刻他全部精神都集中在锻炼上,根本没有一点点的分心。 此刻的他,别说附近有人说话,就算身边有一群老太太跟着《最炫民族风》跳广场舞,都一样会视若无睹,充耳不闻。 他已经完全进入了一个“入神”的状态,就像是和尚打坐入静一般半睡半醒,仿佛天地间只有自己存在,感受着挥出的每一剑。 他的剑明明很快,可此刻在他的感觉之中,却变得缓慢起来。他能够清楚地感觉到每一剑挥出的轨迹,感觉到肌肉的拉伸和收缩,感觉到自己体内的神圣力量默默流淌,如同潮水一般涨落不定。 而他要做的,就是彻底控制这股神圣之力,让它们变得不再跟随剑势,而是由自己的心意控制。 想要它们汇入剑锋,它们就会成为剑势的一部分;想要它们流入拳头,它们就会成为拳力的一部分……就算想要让它们流入一根筷子,它们也会随着心意发动,让区区一根竹筷变成足以洞穿金石的利器! 这很困难,但他已经渐渐找到了诀窍。 无他,唯手熟尔。 经过这些天的苦练,熊猫终于还是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出路。 控制体内的神圣力量,用自己的方式来使用它们。 在这个世界上,那些土生土长,既没有系统辅助,也并不天生就懂得技能的人们,不就是用这种方法掌握各自的力量,然后练就各自技能的吗? 他们可不像穿越者,只要把经验值投入某个技能,就能得到大量的感悟,甚至于只要按照感觉来,就能够施展出技能。 这个世界的原住民们每掌握一个技能,都是依靠无数的苦练,才能够熟练地掌握使用“力量”的手段,进而产生“技能”。他们能够做到的事情,穿越者当然也能做到。 虽然这办法看起来有点傻,但熊猫扪心自问,他既放不下自己多年苦练的武功,又要能够使用圣武士的神圣力量,那么剩下的出路,也就只有这一条了。 圣职者里面,原本就有“神拳使者”这个转职方向。虽然他比较熟悉的那几位传奇等级的神拳使者一个也没穿越过来,但这个锻炼方向,他觉得应该是没错的。 这个世界的原住民们就是这么锻炼的,他当然也应该这么锻炼。 至于要锻炼到什么时候,才能真正彻底掌握自己的神圣力量,成为兼具圣武士和神拳使者两个方向技能的人,他并没有想过。 总之,专心练就好。 一天不行就十天,十天不行就一百天……他并不觉得自己会花很长时间——那些原住民的神拳使者们,也未必就一个个都苦练十年八年。按照设定资料,不少神拳使者其实也就二十来岁。考虑到他们获得神圣力量的年纪,或许真正苦练神拳使者技能的时间,也就一年半载罢了。 熊猫本身就有很好的基础,他是拳术高手,他拥有强大的神圣力量,他还掌握了很多使用神圣力量的方法,从低端到最高端,应有尽有。 不管怎么说,至少他的起点已经比别人高得多,没理由练不成。 在练习之余,他也不断阅读那些关于这个世界设定的资料,给自己的头脑充电。 这种生活,让他想起了自己的高中时代。 那时候,为了考上一个好大学,有着光辉的未来,他和不少同学都是这么学习的。 他们没有好的出身,也谈不上天纵奇才,就是靠着这样的一味刻苦,才超越了许多比他们优秀的人物,从区区镇中学考上了好的大学。 可惜在大学里面,他不再如此勤奋,把很多的时间精力都花在了游戏上。否则的话,他必定不会成为一个区区码农,而是会成为……至少会成为一个工程师吧。 休息的时候,想到往事,熊猫就忍不住笑了。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努力这种事,什么时候都不晚! 第六十五章、突破 当人们专心做某件事的时候,时间总是会过得很快。 某天,熊猫在食堂吃饭的时候,被三余拉着问:“你最近在练什么啊?” “练技能啊。”他回答。 “什么技能需要练这么久?”三余很好奇。 “把神圣力量用拳脚释放出来。” 三余愣了一下,问:“可我看到你这段时间……不是主要在练剑吗?” “我的技能大多在剑上,所以要先通过用剑释放技能,来理解和掌握神圣力量的流动,才能将其转换到拳脚上。” 三余恍然大悟,又问:“那你成功了吗?” 熊猫想了想,伸出右手,打了个响指。 金色的火苗在他的指尖升起,但是只持续了大概一秒钟的时间。 三余的眼睛瞪得像鸽蛋一样,喃喃地说:“这……这是圣炎?” “没错,神圣系攻击技能之一,圣炎。”熊猫回答,“虽然就系统授予的技能来说,圣武士只能通过挥剑的动作来释放圣炎,但实际上只要多多练习,完全可以用任何动作释放。我现在也只是找到了一点苗头而已,距离真正能够自由控制它,还早得很呢。” “技能还能自由控制?”三余有些茫然,想了一会儿,眼睛又明亮了起来,“按照你的说法,我们也一样能够做到类似的事情?” “当然可以。”熊猫回答。 “那具体该怎么做?”三余急切地问。 熊猫有些疑惑地看着他,说:“你不是知道的嘛,像我一样多练习就好。” “大概需要练多久?” “那没准数。”熊猫想了一会儿,回答,“反正练到掌握了就好嘛,闲着也是闲着。” 他这么说着,又朝着训练场走去。 他体内的神圣力量实在太过强大,以至于直到现在,才只能稍稍控制住一点。想要像自己理想中的那样,将强大的神圣力量运用到如臂使指的地步,还有很长一段距离,需要很多的苦练。 三余跟着他来到训练场,看着他宛如机器人一般旁若无人地苦练,在旁边看了许久,然后才离开。 过了一会儿,他在聊天频道里面说起了这件事。 【三余无梦生:……大致上就是这样,熊猫这次闭关的效果,还真是有点猛!】 【长孙武:的确是猛,难怪他已经闭关快一个月了。】 【无眠夜晚:一个月的时间就能做到这种事?那他这一个月恐怕也够刻苦的。换成别人的话,或许需要几倍的时间。】 【三余无梦生:问题是,一个月可能还不够。他现在还在锻炼,按照他的说法,这才刚刚找到窍门,距离神功大成,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荷鲁斯:那我还是不练了,花上一年半载时间,天天在训练场流汗,就为了使用技能的时候更方便……感觉有点冒傻气。】 荷鲁斯的看法得到了很多穿越者的支持,即便是对于“自由掌控技能”这件事有些兴趣的,一想到要像熊猫那样天天苦练,练上几个月的时间,大多也就打了退堂鼓。 不仅如此,或许几个月的时间,还不够呢! 搞事大队的这群人,最近这段时间过得相当滋润,一点都没有回家苦练内功的打算。而住在城堡里面的穿越者们,大家都知道熊猫是怎么锻炼的,一想到他每天练得那身长毛都湿漉漉的,就忍不住要打退堂鼓。 其实,最主要的原因,还是熊猫通过锻炼得到的好处有点少——至少在大家看来是这样的。 掌握原本没有掌握的技能,乃至于跨职业……除了熊猫这种先天条件优秀,而且自己本身的特长方向和技能方向差得有点远的人之外,别人用不着这个啊。 倒也不是真用不着,只是想象一下困难程度,大家就忍不住在心中下意识地把收获标准给降低了,以说服自己“不值得这么做”。 但按照攻略组的看法,公会里面不少人其实都需要这么锻炼一段时间的。他们已经打算,等塔拉汗伯爵领的事情告一段落,就着手安排这件事。 虽然绝大多数穿越者并不像熊猫这样,需要掌握跨职业的技能,但在最近的一些战斗里面,却也暴露出大家对于自身技能的掌握水平……稍稍有点低。 按说各个职业的战斗力应该是大致平等的,不会有谁特别高特别低,但在实战之中,大家却发现重甲系职业的战斗力明显远远高于别的职业。 无眠跟和音仔细研究了一番,然后确定,这并不是现实和游戏的设定不一样,而是相比别的职业,重甲系职业对于“操作水平”的要求最低。 一般来说,重甲系职业只要冲到最前线,抡起武器狠狠地连打带砸,时不时放个战吼嘲讽之类技能就可以。整个过程没什么特别需要精妙操作的,容错率也非常的高。 而相比之下,别的职业,尤其是像剑十三这类无甲高敏职业,操作的难度就高太多了。 在刀光剑影之中腾挪躲闪,寻觅攻击的机会,这种事情说起来容易,做起来真的很难。所以几乎每一次战斗中,这类高敏职业的穿越者们都要受不少的伤。要不是队伍的治疗能力还算给力,只怕早就出现减员了。 当然,这也是因为他们战斗强度越来越高的缘故。 自从一行人找到欺诈者艾丽卡的线索之后,他们就借助法术的侦查,一路返回了塔拉汗城附近。 虽然侦查法术在找到了一个艾丽卡的据点之后就没能再追查下去——大概是艾丽卡自己也觉察到了,请背后的恶魔出手阻止了大家的追查,但光是这一个据点,大家就得到了不错的收获。 这收获并非来自物质上的,主要来自于经验值和情报。 那个据点应该是她很早之前构筑的,但并没有彻底废弃。它深藏地下,借用了一段废弃的矿道。 这个矿山还在开采之中,但那段矿道已经废弃了。绕过一块块交错的尖利岩石,再破除掉拦路的几个法术,就是一个规模不小的恶魔祭坛。 艾丽卡在祭坛里面留下了后手,当穿越者们找到祭坛的时候,原本空无一物的祭坛突然燃起了熊熊的黑色火焰,火焰之中,一个个低级恶魔鱼贯而出,尖叫着向他们扑过来。 一场恶战之后,这群恶魔被全部歼灭,穿越者们也找到了一些艾丽卡留下的资料。 在这些资料里面,他们意外地发现,在塔拉汗城附近,竟然还有另外一伙恶魔力量在活动。 艾丽卡对于这支力量充满了警惕,一直很小心地跟他们保持着距离,而她背后的恶魔也曾经告诫过她,如果想要复仇成功的话,就不要跟那群同行发生冲突。 然而穿越者们并不打算这么做,相反,他们打算把这两伙人一起收拾了,还塔拉汗伯爵领一个朗朗青天! 第六十六章、大家的进步 在歼灭那群低级恶魔,破坏恶魔祭坛的战斗中,穿越者们可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虽然他们当中并没有像熊猫这种前专业人士,但经过这段时间的磨炼,他们也都已经很好地调整了心态,适应了战斗。 这群人不是传奇职业就是传奇种族,甚或两者兼备。当他们放开了心态,将自己的各种手段充分发挥出来的时候,那些低级恶魔在他们面前,还真的不够看。 重装类的诸如长孙武,自然是一马当先冲在最前面。不管那些恶魔是用尖牙利爪也好,是放出火焰或者闪电也好,他们都没有后退半步,牢牢顶住了正面防线,让恶魔们虽然有人数优势,却完全发挥不出来。 敏捷性的诸如剑十三,就充当起了刺客类的角色。他们来去如风,用常人看起来简直是瞬移的速度冲入恶魔们之中,一击之后立刻离开,连攻击的成果都不回头看上哪怕一眼。虽然他们其实并没有能够杀死很多恶魔,却极大地扰乱了恶魔的阵势,尤其是让那些拥有指挥或者治疗能力的恶魔腾不出手来发挥特长,为赢得胜利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远程攻击的诸如清道夫这种,他们差不多是所有人里面“进攻质量”最高的。被祭坛召唤出的那些恶魔里面,比较高级的几乎都死在了他们的手下,让近战输出型的穿越者们事后大叫“抢人头”。 至于法术系的穿越者们,这次他们并没有很突出的表现。 倒不是他们的实力不够,而是当时他们并非孤军奋战,恶魔们才刚刚被召唤出来,就已经被正在犹如没头苍蝇一般到处寻觅线索的圣职者们发现了。然后那些圣职者们就跟闻到了血腥味的鲨鱼一样蜂拥而至,也参加了那场战斗。 为了避免被这些圣职者们看出穿越者群体的实力,大家都稍稍克制了一点,没有拿出最强的能力来。其中法术系受到的影响最大,为了防止一不小心用出什么高级法术来,他们甚至于没有用法术进攻,而是选择像那些中低水平的冒险法师一样,将魔力用来向队友们提供增益buff,还仔细计算魔力的使用量,避免被发现魔力过多。 这么一来,他们的表现当然就不会显眼,也就不会引得那些圣职者们注意了。 那一场大战打的时间不断,前后大概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死在穿越者们以及那些赶来支援的圣职者们手下的低级恶魔数以百计,最后恶魔祭坛的力量终于消耗殆尽,再也无法召唤出更多的恶魔。大家将残余的恶魔消灭干净之后,举行净化仪式毁掉了那个祭坛,才算是彻底结束了这场战斗。 或者说,战争。 对于塔拉汗城这种较为和平的边境地区,一次性出现数百个低级恶魔,实在可以称得上是一场战争了。 这里的圣职者们大多等级并不高,面对成群结队的低级恶魔,他们根本无法抵挡。如果不是有穿越者们顶住了正面,地形又相对有利的话,这场战争的结局绝对不会是恶魔们的失败,而会是圣职者们的溃败,然后恶魔们会在矿场里面肆虐,造成巨大的破坏。 当初艾丽卡之所以将祭坛设置在这里,可能就是考虑的这方面因素——如果有需要的话,她随时可以激发祭坛的力量,召唤出大量的低级恶魔。在矿道这种狭窄地形,恶魔们的战斗力优势将会被充分发挥出来,而圣职者和士兵的人数优势则无从发挥,打起来的话,显然是恶魔一方的胜算较大。 但她怎么也没想到,会凭空跳出一群穿越者来。 穿越者们实力强大,足以正面顶住恶魔们的进攻,甚至还反过来占着优势。这么一来,艾丽卡预设的有利战场,反而成了不利战场。最终这群原本可能造成巨大损害的恶魔们就这样憋憋屈屈地落了个团灭,甚至于……连一位圣职者都没能杀死。 当熊猫在吃午饭的时候从一位消息灵通人士那里得知这场战斗的详细经过时,他很诧异地问:“这个不就是当初游戏里面塔拉汗城附近的副本‘恶魔矿井’吗?” 他当初是在塔拉汗城转的职,转职任务就是杀死足够的恶魔。那时候他像别的许多玩家一样,选择组队去恶魔矿井刷恶魔。足足刷了两天,才刷够了数量,从普通的战士转职成了野蛮战士,大大增强了进攻能力。 按照他的印象,当初在游戏里面,整个矿井里面到处都是恶魔,组队的十个人如果实力不够过硬的话,很容易陷入补给不足的窘境——他就遇到过这种情况,明明已经快要打到恶魔祭坛了,但因为队伍实力不够强的缘故,圣职者消耗了太多的魔力来治疗,结果足足休息了差不多十分钟,才算是恢复魔力,可以进行最后的决战。 ……可想而知,他们那一次最后是团仆了,没能通关。 对照自己的记忆,以及这段时间看过的资料,熊猫很容易地就判断出来,这次搞事小队怕是跟当初新手村打boss时候一样,抢在游戏剧情发展到这个程度之前,提前触发了相关的任务,然后还提前把它给了结掉了。 “爆了什么?”他问。 “主要都是些恶魔材料,还有一些魔化武器之类。”自诩小灵通的穿越者摇摇头,说,“这次手略黑。最惨的是,因为祭坛被净化掉了的缘故,也没有副本可以挑战了,一锤子买卖。” “祭坛里面不是有个堕落火精灵吗?爆业火戒指的。”坐在旁边吃饭的另一个穿越者说。 “祭坛里面倒是封印着一个倒霉的火精灵,但人家可没堕落。当着一群圣职者的面,搞事小队的那群人也不好一刀捅死它,只能放它离开,收获了‘火精灵的友谊’——不过是个被艾丽卡封印起来的衰鸟,它的友谊有个屁用!” 熊猫摇摇头,他也觉得有点亏。但是转念一想,那个火精灵不会堕落了,这是好事嘛。 于是他笑了笑,不再参与这个话题的讨论,专心吃饭。 正吃着,他突然听到有人在抱怨。 “这几天怎么天天吃凉拌土豆丝啊!三余跟土豆卯上了吗?” “你不知道?他现在天天坐在公会水晶旁边,拿把小匕首,用土豆练习‘连续斩’,也不知道切出了多少土豆丝……最可怕的是,他还在天天切啊切啊……估计我们未来这段时间,餐桌上怕是离不开土豆丝喽!“ 听到这话,熊猫顿时了然,忍不住又笑了起来。 第六十七章、声名鹊起 穿越者们剿灭了矿道里面的恶魔,净化了恶魔祭坛,这件事的影响远比熊猫想象得更大。 就在战斗还没结束的时候,消息已经被送到了塔拉汗伯爵的书房。伯爵得知消息之后,先是为领地里面竟然出现了大批恶魔而震怒,然后就下令骑兵立刻出发,不惜马力,赶往矿场支援。 塔拉汗城的骑兵素质不错,尽管知道与恶魔作战是九死一生的事情,他们还是鼓起勇气出发了。但当他们怀着牺牲的决心,以饱满的热情和疲惫的身躯赶到矿场的时候,战斗已经结束了。 没办法,消息从矿场传到伯爵那里,再从伯爵下令到军队出发,最后从军队出发到抵达矿场,前后差不多过去了四五个小时——这速度真的不能算慢,如果是一般情况下,或许这场战斗正打得激烈,甚至于可能圣职者们已经只能勉强支撑,骑兵们正好赶来用人命筑成守护塔拉汗地区安定的城墙。 但是……面对穿越者们,那些低级恶魔的实力,真的是不大够看。 塔拉汗城骑兵部队的首领乔亚男爵起初还以为是情报弄错了,但当他来到矿道之中,看见圣职者们正在处理那些恶魔死去之后留下的痕迹——大堆大堆的黑色的亵渎之灰,多到装满了几十个大大小小的木桶。他就知道情报没错,相反,情报人员大大低估了入侵人间的恶魔的数量。 “怎么会……这么多?!”他目瞪口呆地看着疲惫的圣职者们组成祈祷法阵,慢吞吞地净化那些亵渎之灰,把它们变成人畜无害的粗盐和硫磺,忍不住问了个很失礼的问题,“这么多恶魔,你们怎么打得赢的?” 这个问题很有不相信圣职者们战斗力的意味,但圣职者们并没有因此生气。一方面是他们已经累得没力气生气了,另一方面,乔亚男爵说的也的确是事实。 于是圣职者们就介绍了这场战斗的详细经过,重点介绍了那群实力强大、品格高尚,面对恶魔毫无畏惧地冲在最前线,苦战胜利之后却不要任何奖励,飘然离去的冒险者们。 嗯,他们说的,自然就是搞事小队的穿越者们。 说这话这中间稍稍有点误会,搞事小队之所以打完了就走人,并不是高风亮节不要奖励,而是急着回去详细检查这场战斗里面的收获。 那些被他们杀死的恶魔,身上有价值的部件早就被他们提前给采集走了。之所以数以百计的恶魔居然什么东西都没留下,只剩下堆积如山的亵渎之灰,就是被他们采集过之后的结果。 此刻的他们,已经回到了作为据点的小村子,正在旅馆二楼的小会议室里面,讨论该怎么处理那一大批恶魔材料呢。 搞事小队里面有圣职者,有附魔法师,前者能主持净化仪式,后者能够客串炼金术士。他们联手的话,完全有能力净化这些恶魔材料,将它们转化为可以使用的普通材料。 但是这么做的话,多少有些可惜。恶魔材料在人间并不常见,把它们净化和改造成普通的材料之后,就浪费了它们最大的价值。 最后经过讨论,大家决定派出几个人手,护送着这一大批材料返回城堡,让城堡里面几个种族职业属于恶魔那边的穿越者们出手,看看能不能充分发挥这些材料的价值,尽可能做成最有用的东西。 这批材料是和那场战斗的详细情报一起送到城堡的,现在它们已经被签收,并且送进了仓库。以“波与粒的境界”为首的恶魔阵营玩家们,正在讨论该怎么使用它们。 而就在这批材料还在路上的时候,搞事小队接到了来自塔拉汗城城主府的命令,伯爵大人要亲自接见他们,并授予表彰。 这个命令让主持队伍外交工作的无眠有些头疼,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他们这群人里面各种各样的怪异种族,对付普通人,还可以编造故事忽悠过去,但对上老奸巨猾的塔拉汗伯爵,他一点都没有能够忽悠过去的信心。 最终前往城主府接受表彰的,只有无眠、长孙武和清道夫三个人。一则他们全都是人类,不用担心种族问题;二则他们三个分别是法术系、近战系和远程系,正好做代表;三则……无眠的“王都贵族”身份,多少还是能够忽悠一下的。 表彰的结果和无眠预料的差别不大,他们获得了一枚做工还算精致的勋章,得到了大量的塔拉汗地区声望,以及许多的经验值。 稍稍有点让无眠意外的是,表彰之后,塔拉汗伯爵竟然亲自陪着他们在塔拉汗城的主要街道转了一圈,向民众宣传和介绍这群勇敢地对抗恶魔,为守护塔拉汗地区和平安宁立下汗马功劳的勇士们。 经过表彰之后,但凡得到了勋章的穿越者,都多了一条被动技能“塔拉汗的勇者”。 这个技能的效果并不大,但很实用——拥有这个技能的人,在塔拉汗城以及塔拉汗地区进行交涉活动的时候,会得到少许的加成。 只是……当无眠他们返回村子之后,队伍里面的圣职者却诧异地表示,在他们身上,隐约能够感觉到一丝恶魔的气息。 恶魔的气息? 三人面面相觑,努力回忆了半天,也不记得自己究竟什么时候接触过恶魔。 上次跟恶魔大战之后,他们都已经接受了净化仪式,彻底洗干净了身上沾染的恶魔气息,怎么现在又有了? 圣职者仔仔细细地给他们检查了一番,最终确认,他们近期接触了和恶魔签订契约的邪魔信仰者,而且相处的时间还不短。 这个问题就大了,他们这趟进城,相处时间比较长的,也就几位城主府的侍从,还有城主塔拉汗伯爵本人。 也就是说,这些人里面,有跟恶魔签订了契约的家伙在? 大家面面相觑,十几道目光都落在了无眠跟和音的身上。 然而这一次,这两位攻略组的成员也懵逼了。 他们真的不知道,塔拉汗城城主府里面,竟然还有跟恶魔签订契约的邪魔信仰者啊! 在游戏剧情里面,因为欺诈者艾丽卡的关系,塔拉汗城城主府上到伯爵下到仆人,几乎死了个精光,以至于不得不让塔拉汗伯爵远在王都学习魔法的小女儿紧急赶回来继任,人手也只能靠临时招募。 就算是有什么邪魔信仰者,当初他们也没能折腾出任何幺蛾子,就死在了那场瘟疫和骚乱里面。 所以,就算是无眠跟和音,乃至于再加上别的攻略组成员们,他们也没能想到任何有价值的情报。 直至现在,他们依然还在跟脑海中的记忆以及堆积如山的资料作战,但可用的成果,依然还是零。 第六十八章、归来的和出发的 “今天,一些搞事组的人回来了。”三余说。 熊猫并不感觉惊讶,从净化矿山的恶魔祭坛到现在,已经差不多又过去了一个月,这一个月里面,搞事组的成员们已经把塔拉汗城附近比较有价值的支线任务都给挖掘完了,现在回来休息,也是理所当然。 最早回到城堡的搞事组成员是老虎,他回来的时候十分疲倦,却精神抖擞,面带微笑。 当确定没什么特别重要的事情可做之后,他就挖出了埋在地下的妖刀“丛林之怒”,带着那把刀走进了森林,在森林里面犹如老僧入定般地坐了十天。 这十天里面,妖刀不断地诅咒他,然而吸血鬼对于诅咒的抵抗力十分强大,妖刀始终无法让他陷入幻境发狂而死。至于周围的东西……那片森林早就被穿越者们来回清剿了好几次,现在里面最危险的东西,大概就是发狂的鹿。 妖刀当然试着控制发狂的鹿来袭击老虎,但老虎根本不躲不闪,就让那几只鹿随便攻击——他直接变成了雾气状态,任凭那些鹿累到死,也伤不到他一根毫毛。 最终,竭尽全力也奈何他不得的妖刀屈服了,承认了拿他没办法,妖刀的诅咒转化为了一个任务。 【为“灰树”部落复仇:灰树部落是住在塔拉汗伯爵领北方森林里面的蛮人部落,他们与世无争,过着安定的生活,但一伙外来的强盗袭击了他们,杀害了整个部落的所有人。悲愤的老萨满许下诅咒,化为灵刀之中不息的怨恨,唯有用诅咒之刀将那伙强盗杀死,才能化解老萨满的仇恨。届时他最后的力量将会强化灵刀,让灵刀变得更加强大。】 老虎接受了老萨满的请求,在穿越者同伴们的帮助下,很快就找到了当初的那群冒险者们。 他曾经试图交涉,但交涉最终失败,双方还是闹到了刀兵相见的地步。 在无眠的建议下,他给了这些冒险者们两个选择:要么按照江湖的方式跟自己决斗,生死各安天命,与人无尤;要么以命偿命,他出钱帮对方抚恤。 冒险者之中最为勇悍的一个首先上来决斗,一刀才砍下来最多一半的距离,老虎的“神速骑士”已经刺进了他的咽喉。 看到这令人绝望的实力差距,冒险者们最终选择了用性命偿还错误,一一自杀。虽然他们并没有死在诅咒之刀下,但他们的死,依然满足了诅咒之刀的需求,完成了这个任务。 解决了这件事之后,妖刀的诅咒终于彻底消散,让这把刀恢复了原本的模样。 老虎成功地举行了觉醒仪式,将这把刀变成了他的第三把魔剑。 【魔剑·灵刀天葬:前身是野蛮人用来执行天葬仪式的灵刀,虽然锋利无比,却不蕴含任何的杀机。这把刀可以对任何没有穿着铠甲的目标造成严重的切割伤害,对手的状态越好,伤害越大。但如果对手已经身负重伤,或者攻击位置是人体要害的话,攻击反而会失误。】 这把魔剑也能自动攻击,它自动攻击的时候,会一个劲儿地盯着敌人的手脚攻击,似乎还念念不忘自己当年的工作,要把对手大卸八块,好拿去天葬一般。 美中不足的是,这把魔剑对于着甲目标的效果并不好,而且要使用它,消耗的魔力也稍稍有点多——尤其是让它自动攻击的话,魔力消耗之大,让老虎这个吸血鬼领主都感觉有点吃力。 这也是魔剑之主本身的不足,或者说,是各个职业之间的平衡。魔剑之主的魔剑自动攻击模式十分的强大,如果再有庞大的魔力,那实在就强到过头了。 所以当初在游戏里面,选择这个职业的玩家一般都会转职一些先天魔力成长就比较高的职业,吸血鬼就是其中之一。 当然世界上总有一些反其道而行之的奇葩,也有人特地选择那种魔力成长不高,但体力成长惊人的职业来转魔剑之主。可惜穿越过来的魔剑之主就老虎一个,否则的话,大家还很好奇,那些当初在游戏里面几乎从不把魔剑切换自动攻击,总是拿着各种不同性质的魔剑打近身战,犹如魔法剑士一般的家伙,究竟在现实中会是什么模样? 搞定了这件事之后,老虎冒险的兴致就算是用完了。他也懒得长途跋涉回到城堡,直接选择自杀回城。 回城之后,他一直在忙着练习使用魔剑“神速骑士”进行高速突袭。城堡训练场可以将穿越者训练时候的影像保存一段时间,正好让他对照影像,研究自己的动作哪里有问题,该怎么改进。 搞事组的其他成员们之中,大多数也是选择自杀回城的。毕竟走那么远回来,实在是不怎么方便。 他们这群人喜欢的是折腾和搞事,讨厌的就是繁琐无聊。坐在马车里面,从一个乡村到另外一个乡村,实在无聊到了极点。 至于夜里的盗匪营地——经过他们这两个多月的清剿,塔拉汗城和周边几个乡村镇子附近的盗匪营地已经被扫荡一空,狮鹫人老刘连着三天夜里在空中巡逻,也没能找到哪怕一处盗匪营地。 外快没得捞了,又没有什么大仗可打,搞事组的很多人就在怀念城堡里面柔软的床铺、精美的食物以及舒适的生活条件了。 要不是还有无眠跟和音撑着场子,怕是选择回来的人会更多。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无眠向熊猫发出了邀请,请他带一些人到塔拉汗城,充实一下临时基地的战斗力。 虽然穿越者们并不会真的死亡,但要是因为任务失败而被人给杀回城,实在是有些丢脸。 得到消息之后,熊猫就整理行李,准备出发。 技能的训练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而是一个漫长的工作,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在城堡里面也是训练,在外面也是训练,无非在城堡里面训练的效果比较好而已。 既然同伴需要自己帮助,那么稍稍降低一些训练效果,也算不上什么问题。 怀着这样的想法,熊猫从狩猎队招了几个已经杀野狼杀野猪杀哥布林之类低级怪物杀腻了的穿越者,大家一起出发,离开了城堡,前往卡里普拉村。 在卡里普拉村那边,也有不少穿越者,或许到了那里,还能再找几个帮手…… 第六十九章、拳若游龙,金光灿烂 “我真是不大理解,你才回到城堡,休息了两天却又出发……这段时间在外面搞事搞得还不够吗?”穿着重甲扛着大弩,用宽阔到可以当棍子的双手大剑当拐杖,职业是罕见的“弩骑士”的哈克好奇地向尤涅若问,“换成我的话,出差这么久,至少要在家里歇上半个月再说。” 尤涅若摇头:“我喜欢在野外跋涉,喜欢野外的大风吹在脸上和身上的感觉,喜欢野草的清香,喜欢森林里的鸟语花香,也喜欢和怪物、猛兽展开激烈的厮杀……不是说城堡里面的生活条件不好,但是,反正城堡就在这里,不会消失,什么时候都可以回去休息,所以也就不着急了。“ “你真有精神!”哈克赞叹,“我就不行了,上次跟被阿槽、女武神他们怂恿着跑到草原北方,偷看帝国‘锁云关’的情况,一来一去走了差不多一个月,真是累死我了!回来之后在床上躺了一整天,而且连着好几天懒洋洋的没有精神。” “你们跑到锁云关去干什么?那地方是帝国最重要的关隘之一,它借助山势分割草原,把强大的兽人们挡在北方草原里面,为了确保安全,正常都有好几千士兵守卫的。就你们几个人,被几千帝国兵盯上,怕是只能自杀回城了吧。” “所以我们很小心,只是远远地看着。阿槽说,封皇他们统计了锁云关历年镇守将领的名字,让我们对照城头的旗帜,看看究竟是谁在当主将,好借此推测帝国的动向。” “这也可以推测?怎么推测?” “我也不明白,反正我们把旗帜拍了下来,然后带给了他。他研究了一番之后,大大地松了口气,说帝国至少这大半年里面,是不会向南方出兵了。” “攻略组的这群人真是神神道道的,就像是古代的军师一样,整天藏藏掖掖不说清楚。我总觉得他们迟早会发展到我们出门的时候,给我们三个锦囊,让我们在遇到困难或者危险的时候就打开锦囊……” “那是诸葛亮吧。” “装神弄鬼的军师,差不多都这样。”哈克将巨剑插在地上,左手在下巴上虚空捋啊捋,右手装作拿着扇子摇来摇去的样子,文绉绉地说,“主公尽管放心,山人自有妙计。” 他显然学过京剧,短短两句话,不仅带着京腔念白的韵味,最后还唱起了调子来。 大家都被他的表演逗乐了,熊猫也不例外。 “你不去唱京剧,真可惜了!”熊猫说。 “谁说我不唱京剧的,我也是票友呢!”哈克说着就摆开架势,唱起了《大闹天宫》里面的唱词,“万里祥云不见绕,为甚么静悄悄,没有光耀?莫不是众仙家齐来到,赴蟠桃把他相邀。那壁厢隐隐的祥云绕,俺可也向前去细看分晓,却原来紫金炉玉烛烧,碧霞觞酒泛葡萄。吃一粒金丹成大道,只当作炒豆儿嚼一嚼,嗳,炒豆儿嚼一饱。” 他身材魁梧,摆出孙悟空的架势来,不像个猢狲,倒像是金刚巨猿,气势十足。 众人连连鼓掌,哈克也拱起手来向大家致谢,气氛十分的快活, 对于普通人来说危机四伏的荒野,对他们而言,不过是闲庭信步的院子罢了——无非这个院子有点大,仅此而已。 因为等级提升之后,大家的身体素质都变得强大了,所以他们赶路的速度很快。如果再加快一些步伐,稍稍赶点夜路,或许可以赶到卡里普拉村吃宵夜。但大家并没有急着赶路,而等到了宿营地,就按照惯例宿营——从城堡到卡里普拉村的路上,穿越者们建立了一个简陋的宿营地。那是一间粗陋但足够结实,能够抵挡风雨的木屋,里面有厚厚的干草作为床铺,还有用来取暖和做饭的火堆。 “出门在外,也不能要求太多。”尤涅若笑呵呵地将肉干和面粉一起炖汤,黏糊糊的肉汤既是饭也是菜,配合城堡里几个江浙人折腾出来的咸菜,这顿晚饭颇有点家乡风格。 晚上休息的时候,熊猫和尤涅若在屋子外面守第一班。熊猫自然是一如既往地在锻炼,尤涅若则靠在房门旁边,看着天空,若有所思。 过了一会儿,他突然问:“熊猫,最近这段时间,城堡里面有没有发生什么事?” 熊猫停了下来,想了想,回答:“没什么特别的事情。” “那为什么我这趟回来,看到很多人都在锻炼?记得以前没这么多人锻炼的。” “我也不清楚。”熊猫说,“这种事情,该问三余啊。他才是咱们的大管家。” “我问过他,他说,这事你最清楚。” “……我真不清楚!”熊猫嘟囔,“我一直都在锻炼,没注意过这些。” “没准……是你起了带头作用?” “怎么可能!我才锻炼了两个月而已。咱们穿越到现在,都快四个月了吧。总不能我没锻炼的时候大家就不积极,我一锻炼大家就积极了吧——我又不是明星小鲜肉,哪来那么大的影响力?” “……说的也是。” 过了一会儿,尤涅若还是好奇,又询问熊猫这段时间的锻炼成果。 熊猫并没有藏私,向他展示了自己的成果——经过这两个月的锻炼,他已经能够将神圣力量凝聚在拳头上,虽然还不能外放,但已经可以强化拳力,并给自己的攻击附加神圣属性。 “……我的下一步目标,就是参考‘神圣制裁’,把神圣力量发射出去——这大概就相当于神拳使者的‘神拳冲击波’吧。不过目前还只是稍稍有点眉头,距离练成,估计还早。” 看着熊猫的拳头上金光缭绕,伴随着迅捷的招数,在黑夜中画出明亮的轨迹,宛若有一条金龙绕着他游动一般,尤涅若不禁瞪大了眼睛。 “这……这是神拳使者的‘神圣之拳’?神圣之拳还能这么用?不对!你是圣武士,不是神拳使者,你根本没这个技能啊!” 熊猫见他一脸茫然,停了下来,给他解释了一番。 之前三余也在聊天频道里面说过这事,但是语焉不详。哪有亲眼看到他将神拳使者的技能施展出来,还和中华武术结合起来使用,让人觉得震撼! 经过讲解,尤涅若总算是明白了缘由。结果他就开始沉思起来,显然也是琢磨类似的问题。 狂暴战士的能力用不到别的方面,但龙人族其实是有不少专属职业和专属能力的,虽然尤涅若自己并没有转那些职业,可使用那些能力所需的力量,依然在他的身体里面。 熊猫能够将自己的神圣力量从剑术转化为拳术,他何尝不能将龙人族其它职业的能力,试着挖掘出一些来呢? 第七十章、龙息该怎么练? 第二天赶路的时候,尤涅若就有点神不守舍,一直在若有所思。 熊猫知道,他是在思考如何挖掘自身的力量,锻炼出新的能力来。 但这可不容易,熊猫的力量体系是神圣力量,这是个很大的体系,光是正规的标准职业就有牧师、祭司、圣武士、圣殿骑士、游侠、天眷者等几个大类,每个大类里面还有很多变种和特殊的进阶——比方说神拳使者就是一个特殊的进阶。 熊猫挖掘自身力量的潜力,无非就是以圣武士为基础,摸索和学习其它使用神圣力量职业的技能而已。这当然不容易,但也算不上有多困难——当初在游戏里面,以转职消耗的经验来说,统一体系内的转职消耗量是最少的,由此可见学习的难度。 但尤涅若就不同了,他是狂暴战士,狂战士体系相对比较单调,无非就是狂暴狂暴再狂暴。两个传奇职业之间的差别,无非是一个讲究“控制怒气”,一个讲究“尽情愤怒”。对于他来说,就算练出“制怒”系的技能,也不见得有什么特别的帮助。 而种族技能方面,龙人种族的技能,几乎都是要配合本种族特有职业的。尤涅若当初玩游戏的时候是狂战士系职业的死忠,根本没考虑过转别的职业。他转生龙人,不过是为了种族加成而已。现在想要把龙人的种族技能练出来,谈何容易! 过了几个小时,午饭之前,大家就抵达了卡里普拉村。 一到卡里普拉村,尤涅若立刻钻进了旅馆,表示自己要考虑一些事情。 进了房间,他一屁股坐下,就用私聊练习了攻略组的封皇。 【尤涅若:封皇,这段时间你在城堡里面,有没有研究过熊猫是怎么锻炼的?】 【封皇:当然,这可是我近期最重要的研究课题之一呢。熊猫通过自己的锻炼,成功地掌握了部分神拳使者的技能,实现了在游戏里面绝对不可能做到的跨职业。我们攻略组一直在关注着这件事。】 【尤涅若:那么,能够给我点经验参考一下吗?】 【封皇:你也想要学他?那你想要学什么技能呢?】 【尤涅若:还没想好……俺寻思着最好是龙人系职业的技能,比方说那一招‘天外飞仙’就很酷。】 【封皇:那叫‘龙跃天冲枪’,不仅要求龙人族,还要求专属职业‘龙翼行者’才行。我觉得希望不大……你连龙翼都没长出来,怎么借助跳跃的力量一飞冲天,然后从天上俯冲下来,一枪把敌人给钉死?】 【尤涅若:俺寻思着……长出翅膀来,怕是没什么希望。】 【封皇:没错,功夫可以练,能量可以揣摩,唯独翅膀没戏。就算找寒风帮忙给你改造一双翅膀,那也要等他把技能练上去之后才行。】 【尤涅若:别!千万别!游戏里面也就罢了,现实中,我可不敢让寒风在我身上动刀子!】 【封皇:那就死了练这招的心吧,换个比较靠谱点的——你觉得龙息怎么样?龙人族的龙息虽然威力不大,但效果很巧妙,只要用得好,一样很厉害。】 【尤涅若:龙息啊……对了!我想要练七彩染色龙息!就是那个一口喷出去,能给对手染各种颜色的技能!】 【封皇:……那个技能没杀伤力吧。我记得是娱乐技能啊。】 【尤涅若:俺就练那个!别的颜色也不练,就练绿色!到时候看谁不顺眼,就喷他一头原谅色!】 【封皇:……我真不知道该说什么……】 【尤涅若:俺决定了!就练这个!那个……老封啊,帮我想想该怎么练,好不好。】 【封皇:我总觉得,将来我会后悔今天的决定……】 尽管他这么说,但最终还是没能拗得过下定决心的尤涅若,将自己整理出来的关于锻炼技能的相关知识,以及关于“龙息喷吐”的相关设定,全都教给了尤涅若。 至于尤涅若会不会因此修炼出“原谅色喷吐”来?他如果练成了话,又会是谁受害?就不是封皇能够预测的事情了。 仔细研究过封皇给的资料之后,尤涅若就开始刻苦地练习。他来到旅馆后院,长大了嘴巴,想象着自己的心脏猛烈地跳动,热血激荡之际,魔法能量在身体里面流淌,朝着咽喉集中。 龙息技能的关键,就在于用魔法刺激咽喉处的腺体——或者说魔法器官,反正是一回事。受到刺激的魔法腺体就能够产生拥有各种不同力量的高浓度龙息,然后喷出去就好。 在这一点上,龙种是完全一致的,无论是龙人还是巨龙,都没什么分别。只不过巨龙的魔法腺体十分发达,可以喷吐出非常强力的龙息,足以横扫千军。而龙人的魔法腺体就不够发达,只能喷吐出辅助性质的龙息,想要靠它克敌制胜,至少用来直接攻击的话,希望不大。 尤涅若现在做的,是先激活自己的魔法腺体。虽然他不是那些拥有吐息能力的龙人族特有职业,但他同样也有用来喷吐龙息的魔法腺体,只是没有激活而已。 他的魔力值不高,凝聚起来的魔力也很有限。努力尝试了很多回,除了急出满头大汗之外,就是身体里面热烘烘的——魔力被激活了没错,但激活的却是龙人系战士的“斗气护体”技能。 这个技能他本来就会,用起来根本不需要这么吃力。 尤涅若叹了口气,坐下休息了一会儿,喝了点水,继续练习。 “俺寻思着,这个应该不难才对……”练了一会儿,他自言自语:“可为什么这么难呢?” “难道说,当初熊猫练习的时候,也是一样的困难?” 他琢磨着,觉得应该不至于。 “我还是去找熊猫问问吧,看看他有没有什么诀窍。” 他打定主意,走到旅馆前屋大厅,向坐在这里教小孩子们识字的安卡询问熊猫的去向。 “熊猫?他去工地帮忙了。”安卡回答,“公馆那边已经进入全面建设阶段,有多少人手都不够。如果你很闲的话,不如也去帮忙吧。” 尤涅若呆了一下,这才想起来卡里普拉村这边正在建设属于穿越者们的公馆,顿时好奇起来,急匆匆朝着那边跑去。 自从这公馆开工,他当初只见过夯地基时候的模样,还没见过规划好了之后,已经全面开工的样子呢! 第七十一章、穿越者公馆 穿越者公馆的工地,位于卡里普拉村东南的一块空地上。 它并不在卡里普拉村围墙的保护之中,以穿越者们的本事,也根本用不着什么围墙的保护。如果有不长眼睛的野兽或者魔物胆敢靠近的话,很快就会被发现,然后变成经验值和各种材料。 当然,那是等公馆建好,大家入住之后的事情。 现在公馆还没建好,才只是工地而已。 尤涅若来到工地的时候,只见许多人忙忙碌碌,有的运送建材,有的在将材料加工打磨成适当的形状,还有的在总工程师“淡定喝茶中”的指挥下,将各种材料组合起来,制造成建筑中需要的各种结构,准备进行整体的组合。 “俺寻思着……这看起来不像是造房子,倒像是在玩《我的世界》呐。” 尤涅若嘀咕着走过去,果然看到了熊猫,他正站在工地的地下,大概是地下室的地方,跟穿着白大褂的“寒风”交谈。 “这间地下室,我认为应该建造得更大一些。”寒风说,“地下宽敞一点,没什么不好。” “地下室要那么大干什么?”熊猫纳闷地问,“储藏粮食吗?” “熊猫你不要这么俗气啊!你不觉得我们的公馆有一间很大的地下室,是很气派很有强者感觉的事情吗?“ “这么说的确没错,但要来也没用啊。” “怎么会没用呢!这个可以当……当地牢!”寒风灵机一动,说,“我们将来如果抓到敌人的俘虏,那些不能杀掉,迟早要放走的,总不能关在城堡里面吧。我觉得在公馆里面修建一个地牢,是不错的主意!” 熊猫用看傻瓜的眼神看着他。 “我的想法是很有道理的!你不要当成笑话啊!” “或许吧。”熊猫不打算跟他争论这个,扛起一块石头,安装在旁边的土墙上,用拳头敲了几下,犹如锤子一般将它夯实。 看他完全不理会自己,寒风着急了,他爬出地下室,跑到了很难得变成人类模样的淡定旁边,说起了自己的建议。 “弄个地牢?” 变成人类模样的淡定,是一个黑发黑眼,相貌普通,但却总带着疲倦味道的青年。他听了寒风的介绍,有些纳闷地问:“就算我们抓到了不能处死,迟早要放走的俘虏,也可以直接关在公馆的某个房间里面啊。何必那么麻烦折腾个地牢?“ “虽然不能杀掉他们,但也应该狠狠地刺激和恶心一下他们,不是吗?”寒风说。 淡定用看可疑人物的目光看了他一会儿,说:“你该不会是**什么的看多了,想要玩真人版‘女骑士恶堕’之类的戏码吧?我们可不是变态,稍稍有格调一点行不行!” “我怎么会是那种人呢!”寒风怒了,“你是学建筑的,仔细想想,古代的官邸也好,城堡也好,哪个没有附带牢房的?” 淡定想了一会儿,点点头:“仔细想想,你说得似乎还挺有道理……古代的中外建筑师们都这么搞,肯定是有理由的。” “所以,把公馆的地下室扩建,建成地牢吧!” “好,反正也不是多麻烦的事,稍稍调整一下设计就行。” 淡定说着拿出一块画了许多复杂图案的木板,用手在上面一擦,许多线条就消失得无影无踪。然后他用手指在上面指指画画,木板上就又多了许多线条——他的能力用在绘图方面,真是十分方便。 修改完图纸,淡定来到地下室旁边,跟熊猫交代了一番。 熊猫纳闷地看着他,又看看那份图纸,问:“真有必要吗?” “我也不清楚是不是真有必要,但古代的建筑师们都这么设计,可见一定是有理由的。”淡定说,“与其等到要用的时候没有,还不如先建出来——哪怕真的用不着,拿来存放粮食,当储藏室,也可以啊。” 熊猫想了想,点头,将几个跟他一样负责地下室建设的工人——主要都是强壮的穿越者们——叫了过来,介绍了工程修改的情况。 “就算是地牢,这也太大了吧!”看着图纸上的设计,瘦小却力大无穷的“符卡设计专家”抱怨说,“这么一来,地基怕是不够稳定啊!” “我会在地下追加一些支撑柱。”淡定说,“其实无非就是四层楼变成了五层楼而已。根据我的实验,用魔法加固过的材料,完全足以支撑这样的高度。” 既然总设计师都这么说了,别人当然没有意见。于是淡定在地上画出线条,大家抡起工具,按照线条的布置,将地下室进行扩建。 尤涅若看着他们忙碌,也不好这时候凑过去找熊猫询问修炼的诀窍。他琢磨了一下,干脆收起铠甲,袖子一挽,也改行当起了建筑工人。 在忙碌之中,大家都累得汗流浃背。此时按照这个世界的历法,已经是新一年的一月中旬,气候到了一年中最寒冷的时节。虽然不敢说滴水成冰,但人们强劳动之后,一个个都吐出了大团大团的白气,就像是一条条巨龙在喷吐龙息似的。 看到大家呼吸间喷出的白气,尤涅若不禁又想起了自己预定要修炼的“原谅色吐息”技能。 于是晚上休息的时候,他就找到了又在例行锻炼的熊猫,询问修炼的诀窍。 “诀窍?我不知道有什么诀窍啊。”熊猫很诧异地回答,“如果非要找诀窍的话,就是练习,反复地练习,刻苦地练习。仅此而已。” “我当初刚开始练习的时候,也完全找不到头绪,足足练了差不多二十天,才算是稍稍摸到点门路。但是只要开了头,后面就顺利多了。接下来无非是水磨工夫,一点一点地积累,一点一点地练习。不是有句俗话吗,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看着熊猫那认真的表情,尤涅若咂咂嘴,无奈地叹了口气。 “这么说,我就只能傻乎乎地练,不管有效果没效果,总之这么练下去,直到某一天突然获得灵感,找到方向为止?” “反正我只直到这么一个笨办法。”熊猫说,“当初我为了找灵感,把圣剑术一口气练到了快二十级……” “我倒!你的圣剑术之前是多少级?” “3级。” 尤涅若无奈的仰天长叹,默默无语。 熊猫在寻找自由使用神圣能量的方法过程中,还可以顺便练习圣剑术技能,可他在练习龙息技能的时候,难道要顺便练习斗气护体吗? 这方向都不对了啊! 过了一会儿,他咬咬牙,下定了决心。 “不就是下死力气埋头苦练嘛!我也行!” 走到一边,他在练习之前,还不忘给自己鼓劲:“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今天我流的每一滴汗水,都会成为日后我的敌人头顶上绿油油的光泽!加油!” 第七十二章、官方答复 熊猫他们在卡里普拉村待了三天,然后就又出发了。 说实话他挺想要多待几天的,一则工地那边很需要人手,多少人都不够;二则他的徒弟们成长的势头都很不错,让他很满意,愿意花时间花心血仔细教导。 但是没办法,无眠在催了。 “快点过来吧!我这边真的缺人!”尽管看不到脸,也听不到声音,但熊猫分明可以从文字里面感觉到无眠的无奈和急躁,“这边随时都可能上演大新闻,剩下的几个人却又大多不靠谱,我急得头发都快掉了!” 能让他说出这种话来,可见他是多么的急躁不安。 之前搞事组没离开的时候,他并不觉得大家离开了有什么问题——那个村子已经被他们建设成了基地,构筑了好几套防御用的魔法阵。尽管这些魔法阵的威力不大,但只要有它们的配合,无眠有信心将哪怕一群民兵,都强化到可以和正规军硬刚的地步。 但当搞事组一下子都走了之后,他却发现自己顿时捉襟见肘。不仅想要做什么事情都缺乏人手,而且连一些过去容易搞定的麻烦,现在都变得难以解决了。 无眠本来就不是个行动力很强的人,他是学者,是文人,讲究的是指点江山运筹帷幄,是羽扇纶巾雄姿英发,披坚执锐冲锋陷阵这种事情他做不来,肩挑背扛吃苦受累这种事情他不愿做,如果只有他自己,没有可以帮忙的“劳动力”的话,他能够发挥的作用至少要打个对折。 而更糟糕的是,就在这几天里面,因为一个意外的小事,他们确定了一件很重要的大事。 那件大事,必须要有像熊猫这样凶猛能干,而且在穿越者们之中有一定威望的人牵头,才能够做得成。 无眠倒是想过把这事说出来,但和音劝住了他——直接把这事公之于众,当然也不是不行,但效果肯定比不上让熊猫牵头来做这事。 其实他们最想要的,是让会长三余出面牵头。然而三余早已有言在先,除非有特别的大事,否则他绝对不会轻易离开城堡。 既然三余不肯出面,那当然就只有找熊猫了。以他们对熊猫的了解,熊猫是肯定愿意牵头做这件事的。 但他们怎么也没想到,因为不知道有事的缘故,熊猫虽然带队出发,却在卡里普拉村停了下来——他居然在给徒弟们上课,顺便在工地帮忙! 听到消息的无眠当时真的是眼前一黑,他怎么也没想到熊猫也有不靠谱的时候! 所以他急急忙忙和熊猫联系,催促熊猫赶快出发。 熊猫虽然平时大大咧咧,但绝对不是个真正粗心的人,他看出了无眠的急躁,不由得起了疑心。 “你究竟有什么事情瞒着我?”他问。 无眠无可奈何,只好把事情告诉了他。 得知那件事之后,熊猫也大吃一惊,询问需要不需要现在就赶回城堡,把大家都发动起来,组成浩浩荡荡的大团队,一起前往塔拉汗城。 无眠急忙劝阻——他们之所以要瞒着熊猫,就是害怕熊猫把事情闹大了。 毕竟,这件事虽然严重,但并不着急。可以的话,他们想要多观察一段时间,仔细考虑该怎么办? 兹事体大,一定要妥善处理,才能避免造成严重后果。 经过他的说明,熊猫当然就明白了,于是二话不说,立刻带队出发。 这次他们没有找猎人老约瑟带路,而是选择自己穿越迷瑟勒勒森林。 冬天的森林相对比较危险,野兽的攻击性强了很多,寻路的难度也增加了很多。但是穿越者们有魔法坐标,可以随时确定城堡的方向,对照前两次穿越森林而积攒的资料,尤其是几位野外求生技能等级不低的穿越者联合绘制的简易地图,就不用担心迷路问题。 不怕迷路,别的就都没问题。 现在比较活跃的穿越者们大多已经升到了二十级左右,这个等级已经不低。当初他们就能杀死地行龙,现在虽然人数少了点,但等级高了许多,总体实力并不逊色。就算再面对一只那样的地行龙,也没什么好怕的。 一路走来,十分安静。 不知道是不是尤涅若整天在练习“龙息”,将自身龙类气息猛烈地释放,产生了恐吓效果的缘故,直到他们穿过整个森林,都没见到哪怕一只魔物。 “等到了村镇里面,你可千万别这么练了。”当走出森林,眼前豁然开朗,不远处就是萨鲁曼村的时候,熊猫叮嘱尤涅若,“那些普通人可禁不住你的气息恐吓。” “那我该怎么办?”尤涅若苦恼地问。 “你可以晚上到郊外去练嘛。” “……真麻烦。”尤涅若嘟囔着。 但他还是选择听从了熊猫的建议,每天不是在路上没有外人的时候练习,就是晚上跑到村子外面去练习。 反正他也找不到头绪,所做的练习感觉好像是在做无用功,那多练一点少练一点,似乎也没什么区别的样子。 一路晓行夜宿,巧的是,他们只走了两天,就又遇到了老车夫蓝迪乌斯。 这位老车夫当初跟无眠他们一起战斗,杀死了来袭的刺客之后,就表示这事情太危险,自己不掺和了。无眠给了他一笔钱,让他离开。他就赶着车回到了家乡,继续做他的车夫生意。 和熊猫他们的偶遇,让蓝迪乌斯也觉得很惊喜。熊猫出手阔绰,为人又好说话,实在是很理想的雇主。 只是想到当初无眠他们遭遇刺杀的事情,他就有些担忧,不想招惹这件事。 那天晚上,熊猫跟他在村子的小酒馆喝酒,喝了几杯之后,这位退休的老冒险者就忍不住问:“上次你急匆匆走了,后来埃里克先生又遭遇刺杀……究竟是怎么回事?” “跟邪魔有关。”熊猫回答,“我当时是感觉到了邪气,急急忙忙赶去。后来跟邪魔们在路上交了好几次手,杀了他们几个人,但也被耽搁了一段时间。等我赶到塔拉汗城的时候,那些家伙就在一次惊天动地的大爆炸中消失了,据说是有传奇圣武士用了‘天谴’。” 蓝迪乌斯点头,他也知道塔拉汗城大爆炸的那件事。 “我们这群人跟邪魔本来就有冲突,他们会跑去袭击埃里克,也一点都不奇怪。” 这些话并不是熊猫临时捏造的,而是无眠他们商量之后,编造出来的解释。除非遇到特殊情况,否则一般来说,这就是大家的“官方答复”了。 蓝迪乌斯恍然大悟,于是专心喝酒,再也不提受雇同行的事情。 他虽然想要赚钱,但更想要长命百岁。勇者和邪魔的斗争,他这样的凡人,还是别牵扯进去的好。 第七十三章、幕后黑手的暴露 告别了抱着“不惹事就没事”的念头坚决退出江湖的前冒险者,熊猫他们继续上路。 路过加利尔镇的时候,他们专门去拜会了加利尔骑士,将无眠他们编造的那通真真假假的解释又说了一遍。 加利尔骑士可不像蓝迪乌斯这么好忽悠,他或许闯荡江湖的经验并不比老车夫多,但是对于各个国家各个领地的政治形势却相当了解。简单地说,就是他路子野,门儿清,难忽悠得很。 但不管他路子有多野,门儿有多清,面对攻略组编出来的解释,也看不出半点问题。相反,当他问了几个问题之后,突然脸色微微一变,呵呵笑着就不再追问,也不管才是下午两三点钟,就大叫肚子饿了,招呼熊猫他们一起吃饭。 这顿饭不算精美,但足够丰盛,大吃大喝之后,他又送给大家一笔钱,还送给他们两辆马车,以供代步。 那两辆马车显然都是专门制作的,式样十分的大众化,整个车身找不到任何可以看出特征的标志物,就连赶车的马都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品种,身上除了塔拉汗城官方车马行的烙印之外,找不出任何特别的痕迹。 熊猫他们推辞不过,只好接受了这份实在丰厚过分的礼物。 路上,熊猫很好奇地联系无眠,询问他们编造的那段解释里面,究竟隐藏了什么花样? 他又不是傻子,加利尔骑士之前明明很怀疑的,但不知道发现了什么,顿时就改变了态度。之后的表现与其说是友善,不如说是刻意讨好。尤其是这两辆马车,一看就知道是专门提供给那些需要掩饰身份的人的……综合这种种线索,他要是还看不出无眠他们在那通“解释”里面藏了花招,那就不是傻的问题,而是脑浆缺了一大瓢,需要找安卡好好治一治的问题。 面对熊猫的询问,无眠倒也没有隐藏,坦白了实情。 原来,攻略组在那段解释里面,隐藏了王国的一些小秘密。这些秘密并不大,也不能算是多么机密的实情。但如果社会地位不达到一定的层次,就不大可能有机会知道它们。 “我们并不确定加利尔骑士能知道这些,事实上,我们埋下这些伏笔,是用来忽悠塔拉汗伯爵的。”无眠的文字里面透出一股遗憾的感觉,“只是没想到,他根本就没问我们详细情况,就是看上去亲热实际上漠不关心地弄了个所谓的授勋表彰——呵呵,考虑到他的身份,倒也难怪。” 对于这个看法,熊猫也表示赞成。 这个世界的人们似乎很流行立场至上的论调,只要立场是对的,那做什么都是对的。人文主义或者人道思想之类,相当的没有市场。前段时间有个穿越者就被这种事情气到要爆炸——他本拟设法为矛盾双方说和,效仿某部著名武侠小说里面的无名神僧一样化解仇恨。结果一番劝说下来,却发现彼此根本是鸡同鸭讲。他的诸多观点,比方说“反对侵略”、“罪不及家人”、“不能滥杀无辜”、“有矛盾应该尽量用言语交涉”之类,人家压根就不接受。最后他终于抓狂,放弃了自己之前高大上的“痛悔前非、行善赎罪”计划,选择用剑来解决问题。事后为此生了很长时间的气……或许现在都还在生气呢。 以塔拉汗伯爵的立场,面对一群剿灭了恶魔的冒险者,他当然不会有哪怕一点点的好感。能够勉强演了一场“勇者授勋”的戏码,就已经称得上是演技高超,老奸巨猾了。 结果,无眠他们大费心思想出来的那些小彩蛋,反而被加利尔骑士给发现了。 这大概可以说明两点——第一,加利尔骑士的立场大概是没问题的,至少比他的主君强多了;第二,这位仅仅只是骑士的老头儿,很是积极热心地想要往上爬,所以一直在收集上流社会的故事——就像是地球上的追星族那样。 总的来说,这事倒可谓阴差阳错,原本想要忽悠的人没忽悠到,反而忽悠到了根本没想过要忽悠的。 明白了所有的前因后果之后,熊猫也不由得暗暗好笑。 他把这件事告诉了同行的其他穿越者们,大家都笑了起来。一路上笑声伴随着马蹄声和车轮声,缓缓向前。 当然,笑归笑,加利尔骑士的这份人情,大家还是感受到了。虽然眼前他们并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报答,但这份情算是记下了。 熊猫就听到有人在说:“将来如果帝国还是入侵的话,哥儿们拼着挂上一回,也要帮他们加利尔家救出一两个人来,好歹不能让这有趣的老头真的打一仗就死了一户口本……” 听到这个,他忍不住微微一笑。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加利尔骑士大概自己都想不到,因为他的善意和友好,已经让一群拥有不死之身的强者们,对他同样产生了善意和友好。 在这个世界上,要是人们都愿意用善意换善意,那该多好! 但是,这是不可能的。 至少……有很多人是绝对不会想要用善意来交换善意的。 他们宁可相信和恶魔的契约。 熊猫率领的支援队和无眠他们会合之后,他第一时间就向无眠问道:“证据呢?” 这话说得没头没脑,但无眠明白他的意思。 “跟我来。”他带着熊猫来到了穿越者们买下的大屋,走进了一间被重重魔法阵笼罩的房间。 房间里,桌子上,魔法阵之中,摆放着几块颜色各不相同的碎布。 “我们设法从塔拉汗伯爵的侍卫们那里偷来了他们随身衣物的一小部分,运用神术检测之后,发现全都有跟恶魔契约者接触过的痕迹,但没有哪怕一个有直接接触恶魔的痕迹。” 熊猫看着那些在神术魔法阵里面泛着妖异紫光的碎布,沉声说:“这意味着,他们不是恶魔契约者,跟恶魔签订契约的,另有人在。” “是的,我们不敢在城内使用神术侦测,但收集这么一些碎布进行侦测,却是绝对安全的。”无眠说,“那个契约非常的高明,恶魔的气息掩饰得很好,但是这毫无意义——在圣殿骑士的传奇技能‘识破邪恶伪装’面前,这些掩饰反而成了罪证。” “掩饰,就意味着是刻意的。”在屋内看书,顺便随时监控这些东西的和音说。 熊猫点头,又问:“已经详细排查过了?” “详细排查过了。”无眠说,“我们刻意肯定,塔拉汗伯爵本人,就是那个跟恶魔签订契约,以至于让侍卫们身上也沾染了少许气息的罪魁祸首!”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该怎么办?”和音说,“这件事非同小可,我们都在苦恼。” “有什么好苦恼的?”熊猫冷笑一声,“我们尽快组织人手,摸进塔拉汗城,晚上一个突袭,把他跟那个恶魔一起砍死就行了!” “你们啊,就是想得太多!” 第七十四章、计划和计划 直接去干掉塔拉汗伯爵?! 无眠跟和音大眼瞪小眼,都从彼此的眼睛里面看到了大写的“懵逼”二字。 他们怎么也想不到,熊猫居然会出这样的主意! 无眠跟和音,以及攻略组的其他人,一向都是以军师自居的。什么叫军师?羽扇纶巾雄姿英发,指点江山运筹帷幄……总之就是用脑子搞定敌人(或者自己人)的行当。 在他们的逻辑里面,像这种发现己方重要人物原来是敌方的反派大佬伪装,应该将起罪证公布于众,使得对方身败名裂,然后再挟涛涛大势,以泰山压顶的气势碾压下去,干脆利落地将其消灭。 考虑到塔拉汗伯爵的身份特别,如果被揭露出来是和恶魔签订了契约的反派人物,只怕会让整个塔拉汗领陷入混乱,所以他们也设计了另外一套方案。具体计划是稍稍露出一些蛛丝马迹,引得伯爵发现。伯爵当然不敢把这种关系到自己身家性命的事情托付给手下——“勾结恶魔”这件事,在人间各方势力的官面上都属于高压线,这事情只要传出去,他就是家破人亡的下场,所以只能自己动手。 到时候,伯爵带着跟他签约的那个恶魔——或许还有部分手下死士或者低级恶魔之类,一头闯进了穿越者们布置好的陷阱,大家一拥而上,配合魔法阵的效果,直接就能把他给活捉。然后再把他的大儿子找来,告诉这家伙实情,最后让他大儿子自己动手清理门户,对外宣传领主重病不起,由长子继承。 这么一来,就不容易引起领地的动乱,使得帝国趁虚而入——老伯爵年纪已经很大了,什么时候病倒都不奇怪。而他的长子则早已在熟悉政务,就算他今天夜里突然死了,只要长子没出问题,领地就不会乱。 当初在游戏里面,欺诈者艾丽卡是先设法弄死了老伯爵的两个儿子,最后才弄死老伯爵,以至于领地无人继承,出现了混乱局面。如果她反过来,先弄死老伯爵的话,其实问题根本不会闹得像之后那么严重。 毕竟……大家都知道老伯爵快不行了,他的死并不会像两个儿子的死那样,引起领地的动乱。 攻略组设计对付老伯爵的思路时,就是参考艾丽卡的计划,无非反其道而行之罢了。 他们设计了很详细的计划,详细到每一步老伯爵会怎么想、怎么做,大家又该怎么应对,都仔细考虑过,各种各样可能的分支,设计了有三十四条。 可谁也没想到,盼星星盼月亮,盼到支援队抵达,支援队的队长熊猫竟然出了这么一个主意! “熊猫……你傻了吗?”和音忍不住问,“难道你不知道,伯爵被刺杀的话,会使得整个领地动荡的!” “他是恶魔信徒,杀了他应该受到大家的欢迎和支持才对吧。” “大家当然会欢迎和支持——堂堂伯爵居然是恶魔信徒,塔拉汗家族的爵位立刻就会被剥夺,然后国王派和地方贵族派就会为了争夺塔拉汗领的地盘而争得不可开交。塔拉汗领的各个大小领主会分别找主子投靠,整个领地乱成一锅粥——然后你觉得帝国会不会趁机打过来?” 熊猫眨眨眼睛:“当然会。” “现在你还觉得你这个办法很好吗?” 熊猫并没有点头或者摇头,而是陷入了沉思。 他想了一会儿,问:“那你们原来的计划是什么呢?” 无眠将攻略组原来设计的计划告诉了他。 熊猫听了之后,连连摇头,满脸的不以为然。 “你们这计划,简直跟小姑娘绣花一样精致,恨不得精确到小数点后面的几位——喂,我们不是在编程,是在准备战斗啊!你见过谁家打仗的计划精致到这个地步的?” “但我们的计划足够详细,无论发生了什么意外,都有办法可以应对!” 熊猫嘴角浮起了一丝嘲讽的笑意:“你们确定?” “当然!” “那你们有没有想过一种可能?”熊猫说,“也许塔拉汗伯爵自己其实就是某个变化人类模样的大恶魔,虽然看上去是个普通的老头,其实他一旦撕掉伪装,立刻会变成至少80级的大boss?” 无眠愣住了——他们还真没考虑过这种可能。 “你这是胡扯!游戏里面,玩家们也就是出门打死几个恶魔守卫的工夫,前后不超过五分钟,他就被艾丽卡一刀捅死了。这种弱鸡,怎么可能是大恶魔!”和音反驳。 “也许他只是玩腻了,打算假死脱身;又或者他其实是被跟艾丽卡签订契约的那个大恶魔给赶走的;甚至还有可能……艾丽卡改变了契约的对象,跟他签订了契约。”熊猫说,“这些都是可能的,不能因为我们赶回伯爵府的时候,看到他死在地上,胸口插着艾丽卡的短刀,就证明他真的比艾丽卡弱得多。” 他说得振振有词,于是和音忍不住有点不自信起来。 “你说得……似乎也有道理……” “别信他胡扯!”无眠怒道,“他就是waghhhh莽夫做惯了,想要不管三七二十一先莽一波为敬而已!” 和音这才回过神来,忍不住苦笑:“熊猫啊,你喜欢这样横冲直撞,那是你的个人爱好。可你不能在大事上也这样横冲直撞啊!” 熊猫摇摇头:“我的计划固然有些胡闹,你们的计划也没高明到哪里去。依我看,与其慢慢磨蹭,不如快点动手——你们担心的,无非就是弄死了伯爵不好收场而已,那我们不弄死他,悄悄地弄他个半死,不就好了?” 无眠跟和音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仔细思考起来。 和“冲进去直接弄死伯爵”相比,“偷偷潜入伯爵府邸,重创伯爵,迫使其传位,然后再干掉他”似乎是个挺有可行性的计划…… 只要不折腾出“伯爵遇刺”的大新闻,老伯爵肯定会遮掩消息,结果无非就是他突然病重难以理事,让儿子紧急继位而已。 “仔细想想,这个计划似乎、好像、也许……真的稍稍有那么一点点可行性……” “我也觉得可以试试,反正就算失败了,对我们来说,似乎也没什么损失的样子……” 两位攻略组的业余军师说着说着,眼睛就亮了起来。 第七十五章、长孙武和铠甲 当攻略组开始讨论的时候,就没熊猫什么事了。 这群人做事一向神神叨叨,倒不是说他们玩什么保密主义,而是他们的脑洞总是开得乱七八糟,一般人完全跟不上。而且他们讨论的时候还总是会附带着一大堆的设定,甚至于动不动用缩写或者代号来称呼某些人和事,久而久之,除了他们那个圈子的成员之外,别人都不大愿意参加他们的讨论,甚至于连旁听都不高兴。 熊猫就是如此,他直接离开了房间,到外面去找事做了。 到了室外,他舒展舒展筋骨,正打算找这个村子的村长问问看有没有什么日常的任务可做时,突然听到了长孙武的声音。 “这是我最近刚刚打造的铠甲,怎么样,帅气吧!漂亮吧!简直是美人啊!” “等等,美人这个词用在这里,不大恰当吧?” “有什么不恰当的?”长孙武顿时不高兴了,怒气冲冲地说,“人工整出来的网红脸可以算是美人,人工打造的全身甲怎么就不算美人了!难道你觉得我的手艺不行?” “我不是这个意思……” “不是这个意思是什么意思?有人喜欢猫儿狗儿,称自己家的猫狗为美人,微博上还有一系列的‘美猫’照片。也没见谁说不行啊!难道说猫就比我铠甲高贵吗?我这一套铠甲卖出去,至少能抵得上好几只猫,还不是普通的猫,是名种!” “你消消气,消消气……我是说,铠甲它再怎么漂亮,也没有生命啊。” “怎么叫没有生命呢!在这个奇幻世界里面,就算是一块石头一阵风,都可能是有生命的,凭什么我的铠甲就不能有生命?” “……至少它现在还没有,不是吗?” 长孙武总算是被驳倒了的样子,熊猫循声走去,看见他抚摸着一套装在模型架子上的全身甲,语气很温柔地说:“我会给你赋予生命的!现实中虽然不能,但这是奇幻世界!刀剑、枪炮、坦克、战舰……那些都可以被人们当成漂亮姑娘,你也可以!你们都可以!我会让你们变得美美的,让所有的男人看到你们就移不开目光……” 熊猫沉默了,直觉告诉他,这个时候似乎不应该靠上去搭话才对。 但他还是禁不住好奇,走了过去。 “怎么了?”他问。 长孙武转过头,看到他,笑着说:“这是我刚刚完成的作品,很美吧!” 熊猫点头:“的确很美!” 他这倒不是违心之言,这件铠甲虽然没有什么华丽的装饰,也没有那些复杂的线条,但整个结构相当的完善,整个铠甲看不出半点棱角,真正是完全注重防御力,舍弃了一切的花里胡哨。 “如果能够穿着这样的一件铠甲,战斗的时候一定可以安心很多。”他说。 长孙武连连点头:“没错!我创造它的意图,就是打造一件专注于保护主人的铠甲。不追求奢华,不讲究格调,一切从主人的安全出发。虽然因此失去了华丽和威武的气质,但这种全心全意为主人提供保护,也是一种很美好的气质啊!” 他说着说着,似乎又激动起来:“可很多人都不能理解!居然还有人说什么‘没有角怎么能算头盔呢’、‘没有装饰,看起来就像是个杂兵的样子’,甚至还有人说什么‘你这是从哪个动漫位面找来的紧身衣式铠甲啊’……这简直太过分了!” 熊猫点头,他也觉得这些说法,尤其最后一种,的确是有点过分。 “最后那话谁说的?”他问。 “还能是谁,嘴贱的荷鲁斯呗。” “哦,说起来他这次没跟搞事组的大伙儿一起回城堡,看来的确是在这边找到乐子了——他人呢?” “回城堡了。” “咦?我出发的时候还没看到他啊。” “前天回去的。”长孙武恶狠狠地说,“他竟敢说那样的话,我不送他一个免费回城,怎么对得起我这一个多月的辛苦!” 熊猫这才知道,原来荷鲁斯是被长孙武给挂回去了。 他稍稍有点吃惊,仔细一想似乎也不奇怪——就荷鲁斯那张贱嘴,被人砍死个十次八次都不算奇怪。不如说,这家伙到现在才第一次被人砍死,反而让他感觉稍稍有点奇怪呢。 长孙武显然不愿意多谈荷鲁斯的事情,又向熊猫介绍起自己的作品来。 他对于铠甲,尤其重型全身甲的热爱,的确是无人可比的。当初在游戏里面,他闲来无事的时候就在挂机练“铠甲制造”技能,把这个技能练到了满级——在整个“新世界”的所有玩家里面,他是最早练出满级技能的人之一,而如果以生活技能来说,他是第一个练出满级生活技能的。 当初在游戏里面,长孙武打造的重甲,可以说是量产型铠甲里面最好的。“莽穿地球”公会城堡的守卫士兵们,全都穿着他打造出来的重甲,战斗力比一般穿着系统附赠盔甲的士兵高出了一大截。 穿越之后,长孙武依然热衷于打造铠甲,因为有了合适的条件,他现在打造铠甲的时候更加的用心和认真——能够在现实中亲手打造全身重甲,对于他来说,是让他梦寐以求的,令他兴奋不已的事情。 “这么说……你这一个多月,就是在打造这套铠甲?”熊猫问。 “你以为全身甲是什么?是流水线的量产货吗?”长孙武的语气顿时就不怎么友好了,“全身甲是手工艺品!是艺术品!制造它们,是一件很艰难也很辛苦的工作!一位匠人要打造出一套真正能够体现自己创作思路的铠甲来,往往需要几个月甚至一两年!我能够只用一个多月就打造出这么一套铠甲来,还是因为奇幻世界有很多特殊的手段,而且我的高级技能帮上了忙呢!” 听他话里的意思,似乎又要激动起来,熊猫连忙说:“我不懂这个嘛,你别见怪。你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了。” 长孙武这才满意,他上下打量着熊猫,突然说:“熊猫啊,你堂堂一个圣武士,总穿着这套新手的板条甲,多少也有点掉份。不如我也帮你打造一套铠甲怎么样?” 第七十六章、熊猫的铠甲 打造铠甲? 熊猫看看自己身上那套有点破旧的板条甲,再看看眼前那套精致的全身甲,很自然地就点了头。 不过,他还是忍不住叮嘱了一句:“什么样的铠甲?这样的我可不要……这是艺术品,不适合穿着去战斗的。” “你想要,我还舍不得给呢!”长孙武冷哼一声,拿出卷尺来,“把铠甲脱了,我给你量一下尺码。” “没问题……话说这卷尺哪里来的?” “到塔拉汗城专门找人订做的,这世界上也有裁缝,也有盔甲匠,自然就有卷尺。但他们的卷尺尺码比较小,用起来稍稍有点不顺手,所以我专门找人做了一套,用起来就舒服多了。” 长孙武的动作很快,一会儿就给熊猫量好了身体的尺码,他将尺码记在一块木板上,然后就开始讨论材质和工艺的问题。 “材质方面,想要像游戏里面那样用珍贵材料,是绝对不可能的。”他开门见山地说,“顶天了用精铁,连精钢都没有。” “精铁也不错了。” “你要求真低!这时候难道不应该说‘我等着你将来为我打造奥里哈尔刚的全身甲’吗!” “奥金全身甲……还是算了吧,我记得奥金要等开了天界地图之后,至少上到半天界地区才可能采到,那要等驴年马月啊。” “哼!当初玩游戏的时候,我们城堡里面的杂兵都是穿奥金全身甲的!” 熊猫笑笑,不接这个话题。 当初玩游戏的时候,怪物也好boss也罢,都是无限刷新的。为了获得珍稀装备和材料,只要副本刷新时间到了,他们立刻就会去例行问候天界和地狱的几个大boss,差不多已经形成了习惯,犹如打卡上班一样。莽穿地球公会城堡守卫们穿着的奥金全身甲,材料一般都来自于这些跺跺脚震动世界的大佬们的友情馈赠。 但现在已经不是玩游戏而是现实,那些大佬们的产出或许会比游戏里面更多,但他们绝对不可能短则一天长则一周就能刷新一次。长孙武想要再弄大批大批的奥金,打造大量的制式奥金盔甲,恐怕是不可能了。 不过,他也不会把这话说出来——反正长孙武自己肯定也知道,无非只是嘴上说说罢了。 就像穿越者里面不少人都常常嘟囔“要是遇到那个害咱们穿越的家伙,一定要揍他一顿”之类——其实大家都知道,且不论有没有这么一个家伙存在,就算是有,而且彼此也遇到了,怕是穿越者们也根本没有揍他的能力,被批评“表现不好”而挨上一顿揍,倒是很有可能。 但是呢,人活着,总是要有梦想的。要是没有了梦想,那跟咸鱼有什么分别? 熊猫微笑着,看着长孙武絮絮叨叨地一边自言自语,一边在用来当草稿纸的沙盘上画画停停,为他设计铠甲。 过了许久,长孙武终于停了下来,他把用来当笔的细树枝放在一边,对熊猫说:“差不多就是这样吧,你看看行不行。” 沙盘里,画着一套充满稳重气息的铠甲。 它棱角分明,却没有任何张扬的边缘,以“方”和“圆”作为主题,虽然画得谈不上栩栩如生,但可以清楚地看出几个关键的部分——肩头、头盔、胸口、腰胯……所有的装饰结构,都是以方形为主,唯有胸口最大的方形里面,是受难之神的圣像,用伤痕累累的身体庇护婴儿的老者。 这样一副铠甲,总的来说有些朴素,却正符合熊猫的性格。 他看着铠甲的胸口,摇摇头,说:“胸口的徽章换掉吧。” “不用这个用什么?”长孙武问。 “用铁拳打穿地球的那张图。”熊猫说,“咱们公会的会标。” 长孙武笑了:“没问题!” 他笑得很愉快,尽管隔着头盔的面罩,看不清楚脸,但从他的笑声之中就可以听得出来,他的心情很好。 “既然设计做好了,接下来就是工匠的工作了。你还是到别的地方去吧,别在这里碍事。”笑完了,长孙武就开始逐客,“我会尽快做出诸如胸铠和头盔这样的部件来,先让你换上的。为了让我可以提高一点效率,你就先去帮我收集些材料吧。” “需要什么材料?”熊猫问。 “主要是蜡和胶泥。”长孙武说,“我需要用它们来做模型。这样复杂的铠甲,我必须先做出模型来,对照着模型修改满意了,才能动手实际打造。金属可不是什么能够轻松打造的东西,有模型作为参考,才能提高效率。” “那我该去哪里找蜡和胶泥?”熊猫问。 长孙武呵呵笑了:“这我就不知道了,我之前用的是直接去塔拉汗城买来的,胶泥也就罢了,蜡可真不便宜!” 熊猫不以为然——贵?再贵能贵到哪里去啊,蜡而已嘛。 他小时候,附近的小工厂经常用蜡做模具,有时候废沙模里面,还有很多没回收的蜡,那时候他和邻居的小孩子都喜欢跑去工厂扔废沙模的地方,掰开一块块废沙模,从里面犹如寻宝一般找出一块块蜡,回来做各种小模型。 所以在他的印象里面,蜡是一种绝对谈不上昂贵的东西。 要是真昂贵,人家能随手丢弃吗? 但是…… “什么?!”听杂货店主说了蜡的价格,熊猫吓得瞪大了眼睛,然后他忍不住掏了掏耳朵,又问,“你再说一遍!” 杂货店主又说了一遍。 这次熊猫终于确定自己没听错,他的耳朵是正常的,没有出任何问题。 出问题的,是蜡的价格。 一块大约一磅重(按照长孙武的标准算是半公斤)的蜡,价格是……一个金币。 “老板,你没弄错吧?怎么会这么贵?”他大声问,“这特么比肉还贵了啊!” “肉怎么能跟蜡比?”老板诧异地看着他,犹如看土包子一般,“蜡是从蜂窝采集的啊,养蜂人一年下来,也才产一点点的蜡而已。供应各个神殿和贵族老爷都还不够呢!要不是我路子野,朋友多,进都进不到货!” 熊猫看着老板那一脸严肃认真的样子,又看看那比自己拳头大不了多少的一块蜡,深深地叹了口气。 “我讨厌这个科技落后的奇幻世界!”回村子的路上,他摸着已经空荡荡的钱袋,喃喃自语。 第七十七章、塔拉汗的通缉令 熊猫只买回来少许的蜡,长孙武一点都没惊讶。 他当时只是笑了笑,说:“看来,果然还是要以胶泥来做模型的主体呢。” 熊猫脸红了一下,好在隔着厚厚的毛,也不大看得出来。 长孙武收下那些蜡,就表示这边真没什么需要忙活的了,熊猫如果还闲得慌的话,不妨去村长那边问问有什么任务可以做。 于是熊猫就去了村长那里,村长表示村子里面现在很安全,很安定,很安逸,没有任何需要找人帮忙的事情——想想也是,搞事组在这里住了快两个月,当然是什么事情都搞完了,那里还可能剩下半点残羹冷饭! 何况搞事组并没有全部离开,比方说长孙武就没走,还有剑十三、星照兄妹俩也留在这里。 他们留在这里的原因是因为星照,星照的职业是贤者女巫,贤者系职业有个特殊能力,就是可以通过观摩“历史大事”获得经验值,数量还不少。 当初在游戏里面,这个能力是到了80级时代才推出的,为的是吸纳新玩家。一个新手,只要选择贤者系职业,然后走流程把整个游戏从第一章到第八章的主线剧情都看一遍,就可以升到60级去转生。而转生之后,这个游戏的宏大画卷,才算是真正拉开。 靠着这种方法来转生,大概只要花费三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如果花人民币传送的话,还能进一步缩短到一个小时多一点。但这样升出来的60级,战斗力低得可怜,而且拿不到任何任务奖励的装备,纯粹当了一回看客,了解一下“过去发生了什么样的故事”而已。 星照当然不是还没转生的贤者系,但是她穿越了,原本转生之后就失效的“历史旁观者”技能,就又重新开始奏效。前不久参加消灭恶魔祭坛的那一战,就让她捞到了不少旁观经验值,所以现在她坚决不肯离开,一定要等着看塔拉汗城的那场大戏。 她不肯走,剑十三当然也不会走。所以两人就留在了村子里面,加上要打造盔甲的长孙武,和整天神神秘秘白天出去晚上才回来的“丧心病狂学习中”,还有无眠跟和音,原本二十多人的搞事组,最后留下的就他们几个。 人手如此紧缺,也难怪无眠急得火烧火燎一般,不断催熊猫赶快带支援队伍过来。 现在支援队伍到了,他的心情顿时也放松了下来,设计行动计划的时候就显得从容不迫——直白点说,他开始拖拉了。 因为在村子里面找不到任务的缘故,熊猫索性跑到塔拉汗城去看看。城门口的卫兵正好是那天他进城时候见过的,见他还是一脸寒酸样,身上的盔甲又更加破旧了一些,摇摇头,照旧没收他的入城税。 “头儿,我总觉得这大块头再这么混下去,怕是不饿死在街头上,就是转行去当强盗。”熊猫进城之后,听到一个士兵对队长说,“咱们是不是应该先下手为强,把他逮起来?” “要逮也是别人逮,我才不做这种危险的事情!你们记住,我们是领薪水过日子的,除非刀子砍到面前没得躲,否则天大的事情都跟咱们没关系!” “这样啊!我明白了!” “明白了就好,你还年轻,要学的东西还多着呢!” 熊猫暗暗好笑,摇摇头,径直走了。 但是城防官那边也没什么差事可以给他做的,稳定的城外巡逻之类,城防官表示已经有固定的雇佣兵队伍去做了;不稳定的比如追凶杀怪之类,这段时间也没什么怪物或者凶手可以追杀。 “其实倒是有个任务。”熊猫再三追问,城防官许是觉得不耐烦了,看着他说,“最近在塔拉汗城北边不很远的一个镇子附近,有一伙冒险者被人杀了。根据幸存者所说,杀人的是一个叫做‘洛克’的死灵法师,那个死灵法师能够召唤幽魂,还能轻松地使用传送术或者阴影隐匿术,如果你不怕死的话,不妨去追查一下。” 熊猫愣住了,他当然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但怎么也没想到,这种事情居然会成为任务。 感觉……就像是当初游戏里面,做“追杀通缉犯”任务的时候,要追杀的不是系统刷新出来的npc通缉犯,而变成了别的红名玩家。 他当然不会接下这个任务,回答:“我还没活腻呢,跟一个死灵法师对着干?你觉得我有那么厉害吗?” “当然没有,事实上就算是正规的冒险者队伍,也一样不愿意接这个任务。”城防官叹了口气,“那个冒险队还算小有名气,经常做开拓任务,剿灭过好几个蛮族部落,至于消灭的魔怪什么的就更多了。连他们都落得全军覆没,甚至于其中不少人验尸之后被发现是自杀……除非我们出动军队,否则怕是拿那个死灵法师没办法了。” “那你们准备怎么办?”熊猫问。 “这就不是你该知道的了。”城防官的口风很紧,立刻终止了谈话。 熊猫带着少许担心走出了官邸,来到了上次愿意接待他的那个旅馆,付了三倍的住宿费之后,总算又租下了一间房间。 “兽人真是不方便……”来到房间里,看着黯淡的采光条件和明显缺乏足够整理的床铺,他摇摇头,叹了口气。 坐下,关上门,他用私聊联系了老虎。 【熊猫:上次杀人的事情,后续很麻烦啊。塔拉汗城这边出你的通缉令了。】 【老虎:我没做错!】 【熊猫:别激动啊,我只是说,你最好近期不要来到塔拉汗城附近。】 【老虎:我去塔拉汗城干什么?我现在在专心修炼,等我能够娴熟地操纵三把魔剑之后,我就去塔拉汗领的最北部,打击侵略蛮族的所谓“开拓”行为!】 【熊猫:……那你可就站在塔拉汗人的对立面了。】 【老虎:对立就对立,做人总要讲道理。我不帮助那些被侵略者,难道还反过来帮助侵略者吗!】 【熊猫:你不用这么激动,我又没反对你。】 【老虎:这段时间很多人都嘲笑我,有人说我是非不分,连邪恶种族也要帮;有人说我是圣母婊,明明准备要杀人还假惺惺装出好人的样子;还有人说我蛮不讲理,用自己的道德去要求别人……我就不服了!帮助被侵略者,消灭侵略者,哪里有问题!】 【熊猫:你这么说,我也没话可以反驳。但是……你有没有想过,在塔拉汗领的最北部,不仅仅有开拓者进攻蛮族,也有蛮族进攻开拓者的村子。如果你遇到了蛮族进攻开拓村,怎么办?】 【老虎:一样处理!】 【熊猫:什么意思?】 【老虎:我想通了,他们的历史恩怨也好,过去的血仇也好,关我屁事!我就是讨厌侵略,就是不许有人在我的面前去侵略别人!我要让他们以现在的实际控制线为边界,谁也不许越界!】 【熊猫:你这等于是要站在双方的对立面上了啊……】 【老虎:那又怎么样?反正我跟他们说道理也说不通,他们只认拳头,那我就用拳头给他们讲道理!开拓也好,复仇也好,只要是进攻平民村落,那就是我打击的目标!】 【熊猫:祝你好运。】 【老虎:我当然会好运!大不了我这辈子就跟他们卯上了!我倒要看看,谁能怼得过我这个能够不断升级的不死之身!】 结束了私聊,熊猫想了许久,最后摇摇头,叹了口气。 老虎这家伙,选择了一条满地荆棘的困难道路,他可以预见这家伙一路上会遇到多少的困难和挫折,但是要他跑去支持,他也实在做不到。 毕竟……他并不赞成老虎的想法。 不管怎么说,和平终究是好事,要是老虎真的能够凭借一己之力为塔拉汗北部边境带来和平的话,那无论他是什么立场,用什么手段,大概都没问题吧…… 第七十八章、塔拉汗城的夜色 因为老虎的事情,熊猫的心情不大好。 心情不好,就睡不安稳,他干脆起身出门,在塔拉汗城随便转悠。 因为有“传奇圣武士天谴战魔头”在前,冒险者团队大战恶魔军团在后,塔拉汗城的气氛现在相当紧张,走在街上,不时就有一队巡逻士兵经过,不少士兵看向熊猫的眼神,都谈不上友好。 熊猫的头盔没有面罩,熊人的脸庞可以看得清清楚楚。巡逻士兵们并不像城门守卫那样讲究“不惹事就没事”,相反他们很热衷于惹是生非——对于他们来说,惹事就意味着好处,或者是钱财,或者是功勋。 但是,他们也只敢用挑衅的目光看着熊猫而已。 即使在兽人之中,熊人也是特别骁勇善战的一群。激怒了这个熊人的话,或许大家可以干掉他,但那个惹事的人多半必死无疑。 巡逻士兵们想立功,想发财,但绝对不想死。 不想死,他们就只能闭上嘴巴。 熊猫当然看得出他们眼神之中的挑衅,他冷冷地一笑,摆出视若无睹的样子,径直从这些巡逻士兵身边走过,没有哪怕半点回应。 他听过一句很赞的话——最大的轻蔑是无视。虽然他并不能很好地体会这句话的精神,但不妨碍他按照这话来装上一个逼。 事实证明,效果很好。 当他漫不经心地从那些巡逻士兵们身边走过的之后,清清楚楚地听到后面传来咬牙切齿乃至于拔剑的声音。 但巡逻士兵们终究也只是拔剑而已。 他们虽然歧视兽人,但他们并不傻。一个有底气看不起一队巡逻兵的人,要么是傻大胆,要么就是真正的高手。两者的可能性大致上是相同的,但对于他们来说,遇到后者就是团灭——这世界上虽然有复活法术,但限制极大代价也极大,他们可享受不起。 熊猫就这么轻描淡写地赢了一局,悠悠然走进了路边一间酒馆。 按照江湖规矩,他来到酒馆的柜台前,点了一瓶寻常的酒。 酒很快就送来了,他并不急着喝酒,而是向酒保询问有没有什么活儿可以干。 酒保有些为难地看着他,沉默了一会儿,收回酒瓶,倒了一杯酒给他。 “算是我请你的。”瘦瘦高高的酒保说,“我这里真没有适合你的活儿。” “塔拉汗城这么太平?”熊猫很惊讶地问,“我印象里面,就算最太平的地方,也总是有活儿可以干的——要不然大家出来混的,吃什么?” 酒保苦笑不语,反而是不远处一个高大的冒险者哈哈大笑起来:“现在塔拉汗城的形势这么紧张,你一个外来户,还特么是兽人,他怎么敢把任务交给你去做?” 熊猫这才明白,又看向酒保,问:“就没有那种……”他做了一个用刀抹脖子的手势,“横竖都无所谓的?” “这个真没有。”酒保回答,“自从‘塔拉汗的勇者’那群人横空出世之后,这些比较高难度的,很容易送命的任务,都被他们给解决了。现在我手头上的任务都是一些难度不太高,更加注重信用的。” 熊猫无可奈何,叹了口气,还是拿出一枚银币:“那随便给我来点什么吧,我总不能白跑一趟,喝两杯总还可以。” 那个大汉笑着走了过来:“这才对嘛!混江湖哪有事事顺心的!高兴的时候喝两杯,兴高采烈;倒霉的时候喝两杯,一醉解忧。这位朋友面生得很,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 他看起来大大咧咧十分粗豪,但熊猫却清楚地看出,他脚下的步法相当的有讲究,如果熊猫翻脸动手的话,他可以第一时间退到附近的桌子后面去。 很显然,这是个用粗豪外表掩饰细腻内心的人,不可小看。 “我从草原来。”他说,“一路上走了很远的路。” “草原那边这几年风调雨顺,日子挺好过的,你来南方干什么?” “我听一个长者说,人生偶尔就是要有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熊猫回答,“那位长者年纪大了,走不动了,感叹年轻时候没多出去走走,一辈子都在草原看天看草。于是我就想,趁着年轻,我要到处走走。” 粗豪大汉愣了一下,没料到这个魁梧得如同一根大柱子的熊人,竟然是个充满了艺术气息的浪漫主义者,一时间甚至于不知道该怎么搭话。 好在他的同伴,一个身材高挑匀称的女人开口了:“前段时间我听一个路过的吟游诗人唱过一首很有趣的歌,里面有两句说‘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如果你遇到他的话,一定会很有共同语言。” 熊猫愣了一下,问:“那位吟游诗人长什么样子?” “他个头比你还高,有着鲜红的头发,戴着大大的鼻环,扛着一个怎么看都可以当做武器的六弦琴,那琴声低沉悠扬,曲调简单明快,十分悦耳。” 熊猫沉默了一下,问:“你说的这相貌,未免有点奇怪——这真是个吟游诗人吗?” “我也不知道。”酒保说,“那天晚上,差不多也是这个时候,他笑呵呵地走进来。我们以为他是来找活儿的——毕竟他那么高大那么强壮,但他却说‘大家有空吗?有空就来听我的歌吧’……然后自顾自地摘下那个奇怪的六弦琴,一边弹奏,一边唱歌。” “他唱了哪些歌?” “总共四首,一首是这个,一首是‘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一首是‘那是我日夜思念深深爱过的人啊’,还有一首是‘你问我爱你有多深’……都是以前没听过的,很好听的曲子。”那个看装束应该是游侠的女人说,“可惜他唱完就笑着走了,既没有收一个铜钱,也没有自我介绍……真的是个很潇洒的人呢!” 熊猫沉默不语。 他已经可以肯定,这位“很潇洒的吟游诗人”,多半是他的熟人。 “说起来,在遇到他之前,我真不知道你们兽人里面也有这么优秀的吟游诗人。”那个粗豪大汉说,“看他的样子,我还以为他是个牛头人武士呢。” “他是牛头人?”熊猫故作惊讶地问。 几个人都笑了起来,显然为小小地捉弄了他一下而得意。 “没错,他是个牛头人,一个很特别的牛头人。”酒保说。 熊猫暗暗点头,那家伙的确是个很特别的牛头人。明明职业是萨满,却常常插下图腾柱就开始在战场上唱歌的,只有那家伙一个人。 id“牛透忍”,化名“希恩·高岭”,正是穿越者中的一员,上次跟他一起过来的搞事组成员之一。 第七十九章、惊天计划 熊猫回到村子的时候,已经是第三天的中午。 他在塔拉汗城住了两个晚上,但始终没有能够找到适合自己的活儿,最后只能遗憾地回来。 当他回来之后,无眠找到了他,跟他谈起了攻略组最新的计划。 “……这计划谁出的?”听了他的介绍,熊猫大吃一惊,“不像是你们的风格啊!” 无眠笑了:“没错,封皇在食堂吃晚饭的时候说了这件事,向大家征求行动计划,然后王土豪他们几个你一言我一语,就拼凑出了这个计划。” “……难怪!” 熊猫这才恍然大悟,要是公会里面那群人一起开动脑洞的话,想出这样的计划来,倒是一点也不奇怪。 这个计划具体是这样的:先利用“发现旧洛卡家族遗孤艾丽卡,她已经跟恶魔签订了契约”的消息引出同为恶魔契约者的伯爵,然后大家把伯爵干掉,由变形怪二人组的成员变成伯爵的模样,冒名顶替。 仅仅这样的话,事情当然不可能顺利。关键在后续——等伯爵回去之后,立刻称病,而这个时候“塔拉汗的勇者”们就出面找到他的长子,偷偷报告说发现伯爵这一趟出去回来,身上多了恶魔的气息,很可能是中了恶魔的招。 伯爵的长子当然不会对此视若无睹,以他的性格,肯定会纠集几个心腹去探查——与其说是探查,不如说是直接逼宫。反正无论伯爵是不是真的中了恶魔的招,年纪大了又身体不行的老人,肯定是无法在掌握权力的。 然后,穿越者们真正的计划就会展开——原本已经是一条死咸鱼的伯爵绝地反击,轰杀了凉薄急躁的长子,然后表示“卧槽老夫真是瞎了眼睛”,宣布就此退休,传位给次子。 至于他那个原本不学无术,整天泡在自家那个地下角斗场的次子,当然是早就被穿越者们下手给控制了。那家伙本来就没什么本事,又并不受人关注,想要悄悄控制他,乃至于取代他,基本没有难度。 这个计划妙就妙在将伯爵派和长子派全都搞定了——任凭那些官员再怎么老奸巨猾,也想不到新老两代统治者一下子全都扑街。等次子上位,跟他们的关系不亲近,到时候就算露出一些破绽,也有伯爵自己给他背书……可以说,塔拉汗领这就实实在在地落到了穿越者们的手里,再也不会有任何的意外。 当然,伯爵还有一个子嗣,就是远在王都求学的女儿。但那个女儿一直热衷于学习魔法,如果不是领地出了大事,父兄都死了,她根本就不会回来——穿越者们已经详细调查过,她今年才十五岁,就算日后学有所成,回老家结婚,至少也是五六年后的事情。 五六年后,整个塔拉汗领肯定早就被穿越者们完全控制了。到时候就算把伯爵的位子还给她,她也翻不起半点风浪来。 熊猫详细地询问了有关这个计划的细节,最后忍不住深深地叹了口气:“咱们公会这些人啊,简直是……” 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倒是无眠笑呵呵地说:“一肚子坏水,是吧?” 熊猫也笑了。 “你觉得这个计划怎么样?”无眠问。 “挺好的,如果能够顺利实施的话,应该可以保持塔拉汗的稳定,还能给我们争取到一个稳固的大后方。”熊猫回答,“只是……喝茶学习二人组,他们愿意干吗?” “学习那家伙表示他很愿意客串一回老伯爵,但喝茶不大愿意离开卡里普拉村,他说至少要等公馆建成才行。” “他是公馆的总设计师,现在的确是不打走得开……” “但是我们讨论之后觉得,这件事宜早不宜迟,最好能够抢在艾丽卡出现之前搞定。到时候艾丽卡再次出现,我们就能集中力量对付她。”无眠说,“所以哪怕是拖延公馆的工期,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何况咱们公会里面懂装潢设计的远不止一个,就算喝茶离开了,也有人可以接手他的工作。” “喝茶能答应?” “所以我们需要找个能说服他的人。”无眠看着熊猫。 熊猫顿时明白了他的意思:“没搞错吧!为什么是我?我跟他关系也不是很好啊!” “不是你,而是你和三余。”无眠说,“你们俩一起出面,喝茶总要给你们这个面子的。” 熊猫叹了口气:“这次你就要我们一起出面,以后再有大事的话,我们的面子可就不好使了。” “这次能够把塔拉汗伯爵领控制下来,以后哪里还有什么大事?”无眠反问。 “话别说得太满,世界这么大,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 “总之先把眼前做好,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熊猫仔细看着他,只见他目光平静,没有丝毫动摇。 对视了一会儿,熊猫叹了口气,私聊联系了三余。 【熊猫:三余,这次真的要我们一起去劝说?】 【三余无梦生;淡定喝茶中的脾气,咱们都是知道的。他虽然平时不怎么有存在感,但其实是个很固执的人。光看他这么长时间,能够大多数时候都维持着那摊黑泥的模样,就知道他相当的坚定。如果我们一个个去的话,一个人说服不成,两个人去怕是也没效果。只有我们俩一起找他,才有足够的把握。】 【熊猫:真的有必要吗?如果他不愿意的话,那就算了。我们先去把艾丽卡找出来干掉,把‘欺诈者的假面’爆出来,不也一样……】 【三余无梦生:问题在于,我们现在找不到艾丽卡。】 【熊猫:这特么什么事啊!应该怼的boss不知道哪里去了,以为是我们战友兼靠山的家伙,反而成了反派的大boss……谁编的这智障剧情!】 【三余无梦生:别抱怨了,咱们什么时候碰个头,商量一下该怎么办吧。】 【熊猫:还要商量什么?我等一下自杀回城,然后咱们一起出发去找淡定呗。】 【三余无梦生:……也不用着急,我们这里要花点时间准备。】 【熊猫:准备什么?】 【三余无梦生:这是咱们公会穿越之后做的第一件真正意义上的大事,估计要动用好几十人……不好好准备一番可不行。】 熊猫愣了一下,才想起来——这样一件事,别说对于现在只有他们一个公会的情况,就算是当初玩家云集的游戏时代,想要搞定这种绝对史诗级的任务,也绝对不是嘴一张就能开始的。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有些兴奋起来。 穿越之后这么久,总算要做一次真正的大事了! 第八十章、计划开始 事情进行得比无眠预料得要顺利,当三余在公会成员们晚上聚餐的时候宣布要大家联合起来搞个大新闻,鸠占鹊巢拿下塔拉汗伯爵领之后,穿越者们纷纷兴奋起来,不少人都在摩拳擦掌,表示这次要大显身手。 这其中,就有和“淡定喝茶中”、“丧心病狂学习中”这二人组私交不错的,主动请缨去说服他们。 三余跟穿越者们都有交情,但他也不可能知道大家的个人私交,所以这事情,真可谓是意外之喜。 明明可以变成各种模样,偏偏喜欢现出软泥本体,整天软趴趴的淡定对于朋友的来访十分高兴,但当朋友跟他说“放下这边的工作,去当塔拉汗伯爵吧”的时候,他就忍不住吟了两句诗。 “我一个软泥怪,怎么就成伯爵了呢?”他连连摇头,“不是我谦虚,你们还是另请高明吧。” “我们需要两个能够变化自己模样的人,一个变成伯爵,一个变成他的儿子。当伯爵的只要整天躲在房里装病就好,当伯爵儿子的要经常出面去见领地官员。”那位朋友说,“你不肯当伯爵,是要当他儿子喽?丧病一定很高兴。” 所谓“丧病”,自然就是指“丧心病狂学习中”。他们两个都是走的异类路线,从史莱姆开始,不断进化,但一个进化成了变形怪,一个进化成了百变怪,具体的区别在于变形怪只能变化各种人型生物,无非身材相貌调整的幅度比较大,但始终都在“人形”这个大范围里面,而百变怪则不受这个限制,只要总体积相差不大,变什么都没问题。 乍看上去,似乎百变怪比变形怪厉害,实则不然,百变怪虽然什么都能变,但变来变去终究还是百变怪,并不能得到对应生物的加成。而变形怪就不同了,他们变成精灵,就能在森林里面得到加成;变成鱼人,就能在水里得到加成;变成兽人,体魄就会增强;变成亡灵,就能无视毒素……两者相比,究竟哪一个更好,也很难说。 淡定和丧病是大学同学,这位朋友也是。但是他们俩是舍友,而这位朋友不仅和他们不同系,也比他们晚一届,因为课程的缘故,不是经常一起行动,所以公会的大家甚至都不知道他们的私交。 被朋友劝说之后,淡定琢磨了一下,觉得以自己那位舍友的性格,怕是会兴高采烈地答应要参加这场大戏。有了那家伙的参加,自己想要脱身事外,怕是也不容易…… “你确定冒充伯爵的话,不怎么需要见人,主要是每天躺着装病?” “按照计划是这样的,一个老头子,身体又不好,也不可能到处溜达。” 淡定又犹豫了一会儿,终于点头。 但他还是提出了一个要求——不管谁来接手,都不许对公馆的总体设计大刀阔斧地修改,而且等日后公馆落成,设计施工人员纪念碑上,第一设计师必须是自己。 这个要求并不过分,毕竟他已经完成了最辛苦的奠基工作,又画好了全套的图纸,还做了许多别的工作,如果不是要去参加这次大行动的话,或许再有一两个月,工程就能全部完成。 在这种情况下,他的第一设计师身份,是谁也抢不走的。 穿越者们都是讲道理的人,至少跟同伴相处的时候是这样,所以淡定的要求经过讨论,很容易就被答应了下来。接手公馆后续工程的穿越者表示,作为一个艺术工作者,老夫不屑于跟只会画直角直线的机器人计较什么第一设计师第二设计师的位子,老夫会用最终的成果告诉大家,谁才是真正的装潢设计专家! 没错,这位接替淡定的穿越者,虽然也是建筑专业出身,但他的正式行业是装潢设计…… 大事定了下来,穿越者们就开始积极准备。 愿意前来共襄盛举的穿越者一共有五十多人,加上无眠熊猫他们,总数正好六十。 六十人,三个二十人团。 这样的阵势,只要塔拉汗伯爵中了计,落入了他们的陷阱,绝对没有逃出去的可能。 “所以现在的问题只有一个,怎么把伯爵引入陷阱里面来?”无眠如此说道。 “不是打算捏造‘旧洛卡家族遗孤艾丽卡’的消息,引得他来吗?”熊猫问。 “计划是这样没错,但具体怎么实施,还是要仔细考虑考虑的。” 于是他们就仔细考虑了很久,然后开始细细布置。 半个多月之后,一个消息悄悄传开。 消息很快传到了伯爵的耳中,老伯爵听了情报主管的汇报,沉默了一会儿,问:“你们确定那个老女人就是洛卡家族的遗孤?” “我们并不确定。”情报主管回答,“但是,的确有圣职者清楚地感觉到了她身上的恶魔气息。只是他们要追杀的时候,却被那女人用死灵法术击退了。” “死灵法术……”情报主管离开之后,老伯爵沉吟着,对身边的空中说,“你怎么看?” “如果是死灵法术的话,完全有可能。” “我记得洛卡家族的人,应该都已经死了。” “可以用法术查证一下。” 于是在伯爵卧室下方的小密室里面,一个邪恶晦涩的法术被施展了出来。 法术查证的结果是,艾丽卡·洛卡的确还活着,但更详细的无法确定,因为她受到了某位大恶魔的庇护,进一步的情报追查被阻断了。 老伯爵脸色阴沉,他怎么也没想到,当初父亲最得意的一场谋划,竟然没有能够做到十全十美。而其中一个漏网之鱼,不仅到现在还活着,甚至于已经成长到了让自己也不得不忌惮几分的地步。 “不知道是哪位陛下在庇护她……”他眉头紧锁,像是在自言自语。 但他身边的空中,却有声音回答:“陛下们的事情,不是你可以过问的。我也一样。” 伯爵的脸色又阴沉了一分:“这么说,你也不敢对付她?” “放心,只要庇护她的不是我所尊崇的陛下,那就没问题。我们地狱七十二位陛下之间,也是经常互相厮杀的。” “这就好!我会让人尽快追查出她的动向,到时候我们竭尽全力,务必要以雷霆万钧的力量,一下子就弄死她!”伯爵恶狠狠地捏紧了拳头,“当年父亲留下的手尾,就由我来解决!” 第八十一章、大部队出动 这次的行动,对于穿越者们来说,可谓前所未有。 别的不说,光是出动了整整六十人,这样的数目就已经很惊人了。 “莽穿地球”公会的穿越者们当然有很多,远远不止这区区六十人。但是,大多数的穿越者们并不愿意离开城堡。 他们莫名其妙穿越到了这个世界,出现在城堡之中,如果有可能穿越回去的话,那么唯一的希望肯定也还在城堡里面。 所以他们不愿离开,顶天了也就是在城堡附近转转,甚至连走远都不肯。 人各有志,活跃分子们也不好勉强别人——其实他们有时候也觉得,那些不肯离开城堡的人,未必就是错的。 或许有那么一天,他们正在外面冒险和战斗的时候,城堡就和出现时候一样突兀地消失,带着城堡里面的穿越者们一起,将他们给留了下来。 虽然这种可能性似乎并不大,但谁能说就肯定不可能呢? 但毫无疑问,这种可能性很小,微乎其微。 尽管有人说“连穿越这种事情都被我们遇上了,还有什么不可能”,可像熊猫那样,认为令他们穿越过来的某个家伙肯定有什么事情要他们去做,有什么使命要他们去完成的,也为数不少。 他们当中的一大半,都愿意参加这次的集体活动。 有人是觉得为了大家能够在这世界过得安宁,必须要把诸如塔拉汗伯爵这种跟恶魔勾搭的不安定因素给排除掉;有人是觉得正邪不两立,要是这世界让恶魔占了上风,肯定没他们这些道德水准颇高的穿越者们的好果子吃;有人是觉得那伯爵本来就不是个好东西,怼死他也算是利国利民;有人是觉得那么大一只boss,不打死,不爆了他的装备,不符合自己的审美观;还有很多人压根没想那么多,只是纯粹来凑热闹而已。 不管大家是怎么想的,总之浩浩荡荡的大部队出发了。 这么一大群人路过卡里普拉村的时候,村民们都吓了一跳。村长急急忙忙跑到旅馆,找到关系很好的安卡,询问究竟。 安卡并没打算对已经差不多算是穿越者下属工作人员的村长保密,悄悄地告诉他:“我们发现塔拉汗伯爵跟恶魔勾结,打算去狠狠地教训他。” 村长先是一惊,然后大喜,犹豫了一下,小声说:“教训什么的……对勾结恶魔的人来说,会不会没有效果啊?我觉得还是直接送他去地狱比较合适。” 安卡愣了一下,看着村长。 “为什么你会这么想?我们还没完全确定呢。” “这种事情,确定不确定都无所谓吧。”村长狡黠地笑了起来,“那家伙本来就不是个好东西,一刀捅死他,对大家都好。” “你这么编排自己的领主,没问题吗?” “怎么会是编排呢,我经常很严肃认真地祈祷他早点下地狱啊。” “为什么?” “他当年刚刚从那个坏得头顶长疮脚底流脓的老子手上接过爵位,就忙着出兵扫荡整个领地里面的开拓村,征服了十一个由冒险者建立,没有明确领主的自治村,卡里普拉村也在其中。”村长缓缓地说,“当时我们村的村长是我祖父,他坚持卡里普拉村是我们家族的开拓领地,想要维持村子的自治地位,就被砍了头,尸体悬挂示众……” 他的目光透过窗户,看向村子大门的方向:“他的人头被带走,没有头的尸体被挂在村子的大门上,挂了整整一个冬天。等到第二年春天,我们凑足了钱财交了税款,才赎回了他的人头,拿到了将他从大门上卸下来,入土为安的许可。” 村长的眼神十分的阴沉,里面满是憎恨:“安卡医生,我知道你们都是很特别的人。更重要的是,你们都是好人。像你们这样的好人,跟那种恶棍之间必定会起冲突。我不清楚这冲突究竟是怎么回事,但是我保证,我发誓,我用卡里普拉家族历代祖先的名誉发誓——为了复仇,为了洗刷被邪恶领主征服的耻辱,卡里普拉家每一个男人都愿意将性命托付给你们,任凭差遣!” 安卡注视着他,从他的眼睛里面看到了毫不动摇的坚定。 轻轻地叹了口气,安卡拍了拍这个中年人的肩膀:“放心吧,这次他死定了。” 村长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默默地转身走了。 晚上休息的时候,安卡向大家说了这件事。 “之前我并不觉得这次的行动有什么特别的必要性,现在我改变主意了。”介绍完白天的事情之后,他严肃地说,“像塔拉汗伯爵这种人,如果不给他一个报应,不让他下地狱,那这世界就没有公道可言了!” “我们既不是执法者,也不是正义超人,但我们有向往真善美的心,也有维护它们的力量。既然这样,那我们就理应做点什么,让这世界变得美好一些!” “这该有人说你是圣母婊了。”老虎笑了一声,说。 “那就让他们说去吧!”安卡也笑了,“说永远都比做容易,让他们说去吧!” 老虎大笑起来,笑得前仰后合。 穿越者之中,不止一个人的脸色有些难看。 他们浩浩荡荡地越过了迷瑟勒勒森林,森林里的德鲁伊们吓了一跳,派出了那个跟穿越者们打过几次交道的开明派德鲁伊,询问究竟出了什么事。 “我们发现了恶魔的踪迹,要去消灭它。”跟这位德鲁伊勉强也算是熟人的搞事组成员们如此告诉他。 德鲁伊脸色大变,犹豫了一下,问:“需要帮忙吗?我稍稍也会一点法术……” 尤涅若摇头,仗着身高优势大力拍着他的肩膀:“你啊,还是多吃点肉,把自己吃得像我这么壮实再说吧。” 德鲁伊看着他那简直可以充当门板的身材,忍不住苦笑起来。 “我要吃什么肉,才能长得像你这么壮啊……我不过是个正常人类,你是变种蜥蜴人吧,咱们种族都不一样。” “我是龙人!跟蜥蜴人是不同的!” “好好好,不同。那么龙人老兄,你们真的不用我帮忙?” “要是我们混到需要你帮忙的话,那估计就要兵败如山倒了。”荷鲁斯笑呵呵地说。 “对啊,你好好看着森林,别让什么阿猫阿狗随便蹿过去捣乱,就算帮我们的忙了。” 德鲁伊点点头,转身离开,将这个消息告诉自己的同伴们。 在大家离开森林之前的那个晚上,他又一次拜访了穿越者们,很认真地承诺,只要德鲁伊教派还在这森林里面住一天,那些心怀恶意的家伙,就休想轻易穿越森林,扰乱穿越者的安定生活! 第八十二章、计划开始 越过迷瑟勒勒森林之后,穿越者们就化整为零,分散了开来。 五十多个全副武装的冒险者一起行动,实在是太过引人注目。在这个世界上,五十多个冒险者的大团队,已经足够对大多数的骑士领形成碾压级优势,甚至于很多稍小一点的镇子都抵挡不住。要是在城内发动袭击的话,塔拉汗城也要元气大伤。 面对这样大规模的部队,领主们肯定会小心戒备,消息很快就会传开,乃至于传到塔拉汗伯爵的耳朵里面。 那就糟糕了! 为了防止打草惊蛇,大家必须分散开,几个人一组,慢慢地聚集到预定埋伏塔拉汗伯爵的地点,潜伏下来,静静地等待时机。 其中搞事组的成员可以到之前他们居住的那个村子集合,反正他们已经露过脸,怎么也不算是问题。作为塔拉汗城附近如同火箭一般冉冉升起的明星冒险者团队,他们有足够的声望足以支撑以一个小村为据点的行为。 那个村子当然是有领主的,它是塔拉汗伯爵的直辖领地。但面对战斗力强横,能够硬刚大队恶魔而且还打赢了,同时又有足够声望的冒险者团队,塔拉汗伯爵也并不会找他们的麻烦——只要他们不妨碍税官到村子里面收税就好。 搞事组当然不会妨碍税官收税,反正又不是向他们收。 穿越者们在这个村子里面半定居,对于村子的好处是立竿见影的。治安什么的当然就不用说了,在经济方面的帮助也很大——穿越者们虽然多才多艺,但大多数人都讨厌简单重复的枯燥劳动,所以每当在外面有所猎获的时候,常常出钱让村民帮忙处理猎物,毕竟使用“采集”指令的话,方便倒是方便,就是收获量有点悲剧。 这种工作的报酬当然不会很高,一般都是用铜币来计酬。但对于平时除了务农之外没什么事情可做的村民们来说,蚊子腿也是肉,报酬不高,总比没有好。而且穿越者们对于那些零碎的边角料也毫无兴趣,一般都是直接送给他们,这些边角料——诸如碎肉之类,虽然卖不出钱,但自用是极好的。 所以这几个月,村民们都已经得到了很多好处,交税也轻而易举,税官在村子里面走一圈,轻轻松松就能收到足够的税款,一点也不麻烦。 至于骑士小说里面常常出现的“贪得无厌的黑心税官”之类桥段……税官首先要脑子好用,跑到一群把恶魔当小鸡杀,杀得尸体堆成山的狠人家门口耍横?思路如此牛逼的人,只能当天朝的体总局长,是当不了塔拉汗城税官的。 穿越者们选定的潜伏地点,在塔拉汗城南方大概一天路程的一个山谷里面。 这个山谷位置偏僻,缺乏资源,向来无人问津。穿越者们在里面挖了一个很大的地洞,大家都住在地洞里面,等着战斗的到来。 当然,山谷里面也新建了一座小木屋,小木屋的后面还有一个祭坛。无论木屋还是祭坛,都充满了诡异的气息,看模样就知道不是好东西——它们可不是随便设计的,而是仿照游戏中地狱里面实实在在存在的东西设计的。业余人士只能看出“绝非善类”这四个字,但放在专业人士眼里,那就相当于满级的嘲讽技能,一下子把仇恨都给拉满了。 穿越者们现在唯一担心的事情,是这两件东西效果会不会太好,以至于引来了天上的某些大佬。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他们在山谷里面布置了很大规模的遮蔽气息法阵——虽然无论木屋也好祭坛也罢,其实都是徒具外形的样子货,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而且,遮蔽气息法阵,也可以在关键时刻用来干点别的……只要稍稍调整一下魔法节点就好。 一切都布置妥当之后,计划就有条不紊地开始了。 “报告!”情报主管来到伯爵的书房门口,“我们已经发现了那个疑似旧洛卡家族遗孤的老女人踪迹。” 正在看文件的伯爵抬起头来:“详细说一下。” “遵命!几天之前,一群冒险者在城南一处无名山谷中,发现了隐匿气息的魔法阵。他们因为好奇而靠近,然后看到了一间很可疑的木屋,木屋后面还有一个祭坛。无论木屋还是祭坛,建造的时间都不很长,最多不超过一年。”情报主管一五一十地报告,“他们不敢靠近,只敢远远地看,看到一个长得很恐怖,一半年青一半衰老的女人在祭坛前祷告,她用小鹿作为祭品,活生生的小鹿被送上祭坛之后,甚至都不需要下刀,就飞快地枯萎,最后变成了干尸。在干尸的上方,有一只乌鸦旋转了几圈,消失得无影无踪。” 伯爵皱了皱眉,问:“还有呢?” “他们只看到这些,因为害怕的缘故,他们不敢多看。等到那女人返回屋子里面,就悄悄逃了回来报告。”情报官拿出了几张羊皮纸,“他们当中一个盗贼画画的本事不错,将祭坛、木屋、女人以及那只乌鸦都画了出来。” 伯爵并没有急着接过那些纸,而是问道:“那么,那几个冒险者怎么样了?” “他们受到了惊吓,我安排他们休息了,谁也不能打扰。” 伯爵的脸上总算露出了笑容,点了点头:“你做得很好,在有我的命令之前,让他们一直休息。” “遵命!” 伯爵接过了那几张纸,看了一遍,随口问道:“关于这些东西,你有什么线索吗?” “没有,大人。”情报主管回答,“没有您的命令,我不能私自调查任何东西。” 伯爵不置可否,示意情报主管离开,过了一会儿,他叹了口气,说:“这是个聪明人。” “但聪明过头了。”阴影中有声音回答。 “聪明过头也没什么不好。”伯爵说,“没我的命令就不做事,自然就不容易惹事。我也不能因为他事情做得不好而责罚他。” “一个情报官,不去主动收集情报,要他还有什么用?” “他本来也不想当这个情报官。”伯爵微微一笑,“等我儿子接了我的班,自然会找人替换他的。” 说着,他言归正传,指着那几张纸说:“你看看,这是什么来历?” 阴影处有东西蠕动,化作一个有着苍蝇眼睛和豺狼耳朵的怪异人形,走到了他的身边,先看了一眼他右手戴着的一枚戒指,然后目光才落到那几张纸上。 “是垃默陛下。”它说,“地狱的伯爵,能够通晓古今,预言未来。但我想,那人和祂签订契约的原因,在于祂的另外一个能力。” “什么能力?” “祂能够毁灭敌人的城池。” 伯爵霍然一惊,站了起来,脸色大变。 第八十三章、伯爵的应对 地狱的七十二个大恶魔,平均等级超过80级,其中最高的是地狱君王路西法和地狱总帅别西卜,都是98级——当然,打穿七十二柱大副本之后,还可以挑战真正的地狱之主,99级的撒旦,但那家伙不在七十二柱之列。 拉默在七十二柱之中不算太强,游戏里面等级88,以难度来说,大概算是“进阶级”,属于那种只要配合默契技术娴熟,即便装备不算顶级也能比较顺利通过的boss。但是,想要挑战它,需要的是二十个等级达到80级的玩家。而80级是什么概念?人间一些诸如“大贤者”、“剑圣”之类的人物,等级一般只有70级或者再稍高一些。 在游戏里面,当剧情发展到可以进攻天堂和地狱的时候,玩家们已经是人间跺跺脚震动一方的角色,是跟各国国王谈笑风生,甚至于可以直接进王宫而不需要通报的大佬。他们进攻天堂地狱的时候,背后是有若干国家倾尽举国之力支持的。 对于区区一个地方伯爵来说,拉默这个在玩家们看来“不是特别给力”的大恶魔,已经属于让他需要仰望,战战兢兢惶恐不安的存在。 尤其塔拉汗伯爵不是外行人,作为一个跟恶魔签订契约的术士,他对于恶魔的狡猾和强大,有着清晰的认识。 比方说和他签订契约的这个恶魔,就位阶来说只是恶魔体系里面处于“中阶”的存在,勉强可以算是一个小统领,麾下能够掌握上千个低级恶魔,召唤炮灰的时候也只能召唤那种最低层次的恶魔,但即使这样,它的力量也强大得可怕,当年塔拉汗家族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才将其制服,作为家族的底牌,一代代传下来。 为了保密,历代伯爵都只有继任之后,才能知道它的存在。而当契约者将要交替的时候,为了避免意外,一旦契约交替完成,前代伯爵立刻就会借用神圣法术将自己焚烧殆尽,不给它留下任何可乘之机。 靠着这种极端的手段,塔拉汗家族才能够稳稳地控制住这个恶魔。而借助它的力量,他们也得到了极大的好处——别的不说,之所以能够成为在王国举足轻重的地方实力派,就少不了它的暗中相助。 区区一个中阶恶魔就如此厉害,位于所有恶魔定点的七十二柱之一,又将会有多么强大呢? 想必一定是强、超强、无可比拟的强吧! 一想到那位拉默陛下的特长之一居然就是“毁灭城池”,塔拉汗伯爵就感觉背后流下了冷汗,身体也不禁微微颤抖。 “她……她只是个区区凡人,不可能借用到拉默陛下多少力量吧。”他不是很确定地说。 “谁知道呢?陛下们的心思,不是我们可以猜测的。”那恶魔的身影重新隐入影子里面,唯有声音在空中回荡。 “那我该怎么办?”伯爵急忙问道。 “谁知道呢?这应该由你自己决定。”恶魔回答,“但我要先说明,如果对方真的召唤出了拉默陛下,哪怕只是个投影,都不是我们能够对付的——不!如果确定面对的是拉默陛下,我就算拼着损失一半的灵魂,也要强行解除契约。跟一位陛下为敌,有几条命都不够死的!” “这是当然!”伯爵点头,“如果真的确定那女人已经召唤出了拉默陛下,我能做的只有求饶,想尽方法得到她的宽恕……即使要献上自己作为祭品,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 恶魔没有接腔,只是冷冷地笑了。 它一眼就看出来,这纯粹是谎言。 想必就算确定面对的是拉默陛下这位大恶魔,自己的这个契约者也会考虑利用各个教会的力量对付祂吧。 就在这时,伯爵突然身体微微一震,露出了少许喜色:“你记不记得,前段时间,有个传奇圣武士在城外用过‘天谴’。” 恶魔回答:“我当然记得。你的意思是,当时那女人就试图召唤——不,也许已经召唤了拉默陛下,然后正好被那个传奇圣武士遇到了,于是对方立刻动用了天谴?这么一想的确是很合理。面对一位陛下,当机立断地使用天谴,是很明智的选择。” “一定就是这样!”伯爵的眼睛越发明亮,脸上也多了神采,“拉默陛下刚刚降临,就被迎面轰了一发天谴。祂不可能没有受伤,也不可能没有因此有所忌惮。所以无论那女人付出什么代价,祂都绝对不会再降临了,顶多派出一些部下来——还是那种即便牺牲了也不心疼的部下。” 恶魔也兴奋了起来:“这么说的话,那我可是要好好地出一番力气了。我的王和拉默陛下的关系算不上好,要是能够将祂的那个部下作为祭品献给王,王一定会好好地赏赐我!” 恶魔之间的种种敌对,伯爵当然也是知道的。他并不在乎这些,相反,他很喜欢这种情况。 要是恶魔们团结一致,那反而才糟糕呢! 确定之后,伯爵总算松了口气,心里的大石头落了地。 “既然这样,那么你先派一些得力部下去侦查一下吧。”他说,“确定一下那边的情况,然后我们再讨论该怎么办。” “派出恶魔去侦查一个能跟拉默陛下签订契约的人,并不是明智的选择。”恶魔回答,“你应该让凡人去侦查,反而不容易被发现。” “凡人……要是他们发现了一点别的东西,就不好了。” “发现了也没关系,只要说不出去就行。” 伯爵思考了一会儿,突然露出了笑容:“我想起来了,有一群人很适合这个工作。对抗恶魔的话,他们或许是我领地里面最合适的人选!” 当天傍晚,来自王都的冒险者团队队长埃里克接到了伯爵使者的邀请,邀请他前往塔拉汗城,参加一个私人的晚宴。 “伯爵为什么邀请我?”无眠有些诧异地问。 使者摇头,表示自己什么都不知道,只是催促他换上礼服,登上马车,尽早出发。 无眠一头雾水,有些茫然地来到了伯爵府,却见晚宴上并没有多少人,只有伯爵和他的几个亲信手下,还有一些充当点缀的美女。 他越发迷惑,不明白伯爵究竟想要干什么。 因为忧心忡忡的缘故,那顿饭吃得他索然无味,而最让他的惊讶的事情,发生在正餐吃完之后,甜点端上来的时候。 “埃里克阁下年轻有为,才华出众,不知道家里可有妻子?”伯爵问。 无眠愣了一下,摇头。 “既然这样,我有个不情之请。”伯爵说,“我的女儿今年十五岁,在王都学习魔法,埃里克阁下如果有空回到王都的话,可否让她经常登门请教?” 无眠完全愣住了,不知道该如何反应。 第八十四章、这唱的是哪一出戏? 无眠不是傻瓜,塔拉汗伯爵这么一说,他顿时就明白了伯爵的意思。 这是要把女儿许配给自己啊! 影视作品里面经常有这样的桥段,老爷子看着小伙子顺眼,就说“你跟我闺女差不多年纪,年轻人要多走动走动”之类……这分明是在暗示“小伙子我看好你,介绍你跟我闺女处对象”啊! 只是……无缘无故,塔拉汗伯爵怎么来这么一出? 自己难道是很适合联姻的对象吗? 以塔拉汗伯爵的身份,他最合适的联姻对象,大概要符合以下要求: 第一,实力强横,但政治力量不能太强。可以被他利用,而不用担心反过来利用他。 第二,人品端正。就算不是什么正人君子,至少也不能是全无信义不讲道理的卑劣之徒。 第三,有一定的身份地位,配得上他的女儿。 ……等等,对照这些要求,自己似乎还挺合适的啊。 自己是王都贵族,身份地位虽然不高,起码也不是平民。 自己是强大的附魔法师,善于炼金、附魔、魔法阵等多个方面,无论在哪里都称得上稀有珍贵的人才。 自己有一票可靠的好兄弟,就算对上几百个低级恶魔,也能砍得它们死一户口本。 自己年纪轻轻,相貌不差,从最近的表现看来也算是个好人…… (卧槽!我怎么没发现,原来我完全符合“金龟婿”的标准啊!) 不仅如此,他由此点开了思维的盲点,惊讶地发现,莽穿地球公会的穿越者们,绝大多数似乎都有资格被称之为“金龟婿”。 诸如他们这几个相貌不错的自然不在话下,就算是熊猫、龙彪他们,至少也高大威猛,气度不凡。哪怕是长得过分丑陋的尤涅若……人类或许接受不了他的相貌,但相信在蜥蜴人之类种族里面,他那厚实而充满光泽的鳞片,魁梧匀称力量十足的身躯,挺拔却又不显得累赘的双角……必定是极为俊美的,大概就相当于地球上的少女们眼中的明星小鲜肉吧。 (卧槽!卧槽!卧槽!) 无眠在心中大叫了好几声“卧槽”,才算是让自己勉强冷静下来,他笑了笑,拿起杯子假装喝酒,却飞快地打开了聊天频道,在里面发了一行字。 【无眠夜晚:卧槽塔拉汗伯爵要把他闺女嫁给我我们还要怼他吗】 因为太过激动的缘故,他连标点符号都没打。 最多半秒钟之后,聊天频道里面沸腾了。 穿越者们大多是单身,年轻的诸如星照、小茄子这种,还不为婚姻问题发愁——在现实中敢对她们下手的,那是要被警察叔叔带走喝茶,三年起步最高死刑来着——但很多年纪较大的,比方说长孙武、清道夫、哈克、荷鲁斯等人,那都是已经练就麒麟臂,转职魔法师,胸中满怀着fff团的怒焰,随时准备将任何狗男女烧成灰烬! 那么问题来了,无眠这种情况,该不该烧? 还用问嘛!看聊天频道里面一排排刷屏的“烧死”就知道了。 甚至于,就连三余和熊猫,都忍不住跟着发了一遍“烧死”。 毕竟,他们俩也是单身汉啊。 烧死归烧死,穿越者们也说了不少正事。比方说寒风就觉得这事不能答应。 “我们等一下是要弄死伯爵跟他儿子的,你要娶了他女儿,那岂不是成了水浒里面的矮脚虎王英了?这太伤人品!” “是啊,万一将来消息泄露,难道你还要砌上一堵墙,把自己老婆砌到墙里面去?” “这事的确不大合适……” “虽然我家祖宗成吉思汗说过,男子汉就是要先怼死别人,再抢了他的老婆……但那是好几百年之前的陋习了啊。” “这事仔细想想也很带感啊,干掉伯爵父子,把他女儿弄到手——无眠你直接就变成反派魔头了呢!” “其实以我们所处这个世界的世界观来说,弄死敌方的领主,娶了他的女儿,然后以女婿的身份继承领地,应该是挺‘正统’的套路。无眠你可以考虑一下。” “别考虑了!这事太恶心!” “我觉得这事还行,征服者就要有征服者的派头嘛。” 一番乱糟糟之中,突然有人幽幽地说了一句:“老狐狸该不会是要忽悠你去送死吧?” 这话犹如一道闪电,劈开了漫天乌云,顿时让穿越者们清醒了过来。 没错,如果塔拉汗伯爵真的想要用联姻拉拢无眠,早就可以出手了,何必要等到现在? 现在是什么时候?是穿越者们的计划已经开始实施,塔拉汗伯爵发现洛卡家族遗孤来到了塔拉汗城附近,正在虎视眈眈,很可能召唤传说中七十二柱大恶魔之一的拉默,将整个塔拉汗城彻底摧毁的时候。 这种时候,他还有心思给自己女儿安排婚事?那神经怕不是用十六锰钢打造的,又硬又韧堪比军舰的外壳,除了传说中黑拳高手唐龙的“二十七英寸断钢脚”之外,什么神兵利器都不放在心上…… 被这么一说,无眠也反应过来了。 塔拉汗伯爵跟自己明说“要把女儿许配给你”了吗? 没有! 他只是先问了自己是否结婚,然后表示要让女儿向自己学习魔法而已。 这两件事之间有什么必然联系吗?有什么明确的因果关系吗? 没有! 说白了,这老狐狸不过是在误导自己而已! 想到这里,纵然他平时涵养挺好,也不由得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恨不得跳起来一个魔法砸到这老狐狸的脸上去! 害他在公会同伴们面前丢了那个大脸,真真可恶至极! 想起自己之前在聊天频道里面发的那句连标点符号都没有的话,他的脸就通红滚烫,要是弄一壶水放在头上,只怕一转眼就能给烧开了。 塔拉汗伯爵可没有读心术,看他犹豫了一下,然后猛地回过神来,脸色通红,就以为他终于明白了自己的暗示,不由得微笑起来。 任你魔法多高明,管你兄弟多能打,要玩阴谋诡计,这小家伙还差得远呢! 他微笑不语,等着无眠回答,盘算着该怎么吊一吊这王都书呆子的胃口,将他拿捏住,让他自己主动提出去为自己分忧。 但就在他志得意满的时候,无眠开口了。 “以我的身份,婚姻是不能自主的。”他用尽可能平静,但分明很遗憾的语气说,“而且……我的家庭,也不会允许我跟地方派贵族联姻。” “您的好意,我心领了。” 看着埃里克那很认真很遗憾,稍稍有些愧疚的表情,塔拉汗伯爵的笑容顿时僵在了脸上。 第八十五章、鱼已上钩 按照塔拉汗伯爵的估算,埃里克应该是非常愿意跟自己女儿结婚才对。 他这个边境伯爵,在整个王国里面虽然还不算最顶尖的人物,但至少已经是一流的大佬。几个伯爵联合起来,就是面对国王也能掰掰腕子。区区一个王都贵族,文官家族的子嗣,如果能够娶到自己的女儿,至少可以少奋斗二十年。 王都贵族当然不可能转投地方贵族阵营,但一个和地方实力派伯爵联姻的王都贵族,可以成为双方的桥梁,日后在协调双方关系的时候,能够发挥润滑剂、和事佬的身份。这身份或许不能手握大权,但地位一定会很高,一定能够名利双收。 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难道还有比这更好的选择吗? 更不要说他的女儿也是个魔法爱好者,对于年轻的魔法师来说,能找到一个同样爱好魔法的女人为妻,可以说是再幸福不过的事情了。 年轻人心中总是有着许多浪漫的想法,渴望找到有共同语言的人共度一生。然而魔法师的世界里面越老越强,无论是强大魔法还是稀有的资源,往往都是要先供老魔法师们享用,剩下的才能轮到年轻人——女人也不例外。 那些平民或者小贵族出身的女魔法师,多半都是老魔法师的情妇之类,而出身高贵的则会被老魔法师收为学生……不管怎么样,反正轮不到那些没有很好出身的年轻魔法师们。 埃里克年纪不大,法术造诣也不算很高(无眠只展露过自己魔法阵和炼金、附魔方面的才能),尽管有一些特别的手艺,但在魔法师的领域里面,法术才是一切的根本,别的都只是旁支。他之所以要混到出门闯荡,没准就是自恃才华,得罪了那些既有才华又有后台的年轻人…… 总的来说,这些想法不能说不合理,只是很有点……用网络时代的话来说,就是小说看得太多,脑洞开得太大。 这就好比鲁迅先生那篇著名的关于道德批判的文章——由看到女人袖子短,很快便能联想到私生子……你不能说他的联想一点道理都没有,只是相比道理,他的脑沟回路肯定多半是有点问题的。 塔拉汗伯爵也是如此。 他根本就没想过埃里克拒绝自己的可能性,然而埃里克偏偏就拒绝了,拒绝的理由还是那么的正大光明,谁都挑不出问题来。 看着一脸诚挚遗憾苦笑的埃里克,伯爵的心中不由得暗暗嘀咕。 (这小子究竟是什么家庭出身?管得那么严!) 他有心让自己的契约恶魔去试着读一下埃里克的内心,但一想到对方也是专业的魔法师,就放弃了这个不切实际的念头。 既然事情谈不成,剩下就真的只有吃饭喝酒了。 酒足饭饱之后,伯爵终于收拾心情,决定还是把话题引导到正事上来。 “埃里克阁下,我这里有个很重要的委托。”他说,“最近,有冒险者在塔拉汗城南方一个山谷里面,看到了疑似恶魔崇拜者活动的踪迹。我想要委托你们去详细调查一下,确定真伪,好做出应对。” 无眠早就想过这种可能,表现出了惊讶和义愤填膺的神情:“什么?!塔拉汗城附近还有恶魔崇拜者活动?莫非上次那个祭坛,就是他们搞出来的?” 他的眼中杀气腾腾,一副眼看就要跑去跟恶魔崇拜者火并的样子:“没问题!我们这就去调查!请把相关的资料抄一份给我们。” 伯爵笑了,尽管事情没有完全按照他的想法发展,但有这样的结局,倒也不错。 埃里克和他的那些朋友们实力强大,跟恶魔的关系也很恶劣,让他们去和疑似召唤了拉默陛下的洛卡家族遗孤火并一场,然后自己坐收渔人之利,显然是个很好的选择。 而且……他早就对于塔拉汗城附近有这么一伙强大的冒险者而感到不安了。这群冒险者们实力强大,却显得无欲无求。他们疯狂地完成各种任务,扫荡一切魔怪和盗匪,但却似乎并不追求什么权力地位,对于财富也并不那么斤斤计较——总的来说,他们好像更在乎“冒险”本身似的。 没有一个领主会喜欢这样的人,这种人不容易控制,是一把双刃剑。 尤其塔拉汗伯爵自己的身份就有问题,他可以打赌,一旦自己是恶魔契约者的事情暴露,埃里克和他的伙伴们绝对会二话不说就打过来,还可能拉着数以百计的圣职者们一起。 那样的战斗,塔拉汗家族很难获胜。就算勉强赢了这一局,国王也必定会以此为借口发难。到时候元气大伤的塔拉汗家族绝对不可能有侥幸逃过的机会,必定会被打落尘埃,甚至可能被以勾结恶魔的罪名彻底消灭! 所以,塔拉汗伯爵早就想着要干掉埃里克一伙了。 趁着眼前这个机会,先让埃里克一伙和洛卡家族的遗孤火并一场,然后再由伯爵麾下秘密培养的死士部队出手,将活下来的一方消灭掉,一下子就把两个不安定因素一起消灭,真是一举两得! 虽然心里在这样想,但伯爵脸上却作出担忧的表情,劝道:“你们不用着急,这件事非同小可,要谨慎从事才行。” “谨慎?面对恶魔,当然是要谨慎的。但那是战斗之中的事情,在战斗之前,需要加快速度,把它们找出来。”无眠义正辞严地说,“每耽误一天,恶魔就可能壮大一分。它们可能将动物转化为炼狱生物,将植物改造成食人魔树,将普通人转化为凶残和强大的半魔人。甚至有可能建立祭坛,打开通往地狱的门户……伯爵阁下,这件事真的不能拖延,要尽快处理才好!” “……你说得有道理,那么我让塔拉汗领的士兵们做好作战准备。一旦你们侦查到了确凿的信息,我们就立刻出兵!”伯爵严肃地说,让自己的秘书官拿来一份资料,交给无眠。 无眠大致浏览了一下这份资料,露出稍稍有点焦急的神情:“此事非同小可!伯爵阁下,我先告退了,因为我要尽快赶回去,布置相关的事情才行。” “没问题,祝你们一切顺利。” 看着埃里克告辞离去的身影,伯爵忍不住笑了,笑得很开心。 他并不知道,无眠在转身离开的时候,已经在聊天频道里面发了一句话。 【无眠夜晚:一切顺利,鱼已上钩。】 第八十六章、计谋和机会 塔拉汗伯爵以为他算计了穿越者们,殊不知他早就落入了穿越者们的算计之中。 穿越者们既然要给他挖坑,就要保证他会掉下去——或者自己跳进去。为了做到这一点,他们有两个选择,要么把这坑整个隐藏起来,让它表面上看起来好端端的跟普通地面一样,然后来一句“皇军这边走”。革命年代屡试不爽的手段,定然是很有效果的。 然而,穿越者们之中并没有影帝级别的人物,也没有当年抗日英烈们背后所依托的人民战争的海洋,所以他们没有底气能够这样骗倒塔拉汗伯爵。 因此,他们换了另一个选择。 弄一个陷阱,看上去平平无奇,陷阱底部还有一只掉进去的鹿——但实际上陷阱下面还有一层陷阱,谁要是贪心想要白捡一只鹿,就要掉进下层有无数长钉的陷阱里面去,死状凄惨。 这样的陷阱靠的不是演技,而是充足的准备。要把假陷阱做得跟真的一样,不是容易的事情。 但这恰恰是穿越者们的长处,他们有足够的技术,能够做出谁也看不穿的真假陷阱来。他们还有合适的身份,能够将这个陷阱伪装得更加可信。 技术的关键,自然就是那个召唤七十二柱之一,大恶魔拉默的祭坛。这祭坛除了里面没有埋入“核心”,又没有真正举行祭祀开光之外,就表面上看来,和真正的拉默祭坛没有任何区别,甚至于它也实实在在是指向某个恶魔展开祭祀的——被它祭祀的那个恶魔享受单间待遇,住在地下洞穴之中一间以重重魔法阵包围的房间里面,整天都在抱怨无聊。 有了这个祭坛,别说区区一些冒险者,就算是水平稍稍低一点的圣职者或者恶魔,都看不出什么名堂来。 当然,要是被恶魔或者圣职者贴近了慢慢研究,他们还是能看出问题的——别西卜和拉默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大恶魔,无论位阶还是能力都有显著的差距,祭祀之后残留的气息也有少许区别。精通恶魔学的人只要靠近了研究一会儿,就能感觉到不对劲。 但是……穿越者们又怎么会给塔拉汗伯爵靠近的机会呢? 靠近侦查的风险是很大的,关键还在于可能打草惊蛇。塔拉汗伯爵手下或许有能够无声无息做好这件事的人,但他真的敢把自己勾结恶魔的事情泄露出去? 所以最大的可能,就是他利用那些与恶魔积极斗争的人,让他们去当炮灰,先冲一下,看看有没有陷阱,也确定一下那个祭坛的真假。 伯爵可能的选择,无非是各个教会的圣职者,或者是那些比较厉害的冒险者。 嗯,实力不够可不行,当炮灰冲陷阱,也要能够冲进陷阱才行。 圣职者们是不用想了,且不论他们究竟有没有足够的实力,一旦沾惹到他们,对伯爵来说可谓后患无穷——不管怎么说,他自己也是个勾结恶魔的,先天就不愿意跟圣职者们走得太近。 既然不能找圣职者,当然就只能找冒险者,而最合适的冒险者,就是“塔拉汗的勇者”这伙人。 他们实力强大,嫉恶如仇,充满了行动力,又缺乏根基,正是最好的炮灰! 事情就像穿越者们估算的一样,伯爵果然找到了他们,让他们去试探那个祭坛的真假。 唯一的意外,就是伯爵居然想要用联姻为幌子忽悠无眠。 无眠回到村里的时候,脸上的表情还有些僵硬。 一想到自己当时喜不自禁以至于连标点符号都忘了打的情况,他就觉得整个人都僵硬了。 他可以想象,等见到了同伴们,会被怎么取笑。 站在临时公馆的大门前,他深深地叹了口气,迈开步子走了进去。 丢脸就丢脸吧,谁没有一点丢脸的事情呢! 他刚一进门,就看到了正坐在门口休息的熊猫和三余。熊猫没有穿铠甲,身上的毛都已经被汗水浸透了,看起来十分的疲惫,但精神却很好,手指上居然还在把玩着几枚钱币,像是在锻炼灵活性的样子。三余则在擦剑,他的剑明明已经雪亮,但他还是在擦,擦得一丝不苟。 看到他进来,三余停了下来,说:“其实你可以娶伯爵的女儿。” 无眠愣了一下,问:“不是说……这事情很不好吗?” “这要看你具体怎么做。”三余说,“我们鸠占鹊巢的事情,终究也不可能一直瞒着她。要是你真的能跟她结婚,大家变成一家人,到时候大家也好转圜一点。否则的话……真到消息瞒不下去的时候,难道还要杀人灭口?” 他说着叹了口气:“她老子和两个哥哥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杀了他们,我们一点心理压力都没有。但她可谈不上坏……其实我一直有些苦恼,等到消息瞒不住了,被她知道了,怎么办?我之前跟熊猫商量了几回,都想不出什么好办法,只能一个字,拖。” 无眠点头,这事他也知道。 “但现在有办法了。”三余笑着说,“我们可以让你去施展美男计拉拢她,只要你能攻略她,到时候你们就是一家子,她还能成为塔拉汗女伯爵……感情攻势加上爵位利益,双管齐下,这事或许就过去了。” “美男计?!”无眠脸色有点黑,“不要说得我好像是出卖色相一样啊!何况这事情不过去也无所谓吧,难道她还能找我们报复不成?” “问题不在于她能不能报复我们,而在于我们怎么说服自己。”熊猫说,“就算是坏蛋,也还要自我安慰‘我并不是坏透了’之类,何况我们!” “别小看她的报复啊!要是出卖你的色相就可以搞定这件事,那反而算轻松的。”三余大笑,“你一个大男人,有鬼的色相可以出卖啊!而且……塔拉汗女伯爵安娜,你真的确定娶了她算是你吃亏?算是你出卖色相?” 无眠不说话了。 塔拉汗女伯爵安娜·塔拉汗,是当初游戏里面的著名npc。她小小年纪就继承爵位,手段强硬而冷酷,虽然本身的战斗力并不出色,但政治手腕颇为高明。她相貌姣好,身材傲人,在游戏前中期这个阶段,是最有人气的npc角色之一。 对于玩家们来说,这位女伯爵是个很好的npc,她的态度很和蔼,立绘和cg里面经常卖一点福利,又给了玩家们不少回报丰厚的任务——在游戏第二年和第三年的年度“最受欢迎npc”选举之中,她都是女性npc的第一名,而且充满了独孤求败的气质。直到王国公主和帝国女将军那两个同样高人气的npc出场,才算是走下神坛。 能把这样一个尤物变成自己的老婆,无眠当然是非常愿意的。这又不是玩抽卡游戏,稀有卡大家都能抽到——如果按照抽卡游戏的说法,她就是强力唯一卡,而且还很好看。 面对这样的机会,难道还需要考虑什么吗? 所以当初伯爵暗示可以将女儿嫁给无眠的时候,他才会那么激动,那么兴奋。 他沉默了一会儿,看向熊猫:“你也支持这个办法?” “比杀人好。”熊猫沉声说,“至少这办法,勉强还能算是个可以接受的结局。” “要是我无法说服呢?”无眠问。 熊猫苦笑摇头,站了起来,从无眠身边走过,出门锻炼去了。 无眠又看向三余。 三余叹了口气:“所以你要么别去接触她,要接触她,就一定要攻略成功。” 第八十七章、黎明的私语 对于三余的说法,无眠想了好一会儿,最终也只能摇摇头。 让自己去攻略安娜·塔拉汗? 谈何容易! 三余这家伙当自己是什么攻略之神吗?自己不过是个活到二十五六,虽然谈过一次恋爱,最高也只发展到牵过手的程度而已罢了! 让自己这样的处男去攻略在游戏里面赫赫有名的女神级人物? 开什么玩笑啊! 但这念头仿佛在他脑子里面生根发芽一般,始终盘桓不去。就连睡觉的时候,他做梦也梦见这事。 那天夜里他睡得很不好,只睡了三四个钟头就醒了过来,明明身体还算疲倦,却怎么也睡不着,干脆穿上衣服出门,在村子里面闲逛。 没多久,东边的天空才微微泛出白色的时候,熊猫就出现了。他背着一块大石头,在村子里面缓缓跑步,以此来锻炼体魄。 无眠凑过去,问:“昨天晚上……你们说的那件事……究竟有没有把握?” 熊猫看了看他,说:“有没有把握,要问你自己。我怎么知道?” “那个,联姻的话,安娜会不会有意见?” “有没有意见,要看你自己的手段。天底下多的是能够让女人死心塌地的感情高手,希腊神话里面不就有个全靠女人成事的船夫。” “那是伊阿宋,著名的英雄,不是什么船夫啊!” “差不多。总之你要真有本事搞定安娜,那勉强可以算是皆大欢喜。我们替她清理门户,她慧眼识英雄选中了你,大家和和气气成了一家人。但要是你没这本事,那就算了,咱们继续用拖字诀好了。” “拖不过去怎么办?她迟早会知道的吧。” 熊猫皱了皱眉:“你真是乌鸦嘴!我觉得可以拖很多年呢。” “怎么可能!她总是要回来结婚的吧。” “王都那么多青年才俊,她为什么非要回塔拉汗领结婚?” “大哥!贵族都是政治联姻的!” “政治联姻是因为有需求,咱们又没需求,让她自由恋爱好了!最好她就在王都结婚生孩子,几年回来玩一次,大家都省事。” “你想的太美了……” 熊猫叹了口气:“我何尝不知道这想法有点一厢情愿,但我们能怎么办呢?杀人灭口?塔拉汗家族可不是只有伯爵父子三人和安娜的,还有亲戚旁支什么……总共加起来怕是有上百人,难道我们把这上百人都杀了灭口?那就不是善恶的问题了,简直丧心病狂了好不好!” 无眠也叹了口气,不知道该怎么办。 穿越者们冒充塔拉汗伯爵,鸠占鹊巢拿下塔拉汗领,当然不能说是一个不切实际的计划。但这计划就算成功了,后续需要想办法了结的手尾,也多得很呢。 一个庞大的领地,那有那么容易就完全弄到手啊…… “仔细想想,我们的计划其实问题很多啊!”他低声叹息,“真不明白当初怎么一拍脑袋就上马了!” “现在已经是箭在弦上不能不发了,叹气也解决不了问题。”熊猫说,“无论如何,塔拉汗伯爵和他那两个儿子,的确都不是好东西。干掉他们,取代他们来统治这片土地,不算是坏事。” “是啊,就是不知道该怎么收尾啊……”无眠说,“我们当初怎么忘了讨论塔拉汗家族的其他人该怎么处理来着!” “那是因为这个问题不好处理,大家才下意识地不说的。”熊猫笑了,“或许很多人会说‘杀干净就没问题了’。但嘴上说说容易,要真的做这种事……我们谁也做不出来啊。” 无眠忍不住苦笑起来:“喝茶和学习一定会说我们坑他们——我打赌!我甚至能预见到他们到时候会怎么抱怨。” “那也是没办法的,其实要我说,最好的办法还是跟安娜和解。由她出面来统合塔拉汗家族的力量,我们只要保证这块领地跟我们友好,而且和平稳定就行。” 无眠连连摇头:“等到我们真正掌控了这块领地,大家怕是就不愿意把权力让出来了。” “如果只有一个穿越者,或许真的是这样。但我们这里这么多的穿越者,谁也不可能真正成为掌权人,那就无所谓什么权力了吧。” 无眠还是摇头:“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你把事情想得太好了。” “或许吧。其实想得好一点,也没什么不好的。”熊猫说,“人啊,单纯点没啥不好。单纯的人更快乐。” “这种快乐,不过是没心没肺罢了。” “有心有肺就要整天考虑那些勾心斗角的算计?那还真不如没心没肺呢。”熊猫呵呵笑了,“与其考虑这些,不如专心练级,练到个九十级,这世界里面什么地方去不得?各个国家,各个领主,哪个敢跟你龇牙?人生很短,浪费时间就是慢性自杀啊!” “我真自杀都自杀了好几次,慢性自杀算得了什么!”无眠嘟囔着,却也忍不住笑了。 笑过之后,他若有所思地说:“或许你的想法是对的,只要我们实力足够强大,那什么都不是问题。比方说,如果我们公会的成员们都升到了五十级,那就算我们举旗造反,宣布塔拉汗领、迷瑟勒勒森林外加那一大片草原都是我们的领地,也没有哪个国家敢跳出来说三道四的。” “对啊,在这个世界,终究还是要靠拳头说话的。” “这就是你每天不停锻炼的原因?” “……我要变强。”熊猫回答,“只有足够强大,才能把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无眠沉默了一下,点点头。 “你说得对,我们都要变强。这世界未来多灾多难,帝国、兽人、死灵、恶魔、天使、末日之龙……不变强不行啊!” 二人默默走在黎明的村子里面,四周一片寂静。 过了一会儿,三余也走了出来,他显然也没能休息好,银白色的狼眼下面,是明显的黑眼圈。 三人稍稍闲聊了一会儿,无眠突然说:“等塔拉汗领的事情都稳定下来,我会去找安娜谈谈。” “谈什么?怎么谈?”熊猫问。 “开诚布公地谈。”无眠说,“我记得按照设定,她其实跟父兄也没多亲近,平时连见面都不见面,塔拉汗家族的典礼什么的,也难得找她参加。只要条件合适,我想,她应该是愿意跟我们达成和解的。” 三余摇头:“这可不容易,天晓得她会要求什么样的条件。” “我会暗中观察她,再做决定的。”无眠说,“一般来说,魔法师们追求的都是强大的魔法,我可以教她这世界上最高水平的魔法,还可以用魔法让她拥有长久的寿命和不老的青春……以这些为交换,应该没有一个女魔法师能够拒绝。” 就在这时,三余突然笑了。 “或许吧,其实我倒觉得,也许我们只是在杞人忧天。”他说,“塔拉汗伯爵跟恶魔签订契约,这种事情传出去,塔拉汗家族整个灭门都不奇怪。托我们的福,他们不仅没灭门,还能继续享受财富、名誉和地位,按说他们应该感谢我们才对,怎么反而成了我们亏欠他们?这没道理的啊!” 说着,他作出一脸的委屈表情,看得熊猫和无眠都笑了起来。 第八十八章、欺诈者的疑惑 艾丽卡·洛卡看着那封用密语写成的便条,沉默不语。 她的脸上看起来不动声色,心中却犹如翻墙倒海一般。 那张便条上没多少字,就只记载了一件事:塔拉汗城附近出现疑似恶魔祭祀的线索,可能是旧洛卡家族遗孤所为。 她将便条的内容转写成通用语,交给公会的负责人员。 现在她明面上的身份,是“剑和凉鞋”酒吧的酒保,又矮又瘦,十分吝啬小气,但眼力很厉害,尤其善于对于古董估价。 而她暗地里的身份,则是本地盗贼公会的情报员——负责转译密语情报,以及收发传信用的鸽子。 现在在她面前喝酒的那个胖子,就是负责跟她接头,接收和核对情报的人。 像她这样的情报员,盗贼公会一共有三个,如果遇到大事的话,三个人都会收到消息,三分消息对照,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出错和遗漏。 现在这个消息,就是那种需要三人对照的。 胖子接过两张便条,小心地收好,付了酒钱,然后转身走了。 于是艾丽卡又像平时一样,坐在柜台后面发呆。 现在这个时候,酒馆里面还没什么客人,清闲得很。 当然,那是这位酒保的事情。 艾丽卡当然不可能真的是酒保,她只是利用“欺诈者的假面”变化成了这酒保的模样,取代了这人的身份而已。至于真正的酒保本人,早已化作一滩血水,被冲进了下水道。 和恶魔签订契约之后,她不仅获得了青春和活力,也获得了献上祭品取悦恶魔的能力,虽然想要让恶魔喜悦绝非易事,但献祭实在是处理某些大型不可燃垃圾的很好方法。比方说一个健康的活人,想要抓住他容易,但想要从他脑子里面把自己需要的知识挖出来,就很不容易;想要把他变成尸体容易,但想要把尸体无声无息地处理干净,就很不容易。 可是利用向恶魔献祭的方法,这些都不是问题。 在她临时画的魔法阵里面,真正的酒保挣扎了差不多半个小时。并不是她想要如此浪费时间,实在是不把祭品处理得像模像样,恶魔是不会高兴的。 首先,毫无用处的外皮是要去除的,这就是个很繁琐的工作。即便有魔法的帮助,做起来也有些碍事。而随后的取出内脏,同样也并不容易——因为她必须保证祭品始终活着,而且还保持着清醒,尤其必须保持着痛觉。 这真的不容易,过去她在逃亡中落入女巫之手,成为试药工具的时候,就经常痛着痛着昏死过去,无法给出精确的药效评估。 相比之下,当时另外一件施药工具,一个强壮的野蛮人,就比她好用得多。那个壮硕如熊的大个子每次都能坚持到最后,给女巫以最精确的药效反馈。 那家伙真的很强壮…… 艾丽卡将毫无意义的回忆扔到一边,暗暗感叹自己终究还是老了。 她的身体虽然已经恢复年青,但心境上的衰老却是无法可想的。最近这两年,她经常回忆往事,少年时代欢乐的时光,后来那段凄惨岁月里面偶尔的欢愉……这些回忆让她痛苦不堪,却也让她越发的坚强。 她必定能够完成自己的复仇,没有谁能够阻得了! (虽然不知道究竟是谁泄露了我的行踪,但我现在可不在塔拉汗城附近。伯爵就算有天大的本事,也没办法把手伸到他的领地之外!) 国王对于领主的控制手段是很厉害的,伯爵周围的几个大领主,跟他的关系都不算好。伯爵或许在这些领地里面安插着少许间谍,但绝对不可能有足够的人手,能够围杀艾丽卡。 何况……就算有足够的人手,难道就能够围杀得了她? 她拥有“欺诈者的假面”,能够自由变化容貌,人越多,她反而越安全。 就像现在,她住在一座有差不多三万人口的城市里面,这是穆勒子爵的领地首府,子爵年纪不大,去年刚刚从父亲那里接过了印玺和权杖。他的父亲和塔拉汗伯爵斗了一辈子,虽然经常吃亏,却终究没吃过大亏,算是个有本事的人。 作为忠于国王的贵族,穆勒子爵和塔拉汗伯爵之间有着先天的敌对关系,住在他的城市里面,艾丽卡很安心。 然而,现在艾丽卡却没办法安下心来。 回到住所之后,她思考了许久,始终无法平抑心中的疑惑。 自己明明在这里,塔拉汗城附近发现的“旧洛卡家族遗孤”究竟是谁? 就算人可以认错,向恶魔献祭这一点,总不该认错才对。 难道说,当初家族里面还有别的人逃走了,并且像她一样与某个恶魔签订契约,恰恰也正好在这段时间来到了塔拉汗城附近,想要报复? “这不可能!”艾丽卡笑了,她对自己说,“天底下没有这么巧合的事情!这么巧合的事情,只可能是陷阱!” 但是……她有点不明白。 塔拉汗伯爵,那个老奸巨猾的家伙,为什么要设下这样一个陷阱?这样的陷阱有何意义? 从道理上说,这陷阱当然是为她设计的。但塔拉汗伯爵怎么会知道她的准确信息?而且,如果他连艾丽卡向恶魔献祭的事情都知道了,那多半也已经知道了她的下落,直接派人来暗杀她,不是更实际吗? 艾丽卡思考了很久,最后下定了决心。 她要回到塔拉汗城附近,去看个究竟! 凭借“欺诈者的假面”,只要小心一些,世界上没有人能够识破她的身份。她完全可以化妆成一个走单帮的冒险者,做一些收益不高的小生意,装作稍稍有些落魄的样子,在塔拉汗城混日子。 她思考了一会儿,选定了这次冒充的目标。 那是一个孑然一身的吟游诗人,会一点点小戏法,平常通过唱荤段子小调和变点小魔术赚一些赏金,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日子。 像这样一个人,说他要出去旅行,谁也不会觉得奇怪。 是的,谁也不会奇怪。 两天之后,一个默默无名的吟游诗人告别了暂居近两年的城市,出发向着王国的最北段进发。 他表示,要去塔拉汗领的最北部看看,看看开拓者们是如何与野蛮的丛林蛮族战斗,赢得财富和土地,并且据此写上几首诗。 当然,能够顺便捡点便宜发点小财,就更好了。 酒友们纷纷祝他发财,也有祝他勾搭上蛮族女人,最后死在女人肚皮上的。 但是没有人知道,在那个总笑得很猥琐的圆脸下面,早已不是原本的吟游诗人,而是心中满怀憎恨和疑惑的复仇者。 第八十九章、路边偶遇 熊猫换上了一身破旧的轻皮甲,站在一间专门跟冒险者做生意的店铺里面。 这种店铺在塔拉汗城有好几个,他们从冒险者那里收购各种未鉴定的或者用不着的东西,同时售出各种对冒险者有用的东西,赚取差价。 做这种生意第一要眼力好,不能把垃圾看成宝贝;第二要口才好,能够说服冒险者们低价卖掉自己辛苦得来的东西,再用同样辛苦得来的钱高价买下未必真合用的东西;第三也是最重要的,是要功夫好,有本事镇得住场子,冒险者们可都是粗人,万一生意谈不拢激怒了他们,很可能直接一怒拔剑,功夫不够好的话,就等着血流五步吧。 比方说这家店铺的店员,眼力口才就都很好,功夫……咳咳,功夫还是算了。 至少他看了看熊猫的身材,就把“谈不拢要防着这家伙动手”的念头给彻底打消了。 谈不拢?绝对不能谈不拢!实在不行自己掏钱请他喝酒去,小命可比钱重要多了! 这店员也是有点本事的,等闲三五个壮汉近不得他的身,还曾经有冒险者喝醉了动作迟钝,被他一顿老拳打翻在地的记录。然而如果对手是一个比自己高两个头以上,胳膊差不多比自己大腿还粗的兽人,那“动武”这个选项显然是不存在的。 好在熊猫也并没有闹事的意思,他拿出一枚大概有九成新的银手镯,放在了桌上。 “这可是好东西,你要给个实在价!”用兽人典型的粗声粗气,他大声说。 店员拿起了那个手镯,仔细端详。 从颜色和重量判断,可以肯定这手镯是纯银的——这就值不少钱了。但更让他在意的,是手镯上的花纹,以及镶嵌在上面的一颗灰红色的宝石。 那宝石是一颗玛瑙,颜色并不纯正,花纹杂而凌乱,约莫有常人小拇指的指甲盖那么大。就宝石而言,并不是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但是店员却下意识地从纹路和这宝石上,看出了几分端倪。 “是魔法道具?”他问。 “你有眼光!”熊猫点头,接过手镯,拔出一把短剑,将玛瑙按在剑脊上,轻轻一划。 伴随着摩擦声,银白色的短剑剑身上,泛起了淡淡的红光。 店员微微一愣,从柜台里面拿出几根干草凑了上去。干草立刻被点燃,冒出许多火星。 “火焰附魔?”他惊讶地说,“这是能够给武器提供火焰附魔的魔法道具?!” 熊猫呵呵笑而不语。 店员目不转睛地盯着短剑,耐心等候。大概过了十次呼吸的时间,短剑上的红光渐渐消散,直到约莫十五次呼吸之后,红光完全消失,短剑又重新变成了之前的模样。 “这手镯每天能用几次?”店员这才将目光转回手镯上,问。 “还想用几次?”熊猫嗤笑起来,“每天一次,还不够吗?” “……说的也是,每天几次的话,这东西价格就太高了。”店员微微点头,问,“这个你要卖多少钱?” 熊猫顿时作出一副不乐意的神情来:“我刚刚不是说了嘛!你看着给价,我觉得合适,就卖;不合适,那就算了。” 店员思考了一下——主要是考虑怎么压价可以不至于激怒这个一看就知道很没有涵养的兽人,最终拿定了主意。 “这样的东西,用钱来衡量不方便。不如这样吧,我列出几件魔法装备,你选一件,跟它一换一,如何?” 熊猫微微一愣,随即点头。 他在这店里面卖东西,只是因为这个店距离伯爵府比较近,万一出了点什么事,可以立刻赶去救援,根本没打算认真做生意。在几件装备里面挑选,可以拖延不少时间,正合他的心意。 店员当然不知道他的想法,便将几件装备挑选出来,放在桌上,一一介绍。 看得出来,这店员是真心想要做成这笔生意的。他挑选出的几件装备,都很适合一个强壮却有些落魄的兽人猛士所用,其中尤其让熊猫在意的,是一把带有“吸血”效果的双面斧。 这把斧子能够在击杀对手的时候吞噬少许生命力,回馈给主人,拿着它战斗,就等于是在不断地加血,十分爽利。 然而它也有很大的缺点——“吸血武器”分为三个档次,最高档的是只要击中对手就能吸取部分生命力,次一等的是对手被击伤就会吸取生命力,像这种要杀死对手才能吸取到生命力的,是最低档次。 它拿来在低级怪物或者寻常野兽群里面开无双,大杀四方,自然是无往而不利。但如果和高级的对手交锋,一对一死磕的话,就发挥不出吸血的效果来了。 店员并没有隐瞒,将这个详细介绍了一遍,特别强调“这斧子适合拿来扫荡成群的怪物,不适合拿来跟单个的强大怪物战斗”。 熊猫用手指轻轻抚摸着斧面,感受着魔力在魔法纹路里面流动,沉思不语。 过了一会儿,他还是摇摇头,否定了这件武器。 店员也不奇怪,又向他介绍另外一件东西。 那是一个项圈,能够在穿着者身上附加一层魔法护盾,虽然物理防御的效果很一般,但对于各种魔法攻击却有不错的抵抗力。 这东西对于近战职业来说也是极为实用的,奈何它的形状比较差,项圈这东西,怎么都容易让人联想到奴隶什么的,所以虽然效果很好,却无人问津。 熊猫也是一样,他显得很恋恋不舍地抚摸了半天,还是摇头,否定了这个选项。 于是店员拿出第三件东西,那是一把弯刀,刀锋极钝,怕是连一块软木都削不断,但却十分的沉重和坚固。 “只要在其中注入斗气,它就可以形成无形的刀锋。”店员说。 熊猫眼睛一亮,拿起这把刀,正要仔细看,眼角余光之中却注意到无眠从伯爵府里面走了出来,登上了马车,从店铺外面缓缓走过。 与此同时,聊天频道里面,也传来了无眠的讯息。 【无眠夜晚:一切顺利,伯爵已经相信了我们的情报,很快就可以收网了。】 熊猫暗暗一笑,随手拿起那把弯刀,在店员稍稍有些诧异的目光之中,笑呵呵地走了出去。 为了防止被人注意,他并没有去追赶无眠,而是朝着另外一边走去,正好和一个有些落魄的吟游诗人擦肩而过。 走了几步,他停下了脚步,回头看去。 那个吟游诗人脚步不停,一直向前走去,走进了路边的一个酒馆。 熊猫沉思许久,还是打定主意,跟了上去。 聊天频道中,多了一句话。 【熊猫:在塔拉汗城附近的都过来。我或许……遇到欺诈者艾丽卡了……】 第九十章、若无其事 熊猫这句话一发,聊天频道里面顿时炸了锅,大家纷纷询问究竟,乱七八糟。 熊猫也没时间一个个地回答,简略地说:“我刚才跟一个身材矮瘦的吟游诗人擦肩而过,却感觉到他的身上有恶魔气息。这塔拉汗城内外,有恶魔气息的不外乎两伙人,伯爵跟他的手下们现在不会到处乱跑,有可能出来的,只会是艾丽卡的手下。我看这人看不出半点破绽,多半就是艾丽卡了。” 大家这才消停,不止一个人表示正在尽快赶去,准备四面合围,一下子就干掉艾丽卡。 但也有人疑惑地问,熊猫为什么不刚才就出手,把艾丽卡给收拾了? “熊猫出手的话,必定是圣光圣火一起上,否则不见得有多大把握。一个落魄兽人冒险者,突然在伯爵府附近施展出了圣光圣火,会打草惊蛇的。”无眠解释说,“所以我之前就叮嘱他,除非是万不得已的情况,否则绝对不要动用神圣力量。” 他随后又说:“大家不用赶去塔拉汗城了,艾丽卡这家伙犹如漫威里面的魔形女,或者是仙侠小说里面的域外天魔,能够千变万化,装什么像什么,谁都认不出来。这次熊猫认出了她的伪装,她自己却不知道,于是就抵消了她最大的优势。与其现在去抓她,不如我们佯装一无所知,利用这个伪装来给她挖坑。” 几个热衷于搞事的觉得很可惜,但转念一想的确是这样,便纷纷打消了赶来围剿的念头。 大家在现实中没见过艾丽卡,但大多在游戏里面见识过她的手段。她一旦变成队伍里面的成员,根本就无法分辨——她甚至于能够冒充玩家使用聊天频道! 如果不是玩家们有游戏之外联系的手段,就算是再厉害的队伍,也会被她给活活玩死。 现在,大家可没办法下线打电话,或者来个语音聊天了,聊天频道也不知道到时候是不是肯定管用。万一她真的有切入聊天频道冒充身份的本事,那简直就是无解。 所以与其现在试着追捕,的确还不如装作不知道,将来一看到那张脸立刻动手,打她个措手不及! 熊猫看得连连点头,打消了追上去的主意,径直离开了塔拉汗城。 回到村子里面,一个脸色白皙得跟无眠差不多,穿着花花绿绿魔法袍,驻着根堪比盘龙棍的大号法杖的男子迎了上来:“熊猫,我那个手镯卖得怎么样?杂货店要不要?” “当然要,但人家也说了,这东西不够完善。”熊猫将那把激发斗气就能产生锋刃的弯刀拿出来递给他,“这是换来的东西。” 那人愣了一下,接过弯刀,手指轻轻一弹,听着回音,微微点头:“上等寒铁,拿来打造武器,实在是可惜了。这种东西应该拿来做十字镐之类,才可以源源不断地生产更多的资源。” “兵临你总是这么想,和无眠完全相反啊。” “我的想法比他实际得多!”化名伊洛,游戏id是“兵临”的炼金术士冷笑一声,说,“在这个世界上,生产力才是一切的根本。推动生产力发展,才能真正改变这个世界!我们这群人穿越到这个世界来,就是来改变这个世界的!像他那样整天蝇营狗苟,不求上进,就算当上国王又怎么样?这世界进步的道路,掌握在我的手上!” 熊猫笑了笑,没有接这话。 兵临和无眠都是王都人魔法师,也都是炼金、附魔一系的。不同的是,无眠是附魔系,兵临是炼金系。他们的最终职业,一个是魔阵大师,一个是傀儡大师,都是同类职业里面差不多最高端的。 穿越之后,无眠改变了自己的方向,把附魔制造作为了主攻。而兵临则不改初心,坚持炼金研究,一直在专心研究傀儡技术。 按照他的说法,这世界地广人稀,最大的问题其实不是资源不足,而是缺乏足够的劳动力。各个国家、各个民族,不想着好好经营自己的土地,潜心种田加强底蕴,反而整天忙着你打我我打你,争执不休,纯粹是头发长见识短。 就像地球上,一个国家要发展起来,肯定要从科技进步开始。农业、工业、各行各业,科技进步对于国力的推动是再有效不过的,而且副作用也是最小的。 当然,在这个奇幻世界里面,想要一味照搬地球的经验,是不可能的。兵临和一些志同道合的穿越者们研究了几个月,最终得出结论——机关动力,傀儡科技,才是这世界进步的方向。 他们这群人整天就在研究这个,研究那个,希望用奇幻的手段将地球的科技发展脉络——俗称“科技树”——给重现出来。真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在搞科研。 兵临这次出门,最主要的原因,是钱。 穿越者居然也会缺钱? 没错,会缺,而且很缺。 但凡对科研有了解的人都知道,科学研究这行当,纯理论的也就罢了,一旦落到实践,那简直就是在烧钱。 一个东西,哪怕你理论上已经研究得很透彻,在实践之中也不能保证不出错。恰恰相反,经过实践,发现理论研究尚有缺漏,才是科研的常态。 发明一种设备,提出一套理论,不失败个几百次上千次,你好意思去跟别人说吗? 就算你好意思,人家都会觉得你没准是抄袭或者口胡来的。 在学界有个著名的说法,叫做“民科”,指的就是那种一拍脑袋口胡,不用实践来反复证明自己理论的人。 兵临他们当然不是民科,相反他们都是正经的理工科出身,在穿越之前,一个个都做过许多的实践,或许谈不上技术精湛,但至少没有一个是生手。 但就算都是熟手,在科研之中的损耗也是无法避免的。 损耗比较多的材料,主要是硬木、金属、动物筋、油脂之类,用城堡的魔力来生成这类东西,简直是暴殄天物,三余怎么也不答应。所以兵临只好走出了他们的研究所,拄着魔杖参加了这次塔拉汗城的大行动。 第九十一章、学者们的江湖 兵临的想法很简单——把塔拉汗领弄到手,一则可以得到足够的资源,从此科研再也不用担心缺钱缺材料;二则将来科研有所成就,也有一块现成的“试验田”。 他虽然是个科研人员,却也知道做人的道理。既然想要在日后塔拉汗领这块大蛋糕上分一块——考虑到科研的花费,只怕这一块还不小——当然就只好走出象牙塔,来这滚滚红尘之中打拼一番。 说到底,终究还是缺钱。 出了象牙塔,就踏入了江湖。纵然穿越者们之间大致上是一团和气,并没有勾心斗角之类的龌龊事情。但有人就有恩怨,有恩怨就有江湖。比方说兵临面对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如何提升自己在队伍里面的地位。 如果你的表现不够突出,地位不够重要,别人凭什么要把好处特别多分给你一份? 虽然大家都知道“苦什么不能苦孩子,穷什么不能穷教育”的道理,但“不穷”和“富裕”之间的差距,那是傻子都明白的。 就像是现实中的科研所,有的苦哈哈靠着一点经费蜗牛般磨蹭,十年二十年才能出成果;有的财大气粗大把撒钱,就算失败也毫不在乎,隔个二三年就能弄一场大新闻。但凡做科研的,谁不希望是后者? 可想要有那样的地位,就要有配得上那地位的表现。 那么,该如何表现呢? 兵临想来想去,理想终究还是斗不过现实,没奈何只能走了魔法师生产系的老路,制作魔法装备。 但他终究是有所追求的,这种追求就在他的作品之中体现了出来。 他所制作的魔法装备,和无眠制作的截然不同。无眠的魔法装注重的是根据装备的大小和材质,最大限度地发挥出装备本身的优势,讲究一个“物尽其用”;兵临的魔法装备注重的是通过魔化装备从而得到适用的效果,至于是不是完全适合,能不能发挥到最好,他根本就不关心。 这两种技术区别很大,做出来的装备也截然不同。无眠制造的装备精致巧妙,不仅效果稳定可靠,外表也十分的美观,可以说是将技术和艺术融为了一体。兵临制造的装备却粗犷直率,外表上不讲究美观修饰,内在也不注重什么稳定可靠——在他看来,无论多么高级的魔法装备,终究只不过是消耗品而已。对于消耗品来说,只要能够在消耗的时候满足需求,剩下的没必要在意。浪费时间精力去把消耗品做得很完善或者很美观,那是过于奢侈的事情。 这是大工业的套路,正反映出他工科生的特征。 就像这次他让熊猫拿去试水的手镯,以他的本事,如果多花一些时间精力,多用一些材料的话,完全可以做到每天给兵器附魔几次。但在他看来,一个冒险者每天需要的生死搏杀,有一场就已经差不多了。要是连着打几场,必定疲惫不堪,甚至还身上带伤。在这种状态之下,就算武器有火焰附魔,难道能够改变败亡的结局吗? 所以他只要让手镯每天可以附魔一次就够了,完全不打算花费更多的时间精力和材料。 如果是无眠的话,就会完全相反,他会多花费一些时间精力和材料,让这手镯每天能够多使用几次附魔,即便是用不上也没关系。 这事情一般人看不出来,但他自己是知道的,想来无眠也知道。 两位技术高明的魔法师之间,存在着理念之争。 熊猫没有生就一颗七窍玲珑心,也看不出兵临有意无意之间和无眠较劲的意思。他只是暗暗高兴,为大家又多了一个装备来源而喜悦。 兵临拿着寒铁弯刀走了,这东西落到他的手上,只会有一个下场,就是被他拆掉,用来制作别的。 或许无眠会设法将这把刀修改完善,让它成为真正的神兵利器,但兵临不会。对他来说,除了人之外的东西,都没什么可珍惜的,该用就用,该消耗就消耗,没有半点心疼。 熊猫回到临时公馆,使用魔法的力量,将艾丽卡的影像投影了出来。 “你确定这个怎么看都很普通的吟游诗人,身上有恶魔的气息?”看着影像,很多人都觉得难以置信——那个吟游诗人怎么都看不出哪怕一点点女人味来啊! 熊猫点头:“我好歹是个圣武士,这种事情,不可能弄错。” 于是这影像被复制了若干份,大家几乎人手一份,牢牢记住。 随后的几天,大家在塔拉汗城附近活动的时候,都有意无意地注意寻找影像里面那个吟游诗人。然而这人始终没有出城,一直都在城里活动,让大家皱眉不已。 于是就有人提议,要不要设法把他给骗出城来,然后干掉? 大家仔细商量了一回,最后否决了这个提议。 对他们来说,把伯爵引入陷阱消灭,才是最主要的目标。至于欺诈者艾丽卡……能干掉固然好,干不掉也没办法,不值得为此破坏主要目标的实现。 最终,他们只留下例行监视塔拉汗城的人员,别的什么都没做。 在临时的住所里面,艾丽卡慢慢睁开眼睛,长长地吐了口气。 一直以来盘踞在她心头的危机感,变弱了。 自从来到塔拉汗城之后,她过得还算顺利,以一个流浪的吟游诗人身份在这边混日子,每天穿梭于街头巷尾,收集各种消息,就像是一个真正的吟游诗人会做的那样。 塔拉汗城的情况,其实她是很熟悉的,因为之前她就已经在这里潜伏过一段时间。但她这次潜伏,却发现塔拉汗的气氛和之前有了很大的分别,感觉更加的紧张,有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气息。 冒险者们当然不可能知道穿越者和伯爵双方的谋划,可他们很多人都有敏锐的感觉,能够隐约感觉到危险的气息。所以很多冒险者都表现得有些紧张压抑,不少人直接就离开了塔拉汗城,打算等气氛缓和之后再回来。 艾丽卡并不担心这种气氛,但自从某一天开始,她却突然有了强烈的危机感,就像是被蛇盯上的青蛙一样,甚至有动弹不得的感觉。 她一开始以为自己被发现了,但经过一番观察,却发现根本没这回事。 难道说,塔拉汗城整个儿有危险? 怀着期待和忐忑的心情,她等了好几天,等到的却是危机感减弱。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究竟有什么事情,在我不知道的时候发生了?”艾丽卡自言自语。 就在这时,她看到了旅馆外面街道上,有几辆十分坚固的马车,在几十个全副武装的护卫环绕之中,急匆匆地出了门。 艾丽卡将心中的疑惑抛开,露出了冷厉的笑容。 “你总算忍不住了!”她低声说,“让我来看看,这次你究竟想要搞什么鬼!” 第九十二章、机关算尽 塔拉汗伯爵坐在马车里面,心情忐忑。 这辆马车内层用精铁打造,绝对足够坚固。关键时刻只要关好车门,就是如假包换的铜墙铁壁,哪怕上百个人围攻,一时三刻也奈何他不得。 换句话说,他现在其实是很安全的。 但他依然还是很不安。 这种不安的感觉对他来说很陌生,已经很多年都没有体验过了。 上次有这种感觉,还是三十多年前。那时候他刚刚继任伯爵,想要继承祖父和父亲的遗泽,并且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壮大声势、巩固统治。想来想去,就决定对王国北境地区那些旧开拓领下手。 这些旧开拓领大多是前王国时代的开拓者们建立的,他们一般都是厉害的冒险者,年纪大了或者厌倦了江湖厮杀,就建立各自的村子隐居。前朝跟本朝有很大不同,对于这些冒险者待遇极为优厚,即便他们不肯宣誓效忠,也愿意承认他们对领地的所有权,所以王国各处边境,有不少这样的开拓村。 后来前朝被本朝取代,这些开拓村联合起来保护前朝王室遗孤,最后甚至于刺杀了本朝开国君王,双方的关系闹得极为恶劣。 因为那一颗王国至尊的人头,历代国王和领主对这些开拓村都不敢下手,唯恐步了开国君王的后尘。初代和二代的塔拉汗伯爵也是一样,他们明知道这些开拓村在哪里,却装作根本不知道,做着掩耳盗铃的勾当。 但三代伯爵不愿意! 早在他还没担任伯爵的时候,就在调查这些开拓村。经过详细的调查,他最终确定数百年的光阴已经将这些开拓村的底蕴几乎消磨殆尽,没什么可怕的了。 尽管这些开拓村的建立者们都是一些神通广大的人物,比方说一人一杖折服蛮族和山民,各族混居建立村子的“灰袍的德鲁伊”菲鲁曼;又比方说夫妻二人联手镇压了亡灵大潮的“斩魔之剑”卡里普拉……但他们都是几百年前的人物了,时光的伟力能消磨一切,当这些英雄人物纷纷死去之后,他们的子孙既没有他们惊才绝艳的天赋,又没有他们刀光剑影的闯荡经历,只能靠着长辈的指导修炼,区区一个开拓村能够提供的资源同样很有限。就这么一代一代下去,英雄的后代渐渐也就泯然众人,充其量不过是个寻常冒险者的水平罢了。 为了一炮打响,伯爵花费重金聘请高手,组成了十分豪华的讨伐团队,一举扫荡了北境所有的开拓村。其中也遇到过凶险,比方说法赫蒂村居然还留着当年“阴影贤者”留下的魔法卷轴——要不是最终双方达成了妥协的话,只怕就要闹到玉石俱焚的地步。 那一次,伯爵差点被迫用自己的性命来验证三百年前的魔法卷轴还能不能起效。 现在他的感觉,就像是当初前往法赫蒂村之前。 但他并不畏缩。 危机就是机遇,风险总和机会并存,想要得到好处,不冒险怎么行? 就像自己的祖父,一生机关算尽,但也只是靠着开拓令扩张了势力而已。直到父亲上台,用各种手段搬掉了几只拦路虎,才算是把塔拉汗家族的统治完全稳固。这中间怎么会没有风险?风险大着呢! 别的不说,自己现在将要面对的敌人,不就是父亲当年没做干净,留下的手尾吗。 想到本以为早就死绝了种的旧洛卡家族居然还有剩下的,他就不禁暗暗嘀咕,抱怨父亲当年事情做得不够漂亮。 那女人一定是藏在逃进森林的平民里面,才躲过了蛮族血洗庄院的屠刀。 当初父亲就不该为了贪图那么点人口!要是直接让蛮族军队把整个洛卡镇给血洗了,男女老少全都杀光,哪里可能会有什么漏网之鱼! 唉!父亲毕竟还是受到祖父的教导太多,做事不够干脆啊! 相比之下,伯爵对于自己的手段,则是有足够的信心的。 就像这次,他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 等到达了那个山谷,说是双方从山谷两边分兵合击,但他会刻意拖延一段时间,等那群冒险者跟洛卡家族的遗孤恶战起来之后,才缓缓进入战场。这样等他的部队赶到祭坛附近的时候,想必双方已经差不多分出胜负来了。 到时候,不管赢的是谁,等待他的都只会是伯爵的屠刀! (只是稍稍有点可惜,那个埃里克炼金的手艺真不错的……) 伯爵这样想。 但他绝对没有放过埃里克的意思。 一个王都贵族死在外面,不算什么大事。但如果被人悄悄囚禁起来的话,问题就多了。 所谓死无对证,人死了怎么瞎掰都可以。可是,人只要还活着,就可能有各种各样的变故发生。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的。就像自己即将要面对的敌人,即便只剩下一个人,也有向仇敌报复的力量。 伯爵摇摇头,叹了一声,拿出酒壶酒杯,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这车里面只有他一个人,连侍女都没有。 关键时刻,他谁都不相信! 但伯爵并不知道,就在他为必死无疑的埃里克惋惜的时候,预定将会开战的那个山谷里面,无眠正看着眼前水晶球中的景象,冷笑不语。 水晶球里面,就是伯爵隐藏身份,带着大队人马离开塔拉汗城的场面。 “很重的杀气啊。”熊猫说,“隔着水晶球,我都能感觉到。” “这是当然,他想要把我们给一锅端了嘛。”无眠冷笑,“我之前向他报告‘确定是恶魔祭祀,疑似大恶魔拉默’的时候,他先是假惺惺吃了一惊,然后就跟我们约定时间,分兵合击……呵呵,想得真美!” “到时候他拖延一下,让我们跟拉默的手下拼个两败俱伤,再出来把我们一起干掉。”三余银白色的眼睛里面似乎有电光流动,“真是好算计!” “之前你们判断他想要害我们,我还当你们是杞人忧天,现在看来,是我太过天真了。”安卡叹道,“这世界真是处处套路,处处算计,让人心寒得很啊!” “任他机关算尽,也想不到我们有空军侦查。”熊猫眼中寒光闪烁,“在我们面前,他的那些小花样,不过是献丑而已!既然他想要害我们,那他这一辈子,也就到此为止了!” 在塔拉汗城的上空极高的地方,小茄子正拿着一个水晶球,将地面上的景象拍摄下来,投影到远方。 塔拉汗伯爵的一举一动,早就在穿越者们监控之中。 第九十三章、大幕拉开 就在塔拉汗伯爵带人出城之后不久,一个又矮又瘦,看起来没什么特别的吟游诗人也独自出了城。 “这些天收集到的故事已经足够,我也该回家乡,去编一些新的歌了。” 他如此说着,跟送到城门口的朋友们道别,背着小小的行囊,沿着向南的大路孑然而行。 走了一段路之后,他大叫“啊呀呀,肚子疼”,就跑进了路边的森林,想来是人有三急,出恭去了。 只是……他这一去,就宛若消失在森林里面一般,再也没人看到过他。 站在一棵大树旁,艾丽卡将吟游诗人的全套装束都埋到地下,仔细处理好痕迹,弄得一点也看不出来。 她现在已经又变了模样,变成了一个中等身材的士兵,穿着塔拉汗制式的轻皮甲,腰间佩着剑,背上还背着一把十字弩,正是塔拉汗游击兵的标准装束。 在塔拉汗城附近,有许多这样的游击兵日夜巡逻。他们虽然实力未必强大,但因为定期回报的缘故,只要少了一个,很快就会被发觉,就像是一层纸糊的窗户,别看一戳就破,但看到破洞,谁还不明白有东西进来了? 这差事既辛苦又危险,士兵们一向视之为畏途,只有那些倒霉的,或者是身手足够高强的,才会来做这种工作。 艾丽卡扮作的当然是一个比较倒霉的游击兵,他身上的皮甲有些老旧,在几处不很显眼的地方还有破损,明显是郁郁不得志的那种人。再看他脸上的皱纹,两鬓微白的头发,至少有四十开外。到这把年纪还当游击兵,可见肯定是混得不怎么样。 像这样一个游击兵,走在森林里面,不会有任何人怀疑。就算是心怀恶意之辈,也不会对他下手——这样一个小人物,杀了他对塔拉汗无法造成任何损失,也得不到什么好处,何必浪费力气。 艾丽卡十分仔细,将自己上上下下检查了好几遍,确定没有任何破绽,才转身离开。 可她怎么也想不到,从她出城的那一刻开始,天空中就有两道目光,死死盯住了她。 “嘿嘿!欺诈者艾丽卡真不愧是有本事的,只用了短短一分钟左右的时间就变化了模样。要不是我们一直盯着她,怕是就让她给溜了!”老刘那破锣嗓子的笑声,即便在天空之中,也十分的刺耳。 小茄子皱了皱眉:“刘大叔,你不能小点声吗?” “天上风大,我怕声音小了你听不见。” “……你明知道我不喜欢这样的声音,就是在存心欺负我。” 被戳穿了心思的老刘干笑两声,急忙转移话题:“你看艾丽卡这是要干什么?要去那个山谷吗?她怎么知道那山谷地点的?” 小茄子摇头:“谁知道呢,大概是从伯爵府的侍卫之类那里知道的吧。” “伯爵府的侍卫嘴巴那么不紧致?” “艾丽卡的手段厉害呗,毕竟她可是塔拉汗这段剧情的最终boss。如果没有我们插手的话,伯爵一家根本不是她的对手。想要在她面前保密,哪有那么容易!” 老刘想了想,微微点头。 的确是这个道理,艾丽卡比塔拉汗伯爵更加厉害,当初在游戏里面,她几乎是以一己之力毁掉了整个塔拉汗城,也让塔拉汗家族差不多死满了一户口本。现在虽然伯爵有所提防,当想要在她面前完全保守秘密,谈何容易! 别说塔拉汗伯爵,就算是穿越者们,要不是熊猫巧合之下看破了她的伪装,也根本没办法发现她的踪迹,更不要说有效防备了。 塔拉汗伯爵又没有什么特别的防备手段,被她暗中窥探,成功地窃取了情报,有什么好奇怪的? 此刻他们要不是在天空中一直盯着,怕是也会被艾丽卡轻松逃出视线,再次转入暗处吧。 二人一边讨论,一边将艾丽卡的消息也发给了同伴们。得到了消息的大家忍不住相视而笑,不由有一种大戏开幕,演员们正在陆续登场的感觉。 “从他们的监视结果看来,艾丽卡应该是打算绕到山谷上方,展开监视。”对照着沙盘地图,无眠用手指了指一个位置,“这里地势高,视野广阔,不出意外的话,她会选择藏在这里。” “那就是送上门来了。”熊猫说。 正如他所说,艾丽卡要是真的选择那个地方潜伏,的确是自己送上门来。 因为这个地点,就是他们现在讨论问题的地方。 艾丽卡要是到这儿来的话,可不就是嘛! 但艾丽卡还没到,塔拉汗伯爵已经先到了。 当消息传来的时候,无眠就带着搞事组前去迎接,双方假情假意地寒暄了一番。 伯爵似乎很厚道地询问穿越者们需要不需要帮手,他表示自己这次将塔拉汗领的精锐骑兵都带来了,必定要将祭祀恶魔的危险分子彻底铲除,还塔拉汗一个朗朗青天。 