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底三万尺》 第1章 《地底三万尺》 作者:朱少麟 申明:本书由奇书网(isuu.)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1 时间,不详;地点,不详。 他们让我二十四小时保持高度紧张,日夜不停强光照射,我的面前是一份纸笔,等待我的自白,但是人能将自己交代到什么层次呢?除了我认罪三个字,我决定不再多言。 我另外从墙上撕下了这张优美的风景海报,我要在背面写出一些真心话并且让它们非常不着边际,然后再将海报悄悄抛弃。 这想法让我满意极了。我的确留下了口供,只是多么不幸,这张海报注定要随着果皮纸屑一起漂流,沾染上各种酸臭,历经各种令人傻眼的差错,最后消失在他们亲手造出的万吨垃圾中,永远深深埋藏。 还有什么吐露方式,更接近这世界的真相? 如果不反对的话,请以开朗的心情听我诉说:首先,我是一个有感情的人——尽管笑吧,我已经太久没见过任何欢颜。 不知从何时开始,身旁的人个个骇怕我。河城中的居民是怎么挖苦我的?他们说我心理异常,说我冷血阴险,甚至残忍地说我是个恶魔,说得就好像我不曾是个孩子,不曾为了索取一点爱而神伤、而傻气、而彷徨一样。 我确信我曾有过一个童年,那时似乎没有人骇怕我,怎么落到今日这一步?真可惜无法奉告,现在我愿意追忆的范围只限于河城的岁月,如果发现我过度悔恨,请不用费心猜想,我完全是为了自娱。 太多往事萦绕我心,其中真有不少耐人寻味的情景,为了方便回顾,我们且先让时光倒转1861天。 何以如此精确?老实说,日期无关紧要,差别只是我受苦的长度,如果为了诸位的欢乐而改成一万天亦无不可。回到正题吧,就是在那一天,我首度光临河城,或者说,试图找到河城——好吧,不妨直说,进城之前我完全迷了路。 独自驾车胡乱绕行,正好让我饱览风光,并且得到两个感想:其一,河城周围那一望无际的丘陵地,枯旱的程度,就好像遭受过百万次天打雷劈。后来我才渐渐明白,因为景色太过凄凉,会前来此地定居的动物,只有人类与线鬃鼠,那是一种天生就痛恨同伴的小兽。 其二,我想我爱上了这片景观。 人们也许会料想,以我热衷园艺的程度,必定偏好茂密的绿意。这完全是误解,赏花者才需要美景当前,而栽花人渴望的是裸土、是潜质,就好像这样一块寂寞的大地。 人们所误解的还有我前来河城的理由。 我的朋友们并不祝福我的新工作,是的,我曾经有许多挚友,他们这样语带嫉妒地说:“你这职位来得太过梦幻。” 他们之中有些人显得相当烦恼:“我的天哪,你不会真想去河城吧?清醒点好吗?” 而我则认为那些从不做白日梦的人才是活得有如在梦中。 况且我也无法留在故乡了,就算河城再偏远我也乐意一探——为了不让诸位进一步误解,我想说明,这与我当时的小小失恋并无太大关联,只是以往的生活太过于平淡,所以我奇妙地假设,真正的浪漫应该是远在天涯一方,而河城的职务正好向我招了手……总之,无需岔开话题,直接回到那一天,我已启程来到河城边缘,迷途中枉走了无数里程,我来到一处险峻的河谷,路势越攀越高,夕色越来越浓,终于在这儿我遇见了人踪。 那是两个男人。 两个看来还不脱稚气的年轻人,颇为错愕地瞧着我驱车上了山岗。 到今天我还能清楚地记得,满天像烈焰一样的鲜红晚霞前,那孤零零的两尊身影,并立在石崖的最末端,那幅彻底绝望的模样。 他们之中较高的那人长得颇带野性,他警戒着我的来临,又不时回头打量谷底,似乎非常烦心,另一位则是俊秀得像个女孩儿,只见他慌张地向后退却,再差一步便要堕入深渊,这两人看起来都是一样的衣衫凌乱,神态一样的疲倦狼狈。 此情此景让我永生难忘,说不上为什么,我看出来了,这两个孩子正准备要从此地跳下悬崖。或许他们对于我的来意也同样疑猜,所以只是忐忑地望着我下了车。 念及他们即将是我所治理的子民,我的心中产生了一些慈爱之情,只愿表达出援助的意思,我想将随车携带的点心餐盒、或衣物、或随便任何东西馈赠给他俩,但也许他们不习惯接受施舍,我亦拙于直接表达友谊,于是我和蔼地搭讪:“二位可是来自河城么?” 两人的反应都是一愣,接着都笑了。他们的答复实在过于粗鲁,在这边请容我删改部份发语词与欠雅的赘字,重整之后的大意是说:“我们再倒楣,也沦落不到河城那鬼地方去。” 好了,诸位现在应该明白我的意思,河城并不是什么度假胜地,实情正好相反,人们之所以被遣送到此,都是各种荒唐与堕落故事的结局,简单地说,河城是暂时收容破产者的中途站,从某个角度来说,确实算是天涯一方,只是缺乏了浪漫。 在管理河城的岁月中,我想说,残酷并非我的天性——这不是寻求谅解,请恕我直言,我根本就瞧不起诸位浅薄的善恶观,如今说出真相我也不介意诸位的嘲笑,人们只以为我趾高气昂,却没有一个人能够明了,我有多么不喜欢这份工作,不喜欢的程度,逼得我曾经像个厌恶上学的儿童一样,凭空捏造出许多病痛:胃溃疡、肝炎、骨刺、肺痨,不管是什么顽疾都好,只要能让我顺利调离河城。 天可怜见,寄出的调职申请全遭到了驳回,因为郁闷的缘故,我所谎称的各种病况竟然一一成真,谁都看出来我整天心悸头疼,我渐渐厌倦食物,接着厌倦治疗,到末了厌倦泪水,厌倦笑容也厌倦阳光。 所以我要特别提起一个女子,说说她的故事有助于诠释我的心情,再者,谁能忘得了这样一个美人?她有个极可爱的名字,叫作景若非。 没错,就是诸位回想起来的那位传奇歌手。 我能了解诸位的震惊,只有少数人知悉她就是在河城度过余生,这都要感谢媒体的慈悲,当然也不该忽略我的体贴,在我的特意保护之下,景小姐自从迁入河城以后,再也没遭受过一次采访的骚扰。 该怎么形容景小姐呢?应该说,上天必然非常钟爱她,既给了她惊人的美貌,又赋予她无比的才华。身为景小姐的歌迷,我个人推荐她晚期的专辑,尤其是她尝试中低音域的“天空私语”——这张音碟的非凡成就已不需要我的溢美之词,绝对值得五颗星的评鉴荣誉。 早期的作品则让人太轻易爱上她,那种爱是肤浅的,景小姐的歌艺像是熟酿的烈酒,只有慢酌才能尝出深度,就算是最苦涩的情歌,经由她唱出来也透着甘甜,仿佛希望之光就在前方不远似的,只可惜真实生活却击败了她,这些也无需我再多费笔墨,关于景小姐是如何酗酒、吸毒、遇人不淑、负债累累、走入下坡,都已经过扒粪杂志的大量揭露,而她终至于销声匿迹,行踪成谜,实情则不为人知。是的,她倒楣地沦落到了河城。 没有人会忘记景小姐进城时的轰动,全城的居民争相围观这位大明星,她的一颦一笑果真不令人失望,而我明白她实际上疲倦慌乱,打从血管里渴望酒精。 因为太同情她,景小姐成了我生命中的法码,一边是职责,另一边是我的真心。 为了帮助景小姐戒酒,我安排她担任锅炉杂工,那工作处与外界隔离,景小姐将可以专心对抗瘾头,不用担忧任何无聊人窥探她的窘状。 锅炉间的干燥烟雾虽然永久损伤了她的歌喉,她还是保有夺目的艳光,再多的布料也裹不住她所散发的撩人之火。我侧面得知——河城里最不缺乏的就是闲言流语——景小姐每天耗费许多光阴梳理仪容,我愿意体会她的耽美之情,不过裁减掉部分的女性浴间,确实是我所必需采取的对策。 新颁布的发禁则获得了空前的恶评,我不得不薄惩几位过度打扮的女士,以表明我不是一个朝令夕改之徒。 景小姐病了,我曾多次亲自探望她,诸位绝不会相信她有多么冷淡,永远都是待我以这一句:“您请离开,我这儿没什么好招待您。” 为了强化她拒我于千里之外的张力,景小姐还将我馈赠的新鲜水果弃置在地上。 我不曾记挂她的娇蛮,太美的女人总是保有任性的特权。我派她参与河床掏浚工程,是为了让她多晒些暖阳,人们又议论纷纷,甚至传言说我想“活活累死她”,苍天可鉴,景小姐与我之间的关系奇qisuu.书,是何等优雅的对抗,人们凭着恶意的眼光,当然看不明白,我和景小姐实际上完成的是一首双人合唱,就像天籁之音那样抒情,那样合拍,那样婉转。 景小姐病重了,当我获悉她再也下不了床,便即刻前去与她晤面,这次她一反常态,挽住我的手说了许多亲切的话语,又频频催促我打好灯光,并且问我,她的容貌看起来是否上相? 她显然将我误当成了记者。我只好告诉她,“景小姐,您从未有一天像今日一样美丽。”于是她回报给我一朵最纯真的笑靥,其可爱的程度让我想起了我的妹妹的青春年少,所以我为她拍了一些照片。人们说她已然疯狂,我完全反对,她天生就是个表演者,习惯华丽的夸张,也需要观众的回响。 第2章 她的最后一次登台演出,只有我一人目击。那是个天将未亮的清晨,我因为长期失眠,养成在河边摸黑散步的习惯,景小姐必定是探听到了,所以她在河岸上守候。 初会面时我并未认出那是景小姐,这都该怪她在脸上涂抹了那么浓烈的彩妆,她尚且非常不合时宜地披上一件宽大斗篷——细看之下是她卧病时我遣人送去的毛毯,虽说河城向来没有时宜的问题,但猛一瞧见她的装扮,我还是不禁毛骨悚然,景小姐看起来真像个死神,飘来河畔,正要展喉唱出我的挽歌。 凉爽的晨风中,景小姐像是很稀奇似的许久看着我,终于启齿,她胸中似乎藏有千言万语,但她只说出了半句:“辛先生……”就飞跃入河里,留给我无限的想象余地。 她是在呼唤我,以那么充沛的感情。我不否认她当时曾想要擒我一起入河,可惜她太虚弱也太情急,没有察觉出我其实愿意随她而去。附带一提,她去得还真是迅疾。 此后我多方搜集全了她的歌唱专辑,常常终夜聆听她的低吟细语,并且着手研究她的生平轶闻,一寸寸揭去她的冷漠面纱,重新认识了另一个深深隐藏的她,也感慨她所认识的何尝又是真正的我?我非常希望有幸能为她写一本传记,尽管她是如此薄情,连个小坟也不肯留下,好让我在伤心时,坐在坟头找她说说话,幸而河还是在的,河水浸满了她的旋律,只有我能听见。 人们说我是个变态,说我藉职务之便害死了许多人,包括景小姐在内,我一次也没为自己辩解。何需多费唇舌呢?善恶是互相牵扯不清的,没有人真正罪恶,也没有人完全无辜,世界就像个大矿坑人人互相挖掘,所得仅止是碎屑,如何界定是非?在我心中,惟一真实的标准只有美。 唯美的视野让一切变得清澈单纯,只要想到每个亡魂,不过都是回到了最恰当的归宿,例如说景小姐,没有比那样戏剧性的落幕更适合她的美,我心平静。但是为什么又时常想起你? 糟糕至极的是,几乎记不起你的模样。 说不出你的发色的浓淡,常常从镜子中误见到倔强的你,随即又发现那其实是我的孤单。你走得何其痛快,从不顾念我有多么难受,但我可曾恨过你?从来也不恨,平心而论,我折磨你就如同你辜负我一般多,这样很好,符合平等与对称之美,说到了平等,我常常不禁猜想,你是否也怀念着我? 你尽管保持沉默吧,早已经不再奢望你开口,听好了,我宣布重逢的时刻就要来临。 我的末日已在眼前,我已放弃进一步答辩,只求迅速结案。我知道审判过程将公正廉明,我将被处以殛刑。 由于这世上没有人比我更了解痛苦,我希望能保有自荐死刑方式的权利,基本上我提议以压路机将我辗毙,由脚辗起,我将像你一样忍耐,然后我将再一次遇见你,就在远离一切的高空,不再有旁人,不回到从前,不期待明天,只剩永恒的我俩,难道你还能再闪避?我心忧伤。我将再也不会让你离去,因为在那样的高度,世间一切牵绊都只是尘埃,那儿几乎与天堂接壤…… 然而,该死的你应当知道,边境最是荒凉。 2 “嗐,哪还有什么地方比这里荒凉?” 读完最后一行,我当场把午餐吐了出来。 这张湿淋淋、脏兮兮的海报,是我费了好大功夫才从废物堆中发现,它有一半的篇幅淌满了厨余汁液,我还得扯出另一片纸屑拼命擦拭。 掏了许多年的垃圾,还有什么恶心的东西我没见过?但是辛先生的这篇鬼话太有威力,它就像整个垃圾坑的恶臭发生气爆,炸出翻天覆地的陈年污垢,脏到这种地步,就绝对需要我这个清扫魔人出场了。 先说我自己。我的这辈子大约做过六百次矫情的个人简介,写过三四十封我差点信以为真的履历表,这一次,为了对抗辛先生那张让人抓狂的海报,我决定卯上全力,来一场最嚣张的自我介绍。 我是一个身高中等、体重中等的健康男性,年纪也算中等,我的姓名并不重要,没有人真的在乎,大家就直接叫我“帽人”。 这是一个绰号。 河城的人喜欢取绰号,越低级越好,反正管你是伟大还是失败,总有一天谁都会发现,人生不过是一出角色扮演,疲劳一辈子全为了别人的掌声鼓励,问题是票房通常很糟糕,而且承认吧,你多半还只是个低薪的跑龙套。 大家会叫我“帽人”不是没道理的,不管是微风、狂风、龙卷风、冰风暴、晴时多云偶阵雨,不管是任何状况都休想叫我摘下帽子,至于脱帽行礼,这更不可能发生,因为这世上妈的没有人值得尊敬。 我的毡帽又深又阔,让我可以将帽檐压得超级低,就算你矮得像侏儒,也只能看到我的下巴部位。大家早已经习惯了我的造型,我就是一顶帽子下面会走动的那个附属品,我的真面目是一个空白,随便你怎么猜,越狂野越好,反正大家胡扯起自己的来历时,个个都是抽象派。 我的背景倒不需要隐瞒,我来自一个闷死人的正常家庭,从小和每个人一样,立志读最好的名校,然后进入最拉风的大企业,比你们强的一点是,这些我都办到了。 在最棒的年岁里,我都藏身在一间跨国公司中。公司有多拉风?说明白点,它是一个无边怪物,它的规模只有从数学上才可能理解,员工不算在内,光是它的会计师就遍布全球,它随便拨出一点岁入零头,也能认养整个非洲穷国,你的手段如果不够漂亮,来这边只配得上扫厕所——我们还真的有个博士掌管厕纸物流。 考进这间公司以后,我振奋得像是嗑足了药,见到谁都想握手问安,能拥抱更好,简直比街头的流莺更不害臊。那时的日子真不是人过的,怎么说?我每天在办公室解决三餐,我在开会的空档上课进修,在睡觉时思考企划案,我忙得六亲不认,随时以团队为重,全年无休像便利超商,然后我又跟十个时区以外的人合手撂倒我自己的主管。 我说不出我中了什么邪,只能说那样的生涯真的很像一场催眠秀,你的双眼是睁着没错,但是骨子里失了神,你会作牛作马,你会为了一点暗示水性杨花,你会忘了原则忘了休息忘了青春期的梦想,忘了到底该向谁尽忠。对了,这年头谁还对什么忠诚?总之我就这样获得了幸福,我赚得比你多,住得比你好,我还把上了一个比我更心狠手辣的女人,我是一个幸福的年轻菁英,惟一的问题只有,那时的我不太自然。 现在我就自然多了。我想举一个好例子,我的一个朋友——他的姓名也不重要,姑且叫他帅哥——的亲身经历。 这位帅哥从各方面来说都很帅,老天给了他聪明脑袋和一副偶像级的脸孔,魔鬼又加送他英挺身材和一点点贵族邪气,他上街买包烟都得应付星探的纠缠,他剪了新发型,连女人看了都想模仿,他从小到大都是宠儿,所以性格养得超级屌,大家却又谅解他,人们这样说:“既然好事全都发生在他身上,帅哥白目一点是难免的,你不会希望这种人太和蔼可亲。” 帅哥的超屌人生却栽了一个大跟头。那一天,他去另一个城市开会,应酬完毕以后,预定搭飞机回家,帅哥却临时取消了班次,他租了一辆香槟色跑车,开往机场相反的方向。帅哥是常改变主意的人,所以这件事并不算古怪,他大兜一圈回到市中心,坐在充满天然花香味的饭店大厅,等待一个女人。怪的是这个新认识的小妞并不特别美,吸引帅哥的理由也完全不充足,可以这样形容,帅哥那天刚好失心疯,凑巧想要把一个中等美女。 但是这个女人失约了,帅哥的耐性不高,自尊心无限,他只等了三根烟的时间,就结账离开,走到街上,抛了几个零钱给街头艺人,又在饭店橱窗前,意外发现镜面玻璃反映出他的倒影,所以他徘徊了片刻,最后取车,他拨一下秀发,打开车门时,一波强烈闪光和震撼袭来,好比迎面挨了一大拳,接下他来只记得三个画面。 曝光过度的银白街道。 地面,地面向他快速撞击过来。 黑暗。 帅哥碰巧遇上那次死了一大票人的瓦斯厂大爆炸,太年轻的朋友如果以为我在胡扯,麻烦回去问自己家里的大人。反正那次意外真的死了很多人,当帅哥晕倒在他熏成焦黑色的跑车旁时,飞奔过去的sng车根本没时间多看他一眼。 大爆炸将帅哥毁得面目全非,连匆忙赶去医院的老妈都认错了人,你能怪她笨吗?