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边草》 第一章 初识 “阿妙,今天去复试,感觉如何?” “还行吧。” “有没有发现帅哥?” “没有啦,还帅哥呢,尽是歪瓜裂枣。” 夏以南手里拿着吸管,坐在角落里喝着冰可乐,耳朵里听着两个女孩的对话。他发誓自己不是有意偷听的,只是刚好,凑巧,他也走进了校门口的这家肯德基。买好饮料和汉堡后,刚好走到了这个角落,看到了一张似曾相似的面孔。本来想换个位子,可大中午的,外面热浪滚滚,有空调有冷饮的店子,想也知道里面不可能有很多空位了。 两个女孩中的一个咯咯笑了起来:“不是吧?都是歪瓜裂枣,就没一个长得稍微像样点的?” 另一个摇着头说:“真的没有!反正我看了一整圈,几个专业的复试考场门口站着的人加起来有三、四十个吧,百分之八十以上都是男的,平均身高低于165,平均体重超过165,平均眼睛度数高于650。” “怎么会这样?你自己专业的几个也是?” “也是,除了一个迟到的我还没看到外,其余的六个全都比我矮。” “那不就成了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哈,正好你们专业一共八个。” 两个人正聊得起劲,一个穿着白衣蓝裙的服务生端着托盘走过来说:“小姐,你们的奶昔。” 两个女孩互相看了一眼,同时朝对方摇了摇头,然后一起转向服务生说:“我们没要这个啊,你是不是送错了?” “没错,是一位先生送给你们的。”肯德基小姐脸上泛起了职业性的微笑,坚持要把托盆里的奶昔端给她们。 “哪位先生?”她们在店里到处张望。 肯德基小姐嘴一努,这时,她们的邻座,一个男人举起了手:“是我!” “请问你是?”阿妙飞快打量了他几眼,然后告诉自己:这个人是真的不认识,在此之前她从未见过他。 “我就是白雪公主身边那七个小矮人里的一个,身高低于165,体重超过165,眼睛度数高于650的歪瓜裂枣。” 两个女孩尴尬地涨红了脸,阿妙嗫嚅着:“原来你就是那位迟到的同学啊,对不起,我纯粹是有口无心,说得好玩的,你千万别往心里去,再说……”她迟疑了一下,还是声明道:“当时我并没有看到你。” 夏以南露出了嘲讽的笑容:“如果你看到了我,答案是不是就会有所不同?我拔高了平均身高,降低了平均体重和平均眼睛度数,对吧?” 阿妙不敢搭腔,夏以南又说:“前几天听蔡勋那样说你,我还觉得他很过分。我一向瞧不起贬低前女友的男人,觉得气量太小,人品太次。古人云,君子绝交不出恶声,何况你们还曾经是那么亲密的人,分手就分手了,大家好聚好散。现在我才知道,什么叫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 阿妙脸上的羞惭之色逐渐为愤怒所取代,沉默地坐了一会儿后,她缓缓起身,端起两杯奶昔走到夏以南面前,先举起一杯说:“这一杯,我以奶代酒,为我刚才说的那些话向你郑重道歉,对不起!是我说话太放肆了。” 说完,仰脖喝了一口,放下,又举起另一杯说:“这一杯也敬你!”说话间,手猛地伸出去,做了一个泼的动作。 夏以南吓得一下子跳开了,后腰差点撞到对面的桌角上。气恼之下,正要开口斥责,却见奶昔还好好地在对方手里,自己身上也干干净净的,只好把冲到喉头的话硬生生地打住,满脸阴沉地坐了下来。 阿妙放下奶昔,一字一句地对他说:“蔡勋从不是我的男朋友,这一点我在无数场合无数次强调过。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在背后一而再,再而三地造谣中伤我,但无所谓,嘴长在他身上,我管不了,反正日久见人心,谎言总有不攻自破的一天。我以后只管住自己的嘴,不再乱议论别人就是了。最后,为今天的事再次向你道歉,只希望以后不要再从你口里听到他的名字,我真的烦透了。” 夏以南看她拉着女友的手离去,背影萧瑟落寞,不知为什么,自己心里也空落落的。 走到修理行取了车,经过卤味店时,停下来买了一些妈妈喜欢吃的鸭头鸭掌,又绕到花店买了一把鲜花。 有了这两样东西,又可以哄得妈妈开心一天了。 母亲总是这样,儿子给她一点点关怀,就感动得像得到了全世界。 第二章 当极品同学遇到传奇老妈 车还没开进小区,老远就见蔡勋站在大门口,像孙悟空一样手搭凉棚,东张西望,当然不是找妖精,而是看夏以南的车。夏以南做不到视而不见,只得把车窗摇下来问:“你找我有什么事?” 他不答,只管把手伸进车里拉开车门,然后一屁股坐进来,嘴里叽里咕噜地抱怨:“早上让你顺路去接我,你骗我说车子送去维修了,怎么这会儿又有车了?真小气,顺路载载老同学都不肯。” 夏以南皱着眉头说:“你住三合路,我走珞瑜路,你自己算算,两边隔了多少站?这样也叫顺路?真是服了你了!至于我这车,的确是送去维修了,我早上自己都是打的过去的,信不信由你。” 蔡勋依然理直气壮地翻着白眼:“你打的也可以顺路去接我啊,真小气,开公司的人,这点小钱还跟老同学计较。” 夏以南气得连太阳穴都隐隐作痛了起来。昨晚为公司的事忙到深夜,早上起来车又坏了,只好打电话叫修理行派人来拖车,自己赶紧打的去学校。谁知半路又堵车,差点连复试都没赶上。这会儿好不容易都办妥了回来,只想早点回去睡一觉,偏偏又被这个鼻涕虫一样的东西缠住了。 夏以南决定不再跟他耗下去了,以后他要在同学中如何诋毁他都随他的便吧。就如林妙说的,嘴长在别人身上,要管也管不了,反正日久见人心,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想清楚后,他一踩油门,索性把车停下问:“你找我,到底有什么事?要没什么重要的事我可就要上去了,我昨晚三点才睡,早上7点又爬起来了。” 蔡勋用难以置信的口吻说:“你这人怎么这样啊,我为了等你,一大早就到你家门口,早饭没吃,中饭没吃,现在肚子都快饿扁了,你打算扔下我不管,就这样上去睡觉?” 夏以南冷冷地诘问:“我没要你等吧?你也不是为了我的事等我的吧?” 蔡勋睁大了眼睛,“当然是为了你的事!我关心你才来的,想知道你复试的结果怎样了,这种大毒日头底下,我等了你好几个小时!”同学情意深重若此,让人想不感动都不行。只是他忘了一点:现在不是前工业时代,没有电话这种高科技产品,要打听消息只能靠脚走,靠嘴问。 见夏以南沉着脸不吭声,似乎并不领他的情,蔡勋痛心疾首地说:“你以前读书的时候明明是挺好的人,怎么现在开了公司,立马就变了一个人,变得连我都不认识了。” 他的眼神,他的语调,让夏以南有一瞬间的恍惚,以为自己刚做了什么人神共愤的事,以至于让老同学失望成这样。 “小南,我看你的车进来好半天了,怎么还在这儿磨蹭啊。” 两个人抬起头,蔡勋的眼睛里立刻蒙上了一层惧色。不用任何人催,他迅速拉开车门,站在车边讪讪地笑着打招呼:“阿姨,太阳好大,您怎么下来了?” 夏以南的母亲,夏琼,凌厉地扫了他一眼,脸上虽然也在笑着,笑意中却带着一股寒意:“你又来找以南帮你什么忙?” “没,没有,我只是来问问他今天复试的情况,阿姨,您慢忙,我先走了啊。”一面说,一面后退,很快就跑得没影儿了。 夏琼看着儿子,又是心疼又是责备地说:“小南,你就是心肠太软了,对这样的人,根本没必要搭理的。” “我看他到底是四年的同学,又是一个寝室上下铺睡过的。”夏以南呐呐地解释。 夏琼叹了一口气:“那时候我叫单独搬出来住,你说想体验一下集体生活,结果跟这样的垃圾同房四年,亏你忍了他那么久,到现在还纠缠不清。你呀,别的都好,就是做事不干脆,不果断,喜欢拖泥带水。” 夏以南停好车,锁好车门,才接过母亲的话头说:“妈,我是开广告公司的。做广告的人,什么样的人都得打交道,我如果告诉你,我拿他锻炼自己的忍耐力,你信吗?每次当我想一拳打爆他的头时,我就告诉自己,如果我能忍受这个人,再难缠的客户我都搞得定了。” 夏琼总算笑了起来,挽住儿子的胳膊说:“既然出来了,我也懒得上去做饭了,我们索性出去吃吧,也算庆祝你今天复试过关。” 夏以南惊讶地问:“妈你还没吃啊,都快2点了。” “我这不是等你吗?你没回来,我一个人懒得做。” “早叫你请一个保姆的,局里的事就够你忙的了,每天下班回来还要做饭,我有时候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 “我不喜欢家里有外人进进出出嘛,这是我和你的家,我们两个人的家!”夏琼第一万零次重申自己的观点,说话的时候竟然带着一点小姑娘的娇嗔。 夏以南安抚地搂了搂妈妈的肩。自从爸爸离家出走后,二十多年来,母子俩相依为命。即使现在家里条件好了,妈妈还是不习惯请保姆钟点工之类的人回家,说不想让她们破坏家里的气氛。 母子俩又说了几句话后,夏以南才一拍额头说:“瞧我这记性,车里还有卤菜和花呢,被蔡勋一闹腾,就把这个给忘了。” 夏琼开心地谢过儿子,然后提议说:“我们先去吃饭,回头再拿就是了。卤菜我提,花还是要你自己拿上去送给妈妈哦。我先上楼,你等一下再上去,这样,我一开门,就看到捧着花的帅哥站在我家门外,想起来就好激动!” “就依妈妈的。”夏以南笑着答应。只要能让妈妈开心,他愿意做任何事。妈妈为了他,吃了太多苦,受到了太多常人难以想象的磨难。她能爬到目前的地位,实在是个奇迹。 夏琼是本市劳动局的一个副局长,年纪不大,今年才48岁,看起来最多38。身材高挑,白皙秀美,打扮入时,每次参加干部大会都是会上的一道风景,基本上颠覆了女干部的传统形象。 美女混进干部队伍,自然流言多多,有些不堪入耳,夏琼本身又是个颇富传奇色彩的人物。据说17岁就跟男友从下面哪个县市私奔到省城,那时候他们中专还没毕业。两人在省城租一间小房同居后,小男友出外打工,夏琼在家生孩子,18岁生下一个,19岁又生下一个。小男友终于顶不住了,有一天早上出门打工,从此再没有回来,只留下了一张小纸条,让夏琼把孩子送人,自己回老家去继续读书,不用再等他了,云云。夏琼忍痛送走了老大,留下还在吃奶的老二,也就是夏以南。 就是这么一个中专都没读完,还带着私生子的女人,后来不知怎么竟然从合同工人变成正式工人,再到副科长,科长,副厂长,厂长,到45岁时,又通过竞选,一跃成了市劳动局的副局长。 当然,到现在,她的文凭也早已不是中专肄业,而是党校的研究生学历。 也许正因为自己没有很正规,很过硬的文凭,夏琼特别支持儿子考研考博。夏以南考上博士,最高兴的不是夏以南,而是他妈。 曾有广告公司的下属问夏以南:“夏总,你明明做广告的,要深造也该读mba,怎么读哲学呢?” 夏以南只有三个字:“我喜欢。” 夏琼则不管他什么专业,只要是名校的正规文凭就行。党校的研究生们,最瞧不起的就是党校的研究生。 第三章 据说爱情是春天的药 此时的林妙,已经和同学兼闺蜜鲁西西坐在自己的卧室里吹空调吃零食了。鲁西西真的姓鲁,也真的叫西西,这名字是她母亲取的,她母亲是郑渊洁迷。 于是鲁西西经常挂在嘴边的真名天子叫“皮皮鲁”,只是她等了27年,皮皮鲁还没出现。林妙曾不止一次地提醒她:“西西,皮皮鲁是鲁西西的亲哥哥啦,你跟你亲哥哥那啥,不是乱lun吗?” “哥哥好啊,我就喜欢大哥哥型的。”鲁西西总是如是说。 这次,当鲁西西又念叨着皮皮鲁时,林妙把袋子里的最后一点薯片全倒进嘴里,含含糊糊地嘟囔着:“别说我没提醒你,你都27了,还尽惦记着要找会疼妹妹的大哥哥,那他至少得35岁以上才行,都是老头子了。” 鲁西西不以为然地答:“老就老,反正再过三年,我也成老姑娘了,咱们和尚不嫌癞痢,大家都一样的秃瓢。” 林妙噗哧一笑:“还用三年啊,你现在就是老姑娘了,还好不是老处女,不然就亏大了。” 鲁西西气坏了,鼓着眼睛说:“如果我老的话,你也不年轻了,小姐,别忘了你只比我小两岁。” “是,可我又不找大哥哥型的,人家比较喜欢老牛吃嫩草,嘿嘿。” 鲁西西不客气地给了她一个大白眼:“嫩草是你想吃就吃得到的?那是给富婆准备的,你一穷博士,有名的第三类人,还想打嫩草的主意?依我说,你不如就近找找,看能不能啃到一两根窝边草。”说到这里突然想起了什么,凑过来暧mei地说:“今天送我们奶昔的那位同学就不错,挺帅的哦,虽然不至于惊天动地,但博士长成这样,也算对得起党对得起人民了。” “他帅吗?我怎么不觉得啊。”林妙脸上的困惑绝对是真诚的。 鲁西西叹道:“为什么你的眼光总是异于常人呢?” 林妙斜了她一眼:“你才异于常人呢,上次我们一起去参加党校的培训班,那个男的明明很一般,你把他说成旷古即今最迷人的超级大帅哥,口水哗啦啦的,看到他眼睛都不会眨了。” 不提还好,一提到他,鲁西西的口水又开始哗啦啦的了,吸着鼻子说:“可我就是动心嘛,每次一看到他就激动得不行。你呢,袖手旁观,让你帮忙牵牵线,套套近乎,你就是不动弹。” 林妙叫了起来:“你自己看上的,自己不去套,叫我去?我也是女孩,我也害羞呃,那培训班统共才2天,完了就结业考试,然后各奔东西,你让我上哪儿找他去。” 鲁西西不依不饶地说:“那天参加培训的都是我们学校的硕士生,你要真有心帮我,怎么会打听不到!外国有个专门的机构已经得出了研究结论,地球上任意两个人之间,最多只需要通过六个人,就可以扯上关系。你要找他,不需要通过六个人的。” 林妙认真打量着鲁西西:“你对那个男人真这么动心?” “真的。” “动心到什么程度?” “这个嘛,我试着形容一下,只是形容见到他的时候我的兴奋程度,不是实际如此哦,切记!”鲁西西的手指在空中划过一道横线,强调要对方切记这一点,不许联系实际,以为她当时真的如此了。 林妙和她一起躺到枕上,笑着承诺道:“我记住了,不是实指,只是形容。好了,你说吧,动心到什么程度了?” “就是,一看到他,人家就高潮了。”鲁西西羞答答地说。 石破天惊!林妙呆了一会儿,才哇啦哇啦地跳了起来:“天那,真的?放心放心,这样的强力春yao药,我死都帮你找到!什么自尊啊,矜持啊,在我亲爱的西西的xing福面前,统统都不算什么了。” 鲁西西也撑不住笑了,坐起来喝了一口水说:“开玩笑的啦,马上就毕业了,说不定人家早就离校了。” 林妙眼一瞪:“离校了又怎样?哪怕他出了国,只要他没有穿越到别的星球去,还在咱们地球上待着,挖地三尺,我也帮你把他从老鼠洞里拖出来。” “他不是老鼠,是俺未来的老公。” “不知羞,找出来了人家还一定就要你呢。” 鲁西西胸脯一挺:“就凭我,要长相有长相,要身材有身材,要胸有胸,有臀有臀,要文凭有文凭,为什么不要?。” “那你为啥到现在还没嫁出去?” 就这么轻轻地一句话,某人的胸脯瘪了下去,臀也翘不起来了,小小声地嗫嚅道:“我一直在读书嘛。” “谈朋友并不妨碍读书啊,再说,现在大学生也可以结婚的。” 鲁西西被问得没话答了,只好奋然反击:“别只顾着说我,你自己还不是一样。” 林妙的肩膀也耷拉下来了:“唉,这就叫红颜薄命啊,本来大一的时候有很多人觊觎的,可惜后来为了一个不值得的人浪费了三年,然后又被一只苍蝇给抹黑,不,是抹臭了。”提起这点来,林妙恨不得捶胸顿足。 “你说的苍蝇,可就是今天那位同学提到的蔡勋?”鲁西西问。 “不是他还有谁?” 鲁西西拍了拍林妙的肩膀以示同情之意:“唉,也是可怜,一般的女生,大一时候是战国时代,到大二,大三,秦始皇就要出来一统江山了。你倒好,六国纷争过了,秦始皇没出来,屎壳郎出来了。” “是啊,认识他之后,我才知道,以前被我拒绝过的那些男生个个都是绝世好男人。” “可怜的孩子,错过了就错过了,节哀顺变吧。”鲁西西也只能陪着叹气。 林妙合掌当胸,喃喃忏悔道:“曾经有一个真诚的好男人放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等我遇到极品的时候我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给我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对那个男孩子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非要在这份爱上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鲁西西正笑得前仰后合,林妙又说:“现在,请允许我用武汉方言再把这段经典郑重地表述一遍:蛮早以前有一个儿子伢站到老子面前,老子冒晓得珍惜,到了这么暂真是后悔得不得了!要是天老爷再让老子走一次火,老子要对他们讲三个字:鹅耐你!要是他问老子要耐几长时间,老子巴不得是一万年……” 告白完,回头一看:“咦,西西呢?” 许久,一个声音从脚下传来:“在这里,拜托打110,我需要做人工呼吸。但我是百分之百的异性恋,即使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也坚持只要男人,所以请你千万不要亲自上,如果不肯打电话,我就我死吧,质本洁来还洁去……” 第四章 猎物出洞 星期六上午复试,紧张;星期天上午体检,紧张;星期天晚上,无事一身轻的林妙放纵自己看了一部四十多集的僵尸片。到第二天早上林妈妈敲门喊她起来吃早餐时,她才刚躺下,正准备做僵尸呢。 下午,睡眼惺忪、有气无力、呵欠连连的林妙同学去学校图书馆査资料,一边走一边告诫自己:再不能熬夜了,真的不能熬夜了,熬夜不利建康,不利美容,不利学习,不利…… 道理都懂,可为什么就是屡教不改呢?无他,就是自制力忒差。 路上遇到三两个熟人,除了说“你好”之外,就是问“毕业论文做得怎样了?” 到这个时候,硕士生该修的课早就修完了,现在,他们主要的,也可说是唯一的功课,就是做毕业论文了。 据说,毕业论文非常非常之重要,就算你其他的功课分数再高,如果你的毕业论文写得狗屁不通,那对不起,你不能毕业。什么?你门门功课都在90分以上?还是不行!为啥?这还用问吗?地球人都知道,分数是可以作弊滴。 所以,你也就可以理解林妙顶着火辣辣的毒日头,扯着如滔滔江水般连绵不绝的呵欠,踩着软绵绵的步子也要向奔向图书馆的动机了。 林妙刚刚刷完图书馆证,管理员递上来的号码牌还没接到手里呢,一阵音乐声轰然响起,在安静的图书馆里显得格外的刺耳。 管理员的眉头皱了起来,林妙忙陪着笑轻声道歉:“对不起,进来的时候忘了设置成静音,我马上出去。” 走到外面的走廊,按下接听键,一个浑厚的男声传了出来,本来那声音叫林妙差点心里一荡的,但是且慢,接下来居然是:“猜猜我是谁?” 拜托,八百年前的狗血倒灶剧情,居然还有土星人在用,而且最不可原谅的是,对方还是男性! 本来想直接按掉,然后把这个号码打入黑名单的,但她还是忍不住说了两句:“不知道你是谁,也不想知道,再见!” “别别别,几年不见,你还是这么拒人于千里之外,唉,我是梁涛啦。” 原来是此君!长得跟梁天一个样,还总认为自己很帅的家伙。 男人不帅不要紧,最可怕的是明明不帅却整天以大帅哥自居。这位梁涛先生就曾说过一句让全班女生气到吐血的话:“我们班女生都暗恋我!” 当时有人反诘:“就没有明恋的?” 据说梁帅哥很潇洒地一甩头,说:“她们不敢,因为知道我瞧不上她们。” 你想,这样的女人公敌,值得搭理么?所以,林妙接下来只说了一句话:“我现在在图书馆里。”稍微知趣一点的人,都该挂掉电话不打扰了吧。 可惜怪胎就是怪胎,电话那头的人说:“哦,那我长话短说,这个星期五我要回武汉,已经约了几个同学,准备聚一下,到时候你可一定要来哦。我快四年没见到你了,还真想呢,也不知道你现在是胖了还是瘦了,是不是还像以前一样忧郁。对了,还记得毕业纪念册上我给你的留言吗?‘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云’。我当时写这句话的时候,鼻子好酸。结果蔡勋那小子看见了,还专门抱着本子跑来找我,问我是什么意思。什么意思都不关他什么事,他还以为真是你男朋友呢,没见过这么厚脸皮的人。不过,听说他住的地方离你家不远,没有再纠缠你吧?再缠你的话就告诉说,让我来对付他。我告诉你,对他这样的人不能怀柔的,就是要狠……” 林妙在心里数着一二三,然后手指一按,快速设置成静音,把手机塞进口袋里。 真是够婆妈的,约人聚会,啰嗦了半天,连个地址也没说,尽扯些乱七八糟的,什么人啊。 不管了,进图书馆,査资料,抄抄写写。等出来时,已经快五点了,这才拿出手机。果然有那小子的未接电话,忽略,但有一个电话不能忽略,立刻回了过去。 电话里很快传来鲁西西急迫的声音:“阿妙,你的电话怎么老打不通啊,我起码打了十次!” “怎么啦?亲爱的,才半天不见,你就想我了?”林妙开着玩笑。 “是啊,你快来!快快快!” “亲爱的,要我快没问题,节奏方面我保证按你的要求来,只是,我不知道去哪里啊。” “二食堂前面的冷饮店,快点啊,我在店门口等你。” “好的,这就来了。” 快快快地赶到那里,鲁西西递给她一根冰淇淋,拽着她一起在食堂找了个僻静的位置坐了下来。 “说吧,下十九道金牌把俺招来,有何要事相商?” 鲁西西未语先笑,眼睛则机警地朝四周看了看,仿佛生怕被人听见了似的。林妙忍不住说:“你如果昨晚被国家安全局的人找去谈话了,我还可以理解你此刻的举动。” “不是啦,是我看见他了!”鲁西西的脸像花儿一样绽放。还别说,甜美的笑容能让一张平凡无奇的脸在瞬间焕发出动人的光彩。 “谁?”问出这个字的时候,林妙心里已经隐隐有了答案。 “就是他嘛”,鲁西西的表情,怎一个花痴了得。 “强力春yao?” “哎呀,你小声点啦,人家就在这附近住着的。”鲁西西再次机警地四处张望,同时压低嗓门,竖起耳朵,睁大眼睛,虽然已经是27岁的高龄,仍然十分的卡哇伊。 “那又如何?”人家又不认识你,你就说了他什么,他知道你说的是谁呀。 “我在跟你说真的,那人就住在这附近,我连他住在哪栋楼都搞清楚了,厉害吧。”鲁西西眉飞色舞,兴奋得很。 可以理解,发现猎物的那一刻猎人的心跳肯定快过按下扳机的那一刻。 第五章 追夫二人行 话说林妙同学被死党鲁西西用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招到食堂,两人躲在某个幽暗的角落里窃窃私语,其间,鲁西西数度贼眉鼠东张西望,表情之紧张,神态之有趣,让林妙叹为观止。 她一向不掸以最猥琐的恶意揣测人家:“老实交代,你是如何发现春yao哥哥的?别告诉我你偷偷跟踪他。” 鲁西西的眼睛眨呀眨呀,终于无比羞涩地垂了下去,长长的睫毛罩下一片小小的暗影:“就是啊,不然怎么办?刚在冷饮店买冷饮的时候突然看见他从这条路上走过去,我开始还以为自己太想念所以发生了幻觉,后来确定那真是他的本尊!赶紧撵了过去,声明,我不是有意跟踪哦,只是情不由己,连腿脚都有自己的意志,你明白的,是吧?” “明白,我不只明白,还以你为傲!” “真的?” “真的,该出手时就出手。”抓住了就别让他溜。 “嗯”,鲁西西郑重地点头,然后用力握住林妙的手说:“谢谢你的理解和支持,那我就拜托你了!” 林妙傻乎乎地问:“拜托我什么?” “帮我打听他的情况啊,比如,姓甚名谁,何方人氏,三围多少,家庭背景,什么专业,什么爱好,等等等等,资料越详细越好。” 林妙有一点反应不过来:“小姐,是你喜欢他,是你想追他吧?” “是”,先毫不犹豫地肯定了这一点,再有理有据地摆起道理来:“但是你也知道,如果一个女人想得到一个男人,她绝对不可以主动追求,她一定要摆足架子,等着他来追。男人只会珍惜自己千辛万苦追来的女人,主动送上门的货色,也许他不会拒绝,反正不玩白不玩,但他决不会珍惜!”说起追夫理论,鲁西西绝对不只硕士水平,那起码也是博士后。如果还可以往上追加的话,她可以争取到博士太后,或博士太皇太后。 “所以”,林妙圆睁着双眼问:“你打算由我出面勾引他,让我成为那个送上门,不玩白不玩的货色?”林妙的声音很轻很轻,脸上似乎还带点隐约的笑意,但她的眼神,还有握紧的拳头都在昭示:本人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亲爱的,如果我说‘是’,你会不会辣手催花?”鲁西西小心翼翼地问。虽然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但作为一个成熟的、理性的人,无论做什么事之前都应该先把后果考虑清楚。 没有回答,只有高高扬起的小拳头在她面前示威地晃了两下。 好汉不吃眼前亏,鲁西西立刻换上了一副谄媚讨好的表情:“亲爱的,息怒息怒,我当然不是那个意思啦。你想以身试法,我还舍不得呢,除了男人,我最爱你了。” “那我真是太荣幸了!全世界的男人只有几十亿吧,好感动,我的名字真是太靠前了,我受之有愧,呜呜。” “那个,不是啦,你应该这样想,女人中,我最爱你。对于我这个百分之百的异性恋来说,这多不容易,多难得,已经近乎奇迹了。” “好吧,那你说,你到底要我怎么做。” 鲁西西笑得比蜜还甜:“很简单啦,就是你先去想办法认识他,跟他做朋友,然后时不时地在他面前提起我。提起我的美,我的好,有多少多少男人追我,我都看不上,因为我宁缺毋滥,情愿孤独地等着自己的真命天子。等他对我有点兴趣了,再无意中让他看到我的艺术照;等他兴趣更浓了,再在某天,也是无意中,让他看到我贵妃出浴的销魂模样;等他对我的**浓到像火山爆发,岩浆翻滚时……。” “你再出现和他成其好事?”色女不可怕,有智谋的色女才可怕。 鲁西西的食指很干脆地当空一摇:“当然不!要真正掳获一个男人,绝不能过早让他得到你的身体,要让他时时闻得着,摸得到,但吃不到。要想吃,就得拿东西来换!” “啥,红彤彤的结婚证?” “孺子可教!” 林妙不得不点头道:“你的这一套,至少从理论上是可行的,但你忘了很重要的一点。” “哪一点?”鲁西西很诚恳地问 林妙犹豫了一下,怕说出来会打击到前面这位热情如火的单恋狂:“万一他有女友,甚至,已经结婚了呢?” “不可能!”三个字说得掷地有声,但尾音中却带着那么一丝不确定。 林妙忙安抚道:“好了,我先去帮你打听打听吧,也许真的什么都没有,他是老天爷特意给你送来的mr.right呢。” 第六章 皇太后剩旨到 话分两头,如今来表表另一支。夏以南同学和妈妈去吃饭,结果如何呢? 富丽堂皇的飞龙大酒店,温馨的卡座,母子俩相对而食。桌上的火锅里炖着番茄三文鱼,旁边还有一碟烤排骨和两碟素菜。 夏琼舀了一勺鱼汤,热热地啜了两口,然后对儿子说:“小南,现在你的公司走上正轨了,博士也通过了复试,是时候考虑自己的终身大事了。” “不急,博士就得三年,还早呢。”夏以南专心对付着手里的香酥排骨,含含糊糊地回应了一句。 “别忘了,你是七九年出生的!”夏琼说到数字的时候还特别加重了语气,以示强调。 夏以南笑了:“前几天还听一八二年的mm说,家里剩旨到了,限令她二十五岁之前必须找到结婚对象,否则自己出去租房子住,家里决不容留剩女。我当时还想,幸亏我是男人,没那么大的结婚压力,结果呢?妈,你今日就给我下剩旨了,是不是也要赶我走?” 夏琼耐心地解释:“妈不是要赶你走,你想走妈还不让呢,但找对象的事,真的要提上日程了。你可以先谈着,慢慢培养感情,等博士毕业后再结婚。不然,等你毕业了再谈,又得几年,那时候你多大了?” “男人三十五岁结婚都不算晚啊。”夏以南还是一脸的不以为然。 “唉”,夏琼叹起气来:“如果你父母双全,你爱几时结婚就几时结婚,不结婚都成。可是,现在我们孤儿寡母的,在单位上有时候人家问起来,‘你儿子快结婚了吧?’你叫我怎么答,说你还没女朋友?我怕别人会在背地里说,到底是单亲家庭,连个儿媳妇都找不到。” 他们一直都在刻意回避一个词:私生子。也许正因为这个原因,夏琼比别的母亲更害怕儿子剩着,怕母子俩会因为这个原因而被那些喜欢挖坟的人一遍遍挖出陈年旧事。 “妈,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夏以南连香酥排骨都吃不下去了。他不是不理解母亲的心情,但母亲这时候突然这样说,他还是吃了一惊。在他的心目中,母亲一直是坚强的,乐观的,也是很聪明很能干的女人,他从没想过她也会这么在意别人的看法。 “没办法,你妈也只是女人。”夏琼自嘲地摇头。 夏以南怜惜地看着自己的母亲,略显迟疑地说:“你知道,我一直都支持你再婚的,你一个人支撑这个家真是太辛苦了。” 夏琼拍了拍儿子的手:“傻瓜,妈妈要找人早就找了。以前好歹还有点姿色,现在老都老了,还找什么?再说,现在你也大了,能帮妈妈支撑这个家了,妈妈以后还指着享儿子的福呢。” “妈,你现在也有姿色啊,看起来顶多三十出头,后半辈子还长着呢,还有几十年的日子要过。你想找,儿子绝对支持你,妈妈的幸福才是最重要的。” 夏琼却眼神犀利地看着儿子:“你真这么盼着妈妈给你找个后爸?是不是你想恋爱、结婚了,就嫌妈妈在家里碍眼了,怕我干扰了你们的二人世界?” 夏以南慌得差点连筷子都掉到地下了,这是怎么说的?刚才劝他找对象,提醒他是时候该考虑终身大事的是她,现在怀疑他嫌她碍眼的也是她。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更年期反应? 他恨不得像红卫兵一样高举红宝书剖白:“妈你想到哪儿去了,我这不是怕你寂寞,希望你过得幸福吗?你为了我,已经牺牲了自己半辈子的幸福,难道我能那么自私,希望你一直孤单下去?你要是这么误解我,那我就照实说,我其实不希望妈妈找人,不希望妈妈爱别人,妈妈只是我一个人的妈妈。” 这样带点霸道带点蛮横的话,夏琼听了却好像额外受用,立刻眉开眼笑地说:“放心,妈妈不会再爱别男人了,天下乌鸦一般黑,男人都不是好东西,妈妈只爱小南。” 夏以南心里咯噔一下,他想告诉亲爱的妈妈:妈妈,你儿子我也是男人,也是你说的黑压压的乌鸦群中的一只。 夏琼又娇羞地低下头说:“妈妈也跟你说实话,其实,妈妈心里也不情愿小南找老婆的,怕你有了老婆就忘了娘。但妈妈不能那么自私,人到什么年龄就该做什么事,妈不能耽误了你。如果不许你恋爱结婚,那不是爱,而是zhan有欲作祟,妈妈不能那样。” 夏以南急忙表示:“妈你放心,就算我结了婚,妈妈仍然是我心里最重要的人,决不会娶了媳妇就忘了娘的。” “那”,夏琼趁热打铁、乘胜追击:“如果你结婚后,你老婆容不下你妈,你怎么办呢?” 夏以南挑起了眉头:“她凭什么容不下你?你是我妈,是生我养我的人,没有你,哪有我!妈,你要相信自己的儿子不是这么没眼光的人。” 夏琼仍然不依不饶地说:“可就是有这样的女人,婚前乖乖的,婚后立刻露出嘴脸来,嫌弃公婆,不跟公婆同住,还一心想啃老,生了孩子就丢给公婆,自己照样潇洒。” 既然母亲这么在乎,这么担心,夏以南只能郑重保证:“我将来要是看走了眼,娶了一个这样的女人,没什么好说的,立刻离婚!恋爱的时候我就会先跟她说清楚,我只有妈一个亲人,妈也只有我一个亲人,我是不可能跟妈分开住的,如果她不能接受,那一开始就不要交往好了,免得贻误了大家的青春。” “嗯,妈总算没有白养你。”夏琼笑了起来,又舀了一碗西红柿三文鱼羹,心满意足地喝着说:“还是这家做得最好吃,又酸又鲜,恰到好处。” “喜欢吃可以时常来吃嘛,现在家里也不在乎这点钱了。” “谁说不在乎?”夏琼杏眼圆睁,轻轻嗔着儿子:“既然你准备考虑找对象结婚,我也要给孙子存钱读书买房子了,以后家里的开销都是你的哦,我养你这么大,也该你负担家庭开支了。” “妈!”夏以南哭笑不得了:“您也准备得太早了吧,儿媳妇都还不知道在哪里呢,就操心起孙子的事来了。”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夏琼说得理直气壮。 “好好好,以后家里的开销我全包了,妈妈的钱自己存着。”想了想,又有点不甘心,哀怨地说:“还没孙子,就只疼孙子,不疼儿子了。” “才不是,我最疼我的宝贝儿子了,我这样也是想锻炼他赚钱的能力,人是需要压力的,有压力才会有动力。你的广告公司,既然已经开始赚钱了,你以后就好好做,争取三年成富豪。”夏琼给儿子打气。 夏以南摇着头说:“哪有那么容易,现在广告公司遍地都是,一块砖掉下来能砸死几个广告公司的经理。” 夏琼却不这么想:“有这么多公司,正说明这是块肥肉,有利可图啊。你再难,没有你妈当年带你的时候难吧。你爹跑的时候,你才三个月,我自己刚满了二十岁没几天,那狠心的男人,就这样一走了之。我只好把你哥哥送走了,这事现在想起来我还一宿一宿地睡不着,我对不起你哥哥啊,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过得好不好……” “妈,不要说了,饭也吃得差不多了,我们回去吧。服务员,买单!”夏以南强行打断了妈妈的诉说,每次只要一说起这个话题就会没完没了,何苦呢?又于事无补,只会再次撕裂那已经复原的伤口,让它再多痛一次,再多流一回血。 服务员刚送来单子,夏以南的电话就响了,一个焦急的声音传了出来:“boss,你现在人在哪里?税务局的人来了,说有人举报我们偷税漏税。” 夏琼站在旁边也听到了一点点,急得要抢过电话,被儿子伸手制止了,夏以南用安抚的语气说:“你别急,先陪他们坐坐,请他们喝杯茶,就说我马上就到了。” 说完,掏出三百元放在桌上说:“妈,你麻烦你结一下帐,我有事先走了。” 夏琼不放心,嚷着:“你等等,我跟你一起去。” “暂时不用,等我看看情形再说。”说话间,人已经在走廊里走远了。 第七章 爱公司,更爱Boss 跟妈妈告别后,夏以南同学,不,他现在是夏经理,迅速回到马路对面自己住的小区,匆匆发动车子往公司的方向而去。 二十多分钟后,他的卡罗拉车开进了一栋名叫“鑫逸”的写字楼,停车,上电梯,伸手按下9楼。 9是他最喜欢的数字,也是他自认的幸运数字,尽管毫无根据。 也许是小时候总跟妈妈一起搬家搬怕了,后来妈妈终于能买上房子的时候,他做主挑了9楼,取长长久久之意。租写字楼的时候,他也特意租了9楼。 他的广告公司,其实只有两间办公室。千万不要小看了两间,在这栋天价写字楼里,一个小广告公司租两间办公室已经算奢侈的了,好些人只租一间的。然后把中间用透明玻璃一隔,后面是“经理室”,前面就是员工的工作室兼会客室了。反正广告公司的员工多数时候在外面跑业务,真待在公司的时候不多。 广告公司的名字很火热,叫“盛夏”。有人曾笑言,如果他将来娶一个姓盛的女子,夫妻俩一起打理公司,就成名副其实的夫妻店了。 还别说,也不知道是天意还是巧合,夏以南的手下,真有这么一个姓盛的女子,就是刚给他打电话报信的那个,盛夏广告公司的副经理盛聪。 各位看官,这里要说明一点,盛副经理决不是这间广告公司唯一的副经理,广告公司一共五员大将,除夏以南是经理外,其他四位的名片上都印着副经理。这么大肆封官的目的,对内,是为了让所有的员工都有主人翁意识,真正把公司当自己的公司,一心一意卖命;对外,则是为了方便开展工作,让对方放心地谈生意,因为,谈判的对手可不是小喽罗,而是副经理,是可以当场拍板的公司要人哦! 夏以南在电梯里皱紧眉头思考对策的时候,盛聪也在电梯外心急火燎地等待着,手里一遍遍地按着boss的手机号码。 电梯门刚打开,夏以南就看见了盛聪那张满是焦虑的脸,同时,他的手机也响了起来。 “boss,你总算来了。”盛聪喜极而泣。 “怎么啦,情况很糟糕?”夏以南急了。看他的副手这副样子,如丧考妣,那肯定是大事不妙了。 “不是,不是”,盛聪忙摆手叫亲爱的boss别着急,“我只是太担心你了,怕你慌着开车在路上出事。你平时从家里过来只要二十分钟的,可是今天……”盛聪轻轻擦去眼角的泪水,“你用了三十分钟才上来。” 夏以南嘴角扯了扯算是给了对方一个安抚的笑,嘴里却关心着别的事:“现在怎样了?他们到底査的是哪一笔啊?”意思是,现在是哪一笔东窗事发了? 盛聪紧挨着他,压低嗓子小小声地回答说:“就是上月云溪汽运公司的那一笔,我叫小陈把账本都搬出来了,让他们査个够,看他们能查出什么名堂来。” 夏以南回头纳闷地看了一眼自己最得力的副手,她这会儿说话的口气,似乎胸有成竹,根本就不怕税务查账,那她这么紧急地把他电招来又是什么意思呢?而且,她在电梯门打开的那一瞬间,看他的样子就像离岸的鱼终于看见了水,那种如释重负的表情,似乎只要他来了,就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当然现在要琢磨的不是这个,而是…… 夏以南叹了一口气说:“这已经是今年的第几起了,我到底得罪了谁?怎么总有这么多莫须有的罪名摊到我头上,然后就被这个部门那个部门查过来査过去。虽然最后什么事也没有,但烦人啊,而且次数多了,也影响声誉,以后那些合作单位怕惹上麻烦,都不跟我们合作就糟了。” 盛聪也点头道:“只怕我们的对手打的就是这么个如意算盘。他也知道没有多少真凭实据,根本不可能搞垮我们,但就是要不时地玩点花样,今天举报,明天造谣,让我们应接不暇,疲于奔命,也就没精力跟他抢生意了。” “那会是谁呢?”夏以南在走廊里停了下来。虽然听到消息就急急忙忙地赶来,但真要去看税务局那帮人的晚娘脸,他又极其不愿意,这会儿,竟有能拖一会儿是一会儿的想法。 盛聪想了想说:“所有这一年来跟我们抢过生意的竞争对手,都有嫌疑,但嫌疑最大的,还是光头李和他领导的黄色娘子军。” “李均?他看起来不像是这种人啊,待人挺豪爽的。我们交往不多,在一起吃过两三次饭吧,但也看得出来,他人缘不错的,笑起来很大声,怎么看都不像躲在阴沟里害人的阴险小人。” 盛聪忍不住说:“你以为现在还是那种脸谱化电影时代,坏人一出来,贼眉鼠眼的,所有的观众都知道他是坏人,就只有男女主角是睁眼瞎,会一而再,再而三地上当。现在的坏人,比好人更像好人。” “你这是在教育你的老板识别好人坏人?”夏以南似笑非笑地看着盛聪。 “怎么会?我最喜欢,最佩服的人就是boss了,我对他的景仰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怎么敢教育?我整天盼着他教育我。”比如说,对俺进行共产主义先进……性,教育。 “贫嘴,我们进去吧。”夏以南乐了,但看着自己办公室的门,脸色又阴沉了下来,里面等着他的可不是什么好事。 “嗯,boss先请。” 盛聪做了一个请的手势,看着自己的老板走了进去,颀长的身材,雪白的衬衫,笔挺的西裤,劲瘦的……的……臀部,她手心湿热,小腹收缩,大腿发软,差点站不稳,忙伸手扶住门。 别人的boss是秃头挺肚还色得不行的烂男人,自己的boss明明是个尤物,却洁身自好,跟了他一年多了,一次办公室xing骚扰都没发生过,呜呜,太欺负人了……而且要文凭有文凭,要money有money,要房有房,要车有车,要啥有啥,活脱脱的白马王子啊。 她对自己说:加油!如果这样的肥肉都让外面的老鸹给叼走了,盛聪,你可以直接去死了! 第八章 墙角挖不尽,春风吹又生 好不容易查税风波过去了,可是夏以南的公司又出现了新问题。 啥呢?盛夏广告公司统共才五员大将,却有两员要落跑。她们也不知道给帅哥留点面子,居然在同一天用涂着蔻丹的纤纤玉指向夏以南提交了辞职信。 把夏以南郁闷的,虽然当时批准申请时相当爽快,话也说得不亢不卑:“感谢你们这些日子以来为公司的付出,以后没事了常来玩。” 一面说,一面吞下一大口酸水,被人抛弃的滋味总是不好受的。 她们走后,夏以南闷闷地坐着发呆,最贴心最得力的助手盛聪端着一杯滴滴香浓的咖啡走了进来,脸上笑得像朵花似地说:“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我正嫌她们俩笨手笨脚呢。你看,这半年多来,她们俩有多少业绩?那光头李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把她们俩挖过去,广告这一行美女多的是,不是光凭一张漂亮脸蛋就能拉到业务的。” 要说,走的这两个,还真是盛夏公司的两朵花。若单论长相,盛聪是比她们差点,但能力比她们高出很多,根本就不在一个段位上。 听到盛聪的话,夏以南奇怪地问:“如果这事真是李均做的,他为什么不挖你呢?你才是我的墙角呀,那两个喽罗,挖去了对我能有多大的影响?” 咱们中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最不缺的就是人了。只有人找不到工作,没听说有工作找不到人的——极少数特别变态的工种除外。但广告公司的副经理一职,不属于特别变态的范畴吧? 再看盛聪,脸上的光华几乎照亮了整间屋子,眼睛里也火花迸射,夏以南本能地向椅背靠了靠,免得被她烧着,脑子里警铃大作:这丫头怎么啦?不会突然发qing了,准备将自己的老板就地正法吧。 好在,盛聪是斯文人,表达感情的方式固然浓烈,却也只是君子动口不动手,当下用万分激动的声音说:“他当然也挖过我了,但,我是决不会离开boss的!永远都不会!”山无陵,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夏以南再也不敢说什么感性的话刺激自己的副手了,不然他的清白堪忧,故而,只是轻轻点了点头表示赞许:“嗯,我知道你一向对公司很忠心,目前我们公司还处在发展期,需要的正是像你这样的人。你只管安心做事,我不会亏待你的。”呃,这样说,她不会又解读成别的意思吧。 “是,boss!”盛聪差点立正行军礼了,boss说将来不会亏待她耶,这是不是一种承诺? 夏以南一看她的反应,就知道她果然又想多了,但这种事,越解释越夹缠不清,他现在能做的,只有赶快转移话题:“你赶紧去准备一下,在报纸上打打广告,我们要尽快招两个人进来。” “好的。” “你出去做事吧,广告词写好了先拿来给我看看。” 盛聪走后,夏以南不由得琢磨起了跟李均之间的事,这人处处针对他,可他实在想不出什么时候得罪了这尊神。 如果不是为了纯粹的报复,那又是为了什么呢?若说是为了生意上的竞争而结怨,这个理由未免太牵强可笑了。不说别的地方,单这栋写字楼里都有十几间广告公司,w市就这么大,同一个行业领域的人哪有不碰头瞌脑的,都要记恨起来,斗得过来吗? 但不管有没有道理,人家就是跟他干上了,而且还是明刀明枪的,连掩饰都懒得掩饰。他的“盛夏”在9楼,李均的“君毅”就在10楼。他突然有了一种奇怪的想法:如果他明年把办公室搬到10楼,李均会不会搬到11楼去?反正不管怎样,他就是要压他一头,不偏不倚,不多不少,正好骑在他头上阿屎。 越想越烦躁,他的手又不由自主地伸出去按响了办公桌上的铃。 盛聪很快走了进来,看他脸色不对,小心翼翼地问:“怎么啦?boss。” “你只知道李均找了你,怎么知道另外两个也是他挖去的呢?”其实他也知道答案并不重要,已经辞职走了的员工,不值得老板再花半分心力,但他就是心里纠结,想厘清这团莫名其妙缠上来的乱麻。别的地方解不开,先从可以入手的地方下手吧。 盛聪告诉他:“我亲眼看见那两个跟光头李的黄色娘子军在一起啊。” 夏以南不以为然地说:“这能说明什么呢?也许她们只是碰巧遇上了,大家一起走而已,都在一栋楼里上班,一起走走也不稀奇。” “boss,我是女人,女人的第六感是很敏锐的。偶尔遇到和投靠过去,她们的神态和表现是不一样的。”说这话的时候,盛聪的神情很认真。 “我明白了。”夏以南点了点头。的确,人与人之间有一种气场,同样是一起走,是一伙的还是偶尔同路,细心一点的人绝对看得出来。 见盛聪站在一边疑惑地打量自己,夏以南又不自在起来,朝她挥了挥手说:“你出去吧,把招聘广告快点写起来,一个广告公司只有三个人,别说客人,连我自己看了都觉得寒碜。” “已经写好发到你的邮箱里了。”盛聪笑着说,话语中透了一点点得意,弯弯的眉眼睨着夏以南,似乎在问:我能干吧? “我马上去看,你辛苦了,有个能干的副经理,一个顶仨。”对员工,夏以南从不吝啬赞美之辞,如果不是盛聪常常反应过大的话,他会更乐意赞美她的。 盛聪笑得开心极了,得寸进尺地说:“既然我一个顶仨,那我们别招人了,boss你把那两个人的工资也一起发给我得了。” 夏以南白了她一眼,自己也忍不住笑了。 第九章 不是冤家不聚头(一) 最近,叫夏以南烦心的事儿实在是太多了,那两个小蹄子跑了就跑了吧,居然还在外面造谣,说他不是男人,很可能是一只小gay。因为,面对她们人见人爱,花见花开,鸟见鸟呆的美貌,居然无动于衷,从来没有过任何表示。这是对她们美貌的极大蔑视,也是对所有女同胞的侮辱! 人家长成那样容易么?若不是指着跟帅哥老总来上一腿,谁稀罕进他的袖珍公司啊,总共才两男三女,另一男还是既无姿色又无财势的小出纳——竟然还好意思叫财务副总! 辗转听到这个消息,夏以南哭笑不得,只能在心里慨叹三声:做男人难那! 你对女下属xing骚扰吧,她说你是禽兽;你不对她xing骚扰吧,她说你禽兽不如。 痛定思痛,仔细查找病根,夏以南发现,还是自己原来的招工理念不对。那时候他认为,广告公司嘛,需要的是公关小姐——请勿与某些特殊职业挂钩,这里适用它的本意——主要打的印象牌。美女出场,男主顾们先骨头酥了,再跟他拉生意比较容易入手。美女在职场上拥有先天的优势,这是不言而喻的。你要怪只能怪老天爷不公平。 可是现在他发现,老天爷还是公平的,或者说,在不公平的背后,其实是公平的。就说这两个小蹄子吧,美则美矣,却是十足的花瓶型人物,徒有其表,脑袋里装的是一团稻草。所以,在广告公司干了一年有余,业绩一直平平,收入也就上不去。广告公司的基本工资历来不高的,盛夏开出的1000,已经算不错的了,好些广告公司只有600-800的底薪,你嫌不够用?出去拉生意啊,拉到了,20%的提成!有本事一个月拉10万的单子,老板立刻划给你2万。 那两个女孩原就不是打算靠自己的努力赚钱的,她们找工作,只是打着找工作的幌子,行钓金龟婿之实。一旦发现金龟婿没有任何上钩的可能,而自己在公司里还被一个比她们长得丑的女人压一头,而且听她那口气,似乎老早就已经把帅哥老板变成自己的人了,那她们还指望什么呢?只有撤了。 真说起来,夏以南在她们心目中还够不上金龟婿的等级,就是有个房,有个车,有个几个人的小公司,总资产不超过三百万吧,在这栋写字楼里属于起步阶段。 但他年轻啊,帅啊,古语有云:妈爱钞,姐爱俏。用在这里也许不怎么恰当,但道理是一样的,换句话说,如果对方够俏的话,钞少点,也行。只可惜,一再地试探勾引,对方楞是没反应。再俏,其俏不为己用,看得见摸不着,那就只有冲着钞票看了。 那么,她们会跳到钞票比较多的地方也就不难理解了。 李均的广告公司,至少在这栋楼里算最大的,有六间办公室,二十几个员工,多数是美女,被盛聪讥为“黄色娘子君”。还有李均本人也不丑,除了那颗亮铮铮的头过早谢顶之外,其他的也还好了。 言归正传,盛夏广告公司的广告在报纸上登出的第一天,就吸引了几十个应征者,没办法,现在工作难找,市场提供的每一个岗位都有许多人竞争。 来应征的人倒还好点,反正都要先要过盛聪那一关。烦的是打电话咨询的,人又不来,问题又多,罗哩罗嗦的,基本上刚放下一个,另一个又来了,弄得电话响不停。把夏以南吵得什么事也不能做,只得过去跟盛聪交代了一声:“你让他们把资料填详细点,留下几个你觉得还行的,等我回来再合计,我去云溪那边看看。” 盛聪不解地问:“boss,你还不放心那件事啊,不是已经査完了吗?” 夏以南摇头道:“不是那件事,我想拉他们另一笔生意,这个我上次跟他们的刘经理提过一下的,他没表态,今天再去请他吃个饭,试着再谈谈。” 跟盛聪交代完,夏以南往电梯的方向而去,还有十来步,眼见电梯门开了,忙跑了过去。 电梯里的人三三两两地出来了,最后出来的两个人却叫夏以南楞了一下:她们俩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两个人中的一个也看见了他,跟他同样发了一下楞,然后疑惑地回头,正好他已经进了电梯。 电梯门关上的那一瞬间,他们看见了彼此的眼睛,眼睛里闪着同样的疑问:他(她)为什么会在这里? 当时夏以南还没想到别的,因为那未免太巧合了。林妙也没想到别的,因为,根本想不到,一个人出现在这里的理由是很多的,比如,来探望朋友。 “阿妙,你看到谁了呀?”鲁西西好奇地问。 “一个好像见过一面的家伙。”林妙答。 鲁西西笑了起来,其实她也觉得刚从她们身边走过的那个男人有点面熟,她揣测道:“不会他也来面试的吧,就也跟你一样,准备把读书当副业,打工当正业。你想攒钱嫁人,他想攒钱娶亲。” 林妙横了她一眼:“谁说我想攒钱嫁人了?我攒钱为了早点有自己独立的空间,好摆脱我妈的逼婚。” “得了吧,不是独身主义者就别唱高调。我告诉你,大学是未婚高龄男性的集中营,你趁早给我下点工夫捞一个,不然等你走出社会了,看你到哪里哭去。”鲁西西郑重警告。 林妙马上反驳:“你这么清楚,怎么你硕士两年不捞一个,现在马上就要进入社会了,你又到哪里哭去?” “我这不是有目标了吗?”鲁西西亲腻地用肘子碰了她一下,朝她抛着媚眼说:“我还等着你帮我钓呢,快点啦,面试完了早点回学校去,只有两个月就要毕业了,你给我抓紧点。” 林妙哭笑不得:“小姐,你的追夫计划固然精妙无比,但好歹也得我有时间吧,你看我现在自己都忙不过来了,论文没写完,又要到处找工作。” 鲁西西做了一个鄙视的手势:“钱奴,都考上博士了,还找工作。” 林妙叹了一口气,真是的,都跟她解释多少回了:“我是看这家写明不用坐班才来的。只有这样的工作才适合我,该上课上课,课余跑业务,拉广告,顺便看看风景,结交一些朋友,我喜欢这样的生活方式。” 鲁西西抬头看了一眼,随即停下脚步说:“好了,我们到了,快进去吧。我在外面等你,别让人说你不独立,连面试都要拉上朋友助阵。” 第十章 不是冤家不聚头(二) 这天晚上,夏以南做了一个奇怪的梦:他和林妙在一间办公室里吵架,而且战况相当激烈,吵得面红耳赤,口沫横飞。 仔细一看:那不就是他的办公室吗?墙上挂的“抱着水罐的少女”,办公桌上的水晶球,笔筒里的鹅毛笔,甚至那两个女人的辞职信还在桌上呢。 他傻了,然后一个激灵,发现自己已经醒了,而刚才的那个梦还历历在目,清晰得就像真的发生过。林妙跟他吵架时的表情:冒着怒火的大眼睛,可爱的翘鼻头,还有通红的小脸,都一一在他眼前浮现。 不对不对,他猛摇着自己的头,他怎么会觉得她可爱了?而且,天那,正好今天在电梯那里遇见她了,她不会是去他的办公室应聘吧? 本能地,他伸手拉开床头灯,然后拿起床头柜上的手机,找到自己的心腹盛聪的号码,正要按下拨话键,他突然警醒了——也许直到这会儿他才真正醒过来。 他消掉电话,再一看保护屏,上面的时间是3点25分。幸好刚才即时清醒了,要是这会儿打电话过去,那可就囧了……打扰了别人的睡眠是一回事,万一盛聪又产生一些多余的想法,以为他半夜想她想得睡不着,那可就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做老板的,当然需要员工忠心,可一个异性员工的忠心里如果包含了太多对老板本人的觊觎和期待,又是一件让人莫可奈何的事情。 可惜他的公司才刚起步,得力助手少,心腹更是只有她一个,他现在还真的离不了她,日常事务中总免得了和她商议,孤男寡女的,不发生暧mei才怪。幸亏他定力够,抱定了不是心爱的女人决不染指的原则,不然,要换了其他随便的男人,早和助手滚到床上去了。 他现在只希望公司能快点发展壮大起来,到时候多租几间办公室,多招点员工,少点和盛聪单独接触的机会,慢慢地,让她明白,他们俩只有工作关系,合作得再好也是同事,与那种亲密是有本质区别的。 可是林妙又是怎么回事呢?如果她真到他的公司去应聘,收不收? 第一个念头是:不收,坚决不能收!就凭她在肯德基说的那番话,这女孩嘴巴太损,别拉不到新客户,反把老客户气跑了。 可转念又想,没那么严重,她也只是好玩议论一下,男人背后议论起不感冒的女人来,可比这损多了。平心而论,那几个同专业的男同学,外表形象确实欠佳,全部都在水准线以下。其中有那么一两个,长得那叫一个怪,要真打分,只怕要低到马里亚纳海沟去了,说他“歪瓜裂枣”也不为过。 再说了,林妙那丫头自己长得还真不错,最难得的是读了这么多年的书,不仅没变四眼妹,那天跟他在肯德基吵架,拿着奶昔作势要泼他时,那双冒火的大眼睛,明亮得让人目眩。 呃,你在想什么呢?夏以南急忙阻止自己胡思乱想,迅速关机,关灯,睡觉! 大概是因为有半夜鸡叫的经历——请勿想歪,俺的意思是,他半夜醒来过——第二天夏以南一觉睡到8点半才醒。这对于习惯6点起床,崇尚“一日之计在于晨”的工作狂来说,简直是不可饶恕的。 他的第一个动作是拿起手机拨响了那个昨晚就差点按下的号码:“盛副经理吗?” “是,boss找我?” 也懒得跟她打马虎眼了,直接开门见山:“昨天来应聘的人中,有没有一个叫林妙的。” “有,她说她是应届硕士,还差两个月没毕业。boss你说现在的就业形势多严峻啊,连重点大学的硕士都沦落到我们这小广告公司应聘了。我跟她说,我们庙小,香火不旺,供不起大和尚,把她打发走了。” 夏以南在电话里笑了起来:“她何止是应届硕士,她还是新一届的博士呢。她在你那里留了电话吧?”应征人员第一步是填表,然后才是面试,表上有这一栏的。 就这么一个简单的问题,盛聪在那头支吾半天:“怎么,boss,这个人你打算收下吗?我们是广告公司,又不是学术机构,根本不需要那么高学历的。还有工资也不好开,开低了她看不上,开高了我们划不来。再说,她既然是新一届博士,那就是学生身份了,我们招的可是全职,不是兼职。” “我知道,她留了电话号码吧?” “boss,我们不收兼职啊。” 本来就起晚了,她还在那里鸡对鸭讲,答非所问,夏以南有点不耐烦了,加重语气说:“我在问你,她有没有留电话,有,或,没有?” 电话那头是难耐的沉默,过了好一会才极不情愿地承认:“有。” “那好,你给她打电话,叫她明天上午来公司复试。” 讲完,立刻挂掉。他的肚子早就饿得咕咕叫了,可那个平日又懂事又机灵的副手今天不知是怎么回事,一个很简单的小问题,硬是磨机半天。 放下电话,他冲进洗手间梳洗,又冲到餐桌上,上面空空如也,啥吃的喝的都没有。 “妈?”他在屋里搜寻,无果。眼睛有点不置信地再看回餐桌,余光总算扫到了吧台上的茶杯下压着的纸条。拿起来一看,只见上面写着:小南,妈爬山去了,冰箱里有牛奶、面包,车妈妈开走了。妈字,即日。” 夏以南这才想起,妈妈不久前加入了一个自驾游驴友群,时不时有些活动。 这样也好,他打心底里支持妈妈多交些朋友,多运动运动,多享受享受。妈快50岁了,按现在的新政策,女人过了50就可以正式退休了,她半生辛苦劳累,真退下来可能还不习惯呢,有点寄托比较好打发时间。 等妈妈退休之后,他也三十了,的确该结婚了。到时候生个孩子给妈妈带,她会更有寄托的,呵呵。 想到这里,那双冒着怒火的大眼睛又慢镜头一样地闪现了,打住!他猛灌了一口牛奶,千万打住!不准再想那个刁钻的小女人了。 第十一章 要或不要,正面反面(一) 星期一上班就迟到,这对历年的三好学生夏以南同学来说,确实是绝无仅有的,谁叫他半夜想mm呢?半夜鸡叫的结果是,早上鸡就不叫了。 