穿越者们当然是拒绝了。伯爵这人实在是假惺惺得很,这支骑兵只是他半路上调来的,数量虽多,战斗力却悲剧得很,只怕纯属炮灰。而他真正的精锐部队,早就已经被提前派走,绕道前且山谷另外一边入口处埋伏了。 伯爵这番举动,用心可想而知。 对于穿越者们的拒绝,伯爵也并不惊讶,他跟大家又确定了一下联合攻击的时间,就带着部队转头走了。 看着他远远离去,无眠冷哼一声,说:“这老狐狸简直可以去拿奥斯卡奖了!要不是我们之前明明白白看到他带出来了真正的精锐,我怕是也要以为他打算用这群骑兵去跟恶魔死磕。” “这群平均等级不会超过15级的骑兵有个卵用!”龙彪没好气地说,“要真对上恶魔,难道送死吗?” “总还是有用处的,比方说用来包围和追杀什么的。” “包围?追杀?还不知道谁包围谁,谁追杀谁呢!”荷鲁斯捋着自己金黄色的胡须,冷笑着说,“我倒是很期待看到他发现原来自己才是落入陷阱的猎物时,脸上是什么表情。” 他们闲聊了一会儿,收到空军侦察兵们发来的消息,便激活了一个早已准备好的魔法阵。 随着魔法阵的激活,山谷中央突然传来了厮杀战斗的声音…… 第九十四章、计谋 山谷的另外一端,塔拉汗伯爵正带着大军等候,听到喊杀之声,忍不住微微一笑。 “果然是年轻人,沉不住气啊!”他自言自语,“这么一来,我的计划就更容易实现了。” 此时距离双方约定联手进攻的时间还有一些差距,按说大家都已经默默等待才对,但那些冒险者们却已经忍不住先动手了。这一方面说明他们嫉恶如仇,眼里揉不进半粒砂子,另一方面也说明他们性格浮躁沉不住气,没有做大事的人该有的耐心。 对于伯爵来说,这当然是极好的消息。 他并没有立刻下令,而是又装模作样侧耳倾听了一番,才向身边的副官问道:“那边是不是打起来了?” “应该是的。”副官回答,“但是斥候还没回来禀报。” “那就等斥候回来。”伯爵平静地说,“行军打仗是一等一的大事,容不得半点粗疏。宁可缓慢,不能激进。” 副官点头答允,但眼中却忍不住有一抹疑惑闪过。 他当然知道双方联手进攻恶魔这件事,既然是大家联手,那当然应该一齐发力进攻才对。此刻战友那边提前动手,虽然是急促了一些,但也有可能是遇到了意外。按说他们这边一听到战斗的声音,就该立刻出兵协同才对,怎么能再等一等呢? 但他眼中的疑惑也只是一闪即逝,因为他想到了答案。 恶魔固然不是好东西,一群强大的冒险者同样也不见得是什么有益的存在。 对于领主来说,领地的稳定是最重要的。而领地稳定的核心,在于军事和民望。军队强大,领民敬畏,就能够让领地稳如山岳。 “塔拉汗的勇者”那群人,实力强大得过头,甚至于怕是能够跟塔拉汗城分庭抗拒,他们的性格又极为活泼,当真是有事做事没事找事,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已经在塔拉汗城附近有了偌大的名声。长此以往,他们必定会妨碍到领主的权威,甚至可能发生颠覆统治的事情——大型冒险团夺取领地,并不是没有发生过。虽然历史上被夺取的一般都是子爵或者男爵,但谁也不希望塔拉汗伯爵开一个伯爵领被冒险者们夺取的先例。 这个副官是伯爵领的嫡系,属于那种就算他肯投降,别人也绝对不会相信的类型。所以他无论如何,也不能允许伯爵领被冒险者们给篡夺了。 为此,就算是颠倒是非,也没什么好犹豫的! 在他想来,伯爵肯定也是这么认为的。 要是之前埃里克答应了伯爵的联姻,那大家成了一家人,倒也罢了,偏偏埃里克又拒绝了伯爵的联姻建议。 既然做不成一家人,那就只好拜托你们去死了! 想到这里,他眼中凶光一闪,看向山谷里面的眼神就凶恶了许多。 伯爵自然感觉到了副官身上的气息变化,转头一看,心中顿时了然,忍不住暗笑起来。 他这条老狐狸,哪里可能猜不出副官在想什么!既然这事歪打正着,他也不会出言纠正——反正只要目的一样,动机如何,一点也不重要。 军队的正副首领都一副纹丝不动的样子,中下级军官们自然更加不敢妄动。直到几分钟之后,斥候回报“山谷里面有战斗发生,看到魔法的光芒激荡”,才有人向他们请示,询问是否现在出兵。 伯爵还没开口,副官先把这请示给驳了回去:“只看到魔法的光芒激荡,没看到实际战况吗?让斥候靠近了再看!” 那个请示的军官一愣,疑惑地看向伯爵,却见伯爵脸色平静如水,仿佛什么都没听到一般。 他心中暗暗一惊,急忙点头退下,向斥候们下达了这个命令。 “靠近了看?”斥候队长大吃一惊,“那样的战斗,靠近了看的话……很危险啊!” “我当然也知道危险,但是……”军官犹豫了一下,压低声音,“伯爵他,怕是不想要那么快出兵。你明白了吧?” 斥候队长想了想,露出了恍然大悟的表情:“我懂了!拼命的事情,让别人做去。我们只要最后出来收拾残局就好。” “明白就行,知道该怎么做了吧?” “我知道了!” 斥候队长连连点头,带着人马又出去了。 这一去,就是许久。 至少过了差不多半个钟头,等山谷中央的厮杀之声开始渐渐减弱,他才重新回来,汇报说:“山谷里面,冒险者们和被召唤出的恶魔展开了战斗。” 他这说法实在春秋笔法得很,但伯爵要的正是这个效果。他摸了摸自己的胡须,满意地笑了,下达了进军的命令。 早已等待多时的塔拉汗领大军迈开步伐,缓缓向前。 这次伯爵调集的兵马足有上千,上千人一起行动,自然凌乱不堪,所以谁也没发现,队伍里面多了一个人。 天空中,小茄子和老刘啧啧赞叹,忍不住要为艾丽卡的本事拍案叫绝。 她的行动完全出乎了穿越者们的预料,根本没有爬到山顶去窥探,而是直接混入了塔拉汗领的军队之中。 这支军队以骑兵为主,虽然此刻都已经下马,但骑兵的全身装束里面包括带面罩的头盔,戴着这样的头盔,谁也分辨不出谁是谁,只能靠着经验和话音辨别。艾丽卡在这种环境里面可谓如鱼得水,一下子就不见了踪迹。 消息传到指挥中心,无眠忍不住尴尬地笑了。 他之前判断艾丽卡要爬上山顶监视,却是弄错了。 毒舌的荷鲁斯立刻就开口取笑:“看来我们的无眠大军师,也有弄错的时候啊。这算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喽?” 无眠摇头:“我可算不上智者,输给艾丽卡,没什么好丢人的。” “倒也是。”尤涅若打圆场说,“俺寻思着,她要是穿越到我们的世界里面,绝对是个妖姬似的人物,轻则万人迷,重则祸国殃民。在智谋方面输给她,也没什么不正常的。” “反正我们又不用跟她斗智!”龙彪冷冷地说,“不管她有多聪明,一拳头砸在脑袋上,难道还能不变成经验值吗!” 大家都笑了起来,气氛顿时轻松了许多。 “好了,演员已经快要上场了,让我们来准备特效吧。”三余拔出了刀,“通知熊猫,特效之后,就该他们出场了!” 第九十五章、登场亮相! 在山谷的中央,魔法的光芒绚烂闪烁,兵器的碰撞声,人类的怒吼和恶魔的嘶吼声连成一片,仿佛正在展开激烈的厮杀。 事实上,这里什么都没有发生,一切都只是魔法制造的幻象。 然而这幻象却也不是那么容易识破的,至少塔拉汗领的斥候们就没有。 伯爵的队伍里面并非没有人能够识破这幻象,比方说和他签订契约的恶魔,就能做到这种事情。但是现在这种情况,他怎么可能把契约恶魔放出去?唯恐别人不知道自己是个恶魔契约者? 怕是要中个脑残光环,才会做出这种事情来。 而且在这个山谷里面,他能够清楚地感觉到有针对恶魔展开压制的大型魔法阵,多半是那群冒险者们布置的——看得出来,在对付恶魔这个方面,他们的确是行家。 伯爵心中暗暗点头,然后又忍不住冷笑。 对付恶魔的专家? 呵呵,要是真让他们在塔拉汗领坐大,迟早会发现领主自己就是恶魔的同伙。 到时候,这群人的刀子怕是就要指着自己了吧。 既然这样,还不如先弄死他们算了! 头发胡须已经全都白了的老伯爵眼中再次露出了凶光,他已经做好准备,等见到那群冒险者们,立刻二话不说,直接下令围杀! “……总觉得,我们的做法有点太残酷了。”在山坡的一块空地上,老虎远远看着正在缓缓逼近山谷中央的塔拉汗军队,深深地叹了口气。 “残酷?或许吧。但这就是战争。”熊猫沉声说,“战争总是要死人的,很多时候,只有死了足够的人,才能真正结束战争。” “那些士兵们是无辜的,他们根本什么都不知道。” “但我们没有兼顾他们的能力。” “……真可恶!” 熊猫拍拍他的肩膀:“人生就是这样,总是会遇到让你不喜欢的事情,但想要前进,就必须跨过它们。” 老虎若有所思:“你这是在安慰我?” “谈不上,只是一点我个人的看法罢了。”熊猫说,“等塔拉汗城这边的形势稳定下来,你就要去北部边境了,对吧?” “是的,我要去阻止开拓,制止塔拉汗人和蛮族之间毫无意义的仇杀!” “那你要做好杀人的准备。”熊猫目光注视着正在缓缓走向致命陷阱的塔拉汗军队,话音深沉,“杀很多很多的人,其中许多都是在他们看来无辜的,甚至有一些,在你自己看来都是无辜的。” “前者我好理解,后者是怎么回事?我为什么要杀自己看来都是无辜的人?”老虎皱起眉头。 “就像这次这样,我们也不想杀那些普通士兵,但我们没有能力在对付伯爵的时候,还对他们手下留情。”熊猫说,“你也一样,甚至于……你的处境只会更艰难。到时候你要同时对抗双方,又无法得到足够的支援。到时候你除了挥刀杀过去之外,没有别的任何办法。” “我才不信!总会有办法的!”老虎的眼中升起怒气。 “或许吧,也许你能想出两全其美的办法来。”熊猫没有争辩,只是摇摇头。 就在他们说话间,塔拉汗领的士兵们已经走进了预定的埋伏圈。 在山谷中央到另一端出口的路上,布置着一个巨大的魔法阵,这个魔法阵在激活之后,会一口气连续释放好几波魔法攻击。 这既是为了铲除伯爵的羽翼,也是为了逼他露出马脚——面对这样的攻击,他不可能再隐藏实力,必定要拿出自己全部的力量来。 一旦他动用了恶魔的力量,那差不多也就算是大势已定了。 因为山谷中道路崎岖——或者干脆一点说,压根就没有路——的缘故,伯爵也无法骑马,只能和身边的军官们一样步行。他走在有些泥泞湿滑的道路上,暗暗诅咒前几天下的那场雪。 现在差不多已经是冬天的末尾,天气有了明显的回暖趋势,落下的雪花没多久就融化,成为滋润大地的甘露。但对于这座山谷来说,它们只会让地面湿滑泥泞,妨碍行军。 “那些崇拜恶魔的家伙怎么也想不到,我们会在这种天气来进攻它们!”他的副官有些兴奋地说,“我迫不及待想要试试斩杀恶魔的感觉了!” 伯爵淡淡地看了他一眼,从他脸上根本没看到这种“斩杀恶魔”的兴奋,倒是看到了明晃晃的“杀人”。 但是这个借口很好,很恰当。 (这小子是个聪明人,以后一定能派上大用场。) 伯爵这么想。 然后,他就听到了一声尖利悠长的响声,从旁边不远处的山坡上升起来,直冲云霄。 循声望去,一道鲜红的光芒正在飞向天空,大概飞到比城堡更高的地方时,猛的炸开。 “一支穿云箭,千军万马来相见!” 一个豪迈爽朗的声音从山坡那边传来:“动手!” 伯爵下意识地躲到一个全副武装的骑士身后,却根本没有用处。 攻击并非来自前方,而是来自天上。 蔚蓝的魔法阵在天空中成型,寒气凭空而生。水汽被寒气凝结,化为一支支锋利的冰棱,犹如雨点一般,朝着地面上的塔拉汗军队倾泻而来。 “敌袭!” “快躲开!” “举盾!” 军官们七嘴八舌地高喊,发出各种有用或者无用,靠谱或者不靠谱的命令。 大多数的士兵们都没有能够作出正确的反应,他们受到的训练里面,从来就不包括“被大范围魔法攻击该怎么办”这一条。 遇到了大范围的魔法攻击该怎么办?当然是听天由命呗,还有什么好想的。 锋利的冰棱如雨落下,士兵们纷纷受伤。惊呼声惨叫声连成一片,只有那些穿着坚实全身甲的,或者拥有盾牌而又及时举起来遮住头顶的,才逃过了一劫。 伯爵当然不用害怕这个,他身上戴着很厉害的魔法装备,能够在遇到袭击的时候产生一个强大的防护力场,这种程度的攻击,根本伤不到他。 但他的脸色却已经阴沉了下来。 不用想也知道,这是一个陷阱。 一个针对他的陷阱! 他本以为自己在算计别人,却原来……别人也在算计着他! 第九十六章、五行大阵,发力过猛 靠着魔法道具的保护,伯爵并没有受伤,但他心中却感觉到了剧烈的痛苦,远比受伤更甚。 他竟然被欺骗了!被那些愚蠢的粗鲁的缺乏江湖经验的冒险者们给骗了!被埃里克那个在王都和风细雨里面成长起来的毛头小子给骗了! 这是何等的屈辱! 一瞬间,他几乎忍不住要仰天长啸,以此排解心中的郁闷和愤怒。 但他没有。 倒不是他的自制力很强,而是……现实情况不允许。 穿越者们给塔拉汗军队准备的魔法大餐,当然不会只有冰棱暴雨这一项,就在天空中的冰棱渐渐落尽,这一波攻击已经到了尾声的时候,又是一轮魔法光环浮现,然后就有绿色的光华慢慢凝聚起来。 每个人都知道,那绿色的光华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此刻冰棱之雨还在纷纷洒落,大家光是为了抵挡它,就已经竭尽全力,根本腾不出力量来做些什么。 其实……他们就算能腾出力量来,也做不了什么。 穿越者们准备的大型魔法阵,是汲取大地之力发动的。为了给它储备足够的能量,他们特意拖延了好一段时间,从隆冬拖到了冬末春初,现在魔法阵已经储备了极为庞大的力量,别说王国北境这些水平一般的施法者,就算是王都那些个号称“贤者”的大魔法师过来,也只能勉强自保而已。 想要破解魔法阵?真的把拉默的投影召唤出来,倒是还有希望…… 绿色的光华凝聚起来之后,却没有形成冰棱什么的,而是化为一团团浓雾,从空中缓缓降下。 “毒雾!”有人失声惊呼。 所有人都大惊失色——在各种攻击里面,毒雾算是极难防御的类型。能够过滤空气的工具少之又少,整个塔拉汗军方,加起来也不知道能不能凑出一百个来。 面对着毒雾,没有这类工具的话,就只能赌一赌自己的身体足够强壮,可以撑得过去了。 不少人拔腿就跑,想要跑出毒雾的范围,但他们才跑了几步,毒雾就已经落到落到地面上。 所有人都在努力屏住呼吸,想要尽可能不吸进毒雾,也有人用布遮住脸,还有人在布上洒水,希望能够加强过滤的效果。 但是,全都是无用功。 首先是屏息的人终于再也憋不住气,忍不住大口大口地呼吸,这一呼吸,就把毒雾给吸了进去。于是他们立刻眼前发黑脚下发软,身体软绵绵地倒了下去,很快就陷入了昏迷之中。 紧接着,用布遮住脸的人也步了后尘;再过一会儿,眼看着绿色的毒雾减减稀疏,但用湿布捂脸的人终于也睁着绝望不甘的双眼,倒在了黎明到来之前。 片刻之后,塔拉汗军队之中的大多数人都已经被毒雾放倒,能够凭借强健体魄撑过去的,十步存一。 然而魔法阵还没结束。 绿色的光芒渐渐淡去之后,又有红色的光芒亮了起来。 伴随着这红色的光芒,一团团火球出现在空中,然后毫不留情地砸了下来。 有趣的是,被这些火球砸中,倒是有不少昏迷的人被烧灼的痛苦给惊醒了。 穿越者的指挥中心里面,大家纷纷摇头,看向头上顶着独角的封皇,还有一个下颌长着两条长须的人。 “封皇、柳道青,你们这个什么‘五行运化’不靠谱啊!发力太猛了!” “是啊,什么水生木木生火……其实催眠毒雾就可以收尾啦,根本用不着再砸火球的说!” “接下来还有火生土土生金……真的有必要吗?我觉得就这么火球多砸砸,其实比什么都好。” “把魔法阵停掉吧,再打下去,就是无谓的屠杀了。” 听到安卡的这句劝说,无眠挑了挑眉毛,看向众人。 大家都有些不以为然。 “安卡,你不要心慈手软啊!接下来我们可是要跟他们怼的,现在多干翻一个,接下来就轻松一分啊!” “不仅这样,等一下伯爵肯定会露出真面目,到时候他们看到了,还要给他们洗脑,让他们忘掉这些事情……很麻烦的!不如让他们死光光,干净利落!” “杀人也有经验值的,虽然大家平分,每人也能分到不少的……” 眼看着众人七嘴八舌,大多都是不愿意停下魔法阵的,安卡叹了口气,摇摇头,没有再说什么。 于是无眠继续催动魔法阵,火球砸过之后,就是一块块的石头落下。 这些石头并不很大,却带着一种格外沉重的感觉,塔拉汗军一旦被它击中,立刻就觉得身体变得极为沉重,别说逃跑或者反抗,就连站直身体都变得十分艰难。 尤其是那些穿着重甲的骑士,厚重的铠甲之前为他们挡住了冰棱和火球,此刻却成了最大的累赘,让他们一个个倒在地上,连一条手臂都抬不起来。 土之后,便是魔法阵的最终变化,金。 金色的光芒在天空中凝聚,却没有化为实物,只是一道道落下来。 这光芒无物可当,不管盾牌还是铠甲,在它的面前都像是纸糊的一般,轻易就被穿透。塔拉汗的士兵们终于再也逃不过去,一个个纷纷在洞穿力无比强大的金光之中倒下,失去生命。 当金光渐渐黯淡的时候,跟随伯爵一起踏入山谷的上千士兵之中,还能侥幸生还的,已经寥寥无几。 伯爵身上的魔法力场闪烁不定,为他挡下各种各样的攻击,随之而来的,就是他身上一件又一件魔法道具耗尽了力量,要么失去光华,要么干脆破碎。 这每一件魔法道具,可都是一大笔钱啊! 伯爵看着一件件魔法道具失去力量,看着自己的军队在魔法阵的攻击之下几乎全军覆没,不由得心中大恨。 眼看着身边的军队已经差不多死光了,他终于放下一切的顾忌,发出了命令。 “不管了!动手!” “早就等你这句话了!” 阴森尖利的声音在他脚下的影子里面响起,伴随着桀桀的怪笑,之前那个相貌颇有苍蝇特征的恶魔猛地跳了出来,朝着天空发出了嘶吼。 伴随着一声嘶吼,那些停在山谷外面的马车都震动起来。车厢下方暗门被打开,一团团幽深阴暗的黑影从里面钻出来,飞一般地游弋于森林之中,叫嚣着哄笑着,朝着山谷里面呼啸而来。 伯爵终于拿出了他的底牌,召唤恶魔相助。 第九十七章、天罗地网 伯爵的这个契约恶魔不愧是塔拉汗家族供奉多年的,实力非凡。刚一从阴影里面飞出来,伴随一阵尖利的笑声,便发出大片大片的黑气,将头顶偌大一片天空完全遮蔽。 这片黑气出现的瞬间,指挥中心里面的无眠就皱起了眉头。 “好本事!”他赞了一句,“竟然能够隔断我对魔法阵的控制!” “但是没什么意义吧。”旁边的和音笑了起来,“不能遥控,还可以手动控制啊。” 说着,他用私聊联系了熊猫。 “恶魔隔断了无眠对魔法阵的遥控。”熊猫听到之后,没有任何在意或者苦恼,对旁边的兵临说,“切换手动控制吧,圣光洗地。” 兵临点头,在旁边一组宛若电子按钮般的水晶柱上接连敲打了几下,水晶柱发出五颜六色的光芒,一道道魔力宛若电子信号一般,从这里传入地下,沿着和前方大魔法阵的联系,送去了指挥的命令。 就在这时,伴随着凄厉的尖叫,无数黑影呼啸而来。这些黑影大小各异,但身上全都有着昆虫的翅膀和复眼,一看就知道是同类。 “这不是苍蝇王别西卜手下的套路嘛……难道咱们遇到熟人了?”阿槽一边用兽皮拭擦他的战斧,一边盯着那些黑影说,“熊猫你还记得吗?当初开荒别西卜副本的时候,咱俩死的次数最多。” “你是探路的,我是冲锋的,我们本来就容易挂。” “是啊……说起来还是玩游戏的时候好,挂了也只是回到副本入口。像现在这样,挂了就回城,然后需要花上十几天的时间才能跑过来,黄花菜都凉了!” “无眠他们说,等这边的事情定了,就准备动手铺设传送阵。” “传送阵……不知道是不是像游戏里面那么好用……” 就在双方闲聊的时候,那些黑影已经到了伯爵的身边。它们也不管地上那些士兵究竟是死了还是昏迷,一个个扑了上去。顿时尖叫声咀嚼声和哀鸣声不绝于耳,一个个士兵被撕咬得支离破碎,鲜血淋漓。 如果说刚才魔法阵轰击大部队的场面是惨烈,现在的场面就是凄厉恐怖,令人不寒而栗。 在山坡上伺机而动的穿越者们看得皱眉不已,一些还没怎么见过血的已经脸色发白,几乎要呕吐的样子。 好在这个时候,魔法阵再次发动了。 黑云之中,一道道白色的光芒浮现出来,它们并不耀眼,却异常的清晰明白,即便是在恶魔释放的黑气里面,也没有受到半点影响。 这些光芒飞快地流动,很快就结成了一圈一圈的魔法阵,魔法阵又一个个勾连起来,密密麻麻一大片,组成了一个极为庞大的魔法阵。 伯爵的契约恶魔感觉到了自己的黑气里面出现了东西,眉头一皱,抬头看去,顿时脸色大变。 二话没说,他发出了尖利沙哑,却带着一丝惊慌意味的吼声。 伴随这吼声,刚才还在对那些士兵们撕咬不停大快朵颐的恶魔们立刻飞快地朝着远方飞去,想要逃出魔法阵的范围。 但是,迟了。 伴随着魔法阵的发动,一道道白光从魔法阵的边缘垂下,就像是天空中有一个笼子倒扣下来,将这一大片空间完全罩在里面。 飞在最前面的几个恶魔一头撞在这些白光上,身上顿时燃起了金白色的火焰。 圣火。 这些恶魔的实力其实也不算弱,至少一般的骑兵绝对不是它们的对手。但在圣火的面前,它们的实力却毫无用处,连一点反抗都做不出,就被烧成了一团团金白色的火炬,甚至于……连惨叫声都来不及发出。 见到这样的情景,恶魔们立刻停了下来。 塔拉汗伯爵眉头紧锁,大声说:“从地下走!” 契约恶魔点点头,再次发出了命令。 一个个恶魔纷纷冲向地面,想要靠着暂时将身体虚化的办法,从泥土之中穿行,逃出魔法阵。 可动作最快的几个才钻进地下,就看到地面上喷出了无数的白光,仿佛是一股股喷泉一般。但凡被“喷泉”沾到的恶魔,身上全都腾起了熊熊燃烧的圣火,眼看着跟之前那些一样的下场。 于是别的恶魔又停了下来,战战兢兢不敢有所动作。 契约恶魔愤怒地吼叫起来,却也无计可施。 这种被神圣法阵兜地罩天整个包在里面的情况,它想都没想过,自然也没什么解决的招数。 相反,在它的判断之中,现在的局面差不多已经是死局,无路可逃了。 魔法阵之外,混在后军之中,没有踏入魔法阵的艾丽卡露出了冷笑。 (召唤恶魔的场面被人看到了,这么一来,塔拉汗家族只有死路一条!) 在这个世界上,人间各国的法律各有不同,但有一条是大家都遵守的——不得勾结恶魔! 这是高压线,一旦触及,不仅自己要被电得皮焦肉烂,连家人乃至于朋友都要倒霉。像是塔拉汗伯爵这种情况,最轻的也会被撤销爵位。要是他的政敌们再发一些力的话,整个家族都被诛灭,也不是不可能。 塔拉汗伯爵当然知道这些,所以他之前忍了又忍,始终不想要动用恶魔的力量。但眼看着上千士兵一下子去了七八成,他终于再也忍不住了。 反正剩下的士兵也没多少了,干脆都弄死算了!只要没人报告,那就等于没有发生! 遗憾的是,他忘了一件大事——对面那群人是收拾恶魔的专家。 一群收拾恶魔的专家,特地挖下这么一个陷阱来,怎么可能没有对付大群恶魔的手段? 艾丽卡远远看着大群恶魔被笼子一般的白光围在里面,看着白光牢笼缓缓缩小,脸上笑得越发甜美。 这种坐在岸边看着仇人在水里挣扎的感觉,真的是太美好了! (不管设下这个陷阱的是谁,我都要感谢你。感谢你给我带来了如此美妙的画面,感谢你让我看到了这种能够治愈我心灵的美景!) 她默默地想着。 (等消息传出去,塔拉汗家族彻底覆灭,我的人生就没有遗憾了。) 但她并不知道,这种想法,在穿越者们中间,有一个独特的称呼。 竖旗。 第九十八章、突击 竖旗,是一个很危险的行为。 据说当一个人充满信心地说出某种特定语式的时候,就会触发这种“竖旗”的事件。此后当真是乌鸦附身,一张嘴就要坏事,而且白说白验。 在古代,有一个叫曹操的,就喜欢竖旗,竖一次倒霉一次。 在现代,有个著名的电竞解说,也喜欢竖旗,不过他自己不倒霉,都是被他竖了旗的选手倒霉。 穿越者里面也有这样的人,比放说id“乌鸦”,化名“爱丽雅”的魔剑士,就是个乌鸦嘴——而且她还是个腐女,大家都对她退避三舍;id“时空观测者ray”,化名“雷亚斯”的天命术士——他倒不是真的有乌鸦嘴能力,但他特别喜欢说这种话,说多了总会有一些应验的…… 艾丽卡大概并没有乌鸦嘴的天赋,但就算没有这方面的天赋,偶尔也会发生一些意外的。 比方说,穿越者们自己。 眼看着大群恶魔已经被圣光囚笼完全关住,很快就会被彻底消灭,无眠总算是松了口气,笑着说:“这么一来,事情就算是定了。” 话音未落,他的笑容就僵硬在了脸上。 作为魔法阵的构筑者,已经恢复了和魔法阵联系的他,第一时间感觉到了魔法阵的问题缩在。 在魔法阵的最中央,有超出了这个魔法阵能够承受力量上限的东西出现了! “什么鬼!”他失声惊呼,“那是什么玩意儿!” 因为视线被遮住的缘故,他看不到魔法阵里面的详细情况,只好在聊天频道里面发消息。 【无眠夜晚:发生意外!执行第二套作战方案!】 早已在山坡上等得不耐烦的熊猫等人笑了起来,各自拿起了武器,开始了冲锋。 既然借助魔法阵歼灭敌人的第一套作战方案失败了,那就由他们亲自动手,将被困在魔法阵之中的恶魔斩杀! 那些恶魔有多强? 他们不清楚。 但至少可以肯定,能够让魔法阵无法歼灭,甚至于魔法阵还在运作的情况下,无眠通知他们进攻,这恶魔的实力一定很强,极强,超强! 可那又怎么样呢? 以熊猫为首的这群强攻组成员们,压根不在乎敌人强不强——不,他们是只恨敌人不够强,不能让自己打得痛快,打得酣畅淋漓。 反正死不掉,有什么好怕的! 这群人的身体素质都十分惊人,冲锋的速度简直比奔马还快,一会儿就冲到了魔法阵面前,老虎等人负责警戒,熊猫则带着圣职者们,直接冲了进去。 神圣属性的魔法阵威力巨大,但对他们来说是无害的,甚至于反而能够给他们源源不断地补充力量。 冲在最前面的熊猫,刚一进魔法阵,二话不说就是拔出长剑,横着扫了出去。 伴随这一扫,强大的神圣能量化作光刃,直接席卷了周围至少十几米的范围。 在这范围里面原本倒是有几个恶魔,它们看到熊猫冲过来,正吱哇怪叫着冲上来想要围攻,被光刃一扫,顿时全都拦腰切成了两段,连一个能抵挡得住的都没有。 挥出这一剑,熊猫才停下脚步,观察前面的情况。 只见在不远处,塔拉汗伯爵的身体正被五颜六色的光环包裹,这些光环显然都是一层层的防护法术,给他提供了强大的保护。但他的表情却显得十分痛苦,颤抖的双手正捧着一本黑色的魔法书,嘴里低声念诵着什么。 在他的旁边,则是一个比他高出一头的黑色大茧。 大茧上面有一条条黑气宛若触手一般伸出去,卷住了十几个恶魔。那些恶魔原本都面目狰狞身体强壮,但被卷住之后立刻就萎靡下来,毫无反抗之力地被拽了过去。当它们触碰到黑色大茧之后,身体就仿佛融化一般变成了液体,融入了大茧之中。 “恶魔进化?”作为圣武士,熊猫自然认得出眼前的景象,惊讶地问。 “是强行进化。”旁边一个穿着灰色铠甲,铠甲上还有圣徽标志的穿越者说。 他的id是“永恒传说”,化名罗兰,职业是圣殿骑士——和圣武士类似,但更加注重防御和协同,号称光环专精。 而且,他是圣殿骑士里面斩魔方向的进阶,这个进阶正是恶魔的死敌。他的很多专属能力,对于恶魔都有巨大的克制。在他的面前,无论恶魔的隐匿法术多么高明,都会被一眼看穿。无论恶魔的战斗力多么强大,都会被大大削弱。 之前发现大家跟伯爵接触之后沾染了恶魔气息的,正是他。 他的恶魔知识等级可比熊猫高多了,一眼就看出了端倪:“里面那个恶魔是要靠吞噬自己的部下,强行进化到高阶。我们的魔法阵无法困住高阶恶魔,难怪无眠会通知我们出手。” 他们一边说话,一边还在猛冲,周围的低等恶魔们也试图阻拦他们,却毫无用处。 因为他们并不是只有两个人,一个又一个穿越者们正紧随其后,冲入魔法阵之中。 他们全都是圣职者,都是对抗恶魔的专家,此地又是神圣属性的魔法阵里面,还有同伴们的光环技能辅助,可谓天时地利人和兼备。相比之下,恶魔们先是受到了魔法阵的克制,自家首领又出了问题,此刻已经乱成一盘散沙,哪里抵挡得住! 只是片刻功夫,熊猫他们就冲到了伯爵的面前。他们根本没有理会满脸紧张,已经停下念咒的伯爵,各自挥舞熊熊燃烧着圣火的兵器,朝着黑色大茧狠狠刺去。 这些兵器全都是专门附魔过了,对恶魔有额外的杀伤力,再加上圣火的加持,更是不同凡响。虽然也有人的武器被黑色大茧挡了下来,但大多数的兵器全都刺进了大茧的里面。 那些没能刺穿大茧的穿越者也没闲着,他们挥动武器,狠狠地朝着大茧上那些触手般的黑气打去,接连打断了好几根。 就在这时,大茧里面传出了愤怒的咆哮。 一条粗壮的利爪伸出来,一把捞住了正在用剑猛刺的罗兰,将他狠狠地摔了出去。 紧接着,大茧整个炸裂。 第九十九章、竖旗专家 伴随轰鸣,炽热的硫磺蒸汽和恐怖的邪恶力量肆意蔓延。 大茧附近的穿越者们根本没料到会有这种变化,大多数都被爆炸的冲击波给轰飞了出去,剩下的差不多也跌跌撞撞,没有哪怕一个人能够站稳身体。 这次爆炸的力量,实在是有点大。 在这个大茧里面,蕴含着至少四五十个低级恶魔和一个中级恶魔的力量。这些低级恶魔不是寻常种类,是那种已经在同等境界里面强到了极限,再强一些就要突破进阶的类型——塔拉汗家族几代人百余年的经营,尤其是他们获得领地之后的大量供奉,使得恶魔们拥有了足够的资源成长。如果不是它们的首领尚未进阶,为了避免控制不住而强行压制,其中大多数只怕都早已进阶了。 而它们的首领,那个和塔拉汗家族直接签订契约的恶魔,也不是寻常的中阶恶魔,而是已经快要达到中阶极限,正在朝着高阶迈进的强大恶魔。 这样的恶魔,即便是在地狱里面,也可以成为一方领主。在人间的话,差不多已经可以勉强称得上是灾难级别的存在。 当一个这么强大的恶魔出现的时候,如果附近恰巧没有强大的冒险者或者圣职者在,那么至少会有一个村子被彻底毁灭,甚至有一个城镇遭殃,都不奇怪。 一直以来,这个恶魔都以自己的强大力量而骄傲。可它怎么也没料到,区区一个魔法阵,就让自己感觉到了死亡的威胁。 当穿越者们构筑的魔法阵转入神圣攻击模式的时候,完全足以将它杀死。 面对死亡威胁,恶魔作出了破釜沉舟的决断。它毫不犹豫地牺牲了自己一大半的部下,吞噬它们的力量,试图通过这种方式让自己突破极限,踏入高阶的层次。 只要踏入高阶,人间几乎就没什么东西能够威胁得到它了。就算是遇到强者抵挡不住,高阶恶魔也不会真正死亡,而是会在死亡之后于地狱之中重新复活,无非是会有一段时间的虚弱期而已。 只要踏入高阶,它就能冲破这个魔法阵。到时候舍弃现在这个契约者,按照当年的约定,去契约者的儿子那里重新签订契约就好。 但它怎么也没想到,袭击者来得这么快! 当它开始进阶的时候,无眠立刻就感觉到了问题,向埋伏在附近的强攻组发出通知。然后强攻组二话不说就冲了上去,前后最多也只给了它不到半分钟的时间。 半分钟,根本不够! 恶魔有心让自己残余的部下们去拖延一下时间,只要再拖延两三分钟就好。但面对熊猫等人,它那些差不多已经算是低级恶魔里面最为强劲的部下们,完全是如同秋风扫落叶一般地被碾压,根本无法拖延哪怕是一秒钟的时间。 然后,好几把燃烧着熊熊圣火的兵器,就刺穿了它的进阶之茧,刺伤了它,也破坏了它的进阶。 在这种情况下,它别无选择,只能打掉牙和血往肚子里面吞,强行结束眼看就要成功的进阶,将没来得及吸收的大半力量化为猛烈的爆炸,自己则一把抓住伯爵,带着残余的几个部下,趁机突围。 它的选择十分的准确和机智,抓住了爆炸带来的短暂空隙,在熊猫他们反应过来之前,从他们的包围圈里面冲了出去。 不仅如此,它甚至硬顶着神圣力量的光芒,强行冲破了囚笼。 这让它受伤不浅,身体布满了灼烧的伤痕,而且完全没有愈合的意思。 神圣力量给恶魔造成的伤势,是无法依靠恶魔天然的自愈力恢复的。 但这时候,恶魔已经顾不上这些。 因为,一道寒光,正迎面而来。 那是一个穿着华丽礼服,有着银白长发的青年,在恶魔冲出来的瞬间,他就刺出了手中的剑。 这一剑平平无奇,就是快,快到不可思议,快到即便是有心理准备,恶魔也根本接不住。 剑光一闪,刺穿了恶魔的脸庞,因为它千钧一发之际稍稍测了一下头的缘故,只削掉了它的半张脸,却没有能够造成真正的致命伤。 恶魔发出凄厉的惨叫,连还击都不敢,抱紧了伯爵,猛地冲了出去。 在它身后,几个低级恶魔叫嚣着,朝着老虎等人冲去,将他们死死地拖住。 片刻之后,这些低级恶魔统统死在了穿越者们的围攻之下,但恶魔却已经带着最后几个手下,抱着脸色苍白的伯爵,冲出了包围。 “真是有本事!”在水晶球里面看着这一幕,无眠忍不住赞叹,“这份决断简直太厉害了!” “可是,没有什么卵用。”和音说,“它根本就逃不出去。” 就在他们说话的时候,恶魔已经带着伯爵越过了小半个山谷,冲向了山谷的另外一端。 “那些冒险者们已经把力量都集中在埋伏我们了,山谷入口的地方应该是空虚的!”伯爵说。 “也许吧。” “不是也许,是肯定!”伯爵很有信心,“他们总共就十几个人,扣除那些不能近身厮杀的,剩下的刚刚应该都出现了。” 话音未落,前面金光闪烁,五六个身披金霞,手持各种武器的穿越者从隐蔽用的魔法阵里面走了出来,二话不说,就是各种攻击迎面打来。 更要命的是,在他们后方一些,还有施法者正在念诵咒语。 “逃!”恶魔想都没想,直接转身就跑。 以它现在的状态,不可能跟这样一群蓄势待发的冒险者们硬拼,想要突围的话,只要其中有哪怕一个速度和之前那个白发男子一样快的,就足以让它逃不掉。 穿越者们并没有追赶,让它们顺利地逃脱。 伯爵左右看了看,指了指山崖:“我们爬山!山顶上看不到人,他们总没办法埋伏在半山腰吧。” 恶魔点头,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 于是他们选择了一处山势比较陡峭的地方,凭借魔法的帮助,在几乎是直上直下的绝壁上一路攀援,想要用这种方法逃脱。 恶魔们爬山的速度很快,不一会儿就到了半山腰。 眼看距离山顶已经不远,伯爵松了口气,说:“现在总算是安全了!” 话音未落,一道闪电从空中袭来,将旁边一个低级恶魔炸了个对穿。 紧接着,就有一个沙哑的声音恶狠狠地说:“喂!什么地方不好走,偏偏要从空中走,这是看不起我老刘喽?” 伯爵转头看去,只见两个拍打着翅膀的人正在空中盘旋,手持兵器,眼看就要发动进攻。 “跳下去!”他大声喊,“不能在这里跟会飞的打!” 恶魔二话不说,直接从山腰上向下跳去,宛如要跳崖自杀一般。 在这种绝壁上跟能够飞行的敌人战斗,简直就是找死! 他们摔得很重,伯爵忍不住吐了血。 而且这一次,再没有别的恶魔能够跟得上他们了。 “入口处也有敌人,山崖上也有敌人,出口那边要经过敌人的阻截……”伯爵紧张地左顾右盼,然后突然眼睛一亮,“我们下水!沿着河流潜水离开!” 早已经慌乱的恶魔连连点头,给彼此使用了能够水下呼吸的魔法之后,就带着恶魔跳进了穿过山谷的河水。 暮冬的河水凛冽刺骨,就算是恶魔也觉得难受,伯爵更是被冻得脸色铁青。 但他的眼中却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这一次,绝对不会再有谁能拦住我们了!) 第一百章、处处拦截 塔拉汗伯爵是个很谨慎的人,虽然逃命的时候有些慌不择路,但下了水之后,被冰冷的河水刺激了一下,他很快就恢复了冷静。 “不要动,弄点水草或者别的杂物什么的放在我们头顶做掩护,我们顺着水流慢慢漂。”他通过契约的心灵链接对恶魔说。 恶魔愣了一下,随即明白过来,用力点头。 在水里游泳动静太大,敌人只要河边有人,就肯定能够发觉。相比之下,顺着水流漂行虽然慢,却胜在没有任何异常。只要头顶上再有东西遮掩,就算敌人安排了专人盯着河水看,也未必能够看得出来。 这个办法的确是稳妥之极,十分的合适! 但这个办法也有很大的缺点,就是冷。 现在是冬暮春初,王国北境的气候还没有真正转暖,顶天了不过是积雪融化而已。山谷里面这条小河的河水冰冷刺骨,哪怕只是伸手一摸,都会让人感觉汗毛倒竖。 要躺在这样的水里面一动不动,跟着水流一起漂? 只怕漂上一会儿,活人就变成死人了! 虽然恶魔有抗寒能力,伯爵身上也有御寒的魔法道具,但抗寒能力是有限的,魔法道具的力量也是有限的。一会儿也就罢了,长时间处于这种低温环境里面,别说是人,恶魔都吃不消。 然而他们别无选择,寒冷不一定能要他们的命,但以他们现在受伤疲惫的状态,再被那些收拾恶魔的专家们堵住,就是死定了。 于是,在缓缓流动的河水里面,就多了一丛枯萎的水草。水草的下面,多了两个竭力御寒的逃亡者。 (这样肯定是没问题了!) 伯爵看着头顶上的水草,透过水草看到蔚蓝的天空,心情也渐渐放松起来。 (这样的天空,我已经多久没看到过了?) 他的思绪渐渐变得舒缓而柔软,想起了一些很久没想起的事情。 (其实天空每天都在,只是我已经很久都没有仰望天空的兴致了。) (等这一趟回去,解决了那些冒险者们,我就退休吧。趁着还有一些精力,好好休息这最后一两年,然后把契约传承下去……) 突然间,他微微一愣,感觉到了有一点点不对劲。 河水怎么不像刚才那么冷了? 一开始他还以为是错觉,可能是自己被冻太久,已经习惯了,或者干脆就是身体已经开始麻痹了——很多被冻僵救活的人都有过明明快冻死了,反而感觉到温暖的错觉。 但很快,他就排除了这种可能,因为他感觉河水越来越温暖了。 是的,温暖,甚至于……渐渐的开始热了。 “看看怎么回事?”他通过心灵链接向恶魔问道。 为了避免泄露行踪,他们都没有试图观测河面上的景象——不作不死的道理,无论人还是恶魔,都是明白的。 但是现在不行了,河水已经越来越热,渐渐热到洗澡水的地步,再这么热下去的话,耐热能力强大的恶魔或许没事,伯爵只怕要被活活煮熟。 他身上用来抗热的魔法道具,已经在之前魔法阵里面抵挡火球的时候耗尽了力量。 恶魔微微点头,脑袋稍稍探出一点,隐藏在水草之中,倒也并不显眼。 下一瞬间,它的身体就僵硬了。 在前方不远处的河边,一个穿着赤红法袍,身边更有三颗熊熊燃烧的火球环绕的男子,正在用魔杖发出熊熊烈焰,煮沸他面前一大片的河水。 相传传奇位阶的魔法师若是专心研究火系魔法,到最后会有焚山煮海之力。眼前这个男子虽然不是传奇位阶,但煮沸一段河流,对他来说似乎也并不困难。 更要命的是,在这男子的身边,还有另外几个人。 一个看模样有点像精灵族的,偏偏身上环绕着蒙蒙白雾,头发直接就是一缕缕冰晶。 一个提着怪异长弓的男人,弓背两段各有一个滑轮,中央还有一个不知道什么东西。 一个看起来有点像是蜥蜴人,但却比寻常蜥蜴人高大了一倍以上,长着短短的犄角,鳞片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和肩扛的战斧利刃交相辉映。 还有一个穿着朴素长袍,手持木棒,木棒顶端还长着绿叶的年轻女人。 “火系法师、冰系法师、射手、战士、德鲁伊。”恶魔急忙把头缩回来,把情况告诉伯爵,“有五个人守在河边,那个火系法师不知道是不是无聊,把面前一大段河水都煮沸了。” 伯爵脸色发白,他怎么也没想到,世界上竟然会有这么无聊的强者。 浪费魔力把一段河水煮沸,这是有病吗! 然而这个看似脑子有病的方法,却实实在在截断了任何人沿着河水逃跑的可能。 从沸水里面游过去? 恶魔或许可以尝试一下,人类是绝对不行的! 伯爵苍白着脸想了一会儿,终于还是无计可施。眼看着距离那几个拦截者越来越近,河水也越来越热,他终于再也无法忍受,下定了决心。 “退!我们绕道!” “不试着突围吗?冲破这道防线,或许就安全了。” “冲不出去的,一个能把河水煮沸的强者本身就已经很难对付。他的四个同伴要是水平跟他差不多的话,你有把握冲过去?” “……一点也没有。” 真残念正在一边嘟囔“无眠那渣渣,居然要老子在这边看守河水,河水有什么好看守的”,一边催动法术,将面前大段河水煮得沸沸扬扬,权当消遣,突然听到了旁边清道夫的惊呼。 “目标来了!” “什么?”他一愣,转头看去,只见一道黑影从水里冲了出来。 “来得好!”尤涅若大笑一声,抡起战斧,纵身跃起,就要来个跳劈。其他人也纷纷做出反应,准备迎击。 但是……那道黑影却没有冲过来,而是朝着相反的方向,向着远离他们的方向飞快地逃走,一转眼就看不见了。 负责拦截的穿越者里面,只有清道夫及时射了一剑,其余众人全都没有能够捞到攻击。 “哗啦”一声水响,尤涅若一斧头砍了个空,掉进了温热的河水里面。 他有些狼狈地站起来,走了两步,走到了几乎被煮沸的河段。 “嘿,你这水烧得很热,可以拿来洗澡。”他笑着对真残念说,“反正目标也跑了,不如我们来泡温泉吧。” 真残念看着敌人逃跑的方向,深深地叹了口气。 “早知道……我就不手贱煮河了!送上门来的肉,长翅膀给跑了!” 第一百零一章、处处皆敌 恶魔带着伯爵,在贴着地面的高度滑翔了一段,就停了下来。 不是它不想要跑远一些,而是它已经没办法跑的更远了。 一支闪烁着白光的羽箭射中了它的左肩,从后面贯穿到前面,整个箭杆卡在了它的身上。 这是刚才清道夫仓促之间射出的一箭,因为时间太紧,他没来得及仔细瞄准,只能凭感觉随便一射,结果没能射中要害。 能够在不到上百米的距离,躲过他一箭追魂,这恶魔的实力也的确不同凡响。 但即便如此,它也已经受了不轻的伤。清道夫的这支箭是经过圣职者加持的,对于邪恶生物有强大的杀伤力。恶魔挨了这一箭,无论射中哪里,都会被神圣力量侵入身体。 对于恶魔来说,这跟中了剧毒也没多大区别。 恶魔踉踉跄跄地停下,先将抱住的伯爵放在地上,然后一屁股坐下,身体不停地颤抖。 “帮我……拔箭!” 伯爵点头,双手抓住箭杆,猛一用力,将箭杆朝着顺着射进去的方向猛拽,让整支箭完全贯穿了恶魔的身体。 这是拔箭的标准动作,如果倒拔的话,很可能被箭尖上的倒钩勾住血肉,到时候反而伤得更重。 纵然恶魔性格彪悍,也忍不住痛苦地嚎叫了一声。好在箭杆已经被拔掉,神圣力量没了后援,很快就被它体内强大的邪恶力量抵消,这才让它总算松了口气,但还是剧烈地喘息着,无精打采。 “这些家伙真不愧是对付恶魔的专家!”伯爵摇头叹气,有些后怕地说,“我刚才还是太贪心了!要是一发现水温不对就逃跑的话,你或许不会挨这一箭。” “你是个……很厉害的……契约者。”恶魔断断续续地说,“但……他们……更厉害!” 伯爵点头,他此刻已经没有哪怕一点点逃出生天的自信心,甚至于……脑子里面已经忍不住盘算另外一个念头。 如果自己今天注定要死在这里的话,是不是应该想想办法,努力保住塔拉汗家族的血脉? 这些年来,塔拉汗家族消灭了不少敌人,大多数的敌人都被连根拔起,只有少数才能侥幸逃出一些血脉。 在伯爵看来,一个家族,只要能够多少逃出一些血脉,就算是没有灭绝,将来或许也还有复兴的希望。 只是他怎么也没想到,今天竟然轮到他自己来为自己的家族考虑这种问题了…… 又过了一会儿,恶魔终于恢复了体力,重新站了起来。 “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它问。 伯爵想了一会儿,说:“找个阴暗潮湿的地方,挖坑把自己埋了,躲在地下。” “这可不是什么好主意。” “现在我们也没什么别的选择了。”伯爵苦笑着说,“只能跟他们赌一赌运气。这个山谷还是很大的,想要在其中搜索区区一个埋着两个人的坑,并不容易。他们不可能一直守在这里,刚才那位用火煮沸河流的强者,明显就已经是不耐烦了。” 恶魔点头:“你说得对,我们现在有的,也只剩下耐心了。” 这对合作多年的老搭档相顾无言,只能默默叹息。 多年以来,他们总是高高在上,随意碾压别人,什么时候沦落到被人碾压的! 但是……形势比人强啊! 叹息之后,他们就找了个树木最茂密的地方,钻进了森林。 这次他们也不寻找方向了,总之哪边阴暗潮湿就朝着哪边走,像是没头的苍蝇一般。走了大概十几分钟,最终来到了一片小小的洼地。 这块洼地上有不少积水,已经渐渐有形成沼泽的意思。幸亏现在是冬天,如果是夏天的话,只怕这里会有无数的毒虫,还有足以致命的毒气。 恶魔施展法术,在沼泽中央挖了个坑。 这个坑很有讲究,里面用粗大的树枝顶住,确保它不会坍塌,顶上又用烂泥和枯枝伪装起来,让盖子不被发现。只要不特地观察,或者用法术搜寻,谁也别想发现在这片到处都漂浮着枯枝烂叶的小沼泽里面,竟然会隐藏着两个人。 “你这个藏身之处做得真好!”看着它在忙碌,伯爵忍不住赞叹。 “我当年还是低级恶魔的时候,一天大多数时间都忙着隐藏。”恶魔淡淡地说,“比起战斗,其实我更善于隐藏。所以在晋升之后,才获得了隐匿气息的强大能力。” “原来如此!”伯爵笑了,“这么看来,这次我们其实逃出生天的机会还是很大的。” “闭嘴!”恶魔的脸色顿时变了,“你每次这么说,都会出事!少说两句吧!” 伯爵有些尴尬,想了想,发现还真是如此,脸色越发难看。 (难道……我今天运气不好?) 他越想越担心,不禁眉头紧缩,恨不得现在就跳进那个坑里面,躲上三五天,躲到转运再出来。 但还没等恶魔将坑挖好,他们就听到了犬吠的声音。 有一群狗正在咆哮着,飞快地朝着这边跑过来。 “……他们竟然还带了狗?!”正在忙碌的恶魔停下动,目瞪口呆。 伯爵也表情呆滞,他做梦也没想到,这群消灭恶魔的专家们竟然还会用狗来帮忙搜寻。 (这不对吧!他们这么高端的人物,难道不应该用魔法搜寻吗?为什么会用狗?!) 他心中狂喊,身体却像是僵硬了一般,无法作出什么动作来。 “喂!阿黄,18号,小林,你们找到什么了?跑那么快干什么?我都要追不上了!”一个有点上气不接下气的声音叫喊,“慢点!慢点!” “你要好好锻炼身体了。”一个斯条慢理,听不出半点感情的声音说。 “我很忙,哪有功夫啊!” “你有这几条狗就足够了,接下来练练拳脚也好,练练刀枪也好,总之不能全靠狗混日子。你以为你是洪山狗王吗?”又一个笑呵呵的粗嗓子声音说道。 那几个声音飞快地靠近,恶魔和伯爵对视了一眼,都从彼此眼中看到了战意。 被圣武士、魔法师之类追杀也就罢了,区区几个带着猎狗混日子的猎人,有什么好怕的! 但他们很快就后悔了。 片刻之后,从树丛深处冲出来的,不是什么猎狗,而是四脚着地就有普通人的肩膀那么高,强壮到超乎想象的巨犬! 三条狗都是黄毛,不同的是其中一只年纪大些的头上光秃秃,连一根毛都没有,看起来啥是奇怪。 当然,它们的样子已经足够奇怪了,再奇怪一些,也没什么不可以的。 跟在三条狗后面的,是三个穿着奇怪白大褂的人。为首那人眼神十分冷漠,似乎世界上的一切对他来说都只是工具一般,后面两人一个身体泛着诡异的冷钢色,看起来像是机械傀儡,另一个胖胖的,眯着圆圆的小眼睛,笑得像是个走街串巷的小贩。 “你们是什么人?”伯爵抢先问道。 为首那个眼神冷漠的并没回答,只是用仿佛看一块猪肉的眼光看着他,然后又看向恶魔——这时候眼光之中稍稍多了几分兴趣,却更加让人毛骨悚然。 开口的是那个咪咪笑的胖子:“我叫马哈拉,那位带狗的叫亚伦,这位看起来很强硬的叫伊伦迪安。” 他显然很健谈,笑呵呵地说:“我们本来也没想到居然能逮着你们,亚伦非说他既然带狗出来了,就要让这三条狗活动活动……真想不到,这年头狗比人都顶用!” “狗本来就比人顶用。”亚伦冷冷地说。 恶魔嘴角微微翘起,露出了冷笑。 它并没有寒暄的意思,身影一闪就冲了过去,想要展开突袭。 但三条狗却拦住了它。 这三条狗不仅身体强壮,智慧水平也很高,彼此配合非常默契。堂堂中阶恶魔,面对它们的围攻,竟然一时间无法突破。 而这个时候,那个冷钢色的男子拿出了一个很可疑的绿色瓶子,将里面的液体一扬脖子喝了个精光。 他的身体颤抖起来,片刻之后,伴随一声夜枭般的嘶吼,白大褂猛地炸裂,这个原本只是中等身材的男人,变成了一个浑身犹如钢铁一般颜色,却至少有正常人三倍那么高,手腕都比寻常人大腿还粗的巨人。 “走!”恶魔脸色大变,想都没想,手一挥魔法放出,伴随着一团烟雾,冲过来抱住伯爵,转身就跑。 但它的动作还是慢了一点点,被一道从烟雾之中射出的白光击中,身体一个踉跄,但还是带着伯爵逃走了。 片刻之后,烟雾散去,冷钢色男子摇摇头,重新恢复了原本的模样。 “突变药水见效还是太慢。”他自言自语,“下次应该增强药性。” “再增强药性,你怕是就跟上次一样,直接变成狂暴巨兽,要被打死才能复原了。”眼神冷漠的白大褂亚伦说。 “没关系,做科研的,死上一两次也很正常。” “你已经死了远不止一两次了吧……” “爱迪生试验新式灯泡,失败了一千六百次。” “但人家也没失败一次死一次啊……” 冷钢色的伊伦迪安看着亚伦:“与其批评我,你为什么不先反思一下?跑了一小段路就气喘,你还算是科学家吗?” “科学家本来就不需要擅长体力!” “我建议你向我学习,直接把身体改造了。” “别胡说!你以为每个人都跟你一样变态,整天改造自己吗?” “像你这样做研究,就算造出再怎么强大的合成兽来,自己也只是个弱渣。而我就很强。” “嘿嘿,亏你还是科学系统出身的,难道不知道但凡不能量产的都是渣渣吗!” 眼看两个人又争执起来,和他们同一个研究小组的马哈拉叹了口气,找了个话题:“对了,那三条狼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叫17号、18号和小林不是更好吗?” 亚伦笑了:“名字不起得乱七八糟,怎么体现我是疯狂科学家呢?” 这次,马哈拉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第一百零二章、步步惊心 恶魔抱着伯爵,只冲了一段路,就停下了脚步,同时喷出了充满硫磺味的污血。 马哈拉虽然不是圣职者,但他的法术也绝不是可以随便挨的,恶魔挨了这一击,已经受了重伤。 其实,如果它扔下伯爵自己逃走的话,是可以比较轻松逃掉的。但因为契约的缘故,它却不能这么做。 塔拉汗家族和恶魔签订的契约十分苛刻,对双方都是。这个契约要求塔拉汗家族为恶魔提供稳定的祭祀和供奉。这个“稳定”是强制性的,强制到如果祭品不够,就拿自家人顶上,再不够,就自己顶上。同时,这个契约也要求恶魔竭尽全力保护塔拉汗家族,这个“竭尽全力”也一样强制,强制到必要的时候把自己的命都要填进去。 在过去的上百年里面,靠着这份契约,恶魔和塔拉汗家族成为了牢不可破的盟友。 但是今天,他们之间的盟约渐渐地已经有了裂痕。 比方说刚才,如果不是契约的强制,恶魔已经想要把伯爵扔下,自己独自逃跑了。 毕竟,一个恶魔想要逃跑,办法可多得是。 但它也只能这么想一想而已,那份契约严密得可怕,即便是它也找不到漏洞可以钻。 所以,尽管它不愿意,也不得不努力保护伯爵。 伯爵并不知道恶魔的心思,他也没有多余的精力去考虑这些。此刻他的全部心思,都花在该怎么逃跑上。 山谷的两边都有冒险者堵着,天空中有,河边也有,甚至于在山谷里面,还有牵着三条恐怖巨犬到处搜寻他们的。 看起来,似乎这次他们是死定了。 “能想到逃跑的办法吗?”恶魔问。 伯爵思考了好一会儿,颓然摇头:“没办法了,想不出办法来。” “再想想看。” 伯爵又想了一会儿,说:“或者……我们找棵树爬上去?” “这主意难道比躲在沼泽里面更高明?” “并不。” “那再想想看啊,总不至于真的没办法了吧。” 伯爵冥思苦想,然而怎么也想不出办法来。 他并不是愚钝之人,但聪明也有个限度。天底下的聪明人,大多都是有限度的。想要做成点什么事情,总是需要一定条件的。 现在他的问题是,压根没有什么条件可以利用。 如果是刚刚踏入山谷的时候,他有上千士兵,有近百个低等恶魔,完全可以直接正面强攻。那些冒险者们就算再怎么厉害,也挡不住这么庞大的军队。 但是他已经没有军队了,他的军队全部折损在了那个魔法阵里面,剩下的也肯定被吓破了胆,只敢龟缩在山谷外面,不敢踏入山谷半步。 现在魔法阵那边,应该还有一群圣职者守着,过去的话就是找死。 而山谷的另外一边,同样有一群圣职者守着。 “以前我可没听说过那群冒险者里面有这么多的圣职者!”伯爵恨恨地说,“他们绝对是隐藏了实力!不,或许他们根本就是某个教会的高层!” “仔细想想也有可能。”恶魔说,“不是某个教会高层的话,怎么能凑出那么多的高级圣职者……” 就在这时,它突然一转头,看向某个方向。 在不远处的一片林间空地上,突兀地出现了一个穿着洋娃娃一般蕾丝礼服的银发少女。 这少女有着可爱的小圆脸,短短的银发刚刚及到下巴,显得娇俏可爱。虽然一个人走在幽静的森林里面,她却面无惧色,反而带着一种似乎很愉快,但这种愉快又不适合与别人分享的诡异笑容。 她左手夹着一本黑色的厚书,右手则在把玩着一团丝线,看起来很悠闲的样子。 恶魔只用了一瞬间就打定了主意。 不管她是什么来历,总之先吃掉她再说! 对于恶魔而言,人类的信仰固然可以提供力量,血肉、灵魂也一样是力量之源。虽然直接“服用”会有点浪费,但现在这时候,也顾不得浪费不浪费的了,先获得力量修补身体再说! 恶魔冲锋的速度极快,一瞬间就到了面前。但那少女却没有半点慌张,只是微微一笑。 在这一笑的瞬间,她地上的影子猛地跳了起来,化作一张血盆大口,喷出浓厚的硫磺烟雾,更有嗡嗡的鸣响声不绝于耳,就像是一群苍蝇聚集在一起的样子。 恶魔的脸色一瞬间就变了,它的利爪原本已经到了距离少女的面庞不超过半尺的地方,但这半尺的距离却犹如天堑一般,无法逾越。 相反,它的身体剧烈地颤抖起来,就像是一个穿着单薄衣服的人,被丢进了冰天雪地里面一样。 少女的影子重新回到地面,看起来没有半点异样。她依然那样有些诡异地笑着,将夹着的书拿了出来。 书的封面上,是一个硕大的苍蝇,背负着双蛇缠绕锯齿剑的纹章。 恶魔的身体颤抖得更加厉害,汗水从它的身上不断地流淌出来,只一会儿就让它脚下的地面湿透了。 少女什么都没说,就那样笑着,注视着它。 恶魔终于跪下了,然后它意识到这样还不够恭敬,干脆趴在了地上,将脑袋靠在少女的脚前面——它不敢直接靠上去,只敢稍稍往边上凑那么一点点。 即便如此,它还是在颤抖。 伯爵疑惑地看着这一切,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 然后,他看到少女看向自己。 在她的目光里面,他看到了硝烟、火焰、大地开裂、恶魔的军团咆哮着冲出来,和严阵以待的天使们杀成一片。 在这片纷乱的战场上,一个戴着金色王冠,脚踩着被烈焰环绕的巨大公牛,背后有着苍蝇一样翅膀的巨人,正面无表情地俯视战局。 它明明站在地上,却流露出比高高在上的天使们更加神圣不可侵犯的威严。 在它所踩着的巨大公牛额头上,有双蛇缠绕锯齿剑的纹章。 一瞬间,伯爵明白了。 他终于知道了眼前的是什么人——不,是什么“存在”。 下一瞬间,他没有半点犹豫地拔腿就跑,竭尽全力,不辨方向,不顾一切。 他的脑子已经一片空白,所有的智慧和狡猾都烟消云散,只有一个念头,宛如在疯狂地嘶吼一般。 逃跑!赶快逃跑!逃得越远越好! 眼前之物,是远比那些冒险者们更加可怕,甚至于远比“死亡”都更加可怕的存在。和它相比,哪怕是死在冒险者们的剑下,也并不是那么恐怖,那么让人不能接受的事情。 他并没有发现,自己的眼泪鼻涕都已经流淌了出来,因为风的缘故糊了一脸。更没有发现,此刻他的脸上不仅充满了恐惧,还带着扭曲的癫狂的笑意。 此刻的他,哪里还有半点伯爵的样子!就算路边的乞丐看到了,也只会嘟囔一句“哪里来的疯子”。 第一百零三章、亡命狂奔之后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伯爵才停下脚步。 他扶着一棵大树,剧烈地喘息着。 这一番狂奔,对于一个老人来说,实在是太过于剧烈了。而比身体的疲惫更加沉重的,是心灵的恐慌。 他觉得自己的五脏六腑都在翻滚,忍不住就呕吐了起来。 呕吐了一会儿,他才算是从极度疲惫和极度恐慌之中恢复过来,有气无力地倚着大树坐下,喘息不已。 一边喘息,一边思考。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没道理啊!那位陛下怎么会离开地狱来到人间?祂可是地狱恶魔大军的总帅,地狱三巨头之一,怎么能够跑到人间来?不可能的!) 他的心中在狂吼,但嘴上却什么都没说,只是喘息。 他不敢说,一个字,一个音节都不敢说。 刚才,他已经认出了那个银发圆脸小女孩的身份。 那根本就不是什么小女孩,而是地狱总帅别西卜的化身! 虽然她约束着自己几乎全部的力量,只流露出微不足道的一丝,但力量的强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力量的层次。 那种力量,那种威压,那种让人恨不得把自己团成一团缩成一个球,以躲避其目光的可怕存在感……毫无疑问,她是极为高阶的存在,是已经高到让伯爵连仰望都不敢,只能竭尽全力远离的层次。 而且,恶魔的反应也证明了这一点。 按照契约,它应该竭尽全力保护塔拉汗家族。但它却完全放弃了契约,直接拜服在对方的面前,这是为什么? 因为它知道,当那一位出现之后,它自己的想法已经毫无意义。无论它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都不会对事情的发展构成任何影响。 如果那一位想要塔拉汗家族毁灭,那这个家族就会毁灭。如果祂不想要这个家族毁灭,那谁也毁灭不了这个家族。 在祂出现的这一刻,契约就失去意义了。 伯爵喘息了一会儿,心中的狂吼却又换成了苦笑。 (我刚才做错了啊!应该也趴到那位陛下面前去的!) 他此刻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但就算一切重来,他的选择也不会改变。 刚才那个时候,他其实已经差不多陷入了疯狂,理智完全崩溃,只剩下生物的本能——躲避危险的本能。 在这种本能的控制下,即便他恢复清醒之后立刻意识到自己作出了错误的选择,也毫无用处。 伯爵苦笑了一会儿,从储物腰带里面取出一些能够补充体力和振奋精神的药物,恢复了一下自己的状态,然后就踉踉跄跄朝着山谷出口,朝着自己残余部队的方向走去。 自己刚才在那位陛下面前逃跑,必定是让祂不喜了。自己这样的蝼蚁,竟然让那位陛下不喜,那还有什么好说的? 要不是下不去手,他甚至现在自己死掉的心思都有了。 “一切都完了……都完了!” 他就这么喃喃自语,蹒跚走在山谷之中。 走了一会儿,他看到路边躺着一个塔拉汗士兵。 这个士兵的铠甲上有一道清晰的裂纹,应该是被刀剑劈开,鲜血从裂纹里面流出来,却已经差不多干涸。 “是之前侥幸逃出魔法阵的?还是之后来找我的?” 伯爵本拟不闻不问,但他突然注意到,这士兵的右手上,紧紧握着一个发光的东西。 那是什么? 即便已经心如死灰,他还是忍不住好奇,走上前去,想要看个究竟。 但就在他走到那个士兵的尸体面前时,异变突生! 本已死去的士兵左手上,突然多了一把短刀,飞快地刺向毫无防备的伯爵,深深扎进了他的肚子。 伯爵身上原本有许多防护法术,但大多数都毁在了之前抵挡魔法阵的时候,剩下的在这短刀面前,全都没能奏效。 (破法刀!) 伯爵心中大惊,手上泛起紫色的光芒,一个个光球飞了出去,画着弧线轰在了“尸体”身上。 那具尸体顿时被轰得飞了起来,接连打了几个滚,然后落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这是……真的尸体?) 伯爵战斗经验多少还是有一些的,一看那尸体翻滚的样子,就知道它真的只是一具尸体而已。 换句话说,是有人隐藏在暗处,操纵这具尸体攻击自己。 那人……究竟是谁? 他心中思索着,手上则急忙握住那把插在自己腹部的短刀,一咬牙拔了出来。 血流如注,随之而来的是似乎五脏六腑都全都撕裂的剧痛。 但伯爵并没在意这些,他只是皱着眉头,看着自己流出的血的颜色。 红而微黑,含有毒性,但毒性并不很强。 (怪事!那人既然要暗杀我,按说就该用剧毒的短刀才对,怎么会毒性这么弱?) 他心中满是疑惑,手上却不敢怠慢,急忙拿出解毒药剂和治疗药剂,接连喝下。 伯爵为自己准备的治疗药剂当然是最高档的,虽然不敢说起死回生或者断肢重生,但仅仅只是肚子上被捅了一刀这种伤,只一会儿就恢复如初。除了衣服上的破洞和血迹之外,再也看不出任何受伤的痕迹。 但他的解毒药剂却没有能够取得预料之中的效果,身体内的毒素没有任何缓解的意思,就像那解毒药剂是假货,只是一瓶糖水而已。 伯爵更加疑惑,却也没特别意外——能够设下这种陷阱的人,要是真的这么容易就被自己化解了,才反而是怪事! “要是几天之前,我现在一定会惊慌失措吧。”他自言自语,却忍不住笑了,“但是现在……什么都无所谓了。” 那触怒了那位陛下相比,已经没什么是值得在意的事情了。 他缓缓走着,动作有些僵硬,脸上却没有半点恐惧之色。 又过了一会儿,他的身体微微一震,鲜血从鼻孔里面流了出来。 契约被强制解除了,而且是以净化的方式。 “不对啊!如果是那位陛下的话,为什么会用这种方式解除契约?” 别西卜当然有能力解除任何契约,但祂是堂堂大恶魔,是恶魔军团的总帅,怎么会用“净化”这种神圣系的手段解除契约?这简直是荒谬! 伯爵身体猛地一震,眼睛瞪大了。 “难道说……我见到的是假货?我被骗了?” 他长大了嘴巴,仔细回忆当时的情景,顿时发现了很多的疑点。 如果那真的是别西卜的化身,那根本就不用让自己的影子变成那种恐怖的模样。那种行为根本毫无意义,倒像是在刻意彰显身份一般。 不仅如此,大恶魔随身携带的书籍,必定是威力无比的魔法书,为什么自己看到那本书的时候,却没有感觉到任何的魔法力量? 而且那个银发圆脸的女人始终没有开过口,莫非是不敢开口,怕一开口就显得缺乏气势,让骗局失败? 伯爵越想越觉得自己的怀疑有道理,眼睛也越来越亮。 如果那不是别西卜的话,那么自己也不过就是失去了和恶魔的契约而已。就算没有了恶魔的帮助,塔拉汗家族依然还是伯爵,依然还是这块领地的主人! 只要自己设法逃出去,一切都还有希望! 想到这里,他已经忍不住要笑了。 就在这时,他听到了笑声,很熟悉的笑声。 他霍然转身,朝着笑声传来的地方看去,看见一个穿着伯爵短袍,须发皆白,眼神却没有半点衰老,反而显得睿智而狡猾的人,笑着走了过来。 就像是……面对着镜子一样。 第一百零四章、镜中人? 塔拉汗伯爵从来都没想到过,居然会看到另外一个自己。 眼前这人,无论相貌还是神态,都和自己一模一样,哪怕是他自己,也看不出任何区别。 他仔仔细细地端详着这个走了几步就停下的人,努力想要在对方的脸上身上找到哪怕一点点跟自己不一样的地方,但怎么也找不到。 相貌完全一样,装束也没区别,最重要的是,这人脸上的神态气质,和他看不出半点不同。 伯爵知道,这世界上多的是伪装大师,能够装扮得跟别人一样。可再怎么厉害的伪装大师,最多也就把容貌装得一样,总不能连气质都一样啊! 人的气质是由这个人的一生经历累积而来,无论怎么伪装,人生经历是伪装不来的。 当假货独自站在人们面前的时候,或许可以迷惑那些观察力不够强的人,但当真货假货站在一起的时候,除非是特别愚钝的人,否则谁都能看出两者的不同。 那种很难用语言形容的感觉,就是气质。 伯爵的气质,是他几十年勾心斗角,几十年位高权重,几十年杀伐果断……养成的,对此他有充足的自信,认为任何人都无法模仿。 但是此刻,他的自信开始动摇了。 眼前这个人,别说相貌,就算是气质,也跟他自己没什么区别。 他很努力地看着,特别注意看着这人的眼睛——再怎么厉害的伪装者,也很难把眼睛伪装得一模一样。 但他看到的,正是平常镜子里面所看到的眼睛。 “不……这不可能!” 伯爵失声惊呼,连连摇头:“这不可能!这不可能!” 那人冷笑着,看着他。 这种冷笑也给他无以伦比的熟悉感,尽管他很少对着镜子冷笑,但是他明明白白就可以感觉到,这冷笑正是他自己脸上经常有的那种笑容。 突然间,伯爵恍然大悟。 这根本不是什么伪装,就是他自己! 有人用魔法将他自己的影像记录了下来,投影了出来,想要用这个来欺骗他! “想得美!”伯爵怒吼一声,手上紫光闪烁,五个魔法光球画着弧线飞了出去,朝着那个诡异的人影射去。 按照他的想象,这个魔法可能会穿过幻影,也可能会与构筑幻影的魔法冲突,互相抵消。但他怎么也没想到,那人抬起了右手,手上同样紫光闪烁,一个带着微灰黑颜色的光盾浮现在面前,将他的魔法完全拦截了下来。 “不……不可能!” 伯爵倒退了几步,身体微微颤抖。 这个魔法,他是很熟悉的,因为这是他最擅长的魔法之一。 更让他恐惧的是,当这人施展法术的时候,他清清楚楚地感觉到自己体内的魔力消失了一些——差不多,就是这个法术所需要的份量。 这让他顿时明白,施展这个法术的不是别人,就是他自己! 但是……他明明站在这里,为什么会站到对面去,为什么又会用法术拦截自己的法术? 而且……装束也不对啊!他今天穿的不是这样一套衣服啊! 伯爵感觉自己的脑子有些混乱,乱糟糟宛如有一群野马在里面狂奔践踏过一般,又像是一团胡乱缠绕的丝线,找不出半点头绪。 于是他只能瞪大眼睛看着这人。 然而这人什么话也不说,什么也不做,就静静地站在那里。 他一动不动,却给伯爵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这份压力虽然不及之前那个伪装别西卜的银发少女带来的那么沉重,却别有一种诡异。 就像是早上出门,按说一拉开门,看到的应该是门外的景象。结果看到的反而是屋内……转头往回看,也是屋内。 这是一个著名的法术“回环屋”,被困在回环屋里面的人,除非有特殊的空间感知能力,否则就算是能够一拳打死一头牛,在法术失效之前也无法离开。 伯爵觉得,自己好像就是中了类似这样的法术,所以才看到了自己。 “对!既然有回环屋,当然也可能有回环镜子!我面前就是一面回环镜子!我看到的是镜子里面的自己!” 他用有些急躁和癫狂的声音说:“没错!这只是一面镜子!” “这只是镜子!只是镜子!” 他把同样的话反复地说着,然后,向前迈去。 他才不相信这是真的呢!绝对只是个镜子而已! 尽管“镜子”里面并没有映出他周围的树木,只映出了他自己,但他依然坚信,这只是一面镜子! 走到这人的面前,他朝着对方的脸伸出手去,想要摸到那镜子的镜面。 然后,他的手被抓住了。 抓住他手的,是一个男人的手。 苍老,瘦削,但充满力量,更有淡淡的恶魔气息,在其中流浪。 “这个样子,真是丑陋!”那人用伯爵熟悉无比的声音说,“体面一点吧,我。” 伯爵的身体猛地一震,想都不想,另一只手上发出了魔法的光芒,就要发动攻击。 但还没等他攻击,就已经被甩开了。那人的力量极为庞大,一下子就把他甩退,踉踉跄跄退了好几步。当他还没能站稳脚步的时候,一道紫黑色的光芒就已经落在了他的身上。 他立刻感觉到了虚弱无力,双腿变得无比沉重,就像是两大块铁,沉甸甸地压在地上,抬都抬不起来。身体也变得极为沉重,纵然用尽了力量,也没能支撑得住,颓然倒下。 这个法术,他同样很熟悉,是恶魔法术的一种,可以汲取受害者的体力,让受害者变得虚弱无力。 在过去的日子里面,他使用过很多次这个法术,通过法术将祭品处理好了,奉献给恶魔享用。 但他怎么也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居然也会中这个法术。 而且,使用法术的,还是他本人! 伯爵心中升起了无比荒谬的感觉,他觉得整个世界都不对劲了,自己就像是在做一个荒唐的噩梦一样。 “是的……这一定是梦!从早上开始……今天一天,我都在做梦!其实我还在家里,还躺在床上。只要我闭上眼睛数一二三,再睁开眼睛,就能够醒过来……” 伯爵自言自语,闭上了眼睛,默默地数了一二三,然后再睁开眼睛。 他看到的依然是茂密的树林,还有那个和他一模一样的“自己”。 第一百零五章、复仇 不是做梦?! 伯爵的身体微微颤抖,他感觉自己整个人都陷入了迷乱之中,好像沉入了冰水里面,一直不断地下沉。 然后,那人开始缓缓走近。 他依旧什么都没说,但给予伯爵的压力却越来越大。 “你……你究竟是谁?”伯爵终于忍不住大声问道。 他本没指望得到回答,但那人却开口了。 “我是约瑟·塔拉汗,塔拉汗领第三任伯爵,塔拉汗家族第七代家主。”那人回答,“那么,你又是谁呢?” 伯爵的身体颤抖着,既是因为恐惧,也是因为愤怒。 “我才是塔拉汗伯爵,我才是这片土地的主人!”他大声怒吼。 那人讥讽地笑了:“你?你一点也不像个伯爵。” 伯爵的身体僵硬了,他当然知道,现在自己一点也不像是伯爵。 疲惫不堪、狼狈不堪,现在的自己简直就像是一条困顿濒死的野狗,除了身上这套衣服之外,哪里有半点伯爵的样子! 和此刻的他相比,对方才更像是塔拉汗伯爵。 他毫不怀疑,如果现在他们一起出现在士兵们面前,士兵们只怕会相信对方是真货,而自己反而是假货。 “你……你想要夺取我的领地?” 那人没有回答,只是依然在缓缓靠近。 眼看他越来越近,伯爵不由得下意识地后退。他的勇气早已在今天一次次的挫折之中损失殆尽,现在他不过是一只惊弓之鸟,面对这个诡异恐怖的家伙,纵然嘴上还敢大喊大叫,但实际上哪里还有与之对峙的胆量! 两个人一个前进一个后退,过了片刻,伯爵不知道怎么的脚下一歪,摔倒在了地上。 这一下摔得并不重,却犹如压倒了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让他彻底崩溃。 “救命啊!救命啊!”他声嘶力竭地大吼,“恶魔也好,冒险者也好,谁都好!来救救我吧!只要来救我,无论什么样的条件我都答应!无论什么样的代价我都肯给!救命啊!” 那人停下了脚步,冷冷地笑了:“你这样子真是丑陋。而且,你以为真会有人来救你吗?” “还真有人来。”不远处,一个声音回答,“虽然并不是来救他的。” 两个人同时转头,只见空气如同水波一般晃动,然后伴随着很轻微的“波”的一声,似乎有什么东西破裂,露出了很多人的身影。 这些人里面,有高大的,有矮小的,有俊美的,有丑陋的,有全副武装的,也有光着膀子的,有身上闪烁着神圣灵光的,也有黑气缭绕一看就知道绝非善类的。他们将这里围成了一圈,摆出一副看戏的模样。 其中一个熊头人身,脑袋黑白两色的,正在开口说话:“艾丽卡,你可真够恶趣味的!这样做,究竟有什么意思?” 他们当然就是“莽穿地球”的穿越者们,而这个说话的,就是熊猫。 “艾丽卡,你这个结界有点水平。”无眠说,“竟然连我们都被骗住了,很花了一番功夫才将它找出来。” 虽然两个伯爵一模一样,但彼此狼狈的程度,就知道站着的那个是假货,坐在地上的才是真货。无眠又不是傻子,自然不会认错。 他这一开口,伯爵也回过神来,大叫:“我知道你是谁了!你是旧洛卡家族的遗孤!” 此刻结界被破,他顿时就看出对方和自己其实还是有些区别的——身材比自己稍稍矮了一点点,气质也和自己稍有区别。 之前他看不出来,既是因为结界的缘故,也是因为身上那种毒素的缘故。 毒素和结界的组合效果,让他的判断能力大打折扣,才被艾丽卡完全骗住,几乎逼到精神崩溃。 想通了这件事之后,他突然又想到另外一件事,身体猛地一震,问:“你……你居然真的存在?” “为什么你会觉得我不存在?”艾丽卡身影一晃,已经重新变回平常的模样,冷冷地问。 “我本来以为你并不存在,只是那些冒险者们编出来的故事。”伯爵说,“当初……洛卡家族应该死光了才对……” “应该是死光了,但是没有。”艾丽卡回答,“这大概是命运的安排吧,注定我要为我的家族报仇雪恨!” 她的语气并没有什么恶毒或者怨恨,只有一种彻骨的冰冷。 谁都能感觉出来,在这种冰冷里面,蕴含着不可动摇的决心。 “报仇……你的确有资格报仇。”伯爵重新恢复了镇定,脸上甚至露出了笑容,“那么来吧,来给你的家族报仇吧。我现在已经完全没有反抗的力量了。” 艾丽卡摇头:“只杀死你,怎么能够算是报仇呢?当初我的家族可是被杀光了的。不杀光塔拉汗家族,不杀光那些支持你的人,不杀光你整个领地,怎么能算是报仇!” 说着,她的语气越来越激烈,到后面已经在尖叫:“只杀你一个人?做梦!” 看着她如此愤怒的样子,伯爵反而越发的轻松。 他转头看向无眠:“埃里克阁下,这人是你们的同伴吗?” “当然不是。” “那么,你们会看着她完成复仇吗?” 无眠沉吟了一下,摇头:“杀光整个塔拉汗城,这太过分了。我们不能允许。” 伯爵露出了放心的笑容:“那么,我就放心了。” 他对艾丽卡说:“我们贵族圈子里面,你杀我我杀你,实在不算是什么稀罕的事情。这些年来,我消灭的家族不在一个两个,你要报仇,我也没什么意见。但做事总要讲究个规矩,你把仇怨算到塔拉汗领的百姓身上,这不合规矩。” “规矩?”艾丽卡冷笑,“为了复仇,我早就把灵魂卖给恶魔了,我为什么要讲规矩?你凭什么跟我讲规矩!” “就凭现在围着咱们的这群人。”伯爵回答,“你可以不跟我讲规矩,我也没能力逼你讲规矩。但你没办法跟他们不讲规矩。” 艾丽卡冷冷地看着穿越者们,她当然知道这群人的厉害,除非自己躲在暗处刺杀,否则,真的不是这群人的对手。 原本她是想要躲在暗处的,但当她看到伯爵狼狈不堪离死不远的样子时,就忍不住跳了出来。 约瑟·塔拉汗这个家伙,决不能让他安安稳稳地死在这片树林里面!她要他在极度的恐惧和慌乱之中彻底崩溃,死得凄惨无比! 她将毒药和结界融合起来,结合“欺诈者的假面”的效果,制造了“另外一个伯爵”的假象,想要用这个假象逼迫伯爵彻底崩溃,从而完成自己复仇的一部分。 然而,她从恶魔那里学来的结界,居然没有能够坚持很久就被破除了。 她很失望。 所以现在,该是撤退的时候了…… 第一百零六章、决断 艾丽卡是个很有决断的人,她既然决定要撤退,就没有半点犹豫。 手指一弹,事先准备好的烟雾弹就爆炸开来,化为满天烟雾。 按照她的计划,会趁着烟雾潜入包围者的中间,然后大叫“她跑了!追!”。 这个时候,远处的一个魔法阵会发动,变出有人疾驰逃跑的声音。那些人肯定会循声追去,于是她就混入追兵之中,找个机会偷偷溜走。 这套办法简单明了,效果也不错。在过去的岁月里面,艾丽卡曾经用过这种手段,不仅成功地摆脱了包围,甚至还反过来杀死了好几个包围她的敌人,可谓反败为胜。 但是这一次,她的办法却失灵了。 烟雾之中,她冲入人群,发动魔法阵,用男子粗豪的声音大叫“她跑了!追!”,与此同时,魔法阵发动,奔跑声和地上枯枝被踩断的声音朝着远处传去。 按说这时候,包围者们应该就乱作一团,急急忙忙追赶。但她却发现这些人根本没有追赶的意思,甚至连一点慌乱都没有。 过了一会儿,一阵突兀而来的狂风将烟雾吹散,包围圈里面只有伯爵一个人坐在地上,艾丽卡已经混入了周围的人群。 然而,人群依然平静,没有半点动摇。 虽然连伯爵都露出了惊疑之色,但这些包围着这里的冒险者们却没有哪怕一点点的惊慌,他们脸色平静如常,不少人甚至还带着笑容。 (这是怎么回事?这些人难道不着急吗?) 已经变作一个矮个子地精模样的艾丽卡脸上若无其事,心里却暗暗纳闷。 这时候,她旁边一个人说话了。 “艾丽卡,你始终也只会这一招吗?”那人有些无奈地说,“至少也该玩点新花样吧。” 艾丽卡悚然一惊,她当然知道这人是谁,就是那个脸色黑白相间的熊人。 (这是什么意思?他见过我?不可能!他这张脸那么特别,我如果以前跟他见过面的话,一定会有印象!) “别装了,你好端端一个大美女,变成地精干什么?你的审美观有问题吗?” 艾丽卡这才确定,自己的确是被认出来了。 她惊讶地看向对方,只见熊猫正看着她,摇头不已,眼神之中没有半点忌惮,只有同情。 这种眼神让艾丽卡很不舒服,甚至比恶毒的愤恨的眼神更让她难受。 但她此刻更加在意的,是另外一个问题。 (不可能!他是怎么认出我来的?) 艾丽卡在冲到穿越者们之中的时候,当然就已经变化了模样,变成了一个穿越者的样子。虽然不敢说惟妙惟肖丝毫不差,但她有信心,只要自己不开口,短时间内没有任何人能够分辨得出自己来。 可是,这个脸色古怪的熊人却一下子就认定了她。 这是为什么?没道理啊! 她当然不知道,就在刚才她以为平静的时候,穿越者们正在聊天频道里面说话呢。 【熊猫:大家看看身边,谁变成双份的了?】 【赏金猎人:卧槽!我看到另外一个我了!】 【清道夫:我也看到了,在另外一个位置多出了一个高等地精。】 【无眠夜晚:赏金你没动吧?】 【赏金猎人:当然!事先说好的啊,大家都不要动,等着艾丽卡变身,好认出她来。】 【熊猫:那就没错了,我找她谈谈去。】 靠着“不动如山”的原则,艾丽卡的变身手段根本没能奏效。 现实不是游戏,在游戏里面,艾丽卡面对的只有五个玩家,她完全可以通过各种手段,逼迫玩家们移动,从而混入其中,然后发起打击。但此刻,面对五六十人的庞大部队,她万万不敢采取任何可能激怒对方的行为,只敢单纯地变化然后混入,想要找个机会逃走。 但是……既然人都不动,那么多出来的是谁,自然就是很明显的了。 艾丽卡当然不可能知道这些,她看着熊猫,叹了口气,变回了原本的模样。 奇妙的是,当她变来变去的时候,身上的衣服也在跟着变化。 这才是“欺诈者的假面”真正厉害的能力,虽然使用起来受到一定的限制,不能像单纯变化身材容貌一样随意使用,但这可谓是独门绝技,比一般魔法变身厉害多了。 凭着这种能力,她才不愧是这段剧情的最终boss。 “真想不到,居然有人能看穿我的伪装。”她无奈地说,“你们打算怎么办?” “我想要问一下,你愿意改邪归正吗?”熊猫问。 艾丽卡冷笑起来:“什么叫邪?什么叫正?” “你知道我的意思。”熊猫说。 “那你又凭什么认为我是邪恶的?” 熊猫笑了:“就凭我之前见过你——你应该还记得我当初那一发‘天谴’才对。” 艾丽卡的脸色顿时变了,她惊讶地看着熊猫,一脸的不敢置信。 “不可能!你……你是传奇圣武士?!” “可能也好,不可能也罢。之前我还不敢确定,现在差不多可以确定了——那天晚上,在那个庄园门口战斗的时候,你带着几个人赶来支援的,对吧?” 艾丽卡的脸色变了又变,当时的情况,按说只有她自己知道。庄园里面除了她之外的所有人都死在了天谴的圣火之中,只有她凭借从恶魔那里学到的知识,逃过了圣火的焚烧。 眼前这个相貌古怪的熊人既然能说出当时的情况,只怕还真就是那个传奇圣武士。 (莫非……他的灵魂从天界又回来了,重新换了个身体?) 她这样想着,有些狐疑。 “看来你已经相信了我的话,那么回答我的问题吧。”熊猫又问了一遍,“你愿意改邪归正吗?” 艾丽卡当然明白这“改邪归正”的意思。当初那个庄园里面,邪恶的东西比比皆是,什么活人献祭啊,什么恶毒诅咒啊,什么制造瘟疫啊……这个圣武士要她改邪归正,就是要她放弃这些手段,从此当一个好人。 她沉默了一会儿,没有回答,反而问道:“你们……准备怎么处理约瑟·塔拉汗和他的家人?” 熊猫没有半点犹豫,立刻回答:“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该怎么报,就怎么报。” “哦?你们这当自己是神明吗?”艾丽卡讽刺地说。 熊猫笑了笑,握住拳头,晃了一晃:“我们不需要像神明那么强,只要比他强就可以。” 艾丽卡回头,看着伯爵阴沉的脸色,忍不住哈哈大笑。 “这话我喜欢!”她说,“那么,塔拉汗家族长期勾结恶魔,这事情该怎么处理?” 熊猫也没犹豫,说:“首恶当诛,知情不报的当罚,不知情的无罪。” 伯爵的脸上露出了笑容,反而艾丽卡的脸色阴沉了。 “按照各国的规矩,勾结恶魔是灭门之罪。”她说。 熊猫还是摇摇拳头:“拳头大的说了算。” “你们觉得自己比各国更强?” “别人不知道,就没问题。”无眠开口了,“我们虽然惩恶扬善,但也实在不希望看到一整个家族被屠杀。不管各国的规矩如何,我们的规矩就是这样,不搞株连。” “你们不怕他们报复?”艾丽卡问。 熊猫依旧在摇他的拳头:“尽管来呗,我们不在乎。” “我们不怕!” “是啊,送上门的经验,有什么可怕的!” “不如说,我们很欢迎啊!” 穿越者们哄笑了起来,一点也没把什么“报复”放在心上。 无眠说:“其实这个问题真的不用担心。我们只是不搞株连,但会借着这个机会,对塔拉汗家族展开审查和清理。那些作恶多端的,就算不勾结恶魔,我们也一样要惩罚他。这样堂堂正正的审判制裁,谁有什么立场来找我们报复呢?如果他因为自己的亲人作恶多端被我们处决,而来找我们报复,那样小格局的角色,无非也就是被我们铁拳碾碎罢了。” 熊猫又摇摇拳头:“我们对自己的拳头,还是很有信心的。” 艾丽卡沉默不语。 过了一会儿,她深深地叹了口气。 “如果当初……我能够遇到你们,那该多好!” 第一百零七章、复仇者的结局 发出那一番感叹之后,艾丽卡就像是卸掉了沉重的包袱一样,整个人都变得轻松起来。 她环顾四周,点了点头,抬手在脸上摸了一下,摘下了一个薄薄的面具。 “这是魔法道具‘欺诈者的假面’。”她说,“戴上它,可以自由变化成任何体型和自己相差不太大的类人生物模样。而且每天三次,它甚至能够连衣服的模样也一起改变,效果堪比高级法术。” 大家当然知道这东西的效果,在游戏里面,它是一件有些偏门的顶级装备。虽然对于平时练级做任务没什么帮助,但在潜入、交涉类的任务里面,常常能够发挥奇效。 玩家们编纂的游戏攻略里面,这类任务的攻略一般分为两个部分,前半部分是正常情况下该怎么做,后半部分是有这件装备的话该怎么做。一般来说,后半部分大致上只有两句话:跟着流程走,自己别作死。 是的,有这件装备的话,跟着流程走,不要作死,这类任务基本上手到擒来,几乎没有难度可言。 所以当初在游戏里面,即便是后期才注册账号的新手,只要想好好享受游戏的,往往都要努力把艾丽卡副本刷个几十次上百次,将这个爆率大概百分之一的稀有装备给爆出来。 看着这件装备,不少人的眼神都有些炽热。 “我想要跟你们做一个交易。”艾丽卡说,“用这件装备,和我这些年陆陆续续写下的一些笔记作为交换。我要你们当中某个人给我一个承诺——当他结婚生子之后,他要让一个孩子继承洛卡家族的姓氏,并且为这孩子至少争取一个骑士领的领地,在家谱里面,要以我的家族为祖先传承。” 大家一愣,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在彼此脸上看到了尴尬的笑容。 艾丽卡的这个要求过分吗?一点也不过分,甚至可以说合情合理。 但是……这个要求恰恰戳在了穿越者们的痛处。 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都是单身,什么魔法师啊麒麟臂啊……对他们来说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即便是穿越了,拥有了强大的力量,他们也并没想过什么结婚生子成家立业的问题。 现在艾丽卡陡然提出了这个要求,很多人脑子里面都一片茫然。 片刻之后,聊天频道里面议论纷纷,大家都在讨论这事该怎么办。讨论来讨论去,最终结论是——艾丽卡的要求很合理,人家不仅送装备,还送一个贵族家名,某位兄台出面接下吧。 其中以王土豪的说法最为光棍,他说:“其实我觉得可以跟艾丽卡商量一下,既然装备也送了,家名也送了,不如再添上自己吧。她好歹也是个美人,要是肯添上自己的话,那个洛卡家族的孩子,就让她自己来生好了——你们不愿意的话,我上!” 这想法实在是有点……不知道让人怎么说,但熊猫、无眠他们是一致反对。 熊猫的说法是:“艾丽卡的家族差不多五十年前被前代塔拉汗伯爵消灭,就算那时候她才十二三岁,现在也六十好几了,王土豪你口味能不能不要这么重啊!” 无眠的意见则是:“艾丽卡的灵魂早就已经献祭掉了,她现在虽然能说能笑,其实体内压根没有灵魂,生命犹如风中残烛,随时都可能死去。王土豪你要不介意婚礼上死老婆,我想她应该也不介意穿着嫁衣死去吧。” 于是王土豪就可耻地缩了,表示他刚才只是随口说说,大家不要当真。 解决了这个小插曲,熊猫开口说道:“我直率地问一下,你还能活多久?” 艾丽卡露出苦笑:“不愧是传奇圣武士,一眼就看出来了。我如果非要苟延残喘的话,大概还能再活一年半载的样子。但是那样活着很痛苦,每一天都是折磨。所以只要交易谈得成,我现在就准备死了。” “其实……我们可以试着把你的灵魂夺回来。”无眠说,“有心算无心,应该还是有很大希望的。” 艾丽卡的眼睛顿时亮了,脸上也露出了惊喜之色。但过了片刻,她却居然摇头,说:“还是算了。我跟恶魔的这场交易,是我占了便宜。现在结果并不算差,我没有反悔的理由。” “你要跟恶魔讲信用?”熊猫大吃一惊,“跟恶魔有什么信用好讲的!” “我也只剩下信用了。”艾丽卡垂下头,深深地叹了口气,“我的身体早就已经因为多年的魔药试验而彻底毁坏,我的家族也早就烟消云散,现在我一无所有,唯一还剩下的,就是我的尊严。恶魔帮了我的大忙,如果反悔的话,我就连最后的尊严也无法维持,活着又有什么意思?” 熊猫顿时无语,他算是看出来了,艾丽卡已经打定主意——或许在过去的岁月里面,她承受了太多的痛苦,早已厌倦了活着。 他也叹了口气,摇头不语。 就在这个时候,名声一向不好的生体实验狂魔寒风走了出来,说:“既然你横竖都是准备死了,那你的尸体给我如何?” 大家全都大吃一惊,用看变态的眼神看着他。 艾丽卡也吓了一跳,忍不住后退了一步。 寒风顿时意识到自己的说法有问题,急忙解释:“我是说,你虽然死了,但你的尸体其实是可以通过特殊方法保持活性的。甚至于……等我的技术进步了,将来让你的尸体生下孩子,也不是不可能。洛卡家族的后代,由洛卡家族的你自己来生,不是更好吗?” 艾丽卡顿时有些心动,但想了想,还是摇头。 她终究不敢相信寒风,这人的相貌就显得很阴森,眼中那种冷漠感,更是让她想起了当初把自己当做魔药试验品的老巫婆……虽然这个提议很有诱惑力,但想到要把自己的尸体交给这么一个人随意处理,她就有一种仿佛无数毛毛虫在背后爬来爬去的难受感觉。 “只要那人愿意继承我们家族的家谱就行了。”她说,“血脉什么的,我也就不强求了。” “其实我这个办法很靠谱的,你可以再考虑考虑。”寒风并不放弃,“真的,这办法挺好啊!” 他越是这么说,艾丽卡越是心惊肉跳,连连摇头。 寒风无奈地叹了口气,嘟囔:“不就是克隆嘛,为什么这么反感呢?这个世界又没有地球上那么多的伦理……” 事情说到这里,艾丽卡也看出了冒险者们并没有现在答应她的意思,但她不仅没有难过,反而微笑了起来。 他们如此严肃地看待这个问题,正说明了他们会说到做到。 随便许诺的人,多半无法严格遵守诺言。一诺千金的,对于许诺多半都很慎重。 穿越者们又讨论了一会儿,最后表示他们可以等到将来有孩子之后,让孩子自己决定——这就是他们的底线了,就算为了“欺诈者的假面”,他们也绝对不会拿自己孩子的人生作为交易! 对于这个结果,艾丽卡表示接受。于是她将面具和一个空间袋一起交给了熊猫——空间袋里面,除了她的笔记之外,还有一些“零碎的财物”之类。 然后,她看了看周围,目光停留在脸色平静却又有些虚弱的塔拉汗伯爵的身上。 “我在地狱等着你。”她说,“还有你家族里面那些同样要下地狱的人。” 然后,黑色的火焰从她脚下腾起,瞬间席卷全身。这火焰来得快去得也快,前后不超过一秒钟的时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但她的身体却随着火焰变成了灰色,然后缓缓落下,化作一滩灰尘。 这就是复仇者艾丽卡·洛卡的最后结局。 第一百零八章、伯爵的结局 艾丽卡化作的灰尘被熊猫收了起来,作为恶魔契约者,她的尸体纵然已经化成了灰烬,依然蕴含着可怕的邪恶力量。需要经过净化之后,才可以入土为安。 就在熊猫处理这些骨灰的时候,无眠走到了塔拉汗伯爵的面前。 “你有什么遗言要交代吗?”他开门见山地说。 伯爵并没有惊讶或者害怕的意思,冒险者们的态度,刚才跟艾丽卡的对话之中就已经表现得很清楚了,他一点都不意外。 “我也想要跟你们谈笔交易。”他居然还露出了笑容,说,“正确地说,是跟你谈笔交易。埃里克阁下。” 无眠愣了一下,皱起眉头:“交易?我们之间有什么交易可谈的?” “当然有。”伯爵说,“我知道你们这些人把金钱权力宝藏什么的都不放在眼里,但有两件东西,你们多少应该有点兴趣。” “两件?”无眠更加惊讶,“是什么?” “首先,是领地。”伯爵说,“整个塔拉汗伯爵领,王国地方贵族里面名列前茅的强大领地。你们多少是会有些兴趣的吧?” 无眠点头,他们当然有兴趣。 “但是,领地是无法私下赠送的。”他说,“如果你想要以‘赠送领地’为借口拖延时间,那你是打错主意了!” “我既然说要拿领地来做交易,当然就有很妥当的办法。”伯爵微微一笑,“这就牵涉到第二件东西——美女。” 穿越者们纷纷愣住,不少脑筋灵活的人已经隐约猜到了几分。 “我的女儿安娜·塔拉汗,今年才十五岁,但已经是个一等一的美人了。”伯爵说,“埃里克阁下,如果你愿意的话,我想要让她和你结婚,请你以女婿的身份,继承我的领地。” 无眠呆住了。 他怎么也没想到,伯爵竟然会提出这样的建议来。 而这个时候,聊天频道里面已经炸了锅。 【熊猫:恭喜恭喜!】 【三余无梦生:对,恭喜无眠脱单!】 【剑十三:无眠领主你好。】 【一鹰二富士三茄子:无眠哥这算是入赘吧?】 【泡泡种子洗澡澡:谁能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为什么我只是睡了一觉,无眠就要结婚而且还要当领主了?】 【剑十三:卧槽!十五岁啊!未成年啊!无眠你当心三年起步最高死刑!】 【荷鲁斯:卧槽!卧槽!卧槽!江山美人打包送,无眠你特么是哪里来的龙傲天吗?】 【尤涅若:靠!】 【和音:这简直比我们想象的最好的情况还好……】 【长孙武:我这是看到了什么老式故事的剧情吗?】 【龙彪:正好你结婚生了孩子改姓洛卡,两件事一块儿办妥了。】 【你隔壁的徐先森:为什么不是我!没道理啊!我长得比他帅啊!】 …… 各种各样的话,祝福的、吐槽的、感叹的、羡慕嫉妒恨的,乱七八糟聚成一片,一时间简直犹如刷屏一般。 这些乱七八糟的发言,也将无眠从茫然之中惊醒。他震惊地看着伯爵,不明白伯爵的意思。 “……你想要跟我交易什么?”过了一会儿,他问。 伯爵笑着摇头:“只要你答应我的条件,那就算是交易完成了。” “……我现在脑子有点乱,麻烦你说清楚。” 占到了上风的伯爵笑眯眯地看着无眠,说:“按照各国的惯例,勾结恶魔是灭门之罪,这个想必你们是知道的吧?” 无眠点头。 “这个灭门之罪,是包括女婿在内的。” 无眠愣了一下,终于恍然大悟。 如果他娶了安娜·塔拉汗,那么就不能揭露塔拉汗家族勾结恶魔的罪名——因为这将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不对,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脑袋,实实在在的作死。 所以,只要他跟安娜结婚,塔拉汗家族就不用担心“勾结恶魔”这个问题了。 想到这里,无眠严肃地说:“你不用这样做,我们根本不会把这件事公开——我们也不希望看到塔拉汗家族被灭门。” “但我希望更加保险一些。”伯爵说,“而且我女儿安娜,她很漂亮的,这一点我可以保证。” 无眠当然知道安娜是个大美女,问题在于……他犹豫了一下,说:“婚姻这种事,还是要考虑男女双方的意见才对……” “你不用担心安娜的意见,她是个很单纯的姑娘,只要把事情的经过告诉她,她自然会明白我的意思,并且接受这个安排。” 无眠看着他的笑容,心里满是狐疑。 他绝对不相信伯爵会这么好心,平白把领地和女儿都送给自己。 虽然伯爵的理由的确说得通,但他就是不相信。 这不可能!伯爵根本不是这种人! 就算是死到临头,这老狐狸也只会想着怎么拖别人垫背陪葬,绝对不会想要跟人共赢什么的。 ……合作共赢?这些年来被他坑死的那些家族,被他献祭的那些无辜死者,都是最好的证据!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鸟之将死,其鸣也哀——那特么是好人编出来自我安慰的!伯爵这种坏透了的家伙,哪怕是要死了,也只会想到害人! 他心中苦苦思索,却怎么也想不出伯爵的陷阱究竟埋在哪里。 【无眠夜晚:大家帮我想想,伯爵可能想了什么办法坑我?】 【熊猫:我觉得你想多了,他都这样了,还怎么坑你?】 【荷鲁斯:贱人就是矫情!】 【尤涅若:顶!】 【长孙武:你这是婚前恐惧症吧。】 【和音:你担心得也有道理,这实在不像是塔拉汗伯爵的风格。】 【老虎:这老头一辈子坏事做绝,死到临头改好?不可能的!】 【三余无梦生:你要觉得他在想办法坑你,那我现在一刀砍死他,甭管他想的是什么,总之咱们还按照咱们自己的计划来办,不理他就好。】 无眠心中豁然开朗,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三余说得对,不管伯爵说什么,总之他按照之前的计划去做就好。 上钩的都是贪心的鱼,只要他不贪心,就算是伯爵有什么阴谋,又能把他怎么样呢? 看到他的笑容,伯爵也笑了:“那么,就这么办吧。我给你写一封信,将来你把信交给安娜就行。” 无眠点头,于是伯爵写了一封信,交给了他。 然后,伯爵就一刀抹了脖子,死得很干脆。 看着他的尸体,无眠冷笑几声,看都没看那封信,直接手上腾起火焰,将那封信烧成了灰烬。 “不管你想要玩什么花招,我都不接。”他说,“安娜的确是个美人,可我不是看到美女就迈不动脚的人!” 第一百零九章、塔拉汗领的结局 山谷之外,塔拉汗领剩余的士兵们心惊胆战地等待着。他们看到了恶魔的出现,也看到了魔法阵五行转化疯狂轰炸的场面,现在一个个都双腿站站,即便明知道现在应该冲进去营救伯爵,也没有哪怕一个人能够鼓起勇气向前迈步。 他们现在只能祈祷,祈祷自家伯爵福大命大,能够逢凶化吉遇难呈祥,至于之前那从己方这边飞出去的团团黑气,只能权当看不见——不,就是什么都没看见!什么都没看见! 伯爵的手段,大家都是知道的。别说是无凭无据仅仅“怀疑”,就算是有凭有据,也未必能够奈何得了他。 或许……有凭有据的话,反而会把自己的命送掉吧。 所以大家都打定了主意,什么都没看到,什么都不知道。 但是……伯爵大人究竟怎么样了?该不会死在里面了吧? 如果他死了的话……那大家怎么选择,可就不一定了…… 就在大家胡思乱想的时候,伴随着脚步声,一群冒险者簇拥着伯爵走了出来。 伯爵的状态很不好,衣服上有血迹,脸色苍白,走路也踉踉跄跄,全靠旁边的埃里克扶着。但他的精神还算清醒,并没有昏迷或者伤重不起的样子。 看着急急忙忙上来迎接的军官们,伯爵冷冷地一笑,说:“看来你们等了很久啊。” 军官们的脸顿时就白了,一个个战战兢兢不敢回答。 “算了,我就剩你们这些人了,再收拾了你们,岂不是要当光杆司令!”伯爵没好气地说,“回去之后,士兵们加强训练一个月,军官们扣三个月的薪水!你们有意见吗?” 军官们连连摇头,喜出望外。 被扣三个月的薪水,当然是很肉疼的事情。但相比他们犯的错误,能够这样过关,实在是意外之喜。 他们当中的不少人都已经在考虑安排后事了,怎么也没想到,竟然可以被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就在这时,一个军官突然激灵了一下,问:“大……大人,您刚才说……就剩我们了?” 军官们这才反应过来,一个个毛骨悚然。 上千人的军队,就剩下他们这最多不超过二百了? 山谷里面,究竟发生了什么! 伯爵没有回答,只是深深地叹了口气。 “我小看了洛卡家族的女人,也小看了那个恶魔。”他说,“如果不是这群冒险者们相助,连我自己都会死在里面。而为了救我,他们却搭上了好几条性命。” 军官们看向冒险者,这才注意到他们的样子也很狼狈,不少人身上都带着伤,甚至还有缺胳膊断腿的,的确是经过了一番苦战的样子。 “山谷里面……究竟怎么回事?”一个军官忍不住问。 “恶魔被召唤出来了,超乎你们想象的恶魔。”无眠叹道,“虽然我们做了很多准备,但面对魔王的投影,终究还是不够。最终,我们付出了巨大的牺牲,才算是将它勉强击退。” “魔……魔王?!” “天啊!” “竟然是魔王!” 军官们一个个脸色煞白,看着那片已经安静下来的山谷,犹如看到恐怖的鬼域一般。 所谓魔王,就是民间对于地狱七十二柱大恶魔的简称。在普通人看来,这些大恶魔既然可以统帅一个个恶魔军团,那当然就是恶魔之中的王者——就像是人间的国王一样。 这种看法倒也没什么错,反正七十二柱大恶魔之中,就算势力最小的,统帅的地盘勉强也够得上称作“国家”了——甚至于比不少小国的地盘更大呢。 当得知山谷里面爆发了和魔王的大战之后,幸存的塔拉汗军队在撤离时候展现出了惊人的高效率,快得犹如一阵风似的。 他们很快就回到了塔拉汗城,然后伯爵将城内各个教会的首脑们邀请到了伯爵府,介绍了这件事。 “魔王?!” “大恶魔?!” 各个教会的负责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大相信。 地狱七十二柱大恶魔,是这个世界“邪恶”一方的终极力量,与天界的大天使们同等。在这个诸神并无确凿人格的世界里面,它们就已经是“最强”的存在。 即便是七十二柱大恶魔里面相对较弱的,也是大佬到不能再大佬的存在。这样的大佬,为什么会莫名其妙地来到人间呢? 莫不是弄错了? 伯爵见大家不信,冷笑一声,表示战斗的遗迹还在,他们可以亲自去看看。 各个教会的负责人见他说得这么肯定,就满心狐疑地来到了那个山谷里面。 然后,他们真的感觉到了虽然正在消散,但极为森然可怖的恶魔气息! 这气息并不强大,却有一种令人两股战战,几乎站立不稳的威圧感。主教、祭司们甚至不用再研究,就可以肯定,这的确是某个大恶魔留下的气息! 虽然时过境迁,残存的一点气息已经不足以判断当初派出投影的究竟是哪个大恶魔,但庞大的魔法阵被从内部击溃,大几百士兵死得惨不忍睹,这些都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证据,可以让他们看出当初大恶魔投影的嚣张气焰,看出当初那一战是如何的艰难。 “真是不容易啊!” “塔拉汗伯爵虽然为人不行,但至少在大是大非的关键问题上,还是很站得住的。” “是啊!” 各个教会的负责人们感叹着,将消息传回了总部。 随后,就有教会高层从王都过来,实地勘察了战场。他们当然也看不出任何的问题——因为来得有些迟的缘故,他们到的时候,大恶魔的气息已经几乎完全消散了。 又过了个把月,塔拉汗家族和那群冒险者们,就得到了来自王都几个大教会,以及王国方面的联合表彰。 不过,代表塔拉汗家族接受表彰的,已经不是伯爵本人,而是他的次子多伦·塔拉汗。 伯爵受伤回家之后,不久就病倒了。他的长子哈雷·塔拉汗满心欢喜地接过了领地的大权,正准备大展拳脚,却不料伯爵的病情在埃里克等人的治疗下迅速好转,甚至有似乎有老当益壮的意思。 哈雷眼看着煮熟的鸭子要飞了,再也忍耐不住,发动了政变。 政变失败,老伯爵再次展现了他的凌厉手腕,处决了好几个身份不凡的人物。而哈雷因为是他儿子的缘故,侥幸捡了条命,被囚禁了起来,或许这辈子都没有重见天日的希望。 这场政变虽然失败了,但老伯爵却受到了很严重的打击。当一切处理好之后,他就宣布退休,将爵位传给了多伦。 就在表彰前几天,第四代塔拉汗伯爵,多伦·塔拉汗正式宣布就任。 第一百一十章、后续的事情 “要取缔开拓令?这是不可能的!”三余无奈地说,“老虎啊,你不要总是说这种不可能的事情好不好!” “哪里不可能?”老虎并不放弃,追问,“塔拉汗伯爵对于领地的控制力那么强,区区一个开拓令,难道还不能取缔吗?” “塔拉汗伯爵虽然是实权领主,可他的权力来自于各个下级领主对他的支持。在这种分封制的社会里面,君主的权力是很有限的。你不能拿我们中国古代的皇帝来比,我们是集权制啊!” “说人话!” 三余被噎住了,咳嗽了好几声,才说:“开拓令对于北方边境的那些领主来说,关系到他们领地的增加。而领地的增加,就是实力的增强……要是伯爵取缔开拓令的话,边境上那几个子爵、男爵绝对不会答应的。” “他们是伯爵的属下,有什么可不答应的?”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他们的册封并非来自于伯爵,而是来自于国王啊。”三余叹了口气,说,“伯爵或者可以强行命令那几个由他册封的骑士和男爵遵守他的命令。但那些子爵们可是由国王册封的,他只是这些人的盟主而已,根本没资格强行命令人家啊。” “拳头就是资格,不服来打!”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我们才刚刚掌握塔拉汗领,怎么能做这种倒行逆施的事情!” “倒行逆施?!”老虎气得笑了起来,“停止侵略,维护和平,在你嘴里成了倒行逆施?你究竟是怎么想的!真当自己是塔拉汗伯爵了吗!” 三余有些尴尬,笑了两声,说:“我承认侵略是不对,但塔拉汗领的风气已经形成。上到领主,下到冒险者,大家都以开拓为荣。我们不能跟这种风气对着干啊。” “因为自己成了强盗的首领,所以就要继续维持强盗行径?”老虎不屑地冷笑,“果然是屁股决定脑袋!三余,你一向随和活络,可不要真的弄错了自己的立场啊!” 三余愣了一下,皱眉想了一会儿,说:“我没弄错立场。作为‘莽穿地球’的会长,我以我们公会大家的利益为最高优先。无论塔拉汗人也好,森林蛮族也好,他们的利益都要向我们公会的利益让步。” “那我们公会的利益是什么?”老虎问。 “在目前来说,是维护塔拉汗领的稳定,推动其发展,给我们提供源源不绝的资源。” 老虎严肃地看着他,过了许久,才说:“我们这群人,穿越到这个世界上,很多人都变了模样,甚至于变成了怪物。在这种情况下,维护我们的世界观,维护我们的道德取向,才是最重要的。我们首先必须是‘我们’,然后才可以考虑其它。如果我们变得不再是‘我们’的话,那就算活着,又有什么意义?” “在我们的世界观和道德观里面,所谓的‘开拓’是一件错误的事情,我们应该制止它!”他强调。 三余也严肃起来,他思考了很长时间,最后还是摇头:“你说得有道理,对我们来说,精神利益是不可或缺的。但是……我不认为开拓令这件事,对我们的精神文明建设有关键性的作用。” 老虎叹了口气,没有再说什么,转身走了。 他走到了城堡的门口,回头看着巍峨的城堡,讥讽地笑了。 “一个个真当自己穿越了,就变成了不得的大人物了吗?这样下去,大家迟早会变得跟土著没有区别的。到那个时候,作为‘穿越者’的我们,就已经死了!” “你们就这么一步一步妥协退让,一步一步走向深渊吧!我是绝对不会退让的!哪怕只有我一个人,我也绝不向这世界让步!” 说完,他黑色的斗篷化作一对巨大的蝠翼,扇动者翅膀缓缓飞起,朝着西北方,塔拉汗伯爵领的北部边境飞去。 等他远去之后,原本空无一人的城堡大门旁边,出现了无眠和熊猫的身影。 “刚才你为什么不劝劝他?”无眠问。 熊猫反问:“怎么劝?” “比方说……其实事情没那么糟糕,他没必要这么重视这个问题……之类?” “他已经等了好几个月。”熊猫说,“这段时间他显然想了很多,如果说一开始,他只是单纯的一时冲动,那么现在他已经给这份冲动找到了可靠的理论依据。而且……他的想法,老实说,还是很有道理的。” “你也赞成他的想法?” “部分赞成。”熊猫说,“他觉得我们需要坚持我们的世界观道德观,才能避免被这个世界同化,失去我们原本的态度和意志。这种想法我认为很有道理。” “这想法的确有一些道理……但我觉得他把问题想得太严重了。”无眠说,“事情没他想的那么严重。” “或许吧,但他的选择,也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熊猫说,“穿越了之后该怎么办?我们大家都不知道。大家都在寻找正确的方向,都在尝试。我们不能因为彼此观念有所冲突,就否定别人的尝试。” “也许的确是这样,但就算想要阻止开拓,也需要做充分的准备之类,你觉得呢?” “你觉得他准备得不够充分?他已经准备了好几个月。” “这种大事,区区几个月怎么足够!” “我们颠覆塔拉汗伯爵的统治,将他和他的儿子们取而代之,也不过花了区区几个月而已。” “但我们是一群人,他只是一个人啊!” “这几个月里面,他跟很多人交流过,但并没有人愿意和他同去。”熊猫说,“既然这样,他再等多久也没意义,还不如干脆早点出发呢。” 说着,他微微一笑:“我也准备要出发了。” 无眠一惊,问:“出发?你要去哪里?” “到处走走,并没有什么固定的目标。”熊猫说,“反正现在塔拉汗领已经被我们控制,大家有了坚实可靠的根据地。就算有一些人离开,也不算是什么问题吧。” “但是……总要有个计划吧。” “计划?”熊猫笑了,“如果非要说计划的话……我想要在人间各国转一圈,看看各地的风土人情。” “当初没穿越的时候,我不止一次想要出门旅游,但因为种种原因,最终并没有能够去得了几处。现在我想要弥补这份遗憾,走遍天涯,看遍风景。” “只是这样?”无眠怀疑地问。 熊猫呵呵笑了两声:“你就当是这样吧。” 无眠叹了口气,说:“前几天,王土豪他们就说‘我要出去闯荡江湖’,然后走了;昨天,牛透忍他们组成了一个流浪乐队,也走了;今天是你跟老虎……不知道接下来,还会有多少人离开。” “人生就是需要时不时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嘛。”熊猫说着,迈开了步伐,“我这就出发了。别担心,有事的话,自杀回城很快的。” 他的身影渐渐远去,最终消失在野草之间,唯有脚下的路,一直通往远方。 卷末总结和更新调整 《莽穿新世界》的第二卷,到这里就结束了。 在这第二卷里面,主角熊猫的戏份大大减少,其他穿越者——尤其是老虎——的戏份大大增加。所以有读者跟我说,你这故事有点散了。 老实说,我自己也这么觉得。如果将来有机会像金庸那样搞重修版的话,我或许会把这一卷删掉三分之一左右的内容,很多地方都一笔带过,从而把笔墨集中在主角身上。 在连载中,有人跟我说,老虎这个角色很让人不舒服。 我问:哪里不舒服了? 答曰:太虚伪! 问:即便他身体力行了他的观念,也是虚伪? 答:是的,总觉得他虚伪。 我起初有些纳闷——如果连“身体力行”都算虚伪的话,那怎么才叫不虚伪呢? 后来我仔细琢磨,终于明白了问题在哪里。 老虎的身上,体现出的是“人文”面对“现实”的无可奈何。 每个人都有美好的理想,但美好的理想多半只能是理想,当面对现实的种种不美好时,理想只能折戟沉沙,纵然努力奋斗,成功的希望也很渺茫。 这是为什么?或许是因为“个人”太过于弱小吧。这份弱小,不仅仅在于力量,也在于智慧和精神。 对于那个世界来说,老虎也是弱小的,至少现在是。所以他处处碰壁,十分狼狈。 如果以现实为对照的话,或许他应该理智地放弃,才是符合现代人价值观的选择。明明失败了还要坚持,的确是显得很虚伪。 但是,“放弃”这个选择,我不喜欢。 战国时代的张仪有一个著名典故,他因为被怀疑盗窃大官的玉璧,挨了几百鞭,凄惨不堪。但他却对妻子说:“你看我的舌头还在吗?”“在啊。”“那就足够了。” 舌头还在,就可以继续游说和辩论,对于纵横家来说,这就不算是失败。 而对于拥有不死之身的老虎来说,只要他不放弃,他就还不算是失败。 对也好,错也罢,坚持到底,才是硬汉。 对于“硬汉”这种性格,我有着近乎迷恋的执着。我总觉得,一个优秀的人,必定有这种“我还没死,我就没败”的硬汉精神。 善也好,恶也罢,一个优秀的人,一个能够有所作为的人,理应有这样的精神。 虽然在现实中,或许圆滑的手段和柔软的态度,反而更能够走向成功…… 好了,废话也说得够多,谈谈下一卷以及更新计划的调整。 下一卷主要写的就是熊猫的漂泊了。 一个人,穿越到了异世界,不到处走走看看,实在是很可惜,至少我这么觉得。 哪怕不为得到什么好处,只是看看各地的风景和人,就不算是浪费时间和笔墨。 至于更新时间,我准备调整到12点和20点,这样更方便一些。 有意见的话,敬请提出。 虽然我很少回答,但其实我一直在看书评区。 第一章、爬最高的山 白雪皑皑的高山,今天迎来了一个新访客。 这个世界的人间界,和地球有些相似。广袤的大陆,辽阔的海洋,还有星罗棋布的岛屿。 就人们所知的,这世界上最主要的大陆有两个,中间隔着茫茫沧海,有无数的风险,所以很少有来往。穿越者们活动的区域,可以称之为“西陆”,而另外一边,则可以称之为“东土”——当然,西陆没有论坛,东土也没有三藏法师。 西陆上有几个国家,其中最为强大的是色雷斯帝国——哦,现在应该还叫色雷斯王国,要等到新国王理查德·色雷斯即位,并且打败了特雷拉王国和莫来商业联邦,吞并了周围许多小国之后,才会正式称帝。 到那时,色雷斯帝国将会占据整个西陆接近三分之一的土地,可以说是除了神话时代之外,领土最为广阔的国家。 目前色雷斯王国的领土大概只有届时帝国的一半,但最重要的几处关隘都已经控制在了手上。 比方说,此刻熊猫访问的山峰,连同着山峰所在的整个山脉,现在差不多就已经在他们的控制之下。 黑云山脉位于西陆中央稍北,地势极高,向来被人们认为是世界上最高的山。这里极为险峻,悬崖峭壁连着悬崖峭壁,就算是在酷暑盛夏的季节,抬头也能看到一座座终年积雪的陡峭险峰。 雪峰大多在云层之间,积雪和白云交相辉映,远远看去,也不知道哪里是雪,哪里是山。 “我总觉得这儿不该叫什么‘黑云山脉’,而应该叫‘白云山脉’才对……”熊猫仰望着前方那高耸入云的奇峰,忍不住嘀咕,“明明是白色的嘛。” 他当然知道黑云山脉得名的原因——山势极高,离得很远就能看到,宛若地平线上的一大片黑云。 或许这其中,也有对于高山的畏惧在内。 恐惧是什么颜色?熊猫觉得,大概就是黑色的吧。 毕竟,夜晚就是黑色嘛。 回头看看不算很远处那座关隘,他笑了笑,继续向前走去。 此刻在关隘的城墙上,正有两个军官注视着他的身影。 “咱们就这么让他过去了?”一个高个子的军官问,“这可是咱们的地盘,让人随随便便去爬山,真的好吗?” “有什么好不好的,他想要送死,就让他去呗。”矮个子军官满不在乎地说,“难道为了不让他送死,咱们还要跟他打一仗?为了阻止他去送死,咱们拼着死几个人的风险,把他砍死在咱们这里?” 高个子军官想了想,忍不住笑了。 “你说得对,这么一说,我就想得通了。” 说着,他又摇摇头:“但是咱们的‘飞鸟关’,号称就算一只鸟也飞不过去。这么大一个人就随便让他给上去了,总觉得……啧啧!” “呵呵,咱们色雷斯说起来是占领了黑云山脉,其实咱们真正占领的,只是这座山脉的几处关口……当然,这山脉值得控制的,也就这几处关口而已。关口之外的高山,谁爱去谁去。这世界上死的人多了,不在乎再多几个。” 矮个子军官停顿了一下,撇了撇嘴,说:“至于他们是死在严寒之中,还是死在云巨人的手上,那都无所谓——反正和咱们没有关系!” 在这个世界上,高山是很危险的地方,比地球上的高山危险多了。尤其是像眼前这种高耸入云的高峰,更是极度危险。 因为在云层之上,是云巨人的地盘。 云巨人是一种奇异的生物,据说他们可以在云雾之中行走,在云雾之中生存。对他们来说,那些高耸入云的山峰,在云雾以上,终年积雪的地方,就是他们的地盘。 无论哪个国家,无论哪一座山峰,只要在云层以上的部分,就都是云巨人的地盘。 这些巨人从来不离开云层的高度,但也不允许任何人入侵他们的地盘。很多年前,曾经有国家试图在云层之上的雪峰中建立哨所,以便更好地监视更大的范围,结果就触怒了云巨人,建筑队被砸成了一团团血饼,从高峰之上扔了下来。 那个国家实力也很强,当然不买账,就发动军队和高手去讨伐。结果讨伐战以失败告终,军队也罢高手也罢,除了跑得快的,其余全都死在了高山上。 “咱们色雷斯人是很实在的,只要控制着这些方便出入的关隘,不让其他国家的人过去就行。”矮个子军官说,“至于一两个人想要爬山,那是云巨人的事,跟咱们没关系。” 说着,他忍不住笑了,笑容之中,稍稍有几分恶意。 熊猫并不知道在自己背后,有人正在如此议论。当然,就算他知道了,他也不在乎。 此刻,他的全部精力,都已经放在了“爬山”这件事上。 攀爬一座陡峭的山峰,并不容易。之前那段地上有泥土的区域还相对好走一些,无非地势陡峭,走起来比较吃力,但现在他已经到了几乎看不到泥土的岩石区域,山峰越发的陡峭,更有大风在山间呼啸。 这里的风力很大,至少有七八级,地面上存不住哪怕一点点灰尘,干净得犹如被水洗过一般。 他每走一步,都要小心翼翼地先试探,再落脚,以免不小心踩到不够结实的石块,摔个跟头。 在这里摔跟头是什么感觉?他一点也不想知道! 走了一段路,他停下来,喘了几口气,抬头向上看去。 雪线已经越来越近,云层渐渐变成了雾气,环绕着雪线。 他点了点头,继续努力攀登,不一会儿,就爬上了雪线,渐渐消失在云层里面。 飞鸟关的城墙上,两个军官远远看着那个沿着山峰攀爬的身影进入云层,纷纷摇了摇头。 他们很难想象,这世界上竟然有既不为走私也不为当间谍,纯粹只为“想要爬山”这种理由,就去眼前这样的高山上送死的人。 一般来说,要穿越黑云山脉,只能从他们控制的这些关口经过。除此之外的地方地势险峻,想要翻越过去,当然也不是不可能,只是会不会死在路上,那就很难说了。 过去的岁月里面,就曾经有神经兮兮的兽人组成军队,试着从黑云山脉的山峰之中翻越过去,从北方相对比较贫瘠的草原,前往南方较为富饶的草原。但结果是被日常巡逻的空骑兵发现,然后就被从天上砸石头,在陡峭的险峰之间无处可走,很快死得干干净净。 在高山上,危险的不仅仅是云巨人。 不过……仅仅为了一个人,就出动空骑兵的话,未免有些浪费。 尤其,是为了一个有点神经兮兮疯疯癫癫的家伙。 “什么‘爬最高的山’之类……这年头疯子可真多!”矮个子军官嗤笑一声,“非要死在雪峰上面,这脑子究竟有什么毛病啊!” 几天之后,当他看到熊猫一身狼狈却带着满足的笑容,从雪峰之上走下来的时候,就笑不出来了。 那时候,他的眼睛瞪得滚圆,而且很大——就像一只呆滞的驴子。 第二章、喝最烈的酒 熊猫阔步走在陡峭的高山雪坡之中,前几天登山时候他带来许多麻烦的雪坡,现在已经不再能够对他造成什么妨碍,脚踩在松软的雪上,虽然陷了进去,却能够巧妙地取得平衡,完全没有之前深一脚浅一脚的狼狈样子。 在他的心中,有一团烈焰正在熊熊燃烧。 这不是什么形容词,而是实实在在存在的热流。而它的来源,就是他不久之前喝的一壶酒。 云巨人招待朋友的烈酒“火烧”。 这种酒恰如其名,是一团团燃烧的火焰——不是说酒烈得像火焰一样,而是这酒本身就是一团团火焰,无非燃烧得不那么炽烈而已。 就算烧得不猛烈,那也是火焰。 当初云巨人把这酒拿出来的时候,熊猫实在是吓了一跳。 他怎么也没想到,云巨人所谓的“好酒”,竟然会是这样! 爬上雪山,走进被云雾环绕的雪线之上,他就遇到了云巨人。 云巨人虽然严厉打击一切侵犯自己领土的行为,但对于熊猫这种孤身攀爬陡峭雪山的勇士却并不排斥,反而颇有敬意。 他们并没有给熊猫添麻烦,只是远远地看着他攀登,偶尔说上两句,除了鼓劲之外,就是提醒他一些危险。 他们的提醒往往来得很及时,让熊猫好几次躲过了危险。 最终,熊猫经历了许多的困难和危险,终于成功地爬到了山顶。 当他脚踏在山巅之上的时候,一直弥漫在周围的雾气突然散去,他看到了一碧如洗的蓝天,鲜艳的红日,以及在自己脚下环绕群山,让一座座山峰仿佛海上岛屿的茫茫云海。 他已经来到了云空之上! 当时他真的想要放声大吼以庆祝,然而疲惫到极点的身体,还有高空稀薄的空气,让他不得不拼了命地大口呼吸,根本腾不出哪怕一点点力量来吼叫。 那时候,他心中除了满溢的豪情之外,就是一个稍稍有点滑稽的想法。 ——我这算不算是在无器具的情况下攀爬高山?要放在地球上的话,会不会创下吉尼斯世界纪录? 想来是会的,毕竟地球人没他这样的体质。想要攀爬高山,完全不依赖任何器具,实在是不大可能。 别的不说,氧气瓶总是要的吧,雪镐、钉鞋这些总是要的吧。 至于那些所谓“无器具登山”的“奇人异士”,其实就是靠着花了大价钱,让真正负责登山的超专业人士(一般是经过严格训练的当地土著)把自己给运上去——登山界有个名言“只要你钱足够多,就算是一头猪,也能给你运到珠峰山顶上去”。 像熊猫这样,真正不依赖任何器具,穿着一身保暖用的皮衣,就这么爬上大雪山的,绝对是异数。这种成绩已经不是什么吉尼斯世界纪录了,而是需要被送到研究所里面,时不时抽一点血,研究一下他的细胞究竟是个什么鬼结构,基因究竟跟普通人哪里不同? 把这些不靠谱的念头赶走之后,熊猫开始考虑怎么下山的问题。 登山的时候他只能想到一鼓作气向上向上再向上,完全没考虑过下去的问题。等到登上了山顶,回头看看脚下陡峭的冰崖雪坡,他开始苦恼起来。 上山容易下山难啊! 就在这时,之前一直远观而不靠近的云巨人们凑了上来。他们很热络地称熊猫为“征服高山的勇者”,邀请他前往云巨人的住所,说是要用引以为豪的好酒招待他。 云巨人的好酒?嘿嘿,那还有什么需要犹豫的吗?当然没有! 于是熊猫就跟着云巨人们,很奇妙地走在云雾之中,走进了一座建在云上的宽阔大屋。 这大屋十分雄伟,但并不精致,谈不上是什么宫殿。看得出来,这应该只是云巨人的临时居所,并不是他们长期居住的真正住宅。 想来也是,就算是招待客人,云巨人也不会轻易将外人带到自己家里去。 要是他们真的这样缺乏警惕,怕是早就被人干掉了。 在大屋里面,熊猫得到了云巨人们的交口称赞,然后就端来了云巨人的好酒——烈酒“火烧”。 看着那些倒在碗里,却没有流动,而是还在缓缓燃烧的火焰,熊猫不禁咽了口吐沫,有些紧张。 他从没想过,自己居然会有需要“吞火”的这一天。 但稍稍犹豫了一下,他还是抱着“最大不过是个死”的豁达心态,一仰脖子,将这一碗跳动的火焰给直接吞了下去。 他没有被烧死,但胸中却多了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角色也多了两个被动技能。 一个是永久的,名叫【征服高山的勇者】,效果是不再受到高山崎岖地形的影响,真正可以翻山越岭如履平地。 另一个是暂时的,名叫【火烧烈酒】,效果是完全免疫寒冷伤害。 看着第二个效果,他的第一反应是——我是不是应该趁着这个效果还在的时候,跑到极北冰原杀冰龙艾斯欧蒙?那家伙最厉害的招数就是“冰冻吐息”,我完全免疫寒冷伤害的话,它就只能跟我肉搏了。一个全副武装的菜刀对上一个只能靠爪子牙齿尾巴的巨龙……不行,似乎还是很吃亏的样子…… 可惜这个被动技能持续的时间还不够长,当他告别了云巨人,迈着轻松的步伐,飞一般地从雪山上大步走下来的时候,随着胸中的热流渐渐散去,这个被动技能也就渐渐消失了。 说来很巧,当他走到半山腰,来到位于山腰的色雷斯人哨所时,这个技能正好完全消失,不知道是不是云巨人们设计好的。 这群能够独霸云空之上领地的奇妙种族,应该有这种本事吧…… 他们都觉得熊猫已经死在了雪线之上云层之中,却不料几天之后他竟然可以活着回来,顿时觉得这人实在是很有本事——或者说,此子真是恐怖如斯!于是就赶到了哨所,特地来跟他见面。 见了面之后,那个可能军衔较高的矮个子军官一开口就邀请他加入色雷斯军队,并且许诺只要把这件事报上去,他至少可以得到元帅的召见,甚至国王陛下都可能亲自接见他。 然而熊猫仔细考虑之后,还是拒绝了。 虽然这个条件的确是很诱人,但一想到之后色雷斯会展开大规模的侵略,他就不愿意成为这个国家的士兵。 老虎的想法里面,至少有一点他是赞成的。 反对侵略。 他不管这世界上各国的疆域是怎么划分的,只知道在色雷斯发动侵略战争之前,这世界其实还是大致上比较和平的。而色雷斯的扩张,不仅给整个西陆西部、中部的人民带来了深重的苦难,也揭开了乱世的真正序幕。 与这样的人为伍,不行! 成为他们的一份子,更不行! 所以他最终还是拒绝了,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飞鸟关。 看着他远去的身影,飞鸟关的正副守将纷纷摇头。 “要派人干掉他吗?”高个子副将问,“我总觉得,或许有一天,我们会在战场上遇到他。” 矮个子主将笑了,笑容里面满是自信:“如果不能在战场上遇到这样的英雄好汉,那我还为什么从军?权力?地位?这些东西对我根本没意义!” 他注视着熊猫的身影渐渐消失在草原深处,忍不住笑了:“我倒是很期待陛下早日发起那场大战。一想到能够和这样的英雄好汉们用刀剑说话,我就兴奋激动啊!” 第三章,撩最浪的妞(……) 从飞鸟关一路向北,是一片不知道该叫戈壁还是沙漠的荒滩。 来自大陆南方的水汽被黑云山脉隔断,而北方的水汽较少,到不了大陆中部,所以就造成了一片广袤无垠的大荒滩,被称之为大戈壁。 路边的绿色越来越少,黑、灰和枯黄,渐渐成为了大地的主基调。碧蓝的天空和枯槁的大地遥遥相对,人走在其中,不由得有一种渺小的感觉。 世界如此之大,我如此之小,又有什么权力地位值得争夺,有什么财富美人值得追求? 熊猫早已脱掉了爬雪山用的皮衣,换上了一袭白色的长袍。他把自己整个人都罩在袍子里面,宛若地球上那些大喊着什么巴克拉,在人群之中把自己炸成一团烟火的疯子。 这身衣服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阻挡强烈的阳光。大戈壁上空万里无云,强烈的阳光毫无折腾地落下来,要是不穿着这身白袍遮阳,怕是很快就会被活活晒死。 走在戈壁之中,一眼看去四面八方都是同样的景色,看不出半点区别。对于行路人来说,这是为危险的局面,很容易迷失方向。 古代的行商人,一般都采取白天和深夜休息,早晨傍晚赶路的方法,对照天上的星辰指路,以确定自己的方向,避免迷失。熊猫不需要这么麻烦,他有一直指着城堡方向的魔法罗盘,无论在哪里都不会迷路。 不过,在西陆大地上,也有一些地区被奇异的“反魔法力场”笼罩。在那些区域里面,任何魔法都施展不出来,任何魔法道具都会暂时甚至永久失去作用。已经有出门闯荡的穿越者误入其中,发现了问题,在地图上将其标注了出来。 对,地图。 系统又一次更新之后,城堡就多了“地图室”,将其建成之后,穿越者们就能将自己走过的路记录成自动地图,其中还能标注出自己目前大致上的位置,犹如卫星定位一般。 可惜大家的地图不能互通,必须回到城堡,将自己的地图报告到地图室,别人才可以去地图室下载更新。 熊猫出门已经快两个月,期间没有回到过城堡,自然不可能下载大家的地图。而系统的这一次更新,也跟他没什么关系——引起更新的是王土豪,他不知道怎么的,就溜达到了色雷斯王国的首都,然后就触发了系统的更新。 根据他的说法,是想要去见识见识那个未来被称之为“霸王”的男人,理查德·色雷斯,也就是将来的色雷斯帝国第一代皇帝。 至于见到了之后怎么办?他没说。 但他并没有见到理查德,因为他在色雷斯首都雷默尔城惹了点麻烦,为了避免被人乱刀砍死,直接溜之大吉了。 “你究竟惹了什么麻烦?”有人问。 “我四海漂泊,居无定所,以歌为业……” “说人话!” “我到处唱歌的时候,勾搭了一个长得漂亮身材火爆的美女,谁知道特么居然是一个公爵夫人……” “卧槽!” 和公会里面大多数魔法师们完全相反,王土豪是个实实在在的风流浪子。穿越之前,他就有过两手两脚数不完的女朋友,其中一些,他甚至连人家叫什么都记不清了。穿越之后,他一开始倒是还管得住裤腰带,但自从单飞之后,他就开始渐渐恢复了风流浪子的本性。之前都还只是话语撩拨,这次遇到了个跟他一样风流的女人,顿时就干柴烈火,一发不可收拾。 “其实公爵夫人的作风,公爵自己也是知道的,他也未必在意。只是……唉!”王土豪似乎很感慨地说,“谁叫我长得太帅,引起了他的嫉妒呢!” 这话实在自恋得过分,但大家却又无法反驳——王土豪的相貌,是游戏当中最高档氪金皮肤之一“圣徒”。那真是帅到伤天害理的地步,要是他能以这相貌穿越回去,投身影视业的话,绝对能混到上亿的身价,力压各路小鲜肉。 嫉妒的公爵派出了杀手,想要干掉吟游诗人“奈必灵”(王土豪本名王必灵,穿越之后给自己的化名则是奈必灵,就改了一点点)。遗憾的是,他派出的那个杀手刀不够快,拳头不够硬,反而死在了王土豪的剑下。 堂堂公爵可以派出的杀手远不止区区一个,如果有必要的话,可以源源不绝,而且还越来越厉害。所以王土豪杀死了杀手之后,果断离开了雷默尔城,表示要到远方去追寻新的爱情。 那已经是差不多一个月之前的事情了。 现在王土豪大概在色雷斯王国的东部,靠近兽人草原的地方。如果熊猫想要去跟他会合的话,一直向西走,估计要走上十天半个月。 当然,熊猫并没有去跟王土豪会合的意思。 他这一趟是想要去兽人草原,见识见识兽人们的生活方式。 经过十几天艰难的跋涉,熊猫最终走出了戈壁。 一路上,他不止一次见到了人畜的骸骨。这些骸骨应该都有相当长的历史了,风化得很厉害。在其中还有一具特别庞大的骸骨,虽然已经散落一地,但光是肋骨残余的骨架,差不多就跟熊猫一样高。 拥有如此庞大身材的巨兽,活着的时候一定是一方霸主,但它死了之后,也不过就是一堆白骨罢了。 熊猫对巨兽的骸骨研究了很久,最终也没发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只采了几个小块带走,准备带给寒风等几个科研人员当做礼物。 走出戈壁之后,周围的绿色越来越多,很快就从荒漠变成了草原。 草原上,星罗棋布地散落着许多湖泊,各种各样的野兽或者魔物以这些湖泊为中心繁衍栖息,常常为了争夺水源而厮杀。 熊猫此刻宿营的这个湖泊一带,就有好几伙魔兽,经常争斗不休。 比方说,那几个正在湖泊的东边厮杀,打得不可开交的那俩群——马? 它们的相貌看起来都像是马,只不过一群生活在陆地上,一群生活在水里。 无论是生活在陆地上的马,还是生活在水里的马,身上都覆盖着许多鳞片,从鳞片的光泽和厚度看来,怕是有龙族的血统。 这些家伙如果跑到地球上去,大概会被称之为“龙马”。要是汉武帝得到了它们,一定会非常高兴,专门为它们建设庞大的公园。 嗯……假设他不介意时不时被吃掉几个马夫的话。 看这些家伙那比寻常骏马更大的嘴巴,以及锋利的牙齿,就知道它们不是吃素的。 虽然长着马的外形,但它们大概更多的应该算是亚龙一类吧…… 第四章、骑最野的马 两群马——假设它们真的可以算是马的话——正在湖边打得不可开交,它们互相冲撞、撕咬,用壮硕的身体不断撞击对方,用锋利的牙齿彼此撕咬,很快就有不止一匹马受了伤,鲜血染红了地面,也染红了一片湖水。 熊猫远远地看着,并没有插手的意思。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是自然的法则。他不过是区区一个穿越者,顶天了算是一个比较厉害的圣武士,凭什么要在自然的竞争里面插手呢? 何况,这两群马……实在也不像是什么好东西。 别的不说,只看它们那锋利的牙齿,还有那娴熟的撕咬动作,就知道绝对不是什么素食动物。 猛兽和猛兽之间的厮杀,或许是魔兽和魔兽之间的厮杀,旁人只要看热闹就好。 熊猫就这么默默地看着,过了一会儿,他在群聊里面发了一段消息,大致介绍了自己看到的场面,询问有没有谁知道这两种马分别是什么。 他的问题很快就得到了回答,犹如两脚书柜一般的和音知道这两种魔兽的名字和习性。 它们的名字还真都有个“马”字,不过一个叫做“青牙马”,一个叫做“水马”。 嗯,都是魔兽,吃人的那种。 青牙马和水马都是龙属的魔兽,一般认为青牙马是陆行龙的分支,水马是水龙的分支。陆行龙和水龙之间,原本就有种族敌对,这两群魔兽的领地又互相重叠,自然是水火不容,不打出个高低胜负不算罢休。 然而青牙马也好,水马也罢,都有一个比较尴尬的问题。 它们的身体足够强壮,但相对的,它们的攻击能力不是很出色。 青牙马的身体覆盖着厚厚的鳞片,这种鳞片比普通的全身甲都更加结实,一般的刀枪剑戟根本无法刺穿。这种体型硕大的魔物惯于使用冲锋和撞击来将敌人打倒,使敌人失去反抗能力,至于嘴里的利齿,其实多半只用来完成最后一击,以及享用猎物。 水马的鳞片比青牙马薄弱一些,可它们身上有滑腻的粘液。这些滑腻的粘液能够有效降低碰撞带来的伤害,让青牙马惯用的手段威力大大减弱。可水马的攻击手段其实还不如青牙马,它们捕猎的方式一般是先引诱敌人,等敌人靠近水边之后,再猛地拽住敌人,把它拖到水里淹死然后吃掉。青牙马的块头普遍比它们大一些,此刻又是两群魔物的混战,在这种战斗里面,它们根本找不到机会施展自己最拿手的攻击。 两群强大的魔物就这么撕打,尽管彼此都气势汹汹,恶狠狠地想要给对方以致命一击,但打了大半天,虽然彼此都受了不少伤,却连哪怕一个被打死的都没有。 过了一阵,天色渐渐黑了,水马们纷纷退入湖水之中。青牙马暂时占到了上风,在湖边欢快地嘶鸣,犹如庆祝胜利一般。 尽管……这胜利其实没什么意义。 熊猫饶有兴趣地看完了这场战斗,然后退到距离湖水大概三百步的地方,准备宿营。 靠着湖边宿营是绝对不行的,一般来说,距离岸边不超过百步的范围,都是水生魔兽——比方说水马——可能袭击的区域。而三百步,差不多才是公认的比较安全的距离。 将营地周围的草割倒,移走,熊猫稍稍花了点时间,为自己弄了一个简陋的草堆——这就是他今天晚上的床铺。 平时早就收集好了的荆棘和木柴被从道具栏里面拿出来,荆棘围了一圈,充当栅栏;木柴则被点燃,提供照明和温暖。 当然,更重要的,是环绕整个宿营地的法术。 熊猫并没有特意施展什么法术,只是将神圣能量引导出来,贯注于围绕着营地的荆棘栅栏之中。这些能量可以维持一整夜,在能量消散之前,各种魔物都会因为讨厌和自己格格不入的神圣能量,而远离这片区域。 熊猫就躺在篝火旁边的草堆上,安心地睡着了。 他一点也不害怕夜里会有什么东西来袭击自己,如果真的有那种不讨厌神圣能量的家伙,那他是欢迎的。当然,如果是会被神圣能量激怒而发起进攻的,他也一样欢迎。 前者是不错的旅伴,后者是很好的经验值来源。 至于更加强大的,强大到他对付不了的。 无非就是免费回个城嘛,有什么好担心的? 熊猫睡到半夜,突然心中一惊,猛地醒来,坐了起来。 他的心中涌起了一股危险的感觉,这份感觉并不强烈,却已经足够将他惊醒。 站起来四面张望,他看到了白天那群青牙马。 这些家伙正在鬼鬼祟祟地靠近湖边,不知道想要干什么。 按照和音的说法,青牙马是能够在水里活动的,虽然它们是地行龙的后裔,但地行龙里面会游泳的比比皆是,旱鸭子反而是少数。 看着它们一个个悄悄地下水,朝着湖水中间,正躺在水草巢穴里面的水马们接近,熊猫顿时明白了它们的意思。 这是要玩夜袭啊! (真想不到,区区一群魔兽,竟然还会玩夜袭这套……) 看着它们几乎无声无息地在水中游弋,宛若一团团阴影一般,熊猫忍不住眯着眼睛笑了。 他有点好奇。 水马们会不会被青牙马夤夜奇袭击败?如果被打败的话,它们会怎么办?是会奋战到底呢?还是会落荒而逃? 熊猫很期待看到结果。 但事情的发展和他的猜测完全相反,当青牙马接近了水马的巢穴时,湖水突然剧烈地震荡起来,就像是整个湖泊在被谁摇晃一样,激起了层层波浪。 熊猫没料到这种事,青牙马们显然更没料到。它们惊慌失措地发出短促的嘶鸣,立刻转身后退,想要逃跑。 很显然,虽然只是一群魔物,但它们深谙三十六计走为上策的道理,并且能够很好地身体力行。 但这个时候想要逃跑,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水马们靠着布置在巢穴周围的陷阱,识破了青牙马夜袭的阴谋。被惊醒的它们没有半点犹豫,立刻翻身下水,朝着同样在水里的青牙马发动了攻击。 作为水生魔物,水马在水里的战斗力比在岸上强得多。相反,青牙马在水里就很吃亏,惯用的冲撞技能无法施展,十成的战斗力最多只剩下了五六成。 此长彼消,水马迅速占据了优势,打得青牙马狼狈不堪。熊猫甚至注意到,有一只体型较小的青牙马被几只水马用触手一般的鬃毛缠住,有的咬头,有的咬腿,拖着拽着,拖到了湖水的下面。 很明显,等待它的将只有死亡。 可惜水马的数量终究不够多,青牙马们也撤退得足够果断,所以最终被拖到水面之下的只有这一只而已。 一只也已经足够了,青牙马总共也就十来只,这算是损失了接近十分之一的兵力了。要放在古代战争里面,简直就是足以引起大溃败的战损啊! 熊猫这样不着调地想着,看着青牙马狼狈地逃上了岸,却被水马一路追杀。 尽管水马上岸之后的战斗力会明显减弱,但对上已经完全溃败的青牙马,怎么都是优势。 双方一逃一追,很快就远离了湖边,渐渐靠近了不远处的一片小树林。 就在这时,一道青灰色的身影宛若闪电一般,从树林里面冲了出来。 那是一匹特别雄壮的青牙马,比寻常的青牙马高出了至少两个头,魁梧的身体充满了力量的感觉,一片片青灰色的鳞片在月光下倒映着森森冷光,看起来十分凶恶。 它高高跃起,从空中跳到一匹水马的面前,比常人巴掌更大的铁蹄重重地落下,只一脚,就把那只水马的脑袋给踏开了花! 而且它的攻击并没有就此结束,反而借着这一踏的力量再次纵身跃起,展现出了超乎寻常的敏捷和轻巧。 这次它跳得更高,铁蹄落下的时候,也更加沉重。 骨骼破碎的声音,远在几百步之外都能清清楚楚地听到。 随之而来的,是低沉的哀鸣。 水马的首领,一只特别强壮的水马,被踏了个脑浆迸裂,眼看是活不成了。 那匹青牙马再次跃起,猛踏。 一系列动作犹如行云流水一般的流畅,又好似电光石火一般短暂,前后也就是眨几次眼睛的时间,刚才还气势汹汹追杀青牙马的水马群,就已经横七竖八倒了一地。除去最后面两只跑得快,总算及时逃进了水里之外,别的全都死在了这只魁梧而轻捷的青牙马蹄下。 一口气击败了老对手,那只青牙马并没有就此停下,而是冲着别的同伴发出了响亮的嘶鸣。 尽管熊猫不懂兽语,却也能够明白它的意思。 跟我来,进攻! 伴随着嘶鸣,这只特别雄壮的青牙马纵身入水,别的同伴们也纷纷跟着跳进水里,朝着逃跑的水马追杀过去。 熊猫远远看着这一切,看着最后的几匹水马慌不择路之下逃上了岸,却被青牙马衔尾追杀,最后没有哪怕一个得以生还。 他忍不住摇摇头,赞叹不已。 那只特别雄壮的青牙马明显是兽群之王,它特地安排了这么一个诈败诱敌的计划,就是为了用一场决战,彻底解决这群老对手。 事实证明,它的计划很有效。 或者说,只要找到一个合适的机会,让它强大的力量能够完全发挥出来,这场两个种群之间的战争,就可以被画下句号。 看着昂首欢呼的马王,熊猫微微一笑,忍不住有了一个奇妙的想法。 如果能够驯服这家伙,让它成为自己的坐骑,那么一定不仅威武霸气,而且能够帮上大忙! 这时,他就忍不住想到了一个同伴的口头禅。 做人呢,就是要爬最高的山,骑最野的马! 想到这里,他不再犹豫,大笑一声,纵身朝着马王冲了过去。 第五章、愿驰千里足 熊猫丝毫没有掩饰自己的意图,马王当然一眼就能看得出来,对方是奔着自己来的。 它在熊猫的身上感觉不到杀机,却能够感觉到比杀机更让它不高兴的东西——那是想要征服自己的渴望。 这让它顿时勃然大怒,仰起脖子,发出一声嘶鸣。 十来只青牙马立刻朝着熊猫围了上来,很显然,马王一点也没有公平决斗的意思,想要用群殴解决问题。 熊猫笑了。 “你倒是很机灵,一点也不古板。”他对站在马群后面一些的马王说,“果然不愧是能够设下埋伏,施展诈败诱敌计策的家伙!你的脑子,怕是比不少人都更聪明。” “但是,仅仅有聪明,是不够的!” 目前熊猫的等级已经接近四十级,这个等级是什么概念?一般来说,那些在地方上小有名气的魔兽,比方说什么“灰石山的银色獠牙”之类,差不多也就这个等级。而在各个国家里面,大概只有护卫将军的那些亲卫队,才可能有这样的等级。 而且,穿越者的四十级,又比寻常人的四十级更强——他们要么是传奇种族,要么是传奇职业,要么两者兼备。成长率高,还有很多超级强力的传奇技能。一般四十级的角色,在他们面前几乎没有获胜的可能。 这群青牙马不过是在草原上占着一片湖泊的地头蛇而已,连个像样的名号都没有,如果不是龙种的话,只怕连三十级都不到。就算有了龙种加成,充其量也就三十二三级,那个马王最高,估计大概四十级上下。 要是之前它们还没跟水马群大战过,或许一群打一个,能够逼得熊猫落荒而逃。但现在……就不行了。 熊猫嘴里说着话,脚下一点没停,冲进了马群之中。 一只只硕大的马头张开血盆大口咬了过来,森森白牙倒映着月光,看起来犹如一排排锯齿一般。 下一瞬间,距离熊猫最近的一个马头就倒飞了出去。猛烈的一拳让那只至少有两吨重的大块头踉踉跄跄退出很远,摇头晃脑站立不稳,最后趴在了地上。 它只是开头,紧接着,一只又一只青牙马被打退,仆街。 很快,总数超过十个的青牙马群就团灭了。虽然熊猫并没有使用武器,也没有下狠手杀死它们,但挨了他的重拳,这些家伙就算体质再怎么健壮魁梧,一时半会儿也缓不过气来。 “好了,碍事的都退场了,现在是主角们的表演时间。”熊猫笑了笑,放慢步伐,走向马王。 现在他反而不着急了,马群已经被他正面击败,此刻马王无非两个选择,要么冲上来跟他战斗到底,要么就是赶快逃跑。 他当然不怕马王过来拼命,这魔兽的实力不弱,但终究也只是“不弱”而已。如果在几个月之前遇到,他肯定是有多远跑多远,退避三舍。但现在遇到,他可不怕。 寻常的青牙马连他一拳头都挨不住,马王就算比寻常的青牙马强很多,一对一的情况下,也不大可能赢得了他。 当然,仅仅是“不大可能”而已。 以它杀水马如砍瓜切菜的实力,没准真的可能有四十级以上。虽然按说区区草原里面一个小湖边的混混头目,怎么也不该有这样的等级,但正所谓“小说才需要在乎合理性,现实从不讲究合理”。就算马王真的有那么强,也没什么不可能的。 不过,对熊猫来说,马王越强越好! 哪怕是它强大到现在的自己对付不了也没关系,顶天了被它杀回城,然后过段时间等级高了,再来找它较量就是。 反正,当他看到这只马王施展计谋在线,行云流水一般地连杀几只水马在后,他就深深地被这家伙给吸引了。不管是现在也好,将来也罢,他已经打定主意,一定要收服这只强大而且聪明的马王,让它成为自己的坐骑。 看着熊猫缓缓走近,马王的眼中露出一些不安,但随即消去,只有昂扬的斗志。 熊猫一眼就看出来,这个湖边的霸主,是打定了要战斗到底的决心了。 他微微一笑,正想要说些什么,却见马王猛地撒开四蹄,飞一般地朝着远方奔跑,竟然是一点都不犹豫地逃跑了。 (这是什么鬼?!它刚才不是一副斗志昂扬的样子吗!怎么突然就逃跑了!) 熊猫愣了一下,随即迈开双腿猛追,同时在心中大骂。 (有道是“城市套路深,我要回农村”,特么连一匹马也会玩套路?还能不能愉快地玩耍了!) 月光下,两个身影一个逃一个追,在齐腰深的野草之中狂奔。 青牙马奔跑的速度很快,比熊猫要快得多。但它所经过的地方,一路上折断了许多的野草,熊猫凭借这段时间已经练得不低的野外求生技能,可以轻松地看出它逃跑的路线,一路追赶。 所以虽然他的视线里面很快就没了青牙马的踪迹,但他却没有半点放弃的意思,也丝毫没有停下脚步,一直追赶。 追了差不多一个小时,他又一次见到了马王。 马王正在一片树林边的草地上,悠哉悠哉地吃草休息。 (唉?它长着那么锋利的牙齿,居然还能吃草?) 熊猫心中纳闷,脚下加快了步伐,想要早点追上,把这家伙降服,然后好好研究一下它的食性。 但他奔跑的沉闷响声很快就被马王听到了,这只块头不小的魔兽转头一看,立刻毫不犹豫地继续再跑。 又不一会儿,它再次消失在了熊猫的视野之中。 熊猫完全没有放弃的意思,继续沿着马王逃跑的痕迹一路追赶。 差不多一个小时之后,他再次追上了马王。 于是马王再逃,熊猫再追。 就这么逃逃追追,这个夜晚很快就过去了。初升的朝阳照得草原上的一切都金灿灿的,无论是野草还是鸟兽,身上仿佛都镀了一层金边。 黎明是草原最静谧的时候,但一人一马的奔跑却打破了这种安静。 他们所过之处,鸟儿惊飞,野兽奔逃,就算是魔物也被双方的气势震慑,老老实实地让开了路,不愿意触霉头。 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太阳越升越高,阳光渐渐炽热。 马王依旧在逃,熊猫依旧在追。 但是,马王的步伐已经没有之前那么快了。在夜里的时候,它往往只要几分钟的时间,就能跑出熊猫的视野。可现在,它需要跑上超过十分钟,才能做到同样的事情。 这说明它累了,体能已经明显下降。 相比之下,熊猫的情况要好得多。作为一个圣武士,一个能够驾驭神圣能量的施法者,他可以用法术给自己恢复体能。 尽管用这种方法来欺负一匹马,说出去多少有点丢脸,但为了追上它,抓住它,降服它,熊猫也不在乎什么丢脸的问题。 要是动用了法术还追不上它,还抓不住它,那才是真丢脸呢! 太阳渐渐走到天顶,一天之中最为炎热的时间到了。 现在差不多算是晚春时分,天气并不热。但在烈日的照射下,草原上依然还是有几分燥热之意。 平常在这个时候,野兽们都需要休息,一方面是避开炎热,一方面也是为了保存体力。 但马王不能休息,熊猫不肯休息。 他们依然还在一个逃一个追,不肯罢休。 马王奔跑的速度越来越慢,之前熊猫每一次失去它的踪迹,都要靠跟着脚印和折断的野草追寻,跑上差不多一个小时,才能够重新追上它。但现在,他一般只要半个小时左右,就能够追上正在休息的马王。 而每当被他追上,马王想要将他甩开,往往需要跑上半个小时。 它可以休息的时间越来越短,也越来越疲惫。 熊猫当然也很疲惫,从昨天晚上到现在,他一直都在狂奔不停。马王好歹可以隔一段时间休息半个钟头到一个钟头,他却最多只能停个几分钟,喝点水,吃点东西,稍稍喘一喘气。 这种奔跑法,也就是他的体质十分强韧,换成一般冒险者的话,怕是早就活活累死了。 此刻他气喘如牛,感觉自己的双腿也已经十分沉重,不得不反复地使用法术来缓解疲劳。但法术的力量也是有限的,缓解疲劳的效果在渐渐变差。 但他一点放弃的意思都没有。 他知道,此刻自己和马王之间,较量的已经不是体力,而是意志。 要么自己倒下,要么马王倒下,没有第三种可能! “跑吧!跑吧!”又一次被马王跑出了视线之后,他低声地说,“我绝对不会放弃的,就算要追上一整天,哪怕夜里再追,明天继续追,我也要追上你!抓住你!” 然而,马王似乎并不这么想。 当他又一次追上了马王之后,这只已经长途跋涉狂奔许久的魔兽终于没有再跑,摆出了决一死战的架势。 看着它转过头,朝着自己冲过来,一边吐着白沫,一边张开血盆大口,似乎想要把自己一口咬成两段的样子,熊猫忍不住笑了。 “你输了!” 他信心十足地说。 正如他所说,片刻之后,接连挨了几个重拳的马王再也站立不住,瘫软在了地上。 站在好不容易抓住的猎物旁边,虽然疲惫到恨不得一下子坐在地上,熊猫还是忍不住放声大笑。 “痛快!痛快!” 第六章、狂奔之后的休息时间 熊猫笑过之后,就坐在了马王的脑袋旁边,和这只魔兽四目相对。 “喂,服不服?”他问。 马王咴溜溜嘶鸣一声,声音里面满是懊恼,却没有什么不服的意思。 “你这家伙演技很好,我真心不明白你在想什么。”熊猫说,“但是你可以放心,我绝对没有让队友去送死,自己趁机逃走的习惯。你跟着我,如果有朝一日我们遇到咱俩加起来都斗不过的对手,那么我负责上去断后,你撒开蹄子赶快逃跑就行。” 马王又咴溜溜嘶鸣,熊猫分明听得出来,它一点也不相信自己的话。 “口胡!你这狡猾的家伙,不要以为全世界的人都跟你一样滑头啊!” 咴溜溜。 “喂!你什么眼神啊!当我傻子吗?” 咴溜溜。 “真是狗眼看人低!算了,我不跟你计较。所谓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相处久了,你自然会明白我是个什么样的人。”熊猫摇摇头,不跟这只自己滑头就当全世界都是滑头或者笨蛋的家伙一般见识,重新站了起来,左右看看,想要判断自己大致上在什么地方。 他打开自己的地图,只见地图上一条稍稍有点弯曲的庞大直线,从戈壁滩北方草原的湖边开始,大致上是正向着西边延伸,一口气延伸出去很远——按照经验,怕是有八百公里甚至更多的样子。 “我倒!这究竟跑出去多远了啊!” 他估算了一会儿,总算估算出自己从昨天午夜到现在奔跑的距离,忍不住嘀咕了一句。正想要再说点什么,突然眼前金光一闪,却是夕阳的光芒。 转头看去,太阳已经渐渐接近了地平线。 按照经验,现在应该是晚上六点多一些,也就是说,从昨天夜里开始到现在,他跟马王一个追一个跑,足足跑了十七八个小时。 “十七八个小时,大约八百公里,这速度还真够厉害的!”他忍不住嘀咕,“我这是变身千里马喽?” 感叹之后,他长长地吐了口气,又重新坐下,想了想,给马王用了一个恢复法术。 这一番狂奔,就算是他都累得感觉整个人要散架的样子,马王的体力不如他,怕是早就累得不行了。 否则的话,它也不至于跟自己交手,仅仅十来个回合就被放倒,爬不起来。 一个法术下去,瘫在地上的马王顿时多了几分精神,它的眼中重新又浮出狡猾之意,后腿动了动,但终究什么都没做。 熊猫并没有注意到这些,他倚在马王身上,感叹说:“你这家伙,体力也真够厉害的!我听人说,就算是耐力最好的马,一口气跑个二三百里,差不多也就到极限了。你居然跑了一千五六百里……这已经相当于一点五个千里马了吧!” 想了想,他又说:“不过呢,你是魔兽,不是一般的马。体力比千里马更好,倒也不奇怪。” 马王用咴溜溜的声音回答,似乎是有些不满。 “你觉得我小看你了?”熊猫摇头,“我可真没小看你,能打不代表耐力好,能够把千里马当晚饭吃的猛兽比比皆是,但长途跋涉比它更能跑的可不多。就算你是龙种,看你这么大的块头,也知道你的耐力按说应该不是很好才对……” 马王又用咴溜溜的叫声抗议了。 “好吧好吧,我的确是小看你了。真没想到,你居然这么能跑!”熊猫笑着说,“但是,你跟我比赛耐力,那是肯定要输的。别的不说,我能用法术恢复体力,你能吗?” 马王的叫声里面,很明显地有了几分沮丧。 “别沮丧了,你要是跟我一样厉害,现在就不是你躺着我坐着,而是我被你给吃了。” 说到吃,熊猫突然想起一件事,问:“对了,我今天看到你在吃草。看你那满嘴尖牙利齿,应该是吃肉的才对,怎么也吃草?” 马王没好气地叫了两声,随口咬断旁边几根草,嚼吧嚼吧就咽了下去。然后还用很不屑的眼神看着熊猫,一副“我不跟没见识的人一般计较”的样子。 熊猫忍不住笑了:“好吧,你的确是能吃草的。那么除了草之外,你还吃什么?” 马王叫了几声,这次熊猫就完全不明白它的意思了。 “……等回到城堡,或许我该向德鲁伊们学习学习怎么和动物交流。”他自言自语,“这种交流完全靠猜的方式,不靠谱啊!” 在一人一马的闲聊之中,时间慢慢过去,不知不觉,天色已经完全黑了。 熊猫接连给自己和马王都用了好几个恢复法术,彼此才算是勉强恢复了一些体力,晃晃悠悠地站了起来。 看看地图,他估算着已经距离色雷斯王国的实际领土不是很远,索性带着马王,朝着西边一路走去。 走了一段路,马王突然停下脚步,竖着耳朵,朝着不远处看去。 “怎么了?听到什么了吗?”熊猫问。 马王没回答,只是侧耳倾听,然后那张脸上露出几许凶恶之色,突然发足狂奔,朝着某个方向发动了冲锋,很快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熊猫急忙追赶,过了一会儿才重新追上它,只见它正站在几条死掉的野狼旁边,张开血盆大口,将野狼连皮带肉混着骨头一口咬断,也不分是毛还是肉,大口大口地咀嚼着,然后吞咽下去。 看见他过来,马王点点头,用一只前蹄指了指面前的野狼,明显是在示意他一起吃。 “……你还真讲义气!”熊猫笑了,“不过我没有吃生肉的习惯,你自己吃就好。” 马王摇摇头,一副“我不跟弱鸡一般见识”的神情。 熊猫气得笑了:“你这家伙,还真看不起人啊!” 他从道具栏里面拿出柴火来,用法术点燃,然后把从城堡带出来的烧烤架支起来,用刀子切了几块狼肉,左右看看,没找到可以洗涤的地方,叹了口气,就这么搁在烧烤架上,撒上一点盐,慢慢熏烤。 过了一会儿,狼肉熟了,熟肉特有的香气在夜风之中飘荡。 马王明显被这香气吸引了,凑了过来。 看着它忽闪忽闪的大眼睛,熊猫就明白了它的意思。 “想要分一点?”他问。 马王连连点头。 看看架子上并不多的烤肉,熊猫想了想,还是分给了它一大块。自己则又切了一些生肉,继续熏烤。 几只狼的肉并不多,尽管用的是割肉而不是采集,最终能够得到的分量也很有限。 如果只有熊猫一个人的话,这么多肯定是绰绰有余了,甚至还能多出来很多,熏干了当干粮,或者是拿来当做货币,给将来见到的村民交换点有用的东西。 但是,多了一个怕是有两吨重的大块头食客,这么点肉就远远不够了。 最终,熊猫在马王遗憾的眼神里面,吃掉了最后一块烤肉。 “没了。”看着旁边已经只剩骨架杂碎之类的野狼,他摇摇头,“没肉可以烤了。” 马王显然也明白,很人性化地叹了口气,又去吃那些骨架和杂碎。 它倒是完全不挑食,不一会儿就把这几只野狼吃得干干净净,除了地上的血迹和夜风中的血腥味之外,再也没有它们存在的痕迹。 就这样,马王居然还没吃饱,又吃了许多青草。 “我现在有点后悔抓住你了。”看着它大口大口吃东西的样子,熊猫忍不住嘀咕,“你这家伙的食量实在是有点大,我怕是养不起你啊……” 第七章、色雷斯的动向 第二天早上,看看地图,熊猫琢磨了一会儿,带着马王继续一路向西。 他手头上除了系统的电子地图之外,还有一份攻略组绘制的世界地图。这地图自然是根据游戏里面的地图画出来的,攻略组花了很长时间一点一点讨论和复原,绞尽脑汁,才算是把这份地图尽可能还原出来。 对照两份地图,他大致判断出来,距离自己最近的大城市,是色雷斯王国东部著名的“游牧之城”穆兰达那。 这座城市是罕见的没有城墙的城市,整个城市充满了游牧风格,大量的兽人居住于此,城市的主业也是跟兽人的贸易。 很久之前,当色雷斯王国还没建立的时候,以这座游牧之城为核心,附近七八个城市组成过一个共和国。共和国的创始人,是一群认为人类和兽人应该和平相处的德鲁伊们。他们联合各方势力,建立了那个规模并不大的共和国,并且存在了很多年。 后来色雷斯王国兴起,攻灭了那个共和国。起初色雷斯的统治者想要顺势进攻草原,结果打了几仗之后,发现得不偿失,占领那些土地带来的好处,远不如为了抵御草原上层出不穷的各种魔物,以及兽人们源源不断的骚扰和侵袭所付出的代价更大。 在死了一个王子,十几个大小贵族之后,色雷斯王国不得不从草原撤军,和兽人达成了和解。 为了缓解双方的矛盾,游牧之城被恢复了旧日的风格,成为了兽人和色雷斯之间的核心缓冲。 熊猫这一趟北上,一个重要的目标就是去看看兽人的生活,领略一下和人类文化截然不同的风土人情。虽然能够找到兽人的牧区更好,但在游牧之城住上一段时间,也不失为有价值的选择。 而且,游牧之城穆兰达那在游戏里面就是个很重要的城市,有不少的剧情和任务,值得好好探索一下。 他没有急着骑马,而是和马王并列走着,不急不慢地走在草原上。 “等到了城镇,我要为你准备一副缰绳。”他说,“还有马鞍。” 马王显然不明白那是什么东西,但这不妨碍它从熊猫的态度里面看出端倪,很不屑地嗤之以鼻,一副“我不跟你一般见识”的样子。 熊猫笑了笑,说:“对了,还有辔头和马蹄铁,你觉得你需要这些吗?” 马王连连摇头,它可以打赌,熊猫说的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 “不喜欢就算了,但马鞍和缰绳肯定是需要的,否则我骑在你背上,怕是连坐都坐不稳。” 马王咴溜溜地叫了两声,很有几分不屑的意思。 “我的骑术的确不大好,但可以练嘛。只要你配合,用不了多久,我就能练出不错的骑术来了。” 熊猫说着突发奇想,拍拍马王的肩,一翻身跳起来,坐到了它的背上。 马王并没有很剧烈地反抗,只是轻快地小跑起来。但就是这样的小跑,已经颠簸得熊猫头晕眼花。 尽管他还能够勉强保持平衡,但这种颠簸的感觉真的很难受。 现在他明白了,怪不得骑马的人一定需要缰绳和马鞍,没有马镫踩住脚,没有缰绳拉住身体,没有马鞍的靠背,人坐在奔跑的马背上,简直是一件高难度的杂耍活儿! 大概十几分钟之后,他慢慢适应了这种事情。 角色技能里面的“骑术”已经被激活,而且肉眼都能看到技能熟练度在快速增长——可能是因为他骑的这匹马等级很高的缘故。 在游戏里面,骑术这个技能的用处很大,它可以提供骑马的速度和攻防加成,可以让玩家骑乘更高级的坐骑,甚至还是各种骑乘类技能的前置需求。 比方说“骑兵突击”这个技能,就要求骑术达到10级以上。 熊猫的骑术现在才是0级……哦,现在是1级了,距离能够骑马突击,还早得很呢。 不过按照现在这个趋势,想要把骑术升到10级,大概也并不困难。 事实证明,他并没有猜错。 几天之后,当他远远看到地平线西边那一片犹如黑影的城市轮廓时,他的骑术已经升到了10级,分支技能里面通用的“骑兵突击”也已经激活。 不过,骑兵系技能的后续,一般都需要相应的职业。熊猫这个圣武士可以学习的只有“神圣冲锋”等少数几个,跟真正的专业骑士比起来,还是有些差距的。 而且随着他渐渐习惯了骑乘马王,骑术技能的提升速度也越来越慢。大概是习惯了之后,就得不到额外加成了吧。 随着渐渐靠近城市,他们终于也见到了兽人。 或者说,兽人商队。 那些商队都由强大的勇士和经验丰富的萨满带队,茫茫草原危机四伏,只靠勇武或者只靠智慧,都是不够的。 像熊猫这样的强者,他可以保证自己一个人的安全。但想要保证一整个商队的安全,就算他也力有未逮,需要那些长者们的经验,才能躲过各种危险。 熊猫轻轻拍拍马王的脑袋,让它稍稍改变方向,走向了一群正在附近赶路的商队。 这群商队以狼人为主,他们身材并不很高,但精神抖擞,一看就知道都是彪悍的好汉。他们骑着马,赶着二十多头健壮大牛拉着的牛车,不急不慢地走在草原上。 看见熊猫骑着那匹威猛雄壮的青牙马接近,一个狼人策马迎了上来,向他打招呼:“远道而来的朋友,你是哪个部落的?” 熊猫摸了摸鼻子,这才想起来自己也是个兽人,忍不住笑了。 “我是个流浪者。”他说,“前段时间在南边的金橡树王国流浪,这段时间突然怀念草原了,就又回来了。” 所谓“金橡树王国”,指的就是西大陆南方的强国,特雷拉王国。它因为国旗图案的主体是一棵金橡树而得到这个别称,类似的,色雷斯王国的别称是“雄鹰”;莫来商业联邦的别称是“金币和船”;西文莱卡共和国的别称是“虎与鲸”;雷顿王国的别称是“雪鹿”……都是因为其国旗的图案而得名。 听说他是流浪者,狼人并不惊讶——这种情况在兽人里面很常见,大陆各地的兽人冒险者,大多都是这样的流浪者。 “你走的地方真多!”他感叹说,“真羡慕你们这些见多识广的人!有时候我也想要抛下一切去浪迹天涯,但部落里面的事情实在是放不下啊……” 熊猫注意到,他脖子上挂着用宝石和兽牙做成的项链,被动技能提示,这是兽人部落族长的标志。 “你经营着一个部落,责任重大嘛。” “是啊……男人就是这样,再怎么想要出门走走,也放不下家里的老人小孩。”狼人说,“我是高树部落的铁鬃,铁鬃·高树。我的部落一般都在这里东北活动,过两个小山丘,一般的马走上十天左右就到。如果你有空路过的话,一定要来我们能那里坐坐!我想要听听你在流浪中见闻的那些故事。” “没问题!”熊猫笑着点头,然后问,“穆兰达那这边,最近有什么事情吗?” “没什么事情……如果非要问有什么事情的话……色雷斯这段时间突然在我们兽人之中招募军队,也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 熊猫眼睛微微一缩,心中暗暗担忧。 虽然他们改变了塔拉汗领的命运,但色雷斯显然还在为战争做准备。 蝴蝶扇动的翅膀,还不足以化为席卷世界的暴风。 第八章、穆兰达那的马具匠 穆兰达那这座城市并没有城墙,内层是木石的房屋,外层是一个个帐篷,层层叠叠,围成了这么一座“城”。 这个城市的中央自然就是城主府,以城主府为核心,砖瓦建筑一圈,木质建筑一圈,石头建筑一圈,帐篷一圈,内外四圈——就像是地球上的很多城市,一环二环三环四环,还有四环之外的郊区。 在这里,无论居住也好,做生意也罢,环数就意味着档次。一环的水平最高,然后层层递减。至于四环之外,就不值一提,不过是所谓的贫民区罢了。 熊猫带着马王来到了通往城内的大路上,走不了多远,就看到了石板地面。 从这里开始,才可以算是真正的穆兰达那。 “对了,我给你取个名字怎么样?”他正要进去,却想起一件事,停下脚步,对马王说,“你是青牙马,龙种,不如叫‘青龙’如何?” 马王当然不明白“青龙”意味着什么,但一点也不妨碍它对“龙”这个词充满好感。 只要是龙种,没有不向往着成为真龙的。 所以它连连点头,对这个名字极为满意。 确定了这件事之后,熊猫就带着马王,在穆兰达那四环区域随便找了个挂着“商店”招牌的帐篷,让它在外面等待,自己走了进去。 帐篷里面是一个杂货店,几个简单的货架上都是一些比较粗劣的日用品,一个老人正在整理东西。 “我要买一副马鞍,一副缰绳。”熊猫开门见山地说,“不需要精致漂亮,但要结实。” 老人愣了一下,看着他魁梧的身板,有些疑惑。 “我没看错的话,您应该是一位身手高强的勇士。您这样的人物,怎么会选择在我这种小店买东西?” “因为我穷。”熊猫很坦荡地回答。 老人笑了:“这个理由很好,我喜欢。能够说出这种理由的勇士,都是值得佩服的人!” 他走到熊猫的前面:“不过我这里没有马鞍和缰绳,我带你去找做这个的人吧。巴尼是穆兰达那四环地区最好的马具工匠,他做的东西再结实耐用不过了。” 熊猫点头,跟着他出了帐篷,却看到一个年轻人战战兢兢地站在不远处,脸色苍白地看着青龙。 “老爹,快走远点!那是青牙马,会吃人的!”看到他们出来,年轻人大叫,同时挥舞着一根颇为粗大的木棍,似乎想要恐吓青龙的样子。 “放心,它不吃人。”熊猫说,“……这话也并不很正确,正确地说,是它还没吃过人。” 说着,他走到青龙的旁边,拍拍它的脑袋:“记住,不要吃人——就是旁边那些老的小的,不许吃他们!” 青龙打了个响鼻,一副很不满的样子,仔细看去,倒不像是因为不能吃人而憋闷,而似乎是因为被怀疑了品味而不满。 对于这个草原上一座湖泊的霸主来说,要吃也是吃那些血肉之中蕴含旺盛力量的猛兽甚至魔物,普通人的血肉里面蕴含的力量太少,它压根就看不上眼。 这就像一个吃惯了名厨佳作的人,对着那些北欧或者英伦的特色美食,除非他真的饿昏了头,否则是怎么也下不去口的。 ……或许他宁可饿死,也不会吃什么“仰望星空”或者鲱鱼罐头之类吧。 熊猫解释了一下,年轻人才算是稍稍放心了一点,但他还是有些担忧,凑到熊猫旁边问:“这位大哥,你确定它不吃人?” “放心,我认识它很久了,它就没吃过人。” “可是……我以前真见过青牙马吃人的,嘴巴一张一合,脑袋就没了……” “那是别人家的,我家的……反正它不会吃你,只要你别招惹它的话。” “我怎么敢招惹它!我躲着它还来不及呢!” “好了!”老者打断了他的话,“我要带客人去给他的马定制马具,你看店!” “没问题,老爹你自己要小心啊!有事的话赶快跑,别死撑着……” 熊猫摇摇头,没有向满脸担忧的青年再解释什么,和老者一起走在穆兰达那城区最外圈的石板路上。 和他们同行的,是得得的马蹄声。 一路上有很多人看到了他们,识货的都远远避开,不愿意跟一只毫无约束的青牙马离得太近,不识货的看到别人那么紧张,也很明智地没有靠近。至于说话的喧闹的,更是赶快闭上了嘴巴,以免惹麻烦。 一时间,原本挺热闹的路上,却飞快地安静了下来。 直到他们走远,才有人窃窃私语。 “那是青牙马吧?” “没错!而且不是一般的青牙马,一般的青牙马可没这么大的块头!” “老桑吉什么时候认识能够驯服青牙马的朋友了?从来没听说过啊……” “估计是客人吧,要是他有这种朋友,人家随便提携提携,他至少也该住到三环去了吧。” “真可惜!老桑吉不是个会讨好人的啊。要是换成我,一定把这客人伺候得舒舒服服!只要他手指缝里面稍稍漏出一点好处,也就够我快活好些天了!” “我倒是觉得,这种客人还是别遇到算了。能够带着青牙马到处走的人,太危险了!咱们做小本生意的,不惹麻烦才是关键。” 一个矮个子听着他们的对话,看着远去的二人一马,眼中精芒一闪,远远地跟在了后面。 过了一会儿,老桑吉带着熊猫来到了一间朴素的小帐篷前面。这帐篷看上去平平无奇,唯独门口挂着一个小锣,煞是奇怪。 老桑吉随手捡起一块石头,敲着这个小锣,发出响亮的声音。 “巴尼!有生意上门了!” 片刻之后,一个胖胖的笑眯眯的年轻人走了出来,他穿着旧而不破的麻布衣,身前挂着一块大大的皮革,从皮革上面的碎屑和划痕看来,的确是个常年制作皮具的手艺人。 但看到他的样子,熊猫却愣了一下。 【熊猫:真是不可思议!我见到“皮甲大师巴尼”了,这时候他还是个年青的小皮匠,专门做马具生意呢!】 【长孙武:什么?!皮甲大师?!就是那个铠甲大师转职任务的三个npc之一?他在哪里?我去找他!】 【熊猫:色雷斯王国,穆兰达那城。他住在四环。】 【长孙武:卧槽!够远的……我这就出发,争取早点到!】 【熊猫:……你在哪里?】 【长孙武:我在塔拉汗城,不算很远,最多一个月就到了。】 熊猫忍不住笑了,长孙武这急切的样子,简直就像是追星族见到了偶像一样。 第九章、莫名其妙的冲突 皮甲大师巴尼,大概是60级时代才开始崭露头角的人物,当时他关系到好几个很有价值的任务,但也只是仅此而已。不过等到80级时代,他就成为了不少防御系玩家们进阶转职过程中的重要角色。到了100级时代,但凡纯防御系的玩家,想要进阶传奇职业,几乎都免不了要跟他打交道。 不过那终究是很久之后的事情,所谓“60级时代”按照剧情来说,是整个西陆陷入全面战乱的时代,南征北伐所向披靡的色雷斯帝国终于被遏制了前进的步伐,三位元帅分别率领的大军一支被拦在塔拉汗领鹰嘴崖,两支在王都附近陷入苦战,三次进攻王都,三次败退,死伤惨重。在这种情况下,观望的其余国家纷纷参战,有的支持帝国,有的反对帝国,形成了两个庞大的同盟,将战火烧遍了整个西陆。 按照大家这段时间的经历看来,想要等历史发展到这个阶段,至少还要过五到十年。现在的皮甲大师,也才不过是个三十岁都还没到的年轻小伙子而已。 巴尼一点都没有高人的傲气,反而显得有些腼腆。通过老桑吉的介绍,他跟熊猫认识了一下,就表示要去仔细量一量马的身体尺寸,好量身定制一套适合的马具。 “我不需要辔头和蹄铁。”熊猫说,“青龙它不会喜欢这些东西的。” 巴尼并不意外:“青牙马的战斗力强大,安装辔头会让它的嘴巴不能完全张开,损害它的战斗力,当然不行。不过你放心,我也给猛兽制作过鞍具,想要既固定缰绳又不影响它张嘴撕咬,有的是办法。至于蹄铁,我可以专门为它打造类似“蹄套”的东西,反正青牙马的脚上也没利爪,套上蹄套总是好事。” 熊猫连连点头,同意了他的意见。 于是巴尼就拿着长长的皮尺来到了青龙前面,然后他尴尬地笑了。 他的个头有点矮,举起双手也量不到马头的高度。 熊猫急忙接过皮尺,按照他的要求仔细测量了青龙身体各部分的长高宽,然后巴尼就带着他们进了帐篷,选择合用的皮料。 “我做东西讨厌奢华,也不喜欢那些毫无意义的装饰。”他说,“所以做出来的马具会比较的简朴,不够漂亮。” “放心,我也不喜欢奢华装饰。”熊猫说。 “那就好。我计划用熟牛皮来制作马具,熟牛皮是很价廉物美的东西,对于马具来说,也已经足够了。有些工匠会选择魔兽皮革之类来制作马具,那当然很好,但太贵了。我只是个小皮匠,买不起那些高档皮革。” “你不会只是小皮匠的——但我也不需要高档皮革,我也没多少钱。” 巴尼笑了:“怪不得桑吉大叔带你来找我!” 很显然,对于一个没多少钱却又需要一套不错马具的好汉,巴尼是最好的选择。 于是他拿出了几块不同颜色的牛皮,让熊猫选择。 熊猫对于颜色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偏好,直接远了离自己最近的那块牛皮。 巴尼点头,将牛皮铺在工作台上,拿出墨笔和尺规,在上面绘制马具的图样。 “这活儿会稍稍花点时间,你先去挑选马镫、坐垫和缰绳吧。这些都是现成的。” 熊猫点头,和老桑吉一起来到帐篷边上的架子前,挑选配套的马具。 过了一会儿,巴尼还在忙碌,马具也还没挑选好,但熊猫却皱起了眉头。 他听到外面有嘈杂声,青龙似乎有些不高兴的样子。 于是他急忙朝着帐篷外面走去——青龙虽然不是他的对手,但是对于普通人来说可是恐怖的魔兽。万一它被激怒了,在这里撒野的话,只怕要死不少人! 熊猫走出帐篷,正好看到一个中年人带着几个壮汉,手持长矛,谨慎却又凶狠地朝着青龙逼近。 这中年人大概有三十四五,算是刚刚踏入中年阶段。他的脸上看不出岁月的风霜,却有一股显而易见的执拗和不通人情。薄薄的嘴唇,眯着的眼睛,无不透出“我从来不讲道理”的那种蛮横气质。 看到他,熊猫就忍不住想起了自己当初上大学时候的一个教授——那位教授号称“名捕”,每个学期都要挂掉至少三分之一的学生,威名赫赫,令人望而生畏。 这位酷似“名捕”的中年人和他身后的壮汉都穿着整齐的铠甲,铠甲的式样几乎完全一致,明显是制式的。如果没猜错的话,他们应该是穆兰达那的士兵。 要是平时见面,熊猫或许还有兴趣跟他们搭个话,但此刻看他们满脸杀气的样子,显然不是来友好交流的,搭话这个环节,大约就可以直接忽略了。 而另一边,青龙正恶狠狠地看着他们,喉咙里面发出低沉的嘶鸣,脑袋微微低下,后腿蓄力,作出了战斗之前的准备动作。 “你们想干什么!”眼看战斗就要爆发,熊猫急忙大喊一声,冲到了双方中间。 被他这么一打扰,青龙自然就不再保持临战的姿态。但那个中年人和士兵们却没停下,依旧挺着长矛逼了过来。 看他们的架势,分明是要连熊猫一起攻击! 熊猫眉头一皱,向前迈出一大步,反过来冲到了中年人的面前。不等对方反应过来,他就一把揪住了对方铠甲的领子,将对方整个人拎了起来,重重地摔了出去。 他的动作很快,几乎只是眨眼间的工夫,中年人就已经被摔到了十几米外,哼哼着爬不起来。 士兵们大吃一惊,急忙后退。这时候就看得出来他们缺乏应急训练,有些士兵急急忙忙跑过去搀扶他们的首领,有些士兵则谨慎地摆出戒备的姿势。这两种反应都不能说错,但本来就人不多,这又一下子分成了两个部分,顿时显得七零八落,犹如打了败仗一般。 直到这时,熊猫才稍稍松了口气。 刚才他还真是有点担心,怕青龙被激怒了,悍然出手。 以它的本事和作风,如果刚才出手了,自己又没能赶到阻止,只怕现在这里已经血流成河了。 看着那群士兵们的狼狈样子,他无奈地说:“你们究竟发什么疯?好端端来袭击我?袭击我也就罢了,我毕竟是个讲道理的。你们居然想要跟青龙动手!信不信它一脚一个,把你们全给踹死!” 第十章、这是什么节奏? 熊猫嘴上说得严厉,心中却充满了纳闷。 穆兰达那的士兵不可能是没见识的蠢货,青牙马在草原上并不是特别罕见的魔兽,连这些在四环边上讨生活的人们都有不少能认得出它来,为什么他们认不出? 还是说,他们真觉得就凭这么几个人,能够对付得了青龙? 不可能的! 就算普通的青牙马,也需要至少一小队全副武装的士兵才能对付得了——还只能保证打赢,没办法保证打死。青龙的块头比普通青牙马高大那么多,气势也完全不是寻常魔兽能比拟的,区区一队十来个士兵,就想要对付它? 这不是来降魔的,是来送餐的吧! 要是刚才熊猫出来迟一点,只怕这群人里面已经有被一口咬掉脑袋的了。他可是看得清清楚楚,青龙刚才已经作出了准备攻击的姿势,也许下一瞬间就会暴起发难。 刚才的情况,真的是千钧一发! 一想到差点就惹出乱子来,熊猫就不高兴——自己明明是个安安分分正正经经的冒险者,怎么就惹到麻烦了! 他心里不高兴,自然也就在脸上流露了出来。士兵们看着这个相貌怪异的熊人脸色阴沉严峻,都有些忐忑不安,之前那几个小心戒备的也跑到了队长旁边,似乎这样可以增加自己的勇气。 “别装死行不行!我手下留情了,你摔得不重!”熊猫等了一下,不见有人开口,干脆自己对着那个队长说,“究竟怎么回事?总要让我明白一下吧。” 那队长一直坐在地上休息,闻言恶狠狠地看了过来:“你带着危险的魔兽进入穆兰达那,还问我‘怎么回事’?” 熊猫闻言一愣,随即冷笑起来:“这大草原上多的是萨满和驯兽师,你的意思是说,他们来穆兰达那的时候,必须将自己的魔兽放在外面?呵呵,你比穆兰达那总督还牛啊!” 中年人顿时语塞,草原上那些大部落的萨满和驯兽师们,常常驯服强大的魔兽为自己作战。他们是兽人各个部落的精神领袖,就算面对穆兰达那总督,也是平起平坐的。要他们不带魔兽进城?总督都不敢说这话! 穆兰达那没有城主,只有总督。对于草原上的兽人来说,穆兰达那不设领主,是他们能够接受的底线。当年色雷斯国王倒是曾经册封他一个儿子当城主,结果没几天就死了;然后换了个厉害的骑士,结果这个更惨,死了全家。于是国王也只好放弃,这座城市只有十年一换的总督,而没有领主。 在各路城主里面,穆兰达那总督属于相对弱势的,绝对没有其他城主那种说一不二的气势。 他麾下的士兵们,胆气也相对较弱。一旦话语上落了下风,顿时气势就弱了下去。 过了一会儿,队长说:“你这个魔兽,又没兽奴在旁边看着,又没哪怕一条缰绳拴着,就这么带在身边,太危险了!” “所以呢?”熊猫反问,“你就打算跟它干一架?你确定你打得过它?” “当然!我们这么多人,怎么会打不过一只青牙马!” 看他这么理直气壮信心十足,熊猫反而无语了。过了一会儿,他问:“你以前……跟青牙马战斗过吗?” “当然!我从军的第一次正式战斗,就是围剿一群青牙马!” “那你应该能看出,我这只比一般的青牙马,块头要大很多吧。” “块头大有什么用!在长矛面前都是摆设!” 熊猫叹了口气,总算是明白了。 原来这货就是个二傻子啊! 就在这时,马蹄声得得传来,几个骑士飞快地奔驰过来,为首那个没到面前就翻身跳下了马,展示出了非同寻常的骑术,以及尊敬的态度。 “雷默,收队!”那个骑士大叫,“谁批准你随便带人出来的!” 士兵队长顿时脸色很不好看,大声说:“我是按照穆兰达那的制度办事,你只是巡防司副司长,你凭什么叫我收队!” “就凭你是个猪头!”那骑士摘下头盔,原来是个二十五六的年轻人,他满脸怒气地说,“你这家伙,混了这么多年,一点轻重都不知道!制度?穆兰达那什么时候有允许你们无故袭击外来客商的制度了?” “穆兰达那治安条例第九条第四项:为了保证城市安全,有身份不明的外来高手进城的时候,必须安排监视。第五项:有未受拘束的魔兽进城,必须尽快剿灭。”队长立刻回答。 熊猫不由得惊讶地看了他一眼,这人看上去傻乎乎的,却居然能够将穆兰达那的法律制度记得清清楚楚,张嘴就来。这样的本事,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骑士被他这么顶撞,顿时更加生气,大骂:“你哪只眼睛看到这只魔兽是不受拘束的?人家主人就在旁边!这么大的一个人,你都看不见吗!” “他当时在帐篷里面,又不在外面。” “放你个屁!没有主人领着,魔兽会跑到城里来吗?你当魔兽跟你一样傻吗!”骑士捏紧了拳头,似乎是想要揍人,却又忍住了,狠狠地挥了挥拳头,说,“你现在收队!这件事由我接管!” 队长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没有再说什么,领着士兵们走了。 