医院里塞满了紧急伤患,楼梯间也全摆上了病床,那么多的灾民裹满了纱布,全都一模一样像是退冰中的牛排,躺在那里冒水珠,好不容易才母子相认,妈妈很镇定地告诉义工:“是我儿子没错。”又很做作地向帅哥说:“儿子,你看起来还不错。” 00然后从那一天开始她连夜噩梦,在噩梦中尖叫连天。 许多次的手术将帅哥整回成人形,他竟然出了院,现在帅哥这个称呼对他很不贴切了,但是我们好心点,还是勉强沿用吧。帅哥不再回去工作,也拒绝踏出家门,他变成一个不怎么帅的忧郁小生,严格说起来演钟楼怪人会更适合他。帅哥的情绪糟透了,连心理医生都能被他招惹得痛哭流涕,惟一让帅哥保持精力的日常活动,是顶撞他自己的母亲,两个人的相处非常痛苦,直到有一天,双方痛苦到达最高点,帅哥留下一张简短的纸条:“我走了,不用想念我。” 第3章 就消失无踪,这是他两年多来第一次独自外出。 离家出走维持不到半天,当帅哥像过街老鼠一样躲躲闪闪溜回家时,很火大地发现大门已经换上新锁,妈妈说什么也不肯开门。 没有人想念他。 因为过度抓狂,帅哥一把摔掉钥匙,这种痛快的举动发作起来简直不可收拾,他开始翻口袋,将所有掏得出来的东西全砸在门前,皮夹,信用卡,驾照,手机,两张陈年纸条,几颗来历不明的药丸,连最后几枚硬币也脱手,附赠一个不雅的手势,帅哥一股作气闪人,哪边有谁惊吓地张望他,他就怒冲冲转入哪个方向。 转了太多弯,那一夜他睡在陌生的暗巷角落,天亮以后展开新人生。可以说帅哥升华了,就在那夜蟑螂排队踩过他身上的时候。帅哥不再花时间自怨自艾,他专心做一只可怜虫,低姿势爬来爬去,那才叫轻松,恐怖的外表让帅哥无往不利,跟酒鬼抢地盘取暖,小意思,向陌生人讨钱买热咖啡,没问题,他学会了很多街头求生技能,他开始觉得从前的人生才是又怪又扭曲。 现在我所知道的帅哥平易近人,交了各式各样的麻吉,就算遇到智障他也能聊上半天。 我离题了吗?并没有,我想说的是,世事无常,灾难像鸽子粪一样,会正好落在你头上的缘由谁也没办法追究清楚,大祸真的降临时,当务之急是分辨出两种不同的灾难等级: 状况甲——你还有希望重新振作。那就挣扎吧,可以确定你天生一副劳碌命。 状况乙——你没救了,但你也还死不了。这种状况最奥妙,就因为事态已经糟到不可能更糟糕,所以反而没道理不解除警报,让自己彻底放松心情。关于放轻松,我的另一个朋友秃鹰有句话诠释得最好,他说:“当你已经摆平在地上,你就不可能再跌倒。” 能把一句话说得既乐观又悲哀,是秃鹰的专长,我有时还真佩服他。总而言之,河城就是这样一个让人放轻松的好地方。 来到河城以后,我的心情变得很自然,虽然偶尔也在半夜里惊醒,却发现我根本没有事情好紧张,我渐渐睡得又多又沉,借秃鹰的另一句名言就是:“一个只用绰号过活的人何必再失眠?” 说到我的身份,也许有人以为,我是河城的垃圾清洁工,会这样说的人,既不明白我的深度也不懂垃圾的内涵。 垃圾多有内涵?先想想看,垃圾天生就是破烂吗?——错,垃圾来自黄金屋,垃圾曾经颜如玉,垃圾包藏许多故事,垃圾不擅长说谎。 一个人可以停止吃饭吗?——可以,但是人不能停止产生垃圾,人就像一座永不收工的厂房一样输出各种抛弃物,夹带着各种讯息,汇总到我这边,我分类,我整理,我顺便了解许多隐情,天底下还有什么东西能像垃圾一样泄光你的底? 我领悟出一个真理,这个世界的一切,包括你在内,要不就是垃圾,要不就是渐渐变成垃圾中,垃圾本身就是历史。 有了这一层体会以后,我不再只是一个清洁工,可以说现在的我,是我的二点零代升级版,我是一个全职的垃圾历史学研究员,垃圾就是我的书,书中追查得出你的全部秘密,我推理,我解读,我的工作手推车和扫帚因此很圣洁,很有意境,我自己则感觉很可贵,很淡泊名利。 至于别人说:“你这算哪门子学者啊?”我无所谓,因为学者终归也有变成垃圾的一天。 自我介绍完毕。 辛先生的那张海报很不好对付,惟一的处理办法,是找出骯脏的源头,再来看看该怎么消毒,所以我要说一个很脏的垃圾故事。 故事的开始,是一个让我很棘手的抛弃物,它超出我所有垃圾分类的准则,既不能掩埋焚毁也不好循环利用,那是一个小女孩,叫做南晞。 南晞紧紧拽着妈妈的裙角来到河城时,大概只有五六岁,妈妈是一个名叫阿琛的年轻女人——这并不是绰号,但也没人相信是真名。阿琛长得很美,所以不出大家所料,果然是个大祸害,她在河城短短几个月,惹出多少麻烦我就不提了,我们直接来看她是一个多混账的老妈,那一天,当我纳闷阿琛为什么好多天没有倒垃圾,直接去敲她的门时,才知道她早就丢下宿舍一整间脏乱,还有她自己的小女孩,偷偷溜出河城,永远没有再回来。 我是在清理阿琛的房间时发现南晞的,一开始我还以为是只大老鼠,不能说我看错,房里邋遢到那种程度,扫出什么怪东西都有可能,再说南晞小小的身躯又整个蹲在打翻的衣橱中,天知道她几天没吃没喝了,这孩子睁着很亮的大眼睛瞧着我,不哭也不乞怜,我搁下扫帚坐在她面前,一时没了主意,她忽然爬出衣橱,要掀开我的帽子。 “我看不到你。”小女孩万分委屈地说,她这时才哭了出来。 因为不肯让我牵手,南晞紧紧拽着我的裤带,跟着我在城里逛了一圈,大家就取得共识,我们决定私下收养南晞。城里实在太缺乏儿童,尤其是个可爱的小女孩,没有人乐意让她离开,怎么关照她则不成问题,大家不是也合力收留了几只野猫? 就这样我们完成了资源回收,要窝藏一个孩子并不困难,河城的管理向来松散,再说谁不是永远欠缺一点爱的对象? 许多人共同照顾南晞。 小女孩很快就到达了学龄,局面开始有些复杂,太多人主张太多种教育方式,托南晞的福,大家这才发现城里原来英才云集,英才们你争我夺,拼凑出一套独特的课程,这是河城专为南晞一个人调剂的成长奶粉。 我想小南晞并不知道为她启蒙识字的老先生曾经是个文坛怪杰,教他算术的那个家伙则是有名的天才经济犯,人们的失败史离南晞太遥远,应该说,失败这个概念对她来说太新奇,虽然我们自知形象不怎么优良,但是在小南晞的眼睛里,好人是我们的统一代名词。 不是我自夸,我们这些好人真应该接管国家教育部。南晞在大家的调教之下,满十二岁时,知识丰富的程度就不消说了,她还多才多艺,文武双全,更不用提她的特殊技能,那么灵巧的一双小手,懂得修理电器,懂得烹饪,懂得破坏也懂得创造,必要时还懂得扒窃——得自一位正宗黑道大哥的真传,南晞知道怎么讨最暴躁的人欢心,她撒谎时,连欺诈高手听了也禁不住要掉眼泪咬指甲,每当她笑起来,又在每个人心里的脏污处,都栽上了一朵玫瑰花。 这样一路下去,我们眼见就要创造出一个旷世奇才,情势却出现了变化,我指的是辛先生的来临。 很少有哪一任的新主管,像辛先生一样引起这么多耳语。 据说他自己轻车便服来到河城,让接风的职员们全都扑了空。 在辛先生之前,河城连年不停调动主管,比一部老爷车换零件更频繁,每一年都有新长官威风八面地上台,每一个都是躺着离开。 就说最近的一位,据说到任前曾经是军方的官员,这人喜怒完全不形于色,实质上人格大有问题,他会不定时突击检查宿舍,检查厂房,甚至在洗澡时间检查浴室,说是机动巡视,依我看十足是个偷窥狂,这么有活力的人,竟然在批公文时,忽然仆倒在办公桌上,吐血而死。 他的上一任倒楣鬼,人称“乌贼王”,因为收起贿赂毫不手软,他的特殊癖好是设定结界,把全城细细划成职员区和居民区,弄得界限分明寸步难行,直到有一天,乌贼王在职员专用的河边步道上遛狗时,很邪门地掉进河里——放心,狗还好端端站在步道上,失足的只有乌贼王,幸好那时大河正逢枯水期,淹不了人。 他是摔死的,河岸太高了。 再之前的那一位,是个又白又胖的老家伙,怎么看都挺亲切,老家伙喜欢筹办各种文化活动,他相信艺术可以熏陶人心这回事,在一次热闹的表演晚会中,他登台说话,说得出乎意料的冗长,直到这一句:“……我还要大家记住,一生当中最值得珍惜的……的……”后半句永远是个谜,众目睽睽下,老家伙僵了,半天没动静,准备伴奏的乐手只好将他扛下来,还有气息,只是中风。 历任主管都短命,来去匆匆,连带得我们受够了各种新官新气象,看遍了各种夸张的排场,就这一次最让大家意外,什么新鲜事也没发生,甚至于几乎谁也没见到辛先生,就听说他早已经悄悄开始办公了。 也许这位辛先生很有点个性,又或者他害羞,就是这种清清淡淡的出场式,反而搔进大家的心坎里,到处都有人在打听:“辛先生是个什么样的人?” 但是辛先生不爱露面,他天天准时遁入办公室,办公室深深藏在行政大楼里。 一天午晚两次,我推着车来到大楼,收拾各楼层的垃圾桶,偶尔我也负责清理各楼茶水间的水槽滤管,这工作何以落到我头上我始终没弄明白,也许是水槽中常常蟑螂横行,而一切的害虫又跟垃圾有点关联,反正我不介意额外劳动,再说茶水间是职员偷闲聊天的地方,只要我消磨得够久,多半就能得到一些小点心,还能听见许多精采的小道消息。 我偏好听女职员们谈话,通常来说,男人闲聊的主题只有两种:“我很行”,“我早说你不行”,女人就没这么乏味,她们好比货品交易中心,你送进去一点机密,出货时不只加了值还附带赠品,她们天生合群,喜欢同仇敌忾,尽其量让丑闻流通,最重要的是她们乐意让我偷听。 第4章 那一阵子我刻意逗留在茶水间里,多吃了不少小蛋糕,把每个水槽刷洗得闪闪发亮,很难不注意到女职员们都打扮得鲜艳了一些,添了几分香水味,她们谈来谈去,话题最后都自然而然地落回到辛先生身上。 都说他气质好,风度好,模样也好。 这让我很不习惯,那些惟恐天下不乱的八婆的嘴里,对辛先生说不出半句苛评。 眼见为凭,那天我奉命去三楼清理大型垃圾,辛先生的办公室撤出了不少漂亮的装潢,都搁在楼梯间里,够我忙上半天,我在来回运送废料时,取道经过办公室走廊,正巧辛先生的房门半敞,我放慢速度挨过去,从门缝中看见了传说中的河城新主管。 辛先生捧着一杯热茶,站在窗前,在白色窗纱的掩护下,他张望着很远的丘陵地,一动也不动,又好像什么也不看。就那么一眼,我见到的辛先生眉目清朗,只要打上适合的灯光,差不多就像电视上的明星一样帅气,惟一的缺点是太年轻又太安静,活像个念错了科系的忧郁大学生。 模样是出众,但是根据深厚的研究经验,我还是强力主张:要误解一个人,就看他的外貌,想真正认清一个人,那么就多看他的垃圾桶。 我始终密切观察辛先生丢弃的东西。 新官上任,照例从各地送来不少讨好的贺礼,显然辛先生纹风不动全送进了仓库,我一次也没看到拆封的迹象。 倒是很舍得腾出办公室的豪华物件,这天我跑了许多趟清运装潢废料,中途又遇见工人送来新货,除了几幢朴素的书柜,似乎没添进什么家具。 我回头打扫楼梯间,顺道收取各楼层垃圾时,见到另一堆新的抛弃物,看来辛先生讨厌一切娘娘腔的小装饰,老实说,我赞同辛先生的品味,像这类铜雕芭蕾舞女灯台或是小天鹅瓷偶不该出现在一个正常男人的办公室,摆在我的垃圾场工作小棚倒还合适。 我将它们全扫进手推车,包括一只花瓶,瓶中还插着修裁得很优雅的新鲜花枝,那是河城特产的黄媵树花,象牙色的钟型小花姿色平平,但是它耐性强,就算整个骨朵摘下来丢在地上也活得上好几天,这花可远观而不可近闻,香得叫人头昏,不知道是谁献殷勤,连枝带叶攀下送给这位气质好风度好模样也好的辛先生。我把瓶花跟其余一些垃圾一起装了,推车回垃圾场,天色这时也快要暗了。 才回到垃圾场,就有人沿着河边一路喊我,一个矮个子男职员小跑步追来,到我面前时喘得不像话。 “花,楼梯间一瓶花,”这男职员满脸艰苦说:“你收走了是吗?拜托,拿出来。” “花是有一瓶,我找找,怎么一回事啊?”我先打开小棚的灯光,把手推车的尾拦卸下来,倒出整车的垃圾。 “你拿出来就是了,辛先生说的,”他开始动手陪我一起掏寻,这么不怕脏的职员还真不多见,“他说,鲜花,不应该丢进垃圾袋。” 男职员的声调有点窘迫,好像连他自己都知道这句话有多傻。我们一起从一袋废物里取出瓶花。 “不是不要了吗?”我问他。 “是不要,辛先生交代,再不要把树上的花剪下来插在瓶子里。” “那请问我把花扔哪?” “……说是扔在有草有树的地方。” “没问题,照办。”我耸耸肩,顺手拍了拍花枝,保证将它们奉若上宾,我的晚饭时间到了,只要吃饱,叫我给花办个葬礼都行,但是这职员并没有离开的意思。 “辛先生还要一些土。”他说。 “要什么?” “土,土壤,地上的土。”他跺了跺脚下示意,又挥手指个大概的方向,是垃圾场前面不远,河岸边缘的荒地:“这一带的土,这边,那边,都给我装一点,一小把就好。” 不要的东西不给我处理,没人要的东西却又劳驾我费力,我从回收垃圾堆中捡出几只空瓶,在职员的指挥下,开始挖掘。说到土,问我就对了,全河城的堆肥坑都是我铲出来的,说我是河城的地质专家也不为过,我很快就填满几瓶最污秽最多腐泥的样品,以表示来自垃圾场的竭诚敬意,职员又跟我讨了纸笔,逐瓶写上标签才捧着离开,一路发出“哐当”的声音。 看不见他的背影,但是那瓶子声撩拨我的心情。总算知道为什么辛先生的垃圾袋里,偶尔沾了些可疑的泥尘,害我漫天做了许多猜想。原来他搜集土。 目前为止,这是我的研究工作中惟一的小收获,每天回到工作小棚,我搁下全部杂事,迫不及待在台子上抖开辛先生的垃圾袋,结局始终如一,我空前惨败。 辛先生要不是偷偷自备了一座焚化炉,就是存心找我麻烦,他的垃圾太纯洁,换句话说,太做作,坚不吐实,我掏遍了最琐碎的细屑,所得只有:辛先生和大家用一样的伙食,有点失眠的困扰(奇*书*网^_^整*理*提*供),身体状况不错,喝大量的咖啡,没有烟酒习惯,讨厌软质的蔬菜,就算是一张纸巾,也要叠得整整齐齐才抛弃,其余的线索,包括办公内容,一概不留痕迹。 除了感谢上天,我还能说什么?连一张便条贴也要用碎纸机处理过的人,实在是我梦寐以求的对手。 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我对辛先生发生了高度的兴趣,像一只蟑螂一样,我沿着他抛出的垃圾,一路嗑食,直到钻进他的黑暗世界,然后再也不想爬出来——对一只蟑螂来说,那儿真是个天堂。 不管后来人们怎么讦诮辛先生,我始终不受影响,我跟你保证,如果你天天翻同一个人的垃圾桶,到最后你一定会对他发生感情。我在说的不是那种猥亵的爱,别想歪,我是说你会把对方当成是个表弟或是童年玩伴之类的,万一哪天他出门被车撞挂了,你会不由自主想要帮他收尸的那种感情。在这边我要特别声明,我没有帮辛先生说好话的意思,说真的,我也有埋怨辛先生的理由,那是个独立事件,跟南晞有关。 那时辛先生已经上任好几个星期,终于露脸了,由他的秘书陪着,开始到处走动。辛先生显然做了不少功课,城里的大小事情,他了解得不得了,见到了人,不用秘书插嘴,他直接就喊出姓名。 这真是要命,大家的小尴尬终于化成了大问题,天知道辛先生是怎么全背下来的河城名单中,不应该有南晞。 我记得那是一个热死人的夏日午后,南晞跟着几个大人在广场旁的树阴下度闲,两个小男孩正缠着她胡闹,这两个玩伴再加上南晞就是城里仅有的三名儿童,大人们聊得正开心,有人注意到广场另一边的动静。 辛先生和他的秘书一路低声谈话,正笔直朝树阴这边走来,有人想到南晞时,已经迟了一步,她早就跑到最前面,为了看清楚辛先生。 路过的辛先生忙着和秘书交谈,只用一瞥扫视过大家,大家瞬间肃立得文质彬彬,每个人都在发窘,他不习惯威严,我们不习惯他的年轻,两个小男孩一向不习惯见到长官,他俩扁起嘴就要哭泣。 辛先生人高步幅大,秘书几乎是以小跑步跟随,从树阴旁穿过时,辛先生又瞥了众人一回,多瞧了一眼南晞。 辛先生停住脚步。 南晞正站在他跟前,抬起小脸很认真地打量着他,两人四目相对,无言凝视几秒之后,南晞弯起一双眼睛,笑了。 “咦?”辛先生很惊奇地问:“这是哪来的孩子?” “是我亲戚,来城里玩的。”马上接口的是僵桃——这当然是一个绰号,绰号的来由实在太低级,在这边我不方便说明。 “僵桃先生,请让我的秘书回答。”辛先生没看僵桃,没看秘书,只端详着南晞。 被辛先生喊出别名以后,僵桃马上忘记了立场,他比大家更热心地看着秘书。 这个秘书一时之间面无表情,在大家的注视中,只见他的脸颊和脖颈慢慢地冒出整片鸡皮疙瘩。 