匆匆赶到办公楼,坐进办公椅,打开电脑,门外传来了高跟鞋笃笃的声音。他不看也知道,是他的副经理兼秘书盛聪小姐给他端咖啡来了。 白皮鞋,白衬衣,浅灰色的西服裙,修长的身材,端庄的神态,嗯,到目前为止,一切都很好,很符合白领丽人的形象。可是,等等,两颗大大的熊猫眼? “你怎么啦?没出什么事吧?”他不由得关切地问。 他不是无情无义之人,这女孩对他的心意他都明白,虽然不能给予她所期待的激情,但朋友间的关怀,他是不会吝啬付出的。 “没什么啊,能有什么呢?”盛聪对他一笑,但眉眼间的忧郁还是挥之不去。 他迟疑地看了她一会儿,终究什么也没说,只是低头喝咖啡,嘴里吩咐了一句:“你把昨天的面试情况说一说。” “好的,boss,你等等。” 盛聪很快拿来了几份资料,一一摊放在他的办公桌上说:“这五个您可以看一下。” 夏以南粗略一看,其中并没有林妙的,于是不动声色地问:“林妙填的表呢?还有,电话打了没有?” “打了,”回答得倒是很干脆,没像昨天那样拖泥带水、吱吱唔唔。 “通知她来复试了没有?” “通知了,boss说下周星期六复试,对吧?” “对,辛苦你了。这一周你就留在公司里负责这件事就行了,我则主攻刘经理,争取把他们客运公司的全部车载广告拿下来。” “还是boss比较辛苦,要是这个单子拿得下来,至少我们今年的房租不愁了。” “你本来很愁么?”夏以南笑看着自己的副手。 “不愁,不愁”,盛聪急忙声明,头摇得像拨浪鼓,末了还不忘狗腿几句:“跟着亲爱的boss,我啥都不愁,牙好,胃口好,每天一睡到天亮,吃嘛嘛香。” 夏以南笑了起来,但目光停留在盛聪脸上时,又不由得皱起眉头,指着她的国宝眼睛问:“那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这个”,盛聪突然目光炯炯地看着他:“我可以不说吗?” 拜托,你那像是不要说的样子吗?夏以南无声地叹了一口气,心想:算了,还是不要引火烧身的好。男人对女人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怜惜,尤其对那些仰慕自己的女人,可是,这从来都不是爱情,至少在他这里,是区分得很清楚的。 “当然!”他听到自己的声音说:“你不想说就不说,我们还是来谈正事吧。你把他们几个的情况给我简略介绍一下。”他指了指桌上的那几分简历。 “好的,boss”,盛聪也是在职场上打滚了几年的人,自然知道进退,老板表示“要谈正事”了,她决不会再在私事上喋喋不休。 先泛泛介绍了一下面试印象后,盛聪从那五份简历中抽出一份说:“这个人是新闻系毕业的,他自己说曾在电视台实习过一年多时间,会前期拍摄,也会后期制作,也就是说,能独立完成从拍摄到制作的全过程,他说只需要一个人给他打下手就行了。” 夏以南拿起他的简历看了看,不解地问:“那他可以去电视台啊,有大单位不去,干嘛跑到小广告公司打工呢?” 盛聪说:“这一点我特意问过他的,他年纪还小,还没学会撒谎,就照实告诉我,他其实是来学经验的,他还自比唐僧,说来这里是专程取经的。” 如果真这样的话,“那他也可以去大公司啊。” 盛聪笑道:“这人很有意思,虽然我嫌他啰嗦了点,话匣子打开了好像就关不住,倒也坦率得可爱。他说,他家的那点家底,最开始只开得起我们这样的公司,所以,他想知道小公司怎么运作。他还大言不惭地说,要是能把我们这样的小公司搞大搞红火,他以后自己开公司就轻车熟路了。” 夏以南的眉头挑了起来:“他的意思,就是把我们公司当他的实验田了。试验田成功了,再开辟新的根据地,在那里推广经验,好取得大丰收。” 盛聪点头:“就是这个意思。你没看到他当时的表情,当他听说我们公司已经开了一年多的时候,居然大惑不解地问,怎么一年多了还只有这么大呢?要是让他经营地话,肯定已经发展起来了。” 夏以南越听越好笑了:“他以为开公司是吹气球啊,那他有没有说,要我把这经理让给他,我直接回家当挂名董事长去?” 盛聪看他脸色不悦,小心翼翼地问:“那要不要把他的简历抽出来直接扔垃圾桶去?” “不用”,夏以南摆了摆手:“不仅不扔,我还要留下来好好研究研究,未来的手下啊,而且还是如此野心勃勃的手下。我要深入了解,所谓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免得那天被篡了权,夺了位,还蒙在鼓里呢。” 盛聪错愕地问:“boss打算收下他?”刚刚不是明明脸色不好,摆明了不喜欢这样狂妄的人吗? 夏以南低头看着他的资料说:“是有这个意向,但还要等我跟他本人聊过再说。” 他倒不怕手下有野心,从某种意义上说,野心就是进取心。相比起来,没有野心,打算一辈子得过且过的人更没有价值。所谓“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有野心不见得是坏事,有野心,他就会努力去打拼。他要把公司当试验田就随他好了,反正,一切的决策,到头来不是还得由自己把关吗? 在盛聪回自己的办公室之前,夏以南再次提醒她:“把林妙的简历给我拿过来。” “哦,好。”盛聪如梦初醒的应了一声,她的表情和声音,都让夏以南有理由相信,要不是他提醒她,她肯定会假装忘了,不会给他拿来。 这个副手,越来越感情用事了。不过话又说回来,自己这样做,就不是感情用事吗?平心而论,盛聪昨天讲的那些问题都是客观存在的,首先,林妙跟他一样是在校学生,有必修课非得去上,他这个当老板的,还可以自由安排自己的时间,她如果进来了,一个当职员的,也限制多多,什么什么时间段不能安排工作,哪个老板会愿意?他们公司可没好到养活一个员工无所谓的地步。 还有,两个人已经是同学了,再加上一层同事的身份,容易互相影响。 最后,盛聪对她有明显的排斥情绪,这一点也不能无视。公司小,就那么几个人,每天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保持和谐的气氛很重要。 可是,即使能摆出一千一万个否定的理由,他还是不由自主地拨响了她的电话。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他吁出了一口长气,很好,她不在!不是他不要她来,是联系不上她。他为他们的关系努力过了,是老天爷不作美,或者说,是他们无缘。 ————————那啥的分割线—————————— 有人迎风点烟,第一次没点着,曰:“点烟不过三,过三不吸烟”。 第二次又没点着,再立誓:“点烟不过七,过七我不吸。” 谁知第三次又没着,于是发狠道:“管它三七二十一,啥时点着老子啥时吸!” 请看下集夏以南同学的精彩表现~~ 第十二章 要或不要,正面反面(二) 前回说到,夏以南同学给林妙同学拨了一个电话,可是那边关机。于是他对自己说:俺尽到义务了,俺想给她打电话,就很勇敢很大方地打了,是她自己不在么,怪得了谁? 他把手机放在办公桌上,开始打开电脑,想看一下流行资讯。虽然云溪客运公司的车载广告一事至今没有很大的进展,但星期一早上还是不要骚扰别人比较好,免得弄巧反拙。那么大一个公司,星期一肯定是最忙的。 至于其他业务嘛,暂时还没找到。 要说呢,广告公司忙起来固然没日没夜,不忙的时候其实也挺闲的。夏以南现在就处在“农闲”阶段。 关于广告公司的日常营运情况,有一个很形象的说法,叫“三个月不开张,一开张吃三个月”。当然这是夸张的表述,要真三个月不开张,夏以南大概也坐不住了,即使顶着大毒日头,也要出去跑业务,拉单子。 现在他能心安理得地坐在这里,也是因为最近几个月做了几笔单子,底气比较足。若不是公司利润不错,也不会让别人眼红嫉妒,背地里搞三搞四,把税务局的人都招来几次了。 好在,他被税务局的人査惯了,现在也不怎么当回事了。过一段时间没见他们来还不习惯呢。所以,现在每次见到那几个特高科的家伙,他都会很亲热地迎上去说:“来了呀,好久没见了,别来无恙?” 特高科科长板着脸说:“我们无恙,你待会儿有没有恙就不知道了。” 一边饱含深情地想念着税务局的同志们,手一边无意识地在桌上摸索,待他的手机赫然出现在手中时,他愣住了:这是怎么了?难道那电话才打一次,就打成习惯了? 手机在他手上转那转那,他也在心里一遍遍问自己:到底打不打呢? 实在拿不定主意,后来心想,算了,还是交给老天爷决定吧。 从口袋里掏出一枚硬币,放在手掌上,双手当心祝祷:“正面就打,反面不打。” 硬币抛出,在空中做了一个自由落体运动,然后静静落在掌心,夏以南一看,当即决定:一次不算,按国际惯例,三打两胜制。 连抛三次后,望着手心那朵不变的牡丹,他拍了拍自己的脑袋说:我好笨呢,这硬币前面只有一个“1”字,后面有那么大一朵牡丹,肯定是后面重前面轻嘛。我本来就搞错了,正确的设定应该是:正面不打,反面打。 于是再次合掌当胸,默默祝祷,然后,抛出,傻眼,再抛出,再傻眼,再抛出…… 终于看清那个“1”字以万夫不挡的架势老气横秋地躺在他的手心后,他很从容地把硬币放回口袋,拿起手机给林妙打电话,嘴角浮起一抹宠溺的笑容。 老天爷就是老天爷,太了解女人的心理啦,女人喊你“死鬼”,意思是“亲爱的”;嗔着“谁要你来的”,意思是“你怎么才来呀”;说“不要嘛”,地球人都知道,意思是“我要!”。 硬币虽然是无生命的金属物,可他抛出之前向老天爷祝祷过了,硬币于是禀承老天爷的意旨,以女人惯有的表达方式告诉他:快给她打电话吧。 兴高彩烈地拨下那个号码,可是,还是关机。 那丫头在干嘛?睡懒觉?看书?还是和朋友一起玩? 朋友二字让他的心漏跳了一拍,因为,他想到了另一个名词:男朋友。这么可爱的女孩,会到现在还没有男朋友? 这个念头一旦冒出,立刻就在他心里生了根,他发狠道:“如果有男朋友,我就不收你!让你找不到工作! 过一会儿又想:不对,越是这样越要收,然后天天让她加班,跟他满世界跑业务,让她男朋友受不了寂寞自动消失。 越想越烦,他知道今天上午算是白来了,好在,暂时也没什么事。5个人的公司走了2个人,连老板都有这样一种心理:现在是过渡期,等新成员招来后再统一分派工作吧。 何况,刚参加完复试,他也想放松一下,休息一下。上半年真的太累了,尤其春节前后,是复习考博的关键时期,也是公司拉生意和收款的关键时期,他恨不得像孙大圣那样从脖子后面拔根毫毛,变出几个自己来用。 好不容易成功地做成了几笔,赚到的钱够今年一年周转了,博士也考上了,他就开始不安分,想泡mm了。 古人真是智慧啊,饱暖思*,说得多好,他现在,不就春心萌动,春qing勃发? 萌动就萌动,勃发就勃发吧,这一年来,为公司刚开张,为博士考试,他全力以赴,过了近一年的苦行僧生活,现在也是时候开戒了。 可是从哪里下手呢?电话打不通,打通了也不好涎着脸扯招聘以外的事情。 现在这种情形下,还是先从旁边的人入手比较好。 谁呢?那始终跟在她身边的闺蜜? 突然,一张讨厌的脸出现在他的脑海里。这个人虽然很讨厌,很jp,却是她的未遂男朋友,据说,掌握了许多绝密材料。 想到这一点的同时,他已经起了身。经过隔壁办公室,见盛聪正在跟一个应聘的人说话,他简单地交代了一句:“我有事出去了。” 第十三章 谁都想近水楼台 走出电梯,夏以南立刻按响了那个人的号码,一个男声传了出来:“老夏,你找我有啥好事?” “有人请你吃饭算不算好事?” “你请我?” “是啊,今天我妈不在家,我不想做饭。一个人出去吃也挺没劲的,就想找你一起吃。” “果然是好事呢,嘿嘿,夏总要请客了。这样吧,我11半下班,你到我们学校门口接我。哦,对了,我的本本坏了,正好在电脑城那里维修,你反正顺路,就帮我取回来吧。” 夏以南嘴角露出了一抹轻蔑的笑,这个人,一天不占人便宜会死吗?电脑送修,让别人取,那修理费也是别人给啰,事后,费用问题他肯定问都不会问起的。 把手机放进口袋,走到地下室发动车子。车子从电脑一条街开过时,他看都没朝那些店面看一眼。跟极品打交道的原则是,一切不合理要求坚决无视之。 蔡勋在一个私立学校上班,不是教书,而是当辅导员。他只有本科文凭,不够资格上讲台。 因为就业难,现在连保安都要求大专以上,街上发传单的先生小姐好多怀里揣着本科文凭。私立大学的门槛也水涨船高,变成了硕士毕业,但蔡勋因为有一个亲戚在这所学校的教务处工作,所以他还算是破格录取的。 车到学校门口,蔡勋已经出来了,站在车门边问:“我的本本呢?我先把本本放回宿舍,再跟你去吃饭,吃完饭后你载我去世纪广场买点东西。” 夏以南有点哭笑不得的感觉,还真会想,世纪广场在长江对岸,离这里少说也有20公里,来回得两个小时吧。以前没买车的时候曾打的去过一次,单程就要了50多。这人,什么要求都能张口就来,当别人是他家司机呢。 不过他也没什么,只是简单地回答他:“我没取你的本本。” “为什么不帮我取?你顺路啊,这点忙也不帮,真是的。” 预料中的质疑,早已想好的答案:“你又没告诉我具体地址,我怎么取啊,那条街上几百家店。” 蔡勋急了:“你不知道不会打我电话问那?” 夏以南耸耸肩:“我怕你在上课,不敢打扰。”蔡勋总跟别人说他带了多少课,有多累,那就姑且当他在上课吧。 “那你先无聊想找人陪你吃饭的时候又敢打扰了。” 得,敢情请他吃饭还是欠他人情了,夏以南几次深呼吸后,还是忍不住打起了退堂鼓:算了,与其在这里受罪,还不如从那位闺蜜身上下手,人家好歹是女孩,不会这么难缠,这么无耻。 心里这样想,语气也就冷了下来:“要是你工作忙,没时间去吃饭,那我就不打扰了。” “别,我跟你去啦。”蔡勋生怕到嘴的中餐跑了,长臂猿一样攀住车窗,夏以南只得让他坐了进来。 中餐保住了,其他未满足的yu望又开始折磨他,蔡勋忿忿不平地嘀咕:“你现在变得好小气,让你帮我取一下本本,你也找借口推掉,那能要你几个钱?最多一两百吧,你出去吃个饭都不只这点钱。” 夏以南真的被他烦到了,皱着眉头说:“这不是钱的问题,而是该不该的问题好不?如果你的本本是我用坏的,别说修理费,帮你新买一台都是该的,可是那明明是你的电脑,我摸都没摸过,凭什么要我帮你出修理费?” “你有钱么。”蔡勋说得理直气壮。 “你没钱?你没上班,没领工资?你买得起本本,修不起?” “老夏,人要讲良心,你这说的是人话吗?我赚的钱能跟你赚的钱比?我赚的那点,在你那里是可以忽略不计的。”蔡勋瞪大眼睛,表情十分严肃,好像夏以南说了什么天理不容的话,他作为老同学有必要纠正他的错误观念。 夏以南还没来得及回话,他就板着指头算了起来:“我现在底薪1500,再加上其他杂七杂八的,撑死了2500,年收入3万。按现在的房价,市中心房子1万多,偏僻一点的也要6千多,我不吃不喝也得20年才买得起一套房子。可是我不能不吃不喝,所以我实际上要40年才买得起一套房子。而等我存够钱,房价早翻几番了。也就是说,我一辈子买不起一套房子,我这样的穷人,你跟我讲钱?” 夏以南的头摇得像拨浪鼓:“不讲,以后坚决不讲,跟你讲钱是不道德的。” 蔡勋用力拍了拍夏以南的肩膀说:“这就对嘛,一个人有钱是好事,但如果因为有钱而为富不仁,那就等于是这钱害了他了。我是你的好朋友,我怎么忍心让你受害呢?不如,你把钱借给我让我买房子吧。” 夏以南感动地看着老同学:“就像你说的,既然是好朋友,我怎么忍心害你呢?还是让我为富不仁好了。” 蔡勋瞪了他一眼,然后指着马路对面的一家酒店说:“就去那里吧,上次同事结婚在那里摆的酒,味道还不错。” “好的。”既然请他吃饭,这一顿就由着他了。 进入餐厅,这家没有卡座,两个人只好坐了一张大圆桌。点菜的时候夏以南把菜单扔给蔡勋,由他爱点啥点啥,再怎样只有两个人,吃得撑死不过几百块吧。 点了没两分钟就上来了第一道菜,是一人面前一个小盘子,里面放着一只中药烧甲鱼。夏以南只看了一眼那油腻样子就推给蔡勋说:“我现在不大想吃这些东西,都让给你吧。” “真的?那我就帮你吃了,虽然很腻,我也不想吃,但我这人最见不得浪费,为老同学,拼了!” “那就多谢了。” 夏以南边说边笑,你不想吃还点?不过呢,跟这位极品同学对话,真有喜感,句句都可以当笑话听。 两只甲鱼,两瓶啤酒下肚,蔡勋满意地擦了擦嘴角,靠在椅背上稍事休息,等着吃下一道菜。 这家酒店也是奇怪,别的先都不上,第一时间上来两只甲鱼,这玩意不是该现杀现烧的吗?还有事先烧好的? “说吧,你今天找我来,到底有什么事?”蔡勋好整以暇地问,一副等着别人求他的样子。 看来他还不笨嘛,知道没有免费的午餐。其实他不说,夏以南也准备开口了,所谓拿人手软,吃人嘴软,要等人家吃了才好说话的。 端起桌上的茶杯喝了一口水,夏以南这才慢条斯理地说:“其实也没什么事,就是昨天我那里来了两个应聘的,其中一个正好是你认识的,我就想找你问问。要招人,自然要先了解一下,比如人品啊,社会关系呀,什么的。” “谁?”蔡勋的口气,并不是很感兴趣。 “猜。” “少来,你也玩这种小儿科。” “就是你的老同学林妙。”夏以南本来还想说“老情人”的,可话到嘴边,实在不愿意说,跟这个人扯上那种关系,实在是侮辱了他心中的可人儿。 “你说谁?”蔡勋扑到桌上,眼睛里散发出万丈光芒。 “你的前未遂女朋友,林妙。”这样的表述应该是最准确的。 “哥们,帮帮我!”蔡勋突然激动地恳求着,嗓音都在微微发抖。 “什么?” “明天我也去你的公司应聘,你把她和我一起招进去,让我近水楼台先得月吧,我下辈子一定结草衔环。” 第十四章 追夫二人行之初次出击(一) 夏以南和蔡勋在酒店里聊得热火朝天的时候,林妙同学在学校里猛打了几个喷嚏,那时她正和鲁西西在学校二食堂吃饭。 自从鲁西西发现她的梦中情人就住在这附近后,她恨不得每天来这里蹲点,所以林妙以后在学校的每一餐,都只能在二食堂解决了。哪怕这里的菜难吃到她想向里面的师傅取经,问他们是怎么把菜弄得那么难吃的,而且从不失手,一次好吃的例外都没有。 其实,林妙家就在本市,只不过在长江对岸,要坐一个多小时的车,林妙入校的时候便在学校宿舍要了一个床位,平时有课就在这里住住。不过现在快毕业了,也没课上了,她除了要到院里有事,或上图书馆査査资料,完全可以不来的。 可是别忘了,这里还有一个鲁西西,而且是正处在发qing期的鲁西西。在座的同学们都知道,一般处在这种时期的人,是狂躁症加臆想症再加梦游症的综合体,要不到她想要的公猫儿,她会把周围的人吵到坐卧不安,耳朵里起茧子。 林妙不幸,做了她唯一的闺蜜,要是哪天在家不来,她会一小时仨电话,手机设置成静音就打座机。害得林妈妈有一天神色慌张地跑到林妙的房间,拉着女儿的手说了许多奇奇怪怪的话,说着说着还抹起了眼泪,把林妙郁闷的,又摸头不着脑。 后来总算恍然大悟,搞清了妈妈伤心哭泣的原因,那叫一个囧啊。原来她不知从哪里得到的灵感,竟然怀疑自己的女儿性向有问题,跟鲁西西是那种要不得的关系,不然怎么会粘得那么紧呢?明明就是情人才有的调调嘛。 林妙边吃饭边把这件“家丑”讲给鲁西西听,言下之意,就是提醒对面的小姐:你打扰到我和我家人的正常生活了,以后请收敛点,知趣点。 鲁西西听得嘴巴成了o型,眼睛成了月牙,兴奋不已地说:“真是太好了,这样我和你在你妈妈那里就算是过了明路了。” 林妙一口饭差点喷出来:“你说啥?” “我的意思是,你讲清楚了,你妈妈以后就不会乱怀疑我们了,呃,你又想到哪儿去了?同学,思想不要那么龌龊,要纯洁点。” 林妙气死了,“我严重警告你,以后我在家休息的时候,你一天不准多于一个电话。” “你又不是事业狂。” “我想休息不行啊。” “不行,惟有事业狂才有冠冕堂皇的理由冷落爱人。报纸上曾做过一个调查,说有百分之六十的事业狂男人,一个星期才给女友打一次电话呢。其中最登峰造极的是创业狂人史玉柱先生,据说他在研发脑白金时,曾整整八个月没回家看老婆。八个月后,脑白金上市,史玉柱先生兴冲冲地回家想临幸老婆,结果家里没老婆,只有蜘蛛网,和一屋子到处乱爬的小强。” 林妙放下手里的筷子叹气,吃饭的时候讲小强,存心让她吃不下去嘛。 突然,林妙的脚被踢了一下,又一下,林妙皱起了眉头:“干嘛?你有话就说嘛,放心,我们俩不是大美女,没人躲在旁边听我们聊天,想掌握第一手材料。” 鲁西西的脸却像抽筋了一样,眼斜嘴歪,而且还一动一动地,煞是怪异。 经仔细研究,才发现她不是羊角疯,而是在跟她打眼色,只是太激动了,动作幅度过大。 顺着她打眼色的方向看过去,一个男人的身影一闪而过,在几个打菜的窗口视察了一下,最后终于停在一个卖卤菜的地方。 “你的春yao哥哥喜欢吃卤菜,快找本子记下。”林妙好意提醒。 “请不要用那么粗俗的名字形容他,他是我的春天哥哥,我生命里的春天。”鲁西西的眼睛里星星直冒。 “好吧,春天哥哥已经买好卤菜了,现在正转移阵地去买青菜,你要抓紧行动,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 “那你抓紧行动吧,我可是把我的幸福都交到你手里了。”鲁西西朝她奸笑,见林妙不为所动,又换上谄媚的表情说:“拜托,我需要你去帮我打前站,只要你跟他接上了头,我马上就现身。” “好吧”,林妙做了几次深呼吸,终于站起来说:“算我前辈子欠你的,我这就去帮你接头,你要快点来哦。” “嗯嗯”,林妙点头如捣蒜。 去之前,林妙还跑去重新打了一点饭菜,总不能空着碗坐在那儿跟别人聊吧,那样钓鱼的迹象太明显了。 找到目标人物,在他正对面坐下,林妙装作突然认出对方的样子,含笑打招呼:“你好。” “你好。” “我们在一个班上过课的,有点事想向你请教一下。” “请教不敢当,你尽管问。”春天哥哥很客气,人很好,笑容也很迷人,虽然不是很帅。但这根本不是问题,只要鲁西西认为他够帅就行。 林妙一向喜欢平易近人的邻家哥哥型男生,认为在这个“爱无能”患者日益泛滥的年代,只有这种类型的男人才普遍具有爱的能力。 也正因为如此,她超级反感装酷玩性格的男人,永远苦大仇深,好像全世界就数他最不幸,所以每个人都应该关心他,给他爱。遇到那样的人,林妙总想一脚把他直接踢到南极去。 见对方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林妙迅速搜索枯肠,终于想到了一个很好的问题:“你们院和我们一起的那一批入党积极份子,我是说去年三月培训的那一批,现在预备期都过了吗?” “大部分都过了吧,这就要毕业了,怎么能不过。” “可我还是预备的,看来只能到下一个学校去转正了。”林妙耷拉着耳朵说。 “你考了博?”他很快反应过来。 林妙点了点头:“嗯,本来是想硕士毕业就工作的,可我专业不好,就业范围很窄。当时也参加了好几场招聘会,我们这专业的,只有几个大学在招人,还写明只招博士。没办法,我只好考了。” “你什么专业?” “哲学。” “那是比较难找。” “还是马哲。” 对面的男人笑了:“你当初怎么选了这个专业呢?” 林妙叹息道:“哪是我选的,我是被选的。” “怎么说?” “我当初高考时填报的是中文系,可学校分配时不知道依据什么,把我调节到了哲学系,按说,我的高考分数也不低呀。” “你入学后还可以转系的。” “是的,但要降一级啊,我一把年纪了,又不想在大学读到老。当时我只想早点毕业了好赚钱,恨不得立刻就毕业,哪里还想待一年。” 对面的男人笑了起来:“可你现在还在学校。” “没办法”,林妙直摇头:“我本科毕业,发现就业难,我这个专业的本科文凭连打工都没人要,于是考研。研究生毕业了,发现就业还是难,于是考博。” “为什么不考公务员呢?” “考了呀,没考上。” 男人嘴角露出了很浅的一抹笑,虽然转瞬即逝,林妙还是捕捉到了,而且,也领略到了其中的深意。 “你考上了?”她看着他问。 “嗯”,脸上看得出有一点小小的得意,这年头,公务员成了香饽饽,谁抢到了都会忍不住得意一下。 “是在这里,还是在外地?”林妙小心试探。如果在外地,那就没戏唱了,异地恋最好还是不要沾惹比较好。在等待中虚度青春的女人是可怜的,许多姐妹讲起来一把血泪史。 “就是这里的。” “呀,恭喜恭喜!”林妙放下勺子,朝对方伸出手。等下回去要翻翻黄历,今日是什么日子,一切都顺利到不像真的。 他也自然地握住,很自然地问她:“你考的是哪个学校的博士?” “w大学。” 他眼里火花一闪:“那是我的母校,我还要考回去的。” “你不是都考上公务员了吗?” “可以在职读呀,文凭高点,在单位总好混些,职称也好评些。” “那倒是。”真是有志青年呢,有志就会有位,鲁西西好眼力,爱上了一只稳定上升的潜力股。 只是,林妙看了看依然缩在那个角落里的鲁西西,她怎么还不过来呢? 第十五章 追夫二人行之初次出击(二) 林妙和春天哥哥越聊越投机,有一个词儿怎么说来着?相谈甚欢,对,就是那种感觉。 因为聊得高兴,林妙不知不觉把后来买的饭菜全部吃光光了——那本来是买来做幌子,做道具的。等她的勺子在搪瓷碗里刮出响声时,才大惊失色地发现碗里已经空空如也。 她懊恼地摸了摸肚子,不出意料地摸到了一只小西瓜。于是哀怨地看了一眼依旧缩在角落里的鲁西西。不厚道!人家为了她的xing福冲锋陷阵,作出了巨大的牺牲——请勿想歪——她却缩头乌龟一样躲在大后方。就算有那么一点点姿色吧,可惜无德。 林妙不禁为眼前的春天哥哥暗暗叫了一声屈,好一个具有亲和力的哥哥呀,前途一片光明,人也长得不赖。只是这年头,好白菜都被猪啃了。 想到这个词,林妙心里暗爽了一把。谁叫你自己躲在后面,把俺推出来当炮灰的? 春天哥哥看见她刮碗和偷偷摸肚子的小动作,眼睛笑得弯弯的,很温柔地问:“你们人文学院的女生,住在36楼吧” 林妙惊喜地抬头。这下有谱了,人家开始打听住处耶,那就是准备来访了。忙不迭地纠正之:“是54楼啦。” “几号房?” 越来越接近预期目标!林妙心跳加速,面色潮红,看起来就像个情窦初开的女孩。只见她深呼吸了一口气,穿着白色体恤的胸口明显起伏,然后才报出数字:“609.” “啊?跟我一个房号,这么有缘?” “是啊是啊,人类祖先的粪嘛。” 春天哥哥笑得比春天还要温暖:“那我一定要去拜访,我的英语不行,考博的时候还要请你多多指教。” 林妙心里简直乐开了花,待会出去一定买几张彩票,今日的运气不是一般的好啊。嘴里则谦虚地说:“我的英语也不行,考博的时候刚刚60分,一分不多,险险地揪着尾巴上去的。不过跟我同宿舍的有一个女孩英语很行,名字也有趣哦,叫鲁西西。” “是很有趣,那她家有没有皮皮鲁呢?” “她说,以后找的老公就叫这个外号。” 春天哥哥说:“现在还没找啊,读到硕士,起码也有24、5了吧。” “嗯,她27了。”林妙说完,紧张地盯着对方,这位的年纪可千万别比西西小啊。 林妙自己是不介意姐弟恋啦,可鲁西西不喜欢,她只喜欢哥哥型的恋人。 春天哥哥却没有对这年纪发表任何意见,只是问她:“你呢?” “我”,林妙指了指自己的鼻子:“也快满25了,老姑娘啰,按现在的说法,叫剩女。” 春天哥哥露出了不敢苟同的神色:“25就剩女了?那我29岁不是要馊了?” 林妙噗哧一笑,他继续阐述自己对“剩女”的看法:“在我看来,女人30岁以上才可以叫剩女,男人则要35岁以上才算。所以,女人不要动不动就往‘剩’字辈里面凑,平白地打击信心,人还是要有点阿q精神的。我想,即使我将来35岁了还没结婚,也不会把自己叫剩男,我会叫自己黄金单身汉,钻石王老五,哈哈。” 看他神采飞扬的样子,林妙越来越觉得这个男人真的不错,各方面看都是一个很有魅力的人。不得不再次承认,鲁西西那家伙固然无德,可眼力确实了得,一眼就在芸芸人海中发现了一块宝。 而且他刚刚这段话还给林妙提供了非常重要的信息:他29岁,单身,无女友,至少,无结婚对象。不然他也不会说出35岁可能还未婚的话。 话说到这里,可以说大功告成,可以撤退了。但春天哥哥好像聊兴未减,还在问她:“你考博的英语资料都还在吗?可不可以转让给我看看? 那有什么问题,反正那些东西也只能当废纸卖了,林妙点了点头道:“你可以随时去我那里拿,36楼609室,还记得吧?” “当然,刻在这里了。”他用手指了指自己的胸口。 呃,林妙的心不规则地跳动了几下,好像有什么不对头了。她吓得赶紧延续之前的话题:“跟我同宿舍的那个鲁西西,英语真的很棒,棒到什么程度呢?有了她,你就不用査字典了,无论你遇到哪个生词,不管是中译英,还是英译中,问她就是了。” “真的呀,有这么厉害?” “是啊,你不信,哪天拿套英语模拟试卷过来做就知道了。我每次做阅读理解,都是连蒙带估,很多拦路虎,绊脚石,她不同,对我来说再生僻的词,都跟她是老熟人。唉,人家就是英语通,没办法的。” “那可真要拜会了。”春天哥哥的勺子也刮出了声音,然后两人会心一笑。 林妙没说出的是,鲁西西记单词确实是一绝,也不知道记忆力怎么那么好,好像就没有考得住她的单词。但奇怪的是,每次做模拟题,她的分数都不如林妙,林妙考6级考了2次,她考了3次。 林妙好些生词都不认识,要靠前后文推断,可作出的阅读理解准确率高达百分之7、80%,鲁西西什么词都认得,阅读理解却做得一塌糊涂,对个3、40%就不错了。第二次6级的分数出来后,鲁西西不服,专门去网上査对小分,第二天一脸郁闷地对林妙说:“除了阅读理解,我哪一题的分数都比你高。” 林妙也不解了:“那为什么我65,你56呢?” 鲁西西叹气:“因为我的阅读理解只有16分,你有32分。” 最后,鲁西西得出结论:“你英语底子是比我差得多,可你语文好,理解能力强,所以即使靠蒙,也能作对阅读题。” 当然这些话林妙不会跟对面的男人讲,她的目的,就是把他引到宿舍,然后把鲁西西推荐給他做英语辅导老师。那样就算是把他们俩送作堆了,媒人也只能做到这个程度了吧,难道还要亲手把他们送进洞房,看他们那啥不成? 让她纳闷地是,明明事先说得好好的,她一接上头鲁西西就走过来加入她们,可是那小姐,到现在还老气横秋地坐在原地,我自岿然不动。她这样畏缩被动,不是給林妙出难题吗? 最后分手之前,春天哥哥自报家门说:“我叫梁守一,一心一意守候爱人的守一,名字好记吧。电话号码是1391171171,电话号码也好记吧。qq号码是46733674,也很好记。现在,我郑重恳求,小姐,你可以告诉我你的qq号码吗?当然,如果你肯告知电话号码,我会非常感激,只是不敢奢望。” 林妙不好意思地说:“我不记得自己的qq号码耶,我是数字盲,总记不住数字。”这不是推脱,而是事实,所以,他刚说的那些“很好记”的数字,她也很可能记不住。 梁守一笑着说:“没关系,反正我要到你们宿舍拜访的,到时候就知道了。54栋609,对不对?” “对,你住的就是食堂后面这一栋的609?”这可马虎不得,万一他不去,她们就必须主动找他,鲁西西的春天哥哥,她绝不能搞丢了。 梁守一点头道:“对,我们这栋是45楼,你看,跟你们那栋正好对应。就像你说的,人类祖先的粪那!” 第十六章 且将无聊当有聊 跟梁守一道别后,林妙看都没看继续龟缩在角落里的某人一眼,径直走出了食堂。 “阿妙,阿妙,你怎么不等我啊。”鲁西西喘着粗气追了上来。 林妙正窝着一肚子火呢,头也懒得回。 可是,“哎哟”,身后传来的呼痛声让她不得不跑了回去,看鲁西西蹲在地上揉着自己的脚踝,她着急地数落着:“怎么啦?是不是崴了脚?不是我说你,你这鞋跟都差不多十厘米了,亏你还敢穿着它跑路。” 鲁西西抬起头,哀怨地看着她说:“你不等人家嘛。” “好好好,我没等‘人家’是我的错,可是我为什么没等你自己心里有数。还有,我劝你赶紧站起来走两步看看,崴了脚可不是好玩的,我就亲眼见过一个把脚崴得肿成红萝卜的家伙。你如果现在觉得不对劲,我还可以勉强背起你上医院,再远了,就只有找你的春天哥哥去了。” 林妙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二食堂的隔壁正好就是校医院。 “没那么严重吧?”鲁西西将信将疑地走了两步,又转了转脚踝,松了一口气说:“还好,没事啦。” “脚没事是吧?那你的人可就有事了!”林妙狠狠地瞪了她一眼。 “那个,阿妙”,鲁西西马上换上一副讨好的脸:“我真的不是有意让你孤军奋战的,好多次我都鼓励自己站起来,不管三七二十一先过去认识他再说,可我实在提不起勇气,因为……” “因为什么?” 鲁西西带着夸张的哭腔说:“你不觉得我今天打扮得好丑吗?你看这条灰不溜秋的裙子,这件白痴一样的白衬衣,还是八百年前的泡泡袖。还有,这双皮鞋,你看看,”她翘起脚:“本来是白色的,可是穿了两年,都快成黄色了,谁叫我是穷学生呢,一双鞋子穿几年。” 林妙把她上上下下打量了好几眼,然后诚恳地说:“西西,说实话,自从我认识你以来,你穿这套衣服给我的感觉最好,觉得特别淡雅,特有学生味,看起来就像刚进校的本科生。” “真的?”鲁西西眼睛都亮了。 “真的。”林妙郑重地点头。鲁西西穿这套衣服真的很有味道,可惜爱情使人胆怯,让她这个一贯彪悍的人也失去了自信。 “两位美女,今晚有程昊的讲座,你们要不要去?”迎面走来的,是她们班的班长大人。 如果是在平时,两个人肯定都要去了,程昊教授啊,年方三十的明星教授,全校女生心目中的偶像。虽然坊间的传闻不是那么好,说他的独身公寓经常有女生出没,同时与多名女生关系暧mei,白天是教授,晚上是叫兽。可如今的校园,桃色绯闻只会增加一个教授的公众关注度和人气指数。 有了人气,上课啊讲座啊什么的人头攒动,上座率高,一不小心变成了知名教授,就什么都好办了。 至于叫兽之说,现在也不是啥贬义词了,晚上是叫兽咋啦?白天是教授,晚上也是教授,不嫌太闷乎? 可是这次,两人不仅没雀跃,还很淡定地说:“不去”。 林妙的理由是:“我有个同学从北京过来,晚上约着聚一聚,开个小型的同学会。” 鲁西西的理由是:“我要准备论文,没空去。” 班长大人遗憾地走了,临近毕业,明星教授也失去了号召力。这本在他的预料之中,可是他非得拉满一百人不可啊,他有个一直觊觎,一直未遂的女网友想考这位教授的硕士研究生,他拍着胸脯说帮她弄到考题的,自告奋勇帮教授拉粉丝也就是为了这个目的。 当然,他也可以领着美女网友去拜见教授,让教授亲自指导,那效果肯定出奇的好,保准一考就中。可那样一来,就没他什么事儿了,当晚上教授变叫兽的时候,他只好索然无味地在被子里会会五姑娘,那不把人憋闷死了?完全没便宜可占的事,他从来不干。 班长大人继续拉客去了,鲁西西则怪笑着质问林妙:“没听说你有同学要从北京来啊?老实交代,是不是晚上有啥好事?” 林妙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同学,现在已经是夏天了,你不要老是发chun梦好吗?那人上周就打电话来了的,你以为我想见他啊,以前在学校就没打过什么交道,跟陌生人没两样。可是人家昨天晚上又来电确认,酒店的地点、聚会时间也说了,他把这里十几号人挨个骚扰遍了,据他说,大家都很想念他,迫不及待要见他呢。” “唉,人有时候就是要脸皮厚点,羞答答的,办不成事啊。”鲁西西由衷地感叹。 林妙笑着直点头:“对对,下次见到春天哥哥的时候脸皮厚点,好办成事。” “你……不可救药的小色女!” “我说啥啦?我的意思是,好跟他搭上关系,开始交往,你自己想到乱七八糟的事情上去了。” 鲁西西正要回她两句,林妙的手机响了起来。 她一边伸手到背包里掏手机一边说:“肯定又是梁天他弟梁涛打来的,真烦呢,有完没完啊。” 鲁西西笑着说:“不会是看上你了吧?” 林妙接通手机,里面传出的却是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请问你是林妙吗?” “我是,请问您是?” “夏以南,就是你曾应聘过的盛夏广告公司的经理,我们看了你的材料,还比较满意,想请你明天上午来公司复试。” “哦,我知道了,谢谢。” “好的,那我们明天上午见。” 对方挂了电话,林妙却发了半天呆,嘴里嘀咕着:夏以南,这名字怎么这么熟啊,到底在哪里见过的? 电话的那一端,手握方向盘的夏以南咧开嘴笑了起来。不管盛聪有没有通知到,他自己亲自通知到了。 也就是说,明天上午,他就可以见到那个小女人了。 第十七章 乱糟糟的同学会(一) 同学聚会设在太子酒店,林妙本来不知道这个地方的,还准备下了公车再问问。结果在车上就看见了那闪亮的金字招牌,看样子,气势不凡。今晚也不知道是谁付帐,只怕要大出血了。 快走到门口时,一辆车在她面前停了下来,紧接着车门也拉开了。林妙忙后退两步,好让别人下车,却听见车里有人喊她,低头一看,是她的大学同学张山。 张山很热情地打开车门让她进去,林妙本来想说算了的,因为太子酒店的大门就在前方不足十米处。可是人家车门都打开了,能不进去么? 坐在副驾位置,稍稍说了两句话,就到了酒店前厅门口了。她以为张山会放她在那儿下的,谁知那人一直让她坐在车里绕啊绕啊,因为酒店生意好,车太多,半天才在一个离门口老远的旮旯里停了下来。 林妙远远地望着门叹气:要是自己走过来的话,这会儿早就进去了。 可是人家的一番热情也不能辜负,遂说了一句:“多谢你载我过来。” “没事,有车嘛,给同学提供一点方便也是应该的。” “谢谢。”拜托,至少这回,只提供了不方便吧。 两个人走到门口,正好遇见几个同城的同学陪着梁天他弟到了,看见张山和林妙一起出现,梁弟弟怪叫起来:“你们俩怎么凑一起了?” 林妙一听不妙,忙解释:“我是搭车过来的,在门口遇到他的车,于是一起进来了。怎么,有问题吗?” “没问题,没问题。”几颗脑袋摇得像拨浪鼓。 梁弟弟暧mei地说:“一起来当然没问题了,我们几个也是一起来了啊。有问题的是,你怎么和他一起从那个角落里冒出来呢?哈哈。” 这下张山有话说了,马上高声道:“哦,我的车停在那里嘛。别的地方没车位了,只好停在那个角角里,那自然就是从那里走出来了。你小子,几年没见,别的没长进,就嘴巴越来越贫了,人也越长越猥琐。” 梁弟弟不高兴了,自认是超级帅哥,全班女生都疯狂暗恋的人物,大概最不能容忍的就是别人说他猥琐了。当时脸上虽然还笑着,嘴里说出的话却已经饱含讥讽了:“停车去了呀,真不错,才工作几年就能买车了,我们同学都望尘莫及啊。那单位肯定效益很好了,刚毕业那会儿好像签的是一个什么矿的子弟学校,现在跳槽到哪里发财了?” 张山有点讪讪的:“呃,还在那里。” 另一个同学说:“阿山,我有个同事的姨姐好像跟你是一个单位的。” 张山的脸色越发尴尬,舌头都有点打结了:“谁,谁呀?” “李曼。” 听着他们暗含玄机的对话,看着张山怪异的表情,林妙在心里叹息:人啊,何必那么虚荣!家庭条件不好,单位效益不好,收入低,这都没什么,反正这也是社会的普遍现象。可是干嘛非要弄辆车来充门面?根本就没有买车的能力,谁猜不到你那车是借的?徒给人留下笑柄。 “妙妙,真的是你呀,好久不见了,好想你哦。”一个热情如火的身子飞扑过来抱住林妙。 “熊猫,我也好想你。”来人是林妙的女同学,姓熊,故外号熊猫。 一行人进入酒店坐下,服务小姐走进来请大家点菜。 梁弟弟说:“女士优先。” 熊猫又把菜单推回去:“算了,我们把优先权让渡给你们吧。” 几个人就把菜单一起推到梁弟弟面前,他也不客气,拿起菜单,却只是随便翻着玩,嘴里问小姐:“美女,你们这里有没有鹿茸三珍?” 小姐的笑容很美,声音也很甜:“今天的好像卖完了,先生你也知道,现在不是吃鹿茸的时侯,鹿茸很难弄到,客人需要预定才有。” “那蛤蟆鲍鱼呢?” “不好意思,这个好像也没有了。” “芫爆散丹呢?” “这个……”小姐脸上的职业化笑容已经有点僵了,朝菜单指了指说:“要不,先生在菜单上找几个特色菜试试看,本店的特色菜很受欢迎的,回头客也很多。” “你在推销特色菜,如果我们帮你点的话,有没有优惠呢?”梁弟弟用开玩笑的口吻问。 “有啊有啊”,小姐伸手在花花绿绿的菜单上点了几个:“这几个菜今天都有打折的。” “哦,那就试试看吧,反正也没有特别满意的,将就哪个不是将就?”梁弟弟一副很无奈的,勉为其难的样子。 服务小姐羞愧不已,陪着笑说:“不好意思,先生,您点的那些菜,下次来一定有的。” 梁弟弟无所谓的笑了笑,一边看菜单一边随口问:“贵宾包房有九折优惠卡吧?” 小姐不答,不过脸上依然在笑着。 “你口袋里肯定有啦。” “可是这个需要消费到一千元以上,而你们连……”她把“五百元都不到“吞了回去。 梁弟弟理直气壮地说:“美女,如果我前面点的那几道菜你们酒店能提供的话,每一道都差不多一千了,你们店里没有,我只好随便点几样将就着吃吃。不是我们不消费,是你们饭店不能提供我们需要的菜肴,这样还不优惠一下以补偿我们?” 小姐被他说得没办法了,只好点头说:“那好吧,就给你们九折,以后要多来哦。” 小姐走后,大家纷纷对梁弟弟表示佩服,梁弟弟得意地说:“在兵法上,这叫不战而屈人之兵,你要先从心理上打击她,让她觉得理亏,想补偿你,讨好你,在这种思想前提下,你要什么打折优惠都好办了。” 说完,还不忘讥讽张山几句:“不过这种方法只适用于我们穷人,要在阿山面前卖弄,那可就贻笑大方了。” 看张山笑得那么勉强,又拍了拍张山的手说:“这顿饭,因为事先说好了老大请,我才这样的。要是阿山你请的话,我决不讨价还价,免得丢了阿山的款爷形象。” 看两人越说越剑拔弩张,熊猫赶紧出面打圆场:“谁请都一样,反正我和阿妙只吃现成的。咦,玲玲两口子怎么还没来?” 第十八章 乱糟糟的同学会(二) 玲玲两口是他们班当年四对班对唯一修成正果的一对,男的不帅,女的不俏,谈恋爱的时候就平平淡淡,在校园里一点也不引人注目。 但大学毕业之际,很多轰轰烈烈要死要活可歌可泣的恋人都分道扬镳了,就这不起眼的一对,反而默默地签了同一家单位,同时报到上班,当年便拿了结婚证同居了。 “拿结婚证同居”是女方的说法,因为他们只拿了结婚证没有举办婚礼,所以女方心里有很多遗憾和不甘,每次同学聚会总是这样调侃自己,男方当此之际就会无奈地一笑。他家在革命老区,据说家里至今住着土坯墙的房,还有两个妹妹在读书,家里不仅不可能拿钱出来给他准备婚礼,还得问他要钱给妹妹交学费。 这是本市唯一成家的一对,但他们并非最早成家的,还有一个回到家乡小镇工作的同学,几乎来不及放下行李就挂上大红花当了新郎,因为他的女朋友快生了。两个月后,他得了一个宝贝儿,自己也*岳父的关系进了镇政府,当上了一名每天喝茶看报纸的公务员。 从名声上来讲,他似乎是班上混得最差的,因为全班三十五个同学,大学毕业后又回到偏远的故乡小镇的就只有他一个。但最轻松最舒服的也是他了,在山明水秀的小乡镇,住着漂亮的小楼房,孩有老人带着,自己每天上班喝茶,下班打牌。照同学的说法是,“那小,一上班就直接养老了。” 当然也有人提出异议:那样的日有意思吗? 说这话的就是玲玲的丈夫格,没错,此人姓,名格,是村里的老教书先生取的,不知其是否有恶搞的性质,比如,隐射革之类。 格是真正的有志青年,只是暂时还不是“有为青年”,所以玲玲颇有微词,总觉得自己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了。 因为玲玲虽然不美,却是娇生惯养的城市女孩,结婚的时候娘家给了几十万的。玲玲是个精明的女孩,居然赶在房价飞涨之前全款买下了一套一百二十平米的房。好像就在她买房之后,房价就像坐了云霄飞车一样,一路狂飙。到现在,她那套房已经至少翻了三番, 也就是说,玲玲是百万富翁了。但格依然是穷光蛋,因为房是玲玲的婚前财产,只写了玲玲一个人的名字,没格一毛钱的事。而格婚后挣的每一分钱,绝大部分上交给老婆,其余的一点奖金加外快全被家里搜刮去支援了妹妹。 于是,这对本该平淡幸福的恋人不知怎么变成了一对见人就吐苦水的“贫贱夫妻”。 玲玲永远的心结是:“他从来没有娶过我,我们就是合法同居。” 格也有格的怨:“我是地道的穷光蛋,一不名!” 当然玲玲也有她的心理优势啦,这不,刚一进包间的门,立刻就大声嚷着:“我还以为今天能见到两位猫老公呢,怎么你们俩还是孤家寡人那。我说两位亲爱的,女孩青春有限,不要只想着玩,终身大事也要抓紧一点。” 以胜利嫁人的“已婚妇女”姿态教育完两个女生,又开始吼男生:“你们,快一一报上来,谁拖家带口,谁还是光棍一根?” 梁弟弟噗哧一声,口里的茶水差点喷到林妙身上。张山也调侃着玲玲说:“弟媳,虽说你是已婚妇女,说话也不好太露骨吧?光棍就算了,还‘一根’,忒形象了,是不是刚和你家老公那啥了再出门的?说得这般栩栩如生。” 玲玲斜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在座的都是明人,就你思想龌龊。还有,最后说一次,我不是已婚妇女,我还是未婚mm。” “你未婚mm,拿格算什么?奸夫!” “你个死印度阿三。”玲玲在桌上找啊找啊,最后抓起林妙放在桌上的一个小手袋说:“妙妙,借我砸他一下,别人的包包都太大了,我不想出人命。” 林妙讶异地看着姜伟玲,这女孩在学校的时候那么静,怎么才入社会几年,就变成这副样了。 她看了看格,才二十几岁的人,就小腹凸出,发线上移。本来就不帅,现在竟有了年之态。 看来,婚姻不仅是爱情的坟墓,它还是青春的坟墓。不管多年轻,只要一结婚,马上萝莉变御姐,正太变大叔。 () 第十九章 乱糟糟的同学会(三) 一顿饭吃下来,男生们喝掉了几瓶酒,抽掉了几包烟。本来就是封闭的空调房,面积顶多不过两、三个平方,那叫一个乌烟瘴气,吸到鼻子里的全是烟味酒味。 耳朵里也吵闹不堪,同时有好几拨人在说话,话题不一,音量却都很惊人。大概都喝多了一点,人已经处在兴奋状态吧。 梁弟弟周围的两三个人在听他高谈阔论说着北京见闻;三个女生凑在一起,听姜伟玲讲她单位的帅哥男同事,嚷着要给她们俩介绍;文格则和身旁的两个讨论如何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的问题。 只有张山,闷头闷脑地坐着,好像哪边的话题都插不上。今天他千不该万不该借一辆车来充门面,也不想想,怎么逃得过老同学的火眼金睛?尤其当其中还有刻薄锋利如梁弟弟者。 眼看着时候不早了,而男生还有到歌舞厅续摊的迹象,林妙想到明天的面试,遂带着歉意站起来道:“我明天还要早起,就先告退了,你们慢慢玩吧。” 熊猫也去拿自己的手提袋,嘴里说:“我还要过江呢,太晚了不安全,我也跟你一起走。” 林妙笑道:“我是真的有事,明天要早起,你又何必呢,大家难得一聚。这会儿已经很晚了,你一个单身女孩子,就别过江了,去玲玲家凑合一晚吧。” 姜伟玲赶紧拉住她的手说:“是啊,今晚就去我家睡。妙妙走了,你也走,那我一个女生还留下来干嘛?不如大家都走了。” 男生们忙异口同声地留人:“你们女生都走了,我们几个大老爷们在一起玩什么?” 梁弟弟盯着林妙说:“你很不给面子耶,我大老远来,你都不陪,不会是家里有人限制你回家的时间吧?” “这也是一个方面的原因吧,我回家太晚的话,老妈会说的。”她知道梁涛这样说是什么意思,无非就是暗示她在跟男人同居嘛,她怎么会让他得逞? 这句话一说,别人犹可,姜伟玲先嚷了起来:“不是吧,你都多大了,你妈还限定你晚上回家的时间?难怪你到现在还没男朋友的。改明儿把你那老古板的妈带到我们学校去看看,十**岁的女孩子,就跟男生在外面同居了。” 男生们都暧mei地打趣起来,她的老公文格听不下去了,插了一句:“玲玲,你别把不正之风当榜样让林妙学好不好?现在好多女孩子家里就缺了一个古板的妈!” 林妙忙陪着笑说:“都好,都好,存在就是合理。大家慢用,我真的要走了。”再不走,害人家夫妻莫名其妙地掐起来就罪过了。 说时迟,那时快,梁弟弟一个箭步挡在她面前说:“你急什么,怕你妈担心,我等会亲自送你回去就是了。现在你给我坐下,别扫大家的兴好吗?” 林妙一阵反感,你谁呀,你叫我坐下就坐下?就算本来可以留下的,经他这么一搅合,也非走不可了。不然,他还真以为全班女生都暗恋他呢。 她看都懒得再看他一眼,转身对其他同学解释道:“是这样的,我应聘了一家公司,明天上午要去面试。那里离我住的地方搭车要一个小时,此其一;其二,面试也不能无精打采顶着黑眼圈去,对不对?我如果明天没事,一定陪大家玩个通宵。” 熊猫纳闷地问:“你不是考上博士了,怎么还应聘啊。” 林妙苦笑道:“是考上了,可博士的生活补助一月才400元,够什么呀?我总不能长这么大了,还伸手问爸妈要生活费吧。” 立刻许多质疑声传来:“怎么只有400呀,我一哥们,在社科院,一月1400。” “你那哥们是文科的吧,我一高中同学,也是社科院,不过他是计算机所,一月一万多。” 林妙耸了耸肩肩:“不管别人多少,我真的一月只有400,我要生活,只好兼职打工了。” 姜伟玲说:“那也不要去公司啊,万一要你坐班,你上学怎么办?博一很忙的,课都集中在这个时侯了,尤其是英语很难,据说每年都有挂科的。” 林妙笑道:“我应聘的是广告公司,不要坐班的,但基本工资很低,主要靠业绩,靠提成。我也没什么人脉,主要想锻炼一下自己的能力和胆量。听人说,做过一年广告人,脸皮再嫩的雏儿也变成老油条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我当然不敢奢望那样崇高的境界,我只希望不要一出去,人家一眼就认出是哲学系的老处女。” “哇,原来妙妙还是处女!”姜伟玲喊了起来。 “我就一比喻,这个‘老处女’跟‘灭绝师太’是一个意思,形容女人古板乏味不懂人情世故,你乱嚷嚷什么!”林妙脸红了。 “那你到底是不是处女呢?”这话竟然是梁涛问出来的。 林妙脸色一变,回头就朝门口走。 梁涛赶紧追上来:“你别生气,我开玩笑的啦。大学毕业都这么久了,你怎么脸皮还这么薄,这句话都听不得,你还去做广告!我告诉你,拉广告的女孩子,说得难听点,就跟那什么一样。” “跟什么一样?”林妙停住脚,冷冷地问。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总之,我劝你不要做,你不是那块材料。” “我还没开始做,你就知道我不行了?”林妙越发不耐烦了,原来人讨厌起来也是没有止境的。 梁涛情知她听不进去,叹了一口气说:“我说这话绝对是为你好,你是个文雅素净的好女孩,不适合这一行的。” “适不适合,要试了才知道。” 林妙绕过他,匆匆下了楼。文雅素净,这就是同学对她的评价吗?虽然还不坏,却只是看到了她的表象,没有深入到她邪恶的本质。她甚至觉得,恰恰就是自己这样的人,才最适合做广告。 第二十章 林妙被教育了 这次复试,因为是从家里出发,就没有“御前侍卫”鲁西西陪伴了。早上出门的时候,林妈妈还特意叮嘱了一句:“要是你怕找不到地方,就索性打个车过去吧,别省了那点钱,耽误了正事。” 虽然是独生女儿,林妈妈一直鼓励、支持她自立,所以对女儿找兼职,她是大力支持的。 林妙坐在小凳子上,一边换上新买的高跟鞋一边说:“妈,对你女儿有点信心好不,我不打的就一定会误事啊?” 林妈妈嗔道:“如果你不是路痴到无可救药的地步,我还舍不得那打的的钱呢,从这里过去,怎么说也得几十块吧。” 林妙立刻举手向妈妈保证:“放心,不到万不得已,我决不会打的,你舍不得,我更舍不得。” 自从得知自己考上公费博士起,林妙就决定以后不再做“伸手派”问家里要钱了,啃老的滋味,不只被啃的难受,啃的也心里怪难为情的。 并不是家里有多困难,其实林爸林妈工资尚可,在这个城市也勉强能跻身进中等收入家庭。但因为父母都是从农村出来的,资深凤凰男和凤凰女的组合,同心同德地坚持“抠门”——俗称勤俭治家政策,林妙耳濡目染,也养成了节省的习惯——虽然在父母眼里,她还是属于大手大脚的队伍。 林妈妈抬头看了看屋里的挂钟,催着她说:“好了,别磨蹭了,现在6点半,该动身了。你上次和鲁西西去都花了一个多小时呢。” 林妙穿着很“职业”的西式短裙,踏着白色的高跟鞋在小区前面的公车站等车。几辆车呼啸而过后,她就发现自己犯了一个大错误:不该穿白鞋,尤其不该穿新买的白鞋。这么远跑过去,白鞋变黑鞋不说,肯定要夹脚的。 但是已经来不及回去换一双了,林妙跳上了一辆看起来比较空的车。去盛夏广告公司必须先到一个大型的公交中转站换车才行,这里可以随便搭车的。 上车后,找了一个靠窗的单座坐下,林妙闭上眼睛开始打瞌睡,平时这个时候还在床上睡得正香呢。 车到下一站,上了一大群老人,一看就是晨练的,因为其中有好些人“全副武装”:穿着白色练功服,腰里扎着红绸带,手上还拿着刀剑。 见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伯站在她座位旁朝她直看,林妙只得知趣地起身,老伯一屁股坐了下去。抬头看见前面的婆婆还站着,便对前排的男子说:“年轻人,给老年人让一下座嘛。” 谁知那男人坐在那儿纹丝不动,就当没听见。 这时林妙才发现,整个车厢里只有少少的几个人给老人让了座。这位叫人让座的老伯就感叹起来:“如今这社会啊,世风日下啊,传统美德都快丢光了。” 话音刚落,前排的男子立即回头,冷冷地说了一句:“您这句话我很赞同,传统美德的确丢光了,尤其是老年人,特别自私自利,不善良,不慈爱。” 这下老人们不乐意了,鼓着眼睛群起而攻之:“叫你给老人让个座就不善良不慈爱了?你不是还没让吗?就提了一下,又没谁强迫你。” 那男人面对众人的责难,面不变色心不跳地说:“如果你们真是老弱病残一类的,我一定会让,可你们是吗?你们打扮成这样子,肯定是去锻炼去的吧。能舞剑,能练拳,说明身体不差,你们晨练不过是玩,练完了回家照样玩。这车上其他人是干什么去的?一大早赶车,不是去上班,就是去上学,大家是去做事,去忙活的,可能要忙一整天,到晚上才能回来。你们让操劳做事的人给你们这些专门出去玩的人让座,说你们不善良,不慈爱,有什么错?” 于是两边吵成一团,各有各的理。 坐在林妙位子上的那位老伯看说不过人家了,就把林妙拿出来说事:“你看这位姑娘,一见我上车就赶紧起身,人家怎么觉悟这么高,你就素质这么低呢?” 林妙本来就觉得他们有点仗着人多势众围攻那小子的意思,再说她让座的时候,老伯连句谢谢都没说,大摇大摆地坐下来,心里也有些不是滋味,当下笑着说:“各位伯伯阿姨既然是去锻炼的,其实站站也好,反正去了也是为了锻炼身体嘛。” 这下好了,一句话,她形象尽毁,一下子由受表扬对象变成了思想落后份子,一群老人轮番上场,对她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而前排的男子,也由她的对立面,变成了一个战壕的同盟军。 好不容易忍到了目的地,她发现跟她一起挨骂的男人也下了车,并且就在她后面亦步亦趋。她回头,他朝他笑了一笑,她突发奇想:“你不会也要去应聘吧?” “我就是啊。” “也是鑫逸大厦?” “嗯” “也是广告公司、” “嗯。” “天那”,林妙捂住嘴,“天下真小,我们搞不好将来是同事呢。” 男人说:“没那么巧吧,我去金秋广告公司,你也是吗?” 林妙释然一笑:“那倒不是。不过也够巧的了,同一栋写字楼里,两家广告公司同时招聘,至少,我们有可能是在同一楼上班的楼友。” 男人却说:“不算巧了。首先,鑫逸大厦本来就是广告公司集中的地方;其次,很多广告公司一年到头都在招聘的。” 林妙不解了:“为什么?因为人员流动大吗?” 那人叹道:“这只是现象,真正的原因是,这一碗饭不好吃。基本工资本来就低,如果三个月实习期间业绩达不到一定指标的话,还要扣掉一部分,甚至全部扣掉,让你颗粒无收。