也不等他走远,骑士就走到熊猫面前,叹了口气,说:“很抱歉,你一来到我们城里,就遇到这种事情……平时我都管着他们的,结果今天我去总督府开会,就出了这种幺蛾子……” 熊猫笑了笑,说:“没什么,反正我又没有损失。” 骑士连连摇头,欲言又止,最后又叹了口气,带着人走了。 等他们都走远了,老桑吉才走出来,对熊猫低声说:“最近这几个月,革新派和守旧派的争斗越来越露骨了。今天这事情,就是两派斗争的结果。” “革新派?守旧派?”熊猫纳闷地问。 “嗯。自从新国王即位,他锐意进取,提拔了很多年轻的想要做事的官员,这些人就被称之为革新派。而那些传统的官员当然就是守旧派。” “但是那跟我有什么关系?” “这个雷默是个不会用脑子的人,性格古板偏执,不知变通。巡防司属于革新派的势力,今天恐怕是有人刻意挑拨,想要你跟他们发生冲突,好打击巡防司的权威。” 熊猫沉默了一会儿,摇头说:“这些勾心斗角的事情,我一点也没有兴趣!等马具做好之后,我就离开穆兰达那。不管革新派和守旧派怎么折腾,反正这趟浑水,我不掺和!” 老桑吉苦笑一声:“谁也不想要掺和这种事情,但是……只怕没那么简单啊……” 第十一章、来自穆兰达那的招揽 虽然熊猫很想要尽快离开穆兰达那,但他不得不等上两三天。 定制一套马具,是很麻烦的事情。巴尼只用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就把马具各个部分的主体给剪切了出来。然而真正花时间的事情却在后面——为了让马具经久耐用,他必须对皮革进行处理,磨边、缝边、镶嵌……当然还有一些他的独门手艺。 这个世界有手磨,但没有缝纫机,巴尼的店铺就他一个人,所有的工作都必须他自己完成,当然就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 尽管熊猫很着急,但他却很固执地表示,既然做了,就要把东西做好,绝对不会自砸招牌。 “皮甲大师”的招牌,熊猫觉得自己好像也没那个底气去砸,所以他只能按捺下心头的焦急,在巴尼的店铺附近找了个小旅馆住下,静静等待。 这旅馆其实也是帐篷,条件颇为简陋。但旅馆的老板却是个很细心很有品味的人,帐篷里面收拾得很干净不说,还种了一些有香味的花草,能够大大抵消旅馆里面常见的那种臭气。 帐篷旅馆当然不会贵,熊猫只花了一个银币就租了一张床,再加上一个银币,老板还会给他提供一日两餐。虽然只是烤饼、拌蔬菜和骨头汤,但起码也是荤素齐全,主食和汤菜都有,骨头汤里面肉还颇为不少。 这样的两顿饭,大概也就在穆兰达那能够只用一个银币就吃到。 饱饱地吃了一顿之后,熊猫带着青龙出门溜达——他吃饱了,青龙可还没吃呢。 虽然它和寻常的青牙马不同,不仅吃肉,还能吃草,但熊猫可做不出自己吃肉别人吃草的事情来。 他们在穆兰达那外面转了个把小时,抓了四五只兔子,几只大田鼠,还有一条狼。 城市里面物资丰富,各种各样的生活垃圾对于老鼠们来说都是食物,就算不能吃的,也会成为肥料,孕育肥沃的青草,让兔子之类动物得到充足的食物。而老鼠和兔子之类动物又成为了狐狸、狼之类猎食者的食物,由此产生了庞大的动物群落。 想要在这里找点吃的,对于青龙这样强大的魔兽来说,简直轻而易举。 而且,附近还有牧民饲养的牛羊。如果不是熊猫约束着的话,或许它就不会选择狩猎兔子、田鼠和狼,而直奔着牛羊去了。 青龙也吃饱之后,熊猫带着它返回了旅馆,却意外得知有人在这里等待,想要和自己见面。 “见面?”听见这个词,他立刻就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感觉有来自江湖的腥风血雨,吹到了自己的面前。 他穿越之前,看过一部著名的电影,电影里面说,有人就有恩怨,有恩怨就有江湖,人在江湖,无处可逃。 这话实在是有些文青范儿的,但很多时候,它却偏偏能够应验。 比方说,现在。 “你找我?”熊猫看着那个胖胖的圆脸的年轻人,纳闷地问,“我们应该不认识才对。” “我叫朗拿度,是总督府外务司的一个办事员。”圆脸的年轻人说,“您叫潘达,是一位流浪的武者。您看,我们这不就认识了吗。” 熊猫愣了一下,忍不住笑了。 这人还真是自来熟! 他并不惊讶对方知道自己的身份——在旅馆下榻的时候,老板早就询问过他的身份,作过记录。这个怎么都让他想起足球的年轻人既然是总督府的办事员,当然有权力向老板调查。知道自己的身份,一点也不奇怪。 “那么……朗拿度先生,你找我有什么事?”熊猫不想绕圈子,直接问道。 朗拿度并没有立刻回答,而是笑呵呵地问:“潘达先生在外面流浪多久了?” “不算很久,我还很年轻。” “那么,您流浪了这些年,赚到多少钱了?” 熊猫皱了皱眉:“看我住的旅馆就知道了吧。” 朗拿度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所以我想要问一下,潘达先生您有没有兴趣做点长期的,或者是短期的工作?” 熊猫想了想,问:“长期是什么事?短期又是什么事?” “具体是这样的,我们色雷斯王国近期正在招募能征善战的勇士,如果您愿意的话,至少能够成为一支百人队的队长或者副队长。如果在战斗之中立下功劳的话,得到封地、成为贵族,也不是什么遥不可及的事情……” “麻烦你说点实在的!”熊猫打断了他的话,“不要拿这种骗傻子的空话来忽悠我!” 被戳穿了空话,朗拿度一点都没有尴尬的意思,依然笑眯眯的:“话不能这么说,对于那些没本事的人来说,得到封地、成为贵族,的确是一句空话。但对于能够驯服青牙马王的强者来说,我觉得这些应该不是那么困难的事情才对。” “这就是你所谓的长期工作?”熊猫没有接这个话茬,问道。 朗拿度摇头:“这个是短期工作,毕竟谁也不知道王国方面的扩军计划会维持多久。而且就算扩军了,编制会不会一直存在,也要打个问号——所以这只能算是短期。” “那长期的是什么?” “我们总督府一直在招募精兵强将,以充实穆兰达那的防卫。”朗拿度说,“只要是身家清白,人品端正的人,我们都乐于和他成为同事。您的人品,在昨天的小冲突之中已经得到证明,强大而不凶恶,愿意跟人讲道理,是一位称得上‘绅士’的人物。如果您愿意加入我们的话,我们将会成为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的同事。这才是真正的长期工作。” 熊猫仔细看着他,在他的脸上只看到了真假难辨的笑意。 于是熊猫摇头,说:“老实说,我对穆兰达那的形势不怎么看得懂,感觉你们这边的政治斗争有点严峻。现在加入你们,怕是有飞蛾扑火的感觉。” 朗拿度的笑容稍稍收敛了一些,眼中露出几分担忧,随即又隐去不见:“明人面前不说暗话,您的担忧很有道理。我们穆兰达那的政治格局,现在的确不是很稳定。所以如果您对此也不放心的话,我这里还有一个超短期的工作,或者按照冒险者的习惯说法,叫做‘活儿’。不知道您愿不愿意听一下?” “你说那么多,我都已经听了,也不在乎更多一点。”熊猫笑了笑,说,“听听也无妨。” “巡防司准备近期组织一次讨伐,将一群游荡到附近的魔物消灭。为了确保成功和减少损失,现在正在尽可能地招募高手。”朗拿度说,“这个工作很简单,没有什么花样,参加战斗,在基本报酬的基础上,根据战斗中的表现给予额外的奖金,一切都按照冒险者的规矩来。” “这样的工作,您总不会拒绝了吧?” 第十二章、暗流涌动 朗拿度走了,满脸笑容地走了。 熊猫终究是接受了那个临时的委托,将会加入穆兰达那的扫荡团队,消灭威胁这个城市的魔兽。 他不想惹麻烦,但作为一个冒险者,有钱可赚,为什么要放弃?作为一个玩家,要是把这种赚经验值的机会白白放过了,那就是脑子有问题! 得到了肯定的答复之后,朗拿度给了熊猫一份文件。这是由穆兰达那总督府外务司签发的招募证书,羊皮纸上的魔法印鉴闪烁着微微的光芒,以确保无法被伪造。 这种魔法印鉴的技术并不高明,不过就是将两张纸凑在一起,用魔法印章在中间盖个章。等到要验证的时候,拿出对应的纸,凑在一起看一看,就知道是不是真货。虽然简单明了,但却极难破解。没有内应,找不到具体图样的情况下,就算是无眠这种魔法阵的专家,也只能望而兴叹。 第二天,熊猫就带着这份文件去了巡防司。 说来也巧,负责接洽的工作人员,正好是昨天跟着副司长一起来阻止冲突的骑士之一。虽然熊猫并不认识他,但他却认出了熊猫——那张黑白相间的脸实在太有特色,要是连这都能忘了,怕不是眼睛有问题,就是脑子有问题。 “欢迎你,潘达先生!”骑士验证了招募证书,点点头,笑着说,“很高兴得到你这样强者的帮助,要是你愿意正式加入我们巡防司的话,就更好了!” 熊猫也笑了,笑过之后,他好奇地问昨天那件事的后续。 骑士的笑容消失了,变成了淡淡的忧郁。 “没有什么后续。”他说,“司长把雷默训了一顿,就结束了。” “这就结束了?”熊猫一愣,随即明白了几分,问,“你们司长年纪很大了?” 骑士苦笑,点头。 “……那这次剿灭魔兽的行动,是他带队吗?”熊猫有些担心地问。 骑士顿时严肃起来,说:“这个你尽管放心!这次的行动由我们总督亲自统帅,他虽然有偏向,但绝对不会在这种事情上行差走错。而且具体负责你们这些临时帮手的,是我们副司长贝贤,他对于你们是很友好的。” 熊猫这才放心,又问起了具体的行动计划。 “这次的行动比较大,目前还在准备之中。不出意外的话,估计五六天之后才会开始磨合,十天左右出发。来回的路程加上战斗,预计可能需要半个月。” “也就是说,一切顺利的话,总共需要二十五天左右?” “差不多,但我建议你把时间放宽一些,比方说准备三十天的时间。” 熊猫点点头,完成了登记,领了一份代表身份的银章,离开了巡防司。 他刚刚离开不久,就有个年纪不小的骑士来到接洽处,问:“昨天那个带着魔兽进城的冒险者,有没有过来?” 年轻的骑士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反而硬梆梆地说:“这不是你该过问的事情。” “喂!你什么意思?我在巡防司干了二十年,问个冒险者都不行?你究竟是巡防司的人,还是冒险者的人?”那骑士顿时不高兴了,出言讥讽。 年轻的骑士冷冷地说:“至少我不是贪腐之辈,家里没有超出我薪水之外的钱财。” “你这是在怀疑我贪腐?你有证据吗!” “证据?你也配!”年轻的骑士冷笑,“你要觉得我侮辱了你的名誉,大可以跟我决斗。一剑砍死我的话,绝对不会有谁来替我报仇。” “骑士的剑是对外敌使用的!你居然想着要对战友挥剑,真是一点素质都没有!你这样的人也能成为骑士?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连剑都不敢拔,就少废话!没用的老东西!” 两个骑士怒目而视,犹如一对斗鸡似的。 要是熊猫晚走一会儿,目睹了这样的一幕,或许他会作出完全不同的选择。 回到了旅馆,他先是去了巴尼的店铺,询问马具制作的进度。当得知明天才能完工之后,又去找老桑吉,询问这一带哪里有消息灵通的人。 “消息灵通的人?您要打听什么消息?”老桑吉问。 “随便什么消息都可以,我对穆兰达那的了解仅限于之前从吟游诗人嘴里听到一些,那些是肯定不够的,所以我想要多了解一些关于这个城市的情况。” “如果只是这样的话,我儿子安托拉就能给您讲上半天。”老桑吉说,“但如果您想要知道一些隐秘的事情,或者是关于冒险者的任务之类,那安托拉就不熟悉了。您要去铁砧酒馆。” “铁砧酒馆?‘铁砧’和‘酒’怎么会扯到一起的?” “没错,店主是个矮人,名字就叫铁砧。” 很快,熊猫就来到了这个“铁砧酒馆”。 因为是白天,酒馆里面并没有多少人,店堂里面,一个光头的大个子正在打扫卫生;后厨的方向,一个胖胖的矮个子在炙烤一头整羊;而有些低矮的柜台后面,一个胡须比头发还长的矮人正在写写画画,大概是算账。 熊猫走到了柜台前,放下几个银币:“老桑吉说,如果我想要知道一些隐秘的事情,或者找点任务的话,就该来这里。” 矮人停下了动作,将面前那块写着熊猫认不出的奇怪符号的木板放进了柜台,仔细打量着他。 “你看起来是个有本事的。”他说,“但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老铁砧做事第一讲究信用,我不会给不清楚人品的人介绍任务。” “那么,消息呢?”熊猫问。 “消息没问题,你买一桶酒就行。不过我只能告诉你一些大概的消息。如果是很详细的,就要另外收钱。” 接下来的半个多小时,熊猫喝完了一小桶口味和啤酒差不多的矮人麦酒,也得到了许多关于穆兰达那的情报。 这些情报包括城里各个主要的势力,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最重要的是,城内各路人马在“守旧”和“革新”问题上的立场,也都包括在其中。 虽然矮人麦酒并不很合熊猫的口味,但冲着这份特殊的下酒菜,他就觉得不虚此行。 有了这些情报,他参加剿灭魔兽行动的时候,心里就多了几分底气。 最起码,他不会认错革新派和守旧派,稀里糊涂把脑袋送到别人的刀口下面去了。 第十三章、慧眼识人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两天就过去了。 第三天下午,巴尼终于完成了那套马具。 没有任何花纹装饰的朴素马铠,覆盖了青龙的头和上半身,它既能够抵挡一些流矢,也能够给缰绳提供牢固的着力点,让熊猫可以方便地使用。 有着结实靠背的马鞍,能够让熊猫在马背上坐得很稳。马鞍的两边都有挂钩,可以将枪矛一类长兵器横挂在上面,方便随时取用。坚固的马镫能够让熊猫在必要的时候放开缰绳,借助靠背和马镫稳定身体,双手使用武器。 这样一套马具,乍看上去平平无奇,但当实际使用之后,熊猫却不得不赞叹巴尼的手艺——这套装备,实在是太合衬了! 当青龙装上这套马具之后,无论是作为坐骑的它还是作为骑手的熊猫自己,都感觉到十分的合适。坐在马鞍上,手握着缰绳,熊猫甚至发现自己多了一条临时的被动技能。 【骑术加强:依靠名匠精心制作的马具,坐骑和骑手的能力都得到了增强。】 这个技能只在骑马的时候出现,对于熊猫来说,大致上相当于骑术提升5级左右的水平。对于他来说,这就差不多意味着他从寻常骑兵的层次,提升到了可以称之为精锐的层次。现在他不仅可以使用骑马冲锋这种骑兵特有的攻击方式,还多了骑射这种著名的攻击手段。 虽然熊猫不会射箭,所以多少有点浪费,但至少骑术提升而增加的属性是实打实的。 对他来说,这就足够了。 骑上装好马具的青龙,熊猫绕着穆兰达那转了一圈,无论人还是马都很满意。 虽然这套马具比他原本预计的价格稍稍贵了一些,但熊猫却没有哪怕一点点的不满意,反而对巴尼大加夸赞。 “你的手艺真好!”他向年轻的皮甲大师翘起大拇指,笑呵呵地说,“我从没见过做得这么好的马具!简直可以称得上是艺术品!不……艺术品这个词不足以形容它,他是杰作,是可以流传后世的名作啊!” 巴尼被他说得有些脸红,挠了几下脸,说:“我自己也没想到居然能做得这么好。我原本的打算是做一个嘴部的套头,这样就足够安装缰绳了。但在制作的过程中,我突然来了灵感——这样一匹凶悍的马,肯定会在战场上驰骋。就算它有坚固的鳞片,不惧怕寻常的攻击,但哪怕只能给它加强一点点实力,都可以帮得上忙。于是我修改了原本的计划,增加了批装式的马铠,果然比原本的设计更合适!” 熊猫连连点头,他对于“皮甲大师”的手艺,现在是完全信服了。 付了钱,他正准备离开,突然又想到一件事,说:“我有个朋友叫普雷特,也是个喜欢铠甲的人。他过段时间会到穆兰达那来,或许会来拜访你。我觉得,你们之间一定会有共同语言的!” 巴尼一愣,疑惑地问:“我想要转行当铠甲匠的打算,从来没告诉过别人,你怎么知道的?” “啊?你不是皮甲专家吗?” “我只是个皮具匠而已。” “……那你一定会成为皮甲专家的!”熊猫笑着拍拍他的肩膀,“从这套马铠就可以看得出来,你这样的人才,理应成为制造皮甲的专家。只当皮具匠的话,实在是太大材小用了!” 巴尼被他说得连连点头,眼睛也亮了起来。 离开皮具店返回旅馆之后,熊猫发现了一条系统提示。 【在你的鼓励下,皮具匠巴尼决定转行成为铠甲匠。日后如果事实证明你的建议是正确的,你将会被人们赞许,得到“慧眼识人”的名声。】 看到这条提示,熊猫笑了。 虽然不知道“慧眼识人”这个名声会有什么好处,但对他来说,这不就是白送的好处嘛! 只要不出意外,巴尼肯定会成为铠甲大师,还是皮甲这个行当里面世界第一的大宗师。虽然那会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但这个好处差不多可以算是已经预定了的,十拿九稳。 “不行,还是别这么奶自己了,万一闹个飞龙骑脸什么的,就搞笑了……” 熊猫自言自语,摇摇头,将这些事情暂且搁到一边,只在群聊里面发了一段消息,将这些事情说了一遍。 得到他的提醒,穿越者当中的不少人都眼前一亮,纷纷去寻找那些在游戏里面大放光彩,但现在还没出人头地的人物。有的想要像熊猫一样结个善缘,有的则想要将其拉拢过来,成为同伴。 比方说冒充塔拉汗伯爵的安东尼就给熊猫发了个私聊。 “帮我问问巴尼,有没有兴趣来塔拉汗领工作,待遇从优!”虽然看不到表情,但光从字里行间,就能看出安东尼的急切,当真是求才若渴,“如果他将来真能有所作为,我还可以让他成为实封贵族!子爵不敢说,一个男爵没问题!” 这个条件真是优厚到了家,但熊猫表示——这事还是让长孙武来说,比较合适。一则他跟巴尼比较有共同语言,二则逻辑上也比较合理。 【熊猫:安东尼……我一个流浪的兽人冒险者,替人类的领主招募人才?这要智商低到什么地步才会相信啊!】 被他这么一说,安东尼也笑了。 于是他又联系了正在日夜兼程赶路的长孙武,说了这件事。 长孙武的回答很简单,就一个字。 “好” 他回答得这么干脆,安东尼反而不放心了。琢磨了一下,又跟无眠等人商量了一回,拼凑了一套看上去天衣无缝的解释,叮嘱他一定不能露出马脚。 对此,长孙武的回答依旧是一个字。 “行” 这实在不是他故意装深沉,而是因为他正在骑马,实在腾不出太多的精力慢慢聊天。 处理完这件事时候,安东尼又在群聊里面发言,请外出闯荡的大家都帮忙搜罗人才。 现在的塔拉汗领真的是急缺人才,虽然按照传统方式统治的话,眼前的人才已经足够了,但穿越者们可不打算建设一个传统的封建伯爵领,他们给塔拉汗领做了很多长远的规划,计划将这里建设得繁荣富强。 为此,就需要很多各个方向的人才,多多益善,来者不拒! “不论你们是用说服也好,用唬骗也好,用威胁利诱也罢……哪怕你们直接一棍子把人打昏了装在麻袋里面扛回来都行!总而言之,遇到合适的可能招募的人才,有杀错,无放过!” 此后的一段时间,安东尼将一段阵子就将这段话在群聊里面发一边,俨然是一副刷屏水群的架势。 第十四章、俗套的桥段 熊猫休息了一天之后,次日就来到了巡防司。 现在他可以说是已经准备妥当,再没别的什么需要准备,与其待在旅馆里面发呆,不如到巡防司来报到。最起码这里应该包食宿,而且食宿条件大概还不会差。 接待他的不是之前那个年轻的骑士,而是一个有些上了年纪的骑士。他的头盔下露出不少白发,脸上有明显的皱纹,也有几条不显眼的伤疤,显得十分干练。 这个骑士仔细打量着熊猫,过了一会儿,说:“你的相貌很特别。” “你不是第一个这么说的人。”熊猫回答。 “这相貌……应该不是什么畸形,而是种族天生的吧?” 熊猫笑了笑,反问:“你见过长我这样的熊人?” “没见过,但我就有这个感觉。”年纪怕是已经跨入老年阶段的骑士说,“江湖混得久了,渐渐就会积累出一些经验之外的见识。直觉告诉我,你不是普通的熊人。” 熊猫问:“你见过多少熊人?” “不算很多,大概也就千儿八百。”老骑士说,“我年轻时候,王国和草原起了冲突,当时我是草原那边的,战友里面有一群熊人。他们作战勇敢,本领也很高强,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每过几十年,兽人各族就会举行大规模的聚会。在聚会上,各个部落的精英会较量本领,表现优秀的,自然就能得到人们的尊敬。自古以来,表现最抢眼的第一档次,一般都是狮人、虎人和熊人,所以并称三强。”老骑士说,“但就算是我当初认识的那些熊人,他们怕是也没办法驯服青牙马王。” “青牙马并不像你说的那么强。” “它是龙种,龙种的傲气,是到死也不会消磨的。”老骑士说,“要打死青牙马王,不算很难。但想要驯服它,谈何容易!” 熊猫微微一愣——他之前还真没意识到这一点。 龙种的骄傲,是尽人皆知的事情。想要驯服龙种,不仅需要强大的力量,往往还需要特别的手段,或者是强大的血脉。 比方说,如果你也是龙种,那驯服龙种就容易多了。 青龙多半认不出熊猫的种族,但它的本能会告诉它,面前这个相貌古怪的熊人体内蕴含着强大的血脉,并不是那种力量强大但血脉寻常的冒险者。 熊猫之所以能够驯服青龙,恐怕不仅仅有力量强大的缘故,也因为他是熊猫人,是传奇种族。 他这么想着,脸上不由得就流露出了几分若有所思。老骑士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验证了他的身份银章,就让侍者陪同他前往住所。 正如他想的那样,巡防司给雇佣冒险者们安排的住所条件不错,一个院子,正面和左右各有两间屋子,一间是卧室,一间是客厅,中间的院子空荡荡的,却有安置着各种木质武器的武器架,显然是作为练武场使用的。 这样一个院子里面,会安排三位冒险者居住。熊猫被安排的那个院子里面已经住进了两位,此刻正在院子之中比武。 这两人身材都相当高大,一个使用盾牌和斧子,另一个使用长矛。他们的武艺简单明了,虽然使用的是木质武器,却杀气腾腾,显然都是刀头舔血多年的人物。 看到熊猫被侍者领进来,两人皱了皱眉,不约而同地停手,左右让开。 侍者显然有些紧张,稍稍说了两句就走了,好像有谁在背后追杀似的,走得很快。熊猫有些疑惑地看着那两个冒险者,不明白侍者为什么紧张。 “又来人了。”一个大胡子的冒险者说,“正好,这下人凑齐了,咱们可以好好地分出高低来!” “分出高低?有必要吗?”熊猫纳闷地问。 “当然有必要!”另一个小胡子的冒险者说,“这院子里面三套屋子,谁都想要住正对着门的那一套,这是正屋,左右两间先天就低人一头。咱们出来混江湖的,谁不要面子?谁不想住正屋?大家都想住,你不服我,我不服你,当然只能打出个高低来。” 熊猫看了看那三套屋子,怎么也看不出有什么分别,摇摇头,问:“你们现在分别住在哪里?” 他注意到左右两间屋子都有住过人的痕迹,门口的脚印凌乱,十分明显,唯独中间那间门口没什么脚印,想来是还没住过人。 两人注意到他的目光,同时上来,拦住了他的去路。 “你想要住进中间的正屋,先露一手再说!” “没错!打得赢我们,才能住进去!” 熊猫叹了口气,说:“我对于这个所谓的正屋没什么兴趣,你们谁想要住的,尽管把东西搬过去,我不介意住你们的屋子。” 两个冒险者愣了一下,面面相觑。 “但是请你们快点,我总不能提着行李在这边等吧!” 两个冒险者犹豫了一下,大胡子刚想要出手,小胡子却大声说:“谁知道你说的是真是假!说不定你想要趁我们打得精疲力尽的时候跳出来捡便宜!” 大胡子立刻后退两步,谨慎地看着熊猫,一副全神戒备的样子。 熊猫哭笑不得,无奈地说:“我们混江湖都讲究个信用,吐出来的吐沫就是钉出去的钉子,哪有说话不算数的!你们这不是搞笑嘛!” 但两人不为所动,依然一副“我们不会上当”的样子。 看着这两个人如同斗鸡一般的警惕模样,熊猫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摇摇头,将行李搁在旁边,活动了一下身体。 “好言相劝没用,你们这是非要打不可?既然你们想要打的话,我奉陪!” 说完,他脚步一跨,已经冲到离他比较近的小胡子面前,也不问三七二十一,出拳就打。 小胡子使用的是长矛,这种兵器很讲究距离,一旦被人逼近就会很吃亏。眼看熊猫说打就打,速度快如刮风,他吓了一跳,急忙后退,却哪里来得及! 只听碰的一声,熊猫一拳头就打在他的下巴上,打得他顿时脚下虚浮眼前发黑,踉踉跄跄转了一圈,终究还是站立不稳,倒在了地上。 一拳放倒了小胡子,熊猫转头看向大胡子。 大胡子吓了一跳,急忙用盾牌护住身体,不求有功先求无过。按照他的经验,这时候要小心戒备敌人绕过盾牌,但熊猫却没有绕过盾牌的意思,而是直接冲过去,身体微微一矮,用肩膀狠狠地撞在了盾牌上。 轰隆一声,大胡子被连人带盾牌撞了出去,干脆利索地摔倒在地。 “我打赢你们了,现在我可以回房休息了吧?”熊猫说着,也不等他们回答,就回到行李旁边,提起来,径直走进了正屋。 走着走着,他突然忍不住笑了。 “这桥段,还真特么俗套!” 第十五章、鹤立鸡群的马王 江湖之中的很多事情,其实真的相当俗套。 但俗套之所以是俗套,就是因为这些事情经常发生。那些吟游诗人们津津乐道的故事里面,虽然有夸张或者故意戏剧化的成分,但很多都是实实在在会发生的。 比方说,排座位、争面子之类。 熊猫休息了一会儿,就出来去马厩看望青龙。 他的住所并不包含马厩,马厩在冒险者们的住所外面,是单独的建筑物。 这个马厩里面很空,养着不少的骏马,也有不少的侍从在这里照顾它们。马是很娇气的动物,如果得不到细心的照顾,很容易生病。所以比较上档次的马厩,往往一个人就照顾几匹马,甚至一人只照顾一匹。 马厩很大,但一进门就能看到青龙。它的块头远比一般的马要高大得多,有一种鹤立鸡群的出众感觉。用星爷的话说就是宛若夜空中的萤火虫,怎么看怎么显眼。 熊猫走过去,发现一个年轻的骑士侍从正站在距离青龙不远的距离,好奇地打量着它。 “我的马怎么了?”他问。 那个骑士侍从大概是没想到他会出现,吓了一跳,然后有些尴尬地笑了。 “你的马,真是太帅气了!”他说。 熊猫看看青龙,穿着皮甲大师亲手打造的马铠,它的确显得威风堂堂,十分的帅气。 “你的眼光真好。” “那是,我在这边照顾战马,已经好几年了。”骑士侍从说,“但是像你的马这么帅气的,还是第一次见到!” 熊猫点头,他也觉得比青龙还帅气的马,估计是不大容易见到了。 别的不说,块头就摆在这儿呢。 战马当然也讲究匀称恰当,并不是身材越大就越好。但在匀称恰当的前提下,当然是身材越大的马,就越威武霸气,就越帅。 青龙的身材是很匀称的,一点也没有什么臃肿或者痴肥的感觉,它就像是将一匹寻常良马按照比例放大了一般。如果用人来举例的话,就像是一个身高两米五,偏偏没有任何笨重或者高瘦感觉,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动作也很灵活的大块头篮球运动员。 这样人出现在篮球场上,就算他什么都不做,站在那里也已经很霸气了。面对着这样的对手,绝大多数的球员都会从心底升起无力的感觉——就像是当初熊猫的祖师爷参加国术国考,结果被一个比自己高了一个头以上的北方大汉硬碰硬从赛场上打出去一般;又像是熊猫当年在大学里面,见到那种脑筋很好而且还很刻苦的学霸一样。 这个骑士侍从年纪不大,估计也就二十岁上下。这个年龄对于骑士侍从来说,其实是挺正常的——做到照顾战马的这一步,差不多在骑士侍从里面就是到顶了。除非能够立下功劳,成为正式的骑士,否则可能一辈子都只是这个等级。 用专门的说法,这个叫做“扈从”。 扈从是骑士侍从的最高位,他们的本事往往并不比一般的骑士差,差的只在于出身不行,又没有功勋,所以才不能转正。 没有得到正式的骑士身份,就始终是扈从,一辈子都是扈从。 按照这个骑士侍从的说法,他已经照顾战马好几年,换句话说,他十五六岁的时候就成为了扈从。 有这样本事的年轻人,并不多见。 正如敢于在近距离观察青龙的人,一点也不多。 青龙可是魔兽,而且是绝对有可能吃人的魔兽。它又没带着嘴套,如果愿意的话,在这个距离上,真的是一瞬间就能咬过来。别说是扈从,就算正式的骑士,要是在这种距离被它突然暴起发难,都很可能被咔嚓一下咬掉脑袋。 当然,青龙并没有把别人脑袋咬掉的习惯。就算是进攻的时候,它也倾向于用身体将对方撞倒,然后一脚踩死,再慢慢吃掉。 这段时间它捕猎的时候,大多是这么做的。 够资格让它用出“张嘴咬脑袋”这一招的,那必须要有足够强大的身手。至少像这个骑士侍从的水平,是肯定不够的。 但熊猫当然不会把这些事情说明,他只是帮青龙卸下马铠,然后收好,打来一桶水,用马刷子在它身上仔细地刷洗。 这是马最喜欢的休闲项目,青龙也不例外。对于它来说,被这么洗刷一番,大概就相当于人类泡个澡,再接受一番按摩。 青龙的块头很大,一番洗刷下来,差不多就到了午饭时分。 之前离开的骑士侍从带着几个人过来,带来了新鲜的饲料。 战马的饲料和寻常驮马是完全不同的,青草吃得少,粮食吃得多。这当然是为了让它们储存足够的体力,必要的时候能够纵横驰骋。 而青龙的伙食又和一般的战马不同,除了麦穗、饲草和炒豆子之外,还有新鲜的兽肉。 熊猫看着那些鲜红的肉,随口问道:“这是什么肉?” “猪肉。”骑士侍从回答,然后有些担心地问,“怎么,它在吃肉方面还有忌讳?” “没有,至少我没发现。”熊猫摇头,“我只是好奇一下而已。” 青龙对于肉并不挑剔,它喜欢吃肉,只要是肉,什么肉都好,一点也不讲究。 在兽肉里面,狼肉绝对属于劣质货,肉质粗,而且味道并不好。但它依然能够吃得津津有味,从来没有半点挑剔的意思。 而骑士侍从带来的猪肉,它也吃得很满意。 看着它斯条慢理地吃着,熊猫忍不住笑了。 “你的日子过得可真舒服,这大概就是知足常乐了吧。” 青龙斜着眼睛看他,用鼻子喷出很有几分“嗤笑”味道的声音。 “好了,你慢慢吃,我也该吃饭去了。”熊猫向它道别,临走还叮嘱,“不要咬人!如果有谁招惹你的话,你可以踹他,但别咬。咬了的话,会有麻烦的。” 青龙很不耐烦地给他一个鼻音,显然,它觉得熊猫有点啰嗦。 熊猫笑了,摇摇头,转身离开。 他对青龙还是很放心的,这匹青牙马的马王不仅实力强大,脑筋更是十分的聪明。想要找它的麻烦,并不容易。 它或许会和别人打起来,也或许会出点什么乱子,但是最起码,不用担心它吃亏。 熊猫是个有些护短的人,他当然也讲道理,但强道理的前提是,自己的亲人朋友没有吃亏。 否则的话,道理就不那么好讲了。 至于他自己,反而并不在乎“吃亏”之类的问题。一般的名字或者荣誉之类,他其实并不怎么放在心上。 就像是……当有人向他挑衅的时候…… 第十六章、先来后到 巡防司的食堂和穿越者们的食堂有很大的不同,无论建筑布局还是工作方式,都更像是一间饭店。想要吃饭的人找个位置坐下,侍者会过来询问你想吃什么,然后再由厨师把饭菜准备好,由侍者端上桌。 整个过程,和外面的饭店没什么区别。唯一的不同就是在这里不用花钱,饭菜酒水都是免费的。 大概是来得比较早的缘故,熊猫来到食堂的时候,巡防司的骑士和侍从们大多还没到,只有两个侍从分别坐在一张桌子旁边,还有角落上的一张桌子旁边坐着一对冒险者打扮的男女。 他之前已经向马厩遇到的那位扈从请教过了,知道该怎么做,随便找了个位子坐下,等待侍者过来询问。 果然,只坐了片刻,侍者就走过来,询问他想要吃什么。 “穆兰达那有什么特色菜?”熊猫问。 “魔兽肉饼、羊髓汤、腌牛肉,这些都是既有名气,也很受欢迎的。”侍者是个大概三十六七的中年女人,谈不上漂亮,又高又胖,看起来很有食堂大妈的感觉。她显然很熟悉自己的本职工作,对于特色菜肴的介绍张嘴就来,“腌牛肉用的是盐和辣椒,重盐重辣,你想要吃的话,要先选好口味,要轻盐还是重盐,轻辣还是重辣;羊髓汤没什么好说的,就是羊的骨髓和脑髓炖的汤,不过如果要选择的话,也有汤多一些或者髓多一些的选择;魔兽肉饼是选择最多的,肉有食草魔兽、食肉魔兽和有毒魔兽三种,饼有青草饼、谷饼、米饼和面饼四种,味道也有甜咸酸辣四种。你具体想要吃哪一种,要预先选好。” 熊猫点点头,选了轻盐轻辣的腌牛肉,汤多一些的羊髓汤,以及食草魔兽肉配青草饼的咸味魔兽肉饼。 侍者用一块白垩条在随身带着的石板上画了几个符号,将他的选择和位子记了下来,就转身离开,请他耐心等待。 就在熊猫等待的时候,两个冒险者走了过来,在他旁边坐下,问:“我们以前没见到过你,你是新来的吗?” 熊猫看向他们,他们都穿着轻便的皮甲,腰间佩着短剑,挂着折叠式的短弓,明显是斥候或者盗贼的打扮。两个人相貌颇有相似,可能是兄妹或者姐弟,年纪倒是都不大,都才二十出头。 这个年纪就能够得到巡防司聘用,参加这次围剿魔兽的作战,他们的实力应该是十分出色的。 “没错,我今天才到。”熊猫回答。 “我叫哈尔,她叫米萝,想必你也看出来了,我们是兄妹。”哈尔说,“职业都是盗贼。” “我叫潘达,算是个武者吧。”熊猫说,“你们早就到了?” “因为盗贼工作需要比较多的配合,所以我们来得比较早,三天前就到了。”米萝说,“这几天,我们对巡防司的情况也算是比较熟悉了。有什么事情不清楚的话,可以问我们。” 熊猫点头,想了想,问:“那个……所有的穿越者都是三人一个院子吗?” “是的,那种院子是制式的。原本是给骑士扈从们准备的,这次因为招募了一些冒险者,就把平时用不着的院子拿出来给我们住了。”哈尔说,“住宿条件挺不错的,比外面的旅馆可舒服多了。” “没错。虽然房间不大,但非常的干净,床铺也很舒服。”熊猫赞同地说,“这样的旅馆要是在外面,大概属于高档旅馆了吧。” “当然,一般的旅馆哪来的这个条件!”哈尔笑着说,“这儿的饭菜口味也很好,除了需要稍稍等一下之外,没什么缺点。” “随便去什么饭店,都要稍稍等一下啊。这算不上缺点。”熊猫不以为意地说。 哈尔和米萝都一愣,有些惊讶地看着他。 “你不知道?” 熊猫纳闷了,反问:“不知道什么?” 哈尔和米萝相视了一下,同时点头:“他果然不知道!” “你们这是演笑话吗?究竟我有什么不知道的,告诉我就好了嘛。” 就在这时,那个胖胖的侍者大妈提着两个大食盒走了出来,分别交给两个正在等待的骑士侍从。 两个骑士侍从打开食盒检查了一下,满意地点头,提着食盒走了出去。 偌大的厅堂里面,就剩下了三个冒险者。 看到他们离开,熊猫微微点头。 这里上菜的速度还挺快的,估计用不了多久,就会轮到自己了。 一想到那三种穆兰达那的特色菜肴,他就感觉嘴里口水多了不少,肚子也明显更饿了几分。 看着他的表情,哈尔叹了口气,说:“别着急,轮到我们……还早呢!” 熊猫一愣,问:“还早?这儿不是已经只剩下我们了吗?” “骑士老爷们吃完了,才会给冒险者们做饭。”米萝说,“我们之所以早早来到这里,只是反正闲着也很无聊而已。想要轮到我们吃饭,估计还要再等半个钟头吧。” 熊猫瞪大了眼睛,看着空荡荡的食堂,不禁有些光火。 “这什么鬼!他们都还没来啊!”他的声音高了几分,“难道现在做好了,等他们来的时候直接端上来?” “怎么可能!骑士老爷当然要吃现做的饭菜。他们没到,那就等呗。”米萝很所谓地说,“等到他们来了,再给他们做菜。等他们吃完离开了,就轮到我们了——其实也不用等很久的。” 熊猫皱起眉头,远远看着后厨的方向,想了想,站了起来。 “你要去哪儿?”哈尔问,“出去吃吗?” 熊猫摇头:“我要催他们赶快上菜!” 说着,他走向了后厨。 哈尔和米萝惊讶地看着他,却什么都没说。 他们现在忍不住有些后悔,不该过来跟这个冒失的熊人搭话。 很明显,这人是要惹是生非了啊! 熊猫可懒得理会哈尔兄妹的想法,他三步并作两步,大步流星地来到后厨门口,问:“我的饭菜什么时候能准备好?” 一个高高胖胖的厨师看了他一眼,懒洋洋地说:“很快,等骑士老爷们吃完了,就给你做。” 熊猫左右看了看,看到一个炉灶旁边有根铁通条,走过去,顺手拿起来,双臂一发力,将铁通条先对折,然后再对折,最后拧成了麻花的形状。 “你确定?”做完这些,他顺手将被拧成麻花的铁通条扔到胖厨师脚下,“我觉得应该讲究个先来后到,你说对不对?” 胖厨师皱起眉头看着他,又看了看脚下麻花一般的铁通条。 这根通条相当的粗,大概跟小孩的手腕差不多。它原本是用来打造一把双手大剑的,因为做模子的时候失了手,材料用多了,所以不适合做成武器,才索性捶打得长一些,做成了通条。 想要把它拿起来挥舞,就很需要一些力气,至于把它拧成麻花……反正胖厨师听说都没听说过,有哪个骑士能做到这样的事情。 看着麻花般的通条,又看着脸上带着很不友善表情的熊猫,胖厨师犹豫了一下,点了头。 “没错,你说得对。”他说,“你的饭菜,马上就好。” 第十七章、讲道理 在地球上,有一个著名的汉字。 从在上,心在下,从心而为,谓之“怂”也。 面对危险的时候怂上一波,过去之后或许就能够安全。面对困境的时候怂上一波,过去之后也许就一片光明。虽然有些可耻,但当沉重的现实压下来的时候,能够不这么选择的人终究是凤毛麟角。 比方说现在这位胖厨师就是如此,面对熊猫能够将粗大沉重的通条拧成麻花的恐怖力量,他稍稍犹豫了一下,就决定遵从内心的悸动,乖乖听话。 虽然事后可能会有麻烦,但事后的麻烦,怎么比得上眼前的麻烦! 他一旦决定,动作就很快,只一会儿,饭菜就已经弄好了。 魔兽肉饼上油滋滋的,飘着令人食指大动的香气;羊髓汤是香气扑鼻,雪白醇厚;腌牛肉切成了薄片,还配上一小盘凉拌蔬菜;再加上一大碗稠厚的麦粥,就是一份完整的午餐。 熊猫端着餐盘,满意地回到了座位上,开始享用自己的午餐。却看到哈尔和米萝兄妹也已经回到了座位,虽然朝着这边看过几眼,却没有再过来搭话的意思。 他当然知道这对兄妹在顾虑什么,笑了笑,不以为意,专心吃喝起来。 过了一会儿,不少骑士带着侍从,陆陆续续地来到了餐厅,还有一些冒险者也跟着过来。当他们看到熊猫在吃饭的时候,那些神经粗大的若无其事,一些性格比较细腻,对于潜规则有所了解的,都不由得有些惊讶。 一个年轻的骑士凑过来,低声问:“伙计,你这是怎么做到的?” “什么叫‘怎么做到’?”熊猫反问。 “就是……一般来说,厨房不会给冒险者先做饭,都要等我们吃过之后才会……呵呵,你懂的。”那骑士笑了笑,表情稍稍有些尴尬。 熊猫也笑了笑:“只要好好地讲道理就行了,有理走遍天下。” 那骑士明显不信,但看熊猫一副“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的表情,也知道问不出什么名堂,笑了笑,点点头,走到旁边去了。 他倒是好说话,但别人就不这么好说话了。 一个年纪约莫四十上下,神情相当威严的骑士看着正在吃饭的熊猫,皱了几次眉毛,最后下定决心,去往了后厨。 片刻之后,后厨那边传来了低沉的惨叫,还有几声惊呼。 熊猫放下了手上的饭菜,坐直了身体。 只见那骑士从后厨走了回来,剑已出鞘,剑身上还有血在滴落。 餐厅里面一片安静,只有他的金属靴踩踏地板的声音。 他并没有将剑插回剑鞘,就这么提着剑,来到了熊猫的面前,冷冷地看着熊猫。 熊猫依旧坐着,平静地看着他。 “我是个讲道理的人。看在你是我们雇来的份上,宽恕你不懂规矩的罪过。”骑士用充满了威严,仿佛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语气说,“留下一只手,你可以走了。” 熊猫没有理睬他的话,问:“那个厨师怎么样了?” 威严骑士的表情变得阴冷起来。 “等等!等等!”之前跟熊猫说话的那个年轻骑士大叫,“等一下!” 威严的骑士没有回答熊猫的提问,也没有理睬同僚的叫喊,飞快地挥剑,砍向熊猫的右手。 他的剑极快,快得好像是一道闪光。 在整个穆兰达那巡防司,他挥剑的速度可以排进前三名,当敌人看到剑光的时候,往往就已经中了招,很多敌人甚至于直到人头落地,才能反应过来。 但这一剑却没有能够砍中。 骑士、侍从,还有提前来准备等待的冒险者们,都看到了极为奇异的一幕。 熊猫抬起了右手,也不见他施展什么手段,那把锋利的佩剑就已经落在了地上。 下一瞬间,熊猫的身体已经出现在了威严骑士的背后,那只比寻常人宽大许多的右手捏住了骑士的脖子,将他提了起来。 “朋友!冷静!冷静一下!”那个年轻的骑士又大叫。 熊猫笑了笑,没有回答,提着被他捏住颈动脉而手脚发软的威严骑士,快步走到了后厨。 胖胖的厨师瘫软在地上,低声呻吟着,脸上满是鲜血。 一道深深的伤痕从他的眉心划到眼角,一只左眼已经瘪了下去,分明是瞎了。 熊猫松开了手,让骑士落在了地上。 不等骑士恢复过来,他就冷冷地说:“你为什么要弄瞎他的眼睛?” 他没有等骑士回答,摇摇头,说:“算了,听你的鬼话,平白脏了我的耳朵!” 说着,他一把捏住了骑士的右肩。 训练用的轻铠甲在他的手下迅速变形,不到一秒钟就完全崩裂,然后就听到了骨头碎裂的声音。 “我懒得跟你讲道理,既然你只会用剑去伤害无辜,那你也就不配用剑了。”熊猫冷冷地说。 说完,他抓起这个脸上再也没有半点威严的骑士,直接扔了出去。 伴随着摔倒滚落和惊呼的声音,这骑士宛如滚地葫芦一般,在地上滴溜溜滚了几圈,最后停下不动了。 餐厅里的众人此刻才看清了他的伤势,他们都是内行,自然明白这伤势意味着什么。 骨头碎裂,是所有伤势里面最麻烦的。除非找高级的圣职者使用能够重塑肢体的法术,否则他这条手臂就算是废了。 相比之下,哪怕是被砍断手臂,只要能够把被砍断的手臂找回来,重新接好都不是特别麻烦。 作为圣职者,熊猫对于疗伤法术也很内行,尽管他的本职技能里面并没有什么治疗法术,不能给人治疗,但什么样的伤势容易治疗,什么样的伤势难以治疗,他还是很清楚的。 而且……现在的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除了本职技能之外,别的什么技能都没有的穿越者了。 正所谓一法通万法通,既然已经掌握了神圣力量的使用方法,并且从圣武士技能延伸到了神拳使者的方向,那他当然也不会错过神圣力量最主要的使用方向之一,治疗。 在这段时间,通过拿一些捕捉到动物做实验,他已经初步掌握了治疗法术。唯一的缺点在于,治疗的“量”常常会有些过头,让那些动物变得亢奋不已。 尤其是老鼠之类体型特别小的动物,甚至于可能亢奋发狂的地步。 但如果用在人的身上,就好多了。 一把将那个人品糟糕的骑士扔进餐厅,他走到胖厨师面前,道了一声“对不起”,然后手上就亮起了金色的光芒。 神圣力量如同泉水一般涌入胖厨师的身体,只见他的伤口飞快地愈合,出血也停了下来,唯有瘪下去的眼眶,始终没有恢复。 想要治疗他的眼睛,需要的不仅仅是充足的神圣力量,还有对应的巧妙技巧。那是被称之为“肢体重塑”的高深法术——和那个骑士所需要的,正好相同。 “等我办完了这边的事情,你就跟我走吧。”他说,“我认识一个朋友,他的治疗法术非常高明,能够治好你的眼睛。” “我是个厨师,只会烧菜做饭。”胖厨师低声回答。 “没什么,其实我们很缺厨师。”熊猫说,“我的另一个朋友不止一次抱怨过,自己明明是个武林高手,却只能干着厨师的活儿,简直是在浪费人才。你是个很厉害的厨师,如果你能接替他的工作,相信他会很高兴的。” “真的?” “当然。” 第十八章、去你的潜规则! 熊猫从后厨出来的时候,原本有些嘈杂的餐厅里面突然就静了下来。 几十双眼睛都聚焦在他的身上,其中有惊叹,有赞叹,有忌惮,却没有什么愤恨。 被他废了右臂的骑士已经被人送走就医,跟那骑士关系比较好的骑士和侍从们大多离开了——他们不是傻瓜,知道留下也只能徒增烦恼。别的不说,万一谁挤兑两句,要他们围攻熊猫,为朋友报仇,那该怎么办? 刚才熊猫的出手真的是快如闪电,实力之强一目了然。要是大家都穿好铠甲,背后又有魔法师和圣职者帮忙,那就算是再厉害的敌人,他们也敢拼上一拼。又或者是战场上,军令如山,别说对面是个兽人强者,就算是天灾一般的巨龙,大家也只能硬着头皮冲上去。但现在既缺乏装备,又没有援手,还不受军令强制,谁愿意送上门去挨一顿打? 以这兽人的本事,天下虽大,也无处不可去得。就算真的惹了什么天大的漏子,想要逃出穆兰达那,靠巡防司这些人也不见得拦得住。既然拿他没什么办法,何苦得罪他? 他们的想法的确是有一定的道理,但这道理的背后,归根究底,还是一个字。 怕。 熊猫的身手,熊猫凌厉的手段,震慑住了他们。 既然怕,既然不想惹麻烦,那自然就只能一走了之。所以这些跟那被废了右臂的骑士关系不错的,大多打着“照顾朋友”的旗号走了,剩下的寥寥无几。 所以,此刻看向熊猫的目光之中,愤恨的几乎没有。 熊猫并没有理会众人的目光,走向自己的位子,继续吃饭。 就在这时,之前跟他搭话的那个骑士凑了过来,低声说:“你还有心思吃饭?不赶快跑?” “跑?我为什么要跑?”熊猫反问。 “你把基丹那的一条胳膊给废了,不赶快跑,等着他的亲戚朋友纠集一群人来找你麻烦吗?”那个年轻的骑士瞪大了眼睛,宛若看傻瓜一样看着熊猫,“到时候一群人围攻,长短兵器一起上,外圈还有弓箭招呼,就算你再怎么能打,也是死路一条啊!” 熊猫想了想,放下了手上的碗:“你说得对,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现在不是悠哉悠哉吃饭的时候!” “先下手?你还要打?!”那年轻的骑士眼睛瞪得恨不得从眼眶里面掉出来,“你都把他的右臂给废了,还不够?” “这事当然不能就这么算了!”熊猫恶狠狠地说,“我要找你们巡防司司长告状去!” “啊?!”年轻的骑士长大了嘴巴,满脸呆滞。 他实在不明白,熊猫有什么状可以告的。 明明占了上风,废了别人一条手臂,居然还要告状?这是哪门子的道理啊! 见他一脸呆滞,熊猫忍不住笑了。 告状,只是他刚才灵机一动的想法,但现在仔细想想,似乎也很有道理。 不管那骑士究竟为什么原因出手,但他只因为自己提前吃到饭就对自己出手,是不争的事实。而他因为厨师提前为自己做饭,废掉了厨师一只眼睛,同样是铁一般的事实。 这种做法合不合穆兰达那的法令? 肯定是不合的! 在这个世界上,冒险者们拥有强大的武力和影响力。无论哪个国家,都不敢明着说“我歧视冒险者”,相反,在官面上,大家都必须表现出尊重人才,引进人才的态度。 这就叫政治正确。 潜规则之所以是潜规则,就是因为见不得光。只要自己把事情挑开,一顶“政治正确”的大帽子砸下去,准保能把那骑士给压趴下! 想到这里,他急忙在群聊之中,将自己遇到的情况和打算说了一下,请大家帮忙出主意。 穿越者们不少都是论坛上的吵架高手,其中甚至还有正经的律师,很快就为他拟定了一套方案。 考虑到熊猫的演技和口才,这套方案非常的简单,就是一句话。 一口咬定自己受到了歧视! 是的,就这么简单。 律师出身的穿越者强调,不要扯别的是是非非,什么伤及无辜之类也不要说——那些未必违反穆兰达那的法令。但歧视冒险者,却是肯定违背法令的。 只要死死抓住这一条,不管那骑士背后有什么人,不管他的社会关系如何,也顶不住“政治正确”。 毕竟,他只是区区一个骑士罢了。在这个世界的权力金字塔里面,骑士不过是统治阶级的底层,想要跟“政治正确”对着干,他所拥有的政治力量,是肯定不够的。 要是他真有那么强的靠山,怎么可能混到现在还是个普通的骑士?起码也该是一方领主了才对。 熊猫被他们说得暗暗点头,心中顿时信心十足。 于是他出了门,直奔巡防司司长的办公室。 一群骑士、侍从以及冒险者们,都呼啦啦跟着出门,跟在了他的后面。 他们当中比较机灵的,已经猜出了熊猫的用意。就算是不那么机灵的,也从机灵的朋友那里得到了消息。此刻跟着来,都想要看看热闹。 有人就有江湖,人多了就有派系,巡防司也不例外。 革新派和守旧派之间的矛盾,在这里也同样存在。那个被熊猫废了右臂的,正是守旧派的一员大将。而现在跟着来看热闹的,则大多是革新派。 毫无疑问,如果需要向他们取证的话,得到的证词绝对不会是有利于那个骑士的。 在一群人的跟随下,熊猫来到了巡防司司长那里,向司长告了状。 满头白发的司长无可奈何地看着熊猫,又看着后面跟来的大批人,心中不停地叹气。 他当然知道,那骑士的做法只能说是按照“规矩”来。但这“规矩”和穆兰达那的法令是冲突的,是见不得光的潜规则。 现在熊猫拿着法令当靠山,一口咬定这骑士歧视冒险者,他还真没什么办法。 叹了好几回气之后,他无奈地问:“潘达先生,你就不能……缓一缓?” 熊猫摇头:“以他歧视冒险者的态度,我怀疑缓一缓的话,可能他就会纠集党羽袭击我。” 巡防司司长沉默了一下,说:“你想多了,不至于的。” 话音未落,副司长急急忙忙跑进来,大叫:“基丹那发什么神经!刚刚从神殿回来,就带着一大票人,全副武装地朝着巡防司来了,他这是要造反吗!” 司长以手掩面,无语长叹。 第十九章、叛乱? 巡防司的大门口热闹非凡,数十个全副武装犹如罐头一般的壮汉手持刀剑枪戟,气势汹汹。在他们身后不远处,还有几个魔法师和圣职者之类的人物看着,显然是来帮忙的。 为首的那个,穿着华丽的全身甲,手上的大剑流光溢彩,和全身甲的光芒交相辉映,内行一看就知道,他的武器和铠甲是罕见的“魔法套装”,几件组合起来,会产生强大的额外效果。 因为头盔的面罩没有放下来的缘故,大家能够看清他的脸。他就是基丹那,巡防司著名的老资格骑士。基丹那的祖上曾经是伯爵,虽然后来时运不济,爵位一降再降,最终降到了骑士,但祖先的余荫多少还有几分,这使得他不仅有比一般骑士更好的装备和武技,也有高人一等的人脉。 因此,他一直都是颇为骄傲的——至少在骑士这个层次的圈子里面,他自认为是最高档次的人物。如果不是没有捞到建功立业的机会,说不定早就已经成为了男爵甚至子爵,恢复基丹那家族祖先的荣光。 作为一个最顶级的骑士,他当然看不起那些冒险者。在他看来,这些人就是不安定因素,既没有原则,也不忠于王国,而且数量还很多,比蟑螂都讨嫌。他曾经不止一次私下说过,穆兰达那应该驱逐冒险者,把这些害虫们远远地赶走,赶到草原上去和兽人为伍——反正他们都差不多。 这次他吃了亏,自然不肯善罢甘休。在神殿接受治疗,花大钱治好了右臂之后,他就呼朋唤友,找了一群平时志同道合的朋友,又雇了几个魔法师,邀请了两三个关系尚可的圣职者,组成浩浩荡荡的队伍,直奔巡防司。 他已经想好了,等到了巡防司,不仅要把那个脸色黑白相间的丑陋兽人给乱刀分尸,还要把那个厨师也一并砍死——不,这些都是次要的,最主要的是借这次行动把副司长拖下来,让这王都来的混账小子滚蛋! 这小子明明胡子都还没长起来,偏偏自以为是,对他这样的老前辈指手画脚,还和一群同样年少无知的小混账们一起作乱,叫嚷着什么“要推动王国的发展,就需要改变过去的思路和做法”之类……呸!他们懂什么! 穆兰达那的未来,王国的未来,当然应该由成熟稳重的前辈们指路。国王虽然年轻,但王国的重臣们,哪个不是年长的名宿和前辈?哪里轮得到他这样的小孩子多话! 基丹那志得意满,气势汹汹地走在队伍最前面,直奔巡防司。门口的守卫看他带着人来,想要阻拦,却被他剑一挥,直接砍断了手上的兵器不谈,还都受了伤,踉踉跄跄地倒下。 “不长眼睛的小东西!谁允许你们拦在我的路上!”此刻基丹那的神情更加威严,简直就像是战神神殿里面的神像一般,令人心惊胆战。 他的眼中似乎有电光闪烁,让他威风凛凛如同天神,几个急忙赶来的巡防司骑士和侍从看到他这样子,不由得心中恐惧,纵然明知道应该阻拦,脚下却怎么也迈不向前,让他轻轻松松就从身边过去了。 基丹那正要继续向前,去餐厅看看那熊人还在不在,就听到了一声闷雷般的怒吼。 “基林·基丹那!你想要叛乱吗!” 这怒吼极为熟悉,他身体微微一震,循声看去,只见平常和和气气不怎么管事的司长提着长剑,怒气冲冲地走了过来。 司长并没有穿戴盔甲,但他的身上却有斗气流动,青白色的光芒如火如电,仿佛给他套上了一层魔法的铠甲一般,而他手上那把装饰用的佩剑此刻也流动着青白色的光芒,更有无数电芒在周围跳跃,宛如一个个细小的精灵,欢呼着跳跃着,为久违的战斗而兴奋。 司长头上那银白的须发,此刻都宛若燃烧了起来一般,和他愤怒到几乎变形的表情相映,充满了令人战栗的威严。 和他相比,基丹那之前的威严,就像是小孩子提着一把大刀,看上去的确是有那么一点点让人害怕,但比起全副武装手持兵器的壮汉,就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甚至于……有些好笑。 熊猫和副司长跟在后面,看着怒发冲冠的司长一步步朝着基丹那逼近,心中既有凛然,也有好笑。 凛然自然是因为司长的实力,这位看上去人畜无害的老头,竟然已经是骑士职业三转的“骑士统帅”,他身上斗气如同铠甲,正是三转战系特有的能力。 在游戏里面,战系第一次转职,只能得到进阶职业的特殊能力,要等第二次转职之后,才可以领悟斗气。从此开始,斗气就成为了战系职业最重要的能力之一,三转、四转、乃至于最后的传奇职业,斗气都是战系的一个重要卖点。 穿越者们当然也能使用斗气,不过斗气的威力和等级直接挂钩,他们的等级相对来说都有点低,斗气的威力还不大。现在对他们来说,使用斗气帮不上多大的忙,反而会给自己带来沉重的负担。要再过一段时间,等大家的等级再提高一些,才能够轻松地使用斗气。 巡防司司长的等级应该也不是很高,估计才刚刚够到三转的水平,所以平时并不使用斗气。此刻他因为基丹那形同叛乱的行径而怒发冲冠,才不顾一切地使用了斗气。 这一战之后,不论战果如何,这位老人怕是都需要修养好一段时间。巡防司司长的职务,他大概是做不下去了。 面对怒气冲冲的司长,基丹那顿时有些心虚,但他转头看看自己背后那么多的支持者,心中的底气又多了几分,面对着含怒而来的老领导,不仅没有行礼,反而冷笑着说:“贝利特,真没想到你居然会包庇作奸犯科的冒险者!” 但司长根本没有和他废话的意思,见他不低头请罪,也不废话,直接剑一挥,就扑了上去。 基丹那做梦也没想到司长竟然会真的出手,顿时慌了神。好在他的功夫倒也不差,司长毕竟年纪大了,动作也没有年轻时候那么矫健,斗气灌注的佩剑对上基丹那的魔法长剑,同样占不到多少便宜,于是双方竟然就这么打了起来,看起来似乎还相持不下。 双方交战,跟着基丹那过来的那些人看傻了眼。他们面面相觑,怎么也没想到明明应该是惩罚不守规矩的冒险者的行动,最后却变成了基丹那和巡防司司长之间的战斗。 就在这时,基丹那的骑士侍从东张西望,注意到了跟着司长走过来的熊猫,大叫:“那个黑白脸的就是打伤导师的冒险者!” 跟着基丹那过来的众人顿时犹如洪水在堤坝上找到缺口一般,急急忙忙奔着熊猫冲了过来。 第二十章、割草无双 这些跟着基丹那而来的众人,自然不敢向巡防司司长动手——那差不多等于是叛乱,要是能够顺利摆平,自然能够捞到很大的好处,但摆不平的话,只怕就要人头落地。 但他们也实在不好意思就站在后面,看着基丹那和司长战斗。 所以当他们发现了熊猫也在附近之后,顿时就来了灵感。 他们不能去跟司长打,但可以来打这个冒险者啊! 打司长形同叛乱,但谁能说打这个冒险者有问题? 没错,这个冒险者是跟着司长副司长一起来的,是跟巡防司签了契约的,但不管怎么说,他终究还是个冒险者嘛! 打个冒险者,有什么问题? 就算司长和副司长再怎么不高兴,也没办法把叛乱的罪名安到他们头上去吧! 好!就打这个冒险者! 往死里打! 不得不说,他们的想法真的很有道理。如果他们一拥而上打死了熊猫,司长和副司长还真的是拿他们没办法。 毕竟,法不责众。没有过硬罪名的情况下,别说他们,就算是穆兰达那的总督,也不能一下子处罚这么多人。 这些可不是平民,也不是冒险者,大多都是贵族子弟啊! 但他们的想法也很没有道理,因为他们所有的计划和构思,都建立在一个前提下。 他们要能打得过熊猫才行。 于是问题就来了。 他们打得过熊猫吗? 在他们看来,自然是没问题的。这么多人,全副武装,长的短的一起上,铁人也要剁成铁渣,何况是区区一个冒险者! 所以,当冲在最前面的那个一刀砍向熊猫,结果反而被他揪住胳膊,一个跟头摔出去至少十几米,重重撞在远处墙上的时候,很多人都有些懵逼。 这节奏不对啊! 这冒险者有点强啊! 还没等他们回过神来,熊猫对着副司长点点头,说了一句“我去去就来”,然后就犹如猛虎下山一般,不退反进,冲向了这群人。 拳打脚踢,连摔带撞。 熊猫是传奇种族,先天属性就高,属性成长率也高。他的力量虽然比不上矮小而怪力,十二三级时候就能扛着屋梁到处走的符卡设计专家,却也和尤涅若、龙彪等人接近,属于公会里面的大力士团体。 现在的他,多的不敢说,一般的大活人,只要给他一根足够长和结实的扁担,二三十个都能挑起来走,要是这些人不够壮实的话,他甚至于都不用大喘气。 这些人自以为全副武装就可以跟他较量,完全是打错了主意! 他可是能够跟青龙这个青牙马王硬刚力量的人形魔兽,就凭这些人,哪里能跟他硬碰硬! 只见他拳脚到处,一个个穿着铠甲的壮汉犹如小孩子扔着玩的小沙包似的,纷纷摔了出去。这还不算什么,真正夸张的是被他用肩膀撞了的,整个人直接就飞了。 其中有个拿着盾牌的,或许是觉得自己很稳,大吼一声,盾牌往地上一插,似乎是施展了战系特有的“盾墙”技能——这个技能不仅能够影响敌人的思维,让敌人下意识地先攻击自己,还能够让战系的防御力大幅度提升,几乎达到坚不可摧的地步,虽然时间并不长,但在这段时间里面,差不多可以算是无敌的绝对肉盾。 熊猫也中了招,放着面前几个人不打,直接朝着他的盾牌冲了过去。伴随着几步冲锋,一身力量用到了极致,在即将到他面前的时候,身体猛地一矮,力量从下往上,重重地撞在了他的盾牌上。 然后,这个施展了盾墙技能的战士就被撞得飞了起来,越飞越高,飞过了巡防司的大门,在众人呆滞的目光之中,在空中划出了一个圆滑的抛物线,摔进了远处的屋子里面。 也真亏他施展了盾墙,防御力足够强大,否则的话,这么一摔,怕是就要直接办理后事了。 这一下的威慑力相当强大,许多之前觉得“我们人很多,这一局稳了”的,迅速冷静了下来,左右看看,发现战友已经少了很多——有的躺在墙角哼哼,有的仰在路边吐白沫,有的趴在战圈外面不知死活,还有的因为摔得太远,暂时找不到了。 很显然,虽然他们人很多,但局面对他们十分的不利。 而熊猫不仅依然精神抖擞,而且身上连一点血迹一点伤痕都没有。 “不对啊!”有人忍不住大叫,“为什么这么多武器都砍不伤他?难道他真是铁做的?” 熊猫当然不是铁做的,但他的防御力足够强。 先天防御就不提了,他的斗气威力虽然不够大,暂时还不能外放伤人,但用来加强一些防御,还是可以的。 更重要的是,他是个圣武士,而圣武士的技能里面,有“圣盾”、“神圣盔甲”之类可以临时提升防御力的。 这些技能,熊猫会不会? 当然会! 那他会不会对自己用? 当然会用! 所以虽然他没穿铠甲,其实身上的防御力比起寻常重甲,也并不差到哪里去。要是面对基丹那的魔法长剑,可能顶不住,但面对这些人的兵器,管它是刀剑枪戟还是铜锤斧头,只要不被卯足了力气狠狠地打在身上,稍稍碰一下划一下捅一下,他真的不买账。 一开始他还不是很有把握,后来确定敌人的武器之中并没有类似基丹那的那种魔法长剑,顿时就信心十足,出手越发奔放,打得那些人狼狈不堪,哭爹叫娘。 他们出身贵族家庭,要说魔法武器,其实多少也能拿出一些来。然而这次来巡防司闹事,大家都知道事后肯定多少有些麻烦,很可能会被收缴武器,所以除了基丹那这个带头的,其余人等,谁也没有携带魔法武器——反正有这么多的人,怎么样都足够了,哪里还需要什么魔法武器! 事实证明,或许带上魔法武器,才是比较好的选择。 ……不对,他们没带魔法武器,对熊猫威胁性不大,所以熊猫出手比较缓和,只是把人打晕打飞打趴下就算了事。要是他们带着的是魔法武器,能给熊猫带来生命危险,那恐怕就不是这么简单了。 到时候,可能就是打死了…… 片刻之后,这群人除了几个见机得快逃跑的,剩下的全都四仰八叉倒在地上,宛若打了败仗全军覆没一般。 基丹那越看越惊讶,越看越害怕,出手之间也有些慌乱,被司长找到破绽,斗气环绕的佩剑轻轻一扫,掠过了脖子,一颗头颅带着不可置信的恐惧神色飞了出去,鲜血喷涌,将司长雪白的须发染成一片通红。 到此为止,这场搞笑般的“叛乱”,终于落下了帷幕。 第二十一章、无尽钱袋 关于基林·基丹那“叛乱”一事的最终判决很快下来了,这个家族几乎用尽了过去积累的人情,总算是把叛乱罪名从整个家族移到了已经死去的基林身上。一位德高望重的长者出面,用自己的信誉担保,说基林是因为长期无法建功立业,一直心情郁闷,最终压力爆发神经失常,才作出了迫害冒险者乃至于袭击上官的行为,与其家人无关。 虽然如此,但基丹那家族族长叛乱,这个家族当然也不可能置身事外。基丹那家族的骑士爵位被剥夺,只是保留了姓氏和家纹,从贵族圈子掉进了准贵族圈子。 基林一直歧视冒险者,但讽刺的是,他的子孙如果想要恢复贵族身份,最靠谱的路线就是先以冒险者的身份出门闯荡历练,等实力足够高之后,再设法建功立业。 除了这个惩罚之外,基丹那家族以及参与“叛乱”的那些人等,还要向受到侵害的巡防司司长以及冒险者潘达作出赔偿,并且在穆兰达那的广场举行公开的大会,当众赔礼道歉,还要作出保证,此后绝不再犯。 这个保证可不是空口白话,是要立下魔法契约的。不管他们心里怎么想,立下了契约,就绝对不能触犯。不要说找熊猫和司长的麻烦,就算只是动一动念头,不立刻悔改的话,都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在这个奇幻世界,说一套做一套,很多时候是行不通的。 除了保证之外,赔偿当然也是不可或缺的。负责出面道歉和赔偿的是基林的长子,托马斯·基丹那,他给了司长一副名画,价值不菲,而熊猫得到的则是一个“无尽钱袋”。 无尽钱袋是一种很奇妙和稀有的魔法道具,这个钱袋不大,只能装不超过五十枚钱币。每到黎明时分,钱袋就会自动装满,其中的钱币大概是铜币90%,银币10%,金币1%的比例。总的来说,如果及时将里面的钱取出来的话,每天它大概可以为主人提供约一个半金币的钱财。 这东西严格来说其实也不是很值钱,但却牵涉到不少高端的魔法技术,所以作为古董的价值要远远高于作为“财源”的价值。 比方说,巡防司副司长詹姆·爱德华就跑过来找熊猫套近乎,想要买下这个钱袋。 “算这东西每天给你一个半金币,每年就是五百多,十年五千,二十年一万……我直接给你一万金币,你把它卖给我,好不好?” 熊猫疑惑地看着他,不明白他为什么愿意用这么一笔巨款来买这区区一个魔法道具。 乍看上去,一万金币似乎只是无尽钱袋二十年的出产,实际上一万金币拿来投资的话,只要选择那些比较稳定的行当,一年怎么也能有五六百金币的收益——这已经是稳得不能再稳了,用地球上的例子来对比,差不多就属于那种银行出面保证收益的投资项目。 五六百金币,差不多也正好就是无尽钱袋一年的出产。换句话说,熊猫如果愿意出售这个钱袋的话,不仅能够得到一笔关键时刻可以用来救急的巨款,而且依然还能每年获得五百多金币以上的收益。 这么一来,爱德华岂不是有点吃亏了? 熊猫是个想到就问的人,直接问出了自己的疑问。 “谈不上吃亏,我买这个,是要用来送人的。”爱德华很坦率地回答,“我在王都认识不少人,其中有个大人物,跟我关系不是很亲近。他特别喜欢这类奇物,已经收集了不少,就是缺无尽钱袋。所以我想要买这个送给他,跟他拉近一下关系。” “王都?你在王都也认识人?” 爱德华笑了:“看来你对我的家族不了解啊……爱德华家族如果论起血统来,可是能追溯到色雷斯王家的。” 熊猫吃了一惊,急忙追问究竟。 原来,当年色雷斯国王在还是王子的时候,曾经因为风流,有过一个私生子。这个私生子后来被取名叫爱德华,在父亲的照顾下成为了一个骑士。成为骑士之后,他以名为姓,开创了爱德华家族,詹姆·爱德华就是他的曾孙。 从血统上说,他其实是色雷斯王家的旁系。只是因为开创家族的祖先就没有能够为自己正名,所以这个旁系身份虽然尽人皆知,却始终没有能得到官方认可。 尽管如此,爱德华家族的家徽上,始终有一面空白的盾牌,这个盾牌是祖先留下遗训,等到家族可以正式认祖归宗的时候,将色雷斯的鹰徽放进去的地方。 詹姆并不讳言家族的来历——在这个世界上,私生子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情。得知究竟之后,熊猫也终于明白了他的身份。 在未来色雷斯帝国的征战之中,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将领。其中有个詹姆·色雷斯,主要负责讨伐魔物,曾经主持了一个著名的剧情——讨伐北方冰原的魔物之王,拥有“天灾”、“移动的暴风雪”等称号的冰龙多雷诺卡尔斯。 这个剧情很有名,游戏官方曾经专门为其制作了一段cg,因为是玩家们第一次讨伐巨龙的缘故,很多人都印象深刻,熊猫也是如此。 不过,他印象中的詹姆·色雷斯是个留着短短胡须,面容坚毅,穿着厚重而简朴盔甲的中年人,跟眼前这个稍稍有些跳脱,笑得很开心很爽朗的青年,没有哪怕半点相似。 他仔细看着詹姆的脸,试图将这张脸和自己印象中cg“讨伐冰龙”里面出现的那个帝国讨伐军主帅对照。然而上次看那段cg,已经是几年之前的事情,纵然他努力回忆,也只能回忆起冰龙横扫千军的威势,以及冒险者们各施绝招,一个个大招朝着冰龙轰过去的场面。 至于那个只在cg开场时候出现过的主帅,他真的是记不清那人的具体相貌了。 暗暗叹了口气,他说:“我相信,你一定能够完成认祖归宗。” “多谢吉言!”詹姆笑眯眯地说,“不过呢,如果你愿意把那个无尽钱袋卖给我的话,我就更感谢啦。” 熊猫笑了笑,拿出无尽钱袋,直接放在了桌上。 他原本并不打算出售这件奇物——相比投资,他还是喜欢自己随身带着一个移动的财源。但是,既然大家曾经是战友,那么看在当年游戏里面曾经并肩作战的份上,他愿意给詹姆提供一些帮助。 反正詹姆这个人物主要负责的是讨伐魔物,并没有参与色雷斯帝国的对外侵略,帮助这样一个人,并不违背他的原则。 “谢谢!”詹姆立刻拿起钱袋,然后将一包每一枚都能兑换一百金币的魔晶币交给了熊猫。 看他熟练的动作,以及那一包放到道具栏里面立刻显示不多不少一百枚的魔晶币,很显然,他早就准备好了。 第二十二章、詹姆·爱德华的治军之道 因为“基丹那叛乱”事件的影响,原定讨伐魔物的计划被延迟了。 大草原的夏天是很热的,尤其现在已经到了盛夏,酷暑难当。这种天气出门讨伐魔物?那是送死! 一直等到第一场秋雨落下,讨伐队才得以出发。 现在这个天气,中午依然很热,但早晚已经颇为凉爽。唯一的问题在于雨水稍多,得到了足够雨水的滋润,野草生长得飞快,给行军造成了不小的麻烦。 更大的麻烦还不在这里,因为野草生长快了,食草动物的数量就会增加;食草动物增加了,以它们为食的食肉动物——尤其是魔物,数量也会增加。 这使得讨伐的风险提升了不少,一些有经验的冒险者宁可赔钱,也坚持解除了契约,不愿意冒这样的风险。 熊猫倒是没有解除契约的意思,他不怕危险——这不仅仅因为他是不死之身,更重要的是,如果他也死了的话,只怕这个讨伐队就要全军覆没了。 在穆兰达那讨伐军中,实力最强的是几个大骑士——也就是加利尔骑士那个等级的人物。至于巡防司司长,虽然他是骑士统帅,比大骑士更高一个档次,但之前不顾年纪强行爆发,剑斩基丹那之后,他就病倒了。在圣职者的照顾下,他很快恢复,并没有耽误工作,但谁都知道,他的身体已经无法再承受剧烈的战斗。 总督也实在不好意思让这样一个年纪跟自己老爹差不多的前辈刚刚病愈就拖着虚弱的身体上战场,于是讨伐军前锋部队的主帅就从司长变成了副司长,也就是詹姆·爱德华。 熊猫觉得,或许他后来成为魔物讨伐专业户,就是从这时开始的。 对于总督的决定,詹姆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还是免不了有些惊喜——这差不多就意味着他很快就能接司长的班,成为穆兰达那的巡防司司长。 穆兰达那相当于伯爵级的封地,总督的身份跟伯爵们大致上平级。作为总督下属几个重要部门之一的巡防司司长,身份大概相当于男爵级里面的顶尖人物,但是比起子爵级,就要稍稍低上一些。 詹姆现在还只是骑士,能够担任这个男爵级的职务,对他来说当然是高升。更重要的是,只要他能够作出成绩,得到总督的肯定,或许就能够将自己的功劳传入王都,传到国王的耳中。 年轻的国王热衷于提拔新人,詹姆觉得,只要自己能够再立下功劳,得到国王的肯定,爱德华家族长久以来认祖归宗的愿望,或许在自己的手上就能实现。 他私下跟熊猫谈这些的时候,熊猫对此十分赞同。 “你一定能完成家族的愿望!”熊猫很笃定地说,“像你这么优秀的人才,国王是不会放过的。” “优秀吗?或许吧……”詹姆不是很有自信。他虽然自己也觉得自己算是有点本事,但要说优秀到足以引起国王的赏识,怎么想也不大现实。 为了避免冲突,詹姆让巡防司的骑士们和冒险者混居,让大家多交流,有什么矛盾的话及时告诉自己,及时化解。熊猫作为冒险者中公认的最强者,跟他这个骑士首领是邻居,每当宿营的时候,两个人的帐篷都离得很近,差不多紧靠着用来作为伙房的那个大帐篷。 没错,熊猫也好,詹姆也罢,都对于“吃”很有兴趣。 伙房里面的厨师也是冒险者出身,像胖厨师那样的普通人,是不能参加这次远征的。他们的身体相对孱弱,或许被草原上的蚊子叮一下,生个病发个热,就能要他们的命。 冒险者的厨艺跟专业人士当然不能比,烤肉也好,烘焙面饼也罢,他们都没办法做得像胖厨师的那样,无论冷热都好吃。想要吃到比较可口的饭菜,最好趁热。 所以每到安营扎寨的时候,就有不少冒险者们聚集到伙房附近排队,争取吃到热乎乎的可口的饭菜。 骑士们相比之下矜持得多,他们不愿意自降身份去跟冒险者,很多人干脆就吃干粮。对他们来说,为了食物上的少许方便,影响自己的面子,有点得不偿失。 当然,也有毫不在乎面子,天天在伙房外面排队的骑士,为首的就是詹姆自己。他从不像熊猫这样仗着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排在前面,而是总会稍稍来迟一点点,排在队伍的中间。 看到先锋军主帅,很多人都想要给他让位子,让他先去取饭菜。但詹姆很固执地表示身为骑士就要遵守规矩,该什么时候排到自己,就什么时候,绝不插队。 因为他的表率作用,骑士和冒险者之间相处得还算融洽——毕竟堂堂主帅都在伙房外面排队,谁还好意思吹嘘自己有多高端多傲气? 熊猫将这一切看在眼里,心中暗暗点头。 怪不得詹姆后来能够得到皇帝的肯定,认祖归宗,将自己的家名从爱德华改成了色雷斯。他的具体指挥才能另当别论,这种做事的风格和态度,就值得肯定。 一个会自己端着饭盆,在食堂门口排队,跟大家吃完全一样伙食的领导,当然比较能够得到部下们的拥戴。 军官和士兵同吃同住,一直都是受到肯定的。虽然世界上也有强调秩序和阶级,恨不得每一级都要用栏杆拦起来,挂上若干“xx级以下不许入内”牌子的军队,但至少熊猫所知道的强大军队,能够顶着地震台风山崩海啸,永远第一时间赶到灾区的铁军,始终在弘扬这样的作风。 (詹姆这个人,有前途啊!) 他这样想着,把这件事在群聊里面说了。 于是安东尼就表示——能设法把他拐回塔拉汗来吗? 熊猫很无语,告诉他,詹姆是色雷斯皇家的旁系,将来是要认祖归宗的。想要拐这样一个人去塔拉汗,去特雷拉王国,简直是天方夜谭! 然而安东尼并不想放弃,又找到了无眠和三余。 无眠和三余被他吵得受不了,于是联系了正在赶路,已经快要到达穆兰达那的长孙武。 “什么?要我设法把詹姆·爱德华弄到塔拉汗去?”长孙武目瞪口呆,“怎么可能!人家是堂堂的穆兰达那巡防司副司长,估计不久就要升司长了,我拿什么去收买他啊!” “你可以用原始社会的求贤法门。”安东尼说。 “什么意思?” “准备一个麻袋,一根木棍,趁周围没人的时候把他一棍子打昏,塞进麻袋扛回来。” “原始人你好,原始人再见!” 第二十三章、狼窝湖、兽潮和讨伐军 帐篷外面,秋雨淅淅沥沥,下个不停。 熊猫看着隐隐连成雨幕的绵绵细雨,忍不住叹了口气。 草原的秋天就是这样,时不时来一场细雨。相比之下,反倒是经常大雨滂沱的夏天,更加和蔼可亲一些。 毕竟,下过雨之后就能赶路了啊。 他翻开地图,对照系统地图,确定讨伐队现在的方位。 目前,他们位于穆兰达那以北,大概两百公里左右的地方。这里前方有一个湖泊,湖泊的一边是草原,一边是森林,地势十分的奇妙。 这个湖泊在当地土语里面有个很长,听起来很拗口的名字,熊猫听向导说过好几遍,始终也记不得,只知道这个名字按照意思翻译的话,就是“狼窝”。 顾名思义,这个湖泊是野狼的巢穴。 在草原上,走兽的狼,飞禽的隼,是最容易变成魔兽的。一则数量够多,二则活得够长——绝大多数魔兽,都是由普通野兽蜕变而来。这个世界充斥着魔力,只要活得够久,吸收了足够的魔力,就算是一只兔子,都可能变成魔兽。 ……当然,兔子想要活到那个年纪,不大容易。 相比之下,智慧生物吃亏在群居,一群住在一起,几乎不怎么挪窝,居住地那点魔力,哪里够得了这么多人分享!更不要说智慧生物往往还会饲养牲畜,那也是跟他们抢魔力的。所以纵然活到五六十岁,普通人始终也只是普通人,最多能够有一点冥冥中对于凶吉的预感,再不可能产生更多的能力。 因为这个缘故,想要追求超凡力量的人们,往往会选择离开人群,居住在荒野之中;有条件的,则选择居住在地脉的节点,从地脉之中汲取魔力;还有人选择信仰神明或者魔怪,从自己信仰的对象那里得到力量;当然,也有一些人走上了“神通自足、不假外求”的道路,专注于挖掘自身的潜力,不去考虑什么汲取外界的力量。 这些道路之间未必有什么高低之分,每一条路都有绝顶强者,但对于野兽们来说,显然只有汲取魔力这一条路可以走。 狼窝湖,就是一个地脉的节点,这里的魔力浓度远高于周围的草原,但是并不稳定,十分混乱,一点也不利于汲取和修炼。 不过对野兽来说,就没那么多讲究了。它们只要获得力量就行,至于这力量稳定不稳定,会不会带来副作用,它们根本不会考虑。 活下去,活得久,才能够考虑那些东西。对于自身安全都还没有能够保证的家伙来说,这些问题太过于奢侈。 至于为什么汲取了魔力,从野兽进化成魔兽,却还是活不下去的原因,那就要问穆兰达那的士兵们了。 每一到两年,穆兰达那的士兵们就会来狼窝湖,将这里扫荡一遍。他们尽可能杀死见到的所有猛兽,一个都不放过。尤其是那些已经进化成魔兽的,更在必杀之列。 穆兰达那附近的地脉节点有好几个,其中狼窝湖是最适合动物繁衍生息的,魔兽的数量最多。一般的冒险者在这里占不到便宜,只有大军压境,才能如梳如篦,将那些害虫清理得七七八八。 至于别的几个节点,因为野兽数量较小,魔兽也相对较少的缘故,交给冒险者们收拾就行了。 雨淅淅沥沥地下了两天,才终于停下来。雨一停,讨伐队立刻上路,急急忙忙朝着狼窝湖赶去。 出门在外可不是什么舒服的事情,早点把事情做完了,早点回家,才是正理。 这次天公作美,一路上都没遇到什么大风大雨,他们顺利抵达了狼窝湖。 还没到湖边,才远远看到湖泊对面的森林,熊猫就清楚地感觉到了周围混乱的魔力。这些魔力乱七八糟,好像是无数湍流互相激荡,身处其中,就感觉站在了水里,被水压逼得连呼吸都有些吃力。 詹姆以前并没有主持过狼窝湖的讨伐战,但骑士们之中参加过这种战斗的比比皆是,他稍稍请教一下,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首先是安营扎寨,建立牢固的营盘。然后使用能够引诱魔兽的特制熏香,将附近的魔兽引诱过来,以营盘为依托,将它们尽可能斩杀。等杀掉这些主动进攻的魔兽之后,再派出精锐小队,到处搜寻漏网之鱼,将其赶尽杀绝。 年复一年,穆兰达那巡防司的骑士和士兵们,一直重复着这样的战斗,维护着附近的安宁。 每年都有人死在讨伐战之中,也都有人在讨伐战里面建功立业,扬名立万。 这是血肉的磨盘,也是英雄的试炼。 等距离近了,熊猫远远看着那片宁静的湖水,心中不由得有些感慨。 这么多年来,魔兽和讨伐者们流下的鲜血,是不是足以填满整个狼窝湖? 狼窝湖周围的魔力如此混乱,是不是也和定期发生的残酷大战有关? 他不得而知。 但是,他知道现在要做什么。 人总是有立场的,就算是再怎么善良厚道的人,也不会站在那些吸收了混乱魔力,变得有些疯狂的魔兽立场上考虑问题。 ……那样的奇葩圣母,在这个世界是绝对不会有人支持的。 熊猫是穿越者,理论上他不属于这世界任何一个种族,但他是智慧生物,他的立场先天就在智慧生物们这边。 那些疯狂的魔兽,跟他们这样的智慧生物之间,显然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 据说当年穆兰达那还没建立的时候,每过十年八年,这一带草原就会被魔兽大潮席卷。从狼窝湖汹涌而出的大批魔兽,会毁掉它们能够遇到的所有城镇和村落,无论是人类还是兽人,在它们面前都没什么区别。 后来穆兰达那建立之处,跟它们狠狠地打了几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之后,终于将兽潮击退。不久之后,穆兰达那就建立了讨伐军制度,定期剿灭狼窝湖周围的魔兽,避免兽潮再次出现。 无论人类、兽人还是其他种族,都支持讨伐军制度。最近这些天,就有得到消息的兽人勇士们陆陆续续赶来,临时加入讨伐军,为了预防兽潮而战。 熊猫回过头,正好看到一群二十多个狼人骑着骏马呼啸而来,为首的那个看起来还有些眼熟,仔细一看,正是高树部落的那个铁鬃·高树。 第二十四章、引诱魔兽的仪式 赶来助战的兽人很多,不仅仅只有高树部落一家。 虽然兽人长得跟野兽有几分相似,但魔兽们可不会因为这个原因对他们手下留情。对于那些吸收了大量混乱魔力而形成的魔兽来说,别说兽人,就算是同族,在必要的时候,也一样可以拿来作为食物。 兽人对它们来说,不仅不是什么值得关注和保护的对象,恰恰相反,是距离最近,最容易捕猎的食物。 在穆兰达那建成,讨伐军制度建立之前,兽潮是狼窝湖附近数百里乃至于上千里范围之中,兽人部落最为恐惧的东西。它没有固定的规律,每到发作的时候就铺天盖地,人力在它面前根本不值一提。无论是勇猛的战士还是睿智的萨满,在数不清的魔兽面前都毫无用处,只能如尘如土,如灰如芥,迎来死亡和毁灭。 那时候,兽人们发誓的时候,最狠辣的誓言就是“如果我违背誓言,就叫兽潮吞了我的部落”。 时光荏苒,在穆兰达那讨伐军一百多年坚持不懈的剿灭下,狼窝湖的兽潮再也没有发生过,但兽人部落依然传唱着史诗,咀嚼着祖先代代相传,渗入骨髓深处对于兽潮的恐惧和痛恨。 所以每到讨伐军来到狼窝湖的时候,各路兽人部落的勇士和萨满就会纷纷赶来,尽力帮助讨伐军。对他们来说,这不是为了什么盟约,而是为了守护自己的族人。 在这里每杀一只魔兽,他们的族人就多一点安全。 高树部落如此,别的部落也如此。 接下来的几天里面,熊猫看到了来自数十个大大小小部落的援军,他们少则三五人,多则数十人,加起来差不多有五百来人,而且其中不是壮硕彪悍的勇士,就是身怀绝技的萨满,没有哪怕一个非战斗人员。 相比之下,穆兰达那讨伐军虽然建制完整、装备精良,但至少在人数上,反而落了下风。 当然,这个上风下风,其实没什么意义。毕竟大家都是为了剿灭魔兽,避免兽潮的发生,争什么上风下风,实在是很多余。 这些来自四面八方的兽人援军显然也是有经验的,将帐篷都安在讨伐军建立的营盘之中,以便得到营盘的保护。 而这些天里面,讨伐军当然没有闲着。他们很熟练地不断加固营盘,立下既高且厚的栅栏,在栅栏前面挖出了极深的壕沟,还在壕沟底部用削减的木头制作了一根根倒刺。远远看去,栅栏如同围墙一般高耸,下方的壕沟里面,一根根尖利的倒刺宛如一支支指向天空的长矛,只看一眼就觉得丧心病狂,令人不寒而栗。 在栅栏的内侧,是用泥土堆砌的斜坡。讨伐军可以轻松地从斜坡走上去,以最上面一层栅栏为盾,从其中的孔隙里面将长矛狠狠地刺出去,或者爬到在栅栏之后的箭塔上,居高临下,将致命的箭矢射向来进犯的魔兽。 看得住来,整个营盘都建立在“魔兽会倾尽全力主动进攻”这个前提下。只是熊猫怎么也不明白,他们究竟要用什么办法,才能让魔兽不顾一切地倾尽全力来正面进攻? 这个疑问,在月圆之夜得到了答案。 那个月圆之夜,天气原本并不好,阴沉沉的。但总督请随军的魔法师们联合出手,施展了一个极为庞大的法术,将天空中的云彩全部驱散,露出了朗朗青天,皓月繁星。 宛若银盘的明月之下,几位萨满燃起火堆,将一包包味道古怪的东西扔进去,一边扔,一边吟唱着谁也听不懂的歌。 伴随着他们的仪式,熊猫清楚地感觉到附近原本混乱的魔力竟然渐渐恢复了秩序,露出一种奇异的清澈感觉。 按说清澈的魔力应该让人感觉舒服才对,但这种清澈对于那些习惯了混乱魔力的魔兽们来说,却是极为刺眼、极为可恶的东西。至少熊猫已经隐约听到,有魔兽发出的咆哮声,正在迅速接近。 萨满们对视一眼,点点头,几个勇士搬来了一个笼子,笼子里面是一只幼年的魔兽。 这只魔兽是一条狼,看起来很小很可爱。熊猫觉得,要是把它打扮一番,或许可以拿到地球的宠物市场去出售,价格大概还不低。 但兽人们可不会对这家伙有半点喜爱或者怜悯,对他们来说,魔兽,尤其是魔狼,是最为可恨的敌人。如果不是为了在今天的仪式里面派上用场,这只小魔兽早就被他们给大卸八块了! 一个勇士将被捆得犹如粽子一般的小魔狼从笼子里面拿了出来,用架子架在了火上,就这么活生生地炙烤。 幼小的魔狼发出了凄惨的叫声,让熊猫听得暗暗皱眉,感觉有点不舒服。 詹姆注意到了他的表情,低声说:“没什么可同情的,它们都是吃人的凶兽。” “我知道,只是……这种杀法,实在是有些……” “这也是仪式的一部分。”做了很多功课的詹姆自然知道是怎么回事,解释说,“听到这小东西的惨叫,那些魔兽就会以为它遇到了危险,急匆匆地赶来——可它们并不是赶来救助它的,而是想要落井下石,趁机吃掉它的。” “这就是混乱魔力催生的魔兽,残酷而冰冷,没有哪怕一丝一毫的人情味。”詹姆叹了口气,说,“如果不是历代前辈用鲜血证明了这一点,我怎么也不敢相信,世界上竟然会有这样的生物!” 熊猫也听得暗暗皱眉,心中实在是不大相信。 爱护幼崽,是各种动物的天性。尤其是那些智慧较高的动物,更是普遍会这么做。得知幼崽陷入了危险,不想着救援,反而想要趁机把它给吃了……这实在,有点超乎想象。 但很快,他就知道,自己真的想错了。 当他看到第一批咆哮着赶到的魔狼时,从这些魔兽的眼睛里面,只看到了无尽的贪婪和渴望,没有哪怕一丝一毫的愤怒或者急躁。 正如詹姆所说,这些家伙根本就没想过要救援幼崽,恰恰相反,它们是来吃掉弱小魔狼的。 在看到它们眼睛的那一瞬间,熊猫深深地体会到,这些魔兽和自己这样的智慧生物,是天生的死敌。 水火不容! 第二十五章、狼窝湖?恶魔巢穴? 魔狼们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耐心,刚一来到讨伐军的营盘,它们就急不可耐地发动了进攻。 它们似乎完全没看到营盘的围墙有多高,壕沟有多深,也根本没看到围墙上栅栏后,那些全副武装手持长矛的士兵,竟然就这么直接冲了上来。 矫健的身躯蕴含着强大的力量,只是轻轻一跳,就跳过了宽阔的壕沟,但当它们想要跳过围墙的时候,就差了一截,纵然竭尽全力,也只能跳到围墙一半左右的地方。 跳到这种高度,当然是根本不够的。 一些魔狼掉了下来,掉进了围墙下面的壕沟,被壕沟底部的尖刺戳伤,发出凄惨的叫声。另一些则凭借利爪和不错的运气,成功地在围墙上找到了着力点,又稍稍跳得高了一些。 但那也没什么意义,仓促间找到的着力点并不足以让它们充分发挥力量,虽然比之前又跳得高了一些,但距离围墙的顶端,还远得很呢。 其中有一条魔狼的运气特别好,或者是力量特别强,竟然跳到了差不多相当于栅栏的高度。但这更加糟糕,早就严阵以待的讨伐军士兵二话不说,就把长矛狠狠地捅了过去。 这个士兵实力并不很强,可长矛戳刺是士兵的基本功,就算面对的是移动靶,他的命中率也很不错,一矛正戳在了魔狼的身上。 尽管这一下并不是致命伤,可魔狼却发出了极为凄惨的叫声,甚至于比落在壕沟底部,被尖刺戳伤的那些狼叫得更惨。 听到这叫声,一个有经验的老骑士——他被詹姆委任为自己的副官——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镀了圣银的枪头感觉如何?你们这些畜生,这可是专门为你们准备的礼物!” 看他那恶狠狠的模样,熊猫有些纳闷,问:“戳伤了一只狼,这么值得高兴?” “当然!”老骑士理直气壮地回答,“狼窝湖的魔兽和别处是完全不同的,它们根本就不能算是野兽,而应该算是更加邪恶和恐怖的东西。等到你也参加战斗,和它们近距离接触,你就明白了——任何一个心智正常的人,接触到它们之后,都会从心底升起强烈的憎恨和愤怒,就像是看到了什么特别恶心,令人厌恶的东西一般。” 熊猫有些纳闷,问:“魔兽什么的,我也见过不少,有这么夸张吗?” “你在别处见到的魔兽,只不过是懂得使用魔力的野兽而已。这里的魔兽,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魔兽。”老骑士说,“我年轻的时候,曾经亲眼目睹过一件事——在讨伐战后期,我跟着队长去扫荡残余的魔兽,看到了几只魔狼,大概是母狼带着幼崽。你猜猜它们在干什么?” 熊猫摇头,他猜不出。 “它们在互相厮杀,母狼想要吃掉自己的孩子,幼崽想要吃掉自己的母亲。”老骑士幽幽地说,“地上有一只已经被开膛破肚,吃掉了内脏的幼崽。母狼的一条腿也已经被撕咬成了白骨,就这样,它们还在厮杀不休。” 熊猫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顿时觉得毛骨悚然,连汗毛都倒竖了起来。 “我当时就呕吐了,另外几个年轻人也好不到哪里去。在队长的带领下,我们杀光了这几条恶心的魔狼,也终于确定,它们不过是有着狼的外形而已,内在的东西,压根就不是狼了!狼虽然凶狠,但母子之间是根本不可能互相攻击的啊!” 熊猫想了想,问:“按照这样说来,魔狼这一族应该压根就没有小狼能够长大吧……小时候就都被吃掉了啊。” “嘿嘿,你还是在用正常人的想法去揣测这种东西,可它们是正常的吗?”老骑士摇头,露出长者特有的自信的笑容,“这世界很大,总有一些东西,跟我们的想法完全背道而驰。我甚至怀疑,它们根本就不是什么魔兽,而是来自地狱的恶魔跟野狼融合之后的产物!” 熊猫皱了皱眉,问:“如果是这样的话,圣职者们应该能够发现端倪吧?” 老骑士叹了口气,摇头:“圣职者们当然也研究过,但最终否定了我的猜想,说是‘虽然在体内检查到了混沌和邪恶的力量,可浓度不够’什么的……嘿!都已经会被圣银灼伤,这还不算恶魔?他们真是一群老古板!” 熊猫想了想,觉得他说得有道理。 圣银就是由圣职者祝福过的银,它最大的用途,就是可以对抗邪恶,尤其在对抗恶魔的时候拥有格外出色的效果。很多圣职者都会随身携带一件镀着圣银的武器,以用来与邪恶战斗。而但凡会被圣银灼伤的家伙,如果是人类的话,立刻就会被抓起来,轻则押送神殿审问,重则直接绑木桩上烧死……因为,会被圣银灼伤,意味着这人要么是跟恶魔签了契约的,要么干脆直接就是恶魔的后裔。 无论哪一种,在人间界都是被敌视的,属于有罪没罪都要杀的那种。 这些魔狼既然能够被圣银灼伤,那的确就已经被魔化了,面对这样的敌人,的确是应该满怀仇恨才对。 恶魔是人间的大敌,每一次恶魔入侵人间,都会造成极为恐怖的死伤。甚至于整个人间的人口锐减个三五成,都不算是什么稀罕的事情。 如果这些魔狼也算是恶魔——至少算是低级恶魔的话,那它们这古怪的习性就可以解释了。 对于恶魔来说,互相杀戮互相吞噬,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尤其是那些低级恶魔,往往都很热衷于杀戮别的恶魔,通过吞噬它们而让自己变强。 通过这种方法,低级恶魔可以在短时间里面变强,所以地狱的大恶魔们如果有必要,很容易就能在短时间里面培养出一支实力强大的队伍来。 至于死亡……恶魔并不惧怕死亡,对它们来说,只要不是被圣职者给净化了,或者是被魔法师给禁锢了,死亡不过是回地狱复活而已。或许这种复活会削弱它们的力量,但绝不会让它们就此消亡。 熊猫穿越前听过一句名言,叫做“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对恶魔们来说,或许需要的时间会比十八年稍稍长一点,但它们真的是就算被打死了,迟早也会卷土重来,又是一条好汉。 如果狼窝湖的魔兽有恶魔化趋势的话,那这一带差不多就等于是个恶魔巢穴,就难怪它们的数量这么多,攻击性这么强了…… 熊猫深深地吸了口气,神圣能量的光芒在他的拳头上跳动。 他也是个圣职者,对抗邪恶,对抗恶魔,同样是他的天职! 第二十六章、潜在的危险 人工制造的晴朗夜空下,一场殊死搏杀正在进行。 越来越多的魔兽被萨满们的仪式吸引,从四面八方聚集过来。它们如同有深仇大恨一般,疯狂地冲击着讨伐军的营盘,却奈何不得坚固的防御工事,只能徒然地死在围墙之外。 但是,聚集过来的魔兽依然还在增加。 站在营地中央的指挥塔上,熊猫注视着远处夜色之中晃动着的不断靠近的无数的猩红的眼睛,惊讶地问:“这里究竟有多少魔兽?数量未免太多了吧!” 他的惊讶绝非伪装,一眼看去,夜色之中重重叠叠,也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一双眼睛就是一只魔兽,这里的魔兽怕是已经成千上万。 成千上万的魔兽?!开什么玩笑啊! 别说魔兽,就算是普通的野兽,成千上万的话,也是很恐怖的事情。 而且……区区一个狼窝湖,怎么养得下那么多的魔兽? “并不都是魔兽。”那个充当詹姆幕僚的老骑士说,“正确地说,是魔化了的野兽。狼窝湖一带的魔兽,绝大多数都只是魔化野兽,真正够得上‘魔兽’层次的,远没有这么多。” “普通的野兽也这么厉害?”熊猫问。 “平时并没有这么强。”老骑士说,“我三十多岁的时候,曾经充当一位大魔法师的护卫,跟着他一起来这里考察过。根据研究,平时这里的野兽虽然有魔兽化的趋势,但并不会像现在这样几乎完全变成了魔兽。只有在萨满发动仪式的时候,它们才会临时蜕变,变成现在这样。” “……那为什么还要举行仪式?”熊猫觉得有些纳闷,“剿灭普通的野兽,应该比剿灭这样的准魔兽容易得多吧。” “因为只有这种仪式,才能激发它们体内的魔性,将它们都吸引过来,引诱它们主动进攻。如果不把它们引过来的话,讨伐军就要在狼窝湖附近混乱魔力的区域里面长期驻扎,一点点地搜寻——这种魔力能够把野兽污染成魔兽,人当然也不能长期接触。”詹姆回答。 熊猫这才明白究竟,轻轻点头。 把原本能够轻易杀死的寻常野兽变成强大许多的准魔兽,当然不是什么好的选择。但相比让士兵们冒着被污染的危险深入混乱魔力浓郁的地区展开长期扫荡,现在这种做法,终究是稍稍可以接受一些的选择。 横竖都有危险,眼睛可以看到的危险,总好过看不见摸不着的危险。 而且对于士兵们来说,战死沙场虽然很糟糕,但变成魔物就更糟糕了——前者不过是死,后者比死还严重。 “至于这里野兽数量过多的问题,当初那位大魔法师也曾经研究过。”老骑士继续说道,“最终的结论是,这里充沛的魔力,使得草木、水乃至于空气之中都充满了能量。野兽可以很容易地摄取到足够的能量,因此在同样的范围里面,就会有更多的野兽生存。” 熊猫正打算表示自己明白了,突然身体微微一震,问:“那么,湖水里面呢?岸上有魔兽,湖水里面该不会也有吧?” 老骑士沉默了,过了一会儿,才缓缓说道:“大家都知道,无论是平时研究还是战时讨伐,都绝对不能接近湖面。” 熊猫顿时明白了他的意思,觉得有些背后发凉。 换句话说,穆兰达那的讨伐军,拿湖水里面那些魔兽是无计可施的。 这么多年积累下来,也不知道湖水里面究竟积累了多少魔兽。如果不是它们不能离水的话,只怕早就酿成大祸了! 他仔细回忆,想起了游戏里面穆兰达那附近的任务。 这里的任务主要都是消灭野兽和魔物,地点到处都有,不过在狼窝湖附近,有一个等级颇高的副本,副本的最终boss是一个鱼人大祭司,那家伙自己并不很强,但会召唤很恐怖的巨型水生魔物。 想到这里,他皱了皱眉,问:“你们有没有想过,湖水里面……可能居住着鱼人?” 詹姆皱起了眉头,看向那个老骑士。 老骑士叹了口气:“当初那位大魔法师就考虑过这一点,也展开过研究。只是湖水里面的魔兽太多,他实在没办法作太多的研究。从他的研究成果看来,因为湖水里面的魔兽多而且杂乱,所以很难容纳什么智慧生物建立部落。就算是有鱼人,估计也是魔兽化了的鱼人——魔兽化的鱼人当然不容易对付,但比起魔化了的鱼人部落,终究还是好对付多了。” 熊猫继续追问:“那么,当初你们见过鱼人吗?” “没见过。”老骑士立刻回答,“我没见过,也没听谁说起过。或许这湖里根本就没鱼人。” “陆地上的地精,水里的鱼人,都是以分布广泛数量众多而著称。这个湖泊挺大的,里面竟然没有鱼人,不觉得奇怪吗?” 老骑士点头:“奇怪当然觉得奇怪,但是……总不能因为奇怪,就冒险去深入调查吧。” 詹姆的脸色已经很严肃,他明白了熊猫的意思。 相比眼前这些看得见的魔兽,湖水之中本该存在,却没有谁见过的鱼人部落,显然更加危险。 有条件的话,一定要深入调查一番,看看这湖里究竟有没有鱼人,如果有的话,它们究竟在干什么? 熊猫暗暗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他给的提示已经足够,再说下去,就要不知道该怎么掩饰了。 话说到现在这个份上刚刚好,继续引导的话,到时候人家就该怀疑“你怎么知道这湖里有鱼人,而且还准备多年,想要搞个大新闻的”? 他总不能说“你们这个世界,其实是我当初玩的一个游戏,游戏里面那些鱼人把大新闻搞成功了,弄出了好大的场面,死伤惨重”之类的话吧。 那怕是要被架起来猛火烤到八分熟呢! 关于狼窝湖的话题说完了,他们又把目光放回了眼前的战斗之中。 从四面八方聚集过来的魔兽已经越来越多,它们发出癫狂的吼声,不顾一切地冲击着围墙和栅栏,却始终徒劳无功,只是白白地送了性命。 不对!它们并没有白死,因为它们的尸体填在了壕沟之中,越堆越高。这样下去,它们迟早会用尸体堆满壕沟,甚至于堆得像围墙一样高。 到时候,它们就可以轻易地冲破围墙,杀入讨伐军的营地里面来…… 第二十七章、讨伐战的白天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夜色渐淡。 “萨满们的仪式生效时间不长,从午夜到日出,也就半夜的时间。如果夜晚短一些的话,持续时间还会更短。”詹姆向熊猫介绍,“这是经过讨论敲定的方案,为的就是避免魔兽们持续攻击,让营地抵挡不住。等到日出之后,仪式效果消失,届时魔兽们就会失去猛攻营地的念头——对了,到时候会有一个很惊人的场面出现,极为罕见,可以大开眼界。” 熊猫先是一喜,将心中的担忧放下,随后就被他说得有些好奇,不知道那“大开眼界”究竟是什么,暗暗期待起来。 不久之后,他看到了所谓“大开眼界”的场面。 当朝阳出现在地平线的时候,原本正在疯狂进攻的魔兽们突然一僵,然后好像是发了疯似的互相厮杀起来。上一秒钟还在并肩作战的,下一秒钟已经对着身边的战友痛下杀手,更有许多魔兽冲到壕沟里面那些魔兽的尸体上,拼命的撕咬吞噬。 这诡异的场面让每一个第一次看到这一幕的人都呆在那里,熊猫这种压根没有想到的也就罢了,詹姆这种已经有心理准备的也一样不例外。 过了一会儿,熊猫皱眉问:“这是怎么回事?” “这些魔兽们本来就会互相厮杀和吞噬,之前它们没有这么做,是因为仪式吸引了它们全部的注意力。现在仪式失效了,对它们来说,围墙后面的我们又怎么会有身边的猎物来得要紧呢?”詹姆摇摇头,“用‘乌合之众’来形容它们,都是侮辱了乌合之众!” 熊猫这才明白究竟,也终于知道了为什么穆兰达那讨伐军制度为什么能够长期维持。 要是没有这个效果,魔兽们不分昼夜地疯狂进攻,再怎么坚固的铜墙铁壁,怕是都抵挡不住。 像现在这样,每天只要战斗半个夜晚,自然就轻松多了。 但他才松了口气,就又皱起了眉头。 他清楚地看到,有一只魔兽撕裂吞噬了不少其它魔兽的尸体之后,突然昂首嚎叫,然后身上的毛发迅速变色,从灰色变成了青灰色,块头也迅速增长,在极短的时间里面就长大了约莫三分之一,甚至于额头上还隐约出现了一只独角。 这是魔兽的进化。 通过互相杀戮和吞噬,魔兽可以掠夺其它魔兽的力量,积攒了足够的力量之后,它们就能够进化,成为更加强大和长寿的高等种族。 这种事情,熊猫当然是知道的,但亲眼看见,却还是第一次。 随后,他就看到了更多的魔兽纷纷进化,一眼看去,环绕着营盘的海量魔兽里面,至少有十分之一发生了进化。 “你们怎么解决魔兽进化的问题?”他没有绕圈子,直接指着那些魔兽,问道。 看到外面数量庞大的魔兽纷纷进化的场面,詹姆的脸色也有些凝重:“按照经验,魔兽进化的速度跟不上它们损失的速度。到最后几天的时候,会有魔兽进化到相当高的程度,但也只有寥寥无几而已。只要杀死了那几只魔兽,整个讨伐战就算是成功了,接下来的就只剩下扫荡收尾工作。” “在过去的每一次讨伐战之中,主要的战损,多半来自于这最后一战。”老骑士说,“我当初加入巡防司的时候,一队十个骑士,有四个死在了历次讨伐战之中,还有三个伤残退役,全都是因为最后一战。” 熊猫吸了一口凉气,十个骑士战损了七个,如此巨大的损失,实在让人有些不寒而栗。 一直以来,穆兰达那讨伐军就是顶着这样的损失,年复一年竭尽全力对抗狼窝湖的兽群,为人类、为兽人,为这片草原上的生灵们,守住了这块繁衍生息的土地。 为此,他们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想到这里,他看向营盘之中骑士们眼神就多了一份尊敬。 不管这些人的人品如何、立场怎样,至少在勇气和牺牲方面,他们堪称骑士之中的楷模,足以成为人们学习的榜样! “最后一战是最惨烈的。”詹姆叹道,“别的战斗都能想办法回避,唯独最后一战没办法,只能硬刚。” “如果提前打呢?”熊猫问,“比方说,趁着魔兽们还没进化到那个地步的时候。” “无论什么时候开打,开打的那一战,就是最后一战。”詹姆回答。 熊猫顿时明白了,深深地叹了口气。 他看向下方营盘里面的众人,人类、兽人,还有一些其它的种族;正规军、冒险者、兽人义军……不知道等最后一战之后,这支临时组建的讨伐军,还能剩下多少? 希望到时候,凭借他的力量,能够帮上一些忙,让损失稍稍减少一些…… 魔兽们在混战一通之后,终于暂时恢复了和平。它们将半夜激战堆积起来的尸骸吞噬一空,就纷纷散去。等到中午的时候,营盘外面已经看不到什么魔兽的踪迹,只有满地血污和风中的腥臭,证明昨夜那场激战。 此时圣职者们纷纷出场,各自施展法术,将残留的血污清理干净。 这不仅仅是为了干净美观,更重要的是为了安全。干净的战场,相对来说对魔兽们是稍稍不利的,至少可以抵消一部分它们的力量。虽然在激战之后,战场又会变成之前的样子,但哪怕只是多消耗一点魔兽们的力量,都可以让最后的决战轻松一些。 反正距离决战还早,大家用不着保存实力,此刻可以尽情使用力量。 熊猫并没有参加净化工作,他是圣武士,不是牧师或者祭司,净化这种事情,还是“文职人员”比较擅长。他这种,差不多算是圣职者里面的打手。虽然如果有必要的话,他也可以暂兼文职,但既然有真正的牧师和祭司在,那当然轮不到圣武士去做净化工作。 这个白天,大家除了休息之外,不少勇猛之士还主动离开营盘,在附近猎杀魔兽。 就像净化战场一样,即便杀不了多少,但能杀一些,就杀一些。 而且,现在被杀死的魔兽,尸体是可以拆解和收起来的,既不会成为其它魔兽成长的养分,还可以为大家提供战利品,何乐而不为呢? 熊猫也跟着出了一趟门,消灭了几个魔兽。 在近距离的战斗之中,他才算是明白这些魔兽和寻常的魔兽有什么分别——它们身上流动着旺盛的邪恶气息,不是那种凶暴之类的邪恶,而是由灵魂渗出的本性的邪恶。 这种邪恶,过去他只在恶魔身上感觉到过,就算是人间的那些恶棍们,也没有这种源自灵魂的邪恶。 只是一次交手,他就清楚地明白,这种东西跟人类跟兽人,跟各种想要安安稳稳过日子的智慧生物之间,是绝对没有和平共处可能的。 无他,天性冲突罢了。 人间的生灵,大致上属于“性本善”的群体,虽然其中也有极少数本性邪恶的,但比起这种灵魂就邪恶的东西,真的是冰火不容。 难怪这些年来,穆兰达那能够持续不断地组织讨伐军,镇压狼窝湖一带的兽潮。 在这背后,怕是也有各个教会在一直支持吧…… 第二十八章、振奋士气 此后的几天乏善可陈,白天大家离开营盘,尽可能剿灭魔兽。等天黑了,上半夜休息,下半夜依托围墙和栅栏,迎击被仪式引诱来的魔兽。 如果要找点区别的话,就是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白天能够遇到的魔兽越来越少,晚上来袭击的魔兽越来越强。 熊猫弓身用力,镀着圣银的精铁长枪在他的大力之下展现出了无比的锋利,一下子就将一只跳到栅栏边上,挥动爪子要破坏栅栏的魔兽的脑袋给戳爆了,红的白的喷了出来,喷得栅栏上到处都是。 “好本事!”几声称赞传来,附近众人但凡目睹这一幕的,无不点头称赞。 现在的魔兽可不是几天前刚见到时候的水平了,经过几次进化的它们不仅身体庞大了许多,皮毛也渐渐变得像铠甲一样强韧,最初士兵们轻轻一枪就能将它们刺死,但现在除非是熊猫这样的高手出马,否则精铁打造镀着圣银的长枪,只能在它们身上开个小口子,小小的伤口不足以致命,只把它们推开,让它们不能越过栅栏而已。 这些仅仅受了轻伤的魔兽落在地上,稍稍喘几口气,就能振奋精神,再次发动进攻。虽然因为圣银的缘故,伤口无法快速愈合,可这样反复地进攻,实在让人疲惫不堪。 讨伐军里面已经出现了减员,一个士兵在用长矛将一个魔兽戳刺击退的时候,被魔兽顶着长矛猛的一撞。长矛的柄倒退出来,刺中了附近一个搬运物资的民夫,那个可怜的人从通往栅栏的斜坡上摔了下去,摔断了颈骨。 这种伤是没办法救的,想要救他,只有用复活术才可以。但复活术只有在神殿里面才能施展,离开了神殿,除非是那些大教会的大主教这个等级,否则想都别想。 讨伐军里面当然没有这个等级的人物,营地里面也只有祭坛没有神殿,所以这个倒霉的民夫就成了这场讨伐战之中的第一位牺牲者。 但他绝不会是唯一的一个。 次日早上,太阳升起,仪式失效。 残余的魔兽已经所剩不多,它们吞噬了战场上其余魔兽的尸骸,纷纷进化。 其中一个魔兽的进化方向最为令人惊骇,这个原本只是野猪的魔兽明显是朝着“大”的方向进化的,每一次进化,体型都变大不少,这一次更是犹如吹气一般的变大,比周围那些同样变大了的魔兽都要高大出一倍以上,给人的感觉简直就像是一只大象。 它进化完之后,用力地跺了跺脚,顿时地面震动,就算在营盘里面,都能清楚地感觉到。 感受着这种震动,不少民夫的都面如土色。 他们已经很勇敢,但还不够勇敢。就算是告诉自己要勇敢要坚强,但面对这种巨兽,却怎么也提不起勇气来。 熊猫在栅栏后看着那魔兽发威,皱了皱眉,左右看看,发现铁鬃·高树就在附近,手上提着一把白光闪闪的斧头,一看就不是凡品。 “铁鬃,你的斧头镀过圣银吗?”他走过去,问。 “比那个高级多了!我这斧头是陨铁打造,由高树部落历代萨满天天祈祷,祈祷了快二百年了!”铁鬃很骄傲地说,“它跟着我爷爷的爷爷杀过魔兽,跟着我爷爷的爸爸杀过,跟着我爷爷、我爸爸、还有我……等到我的子孙长大了,也会提着它来杀魔兽!” 熊猫点了点头,又问:“能借我用一下吗?” “你要这个干什么?今天的战斗结束了。” “不,还没有。”熊猫指了指外面那个大象般的魔兽野猪,“我要借你的斧子去试试,看看能不能把它的脑袋剁下来。” 铁鬃瞪大了眼睛,露出了兴奋的笑容,二话不说就把斧子递给了熊猫。 “去吧!让它痛痛快快地砍杀!” 熊猫接过斧子,笑了笑,纵身一跃就跳过了栅栏,金色的圣光从他的身上散发出来,宛若整个人都镀了一层金的样子,又像是变成了传说中秦始皇打造的铜人,更像是一颗从天而降的金色陨石,重重地砸在了那个野猪魔兽的身上。 大斧挥舞,一下子就在野猪魔兽身上开了个又长又深的口子。 野猪魔兽刚刚进化,正是兴奋得意的时候,却突然遭到了这迎头痛击,顿时发出惊怒痛苦的嚎叫,转过身体,想要用脑袋去拱熊猫。 但熊猫的速度比它快得多,刚一落地就是一个翻滚,直接从它的脑袋下面滚到了另外一边,野猪转头一拱,自然扑了个空,反而被他抓住机会,再次跳了起来,双手握紧大斧,怒吼一声,重重地砍在它的脖子上。 猪有没有脖子? 这个问题很复杂,各有各的说法。厨师多半说有,因为他们卖猪颈肉;画家多半说没有,因为他们要强调肥胖。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猪有颈骨。 就算野猪魔兽,也是一样。 它刚刚被熊猫这一斧子砍断的,就是颈骨。 挨了这么一斧头,野猪魔兽的脚步顿时踉跄。仗着庞大的生命力,它还能努力挣扎着走几步,但颈骨被砍断,实在是致命伤,就算生命力再怎么庞大,也帮不上忙。 几步之后,它终于翻倒在地,发出绝望的哀嚎。 周围几个魔兽都凑了过来,却没有围攻熊猫的意思,猩红色的眼睛压根就没看向熊猫,而是都看着正在垂死挣扎的野猪魔兽。 熊猫摇摇头,没有跟它们纠缠,抓着大斧纵身跃起,手在栅栏上抓了一下,借了一把力气,然后一个翻身,就跳过了栅栏,回到了营盘里面。 营盘里面一片寂静,众人还没从他惊人的表现之中回过神来。 从他跳出去,到此刻杀了野猪魔兽回来,前后也就是三四秒钟的事情罢了。这么快的速度,当真是可以用“迅雷不及掩耳”来形容。 直到熊猫站定,走到铁鬃面前,将斧子递给他,赞了一句“果然是把好斧子”,大家才终于回过神来,发出了震天的欢呼喝彩之声。 熊猫用他的实际行动振奋了讨伐军的士气,也让大家由此坚信这些魔兽并不像它们的外表那么可怕,过去的讨伐军每一次都能赢得胜利,他们这次也不会例外! 在欢呼喝彩声之中,熊猫微笑着,眼角的余光却越过了栅栏,看向外面。 还没彻底断气的野猪魔兽被其余几个魔兽撕咬吞噬,正在发出最后的哀嚎。 (这些东西,真是……丑陋得令人作呕!) 熊猫的眼睛里面,寒光闪烁。 第二十九章、时光交错的匠师交流 就在讨伐军和魔兽战斗的时候,穆兰达那城里,来了三个新的访客。 这三人之中,为首那个穿着一套重型的全身甲,厚重的铠甲连面罩都充满了沉重的感觉,让人怀疑他会不会一抬脚就陷进地里去。跟在后面的一男一女则是两位精灵,柔顺的长发仿佛会发光,翠绿的眼眸之中有魔法的光芒流动,对于精灵族熟悉的人一眼就能认出来,他们不仅仅是精灵,还是精灵族里面非常少见的高等精灵。 在这个世界因为未来的大战而英雄辈出之前,高等精灵差不多是行走于人间的最高端的智慧种族。至于巨龙、云巨人之类,因为体型、生活习性和活动区域的缘故,一般不被算入“行走人间”的行列之中。 能够让两位高等精灵充当随从,这个全身重甲的人顿时就吸引了穆兰达那各路牛鬼蛇神的注意力。很多盗贼或者间谍都有意无意地出现在他们身边,想要打听他们的情报。 可惜他们并没能打听出多少有价值的情报,穿着重甲的人很少说话,高等精灵的一男一女倒是话不少,但从他们的对话里面,也听不出什么有用的东西,甚至于连完整的句子都听不出几个——因为他们大多数时候都在用精灵语对话,这种语言词汇量很多,语法也很复杂,两人的语速又很快,就算是专业的间谍,也只能从几个零碎的词语里面大致判断出他们的身份。 一些经验丰富的间谍,还是勉强听出了一点资料,比方说那个穿着铠甲的人叫“普雷特”,这对兄妹之中,哥哥叫“布莱德”,妹妹叫“斯塔”——事实上,间谍们曾经很长一段时间里面都以为自己听错了,因为那个须发皆白的男子竟然是那个娇小女子的哥哥。 哥哥?不是爷爷? 我一定是耳朵出了问题!或者是听错了!再或者我的精灵语学得还不到家…… 这样的疑问反复浮现在间谍们的心中,最后他们还是在反复确认之后,接受了这个诡异的事实。 特么那个须发皆白的竟然是小姑娘的哥哥,他们的爹妈究竟是什么人啊! 莫非他们同父不同母,老不羞的老爹年轻时候生了哥哥,等年迈之后又管不住自己裤腰带,生了妹妹? 仔细想想,这似乎也很带感嘛…… 要是穿越者们听到了他们的心声,大概会说:“嗯呐,《jojo的奇妙冒险》里面,乔瑟夫·乔斯达的长女莉莉·乔斯达和次子东方仗助年纪也差了四十岁呢。管不住裤腰带的老男人,什么地方都有。老树发新枝也一点都不奇怪,何赌王最小的女儿比他小了快八十岁呢……” 遗憾的是这些话并没有传入穿越者的耳朵之中,所以一段笑话没有能够就此诞生,殊为可惜。 不过这些事情都不重要,对于远道而来的三人组而言,这些流言蜚语之类根本毫无意义。他们走了几千里的路,可不是为了来听废话的。 他们是来找铠甲大师巴尼的。 为了避免引人注目,长孙武一行并没有一到穆兰达那就直奔巴尼的家,而是先在穆兰达那转了一圈,犹如寻常游山玩水一般。在这个过程中,长孙武表现出了对于铠甲的喜爱,不止一次来到各个铁匠铺,和那些制造铠甲的匠人们展开讨论。 他的铠甲技术和眼光,在这个时代差不多算是人间最顶尖的。除去矮人之中或许有一两位前辈长者跟他各有所长之外,寻常匠人只够资格做他的学生——就算这个,都不是一般人能够胜任的。在塔拉汗,他带着不少铁匠徒弟,可其中能够听懂他的讲解的,不到三分之一,而能够真正领会他的意思的,甚至连十分之一都不到。 长孙武对此十分苦恼,一直在寻找可以跟自己平等交流,互相进步的同行。可是想要找个能跟掌握着两个世界锻造技术的铠甲大师平等交流的人物,谈何容易! 磨磨蹭蹭两天之后,他找到了巴尼。 “我?我只会做皮具,皮甲什么的倒也凑合了,但你这种全身甲,我可做不来。”巴尼听到长孙武“交流一下”的要求之后,很纳闷地说,“皮甲和板甲差距挺大的,我们之间很难交流啊。” “谁说我不会做皮甲?”长孙武反问。 巴尼一愣,惊讶地问:“你还会做皮甲?” “当然!”长孙武点头,没有说出下半句话。 (我的皮甲技术,当初还是你教的呢!) 刚刚开始转型的巴尼当然不会拒绝和别人进行技术交流,结果这一交流,双方都吃了一惊。 巴尼自然是惊讶于长孙武技术的高端和全面,长孙武却惊讶于巴尼那层出不穷的奇思妙想。 在巴尼看来,这位总把自己套在全身重甲里面的前辈真的是深不可测,各种铠甲技术都有涉猎,对于皮甲的加工、制造、修缮和装饰,都有着丰富的经验和高深的见解,许多话语都能一语惊醒梦中人,让他有茅塞顿开的感觉。 而对长孙武来说,这位未来的皮甲大师虽然技术还没成熟,可却有着超乎想象的才能和天赋,那种不断迸发的灵感,简直就像是著名的趵突泉,不停地突突涌出,每每都能让自己眼前一亮,由此产生许多有价值的想法。 看着他们聊得火热,在旁边充当保镖的剑十三用私聊对妹妹星照说:“你有没有觉得,他们俩的形象有些倒错?” “倒错?哪里?” “一般来说,穿越者们扮演的都是‘虽然暂时技术水平还不够,但充满了才华和灵感的晚辈’这样的角色。但他们之间却反过来了,长孙武才是技术高超见识广博的前辈,npc巴尼反而是天才晚辈……” “那是因为我们穿越到了很多年之前,要是等到几十年后,老年的巴尼就比长孙武厉害了。” “是啊,时间真是奇妙。看巴尼的样子,谁能想到现在这个充满了奇思妙想的天才少年,竟然是那个很厉害的前辈高手的师傅之一呢?” “时间,真是不可思议!” 他们的闲聊并没有影响长孙武和巴尼之间的交流,长谈了差不多一个下午之后,二人意犹未尽,约定明天再聊。 当三人走出巴尼那个帐篷的时候,剑十三问:“怎么样?有把握把他拐走吗?” 长孙武微微一笑,信心十足地说:“今天只有三成把握,但只要再聊几天,到时候就算我不邀请,他也会主动跟着咱们走的!” “为什么?” “因为他追求进步。”长孙武说,“对于一位追求进步的匠师来说,为了提升自己的技术和水平,背井离乡求学,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嘛!” 第三十章、主教的来访 “你好,教友。”白发苍苍的主教微笑着,作出受难之神教会特有的招呼手势,“愿你在守护弱小的道路上迈步向前永不停息。” 熊猫叹了口气,虽然没有接腔,却还是点头致意,表示问好。 他虽然是圣职者,却并不愿意和这个世界的圣职者们多有牵连。尤其是受难之神教会的圣职者,他甚至连接近都不想接近。 这世界的神,实在是有些高深莫测。如果它们是如同地狱大恶魔或者天界大天使那样具有强大力量的实体存在,有自己的性格和原则,那么或许还能投其所好,试着接触一下,但实际上它们几乎没有个人意志可言,有没有实体,也要打一个问号。与其说它们是某种具体的存在,不如说它们是这世界各种法则的具现。 这种形而上学的东西是最高深莫测的,对于身怀巨大秘密的穿越者们来说,也是最危险的。 毕竟……你连对方究竟是什么都不确定,怎么交流? 万一彼此的精神一接触,直接就是如同长江大河一般海量的知识传输过来,脑子直接就爆了,或者是理智丧失变成疯子,那该怎么办? 虽然说换个角度去看世界,或许可以有不同的理解,但如果前提是再也换不回来,那就算最胆大的人,怕是也要敬谢不敏的。 熊猫不是个胆小的人,可他实在也不想要作这种尝试。 因为这个缘故,平时他都只表现出一个武者的能力,几乎不动用神圣能量。但不久之前,他为了击杀那个进化得跟大象差不多的魔兽野猪,不得不动用了神圣能量,顿时就被讨伐军中的圣职者们看出来了。 圣职者们的神圣能量乍看上去似乎差不多,但实际上每个教会的都各有不同。外人分辨不出,他们自己则一目了然。讨伐军中当然也有受难之神教会的成员,而且还是由穆兰达那神殿的主教亲自带队,一看到凭空冒出一位强大的圣职者,自然立刻就赶来打招呼。 人家客客气气,熊猫也不能冷着脸赶人,尽管心中叹气,却也只能友好接待。 他知道这种事情其实是免不了的,在这个世界上闯荡,免不了要使用神圣能量,也免不了被受难之神教会发现并且接触。但第一次正式接触,来的就是一个伯爵级领地的主教,实在是……太过高端了一点。 (没什么好担心的!塔拉汗领那边,已经有人接触了生命女神教会,还去神殿祈祷过呢,不是也没出问题嘛!) 他在心中给自己鼓劲,脸上尽可能显得若无其事,笑着和主教打招呼。 “真是想不到,居然会在这里见到一位流浪的巡礼者。”主教当然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微笑着问,“教友,你是圣武士、神拳使者还是圣殿骑士?” 圣武士、神拳使者和圣殿骑士,是圣职者武斗系最常见的三种——文职最常见的是牧师、祭司和修士。当然,受难之神教会作为这世界上比较强大的教会,可以提供的职业远不止这么多。只是大家交浅言深,主教也并不想仔细打听教友的详细职业,只是问一个大概而已。 “我是圣武士,也兼修过神拳使者。”熊猫回答,“就战斗习惯来说,我接近于神拳使者;不过就力量强度来说,我在圣武士的道路上走得比较远一些。” 主教了然点头:“很多教友都是这样,同时在几条路上发展,我也是如此。” 说着,他抬起右手,握紧拳头,金色的光芒凝聚在他的拳头上,透出清晰分明的力量感觉。 这是神拳使者的技能,就算是身体已经渐渐孱弱的老人,一旦使用这个技能,拳头也会立刻化为足以洞穿金石的可怕凶器。考虑到主教的等级,只怕他这一拳下去,对面那个人顿时就死了,连抢救都来不及。 熊猫笑了,也抬起右手,金色的光芒凝聚在拳头上。 他的金光强度和凝练程度都在主教之下,但其中却有一股奇妙的韵味,展现出高深莫测的感觉。 主教当然看得出来,微微一愣,失声惊呼:“传奇力量?!” 熊猫吃了一惊,急忙收敛力量,让金光消散。 主教疑惑地看着他,问:“教友,你的老师是谁?” “他老人家没告诉过我自己的姓名,我只知道他矮矮的胖胖的,总是带着笑容,就是很讨厌别人说他光头。”熊猫回答。 他说的这个人自然不是胡乱编造,而是攻略组搜肠刮肚,从边边角角的资料里面找出来的——这人是一位很久之前的传奇圣职者,没有人知道他具体信仰什么神明,只知道他教过好几个学生,都是赫赫有名的强者,而且各种信仰都有。 只是他的事情已经隔得很久远,别说是他,就算他的学生们都已经销声匿迹多年,或许早就死了。 主教想了一会儿,自然也想到了这个传奇人物。只是那人的时间距离现在实在太远,就算是长寿的种族,也不可能活到现在,所以他的脸上浮现出了诧异和迷惑。 “他……真的是这个模样?”他下意识地问,随即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急忙道歉,“抱歉!我没有怀疑你的意思!或许你的老师只是仰慕那位老前辈的风采,故意打扮成他的样子吧。” “打扮?”熊猫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问。 主教这才想起来,自己面前这位教友虽然实力强大,但却是个野路子,怕是没有接触过很多的典籍和资料,对于历史人物也不甚清楚——他绝对不会怀疑自家教友会欺骗自己,何况这种欺骗也毫无意义,受难之神教会又不会因为出身如何而有所歧视,别说熊猫是个兽人,就算他是个恶魔——不行,这个实在不行,算了算了…… 接下来,主教给熊猫介绍了一下那位传奇人物,熊猫自然装成刚刚知道的样子,很诧异地说:“主教,你弄错了吧!你说的这位都是快要上千年前的人了,我的老师是个人类啊,他怎么能活那么久!” “所以我才觉得,他可能是故意打扮成那位前辈的模样。”主教说,“你的老师可能是有他自己的难处,不得不隐藏身份吧——没关系的,反正大家都是走在守护弱小道路上的伙伴,就算彼此不能坦荡相见,我们的灵魂也永远聚集在同一个旗帜下,这就足够了,比什么都亲近!” 他这么说,熊猫当然也不会矫情,非要表示“我来历不明很可疑”之类——他又不是智障! 双方就一些教义问题讨论了一番,又谈了对这次讨伐作战的看法,大致上各个问题都有共识,算是相处愉快。 主教临走的时候,送给了熊猫两件礼物,一件是一本有点老旧的教义手册,里面有很多他亲手写的注解,或许卖不出几个钱,但在教友眼中却是无价之宝;另一件是一枚圣徽,用秘银打造,十分精致,就算不考虑其中蕴含的强大力量,光靠材质和工艺,都价值不菲。 熊猫接受了礼物,礼送主教离开,回到帐篷里面,看着这两件东西,轻轻叹了口气。 【老主教的教义手册:善良阵营限定,携带即可生效,提升所有属性。如果受难之神教会圣职者装备,神圣仪式效果大幅度提升。此物品可以作为受难之神教会的信物使用。】 【秘银圣徽(储能):受难之神教会圣职者限定,装备者全属性提升。可以储存神圣力量,目前已储能70%。此物品可以作为受难之神教会的信物使用。】 “这份人情算是欠下来了,也不知道将来能不能有机会还……” 第三十一章、提前到来的决战 因为总的来说魔兽已经不多,而且实力大大增强,这个白天,讨伐军中的高手们并没有外出扫荡,而是留在营地里面养精蓄锐,等着夜里的战斗。 大家都知道,这场讨伐战已经到了尾声,今天早上的时候剩下的魔兽已经只有百多只,夜里再消耗一下,等明天早上,就是决战的时候。 换句话说,讨伐战最危险的“最后一战”就要来了! 整整一天,营地里面的气氛都很沉重,无论是穆兰达那的军人还是被雇佣的冒险者,又或者来自附近各个部落的兽人义军,都在默默地准备。摩拳擦掌,维护武器,或者干脆呼呼大睡。 过去这段时间,营地里面都是禁酒的,但今天不禁酒,相反敞开供应。所以就有一些性格豪迈的招呼了三五个朋友,一起开怀畅饮,一醉方休。 明早之战,生死难料。不趁现在喝个痛快,也许这辈子都不会再有喝酒的机会了。 时间就这么慢慢过去,从白天到黑夜。 午夜时分,仪式又一次被举行。 在这些天里面已经养成习惯的魔兽们来到了营地,一如既往冲着围墙和栅栏发起了攻击。 它们的力量已经变得非常强大,围墙前面的壕沟对它们已经毫无用处,强壮的身躯每一次重重地撞在围墙上,都让人感觉到围墙微微一震。 “情况不大好!”詹姆听了几个技术军官的报告,脸色阴沉地说,“今年的魔兽比预料中的要多,关键是大块头多。它们对围墙的冲击力太大,这样下去的话,围墙可能会顶不住。” 熊猫问:“那该怎么办?” “只有一个办法,削减它们的数目!” 熊猫明白了。 “好吧,我去。”他毫不犹豫地说。 “你一个人,不够。”詹姆说,“外面有上百只魔兽,你再怎么厉害,也打不过那么多。” “那该怎么办?我不觉得一般人能帮得上我的忙。” 詹姆当然知道,熊猫并非骄傲。像他这样的高手,在战斗的时候往往用不着帮手。就算是需要帮手,也必须是有足够水平的强者,才可能帮得上忙。一般的士兵乃至于骑士,数量多一些或许还好,数量少了只能帮倒忙。 他皱起眉头,沉思许久,然后让人将各个教会的首领以及兽人的几位大萨满邀请了过来。 人很快就到齐了,詹姆开门见山地说:“围墙怕是要顶不住了,我想要提前展开决战。” 无论主教还是萨满,都是年纪已经很大,经历过多次讨伐战的长者。他们有丰富的经验,自然也看得出来现在形势不妙。 如果被魔兽攻破了围墙的话,那么战斗将会对讨伐军极度不利。 相比之下,现在取消仪式,主动将围墙上预先准备好的缺口破开,反而可以将战斗控制在相对有利的条件下,不失为一个可以接受的选择。 尽管这样也会大大增加损失,但比起被魔兽攻破围墙的损失,这个选择至少相对损失较小一些。 “那就这样吧。”一位白发苍苍的主教说,“我们正义之神教会将会奋战在最前线!” “还是让我们受难之神教会去顶最前线吧。”和熊猫已经可以算是朋友的主教说,“这个你别跟我们争,我们这边有最强的高手。” 说着,众人看向熊猫。 熊猫笑了笑,点头:“没错,我将会率队站到最前线去。我在,阵地就在。” 正义之神教会,以及其它几个教会的主教都纷纷叹气,为失去了这个机会而惋惜。 对于他们这些狂热的圣职者来说,死亡当然也可怕,但为了信仰而死,为了弘扬教义,增进教会的影响而死,可以称得上死得重于泰山,是完全值得的。 既然值得,那就没什么可怕的。 人总是要死的,死得值得,就足够了。 这世界上每天都有人死,有多少人能够“死得值得”? 圣职者们的意见统一了,领导兽人的萨满们也表示支持。 为了避免兽潮,消灭潜在的危险,兽人不怕牺牲。 最后确定态度的是冒险者们,他们就更不用说了。 明天早上也是要决战,现在也是要决战,横竖都要打,早打晚打,其实也没什么分别。 既然现在打比较安全一些,那么就现在打好了。 至于穆兰达那士兵们,他们的想法和兽人其实差不多,双方的区别,大概也就在于是否正规军而已。 穆兰达那本来就是个各族混居的城市,这么多年下来,很多人的血统都是混杂的。巡防司里面有不少兽人骑士,讨伐军里面也有很多兽人士兵,大家虽然平时有些磕磕碰碰,但在这种关键大事上,是不分彼此的。 于是,整个讨伐军的意见就完全统一了。 在营地中央的高台上,詹姆发表了战前演讲。 他实在不是个善于演讲的人,明明上台之前作了许多准备,但到了台上之后,脸就涨得通红,过了一会儿,只憋出几句话来。 “魔兽比我们预料得更多更大,围墙可能守不住。”他说,“所以,为了安全起见,讨伐军指挥部经过讨论决定,提前展开最后决战!” 然后,他就转过身想要下台。好在作为他幕僚的老骑士提醒了一下,他才想起来最重要的话,急忙又转回来,大声说:“祝我们旗开得胜,将这群魔兽斩杀殆尽,如同我们的祖先一样,成功维护我们的和平生活!穆兰达那万岁!” 熊猫在台下听着,忍不住笑了。 他终于知道,当初在游戏里面,那个冷着脸非常严肃,总是不爱说话的詹姆·色雷斯究竟是怎么来的。 记得当初cg里面,詹姆眼看就要决战,也没什么废话,就是手一挥,大叫一句“我们必胜”而已。 现在看来,詹姆这家伙,怕是经历了很多次像今天这样发言出糗的情况,才终于领悟到献丑不如藏拙的道理,学会了简明扼要。 少说话,力争不说话,自然就不容易出错。 虽然过程稍稍有点搞笑,但詹姆毕竟最后还是喊了一句口号,总算是让台下的士兵们找到了可以趁机大吼的机会。 熊猫听着他们此起彼伏的大吼,看着他们渐渐激动的脸色,微微点头。 这才像个决战的样子嘛! 第三十二章、终于开始的决战 在讨伐军营地侧面的一段围墙下面,埋伏着一个魔法阵。必要的时候,可以发动这个魔法阵,将这段围墙直接弄塌。 这个设计是为了方便最终决战的,之所以开在侧面,当然是为了避免被魔兽直接冲击正面,可以有足够的时间来做准备。 前辈的智慧在此时又一次发挥了作用,当讨伐军在这段围墙后面摆好阵势之后,随着法术,围墙朝着外侧轰然倒塌。 与此同时,萨满们使用备用的手段,强行终止了引诱和激怒魔兽的仪式。 仪式虽然结束了,但效果并没有立刻消失。魔兽们的眼睛里面依然充满着狂暴的杀意——这也是大家所需要的效果,要是效果像日出时候那样一下子彻底消失,那魔兽们很可能就直接散了,反而会很尴尬。 讨伐军摆好阵势,准备决一死战,结果魔兽散了…… 所以一般来说,就算是早上决战的时候,也会由萨满施展手段引诱魔兽的。 现在这样,正好给萨满们多少省了点事。 魔兽们很快就发现了这一段倒塌的围墙,一个个气势汹汹地冲了过来。 它们的脚步震动大地,吼声震动夜空,眼中的杀意震动人心。 面对着这些杀气腾腾的大块头,讨伐军中的不少人都有些腿软。 好在,站在最前面的那些人不会,领头的熊猫更不会! 他身边的地上左边插着一杆纯钢打造的长枪,右边插着一把比胳膊还宽的阔剑,看着魔兽们不断逼近,冷笑一声,抬手拔起长枪,金光一闪,强大的神圣力量已经灌注在长枪上,让这杆沉重到一般人根本不可能使用的钢枪发出了灿烂的金光。 大吼一声,他朝着冲在最前面的魔兽掷出了这杆枪。 熊猫的投掷技能不高,这一下失了手,但前面的魔兽很多,虽然没射中他原定的目标,但却射中了稍稍旁边和后面一些的一个。 那是一只浑身缭绕着黑气的魔狼,这一枪不仅贯穿了它的身体,更如同火焰一般点燃了它的黑气,将它化成了一团篝火。 熊猫先声夺人的一击,让讨伐军将士们士气大振。尽管大家来到这里,就是已经做好了殊死搏斗乃至于血染尘埃的决心,但可以不死,当然是最好不过。 队伍里面有强者领头,实在是可以让人精神一振的好消息! 魔兽们丝毫没有因为同伴的倒下而退缩,它们绕过了那堆篝火,继续冲向讨伐军的防线。 很快,冲在最前面的那个魔兽,一只看起来有点像是鹿,但却长着蛇一般狰狞巨口的家伙,冲到了熊猫的面前。 还没等它发动攻击,一道金光就从上方斩落,将它的半个脑袋连带着一大块身体砍断,金光伴随的神圣力量更点燃了它的邪魔气息,让它也同样燃烧起来。 熊猫一抬脚,将这家伙远远踹飞,撞倒了另一只魔兽,然后再次将大剑扛到肩上,做好了蓄力砍出去的准备。 以前玩游戏的时候,他惯用的武器是双剑,稍稍有点另类。虽然圣武士的职业技能是不分单剑或者双剑的,怎么都一样可以发挥威力,不过可能的话,当然还是单剑比较好。 圣武士的剑技并不讲究轻巧迅捷,讲究的是刚猛凌厉。 毕竟……他们所要对抗的假想敌,多半不是披着甲壳,就是有伤害减免的能力,大、重、强力,才是最适合他们的武器。 比方说,熊猫此刻用的这把双手大剑。 这把剑原本属于一位正义之神教会的圣武士,他看熊猫没有趁手的武器,就把自己的兵器借给了熊猫。至于自己,他还有备用的武器。 虽然备用的武器肯定没有惯用的强力和趁手,但一件好兵器,当然应该在最适合它的人手上,才能真正发挥威力。 就像现在这样。 “好剑!”熊猫又挥出一剑,将一个头上长角的魔兽连角带头砍了个中分,感觉剑身上传来的轻微反震,以及那种干净利落地斩断,忍不住赞了一句。 而这个时候,魔兽大军终于也已经全面靠近。 偌大的一段缺口,当然不可能只靠熊猫一个人防守。在他的身边,是受难之神教会的圣武士们。 这些圣武士们一起念诵教义上的口号,身上腾起金灿灿的圣光,宛若开了什么电影特效一般。 按照教义,受难之神的圣武士们理应站在需要保护的人们前面,为他们承受痛苦,抵挡危险。此时此刻,正是符合他们教义的情况。 所以圣武士们的力量被发挥得淋漓尽致,不少人甚至于突破了过去的极限,感觉到了力量的上升。 这让他们欣喜若狂,更加斗志昂扬。 “神在注视着我们!”有人大喊。 神在注视他们?熊猫一点都不这么觉得。 经过研究主教给他的手册,再对照这段时间的见闻,他越来越肯定这个世界的神多半是没有自我意识的。连自我意识都没有,怎么个注视法? 莫非是被交通摄像头拍了照片不成? 明明在激烈的战斗之中,他却居然还能分心想这些有的没的,实在是因为这些魔兽不能给他带来很沉重的压力。 不是说它们不强,如果只有他一个人迎战这么多魔兽的话,怕是早就左支右绌狼狈不堪,别说胡思乱想,怕是连喘口气的工夫都没有。但现在,他的身边有一大群可靠的战友,帮他分担了很多的压力,所以他才能够一边干净利落地斩杀魔兽,一边还有胡思乱想的余地。 魔兽源源不断,但却始终无法冲破圣武士们的防线。 其中最强大的,熊猫会提前出手将其斩杀,剩下的则被圣武士们拦住,在他们身后,手持长枪的骑士们不断刺出长枪,给魔兽们制造伤口的同时,也让它们没办法好好地战斗。 不时有魔兽倒下,然后被砍死。但随即就有新的魔兽跟上,填补空隙。 詹姆站在指挥台上,注视着这场战斗,脸上并没有喜悦之色。 开战到现在,已经杀死了大概十只魔兽,但剩下的还有很多很多。 他很清楚,目前的战况,靠的是圣武士们疯狂使用神力,才得以维持如此局面。可圣武士们的神力能够坚持多久?等到他们坚持不住的时候,还会剩下多少魔兽? 每一次讨伐战的最终决战都是这样,当圣武士们耗尽了神力之后,才是真正刺刀见红,拿性命来拼的时候。 他只希望,这次的战斗中,那个时刻能够来得迟一些。 想到这里,他的目光落在了不断挥动双手大剑,虽然招数迟缓,但每一下都能将一只魔兽不死也砍成重伤的熊猫身上。 或许……这次的情况,真的会比以往都好,也不一定呢! 第三十三章、战斗之中的遐想 时间慢慢过去,魔兽一只又一只倒下,圣武士们身上的金光也越来越弱。 当大概打倒第二十只魔兽的时候,好几个圣武士都主动后退,让出了自己的阵地,给正在等待上阵的其他圣武士们接棒。 讨伐军中有大批圣武士,其中实力强大的也不少。虽然不能保证一直都有顶尖高手战斗在最前线,但至少换上一次班,还是可以的。 等这第二队圣武士耗尽了神力后退的时候,剩下的实力较强的圣武士们已经凑不足一队,只能从巡防司骑士里面找人凑数。 这些“凑数”的骑士们实力当然也很强,只是和专门克制邪魔的圣武士相比,他们毕竟专业不对口,只能凭借硬实力对抗,有事倍功半的感觉。 能够一直在最前线坚持到现在的,只有熊猫一人。 战斗之余,他还在注意观察着自己的战友们,在其中着实看到了好几位实力不错的。有一两个看起来还有点眼熟,怕是在中后期的剧情甚至cg里面出场过——比方说跟着詹姆一起出现在讨伐冰龙的那段cg里面。 不过在这些人里面,最让他关注的,反而不是那些圣武士,而是一个骑士。 托马斯·基丹那。 这个年轻人是曾经发动叛乱的基林·基丹那的长子,今年才二十出头。他穿着基丹那家族祖传的魔法铠甲,手持和铠甲配套的魔法剑,整个人流光溢彩,仿佛笼罩在一团七彩的光华之中,气势不凡。 在他的手上,这套魔法装备的威力远比在基林的手上更大。魔兽的利爪落在铠甲上,往往没有能够击中,就被层层彩光化解,最后落下的时候只是轻描淡写的蹭一下而已,连让他后退一步都不行。而他手上的剑则每一下都能重创面前的魔兽,从他走上前线到现在,已经有大概三只魔兽死在了他的剑下。 (这个年轻人有前途啊啊!比他老子厉害多了!) 熊猫暗暗点头,却又不禁有些纳闷。 基丹那家族这套装备如此厉害,托马斯也实力强大,怎么他在游戏里面一点印象都没有? 基丹那叛乱之后,他曾经联系两脚书柜和音,询问对方知不知道基丹那家族,结果和音想了半天,也没能想得起来。 连和音都不知道,这个家族应该是在后续剧情里面没什么戏份才对。可看托马斯的实力,怎么也不像是会默默无闻的样子啊! 难道说……在原本的剧情里面,基丹那家族的叛乱搞得声势庞大,结果事情闹大了没办法收场,把整个家族都赔进去了? 除此之外,他想不出任何合理的解释。 也就是说,这次因为自己的缘故,基林的叛乱彻底失败,反而降低了罪名,把家族给摘了出去? 这可真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了…… 在熊猫观察托马斯的时候,托马斯也在观察熊猫。 这个叫做潘达的流浪武者,可以说是父亲出事的直接诱因。虽然带着大批人马围攻巡防司,甚至还和司长动手,是父亲自己昏了头,自寻死路,但如果没有这个兽人的出现,或许父亲不会走到这一步。 对于潘达,他是很有怨恨的。 但怨恨归怨恨,托马斯完全没有向熊猫报复的念头。 潘达的实力出神入化,数十个全副武装的骑士准骑士,在他面前都不堪一击,以托马斯的本事,又能做得了什么? 而且……向潘达报复,也毫无意义。 那除了会给基丹那家族带来灾难之外,得不到任何的好处。 难道说杀了潘达,父亲就能复活吗? 当然不可能! 还是说,杀了潘达,就能洗刷基丹那家族的耻辱,赢得荣誉? 那也不可能! 托马斯年纪不算大,却有着比普通人坚毅而且冷酷的心志。对他来说,父亲既然已经死了,那父亲生前的恩恩怨怨就都过去了。现在自己作为基丹那家族的领导人,唯一要考虑的就是如何带领家族发展壮大,其余的事情,完全不需要考虑。 比方说现在,他考虑的只有一件事,就是在这次讨伐战之中尽量表现,努力争取立下功劳,恢复基丹那家族的骑士封号。 骑士是贵族的入门,只有恢复了骑士封号,才能重新回到贵族圈子里面,也才能开始复兴家族。 熊猫当然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但至少能够感觉到,他身上并没有对于自己的恶意。 这让熊猫有些迷惑——自己和他之间,就算不是杀父之仇,至少也算是有间接的仇恨,他就算不想杀自己,多少也该有些怨恨才对,为什么一点恶意都感觉不到? 难道说,这个托马斯演技很好,能够骗过自己的直觉? 还是说,他跟老爹基林的关系不佳,所以完全没有报仇的意思? 熊猫百思不得其解,只能暗暗决定以后多关注关注托马斯,小心提防,避免麻烦。 突然间,他想通了一件事,不由得哑然失笑。 等这场大战之后,他可能就会离开穆兰达那,以后还会不会回来,都要打个问号。大家大概是再也不会见面了,就算有什么恩怨,也没有意义了。 想到这里,他顿时感觉轻松了许多,连战斗的动作都变得轻快起来。 “潘达的实力,真是深不可测!”站在指挥台上,詹姆看着熊猫挥剑鏖战的场面,忍不住赞道,“他的神力深不见底,体力也是强得超乎想象。如果不是亲眼见到,我真的难以想象世界上竟然有这么厉害的人物!” “其实,如果回到王都,这样的高手并不稀奇。”他身边的老骑士说,“就算是比他更强的高手,也是有的。” “但那是在王都,汇集了整个色雷斯精英的地方。”詹姆说,“穆兰达那可是个偏僻的小地方,在这里居然会出现这样的高手,就很惊人了。” “他是流浪武者,流浪到哪里都不奇怪。” “是啊,有时候,我还挺羡慕这种生活的……”詹姆笑了笑,话锋一转,说,“看样子,圣武士也好、精锐骑士也罢,都快要接近极限了。接下来,就该重装骑士顶上去了。” 老骑士点头,轻轻叹了口气。 重装骑士们虽然身披重甲,但实力比起前两批就差得很远,他们去顶上抵抗魔兽进攻的最前线,必定难免死伤! 从这一刻开始,讨伐战真正残酷的一幕,就要开场了。 第三十四章、黎明 明月西坠,东方的天边已经隐约有些发白。 午夜时分围攻营盘的百多只魔兽,现在只剩下了差不多三分之一,庞大的、缭绕着邪恶气息的尸骸躺了一地,污血将围墙缺口处的地面都化成了一片赤黑,纵然牧师们不断净化,也有腥臭味道在空中弥漫,中人欲呕。 更让人担心的,是这一带越聚越浓的混乱魔力。 魔兽死后,它们体内的魔力会在短时间里面逸散很多的一部分。一只魔兽数量或许不多,几十只魔兽就很多了。如果隔着围墙,凭借砌墙材料里面混着的圣水,以及环绕整个营地的魔法阵,能够阻断这些魔力的侵入。但现在围墙缺了口子,战斗是在缺口之中展开,就失去了隔断效果。 为了避免被混乱魔力侵蚀,士兵们要不断轮换。大概战斗半个小时就要退下来,退到强力的净化法阵里面,喝下用高浓度圣水做材料,经由萨满秘方熬制的药茶——味道自然就不用说了,每一个喝过这茶的人都信誓旦旦地表示这是自己喝过的最难喝的东西,甚至有冒险者嫌弃地说,就算喝马尿都比喝这个舒服。 但这是有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被混乱魔力侵蚀身体,染上奇怪的病症,甚至变成魔物。 讨伐军之所以有这么多人,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为了足够轮换。 和士兵们相比,骑士以及圣职者们可以在混乱的魔力里面坚持得更久。但除了熊猫之外,没有人能够一直坚持到现在。 熊猫身上的金光比一开始薄弱了很多,看得出来即便是他也一样会疲惫。但他的神圣力量距离衰弱到不足以护体,还有很长一段距离。换句话说,他还能继续战斗。 死在他剑下的魔兽已经超过了二十头,差不多接近整个讨伐军战绩的三分之一。这其中既有全凭他个人武力将其斩杀的,也有别人打伤之后,由他接手收尾的。 那把来自某正义之神教会圣武士的双手大剑已经斩杀了许多的魔物,但依旧锋利如昔,不仅没有半点磨损变钝,反而因为被灌注了强大的神圣力量而变得越发的光彩夺目,剑身的颜色就像是一道流水,在上面流动的神圣力量就像是水波荡漾。就算对兵器没什么研究的人,也看得出这是一把稀有的利器。 这把剑在他手上,可谓战果斐然。斩杀的魔兽数量之多、实力之强,甚至超过了大多数圣武士一生的战绩。而熊猫依然还在战斗,战果还在不断增加。 可以预计,等到这场讨伐战结束,这把原本材质就极好的双手大剑,必定会因为这场充满传奇色彩的战斗,拥有神奇的力量。 人有传奇,兵器也有传奇。传奇色彩的兵器,未必比普通的兵器更加结实或者锋利,但却会拥有很特别的力量,超乎一般的附魔效果之上。 比方说在正义之神教会里面,就有一把名为“降魔”的圣剑。这把圣剑既钝且重,几乎就是一根粗重的铁条。别说是斩杀对手,就算是一块烂木头,也只能硬砸断,而别想切开。但当它在圣武士的手上,面对恶魔战斗的时候,就会发出万道霞光,霞光凝结成剑锋,剑锋所至,别说寻常恶魔,就算地狱群魔之首的七十二柱大恶魔,也难以抵挡。 这把剑在游戏里面差不多是顶级圣武士的标配,尽管为了得到它,需要做接近两百环的任务,还要把正义之神教会的声望值刷到满才能开始任务,但除了那些不追求强力的休闲玩家之外,没有哪个圣武士不会去做这套任务的。 熊猫当初自然也有这把剑,可惜穿越之后大家的装备没能带来,否则此刻要是手持这把圣剑,身穿他那套百级时代新推出的附魔套装,就算还是现在的三十多级,他也能一个人在狼窝湖里杀个七进七出,甚至于多费点时间力气,把整个狼窝湖的魔兽都给清理干净,也不是不可能。 又一剑砍在一个狼形的魔兽脑袋上,将它的脑袋切开,白的红的混合着黑气一起溢出,流了满地。熊猫忍不住想起了那把剑,怀念起自己当初游戏里面的那些装备来。 佛要金装,人要衣装,要是自己的装备还在,那该多好啊! 怀念归怀念,他下手可没有半点迟疑。大剑一挥,如同盾牌一般拍出去,正好将一个魔兽重重甩过来的尾巴格开,顺手再一划,那宛若钢鞭一般的尾巴立刻变成了两截,至少有半米长的一截落在地上,仿佛还没有死透了一般,晃动挣扎。 熊猫一脚踩在上面,被神圣能量包裹的铁靴宛若烙铁一般,将这东西最后的活力烧得精光,终于再也不动了。 被斩断了尾巴的魔兽咆哮着冲过来,它的形状宛若猴子,但身上却没有一根毛,光溜溜的十分丑陋。黑色的花纹遍布着它的身体,锋利的牙齿和长长的利爪,都闪烁着冰冷的寒光。那条长长的尾巴上覆盖着好像是鳞片的花纹,看起来宛若一条毒蛇似的。 刚才,就是这条尾巴猛地抽出去,绕过一个重装骑士的盾牌,击中了他的咽喉。 全身重甲的咽喉部分其实也是有防护的,可金属打造的颈甲在这条毒蛇般的尾巴面前就像是泥捏的一样,直接就被打得变形扭曲。那个重装骑士只来得及惨叫一声,就踉踉跄跄地倒了下去,鲜血从被撕裂的咽喉喷了出来。 虽然他立刻就被救到了后方,但能不能保住性命,谁也不清楚。 这只魔兽在剩下的魔兽里面算是相当强的,它最厉害的就是那条神出鬼没的尾巴,接连伤了好几个人。所以熊猫就盯上了它,主动找它战斗。 现在,他抓住机会,砍断了这家伙的尾巴,相信一定可以沉重打击它的嚣张气焰,让它再也没有之前那种恐怖的杀伤力。 被砍断了尾巴的魔兽当然不甘心,于是干脆冲向了熊猫,想要将熊猫杀死泄愤。 结果片刻之后,它倒在了熊猫的脚下,和别的魔兽并没有什么区别。 就在这时,东边的地平线上,有一抹红光浮现,日出的时候到了。 第三十五章、这是我最后的神力 初升的朝阳,无论在什么地方都让人想起蓬勃的生命,想起希望,想起胜利。 此时此地,也不例外。 前几天太阳升起的时候,魔兽们就会因为仪式失效而陷入内讧,内讧之后,它们会把战场上其余魔兽的尸体吃掉,然后各自散去。但今天的情况不同,即便朝阳升起,魔兽们也没有半点停下的意思,依然在不断地攻击,无非它们的攻击势头稍稍变弱了一点点而已。 对于已经渐渐支撑不住的讨伐军前线人员,这一点点能够给他们的帮助其实很有限。 目前,负责顶在最前线的,已经是总督的亲卫队。他们的实力不弱,而且清一色的都是重装系的,就防御来说,相当可靠。 但他们能够坚持的时间终究也很有限,而且最大的问题在于,他们并不善于攻击。 总督本来就不需要他的亲卫去攻击,这些亲卫队要做的,只是在危险来临的时候保护总督而已。 他们举着厚重的盾牌,宛如一道铜墙铁壁,死死挡住了魔兽的进攻,让躲藏在自己身后的长枪队可以自由攻击。 遗憾的是,长枪队能够造成的伤害,终究很有限。 大概十几分钟之后,当亲卫队开始力竭,不得不后退换防的时候,被杀死的魔兽总共只有三只。 这三只里面,还有一只是熊猫杀的。 熊猫现在的状态也并不好,他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汗水不停地流下来,身上的金光也已经越来越薄弱。 对于他这种能够用法术弥补体力的强者来说,体能的下降并不是一个稳定的曲线,而是一开始很慢很慢,然后在某一时刻突然崩盘。 崩盘的关键,就在于法力——对他来说则是神力——的消耗殆尽。 当可以用来补充体力的神圣能量消耗到危险线,为了安全已经不能再动用的时候,他的体力便飞快地下降,简直就像是股灾时候的大盘曲线一样,呈现出断崖式的下跌。 但他并不愿意后退。 他知道,现在的形势很危险,魔兽还有二十多只,每一只的实力都很强。如果自己退了,它们就能自由自在地冲击防线。 已经苦战了一夜的讨伐军防线,很可能会顶不住。 这段时间,熊猫也研究过之前讨伐军的作战记录。他发现,每一次讨伐战之中,真正造成巨大损失的,其实无非就是最后几只魔兽而已。 战斗到最后,无论讨伐军还是魔兽,其实都已经精疲力竭。相比之下,魔兽的体力恢复得更快一些,还能通过吞噬其它魔兽的尸体进一步提升,因此在持久战里面占着优势。 而当只剩下最后几只魔兽的时候,讨伐军往往都已经真的没有什么余力了,高手们再也顶不住防线,只能靠着人多去跟它们死磕。 到这一步,就是拿人命去堆那些魔兽,靠着人命把它们给堆死。 熊猫希望尽可能延迟这个时间的到来,他并不觉得凭借一己之力就能挽回局面,但觉得自己至少应该努力到真正精疲力竭为止。 尽管他的力量已经大大衰弱,刚才那一只魔兽,他缠斗了半天,隔着几分钟才能找到机会挥出有效的意见,前后四次砍在对方的关节上,才算将对方砍倒,然后又补了两剑,才总算杀死了它。 这样的的魔兽,要是在他状态好的时候,基本上属于一刀两断的货色! 他剧烈地喘着气,努力调解状态,同时考虑是不是从已经所剩无几的神圣能量里面再抽上一点点,为自己稍稍恢复一点体能。 这个时候,他不禁有点后悔。 (夜里的时候,我真不应该那样挥霍力量的!) 但后悔不能解决问题,战斗才能。 就在他举起剑,迎上另外一只魔兽,剑和魔兽的爪子碰撞,双方都踉踉跄跄后退的时候,他听到了受难之神教会那位主教的话音。 “快回来,我有办法给你补充力量!” 熊猫略一思考,就猛地挥剑,神圣能量再次凝聚在剑身上,让双手大剑光芒闪烁,一剑砍断了魔兽的一只爪子,趁着它站立不稳倒地翻滚的时候,急急忙忙后退,退到了休息区。 在这里,净化法阵为奋斗在最前线的勇士们清理侵入铠甲和皮肉的混乱魔力,及时送上的药茶则可以清理侵入体内的部分,顺便还能补充一些体力。 尽管很多人都觉得,所谓“补充体力”纯粹是因为太苦了,产生的刺激性效果而已。 熊猫回到休息区,二话不说先接过一位萨满递过来的药茶,也不问三七二十一,仰起脖子就喝了个干干净净。 然后,他的脸皱成了一团。 这也太苦了! 他喝过中药,还是里面有金牌配角黄连的那一种。以前他曾经以为,那就是天底下最苦的东西,但现在他终于明白,在苦涩的道路上,是永无止境的。 一碗药茶下肚,他感觉肚子里面先是暖洋洋的,然后就有一股酸胀苦涩的气息升起来,一下子整个胃都麻痹了。随着这股气息沿着食道往上升腾,半个身体也陷入了麻痹,最后当它从鼻子和嘴巴里面喷出来的时候,整个脑袋都麻痹了。 在这种麻痹之中,偏偏能感觉到鼻子、嘴巴、咽喉、食道到胃部,都在蠕动、颤抖、努力收缩,似乎想要用这种方法尽可能躲避那种苦涩的感觉。 但毫无用处。 苦涩的味道好像染料一样,深深地渗入了皮肉,甚至于感觉好像已经渗入了血液,流淌到了全身。 他感觉自己好像整个人都在变得苦涩起来,就像是自己变成了一块超大块的熏肉,还不是用烟和盐熏的,而是用黄连熏的…… 整个身体因为苦涩而陷入僵硬的时候,他的头脑反而变得灵活又清晰,浮想联翩。 (要是能把这茶送到地球去,或许可以竞选一下吉尼斯世界纪录——纯天然材料制作的世界上最苦的饮料,相信什么黄连茶之类的跟它比起来,肯定连提鞋都不配……) 就在这时,一道圣光从头顶落下,却并没有产生什么祝福效果,而是如同泉水汇入湖泊一般,直接汇入了他的身体,补充他损失的神圣能量。 熊猫一惊,顿时从极度苦涩的麻痹之中挣脱,转头看去。 白发苍苍的主教脸色枯槁,正微笑着看着自己。 他的手上有圣光闪烁,光芒已经变得很淡,显然是在之前的治疗和净化之中消耗了太多的力量。 “我也就剩下这么点神力了。”老主教有气无力地说,“想要再施展治疗法术的话,也没办法治什么重伤。还不如都转移给你,多少能帮上一点忙。” 说着,另外几个受难之神教会的圣职者也纷纷过来,将自己的神圣力量化作圣光,传输给熊猫。 “加油!” “这是我的份。” “很抱歉只能给你这么点力量了。” “过会儿再来吧,或许我还能努力恢复那么一点点……” 一个人的力量不多,但众人的力量汇集起来就不少了。熊猫深深地吸了口气,感觉体内的神圣能量多少又恢复了一些,已经恢复到可以战斗的地步。 与此同时,因为药茶的缘故,他的体力也恢复了不少。 他笑了笑,向着大家点点头,提起那把主人已经在不久之前战死的双手大剑,再次冲向了抵抗魔兽进攻的最前线。 “放心吧!我会把这些丑陋的怪物统统砍死!” 第三十六章、大意外 神力和法力这两种施法方式各有千秋,谈不上谁强谁弱。不过在某些时候,神力的确比法力要方便得多——比方说,现在。 法师之间互相传输魔力,效率一般都是比较低的。除非双方都经过特别的专门训练,否则每个人的魔力波动都不同,想要互相传输,损耗很大——为此法师们专门开发了一些特殊的手段,比如法术池之类。但不管怎么说,总之非常麻烦。 相比之下,圣职者之间传输神力的时候,只要把神力尽可能转化成纯粹的状态,就能以损耗比较小的方式传递。就像刚才受难之神教会诸位圣职者所做的那样,把神力转化成圣光,再让熊猫吸收,传输的效率很高。 看到这一幕,其它教会的圣职者们若有所思,也开始默默准备起来。 跨信仰传输神力,损耗自然比同一教会传输要来得低。但此刻大家都看出来了,尽可能帮熊猫恢复状态,才能确保赢得讨伐战,并且减少损失。 既然这样,那还用考虑别的吗? 熊猫并不知道背后发生的这些事,他已经重新回到了最前线战斗。 这一次,他谨慎地使用着神力,再也没有任何浪费的行为。什么振奋士气的效果之类……完全不去做,只是把力量凝聚起来,尽可能只用在斩杀魔兽的关键时刻。 灌注了神力的双手大剑再一次展现了锋芒,尽管它不像夜里那样金光闪闪,也没有那种剑锋一扫就能把魔兽切成两半的威势,但对于魔兽来说,脖子切断一半,或者是开膛破肚,其实都已经是致命伤了,根本用不着切成两半那么夸张。 恢复了力量的熊猫,面对苦战半夜已经有些疲惫的魔兽,顿时大占优势,短短四五分钟,就有接连三只魔兽死在了他的剑下。 这个时候,剩下的魔兽已经只有十二三只。 (没问题!这个数量的话,能赢!) 詹姆站在指挥台上,看着前线的战况,一直皱着的眉头终于舒展开了一些。 就在这时,负责侦查的法师组那边,突然传来了惊呼。 “不对劲!”一个法师看着水晶球上突然出现的一大团黑影,失声大叫,“有很厉害的魔兽来了!非常厉害!” 厉害的魔兽?! 所有人都面面相觑,心中惊疑。 讨伐战打了这么多天,整个狼窝湖周围的魔兽按说都已经被一次次仪式引诱过来杀死了,哪里还可能有什么“厉害的魔兽”? 但侦查的结果不会骗人,而且随着时间的过去,很多人也清楚地感觉到了,那股从狼窝湖方向过来,强大狰狞,狂暴而且混乱的气息。 的确是有极为强大的魔兽来了! 熊猫当然也感觉到了,他眉头一皱,急忙加快了速度。 虽然不知道那个正在过来的魔兽是什么来历,但毫无疑问,在面对它的时候,需要大家竭尽全力。要是能够在那之前就把这最后几只魔兽干掉,至少能避免两面作战的窘境。 然而世界上没有心想事成的好事,纵然他再次爆发全力,别的讨伐军将士也抱着同样的想法竭力奋战,在那只魔兽到来之前,他们也只来得及又斩杀了九只魔兽。 剩下的魔兽,还有三只。 但是,时间已经没有了。 地动山摇,响声犹如闷雷一般。 一个差不多比讨伐军营盘的围墙还高的庞大身影,用和那看似臃肿的体魄完全不相称的惊人速度,一路狂奔而来,停在了距离讨伐军营盘大概上百米的地方。 这家伙全身覆盖着厚厚的鳞片,有着宛若鱼一样的躯干,蜥蜴一样的头颅,以及乌龟一样的四肢,身后还拖曳着长长的尾巴。从它头顶两侧的犄角和富有特色的嘴巴,可以明显地看出龙种的特征。 “水龙……”熊猫身后不远处,一个奋战至今的中年冒险者低声说。 他的声音低沉而痛苦,宛若呻吟一般。 此时发出如此声音的并不只有他一个人,讨伐军中但凡识货的,几乎每一个人都想要痛苦地呻吟一下。 “狼窝湖里面的魔兽……怎么会上岸的?”詹姆目瞪口呆,失声大叫,“它们不是从来不上岸的吗!” 他身边的老骑士也目瞪口呆,不敢置信地连连摇头:“不可能啊!这么多年它们都没上过岸,怎么今天就上岸了?哪有这么巧的事情!” 位于讨伐军营盘最中央的总督帐篷里面,白发苍苍的总督听完了情报官上气不接下气的报告,面沉如水,问:“这会不会是有谁在背后捣乱?” “不大可能,水龙不是寻常龙种,高傲得很。想要指挥它,很不容易。”一个同样须发皆白的幕僚说,“要说把它引诱过来……我也想不出能得到什么好处。无论是水龙杀了咱们,还是咱们杀了水龙,都看不出有谁能够获益。” “有没有可能是保守派或者革新派的行为?”总督问。 幕僚立刻摇头:“他们没这个本事!要是他们真有引诱乃至于驯服水龙的能力,就凭这个功劳,一个伯爵是少不掉的,何必浪费?” 总督微微点头,眉头紧锁。 他并不担心讨伐军会被水龙消灭——纵然水龙再怎么厉害,毕竟这里是陆地不是水中,它或许可以让讨伐军损失惨重,甚至于十不存一,但实在不行的话,哪怕留下一部分人断后,其他人要撤退,总还是可以的。 只是……狼窝湖里面的魔兽上了岸,这件事远比区区一只水龙更加让他担忧。 “或许……该考虑一下向王都请求派遣强者,对整个狼窝湖展开清剿了……这件事已经超出了我们能够应付的水平……” 总督自言自语,深深地叹了口气。 就在众人议论纷纷的时候,那剩下的三只魔兽突然扔下还在战斗的对手,直接转头跑了,纵然是屁股上因此挨了一枪,也完全没有回头再战的意思。 看它们仓皇逃跑的样子,分明是受到了威胁。只是……谁威胁了它们? 众人的目光都投向了水龙。 要说威胁这些魔兽,怎么看也只有它能够做得到。 水龙并没有回应人们的目光,它似乎有些睡眼朦胧的样子,一双硕大的眼睛似睁似闭,缓缓扫过周围,最后落在了那三只正在逃跑的魔兽身上。 下一瞬间,它的尾巴以惊人的速度抽出去,一个横扫,便将三只魔兽抽成了滚地葫芦,喷着血咕噜噜滚了出去,一口气从讨伐军营地附近滚了不知道多远,最终消失在远处的野草之中,看不见半点踪迹。 三只能够和讨伐军鏖战至今的强大魔兽,在它的面前,完全不堪一击。 第三十七章、鱼人的阴谋 一尾巴将三只强大的魔兽抽得咕噜噜滚到看不见,对于水龙来说似乎是很微不足道的事情。它连看都没有朝着魔兽们被抽滚的方向看一眼,目光就落在讨伐军的营地上。 它吐出了爬行类的舌头,在空中扫了两下,又缩了回去,似乎用这个动作表明自己的悠闲。 “这家伙……想要干什么?” “它是在藐视我们吗?” “藐视也没关系,快滚蛋吧!” “是啊,这里没有适合你填肚子的猎物,快走吧!” 面对这个恐怖的大家伙,即便是最勇敢的骑士、最狂热的圣职者和最要钱不要命的冒险者,也都心里打鼓,就连很多被称作“肌肉长满了脑子”的兽人勇士,都在小声嘀咕,说的不外乎“你看不见我”之类。 没办法,如果说之前那些魔兽属于“困难”级别的强敌,那么水龙就跳过了“专家”、“地狱”之类难度,直接达到了“不可挑战”的等级。 想要对付它?整个讨伐军拼掉一半,或许都不够! 要是时间倒退五六个小时,回到昨天夜里,大家状态正好的时候,或许还可以尝试着挑战一下。现在讨伐军上下全都已经精疲力竭,又累又饿,如果不是有强敌在面前,必须强打起精神来,很多人甚至可能直接躺地上就呼呼大睡。 以这种状态挑战水龙? 那肯定是脑袋出问题了! 然而,打不打,讨伐军说了不算,水龙说了才算…… 所以现在大家除了做好战斗准备之外,就只能默默祈祷,祈祷水龙只是路过,发现有些奇怪的东西,过来看个究竟,并没有犁庭扫穴,将他们彻底歼灭的意思。 虽然……这种可能性实在是有点小。 与此同时,狼窝湖的岸边,一群鱼人正在举行仪式。 一个圆圆的有些凌乱的魔法阵中央,至少有十几只魔兽被杀死,尸体堆成了一座小山。老得连鳞片上都长着皱纹的鱼人大祭司举着用前代大祭司头骨镶嵌的魔杖,在魔法阵周围转着圈子,一边转圈,一边唱着怪异的歌。 它的歌并没有固定的节奏或者歌词,充满了随心所欲的凌乱感,却又有令人不安的总体节奏。就像是一群乱七八糟叫嚣的地精——而且还是拿着各种武器,堵在你的家门口。又像是一群大大小小的苍蝇,一边绕着你嗡嗡嗡,一边在空中时而排出一个s,时而排出一个b。 在魔法阵的周围,上百个鱼人祭司萨满之类围成一圈,一起举着骨质魔杖,唱着祈祷歌。 它们的歌声就整齐多了,显然是有明确歌词和曲谱的,尽管一个个五音不全,听起来好像是一只猫——不对,是一群猫在用爪子挠毛玻璃,但最最起码只是难听,不会让人感觉莫名其妙。 嗯,只会让人想要把它们统统打死,或者是干脆把自己的耳朵给戳聋了。 随着鱼人们的仪式,魔法阵上空渐渐浮现出了讨伐军营地附近的景象。当看到水龙懒洋洋趴在营地旁边,并没有进攻意思的时候,鱼人大祭司发出了愤怒的尖叫。 它花费了偌大的代价,才成功地将水龙引诱到了陆地生物的营地旁边。为的当然不是让这家伙去到此一游,而是要它将那群每过几年就跑到狼窝湖这边瞎折腾一次的陆地生物给歼灭了——最好杀得干干净净,连一块皮一块肉一根毛都不留下! 但是,水龙毕竟是强大的龙种,就算被污染了头脑,也依然保存着很高的理智,压根没有跟讨伐军死磕的意思。 龙种里面当然也有傻瓜,但大多数都是聪明人。比方说熊猫的坐骑青龙,居然懂得诈败诱敌,以兵法来说很可能要超过许多军官。 水龙也是聪明的,它清楚地感觉到讨伐军营地里面有不少实力颇强的生物。或许一只两只并不足以威胁自己,但数量多起来的话,就可能对它造成很大的威胁。 尽管它并不认为自己会输,但能够不冒险,何必要冒险呢? 作为狼窝湖一带食物链最顶层的霸主,水龙从来就没有冒险的必要。 眼看着水龙不打算进攻,讨伐军也不敢轻举妄动,鱼人大祭司越发的急躁和愤怒。 作为这一带的霸主,水龙是它们迟早要挑战的大敌。而那些定期来折腾一回的陆地生物,则给它们制造了巨大的麻烦。现在好不容易把两者凑到一起,它们居然不大打出手,这怎么行! 考虑片刻之后,鱼人大祭司一咬牙,拿出了一块金红色的鳞片。 这鳞片并非狼窝湖的特产,而是来自于很远很远的地方。大祭司通过某些秘密渠道,花费了很大的代价,才买到了它。 它属于一只水龙——不是狼窝湖这只混了血的亚种龙,而是货真价实的真龙。只要用这东西当做诱饵,不愁水龙不动手! 它将这块鳞片扔进了魔法阵,随着猩红色的光芒腾起,鳞片渐渐消失,然后出现在了讨伐军阵地前面,那堆魔兽尸体之中。 要是讨伐军的魔法师们状态还好,还能维持结界的话,这种做法绝对瞒不过他们。可现在他们已经精疲力竭,根本没有能力再监控营地周围的情况,再加上鱼人大祭司的法术系统和他们平常所接触的完全不同,于是就漏过了这一幕。 毕竟,堆积如山的魔兽尸体里面多出一块鳞片来,有什么值得注意的? 但水龙却在第一时间注意到了,它的眼睛猛地睁大了,死死盯住了那块鳞片。 真龙的鳞片,对于亚种龙有巨大的吸引力。只要将它吞噬,吸收并分析其中的力量,或许就能让它找到更进一步的道路,早日将自己的血脉纯化,进化成真龙。 对已经是狼窝湖霸主的水龙而言,这差不多是它唯一的人生目标了。 所以当这片鳞片出现的时候,它脑子里面原本就因为混乱魔力和邪恶祭祀而被污染的理智之弦立刻就断了,发出一声低吼,毫不犹豫地冲向了讨伐军的营地。 讨伐军可不知道它是为了那片谁也没注意到的鳞片而来的,一看它冲过来,想都没想,立刻就使用了备用的手段。 几台从搭建好之后从没使用过的一次性床弩被砍断了拉住机簧钢板的绳子,钢板被弯曲而产生的庞大力量,一下子就转换成了巨大箭矢的动能,让比一个普通人更重的箭矢发出了猛烈的破空之声,朝着水龙激射过去。 面对这样的攻击,水龙表现出了超乎想象的敏捷,它那有些臃肿的身体不可思议地在奔跑之中作出扭曲,竟然将几支巨大的弩箭躲过了大半,只有一支实在射得太正,终究躲不过去,正中胸口。 比钢铁还坚固的鳞片也无法抵挡床弩射出的巨大弩矢,一下子就被洞穿,大概有一米半长的弩矢超过三分之二射进了水龙的身体,鲜血立刻喷涌了出来。 水龙发出了愤怒的咆哮,一双原本还有些眯着的眼睛顿时瞪得滚圆,疯狂的杀意从它的身上弥漫了出来。 受到它的气息震动,狼窝湖边的魔法阵猛地崩溃,围绕着魔法阵的鱼人祭司、萨满们一个个都喷出血来,大祭司也口吐鲜血,摇摇欲坠。 但它们却都得意地笑了。 尽管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但一切都是值得的。它们的计划,已经取得了成功! 第三十八章、水龙的强大 鱼人们返回水里养伤去了,它们的目标已经实现,虽然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但无论是搞死狼窝湖的霸主也好,搞死那些每隔几年就来瞎折腾的陆地生物也好,都是值得的。 当然,要是双方两败俱伤,那就最好不过了。 而在讨伐军的营地,一场大战正在展开。 水龙原本就已经有些神志不清,哪怕是讨伐军什么都不做,它都很有可能在取得那片龙鳞之后暴起发难——毕竟讨伐军中有太多的圣职者,他们的神圣气息让它非常的不舒服。 现在它挨了一箭,受伤不轻,当然更是怒不可遏,甚至于连那片龙鳞都被它暂时抛到了脑后,满脑子想的都只有一件事。 报仇! 庞大的水龙一声怒吼,便昂起了头颅,蜥蜴一般的脑袋稍稍弯曲,对准了讨伐军的营地。 这一瞬间,强烈的危机感在讨伐军中几乎每一位高手的心中腾起。 不需要谁来提醒或者指挥,每一位施法者都竭尽全力,施展出了自己能够施展的最强防护法术。一层层防护法术重重叠叠,宛若一面面透明的盾牌,堵住了围墙的缺口,拦在水龙和讨伐军之间。 最多一两秒钟之后,水龙低下头来,将脑袋贴近地面,一道亮白的光芒从它的嘴巴里面喷射出来,从左到右,沿着墙壁一路横扫,扫过了整个讨伐军营地。 不知道凝聚了多少防护法术的光之盾剧烈地晃动,一个个施法者全都吐出血来。 幸运的是,那道光芒只是一扫而过,在防护法术被全部击破之前就转移到了别的地方,总算是避免了最糟糕的结局。 然而还没等大家松口气,更可怕的事情就发生了。 环绕着营地的墙壁上出现了一条深深的裂纹,然后,至少有上百米的墙壁就以裂纹为分界,下面半截依然屹立如故,上半截却缓缓地向着外面倒下。 伴随着轰隆隆的声音,被那道白光扫过的墙壁直接坍塌了半截。 墙壁上自然是有巡逻士兵的,他们怎么也没料到坚固的墙壁竟然会被摧毁,绝大多数都没来得及反应,惊呼着倒了下去。 好在墙壁坍塌的速度不是很快,大多数士兵还能凭借敏捷的身手,抢在墙壁完全坍塌之前逃走。但也有一些人比较倒霉,反应慢了一点。运气好的摔了个跟头,运气不好的就直接被坍塌的泥土给埋了进去。 “糟糕!” “快救人!” 附近的骑士们立刻反应过来,大叫着,招呼民夫一起过去,想要挖开泥土,把不幸被埋的人救出来。 但就在这时,水龙发出了一声惊天动地的咆哮。 这声咆哮并不特别响亮,浑厚低沉,给人的感觉却像是有极为沉重的力量在自己的胸口狠狠砸了一下。离得较近的几个骑士耳朵里面甚至流出了鲜血,竟然是被这一下给震破了耳膜。 整个讨伐军中的普通人一个不落,全都被这吼声震慑了。脑子里面一片空白,呆呆地站在原地,什么都做不到。更有一些不堪的,直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裤裆里面湿了一片,白的黄的都流了下来。 这是龙威,龙种最标志性的力量。 在这世界上,各个种族有上位下位之分,上位种族对下位种族有着强烈的天然威慑力。绝大多数传奇种族都有这种能力,其中以龙种的威慑力最强,“龙威”之名由此而来。 自古以来,屠龙就是少数精英的活儿,想要靠人多势众对付它们并不靠谱,关键就在这里。 熊猫是整个讨伐军中唯一没有被龙威影响的——他是熊猫人,也是传奇种族。如果要按照那些物种研究专家的“位格理论”排列的话,他的位格可能还比混血的水龙高上一些,和大多数真龙一个档次。别说这只水龙,就算是地狱天堂的那些顶级大佬,也没办法威慑得了他。 所以他第一时间就反应了过来,二话不说,直接冲出了魔法防护圈子,朝着水龙发起了冲锋。 绝对不能让这家伙继续攻击下去!再让它这么打的话,讨伐军必定死伤惨重! 他的速度极快,但水龙的速度比他更快。眼看着他呼啸而来,水龙毫不犹豫地抬起一只爪子,当头拍下。 这只水龙身材庞大,在熊猫见过的魔物里面仅次于那只吃素的地行龙,就算只看一只爪子,差不多也跟熊猫整个人差不多大小,宽阔之处还犹有过之。 一爪子拍下来,仿佛一块巨石当头砸下,如果不避开的话,这一下绝对能够把他直接砸烂。 熊猫当然不会被这么简单的攻击打中,他身上金光闪烁,脚下猛地发力,原本已经很快的速度再次加快,抢在水龙的爪子拍下来之前,就冲到了水龙的胸口前面,正好进入了它攻击的盲区。 块头大也有块头大的坏处,越是庞大的生物,攻击的盲区越多。 熊猫冲到了水龙的胸前,没有半点犹豫,直接将身体一弓,整个人犹如炮弹一般撞了出去,朝着那支插在它胸口的巨大弩箭狠狠撞了上去。 这一下结结实实地撞中了,原本已经刺进身体大概三分之二的弩箭在熊猫竭尽全力的冲撞下,得到了一股强大的推力,整个刺进了水龙的身体。 水龙发出惨烈的吼叫,红中带蓝的鲜血从伤口狂喷,浇了熊猫一头一脸。 这些龙血蕴含着强大的魔力,一落到他的身上,立刻化作蓝色坚冰,将他完全冻住。 民间传说里面,常常有猛士击杀巨龙,用龙血沐浴以获得强大力量的桥段。殊不知龙血蕴含的力量极为巨大,一旦失去了巨龙的约束,本身就是极为可怕的武器。或者化为火焰,或者化为寒冰,或者化为剧毒,或者化为诅咒,但凡被它浇了一身的,能不能得到强大力量尚且不确定,受重伤倒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熊猫也不例外,他怎么也没想到水龙的血居然如此阴寒,一下子就被冻住了。 趁着他被冻住的时候,水龙急忙后退,将他重新纳入了自己的攻击范围。 一只愤怒的爪子,带着呼啸的风声,朝他狠狠地拍了过来。 这一爪子要是拍中了,熊猫只怕会被整个砸得稀巴烂,直接回城堡复活。但还没等它打中,一个从刚才就疾冲而来的身影抢先赶到,一把抱住熊猫,也不管自己被冰寒的龙血冻伤,抢在龙爪拍中之前急忙逃跑,总算是在千钧一发的危急关头,躲过了这一击。 紧随在那人身后的还有好几个人,却是讨伐军之中的高手们。 他们虽然不是熊猫这种传奇种族,但凭借自身实力,总归是能够抵挡部分龙威的。所以只稍稍眩晕了一下就回过神来,毫不犹豫地跟着熊猫一起发动了冲锋。 也正亏了他们的帮助,熊猫才躲过了被先冻成冰,然后一爪子拍烂的凄惨死法。 但就算这样,如果不能及时解冻的话,他依然无法逃过或者被冻死、或者被闷死的结局。 那个抱住熊猫逃走的骑士没有半点犹豫,任凭同伴们和水龙展开毫无胜算可言的战斗,自己用冻僵的双臂抱住熊猫,急急忙忙跑回了讨伐军营地,嘴里还大叫:“牧师!法师!萨满!快来解冻!” 施法者们早已准备好了,他刚一回来,一个个法术就落在他和熊猫的身上。 这些法术效果不错,最多半分钟的时间,熊猫身上的坚冰就渐渐化开,熊猫打了个哆嗦,虽然被冻得脸色青白,却终究没有被活活冻死或者闷死。 一杯药茶递了过来,熊猫想要伸手去接,却发现浑身僵硬,手脚都不听使唤。如果不是有人扶住,只怕直接就要摔倒在地。 他勉强转头,见到那个骑士正躺在地上接受治疗。头盔已经被摘了下来,苍白的脸看起来很有几分眼熟,正是当初代表总督府向他发出邀请的骑士,叫做朗拿度的那个。 他想要说声谢谢,干涩的喉咙里面却只发出了猛烈的咳嗽。 身边的施法者急忙给他用治疗法术,但效果并不明显。 熊猫又努力转头,看到那些跟着自己冲上去和水龙搏杀的高手们已经死伤惨重,就在他看到的那一瞬间,跟他有些交情的铁鬃·高树便被水龙的舌头当胸一击,身体被直接打了个对穿,当场殒命。 熊猫深深地吸了口气,作出了决定。 他用意志打开了人物面板,将这段时间存储下来的经验值,毫不犹豫地投入了等级栏。 【你的角色已经得到足够经验,可以升级,是否现在升级?】 【是!】 第三十九章、屠龙! 和绝大多数网游类似,《新世界》也有“升级状态全恢复”的设定。 在游戏里面,这个设定其实用处并不大,也就是方便那些低等级的玩家升级——毕竟这游戏号称“级别毕业了,游戏才刚开始”,要是让玩家们在练级中花费太多时间精力,设计那么多的任务就失去意义了。 但这游戏也有一个独特的设定,就是经验值是单独储存的,玩家可以等到需要的时候再将其自由投入等级或者技能,用以提升,就像是随身带了几瓶万灵药一样。 所以游戏里面有个小技巧,打高难度副本的时候,可以压个一两级,到关键时刻靠升级恢复全状态,算是穷人的氪金神药。 熊猫现在用的,就是这个小窍门。 随着等级提升,他感觉一股暖流遍布全身,所有的寒冷和疼痛都消失得无影无踪,原本已经枯竭的力量重新变得充盈,随时都可以再大战三百回合。 念头一动,他就按照攻略组设计的套路,大吼一声,先是吐出一口血,然后身上金光四射,整个人的气势骤然暴涨,但却又隐约透出几分虚弱,看起来好像是动用了什么禁忌的手段,透支生命力以强行恢复状态一般。 旁边的圣职者们仓促之间无法分辨,只见他吐血之后状态大大恢复,然后就直接站起来,朝着水龙冲了过去,不由得面面相觑。 “这是怎么回事?” “大概是某种禁忌的法术,他的气势虽然强大,但气息并不稳定,刚才吐的那口血……”白发的受难之神教会主教叹道,“这个手段用出来,怕是要损失不少寿命。” “损失寿命也值得啊!”一个牧师说,“能打得赢,寿命才有意义。” “说得也是。” “可惜这办法必定限制很大,否则的话,早就该广泛流传了。” “是啊,是啊……” 熊猫自然听不到他们的对话,此刻他仿佛化成了离弦之箭,带着呼啸的风声,直冲水龙。 之前用的那把双手大剑早已掉在战场上,但他也用不着武器,只是攥紧了拳头,神圣能量疯狂凝聚,让他的右手变得越来越明亮,渐渐的亮到了耀眼的地步,简直像是一颗小太阳一般。 从医疗区到水龙,他一路冲锋,快到如同风驰电掣。 当他赶到的时候,那些勇敢的圣武士、骑士和兽人勇士们已经牺牲了超过一半。 以疲惫之身苦战狂怒的水龙,他们等于是用生命在拖延时间。 但是,他们的牺牲是有价值的! 因为他们的牺牲,水龙被一直拖住,没有能够再次对营地发动进攻。与此同时,营地里面,魔法师和工匠们正在抓紧时间修理那几台床弩。 它们都是因陋就简临时制作的,并不耐用。仅仅使用一次,就已经坏掉了。需要经过修缮,才能再次使用。 如果没有熊猫的话,在讨伐军营地里面,真正能够威胁水龙的可能只有它们。或许接下来还要更多的人冲上去拼命,争取足够的时间,才能将它们修好。 或许当初在游戏剧情之中,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导致穆兰达那的高手层损失殆尽,以至于熊猫在穆兰达那这么久,也只见过一两个在游戏里面有些印象的角色。 当初在塔拉汗领的时候,可是经常能见到那些让人印象深刻的角色的。 熊猫来势汹汹,尤其是他拳头上凝聚的神圣能量,强大到了连已经神智不清的水龙都能清楚感觉到,并且深感威胁的地步。 它不顾正在围攻自己的残余高手,转头看向熊猫,再次昂起头来,深深地吸了口气,然后,低头俯身。 这是它最凶悍的杀招,刚才它就是用这一招,一下子就摧毁了上百米的营地围墙。 熊猫看着水龙准备绝招,心中警惕,精神却越发冷静,做好了准备。 水龙喷出了白色的光束。 刹那间,熊猫感觉时间的流动仿佛都变得缓慢,在白色的光束即将扫到自己之前,他纵身跃起,让那道威力无穷的光束从脚下划过。 