由于常年清理秘书的垃圾桶,我应该有资格补充说明他当时复杂的心理活动: 在辛先生与南晞对视时,秘书因为有一种死到临头的感觉,所以他的一生也在那几秒钟之内穿越脑海,呈多镜头分割画面跳接,无旁白。 他记起了少年时代,别的男孩们是如何不浪费任何机会揍他,调侃他的肥短身材和始终女性化的嗓音,给他取了各式各样不外乎是“矮冬瓜”之类的绰号,他是如何自我封闭苦读向上,参加各种考试,大部分都失败,继续读,不停考,终于光荣考上一个小小的公务职等,为了某种心灵上的空旷感他申请来到河城,然后马上发现这里完全不适合他。 他记起了他是如何勉强自己天天起床,利用办公室资源疯狂寄出请调文件,在上班时间偷偷准备升等考试,可惜他的考运更加凄惨,他开始失去后脑勺部位的头发,女性化的嗓音更加拔尖有时竟成了假嗓,他连填完一份公文表格也不耐烦,大家私底下给他取了许多不外乎是“怪胎”之类的绰号,他自我安慰毕竟还拥有健康,健康之余还有稳定的工作,明天就算未必会更好也不可能更糟糕,然后他的上司忽然吐血暴毙,辛先生接任。 他不记得他是从哪天起变得这么紧张,短短数十天,大量落发飘进他的垃圾桶,伴杂各种厂牌的胃乳药袋,公文封进了他的家书,家书送上了布告栏,许多的失误打击他的作息,他不记得他是怎么开始自暴自弃,无法自拔狂吃甜食,或是干脆不吃,只靠香烟吸收维生素靠啤酒摄取矿物质,别人说话时他利用抖腿以消耗卡路里,他变得这么神经,逼得大家开始帮他想新绰号,他郁郁寡欢,为了遮掩不稳定的声线,他说起话来既快且急,这时候却又忽然辞穷,辛先生等待着他的答复,而他正巧和大家一样,向来挺喜欢南晞: “呃……这这,辛先生……嗯,啊?” 第5章 这答案便已足够。辛先生思考片刻后,迈步走开,留下一个指令: “请带她来我的办公室。” 南晞听了,当下就跟随辛先生走去,就在她伸长小手想要牵辛先生的那一瞬间,我一把扯住了她。 没有人确实知道在辛先生的办公室里发生了什么事情,南晞很快就被送出河城。 大家从秘书那边,大致打听明白南晞被送到外地的寄宿学校,去接受所谓的“正式教育”。那么将来呢?小女孩能不能再回来?那么现在呢?谁支付她的生活费用奇qisuu.书?秘书又一次当机,他只知道河城利用一些法规上的漏洞承接了南晞的监护权,在辛先生各种离奇的决策中,这是他始终猜不透缘由的一桩。 我们就这样失去了南晞,只有每年暑假时,别的孩子回家,南晞回河城。南晞成了一只候鸟,每次见到她,就是又一年春去秋来。 头一两年最难以适应,一些最疼南晞的人,常并肩坐在南晞习惯玩耍的树下,失魂落魄,互相多看一眼都嫌累,会聚在一起,是因为独处更难受。也会有闲人过来陪着说说话,脸色就跟吊唁差不多,礼貌性地问候一句:“小女孩在学校里还好吧?” 会这样问的人,显然不太了解我们的南晞。 功课当然糟得不同凡响。初级语文教材对她毫无作用,要她造句,她自由发挥野马脱缰,扯得尽兴了,忽然又用韵脚整齐的诗体写出大篇文章,要她解答简单的数学题目,她在有限的空格里涂写混乱的程式,仔细一看,是高出好几个年级才懂的代数运算,这类情况,让学校给不出好成绩,我们无话可说。 品性呢?相当不良,南晞在寝室中开起便利超商,以黑心的价钱,贩卖生活货品给同学,而同时许多教职员的财物却从宿舍里、从办公室,甚至从身上不翼而飞,由此可见,河城寄给南晞的生活费太抠门。 南晞让学校多头疼?有一封校方寄来的愁惨信函可以为证,这封信标明“致南晞监护人”,完全没拆封就被扔进了垃圾桶,也就是说,由我接收。 整封信缕述南晞犯下的各种小毛病,闯出的各种小祸,啰唆的程度让人大开眼界,更别提那种做作的文笔,例如:“该生令几位教学经验丰厚、素来以饶富爱心著称的师长泫然欲泣”,一句话能说得这样七拐八转,难怪南晞要造反,为什么不直截了当告状说,南晞差点弄哭了几个老师? 怎么差点弄哭的,信中没提,但也不难想象,问题出在南晞的眼睛。 她的眼睛,和别的孩子不一样,心智不够坚强的老师们,只要被她认真地注视,几秒钟眼神接触,那些哄骗小孩的伎俩,那些不小心误人子弟的秘密,我们的南晞就全看穿了,看穿之后居然还笑了。 那不是一双普通的眼睛,像是可以透视障碍,直接看进去最逼真的心灵。那是我知道最接近永恒的东西,人会老,万物会变垃圾,整个地球最后会消耗到只剩下焦土,但那样一双眼睛里的光亮却不可能消失,顶多变成沉船里的珍珠,岩层中的钻石,世界的废墟映照进去,折射出来,又成了一片虹彩。 我们的南晞离开了几年?五年。五年来我的内心就像是老奶奶的膝盖一样,一到秋冬就犯疼,直到一个多月前,又撞出新的淤血,真不幸,一个多月前的那一天,我就是站在这河岸边缘,看着那辆气派的轿车缓缓靠近。 早先这车子进城时就已经引起我的注意,它显然在城里乱逛了一大圈,不知道为什么,最后驶来了垃圾场。 车就停在河边,一个年轻女人从后车窗探出了头,好奇地左右张望。 我一时还以为她是南晞,女人的眼睛里,有一种我无法解释的机灵,像极了南晞,可南晞只是个十七岁的顽皮少女,而这位小姐至少也有二十几了,她的外表该怎么形容?很自然的薄妆,很清秀的五官,很有钱的人家才穿戴得出来的淡雅衣衫,她浑身上下就只差没贴上一个标签——“这个人不属于河城”。 女人朝司机交代了些什么话,就独自下车,开始沿着河岸慢慢散步,直到一个小河湾边缘,她偏着头凝视河景。 我知道她在想什么。 一般人提起河城,总说这边是光秃秃的不毛之地,但眼前的景象全不是那一回事。 别说河岸边了,就算是整个河城,也都像野兽发了情一样,每一块土壤都开满了花。 女人从提包中拿出一束东西,是厚厚的一叠信,女人又取出打火机,试图点火,但是风太大,女人很快就放弃了,她开始徒手一封一封地撕信,从她那伤心的模样看来,扯裂的应该是情书。 细细拆碎的纸头都握在拳里,撕完一封以后她才放一次手,然后就像有成群雪白的蝴蝶从她手中自由飞出来,点点飘落在河面上。 这下我再也按捺不住了,向来没有人敢在我面前乱丢纸屑,看在她是外来客,我姑且不便发火,但是她站得那样贴近河边,实在不妥当。就是那个小河湾,曾经摔下去过不少人,失足的理由各异,结局都差不多,要是来一次票选十大最佳自杀景点,她所在的位置铁定就是北半球榜首,我只好上前打断她:“小姐,您站在这边可不太好。” 女人有点迷糊地转过来,看见我,吓了一跳,立刻将剩余的信封塞回提包中,似乎就想溜走,但是她低头看着提包又好象陷入心事,只见到她的长睫毛不停晃动,最后她从包里掏出一副很别致的太阳眼镜,戴上,朝我打了一个招呼。 自从把帽檐压低以后,我特别留意人的声音。 好洁净,好脆嫩的嗓子,她说:“麻烦你,哪边可以找到辛先生?” 3 每个人都想见到辛先生。 谁都知道,这一天绝对不是好时机。已经连续多日,想求见辛先生的人挤满在行政大楼门口,挨蹭着找机会混上三楼,有人整天沿着河边步道徘徊碰运气,有人竟想了办法守在厕所。但这天实在不适宜接近办公室,没有人不晓得,辛先生正在大发雷霆。 河城再过一个月就要正式关闭了。 意思是说,官方单位终于想通了一件事情:为什么要花上一大笔经费养一大群米虫?裁撤河城的消息在报纸上也引起过许多争论,专家学者辩来辩去,就是没有多少人注意我们的心声,大家真正关心的是出路的问题,没有人乐意被移送去各地的小型游民收容所。 这是河城最后一个夏天。封城在即,每个人都在卷铺盖打包行李的当头,谁还能有好心情?我的垃圾场倒是大受欢迎,许多人前来讨纸箱,包装袋和绳子也特别抢手,还有人为了我库存的旧背包,争得差点反目成仇。 表面上还是井井有条,暗地里河城早就全乱了,没伦理了,像我这样坚守工作岗位的人并不多。这天下午,我照常推着垃圾途经活动大厅,瞧见不少人聚在那儿看电视,我瞄了眼手表,分明还不到下班时间。 大伙一起看电视,选哪个节目本身就是一种节目,属于体育竞赛类,总是要经过一番争夺,最后通常由新闻台得标,今天选的却是动物频道,我顺便看了一会。 几个头发很乱的人正在给一只麻醉了的猎豹戴上电子追踪器,镜头带出了热带旷野的疏草,孤树,夕阳余晖,点点乌鸦飞翔。 如果认真观察,你就会知道动物们的好日子实在过得很牵强,天生注定就是别人的午餐,一睁眼杀机处处,出了窝步步惊魂,弱者怕强者,强者怕旱季,母狮带着愁眉苦脸的小狮四处迁徙,走到哪,哪边的羚羊就一哄而散,这紧张,那也紧张,全都活像个通缉犯,最惬意的只有吃粪的苍蝇。 想到苍蝇,我就回神工作。推着车来到餐厅后缘,这边常备有两台垃圾车,是我收取垃圾路线中的最后一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处地方。 整栋餐厅的后侧是凉爽的白梨树群成阴,树下种满了超级香的金缕馨,每当过了用餐时间,这里就冷清下来,只剩鸟语花香,有人养了一只九官鸟,这鸟不知为何从来没学会说人话,鸟笼就吊在餐厅后檐下,我在掏收垃圾时,周围常静得只听见九官鸟在笼中轻跃,还有水龙头的滴答声。旁边不远就是一道长长的棚子,棚下有一整排水泥砌成的洗濯台,供餐厅洗碗盘用。 我才在棚子边停妥手推车,放眼一看,肝火急速上升。 我直接穿过厨房进入餐厅,有人连声喊我收厨余,我不搭理猛推开前门,餐厅再往前是一环回字型的建筑,围出一个广阔的石板中庭,这时候没什么人踪,我四处匆匆跑了一圈,正考虑再往前的厂房区过去,就见到有人沿着走廊向餐厅走来。 护士小姐和那肥胖的老厨娘一路猛聊八卦,愉快地步入餐厅,护士胸前捧着两盒像是点心的东西。我追上前,和她们一起抵达洗濯台边。 看得出来我怒气冲冲,护士小姐先声夺人,语气放得很娇憨:“拜托,天这么热,空气这么糟,我都快烦死了,休息一下下也不行呀?” 洗濯台上,仰天躺着一个年轻的男人。对于这男人我的了解有限,他刚来河城不久就挂了病号,接着他的病体兵败如山倒,一直没离开过城中诊所,没想到再次露面竟然消瘦成这副德行,他的全身骨架现在可说是一览无遗,因为他一丝不挂。仰躺着的他似乎没力气说话,只是不住地望着我,眼睛里有点哀求的意思。 “只休息一下下?他身上的肥皂沫都快干了,你把病人光溜溜搁在这里跑去聊天? 第6章 有没有把人家当个人啊?” 护士于是拉拉胸口的衣襟作出气闷状,真难怪她呼吸不畅,看她那身修改过的火辣护士装,紧绷贴肉到那种地步,万一蟑螂闯进去也免不了要断气。 “我还不够关心吗?那我干吗帮他洗澡?”她说。 “是噢,关心,”我走近旁边的活动病床,顺势用身体遮住床头的病籍牌,“他叫什么名字?” “……” “连自己的病人叫什么也说不出来,真是败给你,我说,他叫麦……呃……”我取下整份病籍找名字:“……瑞德,他叫做麦瑞德。” “是吗?”护士接过资料看了看,“谁记得那么多啊?我都叫他小麦。” 一旁想打圆场的厨娘终于插嘴成功,却说了一句完全离题的话:“早晚就是这几天了……” 不劳她提醒,也不用城里多少人传说诊所中有个年轻人快要一命呜呼,说我的垃圾焚化炉将再有一次特别任务,只要看看这位小麦的气色,谁也算得准他行将就木。一座即将撤空的城,一个垂死的人,漂亮,再也没有比眼前更和谐的画面了,只差来上一支乐队奏哀歌,降半旗。 护士嘟起小嘴,不胜委屈,拿起一块毛巾使劲揩抹病人,她带着哭音说:“你也帮帮忙,连医生都跑了,叫我还能做什么?” 这点我无法反驳,诊所早已经先一步关门大吉,厂房则是收了大半的生产线,连餐厅附设的福利社也共襄盛举,货源只出不进,想买什么都是抱歉已售完,晚上八点不到就播放晚安曲,大家一起发愣,看城里的日薄西山。 护士的眼泪真的飙了出来,“早知道我上个月就辞职,都没有人在工作了,我招谁惹谁,做越多,越让人说闲话。” 我只好安抚她:“别别,城里怎么少得了你这么伟大的人?不说别的,就为了你的护士证,也该坚持到最后一天。” 她马上摘下挂在大胸脯前的证件,塞进我的手里:“哪,给你,麻烦帮我扔了,省得我找垃圾桶。” “我的大小姐,不说证件,就看你那身漂亮的护士服,我跟你保证,没有人穿起来比你好看,我说要是办一个世界护士小姐选美大会,别人跟你简直没得比。” 她的泪痕犹在,已经开始有了点笑意,我继续加油:“所以说啊,什么身份就做什么事,你的身份美呆了,再笨的人也不用想嘛,好好照顾病人,谁还敢说什么闲话?” 护士小姐笑到一半,察觉出这是奚落的意思,撒赖了:“耶?那我想请问,你又是用什么身份跟我说话啊?” 照惯例我败下阵来,去厨房要了一桶热水,我接手帮小麦洗澡。护士和厨娘携手离开。 “真是个大白痴,人有身份的话,干吗留在河城?”我问小麦。 小麦不回答。他的裸体任我擦洗中,其实我未必比他不尴尬,这种冷场让人着慌,要是边上的九官鸟能发个鸟音也好,但它只是偏起头,很有兴味地瞧着我磨练社交能力: “瑞德你几岁了?依我看差不多二十七岁吧? “怎么会来河城?信用卡乱刷是吧? “对了,我忽然想起来,你不是第一个让我帮忙洗澡的男人,上一个是老人,有多老?你加上我的年纪都没他老,再加上这只九官鸟也不够,他叫做秃鹰,他是怎么进来河城的瑞德你猜猜,我提示,不是破产,猜猜看? “没问题,我让你好好想一想,嗐——别猜了,秃鹰是偷渡客,懂了没?境外人士,非法居留。” 小麦还是不说话,让我特别地感觉到落寞,特别地怀念起秃鹰。 很少见过像秃鹰这么有意思的人物,光是他的外形就出类拔萃,任何人猛一看到他,都很难不联想到一只掉光羽毛,披上人衣的真秃鹰。 因为老化与骨质疏松症,秃鹰的颈椎从多年前就渐渐向前弯折,直到整个脖子与地面平行,从此他的头颅永远俯瞰大地,仿佛随时都在寻找失物,就算与人谈话时,他也不抬头,只吊起双眼往上瞪,推出壮观的抬头纹,看起来很有万分怀疑一切的味道,其实这种身形最适合观察小姐们的臀部,也方便捡拾地上的烟蒂。 秃鹰的另一个特出之处在于,他赖在河城的历史够悠久,他是城里最资深的老鸟,你可以直接说他是老中之老,鸟中之鸟。 一般而言,人们迁入河城后,为了早日取回公民身份,只有拼命工作,直到清偿了四分之一债务(其余四分之三注定永远是呆账),得到公家的一笔生活基金(金额绝对保证让你生活得比在河城中更寒酸),以及一纸全新身份证明(由辛先生签发,如果他愿意的话),回乡去重新做人,人们居留河城的时间从几个月到数年不等,出城时,也有一些人选择了远离家园的方向。 而秃鹰的大问题却出在他没有故乡。 秃鹰来自一个据他形容“只有鸟蛋大”的、没有几个人能顺利念出发音的小国家,多年前,当秃鹰远走天涯非法打工时,恰巧他的祖国一分为三,三个鸟屎大的新国家都不承认他的护照,他忽然变成天涯孤雏,可惜年纪实在大了一些,缺乏可爱与可怜的特质,没有人接济他,秃鹰只好周游各种收容单位,无时无刻不要求回家乡,同时持续不停变老,当他辗转被移送来河城时,已经老得连乡音都无法说得纯正了。 “别管乡音,瑞德,我跟你保证不管秃鹰说什么都没人听得懂,”我开始给小麦穿上衣服,这工作不难,因为护士只帮他准备了一件松垮罩袍,连内裤也省了。“他改说英语更惨,谁听见都抓狂,偏偏他又话多,秃鹰一开口啊,你会恨不得他的下巴跑出字幕。” 小麦不捧场。虽然令人泄气,我还是告诉他,其实我挺喜欢听秃鹰说话,尽管他的口音太诡异,每听一句都得加上三分揣测,五分捉摸,但正巧就是这种沟通模式,加深了内容的隽永,既然秃鹰曾经是个哲学教授(他自己说的),也曾经是个得过奖的诗人(他强调是首奖),那么他语焉不详的特色就更值得人欣赏。 只有我一个知音,秃鹰无法继续保存诗人气质,他开始努力学习正音,为了让语意确凿,他修改表达风格,说话越来越简短,越来越严峻,以动词为主,命令式句型。 “你,教我说国语。”秃鹰说。 “啊?我以为我们现在说的就是国语?”我问。 “说人听得懂的国语。”秃鹰说。 正音训练的效果不佳,也许秃鹰的舌头还是太思乡,但他的大脑清楚,知道他必需放弃过往,秃鹰很起劲地找寻门路,想就地取得公民身份,他不知从哪边弄来了一张表格。 “你,帮我填。”秃鹰说。 “这是什么东西?”我问。 “填完它,全部都打勾。”秃鹰说。 那原来是一张器官捐赠同意书,据说填了之后有利于申请公民资格。 “我还能说什么?”我问小麦,“秃鹰说他全都捐了,我能提醒他,他的肝,剁了做狗罐头都嫌老吗?