这样肯定就待不下来了,只能重新去找工作。” “看来,这一碗饭很难吃了。”其实昨天梁涛就这样警告过她。 “的确很难,不过还是有人在这一行如鱼得水,那就看各人的本事了。” 林妙听他说得头头是道,就问他:“你肯定不是初入行的,属于有工作经验的吧?”而且看他的年纪,差不多有三十岁了吧,不可能是新嫩。 他点头道:“如果把大学时代打暑期工也算进去的话,我干这一行整整十年了。” 林妙涌起了第一个想法是:如果干了十年还要大清早赶公车去应聘,那至少说明这人是不成功的。十年后在某一行还处于到处应聘打工的阶段,在她看来,已经没必要再做下去了。 当然,事情也许并非像她想的那样,这人之所以如此,可能另有隐衷。她只是觉得这样实在有点亏,有点累。她问他:“像你这样有经验的,如果录取,有没有实习期?” 那人苦笑道:“管你有多少经验,进了他的公司就是新嫩,凡事都得从头做起。这又不是国家正式机关,私人老板手下的打工仔一个,你以为他还给你算工龄职称啊。” “不算吗?”至少职称,到哪里都算的吧。 “不算!”那人堑金截铁地说,“广告业,业绩就是一切。哪怕你是博士,拉不到单子,也不会看在你是博士的份上多发你一分钱。” 林妙想告诉他,我就是准博士啊。但就像他说的,文凭职称在这一行没有意义,业绩才是衡量一切的唯一标准。 第二十一章 到底是面试还是相亲啊(一) 多亏了这个叫许东的男人,林妙下车后才没有走错,很顺利地找到鑫逸写字楼。 其实她并没有像妈妈说的那么路痴,起码,搭车她是不会错的,反正在站牌上找到那个地名就行了。 只是下车后,还要过马路,再绕过一个十字路口,再往前走几百米,才到鑫逸大厦。鑫逸说是大厦,其实只有12层高,远未到成为标志性建筑的地步。当时找工作面试的时候她也去过别的“大厦”,发现这些所谓的甲级写字楼都不是很高,10-15层的样子,却都爱叫什么什么大厦。 和许东一起进电梯后,林妙按下9楼,许东按下10楼,然后对她笑道:“我在你上面哦。” 林妙差点被噎住,但还是很快就找到了回应之辞:“要这样算起来,你有什么可得意的?你上面的人还多着呢,你顶多算个夹心肉馅罢了。” “哈哈”,许东大笑:“姑娘混哪里的,这般伶牙俐齿。” 林妙一翻白眼:“混火星的。” “握手”,一只大手伸过来,林妙一时没躲开,被他重重地握住,还摇晃了两下:“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终于遇到一个同胞了!你知道我在这陌生的地球上有多孤独吗?没有人听得懂我们的言语。” 林妙听他说话的口气,玩笑中又夹杂着某种真实的悲哀。其实她也能理解,一个年过三十,还在小公司之间辗转求职的人心里有多惶惑、多无奈。不过,她也找不到可以劝说的话,在惨淡的现实面前,任何安慰的话都没有多大意义。何况,他们萍水相逢,连朋友都算不上,陌生人的安慰,更显得多余。 电梯在9楼停下了,两个人互相说:“祝你顺利!”然后挥手告别。 林妙往盛夏公司的方向走,还没走两步就见上次面试她的那个女人走了过来,林妙急忙在脑海里搜索,还好,总算想了起来,于是笑着打招呼:“盛副经理,你好!” “你好!你是来参加复试的吗?” “是啊,我没迟到吧。” “没有,我们经理正在等着你呢。” “谢谢。” 就在两个人擦身而过的瞬间,盛聪停下脚步问:“呃,你跟夏经理以前认识吗?” 林妙摇头:“不认识。”肯德基店的那次,只是偶尔遇见,末了还不欢而散,应该算不上认识吧。 盛聪笑道:“我也猜你跟他不认识,不过你长得好像他的一个熟人呢。” 其实林妙心里已经有点着急了。她是来面试的,预定时间就快到了,要面试她的人也在里面等着接见她了,这个女人还把她拦在电梯间里啰嗦。 可是,这人很可能是她未来的上司,她也不敢公然丢下她走掉,只能硬着头皮顺着她的话头问:“跟谁好像呢?” 盛聪神神秘秘地告诉她:“其实那位女士的身份我一直没搞清楚,只是偶尔碰到过她和我们经理在一起,一开始我还以为是他的秘密女友,因为夏经理一直都对外宣称没有女朋友的。有一次,我们俩陪客人吃饭,都喝多了一点酒,我就借酒装疯打听,谁知道他喝了那么多酒,嘴巴还是紧得很。我就拐弯抹角,问经理大学时代可有要好的女友,他说有,可惜两人因误会而分手,女方赌气嫁人了。言语之间,颇多遗憾。所以,”盛聪凑到林妙耳边说:“我怀疑,那位女士现在是已婚身份,而咱们风liu倜傥的经理,充当了人家的第三者。” 林妙尴尬地听着,尴尬地笑着,不好意思完全不吭声,也不敢真说什么,这种情况下,唯一能做的,只有嗯嗯啊啊了。 盛聪的头发搔在她的脖子上,弄得痒兮兮的,口里呼出的热气则喷到她脸上,她甚至闻到了她早上吃的牛肉面的气味。胃里一阵翻涌,她不动声色的后退一步,拉开了两人之间的距离。 就算她是未来上司,林妙也实在不能忍受更多了,遂转移话题问她:“盛副经理这是要出去吗?” “哦,不是啊,就是专门出来看你来了没有的,我们经理已经问过好几遍了。我起初还以为你跟他是熟人呢,现在才知道,原来是因为你像他的旧情人,所以他这般热切,急不可耐地想见到你。唉,男人啊,就是这样的,总把多情当痴情,一方面念念不忘旧人,一方面又不断地找新人。” 林妙越听越别扭,她这话,到底在暗示什么? 虽然心里有点狐疑,有点不安,她还是努力打点起笑容走进了夏以南的办公室。 夏以南一看墙上的挂钟就乐了:“你可真准时呢,踩着钟点进来,你上课也是这样的吗?” 林妙答:“我一般都会提前的,今天本来也可以提前的,只是……”被你的副经理拦在外面扯你的隐私八卦去了。 “只是什么?”夏以南饶有兴致地追问。 “哦,没什么,我们开始吧。”林妙在他对面的椅子上坐了下来,双手放在膝上,摆出一副乖乖接受盘问的小羊羔状。 夏以南噗哧一笑:“小姐,这话应该由我来说,你是被面试的人,没资格喊‘开始’的。” 也许因为对方是准同学吧,林妙不是很拘谨,也不存在惧怕,故而不以为然地说:“这都有讲究,谁喊不是一样啊。” 夏以南正色道:“不一样!比如说,你去哪个单位拉广告,即使接待你的人当时手里没事,在跟你闲聊,或者甚至一言不发,你也不能说,‘我们开始吧’。你如果实在等不及,可以婉转地暗示他,但不能直接说‘开始’,那样就喧宾夺主了,对方会不高兴的。” “嗯,承教了。”林妙也很认真地点头。 只要对方说得在理,她会虚心接受的。她知道自己还是社会新鲜人,一切都要从头学起,难得有人肯这么耐心地教她,她已经求之不得了。 “那,我们开始吧。”夏以南笑了起来。 第二十二章 到底是面试还是相亲啊(二) 真开始了,夏以南也有点紧张,装模作样地拿起林妙填的那张登记表看了又看,嘴里念念有词:“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学历……这些都不需要再问了哦。” 废话,上面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的,还问什么?不过林妙还是态度很“诚恳”地说:“如果你想再次确定,我会一一作答的。” 夏以南放下登记表笑道:“填了的,就不用问了,我主要是想了解一下这上面没有的。” “嗯,今天是你面试我,我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那就谈谈你的家庭情况吧。” 林妙楞了一下,现在找工作,还要先搞政审,摸清对方的家底? 但既然人家问了,她只得说:“你想了解哪些方面的呢。” “你不是知无不言吗?所有的。” 林妙低头想了一会,然后为难地说:“可是这样泛泛地问,我不知道从何说起。” 夏以南嗔道:“笨蛋,你是怎么考上博士的?家庭情况,就是关于你的父母,弟妹,主要社会关系,等等等等。” 林妙无可奈何地一笑:“贵公司进人真的很谨慎呢,比入党还严格。” “诸葛一生惟谨慎,凡事谨慎点儿好。” 都把诸葛亮同学抬出来了,那好吧,“我父母都是普通职工,全是w钢厂的,我是独女,社会关系异常简单,因为所有的亲戚都在乡下。也就是说,我没有社会关系可以利用,如果要做这一行的话,需要从零开始慢慢积累。” 夏以南道:“我喜欢你的诚实,但你这话只能在我这里讲。如果你今天是在别的地方面试,这番道白之后,基本上,就不需要再问下去了,对方会很有礼貌地叫你回去等消息。” “而实际上,等我一出门,我的登记表就被扔垃圾桶了?” 夏以南点了点头,然后告诉她:“这一行,利用的就是社会关系,这是最重要的资源。你完全没有,一个女孩子,要从零开始是很难的,基本上不可能。而且,公司讲的是当前利益,马上就要收益的那种。就算你果然吃苦耐劳,积极肯干,而且颇具天分,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奏效的,你也说了,需要积累。你积累经验的同时,公司积累什么呢?只有当前利益才是看得见的。” 林妙争辩道:“我积累了经验,将来有收益了,还是公司的呀,干嘛这么急功近利,说得不好听一点,这就叫鼠目寸光!”说完,才想起自己是来面试的,忙低头说了一句:“对不起。” 夏以南的神色倒是很平和:“这点我承认,所有的广告公司老板都承认,我们的确是急功近利,但我们不得不如此。我们也是才吃了很多亏之后才学聪明的,耐心培养新人的事,早年也有很多公司也干过,可最后讨了什么好?辛辛苦苦培养出来的人才,一旦翅膀硬了,就飞到待遇更好、更有发展前途的大公司去了。” 林妙想了想说:“那可以签长期合约啊,比如三年五年的。有合约在身,还跑得了?” 夏以南反问她:“那要是这人始终培养不出来,就像烂泥一样扶不上墙呢?公司就三年五年养个废物?” “这个嘛”,林妙也不好意思地笑了。 “而且,我们这一行,工作很辛苦,挑战性很强,完全没社会关系,从零开始的新手,成功率很低,最后能培养出来的,一百个里面不见得有一个。概率如此之低的情况下,你说,有哪个老板敢签长约?竹篮打水一场空的比率是百分之九十九。” 林妙不吭声了,低头捏了一会儿手指头,才气馁地问:“那我肯定在那百分之九十九之内了,我不仅没有任何社会关系,还是大路痴,还有点社交恐惧症,怕那种有很多生人的场合,我……” “不,你会是那百分之一里的。”夏以南的语气很是自信。 林妙本来已经准备要起身告辞了的,听他这样说,惊讶地问:“为什么?” 夏以南笑得像窗外的阳光一样灿烂:“因为你有那些人欠缺的一个条件,有了这个条件,你的成功率就提高了百分之五十,不,是百分之百!所以,如果你想跟我签三年五年合约,我会同意的。” 事情这么急转直下,林妙都有点反应不过来了。刚刚还把她的前景说得日月无光,突然一下子从“百分之一”都没有,变成了拥有“百分之百”。她艰难地吞咽了一下口水道:“请问,那个化腐朽为神奇的‘条件’是什么呢?” 夏以南的手掌往胸口轻轻一拍:“我!” “你?”林妙越发被他弄糊涂了。 “就是我。”他再次强调。 好吧,就你,林妙坐正身子道:“愿闻其详。” “很简单,我带你,我手把手教你,有前辈教,你就会事半功倍,很快上手。这种事,上手了,就好办了,我把我的关系都慢慢转给你,你再发扬光大,建立起自己的关系网,以后,你在这一行就如鱼得水了。”说这些的时候,夏以南满眼都是憧憬之色。 “你把你的关系都转给我?”林妙完全听傻了。她虽然是外行,但也知道,做广告的,关系就是命脉,人缘就是财源。都转给另一个人,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才是可能的,就是那人已经打算放弃这一块了。 果然,夏以南说:“转给你了,等你完全熟悉了这一块的业务,我就把公司交给你管,我自己再去开辟新领域。一个人一辈子死守着一间小广告公司挺没意思的。” 第二十三章 我录取了你 听夏以南说要把手里的关系慢慢转给她,甚至以后把这家公司都交给她,林妙先是吓了一跳,然后几乎是本能地,她开始婉转辞谢。中国人的美德,讲的就是“无功不受禄”嘛。 “那个,你可以把它发展成大广告公司啊,有的大广告公司,一年营业额上亿,收入上千万,怎么会没意思?”讲完,她也觉得自己很在理。生意人,赚钱不就是唯一的目的?能赚到钱,就是最大的快乐了。 夏以南却摇了摇头:“你说的这种前景,早十年还有可能,现在很难。” 见林妙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他耐心地给她讲解道:“广告业已经处于过饱和阶段,你没发现走到哪里都有广告公司?每栋写字楼里,最多的大概也是广告公司。转回去十几年,这一行刚起步的时候,那地确是日进斗金,所有吃螃蟹的人都赚得盘满钵满,一时造就了许多广告界富翁,但几年后就走下坡路了。任何一行,一旦同业公司如雨后春笋一般冒出来,这一行的利润也就节节降低。广告业本是暴利,到现在差不多只有平均利润了吧。” “平均利润也不错啊。” 夏以南笑道:“你还没进入这一行,你不懂,这一行有许多额外支出,与广告本身毫不相干的支出,而且这些支出要占大头。” 林妙问他:“就是要请人吃饭娱乐之类的吗?” 夏以南道:“不光这样。我打个比方,你在某一阶段的意向性业务有五笔,每一笔都是有可能性的,但哪一笔最有可能,要看事态的发展。这时候,你哪一边都不能丢,因为,你不知道哪一边会成。而且这一行是无规律可循的,情势时时在变化。有时候,你觉得最有把握的那一家,可能到临门一脚时,突然卡了壳,黄掉了。也可能,本来你以为没多大希望的,突然柳暗花明,出乎意料的成了。” “所以,不到最后彻底办成,或彻底死心,哪一家都不能丢下?” “是的,但即使你每一家都竭尽全力地去争取,也不可能全部谈成,这一行没有那么高的成功率。你同时跟五家周旋,很可能五家都黄掉,如果最后能签成一家,那么这一阶段,你是有成效的。但你在其他四家付出的费用,也要算到最后这一家的成本里面。” 林妙不解了:“为什么?明明不是在这一家花的呀?” 夏以南问:“那你说算在哪里?做业务的时候,任何开支都要算在成本里,不算在这一宗里面,你说算在哪里?” “嗯,也是哦。”林妙不好意思的搔了搔头。做业务拉单子花了钱,哪怕像她这样的路痴走错了路,花了冤枉车费,也是要算进成本里的,按他的话,“不然算在哪里?” “所以”,夏以南叹道:“我说这一行的利润实际上已经接近,甚至低于平均利润,这话说出去很多人不信,还质问我们,你们拍几分钟的广告,收人家几千,还不是暴利啊。他也不想想,我为了这几分钟的广告,事先找了多少人,花了多少公关费,可能早就超过这个数了。我只不过希望拍了这一个广告,下次还能在那里再拉一个,这样才有利可图。” 林妙点头道:“现在我理解你说的社会关系的重要性了。中国有一句话,人熟好办事,有熟人的地方,有人引荐,可以少花许多交际费,无性中降低了成本。” 夏以南告诉她:“这只是一个方面。没有关系的地方,可能你根本就打不进去,你肯花交际费还没地儿花呢。” “嗯,承教了。” “好了,别说承教了,大家都是同学。” “在这一行,你是老师。” 夏以南不客气地说:“这可是你说的,既认我为师,以后就要听我的。” “只要你说得对,我一定听。” 两个人互相看了一眼,彼此都笑了。夏以南抖了抖手里的登记表说:“现在进入下一项,说说你平时的习惯、喜好什么的吧。” 林妙吞吞吐吐地问:“面试,也要了解这些吗?”这与工作有什么关系啊。 夏同学可是说得理直气壮:“既然以后是我的员工,这些都是我应该要了解的,不,是应该要互相了解的。这样,以后才能通力合作,对不对?” 此时,门上响起了几声敲击,林妙回头,就见盛副经理站在门口,脸上的笑容有些怪异,嘴里禀报说:“经理,周嘉陵来了。” “周嘉陵?”夏以南有一瞬间的疑惑,但马上想了起来:“哦,就是你特别向我推荐过的那个学新闻的小子是吧。” “嗯,就是他。” “那你叫他进来吧。” 既然又有人来复试了,林妙便站起来告辞:“那我就回去了。呃,夏经理刚刚的意思,可不可以解读成,我,被贵公司录取了?” “是啊,你被我录取了。”夏以南笑得意味深长,他没注意到,站在门口的盛聪,在转身的那一刹那,脸孔明显地抽搐,眼神已变得冰冷。 林妙走到门口,夏以南又喊住她道:“要不,你先到那边等我一下吧,我下班的时候带你一起走。” 林妙回头问:“我家住在嘉年小区呢,离这里有一个小时的车程,你顺路吗?” “……”是真的不顺路,可是他不想说出口。 林妙已经替他说了:“谢谢你,你有事先忙吧,我搭车回去也方便。再说,你今天还有几个人要复试,这会儿才9点,离下班还早。” “也是”,口里这样说,目光犹自不舍地看着她。 下一个复试的男孩已经走了进来,大大方方地在夏以南对面的椅子上坐下,林妙朝他摆了摆手道:“那你先忙吧,我走了。最后请问,我几时可以上班呢?” “随时,你要今天上班也行。” “啊?”哪有这样的。 夏以南看到她那囧样,开心一笑说:“那就明天吧。或者,你还需要几天时间安排其他的事?” “没有,就明天。” “好的,我有一个建议,既然你家那么远,以后赶过来上班、上学都不方便的。不如在这里和学校之间租一个小房子,从这里到学校大约20分钟车程,你租中间,一边10分钟,走路也最多半个钟头,这样比较方便。” 林妙向他点头致谢。“谢谢你替我想得这么周到,我会考虑的。不过现在那边论文还没正式答辩,毕业证也没拿到。我想索性等那边的事彻底忙完了,再来这边租房子,直接从学校把铺盖行李搬过来,省得还要弄回家,折腾来折腾去的。” “那就这样办吧。还有正式上班了,你不用8点就赶过来,我们的正常上班时间是9点。” “知道了,谢谢。” 第二十四章 情敌相见分外眼红 复试完,从隔壁办公室经过的时候,见盛聪面色阴沉地坐在里面。林妙虽然很想扬长而过,视她为透明人,为礼貌故,还是向她点头致意,说了一句:“您慢忙”,脚下可不敢稍稍放慢。 没有利害冲突的同学、朋友是八卦女没什么。无聊的时候还可以听听八卦,掌握各种小道消息,成为受人追捧的消息灵通人士。 可如果上司也是八卦女,就有点可怕了,因为你不知道她哪句是真,哪句是假;哪句是随意,哪句是故意套你的话,或借你的口向外界传递什么信息。总之挺别扭,挺怪异的,就像盛聪本人给她的感觉一样。 可是,世事总那么不尽如人意,你千思万想的人,可能终身难晤一面;你避之犹恐不及的,偏偏跟打不死的蟑螂一样,随时都可能蹦到你跟前来。这不,后面立刻传来了急如星火的高跟鞋笃笃声,然后,盛聪同学隆重现身,还做了一个合乎国际礼仪标准的送客手势:“请这边走。” 拜托,她是来面试的小人物,不是来谈生意的大客户,不需要这么热情周到吧?就像购物的时候,口袋里明明没两个钢蹦,偏偏导购小姐热情得叫人心里发毛,不厌其烦地向你推荐这推荐那。林妙现在感受到了尴尬也与此类似。 话说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盛聪果然又把她堵在电梯间盘问起来:“经理已经录取了你,是吧?我都听见你在门口问几时上班了。” “是的。”你都亲耳听见了,还问什么呢? “薪酬待遇如何?” “呃,这个,还没问呢。” “你找工作,不问工资待遇?”盛聪像发现了火星人一样惊呼。 “我没经验,也不好意思问。” 照常理,应聘是应该问待遇的,但夏以南是她未来的同学,还真有点不好开口。而且,潜意识里,她也相信他不会太亏待她,不然,同学之间问起来,他怎么说得出口? 盛聪把她像审视罪犯一样打量了又打量,阴阴地笑着说:“我总觉得你们本来就是有关系的。你没对我说实话,对吧?不然,为什么他这么轻易地就录取你?你一没关系,二没经验,就连最基本的做全职工作要求的时间都没有,稍微有点头脑的人都不会用你。” 停顿了一会儿,见林妙面无表情,她继续分析道:“夏经理决不是没头脑的人,那就只有一个可能,他徇私舞弊才收下你的!而你呢,连待遇都不问就答应来上班。你们俩都太不正常了。” 语气如此咄咄逼人,凭什么?就凭她是她是未来的上司?林妙想起夏以南刚才说的话,他想开创新事业,想把自己带出来,也就是说,她们将来谁是谁的上司,还说不准呢。既然她非要打听,那就告诉她也无妨,反正她迟早也会知道的。 于是林妙回答:“我没有不说实话,以前的确不认识,也没有任何关系,不过以后就有关系了。” “什么关系?”这话暧mei的,盛聪连假笑都挤不出来了,目光变得很凌厉。 林妙偷觑着她,这女人看年纪二十七八岁,也算老广告人了,怎么还这么沉不住气,情绪波动这么明显?仔细一想,所谓关心则乱,她会如此激动,不用说,多半是暗恋自己的老板了。如今见竞争对手出现,而且还声言以后会跟经理“有关系”,她承受不住,抓狂了。 暗恋的人都是苦人儿,林妙想到鲁西西,想到自己至今亦情感无着,起了一点同病相怜之心,于是很平和地告诉她:“我没有不老实,我之前的确不认识夏经理,更谈不上有什么关系。但以后确实有关系,同学关系,我们考上了同一个专业的博士生,不过导师不同。” 盛聪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难怪他情愿倒贴钱也要收你的,你不仅长得像他的旧情人,还是他未来的师妹。多好的机会啊,又照顾了师妹,又满足了多年的遗憾,真该好好恭喜一下咱们经理。” 林妙快被她酸死了,也快被她气死了。若不是觉得,一个还没正式上班的新人就跟老人吵架说出去不好听,她肯定当场就发作了。 忍了又忍,几乎气到内伤。 还好电梯来了,于是咬牙说了一声:“再见”,就往电梯冲去。 隐隐约约中,还听见身后传来不阴不阳的一句:“你舍得再见吗?” 林妙靠在光滑冰凉的电梯壁上,按住自己的胸口深呼吸。一直到走出那密闭的小盒子一样的空间,她才慢慢缓解那种像要窒息的感觉。 不过,这也更激起了她的斗志。不就是一个态度暧mei的经理,再加上一个因暗恋经理而把她当成潜在情敌的副经理么?有什么好怕的!她连考研考博那种非人的折磨都熬过来了,还怕两个未来的同事? 夏以南可以继续暧mei他的,她不当回事就是了。再说,他好歹也是博士研究生,知识份子一枚,不可能像恶棍一样霸王硬上弓吧。至于盛聪,她也可以继续嫉妒她的,反正广告公司又不需要每天坐在办公室里大眼瞪小眼。大家各人跑各人的业务,偶尔在办公室碰个头,话不投机就少两句,也没什么妨碍的。 盛聪如果想以这种方式逼她走路就打错算盘了,她不可能放弃这么一个难得的机会。就如盛聪刚才分析的,像她这种毫无工作经验,连工作时间都无法保证的人,是很难找到像样的工作的。 何况,夏以南还答应,以后亲自带她、教她,甚至把公司慢慢交给她,他自己好脱身去从事别的事业,她又怎么会放弃呢?到时候等她真上了手,当了家,如果盛聪还这样充满敌意,处处跟自己作对,就只好请她走路了。 女人之间的敌对,如果是因男人而起的,那就跟敌我矛盾一样不可调和,除了分道扬镳,老死不相往来,没有别的出路。 第二十五章 大家都是苦命的娃 一面走一面纠结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待抬头看时,脑子里一片茫然:这里是哪里啊?怎么到处看起来都是陌生的,好像从未来过? 正打算认命地找人问路,后面有人喊:“火星mm,你面试完了?” 林妙欣喜地回头,这人也在,说明她没走错。于是冲他笑道:“完了,你怎么样?还有我告诉过你名字吧。” “嗯啦,林妙mm,面试的结果如何?” “还行吧。” “什么叫‘还行’?通过了就是通过了。” “通过了。看你的样子,肯定也通过了吧?” 许东一耸肩:“我参加这种面试,基本上就没有通不过的,我有文凭,有经验,又正值壮年,没理由不要我。” “那为什么……”您老人家到现在还在到处应聘呢? 许东无奈地说:“我容易进,也容易出,我在一个公司干得最长的时间是一年。” 这正是林妙想了解的:“为什么呢?你的脾气很坏?你的业绩很惨淡?还是你有一般人无法接受的怪癖,比如,坚持要带条宠物蛇上班?” 许东笑了起来:“你的联想太丰富了,我没那么夸张啦。至于说业绩,虽然不算最好的,也还过得去吧。我以前的同事总结我被辞退的原因,是我比总经理还有总经理派头,凡事只想按自己的来,可是我的理念偏偏是放长线、钓大鱼型的,他们等不得。那家待了一年的公司老总算最开明的,但也只肯发我一年的工资,第二年就婉转地告诉我,如果我还不能拿下手头的几笔单子,从第二年起,我的工资就要下调,要跟别人一样按业绩来。可是我本来工资就不高了,你说我一北大毕业的,一个月拿2000底薪,很高吗?” 林妙摇头:“不高,不过你这工资肯定不是在这里吧,在w市,一般小广告公司的员工,底薪能到1000就不错了。就这也要跟业绩挂钩的,在完成了保底基数后,才能拿到这笔钱,不然要按比例扣除的。” 许东一拍后脑勺:“难怪刚那总经理说,给我的已经是本市最高底薪了,果然是真的。我那2000是在广州拿的。” “你还在广州干过啊?” “全国各大城市的广告公司我都待过。不过,在同一个城市待到三家以上,也不好意思再待下去了,因为圈子就这么大。尤其那些头头脑脑们有时候会在一起开行业峰会什么的,互相都认识,员工也是互相跳槽,你在一个地方多跳几家公司,会发现尽是熟面孔,才尴尬呢。最要命的是,有了这些‘熟人’,你还没正式上班,你跟上一家公司老板吵架的事已经在新公司传得人尽皆知了,你还怎么混?”说到这里,许东无奈地笑了笑。 林妙悄悄打量着身边的男人,也算是一表人才,文凭又过硬,听谈吐还是个挺有见识挺机灵的人。她小心翼翼地问:“你既然是北大的毕业生,怎么会流落到这一行呢?对不起,我的意思是,这一行又不固定,待遇又低,大家走马灯似的这里转转,那里待待,朝不保夕的。你完全可以找个正式单位,稳稳当当地上班,虽然工资不是很高,但好歹靠得住吧,不像这一行,收入纯粹不靠谱的。” 许东苦笑道:“你不用解释这么多的,我现在的确就是流离失所,朝不保夕。三十三岁的老男人了,别说房子车子,连一日三餐都不能保证,饥一餐饱一餐的,我都不敢让我妈知道,怕她难过。” “可是你完全有资历找份正式工作的啊。”也不是说正式工作就一定比打工好,有人还成年薪百万的打工皇帝呢。只是许东显然不具备这个资质和机遇,看一个北大毕业的老男人三十三岁了还在袖珍广告公司之间辗转,林妙总觉得有些凄凉。 许东接下来的话却让她瞪大了眼睛:“我有过啊,一开始毕业的时候,进了北京的一个中专学校教书。就像你说的,工资不高,但学校提供单身宿舍,冬天还有暖气供应。旁边就是食堂跟操场,现在想起那时候每天下午跟学生打球的情景,还好怀念呢。” “你自己辞职出来的?“ “是啊,傻吧?”说到这个,许东唏嘘不已:“那时候不光我,整个学校充斥着一股浮躁风。教师们整天坐在不起不是讨论怎么备课怎么讲课,而是说某人的亲戚下海后现在挣多少万了,买多大的房子了,开上啥车了,然后就自卑自叹,对自己的那点工资嗤之以鼻。要说起来,工资是少了点,但福利好啊,学校还分房子呢,我要是多呆两年,早分上了。只是那时候鬼迷了心窍,一心只想着下海,以为下海了就能发大财。其实不只老师,那几年连学生都浮躁得很,每到周末就在校园里搞跳蚤市场,平时就惦记着到哪里进便宜的货好周末卖,还有好些学生以打工为主,读书为辅,教室里经常一半的学生都到不了。” “你们不会采取一些管制措施啊,比如,上课点名制。”作为资深学子,林妙对老师管学生的那些方法是多有领教的。 许东摊着手说:“问题是,连老师自己也不知道读了那些书有什么用。我们学校是市工委名下的,原来建校的初衷是给市内各工厂输送技术人员。可到我上班的时候,好多工厂都快倒闭了,或萎缩,或转轨,工人自己都大批下岗,谁还要新人?至于新兴的行业,如电子信息产业,我们学校一下子又转不过来,而且他们要的是高端人才,一个中专能培养出来吗?总之师生都看不到出路,那时候很迷茫,很憋闷,发财风又刮得猛,整天耳朵里听到的都是弄潮儿们的发迹故事,于是就把心一横,递交了辞职申请。那时候不只我,学校年轻的,有过硬文凭的,基本上都走光了。” 照他这样说,辞职也是形势所逼,年纪轻轻的,又是北大毕业,谁会守着一所摇摇欲坠的过气学校?只是不理解,他这般失落所为何来。林妙问他:“那学校现在还健在吗?” 许东脸上都不知道是什么表情了:“健在!而且早已鸟枪换炮,由中专升级为大学了。” “啊?”那就难怪他一脸倒霉像了。 许东酸溜溜地说:“也是运气吧,我们那学校别的不行,就是位置好,大学扩招的时候,旁边一所重点大学学生人数猛增,于是大兴土木,看中了我们学校这块风水宝地。学校领导也精,趁机提要求,跟他们说,要买我们的地可以,但我们的人也必须一起买去。不然,学校没了,我们靠什么活命?当时,学校走得只剩下六十几个了,本来有上百吧。” “那大学就真的要了?” “真的要了!但因为学校剩下的,都是老弱妇孺,文凭又不高,好多都被分配去做行政,做后勤,反正不能上讲台。但是”他补充道:“如果我不走的话,肯定是可以上讲台的。” 这点林妙就不苟同了:“你也不能吧,现在大学才跩呢,辅导员都只招硕士生了,还一大堆人抢得打架。像我现在的学校,今年招辅导员,才11个名额,结果500多人报名,学校让他们先参加考试,考务费就要了100元。结果才好笑,收下的,据说我听到的几个,都是我们学校自己的毕业生,不知道有没有为外校那几百考生留一两个名额。” 许东斜了她一眼:“你笨呢,我现在之所以还是老本科,是因为我做的这个工作,有一个北大的本科文凭已经足够了。如果我是北大的硕士或博士,来这种小公司应聘,人家根本不会收你信不信?因为他们会觉得怪异,觉得你要不是高分低能,就是有其他什么问题,不然不会沦落至此。” “也是。”林妙深深叹息,自己的将来,还不知道怎样呢。女人读博士,在现代社会不仅不是荣耀,反而是一种负担,甚至是男人口中的笑柄。 “但我进了大学就不一样了,我会马上考研。身为大学老师,考研也不会很难,都是熟人啊,考试也不过走坐过场。等我一考上博士,不需要毕业,就可以上讲台了,对不对?” “嗯。”就连林妙他们的课,有时候都是教授的博士生代上的,本科生的课就更不用说了。 “所以,是老天爷要这样捉弄我啊。”许东恨不得仰天叹息。 弄得林妙心里也怪不是滋味的,为他,也为自己。她轻轻问:“你很后悔吗?” “很后悔!”许东不介意承认自己当年的愚蠢,和现在的软弱,可惜,“这世上没有后悔药吃。” “你既然也知道,那就不要再后悔了”,林妙试图安慰他:“你现在并没有走上绝路,还能轻易地找到工作,有收入,虽然不高,可是足够活命。而且,以后兴许你能摸索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人生,不到盖棺,不能定论的。” “对,你说得有道理,我们一起加油吧。”许东笑起来其实挺好看的,左脸颊上还有一个小酒窝。 “一起加油。”林妙和他击掌为誓。 这天下车的时候,两个人已经成了聊得很投机的朋友,互相交换了电话和qq。两个人约定,以后要多多联络,互相鼓励。 第二十六章 剩女的妈才是结婚狂 林妙回到家,林妈从电视机前转过头问她:“怎么样?” “唉,别提了。”那声“唉”,叹得极是抑扬顿挫,韵味悠长。 本来懒洋洋歪在沙发上的林妈妈立刻爬起来,殷勤地接过女儿手里的小包,笑着安慰她:“没事啦,我本来就估计你面试不上的。你是在读的学生身份,你自己也说,博士第一年课很多,要占用很多时间,很累。人家开公司的都是人精,难道他想不到这个?出钱养活一个不能干活的废物学生,谁愿意啊。呃,我不是说你是废物,我的意思是,你只会领干薪,又干不了什么活。” 林妙暧mei地笑着:“还是有人愿意的,比如包养,就是领干薪不干活呀。” 其实,包养也是要干活的,而且那“活儿”还挺累人的。只是要这样解释给老妈听,不被她k死才怪。 就这,已经叫林妈瞪大了眼睛:“你……妈跟你说正经的,你尽扯野棉花。” “那要是有人想包养俺呢,您同不同意?” 林妈如临大敌:“老实告诉妈,是不是你今天去面试,结果遇到老色鬼要包养你了?” “我跟你说过的吧,这家广告公司的老板很年轻,是我以后的同学,年纪还不到三十岁,哪有老头啊?”一面说,一面猛灌了几口凉开水。 “那他要你做女朋友就好了嘛,干嘛包养。不会是……”林妈忽然做恍然大悟状:“他有老婆了,又想找外遇,所以要你当他的情人?” 林妙躺倒在沙发上,连眼睛都闭上了:“没有那,逗你玩的,人家还没结婚呢。” 林妈这下兴致来了,硬是把女儿拉起来问:“他还没结婚?哇,阿妙,你的机会来了!又年轻,又帅,又有钱,地道的金龟婿啊。” 林妙挣脱开妈妈的手,继续闭着眼睛,一声都懒得吭,由着老妈自己去做白日梦。可怜天下父母心,从她十七岁到现在,林妈已经整整做了八年金龟婿的美梦了。 漫长的八年啊,抗日战争都打完了,可林妙连个男孩子都没领回来给他们看过。林爸林妈平时还好,一到逢年过节,看院子里其他人家的毛脚女婿拎着满手的礼物上门,那份赤裸裸的嫉妒羡慕啊,回来的时候口水从一楼滴到五楼。 关上门后,两个人便开始对礼物的品种、档次,价位,包括单价和总价,进行详尽的分析评议,一面说一面偷觑女儿的表情。几次之后,林妙识破了他们的伎俩,以后只要他们一开始议论别人家的女婿,就赶紧往自己房里躲,任他们去说个够。 其实也不能怪林爸林妈,人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林爸林妈虽然做了几十年城里人,可思维方式永远摆脱不了乡土气,认为女孩子从成年开始,就应该把婚姻大事提上日程。 再加上林妙读书早,十七岁就上了大学。在林妈看来,女孩子中学阶段固然要以学业为重,一旦考上了大学,工作重心就应该有所转移。大学阶段的女孩子,学业不再是最重要的了,最重要的是解决婚姻问题,简单地说,就是找男人。 林妙也不是不愿意配合爸妈的节奏,可是婚姻事,讲的是缘分,有时候,你越存心,越找不到。 于是,到25岁的今天,林妙依然待字闺中,林爸林妈依然只能对着别人家的女婿流口水。 这回,好不容易在女儿的视线里出现了一个“地道的金龟婿”,林妈还不心潮澎湃,激动万分?在林妙闭目养神的这段时间里,林妈的眼睛可是睁得比任何时候都亮。 自顾自yy了好半天,林妈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一个灰常严重的问题!于是垂头丧气地说:“老板是金龟婿有屁用?人家根本就没录取你,也就是,根本就没有给你追求他的机会。”说这话的时候,虽然她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可还是免不了带着些许失落和惆怅,还有对女儿“不作为”的悲愤指控。 此时林妙已经爬起来了,既然老妈非要将骚扰进行到底,不肯让她好好休息,那她就索性坐起来吃东西。 她剥开一根香蕉咬了一口,然后含含糊糊地说:“谁说没有啊,逗你的啦,人家录取我了。”还说要手把手带你女儿,还说以后要把整间公司都交给你女儿管呢。如果没有盛聪的那番话——虽然那番话本身很值得怀疑——她会认为夏以南在向她私许终身。 可是,看着林妈那张瞬间爆发出青春活力的脸,林妙还是决定暂时不刺激她了。对一个饥饿太久的“女婿欠缺症”患者,在放送与此有关的任何消息之前,都应该先考虑她的承受能力。 林妈这一喜非同小可,紧紧抓着女儿的胳膊问:“啊!真的呀?” 待林妙再次肯定地点了点头后,她喜滋滋地说:“有谱了有谱了,他肯定是看上你了才录取你的,不然,你这样的条件,傻瓜才会要你呢。” “妈!”林妙不干了,把香蕉皮扔进垃圾桶,顺手抓起一把茶瓜子嗑着说:“哪有这样说自己女儿的,再说我条件哪里差了嘛。” 林妈妈笑眯眯地安抚着女儿:“不是说你本身的条件差,我女儿又美又有学历,还有什么可挑的?可问题是,你是学生啊,你现在是,未来三年还是,你以兼职身份,找全职工作,这摆明是人家吃亏的事情,他能同意,不是因为看上了你,还有什么别的解释?” 见女儿不吭声,林妈抱住她问:“告诉妈妈,面试的时候,他都跟你说了些什么?” “面试嘛,都是公事公办,能说什么。” “还害羞呢,我是你妈,你怕什么?你都说出来,妈帮你分析分析。” 伸手推开那张贴得过近的脸,林妙用求饶的语气说:“真的没什么。妈,你想女婿想疯了吧,什么人都能让你发挥联想,不过是面试而已,统共坐了不到一个小时,能说什么?” 林妈又激动起来,眼睛里火花飞溅:“天那,他很你谈了一个小时?还说对你没意思,哪有面试要那么久的?面试嘛,不就是几个例行问题一问,就喊‘下一个’了。” “你说的那是初试,我初试的时候也是这样的。但今天是复试,是经理亲自接待,肯定要详细询问了。即使我去的是别的大公司,复试也不可能像你说的那样。”林妙叹着气给妈妈解释。 可是林妈还是对这事有无穷的兴趣:“那你当时感觉怎样?一个男人对你有了兴趣,眼睛会比平时亮,书上说,当一个男人爱上一个女人时,眼睛会焕发出yu望的光芒。” “妈,你都看些乱七八糟的书嘛。” “妈为了你的婚事,决定放弃老古板思想,努力学习新知识,接受新信息。” 林妙决定自己受够了,再在客厅待下去,别说躺下休息,坐着她都让你不得安生。 呜呜,剩女之苦,谁能体会? ( 第二十七章 林爸的理想和现实 林妙还没回房,家里的铁门开了,回头一看,是林爸回来了。 林妙给爸爸倒上一杯凉开水,坐到他身边问:“爸,怎么今天回得这么早,还不到11点呢,就下班了,你不敬业哦。” 林爸叹了一口气:“唉,眼不见心不烦,还不如回来看看电视。” 林妈斜了他一眼:“早叫你都抛了的,你非要死揣着,这就叫,‘不听老婆言,吃亏在眼前’。” 林妙噗哧一笑:“妈,人家明明是‘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林妈很有气势地一挥手:“那是老黄历了,你看现在还有哪个肯听老人言的?” “哈”,林妙鼓起掌来:“妈妈这话正合我意,放心,我决不会翻老黄历的。” 母女俩打趣了一番,看林爸还是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一起围过去劝他:“算了,统共才一万多块钱,你玩了五六年了。如果拿去打麻将,只怕早就玩光了,现在你那些股票不是都还在吗?说不定哪天就涨起来了的。” 话说今天是星期六,林爸并没有去单位上班,而是去股票交易所“上班”了。这几年来他总是这样,正常上班时间也总溜去看,双休就索性泡在股市里。 可惜,连上了几年的“班”,最初投进去的一万多还是一万多,有时候涨点,有时候缩点水,总没大起落。这次可能是缩水最严重的一次,据他说,如果现在硬要抛的话,顶多只能拿回三四千元。 林爸今年50岁,离退休还早,但在单位已经属于二线员工。 一般来说,一个人在一个单位待到二十年以上,即使没有混上一官半职,也多少有点特权了。中国人是最聪明的,“资历”这东西,如果不能用来谋权,也就是谋钱;那起码也要谋点清闲。林爸就属于谋不到权就转而谋清闲的那一类。 他现在所在的科室,是w钢厂下面一个分厂的宣传部,一共只有五个人:一正科长俩副科长仨科员。要开会啥的,正科长上;要写材料啥的,科员上。作为副科长之一的林爸,就这样被“架空”了,他每日的工作就是喝喝茶看看报纸,还美其名曰,及时掌握信息,提高业务水平。 男人混到他这个程度,成功自然谈不上,但也不算很失败。比起那些下岗拿低保,或连低保都没有靠到处打零工赚生活费的人,他又算幸福的了。身在国企,工作清闲,工资有保障,其他社保医保这保那保的都很齐全,家里也早在房价大涨之前就买好了房子。 总之,他属于那种很多人羡慕的,没有后顾之忧的人。 可是太平淡的生活,太平稳的人生,对一个有野心的男人来说,不见得真的就是幸福,也不见得真的就满足了。 虽然从表面上看,林爸很平和,很淡泊。在家里,对一家之主的宝座毫无觊觎之心;在单位,对科长的宝座亦毫无抢夺之意。但只要是男人,就是跟公鸡一个品种的,好强好斗那是雄性本能。 尤其像林爸这种勤学苦读从农村考出来的娃,那更是如此。他要不是个好强的人,当初也根本考不出来。 这里要说明一下,林爸和林妈都是上世纪七十年代末的大学生。那时候的大学生可不比现在,一百个人考有七十人能上。那时候,一百人考有十人能上就不错了,校长要戴上大红花接受上级表扬接受家长吹捧。 林爸读的又是农村的普通中学,地处偏僻,教学质量差,高考的时候经常“剃光头”,也就是,那一届参加高考的毕业生一个都考不上,升学率为零蛋。 也就可以想见,林爸当年是怎样头悬梁锥刺骨凿壁偷光映雪苦学囊萤照读三更灯火五更鸡……最后才完成了鲤鱼跳农门的伟大壮举。进了城里的大学,然后又进了城市的工厂,娶了城里的媳妇——虽然跟他一样是山窝窝里飞出的金凤凰——当上了地道的城里人。 当了城里人,可是在城里始终没混出个人样来,林爸心里那个憋屈啊。当初毕业的时候被分配到工厂,还闹过一阵子脾气,最后用这样的理由才说服了自己:中央领导人也不是一毕业就分配到政治局,他们也是从基层做起,慢慢上去滴。 这个远景宏图在他二十五岁的时候还很清晰,三十五岁逐渐模糊,到四十五岁,已经是偶尔才会在梦里闪现的隔世之境。 仕途无望,那就奔钱途吧。于是,他咬牙狠心提出了一万元投入股市,开始了股民生涯。 您也许会说,一万元炒个什么股啊,只有拎着菜篮子的家庭主妇才会拿区区一万元私房钱去炒股。林爸好歹是个大型钢厂的副科长,每月薪水不低,怎么着也该拿个十万去炒才有派头,也才有赚头。 可是在林爸看来,拿一万元去炒股已经很冒险了。他原本的打算是,投入一万,每天拣涨幅大的买,当天买,当天卖;一般涨势良好的股票,不会只涨半天就跌吧,他就买这样的,然后当天就卖出去。这样,他的股票就每天都在涨,每天都有钱赚。等赚到一万,就把本钱退出来,只用赚的钱去炒,那时候就完全没有心理压力了,想怎么炒怎么炒。 理论听起来无懈可击,林妈当初也是听了他这一套才以壮士断腕的狠心加决心提了一万给他的。 林爸贯彻这套理论倒也真没亏多少钱,五六年了,一万还是一万,也不知道为什么,始终没凑齐纯得利的那一万,所以本钱一直没退出来。几个月前,在股市一片凯歌声中,林爸终于放弃他坚守了几年的炒股理论,只买不卖,把股票锁进自己没有钥匙的柜子里。 结果,股市一夜风云色变,他的股票被彻底套死了。 他通过股市赚钱的美梦也被彻底击碎了。 但希望是永在的,所谓东方不亮西方亮,上帝在关上一扇门的同时,又会为你开一扇窗。 林爸今天这么早回来,并不是因为沮丧,而恰恰是相反的理由,只是他不想让那对母女看出来,尤其不能让女儿看出来。 唉声叹气了一会儿后,他看了看钟说:“也快12点了,反正也还没开始做饭,不如咱们出去吃吧。” “出去吃?”母女俩一下子还没反应过来。过了一会儿林妈才问:“你的股票是不是涨了?你故意装成那样子逗我们的。” “没,怎么会涨?但跌得再狠也得吃饭,我们一家很久没出去吃了,今天就带你们出去吃一顿。” 见林妈还在犹疑,忙会意地补充了一句:“放心,不要你付帐,用我攒的零用钱啦。” 林妈这才笑着挽起女儿的胳膊:“阿妙,等会要吃什么尽管点,难得敲到你爸竹杠的。” 林妙说:“妈,我比较想敲你的竹杠耶,你才是我们家的富婆,我和爸都是贫下中农。” 林爸感动地说:“还是我女儿疼我啊,有女万事足!那几只烂股票让它去球,我以后也懒得管了。” 第二十八章 有谁知道相亲的苦(一) 走出小区的时候,林妈和林妙问去哪里吃饭,林爸一直含糊作答。末了,竟招手叫了一个出租车。 林妈迟迟疑疑地上车后,在后座悄悄对林妙说:“你爸的股票肯定涨了,不然,他舍得打的?我告诉你,他这辈子打的的次数绝对不会超过一个手掌。” 出租车司机是个小年轻,耳朵尖,也耐不住寂寞,当下接过林妈的话头说:“要都像您这样,我们只好喝西北风去了。” 要在平时,爱面子的林爸准得回头瞪老婆,但今天他心情出奇的好,舒服地靠在椅背上笑眯眯地说:“咱前半辈子节省了,买了房子,养大了女儿,还供她读上了博士。后半辈子,可就等着享女儿的福了,以后女儿给我买辆小车,我还打什么的呀。” 林妙只当老爸在外人面前瞎吹吹,也没想到其他的,更没当面驳他:“我哪有钱给您买车呀。” 多嘴的小司机又接话了:“哟,还真看不出来,您女儿都已经读到博士了,我还以为年纪跟我差不多的,不过呢”,他遗憾地摇了摇头说:“要早几年读就好了,我一个表哥,前年进民大时还得了10万块的安家费,据说去年降到5万,从今年起,一分都没了,还要打破头还进得去。” 林爸虽然很为女儿自豪,但也不得不承认就业形势今非昔比,当下感概地说:“以前博士少,是学校争着抢博士,开出的条件自然好,不然怎么吸纳人才?现在博士多了,是博士争着进学校,学校领导又不傻,能省为什么不省?” 的士司机连连点头:“听说现在还有博士找不到工作在家待业的呢。其实照我说,女孩子根本没必要读那么多书,文凭太高,男人不敢娶。年龄也拖大了,可选择的范围也小了。” 林爸林妈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这的士司机敢情是在教训他们一家人?林妈首先发难:“小伙子,你自己小学毕业没有?一般没文化的人,最恨别人有文化;就像没钱的穷人最恨有钱人一样,这叫仇富!” 林爸回头劝她:“妙妙她妈,你跟个小孩子较什么真啊,明知道他没读过书,就不要戳人家的痛处了,这叫厚道。” 小司机有点下不来台了,气呼呼地说,:“我没读书怎样?我没读书照样买得起车,你们家有博士的,还要搭我的车呢。” 林妈笑死了:“这是你买的车?小孩子说谎不打草稿,那上面几个明晃晃的大黄字,明明就是某出租车公司的,你顶多租他们的车罢了。” 的士司机直着脖子说:“我会租车?开什么玩笑!我只是挂他们的牌子好做生意而已,这车是我买的,我的私家车。过一阵子,我还准备再买一辆请人开呢,再往后,我看我还是自己组建一家出租车公司算了,免得每年冤枉交那么多管理费。” 小司机一番话,说得林家两口子一愣一愣的,一下子不知道怎么回话了。 林妙本来不打算理的,但看那小司机实在有点不懂事,忍不住开口道:“小师傅,你是开出租车的,也就是做生意的,顾客就是上帝,你开出租多久了,怎么连这点基本常识都不懂?我也坐过不少出租车了,但像你这么横的,可还是第一次遇到。” 还是美女说话有份量,小司机马上回头致歉:“对不起姐姐,我这人就是脾气躁,开出租车不到两年,已经换过好几任车主了,都是遭客人投诉,然后车主就不要我了。” 林爸嗤笑:“你不是说你车是你自己买的呢?搞了半天,原来是个挑土的。” “爸!”林妙喊住老爸,又急忙喊那频频回头的小司机:“拜托你开车专心点,别老说话,更不能看后面,唉,坐你的车提心吊胆的。” 其实真正让林妙郁闷的还不是争强好胜的小司机,而是自己的爹妈。在同事朋友面前,他们是再和气不过的人,可在陌生人面前又是另一幅嘴脸。记得小时候,她要吃雪糕,林爸硬是要一个推着车子沿街叫卖的大爷从马路那边给他们送过来。当时林妙本来是想自己过去的,林爸却拉住她的手不让走。 凭良心说,林爸林妈都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人,但就是有些习气叫林妙这个做女儿的也看不惯。真要形容起来,就跟那乡下的赤贫户突然时来运转变成了土财主,反而格外要在过去的穷哥们儿面前耍威风摆阔气一样,时时都想和他们认为的“社会最底层的人”划清界限,比如卖雪糕的大爷。 因为跟出租车司机一路打嘴皮官司,林妈也忘了问林爸,为什么一家三口吃个便饭还要坐出租跑这么远。林妙冷眼旁观,都有点怀疑老爸其实是故意跟小司机瞎搅合,目的就是为了不让她们母女俩起疑和追问。 她貌似老实的父母,其实狡猾大大的! 下了车,看着眼前金碧辉煌的大酒店,林妙心里已经百分之百肯定这顿饭绝对不是老爸请的了。林妈自然也不相信吝啬鬼老公会突然变得这么大方,但她还是心存侥幸地问:“老公,是不是你的股票涨了很多?” “不是那,现在的股市行情你又不是不知道,报纸上电视上到处都看得到,好多股民只差跳楼了。” “那”,林妈眼里突然光彩迸发:“你买彩票中大奖啦?” 林爸用鄙视的眼光看了老婆一眼:“现在日头明晃晃的,你就做白日梦了?你啥时候看我买过彩票了?” 这也不是,那也不是:“你吃错药了,神经出问题了,带我们来这种高档的地方!你以为你工资很高钱很多那,啊!不对!啊啊啊啊啊……” 林妙恨不得上前捂住老妈的嘴,这里已经接近酒店大堂了,老妈这么一叫,立刻引来了许多怪异的目光。林妙气得凑近老妈的耳朵说:“要演a片也回家再演嘛,这里是公公场所耶。” 林妈对这样的揶揄都充耳不闻了,只是冷着脸问老公:“你是不是做了什么亏心事要求我原谅?还是,你有小三了,要跟我谈离婚?” “妈!”林妙实在听不下去了,丢下父母直接冲了进去,反正,这一顿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不要她请客就是了。 林爸见女儿进去了,赶紧跟老婆说了几句话。林妈听了,立刻转怒为喜,还对林爸竖起了一个大拇指表示赞赏。 被领台小姐领入包间后,一看眼前的阵势,林妙就有点猜到是怎么回事了。再听在座的人都拼命向她介绍一个肥腻阴森的男人,越发证实了方才的感觉。 林妈一开始看见对方如此长相,心里有点不悦,向林爸投出责备的目光,觉得跟这样的人相亲太委屈自己的女儿了。可听完媒人的介绍,也没话说了,脸上慢慢浮起了笑容。 原来该猪头男不是普通的猪头男,而是贴有高干子弟标签的猪头公子。他爷爷退休前是一位省委领导,他父母,还有他自己,都是省直机关的公务员,家里住在湖边的高干别墅区。那地方林妙去过,大门前还有站岗的警卫呢。 既然有如此背景,应该很容易找个美女结婚啊,这年头,美女总是配猪头的,怎么他年届三十五还是独身呢? 听了媒人后来的补充介绍,林妙才知道,敢情人家从小读书不好,上大学是纯靠关系进去的(倒也坦白就是了)。所以不管家里长辈还是他本人,都希望他找个智商高的媳妇,这样才可以为他们家制造优良品种。高干家嘛,后代不优良怎么成? 如果择偶的重点在智商,也就是在文凭,这年头愁嫁的女博士也多——包括林妙自己都是——也应该很容易找到吧。 可是猪头公子自承,他见过不下一打女博士,要不是年龄大了点,就是形象差了点,或有这样那样的怪癖,总之一直没碰到合适的。 媒人替他感叹了一句:“这年头,美女好找,淑女好找,博士也好找,可是要三者综合,二十五岁以下的美女博士,性格又温柔贤淑的,就不好找了。” 林妙见猪头公子向自己投来欣赏的目光,吓得差点魂飞魄散,急忙声明:“我还不是博士呢,等我博士毕业都二十八了,而且我也不温柔贤淑。不信你们问我爸妈,我很野蛮的,在家有时候脾气来了就乱甩东西。” 猪头公子对她后面的话自动忽略,只是对前面的话发表意见:“那就不读博士了吧,我看重的并不是那张文凭,不过是一张纸而已,我看重的是你考上博士的能力。” “对对”,媒人赶紧附和猪头公子:“高智商不在那张纸上,有人考博考七八年,把几本书死记硬背,最后是个人都能考上了。像林小姐这样,一边读硕士一边考博还能一年考上,那的确是高智商了。” 林妙看向窗外,多美好的一天啊,她找工作成功了,本来准备好好睡个午觉,下午起来赶赶论文的。大概老天爷也嫉妒她的日子过得太顺利了,要给她找点麻烦。 “那个,博士还是要读的,多不容易考上啊,不读可惜了。再说,读博士也可以结婚的。” 什么什么? 林妙看着老妈一张一合的嘴,他们到底在说什么? 第二十九章 有谁知道相亲的苦(二) 林妙不知道,最叫人吐血的事情还在后头。饭吃得七七八八的时候,媒人开口了:“小朱,附近就是森林公园,等会带林mm去那里走走,年轻人,要多了解才能交往嘛。” 造物主他老人家真是个妙人,这么肥腻的男人,可不就该姓朱?林妙忙笑着声明:“不好意思,今天没时间逛公园了。我下午还要回去赶论文,难得有个周末,我星期一要上班,上班后就没这么整块的时间了。” 猪头公子的脸色有点不好看了,大概,顶着那块“高干子弟”的招牌,他在婚姻市场上还蛮抢手的,所以接受不了被人拒绝。 林爸林妈互相看了一眼,然后由林妈开口发表共同宣言:“妙妙,论文明天再写,今天就放自己一天假,跟小朱去公园走走吧。” 林妙本想再次、坚决地拒绝,可爹妈竟然向她投来恳求的目光,搞得她好像不去就辜负了媒人的好心抬举、父母的殷切希望,以及猪头公子的青眼有加一样。 好吧,走走就走走,谁怕谁?森林公园那么大,树那么密,人那么多,真不爽了,随便找个地方就可以开溜。回来还可以倒打一耙,说他不温柔不体贴,只知道玩自己的,不懂得照顾女孩子,所以被他气走了。 主意已定,林妙遂上了朱公子的车。 车并没有停在公园特辟的停车场,而是一直往里开,开进了森林公园的深处。如果林妙没记错的话,那里面是一家老干部疗养所。 “我爷爷前不久还在这里住了一个月,才回家几天。”朱公子一面开车一面说。 “嗯,他老人家现在身体还好吧?”既然他提到爷爷,礼貌上,总得关心一下。 “还好,其实没什么病,就是想疗养一下。住在这个地方舒服啊,里面风景特美,你进去过吗?” “没有。”林妙坦白承认。平民家庭的女孩,没进过这种高级疗养所应该很正常吧。 朱公子热情地提议:“要不要我带你进去看看?里面很多奇花异卉呢。” “好的,谢谢。”他这么一说,天生爱花草的林妙倒真的很想进去了。 朱公子向守门的警卫亮出了一块牌子,警卫便打开电动闸门放行了。林妙好奇地问:“这是通行证吗?” 朱公子提起牌子晃了晃,不无自豪地说:“是我爷爷住在这里的房卡。” 林妙有点纳闷了:“你不是说你爷爷已经回家了吗?” “是回家了,但这间房还是他的啊。” 林妙听懂了他的意思,他爷爷这样的级别,拥有常年疗养的资格,所以在疗养所始终保有一个房间,啥时想来就住上一阵子。 难怪那么多人削尖了脑袋也要想当官的,当官的退休了还有这么多好处。 说是带林妙看风景,才转了不到一刻钟,朱公子就捧着头说:“今天中午喝多了,这会儿头有点痛。” “那怎么办?要不我们不逛了,回去吧。”林妙忙顺水推舟。疗养所里确实有很多罕见的花草,但那也要看跟谁一起欣赏了。 朱公子的表情却越来越痛苦,皱紧眉头说:“不行,我撑不住了,好难受。” 他一面说一面匆匆往楼里走。既然是一起进来的,人家出了状况总不能丢下不管吧?林妙也只得在后面跟着跑。 朱公子脚步飞快地上了三楼,掏出房卡打开一间房门就走了进去。林妙在门口迟疑了一下,心里有些隐隐的不安,可里面传出的呻吟声又让她不好甩手走人。站了一会儿,心想:疗养所这么高档的地方,走廊里随时都有服务员走动,他应该不敢怎样的。 进房后,见朱公子已经躺在床上,双手抱着头不住地呻吟。林妙只得问了一句:“头很痛吗?” “嗯。” “那我去帮你叫服务员。这里既然是疗养所,里面肯定配有医护人员,让她们叫医生来给你看看。” “别叫”,朱公子突然坐了起来,露出很勉强的笑容说:“我这又不是病,就是喝酒喝多了一点,不用请医生的。再说这里本是我爷爷的病房,我也是偷偷住进来,怎么好找医生?” 既然这样,林妙便建议:“那你就好好睡一觉吧,喝了酒的人,一般睡一觉起来就好了。” 朱公子点了点头:“好的,我就在这里休息一下,你呢?要不要你也休息一下?” 林妙假装没听出他的弦外之音,悄悄后退着说:“不了,我要回去写论文,再说,我又没喝酒。” 朱公子闻言,又抱着头呻吟了一声,然后指着桌上的开水壶说:“能麻烦你帮我烧杯开水泡杯茶吗?谢谢了!” 人家连谢谢都说了,还能怎么办?林妙认命地拿起茶壶去接水。 等她接好水走出卫生间,朱公子已经朝她走了过来。