这种感觉很奇妙,他甚至还能腾出精神,看到了那“白色光束”的真相——那根本不是什么光束,而是一束水流。 水龙将这一束水流以极高的速度喷出来,威力就像是一把锋利无比的长刀,所过之处无坚不摧,当者披靡,就像现实中著名的“水刀”一般。 但不管威力怎么大,打不中也是枉然。 熊猫跳得很高,虽然水龙抬起头来,想要用水流追击,但终究慢了一步。 他不在乎如影随形跟着自己的高速水流,只是左手一转,金色的光芒在他背后展开,宛若双翼一般,让他的速度又快了一截。 战场上的所有人都停下了动作,注视着那个展开金色光翼,和威力无穷的白色光束抢时间,从空中飞坠,冲向水龙的身影。 在这一瞬间,时间仿佛变得很慢,慢到让大家感觉似乎过了很久一样。 熊猫的右拳,重重地打在了水龙的头顶。 一声沉闷的响声,他被反震力弹了出去,在地上滚了好几圈,才重新站起来。 水龙呆呆地站在哪里,一动不动。 熊猫并没有学习欧美大片里面强者潇洒桥段的念头,反而深深地吸了口气,整个人完全被金色的光芒包裹,就像是熊熊燃烧起来一般。 他从恰恰就在附近的托马斯的尸体旁捡起对方的魔法,那把流光溢彩的骑士剑在他的手上褪去了原本的颜色,完全变成了纯粹的金色。强烈的金光将剑身都映照得仿佛透明了一般,可以清楚地看到剑身之中,无数的魔法符文正在循环流动,将外来的强大力量转化成剑刃的锋芒。 虽然和剑配合的盔甲已经损坏,但此时此刻,这把剑绽放出的光芒,甚至超过了在托马斯手上的时候。 然后,熊猫就持着这把剑,冲到了水龙的面前。 直到这时,水龙才似乎从熊猫刚才那惊天一拳之中稍稍恢复了一点,它缓慢地摇着头,似乎想要让自己恢复清醒。 但是,迟了。 金光耀眼的骑士剑从它的脖子处重重地砍了过去,一剑将其砍断了至少三分之一。 红而微蓝的鲜血狂喷不止,却被熊猫周身环绕的金色圣光挡住,一滴也不能沾身。 他再次纵身跃起,跳到比水龙脑袋还高的地方,双手握剑,从水龙双眼上面一点的位置——那是它脑子的位置,也是刚刚他一拳击中的位置——重重地刺了进去。 随着这一剑,他将体内所有的神圣能量毫无保留地释放,金色的光芒犹如怒涛一般涌入了水龙的身体,将它的脑子化成一团浆糊,更将其中最重要的器官——龙的晶核——一并摧毁。 水龙的身体终于完全僵硬,缓缓地摔倒尘埃。 第四十章、胜利之后,论功行赏 水龙倒下的时候,熊猫也跟着倒下了。 他倒不是受伤,而是脱力。 刚才虽然他只是一次冲锋、一次跳跃、一拳、两剑,但却已经将所有的力量用得干干净净,连一点剩下的都没有。 那一拳极有名堂,既来自现实中的武术,也效仿了游戏里面东土的一门绝学——在东土大地上,玩家们不以职业区分,而以门派源流区分。其中有一个门派叫禅宗,尤为善于空手格斗。门派之中有一门绝技,叫做“心意不二”,能够把所有的精气神汇聚在一击之中。虽然一击之后就基本失去战斗力,但这一拳的威力真的是无可匹敌。 游戏里面,有一批“心意不二”的狂热粉丝,整天琢磨着如何加强这一击的威力。号称“只要buff刷得多,蓄力蓄得久,天底下没有一拳打不倒的boss”,发表过很多“一拳流”的视频。 小到新手村的boss独眼狼王,大到80级的boss孽龙敖白河,全都有被一拳撂倒的视频。也就是到了大后期,那些90级以上的boss血实在太厚太厚,才总算是让一拳流无可奈何。 莽穿地球公会的穿越者里面,有好几个出身于东土。其中也有禅宗弟子。熊猫在解决了塔拉汗领的事情之后,和那位和尚兄交流了不少心得,对于“心意不二”也多少学到了一点。刚才那一拳,他把自己的武术经验和“心意不二”结合起来,一拳打掉了自己大半的体力。 一拳头能消耗掉大半的体力,威力可想而知。纵然水龙极为强壮,也被这一拳打到了眩晕。 然后,割喉的那一剑倒是没花什么力气,但穿头的一剑花费更大。 一剑扎进水龙的脑袋之后,熊猫毫不犹豫地将自己全部的力量都化为破坏性的爆炸,顺着这一剑打进了它的脑袋,真正是全部,一点都没给自己剩下。 反正他也没更多的经验值来再升一级了,这一剑要是不能奏效,那就是完蛋,压根不用再保留一点点力气。 神圣能量也是如此,他直接把刚刚恢复过来的神圣能量给用完了,一点不剩。 如果这一下之后水龙还活着,该怎么办? 熊猫压根就没考虑这个问题! 正所谓真汉子从不回头看爆炸,竭尽全力去做了,效果肯定是最好的,既然如此,还有什么好担心的?难道担心的话,就能做得更好? 呵呵。 这一剑果然正如他所希望的那样,彻底斩断了水龙最后的生机。但当水龙轰然倒下的时候,熊猫自己也因为脱力的缘故没有能够及时跳开,跟着水龙一起摔在地上。 幸亏这一下摔得不太重,否则的话,屠龙勇士被活活摔死,怕是要成为笑话。 熊猫倒在地上,稍稍喘了两口气,用手撑住身体,慢慢爬了起来。 不少勇敢的人已经冲了过来,有的是来接应他的,有的是唯恐水龙还没死透了,跑来补刀的。 跑在最前面的是一个魁梧大汉,他抡着斧子,一斧头砍在水龙的脑袋上,结果没能砍破水龙的鳞片,反而把自己给震得倒退了几步,一屁股坐在地上。 水龙一动不动。 紧接着赶到的一个骑士二话不说,将长矛从水龙胸口那个被床弩射穿的伤口刺了进去。 水龙还是一动不动。 然后,一个猎人仔细检查,宣布了它的死讯。 ……怖的魔物,果然已经死了! 于是欢声震天,所有人都欢欣鼓舞,就算是最古板的人,也忍不住开心地笑了。很多人干脆就又笑又跳,一些兽人甚至唱起歌来。 指挥台上,詹姆长长地吐了口气,抬手擦汗,才发现自己额上和背后全都是汗水,差不多已经湿透了。 这是紧张的。 大家当然不会忘记奋战的勇士们,包括熊猫在内,已经战到力竭的勇士们都被扶了回来,好好休息。 几位老成的骑士和猎人动手勘察水龙的尸体,以判断它各处伤势的重要程度——它活着的时候,大家只需要考虑怎么砍死它。等它死了,问题就变成了计算在这个过程中大家的贡献,以决定战利品的分配。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战利品的分配,历来都是一件很重要的大事。如果不能分配得公平公正,会大大影响队伍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大家刀头舔血,固然有保家卫国的意思,但也不能因此忽略了物质需求。有付出,就该有回报,否则人心散了,队伍就没办法带了。 詹姆高度重视这件事,亲自参加了对水龙尸体的勘察。 经过仔细地检查,最终他们确定,水龙身上的致命伤有两处。 首先是那支穿胸而入的巨大弩箭,那一箭射伤了它的心脏,让它随着战斗时间延长,伤势不断加重。光凭这一处伤口,其实已经足以致命,但以水龙强悍的生命力来说,不知道会拖延多久。 第二处致命伤是头顶那个爆炸一般的伤口,强大的力量在它的脑子里面爆发,立刻就斩断了它残存的生机,让这个恐怖的魔物当场倒毙。 至于割喉的那一剑,虽然看起来十分的凌厉凶狠,但并没有真正割断大血管,并不是致命伤。 确定了致命伤之后自然就该论功。这两处致命伤都跟熊猫有直接关系,按照距离计算,穿胸而入的弩箭是被他撞了之后,才刺进水龙心脏的,他在这一箭里面要占四成的功劳;而头顶那一剑,功劳则完全由他独占。 再考虑牺牲抚恤之类,最后计算的结果是,在击杀水龙的这场战斗之中,熊猫一个人就占了63%的贡献。 这个贡献度是怎么算出来的,熊猫不清楚,也不关心。当他呼呼大睡醒来,得知这个结果的时候,只是呵呵一笑,一副不在意的样子。 他当然不是不在意,只是相信詹姆的人品罢了。 这位未来大放光彩的英雄人物,绝对不会是那种会贪墨别人功劳的人。 记得在游戏里面,讨伐冰龙的大任务之中,詹姆得到的评价就是公正严肃。总不会他很多年之后公正,现在反而不公正吧。 何况,63%的贡献,他也很满足了。 屠龙是一件大事,需要许多人的配合,绝对不是一两位英雄就能搞定的事情。熊猫一个人就占了这么多的贡献,老实说,他还有点不那么自信呢。 自己的贡献真有那么大?没有吧…… 然而统计结果是公平公正公开的,讨伐军之中,并没有谁对这个结果表示异议。 于是事情就这么定了。 这个统计结果连同着这段时间讨伐魔兽的统计结果一起被写成一份报告,交给了总督,请总督最后核定。 毫无意外,总督批准了这份统计报告。 然后就是打扫战场,得胜回城。 回到了穆兰达那的第一天,熊猫还没来得及去跟长孙武他们会合,就得到了一份邀请。 总督想要见他。 第四十一章、总督的示好 熊猫当然不会拒绝总督的邀请,稍稍整理了一下仪容,给长孙武他们发个消息说明了情况,他就跟着侍者出发,来到了总督府。 穆兰达那总督府颇为豪华,毕竟当年是王子殿下——而且是继承顺位前几名的王子殿下——的住所。虽然那位王子殿下死得莫名其妙,但这座豪华的宫殿被留了下来,经过改建,就成了总督府。 红色的围墙顶端,蓝色的琉璃瓦闪烁着宛若晴朗天空的光芒,纯白条石的地面找不到一块杂斑,连路边的花草都式样整齐,透过用以隔断视线的低树,可以看到不远处的花园,高高低低的花树在假山和泉水之前错落有致,景色宜人。 这座宫殿明明建立在草原上,却看不出半点草原的气息,反而有一种江南风格——熊猫觉得,设计它的人没准真的是按照江南园林来设计的。 走过弯弯曲曲的长廊,他来到了招待宾客的厅堂。总督在偏厅摆了一桌酒宴,参加酒宴的全都是在讨伐军里面见过面打过招呼的穆兰达那官员,外人只有他一个。 看到这场面,熊猫微微一愣。他本以为会是一场盛大的庆功宴,却没想到似乎是穆兰达那内部的宴会……自己一个外人来参加这样的宴会,是不是有些不太合适? 但既然来了,总不能转头就走。于是他本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想法,走进了厅堂。 “啊呀!快看,我们的屠龙英雄来了!”总督看到了他,立刻站了起来欢迎。在他的带领下,所有的官员都站了起来,一起鼓掌。 不管他们是保守派还是革新派,在屠龙英雄面前,都表现出了尊敬和热情。 熊猫被他们的热情弄得有点不适应,尴尬地呵呵笑着,在侍者的引领下走向自己的座位。 他的座位一目了然,只在总督之下,甚至于比两位副总督都还要高一些,高得让他有些惊讶不安。 但他也没得选择,只好有些忐忑走过去,还没坐下,就被总督一把揽住了肩膀。 “好汉子!”总督大声说,“我活了六十多年,听说过许多英雄好汉的故事,但真正屠龙英雄,还是第一次见到!” “我们也是啊!”坐在他们左侧,留着两撇小胡子的副总督笑眯眯地说,“我曾经以为那些屠龙故事都是编出来的,龙是何等强大的生物,我们人类想要屠龙,不堆个几百条性命上去,绝对没有可能。” “事实证明,是我们这些人眼光短浅。”坐在他们右侧,留着络腮胡子,脸上明显有熊族特征的副总督咧开大嘴,笑得很开心,“真正的英雄好汉,就是能够化不可能为可能!我们这些凡人根本不应该用自己的弱小揣测他们的强大,只要满怀感激地仰望他们,传颂他们的故事就好!” 有了他们的开头,众人纷纷称赞起来,一个说得比一个肉麻,听得熊猫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 他有心拒绝,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想了半天,才说:“屠龙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 “但关键的功劳在你!”总督打断了他的谦让,“诚然,就算没有你在,讨伐军应该也能战胜那条龙,但会死很多很多的人——除了用人命拖延时间,创造机会用床弩射它之外,我想不出还有什么别的对付那条龙的办法。” 他停顿了一下,又用力拍着熊猫的肩膀:“但是有你在,我们就能够凭借武力强杀它,避免了巨大的损失。” 说着,他用手指向众人:“当时我甚至已经作出了决定,由各级官员带队去拖延时间,下级死了上级去,别人都死了我亲自去!可以说,如果没有你的话,今天在座的众人,至少会少掉一大半,而且其中会有很多永远也没办法再回到我们身边。” “是啊!你拯救了很多人。”新任的巡防司司长詹姆点头说,“没有你的话,我们至少要准备死上五六百人,整个巡防司可能都会填进去,各个教会的精锐,附近各个部落的精英,还有本地那些正派的冒险者高手们……很可能都会死。或许在你看来,你做的只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在我们看来,你是当之无愧的英雄!” 总督举起酒杯:“让我们为英雄干杯!” “为英雄干杯!”众人一起举杯欢呼。 熊猫被他们说得不好意思起来,也端起了酒杯。他不知道这时候该说什么,干脆一仰脖子,将杯中的烈酒一饮而尽。 一杯酒下去,气氛顿时热烈了许多,众人纷纷站起来,轮流向熊猫敬酒。尤其是那些参加过讨伐军的,无一例外都有道谢这个名义。熊猫当然不好拒绝,只好一杯一杯又一杯,往往才坐下,吃了两口,连话都还没来得及说,就又有人敬酒,也不知道喝了多少杯。 喝到后面,他感觉喝下去的已经不是烈酒,而是白开水。 (有点糟糕,我怕是喝醉了……) 很奇妙的,他的脑子居然还清醒,反而有一种疏离感,虽然置身于热闹的酒宴之中,还是整个宴会的核心人物,但却好像遗世独立,超然于尘世之外一般。 作为传奇种族,熊猫的体质高得惊人,这让他有超乎寻常的酒量。渐渐地众人都有些醉了,他却还能稳稳地坐着,尽管他自己觉得自己醉了,实际上他的眼睛依然明亮而清晰,说话也没有半点大舌头或者前言不搭后语的意思,展现出了令穆兰达那这些草原人极为佩服的海量。 “真是好汉!”总督赞道,“能打能吃能喝酒,这就是最完美的好汉!” 众人一起轰然应和,七嘴八舌地支持他的说法。 熊猫对此很无语——这什么逻辑啊!人品什么的就完全不玩问了吗?你们不会是从哪个游牧民族奔驰于大地的时代穿越过来的吧! 总督抬了抬手,示意大家安静,然后放下杯子,对熊猫说:“像你这样的英雄好汉,当然应该得到应有的荣誉和地位。我已经决定,在这次讨伐战的战功报告上,将你列在最前面,保举推荐你成为我们色雷斯的贵族。” 他停顿了一下,笑着说:“屠龙英雄……这起码也要一个子爵吧。” 熊猫心中咯噔一声,终于明白了他的用意。 第四十二章、帝国子爵? 一个子爵,大概是什么样的地位? 要是穿越之前,熊猫大概只能回答“是个爵位,在伯爵之下,男爵之上”,但经过这段时间的闯荡,熊猫对于这世界的政治格局已经比较了解,所以现在他能够给出一个准确的答复。 在这个世界上,最低级的领主是骑士,一般掌握一个村子到一个镇子,前者自然不用说了,后者往往附带两三个下属的村落。 骑士往上是男爵,男爵至少可以拥有一个附带三到四个村落的镇子,多的话甚至可以建立城市,下属最多不超过三个镇子。 男爵之上是子爵,子爵必定拥有一座城市和三四个镇,以村子来说的话,总数至少会有二十个左右——也就是起码会有二十位左右的骑士作为部下。 子爵之中也有势力庞大的,多的甚至能拥有十个左右的镇子,但无论如何,城市只能有一座。 子爵再向上是伯爵,伯爵拥有一座主城和几座分城,麾下的村落往往会有上百或者更多,要是像塔拉汗这种边境领的话,村落甚至可以达到二百、甚至三百以上。 伯爵再往上的侯爵和公爵,一般是政治地位高,但领地并不会比伯爵更多到哪里——再多的话就要动摇国王的统治了,或者说领地更大的话,干脆就裂土封王了,谁还当封臣啊…… 以地球上的政治格局来说,骑士的村子普遍比地球上的村子人少,但地盘反而更大;男爵的领地差不多相当于一个包含各个附属村的乡镇;子爵差不多在一个县级行政区到一个县之间;伯爵的领地起码相当于一个地区级的行政区,而如同塔拉汗伯爵领那种,甚至已经相当于地球上一个不大的省份了。 穆兰达那是伯爵级的领地,它在地图上的领土区域甚至比塔拉汗伯爵领还大,包含了上千里的草原、森林和其它区域,总面积有好几十万平方公里,生活在其中的牧民部落近百,农民的村落差不多也有这个数目。和各个村子普遍人口不多的塔拉汗领不同,穆兰达那的村落和部落人口往往都不少,别看领地的村落只相当于塔拉汗领的一半左右,但真正可以动员的兵力反而超过了塔拉汗。 不仅如此,穆兰达那因为常年组织魔物讨伐军的缘故,军队的数量和战斗力都很强。这里有大量的退伍老兵,在他们的引领之下,民间武风很盛,就算是田间农夫都能拿着锄头草叉施展出几招军阵枪法,更不要说但凡成年人都可以算是骑兵的兽人牧民们,战争潜力极为庞大。 以穆兰达那总督的身份,推荐一个子爵,肯定不成问题。无非地盘大小不同,丰饶程度不同而已。 问题在于,自己是不是要当这个子爵? 熊猫有些犹豫。 他可以肯定,伯爵要推荐自己当子爵,绝对不是喝多了在发酒疯。这位老爷子的眼神很冷静也很清醒,明显只是借着酒宴提出这件事,以避免自己拒绝而已。 然而……为什么他会担心自己拒绝? 这没道理啊! 谁会拒绝当子爵呢? 但现在的形势并不是可以慢慢思考的情况,熊猫略一琢磨,就答应了下来。 反正……大不了扔下领地逃跑,难道总督还能把他捆在领地里面吗? 得到了他肯定的答复,总督笑了起来,说:“太好了!有你这么一位英雄当邻居,我也就安心多了。” 熊猫一愣,刚想要问,詹姆已经惊讶地先开口了:“总督大人,您准备把潘达先生的领地安排在穆兰达那?” “正确地说,是穆兰达那东部。”总督说,“他是兽人,想来应该也不喜欢农耕生活,我会安排二十个左右的部落给他,让他以这些部落大酋长的身份管理他们。” “……那些牧民会答应吗?”一个官员担心地问,“他们可是很讨厌被统治的。” “他们只是讨厌弱者凭借血脉或者财富成为大酋长统治自己而已。”总督微微一笑,胸有成竹地说,“如果换成一位屠龙英雄的话,他们高兴还来不及呢。” 众人想了想,纷纷点头。 兽人的风气就是崇拜强者,让一位屠龙英雄成为自己的领主,对他们来说的确不是什么难以接受的事情。 虽然等潘达去世之后,他的子孙未必还能维持统治,但这是他子孙的问题,与人无尤。 相比之下,能够让这么一位屠龙英雄成为穆兰达那下属的领主之一,实在让人安心很多。 有了他的加入,穆兰达那的讨伐战必定能够安定得多,再也不会出现过去偶尔会出现的损失惨重的情况。 连水龙都让他给打死了,别的魔兽又算得了什么呢? 而且,有了这位屠龙英雄的加入,那些一直看穆兰达那不顺眼的兽人部落应该也会对穆兰达那多几分尊敬,少闹一点事吧…… 仔细想想,这真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事情! 熊猫只是笑,什么都没说,表现得就像一个高兴过头,脑子有些糊涂的武夫。 酒宴之后,他回到了巡防司给他安排的住所,立刻将这件事发在了群聊里面。 【熊猫:……事情大致上就是这样,大家怎么看?】 【荷鲁斯:卧槽!熊猫你出门几个月,就赚了一个领地?!难道国宝就这么占便宜?】 【无眠夜晚:很好啊,多一块领地总不会是坏事。就像你说的,大不了挂冠而去,难道他们还能满世界通缉你吗?】 【和音:但是总觉得这事情有点奇怪……】 【安东尼:别的不说了,你既然要成为那边的领主,帮我联系几个善于教导别人骑马的好汉来吧。塔拉汗需要训练骑兵。】 大家七嘴八舌地说着,大致上都是赞成的意思。 送上门的好处,岂有不占的道理! 看着大家的发言,熊猫微微点头。 突然间,他心中一动,说:“我突然有个想法……你们说,我请求把领地安排在狼窝湖附近怎么样?” 【无眠夜晚:狼窝湖?那地方附近没多少人住吧。】 【三余无梦生:我明白了!真是个好主意!】 【无眠夜晚:……哦,的确是个好主意!】 【安卡:你们在说什么啊?打哑谜吗?】 【熊猫:狼窝湖那边魔兽很多,湖水里面还有鱼人部落。大家不是在发愁没有足够的怪可以杀吗,只要在我的领地里面建设传送阵,从此大家就有一个稳定的的练级点了,没准还能再刷点水龙之类的高级货呢!】 片刻之后,聊天频道里面一片欢腾,许多平时不怎么发言的人都跳了出来,纷纷表示支持。 第四十三章、狼窝湖练级点 穿越者们目前面临的最大的问题,其实并不是迟早会来的帝国入侵,而是获取经验值的渠道匮乏。 《新世界》这个游戏受到欧美游戏的影响很大,虽然也有打怪获得经验的套路,但相比打怪,做任务才是得到经验值的主要手段。小到帮人看家、寻物,大到保护人间、斩杀天使恶魔,全都是在任务结算的时候,才能得到大量的经验值。 本来这无可厚非,但当游戏变成现实之后,事情就有点尴尬了。 在游戏里面,任务是无限刷新的,同一个任务,所有人都可以接,都可以完成,而且很多任务还会每天更新重置,源源不绝。 比方说“在卡里普拉村巡逻”这个任务,哪怕有几万人接了任务,每个人依然可以每天绕着卡里普拉村转了一圈之后,到村长那里得到属于自己的奖励。既不用担心被别人抢先,也不用担心今天做了任务明天就没得做。 但是在现实中,卡里普拉村村长压根就不需要人来巡逻,住在村里的那些穿越者们给了他足够的安全感,一点都不担心可能有什么东西来捣乱。至于例行的巡查乱葬岗,也由村子里面的民兵完成,根本用不着穿越者们这些高端武力。 类似的情况在别处也很明显,一般的任务,人家压根不想找高手去做——让武林高手去给贵妇人寻找一只走丢的波斯猫,这种事情只可能出现在搞笑漫画里面,现实中就算那个贵妇人脑子有问题,职业中介们也绝对不敢拿这种事情去麻烦那些一拳头能打塌一堵墙的好汉们。 普通的冒险者多的是,这种小事,交给他们就好。 能够让穿越者们去接的任务,一般都有足够的强度。穿越者们当然不在乎强度,对他们来说强度越高越好,强度越高,奖励越多。但高强度的任务终究是少数,这世界目前还算和平,没那么多妖魔鬼怪魑魅魍魉可杀,所以很多穿越者除了每天锻炼之外,竟然找不到什么合适的获得经验的途径。 之所以塔拉汗领形势稳定之后,如熊猫这类战斗系高手们纷纷外出,一个重要的原因也在于此。 攻略组经过详细的统计和计算,最后算出,对于穿越者们来说,获得经验值最实际的方法,竟然还就是泡菜游戏的刷怪。 前提是,必须找到合适的练级点。 这里的怪物要足够多,交通也要比较便利,以方便补给。如果这里的怪物还足够邪恶,邪恶到杀死它们,能够到附近的城市里面得到奖励,那就更完美了。 巧得很,狼窝湖就是一个这样的地点。 它的怪物产量很高,魔兽数以百计,普通的野兽更是不计其数,水里还有鱼人部落。 它和附近的城市穆兰达那是敌对的,杀死魔兽或者鱼人,绝对可以在穆兰达那得到奖励。 对于穿越者们来说,最大的问题在于它过于偏僻,交通不方便。 即便是从最近的穆兰达那前往狼窝湖,快速步行的话也要六七天。哪怕是穿越者们不惜体力狂奔,至少也要两三天,一路上风餐露宿,到了地方怕是就累趴下了。 这实在是太远太远,太不方便了! 要不是因为这个缘故,当初讨伐军大战魔兽的时候,长孙武、剑十三和星照早就跑过去蹭经验了。 但是,如果熊猫在狼窝湖附近得到一块封地,建立了传送阵的话,情况就截然不同了。 想象一下吧,在城堡里面吃好喝好,养精蓄锐,然后通过传送阵来到熊猫的封地,走上半天到一天,到狼窝湖附近的时候正好天黑。夜里怪物刷新快,最适合练级。等到一夜鏖战之后,天亮了就可以动身返回,最迟晚上的时候就能通过传送阵回到城堡吃晚饭——简直就是两天一夜的轻松自驾游嘛! 要是极端一点,一夜打完了就自杀回城,甚至于只是一天一夜的旅程,更是舒服到了极点。 至于这里的经验值问题,狼窝湖的鱼人可是蛮高级的副本,按照穿越者们的升级速度,至少未来三五年里面,不用担心它不能提供经验值的——只要大家悠着点,别把鱼人给杀绝种就行。 鱼人可是实打实的邪恶种族,它们不能跟别的任何智慧种族和平共存,甚至连奴役都不会,只会考虑杀死然后吃掉——事实上它们连同类都吃。讨伐这样的家伙,就算是最和善的人,都不会因此产生半点罪恶感。 于是熊猫的计划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赞成,就连那些整天龟缩在城堡里面的,都有很多人表态发言,不外乎“如果有需要我出力的,尽管开口”之类。 熊猫总结了一下大家的意见,然后当天下午,就出发找去拜见总督。 “你要选择狼窝湖附近作为自己的封地?”总督一愣,疑惑地问,“为什么?” “这一战让我看到了潜伏在穆兰达那附近的巨大危险,我觉得有必要做点什么。”熊猫说,“力量越大,责任越大。既然我有足够的力量,就理应负起自己的责任来。” “可是……这并不是你一个人的责任……” “能做一些,就做一些。”熊猫说,“而且,我还可以找朋友来,还可以教学生——只要我们平时持之以恒地消灭魔兽,一定能够渐渐将狼窝湖的兽潮消弭于无形。” 总督长大了嘴巴,有些震惊地看着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个兽人竟然有如此高尚的情操和如此远大的志向。 过了许久,他才低声说:“恐怕……不容易啊!” “就算我不在了,还有我的子孙,有我的学生,他们也会有自己的子孙,自己的学生。”熊猫说,“魔兽能繁衍后代,我也能。最多就是大家世世代代鏖战下去,总之绝对不会让它们继续猖狂!” 总督连连点头,眼中露出了敬佩的神情。 “你是一位真正的英雄!”他严肃地说,“放心!我会全力支持你。不,整个穆兰达都会全力支持你!需要什么,无论是钱财还是人手,尽管开口!” 熊猫笑了:“钱财也好,人手也罢,暂时都还不需要。现在首先需要的是,把这事敲定下来。” “毕竟……关于封地的问题,我们说了不算,要国王批准才可以。” 第四十四章、隐忧 彼此统一了意见,总督就叫来幕僚,帮忙讨论细节。 虽然从大方向上来说,熊猫想要以狼窝湖附近为封地,按说是绝对没有问题的。但多一些准备,总不会是坏事。 “新君刚登基不久,目前锐意进取,像潘达先生这样的英雄人物,必定能够得到他的赏识。”幕僚说,“但是朝堂并不是陛下的一言堂,守旧派的势力也很庞大。就怕他们因为你得到陛下的赏识,便把你当成革新派的标杆人物,对你展开打压。” 熊猫愣了一下,问:“我一个流浪的兽人武者,怎么就跟革新派或者守旧派扯上关系了?这轮不到我吧!” “道理当然是这样的,而且我们总督是中立派,按说你也属于中立派。”幕僚叹了口气,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我们陛下年轻气盛,有时候说话做事不经脑子,要是他对你大加表扬,很可能就……” 熊猫明白他的意思,忍不住也叹了口气。 “这就是无妄之灾了。” “是啊,但按照色雷斯的规矩,册封骑士也就罢了,从男爵开始,都是必定要在朝堂上走一轮的。”总督叹道,“我只能给陛下写封密信,特别说明一下,请他一笔带过就好,不要大肆声张。” “他会吗?”熊猫问。 总督沉默了一下,摇头:“不大可能。” 熊猫忍不住又叹了口气,然后说:“其实,一个骑士也足够了……” “这绝对不行!”总督打断了他的话,态度非常坚决,“赏罚必须得当。屠龙的大功,区区一个骑士是肯定不够的。如果我真的只封你区区一个骑士的话,说出去就不是赏赐,而是侮辱!” “潘达先生,雷顿王国有一位子爵,号为‘温泉’,就是一条年轻的火龙。您身为屠龙者,爵位总不能比龙还低。”幕僚说。 熊猫当然知道那个温泉子爵,这条有趣火龙是一个搞笑角色,实力不明,但在很多大场面里面都出现过,比方说亡灵大潮入侵人间的时候,恶魔大军入侵人间的时候,乃至于最后末日之龙出现的时候,三段cg里面都有它。虽然在三段cg里面都扮演的是屁滚尿流逃跑的丑角,但出镜率这么高,本身就说明了它的人气。 它的领地号称“温泉乡”,整个领地是一个庞大的安全区,景色优美,专门出售各种装饰用的道具和装备,是观光型玩家们最喜欢的去处。温泉乡还有很高级的工坊和图书馆,生产类和学者类玩家也常常聚集在那边专心练技能。 只是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居然会被拿来和那位龙领主相提并论。 “温泉子爵可是真龙,我杀掉的只是一条混血亚龙……”他说。 “可您是杀掉了一条龙!”幕僚强调。 熊猫有些语塞,不知道该说什么。 按照他的想法,其实一个骑士领也足够了,反正建设传送阵的资源是穿越者们自己出,只要有一个村子当基地,足够提供传送阵以及一些修整,多余的根本不需要麻烦。 但是总督和幕僚如此执着,他也不好拒绝。 总不能说,我觉得“屠龙骑士”这个名号比较帅气,“屠龙子爵”听起来比较差劲吧。 那实在是矫情得有些过头了。 三人讨论了一番,就拟定了请功的报告。报告里面并没有强调熊猫斩杀水龙的功绩,而是强调了他自愿镇守狼窝湖,守护天下苍生的高尚品格。 守护苍生,这是大到不能再大的大帽子,这么一顶大帽子扣下来,只要国王陛下不瞎折腾,守旧派也好,革新派也罢,都不会在这件事上作梗。 人人都在乎名声,跟一个立志守护苍生的英雄人物作对,除了让自己名声狼藉之外,还可能有别的任何结果吗? 当然不可能! 看着这份报告,熊猫觉得,这局算是稳了。 这世界既没有毒奶解说,也没有祥瑞局座,公会里面几个乌鸦嘴同样没有说什么,既然没人奶,那肯定就没问题。 报告写好之后,总督表示要再过几天,才能跟统计结果一起呈交王都。让他放心等结果,顺便趁着这几天,好好休息休息。 熊猫当然没意见,告辞之后,就去了巴尼的皮具店。 皮具店里面,长孙武正在跟巴尼聊得热火朝天,剑十三躺在旁边的软榻上呼呼大睡,一副老年痴呆的样子,星照则闭着眼睛坐着冥想,水晶球浮在她的面前,给她增添了几分神秘感。 看到熊猫进来,巴尼立刻站起来迎接。而长孙武就按照事先说好了的,很惊喜地说:“唉?你也在这里?” “你们认识?”巴尼惊讶地问。 “当然,我们严格来说,还算是同门呢。”熊猫笑呵呵地说,“我们都曾经在斗战胜大师门下听讲,那时候就有了交情。” “自从大师坐化之后,大家各奔东西,咱们也有很多年没见面了吧。”他对长孙武说,“想不到你还保留着整天穿着重甲的习惯——要不是因为这身铠甲,我还认不出你来呢!” “我倒是一眼就认出你来了。”长孙武说,“你那张脸,整个西大陆只此一家,再没有第二个。” 巴尼很惊讶地看着熊猫,问:“潘达先生难道不是熊人,只是毛色特别吗?” “他是武夷山的貘族,跟你们西陆的熊人虽然长得像,但……” “血统也一样。”熊猫打断了长孙武的话,“我已经请萨满验证过了。” “啊呀,那可是大新闻——难道说,你们武夷山貘族的祖先其实来自于西陆?” “这我就不知道了,那怕是要让历史学家考证。”熊猫说,“不过这些都无所谓,你们这是在干什么?” “还能干什么,讨论铠甲技术呗。”长孙武说,“对了,我前段时间在金橡树(特雷拉王国)那边混得不错,有个叫约瑟的年轻领主求贤若渴,我正打算介绍巴尼过去呢。那边的待遇可不错,你也来吗?” 熊猫摇头:“我打算在狼窝湖附近建设一块领地,然后教一些学生,专门镇压魔兽。” “……你真是越来越有斗战胜大师的风采了,好吧,等你领地建设好了,我带几个铁匠过去帮你弄个铁匠铺。” 巴尼听得云里雾里,但他总算知道熊猫成为屠龙英雄的事情,问:“潘达先生,您是因为屠龙的功绩,要成为领主了吗?” “没错。等你成为了皮甲大师,教出徒弟来,记得分我两个。” 巴尼被这句“皮甲大师”说得眉开眼笑,连连点头。 在他所不知道的聊天频道里面,剑十三正在哈哈大笑。 【剑十三:套路!都特么套路!熊猫,长孙武,你们不去当演员,简直可惜了!】 第四十五章、送别 巴尼很快就被说服了,决定跟着长孙武前往塔拉汗定居。 这主要是因为穆兰达那实在没什么值得他留恋的,虽然这里是他的故乡,但在这个故乡,他既没有亲人,也没有什么生死之交,无非有一群熟人罢了。 熟人之类,到什么地方不能认识一群新的? 相比之下,长孙武代表塔拉汗伯爵领开出的条件却是他难以拒绝的——属于他的专业级作坊,协助他制造和研究的学徒,充足的研究经费,良好的生活条件……有那么一句话,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巴尼并不是那种钻到钱眼里面的人,但可以赚到更多的钱,他为什么要拒绝? 堂堂正正凭本事赚钱,他理直气壮。 熊猫又让长孙武等了一天,他把自己这次讨伐战中经历的点点滴滴尽可能客观地记录下来,最后附上一份自己的心得体会,然后一起交给了长孙武,请他把这份资料带回去,交给攻略组。 “我们穿越之后,其实并没有经历过真正意义上的‘大战’。这次讨伐战可能是我们遇到过的最大的场面,在这种大场面里面,我发现我们过去的战斗习惯很有问题,所以写了这份心得体会。”熊猫说,“你拿给攻略组,让他们研究一下,或许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长孙武点头,接受了资料。 熊猫又找到了胖厨师,告诉他,自己找了一个很可靠的朋友,可以带他去塔拉汗。等到了塔拉汗,就有厉害的医疗专家,可以帮他治好被基林·基丹那刺瞎的眼睛。如果他愿意的话,现在就可以动身。 胖厨师当然愿意,基丹那叛乱之后,虽然他没有被追究责任,但明里暗里的歧视和排斥是免不了的。熊猫身手高强脾气火爆,没有谁敢找他的麻烦,但区区一个厨师,又怎么会被守旧派的骑士们放在眼里?尽管不会挑明了找他麻烦,但歧视和挑刺却时有发生。 他又不是傻瓜,自然明白这是为什么。 穆兰达那已经不是适合安居的地方,那就走吧,远走他乡,到一个能够安居乐业的地方去。 所以当长孙武离开的时候,虽然留下了剑十三和星照这两个“护卫”,却带走了一大帮人。 首先自然是巴尼,然后是胖厨师一家,此外还有巴尼和胖厨师的一些朋友。 这些朋友们在穆兰达那过得都不甚如意,当得知塔拉汗正在招募人手,待遇从优,他们都动了心。 在这个世界,长途跋涉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一路上的种种危险都可能让人一去不返。但有长孙武这样的强者坐镇,危险就被大大减小了。相比可能得到的好处,那点风险完全是可以接受了。 最终,长孙武带着差不多五十人一起出发,浩浩荡荡像是一个商队的样子。 他们实际上还真算是商队,在老桑吉儿子的建议下,他们买了马车,也买了一些穆兰达那特产的,可以长期储存的东西,打算一路上做点生意,好歹赚些钱。 长孙武对此并没有意见,他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也不是听到钱就一副不高兴样子的晋朝老中二,与人方便,与己方便。 虽然有了塔拉汗伯爵领当后盾之后,穿越者们已经不缺钱了,但能够让这些旅行者们在路上赚到钱,对于提升他们的士气大有好处。 这些东西他本来是不懂的,不过攻略组得知他要带一大群人千里迢迢回到塔拉汗,就给他来了个远程教育,给他零零碎碎讲了许多带队伍的知识,听得他不胜其烦。 “我好歹也是自己开公司的,难道连这些都不懂吗?”他很不满地说。 “你开个鬼的公司!你是继承自己老子公司的。就凭你那一年上线时间超过六千小时的游戏狂热,你还有脸说开公司?” “像你这样开公司,怕是除了做见不得光生意之外,别的公司统统都要倒闭……” 长孙武被他们说得哑口无言,叹了口气,老老实实地听课,还做了笔记。 虽然很不愿意,但他不得不承认,课上讲的那些,大多数是他不知道的。 这些知识的来历各种各样,其中有白手起家打拼成百万富翁的真残念的,也有接受过家庭教师精英教育的壕二代王土豪的,还有混江湖给人当讲师专业灌心灵鸡汤的安东尼的。 它们经过无眠等人的整理,可以称得上是一份罕见的江湖秘籍,当真是万金不换。 对照着这份秘籍,长孙武还真把队伍带得井井有条,熊猫跟着走了四五天,确定真的没问题,才放心地回到了穆兰达那,准备封地的相关事宜。 建立封地不是在地图上随手一画那么简单,需要的准备工作很多。尤其他这个封地将来还要作为对抗狼窝湖魔兽大潮的基地,更要作详细的准备。 比方说,勘探地脉。 熊猫既然准备在领地建立传送阵,那就需要寻觅一处有强大地脉的地方。因为只有强大的地脉,才能支撑一个稳定的传送阵。 传送阵需要消耗很大的能量,财大气粗的组织当然可以直接用魔晶来维持传送阵,或者找一群法师来提供魔力。但穿越者们没这个条件,他们只能选择拥有强大地脉的节点,将传送阵建立在节点上,依靠地脉的力量开启传送阵。 这种做法限制很大,建成之后的维护工作也比较麻烦,但胜在便宜。 便宜才是最重要的。 虽然以塔拉汗的财力,不是不能支撑一个稳定的传送阵,但那就需要砸下海量的钱财,有钱也不能这样浪费啊! 以约瑟·塔拉汗身份担任领主的安东尼就常常在群聊里面感叹“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之类的话,想要从他这里弄一大笔钱,建立一个除了让大家练级之外没什么其它用处的传送阵,那怕是要把他抓起来严刑拷打才行。 熊猫可不会勘察地脉,负责勘察的是贤者女巫星照。 星照留下搞勘察了,剑十三这只妹控自然也会留下。虽然长孙武对此很有意见,但剑十三表示“随便你怎么批评都可以,反正你没我妹妹重要”。 遇到这种明明白白耍无赖的,谁都没办法。 返回穆兰达那之后,熊猫就带着剑十三和星照出发,前往狼窝湖,寻找地脉节点。 第四十六章、寻找地脉 狼窝湖南边大概二十里外,有一座低矮的小山丘,星照盘膝坐在一块石头上,头顶是自家哥哥用野草和树枝临时搭建的遮阳棚。棚子不大,也就遮住星照一个人而已。剑十三的手艺不佳,为了避免遮阳棚倒塌,还站在旁边扶着。 这一幕要看在不知情的人眼里,就是爷爷溺爱孙女,顶着大太阳给她扶着遮阳棚,若是拍个照片,加上“震惊……”或者“居然……”之类的标题,想来可以去各大网络媒体发表,博上一圈眼球关注。 但实际上,如果论体力的话,那个须发皆白的能够挽起袖子,从东单打到西单,夫子庙打到雨花台,沙头咀打到旺角,都不带喘气的。反倒是那个看起来很年轻的,怕是没这么好的体力。 熊猫在旁边看着好笑,也不说什么,就倚着一棵大树,躺在树荫里面看热闹。 星照的面前,水晶球变成一片蔚蓝,浮在空中。仔细看去,可以看到在水晶球里面有画面不断闪烁,却是周围的景象。 这是贤者系职业特有的能力,可以快速地勘察地形,寻找地脉节点。 相比之下,无眠之类魔法师就算法术水平比星照高,勘察效率也不如她——专业对口和不对口,差别是很大的。 过了大概半小时,星照停了下来,长长地吐了口气,水晶球随之下落,被她伸手接住。 “不行。”她摇摇头,对已经走过来的熊猫说,“附近倒是有地脉,但地脉的强度都不够,最多只能支撑三五百里的传送阵,想要从城堡直接传送到这里,地脉强度至少还要强上三倍。” 熊猫叹了口气,说:“你辛苦了。今天就先休息吧,我们明天再换个地方找。” “只怕找不到合用的地脉。”剑十三低声嘟囔,“我们已经从距离狼窝湖十里的地方转了一圈,现在二十里的圈子也快转完了……这里的地脉混乱得一塌糊涂,根本无迹可寻,就算暂时找到一处强大的地脉,也未必能够持久。” 他的话里有些怨气,倒不是因为自己风餐露宿埋怨,而是因为这几天妹妹实在辛苦,十分的不高兴。 熊猫笑了笑,安慰说:“实在找不到话,我们大不了退到穆兰达那,从那边的地脉一路排过来——那边的地脉大致上还是比较稳定的。” “老天!从穆兰达那到这里可够远的!”剑十三眼睛瞪大了,“你在开玩笑吗?这么远一路排过来……你当我妹妹是刘伯温还是张天师?” “有那么夸张吗?” “搜寻地脉本身就不容易,顺着地脉一路排查,更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剑十三叹了口气,解释说,“地脉也有灵性,宛若沉睡的巨龙一般。只是搜寻的话倒也罢了,但如果有人盯着它一路排查,很容易激起地脉灵性的反击,到时候山崩地裂、江河移位……我妹妹既没有赶山鞭也没有阳平治都功印,只有一颗水晶球。你凭什么觉得她有本事镇得住场面?” “……你这是地球上的风水学说吧?” “这是东土的风水学说。”剑十三说,“你忘了我当初在东土服务器也是有账号的,那时候我的账号就是布衣门下,这套手段是布衣门的专长。虽然我现在的角色不是那个,但当初学的东西,可不会因此忘了。” “东土和西陆,总还是有区别的。” “区别?能有多大的区别?最多八级地震变成七级地震而已。” 熊猫听得心惊肉跳,急忙打消了原本的主意。 地脉不可招惹,那还是老老实实慢慢寻找算了。 他们下了山丘,骑上骏马,很快就来到了附近的一个牧民部落。 这个部落叫做灰草,是个小型的部落,部落里面没什么高手,只有一个本事寻常的萨满。那位萨满也参加了讨伐军,亲眼目睹了屠龙之战,将熊猫敬为神人。回到部落之后就常常夸赞他的本事,这次熊猫带着剑十三和星照来借宿,他顿时觉得无上光荣,要把自己的萨满帐篷让出来给他们居住。 熊猫他们看他白发苍苍走路颤巍巍的样子,怎么能忍心占他的帐篷?好说歹说,最后在他旁边弄了个帐篷,当了邻居。 萨满见他们每天早出晚归,也不知道在干什么,十分纳闷,今天晚上终于忍不住问了出来。 “我们在寻找强大的地脉。”这件事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熊猫自然也没有隐瞒的意思,“因为上次屠龙的缘故,色雷斯要册封我一个子爵。我觉得与其跑到内地去种田,不如在这边建一个牧场,再办个学校,教导弟子,顺便绞杀魔兽。或许三五十年之后,狼窝湖的魔兽繁殖趋势就能被遏制住。” 年迈的萨满顿时瞪大了眼睛,没想到他居然有这么伟大的理想,激动得脸色潮红。 “这……这……太了不起了!”他激动地说,“请一定要让我帮忙!” 熊猫愣了一下,不明白他能帮什么忙。 “你打算怎么帮忙?”剑十三问。 “你们这些天,都没能找到合用的地脉,对吧?”老萨满笑了,“虽然我不会寻找地脉,但我却能用秘术控制草原上的野兽,让它们帮忙寻找地脉。” “野兽?它们会找地脉吗?”剑十三怀疑地问。 “普通的野兽当然不行,但野兽之中也有通灵的,它们就可以。”老萨满信心十足地说,“我恰好就认识这么一只通灵兽王!” 第二天一早,老萨满就带着他们出发,朝着远离狼窝湖的方向走了三四十里,最后在一片附近有小树林的湖泊停了下来。 “白牙!老朋友来见你了!我想要找你帮个忙!”他对着树林大喊。 片刻之后,树林里面走出来一只比寻常野狼大了两圈,身上却有着许多伤痕,样子有些苍老的白毛老狼。 这条狼的年纪已经很大,老到身上一些地方掉了毛,看起来斑斑秃秃的,有些丑陋。但只要看到它的脸,谁也不会再注意它的丑陋,只会被它的眼睛吸引。 那双眼睛里面并没有寻常野兽的凶狠和贪婪,却有着如同人类老者一般的睿智和淡然。 很显然,这只叫做“白牙”的老狼,和老萨满一样,都是饱经风霜的长者。 第四十七章、老白狼的梦想 无论什么东西,活得久了,总是会比较聪明。 人如此,狼也如此。 白牙是一只差不多有五十岁的老白狼,当初它还是一只幼狼的时候,年轻的萨满将它选定为自己的伙伴,用自己的血和法力饲养它,为它开启了智慧。在此后的三十多年里面,他们一起奋斗,克服种种困难和危险,艰难地延续着灰草部落。 草原并不温柔,相反很冷酷,每年都有部落消失在冬天的风雪或者是夏天的洪水之中,至于兽人各部落之间的攻伐厮杀,尤其是那些反对色雷斯的部落对于亲近色雷斯部落的进攻,更是异常惨烈。 那三十多年里面,他们目睹了好几个部落的消亡。 幸运的是,随着这一代总督的到任,色雷斯对草原的态度有所改变。总督付出很大的代价,去拉拢和加强那些愿意亲近色雷斯的部落,让穆兰达那周边部落的实力大大增强。最近的二十年,这一带的部落已经没有再消亡过了。 在白牙四十岁那年的时候,老萨满生了一场重病,他觉得自己将要不久于人世,不仅交出了酋长的位子,也遣散了自己的动物伙伴们。 他在床上躺了一年多,最后奇迹般地熬了过来,尽管身体越来越差,但他还活着,一直活到现在。 老人和老白狼是几十年的老伙计了,彼此之间可以很好地沟通,双方甚至聊得很开心。 尽管,熊猫他们只能听懂老萨满的话。 “你又有儿子了?这都多少代了啊……” “呵呵,我起码不像你这么没节操,你这老不羞,对自己女儿下手也就算了,怕是孙女什么的,也一样逃不过吧!” “嘿!你还知道脸红?记得当年咱们第一次闯狼窝湖,你看到那条母白狼的时候怎么说的?她真漂亮,我想要x她……你不会忘了吧!” “喂!这时候就装老年痴呆了?我比你大了十五岁,我还没老年痴呆呢,哪里轮得到你老年痴呆!” 一番闲聊之后,老萨满谈起了关于地脉的问题。 果不其然,白牙知道附近哪里有强大的地脉。 但是,这条好色的老白狼,提出了一个奇妙的交换条件。 它纵横草原多年,差不多把所有能接触到的犬科动物都x了个遍,但它并不满足,想要挑战一些新的项目。 “……这是什么意思?”熊猫问,“请它说明白一点。” 老萨满和老白狼又聊了几句,说:“它想要问问,有没有什么办法让它变成人形,狼人也好,人狼也罢,总之只要能变成人类的模样——哪怕是暂时的也没关系。它想要和类人生物x,最好能够让对方怀上自己的孩子。” 熊猫目瞪口呆,剑十三哈哈大笑,星照脸色通红。 但这个问题其实不难解决,只一会儿,熊猫就想出了几个办法。 首先,最靠谱的办法是教这老白狼修炼。穿越者之中有好几个出身于东土的妖族,尤其是鱼精柳道青,原本只是一条鲶鱼的他,就是一点点从鲶鱼修炼成鱼龙,然后又从鱼龙修炼到人形。虽然中间花费了很多的时间经历,但他的修炼方法,肯定是靠谱的。 唯一的问题在于,老白狼已经很老了,究竟有没有命修炼到足够变化成人? 这个问题,熊猫他们都无法回答,只能去问柳道青。 “肯定不可能!”柳道青很笃定地回答,“当初在游戏里面,选择妖族的玩家,资质都是默认极好的。但就算是这样,最终能够修炼到金丹圆满化身人形的,也只有三分之一左右。三分之二的玩家不是中途放弃,通过转生成为了人类,一切从头开始,就是选择成为了妖兽——当然妖兽也很强,东土著名的高手里面有好几个妖兽,但不管怎么说,那始终不是人形,对吧。” “那老白狼的资质估计也一般,年纪又太大了,它没那么多的时间可以修炼了。” 柳道青用很笃定而且惋惜的语气,宣布了此路不通。 这个办法不行,就该考虑下一个办法。 穿越者里面,有个大恶魔“波与粒的境界”。以她的等级,只要把老白狼变成她的恶魔仆役,就可以让老白狼得到变化成为类人生物的能力。 尽管……是类人的恶魔。 “这不行,肯定不行!”波与粒的境界毫不犹豫地拒绝了,“我的身份很敏感,一旦将它转化成我的魔仆,它必定会在别西卜大军的花名册里面出现,而且地位还会不低。这简直就是明明白白告诉别西卜,有人窃取了它的权柄。到时候别西卜很可能会追查,然后天界可能也会派出高手来看看别西卜为什么突然有所动作……你们是希望天堂地狱之战提前吗?” 一想到游戏cg里面天堂地狱大战的惨烈场面,熊猫就连连摇头,将这个主意抛到了九霄云外。 这条路不行,再换一条就是。 “你要我想办法把一只狼变成类人生物?”寒风将手头上的实验材料收好,做好标记,才回答熊猫的私聊,“不觉得有点无聊吗?” “不无聊,这很重要的。它关系到我们是否能够顺利建好城堡和传送点之间的传送阵。”熊猫回答。 寒风愣了一下,说:“既然这样,那就值得去做了。我给你两套方案,一套方案呢,我可以用它的身体为材料,把它改造成类人的合成兽。这个办法胜在安全稳定,没什么危险——我已经在城堡附近的狼身上得到了足够的实验数据,不需要考虑战斗力的前提下,这种改造没有任何失败的可能。” “第二套方案呢?” “第二套方案,是给它的灵魂搬个家,搬到一个狼人的身体里面去。”寒风回答,“这样做的话,一旦成功,它不仅可以获得狼人的身体,更能重返青春,并且拥有强大的力量。唯一的问题在于稍稍有点困难……灵魂转移不是什么简单的法术,需要好几个人配合,我、无眠、安卡、可能还要加上境界和老虎,就算是这样,估计也只有一半左右的机会成功。” 熊猫点头,他并不奇怪这个成功率。 灵魂转移本来就很难,跨种族的转移更难。寒风他们能够有一半的成功率,其实已经非常厉害了。 只是……一半的成功率,实在还是有点低。 他考虑了一下,将这两套方案都说了出来,让老白狼自己选择。 原本他以为老白狼会选择较为安全的第一套方案,然而出乎意料,老白狼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第二套方案。 “我已经老了,活了很多很多年,虽然活得很久,但我却越来越怕死。”借助老朋友的翻译,老白狼如此说道,“现在,一个恢复青春并且获得强大力量的机会就在面前,哪怕是要冒风险,我也要试一试!” “我能够感觉到你的诚意,所以,我先带你们去那处地脉吧,等你们确定了地脉,再帮我做灵魂转移好了。” 看着老白狼那张苍老的脸上浮现出人一般的神情,熊猫不由得颇为感叹。 千古艰难惟一死,对于死亡的恐惧,是谁也逃不过的。 第四十八章、失败的交涉 老马识途,老狼也差不多。 就算是一条老得快死,还念念不忘好色的老色狼,也是一样。 几十年来,白牙已经走遍了狼窝湖外围。它虽然不会勘察地脉,但凭借兽类天生的敏锐,差不多将方圆几百里的地脉都弄明白了。在它的引领下,熊猫等人来到了一片位于狼窝湖以北,距离狼窝湖接近三十里的小树林。 这一带最强的地脉,就在这个树林的下方。 “你确定?”剑十三闭着眼睛感应了一会儿,狐疑地问,“为什么我一点都感觉不到?” “因为这里有个实力不弱的元素生物,遮蔽了地脉的气息。”在几声狼嚎之后,翻译老萨满说。 “元素生物?”熊猫愣了一下,问,“可以交涉吗?” “恐怕很难。”不等白牙回答,星照先开口了,“我的预感里面,会有一场大战。” “靠!”剑十三急忙拖着她后退。他们两个一个是纯脆皮,一个虽然不是很脆皮,但也谈不上多皮粗肉厚,都不是适合顶在前线的兵种。 这种战斗,让熊猫顶前面就好。 熊猫却并没有紧张,而是看着树林,问:“能找到那个元素生物的具体位置吗?” “我可以试试。”说着,星照拿出了水晶球,念起咒语。 透明的水晶球慢慢变成绿色,缓缓升到空中,绕着它慢慢地转圈子。每转一圈,就有一圈绿光朝着周围扩散出去,很快消散在周围的空气之中。 过了一两分钟,她收回水晶球,露出了笑容。 “找到了,它正在地下,朝着我们过来呢。” 熊猫眼睛微微一缩,二话不说,抡起拳头,狠狠打在面前的地面上。 伴随这一拳,神圣能量轰入地下,然后犹如喷泉一般从前方地面喷出来,就像是一片金色的光幕似的。 这一招的威力并不大,主要是警示作用,告诉那个正在悄悄接近的元素生物,它已经被发现了,不要再打算玩潜行背刺——要是荷鲁斯在这里,肯定会说“切!这年头刺客都改行刚正面了,背刺潜行那套……你当自己是太阳骑士吗?”之类。 那元素生物既然会玩背刺,自然也是有一定智慧的,能够明白熊猫的意思。于是片刻之后,光幕前面大概二十米外的泥土涌动,一个只有半截身体,大概有两米高的泥土巨人慢慢生长了出来。 “你们,来,干什么?”泥土巨人用缓慢而干涩的声音问。 “我们是来寻找地脉的。”熊猫说,“我们想要在地脉上建一个传送阵。” 泥土巨人立刻回答:“地脉,是,我的!” “地脉不是任何人的。”剑十三说,“你只是比我们更早发现了它。” “我的!”泥土巨人强调。 “这件事应该可以商量吧。”熊猫说,“我们的传送阵只是将地脉散发的力量收集起来使用而已,并不会损伤地脉。而且我们不可能把所有地脉力量都用掉,肯定能剩下很多。如果你愿意合作的话,这部分用不掉的都归你,如何?” 泥土巨人没有立刻回答,似乎在思考。 按说这条件也算是凑合,虽然从感情上说,当然不如独享地脉来得舒服,但实际上这个泥土巨人并不能很好地收集地脉力量——否则白牙就不可能发现这里有地脉存在。相比之下,穿越者们打造的魔法阵可以将地脉力量近乎完美地收集,扣除传送所需,剩下的力量也不少,未必比它现在得到的分量少。 看它似乎有些犹豫,星照说:“如果你喜欢独占地脉,我可以帮你疏导附近的其它地脉,为你制造一处九条地脉汇合的居所。” 远距离传送阵需要的是一条强大的地脉,将几条相对较弱的地脉汇合起来,虽然力量上可能犹有过之,但却杂而不精,不能支撑传送阵。 但元素生物就没这个顾虑了,反正纯也好杂也好,对它来说都没什么区别。就像是一个人吃饭,不管是大米还是小麦,土豆还是玉米,都是食物。无非营养成分稍有不同,并没太本质的区别,绝对没有吃米健康长寿,吃土豆就短命的道理。 泥土巨人越发犹豫,它自然能感觉到面前这几个人的强大,知道打起来自己的胜算不大。但是它并不愿意和别人分享这块地盘,至于搬家……虽然理论上说,九条地脉汇合,才是最适合它的居所,但它偏偏就不想搬家。 过了许久,它终于开口了。 “不行!”它说。 熊猫叹了口气,劝道:“再商量商量吧,你想要什么条件,我们可以谈谈。” “哼!依我看……”剑十三本想动手,看了看妹妹的表情,立刻改口,“你还是再考虑考虑吧,我们可比你想象得更有本事。” “对啊,你总有什么想要的吧。”星照也劝道。 泥土巨人又沉默了。 这时候,白牙低声嚎叫了几下,老萨满翻译说:“白牙说,这家伙并不像外表看起来这么淳朴,更不是什么无害的。” “什么意思?” “它并不是这条地脉原本的主人。”伴随着老白狼的嚎叫,老萨满慢慢翻译,“它是大概十年前来的,当时这树林里面住着一群别的生物,结果都被它给杀了。”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倒也并不稀奇。”熊猫说,“我们不会因此歧视它。” 老白狼发出低沉的笑声,稍稍有些讥讽的意思。 “今天你们比它强,愿意跟它讲道理,可要是它比你们强的话,它却绝对不会跟你们讲道理。” 剑十三的表情立刻变得阴险凶恶起来,看着泥土巨人,问:“它说得对吗?” 泥土巨人没有回答。 剑十三手上一亮,一圈蓝光落在大家的脚下,刹那间弥漫开来,将周围很大一片都罩住,于是所有人(包括泥土巨人和狼)身上都发出了蓝光。 “不回答没关系,我只问你,如果今天我们没有你强的话,你是不是根本不会和我们讲道理,而是会直接选择杀死我们?”他严厉地问。 泥土巨人身上蓝光闪烁,没有回答的意思。 “那么我换个问法,如果我们没有你强,你依然会像这样跟我们好端端谈道理,劝我们离开,对吧?” 泥土巨人身上的蓝光变成了红光。 剑十三冷笑,拔出了剑。 “熊猫,这家伙的态度很明显了。讲道理,那也要跟愿意讲道理的人讲才行!” 熊猫的脸色也变得阴沉凶狠,他连水龙都打死了,又怎么会怕区区一个元素生物!之前愿意多费口舌,让出部分利益,无非是因为对方是这条地脉的“主人”,想要大家联合共赢,不愿意做强盗勾当而已。 但现在,泥土巨人的真面目被戳穿了,他自然也动了杀机。 三人之中,唯有星照还在摇头:“再等等吧,不要以假设给人定罪,再看看它的态度吧。” 但是她的善意注定无法得到回报,或许是有恼羞成怒的意思在内,又或许是被拆穿之后懒得再伪装下去,泥土巨人发出了凶狠的咆哮。 “吃掉!你们!” 说着,它就扑了上来。 第四十九章、不堪一击 这泥土巨人之前只露出半截身体,大概两米左右,并不算是很高。但此刻当它完全冲出地面的时候,身高顿时大大增加。 它的体型有些短腿的趋势,腰身以下的部分似乎比上半身长不了多少,但总的加起来也差不多有四米上下,对于熊猫他们来说,真的是庞然大物。 眼看着这么一个大家伙气势汹汹地冲了上来,熊猫眼睛微微一眯,正要出手,星照的水晶球已经光华大盛,一道浓郁的蓝光浮现在双方之间,化作六边形如同盾牌的形状。这光盾极为厚重,完全像是真正的盾牌一样,将两边彻底隔开,甚至连光都不能透过。 泥土巨人稍稍迟疑了一下,就卯足了力气撞了上去。它不知道这光盾有多结实,也并不是很有把握能将其撞碎。但经验告诉它,面对这种身材很小的敌人,要牢牢把握体型优势,猛打猛撞,绝对不能有半点泄气。 既然如此,无论这光盾有多结实,它都要将其撞碎才行! 但泥土巨人一头撞过去,却发现看上起坚固无比的蓝色光盾竟然只是个样子货,根本没有任何防御力,它这一下完全落了空,整个身体顿时踉踉跄跄,站立不稳。 熊猫和剑十三当然知道星照这一招的套路,一看她出手,立刻转到侧面,同时抓紧时将给自己施展buff技能,等到泥土巨人中招失去平衡的时候,两个人已经分别到了它的左右,而且一个变成了金闪闪,另一个身上五颜六色,连头发都变成了七彩,宛若传说中葬爱家族的终极撒马特一般。 套上buff之后,他们的战斗力顿时大大增加。熊猫纵身跃起,整个人就像是投石机扔出来的石弹一般,带着呼啸的风声撞在巨人的左脸上。 这一下撞得非常沉重,巨人原本就已经站立不稳,被撞了一下之后更加狼狈,双手拼命地乱划,想要保持身体的平衡,却哪里保持得住,缓慢而无法挽回地朝着右边摔了下去。 剑十三同样也跳了起来,他却没有像熊猫这样玩硬碰硬,而是在空中摆好姿势,施展出了精灵剑技的杀招。 “星雨!” 无数七彩光芒在他的剑上绽放,宛若星落如雨,朝着正在倒下的巨人倾泻过去。 这一招虚虚实实,十分难缠。按照介绍,是将杀招藏在无数剑芒之中,无论抵挡还是躲闪都极为困难。在游戏里面的效果,是无视敏捷效果,能够打破诸如“闪避”、“见切”之类防御技能,而且除非对方拥有针对性的技能,否则必定会受伤,随机被挂上“减速”、“虚弱”、“眩晕”、“目盲”等效果。 穿越之后,这一招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虚虚实实的剑招变得有了规律。剑十三并不甘心,用了很多时间,才真正重新掌握了它。 在塔拉汗的那段时间,他差不多就是在揣摩和练习这一剑。 现在一剑出手,他已经可以像传说中那样,自由选择真正的杀招位置以及效果,无论要攻击哪里,要造成什么效果,都可以随心所欲。 换句话说,这招精灵剑技里面的杀招,到此才算是真正的“练成”。 泥土巨人别说此刻还在摔倒,就算稳稳当当站着,也根本抵挡不住这一剑,只能眼睁睁看着剑光如同星雨一般落下,倾泻在自己的身上。 就在这时,星照大叫了一声:“不要杀它!” 剑十三原本要一剑刺穿泥土巨人的魔核——那是元素生物最重要的要害,一旦被打碎,必死无疑——听到妹妹的喊声,立刻临时变招,刷刷刷刷几剑,剑光仿佛织成一张网,将泥土巨人的魔核罩住。 下一瞬间,魔核周围的泥土就被完全切碎打飞,将泥土巨人的要害暴露了出来。 熊猫一撞之后,在空中转了个身,用神力制造了一个临时的屏障,脚踹在上面借力,凭空转向,又冲了过来。面对这颗泛着黑色的魔核,他的手上金光一闪,神圣能量化作光罩,把魔核关在了里面。 然后,他们两人纷纷落地,面前是被金光罩住浮在空中的魔核,以及洒落满地的泥土。 泥土巨人的身躯其实只是被魔力强化过的泥土,这颗魔核才是它的根本。此时熊猫以神力隔断了魔核跟它身体的联系,那些泥土顿时重新还原,偌大的一个巨人,此刻只剩下了区区一颗魔核。 但它并没有死,只要让它回到泥土之中,用不了几天,它就能重新恢复过来。要是回到之前那些魔化的泥土之中,只要几分钟,它就能复原如初。 双方这场战斗速度极快,前后不超过半分钟,庞大的泥土巨人就变成了一摊碎土和一颗被禁锢的魔核。老萨满曾经见过屠龙之战,那场面比这还大,倒也不以为意,白牙这辈子都没见过如此精彩的战斗,看得目瞪口呆,片刻之后才低声嚎叫了两声,声音里面满是赞叹之意。 不用老萨满翻译,大家也知道它是什么意思。 星照走上前去,水晶球黄光闪烁,透过熊猫的禁锢,落在了泥土巨人的魔核上。很快就渐渐幻化成一个巴掌大小的巨人模样,战战兢兢地看着大家。 “好了,现在可以好好讲道理了吧。”星照叹道,“这世界上总是有你这种人,非要挨一顿打,才能好好讲理,何苦呢!” 微型巨人没有回答。 它实在拿不准对方的意思,索性装哑巴。 “依我说砍死它算了。”剑十三摇头,“这货真心不是好东西,居然还想要骗咱们!” “之前它悄悄从地下接近,怕是就想要偷袭。”熊猫说,“不管什么理由,既然它想要杀咱们,那死在咱们手下就没什么可怨的。” 星照摇头:“上天有好生之德,何苦非要弄死它呢?依我说,不如把它交给离枭或者柳道青。” “交给他们?这家伙能帮他们干什么?”熊猫疑惑地问。 “离枭正在推动塔拉汗农业改革,柳道青则在指导农民们种蘑菇,这家伙身材那么大,也有力气,务农肯定是一把好手,经过它改造的泥土用来种蘑菇的话肯定也很合适。”星照说,“你们看,这不比杀了它有价值得多吗。” 熊猫和剑十三对视了一眼,都有点脸红。 他们倒是知道同伴们在做的事情,但怎么也没想到那个方面。 相比星照,他们的确是太过于关注打打杀杀之类了。 第五十章、奇妙的地脉 不作死就不会死,这句话实在是很有道理。 就比方这个泥土巨人,虽然大家谈不拢,但只要它不先出手,有星照调解,熊猫和剑十三多半不会出手。最多再找别人来谈这笔生意而已——穿越者里面能人甚多,会谈生意的有,能拿出泥土巨人难以拒绝好处的也有,就算它原本态度不好,应该也一样能够把它从“敌对”刷到“友好”甚至“尊敬”、“崇拜”什么的。 一般来说,这才是穿越者们和npc交涉的套路。动手打架,那一般是对魔怪的。 泥土巨人是元素生物,元素生物在游戏里面一般被分类在npc这一边,除非它自己动手攻击,否则像熊猫这类善良方向的穿越者,都是默认优先交涉的。交涉失败无非换个方法再交涉,一般不会考虑动手打死它。 但它自己先动了手,那就不同了。 穿越里面,就算是脾气最好最和善的,一旦对方动手,默认选择也是“打死再说”,至于会不会误伤之类的问题——你对我拔刀了,那就没误伤,打死也活该! 然而泥土巨人也是幸运的,它虽然挨了一顿暴打,甚至连自己多年积攒的魔化泥土的身躯都丢了,但好歹还没送命。 这要感谢正在塔拉汗领努力建设农业的那些穿越者们,他们整天嚷嚷“劳动力不够”,甚至有人怂恿领主安东尼找黑市商人去买点奴隶回来——在这个世界上,贩奴是非法贸易,但蓄奴却不是,很多人都以此嘲笑过封建主义所谓“道德”的虚伪性。 目前,穿越者们已经在很认真地讨论废除开拓令的问题。 开拓令虽然能够促使新的贵族出现(主要是骑士),但背后却在不断消耗宝贵的人口。塔拉汗领根本不存在什么人口过多需要开拓的问题,这里地广人稀,需要的是劳动力,更多的劳动力,尽可能多的劳动力! 因为很重要,所以要说三遍。 “我现在特么都有搞点媚药混到塔拉汗领各地河流井水里面的打算了……”在一次会议上,安东尼苦着脸说,“之前还不觉得,最近人口普查了一下,我冷汗都流出来了。你们知道这里平均一个村子多少人?一百五十人!特么才一百五十人!一百五十人供养一个骑士?!简直夭寿啊!难怪很多村子穷得要死,这要敲骨吸髓,才能维持骑士的体面啊!” “就这样子了,不少领主还在想办法开拓,无非追求的是每抢一个村子下来,就可以让自己麾下多一个骑士。至于老百姓活不活得下去,他们才不管呢。”他很愤怒地说,“我不是开玩笑!我真特么有把这些家伙召集起来,然后一颗大火球全炸死的想法!他们死光了,塔拉汗人才算有安宁!” 然而,把那些开拓派领主们都弄死,是肯定不行的。 就算废除开拓令,大家也都还在讨论,十分谨慎小心,不敢轻易出手。 相比之下,努力增加人口,努力增加劳动力,才是最实际的办法。 因为这个原因,就连那些个科研狂人都被追加了“研究如何制造能够务农的魔兽”这种简直荒谬的任务,以至于科研组的头目寒风跑去跟三余吵了一架,大骂他是在侮辱斯文,是侮辱科学狂人这个职业…… 这个泥土巨人当然不能算人口,但绝对可以算是劳动力,还是个很壮硕的劳动力,抵得上若干头大牲口。 既然这样,当然不能轻易杀了——要是让整天发愁缺乏劳动力的安东尼等人知道他们把这么一个大劳动力给轻易杀了,怕是要在聊天频道里面抱怨几个小时。 熊猫和剑十三事后琢磨了一番,很是流了几滴冷汗。 “熊猫,你觉得……这家伙会不会能够刷新?”剑十三想过之后,饶有兴趣地说,“要是可以刷新的话,咱们只要守着这里,等它刷新了就抓起来,抓它百儿八十个,估计缺人手的问题就算是解决了。” “想得倒美,这家伙蛮高级的,就算能刷新,也绝对不会刷得很快。”熊猫摇头,“你要有耐心,你在这里守着?” “还是算了!”剑十三立刻摇头,但随即又说,“不过……这里反正是要建传送阵吧,要建你的领地吧,到时候你可以安排人看着嘛,一旦这家伙刷出来,立刻就通知我们,然后抓捕……” “野生的泥土巨人刷新了?”熊猫哑然失笑,“不过我要提醒你,按照白牙的说法,这家伙是个外来户,原本并不住在这里。” 剑十三愣了一下,让星照询问被封印在水晶球里面的泥土巨人它的来历,谁知道这家伙一问三不知,只知道自己是从别处来的,至于原本出生的地方……它已经一点印象都没有了。 “特么鱼还有七秒钟记忆呢,这家伙连鱼都不如!” “我觉得你的数学有点问题……” 抱怨和说笑间,他们借助星照布置的观测法阵,看到了地下的地脉。 这里的确有一条极为强大的地脉,规模远在之前看到的那些地脉之上。它不像一般的地脉那样依赖于地下河,而是依赖于一条矿脉——严格来说也不算矿脉,假设把“黏土”从矿物里面排除掉的话。 “为什么黏土也能形成地脉?”剑十三纳闷地问。 “你不是布衣门的吗,这问题该问你自己啊。” “布衣门的招数里面可没有这个。”剑十三摇头,“我知道‘地龙咆哮’,那是因为布衣门有这个绝招。布衣门没有的绝招,我到哪里去知道?” 大家讨论了一番,都有些疑惑,就把这个问题发到了群聊。 然而攻略组也很纳闷,一般来说,地脉不是依赖于地下河,就是依赖于矿脉,地下河越大,矿脉越高级,地脉一般就越强。像这种依赖于黏土“矿脉”的强大地脉,真的是闻所未闻。 不管怎么说,总之需要的地脉已经找到了,剩下的工作,就是以这个地脉节点为中心,建设属于熊猫的领地,把位于这里的传送阵保护和隐藏起来。 为了这个目标,熊猫必须暂时离开,跟着总督派出的使者一起,前往色雷斯王都,接受子爵册封。 第五十一章、在路上 从穆兰达那到色雷斯王国的首都色雷斯城——或者叫雄鹰城,快马加鞭的话,大约需要一个月,但穆兰达那的使者队伍当然不能这么急匆匆的,只能按照正常速度行进,那就需要差不多两个月的时间。 “可惜这一路上都没什么水路,否则的话就能轻松很多,也快得多。”詹姆叹着气说,“要骑两个月的马,真是够呛!一想到路上的辛苦,我就有点不想去了。” 但作为这次使者团的副团长,他是必须要去的。 这次的使者团,主要任务有两个,一是汇报过去三年的工作,二是就讨伐战相关事情报告并请功。 请功名单上排在第一的自然是熊猫,第二就是詹姆——作为这次讨伐战的总指挥,他表现得很好,几次遭遇意外都作出了正确的判断,再加上之前招揽熊猫,也是出于他的授意,两份功劳加起来,让他可以稳稳当当地成为穆兰达那的巡防司司长。 虽然按说巡防司司长是总督的属官,可以由总督自行任命,但色雷斯王国的王权比较强势,穆兰达那总督在各地领主里面又相对弱势,所以这种子爵级官员的任免,是要奏报国王批准的。既然横竖都要走个流程,不如让詹姆自己亲自去一趟王都——以他的本事,管理使者团,肯定不成问题。 至于使者团的正团长,却是由一位退休了好几年的老官员担任的。这位官员也是个子爵,不过是没有封地的虚衔子爵——就是被俗称为“爵士”的那一种。他是国王一系的铁杆死忠,真正属于“谁在台上我就支持谁”的那种,由他来担任正团长,可以挡下很多麻烦。毕竟无论革新派还是守旧派,都不会把主意打到这类铁杆国王派头上,那完全是白费力气。 这位正团长年纪已经很大,今年都快七十岁了。以这个世界人们的平均寿命来说,可以称得上是长寿。 他是一个魔法师,不过等级不高,大概不会超过20级。这个等级的魔法师还没接触到可以延续寿命的手段,否则的话……七十岁其实也不算什么。 那些传奇的魔法师们,活个一百多岁是很平常的事情,就算活到二百岁也不算很稀罕。在延续寿命方面,魔法的确有着天然的优势。 相比之下,武者在寿命方面是要吃点亏的。就算被称之为人间传奇的那些70级武者,一般也只能活到一百二三,活到一百五六的就是长寿了,相比常常能活到二百多的魔法师,的确是要逊色一筹。 穿越者们倒是没怎么考虑过自己的寿命问题,他们大多是传奇种族,先天寿命就长。就算是其中相对比较短命的一些,至少也要再过个三四十年,才会到年老体衰的时候。而且……他们究竟会不会真的年老体衰,还要打个问号呢。 他们当中不少人的角色都是老人形象,但实际上无论身体还是精神,都没有半点衰老的意思。比方说剑十三,他的形象是个须发皆白的老者,按说老到这个地步的话,就算是高等精灵,也已经老态龙钟行动不便了。但实际上他根本不受影响,能跑能跳,精神抖擞。近身战斗的时候,一点也不比年轻小伙子逊色,甚至于自己也从来没感觉到什么“衰老”。 所以攻略组目前认为,穿越者们是不老不死的。 看着老态龙钟的使者团长在卫士搀扶下颤颤巍巍地坐上马车,熊猫不由得在心中暗暗叹息“时间的力量真是可怕”,然后又窃喜于穿越者们的不老不死。 他真的很难想象,自己也衰老成那样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 熊猫在地球上的师傅,那位一生好强的老武术家,是自杀的。因为某天早上,他坐在藤椅上看电视的时候,看着看着居然尿了裤子,自己当时竟然一点都没感觉到。 当发现自己已经老得连大小便都不能自主控制的时候,这个倔强的老人就下定了决心。几天之后,熊猫就收到了他的死讯,跟着微信讯息一起传来的,还有他遗书的扫描件。 遗书里面,师傅很悲凉地说,武者的一生就是在不断地和人的极限战斗,这场战斗他输了,输得一败涂地,实在没脸再活下去了。他还叮嘱徒弟们不要学他,好好享受生活,人生在世,除了武术之外,还有很多东西值得追求。 至于他的子女,武功其实很不怎么样,别说跟几位一直奋斗在武学之路上的师兄相比,就算比沈默(熊猫)都不如。这就像很多武术家一样,真正继承衣钵的都是徒弟,而不是孩子。 毕竟练武很辛苦,训练别人的孩子也就罢了,自己的孩子……很多人是下不去手的。 熊猫骑着青龙,一边赶路,一边浮想联翩。 在这条漫长的路上,会有足够的时间来让他慢慢浮想。 剑十三和星照已经离开了,他们用了最快的回城方法,自杀回城。通过将自己的系统地图抄录到地图室里面,他们更新了城堡的地图记录,以后但凡是经过城堡的穿越者,都可以到地图室来抄录这份地图,更新自己的地图资料,得到狼窝湖附近的地图。 这份地图,以后会有很多人需要。 无眠他们已经在设计传送阵,筹措所需的物资。这个传送阵距离极为遥远,差不多跨了有半个西大陆那么远,想要确保这么远距离的传送精密稳定不出错,绝对不是容易的事情。 这需要极为复杂和精密的传送阵,也需要十分珍贵的材料。要不是有地脉作为能量源的话,光是传送所需的能量,就足以让塔拉汗领破产。 倒是那个泥土巨人已经开始工作了,柳道青和离枭为了争夺它的支配权,差点打了一架。最后还是泥土巨人自己选择了工作内容——当蘑菇田。 这家伙其实挺懒的,能躺着就把工作完成了,它才不愿意辛辛苦苦去开垦农田呢。 目前它躺在塔拉汗城附近的一个村子旁边,变成了一块黑色的土地,柳道青带着村民们在上面栽培蘑菇,进展颇为顺利。 从地脉的霸主转职蘑菇田,这个元素生物的人生际遇,可以说真的是难以预料。 不知道它会不会偶尔回忆自己当年的峥嵘岁月,会不会后悔自己当初主动袭击熊猫等人的不智举动…… 第五十二章、差距和担忧 使者团走了几天,风餐露宿,终于走出了草原,来到了毗邻草原的乡村。 色雷斯人在草原边境上不停地种树,使得这里渐渐形成了一大片森林。尽管并不茂密,却已经足够作为屏障,既能够抵挡来自草原的大风,也能够阻碍想要西进的兽人牧民。 兽人牧民都是带着畜群的,森林里弯弯曲曲的道路不妨碍行人,却让畜群行进起来非常的不方便。除非他们冒着倾家荡产的风险扔下自己的畜群,否则他们对于森林西边平原区的人们就没有任何威胁。 在森林边上,熊猫看到了一些穷苦的牧民,正在森林里面搜寻。他们是以寻找林间珍品食材为营生的猎户,虽然往往几天才能有一点收获,但一年下来,收成其实也并不比打工差,无非是人辛苦一些,有一些风险。 “穆兰达那有个著名的说法,说倘使一个人欠了钱,就要跑到草原的山上去找‘山菌圈子’。这活儿风险很大,也很辛苦,但只要做成一次,就能赚很多的钱。”看到熊猫注意那些人,和他同行的朗拿度说,“我就见过一个做生意折了血本,跑去找山菌圈子的,可惜他再也没能回来。” “赚大钱的生意,肯定伴随着大风险。”熊猫叹道,“想要一下子就能还清欠款,也只有拿命去拼了。” 对于“山菌圈子”,他也有点印象。在草原的山上,有时候会出现类似平原上“蘑菇圈子”的东西,一圈五彩斑斓的蘑菇,围成一个圆圆的圈子,圈子中间往往还有几颗特别的蘑菇,那就是真正的“山菌圈子”。这东西是珍贵的食材和药材,在游戏里面叫做“山菌王”,价格历来就居高不下,很多重要的炼金药材都需要用到它,产出多少都不够。 相比之下,这些在草原边缘森林里面寻找东西的牧民,熊猫就不知道他们在找什么了。 虽然他是兽人,但当初主要是在联邦那边的群岛地区练级,在草原活动较少,要问他群岛地区的鱼人有多少个部落,每个部落有什么特产,他能够如数家珍,但问他草原上产什么……抱歉,他真不清楚。 托《新世界》任务系统的福,很多玩家都像他一样,记得很多设定内容——因为做任务用得着。至于攻略组的那群人,更是简直成了会走路的书柜,一个个不知道记得多少设定资料。一直到现在,他们都还没能把自己记得的全部设定资料都给默写出来呢。 使者团的车队没有停歇,很快就沿着道路走进了森林,渐渐茂密起来的树影遮住了草原,也遮住了那些艰难讨生活的人们的身影。 熊猫摇摇头,略有感叹。 按照色雷斯人的说法,这些牧民差不多就算是赤贫了。可实际上他们至少还有完整的衣服,虽然身材有些瘦削,但至少脸上还有血色,并没有显著营养不良的迹象。相比之下,塔拉汗领那些真正的穷人,简直活得宛如僵尸饿鬼一般。 难怪在游戏里面,帝国军进攻塔拉汗的时候,虽然军纪糟糕,但民众却并无多少抵抗,只有各路贵族在尽力抵抗。 横竖都已经活得没有人样,那死亡也就不可怕了。相比让人活得不像个人的王国,或许在帝国的统治之下,反而能找到一点希望。 如果没有穿越者们的影响,或许等帝国入侵的时候,同样的场面依然会上演吧。 (这次不同了!) 他在心中暗暗说道。 (太远大的事情暂且不论,至少,我们能够让塔拉汗的穷人们,活得像个人样!) 这些事情,现在穿越者们正在做。 塔拉汗领最大的问题,其实并不是人口稀少,而是领主掠夺太狠。这里的不少领主,真的有一种敲骨吸髓的疯狂劲头,倘若送他们去东土的幽冥世界,必定是饿鬼道的强力候补。相比之下,那些领主比较宽厚的,老百姓的生活就还凑合。 比方说菲鲁曼村,领主是个很有黄老之风的骑士,几乎没什么存在感,收税也很轻。菲鲁曼村的居民们就活得挺好,并不比穆兰达那的穷人差。 然而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塔拉汗领的统治者都时代供奉恶魔,手底下的领主们大致是什么德行,可想而知。 穿越者们刚刚夺权成功,暂时也不好展开清洗,所以他们主要考虑的还是推动农业发展,让农民们能够从泥土里面刨出更多的食物来。 有农才稳,民以食为天。 他们的做法大致分为两路,一路以退伍之后函授学习了农大的离枭为首,主要推动农业技术的改良,比方说改善土质、优选种子、改革栽培方式等等;另一路以山村出身的柳道青为首,主要是搞复合养殖、特种栽培之类,目前正在推广种蘑菇。 这两路做法都已经有些成果,但成果也都不够多。离枭总是抱怨人手太少,劳动力不足;柳道青则表示就算用“土方法”,多少也需要一些科技产品,一穷二白的情况下,他真的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但不管怎么说,大家依然在做,依然在一点一点地推动塔拉汗领的进步。 只要不遭遇战争,未来的塔拉汗领,迟早会变得繁荣昌盛。 熊猫如此确信。 可是,他也很有几分担心。 因为……不论他们做了多少,不论他们将塔拉汗建设得多好,面对气势汹汹的帝国大军,这一切或许不过只是沙滩上的城堡,被风一吹浪一打,就要消散无形,连一点痕迹都留不下。 大军过处,寸草不留,战争的残酷,总是能够摧毁一切的繁华。 记得当初大学里面,选修课上学过《东京梦华录》,里面讲述的北宋首都汴梁城,真的是极尽繁华。然而金兵过后,繁华就化成了过眼云烟,就算后世诗人所谓“直把杭州作汴州”,那天上天堂人间苏杭的杭州,其实也远不及汴梁的繁华,而马可波罗所谓“超乎想象的繁华”,则不过又是南宋曾经的繁华所残留的一点余光罢了…… 想到这里,熊猫就觉得心情沉重。 他思索着这些问题,连续几天都郁郁寡欢。 这天晚上,他躺在驿站的床上,正在思索自己能够做些什么的时候,突然听到了外面传来的喧闹声…… 第五十三章、夜晚的巧合 “驿站”在西陆是个新鲜玩意儿,虽然很久以前,就有去过东方的前辈贤者们记载东方古国的驿站制度,但在西陆这边,统治的薄弱,国家的相对弱势,让这种为了加强中央反应能力的东西根本没机会出现。 直到几年前,色雷斯的新国王理查德即位,这位有着灿烂金发和雄壮外表,咆哮起来宛如狮子一般的男子力压众议,在王国各地建立了一千多个驿站,才总算掀开了西陆历史的新一页。 驿站建立在各个村庄的村头上,既是旅馆,也负责收集情报。管理驿站的都是退伍老兵,他们见过世面,不会被轻易糊弄,而且薪水由王国直接发放,忠诚度也值得肯定。一千多个驿站分布在色雷斯各地的乡村,就等于国王陛下在这一千多个村子都安插了负责收集情报的间谍——而且各地领主还不敢对他们下手,只能尽可能限制他们的行动。 为了做成这件事,理查德国王费了很大的心思,花了很大的代价。色雷斯王国革新派和守旧派之争的主要诱因之一,也正是这件事。 熊猫他们住的这个驿站不大,上下三层楼。底楼是仓库和马厩——因为不兼营饭店业务,所以没有厅堂;二楼是大通铺,给军人、仆人之类的人居住;三楼则是单间,供有身份的人居住。 使者团的正副团长,熊猫,还有几位骑士,自然都住在三楼。 住得高,听远处的声音自然就比较清楚,所以当远处路上传来喧闹的时候,熊猫第一时间就听到了。 他冲到窗户旁边,开窗看去,只见夜色之中有一条火龙蜿蜒而来,却是上百个拿着火把的士兵,在一个骑士的带领下正在赶夜路。 (奇怪!究竟有什么急事?) 军队赶夜路的情况是很罕见的,因为这很危险。大多数的士兵并没有夜视能力,就算有火把照明,其实也看不了多远,只能沿着脚下的道路,跟着前面的人,如同无头苍蝇一般傻乎乎地走。这时候的军队极为脆弱,稍稍受到一点袭击都可能乱成一片,甚至就此崩溃,都不奇怪。 在这个世界的战史里面,曾经发生过两位勇士带着十几个村民,夜袭赶路的上千士兵,将其打得落花流水的事情。以史为鉴,后世的军官们除非万不得已,绝对不会考虑夜间行军。 那么,究竟发生了什么万不得已的事情? 熊猫想了想,敲了詹姆的房门,将呼呼大睡的他叫醒,招呼他一起去询问究竟。 “附近的村子受到了山贼的威胁。”那支军队的行军速度极慢,而且走走停停,十分谨慎。他们赶到村口的时候,军队正好也到了村口。 那位骑士面对从驿站出来的詹姆,倒是一点怀疑也没有,直接就把此行的目标告诉了他们。 “山贼?”熊猫一愣,“色雷斯的国家力量这么强,也有山贼?” 那骑士用看智障的眼神看着他:“再强大的国家也有山贼啊,暴民、歹徒、邪恶的冒险者、跟黑暗力量做交易的堕落之人……更不要说还有一些魔物本身就会建立山寨什么的。” 熊猫也醒悟过来,知道自己问了个傻问题,尴尬地笑了笑,说:“那群山贼在哪里?” “附近的多姆瑞米村。”骑士回答,“按照现在的行军速度,估计明天早上能到。” “明天中午?!”熊猫瞪大了眼睛,“这还来得及吗?” 骑士苦笑,没有回答。 很显然,肯定来不及。 “具体怎么回事?”詹姆问,“你们怎么知道山贼来袭的?” “多姆瑞米没有驿站,他们的村长跑到了领主的城堡报告这件事,然后我们就整队出发了。”骑士回答,“那个村长过来……应该是今天下午大概三四点时候的事情。” 熊猫算了一下,那个多姆瑞米村应该距离这里差不多半天的路程,村长早上出发,傍晚抵达。领主的军队可能是吃过晚饭之后出发的,估计明天早上赶到……不能说他们行动迟缓,但很显然,这样的速度,是来不及的。 就在这时,他看到了聊天频道里面,王土豪很罕见地发言了。 【你隔壁的徐先森:卧槽,我在色雷斯王国东境居然发现了一个山贼的山寨,这山寨看起来蛮有历史的,怕是有好东西。】 【荷鲁斯:具体在哪里?坐标!】 【你隔壁的徐先森:你也想要凑热闹?】 【荷鲁斯:是啊,最近一直都没能做成一笔像样的生意。熊猫不是说他跟着穆兰达那使者团去色雷斯首都嘛,我对照一下地图,打算去投奔他,看看有没有什么热闹可以凑的。现在我正在一个叫皮塞勒的小村子,明天去找他汇合。】 【熊猫:我在马克赛村,不出意外的话,明天我们大概就能见面。】 【你隔壁的徐先森:卧槽有点巧!我发现的这个山寨就在附近,从皮塞勒向北,有个叫多姆瑞米的小村子,我特么就是在村子北边的山上看到这个山寨的。】 【荷鲁斯:卧槽!这么近?!我这就出发!等我!熊猫一起去吗?】 【熊猫:……事情还真巧,好吧,我也出发,给我坐标,很快就到。】 他们在聊天频道里面的对话,詹姆和那个骑士当然看不到。二人只见熊猫一愣,然后露出了笑容,对他们说:“那个……多姆瑞米村在什么方向?” 骑士愣了一下,回答:“沿着大路一直向西北,到格勒村再向南,没多远就是。” 熊猫点头,然后走到马厩,拍了拍正毫无形象趴着睡觉的青龙:“伙计,咱们有一场仗要打了。” 青龙顿时睁开眼睛,跳了起来,脸上满是兴奋。 很显然,最近这段无所事事的生活,让它很是憋闷,用通俗的说法,就是手痒痒了。 詹姆也过来了,笑着说:“对手是一些山贼,青龙这次怕是可以吃到一些血食了。” 青龙嗤之以鼻,它是个很有格调的魔兽,生命力不足的猎物,压根不在它的食谱之中。 熊猫翻身上马,青龙发出一声悠长的嘶鸣,吵醒了所有正在睡觉的人,然后这匹青牙马王就带着蹄声和笑声一路远去,连同着背上的骑士一起,很快消失在夜色之中。 那骑士看得目瞪口呆,问:“他……这是去送死吗?” “送死?”詹姆有些好笑地看了看对方,“要是他是去送死的话,你这百来人干脆也别去算了……” “什么意思?” “真打起来的话,你和你手下这队人……怕是连他那匹马都打不过。” 中午有事,更新推迟 全文阅读无弹窗_中网文学 第五十四章、夜袭山贼窝 黑夜之中,有鳞有角极为高大的骏马正在纵蹄疾驰。 无论熊猫还是青龙都能够夜视,别说此刻还有满天星光,就算是无月无星的大阴天,他们也能看得清清楚楚,完全不用担心迷路。 何况此刻熊猫还开着系统地图,对照地图上王土豪给的坐标,很快就判断出了大致的位置。 于是他拨转马头,改变方向,跑进了附近的山里。 这片地区山林甚多,山中多豺狼猛虎,魔物也为数不少,但因为距离草原很近,冒险者们往往都去草原上赚钱,哪怕是贩卖一些特产,都比在山里冒险来得靠谱,所以山脉边缘还好,进入深山之后,熊猫很快就感觉到了好几股魔兽的气息。 这些魔兽们实力不弱,杀气腾腾,似乎有合围之意。 熊猫冷笑一声,刚要有所反应,青龙已经勃然大怒,仰天长啸。 自从被熊猫折服,它就在熊猫的影响下渐渐学着收敛气息,让自己显得不那么引人注目。但此刻受到挑衅,这只勉强也能算魔兽之王的马王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气势完全释放了出来。 以等级来说,青龙目前大概是三十五六级的样子,在寻常山林里面已经是毫无疑问的霸主。再加上龙种的气势,这一爆发,立刻就把那几只魔兽的气息全给压了下去。 那几只魔兽也不是傻子,感觉到了它的强大,便立刻收敛气息,作出息事宁人的架势,大有“我只是打个招呼”的意思。 熊猫微微一笑,对青龙说:“你真够威风的!” 青龙得意地大笑,马蹄越发轻快。 山路崎岖,寻常骏马根本无处下足,但青龙却毫不在乎,如履平地。马背颠簸,寻常骑士根本坐不住,但熊猫却不当回事,甚至还能腾出闲暇聊天。 【熊猫:这山里魔兽不少啊,你们最好别选择穿山而过。】 【荷鲁斯:你说迟了,我刚砍死一只长了翅膀的野牛。】 【熊猫:长翅膀的老虎我见过,长翅膀的野牛是什么鬼?】 【荷鲁斯:现实不是游戏,各种各样的魔兽都有。我把这家伙零碎切了,等扫荡了山贼,咱们烤牛肉吃,看看口味有什么不同。】 【你隔壁的徐先森:我正好带了一些酒。】 【熊猫:咱们这算不算是梁山作风?】 【荷鲁斯:夤夜杀人,喝酒吃肉,的确很梁山。】 【你隔壁的徐先森:但梁山是打家劫舍,我们是除暴安良,不同的。】 【荷鲁斯:这点小事不用计较那么多啦!我就要到了,果然是个大山寨!你在哪里?】 【你隔壁的徐先森:我在山寨靠近山体的那一侧悬崖上,半空中。】 【荷鲁斯:……靠!你这走位真是精髓!】 熊猫大笑,而这时候,他也隐约看到了前方重山之中,似乎有一片黑影,像是山寨模样。 片刻之后,他来到了山寨前面,却见坚固的寨门已经破了一大块,看痕迹俨然是斧头砍的,再看高度,分明是个矮个子进去了。 不用问,这肯定是荷鲁斯干的。 “青龙,看着外面,别让山贼跑了!” 他说着纵身跃起,金光如同双翼,托着他飞过了高高的寨墙。 山寨里面,数十个山贼正围着一个矮人鏖战。那矮人一身重甲,手持一把比常人脑袋至少大了两倍的单面巨斧。招数十分的简单明了,直来直去,然而每一斧子挥出,必定有一个山贼不死也伤。 远处也有一些拿着弓箭的山贼,但他们却都眼神迷离,因为有一个穿着白色麻布长袍的俊美男子,正赤足站在屋顶上,手中弹着鲁特琴,琴声悠扬婉转,带着奇异的韵律,将他们全部给迷住了。 此刻乃是深夜,然而那俊美男子头顶却有一道柔和的白光落下,宛若舞台上的聚光灯一般将他照得透亮,仿佛在这黑暗之中,唯有他才是天地之间的主角一般。 (靠!圣者皮肤简直帅爆了!) 熊猫心中嘀咕,下意识地将神圣力量完全展开,金光灿烂宛若天神下凡一般,一拳轰出,气势磅礴,将地上的几十个山贼全部罩住。 纵然明知道他这一拳只能打死一个人,但此刻每一个山贼却都觉得这一拳是朝着自己打过来的,拳头还没到,磅礴的压力就让他们双腿发软,连逃都逃不掉。 那矮人当然不会放过机会,大吼一声,抡起斧子就滴溜溜旋转起来,带起一片腥风血雨。 大概一个钟头之后,山寨里面已经一片狼藉,山贼们横七竖八死了一地,无论是战斗的还是躲藏的,全都没什么分别,就连几个侥幸逃出去的,也被青龙一蹄子一个,全都踩死在了山路上,算是凑了个齐齐整整。 荷鲁斯之前说要烤牛肉,但现在他可没空,正在到处翻箱倒柜,搜寻山寨里面的财宝。 王土豪也没烤牛肉的意思,他跟熊猫悄悄说了几句,就转身走了。 结果就剩下熊猫一个人做事,他把山贼们的尸体扔到院子角落去,然后架起了烤肉架,也不管周围血腥味有多重,自顾自烤起了荷鲁斯带来的牛肉。 一边烤着牛肉,他一边还跟完成了任务走进来的青龙聊天。 “这肉看起来很不错的样子,你有兴趣吗?” 青龙点头。 “果然,魔兽的肉,你就有兴趣了。你可真挑食啊。” 青龙笑。 “好吧,你吃生的还是吃熟的?” 青龙嘶鸣。 “半熟?我靠!你比我还讲究……” 说着笑着吃着,天色渐渐放亮,这一夜总算是过去了。 朝阳升起的时候,荷鲁斯满脸不高兴地从寨子里面走了出来,嘟囔:“王土豪的眼光也不怎么样,这破寨子历史倒是有一点,但却没什么好货。搜了半天,居然只有一些金币之类,连宝石都没几颗!” “黑吃黑一般都是吃销赃的,这种座山的,能有什么宝贝?”熊猫笑着说,“但我估计,他们肯定有很多的粮食,对吧?” “嗯,粮食是很多,可我要粮食干什么?”荷鲁斯叹了口气,随手提了个木桩坐在他的旁边,从架子上拿了一串烤肉,“王土豪呢?” “他有事,先走了。”熊猫指了指旁边地上的一个酒坛,“但他把酒留了下来。” 荷鲁斯提起酒坛喝了一大口,总算是露出了笑容:“好酒!就冲着这酒,一夜奔波也不算白费了!” “嗯,喝酒!” 第五十五章、除暴安良 太阳升起来之后,院子的血腥味反而更重了,荷鲁斯渐渐不满,嘟囔:“这简直连酒香都盖住了……” 熊猫想了想,对着被鲜血浸透的地面使用“采集”指令。 片刻之后,他的道具栏多了许多“混着泥土的污血”,地上却重新变干净了,连空气中的血腥味都淡了很多。 “这办法好!”荷鲁斯笑了,“我去把那些尸体也这么处理了,干干净净地再继续喝酒。” 他才走了两步,突然停了下来,转头看向外面。 熊猫比他反应更快一些,而青龙则稍慢一些,但大家的动作是一样的。 他们都听到了脚步声。 通往山脚下的山路上,有人走了过来。 仔细听听,这些人还在说话。一个年轻姑娘在哭,几个年纪大的男人在劝。 再仔细听听,他们应该还挑着担子,也不知道里面是什么货物。 熊猫皱了皱眉,看向荷鲁斯:“这是被山贼勒索的?” “大概是。”荷鲁斯满不在乎,“和我们有关系吗?” 熊猫想了想,摇头。 “既然没关系,我们继续喝酒。”荷鲁斯走了回来,重新坐下。 过了一会儿,那些人来到了山寨门口,但看到被打破了一个大洞的寨门,却又犹犹豫豫不敢靠近,甚至连叫一声都不敢。 熊猫等了又等,见他们还是没有任何举动,忍不住叹了口气,说:“门没关,进来吧!” 被他这一喊,几个村民才战战兢兢地推开门,从已经破了个大洞的山寨大门走了进来,他们以一个头发白了大半的老者为首,几个壮汉挑着担子,担子里面大概是面饼和肉干之类,还有一个颇有姿色的村姑。 “这位头领……”为首的那个老者想要说些什么,却被熊猫给打断了。 “我们不是山贼头领。”他说,“你要找山贼头领的话,去旁边那堆里面找。” 沿着他手指的方向,村民们看到了堆积成一座小山的山贼尸体,顿时吓得坐在地上,甚至有人连裤子都湿了。 “仔细看看,阳光下的这堆东西,的确是有点丑。”看着那堆尸体,荷鲁斯咧嘴大笑,“下次咱们再干这个,一定要先收拾干净才行!” 说着,他突然一愣,自言自语:“话说,王土豪走得那么急,该不会是他讨厌血臭吧?” 熊猫笑了笑,摇头:“他是另有原因。” “还能什么原因?”荷鲁斯冷哼一声,“他是贵公子出身,真正从小含着金汤勺,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对他来说从来就不是个问题。风餐露宿,在尸体堆旁边喝酒吃肉,他肯定不喜欢!” 熊猫摇头,并没有将王土豪告诉自己的事情说出来。 王土豪之所以走得那么急,是因为他想要去见一个人。 虽然他没说要去见谁,但略一琢磨,就能猜到是个女人,应该还是个年轻漂亮的女人。 以王土豪的性格,这世界上能够让他连打扫战场都懒得,刚刚打完了仗就急匆匆离开的,除了年轻漂亮的女人,还能是什么? 没有了,只可能是这个! 只是,究竟是什么样的女人呢? 熊猫稍稍有点好奇。 他们和那些村民谈了几句,才知道这群山贼虽然的确在这里盘踞多年,但以前其实为祸并不剧烈——他们也知道兔子不吃窝边草的道理。只是前不久,来了另外一群山贼,火并了原本的那群。这群新的山贼比之前的山贼贪婪得多也凶恶得多,刚刚火并完了,就勒索山下的村子,要他们献上粮食和女人。 “勒索粮食也就罢了,勒索女人是什么鬼?”荷鲁斯纳闷地问,“而且还只勒索一个——我承认这妹子是挺漂亮的,可以打八十分,多一点八十五也行,但他们有七十九个人啊!七十九个人,一个妹子?!这怕是第一天勒索来,第二天就要变死人了吧……” “也许他们是给首领抓压寨夫人。”熊猫猜测。 不管山贼们是怎么想的,总之都已经不重要了。 毕竟,他们都已经死了。 这意料之外的好消息让村民们欣喜若狂,千恩万谢,并且表示愿意奉上谢礼。 听到“谢礼”二字,荷鲁斯顿时眉开眼笑,屁颠屁颠地就急匆匆下了山,甚至于连村民们都被他给扔下了。熊猫则摇摇头,牵着青龙,跟村民们一起缓缓走在路上。 走着走着,他突然注意到那个村姑表情一变,似乎听到了什么,露出了笑容。 熊猫心中一动,给自己释放了一个“感知加强”,顿时听到了风中传来的琴声,以及几乎细不可闻的歌声。 琴是鲁特琴,歌是《橄榄树》,唱歌的不是别人,就是王土豪。 有趣的是,这家伙还用了吟游诗人的特殊技能,将自己的琴声和歌声只传递给一个人听。要不是他的技能等级不够高,怕是连熊猫都听不见。 看那村姑脸色微红,露出害羞的笑意,熊猫暗暗好笑。 王土豪这家伙,怕是刚打完就担心妹子出事,急匆匆赶去村里了吧…… 他大致猜出来了,王土豪大概因为孤掌难鸣,担心一个人搞不定一寨子的山贼,才用真真假假的消息把他和荷鲁斯引过来,借他们的力量一起剿灭这伙山贼。 而王土豪这么做的原因,只有一个。 为了那个村姑。 【熊猫:王土豪,看不出来,你还是个多情之人啊!】 【你隔壁的许先森:哈哈,我就知道瞒不过你。那妹子不错吧?打扮打扮的话,绝对比那个什么公爵夫人还漂亮!】 【熊猫:你打算在这里住下?就这么成家立业?】 【你隔壁的许先森:开什么玩笑!我可是浪子!浪子是不会被一个女人约束住的!】 【熊猫:你的意思是说,你准备走了,而且永远也不打算回来?】 【你隔壁的许先森:我是打算离开了,不过……以后还会回来的。就算浪子,也需要可以让自己偶尔休息几天的港湾嘛。】 熊猫摇摇头,笑了。 他可以清楚地感觉出来,王土豪这小子说话有点言不由衷。 用不了多久,这家伙就会再回来的。 或许从此以后,想要找这个家伙,到这一带来寻觅就行了。 第五十六章、詹姆的计划 熊猫跟着村民们下了山,进了村,正看到荷鲁斯坐在村子里面旅馆一楼的大厅里面,一边吐沫横飞地吹嘘怎么消灭那群山贼,一边大口大口往嘴里灌酒。 荷鲁斯这个人很有江湖风,他喜欢喝酒,但并不需要好酒。相比酒,他真正需要的是一群听他讲故事的酒友,如果这群人再配合一点,经常惊讶、惊叹、惊呼,那就完美了。 现在就是这种情况。 所以荷鲁斯很开心,非常开心,笑得龇牙咧嘴。 熊猫也微笑,却没有走过去凑热闹,甚至没有进旅馆,而是牵着青龙来到了村子门口,搬了块大石头当凳子,坐在一棵树下等待。 中午时分,军队终于姗姗来迟。 他们原本担心会看到被山贼肆虐之后村子的惨状,结果却看到村子里面一片祥和,还看到熊猫倚着一棵大树已经睡着了,旁边的青龙正在无聊地嚼着青草,打着瞌睡。 无论是人是马,都没有受伤的样子,只是显得很疲倦而已。 早已料到会这样的詹姆微微一笑,转头看向那个骑士。 那骑士不由得脸红,尴尬地笑了。 “正如你所说,这位潘达先生的确神勇无比!”他由衷地赞叹,“我们色雷斯又多了这样一位猛士,真是可喜可贺!” 一番吹捧之后,詹姆过去叫醒了熊猫。跋涉了一夜的士兵们到旅馆休息,大家各行其是。 至于荷鲁斯,他早就已经吃饱喝足也说够了,原本打算跟熊猫一起行动的他,却又改变了主意,在军队到来之前就扛着那把两个壮汉才能抬起来的大斧头走了。 “今天的事情很有趣,以后再有这样有趣的事情,记得叫我。”临走的时候,他如此留言。 这种随兴而来兴尽而归的风格,也一样充满了江湖风。 既然没急事,领主的军队就不急着赶路了,打算休息一天,明天再出发回去。但熊猫和詹姆却不能这样,他们不能让使团等太久。于是走了一夜,疲惫不堪的詹姆被熊猫放在了青龙的背上,犹如一袋大米似的,运回了驿站。 对此,詹姆在事后表示了抗议,他觉得自己应该有更加英明神武的形象,而不是犹如一袋米。 当时熊猫只指了指青龙,表示有事可以请他自己去跟青龙讨论,詹姆试着凑过去说了两句,被青龙用藐视的眼光看着,于是他说着说着就放弃了。 熊猫的这匹马很有性格,关键是它有足以支撑这性格的能力。 一对一的话,詹姆还真没把握能够打得赢它…… 实力决定了彼此交往时的地位,既然打不过青龙,詹姆当然就只能把吃瘪的事情放在脑后,权当这事没发生过。 至于他第二天开始就每天早期,跟着熊猫一起锻炼,绝对不是因为被区区一匹马给藐视了。 嗯,至少他自己是坚持这么说的。 “等这趟完成了册封之后,我自然是回去建设封地的,你准备干什么?”某天锻炼之后,熊猫随口问道。 “我?”詹姆想了想,说,“先做几年巡防司司长,等我也弄到册封之后,可能会去找个专门猎杀魔兽的冒险者团队,跟着学上一段时间。” “你打算扔下封地去当冒险者?” “不,只是去学习一下而已。”詹姆说,“我未来的理想,是想要组建一支专门消灭那些危险魔兽,清剿类似狼窝湖这类兽巢的军队。这既需要足够的身份地位,也需要相应的知识。以我们国家的形势看来,未来几年,很可能有建功立业的机会。所以未来几年,我会继续当巡防司司长,看看能不能找到机会升迁一下,或者是弄到实际的封地。等封地到手,再去补课学习,也来得及。” 熊猫点头,觉得这想法倒也靠谱。 最重要的是,他知道,未来几年,色雷斯这边还真的有建功立业升迁的机会。 按照他知道的“剧情”,大概也就是今年冬天,色雷斯会发动一系列对外战争的第一步,闪击北方的雷顿王国,趁着谁也没想到居然有人会在冰雪覆盖的季节打仗这个盲点,只用了七天时间,大军就兵临雷顿王国的首都,令历史比色雷斯还悠久的雷顿王国几乎亡国。 虽然这一战最后在兽人几位金帐大萨满的调停下,没有打成灭国之战,但雷顿王国从此降格成了雷顿公国,而色雷斯国王则在不久之后称帝,色雷斯王国成为了色雷斯帝国。 如果詹姆足够敏锐的话,应该能够发现端倪。只要他主动请缨,完全可能参加这场轻松的战争,并在战争之中立下功劳,得到想要得到的东西。 按照无眠他们整理的设定,色雷斯对雷顿的这场“鹰鹿之战”,总的来说没什么风险。色雷斯军的战损很小,主要损失来自于严寒——以雪鹿为旗帜的雷顿王国位于西大陆北方,气候寒冷。冬天的时候简直就是滴水成冰,别说打仗,就算出门转一圈都够呛。尽管色雷斯人做了很多的准备,依然冻死冻伤了很多人,甚至超过了战损的十倍以上。 詹姆的实力不错,也颇有家财,要准备一些防寒的魔法道具,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难度。既然寒冷不是问题,那么他就不大可能会战死沙场,这一战对他来说,纯粹是个刷功劳的机会而已。 熊猫琢磨了一下,组织了一下语句,然后说:“你也觉得未来几年有建功立业的机会?可能会在哪个方面?” 詹姆犹豫了一会儿,左右看了看,压低了声音,用只能两个人听到的话音说:“我觉得,陛下可能要进攻雷顿。” “哦?何以见得?” “管家前些天给我发来消息,说几个相熟的人家,跑来找他借我家的一套‘碎冰甲’。那套铠甲除了好看之外,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优点,虽然是魔法装备,可‘抗寒’这一点,真正没什么大用。如果只是一个人需要也就罢了,几个人都来借,就有点问题了。” 詹姆停了一下,唯恐熊猫不信,又继续说:“我家的出身,你也是知道的。那几个人家,都是……呵呵,你明白就好。他们会特地跑来借这套铠甲,除了这个理由之外,我想不到别的。” 熊猫微微点头,又问:“你打算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詹姆笑了,“机会当然不能错过!” “你不是说要当几年巡防司司长的吗?” “……要是我猜错了,那当然就回去当巡防司司长喽。” “你的准备真充分,佩服佩服!” “过奖,你打算也参加这场战争吗?”詹姆问。 熊猫很难得的犹豫了,他思考了很久,还是摇头:“我也不确定,到时候再说吧……” 第五十七章、穿越者们的计划 朝着色雷斯的内地行进,路上值得一说的事情就渐渐少了。 就熊猫看来,色雷斯这个国家无论是社会的稳定程度还是人民的幸福指数,都比塔拉汗要强得多,甚至可以说是有天壤之别。 比方说他们路过的那些村子,村民们大多有安定的生活,脸上有笑容,村子里面也没什么怨气盘桓。更重要的是,他经常见到六七十岁白发苍苍的老人,坐在自家茅屋前面晒太阳。 按照熊猫的印象,要看一个地区的人们活得怎么样,看他们的平均寿命就好。平均寿命高的,纵然有千种万种问题,也好过平均寿命低的。或者直白一点说,平均寿命高而有问题,那叫白玉微瑕;平均寿命低而有亮点,那多半是收了钱的记者在洗地。 当然,如传说中永远都在唱歌跳舞的传奇国度,上亿低种姓贱民别说统计数据,连个身份证都没有,饿了病了只能喝恒河水,死了扔进恒河的……那数据就实在不能说明问题了。 “难怪色雷斯能够横扫半个西陆,这个国家的确有强大的根基!”在聊天频道里面,他如此感叹。 发出类似感叹的穿越者并不只有他一个,不少穿越者都在色雷斯活动,感想和他差不多都类似。 穿越者们已经默认自己是塔拉汗领的主人,充满了主人翁的意识,目前色雷斯是他们最大的假想敌,所以但凡出门游历的,至少有一半都来了色雷斯。 他们是来观察敌情的。 随着他们对色雷斯的了解渐渐增加,他们心中的压力也在渐渐增加。 如此强大的一个国家,光靠区区一个塔拉汗领,真能抵抗得了吗? 谁也没把握。 “要是能够多给我们几年时间就好了。”有人说。 多给他们几年时间,会怎么样? 当然是穿越者们继续升级,升级到光靠他们自己的武力,就能对抗千军万马,直接把色雷斯侵略军给打回去的地步喽。 在这种情况下,科研组突然表示,如果只是争取一些时间的话,或许他们会有办法。 “什么办法?”大家纷纷追问。 科研组长寒风倒也没卖关子,给大家详细说明了一下: 色雷斯大部分地区的主要粮食作物是一种类似水稻但需水量并不很多的植物,被称之为“稻子”,或者可以认为是一种旱稻。这种作物的产量不算很高,反正比几个接触过农活的穿越者印象里面的水稻低得多。一般来说,如果风调雨顺,一年下来,收成大概足以吃两年的样子,若是稍稍有一点风不调雨不顺,那大致上就只能在够吃一年到一年半之间徘徊。 寒风的计划是大规模培养一种会妨碍稻子结穗的细菌,然后借助鸟类,传播到色雷斯去。这种人工制造的细菌寿命并不长,也缺乏变异的能力,总的来说相当弱。但只要把握好时机,就能通过一波感染,造成色雷斯部分地区粮食减产。 以色雷斯的国情,面对这种情况,当然必须从别处调集储备粮来救灾。没了储备粮,自然就打不了仗,也就能够拖延一些时间。 “能拖延多久?”大家问。 寒风表示自己没仔细计算过,但是……至少拖上一年,还是可以的。 “就不能多拖几年吗?”冒牌伯爵安东尼问。 寒风很无奈地表示,这一招其实也就是有心算无心,打了色雷斯一个措手不及而已。人家又不是傻的,一中招就会反应过来,然后动手追查。为了避免被追查到,他们干了之后立刻就要销毁一切线索,再借助一些特殊的方法逃脱。这么做一次应该没问题,做到第二次第三次,傻子也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了…… “除非你们想要面对怒气冲天来报复的色雷斯大军,否则这事情只能做一次。”他如此强调。 谁也不想面对挟怒而来的色雷斯军队,所以只能纷纷表示遗憾。 当然,也有一些穿越者担心这种做法会严重伤害平民,不是好人该做的事。寒风却不以为然,他说按照计算,就算是灾情相对严重的地区,其实也并不会真的绝收,除非是赈灾不及时,否则不大可能出现饿死人的情况。 “但是这会让农民破产吧。”有研究过古代史的人说,“很多农民身上都背负着债务,如果出现严重减产,他们就无法暗示偿还债务,结果必定破产……农民破产,很惨的!” 对此,寒风也只能说:“我顾不了那么多,你有同情心的话,自己想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出来呗。” 两全其美的好办法,当然是想不出来的,所以那些悲天悯人的穿越者们也只好无奈叹息。 叹息之后,他们就忍不住大骂色雷斯国王理查德,要不是这个混账想要建功立业,想要扫平天下,想要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哪来这么多的屁事! 然后,不止一个人就决定动身去刺杀理查德。 “这货是万恶之首,只要他死了,仗也就不用打了。”刺杀小队队长星照如此说道。 “靠暗杀解决不了问题的。”无眠劝道,“你看从战国末期到秦朝,那么多人刺杀秦始皇,也没见解决问题。” “那是他们没杀掉秦始皇!”剑十三立刻为妹妹撑腰,“当年要是秦舞阳不掉链子,事情早解决了!” “就算秦始皇死了,秦国也一样会灭了燕国。” “至少没了秦始皇,秦国统一六国的步伐会减慢。”剑十三说,“我们追求的也不过是这样,让色雷斯放慢侵略的步伐而已。” “你们有没有想过一件事?”熊猫突然说,“刺杀了理查德国王,色雷斯国内目前已经斗得不可开交的革新派和守旧派怕是要真的火并起来,很可能酿成色雷斯的内战。到时候我们是不用担心色雷斯打过来了,但对色雷斯人来说,其实更惨。” 剑十三顿时哑火了,星照她们也无话可说。 粮食减产和内战,哪个更惨? 这是一目了然的事情。 最终,星照他们设计的“刺杀暴君理查德”计划,还没来得及付诸实施,就胎死腹中。穿越者们经过详细地讨论,还是决定支持寒风的计划,利用粮食减产来拖延一下色雷斯的侵略步伐。 虽然这还不够,但至少对于他们来说,能想到的办法,也就只有这样了…… 第五十八章、“观察员”熊猫 当使者团抵达色雷斯王都,俗称“雄鹰之城”的色雷斯城时,天气已经颇冷。 前些天,穿越者们刚刚在城堡举行了一场宴会,纪念大家穿越一整年。除了熊猫等几个实在无法分身离开的之外,别的穿越者们都回到了城堡,参加了这场宴会。 那是一场盛大的宴会,大家都尽情欢乐,许多穿越者都表演了才艺。那些原本应该用来冒险,用来战斗,用来让人们敬仰和畏惧的力量,被他们随意地用在了逗趣取乐上,气氛十分的轻松欢快。 在这种欢快的气氛中,就连这段时间单飞,吃了很多苦头的老虎都上台唱了两首歌——他很有一些艺术细胞,穿越之前就是麦霸级别的金嗓子,加上穿越之后的素质加成,无论嘹亮的高音还是浑厚的低音都难不倒他,一曲唱毕想要下台,结果就被大家喊着“再来一首”又轰了回去,不得不再唱一首,才能够顺利退场。 在这个大家欢庆的时刻,熊猫和另外几个实在无法分身前往城堡的穿越者们只能苦大仇深地看直播——还特么是文字直播,别说视频,连一张图或者一段声音都没有。 好在大家总算还记得他们,纷纷对于这些各有原因而不能归来的游子们致以祝福,还有人把他们和节假日坚守岗位的医生、警察、军人等特殊职业联系起来,对他们大加表扬。 对此,熊猫只想说:“其实,我真的很想参加宴会……” 宴会之后,穿越者们趁着大家几乎都在,召开了一次全体大会,讨论了一件非常重要的大事。 关于塔拉汗领究竟该如何自处的问题。 未来的西大陆风起云涌,战乱频繁。塔拉汗领位于特雷拉王国最北部,毗邻西大陆中部的大草原,虽然谈不上什么兵家必争,但未来的战争之中难免会有很多厮杀争夺——远的不说,色雷斯帝国三路出兵侵略特雷拉王国的那场战争之中,塔拉汗领就免不了要经过一场刀兵劫难。 目前,穿越者们正在竭尽全力加强塔拉汗领的力量,同时设法给色雷斯王国拖后腿,试图延缓这场战争的到来。但蝴蝶的翅膀是扇不出风暴来的,历史的车轮终究会碾过来。或许他们能够凭借自己的力量,将那辆讨嫌的“历史战车”暂且推开,但能推开一次,不能推开一世。未来的大陆混战、兽人南下、亡灵大潮……这些都会发生在距离塔拉汗领不远的地方。 一想到这些麻烦,如三余、无眠等人就头疼得很。 他们一直在讨论该怎么办,最近和音突发奇想,有了一个奇妙的建议。 横竖他们穿越者又不是特雷拉王国的居民,对这国家也没什么忠诚度可言,那么……不如大家干脆投靠色雷斯算了! “当叛徒?!”听到这个提议,很多人顿时勃然变色,“不行!” 华人天生就对“背叛”这个词极为厌恶,在中华文化里面,你可以不学无术,可以粗俗蛮横,可以软弱无能,可以下流好色,甚至于凶狠残暴都可以,唯独不能吃里扒外当叛徒! 这是不可触及的高压线,一旦触及这条线,不管有什么成就,有什么苦衷,全都要被一票否定,没有任何情面可讲。 三余他们自然也知道这一点,看到群情沸腾,急忙解释了好半天,但大多数人依然还是不能释怀。 他们能够理解三余等人的说法,也能够接受这种说法,但是道理上能接受,不代表感情上能接受。 而且,一想到日后会被特雷拉人戳着脊梁骂叛徒,很多人就不舒服,宛若吃了一口苹果,然后发现剩下的果肉里面有一条虫子——不,是半条虫子——那样的恶心。 相比这个选择,他们宁可竭尽全力,和色雷斯大军战它个天翻地覆,杀一个血流成河……不管怎么样,都好过当叛徒! 三余和无眠等人做了很多的说服工作,总算还是收到了一些效果。于是熊猫就多了一个任务——他要代表穿越者们,去参加色雷斯王国对雷顿王国的那场战争,亲眼看看色雷斯是怎么对待投降地区的。 投降或许不是问题,但投降之后的待遇是大问题。穿越者们的底线是塔拉汗领基本保持原样,既不被战火蹂躏,也不被帝国架空夺权。这两条一样重要,全都必须得到保证。 如果不能保证这两条的话,那就没得商量了,打吧! 熊猫本拟册封之后就可以回到草原上建设领地,想不到居然又多了一份差事,自然有些怨言。尤其他很讨厌侵略战争,一点也不想掺和进去——色雷斯侵略雷顿,关他什么事! 三余和无眠他们好说歹说,总算说得他勉强点头。即便如此,他也有言在先——如果色雷斯在被占领地区横征暴敛,甚或展开屠杀的话,他立马翻脸动手,别说什么投靠色雷斯,就算是领地都不要了! “大丈夫有所不为,有所必为!”面对三余和无眠的继续传说,他冷冷地回答,“我们练武的人活在世上,讲究的就是胸口一口气,这口气不顺,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有这么严重吗?” “就是这么严重!” 面对熊猫的固执,三余、无眠他们也无话可说,只能答应。 统一了意见之后,熊猫就开始考虑该怎么做。 以他的勇武,想要主动参加侵略雷顿王国的作战,理查德国王肯定是欢迎的——就算国王不在乎,军队的实际统帅也不会拒绝一位屠龙者的帮忙。 只是这么一来,就跟他之前低调的计划完全相悖了。 按照他原本和总督讨论的计划,是要尽可能低调一些,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等到册封结束就立刻返回穆兰达那,不招惹半点王都的风尘云烟。 可是既然他决定要参军,那就低调不起来了啊…… 熊猫思考了许久,最后找到了詹姆,说明了自己的打算。 对此,詹姆却很欢迎。 “男子汉生在世上,讲究的就是用刀剑争取名誉地位。纵横沙场,开疆辟土,正是男子汉焕发光彩的最好舞台!你是我见过的最可靠的强者,能跟你并肩作战,既是一件痛快的喜事,也是我的光荣!” 詹姆拍着胸口,高兴地说:“至于防寒装备之类问题,你就放心吧,我负责给你准备好,绝对不会误事!” 第五十九章、明日帝都 色雷斯王国的首都就叫色雷斯城——这是西大陆的通例,国家叫什么名字,国都就叫什么名字。 色雷斯城并不繁华,但透出一股子庄严感。它的城墙既高且厚,全都是用坚固的条石砌成,城墙上有不少斑驳的痕迹,诉说着历史的沧桑。 最初这座城市并不叫这个名字,最初西大陆的西部也并不是一个国家。这里有几十个大大小小的国家,他们都是很久很久以前一个王朝的继承人——至少他们自己都这么宣称。然后他们之间有结盟,有争斗,有合纵连横……具体的内容,大概可以写一部《四国演义》什么的,因为其中最强大的一共有四个国家。 当然,如果要算上各方领主的话,那数量就多了,按照历史资料,当年西大陆西部最多的时候曾经有过315个“国家”。 嗯,315个。 三百一十五个。 当初熊猫看到这段资料的时候,嘴巴长得很大,半天都没能合上。 色雷斯王国的祖先,是被称作“高贵苏伦”的伯爵,他们通过战争和联姻,从一个伯爵领成长为侯爵领——在西陆西部这片被称之为“神圣帝国”的战乱泥沼里面,这意味着从鱼变成了龙,成为了有资格逐鹿天下的大人物。 然后就是一系列的战争,断断续续的战争,混合着联姻、结盟和背叛的战争,直到一百五十多年前,色雷斯才真正成立。 在那段战争岁月里面,这座城池有好几次被敌军围攻,但优势兵力的敌人在坚固的城墙下一次次无功而返,没有哪怕一次能够攻破城防。 “色雷斯城有个独特的景点,等咱们安顿下来,我带你去看。”詹姆对熊猫说,“在城池的北方,有一段半坍塌的城墙,城墙上还有攻城车撞出来的痕迹。那就是这座城池唯一一次几乎被攻陷的记录。” 熊猫有些好奇地问:“后来仗打赢了吧,那为什么不把城墙修好呢?” “这话说来就长了。”詹姆说,“当年萨尔森公爵进攻波兰登侯爵——也就是色雷斯的前身。他趁着侯爵领兵南征的空隙突袭,一举攻到了波兰登城堡——也就是这座城池当年的名字。面对来势汹汹的敌人,怀孕的侯爵夫人挺着大肚子走上城墙,主持防守,并且在战场上生下了一个儿子——也就是我们色雷斯的初代国王。当时形势极为危急,最紧要的时候,萨尔森公爵的军队已经打塌了一小片城墙,眼看就要破墙而入。在这个时候,一个流浪的兽人部落因为当年受过侯爵夫人的恩惠,所以不顾一切地袭击了公爵的军队。” “公爵根本就没想到会有人从背后袭击,军队顿时大乱,刚生下孩子的侯爵夫人立刻发动反击,于是公爵大败。但那个部落却差不多死伤殆尽,几乎没有生还者。侯爵夫人也在这一战里面染了病,不等侯爵归来就去世了。” “后来呢?”熊猫问。 “后来侯爵得胜归来,一怒兴兵,打了差不多两年,最终灭亡了萨尔森。公爵自杀,尸体被他运了回来,吊在城北的树林里,就是当初那群兽人部落战死的地方,吊了一个冬天。再后来,侯爵成为公爵,他迎娶了一位兽人姑娘为侧妃,开始了我们色雷斯和兽人的世代联姻。” 熊猫点头,色雷斯王家和兽人世代联姻,这件事他当然也是知道的。只是他并不知道这个联姻的由来,直到今天由詹姆解说,才算是明白究竟。 不过,色雷斯王家虽然和兽人联姻,但继承王位的却都是纯种人类,兽人侧妃所生的孩子只能成为亲王——也就是著名的“奔马亲王”,这个位子由每一代兽人侧妃所生儿子里面最年长的担任,不作继承。 当代的奔马亲王是一位人类和猪人的混血儿,偏偏长得很瘦,所以民间都有“最瘦的猪人”这么一个笑称。不过他虽然长得缺乏威严,但实力并不弱,在熊猫的印象里面,后来战乱时代出场的时候,他足足有60级,差不多已经是人间一般意义上的顶尖高手这个层次。 当然,比那些70级甚至更高的传奇强者,还是不如的。 熊猫仔细回忆了一下,突然发现……这位奔马亲王和詹姆似乎关系很好,按照和音整理的资料,当初讨伐冰龙的那个任务里面,他曾经出现过,并且向詹姆赠送了屠龙枪。那件任务道具后来由詹姆交给玩家,玩家们可以使用它来打破冰龙的魔法防御,从而大大增强一段时间里面对冰龙的伤害。 也有一些强大的公会——比方说莽穿地球公会就没有使用屠龙枪,而将它留下来当了纪念品,挂在公会大厅里面装饰。 那时候公会大厅里面挂满了各种稀有的装饰品,什么巨龙的脑袋、大天使的翅膀、大恶魔的尾巴……诸如此类,看起来啥是阴森。但大家都很喜欢,因为这都是荣耀的证明。 可惜这些东西都没了,现在公会大厅里面只挂着一片塔拉汗伯爵领的旗帜,对外自然宣称这里也属于塔拉汗,对内其实大家都明白,这是意味着他们的第一份价值重大的战利品,就是塔拉汗伯爵领。 这份战利品的确够档次,日后想要找点足以跟它相提并论的东西挂上去,怕是不大容易。 使者团在城门口稍稍停留了一下,和城门卫队长印证身份之后,就由卫兵引领着前往使团邸居住。 到了使团邸,团长自然去处理交接的相关手续,熊猫则被詹姆拖着出了府邸,前往詹姆家族的府邸。 “既然来到了色雷斯,那我就是地头蛇了。”詹姆笑呵呵地说,“先把正事做了,去我家给你弄一套装备。然后我带着你在色雷斯好好转一圈,享受一下王都的风情。” “所谓‘王都风情’究竟指的是什么?”熊猫问,“如果是风花雪月之类,那还是算了。” “放心吧,我知道你们兽人的审美观,怎么会带你去看那些在你看来软得一只手就能捏死的女人呢?我带你去看最好的战舞,最精彩的竞技,吃最美味的菜肴,喝最痛快的烈酒!”詹姆笑得洋洋得意,“相信我,在我长大成人之前,这些东西可着实享受得不少呢!” “……整天享受这些东西,也真亏你能成长得这么正常!” 第六十章、底蕴 爱德华家族的府邸位于色雷斯新城区,那是色雷斯建立之后,在原本城堡的基础上扩建出来的区域。 因为完全没有考虑战争的风险,所以和原本城堡范围的老城区相比,新城区的规划更为整齐合理。从高处看去,一片片建筑被街道隔开,就像是一个个整齐的方块。靠近宽阔大路的,是豪门和商铺;相对偏僻一些的,是寻常人家,以及大家族的别墅之类。 爱德华府就在相对偏僻一些的区域,乍看上去似乎地位不高。但等到了门口,熊猫顿时看出了名堂。 这座府邸乍看上去和旁边的别墅没什么区别,但实际上名堂很多。别的不说,光是环绕府邸的栅栏,就暗藏玄机。 他能够清楚地感觉到,这些爬满了绿色藤蔓的栅栏上,蕴含着神圣的能量,仔细看了看,原来是栅栏上看上去毫无意义的小装饰件,构成了一个庞大的神圣法阵。这个法阵的力量并不很强,却可以保证法阵范围里面的人不受到诅咒的伤害,不会陷入狂乱之类异常状态,还可以让死灵、邪魔之类因为厌恶而原理,非常实用。 “这座屋子是当年我们爱德华家族的先祖得到的,他在一次打猎的时候因为巧合,从发狂的猛兽利爪之下救了一位王子,后来那位王子当了国王,就赠送给了他这间宅邸。”詹姆说,“在那之前,我们家族都住在城外——以我们的身份,没有许可就进城的话,的确是有点尴尬。” 他并不讳言家族私生子的出身,相反显得很轻松,看得出来,他的确不把这个放在心上。 对此,熊猫暗暗点头。有道是大丈夫不问出身,只要能够建功立业,有所成就,出身又有什么关系? 日后的詹姆·色雷斯以“讨伐冰龙”的事情为人所熟知,是赫赫有名的屠龙英雄,以名气来说,他也不见得就比“色雷斯的雄狮”理查德·色雷斯差到哪里去。要是这世界不被末日之龙毁灭,千古之后,还说不准谁更有名呢。 想要统一世界而发动战争的国王,可比消灭强大魔龙的英雄多得太多了。 詹姆推开栅栏虚掩的门户,大叫:“肯特!普莉丝汀!我回来了!我还带了朋友过来!” 府邸的大门很快打开,一个穿着简约而精致服装的女仆走了出来,笑着说:“少爷,欢迎回来!不知道这位先生该如何称呼?” 她并不很美,但却有一种恬静淡然的气质,站在那里,给人的感觉就是宁静稳重,十分可靠。再仔细看看的话,可以看出她佩戴的胸花上是爱德华家族的家徽,还在不断散发出微弱的魔法波动。 爱德华家族的女仆,竟然都有魔法装备! 熊猫看了看她,随即移开了目光,回答:“叫我潘达就可以了。” 他并没有多说话,因为他此刻正在好奇地东张西望。 进了院子之后,他发现这座宅邸几乎处处都有魔法的痕迹,看得出来经过了精心的布置。外行人虽然无法察觉,但在他这样的内行看来,简直可以说是一座庞大的魔法艺术展览。 这样的一座宅邸,不知道耗费了设计师多少心血,又花费了多大的成本来建造! 虽然救命之恩很重,但那位国王竟然用这样一座宅邸来作为谢礼,也实在是够大方的! 就在说话间,一个约莫四十来岁的中年人走了出来。他穿着挺拔的礼服,全身上下整整齐齐,就连头发都找不到哪怕一根凌乱的,配合脸上严谨的神情,一看就知道是个严肃方正的人。 “少爷,您总算是回来了!”他显得很欣慰,笑着说,“我之前就劝你,想要建功立业,也没必要跑到边境去……不管怎么样,回来就好!” 詹姆显然跟这两个人很亲近,笑着向熊猫介绍他们:“这是我家的管家肯特,从我祖父那一代开始,他的家族就担任我们家族的管家,非常的能干和可靠……哦,在能干和可靠方面,普莉丝汀当然也毫不逊色,我们爱德华家族的女仆长,可还兼职当老师,帮礼仪学校开女仆教育课程呢!” 熊猫也笑了,和他们打了招呼。 他们一进门,就有女仆过来,帮他们换下了不适合家居的旅行服,拿来了便服换上。奇妙的是,熊猫明明初来乍到,但爱德华家族偏偏立刻就能拿出适合他身材的便服,不禁让他啧啧称奇。 更让他惊讶的还在后面,等他们来到了客厅,便看到客厅里面的桌子旁,摆着两张大小不一样的椅子,一张明显比普通椅子大了不少,自然也是为他准备的。 “你们家居然还有适合我的衣服和椅子?”熊猫好奇地问。 “色雷斯有不少兽人居住,为了不至于失礼,我们针对各族、各种体型,都有所准备。”管家肯特回答。 看他的表情,似乎这件事很平常,没有任何值得骄傲的地方。 熊猫估算了一下成本,暗暗咋舌。 这要准备多少啊! 而且……他们只是说几句话的功夫,就能把适合自己的东西给准备好了,爱德华家族的仆人可真是训练有素。她们如果去当兵的话,一定是最精锐的士兵,完全足以编进快速反应部队。 刚刚坐下,一位女仆就端来了茶和水果。茶是水果蜂蜜茶,水果是时令流行,口味都很好。 熊猫暗暗赞叹——他却有点不懂行,这种茶和水果都是熊人一族最喜欢的,爱德华家族却是连这种东西都有准备。 双方闲聊了几句,詹姆就邀请熊猫去共进午餐。他们家族的午餐倒是谈不上丰盛,蔬菜、米汤、面包、炖肉、水果、糕点,但分量都不多,看得出来,他们并不是那种吃顿饭也要摆个二三十盘,最后宁可浪费的人。 詹姆并没有“食不言”的习惯,一边吃一边说:“这几天你就住在我家吧,使团府邸那边的条件不怎么样。他们有钱,但是不肯用心。” 熊猫并没有拒绝,詹姆家的条件很好,住在他家很舒服。 出门在外,有条件好的朋友家可以借宿,挺好的。 “对了,肯特,普莉丝汀,你知道吗,我这位朋友,可是一位屠龙英雄哦!”詹姆点点头,又对侍立于旁边的管家说,“正正经经的屠龙者,可不是那种杀了条双足飞龙,就吹嘘半天的年轻小骑士!” 肯特管家一向严肃的脸上露出了震惊的表情,另一边的女仆长也微微张开了嘴巴,惊讶地看向熊猫。 他们虽然看得出熊猫本领高强,却怎么也没料到,这位相貌憨厚毛色奇怪的兽人,竟然还是一位屠龙者! 能够斩杀巨龙的人物,每一位都称得上惊天动地,非凡的功业和笑呵呵的随和模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让他们不由得产生了一种不显示感。 他们当然不会怀疑自家少爷,就忍不住又对熊猫多看了两眼。 “少爷,您终于结交到真正了不起的朋友了!”肯特管家很欣慰地说。 詹姆顿时有些尴尬,干笑两声,说:“我以前那些朋友,也不能算差劲吧。” “他们当然不差,但他们并不比自己的家庭更加荣耀。”肯特管家说,“而这位潘达先生就不同的,他本身就比绝大多数的家族都更荣耀,这份荣耀属于他自己。” 熊猫忍不住暗暗点头,觉得这位管家真是个会说话的人。 詹姆也点点头,说:“对了,碎冰甲还没借出去吧?” “没有,不经您的允许,谁也休想从爱德华家族拿走哪怕一根稻草!”肯特管家严肃地回答。 詹姆笑了:“那就好,再帮我准备一件可以御寒的装备,或许很快就用得着了。” 肯特管家点头,然后普莉丝汀就走了出去。 等到午餐结束,熊猫和詹姆又来到客厅的时候,她已经带着一个镶嵌着红宝石的手镯回来了。那手镯上流光溢彩,明显是魔法道具。 “这是‘菲尼克斯的手环’。”她介绍说,“帕罗蒂大师刚刚完成的作品,御寒效果很好。” 熊猫忍不住吃了一惊。 从之前詹姆所说的话里面就看得出来,御寒装备目前很抢手,以至于不少颇有身份的人都没能买到,不得不来向詹姆借。 但他家女仆长出了一趟门,前后不超过半个钟头,就弄回来了一件。 爱德华家族的底蕴之深、能量之大,实在是令人震惊! 第六十一章、天大地大,赚钱最大 得到了魔法装备,自然要试验一下。此刻已经是仲秋时节,天气颇凉,但距离结冰却还早。所以詹姆就带熊猫去了自己的地下室,到冰窖里面试验这件装备的效果。 富裕人家大多会挖冰窖,冬天的时候将冰块储存进去,夏天可以随意取用,十分方便。只是色雷斯城地处西大陆的西部偏北,气候其实并不炎热,按说用不着什么冰窖。詹姆家这座冰窖,怕是摆设的成分居多。 看到熊猫在冰窖里面四处打量的模样,肯特管家笑着说:“这间地下室本来是这座别墅的刑房,初代家主住进来之后说‘男子汉做事要光明磊落,有仇的一剑剁了就是,用刑房折磨人,不是好汉行径’就把刑房改成了冰窖。” 熊猫这才明白缘由,忍不住笑了,对那位去世多年的初代爱德华多了几分好感。 见微知著,爱德华家族的家风想来相当不错,难怪詹姆到穆兰达那的时间不长,就已经有了很好的名声,以至于他担任巡防司副司长的时候,并无什么流言蜚语。 这样的家族,就算暂时不能发达,迟早也会飞黄腾达的。 冰窖里面十分寒冷,和寻常人家的冰窖不同,爱德华家族的冰窖不仅仅挖得深,还有魔法效果。四壁、屋顶和地面上,都能看到魔法阵的痕迹。只是熊猫对魔法阵没什么研究,不清楚它们是用来干什么的——想来估计是保温用的,或者干脆就是制造寒气的。 冰窖里面堆了不少大大小小的冰块,但弥漫在其中的寒气却仿佛比寒冰更冷,只走了几步,肯特管家就拖住了詹姆,不让他继续深入。 詹姆有些不高兴,但却也没固执己见。他知道自己的实力,想要在没有防护的情况下走进那么冷的地方,短时间内或许不会有什么问题,但事后很可能会受凉生病。 眼前正是争取出征机会的关键时刻,每一个想要入选远征军的贵族都在尽可能保持身体状态良好,要是他现在生个病的话,机会就肯定会从眼前溜走,抓也抓不住。 熊猫一个人走到了冰窖的最中央,只感觉寒气逼人,甚至比冬天的塔拉汗领都要严酷。这些寒气仿佛钢针一样,轻易就穿透了衣服,朝着皮肉里面攒刺进去。如果不是他身为熊人,有毛皮能够抗寒,只怕现在已经冷得哆嗦个不停,就像是寒号鸟一般。 他抬起右手,露出了手腕上戴着的红宝石手镯,念起了启动这件魔法装备的关键词语。 “菲尼克斯!” 红光从手镯上升起,顷刻间就笼罩了他的全身。 随着红光而来的,是一股稍稍有几分燥热的温暖感觉。这份温暖立刻驱散了寒冷,却让熊猫又觉得稍稍有点热。看来制造这件装备的那位帕罗蒂大师怕是没有认真调解它的威力,将热度设定得略高了一些。 ……只怕这东西是他得到消息之后紧急赶制出来,想要趁机捞钱的吧。 想到这里,熊猫通过私聊联系了无眠。 【熊猫:无眠啊,你有没有考虑过,制造一些抗寒装备,贩运到色雷斯来卖?】 【无眠夜晚:……你不说,我还真没想到!色雷斯接下来要和雷顿作战,打赢了之后也还有很多后续的手尾,这段时间抗寒装备在色雷斯一定很好卖!】 【熊猫:那么你现在做,还来得及吗?】 【无眠夜晚:恐怕来不及了,真可惜!】 于是熊猫又联系了兵临,一直苦恼缺钱的兵临立刻动心,略一考虑,就表示会尽快赶到。 其实他距离色雷斯也不远,因为需要大量的实验材料,所以当得知熊猫在穆兰达那混出名堂之后,他第一时间就朝着穆兰达那赶去,目前正好在色雷斯境内——身为和无眠同一种族的王都人魔法师,他孱弱的体质完全不可能适应穿越戈壁的跋涉,只能绕道。 从他目前的位置,日夜兼程赶到色雷斯城的话,大概需要十五天左右。如果不惜一切施展法术赶路的话,或许只要不到一天。 是的,不到一天。 前提是,用飞的。 兵临当然选择了最快的方法,所以第二天早上十点左右,熊猫就收到了他的消息:“我到色雷斯了,来接我一下,我快累趴下了”。 昨天下午跟着詹姆在色雷斯城转了一圈的熊猫差不多也已经熟悉了这里的道路,向肯特管家说了一下,就急匆匆地出门,在南门外的一片田间,见到了趴在地上,有气无力的兵临。 他脸色苍白,犹如烂泥一般瘫在那里,哼哼唧唧地站不起来。 “你至于这么着急吗?”熊猫将他扶起来,无奈地说,“稍稍慢一点也没什么关系吧。” “你不懂!”兵临摇头,很坚决地说,“赚钱犹如打仗,讲究兵贵神速。手快有,手慢无,吃肉还是喝汤,很多时候或许就是一两天之间的事情!” 看他如此坚决,熊猫也无话可说,摇摇头,叹了口气,扶着他回到了城里,正打算帮他找个旅馆,却又遇到了詹姆。 詹姆今天一早上就急匆匆地出了门,像是有什么急事。现在他大概是忙完了,显得很悠闲。看到两人这个样子,就好奇地走了过来,询问究竟。 “这是我的朋友伊洛,一个炼金术士。”熊猫向他介绍,“他听说这边有赚钱的机会,急急忙忙用自己还没练熟的飞行术赶来,结果快到王都的时候魔力耗尽瘫在田里,只能用传讯术向我求救。” 兵临无语掩面,觉得自己科学工作者的脸面都算是丢进太平洋了。 詹姆倒是没有取笑的意思,好奇地问:“那么这位伊洛先生究竟擅长哪方面的炼金呢?是制造药剂还是制造卷轴?又或者是制造一些有趣的小玩意儿?” “不,他擅长的是制造那种结构简单效果朴实的附魔装备。”熊猫说,“严格来说,他算是附魔方向的。” 詹姆的眼睛顿时亮了,先左右看了看,确定没什么认识的人在注意这边,然后就急匆匆地说:“伊洛先生这一路飞过来,真是辛苦了,先送他到我家里休息休息再说吧。” 他的表情实在是有些浮夸,别说兵临,就算熊猫也看出了他的意思。 于是,三个人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第六十二章、有财同发 詹姆找来了一辆马车,三人上了马车,疲惫不堪的兵临顿时就瘫软在了有着柔软坐垫和靠背的椅子上,呻吟一声,整个人展现出了传说中的葛优躺。 就是那种“我差不多已经是只废喵了”的躺法。 看他这狼狈样子,熊猫忍不住好笑,詹姆却没有半点笑意,犹豫了一下,还是忍不住问:“潘达先生,这位伊洛先生他……手艺如何?” 熊猫反问:“你问的是哪方面的手艺?” “当然是制造魔法装备的手艺!” 熊猫笑了:“他的手艺嘛,在我认识的人里面,大概排到第二。” “胡扯!”兵临当然明白熊猫的意思,顿时勃然大怒,挣扎着坐起来,大叫,“无……埃里克那套根本不是工业的正路!我掌握的才是真正的科技,他不过是工匠的手艺罢了!” 熊猫摇头:“我不是搞这行的,不知道你们谁是正路谁是歪路。我只知道给你们同样的两份材料,他做出来的东西肯定比你的要好一些。” “但他要花费很多的时间,缺乏效率!” “从我个人的角度而言,质量比数量更重要。”熊猫说,“除非是有谁奢侈到建立一支普及魔法装备的部队,否则埃里克的方法肯定比你的方法更实用一些。” 兵临自然也明白这个道理,深深地叹了口气,不再说什么,重新又躺了下去。 詹姆听得一头雾水,不明白他们所说的“埃里克”是谁,但他大致也听出来了,那人和伊洛是同行,手艺还在伊洛之上。只是两人的创作思路不同,一个注重质量,一个注重数量。 他想了想,拿出了一个镶金的银三角挂坠——这是正义之神教会的圣徽,含义为“正义由真善美三者共同组成,缺一不可”。他这个挂坠是正义之神教会馈赠教外友好人士的礼物,能够施展“驱逐亡灵”、“防护邪恶”这两个法术,虽然效果不是很强,但得到这个挂坠的人一般在乎的是它的含义,而不是实际用途。 “伊洛先生,像这样的魔法道具,你能够做得出来吗?” 兵临看了看那个挂坠,摇头:“这是神术道具,我又不是神术施法者,怎么做得出来?” 詹姆笑了,他并未介绍这东西的来历,但伊洛先生却只看了一眼就能认出来,可见的确是有水平的。 “那么,如果要你也像这样,在这么大的一个挂坠上,附加三种法术,你能做到吗?”他又问。 兵临纳闷地看着他,又看着那挂坠,仔细看了一会儿,摇头:“我只看出上面附加了两种法术,第三种是什么?” 詹姆反问:“伊洛先生以前见过这个吗?” “没见过,这大概是圣徽之类吧?我跟教会的人不打交道。”兵临看向熊猫,“你们教会的?” “别逗,我们受难之神教会的圣徽是‘以遍布伤痕之手为守护善良之翼’,怎么可能是这个!”熊猫将挂在脖子上的圣徽从衣服里面拉了出来,给他看看。 他的圣徽是自己制作的,没有任何魔法效果,但他本来也不需要这东西有魔法效果,只不过权当摆设,以及如果有必要的话,可以拿来施展神术而已。 要不是施展某些神术的时候必须手持圣徽,他甚至于压根就不打算带着这个。 兵临干笑两声,摇头:“那我就真不知道了,我没研究过神术方面的学问。” 詹姆大笑:“伊洛先生果然本领高强!我向你道歉!刚才我说谎了,这挂坠上只有两个法术——当然,如果非要强词夺理的话,看到这挂坠就知道我跟正义之神教会关系不错,倒是也勉强算一个效果。” 兵临这才明白,冷笑起来:“你这是在怀疑我的本事?” “是的,我实在不明白你的本领究竟有多大,不试探一下,心里没底。”詹姆很坦率地回答,“等回到家,我向你斟酒赔罪,请你务必原谅我这一回。” 兵临其实并没多生气,将心比心,要是他见到一个自称高手的,或许也会考虑稍稍试探一下。 “而且,我想要跟伊洛先生联手做生意,而且是一笔大生意。”詹姆认真地说,“既然要做大生意,那肯定要先试试先生你的水平。” “什么大生意?”兵临问。 “关于大量制作简单防寒装备的生意。”詹姆回答,“我们爱德华家族颇有财力,可以大量买进原料。你有技术,关键是,你做得很快。对现在的我们来说,做得快,反而比做得好更重要。” 兵临皱了皱眉,问:“利润怎么分配?” “平分。”詹姆回答,“我们出材料,负责销售;你出技术,负责制作。我们是完全平等的关系,得到的纯利润对半分,各得一半。” “不行!”兵临立刻摇头,“我们双方各拿百分之四十五,还有百分之十给熊……潘达,他来负责监督销售。” 他不是那种很通晓人情世故的人,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浑然不顾这是在明晃晃地质疑詹姆的信用。 对此,詹姆也只能苦笑——谁叫自己犯贱,刚刚才说谎骗人的呢?人家不信任自己,也是理所当然。 反正他并没有在生意里面做手脚的意思,倒也不在乎受益减少一些,于是笑着点头:“我没意见,做生意有个监督,大家也都放心。” 到头来反而是熊猫一脸茫然,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又没钱又没技术又没人脉,怎么凭空就分到了百分之十的利润? 监督销售?自己压根不会啊! 弄一套软件系统来,让自己监控系统运行,倒是还差不多…… 但双方都已经商量好了,他也不好再开口推辞,只能皱着眉头答应下来,寻思着以后怎么还兵临这份人情。 他可不是兵临这个枯坐象牙塔,对于物价完全没有概念的纯学者,这一笔大生意的利润有多高,他大致上是能猜到几分的。 (只希望到时候,兵临这家伙别因为我分得太多而不高兴就好……) 当天晚上,他就明白自己想多了。 兵临面临的问题根本不是什么“被熊猫分走太多利润”,而是詹姆找来的原料太多,几乎堆成了一座小山。 “仓促间也只能搜集到这么多,再搜集下去,怕是成本就太多了,也会被人看出端倪。”肯特管家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很抱歉,没有事先做好准备。这是我没能把事情办好,请您惩罚。” 詹姆摇摇手,不以为意,目光炯炯地看着兵临。 看着那一堆材料,兵临咽了口吐沫。 他现在真的很想问一句:“我反悔了,行不行?” 第六十三章、我们发财了 堆积如山的附魔原料,一般来说其实也不算什么。须知附魔装备终究还是装备,原料里面当然少不了“装备”这个部分,装备自然是占地方的,如果是铠甲之类,只要几十套就能堆成一座小山。 前不久在塔拉汗城,无眠、兵临还有另外几位拥有附魔方向能力的穿越者联手,为了预定要建立的塔拉汗新军打造了一批附魔铠甲。当时作为原料的铠甲足足堆了好几间仓库,其实总数也没多少,大家忙活了差不多一周,也就搞完了。 但问题在于,此刻兵临眼前的附魔原料,清一色的都是宝石,没有哪怕一件装备。 “我在附魔方面和你这样的专家不能比。”詹姆说,“所以我没贸贸然搜集材料,而是通过关系,预定了三十多位工匠。他们的手艺不一定很好,但至少可以满足简单附魔的需求。你想要设计什么样的装备,把图纸画出来,我让他们去做毛坯。” 他还唯恐兵临着急,笑着说:“放心,一定够快!” 兵临目瞪口呆地看着那堆比自己人还高的宝石,咽了口吐沫。 这些宝石都是清一色的蓝水晶,在“防寒”这种附魔之中,是最主要的耗材。而旁边一个不大的箱子里面,满满一箱子的红蓝宝石,则是将会安装在装备上的“附魔核心”。 詹姆虽然不会附魔,但附魔的简单知识,他还是知道的。防寒附魔无非两个方向,要么吸寒,要么放热。前者以蓝宝石为魔法阵核心,后者以红宝石为魔法阵核心,所以他搜罗的这一箱子宝石里面,红蓝两色各一半,泾渭分明。 别看这箱子不大,其实价值惊人。 兵临看着它们,估算价格。他觉得如果分批分批脱手,不随便贱卖的话,总金额或许足以建成一支上千人的正规军——不是那种寻常巡逻队之类,而是全副武装的军队,而且是连人带装备,还有给养、驻地、训练……都够了。 因为之前五行转运魔法阵杀得太high,塔拉汗领的常备军损失惨重,无眠等人一直在苦恼该怎么重建军队。要是把这箱子宝石送给他们,他们立刻就不用发愁了。 这笔钱用来重建塔拉汗常备军,绰绰有余。估计还能多出来不少吧…… 事实上,他还是大大低估了这笔钱的数量。 那一堆蓝水晶加上这一箱子宝石,岂止是比塔拉汗家族百多年的积累还多。要是真的分批脱手不贱卖,总数足以让冒牌伯爵安东尼做梦的时候都笑醒过来,至少会有好几天笑得神情呆滞,犹如发了癔病一般。 【兵临:我靠!色雷斯这是多有钱啊!区区一个骑士,居然就有这么多的钱?!怕是把塔拉汗城给打包卖了,才能凑出这么多钱来吧……】 【熊猫:说实话我也没想到,虽然知道詹姆家有钱,但有钱到这个地步,实在是……话说,这么多材料,你用得完吗?】 【兵临:别提这个!我现在已经在苦恼了。我要是现在反悔,你说行不行?】 【熊猫:你自己觉得呢?】 【兵临:……我就随便说说而已。】 反悔当然是不行的,但兵临还是忍不住问:“那个……爱德华先生,你家居然这么有钱?!” “我把爱德华家族的所有产业都抵押出去了。”詹姆笑了笑,若无其事地说,“可惜事情紧急,没能抵押出很多钱,想想真有点丢脸。” “抵……抵押?!” “是啊,如果能够在一个月内还清的话,只要付两成利息就可以;一年之内还清的话需要付五成的利息;三年年之内还清的话是双倍。三年之后的话……”詹姆笑了笑,“无所谓的,反正只要这笔生意做成,肯定大赚特赚。现在我只恨本钱不够多,利息什么的,根本不是问题。” 兵临的眼睛瞪得滚圆,现在他绝对不敢说什么“反悔”的话了。 人家这是压上身家性命,跟他合作做了这笔买卖,要是他这边出了岔子,以詹姆的性格,怕是会先砍死他再自杀吧…… 明明睡得很舒服,他却觉得有些头晕目眩,找了张椅子坐下,缓了缓神,才说:“好吧……时间紧急,我们尽快开始!” “没错,现在消息已经有些走漏,很快各个商会就会从各地权力调集防寒装备,到时候我们的利润就小了。” 于是兵临仔细考虑了一番,画了一个手镯的图纸。 这个手镯上可以镶嵌三颗宝石,可以是是红宝石,也可以是蓝宝石。它们和手镯本身的魔法阵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循环,依靠兵临激活方式的不同,分别体现为放热或者吸寒。 两种魔法阵主体一致,只有某些细微的方面存在差别。 它的主要结构当然会交给工匠们完成,甚至连镶嵌宝石都会由工匠们来做,兵临负责的是完成魔法阵的最后节点,以及最终的装备激活。 图纸很快就被送了到了工匠们的手上,这些被送到爱德华家族在城外秘密庄园的工匠们立刻忙碌了起来。 这个手镯的设计并不复杂,它以铜为内核,外面裹了一层银片。魔法阵预先雕刻在银片上,这样就可以一次性地完成,省去了在手镯曲面雕刻法阵的麻烦。 只是这个小小的改良,就让工作效率提升了一大截。当天晚上,第一批三十多个完成的手镯就被送到了爱德华府。 兵临的工房早已准备好了,养精蓄锐之后的他状态良好,先是仔细检查了这些手镯的质量,剔除其中两三个不合格的,把剩下的修缮一番,补完魔法阵缺失的关键部分,然后就将它们当中的一半——镶嵌红宝石的那些——摆到早已画好的魔法阵里面,开始了激活工作。 激活的过程并没有花多少时间,最多半个小时之后,魔法阵里面原本堆了好几堆的蓝水晶就变成了毫无价值的灰尘,而那些原本卖相一般的手镯却都闪烁着淡淡的红光,仔细看去,红光如同流水,在手镯表面轻轻荡漾。 兵临才刚刚说“完成了”,一直守候在旁边的詹姆就迫不及待地冲过去,拿起一枚手镯,仔细观察。 老实说,这手镯并不精美,毕竟它的工艺很一般,甚至连精雕细琢都算不上。但其中流淌的魔法力量却是实实在在的,没有半点虚假。 “炎热。”他戴上手镯,念诵激活口令,顿时感觉身体微微热了起来。 他带着这个手镯进入了冰窖中心,感觉只是微微有点冷。 很显然,这手镯的效果,完全符合要求。 冬天的雷顿王国气候寒冷,但再怎么冷,也不会比他们家冰窖中心冷太多。对于出征雷顿的军人们来说,现在这样稍稍有点冷,其实根本不是问题。 从冰窖出来的时候,他已经笑得合不拢嘴。 “我们发财了!”他对在冰窖门口等待的熊猫、兵临,还有管家和女仆长说,“不是一般的发财,是发大财!超乎想象的发大财啊!” 第六十四章、超乎想象 色雷斯王国将要进攻雷顿公国,这个消息并没有流传开来,但是“王国将要趁着冬季展开一次大规模的演习,预计对抗寒有严苛需求”的消息,却已经在消息灵通人士之间传开。 因为这个缘故,军队里面的中高级军官都在准备防寒装备,那些想要参加这次演习,争取出人头地的贵族青年们,也在寻找合适的装备。 一般来说,防寒装备并不难找。色雷斯城的各个店铺里面逛一圈,至少也能凑到上百件。但是对于此刻的形势而言,上百件装备根本不够——军官自己需要装备,也要为亲卫队准备装备;贵族要为自己装备装备,也要为自己的护卫准备装备。 要是正常情况下,亲卫队也好,护卫也罢,有普通的精工铠甲就已经足够。但想要在严寒环境里面作战,别说是他们,就算是维护装备的仆人,甚至于骑士们的战马,都需要一件能够防寒的装备。 这么一来,需求就很大很大,大到让各个商家措手不及的地步。 在这种情况下,那些真正消息灵通的人,当然早就准备好了,此刻偷偷暗笑,其中不少人还趁机将事先收购的一些防寒装备再高价卖出来,着实赚了一笔快钱。 各个商会当然很快就反应了过来,急忙从各地调拨防寒装备。然而仓促之间,也来不及调运很多。于是防寒装备的价格就一升再升,不少之前赚了钱的,甚至忍不住又买进了防寒装备,准备等价格再涨一些的时候卖出,多少再赚上一点。 就在这种情况下,有一个商会一口气摆出了六十多件防寒装备,清一色的都是手镯,分为放热和吸寒两类,但总的来说效果差不多,就连式样也几乎完全一样。 在各种魔法装备里面,手镯算是最亲民的。一则制造成本相对较低,不像魔法铠甲之类,附个魔就是一大笔钱;二则可以戴两个,兼顾两种效果,十分方便。 只是,在手镯上仅仅附加放热或者吸寒效果,这样的魔法装备倒是少见得很。 除非是专门针对特定情况,否则这样的魔法装备简直毫无意义,有钱的人自然需要更好的装备,没钱的人——不往严寒的地方跑就好了嘛。 但现在,正好是“特定情况”。 这些手镯的价格并不很高,大致相当于目前的均价还稍低,几乎才刚刚摆出来就被人抢购一空。很多得到消息的人急匆匆赶来,却只能对着空荡荡的货架扼腕叹息。 然而,店铺伙计却偷偷地透露,老板找到了好几位娴熟的炼金术士,正在加班加点制作这种装备,用不了多久,就会有第二批上架。 大家并不觉得惊讶,这样的事情,其实各个商会都在做。只是炼金附魔毕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就算粗制滥造,一位炼金术士一天最多也就制造一两件装备出来,这次一口气放出六十多件,只怕已经是很长时间的储备,近期想要再制造出一批来,谈何容易! 这小子,牛皮倒是吹得挺大! 然而,次日早上,那个商会的货架上又出现了防寒手镯,这次比上次还多,有一百五十件。 一个怀着少许希望,大清早就来看货的贵族青年兴高采烈地买了差不多二十个,他表示自己需要,自己的几个朋友需要,大家的扈从需要,大家的马……马就算了,大家步行就好。 随后,抢购者蜂拥而至,不到半个钟头,货架上又空了。 伙计还是之前的说法,但这次,已经没人觉得他在吹牛了。 第三天,天还没亮,商店门口已经排起了长队,至少上百人挤成一团,争先恐后。要不是城防官警醒,带着一队士兵过来维持秩序,只怕早就打起来了。 等到商店开门,货架上果然又有了防寒手镯! 这次出售的防寒手镯,足足有二百件以上! 有之前买到了货,这次想要再买一些的人将两次买的手镯对照,发现这些手镯仿佛是一个模子里面打造出来的,式样完全一样,别说大小和花纹,就连轻重都没什么分别,相差不会超过一颗豆子的重量。 这就有点不可思议了,就算毛坯是统一打造的,但镌刻魔法阵时候落笔的轻重,使用耗材的多少,镶嵌宝石的大小和数量……这些都是有差别的,两件同一款式的魔法手镯之间,重量相差个百分之二三十,是司空平常的事情,反倒是像这样相差很小,十分罕见,甚至于——有些诡异。 他们却不知道,兵临私下对于这些手镯其实颇有批评,主要批评的就是“加工精度不够”。 “我都给他们图纸了,误差居然还能超过百分之一,这特么什么鬼啊!”他抱怨过不止一次,“这种工人只配打发到乡间小作坊去给人打下手,做点坑骗傻子的山寨货,没有哪怕一个稍稍有上进心的企业会要这种人!” 对此,熊猫笑着劝他不必这么生气——毕竟,这世界上的那些工匠们,可不就都是一些乡间小作坊的水平嘛。 考虑到他们使用的工具,没准他们的加工精度还不如乡间小作坊呢。 对于兵临的抱怨,詹姆就觉得很惊讶,甚至有震撼的感觉。 他从没想过,附魔装备的制式能够如此的整齐划一,一个个不仅看起来像是同一个模子里面造出来的,实际上也几乎没有差别。 要不是亲眼所见,这种事情他连想都不敢想! 完全是超乎想象! 但仔细琢磨,他又觉得理所当然。 毛坯是统一的模子浇筑,包裹毛坯的银片是统一的厚度,统一的花纹,统一雕刻,统一包裹,统一镶嵌——按照伊洛先生的建议,他把工匠们分成几类,有人专门负责制造毛坯,有人专门负责打造银片,有人专门负责雕刻银片,有人专门负责包银,有人专门负责镶嵌。就连镶嵌的宝石,也是仔细挑选过的,大小几乎没有分别。 至于附魔的时候,因为几十个一起附魔,所以耗材的把握也相当精确——寻常炼金术士附魔,都是用手掂量耗材,大差不差就可以了。但伊洛先生却是用天平仔细称量,严格按照比例使用。 同样的原材料,同样的魔法阵,同样的耗材比例,同样的施法者——最后出来的东西,当然会一模一样。 这看上去超乎想象的事情,其实一点就通,不足为奇。 第六十五章、发财、发大财! 几十个工匠一起制造手镯,速度很快。 兵临的附魔速度也很快。 每天,都有二三百个附魔手镯被制造出来,然后在次日早上就被销售一空,变成金灿灿的金币。 这些金币已经在爱德华府邸专门用来安置这次收获的仓库里面堆成了一座山——真的,一座货真价实的金山! 熊猫看着这些金币,忍不住啧啧赞叹。 他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的金子,在游戏里面,倒是曾经在寒冰巨龙的巢穴里面见过这么一座金山,公会那些存款要是换算成金币,估计会比这座金山还大。 但是,电脑屏幕里面的数字是一回事,眼前堆积如山的黄金又是另外一回事。 这就像很多人在表演的时候,都能讲一套“当敌人如何如何,我就该如何如何”的搏击经,仿佛搏斗是很容易的事情,别说面对刀剑,就算是面对几支枪,他们都能说出个一二三四五来,甚至有人振振有词“他的枪没我步伐快”之类。 但真正到生死搏斗的时候,也不用面对枪,只不过是面对区区几把弯刀,别说是这些压根没真正流血流汗苦练过的菜鸡,就算是从小苦练,还经常跟人切磋比武的准专业人士,同样会紧张,同样会出错。 同样会,死。 熊猫笑了笑,念头又重新回到这些金子上。 “这算是收回成本了吗?”他问。 “早就收回了!”詹姆笑着说,“这里都是纯利润,借款已经还清了。” “咱们究竟赚了多少?”熊猫看着这些金子,想要估算出它们的数量,但没有交易技能的他,根本不可能做得到这种事。 “二百二十二万五千三百一十七枚金币。”旁边的肯特管家立刻回答,“考虑到剩下的原料,估计还能再有差不多八十万金币的收入。” 熊猫沉默了一会儿,说:“您能再重复一遍吗?” “迄今为止,入库的净利润有二百二十二万五千三百一十七枚金币,预计利润还能再有八十万枚金币左右。”肯特管家平静地回答。 只是,他的声音稍稍有点嘶哑。 这笔生意的具体账目是由他管理的,他看着这笔钱从无到有,又慢慢堆积起来,最后堆积成传说中只在巨龙巢穴里面才可能出现的金山,心中的兴奋和激动,真是难以用言语表达。 尽管表面上保持着平常的冷静和沉着,实际上他不止一次躲在被窝里面狂笑,为詹姆老爷的出色而欢呼雀跃。 什么叫富可敌国? 这就是富可敌国! 色雷斯虽大,一年的赋税怕是也没有这么多吧。 他从没想到,年轻的詹姆老爷竟然有这么大的本事! 结交朋友是本事,发现机会是本事,抓住机会更是本事! 之前詹姆老爷不顾一切,将整个爱德华家族的全部资产都抵押出去的时候,他是很担心的。利息那么的高,要是这一笔赚不到钱,那该怎么办? 但事实证明,詹姆老爷是对的! 他真是老朽昏聩,竟然怀疑詹姆老爷的眼光! 眼前这座金山,就是詹姆老爷眼光的证明,就是詹姆老爷能力的证明! 三百多万,三百万多万啊! 就算是铜币,这也是极为惊人的数字了。但这不是铜币,而是金币! 三百多万金币……他做梦都没想象过这么一笔财富。 现在,其中有一半将会成为詹姆家族的财富,推动詹姆家族一飞冲天! 色雷斯王家血统?有了这么一大笔钱,谁特么还在乎什么色雷斯王家血统! 等这件事的经过被人们知道,爱德华家族的血统将会被这笔巨大的财富镀上灿烂的金光,爱德华这个姓氏,将拥有属于自己的荣耀,丝毫不会逊色于色雷斯的姓氏! 几百年几千年之后,世界上所有想要发财的人,想要暴富的人,想要一下子成为大富翁的人,都会记得詹姆·爱德华这个名字,记得这次传奇色彩的大生意! 肯特笑了不知道多少次,不知道多少次,他从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笑得脸都僵了。 这让他每天早上起来整理仪容的时候稍稍有点苦恼,不得不提早起床,增加整理仪容的时间。 对于已经渐渐迈向老年的他来说,这稍稍有点痛苦,幸福的痛苦。 此刻,当他骄傲地将这个数目报出来的时候,心中洋溢着的,是几乎要爆炸的幸福感。 熊猫的目光有些呆滞,他觉得自己的脑子不怎么好用。 已经赚到了二百二十多万,还能再赚八十万,也就是说,总数可以达到三百万左右。 他能够分到其中十分之一,也就是三十万金币。 三十万金币……自己好像直到穿越之前,也没能攒这么多钱吧…… 这么多钱可以用来干什么呢? 豆浆喝一碗倒一碗? 可以当然是可以,就是感觉有点智障。 给自己量身定制一套高级魔法装备? 那也用不完啊。 或者……用这笔钱把自己那个子爵领打造得跟塔拉汗城一样繁华? ……感觉有点抽风,在大草原上折腾一座城池出来,莫不是脑子进了水? 不对!赚这么大一笔钱,要交税吧?记得个人收入调节税是百分之二十来着……自己算是外国人,不知道外资有没有优惠政策?有没有减免税收? 不对!自己都特么穿越了! 不对!穿越了就可以不用交税吗?穿越了也要交税啊!色雷斯难道不收税?肯定收的! 不对!赚了这么大一笔钱,还考虑什么交税啊!该考虑的是会不会被人杀人越货啊剪了羊毛啊! 他脑子里面一片混乱,半天之后,莫名其妙问出一句:“要是国王来跟咱们抢这笔钱,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说实话有些低级,然而无论詹姆也好,肯特管家也好,居然都在很认真地思考这个问题。 过了一会儿,詹姆有些犹豫地说:“那……只有逃跑了。” “是啊!带着这笔钱逃跑!”肯特管家坚定地说,“只要有这笔钱,到哪里都是大家族!” 熊猫点头:“我觉得可以逃到南方去,比方说去塔拉汗领。我一个朋友在那边混得不错,新伯爵对他几乎言听计从。” “就怕伯爵也眼红……”肯特管家说。 “那就弄翻了他!”詹姆恶狠狠地说,“有这么一笔钱,弄翻一个伯爵算得了什么!弄翻他,咱们自己来当伯爵!” 他越说越兴奋:“这个主意好啊!我们去夺了塔拉汗领!到时候把一个伯爵领分成三个子爵领,我一个,你一个,伊洛一个。咱们结成盟约,谁的命令也不理睬。特雷拉要打咱们,咱们就投色雷斯;色雷斯要打咱们,咱们就投特雷拉……” 库房里面,金山旁边,三个人陷入了狂乱的妄想之中。 不久之后,忙完了今天工作的兵临也来到了库房,当他知道究竟赚了多少钱之后,发狂的人就又多了一个…… 第六十六章、财帛动人心 就在熊猫他们对着金山陷入狂想的时候,色雷斯城的王宫里面,恰恰也有人在讨论着这笔钱。 “经过核实,爱德华家族商会这段时间的获利,扣除之前詹姆·爱德华抵押家产所借款项,应该有二百万金币以上的利润。”一个瘦瘦的,有着山羊胡子的老者汇报说。 他的态度非常平静,仿佛那几百万金币只是个无关紧要的数字一般,丝毫不为其所动。 反而是坐在他面前那个金发阔鼻,相貌极为雄壮的年轻男子脸色一变,急促地追问:“确定?” “确定。” 雄壮男子皱起了眉头,沉默不语。 山羊胡子老者也不问,就站在那里默默地等着。 过了许久,雄壮男子缓缓说道:“爱德华家族原本是我们色雷斯的旁系,詹姆身为爱德华家族成员,理应回归色雷斯才对。” 老者点头。 “既然回归,那他就是王族的成员。我不能强行征收王族的财富。” 老者点头。 “但是……他要这几百万有什么用?”雄壮男子语气一变,有些不高兴地说,“就算再怎么花天酒地,一辈子也用不了几百万那么多。除非他训练军队造反,否则怎么都花不掉那么多的钱!” 老者点头。 他就像是一个机器人一样,面无表情,只是默默地点头。 这位后来很著名的帝国铁血宰相利奥波德,几乎一年到头都是这个模样。以至于民间有传言,说他其实不是人类,而是一个化妆成人类模样的魔像。 有资格自己坐着,让他站着答话的,自然就是未来的帝国皇帝,“色雷斯的雄狮”理查德·色雷斯。 理查德自言自语之后,又皱起眉头,闷闷不乐。 作为一个想要建功立业的君王,他懂得“强者必须约束自己”的道理。但懂得是一回事,能不能做到又是另一回事。 何况,在两百万金币的巨款面前,有什么道理是站得住脚的?有什么原则是值得坚持的? 这笔钱要是放在地球上,按照社会地位来说的话,差不多相当于世界第三第四这个水平的国家一年的预算,这两个国家的预算一个是9637亿美元,一个是3615亿美元。别说前一个数字,就算后一个数字,也足够让任何人出卖一下自己的节操——诸如世界几个大国的首脑,他们很多时候把自己说的话给吞回去,还未必能得到这么大的好处呢! 退一步说,不考虑社会地位,只算黄金价格的话,假设这个世界的度量衡和地球相通,把金币换算成金子,二百万金币至少也有超过五亿美元,哪怕是这些金币因为纯度不够,价格跳水一半,那也是二点五亿。 现金。 二点五亿美金,世界上节操的价格能比这个价码更高的人,屈指可数。 真的是“屈指可数”,用左手屈伸算个位,右手屈伸算十位,应该足够把这个价码无法买通的人给都统计出来了。 何况,理查德要做的并不是彻底突破下限的行为。为了两百万而出手抢夺一次,对于这个世界贵族圈子来说,简直是理所当然的。 不如说……有这么个机会,却不这么做的,那多半是脑子有问题。 理查德的脑子当然没问题。 所以他嘟囔了半天之后,终于还是下定了决心。 “他还在做生意,对吧?”他问。 宰相点头。 “他的债务已经还清了,对吧?” 宰相点头。 “那么就算没了这二百万,他依然会继续赚钱,而且能赚得很多,对吧?” 宰相点头。 “你估计他还能赚多少?” 宰相面无表情地回答:“无法估计。” “难道不能从他购买原料的数量来计算吗?” “附魔成功率无法估计。”宰相回答。 “按照一般炼金术士的附魔成功率来计算呢?” “那他赚不到二百万。” 理查德噎了一下,过了一会儿,问:“按照那个成功率计算,他能赚多少?” “不到一百五十万。” “也就是说,他找到的那些炼金术士,附魔成功率比一般要高?”理查德饶有兴趣地问,“你觉得可能是多少?” “无法估计。” “……你这人真的是有点无趣。”理查德叹了口气,说,“按照这么说,其实他的生意随时都可能结束?” 宰相点头。 “那么……明天你去一趟吧。”理查德说,“他要是愿意交出账册,我给他留一成;否则的话,就是二百万。” 宰相依然点头,面无表情。 等他离开之后,理查德国王坐在书房里面,沉默了许久,才问:“你怎么看这件事?” 一直站在他的身边,却犹如雕像一般一言不发的护卫终于开口了,用会让人觉得需要喝酒来取暖的语气说:“詹姆会对你起背叛的心思,而且会付诸实施。” 理查德并不意外,沉默了一下,说:“这也是理所当然的,换成是我,谁从我这里抢两百万走,我也要想尽办法弄死他!” “所以还是让他死了吧。” 这次,理查德沉默了很久,最后说:“爱德华家族的祖先救过国王的命。” “就算他救过你的命,也不能因此允许他成为色雷斯的威胁。” “这事做得……有失身份。” “身份也是利益的一部分,王者只需要利益。” “海因里希,有时候我常常觉得,你和利奥波德非常相似。他真的不是你的后代?” “我没有子嗣。” “为什么不留下一些子嗣呢?如果你觉得没有合适的女人,我可以发动整个色雷斯的力量帮你找。” “当年路西维德就这么建议过,但我觉得没有必要。” “为什么?” “感情只会让我的剑变得不够快,不够冷。” 理查德叹了口气:“你真是一个纯粹的人!有时候我觉得,你已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把剑。” “能够成为一把剑的话,也没什么不好。”拥有“寒冰剑圣”之名的男子用永远不变的冰冷语气回答,“一把剑可以存在几千年,强者却只能活几百年。” “莫非你感觉自己正在衰老?”理查德皱起眉头,有些担心地问,“我记得你接受过精灵之王的祝福,在死之前都不会衰老……” “你想多了。”海因里希回答,“我只是在感叹而已——前不久我得到消息,精灵王去世了。” “啊?被谁杀了吗?” “老死的,他已经活了一千二百年。” 理查德松了口气,又露出艳羡之色:“真羡慕他!要是我也能活那么久就好了。” “活得太久,会让人的野心枯萎,渐渐变成追求安稳的老人。” 理查德大笑起来:“那可不行!离开了野心,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我可是要把整个世界都掌握在手上的男人,野心就是我生命的全部!”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我的人生,就是为此而活的!” 他的笑声充满了张狂霸道的气息,传出了书房,在王宫之中回荡。 听到这笑声的侍卫和官员们,无不露出敬畏之色,不少人眼中更燃起了崇拜的火焰。 不久之后,他们当中的很多人,都会高呼着“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口号驰骋疆场,征服一处又一处原本不属于色雷斯的土地,点燃遍及整个西大陆的战火。 第六十七章、意料之中,情理之外 爱德华府邸的仓库门口,多了一张床。 熊猫搬了张床过来,天天吃住都在这里,只有洗澡和上厕所的时候才会暂时离开一下,但也会尽量加快速度。 不呆在这里,他心里就不踏实。 尽管知道那堆金币不会长翅膀飞走,但他始终有些担心,不祥的预感始终在他的心头萦绕,沉甸甸的让他很不舒服,就像是心口压着一块大石头,连呼吸都有些困难。 他知道,这很不好,他的心乱了。 要是在仙侠小说里面,他这就属于心魔发作,已经有些癫狂了。 可知道是一回事,做到是另外一回事。 这就像每个学生都知道只要刻苦学习就能有好成绩,但真正能做到的,往往十个里面也没有一个。 现在的熊猫就像网上著名的那个表情图,上一秒钟还叫嚷着“我就算死,也不会给g胖骗钱”,下一秒钟就是“爽!75%off了!” 他心里苦笑,却还是坐在床上,如一尊门神似的守护着仓库的大门。 守护着那笔惊人的财富。 早饭之后不久,兵临挂着黑眼圈过来了。 他的身上带着一股难闻的苦涩味道,隔着十来步就刺鼻而来,但他的表情却僵硬冰冷,好像变成了机器人一般。 熊猫愣了一下,问:“机械心灵药剂?” “是的。我的心已经完全乱了,别说附魔,连基本的魔法结构都难以完成。”兵临面无表情地说,“所以只能靠药剂强行恢复冷静,否则的话会浪费材料。” 熊猫点头,他当然知道对于施法者来说,心慌意乱的情况下,差不多就意味着丧失了施法能力。尽管机械心灵药剂极为苦涩,号称“纯靠味道起效”,但对于目前这种情况,却是再合适不过了。 “材料都处理完了?”他问。 “刚刚处理完最后一批。”兵临回答,说着走到床边的椅子上坐下,说,“估计到明天,这笔生意就算是结束了。” 熊猫忍不住回头看了看大门紧闭的仓库,深深地叹了口气:“真是无法想象!短短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居然就赚了三百万!” “但也把人给得罪光了。”詹姆走了过来,叹道,“原本我还在考虑该怎么处理这笔钱,现在看来,大概只能举家逃走了。” “什么意思?”熊猫惊讶地问。 “其实这次的买卖,按说应该是各大商会联手吃下才对。他们有进货渠道,从各地调拨货物的话,陆陆续续是能够补齐大军所需防寒装备的。”詹姆说,“但是咱们插了一手,抢在他们把货调到色雷斯城之前,一口气砸出了接近三千件防寒手镯,直接就把这笔生意给全赚了。现在不仅大军所需的装备已经凑齐,甚至很多中小商会都买进了不少——他们这是多半要积压在手上了,也不知道事后会有多少人因此亏了血本。” “福祸无门,惟人自召。噎死的都是贪心的鸟儿。”兵临说。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爱德华家族这次真的是把大小商会都得罪了个遍……”詹姆叹道,“很多大贵族也被我们给得罪了。” “大贵族?这跟他们有什么关系?”熊猫纳闷地问。 “根据我打听到的消息,为了这次进攻雷顿王国,陛下跟大贵族们达成了妥协,军费由大家分摊,将来获益也是大家分赃。在军费里面,防寒装备占了很大的一块,据说原本做出来的预算接近五百万金币,为此陛下要在吞并雷顿之后,让出四个伯爵领。”詹姆苦笑,“但因为我们的缘故,实际上的军费开支大概不到三百万,少了一大块。这意味着四个伯爵领……大概就只剩下两个了。” 熊猫沉默了一下,劝道:“那你至少是为国分忧,理查德陛下会高兴的。” “才怪!”詹姆的笑容越发苦涩,“换成你是国王,你手下一个有着王族血统的骑士发了横财,相当于吞并一个国家所需军费的一半以上,你会怎么想?” “他真有本事!”熊猫说。 詹姆深深地看着他,笑了:“你真是个正派人!” “什么意思?” “老爷的意思是说,他猛地发了财,又有王族血统,国王怕是不放心了。”肯特管家阴沉着脸走过来,说,“工匠们已经安排好了,直接前往南方。我们等一下从地道出城,转折向北,前往雷顿。” 熊猫大吃一惊,怎么也没想到居然这就要逃亡,失声问道:“这是什么意思?不是还有一天的货没卖完吗?” “都卖完就别想走了。”肯特管家说,“三百万是什么概念?最多砸一百万下去,就可以找到传奇层次的杀手。我们陛下身边最强的护卫就是寒冰剑圣阁下,二百万找两个传奇刺客,一个拖住剑圣,一个把除了老爷之外其余有继承权的人都杀了,也未必就不行……” “这……夸张了点吧。”熊猫讷讷地说。 “您觉得夸张,但陛下不会。”肯特管家摇头,“或许他也会觉得夸张,但三百万金币这个数目,完全足以颠覆一个国家了。” 他深深地叹了口气:“这一次,咱们差不多将大半个色雷斯城的现钱都卷走了。就算不拿来买刺客,光是用来招兵买马,也足够让陛下坐立不安了啊!”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兵临说,“詹姆有没有野心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现在有威胁到国王的力量了。” “王国里面那么多大贵族,每一个都有可以威胁国王的力量啊!”熊猫生气地说,“难道国王要把他们都干掉?” “那是因为国王干不掉他们。”詹姆叹了口气,“但他能干得掉我。” 正说话间,兵临突然转头看向大门口,紧接着熊猫也转过头去,然后是肯特管家和詹姆。 在肯特管家的左手上,一枚平平无奇的戒指发出了刺眼的红光。而在兵临和熊猫的感知中,一股强大而且毫无掩饰的气息,正激荡着守护爱德华府邸的魔法阵,将魔法阵撼动得摇摇欲坠。 “果然来了!”詹姆脸色阴冷,眼中腾起了杀气。 “肯特你继续准备,我们去迎接一下那位‘客人’。” “好!”熊猫和兵临一左一右跟上他,三人朝着门口走去。 第六十八章、铁血宰相 爱德华府邸不小,但也不算很大。三人走得不快,但也不慢。 【兵临:以气息判断,那人怕是超过了五十级。】 【熊猫:还不到七十级。没踏入传奇层次的,就算不上“不可挑战”。】 【兵临:情况不利的话,我断后,你把钱都收进物品栏,带着詹姆逃走。】 【熊猫:你打算怎么断后?】 【兵临:还能怎么断后,e=mc^2呗。】 【熊猫:……靠!真的假的?!】 【兵临:开玩笑的。不过我现在有机械心灵状态,很适合战斗。又有出发前敲诈无眠和安东尼搞到的一批好东西,打虽然打不过,拖延一段时间,还是可以的。而且,我打不过的时候直接自爆就好,你打不过的话,难道再来一个天谴?】 熊猫无奈地叹了口气,接受了这个安排。 说话间,他们已经来到了爱德华府邸的大门口,只见一个穿着朴素的山羊胡子老者站在门口,面无表情,一动不动。 詹姆皱起眉头,脸色更加阴沉,低声说:“利奥波德·奥托,奥托家族旁支出身。施法者,具体实力不详,但据我所知,他至少可以匹敌大骑士。” 熊猫也皱起了眉头,他当然认识这个人,赫赫有名的色雷斯帝国铁血宰相,曾经说出“色雷斯要的是土地,至于土地上其它的附属物,我们不感兴趣,士兵们可以自行处理”的话。 在他主政期间,色雷斯在占领地区展开了规模浩大的清剿,彻底剿灭了特雷拉王国北部和莫来商业联邦大部地区的抵抗军。而他酷烈的手段和“杀错一百个人不是问题,放走一个破坏者就是大问题”这句名言一起,传遍了各地。 这人后来死在了刺客手下,刺杀他的任务可是个传奇任务,十人团副本——当然,难度主要在于这家伙十分的谨慎,总是有大量的护卫,根本找不到什么机会。那个副本就是硬刚的,十个人从宰相府正门杀进去,一边顶住赶来救援的卫兵,一边冲进去杀死利奥波德,难度简直丧心病狂。 在50级时代,有这么一个说法:能打通刺杀铁血宰相副本的,才有资格叫一线战团。 那个时候,这个铁血宰相是65级的boss。 现在距离那时候还有不少年,按照无眠他们的推算,应该是至少十年。铁血宰相利奥波德应该也还没达到那个等级,但是他超魔术士的身份不会变化,至少50级以上的实力,也足够让熊猫和兵临吃不了兜着走。 超魔术士是一个很罕见的职业,完全摒弃了传统施法者法术复杂多变的优势,只会几个简单的魔法。但他们却把这几个简单的魔法玩出了花样,威力增强、施法速度加快、无需念咒、延时、改变魔法形态……等等等等。 一般来说,施法者是不利于近战的,但超魔术士则没这个问题。他们属于既能远程也能近战的类型,事实上……很多超魔术士掌握的法术里面有“豪力术”和“神速术”,将这两个法术威力加强之后用在自己身上,足够让寻常农夫都变成搏斗高手,更不要说本身就有很高等级的利奥波德。 当初“莽穿地球”公会开荒“刺杀铁血宰相”副本的时候,在见到利奥波德之前只灭了一次团,但见到利奥波德之后却足足灭了三十七次团,从星期五晚上十点打到星期天凌晨两点,大家被虐得简直生活不能自理,到最后总算靠着毅力和运气过关的时候,除了不死战神长孙武还有力气发通关视频之外,别的人直接趴在键盘上就睡着了。 当初的他们都是50级以上,尽管考虑到游戏本身的限制,boss的属性会大大增强,并不能作为现在的参考,但至少利奥波德那行云流水一般的战斗技艺是明摆着的。 这家伙,很能打! 假设给boss们的“能打度”排个榜单的话,利奥波德的“能打度”至少是a级甚至a+等级,大概也就一些请专业武术家设计格斗动作的boss能够比他更能打。 熊猫心里暗暗叹气,脸上尽可能不作表示,默默跟在詹姆身后,扮演着不起眼的护卫角色。 但是利奥波德一开口,他就知道自己的伪装失败了。 “爱德华骑士真是知人善用。”利奥波德跟詹姆打了个招呼,就笑着说,“流浪的熊人族圣武士潘达,同样流浪的落魄贵族伊洛,这两个人单独看起来都没什么用处,但在你的手上,却一下子就产生了巨大的能量,甚至于震动整个王国……真是了不起!” 他话是这样说,脸上却依旧冷冰冰毫无表情,和机械心灵药剂正在生效的兵临好像出自同一厂家的同款机器人一样,充满了让人不舒服的冰冷质感。 詹姆勉强挤出一个笑容,迎接他进了门,女仆长普莉丝汀带着几个明显有些慌张的女仆,把他们接到了客厅,奉上了茶点和水果。 “你先下去吧。”詹姆对普莉丝汀说,“没我的吩咐,不许进来。” 普莉丝汀点头退去,然后客厅的大门就被关了起来。 利奥波德左右看看,似乎对这里的装潢很有兴趣的样子,只是不言不语。 他不说话,詹姆、熊猫和兵临也不说话,客厅里面一片安静,就像是没有人一样。 过了一会儿,利奥波德说:“爱德华家族也算是家大业大,短时间内想要撤走,很难。” 他这句话说出来,大家立刻就知道他已经看穿了,脸色顿时十分难看——他们的脸色本来就没好看过,现在更难看。甚至于要不是想要拖延时间,熊猫差点就出手了。 詹姆沉默了几秒钟,然后说:“换成你的话,你怎么选择?” “立刻联络各个大贵族,发动叛乱。”利奥波德说,“你毕竟还是太年轻,缺乏经验。” “叛乱不可能成功。”詹姆说。 “但已经足够争取时间转移一部分资产了。”利奥波德说。 两个人对视了一会儿,詹姆叹了口气,问:“究竟是什么条件?也许可以谈谈。” “交出账册,可以给你留一成。”利奥波德说,“或者,交出二百万,剩下的都是你的。” 詹姆的眼睛微微收缩,这个条件让他心动了…… 第六十九章、谈崩,动手 詹姆这个人并没有很大的野心,他全部的梦想,无非是建功立业,成为一位让后世尊敬的骑士,最好还能推动爱德华家族繁荣昌盛——这就齐全了。 甚至于屠龙英雄啊,实封伯爵啊……这些都太遥远了。人活着,当然是要有梦想的,可做梦也要按照基本法,太过荒谬的,那不叫梦想,叫妄想! 这次抓住机会爆赚三百万金币,让他有些飘飘然,甚至于产生了很多平时不会有的狂妄想法。但归根究底,他毕竟还是那个野心有限的骑士,他骨子里面并没有“强者生来便要逆天”的狂气和豪迈。 三百万金币,既是惊人的财富,也是惊人的压力。 他这些天精神状态有点不正常的原因,不仅仅是因为狂喜,也有担忧在内。 而现在,利奥波德明明白白告诉他,只要交出二百万就可以了。 二百万当然是个天文数目,在半个月之前,他连凑带借,甚至不惜把整个爱德华家族的所有资产抵押出去,也只凑了区区十万而已。 但是,交出二百万,还能留下一百万啊! 一百万啊! 一百万金币啊! 这是什么概念?