人家对未来还是充满希望,还是想要出去闯天下啊。” 我帮小麦穿好上衣,遍寻不到衣扣,只在胸前找到一对系带,我打上蝴蝶结,将他翻个面,整理他的后襟。 “听得懂我的意思吧?年轻人,你这时候当废物还太早,好吗?给我健康起来。”我响亮地拍了一下他的臀部,动作就像一个帮小宝宝扑好痱子粉的妈妈那样自然,只是不幸我正好击中小麦一块泛血的脓疮,双手顿时失措,我只好扶他偏过身,“我们看看那边,多好的……” 本想要小麦欣赏白梨树丛外的风景,但那边正好是落日和一片片带着乌气的晚云,更加不妥,幸好在我的扳动之下,小麦已经不舒服地阖上眼睛,就是在他的上半身枕靠在我胸膛时,我看见嘉微小姐那辆气派的轿车,迷了路似的绕过城西,又折返头,朝城的另一边缓缓驶去。 再次遇见嘉微小姐,已经是这天的傍晚了,我已回到垃圾场,看着轿车驶近,它显然在城里乱逛了一圈,而且是以慢得离谱的速度前进,像是在搜寻什么极细小的东西。 虽然嘉微小姐拋了些纸屑进入河里,我宽恕了她,谁也没办法对一个刚撕毁情书的女人生气。才与她照过一面,见到她那双灵气逼人的眼睛,嘉微小姐就戴上了太阳眼镜,也不顾天色正要转暗。奇qisuu.书她约了今晚与辛先生会面。 我愿意带路前往办公室,但她却不想再回到车上。 “我们散个步过去好吗?”她这样要求。 当然行,我白天的劳动已差不多做完,夜间的研究工作可缓,更重要的是,我对嘉微小姐一见如故,那是一种遇见同业的感觉,不是说嘉微小姐也收垃圾,我指的是她的行事风格,像个有耐性的狩猎老手,她正在仔细侦察她的目标。如果她肯多拋出些垃圾的话,我也希望研究她。 嘉微小姐刚才在河边的伤心模样已经消失,边散步,她一边好奇地四处探望,并且提出一些旁敲侧击的问题,比方说关于地理。 “哪边开始才算是河城?”她问。 “呵,现在见到的到处都算河城啊。” “怎么说?” 我向她解释,沿着整条河的丘陵都是荒地,只有到这截河谷,傍着山峦这一岸,出现了一小块平坦的腹地,这边才住了人,习惯上整个区域都叫做河城。 “那我怎么看到对面也有房子?” “您是说哪边?” “绕来绕去,方向我已经说不出来了,记得也是在河边,看见对面的河岸,有一栋好漂亮的白色房子,应该是别墅的样子。” 第7章 “以前这边是有一些人家,后来都搬走了。” “那就是空屋啰?” “您说是鬼屋也可以。” 嘉微小姐思索不语,她的司机开着车,缓缓跟在我们背后。我们离开河岸,经过几栋宿舍,朝河城的中央广场走去,晚风拂来,风中有阵阵浓香。 “从没想过河城种了这么多花呢。”她于是说。 “要命啊,这些花开得越来越不像话了。” “花不好吗?” “花粉不好。您现在闻到的是金缕馨,金缕馨没问题,您在河边看到开满整片的是航手兰,那才是灾难。” “怎么说?” “航手兰个性强,长到哪,就占领到哪,其他植物都别想留下。” “紫色的小花对吗?看起来也很美呀。” “美有什么用啊?航手兰见到阳光,就吐粉,这边又是谷地,花粉散不出去,弄得很多人整天咳嗽打喷嚏,不信您下次中午来看看。” “嗯……也许该找人来研究研究。” “还研究?河城就要封闭喽。”我帮她个忙,转入正式话题,或者她想继续迂回下去,我也奉陪。 “是的,我知道你们下个月就要迁空了。”嘉微小姐马上回答,她不只清楚这事,也知道河城已经分批迁出去许多人,跟以前的热闹比起来,算是冷清许多。她问:“现在还剩多少人?” “两百八十九个,连我算在内。”我说,“对了,恐怕还得加上一个,有只地鼠刚跑回城。” “地鼠?” “私自出城的人,就叫地鼠。” “有人会逃出去?” “多的是,河城又没围墙,谁想出城就请便。” 嘉微小姐显得有些意外,我告诉她,私逃出城并不难,问题是出去以后没身份,别说找工作了,有时买块面包都困难,“连张信用卡也申请不了,到哪都得用假名,”我说奇+shu$网收集整理,“更逊的是,依照规定,这种人连回城的资格都被取消了。” “刚才不是说有只地鼠跑回来?” “辛先生当然不准他进城,一步都不给进来。” 嘉微小姐一凛,别过脸看天边的云层,又低下头专心走路,半晌,她问:“有这种事……那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人就站在城外的桥上赌气啊,已经好几天了。” “我明白你们的法规,只有得到辛先生签发的证件,才能正式出城。” “对的,您来的时间正好,听说这两天还会发放一份新名单,是辛先生最后一次核准谁可以取得身份证明。” “就像是封城前的特赦名单?” “您要说是特赦名单也可以,反正就是封城以前最后一次大放送了,辛先生要是大发慈悲的话,最好给每个人都签一张。” “谢谢你解说得这么详细。” “我这个人有问必答。” “那请你告诉我,”她终于问:“请告诉我,你觉得辛先生是个什么样的人?” “呃……我说啊……到了,这儿就是行政大楼,”我们正好来到了大楼门口,我指引她进入大厅,“辛先生在三楼,您现在就上去?” 大厅已点亮了灯,这时候挺热闹,一大群人挤在公布栏前,议论纷纷,我和嘉微小姐也凑了过去,几个人转身过来看嘉微小姐,日光灯下,这些人的脸色都白苍苍的看起来特别凄惨。 原来是刚刚贴出了最后的身份核发名单,我一听就想挤上前去,但没有人让开道,每个人都傻了一样直盯着布告,好象它是一幅多稀罕的世界名画。 “核准了几个人?”我高声问。 又是几个人转回头来,气息恹恹地说: “你自己看吧,我不敢相信我的眼睛。” “太绝了,昏倒。” “这一手真厉害啊,他存心想气死大家。” 我挤到布告前,只看了一眼,又排开人群回到嘉微小姐身边。 “嘉微小姐,您问我辛先生是个什么样的人,”我说,说完再也忍俊不禁,爆笑出来,“您请看看布告吧,那就是辛先生。” 掏辛先生的垃圾桶已经五年,我没办法用三言两语回答她,布告上的名单倒是提供了一个超级有力的答案。 嘉微小姐看了名单,看完之后,和其余的人一样若有所思。 布告上只有一个名字,麦瑞德,那个躺在病床上,每一秒钟都准备断气的小麦。 4 辛先生的秘书的心情不太平静,他的眼神游移,表情哀怨动人,他摇摇头又摆摆手,示意我们轻声说话。 “人家小姐约的是七点,要见辛先生,麻烦你看看表,就是现在没错。”我提醒他。 “现在恐怕不太合适……”秘书回答,他不安地瞧了眼辛先生的办公室房门。 从办公室隐约传来一些声音,像是经过压抑的闷吼,静了一会,更高分贝的吵嚷连门扇也挡不住了,有人在那边激烈争执。 “那么我等。”嘉微小姐说,她自己找了沙发坐下。 早已过了下班时间,开放式办公厅中几乎没别的人影,嘉微小姐静静等候在沙发上,秘书也默默坐着抖腿,墙上的挂钟悄悄运转,换作别的时候,这种气氛只会让我马上想开溜,但现在的状况挺有意思,我四处到垃圾桶中捡出空瓶罐,辛先生的办公室争吵声起我就注意听,一静下来我就趁机踩瓶罐,“嗤”一声踩扁,抱满一兜准备扔进资源回收桶。就是有人没办法规规矩矩做好垃圾分类,幸好踩空瓶这事我百做不腻。 我忽然发现周围已经安静了好一阵子,辛先生的房门咿呀开启,两个男人先后走出来,嘉微小姐摘下太阳眼镜,和秘书一起迎向前。 嘉微小姐启齿想说什么,但没有人理会她,她见到走在前面的男人模样挺冷峻,经过她面前时似乎情绪正常,毫无表情,但他却差点撞到了嘉微小姐,事实上他真的扫翻了一张办公桌上摆设的小盆栽,他一秒也没有停顿直接走向电梯,嘉微小姐正要开口,另一个男人在她背后说:“抱歉,借个过。” 嘉微小姐马上让开道,她见到身后这个男人有些戚容,看起来病得不轻,咳个不停,他的声音极沙哑,他说:“谢谢。” 前一个男人迅速消失在电梯中,后一个男人看看窗外的暮色,转往旁边的楼梯,闷咳几声,慢慢踏阶往下而去。 嘉微小姐朝秘书示意,秘书早已经跌回椅子上,一副胃痛得要命的表情,同时还能偷看嘉微小姐的小腿——他就是有这种厚脸皮,嘉微小姐于是决定自己追上去,她立刻按了电梯。 “嗐,走楼梯下去的那位,才是辛先生。”我边踩空瓶边说。 所以我特别想谈谈相貌的问题。上帝给了人一张脸,魔鬼教会了人怎么给自己上妆,外表最不可靠,嘉微小姐认不出谁是辛先生就足以为证。我不得不想起曾经发生过的一桩鸟事,那件事很扯也很复杂,总之后来我被送进了一家精神病院,住在那儿的时候,我很平静,别的病人多半也很平静,但是我说真的,那边的护士个个不平静又粗暴,看起来全像躁郁病患,医生们更别提了,活脱都是妄想症外加偏执狂,你不想真被弄疯的话,就必须从制服和证件来断定谁才有病。 这就是重点,人们看的是表面,人们给别人看的也是表面,没有人能真正认识另一个人,人们要明快的答案,不要听你慢慢细诉衷肠,你最好身份高尚,再不济也要模样讨喜。说来奇怪,越是团体生活的地方,人们就越挑剔别人的长相,整个河城在某种意义上也算是个选美擂台,你一亮相,别人就举分数牌。 全河城谁长得最好?我想会全票通过,是君侠。 好吧我承认,君侠是个好看的小伙子,刚进城时才二十出头,我说不出应该叫他男孩还是男人。 他的真名鬼才记得,从他第一次露面大家就自动叫他君侠。为什么?还不都是因为那阵子电视上正流行的影集?如果你没忘记的话,就是一群青少年都有超能力的那出戏,他们那个帅到很欠扁的首领,就叫君侠,他的特异功能是能用视线移动物体,能用眼睛射出火焰,简直是个大变态。不能否认这部影集拍得非常蠢,但是我不骗你,我们的君侠和这位首领长得超级像,大伙第一次见到他进城时,不禁都在心里喝了声彩,小孩子也绕着他乐翻了天,而且从此深信不疑他真的有变态超能力。 说到好看的定义,男人会希望你长得端正,女人欣赏的却是缺陷美,比方说你有点孩子样、你清癯忧伤,或是你带着些妖气也行,女人马上给你加分,君侠好看的方式则算是顺应民情,他的五官匀称明朗,不过分华丽,也不显得傻气,要命的是他天生那一副干净无辜的神色,让女人见了就想抱个满怀,男人想扇自己一巴掌。 没有人不喜欢君侠,也许只有我觉得他可疑,可疑在哪边?还真不容易说明,首先,他是一个正式职员,名义上好像是辛先生的私人助理,但是谁也看不懂他的工作内容,君侠几乎不进办公室,整天到处闲晃,百分之百不事生产。 与其说他是辛先生的私人助理,我个人觉得叫他水电工还差不多,君侠偶尔逛来垃圾场,帮我修理一些回收家电,天知道他哪来那么神奇的一双手,和那么多的鬼点子,我折叠好几个废纸箱,他就能让一台解体的收音机起死回生——只需要一只细钻和几把小镊子,修电器我也懂得一些,但我没那样稳定的手指,和那份专注力慢工出细活。修好的物品随我贱价廉售,君侠从不过问,这不代表什么交情,我知道他纯粹是打发时间,只要看他坐在台灯前对付那些小零件,那凝神,那庄重,简直像在动外科手术,你就会知道他乐在其中,我陪在一旁闲聊,扯到再低级的话题他也能应答得爽朗得体,由此我断定他出身不俗。 第8章 君侠还爱运动,运动的方式很特别,他喜欢到处挖土。 他有一把专用的铁铲,保养得很锋利光亮,只要是天气好的时候,就常见到他随地东铲西掘,你当他是在挖宝吗?绝对不是,把地皮铲松了他就闪人,怎么看都是为了健身。君侠挖地已经成了城中的一景,那幅画面透着点古怪,怎么说?看到君侠长得这么优美的男人干起粗活,总叫人觉得有点难受。 但君侠的体力真不是盖的,有一次我看中了山脚一块软土地,想在那边新挖个堆肥坑,才动工没多久,就被高温和空气中的花粉烦得要命,君侠原本也在旁边不远掘他的地皮,见到后就靠过来聊聊天,然后接手帮我挖下去,这一铲就铲到了日落。 我收了几趟垃圾,每次回到山脚,就见到君侠陷得更深,他挖出了一个了不起的大坑,简直可以当游泳池,我还注意到辛先生那位神经质的秘书就在不远处,罚站一样尽量贴着一棵小树纳凉,不停地揩汗,他花了几乎整个下午看君侠掘坑。 秘书几次趋前找君侠说了些话,我只听到其中很凑巧的一段,那时秘书很鬼祟地来到坑边,努力避免让碎土堆玷污了他的皮鞋,他踌躇万分,憋了半晌才朝君侠开口: “算我求你好不好?辛先生真的请你过去一趟。” “跟辛先生说,我没空。” “……辛先生病了。” “我也不轻松。” “辛先生盼着见你哪。” 君侠停止挥铲,他的两肩微喘起伏,他先将铁铲用力竖插进土中,才抬起头望向坑口,那双眼睛亮得像是要射出炮火,我和秘书都被他吓了一跳。 “那也未必。”他说。 从此我对很多事情全面改观。我以为全城里没有人不怕辛先生,那也未必。我以为君侠性格温和得有些柔弱,那也未必。我终于想通了,为什么总觉得君侠可疑?因为他跟辛先生之间很不自然,很像在逃避对方,这个前脚一到,那个后腿马上就闪人,你见过这么闹别扭的主雇吗?这样的办公室情侣我倒还见过不少。我想起不久前回收的一批旧杂志,其中某一本,对了,封面是两个蠢女人做瑜伽的那一本,七十八页,答案就在那里,那是一幅3d图片,看似千百个混乱的色点,其中隐藏着一只纤毫毕露的蝴蝶,我看得眼珠差点脱眶而出,忽然领悟出人生真谛,重点是放松视力,不要太相信摆明在眼前的线索,表面只会误导你,就像嘉微小姐认不出谁是辛先生一样。 嘉微小姐当夜就离开了河城,不知道她和辛先生谈了些什么,不知道有什么结果,但她的来访让辛先生心烦意乱。或者那也未必。 总之第二天我在辛先生的垃圾袋中发现了一些有趣的东西,辛先生显然在嘉微小姐离去之后,还独留在办公室里直到深夜,有人送进去了宵夜,一口未动全数被丢弃,食物堆中搀了一团揉烂的信纸,摊开来,几乎是空白,只在信首连写了两个“我”字,使劲极深,笔力甚至戳穿了纸页。我翻面确定没有别的讯息后,就将信纸拋进了回收纸类垃圾堆,既然不知道它要寄给谁不知道它想说什么。 第二天有桩小事件,工厂区口堵住了几辆大货车,凌乱的纸箱堆满一地。原来是上一批产品瑕疵太多,被退了货,负责的厂办已经离职,另一个代理的猪头主管一问三不知,还要求货车顺道运走一批新货,车主当然不答应,于是大家到处寻找负责物流的员工,才发现那人也已离城。我热闹瞧得正乐,听见有人顺口报了另一则新闻:城里的护士也跑了,就在今天早上。 这事非同小可,我立即前往诊所,果然大门深锁,从窗口往内瞧,一片黑暗死寂,我拦了附近几个人问话,不得要领,没有人知道护士去了哪里,更别提原本该躺在病房中的小麦。 只剩一个去处。我与这护士虽然无甚交往,但是这点我有把握,像她穿得那么卖骚的女人只会有死党不会有朋友,而我知道她只有一个死党,餐厅里那个胖厨娘。 胖厨娘手里搓着一块脏抹布,满脸肃穆寻找措辞中。这不代表她的大脑里有多少思考活动,她只是嘴拙。厨娘终于开腔:“谁叫你说话刺激她。” “我在说的是小麦,别管护士了,小麦现在被搁在哪里?” “那个病人吗?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我的天啊不知道,小麦病成这样,没人照顾怎么办?” 厨娘瞪着天花板又想了半晌:“早晚就是这几天了。” “这一句你昨天说过了。” “喔。” 多问无益,这厨娘说话一向无厘头,不过离开前我还是好心提醒她:“摘些黄媵树叶煮了喝吧。” “啊?” “黄媵树,你摘嫩叶,我说嫩叶就是说还没长绿的白叶心,绿的你别摘,听懂没?你摘一些嫩叶煮水喝。” “什么跟什么啊?” “煮些黄媵树叶喝,治你火气大。” “你怎么知道我火气大?” “实在很痛苦不是吗?”这下换我找不到措辞,“你的……” “我的……” 她的排泄不畅,我说出来了。这种话题真是要命,我不排斥收厕纸,但是我有个男人的通病,见到血就头昏,这个厨娘早已停经多年,所以她的马桶垃圾很单纯,除了偶尔夹带一些不三不四的抛弃物,比方说,常出现一种硬硬的的药丸包装外壳——仔细研究之下,那玩意叫阴道塞剂,天底下竟然有这种怪东西,原来她有秘密的瘙痒问题,难怪总是一副苦在心里口难开的模样,说真的,她高兴在身体里面塞进什么东西我都不介意,我介意的只有血,这样讲你大概就能懂了,我是在多么不设防的状况下,被她的痔疮出血吓了好大一回。到这边厨娘拒绝沟通下去,她以抹布砸向我的帽子,表示谈话完毕。 离开了餐厅,我又绕回诊所,我的手推车还停放在那里。 诊所位居行政大楼向一旁延伸而出的侧翼的最边间,这边已经整个靠上山崖了,只要一下雨,小山崖上的水就直接顺着岩壁往诊所淌,所以这儿的雨檐建得特别长,几乎永远都冒着青苔。 