林妙忙闪避到门边,眼看着朱公子当着她的面捂着肚子进了厕所,敢情,他中午不只喝酒喝多了,还吃坏了肚子。 水很快就烧开了,茶也泡好了,林妙正准备功成身退,朱公子却三步两脚从卫生间里闪出来,砰地一声关上门,还按了一个什么按钮,估计是“请勿打扰”之类的指示灯。 林妙一开始有点慌,但马上就镇定下来,冷笑着问:“你想怎么样?” 朱公子淫笑一声:“你说呢?你跟我进了房,不就是盼着我上你吗?” 见过无耻的,没见过这么无耻的!对付无耻之人,唯一的办法就是比他更无耻。 于是林妙咯咯笑了:“就算我盼着你上,你行吗?很多男人都酒后不举的。” 朱公子发狠地说:“我举不举,你马上就会知道。” “别光说不练!”这边似乎比他更急迫。 朱公子倒有点发懵了,把林妙上上下下打量了几眼,有点不屑地说:“我倒真没看出来,原来你这么开放,还说什么女博士是灭绝师太,鬼话。” 林妙依然笑得春花灿烂:“正因为是灭绝师太,所以急呀,师太见到一个男人多不易,所以,来一个,收一个。” 朱公子站住了:“你男人很多吗?” “没数,你女人很多吗?” “没数。” “那我们扯平了,谁也不吃亏。我希望我们婚后,大家也能给予对方充分的自由。没有自由度的婚姻会很快枯萎,正如没有情人滋润的女人很快会枯萎一样。” “你希望婚后也有情人?” “强烈希望。” 朱公子的语气更不屑了:“那没有男人肯娶你的。” “你肯就行了。”林妙笑得很自信。 “我也不肯。”朱公子飞快表明态度。 “我要嫁的人,不问他肯不肯。” 朱公子哑巴了,在床沿上慢慢坐下,刚才的那股子急色冲动似乎消失了。 林妙趁机绕过他跑到门边,等朱公子会意过来时,林妙已经拉开门链,然后打开了房门。 走出门之前,林妙冷冷地对他说:“今天的事,我希望你知,我知,天知,地知。如果让我听到外面有任何抹黑我的谣言,我就去派出所告你强x未遂,别忘了你是政府公务员,不能留案底的。” 第三十章 林太后的最后通牒 从疗养所出来后,林妙只好自己往公园大门走。不走不知道,一走吓一跳,还真是远呢,走了四十多分钟才看见大门,这森林公园到底圈了多少地啊。 回到家,老爸老妈都在,林妙忍住恶心把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跟他们说了一遍,把林妈气的,立即问林爸要媒人的电话号码。 林爸不肯给,林妈告诉他:“我不是要骂他,我是提醒他,免得他以后再给那王八蛋做媒,害了别人家的女儿。我家妙妙是够聪明,能想办法逃脱,要遇到那胆小不经事的,甚至还是处女的,不是把人家一辈子都给害了?” 林爸听了,也觉得在理,于是掏出手机把电话号码报了出来。 林妙本来也不想让妈妈打这个电话的,因为不想把事情闹大,更不想让别人知道。这种事,即使是强x未遂,说出来也只会损害女孩子的名声。但后来听了妈妈的话,觉得妈妈讲的有道理,自己的名誉受损事小,别的女孩子被害事大,于是也没有出言阻止。 林妈拨通了那人电话后,劈头就说:“刘老弟,你今天介绍的那个姓朱的不是东西,装喝酒喝多了,头痛,把我家妙妙带到森林公园疗养所,想哄她开房。幸亏妙妙机灵,没上当。后来出来的时候,在楼下遇到一个中学同学在那里当服务员。那同学告诉她,姓朱的经常带各种女人去疗养所,他爷爷常年在那儿有一个房间空着,已经成了他的淫窝了。而你们这些媒人,就在不知不觉中成了他的帮凶皮条客。” 林妈讲电话的时候,林妙坐在边上听着,觉得妈妈这样说虽然避免了损害她的名声,但媒人听了未免心里不舒服。林爸也觉得有些过意不去,嗔着林妈说:“人家一片好心给你女儿介绍对象,你说他是帮凶,是拉皮条的,叫人家怎么想?” 林妈依然愤怒难消:“我已经够客气了,他连对方的人品都不了解,就胡乱做什么介绍?要是今天真有一个处女被糟蹋了,难道他就没责任吗?要去法院告的话,可以把他当第二被告的。” 林爸道:“你那都是假设,这不是还没吗?再说,他哪会知道那么多,姓朱的这些丑事自然都是背着人做的,不可能在外面宣扬。他最多就是好心办坏事。” “你就这么肯定他完全不知情?”林妈摇着头说:“他既然跟姓朱的很熟,那人的品性和素日为人他应该多少了解一二吧。难怪他不给熟人做媒,专找到你这种八杆子打不着的朋友,大概事先已经调查过我们了,知道我们都是从农村来的,在城里没背景。妙妙又是学生,没什么社会经验,单纯,爱面子,即使真被人怎样了也不好意思说出来。妙妙你说,假如今天真让那禽兽得逞了的话,你是不是就打落牙齿和血吞,即使跟爸妈,也不会说什么?” 林妙低头想了想,然后无言地点了点头。老妈看问题很透彻,的确,今天如果那猪头得逞了的话,她只会让这事烂在肚里,一辈子也不会透露半句,因为,那是她毕生的耻辱,怎么好宣之于口?越多一个人知道,耻辱感越深重。 林爸还是不肯相信,喃喃地说:“小刘没那么坏吧,我跟他打交道虽然不多,但觉得他人还不错,挺实诚的,不然我也不会让妙妙去。我看他肯定是不知道内幕才介绍的,你刚打电话的时候他怎么说?” “当然是表示诧异、震惊了。人嘛,这种时候肯定要装了。” “也不见得一定就是装,你别老把人想得那么坏。” 林妙见老爸老妈有争吵起来的迹象,忙做了一个暂停的手势,然后对林爸说:“要验证这人到底是被蒙蔽还是帮凶其实很简单的,老爸只要以后悄悄打听着,看他还给不给人做媒就是了。如果从此不做了,就姑且相信他也是蒙在鼓里的;如果以后他还继续拉皮条,以介绍对象的名义给猪头公子输送美女,那就什么也不用说了。” 林爸点头表示同意,林妙趁机说:“爸,以后别再让人给我介绍了,不是我对介绍有偏见,而是现实就是如此。你想啊,比如说今天见的这个猪头公子,他家那么好的条件,他虽然丑点,也还没到不能见人的地步,很多比他还丑的,其他条件也比他差得多的都结婚了,为什么他没有呢?这样的家庭背景,能拖到35岁没解决个人问题,肯定是他本身有很大问题了。” 林爸笑着说:“也是哦,还是我女儿会分析。” 林妙双手合十道:“所以,拜托两位大人,别再给我介绍了,还是让我自己慢慢找吧,别把我这点儿乐趣也剥夺了好吗?” 林妈白了她一眼:“没人要剥夺你的乐趣,问题是,你努力找了吗?白养了你这么多年,连女婿的毛都没看见一根。你好歹带一个回来给我们瞧瞧也好啊。” 见林妙不接腔,索性用下通牒的口吻说:“这样吧,再宽限你一年时间,你给我把这家广告公司的经理带回来,不然,有多少相亲你都要给我出席。” 林妙啥话也没说,扭头回房去了。 第三十一章 现在的资本家好啊 早上,林妙床头的闹钟响了又按,按了又想,几番角力后,她还是打着哈欠起来了。想到以后每天早上都要6点起床,就觉得有点怕怕,这还只是夏天呢,冬天怎么办?黑灯瞎火,寒风瑟瑟,一个人摸着出门搭车。 年少不知愁,只知道依靠父母,等到自己也要为口食奔忙的时候,才知道谋生之艰难,赚钱之不易。 看来,真的要听取准上司的意见,在公司与h大之间租个房子,每边10分钟的车程,半小时的脚程。只是,真的有那么合适的房子吗? 还有,从今天起,夏以南不再是准上司了,而是真正的上司。跟一个既是同学又是上司的人如何相处,林妙心里也没底。 但再没底,她也绝对想象不到这样的情景。所以当夏以南拿着一串钥匙在她面前晃啊晃的时候,她只会呆呆地站着,不知道说什么,也不知道该不该接。 不是说私人老板都是资本家,只会想尽办法榨取工人的剩余价值吗?难道马克思弄错了?或者,资本家的觉悟提高了,现在不仅不坏,还对工人像春天般的温暖,无微不至地照顾他们的生活起居? 夏以南见一串钥匙吓呆了一个美女,好笑地说:“干嘛?我朋友的房子,空着也是空着,借给你住你还不要啊,我告诉你,现如今,这样的好事已经不多了。” 林妙总算回魂了,紧急思考对策后,作出了以下回答:“谢谢你和你的朋友。只是无功不受禄,借住肯定是不好意思的,毕竟只是经理的朋友而不是我的朋友。要是他肯租给我的话,我会非常感激的,这样免得我还要花时间和力气去找房子。” “好的,既然非要租你才住得安心,那我就替他做一回主,租给你吧。”夏以南回答得很爽快。 “月租金多少?” “呃,200,你看怎样?” “啊?”林妙惊呼。 “贵了是吧,那就100吧。” 林妙急忙摆手道:“不是啦,我虽然没租过房子,但大致的行情还是知道的,现在一个简陋的单间都不只200了,你那朋友的房子肯定不是单间吧。” “也不大,一室一厅。” 林妙笑了,一室一厅的房子,即使在比较偏远的地方,也要500-800不等了,这里又是闹市区,只怕还得翻倍。 不过,一月1000她肯定是给不起的,打肿脸充胖子的事也没必要干,如果这样的话,还不如待在家里不要出来打工了。把打工一月挣的工资全部拿去租房子,再倒贴车钱饭钱,那又何必呢?出来打工虽说也是为了增加阅历,积累经验,但最直接的理由和动力还是挣钱。 低头想了想,开口说:“这样吧,经理,现在我暂时每个月给500。我知道那房子实打实租的话肯定不只500,但我才刚上班,还没开始挣钱。等过段时间,我找人合租,合租出去的钱也给你朋友,算我添加的房租,好不好?” “一室一厅怎么合租啊?”夏以南好像很关心这个问题。 林妙告诉他:“很简单,一个人睡卧室,一个人睡客厅,或在卧室放两张单人床也行。学校的集体宿舍不都是一间小房住几个人吗?找人合租,可以分摊房租,也免得老是一个人进进出出,怪寂寞的。” 说到这里,她发现夏以南眼里闪过一抹又暧mei又兴奋的光芒,急忙解释道:“我不是说我晚上会寂寞啦,我的意思是,一个人住太冷清,看个电视啥的,连说剧情的人都没有,买个西瓜,也没人分着吃。” “呃,这个问题其实很好解决的……”夏以南话语中的调侃意味越浓了。 可惜他的话还没说完,某人就跳起来喊:“不需要解决,没问题,真的一点问题都没有,真的!” 夏以南努力压制住狂笑的冲动,不紧不慢地说:“我只是想告诉你,要找人合租很容易,只要你贴个合租启示出去就行了。你想到哪儿去了?” 林妙的脸已经红得跟煮熟的虾子一样了,这尴尬闹的,她只好装着若无其事地接住人家的话头问:“合租启示贴在哪里呢?” “要想不花钱的话,贴网上,最好是学校的bbs上。找个同校的mm,上学下课有个伴,也比在社会上随便找的可靠些。” 林妙点了点头说:“嗯,好办法。至于要花钱的,我知道,就是贴在房屋中介的宣传栏上,那种就算了吧,你说得对,我不在社会上找。” 这件事刚说定,盛聪就来了,在门上敲了两下说:“boss,新技术开发区的那家,你去不去?” “那家你自己去吧。”夏以南说。 “那你呢?”盛聪继续问。 “我去另一家。” “还有哪家?”盛聪紧盯着问。 夏以南抬头看了盛聪一眼,没有再说什么。盛聪站了一会儿,讪讪地笑着说:“你们慢聊,我这就去了。” 口里说“去了”,可是夏以南和林妙又聊了很久之后,那边的人好像还没有出门。 既然是上班时间,两个人自然不会无止境地闲聊。房子的事情谈定后,夏以南就开始进入正题,给林妙传授一些基本知识,比如,出去拉业务的注意事项,行业规矩,明的暗的,等等等等。 林妙也是有心人,随身带着一个小本子,夏以南一边说她就一边记。夏以南开始见她摸出本子和笔,还有点不习惯,笑着说:“你这是干嘛?我是你的同学,不是你的老师。我只是以过来的人的身份把我在工作中得到了一些经验教训说给你听听,希望能给你一些启发。我不是在给你讲课,你不用做笔记的。” “在学校的课堂上,你是我的同学没错;但在这里,你就是我的老师。我是纯新人,现在郑重拜你为师!”林妙这句话说得无比真诚。 夏以南也不再笑了,沉默了好一会儿才文不对题地说了一句:“我喜欢认真、上进的女孩。” 林妙微微低着头不吭声,只是虚握着笔做等待状。在这种情况下,夏以南除了继续刚才的讲授,还能说什么呢? 当一个女人在一个男人面前摆出荡妇样,他自然乐得配合,立即化身色狼;但如果一个女孩拿着纸笔正襟危坐等着记下你的每一句“金玉良言”,你除了也正襟危坐给她当老师,没有别的辄了。 等夏以南把基本知识,基本守则,原理,规范,忌讳,等等等等,一一讲解完,也差不多11点了。夏以南起身道:“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到了那儿后你啥都不用说,只需要微笑倾听就行了。” “你们讲的时候,我可不可以也拿出纸笔做记录呢?” 夏以南笑着点了点头:“可以,男人讲话的时候,如果女人肯记录,他的感觉会特别好,他的态度、表现、反应也会比平时好。” “那我每次都记,这样,你们表现得更好,我也有了第一手材料,回头还可以整理,复习。” “复习?放心,这个不需要考试的。” “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当时有些话,一听而过,可能没注意。如果能记下来,事后再看,说不定会发现这句话里面隐藏深意。我相信,谈得越多,透漏的信息也会越多,对我们也越有利。而这一点,说话者本身可能都意识不到。”林妙一面说一面看着刚刚记下的笔记。 夏以南轻叹着说:“我刚已经说过了,请允许我再重复一遍,我喜欢认真的人!因为,在这个竞争格外激烈的社会上,惟有认真的人才能成功。” 第三十二章 大龄女博士 晚上,林家的餐厅。 林妙在收拾碗筷,林爸坐在餐桌上研究股市信息,林妈拿着电视遥控按过来又按过去,每次按出的画面都是一样的。 林妙叹息:“妈,你明知道这个时候只有新闻联播,还按什么呢?” 又冲着林爸说:“爸,别看了,股市低迷就是低迷,你再怎么研究都没用的。昨天我还在网上看到一段话,特意抄下来点醒你,等会就念给你听。” 林爸放下报纸,就见林妙擦了擦手,走进自己屋里拿出一个小本子,坐在他对面念道:“近期不要进入股市,否则,宝马进去,自行车出来;西服进去,三点式出来;老板进去,打工仔出来;博士进去,傻瓜出来;姚明进去,潘长江出来;鳄鱼进去,壁虎出来;蟒蛇进去,蚯蚓出来;牵着狗进去,被狗牵着出来。” 林妈爆笑,看着林爸说:“我明天叫你爸爸穿西服进去。” 林爸调侃自己的老婆:“那我里面啥都不穿,看到底吃亏的是谁。” 林妙捂住耳朵飞跑进屋,嘴里嚷着:“有点职业道德好不好?排演限制级镜头的时候,要先清场。” 林妈听见她的房门砰地一声关上后,耷拉下耳朵说:“我倒真想演点限制级镜头给她看看,这丫头,都25岁了,好像还没开窍一样。” 林爸也带着一点点忧心说:“我们是不是把孩子教育得太好了?一心求上进是好事,可女孩子,光求上进,考了硕再考博,文凭是越来越高,年龄也一年年看长,可选择范围越来越小了。我还有一件事没告诉你,不想你平白无故地生一场闷气。” “什么事啊?”林妈摆出一副“你只管说,我不生气”的模样。 林爸看了看女儿的房门,林妈会意地走回自己的卧室,林爸跟进去关上门说:“妙妙考上博士后,我就在办公室说,女儿博士也考上了,接下来要解决的就是终身大事了,希望他们有合适的人选给我留意一下。结果,就在跟姓朱的相亲前一天,有人又给介绍了一个,开始说对方也是博士,有车有房,我还有点动心,后来再一听,居然是个33岁的离婚男,还带着一个5岁的儿子,把我气得差点当场翻脸。那人见我不搭腔了,还悻悻地说,女博士不好找对象,因为文凭比她低的她看不上,跟她一样高或更高的,人家情愿娶20出头,文凭不高的漂亮妹妹,也不娶大龄女博士。” 林妈气得骂起来:“放屁,25岁就大龄,那33岁的博士不是老龄了?到我们这把年纪,不得去死了?” 林爸解释:“他说的是‘大龄女博士’,女人25岁是不年轻了,男人33岁正当年。”意思就是,他也赞同这个不同性别的年龄认定,让他生气的只是33岁的博士男离婚还有子。如果是个33岁的未婚博士男,可能他就很欢迎了。 林妈满脸讥讽的说:“你们男人都是睁眼瞎吗?口口声声‘女人过了三十就是豆腐渣了,我们男人四十还一枝花’。你自己到街上看看,是40岁的女人年轻还是40岁的男人年轻?现在的女人注重保养,化妆品擦着,好衣服穿着,40岁看起来才30出头。男人呢,又抽烟又喝酒又不打扮,一过30就开始秃着脑门,挺着肚子,还好意思说自己是一枝花!” 林爸也恼了:“好好好,你是一枝花,我是豆腐渣好不好?不是我说,女人过了40,不化妆还强点,一化妆简直不能看,脸上的粉直往下掉,赵树理说‘驴粪蛋上下霜’,真形象。” “你说谁?”林妈眼里怒火熊熊。 “我又没说你,你也不化妆。”林爸开始鸣金收兵。 他一贯的策略都是如此:绝不让老婆蹬鼻子上脸,火气头上一定要争锋相对,别让她以为自家老公是好欺负的。但顶几句,气撒过了,要见好就收,以维持家庭和谐为首要目标。 “你说的明明是泛指的‘女人’”,林妈还是不依不饶。 “别的女人都是泛指,只有你是特指。”林爸开始嬉皮笑脸。 林妈也不是泼妇,老公既然软下来了,她也就算了。 话题再次转到33岁的离婚博士男身上。林妈承认,她也是被“离婚有子”气到了,第一时间就否决了这个人,甚至觉得受到了侮辱。但冷静下来想想,如果是33岁的未婚博士男,还有房有车,可能她也会欣然接受的。 到这时候,林妈才发现,自己的女儿确实迈入了“大龄女博士”的行列。如果不是因为大龄,为什么33岁的男人她也觉得合适呢? 家里有个25岁未婚甚至还没有男朋友的女儿,作父母的觉得好大的压力,尤其听到同事朋友家孩子结婚的时候,他们中有些人的孩子可比林妙还小。 林爸说:“这事,你在妙妙耳边催催,哪怕她不耐烦也不要紧,说多了,她才会引起足够的重视。” 林妈突然笑道:“刚才跟你吵架都差点吵忘了,现在她身边就有一个很好的人选,我已经给她下了通牒,要她今年之内把她的帅哥经理搞定。” 这事林妈也有跟林爸提起过,所以对帅哥经理的情况林爸也大致了解。对这个人选他自然是没有任何意见了,就是对林妈限定的时间有点异议:“今年只剩半年了,你等于限她半年之内搞定,时间也太短了吧。” 林妈摇着头说:“不短,一个女人,如果跟一个男人共事半年还不能确定恋爱关系的话,你认为再拖下去有用吗?” 林爸笑了笑:“也是哦。” 他自己是男人,自然知道男人的秉性,他们都是视觉动物,喜欢一个女人有时候只需一眼。当然也有第一眼没看上,第二眼第三眼看上的,或者在相处中慢慢产生好感的,但再慢,半年也够了。如果共事半年男人还是对女人没感觉,那估计一辈子也不会有感觉了。 夫妻二人在这边替女儿操心,女儿却在那边操心别人的事。 此时的林妙正在qq上跟鲁西西说着梁守一的事情,鲁西西告诉她,梁守一往她们宿舍打电话了,说他想到她们宿舍拜访,问她们什么时候方便。 林妙取笑道:“你是不是告诉他,任何时候都方便了?” 鲁西西说:“我哪敢随便约,要看大小姐你什么时候有空,他可是来拜访你的,他又不认识我。” 林妙说:“你接待他不就完了?你觊觎了他那么久,一个人去,正好方便行事。” 鲁西西发过来一个留哈喇子的表情,但书面表达是:“我不想qj或yj,我不想ons,我想跟他认认真真地开始。所以你一定要来,要正式介绍我给他认识,就像我从不知道他,只是出于对你的友情和乐于助人的精神而给他辅导英语一样。” 林妙答应道:“好吧,不过具体时间我暂时还不能确定,你也知道,我现在是上班族了,除了双休,平时都得听老板的调遣和安排。” 鲁西西提醒她:“马上要答辩了,你可别误了正事。” 林妙说:“没事,论文已经收尾了,准备今晚最后看过一遍就发到马老师信箱里。” 第三十三章 第一天上班(一) 虽然答应了鲁西西去学校陪她守株待兔——等着梁帅哥上门。但林妙也跟她说清楚了,刚刚应聘上的人,不可能第一天就请假不去,新开的茅厕还三天香呢,所以,星期一,她乖乖地6点起床赶去广告公司上班了。 楼下等电梯的时候,远远地就见盛聪踩着白色高跟鞋施施然地走来,林妙正准备闪到人群后面去,眼尖的盛聪已经看见了她,像多年老友一样朝她挥手。 于是两个人一起走进电梯,盛聪很体贴地问:“看你填的家庭住址在五马路那边,过来要一个多小时吧,那你不得6点就起床?” “是啊,没办法,怕迟到嘛。” 盛聪“啊”了一声:“难道boss没跟你说吗?我们平时都是9点上班的,你7点起来就可以了,老是6点,谁受得了。” 林妙看了盛聪一眼:“那盛副经理怎么这会儿就来了呢?” 此时电梯已经到了9楼,盛聪边走边说:“我习惯早起,而且来早点可以收拾整理一下办公室,烧点开水啥的。你不知道,boss每天早上一来就要喝咖啡的,咖啡对他就跟早餐奶一样……” 听着她絮絮叨叨的说着,林妙突然发现自己不讨厌她了。她如此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名义上是副经理,实际上连秘书和打杂小妹的差使也兼着。这样的袖珍公司,工资不可能很高,其他各项福利保障之类的多半不全甚至没有,职务上也没有任何发展空间。是什么令她如此尽心尽力呢?除了对夏以南的爱,林妙想不出别的了。 其实林妙起床后就想起了夏以南说过9点上班的话,她还是没有磨蹭就出门了,想的也是早点来做做卫生。虽然是独女,来自农村的父母可没有惯她,从小就培养她做家务,所以在80后的女孩子中,她可能算比较能干的,一般的家务活都会。林妈还总是教育她:“一个勤快的人走到哪里都比懒人受欢迎。”或者“一个人的讨厌程度跟他的懒惰程度是成正比的。” 事实证明林妈的教育是成功的,林妙跟室友关系一向就处得很好,大学时候是,现在跟鲁西西也是。 等到夏以南来上班的时候看到了就是这副情景:他的办公室窗明几净,他的办公桌椅纤尘不染,他的水晶球闪闪发亮,他的烟灰缸纯洁如新。 然后,他的眼睛猛地睁大,放射出异样的光芒。 他的办公椅旁,一个女人正撅着圆圆的翘翘的臀部在椅子下面忙活着。 努力按耐住蠢蠢欲动的情绪,他含着笑问:“你在干嘛呢?” “哦,我在擦椅子腿。”这一点很明显好不?不明白经理大人为什么要她回答如此白痴的问题。 “老天,你这么勤快,我是不是还要付你清洁工的费用啊?” “如果你乐意付的话,我当然……很乐意收,嘿嘿。”说完,林妙抬起头朝夏以南一笑,脸儿红得跟苹果似的,又水灵又红润,让人恨不得咬一口。 夏以南心里涌起了一个疑问:“呃,你是怎么逃过那么多狼口虎口,平安地活到现在,然后走到我公司来的?” “什么?”林妙正弯腰在水里拧抹布,没听懂他这么玄妙的问句。 “boss,电话!”盛聪出现在办公室门口,一把提起装满污水的塑料桶就往卫生间走,心里那个懊恼就别提了。她带领下属给经理室做清洁,中途隔壁电话响了她过去接,就在这时候夏以南来了,看见了勤奋劳动的林妙,没看见她!但愿抢着泼水能换回点损失。 可等她提着一桶干净水回去,夏以南已经带着林妙出来了,看见她就说:“我们有事出去,你就留在这里守着吧。” “哦,好的。” 好他妈的,才来一天就“我们”了?就出则成双入则成对了? 回到办公室,盛聪气得把水桶往地上一掼。这下好了,劣质塑料桶立刻从底上裂了一条缝,变成了一个漏斗,水流了一地。 林妙手忙脚乱地找拖把,这时门口出现一个人说:“这是怎么啦?水太多了,拖把不中的,要用扫帚扫。”边说边找来扫帚,手脚麻利地把水往外面扫,盛聪则跟在后来用拖把拖,好不容易清除了水患。 忙完了这个,盛聪才坐下来问他:“你请假好几天去哪儿了呀?boss这几天可郁闷呢,那两个走了,他以为你也要走。你要是今天还不来报道,可能我们又要招财务人员了。” 张景生,也就是盛夏广告公司的财务副经理向隔壁房间指了指,神秘兮兮地问:“夏经理不在吧?” 盛聪奇怪地看着他:“boss刚刚带着一个女孩子下午了,你没遇见他?” “没有啊。” “不可能啊,他们走了不超过三分钟,他们下去时候应该正好在楼下碰到你。” “真的没看到。” “路上也没有?” “没有。” 盛聪心里的疑团增大了,这两个人明明说要出去的,为什么没下楼? “很好理解呀,他们下楼后去了停车场,正好跟我错过了。我说,你干嘛纠结这种小细节啊?”张景生盯着她问。 盛聪不停地摆弄着自己桌上的东西,脸上不自然地笑了笑说:“没什么啊,我只是觉得奇怪而已。” 张景生叹道:“聪明妹妹,你什么方面都聪明,就是在情字上看不透啊。” 盛聪抬起头说:“看得透的人比较幸福吗?他们看我傻,我看他们是懦夫,是刻意麻木。” 张景生赶紧举起白旗:“好好好,不争,不争,和为贵。” 第三十四章 第一天上班(二) 此时的夏以南和林妙在哪里呢? 在地下停车场,夏以南同学的黑色卡罗拉车里。 声明,他们可没有躲在里面做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只是夏以南的车又出故障了。 夏以南心里那个郁闷啊:一个男人,有车本是件光彩的事,带着喜欢的mm坐上自己的车子更是件幸福的事。可如果车子发不动,捣鼓半天弄得满手油污后还是撅在那里,那男人的脸上就只剩下两个字:尴尬。 夏以南看着身边的mm,突然记起第一天遇到她的时候,这车子也是早上起来莫名其妙地“死”在自家楼下,害得他只好临时打车去学校,差点错过了复试。难不成,他的座驾和他的mm天生相克? 为什么呢?港台电影里把女朋友叫“马子”,车也是马儿,所以,生怕失宠于他,要给mm来个下马威。这说明,连他的车子都感受到了他和mm之间的奇妙缘分和强烈磁场! 林妙冷眼旁观,看身边的男人无缘无故露出一副“黄鼠狼刚偷吃了一只鸡”的表情,心里觉得毛毛的,只好努力找话题:“夏经理,你跟人家约了时间没有?” “跟谁?”夏以南竟然楞了一下。 “你不是要说今天带我去跑业务的吗?”林妙看他的眼神有点奇怪。 夏以南笑着说:“今天暂时不跑了,我带你去那套房子看看。”这就是当老板的好处啊,想翘班就翘班。 林妙看着他的笑脸,这人明明车坏了,为什么好像还很高兴的样子?想他那车一时半会也弄不好,林妙提议:“如果只是看房子,反正离这里也不远,不如我们就走过去吧,你的车只好让修理部的人来处理了。” 夏以南叹了一口气:“这车前不久才修过,买了不到两年,就这样了。我们卡罗拉车友群里50几号人,估计就我的车送修理部的次数最多。” 林妙噗哧一笑:“那恭喜你,你的车肯定是车友群里使用寿命最长的一辆。” “为什么?” “拿人做参照:越是小毛病不断,老是往医院跑的人越长寿;越是那种平时身体倍儿棒,吃嘛嘛儿香的家伙越是不经折腾,一倒下去就完了的。” 夏以南手一拍:“你不亏叫林妙,说得太妙了!今晚进群的时候我就这话学给他们听,看他们还敢不敢取笑我。”说到这里,忽然想了一件事:“我们下个月有一个车友dv大赛,他们都带女伴的,我每次可怜兮兮的一个人,你能不能陪我去一下?” “dv比赛是比什么啊?请原谅,我是个书呆子,没玩过这些时尚玩意。”林妙显得有点为难,人不熟悉,玩的东西也不熟悉,去了,不是跟傻子一样吗? 但夏以南的兴致很高,眉飞色舞地告诉她:“其实就是驴友自驾游,不过是4s店出面组织的。一般的流程是,大家先集合,再一起到某个风景区,拍些照片、录像,然后放在一起评比。最高奖励是一台价值5000多的数码相机,二等奖是手机,还有三等奖,参与奖,反正只要去的都有奖,这本来就是商家搞的答谢酬宾活动。” 林妙笑着摇头:“看来现在汽车行业也不景气,车子卖出去了还要这么巴结顾客。” 夏以南倒没这么以为:“不能说不景气,要说景气,哪个行业很景气呢?任何行业竞争压力都大,所以都挖空心思吸引客户。像我们这个dv赛,每举行一次,就会在网上制作一个很精美的专题,每次应该都能吸引一些顾客吧。还有,每次车队驶过市区时,整整齐齐几十辆车排着,这本来就是一次很拉风的动态广告啊。” 林妙眼睛一亮:“几十辆同一品牌的车一起出行,那的确壮观,很吸引眼球的。请问你们一般排成什么形状?” 夏以南看她眉眼弯弯,一脸的捉狭,瞪了她一眼说:“我知道你在琢磨什么,无非就是想说我们一会儿排成s型,一会儿排成b型,对不对?” “没有,绝对没有”,林妙忍住笑说:“我是在由衷感叹,现在市场这么疲软,不挖空心思想些花头,生意真的很难做,因为,可替代产品太多了。” “市场疲软就疲软吧,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过程,不可能总是坚挺的。” 林妙把头转向别处,这话怎么听起来那么别扭?市场又不是某海绵体,疲软的反义词是坚挺吗? 林妙不吭声,夏以南也沉默了,因为他也想到了别的。不过不是由“疲软”引申的,他说到“疲软、坚挺”这些词时脑袋里真没有想歪,这会儿人家可纯洁呢,想的都圣洁美好的东西,比如,爱情。 他在想:真正美好的爱情,就是双方都是不可替代的。这种不可替代的纯净度越高,爱情越牢固,反之,则越疲软,呃,更正,是松散。 照常理,到他这个年龄,恋爱也谈过几场了,对感情就算做不到很“淡定”,起码也不该这样一头扎进去,还没正式开始就把对方看成不可替代的了。可是,感情的事从来都是身不由己的,人终究不过是自己感情的奴隶,你爱上谁身不由己,不爱了也同样身不由己。 到了二十八岁,还能找到一个让自己觉得不可替代的人,他觉得这是一种难得的幸运。 只是对方是不是也这样想的呢? 当然这话他不敢问,他们现在还只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朋友 此时是6月,外面马路中间的花坛里,月季花开得正艳,而且一路漫烧,一眼望不到头。看几个乡下人打扮的妇女在花坛里忙活,林妙停下来问:“这些花是你们种的吗?” “是啊,是我们几个种的。” “一整条街都是?” “不只这条街,附近几条街也是我们几个负责。”回话的妇女脸晒得红红的,衣着极为朴素甚至寒酸,但笑容很动人,话语中甚至带着几分骄傲的意味。 “你们,是从下面来的吧?” “是,我们几个都是天门人。” 林妙本来还想问问她们收入如何,可又觉得一个陌生人不该问这种敏感问题。跟她们道别后,她才问夏以南:“你说她们的收入水平怎样?” 夏以南摇头道:“不知道,她们应该属于环保局招聘的工人,跟扫街的收入差不多,一个月几百块吧,不会很高。” 林妙本想说“好低”,可再一想,甲级写字楼里的所谓白领文员一月也就1000多,甚至还有800的,她们还能指望多高呢?再说,她们的工作环境不见得比甲级写字楼差,几个女人一起种种花,聊聊天,工作也不累,每月挣几百块钱养活自己,在失业率居高不下的今天,已经不错了。 “如果工资有800的话,不如我也跟她们一起种花好了。”林妙由衷地说。 “估计没有,500-600的样子吧。” “那还不如当保姆呢,听说当保姆的工资已经上千了。” “那是有特殊要求的保姆。” “什么特殊要求?”林妙斜了他一眼。 夏以南叹气:“女孩子,要思想纯洁点,我不否认有你说的那种性质的保姆,但我指的是,家里有产妇、病人,老人等情况。像我认识的一个车友,他夫妻俩都忙,晚上经常有饭局,保姆不仅要做家务,接送小孩,晚上还要辅导小孩子做作业。这样就不只是工作量的问题了,还要求对方有一定的文化水平。现在所谓的‘大学生保姆’就是属于此类,他们的月薪一般超过1000,还管吃管住。一般的家政服务,一月才4-500的,比这些种花工人还低呢,做家务多繁琐,又累又闷,还整天关在家。” 林妙说:“也是,这样比起来,种花比当保姆还要好些,不过呢,会种花也算有一技之长,不像家政服务,没有什么技术含量。” 两个人沿着月季花开的道路边走边聊,很快就到了一处高楼下。见夏以南径直往里走,林妙停顿了一下才跟上,然后不安地说:“我昨天还在报纸上看到了这楼盘的广告,崭新的房子,现在还在卖呢。” “是啊,新楼盘嘛,还有少量现房没售完。”夏以南的语气很自然。 “可是”,林妙越想越不对劲:“你朋友刚买的新房子,一天都没住就借给别人住?” “他买了房之后就调到外地分公司去了,没法住,反正空着也是空着,就好心借给你啰,是你自己非要租。” “他可以卖掉。” “他又不缺这点钱,留套房产不好?不是还有很多人专门买房收租金的吗?” “不对!”林妙猛地站住了:“如果真是置产收租,不可能一开始说借给我住,后来又只是象征性地收一点房租。你老实告诉我,这房子到底是谁的?” 第三十五章 流动课堂 林妙坚持不问清楚不上楼,夏以南只好举手投降:“我招供!这房子是我买的,当初买的时候的确是打算用来收租的,因为这附近写字楼多,租给单身白领应该很抢手。但你来了后,我就准备借给你住,反正我也不靠那点房租过日子,不过不想把钱放在银行而已。再说了,你是我的员工,我有义务给你提供住处的。” “那盛副经理住在哪儿呢?”如果每个员工都提供宿舍的话,她住进去也心安理理得一些。 “她家离这儿不远,如果很远的话,我会给她提供住处的,请相信我是最有人情味的老板。” 也就是说,并非人人都有此等待遇,“会提供”和“已提供”是有本质区别的。 不过,已经走到这儿,为表明自己的清高硬是不进去也过了点。林妙决定,以后努力工作,让自己“物有所值”就是了。 虽然进去的时候有点勉强,但房门打开的那一刹那,林妙的眼睛还是一下子亮了。如果这会儿是演动画片的话,那肯定是眼睛里直往外冒猩猩了,对不起,是星星。 介个就是她梦想的房子啊,她只是有点不敢相信:“这真的只有48平米吗?” “真的,我可以把房产证拿给你看。” “才48平,居然有卧室、客厅和书房,你不是说一室一厅的?” “你注意看,书房其实是阳台改装的,再在阳台外面安装了一个室外晒衣架。” 林妙啧啧赞叹:“果然!其实人活在这世上,需要的空间真的不大,区区48平米,就可以让一个人安居乐业了。如果不要孩子的话,夫妻俩甚至可以在这样的房子里住一辈子。” 夏以南点了点头:“如果这夫妻俩都不爱攀比,不爱慕虚荣的话,是可以的。”见林妙四处打量,脸上的表情颇为感慨,笑着问:“你是不是想起了杜甫的那两句诗,‘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虽然没想到诗,意思其实接近了。这房子面积不大,一般的人,只要好好努力,拥有一套这样的房子并非可望不可及。”就算在小广告公司打工,底薪才1000元,但只要肯多出去跑,多拿些提成,平时勤俭节约,多存钱。到时候跟父母借一点,先付个首付,再挣钱还贷就行了。 林妙一直就认为:对生活要求越高的人,越不容易获得幸福。不如把目标放低点,比如,只觊觎48平的小房而不是148平的大房,会容易实现得多。当盯牢148平的人还在苦苦挣首付的时候,48平的住户已经在温馨的小客厅里翘着二郎腿嗑瓜子看电视了。 两个人在房子里转了转,夏以南突然问:“如果现在要你推销这种小户型房子,你认为广告词应该怎么写?” 林妙一愣:“面试还没结束吗?我以为我今天是来上班的。” “这不是面试,这是工作能力训练,请认真对待。” 看夏以南来真格的了,林妙也不敢马虎,一面在客厅里来回踱步一面紧急思考,脑子里不断闪过曾经见过和听过的那些广告词。终于,她停下脚步说:“锦绣园阳光小户型,最少的首付,最低的月供,最温馨的家!” “哇!”夏以南连连鼓掌叫好:“原来我招了个广告人才!我很苛刻,不随便夸奖别人的,但你这广告词的确不赖,简洁明了,直接突出优点,比那些动辄几百上千字的文案好多了。” 说到这里,他喊林妙跟他一起在客厅坐下,从随身携带的公文包外层摸出一张报纸,摊在茶几上。林妙凑过去一看,翻开的这一页正好是一家楼盘的整版广告,最上面是两行硕大的字:如果不是泰式皇家园林,凤凰城当以花园洋房闻名。 往下看是稍小一号的字体:如果你不知道,内环花园洋房稀缺罕有,昙华林千年文脉仅此一栋;两江一湖,28000平米泰式皇家园林,仅是陪衬;70年华润,20年香港物管,仅为标准。如果你不知道,这里的洋房送164平米的前庭后院,送54平米的花园露台,150平方米的使用面积胜过170平米的普通高层。你也就不会知道,4年凤凰城,洋房更应闻名全城,内环现房花园洋房,150平米享受170平米的面积…… 林妙移开眼睛:“我头晕,他说的啥?” 夏以南揉了揉太阳穴:“我眼花,不知道说的啥,就知道是一卖房子的。” 林妙问:“他家房子有啥优点?” 夏以南两手一伸,做了一个豪情万丈的动作:“两江一湖,千年文脉,仅此一栋!” 林妙捂嘴而笑:“整个荆楚大地都是两江一湖,千年文脉,不对,应该说万年文脉,从屈原算起也有几千年了。” 夏以南打算收起报纸,林妙说:“等下,那下面还有很多密密麻麻的小字,等我头不昏来再好好看看,也许下面能提供一点有用的信息。” “别看了”,夏以南把报纸叠了起来:“如果一个广告界面让你眼睛都看花,脑袋都绕晕了还没看出实用信息,这广告文案可以说是完全失败的。还有,让人头晕的原因不只是文字本身故作优雅高深,还有他的色彩搭配也很成问题。红底白字,乍一看很醒目,但只要稍微多停留一会儿眼睛就不舒服了。” 林妙表示赞同:“是的,大面积的红色,本来就具有很强的冲击性效果,但只适宜一瞥,看久了会心烦意乱。偏偏广告词又这么拗口,一般的人还没看到下面的小字就扔下了。” 夏以南把“反面教材”重新放回公文包,然后提出了新的问题:“现在你接的是装修公司的文案,你要用什么样的广告词来打动这家小户型房主呢?我的意思是,假如他还没装修的话。” “装修公司不会请专门的广告人做文案吧,他们公司小,一般就自己找活儿了,哪里舍得出这个钱。” “我的条件是假设,你就不要考虑现实性了。”夏以南很坚持。 “可是”,林妙也有她的想法:“除了排名前几的大装修公司,一般的装修公司就算请广告公司做文案打广告,能有多少钱给啊,几百块看有没有?” 夏以南深吸一口气说:“好了,你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这比你回答我的问题还重要。” “什么问题?” 夏以南还没回答,一阵小鸟唧啾声响起,林妙摸头不着脑,夏以南也纳闷地说:“从没住过人的新房子,怎么会有人按门铃?” 第三十六章 钟点工大婶启示录 听到门铃声,夏以南过去拉开门,一位大婶模样的人站在外面问:“请问三牲(先生)和骚姐(小姐),累们介里需要囧点工吗?” 夏以南回头看着林妙,;林妙一面回话一面抓头:“不需要”。大婶不明出处的弯管子普通话,问的应该是钟点工吧? 大婶毫不气馁,依然笑容满面地说:“混便宜的,罚不了累们多扫钱,累们男轻人都不爱做家务,小戏后在尕里皱没做过,现介自尕住,一哈子哪里学得来?交给俺们就嚎了,一小时才细(10)快,还不够累们打一次弟弟(的的)。” 如果不是林妙在,夏以南肯定就直接把门关上了。上门推销的多了去了,要人人都耐着性子听他们啰嗦完,一天不用干别的事了。 林妙只得重复了一次自己的答案:“不需要,房子又不大,我自己做得过来。”虽然大婶的话她听得似懂非懂,但大意是明白的,就是在继续游说拉客(户)。 大婶往里面看了一眼:“房几不大的话,尕(价)钱还扣以便宜一点,一小时我几修9块好了。” 见林妙还是不答应,她又自动减价:“那8块?”她比了个八字手势。 “真的不需要,我还愿意做点家务,就当锻炼身体好了。”林妙已经有点不耐烦了。 大婶露出了一副壮士断腕的表情:“那翠块!介已经细全城最逮价了,不甚你扣以出客问哈子,藕做囧点工几年,从没做过介样的尕格,细在细看三牲和骚姐面善,一看皱投缘……” 她的话终于被忍无可忍的两人关在了门外。 林妙一面往客厅走一面摇头:“从没遇到过这样的人,你上门找活儿的,人家说不要就算了,还死缠乱打。这年头大家都很小心,不认识的人,连门都不会开的。如果是我一个人在,我肯定不开。” “我一个人,猫眼里看是不认识的,也不会开的,因为99%是推销的,我懒得跟他们费唇舌。” 过了一会儿夏以南又说:“正因为这样,她才一直纠缠,不断自己减价,因为她叫开一扇门不容易。而且我怀疑,她已经在这附近,很可能就是这个单元里找到了一家做清洁的,所以特别想在此地多找几家,只要既可以节约时间,又可以节约交通费。” 林妙说:“我不是不理解她,她们是这个社会活得最辛苦,挣钱也最少的人。但就算是这样,也不能强买强卖吧。我不需要就是不需要,她价钱再低我也不会请。一间才48平米的房子,白天还基本没人,根本没多少卫生要做,我自己最多半小时就收拾好了。” 夏以南笑道:“从这件事可以引申出一个很重要的原理,或规则。” 林妙忍俊不禁地看着他:“你如果进大学教书的话,肯定是个好老师,因为你特别循循善诱,擅于从日常事件、日常对话中引伸出‘重要理论’,这比那些只会念书的老学究们好多了,你教书肯定很受欢迎的。” “可以考虑!你的这番鼓励给我一个非常重要的启示,对我的人生意义重大。这不是信口开河,不是哄美女开心,总之谢谢你!”说完,很郑重地握住林妙的手摇了两下。 林妙笑得花枝乱颤:“我接受你的感激,因为我今天已经令你领悟到了很多‘重要’的启示,有些甚至已经上升到‘人生意义’的高度,哈哈。”还说不是哄美女开心,做广告的男人,是不是都口才一流,油嘴滑舌,哄起女人来一套一套的。 “真的啦。你坐下来听我说了之后就知道我不是瞎扯了。” 既然上司都这样说了,林妙只得依言坐下,摆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夏以南也在她身边坐下。林妙笑道:“请大人按顺序来吧,一共有三条‘重要理论’。” 虽然是戏谑性质的,林妙还是从包包里拿出了圆珠笔和笔记本。 “第一条,是针对你说没必要拉小装修公司的生意而言的。” “嗯,垦经理大人指示。”林妙拿起笔做好了随时记录的准备。 “请示不敢,大家都是同学,一起总结,一起进步吧。” 总算还记得谦虚二字是怎么写的。不过好歹人家也是上司,又是广告前辈,所以林妙还是很虚心地问:“我这句话里到底有什么问题呢?” 夏以南不客气地指出:“问题大呢,这是推广客户的方向性问题,方向错了,做太多的努力都是无用功。当然了,你这句话本身并没错,因为说的都是事实。但你说出这个事实的时候,忘了我们自己的家底!你嫌人家公司小,装修公司再小也有几个骨干,其余的工人他们随时可以招的,也就说,他们再小,也比我们大。大装修公司预算多,但人家反过来是不是又嫌我们的公司小了?毕竟,还有很多大广告公司可以选择。” “是的,你说得对。”林妙点头表示接受意见,你比别人还小,有什么资格嫌弃别人? 夏以南接着分析:“因为我们自己的公司小,无法与4a广告公司争大饼,所以我曾多次在公司的碰头会上反复强调,我们的目标市场就是照顾那些4a广告公司忽略的客户。” “夹缝生存法则?” “是的,但4a公司的市场氛围不见得比我们宽松,他们有他们的夹缝,只是在另一个平台罢了。我曾总结出4a公司的几大流弊,并且打印成文字,我看看包里有没有,有就给你一份。” “嗯”,林妙只能感叹,读哲学的人果然不一样,什么都喜欢上升到理论层面。 夏以南在公文包里翻了一通后说:“没有,这个先不管它我们接着刚才地讲。” “好的!” 夏以南于继续“指点江山”:“我们想求生存,就要克服这些流弊,一方面争取4a公司忽略的客户,一方面觊觎他们得罪的大客户。他们忽略的自然都是些小客户,但小客户有小客户的价值,小客户户多了,就跟卖东西薄利多销一样,也有不错的收益。比如你说的,小装修公司就算请我们做文案,不过几百块的预算。但本市小装修公司有多少?如果能拉到10家,就有几千的收益了。你一家做得好,有效果,其他小装修公司也会跟进。别说没这种可能,同一行业的最爱攀比,互相盯得很紧的,一家公司有什么新举措,马上别的公司就会知道。” 林妙飞快地记录着,她不得不承认,夏以南分析的这些的确很有道理,小公司的广告预算不多,但小公司本身是个庞大的数字。她突然悟到,那么多小广告公司能生存,依托的正是这些数目巨大的小企业小公司的存在。 但既然是职场新人,就免不了抱着一点“小广告公司战败4a公司拿下大订单”的幻想,她试着问夏以南:“经理你有没有试着拉拉大客户呢?” “有,怎么没有?你以为我这些经验都是书上看来的,不是,都是从无数次失败的经验中总结出来的。一开始,我以为仗着自己的头脑和口才,能够突破局限,拉到大客户,一笔单子就抵别人一月甚至一年。就因为抱着这样的想法,最开始三个月我几乎没有收入,连员工的工资就是我妈拿钱出来贴补的。三个月后,我妈说,事不过三,以后她不会再贴,如果我还是零收入,就不如关门大吉,不然岂不成了无底洞?这样才逼得我想办法,最后找到一个高中同学,他在一家4a广告公司做事,我求他给我介绍一两个客户救救急。他问我几百块的单子接不接,我一口答应了,有几百块总比没有好。” “你那同学也是,人家八百年求一回,也介绍稍微大点的给你呀。”嘴上肯定要替上司说话,但心里,林妙也知道,同业是冤家,关系再好的朋友也不可能把自己的客户介绍给别人,除非自己不想干了。 夏以南摇头苦笑道:“这几百块还不只是文案呢,人家还要录影,还要刻碟子。我又特别用心,碟子都拣好的买,光这一单,是做亏了的。但世间事,冥冥中自有公平在,从这以后,境况就好起来了,有时候甚至还有人自己找上门来。当然,这种好事就跟瞎猫碰到死老鼠一样,难得碰到一回。基本上,还是靠出去拉才有。” 说起创业史,任何人都一把辛酸泪,还好夏以南没有一直回忆下去,而是及时打住做总结报告:“大客户不是完全没可能,奇迹总是存在的。但小公司如果一味在这上面下功夫,很可能出现像我那样三个月发不出工资的情况。” “可是,如果拉到了,就可以吃三个月啊。”新人没那么容易放弃幻想的。 “是的”,夏以南并不否认这点,还得意地一笑说:“今年考博之前,我就很幸运地拉到了一单,一下子把今年一年的房租税费都解决了。要是还背着这个,我也不可能有闲心跟你在这里聊天了。没压力的感觉真是好啊。” 林妙马上提醒他:“你还有员工的工资没着落呢。” 她明白在上司陶醉于自己过去的成功经历时这样说很煞风景,但没办法,谁叫她是等着发工资的员工之一呢。 “这个也有着落了,我又不只做那一单,后来还接了许多小的。”夏以南心情还是很好,没压力的感觉果然好。 林妙有点佩服了,能大小通吃的能人啊,于是更虚心地取经:“那个大单子是怎么拉到的?” 说到这个,夏以南眉飞色舞:“磨了两个月才磨到的,但我肯磨,也是因为那个经理给了我希望。我进他办公室的时候,他桌上已经放了好几个文案,我随便瞄一眼,就看到了一家很有名的4a公司的名字。说实话,当时我心里是没抱什么指望的,但我把我的文案拿给他的时候,他没有说‘先留在这里吧,我等会再看’,而是当场就打开了,打开后还很耐心地一直看了下去。因为觉得有点谱,我才一直磨着,磨了两个月才松口,又给我提了n多问题,总之就是横挑鼻子竖挑眼,但我都一一照办,修改了无数次,最后才通过的。” “不容易,您辛苦了!”林妙由衷地说。 “我不怕辛苦,只要有价值。” “同排!” “你当你在论坛灌水呢”,夏以南好笑地瞪了她一眼,然后继续进行理论总结:“做一个广告人,要学会察言观色,不放过任何一个潜在的客户,也不浪费时间在完全不可能的客户身上。” 林妙马上奉上论据:“就像刚刚那位钟点工大婶,就是浪费时间在完全不可能的客户身上。” 夏以南点头:“正解!她求职的心再切,价格压得再低也没用,因为你根本没打算请,甚至,就算她免费你也不会用,你还怕她别有用心呢。” “是啊,放个陌生人进来是不安全,即使她是大婶也一样,监狱里面大婶级别的犯人也不少吧。我就算要找,也会去正规的家政公司。” 这天晚上,林妙同学像写哲学论文一样,在笔记本上工工整整地写下了《钟点工大婶启示录》: 1、拉客户之前要证明自己是可信赖的,具体操作方法是,有证拿证,没证拿盖有公章的文件。如果有获奖证书,则更有说服力。 2、如果对方一看就对你完全不感兴趣,继续纠缠毫无意义,只是白白浪费时间。 3、只要对方表现出一点点兴趣,就要打点起千百倍的热情和干劲去争取,不到被彻底拍死,决不轻言放弃! 4、大婶如果穿得干净点,漂亮点,去男房主那里拉客(户)效果会好些,但要随时做好防狼准备。so,本周五下午去买pl新衣,本周六去跆拳道馆报名。 第三十七章 梁同学来了 今天是林妙跟鲁西西约好正式接见梁守一的日子。 对鲁西西的心理,林妙实在是觉得有点难理解。正常情况下,女人不是都生怕自己喜欢的男人被别的女孩分去注意力了吗?怎么会有人跟暗恋对象见面,还特意找个大灯泡夹在中间的? 琢磨来琢磨去,姑且当她胆小怕生,第一次跟暗恋对象见面会心慌,所以需要一个同伴缓冲一下那种紧张气氛吧。 所以先一天她就跟夏以南说:“明天能不能麻烦你给我拨个电话,只耽误你一分钟就好了。” “非常乐意,耽误多少分钟都行。”夏以南先笑着满口答应下来,再提出疑问:“这个电话有什么玄机吗?如果你不愿意回答这个问题,那换一个简单的,我什么时候打比较合适呢?” “这个,现在我也不能确定”,林妙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因为他们只约了大致时间。 低头想了想,又说:“到时候我提前半小时打你的电话,你不用接,半小时后你往回拨就行了。” 夏以南的眼睛眯了起来,脸色也瞬间突变:“你不会是要去相亲吧?这种电话我给好几个哥们儿打过了,都是半小时后打。如果遇到中意的,敷衍几句继续相;不中意就趁机开溜。” “绝对不是”,看他这么介意,林妙只好把事情的原委说了一遍。这事找本校同学不大合适,鲁西西跟梁守一的事八字还没一撇,先就嚷嚷出去不好,万一最后成不了呢?女生倒追还追不上,被人知道了很丢人的。 过滤了半天人选,最后才想到夏以南。公司老板召唤,不仅可以理直气壮地跑路,鲁西西也不会怀疑她是故意,因为没人会彪悍到让老板配合做这种事,何况这老板还是簇簇新的。 梁守一真是个懂礼貌的好孩子,很随意的一次午间拜访,居然带了礼物!两个女生口里说:“这怎么好意思呢?”其实心里乐开了花,因为,那一袋子可不少,稍微瞄一眼就知道都是女生喜欢吃的零食。 当然鲁西西也准备了不少吃的东西,还纠结过要不要买包烟招待心上人,但遭到了林妙的强烈反对。林妙的理由是:两个女孩子的宿舍里有烟,是你抽还是我抽?如果我们都不抽,那就是哪个常来的男人要抽咯。 鲁西西还笨得跟她争:“我看重他的到访,专门为他买不行啊。” “行!你要买烟我就不来”,林妙不惜威胁:“你既然要装成因为我的缘故而随意认识他的,就拜托你装得像点好不?连烟都给他买,人家还不是你男友就这样了,以后你有多少钱养着他啊?人都是有劣根性的,第一次买了,第二次买不买?十次中只要有一次不买就会失望。要是你一辈子不买,偶尔给他买一回,他还会惊喜不已呢。” 鲁西西斜了她一眼:“说得你好像多有经验似的,自己也才交过一个男友。”意思是,就你这经历,没资格指导我如何跟男人交往的。 林妙不吭声了,如果鲁西西执意要按自己的想法行事,她又何必干涉呢?她的确只谈过一次恋爱,而且是以失败告终。那是她的初恋。两人从大二开始,谈了近三半,最后男方回到故乡,这段感情无疾而终。 这个结局本不是那么难接受,因为绝大多数大学生情侣都是这样,毕业就各奔天涯,从此各过各的日子。让她难过的是,男方自始至终没为两个人的未来做过任何努力。他家在一个中等城市,家里有点背景,毕业前就给他在那儿的法院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他毫无挣扎毫无遗憾地接受了,跟林妙说起这个来还不无炫耀之意。 所以他们和一般大学情侣不同的是,并没有拖到毕业那天才寿终正寝,而是毕业前两个月就提前嗝屁了——也就是男方在林妙面前炫耀父亲给自己找了份好工作的那天晚上。 因为之前两人闹别扭时也闹过分手,男孩还以为跟以前一样,第二天中午还跑到林妙的宿舍找她一起吃饭,但他没见到林妙,林妙回家了。 几天后,林妙索性抽个空把行李搬回了家,再把男孩的手机和qq号统统拉入黑名单。幸亏她一向谨慎,男方不提带她见父母,她也决不会带他见,虽然她家就在本市,男方并不知道她家在哪里。 她是天蝎座的女子,要么好好爱,认真爱,要么彻底分手,老死不相往来。没有中间状态。 一个从没把你纳入他人生规划的男人,以往跟他在一起的时间就当是交了学费,但以后,不值得再为他浪费哪怕一秒钟。 为了躲避他,林妙甚至没出席毕业典礼。只出席了班上同学在酒店订的“最后的晚餐”。初恋男友没出现,他自己也有“最后的晚餐”要吃。 曾经无比亲腻的两个人就这样分手了,那个一开始还谈笑风生的夜晚,因为男孩的一句话,成了记忆中最灰暗的一幕。她永远忘不了他当时的得意:“我今天拿到正式的接收函了,法院的公务员哦。我每次看到几千人为几个公务员名额打破头的画面就好笑,这些都是早就内定了的,考得再好有个屁用啊,考试就是个过场。” 男孩子吹嘘自己家里有背景没什么,嘲笑公务员考试背后有猫腻也没什么,真正让林妙心寒的是他那份志得意满的劲头。难道他从没想过这样就意味着两个人各奔东西,从此再难相见?还是,他对他们这段恋情的理解,本来就只是玩玩儿的,跟真正的生活,真正的婚姻毫不搭界?老天,这是她的初恋啊! 彻底死心了,反而没什么好争执的了。林妙又默默陪他走了一段路,调整自己纷乱的思绪,等到觉得自己不会流泪,能平静地开口道别了,才一字一句地说:“恭喜你找到了好工作,剩下的时间好好准备毕业论文吧,我们就不要再见面了,我也忙。” 男孩明显楞了一下:“你的意思是,以后都不见面了?” “是的,大家都忙,等忙过了这一阵子再说吧。” 男孩后来又嘀咕了什么林妙记不清了,只记得最后要上楼的时候,男孩满腹牢骚地朝她喊:“你这是什么态度,再过两个月就毕业了,你就不能对我好点?” 林妙理解他这句话的意思是:你就不能在最后给我留下一个美好的印象吗? 对不起,不能!在你没心没肺伤害别人的同时,没资格要求别人为了你日后的心理平衡而去伪装幸福。如果两个人居然能一直演戏到毕业,然后在分手的月台上流下几滴眼泪,那情景在林妙看来,只有一个字可以形容:恶!三个字:超级恶! “阿妙,你那里还有没有没做过的模拟题?” “啊,有,你等一下。”林妙一面翻抽屉,一面想,这两个人都准备开始做题了,她也可以功成身退了。因为怕喧宾夺主,所以她抱定了主意不吱声,这样他们俩哪怕没话找话也要交流,总不能大家都干坐着大眼瞪小眼吧。 看来,她的想法是对的,这两个人很快就熟络起来,现在都要进入正式辅导阶段了。 模拟试卷找出来,夏以南的电话也如期而至,林妙嗯啊几句,点头几次,然后说出了早就设计好的台词:“好好好,我马上就到。” “阿妙,什么事啊?” “公司有事,老板急招,不好意思,我先走了,你们俩慢慢聊。” 第三十八章 有些人总是阴魂不散 林妙从学生宿舍出来,看看时间快1点了,匆匆回家提行李。早上出门前都整理好了的,现在只需要拿到楼下叫辆车就行了。 还在回家的路上走着,手机又响了,一看联系人,林妙忙接起来:“夏经理,是我。” “你出来了没有?”夏以南的语气有点急迫。 “出来了,正要回家搬行李呢,怎么啦?” “出来了就好”,电话那头的人明显松了一口气,然后问:“你家住哪里的?我去帮你搬。” “不用,不用,我叫个的就行了,很方便的。”上司啊,又不是朋友,更不是男友,哪敢随意支使。 “告诉我地址。” “真的不用,叫个的士很……” “地址!” 简短的两个字,不容置疑的命令式,林妙只得老实招供。 等等,前面那张笑脸怎么看起来像某位故人,而且还是让她头皮发麻的那个? 一条直直的林荫路,躲也没处躲,而且对方还很有礼貌地打招呼:“嗨,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说完,林妙闭紧嘴巴低头赶路,对方却一如既往地不识趣,停在她面前说:“我到你们学校来过好多次,总碰不到你,今天总算老天开眼了。” 她只好抬起头面无表情地问:“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留在本市的大学同学里,只有熊猫到她家和宿舍玩过,林妙一再叮嘱她别告诉蔡勋。