怕是整个色雷斯王国,扣除那些雷打不动的开支,国王陛下每年可以自由支配的财富,也不过就这个数目吧? 如果说三百万是富可敌国,那一百万差不多也算是富可敌国——起码可敌国王。 这笔钱,对于爱德华家族来说,已经绰绰有余了! 他不是个擅长赚钱和花钱的人,有这么多钱,他一辈子都用不完,他的子孙也用不完,在可以预期的未来,他想不出有什么办法能够把这样一笔钱给败掉。 看着詹姆的脸色变化,熊猫心中一惊,急忙在聊天频道里面说了这件事。 【无眠夜晚:糟糕!他这是要动心了!】 【和音:动心就动心呗,有一百万也不错了。熊猫和兵临加起来能分到55万呢。这么多钱还不够吗?】 【无眠夜晚:问题不在这里!这段时间,阻碍色雷斯扩张的最大因素,其实就是缺钱。要是现在给理查德国王二百万,你们说会怎么样?】 然后,上百个“靠!”、“卧槽!”、“操!”之类的字样从不同的穿越者那里发出来,俨然刷屏。 熊猫深深地吸了口气,正想要说点什么,兵临突然开口了。 “我想要问一个问题。”他说。 与此同时,聊天频道里面,王土豪在发言。 他说的是:复述我的话。 对照着他的发言,兵临以机械心灵药剂服用者特有的冰冷僵硬的表情和毫无抑扬顿挫可言的语气,把他的话复述了一遍。 “一个交出了二百万金币的人,理查德陛下要怎么才能相信他不怨恨,不想报复?一个靠着抵押家产才凑出不到十万金币,却能能在半个月里面狂赚二百多万金币的人,当他有了几十万金币的家产,理查德陛下要怎么才能相信他不会有报复的能力和机会?” 这两个问题十分的尖锐,堪称诛心,让原本表情已经放松,已经有些动心的詹姆心中一片冰冷,脸上的表情也重新变得阴沉起来。 利奥波德依然是那幅纹丝不动的表情,依然是那种冷冰冰犹如死了全家的语气:“这需要你自己想办法向陛下保证,让他相信。” “我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来。”詹姆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如此说道。 但他的眼神依然还在犹豫,还紧紧地看着利奥波德,试图从对方那里得到有价值的建议。 在他看来,只要能够避免后患,哪怕三百万只剩下四十五万,也是完全可以接受的! 面对他的注视,利奥波德没有任何犹豫,直截了当地回答:“没有办法。” “真的……没有办法?”詹姆问。 “没有。” “你就不能再仔细想想?”詹姆的声音有些颤抖,“再……仔细想想……” “没有。”利奥波德冰冷而毫无感情地回答。 詹姆还是不肯死心,又说:“或许别人会有办法,你说呢?” “没有那样的办法。”利奥波德回答。 詹姆如同挨了重重的迎头一棒,表情变得一片颓然。 过了许久,他才说:“我知道了,陛下什么时候要钱?” “现在。”利奥波德回答。 “现在?”詹姆的嘴角微微翘起,露出了一个讥讽的笑容,“他的耐心可真不大好,我这边还要再卖几天,东西才能卖完,才能拿出账目来啊。” 利奥波德什么都没有说,只是用毫无温度的眼神看着他。 詹姆叹了口气,站了起来:“好吧,跟我来,我带你去库房。” 说着,他迈开步子,有气无力地朝着门口走去。 就在这时,熊猫看到了私聊频道里面,兵临发来的消息。 “动手!” 他没有半点犹豫,怒吼一声,身上金光大盛,整个人仿佛变成了一个黄金浇注的人像,纵身跃起,朝着利奥波德扑了上去。 利奥波德同样没有半点犹豫,身上光芒一闪,斑白的头发已经变成一片火红,两只眼珠更是几乎变成了两团熊熊燃烧的烈焰,狂暴的气息从他身上升起,一瞬间就把周围的家具全都碾得粉碎。 但就是这一瞬间,熊猫已经扑到了他的面前,一把抱住了他,将他扑倒在地。 在见到他之后,熊猫就一直在琢磨该怎么对付他。 想要靠武功对抗这位高手,希望并不大。他的武艺或许并不比自己更加精湛,战斗经验也未必比自己更多,但拥有“豪力术”和“神速术”的利奥波德,基本属性完全碾压自己。 再好的武功,也扛不住属性被碾压。 好在,地球上还真有一种让人可以以弱敌强,用较小的力量制服力量强大对手的技术。 那种技术,叫做巴雷西柔术。 这种被很多传统武者看不起的地面格斗技术,有着强大的制服能力。只要被以适合的姿势抓住,就算力气比对方大得多的壮汉,也会被瘦小的对手给制服。 熊猫的师傅在九十年代听说了这门奇妙的武功,想法设法通过一些渠道出了一趟国,学到了这门和几乎所有传统武术思路都背道而驰的功夫,然后教给了自己的徒弟们。 熊猫当然也是其中之一。 在师兄弟之中,二师兄因为喜欢《姿三四郎》的缘故,对这门功夫研究得最多——后来他就改行搞了mma,一把年纪了,还常常和排斥这门“地躺拳”的大师兄争吵不休。 熊猫对这门功夫练得不算很好,但最重要的几个招式,他还是都练会了的。 所以当他扑倒利奥波德的瞬间,就施展出了柔术,双手抓紧,双腿弯曲,用整个身体躺在对方身上,死死绞住了对方的右臂。 巴雷西柔术,十字固! 第七十章、当量的胜利 利奥波德虽然被熊猫摔倒在地上纠缠住,心中却没有半点惊慌失措,反而有些好笑。 把敌人摔倒然后缠住,这是街头流氓打架的手段,它当然是有效的,但只限于对于寻常流氓而言。 任何一个冒险者,都可以轻易对抗这种手段。 (流浪武者终究只是流浪武者,野路子上不了台面。) 他心中如此想着,脸上依旧冷冰冰毫无表情,只是被抓住的右手发力,想要抽出来。 下一瞬间,他右臂的骨节发出了凄惨的声音,一直冰冷的脸上也露出了痛苦之色。 巴雷西柔术和街头流氓打斗的招数看起来很像,其实是完全不同的! 在另一个世界里面,这种技艺曾经改变了人类的搏击历史,推动了“地面战”这个概念的形成。到了熊猫他们这一代人的时候,一个不懂得倒地之后该如何战斗的武者,在无差别自由格斗之中,必定存在巨大的破绽。 利奥波德的实力比熊猫强得多,但他从没见到过,甚至连想都没想过会有这样的武术。 所以,他吃了一个大亏。 此刻他右臂的骨节已经扭曲变形,在刚才那一下对抗之中,因为无法顺利发力的缘故,被熊猫借着他的力量,将肩肘两处骨节都给扭到了脱臼。 剧烈的痛苦让利奥波德无法再维持一贯的冰冷表情,甚至于发出了低沉的惨叫。 但熊猫的声音比他大得多。 “最大当量!”他对着兵临大叫。 这话的意思,兵临当然明白。 如果在正常情况下,他或许还会犹豫一下,此刻他正处于机械心灵状态,彻彻底底地只有理智没有感情,手一挥,一瓶瓶专门配制的药粉都砸到了熊猫和利奥波德的身上。 这些是他制造的爆炸药剂——也不完全是爆炸药剂,它们由可以燃烧发热的一次燃烧物、在高温下会发生剧烈氧化还原的二次燃烧物,以及本身虽然不会燃烧,却能够产生大量氧气的助燃物,还有不参与燃烧过程,但不会被高温破坏,拥有强大粘性的附着物等几个部分组成。 在地球上,这种东西有个在军武圈十分响亮的名字。 铝热剂。 铝热反应的具体原理以及相关应用,可以写成若干篇论文。但对于兵临来说,它最大的用处只有一个。 攻击! 这些药粉无毒,落在身上也没什么感觉,但在这一瞬间,利奥波德却感觉到了仿佛利刃刺向胸口的危机感。 极度危险!极度恐怖! 他心中大惊,也顾不得右臂的剧痛,想要勉强施展法术逃走。 但是,熊猫却已经弯曲双腿,将一只脚狠狠砸在了他的脸上。 熊猫的思路很简单:竭尽全力控制住利奥波德,让他没办法施法,给兵临争取攻击时间。 当初穿越之前,兵临这家伙就曾经在自己家里试验过某些危险品,还因此被民警严厉训斥,以至于有一段时间居委会大妈常常来烦他。熊猫敢打赌,穿越之后,这家伙一定在偷偷制作那些超级危险的玩意儿,做得只怕还不少。 别的不说,光是会说出质能公式来,就知道他肯定准备了某些堪称大杀器的玩意儿。 而熊猫要做的,就是牵制住利奥波德,让兵临的大杀器能够顺利发威。 其余的事情,就看爱德华家族的准备,还有兵临的本事了。 兵临没有让他失望,紧接着那些铝热剂之后,他直接转身,拖住有些愣神的詹姆,朝着门口冲去。 快到门口的时候,他转过身,朝着还纠缠在一起的熊猫和利奥波德认出了一颗红宝石。 拳头大的红宝石。 下一瞬间,他们出门,连关门都顾不上,他就拖着詹姆一起扑倒,趴在地上。 然后,鲜红的火光从客厅里面发出,和爱德华府邸的防护魔法碰撞,不断激荡,在空气中制造出了无数的波纹。 下一瞬间,光芒比之前更加闪耀,顷刻间就穿透了爱德华家族的防护魔法,直冲云霄。 色雷斯城外的一户农家里面,一个俊美得不像话,麻衣赤足的青年看到了那道光芒,点了点头。 “很好,轮到咱们出场了!” 在他身边,有着黄金一般颜色须发的矮人,穿着黑色兜袍的法师,脸上身上有灼烧痕迹的矮个子,狮头人身扛着盾牌的战士,穿着粉红色蕾丝边洋装的俏皮少女,狰狞丑陋的鸟头大汉,除了有翅膀之外别的都和常人一样的年轻女子,懒洋洋仿佛没睡醒的小女孩……十几个穿越者纷纷拿出了武器。 群聊频道里面,出现了这样的话语。 【你隔壁的许先森:朝西城冲!】 兵临立刻就明白了这话的意思,一把拖起惊魂未定的詹姆,三步并作两步冲到了库房。 “我可以把它们收起来吗?”他突兀地问。 詹姆愣了一下,下意识地点头。 得到许可的兵临,手一挥,满仓库的金币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些金币之中,百分之四十五的所有权是他的,百分之四十五的是詹姆的,还有百分之十是熊猫的。熊猫的那一份刚才已经给了他授权,现在詹姆这份也给了他授权,所以只要一瞬间,他就能把这些钱全都变成道具栏里面的【一堆金币:数量为2789530】。 这一幕看得詹姆目瞪口呆,但兵临可顾不上这个,拖住他就朝着门口冲去。 “走暗道!”詹姆反应过来,大叫。 “暗道通往哪边?”兵临问。 “城外南方。” “那跟我来,从西城突围!”兵临毫不犹豫地说。 詹姆其实也知道,想要靠暗道逃出去,希望并不大——爱德华府邸是过去的国王所赐,暗道的事情,国王不可能没记载下来,理查德陛下要是不知道这条暗道的存在,那才真是怪事。 只是相对来说,他也没什么好办法就是。 他看兵临好像胸有成竹,下意识地就服从了兵临的指挥,跟着他一起朝着府邸的门口冲去。 就是这来回不超过一分钟的时间,整个客厅已经被极为明亮的闪光笼罩,闪光之中,隐约有一些光点飘散。 “啊!!!”熊猫惨叫着,在公会水晶旁边跳了起来。 下一瞬间,他看到了系统提示上的一句话,忍不住哈哈大笑。 【你杀死了利奥波德·奥托,从此将会受到色雷斯王国通缉。】 “果然还是毛子的道理刚健朴实!只要当量足够,什么都不是问题!” 第七十一章、演个大新闻 熊猫挂了,连带着一起挂掉的还有本该在游戏剧情或者说“历史”里面大放异彩的“铁血宰相”利奥波德·奥托。 他虽然实力强大,但在超大剂量铝热剂面前,并没有能够比熊猫多活很久。 而且,多活一两秒钟,不过是让他平白多了一点痛苦而已。 他是死了,但后续的问题并没有解除。 今天早上一起床,理查德就有些心神不宁,用了早餐,坐在书房里面处理国家大事的时候,他屡屡被心中的不安感觉搅乱,忍不住站了起来,走出书房,朝着爱德华府邸的方向看去。 “总觉得可能会出事。”他自言自语,“或许……你去看看?” “这个国家里面,没有什么事情比你的安全更重要。”寒冰剑圣毫不犹豫地回答。 理查德叹了口气。 利奥波德的战斗风格很“独”,如果剑圣不出手的话,那他手下也没什么人能够给利奥波德提供有意义的支援。 就在这时,他看到了一圈刺眼的红光。 东城区的上空,空间裂缝缓缓展开,一条庞大的黑红相间的巨龙缓缓飞了出来,用好奇的目光打量着眼前的城池。 “这是怎么回事?” “天啊!” “龙?!” “卫兵!卫兵!” 整个色雷斯城的人都被这巨大的龙给吸引了,就连爱德华府邸那道光柱,都没有很多人在意。 卫兵们没有理睬,因为之前有人给他们打过招呼;理查德也没在意,因为他觉得那大概是利奥波德自己的手笔。 甚至于,连寒冰剑圣都没有多看那道光芒几眼。 毕竟,不管爱德华家族那边究竟如何,眼前这条巨龙,才是最大的问题。 巨龙的力量和身材是直接成正比的,这条巨龙恐怕有整个色雷斯城四分之一那么大,力量可想而知。 一对一的话,就算寒冰剑圣自己,也并没有十成十的把握能赢。 而且,就算他能够打赢,传奇强者和巨龙在色雷斯城大战之后,这座历史悠久的古城里面还能有多少人活下来,也很成问题。 这样的胜利,有什么意义? 他注意到,巨龙的眼睛里面只有茫然和好奇,并没有任何贪婪或者凶恶的意思。所以如果不是万不得已,他甚至都不想出面,以免给巨龙造成威胁,让它改变主意,选择战斗。 巨龙注视着城池,过了一会儿,它张开了嘴巴,却不是发出恐怖的龙息,而是发出了毫无威严的声音。 那是龙语。 魔法师里面不少人懂得龙语,听到这话,心里顿时就松了口气。 巨龙在问:“这里是暴风城吗?” 不止一个魔法师飞了起来,大声回答:“不是!这里是色雷斯!” “那暴风城在哪边?”巨龙有些茫然地问。 魔法师们面面相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他们压根没人听说过什么“暴风城”。 还是一个魔法师机智,指着北边雷顿王国的方向:“那边有好几个你的同族,他们或许知道暴风城在哪儿。” 巨龙歪着脑袋,用一个和庞大身躯不符合的俏皮可爱动作沉思了片刻,然后点点头,再次撕裂空间,钻了进去。 红色的光芒随之散去,天空重新恢复了平静。 整个色雷斯城的人,不论身份地位,全都长长地松了口气。 城外那间民居里面,巴掌大小的巨龙从粉红色的魔法阵里面跳出来,重新变回了幼女的模样。 “好累啊!”被大家昵称为“种子娘”的黑龙玩家伸了个懒腰,“我可以睡觉了吗?” “你……累个……鬼!”一身洋装完全被汗水浸湿,几乎贴在身上的赛米拉米斯有气无力地说,“累的……是我!” 她也是公会里面的土豪之一,砸钱买了昂贵程度和王土豪的“圣者”不相上下的“魔法少女”皮肤——这两个皮肤都是氪金活动的排名奖励,为此花掉的钱简直吓人。 圣者皮肤重在自身的潇洒帅气,不染灰尘、气质飘逸、出招的时候有圣光特效,将“装逼”两个字做到了十成十。魔法少女皮肤则重在表演性,能够制造出真实度极高的幻象。虽然对玩家们来说只是一句语聊就能辨别的事情,但至少在游戏里面,npc们是不能识破这个幻象的——虽然只能用来玩一些小小的捉弄游戏。 是的,刚刚那个魔法,就是这个皮肤自带的效果之一“捉弄游戏”。 要是赛米拉米斯还是当初那个90级的护教骑士,她当然可以支撑如此大规模的法术。但现在她只有三十多级,这个法术远远超出了她的能力,是靠着炼金药水透支体力和经验值,才能够达到这个效果的, 为此,她用掉了大量的经验值,虽然没有掉级,但看经验槽后面那个负数,她就感觉前途无亮,也不知道要多长时间,才能把经验值给重新刷回正数。 更惨的是,她还在用这个法术,还在源源不断地烧经验。 “偶像姐你辛苦了!”留在屋里的小茄子拍拍她的肩膀,同情地说,“因为你很厉害啊!加油!” “谢谢!这是我演过的最大的场面……唉!我感觉一辈子也没办法升到31级了!” 这个时候,兵临已经拖着詹姆,一口气冲出了城门。 他根本就不在乎什么惊世骇俗,直接施展了飞行术,两个人宛若两只大鸟,在半空中疾驰。直接从城门上空飞了过去,虽然有士兵反应过来,射了一箭,却没有能够射中。 然后,他们就看到了一群怪模怪样的人,在远处狂奔而来。 这群人里面,有蒙面水手,有狼骑士,有军官,有鱼人,有拿着炸鸡的圣武士……甚至还有一只大野猪。 兵临的机械心灵药剂效果已经渐渐消失,表情也渐渐恢复正常,看到这一幕忍不住笑了起来。 “你们这打扮真有个性!这是炉石冲锋组大集合吗?” “偶像姐的要求。”自带圣光的银色指挥官叹了口气,发出了王土豪的声音,“谁叫只有她能弄出以假乱真的幻象来呢……” “你带他走!我们来断后!”兵临说。 王土豪摇头:“你一个人可没办法断后,我们一起断后还差不多。” “我们断后?那他怎么办?”兵临问。 “自然有人负责送他走。”王土豪手一挥,“你们先走吧,去前面那个做了标记的屋子。里面的人会告诉你们详细计划。” 说完,他带着变成奇形怪状的穿越者们,朝着城门的方向冲去。 “为艾尔而生!” “目标诺森德,冲锋!” “哇嘎嘎嘎!” “我是火车王!” “废话那么多干什么,先砍为敬吧!” …… 这群人喊着乱七八糟的口号,直接冲进了正在乱糟糟整顿军队要追击的城里。 第七十二章、或许不能算是胜利的大逃亡 面对着穿越者们的进攻,正想要整顿军队发动追击,将明显犯罪逃跑的那两个人追上抓住的色雷斯西门守军顿时狼狈不堪,乱成了一锅粥。 王土豪他们要的就是这个效果,靠着十来个人,本来就不可能把色雷斯怎么样,但只要把可能看到詹姆的去向,可能看到他们真面目的人都砍死,接下来大家集体自爆,就算是成功地消灭证据了。 这就像某著名潜入刺杀游戏里面的做法——把看到你的人都砍死,就算潜入成功。 最早倒下的是城楼上的士兵,一个长着翅膀的怪兽朝着他们猛扑,根本不在乎他们的进攻,顶着攻击将他们一个个撕成两半,偏偏伤口异常光滑,就像是被利刀切开一样。 有的士兵想要逃下城楼,却又被一只獠牙大野猪拦路,诡异的是,死在野猪手下的人,身上的伤口却也是刀伤。 就在城门口一团乱的时候,兵临已经带着詹姆到了那间屋子里面。 “你总算来了!”小茄子高兴地说,“种子,种子,该干活了!” “为什么又是我?这是压迫童工啊!”看外表最多七八岁的小女孩无奈地说,然后走到屋外,往地上一趴,顷刻间变成了一条黑龙。 和刚才那巴掌大小的模样截然不同,现在她变成的是正常大小,大概比熊猫那匹青龙稍大一些,但比起真正的巨龙,就要小了很多。 看到它的模样,詹姆顿时想起了刚才空中那条巨龙,他长大了嘴巴,目瞪口呆。 “别浪费时间了!你快上去。”小茄子推了他一把,“偶像姐姐维持这个法术很累的!等你出发,她才能休息。” 詹姆这才反应过来,急忙跑过去,想要坐在龙背上,却发现这条龙有些小,背上不够自己坐。犹豫了一下,干脆趴在了黑龙的背上,双手抱住了它的脖子。 “很好。”小茄子点头,拿出一个魔法卷轴,伴随着魔法的光芒,一人一龙的身影变得渐渐透明,消失不见。 然后,黑龙就展开翅膀,飞上了天空。 隐身魔法不能和飞行术叠加使用,但对于本来就会飞的她来说,这完全不是问题。 虽然这魔法卷轴的效果只能维持半个小时,但半个小时已经足够她飞出很远,飞到别人注意不到的地方,然后一路向南。 片刻之后,她聊天频道里面报告:“我已经飞到几乎看不清色雷斯城了。” 得到这个消息,还在西门附近大打出手的众人大笑起来,纷纷发动了身上早就准备好的魔法道具,一个接一个炸成了一片血火烟花。 “我们也该走了。”小茄子笑了笑,对整个人已经像是从水里捞出来一样的赛米拉米斯说,“偶像姐姐,我就先走一步啦。” 说完,她干脆利落地自杀回城,一秒钟都没耽误。 终于可以休息的赛米拉米斯深深地叹了口气,停下技能,犹如咸鱼一般毫无形象地躺在地上。 “要我帮你吗?”兵临问。 “谢了,我现在真是一根手指都不想动。” 片刻之后,那个农舍被一团鲜红的火光包围,一会儿就烧成了灰。 连带所有的证据一起。 【熊猫:王土豪,你们怎么会在色雷斯城附近的?】 【荷鲁斯:当然是早就估计到你们会浪翻船,特地赶来救场的呗。】 【你隔壁的许先森:听你们说了那个赚钱计划,又听兵临说了材料的数量,我就估计会这样了。那么大一笔钱,没理由能够让你们顺顺当当拿走吧。】 【兵临:说实话我真不明白,区区几百万,至于为这个下手吗?】 【无眠夜晚:当然至于,那可是一大笔钱!】 【你隔壁的许先森:关键是你们太弱了,弱到没能力保住这笔钱。要是你们足够强大,比方说是传奇强者,又或者是某个实封伯爵,国王当然不敢对你们下手。但詹姆不过是区区一个骑士,他为什么不下手?】 【熊猫:他这么做,就不怕别人寒心?】 【你隔壁的许先森:寒心?为了几百万翻脸,谁都只会觉得他做得对——这世界上,难道还有觉得区区一个骑士比几百万金币更有价值的人吗?】 【熊猫:xx的!这个鬼世道!】 【你隔壁的许先森:别说这个世道,就算在地球上也一样啊。没听说过“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吗?拜托,这世界不是我们穿越之前那个和平世界,是古代啊!】 【丧心病狂学习中:别说这些扫兴的了,说点开心的吧。这笔钱算是到手了,你们觉得怎么用比较好?三百万呢~好开心!我终于可以告别每天掰着指头算钱的日子了!】 【兵临:没有三百万,只有两百七十八万。】 【丧心病狂学习中:那也足够多了!哈哈哈!两百七十八万啊!】 【熊猫:其中百分之四十五是詹姆的。】 【丧心病狂学习中:……这个,百分之四十五就是一百多万了吧,总觉得有点亏……不如我们砍死他吧,砍死了他,这一百多万也就是我们的了!】 【熊猫:你这想法,跟王八蛋理查德有什么区别?开玩笑没关系,要真这么作的话,兄弟就没得做了!】 【兵临:熊猫说得对!做人要讲道理!没有詹姆,我们根本赚不到这笔钱。人家分一半有什么不对的?你只是假扮塔拉汗伯爵而已,不要真的学那些贵族领土的想法啊!】 【无眠夜晚:你们消消气,他也只是说说而已。其实一百多万对我们来说已经很足够了,本来就不用打詹姆那份钱的主意。】 【你隔壁的许先森:这次我支持熊猫他们。詹姆那一百多万,可是整个爱德华家族拿命换来的,一个家族的卖命钱啊……】 【熊猫:这话怎么说?】 【你隔壁的许先森:你还不明白吗?出了这事,理查德·色雷斯肯定会迁怒爱德华家族。我们能救走詹姆,但是别人可救不了。】 【兵临:……不至于吧!爱德华家族可不少人呢!】 【你隔壁的许先森:等着瞧吧,很快就会有消息的。这世界领主们的人品,我早就看透了……】 正如他所说,几天之后,留在色雷斯王国的穿越者们就传来了消息。 爱德华家族被冠以“叛逆”罪名剿灭,甚至于连审判和行刑都没有,所有的人都是直接被当场杀死的。 无论是想要从密道逃出城的,还是躲在城外秘密农庄的,无一幸免。 这个消息……甚至于比詹姆更早抵达塔拉汗城。 第七十三章、发如雪 细碎的雪花混着微雨,在空中纷纷扬扬,微微有一两分白。 变化成多伦·塔拉汗模样的穿越者放下手中的笔,透过窗户看向外面。 “又是一年冬天……”他轻叹一声,“时间过得真快啊!” 去年这个时候,他正潜伏在真正的多伦·塔拉汗身边,努力学习对方的言谈举止,以便将来模仿。今年冬天,他已经是塔拉汗领的主人,鸠占鹊巢,伪装成了特雷拉王国的伯爵之一。 还是领地最大的伯爵。 真正的多伦·塔拉汗此刻被囚禁在公会城堡里面——用“囚禁”这个词或许不大恰当,他其实是被封印了。这个“塔拉汗伯爵”封印在一大块坚冰里面,只要不解开封印,无论多少年过去,他都能一直活着。就像是科幻题材影视作品里面经常出现的那种被冷冻了几千年几万年,醒来之后依然青春年少的人一样。 没办法,为了防止被王都那边的预言法阵查出看来,穿越者们不能让他死了;为了避免麻烦,也不能让他保持清醒,最终他们就只能作出这个选择。 如果不是因为这个的话,多伦早就被大家砍死了。别的不说,光是冲着他那个地下格斗场里面,没过几天就有被威胁利诱来的普通人和猛兽搏斗的“表演”,他就该死! 通过搜寻他的记忆,穿越者们排查出了十几个热衷于观看这种“表演”的贵族和富翁,现在他们都已经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去了另外一个世界,那是最适合他们的世界。 地狱。 塔拉汗家族的长子哈雷·塔拉汗倒是没有被封印,他真的被囚禁在塔拉汗城的地牢里面,货真价实。 毕竟,当初他是真的发动叛乱想要夺自己老爹的权,还想要把老爹和弟弟一起砍死来着。 至于背后有没有人怂恿,有没有精神暗示之类,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反正他也不是个好东西,手上的血债比弟弟还多。祸害这种人,就连颇有圣母思想的星照都没有意见。 安东尼(丧心病狂学习中)叹了口气,将这些回忆都抛到脑后,重新拿起笔来,处理塔拉汗领的政务。 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这一个大学毕业之后混江湖,混到在励志教育班给人们专业灌心灵鸡汤的准骗子,怎么就成了领主呢? “这真是……人的一生当然要靠自我奋斗,当然也要考虑历史的进程。长者的话大有道理啊!” 就在他感叹的时候,看到了群聊里面的一句话。 【一鹰二富士三茄子:我已经接到种子和詹姆了,种子说她累了,直接回城睡觉去了。詹姆也很疲惫,现在在马车里面睡着了。接下来我带他去哪里?回城堡还是去塔拉汗城?】 安东尼脸色一变,立刻又放下了笔,站了起来。 【丧心病狂学习中:你们在哪里?我去接他!】 【一鹰二富士三茄子:在塔拉汗城北边大概一百里外的路上……】 【丧心病狂学习中:很好!你就朝着塔拉汗城过来,辛苦一下,路上不要在村庄里面休息。我会带着可靠的人手出城迎接。】 【无眠夜晚:你究竟搞什么鬼啊?扔下工作跑去迎接詹姆?别告诉我说,你还在打他那一百多万金币的主意。咱们不缺钱了,真的!】 【丧心病狂学习中:你懂什么!我这是尊重人才!】 【无眠夜晚:没见过谁像你这么尊重人才的……】 【丧心病狂学习中:那是你见识少!这段时间我为了当好领主,狠狠地读了很多书,给自己充了充电。然后我发现,但凡是君主要体现对人才的尊重,出门迎接是最起码的,高一个档次的就是出城迎接,最高档次的是出城几十里迎接……詹姆可是未来的屠龙英雄,要本事有本事要人品有人品,尤其他善于训练军队,色雷斯魔兽讨伐部队就是他一手打造了。这样的人才,怎么不值得我出城几十里迎接?】 【熊猫:你这可真是像个领主该说的话了!】 【荷鲁斯:难道说,穿上龙袍还就真成太子了?这不科学!】 没有理睬大家的惊叹和取笑,安东尼紧急集合了领地内最核心的一批官员,带队向北方出发。 “伯爵大人,我们这是要干什么啊?”他刚提拔的内务主管好奇地问。 “迎接一位人才。” “迎接人才?什么人才值得您带着我们这一大群人,出城去迎接?” 安东尼神秘地笑了笑,摇头:“详细的事情你们就不要问了,知道多了也没什么好处。你们只要知道,他是我们塔拉汗领眼前最急缺的人才就好。” 这句话说服了众人,大家满怀着好奇以及少许的不服气,跟着他一路前行,从早走到晚,直到夜色沉沉,才看到了一辆不顾夜晚危险,独自走在路上的马车。 赶车的是一个俊俏的少女,奇妙的是,在她的背后,居然有一对雪白的翅膀。 饶是塔拉汗领的这群官员们大多见多识广,此刻也目瞪口呆。有人忍不住问:“这小姑娘就是咱们要接的人?空军吗……倒是的确很珍稀,但咱们用不着啊……” “我们要接的不是她,是车子里面的人。” 众人更加惊讶,这个有翅膀的小姑娘显然不是普通人,那么究竟是什么人物,可以她来屈尊充当车夫? 马车停在了众人面前,小茄子向安东尼笑了笑,然后对车子里面说:“领主大人亲自来迎接你了。” “迎接?我这样的废物,有什么好迎接的?”车子里面传来了低沉的话音,听得出来,说话的人情绪消沉,心情非常糟糕。 塔拉汗领的官员们顿时面沉如水。 自家伯爵带着几乎整个塔拉汗的高层,从早上出门,一口气走到晚上,足足走了一天来迎接,你特么就这种态度?! 信不信我们一人一刀把你给碎碎剁了! 他们不仅这样想,而且还打算要付诸实施,一个骑士二话不说就拔出了剑。 “住手!”安东尼大吼一声,制止了他。 “你们也不想想,就我们塔拉汗领这破落样子,要不是人家倒霉落魄了,我能挖得了墙角吗?”他对众人低声说,“你们在这儿帮我摆场面就好,我去亲自把他接下车。” 说着,他走到马车旁边,掀开了车厢的门帘。 然后,他就呆住了。 马车里面坐着一个年轻人,相貌英俊,身材修长笔挺。虽然神情消沉,也难以掩盖他身上自然散发的非凡气质。 但是,他却有着一头苍白如雪的头发,看起来宛若老人一般。 第七十四章、残酷、遗憾、伤心 詹姆·爱德华长什么样子? 安东尼已经不大记得了,但他可以确定,那家伙是金发碧眼、深目高鼻,脸部轮廓充满了雕塑一般的硬朗感觉——典型的“理想中的雅利安人”风格。事实上,整个色雷斯王室,以及它的分支,全都是这个风格的相貌,辨识度极高。 但是此刻他看到的人,虽然还是绿眼睛,虽然还是深目高鼻,线条硬朗如同斧凿刀削,但偏偏有着一头白发。 苍白,枯槁,宛如老人一般的白发。 “这……这是怎么回事?”安东尼失声问道。 “路上很无聊,我就跟他聊天。”小茄子有些不好意思地说,“然后,我就说漏了嘴,把爱德华家族的情况告诉了他……” 安东尼顿时明白了! 爱德华家族的情况?什么情况? 当然是死全家的情况! 住在城内府邸中的人,试图通过地道逃出城外,却被士兵们堵住了地道,他们往地道里面倒进了能够产生毒火毒烟的药剂,然后直接封死了地道的所有出口——包括通风口在内。 住在城外庄园里面的人,则被堵在庄园里面,然后一把火,连同着庄园一起烧死。 就连几个一直隐藏在暗处,从来没有出现在大众面前的,都被找了出来,直接杀死——他们当中的两个人,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是爱德华家族的成员。 短短一天之内,整个爱德华家族烟消云散,除了詹姆这唯一一个逃生者之外,亲族、部下、仆人……全都死了,一个不剩。 所有的这一切,都是理查德国王得到利奥波德死讯之后所下的一道命令而已。 那道命令的具体内容,其实只有一句话。 让爱德华家族给利奥波德陪葬。 传来消息的也是一位穿越者,就是正带着乐队到处流浪表演的牛头人希恩·高岭。早在王土豪风流翻车之后,他就悄悄进驻了色雷斯城,一直以抒情歌手的身份在色雷斯城和附近的几个城市轮回演出,没有谁能想到,他居然是一个间谍。 正确地说,是一群间谍。 一群不用任何特殊手段,就能把收集到的情报发送出去,谁也无法阻挡的间谍。 对于这么一个不走寻常路的牛头人,色雷斯方面的谍报人员当然一直在高度关注,尤其这个牛头人和他的乐队成员们还都热衷于打听各种八卦,把绝大多数的收入都花在了这个方面。 这特么不就是活生生的间谍嘛! 然而经过他们仔细调查,却发现这群人完全没有对外传递消息的意思,他们……真的就只是在打听八卦,然后闲谈而已。 甚至都没有做过任何记录。 这么做的显然不可能是间谍,只可能是智障。 被贴上了智障标签之后,色雷斯谍报人员就不再关注这群怪异的歌手。 ……当然,他们关注了也没用。 因为所有的八卦,都是由城堡里面的穿越者对照流浪乐队成员们在聊天频道里面的发言记录下来的,整个过程中,双方没有任何的交互。 这都能查得到的话,那他们就不是谍报人员,而是神仙了。 ……不,神仙恐怕也不行,至少谁都没听说过神仙带着一群人穿越到游戏世界里面的。 题外话到此为止,总之希恩他们在色雷斯城出事之后的第二天就来到了这里,然后得到了差不多算是第一手的情报。 理查德国王并没有掩饰这些情报,他甚至专门召集大贵族们举行了一次会议,把整个事情原原本本地说了出来。 “总的来说,这事是我心急了。”他如此反省,“拿那笔钱是应该的,消除后患也是应该的,但我不应该那么着急,应该慢一点——比方说等他们逃出色雷斯城之后再动手,联系你们各家的高手一起围剿。这样他们就算有人接应,也别想带着那笔钱逃走。” 对于他的说法,与会的大贵族们纷纷表示了赞同和遗憾。 尽管他们未必真的赞同,未必真的遗憾。 就算他们赞同,赞同的也未必是这个;就算他们遗憾,遗憾的原因和国王陛下也未必一样。 对此,国王陛下也是心知肚明的。 但他肯定不会在乎。 而且谁都知道,如果一切重来的话,他依然会选择急匆匆地下手。 手快有,手慢无,不趁着爱德华家族还在色雷斯城里,大贵族们不敢随便在城里动手的机会抢先,难道真要跟他们平分那二百多万吗? 开什么玩笑! 利奥波德之所以赶在爱德华家族还没出城的时候动手,多半就是知道了大贵族们已经打算联手瓜分这笔钱——他们的杀手队伍甚至已经埋伏在了城南,看住了爱德华家族逃生地道的出口! 只是国王怎么也没想到,原本只是撞大运投机成功的詹姆·爱德华,竟然在自己眼皮底下不声不响地发展出了那么大的势力! 无论是召唤巨龙的魔法,还是那群骁勇善战的死士,都绝对不是区区一个骑士该有的。 要是这批力量用到合适的时间和地点,只怕足以让色雷斯王国换一个国王。 相信日后每当想到这里,他就会心惊肉跳,然后为自己的选择庆幸。 至少他避免了最糟糕的情况,虽然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原本能够到手的两百多万金币,最后只得到了几十万。 相比金钱,更大的损失是利奥波德的死。 金钱有价,人才无价,损失了利奥波德,或许会对他来说,比损失那两百多万更遗憾。 但最大的损失还不是这些,而是他的威严。 以国王的身份夺取麾下一个骑士的财产,这实在不能算是多么有面子的事情。尽管如果他成功的话,相信所有人都会赞成他的做法,但是他失败了。 国王竟然没有能够奈何得了一个骑士,还被对方带着二百多万金币的巨款给跑了?! 这对他的威严造成了巨大的损害,以至于他必须展现出足够的坚决和残酷,震慑那些暗中嘲笑他的人。 尽管谁也知道,这样效果不大。但不管怎么说,总比没效果好。 而且……利奥波德虽然死了,奥托家族还有人在,这么做了,可以让奥托家族稍稍宽慰,也可以树立一下国王尊重人才的态度。 至于詹姆的想法,他当然从一开始就没考虑过。 这些事情并不隐秘,稍稍打听一下,稍稍分析一下,就可以都整理出来。 今天这一路上,小茄子赶车的时候有些无聊,就把这些希恩他们收集,无眠他们整理分析的消息和情报都说了出来。 她说得兴高采烈,口若悬河,一副指点江山的架势。却看到詹姆的神情变得越来越痛苦,越来越消沉,整个人都萎靡了。 之前他虽然因为趴在龙背上连续飞了几天而疲惫不堪,但眼睛还很明亮,还很有精神。 但这些精神,却在听到她说了这些话之后,完全消散。 就像是那个名叫詹姆·爱德华,会在日后成为屠龙者的骑士,渐渐崩溃粉碎,成了一堆随风而去的尘埃。 随之而来的,是他原本金灿灿的头发慢慢变白,最后变得像老人一样,苍白枯槁。 小茄子吓得闭上了嘴巴,甚至连在聊天频道里面闲谈的性质都没了。 她怎么也没想到,只在历史故事和武侠小说里面看到过的桥段,竟然会真的出现在自己的面前! 第七十五章、复仇者 看着伤心到一天之间就满头白发的詹姆,安东尼也没什么好办法来劝解。 对于一个死了全家的人来说,任何劝解都是苍白无力的,甚至只能起到反作用。 但对另外一个人,说话就有用了。 “拉伊莎(小茄子),你今年多大了?”他用低沉的语气,压抑着怒气,缓缓问道。 小茄子愣了一下,下意识地回答:“十二,不对,十三了。” “十三岁也不能算是小了,你不是小学生了吧?” “我上初中了。” “……那你怎么就只长年纪不长脑子呢!”安东尼强忍住咆哮的冲动,低声说,“当着灭门惨案幸存者面前,津津有味地大谈他家是怎么被杀全家的……你脑子有问题吗?要不要我找寒风帮你做点脑残片!” 小茄子当然也知道自己做得不对,她垂下头,低声说:“对不起……” “说对不起就有用?你看看他现在什么样子!种子把他送到你这里的时候,还是好端端一个年轻人吧,现在已经是半个老朽了!”安东尼深深地叹了口气,问,“你怎么会想到说这些?” “我在电影电视里面经常看到这样的桥段,很搞笑的。” “那是喜剧片啊!是搞笑剧啊!你拿搞笑剧当现实?!”安东尼目瞪口呆,差点忍不住咆哮起来,“喜羊羊和灰太狼还能手搓宇宙飞船呢,你搓一个给我看看!” 小茄子垂着头,开始抽泣。 安东尼铁青着脸,没有跟她再说什么。 他用私聊频道联系了会长三余,说了这件事。 “我觉得……咱们公会里面的几个小孩子,应该让他们在城堡好好学习,就算出来做事,也要有比较稳重的比如安卡这些人陪同才行。”他心情沉重地说,“一个没注意,就给我们搞了这么大一个新闻!” 看着私聊频道里面话,三余忍不住点头:“你说得对!这是我疏忽了。他们还小,虽然就力量来说,他们并不比我们差,但实际上他们距离成熟还早着呢……这事怪我。平时听他们说什么三年起步最高死刑的时候,我就该想到这一点的!” “那就这样吧,我还有点头疼呢……这一训就哭鼻子了,唉!” “没办法,你让她回城堡来吧,我把另外几个也召集回来,跟他们好好谈谈……” 片刻之后,得到消息的小茄子抬起头来,眼泪汪汪地看着安东尼:“那个……我要回城堡了,他的事情就交给你了……” “放心吧,我不会亏待他的。” 小茄子点点头,擦了擦眼泪,展开翅膀飞了起来,很快就消失不见。 处理完了这件事,安东尼想了半天,然后跳上马车,对一脸消沉仿佛生无可恋的詹姆说:“你今年多大?” 詹姆就那么一直垂头丧气,不死不活。就算听到安东尼和小茄子用他完全没印象的语言争吵,也没有抬头看一看的意思。 此刻,他依然垂着头,低声回答:“二十五。” “理查德·色雷斯今年二十六,比你大一岁。”安东尼说。 听到理查德的名字,詹姆的身体微微一震。 “正常情况下,你们都还能再活个三十年或者更久。不同的是,他会南征北战,不断扩大他的疆土,不断统治更多的土地,更多的人,掠夺更多的财富,制造更多像爱德华家族这样的惨案。而你呢,你会一直沮丧消沉,像一块泡透了水的木头,扔在没人起眼的角落里面慢慢腐烂……或许还能长出几个蘑菇来。” 詹姆的肩膀颤抖起来,好像是要哭的样子。 “詹姆·爱德华!”安东尼大吼,“抬起头来,看着我的眼睛!告诉我,这是不是你所希望的结果?” 詹姆慢慢抬起了头,他的眼中渐渐有凶光闪烁。 “很好,你的眼神总算像个男人了!”安东尼笑了,“现在你有两个选择,你可以轻松地活着,我好歹也是个伯爵,给你安排一个轻松的工作,一点也没问题。你还有一百多万,足够你一辈子花天酒地,天天都能在不同的女人床上睡觉,在不同的酒宴会场逍遥,这样的未来,你喜欢吗?” 如果是几天之前,詹姆会说:“当然喜欢。” 但现在,他什么都没说,只是沉默而坚定地摇头。 “那你就只剩下另外一个选择了,想方设法,干死理查德,干死那些杀害你亲人朋友的家伙,让他们血债血偿!”安东尼点点头,说,“你还年轻,有本事,有钱,更重要的是,你还有朋友,有愿意支持你,愿意陪你一起对付理查德,对付色雷斯的朋友。” 他用右手大拇指指了指自己:“现在向你自我介绍一下,鄙人多伦·塔拉汗,是特雷拉王国塔拉汗伯爵领的领主。目前正打算训练一支强有力的军队,等色雷斯在全世界展开侵略的时候狠狠捅理查德的屁股一刀——你愿意帮我吗?” 詹姆笑了,笑容却没有半点温度,反而有一种令人心悸的疯狂。 “当然!”他用小孩子听了之后会做噩梦的声音回答。 安东尼伸出了手去,和他握手为约。 “那就这么说定了,在干死理查德之前,你可一定要好好活着,连你那些亲人朋友的份一块儿活着,将来替他们报仇。” “放心!完成我的复仇之前,就算死神来找我,我也会死皮赖脸留在人间的!” 于是事情就谈妥了,安东尼让部下赶车,坐在马车里面和詹姆详谈起来。 “你的身份要保密,毕竟我可不想现在被理查德盯上。对此你有意见吗?” “没有,这是应该的。”詹姆已经恢复了冷静,他的眼睛里面重新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宛若回到了当初指挥讨伐军的时候。 他抬起右手,重重地一拳打在自己的脸上,伴随着骨头碎裂的声音,原本高耸的鼻梁整个塌了。 “我的头发已经白了,现在鼻子也塌了,只要再剃了眉毛,就算过去的老朋友们当面见到,也认不出我来。” 安东尼看着他血流满面却带着笑容的脸,看着那双痛苦之中带着快意的眼睛,心中暗暗叹息。 (现在的詹姆,怕是不可能再成为那个立志扫荡魔兽守护人间的屠龙者了!) “对了,我还需要改个名字。”詹姆若有所思地说,“该叫什么比较好呢?你来帮我想吧,我想出来的,或许会被人看出来。” 安东尼略一思考,说:“我听说过有一个叫哈利的年轻人,他的父亲詹姆和母亲莉莉被仇家杀害,他自己因此寄人篱下,吃了许多的苦头,还被仇家不断追杀。但他从不气馁,苦练本领,最终带着一群热血澎湃的伙伴们一起,打败了自己的仇敌,成为了一代英雄。” 詹姆笑了:“哈利?这是个好名字!那么从今天起,我就不是詹姆·爱德华,而是哈利。复仇者哈利!” 随着他这句话,安东尼清楚地看到,他头顶上原本蓝色的“詹姆·爱德华”变成了紫色的“复仇者哈利”。 第七十六章、哈利教官 按照游戏里面的设定,npc拥有各种不同等级的“模板”,模板的等级越高,npc的基本属性越高,成长率越高,能够学习的技能越多、越高级,而且往往还能触发拥有更好奖励的任务,可谓好处多多。 然而,高等级的模板并不常见。村级为绿,镇级为蓝,城级为紫,国级为金,世界级为七彩——传说在七彩之上还有流光溢彩的最终boss模板,是末日之龙大老爷独有的“灭世级”,整个游戏里面再没第二个。 穿越者们当年没见过末日之龙,但他们跟天堂地狱的大佬们可以说是熟门熟路——毕竟每周都去刷人家。那两边的大佬就是七彩模板,不仅属性高,技能也是又多又猛,的确厉害得一塌糊涂。 穿越之后,穿越者们失去了辨别他人友好程度的能力,但却还拥有看到模板的能力。詹姆——现在该叫他哈利了——此刻的紫色名字,就意味着他的模板提升了。 用一些热衷于卡牌游戏的玩家们的说法,就是蓝卡改造成紫卡了。下一步还要再接再厉,争取二改成为金卡,或者干脆直接飞跃到彩卡。 在游戏里面,这种事情并不少见,比方说完成某个角色的特殊剧情——“拜师学艺”和“英雄伟业”是其中最常见的两种形式——往往就能促使这个角色模板提升。 以詹姆自己为例吧,他第一次正式出现在玩家们面前,是在色雷斯的“魔兽讨伐”系列日常任务里面。玩家们从色雷斯城军营的“詹姆骑士”那里得到任务,完成之后到他这里交差,奖励还算不错。 当时的他,就是一个蓝卡角色。 后来剧情发展到重要支线“冰龙讨伐”的时候,他组建了魔兽讨伐部队,成为了“詹姆·色雷斯指挥官”,这个时候他就从蓝卡变成了紫卡。 等到冰龙讨伐剧情完成之后,他更是变成了“屠龙者詹姆”,一个金卡角色,并且成为了色雷斯帝国的高层。 而在穿越之后,穿越者们也已经见过不止一次模板升级的情况——很多穿越者都收了弟子,他们的弟子往往只要学习一段时间,模板就能升级。其中最值得一提是封皇的弟子赛里,已经升级到了蓝卡,模板不亚于一般的骑士领主。 考虑到赛里的年纪还小,等他完全成长起来之后,很可能会再升级一次模板——到时候就是紫卡的卷宗学者,在全世界也算得上是一号人物,不再是那种可有可无的背景小角色了。 詹姆的模板提升,也符合这个原则——从普通的骑士到以杀死国王为目标的复仇者,这样巨大的变化要是还不能促使模板提升,那似乎反而不大正常。 模板提升之后的詹姆——还是叫他哈利吧——不仅外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实力也有了显著的提升。当他来到塔拉汗城之后,安东尼任命他为军队的教官,负责训练精兵。原本兼职这个工作的肖恩(离枭)不满意,非要强迫他比武,结果堂堂三十五级传奇职业“渡鸦之王”在一对一的比武之中,竟然足足打了差不多十分钟,才靠着法力雄厚的优势,用法术将他给击倒。 打输了的哈利并没有沮丧,反而很高兴。他表示有这样强力的同僚,自己很安心。肖恩看他被打得鼻青脸肿却毫无怨言,仔细想想觉得自己似乎有点无理取闹,反而过意不去,送给了他一些自制的伤药。 结果这事情就被王土豪之类好事之徒传开了,不知道谁先起的头,一旦他们同时出现,群聊频道里面就有人大叫“在一起、在一起”。 肖恩很生气,破口大骂。 她虽然穿越之后是个女性的暗夜精灵,但穿越之前可是实打实的男人。之所以选择女角色,理由是“捏个漂亮妹子玩着心情好”,仅此而已。 他给自己捏的角色形象参考了著名虚拟歌手弱音,是身材很好,容貌姣美的白长发女性,这个角色在他玩的时候当然赏心悦目,穿越之后别人看着也颇为养眼,只有他自己很不高兴,常常嘟囔“我好端端的一个男子汉,怎么就变成河莉秀或者金星了呢”。 往往这样说着,她就消沉了下去,如果没有事情的话,能够一个人坐在那边抱怨半天。 好在只要有事情可做,她就会迅速恢复成正常的样子,好奇、外向、爱开玩笑、直率爽朗。 这次被好事之徒们乱搭cp,让她真的几乎气炸了,到处去追杀那些乱说话的,杀了好几个。大家这才意识到她真的很在意性别的问题,纷纷三缄其口,再也不提这茬。 哈利教官的到来,让塔拉汗领的新兵们也很高兴。肖恩教官虽然人长得漂亮,本事也厉害,但她的那些训练项目实在让大家不是很看得懂,什么长跑啊、队列啊、障碍越野啊……这些东西对军人有什么意义啊? 相比之下,哈利教官推崇的长短兵器配合、武器对练和实战训练,就很对他们的胃口。 “只可惜哈利教官有点丑,不然的话,把我姐姐/妹妹介绍给他,倒是不错……”不止一个人这样说。 老实说,哈利教官的确是有点丑。 他的眼睛深深地凹陷,有着浓重的黑眼圈,鼻子塌到几乎是平的,成天眯着的眼睛上面看不到哪怕一根眉毛,一头短短的白发枯槁凌乱,从外表就透出一种落魄的感觉。 尽管他很有本事,似乎也挺有钱,还很得伯爵的器重,但这长相……除非是跟自己的姐姐或者妹妹有仇,否则谁也不想跟他结姻亲。 哈利教官自己也不在乎这些,他除了训练士兵之外就是练武,非常勤奋。 原本他主要以练习剑术为主,后来肖恩教官私下跟他说了些什么,他就不再练剑,改练弓箭和标枪。 他练武的时候,大家都会远远地避开,因为他看着靶子的眼神实在太凶恶残暴,简直就像是跟靶子有血海深仇一般,但凡被那时候的他看上一眼,就算胆大的人都会觉得毛骨悚然,胆小的人甚至会做噩梦。 虽然哈利教官有着相貌上和习惯上的小小缺点,但他的能力毋庸置疑。自从他到来之后,塔拉汗领新军的训练工作立刻上了一个台阶,在新年祭的比武中,这群新军竟然跟当年讨伐恶魔幸存的老兵们打了个不相上下。 考虑到他们才入伍不到一年,这成绩实在是令人赞叹不已! 不过,当这个消息被送到伯爵那里的时候,伯爵大人的心情却不大好。 “唉……风云激荡,时不我与啊!”他仰头看着北方的天空,深深地叹了口气,“也不知道在大战来临之前,能不能训练出一支真正可靠的强军来……” 他的叹息是有原因的。 新年的前几天,色雷斯王国对位于西大陆北部的雷顿王国发动了突袭,短短几天,大军就打到了雷顿王国的首都,击败并且降服了这个历史比自己还要悠久的国家。 第七十七章、雷顿之冬(上) 阴沉的天空,纷纷扬扬飘落着大雪。 雪落无声,然而却又有尖锐的声响,隐隐约约从天空中传来。 渐渐地,声音越来越近,只见几个小黑点出现在天空中,飞快地落下,最后伴随着轰然巨响,一个个砸在积雪之中,溅起漫天雪花。 伴随着漫天雪花,一个个人影迸散,化为无数金色的光点,随后在不远处的一块散发着七彩光芒的金属旁边重新汇聚,显出四个疲惫虚弱的熊人来。 “无眠这个一次性复活点还真好用。”熊猫看着旁边那个已经失去光芒的金属块,笑着说,“咱们这也算是享受了一回土飞机吧?” “一次就够了!”因为使用自己儿子的账号玩游戏,结果替代儿子穿越过来的沃利贝尔叹道,“我真的是不适应这种年轻人的玩法!你们这也玩得太野了!” “但是很爽啊!”浑身伤痕累累的暴熊狂战士哈雷兴奋地说,“这可比蹦极刺激多了!可惜‘三鸽子’的手艺太糙,那‘人间大炮’轰一次就报废了。要是还能用的话,我真想再这么飞几次!” “一下子飞跃半个西大陆,这种事情千万不要再来了,好麻烦的!”公会里面唯一的女性熊猫人瑟顿苦笑,“刚刚飞在天上,我感觉自己整个都冻成冰块了……” 为了抢在色雷斯大军之前赶到雷顿王国,他们没有选择奔跑或者飞行,而是利用了公会里面技术高手之一咕咕三郎的发明,乘坐“人间大炮”,直接从城堡被一炮轰到了北地。 咕咕三郎是个狗头人,职业为“巨匠”。这种蛮荒种族特有的技术职业无法制造任何专家级或者更高层次装备,但却能够制造出所有种类的普通、高级和稀有等级装备来。当咕咕三郎和职业是发明家的淡定——目前正冒充“躺在床上快死了的老塔拉汗伯爵”——联手,就造出了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来。 这次熊猫他们乘坐的“人间大炮”就是他们的发明。 总的来说,这东西的效果很好,让他们一口气飞跃了半个西大陆。但是……这东西大概也只有他们能够用得了。 飞跃半个西大陆之后落地的那一下,别说是人,就算是一条龙也能活活摔死。要不是熊猫带着无眠最近研究出来的一次性复活点,让大家可以在落地的地方复活,这一趟等于就是白费力气,顶多算是享受了一次奇妙的天空之旅。 但两个技术组合起来,就得到了超乎寻常的效果。从城堡到北地,步行的话可能要走差不多两个月,但依靠这怎么看都不可靠的旅行方式,他们只用了不到半天的时间。 对照系统的电子地图,熊猫默默估算了一下路程,忍不住在心中感谢这个不科学的世界——如果是在现实世界的话,他们大概早在出膛的那一瞬间就因为音障的缘故,撞得粉身碎骨了吧。 大家喝了治疗药剂,休息了半个多钟头,渐渐恢复了体力,然后就对照地图,研究该往哪里去。 按照计划,他们要来到色雷斯大军会经过的路上,观察这支军队的战斗力以及军纪,还要看看那些投降地区的统治者们得到了什么样的待遇。 尽管“投降色雷斯”这个选择被付诸实施的可能性已经不大,但色雷斯军队的战斗力如何?军纪如何?色雷斯官方对待那些投降的和反抗的人们是什么态度?这些问题都是需要了解的。 兵法有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穿越者们知道塔拉汗的情况,但对于色雷斯的情况并不是很了解,所以他们有必要抓住这次的机会,好好了解一下色雷斯的情况。 为此,他们经过讨论,甚至于决定不提前通知雷顿王国色雷斯即将入侵的消息。 事先得知色雷斯入侵计划的雷顿王国,能够守住领土吗?希望不大。 两国的战斗力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异,雷顿王国的主要武力,其实来自于矮人雇佣军。矮人们会不会为了雷顿王国去跟色雷斯大军死磕?这是谁也没把握的事情。就算矮人们真的为了所谓的职业道德去死磕色雷斯,也不见得就能挡得住,除了徒增双方死伤之外,并不会有什么特别的好处。 相比之下,还是让一切如同历史里面那样发生,对雷顿、对色雷斯,乃至于对矮人都好。 想要改变历史进程,比较合适的下手地点在色雷斯南征阶段,而不是现在。 熊猫他们确定了现在的位置,就急匆匆朝着附近的城镇走去。 冬天的雷顿气候严寒,真的是滴水成冰。穿越者里面虽然有完全不怕寒冷的种族,但却都是脆皮薄皮的类型,既耐寒又皮粗肉厚血条长的,只有熊猫他们这几个熊人。 严寒的天气对他们多少也有点妨碍,好在并不严重,天色将晚的时候,他们顺利抵达了一处村庄。 将顺路打死的一只雪鹿分了一半作为房租,他们顺利地租到了一间仓库作为客房。这间仓库挺大的,也足够结实,足以遮挡风雪。在里面点起篝火之后,温度也上升到了起码不会结冰的地步。 因为长途跋涉的辛苦,瑟顿、哈雷和沃利贝尔早早睡了,只有熊猫坐在火堆前,注视着燃烧的篝火,迟迟没有睡着。 他回忆着这段时间的经历,不由得有些感慨。 其实他们早就该感觉到不对劲的,国王也好,大贵族也罢,这些家伙都是贪婪狠毒的,怎么会让区区一个骑士在短短半个月里面赚到接近三百万? 按照正常的逻辑,爱德华家族的防寒手镯生意最多做到第五天第六天,他们就要出面去跟詹姆协商,大家一起发财,利益均沾。 但他们没有。 这说明什么?说明他们早就想好了,打算让詹姆来赚这笔钱,赚完了动手收割,干净利落。 只是他们怎么都没想到,詹姆虽然只是个看起来可以被他们一根手指碾死的骑士,背后却有穿越者们撑腰。结果一场大战,死了个未来的铁血宰相和一大群卫兵,钱终究还是归了詹姆,除了色雷斯城的一场大乱,以及爱德华家族那些无辜的死难者之外,他们没有能够捞到任何好处。 哦,也捞到了,最后那笔款子落到他们手上了。 想到最后那笔款子,熊猫就想到了肯特管家,想到了普莉丝汀女仆长,想到了爱德华家族的那些仆人们。 “如果我们当初不赚这么多的钱,比方说只赚个三五十万,或许就不会发生这些事情了吧……” 他犹豫了一会儿,在群聊里面幽幽地说。 片刻之后,王土豪如此回答。 “当一个人合理合法地赚钱,却会因此为自己引来灾祸的时候,问题是在于他不该赚钱呢?还是在于那些只允许自己拥有一切,却容不得他人发家致富的人?” 看着这行字,熊猫哑然失笑,心中轻松了许多。 第七十八章、雷顿之冬(下) 第二天,穿越者们起了个大早,从仓库外面的雪地里面挖出昨天埋进去,冻得跟石头一样的半只雪鹿,烤到六七分熟就急匆匆吃完,他们便再次踏上了旅途。 说来也巧,他们这次落脚的村子,正好是游戏地图里面有的,对照游戏地图,他们很容易就准确判定了自己的位置,接下来要做的,只是尽快抵达大路而已。 到了大路,再沿着大路一直朝色雷斯的方向前进,早晚能够遇到色雷斯军队。 这办法简单朴实,效果也很好。 两天之后,他们就遇到了色雷斯军。 在一个熊熊燃烧的村子废墟旁。 村子里面,横七竖八的尸体躺了一地,身上的伤痕几乎都是一刀致命,看得出来屠杀者做事很有效率,一点都没有浪费时间。 在村子门口的大树上吊着六个人,四男二女。四个男人是一个中年男子,一个半大少年,还有两个小男孩,两女都是中年妇女。六个人都被剥光了衣服,身上乱七八糟全都是利刃切割的伤痕,死得惨不忍睹。 【乐园的城管(沃利贝尔):这是怎么回事?色雷斯军为什么要把这一村子的人都杀了?人都杀光了,他们统治谁?】 【秋名山老司机(哈雷):我不知道他们怎么想的,我只知道我现在很火大,不砍几个人,我不能消气!】 【毒奶色之谐(瑟顿):别着急,要战斗总有机会,再观察一下。这件事有点奇怪……他们既然杀了那整个村子的人,为什么又把那六个人虐杀而且挂在村口?没道理啊!】 【熊猫(潘达):要知道为什么,抓个人来问一问不就好了!】 于是他们就悄悄地摸进了村子旁边的军营,轻轻松松就抓走了一个士兵。 这支部队的人数并不多,总共也就二百多点。这种数量的军队之中当然不会有什么高手坐镇,他们真的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轻松自如。 那个士兵起初还是很有骨气的,当沃利贝尔问他“你们为什么要杀这一村子的人”时,他很不屑地表示“胆敢阻挡我色雷斯大军的,全都是鸡蛋碰石头,全都要被碾得粉碎,你们也不例外”。 于是哈雷就找了块石头,一石头砸烂了他的右手。 哈雷的脾气相当火爆,如果不是同伴们拉着,他早就冲进军营大开杀戒。这家伙要是老老实实配合也就罢了,当了俘虏还这么嚣张,他自然就忍不住要给这混账上一课,教教对方“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因为被捂住嘴巴的缘故,那个士兵无法惨叫。只是疼得瞪大了眼睛,浑身颤抖。 熊猫看着他右手手腕上的防寒手镯,心中忍不住又叹了口气,对瑟顿说:“帮他治疗一下吧,省得哈雷再砸另外一只手。” 身为治疗系武僧的瑟顿就给这士兵用了个法术,被砸得几乎稀巴烂的手很快就恢复了原样。 “我的法力大概足够用这样的法术十多次。”瑟顿有些不高兴地,“但是,不要让我把法力浪费在这种地方啊!这很麻烦的!” 她转头看向那个士兵:“你也是,就不能合作点吗?翻来覆去砸了治,治了砸,你不烦,我都烦啊!” 其实她真的是实话实说,一点也没有威胁的意思,但看看哈雷手上沾血的石头,又看看她脸上那抱怨的神情,那士兵的意志就崩溃了。 于是他老老实实地把所有事情都交代了出来。 色雷斯进攻雷顿王国的这场战争,和游戏剧情稍有不同。 按照游戏中的“历史”,雷顿王国没有能够在事先得到任何消息,色雷斯大军一路摧枯拉朽,大多数城镇村落都是望风而降,几乎就在消息传递到雷顿城的时候,色雷斯大军的先锋也就到了距离雷顿城不足一天路程的地方。 但是这次,不知道为什么,雷顿方面却得到了一些消息。色雷斯军队虽然依旧靠着事先安排好的内应,顺利拿下了最重要的几处关隘,但这一路上却零零碎碎遭到了很多抵抗。许多的贵族、骑士甚至冒险者们,都站出来和色雷斯军对抗,让他们遭受了不小的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色雷斯军的主帅,色雷斯国王理查德陛下,颁布了“残酷打击一切抵抗力量”的命令。 按照他的命令,但凡是敢于抵抗色雷斯大军的,都要展开追查,不仅他们自己要死,家人也要以残酷的方式处死并示众;如果是领主的话,整个领地都要屠灭。 “我靠!这种命令也下?”哈雷瞪大了眼睛,“这种命令你们也接收?” “为了色雷斯的伟业,少许杀戮是合情合理的!”士兵理直气壮地回答。 哈雷二话不说,抡起石头就砸在了他的头上。 这次,就算瑟顿也救不活他了。 沃利贝尔松开手,让士兵的尸体倒在地上,失去了来自主人的生命力,防寒手镯也渐渐失去了效力,尸体很快就冻得僵硬如石头一样——就和那些不久前被他们杀死的村民差不多。 “我们该干点什么。”沃利贝尔对熊猫说。 熊猫点头,看向其他人。 “赞成!”哈雷笑了,“我的四十米长刀正等着开光呢!” “我倒是想要反对,但看你们的样子,反对也没用吧。”瑟顿叹道,“少数服从多数,说吧,准备怎么干?” 熊猫想了一会儿,说:“虽然我们可以杀掉很多的士兵,但光靠杀死士兵们,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要解决问题,关键是消灭制造问题的人。” “你的意思是说——咱们去杀理查德国王?”哈雷瞪大了眼睛,露出了兴奋的表情。 刺杀一位国王,这可比人间大炮还要刺激! 熊猫笑了:“差不多吧,反正这世界上姓色雷斯的人那么多,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也不少,不是吗?” 沃利贝尔点头:“当然!” “那就这么决定吧,我们再抓个俘虏,问问色雷斯大军在哪里,然后就出发去刺杀理查德。”熊猫说,“速度要快。毕竟,我们每多拖延一天,可能就多一个被屠灭的村庄,多一群被虐杀的抵抗军家属。” 众人纷纷点头,很快,他们的身影就消失在了雷顿王国冬日几乎从不停歇的风雪之中。 第七十九章、后利奥波德时代 冬天的雷顿王国,差不多是这世界上环境最严酷的居住地区。寒风夹杂着冰雪,几乎从不停歇。人走在其中,如果没有合适的参照物指路,很快就会迷失方向,在绝望无助之中冻死,变成一具要等春天融雪时候,才可能被发现的尸体。 但对于色雷斯大军来说,迷路不是问题,风雪也不是问题,寒冷同样不是问题。 他们有向导,有可以指明方向的魔法,有防寒的工具,也有充足的给养。 失去了原本在这场战争之中大放光彩,施展出犹如魔术一般调度手段的“铁血宰相”,给色雷斯军造成了一些麻烦。但这些麻烦被充足的防寒工具所抵消,至少从这场战争看来,他们进行得还算顺利。 “尽管有一些抵抗,但我军依然按照既定的路线在高歌猛进!”一个幕僚如此汇报,“按照目前的趋势,最多还有五天,我们就能抵达雷顿城。” 理查德·色雷斯坐在用雪熊皮垫着的柔软椅子上,神情阴冷。 “记得当初拟定战略的时候,估计的是大概会在七天里面攻到雷顿城下。”他说,“现在已经五天了。” 幕僚噎了一下,他也参加过当初的军议,自然知道当初的计划。 那时候看来,那个计划似乎也没什么特别,只要按部就班地去做就好。而现在,他们也的确是按照这个计划行动的……但不知道为什么,行动效率就是慢了一拍。 幕僚们私下讨论过很多次,始终不明白问题出在哪里。 遗憾的是,当初制定那个计划的利奥波德·奥托已经死了,死在逆贼詹姆·爱德华的手下。 得到消息的时候,他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那个算无遗策的利奥波德死了?死在区区一个骑士的家里?开什么玩笑! 利奥波德的手段,大家都是知道的。别说詹姆只是个区区骑士,就算是位高权重的一方伯爵,也不可能杀得了他啊! 但利奥波德死了,确凿无疑。 巡防司差不多在第一时间赶到爱德华府,他们冒着高温翻开了被烧成残垣断壁的客厅,在其中找到了他的残骸。 因为被毁坏得太厉害,所以没有任何复活的可能。 更重要的是,在那间客厅里面,只有他的尸骸。 这意味着利奥波德不仅死了,而且很可能是被杀死之后焚尸灭迹的。 得到消息的陛下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冷笑几声,说:“我们都小看了詹姆,小看了爱德华家族!” 然后,他就下达了彻底剿灭爱德华家族的命令。 幕僚们当然也明白是为什么:对照那天早上发生的各种事情,很显然,爱德华家族不仅有足以杀死利奥波德的实力,还有召唤巨龙的手段(尽管他们并不能控制被召唤来的巨龙),他们甚至还有一群实力强大的死士,以及能够提供超远程传送的强大魔法师。 所有的这一切,都是在大家完全没发觉的情况下慢慢发展起来,完成布置的。 这种本事,这种底蕴,简直让人不寒而栗! 其实剿灭爱德华家族并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收服他们才是。但没有哪个国王能容忍这种在自己眼皮底下偷偷发展出巨大势力的家伙,没有! 此前,很多人都觉得詹姆·爱德华能够赚到那么一大笔钱,纯粹只是运气好而已。现在他们明白了,这不是运气,而是底蕴,是爱德华家族深厚底蕴的体现。 只是,詹姆的轻浮和贪心,让这份底蕴没有能够发挥最大的作用。 这是爱德华家族的不幸,却是理查德陛下的幸运。 幕僚们都明白,随着爱德华家族的暴露和覆灭,陛下愤怒和后怕的同时,大约也深深地松了口气。 不管怎么说,爱德华家族已经完蛋了,他不用担心哪天出巡或者行猎的时候,稀里糊涂地死在刺客的刀下了。 就算詹姆还会想办法报复,也比一无所知要好。 反正想要杀理查德陛下的人多着去了,不在乎多他一个。 只是,陛下的情绪却并没有因此好转,反而日渐暴躁。 自从利奥波德死后,似乎各种事情都渐渐不顺心起来。攻打雷顿王国的作战如此,和大贵族们划分占领区势力范围的时候也是如此。 明明之前已经商量好了各自所得,但大贵族们却以“损失更大”之类的理由,想方设法多占了一些。 他们麾下军队的损失的确比国王麾下军队的损失更大,但那是因为他们舍不得在军备上投入,怪得了谁? 国王麾下的军队,只要是战兵,每人都有防寒的魔法道具,光凭这一点,就是那些大贵族们望尘莫及的。 有这样的投入,损失当然会比较小一些。 只是,面对众口一辞的大贵族们,国王陛下也没办法,只能稍作让步。 “要是利奥波德卿在就好了!”他常常如此叹息。 幕僚们当然知道他是什么意思——要是利奥波德还在,一定能够分化大贵族们之间的联盟,让他们从铁板一块变成各自为战。到时候别说是让步,多占一些好处还差不多! 但是……利奥波德已经不在了。 谁也没说这个,就算是陛下提到某些话题的时候,他们也会刻意避开这个名字。 能当理查德国王幕僚的人,没一个傻子。这时候提到利奥波德的名字,那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呢!没看到陛下火气越来越大吗? 要是在过去的话,他绝对不会颁布那个凶残的命令——就算他真有那个意思,也肯定会被利奥波德抢先提出来,然后设计一个更妥当的行动计划。 那种计划,肯定是谁都想不到的,和他往常的计划一样。 自从利奥波德死后,很多人都想要接过他的工作,坐上他的位子,成为王国的宰相。 但是现在,有这种想法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 被残酷的现实一再打击,幕僚们深深认识到了凡人和天才的差距,再也不敢作这样的妄想。 就算是幕僚们的首领,也是一样。 “可笑我当初竟然还妄想着跟他斗,竟然还觉得他其实也不过如此……”走出营帐,看着夜空中纷纷扬扬的大雪,这位国王麾下幕僚之首轻轻地叹了口气,“好在……这场战争终究是快要结束了。不管有多少意外,雷顿败北的结果终究是不会改变的。” “等这场战争结束,我就趁着打了胜仗,陛下心情好的机会告老还乡吧。我好歹也是个男爵,有一片不错的领地……我的女儿年纪也不小了,这次回去正好给她找个合适的丈夫,过几年就可以看到外孙……” “利奥波德留下的那个位子,谁想坐的,自己去争吧。总之……跟我都没关系了!” 第八十章、博浪 雷顿王国的地形有点糟糕,从边境到首都,一路上多的是崇山峻岭、悬崖绝壁。 对于刺客来说,这简直可以称得上是天堂,因为随便找找,就能找到一个不错的袭击地点。 而对于护卫来说,这简直就特么是地狱,放眼看去,到处都是适合埋伏刺客的地方,简直恨不得自己能化身千万,每一个地方都仔仔细细搜查一遍,才能放得下心。 理查德国王的护卫数量是很多的,但护卫再多,面对随处都是可以埋伏刺客的复杂地形,也有僧多粥少,顾此失彼的感觉。 护卫长对照着地图,努力将人手指派到各个地方。随着他的指挥,可怜的护卫们不得不在这滴水成冰的天气里面爬上一座座悬崖峭壁,占据一个个可能埋伏刺客的地方,在刺骨的寒风之中坚守,直到国王的车驾经过,才能够再下来。 很多护卫上去的时候还是好端端的,下来的时候已经冻僵了。其中不止一个就此长眠,再也醒不过来。 对此,护卫长也没有办法。 他总不能因为人手损失大,就不安排陛下的护卫工作。相反,不论损失再怎么大,他也要坚定不移地将陛下的护卫工作做好,做到位,不能有半点闪失! 只是……想是一回事,做又是一回事。 就像国王陛下的幕僚们明明很想要填补利奥波德死后留下的空缺,但实际上他们根本填补不了。 这世界上的事情,很有一些是真正做不到的。 但很多时候,你做不到的事,别人未必做不到。 比方说,从并不靠近道路的山顶上,对在远处路过的国王车驾发动袭击。 用符文构筑的隐形魔法阵里面,一个形状古怪的投石车架在用坚冰搭起来的台子上,投石车的一边是长长的杆子,杆子尽头宛若大碗;另一头则很短,挂着极为沉重的巨大铁块。 这东西叫做配重式投石车,是“新世界”游戏里面射程最远的武器之一。尽管现实中的它其实以威力而非射程著称,但在这个世界里面,它的射程不知道怎么的,远比现实要高得多,甚至可以从视距之外发动攻击。 对于这玩意,玩家们都不陌生。工会战的城堡攻防阶段,进攻方多半要架设若干这样的投石车。只有靠投石车将防守方城堡的箭塔之类防御建筑砸烂了,才可能攻破一座坚固的城堡。 所以,但凡是公会玩家,有一个算一个,哪怕是熊猫这类永远战斗在最前线的,也都会学工程学,为的就是在工会战的时候能够修箭塔,修投石车,或者是对对方的投石车造成更大的伤害。 投石车是不能造好了放进物品栏的,只能临时搭建,负责搭建它的是沃利贝尔。 这位现实中已经接近六十岁的老人虽然现在是农民,但其实年轻时候是学工科的,做了很多年的地质测绘工作。只是后来受了伤,因病提前退休,才回到老家务农打发时间的。穿越之后,他一方面在农业组做事,另一方面也跟着机械组折腾各种机械,工程学技能的等级颇高。 由他亲手搭建的这台投石车等级是蓝色,在同类产品里面显然属于比较高档的货色。这意味着它的射程会比普通的投石车更远,射击精度也更高。 他们提前三天来到这里,已经试射了好几发,可以确定,等理查德的车驾经过时,熊猫坐在投石车的发射碗里面,能够呼啦一下,把他扔过前面的那座山,一直扔到位于山脚下的道路上。 只要算好时间,他落地的时候,正好是理查德国王车驾经过的时刻。 这需要很好的配合,负责观察的瑟顿,负责佯攻的哈雷,负责发射的沃利贝尔,以及负责最终刺杀的熊猫——他们必须配合到天衣无缝,才可能完成这么一次刺杀。 “老实说,我还是觉得这办法有点不靠谱。”沃利贝尔看着坐在发射碗里面的熊猫,担心地说,“你要在空中飞一段时间,这段时间里面,国王的护卫很容易就能发现你。” “所以才需要哈雷为我分散他们的注意力。”熊猫说,“国王身边的护卫再多,面对犹如猛虎下山一般来势汹汹的哈雷,他们也不得不小心应付。只要让他们分心几秒钟,我就能完成刺杀。” “但你有没有考虑过,护卫们原本其实并不很紧张,哈雷的出现会让他们高度紧张,从而增加你刺杀的难度。” “或许吧,但我倾向于认为他们本来就已经足够紧张了——毕竟从瑟顿这几天的观察情况看来,他们简直有些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感觉。”熊猫笑了笑,笑容却有点阴冷,“大概是坏事做多了的人,自然明白自己有多拉仇恨,自然也就会加强防备吧。” “你知道他加强防备了,还要去坚持刺杀?” “反正我们是不死之身,怕什么?”熊猫微微一笑,笑容比刚才多了几分温度,“王土豪的那种魔法道具很给力,到时候我跟哈雷直接来个‘阿拉哈-阿卡巴’,他们休想看出我们的真身!” 沃利贝尔沉默了一会儿,叹了口气,点了点头:“后续的观察工作,我和瑟顿会做好的。放心吧。” “嗯,接下来的事情就辛苦你了,大叔。” “知道我是大叔了,还给我安排这么多工作,一点都不体谅老人……”沃利贝尔佯作有些生气的样子,随即笑了起来,“其实穿越这事吧,我到现在都觉得有些迷糊——你们这些年轻人也就罢了,我一个快六十岁的老头子,还穿越什么啊……我不用赶时髦的!” “哈哈!其实我觉得大叔你也很时髦的,真的!你这身毛一片雪白,用京片子叫什么来着……对了,倍有范儿!” “少贫嘴,我这是北极熊!” 正说话间,聊天频道里面出现了瑟顿的发言。 【毒奶色之谐(瑟顿):大家准备!哈雷先动手,沃利贝尔听我命令!】 【秋名山老司机(哈雷):ok!】 【乐园的城管(沃利贝尔):早准备好了。】 【熊猫(潘达):没问题!】 几秒钟之后,随着聊天频道里面“动手”的命令,沃利贝尔发动了投石车,伴随着剧烈的风声,熊猫呼啸而起,整个身体划过一道弧线,朝着远方山脚下正在路过的色雷斯大军之中,那尊贵无比的国王座驾飞去。 在此之前,另一边树林里的一处地面猛地裂开,将自己埋在雪堆里面已经超过一天的哈雷发出震耳欲聋的咆哮,纵身跃出,手持两把大斧,宛若水浒里面的黑旋风李逵一般,哇呀呀吼叫着杀向国王座驾的方向。 “午时已到!暴君纳命来!” 开启了全套狂化的他气势非凡,色雷斯王国的精锐士兵们竟然也抵挡不住,被他宛若砍瓜切菜一般砍倒了一大片,很有就这么杀到国王面前的势头。 看到这一幕,护卫们纷纷移动位置,站到了他和国王的座驾之间,避免发生意外。 就在这时,伴随着呼啸声,一个黑影从天空中飞来,迅速变大。 眼看就要抵达目标,熊猫不再沉默,早已高高举起的双手阔剑发出了耀眼的金光,狠狠地砍了出去:“天降正义!” 第八十一章、刺杀的后续 发生在距离雷顿城不远的山间小路上的那次刺杀,并没有影响到色雷斯对雷顿的侵略战争。如果非要说有什么影响的话,就是色雷斯国王理查德处死了一批护卫,从此对于出行的事情更加谨慎。在此后的历次战争之中,再也没有亲自带兵出征过。 这其实大大改变了历史,按照历史,后世被称之为色雷斯一世皇帝的“色雷斯的雄狮”理查德·色雷斯是个热衷于御驾亲征的皇帝,在他的一生中,色雷斯经历的几次大战,全都由他御驾亲征,亲自担任最高统帅,甚至还曾经有三次踏上战场,可谓一等一的勇武。 但是现在,这些勇武的故事都没了。 或许后世的吟游诗人在谈到色雷斯皇帝的时候,会说:“这个人有野心,有本事,就是缺了几分胆量。”之类吧。 不过,那都是后世的事情了。 眼前的话,有另外一个问题。 “熊猫……你究竟在想什么?”城堡餐厅里面,无眠看着复活回来之后正在大吃大喝的熊猫,纳闷地问,“你不可能不知道理查德皇帝身边有寒冰剑圣护卫,为什么还要去找死?” 这问题让他百思而不得其解——从色雷斯王国建立之初,寒冰剑圣就一直守护在历代国王的身边,直到将来的特雷拉王都传奇大战,他才因为受伤而不得不留在色雷斯城养伤,结束了近二百年的护卫生涯。 在现在这个时间点,他肯定寸步不离地守着理查德·色雷斯。有了他的护卫,别说熊猫一个人,就算穿越者们一起上,也不可能杀得了理查德——寒冰剑圣又不是傻子,虽然寡不敌众,但人家可以带着理查德逃跑啊。 熊猫肯定也是知道这些的,那他为什么还要做这种毫无意义的事情? 熊猫放下碗筷,笑了。 “很多时候,我们做一件事情,未必是为了成功,或许更多是为了表明态度。”他说,“我不知道你能不能理解,但在我看来,‘态度’其实比‘结果’更重要。” “此话怎讲?” “你也知道,我是一个练武的人。”熊猫说,“对于我这种人,你觉得,我们应该是怎么生活的?” “天天苦练,然后想要参加比赛赢得冠军?”无眠问。 熊猫笑着摇头:“那是职业搏击选手的事情,我这种属于准职业,就锻炼强度来说可能接近人家的水平,但实战训练的内容就差得远了。我要是上台去跟那些职业选手比武,估计第一回合大概还能打得像模像样,但从第二回合开始就是被一边倒的猛揍了。” 无眠愣了一下,他对于练武这个圈子,还真是没什么了解。 过了几秒钟,他问:“那么……是追求延年益寿?” “延年益寿?”熊猫哑然失笑,“练武跟延年益寿差不多算是背道而驰,能打的武林高手里面寿星比例在同等生活水平的人群里面算是比较低的,这其实跟很多体育项目一样。” 于是无眠摇头,他实在不明白是为了什么。 “其实,我们追求的只有一个,就是变强。”熊猫说,“能够比别人强,当然很好,但就算不能比别人强,比过去的自己强,也就可以了。” “这就是我们的态度。有了这个态度为支撑,我们才能承受那些艰苦的训练,一点一点地变强。”熊猫说,“没有这个态度,大多数的练武者都是撑不下去的。” “但是这跟你刺杀理查德又有什么关系呢?”无眠问。 “我就是通过这件事,向理查德表明一个态度——在这世界上,有想要刺杀他,而且有能力威胁到他的人很多,其中愿意付诸实施的,也很多。” “这有什么意义呢?”无眠问,“横竖杀不了他。” “不,这足以让他感觉到威胁。”熊猫说,“能威胁他一下,总比连威胁都不威胁要好。” 他停顿了一下,又说:“而且……不做点什么的话,我总觉得没脸去见詹姆。” 说到詹姆,无眠也沉默了。 过了几秒钟,他叹了口气,点头说:“你说得对,既然有机会去刺杀理查德,那我们的确应该做点什么。爱德华家族的这场劫难,我们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不做点什么的话,就算是我也没办法安心。” “其实……如果不是被几百万巨款闪瞎了眼睛,我们本该想到可能的危险。”熊猫叹道,“现在回头看,我自己都很纳闷,为什么那个时候我居然满脑子都只想到怎么保护这笔钱,却完全没想过为什么要冒险赚这笔钱。” “我也是,大家都一样。”无眠也在叹气,“我们都被这笔巨款给迷住心窍了啊!” 他想了想,又说:“其实不仅仅我们,詹姆自己,乃至于理查德,难道他们就没被这笔钱迷住吗?詹姆其实原本可以有更好的选择,比方说主动向国王捐款,或者拿出一笔钱去找某个大贵族联姻,虽然不敢说肯定能够解决问题,但至少能够拖延时间。国王本来也有更好的选择,比方说向詹姆作出一些许诺,或者干脆给他安排个婚事……反正爱德华家族是王室旁支,不影响联姻的。” “大家都昏头了!” “是啊……大家都昏头了……”无眠苦笑着说,“好在我们终究还是守住了做人的底线,没有打詹姆自己那一份钱的主意。我和兵临把钱交给他的时候,他先是愕然,然后如释重负,再然后看着那一大堆金币,就哭了。” 熊猫默然无语,他虽然不能体会詹姆的心情,却能够感觉到当时的场面是多么心酸。 “你做得对!”无眠又叹了口气,然后认真地说,“理查德这种人,我们就该有事没事找他的麻烦!反正色雷斯跟我们是敌对的,他的残酷作风也注定了我们不可能和解。既然这样,隔三差五刺杀他一回,没什么不好!” 熊猫笑了:“我也是这么想的,反正收集情报什么的,有两个人其实已经足够了。我跟老司机(哈雷)的性格其实也真不大适合干这个,还不如抓住机会吓唬理查德一下,好歹算是稍稍出了一口恶气!” 当天下午,安东尼找到了化名哈利的詹姆,告诉了他这件事。 “我们的人对理查德发动了刺杀。”他说,“但是这家伙身边有寒冰剑圣保护,没能成功。” 哈利的身体剧烈地震动了一下,然后说:“如果还有下次行动,请务必叫上我一起参加!” “有把握的话,我们肯定不会让你错过报仇的机会。”安东尼说,“但在那之前,你还是安心当教官吧。” “我必定尽职尽责,竭尽心力!” 第八十二章、塔拉汗之春(上) “刺杀”这个插曲并没有改变雷顿王国的命运,最终它还是被色雷斯大军兵临城下,还是依靠草原四大金帐萨满联合调停,才得以躲过了灭亡的命运,还是从王国降成了公国,并且正式奉色雷斯为主,成为了色雷斯-雷顿联合王国下属的一个国家。 但雷顿王国的命运也还是有所改变的,和历史不同,这次出面调停的不仅仅有四大萨满,还有急匆匆赶来的矮人王和龙领主,这两位强者不像四大萨满那样是中立方,而是雷顿一方的,所以在他们的争取下,雷顿公国的王子——或许该叫“公子”?——并没有娶理查德·色雷斯的妹妹,而是和龙领主罗德的学生,德鲁伊梅琳结了婚。 这当然让理查德国王很不满意,但面对坚决不肯退让的矮人王和龙领主,他也只能放弃了联姻的打算。 诚然,寒冰剑圣的实力在矮人王和龙领主之上,但两位强者联手,剑圣也未必就有十成十的胜算。更重要的是,如果这三位差不多已经算是人间最高层次武力的大高手打起来,当他们火力全开的时候,在场除了四大萨满之外,剩下的凡人们怕是一个也没办法在他们战斗的余波之中活下来。 这些“凡人”之中,包括雷顿国王、王子,也包括理查德自己。 面对摆出了宁可一战也绝不妥协架势的两位强者,理查德不得不让步,改变了原本利用联姻吞并雷顿王国的计划。 为此雷顿王国不得不额外多割让了一座城市了两座矿山,但对于雷顿国王——哦,现在应该叫雷顿大公爵了——来说,这是完全值得的。 毕竟……前不久色雷斯城那场骚乱的始末,已经传到了各国高层的耳中。面对一个能为了几百万金币而杀光了自家分支骑士全家的国王,雷顿国王用鼻子想,都知道跟他联姻会有什么下场。 只怕联姻完成的当天,就是自己的死期。然后等孩子生下来,雷顿家族的其他继承人也就活到头了——别人或许未必会这么狠,但理查德绝对有可能! 尽管只是“可能”而已,但雷顿大公爵又怎么可能将整个家族的性命寄托在“可能”上? 所以就算要损失更多的领土和矿山,他也坚决地拒绝了联姻。 事实上,正是因为考虑到理查德这个人心狠手辣,他才不惜用掉家族先祖积累的人情,哀求矮人王和龙领主尽快赶到,以免自己遭遇不测。 当时他考虑的是理查德可能会借着谈判的机会直接杀了自己,却没想到理查德的想法居然更加狠毒,要把整个雷顿家族连皮带骨一起吞了…… 这些事情自然不为外人所知,就算沃利贝尔用萨满法术催眠了一个雷顿王宫的侍女,也只能得知谈判时候具体发生的事情,而不可能知道雷顿国王心中的想法。 当然,穿越者们也不需要知道这个已经降级成大公爵的老头在想什么——这世界的主线跟他已经没什么关系了,虽然他还能再活不少年头,一直活到冰龙之乱前不久,但作为一个在“世界”这个大舞台上谢幕退场的演员,他想什么、做什么,都已经无关紧要。 在将会大戏连台的未来,他甚至连配角都不是。 目前对于穿越者们来说,最重要的工作是推动塔拉汗领的基础建设,增强他们的硬实力。 要对抗迟早会在整个西大陆掀起战火的色雷斯,需要强大的力量。理论上说穿越者们努力升级是最可靠的,但当他们升到30级之后,获得经验的速度就大大下降了——这个世界上并没有那么多的高级任务可以做,光靠那些难度不够高的任务,哪怕是直到三四年之后,他们怕是也没人能升到50级。 按照这个趋势,想要靠穿越者们的力量对抗色雷斯,实在是有些难度。而跟色雷斯合作……看爱德华家族的遭遇就知道,这主意不是一般的傻,是智障等级的傻。 既然如此,剩下的办法就只有一个了。 一方面尽可能给色雷斯下绊子拖延时间,一方面努力增强塔拉汗的实力,以求到时候能够有足以自保的力量。 毕竟塔拉汗只是特雷拉王国北部的边境领地,按照正常的发展,色雷斯和特雷拉的主战场在王国西部,特雷拉王国和莫来商业联邦接壤的地区,届时帝国三路攻势之中的两路都会经过这里,只有一路奇袭的军队会从塔拉汗走。 也就是说,大家要做的,就是增强塔拉汗领的实力,确保到时候能够打败那一支色雷斯奇袭军。 ……假设色雷斯看到塔拉汗领繁荣昌盛,依然会派兵来袭击的话。 为此,穿越者们需要做的有两个方面,第一方面是提升塔拉汗领的民生水平,以促进人口增加;第二是努力训练精锐部队,以准备打仗。 这两方面工作的难度是不一样的,第二个方面相对来说容易一些,穿越者们并不打算训练太多的军队——他们对于军队的认识很统一,贵精不贵多。项羽只要几万人就能打得刘邦几十万大军落花流水,陈庆之七千人就能北伐,刘备打了一辈子的仗,唯一一次兵比敌人没少太多的就是夷陵……自古以来,率领庞大的军队作战,其实输的比赢的更多,实在是“统帅超大规模军团”这个技能,古今中外都没几个人真正点出来。 所以他们决定只训练一千人,三百骑兵,七百步兵。 一千人的军队数量真的不大,有肖恩(离枭)、哈利(詹姆)正副两位教官,再加上诸如城管、协警之类同样有军事背景的穿越者们辅助,以及塔拉汗领原本的军事人才,已经足够训练这支军队。 相比之下,真正的问题,其实在于民生。 如何促进塔拉汗领的基础建设,提升塔拉汗人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产生向心力和凝聚力,乃至于建设塔拉汗的精神文明……这实在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 在这项工作方面,就算有再多的人手,也是不够的。 第八十三章、塔拉汗之春(中) 要建设一个繁荣的领地,需要什么? 首先,要有人手。 然而塔拉汗领最缺的就是人手,或者说,人口。 因为之前塔拉汗伯爵接连三代的倒行逆施——主要是不顾民力推动开拓令,消耗大量的人口以开辟村落,从而得到若干在穿越者们看来意义不大的骑士爵位——塔拉汗领的人口实在是相当的稀缺。人口这东西,不像是野外的动物或者魔怪一样能够凭空刷新,哪怕是一个穷困潦倒的农夫,也需要娘生爹养,也需要从小到大一点点生长。纵然穿越者们想方设法,也没办法在短时间内增加人口。 既然没办法增加人口,就只好在现有的人口基数前提下,尽可能挖掘人口的潜力了。 这需要足够的粮食,毕竟人要吃饱了才能干活。 在此之前,粮食的来源始终是个问题。就算穿越者们神通广大,也无法提供足以支撑一块领地的粮食,哪怕他们需要提供的仅仅是伯爵直辖地区的粮食,也超出了他们的能力。 但得到了那笔巨款之后,这问题就不复存在了。无论王国南方地区,还是西大陆西南的莫来商业联邦,都可以买到足够的粮食。实在不行的话,还可以走远路,去渔业和农业都非常发达的西文莱卡共和国,购买足够的海产。 在这世界,食物相对来说是比较贵的,可再怎么贵,光是熊猫和兵临的那一份钱,也足够整个塔拉汗伯爵直辖地区的老百姓吃上个十年八载了。 那么久之后,问题肯定早就解决了。 第一批粮食买回来的时候,恰恰是新年之前不久。这个时候已经到了相对缺粮的阶段,很多穷人都开始挨饿。但安东尼并没有搞开仓放粮,而是搞了“贷粮”。 所有想要获得救济粮的农民,都必须在劳务协议书上按手印。他们倒是不需要还钱,但必须从事指定的工作,才能够计算酬劳,以劳动抵消粮款。 对于这个要求,农民们惴惴不安的同时,却也没有什么别的选择。 要么签协议书,拿粮食,然后工作,要么就挨饿。很简单的二选一,谁都知道该怎么选。 于是他们很快得到了足以渡过饥荒的粮食,然后按照伯爵的统一规划,开始趁着冬天农闲的季节,建设领地的道路和水利。 诸如小茄子等几个穿越者不明白,询问为什么不直接把粮食送给穷人?安东尼微微一笑,说了一通“你们都还太年轻,太单纯!需要提高知识水平”之类的话。说得他们云山雾绕,晕头转向,更加迷糊。 结果还是和音看不过去,给他们详细讲解了一番——懒惰是人的天性,如果不能给予足够的动力,农民们只会吃饱了晒太***本别指望他们愿意顶着寒风做工。想要让他们做事,与其靠领主的强制命令,不如调动他们自己的积极性。 “这就算是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了?”小茄子很纳闷地问。 “大概算吧。”和音也不是很确定,“反正我印象里面,会做事的官吏都推崇以工代赈。自古以来公认的好办法,就算不是很正确,起码也不会错到哪里去。如果你们不信的话,可以跑去观察观察,看看她们的精神状态如何。” 于是小茄子、星照她们就纷纷跑到工作的农民们附近,潜伏在暗中,观察他们的精神状态。 经过观察,她们不得不承认,安东尼的办法似乎效果还真不错,农民们虽然每天工作,但因为可以通过工作赚取粮食的缘故,他们的精神状态还算不错。尤其当他们发现,工作完成得越好,被计算的报酬就越多,每天工作做得最出色的几个工人甚至还能得到一些肉食作为奖励的时候,就更有积极性了。 在这种情况下,塔拉汗伯爵直辖地区的基础建设,总算是可以全面展开。 而另外一边,在一些基础条件较好,农民们不用担心冬天挨饿的地区,暖房蘑菇栽培工作也进展得很顺利。 负责这项工作的柳道青等人经过几次失败,终于摸索出了一套合适的方案。他用腐烂的木屑混合少许牛羊粪便,经过发酵灭毒,然后将野生蘑菇连同生产它们的木头或者泥土一起移入其中。通过德鲁伊的法术,可以让这些蘑菇进入繁殖期。肉眼看不见的蘑菇孢子在暖房里面散布,很快就渐渐成长起来。 大概一个半月到两个月的时间,新一批蘑菇就能够成长起来。采摘的时候只要不挖掉根部,这些蘑菇就还能继续生长,绵绵不绝。 摸索这些经验,花费了他们差不多一年的时间。最后当暖房里面的架子上到处长满了雪白的大蘑菇时,别说参与这项工作的农民们喜极而泣,就连穿越者们也喜不自禁,唱啊跳啊,宛若发了财一般。 虽然这些经验暂时还无法推广——建设暖房可不容易,一般的农民真没这个条件,只能等到春暖花开之后,才能开始顺带着搞蘑菇种植。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将这一批收获的大量蘑菇拿出来,参加每年冬末春初,塔拉汗领最重要的节日,新年祭。 这一年的新年祭,气氛比往年要热闹很多。伯爵慷慨地拿出了不少食物来举办庆典,尤其是那些又肥又嫩的大白蘑菇,让每一个看到它们的人都忍不住食指大动。 在这个世界,冬天想要吃到点蔬菜水果什么的,实在不容易。别说是寻常人家,就算是骑士们,往往也要精打细算,才能够买上一点干巴巴几乎脱了水的蔬菜。 至于那种用魔法保存的蔬菜……有买那种东西的闲钱,给自己准备一点治疗药剂,或者是提升一些装备等级,岂不美哉? 蘑菇算不算蔬菜?这是个有点复杂的问题。从生物学上来说,它算真菌。真菌既不是植物也不是动物,既然不是植物,当然就不是蔬菜。然而在实践中,无论地球上的家庭主妇,还是异世界的农夫和骑士,都完全不用考虑这个问题。 他们只知道,在新年祭的庆典上,除了惯例的面饼和烤肉之外,竟然还有蘑菇汤可以喝! 蘑菇汤耶! 蔬菜耶! 欧耶! 对于参加塔拉汗城新年祭的人们来说,那天具体举行了哪些庆典,忽略不计;伯爵大人的演讲内容,同样忽略不计;给他们留下最深刻印象的,除了热腾腾的蘑菇汤,就是因为喝了太多的汤,会场附近的树丛边,几十人上百人一起撒尿的场面。 真是……蔚为壮观。 第八十四章、塔拉汗之春(下) 大陆历778年的新年,留给塔拉汗人的印象就是一个与往常截然不同,热闹、欢快、吃饱喝足,还有一点龌龊乐趣的日子。 欢快的日子转瞬即逝,接下来又是忙碌。 塔拉汗地处西大陆中部略偏南,气候相对来说并不很冷。新年之后不久,积雪就开始逐渐融化,变成潺潺流水。 在伯爵直辖的领地里面,这个冬天是很忙碌的。农民们几乎没有一天得闲,不是在这里挖掘沟渠,就是在那里整葺道路。虽然劳作都可以换来粮食,但很多人心中多少也有几分怨言——他们早就习惯了冬天懒洋洋什么都不做,像这样忙碌的冬天,简直闻所未闻。 而且很多人都有隐隐约约的担忧,如果春暖花开,到了该农忙的时候,伯爵大人还要大家挖沟修路,那该怎么办? 好在这种事情并未发生,雪消冰融之后,伯爵就表示冬天的工作已经结束,大家可以各忙各的去了。 出乎所有人预料的是,经过核算,伯爵老爷说今年冬天的工作量超出了他原本的要求,可以给所有参加工作,而且能够稳定完成每天工作的人,额外发一些粮食。 这批粮食并不多,但却足够让农民们这个春天过得更加安心,可以让家里的粥中多一些米,少一些野菜,可以让老人小孩过得更舒服一些。 当然,也不是没有那种工作不甚用心,现在还嚷嚷着“我也干了一个冬天,怎么没有奖励”的家伙。 这种人很快就没有了,伯爵的士兵带走了他们,然后就再也没人见过他们。 因为伯爵的宽厚,很多人在心中都对他起了一些怠慢的心思。而这么折腾了一回,那些原本就只敢隐藏在边边角落里面的小心思立刻荡然无存,不少人都回忆起了去年春年伯爵刚刚即位时候施展的手段,打了个哆嗦的同时,坚定了老实听话别耍滑头的想法。 伯爵是个有手腕的人,跟他玩花样,简直是活腻了! 君不见去年春天,那些莫名其妙就一个个死在家里的贵族和富商吗? 有消息灵通人士统计过,这些人里面,大多数都是当初伯爵还只是伯爵次子,搞地下角斗场的时候,角斗场的常客呢! 按说他上了位,这些人应该被他提拔起来成为死忠党羽才对。结果他反其道而行之,重用的是领地内那些素来名声较好,一直就比较得到重用的人,反倒是这些关系不错的,也不知道究竟犯了什么忌讳,知道了什么不该知道的事情,纷纷死得不明不白。 总而言之,大家不要揣测伯爵的想法,乖乖服从他的命令就好。 对于这些水平有限的人,安东尼自然不需要给他们讲解什么,但对于领地的真正核心们,他就需要花费时间精力,向他们介绍自己的施政理念,解释政令背后的详细用意。 他拥有这个世界上最为给力的幕僚团,不仅能够纵览古今中外,设计出种种方案计划,还能在任何时候都给予实时的情报支持,甚至于可以帮他提供辩论素材。 最重要的是,这群人很能打。 嗯,比之前的任何优势都更重要。 毕竟在这个世界,能打才是最重要的。 科研工作者出身如兵临之类,常常哀叹“这真是个知识没有拳头值钱的野蛮世界”之类的话;是武术家出身的熊猫,也不止一次感叹“我的c语言、java、html5……究竟还有没有机会派上用场”;哪怕是安东尼自己,都曾经为此苦恼过。 穿越之前,他是兜售心灵鸡汤的。然而这个世界的人们的脑袋普遍都是实心的,别说心灵鸡汤,就算是佛跳墙也别想灌得进去。 他曾经想过普及教育,还雄心勃勃地制定了夜校到初小的一套五年制教育计划,但当他把这套计划拿出来和大家讨论的时候,整天走基层的安卡只用一句话就否定了他的计划。 这个世界的不识字的穷人们,普遍都有夜盲症。 所谓夜盲症,就是在光线较弱的情况下视力很差,较为严重的情况下,一旦入夜就几乎跟瞎子没多大区别。按照医学知识,这种情况是因为维生素a的匮乏。安卡用苹果汁、菠菜和动物肝脏作为“药”来治疗这种疾病,也的确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然而问题在于,苹果也罢,肝脏也罢,乃至于次一等的肉类,价格都不便宜,根本不是平民承受得起的。 也就是说,在能够大量供应菠菜之前,塔拉汗领的平民差不多没有晚上出门学习的可能。 更大的问题是,安卡告诉大家,菠菜其实不宜多吃,这东西会影响人体的钙质吸收,对于普遍缺钙的塔拉汗人来说,它并不是什么很合适的补充维生素a途径。 “那最好的办法是什么?”安东尼问。 “多吃肉。”安卡回答。 于是安东尼只好死心。 要是塔拉汗的平民都可以多吃肉了,那这个领地的民生水平一定已经很高,他还用得着再考虑什么基础教育问题吗? 经过挫折之后,大家此后讨论完善的政策,大多是一些简单易行,或者可以让穿越者亲自领衔带队的。 比方说,沃利贝尔等人主持农业改革。 塔拉汗农民传统的种植方式相当粗犷,用木头把泥土稍稍翻一下,然后撒下种子,勤浇水,发现杂草的话除掉,这就算是全部了。 去年春末夏初,穿越者们初步掌握塔拉汗领之后,沃利贝尔、离枭等农业专家实地勘察了塔拉汗城附近的农田,就目瞪口呆,嘟囔“卧槽这样也行?!”之类的话。今年冬末,还没等春耕开始,他们就急急忙忙组织培训,教育农民们究竟该怎么种田。 种田是一门学问,整理田地,准备沟渠,储备肥料,这些都是基本功;把种子一行行种下去,布置适当的密度,以便让农作物得到充足的水肥和阳光,则算是进阶课程;至于综合防治病虫害,多种作物复合种植什么的……离枭倒是饶有兴趣地给村长们上过课,但看他们一个个眼睛仿佛都变成了蚊香圈的样子,她只好怏怏不乐地叹着气,放弃了讲课。 “我最擅长的就是复合种植。”她哀叹,“英雄无用武之地啊!” 沃利贝尔安慰她:“他们只是暂时水平不够而已,过几年等他们水平提高了,自然会有这样的需求。” “只怕过几年,塔拉汗领都要被战火烧遍了……” 就在她感叹的时候,熊猫正好路过,听到她的担心,笑了笑,说:“我们现在的努力,不正是为了让塔拉汗领避免战火吗。” 他指着远处正在春耕的农田:“这样和平宁静的景象,怎么能允许理查德那种野心家来破坏呢?这次,我们要变成铜墙铁壁,让他撞个头破血流!” 第八十五章、关于工业 城堡的食堂里新搬来一面黑板,兵临拿着粉笔,在黑板上写了好些字,画了不少图案,然后转头看向大家。 “目前塔拉汗的核心问题是劳动力稀缺,人口的问题暂时无法解决,所以我们只能改变思路,用别的方法来弥补劳动力的不足。” 他开宗明义,直奔主题:“经过研究,我认为,现在正是推动工业建设的时候。” 这话一出,众人议论纷纷,摇头的比比皆是。 在大家的印象中,搞工业的前提就是农业已经比较发达,可以腾出一定的劳动力来。现在塔拉汗领的农业只能说才勉强踏上正轨,没有三五年的稳固,怕是连小康水平都不到,距离发达更是有十万八千里那么远,想要搞工业?这怕不是脑袋进了水! “我知道大家的顾虑,无非是‘劳动力不足’而已。”兵临微微一笑,信心十足地说,“但实际上,工业生产并不一定需要大量的劳动力。” “什么?你要搞自动化工厂吗?”无眠惊讶地问,“咱们的技术储备能够达到这个水平?” “完全自动化,当然是不可能的。”兵临说,“但是以自动化为主,只需要一些人手来监控生产过程,却是完全可行的。” 这句话犹如一块石头扔进了水池,顿时溅起许多水花。大家纷纷追问究竟,无不对这种“准自动化工厂”感到好奇。 兵临不慌不忙,一一解答。 “实验?实验已经做过了,一个小规模的生产线。效果还不错。” “成本?成本的确是有点高。这年头要么出力要么出钱,想要两全其美是不可能的。” “能够生产什么?至少在目前,只能生产一些较为简单的器具,我计划拿来生产锄头、犁头以及铲子之类农具。反正农具也不需要很结实,坏了也好碎了也罢,只要把碎片还回来,就能够回炉重新制造。” “支持?当然需要大家的支持。实验室性质的小生产线,和真正能投入生产的工厂,那完全是两码事。要建成这座工厂,需要大批具有至少中学水平的工作人员。除了大家之外,我也没地方去找到这样的人才啊。” …… 一番喧闹嘈杂之后,食堂里面重新又安静了下来,兵临开始给大家详细介绍他那套生产线。 经过爱德华家族那场变故,兵临不仅获得了大量的经验值,更重要的是开拓了视野,启发了灵感。就像是传说中的“顿悟”一般,他很快就将自己的魔法知识和科技知识融合起来,研究出了魔法机械。 这种机械以魔法为动力,以机械为主体,其中需要精密加工和特殊润滑之类的部件也同样用魔法效果代替,虽然要维持它的正常运作,需要一位水平很高的魔法师不断出力,但穿越者里面偏偏不缺这样的人才。 大家的技能等级或许还不够高,可通过技能系统使用魔法的时候,那真是无比精确,说多少就是多少,一点也不会有误差。 熊猫等人并不满足于依靠系统来使用技能,一直在努力自修,用自己的力量来掌握技能的使用。这个做法当然是正确的,兵临也这么认为。 但与此同时,否定系统的技能,并不可取。 那种超乎寻常的精确性,大有用处! 兵临他们科研组利用了这个精确性,制造出了能够将系统出品的法术转换成魔法能量的工具。只要计算好魔法攻击力,搭配相应等级的魔法技能,就可以得到精确到小数点后面至少两位甚至更多的魔法能量。 一点不多,一点不少。 有了这个前提,各种“定量”的机械才能够得以稳定运转,从而组合成为可靠的生产线。 换句话说,这种奇妙的生产线系统,必须也只能由穿越者们来作为动力源,别的,统统不行。 这当然也没什么不好,至少可以防止被剽窃。 四五天之后,以科研组制造的原始生产线为蓝本,几套新的生产线被制造了出来。它们分别可以生产铲子、镐、犁、锅和刀,正好是农民日常生活中最常用到的金属器械。 但当生产线完工之后,大家才发现另外一个严峻的问题。 原料没有了。 要制造金属器械,当然需要金属作为原料,可穿越者们并没有储备很多的金属。 这个说起来很尴尬,但他们的仓库里面,金子很多,银子很多,铜也很多,唯独钢铁不多——不对,上等精钢也有不少,但用来制作农具和厨具的普通铁锭没多少。 要给塔拉汗领的百姓准备新的工具,需要的铁锭数量是很惊人的。目前塔拉汗伯爵直辖地区的家庭一共有大约两万户家庭,假设给每个家庭都准备一套铁器,那就是两万套。一套铁器再怎么节省,至少也要两公斤左右的铁,加起来就是四十吨。 四十吨铁锭……在这个世界真的是一个惊人的大数目。 真还多亏了塔拉汗领地广人稀,需要准备的也只有伯爵直辖地区家庭所需的铁器,要是南方那几个人口稠密的伯爵领,光人口就有塔拉汗领的三四倍,就算直辖地区只有全部领地的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也已经远远超过了一百吨。 一百吨铁锭?要是放在地球上,大概是中国某著名地级市一分钟左右的产量……或许还更少一点。但在这个采矿和冶炼技术落后的世界,那就……啧啧。 穿越者们不需要准备一百吨铁锭那么多,他们只需要准备四十吨。 问题是,四十吨也不容易啊! 经过一番讨论,最后他们拟定了一个方案。 一个简单的方案。 以熊猫为首,十几个善于战斗的穿越者被挑选了出来。他们的任务是前往色雷斯帝国,找一些储存铁锭之类东西的仓库,然后把里面的东西运走,变成建设塔拉汗领所需的资源。 嗯,大致上就是这样,具体的细节自己掌握就好。 看着这个方案,熊猫哭笑不得。 才刚刚“出差”回来,居然又要出门办事了。 “看来,我就是个劳碌命啊!” 第八十六章、梁上君子 熊猫从来都没想过,自己居然有客串小偷的这一天。 而且还不是独行盗,是团伙作案。 包括他在内,一共有十七名身手高强、脑子灵活的穿越者接受了这个任务。他们将会前往色雷斯境内的各大城市,寻找储存金属——尤其是铁锭——的仓库,把里面的东西——最主要的是铁锭——装进自己的道具栏,然后带回城堡。 之所以要反复强调“铁锭”,是为了避免他们看到金银财宝就闪花了眼,弄错了主次。 自动发了那笔横财之后,穿越者们真的不缺钱——或者说,他们其实本来也没缺过钱,无非是自用足矣,建设领地不够而已。 “我不是说要你们别理睬金银财宝,只偷铁锭。”出发之前,三余苦口婆心地强调,“我是说,偷别的都是你们自己的事,但铁锭务必不能放过!咱们需要这个!” “三余这家伙,真是小题大作!”走在路上,熊猫想起三余三番两次强调“铁锭”的场面,就觉得好笑,“区区一堆铁锭而已,有什么好在意的?不过只要四十吨罢了,随便找找就有了吧。” 几天之后,他发现自己实在是想当然了。 悄悄钻进了色雷斯一个男爵城堡的仓库,他只看到了成堆成堆的粮食和木料,别的东西数量都很少。金币什么的也就罢了,人家肯定不会把钱财堆在物资仓库里面,但为什么连铁锭都很少呢? 看着眼前那十来条铁锭,熊猫就有些蛋疼。 (特么好歹是个男爵啊!物资仓库里面就这么点铁锭?!) 他掂量了一下,一条约莫有两公斤上下,可能轻一些,也可能重一些——考虑到有一些边角料,以及加工过程中的其它损耗,估计这一条将来打造出来,大概就是一把常用的骑士阔剑。 像这样的铁锭,一共有十二条。 这就是这位男爵城堡物资仓库里面全部的铁锭。 熊猫还不死心,又在仓库里面仔细找了一圈,终究还是没找到别的,只能悻悻而去。 离开了城堡,他找了个安全的地方,在聊天频道里面抱怨起来。 这一抱怨,安东尼顿时就笑了。 “你以为铁锭是什么?那是很珍贵很重要的战略物资!一般来说,只要有货,多半立刻就会用掉,将其变成武器或者工具。你能在那个男爵城堡的仓库里面找到二十多公斤的铁锭,我反而觉得有点惊讶呢。” 熊猫叹了口气,问:“那我们该怎么办?这一处几十公斤地找,要凑足四十吨,那要偷到什么时候啊!” “实在不行,也可以用买的。”安东尼回答,“只是……大量购买铁锭,这种事情太容易引人注目。而且铁锭生意,非熟客或者是有身份的买家,绝对插不进手去。就算你有钱,想要找个大商会,开口就买几百公斤的铁锭,怕是也不容易。” 熊猫无奈地问:“那我究竟该到哪里去找那么多铁锭?难道要去偷那些大商会的仓库?” “不!千万不要对商会下手!”不等安东尼回答,无眠就发话了,“除非万不得已,否则我们不仅不能得罪商人,反而要努力拉拢他们。塔拉汗领地处西大陆中部,交通不够便利,本身的矿产资源也不丰富。如果没有商业补充,是很难发展起来的。” “对了,塔拉汗家族自己应该就有关系良好的商会吧,为什么不找他们?”同样转职当窃贼,目前尚未开张的剑十三问。 “当然找了,我刚刚稳定统治之后就找了他们。”安东尼回答,“但是……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原来王国内部,排挤塔拉汗伯爵的势力是很多的。也不知道是因为政治原因,还是因为恶魔契约者的身份隐约受到怀疑……总之,想要买粮食、布匹之类生活物资倒是没问题,但想要购买战马、武器、铁锭这类战略物资,进货渠道就很受影响。从去年到今年,塔拉汗领总共只买到了不到六百公斤铁锭。” “六百公斤?这有点少吧。” “没办法,就这点铁,已经让塔拉汗家族的附属商会十分为难。负责商会的家族旁支再三劝说,劝我不要着急,慢慢来……他倒是忠心得很,对于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这套,看得很是透彻。” 安东尼摇摇头,叹了口气,继续在聊天频道里面说:“在他看来,塔拉汗地处王国北境,十分偏僻,非常的安全。我现在又暂停了大规模的开拓,一时间应该也没什么特别需要用铁的地方。殊不知几年之后就有一场大战,再多的铁也不够啊!” “上次死了那么多人,武器铠甲之类回炉之后,不是很多铁吗?”和音问。 “武器铠甲回炉?怎么可能!”无眠回答了这个问题,“我们只恨武器铠甲不够多,怎么会把现成的装备回炉?前段时间,我们几个附魔系的花费了大量的时间,把精选出来的武器铠甲通通附了魔,真是累死我们了!” 这事熊猫也有印象,兵临跟他谈起过。 那批武器铠甲上面的附魔当然是最低等级的,不论铠甲,统一都是“微弱活力增强”——对于穿越者们来说,士兵的战斗力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们的身体要好,身体好,训练成长的潜力才大,才能尽快训练成精兵。 为了凑足附魔所需的材料,他们跟迷瑟勒勒森林的德鲁伊们做了笔大生意,用城堡出产的秘银之类珍贵魔法材料,换取了大批采自古树的附魔材料。这笔生意规模很大,德鲁伊们自然喜出望外,反倒是大大增进了彼此的交情,算是意外收获。 目前,迷瑟勒勒森林的德鲁伊们派出了一个叫爱德华·让奈的小伙子充当联络员。这个小伙子除了法术之外,别的几乎完全看不出来是个德鲁伊,穿着白袍、整天跟着安卡学医,一副年轻医生的样子,也不知道他究竟怎么想的。 就在熊猫思考的时候,曾经跟他一起深入原始森林搜寻地行龙的盗贼“赏金猎人”在聊天频道里面开口了。 “除了铁锭之外,别的铁器要不要?” “什么铁器?”安东尼问。 “刑具。”刚铎(赏金猎人)回答,“我在一个子爵的城堡里面,发现他的刑房有很多金属刑具,加起来怕是有好几百斤铁。” 熊猫眼前一亮,立刻动身返回之前离开的城堡。 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仓库里面没多少铁,但城堡其它地方有啊! 甭管是刑具还是别的,只要是大件的铁,就不能放过! 第八十七章、天高三尺,万里独行 “大丰收!大丰收!”熊猫高兴地哼着小曲,在朝阳的照耀下,轻快地走在一个子爵城堡外面离开的道路上。 昨天夜里,他经过艰难的潜伏,终于钻进了子爵的城堡,然后便将城堡里面所有能够拆下来带走的大件铁器一扫而空。 他也不管是铁锭还是铁锤,是铁处女还是铁锁链,就连厨房的通条和大锅,都被他给摸走了。 反正那些东西也不是什么必不可少的,刑具之类自不待言,就算是厨房里面的大锅……大锅没了,还有烤炉和小锅嘛。熊猫做事还是很有底线的,并没有拿高价的武器铠甲之类,也没有将厨房里面所有锅子都给拿走,好歹给子爵大人留下了一点打仗和做饭的家伙。 相比之下,剑十三他们可是真的完全没有底线了,剑十三把好几个城堡里面所有的武器铠甲全都一扫而空,让遭了贼了领主欲哭无泪——但他还不是最狠的,最狠的是葛力(阿槽),这家伙居然把某个领主城堡大门上的铁皮都给撬下来拆走了。 谁叫他的职业就是强盗系,拥有“搜刮”的技能呢。 熊猫可以想象,这货所过之处,那当真是寸铁不留,要不是这世界上没有镶铁假牙的人,只怕他连别人嘴里的假牙都要给弄走了。 熊猫没有他们那么高的办事效率,所以他只能尽量加快速度,多多出击,用数量弥补质量的不足。 他这边加快速度,别人也不甘落后,于是你追我赶,十几个人在色雷斯境内四面出击,不杀人、不抢劫、甚至连情报都不打听,就专心致志地到一个个领主的城堡里面去搬运铁器。 他们倒是搞得快活了,色雷斯境内却被闹得鸡犬不宁。 遭了贼的领主当然大怒,有些重责部下,勒令他们限期破案;有的拿出赏金,招募厉害的冒险者来追查;还有人跑去找关系好的施法者,想要通过法术来追寻这些盗贼们的下落。 这世界上多的是有本事的人,所谓藏龙卧虎,绝对不是吹嘘的话。尽管大多数领主都找不到什么高手相助,但终究还是有领主路子够野关系够多,找到了真正有本事的高手。 高手们一出面,穿越者们顿时就没那么潇洒了。 他们当然也是高手,一对一的话,那些还停留在“民间行走”这个档次的高手们多半敌不过他们。但这次他们面对的并不是一对一的比武,而是一群人的追杀围捕。 有道是好汉架不住人多,面对高手领衔的大票人马,很快就有人抵挡不住,纷纷失手。好在穿越者们死了也只是回城复活,甚至连尸体都不会留下,除了让那些高手们感叹“这些人真是厉害,临死都能把自己的尸体藏起来”之类,并没有露出什么马脚。 这也是事先就商量好了的,一旦情况不利,大家跳崖也好,跳水也罢,总而言之一定要找个让敌人不会因为找不到尸体而怀疑的办法死回来。实在找不到悬崖或者流水的,至少也要在敌人看不到的地方死,绝对不能出现当着敌人的面尸体就不见了,这种尴尬的情况。 好在这批行动人员都很有本事,倒是也没出这种岔子。只是为了确保隐藏消息,不少人都选择了直接自杀回城,让原本高歌猛进的大好形势为之戛然而止。 短短一个月之后,还留在色雷斯境内的就只剩下了熊猫和赏金猎人这两个,连专业盗贼阿槽和荒野游侠玛维都失了手,不得不抢在被人抓住之前自杀回城,以免露出马脚。 硕果仅存的两人各有所长,赏金猎人职业就是盗贼,而且是盗贼之中的传奇进阶“潜行者”。他拥有天然潜行的能力,只要走到阴影里面就能自动进入潜行状态。而且在潜行状态下,他只要一动不动,就能够拥有“回避侦测”的能力。无论是感知的侦测、技能的侦测还是法术的侦测,统统要跟他进行难度极高的检定对抗,对抗不过的,任你是猎狗还是追踪专家,哪怕是能够看穿隐身的高级法术,也没办法把他给找出来。 熊猫则走了另外一条路,他并不擅长潜行,但是他够快。每在一个地方作了案子,他就立刻扬长而去,至少要狂奔两三天,走过一两个贵族的领地,才会作下一个案子。 这种做法完全违背常理,却正好打中要害——追踪可不是什么轻松的事情,在山野之中跋涉也十分辛苦。熊猫穿山越岭如履平地,那些追踪他的人却没这种本事,纵然紧赶慢赶,也始终追不上他的步伐。 “熊猫啊,你有没有觉得……自己的行为,很像一个著名的武侠人物?”这天休息的时候,他在聊天频道里面交代自己的位置,荷鲁斯就说,“有没有……很眼熟的感觉?” “眼熟?”熊猫想了一会儿,没觉得自己在武侠小说里面见过偷铁锭的掉份神偷,只能问,“我没印象,你说的是谁?” “万里独行田伯光啊!” 这话说出来,聊天频道里面立刻“哈哈哈哈”一阵刷屏。 熊猫瞪大了眼睛,想要为自己辩解几句,却发现……自己的行为,还真特么有点像是那个著名的大淫贼。 来去如风、孤身行动、一作案就走,不管别人怎么追也追不上……这不就是田伯光“万里独行”的作风吗? 只是……人家万里独行是采花,是窃玉偷香,虽然很没品很下贱,但至少得了极大的好处。熊猫万里独行,偷的却是各种铁器,实在是…… 要是田伯光知道了有这么一个作风和自己相似,所求却截然不同的快脚神偷,怕是会摇头不已,叹一句“好大的本事,好小的格局”。 熊猫自己都忍不住叹气,叹气之后,却又忍不住笑了。 偷铁器虽然有点搞笑,但比起田伯光采花,至少要光明磊落多了。 何况,被他下手的受害者都是贵族领主,跺跺脚震一方的人物,专挑厉害人物下手,怎么看也很有几分绿林好汉劫富济贫的感觉。 嗯,劫这些领主们的富,济塔拉汗平民们的贫。这个词用得很贴切,没毛病。 “万里独行就万里独行吧。”他心情开朗起来,笑呵呵地说,“干脆我以后作案,就在墙上留下‘万里独行’这一行字好了。” “你开玩笑吧?” “……这主意很有趣耶!” “熊猫哥加油!” 几天之后,又一个子爵的城堡遭了贼,盗贼将城堡里面的铁锭和较为大件的铁器几乎一扫而空,还很嚣张地在库房墙壁上留下了一行字。 万里独行。 第八十八章、艾兰茨 “万里独行?口气倒是很大,就是不知道本事如何。”一座青灰色城堡顶楼的谒见厅中,一个女人看着手上的报告,微微一笑,说道。 这女人的样子有些奇怪,她个头不高,有着一张宛若稚嫩少女般青涩的脸,如果只看身高和脸庞的话,分明是个最多不超过十二三岁,还没成长起来的小女孩;但若是看她的身体线条,却又分明是个成熟的女人,而且还是那种女人之中的女人,可以被称之为“尤物”的类型。 她的语音中气十足,一听就知道是个练武之人,而且她只是随口说话,话音却在谒见厅内激荡不已,可见实力强大,只要不刻意掩饰,举手投足之间都会流露出来。 听到她的话,坐在下首左侧的一个老者就笑着说:“天下之大,奇人异士层出不穷,出个什么人都不奇怪。前些天,咱们陛下不是还差点让人刺杀了嘛。” “那是他做事太过分,不给人留活路,也就难怪别人要豁出一切跟他拼命。”女子淡淡地说,语气之中,没有半点对于色雷斯国王陛下的尊敬。 “说起来这事有点怪。”右首的一个骑士说,“根据在场的人所说,来刺杀的两个都是熊人。当初爱德华家族招揽的那几个高手里面,也有一个熊人……” “詹姆·爱德华在草原上住了几年,认识一些兽人强者,不足为奇。”女子摇头,“不要刻意往熊人的方向去想,强者做事都是有原因的,王城之乱也好,半路刺杀也罢,不是人家活腻了想要搞事,而是咱们陛下自己把别人逼到了那一步。” 老者叹了口气,说:“陛下也有他的难处,未来几十年注定将要天下大变,只有抓住大变发生之前的最后稳定时期,加强色雷斯的实力,面对未来可能的危险和灾厄,才可以比较有底气。” “哼!”女子冷哼一声,“这只是一方面的原因罢了,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于他的野心。未来可能的危险和灾难,不过给了他一个发动野心的借口而已。” 说着,她却又笑了起来:“不过要说野心,其实我也没什么立场批评他。他想要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我也想要纵横天下领教各路英雄,他有他的野心,我也有我的野心。仔细想想,他的野心,怕是比我的还更加合情合理一点呢……” 骑士也笑了:“我们苦练一世,追求的不就是和强者战斗,生死一发的痛快嘛!要我说,天下如何,未来如何,关我屁事!我只要能找到厉害的对手,能够让我危险和痛快,在生死之间确切感觉到自己真正活着的对手,就足够了!” 老者叹气,摇头:“你们啊……都把战争当成什么了……” “一场最华丽的游戏。”女子回答。 “比跟女人搞还爽的稀有玩法。”骑士回答。 老者连连摇头,低声嘟囔:“当年我怎么没看出来,你们两个脑子都不大正常……” “当年您要看出来的话,会怎么样?”女子问。 老者想了一会儿,深深地叹了口气:“不怎么样,看出来也没办法。” 女子和骑士对视一眼,哈哈大笑起来。 笑声在谒见厅里面激荡,震得墙壁颤动不已,谒见厅里面作为装饰的武器和盔甲全都嗡嗡作响,仿佛在附和着欢呼。 城堡外面,几个路过的骑士隐约听到声音,仰头朝着城堡顶端看去。 “公爵又在发狂了。”一个年长的骑士无奈地说,“自从她即位之后,隔三差五就这么狂笑一回,究竟有什么事情那么好笑啊?” “她开心就好。”旁边年轻一些的骑士说,“她开心,对我们大家都好,没准明天就可以放个假什么的。” “别做白日梦了!”年长的骑士严厉地说,“大盗‘万里独行’前几天才在我们附近的领地作案过,这些天咱们非但不能休息,而且要双岗、三班倒,确保不管什么时候,每个岗哨都至少有两倍的人手看着!” 他看着同事们不以为然的神情,语重心长地说:“我知道,你们觉得城堡里面有洛佩斯贤者,有斯宾诺拉将军,公爵陛下自己也是绝顶高手,所以就觉得没谁敢来闹事——这是麻痹大意!那个‘万里独行’又不是杀人放火的类型,几位大人再怎么能打,只要不跟他照面,就毫无意义。退一步说,就算他被大人们遇到了,被打死了,那也是咱们的失职!” 他叹了口气,说:“你们想想,要是咱们艾兰茨城堡也被他偷走了东西,事后说起来,会有多丢人!” 骑士们面面相觑,脸色渐渐凝重起来。 “……你说得对!是我们疏忽了!” “我们这就去巡逻!” “我去加派人手!” 一阵忙碌之后,骑士们各自离去,最年长的那位骑士也笑了笑,转身走了。 他却不知道,等他离开之后,一个灰色的宛若球一样的东西沿着墙壁,很快就爬进了顶楼的谒见厅,冲着屋内的三个人叽叽咕咕叫了几声。 这声音莫名其妙,偏偏三人就能听得懂,老者顿时露出笑容,满意地说:“这么多年了,康迪做事还是那么可靠!有他在,艾兰茨家就稳了。” “可惜康迪大叔的实力始终不行,他把精力都用在公务上了。”骑士遗憾地说,“以他的才华,要是专心练武的话,或许早已成为顶尖强者,甚至就算是传奇境界,也不是没有希望……” “他不能专心练武,是谁害的?”老者斜着眼睛看过去,却见艾兰茨家族首席骑士此刻危襟正坐,摆出了一副乖宝宝的架势,女公爵则东张西望,仿佛屋内有什么好玩的东西一般。 他谈了口气,说:“卡特琳娜,你已经是公爵了,要稳重一点,对政务用心一点,千万别学你爸爸——年轻时候,他和康迪是齐名的天才,结果就是因为他不断捅娄子,康迪一直忙着给他补漏洞,几十年下来,实力几乎没什么长进……现在康迪也老了,他可没精力再帮你补几十年漏洞了。” 女公爵很难得地垂下了头,露出了老老实实的惭愧神情。 “至于那个什么‘万里独行’……”老者微微一笑,眼中有复杂的奇异符文闪过,“他不来则已,他来的话,我倒要看看,究竟是他跑得快,还是我在艾兰茨城堡布置的魔法结界发动快!” 第八十九章、克制力 面对可能到来的大盗“万里独行”,色雷斯两位公爵之一的艾兰茨家族外松内紧,做好了全面的戒备。 整个城堡到处都是卫兵,二十四小时轮班不歇,巡逻的人手增加了一倍不说,各个岗哨的人员也增加到了原本的双倍。毫不夸张地说,现在的艾兰茨城堡简直就是铜墙铁壁,别说是一个大活人,就算是一只蚊子,也不大容易飞得进去。 事实上这段时间,他们还真的打死了很多飞虫——因为有人觉得,也许那个大盗是个很厉害的德鲁伊,能够变成虫子飞进各个城堡的仓库。 ……他们这是把熊猫当猴哥在防了。 然而,艾兰茨家族的众人不管怎么警惕,怎么戒备,都是毫无用处的。 因为熊猫压根就没打算去艾兰茨城堡行窃。 他又不疯! 艾兰茨城堡是什么地方?龙潭虎穴! 不对……龙潭虎穴可能还没那儿危险呢! 先捋一捋这城堡里面的高手吧,排在最前面的就是“勾勒大地的贤者”恩斯特·洛佩斯,那是实打实的传奇强者,虽然只是刚刚踏入传奇境界的70级,但怎么也已经跻身于人间界的最高端武力,光是他一个,熊猫这样的,来十个八个都不够他老人家打的。 除此之外,城堡里面此刻应该还有“红色暴风”卡特琳娜·艾兰茨,“燃烧的钢铁”奥托·斯宾诺拉,以及大器晚成的“政务官”皮耶德·康迪……这三个人后来都是60级层次的角色,跟“铁血宰相”利奥波德·奥托是一个档次的。 算算时间,“政务官”大概还没到顿悟升级的时候,那么他的战斗力忽略不计;而后来女公爵卡特琳娜麾下头号大将“好运哥”阿兰·维斯特应该也还没从军,不用担心。但这些对熊猫都没什么意义——毕竟,光是卡特琳娜一个人,就能打得他满地找牙,哪里还需要考虑别的? 一个小偷,最需要的素质是什么? 克制力。 你的技术可以不够好,眼光可以不够准,但你一定要有足够的克制力,管得住自己的手,也管得住自己的贪心,更要管得住自己的表现欲望。 熊猫不算博览古今,但多少也看过一些传奇故事,无论是春秋战国时代被楚王射死的白猴子也好,近代的神偷燕子李三也好,乃至于传说中的亚瑟王,还有绝对不是传说的那些极限运动爱好者们……他们死法大多是因为缺乏克制力,惹上了各种各样的麻烦,最后送了命。 甚至于就算沈默(熊猫)自己,如果克制力强一点的话……哦,反正是要穿越,横竖也差不多。 如果说那些例子都是在地球上的,或者说不够贴切,那么眼前还有更贴切的例子——同为“偷铁大盗”行动小组的成员,强盗葛力和游侠玛维之所以会翻车,不就是因为克制不住自己嘛! 葛力是怎么翻车的?他把人家一个城堡里面的铁器弄光了不算,还跑去拆马厩里面战马的马蹄铁。结果那匹马跟熊猫那匹遗失在色雷斯城,也不知道现在是死是活的坐骑“青龙”一样是龙种,被狠狠咬了一口,直接变成瘸子——幸亏他随身带着可以自爆的魔法宝石,否则的话就麻烦大了。 相比葛力,玛维的翻车经历则更加的简单朴实而令人无语——他觉得自己跑得够快,潜行水平也不低,最重要的是还会玩阴影跳跃之类的手段,简直比飞龙骑脸还要稳,于是就跑去一个伯爵的城堡里面偷东西。 偷铁锭也就算了,当他发现这个伯爵很富有之后,就决定再做做别的生意——比方说,帮对方宝库里面的金银财宝搬个家什么的。 然后……没有然后了,他触发了宝库里面的机关,虽然凭借本事冲了出去,却被魔法机关给定了位,最后只能找了个悬崖跳下去。 这两个人或许一对一单挑都打不过熊猫,但要说当贼,熊猫就只配当他们的徒弟。但即便是他们,也都翻了船,当然是因为太嚣张,浪翻了的。 飞龙骑脸怎么输?飞龙骑脸当然是优势很大了,但你要把这话说出来,怕是就要浪翻船了。 熊猫就不喜欢狼,相反,他经常告诫自己,要克制,谨慎小心。 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他这个人从来就不缺乏勇气或者干劲,相比之下,反而是冷静小心这方面的素质,在他身上含量颇低。 ……在整个“莽穿地球”公会里面,这种素质的含量都不怎么高,可以肯定绝对达不到人类的平均水平。 当他们面临危险的时候,或者是还没能够适应冒险生活的时候,他们会退缩,会待在城堡里面当宅男。但是随着大家渐渐适应这个世界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多的冒险者走出了城堡,主动从事各种工作。 尽管其中大多数人依然不打算改行当冒险者,但至少他们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 可以预计,他们还将会有更多的改变。 比方说,越来越浪,浪到飞起。 前几天,老虎找了几个朋友,居然把塔拉汗北部边境的一个子爵给干掉了! 熊猫并不反对他的做法,那个子爵凶残恶毒,干掉这家伙也算是替天行道。但老虎的做法实在是让人有点微妙的眼熟感觉——他带着一票受到领主侵害的农民,光天化日之下打破了领主的城堡,把领主和他手下几个主要骑士揪出来绑上了审判台,然后召集大批农民来个公审。 最后那个民怨很大的子爵是被农民们处死的,死得极为惨烈,对于这个结果,老虎和那些跟着帮忙的穿越者们很满意,安东尼则不得不一边抱怨一边想办法把消息给压下去。 他联络了不止一位穿越者的魔法师,连夜赶去给相关人员洗脑,让他们忘记白天发生的事情。 对此老虎还颇为不满,他表示经过仔细考虑,确定穿越者们其实是有跟这个世界——至少是人间各个国家——对抗的力量的。大家可以通过战斗获得经验值升级,无论来多少讨伐军,都不过是让大家获得更多的经验值,从而变得更强。就算来传奇强者,大家也无非是死一回脱身,然后到别处刷经验而已。 只要这么斗争下去,用不了多久,穿越者们就能够成长到可以围杀传奇强者的地步。到时候,人间将再也没有能够抵挡他们的力量。 按照他的估算,如果选择全面斗争的话,最多两年,大家就能够成长到这个地步。 安东尼十分无语——包括他在内,大多数穿越者们并不喜欢天天战斗的生活,更不要说必须这样过上两年。 双方谁也说服不了谁,最终只能达成妥协:老虎不能再搞这种充满了赤色风格的大新闻,安东尼则要尽快推动塔拉汗领官方废除开拓令。 当然,这些事情跟熊猫关系不大。 因为现在他正在小心谋划,打算在色雷斯也刷上一波大新闻呢! 第九十章、大新闻 北地的春天来得比南方迟很多,塔拉汗领早已全面展开春耕,北地的群山却依然覆盖在皑皑白雪之中。 这里是色雷斯王国的最北境,在几个月之前它还属于雷顿王国,但现在城头已经变换了大王旗,成为了色雷斯的边境。 熊猫注视着远方那个同样被白雪覆盖的城市,轻轻摇了摇头。 他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和这座城市无关。 至少,没有直接的关系。 【无眠夜晚:熊猫,你究竟跑到哪里了啊?这趟出去都一个多月了吧。】 【熊猫:放心,一切顺利的话,这周我肯定回来。】 【三余无梦生:熊猫你该不会也想要搞个大新闻吧?】 【熊猫:呵呵。】 【丧心病狂学习中(安东尼):我靠!你真要搞大新闻?!该不会又要刺杀理查德了吧?】 【熊猫:放心,我不会做那么没效率的事情的。我这次做的事,绝对是有效果的,而且效果绝对一流!】 【无眠夜晚:那究竟是要干什么呢?】 【熊猫:卖个关子,你们很快就知道了。】 说完,他关掉了聊天频道,沿着冰雪覆盖的崎岖山路,朝着不远处一个山谷走去。 那个山谷里面有一座矿山,名叫罗洛特矿山,出产以铁矿为主,铜矿为辅的大量矿石。除此之外,也少量出产一些宝石。 总的来说,价值很高。 很久之前,雷顿王国还算强大的时候,围绕着这座矿山,曾经爆发过不止一次战争。那时候为了守护这座矿山,不知道多少雷顿人血染沙场,甚至曾经有过“罗洛特矿山出产的铁和铜,都是用人血淬的火”这样的谚语。 只是,时过境迁,雷顿王国渐渐衰弱,强势的色雷斯则迅速崛起,罗洛特矿山出产的铁和铜,渐渐被色雷斯占去了越来越多的份额。直到不久前,通过一场战争,色雷斯完全占有了这个矿山,独吞了所有的份额。 目前,这座矿山是色雷斯皇家的私产。尽管大贵族们很想要在其中占上一些份额,但理查德国王的态度非常坚决——他可以少要一些土地和领民,但诸如铁矿这种战略性质的资源,却必须要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 当初利奥波德拟定征服雷顿计划的时候,就曾经向他强调过:无论战事是否顺利,无论最后战争的结果如何,只要拿到手的铁矿,都绝对不能分给其它贵族哪怕一点点! 金银矿也好、宝石矿也罢,都是可以让出去的,唯有铁矿绝对不行!必要的时候,甚至可以让它留在雷顿王国的手上,也绝对不能让大贵族们得到它! 这是国之重器,关系到各个势力的消长,无论如何不能让给贵族们。 理查德没有利奥波德那样漂亮的手腕,但他有无比坚决的态度。 几番交涉之后,大贵族们争取到了不少别的好处,可最终还是没有能够在矿山里面分到哪怕一星半点。 这当然大大损害了国王和大贵族们之间的关系,但理查德并不在乎。 大贵族们得到铁矿,会干什么?不用想都知道! 所以,这座铁矿是国王独自占有的,矿山属于国王,矿井属于国王,矿石属于国王,采矿设备属于国王,矿工们也一样属于国王。 因为气候的缘故,进入深秋之后,矿山出产的矿石就已经无法运出去了。目前它们都被堆积在露天的堆场之中,等待天气暖和,交通顺畅之后,才会被运出矿山,运往远方。 冶炼铁矿需要充足的燃料,一般来说,大量炼铁会选择在火山附近展开,唯有源源不绝的充沛地火,才能提供足够的热量。 除此之外,精炼钢铁一般使用魔法,成本很高;民间炼制粗铁则一般使用木炭,无法大规模地生产。 熊猫悄悄地接近矿山,然后就潜伏在了一个雪堆里面,一动不动。 等到夜幕降临之后,他才继续前进,小心翼翼地潜入了矿山。 矿山的守卫并不严密,在这个季节,严寒本身就是最好的守卫,没有任何人能够顶着刺骨的严寒来找麻烦,如果真有人具有这样的本事,那么一般的守卫也绝对不可能挡得住。这里的守卫们需要做的,只是日常的巡逻而已。 对于矿工们来说,冬天是辛苦和难熬的季节。但对于守卫们来说,冬天就是轻松的半休假时间。 反正……如果真有人能在这时候打过来,他们无非战死而已,没什么需要多考虑的。 然而今天晚上,来的不是想要攻占矿山的军队,而是打这些铁矿主意的小偷。 熊猫经过长途跋涉,穿越了整个色雷斯来到这座矿山,就是打算把整个冬天采集的矿石给一股脑儿打包带走。 穿越者们做过实验,各种物资既可以以“一件”的形式被存放在道具栏里面,也可以以“一堆”的形式被存放——当然,重量是不会变的,如果在道具栏里面堆积了太多的东西,会导致角色负重过高,行动艰难,甚至可能被活活压死。 唯一不在此列的,只有货币。无论是铜币、银币还是金币,货币都完全不占负重。之前兵临曾经带着二百七十多万金币狂奔和飞行,行动丝毫没有受到半点影响。 为了保证自己的负重不会太高,熊猫早就已经停止了偷窃铁器的行为。他算好了自己的负重,目前负重量正好是可以灵活行动的极限,多一点都不行。 接下来,他要做的事情很简单。 夜晚的矿山一片漆黑,除了宿舍之外,别的地方连一点照明都没有。 寒冷是最好的卫兵,严寒的夜里,无论是想要找麻烦的外人,还是想要逃走的矿工,都难以在户外行动。守卫们一点也不担心,睡得很香。 熊猫起初还小心翼翼地用他半吊子的潜行技术慢慢靠近,后来发现了这一点,干脆大摇大摆地走进了矿场,走进了露天的堆场,走到了堆积如山的铁矿石旁边。 然后,他用刀子割开手腕,将血洒到了矿石堆上。 他前后洒了很多的血,以至于连生命值都已经低到了危险线。 通过这些行为,他成功地给大堆大堆的矿石做了象征占有的标记,将它们变成了属于自己的物品,可以直接收入道具栏之中。 然后,他朝着面前的庞大矿石堆张开了双手。 下一秒钟,矿石堆消失得无影无踪。 再下一秒钟,他因为负重严重超标而被压死,在公会大厅里面复活。 顾不上复活时候的眩晕,他匆匆忙忙将道具栏里面的“一堆铁矿石”扔了出去。 然后,因为被矿石压死而再次复活的他,对着同样被矿石压死而目瞪口呆的三余,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我这个大新闻搞得怎么样?” “靠!神了!” 第九十一章、争端 城堡的公会大厅很大,但就算再怎么大,也堆不下那一大堆的铁矿石。 所以熊猫也好,三余也罢,都被铁矿石压死了一回。 但也就只是一回而已。 就在三余被压死的瞬间,塞满了整个大厅,甚至还不断流到外面的大堆铁矿石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身为公会会长,在公会城堡里面一切无主之物,他都可以自由地将其收入公会仓库,又或者是从公会仓库里面拿出来。这些都只用一个念头就可以,甚至连一挥手都不用。 转瞬间,二人复活,全都脸色憔悴精神萎靡,处于虚弱之中。 只是熊猫虽然虚弱,却带着得意的笑容;三余虽然虚弱,却掩不住震惊敬佩之色。 他已经从管理面板里面看到,公会仓库之中多了三百多吨的铁矿石,而且还都是优质矿石。 铁矿石也分三六九等,以地球上为例,巴西、澳大利亚的铁矿石品质就好,中国的铁矿石品质就很糟糕——这也是为什么中国的青铜时代相对欧洲较长,发展得更加完善的缘故——低品位的铁矿石,炼出来的铁质地往往不大好,所以尽管古代中国人早就发现了铁,但在很长时间里面都是以青铜为主,直到后来技术进步,才一步到位,直接踏入了较为完善的铁器时代。 西大陆的铁矿石也是如此,南方各国的铁矿石质地普遍不行,最优质的铁矿石主要出产在大陆北段的雷顿王国。 从这批铁矿石的质地看来,熊猫这一趟怕是跑到了雷顿王国去,打劫了矿山。 “你这家伙真是有本事!”三余赞道,“关键是,有想法!我就没想到还有这个办法。” 这批铁矿石的品质普遍达到蓝色,冶炼难度不高,只要花点时间精力,至少能够炼出一半的铁来,或许还能更多。 有了这批铁矿石,公会就不用再发愁缺铁的问题,甚至于只要不折腾一些大件,专注于民生的话,整个塔拉汗领在未来几年之中,都不用发愁缺铁了。 至于被熊猫打劫了铁矿石的矿山会怎么样,三余表示自己不是圣母,先顾自己就好。 笑过之后,三余眼中却又露出了少许的忧愁。 “怎么了?”熊猫注意到了他的眼神,好奇地问,“咱们缺乏炼铁的条件?” 三余摇头:“咱们这么多施法者,还有炼金术的专家,区区炼铁而已,不成问题。” “那你怎么看起来有些发愁的样子?” 三余沉默了一会儿,深深地叹了口气。 “出大事了!”他唉声叹气地说,“这么下去,怕是要散伙了。” “什么?!”熊猫吓了一跳,没料到事情竟然这么严重,失声叫道,“这不可能!” “究竟发生什么事了?”他急切地追问,“我看聊天频道里面,似乎挺正常的,不像是有什么大事发生啊。” “那是因为大家没用聊天频道,都在面对面地吵架呢。”三余苦笑着说,“这次……严格来说,算是理念之争吧。大家并没有太多的火气,但就是这样,才让我担心。” 熊猫皱眉:“能详细地说说吗?” “跟我来吧。” 二人离开了公会大厅,来到了食堂,却见食堂门口,竖着一块牌子。 牌子上贴着一幅画,画里有两群人,一群是农民,骨瘦如柴,衣不蔽体,甚至有人已经化为饿殍;另一群是贵族,喝酒,听歌,用炒米和豆子喂马。 在这幅画的下方,有一行字。 塔拉汗领北境真实写照。 看到这幅画,熊猫就明白了几分,问:“这是老虎在做的宣传?” “没错。他花了好几个月,一个村子一个村子,走遍了整个塔拉汗领北境,在每个村子里面都住了几天,详细了解情况,最后做出了一份报告。”三余又叹了口气,“报告里面,他详细介绍了北境人民的生活情况,介绍了北境贵族们的生活情况,最终得出结论——塔拉汗领北境的人民生活,已经到了极为悲惨的地步。他们之所以热衷于参加开拓战争,并不是因为贪心,而是因为就算不打仗,也没办法活得像个人。打仗的话,反而还有一点点希望。” 熊猫的眉头皱得很高,过了片刻,问:“那么,他的意思是什么?” “老虎说,我们一直以来‘求稳’的态度,看上去似乎很稳妥,其实是舍弃了北境的人民。如果不对北境那些领主展开整顿,全面废止开拓,制止横征暴敛的话,或许不用等到色雷斯入侵,塔拉汗北境就成为鬼域了。” “没那么严重吧……” “我也觉得没那么严重,他一定是有夸张的成分。”三余说,“但面对他的批评,我也没办法反驳。” “他批评你什么了?” “他批评我一心当和事佬,对于无眠、学习他们的错误视若无睹,甚至还帮着他们糊弄同伴。”三余苦笑着说,“他批评我满脑子都只想着稳定,完全没有了稳定之外的立场,为了稳定,连大是大非都不讲了。” “这话从何说起?”熊猫问,“无眠、学习(安东尼)他们的错误,又是怎么回事?” “我们之前调查统计过塔拉汗领的情况,但在调查之中,无眠和学习他们玩了个花样。”三余依然苦笑,“他们只调查了以塔拉汗城为中心的伯爵直辖领的情况,这个地区在整个塔拉汗算是相对繁荣的,所以从调查结果看来,只要维持地区稳定,人民的生活就能逐步提高,国力也能不断增强。” “这没什么不对啊。” “事实上,塔拉汗领北部的情况很糟,非常糟……已经糟糕到需要救援的地步了。” 熊猫想了一会儿,终于明白了三余话里面的意思。 “你是说,当初他们做调查的时候,其实是知道北境情况的,只是刻意忽略了?” 三余没有直接回答,抬头看天:“毕竟,北境那边大多属于那些能打敢打,又相对桀骜的开拓贵族们。他们都是滚刀肉,想要跟他们翻脸,他们怕是一转眼就要起来叛乱。” 熊猫沉默了片刻,问:“这些……你当时就知道。” 三余点头。 “……你错了。” “是啊,我知道。”三余摇摇头,“但是如果再来一次,我依然会这样选择——老虎批评得对,在无眠、学习……乃至于我看来,塔拉汗城为核心的繁华地区,才是重中之重。不管北境人民生活有多苦,反正我们也看不到。” “你们就没想过会被他揭露出来?”熊猫问。 “想过,但没想过他能做到这个地步。”三余说,“你也知道的,他这个人,性格单纯、做事直接,既不擅长深谋远虑,也不擅长交涉辩论。就算他调查了,发现了问题,我们也有把握能够说服他,或者至少压住他。” 熊猫冷哼了一声:“现在看来,你们的预计是错误的。” “嗯,老虎的背后,怕是有高人指点……” “别瞎扯什么‘高人’了!”熊猫打断了三余的话,“与其讨论谁在背后指点他,不如讨论讨论我们该怎么办吧。” 他指着那幅画:“这个问题,必须得到解决!” 第九十二章、不同的想法 面对熊猫的询问,三余只是摇头。 熊猫也看得出来,他虽然知道自己等人事情做得不好,却还是没有改变想法。大概正如老虎批评的那样,在他的心目中,以塔拉汗城为中心的繁荣地区,才称得上是“塔拉汗”,至于北境那些开拓村之类的地区,就属于有固然好,没有也无所谓的。 这就像地球上的那些大公司,关注的都是运行状态良好,收益稳定的部门。对于那些不仅不赚钱,可能还在年年亏损的部门,除非是实在要害不能舍弃,否则大多数老板都想要一挥刀把它给割了,眼不见,心不烦。 对于这种做法,熊猫并不反对——做生意讲究利润,赚不到钱还亏本的部门,被舍弃也是理所当然的。 但是对于三余他们以经商的态度来经营领地的做法,他就不能苟同了。 “三余,人命不是生意啊!”他叹了口气,说,“而且,那也是塔拉汗人啊!” “十鸟在林,尚且不如一鸟在手,又怎么能够为了一只鸟,影响到自己手头上的六七只鸟呢?”三余回答,“当初无眠他们就是这么说服我的,我觉得他们说得很对。” “这个态度就不对,现在咱们是塔拉汗的领主,怎么能放着自己的领民不管呢?” “要管就要打内战了。” 熊猫叹了口气,然后重重地说:“打就打!那些王八蛋,打死算了!” 三余一愣,惊愕地看向他,似乎没想到他会这么说。 “打死一批领主?你这可不是个圣武士该说的话。”他说。 “那我就转职武僧呗。”熊猫满不在乎地说,“不干掉那些家伙,我念头不通达!” “一下子清洗那么多人,严重触犯贵族体系的底线了啊!”三余皱眉说,“理查德国王就干掉一个骑士,已经损害名声了。我们不过是一个伯爵,一口气干掉十几个骑士,外带四五个男爵——子爵倒是不用,已经死了。你想想会怎么样!” “怎么样?顶天了无非打呗。” 三余深深地叹了口气,感觉跟熊猫实在是很缺乏共同语言。 他以前怎么没发觉的呢? 两人进了食堂,熊猫立刻就觉得食堂里面的气氛有些不对劲。 以前,城堡食堂里面的气氛是很欢快的。大家吃吃喝喝,说说笑笑,还时不时有人借着酒兴表演一段才艺。但今天气氛却有些沉重,大家不是在默默地吃饭,就是三两个人低声商量着什么。 看到熊猫和三余一起进来,有人皱了皱眉毛,也有人露出了笑容。 熊猫不禁暗暗担心——莫非公会里面两派人的斗争已经到了这个地步?这特么感觉有点像是武侠小说里面剑气之争的意思了啊!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问:“咱们食堂上……有没有挂什么匾额?” “匾额?”三余摇头,“食堂就是食堂,要挂匾额干什么?” “我总觉得食堂上怕是挂着个匾额,上面四个大字,剑气冲霄。” 三余笑了:“你这也想得太严重了,没那么夸张。” “你之前还说怕是要散伙……” “我说‘散伙’,无非担心是大家会各走各的,不会再像现在这样聚集在塔拉汗领而已。” “……你该不会之前是危言耸听吓唬我,想要趁机拉拢我吧?” 三余端起杯子喝了一口:“你想多了。” “你的表情可不是这么说的!” “我怎么不知道你还会从别人的表情看出有没有说谎来?”三余又喝了一口,“还是说,你给自己固化了‘侦测谎言’?” 熊猫正想要再说两句,突然眉头一皱,朝着食堂门口看去。 穿着朴素麻布衣,看起来像一个普通旅行者的老虎走了进来,他一只手还牵着个小女孩。 那小女孩面黄肌瘦,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甚至有点皮包骨头的感觉。看着她的样子,熊猫不禁皱起了眉头。 “老虎!”有人问,“这小姑娘什么来历?你收养的孤儿?” 老虎点了点头:“她一家六口人,爸爸被领主征发参加拓荒队,死在了我的法术下面。死后还念念不忘家人……于是我就按照他灵魂的记忆找到了他的家,发现她家已经只剩她一个,别的都饿死了。” 众人顿时沉默,熊猫看到三余垂下了头,低声叹气。 “那个领主怎么样了?”刚才提问题的人问。 “我还没下手。”老虎说,“要等这次讨论之后再说——反正短时间内他不可能再组织拓荒队了,权当把他的人头寄存在脖子上,等我回去之后再割。” “这小姑娘跟你有杀父之仇,你带着她,不大好吧?”又有人说。 老虎笑了:“杀死她父亲的不是我,而是逼着一个老实农民去开拓,去杀人的领主。如果将来她长大了,依然还觉得我才是她的仇人,那就说明我对她的教育彻底失败,被她杀了也是活该。” 熊猫眉毛扬了扬,对三余说:“这可真不大像是我认识的老虎,今天的他,可比我印象里面的有气势多了。” “你不是第一个这么觉得的,当初我也被他吓了一跳。”三余叹道,“按照他自己的说法,一个人如果从一个地狱走到另一个地狱,将若干地狱巡逻了一遍,居然还玩完全没有成长的话,那他的脑子一定是有问题。” “他的脑子显然是没有问题的。”熊猫接过他的话,“难怪你们这次会吃亏。” “我们吃亏,关键不在于他的脑子,而在于我们的做法的确有问题。”三余说,“就像他批评的那样,我们其实的确有能够拯救北境那些平民的能力——至少可以拯救一部分,但我们却没有对他们伸出援手,而是坐视他们在苦难之中挣扎……这是谁也没办法否认的事情。” “既然知道自己错了,为什么不改呢?” “政治是很肮脏的,有时候,错误也是必须的。”三余摇头,“熊猫,这些道理我想你应该明白。” “我明白,可我不赞成。” “你的说法跟老虎没什么区别,他当时的说法跟你也差不多。” “哦?他也能明白这道理?我不大相信。”熊猫好奇地问,“他当时怎么说的?” “他说‘你说的这些我不大明白,但我很清楚一点——这些屁话,我不赞成!’。” “……靠!哪里差不多了!” 第九十三章、唇枪舌剑 老虎并没有跟大家详谈的意思,带着那个不知道明知道小女孩找了个角落坐下,便召唤了食堂的魔法仆役点餐。 这些魔法仆役们能够制作很多的菜肴,尽管口味远不及金牌大厨三余,但对于一般人来说,已经足够。 他给自己点了一份土豆蔬菜浓汤,给小女孩点了一份肉粥,又点了一些蔬菜。从菜谱看来,至少很健康。 “奇怪……他以前在食堂不是会拿个自制的血袋吸血吗?”熊猫问。 “他说戒了,不吸血了。”三余回答。 “什么?!吸血鬼不吸血?他是想要饿死吗?”熊猫大吃一惊。 三余摇头:“他说,反正穿越者又不会真的死,饿死了也没关系。” “……此子当真恐怖如斯!” “说人话!” “艰难困苦,玉成于汝,我现在算是真正理解这句话了!” 熊猫这话说得三余连连摇头——什么“艰难困苦玉成于汝”,这特么不就是当着和尚骂贼秃,明晃晃地说自己等人是“艰难困苦”吗? 但他此刻还真没什么底气反驳,只能干笑两声。 他不是老塔拉汗伯爵那种良心早就喂了奇美拉的家伙,心存愧疚的情况下,自然底气不足。 又过了一会儿,无眠进来了。 他显然知道老虎在这里,在食堂里面看了一圈,就直奔老虎那里,坐在了对面。 再过一会儿,学习(安东尼)也来了,坐在旁边的桌子后面。 三余叹了口气,站起来走过去,也坐在附近。 远远看去,老虎和无眠、学习差不多是针锋相对,三余坐在大概中间稍稍偏向于无眠他们的位子上,倒是有那么一点点包围的意思。 于是熊猫也走了过去,坐在和老虎他们并排的座位上,看着对面三个。 “熊猫,这事跟你没关系。”无眠说。 “是非只因强出头,我就是个喜欢惹是生非的人。”熊猫满不在乎地说。 面对他这种态度,无眠等人也没办法,只能苦笑。 三方坐定之后,老虎先开口了:“你们邀请我来谈判,想要谈什么?” “关于边境地区的问题。”无眠说,“塔拉汗的北境需要稳定,这是整个塔拉汗总体形势的需求。” “我记得之前已经说过,我不会再在那边搞明显带有红色风格的运动,作为交换,你们要尽快推动开拓令的彻底废除。”老虎平静地说,“我虽然脑子不怎么聪明,但是是个讲信用的人。” “但是就在你来参加这次谈判之前,刚刚刺杀了一位骑士。”现任的塔拉汗伯爵说。 “那家伙正在策划一次开拓战争,踩点已经踩好了,如果我不杀死他的话,现在他大概已经带着领民出发,走在去屠灭一个与世无争的蛮族小村子的路上。”老虎说,“我并不喜欢杀人,但相比双方开战死伤惨重,只死他一个,显然比较合算,不是吗?” “那个骑士尚无子嗣,他一死,他的领地就没人继承了。”无眠说。 “没人继承就没人继承呗,每年死在开拓战争中的双方都有很多,绝后的一抓一大把,多他一个也不多。” 学习(安东尼)皱了皱眉,沉声说:“对于贵族而言,绝嗣是不可容忍的事情……” 老虎一巴掌拍在桌子上,把坚固的饭桌打了一个窟窿:“狗屁的不可容忍!让他们有意见的来找我!我送他们去跟那些绝后的王八蛋见面!” 原本文质彬彬的他此刻勃然大怒,身上杀气腾腾,一副下一瞬间就要拔刀的架势:“平民生活艰难,缺衣少食,你们可以容忍;贵族欺压良民,疯狂压榨,你们可以容忍;野心家们发动战争,趁机牟利,你们可以容忍……特么一个骑士绝嗣就不可容忍了?你们怎么有脸说这种话!” 他站了起来,指着餐厅里面的其他人:“你们自己看看,看看他们,看看我,再看看你们自己!我们是贵族吗?我们是什么有着高贵血统的大人物吗?我们不是!我们就是一群平民!我们为什么要理睬贵族们的态度?我们为什么要尊重他们的传统?就因为现在我们混出头了,也混进了贵族圈子?” 他冷笑着,一脸的不屑:“哦,我想起来了,你们一个是王都贵族,一个是边境伯爵,还都真是贵族呢。难怪你们连说话的腔调都变了,也难怪你们会改变了立场,替贵族们说话……” 他重新坐下来,拿出一根自制的卷烟,手指一弹点燃,深深地吸了一口,吐出一个烟圈:“不过,我不是贵族,我也没打算当贵族。贵族的想法,我不感兴趣;贵族的规矩,我绝不理睬。” 无眠和学习被他说得皱眉不已,此刻见他停下来,学习开口说道:“这世界是由贵族来统治的,贵族的规矩,就是这个世界的规矩。在我们没有能力改变这一点之前,我们必须学习和尊重这套规矩。” 老虎不屑地笑了两声:“没能力?你确定?” “当然。” “那我为什么能够让那个骑士绝嗣?不是说‘绝嗣’是贵族圈子不可容忍的事情吗?” “他们会报复的。” “那就让他们报复呗。”老虎一点都不在乎,“随便是十字架钉心口也好,圣水洗澡也好,或者高端一点来个火刑什么的,我要皱一皱眉毛,就不算是男人。” “你孑然一身,当然可以不在乎,但我们不同。”无眠说。 “嘿!说得好像我是光棍,你就有老婆孩子似的。”老虎大笑起来,“你们这两条单身狗,什么时候不是‘孑然一身’了?” 他似乎觉得这话很好笑,笑得前仰后合,身体不停地颤抖。 无眠和学习的脸都气黑了,无眠摇头说:“我们虽然没有结婚,但都已经是有了事业的人……” “说得好像我没有事业似的!”老虎打断了他的话,“你们要不要去问问,我在塔拉汗北境是什么名气?这个世界的规矩我也是知道的,扬名立万就是事业。我的事业发展情况好着呢!要放到地球,怕是融资几个亿都没问题!” 无眠顿时哑口无言,他当然知道老虎只是在胡搅蛮缠,但问题在于老虎这些话还真不是胡扯,让他很难应付。 就在这时,三余开口了:“老虎,别扯东扯西了。大家难得聚一次,你就不能实实在在谈点正事吗?” 老虎深深地看了他一眼,笑了笑,说:“好,我给你这个面子。” 他重新恢复了严肃的表情和端正的坐姿,板着脸看着对面两个人:“你们已经在错误的道路上走得太久,也走的太远,现在,该是纠正这一切的时候了!” 第九十四章、态度问题 面对一开口就要自己改正错误的老虎,无眠和学习(安东尼)都很无奈。 三余又叹了口气,劝道:“就算你要他们改正错误,至少也要先把什么错误说清楚吧。” “什么错误?”老虎冷笑一声,“政客嘴脸,贵族思想,这算不算错误?” “……只是这个程度,不至于需要你大张旗鼓地来吵这一回吧。”学习叹道,“就像上次那样,咱们私下谈谈,不好吗?” “上次是我的错,我不该自我膨胀,觉得有资格决定未来的大事——结果就是被你给绕进去了,玩了一回私相授受的恶心游戏。”老虎露出了厌恶之色,“未来如何,不是一两个人可以决定的,应该由大家一起决定。我也好,你也罢,都根本没资格私下谈一谈就决定大事。” 他的目光扫过整个食堂:“什么叫民主?首先要信息公开,让大家知道已经发生了什么,正在发生什么,将要发生什么,然后大家才能有他们各自的意见,把大家的意见综合起来,才能叫民主。靠着几个人私下讨论,然后就出个结果来,再用诱导甚至于欺骗的手段让大家执行,这算什么?” 三余的眉毛皱了起来,什么都没说。 无眠却开口了:“你是不是又在刻意夸张了?我发现你很喜欢刻意夸张,来放大问题。” “夸张?”老虎微微一笑,“这样吧,我问你们三个问题,三个问题答过了,自然就知道我是不是在夸张。” 他刚要提问,无眠却打断了他的话:“提问题的话,难道不应该大家各提一个,轮流着来吗?” 老虎想了点,点头:“你说得有理,这样也好。” 他又说:“既然这样的话,我们还应该确保彼此都实话实说,没有玩花样,对不对?” 不等无眠回答,他就向餐厅里面其他人说道:“来几个施法系,联合施法给我们弄个测谎法阵吧,法术强度定得高一些,以免被抵抗了。” 餐厅里面人很多,还在有人陆陆续续地闻讯赶来,一下子就凑了十几个施法者,用联合施法的方式制造了个超级强力的测谎法阵,一圈圈蓝色的光芒犹如绳索一般,缠绕在结界里面的五个人身上。 以这魔法阵的强度来说,只要在它的里面,就算是传奇强者,一旦开口说谎,甚至于动了说谎的心思,也休想逃过侦测。 “好了,你先问吧。”老虎说,“我不着急。” “那么我问了。”无眠说,“你搞这些行动,究竟是为了帮助那些穷人,还是为了你自己的愉快?” 老虎摇头:“具体点,什么行动?” “就是杀死子爵,还有这次刺杀骑士……类似这样的活动。” 老虎想了想,说:“你这个说法有问题,两者并不抵触。假设一个人从做好事里面得到愉快,那么难道被他帮助的人们会因此受害吗?” “那我问得更加清楚一点,从你自己的动机来说,哪一方面的成分多一点?” 这次老虎思考了很久,最后缓缓说:“我不确定。我当然是想要帮助那些穷苦贫民的,但追求自己内心的愉快和满足,也是我的目的。我无法判断哪一方面的成分多一点,只能说,两者都很重要。” 他的身上,蓝色的光芒十分稳定,没有丝毫的动摇。 “我知道这个答案,你大概不会满意。但我只能给出这样的回答。”老虎说,“现在轮到我问了,我的问题是,对于塔拉汗北境那些平民,你们真的完全无能为力?真的一点忙也帮不了他们?” 无眠的脸色变了。 “我不是问你们能不能拯救他们,这个要求太高了。我只是要问,你们不止一次说过,目前伯爵的权威和直辖领的力量都不够,难以对开拓派下手。但是……这是否意味着,你们真的一点也帮不了那些被开拓派压迫的平民?真的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痛苦挣扎而无能为力?” 老虎说完之后,平静地看着无眠他们,等待他们的回答。 此刻严肃认真的他,跟刚才那个一脸流里流气的他,简直判若两人。熊猫看着他的脸,不由得产生一种怪异的感觉。 (老虎这家伙……该不会精神分裂,甚至于产生多重人格了吧?这画风怎么说变就变啊!) 对照老虎过去的形象,他越想越觉得自己的猜测有道理——甭管怎么成长,一个人终究不可能在短短几个月里面就完全改变了画风。虽然说“环境能够改造人”,可别说区区下基层,就算是劳动改造,也没这么大的效果啊! 要是老虎真的得了精神分裂,甚或是有了多重人格,那就好解释了。 鲁莽冲动的他,是一个人格;冷静明智的他,是一个人格;狡猾蛮横的他,又是另外一个人格……不,大概还有一个悲天悯人的圣母人格,以及一个凶狠残暴的屠夫人格吧…… 他脑中浮想联翩,对于双方的交谈就不由得忽略了很多,直到三余连着几声喊他,才惊醒过来。 “抱歉我刚才走神了,你们在聊什么?”他老老实实地问。 三余深深地吸了口气,将心中的郁闷压了下去:“刚刚老虎问你,迄今为止,你出了这么多的外勤,挂了这么多回,有没有从塔拉汗领官方领到哪怕一分钱的抚恤金?” 熊猫笑了:“开什么玩笑,我又没真的死,何必什么抚恤金?” 老虎也笑了:“那么,你领过出差补助吗?领过薪水吗?你帮塔拉汗领做了这么多,有给你表彰过吗?有哪怕口头表扬过你吗?” 熊猫不说话了。 他原本不在乎这些事,但当老虎把这些事情提出来之后,他就觉得有点不对劲了。 仔细想想,穿越之后,他差不多总是冲锋在最前线,各种吃苦受累,挂都挂了那么多次,表彰什么的也就算了,好像……特么连一点dkp都没给自己记过啊。 当初玩游戏的时候,下副本也好,参加pk也好,至少都还会有几点dkp的说…… 老虎转头看向食堂里面其他人:“我想要问一下在座的诸位,你们这段时间做的一切,有没有得到过奖励,得到过表彰,有没有明明白白记下功劳?” 众人默然,不少人的目光都聚在了三余的身上。 “我记过的,每一笔我都记着!”三余强调,“不信的话,我可以拿出来给你们看!” “你有没有记,是一回事;记下来有没有公开,是另一回事。”老虎摇头,“没有记的话,是原则问题;没有公开,则是态度问题。我这样说,对不对?” 第九十五章、身份认同 面对老虎的指责,三余也很无奈。 他很忙,每天都在盘算公会的资源,考虑各种开销,满脑子都是柴米油盐秘银魔力什么的,能够腾出手来把大家做的事情记录下来,就已经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实在是没有余力再搞什么公开发布乃至于论功行赏什么的了。 这个世界既没有电脑,也没有网络,整理资料并且公布,在穿越之前是很轻松的事情,现在却变得十分麻烦。 更麻烦的是,需要计算的东西大大增加了。 穿越之前,身为公会会长,他要算的无非就是副本贡献、pk贡献和资源贡献这三块。一般的副本不需要记录,一般的pk也不需要记录,资源贡献有系统帮着统计,公会网页的管理员熊猫还专门做了一套系统,可以很方便地计算出数据来。总的来说,每天最多半个钟头,就能把一切都给计算好了,发到公会网站。 可是穿越之后,尤其是当穿越者们篡夺了塔拉汗领之后,需要计算的东西大幅度增加,多到让他应接不暇的地步。 种田算不算贡献?狩猎算不算贡献?巡逻算不算贡献?视查算不算贡献?练兵算不算贡献?制造算不算贡献?采矿算不算贡献?科研算不算贡献?搞宣传算不算贡献?…… 起初,他还打算要像之前一样,仔细计算每一件事的贡献值。很快他就发现这根本不可能,就算他一天二十四小时不吃不睡,专心做这个,也计算不过来。 那段时间,他无比怀念电脑。 然而怀念也不能解决问题,最后他想来想去,只好把事情先记下来,至于怎么统计……将来的事,将来再说。 现在这个问题被老虎提出来,他就不由得有些尴尬。 “我承认,没公布,的确是做得不好,但是……” 他还没说完,寒风突然开口了:“老虎啊,别的不说,我对于‘工资’、‘表彰’之类的说法,很有意见。” “什么意见?” “咱们公会的大家都是平等的,虽然有个会长,但他其实也算不上是咱们的上级。既然没有上下级之分,那么又怎么谈得上工资或者表彰呢?这些都是上级对下级的吧。” 老虎摇头:“工资或者表彰,象征的是‘群体’对于‘个人’的认可,对于‘贡献’的认可。就算没有上下级,一个人作出了贡献,也理应得到相符的回报,对不对?” 寒风点了点头:“没错。” 但他随即又说:“可是,我们是一个整体。就像有句宣传口号说的,公会是我家,建设靠大家。我为我家做些事情,并不需要什么回报。” “你不需要,不是可以不给的理由。”老虎说,“何况,你确定你真的不需要?” “我当然不需要。” “研究经费,你也不需要?” 寒风噎住了。 作为一个科研人员,他实在是说不出“我不要研究经费”的话来。 “说到研究经费,我倒是又想起一件事。”老虎说,“几个月之前,兵临因为缺经费,不得不跑出去想办法赚钱,对吧?” 这事大家都知道,纷纷点头。 “那么我想要问个问题,彼此同为附魔方向的施法者,为什么无眠从来没缺过经费?”老虎将目光投向无眠,“兵临他们几个人,你就一个人,结果缺经费的反而是他们,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无眠面无表情地问:“这是你的最后一个问题?” “不,这不是问题。”老虎笑了,“我想,我已经知道答案了。” 他看向了现任的塔拉汗伯爵:“看无眠的态度,还有你一言不发的样子,我就已经明白了。” 他转过头,看向了三余:“现在我要问最后一个问题。你这里有没有无眠的科研经费预算情况?有的话,请公布出来。” 三余沉默了一会儿,没有回答,反而问道:“真的要做到这个地步吗?” “当然。” “这对你有什么好处?” “这对大家都有好处。”老虎说,“一直以来,大家都被这个群体束缚了,公会城堡给我们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安全的复活点,却也将我们束缚在这里。很多人下意识地就认为,公会还是当初的公会,大家还可以像当初一样生活,却没想过,这里不是游戏,而是现实。” “现实和游戏有很大差别吗?”有人问。 “当然,在游戏中,你可以淡泊名利,因为所有的一切无非是一些数据罢了。但在现实中,你需要衣食住行,需要装备,需要各种补给和消耗,如果是搞研究的,还需要资源和经费。”老虎说,“这些东西,在游戏里面大多是不存在的,大家大多也不关心这些。因为大家大多抱着和寒风类似的想法,单纯地信任同伴。” 他如此说着,眼中却带着冷笑:“但是我要告诉你们,你们的信任被人利用了!” 他停顿了一下,大声说:“三余无梦生会长,请公布无眠夜晚的科研经费预算情况!” 三余沉默了很久,最后深深地叹了口气。 随着这声叹息,他整个人似乎都没什么精神了,无精打采地说出了一些数据。 听到这些数据,兵临跳了起来,瞪大了眼睛,失声怒吼:“怎么可能?!他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预算!” “在我们占领塔拉汗领之前,他的研究比你的研究获利更高。”三余回答,“当时我们还是比较缺钱的,所以相对于你,我更支持他的研究。” “那后来呢?对于塔拉汗领来说,明显是我的研究比较重要了吧!” “后来的经费,是我调拨给他的。”塔拉汗领现任伯爵终于开口了。 “为什么?”兵临问。 没有回答。 兵临握紧了拳头,声音又大了一分:“为什么!” 无眠叹道:“还能是为什么?我跟他关系比较好,所以他优先把研究经费拨给我了。” 兵临没有再说什么,重重地坐了下来。 “问题其实还不止这些。”老虎又说,“我们掌握塔拉汗领也一年多了,但直到现在,大家的身份问题解决了吗?” “身份问题?”三余纳闷地问,“我们有什么身份问题?这世界也没户籍制度啊。” 老虎笑了笑,说:“塔拉汗伯爵,王都贵族学者,这样的人当然不需要什么身份,但你确定你不需要身份?” 三余愣了一下,若有所思。 “迄今为止,咱们穿越者里面,有哪些人得到了塔拉汗的爵位?”老虎问。 没人回答。 “退一步说吧,最低等级的贵族身份,准骑士,有没有谁得到?” 依然没人回答。 老虎看向无眠和学习:“如果我猜得不错的话,在塔拉汗的官方记录里面,我们大家应该都还是冒险者,对吧?” 两个人没有回答。 “说好听点,叫客卿。说不好听点,我们就是雇佣兵。”老虎摇头,“出生入死也好,四处奔波也好,乃至于赚回了大笔的钱财……都不能改变这个身份。兵临啊,你觉得,要是你带着那笔钱,跑到联邦去,能不能给自己买个男爵头衔?” “男爵头衔哪有那么贵!”兵临抗议。 老虎哈哈大笑,边笑边摇头。 “是啊,哪有那么贵!但是做了这么多事,却连个准骑士头衔都没有,你们不觉得,自己的辛苦太过廉价了吗?” 片刻之后,熊猫打断了他的笑声。 “无眠,学习,这事你们真的需要交代一下。”他认真地说,“别的也就算了,哪怕是经费的事情,我也可以理解,唯独这件事,你们真欠大家一个说法。” 看着他严肃的表情,学习叹了一声,说:“我是这么考虑的:伯爵平时带队,需要足够的威严,如果我们之间定了上下级的身份,那就很难相处。还不如让大家始终留在塔拉汗官方体制之外,这样别人看到我们相处,也只会觉得是我平易近人,不会觉得是没大没小。” 熊猫看着他身上的蓝光,想了一会儿,点头:“你说得很有道理。” “他说得当然很有道理,唯一的问题只在于,他完完全全站在伯爵立场上了。”老虎冷哼了一声,说,“所以我才要争这一回,就是要让大家明白,你们的不在意和宽容,已经让某些人开始迷失了!而我们的会长呢?则在潜移默化之中,渐渐沦为了他们的帮凶!” 他停了一下,大声强调:“这个错误,必须得到纠正!” 第九十六章、争端再起 说到这里,今天这场辩论也差不多该到尾声了。 至少,看着老虎那严肃而充满信心的表情,很多人都这么觉得。 “老虎这家伙,平时辩论百战百败,想不到今天居然赢了一场。”有人低声嘀咕。 “看来下基层还真是锻炼人啊,有空我也去北境那边转转吧……就当是做扶贫义工了……” “得了吧,他现在的状态一看就让人觉得不正常!” 各种窃窃私语之中,老虎严肃地看着无眠和学习,等待他们的回答。 过了一会儿,学习慢慢地说:“你觉得,我应该怎么改?” 老虎不屑地笑了:“你这是在玩踢皮球吗?真不愧是混江湖出身的,这套玩的真溜!” 他转头看向三余:“会长,你觉得他们该怎么改?” 三余一边叹气一边摇头:“别问我,我也不知道!说实话,我今天已经有点头晕目眩了……我就是个厨师,这些政治类的东西对我来说太高深了!哪怕要我挥刀去砍几个人,也比这轻松得多!” 他又说:“趁着今天,我说件事吧。自从咱们占了塔拉汗领,各种事情真的是太多太多了,各种贡献也真的是太多太多了!大家都知道,我是厨师,既没学过会计,也没学过工商管理。有电脑的话,大概还能应付,现在又没电脑……所以我希望学会计,或者学管理的,谁都好,出来一两个,跟我一起整理统计大家的贡献情况。” 他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而且,其实我也想要偶尔出去冒个险什么的啊!我当初穿越之前,在日本学和式厨艺的时候,还顺便去学了个日本剑道呢。穿越之后不是守着公会水晶就是在厨房忙碌,一年到头出去的次数用一只手就能数完,我也很累的!我也想要放个假啊!” “但公会水晶总要你看着啊!”有人大叫。 “公会水晶的必要性已经大大降低了。”老虎说,“我前段时间研究出了自制复活点的办法,虽然做起来有点麻烦,而且耐用性可能也有点问题,但总归是个新的选择。” 在大家好奇的目光中,他说:“比方说现在,我就把自己的复活点设定到了另外一个地方——我可很担心这次回来,会不会被人一刀剁了,然后在水晶这边守尸体呢。” “那不可能!”三余严肃地说,“我绝对不允许这种事!谁想要做这种事,必须先从我的尸体上走过去!” 他虽然之前有些颓然,但此刻重新严肃起来,依然气势凛凛,叫人不敢小看。 老虎也笑了笑,说:“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其实我调整复活点,最主要的原因不在这里。” “那是为什么?”熊猫问。 “避免麻烦。”老虎说,“我接下来做的事情,会触犯很多人的忌讳。到时候跑来讨伐我的冒险者啊,圣骑士啊,勇者啊……估计会很多。要是我总在城堡复活,次数多了,难免会惹麻烦。” “你还要坚持搞那一套?”熊猫皱眉问道,“就不能缓和一下吗?” “如果你对我的做法有什么建议,有什么补充完善的意见,欢迎指出。”老虎笑着说,“如果只是劝我放弃,那就算了。我这个人脑子不好,就会认死理。不把事情做完了,心里总是不踏实。” “你搞的这些,有没有想过会殃及那些平民?”无眠问,“就像之前那群跟着你一起杀死子爵的平民,如果我们没有封锁消息的话,他们将会面临残酷的镇压和屠杀!” “想过啊。”老虎满不在乎地说,“但是很好解决,谁杀平民,我杀他。我不信那些‘剿匪’的老爷们会愿意为了多砍两颗不值钱的穷光蛋脑袋,就冒着被我半夜割了脑袋的风险。” “靠杀人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无眠强调。 “伯爵大人不肯出面解决问题,我这个只会杀人的笨人也就勉为其难喽。”老虎又嬉皮笑脸了起来,看他的表情变得那么快,熊猫不由得想起了川剧里面的变脸。 他犹豫了一下,问:“老虎……你最近……有没有感觉自己的精神状态有点问题?” “你就直说了吧,是不是觉得我有点精神病的意思?” 熊猫尴尬地笑了。 “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老虎说,“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世人看不穿。我感觉最近我就有点这样的倾向,你有兴趣的话,也可以到北境来走走看看,或许也能跟我有类似的感悟。” 熊猫急忙摇头,这种神经病的感悟,他敬谢不敏! 老虎也不以为意,又对大家说:“我也欢迎来帮忙的,谁都好。北境这边有很多人需要杀,也有很多战斗等着我们。就算制止了开拓,接下来估计还要面对层出不穷的讨伐者……想要蹭经验的话,我随时欢迎。” 说完,他又看向了无眠和学习:“那么,塔拉汗领两位实际上的统治者,你们呢?不打算为北境做点什么吗?” “我们能做什么?”学习问。 老虎摇摇头:“只要从建设塔拉汗城周边的资源里面稍稍漏一点出来,就可以让很多穷人不至于挨饿。现在你们又不缺钱。” “我身为伯爵,不能干涉属下领主的内政。”学习说,“会出大乱子的。” “你又来了!能出什么乱子啊!”老虎摇摇头,“有什么麻烦,尽管往我身上推。别人查起来,就说吸血鬼大魔王洛克拿你们的家人当人质,威胁你们做事,必要的时候捅我两刀都没问题,我不介意的。” “事情不是这么简单!一个伯爵,如果连区区一个吸血鬼都对付不了的话,色雷斯那边怕是很快也就打过来了……” “打过来就打过来,谁怕谁?”老虎满不在乎地说,“你们就是,这也怕那也怕,有什么好怕的?色雷斯打过来又怎么样?我们正面对抗不了大军,还不能在暗中捣鬼吗?烧粮草,毁桥梁,刺杀军官……咱们公会一百多人,一起出手的话,整个色雷斯都要天翻地覆,何况他区区一支军队!” “那样的话,剑圣就要过来了……” “剑圣才不会放下理查德不保护,跑过来找我们的麻烦呢!” “就算剑圣不来,色雷斯也多得是高手。而且各个教会里面,传奇强者多少也是有一些的,万一把他们惹来了,怎么办?” “你们还不就是舍不得这些瓶瓶罐罐!”老虎很不屑地说,“我要提醒你们一句,名缰利锁胜过铁链,入戏太深的话,当心忘了自己的本来面目!” “你说我们被名缰利锁,那你呢?”无眠反问,“你算什么?心猿意马?胡作非为!” 老虎也不跟他争辩,只是冷笑。 但旁边就有人不愿意了,怒斥:“你们这群自私自利的家伙!老虎他再怎么样,终究是在为了别人奔波辛苦,出生入死。你们好吃好喝,逍遥快活,现在有什么资格批评他?” “我们天天也很辛苦,搞生产,搞研究,推动进步。老虎这个只会杀杀杀的二货,有什么资格批评我们种田党!” “还种田呢!不过就是怂而已!我们是什么人?我们是莽穿地球!” “莽,不代表给别人添麻烦!你们就知道胡闹,上次还帮着他去搞什么红色革命……知不知道上次我们大半夜的跑去给人洗脑,多辛苦!” 食堂里面,很快就吵作一团…… 第九十七章、尘埃落定 支持老虎的和支持无眠等人的双方,很快就争吵了起来。 之前老虎和无眠他们争论,大家都听得出神,也没有几个插嘴的。现在眼看争论结束,大家有的支持老虎,有的支持无眠等人,还有的虽然不支持老虎却也反对无眠他们,以及觉得他们狗咬狗,三余夹在中间很可怜的,再加上一些自我感觉吃了亏的……等等等等,很快就吵吵闹闹,七嘴八舌,犹如早上八点半的菜市场一般混乱。 一片混乱之中,寒风突然大叫:“看来咱们这个公会也算是走到头了,不如拆伙算了!” 他其实早有这样的想法,他的那些个科研项目,大多很有一点跟社会道德相悖的地方。在公会伙伴们附近做研究,常常被人批评,而且还受到很大的限制——比方说,他早就想要做人体实验了,可一想到绝对会被制止,只能悻悻作罢。 结果,他不仅不能把自己的研究继续搞下去,还反过来要搞自己完全没兴趣的东西——为了阻止色雷斯战备,科研组正在研究会让骡马之类牲畜得瘟疫的手段,准备对色雷斯军方下手。 没了牲畜,色雷斯人总不能靠人力拉拽辎重,穿越茫茫草原来找塔拉汗的麻烦吧! 寒风对这种研究毫无兴趣,相反深以为苦。今天正好趁着这个机会拆伙,从此天高任鸟飞,逍遥自在…… 他这么一喊,顿时就有人应和。 不少人都已经想通了,凭借自己的本事,天下之大,处处可以去得,何苦非要留在城堡?何必非要留在塔拉汗? 反正有了自制复活点的办法之后,大家就不用再担心城堡出事,变成孤魂野鬼。不出去好好浪他一回,怎么对得起这一身本事! 就在这时,只听一声大吼。 “不!许!拆!伙!” 这身大吼虽然是小女孩的声音,却极为响亮,简直震耳欲聋,盖住了整个食堂里面的嘈杂。 众人全都犹如电影定格一般停了下来,面面相觑。 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紫黑色的狂风便带着深重的酸味扑面而来,门口的几个人被这股狂风卷到,生命值立刻见了底,只来得及大叫一声“我靠”,就挂回了公会大厅。 随后的不少人也纷纷中招,好在距离总算还比较远,没有一下子挂掉,圣职者们一个个治疗法术刷出去,总算是把大家的血给重新加了回来。 只是被这么一折腾,原本喧闹的气氛已经荡然无存,只剩下一片狼狈。 大家朝着已经豁然洞开的食堂大门看去,只见一大群人熙熙攘攘地走过来,为首的几个都是熟人,既有整天默写资料,想要编纂百科全书的两脚书柜和音,也有整天躺在图书馆角落睡懒觉的拖稿老白,还有因为身份敏感不愿轻易外出的大恶魔境界,他们气势汹汹,脸上明明白白写满了“我很生气”,一看就知道来者不善。 除了这群人之外,还有一条比骏马都大的黑龙,正瞪着一双大眼睛——刚才那一声怒吼,就是它在咆哮。紧随其后的酸蚀狂风,自然就是它的龙息喷吐。 这条黑龙当然就是被戏称为“种子娘”的那位,她今天本来躺在酸水池子里面呼呼大睡,却被人用石头砸醒了,怒气冲冲地抬头一看,只见大群平时待在城堡里面不出门的人都走了出来,甚至就连躺在图书馆里面养猪的,和缩在魔法阵里面扮乌龟的,竟然也都来到了面前。 她吓了一跳,以为自己犯了什么事,要被群殴,却得知原来老虎和无眠他们在食堂里面吵架,吵着吵着,竟然就嚷嚷着要拆伙了。 拆伙?!这怎么行! 她立刻跳出来,跟着大家一起来到食堂,要阻止这场胡闹。 刚才走到门口,听到里面不少人都嚷嚷着要拆伙,她顿时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施展巨龙的看家绝活,就是一声惊天动地的咆哮,然后紧接着一个强力喷吐。 她身材不大,但实力可不弱。这卯足了力气的龙息喷吐,威力大得惊人,一下子就震慑了全场。 等到众人惊魂初定,和音走了进去,说:“刚刚谁说要拆伙的?” 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目光都落在了寒风的身上。 寒风知道不妙,刚想要解释,那平时犹如一滩烂泥躺在图书馆里面睡大觉的光头猪人就跳了过来,也不用什么武器,直接凭借至少有三百斤以上的肥硕身躯,将他一下子撞倒在地,毫不留情地猛踹:“我叫你拆伙!我叫你拆伙!老子构思了一年,正打算写以一群穿越者为题材的小说,你个混账居然要拆伙?!拆伙了,谁来看我的小说?信不信我踩死你!” “又不是只有我一个人这么说!”寒风大叫。 猪头人停了下来,目光很不友善地看向其他人。 刚才说过拆伙的人纷纷左顾右盼,躲避他的目光。 他们倒不是打不过这个练级不勤快的猪头——看这家伙连撞带踹,都没能把防低血薄的寒风给踹死,就知道他的攻击力实在低得很,活脱脱一只战五渣。但是,这一个人好对付,后面那一大群至少上百个气势汹汹的,怎么对付? 打?人家人数怕是有这边两倍还多,怎么打! 拿脸去打人家的拳头么? 看着场面一片尴尬,熊猫忍不住笑了:“真想不到你们会来。” “能不来吗?眼看都要闹拆伙了,我们再不出面,难道真的就这么被代表了,眼睁睁看着公会拆伙?”和音很不高兴地说,“熊猫你也是,既然你在这里,为什么不出面阻止?拆伙这种话,能够随便说吗?” 熊猫干笑两声,没有回答。 