你如果往诊所里进去,过了候诊室就是简单的诊疗间,只是现在医生已经离职。诊疗室再过去,就是大大小小几间病房,区隔得跟迷宫没两样,说真的,没有人说得上这么简陋一间诊所何必附带一大堆病房。 现在我站在大病房外面,隔着玻璃张望,里头冷冷清清,天已经黑了,病房里没开灯,窗帘又全放下了,我只能从缝隙朝里看,渐渐适应幽暗的光线以后,我终于看见几张阴森森的病床(奇*书*网^_^整*理*提*供),在最里边的一张病床上,依稀躺着一具人体,应该就是小麦。 但小麦的床畔还有另一幢人影模糊。 我贴紧玻璃,见到那人影俯身,似乎想从头到脚仔细观看小麦。那人看了许久,挺直身子四下张望,去到隔邻病床,拿起一个枕头,慢吞吞走回来,捧着枕头又俯视小麦,然后将枕头直接压覆在小麦的颜面上。 我没办法相信我见到的画面,但再笨的人也看得懂,那人存心要闷死小麦。 “嘿!”我喊了出来,用力推窗,窗子并未上锁,不知哪来的好身手,我一撑就翻跃进病房,黑暗中我抢身来到小麦床前,捉拿那人的手肘。 那人发出一连串清脆的惊呼,又迅速用手掌掩住自己的嘴,我才捏紧那根细细的臂膀,就完全愣住了。 不用掀开她的手,我认得这双眼睛。这个人是南晞。 5 “你看你,差点吵醒他了。”南晞移开遮覆她的小嘴的手掌后,就是这么说。 自从城里上一次的运动大会,我已经很久不曾喘得这么惨烈,好不容易迸出几个问句就被南晞堵得节节败退。为什么不开灯?——当然不能开,你看小麦好不容易才睡熟。拿枕头做什么?——帮他换个干净的,他的枕头真的好脏唷,你看上面还有呕吐物。那么干吗将门反锁?——没注意耶,门把好像是新换的,可能一关门它就自动上锁了。 其实我真正想知道的是,南晞为什么会在这里?“他们派我来做看护呀。”她回答,拾起掉落地上的枕头,拍了拍,帮小麦替换上,又顺手抚整他凌乱的头发。小麦原来醒着,他转睛左右对焦,想看清楚南晞。 我重新激动了起来:“谁派的?不知道你在放暑假吗?放暑假是什么意思?哪有叫你工作的道理?欺负人嘛,就靠你一个,怎么有办法照顾病人?” “你又忘了,我读的就是护校。” “读护校也不够,没有医生帮你。” “有君侠帮我,他是医生。” “是噢,君侠是医生我怎么没听说过?” “他是!”南晞提高了音量:“他以前就是念医学院,只是没念完。” “是噢,我怎么以为没念完就不算医生?” “他算。” 管他算不算,我现在就要找人理论,但诊所已经成了无主单位,该找谁去?南晞在一旁不停地打断我满脑念头:“帽叔——”,或者我想办法修改收垃圾路线,省出半天的时间,由我来照顾小麦,“帽叔——”,这么一来,我夜间的研究工作就只好荒废了。 “——帽叔,你听我说,我是自愿的。”南晞几乎是喊着说出这话,就算在阴暗中我也察觉出她整张脸涨得通红,她静了一会,自言自语一样凄凉地说:“有些事,总该有人承担。” “还轮不到你来,听话,我现在需要思考。” 第9章 “帽叔,要我说几次?我不是小孩子了。你就爱当我是小朋友,还送我那种东西!”南晞转了一个很离奇的弯,她指的是我早晨放在她房门口的洋娃娃。去年冬天回收到这尊旧货以后,我就下了不少功夫整修它,复原得天衣无缝,当然君侠的巧手也占了点功劳,娃娃的小棉袍是他裁制的,针线活不是我的专长。 “十七岁还算个孩子。”我说。 “十七岁是一个女人。” “你乖,明天还给你钉一副新窗帘。” “都要封城了还换窗帘!” “谁叫你那间房西晒,我刚收了一块厚绒毯,尺寸正好,停一会让我思考——” “——帽叔你坐下听我说,”她双手并用推我到一旁的空床坐下,“你自身都难保了,别忙成这样行不行?” “我哪有自身难保?” “我去垃圾场看过了,帽叔,你的仓库都被拆掉了。” “要拆就拆,反正里头都是废物。” “他们是不是又要逼你搬离开垃圾场?你怎么都不告诉我?” “胡说,没有人逼我。” “你骗人,为什么连你的小厨房也不见了?” “那也没问题,我焚化炉那边可以开伙。” “怎么开?” “你别管,帽叔有的是东西吃。” “好我不管,”南晞在我膝前蹲下来,这是她从小养成的习惯,为了仔细看我。她真是越长越标致了,不知从何时开始竟也懂得打扮了,我发现她修了眉毛,梳了复杂的发辫,只是年岁还不够大,始终保留着孩子模样。她仰望我,很认真地说:“那你过来陪我吃饭好吗?这边真的很冷清,从明天开始,我拿三份伙食,你来,陪我和小麦吃,好不好?” 有一瞬间我真想搂住她,但她又已经不够小。我帮她把垂下的小辫拨到背后,她的左颊渐渐凹陷出一个酒窝,我知道她要笑了。 “好想吃你腌的芊萝。”她说。 “好,今晚我就腌一大瓶。” 离开诊所,我轻轻带上门,门把“喀嚓”一声弹上。 找到停放在一旁的手推车,我解开煞车挡,连推了两次无法启动,摇摇晃晃,车身变得特别沉重,我差点散了一地垃圾。 诊所那门锁不是我换的,但新锁包装盒是我回收的。我曾经全面研读过盒面说明,那种小玩意,不会自动上锁。 接下来是我在河城最脱线的一段时光。 再也不用张罗吃喝,人生多出了一大片空白,闲得我整天往诊所跑,帮忙看护小麦。我不放心让南晞单独留在病房。 风季开始了,不管什么时候出门,往哪个方向一走都吃得满嘴尘土,这种天气再加上压力,我是指大家就要迁离河城,人们看起来显得格外烦恼,每个人都变得特别忙乱,话特别多,礼貌特别少,看什么都特别不顺眼,最不顺眼的就属那些穿制服的陌生人。 他们是官方派来接管河城的单位,特征是到哪儿都直闯而入,就当作是自家客厅,我们反倒成了外人。他们四处测量,不停做簿记,临走还用喷漆随意在随处标上一些莫名其妙的记号,这种感觉很粗暴,让人联想到自己是屠宰场上的猪,说不准他们就在你屁股上喷个彩色标靶,好等着最后一天瞄准你一脚踹出河城。这样一想,日子就全走样了,换个说法是,当一桩大事件或大灾难正在蔓延,而且事态完全超出你的接受能力时,你会只想找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专心做下去,不管这事有没有乐趣可言。 这就是我和南晞的处境。大风呼啸,南晞紧闭了诊所门窗,窗外的世界越纷扰,里头的我们就越脱离现实,越像两个傻瓜,我们在一间被抛弃的诊所中,陪伴垂死的病人。 第三个生力军翩然而至,很礼貌地在诊所外敲门,叩三下,耐心地等。 是君侠,站在门口的他满身风尘,头发眼睫上都沾了鹅黄色花粉。君侠斜背着一具铁器,穿著贴身的紧恤,猛一看,还真像来了个负剑的侠客。 “南晞要我过来看看病人。”他神清气爽地说。 但仔细再瞧,他背的其实是铁铲,倒像要来帮小麦掘个好坟。 “把他的上衣松开吧。”在小麦的床前,君侠说,他已经自动翻找出一些诊疗器材。 老实说我的感觉很不妙。这样凑合的杂牌医疗团队,一个据说念过医科但是没毕业的年轻人,一个还在上学的半吊子护士,再加上我这个门外汉,我们以为我们能做什么? “衣服拉上去就好。”君侠愉快地再一次要求。 小麦把我们三个人轮番看了一回,置死生于度外,任由我和南晞松开他的上衣。 只瞧了一眼小麦的肌肤,君侠的整张俊脸转为责备之色——不是针对我或南晞,那些恶心的褥疮已经有一些历史,要怪就怪以前的医生和护士,正牌货也能闯出烂摊子。 那天我得到了一个结论,也许君侠真是医生不假,因为他动刀的手法实在干净利落。那场清创手术我也帮了大忙,至少在我意外昏倒以前,都是我负责在伤口上擦药棉。另一个感想是,角度很重要。 没错,我在说的就是角度。曾经有一次,我在回收类垃圾桶中发现了一件奇物,大约一罐啤酒大小,掂在手里非常沉,颜色无法描述,介于铜青和釉彩之间,形状难以说明,大致上像是一截扭曲的漂流木,也有人说像陈年狗屎,但从某个角度看过去,分明却是一尊马头扬鬃怒嘶,大家都说我捡到了艺术品,这宝贝我喜欢得不得了,百赏不厌,直到有个内行人看出了它的来历,原来那只是一具烧熔的马达机芯。 这就是我想说的,角度很重要,报废的马达,看它的角度对了,就不再是垃圾。当我在手术中途晕厥过去时,我倒得哭八猛,后脑直接就敲撞地板,我听见叩一声,我见到君侠和南晞的脸凑到我的上方,看了我之后又错愕地互视一眼,他们沾满鲜血的双手腾空在我面前挥舞,而我只能听见我自己的耳鸣,然后有个脚尖礼貌十足地将我轻推离开手术台边,一次挪一点点,我翻滚了两圈,又回复正面朝上,手指发麻,喉头紧缩,只剩下眼珠能运转。躺在这边的角度非常好,我看着君侠神色从容继续操刀,南晞紧蹙着修过的秀眉在一旁协助,偶尔腾出手帮君侠揩汗,我看出了不少滋味,最重要的一点是,从这角度看过去,终于发现君侠还真有点男子气概。 褥疮清理得很成功,估计小麦的高烧将要好转一些。这天我就和小麦床挨着床一起休息,听广播的谈话节目,我说不出那节目有多幼稚,幸好很快就播放流行歌曲,是一首最近当红的情歌,歌名我不记得,旋律让人很伤心,歌词让人想自尽,尤其是不断重复的那段副歌:光阴是一条河,带着我航向远方,航离有你的那一端,有你的那一端…… “这什么烂歌词?”我嚷了起来:“瑞德咱们来聊点像样的东西吧。” 小麦不感兴趣,事实上,手术以后他一直在呼呼大睡中。 “什么?要听我说话?不好吧?” “那我说了,听不下去你就打断我别客气啊,要我说光阴是吗?好吧,光阴是一条地下污水道,你只能顺着它往前漂,一路上搀进来许多种味道,你就被浸得面目全非,在这边只有增加没有减少,世界从千万个方向朝你冲过来渗进你,谁也躲不了,没有脏不脏的问题,如果你知道你的源头,只是人家的一个马桶,或一个排水口,你遭受很多次碰撞,你弄得全身都是伤,还是不停往前漂,你以为总有一天你到得了什么地方,你以为尽头会有光,实话告诉你吧,那边是一个更大的垃圾处理场。” “谢谢你,我也觉得说得特好。” “嗐,别闹了,我哪有那么厉害,我是听来的。” 这些话是秃鹰说的。虽然与原文不尽相同,秃鹰应该不介意我加上一点我的个人风格。 然后我就开始谈起秃鹰,说不上来为什么,我发现和小麦聊天就像女孩子织起毛衣,没办法停。 以前我提到秃鹰时,也许会让人感觉有点惨的意思,那一定是我表达得太煽情。说真的,秃鹰是一个心理健康者的楷模,除了骨质疏松症以外,再多的失败也别想叫他低头,他的自我感觉非常良好,回忆往事的感觉更好,回忆到他的青年阶段时尤其好上加好。 青年时代的秃鹰到底有多好?简单介绍,他是一个很帅的白马王子,兼一个才子,又帅又天才的年轻秃鹰不只在中学教书,简直还是一个万世师表,春风化雨的事迹有他的日记为证,根据日记里补述的自传,他为了教化更多世人,就发奋写诗,写出的诗好得不像话,他慷慨送给这世界许多富含哲理,听起来又很悲哀的佳句,“走路是一连串的防止跌倒”,“每一次睡眠都是为了与明天保持距离”,总而言之,生得太晚是我们的错,所以只配见到秃鹰又老又丑,每天努力申请身份证,每一次睡眠前必写冗长的日记,日期虽然是当下,但场景远在天边,秃鹰展开形而上的翅膀盘旋,永不离开他的鸟蛋大的祖国,他的人间蒸发的故土。 盘旋让秃鹰想起更多往事,他的教员做得太棒了,人家就请他做教授,教授职还是不够彰显他的杰出,所以人家干脆请他当校长,但是他淡泊名利,为了学术自由,宁愿做一个潇洒的哲学家。 秃鹰的回忆录到此为止,包括我在内,再也没有人听得下去。 这么说吧,可以确定他与哲学相关的地方是:叔本华的发型、卡夫卡的体力、苏格拉底的贫穷和伏尔泰咽气时的高龄。 第10章 秃鹰真的太老了,果然有一天他倒下了,毫无预警,也没有人感到意外,他连续许多天无法进食,没死,他的心脏渐渐衰竭,偶尔还停摆一阵子,没死,秃鹰失去了提笔写日记的力气,但是他还能读。 每次去探望秃鹰,他都是同样瘫在床上,和小麦差不多,不同之处是秃鹰胸前一定搁着翻开的日记本,他的屈折的脖颈正巧构成一种适合阅读的姿势。日记是用母语写的,没人看得懂,这并不妨碍秃鹰翻译出来,再强迫我听进去的兴致。 一百四十一本日记,秃鹰最喜欢的是第二本,就算倒背如流他还是爱不释卷,那本日记像个九轮戏院不断重映他的青春年华。那时他的国家一团混乱,他和每个热血青年一样,满脑子都是国家改革的理想,那时他还没变成一个国际人球,那时他曾经被深深珍爱过。秃鹰特别留恋的一刻,就在他折了页角的那篇日记里,某年某月某一天,他真的洒出了热血——跟政治无关,只是一场街头混混小械斗,路过的秃鹰右腰挨了一枪,子弹像特技表演一样从肾脏旁擦过,避开了肝脏的每一条动脉,在他的前腹凿开了出口。 所有的器官都健在,但是当时的消毒技术不良,秃鹰陷入高烧与马拉松式的昏迷,没死,医生不放弃抢救,朋友们也都来了,他们全体都是诗人,全体都不肯再离开,他们日夜陪伴在秃鹰的床边,其中一个特别美的女孩,花上十几天的功夫,左手握着秃鹰的手,右手执笔写下了长篇情诗,期间还要不时抽出她的玉手,和大伙一起手牵手为秃鹰祷告——画面听起来挺不错,但秃鹰以一种让我非常受不了的做作译文,一再强调这个镜头,而且多次朗诵这页日记的最末段,到最后成了我脑中阴魂不散的一景,还附有旁白配音: “……然而在这污浊的世界里,是什么让存在显出意义?只有爱,爱是一点点希望的微光,只有爱过,吾愿方才足矣,所以这长路还未竟,无需再为我不安,亲爱的朋友们,静候吧,现在能治愈我的只有光阴了。” 我没再说下去,一方面那文字太肉麻,再说结束在这一句上头,对小麦应该有点提神醒脑的效果。“能治愈我的只有光阴了”。一点点希望的微光,谁忍心吹熄它? 中枪的秃鹰当然渐渐康复了。 只是更多的光阴毕竟给了他死亡。 他死于五十六年后,老殁在河城,没病,没痛,不需要抢救,也没有人陪伴在旁。 窗外的沙尘暴刮个不停,南晞的少女心里面是一个亚热带岛屿,曲折细细的地形,转换小小的阴晴,早上还在帮小麦按摩,一边很活泼地哼歌,我收了几趟垃圾回来,她已经蹲在角落,抱着一只闯进来的野猫发傻,怎么喊她也听不见。我给小麦翻了身,又开了一缝窗口透气,南晞忽然跳起来,满脸阳光明媚,背着手倚在门边。两分钟后,君侠敲门。 君侠带来了一具他的手工制品,是克难式的加压给氧工具。说真的,我到现在还没弄懂小麦那复杂的病名,但是我知道他的病并发了历久不衰的肺炎,光听他的喘气声你就会知道,虽然病魔攻占的是别的地方,但他的心脏濒近叛变,他的呼吸道已经投了降。 南晞和君侠反复试练操作那工具,南晞像上足了发条一样说个不停,你真应该听听医生和护士单独相处时的谈话内容,我保证与本行无关,南晞说的都是她的校园趣闻,君侠虽然与她应答得挺合拍,听得出来那是随和,多过于兴趣。 他们又转去前面诊疗室,才一下子就弄出了满桌面的药罐,两个人在药柜里继续翻寻,都有些发愁的模样,对话也严肃了,听得出来存药量很窘迫,某些必要的针剂根本没再补货。君侠放弃药柜,低头涂写药单,南晞叹了口气,开始收拾药罐,自顾自地恢复闲聊,谈她在学校里的功课。 这下我有句真心话非吐不快了。 “我说应该送小麦到外面的正牌医院。” 君侠抬头,南晞住口,两个人都茫然看着空气。 “辛先生安的什么心嘛,要他在这边等死吗?” 他们一起望向我。 君侠便要走了,也许我说错什么话,不过君侠也从没有久留的意思,只是南晞的谈兴正浓,她收下药单,看也不看,继续说:“真的我不盖你,你要不要看我上学期的成绩单?每科都很棒唷!” “很好,”君侠和蔼地拍拍她的头,拉门就要离开,“我明天再过来看看。” “——除了一科。”南晞加上一句。 “什么?哪科?” “我的生物化学,很烂。” “生物化学没有捷径,只能多读——” “我没办法。” “元素表要先读通,要记熟——” “没办法,打死我也记不下来,再当一次我就永远不用毕业了。” “……”君侠端详南晞,南晞的脸上是甜得过整个春天的酒窝。 “课本有带回来吗?”他问。 “当然有啊,开学还要补考一次,我死定了。” “去把你的课本拿来。” “看课本好烦。” “我看不是你看。” 南晞应声蹲下,课本就藏在一旁的小柜里。 君侠于是不走了,他敞开长腿在医生的座位坐下,快速翻读南晞的课本,不停手记重点。我忽然觉得再待下去索然无味。 走进我的垃圾场也一样兴味索然。 我的仓库拆了就算,多的是摆置空间,小厨房我也不要了,现在我餐餐吃得又饱又营养。 