想不到校园这么大,都能被他随随便便撞到,只能叹一声冤家路窄。 佛氏说,缘有很多种,有善缘,也有孽缘。他们之间其实还够不上孽缘的等级,只是真的很烦,很影响情绪。 蔡勋对林妙的冷淡早就习以为常,如果她含情脉脉笑脸相迎,才会把他吓到。故而他照样笑眯眯地说:“是这样的,我一个女同学想考你导师的博士,想请你帮忙引荐引荐。” 自从林妙通过复试后,已经有好几个人让她“引荐”了,她不是不肯帮忙,只是她跟导师真的不熟,只能这样告诉他们:“没必要的,我考试前也只去过一次,他只是鼓励了一番,其余的啥都没说,范围都没划。我导师人很好,也没染上那些不良习气,你同学只管好好复习就行了。” 蔡勋一副“你好单蠢”的语气:“不是吧?大学里的黑幕我不知道听了多少,要真像你说的那样就好了。” 林妙禁不住怒火上扬,以往不愉快的记忆全部涌向脑海。从前跟这人做普通朋友的时候,就是因为他这个特点才疏远他的。整天愤世嫉俗,好像全天下没一个好人,哪里都有黑幕,富人的钱全是昧着良心污来的。他穷是因为他纯洁善良,要是他也肯昧良心,早就成百万富翁了。 最可气的是,这人还多次在外面散播谣言,最后传到前男友耳朵里,还曾跑来质问她是否脚踏两只船。 和前男友分手后,林妙索性连行李都搬回家里,一方面是为了躲前男友,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躲他。她一直忍着没去找他理论,是因为熊猫的一番话:“狗咬了你一口,难道你也要咬狗一口吗?他倒巴不得你去找他呢,这样又多了一次见你的机会,而且吵吵闹闹,在旁人看来,说不定还以为是小两口闹别扭,‘床头打床尾和’的那种。” 最后一句话把林妙雷到了九霄云外,鸡皮疙瘩恨不得用簸箕装。咬咬牙,她告诉自己:沉默是最好的蔑视。 事实证明她是对的。他再闹腾,她只管不搭理,时间长了,人家连听八卦的兴趣都没有了。一场情感闹剧没有女猪脚,全是男猪在那儿自说自话,除了换来一句“神经病”,还能有什么收获? 还以为他终于死心了,谁知道冷不丁又冒了出来。林妙努力克制住自己的情绪,说了一声:“我还有事,跟人约了时间”,就想拔腿走人。 但她忘了蔡勋的缠人功力,当初她还有男友的时候都没能挡住他的“热情”,何况现在? 一路追着不放,林妙在校门口几十米外停下,叹了一口气问:“你到底要怎样?两年多没见了,你这样突然跑出来是什么意思?” 蔡勋喜得抓耳挠腮,连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也想早点来看你呀,偏偏我那个破学校把我派到下面的分校去了,害我在那穷山沟里坐牢一样过了两年。两年的收入全部拿出来献给学校领导,这学期才把我给捞了上来。我回来就到处找你,还到你们院里去打听过你的住址,可你们那个教学秘书好凶哦,什么都问不出来。” 院里的教学秘书是个三十七的未婚女人,一个男人向她打听另一个女人的地址,她会告诉才怪。平时林妙也和其他学生一样讨厌她的阴阳怪气,不过今天倒庆幸教学秘书是她,而不是另一个热心阿姨。 “林妙,行李拿下来没有?我快到了。”电话里,夏以南如是说。 林妙忙说:“我知道了,马上就上去拖行李。”从学校坐公交车到公司要一个小时,他自己开车,一路通畅的话也要半个小时。要不是遇到蔡勋,她早到家了。 于是她说:“我真的约了人帮我搬家,现在人家已经到了我家楼下,我必须马上走,不能再奉陪了。”再不果断点,今日一天都别想脱身。 “我可以帮你搬啊。” 林妙几步跑到马路上,正好一辆出租开过来,她迅速拉开车门坐了进去,对师傅说:“快走,别让那个男的上车。” 出租车司机赶紧踩油门,走了一段距离才问:“刚那个是什么人啊?” 林妙正在低头编辑短信:“一个想追我的家伙,但我不喜欢他,几年前就跟他说清了的。” 司机竟然说:“那还挺痴情的嘛,这年头人都浮躁,肯花几年时间追一个人的很少了,你为什么不给他一个机会呢?这人长得也不差。” 林妙有点哭笑不得,怎么男人都这种观点,认为男人死缠乱打就是“痴情”,女人就该被感动。她问司机:“要是有一个你完全不喜欢的女人老是缠着你,你会给她机会吗?” 司机想了想说:“如果这女人有钱有势,我会;要是又丑又穷又作怪,那自然一脚踢到太平洋去了。” “你倒是很坦白。”林妙笑了起来:“我对他不是很了解,据说是农村人,无钱无势。” “你自己是本市的吗?”司机问。 “嗯。” “那就别理了,这小子估计动机也不纯,他追上你,买房的钱都省了,可以赖在你父母家白吃白喝,将来生了小孩也有免费的保姆,这买卖稳赚不赔啊。” 林妙倒不觉得蔡勋是冲着这来的,她也从没想过这些,只是单纯不喜欢而已。 林妙给蔡勋的短信是:“请不要再打扰我了,我是真的不喜欢你,男人要活得有尊严。”发出去的时候她还犹豫再三,怕太直接了,她也不想伤人。 蔡勋很快回复:“追自己喜欢的女人要什么尊严!要尊严就别追女人,一辈子打光棍,抱着尊严过一辈子好了。” 林妙无言以对,有些人的思维总是异于常人,你所认为的一切基本原则和规范,对他而言都是不存在的,他自有他的一套处事方式。 不能说他全是错的。至少,和他一起被下派到偏远分校的六个人中,迄今为止只有他一个人回省城了。 林妙甚至觉得,这个蔡勋将来说不定有些出息,北岛有两句著名的诗: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蔡勋这样的人,只要有土壤,会把卑鄙无耻演绎得淋漓尽致。 当然,不关她的事。 她和夏以南再次确定了一下停车位置,就把手机设置成静音,蔡勋的短信一条接一条地来,她再也懒得看。 可是,等她赶到家门口时,却并没有看到夏以南的车。 打夏以南的电话也没人接。 林妙慌了:几分钟前才通过电话呀,怎么人和车突然销声匿迹了? 第三十九章 我的极品爹娘(一) 林妙有点急了,不会那么倒霉,只几分钟的时间,就发生了一起车祸吧? 她不甘心地一遍一遍拨着夏以南的手机。待终于接通时,她的心快跳到了嗓子眼儿,默默祈祷着:老天保佑,可千万别是警察或其他什么人。 还好,接电话的是他本人。林妙按住自己的胸口,长吁了一口气。可是……旁边那是谁的笑声? 脑袋轰地一响,她努力抑制住声音中的异样问:“夏经理,你现在人在哪里?” “你猜”,然后是几个人的说话声和愉快的笑声。 林妙擦了一把冷汗,才小小声地问:“你不会,在我家里吧?”电话里跟着他一起傻笑的,怎么越听越像她那对极品爹娘? 夏以南开心地笑出了声:“就是啊,现在伯父伯母就在我旁边坐着,你要不要跟他们说几句话?” “不要不要,我马上上来。”林妙慌忙关掉电话,像有火烫一样把电话丢进包包里。 抬头看着不远处那扇熟悉的窗子,她发现自己的腿有点沉,几乎挪不动脚步。说实话,她已经没勇气回家了,想也想象得到家里现在是什么情景。 爹娘见了夏以南,那还不跟狗见了肉包子一样,呃,她当然不是说自己的爹娘是那啥啦,只是形容那种贪婪和急切而已。 前已言之,从她十八岁不到上大学的那一天起,她的父母就把她的日程表上排在最前头的“好好学习”四个字,改成了“找男人”。找了七年没找到,他们心里早就像长了毛一样,每天痒兮兮的。跟前男友谈了近三年也跟没跟家里通气,除了前男友本身的态度有问题外,林妙自己也委实不敢那么早让父母知道,怕他们发疯。 那次整整三年的地下活动都没露馅,这回还没开始就曝光啦?咳,说错了,根本就没有这回,她和夏以南又不是那种关系。他只是作为同事来家里帮忙搬东西而已。 想到这里林妙稍微定了定神,给自己打气说:没事没事,别自己吓自己,爸妈热情并没有错。客人上门,而且这人的身份还是自己的上司,又是好心过来帮忙搬家的,自然要热情接待了。遇到这种事,首先自己要稳住,不要太敏感,不要先自乱阵脚。 可问题是,爸妈老早就觊觎人家了啊,妈甚至下过“半年之内搞定”某人的通牒。现在他自己送上门去,那不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一面想,一面踩着软绵绵的步子上楼。但愿爹娘不要太极品了,稍微给她留点面子,千万别把话说得太露骨,让人家以为这家的女儿要亏本大甩卖。 不过,以爸妈的吝啬——他们自己有一个美好的名词,叫节约——倒贴嫁妆甩卖女儿的可能性不大。他们之所以对夏以南猛流口水,也是因为他经济条件还不错,如果是个穷光蛋,他们也不可能如此上心了。 夏以南有车有房有公司,长相嘛,也可以跻身帅哥行列,在她爹娘眼里属于最佳女婿人选。可怜的夏以南,好死不死自己送上门来,跟肥鸡仔遇到黄鼠狼,小白兔进了大狼窝没啥区别。 “阿妙,你怎么还不上去啊?别在下面磨蹭了,没什么不好意思的,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爸妈只会替你高兴。”林妙抬头望去,楼梯上,林爸正迎面走来。 林妙差点噎死过去,又不敢高声,她家住四楼,这里已经是三楼半了。她以求饶的口吻说:“爸,你瞎猜什么?这是我的上司,才认识几天,交道都没打几回,你和妈就别在那里自作多情了,人家有女朋友的。” 林爸在她身边站住了,很严肃地问:“他有女朋友?” “啊,是啊。”她胡乱点头。跟人家又没多熟,谁会去专门打听这个?前女友之事也是盛聪说的,至于现在有没有女友,她哪里知道。 林爸作怀疑状、深思状:“可他自己说没女友,这是你妈亲口问的。” 林妙的眉头皱得能打几个结了:“妈这是干嘛?人家就是来帮忙搬行李的,她问这些做什么。”生怕别人不知道她家里有个剩女,现在正在到处叫卖呀,真是丢人丢到家了。 林爸这回可是坚定地站在林妈这边,一个劲地帮她解释:“你妈也是为你好,这种基本原则问题,肯定要先打听清楚。你又是从哪里知道他有女友的呢?” 林妙不客气地给了老爸一个白眼:“我才不会像你们一样乱打听。我就那么一猜,他都快三十岁的人了,不该有女朋友吗?” 林爸的脸马上由阴转晴:“原来是瞎猜的。我就说,以南看起来就是很正派的孩子,怎么可能有女友骗我们说没有呢?你就别冤枉人家了,他对你可是很有心的,主动帮你搬行李,又主动上门来拜见我们,现在像这样厚道的男孩子不多了。5号楼那家的女孩你听说了没有?在外面偷偷摸摸跟人谈恋爱,两三年了父母都不知道,直到女儿有一天在浴室里滑倒流产了,弄得满池子的血,才知道有这么回事。” 林妙本来已经被老爹的“以南”打败了。可怜的夏以南,第一次上门就被她的爹娘一口一个“以南”,会不会太销魂了? 但后来,临楼女孩的故事又让她心有戚戚,那些已然淡忘的伤感又再次涌上心头,她不觉得关切地问:“那后来结婚了没有呢?” 林爸摇头:“没有。听说本来是打算结婚的,请贴都发出去了,但最后还是黄了,因为男方太贪,要了房又要车。” “什么?”林妙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听错了:“爸,你说的这家到底是女儿还是儿子啊。” “当然是女儿了”,林爸瞪了她一眼:“儿子会怀孕流产?” “既然这家是女儿,怎么会是男的要房要车呢?”女方结婚的时候要这些都有物质女的嫌疑了,何况男的。 林爸显然很乐意拿这样的反面教材教育女儿:“就因为这家的女儿已经怀孕流产了,而且因为是滑倒引起的,医生说有可能终身不育。你想哪个人家肯心甘情愿娶个不育的女人呢?所以提出了这么苛刻的条件,女方愿结就结,不结拉倒。女方看女儿都这样了,脊背硬不起来了,到处挪借,凑到了买房子的钱,男方又要女方追加一部车陪嫁,这才最后闹崩的。” “这样缺德的男人,这样缺德的家庭,不嫁也罢。”林妙气愤地慨叹。 “你当那家愿意受这窝囊气?可女儿已经这样了,以后还能嫁给谁?女孩子不自爱,遇到好人还好,遇到没良心的,就是这下场。”对女儿进行完处世教育,林爸马上把话题转到家里的那个人身上:“所以像以南这样,一开始谈就知道上门拜见女方爹妈的好孩子,你一定要好好把握,知道吗?” 林妙傻眼了,老爸这个弯是怎么转过来的?刚刚还在讲述5号楼的可怜女人遇到无良男人的悲惨故事,怎么一下子就变成夸夏以南了。她哭笑不得地说:“爸,拜托你,别乱想了,我跟他真不是你们以为的那种关系。才刚认识,连熟人都算不上,还半生不熟的,你们就开始拉郎配了,叫人家怎么想啊。” 林爸做了一个“暂停”的手势,随即又得意洋洋地说:“我跟你妈可没拉,是人家自己,自动主动上门的哦。” “好了,好了,不跟你瞎扯了,越说你越来劲”,要叫不明真相的邻居听见了就糟了,这栋楼里八卦大婶不要太多! 林妙向老爸摆了摆手说:“你快去‘上班’吧,你那些地主伙伴们正三缺一等着你呢。”林爸到股票交易大厅“上班”的时候,是靠跟一帮票友打拖拉机或斗地主混时间的。 林爸笑眯眯地下楼,嘴里说:“我今天不‘上班’,领了太后圣旨,要去菜场买菜。” “哦,难得难得,那你快去吧。”林爸每天忙着“上班”,买菜的时候可不多。 林妙往上走了几步,当视线接触到自家那扇红色的防盗门时,忽然“啊”了一声,猛地跑下楼去,在院子里追上林爸问:“爸,你买菜,是我们自己吃,还是……是……要待客?” 林爸乐不可支:“当然是待客了,自己吃的菜冰箱里就有。你妈特意交代要我多买点,准女婿上门,什么好吃买什么,别心疼钱。” “你们……”林妙脸上黑线直冒,几乎用哀恳的语气说:“爸,求求你别买了,跟我回去好不好?算我求你了”。 老爸老妈到底是怎么想的?没知识也要有常识,没常识也要看电视,连这种男女交往的基本规则都搞不懂,还只管添乱! 哪有女方家里这么上赶着巴结男方的,就算她跟夏以南果然是那层关系,女方家不是也得矜持点吗?男方还没请她家吃饭呢,她家就先大鱼大肉地招待上了? 可是林爸哪里肯听她的,反过来教育了她一番“待客之道”后,就乐呵呵地杀到菜场去了。 林妙呆呆地站在大门口,竟无语凝噎。 第四十章 我的极品爹娘(二) 但家终究是要回的,尤其当家里有一个华丽丽的“准女婿”的时候,逃避未免太不厚道。而且逃得了初一,逃不过十五。 光想到“准女婿”这个词,林妙就觉得头顶上一群群黑乌鸦乱飞。 打开自家铁门的时候她小心脏乱跳,手有点发抖,脚步有点虚浮。进得门去,看着那两张笑脸,她除了白痴一样跟着笑,不知道还能做什么。 “妙妙回来了就好了,妈可是替你陪了好久的客人了,现在你自己来吧,妈要去厨房做饭了。” 林妙愕然:“妈,才刚吃过中饭,你就做什么饭呀。”看妈那样子,敢情是乐糊涂了? 林妈可不糊涂,一样样数给她听:“那些干木耳、干海参要先发着,还有煨汤的沙吊子好久没用了,也要先洗出来。” 林妙简直服了老妈了,你再急着讨好“准女婿”,也要看看节令吧?干木耳干海参就够夸张了,还来什么汤,她忍不住提醒:“夏天还是不要煨汤喝的好,容易上火。” 林妈扫了她一眼,显然在怪她不懂事,嘴里则解释着:“老鸭汤是清热解毒的。放心,你妈当了一辈子家庭煮妇,难道还不知道哪种是冬天喝的哪种是夏天喝的?哎呀你带以南去你房里坐吧,到时候炒菜别熏到你们了,这抽油烟机效果不是很好,早就跟你爸说要换一个,他懒,一直拖一直拖。” 夏以南马上接口说:“阿姨,抽油烟机不好要早点换,不然油烟吸多了对身体不好。我有个朋友就是卖厨具的,我叫他送一台来,他们包送包安装,阿姨做晚饭之前就可以装好。” 林妈惊喜不已:“啊,真的呀,那就谢谢以南了,真是个体贴的好孩子。” 林妙站在客厅中央几乎成了木雕,这剧情,也太狗血了吧? 见夏以南真的拿出手机来联系装抽油烟机的事,她只差扑过去抢了,嘴里急急地说:“不敢麻烦夏经理,抽油烟机等我爸爸有空去买就好了。” 夏以南几句话讲完,很快就关掉手机说:“干嘛那么麻烦,一个电话就搞定了,他等下就会派人来安装的。” 林妙彻底变成了哑巴,偏偏林妈还跑过来催他们:“妙妙,带以南去你房里坐啊,你那边安静,还可以听听音乐,看看碟子什么的。” 林妙没说话,夏以南已经站起来问:“哪间是你的卧室?” 林妈手一指,夏以南径直走了进去。 林妙除了跟进去,还能有什么选择?反正今天一切都失控了。不速之客先登堂入室,然后她父母花痴一样喊人家“以南”,再赶鸭子一样把一个男人和自己的女儿赶进卧室。 接下来,他们是不是要把她身上绑根蝴蝶结,再放在床上送给人家?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件不可思议事件的始作俑者终究不是她父母。她父母是极品了点,但还不至于真的跑到街上去“拉郎配”,他们最多只会对送上门的羔羊乱流口水。 想到这里,林妙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升,嗖地站起来质问某人:“我那时候打你电话,你为什么不接?” “你有打我电话吗?我就是在大门口左等右等不见你的人,这才问明门卫找到你家的。”夏以南一脸的无辜。 林妙可不是那么好糊弄的:“首先我道歉,我是在路上耽误了,来迟了几分钟。可我一直打你的电话,开始明明好好的,后来就打不通了,把我急得啊,还以为你出事了。” 夏以南笑得很温柔:“怎么会呢?我是来了没见到你的人,所以才问进来的。我怕你行李太多,提不动,想上来帮你提。” 这么说,人家是一片好意了。真要论起来,他主动来帮她搬家,本来就是一片好意。同事之间,上门帮忙提行李也是很正常的行为, 不正常的是她的父母。一个帮忙提行李的同事,他们就不管三七二十一自动升到“准女婿”的层次了,自家父母极品,不能怪到人家头上的。 算了,林妙叹了一口气想:亡羊补牢犹未晚。只要家里没这个人了,爸妈也就闹不起来了。所以现在的关键是快点把问题人物弄出门去。 于是她也顾不得礼貌不礼貌了,自己走到一边提起放在墙角两个包说:“行李不多,我自己可以提的。我们这就走吧。” 夏以南虽然有点不情愿,但林妙要走,他也不好意思说要留,故而答应了一声道:“好的。你就这点东西吗?你的被子褥子呢?别怪我没提醒你,那里是中央空调,晚上睡觉要盖东西的。你自己也进去看过了,那里只是装修好了,床上可还是空的,什么床上用品都没有。” 说时迟,那时快,林妈已经冲进来一把抢过女儿手里的东西道:“你干嘛?说好了留以南在这里吃晚饭的,你倒好,赶起客人来了,不像话!” “妈,我是麻烦他来帮我搬东西的。”谁请了客人啊。 林妈只管数落着:“搬东西急什么,大中午的,天气那么热,你就是这么使唤人的?等晚上吃过晚饭,凉快了再搬。”又凑在女儿耳边低声警告:“我告诉你,你要是今天赶他走了,就别认我这个妈。” 林妙再次傻掉了,这是什么世道啊,赶走了夏以南,她妈就不认她了? 25岁的女孩真有那么老吗?再不赶紧找个男人就丢了父母的人,害他们见个可疑人选就恨不得关在家里等生米煮成熟饭了再放出门? 林妈恐吓过女儿,回头又堆起笑脸殷殷切切地款留了夏以南几句,这才出去了。但林妙知道,老妈并没有放松警惕,即使在厨房里忙碌着,眼睛仍然紧紧盯着这边的动静。就怕她再“犯傻”,把好不容易自动送上门的“准女婿”又给赶跑了。 第四十一章 我的极品爹娘(三) 夏以南把一切都看在眼里,脸上就没忍住过笑。林妙虽然气得快得内伤了,表面上还不能让人家太难堪,毕竟是上司,又是未来的同学,以后还要长期打交道的。 不让走,留下来就得好好招待。林妈早就把客厅茶几上的瓜子点心都给移了过来,过一会儿又切来一大盘水果西瓜。 见女儿只会傻坐着,林妈不停地给她打眼色,让她主动点,热情点。林妙只得连声说“请”,甚至在太后老佛爷的暗示下亲手给夏以南剥了一个荔枝。 夏以南笑眯眯地把荔枝送进嘴里吃了,那份暧mei劲让林妙如坐针毡,却让林妈喜上眉梢。也许是看夏以南接下了女儿递过去的“定情荔枝”吧,她老人家这才心满意足地走了。 此情此景,让林妙很不纯洁地想起了潘金莲同学勾引武松的经典场景: 一个大雪纷飞的下午,潘金莲把三寸丁老公撵出去卖炊饼,自己精心准备了一桌子酒菜,打扮得花枝招展地等着武松从县公安局下班。 从窗子里看到魁梧英俊的小叔顶着一身雪花走过来,金莲笑得如春花怒放,殷勤地迎上去给他拍打,趁机吃了豆腐若干。再以天气寒冷为借口,把武松引到底下烧着炭盆的饭桌上喝酒。 三杯下肚,金莲酒壮色胆,端起一杯喝掉一半,剩下一半,然后乜斜着春qing荡漾的眼看着武松说:“二叔若有意,就喝了奴家这盏中残酒。” 武松同学是怎么表现的?反正肯定没喝那半杯口水酒就是了,不像有的人,不客气地接过荔枝就吃。 只是,这好像没有可比性呃。 “你在想什么,怎么那种表情啊?”夏以南好笑地看着林妙。 “没,没想什么,请吃水果。”林妙慌乱地拿起一颗荔枝,机械地剥开,直到剥好的荔枝又送到夏以南跟前时,她才如梦初醒,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塞到自己嘴里,差点连核都吞了下去。 夏以南大笑,林妙大窘。 林妈听到笑声,又忍不住跑进来跟“准女婿”说了几句话,问他喜欢吃什么菜,有没有什么不吃的东西,怕不怕辣,口味偏淡还是偏咸,等等等等。 林妈走后,夏以南用羡慕的口吻说:“你家气氛真好,你父母也非常可爱,一看就是个温暖幸福的家庭。” 林妙不知道怎么回话了,她父母“非常可爱”?听听这形容词。不过,他话语中的那种钦羡和淡淡的失落却让林妙有所触动。她忍不住问:“你家里……”不温暖幸福吗? 当然最后几个字她没问出口,怕别人觉得唐突。 夏以南告诉她:“我家只有我和我妈,两个人相依为命。” “你爸爸呢?” “我没有爸爸。” “什么?”林妙惊讶地看着他,人怎么会没有爸爸? 夏以南先看了她一会儿,然后很郑重地问:“如果我告诉你我是个私生子,你会不会嫌弃?” 咣当,门外传来了什么金属的东西掉到地下的声音,林妙对夏以南做了一个稍安勿躁的手势,就疾步跑了出去。 客厅里并没有人,再看厨房,林妈正埋头在水池边洗着什么,很用力很快速地搓洗,一看就是在装样子。 林妙懊恼地回房。爹娘可以把她当剩女处理,可以对自动送上门的小羊羔乱流口水,但躲在女儿门外偷听,是不是太过分了一点? 她设身处地地想,如果她到一个男同事家里去,结果男方的母亲在他们说话的时候站在门外偷听,她是什么感觉?会不会觉得那根本是个变态家庭,从此避之犹恐不及? 爹娘再急着想嫁掉家里的剩女,也要给女儿留点面子和尊严吧。她决定,等夏以南走后,一定要就这个问题跟他们好好谈一谈,有些不良习惯是不能姑息的。 但在这之前要先安抚好夏以南。她一脸歉意地走向他,说了一句“对不起”,就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说了,难道说:“对不起,我妈不该在外面偷听”吗? 夏以南却很坦然地说:“没关系,这事迟早是要让你父母知道的。在我看来,一个人的人品远比他的出身重要。如果在这么重大的问题上我都隐瞒你,等你跟我关系很深了之后再告诉你,我觉得那对你不公平。” 林妙在他身旁坐下,几番欲言又止。在此刻之前,她一直没把和夏以南的关系当一回事,不管夏以南跟她说过什么,为她做过什么,她都认为他不过是以一个上司和同学的双重身份对她好。也许是好得有点过了头,但她不是小女孩,知道男女关系中有一个词叫“暧mei”,也有一种男人喜欢跟别人玩暧mei。 所以,林妙本来打定主意,只要夏以南不说出具有决定性意义的话,她就不把他们之间的关系列入考虑的范畴,哪怕他们每天朝夕相处也一样。 她怎么也不会想到,夏以南会以这样的开场白挑明两人的关系。当他诚恳地告诉她,他是私生子,并希望她父母也知晓这件事的时候,她知道他们的关系在这一刻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 第四十二章 我的极品爹娘(四) 见夏以南还在静静地等着她的回答,林妙心里有些感动。这样的开头固然不浪漫,也谈不上多美好,但因为足够真诚,反而给了她很踏实的感觉。 她认真地告诉他:“你是你,与你是婚生子还是私生子有什么关系?小仲马还是私生子呢,但不妨碍他成为伟大的作家。” “谢谢你”,夏以南握住她的手。 就在他想继续表白的时候,外面传来了开门声,是林爸买菜回来了。 林妙忙站起来说:“你在这里坐一会儿,我去帮帮我妈。我爸只管买的,洗菜切菜之类的指望不上。” 夏以南问:“要不要我也去打下手?我厨艺还不错哦。” “真的呀,那以后可要尝尝你的手艺。不过现在你是贵客,请享受贵宾级的服务吧。”林妙一面说,一面拿出mp4,亲手把耳机给他戴上:“你在这儿听听音乐,等会吃饭的时候再来喊你。” 走出房门的那一刻,她很想把门关上,但又觉得那样不礼貌。把客人关在房里,然后一家人在外面说悄悄话,那像什么样子?但愿他不摘下耳机,一直乖乖地听歌。 林爸两只手提得满满的,一边走进厨房一边嚷热,又一一给林妈交代他买的东西,包括种类,价钱,以及各种材料的搭配法。他兴奋地说啊说啊,说了半天才发现林妈好像没听见似的,一个人呆呆地站在水池边想心思,水龙头哗哗地流着。 他走过去关上水阀,刚问出“怎么啦?”,林妙就进来了,站在林妈身边说:“妈,你别这样,那又不是他的错。上一代的事与他有什么关系?历史上很多名人都是私生子呢。” “私生子?谁是私生子啊?”林爸惊问。 林妙赶紧关上厨房门,嗔着林爸:“爸,你那么大声干嘛,人家就在房里坐着的。” 林爸这才意识到她们说的谁,难以置信地说:“夏以南是私生子?看着很体面大方的孩子啊。” 林妙忍不住朝老爸翻了一个大白眼,刚出门的时候还亲亲热热地喊人家“以南”来着,现在一听说是私生子,立马改口叫“夏以南”,这也变得太快了吧? 看父母一脸凝重,她疑惑地问:“爸,妈,你们觉得这个问题很严重吗?” 林妈总算回神,开始把几袋子菜分门别类,嘴里说:“这要看具体情况了,他妈妈是什么样的人,你了解吗?如果是那种不正经的女人,甚至是,是烟花女子出身,你以后怎么跟那样的婆婆相处?” 林爸分析道:“烟花女子不大可能,毕竟小姐这个职业是改革开放后才兴起的。按他妈妈的年龄,那时候应该还没有小姐这个职业呢,多半是年轻的时候不检点,未婚先孕,以后就不好嫁人了。” 林妈问林妙:“那他妈妈后来就一直没结婚吗?还是结了又离了?如果家庭环境太复杂,我劝你考虑清楚,不然到时候很麻烦的。还有,血统是可以遗传的,很多家庭老子风liu,儿子也风liu,万一夏以南也像他妈妈一样,你以后怎么办?” 林妙被她妈一连串的问题问糊涂了,轻轻嚷着说:“我哪知道啊,我才认识他没多久,又只是同事关系,怎么会打听人家妈妈的婚史。” 林爸林妈一起用责备地眼光看着她:“你什么都不了解,怎么就带到家里来了?” 林妙这一气非同小可,差点跳起脚来了:“谁带到家里来了?他只是来帮我提行李的,是你们自己硬要拉郎配,巴巴地把他留在家里吃饭,还整得一副准女婿上门的样子。我一再声明只是普通朋友,你们哪里肯听了?我不配合,妈还警告我,现在你们居然倒打一耙,什么世道嘛。” 林爸林妈互相看了一眼,然后一起低下头。林妙趁势说:“现在你们既然已经把人留下来了,可得善始善终,要是有丝毫的懈怠,我是不依的。现在我完全站在夏以南那边,私生子又不是他的错,人都无法选择自己的父母,他自己是个很优秀的人。” 林妈道:“妙妙,我跟你爸也不是那种不通情理的老古板,要说这个男孩子本身的条件真的不错,我跟你爸也很喜欢,就是没想到他家跟一般人家不同。”见女儿的脸色已经不大好看了,忙转换语气说:“不过只要你喜欢,爸妈也不会因为这个就不接受。你说得对,他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但本人还是很优秀的。” “所以,你们要好好招待他,一如既往地热情,千万别伤到他了。人家没父亲已经很可怜了,要是还受到歧视,那对他太不公平了。” “我们知道的,你放心,快去陪客吧,我跟你爸做饭。” 林爸也开口表面自己的观点:“这事,就是开始听到的时候有点接受不了,其实想开了也没什么。现在离婚率高,单亲家庭多的是,人早就见怪不怪了。” “那我去陪他了,你们等下吃饭的时候要热情哦,就算是给我面子了,到时候有精美礼物答谢二位。” 林妙笑着给爸妈鞠了一个躬,这才打开厨房门回自己房里去了。 第四十三章 太尽职的员工是福是祸 虽然林爸林妈在厨房里叽里咕噜,对夏以南的私生子身份似乎有点介意,但后来端出的菜肴倒是很丰盛,在饭桌上也十分热情。至少,从表面上是看不出任何问题的,所以那一顿饭,可以说宾主尽欢。 林妙大大地松了一口气。这样就够了,他们是老一辈的人,想法会有点保守也是正常的。所以晚上林妙回家后,把他们大大地表扬了一番。 林爸林妈肯定就此问题进行过认真的讨论和磋商,等到林妙回来的时候,他们已经统一了口径,给她的“官方”意见如下:可以跟夏以南试着交往,同时尽量了解他的家庭情况,尤其是她妈妈的底细。如果家庭关系确实复杂,他们虽然不会强行反对,但持保留意见。另,对夏以南本人很满意,认为他无论哪方面都不错。 林妙本来打算当晚就住在新屋子里的,只是到了那儿之后,发现自己还是拉下了几样重要的东西。后来鲁西西又通知她,第二天必须到院里领取两份表格。要毕业了,尽管她没有就业的压力,仍有许多例行手续要办。 领完表格,林妙顺便去了学校寝室。那儿的东西也要整理了,离毕业只有一个月了,退房之前,寝室里的东西也要慢慢拿回家。 鲁西西还赖在床上未起来,见林妙进门,迷迷糊糊地问:“几点了?” “十点了,小姐,我说你怎么一点不急啊。”论文没写好,工作没找好,还有心情睡懒觉。要是她这样,准得急死了。可是鲁西西的口头禅是:车到山前必有路。林妙实在看不出她的路在哪里。 林妙替她干着急,从帐子里钻出的鲁西西却眼睛亮亮的,顶着一头乱糟糟的短发兴奋地说:“阿妙,我决定了,以后要以你为榜样。” “啥?” “考博啊。” “因为你的春yao先生要考,所以你打算跟他一起复习,大家滚到一起,做一个战壕里的战友,然后趁机勾搭成奸?” 鲁西西羞答答地说:“嗯啦,知己就是知己,都说到俺的心坎上去了。” 林妙差点晕倒,扶住床柱站稳后,她点了点头说:“这倒不失为一个办法,没有比战友情谊更牢固,更容易搞暧mei的了,我支持你。” “谢谢支持!”鲁西西先表达了感激,然后眉飞色舞地说:“记得你以前提到过,你认识的一对就是这样走到一起的。他们本来只是同学的同学,因为都备考,找研友,同学牵了个线,他们就经常在一起复习了。最后一个月,男方在校内教工区租了个房子,说服女方也搬了过去,然后就顺理成章地生米做成熟饭啦。” 提起这对,林妙不得不告诉她:“现在他们好像出了点问题。这女孩跟我们同年考上的,今年都要毕业了,可男孩今年才考上。男方家里的条件也不怎么好,男孩考上的又是自费,据说连学费都要借。他们是同居关系,男孩如果脱产读书的话,只有靠这女孩养他了。女孩不乐意,有点想吹的意思吧。” 林妙还怕这样说会打击到她,因为她理想中的那一对没有好的结局,没想到鲁西西依然信心十足地说:“读书也可以工作啊,你不就是?何以见得一定要靠女孩养。我就准备一边备考一边工作。” 林妙瞪了她一眼:“那你又每天睡懒觉?工作不是馅饼,不会自己从天上掉下来。现在正是招工旺季,差不多每个周末都有招牌会。你也去投投简历嘛,虽说命中率很低,但总有点希望是不是?你不去,一点希望都没有。” 鲁西西突然很谄媚地靠在林妙肩上说:“阿妙,你可不可以跟你的帅哥经理说说看,让我也去你那家公告公司上班。我可以给他守办公室,打扫卫生,接听电话,处理文案,做报表,等等等等,一切办公室杂事,我只要很低的工资就行了,一千,就一千,不要多的,行不?” 林妙推开她那颗乱糟糟的头,走到自己的书桌前坐下,理都懒得理她。还真会想呢,人家一月出1000养个闲人?据她的观察,鲁西西说的这些事,平时都是盛聪在做,而她还照样每天出去跑业务。据说她拉回的单子还是除夏以南之外最多的一个,是盛夏广告公司的功臣。 想到这里,林妙忽然觉得,盛聪也挺可怜的,为夏以南的公司简直鞠躬尽瘁了。在鲁西西眼里,守办公室就是一份值月薪一千的工作了,可是盛聪只当这些是顺带做的。 回想她第一天上班的情景,她提前了一个小时到,盛聪差不多跟她同时到达的。进办公室就开始打扫,彻底收拾一遍后才坐下来处理文件。而夏以南呢,上班就坐在自己的办公桌上,等着盛聪给他送咖啡过来。而且,这咖啡好像还不是速溶,而是现煮的! 林妙心里有些不是滋味,盛聪显然很爱夏以南了,不然做不到这个地步。夏以南这么聪明,肯定也心知肚明,可是他接受盛聪的殷勤和任劳任怨,不接受盛聪的感情。这,是不是也是一种利用?这样的男人,他的人品是不是也值得商榷呢? 可是,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如果是自己开公司,有一个男人因为对自己的爱慕而特别卖力,难道自己会拒绝吗?人性都是一样的,都有自己的劣根性和局限性。而且,就她出现后夏以南的表现,他在公司里也摆明了追她的,并没有刻意隐瞒盛聪,这说明,他并没有跟盛聪玩暧mei,更不是有意利用她。 女下属要暗恋,对男上司而言也是一种无奈吧。暗恋是人家的自由,被暗恋则是一种强迫中奖的感觉。 林妙努力这样说服自己,可是心里多多少少,还是有一点芥蒂。 第四十四章 愿革命友谊长存 鲁西西见林妙不回话,只管蹭啊蹭地撒着娇:“可不可以嘛,你去跟你的帅哥经理说说看嘛。” 林妙索性告诉她:“西西,这是不可能的,尤其你还要一千块的月薪。你说的这些工作有人在做了,她是夏以南手下的一个副经理,人家每月完成的业务量仅次于夏以南,可每月的底薪好像也只有这么多。”具体盛聪一月多少米米林妙并不知道,但想也知道,袖珍小广告公司,员工的工资不可能超过业界平均水平。 “啊,你们工资这么低呀,那怎么养得活人。”鲁西西好像头一次听到似的,可是林妙记得自己明明跟她说过的。 听她一个劲地嘀咕,林妙白了她一眼:“不然你想要多少?如果打工仔待遇好,大家都去打工了,何苦挤破脑袋去考公务员,去考研考博?还不是希望能在大单位有一份待遇好点的工作。” “那也太低了吧。公务员的工资,据我所知,就我老家那小县城,我一高中同学在法院做政工的,基本上没什么外快,一月也三千多了。” 林妙摇着头说:“那没办法比的,广告公司现在就这行情,你想要多挣点,就要拼命地在外面跑业务,拉一笔单子回来,自己提成百分之二十。” 鲁西西听了,居然一脸惊喜:“我就说呢,月薪一千怎么养活人,原来那些人根本不靠这收入的。百分之二十,拉一万回来,自己提成两千;拉十万回来,自己就提成两万。是不是这样的?” 林妙好笑地看着她兴奋的样子,难不成她以为十万是好拉的? 不过林妙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回答她:“是啊,别的广告公司怎样我不知道,至少夏以南的公司是这样的。” “那我一定要去,不要底薪都成。一月只要拉张一万的单子,就有两千的收入了。两千啊,是我现在生活费的三倍呢,想想都爽死了。” “很难的,西西。说起来,好像一万只是个小单子,但真拉起来,肯定不容易。你想啊,这年头,大家赚钱都不容易,我们又没任何关系,陌生人,谁肯付你一万让你给他策划一个小广告?现在电视台做广告都很便宜了,还连策划带播出全包干。若不是因为难,也不会设这么高的提成,这叫‘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鲁西西还是嚷着:“我要去我要去,阿妙你别笑话我,我不懂这一行的行情,所以信口开河。你回去跟你的帅哥经理说说,我做他的编外业务员,我平时不上班,也不要底薪。当然了,如果他肯开恩赏我一点我当然求之不得。我就抽空去给他跑业务,拉广告,拉到了,他给我百分之三十的提成,好不好?” 林妙笑了起来:“又变百分之三十了,人家公司的规矩就是百分之二十。” 鲁西西眼睛睁得圆溜溜地说:“可是我不拿底薪啊,你想想,我出人出力,啥成本不要。拉回的广告,我拿了三成,他还有七成,他坐地分赃,平白分去了这么多。” 林妙简直服了她:“小姐,你以为拉回来就完了?广告不是拉回来就有了的,就算你有前期的构思和方案,可后期的制作还有很多很多工作要做,大头还在后面呢。” “是,大头在后面,可收入的大头也在后面啊。” 林妙举起手做了一个投降的手势:“我们在这里争论没有意义,就算你在理论上无懈可击,他不同意也是白瞎。等我回去帮你问问,看他怎么说吧。” “谢谢,阿妙最好了。” 就在这时,外面响起了敲门声。林妙问鲁西西:“你约了人?” 鲁西西一面摇头一面朝外面喊:“谁呀。” “是我,梁守一,我拿了几本书过来。” 鲁西西抓起梳子乱耙自己的头发,嘴里慌张地问:“怎么办?”她老人家起来这么久,尽跟林妙贫嘴了,到这会儿牙未刷,脸未洗,整个一邋遢大妈样。 林妙一不做,二不休,把她推进浴室,砰地关上门说:“你就在里面漱洗吧,我来接待他。反正就是送书,让他把书放下立马走人。” 鲁西西含着牙刷,一嘴泡沫地冲出来恳求:“不要啦!人家好不容易送上门来了。” “哦,你待如何?” “那个,难得盼到他来,让人家多看他几眼也好嘛。” 林妙忍俊不禁地推着她:“不想让他看你蓬头垢面,就快点进去漱洗。我替你接待一下,直到你打点好了出来为止,要换的衣服也抱进去吧。快点,把客人长时间关在门外是不礼貌滴。” 把鲁西西藏好后,林妙打开门,梁守一看见林妙,眼里明显地一喜,把书放在桌上说:“鲁西西说要考美学博士,正好我认识的一个人今年也考了这个,就把他的书给借来了。” “谢谢你,西西马上就出来了。” “嗯。” “你们准备结成革命战友啦?” “是有这个意思。” “恭喜,愿革命友谊长存。” “你也是我们的战友啊,战友越多越好的。” “啊?”林妙差点呛住了。 虽然梁守一的话从前后文看并无不妥,但林妙就是觉得听起来怪怪的。这人,是没听懂她的意思,还是故意吃她的豆腐呢。 第四十五章 酒量好,是个宝 “林妙,你现在人在哪儿?”电话里,传来了夏以南的声音 “在学校,怎么啦?”林妙腋下夹着书,手里拿着饮料杯,边走边接听。 “中午我请几个人吃饭,你也来吧,我好把你介绍给他们认识。这些都是生意场上的人,你将来的潜在客户。” 如果是单独约请还要考虑考虑滴,既然是工作上的事,那就没什么好扭扭捏捏的了。林妙扔掉杯子问他:“中午是吧,我到哪里找你呢?” “你直接到皇中皇吧,就是贸易广场那边,斜对面一个大招牌,进去后,你找懿贵妃包厢。” 林妙忍俊不禁:“听听这名字取的,敢情我们今日要到老佛爷家用御膳了。” 夏以南在电话那头也笑了,但身边马上传来了别人的声音,于是他说:“好啦,我现在还在人家办公室里,特意出来给你打的电话,现在要进去了。” “嗯,知道了,你进去吧,还有什么要吩咐的?” “没有了。” 林妙看了看时间,10点半刚过,搭公交车过去应该还来得及。请午饭的,不到12点不会开席。 可是,她还没走到校门口,手机又响了。这回出现的号码让她一阵紧张,因为,来电的不是别人,正是她的导师马骏。 “马老师您好。” “林妙,我几个好朋友来这边开会,我请他们吃饭,你作陪吧。这可是个难得的机会哦,他们中,有两个已经是副院长了,你将来毕业找工作,兴许用得上的。” “谢谢老师关照,在哪里呢?” 马骏把地址说了一遍就挂了,林妙站在原地半天没动。 最后,她还是拿起手机拒绝了夏以南那边的饭局。好在夏以南很理解,还劝她一定要跟几位老师敬酒,拉拉关系。 林妙有点纳闷了,他不是口口声声要把现在这间广告公司给她管的吗?怎么现在又这么支持她去巴结教授们,指望异日能通过这些关系谋到一份大学教师的工作。 说实话,她对此并不是很热衷,她倒还喜欢广告公司那种有挑战性的工作。收入是不稳定,是没有任何福利保障,但,正因为这份压力,也许能让一个人最大地发挥自己的能量,挖掘出自己的潜能。 那句早已被打入荒唐语录集的“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在林妙看来,更多地体现了一种豪迈,一种精神,并非真的要从字面意义去理解它。毛爷爷是彻底的唯物主义者,这句话却是唯心的。所以,完全从字面上去理解,很有断章取义的嫌疑,也许,结合这句话的前后语境,它有另外的涵义和风貌。 她无意为历史翻案,她只是骨子里喜欢那份不确定,那份隐隐的危险和挑战。在林妙看来,真正的奇迹,从来不是那些关在保险箱里的人创造的。 可是,当面临选择的时候,她为什么还是选了导师这边的聚会呢? 林妙回答自己,纯粹只是因为对方是导师,是她无法拒绝的人。何况他是一片好心,她也不应该拒绝,仅此而已。 马骏年纪并不大,四十出头,按杰出青年45岁以下的标准,他还是青年才俊。在学术界,他也算成名了,只是身体不大好,一头黑发业已花白。 林妙本以为只有自己的导师特别显老,到了酒楼包厢后,才发现马骏的四个好朋友也比他好不了多少。尤其那两个当副院长的,比马骏还老。听他们互相称兄道弟,林妙知道这几个年纪差不多的,都不过四十来岁,本该是风度翩翩的成熟男子,结果一个比一个残。 看来,大学也不是保险箱了,他们有他们的压力,要出成果,要当官,就要付出比别人更多的代价。就像她的导师,每年在院里论文最多,但白头发也最多。过去的文人要拈断数根须才能吟得一句诗,贾岛甚至有“三年得两句,一吟双泪流”的感叹。如今的男人们不时兴流胡子了,头发就跟着遭殃,不是白了,就是掉了。 放眼当今社会,三十出头就发际线上移,甚至彻底谢顶,只好地方支援中央的男人越来越多了。偏偏有一些睁着眼睛说瞎话的人,口口声声说什么“女人三十豆腐渣,男人四十一枝花”。还得出结论曰:男人越老越值钱。 林妙承认,有的男人的确越老越值钱,但那肯定不是他的年龄值钱,而是他鼓鼓的钱包值钱。若一个男人年过四十,可是依然和二十岁的时候一样穷——他既没有逼人的青春,也没有诱人的钞票——看有哪个女人会哭着喊着跟他?其实不过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能累积起更多的财富而已。明明就是钱本身的魅力,可就是有许多老男人非要把这yy成老男人本身的魅力。 如果随着年龄的增长,一个人累积的学问和知识越多,他的价值会不会越大?答案无疑是肯定的,只是,这个价值恐怕不能用金钱来衡量。 其实价值本身就不该用金钱来衡量的,可是在现代社会,金钱成了唯一的标准。你哪怕满腹经纶,可是这些东西变不成钱,在世俗的人眼里,完全没有价值。甚至你这个人,在大众眼中也只是个百无一用的书呆子。 看着酒桌上这些为做学问而熬白了头的人,林妙心里一阵羞愧,她何尝不是一心只想挣钱呢?可是,要她也步他们的后尘,她真的不愿意。 为表达敬意,她挨个儿给在座的老师每个人敬了一杯酒。 让林妙啼笑皆非的是,就因为这一点,她被其中一位副院长半真半假地当场“拍板”预订了。 给这位老师敬酒的时候,她已经挨着敬了一圈了,他是最后一个。看林妙跟他碰过杯后一饮而尽,他大惊道:“你已经喝了六杯了吧。” “嗯”,林妙看了看手里的杯子,一杯大概半两的样子,也就是说,她总共喝了三两了。 周副院长打量着她说:“可是你好像一点醉意都没有。” 这时林妙的导师马骏得意地说:“那两杯小酒还想灌醉她,还够没有呢。她曾给我代过七杯酒,自己也喝了三四杯,那一次,她一共喝了半斤多哦,回去的时候人家比我还清醒。” 在座的几位教授发出惊呼,周副院长问:“那你的酒量到底有多大呢?” 林妙笑着说:“我也不知道,平时几乎滴酒不沾的。就那次给马老师代酒的时候喝得最多,估计我的酒量也就比那多一点点吧,回去的时候是没醉,但还是有点头晕的。” 周副院长竖起大拇指连声赞叹:“人才呀,人才呀,女同事有酒量,绝对是个宝!我们院里原来有个女老师,也有半斤的酒量吧,我们老主任出去喝酒总爱带着她。先自己跟别人喝,等喝得差不多了,就叫她上,每次都把对方喝得稀里哗啦的,那才叫爽呢。可惜我上来之前她就调走了,害得我不仅没了秘密武器,还经常被别人的秘密炸弹轰炸,被搞醉了好几次。本来身体就不行,每次喝醉,像病了一场,难受得要死。“ 马骏听见这番话,立即趁热打铁:“这好办,你把我们的林mm收归旗下,以后她就是你的秘密武器了。我告诉你,她的量可不只半斤,酒量是靠培养的,她资质好,再栽培栽培,以后搞不好有一斤的量。你带着她,那绝对是超级重型武器,只要带出去就会杀得对方片甲不留,从此俯首称臣。” 周副院长点头入捣蒜,“对对对,林mm,听你导师说,你今年考上了w大的博士是吧,毕业后就去我那儿吧,我真的急需秘密武器。” 林妙哭笑不得,这都什么跟什么呀,啥时候高校进人的标准改成了“酒量够大”?这理由说出去就不怕被人bs到死? 第四十六章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 后来林妙还专门就这事跟马骏讨论过,马骏神秘一笑说:“你猜我们院里进人的标准是什么?” “不知道,请老师解惑。” “那我把最近几年进的人报给你听听。”马骏一一念过名字,其中有的林妙认识有的不认识,但根据认识了那几个,她得出了一个结论:“低于三十岁的男性?” 马骏摇头:“我刚念的名字中,女性比男性还多啊。” “那我没见过,我知道的三个,都是男性。” 马骏想了想说:“女老师可能都没上讲台吧,你要是平时到院里来得多,就会见到她们,好几个美女呢。” 林妙笑了起来:“您不会要告诉我,咱们院进人的标准是年轻的美女博士吧?” 马骏竟然直点头:“就是啊。早些年博士少,只要是博士,试讲不是太差的就会收进来。现在博士多,院里每年两个进人名额,几十个博士投档。有选择的余地,自然要尽量挑些年轻的美女博士了。一方面,办公楼里有美女,大家上班心情舒畅;另一方面,这也是为学校大龄单身男老师解决个人问题的亲民举措。” “原来如此!不过还是进了好几个男老师呢。”照马骏的逻辑,这应该是为学校大龄单身女老师解决个人问题的亲民举措了。 马骏对此的解释是:“这里毕竟是学校,不是娱乐机构,真才实学才是最终标准。所以一般会挑一个专业水平比较好的男性,再挑一个长得不错,专业方面也还凑合的女性。“ “您的意思是,男博士就看才学;女博士的标准,则是相貌放在第一位的?” “综合素质吧,当然如果两个人专业水平差不多,那肯定就是长得好看的那个占优势了。” “如果专业水平很突出,但长得很丑呢?” “除非特别突出,否则,长得太丑,绝对是个硬伤。大学里未婚的大龄教师太多了,学校领导不能不为他们着想,教师也是人,除了钻研学术和教书育人之外,他们也要生活。所以刚刚周院长点你,除了你会喝酒,你本身的长相也是加了很多分的。酒量深藏不露的美女博士,绝对是大学里的宝。” 林妙开玩笑道:“那您怎么不让我留校呢?” 马骏给出了一个很充分的理由:“早两年是可以的,现在门槛高了,必须是博士才行。” 其实林妙问出那句话就后悔了。马骏虽然学术成果颇丰,不到四十岁就当上博导了,但在院里依然属于平头百姓之流,无官无职,根本没能力让自己的学生留校的。留校的那些,都是跟了院长副院长的人。 眼看着就要走到宿舍楼下了,马骏突然问:“林妙,你到底有没有男朋友?” 林妙有点吃惊。马骏平时很少这么八卦的,今天大概是喝了一点酒,所以变得饶舌起来。她没直接回答他,而是耍了一个花枪说:“您是不是想给我介绍啊?” 本来林妙以为,介绍对象这种事,跟她的导师是永远沾不上边的。可没想到他竟然说:“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给你介绍。我认识的男孩子中,还有几个不错的。” 林妙大吃一惊,马上声明:“谢谢您,暂时还不需要。” 开玩笑,让导师给她介绍,到时候如果是对方相不中她还好点。如果是她相不中,导师却认为那人“不错”,连拒绝都不知道怎么拒绝了。 “那就是有男朋友了是吧。” 见马骏大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架势,林妙只得如实地告诉他:“刚认识了一个,准确地说,还没正式开始呢,所以也不知道算不算了。” “对方条件怎么样?” 林妙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把夏以南的情况报告了一遍。 马骏一面听一面点头:“嗯,还不错,既然他对你有意,你对他印象也还好,那就尝试着交往看看,女孩子,婚姻大事不能耽搁的。虽说学业重要,可感情问题一样重要,先立业后成家,这个口号男孩子可以喊,女孩子就不要了。” 林妙诧异地看着马骏,他今天真的太反常了,喝了酒,能让一个人改变这么多吗?还是,有什么别的什么事刺激了他? 马骏大概也看出了她的疑问,索性告诉她:“要你毕业后去他们学校的那个周院长,今天来的时候告诉我一件事,就前几天,他们学校一个女博士生从五楼跳下去自杀了。” “为什么?” “原因不详。据说是个很用功的学生,就是性格有点内向,年龄也偏大,三十六岁了,还没有家,也没有男朋友。据说平时总是独来独往,连过年都住在学校的。大概就是太孤独了吧,心理出了问题,如果她有个男朋友,应该不至于此的。” 林妙感动地说:“难怪您突然关心起我的终身大事来了。放心,我心理素质很好,就算三十七岁没男朋友,也不会想不开的。” 马骏依然努力说服她:“心理素质再好,也还是要努力过正常的生活。人不能独身太久的,那样容易养成我行我素的习惯,一旦成家,很难适应共同生活。我就是活生生的反面教材。” 林妙以前也隐隐约约听到过马骏的家事,好像夫妻感情不怎么好,明明在一个城市,却实行分居制。不过林妙春节去他家拜年的时候,倒是见到了他的夫人和孩子。据消息灵通人士说,他们只逢年过节在一起,平时都各过各的。 到底真相如何,她没考证过。现在听马骏自己这么感慨,应该是真的了。 马骏自然也不会在一个小他十几岁的女学生面前“痛说革命家史”,他只是嘱咐她:“有合适的对象,就好好把握。女孩子青春有限,不要虚度了,知道吗?” 林妙差点笑出声来。读小学和中学的时候,老师鼓励她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等读到硕博,老师同样语重心长地说这番话,不过不是要她抓紧学习了,而是,抓紧找男人。 在这一点上,老师和她的父母何其相似。 难道,在一切人眼里,摆在二十五岁女孩面前的最重要使命,就是要赶紧找个男人? 第四十七章 准婆媳初见 好吧,既然所有人都认为找男人是一个二十五岁女孩的当务之急,重中之重。林妙就决定跟目前唯一可能的人选——夏以南同学——好好地培养培养感情。 但有个前提条件,必须先把毕业证拿到,把毕业之前的相关事宜处理好。这样才能没有后顾之忧地轻装上阵。 什么?您说“上阵”这个词用得不好?对不起,俺认为很适合呢。男女之间本来就是一场战争,而且永不停歇。不管是恋爱还是结婚,无不是站在跷跷板的两头斗智斗勇,一会儿这边高,这会儿那边高,起落不定。 当然,最开始站上这跷跷板两头的人,大抵条件相当,否则根本上不去,游戏无法开始。然后,就看两个人怎么协调,怎么掌握好平衡度了。 就比如夏以南和林妙,表面上看起来似乎夏以南对林妙一见钟情,但钟情的背后,同样是考量了双方条件的。这个掂量的过程可能夏以南自己都没有很明显的自觉,因为,都是摆在那里一目了然的:年龄、长相、学历、谈吐、出身,等等。 林妙对夏以南何尝不是如此,她父母更是一条条摆出来分析综合判断,最后给了林妙“可以交往看看”的指示。 所有的这一切都表明,林妙跟夏以南的交往的条件已经很成熟了。 这天林妙到广告公司上班的时候,夏以南问她:“论文最后定稿了没有?” “还没呢。” 夏以南皱起了眉头:“小姐,只剩十来天就要答辩了,你的论文还没定稿?算了,这几天你也别来了,先在家里把论文搞定再说吧。” 林妙无奈地摇了摇头:“我呆在家里也没用,昨晚我已经把修改过n遍的论文发到导师信箱里了,他最早也要明后天才能给出新的修改意见。唉,别人是嫌导师不负责任,我的导师是太负责了,我这论文他起码改了五遍了。我是我们班上最早拿出初稿的人,却很可能是最后定稿的人。” 夏以南听到这里,反而劝慰她道:“慢工出细活,能碰到这样的导师是你的福气。我相信,经过你们师生通力合作、千锤百炼打造出来的文,肯定质量很高,最后一举评上优秀。” 林妙摸着夏以南桌上的水晶球说:“他本来就是冲着‘优秀’去的。我这导师的口头禅是,‘要做就做到最好’,可他也不想想,每届毕业生中‘优秀’的比率只有百分之二十。我们这一届是十二个,也就是说,最多只有三个人的论文可以评‘优秀’。而我们班,有三个同学的导师是院长或副院长。” “你的意思是,三个‘优秀’指标已经内定了?” “我没那样说。但上一届,几个‘优秀’确实都被头头们的直系弟子们囊括了。” 夏以南沉吟了一会说:“其实优秀不优秀没那么重要的,从没听说哪个用人单位把论文‘优秀’作为取舍标准。”刚说完这句,他突然神色一变,人也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嘴里喊着:“妈,你怎么来了?” 林妙赶紧跟着站了起来,脸儿红红的,那份尴尬就别提了,手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放。 一个陌生的称呼不由自主地闪现在她的脑海:婆婆? 这样一想,她的脸更红了。 此时夏以南已经把母亲迎到沙发上坐下,盛聪眼明手快地送来了一杯热茶,一面往茶几上放一面说:“阿姨,夏经理平时都喝咖啡的,不知道您是不是也喜欢喝。怕您从那么远过来渴了,我先给您泡杯茶,再慢慢煮咖啡去。” “不用不用,茶就很好了,咖啡是西洋玩意儿,我一个老太婆没那爱好。” 盛聪笑得花枝乱颤:“您是老太婆?不认识的人,只会以为您是夏经理的大姐,绝不会想到您是他妈妈的,您看起来不过三十多岁……” “怎么可能?5、60岁的老太婆了。” “真的真的啦,您出去说四十岁都没人信。” 林妙杵在一边,站也不是,坐也不是,只有傻笑的份。她跟盛聪不同,和这位夏妈妈还是初次见面,不好随便插嘴,要特意上去做自我介绍又觉得有点多余。 尴尬归尴尬,但也觉得夏妈妈真的很年轻,很时尚,十足的中年美妇,完全颠覆了她心中有个28岁儿子的妈妈形象。所以盛聪的吹捧虽然有点肉麻,但也不算太夸张。 夏以南好不容易等到盛聪住嘴了,忙伸手把林妙介绍给自己的母亲:“妈,这是林妙,我的同学,也是我公司新进的员工。” 夏妈妈显然已经事先听过这个名字了,很和蔼地笑着说:“就是跟你同时考上同一专业的那个博士同学是吧。” “嗯。” “那很好啊,以后两个人一起上课,一起跑业务,互相支持,共同进步。” 听夏妈妈像发表给新人的“结婚祝词”一样,林妙在面露羞涩的同时,也感到很欣慰。有亲人的祝福,两个人的交往无疑要顺利得多。 夏妈妈给这两位打完气,回头见盛聪一副失落的样子,又抚着她的肩膀说:“他们俩都有功课在身,有时候难免顾此失彼,这公司,你多担待点,我叫夏以南给你涨工资。” “阿姨……”事出意外,盛聪一时也不知道怎么回话了。 “小南,从下月起,盛聪的工资上浮百分之二十。你这里平时多亏了她,尤其你备考的最后两个月,一周来不了一回,另外那两个女人就乘乱跳槽走了,只有她替你守着。” 母亲大人亲自发话了,夏以南只能点头:“是,下月就加。” “谢谢阿姨!”盛聪感动得连声音都有点哽咽了。底薪上浮百分之二十并没有多少,因为底薪本来就低,难得的是这份关怀,这份肯定。 林妙暗暗打量着夏妈妈,觉得这女人真不简单。 