他又看向三余:“三余啊,我记得你当初为了当会长,自掏腰包报销食宿,请我们天南海北的人去聚会……那时候你多有干劲,多有决心!可今天怎么一点小挫折你就怂了?不过是犯了点错而已,谁没犯过错?犯了错,改了就好。咱们公会这么多年,前后几任会长,你做得最好。穿越之后这么长时间,你也一直都很尽心尽力,这些事情,他们走在外面的看不到,我们这些住在城堡里面的都知道。你这个会长,我们支持。” 三余笑了笑,低下了头,侧过脸去。 和音再看向老虎:“你啊,要折腾就折腾吧,怎么闹这么大?横竖不过是杀几个贪官污吏的事情,至于闹到上纲上线吗?还有什么自私自利啊,不公正啊什么的……人生在世,谁没有私心?我上大学的时候,我们教授隔三差五就请校长吃饭联络感情,还不就是为了经费!经费优先给关系好的人,有什么不对的?人都讲个远近亲疏嘛,又不是机器人!” 老虎摇摇头,不跟他争辩。 最后,和音看向了无眠和学习:“你们啊……当个贵族,当个领主,就觉得自己了不起了,就觉得自己高瞻远瞩,可以替别人思考和决定了?我们这些人,平时在城堡里面不出门,不掺和各种事情,不代表我们是瞎子!我们也不是不近人情,有什么事情,尽管说出来,把话挑明了,说敞亮了,大不了大家投票表决,我个人支持你们。” 无眠苦笑两声,和学习相顾无语。 “好了,都散了吧。”境界开口了,“以后别随便胡说什么拆伙,这种大事,难道你们打算绕过我们直接决定吗?要打也好,要投票也好,咱们公会里面七成以上的人在我们这边,你们不过连百分之三十都不到,有什么资格决定拆伙?” “我们平时不发表意见,是因为我们对现状很满意。”猪头老白叹了口气,没有理睬明明只损了不到两成血,却哎呦呦叫个不停的寒风,对食堂门口那一大群人说,“他们想要拆伙?你们的意见呢?” “反对!” “不行!” “要走的自己走!我们不拆伙!” …… 面对气势汹汹的家里蹲集团,无论是老虎还是无眠,是熊猫还是三余……活跃分子们全都蔫了。 这场发生在食堂里面的争论,就此尘埃落定,无疾而终。 第九十八章、前往北境 暮春四月,草长莺飞,动物繁衍,走在路上,一眼看出,到处都是生机勃勃的景象。 熊猫和三余并肩而行,步伐并不急促,但速度却也不逊色于寻常驮马,要是载货比较多的马车,甚至还没有他们走得快。 “这趟去北境,我一定要跟他把话说清楚!”三余脸上很有几分不甘,“上次他说的那些话,我总觉得真真假假,不可全信。” “当时他身上可有测谎法阵呢。”熊猫说。 “要是他自己都认为是真的,那测谎法阵也测不出来。当初玩游戏的时候,他就常常在讨论事情的时候钻牛角尖,昨天他要是钻了牛角尖,把错的当成对的,把假的当成真的,也一样可以通过测谎的。” 熊猫想了想,似乎还的确是这个道理。 测谎法阵的原理是“问心”,心中“说谎”的念头一动,就会被侦测出来。但如果心中没有这种念头,乃至于很笃定地相信,那就算他说乌龟会飞、吃了蘑菇能变巨人,也不会被测出来。 哦,这个世界上好像还真有会飞的乌龟,和吃了能暂时变成巨人的蘑菇,倒也不算是说谎。 “我去找老虎,是想要私下跟他好好谈谈,问清楚他究竟打算怎么办,你呢?”三余问。 “我只是去看看而已。”熊猫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老虎也好,无眠他们也罢,都只是一面之词。我是个笨人,没本事从他们的话语里面分析出谁对谁错,只能自己亲自去走一走看一看,了解当地的实际情况,才能知道谁对谁错。” “确定了谁对谁错之后,你就要出面支持了?”三余问。 熊猫想了想,说:“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说,我还是希望大家能够吵闹归吵闹,不要弄到真翻脸。但如果实在没办法避免的话,凡事总该有个是非曲直。” “我倒是不这么想,‘正义’不是那么抽象和绝对的东西,为了多数人的利益,损害少数人的利益,不能说是非正义的行为。” “你说得也有道理……好了,我又没跟你辩论,不要试图说服我啊。”熊猫笑着说,“你放心,我又不是钻牛角尖的人。” 三余也笑了:“他要是跟你一样好说话,那该多好!” “一样米养百种人,大家的想法不同,没什么好奇怪的。我记得他穿越之前,才遇到了一件超级不顺心的事情,所以对于‘上位者’这个群体不是一般的反感。或许再过些年,等他的心情渐渐平静了,也就好了。” 三余想了一会儿,点点头:“你说得对,或许让时间来磨平彼此的怨气,才是最好的选择。” “那你还打算去找他谈谈吗?”熊猫问。 “当然!”三余立刻毫不犹豫地回答。 熊猫忍不住摇摇头,又笑了。 他们边走边聊,晓行夜宿,几天之后,渐渐来到了塔拉汗伯爵领的北境。 “北境”这个概念其实是很模糊的,从地图上看,塔拉汗伯爵领并没有明确的北方边境,森林、草原之中,错落分布着一个个开拓村,别说城堡,就连镇子都很少。 在这里经营领地,收益必定是很少的。事实上这些所谓的“开拓骑士”们,大多也不依靠领地的收入——当然,能够搜刮到钱,自然更好。 他们当中,最常见的是那种在别处赚了黑钱,然后走某个大佬的路子,混了一个开拓骑士头衔,组织一支开拓队过来建功立业顺便洗白;次一等的是得罪了什么厉害人物,在家乡待不下去,干脆就冒险来搞开拓,然后侥幸获得成功的;最后,还有一些自己其实没什么本事,全靠家族支持,混个骑士头衔的。 在这几种人里面,第一种往往比较宽厚一些,他们的目标就是安安稳稳过日子,我不惹事,事也别惹我,好好享受难得的太平日子。第二种和第三种都喜欢惹事,前一类是想要获得更多的好处,后一类是想要证明自己。 而在这三种人里面,真正让安东尼忌惮的,是最后一种。 金盆洗手的前罪犯不会惹事,侥幸成功的破落户不足为惧,唯有那些凭借家族支持上位的,他们背后的家族不可小觑。 在他看来,即便一个家族两个家族不算什么,但数目多了,就值得担心,值得尊重。作为一个混江湖出身的人,他一向尊重江湖规矩,大家一起发财,那是最好的。 至于老虎批评的那些问题,他当然也想过,但并不赞同,也并不在乎。 身为贵族领主,不去拉拢贵族,转而交好平民?这特么有病呢! 那些平民活不下去?活不下去就活不下去呗。这世界上别的不多,人多的是,死上一些算得了什么?哪怕是一个村子死绝了,无非让那些家族再从别处找人来,无论招募、拐骗还是强迫,反正都是他们自己的事。 安东尼并没有隐瞒这些想法,私下跟三余说过。三余不赞成这种做法,但也没有反对。 他是个注重实效的人,安东尼把塔拉汗领管得不错,这是不争的事实。 三余自问不是一个有能力把一个伯爵领管好了的人,但安东尼就可以。事实证于雄辩,他觉得安东尼比自己更是有眼光更有能力,或许安东尼的的想法更适合这个世界,也不一定。 入乡随俗,到什么地方就要尊重什么地方的规矩——三余这么对自己说,也就说服了自己。 但是经过上次那一闹,尤其是竟然有人喊出了拆伙的口号,而且竟然还有不少人支持,他的想法就变了。 或许……应该再考虑考虑? 塔拉汗领怎么样,那都是塔拉汗人的事情,就算天塌下来,压死的也是塔拉汗人。为了这些塔拉汗人,闹到公会的同伴们起了那么大的矛盾,甚至要拆伙的话,或许就该改变思路了。 三余觉得,对穿越者们来说,维持大家之间的友谊,互相扶持、互相帮助,才是最根本的利益。为了这个利益,平民固然可以牺牲,贵族也一样可以。 如果死掉一大批贵族,有利于穿越者们的团结,那就让他们死掉好了! 他们背后有人?那把他们背后的人也一起杀了算了! 按照攻略组的推演,只要布置得当,现在的穿越者们完全有能力围杀任何传奇以下的人物,就算是传奇强者,他们也能把对方给赶跑了。有这种实力,他们其实真可以来硬的,大不了就像老虎说的,打上个一年半载,打到大家等级呼啦啦升上去,到时候人间界还有谁敢跟他们作对? 至于人间界之外的……几个拥有高端武力的世界,目前还没跟人间连接;天堂和地狱互相牵制,只要穿越者们不特别倾向于其中某一方,就不会惹得他们出手。 唯一要在乎的,只是打上那么久,这份辛苦,值得不值得? 三余个人觉得挺值,但他觉得,大多数人怕是不愿意。 总之,他这趟远行,需要观察和思考的事情很多,并不仅仅只是走一走看一看而已。 想到这里,三余用眼角的余光看了看熊猫。 熊猫脚步轻快,一边赶路,一边饶有兴趣地看着路边的花花草草,似乎心情很好的样子。 (这些想法,果然还是瞒着他比较好!) 三余心中暗暗叹了口气,自从穿越之后,他感觉自己叹气的次数比以前多了很多…… 第九十九章、北境见闻 又是一个早上,熊猫和三余走在路上,没过多久,就看到了一个村落。 这个村子和北境的其它村子并没有什么区别,一样的破落,一样没多少居民,但无论熊猫还是三余,都觉得这村子和别的有些不一样。 他们停下了脚步,仔细观察了一会儿,终于发现了问题所在。 这个村子大门口,没看到“吊人树”。 “吊人树”是很常见的景观,塔拉汗地区的很多村子,尤其是那些比较破落的村子,都有这么一棵树。领主将被处死的人吊在树上,以此警戒别的平民,让他们时时警醒,不要违背了领主的法律。 但这个村子门口没有。 莫非……这个村子的领主特别厚道,不搞这一套? 三余不大在意,熊猫却有些好奇,忍不住走向村子,要过去问一问。 才走到村子门口,他停下了脚步,皱起眉头,看向不远处一棵有些歪斜的大树。 从那棵树上,传来了很清晰的尸臭。 熊猫人也是兽人,兽人的嗅觉是很敏锐的,尸臭本身又是一种相当浓烈的味道,就算有一星半点,隔着十天半个月,他都能闻出来。 他走到了那棵树旁边,果然看到树杈上有绳子绑过的痕迹。 毫无疑问,这棵树就是这个村子的“吊人树”。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树上的尸体被取走了,连绳子都被解开了。 他想了想,走进村子,找到一个正在蔬菜田里面劳作的农夫,向对方打听这件事。 听到他询问“吊人树”的事情,原本看起来挺机灵的农夫顿时露出有些疑惑和茫然的表情,回答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反正有一天早上起来,就看到树上吊着的人都没了。你已经不是第一个来问的人了……但我真的不知道啊!” 熊猫点了点头,没有再问,转身走了。 农夫看着他和三余走远,扔下了木锄头,急急忙忙跑到村子边缘的一间小屋里面。 片刻之后,村子边上的一棵树上,折断了一截树枝。 那段树枝断得并不明显,但只要用心观察的话,在远处也能看出来。而要是有人跑到近处去看,就会发现,这截树枝的断裂处早已干枯,分明是早就断了的,只是一直被人用绳子捆住而已。 熊猫和三余并没有注意到这些,不是特别注意,谁能发现某棵树上少了一根树枝呢? 当天傍晚,熊猫和三余来到了另外一个村子。 这个村子和之前那个村子一样的破落,门口的“吊人树”上,也一样只有痕迹,没有尸体。 这种村子当然不可能有旅馆,他们找到村长,向村长租借了草仓,顺便询问了一下“吊人树”的事情。 村长的回答和之前那个农夫并没有区别,甚至于连说的话都很相似,大概两件事差不多是一起发生的吧。 当天晚上,他们正在休息的时候,听到了门口有敲门声。 “谁啊?”熊猫随口问道。 “我。”回答他的,是老虎的声音。 二人大吃一惊,打开门,果然看到老虎正在门口,手上依然牵着那个瘦巴巴的小姑娘。 看着这小姑娘,熊猫瞪大了眼睛:“她……她不是死了吗?” 之前在城堡的食堂里面,黑龙种子娘那一口喷吐威力不凡,穿越者们都纷纷受伤,更不要说这个普通的小女孩,当场就断了气。当时大家还担心老虎会勃然大怒,会大闹一番,结果他毫无表示,带着小女孩的尸骸就离开了。 熊猫可以拿自己的脑袋发誓,当时那小女孩绝对是死了!但现在,这小女孩却又活蹦乱跳的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 这是怎么回事? 看到他惊讶的神情,老虎很平静地说:“死而复活,并不像你想象得那么困难。当然,以我的手段想要让人复活,无非就是那几种手段。不过无所谓,她能吃能喝,能说能走,有感觉,有思想,有喜怒哀乐,唯一的缺点就是或许不能再长大——这在那些萝莉控们看来或许是优点也不一定……总之,我觉得这也可以算是活着,你说对不对?” 熊猫的眼睛眯了起来,问:“回魂尸?” “为什么你会觉得她是那种会散发尸臭的腐烂的东西?”老虎低头看了看有些不安的小女孩,摸摸她的头,安慰了一下,然后说,“有兴趣的话可以凑过来闻一闻,她身上绝对没有那样的味道。” “就算不烂不臭,总归是不死生物。”熊猫皱起眉毛,“这种事情可不是一个正派人该做的。” “说得好像我们公会里面没有不死生物似的,我自己就是吸血鬼,那又怎么样呢?至于正派什么的,我的罪名已经很多,不在乎再多这一条。”老虎满不在乎地说,“你们大老远地跑来找我,难道就是来为难这个可怜的小姑娘?还是说,你打算从受难之神教会转行去死神教会,专业净化不死生物了?” 熊猫皱了一会儿眉毛,终于还是没再就这个问题纠缠,退后几步,让他和小女孩进了门。 “方便的话,能告诉我,你是怎么知道我们来找你的吗?”三余问,“这件事我们并没有告诉别人,就算有人猜到了,也不该能够知道我们的行踪。” 老虎摇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很抱歉,这个问题我不能回答。” “那么说点能回答的吧,这些村子门口吊人树上的尸体,是你取下来的?” “没错,死者已矣,无论生前有罪还是没罪,既然死了,就算是结束。哪怕要继续惩罚,也应该对他的灵魂下手,不该再找尸体的麻烦。” 熊猫看了看那个依然被他牵着手的小女孩,觉得这话真的是很没有说服力。 三余没计较这个,又问:“之前你特地跑到城堡去闹那么一回,究竟是为什么?” “当然是为了批评无眠他们借着‘行政’的机会,夺取本该属于大家的权力啊。” 三余叹了口气,诚恳地说:“这里现在只有咱们三个,我和熊猫都不是舌头长的人,无论你说什么,我们都会烂在心里,绝对不会说出去——你就不能说点实在的?” “我保证,不管今天你说了什么,我都不会告诉别人。”熊猫也开口说道。 老虎看了他们半天,最后点了点头,说:“你们觉得,我们现在最大的问题是什么?” “几年之后就要打过来的色雷斯?”熊猫问。 老虎摇头。 “穿越者之间渐渐产生的矛盾?”三余问。 老虎也摇头。 “那究竟是什么?” “是惰性。”老虎回答,“惰性,正在大多数的穿越者之中滋生和蔓延。” “惰性?”三余纳闷地问,“什么意思?” “你觉得,我们这群人,算不算有本事的?” 熊猫点头:“当然算,我们种族强力,职业强力,能通过经验值快速提升等级和技能,死了还能复活……我们不算有本事,天底下怕是就没什么人算是有本事了。” “可是,一群有本事的人聚在一起,一年多了,大多数人居然渐渐混成了家里蹲。你不觉得这事情很诡异吗?”老虎说,“在我看来,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我们太有本事了,公会里面只要大家稍稍做点什么,就足以维持大家的安定生活——尤其我们还有城堡,城堡还在不断汲取魔力慢慢恢复,居住条件越来越好。所以,原本可以依靠一身本事闯荡天下的人物,一个个缩在了城堡里面安安心心当米虫……你们不觉得,这样很可悲吗?” “能安安心心当米虫,哪里可悲了?”三余反问,“穿越之前,我们当中就有一半以上的人是宅男宅女,除了工作之外,其余时间跟米虫也没什么区别。现在的生活,无非比当初少了网络,哪里可悲?” 老虎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牵着小女孩的手,朝着门口走去。 当他走出草仓大门的之后,突然说:“告诉你们两件事。” “哪两件事?” “第一件事,我查到了当初袭击多个开拓村,屠杀大量平民的那伙蛮族强盗下落了。他们不是附近的蛮族,而是从外地迁徙过来的。据他们自己所说,是受到了森林的感召,来帮助同胞们报仇的。他们很高风亮节,报仇之后就离开了,什么好处都没要。”老虎笑了笑,说,“因为我比较笨,所以正义迟到了一些。有趣的是,我在他们首领的家里,找到了一些拥有恶魔力量的魔法道具,在那些魔法道具上,有双蛇缠着锯齿剑的印记。数目不少,看起来蛮旧的,大概用了不少年了。” 熊猫和三余都皱起眉头,明白了他的意思。三余立刻追问:“他们和当初覆灭老洛卡家族的,是不是同一伙人?” 老虎没有回答,继续说道:“第二件事,当初跟着我一起冲进子爵家里,把他和几个骑士拖出来审判最后处死的那些农民,他们的模板已经从白变绿了。” 熊猫和三余更加吃惊,想要追问,却只见一阵浓雾,草仓门口已经不见了二人的踪迹。 片刻之后,在另一个村子附近的墓地里面,浓雾升腾,老虎牵着小女孩的手,现出了踪影。 他闭上眼睛,打开了聊天频道。 【老虎:你的办法的确很有用,谢谢。我会认真考虑你的建议。】 穿越者的故事二·风一般的男子(上)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俊美的吟游诗人弹着鲁特琴,悠扬的歌声伴随着琴声,在小小的酒馆里面回荡。 听到歌声,酒馆里面的大家都闭上眼睛,默默享受,就连外面路过的人也停下了脚步,静静聆听这优美的歌曲。 伊莎贝拉赶着羊群趁着夕阳返回村子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一幅宁静的画面。 她吃了一惊,以为村子里面出什么事了,急忙去摇一个站住不动的村民,然后就被别人埋怨了一下。 “小伊莎,你这么摇,大叔的脖子都要被你摇断了。” 伊莎贝拉顿时脸红,停下手来,问:“怎么回事?你们怎么都呆在这里?” “我们在听歌啊,村里来了个吟游诗人,人长得帅,歌也唱得特别好听!”大叔笑着说,“去看看吧,就当养养眼也好。” 伊莎贝拉脸又红了,却没有去酒馆,而是先把羊赶回了家,一个个赶进了羊圈,仔细检查了羊圈,确定羊不会跑出去之后,才急急忙忙跑向酒馆。 天色已晚,酒馆里面人们在说说笑笑,她刚一进去,就看到一个穿着白色麻布长袍,英俊得超乎想象的男人,正在和村长说话。 在这个村子里面,村长无疑是大人物,他负责村子和领主之间的联络工作,当差服役的名额,交税的份额,村民们担任的各种兼职……大多由他负责去领主的城堡联络。可以说,他只手遮天,在这村子里面,差不多有相当于领主的地位。 平时,伊莎贝拉面对村长,多少都有些害怕。不仅仅是因为村长很有权势,也因为村长的儿子达克对她虎视眈眈,经常有事没事就来找她说话逗乐。 其实达克也没什么不好,他高大、强壮,还懂得射箭,在这个村子里面是最出色的年轻人。但伊莎贝拉总觉得就这么跟他相好,然后结婚,有点……怎么说呢,有点没意思。 因为不肯接受达克的示好,所以她很怕见到村长。但是此刻,她却完全没在意村长,目光都被那个男人吸引了! 他乍看上去很年轻,好像只有十七八岁;但仔细看看,却又觉得已经有二十几岁,流露出了成熟的气质。他的脸上带着笑容,不是那种毛头小子装模作样显得自己很了不起的笑容,也不是那种老头子用来掩饰满肚子算计的笑容,更不是那些傻大个们脑袋空空吃饱了之后就呵呵傻乐的笑容,而是一种温暖、平和,充满了力量,却又让人一点也不害怕,一点也不反感的笑容。 看着他的笑容,伊莎贝拉不知不觉就走到了那张桌子旁边,用平时绝对不会有的柔和语气问:“您……是吟游诗人吗?” 俊美的男子笑着点头,从脚下拿起一个样子奇怪的琴,随手弹了起来。 琴声叮咚叮咚,宛若泉水流淌,从高高的山上流下来,流到了她的心里。 琴声响了一会儿,吟游诗人就唱歌了,他的歌声带着奇妙的颤音,音符在舌头上跳动,在琴弦上跳动,在人们的耳朵里跳动,在伊莎贝拉的心里跳动。 整个酒馆里面重新又安静了下来,只有琴声悠扬,歌声回荡。 过了一会儿,一曲演奏结束,吟游诗人站起来向大家致意,大家才回过神来,纷纷鼓掌喝彩。 伊莎贝拉当然也在鼓掌,她是掌声最响亮的那个。 在鼓掌声中,吟游诗人笑着向她伸出手来。 伊莎贝拉这才反应过来——请吟游诗人表演,是要付钱的。 而且,看这位吟游诗人的琴声那么动听,歌声那么好听,请他表演一曲,怕是很贵吧? 她去摸自己的口袋,却只摸出几个铜币来。 她的脸顿时一片火红,感觉就像是要烧起来一般。 吟游诗人笑了,从她手上拿走了一枚铜币:“这枚铜币,算是慰劳我的老伙计。” 说着,他用手指轻轻弹了一下手上的琴,告诉大家“老伙计”的身份。然后他又说:“至于我,美丽的姑娘,你的笑容就是给我最好的报酬。” 伊莎贝拉的脸上不火辣辣了,火焰来到了她的心里。 她正想要说些什么,突然想起来自己今天一直在放羊,刚才还抱着小羊进羊圈,手上都是灰尘和羊毛——她居然就把这样的手摊在吟游诗人的面前了?! 天啊! 她的脸又一次变得通红,飞快地跑了出去。 “她这是怎么了?”吟游诗人纳闷地问。 “年轻姑娘都这样。”村长笑呵呵地说,“她们的心思就和鸟儿一样,一会儿在地上,一会儿在树上,一会儿又飞走了,完全不明白她们在想什么。” 吟游诗人微笑侧头:“您说得对,年轻姑娘就像鸟儿一样活泼可爱。” 说着,他又弹起了琴:“这首歌,送给鸟儿。” 伊莎贝拉飞快地跑到村子的水井边,速度快得比去年遇到狼的时候更快。不过那个时候,她是抡起木棒去揍狼,而现在,她是忙着去洗手。 三下五除二,牧羊姑娘就提起了一桶井水。她正要把手伸进去,却又停了下来。 刚才……吟游诗人拿那枚铜币的时候,似乎碰过这个手…… 她顿时犹豫了,仔细考虑是不是需要洗手的问题。 就在这时,歌声又远远传来。 站在水井旁边,她听着悠扬的歌声,露出了沉醉的笑容。 过了片刻,一曲唱完,她点了点头,放下水桶,回家拿来了提水用的桶。 只洗一只手怎么行!她要把自己全身上下都洗得干干净净的,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然后再去听吟游诗人的歌! 秋天的天气有点凉,井水落在身上很有几分刺骨的感觉,但伊莎贝拉却一点都不觉得冷。相反,一边洗澡,一边想着吟游诗人的笑容,她竟然觉得井水都带着几分温暖。 或许,这温暖不是来自于井水,而是来自于她的心里。 洗澡、换衣服、整理头发。伊莎贝拉花了好半天,才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以往她只有参加村子里面祭典的时候,才会这样费事打扮。 然后,她来到了酒馆的门口。 酒馆里面的客人已经都回去了,现在酒馆有些空荡荡的,只有吟游诗人还坐在角落里面。 他的面前摆着饼、酒和肉汤,一个人很悠闲地吃着。明明只是吃饭的动作,却也流露出一种很美好的节奏,就像他整个人都是一把琴,永远都在演奏一般。 伊莎贝拉深深地吸了口气,走了过去。 “谢谢你的歌。”她的声音起初稍稍有些颤抖,但很快就平静了下来,“我叫伊莎贝拉。” “伊莎贝拉,很好听的名字。”吟游诗人微笑着,身上仿佛披着月光一般,“我叫奈必灵,是个如风一般浪迹天涯的男人。” 穿越者的故事之二·风一般的男子(中) “pacцвetaлnr6лohnnгpyшn。” “拉斯维达利亚伯拉你一各路谁。” “不是这样的,注意颤音,你的舌头要翘起来,翘起来。” “这是什么地方的话啊,学起来真难!” “你想要学习原汁原味的《喀秋莎》,当然难喽。我可以把它翻译成通用语,但唱起来就没这么好听了。” 伊莎贝拉叹了口气,继续努力学习那拗口的音符。 她虽然嘴里叹着气,脸上却带着笑容,漂亮的大眼睛此刻眯了起来,不说话的时候嘴角都微微翘起,让每一个看到的人都知道她的心情很好。 村长的儿子,村子里面最壮实的小伙儿达克,远远看着她坐在山坡上,坐在那个吟游诗人的旁边,跟着学习那首奇怪的歌,忍不住捏紧了拳头。 他很生气!生气到想要揍人! 那个小白脸!那个只会唱歌的娘娘腔的小白脸! 他看着伊莎贝拉的笑脸,多么美丽的笑脸啊!这样的笑脸,只在节日的祭典上看到过。 他看着伊莎贝拉的衣服,那是她最喜欢的漂亮的衣服,平时都舍不得穿,节日的时候穿上,谁碰一下都要不高兴。可现在,她就这样坐在地上,一点也不在乎衣服了。 他看着伊莎贝拉的手,伊莎贝拉的手!她竟然牵着那个小白脸的手!还把手放在小白脸的喉咙上……天啊!那个小白脸想要干什么?!他想要用那肮脏的手摸伊莎贝拉的脖子吗? 不可饶恕! 达克左右看看,找了跟最粗的木棍,提着木棍气势汹汹地走了过去。 “小白脸!放下你的脏手!”他远远地大叫,“否则我就打断它!” 奈必灵愣了一下,转头看向他,然后又看了看自己的手。 “不脏啊。”他自言自语,“我一个钟头之前才刚刚洗过。” “不过……”他看看周围,似乎是意识到了坐在地上的确是有点脏,笑了笑,抬手打了一个响指。 魔法的光芒从他的手上升起,笼罩了周围一大片。当光芒散去之后,非但他身上变得干干净净,伊莎贝拉身上变得干干净净,连被光芒笼罩的那几只羊的毛都变得洁白如雪,看不到哪怕一点点灰尘。 “好了,现在完全干净了。”他笑了,对达克说,“谢谢你的提醒。” 说完,他把刚才施展魔法的手放在了伊莎贝拉的喉咙上,另一只手抓着伊莎贝拉的手,放在自己的喉咙上:“来,注意我唱歌时候喉咙的颤动,你也要跟着学。” 伊莎贝拉被他牵着手,身体就软了,感觉到他充满热量的手放在自己的脖子上,连心都一起软了,达克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已经全被她抛到了九霄云外。甚至于就连站在这里不远的达克本人,都已经被她给完全忽略了。 达克站在那里,想要往前走,发软的双腿却怎么也无法迈开步子,想要后退,却又不甘心,只能眼睁睁看着,身体不停地颤抖,也不知道是因为愤怒,还是因为恐惧。 过了不知道多久,他终于还是下定了决心,鼓起所有的勇气,向前迈了一步。 奈必灵用眼角的余光注意到了这一幕,有些惊讶地笑了。 “虽然是个傻瓜,但出乎意料地有勇气呢!”他想。 然后,这个被很多人都以为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小白脸吟游诗人抬起手来,似有意又似无意,轻轻拂过身边的野草。 随着他一挥手,至少五六根野草从中间折断,半截还在山风之中轻轻摇荡,上半截却被山风吹起来,飘飘荡荡,越飞越远。 达克的脸色变得苍白如纸,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仿佛也被山风吹走了。 他垂头丧气地转过身,沮丧地走了,就像是一只斗败了的公鸡。 伊莎贝拉根本就没发现达克的离开,她一直跟着奈必灵学习那种奇怪的带着许多卷舌颤音的方言,却怎么也学不会。 “算了,你还是学简单的吧。”最后,奈必灵也放弃了,“那首《橄榄树》就不错。” 伊莎贝拉叹了口气,懊恼自己的愚笨,却又忍不住笑了。 那首歌的歌词,她还记得。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我的故乡在远方。 …… 奈必灵能写出这样的歌,一定是流浪了很多的地方,经历了很多的事情,有了很多的感悟。 他的心里,或许一直怀念着家乡,但却因为有自己的追求,所以不能回去。 他在追求什么呢?那个被他称之为“橄榄树”的,究竟是什么地方的好姑娘? 突然,她的身体微微一震——莫非……所谓的“橄榄树”说的就是自己? 她明知道这个想法不靠谱,却还忍不住这样想。这想法犹如一团火,将她从内到外烧得滚烫,连脖子都红了。 奈必灵看着伊莎贝拉胡思乱想,一会儿担心,一会儿笑,一会儿又脸红的样子,忍不住微笑起来。 这姑娘真是有趣!人长得漂亮倒在其次,关键是性格非常的好玩。不枉他特地在这个小村子这么多天。 就在这时,他突然转过身,皱起眉头,惊讶地看向山脚下的村子。 村子里面,有刀剑反射阳光!紧随其后,有惨叫声传来。 他站了起来,眼中露出了凝重之色。 对于自己的实力,奈必灵有足够的信心,但是本事再大,他也没办法在乱战之中护住所有人。 这个村子给他的感觉很不错,无论是伊莎贝拉还是村子里面的其他人,就算是那个傻乎乎的“情敌”达克,也是个很有趣的小伙子——至少很有勇气。 如果可以的话,他想要尽可能保住这个村子。 那可真不容易。 “跟在我身后。”他严肃地对伊莎贝拉说,“别管羊了,小心一点,不要离开我的周围。” 说着,他就带着伊莎贝拉朝着山下走去。 鲁特琴被他收了起来,一把由狗头人巨匠打造,王都人附魔大师加工的细剑已经暗暗藏在了宽大的袖子里面,随时都可以刺出去。 他们很快走到了山下,来到了村子里面。 村子里面,刚刚来了山贼。山贼杀了想要阻拦他们的卫兵,然后勒令村民们在后天中午之前,将他们要求的食物、钱财以及村子里面最漂亮的女孩交出来,送到山上的寨子里面去。 村长战战兢兢地说完这些,身体还在不停地发抖——刚才山贼吓唬他的时候,一刀从他面前挥过,差点就砍到了他。 听到山贼的要求,村民们纷纷将目光投向了伊莎贝拉。 食物和钱财都好办,唯有这“村子里面最漂亮的女孩”让他们有些为难。 伊莎贝拉读懂了他们眼神中的歉疚,她的脸一下子就白了。 这时候,她听到了背后传来的话音。 话音很轻,却充满了力量,让原本要瘫在地上的她又重新挺直了腰杆。 “放心,有我呢。” 穿越者的故事之二·风一般的男子(下) “我该怎么办?” 夕阳下,伊莎贝拉坐在山坡上发呆。 她已经坐了一个下午,奈必灵也陪了他一个下午。 村长早已出发,赶往领主的城堡,想要请领主派兵剿灭山贼。但从这里到城堡,一个来回,再怎么快,至少也要两三天——前提是,领主愿意出兵。 按照村里一个老人的说法,反正只要粮食、钱财和一个女人,或许领主不会愿意为这点损失而出兵。 毕竟,深入山区攻打山贼的山寨,实在不是容易的事情。再怎么顺利,至少也要死几个人,相比之下,怎么看怎么都不合算。 说这话的老人自然收获了一堆白眼,然而谁都不能否认,他说得有道理。 一个村姑和几个士兵,哪边更重要?一目了然。 达克倒是表示,奈必灵武艺高强,只要请他保护村子,山贼不会愿意为了区区一点好处,冒着死上几个人的风险来跟他战斗。 但是,这个建议也被村民们否决了。 奈必灵再怎么强,也只是一个人而已。面对成群的山贼,他顾得了这边顾不了那边,只要七八杆长枪,就能让他无计可施。更不要说山贼很可能还有弓箭,他在战斗之中,怎么可能躲得过从暗处射来的冷箭? 请他保护村子,不过是让他白白送死,还有激怒山贼罢了。 奈必灵是个不错的人,死了可惜,激怒山贼,那就不是可惜而是糟糕。村民们既不想可惜更不想糟糕,所以他们只有一个选择。 把伊莎贝拉交出去。 反正……只是一个小姑娘而已。 伊莎贝拉的父母当然不愿意,但他们只有两个人,村子里面却有差不多两百人,两个人怎么争得过两百多人?纵然大多数人脸皮都没那么厚,但哪怕十个人里面出一个,二十个人一起开口,也能喷得他们满脸吐沫,无话可说。 到最后,甚至有人觉得把伊莎贝拉交给山贼,也没什么不好,或许还能趁机和山贼拉上关系呢。 听着他们的话,伊莎贝拉越听越气闷,索性跑了出来,跑到山坡上照看羊群。 奈必灵默默跟在她的身边,没有说什么。 当她对着夕阳自言自语的时候,这位俊美的吟游诗人终于开口了。 “如果是你的愿望,我可以为你去对抗山贼。”他说。 伊莎贝拉先是笑了,但立刻就摇头。 “不行!他们说得对,你一个人打不过那么多山贼的!” 奈必灵摇摇头,没有说什么。 过了一会儿,他说:“这样吧,我继续教你唱歌吧。” 伊莎贝拉点头,跟着他继续学习起来。 夕阳渐渐落下,她没有像往常那样把羊群赶回家,反而抱住了奈必灵。 “带我走,好吗?”她低声说,“我们离开多姆瑞米村,到一个谁也找不到我们的地方去……” 奈必灵沉默了一下,问:“那么,你的家人呢?” “我……我也不知道……”伊莎贝拉想了想,如果山贼来的时候自己不在,家人会怎么样?村民会怎么样?她的心顿时就乱成了一团糟,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但她抱着奈必灵的双臂反而更加收紧了。 “至少……至少今天……能来我家住一住吗?” 她的话音越发的小了,脸上也变得滚烫,心跳得砰砰作响,好像是在敲鼓一般。 奈必灵想了想,伸手抱住了她。 “好吧,如果这是你的愿望……” …… 【你隔壁的许先森:卧槽,我在色雷斯王国东境居然发现了一个山贼的山寨,这山寨看起来蛮有历史的,怕是有好东西。】 【荷鲁斯:具体在哪里?坐标!】 【熊猫:我在马克赛村,不出意外的话,明天我们大概就能见面。】 【你隔壁的许先森:卧槽有点巧!我发现的这个山寨就在附近,从皮塞勒向北,有个叫多姆瑞米的小村子,我特么就是在村子北边的山上看到这个山寨的。】 【荷鲁斯:卧槽!这么近?!我这就出发!等我!熊猫一起去吗?】 【熊猫:……事情还真巧,好吧,我也出发,给我坐标,很快就到。】 奈必灵悄悄起身,薄薄的毯子因为他的动作而滑落,透过窗户照进来的月光,遮不住伊莎贝拉美好的身姿。 她很美,而且很可爱。 奈必灵笑了,脱在床边地上的麻布长袍突兀地消失,然后就出现在了他的身上。 他看向窗外,月色很美。 如此良辰美景,用来杀人放火,真是有点大煞风景。 但是……人才是最美的风景。 他如此想着,身影一闪,消失不见。 过了许久,伊莎贝拉醒了。 她睁开眼睛,没有看到奈必灵的身影,顿时有些慌乱。 几分钟之后,她穿好衣服,把屋里屋外找了个遍,始终没找到奈必灵。 她的父母都坐在门口发呆,看到她惊慌失措地跑出来,急忙询问究竟。得知原委之后,二老却没有慌张,只是相顾默然,暗暗叹息。 很明显,奈必灵又打不过成群山贼,又不想要看到伊莎贝拉被送给山贼,只能自己悄悄离开。 “别找了。”母亲劝伊莎贝拉,“他已经走了。走了也好,难道要他看着你被送给山贼吗?” 正在到处乱找的伊莎贝拉好像被雷劈了一样,愣在原地,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 “您说得对……”她慢慢地坐在了地上,“走了也好……” 说着,她的眼泪就留了下来。 一家人相顾落泪,却实在无计可施。 快天亮的时候,村民们来到她家。 送给山贼的食物和钱财已经准备好了,他们准备上山了。 山贼的山寨在山里,要走上好一段时间。出发迟了,就赶不上中午了。 他们叫伊莎贝拉出发,伊莎贝拉也没有反抗,她的眼睛已经哭得有点红肿,人也有点呆呆傻傻的,犹如失魂落魄一般,木然地跟着队伍,趁着朝阳,朝山上走去。 山路不好走,一路上,她好几次差点摔倒。最危险的一次,甚至差点摔下山崖。要不是当时正好有一阵大风吹来的话,她怕是就直接摔进山涧,变成一滩模糊的血肉了。 村民们见到这个情景,把她围在中间,看得很紧。 万一她出了事,她自己倒是一了百了,倒霉的却是大家。 最后,他们终于抵达了山寨,但遇到的却不是山贼,而是两位剿灭了山贼,正坐在山寨院子里面烤肉的冒险者。 那两位冒险者真的是面貌凶恶气势非凡,他们将几十个山贼通通杀了,尸体堆成一堆,狰狞恐怖,村民们看到了之后都吓得失魂落魄,甚至有人尿了裤子。 伊莎贝拉倒是不怎么害怕,她只是庆幸。 庆幸之余,她忍不住又想起了奈必灵。 要是他知道了,一定也会很高兴吧? 就在这时,她听到了琴声和歌声。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 她惊讶地转头,却发现大家都好像没听到歌声似的。 难道……只有她听到了? 就在这时,她发现那个有着黑白脸的熊头冒险者若有所思地看着歌声传来的方向,然后又看看自己,露出了然的笑容。 这一瞬间,伊莎贝拉也明白了。 这两个冒险者,分明是认识奈必灵的。 或许……他们根本就是他的朋友,受他的邀请,来帮村子解决麻烦。 她又想起来,之前在山寨院子里面的时候,那些沾了血的脚印当中,有脚印是没穿鞋子的——奈必灵从来不穿鞋子,但他的脚却也从来不脏,一点灰尘都没有。 她终于笑了,笑容像阳光下绽放的山花一般美丽。 第一百章、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 看着老虎带着小女孩借着浓雾离开,熊猫和三余都没有追赶,而是在草仓里面默默沉思。 过了一会儿,熊猫说:“他的精神状态,真的有点问题。” “我倒不这么觉得。”三余摇头,“我刚才考虑的是另外一个问题——我们两个人悄悄来这里,没有告诉公会里面的其他人,就算是接替我暂时管理公会水晶的和音,也只知道我心情不好,出门散心了。老虎他是怎么知道我们行踪的?” “他没有说。” “是啊,但是……我隐约猜出来了。”三余说,“如果我的猜测是对的,那么他比我们想象得可要厉害多了。” “……别打哑谜行不行!” 三余笑了笑,说:“我们这一路过来,经过了一些村子,早上路过一个,现在投宿的也是一个。这两个村子里面,很可能有人在向他通风报信,所以他才能知道我们的行踪。” 熊猫点头:“你说得对,这是最大的可能。” “那么问题就来了,他已经发展到能够让平民因为可疑人物而向他报信的地步,那他在北境的影响力,就远远超乎了我们的预料。”三余脸色凝重,“之前我和无眠他们也讨论过,觉得他这个人性格莽撞、心性浮躁,偏偏又非常固执,真正是光棍眼里揉不下一粒沙子。以他的性格和为人,就算到北境来,充其量也只会胡乱杀人罢了——现在看来,我们小看了他。” “大家都是会成长的。”熊猫说,“何况,下基层是最锻炼人的。我当初毕业之后去应聘,公司就先安排我们这批人去基层,跟着那些基层维修网点、客服人员以及商场推销人员一起工作,体验他们的生活。三个月之后,再从表现好的人里面择优录取——尽管他们录取的是网络工程师。” “哦?那效果如何?” “还算是挺好的吧,最后留下来的,大多是肯做事,能体谅人,能够和同事友好相处的。我觉得一个企业里面都是这样的人,那就算不能飞黄腾达,至少稳固前进总还没问题——我工作了快两年,企业的情况始终不错。” 三余想了一会儿,说:“你的说法很有道理,的确是我们自己太想当然了。公会里面那些这段时间下了基层的,他们的进步也很明显。” 他犹豫了一下,又说:“刚才老虎说的那些话,关于‘惰性’的那些,你怎么看?” “道理没错,但我不支持。”熊猫说,“我不喜欢这种‘因为有某种能力,所以就要走上相应岗位’的想法。人不是机器,没有必须要做什么的道理。愿意出门做事的,想要闯荡江湖的,大可以自己去。但那些不愿意出门的,我觉得也应该尊重他们的选择。” 三余沉默了许久,说:“其实,我们一直在担心一件事。按照游戏的剧情,未来将会有末日之龙出现,想要毁灭整个世界。到时候如果我们没有能够充分成长起来的话,打不过,怎么办?” 熊猫愣了一下,笑了:“你想得太多了!末日之龙要毁灭世界,自然有各路大佬一起出面围攻他,到时候不会缺人手的。” 三余还是摇头,默默无语。 第二天早上,他们并没有急着离开村子,而是去了村子后面那间要塞般的坚固木屋,拜访这个村子的主人,一位中年的骑士。 “我们是冒险者,在路上听说北境有点生意可以做。”三余说,“所以……” “你们弄错了。”骑士打断了他的话,“北境的确曾经发生过一些乱子,但事情早已结束。你们来得太迟了,早就没生意可做了。” 三余愣了一下,又说:“但是……我听说北境一直在招募开拓者……” “不招募了,未来几年,都没有再搞开拓的计划。”骑士又打断了他的话,“不仅我这里不招募,别的领主估计也不会招募。过去这些年,我们折腾得够多了。现在我只想要安安稳稳过日子,把自己的孩子教育成才,把这个村子经营好了,稳稳当当地传给他,别的事情,我什么都不想过问。” 他显然不愿意多说,立刻送客,几乎是半送半赶地,把三余和熊猫送出了门。 二人刚一出门,沉重的大门就轰的一声关上,还能听到门里隐约传来他训斥管家的话:“以后不管是冒险者也好,别的骑士也好……总之直接回绝就行!我们不惹事,什么事都不惹!” 二人沉默了一会儿,熊猫说:“他在害怕。” “没错,他多半是被老虎吓住了。”三余说,“过去这一年多里面,北境死了一个子爵,六个骑士,覆灭了一支开拓队……这些北境的领主们,怕是已经被吓破了胆。” “之前无眠他们不是说,北境领主们大多凶悍野蛮,或者骄傲霸道,难以交涉吗?” “伯爵跟他们交涉的时候必须讲规矩,既然讲规矩,那他们当然就不怕。”三余若有所思地说,“但是遇上老虎这个用刀子说话的,他们立刻就被戳穿了凶狠的假面具,露出了虚弱的内在……就算能够吃人,纸老虎毕竟斗不过真老虎。” “还要去别的领地看看吗?”熊猫问。 三余点头:“难得出门一趟,再走走,再看看吧。” 接下来他们又走了好几个村子,所见所闻,跟这个村子并没有很大区别。 农民们对于他们的态度,明显有些警惕和不欢迎,领主们更是不用说了,一个个都表示“我们这里没事情可做,也没什么消息可打听,未来同样不打算干些什么”,赶人赶得一个比一个快。 三余现在几乎成天都皱着眉毛,默默思考。 熊猫倒是挺开心的——他发现北境的农民们过得还凑合,不少人身上都穿着新衣服,虽然材料很差劲,做工很粗糙,甚至于有点破,但至少并没有衣不遮体。而且他们好几次偷偷钻进农民家里调查,都发现他们很有一些存粮,尽管也都是十分粗劣的东西,但至少并没有食不果腹。 “北境人们的生活状况,并不是那么糟糕嘛。”某天休息的时候,他笑呵呵地说。 三余摇头:“你还没看出来吗?他们的衣服是新的,米缸里面的食物也根本不是北地正常的出产,而是其它地方的农作物。” “什么意思?”熊猫问。 三余叹了口气,什么都没有说。 他们也去了那个老虎带着平民们杀死领主的村子,去的时候村民们正在耕作,熊猫试着跟几个人打招呼,问了他们的名字,以查看他们的模板,结果正如老虎所说,这些村民们的模板已经从白变绿,从毫无培养价值的寻常人,变成小有潜力,值得培养的人才。 二人本拟再多走一些地方,但在这时,一个意外,打断了他们的旅程。 一直在联邦活动的真残念、尤涅若等人报告,色雷斯王国已经向联邦宣战,大军正在逼近联邦边境关隘。 “走吧!”三余谈了口气,“我们必须回去了,色雷斯对联邦的这场战争,我们不能缺席。” 熊猫点头,按照预定的计划,他们将要组织义勇军,帮助联邦对抗色雷斯。 无论是从唇亡齿寒考虑,还是从削弱敌人壮大自己考虑,这都是穿越者们的不二选择。 第一章、波洛克港 莫来商业联邦是一个很繁华的国度,这里最初并没有国家,只是因为贸易的原因,有了一些补给港。然后以这些补给港为中心,一个个村子被建立,一块块领地被划分,最后形成了国家。 那已经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情了,在大陆历尚未确立的时代,这片被称之为“莫来”的土地上就已经有了不少村庄和城镇,也建立了一些大大小小的国家或者说势力,后来各国签订公约,确立大陆历的时候,这片土地的各方势力才借机达成妥协,建立了联邦。 直到今天,莫来的政治经济文化比较繁荣的地区,依然多数是港口。海洋和贸易,是这个国家不变的主题。 大陆历778年6月初,莫来西北部的港口波洛克,来了一些冒险者。 城门口的卫兵队长杰拉很疑惑地看着他们——这个时候,冒险者难道不是应该跑去联邦北部的“诺玛防线”吗?那边可是开出了很高的薪水在招募人手呢,跑到波洛克港来干什么? 这几个冒险者也不像是富裕的,为首的是一个穿着厚布长袍的熊人,不知道是不是得了什么病,身上的毛都掉得七七八八,看起来完全没有普通熊人的壮硕感,倒是像一个身材比较高大的人类男子——假设不考虑那张丑陋的脸。他的身体一片漆黑,可能是受过伤,又可能是因为天生的畸形。 杰拉以前也见到过不少熊人,但这样奇怪的熊人还是第一次见到。要不是询问来历的时候对方如此回答,他真不敢相信自己见到的是一个熊人,而不是某个脸部畸形的人类。 (长得这么丑,他大概也很难混吧) 他如此想着,对这个可怜的熊人就多了几分同情。 熊人的同伴是三个年轻人,一个红头发的,看起来很有活力,虽然扛着一大包行李,依然精神抖擞,一头红发很嚣张地翘着,可以看得出是个挺有冲劲的小伙子;站在他旁边的是个拄着木棍当拐杖的少年,看起来比他稍稍小一点,柔顺的头发灰而略蓝,背着一个小小的行李包,神情有些疲倦;最后一个是个金发姑娘,笑眯眯的很和气,但见多识广的杰拉一眼就看出她是那种笑里藏刀的母老虎,只怕她的同伴们没少挨过她的拳头。 这四个冒险者相当的落魄,几乎没什么武器装备。只有红发小子有一件简单的半身皮甲,胸口处镶嵌着一块铁板,勉强算是护心镜。他的武器是一把很寻常的单手剑,剑鞘只是用布缠起来的木头,真让人担心拔剑的时候会不会卡住。 即便是这样一把连剑鞘都没配好的剑,也已经是他们一行四人唯一像样的武器,看着他们进城,杰拉又觉得,或许他们没去诺玛防线,也是明智的选择。 这样的冒险小队,去诺玛防线的话,也许连一天都活不下来吧。 毕竟,诺玛防线那边,可是要跟色雷斯王国开战呢! “可恶的色雷斯人!好端端的,为什么要打仗?大家安安稳稳做生意赚钱不好吗?”想起因为打仗而导致泡汤的一笔投资,他就忍不住低声骂了两句。 骂归骂,工作还是要做。前线的战争对波洛克港并没太大的妨碍,反而因为战争的缘故,导致运送战争物资的车队增加了很多。 遗憾的是,这样的车队是不交入城税的,杰拉对此很不满意,但也没办法。 “师傅,我们到哪里投宿?”雷恩有些担心地问,“我刚才注意过了,这里的物价有点高啊。” 在熊猫和三个徒弟组成的小小冒险队之中,雷恩担任的是管家的角色。尽管熊猫很有钱,大概比这世界上绝大多数的贵族都更加有钱,但为了锻炼徒弟们,他只拿出了很少的一笔钱作为冒险队的启动资金,雷恩负责管理这笔钱,天天都在琢磨该怎么节省。 走在波洛克城的街道上,他注意着路边商店和摊贩的标价,脸色不由变得有些难看。 “我们还是找个小城市闯荡吧,按照这里的物价估算,我们剩下的钱大概只够过个五六天。”他不安地说。 熊猫满不在乎地笑了:“五六天已经很足够了,事实上身边只有这么多钱,正是下层冒险者们最正常不过的情况。走吧,我们先去冒险者协会,看看有没有什么工作可以接。” 冒险者协会,是联邦特有的组织。商人和冒险者们联合起来,组成了这样的协会。冒险者们在这里登记自己的资料以及任务完成情况,提升自己的信用评级,用合适的价格出售和买进各种物品;雇主们则可以对照自己的任务难度,选择合适的冒险者,既可以省钱,也能够比较可靠地完成任务。 当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在冒险者协会登记注册的,也不是什么任务都会被他们接受的。那些名声不好的,或者是缺乏信用记录的冒险者们;那些想要委托一些见不得光任务的雇主们,就无法在这里得到帮助,只能跑去酒馆之类“正常”的闲人聚会场所碰运气。 波洛克城的冒险者协会是一座三层的屋子,虽然占地不算大,但用石头砌成的墙壁看起来就很坚固,方方正正的建筑形状,也给人一种安心的感觉。 因为前线战争的缘故,大批冒险者都赶到诺玛防线去发战争财了,留在波洛克城的冒险者数量并不多,甚至不足以应对城里那些日常的任务。熊猫他们虽然来历不明,但因为缺人的缘故,倒是也顺利完成了登记注册,只是信用评价就很悲剧了——冒险者协会将冒险者们的信用分为七个档次,每个档次一颗星,而熊猫他们这支名叫“新手上路”的冒险队,信用评价是“预备”。 一颗星都没有。 对此,埃尔文很不高兴,跟冒险者协会负责等级的独腿大叔嚷嚷了很久,然而无济于事,那个大叔看起来和和气气的,但在信用评估的问题上却非常的固执,没有哪怕一点点妥协的意思。 好在就算是最低等级的“预备”,也足以接受一些很简单的任务了。 比方说,寻人——不对,寻猫。 第二章、新手上路 “寻猫?”埃尔文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冒险者协会负责分派任务的大妈,失声叫道,“你是开玩笑吗?” “任务的事情,怎么能开玩笑?”这位大妈当真是体壮如牛,肩宽腰粗,一头金发蓬蓬松松,看起来很有几分“金毛狮王”的气势,她斜着眼睛看了埃尔文一眼,说,“你们毫无信用记录,我怎么能够把人命关天的事情交给你们去做?” “但是,你也可以让我们去消灭魔兽之类啊!”埃尔文说。 “就你们这身装备,去消灭魔兽?”大妈摇头,“怕是给魔兽送饭的吧。” 埃尔文大怒,刚要吵架,大妈却又毫不客气地说:“你看看你们,老的一身病,年轻的不靠谱,队伍里面还有个小姑娘,与其好高骛远,不如老老实实地先攒钱,等安顿下来再说吧。城东有个叫‘灰鸽子’的旅馆,价钱对你们来说应该挺合适,只要你们能忍受老板每天扯着破锣嗓子唱歌就行。” 埃尔文愣住了,他虽然性子急,却不是不知好歹的人。大妈明显在照顾他们,他当然听得出来。 这么一来,架自然就吵不成了。一行四人作了登记,接下任务,便得到了关于任务的详细介绍:商人马尔福昨天带着家人出城到南边的旅行之神神殿去参拜,参拜回来的路上,他们家养的猫“托比”不知道怎么的,从马车上跳出去,就没再回来。 托比是一只黑斑点的公猫,它已经八岁了,以猫的年龄来说,算是中年结束快要步入老年,大概还剩下三五年可过的样子。不过根据一位兽人萨满的看法,这只猫有微弱的魔兽血脉,或许可以比一般的猫多活个几年,运气好的话,也许能够活到二十岁也不一定。 这只猫是马尔福先生当年追求他太太的时候,卖给女朋友的礼物。如今两人已经结婚六年,育有一子二女。他们看着托比从巴掌大的小猫一点点长大,对他们来说,托比不仅仅是宠物,还是他们的家人。 所以昨天晚上,马尔福先生就急急忙忙赶到冒险者协会,登记了这个任务。 “托比走丢的确切地点是在城南的河边上——为什么猫会在河边上离开?猫不是怕水的吗?”雷恩仔细看着任务介绍,好奇地问。 大妈稍稍有点惊讶,没料到他竟然能够读书识字——大多数中下层冒险者的文化水平都不高,任务全靠协会的工作人员口述,接下任务时候的签字画押也是以盖手印居多。像雷恩这样一眼就能够把任务内容看清楚的,反而是少数。 “你又不是那只猫,怎么知道它怎么想的?”埃尔文笑着拍拍他的肩膀,作出一副大哥的架势,“重要的是,这个任务的报酬是三枚金币啊!好多钱呢!” 大妈下意识地看了看任务登记单,“任务报酬”那一栏写着“把托比健康安全地带回来,三枚金币;受伤但活着的,一枚金币;死掉的,两枚银币”。 毫无疑问,这个有点冒失的红发小子也认识字。 她忍不住看向那个金发姑娘,要是她也识字的话,这个冒险小队的水平可真的不得了。 但瑞亚娜并没有看任务介绍,她只是安静地在旁边等着。 熊猫提笔在任务登记簿上写下了“新手上路小队”的名字,这个任务就算是他们接下来了。在这行字之前,也有另外几行字,记录了另外几个接下这个任务的冒险者或者冒险队,只是跟他们不同,每一行字上都盖着一个指印,显然那些冒险者们不认识字,只能用指印作为标记。 四人告辞离去之后,大妈还在疑惑地看着他们的背影,过了一会儿,她走到独腿中年人身边,低声说:“会长,突然来了四个读书识字的……他们会不会是间谍啊?” 独腿中年人正在喝水,一口水顿时喷了出来:“咳咳!你开什么玩笑!哪家间谍会长得那么丑?长成这样,走到哪里都有人注意,怎么当间谍?” 大妈一想,的确也是这个道理,才算是放下担心。但心中依然还是纳闷,自言自语:“不是间谍,那是干什么的呢?” “管他们干什么的,只要老老实实做事,就是我们的客人。”独腿中年人满不在乎地说,“哪怕他们是宫廷斗争失败逃跑的王子公主,又或者是杀了领主的逃犯,都不关咱们的事!” 大妈点头,总算是不再念叨这个了。 熊猫他们离开了冒险者协会,直接就奔着城南去了。此时天色尚早,也不用急着投宿,不如趁着太阳找找那只猫的下落,要是能够全须全尾地找回来,倒是一笔小财。 波洛克城南边有一条颇为宽大的河,河水入海,正好形成了海运、河运的交汇,带来了蓬勃的商机。河面上只有一座桥,很宽很大,整个桥体宛若一条彩虹横跨河面,看不到一根桥桩,乃是一座拱桥。 在没有魔法的世界,建造拱桥很不容易,但在有魔法的世界,靠着魔法加固材料,难度就降低了很多。不过魔法加固的成本不低,建造这么一座桥,花费怕是要达到五位数。 “莫来联邦真是有钱!”看着那座桥,熊猫忍不住叹道,“区区一个波洛克港城,就能建这么一座大桥!” “塔拉汗城附近,不是也有不少桥吗?”埃尔文好奇地问,“我看这座桥并不比塔拉汗城西边的那座桥更大,为什么师傅你这么惊讶?” 熊猫摇头:“不同的,伯爵手下人才济济,建什么我都不会觉得惊讶。可是这里……呵呵,不说了,说了被人听到,却是麻烦。” 好在这番话并没有被路上行人注意,他们来到了河边,正看到一个德鲁伊打扮的年轻人嘴里念念有词,像是在念咒的样子。 熊猫的魔法辨识技能等级不低,一下子就听出来他是在召唤动物伙伴,果不其然,片刻之后,他身边的空中白雾弥漫,一只浑身油光水亮的黑毛大狗跳了出来,摇头摆尾,用舌头舔着他的手,很是亲热。 “卡卡,闻一闻这里有没有一只老猫的味道,帮我找找它去哪儿了。”德鲁伊跟狗玩了一会儿,就下了命令。 那只狗倒也不含糊,只在桥边转了一圈,闻了几下,就找到了目标,冲着河水叫嚷起来。 德鲁伊目瞪口呆地看着宽阔的河面,张口结舌。 那只猫掉到河里去了?这岂不是死定了! 第三章、德鲁伊格拉斯 猫会游泳吗? 有些猫会,但也有很多猫不会,说不准。 但即便是会游泳的猫,一般也很少下水,它们身上那长长的毛被水弄湿了的话,会很不舒服。 熊猫他们并不确定那只叫“托比”的猫会不会游泳,但他们可以确定另外一件事——这只猫下了水,然后气味自然就被河水冲走了。 想要循着气味找到它,怕是只能沿着这条河的两岸找个遍,碰运气看看能不能找到它的上岸地点。 而且,就算找遍两边河岸,也只有不超过三分之一的机会。毕竟它可能被河水带到海里去了,在海边上的岸;也可能直接就淹死了,或者是被水里的什么东西给吃了。 这些都是很容易就能想到的事情,那个德鲁伊当然不会想不到。所以他看着滚滚河水,顿时傻了眼。发了一会儿呆之后,深深地叹了口气,念起咒语,将动物伙伴送回了原本的地方,垂头丧气地离开了。 “师傅,我们也走吧。”雷恩说,“那只猫明显掉进河里去了,没办法找啦。” 熊猫点点头,正打算离开,想了想,又用私聊联系了和音。 “打听个事,你知道波洛克城吗?” “当然知道。” “这城里有个富商马尔福,他一只叫托比的猫在河边丢了,这个任务你有印象吗?” 和音想了很久,才回答:“没有,应该不是有后续的连续任务或者大型任务。这个大概是游戏里面定期刷新的随机任务吧。” 熊猫又问:“那你有办法找到这只猫吗?” “没办法,玩游戏的时候地图小,还能顺着河两边一路用搜索指令查看过去。现在地图比游戏里面大了不知道多少倍,搜索效率大大降低,或许要找个两三天才能找得到。感觉不是很合算。” 熊猫叹了口气,道了谢,招呼徒弟们离开。 虽然天色尚早,但早点去旅馆安顿下来,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他们走了一段路,却又看到了那个德鲁伊。这家伙正站在路边,看着一个卖糕饼的摊子发呆。 从他身边路过的时候,熊猫分明听到了他的肚子在咕咕作响,也不知道饿了多久。 他还没来得及开口,埃尔文已经凑了过去,问:“朋友怎么称呼?” “我叫格拉斯,是个德鲁伊。”德鲁伊很诚实地回答,看得出来是个老实人。 “我叫埃尔文,来自特雷拉。”埃尔文自来熟地说,“好了,我们这就算是认识了。我以前没遇到过德鲁伊,非常好奇,可以请你吃顿饭,顺便打听一点消息吗?” 格拉斯一愣,顿时喜上眉梢:“没问题!” 看到这一幕,熊猫暗暗点头,微微一笑,瑞亚娜和雷恩却都叹起气来。 “埃尔文又来了!” “他什么都好,就是太大方了……” 五人找了个路边小摊,点了炖菜汤、烤饼和熏鱼,熊猫他们倒没怎么吃,格拉斯吃得风卷残云一般,也不知道究竟饿了多久,才能饿出这饿鬼投胎一般的气势。 也就是喝杯茶的工夫,跟小脸盆差不多的大半盆汤差不多都进了他的肚子,一起吃下去的还有六个大约两只手那么大的烤饼。熏鱼他倒是没吃,虽然他看了那条鱼好几次,明显很眼馋,但终究没伸出手,显然是要把它让给埃尔文。 熊猫忍不住又暗暗点头,觉得这小伙子人不错。虽然只是个前途有限的绿卡,但凭着人品,想必一定会有些出息。 绿卡又怎么了?至少可以混个村长嘛。 埃尔文也没着急,等格拉斯吃完了打嗝,才笑着问:“格拉斯,你们德鲁伊不是一般在荒野生活吗?怎么跑到城里来了?” “我前段时间皈依了旅行之神教会,主教说,德鲁伊是荒野之子,可也要懂得怎么和人相处。所以他给了我一枚金币,要我在城里住十天。”格拉斯叹道,“住到是没问题,随便找个墙角一窝就好,但是吃的方面,真的是很成问题!主教要求我吃住都必须在城里,禁止我在野外找东西吃,我想尽办法节省,一枚金币也只吃了五天……我已经饿了三天了。” 熊猫等人面面相觑,一枚金币吃十天,要是在塔拉汗农村的旅馆肯定没问题,但波洛克城的物价那么高,怎么可能够吃! 这位主教究竟是怎么想的? 熊猫不由得想起了孟子的名言,就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那段,格拉斯现在这个样子,“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都齐全了,莫非那位主教真打算“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埃尔文咂咂嘴,问:“那你怎么不早点去冒险者协会找活儿干?” “前几天他们不缺人,我没注册成。”格拉斯叹道,“直到昨天晚上,得到色雷斯打过来的消息,大批冒险者都奔着诺玛防线去了,我今天早上才算是注册成功,混了一个‘预备’的等级,只能来找猫。” 埃尔文忍不住附和着抱怨起来:“我们也是啊!那大妈真的是没有眼光!我们这么厉害的人,怎么能把时间浪费在找猫这种事情上呢!” “而且还没找到。”瑞亚娜说。 埃尔文干笑两声,对格拉斯说:“你接下来准备怎么办?” “再忍忍吧。”格拉斯无精打采地说,“我现在吃了这一顿,再忍一忍,忍到十天,就算是完成主教的任务了……” “我觉得,你们主教大概不是打算让你在城里饿十天。”熊猫开口了,“他可能是想要让你随便找点短工做做,比方说力气活什么的。” 格拉斯愣住了,呆呆地看着他。 “作为一个能召唤动物伙伴的德鲁伊,你的力气比普通壮汉都要大一些,随便是给人扛包也好,搬箱子也罢,就算是到码头那边帮忙卸货,也能赚到自己吃饭的钱吧。”熊猫继续说,“我觉得,你们主教应该就是这个意思。” 格拉斯目瞪口呆了一会儿,突然大叫一声,跳起来跑了。 “他这是怎么了?”埃尔文呆呆地看着他跑远了,茫然地问。 “大概是去码头找活儿干了。”雷恩说。 “真是个有趣的人!”瑞亚娜笑了,“埃尔文,你这次可认识了一个很有趣的朋友呢。” 埃尔文呵呵笑了两声,正要说什么,雷恩却说:“对了,这顿饭花了六个银币,记在你的账上。” 埃尔文的笑容顿时僵在了脸上,笑容也成了苦笑。 第四章、魔音贯脑 吃饭之后,天色也已经有些晚了,熊猫和徒弟们就按照冒险者协会那位热心大妈的介绍,来到了波洛克城的城东,果然很容易就找到了“灰鸽子”旅馆。 具体过程是这样的:埃尔文找了个路人,问“请问灰鸽子旅馆在哪里”,路人茫然摇头。于是雷恩又问“就是那个老板唱歌很难听的旅馆”,路人立刻明白了,给他们指明了地点。 这大概说明了一件事:那位老板唱歌真的很难听! 事实上,他们很快就明白了这一点。 还没到旅馆门口,远远地就听到有人在用荒腔走调的声音唱歌,歌词倒是挺正常的,就是曲子很不正常。 怎么说呢,这人唱歌的声音,好像是一只野猪掉进了河里,已经呛了好几口水,正在拼命挣扎,岸上还有一只猫,一边以爪子抓铁板,一边大声尖叫助兴……大致上就是那种声音。 至于野猪会不会游泳——那可以是一只瘸了腿,无法游泳的野猪嘛。 听到这歌声,雷恩原本就比较白皙的脸色变得更白了,瑞亚娜的眉头皱了起来,天不怕地不怕的埃尔文也露出了退缩之色。 “师傅……我们还是换一家旅馆吧。”他低声说,“这地方,不像是能安安稳稳睡觉的样子……” 熊猫听着那宛若钢针一般透过耳鼓直达心脏,让自己心跳的节奏都有些混乱的歌声,重重地点了点头。 能在这旅馆安心住下去的,绝对不是一般人! 四人逃难似的一溜烟走了,但大概一个钟头之后,却又灰溜溜地走了回来。 如今前线战事紧急,来往运输东西的车队很多,各个旅馆的中下等房间差不多都被人给租满了,上等房间他们当然是租不起的,只能找别家。可他们几乎走遍了整个波洛克城,愣是没能租到合适的房间,眼看着天色将晚,就算是要冒着魔音贯脑的风险,也只有来这家旅馆了。 好在这次旅馆里面没歌声传出,大家壮着胆子进去,只见一个高高胖胖的中年人正靠坐在柜台后面的椅子上,闭着眼睛,似乎是睡着了。 “老板?”埃尔文试探着叫了一声。 中年人没反应。 埃尔文叹了口气,正要大声喊,瑞亚娜已经抡起巴掌,一巴掌重重地拍在了柜台上。 只听得“砰”的一声,这中年人顿时惊醒,瞪着眼睛跳了起来:“谁?!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来我戴夫这里捣乱!” “什么捣乱啊,我们是来投宿的!”埃尔文大叫。 戴夫老板这才回过神来,拿出登记簿,登记了他们的名字和来历,按照他们的要求,给他们开了一间有四张床的中等客房。 其实他们本想要下等客房的,奈何下等客房早就被人住满了——由此可见钱的威力果然还是巨大无比,就算有魔音贯脑的危险,只要够便宜,多的是没钱的人愿意投宿。 这间“灰鸽子”旅馆也的确是便宜,房间的租金差不多只要别家的一半。 然而就是只收一半的租金,中等客房也几乎没人租,由此可见波洛克城的人们还是挺格调的,除去实在穷得没办法的,剩下的但凡兜里有几个钱,都宁可贵一些,也不愿意忍受这戴夫老板那足以杀人的歌声。 旅馆兼营客饭,倒也算是价廉物美。这旅馆地理位置不差,条件也不错,价格更是实惠,要是老板能别唱歌的话,生意一定会很好。 然而,那是不可能的。 熊猫他们才住下不久,连晚饭都还没来得及下楼吃,就听见楼下传来了老板的歌声。 这次他唱的似乎是什么小调,只是原本婉转的小调被他唱得好像一只被屠夫绑起来洗澡,眼看就要白刀子进去红刀出来的猪,一声声惨烈嘶吼,一句句声嘶力竭,要不是大家有心理准备,怕是就要误以为杀人了,赶去救死扶伤。 好在,老板只唱了不到半个钟头就停了下来,让大家总算松了口气。 “我这辈子都没听过唱歌这么难听的!”埃尔文气恼地说,“这老板的嗓子究竟怎么长的?” 大家都摇头,熊猫却转念一想,想到了南方群岛鹈鹕城一个有些名气的npc。 那npc名叫“疯子戴夫”,是个疯疯癫癫的老头子,整天都唱着莫名其妙的歌,歌声难听至极。托他的福,但凡是来到鹈鹕城的玩家,哪怕是之前不知道厉害的,来过一次之后,再来的时候也一定会关掉音箱,摘掉耳机,或者干脆把电脑的声音调到静音。 这个npc当然也有任务给人,只是要接他的任务,就要先听他唱歌,然后根据歌声判断他在唱什么——这任务要求太高太高,没几个人受得了,所以真正能把他那里的任务做完了的玩家寥寥无几,都得到了大家“神人”的尊称。 熊猫自然不是神人,他也曾试着接过戴夫的任务,任务倒是很简单,基本上都是去刺杀色雷斯军官之类。但是做了两次之后,他实在无法忍受那难听的歌声,没有能够坚持做下去。 现在想起来,那歌声跟这旅馆老板的,倒是有几分相似。 算算年纪,现在中年的戴夫,等到联邦扑街之后,差不多也的确是老了。 算算地点,波洛克城后来被色雷斯帝国用潜水奇袭的手段攻破,毁于战火。如果戴夫没死在这一战里面的话,倒是很有可能往南逃,逃到南方的群岛地区去。而且疯子戴夫要刺杀色雷斯军官,或许也正是为了报仇。 莫非……这个戴夫,就是那个戴夫? 熊猫想了一会儿,又联系了和音,询问关于戴夫任务的相关事宜。 他对于群岛地区的任务大多能够信手拈来,唯独戴夫的任务不怎么熟悉。 从和音那里得到情报之后,他独自下楼,找到了正在收拾店堂,准备要关门打烊的戴夫老板。 “老板,我想要打听一件事。”熊猫左右看看,确定这里没其他人,低声问,“你听说过‘辟水珍珠’这东西吗?” 戴夫老板的动作僵住了,整个人仿佛被定身了一般,呆在那里一动不动,一张胖脸更是忽青忽白,惊讶、担心、害怕……各种表情仿佛走马灯一般变了一圈。 看到这一幕,熊猫心中顿时高兴了起来。 不用再问了,这位灰鸽子旅馆的老板,就是日后在群岛地区鹈鹕城里面疯疯癫癫发布任务,要人刺杀色雷斯军官,拿人头换奖励的“疯子戴夫”! 第五章、来意 熊猫带着徒弟们来到波洛克城,当然不可能只是为了让徒弟们体验生活,增长经验,他这次其实是想要做一桩大事。 按照游戏剧情,色雷斯王国小看了莫来商业联邦的军事力量,进攻诺玛防线的时候诸多不顺,损失颇大。在这种情况下,色雷斯人动用了一个新技术,让两千兵马从水下行军,绕过诺玛防线,从防线背后的波洛克港登陆,前后夹击,不但攻破了坚固的防线,也将联邦四万精兵几乎包了个圆,除去一些运气好的,跟一些身手高强的冒险者,其余不死即降。 那些投降的士兵和军官们本拟可以交钱赎人,谁知道关押他们的营地早已设下埋伏,铁血宰相一声令下,色雷斯的魔法师们就发动了营地之中的魔法阵,将他们统统化作了邪恶法术的祭品,最后炼制出了几件传奇的魔法道具,在此后的战争之中大放光彩。 那件事震动很大,为此好几个教会出面向色雷斯抗议,铁血宰相利奥波德因此被撤职,主持血祭的两个魔法师也被处死——只是短短两年之后,利奥波德再次被起用,从王国宰相变成了帝国宰相,那两个魔法师据说也在另一处战场出现…… 这事牵涉到不少后续的任务,围绕着那几件传奇魔法道具,也有许多的腥风血雨。后来色雷斯帝国初代皇帝理查德·色雷斯的死,跟它同样脱不开关系……这些都是后话不提。 穿越者们得知色雷斯和莫来开战,不少人都跑到了诺玛防线,参加了冒险者组成的义勇军,一方面为的是打击色雷斯王国,减轻它对大家的威胁,另一方面也为了获得经验,提升自己的实力。 熊猫则不这么想,他打算要玩个大的。 如果没有波洛克城之战,没有色雷斯两千精兵渡海而来,绕过了诺玛防线,以诺玛防线的坚固程度,就算顶不住,至少也能坚守更长的时间,甚至于就算是打输了,起码也不会被人包饺子,落个全军覆没。 更不要说波洛克城的这些居民们,他们又不是士兵,不该承受战火的摧残。 只是,他并没有告诉别人自己的计划,而是默默地来了。 经历过之前那场风波之后,他觉得人跟人之间想要靠语言沟通,实在是不大容易。无眠和学习也好,老虎也好,明明都想要让平民过得更好,也都用他们各自的方式,让一部分塔拉汗老百姓的日子过得比之前更好了,结果双方却闹得那么僵,甚至于闹得公会伙伴们都大吵了一回,真是活见鬼! 他不擅长思考这种事情,也懒得多想,索性就带着徒弟们来了波洛克城。 要是有别人也跟他想到一起去了,也来这里,他欢迎。大家联手合作,成功的希望更大。 要是没别人来帮忙,他就试着看看能不能靠自己的力量做点什么。 他并不是担心战况像游戏里面那样发展——在诺玛防线那边,可是有不少穿越者的。集合大家的力量,足以在危急关头维持联邦军队的士气,让他们不至于因为里外夹攻而慌乱。 只要联邦军队不慌,渡海而来的两千精兵其实并不足以撼动这条由几座城池为核心,十几个大大小小要塞为补充,共同组成的坚固防线。 事实上,在穿越者们的讨论之中,很多人也是这么认为的。 区区两千军队,要不是被打了个措手不及,要不是不知道背后有多少敌人,误以为联邦已经全面溃败而士气尽丧,就凭诺玛防线的四万军队,怎么可能被这点人给难倒!色雷斯人不玩奇袭,也就罢了;玩奇袭的话,那就是送死! 熊猫并不反对这种看法,他也不觉得诺玛防线会有什么危险,但是他想要为波洛克城的人们做点什么。 面对两千精兵,他一个人大概孤掌难鸣,但至少可以救下一批人。 能救一点,总好过不救。 这些话,他没有跟别的穿越者说。 目前在穿越者们之中,喷“圣母”的势力很大。熊猫感觉自己的行为似乎也有点“圣母”,说出来的话,怕是会有人冷嘲热讽。 他并不会因为别人讽刺或者反对,就改变自己的主意,但能够少听两句坏话,为什么要自己犯贱呢? 这次他能成功的话,固然万事大吉。就算他失败了,至少也能掩护一下,拖延一点时间,让徒弟们送走一批人,反正不会一无所获。 有了成绩再说话,想必就没人批评了吧。 就算有,也不管了! 所以他来了,悄悄地来了。 他知道自己之前在色雷斯那边出了一些名,为了掩人耳目避免麻烦,他把自己的一身毛给剃了个精光不说,还用魔法染料把自己染成了漆黑,变成了一个无毛黑光熊。这种样子,绝对不会有人把落魄的“新手上路”冒险小队队长跟屠龙勇士潘达联系起来。 这样子很丑,牺牲很大,不过横竖都变熊猫人了,丑陋与否,本来也没必要考虑。 倒是徒弟们看到他这样子,呆滞了一会儿之后,就忍不住哈哈大笑。几乎是走一路笑一路,足足笑了好几天,才适应他现在的样子。 对于自己现在的模样,熊猫倒是没什么意见。他觉得这样也挺好,不看脸的话,怕是比之前还更有人样呢。 最多就是……像个非洲的黑兄弟罢了。 他上大学的时候,认识不止一位黑人同学,交情好的也有一位。其实习惯了之后,会发现黑色皮肤的壮汉也一样高大英武、气势不凡,一点都不输给那些金发碧眼的白人大块头。 遗憾的是,戴夫老板似乎不这么想。 看着熊猫丑陋的脸上露出来的笑容,他显得又惊又怕,浑身颤抖。过了好一会儿,才小心翼翼地问:“你……你说什么‘辟水珍珠’?我没听说过啊……” 熊猫叹了口气:“别这么一副可怜相,我又不会抢你的东西!只是,我听到你的歌声,才想起来,我有一个朋友曾经说过,他有个远方亲戚家有这么一件宝物。还说比起这件宝物来,那亲戚家熊孩子能听死人的破喉咙,反而更加让人印象深刻……” “胡……胡说!”戴夫顿时一跳三尺高,“我的歌声哪有那……那么难听!” 熊猫微微一笑:“好了,难听也罢,好听也罢。总之你这些天少唱几句歌,我就当没听说过这件事,大家都高兴,好不好?” 戴夫用怀疑的目光看着他,过了一会儿,才迟疑着点了点头。 熊猫才不在乎他的怀疑呢,呵呵笑着,上楼回房去了。 “师傅,您刚才下楼干什么的啊?”埃尔文好奇地问。 “我跟老板交涉了一下,他说会少唱几次歌。”熊猫若无其事地说。 “这您也能交涉得下来?!”雷恩大吃一惊,“那个老板明显是为了唱歌,连做生意都不在乎的……您居然能说服他少唱歌?!” 熊猫笑了笑,没有详细解释,任凭徒弟们议论纷纷。 当初在游戏里面,戴夫想必就是靠辟水珍珠才得以逃出战火,却失去了几乎全部的财产。 希望这一次,他能够不会那么倒霉。 上次活动书评获赞前十名的朋友,请加群和我联系 全文阅读无弹窗_中网文学 第六章、真正的“第一个任务” 这天夜里,戴夫老板很罕见的没有来个“夜半歌声”,第二天大早,他也只是吊了吊嗓子,唱了两段不超过十分钟的高音——老实说,跟他的歌声相比,简单的毫无节奏的高音,听起来其实还稍稍让人不那么难受,无非就像是有人在用锤子砸脸盆,把脸盆给砸破了而已。 在旅馆吃了朴素的早餐,“新手上路”冒险小队就又出发来到了冒险者协会。 昨天那个找猫的任务是肯定完成不了的,他们必须把这个任务销了,才能接下一个任务。 这属于自由承接自由放弃的任务,放弃任务并不会损害信用评价——就算损害也没关系,因为他们压根就还没有信用评价可言。 说来也巧,他们正在跟接待员大妈商量换个什么比较靠谱的任务时,格拉斯进来了。 跟昨天相比,今天格拉斯精神好了很多,脸上甚至还有了油光。很明显,他昨天在码头上找到了活儿,赚到了钱,晚饭和早饭应该都是吃饱了的。 果不其然,格拉斯一看到大家,就很热情地表示要邀请大家吃午饭,然后他告诉协会会长,自己不打算当冒险者了。 只有一条腿的会长有些惊讶,询问原因。格拉斯回答:“我当冒险者,忙了一天,一个铜子儿都没赚到。但我跑去码头给人卸货,半天就赚了三四个银币。看来我还是适合做卖力气的工作,用脑子的不适合我。” 会长呆呆地看着他,被这段话深深地震撼了。 一个水平不低的德鲁伊,居然要混到去码头当搬运工? 这究竟是他耳朵出了问题?还是这个世界出了问题? “不是你疯了,就是我疯了……”他喃喃自语,手上接过了格拉斯递来的冒险者徽章,将这个简单的魔法道具在特制的魔晶石上按了一下,消掉了里面的信用记录,然后退还了押金——两个银币。 “中午我还会来这里,如果你们有空的话就过来,我请客!”格拉斯向熊猫他们交代了一下,就愉快地走出了冒险者协会,只留下协会里面喟叹不已的众人。 “这小伙子……将来一定会成大器的!”过了一会儿,接待员大妈低声感叹,“冒险者我见多了,穷到吃不上饭还死抱着冒险者的面子,最后堕落成罪犯的比比皆是,但能够扔掉冒险者身份去当搬运工的,却还是第一次遇到。” “他连冒险者都不当了,还能成什么大器?”会长不高兴地说。 “他还年轻,未来怎么样都有可能。” 接下来,冒险者协会的两位大佬展开了一番详细的讨论,如果全部记录下来的话,或许需要用五号字打印几张a4纸,但结果倒是不出意料,两人谁也没能说服谁。 因为他们辩论的缘故,熊猫和徒弟们看了一场好戏,也听到了不少有趣的传闻,熊猫甚至发现自己的“乡野传闻”技能大大增长了不少,或许再投入一点点经验值就能升级。 这个技能可以让穿越者们在没有情报的时候,直接获得一些关于人和事的情报。技能越高,得到的情报就越多。因为有攻略组的缘故,大多数穿越者都没对这个技能投入哪怕一点经验值,只是随着游历和冒险,让它自然增长而已。 熊猫也是如此,目前他这个技能连10级的专家层次都不到,对于一个冒险小队队长来说,多少有点欠缺。 所以他琢磨了一下,投入了一些经验值,将这个技能提升到了专家级。 “专家级”听起来似乎很牛逼,实际上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所谓“专家”也分三六九等,传奇技能的专家和基础技能的专家,相差简直犹如天堑一般。 乡野传闻就是基础技能,别说提升到专家级,就算提升到大师级乃至于宗师级,都没什么用处。 当然,再怎么低级的技能,只要等级足够高,一样是很给力的。当初玩游戏的时候,曾有人把这个技能提升到了传奇级之上的神话级,效果杠杠的,每次搜索情报的时候都能得到一大堆有用的没用的,其中重复的居多——那个人的游戏id叫做和音,目前正在公会城堡图书馆里面充当人型计算机,负责制作各种资料书,以及给别的穿越者们提供远程情报支持,由此得到了“谷哥”的绰号。 专家级的乡野传闻技能,让熊猫在面对冒险者任务的时候终于摆脱了两眼一抹黑,只能靠任务情报以及谷哥远程支持的窘境。比方说接下来的这个任务,就很用得着这个技能。 追捕罪犯。 因为战争的缘故,大批士兵和正派的冒险者都去了诺玛防线,导致后方空虚。很多原本不敢作怪的反派角色纷纷跳了出来,兴风作浪。 这些罪犯们未必有什么大本事——真有本事的,绝对不会这么早就跳出来,至少也要再观察一段时间的形势,然后决定该何去何从。但这些没大本事的罪犯,对于寻常平民来说,就已经形成了巨大的威胁。 比方说“新手上路”冒险小队今天要去追捕的那个,就是如此。 这家伙本来是一个画家,天晓得为什么,一刀捅死了旅馆的服务员,然后趁着事情还没败露的时候逃出了城。原本追捕这种罪犯的工作应该由波洛克城的卫兵们执行,但因为战争的缘故,城内的士兵被调去了前线,剩下的实在腾不出人手去追凶,只能交给冒险者们去做。 区区一个画家,当然不值得让那些资深冒险者出手。新手上路小队虽然看起来穷困潦倒,但至少也有三个男人,为首的还是一个兽人,面对这么一个刚刚从平民转行杀人犯的家伙,至少安全上不成问题。 接受了任务之后,熊猫就带着徒弟们从南门出发,急急忙忙向着远方飞奔。 按照任务情报,那个画家是从南门出去的,城门口的卫兵看到他上了大桥,再远就不知道了。 所以他们要做的,首先是确定这家伙究竟是在路上狂奔逃命呢?还是逃进了附近的山林之中? 其实要解决这个问题,最适合的人员是格拉斯,他那条狗一看就知道很聪明而且嗅觉灵敏,正适合这个任务。 不过,熊猫他们虽然没有狗,但也有个替代品。 ……熊猫自己。 第七章、追凶 作为传奇兽人种族,熊猫的嗅觉也算不错,至少能够闻到那凶手身上的血腥味,只要循着血腥味一直追下去,应该就没问题。 虽然为了加强效果,他必须不时地趴在地上闻一闻,样子很丑陋,很好笑,但不可否认,效果很好。 那个杀了服务员逃跑的画家身上不仅有血腥味,还有一股淡淡的亵渎晦涩气息,对于熊猫这个圣武士来说,这种气息甚至比血腥味更加明显,犹如三个月没洗的臭袜子一般,简直黏在鼻孔里面臭烘烘的。 他们循着大路一直追,大概走了三四里地,发现那个凶手离开了道路,转入了旁边的山野。 波洛克城一带比塔拉汗领繁荣得多,两个村子之间往往距离不到十里。从波洛克城向南,大概七八里之外,就有一个规模不小的村子,出产晒干的虾米、海藻以及腌制的小虾小蟹。再过去接近十里的地方,就有一个大镇子,出产海米酒——海米就是小虾,说白了,这种酒就是在酿制过程中加入小虾,产生了独特的风味。 “这家伙倒是精明!”熊猫估算了一下路程,冷笑着说,“他正好选的是波洛克城和村庄中间点前后——呵呵,想不到他杀人逃跑的路上,居然还能如此清楚的估算路程,这人怕不是一个画家那么简单!” “不管他是什么人,那个服务员也不能无缘无故就让他给白白杀了!”埃尔文说。 “对!我们继续追,他逃不掉!” 逃入山野,按说是个不错的选择,但对于那个凶手来说,却是弄巧成拙。 在山野之中,没有了人来人往,没有了行人的气味冲淡他的味道,熊猫追踪他的时候更加方便。而且在山野跋涉可比在大路上走路困难多了,他的步伐很快就慢了下来,没过多久,“新手上路”小队就看到了他的踪影。 那是一个穿着灰红色衣服的瘦高男子,正在急急忙忙地走着,手脚并用,攀爬在一处不算陡峭的山坡上,看起来是想要翻过这座山,跑到山对面去。 这个想法倒是没错,问题在于,他显然缺乏将这想法化为现实的能力。 看他爬山时候那笨手笨脚的样子,明显是个不擅长翻山越岭的。别说熊猫他们已经追上来了,就算他们现在才从波洛克城出发,估计等到他们赶来的时候,这家伙还没能翻过山头呢。 看着他那笨样,埃尔文忍不住笑了:“我还以为是个多厉害的人,原来是个书呆子!” 说着,他猛地加快步伐,凭借在塔拉汗边境荒野之中锻炼出来的本领,翻山越岭如履平地,飞一般的朝着那个瘦子冲了过去。 “呔!杀人凶手,别跑!” 那瘦子怎么也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人追过来了,更加慌乱。不知怎么的忙中出错,一脚踏空,顺着山坡连滚带滑地摔了下来。 熊猫他们看着那家伙咕噜噜一路滚下来,纷纷摇头。 “这怕是死了吧。”雷恩喃喃自语。 “或许能留口气,治一下,还能活着带回去。”瑞亚娜说。 他们三个各有所长,埃尔文主修的是武艺,已经初步掌握了斗气,除了经验不足之外,并不比那些老练的冒险者战士来的弱。雷恩和瑞亚娜各有辅修,一个跟着封皇学了些法术,一个跟着安卡学了一些医术和治疗术。三人联手,正是冒险者行当里面赫赫有名的战法牧铁三角。 熊猫敢带他们出来闯江湖见世面,当然也是有一定底气的。他们三个分散下来,也算是老练冒险者这个档次的战斗力,三人联手的话,就算对上十来个老练的冒险者,或者是二三十个一般所谓精兵,都能够战而胜之,还不至于身负重伤。 有这样的实力,只要不作死,不往那些风云变色的大战里面掺和,不去介入那些藏龙卧虎的大事件,应该就没什么危险了。 呃……话还是不说那么满为好,当心跟“飞龙骑脸怎么输”一样,自找晦气。 就在熊猫看着埃尔文飞奔的步伐暗暗点头的时候,这个红发少年已经冲到了山脚下,赶到了一路滚下来,躺在那里的凶手旁边。 因为被一块石头遮住身影的缘故,大家看不到他们的模样,却听到了那边传来埃尔文的惊呼。 “啊?!你究竟是什么东西?” 惊呼声中气十足,显然没有受伤,但紧随其后而来的金铁撞击之声,让大家的心顿时就提了起来,急急忙忙追了过去。 等他们跑到面前,才发现埃尔文此刻颇为狼狈——他背靠着大石头,把手中的剑挥舞得飞快,抵挡从四面八方而来的攻击。那些攻击来自于一道道黑气,黑气之中似乎有什么坚固的东西,每每和他的剑碰撞的时候,都发出清脆的鸣响。 熊猫实力高强,一眼就看出来黑气总共是五道,它们纵横来去,飞行无碍,很有神出鬼没的感觉。好在速度不算很快,又被石头拦着无法从背后绕过来,否则的话,埃尔文怕是根本抵挡不住。 “这是什么鬼东西?!”雷恩随后赶到,大吃一惊,二话不说就举起平时被当成拐棍的法杖,一道道青白色的光芒在法杖顶端慢慢聚合,最终化为一团雷光,朝着那些黑气飞了过去。 这团雷光速度不快,乍看上去似乎根本追不上黑气,但当它飞到埃尔文旁边的时候,却突然展开,宛如罗网一般,将他罩在里面,赫然不是什么攻击法术,而是一个防护用的法术。 黑气的操纵者根本没料到,两道黑气立刻就撞在了上面,只听得一声惨叫,黑烟冒起,非但这两道黑气不见了,就连剩下的三道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与此同时,那个躺在地上的红衣瘦子则发出了撕心裂肺的惨叫,一只右手上冒起了袅袅青烟,仔细看去,他右手的五根手指赫然已经少了两根。 看到这场面,大家自然都知道了那五道黑气究竟是什么东西——是他右手的五根手指! 也不知道他从哪儿学来的本事,竟然能够将五根手指变化成能够飞起杀人的武器。这一招真是既隐蔽又阴险,猝不及防之下,别说杀死区区一个旅馆服务员,就算是老练的冒险者,也很可能会吃个大亏。 就像埃尔文,如果背后没有那块大石头的话,怕是已经中了招。 但更加让人惊讶的,则是这瘦子的脸。 他的脸瘦得皮包骨头,宛若往一个骷髅上蒙了一层皮,狰狞恐怖。 难怪埃尔文看到他的模样时,会发出那样的惊呼。 这相貌明显不是人类,他到底是什么鬼东西? 第八章、痛苦就报复社会?这是病,没治了! 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个杀了旅馆服务员逃走的画家,绝对不可能是原本就长这样的。 这相貌夜里出门简直可以吓死人,长成这样的人别指望当画家,因为没有谁会愿意坐在他的面前,当他的模特儿。 画家属于艺术家,艺术家对于颜值还是有起码要求的。不求你英姿飒爽玉树临风,也不是非要眉清目秀五官端正,但至少……要长得像个人样。 像这家伙一样长得像个裹了一层皮的骷髅,去马戏团当小丑,或者当江湖骗子,那都没问题,但想要堂堂正正当艺术家,不大可能。 而且,如果他真的原本就长这样,任务情报里面不可能不提到。熊猫他们出城的时候,向卫兵确认这家伙行踪时,卫兵也不可能只说“红衣服的瘦高个”,而不说“长得跟鬼一样”。 也就是说,这家伙应该是最近——也就是在逃跑的路上,甚或在刚刚战斗的时候,才变成这个模样的。 熊猫的眼睛眯了起来,他在游戏里面曾经见过类似的情况,而且还很多。等将来开启亡灵天灾版本之后,人间会有不少这样的怪物。他们原本是人,却被死灵术的法器控制,转化成了半人半死灵的东西。 这些法器相当于骷髅戒指的弱化版,并不能让持有者晋级死灵法师,只能让人变成死灵魔怪。当初亡灵天灾版本的时候,这样的怪物他也不知道杀了多少。 只是……现在连西陆战乱版本都还才揭开序幕,怎么就跳出亡灵天灾版本的怪物来了? 他左思右想,始终想不出原因,又问了公会的同伴们,大家也一样不明究竟,只能将这份疑惑记下,等将来寻找答案。 就在熊猫思考的时候,埃尔文他们已经把那个凶手抓住了。这家伙本事是有,但其实是个怂包,被雷恩的法术炸掉了两根手指,就宛若被抽了骨头一般,失去了所有的勇气,战战兢兢任凭他们将其捆住,也不敢作半点反抗。 在捆他的时候,埃尔文他们却又发现,这家伙看上去骨瘦如柴,实际上却相当的健壮——或者说坚固。从小山坡上一路滚下来,也不知道在尖锐的石头上撞了多少下,换成常人早就死了,但他身上却并没有什么明显的伤势。 这样的防御力,别说普通人,就算是埃尔文这个已经初步掌握了斗气的小高手,也要望尘莫及。 埃尔文当然好奇,将他捆好之后就忍不住询问究竟。 结果这一问,那曾经是画家的杀人凶手顿时激动起来,大吵大嚷,叫喊着诸如“你们嫉妒我的才华”、“这个肮脏的世界”、“艺术已经死了”之类的话,也不知道他究竟有多少怨气想要发泄。 熊猫被他的吵闹声从思绪之中惊醒,看着他一副很愤慨的样子,问:“你有冤屈?” “当然!” “哦?哪里冤屈了?” “他们都看不起我!”画家愤怒地说,“我认认真真地作画,却被人贬得一分不值;我花了半个月的辛苦,花费了差不多一枚金币的材料费,好不容易画出来的风景画,那些不识货的人竟然说我画的画不像!他们懂什么!我是采撷了风景的精髓,用艳丽而丰富的色彩将其展现出来,区区一个‘像’字,跟我所展现出的境界相比,差得远呢!” “然后呢?”熊猫问。 “我的画卖不出去,只好借钱买材料再画画。这次我画了一个人和一具尸体,以展现生命的短暂。结果那些混账居然说,这幅画他们只要一半!只要一半?!只有一半的话,怎么体现我艺术的精髓?” “结果又没卖出去?”雷恩问。 “我当然不能卖!所以我再借钱,第三次画画。这次因为借到的钱少,欠了住宿费,旅馆老板竟然唆使服务员隔三差五来打扰我!他们竟敢打扰我的创作!”虽然已经瘦得如同骷髅一般,但画家脸上的愤怒,当真是只剩皮包骨头都能看得出来,“他们以我不付住宿费为借口,一天只给我提供一顿饭,这也就罢了,居然还一次又一次打断了我的灵感,一次、两次、三次……他们这是在要我的命啊!” 埃尔文忍不住点头:“你的确是有点惨。” “是啊!太可恨了!太可恨了!”画家怒吼着,“可惜我只来得及杀了那个捣乱的服务员,却没能把黑心老板也一起杀了!更没能把不识货的画廊管事杀了!可恨啊!可恨啊!” 他不停地咆哮,身上不断冒出黑气,当真是鬼气森森。虽然是大白天,却让人感觉阴森冰冷,别说是雷恩和瑞亚娜,就连天不怕地不怕的埃尔文都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就在这时,熊猫打断了画家的咆哮。 “我只问一个问题。”他说,“你借了旅馆老板多少钱?” “二十个金币,不足挂齿的一点小钱!”画家回答。 熊猫笑了笑,问:“那你欠的房租,又有多少钱?” “不超过十个金币。”画家回答。 熊猫点点头,继续问:“要是别人借了你三十个金币,不仅不肯还,还整天对你臭声臭气地,你会怎么样?” 画家立刻反应过来,大叫:“我只要画出一副画来卖了,区区三十个金币,算得了什么!” “你上一次卖出画,是什么时候?” “……五六年之前吧。” “那时候,卖了多少钱?” 画家犹豫了一会儿,回答:“两枚金币。” 熊猫点头,说:“你活该。” “胡说!你也是跟他们一伙的!你们都是在嫉妒我的才华!你们都是一群不懂得艺术的平庸之辈!你们就是联合起来害我,想要把我害死,然后用遗作的名义拍卖我的画!我死也不会把画给你们的!” 画家又疯狂地咆哮起来,渐渐语无伦次。 熊猫叹了口气,手上金光一闪,神圣力量化作符印,轰在了他的额头上。 画家的身体顿时僵硬,咒骂咆哮的话也停住了。他身上的黑气飞快地消散,脸上慢慢显出了人样,表情也慢慢变得平和伤感,最后变回了一个有些英俊却很憔悴的年轻人。 “啊……我想起来了,其实我已经因为画不出满意的作品,发狂地用自己的鲜血作画,昨天夜里就流血过多死在了画板面前……”他喃喃自语,深深地叹了口气,“圣职者,谢谢你拯救了我的灵魂!” 熊猫笑了笑,问:“现在你恢复清醒了,怎么看待你刚才咒骂的那些人呢?” “都是一群不懂艺术之美,不懂尊重艺术的庸人!”画家冷哼一声,“他们活得浑浑噩噩,犹如畜生一般!根本不值一提!” “那你怎么看待被你杀死的服务员?” “那种活得像是牲畜的东西,有什么值得一说的?”画家反问。 熊猫叹了口气,摇摇头,撤走了神圣力量,只见画家的身体飞快地枯萎,很快就重新变回了原本的模样,但他的身上却再也没有哪怕一点点活力,一动不动,变成了一具干尸。 “这……这是怎么回事?”埃尔文惊讶地问。 “一个妄人罢了。”熊猫摇头说,“他遭遇到不幸,就要将自己的痛苦报复在别人身上,却没想过自己是不是也在哪里犯了错……这种人啊,有病!” “什么病?”雷恩好奇地问。 “神经病。”熊猫说,“没得治,早死早投胎。” 第九章、交差 ?(???sc?#,d?rdn?^??3y?j$?i??#,????p[1?w?2??jnv??间过后不久,熊猫他们带着用帆布裹起来的杀人画家的尸体回到了冒险者协会。\r “我们把那家伙带回来了。”熊猫说,“不过,已经死了。”\r “死了就死了,杀人者死,公平合理。”独腿会长毫不在意地说,“不过你们用不着把尸体带到这里来,带去给治安官,让他给你们开个证明就好。带到这里来,我们还是要送给治安官。”\r “不,我觉得应该先让你看看这具尸体。”熊猫笑了笑,说,“样子很古怪,很不正常。”\r 冒险者协会的两个工作人员顿时有些好奇,在他们的注视下,埃尔文打开了卷着的帆布,露出了里面的尸体。\r “天啊!”\r “这是什么怪物?”\r 这两个人都是老江湖,那画家的尸体虽然狰狞恐怖,却也并不能让他们真的害怕。只是他们怎么也想不到,一个大活人,竟然会变成这副模样。\r 他们花了好一番工夫来检查,但也只能看出这家伙是一具尸体——这简直是废话——而且,是一具死了很长时间,甚至于都已经开始初步干枯的尸体。\r 治安官很快被邀请到了协会,一同前来的还有旅馆的老板,以及两位专业的验尸高手。\r 一群人围着那具怪异的尸体研究了半天,直到晚上的时候,才得出了最后的结论。\r 这具尸体,的确就是那个杀了旅馆服务员逃跑的画家。\r 只是他的情况很有问题,尸体上残存着死灵魔力和亵渎魔力,如果没有意外的话,这个家伙应该是触发了什么邪恶的亵渎仪式,将自己转化成了死灵魔物。\r 不过令人疑惑的是,当他逃跑出城的时候,还不是现在这个样子。\r 究竟是他当时用魔法掩饰了自己的真身?还是他在逃跑的路上完成了最后的转变?这就不得而知了。\r 熊猫和徒弟们早就事先统一了口吻,闻起来都说“我们追上他的时候,他就这个样子”,还强调他将五根手指变成飞行武器,呼啸来去防不胜防的诡异手段,听得调查人员眼皮连连跳动,来当证人的几个城防士兵更是脸色发白,暗自庆幸早上的时候没有试图拦住他。\r 在他们看来,这几个冒险者运气好,追上凶手的时候,对方差不多已经精疲力竭,才捡了个便宜。要是换成在出城的时候就打起来,那凶手当时状态正好,只怕不死上十个八个人是不行的。\r 他们虽然想要立功,但更不想死!\r 治安官却很不以为然,他斜着眼睛看着埃尔文,觉得这么一个穷小子怎么也不会有多大本事,那凶手连这红发小子都杀不掉,能耐有限得很。可惜出城的时候这家伙没闹事,否则的话,这一场功劳就都是自己的了,那多美!\r 现在整个西大陆的形势总的来说还算稳定,死灵、恶魔等派系的力量还都隐藏在暗中,一旦曝光,往往就会遭到迎头痛打。除非是深入蛮荒,才有他们的一席之地——艰苦的生活环境,让蛮人根本不在乎邪恶或者善良的问题,对他们来说,生存才是第一要务,这因此也就让他们的名声很有一些糟糕,尽管其实多半并不害人,却也常常被人敬而远之。\r 这个杀人逃跑的画家明显投靠了黑暗力量,“新手上路”冒险小队能够将他击杀,可是一份不小的功劳!\r 治安官的眼神有些太过明显,别说熊猫,就连埃尔文自己都注意到了。他皱了几次眉毛,最后还是忍不住,深深地吸了口气,身上腾起了淡淡的白光。\r 这层白光并不强烈,只是均匀地覆盖了他的全身,但仔细看去,却能看出白光之中隐约有一些淡金色——白光是埃尔文自己修炼出来的斗气,淡金色则是他跟着熊猫学习时候,领悟并且掌握的少许神圣力量。他现在的路线,差不多算是朝着战士的分支,近似于圣武士的“神圣卫士”方向发展。\r 治安官自然是个识货的,看到他身上的光芒,顿时变了脸色,之前的小觑全部收起,换成了少许惭愧和抱歉。\r 他当然不怕埃尔文,作为波洛克城屈指可数的高手,他不仅同样掌握了斗气,斗气强度还远在埃尔文之上。像埃尔文这样的战士,在他面前撑不过十招八招。\r 但是,埃尔文只是熊猫的徒弟,而他们师徒四个联手,才算是干掉了那个杀人逃跑的画家!\r ……为了掩饰,熊猫他们的报告是“四人联手击杀凶徒”。\r 要是换成治安官自己,就算是四个埃尔文这样的冒险者一拥而上,他也要暂避锋芒。更不要说他们的师傅实力肯定比他们更强,能够被他们四人联手才击杀的恶棍,一对一的情况下,治安官自己还真是未必有多少胜算。\r 再换成猝不及防突然冲突情况下的话,只怕他自己也有送命的风险。\r 想到这里,他就不再嫉妒了,反而升起了结交这些人的念头。\r 这群冒险者的实力只能说还不错,但运气可真是好。跟好运气的人结交,怎么都是赚的。\r 所以当他们离开的时候,他特地留下,跟熊猫他们客客气气地说了几句话,还送给了埃尔文一把钢剑。\r 这把剑可不是埃尔文之前那把,而是用矮人出产的精钢打造的,十分坚固。摆到商店里面出售的话,至少要五六十枚金币才能买到。\r 这份礼物着实丰厚,让埃尔文大吃一惊,怎么都不肯收。最后还是治安官换了说法,表示这把剑算是赞助冒险小队,等他们发财之后再付钱,才让他勉强收下。\r “他是个好人。”看着他远去的身影,埃尔文说,“我之前还以为他很小气呢。”\r “小气的他,大方的他,都是他。”熊猫说,“他之前小气,是因为觉得我们抢了他立功的机会。现在大方,是觉得我们值得结交。两者并不矛盾。”\r 他注视着已经在街上走远了治安官,忍不住叹了口气。\r “这人……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一定会大有出息的!”\r 是的,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人一定会大有出息。\r 刚刚在他自我介绍的时候,熊猫已经看到了他的名字,也看到了他的模板。\r 他叫德卡·罗恩,目前是个蓝卡。\r 这名字很普通,蓝卡也不算很夸张,但是当听到他的名字,看到他的模板颜色之后,熊猫就忍不住想起了一个人。\r 那人不知道是姓罗恩还是叫罗恩,也是个骑士,生前籍籍无名,后来投入黑暗,成为了死亡骑士,经过一番际遇,最终成为了死灵势力赫赫有名的三大骑士之一。\r 莫非……这个罗恩,就是那个罗恩? 第十章、小有名气 vls?%]y0????uv?!?>?_3?'???????nq??|(?{y*??s??u??犯这个任务,给“新手上路”冒险小队带来了一笔上百金币的收益,其中一半以上来自于死神教会的奖励。\r 死神教会是个很有钱的教会,他们差不多垄断了西大陆的殡葬业,富得流油。但因为教义的缘故,他们的圣职者和信徒都比较少,所以很多时候,他们都愿意用钱来解决问题。\r 比方说几百年前,当他们腾不出人手镇压卡里普拉村地区那一大片乱葬岗的时候,就花钱邀请著名的冒险者卡里普拉夫妇带着朋友,招募一批人手,去当地建立开拓村,代替他们镇压可能出现的死灵魔物。\r 这次,他们的做法也差不多。\r “你们做得非常好!太棒了!”那个死神教会的牧师胖胖的,笑眯眯的,看起来像个商人多过像个圣职者,他对熊猫等人大加赞扬,并且表示,日后如果要对抗死灵魔物,尽可以来死神教会寻求援助。\r 虽然他们没什么人手可以调拨,但无论装备还是消耗品,都不在话下。\r “这莫非就是老师您说过的‘我出钱,你出命’?”等他离开之后,雷恩若有所思地感叹,“明明是挺糟糕的事情,偏偏我看到这笔钱,就一点气都生不起来了。钱真是好东西!”\r “有了这笔钱,我们可以置办一些装备了。”瑞亚娜说,“比方说给埃尔文买块盾牌,或者给你买副弓箭什么的。”\r “弓箭还是算了,我有这个,”雷恩从兜里拿出了一块圆滚滚的石头。\r 牧羊娃出身的他很擅长投掷石头,二十步距离内几乎指哪打哪,从不失手。威力方面也很不错,虽然打不死人,但谁能被半截拇指大小的石头砸在脸上而无动于衷的?\r 熊猫觉得,大概只有像是某个席卷了明星丈夫全部身家跟经纪人跑掉,还能大叫“感情没破裂”的人,才做得到这种事。\r 既然雷恩不需要置办装备,最后这笔钱就用在了瑞亚娜身上,给她买了一杆长枪。\r 瑞亚娜跟着卡里普拉村的卫兵史特路学习过枪术,水平还凑合。尽管她其实更擅长空手格斗,但有武器怎么都比没武器好。\r 实在不行的话,她也可以随时扔下武器换空手搏斗嘛。\r 那杆长枪是在冒险者协会买的,枪身用的是有弹性的硬木,经过浸油和缠线,寻常刀剑砍上去,也能抵挡几下,不至于被一下砍断。枪尖则是精铁打造,并且可以自由拆换,独腿会长表示,等日后他们有了钱,协会里面还有一个附魔的精钢枪头可以换。\r 至于这精钢枪头的价格……如果像这次这种任务能够多来几回,倒也不是买不起。\r 换了装备之后的徒弟们顿时信心大增,迫不及待地想要大展身手。因为上次的任务完成得很好,所以冒险小队的信用评价也提升了一大截,直接跳过一星阶段,提升到了二星,可以承接不少有一定要求的任务了。\r “我们这么容易就升级了?”看着接待员大妈在冒险小队的资料记录里面一连增加了两颗星,雷恩有些惊讶地问,“这么快?”\r “治安官和死神教会对你们的评价都很高。”接待员大妈说,“虽然不合规矩,但规矩也是人定的。你们能得到他们的好评,当然就没必要再在一星阶段磨蹭,做那些没什么油水的任务了。”\r 埃尔文和雷恩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点头。\r 有好处可以得,他们才不愿意当老古板严守规矩呢!\r 这个时候,瑞亚娜已经在查看任务清单,过了一会儿,她找到了一个看起来颇有价值的任务。\r 剿灭下水道里面的鼠人。\r “下水道?”看到这三个字,雷恩就皱起了眉头,“太脏了吧!”\r “那段下水道废弃二十多年了。”接待员大妈说,“原本是码头区的,后来为了加强城市安全建设,码头区的民宅都被强制搬迁到了城内,现在码头区差不多都是仓库什么的——据说原本的下水道被人拿来搞走私了。这次之所以要剿灭鼠人,是有走私者被鼠人给黑吃黑了,没本事报仇,又咽不下这口气,才发布了这个委托。”\r “走私犯也能发布委托?”埃尔文惊讶地问,“不是据说你们冒险者协会不做非法生意吗?”\r “剿灭下水道的鼠人,哪里非法了?”接待员大妈反问。\r “这些鼠人究竟有没有做过坏事?”雷恩问,“如果只是对走私犯黑吃黑的话,我感觉也不至于需要剿灭吧。”\r “鼠人也是波洛克的地下势力之一,他们平时经常有组织地犯罪,最主要的收入来自于拐卖人口和民间仇杀,是‘黑色冒险者’团体的核心战斗组成部分。”独腿会长说,“我的前任,就是想要联合多个冒险者整顿‘黑色冒险者’团体,被鼠人给暗杀了。”\r 熊猫点了点头:“既然这样,那就没问题了。这个任务有什么限制吗?”\r “有,接下它的话,未来二十天内不能放弃。如果没有完成的话,这段时间里面也不能做别的任务。”接待员大妈说,“这是为了减少接任务那些人的风险。”\r 对此,熊猫他们当然没有异议。于是登记,签字,这个任务“新手上路”小队就算是接下了。\r 和之前的任务不同,这次的任务登记,是用一张单独的草茎纸记录的。整张纸上除了任务介绍之外,就只有熊猫他们的签名,以及作为见证人的接待员大妈签名。\r 草茎纸是用一种南方沿海地区“纸草”的茎秆制作的纸,和兽皮纸以及魔法纸相比,这种纸的吸水性太强,笔画无法很细。也就是说,字必须写得比较大,才能比较清晰。它和东部的叶纸并称“平民纸”,但实际上价格也不是乡村平民能承受的,总要城市内的富裕平民,才能用得起这样的纸。\r 单独用一张纸记录任务资料,大概是因为草茎纸写不了太密集的字,但相比之下,熊猫觉得,更可能是另外一个原因。\r 保密。\r 看着那张纸被小心翼翼地吹干,夹进档案夹,他不由得升起了一个预感。\r 这次的任务,绝对不会只是区区“去下水道杀掉一些鼠人”那么简单…… 第十一章、码头区、老盗贼 ?wkl?[14,~?%0???xt?yv2?nwi?i?`??x{a??r??s?16v???位于波洛克城的南部,北靠城区,南靠河流,东边直接通往大路,西边则是大海,水流缓慢,前方又有一个可以遮挡风浪的海岬,是一个典型的港口。\r 很久以前,当波洛克城还没有建立的时候,这个港口就已经建立了。在随后的岁月里面,它不断被扩建,规模不断增加。尤其是百多年前,雄才大略的波洛克伯爵倾尽家财,招募大批魔法师将港口海底进行了清理,建造了人工海底,从此大大减少了船只出入港口的风险,很多原本并不需要在这边停靠的船只,也会在这里补给一下,减少可能的风险。\r 补给一下,往往就顺带着做点生意,于是波洛克港的财源就与日俱增。此后的一百多年里面,虽然波洛克家族因为政治原因稍有衰弱,但依靠着这个一流的港口,无论怎样都能维持住家族,没有像一些野心家所期望的那样跌落尘埃,成为秃鹫们竞食的对象。\r 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正是因为波洛克港有着全世界最平缓最安全的海底,就成了色雷斯军展开潜水渡海作战的首选目标。最终导致这座繁荣了百多年的港口城市毁于一旦,直到亡灵天灾版本的时候,才得以重新修复——然而到这个时候,这座港口的主人已经是亡灵族了。\r 站在码头区的海边,看着往来川流不息的船只,熊猫回忆着对于他来说是历史,对于这个世界而言是未来的种种事情,不由得浮想联翩。\r 他看到了此刻的繁华,想到了未来的衰败,然后想到了那一场战火。\r 在游戏里面,没有玩家经历过那场战火,当时游戏地图只开放了特雷拉王国区域,甚至就连帝国三路大军合攻王国,其中两路主力也只是“背景剧情”而已。\r 玩家们看到的,只有一些记录文字,还有“色雷斯铁骑横扫西南”的那段cg。\r 在那段cg里面,波洛克城的毁灭,总共只有两个镜头,一个是色雷斯军潜水渡海登陆,一个是波洛克城被熊熊燃烧的烈焰吞没,加起来不超过五秒钟。\r 整个波洛克城几万人的性命,只换了短短的不到五秒钟镜头。\r 穿越者们对于这五秒钟镜头当然也不会有什么印象,除了死灵系玩家之外,他们当中大多数人甚至根本不知道这个城市的名字。\r ……其实,就算是熊猫自己,也是直到想起这件事,去查了资料,才知道这座城市的名字。\r 他尚且如此,何况别人?\r 就连见多识广的两脚书柜和音,当熊猫向他打听跟波洛克城有关的任务时,他也要想上好一会儿,才能确定“查无此事”。\r 这座城市,简直就是一个被遗忘的城市啊……\r (有时候我在想,我们的人手还是太少了。)\r (不到二百人,放在这个广袤的世界里面,简直就像是往一大缸水里面撒了一把沙子,完全看不出来啊!)\r (但即是就这么点人,当中一半以上的还不愿意参加这个世界的各种事情,在城堡里面悠然自得过着安稳的宅男生活,摆出一副家事国事天下事不关我事的冷漠态度。)\r (如果能够让更多的人走出城堡,主动参与这个世界,推动这个世界产生种种变化,会不会更好一些?)\r 就在他思考的时候,听到了埃尔文的喊声:“师傅!我们找到向导了!”\r 熊猫立刻收起思绪,转头看去,只见三个徒弟正围着一个矮矮瘦瘦的男子走过来,那男子有着微带绿色的皮肤和阔而长的竖耳——这都是地精的种族特色。\r 看他的外表,大概是个有地精血统的混血儿。地精血统虽然对于力量和体格的成长很不利,却在敏捷性上有着一定的优势。遗憾的是,这种优势并不足以弥补先天不足,所以这种混血一般被称之为“劣化混血”,相对来说,精灵血统、龙脉血统之类就是“优化血统”了。\r 这个地精混血儿年纪已经不小,看他脸上的皱纹,至少有了三十岁左右,地精混血会损害寿命,这个年纪对于他来说,差不多已经快要接近老年了。\r 人到老年,感知就不再敏锐,身手也会变得迟钝,对于这个盗贼打扮的男子来说,差不多也就意味着他的“职业生涯”到了尾声,该是考虑退休的时候了。\r 所以虽然风险很大,别的盗贼们都纷纷推辞,他还是接受了“新手上路”小队的雇佣,充当了他们前往码头区下水道消灭鼠人的向导。\r 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大概已经没有挑选任务的资格了。\r 熊猫看着那个脸上带着紧张,额上还有汗水,但神情却又很坚决的向导,暗暗叹了口气。\r 等到战斗的时候,多照顾着他一点吧。\r 等到双方谈了几句之后,他担心的程度就迅速增加了……至少好几倍。\r 正如他猜测的那样,这个名叫鲁鲁的盗贼准备做完这笔生意就退休。所以他不仅愿意充当向导,也愿意帮“新手上路”冒险小队搜寻和排除陷阱,甚至可以参加战斗。但作为交换,他要求这次战斗之中获得的战利品必须分给自己三分之一。\r 他说:“我老了,要退休了,以后就不能赚钱了,所以这最后一笔,一定要多赚一些!我有个女儿,很可爱。如果这次任务顺利的话,我请你们吃饭,向你们介绍她。”\r 他显然对自己女儿的可爱程度有着绝对的信心,一副这是极大好处的样子。\r “就算我死了,也要折算成钱,给我的女儿。”他又如此强调,“冒险者协会的人知道我家住哪里,到时候你们去问一下就行。”\r 熊猫听得暗暗皱眉,琢磨这这说话实在是不吉利到了家,简直是个专业立死旗的。\r 所谓“死旗”,就是那些在影视动漫作品里面,一旦说出来就会导致角色在随后的剧情中死亡的话。什么“做完这次任务就退休”啊,什么“我的女儿”啊……这都是著名的死旗,说出来的人多半就会死在任务里面啊!\r 这位向导……他不会是猴子请来的逗比吧? 第十二章、下水道 l???nt8;/???????}??)p?75i?7j???y??hn????s]r??m??下水道的入口很多,老盗贼鲁鲁的确是条识途老马,在询问了他们的要求,商定了“安全第一”之后,就带着他们来到了靠近海边的地方,沿着一道已经略有腐烂的木梯子爬了下去,大约往下爬了五六米的样子,便看到了一个宽阔的石头洞口,正是原本码头区下水道的出口。\r “这个地方没有遮挡,前面船来船往,有卸货的工人,有指挥船只进出港口的领航员,人多眼杂。对于那些做暗地里活动的人来说,这儿是最不受欢迎的场所,他们会尽可能避免来到这里。”鲁鲁很有经验地说,“在码头区所有的下水道入口里,这儿最安全!”\r 熊猫点头,正打算跟着下去,突然注意到了一个身影。\r 那人穿着旧皮袄,双肩各扛着两个大麻袋,虽然背了寻常搬运工双倍的东西,走路却稳稳当当,连一点摇晃都没有,脚步轻快,宛若闲庭信步一般。\r 有这种身手,穿这种打扮的搬运工,除了德鲁伊格拉斯之外,还能是谁?\r 他立刻朝着那边喊:“格拉斯,有空吗?”\r 格拉斯转头看了看这边,立刻就认出了熊猫那张剃了毛的丑熊脸,点点头,将四个麻袋送上在旁边等待的拖车,然后走了过来。\r “是熊师傅啊,你们这是在干什么?”\r “我们要去下水道对付鼠人,你有兴趣一起来吗?”熊猫问。\r 格拉斯愣了一下,想了想,摇头:“这座城市里面的正义力量已经很强大,不需要再增加更多了。我倒是觉得,你们没必要赶尽杀绝。毕竟一个城市里面总会有那些太阳找不到的地方,总会有一些见不得光的任务需要人去做。鼠人虽然邪恶,可他们好歹在这里呆久了,对这座城市多少有点感情。你们消灭了他们,后续填补这块空缺的,只怕还不如他们呢。”\r 熊猫愣住了,看了格拉斯好几秒钟,在他的脸上只能看到认真的表情,看不出半点开玩笑的意思。\r 他这才想起来,在游戏里面,npc的德鲁伊大多是这种“平衡论”的持有者。他们认为万物都要讲究平衡,过犹不及。当邪恶占据上风的时候,他们就会站出来对抗邪恶;而当善良正义占了上风,他们往往会转而帮助邪恶,让邪恶不至于灭绝。\r 亡灵天灾版本末期,当亡灵大军已经在各方势力围剿之下行将覆灭的时候,德鲁伊里面甚至跳出了几只人间奇葩,表示亡灵们也已经受到教训了,他们已经没有再侵害各国的能力,不值得为了彻底消灭他们而再损失更多的人口和军队……云云。\r 按照游戏剧情,这几只奇葩居然还成功了,所以西大陆就进入了亡灵和生者共存的时代。玩家们也由此得到了转生为亡灵种族的可能,“莽穿地球”公会里面的几个老牌亡灵玩家,都是在那时候转生的。\r 想起未来的事情,熊猫忍不住在心中叹了口气,干笑两声,就把格拉斯给打发走了。\r 算了,还是让这家伙继续扛包去吧……\r 他摇摇头,走向梯子,正要爬下去,看到有些腐朽的木头,心中一个激灵,暗暗用法术减轻了体重,才稳稳当当地爬了下去。\r 等他也下去了,远处一间屋子里面,两个负责监视这个出入口的盗贼面面相觑。\r “真是怪事!那么大的块头也能爬下去?梯子居然没断?”\r “可能他有什么特别的本事吧,不管他,我们只负责在这里监视就好。”\r “要是他们打不过鼠人,逃出来了,怎么办?”\r “不怎么办,我们只是负责监视的。那伙鼠人跟咱们帮派还没真的完全撕破脸,我们不能先动手。”\r “要我说,把那些老鼠脑袋都弄死算了!看着他们的样子,我就觉得浑身不舒服——我可听说过,鼠人会传播瘟疫的……”\r “那是偏见,鼠人虽然长着老鼠头,可他们又不是真老鼠。他们不携带瘟疫的。”\r “真的?很多人都这么说啊。”\r “……没准……或许……也许……恐怕……不排除……有那个几个鼠人会携带瘟疫……”\r “老大你给个准话啊!”\r “我又不是研究生物学的,你问我,我问谁去?”\r 就在这两个走私帮派的盗贼讨论鼠人究竟是否携带瘟疫的时候,熊猫他们已经走在了宽阔的下水道里面。\r 正如冒险者协会的工作人员所说,这条下水道早已废弃,里面别说没有污物,就算是连水都没有,除了入口的部分有一些被风浪激荡进来的海水之外,往里面走上一小段,地面就已经干燥了。\r 波洛克港的下水道相当的宽阔高大,就算是熊猫这个大块头,在里面也能抬头挺胸地走路——当然,跳是不能跳,一跳怕就要撞头。这样的高度自然稍显不够,但也有它的好处,在这个高度里面,熊猫只要展开手臂,就没有任何人能够突破他的阻拦。\r 作为一个武术家,他对于“拦截”的手段,还是很熟悉的。在这种环境里面,他走在队伍的最后面,谁也别想从他这里窜过去,袭击到前面的人。\r 至于前面的战斗,埃尔文的剑和盾(木盾,用厚木板制作的便宜货,冒险者协会免费赠送),雷恩的法术和投石,瑞亚娜的长枪,老盗贼鲁鲁的手弩和匕首,再加上瑞亚娜的治疗法术……熊猫不觉得那些鼠人真的能够把他们怎么样。\r 毕竟,鼠人的体格可是跟地精差不多弱,敏捷程度还不如地精的种族,地精尚且能够在森林之中赢得一席之地,鼠人只能混下水道,战斗力的差距一目了然。\r 在卡里普拉村,熊猫的这些弟子们可不止一次在史特路等人带领下去森林里面跟地精作战,埃尔文他们三个,每个人都能单挑至少三只地精。\r 下水道里面总共就这么大,能有几只鼠人一拥而上?只要小心点别中冷箭,根本就……熊猫摇摇头,将那些嚣张的念头赶走,暗暗告诫自己,不能随便竖旗。\r 队伍里面有个喜欢立死旗的老盗贼,已经足够了……\r 就在这时,雷恩突然若有所思地说:“说起下水道,我就想起葛力教官以前给我们讲过的故事……很久之前,有一个两只眼睛颜色不一样的骑士,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在下水道用剑砍老鼠,最后练就了一身好武艺,还练成了名叫‘天狼巽闪’的绝技……”\r “对,那个故事我也有印象。我们是不是也应该找些老鼠来砍?”埃尔文来了兴趣,东张西望,试图找出一只老鼠来。\r 老鼠没找到,他却看到了一个顶着老鼠头的人型生物。\r 鼠人! 第十三章、鼠人讨伐战(上) ?q??r%2?v21????????u?ec???q?a+v!??w?l3~[f??世界,人们出于评估战斗力的需求,将各种生物按照体型分类,其中和人类大致上在一个层面的,是“小体型”、“中体型”和“大体型”这三类。\r 每一个体型之间的差距是“一倍”,也就是说,小体型的人大概相当于中体型的一半高,大体型的大概相当于两倍。当然,都是估算值,没有谁会无聊到拿尺子去量一量。\r 具体来说,地精是最常见的小体型智慧生物,小体型额外加强了他们优秀的灵活性,使得他们在盗贼之类行当上极具优势。但这是纯种地精乃至高等地精才能拥有的好处,鲁鲁这种混血地精享受不到太多血脉的好处。\r 而鼠人虽然也有敏捷方面的优势,但这种优势被他们的体格抵消了很多——他们的个头还不够小,而且更糟糕的是,他们本质上属于兽人的一个分支。\r 所有的兽人分支,都具有先天的力量或者体质成长优势,也都有智力方面的不利。\r 盗贼也是很需要智力的,无论训练和掌握技巧,还是布置和解除机关陷阱,智力都是关键之一。\r 作为一个怪异的兽人分支,鼠人天生的敏捷成长往往被兽人血统主体的力量或者体质成长覆盖,使得大多数的普通鼠人并不能表现出优秀的敏捷性来,至于力量或者体格方面的优势——看他们的细胳膊细腿,也就知道可能性不大。\r 不过,按照“生物学研究专家”寒风的估计,如果以普通鼠人为蓝本,分析调整血统,从小给予充足的营养和适当的训练,倒是可以培养身材不高,看起来颇为纤细苗条,但力量很出色的鼠人亚种。\r “这种研究没什么意义。”寒风如此说,“小个子,纤细身材,力量出色……我找野精灵来培养,比找鼠人靠谱多了。野精灵寿命还长,智力还高,培养起来之后可以成为优秀的实验助手,鼠人能干什么?充当实验材料吗?”\r “可以充当打手。”当时有人如此建议。\r “我一个科学家,与世无争,用不着什么打手。”寒风用谁都不信的话,结束了这场关于鼠人的简短讨论。\r 看到那个鬼头鬼脑东张西望的鼠人时,熊猫立刻就想起了这段话。\r 下一瞬间,鲁鲁就展现出了资深盗贼的老辣。\r 在那个鼠人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端起了事先上好弦的手弩,被涂黑了弩矢在昏暗的下水道里面几乎看不见,只听一声弦响,那个鼠人的眼窝里面已经喷出了鲜血,一支淬毒弩矢从它的眼睛里面射了进去,直接射中的脑子。\r 一箭毙命!\r 熊猫心中暗暗赞叹,鲁鲁的射术精湛,更厉害的则是他那敏锐的反应和毫不犹豫下手杀人的果断。不愧是真正的老江湖!\r 以射术来说,穿越者里面比鲁鲁出色的比比皆是,比方说他的老朋友斯凯,可以一张弓上同时搭着三支箭,分别射中这鼠人的双眼和咽喉,绝对不会有半点错漏。但是如果斯凯在这里,或许能够比鲁鲁更快发现敌人,可他的第一箭绝对不会奔着致命的位置射出去,多半会选择射对方的手,让对方失去反抗能力。\r 这无关技术高低,只是性格使然。斯凯穿越之前是个生活优裕的白领,穿越之后也衣食无忧,而且还得到了不死之身。这使得他的性格朝着温和稳定的方向发展,有一种从容不迫的“君子”风格,而不会像鲁鲁这样,平时好像没什么威胁,但一出手就冷厉凶恶,毫不留情。\r 穿越者里面,像斯凯这样的人很多,反倒是像荷鲁斯那样一出手就奔着把敌人砍成两段去的,才是少数。\r 熊猫的三个徒弟也不是那种狠人,所以看到鲁鲁一箭射死了那个鼠人,顿时都吓了一跳,瑞亚娜还忍不住嘀咕:“你这出手可真够狠的!”\r “他是斥候,不能让他发出声音。”鲁鲁解释,“虽然打起来肯定会被发现,但能多拖一段时间,就多一些把握。”\r 埃尔文他们当然也知道这个道理,所以只是暗暗皱眉,之前还打算完成这次任务之后去他家做客的打算,自然也就被取消了。\r 他们能理解这道理,能接受这做法,不代表他们愿意跟这样的人交朋友。\r 熊猫却多看了鲁鲁一眼,暗自琢磨,这次冒险完成之后,是否可以考虑把鲁鲁招募到塔拉汗去?\r 鲁鲁虽然老了,但他的经验还是很有用处的,他这样的人,当老师比当盗贼更合适。哪怕只是让他给年轻人们介绍“江湖经验”,也值得为此准备一份薪水。\r 他并不担心鲁鲁会教坏学生,这老盗贼是个聪明人,懂得察言观色,不会做那种蠢事的。\r 这个世界可不是地球,不存在能够容忍大学教授整天喷自己的国家和政府。\r 怀着这样的想法,在此后的战斗之中,他除了为队伍守好背后之外,就在仔细观察着鲁鲁。\r 这个老盗贼的射术精湛,但用匕首战斗的本事就一般般了。当他们逐渐靠近鼠人组织的大本营,跟十几个鼠人冲突起来的时候,鲁鲁按照事先说的冲上去战斗,在差不多一对一的情况下,花了一分多钟,才算是干掉了一个鼠人盗贼。\r 熊猫明显看出来了,他的匕首功夫没有得到过专业人士的指点,是彻彻底底的野路子。出手虽然十分狠辣,可漏洞很多。\r 结合鲁鲁的生活状态,他大致可以肯定,这个老盗贼的确是一直在社会下层打混的,并不是来自于那些大组织的间谍。\r 话语可以作假,行为可以作假,但战斗时候的各种细微习惯,是极难作假的。\r 能作假到这个地步的人,就算在间谍里面也是王牌,绝对不会沦落至此。\r 他这边细心观察,徒弟们和鲁鲁也在努力战斗,有个穿着铠甲拿着短剑的鼠人注意到了熊猫站在旁边,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尖锐地嘶叫着,朝他冲了过来。\r 这家伙来势汹汹,看起来很危险的样子,鲁鲁也忍不住对这边多看了一眼。\r 然后,他就看到这个一看就知道很厉害的鼠人,被那个似乎生了病,全身毛都掉光了的漆黑熊人,只一巴掌,就拍得飞了出去,重重撞在下水道的墙壁上,血喷出来至少有四五步远。\r 老盗贼的眼皮跳动了一下,心中却轻松了很多。\r (看来这次任务,我是可以安安全全地活着回去了!)\r 他才这么想着,突然头皮发麻,心中警兆大起…… 第十四章、鼠人讨伐战(下) 6`wn|??ortb^xglg%7?nn%fr5????0????:……事情大概就是这样,我觉得背后可能有色雷斯人在捣鬼,大家怎么看?】\r 他花了差不多十分钟,在聊天频道里面详细介绍了这件事,然后向同伴们寻求情报支援。\r 片刻之后,“赏金猎人”首先回答,他表示这样一刀,如果自己有准备的话,应该能够刺得出来;按照熊猫所描述的那个小别墅里面的情况,自己单枪匹马也能做到“潜入、杀光”这样的事情,但效率不可能很高,而且不能保证每次都成功。\r 在穿越者之中,他已经是潜入技能最强的,如果连他都不能保证绝对成功的话,那么最大的可能,就是杀光海马帮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r 但又过了一会儿,荷鲁斯却提出了另外一种可能。\r 如果这个走私帮派的成员们,是被人用药物麻痹了,再下手杀死的呢?\r 这个世界上,当然存在能够将一群人麻痹的药物,穿越者们就能制造出不止一种。如果使用这样的药物,比方说用作熏香的话,就可以让整个海马帮的人都完全失去抵抗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只需要一个厉害的刀客,和一个负责处理痕迹的老练盗贼就可以了。\r 不仅如此,事实上用魔法也可以做到类似的事情。海马帮的成员几乎都是普通人,对于魔法的抵抗力很低,只要用大范围的魔法让他们陷入昏睡或者麻痹,然后一个个杀死,并不困难。\r 随后无眠表示,其实那一刀也未必是什么神功绝技,没准牛逼的不是那个用刀的人,而是那把刀。\r “你们想,区区一个被熊猫一脚踹得连个像样的尸首都没剩下的渣渣,居然有一把紫色的刺杀用匕首,可见这些人的装备是很好的。那么他们当中的高手,有一把金色甚至七彩的刀,也不能说就没有可能吧。”\r 他这么一说,诸如荷鲁斯之类顿时就嚷嚷着要赶去波洛克港杀人夺宝。\r 财宝动人心,大家穿越也已经快整整两年了,可迄今为止,得到的金色装备也就两件,一件是骷髅戒指,一件是欺诈者的假面。出门搞事的武斗派们倒是努力按照游戏里面的线索去寻觅那些金色的装备,但找倒是找到了,真正到手的却哪怕一件都没有……金色装备大多在一些特别牛逼的人物身上,这样的家伙,目前大家还真的干不过。\r 就像“铁血宰相”利奥波德,他身上应该是有金色装备的,然而当初靠着熊猫的牺牲,兵临才能用大量铝热剂把他给烧死,爆装备?别做梦好不好!\r 类似的,色雷斯国王理查德身上肯定也有金色装备,估计还不少,没准连七彩的都有,但抢不到,也只能感叹如之奈何。\r 至于塔拉汗伯爵……那个老狐狸身上没金装,只有一张已经变成白纸的紫色兽皮卷轴,估计被用掉之前是金的,难怪他能从五行运化大阵里面活着出来。他卧室下面那个密室里面的祭坛倒是金色品质,问题在于那东西只能拿来搞邪恶祭祀,大家压根用不着……\r 所以此刻看到可能有一把金色的刀,但凡是用刀的穿越者,没有哪怕一个不动心的。就算是不用刀的,只要技能系统不冲突,也琢磨着可以现在改换兵器……不止一个人表示,他觉得波洛克城其实也很重要,值得大家重点关注,自己之前没有想到,实在是后知后觉,现在要立刻改正,马上就出发去支援熊猫……云云。\r 熊猫看得哈哈大笑,尽管根据大家的分析,他觉得自己大概并不需要支援,但谁会嫌帮手太多呢?\r 其实,他自己倒是知道一件金色装备的去向——穆兰达那城里面的奎恩·基丹那就有一件金色装备,名叫“屠龙剑”。\r 这把屠龙剑,自然就是基丹那家族祖传的那把魔法剑。当初奎恩的兄长托马斯手持这把剑,身穿和它配套的魔法铠甲,在讨伐魔兽的战斗里面大放异彩。只可惜他在最后对抗水龙的战斗之中不幸牺牲,连坚固的魔法铠甲都被水龙给打碎了,只有这把剑完好无损。\r 熊猫手持这把剑,杀死了恐怖的水龙,强大的神圣能量、水龙脑中的魔晶核,以及屠龙的传奇,三者结合起来,将这把原本就有紫色品质的魔法剑再次提升,让它成为了金色品质的武器。\r 这把剑限定善良阵营使用,不仅能大幅度提升持有者的基本属性,而且有“锋利加强”、“生命加强”、“危险预感”、“免疫恐惧”、“屠龙”和“神圣”六条附加属性,如果能够修复那件魔法铠甲的话,还能激活已经失效的套装效果,让威力更上一层楼,或许能达到七彩的层次,堪比神器。\r 后来,这把剑和破碎的魔法铠甲一起还给了基丹那家族,成为了他们家族的荣耀。继承基丹那家族的是托马斯的弟弟奎恩,现在他才十五岁,如果有人去夺剑的话,他还真未必保得住这把剑。\r 所以熊猫早就打定主意,绝对不把这事说出来。\r 托马斯为了保护穆兰达那而战死,是个值得尊敬的骑士,他不能让托马斯的家人因为区区一把剑的缘故遭遇不幸!\r 但是,如果是像这次这个杀手的话,杀了他,夺取那把可能金色品质的刀,熊猫一点心理压力都没有,只会觉得很好,应该点个赞。\r 所以他并没有拒绝大家的支援,只提醒大家等到了波洛克城之后记得要低调,千万别引人瞩目——他们是来杀人夺宝的,万一他们太高调,让那些潜伏在暗中的刺客们发现波洛克城高手如云,改变主意,走了……那就白来了。\r 当然,他内心并不这么觉得,甚至于,他还有些期待这些家伙自己露馅呢。\r 怎么会白来呢……送上门的劳动力,不用白不用!\r 要对抗跨海潜水而来的色雷斯两千精兵,光凭熊猫一个人,是怎么都不行的。加上波洛克城的那点军队,也不够看。但如果加上这群急吼吼想要杀人夺宝,甚至于还没出发,就已经为“宝刀归谁”这个话题在聊天频道里面吵得不可开交的家伙,他就多少有几分信心了。\r 至于这群家伙会不会因此倒霉?呵呵,穿越者能倒什么霉?顶了天无非是乱军之中被砍死而已。为了一把金色品质的宝刀,谁会在乎被砍死?没看到他们现在就已经嚷嚷着要砍死竞争者了吗?\r 别说这群已经满脑子只剩“金色宝刀”的人,就算熊猫自己,如果被乱军砍死,就能获得争夺金色装备的机会,他也愿意每天被砍个三五七回,一直死到自己装备太多用不完为止…… 第十七章、援军的到来 *]???????uv??5?6?????]??0w67p?=??u?b??x?f??lx??一大早,就有穿越者急急忙忙赶来了。\r 赶来的穿越者是个黑暗精灵,游戏里面的id是“苏子溪”(这个据说是他的本名),目前的化名是塞万提斯。他的职业是游侠分支的“自然卫士”,兼具游侠和德鲁伊的能力,虽然法术方面及不上算是专业施法者的德鲁伊,但比起纯游侠又强得多。\r 传奇职业里面,很多都是这种由两个职业搭配起来的类型。作为罕见的单刀游侠,塞万提斯一手用刀,一手施法,拥有传奇技能“一心二用”的他能够在激烈的战斗之中毫无妨碍地施展法术,效果远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r 他进城之后直奔熊猫等人下榻的灰鸽子旅馆,正好遇到在楼下食堂吃饭的熊猫他们。\r “那把刀……”他开门见山地说。\r 熊猫用咳嗽打断了他的话,说:“先吃饭。”\r “吃饭不急,我们先去把那个凶手找出来吧!”塞万提斯义正辞严地说,“一想到有一个极为危险的人物躲藏在暗中,威胁整个波洛克城人民的安全,我就吃不下饭!”\r 正说话间,群聊频道里面有人破口大骂。\r “苏子溪你个混账!趁老子不注意打断了我的腿!你等着!我只要四个小时就能恢复,到时候我去把你爪子砍下来!”\r 熊猫面无表情地看着他。\r 塞万提斯咳嗽两声,坐了下来:“好吧,我觉得先吃饭,也是个不错的主意。”\r “你不怕他来报复?”熊猫问。\r “他打不过我。”\r “你这个种族在夜里有优势,但在白天反而不利吧。”\r “打不过我可以跑啊,到夜里来揍他就是。”\r “……我印象里面,你是个对朋友很好的人啊!”\r “跟我抢装备的,那就不是朋友!”塞万提斯严肃地说,“难道你没听说过‘兄弟剑出,再无兄弟’这个典故吗?”\r 熊猫当然知道这个典故——当年某个游戏里面,一件稀有的强力的而且很多职业都能使用的装备,往往会闹得整个公会鸡犬不宁,因此拆伙的都大有人在。\r “可当年咱们出大天使之剑的时候,也没见谁黑装备啊……”他说。\r “一星期刷新一次,迟早会出的东西,能跟全世界独一无二的比吗?”塞万提斯反问,“而且最重要的是,我几个关系好的兄弟们,他们都不用刀啊!那些平时就跟我争装备的货,你为什么会觉得我跟他们关系好?”\r 熊猫终于明白他的意思:“你该不会当初就跟他有仇吧?”\r 他还没说完,之前那个被塞万提斯打断了腿而落后的兄弟又在群聊里面骂了。\r “门三你个王八蛋!什么叫‘竞争者还是越少越好’啊!特地绕个圈子过来把我挂回城堡,你一个防御系角色,也来争金色宝刀干什么!”\r 【门三:你可以跟会长抗议,是他请我帮忙争这件武器的。】\r 熊猫连连摇头,没料到一向老好人的三余也承受不住金色武器的诱惑。他自己不好出面,就找了朋友出面,这简直是……\r 三余的做法提醒了不少人,于是好几个人纷纷呼朋唤友,拉帮结派,要靠着人多力量大这个简单朴素的方法,加强对那件金色武器的竞争力。\r 看到这种情况,熊猫终于忍不住了,提醒大家:“你们这么兴奋干什么?我甚至都还没见过那个人,也不知道他究竟是手持宝刀呢?还是武艺高强。要是他装备并不好,只是本事厉害怎么办?”\r 这话犹如一盆冷水,顿时让大家冷静了许多。\r 正如熊猫所说,那把金色武器究竟存在不存在,还要打个问号呢。现在就忙着拉关系许愿,万一那件武器根本就不存在,岂不是亏了?\r 一时间聊天频道又冷清了下来,大家不再说话,而是通过私聊交流讨论,商量该怎么办。\r “你真觉得那人不是手持宝刀,而是武艺高强?”塞万提斯问。\r “如果是的话,你怎么办?”熊猫反问。\r 塞万提斯想了想,说:“强者的装备总不会太差,我这把刀还是蓝色品质的,换成紫色的也不错。”\r 熊猫无语,仔细想想似乎这道理也对。\r 紫色装备自然是不如金色装备的,但是怎么都比蓝色装备好啊!\r 他想了想,打开自己的角色面板,琢磨自己是不是也该给装备更新换代一下了?\r 以前他没什么钱,但现在他手握二十几万金币的巨款,基本上但凡商店里面能买到的好装备,就没什么是他买不起的。\r 别的也就罢了,把装饰品升个级,总归是有必要的。\r 想到这里,他飞快地把东西吃完,站了起来。\r “走吧,我们去冒险者协会!”他兴奋地说,“买装备去!”\r 十几分钟后,看着冒险者协会拿出来的那些饰品,他忍不住连连摇头。\r 这些饰品看起来的确不错,但问题在于,它们绝大多数都是提升智力或者魔力的。\r “我想要问个问题。”他忍不住说,“你们这些装备,看起来都是给施法者准备的吧?难道没有适合战士类的吗?”\r 独腿会长用一种看傻瓜的眼神看着他:“适合战士类的装备,当然早就被人买走了,哪里还能放到现在?”\r 熊猫哭笑不得,这才醒悟自己问了个傻问题。\r 战士类是冒险者中的主流,也是存钱相对较多的类型。他们舍得在装备上花钱,因为装备就相当于他们的生命。\r 相比之下,法师类职业就算有钱,也会拿来购买卷轴或者魔法材料,再或者买一些冥想药水啊、宁神熏香啊之类,他们对装备的需求相对是比较低的。反正又不用冲到前线去厮杀,有必要那么花心思打理装备吗?\r 冒险者中有一个很极端的说法,“战士需要全身装备,法师只需要一张传送卷轴”。意思是说,法师反正缩在后面,形势不妙的时候用传送卷轴逃跑就行,压根不需要什么装备……\r “想要买战士类的精品装备,还是等拍卖会吧。”独腿会长说,“波洛克城每月月初都有拍卖会,下一次拍卖会也没多久了。”\r 熊猫算了算时间,暗暗叹了口气。\r 如果一切还按照游戏里面历史来的话,下次拍卖会之前,波洛克城就已经毁于战火了…… 第十八章、二探下水道 这个白天,熊猫也好,波洛克城的官员和军队也好,冒险者协会也好,都没有任何举动。 明面上,巡逻兵们还在城里四处奔波,寻找灭门凶犯可能的蛛丝马迹,但实际上真正的高手们都没有轻举妄动,反而在努力呼朋唤友,尽可能召集强手。 他们都知道,灭了海马帮的那个杀手——或者那群杀手,绝对不是可以轻松应付的敌人。现在不适合打草惊蛇,而应该尽可能集结高手,等到准备妥当的时候,再发动雷霆万钧的一击,争取一击奏效。 很多人的心中,其实还抱着另外一个念头。 也许那些杀手只是路过的,只要不招惹他们,或许过几天他们就会离开。不管他们之后去祸害哪里,只要不在波洛克城继续闹事,就不值得为一群走私团伙的死,跟他们真刀真枪地怼上。 毕竟……穿越者们是不死之身,这个世界的本地人可不是。 大家都只有一条命,不是万不得已,谁愿意冒生命危险呢? 熊猫他们也等到了几个帮手,当然全都是穿越者。 除了黑暗精灵游侠塞万提斯(苏子溪)之外,还有狮人格挡战士爱欧(门三),高等地精盗贼刚铎(赏金猎人),以及急匆匆扔下自己率领的一小支军队,从诺玛防线狂奔跑来的龙人狂暴战士尤涅若。 这四个人里面,塞万提斯、刚铎和尤涅若都是自己想要那把金色品质的报道,爱欧是受会长三余的委托而来,帮他争夺这把刀。除此之外,还有好几个人正在路上——从城堡到这里,实在是有点远,就算一路狂奔,也没那么快赶到。 当夜色降临的时候,塞万提斯就建议大家趁着夜里出动一下,去下水道的鼠人巢穴查探一番。 “我们几个都是有夜视能力的,黑夜对我们来说完全是优势。趁着夜色去看看,没准能够找到一些线索。”他说。 这话当然很有道理,但谁都知道,他究竟是什么意思。 熊猫和尤涅若对视了一眼,都从彼此眼中看到了赞成。 “爱欧,你怎么看?”熊猫问。 “我无所谓,你们去的话我当然跟着一起去。你们不去的话我就睡觉。”爱欧回答。 于是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 安排好学生们和鲁鲁的家人(他们也搬到灰鸽子旅馆来了,住在家里鲁鲁不放心)之后,熊猫他们一行六人就悄悄地出发,借着夜色的掩护,来到了码头区。 虽然他们当中真正的专业盗贼只有刚铎和鲁鲁,可穿越者们谁不会潜行技能?不会的,一个白天现学,然后用经验值点技能级别,也硬点出来了。 一路上,他们没有惊动哪怕一个巡逻的士兵,悄悄地来到了靠近码头区北侧,毗邻城区的地方。 按照鲁鲁的说法,这里是最不容易被人注意的下水道入口之一,距离鼠人们的总部,应该有一定的距离。 虽然从港口位置的下水道出口进去才最安全,但那边已经打过一仗,鼠人不可能毫无防备,相比之下,还是这边更合适一些。 这次先下去探路的是刚铎,作为穿越者中最厉害的潜行者,他的潜行技术在这个世界上都是名列前茅的,熊猫等人只看到下水道入口处似乎有影子一闪,他就已经钻了进去,前后不超过半秒钟,也没产生比哪怕一根针落地更响的声音。 鲁鲁看得瞪大了眼睛,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作为在潜行技术上下过苦功的老盗贼,他一眼就能看出刚铎的潜行技术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自己别说已经老了,就算能够一直保持年轻时候的巅峰状态,再苦练三十年,也未必能达到这个水平。 这到不是他妄自菲薄,刚铎的潜行技术有传奇种族的加成,又有传奇技能和传奇职业的效果,没有这三者之一,光靠普通盗贼职业,一个混血地精再怎么努力,也不可能达到他这个高度。 要是普通职业靠努力就能和传奇职业在最优势的项目上并驾齐驱,那传奇职业还有什么意义? 片刻之后,刚铎在聊天频道里面说:“下面安全,没有鼠人的哨兵或者陷阱,下来吧。” 于是熊猫他们鱼贯而入,最后一个下来的自然是鲁鲁,这次大家让这个老盗贼留在最后,免得他一不小心死在战斗里面。 在场的五个穿越者都不是草菅人命之辈,没办法的情况也就算了,可以的话,他们是想要尽可能保护这个战友的。 夜晚的下水道里面一片漆黑,好在大家都有夜视能力——其中夜视能力最弱的是鲁鲁,混血地精的昏暗视觉让他在这里有一种朦朦胧胧看不太清楚的感觉,直到塞万提斯给他加了一个夜视buff,才算是解决了问题。 他们走得很慢,大概每走三五分钟就会停下来,鲁鲁左右观察,确定队伍目前的方位,刚铎则到前面去侦查,防止被鼠人的哨兵或者陷阱发现。 就这么走了差不多半个小时,鲁鲁招招手,将大家集合到自己身边,用尽可能低的声音说:“差不多了,这里应该已经到了鼠人帮派势力的外围。没有意外的话,接下来应该就会遇到鼠人了。” 熊猫他们点点头,拔出了武器。 他们的武器都已经特地涂上了黑色,在黑暗之中几乎无法看见,简直有点阴损。 片刻之后,出去探路的刚铎也回来了,果然正如鲁鲁所说,前方有陷阱,而且还不止一个。 “这些陷阱的等级不低,我没有绝对的把握能够将其拆除。”他在聊天频道里面说,“如果拆除顺利的话,咱们还可以继续潜入。如果拆除失败的话,就要准备战斗了。” “战斗就战斗!”熊猫满不在乎地说,“我们难道还怕战斗吗?” 大家纷纷发了个笑脸,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 幸运的是,这次刚铎的人品不错,前后六个陷阱,全都一次成功,顺利拆除。他也因此得到了四蓝二紫,六套陷阱材料。 他们并没有急着前进,而是由刚铎出手,在原地重新布置陷阱。 如果一切顺利的话,等战斗结束回来,他可以轻松回收这些材料。而如果战斗不顺利的话,他们则可以退回这里,借助这些陷阱将敌人弄翻。 做完这一切,他们才在刚铎的带领下,沿着鲁鲁指的路,继续前进。 这次,只走了不超过一百米,他们就听到了前面传来的声音。 是争吵和叱骂声。 第十九章、色雷斯的阴影 “我真是受够了!一个简单的潜伏任务,你们都能搞砸了,你们究竟是怎么通过培训的!”一个中年人的声音带着怒气低吼。 十几个年轻人立刻齐声回答:“对不起!” “利用鼠人潜伏在下水道里面,这个选择是正确的。可你们为什么要帮鼠人对抗走私帮派?我们不需要这么做!这样会暴露我们!”中年人说,“我们要做的,是潜伏!除非军方决定要动用‘海风’计划,否则我们就一直潜伏,潜伏到这场战争结束为止。除此之外,我们什么也不应该做,明白吗!” “明白!我们错了!” “最要命的是,你们居然还被人发现了!被发现了也罢,只要当时灭口就好,你们居然还没能成功灭口,反而又被那群走私贩子看到痕迹……接下来你们犯了最严重的错误,你们不敢去灭那群走私贩子的口啊!”中年人以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说,“走私贩子是混黑路子的,只要有足够的好处,完全可以收买他们。灭他们的口,只会把事情给闹大了!” 那些年轻人纷纷应声,无非是“我错了”、“现在该怎么办”之类。 “现在……我也没什么好的办法,只能龟缩在这里,等。”中年人叹了口气,说,“总算情况还不是最糟,你们也算是歪打正着,波洛克城那群人怂得很,你们灭掉那个走私帮派,吓唬住了他们。接下来只要我们不闹事,他们就会当我们不存在,除了加强警惕之外,不敢真的做什么刺激我们的事情,以免我们铤而走险,跟他们来个玉石俱焚。” 年轻人们纷纷松了口气,不少人都笑了起来。 就在这时,中年人却又阴恻恻地说:“只要……我们做完最后一件事就好。” 这话还没说完,熊猫心中就警兆大生,他想都没想,直接转身,一把拖住还没反应过来的鲁鲁,沿着过来的路狂奔。 毫无疑问,这个中年人是那群年轻刺客的首领,甚或是老师。那群年轻刺客未必很厉害,但这个中年人必定是高手。 绝顶高手! 具体有多高,估计要参考“铁血宰相”利奥波德。 面对利奥波德那样的高手,熊猫、塞万提斯、尤涅若、爱欧、刚铎五个人加起来,也不会有多少胜算。为今之计,只有赶快逃跑,逃到刚铎布置的陷阱那里,才可能稍稍有点胜利的机会。 他的反应已经是极快,而塞万提斯和刚铎的反应比他更快,尤涅若和爱欧虽然反应稍慢一些,但看到他们在跑,立刻也就毫不犹豫地跟上。 这是穿越者们之间的信任,同伴做什么,不管是什么理由,跟着做就好。 这个下意识的反应帮了他们的大忙,当他们一路狂奔,来到刚铎事先准备好的陷阱那里时,从背后一路追来的杀手们,才堪堪只是追到身后十来步的地方。 在这种黑暗的追逐战里面,远程武器是毫无用处的。无论射击技术多么高明,想要射击的时候身体总要停顿一下,找一下射击点。世界上有能够在狂奔的骏马上射箭的强者,却没有能够一边脚下不停地狂奔,一边还开弓射箭的射手。 只要耽误一下,前面的人跑远了,那还射个鬼! 所以虽然追兵在人数上占了绝对优势,却被熊猫他们一路狂奔,一口气逃出了很远,逃到了适合他们的战场。 眼看着越追越近,刺客们脸上都露出了笑容。但就在这时,跑在中间的瘦瘦矮矮的刚铎却突然蹲了下来,双手猛地拍向地面。 “退!”黑暗中有声音大吼。 训练有素的刺客们立刻下意识地后退,但他们正在全力追赶,哪有可能立刻就转成后退? 就在这一停一缓之间,无数青白色的电光、鲜红的火焰、惨白的冰霜、绿色的毒气……都从刚铎双手拍地之处升起,他似乎一点也不顾忌会伤及同伴,直接把跑在最后的尤涅若和爱欧也包了进去,陷阱发出的猛烈攻击席卷了后面二三十米的范围。 作为传奇盗贼,虽然刚铎不是专精陷阱的“陷阱大师”,但他好歹也有一些针对陷阱的高级技能,比方说,他能够主动引发陷阱。 当初设置这几个陷阱的时候,他就是朝着敌人会追杀过来的方向布置的,现在陷阱发动,自然就朝着这个方向攻击。只一下,一大半以上的追兵就都被陷阱的攻击给包裹了进去。 毒雾、电光、火焰和冰霜之中,咳嗽声、惊呼声、惨叫声连成一片,却又迅速沉寂。 两个身影猛地从其中冲了出来,正是尤涅若和爱欧。 他们一个是龙人,一个是狮人,都是防高血厚的,狂暴战士的生命值仅次于熊猫这种血牛圣武士,格挡战士虽然血不是很多,却有极为强劲的物理和魔法防御,再加上他们身上都穿着长孙武在诺玛战线假公济私用联邦的材料为他们不惜成本打造的紫色全身甲,区区六个陷阱只能让他们损掉一半左右的血而已。 但是,那些刺客们就不行了。刺客本来就是薄皮类的,全靠闪避吃饭。面对六个陷阱的联合攻击,就算是传奇盗贼也很难靠着闪避躲过去,更不要说他们这些才出师不久,出了大事还要老师来坐镇指挥的。 陷阱的联合攻击只持续了三四秒钟的时间,但三四秒钟之后,被陷阱覆盖的区域里面,已经一个活人都没有了。 十二三个身穿黑衣的年轻刺客全都趴在地上,身上有的还跳动着电弧,有的还燃烧着火焰,有的覆盖冰霜,还有的露在外面的肌肤都成了墨绿…… 他们只有一点是完全相同的,就是——都死透了,没得救。 剩下的刺客们此时惊魂未定,他们本拟自己学成绝技,一出山就能惊动四方。在区区一个波洛克城,那还不是横着走路!之前轻松灭了走私帮派的满门,更让他们信心大增。却不料一转眼就挨了一个迎头痛击——被这一波陷阱攻击之后,这群刺客还剩下的,已经只有五六个而已。 就在这时,刚铎突然眼睛微微一缩,一个翻滚躲到了旁边,然后一声轻微的响声从他刚刚的位置传来,却看不见半个人影。 刚铎的脸色变了,他已经认出了对方的身份。 色雷斯官方盗贼或者说刺客部门的总教官,“阴影之王”阿兰维纳。 在游戏里面,正是完成了这位阴影之王的任务,他才得以在对方的教导下,成为了传奇职业“潜行者”。 第二十章、当世强者 昏暗的下水道里面,只有那些死在陷阱之中的尸体身上犹自燃烧的火焰,能够提供少许照明。墙壁上,地面上,头顶的天花板上,无数的黑影不断晃动,犹如鬼域一般。 在这鬼域之中,一场寻常人根本看不到的恶战正在发生。 刚铎连滚带爬,狼狈不堪,竭尽全力躲闪来自幽暗之中的攻击。虽然他是传奇职业潜行者,但因为等级的缘故,他的潜行技能还不如对方。自从穿越之后,他第一次遇上了比自己更加擅长潜行的对手。 更不要说“阴影之王”阿兰维纳是战斗方向的盗贼,他是辅助方向的盗贼,就算彼此等级一样,正面战斗也对他极为不利。 事实上,他能够撑到现在,已经是超常发挥了。 周围的幽暗之中仿佛什么都没有,但他很清楚地知道,阿兰维纳藏身其中。 阴影之王拥有“阴影虚化”的能力,只要在阴影里面就能化身没有实质的虚体,不仅看不见,寻常的物理攻击也无法打中。现在这个地形对于阿兰维纳有着极大的优势,只有在攻击的瞬间,他才会极为短暂地化为实体。 按说面对这样的对手,刚铎根本就挡不住三两下,但幸运的是,当初在游戏里面,每一位转职传奇职业的盗贼玩家,都跟阿兰维纳交过手——或者说,被对方考验过。 他当然也是如此,为了通过那一仗,他曾经花了一个星期去研究攻略,将对付阿兰维纳的套路背得滚瓜烂熟。此刻真正对上了这位人间界的第一盗贼,当初的那些经验立刻涌上心头,帮了大忙。 (阿兰维纳的攻击习惯,是把盗贼技能先挨个儿用一遍。第一下是凿击,紧接着是切割,然后是背刺,再然后是……抹喉!) 刚铎一个翻身,不等站好,就按照经验,竖起手上的匕首,挡在了自己喉咙前面。 一声金铁交鸣,火花四溅,强大的力量震得他手臂发麻,差一点就没能挡住。 黑暗中传来一声惊讶的冷哼,阴影之王怎么都没想到,这个已经只能翻滚躲闪的地精,竟然能够在千钧一发之际猜到自己的攻击手段,准确地作出了格挡。 他当然不可能想到,其实这个盗贼跟他交手了十几次,还对着别人跟他交手的视频研究过超过二十个小时。 尽管游戏里面的战斗和现实中的战斗有很大区别,但阿兰维纳的行动习惯没有变,这就给了刚铎一线生机。 在他苦战的时候,别的穿越者们也没闲着。 战斗力相对较弱,关键是攻击力太低的爱欧被分配护送鲁鲁离开,他并没有争执,一把扛起鲁鲁,转身就走,没有半点犹豫。 按说他作为格挡战士,应该留下为队伍守住前锋。然而他们也都认出了对手的身份,面对神出鬼没的“阴影之王”,肉盾根本毫无意义。 “阴影之王”阿兰维纳是不吃嘲讽、牵制和控制的,身披重甲的牧师还好一些,法师之类在他面前基本上就跟纸糊的一样,一刀准秒。游戏里面也有挑战他的副本,一般都是十七八个盗贼加上几个圣武士,脚踩光环跟他死磕,什么法师牧师之类全都不带。 硬实力够了,自然就能过。硬实力不够,那继续提升等级、技能和装备呗。 穿越者们最大的优势就是不死之身,他们这个队伍里面,唯一会死的就是鲁鲁,所以先把鲁鲁送走,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剩下的人都和刚铎拉开一定的距离,关注着战斗。 他们压根不知道该怎么跟阿兰维纳打,就算着急也没用。 【熊猫:你们谁知道怎么对付“阴影之王”阿兰维纳?我们跟他对上了。】 【荷鲁斯:阴影之王?传奇杀手?!我靠那还打个鬼啊!人家连传奇高手都杀了好几个,咱们全公会一起上或许还有胜算,就你们几个,还不是被人一刀一个……】 【和音:环境如何?】 【苏子溪(塞万提斯):在下水道里面。】 【和音:尽量想办法先出去,这个环境里面想要挑战阴影之王,是绝对不可能的。】 【你隔壁的许先森:熊猫再来个天谴呗,没准一个天谴能打死他。】 【无眠:一个天谴下去,阿兰维纳死不死,我不知道,但波洛克城会死多少人,我倒是能估计一下……】 【尤涅若:出不去。】 【熊猫:我们总不能把刚铎(赏金猎人)扔在这里吧,还有别的办法吗?】 【和音:可以试试无影战术,或许有效,但也可能会激怒他。其实我觉得你们现在跑,让他断后,是最好的选择。】 【熊猫:你们怎么看?】 【尤涅若:战!】 【苏子溪:试试无影战术吧。】 熊猫笑了,抬起手来,金色的光芒从他的掌心升起,化为明亮的光球,飞了起来。 与此同时,塞万提斯也做了类似的事情,不过他发出的光球是绿色的。 一个个光球到处飞舞,将下水道里面照得一片明亮。因为熊猫和塞万提斯刻意控制的原因,光球散布在下水道的各处,上下左右前后都有,在它们的映照下,下水道里面的一切都被照得纤毫毕露,看不到半点影子。 这就是在游戏里面颇有名气的“无影战术”,它能够使得战场上没有影子,让诸如影魔、幽影怪物之类能够施展阴影潜伏、阴影跳跃之类能力的怪物失去这方面的能力,只能正面战斗,无法再神出鬼没。 但它也有个巨大的缺点,会产生极大的仇恨,激怒对方。 熊猫才刚刚完成施法,就升起了强烈的警兆,他下意识地一拳向着警兆的方向打去,却没有打中实体的感觉,反而手臂上一冷一疼,纵然及时变招躲闪,手臂上也多了一条长长的伤口,深可见骨。 要是他的反应再慢上哪怕一点点,半截胳膊就丢了。 阴影之王阿兰维纳就算只用正面战斗,也是当世一等一的强者,绝非现在的他们能够挑战! 和音说得对,现在最好的选择其实是逃跑。 但是,熊猫不想逃! 虽然不知道此时的阴影之王有没有踏入传奇层次,但就算没有踏入传奇,对方也是人间最厉害的高手之一。机会难得,他想要跟对方较量一下,看看彼此的差距究竟有多大。 一直以来,对穿越者们而言,最大的威胁无非两个,一个是事情闹大被天堂和地狱发现,大天使、大恶魔们打上门来的话,他们真的是无计可施;另一个威胁就是人间的那些传奇强者,他们是移动的核武器,具有可怕的威慑力,在穿越者们能够和他们正面对抗之前,都必须小心翼翼,避免被他们盯上。 除此之外,就算是几万军队,他们其实也并不怕——别说是只要不被找到城堡,他们全力骚扰之下,大军也坚持不了多久,就算是被找到了城堡,大不了大家仗着不死之身硬拼,日日夜夜苦战,用不了多久,就能把一支大军给打崩溃了。 天堂和地狱的威胁另当别论,人间的传奇强者们……眼前正是个好机会! 寒冰剑圣的层次太高,对方差不多是人间界的第一高手,完全不能作为传奇层次的标杆。 相比之下,阴影之王倒是个合适的对手…… 第二十一章、围攻 一刀没有能够剁掉熊猫一条胳膊,让阴影之王阿兰维纳惊讶地哼了一声。 他并没有因为无影战术而惊讶,纵横天下这么多年,他也算是见多识广,什么场面都经历过。这种没有阴影的环境,他经历过不止一回,在色雷斯刺客训练基地里面,他就有一间这样的训练室。 但是,一刀奔着胳膊过去,却连骨头都没能切到,这样的情况,最近几年还真没发生过。 联想起刚才那个接连躲闪和抵挡了自己好几刀的盗贼,他不禁对这些人有了一些警惕。 利奥波德生前曾经说过,大泽隐龙蛇,冒险者之中藏龙卧虎,不小心一点的话,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遇到高手吃亏。 事实证明,利奥波德说得对,他自己就这么死了。 阿兰维纳和利奥波德不同,他很谨慎。 比方说他有个习惯,无论做什么,都会让自己训练出来的刺客们打头阵,永远都不冲在最前面。 这个习惯可以说是冷血,却非常的有效。 比方说刚才,虽然一下子死了不少弟子,可也让他躲过了麻烦——尽管以他的实力,那些陷阱未必能够真正伤到他,但他谨慎得很,能够不冒险,就不冒险。 他很清楚自己对于色雷斯的重要性,只要自己还在,就能源源不断为色雷斯培养出优秀的刺客和探子来。与此相比,自己的武力其实意义不大。 陛下身边有剑圣守护,已经足够,至于剩下的人,色雷斯没有值得他去保护的人。 同样,这世界上也没有值得他出手去亲自刺杀的人。 他给自己的定位,就是教官。 利奥波德死后,他曾经私下批评过对方:身为帝国重臣,就算只是查办案件,也应该站在后面,让官方高手们冲在前面,怎么能够仗着自己实力高强,就亲身涉险呢? 阿兰维纳就完全没有冒险的想法。 所以,他现在已经考虑该不该改变打算了。 原本他的打算是将这些人杀了,封锁消息。但现在看来,这个打算不是很容易完成。 那个地精盗贼、这个兽人的神拳使者,都不是容易对付的。剩下的两个,一个蜥蜴人,一个黑暗精灵,就算没他们强,估计也差不了太多。 以他的本事,当然能够杀死这四个人,但……会不会因此受伤? 哪怕只是可能会磕破一块皮,他都觉得不值得。 毕竟……这些人已经逃走了两个。 凭这四个人的本事,大概可以拖住他两三分钟。这段时间不长,但大概也足够逃走的那人冲到地面上,大叫“色雷斯的杀手来了”这样的话。 总而言之,这次的潜伏任务,算是失败了。 阴影之王心中如此想着,手上却没有半点迟缓,两把黑色的短刀如同两道黑色的光芒,绕着他飞快的旋转,只是一两秒钟的时间,熊猫身上已经多了十七八个口子,每一个伤口都鲜血淋漓,让他几乎成了血人。 原本熊猫有一件长孙武给他量身定制的全身甲,只是为了掩饰身份,扮演一个穷困落魄的兽人冒险者,他实在不能穿着这身铠甲——在这个世界上,那么一套铠甲的价格,大致上堪比地球上的敞篷豪车。一个人开着敞篷豪车到处跑,却整天哭穷,那是在演喜剧吗? 此刻,他不禁有点后悔。 要是那身铠甲还在,自己绝对不会这么狼狈! 阴影之王阿兰维纳,真的是太强了! 殊不知,阿兰维纳的心中更加惊讶。 他认真出手,几秒钟的时间,居然还没能杀死对手,这种事情已经多久没发生过了? 五年?十年? 虽然这个丑陋的兽人被他切得浑身是伤,简直就跟个血人似的,可实际上他知道,除去一两刀之外,其余的伤口都只是破皮切肉而已,别说骨头,就连筋都没伤到。以兽人顽强的生命力,顶天了算是轻伤。 他眉头暗暗一皱,深深地吸了口气,就要拿出全力。 就在这时,塞万提斯没有拿刀的那只手上光芒四射,无数发光的绿色藤蔓覆盖了一大片下水道。 (德鲁伊?) 阿兰维纳一惊,下意识地挥刀,将自己周围的藤蔓全部砍断。 绿光一闪,血淋淋的熊猫在原地消失,出现在了塞万提斯的旁边。 “自己治疗!”塞万提斯说,“接下来交给我吧!” 说着,他猛地冲了出去,身影却飞快变得透明,隐入了藤蔓之间。 这是自然卫士的传奇技能,自然隐形。 在植物很多的地区,自然卫士可以进入隐形状态,此状态下,他能够自由地在植物之间瞬移,还能将伤害转移到周围的植物上。 虽然这个技能持续时间不长,但在持续时间里面,自然卫士差不多就是打不死的小强,还是自带瞬移和隐身的。 要不是他们不会背刺之类技能,说不定还能客串一下刺客。 阿兰维纳从未见过这样的技能,但身为人间最强的盗贼,他一点也不怕会隐身和瞬移的对手。 刀光一闪,一把黑色的短刀将塞万提斯的弯刀隔开,另一把黑色短刀已经在他的胸口撕裂了一条深深的伤口,深可见骨,甚至能够隐约看到跳动的心脏。 但下一瞬间,伤口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只有塞万提斯的一声痛呼,还在空中回荡。 “靠!”脸上的鳞片已经变成鲜红的尤涅若瞪大了眼睛,想都没想,用斧子当做盾牌,朝着阿兰维纳撞了过去。 没了阴影,失去了瞬移能力,不管这家伙本事多大,总不能比他这个已经开启了多重狂暴的龙人力气更大吧! 阿兰维纳当然不会跟他硬拼,脚步飞快地后退。在他的脚下,无数的藤蔓摇晃着,想要缠住他的双脚,却好像是遇到了滑不溜秋的东西一般,根本缠不上去。 两人一进一退,片刻间就走出了接近十米。 就在这时,阿兰维纳突然纵身一跳,一手抓住一根藤蔓,跳到了天花板上。 几乎毫厘之差,一把匕首浮现在他原本的位置,却是刚铎抓住机会,来了一个盗贼的招牌动作,背刺。 这一招并未奏效,反而让刚铎和尤涅若撞在了一起,瘦小的高等地精立刻被撞飞了,尤涅若的步伐也随之停下,昂起头来,朝着空中的阿兰维纳张开了嘴巴。 绿色的气息从他的嘴里喷涌出来,喷向了因为主动抓住藤蔓跳起来,而终于被藤蔓捆住一条手臂的阿兰维纳。 奇妙的是,在他喷吐这些气息的时候,居然还能说话。 “吃我一招原谅色波纹疾走!” 第二十二章、逼退 尤涅若这招“原谅色波纹疾走”,其实就是龙人的龙息喷吐技能。 作为龙族分支,龙人也能学会龙息喷吐,虽然威力和真正的巨龙相差甚远,却胜在方便许多,而且拥有不同的变化,另有一番奇妙。 尤涅若原本的职业是狂暴战士,并非法术系的发展,自然也不会龙息。去年年初,他受到熊猫自修神拳使者技能的启发,决定通过自修的方法探索龙息技能。经过一年多的摸索,终于在今年春天练成了龙息技能,还因此提升了不少魔力值——原本因为魔力值不够,他几乎没办法在聊天频道发言,现在总算能够说一些简短的句子了。 他的龙息与众不同,既没有攻击力,也不会让敌人麻痹、中毒或者是混乱,唯一的效果就是给敌人染色——染上一身别说水洗,就算皂角或者别的洗涤工具都没用处,只能用魔法消解的绿色。 他给这个技能取名为“原谅色波纹疾走”,这个“原谅色”自然取的是网络上将“绿帽子”称之为“原谅帽”的典故,练成这个技能之后,他一直在苦练只喷头发不喷其它位置的技术,不过迄今为止还没什么收获。比方说现在,他朝着阴影之王阿兰维纳喷出染色龙息的时候,就是直接覆盖式喷吐,压根没考虑什么“染发”的问题。 阿兰维纳当然不会傻乎乎被喷,然而此刻他一条胳膊被藤蔓捆住,暂时无法挣脱,想要躲闪也无法躲闪。 现实不是游戏,不是说你的敏捷属性够高,站着不动让人打,都能打出一串miss来。既然阿兰维纳无法躲闪,那这一下自然就喷中了。 转眼间,原本一身黑衣的阴影之王就被喷得绿油油,因为身材高瘦的缘故,看起来就像是一条刚摘下来的老黄瓜。 阿兰维纳将斗气凝聚全身,原以为不管什么样的攻击都能挡一下,却没料到尤涅若的攻击根本没有实际杀伤力,反而绕过了他的斗气防御,给他染了一身绿。 看着自己身上那一片绿,他当然不会天真到认为这些颜色无毒无害,相反,在他的印象里面,绿色一般是植物类毒素的颜色。 于是他终于下定决心,也不再继续战斗,手上黑刃一挥,便将周围的藤蔓全部切断,然后翻身一跃,一下子就跳回了学生们旁边,挥挥手,说:“已经有人逃走,潜伏失败,立刻撤退!” 学生们有些迷惑,不明白为什么这就走了,但长期的训练早已让他们深刻领悟了“理解的命令要执行,不理解的命令先执行再慢慢理解”的道理,二话不说转身就走。 熊猫他们当然不敢追杀——尤涅若的狂暴状态时间有限;塞万提斯的小强状态只能在藤蔓区域里面生效;刚铎之前拼了老命抵挡阿兰维纳的攻击,此刻回过神来,感觉双臂酸疼,简直好像已经断了似的;熊猫更是全身上下一片血淋淋,宛若惨遭凌迟酷刑一般,触目惊心。 这场战斗前后加起来可能也就半分钟的样子,但就是这短短的半分钟,四个穿越者就被阿兰维纳打掉了一半以上的战斗力,乃至于纷纷拿出了绝招,才算是将其逼退。 要是阿兰维纳铁了心跟他们死磕的话,他们只怕全都要挂回城,一个也别想逃得掉。 过了好一会儿,熊猫身上总算不流血了,喘着粗气说:“我们……这算是……打赢了?” 大家面面相觑,这才从茫然之中醒来。 “好像……算是赢了吧。”刚铎说,“阿兰维纳都带着人跑了。” “咱们打赢了阴影之王?!”塞万提斯不可置信地自言自语,“我的老天啊……” “回去之后我要好好吹吹,见一个人吹上一遍!这个逼我能吹十年!”尤涅若呵呵傻笑了起来,“人间界第一盗贼,刺杀过传奇强者的阴影之王,让我给喷了一发原谅色波纹疾走啊!” 大家琢磨了一下,也忍不住笑了。 尽管他们都看得出来,阴影之王的退走并非因为畏惧他们的武力,但不管怎么说,他们四个联手把阴影之王阿兰维纳给逼退了,是不争的事实! 阿兰维纳是什么人?是盗贼这个职业的总导师,负责传奇职业转职的大佬,给力到不能再给力的顶级角色! 就像尤涅若说的,这个逼可以吹上十年! 趁着兴奋劲儿,熊猫在聊天频道里面宣布了这个消息。 【熊猫:告诉诸位一个好消息,我们把阴影之王阿兰维纳给逼退了!】 尽管是夜里,但接下来的几秒钟,聊天频道还是被呼啦啦刷了一波屏。除了那些简短有力的“卧槽”、“我靠”、“木有搞错吧”之类,也有不少人说了完整的话,表达了他们激动的心情。 “阴影之王阿兰维纳?熊猫你们这么猛?!” “不可能的!你们级别最高的也就四十一二,阿兰维纳现在恐怕都快七十级了,你们怎么可能打得过他!” “卧槽!熊猫,你这是从哪里找了无敌外挂吗?” “***强!强无敌啊!” “这真是太强了!不服不行!” “靠靠靠靠靠!早知道我也去了!打阿兰维纳这么刺激的事情,我居然没捞到参加!” “门三你个王八蛋!你不把我挂回来的话,这一仗肯定有我一份!” “我也没参加啊,我护送鲁鲁回城来着……” “话说,打退阿兰维纳的经验奖励应该很多吧,熊猫你该不会又升级了吧?” “啊!我也想要升级啊!” “你在水池里面多躺躺,自然就升级了。” “我也想要躺着就升级啊!” “你又不是龙……” 话题渐渐就歪了,大家开始讨论从现在开始努力练级的话,需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单挑阿兰维纳,然后没睡的攻略组成员表示,按照统计整理的数据看来,大家可能要到三四十年之后,才能升到传奇——假设不到处打仗的话。 当然,诸如熊猫这类到处找事,而且好像有惹事体质,走到哪里就出事到哪里的,估计可以升级快一些,但终究也有限。或许荷鲁斯那个战争狂倒是可能率先冲进传奇境界,可对于本身已经传奇职业传奇种族传奇技能的穿越者们来说,70级这个传奇门槛,其实也没多大意义…… 就在聊天频道里面议论纷纷热闹非凡的时候,熊猫他们拖着疲惫的身躯慢吞吞回到了下水道的入口,爬了上去。 他们才回到地面,就听到了急促的马蹄声和奔跑声,循声看去,治安官罗恩带着大批士兵,正在急急忙忙地赶过来。 “熊先生!我们来支援了!”他远远地大叫,“敌人在哪里?” 熊猫深深地叹了口气。 真是劳碌命!才刚刚从下水道爬出来,又要回去一趟…… 第二十三章、结局 在熊猫等人的带路下,波洛克城的军队很快就来到了之前他们发现阿兰维纳及其弟子们的地方。 路上,他们自然经过了刚才的战场,塞万提斯魔力催生的藤蔓还没有完全消散,地上那些陷阱杀死的尸体还横七竖八躺在那里,看着这些一身黑衣的尸体,罗恩治安官的眼皮跳了好几下,暗自庆幸之前没有轻举妄动。 尽管遇到鲁鲁和爱欧之后,经过询问,他已经确定之前犯下海马帮灭门这桩案子的不是什么绝世高手,而是一群精锐杀手,但对他来说,这其实反而更糟糕。 绝世高手当然可怕,但除非这个高手疯了,或者是有迫不得已的理由,否则他绝对不会以一己之力挑战整个波洛克城。或许他很强,强到能够一人一刀把波洛克城的军队都给杀光,把波洛克城杀成一片血海,但波洛克城背后是莫来联邦,莫来联邦和特雷拉王国又是不止一次联姻的可靠盟友,他再怎么能打,难道还能以一己之力对抗两个国家吗? 在这个世界上,强者杀人越货乃至于灭门屠村之类,都不是什么很新鲜的事情,唯独“屠城”是个禁区,没人能够触犯。 城市里面必定居住着许多有钱有势的人,这些人往往又和别的有钱有势的人有交情、有亲缘,屠灭一座城池,不知道要得罪多少富贵人家,要得罪多少贵族、多少高手。 好汉难敌双拳,被这么多人惦记上,就算传奇强者的日子也不会好过。 但如果是一群精锐杀手,那就完全不同了。这群杀手的背后,必定有一个极为庞大的势力——没准就是正在和联邦开战的色雷斯。他们做事可不会有顾忌,别说是杀光这群士兵,就算真的在波洛克城搞屠城,也不是不可能。 罗恩是个积极努力的人,常常读书,尤其喜欢史书。他看过去的战争史,里面屠城的记录,可是屡见不鲜的! 所以当他询问了鲁鲁和爱欧之后,曾经有些犹豫,琢磨是不是应该继续装作什么都没看见,把这事混过去算了? 他想来想去,觉得如果对方对波洛克城有敌意的话,就算他装缩头乌龟也无济于事。相反,如果对方没有确凿的敌意,那么没准看到军队到来,就会直接撤退。 于是他终于下定了决心,集结了自己能够指挥的所有人手,近三百人呼啦啦奔着码头区赶来,准备靠着人数优势逼退那群杀手。 尽管他已经打定了主意,但其实真没有什么底气。此刻看到那群黑衣杀手的尸体,顿时心中打鼓,不得不接连深呼吸,不断地对自己说“放心、没事的”,才算是将心中的恐慌压了下来。 当然,让他不那么恐慌的最主要原因,还是因为这些人都死了。 死人没什么可怕的,别说只是一群杀手,就算是传奇强者,死了也就只是一具尸体而已。 呃,传奇强者还是算了,没准能变成死灵生物什么的…… 罗恩有些胡思乱想,脚步紧紧跟着浑身是血的冒险者“熊先生”,小心翼翼地穿越遍布藤蔓的地区,注意不让那些似乎有灵性的藤蔓缠住自己。 他认得出来,这是德鲁伊的法术,莫非那四个人里面有一个德鲁伊?看这法术的持续时间,那德鲁伊的水平还不低呢! 算了,什么都好,只要他们能打,怎么都好! 他有些担心地看着熊先生,这个相貌丑陋的穷困兽人武者浑身是血,血还没干,有些淋淋漓漓的,散发着刺鼻的腥味,让他心里打鼓。 这人究竟经历了一场什么样的战斗,才打成这个样子? 他身上的血,究竟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 刚才没看到浑身是血的尸体,莫非被他砍伤的人逃跑了? 考虑到他衣服的破损,或者是他受了伤,但被那个德鲁伊给治好了? 受了这么严重的伤,就算治好了也会大伤元气,他还能再战斗吗? 一个个问题浮现在罗恩的心里,不断削减他的信心。 但他最后还是坚定了决心,没有退缩。 人在江湖混,总是要面子的。他好歹也是波洛克城的治安官,要是之前装傻混过去也就罢了,现在既然已经下了决心,进了下水道,那就没有后退的余地了。 就算是死,也要脸朝前死,也不能伤在背后! 罗恩暗暗咬牙,不停地深呼吸,脚步终于渐渐沉稳起来。 但他的决心白下了。 当熊猫他们领着波洛克城士兵们来到之前遇到色雷斯刺客们的地方时,虽然看到了一个地下的秘密基地,却已经人去楼空。 他们里里外外找了个遍,只找到了被堆在地下室的上百具鼠人尸体,以及一条通往城外秘密码头的地道,没有找到别的任何能够说明那群人身份来历的东西。 这些人很谨慎,带走了所有能够带走的资料,没有留下哪怕一张纸,或者一件饰品、武器之类。 而那些死在陷阱中的刺客,他们的身上同样没有任何可以证明身份的东西。 中午的时候,经过详细搜索,罗恩终于确定,这一趟差不多算是白跑了。 ……倒也未必算是白跑,不管怎么说,从现有的证据看来,足以证明那群黑衣刺客就是犯下海马帮灭门案的凶手,甚至于足以证明他们来者不善。 所以当他前往伯爵府报告的时候,报告上就说:敌人的身份尚未判定,但可以确定来自于大型组织,有极大可能是国家级的。因为军队出动迅速,他们不得不提前撤退,不管有什么阴谋,都没有能够来得及实施。 波洛克伯爵对此非常满意,表扬了罗恩一番,又给参加行动的士兵们每人发了一枚金币,当然他也没忘了给熊猫等人一份丰厚的礼物。 决定了这些事情之后,他写了一封信,让使者快马加鞭前往诺玛防线,送给将波洛克家族主力军队带去参战的儿子。 这封信里面,介绍了波洛克城这次遇到的风险,要求儿子尽快撤军。 在信的末尾,他如此说道:“亲爱的西蒙,诺玛防线是联邦的,波洛克城是我们自己的,为了守卫诺玛防线,让波洛克城防备空虚,乃至于遭遇到这次的危险,得不偿失。波洛克家族的军队,应该用来保护波洛克家族自己!” 第二十四章、黑装备 穿越者们当然不可能知道波洛克伯爵府邸里面发生的事情,他们对此也毫无兴趣。 现在,他们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回到旅馆之后,刚铎拿出了一个个“加密的包裹”——这是他用盗贼技能临时制作的,之前打扫战场的时候,他将那些死掉的刺客们都搜刮了一遍,搜刮出来的东西就是这样的一个个包裹。 这是一个很有趣的设定,这些包裹必须在安全区里面才能够打开,而且要求队伍成员全体都在,每开一个,都要大家一起使用“解锁”指令。 之所以这么设定,在游戏里面,当然是为了增加趣味性,增加玩家们打怪掉宝的悬疑性——很多怪物身上都可能搜刮到好东西,但和正常爆装备不同,搜刮来的东西无法当场知道内容,就像是一个个宝箱似的。 一群人缩在安全区开宝箱,时而叹气时而欢呼,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周围的玩家,提升玩家们的游戏热情。 “好了,现在到了见证奇迹的时刻!”刚铎说了游戏里面,玩家们开包裹之前常说的台词之一,然后选了一个包裹,使用了“解锁”。 熊猫他们紧随其后,纷纷跟进。 当大家全都使用这个指令之后,原本紧紧包裹着的方形布包便缓缓展开,露出里面一把刺客匕首。 刚铎拿了起来,检查了一下,摇头:“蓝色品质,除了必定有的‘对人型生物特效’之外,还有一个‘附加流血状态’的效果。” 大家也纷纷摇头,再开下一个包裹。 蓝色匕首一把,跟之前那个一模一样。 第三个包裹,照旧。 “他们不会都用这个吧?”熊猫狐疑地说,“难道说,那天我被一脚踹死的,竟然还是身份特别的?” “你还真是惹祸体质,走到哪儿都能惹事……”尤涅若笑了,“俺寻思着,莫非你是这世界的天命主角不成?” 熊猫摇头:“如果我是这世界主角的话,难道不应该每次出击都是你们挂掉,只剩我悠哉悠哉走回去吗?为什么会反过来?” 大家都笑了。 笑完了,继续开包裹。 蓝色匕首、蓝色匕首、蓝色匕首。 第七个包裹里面,总算开出了一把紫色匕首,属性和熊猫之前得到的那把差不多。 “看来这两种匕首都是制式的。”塞万提斯说,“有这两把紫色匕首,找三咕打造一把紫色武器,应该没问题了。” “当然有问题,有很大的问题!”爱欧说,“打造出来,归谁?” 塞万提斯笑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你觉得怎么样?” “你跟三余商量去,反正不是我用。” “你们是不是把我给忘了?”刚铎抗议了,“我还在用蓝色匕首呢!这把匕首应该归我啊!” “你一个潜行贼,要强力武器干什么?” “我凭什么不能要强力武器?谁会嫌自己不够强力吗?”刚铎反问。 于是大家无语,继续开包裹。 蓝色匕首、蓝色匕首、蓝色匕首、蓝色匕首、蓝色匕首。 眼看还剩最后一个包裹,大家都不由得有些灰心。 然而,富有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 当这最后一个包裹打开的时候,里面赫然不是匕首,而是一把弯刀,和一枚项链。 刚铎反应最快,还没等别人反应过来,一伸手就把弯刀拿到了手上:“好了,我就要这把弯刀,别的都归你们。” 看到他的动作,就算是相对比较忠厚老实的尤涅若也反应了过来,顿时跳了起来,大叫:“靠!你这浓眉大眼的,竟然做出黑装备的事情来!” “我小鼻子小眼睛,一看就知道是反派。”刚铎收好了弯刀,和和气气地说。 “你这就没意思了!大家一起组队的,你怎么直接就抢了东西呢……”熊猫叹了口气,劝道,“拿出来吧。” “我才不!金色装备拿出来分?给谁都不合适啊!”刚铎连连摇头,“还不如给我算了。” “你是用匕首的,用弯刀是什么鬼!”塞万提斯怒声说,“别告诉我说,你特么还兼修弯刀技能!” “我现在开始就去修炼弯刀。”刚铎回答。 “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爱欧摇头叹道,“你这真是……败坏人品了啊!” “你也从来没见过金色装备嘛。”刚铎绿油油的脸上泛起红色,但依然没有半点让步的意思,“这样吧,我让你们每人挂我个三五回出出气,怎么样?” “……我让你挂我三五十回出出气,你把刀让给我,怎么样?”塞万提斯反问。 刚铎干笑两声,没有回答。 眼看他一副油盐不进的样子,大家都没办法,只好先去检查那根项链。 这根项链是紫色装备,而且还不是一般的紫装,是有独特名号的。它的名字叫做“色雷斯的阴影尖兵”,除了能够提升不少灵敏之类属性之外,还能大大提升装备的盗贼系技能,尤其是对潜行技能的增幅最大,赫然达到了百分之三十!除此之外,如果被盗贼装备的话,它还能给予装备者自由使用“阴影跳跃”的能力,可以在不远距离(大概五十米左右)的阴影之间进行瞬移。 它的装备要求也不高,只要是色雷斯国籍,就能够装备;只要有色雷斯官方身份,就能够发挥各种增幅效果。对于潜行系的盗贼来说,可谓神兵利器。 而它的介绍是这样的:色雷斯的盗贼和刺客训练营里面,只有极少数的学员有资格得到阴影之王的亲自指点。当这些人毕业的时候,他们会展开一场激烈的较量,最后表现优异者能够得到国王的接见和赏赐,并得到“阴影尖兵”的称号。这条项链就是“阴影尖兵”的证明。 “我靠!阴影尖兵项链?!”塞万提斯失声惊呼,“刚铎你疯了吗?为了一把金色弯刀不要这个?” 刚铎也回过神来,满脸纠结。 他当然认识这条项链,在穿越之前,这是盗贼最好的项链之一。对于潜行系盗贼来说,如果不考虑套装属性,连从阿兰维纳身上能爆出来的阴影之王套装里面的那条项链,属性都没它好。 穿越之前,他的角色就佩戴者这条项链。 按说这条项链的式样他应该很眼熟,但刚才看到那把弯刀,他眼睛里面就再也没有别的东西了。 海马帮的帮主是被人从背后一刀穿透了椅子的靠背杀死的;杀死他的人并不是阴影之王,而是一个普通的刺客;这个刺客实力比别的刺客强很多,所以能够一直逃到距离陷阱最远的地方才死去……综合这几点,很明显这个刺客就是杀死海马帮帮主的那个,这把刀就是他用的那把刀。 