但是我没办法接受那些陌生人这样胡来。他们在垃圾场四处喷上了油漆,还用一张很失真的平面图解释给我听,垃圾场的某些局部将要如此这般调整,简单地说,他们想要缩减一半的占地。我很吃惊地反问他们,没看见垃圾已经堆得快饱和了吗?怎么缩减?“烧啊!”他们给了这样高超的指点。 该烧的早就用焚化炉处理了,会露天堆置的,都是些无法燃烧,等待掩埋的物质,而河城的几个掩埋点已经爆满,我曾经提议在附近丘陵地新造掩埋坑,也不知道为什么,上头总听不懂我的专业建言,你只要朝那堆垃圾山扫一眼,就会知道目前的状况有多惨,想烧掉它的想法更惨,不过我并没有说出来。我赞成烧,我举双手赞成用天大的一把火来解决一切疑难杂症。 回到诊所时天还没黑,君侠就着医生的看诊桌,正在帮南晞补习功课,两个人都正经到那种地步,我讪讪然进入病房,坐立难安。我想帮小麦剪指甲,梳头发,擦身体,不管做什么床边服务都好,但南晞全都处理妥当了,必需承认南晞非常尽职。最后我决定给小麦拍背,顺他的痰,我告诉小麦许多心底话。 不是我不信任他。长得太好看的人,别指望他是什么好东西,这点也不用我强调。 “我在说的是君侠,听不懂就问一声啊。”我说,小麦微皱着眉,消受我的拍击。 不是我妄下断论,只是,垃圾会告诉我太多实情。 实情从一本杂志开始。 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有一天我在收垃圾时,注意到君侠丢出的一个信封套——淡棕色的环保再生纸大信封,没有任何人会再多瞧一眼,偏偏我认得它。 那是个杂志封套,杂志名叫“巴比伦花园”,内容想也知道,就是那种谈园艺和怎么布置你家后院、附带几篇花草食谱或是芳香疗法的娘娘腔月刊。君侠订阅这本鸟刊已经好一阵子了,直到那一次我才想通个中奥秘。这就是我常说的,人没事多看一眼垃圾准没错,真相就藏在垃圾里头。我忽然想起来,全河城只有另一个人拥有这本杂志,我每个月都会从纪兰小姐那边回收到同样一只信封。 这一想通,后情就豁然开朗,经过观察印证,君侠和纪兰小姐果然越走越近。他常常赖在纪兰小姐的花房里,纪兰小姐还亲自下厨招待君侠——你没办法想象她第二天丢出的厨余有多可口,我吃掉了一些,君侠则动手做了不少庭园装饰品讨她欢心,小俩口的感情渐渐公开,常在河边并肩散步,一路笑谈。 “纪兰小姐是谁?就是辛先生的妹妹啊!我跟你保证,你这辈子绝碰不上比她更好心的小姐。” 但是辛先生从中乱搅和。我怎么知道?怪辛先生自己吧,他渐渐对我疏于防范,常常不小心抛弃一些涂鸦手记,所以虽然我不了解他的人,可我懂他的心情,他不乐意见到妹妹和君侠在一起。 真相就像鸭子划水,纪兰小姐和君侠一定爱得很痛苦,表面虽然没什么异状,但是垃圾瞒不了人。垃圾告诉我,纪兰小姐食不下咽,常依赖安眠药,不再照管她的苗圃花房。垃圾又透露:君侠无心工作,捣毁了一些工具,整天在纪兰小姐的窗外徘徊,开始抽一些烟。 综合各项垃圾情报来源,显示案情是:君侠不敢违抗辛先生,纪兰小姐的心碎了。 “你如果像我一样,亲眼看到君侠跟纪兰小姐那一夜分手的模样,大概就会觉得纪兰小姐不可能再爱任何人了。听不懂是吗?纪兰小姐搬走了,离开河城。” 全案总结是:君侠辜负了纪兰小姐。 眉批:爱一个人就不应该那样懦弱,简直是猪头。 附注:我也是爱过的人。 “你听不懂,那就算了,反正我不懂的事也多了。”我话说得多,下手就越拍越轻缓,现在小麦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 我不懂许多事情,不懂明明是自己的亲妹妹,辛先生为什么要待纪兰小姐那么苛薄,他根本让她过着三级贫户的生活;不懂为什么纪兰小姐离开以后,辛先生却又显得那样伤心;我也不懂该如何处理秃鹰的遗物。 第11章 我指的是他的日记。秃鹰死后我曾经试着翻阅过,就从第二本读起,结论是:浪费光阴。一个字也看不懂。这样说又不全然对,因为有个字出现太多次,最后毕竟就看熟了,那应该是个女性的名字,ekaterina,光是念着就挺悦耳,猜想是曾经握住秃鹰的手写诗的那位美人。这个可爱的名字从第二本开始,像条金丝缕密密缠绕过全套日记直到最后一本,在最后一页打上线头。 我不懂,为什么太多事情当面表达得那么婉转,背地里却留又下废话连篇。一百四十一本日记,从秃鹰的青年时代开拔,一路收藏许多开不了口的心声,穿越许多岁月与千山万水,最后全驶进一只瓦楞纸箱里,总重三十七磅,回收价值大约等于一顿廉价的午餐不附咖啡。 我天天看着这箱日记,它就搁在纸类垃圾堆角落,资源回收车每半个月来一次,我每个月挣扎两回,终于没办法卖掉它。整箱日记顽固地存活在那里,以异国文字不停呼喊着千言万语,常有人好奇翻出来一看,看不懂,很快就作罢。不知道什么人,用麦克笔在纸箱上题了一排字:“追忆似馊水年华”。 秃鹰留下的还有一撮骨灰,我不能任由他的遗骸散布在我的焚化炉里,本想要照惯例把骨灰撒在河面上,又改变念头,我自作主张将它埋在河边。我想,秃鹰受够四处漂流了。 河边是个好地方,冬去春来,树抽芽,鸟结巢,动物求偶,人患相思,春城无处不飞花,不管你什么时候从这儿望过去,总是见得到河水里漂着几朵航手兰。 “航手兰你看过没?”我问小麦,“紫色的小花,开满河边整片时还真是哭八的美,这样吧,等你好一点了,我就带你去河边看看航手兰。” 航手兰是奇怪的植物,花苞刚开始绽放,就跌落河里,离枝以后它的花期才算真正开始,厚厚的花瓣外覆蜡质,浮在水面上永不沉没,它的花蕊有黏性,风带来什么它就沾上什么,就这样一路招惹别人的种子,一起旅行去天涯海角,去开花,去结果。 不管漂得多远,我跟你保证,那边也是一样,春去秋来,人们也梦想着海角天涯,再不可爱的人也不时会感染爱情,通常不致命,只是会犯一些痴狂,然后不停地受一点伤。 我说得太诗意了,小麦很果决地闭上眼睛。 “喂喂,别睡,我还没说到重点,再一句就好,捧个场。” 小麦照旧我行我素,不省人事。他的床头有瓶黄媵树花,怎么看怎么古怪,越看越叫人火冒三丈,我放倒小麦走过去检查,原来是修剪过了,每张叶片都费工裁成了心型。花香太浓,我抱起它移到窗边,心情非常复杂。 重点是,我们的南晞恋爱了。 6 南晞魂不守舍,症状是特别喜欢做清洁工作。 一桶热水,两块毛巾,肥皂润肤乳痱子粉一应俱全,南晞早上也帮小麦擦澡,过了中午出过汗再清理一回,小麦呕吐几口白沫,南晞又是整套洗浴工具齐上,我只好出声阻拦。 但南晞片刻也不想歇手,那些导尿管和点滴的插端她时时消毒,她在小麦床边走来走去,帮他剃头发刮胡须,帮他换干爽内衣,帮他拉被单帮他穿棉袜,在他紧握的拳头里各塞进一卷艳色小手帕,在病房四处插了鲜花摆些水果,伺候成了这样,不论谁走进来看见小麦,还真会以为观礼到了一场庄严大殓,换作是谁躺在那儿也都该含笑九泉。 怪的是南晞活力越好,吃得就越少,那些捞什子营养学家只要仔细观察这年纪的人类,说不准就想撕毁自己的论文。少女真正需要的是心情,是幻想,藏在心里的秘密偶像有如蛋白质,流行打扮杂志足以提供碳水化合物,别人的注视能滋生矿物质,满脑子罗曼史就等于维生素,而我是个厨余桶,一餐接收三份热伙食。 我当然吃不完,剩下的伙食我打成一包,挂在手推车把上,扬长而去沿途收垃圾,收到了城门口的警卫室,喝些冷茶,跟警卫交换几桩八卦,我就推车出城,上跨河大桥。 桥的中段,有个人背倚桥栏坐着抽烟。 他以前叫做阿雷,现在叫他地鼠也行。他被拦在桥上不许入城。 见到我来,阿雷木然站起,将当天的垃圾扔进我的手推车,完全没分类。 “有没有搞错?给你的垃圾袋呢?” “让风吹走了。风太大。”他无限烦闷地说。 我的那包剩菜他一眼不瞧就随地一摆,看来已经吃饱了。城里另外接济他的大有人在,乐捐来的物资还算充足,全都用石头镇在阿雷脚边,饼干糖果,报纸饮料,睡袋,折椅,只差一台收音机,再来一把阳伞,这边就十足像个养老胜地了。 对一个刚经历过那么多衰运的人,谁有力气数落他? 我摇手谢了他递过来的香烟,收下他的罐装咖啡,打开喝了。我早已戒烟多年,老实说我恨烟,但还是有恨意备受考验的时候,比方说不小心走进了一家生意惨淡的小酒吧,或是面对一个满腹苦水的男人。 阿雷的苦水已经吐过不只一回,他这种地鼠我也见过不只十打。从河城溜出去的人,故事都差不多,可以编成公式,首先是自行离城,逍遥一阵,本事高的就弄个人头身份,从此冒名造假一生。这是公式甲,理论成分居多。 公式乙经过多次实验证明:出城以后四处找零工,没有名字没有户头,没有住址没有人生——到这儿都还算浪漫,如果你是喜欢看公路电影的那种人——没有负担也没有存粮,接着,通常碰到混账老板,让你打一阵子工,再撵你走路,该付的工资则是免谈,你求偿无门,因为理论上你不存在,你流浪到公园,到地铁站,到随便哪一栋还没盖完的大楼,落魄得像条狗,但动物保护团体对你视而不见,尽管你身上真的有狗虱,再来很神奇地,你必然会生病,你一咳嗽,冬天正好就来临,还能撑多久,要看你的体能,最后你回到河城,进不进得了大门,要看辛先生的心情。 显然阿雷的体能不错,而辛先生的心情很糟。现在阿雷在我的身边猛吸烟,很碍眼地不停朝河里弹烟灰。 “只剩半个月了,河城都要关闭了你还赌什么气啊?”我开解他。 另一端有车上了桥,阿雷赶紧将香烟一扔,从地上抄起一块大纸牌举在胸前,迎向来车拼命挥手,我瞥一眼,纸牌上字迹潦草,大约是“辛先生漠视人权”这类的抗议。 阿雷依依不舍直盯着那车进了城,才捡回地上的烟蒂继续抽,回答我说:“那我就陪大家到最后一天。” “何必呢?我说你应该趁早去别的收容所,诚心诚意赖在那边,人家一定会收留。” “我不。”语气坚决。 阿雷踩上桥栏底部的矮墩,探出上半身,很专心地看着大河,“帽人兄,”他朝我招手,“你知道那边,下游再过去那一边,是什么吗?” “废话,再多远都是丘陵。” “不不,你看,我说老有车往那边跑的那个方向。” “那就是有挖到古迹的那块地嘛。” “对,古迹地,美了,了不起,我整天看车子往那边绕,妈的埋了几万年的干尸都比我们重要。” 我也踩上矮墩,顺着蜿蜒的河流看出去,不远的河面上,泛着几朵航手兰,再下去,河面水光粼粼,其实半个鬼影也瞧不见,我只知道古迹地确实就在那个方向奇+shu$网收集整理,奇qisuu.书至少十几里远。 “你知道我想干吗?”阿雷又朝桥外探身出去,双手拼命乱挥,“不开玩笑,我现在就要跳下去,反正我烂命一条,我也来做尸体,我免费给你们参观,我告诉你今天我就要淹死给你们看。” 我默默看阿雷表演了一会儿,跟他一起探头观察下面的河水。 “但是老雷,我看这种水位,死不了人。” 他马上泄了气,爬下桥墩,点了根新烟。 抽了半截烟后阿雷说:“你知道为什么我不走吗?我要亲眼看到辛先生的下场,对,就在这座桥上,我要看他被戴上手铐,从我前面被押出去。” “辛先生怎么会被戴上手铐啊?” “你都不看报纸的吗?”阿雷很稀奇地瞪着我,“他杀了那么多人。” “哪有杀人?报纸说的能算吗?” “气死人算不算?” 算,城里的确有些人算是气死的,遗体都是我烧化的。 “害人不想活了算不算?” 也算,河城的自杀率居高不下,轻生成功的可怜虫我也烧过不少。 “那你说啊,间接杀人就不算杀人吗?” “不关我们的屁事,说这些我听了很闷。” “我告诉你辛先生这次玩完了,”阿雷忽然又甩掉香烟,兴奋得挺不正常,他很起劲地跪在满地家当中猛掏,“报纸都说了,这边有篇报导我特别留下来,写得很好你一定要看看,上头已经开始在调查他了,你等等我找找,你别走。” 阿雷陷入胡乱翻寻中,几张旧报纸随风飘起来,在空中张扬,往河面飞翔。 我叹了口气,拉动我的手推车倒转车头回城。“拜托你报纸都用石头压好,还有,烟蒂给我捡起来。” 报纸上那些捕风捉影的报导,哪有我的情报来得精彩?城里虽然到处在传言,辛先生很可能将要被起诉,但我知道辛先生有后台,后台是谁?就是那天来访的嘉微小姐。 嘉微小姐离开后和辛先生通讯过一些公文,当然全经过销毁,百密一疏,没有人发现我懂得拼凑。 第12章 拼凑的过程显示,辛先生办公室的那台碎纸机,还真是顶级货——文件拆解得全不像话。 一共花了我二十五个夜晚和许多罐咖啡,才让资料慢慢还原。首先确定的是嘉微小姐的来函箴徽,与辛先生同部同署,只是嘉微小姐属于人事考察单位。骯脏的内幕接着丁点曝光,在这边我不能直说,不泄露公务机密是我处理垃圾的基本原则,但是我可以提示四个字——官官相护,既然辛先生的上级决定罩他,那他就不会碰上大麻烦,这种事情再讲下去真让人全身起鸡皮疙瘩,我忽然真的感到头皮发麻,大桥摇晃,地动山摇。 山摇地动,推车下桥回城时,迎面的景象让我吓了一跳,不知何时从哪边进城的一架巨型怪手,正缓缓驶过城中的路口,它发出坦克车一样的轰隆噪音,转弯朝中央广场而去,高举的铁爪擦过天际,沿途扯落满把的黄媵树枝。 我刚想到了什么重要的关键,一阵大风刮来,眼前漫空都是嫩叶飘零。 一直到凌晨我还在想,而且还有个糟糕的念头,超级想哈一根烟。南晞在小麦的隔壁病床上辗转反侧,叹息,揉眼睛,扯自己的小辫,最后她推开被子猛然坐起。 “我睡不着,我睡不着!”她很烦恼地轻声闷喊,“帽叔你打呼好吵。” “胡说,我根本没睡。” “我完蛋了,天又快亮了。” “我去弄杯温牛奶你喝?” “不要管我。不要陪我。” “说什么孩子话,不是要帽叔陪你跟小麦吗?” “谁知道连晚上你也要住在这里啊?”说这话时,南晞连眼泪也差点喷了出来。 “不放心你们俩。” “可是你打呼真的好吵,害人家天天失眠。” “保证没打呼,我睡觉保证是最安静的人,我浅眠,浅眠的人不打呼,一点声音我就醒,你看你一翻身我就知道,这病房里安静得不得了。” 这安静。 我和南晞几乎在同一秒弹跳下床,她裸足蹿到小麦床前,我睡在最靠门的铺位,正好抢身去开了灯,然后我只管戴帽子顾不得穿鞋,也奔向小麦。为什么这么安静?怎么再也没听见小麦那带着轻微喉音,挣扎得很不舒服的喘息? 南晞整个趴在小麦胸膛找他的心跳,我来到床前时南晞已经站直身,脸红得像是方才大醉过。 “没事。”南晞说,她正在发抖。 小麦真的没事,而且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清醒,他眨着眼睛看灯光,眸子清亮。 南晞像是安慰自己似的,不停地轻抚小麦的短发,忽然她捧住小麦的脸,跟他仔细对瞧,然后她宣布:“小麦说他想看一看航手兰。” “我怎么没听见?” “他说了。” 短短一段旅程折腾了半天,当我们抵达河边时,差一点断气的人是我。 过程有多逊就别提了,那张活动病床太不管用,才推出诊所不远就报销了一只铁轮,当我提议以我的垃圾手推车载运小麦时,南晞更加不快乐地说,不行。她努力思考,逼出了脸上深深的酒窝,然后她说:“帽叔你帮忙,把小麦扶到我背上。” 结果当然是我背着小麦,一路撑到了垃圾场,全城就属这一带的航手兰开放得最灿烂。 天才刚要破晓,我和小麦尽情栽倒在花丛中,两个人都喘得像风箱。小麦忽然平静了,他转头,很认真地端详一朵靠近他眼前的航手兰,启齿想说什么,可惜他的嗓子喑哑奇qisuu.书,只能从唇形研判,不是对我也不是对南晞,倒像是朝着花蕊说了一句:“谢谢你。” 接着他几乎是立刻就陷入昏迷。 这下我们都傻了,费了好大功夫,换来就这么几秒钟的张望。南晞抖开她带来的毛毯,帮小麦披上。“让他在这边休息一会儿吧。”她说。 我的工作小棚就在前头不远,我过去开灯烧了一壶热茶,提回到河边时,南晞攀住一棵白梨树,脚踩树桩,整个人有一半悬空在河水上,偏头正看着很远的地方。 晨光熹微,星星都已不见,极远方的丘陵地上有一小撮灯火闪烁发亮。 “一大清早,有什么事好忙的?”我来到河岸边缘,给南晞倒杯茶,她摇摇头示意我放地上,我就地坐下啜饮热茶。 “在赶工吧,那边现在听说很热门哟。”南晞眯望古迹地上的灯光,不胜向往。 “挖好几年了,我就看不出他们哪里热门。” “帽叔你都不看报纸啊?那边新出土很棒的东西哩。” “干尸有什么棒的?” “干尸是前几年的老新闻了好吗?