一开始听夏以南说他是私生子的时候,林妙对他妈妈是有些轻视的。因为在她看来,一个女人怀了孩子都不能让那个男人娶她,自己也不知道处理,只落得未婚产子,肯定很没用,很糊涂。可是亲眼所见的夏妈妈,却是个外表和蔼实则很有手腕的女人。 她肯定敏感地察觉到了自己的儿子和林妙、盛聪之间的复杂关系,所以一方面鼓励儿子和林妙交往,一方面又对盛聪实行优抚政策,以留住这个盛夏公司硕果仅存的忠臣和功臣。 不过,相比较起来,林妙更愿意要这种智慧型的婆母,而不是本来以为的糊涂女人。跟脑残打交道是很要命的,尤其她还是长辈的时候,有理讲不通的憋屈能叫人发疯。 ——————分割线———————— 发完这章的时候,是2008年12月31日的23点35分,新年的钟声马上就要敲响了。 首先祝福所有的人!愿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平安、快乐! 欣喜之余,也不免有些感慨,又一年过去了。一年又一年,日子就这样渐渐流逝。 依稀记得柳永同学在箫管悠扬的花街深处醉醺醺地念着:“青春都一晌。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 只一眨眼间,场景替换。只一眨眼间,我们和他,便横亘着千年的时光。 尚未发生 h大学,南园4舍。 夏以南朝门口坐着的阿姨点头微笑,然后径直往里走。阿姨的脸微微泛红,傻楞楞地目送他迈开长腿一步两级地上了楼。 短暂的魅惑之后,尽忠职守的阿姨还是及时清醒了过来,忙追到楼下喊:“那位同学,你还没填单子呢。” “我到六楼601室找林妙,我来之前跟她通过电话的,你要不信,可以打个电话上去问问。”夏以南站在楼梯拐角处答。 “就算打了电话,单子还是要填的,这是手续问题。”阿姨耐心地解释着。 “好吧。” 守门阿姨这么坚持,夏以南也只得回头往下走,一边走一边想:这学校管理女生宿舍也该灵活点,给本科生住的女生楼的确应该严加防范,因为色狼太多;给女硕士和女博士住的宿舍楼就完全没必要这么管了,不仅不该管,还应该在门口准备香烟茶水点心,欢迎广大男同胞光临选购,呃,选择伴侣。 看夏以南一脸无奈地走过来,阿姨还是笑眯眯地递上表单和笔,让他一项项填。 夏以南吐了一口气,开始老老实实地做填空题。 来访人姓名:夏以南 性别:男 年龄:28岁 职业:广告从业人员 受访人姓名:林妙 所属院系:哲学学院 房间号码:601室 两人关系:…… 啥关系呢?同学?现在还不是;恋人?好像也还没到那个程度;亲戚?也不是。 最后,夏以南大笔一挥,在那一栏填上四个字:尚未发生。 第四十八章 天干物燥,小心擦枪走火(一… 终于到了论答辩的日,照林妙她们的话说,能不能出这菜园的门,就看今天这一关能不能顺利通过了。 因为那天并非星期天,林妙事先跟夏以南请假,夏以南问她:“要不要我陪你去?” “谢谢,不用了!”林妙赶紧摆手加摇头。本来就够紧张的了,哪里还禁得住他坐在下面盯着。 “有规定说男朋友不许旁听,免得到时候眉来眼去,影响了会场的气氛?”说出这句话,夏以南笑得好不暧昧。 林妙忙看了一眼门口,这还是他第一次把“男朋友”这个词正式提出来,也不知道盛聪听见了没有。在公司和夏以南说话的时候,她总觉得隔墙有耳,根本就没有隐私可言。 当然了,公司本来就不是说隐私的地方,只是有人最近迷上了在公共场所调戏她,让她防不胜防。她的应对之策是,装聋作哑,坚决漏听某些关键词,让喜欢暧昧的人自己郁闷去。 这不,她好整以暇地回答:“毕业论答辩会又不是演讲,不对外开放的。” “原来如此。我还以为是我电力太强,我在下面坐着,你会面红耳赤,语无伦次,答非所问,不知所云呢。” 听这贫嘴贫的!难怪日本鬼那么喜欢制服美女,就眼前的这位,好像看她穿着整整齐齐职业装地时候也特别兴奋。她现在有理由怀疑。当初他特别提醒她上班要穿职业装,并不只是教她职场礼仪那么简单,而是暗含着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电脑站 既然想到了这点,她就不会让他轻易得逞,故而语气平淡地告诉他:“你去了也只能在外面等着,钢筋水泥的墙体不导电。” “现在我们之间可没有钢筋水泥的墙体哦。” “对不起,我还是没感到电流,让您失望了。” 夏以南发狠地说:“你会感到的。到时候别喊救命。” 林妙一笑走开了。男人就是不能逗,对色鬼投胎的一族,你能指望他们的自制能力有多高呢? 到了答辩那天,同学们先入场,然后抽签排序。林妙抽到了5号。看着纸团上地那个数字,她大大地送了一口气,抽到1号会慌死,抽到后面的也不大好,因为到后面评委都倦了。听得肯定没前面那么仔细。几个小时下来,谁都会累的。 事实证明,抽到这个号真的比较幸运,因为那天上午评到第7个的时候就已经12点多了。而这7个还只过了一轮,都只是拿了评审老师提出的问题下去准备答案。也就是说,真正的答辩还要等到下午。 评审组经过商量,决定剩下的5个排到第二天再继续。 那5个当时就蔫儿了。就像一个被判刑的人,在紧张等待着执行地那一刻可是真到那天。都拖到刑场半天了。行刑人突然告诉他,今天还没轮到你,你再等一天吧。 虽然这比喻有点不伦不类。但心情是一样的。这也是林妙觉得自己幸运的原因了,早一天答辩,早一天解脱。 下午5点,一切结束。她走出院里的办公大楼,拿出设置成静音地手机一看,一个未接电话一条短信。点开短信,上面写的是:答辩完了没有? 鲁西西突然凑上去问:“谁的?瞧你那样,一看就是奸夫。” 林妙吓了一跳,忙向前后左右看了看,嗔着她说:“你作死啊,也不看看这里是什么地方,评审都还没下来呢,要被他们听见了,像什么样。” 鲁西西压低声音问:“是不是经理帅哥?” 林妙点了点头,然后编辑短信:完了,刚从院里出来。 马上她的电话就响了起来,林妙只好赶紧跑到大楼外面去接。 夏以南在电话里告诉她:“我就在你们校门外面,我带你去吃饭,给你庆祝庆祝。” “好的,我就出来。” 如果是平时,她还会矜持一下,可是这会儿,她抬头看了看把她围在间地那几个女孩脸上地捉狭笑容,哪里还敢多讲话。每一句话都可以成为呈堂证供地。 可惜她们还是听见了,一起嚷着:“有人请吃饭啊,我们也要去,我们也要庆祝。” “是啊是啊,大家一起庆祝。” 林妙陪着笑求饶:“我改天再请好吗?今天是别人请我。”如果只是鲁西西一个人跟去蹭饭倒还可以带着,可是带上这么多……她飞快数了一下,女生围在身边,男生则在站在不远处听着,连她自己一起正好1个,一个都不少。 “谁要你请啊,我们要你的帅哥经理请。”她的提议马上被否决了。 林妙狠狠地瞪了鲁西西一眼,要不是她大嘴巴,别人怎么会知道? 鲁西西自知理亏,站出来打圆场说:“好啦,咱们也不能太不知趣了,人家小两口地私人约会,怎么能让闲杂人等打扰。” 鲁西西的话刚完,一个叫李星的女孩就说:“我们不跟去蹭饭,看看总可以吧。” 她的话得到了所有人的:“强烈要求鉴赏帅哥经理!” 林妙没法,只得给夏以南打电话:“我同学想见见你,怎么办?” “我就在这里啊,让他们回头就是了。林妙赶紧转身,只见夏以南穿着一身休闲装款款地朝他们走过来。还别说,平时不觉得他有多帅,但他搁人堆里就是显眼。不能把这简单地归结为“气质”两个字,大学里有气质的人不少,但不是个个都像他这么引入注目的。应该说,他很有气场,是个拥有独特魅力的男人。 李星和鲁西西同时喊:“林妙,你男朋友好帅哦。” “又是帅哥,又是经理,钻石王老五呃,林妙,这回你赚了。” 林妙不知道鲁西西是怎么跟她们说的,一间只有几个人的袖珍小公司的经理,也叫“钻石王老五”?什么时候钻石这么便宜了? 虽然背地里议论得凶,当夏以南真的走到跟前时,几个女孩反而住了嘴,不好意思地站在林妙后面。夏以南笑着跟她们打招呼:“你们好!” “你好!” “恭喜大家通过答辩,今天我请客,为你们全班庆祝。” 她们互相看了看,有人显然已经动了心。但关键时刻,鲁西西说了一句:“我们就不去了,还是你们俩好好庆祝吧。” 分割线- 新年第一天上架,无限感激! 这本书写得不怎么顺利,因为这是我第一次写现代,总觉得不好把握。 发掘不出多深的意义,也没多少笑料,这让我很迷茫。是一个读者的留言给了我启示。至少,我可以努力贴近生活,努力展现生活的原貌,让读者看到,一个高学历的女孩如何经营她的婚恋、她的事业。如果我能真实地写出她的喜与悲,得与失,或许可以无愧于这些跟的读者。 再次感谢你们,祝新年快乐!!! () 第四十九章 天干物燥,小心擦枪走火(… 两个人上车后,夏以南亲手给林妙系上安全带,然后问她:“想吃什么呢?今晚是为你庆祝,你负责点,我负责买单。” 林妙做摩拳擦掌状:“真的呀,那我可得好好宰一宰你。我有个同学每次都对到她家吃饭的人说,吃饱哦,反正你吃得再少也是到我家吃了一顿。” 夏以南忍俊不禁:“你这同学倒实诚,就是太实诚了点。吃过了这样的一顿后,估计也没人好意思再去了。” “谁说的?她人缘可好呢,家里总有人上门,连小学同学都不拉下。”替同学正名后,林妙又自我申明:“所以你放心,吃过了这顿,下次我不会不好意思的。” 嘴里只管打趣,可是真让林妙说一个她特别喜欢的地方,她又说不上来。毕竟她到外面吃饭的机会少,仅有的几次,也是跟同学去学校附近的廉价菜馆。至于上次相亲去过的酒店,又好像太大了,没见到小卡座。 最后夏以南只好用提问的方式来确定:“你喜欢吃香酥排骨吗?” 林妙直点头:“喜欢喜欢。” “番茄三鱼呢?” 林妙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呻吟着说:“不要这么诱惑我好不好?尽拣我喜欢吃的说。” 夏以南看着林妙的馋猫样好不开心:“以后要多跟你一起吃饭好胃口是有感染力地。要是对方皱着眉头食不下咽,你也会受到影响。当然最难得的还是,你们居然口味一致,这样不管在家里吃还是带你们出去吃都好统一意见。” “谁跟谁口味一致啊?”既然是“带你们”,那里面就不包括他自己了。 夏以南回答:“当然是我妈了,我又没别的亲人。” 林妙有点郁闷了,他的意思,不会是以后都要三人行吧?虽然孝顺是美德。可如果恋爱期间就带上婆母大人约会……越想越觉得怪怪的,她试探着问:“我们这是要去接阿姨吗?” 夏以南摇了摇头:“今天就不了,以后吧。今天我单独给你庆祝。”一面说,一面打开车上的音乐按钮,林妙一听就笑了起来:“这首曲是神秘园的,叫tep,翻译过来叫《舞步》还是《脚步》?神秘园的曲好像都没翻译过来地。” 夏以南一脸惊喜地问:“你也喜欢神秘园的曲?” “嗯。” “最喜欢其哪几首?” 林妙慢慢数着:“除了这首tep,就是ilenein,firtyofprin。还有reamcatchr,等等。其实我最喜欢的不是神秘园的,而是班得瑞的 “班得瑞的我这里也有啊。”夏以南换上一盒磁带问她:“想听哪一首呢?” “都可以,班得瑞的曲我都喜欢。最喜欢的有《巴格达之星》,《童年记忆》,《追梦人》……” “这些也是我喜欢的,不信你听。”夏以南地声音有些急切,他把带稍微倒了一下。放出来的正是《追梦人》。 两个人不再出声。静静地坐在车里。听钢琴轻轻敲击心扉,然后是小提琴缓缓拉出销魂蚀魄的弦律。 一曲终了,夏以南按下暂停键问:“再听一遍好吗?” “正合我意。” 夏以南取出磁带。重新倒到开头的位置,两个人再次静默。 第二遍听完后,夏以南关掉音乐。林妙惊讶地看着他说:“原来,这世上还有跟我地习惯如此相同的人。我听曲也是这样,听到喜欢的就一直听一直听,不愿意再换别的,听多少遍都不厌。” 夏以南望着前方不说话,当林妙以为他要用沉默表达反对意见的时候,他开口道:“我终于找到一个愿意和我一起整夜听一首曲或一只歌地人了,怪胎只有一个地时候难免寂寞,可如果是两只凑一起,那就是快乐了,你说对吗?”林妙从他地话语听到了压抑的激动,她自己何尝不是心潮澎湃?也许是这气氛,也许是相同的癖好,竟让她在那一瞬间有了一种找到了h地感觉。 美食,美酒,再加上音乐这个催情剂,吃过饭后,夏以南顺理成章地去了林妙那里。他甚至没有拿醉酒当借口,很自然地跟着林妙上了楼。 回家的第一件事是烧开水,然后给每个人泡了一杯浓茶。端茶给夏以南的时候林妙说:“对不起,我没有喝咖啡的习惯。我一直只喝茶的,准确地说,只喝绿茶。” “喝茶是好习惯,清热解毒,还能减肥。不像喝咖啡,高热量不说,还会上瘾。” “喝咖啡只要不加很多糖,上瘾也没什么啦”,对夏以南来说,不存在消费不起的问题,只要不摄入太多糖分以后弄出什么糖尿病来就没事了。不过,“很多欧美人一辈只喝咖啡,根本不喝茶的,他们喝的时候也加糖,没听说欧美人患糖尿病特别多啊,那应该就是没问题了。” 夏以南笑着说:“总算我们有了不一样的习惯,要是什么都一样,那就太可怕了。” “为什么可怕呢?” “你想啊,假如你遇到一个人,什么习惯和爱好都和你如出一辙,你们俩就像彼此照镜一样,看到了根本就是自己,那不可怕吗?” 听他这样说,林妙本能地想到了半圆满圆论:据说每个人来到世间,都是为了寻找自己的另一半,就像被上苍切开的两个半圆,彼此寻找,以便合成一个整圆,这样的人生才完满。否则,会永远有缺陷,永远觉得空虚,永远在岁月里等待。 可是,这样的话她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即使他们之间的关系确定了,她也不会说。在林妙看来,女孩还是矜持点好,因为男人的天性就是喜欢狩猎,对完全到手毫不反抗的猎物,总难有很大的兴趣,这甚至与爱不爱无关。 就像那些结婚多年的夫妻,男人并非不爱女人了,可他就是对自己的老婆没感觉,对外面的女人流口水。并非外面的女人真的都比自己的老婆优秀,只是她们对他而言是未知的领域,能激起他探索的热情而已。 夏以南说这句话本为抛砖引玉,可是等了半天也没见林妙接腔,有一点小失望。终于等到林妙回话时,说的却是:“不早了呢,你也该回去了,别叫你妈妈等着。” 夏以南不甘心:“这就赶我走啦。” “不是赶你。你家就你和你妈,你晚上不回去,她肯定等门的。” “现在才8点,就等什么门啊。“我11点之前回去就行了。” 也就是说,某人还要赖在她家三个小时,这三个小时做什么好呢? () 第五十章 天干物燥,小心擦枪走火(三… 夏以南端着茶杯在林妙的屋里到处转了转,然后点头赞叹道:“还是女孩会收拾,随便弄弄,看上去就挺温馨的,很有家的样。” 林妙对自己布置的小窝也挺满意的,要不是学校那边总有些事牵扯着,她恨不得每天都住到这里来。 活到25岁,她从未有过独居的经历,以前不是住在家里跟父母一起,就是住在学校跟同学一起。现在终于有了自己的“家”,她又是新奇又是兴奋,这些天便像勤劳的蜜蜂一样,到处搜罗各种形状独特的摆饰,用极大的耐心来装点她的“家”。这里放块绣毯,那里挂个草编,每天光看着这些东西她就满心欢喜。 得到了夏以南的肯定,她笑着说:“有人住,自然就有家的样了。我始终觉得,房也是有灵性的,跟住在里面的人声气相通。一栋房有人住,一百年都不会坏;如果没人,可能几年就开始衰朽,甚至连家具都会腐烂。” 夏以南点头道:“确实有这么一说,房本为人造,人在房上倾注自己的智慧和感情。房盖好后,人长期住在其,人的日常起居、生老病死,一切都与房息息相关。按信息学的观点,人与环境每时每刻都在进行信息和能量的交流,共同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体。”说到这里,他忽然眼角一挑。抛给林妙一个华丽丽地“媚眼”,然后加上画龙点睛的一句:“我和你,也处在这不可分割的统一体。” 林妙不由得想到了上一个使用频率很高的雷词:“狂狷邪魅”,于是也咧嘴笑了起来。好在眼前的这位还没有修炼到“狂狷邪魅”的等级,不然她可真不敢要了。 她喜欢纯朴一点的男人,这类的男人也许没那么颠倒众生,却是最适合过日地人 至于夏以南这种的,应该说。相当诱人,无论精神层次还是经济层面都比较能满足一个小资女人的需要。 夏以南不是富豪,但他的收入足够让一个小家庭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这样其实最好了。如果一个男人太有钱,出入有宝马奔驰,动辄上千万的交易,整天混迹于各种高级场所,美女们会成堆成堆地粘上来,拿苍蝇拍都赶不走。安全系数为零。 不过话又说回来,男人的安全系数与他荷包的鼓囊程度并不一定成正比,让他出去花的首先是他地心,然后才是他的钞票。如果本人生来洁身自好。荷包再鼓也不至于糜烂;如果是西门庆投胎,哪怕捡破烂也要勾搭几个丐帮女弟。 夏以南见林妙只顾着喝茶,不肯接他的话茬,大声抗议道:“我是客人,你要让我有宾至如归的感觉。不能冷落我。” 林妙好笑地说:“宾至如归是旅馆地广告词。不是普通家庭的。” “普通家庭应该要求更高才对。要待我如上宾。” “上宾啊,需要哪些服务项目呢?” 这句话一说出口林妙就后悔了,正想补救。已经来不及了,夏以南无比暧昧地说:“所有的,全套的,一条龙的,我统统都需要。” 越心急越容易说错话,林妙仓促间居然问他:“别人到你家去,你也会提供这些吗?” 夏以南乐不可支地回答:“你到我家去我肯定提供地,在你这里我也可以提供。这房户口薄上还是我地名字,我是房主,也就是男主人,所以这里也是我地家。要不,今天就由我来提供全套服务吧。” 林妙住了,过了好一会儿才小声嘀咕:“还全套服务,你以为你是那种人啊。” “哪种人?” “愿意给女人提供全套服务的有两种人,一种就是众所周知的鸭,你不会想说我是个鸭吧?”他跟她紧紧挨坐在一起,目光灼灼地看着她,执著地问她要答案。 林妙尴尬地低下头:“当然,不是啦。”虽然她心里想地明明就是。 “不是这种,那就是另一种了。” 听到他从胸腔深处发出的低笑,林妙转头看了他一眼,马上就知道大事不妙了,因为他脸上又出现了那种掩饰不住的得意与搞怪的神情。耳朵里听见他说:“你想啊,愿意给一个女人提供全套服务的,不是鸭,那就只能是二十四孝老公了。” 林妙的脸不争气地红了,夏以南还不肯罢休,站起来说:“先从按摩开始吧,放松,别紧张,我向你保证,全身按摩挺舒服的。” 林妙像被火烧了屁股一样“嗖”地跑开了,夏以南哈哈大笑。 见林妙远远地站着不肯过来,夏以南知趣地转移话题:“你的电脑还没搬过来啊?” “还没有,这几天就准备弄过来,反正答辩也完了。” “说到这个,我竟然忘了问你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你的论,最后评的什么等级?” 林妙立刻笑开了:“你猜。” 夏以南瞟了她一眼:“猜什么猜,看你那样,肯定成绩很好了,不会是优秀吧?你的论也能得优秀?” 这话林妙可不爱听了:“俺的论还就是优秀,对不起您了。” 夏以南长叹了一口气:“是我对不起你才对,因为在听到你的论得优秀时,我很没同学爱地想到了一个历史场景和一句经典对白。” 林妙警觉地竖起耳朵,夏以南一本正经地告诉她:“据说阮籍有一天和朋友去瞻仰楚汉相争的战场遗址,慨然叹曰,时无英雄,遂使庶成名。” “我就知道,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林妙气得拿起沙发上的长毛兔扔过去,夏以南身手敏捷地躲开了。林妙又去找别的,可这回她刚拿起一个抱枕,就被夏以南连人带抱枕一起抱住了。 林妙被他出其不意地抱住,虽然隔着抱枕,还是楞了一下。就这一下,已经让夏以南偷袭成功。 直到那柔软滚烫的感觉传来,林妙才意识到发现了什么,她猛地推开他,却也没说什么,只是心慌意乱地坐着。 夏以南这时已经不笑了,正意犹未尽地舔着嘴唇,眼睛里似乎有火星在闪烁。 已故领袖毛主席曾说过: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林妙当机立断地抓起他的公包和茶几上的车钥匙,亲自打开门说:“今天我们都喝了酒,脑不大清醒,都应该早点休息才对。” 夏以南坐在沙发上看着她,眼睛异常明亮。林妙有点心虚,她知道自己这样做不礼貌,等于撵客人走。可是夜深人静,孤男寡女,实在是容易天雷勾动地火,所以她还是坚持站在门边等他,摆明了他不出去她就不进来的决心。 这场拉锯战最后以夏以南失败告终,人家不进来他有什么法?只好不情不愿地走到门口,低头换鞋。 看他乖乖地换鞋,林妙以为危险解除,从外面走了进来。 她的脚步刚踏进玄关,说时迟,那时快,夏以南已经站起身,一把将她搂在怀里,再次成功地偷得一吻,然后她在发怒之前迅速放开,笑眯眯地说:“我只是想跟你道别而已,别想歪了。” “道别就道别,可是你……” “小姐,这叫道别之吻,你看外国人不都是这样的。” “人家只是吻面颊,道别吻哪有吻嘴唇的!” 夏以南马上道歉:“对不起,看来是我社交礼仪没学好,要不我们再来一次吧,你教我正确地道别之吻。” 林妙气急败坏地将他推出门,说了一句“不送”,砰地关上大门。 关上门之后的她,却浑身无力地*在门背后,半天没动弹。 推荐分割线 一天三更的林家成卷土重来,携《千面风华》参加元月 她穿越而来,一来便发现自己被绑在燕国军神慕容恪的床上。 她有四张脸,晋国第一公谢安爱上其三个。 这是荒唐乱世,她是乱世魅女,世人为了记念她,创下了一个流传千古的词:风华绝代! () 第五十一章 妈妈越刁钻,儿子越孝顺 夏以南回家的时候是晚上1点。本来可以早点到的,可是他又开车到夏琼最喜欢的那家卤味店买了一些鸭头鸭掌,再顺道买了一把火红的玫瑰。 会买这些,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单独请女孩吃晚饭,把妈妈一个人孤零零地丢在家里有点过意不去,所以事先准备一些糖衣炮弹讨老妈的欢心。 真要说起来,玫瑰的花语是爱情,地球人都知道那是情人之花。可是夏琼声称她最喜欢红玫瑰,夏以南也只有投其所好了。花语代表什么是虚的,让妈妈开心才是真的。 夏琼眉开眼笑地接过儿手里的花和卤菜,先抱着花闻了闻,再问儿:“今天给女朋友送花了没有?” “没有,再说还不是女朋友啦。”在夏以南看来,两人关系尚浅,离真正的男女朋友还有点距离。 夏琼对儿的话将信将疑:“不是女朋友,还跟人家约会到10点,那要是女朋友,不得通宵不归了?” 夏以南很想说:“到时候可能真的通宵不归”,可是看着妈妈眼里的落寞,他硬生生地把话咽了回去,违心地安慰了一句:“不会的,知道妈妈在家等我嘛。” 夏琼趁机要承诺:“那,小南,你可不可以答应妈妈,永远不在外面过夜,永远不把妈妈一个人丢在家里?”见儿面露为难之色。她悻悻地解释:“反正你结婚地时候会把人娶进咱们家,到时候你一个有老婆的男人,也不应该随便在外面过夜啊……1-6-k,手机站 夏以南迟疑地点头应诺,心里却不是很情愿,因为在这一瞬间,他脑海里闪过的是刚刚才离开的温馨小屋,和那个人如其名的妙人儿。如果,如果。有一天他跟她走到了那一步,他不认为自己有那么强大的意志力,可以半夜从她的体温和体香里抽身而去,一个人开车回家。 不过,既然老妈坚持,还是暂且先答应着,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夏琼自然也看出了儿地勉强和敷衍,不甘心地说:“其实。一个婚前就留男人过夜的女人,我是不看好的,我思想保守,接受不了这样的媳妇。” 夏以南看妈妈一副义正词严抨击“现代豪放女”的样。突然觉得有点想笑。如果他没失忆的话,他的身份就是不折不扣的私生吧,一个生下了私生的妈妈,这会儿有板有眼地在儿面前说自己“思想保守” 当然当然,做人女地。怎么样都不该腹诽自己的妈妈。因为她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下都没有放弃他。含辛茹苦地把他养大,站在这一点上,她是个伟大的母亲。每次在报纸上看到有关弃婴地新闻。夏以南都会在心底里感激妈妈一次。她当时刚满二十岁,自己都还是花骨朵一样的年龄,他难以想象妈妈当初望着两个嗷嗷待哺的幼时是什么样的心情。她本可以把这两个儿都送人,自己一身轻松地嫁人,重新开始新生活。可她还是毅然留下了他,就是那个哥哥,妈妈在爸爸出走后也自己养了大半年,后来实在养不活了,才送给一对家境很好的不育夫妇……1k电脑站为此,妈妈自责了一辈,然后一辈不婚,就怕他在后爹那里受委屈。 如果一个女人为孩牺牲了自己一生地幸福,那么现在不管她说什么做什么,这个孩都没有嘲笑她地权力。夏以南越想越愧疚,走过去抱住夏琼地肩膀说:“妈妈怎么说都是对的,儿都照办。妈妈你吃东西吧,我去给你泡红糖水。” 夏琼*在儿厚实的肩膀上闭上眼睛,母俩互相拥抱了一会儿,然后夏琼开始啃鸭头鸭掌,夏以南则去厨房准备红糖水。夏琼最喜欢啃这些鸡爪鸭掌之类地东西,同时佐以热乎乎的红糖水。按她的说法,卤菜是凉的,所以要喝点热的搭配才不会伤胃,但卤菜一般比较辣,喝热开水会更辣,所以在水里加上红糖,既能益气补血,又能有效地压制住辣味。 这种说法有没有理论没人去考究,反正她爱怎么吃就怎么吃,夏以南则是妈妈爱吃什么就给她买什么,需要什么配套服务就提供什么配套服务,只要妈妈开心就行。 夏琼一面吃着儿买来的孝心夜宵一面问:“小南,今天跟你女朋友出去吃了什么好东西?” 提到这个夏以南立刻笑了起来,眉飞色舞地告诉她:“妈,她口味跟你一样呢,我们今天去的地方,就是前面的太大酒店,吃的三个菜有两个和我们上次吃的一样。” “你们就在太大酒店吃的?” “嗯,因为她喜欢的两个菜,这里做得最好嘛。”夏以南把红糖水递给妈妈的时候有点心虚,因为他就在自己家门口吃饭,却没有喊上妈妈。 “哪两个啊?” “香酥排骨,番茄三鱼,这两个都是你最爱吃的菜,她也好喜欢。” “谁说我最爱吃这两个菜?”夏琼的声音有点冷。 夏以南奇怪地问:“你自己说的呀,而且我们也出去吃过好几回了,我不可能把这么重要的事记错的。” 夏琼扔掉手里的啃得光秃秃的鸭头:“就因为吃过好几回,所以不喜欢了。什么菜吃多了都会吃腻的,谁会整天吃一种菜啊。” 夏以南有点郁闷,因为在他最开心的时候,妈妈不知道为什么却生气了。他讨好地戴上手套,拿起一个鸭头说:“妈,我帮你撕开,你慢慢吃,我等下再帮你泡一杯红糖水。” 夏琼也收起不悦之色,露出笑容道:“剩下的留到明天再吃,糖水也不喝了,这都快11点了,喝多了晚上懒得起夜。” 夏以南趁机表示:“要不我们还是换卧室吧?你住带卫生间的主卧,我住副卧,这样你晚上起夜也方便些。” “没事啦”,夏琼从厨房洗好手出来,挨在夏以南身边抱住他说:“你妈还没那么老,再说你那间房将来是要给你做新房用的,当然要带卫生间了。” 夏以南向她许诺:“妈,等我再多挣点钱,就去买一套别墅,楼上楼下都有带卫生间的卧室。到时候我们住楼上,妈就住楼下的主卧。” “哦,有了媳妇,就不要娘了,就把娘冷冰冰地丢在楼下,你跟媳妇热火朝天地住楼上?”夏琼的语气有点怪异,连声音都比平时尖细。 夏以南语塞了,他的本意是想安慰、讨好妈妈,结果却适得其反。如果说什么都有错,都会得罪妈妈,那他只好不开口了。 夏琼却咯咯地笑了起来,抚着儿的背说:“小傻瓜,妈跟你开玩笑的啦,瞧你就当真了。我儿有能耐买别墅,妈开心还开心不过来了,怎么会生气呢?再说你结婚了,自然应该跟新娘住楼上,妈妈住楼下。这样既有各自的私人空间,又没分成两家,是最好的家庭模式了。” 夏以南这才松了一口气,虽然心里还是隐隐约约地有些不安。 推荐分割线 《西游旧事》作者:lily书号:1111370 娥眉天下剑,名秀武香川,潮音聆碧海,晓月镇长安。 这道的是大唐朝最出名儿的几位娘,客倌可要听小的细细说来? 百年狐,千秋乱,那一场繁华落烬的轻烟还未散去,相思已成灰…… () 第五十二章 女孩子需要守望相助 夏以南走后,林妙*在门背后发了好一会儿呆,才魂不守舍地去洗浴。 今天的事,一开始势头良好,又是音乐又是烛光晚餐,十足纯恋气氛,可发展到后来就有点失控了。原来夏以南是个扮猪吃老虎的角色,表面上看起来温尔雅,私底下攻击性很强,属于危险男人种系。 林妙告诫自己,以后跟他打交道要保持高度警觉,别一不小心被人吃干抹净了,到时候找谁哭去?恋爱是自由自愿的行为,可不存在谁对谁负责的问题。 而她呢,恋爱就是要有结果的,跟初恋男友之所以会不了了之,也是因为那小优柔寡断,始终持观望态度。如果他肯跟她规划未来,肯带她回去见父母,他们何以见得一定要分手? 相约毕业就分手的,不是爱得不深,就是没有担当的懦夫。比如她和初恋,如果那人不是这样一个态度,她完全可以在本科毕业后考到他工作的城市去读研,然后在那里谋职。 她的父母没有养女防老的观念,她自己也不认为成年后的儿女一定要跟父母住在同一个城市,甚至挤在一起。父母在,不远游,是农耕时代的道德要求,因为那时候交通不发达,去一趟省城都要很多天。不像现在,即使一南一北,坐飞机也只要数小时即可到达里面拿出手机。这一看,可把她吓了一跳!上面起码有10个未接电话,都是家里打来的。 想到爸妈平时都是10点就睡的人,她犹豫了一下。就在这时,电话响了,她满怀内疚地接过来。她第一次单独一个人住在一间陌生的屋里。老妈不放心,她居然还把电话设置成静音没有调过来。其间夏以南接了两个他家里的电话都没能引起她的足够重视,让她也给家里报个平安,真是不孝女啊。 电话一接通,林妈的急切就从电话那端传过来:“妙妙,你现在人在哪里?” “当然是在锦绣园这边的家里了,都10点了,你女儿可不是夜店公主。” “那,你现在是一个人吧?” “这个嘛……”没事逗老妈玩玩也好。1——6——k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打探女儿地隐私是要付出代价的哦。 林妈果然慌了,紧追着问:“是不是夏以南还在你屋里。” “啊,瞧我这记性!今天答辩的结果都忘了向您汇报,妈。我的论被评为优秀,为你的女儿感到骄傲吧?” 林妈只是“嗯”了一声表示听到了这个好消息,然后就毫不迟疑地继续刚才的审问:“夏以南还在你那里?这都几点了呀,你一个单身女孩,轻易不要带男人上楼。即使是熟人。也只能白天去。天一黑就该打发人家走。这才是有家教的好女孩的做派……” 见老妈准备长篇大论地训导,林妙不得不打断道:“妈,不是想的那样啦。人家早走了,他只是看我喝多了一点,不放心才送我回来地。” “什么,你喝多了?”林妈的吼声震耳欲聋:“你第一次跟他出去吃饭就喝多了,完了还把他带到你的闺房里,你叫人家怎么想你嘛?不行!你不能住在外面,明天就给我搬回来!我还是亲自盯着你放心一点。” 林妙的脸上开始往外冒黑线,刚搬过来住一天又让她搬回去,她到底有没有人权啊? 可对方是她地妈,她不能发火,只能耐着性解释:“妈,我们是同学,又是同事,这么熟的关系,夏以南不会把我怎么样的,兔还不吃窝边草呢。”说完这句话,她一阵心虚。 林妈岂会被女儿糊弄住,几十年的饭难道是白吃的?当即不客气地驳斥:“少来,现在地男人才不讲那些,什么草都吃,管它窝边不窝边,吃不到才不吃。我不跟嗦了,总之,你明天就给我搬回来!在你正式出嫁之前,不准住在外面,每天晚上都必须回家林妙在电话这头叹息:“妈,你很霸道耶。我已经成年了,要是不读书地话,我现在早工作了。我要是去外地工作,还不是得一个人住?” “如果真那样地话,我鞭长莫及,只好由着你了,好不好都是你自己的造化。但你现在就在我身边,如果我还不好好地把关,任由你胡来的话,我就愧对母亲这个称号!” 掷地有声地发表了一通关于伟大母亲地感言后,见林妙不接茬,林妈缓和了一下语气说:“别的我就不多说了,我相信你是个懂事的孩,明白父母的苦心。我们这小区里就有一个活生生的反面教材,还有夏以南的母亲也是。做女人不容易,一步错步步错,千万大意不得。好了,电话里说多了要电话费,等你回来我再跟你好好谈谈。明天你去学校还是上班?” “上班。” “几点下班?” “不清楚,你也知道,我们又不是坐办公室的,下班时间没个准。” “那这样吧,你下班前一个小时给我打电话,我搭车去你那里帮你搬东西。” “妈……”林妙还想再跟老妈沟通一下,电话已经被挂断了,她只能挫败地*在床头发懵。 就在这时,手机里一声猫叫传来,林妙点开短信一看,只有简短的三个字:“我想你”。 她的回复更短,比夏以南的还少一个字:“晚安”。 然后她把手机塞进枕头底下。开始在自己地小家里到处走动,看看这个摸摸那个,越看越舍不得。她是真的很喜欢这样一个属于自己的小窝,虽然是租来的,可依然是她精心布置出来的家,她已经在里面处处打上了自己的痕迹。 怎么办?真的要舍弃这里搬回去吗?林妙在客厅里踱来踱去,无计可施。老妈向来说到做到,她说明天要来帮她搬家就一定会来。这次妥协了,很可能在婚前再也没机会出来单过,那她这一辈永远没法感受单身生活了? 婚前得在家跟爸妈一起,婚后得跟老公孩一起,若是嫁给夏以南的话,还得跟他妈妈在一起。 不行!人只有一辈,她能真正享受单身生活,能自由自在地在这小窝里完全按自己地想法生活,也就这几年了。放弃了这次机会就等于永远放弃了。 想来想去。她想到了死党鲁西西,那个夜猫现在肯定没睡,就不知道是不是跟她的春药在一起。要是那样的话,就不好打扰了。 为谨慎起见。她没拨她的手机,而是拨通了寝室的电话。还好,鲁西西很快就接了起来,林妙还是礼貌地问了一句:“我没打扰到你吧?” “啥?我说你今天怎么跟我这么客气呀,妙。我不小心得罪你啦?” “没有没有。你想哪儿去了。我只是想确定你是不是一个人在。要是有男朋友在身边,我就明天再跟你说。” “你有话就说吧,我身边没人。还有我必须郑重声明,我没男朋友。” “好吧,你没男朋友,我也没男朋友,我只是疑似有。结果,就因为这个疑似男朋友的家伙,我妈不准我在外面住了,勒令我马上搬回去。为了监督执行,她老人家明天会亲自来帮我搬东西。” “你有疑似男朋友,跟你妈勒令你回家有什么因果关系啊?你不是说你妈比你还急,恨不得直接从街上拎一个男人回来跟你一起关进洞房吗?” 林妙只得把今天晚上发生的事跟鲁西西说了一遍,当然隐去了夏以南吻她的情节。 想不到,鲁西西这回居然站到了林妈那边:“妙,你妈会担心也是正常的啦,你地帅哥经理一看就是情场老手。请女孩吃饭会刻意营造气氛,把你迷得失去基本的判断力,晕乎乎地把他带到家里去。男人都是色狼变的,你不让他进门他可能还不好意思变身人狼,可是你让他登堂入室了,孤男寡女啊,再说点暧昧的话,听点暧昧地音乐,不知不觉你就变成狼嘴里的小羔羊了。你的帅哥经理都28了,不可能是纯情男吧,凭他的长相和本事,他不主动出击也会有人倒追,所以肯定有过很丰富的情感经历,知道怎么哄女人上床。你这样单独住在他地屋里,真地很危险知道吗?别说你妈妈会顾虑,连我都替你捏着一把汗呢。” 林妙快受不了了:“你那是什么论调?夏以南是色狼,我是单蠢小绵羊?姐姐,别忘了我是大龄剩女,你替我担心什么,你还是替你自己担心吧。就凭你对春药地迷恋程度,我怀疑你比他更猴急,最后不是他勾搭你,而是你qj他。” “有可能哦!”鲁西西在电话那头笑得好花痴。 林妙简直无语了,鲁西西又说:“所以,我们要守望互助,我看着你,你看着我,这样你妈妈也可以放心让你住在外面了。” “你到底想说什么?” “很简单,我搬到你那里去,我们继续同居。我看着你不让你受诱惑,你看着我不让我犯错,如果我们没有足够的意志力保护自己,就交给对方保护吧。” 鲁西西的提议让林妙有点动心,但也有点犹豫了。因为这样一来,她地独身生活梦就做不成了。本来就是为了体验一下独居的美妙滋味才兴冲冲搬出来的,谁知才睡了一个晚上,又把鲁西西弄来,那这里跟学校的集体宿舍又有什么区别? 鲁西西见林妙吱吱唔唔,立刻在电话里施展出她的饶舌功,把林妙呱噪得不行了,最后只好认命地说:“好吧,反正跟你同居多日,也适应了彼此的生活习惯。只是,这房是一室一厅的,才一间卧室,一张大床,我们怎么睡呢?” 鲁西西在电话那头笑得无比淫荡:“当然是跟你同床共枕了,你自己说的,我们要同、居、多、日嘛。” 林妙一开始还没悟过来,及至听到她最后一个字的拖长音,才恨得骂过去:“你这个女色狼,整天脑里都想的什么?只可怜了梁守一,贞操岌岌可危。” “那你看牢我,让梁哥哥守住宝贵的贞操,如何?” “好了,别贫嘴了,我晚上喝了一点酒,现在头昏昏的,马上就要睡了。呃,你打算几时搬过来?” 鲁西西想了想说:“学校这边还有一些事要处理,你也肯定要过来的吧,最起码,毕业证要过来领啊,还有寝室的钥匙要还,退房手续据说还挺麻烦的。我们约个时间,你最好早上就过来,我们争取一上午把该办的手续都办完,下午叫个车一起过你那边去,你看怎么样?” “好的,就这么办。” () 第五十三章 坚守的理由 第二天,林妙下班之前没给家里打电话,而是给鲁西西打了个电话,两个人约在小区门口碰头,然后一起杀回林家。 如果是林妙一个人回去,即使她告诉林妈她会和鲁西西合住,林妈也未见得会同意。但鲁西西亲自到家说情,效果可能就不一样了。林妈一来碍于面,不好当面驳回家里的客人;二来,鲁西西的饶舌功也不是浪得虚名,很容易把人给绕进去。 倒不是说她口才有多好,林妙曾总结她的特点是,“脸皮够厚,就跟打不死的蟑螂一样,不说到对方点头决不罢休。” 鲁西西是奇人,这样的考评她非但不生气,还握紧小拳头说:“我们就是要发挥蟑螂精神,生命不息,纠缠不止”。 带着如此bh的说客上门,林妙倒好水摆好点心后,就准备袖手作壁上观了。鲁西西堆起一脸笑对林妈说:“阿姨,女孩婚前应该在外面住一段时间,这样可以学着打理家务,免得出嫁后手忙脚乱。” “这些她在家也可以学啊,阿妙,以后家里的家务事,包括做饭洗衣扫地统统都交给你了,妈就在一旁指导你,发现做得不好的地方随时纠正。” 林妙吓得面无人色,使劲给鲁西西打眼色。鲁西西临危不乱,依然笑眯眯地说:“理论上是这样没错。可是阿妙一直忙。以前是忙着读书考试,以后要忙着跑业务,每天回来地时候都那么累,你们肯定就不舍得让她做什么家务事了。” “对对对”,林妙猛点头:“我如果住在家里,每天6点就要起来,晚上6点还不见得能到家,家里要等着我做家务。那还不知道乱成什么样了。” 林妈不紧不慢地说:“如果工作很累,住在家里不是更好吗?家里有人照顾着,住在外面,累死了回来连喝杯开水都要自己烧才有得喝。” 鲁西西马上抢过话头:“可是这些就是她将来要做的呀,结了婚,当了家庭主妇,哪个女人不是这样的?下班后要去接孩,要去菜场买菜,回到家还要做饭拖地洗衣服。完了。还要辅导孩做功课,不到晚上1点打点孩睡下后别想闲下来。阿姨您自己不也是这样过来的?” “是,我当然是!可那是不得已啊,既然结婚了。要维持一个小家庭,就只能这样。现在阿妙明明还可以享几年父母的福,为什么非要搬出去吃苦呢?结婚以后要做的事留到结婚后再去做,何苦现在有福不享。” 鲁西西反问:“现在享了福,结婚后什么都不会做。到时候怎么维持一个家?” 林妈一笑:“结了婚。自然就会了。我是过来人难道我还不知道?” 鲁西西提醒她:“阿姨,您是从农村出来的,我妈也是。我自己小时候也在农村的外婆住过,知道农村地孩是怎么长大的。有一句话叫穷人的孩早当家,农村的女孩,十岁就什么活儿都会了,城里的孩,10岁的时候上学放学还要父母接呢。农村的女孩从小锻炼出来了,什么家务活都不在话下;城里的女孩不是,家务白痴占大多数。这样的女孩,不让她独自生活一段时间,她永远没机会学着打点一个小家。等到嫁人后再去学,说实话,有点迟了。因为你一个住,你可以慢慢摸索,慢慢积累经验,闹出笑话来也没人会笑你。可是如果嫁人后在婆家开始学,就算老公可以容忍你笨手笨脚,肯和你一起学习,共同进步,婆婆可没那么好说话。圆滑一点地还只背后说你,有些厉害婆婆,当面就让你难堪了。” 林妈态度强硬地表示:“要是这样的婆婆,我不会让阿妙嫁的。” 林妙和鲁西西相对而叹,最后还是由鲁西西开口说:“这些事,没嫁之前怎么会知道呢?即使亲家见了面,大家也只是客客气气地坐在一起讨论婚礼事宜,至于日常生活的细节方面,那是要在婚后地生活才能显示出来的。” 林妙坐在一旁始终没吭声,她怕自己也凑上去帮腔会引起妈妈的反感:怎么,找个外人回来一起对付妈妈是不?两个人嗓大些,可以在气势上压住妈妈? 后来林爸回来了,林妈便去厨房做饭,林妙跟进父母的的卧室向老爸撒娇,让老爸替她美言,又把鲁西西地“婚前家务训练”理论简述了一遍也不知道林爸是怎么跟林妈说地,等鲁西西吃过饭走后,林妈便对林妙说:“你实在不肯住在家里我也没办法,儿大不由母,但你必须得答应我几个条件,我才准你住在外面。” “妈你说。” “第一,即使你和鲁西西一起住,晚上也不要带男人上去。白天带男人上去要鲁西西在家地时候才可以。” “好的。” “第二,你也不许随便上夏以南家去。你不带他去你那儿,估计他就要带你去他家了,这样也不好。除非两个人的关系到了谈婚论嫁地地步,他正式带你去他见家长,你才去。” 林妈越说林妙越纳闷,因为林妈现在说的这些跟她平时的表现太不一致了,林妙忍不住提出质疑:“妈,你既然这么在乎女儿的名节,生怕女儿婚前吃亏,那上次夏以南来帮我拿东西的时候,你跟爸怎么又那么夸张,弄得好像准女婿上门一样。我跟他的关系到现在都还没确定,你们就一盘火似地上赶着,要遇到那种心理阴暗的,还会以为女方有什么问题。所以父母急不可耐,要赶紧找个男人把她处理掉呢。” 林妈可能完全没想到女儿会说出这样地话,一时愣住了。人只凭着自己的本能做事,如果没出现什么后遗症,很少会在事后反省自己的行为。现在经林妙这么一说,林妈也意识到当时的态度确实操之过急,跟现在教育女儿的这套明显不符,有点自打嘴巴的意思。尴尬之下。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从来给别人订立条条框框的人,最怕的是别人揭发出他前后话语地逻辑矛盾。 本来坐在一边看报纸的林爸见老婆败下来,只好亲自披挂上阵:“妙妙,别这样跟你妈妈说话,她一切都是为了你好。” “爸,我从没否认这一点,我当然知道爸妈都是为了我好。” 林妈经过老公的缓冲,已经想好了说辞:“那时候你在家里,咱们对他再好。他也不敢乱来对不对?但要是你一个人在家,你对他那么好,他就会有别的想法,男人在这方面最会见机行事、得寸进尺了。” 林妙拼命忍住不笑:“会有什么别的想法?还有妈你别忘了爸也是男人。爸,你以前是如何见机行事,得寸进尺的?” “怎么又把火烧到我身上来了?我是无辜的听众,你们聊,你们聊。”林爸干脆举起白旗。继续看他的报纸。 有林爸在。林妈也不好把话说得太露骨。只能笼统地说:“总之,一个女孩单独在家接待男人是危险的。” “无辜地听众”也不失时机地插话道:“前面那栋楼里未婚先孕的女孩,就是因为在外面住才出问题的。” 林妈立刻附和起来。随口引用了大量的例。林妙看父母有翻案之势,忙抢过话题说:“要这样,我住在学校也是住在外面啊。我有很多同学,都是住集体宿舍地,有的还不是了招,她们虽然晚上回来,白天还是可以跟男友幽会呀,有的甚至晚上都不回寝室睡,回来就说到某某朋友那里去了,谁知道呢?” 林妈紧张地问:“鲁西西也这样吗?” “当然不是。别看鲁西西好像总是嘻嘻哈哈的,其实她骨里是很精明、很理智的人,今天她跟妈妈说地那番话,妈也觉得有道理对不对?所以她怎么犯那种糊涂。” 其实在这一点上,林妙很矛盾,她也专门就此和鲁西西讨论过。 如果鲁西西肯糊涂一点、轻浮一点,很年轻地时候就开始交男朋友,跟男朋友同居,也许,会碰到一个讲良心地男人,现在已经修成正果了也说不定。她会成剩女,就因为她在这方面太精明理智了,一点不肯吃亏,这样固然不会犯错,但也失去了试错的机会。 毕竟,天生就是滥情垃圾的男人并不多,尤其是年少地初恋,无论男女都是认真付出的。如果那时候肯“吃亏”,肯赌一把,肯顺着感情的自然发展让小男友“占便宜”,最后未必就会被抛弃。情感也好,婚姻也好,本来就是一场赌局,固然没人能保证一定会赢,但也没人能保证一定会输。不轻易参赌,看似谨慎理智,其实仍然是懦夫行为,因为怕输!却没想过,这样的赌局是有时间性的,青春是其最重要的筹码,身为女人尤其如此。等你犹豫经年,筹码尽失,连参赌的资格都没有了。 她自己也一样。她在鲁西西面前从不承认自己是**,鲁西西也一再“露出”好色的嘴脸,好像早就经过了千锤百炼,其实她怀疑,鲁西西也跟她一样是**。但一个女人,20岁是**,那是纯洁的象征,随着年龄一年年增长,**身份越来越成为负担,慢慢变成了失败和尴尬的标志。 **本是个很美好的词,但前面加个老字,就是笑话了。再在前面加个“高学历的”,就更是不堪,马上让人跟变态、心理障碍等联系起来。 也许正因为这份失落和不平衡,鲁西西才想跟她住在一起,因为怕自己一个人会守不住。当**越来越失去意义,当坚持的最初动机逐渐丧失,人也许会变得随波逐流,自暴自弃。 想通了这一点,林妙更坚定了自己的想法。因为现在不只是她想过独立生活那么简单了,鲁西西需要她的陪伴,她们彼此需要。就像鲁西西说的,如果一个人坚守太难,那就互相监督吧。 她们已经坚持到这个时候了,应该坚持到最后。 坚持不是为了狗屁的贞操观,那只是男权社会加在女人身上的枷锁。她们守住自己,只为了自己心的那份美好。 不遇真情,不付真心。而女人,向来因爱而性。 () 第五十四章 那在低谷里等着你的美人(一… 林妈最后倒是没有强迫林妙搬回家,但提出了一系列交换条件,包括每天晚上9点之前必须回锦绣园的家,到时候林妈会亲自打电话确认。 当然其最bh的一条还是,直接要她承诺:不在婚前跟夏以南发生实质性的关系。 林妙当时皮皮地问:“妈,实质性的关系是啥?请准确说明,最好是具体描述。”吃了老妈一颗爆炒栗,但她心里想的其实是:要是发生了,咋样呢? 她本没想过要那啥的,可是老妈这样挑明,反而激起了她的一点逆发之心。守不守纯粹是个人行为,不是为了某个男人,更不是为了老妈。如果有人强迫她守,可能她就偏不守了。无他,只是不喜欢那种身体被别人控制的感觉,自己的身体只有自己能做主。 夏以南对这些浑然不觉。直到有一个晚上,当两个人在一起吃过晚饭,林妙婉拒了他送她上楼的要求后,他才郁闷起来,猛抽了两口烟道:“我是给你一个人住的,你非要把你同学弄进来。” 对鲁西西途加入,夏以南是持保留意见的。他为林妙提供这套房,原就是为了自己约会方便,甚至他当初定下这个小户型的初衷就是如此,买楼增值还在其次。就连他的朋友都知道,他买的这个叫“泡妞房”,嘴贱一点的,直接叫“炮房”。 按夏以南地恋爱理念。两个都是成年人了,不可能像小孩那样压马路吃路边摊,更不可能只是拉拉小手说说甜言蜜语,两个人必须很快进入实质阶段那才叫男女朋友。要是交往超过三个月还停留在精神恋爱阶段,呜呜,说出去他都没脸见人了 可是,当林妙拿出一千块房租给他的时候,他又不能拒绝。房是他的没错。但已经租给林妙了,她搬进去之前就说以后要找个人合租的,他自己还热心地给她参考过找什么样的合租对象最好。那时候他不过想说服她接受这房而已,没料到会真的出现“第三者”。 但说出去的话就像泼出去的水,现在他有什么理由反对呢?人家当二房东很尽责地,自动给他涨了房租,纯粹站在房东房客关系上,她无懈可击。付了房租,这房就是她的了。只要不违法乱纪,他就无权干涉。她爱跟谁合租就跟谁合租,就算那人是男的……他也只能以男朋友身份干涉,房东是不具备这个资格的。 林妙知道夏以南对此有意见。但鲁西西已经搬进来了,她也不想再为此事跟房东兼老板把关系搞僵,故而只是笑了笑,随他抱怨去。他有抱怨的自由,她也有左耳进右耳出的自由夏以南一通牢骚发过。人家女孩的房间愣是不让进。他也没办法。何况她还始终保持着很优雅的微笑呢。他知道自己遇到克星了,叹了一口气提议:“那我带你去兜兜风吧。” “好啊,去哪里兜风呢?” “江边怎样?” “远了点。我9点之前必须回家,不然接不到我妈的电话她要发飙地。” 林妙趁机把妈妈的约法三章讲了一遍,当然没提不准跟他oo的话。夏以南听了哭笑不得:“那次我去你家,你妈明明很热情啊,特意把我让进你的卧室。怎么一到外面,就变得这么警惕,防男人跟防贼一样。 林妙说:“我也认为这些条件很古板,很苛刻,我也很不忿。我都25岁了,不是15岁,老妈还跟管制小女孩一样,纯粹就是侵犯我地基本人权嘛。但是……”她可怜兮兮地看着夏以南:“这就是她同意我住在外面的交换条件,否则她就要一日照三餐跑到我们公司闹腾,直到我答应搬回去为止。她说,她是在为未来的女婿守住我,这是她作为丈母娘应尽的义务和职责。” 夏以南脸上的遗憾早已为感激所取代,多好地丈母娘啊,堪为天下丈母娘之表率。如果他外婆当年肯这样管着他妈妈,他妈妈何至于终身失婚,他也不会成为私生。 带着一抹温柔地笑,他把林妙地手拉到嘴边亲吻着说:“就听你妈妈的吧,我相信这样的妈妈教出来地,肯定是好女孩。” 为了节省时间,夏以南只把车开到附近的一个露天广场,然后和林妙一起在广场上散步。散步的时候夏以南还是忍不住自嘲地说:“我和你加起来都五十多岁的人了,还在这里扮演纯情恋人。” “可是我感觉挺好的呀,一起吃饭,饭后一起散个步,这里环境也不错,满眼都是花草,要是白天来,还能看到很多鸽呢?怎么,你不喜欢这里吗?” 夏以南沉思了片刻说:“喜欢。看来,偶尔回归纯真,会找到一些不一样的感觉。” 林妙提议:“我们一共有两个小时,散步一小时,要是觉得累了,就回车里去,一起听听音乐,好不好?“ “好,没有人约会比我们更纯洁了。” 听得出,他虽然暂时被“林妈的一番话”糊弄住了,但心里还是不满意这种白开水一样的约会方式。 眼看就到9点了,他无奈地送她回家。下车的时候,他摇下车窗向她招手,林妙以为夏以南要跟他说什么话,很乖地凑了过去,结果可想而知。 不过,这也在她容许的范围内,就像他说的,两个加起来五十多岁的人了,要是过于清白,怕只怕会应了那句话,“水至清则无鱼”,她可是希望最后捞到鱼的。 哼着歌上楼,鲁西西不在客厅,不在书房,而是趴在床上,一副深受打击的样。 林妙开玩笑问:“怎么啦?你的春药被别人吃了?” “差不多,反正我吃不到了。” “为什么?” “他一直没接到报到的通知,而同时参加公务员考试的早就上班了。” “这个,各个单位不同吧,他既然是正规考上的,当时也拿到了调令函,应该是没问题的。” “按理应该是这样,可是国的事情,有多少是按理的呢?正因为他是正规考上,没有任何关系,所以才更危险。有的单位公开考试根本就是个过场,你哪怕考到了前几名,最后也很可能以这样那样的理由不要你,然后换上他们的人。” 林妙趟到枕上,摸着鲁西西的头发说:“别这么悲观,更别变愤青,愤世嫉俗是可怕的习惯,因为这样容易把所有的挫折和失败都归罪于社会,逃避自己该付的责任。梁守一现在只是暂时没去报到而已,也许,明天就通知他正式上班了。到时候,你又会嫌他太忙,没时间陪你卿卿我我了。冒昧问一句,你们俩,现在关系到哪一步了?” “在这种心情下,你说能到哪一步?” “你们从认识到现在,也快两个月了,如果关系依然在原地踏步,那说明……”说明什么林妙没再分析下去,这种事,大家心照不宣就好,免得有人心里不舒服。 可是事实是无法抹杀的,一个男人若真喜欢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又主动邀请他去自己的寝室,还自告奋勇地要给他辅导英语,他没有任何理由还在原地踏步。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梁守一顺利地去政府部门上班,从此踏上他的仕途,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鲁西西这朵快要开到荼蘼的小花,还有机会得到他的眷顾吗? 对深陷爱情而又无计可施的女人来说,男人失意的时候才是你的大好良机。 林妙越想越替鲁西西庆幸,也许,这回她的缘分真的到了,她们都有希望彻底终结自己的剩女生涯。她用带点激动的口吻说:“就算这次出现了最坏的结果,比如,我是说比如,梁守一最后竟然莫名其妙地被刷掉了,变成了无业人员。这在他自然是巨大的挫折,是人生的一道坎,但在你,却可能是件好事,是个难得的机会。但有个前提,你必须是真的爱他,爱他本人,而不是其他附加的东西。”“我当然是爱他本人。”鲁西西对这点毫不迟疑。 林妙抚掌笑道:“那恭喜你,你的机会来了。如果梁守一这回真的被刷掉的话,他注定是你的了。” () 第五十五章 那在低谷里等着你的美人(二) 听到林妙的话,鲁西西坐了起来,眉头依然紧锁着,嘴里喃喃地说:“可是这样他有多痛苦啊,我怕我付出一切也安慰不了他的痛苦。一个男人要在社会上立足,首先要有份像样的工作,要先养得活自己,这样才有心情去恋爱。若连基本的生存都不能保证,其他的什么也谈不上了。” 林妙对此不以为然,因为在她看来,本能的力量是最可怕的,即使在最恶劣的环境里,也只能勉强压抑,不可能真的抹杀掉。而压抑,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是积聚,是喷发的前兆。 她试图给鲁西西分析:“你的春药哥哥还不到30岁,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即使没有好工作,一个有硕士凭的人,怎么样也不至于连温饱都混不上吧?所谓温饱思……嘿嘿。” 见鲁西西脸上总算露出了笑容,林妙下去给她倒了一杯水,然后接着刚才的话题:“退一万步讲,就算梁守一落魄到基本的生存都成问题,你以为他就会每天愁眉苦脸,连美女都没兴趣看了吗?很可能恰恰相反,这个时候他需要得比任何时候都强烈。男人有事业的时候,女人唾手可得,没什么稀罕的,每天只担心身体吃不吃得消。落魄的时候,成了狗不理牌,整天形单影只,要多凄惶有多凄惶。这个时候你像天使一样降临在他身边,多稀罕啊。梁哥哥要感激涕零地,心想,还是我的秘鲁无毛犬对我好啊。” 鲁西西一把推开林妙,自己也忍俊不禁笑出声来,可惜她的笑声只维持了几十秒就戛然而止。 林妙看她先摇头,再长叹,然后露出一副看尽世情的样,苦着脸感叹道:“阿妙。16k.电脑站你想得太天真了,女人这样的天使,古往今来还少吗?最后落到了好下场的,我看只有一个玉堂春,她也只是没被抛弃而已,还是蒙大老婆开恩才进门为妾的。至于其他的,不是秦香莲就是李香莲。人性是卑劣地,共患难容易,同富贵就难了。男人年发达后。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换掉糟糠妻。” 林妙带着惊讶的口吻说:“你以前不是这样的,怎么突然变得这么悲观了?刚才有愤青倾向,现在又掉进怨妇队伍里了。这样不好,西西。如果你非要钻牛角尖,我也没法说服你。更不敢鼓动你去跟梁守一共患难。因为我不能保证他年发达后会记得你这份患难真情。但,如果是我,我一定会去,试过了才知道会不会。就算最后果然没有例外。再次落了秦香莲的俗套。起码在这之前。你得到过他了,喜欢一个人不就是想跟他在一起吗?如果注定不能永久,能短暂相伴。也不枉了这一场相思。” 鲁西西轻轻笑了笑,显然对林妙的话不能苟同:“要是女人都肯像你这么想,这世上就没有怨妇了。” “本来就不该有!