一把至少顶级紫色品质,很大可能是金色品质的弯刀! 想到“金色装备”这四个字,他哪里还能再看到别的东西,哪里还能再想到别的东西! 结果,就把真正最适合自己的东西给落下了…… 第二十五章、规矩 金色弯刀和阴影尖兵项链,应该如何选择? 对于刚铎来说,这其实根本就不成其为问题。他一个潜行贼,用匕首最合适,弯刀什么的其实并不很适合他。而阴影尖兵项链却是真正适合他的顶级装备。如果要二选一的话,选上一百次,他也会选择后者。 但问题在于,现在他已经选了弯刀。 而且,还是用很不光彩的“黑装备”方式选的。 如果他之前没有选择弯刀的话,现在只要一张嘴,这条项链绝对是他的。毕竟这个太适合他了,队伍里面又没别的盗贼,穿越者们可不是会把超稀有的顶级装备送给鲁鲁的圣母。 但是,做过之前那种事情之后,就算是和气讲道理的尤涅若也生气了,看他紧紧握住那根项链,摆出一副怎么也不会松手的架势,就知道他现在——很!不!高!兴! 刚铎苦恼着,不知道该如何说服大家,让自己重新选择。 “我们不会黑装备的。”熊猫温和地说,“这项链对我们没用,所以等一下还是让爱欧带着它自杀回城,找伊洛(兵临)把它给分解了,他的炼金技能等级很高,一定能分解出一些有价值的材料来,到时候我们分材料就是,也算公平合理。” “不要啊大哥!”刚铎看着他那带着微笑却非常认真的表情,顿时就可耻地跪了,二话不说拿出那把金色弯刀,双手捧着递过去,“饶了我这次吧!我再也不敢了!” 熊猫没有理睬他,看向爱欧。 爱欧忍不住笑了:“这主意的确不错。” “这主意哪里好了!阴影尖兵项链全世界加起来也没几个,不要这么浪费好不好!” “但我们用不着啊。”塞万提斯冷笑着说,“我们可不是黑装备的人,我们讲究平均分配。” “这个我有需求啊!” “你怎么什么都有需求?”尤涅若说,“金色弯刀你也需求,紫色项链你也需求,接下来是不是找个蓝色食谱,你也一样会需求?” 刚铎的脸苦得几乎连胆汁都要滴下来了,唉声叹气:“我错了!要打要罚我都认!不要把它分解掉啊!” “真的?要打要罚都认?”熊猫问。 刚铎连连点头。 熊猫笑了:“寒风跟我说过不止一次,说他的实验室需要一个助手……” 刚铎绿色的脸变得有些惨白,很多曾经进过寒风实验室的人,谈起那个实验室的时候,都会有类似的表情。 “那个……能不能……换个……条件?”他用带着颤音的话音问。 熊猫挑了挑眉毛,垂下眼角,看着他。 “刚铎,你加入公会也有五六年了吧,记得我带一团的时候,是怎么定规矩的吗?” “黑……黑装备的……踢回带练团带新人……至少半年考察期……” 熊猫点头:“我不是那种带着明显黑色风格的‘黑装备者真人pk’类型团长,相比毫无意义的惩罚,我更喜欢让人能够发挥作用——尽管不是他们喜欢的方式。当然,这些年来,我也遇到过黑了装备就退会的,为此我坐过四次火车,两次飞机,进了三回派出所,最多的一次跟五个人一起进去的。但我可以很自豪地说,我把‘莽穿地球’一团的秩序维护到了死,从没有放松过。” “我知道寒风的实验室很恐怖,正常人都不愿意进去,更不要说当他的助手——我自己也不愿意。但是,如果你愿意接受这个处罚,那么你就只是一时糊涂。一时糊涂很正常,看到顶级装备花了眼迷了心,这样的错误谁都可能会犯。只要认错认罚,那就还是我们的朋友兄弟。”熊猫的话到此为止,但谁都明白他没说出来的意思。 刚铎苦着脸看向尤涅若,希望这位好好先生能够为自己说几句好话。 尤涅若果然开口了:“熊猫啊,不管怎么说,一个月也太久了——半个月吧,我觉得半个月已经足够了。只要在寒风那边干上半个月,以后他绝对不会再犯类似的错误了。” 熊猫没回答,看向了塞万提斯和爱欧。 “半个月……我觉得也够了。” “是啊,到寒风那边打工,有点惨……反正换我的话,大概宁可被关上一年半载,也不愿意接受这种惩罚……” 既然统一了意见,接下来就简单了。 刚铎归还了弯刀,从尤涅若手上拿走了项链。他把项链戴起来,先是美滋滋地笑了,随后想起接下来要受到的惩罚,不由得又愁眉苦脸。 熊猫没有理会这个忽喜忽悲的盗贼,打开了聊天频道。 【熊猫:金色品质弯刀,“色雷斯的獠牙”。用来自星辰的陨铁和高阶恶魔的核心为材料打造的兵器,曾经作为传奇游侠的装备,参加了对抗魔界入侵的战斗,并斩杀过大恶魔的投影。游侠的后代因为这件武器缘故,死在了色雷斯王室的祖先手下,临死前他诅咒了色雷斯家族,只有用色雷斯家族的鲜血才能洗涤诅咒。全属性提升30%,对恶魔或在魔界提升为70%;敌方武器破坏率100%、80%、50%、20%;无声行动、斩铁、高级伤害加深、高级斩魔、高级抵抗诅咒、宿敌(色雷斯家族);诅咒,使用者会受到49%伤害,随解除过程逐渐降低。(解除过程1/50)】 聊天频道里面顿时沸腾了,就算不用刀的人,看到这把刀的属性也瞪大了眼睛,发出诸如“靠靠靠”、“真强”、“不愧是金色装备”之类的感叹。而所有用刀的穿越者,或者是能够用刀的穿越者,都忍不住发狂地问“什么价格”、“给我吧”、“给大佬递茶”、“求抱大腿”之类的话。 熊猫等了大概一分多钟,等大家渐渐平静了一些,才说:“三余在吗?这件装备按照老规矩,公会分配,参加战斗的人员优先。” 三余很快接腔,他表示,这几天找了几个人帮忙,加班加点,把大家的dkp统计完了,就趁着这次机会,开始按照dkp规则分配装备吧。 这么一说,大家都没意见了。 第二十六章、DKP dkp规则,乍听起来是个很时髦的词,其实意思土得很。 它是dragon.kill.point(屠龙积分)的缩写,意味着一个稳定团队在冒险之中贡献的统计,然后当团员需要争取奖励的时候,就可以用自己的贡献来换取。 “贡献——回报”之间的计算,仅此而已。 随着游戏公会的建立,更大的团队被组建,dkp的概念也被延伸,从团队贡献升级到公会贡献。各种各样的行为往往都能够产生贡献,将这些贡献量化并以数字记录,就是大公会时代的dkp。 在“新世界”游戏早期,游戏内的贡献统计系统尚不完善,dkp的统计往往依赖于副本指挥者们的记忆或者事后的讨论,公会dkp更是不可能实现的事情。但是等到游戏末期,随着科技不断进步,贡献统计早已成为游戏系统的一部分,除去一些特殊的内容之外,几乎没有多少需要再统计的。无论是贡献物资也好,是做公会任务也好,还是战斗中的数据也好,差不多都能够直接从系统中读到,简单方便,会长只要把换算关系拟定出来,自然就能建立起完善的公会dkp记录。 但是穿越之后,这么便利的系统没有了,会长三余无梦生只能尽可能将大家的贡献记录下来,不懂得统计学之类专业知识的他,甚至不知道该怎么计算各个具体事情的权重,作出准确的dkp数值来。 好在自从上次吵架之后,家里蹲集团的不少技术人员站了出来,在他们的帮助下,dkp数据被慢慢地统计出来,最终得出了一个所有人的dkp表格。 现在,就是宣布这个表格的时候。 真当三余准备宣布时,突然愣了一下,脸色变得有些古怪。 同在公会大厅里面的几个穿越者注意到了他的表情,疑惑地询问原因。 三余牙疼般地笑了,然后叹了口气。 【三余无梦生:现在从高到低,宣布公会的dkp积分。第一名是兵临,积分是……】 看到兵临的积分,所有人都大吃一惊,有人忍不住问:“第二名是谁?多少积分?” “第二名是熊猫,积分是……” “唉?为什么熊猫跟兵临差那么大?第三名呢?” “第三名是阿槽,积分是……” “我靠!怎么又低了不少?这究竟怎么统计的啊?” “是啊,兵临那家伙究竟干什么了?积分那么高?阿槽可是狩猎队长,带队打猎很长时间,为公会提供了很多粮食啊!” 三余叹了口气,解释说:“刚才,兵临私聊联系我,表示他要向公会仓库捐款五十万金币。” 大家都愣住了。 过了一会儿,塞万提斯忍不住抱怨“有钱了不起啊!” 于是若干人忍不住都发了一句“抱歉,有钱是真的能为所欲为的”。 这是穿越之前网上的一个著名表情:一个有钱的反派,面对“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吗”的指责,得意洋洋地炫耀着自己的财富,说出了这样的台词。 而此时此刻,面对一言不合就砸出五十万金币来给自己买dkp的兵临,大家也有这样的感觉。 【你隔壁的许先森:我还以为像我当初那样直接花钱买游戏币扫拍卖行,然后大批捐献物资,直接刷个dkp第一的事情,在这个世界不会发生了……想不到还真有人这么干!】 【荷鲁斯:土豪又见土豪!】 【无眠夜晚:兵临你钱多烧得慌吗?】 【兵临:我钱多又怎么样?不服你也去赚啊!只怕就凭你那套慢工出细活的日式匠人风格,一辈子也赚不到这么多!】 【无眠夜晚:……算了,你有钱你了不起,我惹不起你,我闭嘴。】 【丧心病狂学习中:大佬你这么有钱,就不能别收我利息了吗?】 【兵临:不行!我没打算要投资塔拉汗领,要投资我也投资公会。】 【熊猫:……你这手可真够狠的,不过就算dkp再高,也不能代购装备,同样不能硬买自己用不上的装备。】 【兵临:放心,我就是图个痛快。那刀我要了有什么用?根本用不上的。】 有了他这句承诺,大家都放心了,接下来三余一个个宣布了大家的dkp,然后开始讨论这把刀的分配问题。 在需要刀的穿越者之中,dkp最高的赫然是玛维,他主要有两个大贡献,一是狩猎产出,二是当初“偷铁行动”里面颇有斩获。两者加起来,让他以并不大的优势压倒了在农业方面贡献不小的柳道青,获得了第一优先权。 然而这把金色品质的弯刀价值不菲,按照估算,总价值可能相当于十万金币左右,玛维的dkp根本不够,甚至于还差得很远。基于dkp透支则由下副本人员优先的原则,他只能遗憾地失去了优先权。 参与这次战斗的一共有五个人,唯一dkp足够兑换的熊猫表示自己不用刀,不参与竞争;刚铎本来dkp不少,但计算了那条阴影尖兵项链之后,剩下的就寥寥无几,没有竞争资格;剩下来尤涅若、塞万提斯和爱欧三人之中,dkp最多的自然是尤涅若,他属于高活跃分子,在很多活动里面都有比较重要的表现,平时在公会城堡里面也到处打猎,攒下了许多的dkp,甚至比塞万提斯和爱欧加起来都多。 于是这场金色装备的争夺到此就落下了帷幕,尤涅若呵呵笑着,将穿越者们迄今为止得到的第一件金色武器收入囊中——为了避免麻烦,等回到诺玛前线之后,他还要找人给这把刀按上一些额外的装饰,让它看起来和之前不一样。 “一个两米多高的龙人,拿着这把普通人使用的弯刀,你不觉得很不协调吗?”塞万提斯还不想放弃,劝道,“你应该用斧子才对啊!” “在今天之前,我一直是用斧子的。”尤涅若笑呵呵地说,“但是……俺寻思着,我也可以用用刀,习惯了就好嘛。” 回答他的,是塞万提斯双手竖起来的中指。 第二十七章、出乎意料 几天之后,波洛克伯爵的军队从诺玛防线撤军,回到了波洛克城驻防。 熊猫当时正带着徒弟们在城外的森林里面追捕一只危险的魔兽——它种族不详,只知道袭击了一辆载客马车,车夫、乘客和拉车的马都被吃得只剩零碎的残骸,场面甚是凄惨。 冒险者协会的资深冒险者仔细勘察了现场,依然不能确定那究竟是什么东西。它的个头应该很大,从脚印的形状来说,可能比水牛还大——对于这种毗邻人类聚居地的森林来说,这种体型的魔兽已经称得上是惊人。但奇怪的是,它的体重却并不重,脚印的深度略浅,甚至就算是吃掉了三个大活人外带一匹马,也没让它的体重增加多少。 资深冒险者之所以判断这是魔兽而非野兽,关键的证据就是这个。 快速消化食物,并将其转化为体内能量的手段,是魔兽特有的,任何野兽都没这么逆天的能力。 确定了这一点之后,那位资深冒险者就带队回城了——他已经快七十岁,眼力和经验倒是没问题,但要这个走路都需要别人搀扶的老人挥剑上阵,像二十年之前那样战斗,实在是太难为他了。 “新手上路”小队接下了这个任务,在森林里面找了三天,才算是找到了那家伙。它有着狮子一般的身躯,却长着山羊脑袋,尾巴则是一条毒蛇的模样,赫然是著名的合成兽奇美拉。 对于这种鼎鼎大名的合成兽,熊猫是不怎么看得上眼的。所谓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大家都是合成兽,但寒风制造的合成兽卖相更好看,也更加听话,只要一句命令,赴汤蹈火都不会有半点犹豫,而且绝对不会胡乱攻击目标之外的生物——寒风为了证明自己制造的合成兽有多安全,曾经命令它们去城堡附近的草原狩猎,叮嘱它们只需攻击地精。几天之后这几只合成兽回来,经过魔法测定,身上只有地精的血,无论兔子还是狼,都没有杀过哪怕一只。 相比之下,奇美拉就不行了。它们性格凶悍桀骜,整天都想着要逃跑,一个不小心就会从实验室里面逃出去为非作歹。而且所有的奇美拉都有不同程度的精神分裂症,轻则性格忽好忽坏,严重的直接拥有几个人格,给控制者带来了极大的麻烦。 如果说奇美拉有什么优势的话,那大概就是能打了。这种东西的战斗力的确不凡,一只成熟体的奇美拉,大概可以对抗五个左右的资深冒险者,相比之下,寒风的那些狼形合成兽就弱得多。 不过,如果在这两种合成兽里面二选一的话,熊猫觉得只要不是神经病,都会选择寒风的产品。 面对这只奇美拉,熊猫小心翼翼地戒备,关注着徒弟们和它的战斗。这场战斗打了很久,从天色微明一直打到日过中天,最后奇美拉终于精疲力尽,输在了耐力上。 因为徒弟们也已经差不多脱力,所以把它拖出森林,差不多是熊猫一个人干的。他们拦了一辆路过的货车,才把它运回波洛克城,回城的时候,已经差不多到了晚饭时分。 冒险者协会独腿会长对“新手上路”小队的战绩深表赞赏,大大地夸奖了他们一番。见他们又累又饿,就邀请他们在这里吃晚饭。 晚饭时候,会长高兴地说:“波洛克城的军队早上回来了,这下我们安心多了。” 熊猫愣了一下,惊讶地问:“他们不是在守卫诺玛防线吗?怎么回来了?” “诺玛防线那么多军队的,多咱们不多,少咱们不少。”会长满不在乎地说,“而且,色雷斯的刺客都在城里搞灭门惨案了,谁还有心思在诺玛防线打仗啊!” 熊猫想想也是这个道理,就不再说什么,只是心里始终有些不安。 晚饭之后,回到旅馆休息的时候,他就把这事在聊天频道说了。 穿越者们议论纷纷,大多数人的看法都跟独腿会长差不多,少数人则觉得波洛克伯爵不懂大局,只有年纪没有见识,当真不足与谋。 说着说着,大家就吵了起来——这种争吵,算是聊天频道的常态,也是大家日常生活的调剂之一。 吵过之后,王土豪私下联系了熊猫。 “或许是我杞人忧天了,又或许是我的思想阴暗,”他如此说道,“但是,在讨论的时候,我想到了一种可能——如果色雷斯再派刺客去别的城市活动,那些城市的领主们会不会也撤军?也不用所有领主都撤军,只要有一半左右的领主撤军,诺玛防线恐怕就守不住了。” 熊猫脸色大变,尽管他也觉得王土豪有点杞人忧天了,但一想到这种可能,他就忍不住担心。 “那么……我们该怎么办?”他急忙问道。 王土豪的回答则让他有些沮丧:“没办法,对领主们来说,自己领地的安全肯定比联邦的安全更加重要。这就像经济危机里面,大资本家们都想方设法转移资产,而不是慷慨赴国难一样。人性就是如此,你不能指望在没有外来强制力量的前提下,人们会选择损己利人。” “但是……联邦完蛋了的话,他们难道不会倒霉吗?” “几个核心势力可能会倒霉,但诸如波洛克伯爵这类不够核心的不会。联邦完蛋了,他们无非就是投降换个国家而已,头顶上是莫来还是色雷斯,对他们来说并没区别,会倒什么霉呢?” 熊猫瞪大了眼睛:“这……这怎么行!太没节操了吧!” “这种事情该怎么解释呢……我拿自己当例子吧,我们家在世界各个主要国家都有投资,多的上百亿,少的也有十亿八亿。这些投资之中,有很大一部分都通过基金方式实现了财务独立,无论父亲的集团怎么样,也不会影响它们。我和我的几个合法以及非法兄弟姐妹,是这些基金的唯一受益者和最高管理人。父亲曾经叮嘱过我们,不管发生什么情况,我们都不可以一起回国,也不可以聚集到一处……你看,我们家只是一个商人家庭,上头还有国家管着我们,尚且这个样子。莫来商业联邦这个国家一点也不强势,对于大贵族们几乎没有约束力,那他们会怎么选择,不是一目了然的吗?” 熊猫深深地叹了口气,始终不能释怀。 第二天一早,他就带着徒弟们出发,离开了波洛克城,朝着诺玛防线而去。 第二十八章、思乡 从波洛克城到诺玛防线,跟着补给车队一起走,不急不慢地走了三天。 一路上,熊猫和徒弟们除了训练之外,就是整理这段时间的冒险心得。 等到了诺玛防线,熊猫留下,徒弟们要自己返回塔拉汗。一边冒险,一边赶路,自食其力。 熊猫对此多少有些担心,但他知道这是必然的事情,小鸟长大了总是要离巢高飞的,埃尔文、雷恩和瑞亚娜已经是比较熟练的冒险者,脱离了初出茅庐的阶段。只要他们自己不作死,在各个城市之间旅行,对于他们而言没有任何危险。 即便如此,当他们真正到了诺玛防线,徒弟们向他告辞离去的时候,他依然很担心。 这些小家伙们可没有不死之身,要是出了点事,那该怎么办? 最终,他悄悄跟在徒弟们的身后,一路护送,一直跟了五六天,看着他们跟着一个大商队行动,既不冒冒失失地出风头,也不软弱退让被人欺负,才总算放下心来。 他们都长大了,已经能够独立了,他的担心是多余的。 于是他动身返回诺玛防线,才走了一小段路,突然身体一震,想起了故乡。 自己……已经快两年了,不知道穿越这件事,对地球那边的影响怎么样?大家穿越的时间点并不完全一致,仔细算一算帐的话,似乎自己的时间点是最迟的,三余的时间点则是最早的,前后相差竟然有五天——但问题在于,大家都发现,在自己穿越的时候,公会的其他人应该并没有失踪。 比方说熊猫自己,他可以肯定,至少在穿越前一天的晚上,他还在游戏里面跟三余他们下过副本呢。 这个时间究竟怎么回事?谁也不明白。 但是,如果能够回去的话,大家都希望可以回到三余那个时间点。王土豪就说过,如果真能回到那个时间点,他抓紧时间来一波大新闻,四天估计能够赚到五六个亿,自己实际能分到的大概有三分之一,到时候全体穿越者平分,大家都当千万富翁。 熊猫当然也希望回到三余那个时间点,他倒不是贪图王土豪许诺的那八位数巨款,而是……其实不回到三余的时间点也可以,只要别回到自己的时间点就好。 另外一种看法,是大家返回各自的时间点,对于每个时间点来说,穿越者都只有一位——提出这个看法的是个学物理的,按照他的说法,能够让大家穿越的存在,肯定是超越“时间线”以上的,他们的实际情况也的确是来自于不同的时间线,既然这样,等到穿越回去——假设可以的话——的时候,他们当然是回到各自的时间线,犹如做了一场长长的梦一般。 熊猫不喜欢这种猜想,尽管他觉得这种猜想很有道理。 当然,也有很多人认为,如果能穿越回去的话,应该是在大家穿越的时间点之后顺延,在这边过了多久,就顺延多久。到最后大家穿越回去的时候,所有的时间点重新汇合成一条时间线。 “这样看起来比较有戏剧性。”最早提出这种看法的网络作者们如此说,“我们只是区区凡人,《新世界》游戏广大玩家群体的普通一员,让我们穿越过来的大佬对我们没有任何需求。他所需要的,大概也只是让我们演绎一场戏剧。既然这样,他当然会选择最具有戏剧化的结尾。” 这个猜测让很多人心急如焚,诸如龙彪之类,这些天精神越来越不好,越来越急躁。 他们都是三十岁左右成家不久的年龄,上有老人渐渐年老多病,下有孩子渐渐长大上学,中间还有房贷乃至于车贷要还,一想到全家人的压力都压在老婆身上,就急得恨不得拿头撞墙。 龙彪算过一笔账,如果地球上的时间按照他们在这边的时间慢慢顺延的话,那么自己家里的积蓄应该还能支撑个两三年,但如果没有较大的进项,两三年后,差不多就快要山穷水尽了——这还建立在老人不会担心病倒的前提下。 有人的情况比他更糟糕,比方说有做生意的,就琢磨着要是时间顺延,自己只怕已经破产了,家人不知道会有多么辛苦……往往想着想着就哭了,或者干脆发狂咆哮,需要好几个人才能将其制服。 自从穿越一周年聚会之后,他们这些人就常常聚在一起讨论,说着说着就一个个嚎啕大哭。好在上次老虎回来闹过一回之后,他们似乎受到了一些刺激,倒是不再这么伤心,而是集体出去练级了。 这么一来,他们多少也算是有了几分活力,让会长三余放心了很多——此前他已经在跟安卡讨论展开心理治疗的问题,因为他觉得这些人怕是已经有精神分裂的迹象了。 熊猫对于地球当然也充满了怀念,如果可以的话,他也愿意抛下这里的一切回到地球去——哪怕只能在动物园里面当个滚球的笑星也好! 但是……大概不可能吧。 熊猫倚着路边的一棵树,看着天空,喟然长叹。 无论是大家返回各自的时间点也好,或者按照时间顺延也好,其实都跟他没什么关系。 三种结局里面,唯有可能性最小的“大家回到三余的时间点”,对他才有意义。 其实,如果直接就回不去了,其实对他来说,也差不多…… “要是……能够挽回一切的话,那该多好……”熊猫低声地自言自语,“虽然我并不后悔,但是……哪怕多给我几分钟也好啊!只要让我能早回去几分钟,一切就都不同了!” 他叹息了许久,最后摇摇头,将这些想法都抛开,继续赶路。 穿越回去?要怎么才能穿越回去?现在别说什么八字一撇两撇,就算是一丁点儿头绪,大家也都还没找到,想那么远,除了像“回家派”那样沮丧难过之外,还能有什么用处? 当然,这也是因为他牵挂较少。他没结婚,连女朋友都没有。家中虽然有父母,却有兄弟赡养,还有虽非同胞却情同骨肉的师兄弟们帮忙照顾,一点也不用担心。 唯一可虑的,无非二老会思念他,会伤心难过。但他们应该也会为他而自豪吧,街坊邻居,师兄弟们,同学和同事们,知道他的人们……大家说起他来,大概也会翘起大拇指,赞上一句吧。 人生一世,犹如舞台上的过客一般,总有登场和退场的时候。师傅晚年就说过,一个人要是能够当一回人生舞台上的主角,在光芒万丈的时候退场,那可比年老体衰死在床上强得多了——仔细想想,他自己应该算是做到了吧。 虽有遗憾,不负此生,对他来说,其实也没什么真正放不下的了。 轻轻叹了口气,他继续上路。 无论怎么样,总要继续前进才行,行路如此,人生也是如此。 第二十九章、关山雄如铁 诺玛防线是莫来商业联邦的最北端,这里地势险要,到处都是崇山峻岭,难以逾越。唯有群山之间一些相对较为缓和的山路,才能够容得人们往来。 几百年前,莫来的势力范围其实远不止现在这么大,北边还有一大片土地属于他们。只是在新兴的色雷斯不断进攻下,莫来节节败退,最后只能依托于险峻的崇山防御。他们在这崇山峻岭之间修建了一座座的城池山寨,一道道的坚固城墙,最终打造出了整个西大陆最为著名的防御阵地,诺玛防线。 自从诺玛防线开始构筑之后,色雷斯南下的势头就被遏制了。这些年来,他们曾经试着攻打诺玛防线两次,两次都铩羽而归,虽然损失不大,却让联邦人对于这条防线充满了信心。甚至有人喊出“诺玛防线是神为两国划分的疆界”之类的话,而且居然还得到了不少人的支持。 此刻诺玛防线上,集结着四五万兵马,其中自然以步兵为主——在崇山峻岭之间作战,骑兵几乎毫无用处,留一些防备意外就足够了。 而在山北面的色雷斯阵地上,则聚集了大概两万人。 虽然色雷斯军队只有莫来军队的一半,但在作战之中,莫来一方却占不到哪怕半点便宜。莫来军分为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国家的正规军,来自于各地领主的派遣;另一个部分是雇佣军,来自于冒险者们。这两支军队之后,前者训练有素,纪律也较为严明,善于打阵地战;后者虽然军纪涣散,但个人武力出色,适合打小规模的骚扰和破袭。但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对上色雷斯军,都落在下风。 色雷斯这两万军队是实打实的精锐,如果按照游戏等级来算的话,差不多连辎重兵都在20级以上,战兵普遍超过30级,精锐部队甚至一水儿40级左右。相比之下,莫来方面正规军中,除了大将的亲卫之外,就算精锐部队的等级也不过就30级多一点,才只达到了人家普通战兵的水平而已。 冒险者们也差不多,别看他们天天走南闯北,经历过许多的冒险,但在提升实力方面,大多数人的冒险并不比天天训练更有效率。按照已经在诺玛防线战斗了很长时间的穿越者们统计,莫来军中的冒险者们,普遍等级大概也就在30-40之间,除了少数40级以上的资深冒险者之外,大部分等级还没对面色雷斯的精锐部队高。 双方的等级差距如此之大,按说正面作战的时候莫来军理应很吃亏才对。但实际上这些天双方交战多次,莫来军总共只丢了一座山寨,一段城墙,相对于整个诺玛防线来说,只能算是皮外伤,贴一张小创可贴就能解决的那种。 之所以能够有这样的战果,自然是靠着地利。 所谓“天时不如地利”,色雷斯军的等级高,可以算得上是有天时,但莫来军扼守关隘,则占据了地利。除非色雷斯方面下狠心,大幅度增加军队,同时不顾一切猛攻,否则这仗还有得打呢。 这就像历史上,色雷斯和莫来曾经在诺玛防线对峙和战斗十多年,最终还是没能找到机会打破这条防线。 很多人都觉得,这次也不例外。 “我觉得这次联邦算是稳了。”山巅的军营里面,穿越者奈特哈克得意洋洋地说,“被你们这么一搞,波洛克城之战也没了,帝国军队既然没办法前后夹攻,还能拿诺玛防线怎么样?” 他穿着沉重的厚铠甲,使用锤子和重弩,还有一匹混血的重型战马,是一个典型的重装骑士。以冒险者身份参战的他被编入了义勇军,战斗在抵抗色雷斯入侵的最前线,这么多天下来屡有斩获,铠甲上已经画了两颗金星和十几颗银星——每杀死一个色雷斯士兵,他就在铠甲上画一个银星;杀死一个军官,则画一个金星。 两个军官,十几个士兵,这份战绩即便是在武力相对较高的冒险者义勇军里面,也是相当抢眼的。现在他所到之处,莫来军人看到他铠甲上那些星星,就会肃然起敬,纷纷给他让路,甚至有人主动向他行礼。 熊猫看着他的得意劲头,忍不住笑了:“你说得有道理,只要我们牢牢守住防线,色雷斯人就无计可施。” 从这些天的情况看来,自从波洛克伯爵撤军之后,别的贵族领地并没有再发现色雷斯刺客的踪迹,想来阴影之王这次吃了亏,估计不会再轻举妄动了。 既然没有刺客,那些贵族当然就不会撤军。他们不撤军,诺玛防线就稳固得很,一点也不用担心。 今天是他来到诺玛防线的第四天,因为在波洛克城的功劳,所以熊猫很容易就得到了信任,被编入义勇军之中。他主动要求上前线,去战斗最激烈的地方,就被派到了前线。 到了前线之后,熊猫发现这里还真有不少熟人,好几个穿越者都在这边活动。 穿越者中的铠甲大师普雷特带着他的几个学徒也来了,他们在最前线稍稍后面一点的军营里面建立了工坊,负责维护和打造铠甲。借着普雷特的名义,熊猫总算是可以把自己那身精美坚固的全身甲拿出来穿上,顿时就显得威风凛凛,和之前那个穷困落魄的秃熊判若两人。 这几天他也参加过战斗,因为要强调自己拳术家的身份,他一直都是空手。空手在战场上并不方便,但他终究也凭借自己的眼力和武艺,捞到了一个战果,扭断了一个色雷斯下级军官的脖子。 那个色雷斯军官实力不凡,勇气过人,他带领着十多个士兵沿着城墙下面弓箭射不到的死角冲过来,配合在城墙上厮杀的士兵们,一下子猛地冲上城墙,差一点就夺下了一段城墙。 当时熊猫猛冲过去,撞倒了好几个人,将他也一把拽倒,两个人在崇山峻岭间的巍巍高墙上翻滚撕打,最后熊猫凭借着巴雷西柔术制住了对手,一把扭断了这个军官的脖子,而这个军官的部下们也在莫来军的反扑之中死伤殆尽,只有几个侥幸逃走。 这场战斗规模不大,却让熊猫感触颇深——在真正的战场上,好功夫不如好战友,要不是自己这边的莫来军人也不顾一切地冲杀,顶住了色雷斯军的攻势,自己只怕会被一拥而上的色雷斯精兵们乱刀砍死,什么功夫都白搭。 如果说巍峨的山势、坚固的要塞和高耸的城墙是地利的话,那么可靠的战友就是人和。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有了这些可靠的队友,诺玛防线才是真正铜墙铁壁! 请假一天 全文阅读无弹窗_中网文学 第三十章、战况 “哇!是‘铁熊’耶!” “真壮实!” “就是有点丑……” “咱们混江湖的用拳头说话,脸丑不丑有什么关系!” “看他的盔甲上,又多了两颗银星,这已经二十四颗银星了!” “他的拳套上还有血痕,刚才那场战斗里面,一定又有斩获了……” “什么时候咱们也能这么威风啊!” 熊猫穿着厚实的全身甲,走在依山而建的要塞之中,不少士兵都在对他指指点点,窃窃私语。 来到这座“二金币”要塞已经半个月了,在这半个月里面,他前后参加了六次战斗,每次多少都有些收获,一身铠甲修补了好几次的同时,也多了一大排的星星。 为了尽可能获得更多的经验值,穿越者们并没有集中在同一个要塞,而是分散在诺玛防线的各处。像神箭手斯凯就在长城区充当游击手,专门跟色雷斯的游击手们对抗,用射击类游戏的说法,就是对狙;而狂暴战士尤涅若则在前不久改变了工作,带着一支小分队频繁出击,努力骚扰色雷斯军队的侧面,试图通过这种方式对色雷斯军缓慢放血,积累战果;普雷特带着几个学徒在靠近前线的第二防线上当工匠——当然,他的学徒们是工匠,至于他自己,已经被尊称为普雷特大师了;安卡则在当战地医生,主要在推广标准急救流程,以及安全防疫之类的事情;在现实中混娱乐圈的赛米拉米斯组织了一个文艺队,在诺玛防线巡回表演,振奋军队的士气,她还拉上了肖恩;荷鲁斯等人跟熊猫类似,都在各个要塞驻扎,随时出战;王土豪带着一些人去了敌后搞侦查和破坏……就连打算长居塔拉汗北境的老虎都被三余劝了出来,正带着那群跟着他一起杀领主的农民,在联邦北部和塔拉汗之间建设秘密的营地,准备为将来可能要搞的“地下铁路”组织做筹备工作。 不仅如此,三余私下还和熊猫说过,如果诺玛防线能够守住,那自然皆大欢喜,但如果诺玛防线守不住的话,为了防止色雷斯军对于诺玛地区的平民展开报复性屠杀——冬末春初的时候,他们在雷顿王国就这么干过,到时候他希望熊猫出个面,号召大家一起出马,尽可能保护平民,将他们护送到塔拉汗来。 为此,他甚至说服了几乎闹到水火不容的安东尼(丧心病狂学习中)、埃里克(无眠夜晚)和洛克(老虎)、伊洛(兵临)这几个人,请大家看在那些无辜平民的份上,就算有天大的矛盾也暂且放下,怎么都不能让大屠杀的惨剧再次上演。 对于三余的要求,熊猫有些为难。他并不是喜欢带头当“意见领袖”的人,如果他真有兴趣当领头羊的话,作为“莽穿地球”公会的创始人之一,怎么也不会到最后都只是战团团长,至少也要是个副会长什么的。 但是三余说得有道理,如果色雷斯真要搞大屠杀的话,光凭现在这十几个愿意出面的穿越者们,恐怕真的做不了什么。只有尽可能多地发动人手,才能尽可能多地保护那些无辜平民。 他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答应了三余。但他还是强调,除非情况恶化,否则自己不出这个面。 熊猫的习惯是带头冲锋,而不是指挥作战,他觉得自己没那个能力,对此也没有任何兴趣。 好在,目前的形势还算稳定,看不出来有什么问题。 色雷斯军依然在想办法进攻诺玛防线,在这半个月里面,他们多少还是有点收获的——又占领了一段城墙。 按照现在这个速度,这场战争如果再打个十年八年的话,色雷斯大概真的能够逐步蚕食掉整个诺玛防线。 前提是,他们如果有足够的人可以死的话。 莫来军将诺玛防线守得相当稳固,色雷斯人每夺取一点阵地,都要填上不少人命。迄今为止,他们已经战死了五六百人。 五六百人,这个数字乍看上去不多,但这五六百人可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军队”,而是那种可以作为军队核心,一个人带五六个甚至十来个民兵,组成较大规模部队的精锐。 损失这么多,差不多已经把大半个伯爵领的精锐都给赔进去了。比方说当初的塔拉汗领,虽然说起来有大概三千常备军,但实际上精锐也就千把人。折损五六百,已经称得上是伤筋动骨。 当然,战争的死伤对于双方是平等的,在色雷斯死人的同时,莫来也不例外。甚至于……莫来军的损失,比色雷斯军还要大上一些。毕竟双方军队的精锐程度不同,色雷斯军的确是比莫来军更能打。 可是对莫来人而言,这种损失是可以接受的。他们早就知道彼此军力的差距,也早就做好了依托诺玛防线,用人命和色雷斯慢慢消耗的准备,现在这样的结果,既不出乎他们的意料,也不超出他们的承受范围。 侵略者和防守者,对于死伤的承受力是完全不同的。前者在乎利益,如果不能得到足够的利益,那么战斗就是亏本生意,士气也会因此低落;后者当然也在乎利益,但守卫国家本身就是极大的利益,因此战斗和牺牲,谁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对,相反,只要能够守住阵地,守住边关,那么牺牲也不是不能接受的,守得越久,他们只会越有信心,能够始终保持较为高昂的士气。 “二金币”要塞里面的情况,就是如此。 从开战到现在,这座可以驻扎大概两千人的要塞里面,前前后后已经折损了大概一半的人口。当然损失都得到了尽快补充,并没有因此影响作战。 每一个士兵都知道,下一次色雷斯人来进攻的时候,自己就有可能战死。 但是既然能够守得住要塞,守得住防线,他们心里也没多少可害怕的。 “我们也算是在打胜仗吧,既然是打胜仗,那有什么可担心害怕的?”和熊猫同在这个要塞的穿越者奈克哈特一边给自己的盔甲上画第;六颗金星,一边镇定自若地说。 自从熊猫来了之后,这位弩骑士对于猎杀小兵之类的工作已经没多大兴趣了,转而将目标放在了那些带领军队的军官们身上。他跟熊猫分工合作,熊猫带着部队去刚正面,他则潜伏在暗处,找到对方的军官之后再射击和冲锋,前后六次战斗里面出击五回,成功杀死了四个军官,战果的“质量”之高,位居穿越者们的魁首。 相比之下,已经杀了二十四个色雷斯精兵的熊猫,在战绩方面都被他给比了下去。 因为战斗烈度不同的缘故,其余穿越者的战绩大多不如他们。但总和计算起来,就能发现,莫来军获得的那五六百战果之后,竟然有超过一半来自于穿越者们的贡献。 这要放在游戏里面,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一句,他们全都是人头狗,都是抢人头的专业户。 第三十一章、消耗战 色雷斯和莫来的战争,已经持续了快三个月。 双方的战斗始终围绕着诺玛防线展开,色雷斯人通过一次又一次的进攻,努力蚕食这条防线,终于在前不久成功地攻下了“二金币”要塞。 诺玛防线上的一座座城池和山寨,前后组成了三条防线,第一条防线被命名为“金币”,第二条是“银币”,第三条自然就是“铜币”。在此基础上,按照要塞的凸前顺序,则依次叫做“一金币、二金币、三金币”、“一银币、二银币……”以此类推。 之前穿越者们还没赶到诺玛防线的时候,色雷斯人就靠着带有突袭性质的猛攻,在第一次进攻中攻破了“一金币”要塞。从此之后,“二金币”要塞是整个诺玛防线的最前线——当然,色雷斯军并非只进攻这一点,而是全面开花,别的要塞也在一样承受进攻,只是这里的压力最大而已。 但是,这座“二金币”要塞,渐渐成为了色雷斯人的噩梦。 在两个多月的战争中,他们前后发动了十几次进攻,却总是损兵折将,除了慢慢地夺取了一段又一段城墙之外,并没有真正威胁到要塞的主体。 据说色雷斯军队负责这一部分作战的将军因此很发愁,掉了许多头发,也不知道他有没有类似“章光101”之类的魔法药剂?还是准备就此顶着大光头过日子? 不过,色雷斯军毕竟比莫来军精锐多了,就算有熊猫和奈克哈特这两个高手坐镇,“二金币”要塞最终还是陷落了。 当色雷斯军在距离要塞不足一百米的那段城墙上架起临时的投石车时,大家就知道,这座要塞的陷落已经只是时间问题。 一架投石车能够造成的伤害并不多,但面对随时有石头从天而降的困境,想要再安心守城,已经不大现实了。 所以莫来军方从那时候就开始布置撤退工作,在再次打退了色雷斯军的一次进攻之后,他们就退出了这座要塞,撤退到了“五金币”要塞。 “三个月攻下一座要塞……呵呵,让他们打去吧。”莫来军诺玛防线最高指挥官之一,达达尼尔侯爵亲自带兵接应了退回来的熊猫他们。他并没有半点丢失要塞的沮丧,反而笑得信心十足,“按照这个速度,他们光是攻下金币防线,就要花上差不多两年。我倒要看看,他们究竟能够维持一直进攻的士气多久!” 他当然信心十足,因为任谁都明白,色雷斯军不可能在几年的战争之中,一直维持现在这样的士气。 前后打了三个月,除了一开始突袭之外,总共只打下一座要塞,自己倒是已经折损了上千人。这样的战争,是很难持续下去的。 达达尼尔侯爵是个老将军了,当年他第一次走上战场,就是在诺玛防线抵挡色雷斯的进攻——那还是前代色雷斯国王刚刚即位不久的事情。 当时色雷斯人前后攻打了诺玛防线大概两年,夺下了六座要塞,但最终还是因为士气低落,被莫来军抓住机会打了个包抄,不得不狼狈后退,把吃下去的——似乎不能算是肉——给吐了出来。 诺玛防线的设计十分的精巧,从色雷斯方向进攻的话,每一座要塞都是雄关天险,易守难攻;但从莫来方向进攻的话,那就容易多了,差不多每一座要塞,都在后方要塞的大型投石车攻击范围里面。 其中,一金币要塞的情况相对较差,这座最凸前的要塞差不多建立在“山口”的地方,来自后方的支援对它效果有限,才会被色雷斯人一鼓作气拿下。但从二金币要塞开始,色雷斯人将要面临的,是投石车昼夜不停的攻击。他们必须顶着头上频繁落下的石头,鼓起勇气,继续作战。 达达尼尔侯爵很不屑地说:“这世界上,有为了守护巢穴和孩子死战到底的野兽,可没听说过为了捕猎拿命去拼的野兽。就算色雷斯人想要跟我们拼命,他们又能维持这样的决心多久?无非跟上次一样,磨磨蹭蹭打个两三年,最后士气低落,被我们再赶回去罢了。” 对于他的说法,穿越者们也纷纷表示赞同。 经历了三个月的战争之后,参加战争的穿越者们都有了很大的成长,这成长一方面体现在等级上——几乎每人都提升了四五级的样子,另一方面体现在心态上。 现在他们对于“战争”终于有了较为清晰的印象,它既不壮烈也不美丽,相反,丑陋、野蛮、粗俗不堪。参战双方的军队没有那种高手交锋的优雅气质,而只是如同两个在烂泥塘里面撕打的壮汉一般,狼狈不堪,用尽各种手段,也难以取得很显著的战果。 事实上,熊猫就不止一次跟敌人扭打倒地,在有可靠战友的情况下,这种打法出乎意料地效果好。无论色雷斯军人的等级是高是低,只要被他扭倒制住,战友们就能过来轻轻松松地一刀捅进那家伙的脖子,比杀鸡也费不了多大的事。 “难怪在现实中,‘披甲武术’里面多的是摔和擒,拳打脚踢的动作很少……”在战斗之余,熊猫也将自己的武术和战争实践对照起来,感觉收获很多。 彼此都穿着铠甲的情况下,纵然他戴了专门为他打造的铁拳套,面对身披铠甲的对手,效果也很有限——其实就算是刀剑枪戟,面对铠甲的时候效果同样大打折扣。但只要将对手摔倒制住,那就可以从容地选择铠甲的薄弱位置下手,轻轻松松杀死对手。 他杀掉的那几十个色雷斯士兵,绝大多数都是这么杀的。 想要打穿铠甲,当然也不是不行,但在狭窄的阵地上,既没办法冲锋,也不方便施展大开大合的招数,难以充分发力,这就很难了。 倒是扛着重弩的奈克哈特不用担心这个问题,他那架重弩威力惊人,只要挨了一箭,不死也伤。结合他出色的射术,差不多两三箭就是一个人头——尽管他往往在一次战斗里面,总共也就射个两三箭。 现在,奈克哈特的铠甲上已经有了一大排的金星,甚至于在色雷斯人之中,他也有了自己的外号。 “重弩死神”。 和熊猫的“钢铁战熊”相比,的确是他的外号更威武霸气,让人一听就心生畏惧。 尽管这个“重弩死神”只是个人头狗而已。 “每一次你都抢军官的人头,好歹也让我铠甲上多几颗金星吧。”休息的时候,熊猫也曾这么抱怨过。 这种时候,奈克哈特就会拿出他一如既往的装傻绝招,摆出一张桌子,给士兵们讲评书,假装没听到熊猫的话…… 第三十二章、狂战士 从“二金币”要塞退守“五金币”要塞,熊猫他们就算是退下了战斗最为激烈的最前线。现在色雷斯人的主要攻势已经转到了“三金币”要塞所在的地区,他们的战术一如既往,利用现有的城墙,以小队为单位,陆续不断地冲击“三金币”要塞。 诺玛防线的城墙并不很宽,顶部大概可以容纳四到五个人并排走,对于十几人为单位的小队来说,差不多正好是一个适合展开的宽度。在这个数量级的战斗中,色雷斯军的等级优势得到了充分的发挥,莫来军只能以冒险者义勇军为核心,由正规军作为辅助,才能勉强抵挡。 穿越者中,负责驻守“三金币”要塞的是嘴贱的洛马·铜须(荷鲁斯),这个一张嘴就喜欢讽刺挖苦的家伙人缘却很意外的不错,因为他热衷于战斗,只要是打架的时候,几乎可以说是随叫随到——用他自己的话说,“既能战斗,又能获得经验,简直完美”。 在所有的穿越者里面,洛马·铜须也是最适应穿越的人之一。他对于地球的生活似乎没有任何的留恋,经过了穿越早期不适应的阶段之后,就开始到处溜达着寻找战斗。 但是,他并不喜欢参加那些需要交涉之类的活动,而只喜欢单纯的战斗。他有一句口头禅,可以相当贴切地描述他的态度。 去哪里?杀什么?杀多少? 是的,对于洛马·铜须来说,这世界就是一个“去哪里、杀什么、杀多少”的世界。 在三金币要塞的战斗中,他也充分展现了这样的风格,一手阔剑一手圆盾,总是在第一时间就冲进大群敌人之中,后来他干脆连圆盾都不用了,找了把差不多有他半个躯干那么大的巨型战斧。 此后,三金币要塞的战场上,经常可以看到金色胡须的矮人将巨斧挥舞得像刮风一样,在敌人的队伍里面卷起腥风血雨。 与之对应的,是他自己也不断地受伤,身上那套全身重甲几乎每次都被打成废品,差不多每出战一次,就要去找普雷特重新领一套铠甲。 在诺玛防线,他也有自己的绰号,叫做“狂战士”。 狂战士是一个职业,一般在蛮人和兽人里面出现得比较多,他们不喜欢穿着铠甲,凭借强大的体魄承受伤害,并且能够将自己受到的伤害转化为更强的攻击力。一个狂战士最可怕的时候,就是他快要死去的时候。 狂战士和狂暴战士是不同的,诸如尤涅若那样的狂暴战士,能够用意志约束自己的狂暴力量,在适当的时候使用。而狂战士不能,也不需要。只要周围环境里面的敌意达到某个程度,他们就会自动发狂,除非死亡或者敌意削弱,否则他们不会停下来。 这个职业威力很大,也死得很快,至可以说,他们算不上一个职业——兽人和蛮族的萨满们,研究出了秘密的药酒,决心牺牲的勇士在战斗之前喝下药酒,然后在战斗里面就能进入狂战士的状态,为了部落的未来奋战到死。 很少有人真正见过狂战士,以敌人身份见到他们的差不多都死了,而以战友身份见到他们,也未必能够活得下来——要使用狂战士战术,意味着部落到了生死关头,经历那样的战斗,想要活下,可不容易。 但狂战士的威名却尽人皆知,尽管大家其实压根没见过这种奇异的职业,但不妨碍大家对它充满好奇和幻想。洛马·铜须的战斗风格,正和传说中的狂战士相似,而他的种族又是矮人,怎么看也好像是可以孕育这种奇妙职业的种族……当然,事实上不能,矮人的施法者体系很完善,根本没有萨满。 “你房间里面的东西真特别!”偶尔来拜访洛马的熊猫,看见他房间里面干干净净,却摆着许多箭镞、断刀和枪尖,觉得有些惊讶。 洛马笑了笑,说:“这些都是我战斗之后,军医从我身上取出来的。” 熊猫瞪大了眼睛,看向他的表情多了几分敬佩。 古代的评书里面经常有某某猛将浴血奋战,战后医生从他身上拆下来了多少箭簇,最有名的自然是南宋初年的杨再兴,他战死之后,敌人火化他的尸体,从骨灰里面得到了足足两升的箭簇。 洛马·铜须房间里面的那些箭簇断刀枪尖之类,加起来只怕也已经有这个数目了,也真亏他居然没挂掉! 熊猫忍不住说出了自己的感叹,洛马·铜须却神秘兮兮地笑了:“谁说我没挂?我早就挂了,只是用了别的办法而已。” “什么?” “咱们穿越者里面,有人善于灵魂法术,你知道的吧?” “当然知道,爱丽丝和洛克都擅长这个……不对,洛克已经转魔剑之主了,他还要重新练技能,现在爱丽丝是灵魂法术的权威。” “这段时间,爱丽丝搞了个研究,具体内容是将灵魂束缚在身体里面,就算生命值被打光了也不会死,只要及时治疗,恢复身体的活性,就能够重新复活——或者说,本来就已经算是死了,无非变成了可以接受治疗的魔像,魔像用的则是自己原本的身体。”洛马·铜须说,“我对这个研究很有兴趣,陪她做了十几次实验,最后就取得了初步的成功。” “初步的成功?”熊猫有些纳闷。 “嗯,只能算是初步的成功。”洛马·铜须回答,“在使用这个身体的情况下,我不是很能控制自己的情绪,一旦感觉到敌意,就很难压抑自己的战斗意志——所以我现在连酒都不喝了,只喝果汁。” 熊猫这才明白究竟,想了一会儿,问:“那么……你的身体会腐烂吗?” “暂时没看出有这个趋势。” “会痛苦吗?” “负责痛苦的那部分大脑已经请寒风帮忙破坏掉了,现在我没有痛觉。” 熊猫咋舌,看着他好一会儿,最后问:“为什么要做这种实验?不觉得……不舒服吗?” “没有,我很愉快。”洛马·铜须愉悦地笑了,“没有痛苦,不会死亡,这才像是在玩游戏嘛!身上会疼,会挂了回城,那多不方便!” 从他那里告辞的时候,熊猫深深地叹了口气。 【熊猫:你究竟在搞什么啊?荷鲁斯(洛马·铜须)都被你改造成怪物了啊!】 【波与粒的境界(爱丽丝):这是他自己要求的,至少我看来,他很愉悦。】 【熊猫:你打算用这个技术来干什么?制造大批的不死人军团吗?】 【波与粒的境界:这个技术还没完善,目前只有用我们穿越者能接受这种改造,而且还要定期来维护,否则依然会挂。等到技术完善了,或许我会考虑建立这样的军团。】 【熊猫:你这是坚定不移地朝着魔王的方向前进了啊……】 【波与粒的境界:我本来就是魔王,当初我的位格宝石,还是你带队去刷出来的呢。】 第三十三章、魔王 朝着魔王方向坚定不移前进的,并非只有爱丽丝一个人。 据熊猫所知,洛克已经实实在在得到了“魔王”的名声——前不久,一个出身高贵的骑士领主走了家族的关系,找来一批水平不低的圣职者讨伐他,结果那群圣职者在等级占优的情况下被他引入陷阱,凭借灵魂法术犯了盘,落了个团灭,于是他就得到了“横行北境黑夜的魔王”这样的称号。 尽管这个魔王称号前缀略多,层次略低,但不管怎么说,魔王就是魔王,有和无之间的差距,才是最关键的。 至于那个骑士领主,洛克倒是没杀他,只是把那群圣职者的遗物交给了他,然后打断了他八根手指,因为讨伐队一共有八个人。 “你的做法并不聪明,但我欣赏有骨气的人。”离开的时候,他如此说道,“你的伤,随便找个牧师就能治好。如果还能坚持这份骨气的话,欢迎你再找人来讨伐我。” 那个骑士还能不能坚持这份骨气?不得而知,但洛克的“魔王”之名却从此不胫而走,他还为此找三余道了谢。 这种处理讨伐队的方法,是三余给他的建议。 要在江湖上立威,当然需要杀人。但杀人也有讲究,要杀那些厉害的人,留下相对不那么厉害的人,为你宣传威名,才能够真正立威。 把所有敌人乃至于敌人的亲戚朋友都杀光了,自然威风八面煞气冲天,但洛克不是那样的人,所以只能退而求次。 消灭讨伐队可以体现他的强大,惩罚领主可以体现他的从容,赞扬对方的骨气可以体现他的自信……集合了这些因素,才能形成一个令人敬畏的魔王形象。 “你教他怎么当魔王?”得知这件事之后,熊猫通过私聊,很纳闷地问三余,“难道不应该劝劝他,别那么偏激吗?” “他这种人,是劝得了的吗?”三余反问。 熊猫仔细想了想,回答:“大概不行。” “既然劝不了他,我只能在他既定方向的基础上,帮他出出主意。”三余说,“其实这样也未尝不好,虽然名声难听,但所谓大丈夫不能五鼎食、便当五鼎烹,仔细想想,当魔王其实也不是不行。” “魔王始终是反派,我是个圣武士……说实话,我有些担心。” “不用担心,如果有那么一天,受难之神教会高层来找你帮忙讨伐他,那你就跟他堂堂正正打一场好了。反正我们是不死之身,只要公平决斗,胜负并不是什么问题。” 熊猫轻轻叹了口气,他可没有三余这么想得开。 相比洛克的问题,另外一个正在走上魔王之路的穿越者,问题其实更加严重。 他就是寒风,穿越者中最善于生体研究的人。 城堡的食堂里面,三余和寒风正坐在一张桌上,面前摆着酒菜,但却并没有被动过哪怕一筷子。 “我这次是真的要走了。”寒风叹了口气,说。 三余无奈地看着他:“你就不能别做那些研究?” “当然不能。”寒风回答,“我的职业是禁忌学者,禁忌学者这个职业的能力核心就是生体改造。如果不做这些研究,那我就没有办法前进——光靠着日常任务磨经验值,然后等级升上去,却没有对应的能力,有什么意义?” “这不是有没有意义的问题,首先必须考虑善恶吧。” “善恶?”寒风笑了,“我当然考虑过,我是坏蛋,恶棍,是大魔王……这早就是既定事项了。” “怎么会呢!” “为什么不会?”寒风反问,“我的力量是邪恶的,提升力量的方向也是邪恶的,而我自己是一定要提升力量的,那么除了邪恶的道路之外,我难道还可能有别的选择吗?” “住在城堡里面有什么不好?”三余问。 “这不是好不好的问题,是愿意不愿意的问题。”寒风回答。 “你也可以自修别的职业啊,你这个系统里面,善良或者说至少中立的职业方向,还是不少的。” “我没兴趣。”寒风说,“老实说吧,我喜欢那种切割、改变、扭曲……犹如上帝一般玩弄生命,像玩橡皮泥一样随意改变它们的模样,把它们塑造成我想要的东西……那很有趣,非常有趣!我完全不想放弃这样的生活,我对这样的生活很满意。” 他没有给三余说话的机会,紧接着说道:“但是,你们和我不同,你们无法理解这种愉快,无法理解这种随意控制和改变生命的超然感觉,无法感受到技术一点点进步的美好成就感。你们只能看到我手上的血腥,只能看到我研究的邪恶……这是没办法的事情,我这样的人,本来就很难被人理解。” “三余,我很感谢你帮我保守秘密,但是这样下去是不行的。我的所作所为,迟早会被大家都知道。到时候……朋友大概就没得做了。”寒风叹了口气,“在那之前,我还是先离开吧。大家不见面,也许更好。” 说着,他站了起来,转身走出了食堂。 三余坐在原地,目送着他一路离去,连连摇头,低声叹息。 “为什么……一定要这样呢?”他自言自语。 今天早上,因为之前企图黑装备而受罚的赏金猎人悄悄找到他,告诉他:“寒风的实验室很有问题,会长你去劝劝他吧。” 三余不以为意,问:“什么问题?他又把地精或者史莱姆什么的弄得支离破碎,一片血腥了?” 赏金猎人脸色发白,连连摇头。 “那是怎么了?” “他……他把我抓去的色雷斯士兵,给活体解剖了。” 三余愣住了,过了几秒钟,急忙问:“你告诉别人了吗?比方说……熊猫?” 赏金猎人说:“怎么可能!团长的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告诉他,那还不出大事!” 于是三余就赶到了寒风的实验室,在实验室的角落里面,他看到了一堆“实验材料”。 跟他处理过的食材很相似,红的白的,死的活的。 他差一点就呕吐了出来,但还是忍着心中的不适,试图劝说寒风放弃这种邪恶的研究。 结果寒风决定离开,劝也没用。 看着他远去,三余并没有通过私聊再劝说。 或许就像寒风说的那样,他的研究太过邪恶,为人所不容。 当初玩游戏的时候有和谐系统,大家笑呵呵不当个事,最多管寒风叫做“邪恶大魔王”什么的而已。但当游戏变成了现实,大家还能继续不当回事吗? 三余不知道,他也不敢去设法确定。 “或许……就像你说的那样。这样对大家都好……” 第三十四章、歌舞 大陆历778年的夏天,已经到了尾声。 如果是南方的平原地区,或许还会有所谓的“秋老虎”,但诺玛防线地处山区,酷暑一散,便是浓秋。 对于三五天就要厮杀一回的双方来说,秋天并不能给人什么“秋高气爽”之类的正面感想,相反会让人有点担心——秋天过了就是冬天,而冬天的诺玛山区,绝对不是什么友好的地方。 在过去的岁月之中,历次诺玛攻防战,冬天差不多都是要停战的。 但熊猫知道,这次大概不会了。 上一个冬天,色雷斯人征服了雷顿。诺玛山区的冬天再怎么冷,也冷不过雷顿。 他能想到的事情,联邦高层当然也能想到。目前联邦官方就已经在储备过冬的物资,准备打一场艰难的冬季战役。 按照攻略组的看法,这场冬季战役对于联邦方会相当的不利。色雷斯人的军营地势相对较低,气温比较暖和,防寒压力较小;可联邦军都驻守在山峰之上,地势高、气温低,等到冬天的时候,防寒压力将会非常的大。 虽然联邦有钱也有人手,更有充足的时间可以准备,但如果真的要在严冬里面打仗的话,天气因素会很大程度削弱他们的地利优势,届时情况会相当艰难。 穿越者们针对这个问题讨论过好几次,最终得出的结果都不乐观。按照他们的推演,如果色雷斯人不惜一切猛攻的话,莫来方面想要把这个冬天熬下来,会很困难。 但即便如此,莫来商业联邦也比“历史”之中的情况要好得多了。 至少色雷斯的损失已经增加了很多,而且不管这一仗怎么打,驻守诺玛防线的这几万人总不会像“历史”一样被包了饺子,最后被集体屠杀掉。 这意味着,哪怕是打了败仗,联邦北部的领主们也依然有和谈的底气,而不是只能无条件地投降。 夕阳之下,熊猫坐在“五金币”要塞的城楼上,注视着远处。 他看的并不是色雷斯军的方向,而是己方阵地的后方。 在山脉的南部,“银币”区域的营地里面,一场盛大的歌舞晚会正在召开。 这场歌舞晚会由“想唱就唱”歌舞团主办,歌舞团的团长赛米拉米斯小姐将会带着不少能歌善舞的美人登台献艺,还会有魔术、杂技以及相声笑话之类表演,气氛相当活跃。 赛米拉米斯也是“莽穿地球”公会的穿越者,她在现实中就是混娱乐圈的,大概在游戏第五六年的样子,能歌善舞的她参加了一个选秀节目,一口气打进了决赛,最终取得了第四名还是第五名的成绩。在那之后,她就以网名“桃乐丝”为艺名,出道当了偶像歌手,唱歌跳舞拍广告,着实红火了一阵。 遗憾的是,江山代有才人出,选秀节目每年都会办,而且每年都有好几个。赛米拉米斯并不是那种先天条件特别优秀的人,除了长得漂亮、歌唱得好之外,她在表演方面实在不够有天赋,背后也没有强力的金主给她撑腰,性格又不是那么“放得开”,两三年之后,她就渐渐地淡出了娱乐圈,成为了“娱乐至死”大潮之中一朵小小的浪花。 这从她的上线时间就可以看得出来,前几年,她平均每天都有三四个小时的上线时间。混娱乐圈的几年,每天往往只能上线签个到,有时候甚至还要找人代签。但最近一年多,她的上线时间又逐渐多了起来。 按照她的说法,是把这几年在娱乐圈赚的钱拿出来弄了一个小便利店,当上了老板兼老板娘。 说实话熊猫一直很纳闷,她当初在公会里面的时候,王土豪这个看似开朗其实深沉难测的大土豪也就算了,但《新世界》的玩家里面,其实次一等的土豪也是不少的,她为什么没考虑过找某个土豪帮忙,炒作一下自己,提升知名度呢? 往事已矣,穿越之后的赛米拉米斯渐渐恢复了对于娱乐事业的热情,她喊出了“我要当偶像”的口号,拉上了好几个穿越者一起,搞了这个“想唱就唱”歌舞团。还找到了不少各个种族的艺人展开培训,诸如演唱、跳舞之类,花费了不少的时间精力。 一分汗水,一分收获,大半年的筹备之后,“想唱就唱”歌舞团终于在联邦北部开始巡回表演,很受欢迎。他们还跟联邦官方签订了合同,每个月都会来诺玛防线进行一次表演,以鼓舞士气。 每当歌舞团来表演的时候,就是诺玛防线士兵们的节日,他们兴高采烈,努力争夺演出时间的休假资格,只为了可以得到前往后方观看演出的机会。 别说是这些从来没有经历过现代娱乐繁华场面的普通士兵,就算是那些平时在自己家里花天酒地的贵族们,也没见过那些赛米拉米斯以魔幻手段打造的现代化歌舞娱乐,一个个看得如痴如醉。 不过这么一来,麻烦就来了。 熊猫听着晚风之中隐约传来的欢呼声,忍不住轻轻叹了口气。 人红是非多,在哪里都一样。 塞拉炯子爵看中了歌舞团的一位舞者,想要把她买回家当自己的宠姬——嗯,姑且当他说的是真话吧。 上个月歌舞团来表演的时候,他就派人找赛米拉米斯说过这事,当时被赛米拉米斯搪塞过去了。但是昨天歌舞团来到诺玛防线的时候,他又派人来了,而且这次态度非常强硬,一点商量或者转圜的意思都没有,就是要带人走。 这家伙也算精明,知道自己势力有限,没有打那些当红明星们的主意。熊猫觉得,或许他只是某些人派出来的一个试探,试探一下这个歌舞团究竟有怎么样的实力?以及他们有多大的决心?愿意做到什么地步? 但是……这些试探者注定是要失望的。 从上个月开始,赛米拉米斯就已经在聊天频道里面联络人手,准备应对可能出现的麻烦。昨天晚上塞拉炯子爵的使者刚来过歌舞团驻地,她就表示老娘忍不下去了,这次非要给那个王八蛋老色鬼一点厉害瞧瞧,让他知道厉害! 不少穿越者都响应了她的号召,前来帮忙,熊猫也是其中之一。 今天晚上演出之后,下半夜休息的时候,就是大家动手的时刻。 第三十五章、地位 “想唱就唱”歌舞团在诺玛防线公演的日期,是每月月初,大概一号二号前后。 这个日期是赛米拉米斯特别选定的,对外的理由是“月初是一个月的开端,象征生命、繁荣和发展”,对内的真正理由却是“月初夜色昏暗,最适合做一些杀人放火的勾当”。 是的,当初她选定这个日期的时候,就考虑过可能会需要杀人放火的问题。 当初她这么说的时候,还有人吐槽过,熊猫就曾说:“不要把世界想得那么坏嘛,这还在打仗呢。” 事实证明,世界未必那么坏,但世界上真的有人就那么坏。 一边打着仗,一边还要强抢民女,这种事情,真特么有人做得出来! 夜色渐深。 熊猫和接替自己值夜巡逻的小队长交了班,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作为义勇军中的强者,他拥有一间单人间,尽管不是独门独院,至少也有自己的私人空间。 诺玛防线地势狭窄,用寸土寸金来形容都太过保守,这里的一间房间,大多要住六到八个人,精锐士兵才可以享受四人间的待遇,至于熊猫这种单人间,那直接就是骑士或者更高等级贵族们才能享受的特权。 如果是和平时代,熊猫这种冒险者顶天了也就住四人间,但是在战争中,武力就是资格,强者理所当然享有特权,他既然拥有令人侧目的武力,那么当然就会有配得上这份武力的待遇。 熊猫在门上挂起“修炼中”的牌子,便悄悄地离开了“五金币”要塞。 因为战况颇为严峻,所以很多人都会在休息的时候抓紧时间修炼。无论是锻炼身体也好,冥想打坐也好,总之只要能够让自己多强一分,就多一分克敌制胜保命生还的机会。只要看到别人门口挂着这样的牌子,除非有紧急军情,否则谁都不会来打扰。 使用了一张备用的隐身卷轴,熊猫的身体化作透明的影子,在黑暗之中飞驰。 今天的天气很好,晴空万里。虽然是月初的朔日,但漫天星光多少也能起到一些照明效果。如果有人仔细观察的话,就会看到星光之下,似乎有什么东西正在快速移动,一闪而逝。 倒也有人注意到了,但仔细一看就发现只是错觉,摇摇头,不再放在心上。 熊猫在夜色之中飞奔,一口气穿过了好几座要塞。他今天没有穿铠甲,壮硕的身体在奔跑起来的时候却轻飘飘的听不到脚步声,犹如盗贼一般。 他当然不是盗贼,但就算不是盗贼职业,只要潜行技能到了专家级,就可以通过学习和练习,掌握潜行的进阶技能“无声行动”。他用经验值把这个技能也点到了专家级,在奔跑的时候脚步声比树叶落地响不了多少,靠着夜风的掩护,谁也别想听得出来。 穿越到现在已经快两年了,喜欢冒险的穿越者们大多将“野外生存”、“侦查”、“潜行”等几个技能都点到了专家级。无论他们是战士也好,是法师也好,是牧师也好,是圣武士也好……全都能够在必要的时候客串一把盗贼,还是水平不低的盗贼。 至于那些真正盗贼专业的,那就厉害得没边了。比方说海盗葛力,他能够伸手在桌子上一拍,就把桌子上的钉子全给搜刮走了,也能一棒子将敌人打倒,然后伸手一撸,敌人顿时就只剩下内衣内裤,全身装备被撸了个精光。而潜行者刚铎已经发展成就算站在正午的太阳下面,也能轻轻松松进入潜行状态,消失得无影无踪。别说是搜查,就算对着他砸上几个大范围魔法,都没办法把他给逼出来。 以他们这群人的本事,要对付一个不知死活的小子爵,简直杀杀鸡用牛刀! 灯光已灭,掌声已息。 不久之前还很繁华很热闹的舞台,此刻一片冷清。观众们已经散去,艺人们也已经休息,只有杂役们还在忙碌。他们要把那些经不起日晒雨淋的东西先收拾起来,避免这些娇贵的玩意儿被露水损坏。 熊猫来到了“想唱就唱”歌舞团团长的房间,轻轻敲了两下们。 “谁啊。”门里有人问。 “熊猫。”他回答。 门开了,里面已经站着五六个人,桌子上有酒有菜,显然正在吃宵夜。 “你来得真早,我本来以为你还要过一阵子才到。”一头粉红长发,和表演时候的魔法少女风格相比显得多了几分雍容华贵的赛米拉米斯笑着说,“对照换班时间,你不会连饭都没吃,就直接跑来了吧?正好这边有酒菜,先吃饱了再说。” “吃饭不着急。”熊猫说,“先把你这边的事情解决了,才能安心吃饭。” “真是好同志!”有人笑着说。 “熊猫一向这样,急公好义。” “一等一的好兄弟啊!” “就是不爱用脑子。” 大家都笑了,熊猫自己也摇摇头,笑着说:“你们对一个莽夫要求太高了,要是我也学着用脑子的话,那聪明人岂不是要失业了?” 笑过之后,赛米拉米斯给他们介绍今晚的行动计划。 他们要收拾的是塞拉炯子爵,这家伙带着他的部队驻扎在“铜币”区域,算是整个诺玛防线的最内侧,已经接近山区边缘。 因为扼守着出入山区的重要关卡,所以塞拉炯子爵经常靠着职务之便占点便宜,对于进出诺玛山区的货物雁过拔毛,很惹人厌。不过他也不敢太贪心,只敢稍稍拿一点沾一点,那些运送货物的车队管理者们觉得不值得为这点小事跟一个子爵打官司,诺玛防线的主帅者们也觉得为这点小事惩罚他,不值得,所以就让他能够逍遥自在,居然靠着发国难财大赚了一笔。 这次盯上“想唱就唱”歌舞团,他也使用了一贯的伎俩。不对那些著名的艺人下手,而盯上了一个漂亮的舞者。这样的舞者在歌舞团里面有二三十个,在他看来,多一个少一个无关紧要,想来赛米拉米斯团长也不可能为区区一个舞者跟自己翻脸。 但他却不知道,这件事触到了赛米拉米斯的逆鳞。 当年她做艺人的时候,就是因为这类事情跟圈子里面的一些大佬起了矛盾,以至于找不到适合自己的歌,也没机会参加一些比较受欢迎的娱乐节目,至于影视通告就更不用说了。在娱乐圈跌打滚爬几年,最终不得不灰溜溜退出江湖,做了一个便利店老板。 虽然严格来说,她倒也没吃什么亏,但是梦想的泯灭,让她心中始终窝着一团火。穿越之后,她之所以要搞歌舞团,要上台唱歌跳舞,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弥补当年的遗憾。 当塞拉炯子爵对她暗示,想要“买下”她麾下艺人的时候,她顿时就回忆起了当年。 现在的赛米拉米斯已经不是当初那个没钱没势的小歌手桃乐丝了,她有足够的力量,可以既不用屈服也不用逃跑,而是给那些卑鄙下流的家伙们一个永生难忘的教训。 伸手剁手,伸头砍头!89 第三十六章、斩断黑手 诺玛山区的防线一共有三层,依托着诺玛山的三道主脉修建。最北方的是“金币”防线,这道防线地势稍稍不够险峻,但建设所用的材料最为扎实,坚固的城墙甚至于可以抗住魔法的轰击。 在过去的岁月里面,色雷斯和莫来围绕着这条防线展开了许多的战斗,最多一次曾经几乎将这条防线完全攻占,最终还是不得不黯然退去。 其中的关键,在于第二道防线,“银币”。 “银币”防线地势极高极险,当真让人有一种仰天叹息的无力感。在这里架设的投石车之类攻城设备甚至可以覆盖整个金币防线。莫来商业联邦就是依托这道防线,才能让色雷斯无论在金币防线上取得多大的战果,最后都不得不退却。 只是,相对于金币防线的坚固,银币防线的建筑材料就差了很多,它更多的还是依托山川之险,就像一个身高两米三但技术平平的篮球运动员,靠着先天素质闯江湖。 三道防线最南方,就是“铜币”防线了。老实说,这道防线的水平很一般,无论建筑材料还是险峻程度,都远不如前两道防线。它唯一的好处就是不在银币防线的攻击范围里面,即使色雷斯人把银币防线也给攻占了,这道防线也还能坚持一段时间,争取转圜的机会,或者是逃跑的机会。 相对前两道防线,这第三道防线的居住条件就好了很多,独门独院的小别墅比比皆是,很多贵族都会在临战的时候住在这里,只有战况紧急的时候才会真正前往前两道防线督战。 塞拉炯子爵负责铜币防线一个重要的关口,通过对出入关口的车队(主要是运货入关的车队)的揩油,他在最近几个月里面得到了一大笔财富,不仅可以在距离战场并不遥远的前线享受花天酒地的生活,还大大增强了家族的实力,光是资深冒险者就雇佣了十几个。 实力和野心是一对孪生子,塞拉炯子爵既然实力大增,野心当然也就大大增加了。虽然他暂时还没有勇气站到最前线去争取功勋,但这不妨碍他将一贯的“侵占”范围扩大,对于一些之前不敢动手的东西下手。 “想唱就唱”歌舞团,就是他的新目标。 这个歌舞团背景颇为深厚,据说牵涉到达达里昂侯爵,但不管背景怎么深厚,总不会跟一个毫不起眼的舞娘扯上关系。 塞拉炯子爵之所以向赛米拉米斯团长“购买”这个舞娘,一方面是他很迷恋对方的美貌——主要是那种充满诱惑感的舞蹈,让他迷醉不已;另一方面也是试探,他想要通过这件事,试探一下联邦高层对于自己的态度。 政治是很复杂的事情,就算有了实力,也不能蛮牛一般莽撞,只会横冲直撞的人,没办法爬到很高的位子上去。塞拉炯子爵决定先通过这件事稍稍试探一下,看看高层会不会因为这件事批评自己,或者是会有什么反应。 按照他的判断,如果高层会因为这种事情敲打自己,就说明他们并不乐于见到自己的爵位提升,需要再作更多的准备工作;而如果高层对此毫无反应,那就可以展开下一步的试探……直到完全确定高层的意见为止。 如果熊猫他们能够知道塞拉炯子爵的想法,或许会感叹“政治真是复杂”,又或许会嘀咕“这人真特么想得太多”,但他们不知道。 他们只知道,塞拉炯子爵这种欺男霸女的货色,留在世界上也只是浪费粮食! 以隐身法术为掩护,一群全都拥有堪比专业盗贼潜行能力的高手们很快就穿过了整个银币防线,来到了铜币防线,塞拉炯子爵驻地外围。 这个驻地是一处颇为宽敞的山口,被建筑成了关隘的模样。关隘内侧人工修建的大平台上分布着许多鸽子笼风格的住宅,而在不远处的山坡上,则坐落着一栋虽然不大却很精致的小别墅。别墅里面有花有树,还有一条小溪流过,十分雅致。 “这家伙倒是会享受!”尤涅若低声说,“俺寻思着,这间别墅要放在地球上,保守估计得一千万。” “一千万?这种坐落在军事禁区的别墅,一个亿也买不到。”对钱的问题最有发言权的王土豪摇头,“不是钱的问题,在地球上,至少说在各个稳定的大国,想要在军事禁区里面建别墅,需要的都不仅仅是钱,更重要的是身份。” “那你家有没有这样的别墅?”熊猫好奇地问。 “如果你问的是在纽西兰,那么有。”王土豪回答,“毕竟我也是奥塔戈区的纳税大户,这点特权还是有的。当然,纽西兰的特权比较不值钱就是了……” “纽西兰我知道,那个什么奥塔戈区是什么地方?”熊猫问。 “一个生产牛肉羊肉羊毛以及乳制品的大号农村。”王土豪回答,“当然,跟咱们国家几个大城市比起来,这世界上绝大多数所谓的‘重要地区’都特么是农村,顶天了是镇区或者城乡结合部罢了,真正够资格叫城市的大概连一百处都不到吧。” “那地方究竟有多大?”赛米拉米斯问。 “一万多平方公里吧,反正不大,地广人稀,估计人口还没一般小县城多。”王土豪叹了口气,“最初到那里的时候,我经常开着越野车到处狂奔,后来渐渐就没兴趣了。早知道我应该选择去南欧,起码热闹一些。” 对于这种土豪的烦恼,熊猫他们实在是无言以对。 好在这番对话也到了尾声,他们已经来到了别墅的门口。 塞拉炯子爵显然对于诺玛防线的治安水平很有信心,这座别墅门口只有两个普通的士兵看门,别墅里面的警卫数量也不多,总共就十来个,平均下来,每个穿越者只需要对付两个。 事实上,他们连两个都不用对付。 被赛米拉米斯用忽悠加上生拖硬拽才参加歌舞团的肖恩使用了德鲁伊的能力,将催眠花的种子撒入别墅之中。受她魔力控制的催眠花迅速生根发芽,绽开了一朵朵浅黄色的小花,散发出温暖的香气。 闻到这种香气的人,无论男女老少,全都在短时间内沉沉睡去。虽然也有个别的人凭借魔法抗性和意志力稍稍坚持了一会儿,但悄悄潜入的刚铎给他们每人补了一个闷棍。 于是他们睡得比别人更沉更香。 一行人不受阻碍地进入了别墅,来到了塞拉炯子爵的卧室。 好色的子爵床上今天有一对姐妹花,相貌完全一样,身材娇小,看起来应该不超过十二岁。 “真是人渣!”赛米拉米斯看着那对稚嫩的姐妹身上的痕迹,皱眉说,“这家伙简直没有下限可言!” “怎么收拾他?”肖恩问。 “简单弄死就好,不用折腾什么花样。”赛米拉米斯用被子将那对姐妹裹好,跟肖恩一个人一个把她们抱了起来,转身就走,“走吧,不值得为这种人渣多浪费时间!” 刚铎点点头,用左手捂住了子爵的嘴巴,右手一匕首插进了他的胸口。 被剧烈疼痛惊醒的子爵用力挣扎了几秒钟,便彻底瘫软了下去。 然后,刚铎看向周围那些奢华的装饰,笑了。 “大明星不在乎这些,咱们可不应该放过这笔外快,你们说是吧?” 熊猫、尤涅若、荷鲁斯、普雷特、斯凯和奈克哈特对视一眼,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第二天早上,塞拉炯子爵被刺杀,两个刚买的美姬被掳走,别墅里面被洗劫一空的消息,就在诺玛防线传开了……21089 第三十七章、变化 穿越二周年的纪念日,远没有一周年那么热闹。 一方面是因为战争的缘故,诸如熊猫等一大批活跃分子都在忙碌,根本无法脱身。其中也包括赛米拉米斯这个喜欢折腾的演艺人——没了以她为首的能歌善舞者们,庆祝晚会想要像上次那么红火,自然是不可能的。 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以龙彪为代表的一大批“回家派”成员不愿意参加庆祝晚会,他们表示与其浪费时间庆祝,还不如抓紧时间刷怪练级。 他们刷怪的地点,正是狼窝湖。 虽然因为一些令人悲伤的原因,熊猫原本可以得到的封地没了,但已经被勘探出来的地脉并没有受到影响。老白狼“白牙”带着它的子孙们占据了这块魔力丰富的森林,并表示可以配合穿越者们建立传送阵。 要建立大型的稳定传送阵,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过去的这一年时间里面,许多穿越者都把时间精力花在了这个方面,对此安东尼颇有意见——他觉得现在应该加强塔拉汗军备,建设传送阵的事情不着急。 “如果我们打输了,塔拉汗被色雷斯人占领了,难道要靠着传送阵跑到穆兰达那那边重新开始吗?”他如此抱怨。 但抱怨归抱怨,对于大多数的穿越者们来说,终究还是练级的事情比较重要。尤其在老虎闹了那一回之后,回家派变得越发的积极,对于练级的热情简直让人害怕。他们数目不少,在公会里面影响力目前仅次于搞事派,安东尼等稳健派争不过他们。 最终,大概在一个月前,传送阵初步建成。 这座传送阵建设在一个地下的大厅里面,出入都要依靠地道。旁边有一些可以用作休息的房间——比起原本的规划要差了很多,但至少最核心的用途还是有的。 传送阵建好之后,回家派就几乎常驻在了狼窝湖一带。他们每天早出晚归,晚上住在地下的房间里面,早上出门去猎杀魔兽,战绩辉煌。光是搜罗回来的魔物材料就有很多,靠着赛米拉米斯的关系,其中不少材料都顺利卖给了莫来商业联邦,赚了不少钱。 回家派对于金钱也不看重,赚到的钱差不多都捐献给了公会,使得他们的dkp暴增,渐渐的已经赶上了第一集团,虽然距离兵临还很遥远,但以穿越者们之中的派系来说,他们这个派系的dkp积累无疑是最高的。 这当然大大加强了他们的影响力,而当他们表现出对“穿越两周年庆祝”毫无兴趣的时候,自然也大大降低了庆祝晚会的影响力。 三余对此有些担心,他总觉得这些人在谋划什么事情,而且是很糟糕的事情。但是跟攻略组讨论了好几回,也讨论不出个名堂来,只能将疑惑藏在心中。 毕竟,现在色雷斯和莫来打得乒乒乓乓不可开交,考虑到未来的长期发展,把这件事处理好了,才是最重要的。 秋渐渐深了。 在诺玛防线遭到刺客袭击之后不久,莫来商业联邦沿海的一个港口外面的海水里,来了一群不友好的访客。 透过魔法加固的水晶窗子,堪萨·色雷斯注视着窗外的海水,眉头紧锁。 “我还是觉得这个计划不怎么好。”他说,“我认为,应该把深海突击队的力量集合起来,攻下一个港口,然后再和正面战场前后合围,一定能够沉重打击莫来军的士气,没准可以直接逼迫他们投降!” “你的想法很有道理,但是不切实际。”坐在犹如巨型鲸鱼一般潜水艇指挥席上的白发老者语气之中无喜无悲,透出一股漠视生命的冷淡,“想要执行你的计划,波洛克港是最合适的地点。但之前影王阁下的学生们在波洛克港被人发现,已经惊动了波洛克伯爵。现在波洛克家族的军队全都驻扎在城里,光靠我们这一支部队,想要打败他们或许没问题,但想要占领波洛克城,没有可能。” “我们可以找段海岸线,直接登陆。”色雷斯国王最年幼的弟弟如此说。 “那意味着我们会遭遇诺玛防线和波洛克城两边军队的夹攻,更加危险。” “只要我们动作快一点,能抢下一处关隘,据险而守,就足以隔断联邦本土和诺玛防线之间的联系。然后正面战场发动进攻,他们坚持不了多久。” “我们也坚持不了多久。”老者平静地说,“如果能够抢下波洛克城,烧毁城池,驱散难民。以难民给附近的城市增加压力,倒是能够拖延一段时间。直接登陆打仗,就只能硬碰硬了。” “色雷斯勇士绝对不会输给莫来的那些商人!”堪萨愤怒地说, “这种话毫无意义。”资历比他大哥更老的将军冷冷地说,“如果你只有这样的蠢话,那就给我闭上嘴巴!” 面对这个老顽固,堪萨皱着眉头,喘着粗气,却还是闭上了嘴巴。 军令如山,他要是敢再叽叽歪歪,这老头儿就敢严厉惩罚他。 当年这老头第一次带兵出征的时候,就曾经因为“违反军令”砍了一颗姓色雷斯的脑袋。即便因此差点送命,也没有半分后悔或者反省的意思。这次国王陛下让他来当潜水部队的主帅,自然是做好了心理准备的。 尊贵的身份、王子的地位……这些东西在这个心如铁石的冷面将军眼里都毫无意义。 堪萨当然不会知道,在原本的历史里面,这场潜水作战的指挥官应该是他自己,而原本只是色雷斯王家并不引人注目的普通王子的他,正是通过这场作战一跃踏入了色雷斯王国的统治中枢,在日后皇帝加冕仪式上得到了露脸的资格,并且从此成为了色雷斯帝国的名将之一。 他原本能够得到重用的关键,在于他是利奥波德的学生,是利奥波德各项政策的坚定支持者和执行者。但是现在,利奥波德已经死了,原本属于他的机会就归了别人,原本将要属于他的光荣,或许也一样会归了别人。 大概十分钟后,潜艇停了下来。 潜艇的前方不远处,有船只往来不息,正是港口的位置。 “准备行动。”年迈的老将军用简直没有半点人情味的声音说,“严格执行计划,破坏、然后撤退。不许浪费时间杀戮和掠夺,潜水艇只等你们半个小时,半小时后还没顺利撤退的,立刻自杀,以免泄露消息!”89 第三十八章、突变 一批专业的刺客早已渗透到了这个港口,当他们通过魔法道具得到“行动开始”的通知之后,就立刻在城区制造了一些混乱,吸引了城中卫兵的注意。 借助这个机会,数百名精锐士兵潜水进入了港口,然后展开了大规模的破坏。 他们不像一般的盗匪那样忙于掠夺,甚至连人都不怎么杀,相反,他们在不断驱赶恐慌的平民,将这些平民往港口之外的城区驱赶,让他们把恐慌散布到城市各处,并且妨碍卫兵们的调遣。 与此同时,他们当中很多人都拿出了一些红色的水晶,将其塞在一个金属管子里面,再扔向附近的船只或者房屋。一两秒钟之后,爆炸声便四处响起。 这是炼金炸弹,成本不低。拿它炸船肯定有得赚,但用来炸房子,那就难说了。 不过对于色雷斯而言,这点物资算不了什么。为了这次作战,色雷斯潜水部队准备了上千枚这样的炸弹,如果能够把它们按照计划全用掉的话,那对于整个战局的帮助将会无比巨大。 在战争面前,钱——至少不太多的话——算得了什么呢? 大军耽搁一天,军饷军粮乃至于各种物资消耗,就不是个小数目了。更不要说那些精锐部队的战损——诺玛防线上,几个月内损失了近三千士兵,已经让色雷斯国内不少贵族都有些担忧,甚至有贵族已经向国王请求暂时中断这场战争,等来年来说。 今年色雷斯南部的粮食收成不好,稻子的长势喜人,但结穗的情况却不理想,预计总产量估计会下降两到三成。这个问题放在平时算不了什么,这种程度的歉收不足以酿成天灾。但放在今年,就大大增加了后勤的压力,以至于负责后勤的官员之中已经有不少人积劳成疾,也不知道会不会有过劳死的…… 年迈的老将军纹丝不动地坐在指挥席上,听着部下们不断将来自前线的消息回报,脸上没有一丝表情。 他的冷漠和部下们的兴奋激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过了一会儿,他打断了一个好消息接着一个好消息的部下们,冷冷地问:“多久了?” 堪萨立刻回答:“还有六分钟,就半小时了。” 老将军点点头:“传令,让他们回来。” 堪萨愣了一下,问:“不是约定了半小时吗?” “目标已经达成,没必要再拖延。” 大概二十分钟之后,卫兵们终于姗姗来迟。他们看到的是已经一片火海的港口区,以及一艘艘正在燃烧和沉没的船只。 一天之后,又一个港口受到的袭击。 紧接着,是第三,第四个…… “出事了!”在聊天频道里面,正在联邦首都莫来大竞技场的雷蒙(真残念)突然发消息说,“联邦的多个港口都遭遇到了色雷斯军的袭击,现在形势很紧张。” 熊猫愣了一下,惊讶地问:“莫来港也被袭击了?” “莫来港当然没有,但是被袭击的港口已经有四个……现在是五个了。”雷蒙说,“现在联邦警卫队已经往港口区加派了人手,几乎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很多贵族都在急急忙忙赶回领地,防止领地被人袭击。” 熊猫这才稍稍放了点心——要是连莫来港都被袭击了的话,那联邦的士气差不多也就被降到底了。 前方在打仗,后方却连首都都保不住,那这场战争还怎么打下去? 但他放心得太早了。 此后的大半个月里面,坏消息不断传来。 色雷斯人的潜水技术明显又有提升,他们以小队为单位,使用潜水的方式来到各个港口附近,袭击了一下立刻离开,没有任何逗留。 总的来说,他们的袭击并没有能够给各个港口造成很大的损失,最严重的一处也不过就炸毁了二几艘船,烧掉了半个码头,杀死、炸死和烧死加起来不超过二百人。 这当然不是什么小数目,但对于一个城市来说,也还没到足以伤筋动骨的地步。 伴随这个消息而来的,是各路领主的撤军命令。 尽管达达里昂侯爵很努力地想要说服各个部队的将领们,但对于这些将领们来说,领主的命令远比达达里昂侯爵的劝说来得重要。所以最终他连一路人马都没能说服,除了地处内陆的领主们所派来的军队之外,沿海各个港口领主们的军队几乎全都撤走了。 莫来商业联邦的繁华都市大多在沿海,这么一撤,整个诺玛防线的兵力直接少了差不多一半。更糟糕的是,士气受到了沉重的打击。 虽然就算只有一半的兵力,应该也还能扼守要塞,最多就是压力更大一些而已。但眼看着一支又一支友军撤军,眼看着防线上的兵力越来越少,谁能不担心?谁能不紧张? 更糟糕的是,不久之后,甚至有不靠海的领主撤军了。 达达里昂侯爵气得昏厥了过去,老头儿原本年纪就挺大的了,这次由他来主持防线的实际军务,因为他是联邦高层里面唯一经历过上次诺玛攻防战的将领——由此可知他的年纪有多大。他平时又喜欢喝酒,身体本来就不怎么好,这次被气得狠了,顿时就卧床不起。 达达里昂侯爵病倒了,诺玛防线的军务自然就落到了诺玛公爵的头上。 按说诺玛公爵才是整个诺玛地区的最高统帅,但这位公爵是个文化人,写诗画画他都很拿手,唯独打仗不在行。之前由达达里昂侯爵代管军务的时候也就罢了,现在换成他主管,顿时有些晕头转向忙不过来。 公爵麾下当然也有军事人才,可这些人才或许有一定的才能,却没有足够的威望和经验。处理这种牵涉到两万大军以及三道防线的大事,他们就有些顾头不顾腚了。 公爵倒是找过老侯爵,向他借用人才。但那些牵涉到大局的问题,是只能由最高统帅来决定的。 比方说,防区的布置和调整。 因为一支又一支部队的撤离,诺玛防线上出现了不少空虚。在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安排防务?是只能由公爵亲自拍板的大事。 公爵的幕僚们献上了好几套方案,但公爵都觉得不放心,看着地图上的一处处漏洞,他就觉得心惊肉跳。 可这也没办法,诺玛防线的兵力已经捉襟见肘了,必须抓住重点,稍稍放松那些相对不很重要的地方。 道理,公爵当然明白,但他就是没办法说服自己,下定这样的决心。 就在这种拖拖拉拉犹豫不决的情况下,色雷斯人再次发动了进攻。1989 第三十九章、敢死队 “我靠!”看着色雷斯军占据的“二金币”要塞,熊猫忍不住长大了嘴巴,低声骂了一句。 色雷斯人的做法超乎了所有人的预料,他们既没有拆毁要塞,也没有依托要塞作战的意思,而是将要塞之中填平了一大片,然后搭建起了一座极为巨大的投石车。 这座投石车有多大呢?熊猫估算,如果把它搬到“莽穿地球”公会的城堡旁边,怕是会比城堡还要高出一截来。 如此巨大的投石车,不仅让他惊讶万分,也让诺玛防线上的莫来士兵们都看傻了眼。 傻眼之后,剩下的就是担心。 “这东西……应该只是摆设吧……” “是啊,这么大的投石车,不可能真正用起来的!” “对啊,不可能的!” 熊猫身边,几个军官脸色苍白地如此说道。 熊猫却没有这么乐观,或者说,他不敢这样自欺欺人。 色雷斯人不会做无用功,花费这么大的力气,将几乎半座要塞给填平了,再搭建这么大的一座投石车,你们跟我说这东西是摆设?是威吓?是心理战? 你们喝多了吗!大白天的就做梦! 他深深地叹了口气,打开了聊天频道。 “大家都看到了吧?那个吓死人的超巨型投石车。”他说。 “当然看到了,瞎子才看不到。” “那玩意儿真是够大的,这要多少工程学技能等级,才能造得出来啊!” “一想到等一下它可能会朝着我脑袋上砸过来一块大石头,我整个人都不好了!” “不要说这个啊!说到这个我汗毛就竖起来了!” 这些发言者,当然都是在诺玛防线里面的穿越者们。 紧接着,别的穿越者们纷纷询问情况,当他们听说色雷斯人填平了半个要塞,架起了一座怕是跟城堡差不多高,没准比城堡更高的超巨型投石车,不少人顿时都来了兴趣,表示要过来看看热闹。 但是在他们过来之前,公爵的命令就先下达了。 主动进攻二金币要塞,尝试破坏那架超巨型投石车。 熊猫承认,这个命令是完全正确的,换成他自己的话,看到那么巨大一个投石车架在自己家门口,也是要主动打出去把它给拆了的。 但是问题在于……以莫来军队和色雷斯军队的战力对比,这个命令行不通啊! 之前依托地利防守,还被人剥洋葱似的一层一层打过来,现在要自己打出去? 这莫不是被吓出了神经病?还是干脆连脑子都坏掉了吗? 不知道怎么的,他就想到了一个游戏里面的名言:僵尸吃掉了你的脑子…… 吐槽归吐槽,命令还是要执行的。公爵一声令下,整个诺玛防线都动了起来。各路豪杰被挑选出来,组成了一支精锐部队,打算去攻打二金币要塞,破坏那个大得离奇的投石车。 熊猫自然也是这些“精兵强将”之中的一员,接到调令之后,他迅速赶到前方的四金币要塞,结果一眼看去好多熟人——除去文职人员,以战斗职业身份加入莫来军作战的穿越者们一个不落,全都在这里。 “这莫非就是所谓‘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吗?”他忍不住在聊天频道说,“大家都来了啊……” 众人纷纷笑了,有人接腔答话,也有人只是微笑。 很快,公爵的使者就到了。 这位使者是公爵的亲信,虽然没有正式爵位,但却有一个比任何爵位都更加可靠的身份——他的女儿,是公爵独子的妻子。 换句话说,这位笑呵呵一看就知道是商人的中年人,跟公爵是儿女亲家。 这种事情在别的国家完全不可能发生——堂堂公爵的继承人,未来的诺玛公爵,一个国家最高层的统治者之一,居然会跟商人的女儿结婚?简直荒谬! 但是在莫来,商人尤其大商人,其实地位并不低。比方说著名的“南海商行”,就占有了联邦和南海群岛之间接近六成的生意,商行主人的地位,并不亚于任何一位侯爵。 熊猫不认识这个中年人,但看对方笑容之中的自信,就知道对方的身份肯定不低——能够跟公爵联姻的,怎么可能是小人物! 这个中年人也很会说话,他一来就先把大家恭维了一番,称赞大家是无畏的勇士,是联邦的柱石,然后也不说虚的,直接谈了奖励——只要参加这场战斗,无论成功还是失败,都有三千金币的报酬,而且是预支! 说着,他就让人搬来了一个大盒子,盒子里面全都是六边形的紫色透明晶体,一个个都跟拇指的指甲盖差不多,式样完全一致。 这是魔晶币,西大陆面值最高的货币,一枚可以抵得上一百金币。 在场众人虽然都是高手,但大多数人还真没见过这种传说中的货币,不由得都瞪大了眼睛。 “三十枚魔晶币,如果不相信这是真货的话,直接拿金币也可以。”中年人说,“当然,如果你们需要装备的话,也可以换成价值相抵的装备。” 这话说出来,大家立刻就不看那些魔晶币了。 对于眼看就要去跟人生死厮杀的他们来说,装备显然比钱更实际。 于是,大家的三千金笔买命钱,很快就变成了一件件的装备。 熊猫是少数没有选择装备的人,他收下了三十枚魔晶币,饶有兴趣地打量着这些晶莹剔透的小东西,还把它们轻轻地互相碰撞,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 中年人并没有询问他为什么不要装备,也没有询问其他作出如此选择的人。 等大家都选好了,一个冷面的军官就询问大家有没有什么遗言要留下?战死的话,抚恤金和遗产该交给谁?诸如此类扫兴的问题。 “我没什么要说的。”熊猫笑了笑,说,“三千金币卖一次命,仅此而已。如果我死了,那就是我运气不好,我不需要交代什么。” 他当然不需要交代什么,就算是死了,无非回城罢了…… 尤涅若却表示,希望给大家每人发一个能够自爆的魔法道具。 “我就算是死,也不会让自己的尸体落在色雷斯人的手上!”他说,“我觉得有类似想法的人应该不止我一个吧,只是大家都觉得晦气,不愿意说出来——我不介意,我来说!” 中年人愣了一下,看向其他的敢死队成员。 熊猫和别的穿越者们当然立刻点头赞成,受到他们的影响,其他敢死队成员们也纷纷表示了赞成。 于是他们的腰间就多了一枚拳头大小的金属球,只要将事先准备好的一颗红水晶塞进去,马上就会爆炸。爆炸的威力很大,不仅自己会粉身碎骨,周围五六步内的敌人估计也很难活得下去。 “我衷心希望你们用不到它。”中年人如此说,“最后,祝大家凯旋归来!” 荷鲁斯举起了战斧,大吼:“凯旋!” 熊猫也跟着吼了起来,然后是其他人,最后吼声连成了一片。89 第四十章、地道 “我本来以为公爵会等到那个投石车发威了,才被逼无奈组织敢死队去破坏它,没想到他现在就动手了。”沉默地走在狭窄的地道里面,熊猫用聊天频道说,“真是出乎了我的预料!” “他毕竟也是联邦的最高统治者之一,手底下能人还是很多的。”斯凯说,“要是真等到投石车发威,那士气损失就大了。还不如抢先动手,不管成功与否,总之都算是尽力了。” 肖恩说:“你们觉得这个公爵……他到底能力如何?” “谁知道呢?反正在游戏剧情里面他没什么表现。”熊猫回答,“在游戏里面,诺玛防线陷落,他的全家都被铁血宰相处死了,也没什么后续。” “真是难以想象……这片雄伟的要塞,这些奋战多日的将士们,还有两个侯爵一个公爵……居然就全死了……”肖恩似乎有些多愁善感的样子,摇着头说,“希望这次,我们能够改变他们的命运。” “他们的命运已经改变了。”熊猫说,“就算我们这次行动失败,就算诺玛防线守不住,最多也就是败退而已。绝对不会像游戏里面那样几万大军全军覆没,更不会有游戏里面诺玛地区的大屠杀。” 肖恩的脸上顿时露出了笑容:“这么说,我们的行为是合乎正义的?” “正义?”透过聊天频道,也能感觉到奈特哈克的讽刺之意,“战争哪有什么正义可言!” “抵抗侵略,怎么就不正义了?”肖恩反问。 “为什么你这么在意‘正义’与否呢?”斯凯问。 肖恩沉默了一会儿,说:“我是个军人,对我来说,为正义而战,是我的立身之本……” “军人的天职不是服从命令吗?我记得有种说法,说‘军队有思想,就是国家的大害’,对吧?”奈特哈克说。 “军队不需要思想,但军人需要。”肖恩立刻回答,“一个军人,要明白他为何而战,要能够相信自己站在正义的立场上,这才能发挥出他全部的力量来。那些所谓‘军人只是武器,不需要思想’的说法,不过是外行人的想当然罢了。为什么我们国家的军人可以顶着地震和台风,永远在第一时间赶到最危险的地方,其他国家的军队就做不到呢?为什么当灾难来临的时候,我们的军人会争着去付出去奉献去牺牲,其他国家的军队就非要等到命令下达,才会不情不愿地出发呢?要说装备,我们不比他们先进;要说训练,他们也不会比我们差。彼此之间真正的差距,就在于思想。我们有思想,而他们没有。” “有那么夸张吗?”熊猫惊讶地问。 “就是那么夸张!实际上,世界各国的军队,至少是那些强大国家的军队,都在努力加强思想教育。但真正能够做好的,真正能够让士兵们相信自己是为人民为正义而战的,只有我们!”肖恩严肃地说,“我很在乎是否为正义而战,是否为人民而战的问题,这是我作为一个军人的根本!” “你都退伍了吧……” “我虽然已经脱下了军装,但我永远是军人!” 一直抬杠的奈克哈特终于无话可说了,这时在旁边默默听着不说话的尤涅若终于开口,因为魔力不足的缘故,他只说了三个字。 “说得好!” “说得好!”熊猫也如此说,还翘起了大拇指。 “说得好归说得好,但仗还是要打赢才行。”斯凯出面转圜,另找了个话题,“我真没想到,诺玛防线的地下,竟然会有一条条地道……” “这大概是诺玛防线最大的秘密,或许只有诺玛公爵才知道。”熊猫说,“不知道你们有没有注意,这里地上积了厚厚的一层灰,看得出来很久没有人打扫了。我甚至怀疑,从它建成直到现在,我们是唯一从这里通过的人。” “或许吧……这至少说明它足够隐蔽,可以让我们放心。” “嗯,如果没有这条地道,我们这支敢死队就是送死队。有了这条地道,才称得上是‘冒险’,而不是‘送死’。” 就在这时,尤涅若突然举起了手,大家立刻停了下来。 这是出发前商量好的,不管是谁,只要听到风吹草动,举起手来,所有人立刻停下,原地警戒。 在大家疑惑的目光中,尤涅若走到了一处墙角,低头看了一会儿。 然后,他用极低的声音说:“这里前不久有人来过,是个盗贼。” 众人纷纷凛然,他们当中或许有很多人不识字,但绝对没有哪怕一个傻瓜,在这秘密的地道里面,前不久有盗贼来过,怎么看都不会是好消息。 “怎么办?”一个壮汉用和他外表不符的低声问。 “事已至此,只能有进无退了!”熊猫说:“回头是不可能的,除了前进,砸烂那个投石车,里应外合打下二金币要塞之外,我们没别的路可以走!” “或许是我们多虑了。”一个有着金色虬髯的大个子摸了摸自己刚刚得到的魔法长剑,眼中露出思索之色,“如果色雷斯人发现了这条地道,那他们早就打过来了。这些痕迹,或许是我们的斥候留下的。” 众人纷纷点头,之前因为发现有人来过的痕迹而升起的一些担心和不安,也被他们强行抛开。 不管他的猜测是对是错,但就像“熊先生”说的那样,走到这一步,已经没有选择的余地了。就算前面是刀山火海,也只能硬着头皮闯过去,拼尽全力,闯它个稀里哗啦! 他们都是一等一的勇士,每一个人都杀过不少色雷斯精兵,十几个人联手,只要动作快一点,成功的希望还是很大的。 打定主意之后,大家继续前进,甚至于步子比之前更快。 反正如果可能暴露的话,那么大家已经暴露了,与其小心翼翼,还不如加快步伐,没准还能以快打慢,占个先手呢! 凌乱而急促的脚步声在地道之中回响,恰似众人焦急的心情。 地道入口处,中年人担忧地看着黑通通的地道,脸上满是不安。 “他们能成功吗?”他问。 旁边的军官沉默不语,就理智来说,他觉得这批敢死队只是送死而已;但不知道为什么,直觉却告诉他,那些人很有成功的希望。 最后,他叹了口气,说:“他们不成功的话,我们就只有撤退了。” “撤退……金币防线就丢了。” “我们还有银币防线,还有铜币防线。” “色雷斯人可以建一次巨型投石车,也可以建第二次,第三次……” 一片沉默之中,唯有中年人的叹息声回荡。 “现在,我们只能寄希望于他们成功了吧。”89 第四十一章、夜袭 从“四金币”要塞到“二金币”要塞,路程并不长。 之前敢死队为了避免暴露,走路的时候都小心翼翼,甚至于一个个都用布裹住了鞋子。现在既然抛下顾虑,那就不再犹豫,一个个拔足狂奔,只是几分钟的时间,就冲过了整个地道,来到了地道的尽头。 地道尽头是一间密室,和四金币要塞那边的情况一模一样。 仗着夜视能力,尤涅若在密室里面看了一圈,笑了。 “那个盗贼留下的痕迹到此为止,他没有出去。”他用低到比蚊子哼大不了多少的声音说。 敢死队的众人顿时露出了喜色,重重地松了口气。 虽然他们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就算前方是色雷斯人严阵以待的大军,也要痛痛快快地战斗到底;虽然即便像现在这样一切如同出发前的预料,这一仗也是九死一生……但不管怎么说,能赢的话,谁愿意输?能活的话,谁愿意死? 那个盗贼没出去,就意味着他不是色雷斯的人,而只是莫来方面的探子。对于大家来说,这是眼前最好的消息! 众人并没有急着冲出去,而是倒退了一段路,退到密室外面的地道中,安心休息。 这是事先说好了的计划,现在休息,等到夜里再发动袭击。 而一个来自于诺玛公爵麾下的亲卫,则使用一件小小的魔法道具,发出了一个预定的讯息。 片刻之后,正在地道入口处焦急等待的中年人从负责联系的魔法师那里,得到了这个消息。 一切顺利。 他长长地吐了口气,脸上的忧虑之色顿时消失了大半。 虽然其实情况并没有什么好转,这一战的胜负也尚未可知,甚至于仔细估算一下的话,胜算可能还不到三成。但比起“敢死队被发现”这种糟糕的情况,眼前这种情况,已经是最好最好的了。 三成胜算,终归是三成胜算。 “去联系公爵大人吧。”他思考了一下,说,“让亲卫队做好准备,等到夜里那边打起来,就通过地道冲过去支援。” “遵命!”中年人笑了笑,躺在了靠着墙的躺椅上,叮嘱部下等到晚上再叫醒自己,就闭上了眼睛。 等到夜里,还要有一场大战呢。 夜,很快就到来了。 当系统时间指向子夜零点的时候,熊猫、尤涅若、肖恩和奈克哈特四人不约而同地站了起来。 差不多也就是这个时候,负责用魔法道具监控时间的德鲁伊举起木杖,木杖顶端有一点绿光闪烁。 这是行动的讯号。 敢死队员们养精蓄锐半天,早已等得不耐烦,看到这绿光,顿时精神一振,不少人都露出了嗜血的笑容。 他们既然敢接下敢死队的任务,当然不是胆小怕死的人。对他们当中的很多人来说,与其憋闷地等待时机,还不如豁出去痛痛快快地决一死战。 或许……诺玛公爵的幕僚们之所以制定这样的计划,也是为了利用他们的这种想法吧? 敢死队员们当然不会想那么多,他们迅速来到了通往外面的密室之中,毫不犹豫地打开了密室。 密室之外,是堆放粮食和燃料的仓库。诺玛山区的秋天已经很冷,夜里需要点火取暖,此刻这里粮食倒是没多少,但柴火却堆积如山。 熊猫冲在最前面,一眼就看到有两个卫兵正守在仓库门口。他没有半点犹豫,直接冲了出去。 那两个卫兵倒也警觉,一听到背后有脚步声传来,第一反应不是回头看,而是直接向前冲,同时张嘴就要大叫。 但这个时候,一道灰黑色的法术光芒已经击中了他们之间的地面,阴沉沉的魔法力量化作无声的障壁,将周围一片区域里面的所有声音全都拦住,纵然两人张嘴大吼,也喊不出哪怕半点声音来。 就在这一耽搁的时间,熊猫已经冲到了他们的身边,双手左右开弓,一拳一个。 这两个色雷斯士兵的确精锐,就算在这种情况下依然还能作出正确的反应,一个人就地翻滚,朝着侧面躲闪;另一个人则侧步弓身,在仓促之间调整好了姿势,猛地朝着熊猫撞了过来。 他们很有默契,一个想要牺牲自己拖住熊猫,给另一个人争取逃跑和示警的机会。 但是,他们想得太美了! 面对撞过来的那个人,熊猫根本没有跟他硬碰硬,右手一带,就凭借强大的力量将他撞击的方向给带偏了,同时他脚下飞快,追上了翻滚的那人,毫不留情地一脚踹在了对方的身上。 这一脚下去,那人的身体顿时凹下去一大块,整个人顿时就弓了起来,全身肌肉都在剧烈地颤抖,两只眼睛几乎都要凸出来。如果不是正在静音结界之中的话,凄厉的惨叫声怕是能够连死人都被吓得从坟墓里面跳起来。 如果是没穿越时候的熊猫,这时候大概会选择出手制服对方,但穿越之后经历了许多厮杀,他的心已经硬了很多,丝毫不为对方痛苦的样子所动,抬脚就踩。 那个色雷斯士兵身体猛地一震,再也不动了。 熊猫回过头来,正好看到尤涅若一挥手,将刀上的血迹甩掉。 在他的身边,那个刚刚试图将熊猫撞开的色雷斯士兵被从肩到胯一刀两断,死无全尸。 两人点点头,按照地图所示,朝着那个巨大的投石车方向跑去。在他们身后,敢死队员们鱼贯而出,冲向目标。 他们的行动当然瞒不过遍布于要塞之中的色雷斯巡逻兵,很快就有人高喊起来,发出了警报,然后整个二金币要塞似乎都沸腾了,大批色雷斯士兵们从四面八方涌了过来。 走在最后的是诺玛公爵的一个亲卫,他没有理会前方已经展开的战斗,径直走到空旷的地方,拿出一个金色的水晶,狠狠摔向地面,在坚固的石板地上摔得粉碎。 与此同时,四金币要塞的地道入口处,一个闭着眼睛等待的魔法师睁开了眼睛。 “信号来了!”他有些兴奋地说,“他们已经成功冲出了仓库!” 傍晚赶来的诺玛公爵露出了笑容:“那还等什么?后续部队立刻出发!” 以诺玛家族亲卫为核心,精挑细选出来的莫来军精锐立刻组成整齐的队伍,飞快地冲进了地道之中。1989 第四十二章、激战 “当” 熊猫挥动拳头,重重打在一个色雷斯士兵的身上,然而对方只是吐血后退,身体摇摇欲坠,却终究没有倒下。 他心中暗凛——有资格进驻二金币要塞,负责守护超巨型投石车的色雷斯士兵,果然连一个弱者都没有! 一对一的情况下,这人在他面前大概撑不过十招八招,但此刻可不是一对一。比方说现在,他本想要趁胜追击,给对手致命一击,但是一杆从左侧刺来的长枪却逼得他不能不出招抵挡,自然也就追击不成了。 用枪的色雷斯士兵身材高瘦,穿着轻便的皮甲,一杆长枪使得神出鬼没,让熊猫不由得想起穿越之前在武术界交流会上看到过的六合枪大战宝藏院枪法的视频。 和眼前这人相比,那两位地球上的枪术高手技艺或许还更胜一筹,但是在力量和杀机方面却有压倒性的劣势。如果双方交锋的话,大概也就是两三个照面的功夫,就会死在这人的枪下。 也不知道他的枪是用什么东西打造,挥舞之间虎虎生风不说,还蕴含着雷电的力量。要不是熊猫的魔抗能力出色,只怕拳头和枪杆接触的瞬间就会被电击麻痹,紧接着自然就会一枪扎个透心凉,挂回城堡。 眼看着被自己重伤的色雷斯士兵退到了后面治疗,熊猫心中暗暗叹息,却立刻将这些念头抛开,全神贯注地对付眼前的敌人。 色雷斯的底蕴果然极为深厚,哪怕是区区一群士兵都这么难对付! 拳套和枪杆不断碰撞,发出金铁交鸣之声,不时有青白色的电光闪烁。 七八招之后,熊猫总算找到了机会,拼着被枪杆震了一下,欺身而上,一拳击中了对方的胸口。 那个用枪的士兵顿时吐血,倒飞了出去,可立刻就有一个使用双刀的跟上,让熊猫无法追击。 他心中暗恨,却又无可奈何。 人多欺负人少,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莫来军方实在凑不出足够的高手来,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他们能够靠着出其不意,占据了有利地形,不用担心腹背受敌,就已经是值得庆幸的事情了。 现在,他只希望那些负责破坏超巨型投石车的敢死队员们动作快一点,早点把那个该死的大家伙给砸成一堆不可回收垃圾,不要让他在这边继续死撑下去。 一起闯入二金币要塞的十几个敢死队员,现在已经死了差不多一半。其中死在冲锋路上的只有两个,剩下的全都死在了这个狭窄的路口,死在了为破坏超巨型投石车的那几个争取时间的战斗里面。 熊猫的身上也已经有了好几处伤口,因为地形的缘故,色雷斯人没办法一拥而上,但每一个冲上来的都是高手。论水平,只怕全都已经接近了五十级。他前后击退了六个人,自己却也受了四五处伤,其中一处还相当严重。要不是身为圣职者,能够给自己治疗,只怕他已经跟那个金色虬髯的大汉一样因为流血过多而动作迟缓,死在了敌人的手下。 现在,跟他一起死守路口的,已经只剩下了四个人。 他自己、尤涅若、奈克哈特,还有一个使用大盾的盾战士。 原本荷鲁斯才是最好的盾战士,但他自从接受了狂战士改造之后,战斗风格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几乎完全摒弃了防御。刚才他大吼着冲进了大批的色雷斯士兵之中,一番疯狂厮杀,然后伴随一声轰鸣,把自己和身边的几个敌人一起炸成了片片血花。 要扼守路口,大概需要三个人。熊猫他们四个只能轮番休息,每个人大概可以得到两三分钟的喘息时间,然后就必须继续战斗。 而另外一边,从地道里面赶来的后续部队却被堵在了仓库附近,纵然拼命厮杀,一时间也无法突破色雷斯军的阻拦。 现在二金币要塞的战况已经有些混乱,色雷斯军队正在急急忙忙从后方赶来,但缓不济急,至少半个小时之内,不可能有很多兵力抵达,诺玛公爵的亲卫队只要攻破色雷斯人在仓库附近的防线,立刻就能封锁要塞的入口,来一个瓮中捉鳖,赢得这场战斗。 但是,面对色雷斯人竭尽全力布下的防线,等级和装备都不占优势的他们,怕是不大可能将其攻破。 另外一边,色雷斯军的高手们正在猛攻熊猫他们的防线,想要赶去救援投石车,至少避免被造成太大的损伤。但他们也同样遇到了类似的问题,敢死队员们不惜一切地死守路口,让他们难以越雷池半步。 而整个战场最重要的地方,却是在肖恩等人那边。 肖恩和几个敢死队员,现在正在一边和守卫超巨型投石车的色雷斯高手们厮杀,一边努力破坏这个巨大的战争机械。 身为德鲁伊的肖恩背后长出了一对巨大的鹰翼,却是施展出了“局部変形”的手段,大大提升了自己的机动能力不说,还能轻松地跳跃到投石车的高处,挥动尤涅若借给她的宝刀“色雷斯的獠牙”。每一刀都重重地砍在投石车那些吃重的部位。 她仗着能够飞行,尽可能甩开那两个试图阻拦自己的两个色雷斯高手,但两人实力高强,不仅动作迅捷轻巧,更时不时认出飞刀短匕之类投掷武器,在空中飞行的肖恩速度虽快,转折变向却不够灵敏,身上已经中了好几下,血流不止。 可即便如此,她依然在不断破坏投石车,让那两个高手暴跳如雷,却又没有什么好办法。 投掷武器倒是能够击中她,可想要靠投掷武器在短时间内要她的命,谈何容易! 除非他们能够突然加速,追上并且将她斩杀,否则只靠飞刀短匕这类武器,怕是她还没死,投石车就已经先被破坏了。 此刻,两个高手心中都暗暗后悔,怪自己平时太过托大,没有在武器上涂毒。要是他们的投掷武器都能像那些刺客的武器一样淬毒,这个女德鲁伊早就已经被他们给杀了! 而另外几个敢死队员,则在和剩下的色雷斯高手们战成一团。他们的装备很好,级别也相对较高,面对这些色雷斯军中高手,虽然因为人数的原因落在下风,但至少还能够支撑一段时间。 这场战斗的胜负,此刻差不多已经落在了肖恩的身上。 要是她能够在熊猫等人被杀死,色雷斯援军赶到之前破坏了投石车,那么这场战斗就算是莫来方赢了。要是她做不到的话,自然就是色雷斯人赢了。 这是一场豪赌,以差不多整个诺玛防线里面最厉害的一批高手们的性命为赌注,赌的就是他们能不能破坏超巨型投石车。 能,那这场战役还有得打。 不能,莫来大军就只能逐步撤退,将固守多年的诺玛防线一点点地拱手相让。18689 第四十三章、不利 “情况如何?”诺玛公爵犹如热锅上的蚂蚁一般转来转去,过了一会儿,忍不住问道。 “目前……还算稳定。”负责联络的魔法师回答。 公爵皱起眉头,问:“什么叫‘还算稳定’?” 魔法师苦笑:“也就是说,战况和不久前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公爵的眉头皱得更厉害了:“亲卫队都上了,也还是不能打开局面?” “色雷斯人正在不惜一切阻拦亲卫队,他们现在差不多拿人命在填。亲卫队如果想要强行突破的话,损失会非常大。”一个军官回答。 公爵坐了下来,陷入了沉思。 过了几秒钟,他问:“你们觉得……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还是我之前的建议。”一个脸色阴冷的幕僚说,“让萨满给亲卫队使用嗜血术和狂暴术,不惜一切猛攻!” 公爵摇头:“不行,使用了嗜血加狂暴之后,这人就算不死,差不多也算是废了。我无法承受这样的损失。” “除了这个办法之外,我们没别的办法能够打开局面了。”幕僚说。 公爵思考了一会儿,叹了口气:“那就只好算了。” “什么?!”旁边的军官大惊失色,“大人!如果放弃作战的话,我们的损失可就太大了!” “没你想象得那么大。”公爵的亲家,那个胖胖的笑眯眯的中年人说,“不过就是几万金币罢了。” “可是……整个诺玛防线义勇军中的高手,差不多都派出去了啊……” “反正诺玛防线也撑不了太久了。”公爵叹了口气,“要是诺玛防线还能守得住,那当然不能随便损失高手。但既然防线都守不住了,损失了……也就损失了吧。” 军官不说话了,他已经明白了公爵的意思。 既然已经失去了能够守住诺玛防线的信心,那么现在要考虑的就不是还能守多久,而是该怎么保存诺玛家族的实力,以待将来东山再起。 在这个前提下,那些隶属于联邦而非诺玛家族的义勇军们,就失去了利用价值——联邦不可能允许作战失利的诺玛家族大规模地招兵买马,而失去了领地的诺玛家族,也没有底气做这种事情。 既然如此,不如趁现在让这群义勇军尽量发挥作用,努力争取一些好处。 他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当初召集敢死队的时候,主要在义勇军之中召集了。 “其他家族……怎么办?”另一个军官问。 公爵面无表情地回答:“大树倒下了,树下的杂草会怎么样?” 那个军官点头,不再询问。 “真是没想到,我们诺玛家族在这里经营了那么多年,最后却在我的手上失去了领地!”公爵深深地叹了口气,露出几分疲惫和沮丧,随后变成了怨恨之色,“色雷斯人这次究竟怎么回事?不顾一切地来攻打……他们的贵族难道就没考虑过折损人手太多,会影响自己的统治吗?” “色雷斯国王理查德手段相当的强硬,几个大贵族也就罢了,那些中等或者更低的贵族,根本没有拒绝他命令的底气。”一个瘦瘦的幕僚回答。 就在这时,负责联络的魔法师突然精神一振,高兴地说:“太好了!亲卫队已经打破了色雷斯人的防线,正在赶往要塞入口!” 公爵顿时大喜:“让他们加快速度!一定要抢在色雷斯人赶到之前守住要塞入口!” 他想了一下,又对身边的人下令:“快!立刻让预备队也赶去二金币要塞,这次一定要把要塞夺回来!” 正当预备队急匆匆跑进地道的时候,那个魔法师却又露出了遗憾之色,叹道:“他们慢了一步,色雷斯人的援军已经赶到,守住了要塞入口,现在色雷斯军队正在源源不断赶来,他们只能据险而守。大人,现在这种情况,怕是要撤退了。” 公爵点头:“那就让他们撤吧,撤退完了把地道毁掉。” 说完,他转身走出了房间,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至于熊猫等敢死队的情况,他甚至问都没有再问。 这个时候,熊猫他们的情况已经很糟糕。 熊猫的身上多了两处凄惨的伤口,一处在左腹,另一处在右肩。这两处伤口都是枪伤,来自于两个视力出色的使枪高手。当时一共六个这样的高手同时进攻,纵然他们竭力抵挡也首尾难顾,最终那个跟他们一起战斗到现在的盾战士终于被找到破绽,一枪杆砸断了脚踝,倒在地上之后不久就在乱枪之下送了命。 熊猫、尤涅若和奈克哈特的情况要好一些,可也好不到哪里去。他们竭尽全力抵挡,总算是挡住了那一波进攻,然而不仅已经疲惫到了极点,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也让他们的实力大打折扣,如果不是对面的敌人也已经很疲惫到极点的话,只怕他们的防线已经被攻破了。 在巨大投石车的地方,地面上的几个敢死队员都已经纷纷横尸当场,残余的色雷斯高手们正在努力追杀肖恩。 敢死队员们临死的时候曾经试图用爆炸宝石将投石车的基座炸坏,但谁也没想到,这投石车基座的关键部位,竟然是用金属打造的! 几个敢死队员们用掉了自己的那份爆炸工具,结果只是炸断了投石车上一些不那么重要的部件。对于真正关键的重要部件,他们无可奈何。 肖恩的情况也越发狼狈了,她虽然还能时不时地找到机会攻击投石车,但身上越来越多的伤口,和投石车上越来越多的守卫,却让她的进攻越发困难,迟迟都不能得到有效的战果。 眼看着这样下去对于莫来军方很不利,熊猫突然说:“尤涅若,你去帮帮肖恩吧。” “我?俺寻思着,只要我现在离开,用不到十分钟,你们两个就要被剁了。” “毁掉投石车,比我们被不被剁重要得多!”熊猫说。 奈克哈特说得更加直接:“难道你打算让别人以后说你是‘没用的尤涅若’吗?” 他这话终于打破了尤涅若的坚持,高大的龙人狂暴战士向大家点点头,就转身跑向了投石车的方向。 随着他的离开,三人组变成了二人组,防线也出现了巨大的漏洞。熊猫叹了口气,弯腰捡起了一面大盾牌。 不管怎么说,想要拦住更多人的话,盾牌始终会比拳头更有力量一些……21089 第四十四章、血战 熊猫手上的这面盾牌,属于敢死队之中一个壮汉,那人身高超过两米,虎背熊腰,穿着一身超级厚重的铠甲,手持大盾,威风凛凛,颇有几分铠甲大师普雷特(长孙武)的风采。 然而他毕竟不是铠甲大师,普雷特穿着超级重甲也丝毫不影响行动,甚至每天身穿重甲睡觉都毫不难受,他就不行了,行动中明显有些迟钝,结果被色雷斯的施法者找到机会,一口气六七个能够绕过铠甲直接攻击身体的法术接二连三砸在他的身上,直接要了他的命。 当然,色雷斯人也因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洛马·铜须(荷鲁斯)玩狂战士突击的时候,攻击方向就是施法者们的缩在,死在他斧子下面以及自爆之中的色雷斯施法者超过了十个,差不多把二金币要塞里面的法术小队给打残了。 熊猫对这人的那身铠甲没兴趣,但他的盾牌的确是很有用,一面巨大的盾牌举起来,顿时遮住了一大片的空间,勉强算是填补了尤涅若离开所产生的漏洞。 可才没过两分钟,色雷斯军中就有手持铜锤大斧的壮汉跳了出来,也不使用什么精巧的招数,就是抡起武器卯足了力气往盾牌上砸。 只听得轰隆隆的声音不绝于耳,熊猫纵然尽量稳住下盘,依然被砸得缓缓后退,手上更是被震出了基础伤口,鲜血流个不停。 但跟他身上那些伤口相比,手上的伤口却又不值一提了。 “靠!”奈克哈特(哈克)突然骂了一句,说,“顶不住了!” 熊猫朝着那边看了一眼,只见这个弩骑士身上的铠甲破了一大块,鲜血正从里面喷泉似的涌出来,在他身后不远处,一支差不多跟婴儿胳膊一样粗的巨大弩矢插在了墙壁上。 为了打破他们的防线,色雷斯人连床弩都搬过来了! (不对劲啊!从军械库到这边,应该需要经过粮食和草料仓库的,那边不是正在打仗吗?) 熊猫心中疑惑,却怎么也没想到,诺玛公爵的部下已经撤退了。 没有了那批公爵亲卫队的阻拦,色雷斯人立刻潮水一般涌来,虽然因为地形的缘故没办法大群人围攻熊猫和奈克哈特,却能够把床弩运过来,用这种超重型武器攻破他们的防线。 奈克哈特身为弩骑士,既能够依靠一身重甲抵挡敌人的进攻,又能够用弩点射对方的远程火力点以及施法者,在色雷斯人看来,威胁性比熊猫要大一些,所以床弩的第一个攻击目标就是他。 眼看床弩射来,奈克哈特无处躲闪,尽管竭力躲避,还是被擦了一下。 只擦了一下,生命值差不多就见了底。 他骂了一句,然后纵身冲了出去,朝着床弩的方向展开了最后的冲锋。 几秒种后,爆炸声响起。 他终究还是没有能够冲到床弩面前,将其毁坏。 熊猫叹了口气,扔下了已经没多大意义的盾牌。 现在只剩他一个人了,色雷斯军可以一拥而上。面对五六个敌人,就算用盾牌也没办法全部拦住,反而只会增加自己被攻击的面积。 两个大力士抡起锤子和斧头,几下就砸得他恨不得要吐血,五六个一起砸呢? 现在这盾牌不仅帮不上他的忙,反而成了累赘。 色雷斯人没料到他居然会扔下盾牌,愣了一下,随即一拥而上。 冲在最前面的自然是那两个分别使用战锤和大斧的猛士,紧随其后的是四五个使用刀剑的,再往后是三四个用长枪的,还有用弓弩的正在瞄准。 熊猫深深地吸了口气,双拳闪烁着金色的光芒。 下一瞬间,他的脚下如同鬼魅一般,冲到了那个挥舞战锤的壮汉面前,左手一拳重重砸在对方的胸口。明明隔着铠甲,强大的能量却贯穿了进去,让对方顿时一口血喷了出来,颓然倒地。 大斧带着风声袭来,却被他迅速弓身,从头顶上划了过去。 下一瞬间,右拳砸在了使用大斧的壮汉肚子上,那家伙踉踉跄跄退了两步,倚在岩石壁垒上,胃里的东西连同着鲜血不断地溢出,也不知道是呕吐还是喷血。 两拳打倒两个猛士,熊猫自己却也被紧随其后而来的一枪刺穿了左腿,身体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那刺穿他左腿的使枪好手没有半分犹豫,长枪一抖,熊猫腿上的一大片血肉顿时爆裂,骨头清清楚楚地露了出来。 熊猫用右腿支撑,转身就是一掌,掌刀虽不如钢刀那么锋利,却比刀剑更加灵巧,正好从一个刀客的双刀之中找到空隙,掠过了对方的咽喉。 紧接着,他不顾一把刺穿了自己肚子的细剑,伸手抓住那罕见的使用细剑的剑客胳膊,脸上带着嗜血的笑容,另一只手化作拳头,重重轰在对方的面门上。 下一瞬间,四五把刀都砍在了他的身上,早已损坏的铠甲只挡住了其中两刀,剩下的几刀每一刀都深可见骨。要不是他的骨头的确比较硬,只怕连骨头都要被砍断。 熊猫仿佛感觉不到疼痛一般,右手再次亮起了金光,这次他却没有再挥拳,而是以手为剑,朝着对面挥了出去。 金色的光芒宛若剑士的高端战技一般,化作半月形状,飞了出去,将两个刀客砍得鲜血淋漓,狼狈后退。 又是两杆长枪左右刺过来,一杆被他的铠甲挡住,滑到一边,另一杆则沿着铠甲破裂的缝隙,深深地刺进了他的肚子,使用这杆枪的色雷斯高手眼睛一亮,双手用力,就要把他给挑起来。 熊猫双手捏住了枪杆,冷笑一声,竟然在这种情况下顶住了对方的力量,反而将对方给拽了过来。 但仅仅不到一秒钟,几个色雷斯士兵一起过去帮忙,面对几人同时发力,熊猫顿时抵挡不住,长枪脱手,铠甲破碎,鲜血连同着内脏流了出来。 他的角色面板上,生命值已经几乎低到见底。但受难之神圣武士特有的能力此刻发挥得淋漓尽致,他的属性差不多已经相当于正常情况下的两倍。 眼看就要倒下死去的时候,此刻的他反而进入了最强状态!7189 第四十五章、轰鸣 “新世界”这个游戏里面有很多职业,很多血统,很多信仰和流派,由此诞生了数以千计的组合模式。其中既有一些搞笑的奇葩,比方说元素人厨师之类(元素人因为在设定中没有味觉的缘故,无法掌握味觉类技能),也有一些十分强力的组合。 受难之神圣武士+兽人,就是一个很强力的组合。 受难之神圣武士的特殊技能“受难”效果是随着生命值下降,属性和防御力大大提升;而兽人的特点是生命值成长率高。两者配合,就可以得到一个生命值奇高,能够把“受难”技能的威力发挥到淋漓尽致的强攻角色。 这种角色在面对攻击力奇高的boss时,可以充当血牛类型的副t;而在玩家们pk的时候,则可以挂个“老兵不死”或者“浴血奋战”之类即便生命值光了也还能战斗一段时间的技能,直接冲入敌方阵势之中,靠着濒死飙升的属性乱砍一通,往往能够一换三一换四,十分合算。 熊猫就是这样一个角色,在pk之中往往可以先声夺人。莽穿地球的威名,当初就是由他和一批像他这样好斗的玩家们组成了——那时候他还是个狂战士。 现在,他感觉自己就像是回到了当初刚转职狂战士之后,跟朋友们一起组建莽穿地球公会的时候。战斗,尽情地战斗,满脑子都是涌上来的热血,什么别的都不用考虑。 这种感觉,已经很久没有体会过了。 面对着这个浑身浴血,连内脏都掉了出来,却居然还能战斗的狂人,就算是骁勇的色雷斯精兵也感觉到了畏惧。 以武力来说,他们其实完全足以碾压熊猫——别看熊猫刚才打得激烈,其实真正被他打死的人没几个,大多数被他打倒或者打退的色雷斯士兵都只是受伤而已。 但是以气势来说,他们却被熊猫反过来压倒了。 他们不是没见过勇士,他们当中不少人自己就是勇士,刀子砍在身上都不眨眼睛的硬汉。但是熊猫这种骁勇,已经远远超出了“勇士”的程度,让他们感觉像是传说故事变成了现实,正活生生地出现在自己的面前。 一时间,色雷斯士兵们都有些犹豫,有些畏惧,不敢冲上来。 过了几秒钟,一个壮硕的士兵回过神来,发觉了自己的胆怯,顿时不知道因为气氛还是羞怒而满脸通红,大吼一声冲了上来。 不超过半秒钟之后,他倒在了熊猫脚下,口吐白沫,身体弓得像个虾米一样。 另一个士兵又冲了上来,然后被熊猫击倒。 更多的士兵冲了上来…… 就在熊猫浴血奋战的时候,尤涅若和肖恩也在拼命。 尤涅若的身体变大了一圈,铠甲大师精心打造的重甲已经被撑得四分五裂,但重甲下面却还没露出鳞片,而是有一层五光十色、不断变幻颜色的铠甲——这是寒风的研究成果,以史莱姆为原型的“变形铠甲”。它的防御力并不很出色,但却能极好地化解钝器打击,用来作为外甲里面的内甲,再合适不过。 肖恩也已经变成了一只巨熊,身上套上了极为沉重的超厚铠甲,头盔上有钢铁的獠牙,还有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大下巴,化为熊掌的双手上戴着巨大的钢爪,利爪在照明用的篝火光芒映照下,散发着森然的寒气。 两个人身上都满是鲜血,既有敌人的血,也有自己的血。 刚才尤涅若突然从背后杀出来,顿时就杀了色雷斯方面一个措手不及,两个高手没来得及反应,就死在了他的手下,还有一个人被他一口咬断了一条胳膊,也失去了战斗力。 看到形势突变,肖恩自然立刻回到了地面,和尤涅若配合作战。身为德鲁伊的她还是很擅长法术的,一口气给尤涅若用了好几个辅助法术,又召唤了不少自然生物,争取到足够的时间之后,她施展了自己目前最厉害的手段,巨熊变化。 在德鲁伊文化里面,熊有着特殊的地位,德鲁伊变化的巨熊,战斗力远远超过正常的熊。唯一的问题在于,这个法术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完成。 之前肖恩始终没能争取到这么一段时间,但现在,她总算找到了机会。 色雷斯的高手们也不是吃素的,很快就将肖恩的召唤物斩杀殆尽,但面对发动了传奇技能,在死亡之前能够一直陷入狂暴之中的尤涅若,他们却实在没什么好办法。 现在尤涅若的生命值其实已经消耗完了,但他却没有立刻死亡,而是看到自己的角色面板上有一个小小的倒计时。 这个倒计时,就是技能的维持时间。在时间到之前,他是不会死的。 面对这样一个凶悍而且打不死的怪物,色雷斯人有些狼狈。 所以,肖恩就争取到了施法变身的机会。 片刻之后,巨熊咆哮。 两个人此刻都化身为战争机器,展现出了惊人的攻击力。反而是色雷斯人,为了保护投石车,只能死战不退。 所以很快,他们就死了。 将他们击倒之后,尤涅若的技能时间也终于快要到了尽头,他向肖恩点点头,纵身跃起来,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咆哮,双手紧握自己平时所用的紫色战斧,狠狠地砍向了巨型投石车的支撑柱。 四金币要塞里面,诺玛公爵看着灰溜溜撤退回来的亲卫队,深深地叹了口气。 不远处传来一声低沉的轰鸣,是士兵们按照他的命令,炸塌了地道。 他摇摇头,转头看向二金币要塞的方向。 夜色之中,巨大的投石车轮廓隐约可见。 “其实,就算砸了它,意义也不大。”那个脸色阴冷的幕僚说,“无非是拖延一些时间罢了,色雷斯人能够建造一次,就能建造第二次。” 公爵点头,什么话都没有说。 “只要忠于大人的军队还在,想要重振诺玛家族并不困难。”幕僚又说,“实在不行的话,去投奔特雷拉也好。” 公爵点头,脸色稍稍好看了一些。 幕僚还想要再说什么,突然看到公爵脸上露出诧异之色,循着公爵的目光看去,只见那耸立在夜色之中的巨大投石车缓缓地倾斜,慢慢倒了下去。 身上已经几乎看不出半点鲜血以外颜色的熊猫,自然也听到了从后面传来的崩塌倾倒之声。 他长长地吐了口气,笑了。 然后,伴随着一声巨响,他和他周围那些半死不活的色雷斯精锐一起,炸成了一片血花。2589 第四十六章、战况 天色微明。 “四金币”要塞里面气氛欢腾,宛若过节一般喜气洋洋。 当变成飞鸟归来的德鲁伊肖恩小姐出现的时候,得到了大家的夹道欢迎。诺玛公爵亲自接见了她,对她大加表扬,当即表示要为她举行授勋仪式,届时将有重赏。 肖恩对此不置可否,没有表现出半点喜悦,只是淡淡地说:“我逃走的时候,也看到还有别人活着,或许公爵阁下应该再等几天,没准还能再等到一两位生还者。” 对于她的态度,公爵很不满意,只是碍于场合不好发作,事后跟幕僚们很是抱怨了两句。什么“野蛮人就是野蛮人”啊,什么“一点尊卑礼仪都不懂”啊,什么“德鲁伊果然都是没教养的”啊……差不多就是这样。 但她所说的事情,公爵却不能不有所表态,所以又等了好几天。 几天之后,敢死队员之中又回来了一个。 但是,接下来就再也没能等到别人。 由义勇军为主的敢死队,最终只活下来两个人。一个是皮粗肉厚的蜥蜴人战士,另一个是能够变成飞鸟,飞出战场的德鲁伊。 相比变成飞鸟轻松逃走的德鲁伊肖恩,蜥蜴人战士尤涅若逃走的方法就比较的“丑陋”。在配合肖恩破坏了投石车之后,无法飞行的他选择直接跳崖,将生死托付给未知的命运。 幸运的是,他赌赢了。尽管因此身负重伤,几天之后才几乎用爬的方式回到四金币要塞,但他至少活着回来了,没有像那些倒霉的战友们一样葬身于二金币要塞,甚至死无全尸。 诺玛公爵重重地赏赐了他们,给了他们一大笔钱,还给他们举行了专门的表彰会,赐予了勋章。 钱,每人一万金币;勋章,可以每天治疗不致命、不残废的重伤一次。 这两件赏赐都是很实惠的,看得出来公爵的确认真思考和准备了,并没有敷衍了事。 在表彰大会上,蜥蜴人尤涅若显得兴高采烈,频繁地欢呼大笑,事后还和大家觥筹交错,喝了个天昏地暗。但德鲁伊肖恩依然是那幅冷冷清清的样子,看不出什么明显的喜悦之色,让人怀疑她是不是性格有问题,没有喜悦的感情? 打了胜仗不高兴也就罢了,发财得宝还不高兴?这是有病吧…… 事后,穿越者们很好奇地在聊天频道询问,肖恩则如此回答:“在我们国家,如果一群士兵去执行一个高风险的任务,最终牺牲了绝大部分的人,取得了胜利。那么庆功宴也好,授勋仪式也好,我们都绝对不会忘记那些为共和国牺牲的英魂,不仅要哀悼和敬仰他们,而且所有的荣誉和奖励,都绝对不会少了他们一份。但是公爵却根本没想到过他们,甚至于哪怕连一句话都没提到过!这样的货色,真是面目可憎,让人哪怕跟他靠近一点,都觉得连空气也受到了污染,比雾霾还让我不高兴!” 他的说法得到了大家的赞成,原本穿越者们并没想到这一点,但被肖恩点明之后,大家也纷纷批评公爵做事不厚道,做人不规矩。 尤其是当尤涅若打听到那些战死者的抚恤标准之后,更是让大家为之齿冷。 战死的敢死队员们,是按照普通阵亡标准给予抚恤的。 “这公爵的确不是个能做大事的人!”埃里克(无眠)如此评价,“像这样的人居然成为了诺玛防线的最高统帅……我看这防线,怕是要完。” 不用他预测,大家都已经看出来了,诺玛防线……真的是要完蛋。 即便敢死队破坏了最初的投石车,公爵也没有能够抓住机会挽回败局,他并没有不惜一切地发动反攻,争取夺回陷落的要塞,反而在抓紧时间转移资产,俨然已经作好了诺玛防线失守的准备。 大家可不是瞎子,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公爵做出这种事情来,任谁也看得出来诺玛防线是守不住了。许多人就纷纷动了心思,为自己考虑起后路来。 差不多一个月后,色雷斯人第二次建造了巨型投石车。这次他们没有再受到阻碍,顺利地完成了投石车,并以巨大的石头轰击四金币、五金币两座要塞。 被轰了两三天之后,两座要塞里面守军士气差不多已经濒临崩溃,最终在第四天晚上,公爵不得不让这两座要塞的军队撤离,把两座要塞拱手相让。 到了这一步,谁都知道该怎么做了。 接下来撤军的贵族部队一支又一支,要不是联邦高层派来了援军,甚至连扼守防线所需的兵力,怕是都凑不出来了。即便如此,诺玛公爵也不得不收缩战线,放弃了长久以来一直固守的金币防线,退守银币防线。 当然,所有的这一切,都已经和熊猫,或者说,和熊猫扮演的“熊先生”没有关系了。 因为,这位贫穷而勇敢的兽人强者,已经作为敢死队员,战死在了那一场袭击之中。 甚至他都没有留下尸体。 很多贫穷的强者最终都是这样的结局,他们就像一颗颗流星划过天空,只留下闪烁的光芒,却没有能够享受到胜利的喜悦以及胜利的果实。 所有的光荣和收获,跟他,以及那些战死的敢死队员们,都没什么关系。 大陆历778年10月28日夜里的这场战斗,并没有在历史上留下很深刻的印象。 但此后的那一段战争,对于整个西大陆战争史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在战争中,大型攻城武器第一次被使用。面对巨大的投石车,莫来商业联邦长久以来引以为豪的诺玛防线并没有能够很好的发挥作用。除了敢死队的突袭算是一个亮点之外,莫来人的表现,总的来说非常拙劣。 城堡的图书馆里面,和音放下了笔,轻轻地叹了口气。 《西大陆战争史》最近的一章,到这里就写完了。 “你看看,有没有什么地方需要修改的。”他将书稿递给熊猫。 熊猫接过书稿,仔细看了一遍之后,满意地说:“我觉得很好,没什么需要修改的地方。” 和音点了点头,拿回书稿,施展了一个法术,将它变成了一本厚重的书籍,送到了书架上“史料”一栏。 “接下来,你还打算去诺玛防线吗?”他问。 “当然。”熊猫笑了,“不过这次,我又要换身份了。” 第四十七章、换马甲 在穿越者们之中,若论“马甲”之多,熊猫大概是名列前茅的了。 东土金刚流拳法的传人、受难之神圣武士、落魄的兽人冒险者,从他出道至今,已经换了三个身份,三件“马甲”。 而现在,他要换第四个身份了。 不换不行,第一个身份和第二个身份之间关联很大,有心人完全能够查出来;第二个身份最终拿来刺杀暴君理查德·色雷斯了,当着寒冰剑圣的面自爆的;第三个身份则死在了二金币要塞的血战之中,当时有上百名色雷斯精锐在场,亲眼目睹。 为了避免被人发现死者复活,这三个身份都已经不适合再出现,现在他需要再换个身份。 换身份,对于熊猫来说倒也不难。只要问寒风要点永久染色剂,把身上的毛染个色,然后换一身装备,换件武器就行。 在城堡复活之后,他身上之前剃掉的毛已经重新长出来了,只要把颜色染成棕色或者灰色,就是一个很寻常的熊人形象,谁也不会把这个其貌不扬的熊人,跟那个黑白毛色的圣武士,以及丑陋不堪的无毛冒险者混为一谈。 只是当他去找寒风的时候,却发现寒风不在城堡。 “你问寒风?”三余回答,“他离开城堡了。” “他不是科研人员吗,科研人员出门……这是怎么回事?”熊猫诧异地问,“像他这样的人,我印象里面都是恨不得吃住都在研究所里面,没事不会出门啊。” 三余暗暗叹息,脸上却作出若无其事的样子,说:“这个……我也不是很清楚。我只知道他跟我说了,要出门一段时间,时间可能还会比较长。” 熊猫想了想,通过私聊联系了寒风。 “出门?是啊,我出门了,出了趟远门,估计除非有大事,否则几年之内不会再回去的。”寒风回答,“原因?原因很简单啊,草原上的各种动物,我已经折腾够了,现在我想要换换口味,调整一下研究题材,以水生动物为主题,展开一些新的研究——我跟你说,最近我研究沼泽史莱姆,很有收获!它们十分的有趣,充满了无限的可能性。我计划以它们为蓝本,开发多种特殊史莱姆,到时候你们可以尊称我为‘史莱姆专家’!” 熊猫见他还有兴趣开玩笑,也就放心了,就询问他现在在哪里,打算去找他弄点染色剂。 “染色剂什么的,不用那么麻烦。”寒风回答,“横竖是没生命的东西,直接用传送术送回来就是了。城堡里面的传送阵已经建成,我也知道传送阵的魔法编码,你去传送阵那边等着拿货就好。” 于是熊猫来到了城堡传送阵,这个传送阵建在城堡的地下大厅里面,由家里蹲系负责维护。因为城堡地下并没有地脉的缘故,所以他们正常需要十二个施法者联合,才能给传送阵提供足够的魔力,确保它正常运行。 好在家里蹲派系别的不多,就是人手多,大家轮流值守,倒也不算什么。 穿越者们布置的传送阵并非目前世界上流行的那种,而是未来在大战时代才改良出来的类型。它最大的特色就是拥有一组独特的用以空间定位的魔法频率,专业的说法叫做“魔法编码”。只要知道魔法编码,就可以向传送阵发送传送请求,而不需要像传统的传送阵那样,需要先完成两边的对接,才能展开传送。 以地球上的科技来比喻,传统的传送阵就像是有线电话,两端必须有电话线接通,才能够通讯。而新式传送阵则是无线电话,只要知道对方的号码就行。 熊猫来到魔法阵旁边之后,只等了一会儿,管理魔法阵的穿越者就收到了寒风的传送请求,他当然不会拒绝,于是伴随着白光闪过,传送阵的中央出现了一瓶棕色的粉末。 寒风用私聊给熊猫讲解了这东西的用法——准备一盆热水,将自己的血加入热水里面,有条件的话多加入一些。然后将粉末倒进去,充分搅拌,就会变成微粘的胶水。把这种胶水均匀涂在身上,等它干燥之后再洗掉,身上的毛皮就永久染成棕色了。 熊猫依照他的说法,很快就把自己从“黑白熊”染成了一个“棕熊”。 照照镜子,镜子里面是一个怎么看都没什么特别,似乎在草原上时不时就能遇到一个的棕色熊人。 “很好!”他满意地笑了,“接下来只要改变装备和战斗风格,谁也别想认出我来!” 装备当然没问题,城堡里面生产系的人很多,轻轻松松就给他准备了一套镶嵌金属护心镜的厚皮甲,这皮甲是用魔法强化过的魔兽皮制作,比起一般的重甲都要结实一些,也就抵抗钝击的威力要逊色于重甲而已。 除了铠甲之外,熊猫这次选择的武器是一对单手剑,也就是最常见的那种。他的双剑都是精钢打造,还经过了附魔。它们的附魔是兵临小组的手笔,双剑的附魔一个是生命汲取,一个是坚固加强,前者可以加强续战能力,后者可以用来应对一些需要硬碰硬的场合。 熊猫的装备不仅有铠甲和武器,他还给自己准备了一些别的装备,比方说护腕、空间袋什么的,最终出现在大家眼前的,就是一个身材高大、身手矫健,颇有一些身家的熊人剑客。 这样的形象,和他之前的几个马甲截然不同,别说外人看不出来,就算是穿越者们,如果不是事先知道的话,也没人能把现在的他和之前的熊猫联系起来。 “看你这打扮,就让我想起了当初玩游戏的时候。”在他练习双剑剑法,避免战斗中露馅的时候,三余忍不住感叹,“那时候你的造型,就和现在很像。” 熊猫停了下来,仔细回忆了一下,似乎还真是这样。 他当初就是一个使用双剑的另类圣武士,最喜欢的战斗方式是冲到敌人中间施展旋转攻击,真是一点也不像传统圣武士的战斗风格。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笑了。 “你提醒我了。”笑过之后,他对三余说,“或许……我该考虑恢复到当初游戏里面的战斗风格。一个热爱使用‘旋风斩’的剑士,一定会给人们留下深刻的印象!” 第四十八章、重回诺玛 需要换马甲的穿越者当然不止熊猫一个,矮人洛马·铜须(荷鲁斯)和弩骑士奈克哈特(哈克)也需要换个马甲。 他们都参加了敢死队,也都在众目睽睽之下战死了,如果不换个马甲的话,死者复活可不是小事。尤其他们还不是一般的死者,是自爆之后尸骨无存的。想要让这样的死者复活,至少在西大陆是绝无可能的事情,所有教会联手都办不到。 东土那边倒是有这样的手段,但代价之大,也让人瞠目结舌。在游戏里面,东土的一个大剧情就是“祖龙归来”——一直隐藏在暗处的法家宗派想要通过五岳四海九州大祭,复活被英雄“重瞳子”、“赤帝子”、“鸿鹄子”联手打败并且烧成灰烬的古代暴君“祖龙”,由此引发了一场大战。 洛马·铜须给自己换上了一身重甲,边缘磨成刀刃的大盾配合沉重的战锤,依然是一个矮人盾卫者的形象,和之前那个狂战士截然不同;弩骑士则换上了轻甲、轻弩和一杆长枪,变成了常见的游击骑士。 至于技能方面,穿越者们都是多才多艺的,他们本来就是依靠技能而非长年苦练获得战斗力,想要改变战斗风格,无非也就是更换一下装备,提升一下相关的技能,展开一些专门的训练而已。只要个把星期的训练,就能够将自己的战斗风格变得截然不同,外人绝对看不出来。 比方说,谁能想到那个狂战士一般的矮人,居然用得一手好盾牌,战锤挥舞起来也似模似样,宛若一个从小接受训练的盾卫者?又有谁能想到,那个枪法迅捷刚猛,大开大合勇不可当的游击骑士,竟然就是之前穿着重甲,仗着防御力强大,和敌人正面对狙的弩骑士? 这不科学嘛! 然而对于穿越者们来说,科学?有相关技能,就能使用相关的战斗风格,这很科学啊,哪里有问题吗? 两周之后,三人差不多同时完成了修炼,于是凑了个草台班子,组织了一个自名为“剑与凉鞋”的冒险队,朝着诺玛防线的方向去了。 说来也巧,他们在路上还遇到了熊猫的三个学生。埃尔文、雷恩和瑞亚娜现在已经真正成为了熟练的冒险者,他们在特雷拉和莫来的边境地区活动,既做冒险者,也做一些走私的买卖。他们走私的东西以粮食和简单附魔装备为主,前者是塔拉汗领一直在无限量收购的,后者则是“金闪闪工坊”的拳头产品。 金闪闪工坊,是伊洛(兵临)他们建立的组织。主要出售附魔的宝石和装备,这个工坊的特色是东西风格简单粗暴,没有任何精雕细琢的意思,也不存在什么“艺术性”可言。优点则是价格相对低廉,而且质量稳定可靠。 工坊的产品并不很多,伊洛他们不缺钱,也没打算大量制作贩卖。加上他跟塔拉汗伯爵关系不好,也不愿意把自己的产品供应给塔拉汗商会,让对方多一条生财之路,结果不少产品就堆在了仓库里面吃亏。 前不久,熊猫的弟子们返回塔拉汗,经过历练的他们成熟了许多,连人物模板都提升到了蓝色等级。伊洛见到他们之后突发奇想,让他们通过走私的方式,将这些产品卖到联邦去,所得利润三七分成。 他倒不是在乎钱,而是想要看看,熊猫的这几个学生还能不能继续成长。 蓝色模板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东西,但如果能够从蓝色模板成长到紫色模板,这三个年轻人就前途宽广,无可限量了! 要提升角色模板,自然是要经历各种各样的事情。走私不算是什么很特别的事情,但只要买卖够大,倒也不亚于一些富有传奇性质的冒险。 君不见,西大陆赫赫有名的传奇强者“海盗王”就是从小走私商人起家的吗? 自从发了那笔横财,钱对于伊洛来说早就已经只是数字而已。相比之下,他更加好奇的,是这三个年轻人有没有可能更进一步。加上他和熊猫之间良好的关系,只要条件许可,他愿意尽量为这几个年轻人提供便利,促使他们成长。 何况……通过走私渠道把工坊的产品卖出去,其实利润比通过塔拉汗商会卖出更高。 既能推动研究,又能赚钱,还能增进跟熊猫之间的交情,这么好的事情,为什么不做? 熊猫跟三个弟子详谈了一番,知道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又跟伊洛私聊了一下,就放下心来。 走私军火,自然是利润丰厚的事情。三个徒弟身上都有伊洛派发的保命装备,关键时刻可以直接传送回城堡,倒也不用担心送命。 高利润伴随高风险,高风险伴随高收益——这收益说的不是金钱,而是经验。 无论穿越者还是这个世界的本地人,要成长,都需要获得经验。无非一个经验利用效率高,一个经验利用效率低而已。 熊猫对于徒弟们还是很有信心的,只要他们能够得到足够多的经验,就算不能推动模板进一步升级,也能够成为杰出的人物。 比方说像加利尔骑士,他也不过是蓝色模板罢了,可他靠着多年努力,积累了深厚的底蕴,最终在战死并且被转化成亡灵之后,就一跃成为了最顶尖的死亡骑士之一。 熊猫当然不希望徒弟们变成死灵,但如果他们愿意的话,在“人”的道路走到极限之后,改变种族继续前进,也并无不可。 为了到时候能够一飞冲天,他们现在就要打下深厚的基础。 他希望有朝一日,可以看到自己的徒弟们踏入传奇境界,成为人间界举足轻重的人物。 稍稍停留四五天,给又有成长的埃尔文他们进行指导之后,熊猫三人再次出发,不久之后,就来到了诺玛防线。 这个时候,诺玛防线的情况已经相当糟糕。 色雷斯人再次建好了巨型投石车,当巨石从天而降,一块一块砸在头顶上的时候,“金币”防线终于再也无法维持,不得不全线放弃。 更糟糕的是,看到情况不对,不少贵族都纷纷撤军。 他们的意思其实很明白,就是要保存实力。将来等色雷斯军队兵临城下的时候,大概他们压根就不会战斗,会选择直接投降。 熊猫记得,在“历史”里面,莫来商业联邦的不少领主都是这样望风而降的。商人的墙头草性格,在他们身上展现得一清二楚。 好在,联邦之中,终究还是有不少不肯投降,或者不能投降的。 比方说,联邦高层。 鲁肃曾经对孙权说:大臣投降曹操,依然还是大臣;可主公你投降了曹操,难道还能当主公吗?——这些联邦高层的情况也是如此,他们既然想要继续当他们的高层统治者,就不能选择投降,而只能死硬到底。 所以,当熊猫他们三个再次成为义勇军成员的第二天,就看到了一支来自联邦首府莫来城的援军。 这支援军人数庞大,军中高手众多,他们的到来,顿时给诺玛防线的将士们吃了一颗定心丸,让原本已经人心惶惶几乎士气崩溃的他们再次鼓起了斗志,牢牢守住了“银币”防线。 这场诺玛攻防战,还有得打呢! 第四十九章、冬日 诺玛山区的“银币”防线,和之前的“金币”防线有很大的不同。构成这道防线的主体,不是坚固的城墙和要塞,而是巍峨的山峰。它严格来说,是由一座座山峰,以及山峰之间用作联系的索道组成。这些索道都是由特殊材料打造,坚韧非凡,水火难伤,其中更有许多附魔滑车,行驶如飞,可以迅速地运送士兵和物质。 从这一点看来,它比只能依靠城墙和地道联络的金币防线要强得多。但山体可没城墙结实,如果色雷斯人卯足了力气盯着山体攻击的话,用不了多少天,就能打塌一座山峰。山峰塌了,山顶上的要塞自然也就跟着完蛋,甚至连攻城都不需要。 这个隐患,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诺玛公爵作为诺玛防线的总指挥,就算他自己不够聪明,手底下总不缺聪明人,他自然是知道银币防线这个致命伤的。 但是……他也没什么好办法。 当年建设诺玛防线的时候,“金币”区域差不多集中了整个莫来商业联邦的力量,才有了那些比钢铁更加坚固的城墙。后来建设“银币”防线时,就只是联邦北方几个大贵族联合所为,除了选址好,可以居高临下之外,唯一的亮点就是那些索道,想要重现金币防线的坚固,实在是不可能的事情。 银币防线其实还好,等到铜币防线,不过是诺玛家族这些年陆陆续续打造的,防御力……大概也就只相当于寻常城寨而已。除了有一点高度优势之外,几乎没什么特别的。 要是三道防线颠倒的话,铜币防线只怕别说几个月,连几天都撑不下来。 这也真是“历史”上遭到色雷斯人两面夹击,诺玛防线会迅速崩溃,乃至于几万大军被包了饺子的关键原因。 好在因为熊猫等人的影响,原本应该攻占波洛克城,从背后奇袭诺玛防线的色雷斯潜水部队改变了方针,转而骚扰联邦各个沿海港口去了,否则的话,只怕此刻的诺玛防线早就已经保不住了。 熊猫他们来到了诺玛防线之后,稍稍经过了一些审查——主要是用测谎法术审核可靠程度,以及测试他们的武艺——就被分配到了前线。 以他们的本事和身份,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西大陆的战争,多半都是让雇佣军战斗在最危险的地方,领主们嫡系的正规军则会在相对安全一些的地方作战。就像当初敢死队奇袭超巨型投石车的时候那样,十几个敢死队员里面,正规军出身的只有三个。 不过诺玛公爵至少在给钱方面还是很爽利的,义勇军每打一仗,奖金都是立刻支付,没有半点延误。 尽管……因为物价和各种别的消费,义勇军们拿命赚到的钱,往往存不下来…… 鲁特(熊猫的新化名)和铁锤·山丘(荷鲁斯的新化名)都对各种奢侈消费没什么兴趣,只有哈洛特(哈克的新化名)有些奢侈消费——他喜欢美食和美女,每一次战斗之后发了奖金,都会请假离开几天,去诺玛城花天酒地一番,等钱用完了再回来继续战斗,倒也潇洒爽快。 至于熊猫和荷鲁斯,他们除了战斗之外,就是在宿舍练武。 两人都是武斗系,等级相差也不大,闲来无事对打一番,倒也能够得到不少经验值——至少比自己锻炼要多一点。 当然,除了比武之外,他们也在磨炼各自的技能。这就只能靠自己练习了,无论是熊猫的双刀还是荷鲁斯的锤盾,都需要反复练习才能充分熟练,如果练习得不够的话,就算技能等级高,出手也会有些呆板,威力或许够大,灵巧方面却始终差了一筹。 相比之下奈克哈特就轻松多了,他毕竟是个远程,近战技能只要在关键时刻能凑合着用一下就行了,靠着技能推上去即可,无需额外练习,所以他过得逍遥自在,往来于前线和后方之间,倒是在诺玛城的风月场所之中积累了一些名气。 这段时间,色雷斯人自然也在反复进攻诺玛防线。完全占领了金币防线之后,超巨型投石车就失去了用途——投石车再高,也没办法把石头扔到位于山峰之上的银币要塞去。他们只能不断地攻打山体,争取将山峰打塌,令山顶上的要塞跟着一起坍塌。 每当色雷斯人开始攻打山峰的时候,莫来精锐就会主动出击,破坏他们的行动。依托索道,银币防线的兵力调动极快,几乎不存在什么漏洞。往往色雷斯人才从山脚出发,还没来得及抵达山腰施工,莫来精锐就已经从山上冲了下来,双方大打出手。 这样的战斗对于莫来一方其实算是劣势,但他们也没得选择,如果不打的话,难道眼睁睁看着色雷斯人破坏山体,最后引起山峰崩塌,连带着上面的要塞一起完蛋? 每一次战斗,莫来方面的损失都比色雷斯更多。每次战报送到,诺玛公爵看了之后,都连连摇头。 眼看再这样打下去,银币防线便要岌岌可危了,就在这个时候,又一次来到诺玛防线,献上新年歌舞表演的“想唱就唱”歌舞团团长赛米拉米斯,提出了一个有趣的建议。 从山顶上倒大量的水下去,然后用气候法术让诺玛一带的天气更加寒冷一些,使得山区到处结冰,寸步难行。 色雷斯人再怎么精锐,想要在陡峭而且结冰的山坡上战斗和施工,也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 这个建议让诺玛公爵大喜,立刻付诸实施,短短的几天之后,和色雷斯阵地接壤的几座山峰就笼罩了一层会在阳光下反射银光的“盔甲”。 那是厚厚的冰层。 面对这些坚冰,色雷斯人目瞪口呆,几番试探时候,最终无奈叹息。 它不仅坚固,更重要的是滑不溜秋。别说是在山坡上战斗,就算是想要爬上去,都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 色雷斯军中当然也有能够在冰面上健步如飞的高手,但他们怎么也不可能拿那些高手当民工用,让他们去开凿山体。 于是这场战役,就这么拖了下来…… 第五十章、功名与我如粪土 清澈的溪水从山巅的要塞之中滚滚流下,沿着山体一路流淌,但还没等到达山脚,就已经因为严寒的天气而冻结起来,化成了透明的冰块。 在它的下方,一层层的冰块重重叠叠,就像是给山峰披上了鱼鳞花纹的寒冰铠甲一般。 这铠甲或许不是非常坚硬,却极为光滑,就算是善于攀援的野兽也只能望而兴叹,在山脚游荡觅食,难以登上山峰。 色雷斯军的总帅亨利侯爵冷冷地看着远方那些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犹如宝石一般的山峰,眼中满是不屑之色。 “那些南方的商人,也就只能玩这种小花招了。”他对自己的儿子说,“现在已经是新年,用不了两个月就到冰雪消融的季节,到时候我看他们还能玩什么花样!” “只是这场战争又要被拖延两个月了。”他的儿子贾凯尔叹了口气,“要消耗很多军费啊!” “打仗哪有不花钱的?”海德·亨利满不在乎地说,“只要打赢了这一仗,整个南方都会对我们完全敞开。这群商人经营几百年,犹如一只大肥猪,油水足得很呢!到时候随便刮两下,军费就回来了。” “搜刮太狠的话,怕是不利于统治……” “统治什么的,那是陛下要考虑的问题。”亨利公爵笑了,“记住,我们只是公爵,不是国王。不该我们考虑的问题,没必要考虑。” 他停顿了一下,意味深长地说:“考虑多了,陛下会不高兴的。” “……你的办法真管用!”透过投影魔法,看着已经完全缩回营地,丝毫攻山意思都没有的色雷斯军,诺玛公爵露出了高兴的笑容,对赛米拉米斯说,“果然不愧是能够白手起家,建立世界第一歌舞团的大明星!你的智慧比你的美貌更加令人赞叹!” 赛米拉米斯矜持地笑了笑,说:“这世界上多的是充满奇思妙想的人,但却很少有人能够把那些奇妙的想法化为现实。身为能够化奇想为现实的人,公爵阁下的称赞,真是让我这个只会出点子的有些惭愧呢。” 诺玛公爵呵呵笑了,说:“虽然用冰封冻山峰的办法,只能拖延最多不超过两个月的时间,但是在现在这种情况下,能拖延两个月,已经难能可贵!赛米拉米斯女士,你的功劳,整个联邦都为之赞赏,如果你愿意的话,我想要代表联邦,授予你子爵的爵位以及封地。” 赛米拉米斯微微一笑,轻轻摇头:“我的理想是让全世界的人都来听我唱歌,要是有了爵位的话,我就不方便登台演唱了。至于封地……经营歌舞团已经花掉我太多精力,怕是没什么精力去经营封地了。” 她的意思很明白,诺玛公爵微微一愣,忍不住有些诧异。 这么多年来,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对爵位和封地没兴趣的人。 原本他以爵位和封地相诱,是想要将这个颇有智慧和手段的女人收入麾下,成为自己的幕僚之一,有机会的话,收到床上是更好。却没料到赛米拉米斯竟然丝毫不动心,这么一来,他原本的计划就完全泡了汤,从第一步就没办法实施下去了。 诺玛公爵不是足智多谋的人,计划卡壳,顿时让他的思路也卡住了。赛米拉米斯见他目光闪烁,显然在想着什么,暗暗一笑,就告辞离开。 等她走远之后,诺玛公爵急忙将幕僚们找来,商量这件事。 “对爵位和封地都不感兴趣的人,我也是第一次见到。”一个年轻而充满锐气的幕僚说,“但是……人生在世必定有所求,有所求,大人您就可以对症下药,无非是药效快慢的问题罢了。” 诺玛公爵点头,他也明白过来了,赛米拉米斯的理想无非是推广她那个歌舞团,自己完全可以在这方面下手,就算不能顺利把她弄上床,至少可以让她为自己效力。 就在这时,一个年迈的幕僚有些担忧地说:“其实……对爵位和封地都不感兴趣的人,我倒是想起来一个了。” “谁?”公爵好奇地问。 幕僚叹了口气,说:“巴巴罗萨,那个用鲜血染红自己须发的男人。” 众人顿时一起变了脸色,不止一个人脸色发白,甚至有人双腿颤抖。 诺玛公爵的脸色也很难看,过了许久,他才涩声说:“不可能每个不在乎爵位和封地的人,都是海盗王。” 老幕僚点头:“您说得对,海盗王只有一个而已。” 但公爵也好,幕僚们也罢,却都失去了谈论如何收服赛米拉米斯这个话题的兴趣,转而讨论起别的话题来。 巴巴罗萨这个名字,在莫来商业联邦,可是足以止小儿夜啼的。他本是个小商人,继承了父亲的一艘快船,在特雷拉和莫来之间做一些走私生意。后来因为知道了一些不该知道的事情,被污蔑海盗,几乎因此送命。在眼看就要被绞死的时候,一群海盗袭击了刑场——他们是来救和他同时被行刑的某个海盗头目的。 巴巴罗萨因此得救,他干脆就真的当了海盗,在此后的十几年里面,他的实力不断增长,劫掠的船只数量也不断增加,渐渐威名赫赫。 他最有名的事迹,就是每当有人敢于反抗的时候,有一个人反抗,他就要杀一个不反抗的人,当杀戮结束之后,他会用被杀者的鲜血吐沫在自己的头脸上,将自己弄得血淋淋的。 因为他须发皆红,渐渐的就有了“用人血染红须发”的传说。后来有一次,他惹上了东方西文莱卡共和国,被著名的“大地游侠”追杀。这位传奇强者追杀了他三年,弄得他狼狈不堪,但他却没有因此被杀,反而在一次次的战斗之中飞快成长,最终突破极限,成为了传奇强者的一员,并且击退了大地游侠。 尽管在陆地上,他不算传奇领域里面特别厉害的人物,但在海洋上,他是整个人间界当之无愧的最强者之一! 因为私仇的缘故,他特别“关照”莫来商业联邦,踏入传奇层次之后,甚至于曾经专门纠集大批海盗组成联合舰队,歼灭了联邦海军。而且从那以后,只要联邦组建海军,军舰出海没多久,就会被他盯上,然后连人带船就全都没了下文。 接连几次吃大亏之后,联邦终于被他给打怂了,乖乖交钱买平安不说,还把海军改名为“商务快船队”,用这种简直称得上是屈辱的方法,结束了和巴巴罗萨长达十年的斗争。 联邦自然因此脸面扫地,巴巴罗萨却因此声威大震,以至于各路海盗都尊他为领袖,使他有了“海盗王”的称号。 前不久,联邦遭到色雷斯海军袭击,就曾经有人提议去找巴巴罗萨帮忙——那人被喷了一脸的吐沫,诺玛公爵虽然当时不在会议现场,但他的代表也是喷吐沫的人之一。 找海盗王帮忙?人家不趁火打劫,就谢天谢地啦! 讨论结束之后,诺玛公爵坐在门口喝茶,却又忍不住想到了赛米拉米斯和巴巴罗萨。 “要是那个粉红头发的漂亮女人,真的能够成为巴巴罗萨那样的人物……” 他自言自语,却没有把后面的话说出来。 第五十一章、冰风溪谷 “这样下去始终不是个事啊!”看着远方的色雷斯营地,荷鲁斯皱眉说道, “就算他们要打过来,也要等春暖花开冰雪融化才行。”熊猫满不在乎地说,“就算到了那时候,无非也就是继续打呗,谁怕谁?” 荷鲁斯摇头:“我是说,看着他们那样齐齐整整,不能跑过去砍他们一轮,我觉得手痒痒的,很不舒服啊!” 熊猫笑了:“你这么一说,我也有点手痒痒的。” “同去?” “同去!” 两人哈哈大笑,这事就算是说定了。 私自离开当然不行,于是他们找到负责这个要塞的军官,说了自己的打算。 “你们想要今晚趁着夜色下山,去袭击色雷斯人的军营?!”军官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们,宛若看到了飞碟上跳下来一个小绿人,对自己说“你很有前途,跟我学做菜吧”。 他反复确认了好几遍,最终确定这两个义勇军是真的想要去偷偷摸摸袭击色雷斯军营,而不是活腻了要跳崖自尽。 “你们怎么就那么有把握,还能活着回来呢?”最后,他如此问道。 熊猫很理所当然地说:“回不来的话,我们的遗产就给哈洛特(奈克哈特)好了。” “你也是?”军官看向荷鲁斯。 荷鲁斯摇头:“我们一定能活着回来,最多情况不妙,绕个远路,或者在地下挖个坑躲几天——我可是矮人,而且是懂得地行术的矮人!” 军官顿时肃然起敬,看向他的目光都不同了。 矮人之中,唯有来自于圣地“铁石山”的高等矮人才拥有天然的地行术,一般的矮人,必须从事施法者职业,才可以领悟这个法术。铁锤·山丘(荷鲁斯)是个盾卫者,显然不属于施法者职业,他能够施展地行术,只可能是因为血统的缘故。 在这个世界上,高贵的血统是普遍受到尊敬的。高等矮人血统,差不多就相当于人间各国的王室,是要让他这种爵位不过男爵的军官仰望的大人物啊! 当然,矮人寿命长,子子孙孙繁衍生息,有血统而无身份的不在少数,想必眼前这位应该也是——他之所以冒着生命危险来诺玛防线战斗,或许就是想要重拾荣光,得到矮人王室的承认吧…… 转眼之前,这位富有想象力的军官已经帮荷鲁斯构想了一个颇有传奇色彩的出身,如果再给他一些时间的话,他没准能够编出一段可歌可泣的故事来。 熊猫和荷鲁斯要是知道他在想什么,大概会感叹“这货不去当吟游诗人,简直是浪费人才”云云。 既然二人已经打定主意,军官也不阻拦,只是叮嘱他们要多加小心,并且表示会为他们保留房间和个人物品一个月,如果一个月之后他们还没回来,或者是尸体被色雷斯人吊起来示众,那么就只能取消房间,处理遗产了。 “一个月之内,我们肯定回来!”荷鲁斯信心十足地说。 他可没吹牛,就算他跟熊猫战死在色雷斯军营里面,一个月时间也足够他们从城堡再赶来了。 能复活,就是这么自信…… 冬天的白天很短,太阳很快就下山了,等到夜色降临,熊猫和荷鲁斯换上了黑色的衣服,悄悄地溜下了冰封的山峰。结冰的山体滑不留手,一般人滑下去估计直接摔死了,但他们两个却没问题——荷鲁斯用地行术直接从山顶钻到了山脚下,有了他的接应,加上熊猫自己的功夫,熊猫也算是顺利地下去了,只损了不到十分之一的血。 山脚下自然有色雷斯的哨兵,但谁会想到软弱的莫来人竟然会大半夜地从冰封的山顶上滑下来,趁着夜色袭击他们呢?那根本是送死啊! 所以当熊猫和荷鲁斯悄悄潜行到他们背后的时候,他们还躲在哨所里面,靠着火堆在烤火呢。 “这天真冷啊!”一个哨兵说。 “是啊!简直冷得不像南方了!”另一个哨兵回答。 “等打完了这一仗,我一定要找个暖和的地方定居!” “这容易,到时候咱们住到莫来城去,据说那里气候温暖,一年到头别说是冰雪,就算露水都没有。” “哇!听起来就很暖和!到时候我一定要弄个大房子!天天晒太阳!” “呵呵,你这就不懂了!南方不仅天气暖和,女人更是暖和!记得上次我们抓到的那个南方女探子吗?真是……棒极了!” “我还真不知道这事,探子那么容易抓到?” “只要是漂亮的南方女人,那就是探子嘛。” “呵呵!我懂了!有道理,又学到一招!” 两人正说得开心,突然同时看到对方身后有黑色的人影浮现,眼中不约而同地露出骇然之色。 但还没等他们开口呼喊或者伸手去拿武器,熊猫和荷鲁斯已经分别抓住一个人的脑袋,稍一用力,就把它转了超过一百八十度。 伴随着骨头碎裂的声音,两个哨兵软绵绵地倒了下去。 “人渣!”熊猫恶狠狠地说。 “经验值真少……”荷鲁斯不满地抱怨。 弄死了哨兵,两人再次发动潜行,化为夜色之中的两个幽灵,在篝火照耀不到的阴影里面快步前行,不一会儿就摸到了第二个哨所。 这个哨所里面有六个哨兵,很快就变成了六具尸体。 当他们摸到第三个哨所的时候,总算看到了普通士兵以外的人物。 一个看起来就很精明强干的军官,正坐在火堆旁边,身边放着一壶茶,手上拿着剑和毛皮,在小心地拭擦自己的剑。 他的剑寒光闪烁,一看就知道绝非凡品。 熊猫和荷鲁斯对视了一眼,用私聊交谈了一下,就退出了这个哨所,朝着后面的军营走去。 这个军官不好对付,那就找好对付的下手。柿子要选软的捏,他们是来搞袭击的,又不是来打硬仗的! 等走到色雷斯军营里面,他们才发现捏软柿子也不像想象的那么容易,军营里面到处都是巡逻的士兵,其中不少一看就知道有些实力,虽然熊猫跟荷鲁斯能够很轻松地干掉他们,但想要让他们不发出声音示警,却绝对没有可能。 二人苦恼地绕着军营转了半天,最后总算是选定了一个目标。 杀巡逻兵有什么意思?还是破坏色雷斯人的军械库或者粮仓,更有意思一些! 第五十二章、鸡犬不宁 色雷斯军的军营建得很密集,一座挨着一座——天气太冷了,军营建得近一些,可以减少士兵们在外面巡逻时候受冻的程度,避免非战斗减员。 他们当然也注意了防火,几乎每一座帐篷里面都有一桶水,不少地方还有沙堆毡布什么的,都可以用来防火,尤其是容易失火的重点区域——比方说草仓、柴堆、粮库之类地方,更是重兵把守,随时都有足够的人手看着,预防火灾。 “看起来不好搞啊!”站在距离粮库不远的阴影之中,荷鲁斯咂咂嘴,用私聊频道说,“这架势,怕是放火也放不起来的样子。” “世界上没有哪个程序没bug的。”熊猫回答,“慢慢找,咱们有的是时间。今天找不出来明天再找,明天找不出来后天再找,迟早能找到。” “我们之前杀了几个哨兵,会惊动他们吧。” “惊动就惊动,难道他们还能咬咱们?” 荷鲁斯笑了:“你说得对!就算他们惊动了,无非也就是巡逻兵更辛苦一点,总不可能整个军营里面没有阴影可以让咱们潜入。” 身怀绝技,自然底气十足,两人绕着草仓柴堆粮库转来转去,寻找防守的漏洞,足足找了三四个小时,确定今晚的确是没有机会,才满不在乎地离开。 离开的路上,他们顺手又干掉了一个五人的巡逻队。 这些色雷斯士兵的实力并不弱,但比起那些负责攻坚的精锐还是要差不少的,加上熊猫和荷鲁斯又是偷袭,这支巡逻队同样到死也没能发出警报。 大概凌晨五六点的样子,熊猫和荷鲁斯回到了山上。 他们是绕过山峰,从山间狭窄崎岖陡峭的小路过去的,莫来人并不掩饰这些路的存在,但就算送色雷斯人一个胆,他们也不敢当着莫来人的面,从这些小路绕过银币防线,向诺玛山区后方发起进攻。 那特么就是送死! 在这狭窄崎岖的山路上,就算是熊猫他们这个层次的高手,面对从山顶上砸下来的石头,也会狼狈不堪。要是前面再用东西把路一堵,头顶上换成使用强弩的狙击手,那别说是寻常的色雷斯士兵,就算是传奇强者来了,也要灰头土脸,拔腿就逃。 色雷斯人不傻,当然不会选择作这种死,所以熊猫和荷鲁斯很容易地就沿着崎岖的山路来到了莫来军守备的堡垒。 “站住!什么人?” “自己人,刚刚袭击色雷斯军营回来。” 一个诺玛家族的精兵走了出来,手上一块白水晶发出蓝光,照在他们的身上。 “你们是在哪里驻防的?” 熊猫指了指远处那个山头。 那个士兵朝着他手指的方向看了看,摇头:“那边要塞有好几个,具体是哪个?” 熊猫说了他的要塞编号。 于是那士兵将消息传回去,过了一会儿,管理要塞的军官便验证了熊猫的话。 当得知眼前这两人真的是从冰封的高山上下去,潜入色雷斯军营搞破坏,然后还能活着回来的高手时,士兵们的眼神都变了。 之前他们的眼神充满了警惕和怀疑,现在却都变成了尊敬甚至于崇拜——能够半夜三更滑下冰山,偷偷摸摸袭击色雷斯军营之后生还,这样的好汉,当然值得尊敬和崇拜! 面对他们的尊敬,荷鲁斯呵呵笑着,作出淡定的模样,熊猫则想起了另外一件事,告诉他们:“我们今晚没取得很好的战绩,明天乃至于此后几天,估计都会悄悄跑去找机会,争取抓住机会弄他们一个大新闻。如果你们看到色雷斯军营方面有起火或者骚乱的迹象,记得做好防守准备。” 士兵们纷纷点头答应,将这事牢牢记住。 然后,熊猫他们就搭乘索道滑车回到了自己驻扎的山顶要塞,好好地休息了一天,夜里再次下了山。 这次色雷斯军营的防备显然比昨天强了很多,巡逻的士兵至少都十个人一组,而且密度很高,往来不息,远远看去就像是有无数萤火虫在黑暗之中萦绕盘旋一般。 但这并没有什么卵用,面对两个潜行能力堪比专业盗贼的破坏者,巡逻兵们能发挥的作用,无非是靠着人多势众,避免了被熊猫和荷鲁斯袭击而已。 物资仓库一带戒备森严,看守的士兵比昨天多了一倍,还有好几个明显是魔法师的,正在小心戒备。 熊猫跟荷鲁斯干脆靠近都不靠近,找了个阴暗的地方,远远看着。 “看样子他们是紧张了。”熊猫说,“如果我们今晚再袭击一下的话,明天他们可能还要更加紧张。” “那就搞他们一下呗!”荷鲁斯说。 两人相顾而笑。 于是他们在军营里面转悠了一下,找到了一组相对落单的巡逻兵,偷袭加猛攻,一口气把十个人全杀了。 但是,这次巡逻兵们总算能够出声报警,发出了凄厉的惨叫。 伴随着巡逻兵的惨叫,军营顿时沸腾起来,大批士兵蜂拥而至,却只看到了横尸地上的巡逻兵们。 还没等他们展开追查,另外一处又传来了巡逻兵临死的惨叫。 色雷斯军营完全乱成了一锅粥,睡觉的士兵们纷纷被叫醒,到处搜查巡逻,寻找袭击者的线索。带队的军官们一个个咬牙切齿,发誓如果抓到那些袭击者的话,一定要把他们用小刀一刀一刀零零碎碎切了喂狗! 但这毫无意义,因为熊猫跟荷鲁斯已经回去了。 回到要塞,又好好睡了一天之后,他们本打算晚上再出发,却被出门休假回来的奈克哈特劝住了。 “天天都去,就没意思了。”奈克哈特说,“不如休息两天吧。过两天,我也跟你们一起去!” 熊猫他们琢磨了一下,觉得这说法也有道理,就休息了几天。每天好吃好睡,闲暇时候就锻炼身体,切磋武艺,倒也过得轻松自在。 他们在山上轻松,山下的色雷斯军营里面可一点也不轻松。接连几天,整个色雷斯军营都在忙着排查,寻找可能潜入其中的间谍。结果间谍没找到,各种乱七八糟狗屁倒灶的事情却查出来不少,什么谎报功劳啊,什么侵占军需啊,什么虚报兵力啊……当总结报告送到亨利侯爵手上的时候,他只看了一会儿,就气得脸都白了。 “查!给我狠狠地查!”他愤怒地大吼。 于是,色雷斯军展开了一次大规模的纠查工作,一时间军中气氛沉重,人心动荡。 就在这动荡不安的气氛中,熊猫他们一行三人,再次造访了这座占地广阔的军营…… 他们却不知道,对于这两个趁着夜色从山上下去袭击色雷斯人的狂人,那群莫来精锐当真是 第五十三章、再次夜袭 “乖乖!好大的军营啊!”奈克哈特看着眼前那片军营,忍不住赞了一句,“这要住多少人?” “不过是没楼房罢了。”荷鲁斯哼了一声,“要有楼房,估计一座小高层就能都住进去。” “要真是一座小高层,那可简单多了。”熊猫说,“咱们三个联手,拆一栋楼大概没什么问题。” “……按照这么说,我们要是穿越回去,可以搞个危房处理公司,专门帮人拆除危房,一不用爆破二不多花时间,只要弄点铲车货车什么的把垃圾运走就行了……”穿越前正好失业没多久,在努力寻找工作的奈克哈特顿时来了兴趣,“一定可以赚到很多钱!” “你一个活生生的超人,就跑去给人拆房子?”荷鲁斯翻了个白眼,问。 “我本来考虑的是去工地搬砖……”奈克哈特说。 熊猫忍不住笑了:“你去搞大力士表演,或者参加格斗比赛,赚钱都比搬砖快吧。“ “我也考虑过那些,但是去参加大力士比赛,我怕把人家器材弄坏了;参加格斗比赛就更不行了……我要用力稍稍大一点,可能就出人命进监狱了。”奈克哈特叹道,“我现在去搞大保健,都要先喝了衰弱药水,把自己的身体素质降下来,才能上马……” 熊猫和荷鲁斯面面相觑,他们俩至今还都是光棍帮帮众,坚定不移地走在老处男的道路上,面对奈克哈特的苦恼,他们不仅没有感同身受,反而有些恼火。 就像是……你正发愁自己快三十岁了连个女朋友都没有,却看到旁边一对狗男女在你侬我侬大撒狗粮——就是这种感觉。 所以熊猫和荷鲁斯的心情顿时就不好了,两人对视一眼,很有默契地转移了话题。 “今天军营感觉防备也很森严啊。”熊猫说。 “看那些巡逻兵就知道了,二十人一组,都特么快团成一个球了——谁跟我说色雷斯人勇猛的?他们究竟勇猛在哪里啊!” “欺软怕硬而已,面对比他们弱的就勇猛,面对比他们强的就怯弱。”熊猫不屑地说,“鲁迅先生说过的,那个什么强者愤怒砍更强者,弱者愤怒砍更弱者……用在他们身上再合适不过了!” “那咱们算强者还是弱者?”奈克哈特果然被转移了思路,问。 “熊猫前段时间刺杀过色雷斯国王吧?那他肯定够资格算强者了。”荷鲁斯说,“过一阵子我也去找个大人物怼一下,好歹满足‘强者’的硬指标。至于你……你就专心大保健去吧。” “我从你的话里感觉到了深深的恶意啊!” “这完全是错觉,我们只是在对你潇洒性福的生活方式表达羡慕之情而已。” “信你才有鬼!我又不脑残!” 三人低声吵闹着,突然不约而同地停了下来,一起看向某个方向。 【哈克(奈克哈特):有高手来了!】 【熊猫:他带着一队人,是巡逻队长?色雷斯的巡逻队长这么强?】 【荷鲁斯:说曹操,曹操到。咱们去把他给做了吧!】 三人通过聊天频道无声无息地交流了一番,很快作出了决定。 打! 不管来人是谁,带着一群色雷斯巡逻兵的,肯定是色雷斯军官。既然是色雷斯军官,那么砍死他就不算冤枉。 阴影微微晃动,三个人迅速找到了合适的位置,设下了埋伏。 片刻之后,一个英俊的青年带着一群全副武装的士兵缓缓走来,他的神情严肃认真,身后的士兵们一个个盔甲整齐、武器明亮,一看就知道是一等一的精锐。 【哈克:看样子打不过啊。】 【荷鲁斯:打不过也要打!大不了挂回去。我的锤子已经在呼喊着要战斗了!】 【熊猫:就算杀几个精兵,咱们也不亏。】 奈克哈特暗暗点头,被他们说服了,用弩对准了带头的那个青年。 正当他准备在聊天频道里面倒数三二一的时候,那青年突然眉头一皱,看向了他的方向。 (靠!被发现了!这家伙属狗的吗?鼻子这么尖?!) 奈克哈特心中暗骂,一箭射了出去。 虽然这一箭稍稍有点仓促,但有他的技能等级加强,威力便绝非寻常弩矢可比。区区一支钢矢飞在空中,却发出极为猛烈的轰鸣之声,然而弩矢却比声音还快,轰鸣之声尚未抵达,弩矢就已经射到了青年的面前。 那青年实力虽强,却没有足够的战斗经验,就算已经有了少许的心理准备,面对奈克哈特这一箭,也有些惊慌,甚至于稍稍愣了一下。 这一愣,就是胜负生死的差距。 弩矢直奔他的眉心,眼看就要射穿头盔,一箭贯脑,却见他的身上泛起了耀眼的金光,宛若被铜钟罩住一般。 下一瞬间,弩矢射中了那一层金光,发出震耳欲聋的巨响。 再下一瞬间,轰鸣声也散播开来,震动夜空。 几乎就在同时,熊猫和荷鲁斯一左一右冲出来,双刀和战锤同时挥出,从两边夹攻这个青年。 他们已经打定主意,别的士兵可以不管,但这个一看就知道身份不凡潜力巨大的年青军官,一定要弄死! 然而,他们的攻击打在金色的光罩上,也只是发出轰鸣而已。 “绝对防御?圣盾纹章?” “战神教会圣子贾凯尔·亨利?!” 两人分别失声惊呼——能够扛住他们三个一轮猛攻而纹丝不动的法术,在这世界上绝对不多。看这青年茫然失措甚至于被震得有点晕头转向的样子,这个法术分明是自动奏效的,跟他本人的意志毫无关系。 拥有这个效果的,不外乎几件传说中的宝物,再结合色雷斯军官的身份,这青年的来历自然呼之欲出。 亨利侯爵的儿子,未来色雷斯帝国四公爵里面的“铁壁公爵”,战神教会的圣子,传奇强者,贾凯尔·亨利! 传说这家伙天生背后就有战神的圣徽,从小就加入了战神教会,但却没有成为圣职者,而是被尊为仅次于大主教之下的“圣子”。每当遭遇致命危险的时候,他身上的圣徽就会自动发作,产生一层能够持续大概十秒钟的无敌护盾。这使得他骁勇异常,在战斗之中总是身先士卒,屡立战功。尤其是特雷拉王都攻防战中,他甚至曾经和传奇强者过招。 理查德·色雷斯死后,他是色雷斯帝国的最高统治者之一,曾经提出拆分帝国,让皇帝的几个孩子各领一个王国。 这样的大佬,居然会以新嫩菜鸟的姿态,出现在穿越者们的面前?! 一瞬间,熊猫、荷鲁斯和奈克哈特的眼睛都亮了。 就算挂上一次,只要能把这家伙杀了,就是大赚特赚! 第五十四章、一箭一级 最终,熊猫他们三个人还是没有能够拿下贾凯尔·亨利。 倒不是这家伙实力强横,那圣盾纹章的绝对防御,一次也就奏效十秒钟罢了,熊猫他们三个打他一个,靠这十秒钟的绝对防御根本救不了他的命。 问题出在他身边那群士兵们的身上。那群人实力很强,至少四十级向上,更重要的是这群人忠心耿耿悍不畏死,为了保护贾凯尔,一个个连命都不要。 一人舍命,万夫莫当,将近二十个人不要命,凭熊猫他们三个,怎么打得过? 最后,还是靠着荷鲁斯爆绝招,施展出矮人族高级亚种的“天神下凡”能力,化作身高八尺的巨汉,抡起锤子一顿乱砸,才逼得他们为了保护贾凯尔而退走,否则的话,只怕熊猫等人反而要被这群不要命的士兵加上贾凯尔围攻,最后扑街当场。 眼看敌人退走,三人当然也不敢久留,急急忙忙逃走,一口气逃回山路之中,才总算放下心来。 “真晦气!”奈克哈特一脸懊丧地说,“第一次出道,居然就混了个败仗!” “那群士兵应该是亨利家族培养的死士铁卫,面对这么一群人,再加上贾凯尔,我们输得不冤。”熊猫说,“别说咱们现在才四十级出点头,就算升到五十级,想要在一群死士铁卫的保护下刺杀贾凯尔,也没什么希望的。” 荷鲁斯和奈克哈特点头,像这样的任务,要放在游戏里面,至少也是个十人的副本。靠着他们三个人,能够全须全尾地逃走,没有被留下一个,已经算是很好的结果了。 只是再想一想,就算熊猫也觉得有点不甘心。 要是没遇到也就罢了,难得遇到一条大鱼,结果别说抓鱼,自己反而差点喂了鱼,这感觉,真是憋闷! “不行!这事不能这么算了!”荷鲁斯的表情十分凶恶,“老子活这么多年,从来没有遇到过有boss不打的!我一定要回去,把这个贾凯尔干掉!” “按说他估计还会继续巡逻,但下次遇到他,只怕他的护卫就不止这么多了。”熊猫叹道,“你的‘天神下凡’冷却时间还有多久?” “十天。” “有点久……奈克哈特,你的‘暴雷矢’呢?最近用过没?” “传奇技能的冷却时间那么长,我哪里舍得用!不过这一招需要准备三分钟,你们确定能帮我顶住三分钟?”奈克哈特问。 熊猫摇头:“我觉得,咱们之前的想法有问题。传奇技能里面,那些太过显眼的,或者代价太大的,自然不能乱用,但很多不那么显眼又没太大消耗的,应该时间到了就尽快用掉,把它转化成经验值的收益,这样才真正合算。” 奈克哈特眼睛一亮,顿时明白了他的意思。 “那还等什么!”他笑了起来,“赶早不赶迟,我们混江湖讲究的就是仇不过夜,趁着现在天还没亮,干他一票去!” 三人又悄悄跑回了色雷斯军营,此刻军营里面一片纷乱,灯火通明,无数的士兵急急忙忙地到处搜寻,想要把那些胆敢袭击主帅儿子的歹徒找出来乱刀分尸。 “距离有点远。”站在军营外面的黑暗中,奈克哈特摇头说,“这个距离的话,最多射到大门*******到大门口,当然不会有什么用处,好歹是个传奇技能,就算不射到中军大帐,至少也要射到一群士兵吧。 荷鲁斯琢磨了一会儿,说:“或许我们可以设法把他们引出来?” “怎么引?” “比方说……在附近放一把火?” 熊猫摇头:“要是你看到军营附近着火,你会派大队士兵出来吗?” “当然不会。” 三人不约而同地叹了口气。 过了一会儿,熊猫突然笑了:“我想到一个办法了!我们两个去袭击他们,以我们的本事,他们必定要大举出动,到时候直接一个暴雷矢轰过来……绝对能轰到一大批!” 奈克哈特和荷鲁斯大笑起来:“这个主意好!” 拿两个高手当诱饵,把敌人给引出来,当然是可行的。 只是任谁也想不到,这两个高手是不死之身,就算被轰得粉身碎骨,无非也就是回到城堡复活罢了。 