他们早就又往更深挖下去,挖得很深很深,你都不知道唷,最近挖到好多寒武纪的古生物,前几天又发现了叩尔萨斯呢。” “那是什么东西?” “藻,一种弯弯曲曲的藻,报纸说的啊。” “……你的意思是说弯弯曲曲的藻很棒?” “才不是呢,叩尔萨斯是很多亿年前,一种只长在咸水湖的藻,全世界只有两个地方有挖出这种藻唷,另一个出土的地方很远呢,说不出有几百几千里远呢。” “所以重点是……” “帽叔,原来我们住在一个史前大湖里,湖耶!” 这种不对盘的谈话让我不得不灵魂出窍,飞得老远,十七岁的南晞,这样幼稚,这样不经世事,这样孤伶伶没有亲戚,眼见着就要像朵航手兰,永远漂离开这里,将要搁浅在不知道多远的他乡;说不出几百几千种苦难将要像雨点一样冲刷在花朵上,但我们再也见不到,也帮不上忙;花朵散播许多种子,搅乱无数生态,最后终于枯了,留下一点点遗迹,深深地被掩埋在地底,地层上季风吹过来,大火燎烧过去,千万晨昏,直到某一天,某个喝多了咖啡的秀逗科学家在一大清早拼命挖掘,挖出来一块化石上生痕模糊,依稀可以辨识,曾经有朵花儿被水波推上了泥地,翻了两滚,但又漂走了;年代若干,用碳十四侦测,考古价值几何,数据化成图谱,能发觉的也只有这么多,花儿与这世界的一切轻轻牵扯却永远失踪在风中,在风中,我问她:“南晞,有没有想过,河城封了以后你怎么办?” 听见这问题,南晞从树桩上跳下来,到我面前蹲矮身子,尖尖的下巴搁在膝盖上,灵活的大眼睛盯住我眨也不眨,每当她有什么事想求我,或特别想看我时,她就是这样蹲下来,很惹疼,很讨喜,也很存心。我清了清喉咙说:“南晞啊,帽叔这几年存了——” “——你在担心我了唷?”南晞偏着头透过帽子的缝隙仔细看我,“帽叔你真的想太多,辛先生都帮我安排好了啊,我会有一笔很小的基金,还有助学贷款,我可以用到二十一岁,你说这样好不好?” “好虽好,但是再来呢?” “再来——我要照顾病人。”南晞笑得十分甜,甜中又有些心思,她低头用指尖撩拨跟前的草叶,笑容渐渐淡了,最后变成一声轻得不能再轻的叹息,我耐心等着,她抬起脸蛋,终于说:“其实我的问题还算小,帽叔……” “说下去,帽叔在听。” “糟糕的是君侠。” “听不懂,君侠怎么糟糕?” 南晞却踌躇了,她左右张望,除了睡在一旁的小麦以外,这时候的河畔根本没人,南晞拔了几片航手兰叶,放在掌心轻轻捶打,闻了闻叶渣,眨了好多次眼才说:“帽叔你保证绝对不说出去唷?” “绝不说,帽叔口风要是不紧的话,河城早就天下大乱喽你说是吧?” “君侠是个囚犯。”南晞一鼓作气说:“无期徒刑那一种,他能来河城,是因为辛先生从监狱里把他借调出来的,怎么办到的你不用问了,因为我也不懂啊,我只知道,现在要封城,君侠就糟了呢,他就要回监狱去,一直关下去,还要关很多很多年。” “君侠犯的是什么罪,要关这么久?” “谁知道唷?”南晞叠声反问:“那很重要吗?你觉得君侠像是坏人吗?你是看他现在的人还是他的过去?” “……” “君侠是怎么一回事,大概只有辛先生才知道吧。” “既然这样,那回监狱去也是天经地义,我们也管不着吧?” 南晞却答非所问:“他其实是一个很有感情的人。”她低头反复搓揉手里的叶片,终于全扔掉,又将下巴搁回膝上,很天真地仰望着我说:“帽叔,我们来假设一件事,假设你懂哦?” “懂。” “那就是都用假设的唷,假设小麦死了,我是说真的没办法抢救,我们真的很想救他——还在假设中哦,结果他还是死了,在封城以前死了,你不觉得小麦的年纪和外型,和君侠真的有点像吗?这样说你能懂吗?” 懂。原本想不透的关键现在也全懂了。 君侠需要小麦的身份。 君侠将要顶替小麦,造假一生。 “我只有一个小小的问题,如果小麦不死呢?” “他会,他已经准备好了。”南晞清脆地回答。 “你怎么知道?” “他说了。” 一束束晨曦从城东射入,斜斜光线里见得到花粉蒸腾纷飞,这里的空气真脏,我感到满腔恶心,很勉强压制才顺利开口:“再一个问题,这是辛先生的意思,对吗?” “这是最好的结果。” 小麦开始猛烈咳嗽,咳得全身都弓了起来,南晞匆匆奔过去扶起他,给他拍背抚心,全不嫌恶地用手掌细心帮他揩抹唾沫,我坐在岸上回望他们,想帮忙但是腿正好麻了。 第13章 南晞跪着,小麦斜卧在她怀里,南晞正在说什么话轻声安慰他,朝日升起,衬在他们身后,再来我就什么也看不见了,满眼里只有灿光闪动,这颗照耀过很多亿年前的叩尔萨斯的,造化生命万千的,同样也促成无数毁灭的,永不怠工的太阳兄,活力十足地刺击过来,那样光辉,那样残忍。 那样血红。 7 南晞急得直跳脚,扯住我的手推车不让我走。 “放手。”我说。 “那你先把门打开啊拜托。” “不行。”我说。“我收趟垃圾很快就回来,你先去随便哪边玩一玩,听话。” “我生气了唷!拜托把门打开!” “不行。等我回来。” “好,你去收你的垃圾,小麦要是睡到一半被痰哽到了,我不管。” 也对。这下换我六神无主。满城的垃圾桶我不能不收,但是我也没办法让南晞单独留在病房,才锁住了诊所的全部门窗。现在我和南晞在诊所门外僵持不下,火上心头。 折衷。天底下什么事都能折衷,我以正笔字写好告示,赶去行政大厅布告栏贴上。 即日起—— 1.各栋建筑的楼层公共垃圾桶:不定时清理,再次强调,请确实做好垃圾分类。 2.各地垃圾子车:改为每三天清理一次。 3.厨余类:请自行送至城东堆肥坑。 4.电器、家具及大型废弃物:请自行送至垃圾场,或至诊所亲洽帽人。 ps.意图轻生者:请缓,焚化炉暂不开放。 站在布告栏前,我被另一幅张贴吸引住了,那是来自辛先生办公室的公告,内容了无新趣,不过就是最后一天的撤离名单,呈表格状,分别注明哪个人将要被遣送往何方。 多此一举的名单,总之就是全员撤离,除了小麦以外。这张公文老早就发送给了每一个人,每个人看完后也即抛弃了它,我从垃圾桶里收到过许多张,但现在我还是很认真地细阅公告,从第一个名字到最后一名,又从尾读回去,只恨手边少了放大镜。 “吓。”一个人路过驻足看了看我的垃圾公告,又看我,倒抽一口气。 “怎么?”我问。 “没……没什么。”那人睁大眼回答,转头跑了。 我继续读名单,入神得念出了声音,想扔掉手里的东西,腾出手指一一触摸那些名字,低头一看,这才发现我双手揉的是我自己的帽子。我不知何时摘掉了它。 又一个人影在电梯口出现,悄悄从我背后一溜烟而过,我戴好毡帽,转头叫住了她,是南晞。 南晞吞吞吐吐,“辛先生人又不舒服了,要我过来看看……”欲语还休,“……所以……那个钥匙借我一下好吗?我要回去拿个药。” “行,我正要回去,跟我来。”我拉她的手臂往诊所走,听她嘟哝着什么,我回头问:“说什么?大声再说一次?” “我说,帽叔你看起来好可怕。”南晞朗声说。 我会比这个要命的世界更可怕?才步出大厅门口,迎面差点撞上一群人,是电视台来的采访人员。这些记者最近像蟑螂一样倾巢而出,而河城是一块旧蛋糕,他们什么都肯沾上一口,现在就有两个人高举着麦克风走向南晞和我,我用力推挡他们:“闪开,别让我说话。” 又是一周过去了,城里的厂房全数停工,再一周,现在大家的新嗜好是坐在打包好的行李上聊天,聊什么都很起劲,就是不谈明天。 我每个白天都在打盹,夜里渐渐清醒,醒着继续等,直到南晞发出了均匀的酣眠呼吸,我才起身,瞧一眼小麦确定他还活着,我轻身离开诊所,星夜下满城收垃圾。 夜里很凉,但我的火气够大,煮光全城的黄媵树叶也镇不退的火气,保护我整夜工作不倒毙街头。拉动手推车,我启程习惯性地先到行政大楼正前门,抬头仰望,在这样的深夜里,辛先生的办公室竟还有灯光,灯光中有具黑影。 辛先生站在窗口,居高临下与我对望。已经连续好几夜了,没有人破坏沉默,就这样照镜似地相看,我戴帽,他背光,中间阻绝着坚硬得像冰一样的东西。 夜露润湿河城,每一车垃圾都比以往更沉重,我吃力地往返,还是无法在天亮前完工,从城东宿舍推第二趟垃圾经过中央广场时,我喘几口气,在石板上大字趴下休息,看见一支早起的队伍扛着器材进入广场,他们也立刻发现了我。 这组人已经在城里拍了好几天的记录片,几乎对什么都感兴趣,人们街头闲聊也拍,有人打架也拍,野猫上树也拍,只差没有掀开每幅窗帘往里拍个够,现在他们在一个绑小马尾男人的指挥下,正在架设机器,镜头朝往城东办公大楼后的山崖。 显然他们够机灵。从这儿取景拍过去,将可以捕捉河城的第一道日出。 小马尾却向我走过来,蹲下,“介意我们拍您吗?” 挺和气的声音。我偏头从帽檐下看他,“不介意,我休息够了就会闪一边去。” “我们是希望能采访您。” 我坐起来,周身酸疼感流窜,“你们不是忙着要拍日出吗?” “还早,日出昨天拍过了,今天补几个镜头而已。” “确定要我说话?”我问。已经有个小伙子在我身边忙着测光,一组镜头朝向我调整。 “呵呵随便您说什么,不要拘束,等您说完我们再来进行一些问答。”小马尾边说边对他的人员拼命打暗号,“您帽子能掀高一点吗?好上镜头。” “不行。” “ok。都随便您。不用站起来,您坐着就好,我们可以把手推车也拍进去吗?” “可以,你是说主题随便我想?”一具探照灯朝我打来,照得我不太自在。 “呵呵,您是河城的居民?” “我是管垃圾场的。” “那就谈谈河城的垃圾场吧。”小马尾放妥收音器材,慢慢退向后去。 “河城的垃圾分三种。”我迟疑地开始发言,面前有两台摄影机同时运转,我简直不知道该望向哪边才好,就面对着小马尾,他朝我猛做画圈的手势,示意我不要停。 “第一种是一般垃圾,”我说:“可以自然分解的就掩埋,不肯幻灭的就用焚化炉处理,再不行的就露天堆置,这种分类法不是我发明的,你要问我,我会告诉你没道理,因为基本上你没有办法真正消灭垃圾,基本上又没有真正的垃圾,惟一有资格当垃圾的就是人,人很难分类——”小马尾边点烟边朝我竖起大拇指。 “一定要分类的话,我会说大部分的人都是一般垃圾,只是你自己不会承认而已,你只会觉得自己很有价值,你很努力,你妈的谁不努力?你努力在掩盖,让自己看起来还不算失败,事实上你可有可无,这就是一般垃圾的特色,你吃不了半点苦,你定期发奋图强却连自己肚皮的脂肪也对付不了,我不是说你你别紧张,我在说的是垃圾,垃圾我看太多了,我快被你们这些垃圾压垮了,你欺善怕恶别怪我说出来,你欲盖弥彰,你其实很心虚,你怕痛怕死也怕老,你只要别人爱你,我可以再说下去吗?好。你自以为是,没有人知道你说谎成性到大师的境界,你一得意就忘形,你满脑子性幻想,但是你什么都撇得很清,你贪小便宜又浪费,你尤其爱护虚名,你开着电视睡觉,你的宠物却死于孤单,你的每个朋友都对不起过你,你翻脸比翻书还快,你还擅长搬弄是非,你骨子里对谁也瞧不起,我可以一口气说完吗?好。你下流。你自私。你无知。你死要面子。你比小贝比还依赖。你犯贱。你是摸鱼高手。你一身媚骨。你不顾别人死活。你私底下很没格调。你爱吹牛。你自命清高。你每次出卖别人都是迫不得已,必要时连你老妈也能脱手。你有一肚子狗屁苦衷。你双重性格。你贪婪。你很会搞神秘。你连酒后吐真言都在骗人。你意志薄弱。你跟很多人拒绝往来。你懒惰。你专耍可爱。你心胸狭窄。你一天到晚在后悔。你信箱邮件满满放着不管。你还是个偷窥狂。你疑神疑鬼。你常说错话。你自卑得不得了。你为小事抓狂。你没担当。你作弊。你平庸。你装模作样。你虚伪到炉火纯青。你见不得人好。你发过的誓全都食言。你偷偷跟踪心上人。你胡涂。你却又记恨。你幸灾乐祸。你崇拜偶像。你怨天尤人。你不负责任。你很怕跟不上流行。你赖床。你拜金。你胆小如鼠。你对你的爸妈非常抱歉。你抓不到别人说话的笑点。你爱听谣言。你放鸽子让人傻等。你投机。你自大。你怀才不遇。你学会很多俏皮话。你这个负心的人。你故作愁姿态。你失心疯。你一副屌样。你狠。你其实害羞到不行。你变态。你买彩券只中过小奖。你善嫉。你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口是心非。你逃避。你装孝维。你衰神附体。你卑鄙。你对自己真的很失望。你只懂歌词不懂诗。你写过匿名黑函。你没良心。你自以为很浪漫。你真的有够爱你自己这个王八蛋。” 虽然小马尾临时决定抢拍日出,我不介意,我有的是忠实听众。我甚至配合地将手推车推离开现场,直接回到诊所,南晞睡得正香,我来到小麦身旁坐下,取纸巾帮他擦拭口水。小麦这几天一直在昏迷中,很少有醒来的时候。 “第二种是资源类垃圾。”我在小麦耳边继续说,说得很轻,免得吵醒南晞的甜梦。“我会说得很简短,因为我知道你很累。” 再循环再利用是个好观念,意思是说,人类亏欠地球太多,你生而负债,债务可以追溯到你的东非猿人老祖宗,所以凡是从你身上丢出来的,最好都能安排新用处,必要时你吃回去也行。 第14章 吃不回去,就分门别类,存放在垃圾场的回收专区,每个半月会有资源回收车来一回,,我每半年结清一次账目上缴公库,然后这些废物就羽化登新,别上标签等着你消费。它们族多势众,存在于你生活所有层面,包括一切干净纸类,一切可再制塑胶类,一切可堆肥者,各种瓶罐,各种旧衣,各种五金,各种你玩腻的电器,各种你还来不及发生感情的收藏,不包括永远说不出口的心事,不包括偷偷拭去的眼泪,不包括你青春年少时的梦想。 第三种,别人怎么分类我不管,在河城习惯上就是通称特殊垃圾。基本上它们也都属于资源类垃圾,差异点是,它们在平时很正常,变身为垃圾以后,若不小心处理就会成灾难。 因为废轮胎旧电缆伤害千里以外的翠绿森林。 因为使用过的针头里,沾有情人的痛哭。 因为老电池的残能让宇宙破碎。 因为少女的爱足以杀人。 我的个人意见?很简单,一切垃圾都是人的衍生物,只因为人太迂回,太不直接,太无法面对,你如果像我一样住在垃圾场,就会知道,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垃圾都是多余的包装。你自己就是一大盒圣诞礼物,外头裹上漂亮得不得了的包装;拆开包装,是坚硬外壳;褪去外壳,是柔软衬护;剥下衬护,是浮夸修饰;揭掉修饰,是琐碎点缀;抹除点缀,是怯生生的,一个无法曝光的,你。 总结:与人无关的,不曾被人拥有过的东西,也不会成为垃圾。 来自垃圾场的报告完毕。 我累毙了,而天色正开始发亮,南晞将要醒来,我将要坐在小麦的床畔打盹,打盹前我先完成每日最后的工作——我的锲而不舍的垃圾研究。 从怀里掏出一只淡绿色塑胶袋,辛先生今天的垃圾袋干净异常,我抖了抖它,只跌出一张厚纸卡,别无他物。 滚上银线的高雅纸卡,以俊逸笔迹写下: 时间:某年某月某时。 地点:办公室。 人:您,盼来晤面。 整张卡片上只写了这些字,时间就在今天晚上。 没有上款没有署名,但我懂辛先生的意思。这是一张请柬,收信人是我。 8 锁上诊所大门,南晞顺从地跟在我身后。“把你的外套穿好,夜里风大。”我说。 “帽叔你自己领带才打得够拙。”南晞回嘴,动手帮我重新整理领带,我已经很久没有穿上这种正式行头。 “我不会耗太久,你别玩得太远,早点回来。”最后四个字我不得不放声喊出,南晞已一溜烟消失在夜色中。 诊所本身就位居行政大楼外翼,只要沿着走廊就可以抵达大厅。在走廊上我不禁放慢脚步,今晚是河城的最后一夜,整栋行政大楼显得很安静冷清,从廊柱看出去,中央广场那边聚了些人影,(奇*书*网^_^整*理*提*供)却也是静得像无声电影,有仙女棒火花像流星一样在远方黑幕中乍现,有什么人在低声唱歌,有淡淡的吉他弦音奏和,风里送来一阵阵金缕馨香味。 从大厅搭电梯上三楼,迎面灯火辉煌,但除了辛先生的秘书之外没有别的人影。秘书很正式地引我到达辛先生的办公室门口,敲了敲门,他便飘然而去,迅捷得像是穿了滑轮鞋一样。 我自己推开门。 辛先生的办公室里大灯未亮,只开了周边三盏台灯,室内的一切都很昏黄。 辛先生从他办公座位上站起来向我致意,他对面的接待座位上,坐着一个女人,只稍微偏了头,朝我算是做了个秀气的招呼。我认出那是嘉微小姐。 辛先生摆手示意我先坐一旁。我找了办公室中央的客座沙发落座,面前矮桌上已布置了热茶和点心,我不啰唆,端起茶就喝了,有薄荷味。 