你觉得怨妇的存在是正常的吗?” “存在就是合理,无所谓正不正常。” 林妙起身给自己倒了一杯水,然后慢地说:“记得在哪里看到过一句话,这世上,比仇人的嘴脸更难看地,是恩重如山的嘴脸。对这句话你是怎么看的?” “世人大都忘恩负义?” 林妙轻叹:“我猜你就会这样想!当然这样想也没错,施恩不望报是圣人境界,而我们只是凡人……1k手机站但我希望你转换视角看看,那些受恩的人是什么感受。” “能有什么感受?受了别人地恩惠,能偿还就偿还,不能,就记着,时时感激。” “时时感激?如果是自愿的还好,如果是被动的,你会不会烦?如果你的恩人动不动就跟你说,我以前是怎么对你的,你现在怎么能这样对我?你地良心都被狗吃了?你又有什么感受?” 鲁西西语气强硬地说:“忘恩负义地人本就该骂!不仅该骂,还该杀!怎么,你认为这句话骂得不对吗?” “对,非常对!”林妙赶紧做投降状,她们是辩论不是吵架,她可不想闹得不愉快,“这句话放到包青天地公堂上去都能说得无比响亮,因为它合理,但不合情。因为一切的付出都是出于个人自愿,你当初对人家好,是你自己自愿,别人在你脖上架个刀逼你吧?你做的事情,完全是你自觉自愿地行为,与别人日后怎么对你没有必然联系。如果你对人好就是为了别人日后对你好,这跟放高利贷有什么区别?现在看人家落难了,是个大大的潜力股,于是倾囊相助,以便他发达后好跟他享尽荣华富贵。如果这就叫真情,当初吕不韦同学对楚王岂非情深似海?不仅献上了自己全部的财产,连心爱的美人都拱手相让。究其实,吕不韦不过是在投资做一桩生意而已,他周游列国,什么生意都做过,最后发现提携落难王孙做国王,才是世上最划算的交易。” 鲁西西沉默良久,才说了一句:“阿妙,你这话出去要被人乱棍打死的,因为太违背常理了。” “我承认啊,我一早就承认你的观点:跟人共患难后,便有了与他同富贵的权力,这理到包青天的大堂上都讲得通。我现在说的,是人情,是人性。打个现成的比方,你现在考上了大学,可是家里没钱,要你放弃了去打工。这时候有个男人出现,愿意出钱供你。你本不喜欢他,可是你太想上大学了,于是接受了他的帮助。几年后,你毕业了,想给他一笔钱了断关系,可是男人不干,口口声声,当初要不是我,你饭都没得吃的,还读个屁的大学啊,你现在的一切都是*我才有的,做人不能忘本,非要缠着跟你结婚,你是什么感觉?” 鲁西西嘴巴张了又张,然后发现这个问题实在不好回答,便转而问林妙:“你的意思是,若一个女人为一个男人付出了全部,最后被他无情地抛弃,还连苦都不能叫了?” “不是不能,是叫了也没用,除了惹人嫌,不能带来任何正面的效果,所以,何必呢?就像你,如果这次梁守一真的被刷下了,你去照顾他,那也是你自愿的,他没来找你,没来求你吧?但他现在这样,如果身边真的没有女朋友的话,他肯定不会拒绝你的善意与温暖,因为最基本的人性,就是趋利避害,喜欢远离寒冷,贴近温暖。但等他走出低潮,他有了更好的选择,有比你条件更好的女孩喜欢他,到时候他还不会和你在一起,就说不定了。如果你不想冒这个险,那很简单,你不理他就完了。要是你想赌一赌,就一定要记住,赌从来有两个结果的,如果你只能接受一个,那我建议你不要开始。” 鲁西西想了想,终于下定决心说:“我赌!并且愿赌服输!我鲁西西难道输不起吗?” 林妙鼓掌道:“要的就是你这句话,如果你能有这份理智,这份清醒,最后怎样都可以坦然接受了。” 鲁西西看着她说:“谢谢你开导我。” 林妙向她伸出手:“互相的,我也有很多问题,当我想不通的时候,照样等着你来开导。现在,恭喜你!机会来了,明天就去找他吧。在他的报到通知还没下来之前,在他心里最没底,最脆弱的时候,你去看他,比任何时候都更效果。” “可是”,鲁西西开始吱唔,又有了一点想临阵退缩的征兆:“我不知道他现在是不是还住在学校里,要是搬了的话, “你有他的电话啊,直接打电话问就是了。” “呃,这样会不会太主动了?” “你不主动他会主动吗?” “……”鲁西西沮丧地低下头。 林妙叹了一口气,伸手拿过她的手机,翻到通讯录,找到梁守一,飞快地按下了电话键。 鲁西西嘟嚷着:“都这么晚了,人家说不定睡下了。” 林妙把电话放在耳边听了一下,然后递给鲁西西说:“接通了,我去书房上会,你在这里打电话吧。” () 第五十六章 到底谁才是极品? 得知梁守一已经搬出学校,鲁西西在林妙的鼓励下,决定去他现在的住处拜访。 但大小姐临出发前,又顾虑这,顾虑那,觉得一个女孩单独、主动地送上门去,是不是容易让人有不好的想法。而且,对梁守一的为人也不是很了解,言下之意,还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这话一说出来,立刻得到了林妙的鄙视:“明明是你暗恋人家,他存在安全隐患不是正了您的下怀吗?” “我是啊”,鲁西西对这一点倒是大方地承认:“但我希望他爱我,尊重我,而不只是把我当炮友。” 林妙差点被刚喝到口里的茶噎死,猛喘了几下才没好气地说:“作为同学、校友,光天化日之下拎着礼物去看他,这是很正常的人际交往好不?你居然能想到炮友上面去,服了!” “人家想想又不犯法,27岁的老姑娘,没老公,没男友,你连想想都不让,好过分……” 林妙满脸黑线,头上乌鸦乱飞:“想吧想吧,最好晚上多做几个春梦。” “要是我做春梦的时候错把你当春梦对象,要跟你演对手戏,怎么办?” “很简单,一脚踢到床下去。” “别酱紫,女孩要温柔点。” “温柔不是对你的,郑重声明,俺誓死不做蕾丝!”“你地小内衣、小裤裤上明明有那么多蕾丝。” 林妙怒目圆睁:“再多说一句。我告你性骚扰。” “好好好”,这回是鲁西西举手做投降状:“要我不骚然也行,你答应我,明天陪我去一下。” “好吧”,林妙点了点头,她们既然说好了要“守望相助”,陪她去“匪窝”一探究竟原本就是她的份内事 至于她们这样的守望要到什么时候,谁也不知道。不过看现在这个情形,只怕很快就会双双失守。鲁西西早已蠢蠢欲动,自己呢,咳咳…… 梁守一住的地方是民房,而且是闹市区的,离他要上班的区政府办公大楼不过数百米。这事乍一听起来觉得不可思议,闹市区啊,地价寸土寸金,岂容民房存在?可电话里确认的结果。梁守一租住的,地确是民房,楼高只有四层,一层一百多平米。除一楼自住外,楼上的分隔成许多小套间或小单间,专门用于出租。 两个人先搭车到区政府门口,在那里找到梁守一,再由梁带着她们过马路。走小巷。爬山路。七弯八拐,才在半山腰里找到了那栋房。再看周围,几乎全是几层的私人楼房。房修得一般,也没什么规划,完全民房性质。 林妙笑问:“这就是所谓的城村吧?” 梁守一说:“是啊,返回去二、三十年,这里还荒凉得很,住户大多是菜农,住的是清一色的旧式平房,有的还是爷爷的爷爷手里传下来的。这些年城市发展得快,连区政府地办公大楼都修到这里来了,已经是地道的闹市区,房价最高的好像超过一万了吧。这里的老住户现在家家盖起了几层地楼房,光收租金就等于别人几倍的工资。所以你们看,家家户户门里都停着小汽车,他们很多根本没工作,每天就是吃了玩,玩了吃,过得比谁都舒服。而我们这些从农村出来的,凭读得再高又有什么用?就算我能顺利上班,也不过一月3、4000,不吃不喝10年也买不起一套房。更何况,我现在连班都没得上的。” 鲁西西见心上人郁闷成这样,忙安慰道:“别灰心,一切都会好起来了,万事开头难,我现在还不一样是无业游民?跟阿妙合租一套房,这两天一直在求她给我介绍工作呢 梁守一马上接过话头:“林妙会介绍工作啊,那给我介绍一个吧,我快穷死了。我读本科的时候就贷款读地,工作几年先还完了那些,再存了一年地生活费就从那个山村学出来了。在那种地方待一辈,这一辈白活了。”林妙禁不住问:“那你读研,是公费还是自费呢?” 梁守一地嘴撇了又撇:“我怎么可能公费?那些都是有关系的,能从导师那里弄到考题的人才有地,或权钱交易,或情色交易,像我这种无权无钱又不是女人的,只有完全*自己真本事考,能考上自费就不错了。我原来那个学校,这些年分去的年轻教师哪个不考研啊,考得最长的一个已经连考八年,到现在还没出来呢。我可只考了两年,第一年根本没复习,当时就想熟悉一下考场,第二年才正式应考,结果一击而。考区政府的公务员也是,我的成绩是第二,有三个名额嘛,怎么样也不该刷掉我的。” 鲁西西尴尬地站在一边,向林妙投来歉意的一瞥。因为,林妙读研就是公费,按梁守一的逻辑,她跟导师不是权钱就是情色交易了。 果然有些人是只宜远观不可接近的,距离一拉近,原来朦胧美好的形象就会轰然倒地。 如果她们今天是第一次认识梁守一,林妙相信,即使连鲁西西也不会对这样一个习惯于用阴暗心理去揣测别人的男人感兴趣。可是,她认识他是在一百多人的培训班上,当他穿着雪白的衬衣风度翩翩地从前台走过,途径一串串歪瓜裂枣,鲁西西的心就像冰雪消融的潺潺春水,从此止不住地流淌。 然后,是全然未知的神秘,是一次一次人海的搜寻,终于某天某时某刻,恍如天降奇迹,她在绝望的边缘偶于食堂前面的林荫道上再次看见了他优雅的身影。那一刻,鲁西西有没有喜极而泣不得而知,但喜出望外是肯定的。经过了那么多周折才能试着*近的男人,鲁西西怎么会因为这一点小小的失望就放弃他呢? 可是林妙跟她不同,看着手里拎的菜,林妙只觉得多余,这样的一个男人,值得她们两个大老远地跑来为他洗手做羹汤吗? 最夸张的,还是鲁西西手里的电磁炉。因为梁守一这里没有任何厨房设备,她不惜转几趟车把电磁炉拎过来,那么重啊。而且,还有一点必须提及的是,电磁炉是林妙的。那是林爸单位发的纪念品,因为家里有煤气炉,林妈一直放着没用,被林妙带到新家了。新家也不是经常开伙,偶尔用电磁炉煎煎鸡蛋,下下面条,仅此而已。 把沉重的电磁炉放在书桌上,鲁西西还在那儿活动酸痛的肩膀和手腕呢,梁守一突然说了一句话:“这玩意儿很耗电吧?多少瓦的?” 鲁西西一愣,显然没想到他会说出这样的话,她以为他会先关心她的肩膀,可是人家已经问了,她只得讪讪地答:“好像是瓦吧,是不是啊,林妙?” 林妙还没来得及回答,梁守一就惊呼道:“天那,2000瓦?那烧一顿饭得用多少电呀,我这里也不知道带不带得起,别烧了保险就不好了,很多人共用的一条线。” 林妙简直快被他雷飞了,他这意思,是怪她们不该提电磁炉来耗他的电?她忍住气给他算:“2000瓦,就算我们烧一个小时,也就2度电,电费是一度0.57元,总共耗电费一元左右,很多吗?” 梁守一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还振振有词地辩:“既然大家都是刚毕业的,都没挣到什么钱,就该凡事精打细算。我刚还想跟你们说,如果电磁炉很耗电的话,你们也别老用。不然挺不划算的,外面的盒饭才5块钱一盒,里面有蛋有肉,饭还管饱,就是吃完了还可以再添。只是一般的人不知道,买了就走,我从来吃完了再添一盒白饭,还没遇到不让添的。如果自己煮的话,现在米都好贵了,你们算算嘛。” 要不是怕伤了鲁西西的面,林妙早就夺门而去了。可是回头再看看那傻妞,好像他们的争论与她毫不相干,这会儿正一门心思蹲在地上整理她们买来的菜。嘴里还叮嘱着:“我们今天买的菜挺多的,一顿肯定吃不完。我们吃之前每样留一些出来,你下一顿热热就行了,比外面买的强。外面的地摊盒饭,便宜是便宜,就是卫生条件不敢恭维,听说用的是地沟油,淋巴肉。算了,我不说了,免得你以后吃不下。不过那种来路不明的盒饭最好少吃,除非是自己单位食堂做的。” 林妙正想提醒:“他这里又没冰箱,剩菜放都放坏了”,没想到梁守一很高兴地说:“那我就放到隔壁那小两口的冰箱里去,吃的时候再借他家的锅热一下。” 林妙听到这里,已经彻底无语了。那天在食堂跟她谈得那么投机,知识渊博、意态闲雅的精品男人,真的是眼前的这位吗?为什么回到最本原的生活,他不止不精品,还很极品? 最让她惊讶的还是,她这么反感的对话和举动,鲁西西却好像视而未见。除了最开始梁守一评论公费自费的时候发表的那番高论让她有点尴尬之外,其他的时候都表现得无比自然,简直太自然了,让林妙不得不自省:“难道梁守一不极品,我才是极品?” () 第五十七章 青蛙变王子的幻术 因为心里不爽,也因为梁守一主动给鲁西西打下手,林妙索性退到一边袖手等饭吃。当他们把香喷喷的饭菜端上桌,梁守一连方便筷都掰开了才递给林妙的时候,她才带着一点歉意说:“你们俩辛苦了,我什么忙都没帮上,成吃白食的了。” 鲁西西一面给她碗里夹回锅牛肉一面说:“这牛肉还是你买的呢,你花了几十块钱,哪有吃白食。” 梁守一说:“这里只有我一个人吃白食啦,林妙你是城市姑娘,又是独生女,不会做饭很正常的。” 林妙看了他一眼,心里越发愧疚。要了解一个人,一定要多跟他打交道,不能光凭一次两次印象就过早下结论,那样未免有失偏颇,对别人也不公平 梁守一在她们刚进来的时候表现得确实有点极品,可后来看他挽起袖帮鲁西西切菜递碗,甚至亲自掌勺,又觉得这人其实也没那么不堪,至少不认为男人是大老爷,女人天生就是该侍候男人的。肯在女人做饭的时候主动打下手,这让他在林妙心里一落千丈的形象有了不少改善。 至于说小气,穷人家的孩,囊羞涩,你叫他怎么大方?时时处处都琢磨着怎么省钱那也是被逼的,没钱么,只好数着铜儿花了。 想到这里,她笑着对梁守一说:“你怎么能算吃白食呢?你刚还帮着做了饭呢。” 鲁西西忙接腔安慰情郎:“就是就是。1——6——k-小-说-现在男孩会做饭地可少了,很难得的。呃,我又要旧话重提了,你既然会做饭,为什么不自己做?算起来绝对不会比在外面吃盒饭还贵,而且最难得的是卫生,外面吃多了,要染上什么传染病就糟了。” 梁守一被鲁西西灌输了半天外面的盒饭如何如何地不卫生。甚至提到“地沟油、淋巴肉”之类恶心的词,早就有点怕怕的了,故而很快点着头说:“过段时间我就去买厨具,到时候我亲自下厨请你们俩过来吃,我的手艺还过得去。” “这一点我毫不怀疑,阿妙,这个肉丝炒香干就是他做的,味道还不错哦。”鲁西西当场做起了推介。 林妙夹起一块放到嘴里,连声称赞道:“何止不错。味道好极了。男人会一手好厨艺,西西你好福气。” “阿妙,别乱说!”鲁西西慌忙打眼色,双颊染赤。完了还不安地瞅了瞅梁守一。 梁守一好像没注意听后面地对白,只是对前面的褒奖之词表示谦虚:“就是肉丝切得太粗了,不像肉丝,倒像肉棍了。”声。吞咽声。三个人的头都快埋进饭碗里去了。 然后,梁守一和鲁西西的筷又不小心在某个菜碗里狭路相逢,短兵相接。 “啊。对不起对不起。”鲁西西如遭火烫般地收回筷。 “没关系没关系。电脑站梁守一习惯性把筷送到嘴边,上面却空空如也,只好舔一舔了事。 这天晚上睡觉的时候,鲁西西说起白天的经过,在床上笑得打滚:“哈哈,肉棍!阿妙,你有没有看到他当时那样?要多好笑又多好笑,哈哈,笑死我了,今天我走到哪里都想笑。” “他是想说,他切的肉丝不够细,不像丝,倒像棍一样,结果惹来这样bh的口误。” 鲁西西还在狂笑:“是啊,他拿那么小个水果刀切肉,怎么可能切出肉丝来嘛,只能切成肉棍了,哈哈。” 林妙看着鲁西西放声大笑的样,很认真地问:“西西,你今天开心吗?” “开心,当然开心,就快被他笑死了。” “你开心就好。” 梁守一地某些行为自己看不惯无所谓,反正要跟他在一起的是鲁西西,鲁西西喜欢就行了。 鲁西西笑够了,抬起头来问她:“阿妙,你有什么话就说,我们俩之间,还有什么不能直说的。” 林妙本来不打算再对梁守一做任何评价了,但既然鲁西西问起,她就索性说了出来:“西西,你不觉得他表现得太斤斤计较、太小气了吗?一开始我差点拎着菜回头就走的,我们这么远提着电磁炉和菜过去给他做饭,他连辛苦都不道一声,只想到电磁炉是不是很耗电,只会算做菜与吃盒饭哪个更划算。如果是农民工这样我还可以理解,因为人家挣点辛苦钱不容易,可他好歹也是硕士毕业啊,在城市也生活好些年了。” 鲁西西叹了一口气说:“要论起现在地处境,他连农民工都不如。农民工好歹有工资,有的还是老板管吃管住,他现在工作没着落,也就没收入。他以前的经历你也听他说过,原来挣的工资都还本科时候的贷款了,读硕士期间地花费全*在外面代课做家教。以前他暑假同时做几份家教,一月挣三千多。现在因为等着上班,家教也没找,代课也辞掉了,他现在是零收入。一个本来就没存款等米下锅地人,哪里能赋闲?我怀疑他付掉房租后,连吃盒饭都快吃不起了。阿妙,就像他说地,你是城市姑娘,又是独生女,从没过过苦日,不知道一钱难倒英雄汉。他不是不大方,是真的太穷了。男人腰包鼓鼓的时候,谁都知道充大爷地。” 一番话说得林妙很不是滋味,她早就承认自己可能有点苛刻,不知农村孩的苦。可是,有些事,并不是与钱直接相关的,她说:“我只是觉得,他应该先向我们,尤其是向提着电磁炉的你道一声辛苦。至于那些算帐的话,他完全可以放在心里合计,而不是一分一厘当作我们的面算啊。” 鲁西西带点羞赫的说:“那是因为他把我们当自己人,才不装大方,完全本色演出。要是换了别的女人去,他还不是照样神吹海聊。” 林妙无言以对,同时暗自诧异:这么自以为是的弱智言论鲁西西也说得出来? 难怪人家说,恋爱的女人智商等于零,无论对方做出什么样的行为,都能给他找出合理的解释,而且,这解释还能指向让人心潮澎湃、热血沸腾的意义:他之所以不惜在我面前展示他的原生态形象,是因为他把我当自己人,或者,更直接地说,他把我当他的女人。男人只有在外面的女人面前才喜欢胡吹海吹,反正吹过就算,又没打算跟人长期来往,怎么吹都不会露馅。可是对自己人就不能吹了,因为很容易露馅。 经过这件事,林妙得出一个结论:鲁西西是真的爱上梁守一了。 这跟暗恋不同,暗恋是虚幻的,也许真接触那个人会很快解除魔咒。可鲁西西现在是实实在在地爱上了。 如果,梁守一所有的行为都能在她这里得到合理化的解释,甚至给他美化,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只愿梁守一不要辜负了她这份真情才好。 隐约记得某位已婚大婶儿说过,小气的男人是家里的宝,他对外人小气,钱就会省下来给家里人用。不会体贴的男人也是宝,他缺根筋,不会体贴你,也就不会体贴别的女人,这样就没人跟你争啦。 别说是谬论,女人的伟大正是在谬论体现的。为了她爱的男人,她愿意总结出种种谬论,只为了让自己的青蛙变王。 () 第五十八章 缠功一流的对手 后来,林妙把去梁守一那里的见闻以及之后鲁西西的反映告诉了夏以南,他的看法是:“这两人很合适啊,男人说的话虽然那个了一点,但只要女人理解,那就没任何问题。他们还一起做饭,而且配合默契,那情景我想象起来,就觉得很有家庭气氛。” 林妙点头道:“我也是这样想的,鲁西西喜欢就好。我只是局外人,我的想法并不重要。”说到这里她突然想到那天的笑话,忍不住脱口而出:“最搞笑的是,梁守一用小水果刀切肉丝,切粗了一点,结果他向我们道歉,说他切的不是肉丝,而是……” “而是什么?” “哦,没什么啦。”林妙赶紧捂住嘴,好险,她刚差点就收不住话尾的。 “肉条?就像肯德基的薯条那种的?” “对对对。” “用水果刀切嘛,只能这样了。” “嗯嗯” “问题是,这有什么好笑的?”夏以南狐疑地在她脸上打量。 “笑得那么诡异,一看就知道里面大有章,说!不准露一半,藏一半,mm,吊胃口不是这样吊的。”说话的时候,夏以南的手指在办公桌上轻轻敲击,脸上的笑容是带威胁意味的。 “林mm又故意吊我们bo的胃口啦?”突然从门口传来一个阴恻恻地女声。 林妙吓得差点连手里的杯都砸了。因为她一直在想着那天的情景偷笑,根本没注意门口。猛不丁听到这样阴气的声音,不知为什么,她竟然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进来的是盛聪,手里拿着阳伞,脸晒得通红,脸上的汗水都流到脖里去了林妙忙起身把她让到沙发上坐下,给她倒来一杯水说:“今天这么高的温度。你还出去了?辛苦了,辛苦了。” 盛聪接过她地水,嘴里却并不领情:“做这行的,怕辛苦就别做了,温度高就不出去?这两个月天天都是高温,难道广告公司也像学校一样放暑假,天一热大家就都躲在家里吹空调,等夏天过了再来上班?那公司早倒了。” 林妙发誓自己是一番好意跟她道辛苦的,可这人说出来的话怎么总是夹枪带棒?敢情。在高温天气里出去跑业务,人也跑出火气来了,见不得在办公室里吹空调的。 盛聪抢白完她,回头就从包包里拿出一个件夹。兴冲冲地递给夏以南说:“报告bo,飞翔那个案,我终于做下来了!”她翻到其一页:“当当当,请看大红的印章,这可是他们的总经理武岳大人亲手盖上的哦。” 夏以南一听也很激动:“天那。这个案我早就放弃了的。你居然还能拉回来。太神奇了!你怎么做到地呀。” 盛聪自豪地说:“很简单,就是一直坚持,永不放弃。这位武总是出了名的傲慢。但我盛副总却是出了名的难缠。不管你怎么摆脸,我只当没看见,即使叫来保安,俺走就是了,又没偷又没抢的,还能把我送进局不成?反正我就是每隔一段时间,估摸着他见到我没那么讨厌了,就去拜望他老人家一回。还别说,虽然我们俩一个老是涎皮涎脸,一个永远不耐烦,过招过多了,照样成熟人了不是?” 夏以南满眼赞赏地朝盛聪竖起大拇指,然后乐不可支地说:“他快被你缠疯了,所以今天就索性成全了你,以求耳根清净,免得你老是阴魂不散。 “bo,人家为了公司,都快变成甩不脱地鼻涕虫了,你还笑人家。”盛聪不依地娇嗔。 “好好好,不笑不笑。不过武总确实挺可怜的,不跟你签,你就老跑去骚扰,要我遇到这样一个,我也只好投降。” “是啊,呵呵,以后还要继续骚扰的。这又不是长约,到期了,还要找他续约,反正,这家公司我是吃定了。” “哈哈,可怜的武岳,招谁惹谁了。”夏以南笑得好不得意。 盛聪喝完一杯水,又跑去倒了一杯,咕噜咕噜全部喝下去后,才坐下来说:“其实今天根本没想到能签的,去了那么多次,已经快变成强迫症了,隔一段时间就去一次,反正我包包里总随身带着空白签约书。我本来打算,这家先骚扰着,在他那里混个脸熟,熟到他不好意思撵我地程度,然后过年地时候再去哭求,就说我任务没完成,求他可怜可怜,让我不要失去工作。今天能签约,实在是个意外。” 夏以南摸着下巴说:“我也觉得意外,今天这个日有什么特殊意义吗?” 盛聪摇头:“没有。记得我进去地时候,因为天热嘛,我边走边擦汗。武总见了我就说,今天最高气温达到40度,你怎么还在外面跑啊。我公司的业务员都没派出去,怕他们暑,你们老板这么不体贴员 “你就趁机诉苦,把我说成吸血鬼资本家,以此换取他的同情。” 盛聪重重地点头:“抹黑bo您地伟大形象,您不怪我吧?” “怎么会?如果抹黑我就能拿到合同的话,以后出去尽管抹吧,林妙也是,不要舍不得哦。” 盛聪还沉浸在胜利签约的喜悦里,忍不住细细描述当时的情节:“然后,他突然朝我伸出手说,拿来,我还没会过意来,他又说,你跑到我这里来这么多趟,不就是想要我跟你们签广告代理的合同吗?怎么,现在我同意了,你又不要了?我这才慌着把签约书拿给他。结果,他很快就签了。” 夏以南用感动的语气说:“真不容易,辛苦你了,今晚我们一起去吃饭,为你庆功,吃完饭后还发你一个红包作为奖励。” 盛聪先说:“谢谢”,然后小声问了一句:“都谁一起去啊?” 夏以南答:“当然是我们公司的全体员工了,要是我胆敢拉下一个,第二天他还不得找我算帐啊。” “嗯,也是。”盛聪说这话的时候自然是笑着的,但林妙分明看到了她眼里的失落。 从盛聪进来后,林妙没再说一句话,一直在看着他们之间的互动。在她进这家公司之前,这两个人已经合作近两年了,他们之间有他们的情谊和默契。何况,盛聪如此尽心尽力,作为一个员工,实在无可挑剔。如果自己是老板,也会为有这样的员工而庆幸。 夏以南不是铁石心肠,对这样一个忠心的下属,他不可能不倚重。刚才盛聪递给他签约书的时候,他们的目光相遇,那里面有同样的激动,那是只属于他们的激动。这个案,他们从很早以前就开始策划,然后一起跑,肯定是跑了很多冤枉路后,夏以南才开始厌倦,准备放弃。多亏了盛聪一直坚持,才奇迹般地做成了,替他填补了这项遗憾。 亲眼看到他们这样,林妙心里肯定有些不舒服,但她也知道,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他们的过去她来不及参与,即使是未来,纯粹站在工作的角度——至少从现在看——盛聪也比她更适合管理这间公司。如果夏以南真的打算抽身出去做别的,交给盛聪比交给她更保险。 夏以南说要把公司交给她,也许是一时的冲动吧,而且,也只是一句话而已,随口说随口就能忘的。 林妙并非想要这间公司,如果夏以南真的交给她,那时候盛聪势必会拂袖走人,她还真不知道怎么办呢。如果公司交给盛聪的话,事情本身也什么,但里面蕴含的意义就值得考量了。即使,夏以南依旧跟她在一起,可是因为这间公司,他们俩必然有很多交道要打,会有很多机会在一起。 盛聪越表现得出色,她在夏以南心的地位就越重要,他是商人,在商言商。而自己呢,进来快两个月了,除了跟夏以南一起出去见过一些客户外,好像从未单独跑过,也从未单独拉回过一个单。 林妙咬着嘴唇想,她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夏以南也带她了两个月,该介绍给她认识的客户都介绍了,她也应该学着独当一面才行。 分隔线- 晚歌清雅的新书《帝宠》,女主穿越成……一只小香猪?还得到了皇帝哥哥的喜爱? 可是,可是,这人与兽,零件不配套啊,咋整捏? 皇帝哥哥情意绵绵地说:“小猪妹妹,不怕,藕们俩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猪!” 小猪妹妹眨巴着双眼皮的可爱的小猪眼问:“皇帝哥哥也要变猪猪了咩?” () 第五十九章 是庆功宴,不是鸿门宴 夏以南说到做到,当晚就在公司旁边的一家名为“绝色神厨”的酒店为盛聪举办了“庆功宴”。 这里要额外说明一下——兼凑点字数——据说这家酒店的大厨并非长得很美,而是刚好相反。但丑得惊天动地同样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对吧? 最吊足人胃口的还是,从没人见过这位大厨,就连酒店的员工,甚至其他厨师都没见过。酒店的官方解释是,因为他自惭形秽,不肯跟任何人打照面,所以单独用一间厨房,所有的配菜和成品菜进出都是通过一条传送带完成的。 夏以南曾把这个作为一个成功的广告案例特意给林妙讲解过,他评价说,这是一个构思巧妙的噱头,使得“绝色神厨”之名在本市家喻户晓,因而带来的营业额是相当可观滴。 这天,参加宴会的一共有五个人:夏经理、盛、张、林、周四位副经理。 前已言之,盛夏广告公司的员工除夏以南外,其余统统称副经理。之所以这么叫,一来是为了对客户表示尊重,让他们知道,跟他们打交道的绝非小喽罗,而是可以当场拍板的经理级人物;二来,也是为了培养员工的主人翁意识。 所以,副经理可不是随便叫的,在这个伟大光荣的称呼背后,寄予了夏bo对员工的全部信任与殷切期望。 虽然林妙每次看到自己地名片上堂而皇之地印着“副经理”都很想笑。 张副经理和周副经理差不多同时出现。可是穿着打扮迥异其趣,张景生是衬衣西裤,这么热的天,脖上还打着一条猪尾巴领带,周嘉陵却是很嬉皮士的形象,化衫上歪歪扭扭地印着“kime”,下身的半截裤则不知道缝了多少个口袋。 途林妙去洗手间的时候,很不小心地听到了这两个人在抽烟区的对话: “小周。你怎么穿成这样就跑来了?今天是老板请客,这酒店可是三星级的。” “怎么,穿成这样不行吗?老板自己也是休闲装啊。” “他是老板。” “穿衣服还问老板不老板啊,不是老板就连休闲装都不能穿啦?” “能穿,在别的地方随你穿个够,但平时上班,跑业务,还有老板请客地时候,最好穿正规点。这样显得端庄,尊重人。” 张景生倒是苦口婆心,可惜周嘉陵不领情,还梗着脖争辩:“我就不明白了。我一没打赤膊,二没穿拖鞋,怎么就不端庄、不尊重人了?” 林妙简直听不下去了,觉得这小实在有点不知好歹,人家一片好心提醒你。你就算不以为然。起码嘴巴上要客气点吧? 张景生的性格还真不错。依然耐着性给他解释:“比如,你到别人公司去,结果看到接待你的是一个穿着花花绿绿化衫和短裤的毛孩。你会认为他可*吗?你会放心跟他谈生意合作吗?” 周嘉陵好似跟人抬杠一样嚷:“穿得随便点就是毛孩了?我倒觉得,这样的人才纯真可*,倒是那些西装革履道貌岸然的,肚里指不定尽是坏水。” “好好好,算我多嘴了,对不起。”张景生终于忍无可忍,拂袖而去,差点跟林妙撞了个满怀。林妙只好装作刚出来的样问他:“洗手间就在那头吧?” 张景生匆匆答了一声就走了,真是可怜的人,脸都气绿了。 本来,林妙对搞财务的一向不感冒,但今天张景生地这番举动却让她平添了几分好感。如今这世道,流行的是各人自扫门前雪,肯提点新人的前辈已经不多了。周嘉陵几句话就把一个满怀善意的同事说得疙疙瘩地,这又是何苦?他口口声声来取经,以便自己将来在广告界开创出一番事业,这是取的哪门经? 听夏以南说,周嘉陵刚进来的时候还对这间开了近两年而未扩张的小公司表达过鄙视,他认为如果由他来做,早不是这样了。 这么狂妄的人,一般地老板都会反感,夏以南却破天荒地收下了他。因为在他看来,心高气傲地人都多少有点真本事,不然怎么“傲”得起来?而且广告公司不比别地地方,老实本分倒吃不开,还需要胆肥一点,嘴巴会吹一点的。周嘉陵有野心,又是新闻专业的毕业生,想来口才也不会很差,刚好那时候来应聘地尽是女孩,就将就着收下他了。 可是,如果心性不成熟,或者,天生就是二愣青,还自以为是,听不进别人的规劝。这样的人越有野心越坏事,志大才疏有时候是很致命的弱点。 林妙不相信夏以南看不到这些,所以,她猜,这位周副经理的取经之旅,只怕要换一个地方了。 因为酒店生意太好,影响了上菜速度,林妙又在外面逛了半天,才总算看见有人给他们的包间送菜了。 席间,作为首席功臣,第一杯酒肯定是敬给盛聪的,这点谁都没有异议。可是,第二杯、第三杯……第n杯还是敬给她的,林妙就有点不是滋味了。 其他两位男同胞见经理这么重视,自然一起跟进。至于林妙,因为大家都心知肚明夏以南在追她,所以两个男人反而不敢跟她太黏糊,怕有瓜田李下之嫌。要是让经理以为你想撬他的墙角,那可就不好玩了。 如此一来,桌上两个女人的待遇就出现了明显的偏差:一个应接不暇,杯来盏往;一个受尽冷落,无人理睬。 盛聪本就是那种喝酒爱上脸的人,再加上兴奋,所以面颊酡红,笑靥如花。林妙仔细打量她,发现她其实挺耐看的,喝了酒就更好看了,如果不苛刻的话,也能挤进美女行列了。 夏以南好像被她迷到了,一个劲地黏着她,每喝一口酒就向她举举杯。盛聪也真了得,来者不拒,夏以南喝一口,她喝一口,林妙暗地里替她算了一下,觉得她最少喝了七八两了。虽然是葡萄酒,可也有十几度呀。 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暧昧对象跟别的女人暧昧,林妙再咬紧牙关,也没法不承认自己吃醋了。人家每碰一次杯,她就往外冒一次酸水,那份难受劲就别提了,早知如此,不如扯个由头不来了。 也许有人失意的时候会虐待自己的胃,林妙刚好相反,越不爽气越有食欲,当然,如果条件许可的话,她还有购物欲,只不过这会儿不可能上街腐败,只好拿一桌菜出气了。 可是事态的发展再次出乎她的意料之外,就在她以为自己当定了活动布景和壁花的时候,夏以南好像突然发现了她,笑眯眯地朝她举起杯说:“我们几个都互敬了好多回了,就你置身事外,这怎么行呢?来来来,现在该你上场了。” 说完仰脖就喝下了自己杯里的酒。既然老板都喝了,当着他属下的面,她也不能不给面,也只好喝下了。 “我敬过啦,现在该你们了。”夏以南发起号召。 另外两个男人自然求之不得,在酒桌上灌女人酒,看她醉态毕露,那是酒桌化最刺激的地方,也是男人的乐趣之一。原来老板不开腔,他们以为老板有意保护,现在老板自己起哄,他们还等什么? 林妙快给夏以南弄糊涂了:明明她“门前冷落鞍马稀”的,怎么突然变成了香饽饽,一桌的人围着她起哄,她成了酒桌上的心人物? 数巡下来,尽管她很有点酒量,还是给他们灌得晕乎乎的。 醉眼朦胧,她看见盛聪已经伏在桌上,耳朵里听见夏以南吩咐:“张副经理,只好麻烦你送盛副经理回去了,车费回来报销,我送林妙回去。” 林妙忙摆着手说:“不用不用,我不用送,我又没醉。”老妈可是交代不许男人进屋的,怎么能让他送? “好好好,你没醉,可是我们已经买单了,总不能死赖在这里吧?” “那我自己走就好了。” “行,你自己走。”恍惚,林妙看到夏以南向自己走过来,这是庆功宴在她脑海里留下的最后一个镜头。 分隔线 本书暂定每天1更,下个月看情况,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应该会2更的。 准备09年3月完结,最多拖到4月吧。 其实我愿意多更,不喜欢拖,更新多,有压力,才会有动力。 () 第六十章 只是同室,没同居 庆功宴是晚上,吃完饭出来就差不多9点了,再回到锦绣园的住处,肯定会超过林妈规定的时间。所以林妙一出酒店大门就给先老妈打了个电话报备,免得她又罗哩罗嗦的。 她是有点醉意,可还不至于完全糊掉,所以,看见夏以南下车,还知道说一句:“你就别下了,我看你也喝了不少,趁着现在还清醒,赶紧开车回去吧。” 据说红酒后劲很大,因为酒精浓度比较低,味口也比较好,喝的时候就像喝糖水一样,会不知不觉喝下很多,这样实际的酒精摄入量比喝其他的酒还多。 夏以南一面瞅着她笑,一面走了下来,还顺手关上车门,然后那车就呼啦一声开走了。林妙急得在后面追:“哎,你怎么把车开走了,那是他的车,他还没上呀。” 夏以南揽住林妙,揉着她的头发叹息:“还说没醉,车都看不清了。小姐,那是出租车啊,我根本就没开车过去,知道今天是同事聚餐,肯定会闹酒,我怎么会自己开车?我的车还在公司下面的停车场呢。” 林妙这才一副恍然大悟的样:“难怪呢,我刚刚就一直奇怪,怎么你自己不开车,让别人开,而且那个人又不是跟我们一起吃饭的。” 夏以南乐不可支:“你乖乖地坐在后面不吭声,原来是在琢磨这个啊。” 妙重重地点头。 “我记得,你今天上班的时候好像说过,你的室友昨天回家去了,是吧?” 林妙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问起了这个,还是认真作答:“是啊,要不是因为放不下梁守一,怕毕业了就跟他失去联系。她早回去了。她想随便打点零工,主要精力用来复习考博,可她的父母不同意,好像在老家给她找了一份工作。她肯定不想去了,要回乡就业,以后跟梁守一就没希望了,梁守一当初就是不肯待在小地方才出来的。” 夏以南关心的是:“那她打算回去多久呢?” “她说四五天,我觉得不可能。好不容易把她招回去了,她父母会轻易放她走?而且。我们猜,多半还给她安排了相亲什么的。你不知道,这几天她家里地催命电话已经变成了彻头彻尾的骚扰,一天恨不得打十趟,后来我受不了了,勒令她回去摆平她父母。” 夏以南盯着她问:“勒令人家摆平父母。你自己怎么不摆平?” “我父母又没强迫我什么。” 意思是,她家父母不需要摆平。 夏以南睁大眼睛:“没有吗?这么大的女孩了,居然还要求9点之前回家,不准带男人回家,封建社会都没这么过分的。要是你将来结婚了,也不准带老公回家?那婚姻关系怎么维持?” 林妙反驳道:“没说不准带老公回家呀,我妈说的是。婚前不准随便带男人回家。” 夏以南开始发挥循循善诱的精神:“我也赞成你妈妈说的,婚前不准随便带男人回家,对女儿严加管教的妈妈是每个女婿都希望遇到地好妈妈。但我不是随便的男人啊,我是你地男朋友,也就是你未来的老公!” “这个……”。林妙疑惑地看着他:“怎么我的头越来越昏沉,你却好像越来越清醒了,我们喝的是一样的酒吧?” 夏以南的眼光躲闪了一下,但马上就理直气壮地说:“当然是一样地酒了。你也不想想,我出来工作这么久了,又是开广告公司的。酒量早就炼出来了。要是这点红酒都能把我醉倒。那我还混什么?” 林妙还是满腹狐疑:“我的酒量也不赖呀,有个大学的副院长。就因为这个要预订我呢。” 夏以南却摆明了不想再讨论这个:“你别转移话题,我问你,我是你的男朋友吧? “我不知道,你问你自己。” 醉归醉,关键时刻打太极拳是聪明人的本能反应。 夏以南咧开嘴笑了:“我说我就是。” 林妙不言语了,其实在心里,她已经当夏以南是男友了,可是这人从未正正经经地向她示过爱,两个人一直暧昧着,她也就只敢那么想,没敢宣之于口。 所有的女性杂志以及报纸地婚恋版早就无数次告诫女孩:别把男人的暧昧当爱情! 因为有很多男人就喜欢跟女人暧昧,跟不同的女人暧昧,跟很多女人暧昧,他享受这种暧昧的感觉,并不想更进一步。所以,有时候,暧昧什么也不是,什么也不能代表。 但现在,夏以南说他“是”,林妙于是在心里默认:那就是了吧。 是不是,人年纪越大,越小心谨慎,越不敢开口示爱?初生在暗恋对象书包里塞情书的时候,虽然小心肝扑通乱跳,小脸儿羞得通红,但情书上会毫不含糊地写上:我喜欢你,我爱你。到成年后,反而没那么大方勇敢了。 夏以南继续他地劝诱:“ok,这个问题解决了,我是你的男朋友,你未来的老公。如果你连老公也不让进屋的话,是不是太过份了?这是违反人伦道德的。” “可是,未来是未来,现在还不是啊。”这是林妙昏沉的大脑里残存地一点理智所能想得到地唯一漏洞。 夏以南马上把这个漏洞给补上了:“如果非要到穿着新郎礼服的那天才能进你地闺房,之前哪怕恋爱的过程是十年八年,你也把他拒之门外。尤其把喝醉了酒,不能开车,已经连家门方向都记不清的未来老公丢在外面任他自生自灭,你不觉得自己很残忍吗?” “要是明天早上你看到报纸的社会版,说昨晚出了一起事故,是一个醉酒的男人过马路的时候被车撞了,你会不会心慌慌地赶紧查阅详细内容?” “你也说得太夸张了吧。” “你只告诉我会不会?” 说来说去的结果,是夏以南大摇大摆地进了林妙的屋。 林妙几乎是被夏以南推进浴室的,这个时候她的酒劲已经涌上来了,有点步履踉跄。嘴里则不停地自言自语:“我也没喝多少呀,而且又是红酒。上次喝好几两白酒都没醉,今天真奇怪。” 夏以南把她扶到浴室门口说:“我劝你,趁现在还站得稳的时候快去把澡洗了,千万别想着,我头晕,我先躺一下下,等感觉好点再去洗。我试过好几次的,每次都直接睡过去了,不到天亮不会醒。” 林妙回头问:“我去洗了,你呢?你在沙发上坐一会儿,不要睡下去哦。” 夏以南朝她为难地一笑:“这个我也不能保证呃,我怕我到时候会忍不住躺下去,要不,我们俩一起进去洗吧?” “别借酒撒疯。”林妙一把推开他,自己走进卧室,习惯性地拿出睡衣、浴巾进了浴室。 等洗完了,穿好睡衣,要拉开浴室门的时候她才猛然意识到:糟了,夏以南还在这里,我真是糊涂了,怎么还是拿睡衣呢? 她在洗手间的镜前照了又照,确定自己的睡衣尚属保守之列后,才小心翼翼地拉开门,然后迅速闪进卧室。 也许是洗了一个热水澡的缘故,洗完后,头重脚轻的感觉更严重了,迷迷糊糊地找出一套衣服,正要脱下睡衣,想起卧室那边的门还没关——这个所谓的阳光小户型是个长条形的,所有的房排成一排,卧室在间,通向浴室和客厅都开了门——可是当她走到门边,却发现夏以南躺在沙发上,好像已经睡着了。 她走过去,先试着喊了几声,又轻轻推了推,发现那人已经睡得跟猪一个品级了。而且经仔细考察,发现他并不是装睡,而是真的睡着了。 这一点都不奇怪,在酒店的时候她就已经很想睡了,若不是*强大的意志力着,根本撑不到这会儿。夏以南估计也是,所以一倒在沙发上,就成这样了。 在他进来之前,她觉得晚上带一个男人上门不是那么回事,可亲眼看见他在客厅沙发上睡着,她反而觉得很坦然。一人睡客厅一人睡卧室,这有什么?本来就是人家的房,他才是这房的主人,她只是房客,人家在自己的房里睡一晚上沙发,又没骚扰她,有什么不行的。 当然,前提是,不能让林妈知道。倒不是觉得理亏,是受不了她那嗦劲,到时候又把前楼后楼以及全世界不自尊不自爱被男人占了便宜又始乱终弃的女人全部拿出来当反面教材教育她,她耳朵会起茧的。 因为空调开得比较低,林妙拿来一床小毯给他盖上,还把他的脚上的拖鞋轻轻脱掉, 然后她回到卧室,纵容自己进入梦乡。 () 第六十一章 男人的引诱是先从洗脑开始的 第二天早上。 没有树上的鸟儿喳喳叫,只有类似冲水的声音传入耳鼓。林妙侧耳细听,最后确定是水声,而且就是从她家的浴室传来的。 她隐隐约约地回忆起了什么,但又觉得不大可能,于是朝浴室的方向试探着问:“西西,你回来了?” 没有人答应。 她走到浴室门口听了一会儿,再喊:“西西,你在里面洗澡吗?应一声儿啊。” 还是没人回答。 看着外面阴沉的天空和屋内一室幽暗,若不是起床的时候看了一下时间,林妙会以为现在已是黄昏。 这时里面的水声停了,然后有声音说:“给我一条毛巾和一条浴巾。” “你的毛巾不就挂在那里的吗?啊!” 回答完了,才发现里面传出的是一个男人的声音。也就在这一瞬间,她想起了昨夜的事情。 具体情景她记得不是很清楚,只知道是夏以南送她回来的,然后,他就住在这里了。 她努力用散乱的片段拼凑完整的记忆,昨晚,一开始很郁闷很失落,直到后来要走的时候,才出现让她惊喜的情节:夏以南让张景生送盛聪回去,自己则留下来送她。那一刻,她确认他还是喜欢她的,并没有真的被盛聪迷住,之所以对她那么好,只是为了对她表达感激,或者,只是一种拉拢人才的手段。他心里真正在乎的,还是她。 一面抓着脑袋胡思乱想,一面找出浴巾和毛巾递进去。很快,夏以南就裹着她的浴巾出来了,那泰然自若的样。谁看了都会以为他是在自己家里——虽然这本来就是他的房。 “你……”林妙想说,你怎么穿成这样就出来了? 夏以南一面擦着湿漉漉的头发一面说:“我把我地衣服放进洗衣机里了,见你的衣服也丢在里面还没洗,就一起洗了。电脑站 林妙吓了一跳:“你把衣服都洗了,等会怎么回家?” “当然是等衣服干了再穿回去了”,夏以南好笑地看着她:“难道你打算让我裸奔?” 林妙别开眼睛,调转话题:“你昨晚没回去,不怕你妈妈但 “昨天你洗澡的时候我让张景生给她打电话了。说我喝醉了不能走路,张景生就把我扶到自己家里去了。” 说起这个。他还有点心虚呢。昨晚会指使张景生打这个电话,是因为他害怕只要一跟妈通上话,就会被她叫回去,而他根本无法拒绝。因为,能打电话,说明醉得不是那么厉害。就算不能开车,也可以打的回去。只有装得烂醉如泥,必须让朋友代为“请假”,才有借口在外面留宿。 除了心虚之外,他还有些内疚,他答应过妈妈不在外面过夜的,却没有做到。 可是。他真的做不到。他快三十岁了,跟女孩谈恋爱不可能只躲背荫处拉拉小手,亲亲小嘴。而如果大白天开房,那样给他的感觉更不好,也许是对自己出身的敏感吧。他打从骨里看不起大白天开房地偷情男女。在他看来,真正的恋人,一定要牵手走在阳光下,白天跑宾馆,晚上就各分两地地情侣,跟偷情有什么区别? 这正是他买这个小户型房的初衷。有了自己的房。即使晚上必须回去,起码可以留到11点。或者,偶尔扯个由头住一晚上,等两个人的感情真正成熟了,再结婚就是了。 至于为什么不能婚前保持纯洁,婚后再照章办事,道理很简单:无法忍受。 他相信绝大部分的男人都和他一样,他并不异类。 林妙又不是白痴,自然知道夏以南心里在打什么主意。可是人家先下手为强,一不做,二不休,把全身衣服脱光光,再一起丢进洗衣机里了。没衣服穿,不留下又能咋样?把一个裹着浴巾的男人赶出去,林妙想都不敢想,那样等于向外面地人宣布:昨夜,我屋里有男人留宿,而且还是不穿衣服的男人。 然后林妙发现,最糟糕的还不是这,而是,外面开始下雨了,由飘飘洒洒而淅淅沥沥,再到雨幕遮天,雨意恣肆。 望着窗外细密的雨点,夏以南一副犯愁的样:“早上醒来的时候还挺好的啊,我还以为今天又是一个大太阳,衣服甩干后挂出去,只要1、2个小时就干了,这下怎么办呢?空气湿度这么大,衣服一天也干不了了。” “用熨斗熨会快些,可我这里没熨斗。”林妙自言自语。 夏以南暗笑,这不是废话吗? “实在不行,还是我等会出去给你买一套吧。”林妙又想出了一个“可行”地办法,可惜马上被夏以南投了否定票:“我本人不去,你怎么给我买衣服啊,你知道我穿多大的?喜欢什么样式?” 林妙语塞了,她何尝不知道衣服不能随便买。何况夏以南这样的男人,整天在所谓的场面上混,穿衣服还得讲究点,路边摊肯定是不能穿的。可要买好衣服,林妙又买不起,问他要钱?还是算了吧。 他们起来地时候就不早了,再洗澡洗衣服,又站着看了一会儿雨,聊一会儿天,斗了一会儿嘴皮,就到11点多了。也就是,该做饭了。 做饭是没什么啦,他要愿意,在她屋里待一天也没什么,可是,一个裹着白色浴巾的男人老在她面前晃来晃去是不是有点…… 她很想抓住他恶狠狠地质询:你为什么要把衣服丢进洗衣机里,就穿一会儿脏衣服,然后赶紧回家去换,会怎样? 可人家穿的是浴巾耶,万一不小心抓掉了……人家怎么说也是她的同学兼上司,据说,还是她的男朋友。 时针很快指向12点,他摸了摸肚说:“我饿了,昨晚光喝酒去了,没吃多少东西。你这样有的吗?没有地话我们叫外卖吧。” “有,有,别叫外卖。”她连忙制止,他则得意地笑了。 就是那来不及掩饰地得意一笑打碎了她的最后一丝隐忍,她终于把话说出了口:“你故意地,对不对?” 夏以南乐呵呵地说:“到现在才想明白,真笨呢。” 气死了!“我给你留面,不揭穿你而已,狗咬吕洞宾。” “我没要你给我留啊,我从昨晚等到现在,我就等着你发飙的那一刻。可惜你的涵养太好了,我只好一直配合你装绅士,真困难呢。” “原来你是装绅士,那你实际是什么呢?” “你说呢?” 他向她步步逼近,她则一直后退,等到抵住墙壁,退无可退时,她恼怒地指着门说:“你给我出去!” 她不喜欢这样,真的不喜欢。她要的是爱情,不是成年人的游戏。 夏以南依旧在笑着:“没问题,我就这样出去,然后站在你门口不走,只要有人经过就开口哀求你让我进来,至少允许我穿上自己的衣服再走。” 林妙跑到阳台上三下两下拉下他的衣服,一把摔在他怀里说:“这是你的衣服,快拿去换上。” “这么湿要我换?好狠的心,这样我会感冒的。” 林妙皱着眉走到客厅坐下,真逼他换上湿衣服的确有点不忍心。人家就算是故意地,也没把她怎样,昨晚也乖乖地睡在客厅里。 他们好像还是男女朋友呢,在这里流行同居的时代,她是不是反应太过了一点? 正左思右想、犹豫不决,夏以南已经走过来,坐在她身边很郑重地问她:“真的要我换上吗?只要你再点一下头,我就换上,然后从你这里走开。我承认我是故意的,但目的不过是想跟你拉近距离,你不觉得,我们之间根本就不像男女朋友吗?连接吻都不曾真正有过。” “那是因为我们认识的时间还短。”林妙低头说。 “那你能不能给我一个时间表?你认为多久可以接吻,多久可以makelov,或者,你妈妈给你规定了一个怎样的时间表,你给我交个底,我好心里有数。” 林妙不言语了,虽然他的语气很和缓,可她还是听出了不满和讽刺。 夏以南叹道:“我们不是小孩过家家了,我今年28岁,你25岁,正常情况下,这个时候该结婚了。如果这会儿我18岁,你15岁,我保证陪你慢慢交往,我们可以先用三年时间来奠定基础,保持纯洁的关系,一直到你满十八岁,甚至20岁后才突破最后那道防线。可是现在不是,我和你,已经耽误了整整10年!我们的青春已经接近尾声,你还准备在酝酿度过我们的最后的青春时光,等我们人到年,才开始真正地关系吗?” 他的这番言论,林妙并不是很认同,但他有一句话打动了她。他说,他们已经耽误了整整10年! 这让她想到了一部韩国电影,《人生七十才开始》。一对男女七十岁才相遇,才结婚,男人对女人说,我们已经耽误了几十年,要抓紧相爱,于是他们成了最幸福的老年再婚夫妻。 () 第六十一章 女人的原罪——从与不从都是错 夏以南发表一番“高论”后,见林妙没有出言反对,顺势抱住了她,两个人在沙发上渐渐演变成了烈火燎原之态。 如果成人的恋爱非要这样才算开始,她也只能顺应潮流,因为她想跟他真正开始。以前不肯付出,是因为觉得对方态度有问题。这次呢?虽然她同样不能明确地告诉自己,夏以南是真地爱他,但永远因为这一点而停滞不前,是不是最后连求证的机会都没有了? 每个人都希望事情朝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比如,坚守纯洁而又能保持亲密关系,这样最终能修成正果固然好,修不成,也能全身而退。 想法很好,可惜地球不是围着你一个人转的,有时候不肯妥协的结果,是直接出局,你会甘心吗?对方又不是只想玩弄女性的loer,人家也是想正正经经恋爱的,只是男人有男人的方式。 在犹豫与坚守的矛盾纠结,夏以南的的嘴吻到她的前胸。当他的手也开始往下伸时,她拉住他的手说:“我……” “你什么……” 她想告诉他她还是处女,可是就在这一瞬间,她想起了大学时候的一个同学,明明是处女,就因为没有落红,后来男方要求分手。她问为什么,男方说:“我并没有很严重的处女情节,但我不喜欢被欺骗,更不喜欢被人当傻瓜耍弄。” 女孩一开始还摸头不着脑,不知道他所指为何,终于搞明白是怎么回事后,女孩当场委屈得哭了起来:“你还是大学生呢,怎么连这点常识都不懂,第一次不一定有落红的!” 男方给她的回答是:“我懂,我知道有这种可能性。1k小虽然概率并不大。如果你一开始不强调你是处女,我不会介意的,可是你那么郑重其事地告诉我你是,让我有了惊喜,有了期待,结果却……要是我们不分手的话,这事永远都是心里的一个疙瘩,一个过不去的坎。我总会忍不住怀疑。我是不是当了一回傻瓜。” 女孩受此打击,差点想不开自杀地。同班女生当然都帮着她谴责那个男孩,认为他纯粹是个垃圾。要始乱终弃就始乱终弃,还倒打一耙,往女孩头上泼污水,让她百口莫辩,这次的事件。也成了心里永远的阴影。 林妙自然也同情这个女生,也帮着骂,但私底下,她却认为男孩的人品固然有问题,摆出的理由也是站得住脚的。不错,第一次是可能没有落红,但没有落红你拿什么证明你是处女?只能说。你可能是,可能不是。 有了这个教训,她收回了到嘴边的话。是与不是都只是自己的事,与男人其实无关地,又何必多此一举特意告知? 可是她万万没想到。在这种事情上,女人说不说都是错,只见夏以南一脸严肃地问:“你还是处女?为什么不事先告诉我。” “什么意思?”林妙的眼神猝然变冷了。 夏以南则显得惊慌失措:“我地意思,你是处女,怎么不事先说一声?那样我们可以换个地方,这下好了这套沙发彻底废了。布艺沙发不比皮革。擦不掉,我们又没有垫*垫。拆洗都没法拆洗。” 林妙从没有这么愤怒过:“你在怪我废掉了你的沙发是吗?我赔你就是了。你这套沙发多少钱买的,我赔你!马上赔!我钱不够找人借。说吧,多少钱?” 夏以南更慌了:“林妙,我不是这个意思。” 林妙起身,再次把那两件湿衣服收回来说:“穿上你的衣服,回你自己的家吧。这个月的房租我已经付了,到25号前,这都是我地房。你把沙发的价钱报出来,我马上去凑,明天到公司就给你。” “林妙,你别激动,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只是太意外了,一下完全慌了神,也不知道自己瞎说了些什么”,夏以南试图伸手去抱她,嘴里恳求着:“你别生气啊,我们坐下来慢慢谈,好不好?” 林妙退到一丈之外,“我们没什么好谈的,你走吧,外面的雨好像也停了,衣服湿一点,下楼打个车,赶紧回家换,应该不至于感冒的。”因为太气愤,不想以后再有任何纠葛,所以越发不能让对方出什么事情。 夏以南听林妙一口一声叫他走,好像他身上有病毒一样地躲着他,也有点来气了。他本是独,从小夏琼为了弥补他没有爸爸的愧疚,对他万般宠爱。长大后,因为各方面都很优秀,长得也一表人才,在女人堆里一向如鱼得水地,还从没被哪个女人指着门喊他“走”过,而起因不过是他对她的处女之身表达了一点惊讶。这能怪他吗?她本来就没告诉他嘛,哪有女人这么重大的事情都不事先说明的? 因此他也皱着眉头说:“你这是解决问题的态度吗?,恋人交往也是社会交往地一个方面,遵循的是同样的原则,就是出了状况,一定要沟通,要协商,只会一味地发火,喊人家走,能解决问题吗?” “你想解决什么问题?” “就是,唉……你如果是2岁,我不会表现得那么吃惊,可是你25岁了,别说大学毕业,连研究生都毕业了。大学里,学历越高,美女越难找,如果高学历的队伍里出现一个美女,那追求者会打破头,我怎么想得到你还是处女?再说,蔡勋也提过,你大学时代曾有过男朋友的,连他都吹跟你关系不寻常呢,那我就更想不到了。” “对嘛,连蔡勋那样的货色都跟我有一腿,我怎么会是处女呢?” 夏以南已经不知道拿眼前这个愤怒地女孩怎么办了,叹息道:“我只想说明这对我是个天大地意外,你总得给我一点时间消化嘛。” “然后呢,消化了之后呢?” 夏以南苦笑:“别这么咄咄逼人好吗?就算我说错了话,也不是有意的,我只是太惊讶了,有点词不达意,而你又太敏感。” 林妙伸手做了一个制止地动作:“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不用再说下去。“ “你明白什么了?”夏以南一看她的样就知道她肯定又想拧了,这女孩,表面上温柔乖巧,怎么一出点事情就变得这么难缠。 “你以为,我大学时候就有过长期男友,研究生的时候也保不准有,所以只怕已经是好几手女人了,所以你从昨晚到今天一直游说我跟你上床,反正多一个也无所谓,是不是?可是到最后发现我居然还是处女,你就慌了,一会儿怨我糟蹋了你的沙发,一会儿又说我态度有问题,一会儿又说我自以为是,拼命给我挑刺,无非就是怕我以此要挟你,要你负责,是不是?放心,你又没qj我,我要你负什么责,我做的事情,自己负百分百的责任,这下,你可以放心走了吧?” 夏以南彻底被她打败了,撼山易,撼钻进了牛角尖的女人难。 正焦头乱额想着怎么哄转这个变成了小爆炭的女友,他放在桌上的手机剧烈地振动起来。 夏以南拿起来一看,顿时大惊失色,说了一声:“我妈进了医院”就穿上那套湿衣服,慌里慌张地往门口走。 林妙不放心,追到门边,想问问他妈妈到底怎样了,只听见“砰”的一声,门当着她的面关上了。 林妙呆立原地,失魂落魄。 分割线- 数字白痴第n1次说明:这是第十二章。 () 第六十二章 第二天,第二夜 第二天是星期天,林妙在电话里跟林妈说自己要加班。其实这天她哪儿也没去,只是窝在家里,时不时拿起手机看一下,耳朵则随时注意着外面的动静。 不知道看了多少遍手机后,她终于把它关掉了,不然都有点强迫症的症状了。 她告诉自己不要焦虑,不要那么急躁,女孩,所遇非人不是世界末日。正如阴雨过后同样会出现晴天一样,她也还会有美好的明天。女人的幸福*自己创造,不*别人赐予。男人的去留都不应该对她造成太大的影响,因为她还是她,一切都跟以前没什么不同。 道理她都懂,可就是克制不了自己的焦躁,过不了一会儿,她就忍不住开机。上面空空如也,没有短信,没有电话,于是气得又关掉;再过一会儿,又忍不住开了一次机,依然没有任何消息。她的手机跟她的房间一样死寂,如果不是身体的异样感那么真切,她会以为昨天只是做了一场春梦。 到第三次关机,又第三次开机的时候,她告诫自己:事不过三!