三人仔细商量了一会儿,敲定了整个计划,然后奈克哈特找了个合适的狙击地点,做好发射传奇技能“暴雷矢”的准备,熊猫和荷鲁斯则悄悄摸到军营之中,二话不说,就展开了破坏。 他们两个用兜帽将自己整个罩在里面,打扮得宛如两个某写作刺客读作莽夫的游戏里面的主角,各自拿着几个炼金炸弹,朝着周围一顿乱砸。炸弹里面的可燃黏胶顿时粘在各种东西上,熊熊燃烧了起来。 军营之中最忌讳的就是失火,一看到失火,立刻许多士兵跑了过来。二人也不废话,直接用出威力最大的技能轰了过去,顿时就打死了好几个。 色雷斯士兵们更加紧张,越来越多的士兵在军官们的带领下,从四面八方围了过来。 熊猫和荷鲁斯眼看差不多了,拔腿就跑。大批色雷斯士兵紧紧跟在后面,很快就冲出了军营。 才追了没多远,就看到一道青白色的光芒从附近的山崖上落下,射中了人群之中。 下一瞬间,电光闪烁,雷声隆隆,周围至少三四十米范围全都被雷电笼罩,无数电弧如同龙蛇跃动,所到之处的色雷斯士兵只要被沾到一下,立刻就浑身发麻头发倒竖,挨多了的直接倒在地上生死不知。 这还只是在雷光边缘的,那些被雷光笼罩进去的色雷斯士兵,干脆连惨叫都来不及,就统统被一下子轰倒,变成了奈克哈特的经验值。 更惨的是,雷光之中还有爆鸣传出,却是熊猫和荷鲁斯把穿越者们必备的自爆炸弹给用掉了。 伴随这两声爆鸣,那些因为种种原因,在雷光之中苟延残喘,或许可以活下来的色雷斯军官们,也终于被炸掉了最后一点生命值,稀里糊涂地被结果了性命。 片刻之后,熊猫和荷鲁斯在城堡复活,只见聊天频道里面,奈克哈特得意洋洋地炫耀:“队友给力就是爽!一箭一级!” 二人对视一眼,看看自己的经验值,发现虽然没有一箭一级那么多,也各自多了一大块,差不多相当于半级了。 公会水晶旁边,两个正在虚弱的人也哈哈大笑起来。 第五十五章、滚刀肉 借助不科学的“人间大炮”,熊猫和荷鲁斯只用一天就回到了诺玛山区——人间大炮轰得不够准,落地复活之后他们还要花点时间重新走回去。这次的落点相对来说还算准确,所以没花多少时间。 奈克哈特在半路上接到了他们,一行三人同时回到诺玛防线,结果才回来,就接到了公爵召见的命令。 “你们做得很好!超乎想象得好!”公爵显得很高兴,脸上似乎都在发光。自从金币防线失守之后,坏消息一个接着一个,给了他很大的心理压力,这次熊猫他们夜袭色雷斯军营,战果其实并不怎么多,但在鼓舞士气方面的好处却是极大的,也让公爵很是松了口气。 所以他打定主意,要重赏这三个人。 “我们只是做了一个拥有正义感的人应该做的事情而已。”熊猫笑着回答,“色雷斯人去年冬天在雷顿王国的暴行,简直令人发指!对抗他们,是所有善良和正义的人都应该做的事情。” 公爵连连点头:“理查德·色雷斯这个人,的确是丧心病狂!要是被他攻占了诺玛地区,只怕又是一场大屠杀!到时候不知道多少人要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不知道多少高贵的家族要血脉断绝,化为尘埃……所以我们才要竭尽全力抵抗他们的侵略,守护联邦的北疆!” 双方的意见能够一致,接下来的对话自然就十分的愉快。最后,公爵询问熊猫他们有没有兴趣当军官,并表示自己这边正在搞一个培训班,培训具有独立指挥能力的中层军官。 熊猫他们当然知道这件事,穿越者中的龙人狂暴战士尤涅若就参加了这个培训班。当初他和德鲁伊肖恩以夜袭巨型投石车那场战斗的功绩,得到了公爵的表彰,事后不久,公爵就派人找他和肖恩,询问两人有没有兴趣当军官。 肖恩已经被赛米拉米斯拖上了贼船,目前在歌舞团的时间比在军营还多,表示了拒绝。尤涅若则对此很感兴趣,他原本就打算等诺玛防线被攻破之后组织敌后游击队,此前也曾经率领一支七八个人的斥候小队和色雷斯斥候们在诺玛山间交锋,现在有了接受专门军事训练的机会,当然不会错过。 现在,他正在艰难地和各种行军带队所需的知识战斗。教育他的是一个年迈的老骑士,多年担任基层军官,对于练兵、行军等方面都有丰富的经验,唯一的问题就是脾气很臭,尤涅若每天都要努力按捺怒气好几次,才能将抡起斧子把他砍成四五段的念头给压下去。 按照他在私聊里面和熊猫抱怨的,他已经恨屋及乌,想要等学习结束之后,连诺玛公爵也跟着一起砍死算了。 和尤涅若一起接受训练的还有好几个人,这些人大多是义勇军出身,但经过了实践考验,属于在公爵看来既有能力又值得信任的,可以投入适当资源培养,如果未来他们有所成就的话,不管是否能收入诺玛家族麾下,至少有一份香火情。 现在,诺玛公爵想要熊猫他们也参加这个培训。看他的意思,大概是觉得这三个人很擅长袭击破坏,将来可以作为安插在诺玛地区,破坏色雷斯统治的钉子使用。 然而熊猫的想法却截然不同——仗还在打,诺玛公爵已经在考虑败退之后如何破坏色雷斯统治的问题了,可见他信心不足,也可以看出联邦高层对于这场战争已经不乐观了。 不仅如此,色雷斯人十分凶残,如果在他们统治地区展开破坏,很容易刺激他们血腥镇压,大屠杀什么的也不是不可能。相比之下,他宁可跑去色雷斯境内搞破坏,或者直接扰乱那些色雷斯贵族军官们的领地,让他们坐立不安。 他曾经就“诺玛地区沦陷之后该怎么破坏色雷斯的统治”的问题和不少人谈过,大致上穿越者们的思路分为三类,安东尼、无眠等人认为应该以煽动民众逃离色雷斯统治为主;老虎、尤涅若等人认为应该以刺杀色雷斯军官和贵族为主;三余等人则认为应该威胁和说服并用,督促色雷斯统治者善待民众。 熊猫仔细分析过这三个思路,安东尼他们想要给塔拉汗增加人口,老虎等人看贵族就不顺眼,三余的想法则是和稀泥不折腾……跟他们各自的性格以及立场十分相符。 至于熊猫自己,他对于色雷斯人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憎恨,对于莫来商业联邦也没什么特别的感情,总的来说,他比较赞成三余的想法,觉得如果能够让色雷斯统治者善待诺玛民众的话,其实也没必要折腾什么幺蛾子。 至于莫来人会不会有“国恨家仇不共戴天”这类想法——反正他又不是莫来人! 不过,他觉得三余的想法恐怕很难实现,色雷斯人在雷顿王国展开过大屠杀,在诺玛地区也不会温良恭俭,豺狼到哪里都是吃人的。 所以仔细考虑之后,他觉得应该先尝试一下三余的建议,如果不成功的话,就跑去色雷斯境内搞破坏。至于煽动诺玛民众前往塔拉汗……这工作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也不少,他实在是不喜欢太过繁琐的事情。 一群平民秘密迁徙,实在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光是前期准备,就多到让人眼花缭乱。负责建立秘密营地,为逃亡平民提供休息和补给场所的老虎等人,已经忙碌了好几个月,可直到现在,事情都还没忙完呢。 光是准备工作就这么麻烦,等到真正开始运作这条被一些读书人称之为“地下铁路”的迁徙或者说逃亡线路时,还不知道有多么麻烦! 君不见,老虎已经从一开始的兴致勃勃,到后来的寡言寡语,再到现在每天都要骂几遍色雷斯人了么……虽然他一直都没叹气叫苦,但熊猫觉得,他绝对是把自己这半年多的辛苦,全都算到了色雷斯人的账上。 不知道等事情了结之后,会有多少色雷斯贵族被他迁怒而送命…… 熊猫自问不是个很有耐心的人,也不适合做那些细致的工作,所以无论是搞“地下铁路”也好,带队搞敌后游击也罢,他都没什么信心。 相比之下,他感觉自己更适合当个刺客。 嗯,把敌人都砍死,自然就没有了目击者,潜入工作大成功的那种“刺客”。 他并没有隐瞒自己的想法,很坦率地说了出来。诺玛公爵听了之后微微一愣,然后就笑了。 “你的想法很实际,也很有趣。”他说,“但是,凭借几个人的力量,想要在色雷斯人的统治区刺杀他们的统治者,一次两次或许还可以,次数多了,是肯定不行的。” “能做一次就做一次呗。”荷鲁斯满不在乎地说,“人死鸟朝天,脑袋掉了无非碗大个疤,有什么好在乎的?” 诺玛公爵被他这种完全不把性命当回事的态度深深地震撼了——穷光蛋的菜鸡冒险者里面,有这种想法的比比皆是,但混到他们这个层次的高手,居然还有这样的想法,就很罕见了。尤其当他确定熊猫和奈克哈特的想法都跟荷鲁斯差不多的时候,简直就是惊诧莫名,感觉自己活了几十年积累的社会经验,似乎发生了某种偏差。 面对这样的一群滚刀肉,诺玛公爵也没什么好说的,给了他们一笔丰厚的奖金,并许诺如果他们改变主意,随时可以来投奔自己,就结束了这场召见。 等他们离开之后,这位联邦最高统治者之一的公爵大人还坐在那里,一脸疑惑地喃喃自语。 “没道理啊!怎么会有这种完全不把命当回事的高手?不应该啊……” 第五十六章、开山 公爵接见之后,熊猫他们还是回到了那个山顶的要塞。 现在诺玛地区的情况横竖就这样,莫来人依托着覆盖冰甲的一座座山峰防守,色雷斯人则驻扎在山外,除了守住已经被占领的金币防线之外,剩下的就是耐心等待,等冰雪融化之后再展开攻击。 熊猫他们后来又陆陆续续展开了一些袭击工作,加上另外几位穿越者也参加了这种袭击,给色雷斯人造成了不小的麻烦。 这就让人想起了一个著名的网络笑话——武侠小说《射雕英雄传》的主角郭靖是怎么死的?笨死的!他武艺高强,又有宝马良驹,明明可以每天出城射杀蒙古兵,一天杀一百个,一年也能杀三万多,十多年下来就是三四十万。进攻襄阳的蒙古兵再多,也经不起他这么杀,结果他偏偏就缩在城里不出去,最后被几十万大军一波打穿了襄阳,死了全家。 这当然不是主角笨,而只是因为小说作者不愿意改变历史而产生的bug。但熊猫他们可不在乎什么改变历史的问题,他们只恨时间不够长,要是也能给他们十多年的时间,他们还真有信心就靠几个人,把色雷斯大军给杀垮了…… 遗憾的是时不我待,不知不觉冬天就结束了,就算联邦这边有魔法师尽量拖延,春天的脚步依然是不可阻挡的。 而且,联邦有魔法师,色雷斯当然也有。 当北地的第一阵春风吹起时,色雷斯的魔法师们举行了一个盛大的魔法仪式,不仅破掉了联邦魔法师们维持气候寒冷的法术,还让那些联邦魔法师们受到了法术的反噬,当场就死了一个,重伤两个,剩下的人人带伤,估计一时半会儿不大可能恢复过来了。 其实他们恢复过来也没什么用处,因为色雷斯人又增兵了。 “远远看去,真的就像是一群蚂蚁。”熊猫站在山顶边缘,指着远方那条长长的队伍,“要是放在仙侠小说里面,我这时候是不是应该说一句‘蝼蚁’什么的,以壮气势?” “这么说的,一般都活不过三集。”荷鲁斯说。 熊猫笑了:“我们现在这样,想死都没办法死,别说三集,三千集大概都没问题吧。” “活得久也未必是什么愉快的事情,或许过些年,我们当中大多数人都会活腻了。”奈克哈特说,“巨龙为什么喜欢睡觉?不就是因为无聊嘛。” 熊猫回忆了一下在城堡里面见到的种子娘的情况——他真不觉得那家伙哪里无聊了,她只是单纯的懒惰吧? 宅男宅女见得多了,但宅到整天躺在酸水池子里面睡大觉的,还真是不多见。 不知道这闺女在现实中是什么样子?该不会是那种传说中的圆球怪人吧? 无论穿越者们会不会真的活腻了,这个话题至少目前距离他们还很遥远。眼前迫在眉睫的问题是,随着春暖花开,覆盖在山峰上的冰层融化了,色雷斯人又可以开始攻山了。 而且……这次他们增加了不少兵力,莫来军方几次进攻,想要破坏他们的攻山行动,结果除了损兵折将之外,并没有能够取得多少战果。 银币防线的山峰要塞一共有大概二十个,这么多山峰想要一个个挖塌,并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如果让愚公来挖的话,或许挖上十年八年也未必能够有多大效果。但色雷斯人可不是只有锄头箩筐这类简单工具的古代平民,他们不仅人多势众,更重要的是有强大的武力以及犀利的武器——他们使用了矿山上开采矿石的炼金炸药。 顶着莫来人的进攻,色雷斯人牢牢守住了山腰的阵地,然后只用了不到十天的时间,就炸塌了一座山峰。 十天一座山峰,这个速度不算快,按照银币防线有二十座左右山峰要攻占的话,他们需要花费差不多一年时间——等到冬天,可就又能冰封山体了。 然而这种乐观的估计很快就被人打破了,攻略组的人仔细分析了战况之后,认为色雷斯军其实只需要攻破四到五座山峰,就可以让银币防线形同虚设——这条防线的关键,在于连接各个山峰的索道和滑车。只要将位于中央地区作为枢纽的几座山峰毁掉,整个索道滑车系统就会全盘崩溃,银币防线也就失去了最大的依仗。 没有了索道和滑车,那些山顶的要塞就失去了意义,色雷斯人只要在山脚下安排一支部队,就可以将他们死死地困在山顶,动弹不得。 到时候,色雷斯人甚至都不需要攻山,光是饥饿和干渴,就可以逼得他们下山送死,或者直接投降。 喜欢乌鸦嘴的天命术士雷亚斯不禁如此感叹:“没了索道和滑车的银币防线,简直就是炭火上烤着的咸鱼!跟失街亭的马谡完全一个套路!” 这话说得够晦气,熊猫他们看到的时候,脸都黑了。 就算不是学历史的,也知道马谡是出了名的志大才疏,说就天下无敌,做就不行。成语“纸上谈兵”说赵括只有嘴皮子,可赵括好歹还在被包围之后坚持了四十多天呢——马谡要是也能在街亭坚持四十多天,诸葛亮大军早就赶到了,街亭之战也就打赢了。 为了这说法,熊猫他们跟雷亚斯等几个说风凉话的大吵了一通。但吵架解决不了问题,吵完了,他们还是要面对“整个银币防线大概只能坚持不到两个月”的困境。 诺玛公爵自然也发现了这个问题,就算他看不出来,军官和幕僚们看出来,跟他说一下,他也就明白了。 面对预料之外的局面,诺玛公爵有些手足无措,他召开高级军官和幕僚团,接连开了几天的会,却始终没能讨论出什么好办法来。 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于军队的战斗力。要是莫来军能够跟色雷斯军刚正面话,完全可以把整个银币防线的兵力集中起来,凭借地形优势居高临下,把色雷斯人直接打下山去。 但是……莫来军队正面对上色雷斯军,实在是有点不堪一击的感觉。 要是在狭窄地形也就罢了,但色雷斯人炸山的地点都是相对平坦开阔的山坡,多的不敢说,一条战线上展开几百人,绝无问题。这个等级的战斗,莫来军队是真的打不过,有地形优势也打不过。 他们能做的,只有临时搭建了一些小型的弩炮之类,将石块从山上远远砸过去,用这种方法干扰色雷斯人的工作。 这种方法多少也起到了一些作用,但终究只是小打小闹。在陡峭的山坡上搭建不了多少弩炮,就凭一两架小弩炮,虽然可以对色雷斯人造成一些妨碍,可始终也只是“一些妨碍”而已。 第二座山峰坚持了差不多十五天,比第一座山峰多坚持了五天,仅此而已。 当这座山峰也终于坍塌的时候,任谁都知道,银币防线这次是真的也守不住了…… 第五十七章、告别诺玛 “这仗打得让人太不爽了!”又一次阻止色雷斯人开山不果之后,熊猫跟着大部队败退,回到了要塞上,满脸阴郁。 荷鲁斯和奈克哈特也是一脸晦气,他们三个联手,要是可以毫无顾虑地全力攻击,在莫来军队的配合之下,未尝不能攻破色雷斯军的防线——毕竟只是几百人这个等级的战场,三个人就算不用传奇技能,各种大招一顿轰,威力也是极大的。 然而他们不能这么做,这么做的话,就露馅了。 他们三个扮演的是实力高强的资深冒险者,身为没什么名气的冒险者,就算再怎么资深,再怎么实力高强,也不可能特别强到哪里去。没人看见的情况下,当然可以大招随便放,砸传奇技能都没问题。但在众目睽睽之下,他们只能表现出一个资深冒险者应有的实力来。 武艺、身体素质……这些不容易看出来的东西也就罢了,像是传奇技能之类有显著声光效果的东西,只要一用,瞎子都能看得出来他们其实是绝顶高手,那问题就大了! 三位绝顶高手隐瞒身份加入莫来联邦的军队,色雷斯方面的反应暂且不论,诺玛公爵心里肯定会十分的纳闷和怀疑。而且高手不可能从天上掉下来,每一个都是有明明白白来历的,他们三个却属于“来历不明”的人物,换谁都要怀疑。 这么搞一下,他们估计在莫来军里面也就待不下去。甚至可能被人追查,牵连到别的穿越者。 所以纵然心里憋闷,熊猫他们还是只能跟着莫来军大部队一起从一次败仗到另一次败仗,不能拿出真本事力挽狂澜。 对于这种情况,熊猫自然十分不满。到了今天,他的不满终于积累到了极限。 “我决定了!”他说,“我要离开诺玛防线,到别的地方去散散心!” “离开诺玛防线?这边的事情你不管了?”奈克哈特问。 “管不了,我能力有限,又受到那么多的限制,真的管不了。”熊猫摇头,“要是能痛痛快快地战斗,我倒是不介意输赢,但这种恨不得把自己的手捆起来打败仗的情况,我可真受不了。再这么下去,我怕是会气出病来!” “但是在这边,经验值可不少。”荷鲁斯劝道,“咱们玩家最在乎的,不就是经验值嘛。能够稳稳当当赚到经验值,有什么可生气的?” 熊猫只是摇头,他没办法像荷鲁斯那样完全不把这个世界的是是非非放在心上,一心只为经验值。 相比经验值,他更在乎胜利。 偶尔失败一两次无所谓,整天失败的话,那就没有战斗的必要了。 就像当初学武的时候,如果一个人每一次对练都输,那就说明他的实力还不到可以对练的地步,应该回去埋头苦练才对。 看着熊猫严肃认真的表情,荷鲁斯和奈克哈特终于确定他已经打定了主意,不会更改。他们对视一眼,然后问:“你打算去哪里?” “……去南方群岛那边。”熊猫说,“在中间几个版本阶段,我在那边混了很久,对于那边的任务和资源都记得比较清楚。现在横竖没什么事情,我想要过去走走看看,试着找点宝藏什么的。” “你还缺钱?”荷鲁斯纳闷地问。 “我不缺钱,但有些东西,用钱是买不到的。”熊猫回答,“而且那边有很多任务,仔细想想也的确应该做一做——反正肯定比在这里吃败仗更好!” 既然如此,那事情当然就定下来了。 在第二天的战斗之中,熊猫身负重伤,一条胳膊都被砍断了。变成残废的他在接受基本治疗之后拒绝了莫来军官们的挽留,黯然离开了诺玛防线。 离开诺玛防线之后,他随便找了个没人的地方自杀回城,到城堡里面补给一番,顺便用特殊的药剂把身上那些棕色的染料洗掉,他就重新恢复了熊猫人的模样。 换上“普雷特工坊”出品的精制全身甲,佩戴一把附魔长剑,将圣徽挂在外面,熊猫顿时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个威风凛凛的圣武士。 然后,他就出发朝着南方去了。 从城堡到南方群岛,路程相当遥远。尤其因为人口稠密的缘故,“人间大炮”用起来惊世骇俗,并不方便。所以熊猫绕了个圈,去塔拉汗城买了一辆马车。他打算白天赶着马车走在大路上,晚上就住在马车里面,应该会是一趟轻松愉快的旅程。 说来也巧,买马车的时候,他正好遇到了塔拉汗商队。 这支商队由塔拉汗家族旁支管理,商队老板论辈分来说,应该管现在的塔拉汗伯爵叫叔叔——尽管他的年纪比伯爵更大。这个留着八字胡子的中年人是个很善于抓住机会的人,一听说熊猫要买辆马车,孤身前往南方,他就很热情地邀请熊猫加入自己的车队,跟商队搭个伙儿,一路同行。 熊猫对此当然没有意见,一个人赶路固然清静,一群人同行热热闹闹,其实也挺好。 于是他赶着自己的马车,加入了商队之中,在商队老板的建议下,还买了一些塔拉汗特产的毛皮、蘑菇干之类货物,堆放在马车上。 这些东西里面,毛皮是塔拉汗一贯的产品,蘑菇干则是去年才有的新产品。一位留着奇怪胡须的东方圣职者带着一群冒险者,在塔拉汗城附近的一个村子里面折腾了差不多半年,最后总算研究出了人工大规模栽培蘑菇的办法。去年夏秋的时候,塔拉汗附近的几个村庄都大规模地种起了蘑菇,给村民们带来了一笔不错的收入。 今年春暖花开之后,村民们又开始种蘑菇。不过随着种蘑菇的村子越来越多,蘑菇在塔拉汗这边的价格也越来越低,这种东西不耐保存,种出来卖不掉就是亏的,所以农民们选择将它们晒干或者烘干,做成了蘑菇干。 这些蘑菇干在塔拉汗以外的地方颇受好评,除了产量略低之外,人们对它几乎没有任何负面意见——真正挑剔的人,当然不会买这种便宜货色。 蘑菇干的价格挺贵的,熊猫为了不引人注目,没买多少。他倒是买了很多烟熏肉干和毛皮,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有些家底,但并不很丰厚的独行商人。 在商队里面,像这样的商人并不少。严格来说,“塔拉汗商行”其实就是以塔拉汗家族牵头,组织了上百个独行商人,所组成的商行。 对于这样的一个商行来说,多一个人或者少一个人,其实并没有任何区别。 几天之后,商行的一切都准备妥当,于是由二十多辆马车和一百多人组成的商队就此出发,浩浩荡荡朝着南方的王国内陆去了。 第五十八章、别人的冒险 商队一路晓行夜宿,不急不慢地朝着南方前进。熊猫在商队里面,除了日常的锻炼之外,就是和商人以及护卫们闲聊,了解一些风土人情。 每个地方都有各自不同的风俗,这些风俗内容复杂多变,就算是“两脚书柜”和音,也不可能都知道。对于想要在这个世界扎根的人来说,多了解一些,绝对不会有坏处。 这就像地球上的那些老江湖们,往往能懂得十几种方言,无论到什么地方都能跟当地人搭上话,还知道当地的一些忌讳,绝不会轻易触犯,给自己胡乱惹麻烦。 穿越到现在,已经两年多了,但大多数穿越者和这个世界其实还有很深的隔阂,大家自觉或者不自觉地排斥着融入这个世界的社会,依然保持着自己的独立性。 他们和那些穿越文里面,一穿越就能适应新世界,迅速融入其中的主角们,有着极大的不同。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直到现在,穿越者们彼此之间交流时,用的多半还是当初游戏里面的名字,而不是他们为自己所设计的属于这个世界的名字。 但时间会改变一切,现在的他们和刚穿越不久的时候相比,已经融入这个世界很多了。再过几年、几十年,他们会更加融入这个世界……或许几十年后,他们除了来历不同之外,别的方面看起来会和这个世界的人们没有任何区别。 就像是一个旅居异乡多年的游子一样,岁月会把异乡沉淀成故乡,故乡则变成梦中微笑的回忆。 熊猫觉得,或许等到大家在这边成家立业之后,就差不多了。 “贝尔先生,您看这样对吗?”一个护卫摆开滑步出拳的架势,向他问道。 熊猫仔细看了看,让对方对着空中出了几拳,然后摇头,说:“你的拳法杀气太重了。” 他看看周围那些向自己学艺的护卫,说:“我知道你们都是在刀头舔血的人,但空手格斗在很多时候都是为了‘制服’而非‘杀敌’。想要杀死敌人,用你们的刀更有效。我教你们空手格斗,是希望让你们在需要克制杀伤力的时候,有比较适当的战斗手段,而不是希望你们学那些神拳使者之类职业,用空手把别人给打死的。” 护卫们纷纷点头,表示明白了他的意思。 商队的一个管事远远看着这边,笑了笑,对旁边另一个管事说:“这位贝尔先生不仅本事过硬,人品也很好啊。” “毕竟是圣武士嘛,受难之神教会的圣武士,本事倒也罢了,人品肯定没问题的。”那个曾经试图招揽熊猫的管事说。 “可惜他只是和我们同路,等到了南方,他还要去联邦那边呢。” “没办法,他一开始就说了,是想要去群岛地区的。只是因为时间不急,才跟着我们一起走。” “不知道他将来还会不会再来塔拉汗,要是未来他能定居在这边就好了。” “塔拉汗现在的情况是一天比一天更好,伯爵真是个有本事的人。看这样发展下去,我们迟早会变得繁荣起来的!” “是啊,他比前几代伯爵务实多了。要我说,什么开拓之类,完全没必要嘛!只要把自己这片领地建设繁荣起来,要人有人,要钱有钱,何必在乎手下有多少封臣?” “大人物的想法,咱们是不懂的。当年开拓的时候,肯定有开拓的道理;现在不搞开拓了,肯定也有不搞的道理。” 一个始终在沉默旁听的管事突然左右看看,压低声音说:“你们知道吗?这次废止开拓,其实还有一个原因。” “什么原因?”两个管事好奇地问。 “你们一直负责跟南方的交易,在塔拉汗本地住的时间短,所以不知道。我曾听说过一些消息……北境那边出了个大魔头,凶狠残暴,蛮不讲理。他把北境划成了自己的地盘,不允许任何人搞开拓,为此还死了不少人呢!” 两个管事悚然一惊,问:“伯爵就不管管?” “管?怎么管?难道为了北境那些贵族,拿咱们自己人的命去拼么?”那个大多数时间住在塔拉汗城的管事冷笑,“咱们当年推动开拓,是因为伯爵需要下属封臣。现在下属封臣已经够了,新伯爵在乎的是他对于领地的控制力,以及领地的繁荣。至于那些想要靠着开拓往上走的家伙……有本事就自己去对付那个大魔头,对付得了的话,伯爵不会吝惜赏赐和册封,但如果他们自己没能耐对付那个大魔头,那就什么都别说了!” “各个教会难道不管?” “这事不好管。咱们这边没什么强力的教会,就算勉强组织个讨伐队,人家打不过也能逃啊,教会的高手们总不能一直驻守在荒芜穷困的北境吧。”那个爆料的管事叹了口气,说,“终究是咱们之前盘子铺得太大了,照顾不过来。就算没这个大魔头,迟早也会出现别的麻烦。” “好了,别说这些不开心的了,谈谈开心的吧。前面不远就是亨利博得庄园,那边可出产好酒,等到了地方,我请客,咱们去好好喝一顿!” “好!这一路辛苦,也只有酒能让我感觉有些暖和了。” 熊猫耳朵微微抖动,将远处的声音听得清清楚楚,忍不住微微一笑。 天色将晚的时候,他们来到了以出产苹果酒而著称的亨利博得庄园,管事跟相熟的商人买了几桶就,有闲暇的人都去喝酒了,熊猫则来到了酒馆。 酒馆里面只有四五个人坐着喝酒,其中带着武器的只有一两个,看得出来这边没多少冒险者。 熊猫来到柜台前,放下一枚金币:“请大家喝酒。” 胖胖的酒保有些惊讶地看着这枚金币,回答:“就算苹果酒也用不了那么多。” “剩下的用来买点消息吧。”熊猫回答,“有没有什么值得一说的事情?给我详细讲一讲。” 酒保笑了——这枚金币扣除给在场的客人们每人一杯苹果酒之外,还能剩下不少,对于他来说,可算是一笔不错的外快。 他从柜台下拿出酒瓶和杯子,给每个杯子里面都倒满香气扑鼻的苹果酒,然后招呼大家都来领一杯,等客人们笑着道谢然后取走酒杯之后,才收好酒瓶,对熊猫说:“豪爽的先生,您想要知道什么方面的事情?” “我是个圣武士,就从鬼魅之类的说起吧。”熊猫说。 酒保想了想,说:“前几年,咱么庄园北边的老男爵旧院,倒是曾经闹过鬼。不过几个月之前,来了几个奇怪的冒险者,把那边的鬼给收拾掉了——现在这边没有闹鬼的消息了。” 熊猫微微一愣,问:“奇怪的冒险者?” “是啊,他们种族不同,看起来关系却很好的样子。他们不喝酒,好像也不是很有混江湖的经验,但是手底下可真过硬,很多麻烦都让他们收拾掉了,而且收钱也不贵,说话还很客气,就像是从哪个教会出来的圣职者一样。”酒保笑呵呵地说。 熊猫也笑了——仔细一想就能明白,符合酒保描述的人,除了穿越者们,还能是谁? 第五十九章、亨利博得庄园 亨利博得庄园,在游戏里面是一个颇有价值的地方。 这里出产的苹果酒是很稀有的货物,运到联邦南方诸如莫来港之类地方,能够卖出几倍的价格。“新世界”游戏里面不够高端的玩家们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就是跑商任务,而想要在每天只能做一轮的跑商任务里面获得尽可能多的金币,就需要每一笔生意都获得尽可能多的利润,从亨利博得庄园买苹果酒卖到莫来,就是其中很受欢迎的一环。 生活类玩家可以在这里学习酿酒技能,酒不仅可以提供一些很有用的buff,还是不少技能必须的消耗品。不仅如此,贵族系职业和种族进阶所需的“奢侈度”提升过程中也必须消耗大量的各种酒水。而在城堡建设过程中,雇佣npc的时候,也需要大量的酒水。这些酒里面,至少有三分之一需要靠生活类玩家酿制。 对于冒险类玩家来说,亨利博得庄园有几个不错的任务。其中最有价值的就是“闹鬼的男爵旧院”这个任务。 这个任务要对付的boss是一个69级准传奇的僵尸,技能单调,战斗ai也很弱智,全靠属性高、血条长混日子,是典型的智障类怪物。极限情况下,只要一队十个50级的玩家,防御职业给力一些,治疗多一些,配合默契一些,大不了多花些时间,慢慢磨也能磨死它。 它掉落一条紫色品质的项链,名字叫做“最后的救赎”。除了加属性之外,最重要的效果是能够增强治疗技能基本效果的百分之五十或者最终效果的百分之三十,哪个高取哪个。 在天堂地狱这两个系列的boss粉墨登场之前,这条项链就是治疗系职业当之无愧的神器。 虽然穿越者们的级别还不够高,最高的诸如熊猫这类一线人员也才四十级出头,但游戏里面的诸多限制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只要那家伙依然像游戏里面那么弱智,就算是熊猫也能想出一些可以将它限制住,慢慢磨到死的办法。 熊猫是圣武士,虽然在掌握了神圣能量的使用方法之后,也能够用一点点治疗法术,但并不属于治疗职业,所以他之前并没想过要打这条项链的主意。但今天既然路过,他就想要去调查一番,看看那boss是不是依然智障?是否可以挖个陷阱坑死它? 结果这一问,才知道它早就被别的穿越者干掉了。 (在我闯荡这个世界的时候,别人也没闲着啊!) 他如此想着,忍不住笑了起来。 熊猫并不会因为一件好装备没能得到而懊恼,对他来说,装备什么的实在不算多大的问题——隔三差五换马甲的人,装备自然也是经常换的。相比之下,发现同伴们在这个世界上也有所作为,反而让他更加高兴。 他一直有些担心,担心大家会不会在城堡里面宅得太厉害,变成一群圆球生物。事实证明他多虑了,虽然别人未必像他这么积极,但大家其实也是有自己的活动的。 等大家都喝过一杯之后,他又向酒保询问那群冒险者的事情。 只是那群冒险者实在——倒不是没有特征,而是他们的特征有点奇葩。酒保就记得他们一个个长得奇形怪状,但要说具体相貌,他实在是说不清楚。 这不能怪他,天底下多的是能够看脸识人的,但一般只限于自己人种和民族,黄种人看黑种人、白种人的时候,多半就是脸盲,更不要说那些穿越者们的相貌简直跟人类天差地别,想要记住他们每人独特的相貌特征,其难度大概相当于看脸识鱼。这酒保又不是兼职当盗贼的,哪里能记得住? 看着酒保那抱歉和无奈的神情,熊猫笑了。 “那就给我谈谈别的吧,只要是有趣的新鲜事就行。” 酒保顿时来了精神,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 他虽然没有盗贼的本事,但似乎颇有吟游诗人的天赋,将一些家长里短的事情说得清清楚楚,是是非非明明白白,尤其语言幽默——尽管常常幽默到下三路去,荤段子一个接一个,但不可否认,他这番介绍,至少听起来很有趣。 遗憾的是,扣除趣味性之后,剩下的资料价值,差不多就约等于零了。 熊猫唯一可以确定的,就是游戏里面学习酿酒术的亨利博得酒坊目前运营正常,酒坊的大师傅也好,老板也好,都还没换人。 也就是说,如果想要学习酿酒的话,现在去跟他们套近乎,大概也不迟。 熊猫很认真地考虑了这个问题,然后放弃了。 他是西大陆的熊猫人,不是东大陆的貘妖,醉拳醉棍什么的,那是貘妖的种族天赋,跟他这熊猫人没多大关系。 相反,作为一个圣武士,如果有条件的话,他应该克制自己的欲望,至少应该少喝酒。 穿越者之中的圣职者们,受到的限制远比这个世界本土的圣职者要少,但多少也还是有所限制的。比方说一个在游戏里面是正义之神圣武士的穿越者,要是他为非作歹的话,虽然不会像本土的正义之神圣武士那样立刻失去神圣力量,但要是死不悔改,力量衰退甚至消失,也只是时间问题罢了。 毕竟……这世界的神并非某种“人格”的存在,而是“规则”的具现。只要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使用它们对应的力量,就必然会受到相应“规则”的限制,无非限制大小罢了。 熊猫是受难之神的圣武士,他主要的限制是不能对无辜受害者见死不救。这个限制问题不大,他本来就不是那种冷血无情的人,要是有无辜者在他面前受害,就算不考虑教规的限制,他也会毫不犹豫地冲上去战斗。 但那些别的限制,比方说“生活简朴”之类,他就不是很做得到了。 虽然他不是个热衷于享受的人,但来自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地球,他在很多事情上依然是颇为讲究的。这些讲究,说实话,多少有点奢侈的意思。 就像是公会城堡里面,那种生活条件,对于这个世界而言,实在有一点穷奢极欲的感觉。 熊猫喝了一点酒,跟酒保又闲聊了几句,就告辞离开了酒馆,返回了商队驻地。 他现在很好奇,这一路走下去,还能不能再见到其他穿越者们行动的痕迹?又或许……会不会遇到他们? 第六十章、沙漠中的杂货店 跟着商队一路向南,熊猫路过了不少城镇。在这些城镇里面,他看到了不少穿越者们行动过的痕迹。 工会的伙伴们明显是盯着那些高回报或者说有丰厚奖励的任务去的,他们干掉了不少boss,想必也得到了不少的好装备。只是平时在聊天频道里面,似乎没看到他们提及过……也不知道这群人是抱着“闷声发大财”的想法呢?还是怕被人要求分润,干脆什么都不说? 商队来到距离王都不远的地方时,熊猫便将货物处理干净,然后向他们告别。 他无意前往特雷拉王国的首都,上次在色雷斯王国首都的际遇,给他留下了很不愉快的印象。所以除非是万不得已,否则他打算以后都不靠近这些有大佬坐镇的地方,免得遇到那种自己无能为力的麻烦事情。 比方说现在,他想要去特雷拉的边境看看,看看这场战争对于边境人民有没有什么影响? 按照游戏里面的历史,色雷斯王国攻占了莫来商业联邦大半土地之后,被拦在了铁锁关外,拖延了几年,都没能攻破那座关城。后来,色雷斯国王理查德称帝,色雷斯王国改称色雷斯帝国,并在不久之后就对一直支援盟友莫来的特雷拉王国宣传,三路大军发动了突袭。 那场战争给王国民众带来了深重的苦难,无论是作为拉锯战战场的地区,还是被占领的地区,都苦不堪言。就算是那些没有被战火波及的地方,也不得不承担因为战争而加重的赋税,以及承受征兵的压力。 熊猫记得在游戏里面,后来开特雷拉和联邦边境地图的时候,地图上的村庄明显数量较少,却有不少村庄乃至于城镇的废墟,死灵魔物也比比皆是,那些都是战火荼毒的结果。 不过,此刻当他走在两国边境的时候,看到的则是虽然稍稍有点乱,但至少也还算安全的景象。 莫来商业联邦和特雷拉王国的边境,有一些领主比较孱弱,镇不住场面的地方。如果在别的地方,这种情况多半会引来贪婪的侵略者,但两国关系良好,没有哪个领主敢冒着破坏两国盟约的罪名做出这种事情来,所以这些领主相对较弱的地区,就成了灰色行业盛行的“边缘区域”。 熊猫在一个小镇上,见到了寒风。 这个小镇位于南方一片小沙漠地区,这片沙漠来历古怪,据说是因为古代某个脑子有问题的大魔法师做危险实验而导致的。在这片不大的沙漠里面,有一个不小的绿洲,这片绿洲被称之为“黄金之城”,一则因为附近沙漠里面真的有金矿,二则是因为对于沙漠来说,绿洲之中的湖水简直像是黄金一样珍贵。 寒风现在就居住在这座连城墙都没有的“黄金之城”里面,他开了一间小小的杂货铺,贩卖各种药剂和杂货,生意似乎还凑合。 熊猫登门拜访的时候,他正在店里跟人做生意。 “我这份狼眼质量很好的!”一个用白色麻布裹着头脸的冒险者说,“多给点钱吧!” 寒风也穿着白色的长袍,看起来很有点沙漠民族的风格——熊猫觉得,要是蓄上大胡子的话,就更像了。他没有理睬对方的话,只是用手敲了敲柜台的某个位置。 在那里,贴着一张被沙漠热风吹得有些褪色了纸,纸上写着两行字。 谢绝议价 不买就滚 熊猫看着这两行字,忍不住笑了。 寒风这家伙,可真是不会做生意! 那个冒险者自然也看到了这两行字,但他却毫不在意,仿佛压根没看到似的——哦,这不能怪他,因为…… “老板,我不识字啊。” 寒风脸上的表现很有几分恼羞成怒的样子,就像是一个人卯足了力气要装个逼,结果却被围观群众给无视了,那种尴尬和愤怒的样子。 “不识字的话,我读给你听!”他恶狠狠地说,“我这店里面有两条规矩,第一条是‘谢绝议价’——你可以不买,也可以不卖,但我说什么价格就是什么价格,不要叽叽歪歪说废话!第二条是‘不买就滚’——我没兴趣招待那些‘随便看看’的人,要么买东西,要么滚蛋,我很忙,没空跟你们浪费时间!” 这态度简直嚣张,要是在地球上,消费者绝对已经直接一个电话打到315去了,换成脾气暴躁的消费者,或者干脆就用拳头说话算了。 那个用白布裹住头脸的冒险者脾气显然很好,虽然被这样抢白了,却一点生气的意思都没有,笑呵呵地说:“老板,我辛辛苦苦去跟沙漠狼厮杀,努力挖来新鲜的狼眼睛,就为了多赚几个钱。要是让你骂两句就可以加价的话,你尽管骂,我绝不还口。” 寒风眉头一皱,正要有所动作,却看到了笑着走过来的熊猫。 他立刻改变了主意,叹了口气,抓起一把钱币放在柜台上。 “这个价格怎么样?再高的话,我宁可不买了!” 冒险者嘿嘿一笑,将钱币一扫而空,道了个谢,高兴地走了。 熊猫走到了杂货店里面,严肃地说:“看来我来得不是时候?” 寒风板起脸:“你本就不该来!” “但我已经来了。” “今天已经很迟,我正要关门打烊。” “关门之前可以把最后一笔生意做了。” “如果我说不呢?” “那就算了。” 寒风哈哈大笑:“你忘词了!” 熊猫无奈地摇头:“谁还记得那一套台词啊……我不看武侠小说都快十年了!” 没错,他们刚才并不是在谈生意,只是在玩对台词罢了。 这套台词来自于某位喝酒过度英年早逝的武侠名家,一向很被人推崇,无论是那些新派导演也好,还是喜欢这种风格的年轻人也好,都常常学着这个风格说话。 熊猫和寒风刚才也在模仿那种风格,只是熊猫说着说着就忘了词,或者他不知道该怎么接腔了。 “你输了,晚饭你请客。”寒风愉快地说。 “我请客就我请客。”熊猫毫不在乎地说,“反正我有钱。” “我要吃烤骆驼!”寒风大声说。 熊猫愣了一下,问:“你能吃得完一整只骆驼?” “吃不完,我可以把剩下的拿去分人。”寒风得意洋洋地说,“吃大户这么愉快的事情,当然要和别人分享。” 第六十一章、吃大户 遇到有钱的朋友该怎么办? 就像寒风说的,自然是要吃大户。 于是,他当天晚上就吃了大户——熊猫就是那个被吃的大户。 黄金之城虽然连城墙都没有,却有着一个城市应该有的各种娱乐和享受。别看它地处沙漠之中,但在这里,你可以买到最好的酒,最新鲜的水果蔬菜,最优质的武器和铠甲,当然还有最让人满意的女人。 只要你有钱,有足够多的钱。 熊猫就属于那种“钱足够多”的人,尽管和兵临、詹姆这两位不能比,但他的身家在这个世界上已经超出了绝大多数的贵族,就算是那些大贵族,也未必会在身上携带那么多的金钱。 但即便是他,看到寒风点的那个菜单之后,也忍不住嘴角抽搐,有些心疼。 寒风点的菜并不多,总共就一道菜。 那道菜的名字叫做“烤全驼”。 骆驼的驼。 在地球上,有一个著名的传说,说沙漠地区有一道名菜,叫做“烤全驼”,具体做法是弄一只鸡蛋蒸熟了塞在鱼肚子里面,然后把鱼缝上,烤熟;在把鱼塞进鹅肚子里面,缝好,烤熟;再把鹅塞到羊的肚子里面,缝羊,烤熟;再把羊赛到骆驼肚子里面,缝上,烤熟。等烤熟的骆驼出炉之后,层层切开,中间那颗鸡蛋吸收了全部的滋味,将会好吃得难以想象。 熊猫的大师兄当年曾经去过沙漠地区,展开为期一年的武术交流。他回来之后,熊猫问他,沙漠地区是否有这么一道名菜?他回答——那是编出来的故事,骆驼的肉那么厚,缝起来烤?不是外面烤焦了,就是里面还没熟。 沙漠里面的确有“烤全驼”这道菜,但其实就像烤鸡烤鸭一样,是切开展成片,旋转着烤的,不这么烤,就没办法把一只完整的骆驼恰如其分地都烤均匀了。 也就是说,那传说中里外几层的“烤全驼”,其实是根本不存在的——或许也可以那么做,但估计每一层的东西都要先煮熟了,所谓“烤”什么的,只是走个过场,玩个噱头罢了。 但在这个奇幻世界里面,“烤全驼”就是那传说中的风格了。 硕大的骆驼肚子里面是羊,羊肚子里面是鹅,鹅肚子里面是鱼,鱼肚子里面是蛋。每一层都是烤熟了之后缝进去的,每一层的风味都不尽相同。 这是一道十分精彩的菜色,价格也十分的精彩。 熊猫看到菜单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想到了曾经在电视剧里面看到过的一个桥段:某富翁要摆阔请客,穷朋友说“那我就点一道菜吧”。富翁表示,一道菜怎么够?尽管点,不用客气。于是穷朋友就点了一道菜——满汉全席。 满汉全席是北京著名的“一道菜”,具体由多少种菜色组成,众说纷纭。有说八道菜的,有说三十六道菜的,也有说一百零八道菜的。在熊猫当初看的那个电视剧里面,一道道菜如同流水一般端上来,怕是足足有一百零八道那么多。 就那么“一道菜”,顿时让阔佬变了脸色,哭笑不得。 熊猫现在也有这种感觉。 “寒风,你点这个,吃得完吗?”他忍不住问。 “吃不完打包带走。”寒风很理所当然地回答。 熊猫噎了一下,问:“你不觉得……有点浪费吗?” “怎么会浪费呢?我会把它们都吃完的。”寒风笑了笑,回答,“虽然可能会花上一点时间,比方说一年半载什么的——毕竟我这人饭量小,而且光吃烤肉总不大健康。但我保证,绝对不会浪费!” 他都说到这份上了,熊猫当然也不能犯怂,只能咬咬牙,向在旁边等着定下菜单的饭店伙计确认了这份菜单。 “就给我们来一只……烤全驼。”他说。 伙计眨眨眼睛,并没有离开,而是问道:“请问这位客人怎么称呼?” 熊猫有些疑惑,不明白为什么吃个饭还要登记姓名,但还是回答:“我叫‘贝尔·潘’。” 于是伙计对着厨房大喊:“潘先生,烤全驼一份!” 顿时,许多人都鼓起掌来,更有人欢呼“太棒了”、“可以沾点光啊”之类,听得熊猫莫名其妙——尽管一只整骆驼的确很多,但他可真没想过要把自己花大价钱点的菜分给这些不认识的人啊! 就在这时,两个壮汉从厨房走出来,一左一右,提着一个不小的酒桶,酒保拿出大酒杯,从酒桶里面汲了一大杯酒,从距离门口最近的一桌开始,为每一桌都斟满了一杯。看那酒颜色微呈琥珀色,纵然离得很远也香气扑鼻,显然是难得的美酒。 “他们这是免费大赠送吗?”熊猫好奇地问。 寒风笑而不语。 酒保一路斟酒过来,很快食客们的面前就都多了一杯美酒,熊猫和寒风也不例外。 奇怪的是,满堂食客,却没有哪怕一个人端起酒杯来喝。 看着这场面,熊猫也不好意思先开口,只能按捺好奇,默默等待后文。 等到所有的食客都斟了酒,饭店老板就走出来,手上同样拿着酒杯,他高高举起酒杯,朝着熊猫的方向,带头高呼:“为豪爽的潘先生干杯!” “干杯!”众人齐声回答,一起举杯,却没有喝酒,似乎在等待着什么,几十双眼睛都盯在了熊猫身上,看得他十分的不自在。 熊猫已经看得呆了,他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场面,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应对。 寒风用胳膊捅了捅他,他这才反应过来,拿起酒杯,结结巴巴地说:“谢……谢谢大家!我先干为敬!” 说完,他一仰脖子,将那杯酒喝了下去,于是老板和食客们也才一饮而尽,接着笑声就连成了一片。 “真赞!”寒风笑呵呵地说,“我当初知道这么一个习俗之后,就一直想要亲眼看一次。只是我实在不认识那么有钱可以点烤全驼的冤大头,等了几个月都没等到——今天总算是让我大开眼界了!” 熊猫叹了口气:“现在我觉得,那菜单上的价格,果然贵得很有道理。” “那是当然,黄金之城里面一分钱一分货,但凡贵的东西,必定很有它的道理。”寒风说。 “难道就没有以次充好的?”熊猫问。 “当然有,只是人头毕竟没有野草长得快,被三番五次割过之后,想要长出新的来,总归没那么容易。” 熊猫摇摇头,却忍不住笑了。 这“黄金之城”的风格,倒是充满了野蛮的公正感觉。 虽然有些血腥,但很意外的,并不那么让人讨厌。 第六十二章、保护费 等待烤全驼上桌,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但这个过程并不无聊。 作为最尊贵的客人,熊猫他们受到了这个高档饭店的礼遇,时鲜水果上了好几盘,好酒摆了两壶,两个笑得很机灵的年轻人在旁边服侍,不远处还有几个漂亮姑娘在跳舞。 显然,这些开支,都算在了“烤全驼”的价格里面。 熊猫对于舞蹈并没有多少兴趣,但他对那些水果评价颇高。 这黄金之城不愧是被寒风称之为“只要有钱什么都能买到”的地方,明明地处南方,却连北方出产的水果都有,而且还很新鲜,就像是刚摘下来一般。 “你们这水果,该不会是用传送魔法送来的吧?”他吃了两颗,满嘴留香的同时,忍不住问。 负责服侍他的年轻人笑着说:“我们的水果是从一家商行进的货,具体他们怎么运来的,我们也不知道。我们只要知道,他们的水果是新鲜的,这就足够了。” 熊猫想了想,点头:“你说得对,知道这个就足够了。” 他是来吃饭的,又不是来做任务的,确定这水果新鲜好吃,当然就足够了。 至于这新鲜的水果哪里来的——有位文豪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你吃了一颗很好吃的鸡蛋,有必要去见一见下蛋的母鸡吗? 或许有人会觉得很有必要,但至少熊猫不在此列。 寒风也笑了,说:“给我把酒撤下去,换成果汁。” 侍者立刻照办,一点也没有因为那瓶美酒刚刚开封,甚至于连一杯都没喝,而提出抗议。 熊猫看了看,问:“这撤下去的酒,你们怎么处理?” “我们会把它用魔法重新封存,确保它能够一直处于适合饮用的状态,等到您的下次光顾。” “……如果我以后再也不来呢?” “那么就等到我们的店不开了为止。” 熊猫扬了扬眉毛,点点头:“你们这店,有水平!” 侍者微笑:“谢谢夸奖!” 水果,果汁,歌舞。 这份主菜上来之前的前餐,让熊猫颇为满意。 但他也注意到,饭店里面的食客们,并不是每一个人看向自己这边的眼光都很友好或者羡慕。仅仅只是用眼角的余光扫过,他就看到了好几双流露出嫉妒和贪婪之色的眼睛。 这让他心里微微皱眉,脸上却没有表露出来。 在饭店外面,一个彪形大汉对一个刚刚走出来的食客说:“确定了吗?那个开杂货店的,的确在里面?” “没错!这家伙不知道从哪里找了只肥羊来,居然点了烤全驼,现在他正吃着水果说着笑话,等着上菜呢。” 彪形大汉皱起眉头,脸上露出阴沉的表情。 “烤全驼?能吃得起那个的人,可不是好招惹的!那人是什么来路?” “不清楚,我们只知道他今天刚刚来到本地,来了之后在街上转了两圈,就到了杂货店。也不知道他跟店主说了什么,两个人就哈哈大笑,然后他们就来吃饭了。” 彪形大汉摸了摸自己钢针一般的短须,神情有些不安。 混江湖最需要的就是眼力,他作为一个能成为一帮之主的人物,自然也不缺眼力。按照部下打听来的消息,这个能吃得起烤全驼的大阔佬,怕是跟那个穷到连保护费都交不起的杂货店老板交情匪浅,他若是想要找那个杂货店老板“沃特”的麻烦,怕是会给自己、给帮派带来更大的麻烦。 他思考了许久,直到饭店里面传来烤全驼的香味,才下定了决心。 “不管他是什么来路,保护费也不能不收!我们混江湖的,第一要紧的就是面子,面子都保不住的话,帮派也就混不下去了!” “老大的意思是说……我们现在进去?”一个手下问。 彪形大汉还没回答,另一个瘦瘦的呆呆的手下就高兴地笑了:“对!现在进去!那个阔佬吃得起烤全驼,肯定不介意帮穷鬼沃特交保护费!” 他才要迈步走向饭店,却被自家老大一把拖住:“你想要干什么?” “去收保护费啊。” “呸!你去铁狼的店里向刚刚点了烤全驼的客人收保护费?信不信今天夜里,你就会变成城外沙漠狼的点心!” 手下这才反应过来,顿时冷汗直流,结结巴巴地问:“那……老大,您……您说,该……该咋办?” “还能怎么办?去他杂货店门口等!”彪形大汉阴沉着脸说,“他们吃饱喝足了,总是要回家休息的。到时候咱们再开口,也不会损了铁狼的面子。” 他手一挥,一群人跟在后面,呼啦啦地走了。 饭店三楼的一间房间里面,一个老者靠着窗户,远远看着这一幕,面沉如水,一言不发。 他的须发都已经白了,但看起来依然充满了威严,最让人在意的是他的左手。他的左臂从肘关节下面大概一半的地方就断掉了,没有手掌,只有一个闪烁着寒光的铁钩。 看着那群人离开,他什么都没说,只是重新给左手戴上了一个特制的套子,看起来就像是这只手很平常,一点也没受过伤的样子。 熊猫看着硕大的烤全驼装在一个巨大的银盘里面,由六个壮汉举着端过来,忍不住叹了口气。 “寒风,我刚才听到外面有人说你欠了保护费,你究竟欠了多少?” 寒风微微一愣,没想到他居然说到这个,然后眼睛就眯了起来。 一道寒光,在他的眼中微微闪烁。 “我这个店开了才不到一个月,按说现在还不是交保护费的时候。”他说。 熊猫却没有被他糊弄过去:“别当我不知道江湖规矩,开店就交钱。保护费这东西,从来只有提前交,没有事后交的。别告诉我黄金之城规矩特别,保护费还有试用期。” 寒风被他这话逗笑了,说:“放心吧,我又不是傻子。傻子才跟他们对着干呢!我只是个开杂货店混日子的小商人,讲究的是和气生财,怎么会做那种事情呢?” “和气生财?你柜台上似乎不是这么写的吧。” “那是装个逼而已,谁会把装逼当真啊!就像很多店里面都有‘本店谢绝还价,不过如果你当了老板娘,整个店都是你的’这样的告示,难道你觉得那些店主都是正在征婚的男青年吗?” “难道不是?”熊猫惊讶地问。 寒风忍不住咳嗽了两声:“你这人真实在!人家那只是开个玩笑罢了!” “但是……如果真有妹子去应征老板娘,难道他会拒绝?”熊猫看着寒风,“比方说,现在来一只漂亮妹子,去你店铺应征老板娘,你会拒绝吗?” 寒风笑了:“当然,我需要的是钱,不是女人。” 熊猫怜悯地看着他:“所以,你才既没有钱,也没有女人。” “喂!友谊的小船这是要翻了哦!” “从你点烤全驼的时候,船就已经翻了。” “靠!这样我更要多吃一点,要不然岂不是亏了!” “吃吧吃吧,尽管吃。吃完了咱们回去把保护费的事情解决了。”熊猫说,“没准还能混点经验值呢。” 第六十三章、理想和现实 一份烤全驼,熊猫和寒风当然吃不完——他们吃完了鱼、鹅和羊之后就已经饱了,那只骆驼根本没动——这还亏得熊猫是个大肚汉,食量非同寻常,要是只有寒风的话,或许他连那只鹅都吃不完。 酒足饭饱之后,两人将那只骆驼打了包,寒风并没有独吞,而是跟熊猫平分了它。偌大一只骆驼,一个人吃独食,实在是有些说不过去。 从位于黄金之城黄金路段的“铁狼饭店”回到寒风那间差不多已经到了城市边缘的杂货店,给人的感觉就是从繁华一点点走入荒凉,等到了杂货店的时候,已经可以看到远处的黄沙。 “你也真是穷得够可以的了。”熊猫看着远处那些被沙枣之类树木隔住的黄沙,忍不住叹了口气,“起风的话,会不会满屋子都是沙土?” “差不多吧,习惯就好。”寒风满不在乎地说,“反正对我来说,杂货店只是摆设,重要的是后面的研究所。” “最近在研究什么?我听人说,你对于草原生物已经玩腻了,想要去研究水产——可怎么跑沙漠来了?” “沙漠这边也有不少东西可以研究的。”寒风说,“穿越之前,我生活在海滨城市,一辈子没见过沙漠。所以我打算在这里住上两年,好好领略沙漠风光,顺便研究研究这里的几种特殊怪物。” “什么特殊怪物?” “沙虫和沙漠史莱姆,前者拥有把泥土变成沙子的能力,我想要看看能不能将其分析出来,然后进行调整,这样可以比较快速地把荒地变成沃土;后者则是所有史莱姆里面最抗旱的,我想要看看这种胶体生物究竟用了什么方法来确保体内的水分不流失。”说起自己最重视的研究项目,寒风的眼睛顿时就亮了,“史莱姆这种生物具有很多优点,比方说出色的钝击抗性,一定程度上自由变形的能力,还有强大的消化力……但它的缺点也很显著,怕水怕旱,胶质的身体在水里泡久了会溶解,干旱得太久会脱水,这都是它的致命伤。” “沙漠史莱姆拥有强大的抗旱能力,我希望通过对它的研究,将这种能力的关键原因找出来,然后将这种能力引入别的史莱姆之中,创造出更为强大,能力更为全面的史莱姆。” 熊猫好奇地问:“那又有什么意义呢?再怎么强大的史莱姆,终究也只是史莱姆而已。莫非你想要人工创造史莱姆王?” “史莱姆王?”寒风不屑地笑了,“不过是挂着boss模板的废柴罢了!我要创造的,是拥有全面抗性,自由变化身躯,还具有相当智能的生物。在我的规划里面,它们将会作为外挂的生物装甲,只要得到一个这样的史莱姆,就算普通人也能摇身一变,变成骁勇善战的猛士,足以和精锐的士兵对抗。” 熊猫大吃一惊,没料到他的目标竟然这么远大,忍不住问:“那你已经研究到什么地步了?” “……还早得很呢。”寒风苦笑,“我现在只是在史莱姆的‘变形’方面稍稍有了一点进展,其余的方面,基本上都还是空白。科研是很艰难的事情,一点点的成就,都需要漫长的岁月和大量的人力物力。钱的问题或许还好办,但时间的问题,却谁也没办法。” “你就不打算找点助手?” 寒风摇头:“一般的人,我不信任。公会的同伴们……你也知道我的研究风格,跟大家不是很合得来。所以只能慢慢研究了,没办法。” 熊猫叹了口气,寒风说得有理,他也想不出什么解决办法来。 说话间,寒风已经开了被锁住的大门,二人正要进门,却见不远处有一行人走了过来。为首的那人虎背熊腰,脸上还有一道狰狞的刀疤,看起来煞是凶恶。再看他们几乎人人都佩戴着武器,就知道绝对不是什么善男信女。 “沃特老板!你这个月的保护费还没交呢!”远远的就有个大嗓门的胖子叫嚷起来,“有钱去铁狼饭店吃饭,没钱交保护费,你究竟懂不懂混江湖的规矩啊!” 熊猫微微一愣,不禁有些好笑——穿越者们一个个神通广大,寒风在其中就算不是最厉害的一批,至少也不是弱者。却没想到他居然混到被几个江湖底层的混混当街讨要保护费的地步,实在是虎落平阳,龙游浅水。 早知今日,不知道他会不会后悔离开城堡? 但熊猫却没注意到,寒风脸上虽然带着苦笑,眼中却有冷厉的寒光闪烁。 过了一会儿,那群人走到了面前,依旧是那个大嗓门的胖子开口说道:“沃特老板,你开这店也快一个月了,按照规矩,开业三天之后就要交保护费,你这可拖欠太久了!” “小本经营,暂时还没能赚到钱,请务必宽限几天。”寒风挤出一些笑容,用尽量客气的语调说道。只是他天生一张冷脸,就算再怎么带着笑意,也显得皮笑肉不笑,看起来一点都不和蔼,反而有些阴森森的。 “沃特老板,你这话可就太不地道了。别说你这店铺是做冒险者生意的,利润丰厚。就算你真的没多少利润……能够去铁狼饭店吃饭,吃的还是烤全驼这一道大菜,你真的连一点保护费都付不起?”胖子冷笑一声,说,“像你这样的店铺,我们沙驼帮一间店铺一个月只收十枚金币,一次交一年的话,一百枚金币就可以了。你吃一顿烤全驼,自己算算能交多少年的保护费?怕是交到你儿子长大接班都没问题吧。” 寒风皱着眉,什么都没说。 “你们收保护费,有什么根据没?”熊猫开口问道,“总不能随便画个圈子,想要收多少就收多少吧。” 面对熊猫,胖子显然不敢怠慢,立刻回答:“我们收保护费,主要是用在救助受伤的冒险者,以及扫除道路沙尘。我们的地盘以及保护费的标准,也是城里十四个帮派、二十六家商会总联合讨论之后核定的,当然不是我们空口白话。” 说着,他就从怀里拿出了一张羊皮纸,羊皮纸上赫然写着沙驼帮的势力范围,以及保护费收费标准和相关社会责任。在羊皮纸末尾,正是“黄金之城联总联合”的签押和印章,印章上有微弱的魔法光芒闪烁,分明是真货。 这么一来,熊猫却有些尴尬了,他怎么也没想到,这看起来很不值一提的底层帮派,竟然还是个正规的“官方组织”,收费竟然也是按照标准来的。 寒风的理想那么远大,但现实却是……他已经穷到连区区十个金币的保护费都要努力抵赖的地步了。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在心中叹了口气。 真是一文钱逼死英雄汉啊! 第六十四章、人为财死 叹气之后,熊猫便说:“好了,区区一点保护费,不值得你们三番五次来要,我替他付了就是。” 说着,他拿出了十枚白金币,递给对方:“先付一年,足够了吧。” 胖子眼睛一亮,急忙接过这些一枚就能抵得上十枚金币的钱币,连连点头:“没问题!足够!足够!这位潘大爷,我们沙驼帮虽然不入流,好歹也算是这几条街的地头蛇,黄金之城西边的情况,我们是门儿清,跟那些有头有脸的大哥们,也算是能够搭得上话。您要是有什么以您的身份不适合,或者说懒得去做的事情,请务必赏个脸,让我们能够沾点光,混口饭吃。” 熊猫见他前倨后恭的模样,忍不住叹了口气——这家伙真的是很江湖,不服不行! 收下已经交了一年保护费的凭证,熊猫随便搪塞几句,将这群人打发走了,熊猫跟着寒风进了杂货铺,一眼看去,除了各种冒险者的日常用品之外,就是一些稀奇古怪的药剂。 寒风的职业“禁忌学者”主技能方向里面就有药剂学,以他的本事,要客串个药剂师,绝无问题。 熊猫仔细看了看那些药剂,不禁皱起了眉头。 “以你的本事,无论是治疗药剂也好,解毒药剂也罢,都是手到擒来。为什么要做这些莫名其妙的药剂?”他问,“这个什么‘兔子药剂’,能够让人在逃跑的时候脚步更快,却不能用来进攻,有什么意义?还有那个‘蛮牛药剂’,能大大增强人的体质,却可能永久损害智力——你就不能制造出简单一点的‘大力药剂’之类吗?” 寒风笑了笑,说:“我可是禁忌学者,制造寻常药剂,岂不是损了我的名声!” 见他一脸傲然,熊猫忍不住摇头:“你都混到连保护费也交不起了,哪里还有什么名声?” 寒风的笑容顿时换成了尴尬,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 他的杂货店是个连家店,前面是店铺,后面是住家,还有一个单间是实验室——熊猫可没兴趣去他的实验室参观,当初在城堡的时候,他曾经去过这家伙的实验室,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除非万不得已,否则他绝对不会再踏入寒风的实验室半步! 吃完了这顿饭,熊猫给寒风留下了一笔钱,就告辞离开。 寒风家地方狭小,也没什么可以待客的偏房,就算熊猫想要在黄金之城住上一段日子,也必须到外面去找旅馆。 只是转了一圈之后,熊猫却又摇摇头,没有找旅馆歇脚,而是通过私聊向寒风道了个别,直接穿过这座没有城墙的繁华城市,朝着西边去了。 这城里的旅馆不少,但正正经经只做旅馆生意的,却一家也没有。不是兼营皮肉生意,就是兼营赌场,甚或还有旅馆里面邪气盎然,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正经地方。 熊猫虽然不以正人君子自居,但却也不喜欢跟这类地方扯上关系。他知道强龙不压地头蛇的道理,并不打算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行侠仗义抱打不平,但也不愿意眼睁睁看着无动于衷。既然大家合不来,那干脆还是走人算了,眼不见心不烦。 寒风正在打烊关店,看到他的私聊留言,点了点头,回了两句话,然后便露出了诡异的笑容。 他关好店门,收拾好东西,来到自己的卧室,念了两句咒语,卧室的床铺突然连同着下面一片地面移开,露出了一条长长的台阶。 沿着台阶下去,绕了一个弯,就是一间宽阔的地下室。只是这地下室里面既没有宝藏也没有食物饮水,只有一些让人看了会做噩梦的东西。 寒风从墙上取下一件白大褂穿上,冷冷地站在那些东西中间,周围凄厉的画面对他毫无影响,只见他脸色阴沉,眼中杀气腾腾,嘴角却偏偏带着冷漠的笑意。 “沙驼帮……我原本打算隐居在这里,什么麻烦都不惹,却没想到我不惹麻烦,麻烦竟然来惹我!”他阴森森地说,“好好好!看来我不用点手段,是不行了!” 说着,他右手一挥,一道紫黑色的光芒飞出去,落在墙角一堆灰色的东西上。那堆东西立刻蠕动起来,慢吞吞蠕动到了他的面前,却是一只颜色灰黑的史莱姆。 这只史莱姆不像寻常史莱姆那样身体圆圆带着水滴形状,却黏糊糊宛若一滩烂泥,身体连个完整的形状都没有,似乎随时都会完全腐烂溃散一般。它摇晃着身体,发出恐怖的低吼,似乎对寒风充满了敌意,但还没到寒风的面前,就被紫黑色的电光击中,身体剧烈地颤抖起来,然后似乎是害怕一般,低低地伏在地面,一动也不敢动。 寒风却一点也没有嫌弃之色,反而很高兴地看着它:“不错,不错!居然已经能够保持形体五天时间。果然就像我猜测的那样,越是强大的本体,孕育出来的异形史莱姆也就越稳固和持久!只可惜原料的等级还不够高,普通色雷斯士兵,也只能做成这样的玩意儿了。要是能够弄来几个色雷斯精锐士兵,乃至于弄到色雷斯大贵族们的亲卫队当材料,一定能够做出更加强大的产品!” 他感叹一番之后,又冷笑两声,自言自语:“看它的样子,估计也存活不了几个小时。不如废物利用一下,正好实战验证一下它的战斗力……” 过了一会儿,夜色下的“沙驼帮”大门口,墙角空气中荡漾起了不仔细看难以发觉的波纹。 使用隐身药水,寒风带着他的实验品来到了沙驼帮。 他看着那两个看门的壮汉,又看着宽阔的大门和门上的招牌,听着从门里传来的嬉笑喧闹,忍不住露出了冰冷的笑容。 “去吧,实验体十二号。”他说,“你不是很痛苦,很愤怒,想要毁灭一切吗?这屋子里面的所有东西,你都可以随意地去毁灭。” 同样隐身的异形史莱姆身体上张开宛若嘴巴的模样,却没有发出半点声音,以惊人的敏捷冲了出去,从两个壮汉中间走过,径直冲进了沙驼帮里面。 很快,大门里面就传来了惊呼人,惨叫声,打斗声,求救声,但却都被不知何时笼罩着这间屋子的隔音结界拦住,半点也传不出去。 过了许久,身体变大了好几倍,而且化为一片猩红的异形史莱姆慢吞吞从屋内出来,所过之处,留下一道长长的血痕。 它慢慢来到了正坐在两个门卫尸体中间的寒风身边,看起来很迟钝的身体突然如同闪电一般跃起,朝着寒风扑了上去。 寒风一动不动,却见这刚刚屠灭了一个帮派的魔物在接触到他的瞬间就土崩瓦解,化为地上的一大滩血水。 “精神控制还要加强,虽然有保险系统,但不够听话,始终是个问题。” 他自言自语着,抖了抖身上的白大褂,将那些沾染的血水轻轻松松地抖落,转过身,头也不回地走了。 第六十五章、迷宫地 黄沙漫漫,大风呼啸,虽然才只是春末夏初时节,但在炎炎烈日之下,沙漠中却是一片热浪滚滚,一阵热风迎面吹来,让人有几乎要窒息的感觉。 熊猫自然不会在乎环境的少许不适,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别说这区区烈日和热浪,就算是能把寻常人烫伤的热水,他都可以跳进去美滋滋洗个澡,无非嘟囔一句“这水烧得有点热”罢了。 作为兽人这一支的传奇种族,熊猫是有伤害减免技能的;作为圣武士,他又有魔防技能。两个技能结合起来,虽然比不上尤涅若的“龙鳞”那么给力,不能像尤涅若那样顶着箭和魔法的暴雨前进,可至少这种寻常冷热,他已经完全不放在心上了。 独行于沙漠之中,最怕的是迷路。但他有系统地图指明方位,根本不担心这个。于是对于普通人来说极为危险的旅途,对他而言,就成了愉快的旅游。 “按照时节来算,现在差不多进入旅游旺季了。要是在地球上,怕是那些著名的沙漠景区,骆驼和越野车能够排成长龙。我居然能够独享风景,也算是穿越带来的一点福利吧。” 他自言自语着,拿出一个水袋喝了两口,将其小心收好,随手打开了系统地图,打算看看自己现在到了哪里,距离沙漠边缘还有多久。 风景虽好,但环境是真的让人不舒服,尤其许多沙子借着风势进了铠甲,让他身上瘙痒,恨不得尽快找个地方好好洗一洗。 但一打开系统地图,他就傻眼了。 地图上光秃秃一片,除了象征他自己的那个小光点之外,什么别的东西都没有。 “怎……怎么可能?!”他失声惊呼,四下拖动地图,却发现地图十分狭小,只有自己和周围五六里的一片,再没有其它内容。 不及细想,他立刻拔腿狂奔,朝着自己预定的方向跑去。 跑了一段时间,他估摸着已经跑出了至少五六里,再打开系统地图一看,却和原来一模一样,没有半点变化。 他还不信邪,拼着损耗许多精力,开着系统地图狂奔,结果发现不管自己怎么跑,这地图都没有一点点的变样,简直像是坏了似的。 熊猫停下脚步,思考了一会儿,打开聊天频道,试着发消息,却收到了提示【您正处于特殊地图之中,聊天功能无法使用】。 看到这句提示,他非但没有惊讶害怕,反而笑了起来。 “吓我一跳!原来是迷宫地图!” 在《新世界》游戏里面,有一些地图本身就是迷宫,身处于迷宫之中,系统地图也好,聊天功能也好,都会失去作用,就像是被困在里面一般。 要离开迷宫,办法只有两个,要么是找到出路走出去,要么就是死掉挂出去。 大多数情况下,玩家们倒霉陷入这种地图,都是挂出去的。熊猫在十年的游戏生涯里面,也遇到过几次这种情况,除了一次运气好,找到了出口,其余几次,同样是挂出去的。 按说这种陷阱一般的情况,理应被玩家们唾弃投诉,但事实却恰恰相反,玩家们一旦遇到迷宫地图,第一反应是兴奋和紧张——迷宫里面,大多都是有宝藏的。 迷宫地图里面的宝藏,大致上分为两种。一种是有魔物或者陷阱守护的宝箱,另一种是奖励丰厚的随机任务。 这两种宝藏的价值不分上下,前者容易出现优质的装备或者材料,后者容易出现罕见的药剂或者卷轴,若是运气逆天的话,甚至可能得到金色品质的装备,或者是能够学到技能的技能书。 “莽穿地球”公会里面就有个幸运儿,在迷宫地图里面得到了一个“冲锋”技能的技能书,最后被王土豪直接掏人民币买走了,具体花了多少钱,他没说,王土豪更不会说,大家除了好奇之外,更多的是感叹这家伙运气真好,以及……特么果然钱比运气狠。 “不知道这次的地图里面会有什么……”熊猫自言自语,也不急着寻找出口,而是四面观望了起来。 迷宫地图也不是全无规律可言,如何寻找出口,也是有大致规律的。只要知道了规律,再足够细心,一般都不难找到出口。 最初的几年,玩家们陷入这种地图之后只能碰运气,但到了后面,大家就有了经验,能够比较好地找到出口。 只是……就算找到了“出口”,其实也只是才刚刚开始罢了。 无论出口处是野生boss守护的宝箱也好,是机关密布的陷阱也好,还是需要解谜的特殊任务也好,不搞定这些,是没办法真正离开的。 寻找“出口”,只不过是入场券罢了。 熊猫四面看了一段时间,又拔下一根头发扔向空中,以判断风向,然后点了点头,逆着热风吹来的方向,缓缓走去。 按照一般的规律,上风口比下风口更容易是出口。如果走一段路之后,还没发现出口的话,那么他就回头去往下风口走。 在他的物品栏里面,食物和饮水都还很充足,多的不敢说,支撑十天半个月绝对没问题。 十天半个月,怎么样的迷宫也走出去了。 事实上,他压根没花那么多的时间。 大概只走了个把钟头,他就看到了一个极小的绿洲:一眼泉水,一片青草,几丛灌木,还有一间建在这片绿洲边缘,一间三层楼的小屋。 熊猫仔细观察了一会儿这座小屋,确定它只是寻常木屋,并不是那种藏龙卧虎的迷宫城堡,才稍稍放下一点心,朝着绿洲方向走去。 才走了几步,他突然一愣,停下了脚步,仔细回忆起来。 “沙漠……绿洲……三层木屋……这个场景,我好像有印象啊……” 他想了好一会儿,明明觉得心中有货,却怎么也没办法从记忆里面把相关内容找出来,索性闭上眼睛,坐在热腾腾的沙子上面回忆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他心中豁然开朗,总算想起了这场景的来历。 “这特么不就是号称‘沙漠罗生门’的‘甜水旅馆杀人案’嘛!靠!我的运气真特么有点背!” 第六十六章、沙漠罗生门 罗生门,是一个著名的典故,来自于一部著名的小说,小说里面围绕着一桩凶杀案,各个相关人员都有一套不同的说法,无法分辨孰是孰非。这部小说后来被改编成电影,也一样的著名。乃至于由此衍生了这个词语,用来形容情况扑朔迷离,难以分辨真相。 甜水旅馆杀人案之所以被称之为“沙漠罗生门”,自然是因为情况类似。在这个任务里面,主线是追查杀死某个领主的凶手,但情况却扑朔迷离:经营销赃生意,有时候也和强盗们一起出去打劫的旅馆老板;一年中有半年当强盗,半年当厨师的旅馆厨师;虽然稍稍有点正义感,但更多的是想学成本领纵横天下的旅馆伙计;总想着跟富翁结婚,然后毒死丈夫独占家产的旅馆侍女;带着宝物来到旅馆的金盆洗手的强盗;追捕强盗却想着宝物到手就弃职逃亡的巡逻兵;性格冷漠自私的吟游诗人;因为残暴而被领民反对,以至于和兄长一起遭到附近领主驱逐,想要去首都控诉的领主弟弟……整个剧情里面,几乎所有人都因为种种原因有杀人动机,也都能找到杀人的机会。 整个任务里面,玩家们唯一可以确定的就是,人肯定不是自己杀的。 这个任务要求的自然是破案,但这案子究竟是怎么回事?直到熊猫穿越的时候,玩家们也没能讨论出个结果来。 当然,现在对于熊猫来说,最大的问题并不在于破案,而在于……这个任务,并不是什么“迷宫随机任务”,而是沙漠地区固定的随机任务之一。 只要走在西大陆的沙漠里面,就有一定的机会遇到这间位于小绿洲之中的旅馆。如果不愿意做这个任务的话,自然可以离开。愿意做任务的话,可以前往旅馆,客串一回福尔摩斯。 某些攻略狂人们曾经将许多玩家做这个任务的经历总结起来,弄了一个很详细的分析。最初按照分析,杀人的应该是领主的弟弟。但随后就有人按照分析的内容去破案,结果又发现了新的情报。于是分析再更新,再对照着破案,再发现新的情报……再过一段时间,又有人发现,有些情报会错误,和过去的经验对不上号。 这种情况重复多了,攻略狂人们才无可奈何地宣布,这个任务具有很大的随机性,里面的详细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如果想要破解任务的话,建议把整个攻略资料都记下,然后仔细观察,按图索骥。 用这种方法,倒是也有不少人破案成功过,但是对照那至少七八万字的资料,以及一百多个需要观察的关键疑点,就算有资料参考,也有很多人没办法准确地将疑点都找对。 这需要强大的观察能力,以及敏锐的思维。否则的话,光靠对照那堆资料,只会弄得晕头转向。 熊猫思考了一下,迈开步子,朝着旅馆走去。 他很好奇,当游戏里面的随机任务变成了现实,事情究竟该怎么发展? 迄今为止,穿越者们都没发现“任务重复”的情况,既然如此,那么这个任务应该也不例外。 若是任务不能重复,那么当初那些有分歧的疑点,最终会怎么发展?这桩扑朔迷离的杀人案,最终又会是什么样的解决? 想到这些,熊猫心里就像是有七八只小猫挠啊挠啊,痒痒的很好奇。 从沙漠到绿洲,距离并不远,他只用了一会儿时间,就来到了绿洲之中,也来到了旅馆门前。 这旅馆看起来已经有些老旧,但是建筑依然十分的坚固,看得出用料结实。旅馆的大门上挂着招牌,却不是文字,而是食物、床铺和热水。这是很多旅馆的惯例,因为老板不识字。 当然,甜水旅馆的老板是识字的,他只是装作不识字罢了。 熊猫从敞开的大门走进去,正在角落上打瞌睡的伙计立刻迎了上来,询问他是要吃饭还是要住宿。 “吃饭。”熊猫说着,拿出一枚金币,“也住宿。” 伙计接过金币,笑呵呵地说:“话说在前头,咱们这是沙漠,样样东西都贵。又吃饭又住店,您可能还要加钱。” 熊猫点点头:“放心,该给多少给多少,我不是抵赖的人。” 伙计这才放心,先请熊猫坐下,然后问清了他的需要,便急急忙忙跑向后厨。 片刻之后,一个长得颇为妖娆的侍女从楼上下来,看到熊猫,先是眼睛一亮,但随后注意到了他铠甲上面的圣徽,目光顿时黯淡,挤出一个明显很勉强的笑容,过来打了个招呼,就坐到了柜台后面。 熊猫倒也不在乎她的冷淡——这种想着要毒杀亲夫好继承遗产的女人,他实在不想招惹。 片刻之后,门外有声音传来,一个身材高大相貌阴沉的骑士大步走进来,看到那个侍女,眼睛亮了一下,却没有立刻开口,而是站在门口,等着一男一女进来,才走到柜台前面,问:“有上好的客房吗?” “当然有!”侍女立刻回答,“不知道三位怎么称呼?” “诺昂男爵。”相貌阴沉的骑士回答,“这是诺昂男爵和他的夫人,我是他们家族的骑士长。” 熊猫一言不发,看着他们登记,上楼。 这三个人,自然就是打算去莫来城告状的贵族诺昂男爵夫妇和贵族的弟弟小诺昂。看两个男人的相貌,的确有几分相似之处。 只是……小诺昂为什么不说自己的身份?是他的身份需要保密?还是真实的他,其实并不是诺昂家族的人? 又过了一会儿,饭菜端了上来。那个半年强盗半年厨师的家伙,手艺的确是没话说,熊猫吃得很满意。 就在他吃饭的时候,天色渐晚,伙计将几支火把插在底楼大厅的几根柱子上,为大厅里面提供照明。 火把的光芒不算明亮,反而不断摇晃,将人影晃动得如同鬼魅一般。 熊猫吃饱之后,正打算回房休息,突然听到门口传来脚步声,却是一个高瘦的汉子飞快地跑过来,冲了进来。 “老莱恩在不在?”他大声问,“我快饿死了!给我弄点吃的喝的!” 伙计显然认识他,正要过去打招呼,又有一个稍稍矮一点,却异常强壮的士兵追了进来,手上还拔出了剑,大叫:“追捕逃犯,谁也不许动!” 顿时,大厅里面陷入了一片死寂。 第六十七章、争夺 这个冲进来的士兵穿着一件旧皮甲,背弓挎箭,阔剑出鞘,杀气腾腾。他一双倒三角眼睛在大厅里面扫过,无论是那个之前冲进来的瘦高个也好,原本就在大厅里面的伙计和侍女也好,全都被他的杀气震慑,别说是开口说话,就连一动都不敢动。 这士兵个头不高,有些矮矮壮壮的感觉,但他身上那股杀气却给他平添了无穷的威势,让他看起来宛若巨人一般,令人难以直视。 他握着剑,不急不慢地朝着瘦高个逼近,走了两步,瘦高个总算是回过神来,急忙逃跑,却听见他冷冷地说:“外面是沙漠,你不怕当干尸的话,尽管逃。” 听到这话,瘦高个顿时不跑了,愁眉苦脸地说:“我都是要退出江湖的人了,你追着我有什么用?” “把你偷的抢的东西交出来,我就不追着你了。” “那些东西我卖掉很多了。” “这我不管。” “那你就是非要为难我了?” “为难你的是你自己,不是我。” 瘦高个不说话了,眼中渐渐也浮起了杀气。 他好歹也是个强盗,虽然不是什么大盗,多少也算是个有面子的人。这个追兵不肯给他面子,那他也只能放手一搏! 这个旅馆的老板跟他认识,也算是道上朋友。再加上厨师、伙计和侍女,五个人打这巡逻兵一个,对方本事再大,也必定能收拾得下。唯一的问题只在于,要死几个人? 他们这群人可不是什么豪强霸主之类的人物,充其量也就是寻常镇子这个等级的“大人物”。一般徒有蛮力的莽汉,倒是能够轻易纠集二三十个起来,但真正能打的,能有资格混江湖的,这样的手下,他们一个也没有。 就像这旅馆里面,老板手下名义上算是有三个人,可实际上对于这三个人,他一点约束力都没有。带着这三个人做买卖发财,大概没有问题,但要带着他们跟一个身经百战的缉凶巡逻兵厮杀,怕是就不行了。 其实……就算是老板自己,瘦高个也未必有十成十的把握能够说得动他。只是事已至此,对方既然紧咬不松,那就只好拼个鱼死网破了! 他张开嘴巴,大叫:“老莱恩!点子上门了,你要再不出来,这店的名声怕是就要坏了!” 话音未落,一声叹息传来,一个稍稍有些驼背的中年人拄着拐杖走了出来,身边还跟着一个胳膊特别粗壮、手持菜刀的大汉。 “你上门就没好事,我这店开了许多年,这一回怕是要砸招牌了。” “砍了那家伙就是!”厨师冷冷地说。 旅馆老板叹了口气,什么都没说,却把拐杖一扭一拉,变成了一对短枪。 他的动作宛若发令枪一般,伙计从靴子里面抽出了一对匕首,侍女也从柜台下面拿出了一把弯刀。 面对这五个强盗,巡逻兵的脸色越发的冰冷,却没有什么畏惧之色,只有一股深深地死气。 “好!我倒要看看,你们准备派几个人跟我一起死!” 他如此光棍,强盗们却犹豫了——正如他所说,要弄死这个巡逻兵,不知道要几个强盗陪葬。做强盗的大多自私自利,要是有天大的好处在面前,他们倒是不介意拼命战上一场,可眼前并没有什么了不得的好处,他们如何舍得拼命? 就在这时,旅馆门口又有脚步声传来,一个背着琴的吟游诗人推开刚才巡逻兵进来之后虚掩的大门,走了进来。 这吟游诗人不像寻常吟游诗人一样好事,淡淡地看了他们一眼,径直走到和熊猫相反的角落坐下,说:“你们做你们的事情,和我没关系。” 说完,他拿出干粮,默默地啃了起来。 但被他这么一打扰,原本杀气腾腾的局面顿时缓和了许多。旅馆老板叹了口气,正要说话,就听见楼上传来脚步声,却是男爵夫妇和那个骑士也走了下来——他们稍稍休息了一下,现在饿了,是来吃晚饭的。 两次打扰,这一仗实在是再也打不起来了。强盗们并不担心熊猫这个圣武士插手——受难之神教会对于“穷人为盗”这种事情态度暧昧,往往睁只眼睛闭只眼睛,只要不在他们面前为恶,多半就不会理睬——但是贵族和骑士,肯定会站在巡逻兵的一边。 五打一稳赢,五打四就是稳输了。 巡逻兵却也不想动手,他追杀这个金盆洗手的强盗,为的是夺取对方积攒的财富和宝物。要是此刻打起来,赢倒是能赢,但那些财富宝物肯定都会被贵族们抢走,自己最多只能得到一点零头。 为了一笔巨款拼命,他愿意。为了一点残羹冷饭拼命,他就不愿意了。 于是双方各自收起武器,老板和厨师回去做饭,伙计和侍女给大家端上热水热汤,暂且充饥。 这顿晚饭大家吃得还算凑合,三个贵族很快就回楼上休息去了,五个强盗却又聚集在了楼下大厅,和巡逻兵对峙。 “我看你们也打不起来,何苦这样耗着?”双方对峙了许久,熊猫终于忍不住开口了,“你们一边打不过,另外一边舍不得拼命,就这么耗下去也不是个事吧。” 他的话说中了要害,双方纠缠不休,争执不下,乃是一个僵局,再这么耗下去,对峙多久,都不能解决问题。 “不如这样吧,你们究竟有什么红货要争,大家论个数分一分,讨论讨论价钱。价钱多少、怎么分润,慢慢谈就是了。总归比这样耗下去好吧。” 双方原本就已经耗得有些疲倦,听到他的话,顿时找到了下台阶,一边嘟囔着“给这位大爷面子”,一边嘀咕着“可不是我怕死”,总算是结束了这场对峙。 对峙结束,夜也已经深了,这里是旅馆,大家自然各自找房间休息去。 熊猫在伙计的引领下,去二楼楼梯旁边的房间住下,他看了看还算干净的房间,点点头,对正准备离开的伙计说:“今天夜里小心点,这屋子里面有死气,今夜怕是要死人。” 伙计一愣,随即点头:“我夜里守在大厅,不会随便走动的。” 熊猫笑了:“这样就好,多小心。” 在这间旅馆的五个强盗之中,这个伙计大概算是唯一还值得挽救一下的,他眼看一场乱子就要发生,忍不住提醒对方一句。 等伙计离开,他关上房门,却没有躺下,而是挥动拳头,朝着旁边一张桌子打去。 拳势如风,桌子顿时被打穿了一个洞。 熊猫点点头,满意地笑了。 第六十八章、去你的罗生门! 这一夜,熊猫睡得很踏实,就算是半夜的时候听到惊呼,他也懒得理睬。 直到有人敲他的门。 “怎么了?” 他很不高兴地起来开门,看到旅馆伙计有些不安地站在门口,旁边是老板和骑士小诺昂。 三人看他的目光都带着几分怀疑,骑士的目光最为险恶,恶意简直都要溢出来了。 “你竟敢谋害贵族,该死!”骑士如此喝道,伸手就要拔剑。 他的右手才按到剑柄上,一个醋钵大的拳头就打中了他的面门,伴随着鼻梁骨粉碎的声音,他仰天就倒,昏死了过去。 熊猫一拳打昏了骑士,皱眉看向另外两人:“你们半夜三更吵醒我,就是为了看这个神经病是怎么挨打的?” 旅馆老板的表情立刻变得温和忠厚起来:“怎么会呢!是这位骑士大人非要来找您麻烦,我们怕事情闹大了,才不得不跟着过来……谁知道您这么厉害,我们是多虑了。” 熊猫冷哼一声,问:“究竟出了什么事?” “刚才……诺昂男爵被人杀害了。”伙计叹气说,“他是出门散心的时候被杀的,男爵夫人只听到他的惨叫,追出来就看不到人了。现在大家都聚在底楼的大厅里面,讨论谁是凶手……就你没去。” “我为什么要去?”熊猫冷笑一声,说,“我在睡觉啊。” “楼下吵得那么凶,您也睡得着?”老板惊讶地问。 “我经历过的比这更嘈杂的情况都多得是,为什么睡不着?”熊猫反问。 老板干笑两声,劝道:“您也下楼吧,大家都在,就您不在,不大好。” “我下楼干什么啊?我要睡觉!”熊猫满脸不高兴地说,“反正不是我杀的。我一个圣武士,发神经才去杀他——我都不认识他!你们别吵了,都睡觉去,天大的事情也没睡觉重要!” 说着,他关上了房门,将目瞪口呆的老板、伙计和依旧昏迷不醒的骑士关在了外面。 老板和伙计面面相觑,满肚子的疑问,却不敢再敲门。 这位圣武士武艺高得超乎想象,刚才那一拳头快得不可思议,这位骑士其实身手不弱,不久前在楼下大厅里面,他跟强盗们爆发了一次短暂的冲突,一对一的话,五个强盗没一个有信心能挡得住他十招。但在这位自称贝尔·潘的圣武士面前,他甚至连拔剑都来不及,就被打昏了。 如果不是这位圣武士属于那种不随意杀人的类型,骑士定然已经是个死人。 任性是强者天经地义的特权,何况正如这位圣武士所说,人反正不是他杀的,关他什么事?他是受难之神的圣武士,这里只要没发生迫害无辜的事情,那他就可以什么都不用管,区区一个贵族的死活,人家真不放在心上。 众所周知,受难之神教会跟贵族之间,关系可一直都不是很融洽。甚至于在一些领主特别残暴的地区,受难之神教会会偷偷地资助那些反对领主的盗匪,乃至于联络周边领主,推翻这个领主。 这位受难之神教会的圣武士,大约很乐于见到一个贵族死掉吧? 他们其实依然有些怀疑熊猫,毕竟以熊猫的实力,想要在不被人发现的情况下杀死那个贵族,一点也不难。而且以受难之神圣武士的身份,如果那贵族是个残暴统治的,他也很可能会客串一回杀手——圣武士可不是道德君子,他们只对自己的良心和对教义的理解负责,只要他们自己觉得正确,又能从教义里面找到可以支撑自己做法的解释,干什么都不奇怪。 各个教会里面,真正老于世故懂得妥协的,多半是牧师或者祭司,圣武士们大多是一些善于用拳头而非脑子考虑问题的——要是善于用脑子,多半早就转行当牧师了。 一时冲动的情况下,杀个把贵族,真是一点也不奇怪啊! 但两人却又不敢把这话说出来,唯恐引出乱子,惹怒了这位圣武士。 他们对视了一会儿,只能默默叹气,抬起依然昏迷不醒的骑士,小心翼翼地下了楼。 熊猫一觉睡到天亮,起床用房里早就预备的清水盥洗一番,感觉精神抖擞,整个人都清爽了许多,这才穿好衣服铠甲,轻轻松松地走下楼。 楼下大厅里面,一群神情萎靡的人正呆呆地分别坐在几张桌子前面,互相之间保持着足够安全的距离。 看到他下来,脸上血痕已经擦去,但鼻梁依旧塌着的骑士面露惧色,眼中却又流露出憎恨之意,随即意识到了不妥,急忙低下头去,不敢和他对视。 另外几人纷纷看着他,那个巡逻兵明显松了口气,五个强盗都有些紧张,男爵夫人露出期待和不安,唯有吟游诗人依旧表情冷漠,似乎什么事情都跟他无关。 “还没问出凶手来?”熊猫问。 旅馆老板点头,叹了口气。 “这点小事,居然折腾这么久……你们这半夜究竟是在干什么啊!”熊猫无奈地说,“要我说,你们还不如按照我之前说的,大家好好睡觉,睡醒了吃饱喝足,再慢慢讨论呢。” “你之前没这么说吧……”伙计低声嘟囔。 “哦,可能是我睡糊涂,记错了。”熊猫满不在乎地说,“其实这事很好解决的——你们不介意的话,就让我来搞定,如何?” “当然可以!”男爵夫人立刻站起来回答,“您愿意帮忙,真是再好不过了!” 熊猫点点头,手一挥,一圈蓝光落在地上,笼罩了大半个大厅。 “大家都到蓝光的区域里面来。”他说,“然后,我说什么,你们就跟着说什么。” 众人带着三分好奇三分不安三分期待和九十一分的茫然,聚集到了蓝色光圈的范围里面,就连吟游诗人也没例外。 等大家都进来,熊猫点点头,说:“我以我所信仰的神起誓,昨晚我没杀人。” 蓝光在他的身上闪烁,平静稳定。 他笑了笑,看向大家:“好了,该你们了。” 他的表情十分沉稳,看起来胸有成竹,但其实此刻在他的心中,正默默地狂笑不止,得意洋洋。 罗生门?去你的罗生门! 第六十九章、水落石出 当初在游戏里面,“甜水旅馆杀人案”之所以扑朔迷离,成为难解的疑案,最大的原因并不在于案情复杂或者各个相关人员的发言互相矛盾,而在于玩家们的破案手段受到了巨大的限制。 现实中警方办案,既要寻找各种蛛丝马迹的线索,也要使用心理学的手段,从一个个相关人员乃至于嫌疑人嘴里问出真实可靠的情报,这其中有很多手段相当的简单但却有效——比方说有种很常见的方法,就是反复询问各种简单的问题,让对方放松警惕,然后突然问到关键问题…… 运用种种技巧,警方往往能够很顺利地打破嫌疑人的心防,得到最重要的情报,再按图索骥,将一件件证据拼凑成完整的犯罪记录,完成整个侦破过程。 但在游戏里面,玩家们却只能通过一点一点地搜索旅馆,寻找蛛丝马迹,那些npc们的台词翻来覆去就几句,不管你问多少遍也不会有变化,而且你也只能问几个固定的问题,根本帮不上多大的忙。 不仅如此,在游戏中,这个区域是安全区,无论魔法也好、武力也好,都失去了意义。玩家们只能用智力和细心来解决问题。 在游戏里面,这样无可厚非。否则的话,要是遇上荷鲁斯那种风格的玩家,直接一个“反邪恶法阵”砸下去,谁身上挂起负面buff了就一斧子砍死,反正不用担心杀错。 这种做法有个俗称,叫做“踢门团”,来自于很久很久以前,网游尚未兴起的桌面游戏时代,那时候玩家们在桌面游戏里面扮演各种各样的幻想角色,解决各种谜题、迷宫和魔物。其中就有那么一些人,热衷于绕过谜题和陷阱,用野蛮粗暴或者直截了当的方式解决问题,因为这种做法最典型的风格是“门上有个锁,这锁需要钥匙——钥匙你妹,老子把门给踹开”,所以他们被称之为“踢门团”或者“砸门团”。 昨天晚上,熊猫已经确定自己在旅馆里面能够动用武力,顿时就想好了该怎么办。 一个圣武士,想要在一群人里面找出凶手来,该怎么办? 仔细寻觅蛛丝马迹? 反复询问核查? 那都是侦探的活儿! 圣武士哪里用得着那么麻烦,直接来个“侦测谎言”就好了嘛! 虽然这办法有点糙,缺乏艺术感,缺乏美感,也缺乏智慧的感觉,但熊猫实在是记不得那长长的攻略,也没那份闲心思陪着这群严格来说简直一个好人都没有的家伙玩“名侦探柯南”或者是“少年包青天”之类的破案游戏,所以他选择了最直截了当的办法。 踢门团式解谜法,侦测谎言。 这个法术放出来,男爵夫人露出了笑容,旅馆的众人也都松了口气,唯有骑士小诺昂脸色大变,想都不想,直接转身朝着门口冲去。 他原本就有些不祥的预感,因此在楼下大厅选位子的时候,就选择了距离大门最近的,此刻转身冲锋,最多不超过两秒钟就能冲出门去。 在门外的马厩旁,有他们过来时候的马车。为了让拉车的驮马得到充分休息,昨晚他们是把绳子解开,让马可以休息的。现在冲出去,只要冲到马厩,打马飞奔,谁也别想追的上他! 他迈开步子,一步,两步……突然,他看周围的一切下落,似乎是自己飞了起来,紧接着看到一个无头的身体飞快地冲向门口,被门槛绊了一下,倒在了门口,鲜血喷涌。 (咦?我怎么飞起来了?这家伙身上的铠甲,看起来怎么这么眼熟?) 下一瞬间,他就意识到究竟发生了什么。 飞起来的是他的头,绊倒在门口的是他的身体。 (我死了……) 伴随这最后的念头,人头落地。 直到这时,旅馆大厅里面的众人才回过神来。 “虽然按说已经不用再测试了,但为了确保不漏过罪犯,还是请大家按照我刚才说的,验证一下说话的真假。”熊猫一挥剑,将剑上的血甩到地上,然后慢悠悠地回剑入鞘,脸上带着一丝冷厉之色,对众人说,“虽然可能性不大,但或许他还有同伙……也不一定。” 看着他杀气未消的脸,看着身首异处的骑士,大厅里面的众人不由得噤若寒蝉,就算是一直冷冷淡淡似乎什么都不在乎的吟游诗人,也露出了几分惊惧之色。 接下来就没什么波折了,众人一个个按照熊猫的要求进行了验证,结果每一个人都通过了验证——他们当中,或许有人跟小诺昂有所勾结,但的确没有谁参与了昨天夜里杀害男爵的犯罪。 熊猫也不打算深入追究他们的其它事情,点点头,让厨师准备早饭。 “我饿了,相信你们也饿了。”他说,“虽然对着尸体吃饭,稍稍有点倒胃口,但饭总是要吃的,你们说对不对?” 众人纷纷点头,熊猫找了个空位,正打算坐下,却见到周围的景物突然摇晃起来——不是像车船颠簸那样摇晃,而是如同倒映风景的水面荡起波纹一般的摇晃。 熊猫微微一愣,随即猜到了几分,站在原地不动。 片刻之后,周围的一切都渐渐淡去,唯有一团光芒缓缓凝聚。最后当一切消失,周围重新变成漫漫黄沙的时候,那团光芒化成了一枚小小的印玺,被他伸手一抄接住。 这枚印玺约莫有五厘米长,看颜色应该是银质的,整体形状是一把剑插在狮子脑袋上面的样子,用来盖章的玺面大概三厘米见方,上面的铭文是反的,看不清楚,他试着在沙子上盖了一下,才看出铭文的内容——其实就是一把剑,剑的上方是“诺昂”,下方是“光荣”。 这枚名为“诺昂的光荣”的印玺属性很有趣,除了稍稍提升一些基本属性之外,还有两个特效,第一个特效是“防备暗杀”——熊猫实在不明白,这东西要怎么防备暗杀?是让盗贼系的“背刺”技能失效呢?还是如同传说中的宝剑通灵一般,在感受到杀气的时候会自动报警? 它的第二个特效是提升贵族、强盗、士兵和吟游诗人的友好度,这个效果更是让熊猫纳闷——贵族倒是可以理解,强盗、士兵和吟游诗人是什么鬼?为什么诺昂家族的印玺,居然能够提升这些无关人士的友好度? 当他仔细查阅系统日志之后,总算明白了究竟。 【你陷入了幻境之中】 【你在幻境之中破解了困扰亡魂们多年的难题,亡魂们安心地离开了尘世,并给予了你最后的赠礼】 原来,那个迷宫地图,以及旅馆里面发生的一切,都只是幻境而已。 这幻境真是惟妙惟肖,甚至于骗过了专业人士的熊猫,真不知道那群亡魂究竟怀着多么深重的执念,才留下了如此真实的幻境。 熊猫感叹了一番,收起了印玺。 这件装备真正的最大的好处,其实在于——它并不需要装备,只要放在物品栏里面,就能够产生效果。 有了这个属性,它虽然只是蓝色品质,却毫无疑问称得上是顶级装备! 第七十章、幻境的了结 熊猫并没有藏私,将自己这段奇妙的经历在聊天频道里面公诸于众,说得十分详细。 这段故事立刻就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众人都议论纷纷,讨论这件事究竟能否重复?不止一个穿越者表示自己就在莫来沙漠附近,让熊猫留在原地别走,他们会尽快赶来,亲自试验一下能否也闯入幻境之中。 对此,熊猫一点也不看好。 系统提示说得很明白,亡魂们已经离开了人间。亡魂们离开了,幻境自然也不可能再出现。这就像把一个炉灶里面的燃料都拿走,又怎么可能再点起火来? 但同伴们想要尝试一下,他倒也并不反对。对穿越者们来说,在沙漠里面跋涉,最大的问题无非就是可能死上一回。死亡这种事情,已经就连星照、小茄子那样的小孩子都习以为常了。死上个一回两回,实在没什么大不了的。就算不能得到宝物,失败的尝试也一样可以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 所以他用随身携带的冒险工具搭建了一个小小的帐篷,就在沙漠里面住下,等待穿越者同伴们的到来。 三天之后,第一个冒险者来了。 这个冒险者是精通火系法术的雷蒙(真残念),他去年组织了一个小队,参加莫来城的角斗大会,接连赢了很多场,博得了很大的名声,自己也成为了在整个莫来商业联邦都赫赫有名的高手。 只是随着诺玛战役的开始,小队成员之一的龙人狂暴战士尤涅若离开了竞技场,去参加诺玛战役了。失去了这个强力近战,剩下的雷蒙和刚铎(赏金猎人)一个是脆皮法师,一个是脆皮刺客,这样的组合当然不能再打竞技场,所以就暂时拆伙,各忙各的去了。 雷蒙在穿越之前是个开杂货店的,对于商业饶有兴趣。这段时间他一直跟着商队,往来于莫来联邦各地,一方面是做做生意赚点钱,另一方面是熟悉熟悉这个世界的商业情况——他暂时并没有要做大买卖的想法,只是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找点事情做。 听到幻境的消息,有些无聊的他立刻就将生意托付给相熟的商人,急急忙忙过来了。 “就是这里吗?”见面之后,他连寒暄都等不及,着急地问,“那个幻境,当初就出现在这里?” “应该就是这里。”熊猫见他一脸着急的样子,忍不住笑了,“这没什么可着急的吧,着急也解决不了问题啊。” “我这段时间太无聊了,好不容易找到个有趣的事情……你这种整天都有事情可做的人,是不会明白我的痛苦的!” “你要觉得无聊,也可以去诺玛那边打打仗啊,诺玛公爵一定会很欢迎你。” “我是什么身份?!我可是当今莫来联邦公认的最强斗士之一!以我的身份去参军?不知道会有多少麻烦呢!”雷蒙立刻把脑袋摇得拨浪鼓一般,“不行!不行!” “那你可以跟我学,弄个马甲,换个身份。这样不就没问题了吗。” “我张某人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怎么能做那种鬼蜮勾当!” 这段时间做了好几次“鬼蜮勾当”的熊猫脸皮抽搐了两下,冷哼一声,说:“你都改名叫雷蒙·威尔了,还狗屁的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啊!” 雷蒙顿时噎住,思考了一会儿,点头说:“你不说,我还没想到。你说得对啊!我特么都改名叫雷蒙了,还计较别的干什么?这特么不是有病嘛!” 一旦解开了心结,他顿时高兴起来:“这么一想,我其实有很多事情可以做嘛!换个马甲,换个身份,我可以去当冒险者,也可以去参军,还可以去……对了,尤涅若前几天说他的培训已经结束了,正在跟派给他的几个手下磨合,等磨合好了,就要出发去色雷斯后方展开骚扰作战——我可以去找他合作嘛!” 熊猫连连点头,像雷蒙这样厉害的魔法师,一定可以给色雷斯人一个巨大的“惊喜”。 雷蒙却越想越高兴,又说:“我还可以把刚铎也找来,我们竞技场铁三角拆伙好几个月,也该到了重新组合的时候了!” 他仰起头,看着蔚蓝的天空,放声大喊:“断剑重铸之日,即是归来之时!” “这话什么意思?跟破镜重圆差不多吗?” 雷蒙顿时瞪大了眼睛,愤怒地大叫:“你懂什么!这是气势!气势!” 他随即注意到熊猫脸上那促狭的笑容,立刻明白了熊猫只是在开玩笑,自己也忍不住笑了。 “好了,幻境什么的,我已经没兴趣了。”他转过身,挥挥手,如同来的时候一样,纵身跃起,带着一道火光,朝着远方飞去,“我有更值得做的事情!” “来如风,去如风,你是田伯光的兄弟吗?”熊猫看着他飞快地离开,忍不住嘟囔了一句,摇摇头,又回到帐篷里面去了。 随后的几天,还有几位穿越者陆陆续续前来。他们可不像雷蒙这样闲得无聊,而是完全奔着可能的幻境来的,几乎每个人都向熊猫详细询问了一番,闹得熊猫不厌其烦。 一次两次三次……最后他终于不耐烦了,在聊天频道里面说:“我要走了,在沙漠上傻乎乎地住了差不多一个星期,我感觉自己都快变成一条风干的咸鱼了!” 对此,大家倒也能够理解。将心比心,要是谁让他们在沙漠里面住上十天,只为了给来访者提供情报,他们也会很恼火的。 这要是个山清水秀的地方也就罢了,沙漠可不是什么好去处,白天热死人,夜里冷死人,大风吹得沙子往衣服里面钻,有时候还卷起风沙要把人给活埋了——在这种鬼地方待上十天,的确可以算是仁至义尽,谁也不好意思抱怨什么。 熊猫说走就走,在聊天频道里面发过话之后就收拾帐篷准备离开——来访的其他穿越者们大多也带了帐篷,并不是非要他这一顶。 就在他准备离开的时候,职业为寻宝者的猿人拉娜·布莱特却找到了一个有趣的线索。 她挖地三尺,在大概三米多深的沙子下面,挖到了“甜水旅馆”的废墟。 熊猫改变了主意,参加了废墟的发掘,一行人前后花了五天的时间,才将这个废墟完全挖掘出来。 曾经的小绿洲早已被风沙掩埋,连着一起被掩埋的,还有那座旅馆。幸运的是旅馆的建筑质量很好,坚固的墙体撑住了风沙,没有被直接压塌。 在旅馆里面,熊猫他们发现了一共十具尸体,虽然尸体早已变成干尸,但对照尸体的形状和位置,他们依然能够判断出当时的情况——这群人因为谈不拢的缘故爆发了激战,最后同归于尽了。 拉娜在旅馆里面找到了一些财宝,加起来约莫可以价值六千多金币。其中最珍贵的是男爵夫人的一套首饰,估计至少价值两千金币以上。其次是几件铠甲和武器,虽然已经陈旧,但至少也能值得上千——前提是修好它们,否则一文不值。 剩下的,就是男爵夫妇携带的财宝了。这批财宝大多由细小的宝石组成,质地倒是不错,在哪里都可以轻松脱手。 完成了全部的发掘工作之后,得到的财富自然大家平分。熊猫却又请施法者帮忙,将十个人的尸体全都火化,一个个打包带走。 “我们既然得了他们的遗产,好歹要帮他们找个不错的墓地,入土为安。”他如此说。 他的建议得到了大家的支持,于是一行人就告别了沙漠,前往西南方的莫来联邦腹地,给那群倒霉鬼们寻找合适的墓地。 第七十一章、风水和地脉 “这地方不错,依山傍水,山体舒缓没有突兀的小山丘,山下没有道路,前方就是大河,水流却又不急促……作为阴宅算是一等一的,可以兴旺子孙、繁荣家族。”下颌留着两条奇怪胡须的柳道青捻着胡子,看着前方的景色,满意地说,“就把他们葬在朝着河水的那片山坡上吧。” 熊猫疑惑地看着他:“你还懂看风水?我记得你虽然是道士,但却是属于造反专家太平道一系,太平道虽然会呼风唤雨画符治病,可不会看风水吧。” “我的职业技能里面的确没有这一项,但我的种族技能有啊。”柳道青解释说,“我的种族是鱼龙,以鱼化龙,勉强也已经踏入了龙族的行列。分辨山川地脉,观风望水,是龙族的天赋技能之一啊。” 说着,柳道青忍不住笑了:“当初玩游戏的时候,我从没想过这个技能能有用。但穿越之后,却发现随便我走到哪里,只要下意识地寻找地脉、观望风水,就能提升这个技能的熟练度,几年下来不知不觉居然也就专家级了……我要现在跑东土大陆去,估计可以客串风水先生了。” “东土大陆的风水行业可是由专业人士垄断的,你确定要去作这个死?”另一个穿越者问。 “也就是随口一说嘛。”柳道青满不在乎地说,“东土那边的统治比这边开明,但是也比这边严密。大一统王朝可不是开玩笑的,那真是上管天下管地,江河湖海山川生灵,没有什么能逃过恢恢法网。我一个妖怪跑东土去,就算不当风水先生,也是在作死啊。” “东土的情况那么严重?” “当初玩游戏的时候还不觉得,穿越之后我仔细盘算了一下,才发现东土那边的大唐王朝无以伦比的强势,上承至尊昊天上帝,真的是什么都能管……就是不知道有没有什么限制。估计是有的吧,要是没有的话,那大唐皇帝还不牛逼上天了去!” “说的也是,要真的什么代价都没有,那简直牛逼过头了。” “但就算是有代价,人家也足够牛逼了。”柳道青叹道,“按照剧情,就算是长生仙人,皇帝一封诏书也能把他削了修为变成凡人;天上星官,一封诏书也能将其贬入人间……咱们要真穿越到东土,哪里能这么逍遥自在!” 熊猫连连点头,一想到要在一个强势到连神仙妖怪都能管的王朝统治下过日子,他就觉得现在这种生活简直可以说是天堂。 他不确定大唐皇帝的权威能不能管得到穿越者们,但这世界上的坏事,不都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嘛! 相比东土,混乱的西陆别说统一,甚至连个盟主都没有,强大的天堂地狱也基本不出面,这地方才适合他们闯荡厮混,逍遥自在。 一行人上了山,按照柳道青的指挥,找了一处视野广阔的向阳山坡,将一盒盒骨灰埋下。盒子是在路过的一个城镇定制的,墓碑则是他们自己动手找石头切割制作的。 因为知道他们的身份,所以穿越者们将十具尸体分开四处埋葬:五个有交情的强盗一处、男爵夫妇和巡逻兵一处、吟游诗人一处、骑士一处。 “也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子孙后代……要是没有的话,我就白费力气了。”一切都弄妥当之后,柳道青看着这些坟墓,笑着说,“再好的风水也救不了绝后代啊。” “风水真的有效?”拉娜好奇地问,“这东西不是封建迷信嘛。” “在现实中当然是封建迷信,一点用处也没有。但在这个世界就未必了。”柳道青回答,“不过要说用处巨大,也不见得——西陆这边暂且不论,东土那边但凡有钱有势的,谁不选择风水宝地下葬?但还是总有豪门扑街,总有寒门崛起。远的不说,就说大唐之前的大汉王朝,对于风水、预言、占卜……这类东西简直迷到发疯,结果还不是亡了国!按照大剧情,再过些年大唐灭亡,大明建立,大明太祖是个乞丐出身,祖宗八代不是暴尸荒野就是埋乱葬岗,有个屁的风水,人家一样当皇帝。” “那这东西究竟有没有用?”拉娜问。 柳道青耸耸肩:“天知道,我不知道。我印象里面,风水术最大的用处其实是用来布设阵法,然而我不会阵法,这个威力巨大的技能落在我身上,除了拿来给人看风水之外,就没有哪怕一毛钱的用处了——唉!你们说,我们这一群压根不会死的,要看个鬼的风水啊!就算现在把墓地选好,棺材备好,怕是等到棺材都烂了,自己还活蹦乱跳呢!” 大家都笑了,气氛一片轻松。 下山之后,众人便各奔东西。柳道青却没离开,而是等其他人走后,找熊猫去吃饭,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他才开口说起了正事。 原来,一些穿越者们正在商量做一件大事——他们打算趁着目前莫来联邦军心涣散、管理松懈之际,在诺玛山区铜币防线做手脚,将地脉力量引导并且积蓄在道路两旁的山体上,等莫来军败退,色雷斯大军路过的时候,直接引爆地脉,制造山崩,把色雷斯军给埋了。 穿越者之中懂得寻找地脉的人不少,但能够牵引地脉的就没几个了。贤者女巫星照很干脆地拒绝了这个计划,她表示愿赌就要服输,打输了玩山崩,那是输不起,平白丢人;魔法阵大师无眠也拒绝了这个计划,他说这样做除了激怒色雷斯人之外,不会有别的用处,山崩看起来恐怖,可其实对于实力强大的色雷斯军未必能有什么损伤,最多恶心他们一下罢了。 这两个人都不愿意出手,那些计划搞山崩的就找到了柳道青。柳道青穿越两年多的时间,差不多都在塔拉汗务农,除了折腾蘑菇,就是想要研究出土制可乐——他特别喜欢喝可乐,对于穿越这件事,感到最痛苦的就是没可乐喝了——用“两耳不闻窗外事”来形容他,并不算过分。此刻遇到这种大事,他就有些茫然,不知道该如何选择。 熊猫是莽穿地球公会里面声望比较高的人,柳道青想要问问他的意见。 第七十二章、问计 熊猫思考了许久,最终还是点了头。 “这事可以做。” “那么,星照、无眠他们的说法……” 熊猫笑了笑,说:“星照毕竟还是个小女孩,没什么社会经验。混社会,哪有什么‘愿赌服输’的道理?就算只有百分之一的希望,也要作百分之百的努力。因为谁也不确定,是不是靠着一点关键的努力就能翻盘?打仗尤其如此,这是拿无数金钱和人命做赌注的豪赌,就算只能起到一点点作用,也值得去尝试一下。” 柳道青点点头,又问:“那么无眠的顾虑呢?” 熊猫摇头:“无眠这个人呢,就是顾虑太多,这也担心,那也担心,其实在我看来,他的很多担心,根本就没有必要!记得当初咱们干掉塔拉汗伯爵的时候,老狐狸要把女儿嫁给他,让他走正规渠道继承塔拉汗伯爵领,他因为担心可能有陷阱,直接把伯爵写给女儿的那封信烧掉了,权当没这回事——你要说他果断吧,的确是果断,但要换成是我,就算有陷阱,那又怎么样?说一千道一万,无非是他没信心罢了。” “你是说……色雷斯人不会报复?”柳道青问。 “当然不是,依我看,色雷斯人是一定会报复的。”熊猫正色说道,“但是哪又怎么样?难道因为色雷斯人会报复,就不跟他们打仗了?要按照这么说,当年咱们抗日的时候,是不是也不用抵抗?不用打游击战了?考虑这种问题,其实就是骨子里面软弱!色雷斯人报复?他们会报复,咱们难道就不会?他们能搞屠杀,咱们就能搞刺杀。你们要够狠的话,谁执行屠杀,你们就杀他全家,灭他宗族。这么来回折腾三五次,到时候就算色雷斯皇帝下令屠杀,那也要有人敢执行才行。” 柳道青听得目瞪口呆,熊猫又说:“当初洛克(老虎)在北境杀贵族的时候,就曾经有很多人担心贵族报复的问题,但他杀了几波之后,还有谁敢报复?我跟你说,贵族也是人,也有他们担心在乎的东西。他们搞屠杀,是为了吓倒反抗者,这说明什么?说明他们缺乏信心,说明他们自己心里也怕!只要你们别手软,拿出决心,鼓足杀气,大家对着杀,到最后怂的必定是他们!” 他停顿了一下,说:“我大师兄喜欢看苏俄的片子,我小时候也常常跟着看,里面有一句话,让我印象非常深刻——我们要用红色的恐怖,去对抗白色的恐怖!当年老毛子就靠着这种办法,对内干掉了统治多年的贵族阶级,对外干翻了强大的德国,还力顶欧美,建立起了威震世界的赤色大联盟,可见这办法那是相当的给力。” “苏俄的下场可不好……” “下场如何,那都是很久之后的事情。咱们不管最后结局怎么样,至少这办法肯定是管用的,你说对不对?” 柳道青还是有些不安,犹豫了一会儿,说:“可是……会死很多人吧……” “就算你们什么都不做,也一样会死人,会死很多的人。”熊猫说,“色雷斯人的残暴,在雷顿王国那边已经表现得很清楚。他们不是什么‘替天行道’的正义之师,而是残暴的侵略者。要让他们有所收敛,只有用暴力威慑才能奏效。只要你们能够坚持斗争下去,退步的必定是色雷斯人。只有到那个时候,被统治区的老百姓,才能过上相对好一点的生活。” 柳道青沉默了许久,说:“人家打游击,都是会牺牲的,可我们不会死……” “那又怎么样?因为我们是不死之身,所以原本正确的事情就变成错误了?”熊猫笑了,“你想得太多了!也想得太奇怪了!我们不会死,这不是坏事,而是好事。它不仅不会损害你们斗争的正义性,相反可以让你们的斗争更容易获得胜利——可以死更少的人,有什么不好的?” “但是……诺玛地区的老百姓们会牺牲……” “杀他们的不是你们,是色雷斯人!”熊猫强调,“你们要做的,是打击那些杀人凶手,让他们不敢杀人!” 他叹了口气,劝道:“你看过警匪片吧?警匪片里面,经常有歹徒挟持人质,逼迫警方妥协的情况。可是在现实中,你听说过警方跟挟持人质的歹徒妥协的事情吗?” 柳道青想了想,摇头。 “歹徒越是挟持人质,就越不能跟他们妥协!这次妥协了,下次他们就知道这个方法是有用的,会更倾向于使用这种方法。”熊猫说,“色雷斯人被你们袭击了,转而报复平民,这其实就相当于歹徒挟持人质。你们越是妥协,他们会越热衷于用这种方法——因为他们知道这种方法有用。要是你们坚决不妥协,反过来对于胆敢报复平民的展开残酷打击,他们就会明白这种方法有害无益,倒是有可能放弃这种做法。” 柳道青终于被说服了,连连点头,下定了决心。 看他吃完了离开,熊猫脸上的笑容却渐渐隐去,变成了担忧。 他并不觉得自己刚才的分析是错误的,但是他却知道,坚持“正确”,在很多时候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洛克能够威震塔拉汗北境,逼迫那些开拓贵族们跟他妥协,是因为那边没什么特别的高手,他的武力已经足够形成碾压优势。但面对色雷斯这个庞然大物,别说区区十几个穿越者,就算整个“莽穿地球”公会一起上,也没什么正面怼赢的希望。 正面怼不过,到时候就很难产生足够的威慑力。面对色雷斯军的屠刀,柳道青他们真的能够坚持斗争不动摇吗?真的能够狠下决心,以血腥对抗血腥,逼迫色雷斯中下级军官们退缩吗? 就算他们可以,这其中又要沾染多少鲜血,又要有多少人牺牲? 或许在这个过程中,大家都会成长、成熟,但如此沉重的成长和成熟,真的好吗?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深深地叹了口气:“我也就是嘴上狠啊!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要面对因为反抗而被屠杀的平民,要面对被自己灭门的色雷斯军官……这份压力,就算只是想一想,也觉得沉重,沉重到让人害怕啊!” “这时候……就忍不住羡慕荷鲁斯他们。或许反而是他们那种完全不把这个世界当做真实存在,整天将‘去哪儿、杀什么、杀多少’挂在嘴边的人,才真正适合这种血腥的斗争吧……” 他仔细想着,不时摇头,神情黯然。 第七十三章、守不住的铜币防线 柳道青离开之后,熊猫继续向南,前往莫来联邦的首都莫来港。 想要抵达南方的群岛地区,最妥当的办法就是从莫来港乘船出发。这里有从西陆前往群岛的定期航班,一般半个月一趟。如果着急的话,还可以搭乘货船,面对一个武艺高强的圣武士,大多数货船老板都会愿意挤出一间房间来,让他搭个顺风船。 毕竟,从莫来港到群岛地区的这条航线,可是西陆地区最著名的黄金航线之一。巨大的利润自然就引来了大量的海盗,这些如同鲨鱼一般凶恶的家伙们几乎无孔不入,寻觅着一切能够赚血腥钱的机会。 他们奉“海盗王”巴巴罗萨为首领,打着他的旗号横行海上。这些海盗们清一色都开着快船,遇到硬茬子就跑,遇到能拿下的就打,每年因为他们的原因而失事的船只都有二三十艘,其中不少连人带船都没了。 所以对于那些货船船长们来说,能够有高手要上船,他们欢迎还来不及呢。 熊猫抵达莫来港的时候,春天已经到了尾声,诺玛山区那边的战役也差不多到了尾声。 尽管诺玛公爵想法设法调兵遣将,但银币防线终究还是被攻破了。现在莫来军队只能依托着铜币防线作最后的抵抗,而诺玛公爵则已经开始安排诺玛地区的贵族以及商人、工匠之类有价值平民撤离。 铜币防线远不如金币、银币两条防线稳固,但它也有自己的优势,从天上看下去,这条防线就像是蜂巢一样,一个个山头、一座座营盘互为犄角,随时都能互相策应。而且和大多选择孤峰绝壁的银币防线不同,铜币防线的山体都相当的雄壮,想把这样的山峰给攻塌了,那可着实需要一些时间——多的不敢说,三五年总是要的。 要是铜币防线真能支撑个三年五载,那莫来人可真是睡觉都要笑醒了。 甚至都不用那么久,只要它能坚持个一年半载的,色雷斯人的压力就会非常大——银币防线可不是金币防线,这里地势崎岖,根本没有地方适合建立军营,色雷斯人又不敢把军营建立到铜币防线能够攻击到的区域,所以每次进攻都要从金币防线区域出发,后勤压力和非战斗减员的问题都困扰着他们。这样拖上一年半载,怕是光这两项,就足以让色雷斯人撤军。 然而,铜币防线能够守一年半载吗? 呵呵。 要说牢固,金币防线的城墙都是特别加固过的,投石车扔出来的巨石砸在上面,都别想轻易砸破;要说险峻,银币防线建立在崎岖的山区,还能通过索道滑车系统随时调集兵力。 可它们守了一年半载吗? 没有。 那铜币防线又怎么可能守那么久? 更不要说现在莫来军的士气已经十分低落,谁都知道这场战役必败无疑,现在大家的战斗,无非是让领主们多一点时间转移资源而已。在这种情况下,又怎么可能要求士兵们鼓舞士气奋勇作战? 那恐怕是需要一只光头尤里才行。 于是仅仅四五天时间,铜币防线的第一座营盘就被给攻破了。 这种速度让诺玛公爵十分不满,可他也没办法——除非他不计代价,将诺玛家族亲卫队派到前线上去,否则无论他怎么许诺、怎么封赏,也没办法把军队的士气提升起来。 莫来军的战斗力本来就不如色雷斯军,士气再怎么低落,守得住才有鬼! 熊猫来到莫来港的当天,正好听到了铜币防线被首下一城的消息。 他叹了口气,倒也没觉得意外或者失望,而是用私聊联系了柳道青。 “莫来人这么靠不住,你们的计划来得及准备吗?”他问。 柳道青过了一会儿才回答:“我们也不知道,莫来人的废柴程度超乎想象,现在大家都有些抓瞎——要是按照这个速度的话,我们原定的十几座山峰连着崩塌的计划就不可能实现了,最多塌掉一两座就是极限。” “一两座山峰?那才多大威力啊……人家行军的时候肯定拉着长队,除非你们在山上安排一支部队,趁着敌人被山崩吓得一片混乱的时候杀出来,否则我看不出来区区塌一两座山峰有什么用处。” “我们也这么认为,现在又有人在讨论,是不是设法在山上蓄水,到时候弄个洪水冲一下……” “崩塌山峰还算靠谱,在山上蓄水?谁特么想出这种智障主意的!能够冲垮大军的蓄水池,那要多大啊!有这功夫建这么大的蓄水池,多炸两座山不是更好?” “我也这么觉得。” “还有,在山顶上蓄水,水从哪里来?” “他们说,让我去行云布雨——我好歹也是个龙嘛,这是我的本行。” “这莫非当色雷斯大军里面那些魔法师是死的喽?下两场小雨根本没什么用处,蓄不了多少水。想要下大雨,人家难道不会举行魔法仪式驱散雨云?想要一个人对付整个色雷斯随军法师团,别说你一条鱼龙,就算把东海龙王找来,他也要累吐血了——多半还没用。” 看到这话,柳道青忍不住笑了。 他当然知道熊猫说得没错,东土的四海龙王不过是70级档次的boss,其中东海龙王敖广是四海龙王之首,79级。这个级别牛逼不牛逼?当然牛逼!但要让一个79级的法师去跟一票至少二三百个少则三十级多则五十级的法师团刚正面,以一己之力对抗人家的联合魔法仪式? 朋友,看到旁边那块冻豆腐了吗?想死的话拿那个砸脑袋,至少舒服一些。 想要做这种事情,70级层次的龙王们是不够格的,80级层次的风雨雷电或者水德星君可能也差一点,总要有请90级层次的大佬共工出场,才能有十成十的把握。 柳道青的本事,比共工如何? 实话实说,他要能升到110级,没准能够跟共工试着较量一下——然而他现在只有43级。 所以看到熊猫的话,他忍不住就想笑。 了笑过之后,接下来就只有叹气了。 无论山崩也好,洪水也罢,时间不足、能力不够,始终是一个大问题。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感叹:“要是这一仗能够迟两年打,那该多好啊!” 第七十四章、金色的都市 莫来商业联邦的首都,莫来港。 这座城市有很多别称,其中最为人所熟知的,是“金色的都市”。 金色,黄金的颜色,财富的颜色。 这座都市是整个西陆最重要的商业中心,是最大也最繁华的商业都市。其地位大概相当于地球上“日不落帝国”时代的伦敦或者是二战之后不久的纽约。 从天空俯视的话,可以看到这座城市大致上呈现出一个南北方向延伸的宽阔长方形。长方形的南部,一字排开三个港口,而且第四个港口也正在建设。数以百计的船只不断在各个码头进出,海面上繁荣得好像是马路一般。 超过十条宽阔的马路横竖穿过这座城市,无论白天还是黑夜,马路上永远都有许多车队川流不息。 来自世界各地的商品在这里汇集和交易,海量的金钱和货物在此变换主人,无数人在这里获得或者失去财富,每年都有新的富翁出现,也都有旧的富翁破产。 金钱,是这座巨大都市的永恒主题。 熊猫走在一天宽阔的主干道边缘,看到一个年轻的商人正在和胖胖的老板讨价还价,就一批铁矿石的价格展开激烈的交锋。双方吐沫横飞,不断就各种他想得到或者想不到的问题纠缠,锱铢必较。 这不是因为他们小气,而是因为他们的生意规模太大,就算百分之一的价格,也是普通人一年甚至几年的收入。他们是商会的管事,哪怕多赚一点,对于他们也是有好处的。 对商人来说,能赚钱就是最重要的本事。一个商人越能赚钱,就会被人看得起。在莫来,“赚钱最光荣”的思想几乎深入每一个人的心中,就算是路边小孩,问他将来想干什么,多半也是“想赚大钱”。 在这种环境里面,卖家竭尽所能地抬价,买家想方设法地压价,互不相让,简直犹如战场厮杀一般。 熊猫没有停下脚步,走着看着,感觉真是大开眼界。 在莫来港,除了商业特别发达之外,另有一个独特的印象,就是“胖”。 这里的人们以胖为美,以胖为荣。因为他们觉得衣服可以作假、谈吐可以作假、装饰也可以作假,唯独胖做不了假。没有优裕的生活条件,没有充足的收入作为支持,想要把自己吃胖了,谈何容易?把自己吃胖了,是“有钱人”的基本特权,穷人是想也不要想的。 地球上常常有人感叹“喝水也胖”,其实不然。世界上没有不吃就能胖的人,真正喝水也胖的,那是病,叫水肿。只是很多人的思维存在误区,以为吃肉尤其吃肥肉才会长肥肉,所以才会有种种误解。 熊猫的大师兄曾经代表他们这一派,去好几个有练武传统的寺庙交流武术。他就很惊讶地发现,那些吃肉练武的武僧往往并不胖,反而是守戒吃素的大和尚们,一个个长得肥头大耳,俨然一副弥勒佛相貌。为此他特地找学医的朋友问了,才知道原来人肥胖的最主要原因是碳水化合物,吃素的人因为缺乏脂肪带来的饱足感,往往会吃比较多的米饭,碳水化合物摄入太多,加上大和尚们天天念经打坐,缺乏足够的体力劳动,所以才一个个长成了笑弥勒的模样。 走着走着,时间差不多到了中午。熊猫随便选了个饭店,让伙计上几道能体现莫来风格的菜色,结果菜上桌之后,他每种尝了一口,忍不住就笑了。 甜的,全是甜的! 按说莫来作为港口城市,食谱理应偏咸才对。但奇妙的是,这里的特色菜竟然都是甜的,罕有例外。 他拖住伙计专门问了一下,才知道莫来著名的三十二道菜色里面,不甜的只有四道,比例不足百分之十五。 “为什么你们莫来人喜欢吃甜?”他好奇地问。 伙计摇头:“不是我们莫来人喜欢吃甜,而是甜食才能体现莫来的风格。” “这两者有区别吗?” “当然有区别。”伙计叹了口气,说,“比方说我,我就算是想要吃得这么甜,也吃不起啊!” 熊猫忍不住笑了:“你这人倒也实在。” “穷人没本事,也就只能剩下实在了。”伙计说,“想要嘴花花,也要有这份底气才行。我要跟客官您一样,开口就是吃莫来的特色菜,我肯定也满嘴花言巧语。” 熊猫又笑了:“你要是有空的话,不妨坐下一起吃。” “贵贱有别,或许您不在乎,但我在乎。”伙计叹了口气,“我必须在乎,您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熊猫点头,问:“你叫什么名字。” “杰克,我叫杰克。” 随着这句话,他的头顶顿时浮现出了象征角色模板的蓝色。 熊猫微微一愣,问:“你练武吗?” “略微练过一点,不算高明。” “对手是寻常壮汉的话,你能打几个?” 杰克笑了:“不要说‘几个’了,一个就能打得我满地找牙。” 熊猫更加纳闷,问:“你学过经商?” “学过一点。” “什么程度?” “一般的加减法,还有简单的记账。”杰克回答,“至于各地方言、乘除法、预算之类,学那些需要花很多钱,我学不起。” 熊猫想了好一会儿,问:“如果你发财了的话,想要干什么?” “我想要当个船长,开一艘世界上最快的船,在大海上冒险!” “冒险?不是经商?” “经商有什么意思!冒险才有趣啊!”杰克的眼睛闪闪发光,“我想要穿过被风暴笼罩的大海,去世界的东方,看看传说中的东土大陆。我想要穿过传说中贯通各个世界的天河,去天使和恶魔们居住的地方参观……我想要寻找那些海盗们留下的宝藏,我想要找到前人没发现过的大岛屿,用我的名字命名它们!最好能够让后世学者批评我‘混账杰克,给那么多岛屿都起同样的名字’……那就最好了!” 熊猫点点头,大致上猜出了对方的身份。 如果这个杰克真的就是他所猜想的那个“杰克”,那么他未来会成为了不起的大海盗,用无数的冒险从“海盗”之中诞生出“冒险家”这个行当,在巴巴罗萨死后继承“海盗王”名号。 当然,相比“海盗王杰克”这个称号,他更喜欢的是“杰克船长”。 【熊猫:说出来大家可能不信,我现在正在吃饭,给我上菜的伙计是个未来的传奇强者。我该怎么办?在线等,急。】 第七十五章、投其所好 熊猫的调侃激起了穿越者们侃大山的热情,一时间各种调侃一条接着一条,聊天频道俨然变成了段子大全。 在这些段子里面,也有人说话比较靠谱,比方说安东尼就建议熊猫设法把这个人招揽过来。虽然这样或许会影响他未来的成长,让他没办法成为传奇强者,但对于迟早会踏入传奇境界的穿越者们而言,一个未来的传奇强者,远不如一个现在的优秀下属。 三余的看法则和安东尼相反,他觉得既然这人未来能成为传奇强者,不如现在就结交他,帮他拼凑成长所需的机会。只要能让这位传奇强者早日成长起来,就能给穿越者们增添一个强大的帮手。 迄今为止,穿越者们在这个世界上还没能够结交哪怕一位传奇强者。换句话说,他们还没有真正踏入这个世界人间巅峰的层次,甚至于都没有真正接触到这个层次。这对他们来说当然不能算坏事,毕竟现实的传奇强者们究竟有多大本事?能不能对穿越者们构成威胁?谁也没把握。 穿越者们的不死之身也不是真的无法可破,如果被人突然打昏,然后冰冻封印起来,那就没办法了——当然,穿越者们之间互相有联系,会长三余也会定期联系大家,一旦发现某人失去了联系,肯定出动高手去追查。要是追查的都出了意外,那就等大家踏入传奇境界之后再去。反正十年也好,五十年也好,一百年也好,大家迟早会普遍踏入传奇境界。到时候一百多个传奇一拥而上,东西大陆所有国家所有势力联手,也别想挡得住。 大势在我,自然底气十足。 但大势归大势,谁也不想路上遭遇太大的挫折。这就像看网络小说,主角一帆风顺,那是大家都喜欢的。主角遭遇千灾百难,在成长的道路上死爹死妈死师傅死老婆死孩子……那基本上没人会喜欢。 所以不接触传奇强者,真未必算什么坏事。 可是,随着穿越者们在这个世界活动越来越多,影响越来越大,迟早是要跟传奇强者们接触的。比方说熊猫当初刺杀理查德,就跟西陆第一强者寒冰剑圣过了招——结果是被秒杀。 这种情况以后肯定还会发生,色雷斯的传奇强者远不止寒冰剑圣一个,乃至于其他国家的传奇强者,还有那些没有确定归属的传奇强者……他们当中,大多数人都属于经过研究之后确定不大可能拉拢的,如果穿越者们不能以足够的武力震慑他们的话,只怕会有很大的麻烦。 所以,如果能够培养出一个对穿越者们友好的传奇强者,就能给大家带来巨大的帮助。 别的不说,“全票反对”和“一票支持”之间,可是有巨大差别的。 相比安东尼的看法,熊猫更加赞成三余的意见,所以他很快就作出了决定。 “杰克,如果要买一艘船的话,需要多少钱?”他开口问道。 “一艘船?”杰克一愣,但他显然做过功课,很快回答,“这要看您打算买什么船,不同的船,价格也是不同的。寻常小渔船的话,大概二百金币可以买一艘,再加一百金币可以把东西配齐全了,随时能够出海;但如果你要买的是能够预测暴风雨,可以潜水,遇到强大海兽时还能短暂飞行躲避的魔法船,那么可能光造价就要达到百万金币这个档次了。” “哦?世界上还有那么厉害的魔法船?”熊猫好奇地问。 “目前没有,但理应是能够造出来的。”杰克回答。 熊猫点头——他现在算是明白未来“海盗船长”那艘号称跑得比风暴还快的海面水下空中三栖冒险船“黑珍珠号”究竟是怎么来的了。 原来早在这个时候,杰克就已经在琢磨自己将来要用什么样的船。是该说他胸有大志呢?还是该说他痴心妄想? 熊猫笑了笑,问:“如果我愿意资助你的话,你想要一艘什么样的船?” 杰克吃了一惊,疑惑地看着他:“您打算资助我?我可是要去冒险,不是要去经商啊!” “这世界上的商人已经够多的了,不缺你一个。”熊猫说,“但冒险家却不够多,所以我觉得如果你想要当冒险家的话,倒是值得资助一下。” 杰克认真地看着熊猫,想要确定他是不是开玩笑。熊猫坦然地和他对视,目光中没有半点虚伪。 过了许久,杰克才说:“如果您真的希望我能够冒险成功的话,我倒是想要去学习航海技术。” 他唯恐熊猫觉得自己不靠谱,解释说:“航海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意外随时都可能发生。在所有的航海里面,冒险又是最危险。就算是那些老练的船长,也不敢轻易离开熟悉的航线。因为躲避风暴或者别的危险而偏离航线的船只,一般只有三分之一还能回来……我的能力或许差不多可以当个水手,但想要当一个合格的船长,还早得很呢!” “您愿意投资我,这是我的荣幸。但为了对您的投资负责,也为了对我自己以及船员们的生命负责,我需要充分学习航海本领,先让自己可以有能力充当一个船长。在那之前,我没资格去搞冒险。” 熊猫听得连连点头,笑容满面:“很好!你是个认真负责的人,没有被机会或者财富迷惑。这样一个人,值得我投资!那么,如果你想要学习航海本领,需要多少钱?” 杰克叹了口气:“这不是钱的问题。航海知识除了那些老船长之外,就只有一些学者懂得。他们不会愿意轻易传授知识。” “那应该只是钱给得不够多而已。” “给太多的钱,就不值得了。”杰克说,“比方说我找个学者,给他一万金币,他肯定愿意把所有东西都教给我,因为他的那些知识,或许连一千金币都不值。您是投资者,我要对您负责。” 熊猫沉默了一下,问:“那么如果给你足够的钱,你会选择去哪里学习呢?” “我会考虑去西文莱卡。”杰克说,“那个以猛虎和巨鲸为旗帜的国度,是这世界上航海业最发达的国家。相比缺乏冒险精神的莫来商人,西文莱卡的船长和学者们掌握着更多的关于海洋和航行的知识。而且不远万里去求学,也足以显示我的诚心,可以比较容易打动当地的学者们。” 熊猫说:“但是这一路上会很危险,或许你根本没命活着抵达。” “也许吧,但如果我连启程的这条路都过不去,那就是命该如此,我没什么好抱怨的,只能对您说一句抱歉了。” 熊猫笑了:“我觉得,你可以先学点武艺,比方说剑术或者格斗什么的。恰巧我对此有点心得,如果你愿意的话,就跟我走,我可以教你一段时间。等到你有能力在这片大陆上孤身行动,再上路也不迟。” 第七十六章、天才学生 既然决定了要教杰克一点本事,熊猫自然就不能现在去南方群岛了。他在莫来港边缘地区买了间大房子住下,找了木匠、铁匠和皮具匠,打造了一些练武用的道具,将一间大房间弄得如同练武场一般。 几天之后,一切就绪。看着这间和他记忆里面十分相似的练武场,他忍不住笑了。 在这个世界上当然也有各种锻炼器材,跟地球上的算是大同小异——除去一些锻炼尾巴或者角之类的工具之外。 所以当熊猫要打造这套器材的时候,只是跟工匠们大略地谈了一下,他们就把东西给打造出来了,跟熊猫的要求大致上是符合的,至于一些细微之处——无所谓,练武又不是搞科研。 杰克已经辞职,住在了这间“武馆”。他这几天都在训练体能,每天累得犹如死狗一般,有时候甚至还会趴在路边呕吐。 按说这样锻炼已经会损伤身体,但在熊猫的神圣能量治愈下,那都不是问题。相反,由于恢复加速的原因,他的锻炼效果也被大大增强了。短短的几天时间,他就能够一口气跑上至少十公里,然后还能有余力做上肢运动项目,身体的强壮程度,已经差不多追上了一般初出茅庐的冒险者。 要知道,他可是个饭店伙计,不是什么武术专业的啊! 对于自己的成长速度,杰克也颇为自豪。熊猫却淡淡地说:“这不算什么,在东大陆当年有个饭店伙计,跟一个醉鬼学了一夜的本事,然后就一路走南闯北斩妖除魔,打出了偌大的名声。你跟人家比起来,还差得远呢!” “啊?世界上竟然有那么厉害的人?” “厉害吗?我也没觉得他有多厉害——他挺倒霉的,可能是自己把好运气都用了吧。后来老婆为了拯救苍生死了,女儿年纪轻轻也死了,孙女在拯救苍生之前,最担心的就是他……你要跟他一样,那可真不是什么好事。” 杰克缩了缩脑袋:“我只要当个冒险家就好,拯救苍生什么的,还是找别人去吧。” 熊猫想起当初看过的游戏cg,忍不住笑了,笑容里面很有几分恶意。 在游戏cg里面,杰克可是开着他的黑珍珠号,载着一票人间的传奇强者们,跟着玩家们的城堡一起飞向末日之龙的。拯救苍生这件大事,他还真参加了。 当然,这种事情,他是肯定不会说出去的。 有了练武场之后,他就开始指导杰克练武。杰克不愧是未来的传奇强者,虽然模板只是蓝色程度,可是学武的天赋好得出奇,真正是一点就通。如果说他锻炼体能的时候,表现只是“杰出”的话,学武的表现就完全像是那种套了主角模板的动漫角色——看他的表现,熊猫一点都不怀疑他能够在几天时间里面学成武功,比方说三天入门七天强者,一个月能够参加天下第一武道会……只要他能够保持这种速度,绝对不是问题。 那位客栈伙计从不会武功到拯救世界,前后只用了大概一年左右,要换成杰克的话……给他足够的磨炼,估计他也行。 难怪这家伙未来可以成长为传奇强者! 教了他四五天之后,熊猫就觉得,自己似乎已经快要没什么可以教他的了。 遇到这种不管什么功夫,讲一遍就能有所领悟,练三四遍差不多就纯熟了的徒弟,除非是传说中掌握一千种忍术的拷贝忍者,否则哪个师傅的家底够他掏的? 好在杰克这不科学的学习速度并没有持续很久,五天之后,他的学习速度一下子就恢复了正常。原本熊猫还担心自己会不会没本事可以教他,此刻终于不担心了。 按照正常人的学习速度,想要把他的本事学完,至少还要个一年半载吧。 说来也巧,这一天正好是月中。按照莫来港的传统,圆月的当天,各个商会会联合举行一次大型的拍卖会,决定一些大宗生意或者是稀罕货物的交易。熊猫琢磨着自己到莫来港也快十天了,还没去最繁华的地区看看,就带着杰克一起出发,前往莫来港的核心区域——黄金大道。 黄金大道真正的名字叫港口大道,顾名思义,它是毗邻三座港口的第一条道路。这条道路其实并不非常宽阔,却有着特殊的地位——对于商人们来说,距离商机越近,得到商机的可能性就越大。那么能够将商店开在港口大道的,自然就是最可能得到商机的。 因为这个缘故,各个商会都热衷于在港口大道开设店面。但港口大道可以容纳的店面是有限的,商家的需求却是无穷的。于是就导致这里的房价越来越贵、越来越贵。 一些年前,曾经有一位学者用“以金币铺满屋子里面所有地面”的价格卖掉了自己位于港口大道的住宅。他因此感叹:“这条道路已经不能叫什么港口大道,而要叫黄金大道才差不多。” 黄金大道的别称,就是因此而来。 对此,熊猫是很不屑一顾的。区区一层金币铺地算得了什么?在地球上,某些“黄金地段”的价格已经高到要用几张百元大钞叠起来铺满了才够买下的地步,考虑到购买力,明显是那边比较贵。 更重要的是,自从“金币铺地”之后,港口大道的房价差不多就停滞在了这个水平——因为从那之后,这里就再也没发生过房产交易。而在地球上,黄金地段的店面依然在不断交易,每交易一次,就昂贵一回。 熊猫初中毕业那年,曾经跟着家人一起去首都旅游,当时导游小姐在某个地方说“这里的房价达到每平方米七万,是全中国最贵的房子”,等到他在首都一个大学毕业的那一年,每平方米七万,早已不是什么“全国最贵”,很多学区房的价格都已经超过了它。 相比之下,港口大道虽然底价高,可光凭交易少、涨价慢这一点,就显得后劲不足。 或许……要等到日后战争时期,莫来商业联邦对于海运的需求进一步增强,这条“黄金大道”的地价才会进一步上涨吧。 到那个时候,这条不算很长的道路,也许会发展到像某些笑话里面说的一样,一条街的房价,超过一个国家一年的收入…… 第七十七章、千金一掷 大拍卖会是由“黄金大道”上的各个商家轮流承办的,这个月负责承办它的是独角鲸商会。这个商会跟西文莱卡共和国有密切的关系,商会高层里面不止一个来自于西文莱卡。靠着那个虎与鲸之国独步西陆的航海技术,他们的船只失事率远比别的商会更低,所以在海运方面有巨大的优势。具体说来,他们优势最大的在于客运,整个莫来港的中高档货船,几乎都在他们的控制之下。 另外还有个说法,说当年海盗王巴巴罗萨年轻时候曾经在西文莱卡那边避祸和学艺,当时独角鲸商会的前辈对他颇有照顾,所以他成名之后,也很少对这个商会下手,因此才会让这个商会在海运上拥有优势。 当然,这种道听途说的事情就不足为证了,熊猫也不感兴趣。 他感兴趣的是,今晚会有什么东西拍卖? 带着满脸好奇和兴奋的杰克,他们在黄金大道入口的地方下了马车——拍卖会前后这段时间,商用马车只能送到这里,想要进去的话,必须在黄金大道里面拥有店铺才行。 这也是用以区分身份的办法,能乘坐马车抵达的,自然就是有钱有势的大佬,可以得到贵宾待遇——大佬们当然未必都拥有黄金大道里面的店铺,但肯定会有专门的马车迎接他们。 至于步行来的,那就只是配角,无足轻重。 熊猫倒也并不在乎配角不配角的,他带着杰克不急不慢地走在可以容纳四辆马车并行的街道上,看着两边急匆匆走过的商人们,以及不时从道路中间飞驰过去的马车,觉得颇为有趣。 人和人之间的差距,在此刻充分表现了出来。 杰克羡慕地看着那些马车,过了一会儿,忍不住说:“潘先生,为什么您不预约一辆马车呢?以您的财富和能力,完全可以预约到的吧。” 大拍卖会提供“专车”预约,只要没有犯罪记录,并且有五万金币以上的押金就可以。这位贝尔·潘先生可以毫不在乎地说出“资助一条船”这样的话来,绝对能够拿得出押金。 “没必要。”熊猫满不在乎地说,“我感兴趣的是拍卖会的货物,又不是这马车。” 杰克若有所思地点头,觉得自己又学到了一点知识。 来到独角鲸商会店铺大门前,门口的护卫并没有拦人,但侍者却向他们询问有没有邀请函。 “没有就不能参加拍卖会吗?”熊猫问。 “当然可以参加,我们是商人,商人绝不会将顾客拒之门外。”年轻但显得很沉稳的侍者微笑着说,“不过,如果是没有邀请函的顾客,就只能在底层大厅里面参加拍卖会。因为二层的席位和三层的包厢,都是事先已经定好了的,一个位子一个人,没有多余。” 熊猫点头,表示理解,然后又问:“你们有今晚计划拍卖的商品清单吗?” “这个……清单都是摆放在包厢里面的,我根本接触不到……”侍者为难地说。 熊猫笑了,拍拍他的肩膀:“小伙子很有前途,继续努力吧。” 说着,他就和杰克顺着人流走了进去,来到了底楼的大厅里面。 大厅是扇形结构,“扇柄”位置是拍卖台,拍卖台上有展示用的魔法阵,可以将需要拍卖的物品投影在空中,让大家看得清楚。而顾客们的座位则是一个挨着一个的椅子,最前面几排已经都被坐满了,熊猫和杰克只能坐在靠后的位子上。 不过这也并不影响,因为每一排椅子都比前面一排高一些,就像是地球上的阶梯会场一样,除非你倒霉,前面坐着一个尤涅若那样的大块头,否则不用担心被遮挡视线。 熊猫和杰克的运气不错,坐在他们前面几排的人个头都不高,一点也不影响他们的视线。 过了一段时间,港口的大钟敲晚上八点的时候,拍卖会正式开始了。 拍卖师是个高高瘦瘦,一点也不“莫来港”的中年男人,他的面容显得很冷峻,不像个商人,倒像个杀手。而且熊猫分明能够从他的身上感觉到一缕杀气,这人手底下必定有不少人命。也不明白独角鲸商会究竟是怎么想的,居然找这么一个人来负责拍卖。 这位拍卖师并没有自我介绍的意思,直截了当就开始介绍第一件商品。 “一套珍珠项链,辅珠都是一级群岛珍珠,主珠是一颗人鱼之泪。”随着他的介绍,空中投影出了那串项链的模样,一颗颗滚圆的珍珠洁白无瑕,显然都是上等货色,而位于项链中央那颗蔚蓝色泪滴状的宝石,则不断折射出美丽的光彩,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拍卖师并没有详细介绍这串项链的用途,但杰克却是有些见识的,向熊猫低声说:“人鱼之泪是人鱼族特制的宝石,戴在身上可以避免溺水。这串项链估计至少要上千金币。” “底价两千金币,每次加价不低于一百金币。” 杰克摸摸鼻子,尴尬地笑了。 “你也没说错,这东西以魔法道具的价值来说,其实差不多也就一千多金币。”旁边一个老者笑着说,“只是你忽略了它‘首饰’的价值而已。” 熊猫对于这串项链当然没兴趣,稳坐不动。那老者倒是在两千四百金币的时候喊过一次价,被超过之后就没有再喊。最终这串项链以两千六百金币成交,被一个胖胖的商人——莫来港的商人似乎都是胖胖的,最多就是像他们旁边这位老者那样“微胖”,或者是像买下那串项链的商人那样“很胖”的区别而已。 看着满座的胖子,熊猫不禁想起了一个笑话: 张三去重庆旅游,晚上吃大排档,他强调“我不吃辣”,然后老板兼厨师回答:“我们这边做菜,只有重辣重辣和微辣,没有‘不辣’。” 当然这只是笑话,重庆菜也有完全不辣的,就像莫来港的商人其实也有很瘦的。 比方说,买下后面一件拍卖品,一瓶“威风药水”的老头。 这老头整个人几乎都干瘪了,但喊价的时候声音却比谁都大,气势汹汹。尤其在跟第一排一个大胖子竞价的时候,他几乎是在咆哮,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熊猫觉得,最后那大胖子之所以退缩,未必是不想要那瓶可以让男人“威风”大约半个月的魔法药水,而是怕这老头会跳起来掐死自己…… “威风药水”最终成交价格是一千八百金币,接下来的几件拍卖品,价格也大多在一千以上,三千以下。 这种价格,对于这类魔法物品或者奇物药水来说,大概算是略贵,但并不很夸张。 只是……看着他们这样一件件拍卖,每每张嘴就是一千甚或几千金币,熊猫忍不住就想起了一个成语。 一掷千金。 他们这每一笔生意,可不就是实实在在的“千金”么! 第七十八章、穿越者们的影响(上) 大拍卖会的效率很高,短短一个小时的时间,就已经拍卖出去差不多二十件商品。尽管按照坐在熊猫他们旁边那些商人们的说法,价格都不算很高,但却实实在在地把拍卖会的气氛给炒热了。 这一轮拍卖结束之后,是大约十分钟的休息时间。侍者们端来水果和甜酒,供参加拍卖的顾客们任意享用。这些当然是免费的,所以杰克毫不客气地选了几个最贵的水果——比方说只在雷顿王国冬天出产的冰瓜,平时一颗就要十枚金币,他此前从来只是眼馋,没有真正尝过,这次一口气吃了四个,吃得自己站都站不起来。 看他这宛若饿鬼投胎的吃相,旁边的商人纷纷致以鄙视的目光,杰克也有点脸红,熊猫却不以为然,笑着说:“既然想吃,那就吃吧。与人无害的事情,怎么做都是你的自由,没必要在乎他人的眼光。” 杰克愣了一下,问:“别人看不起……也没关系吗?” “如果你发了财,别人会看不起你的钱吗?”熊猫问。 杰克立刻回答:“不会。” “如果你变成强者,别人会看不起你的拳头吗?”熊猫又问。 杰克想了想,回答:“也不会。” “如果你有了成就,别人会看不起你的成就吗?”熊猫继续问。 杰克又想了想,回答:“应该也不会。” “那你怕什么?”熊猫笑了。 杰克也笑了,摸摸肚子,满脸轻松。 小小的插曲之后,拍卖会进入了第二轮。 这第二轮和第一轮的确不同,一开始就是硬货——被摆上拍卖台的,是一把没有开刃的附魔双手阔剑,附魔效果是坚固加强和体质增强,而它的用途,赫然是训练。 是的,这件在附魔武器里面也算精品的双手阔剑,赫然只是一把训练用武器。 坚固加强,可以让它不容易损坏;体质增强,可以让训练者能够承受更大的训练强度,仅此而已。 对于附魔装备来说,每多一种附魔,价值都要提升一大截。附魔效果是无法叠加的,也就是说,一个人身上不管有多少件附魔装备,同类效果里面能够奏效的都只有最强的那一种。 而这把训练用剑的两个附魔效果里面,坚固加强是初级,体质增强是中级,已经相当实用。 初级的坚固加强,让这把钢铁阔剑几乎不可能在日常的训练之中损坏;中级的体质增强,能够让一个文弱书生承受相当于壮汉的训练强度。两者结合,对于商人子弟的基础训练大有好处。 所以这把剑最终的拍卖成交价格也很高,达到了四千金币。 这只是开始,随后的几件商品一件比一件高,不止一件都接近了五千金币。 在接连拍卖了好几件商品之后,几个壮汉一起上台,搬来了四件厚重的全身铠甲,摆在台上。 看到这些铠甲,熊猫眉头微微一皱——这些铠甲看起来颇有一些眼熟,尤其是摆在最前面那一件,沉稳厚重,简约内敛,乍看上去不起眼,但仔细看却能看出处处都设计得十分巧妙,和当今流行的铠甲风格大相径庭。 在他的印象里面,全世界会制造这类款式铠甲的工匠,只有一个人…… “普雷特工坊出品的全身甲,一套四件,其中包括由普雷特·雅玛大师亲手打造的重甲一件。”拍卖师大声说,“底价七千金币,每次加价不低于一百金币!” 台下顿时议论纷纷,熊猫清楚地听到,二楼也有人在讨论。 “普雷特·雅玛?就是在诺玛地区崭露头角的那个铠甲工匠?从这些铠甲看来,他的手艺很不错啊。” “但是这些铠甲不漂亮啊,作为装饰品的话,太朴素了。” “而且……完全没有附魔。他为什么不找个魔法师帮忙?随便附点什么效果,价格也能提升很多啊!” “我倒觉得他的做法是对的,这些铠甲质地不错,尤其他亲手打造的那件,可以称得上是罕见的精品。与其随便找个二三流的附魔师糟蹋了,不如直接卖没附魔的铠甲。日后若是别人附魔不好,也跟他没关系;附魔得好,也少不了他的一份功劳……” 在熊猫附近,那些中小商人们同样在讨论,不过他们讨论的就是关于这几套铠甲的来历了。 “这几套铠甲是军用的吧,怎么会流入拍卖场的?” “诺玛那边形势不好,很多人都撤了。大概是撤退的军官缺钱,拿出来卖了吧。” “唉!你们说诺玛这次还能不能守得住?” “希望不大,上次听到的消息,是铜币防线已经摇摇欲坠,估计撑不到一个月了。算算时间,大概还有二十天左右吧……” “幸亏我之前就已经结算了那边的生意!” “色雷斯打破了诺玛防线之后,在铁锁要塞之前,是不是就没什么能阻拦他们的了?” “应该是吧……” “这么一想,大半个联邦都没了啊!” “那有什么办法?打不过啊。” “没了就没了吧,反正色雷斯人也要买东西,也要卖东西,难道他们不做生意吗?” “……你说得对,对我们这些小商人来说,考虑那些高档次的东西,根本没有意义。” 熊猫听着他们的讨论,心中暗暗叹息。 他又通过私聊联系了普雷特(长孙武),询问关于这些铠甲的事情。 当得知自己为莫来军中精锐打造的铠甲流入了莫来港拍卖场的时候,普雷特并没有愤怒或者埋怨,只是回了一句:“这种事情,我之前就已经想到了。大概是无法避免的吧。” “你不生气?”熊猫问。 “生气也解决不了问题。”普雷特回答,“何况……我是个铁匠,我制造的铠甲,本来就应该在市场上流通。就算现在不成为商品,日后也是一样。诺玛公爵尚且都要弃城而走了,我区区一个铁匠,又能怎么样呢?” 熊猫叹了口气,安慰了他几句,没有再谈这个令人郁闷的话题。 就在他们私聊的时候,普雷特工坊这四件套的铠甲拍卖了出去,卖出了九千九百金币,只差一点就达到五位数。 当普雷特从熊猫那里得知这个价格的之后,正在火炉旁忙碌的他停下了锤子,沉默许久,深深地叹了口气。 “也许……我的铠甲,还会有更多出现在莫来港的拍卖会上吧。” 他如此感叹,然后就吩咐学徒们,准备收拾行李。 “我们跟诺玛防线的缘分,大概也快到尽头了。”面对惊讶的学徒们,他如此说,“我不想看到这片我们奋斗了快一年的防线彻底陷落,所以在那之前,我们就走吧。眼不见,心不烦。” 第七十九章、穿越者的影响(中) 九千九百金币的大件拍卖之后,接下来的几件商品价格迅速回落,掉回了五千以下。 莫来港的商人们显然都见多识广,一点也没有“人傻钱多”的意思,他们或许愿意多花一点钱买精品,但浮动的幅度并不大,也很少看到大家互相斗气抬价的情况。熊猫穿越前在网络小说里面经常看到的两个富翁为了面子疯狂抬价的桥段,迄今为止都还没发生。 接近十点的时候,拍卖师宣布了第二轮拍卖的最后一宗商品。 “生体软甲,可以穿在任何铠甲或者衣服里面,抗冲击能力极强,能有效抵挡钝击,配合金属丝内甲的话,也能很好地抵挡穿刺和切削攻击。”拍卖师如此介绍,“最大的优点在于魔防,遭到魔法攻击的时候,能够百分之百地吸收攻击威力,直到铠甲破损。” 这话说出来,台下立刻就沸腾了,甚至连二楼都传出惊呼声。 “完……完全魔防?!怎么可能?!” “这样的东西,为什么会放在第二轮拍卖?至少应该放在第三轮压轴吧!” “胡扯!这种东西压根就不该被拿出来卖,私下早就被大人物们给分掉了啊!” 拍卖师没有开口,等顾客们议论了一番之后,才抬起手来做了一个安静的示意,然后等大家稍稍安静一些,第一次详细介绍。 “这件生体铠甲,来自于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炼金术士。他以史莱姆为基础,研究出了这种奇妙的铠甲。它在诺玛防线上经过了实战的检验,性能绝对可靠。但是它也有缺点,就是舒适性极差——根据我们商会的人员实际使用实验,发现它穿在身上的感觉就像是浑身涂了黏胶,非常的不舒服。除非是鱼人、蜥蜴人之类身体覆盖鳞片,感觉相对迟钝的种族,否则一般人很难坚持长期穿着。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原因的话,它按说是不可能被拿出来拍卖的。” 他的目光扫过大厅,沉声说:“这样吧,如果谁有兴趣的话,可以亲自上台试穿一下,就明白了。” 很快,就有一个富有冒险精神的老商人上了台,侍者捧起那个如同一只史莱姆形状的“生体铠甲”,放在他的双手上,然后就看到这铠甲迅速伸出若干触手一样的东西,朝着他的身上蔓延。 老商人发出尖利的叫声,简直就像是一只被厨师追杀的公鸡。 随着“生体铠甲”的穿着,他的叫声越发的惨烈,让很多人都忍不住捂住了耳朵。而当这件“铠甲”最终全部穿上身之后,他剧烈地喘息着,低声说:“我……我头晕……” “没办法,生体铠甲会影响皮肤的呼吸,如果不是心肺足够强壮的人,时间长了必然会头晕。”拍卖师面无表情地说,“您刚才大喊大叫,消耗太多体力了。” 老商人叹着气,摇头:“这东西我用不了,我相信大多数人都用不了!它太……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反正真的不行,不行!完全不行!” 拍卖师让侍者使用魔法道具,控制“生体铠甲”恢复原状,然后侍者就扶着老商人下台休息去了。他则将目光扫过全场:“舒适性存在重大缺陷的生体铠甲,底价三千金币,每次加价不得低于五百金币。” 场下一片沉默,过了一会儿,二楼上传来了话音:“三千五百金币。” 这句话似乎是一个信号,二楼的中大型商人们纷纷开口,价格不断上涨,看得底楼的中小商人们目瞪口呆。 “奇怪……这铠甲不是很不舒服吗?为什么他们还要你争我夺?”杰克纳闷地问。 熊猫笑了笑,说:“再怎么不舒服,关键时刻能拿来保命,那就是值得的。何况他们也未必一定要自己穿,给自己的侍卫队长穿,不就好了嘛。” 旁边那个和善的老商人也说:“没错,那些大商人跟咱们不同,他们都是带着保镖的。他们的保镖实力很强,穿着这种铠甲也能行动自如——就算不舒服,只要不是他们自己不舒服,谁会在乎?” 杰克这才恍然大悟,忍不住叹了口气:“给大商人们当保镖,可真辛苦啊!” “那是当然,天底下没有好赚的钱。” 熊猫如此说着,通过私聊联系了伊洛(寒风):“你把给尤涅若做实验的那种铠甲卖出去了?” “没办法,人穷志短,马瘦毛长。我都穷到要靠你资助,才能付得起保护费,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你卖了多少钱?” “就卖了一件。三千金币,成本大概一千,利润还不错。” “我现在在莫来港的大拍卖会会场上,这边正在拍卖它,目前已经提升到快八千金币了。” “靠!” 正在做实验的寒风眼睛一瞪,手一抖,手术刀划拉一下,让那个倒霉的实验品提前结束了痛苦。 他叹了口气,将这只已经看不出形状的幼年沙虫扔到旁边的废弃槽里面,灰红色的史莱姆立刻扑上去,很快便将它完全包裹住,开始慢慢消化。 他自己则站在废弃槽旁,沉默了许久。 过了好一会儿,他摇摇头,冷漠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别人能卖出高价,那是他们有本事,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已经赚到很高的利润了,没必要再贪心。与其浪费时间折腾这些无意义的事情,不如专心研究,早日研究出更好的产品。” 他很快恢复了平静,从一边的魔法囚笼里面又拿出一只幼年沙虫,将它固定在手术台上,开始了新一轮的实验。 拍卖会会场里面,竞价依然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二楼的商人们对于这件铠甲相当有兴趣,你追我赶,互不相让,价格也节节攀升,很快就超过了一万金币的大关。 最终,这件舒适度糟糕到令人发指的生体铠甲,被以一万两千金币的高价给卖了出去,购买它的,是一位二楼的大商人。 这个价格让杰克大开眼界,也让熊猫大为感叹,他不禁在心中暗暗嘀咕:“谁说科学没用的?谁说造原子弹不如卖茶叶蛋的?科技才是第一生产力啊!” 第八十章、穿越者的影响(下) 一万两千金币的压轴戏,对于大拍卖会第二轮来说,是个超乎寻常的成绩。 “已经很多年没见过第二轮就破万的拍卖会了。”坐在熊猫他们旁边的一个胖商人(虽然这个特征在莫来港很不起眼,但熊猫也看不出他还有什么别的外貌特征)如此感叹,“这才只是第二轮啊!” “是啊,不知道第三轮会拍卖些什么。”那个和善的老商人如此说道。 “其实我更想参加最后一轮拍卖,可惜身份不够,上不了三楼。”坐在前面的一个商人回过头来,叹着气说。 熊猫好奇地问:“最后一轮拍卖是怎么回事?” “最后一轮拍卖,其实就是我们莫来商业联邦的国政而已。”老商人摇摇头,说,“只是用了拍卖的名字罢了。坐在三楼的,都是我们联邦的决策者们。等三轮拍卖结束之后,他们会就过去一个月的国政作总结,同时讨论未来一个月的国政。他们具体怎么讨论,反正我不知道,那些道听途说的,也一点都不值得相信。” 熊猫这才恍然大悟,不禁有些好笑。 莫来商业联邦不愧是以商业立国的国家,居然连国政大事都会放在拍卖会会场上讨论,简直是奇葩! 不过,相比莫来商业联邦的国政,熊猫更感兴趣的还是第三轮的拍卖品。 在他看来,像是精品铠甲、优质附魔武器、乃至于生体铠甲这类东西,差不多已经到了寻常拍卖会的顶峰,再往上都是一些稀世珍宝,有价无市不说,买下来还很容易烂在手上——比方说赫赫有名的宝石“星核碎片”,用价值连城来形容绝对不夸张,但这东西除非超大型魔法阵或者超巨型傀儡再或者是魔法战舰之类只存在于传说中的用途,否则就算是最顶级的附魔也用不着,谁要是买了,百分百会烂在手上,也不知道等到儿子甚至孙子那一代的时候,能不能等得到买主。 过了一会儿,第三轮拍卖开始了。 拍卖师依旧面无表情,环顾全场之后,说出了第一件拍卖品。 “巴巴罗萨平安旗,昨天刚刚注册,有效期一年。”他说,“底价一万金币。” 熊猫顿时明白了。 和第一轮、第二轮不同,第三轮拍卖,都是关系到“商业运作”的东西。 比方说“巴巴罗萨平安旗”,那就是海盗王巴巴罗萨颁发的信物,只要把这个挂在船队旗舰的桅杆上,走遍整个西大陆,也没有哪怕一个海盗敢来找你的麻烦。 对于海商来说,这面旗帜就是平安的象征,可谓万金不换! 最终,这面旗帜被二楼一位商人以两万金币的价格买下,熊猫他们旁边那个老商人还嘀咕:“这次的平安旗感觉卖得有点便宜,看来莫来的战况不好,终究还是影响了大家做生意的热情。” “是啊,上次平安旗卖这么便宜,还是色雷斯袭击各个港口之后吧。” “但事后不久,就传出挂着平安旗的那艘船虽然停在被袭击的港口,但色雷斯人愣是没敢袭击的消息……结果平安旗卖得更贵了。” “贵也好,便宜也罢,反正跟咱们没关系。咱们就算将来做海商,这辈子也发展不到够资格去挂平安旗的地步啊。” 商人们说着笑着,浑然不把那些高价的拍卖当回事。 拍卖会进入第三轮,跟他们这些底楼大厅的商人们就没什么关系了。他们现在差不多纯粹就是开开眼界的,想要买下什么东西……呵呵,钱多得烧吗? 接下来,又是几件商品被拍卖,正如熊猫猜测的那样,都是一些关于商业的东西——比方说几艘商船的转让,某个商会的部分股份,或者是地段很好的店铺、房产之类。 跟这些比起来,武器铠甲什么的,再怎么珍贵终究也有限。 或者说,那些珍贵到足以跟这些东西相媲美的武器铠甲,神经病才会拿来在这里拍卖! 过了一会儿,拍卖师说:“下一件商品,特雷拉王国北境塔拉汗伯爵领新特产‘青草糖’在莫来国内的一年全部供货份额,底价五万金币。” 熊猫长大了嘴巴,目瞪口呆。 同样目瞪口呆的还有很多底楼大厅的商人,不少人都忍不住问:“青草糖是什么东西啊?” 拍卖师拍了拍手,侍者们端着一个个茶杯走到了商人们旁边,每个茶杯里面都是一小杯翠绿的茶水,甜香扑鼻。 熊猫和杰克自然也都分到了一杯,他拿起来喝了一口,甜味很浓,清香而带着微微的苦涩,的确是很有青草的感觉。 等所有人都尝过之后,拍卖师才说:“青草糖是塔拉汗领的新产品,具体来历不明。经过验证,确定无毒。它甜而清香,微苦涩,有明显的青草口感。就口味来说,不如蜜糖和甜树糖,但毕竟也是一种糖类。塔拉汗商会承诺,每年的供货量不会少于五千斤,如果不足这个数目的话,他们愿意按照当时的市价,用等价其它商品补足。” “五……五千斤?!” “天啊!这么多!” “那个塔拉汗……他们究竟养了多少蜜蜂?” “他们该不会每个村子都有几个德鲁伊吧?” 商人们议论纷纷,一个个满脸惊讶。 在西大陆,糖是十分昂贵的东西。这里没有甘蔗也没有甜菜,产糖只能依靠两个来源——蜂蜜和一种类似糖枫的树。这两种糖都十分的昂贵,贵到什么地步呢?熊猫前不久在饭店吃了几道能够体现莫来港风格的特色菜,清一色的甜菜,总共花了差不多两百金币——主要成本,就在糖上。 塔拉汗青草糖虽然口味不佳,但五千斤这个数量却足够惊人——这差不多已经接近了整个莫来港一年的消耗量。换句话说,只要拿下这笔生意,未来一年里面,将会成为莫来王国举足轻重的糖料供应商人。 这可实实在在是一笔大生意! 而熊猫震惊之后,就急忙联系上了柳道青——据他所知,穿越者之中,以柳道青为首的一批人一直在折腾土法制造可乐,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制糖。 “制造可乐需要的几种药物还没凑齐,味道始终不对劲。”柳道青如此回答,“后来我们一琢磨,在找到合适的药物之前,不如先把我们做出来的粗糖给卖了,也算是回收一些成本。” “每年五千斤,你们的产量有这么高吗?”熊猫纳闷地问。 “麦芽糖而已,大概一斤半的米就能做出一斤糖来,产量根本不是问题,问题只在于保密罢了。为了防止惹麻烦,我们还找本地德鲁伊代表,就是那个天天折腾药草说是要当医生的让奈,往糖里面加了几种迷瑟勒勒森林特产的药草汁液,特地把甜香的麦芽糖调出苦涩味道呢。” 熊猫咧了咧嘴,摇摇头,什么都没说,却忍不住笑了。 不知不觉间,就算是那些不怎么参加战斗的穿越者们,对于这个世界也已经造成了越来越大的影响。 第八十一章、杰克的离去 第三轮拍卖的压轴戏,是一艘魔法船。 它以三桅战船为骨架,许多关键部位都用钢板加固,前后有四个水密舱,可以保证浮力。同时这四个水密舱也是四个魔法阵,分别可以提供“造风术”、“火矢术”、“驱散雨云”和“侦测生物”四个法术。这艘船航行在海面上,能够凭借造风术制造的大风疾驰,不受风向和洋流限制;当暴风雨来临的时候,它能够依靠驱散雨云的法术给自己制造暂时的安全区,大大提升逃生的机会;通过侦测生物,它能够有效地避开那些强大的海兽;而如果万不得已需要战斗的时候,连珠一般的火矢激射,战斗力足以在几分钟内击沉一艘寻常战舰。 这样一艘船,自然是每一位航海者尤其冒险家的挚爱。杰克听着介绍,看着空中的魔法船模型,两只眼珠几乎都要凸出来了。如果不是拍卖场上只有模型而没有船,熊猫怀疑他甚至可能会不顾一切扑上去摸一摸甚至舔一舔。 嗯,舔船什么的,本来就很流行嘛。熊猫记得公会里面不少人,当初都整天嚷嚷着什么“列克星敦是我老婆”之类,那比舔船可更进一步了。 这艘魔法船是整个拍卖会上唯一熊猫买不起的东西,不过……他其实什么都没买,就是来看了一回热闹。 坐在他旁边的老商人也一样什么都没买,底楼大厅里面的中小商人们,大多数都什么也没买。 对于这场大拍卖会而言,他们大概只能算是过客,是群众演员吧。 回到武馆,杰克沉思了许久,第二天早上,他表示准备现在出发,前往西文莱卡共和国。 熊猫并没有惊讶,只是问:“你决定了?” “嗯!决定了!您也说过,我的成长已经到了瓶颈,接下来的提升要靠日积月累。以我的本事,只要跟着商队一起行动,差不多也没什么风险。既然这样,那差不多就是我该出发的时候了。”杰克认真地说。 熊猫看着他,在他脸上看到了认真严肃,没有半点想要偷懒或者投机取巧的意思。 于是熊猫点了点头,又问:“你估计需要多少钱?” “我可以在商店做点兼职,路上应该花不了几个钱。只要准备学费就行……我估计有一千金币肯定足够了。” 熊猫给了他十枚魔晶币:“自己多小心。学成之后的话,让人捎个信去塔拉汗,我有朋友在那边工作。” “到时候,我该把信写给谁呢?”杰克问。 “塔拉汗有个安卡医生,他开了一间‘赤脚医生学校’。你到时候把信寄到那边,寄给他就行。” 杰克有些惊讶,没料到贝尔·潘先生竟然还认识一位很厉害的医生,但转念想到潘先生的本事,也就不觉得奇怪了。 有本事的人当然应该跟有本事的人结交,像潘先生这样的人,跟能够开医生学校的名医结交,也是理所当然。 他很快就收拾好行李,向熊猫道别。然后找了一家主营东方贸易的商会,以旅行者常见的兼职打工方式,跟上了一支将要前往东方的商队。 隔天一早,太阳才刚刚升起来,商队就出发了。 熊猫远远看着他穿着利落的旧皮甲,佩着长剑,犹如一个初出茅庐的冒险者一样,跟着马车缓缓远去,忍不住笑了。 “这个时候,我或许应该说一句‘历史的车轮又一次滚动起来’了吧……” 他自言自语着,找到了负责房产买卖的职业中间人,打算出售那间武馆。 “老实说,武馆不好卖。”中间人也是个胖子——莫来港的商人大多数都是胖子,他听了熊猫的介绍之后,摇头说,“你如果想要以武馆的价格卖出,那么我估计就算过好几年,也未必能够卖得出去。” 熊猫问:“那如果我想要把它卖出去的话,以什么价格比较合适?” “旧屋吧,以旧屋出售,应该就有人会买了。”中间人略一思考,回答,“只是有点吃亏,你的装修,以及那些练武设备,全都无法算在房价里面了。” 熊猫思考了一会儿,又问:“如果我想要保持这房子的模样,一年大概要花多少钱?” “您准备外出?” “是的,我要外出几年。”熊猫说,“或许还会更久。” 中间人思考了很久,最后说:“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倒是有个建议。你可以跟冒险者协会谈谈,把这武馆以较低的价格租给他们,由他们负责保管和打理。” “租给他们?他们要这个武馆干什么?作为训练场?”熊猫有些疑惑地问,“冒险者协会自己应该有训练场吧。” 中间人叹了口气,说:“他们当然有训练场,而且很大。但是随着诺玛那边战况不利,估计未来一段时间,我们莫来会处于比较艰难的情况下。有条件的话,能够多一个训练场,多训练一点新人,总是好的。” 熊猫这才明白,笑着说:“既然是这种原因,那么租金我可以算便宜一些,一年给我一枚金币就好。” 这个价格简直相当于白住,中间人也忍不住笑了:“那么,等您下次回到莫来港的时候,一定要记得拜访冒险者协会,相信他们会很高兴地邀请您共进晚餐的。” 熊猫点点头,留下房屋凭证,头也不回,潇洒地走了。 他一点也不担心对方私吞自己武馆——房产归属权,是有登记备案的。除非这中间人牛逼到可以找莫来港市政厅的高层,捏造一份假的房产转让协议,还要找厉害的魔法师仿造自己的魔法签名,否则的话,怎么也拿不出像样的备案来。 何况,他还真不在乎区区一间武馆。 告别了房产中介,他直接来到了港口,打算乘船前往群岛地区。 莫来港的三个码头上船只不断进出,密密麻麻。相信其中前往群岛地区的应该不少,只是熊猫总不能直接一艘船一艘船地问过去,所以他站在码头上,稍稍有些茫然。 过了一会儿,他注意到一间规模不小的酒馆,忍不住笑了。 龟有龟路鳖有鳖路,码头上的事情,当然应该问码头的地头蛇。 第八十二章、寻船 熊猫走进酒馆,迎面就看到两个壮硕的水手正在扳腕子,十几个水手围观,不停地给他们呐喊助威。 这两人都是络腮胡子,虎背熊腰,胳膊比寻常少年郎的大腿还粗,一看就知道力气很大。他们左手握住桌子的边角,右手互相握着,竭尽全力想要压倒对手。然而他们实力不相上下,纵然额头上都青筋暴起,手也变得通红,却依然没办法将对手压倒,两只粗壮的大手在空中几乎纹丝不动,看不出半点胜负的兆头。 熊猫却皱了皱眉,他一眼就看出两人已经竭尽全力,甚至于发力已经超出了身体能够承受的极限。短时间还好,时间长了的话,必定会伤到身体。 他不愿看到这两个壮汉就这样平白受伤,于是伸出手去,握住了他们正在角力的两只右手。 “你们再这样下去,手腕会受伤的。”他说,“就算平局好了,一局胜负,哪有手腕重要。” 两个壮硕水手其实也有点骑虎难下,他们当然知道自己已经发力过猛,接下来怕是要受伤。但混江湖的最重视就是面子,他们一向自诩大力士,难得遇到对手,宁可受伤也要赢得这场比赛。 但此刻,当熊猫伸手握住他们双手的时候,他们只觉得一股力量将他们彼此的力气都接下,然后缓缓减弱,不由自主地跟着收了力。 这两人相貌粗豪,但心里可不傻,自然明白那个高大的兽人本领高强,绝非他们能够企及,立刻不约而同地收手,小心翼翼地看向熊猫。 熊猫点点头,笑了笑,朝着吧台走去。 他还没走到吧台,就听到背后有人嚷嚷:“平手的话,赌局怎么算?” “是啊!这人什么来历?瞎捣乱!” 但说归说,并没有人过来找他的麻烦。 熊猫此刻穿着那身圣武士的铠甲,要放在拍卖会上,至少也能值得两三千金币。那些水手们或许无法确定这套铠甲的实际价值,但光是看它完整的结构和流畅的线条,就知道不是一般货色。能够穿得起这样铠甲的人,他们这群苦哈哈卖力气的人,怎么敢招惹? 但世界上总有一些事情可以制造例外,比方说,喝醉。 一个显然喝多了的水手就嚷嚷着:“xx的圣武士,不让老子发财也就罢了,连老子赌钱都要捣乱!给你看看老子的厉害!”挥起酒瓶,冲了上来。 他还没冲到熊猫面前,参加比赛的两个大汉之一就跳了起来,一把抱住他,把他拖走了。 “你喝醉了!” “我没醉!” “你都找圣武士打架了,还没醉?人家一拳头就能打死好不好!” 那醉鬼依然在挣扎,在骂骂咧咧,旁边的水手无奈之下,抡起酒瓶砸在了他的脑袋上,将他打昏了过去。 无论如何,他们都不会让这醉鬼去招惹这个看起来就很厉害的圣武士。 虽然说圣武士大多比较遵纪守法,不会胡乱杀人,但被惹上门的话,就算不杀人,打断一条胳膊什么的,总没问题吧? 何况他们走南闯北,着实见过辣手无情的圣武士,万一这个圣武士也是那一种,该怎么办? 看着小小的骚乱平息,熊猫笑了笑,走到吧台面前,对正打量着他的酒保说:“给各位水手朋友们一人一瓶酒。” “什么酒?”酒保问。 “他们平时喝什么酒,就给什么酒。” 酒保点了点头,让坐在吧台后面一个明显兼职打手的壮汉拿了一箱子甜酒,一个个发了过去。 水手们自然知道,这些酒比他们平时喝的要好——他们只有赚了钱,才会来喝这种瓶装的甜酒,一般情况下,他们喝那种桶装麦酒,就已经足够了。 但他们可不会跟酒保对着干,纷纷道谢,各自享用起来。 熊猫拿出一把金币放在吧台上,酒保看了一眼,摇头:“太多了,用不了这么多。” “剩下的,我想要买一份中介。”熊猫说,“我想要去南方群岛,想要找艘比较靠谱的船,最好还能尽快出发。如果你能为我作这个中介,剩下的钱就是你的。” 酒保的眼睛顿时一亮,这笔钱数量不少,做一回中介就能赚到的话,实在是喜出望外! 他略一思考,就说:“竖琴美人鱼号预定两天之后出航,船长杰克跟我也算认识,不出意外的话,他今晚就会来酒吧招募几个身手厉害的水手。以你的身份和本事,想要上他的船,他一定会欢迎的。” “杰克?”熊猫愣了一下,问,“他也叫杰克?” “叫杰克的人太多了,我能列举出至少二十个来。” 熊猫笑了:“好吧,那么我想要问一下,这艘船一般做什么生意?” “那是一艘快船,从群岛购买一些人鱼族特产的商品,然后从我们这里购买糖果……杰克做这个生意已经快十年了,从来没出过问题。” “快船?”熊猫眼睛微微收缩了一下,“那么……他做不做一些特别的‘兼职’?” 酒保摇头:“反正我没听说过,他的路子也不像是做那一行的——别的不说,他的水手很少损失。做那一行的话,按说水手应该死得很多才对。” 熊猫点头,认可了这种解释,于是又买了点酒菜,坐到酒馆的角落上,耐心等待起来。 时间渐渐过去,天色渐暗。很多水手和船长陆陆续续来到酒馆,让酒馆里面变得热闹起来。 差不多太阳落山的时候,酒保突然带着一个脸上有伤疤的中年男人来到了熊猫这里。 “这就是杰克船长。”他说,“剩下的,你们自己谈吧。我不喜欢过问不该我知道的事情。” 说着他立刻转身,很快就走远了,那中年人坐在了熊猫对面,用沧桑而老练的目光打量着熊猫,他的眼神有一种很狡猾和轻松的光彩,看得出来是个厉害人物。 熊猫笑了笑,说:“我叫贝尔·潘,是个圣武士,准备去南方群岛。” “我叫杰克,快船杰克。平时就做莫来港和南方群岛之间的生意。” 随着他的自我介绍,熊猫看到了他的角色模板。 也是蓝色。 他忍不住在聊天频道里面嘀咕:“我又遇到了一个杰克,是个船长,还是开快船的,蓝色模板……莫非这家伙才是未来的海盗王杰克?” 第八十三章、杰克船长和竖琴美人鱼号 ??u???v?~?e?3/??'u???h???b??$?y?a??????x?[5,?????快船杰克”会不会是未来的海盗王杰克?\r 熊猫看不出来,别的穿越者们也看不出来。\r 以年龄相貌来说,未来的海盗王杰克是个大概三十五六的壮年男子,饭店伙计杰克再过些年自然会长大到那个模样,而眼前这位船长现在虽然看起来略老一点,但踏入传奇境界之后变得年轻,也不是什么稀罕事情。\r 至于详细的相貌,海盗王杰克的立绘是一个扎着旧头巾,穿着很随便,笑容放荡不羁的男子。他并不见得有多英俊,却有一种不被拘束、自由自在的气势,就像是在海面上吹过的风,不会为任何东西停留。\r 熊猫多少还记得游戏里面这些重要npc的立绘,对照立绘,他觉得饭店伙计杰克有几分相似,而眼前这位船长杰克跟立绘差别就有点大了——这位船长脸上最大的特征,是他那双既粗且直的眉毛,以及那双充满了神采的眼睛。相比之下,他脸上那几道并不明显的刀疤,反而算不上是什么显著特征了。\r 这样的眉毛和眼睛,跟游戏立绘中放荡不羁的海盗王杰克,有着显著的差别。\r 然而……世事无绝对,相貌也是会变化的。何况游戏中的立绘和现实中的相貌,其实也未必都很相似。熊猫见过铁血宰相利奥波德,游戏里面的立绘和现实中的利奥波德之间,只能说有七八分相似,如果事先知道的话,能够看得出是同一个人,仅此而已。\r 熊猫对照着自己的记忆和眼前船长杰克的相貌,觉得如果自己有先入为主的成见的话,似乎也能在两个人脸上找出一些相似之处来……\r 他心中暗暗叹气,没有再考虑这个让人头疼的问题,和杰克船长商量起关于搭船前往南方群岛的问题来。\r “我的船上有足够的船舱。”杰克船长说,“无论人鱼的商品也好,糖料也好,一则价格昂贵,二则我可以买到的份额也有限。所以我的船从来都不会满载。事实上,我也常常做一些载客的买卖,毕竟载人可比运货赚钱多了。”\r “很少有客人愿意乘坐快船吧?”熊猫问。\r “你是个老手!”杰克船长笑了,“越快的船越颠簸,对于乘客来说,乘坐快船可不是什么愉快的事情。这一点,没有一定航海经验的人是不会知道的。”\r “只是听教会里面的前辈说过而已。”熊猫回答。\r 杰克船长的目光在他盔甲胸口的圣徽上停留了一下,点点头:“受难之神教会是个好地方,我有个朋友,他小时候家乡遇到饥荒,一个受难之神教会的圣武士挟持了领主,威逼领主开仓赈灾——他就这么挟持着领主耗了差不多两个月,最后等饥荒结束,自己自杀了。真是了不起的男人!”\r 熊猫垂下眼帘:“为守护无辜而死,是我们的光荣。”\r 这件事他毫无印象,不确定眼前这位船长是否在试探自己,只能如此回答。\r 杰克船长当然不可能知道他在想什么,继续说道:“虽然有些失礼,但为了我和船员们的人身安全期间,能否请你施展一下你们教会特有的能力?”\r 熊猫点头,闭上眼睛,片刻之后,金色的光芒从他的身上发出来,化为一对光翼,把这张桌子和坐在桌子周围的两个人都包裹在了里面。\r 这是受难之神教会特有的神术,守护之翼。\r 杰克船长伸手在光翼上摸了两下,感受到神圣能量特有的令人安心的温暖,终于满意地笑了。\r “太好了!”他高兴地说,“我很荣幸能够和您这样的圣武士同行,如果您愿意的话,我想要现在就邀请您登上我的船——竖琴美人鱼号的船舱还算舒服,应该不至于失礼。”\r 熊猫也笑了,收起了法术。\r “提前上船适应环境,当然可以。”\r 吃完晚饭之后,他就跟着杰克船长离开了酒吧,从一号码头走到了三号码头,果然看到了“竖琴美人鱼号”。\r 那艘船整个涂成白色,船身上用金色颜料画了一个拿着竖琴的美人鱼。这艘船和周围的其它船只有些格格不入,它明显比一般货船要狭长许多,船头也有显著的翘起。而且和货船不同,它没有用以祈祷幸运的船首像,在船的前端,是如同兽牙一般尖利的撞角。在船舷上,也分布着好几台战斗用的弩炮——看得出来,这艘船不仅可以载货,也可以战斗。\r 如果不是之前酒保信誓旦旦地保证,熊猫绝对不会想要乘坐这样一艘船航海。不管怎么看,他都觉得船长室里面应该藏着一面黑色的旗帜,当船在海上遇到落单肥羊的时候,船长就会让水手们降下象征着莫来商业联邦的“金币和船”旗帜,换上这面象征海盗的黑旗。\r 因为是晚上,船上的水手并不多。竖琴美人鱼号的水手一半来自于群岛,一半来自于莫来港附近,现在那些家住这里的水手们都已经回家了,要等到明天才会陆陆续续回来,然后后天早上出发。\r 这让熊猫对于这艘船的营生又放心了许多——海盗是不会选择本地人当水手的,兔子不吃窝边草的道理,谁都明白。\r 正如杰克船长所说,竖琴美人鱼号的船舱还算舒适。尽管空间稍稍狭小了一点,但床铺够柔软,床上还有用来固定身体的绳索,睡觉前只要用绳子把身体固定住,就算风浪再大也不用担心被摔出去。\r 当然……前提是,你别晕船。\r 穿越之前的熊猫就有点晕船,尽管他的身体相当强壮,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害怕那种没办法脚踏实地的感觉。他晕船也晕飞机——只要离开了陆地,他就晕。所以到后来,他如果要出远门的话,都宁可坐火车。\r ……结果就遇到了那件事。\r 想起往事,熊猫轻轻地叹了口气,没有用绳子把自己固定住,就这么普普通通地躺在了床上。\r 船只在海风和波浪中轻轻摇晃,他的头也渐渐眩晕。于是他叹了口气,打开角色面板,静静注视着技能栏,过了一会儿,看到技能栏里面浮现出了“航海”技能。\r 二话不说,他一口气用经验值把这个技能升到了十级。\r 眩晕的感觉飞快地消失,他甚至觉得现在这种轻轻的颠簸是一件很舒服的事情,就像是躺在按摩椅上一般。\r 满意地笑了笑,熊猫安心地睡着了。 第八十四章、出海 !hd???g??1?6?}?:??g?p???b?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