大风撩动窗纱,我这才发现君侠也坐在窗台边,他全不在意办公室内动静,只是怏怏不乐地瞧着窗外的夜色。 几年来借着收垃圾之便,我曾多次从这办公室门口经过,也真进来过几回,每回都感觉到摆设些许不同,连空间也似乎慢慢在变形中。早年记忆里这是宽敞气派的地方|奇^_^书-_-网|,辛先生刚到任时,一切安排简约明亮,但这一次进来,只觉得好挤,每一种办公设施都显得唐突多余,连我坐着的这套客座椅也像个意外,说不出为什么,四周有股古旧的气息,让人想跳起来把什么东西猛扫进垃圾桶,但仔细再看,所有物事都陈列得清洁妥当。我忽然懂了,是书,这办公室里每面墙每个缝隙都整齐叠满了千本万本书,简直像是闯进了图书馆里,最没人想接近的冷僻书柜,有阴风扫过的,那种叫人打从心里毛到哭八的角落。整个空间惟一没变的是白色窗纱,现在正随着大风飘扬。 辛先生人也变了很多,看起来三十些许,和我第一眼见到他时的俊朗比起来,辛先生还是一个漂亮的男人,光阴给了他的不是风霜,不是世故,只是添了阴沉。五官依旧,阴沉之色将他改写成了另一个陌生人。 嘉微小姐在椅子上轻轻移动,肢体语言表示她即将离开。辛先生陪她喝咖啡,虽然我完全不明白他们先前谈了些什么,但老实说现在的气氛很不错。 “这么说一切都不用再谈了?”嘉微小姐问辛先生。 “是的。承蒙您帮忙。” “您的辞职是署里的损失。” “请别这样说。” 嘉微小姐边喝咖啡边思索,好不容易才又开口:“关于那些蜚短流长,请您别记挂在心里,时光可以让事实显现,您是忠诚而且有贡献的。” “我不在意那些。” “如果要说到失职,我也做了一件违规的事情……”嘉微小姐有些见外地回瞄了我一眼。 “无妨,我的事他都明白。”辛先生说。 嘉微小姐秀丽的脸上出现了一个好轻的微笑,就那一瞬间,感觉有些顽皮,她说:“那些针对您的投诉信函,我都撕掉了,都丢进河里,全还给了河城。” 不待辛先生反应,嘉微小姐马上站起身,递手与辛先生一握。 “再见了辛先生,请代我问候您的妹妹。” 辛先生这时才显出意外之色:“您认识舍妹?” “我是她的高中同学,也是好朋友。”嘉微小姐一直浅笑着:“也许您忘了,那几年我到府上去玩过好几次哩,请代我向纪兰说,我很珍惜和她一起求学的时光。” “好的。” “以前有句话一直没说出口,当纪兰笑起来的时候,跟您,很相像。” “是吗……是么……” 嘉微小姐没回答他,径自拉开了门,辛先生站在办公桌前欲言又止,但嘉微小姐也没走,她就背对着办公室站着,连我也看出来了,辛先生有话要开口。 辛先生完全不避讳我和君侠在场,字字清楚地问嘉微小姐:“您并不觉得我有罪吗?” 嘉微小姐回头,台灯在她的眼珠里折射出虹彩一样的光亮:“我觉得……您是一个……”她也字字斟酌,认真得眉头轻皱,终于接着说:“……这个世界对您来说太糟了。” 嘉微小姐走了。 我耐心数了六十秒,才高声说:“辛先生有事麻烦快点交代,我很忙。” 辛先生像断了电一样站着,被我惊醒,说:“不忙。” 他拿起一个瓶子来到客座沙发,在我对面坐下,从这距离一看,辛先生苍白得吓人,应该病得正厉害,他轻咳几声后问:“茶还喝得习惯吗?” “还可以。” “这种水薄荷煎的茶,适合加点麦酒,您说好吗?” “您说加就加吧。”我看着辛先生在我杯子里注入酒液,这款琥珀色的威士忌麦酒是高档货,我喝过,很清洌强劲,也很醒脑。但辛先生加得多了一些。 他果然满腹心事,差点倒出杯缘才猛然停手,道歉说:“不好意思我找个东西。” 辛先生就起身到一边书柜来回逡巡,其实三面墙全被书柜占满,每幢柜子又分里外层,不管是什么东西,这下有得找了,我再喝口茶,辣气直冲脑门,很痛快,我整杯干了。 辛先生捧着一本看起来是精装版的书走回来,重新坐在我面前,为我斟了新茶添了酒浆,然后他用手慢慢擦拭书本的封面,就我看起来,那书保养得干净极了。 辛先生像是漫不经心一样翻动书页,边说:“我知道这些年来您一直在观察我,也知道您的心里,对我大约是什么评价。” “辛先生我跟您保证,您绝对不是普通的大垃圾。” “帽人先生,舍妹您应该认识?” “这样文诌诌说话我受不了,纪兰小姐我熟得很,她对我的影响很大。” “是的。”辛先生手上的书页纷落,终于停在一页上头,那里夹有一张照片,辛先生抽出了它。 说不出有多少年岁的照片了,其中是三个人。好年轻的辛先生,好稚气的纪兰小姐,和一个好俊美的陌生男人。三个人错落地坐在一个水泥阶梯上,镜头是仰角往上拍,蓝天为衬,不知道是在什么地方,只看得出阳光很烈,风很狂猛,没有一个人看着镜头,而是以所谓的钻石折光角度,分别望向三个远方,只有纪兰小姐是笑的。 “这一个是我,这是我妹妹,另一位您不认识,我们就叫他陌生人吧。” “纪兰小姐不管什么时候都漂亮!” “我的妹妹,记性不太好。”辛先生也和我一样看着照片,他取出手帕,很节制地咳了一阵,“她忘了这是在珍珠泉拍的,那是很美的一天。 第15章 但是真像我吗?” 我想回答他,不管是哭或笑,辛先生和纪兰小姐绝对不相像,但我忍住了。辛先生似乎不胜感慨,不停地盯着照片,继续说:“这位陌生人是我的少年好友,和纪兰也是熟识的,因为一些家族的因素,纪兰那几年非常依赖我,现在回想起来,我们三个,几乎总是在一起,纪兰像是得到了两个哥哥。” “照片我看够了,我想问辛先生,您觉得操纵一个无知少女算不算罪恶?” “算。但请您知道,少女本身,也具有不可操纵的力量。我常常在追想,是否受操纵的人是我才算正确?” “这什么鬼话啊?你哪里受到操纵了?” “因为脆弱吧,两个自私的男人,和一个有勇气的少女,我说不出主控者是谁。” “随你怎么说,我希望你跟君侠马上停止。”我说。君侠懔然往我们看过来。 “已成的错事无法逆转,我说的是舍妹。” “我在说的是南晞。” “我只愿意给她最好的生活。” “放屁,你利用她年少无知。” “是的我利用了她的年少无知。” 我没办法接受这种错乱的对谈,尤其是跟这位看起来病极了的辛先生,我怔了几秒,忽然想通了,辛先生是在故意拖延时间。 只伸手往怀里一掏,我震惊得跳起来,带翻了整张桌子。 “你们……你们这两个……”我一时找不到措辞,口袋中的诊所钥匙已经不翼而飞。“南晞扒走了我的钥匙!” 君侠从窗边霍然站起,向我欺身过来,这个不知道犯了什么罪的、该无期徒刑的歹徒,这时候看起来特别孔武有力、特别杀气腾腾,我紧绷全身筋肉迎向他。 君侠却越过我和辛先生,拉开门跑了出去。 我也在奔跑,就着步梯蹿下楼,转入走廊,急忙赶至诊所,在诊所大门前遇到南晞。 南晞背倚诊所外墙蹲着,怀里紧紧搂着一只野猫,抬起头只瞧了我一眼。 只瞧了我一眼,完全无言。诊所的门扇在风中半启摆荡,哐当作响。 我喘着气,拉过门扇固定了它,再往内看进去,诊疗室通往病房的门扇完全开启。 说不出来这时候还有什么好怕的,但我就是怕了,很艰难地移动脚步,直到远远看得见小麦病床的地方。 我看见的是君侠两掌交叠,用力掼在小麦心脏部位,每快速压迫十几下,就猛地弯下身口对口人工呼吸。 君侠手上的心脏按摩不停息,还朝着我的方向猛喊:“什么药?你给他打了什么药?” 我回头,南晞拋开野猫,双手掩住耳朵,她的表情却很平淡,沉静,坚决,紧紧地抿出了甜甜的酒窝。 小麦已经没有气息,像块猪排一样,摊在那里任由君侠又捶又打,现在君侠正在敲击他的胸膛,俯身朝他嘴里灌空气,灌几口,吼一声:“呼吸!给我呼吸!”我看得都呆了,终于想到上前帮忙时,才发现整床垫褥正在慢慢扩张出一摊血印,强力的推挤压裂了小麦背后的疮口,这种血腥让我顿时腿软,只见到君侠的动作缓歇了,小麦的胸膛起伏不停,竟然自己喘了起来。 君侠更喘,他的双手剧抖,拉过床单一角抠挖小麦口腔里的秽物。连我这个门外汉也看得懂,小麦是救活了,我赶紧取脸盆打水找毛巾。 虽然血的气味强烈,我忍住了,换第二盆清水帮小麦擦拭时,辛先生悄悄出现在病房门口。这次我再也忍不住,扔下毛巾,我跳上前痛骂:“南晞差点被你们害惨了,这样利用一个小女孩你算不算人啊?” 我举起拳头正要海扁辛先生,有人有力地握住我的手腕,是君侠。有人抢身向前护住了辛先生,是南晞。辛先生从头至尾没有表情,好像我是透明人一样,他只是看着君侠。 君侠放开我的手,他与辛先生昂然面对而站,两个人都注视着对方。 第一次见到他们两人站得这样近,第一次发现他们长得几乎一样高。两个人注视对方的神情里都好像藏了千言万语,最后君侠说话了:“辛先生,我们不能这样做。” 辛先生微微地颔了首,像是明白了什么,他走向诊疗室,拿起电话筒,一连串急令发了出去,我字字听得明白,辛先生召唤帮手,要将小麦直接送往城外的医院。 这时候换我快虚脱了,因为血的关系,我在小麦床边的椅子上坐下片刻,感到有人在轻轻拨弄我的衣摆,低头一看,小麦挣扎着似乎想说些什么,我附耳过去,只听见急促的喘息音,完全无法明了,我一抬头他又单手扯住了我的前领,好大的力道,把我直拖到他的唇边,然后他说:“你——你们都——直接点好——吗?我真是——真是受够了——” 耳语一样,断断续续,上气不接下气。从他说出第一个字开始,我就脸红直透到了耳根,那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听见他真正开口。 9 小麦当夜就被送出河城,到正式的医院里,见正式的医生去了。 君侠是第二天中午被送走的。来了一辆很普通的轿车,及两个穿着普通便服的人,他们从辛先生的办公室离开时,两人左右各在一旁戒护着君侠,君侠的手上多了手铐。辛先生送行下楼,到了一楼大厅门前,辛先生脱下外套,亲自为君侠裹住了他手腕上的锁链。 阿雷在桥上张皇,他看着那辆轿车上桥疾驶而去,不能明白,于是跟着轿车跑,跑到了桥的后半截就追失了轿车,他手撑住膝盖在那儿猛喘,从背影看起来,像是哭了一样。 巴士一辆一辆地来去,人们分批上车经遣送往他乡,每个人都拼命数自己的行李,惟恐遗落任何东西。一车走了,又一车。没有人说再见。 最后一车是城里仅剩的一些公职员,神态看起来都还算轻松,就像只是要跟上一趟公费的无聊旅程,大部分的人都攀折了一枝黄媵树花作纪念,花枝纷纷从车窗上矗扬而出,在风中摇晃,黄昏来临。 没有一盏灯,城已经全撤空了。 我走在空荡荡的中央广场上,下午在垃圾场点了火,能烧掉多少算多少,火势虽然凶猛,但垃圾场一边临河,靠城的另一边是空地,安全上无虞,接管河城的那些家伙看了看火头后,留下一组消防人员就离开了。被烟熏了半天,我绕到这一带来透透气,为了今天到底要不要收垃圾思索不已。 烟尘还是飘到了广场,在广场前方的步道上,有个人影慢慢移动。 大风呼啸,粉屑漫天,我看了好几眼才确定那是南晞。 明明在下午就送南晞上了车,她跟搭一辆遣送专车,将要在隔壁城镇转车回学校,但这时她却又出现在河城。 南晞走在大风烟雾中,提着一只小皮箱,穿着一身轻俏的小洋装,就像是你在明信片中看到的那种水彩画可爱少女,这一眼让你一辈子念念不忘,但一转眼她就要长大,就要独自旅行去远方。 “怎么你没走?”我跑上前去,差点要开口骂她了,心里却暖洋洋的特别高兴。 她很陌生地张望四方,非常彷徨。“我东西忘了带。” “什么东西?帽叔帮你找?” 她摇摇头,仰望空中的粉尘,在风中找到了方向,转身快步走去。 我陪着她来到了诊所。推开门,就见到诊疗室中药罐散了一地。 南晞没开灯,她直接推开通往病房的门进入,阴暗的病房内,辛先生睡在一床病榻上,紧临着小麦留下的那张凌乱病床。辛先生自己敷了冰枕,正在咳嗽。 南晞来到他的榻前屈蹲下来,放下行李想牵辛先生的手,但是又不敢,她说:“辛先生,我来带您离开。” “不碍事,不要管我。” 南晞扬起纤眉,执起辛先生的手用力握住:“我读的就是护校,请让我照顾您。” “我叫你走。”非常严厉的声气,几乎是在怒吼。 南晞吃了一惊,迅速缩回她纤小的手掌,满脸都是慌张,辛先生终于转过头来看了她,“对不起,不要骇怕我。” 南晞站起来,酒窝深陷低头久久,问道:“还记得第一次见到您,您要我去办公室,那时候我对您说了什么话吗?” 辛先生缓缓寻思,说:“那时你才十二岁吧,我刚来河城那一年。” “那时候您也是叫我不要骇怕您,我已经回答过了,辛先生。”南晞双手撑住床沿,和辛先生长久地深深对望,南晞的酒窝渐渐现出了甜意,最后成了笑靥,“辛先生,我说,辛先生,只有当您不像您的时候,我才会骇怕您。” 辛先生满脸刚强的线条忽然全断了弦,神情整个柔和了下来,他和南晞之间不再有言语,只有充满了解的善意,天已全黑,从垃圾场的方向不断传来错落的爆裂声,偶尔有些闪光迸现远远射来,像是灿烂烟火一样,为这幅画面镶上金框,小麦留在床单上的血迹,则在一旁落了款。 这是我永远也没办法忘记的景象。 南晞从什么时候开始爱上了辛先生,我完全没看出来。 只看出来眼前的辛先生阴沉之色慢慢退去,他闭上眼睛,有点安息的模样。 全走了,只剩下垃圾和我,还有整座空城难以回收,无法掩埋,不可燃。 放火烧垃圾场果然是个馊主意,垃圾量只消减了不到三分之一,新生的是又黑又硬又油腻的高温结晶体,整个垃圾坑看起来就像是个前卫的灾难纪念碑,需要很多架高硬度的怪手才可能彻底解决。 野火烧不尽,风一吹来,就有新的垃圾余烬又开始冒烟,我天天去垃圾场边看那些专业笨蛋傻忙,顺手东铲西挖,不收垃圾的日子我实在闷得发慌,就这样,我在一堆湿淋淋的果皮中找到了辛先生的手稿,那张海报。 第16章 残破的海报,狡猾地避开了辛先生的日常丢垃圾管道,不知道掩埋在坑底有多久的时光,看完了最后一行,我吐出午餐,心情郁闷,辛先生留下鬼话连篇,胡扯的程度,简直跟神经病差不多,我将海报翻过面,这边是一幅漆黑的电脑绘画,看起来是一艘星舰飞航想象图,找不到只字片语。 这算是河城的最后一片垃圾,我想了各式各样消灭它的方法,终于还是决定,让它自己找出路。我自毁不乱丢垃圾的原则,将它抛入河中。 漂在河面上,海报顺流而去,沿途遇着几个浅滩,画报打了一些回旋,且顿且走,始终不肯沉没,几朵航手兰挨过来与它作伴,一起绕过一道长满高茎芦苇的大河湾奇qisuu.书,河湾再过去,就出了河城,进入一望无际的丘陵地带。 看着海报渐渐消失在远方,耳边传来越来越清晰的人声,一个小男孩攀过河岸斜坡,很起劲地跑过来,他的手里握着一根木棍,棍端是捞捕用的小网,见到我,小男孩吓了一跳,站住不动了。 一个男人嚷着什么也跟上前来,也见到我,也是即刻立定。 “没想到这边还有人。”男人不太好意思地朝我打了个招呼。 男人原来是下游古迹地上的科学家,带儿子前来河城蹓跶。闲聊几句后男人问道:“这么大的空城,留着不是可惜了吗?” “不知道,听说要改建成晶圆工业区。” “啊……”男人若有所思:“我说,要是改建成花园才不错哩,这样到处开满花真是少见,对了,您就住在这里?” “不是。”我有点艰难地回答,挥手往后指了个大概的方向:“我家在对岸,桥过去那一边。” “啊,是的是的,我们刚才有经过,河边一间白色的别墅,那里景观很不错哩。” 一直呆立不动的小男孩忽然开口:“那间很像鬼屋。” 男人马上尴尬了,低头斥责小男孩,小男孩不高兴地紧扭小渔网,又偷偷瞥眼看我,我也瞪着他。一看就知道,这是那种让你一生下来就后悔的难缠小鬼。 小男孩于是更高声说:“他长得好可怕。” 男人非常狼狈地戳他的额头,小声告诉他:“那是烧伤,不要乱说话。” 再小声也让我听见了。男人扯起小男孩的臂膀向我匆匆告别,两人攀过斜坡,我还是听得见男人在拼命数落小男孩,小男孩带着哭音嚷了起来:“这里好可怕,我要回家。” 风里有焦臭味,一定是哪边的垃圾又闷烧了起来,我这才发现,河岸边全弥漫了薄薄的黑烟。我压低帽檐,找背风的路线慢慢踱出河城。 我不管了。 本垃圾场正式倒闭。让你们继续胡搞瞎搞,让一切是非肮脏自生自灭,让——那句话是怎么说的?对了——让尘归尘,土归土,让垃圾归垃圾制造者,人。 大烟如雾,在风中幻化成翼状,像鹰一样俯冲下来了几秒钟,又消失在风中,在风中。 (全文完) 更多精彩好书,更多原创手机电子书,请登陆奇书网--isu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