如果这次还是没有消息,她决不再开第四次。 深吸一口气,按下开机键,很快,一个未接电话显示出来,林妙不由自主地露出了笑容。可当她看到那个号码时,脸上尽是失望之色。不过她还是打了回去,因为来电的是她的同学姜伟玲。 姜伟玲用欢快的语调说,今天是她和格结婚三周年的纪念日,想请几个同学一起聚一聚。 林妙立刻答应了,这个时候,她很需要一个透气的地方,可又不知道去哪里。阴雨天,不能逛街;回家。又不想面对老妈大内密探零零柒一样的眼神。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老妈现在最关注什么,每次回去都要被她严密盘查、多方刺探 说实话,最近一两年,林妙已经有点不胜其烦了。老妈一方面恨不得把她打包送给某个男人,一方面又要她严格自律,不准跟男人这不准跟男人那。难道她没意识到这本身就是矛盾的吗? 天天催嫁,又天天耳提面命,生怕女儿婚前有什么越雷池之举。目标和手段完全不配套。嫁得出去才怪。现在有些人,口里喊着“非处去死”。娶老婆一定要娶处女,可是跟你交往三个月,你要是还没让他那啥,就没耐心跟你耗下去了。 林妙跟前男友一起的时候坚持了3年,事实证明她地坚持毫无意义,林妈的理论和她的实践都是失败的。然后她试图改变自己以迎合流俗。结果……结果证明还是失败的,不坚持同样毫无意义。 她已经无所适从了。 被挫败感彻底击溃的人,没法待在家里静静守着自己的影,于是她几乎是带着感激接受了姜伟玲的邀请,稍微打扮了一下就出了门。 出门地时候,她习惯性地把手机放进包里,但很快又拿出来塞进枕头底下了。状态依然是关机。 到了姜伟玲那里才知道,这其实是一场变相的相亲宴,这一点单从邀请地客人性别搭配上就看得出来。他们请了本校的四位单身教师,两男两女,又请了四位大学同学。也两男两女。一共十个人,没去饭店,就在自己家里做,当女生在厨房炒菜的时候,男生就在客厅里打麻将。 林妙厨艺不精,本来只准备剥剥蒜米打打混的。可硬是被姜伟玲拉着炒了一个她的“拿手好菜”——最简单的西红柿炒鸡蛋。还把鸡蛋炒糊了。 到上桌吃饭地时候,林妙才发现连这也大有深意。姜伟玲正是借着报菜名的机会介绍那天出场的几个女孩。这样,既强调了女孩的温柔贤淑,又显得自然,免去了猛地被人点名叫出来推销的尴尬。 其实不管怎么掩饰,相亲气氛还是很明显的,而且是集体相亲。 如果时间倒回去三天,林妙对这种相亲聚会不会有任何兴趣,就算到了场也只是个纯粹凑热闹的。可是今非昔比,经过了那次毁灭性地打击后,她的心境变了。 既然爸妈那么强烈地希望把她嫁出去,她自己又没本事找到合适的人,那就相亲吧。 相亲也没什么可耻的,虽然这是一个信息极其发达的时代,是一个人与人交往最便利地时代,却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相亲时代。以前的相亲只是个人行为,最多有个约定俗成的相亲节,如三月三的“洧水之会”。如今可是连政府都出面了,举办万人相亲大会,而且渐渐有蔚然成风之势,每年定期举办,甚至一年几次,以解决日益严峻的剩男剩女问题。 既然相亲成了最新时尚,那她又何必拒之于千里之外呢? 上次聚会林妙对姜伟玲咋咋呼呼地劲头有点不习惯,今天这样地场合,还多亏了她咋呼。一桌的人,尽是来相亲地,无论男女多少都会有点拘谨,这个时候,“媒人”就肩负起了活跃现场气氛的重任。 而这对同学夫妻的表现也可圈可点,让林妙对他们刮目相看。人家自己早已解决了婚姻问题,可是没忘了还在独身的泥坑里挣扎的同事和同学,还肯在自己的结婚纪念日自掏腰包请一帮单身男女聚会,让他们顺便相亲,这怎么说都是与人为善、利国利民、值得表彰的行为。既来之则安之,林妙便也暂时放下心事,陪着大伙儿吃喝玩乐。 也许结婚纪念日本就是个吉利日,在这样的日里相亲能沾到喜气——就像过去想生儿的人家,把前面的赔钱货叫“招弟”,“引弟”,“带弟”一样,在这个美好日的感召下,一开始呈无序状态的四男四女在几个小时后就由混坐变成了两两对坐,相谈甚欢。和林妙“勾搭”上的那位叫张焰。 趁着一起到厨房洗水果的机会,林妙向姜伟玲表达了感激和钦佩:“你好有眼力呢,我看集体相亲的,谁都没你这么高的成功率。” 姜伟玲一笑:“这么说,你看上张焰了?” “看上谈不上,不讨厌吧。相亲能有这样的效果,已经不错了。” 姜伟玲搂着她的肩膀说:“没谱的人,我怎么会介绍给你们呢?那不是浪费彼此的时间么?不过阿妙,我先跟你说清楚,张焰不是我们院的,我对他也不是很了解,只是看他条件不错,就拉来了。其实我们院里单身大龄的还有不少,但自身条件都不怎么样的,不是长得丑,就是家里穷,或者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因为在一个院,什么事都瞒不过人,所以不敢介绍。但这个张焰,他自己说没有女友,让学校老师给他介绍,其实我有点怀疑,你说这么帅的小伙,会没女友?” 林妙感激地看着姜伟玲:“谢谢你的提醒,我如果真跟他交往,会慢慢考察的。” “是需要考察,这年月,越是帅哥越*不住,倒是像我家格那样的,又丑,又穷,除了我就没人要了,倒安全。” “哪有人这么说自己老公的,他那里丑了?也不穷,好歹也是大学教师。” 姜伟玲自嘲地说:“我们这学校,三流大学,名义上是大学,工资待遇跟别的学校没法比。” 林妙感叹道:“也行了,你们那时候能进来已经是难得机会了,你看我,就算博士毕业了,想进你们这样的学校还不见得能进呢,就业形势一年比一年差。” 姜伟玲笑道:“如果你真想进我们学校,我倒有个办法,和张焰结婚就行了。学校本来就有照顾配偶的政策,你又有博士凭,那还有什么问题?” 林妙好笑地瞥了她一眼:“才认识了不到一天,你就说到哪儿去了?叫人听了,还以为我多么恨嫁。” “你不吗?我一向就主张女孩早婚的,婚姻跟事业并不冲突,你如果跟张焰交往顺利,博士期间完全可以结婚,根本不用等毕业。那得三年啊,三年后你都二十八了,地道的剩女。还有”她压低声音说:“男人都是下半身动物,激情头上,结婚愿望最强烈。随着恋爱时间延长,结婚愿望呈递减趋势,三年后,差不多的男人都想分手了吧,还结什么婚呀。” “不会这么短命吧?” “真的,我跟格,如果毕业后没结婚,现在多半已经分手了。” 这天晚上他们一直玩到很晚,男生们都回去了,熊猫因为住在江那边,林妙索性跟她一起留在姜伟玲家住了一夜。 第二天清早,送熊猫上车后,她跑到公话亭给鲁西西打了个电话,然后跑到长途汽车站买了一张车票,去了几百多公里外的鲁西西家。 () 第六十四章 章鱼可不只一条 此时的夏以南,正站在医院长长的走廊尽头望着手机发呆。已经过去一天一夜了,那人一点消息都没有,电话也打不通。这让他很着急,也很生气。明知道他妈妈病了住院,不来探望就罢了,还玩失踪,搞什么嘛。 “bo,阿姨叫你。” 背后冷不丁冒出的声音让夏以南吓了一跳,但他不能埋怨,还得打点起笑容说:“我知道了,谢谢你。你昨晚辛苦了一夜,现在这里有我照顾就行了,你回去休息吧。” “还是你回去吧,把觉睡足了再来换我。我还不困,我前晚睡得很好,不像你,两个晚上没睡了。” 夏以南狐疑地看了盛聪一眼:她在暗示什么?暗示她知道他前晚住在林妙那里的吗? 他知道盛聪关心他是真,主动前来照顾他妈妈也值得感激,但他同时也很反感这种刺探的语气,她凭什么?就因为来医院帮他照顾了病人,就有权力打探他的去向了吗? 他希望见到的人没见到,不希望见到的,整天在眼前晃,想想就烦。盛聪是为他的公司做出了贡献没错,可他也及时给予了奖赏,庆功宴给她开了,红包也发了,难道还要他以身相许才算完? 前天在林妙家突然接到妈妈的电话,说她胸闷气短,呼吸不畅,吓得他连“再见”都没跟林妙说就往家里赶,然后火速送妈妈去医院。妈妈的心脏本来就有问题,医生诊断是慢性心肌炎,只不过属于比较轻微的,平时没什么,也不影响工作。但要是过于劳累,或患上了重感冒。就可能会加重病情,必须住院治疗。 妈妈这次突然发病,罪魁祸首是他!因为他彻夜未归,妈妈在客厅坐到深夜,然后就在沙发上睡了,也没盖东西,就那样吹了一夜空调。结果引起了感冒,从而诱发了心肌炎。 这两天。每次听妈妈说起致病之由,夏以南就愧疚欲死。觉得自己真是个混帐儿,就为了一个“色”字,置生身之母于不顾,死皮赖脸地留在一个女人家里,就为了把她弄上手。 因为愧疚,第一天整个白天他都没搭理林妙。直到晚上妈妈睡着后,才忍不住思念到走廊里给林妙打了个电话。可是那丫头关机了。 他也知道,在那种情况下分开而又一天不联系,女孩很容易胡想,以为他得了便宜就撤,典型地始乱终弃。可他不是遇到意外了么?难道林妙就不能心胸开阔点,主动给他打电话问情况?如果那样。他一定会好好给她解释的。可是,那个倔丫头啊,比他还狠,比他还忍得住,居然一声不响地跟他玩起了失踪! 要不是实在走不开。他早就跑过去把她按住狠狠地那啥一百遍了。敢玩失踪,就要付出惨痛的代价。 可是现在妈妈这样,他哪儿都不能去,这不,才在走廊里站了一会儿就让盛聪来叫他了。 当时送妈妈进医院后,正好盛聪打电话过来。他也是一时嘴快。就说出了妈妈住院的事。盛聪马上就拎着大包小包赶来了,在医院替他跑上跑下。甚至在他妈妈输液的时候给她接尿。连夏琼都不好意思了,说自己又没卧床不起,还能上洗手间可盛聪说,心脏病人容易头晕,手上又打着吊针,洗手间地上湿滑,万一摔倒就糟了。夏以南一听也是个理,帮着劝,夏琼只好由着她了。 一番表演下来,惹得同病房不明真相地病友直夸:“您儿媳妇好孝顺啊。” 还好夏琼不肯装傻,马上笑着纠正:“不是啦,这是我儿的同事。” 夏以南看盛聪的脸色,好像还有点讪讪的,怎么,希望妈妈和他都将错就错么?他本来很感激盛聪的,这样一弄,他反而有点不以为然了。就算是善行,一旦沾染上了明显的功利目的,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盛聪不可能知道夏以南如此细致的观察和复杂地心绪,还在继续打探:“回去吧,你看你,熬了一夜,眼里尽是血丝。听你妈妈说,你前晚住在张景生家的,可张景生明明是送我回去地啊,虽然我当时喝醉了,但谁送我回家这点还是不会搞错的……” 夏以南不耐烦地打断她的话:“我托人请了个陪护,等她来了我就走。你先回去吧,公司那边也要人照看着,你这几天帮我把那边照管好就行了,医院你就不用来了。” 敢情,她这是在查他的岗吗?她以为她是谁?他妈妈查他的岗,一夜不回去就病给他看,现在一个下属也咄咄逼人地追问他前晚到底住在哪里的,这世界到底怎么啦? 盛聪听到夏以南明显地排拒口吻,再想到她后来打电话求证的时候在张景生那里听到的话,她已经基本肯定前晚夏以南是跟林妙在一起了。刚才,她不过想再试探一下而已,想不到夏以南如此粗暴地打断她的话,连掩饰都不想掩饰,他当她是什么了?若不是心里实在爱得紧,她会那么低三下四去侍候他那变态的妈? 其实当初听医生介绍夏琼的致病之由,盛聪心里就明白了八分,这分明就是故意把自己搞病以召回儿,并且让儿愧疚的嘛。知道自己有心脏病,不能急躁,不能感冒,还在客厅坐到半夜,睡客厅沙发还不盖东西,她这种行为,像一个当妈妈地吗?要是一个想从老公那里多得点宠爱的小娇妻,故意这样以示对丈夫彻夜不归的抗议,她还可以理解,可一个当妈的也这样……只会让她觉得恶心。 当然这些话她不会对夏以南说,说了他也不见得会听,她又何必枉做小人。他们母,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原与旁人无关的。至于她非要给夏琼拿尿壶,也不过是套用夏琼本人地招数,想让这母俩感激,将来要甩掉她的时候想起这一幕会愧疚而已。 只是她太高估这两人的道德感了。夏琼后来对她越发颐指气使,纯粹当帮工使唤,同病房的病人开玩笑说“不是媳妇胜似媳妇”,夏琼忙不迭地撇清关系,比她儿还怕别人误会。死老太婆,又不是你老公,你这么霸着不嫌害臊么?至于夏以南,也并没有因为她尽心服侍就对她亲热一点,现在则已经在明明白白地开赶了。 一阵伤心来袭,盛聪赌气说:“好吧,既然bo这么不想看到我,那我不来就是了。” 她以为夏以南多少会安慰几句,没想到夏以南只是点了点头说:“嗯,这几天公司那边就交给你了。” 说毕就转身朝病房那头走去,一边走还一边看着手机。 他到底有没有听到她刚说什么啊?真过分! 她知道夏以南在急着找谁,那两个人刚勾搭成奸,现在正蜜里调油呢,哪里拆得开?只是林妙也是个不开窍的蠢货,这种巴结未来婆母的大好机会居然不打照面,读那么多书,越读越蠢。 但她马上摇着头想:人家蠢又怎样?再蠢夏以南也喜欢。她倒是来巴结了,连尿都哭着喊着抢着接,可是人家鸟她么? 也不知道是谁更蠢呢。 对于自己和夏以南之间地前景,盛聪一向是很看好地,认为两个人长期共事,通力合作,耳鬓厮磨,自然会有水到渠成的一天。 可是林妙突然杀入,一下打破了他们之间地默契,以及公司“夏老板和盛老板娘共同主政”的态势,她惊慌地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已经*边站了。 就因为一心想突破困局,她才冒着暑热到处奔走。因为在她看来,夏以南毕竟是商人,商人重利是融入他们血脉的特色,利益才是他们的灵魂,如果她能在事业上给他帮助,夏以南就算在情感上更偏向林妙一些,最终也会娶她。 可是夏以南今天的态度,让盛聪不得不面对现实:她是不是全都想错了?夏以南并非一般的商人,他同时是在读博士生,他的化人特色比他的商人特色更突出,也许,他更注重的是情感,而非利益。 如果这样,她要怎么办呢? () 第六十五章 可千万别中奖啊 “阿妙,你老实告诉我,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对于好友的突然到访,以及种种魂不守舍的表现,鲁西西表现出了极大的探究热情,大有不问出个所以然决不罢休的架势。 “没什么啊。”说这话的时候,某人眼光躲闪着,手指纠缠在一起,声音一听就没底气。 鲁西西弹了一下她的脑门:“我们是同居时间超过三年的同居密友,你有什么心事瞒得过我啊,快坦白招供吧。” “既然瞒不过你,那你说说看,我发生什么事了?”林妙索性反客为主。 “具体是什么我猜不到,但肯定跟帅哥经理有关。”鲁西西的“肯定”二字说得很肯定。 林妙不言语了,早几天前提到这个称呼,她会觉得很甜蜜,会不由自主地露出微笑,可是现在,她只有苦涩。 鲁西西低头打量着她,想从她的脸上找出蛛丝马迹,嘴里则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不否认那就是我猜对了。说吧,帅哥经理怎么你啦?让你这么垂头丧气,甚至远走天涯。看里,会出现这种状况多半是男女主一夜情,然后女主发现自己怀孕了,又不敢跟男主讲,怕有拿孩要挟之嫌;可是眼看着肚越来越大,又没法跟亲戚朋友交代,于是只好抱着肚走人。一路看学我说你不会也……” 林妙推了她一把:“好了啦你,尽在瞎说。” 嘴里这样撇清,脸色却已经悄悄变了。因为她突然记起,他们当时并没有采取任何防范措施,她屋里也不可能事先备有小雨衣啥的。 她慌乱地算着自己的安全期,虽然之前并没有经验,但本科时候住了四年集体宿舍。这类知识早就被她们普及过n遍了。据说,“前七后八”的保险系数并没有达到百分之百,完全没有后顾之忧的只有“前三后四”。 不算还好,越算越心惊,因为林妙发现,前天那个慷慨就义的日相对她的例假周期来说,连前七后八都掐不上。她亲爱地大姨妈好像是上上周光顾的,也就是说。她跟夏以南在一起的那天,正是地地道道的危险期。该用红色爆炸记号标上的日。 天那! “阿妙,阿妙……”一只手掌在她眼前晃来晃去,林妙仓皇抬头,数次眨巴眼睛后,终于含着一泡眼泪抱住鲁西西说:“西西,我完了。” “怎么啦?不急不急有什么事就跟姐姐说。两人同心,其利断金!凡事我们俩商量着,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嗯,感言就先发表这么多,现在你说吧。” “我想,我可能怀孕了。”“没事啦。不就是怀孕吗?这有什么,谁不怀孕啊……等等,你刚说什么?怀孕?!”鲁西西猛地推开她,然后一把扯住自己的头发,两只眼睛瞪得圆溜溜的。眼珠像玻璃球一样,左转一下,右抡一下,嘴巴张成o型,表情如遭雷击,要是头发再竖起来。那就更有漫画效果了。 事到如今。林妙也不想再隐瞒下去了,于是把和夏以南鬼混地那段经历老老实实地交代了一遍。只略过了其少儿不宜的情节若干,用框框框框代替。 鲁西西很严肃很严肃地看着她:“你记得自己答应过我什么?” “记得”,声如蚊呐。 “记得还犯?罪加一等!” 林妙一副认罪地姿态,头埋得低低的,声音里充满了愧疚与悔恨:“对不起,我没遵守约定,也许正因为我违反了承诺,所以老天爷要这样惩罚我。” 鲁西西不吭声了,过了好一会儿才故作轻松地拍了一下林妙的肩膀说:“哎呀,也没什么啦,25岁的大姑娘了,就算重新找个男人,人家也不会指望你是处女,就像那个夏以南不也是这么以为的?你是处女人家反而吓了一跳。唉,处女是好东西,但若前面加上一个老字,就成笑话了。你现在这样,只是破除了一个笑话,变成了一个大众所认可的正常女人。” 林妙脸上依然愁云密布,现在地问题不是正不正常的问题,而是肚问题,万一不小心奖,怀孕了怎么办? “真要怀孕了,我就陪你上医院,现在这种事也不是啥稀罕事。”鲁西西尽可能轻描淡写,以减少好友的心理压力。 “可是……”林妙嗫嚅着。 鲁西西猛然想到了什么,差点跳起来嚷:“你不会想生下来吧,小姐,你未婚,还是在读学生身份,一分钱不挣,你认为你合适做妈妈吗?” “我没说生啊,自己都养不活了,怎么生。” “就是啊,养活孩跟养活大人可不是一个概念。大人有钱吃好点,没钱吃差点,实在没钱还可以饿两顿。可孩不能饿,还要吃好的,奶粉最好吃进口的,将来读书更是要用钱堆起来……” 林妙苦笑着打断她的话:“好了,你越扯越远了。我都知道的,我还没那么天真,准备养个私生。”其实养活肯定是养得活地,就是生活质量没法保证。 当然也有例外,远的不说,就说夏以南的妈妈。据说跟他爸爸私奔出来的时候才17岁,3年不到生了两个儿,他爸爸离家出走后,才20岁的夏妈妈送走老大,留下夏以南,这些年不仅把儿培养得这么好,自己还爬到了副局长地位置。 虽然后来据林爸打听到的小道消息,夏妈妈是*跟领导潜规则才上位的,但被领导潜规则的女人不在少数,能*这个走上仕途的却不多,别人不过捞点钱物罢了。这说明夏妈妈年轻的时候不仅有姿色,而且有头脑,是个不简单地人物。 不管怎样,至少作为一个妈妈来说,她是可敬地、强大的。 林妙数次自问,如果真地生个私生,能做到夏妈妈这样吗?她的回答是否定的。而且现实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在养活一个孩的成本更高了。 因为有这桩心事,林妙在鲁西西家也是郁郁寡欢,白天总在外面游荡,足迹几乎踏遍了那个小城的每一条街道。 () 第六十六章 多种选择其实是伪命题 按说,鲁西西拿着硕士凭,在一个县级小城谋职应该是很容易的。可实际上,鲁西西不仅没从这个凭上得到任何好处,反而大受打击。所到之处,基本上都是以“我们庙小,容不下大和尚”为开场白,再加上几句不咸不淡的话就把他们打发了。 甚至,鲁西西还从他们的话语听出了一些蔑视和嘲弄:你一个读到硕士凭的人,在省城谋不到职,跑到小县城来跟我们争饭碗,不嫌丢人么? 又一次碰壁后,鲁西西沮丧地和爸爸一起回了家。刚在客厅落座,鲁西西就宣布:“今天是最后一家,以后打死也不去了,我情愿回省城讨饭去,也不在这里受窝囊气。” 鲁妈妈说:“实在不行,还是进二吧,人家就想要个研究生撑门面,连试讲都不用,直接进,你偏偏不肯。要你的你不去,不要你的地方你跑去碰钉……” 鲁西西皱着眉头嚷:“妈,我早说了我不喜欢教学。” 鲁爸爸板起了脸:“教学有什么不好?工作稳定,待遇也好,你别看他们工资不高,平时补课的收入加起来比工资还多。你看你张姨家的二表姑的三婶的小儿,暑假就在自己家里挂块小黑板,给二十几个孩补课,一个暑假赚几千!这是无本生意啊,还不用交税的,赚一分是一分。” 鲁西西向林妙投来万般无奈的一瞥,然后对自己的爸妈说:“我就是不喜欢过那种日,所以才不想教学啊。平时就恨不得24小时扑在上面了,早自习查岗,晚自习陪读。好不容易有个节假日,还要补课赚外快,一点业余时间都没有。人都成教书机器了,一辈这样,多可怕。” “多可怕?那你是不是认为,每天游手好闲,吃饱了睡睡饱了吃才有意思?我告诉你,那不是人,那是猪!”鲁爸爸气得吹胡瞪眼的,鲁妈妈看林妙在。推了推老公的手臂说:“你别发火嘛,有话好好说。” 鲁西西搂住林妙的肩膀:“你别在意。我爸就这样,喜欢乱发脾气,封建家长的流毒很深。” 鲁爸爸看了女儿几眼,气呼呼地说:“你这不满意,那不满意,那你就回去好了。以后在外面饿肚的时候。可别怪爸爸没给你找工作。” “一定不怪!我发誓!”鲁西西先举手作对天发誓状,然后给爸妈分析:“你们以为学老师就是铁饭碗吗?现在老师也有下岗的啊,我又不喜欢教书,教学质量肯定上不去。学嘛,你们也知道,一天到晚统考排名次,到时候实行末位淘汰制。把我给淘汰了,我在这个地方连打临工都找不到地儿。省城到底是省城,机会多,单位不好了可以跳槽,被老板炒鱿鱼了可以重新就业。也不会有人带着有色眼镜看你。认为不是你凭有问题,就是你人品有问题,否则你不会沦落至此。爸你今天可是亲自见证了的,那些人看你女儿的时候都是什么眼光。” 鲁爸爸不吭声了,看来并非鲁西西敏感,连他都深有体会。鲁妈妈知道大势已去。不由得黯然长叹:“我们就你一个女儿。你以后离家这么远,我们连见你一面都难。” 鲁西西安慰妈妈:“难什么呀。才几个小时的车。等我将来买了房,就把你们接过去,我们一家三口照样团聚。” “我不去!”鲁爸爸立即表明态度:“我在这里住了几十年,亲朋好友都在这里,临到老了还背井离乡,我才不干呢。到时候说句话都不好意思,怕人家笑乡下口音。” “你是舍不得你那帮狐朋狗友吧,一起打牌赌博还去洗脚城……” 鲁爸爸急得打断老婆的话:“当着西西和她同学的面你说这些干什么?” 鲁妈妈懒得搭理老公,只是看着鲁西西说:“等你买了房,我一定跟着你去,我不怕别人笑我是乡下口音。16k.手机站乡下口音怎么啦,我能培养女儿读研究生,还在省城买得起房,我比谁差了。” 鲁西西笑着保证:“妈你放心,到时候一定买个大房再接你过去,爸你也别舍不得这里,人就一辈,多去几个地方,多体验一下不同地风土人情不是很好吗?至于朋友,住的时间长了,哪儿都交得到朋友地。” 鲁爸爸想到了别的:“那个陈光,你以后都不见了吗?” 鲁西西直摇头:“不见了,我都不打算在这里上班了,还跟这里的人交往什么呀,难道专门找个人以后好两地分居?” 鲁妈妈也说:“既然打定了主意不回来,那的确没必要交往了。” 回省城的汽车上,林妙忍不住提起这件事:“西西,你妈对你期望挺高的呢,你也对你妈夸下了海口。不只买房,还买大房,啧啧,这个目标,至少就我们目前地就业形势来看,跟空想没什么区别了。” “是啊,只能作为远景目标。”这点鲁西西也承认。 林妙笑道:“如果你找个家境好点的男人,也许可以作为近期目标;但如果你找的是梁守一,这个远景,我看还很远、很远。”连多用一度电都斤斤计较的男人,还指望他在省城买房?天方夜谭吧。 鲁西西不爱听了:“梁守一怎么啦?人家考上了政府公务员,暂时没上班而已。上班就好了,工资稳定,福利可观,几年就可以买房啦。” “几年,就凭他3、4000的月工资?” “妙妙啊,你还是太纯洁,不知道外面的那些门道。公务员的工资表面上是不高,但他们福利好啊,实际收入可能是工资地几倍。” “你又是怎么知道的?你的同学朋友有人可以站出来现身说法的吗?”林妙对鲁西西的说法很是怀疑,所以希望她能举证说明。 鲁西西再次大摇其头,以表示对眼前这位社会白痴地无奈:“就算我认识那样的人,他们怎么会向外人炫耀这些呢,要维持廉政形象啊同学,这些都是我在上的帖里看到的。” 林妙噗哧一笑:“上的帖你也信?那里面尽是些狂,有些他年收入多少万的公务员,实际上可能连工作都没有。我劝你,如果真想跟梁守一在一起,还是做好长期租房地准备,然后两个人慢慢攒钱付首付。” 有些话林妙不好当面讲,而且也未必见得自己就是对地。在她的观念里,那种过于小气,而且不顾场合斤斤计较地男人不会有什么大出息,因为目光短浅,心胸不开阔,为人处世很难放得开。在人际交往,太小气的人也交不到什么朋友,不易得到人家的信任和。 当然,这些都只是她的个人看法,也许纯粹是偏见吧。无论古代还是现代,都有以吝啬著称的富豪,这说明,锱铢必较的人也有可能家财万贯。世间的定则,原就是无定则。 “别光惦着我的事,跟你目前面临的难题比起来,我的事都是小事。说吧,回去以后你打算怎么办?”鲁西西突然把矛头指向林妙。 “我的也是。”从那天鲁西西提醒,到今天已经又过去三天零三小时了,在这三天里,林妙在走遍鲁西西家乡小城的同时,也把这件事反反复复考虑了很多遍,心里已经基本上有定论了。 “你的也是什么?”鲁西西还没听明白。 “我的事,也是小事,比起你的购房大计来,小到可以忽略不计。”因为很快就会过去,成为人生一段努力被遗忘的小插曲。鲁西西的购房大计却可能牵涉到未来的十年二十年甚至更久。 其实这事根本没什么好想的,如果真那么倒霉,一次就不幸头奖的话,面临的选择只可能有四种:一,告诉夏以南,他们奉成婚;二,告诉夏以南,他不愿意奉成婚,要她自行解决;三,不告诉,自己生下来自己养;四,不告诉,自行解决。 第三种可能是伪命题,在第一时间就被排除在外了。第二第四种可能的结果是一样的,但过程却有本质的不同。 至于第一种可能,似乎是最好的、皆大欢喜的结局,但只要稍微多想几分钟就会发现,那种搞不好才是最坏的选择。奉成婚,从字面意义也知道是出于责任、道义、面等等而非出于爱。虽然现在很多人都否认爱与婚姻的直接关系,但林妙还是固执地以为,爱应该是婚姻最原始的基础,而且这个基础越纯,婚姻的品质越高。如果一开始的立足点就不对,这场婚姻很可能会演变成三个人的灾难——父亲的,母亲的,和孩的。 第一种和第三种可能都被排除了。剩下的第二种和第四种,原就结果一样,第二种还可能带来一些额外的打击和羞辱,与其这样,不如直接选第四种好了。 鲁西西也从林妙的神色和话语听懂了她的意思,其实,她自己的判断也和林妙一样。只是这种事,旁人无法代为决定,甚至只是建议性的意见都会让人觉得残忍,毕竟,如果生下来,就是一条鲜活的生命。 所以她很聪明地打了一个太极:“不管你做出什么样的选择,我都你,需要我陪伴的时候,我永远在你身边。” “嗯,谢谢你。”林妙握住鲁西西的手,越是处境艰难,越是能深切体会到朋友的涵义。 () 第六十七章 先礼后兵之情侣模式 回到锦绣园,站在楼下抬首望着自己房间所在的位置,林妙满眼落寞地感叹:“这里很快就不是我们的家了。” 鲁西西亦黯然,虽然她们行李不多,搬来搬去还是很麻烦的。而这个一居室的酒店式公寓又那么漂亮,是她出来这么多年住过的最好的房,要说起来,还真有点舍不得。可是如果林妙跟夏以南就此不了了之的话,住在这里也确实尴尬,没道理人分了,还住着别人的房不走,到时候连房租都不好交的。 想起那些可爱的挂件,鲁西西一面按下电梯按钮一面说:“屋里的饰品好像都是你买的,可惜了,挂着多漂亮啊。换了房,那些东西不见得有地方挂,挂起来也不见得合适,本来就是配着这屋的装修买的。” 林妙摇了摇头:“不带走,也没花多少钱,就留在这里吧。只有客厅沙发前面的那块地毯,上面有个好可爱的猫猫图案,那个我拿走。以后新租的房实在没地方放,还可以放在阳台上当健身毯用。” 鲁西西也道:“那个猫猫地毯真的很可爱,上面的猫咪栩栩如生,也不知道你在哪里搜罗到了,正好你又叫妙妙。” 此时电梯停了,林妙掏出钥匙开门,嘴里安排着今明两天的活动:“今天我们坐车累了,先休息一下,明天就去找……找……” “找什么?”一个低沉的男声从屋里传了出来。 走在后面的鲁西西只探了一下头就忙不迭地说:“阿妙,我出去有点事,你们俩好好谈谈。啊,对了,突然记起好久没去看一个高同学了,正好今天从家里带了点土特产,我顺道拎些给她。晚上就在她那里睡了。阿妙,我今晚不回来。” 鲁西西用最快的速度整理了一下要留下和要带走的东西,然后飞也似地逃出门,把那一对大眼瞪小眼的家伙留在屋内。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明天就去找什么?”夏以南翘着腿坐在客厅地沙发上,架势很大哥,脸色很阴沉,声音很压抑。空气弥漫着很浓的火药味。 要是来个胆小的,没骨气的。兴许会扑过去抱住某大哥的腿说:“亲爱的,我准备今天好好休息一下,养足精神,然后明天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去找你。”于是龙颜大悦。 想想那画面,多河蟹,多美好啊。 偏偏我们的林妙同学吃软不吃硬——据说。反之才是真理——当下也心头火起,你还跟我摆脸?有没有搞错!她毫不含糊、一字一句地告诉他:“明天就去找房。” “为什么?” “不为什么,住腻了,想换个环境。” 夏以南噌地从沙发上站了起来,无论眼神还是姿势都饱含侵略气息,林妙吓得呆在原地不敢动弹。心里想着:要是眼前的这位有暴力倾向,她还是好汉不吃眼前亏。赶紧闪人地好。前几天慷慨就义的时候已经见红挂彩,可不能再做无谓地牺牲了。 夏以南慢慢朝她走过来,林妙节节后退。 夏以南前进一步,林妙后退一步,煞是有默契。不明真相的人还以为他们在跳慢速探戈。 发现眼前的人儿居然有脚底抹油的企图。夏以南终于失去了耐心,抢上两步拽住林妙。本来想先质问几句,可是一接触到她柔软的身体,闻到她身上充满诱惑的气息,怒火立即化为了另一种来势更凶猛地火,于是将她扯进怀里。紧紧搂住道:“我好想你!” 林妙鼻一酸。差点落下泪来,他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一切只是一场误会。这几天她的挣扎,她的痛苦,她的千般怨,万般忧,都只是毫无根据的胡思乱想,人家压根儿就没有始乱终弃的意思? 虽然心里腾腾升起了希望,她还是不敢先开口,怕又会错了意,惹来笑话犹可,惹来伤心更难承受。1^6^k^小^说^ 夏以南似乎也不想多说什么,只是迫不及待地吻住她,一次比一次深入,一次比一次动情,最后,当他抱起林妙,抬起长腿往卧室的方向而去时,林妙才如梦初醒地惊问:“你要干什么?” “你说呢?”夏以南地胸腔微微震动。 “可是……可是……我们根本还没开始谈啊。” “等会再谈。”夏以南把林妙放在床上,开始动手替她宽衣解带。 林妙扯住小裤裤,上衣失守,慌忙去扯上衣,结果……结果全面失守,最后只有徒手掩住重要部位,努力做困兽之斗:“你不要这样,我们还没开始谈,怎么着也该先礼后兵吧。” “哈哈”,夏以南终于被她逗乐了:“先礼后兵是吧,很简单。”他站在床边微微弯腰,做了一个标准的“邀舞”动作,“亲爱的,我们开始吧。” “你不要这样。” “不要这样?明白,我马上换个姿势。” “你怎么这么急色啊。” “不急色就不是男人。” 望着头上的天花板,再用余光瞅了瞅搂住她的健实地臂弯,林妙有一瞬间的恍惚,分不清到底是梦境还是现实,怎么会这样?他们之间明明是一笔糊涂账,明明还有好多好多问题没解决,怎么镜头一切换,一下就切到床上来了? 如果是拍电影的话,这时候应该喊一句:“某老师,剪辑错了啦。” 可这是现实。 而且身边的那个人,已经闭上眼睛,看样准备美美地睡一觉了。 越看越觉得像荒诞剧,林妙不甘心地喊:“夏以南?” “嗯。” “你很困?” “我几个晚上没好好睡了,担心你,又担心我妈。” “你妈妈好了没有?到底是什么病啊。” “老毛病,已经出院了,我把她送回家安顿好,就说要到公司看看,然后就把车开到你这里来了。” 林妙从他的话里听出了一些弦外之音:“你妈妈不许你跟我来往?”不然为何要拿“到公司看看”当借口,直接说来看她不行吗? “没有啦,只是她比较爱说教,我怕她说我不好好工作,几天不去公司,结果好容易得空了,就想着去找朋友玩。” 这样的说法,让林妙越发满心疑窦,因为,她捕捉到了夏以南话地一个词汇,“朋友”,而不是“女朋友”。 气恼之下,也不管他困不困,用力拉开圈住自己地手臂说:“对我们俩的关系,你到底是怎么想地?如果你打算就这么糊里糊涂地混下去,连句明白话都不给我,我有拒绝当傻瓜的权力。” “你到底是怎么啦?”夏以南诧异地睁开眼睛,眼里还看得见熬夜留下的血丝,“我们相处得好好的,一点问题都没有,为什么你在第一次后突然失踪?几天几夜一点消息都没有,你知道我是怎么过来的吗?就因为我当时急着出门没留下来陪你?我不是已经跟你说了,我妈病了,心脏病,一发病就得马上住院,不然有生命危险。送她进医院后,一开始是陪着到处检查,请医生会诊,折腾了整整一天,楼上楼下跑了好多趟才算把病情搞清。那时候才抽出空来给你打电话,结果小姐你关机。一天打关机,两天打关机,三天打关机,你自己打开你的手机看看就知道了,上面有多少个未接电话,有多少条短信,我要不是实在走不开,早就飞到你这里来把你绑住拷问了。我就算做错了,也是身不由己,你呢?居然跑到外地去了。你说,我们俩之间,到底谁更过分?” 林妙气急败坏:“你还敢跟我论理!我们那样后,你一句安慰的话都没有,还怪我把你的宝贝沙发弄脏了,然后撒腿就跑,生怕我缠住让你负责一样。这件事,你问一百个女孩,一百个都会说是你不对。” “好好好,都是我不对,我道歉好吧?乖了,别生气,我们来日方长,有点小误会慢慢解释清楚就没事了,拜托你以后不要动不动就跑掉好吗?我情愿你骂我,跟我吵架,但别跑掉,我很怕这种到处找不到人的感觉,很无力,很让人抓狂。” “你要不说沙发我不会生气,你要不跑我不会跑,明明是你先跑的。” “我说沙发纯粹是心慌意乱下的无意识反应,事后我根本不记得自己说了什么。要说跑更无稽了,我是赶着出门处理紧急状况,哪是跑啊。” “还说没有,就算有紧急事,也可以跟我交代几句,让我心里有点底吧。” 夏以南再次把林妙拥进怀里:“对不起,不管我做错了什么,有一点你一定要相信,我是真心爱你的。” 林妙的心顿时化成了一池春水:“我以后也不跑了,有什么事,我们坐下来好好谈,你说得对,哪怕吵架,也比不明不白分开的好。你不知道这几天我都胡思乱想到了什么程度。” “什么程度?” “嘿嘿,这个,过段时间再告诉你。”她现在也只是怀疑阶段,并不确定自己真的怀孕了。如果没有,何必让他也虚惊一场呢。 () 第六十八章 林妈的担心 林妙去鲁西西家三天,没跟妈妈请示,没跟夏经理请假,等于放逐了自己几天。这下回来,各处都需要“交代”。你是社会人,有父有母有男友有工作,谁准许你放逐了? 夏经理这里,好交代,身体语言比任何语言都更有说服力,一下就把夏经理搞定了。可是老妈就没那么好糊弄了,老妈可是集五十年功力于一身的人精啊,绝对可以从林妙的片言只语发现反常之处的。 林妙回到家,林妈问出的第一句话是:“你跟夏以南分手了?” 如果林妙昨天返城的时候没回锦绣园而是先回了家的话,该要称老妈为铁齿神算了,因为当时她认定的事实就是如此。但经过了昨天的事,一切都不同了。 现在她的回答是含羞带笑的三个字:“没有啦。” 林妈狐疑地打量着女儿的脸,看她笑得如此甜蜜,一看就是沉浸在幸福的人儿。林妈不解地问:“那你为啥突然闹失踪呢?害我和你爸担心死,生怕你想不开,万一从此流浪江湖,我们不就白养女儿了。” 林妙哈哈大笑:“妈,流浪江湖也是要本事的,或武功盖世,或技艺精湛,最不济也要脸皮够厚。你女儿我一无所能,连要饭都伸不出手,怎么流浪啊。” 林妈从冰箱里倒了一杯冰酸梅汁递给女儿,然后坐在她身边装着很随意地问:“这几天没去上班,你的帅哥经理没说你什么吧?” “没,他自己也没去,他妈妈病了,他这几天一直在医院陪着的。” “他不在公司的时候,难道公司就停摆了。员工就放羊了?他就没个可信任的副手?” “有啊,一个女的,很能干的。这么大热天,还啃下了一个夏以南自己都没啃下地硬骨头,为公司拉来一个大订单。前几天晚上的庆功宴就是为她开的。” 说起这个庆功宴,林妙就满腹疑云,越想越觉得夏以南给盛聪开庆功宴是假,趁机灌醉她、拿下她是真。不然。为何整个过程回想起来那么有逻辑性、目的性和可操作性? 记得开宴之初,夏以南借拉回大单的事向盛聪大献殷勤。让她这个“正牌女友”倍感冷落,并在吃醋的过程不知不觉喝下了不少酒。等把盛聪灌得差不多了,夏以南再集火力对付她,还拉上帮手一起围攻,饶是她那么好的酒量,最终也着了他的道。 那个人。狡猾着呢,以后可要小心对付才行。 “妙妙,夏以南他妈妈得地是什么病啊?” “好像是心脏病吧。” 林妈皱起了眉头:“这可是大病啊,他妈妈应该是有公费医疗的吧?” 林妙知道妈妈担心什么,忙说:“肯定有医保了,而且也不严重,只住了三天就回去了。听夏以南说。他妈妈平时跟正常人没两样,身体素质也不错,很少发病地。” 林妈将信将疑:“那这回怎么发了呢?我告诉你妙妙,有些人谈恋爱的时候会故意隐瞒家里人的病情,免得对方因害怕而退宿。等哄上手了。不怕你不跟他一起承担。” 林妙笑着安慰妈妈:“不会的啦,真严重的话,不可能只住三天就出院。其实,我担心的不是她妈妈地病情,而是她因为什么而发病。手机站 如果她爱的人妈妈身患重病,她只会更心疼他。绝不会因此而跑掉的。但问题是。现在根本就不是这种情况。 昨天夏以南带她出去吃过晚饭就回去了,那时候才7点多。看林妙有些不开心。夏以南便把他妈妈的情况说了一下,到这时候,林妙才知道人家母俩居然有“不准晚上在外面过夜”的协议,她当时就觉得怪怪的,这样的协议不是夫妻间才有地吗? 最让她郁闷的,还是听了夏妈妈突然发病的原因,这跟小女孩闹脾气自虐以求得大人或男友的疼爱有什么区别?要说老小老小,夏妈妈五十不到,离“老小孩”远着呢。 她把这些讲给自己的妈妈听,林妈一脸凝重地说:“妙,趁着你跟夏以南感情还不深,不如分了吧,这样地妈妈你对付不了的,这样的家庭也很难融入。你想啊,他们母俩相依为命了近三十年,小时候自然是夏以南依*他妈妈,现在他长大了,就是他妈妈依*他了。他妈妈没老公,不依*儿依*谁?儿就是她的唯一,她的一切,你要嫁给了他,你们夫妻俩恩恩爱爱的,把他妈妈晾一边,她成了孤家寡人,心里怎么会舒服?她不舒服,就会找你地麻烦,不到她老死,你别想过消停日。” 林妙叹了一口气说:“本来我没想到这么严重地。他妈妈我见过一次,很大方很干练的女人,一点也不显老,看起来像三十几岁,长得也漂亮。那天在公司里,我只觉得她很会说话,八面玲珑,一看就是官场上混过来地人,完全没有家庭妇女的庸俗气。我压根儿没想到,她私底下是这么幼稚的人。”岂止幼稚,简直可笑,当然最要命的还是,她儿吃这套。 林妈说:“你现在知道了也不晚啊,你跟夏以南交往还没超过三个月,又不是分不开。” 林妙低下头:“不是分不开,是不能分开。” “为什么?你爱上他了。”只能这样回答,相对于另一个理由来说,“爱上他”更容易说出口,也更冠冕堂皇。 林妈沉默了一会,突然像下了很大决心一样地说:“你如果真爱上了他,妈也不阻止你,当妈的只希望女儿幸福,跟喜欢的人在一起当然快乐一些。但如果你以后跟他结婚的话,必须答应妈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不跟他妈妈住在一起。可以是一个小区,甚至可以是一个单元,每天回去看她一趟都行,但不能跟她住一起。” “这个……恐怕……”林妙何尝不希望这样,但看夏以南现在的表现,以及他平时说话的口气,也知道不太可能了。 “如果这个条件不能满足,他休想娶你过门!我捧在手心里养大的姑娘,不是送去给别人作贱的。” “作贱不至于吧?顶多比一般的婆婆粘儿一点。” 林妈搂住女儿的肩膀说:“妙妙,你不懂,婆媳关系是世上最微妙的关系。你奶奶以前每次到我们家住的时候,就是我跟爸爸关系最差的时候。她走了就好了。” “为什么呢?她老是挑拨离间?” “也不是。这个说不清楚的,只有身临其境的人才体会得到。” 母女俩就这个问题交流了两个多小时的结果,是林妈又下了一道“通牒”:你去探探夏以南的口风,如果他坚持婚后一定跟他妈妈同住的话,我劝你及早分手。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反正你现在跟他关系也不 说到这里,还问了一句:“你和他的关系,还不深吧?” 林妙差点从沙发上跳了起来:“啊?不深,不深,当然不深,我们才认识了两个多月,怎么会深呢,妈你想到哪儿去了,哈哈,呵呵……” “那你耳朵怎么那么红?”林妈死盯着女儿。 “哎呀,妈,你提这么bh的话题,我当然不好意思啦。” 林妙招架不住了,顶着一张发烧的脸逃回了自己的卧室。 分隔线 《仙妻》作者:宁馨儿1919书号:1135862 广告语:轻松种田,狗血家庭剧 古装版家有仙妻,看麻辣小仙女调教憨夫成龙,戏耍金枝欲孽! 简介: 不就是牵错根红线点错对鸳鸯吗,为啥她就要被上司踢下来顶缸一个月? 啥?天上一月,人间30年? 天,要让她在这个错综复杂勾心斗角的大家庭里跟人过30年?! 还要她跟个痴痴呆呆的相公生儿?!,这呆夫仙妻,日可怎么过啊! () 第六十九章 准婆媳的第二次亲切会谈 既然和夏以南重归于好,林妙自然又回到公司上班了。 其实她也知道这样不好,工作归工作,感情归感情,不应该搅在一起,因感情而影响工作。可如果一个公司只有几个人而老板又是男友的时候,和男友分手导致的必然结果就是炒自己鱿鱼了。 时序已进入八月,离他们开学的日也不远了。林妙决定在这可以完全支配自己时间的最后一个月里好好做事,以弥补她无故旷工几天的亏欠。 盛聪自从接了那个大单后,就一心扑在上面去了,夏以南也帮着她。办公室的日常事务,举凡扫地打水听电话接待客人等等,现在基本上都是林妙在做了。 这天,夏以南又和盛聪一起出门办事了,林妙正在归置一些件,张景生突然走过来神秘兮兮地说:“昨天我老婆在商场遇到了太后她老人家,结果说漏嘴了。” “什么说漏嘴了?”林妙的注意力还在手里的件上,对八卦不是很感兴趣,故而只是心不在焉地问了一句. “妞,你和夏经理,东窗事发了。”张景生拿起一个件袋敲了一下她的头。 林妙听得一头雾水:“对不起,我比较笨,还是没听懂你的话。” 张景生叹了一口气:“原来博士也有这么笨的。这几个关键词一说出来,你应该立刻心知肚明才对,怎么还跟浆糊一样啊?好吧好吧,这可是你要我说的哦,太后知道你和夏经理的jq啦。手机站 林妙脸一红:“我们是正常恋爱,男未婚,女未嫁。什么jq啊,请注意你的用词。” 张景生笑得有些邪乎:“你自己也说了,男未婚,女未嫁,既然都还未,住在一起不是jq是什么?” 林妙嘴硬地答:“要这样也算jq的话,天下没一个没jq的了,请问。你跟你太太是婚后才郑重剪彩的吗?” “剪彩?”张景生拍着巴掌说:“绝妙好词!原来那天夏经理去你那里是剪彩去了,真形象呢。” “好啦。别贫了,你倒是跟我说清楚,东窗事发是什么意思啊?” 张景生道:“太后老佛爷原来以为夏经理那一晚上是住在我们家地,谁知道昨天在商场遇到我老婆,我老婆心直口快,说着说着就说漏了。” 林妙一直以为。夏妈妈会生气发病,是以为儿在她那里留宿,有了“媳妇”就忘了娘,原来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她不解地问:“夏经理在你那里留宿一晚有什么问题啊,你一个男人,还是已婚男人,连同性恋的嫌弃都没有。他妈妈到底生哪门的气?”张景生笑了起来:“你想得可真多,同性恋?哈哈。不过呢,夏经理如果肯以身相许的话,我不介意为了他改变性向的。” “哎呀人家跟你说正经的,如果夏经理的妈妈之前以为夏经理是住在你那里的。那她为什么气到心脏病都犯了?” 张景生一摊手:“我也觉得不可思议啊,快三十岁地儿了,偶尔在外面住一夜,还是在已婚的男同事家里,妈妈竟然气到心脏病发,挺诡异地。据夏经理的说法是。他曾经答应过妈妈不在外面留宿。他妈妈气的是他说话不算话,有欺骗行径。现在。她知道那晚夏经理其实是跟你在一起,肯定更生气了,因为这个欺骗程度更严重了。” “莫名其妙。我一个女孩,我妈妈也没限定我不许在外面过夜,只是每天定点查我的堂而已,就这样,我还觉得她过分呢,没想到,夏以南的妈妈更过分。” “咳,咳,咳” “你怎么啦?”听张景生突然像咳得喘不过气来一样,林妙忙转过身,却在看到门口的那个人时呆住了,脸上一阵儿红一阵白,难掩慌乱之色。 “阿姨您来了,快请坐请坐,今天地最高气温好像又39度了,您这么热还跑来,找夏经理有事?”张景生一面接着夏琼一面朝林妙使眼色,林妙这才如梦初醒,赶紧去倒了杯水过来。 夏琼笑眯眯地说:“你们俩站着干嘛,我又不是客。我不过正好从这里过,就上来看看,以南今天出去了是吧?” “嗯,夏经理跟盛副经理一起出去了。最近公司接了一个大单,他们很重视,做好了策划案就拿过去给人家过目,让对方提出修改意见。结果,他们每次改好了拿过去,那边又提出新的修改意见,反反复复折腾,总之很难搞。” 夏琼说:“这好理解啊,既然是大单,若做出来效果不好,人家的损失也大,自然要尽善尽美了。” “是啊是啊,就为了表明对这个案的重视,本来可以由盛副经理一个人拿去的,夏经理都陪着去了。” “他本来就该陪着去的,大热天,一个女孩替他跑腿,他坐在家里吹空调,心里过意得去吗?” 她这样一说,张景生和林妙都尴尬起来,因为,他们正是在别人跑腿的时候坐在家里吹空调地人。 夏琼喝完了水,林妙接过杯要去再给她倒,夏琼摇着手说:“不用了,谢谢你。上次来这里见到你,也是很少听到你说话,今天也是哦。虽然我很喜欢静的女孩,但做广告这一行,要活络点,来了人,即使不熟,你也要没话找话。你有发起话题的义务,不能让客人坐冷板凳的。” 林妙点头如捣蒜:“谢谢阿姨教我这些,我刚入行,很多东西都不懂。” 夏琼笑得非常亲切:“你不嫌我多嘴才好,公司毕竟是以南的,我只是他妈,不是公司地董事长。我也不喜欢垂帘听政那套,儿的事业啊家庭啊,我从不指手画脚的。” 张景生和林妙陪着笑,嗯嗯啊啊地听着,也不敢随便发表意见。 正好这时候,另一边办公室的电话响了,张景生跳起来说:“我去接吧,林妙你在这里陪陪阿姨。” 林妙还没回话,他已经闪得不见影了。林妙只好“没话找话”:“阿姨,听说您前不久住院了,现在没事了吧。” “没事,我身体很好的。我们家的家庭情况你肯定也听以南说过地,他没爸爸,就我这个妈,家里冷清得很。我也许是上了年纪吧,近来特别怕冷清,晚上家里一没人就心慌。只要以南稍微回家晚点,我就担心他在外面出什么事,不停地打电话。我一生就养大了这一个儿,看得紧点,你别笑话。要是他那时候正好和你在一起,被我电话骚扰你别烦哦。” “不会不会,怎么会呢?”林妙一般回话一面想:跟夏以南一起地时候没觉得他接了很多电话啊,约会之前他会先打电话回家报备,超过了一定的时间也会打电话说明。其实他一般不超过9点就回去了,哪有很晚了还在外面啊?想来想去,也就那晚而已。 夏琼忽然说:“差点忘了正事,下周三是以南28岁地生日,往年都是跟他去餐厅吃饭的,今年我想换个方式。不如那天我在家做点菜,你们一起到我家去聚一聚吧,生日蜡烛多几个人吹也喜庆热闹些。” “真的呀,夏经理的生日那一定要去了。”林妙赶紧笑着答应。 () 第七十章 和谐美好的生日宴 转眼夏以南的生日就到了,盛夏广告公司的四位同仁应夏琼之邀上门做客。 夏家的房在湖边一个高级住宅区,附近的新楼盘单价已经超过了一万二,在内陆省会城市,这算很高的了。但夏琼还一直不好意思地说:“我家的房不大,两个人住还马虎,将来以南结婚肯定要买大房的。” 连夏以南都有点惊讶地看了他妈妈一眼,林妙恰好捕捉到这个镜头,心里有点纳闷,不明白夏妈妈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在座的只有她和盛聪两个女孩,夏妈妈难道是在向她们推销自己的儿吗? 盛聪显然也领悟到了这一点,笑眯眯地表示:“阿姨,您家的房已经很大了,而且装修得这么漂亮,还买什么房呀。折腾新房很累的,您身体也不是很好,刚刚才从医院出来,要尽量多休息,少操劳。” 夏琼语带赞赏地说:“要是我的小南日后娶的老婆像你这样体贴懂事就好了。” 盛聪激动得满脸绯红,夏以南偷偷握住林妙的手以示安抚,张景生一脸看好戏的模样,一会儿打量这个,一会儿打量那个,只有周嘉陵没心没肝地埋头猛吃点心。1——6——k 夏琼陪着说了几句话就起身去厨房做菜了,盛聪紧随其后而去,林妙也身不由己地跟去了。在这种场合下,会不会做菜是技术问题,去不去就是态度问题了。 可惜她根本没法走进神圣的厨房领地,因为盛聪已经眼明手快地占据了战略要地——在兵法手册上,这叫“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只要占领了这里,就“掐住敌人的咽喉”。 只见盛聪一手青菜。一手板凳,然后不客气地一屁股坐在门口说:“你到外面玩去吧,他们打麻将正好三缺一,这里有我和阿姨就行了。再说,厨房里人太多,也挨挤不开。” 夏琼在里面笑着应和:“是啊,我家的房设计得不好,厨房做小了。” 盛聪忙说:“不小不小。厨房这样刚刚好。厨房嘛,能容下两个人做菜就足够了。现在都是小家庭,本来人就不多。就算是一大家,也没有一大家全跑到厨房做菜的。” 夏琼一面往锅里倒排骨一面问:“那你们是喜欢小家庭还是大家庭呢?” 你们?那就是问她们两个了,林妙和盛聪互相看了一眼,都想等对方先开口,结果就出现短暂的冷场。1%6%k%小%说% 夏琼手里翻炒着排骨。眼睛却看着她们笑道:“其实你们不说阿姨也知道,现在的女孩都不喜欢跟公婆同住。阿姨也是从年轻过来地,也很理解你们的想法,谁不希望跟自己的老公过二人世界呢?有个婆母像电灯泡一样夹在里面,肯定挺烦人的。” “没有没有,阿姨您怎么会这么想呢?”盛聪的语气有些急切:“要是我将来嫁人,我还巴不得跟他妈妈同住呢。爱屋及乌的大道理先放到一边,单是家里有个人看看家,收收衣服,有小孩后还能帮忙带带小孩,多好啊。那些不待见公婆的人其实是傻瓜。” 林妙在一边越听越羞愧。在老妈的耳提面命下,她还打算问问夏以南以后要不要跟他妈妈同住呢。照老妈地意思,如果夏以南回答“是”,她就立即抽身走人,坚决不淌这一趟浑水。可是听听人家盛聪说的,何尝不是这个理! “林妙你呢?你将来想跟公婆同住吗?”夏琼突然把矛头指向尴尬地站在门外。进不能进。走又不好意思走地林妙。 既然被当堂点名提问,林妙只好谨慎地回答:“这要看具体情况了。有些公婆并不愿跟儿媳妇同住的。有些则是身在异地,不可能同住。” “如果就在同一个地方,而且公婆也希望同住呢?”夏琼很直截了当地问。 “那……当然就一起住了。”如果是平时,林妙可能会打个太极,可是在盛聪那么明确地表态之后,她的标准答案其实只有一个了。 夏琼笑着点头道:“你们两个都是孝顺的好孩。不过呢,我是没打算跟儿媳妇同住的,他们要二人世界,我要自己的独立空间,正好各住各地,互不影响,互不干扰。刚才我说要再买个大房就是这个意思,小南不明白,还朝我鼓眼睛呢。以前我是说过要同住的,现在我改主意了。” “为何要改主意呢,住在一起不好吗?可以互相照顾啊。”盛聪的口气,好像比夏琼更希望同住。 “不住在一起,一样可以互相照顾的。心在一起,人分开了,只会更牵挂,会比住在一起更想着对方,林妙,你说是不是?” “啊?是妙慌忙附和,心里充满了疑惑。 夏琼的话,如果照字面解释,应该是皆大欢喜了,她也可以直接回去向爹娘复命,根本不用再向夏以南打探了。可是为什么,夏琼越是表现得这样大方,她心里越不安呢? 这天的饭桌上,她和盛聪分坐在夏琼左右,夏琼对她们一视同仁,给这边夹一块排骨后,必然给那边舀一勺虾仁。嘴里则热情地招呼着其他几位,有时也为他们布菜。 夏以南看林妙和自己的老妈相处得这样好,自是满心欢喜,和几个男同事频频碰杯。到吹蜡烛唱生日歌时,他已经明显有醉意了。 夏以南醉了,自然就不能开车送客,夏琼连门都没让他出,一个人把儿地几个同事送到了楼下,还周到地给两个女孩叫了出租车,连车钱都预付了。 林妙回到自己的家,把夏妈妈大大夸奖了一番,同时叫爹娘放心,婚后同住问题根本不成其为问题。林妈听了后只说了一句:“妙妙,你这个准婆婆不是个简单的人,你以后可得小心点。” “妈,是你太多心了,她都不跟儿媳同住了,你还要怎样?” “妈不要怎样,妈只要你幸福。” () 第七十一章 夏琼的一箭双雕之策 “小南,这两个女孩你喜欢哪个?” 送走了客人,夏琼回到家就开始“审问”儿。 夏以南歪在沙发上半闭着眼睛说:“妈,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明天再谈好吗?我今天喝多了一点,现在脑不大清楚。” “少来,你的酒量,你妈还不知道?”夏琼挨在儿身边坐下,搂住他道:“我故意说你醉了,是怕你送客的时候不方便。两个女孩,送了这个,就冷落了那个。” 夏以南趁势*在妈妈肩上:“妈你真狡猾。” 夏琼用力戳了一下儿的额头:“你不狡猾吗?装出醉态的可是你,妈不过顺水推舟帮你说明而已。” 夏以南无奈地笑道:“我不是装,我是真的醉了,这会儿浑身无力的,连澡都没劲洗。” 夏琼试了试儿的体温,又扳过他的脸仔细看了看,有点担忧地问:“你没病吧?按你的酒量,那点酒根本不可能醉的,人只有在身体状况变差的情况下才容易喝醉,儿你老实说,你最近是不是在外面有女人了?男人在那方面过度了,最耗损身体的。” “妈你说什么呢,不跟你扯了,趁着现在还有点清醒,我先去洗澡,有什么我们明天再说吧。”夏以南挣开妈妈的拥抱,拖着腿到自己房里拿出短裤背心,循着本能迷迷糊糊地往浴室的方向走。 夏琼赶紧跟过去扶住他:“你这个样怎么洗澡啊,算了,妈受点累,妈帮你洗吧。” 夏以南酒都快吓醒了:“妈,我28岁了,不是18,也不是8岁。就是8岁的时候我也是自己洗澡的。” “你是我生的,还跟我讲这些!”夏琼把儿推进浴室,在里面站了一会儿,看儿不肯脱衣服,只得给他拉上门道:“妈就在外面站着,你要觉得不对劲了就喊哦。” “好的。”夏以南知道妈妈只是不放心,他虽然不能接受她的提议,但理解她地心情。 洗好了。他只用浴巾稍微擦了一下头发就倒在床上,夏琼拿出吹风机跟了进去。把儿的头抱起来搁在自己腿上给他吹着,嘴里轻轻地数落:“老是这样,头发都不吹干就睡觉,很容易感冒的。” “我的头发短,现在是夏天,一会儿就干了。” “屋里开着空调。哪那么容易干?老是不听妈妈的话,等感冒了就迟了。” “好了好了,我以后听妈妈的就是了。”夏以南只想让老妈早点住嘴让他睡觉,他眼睛都快睁不开了。 “哪次你都说听,临到头还不是一样?说穿了,就是懒。” “一个家里,一个人太勤快太能干了。另一个人就会懒。” 夏琼总算开心起来:“醉了还知道奉承老妈,不错不错,起码孝心可嘉。” 夏以南顺着竿使劲儿往上爬:“随时随地让妈妈开心,是儿融进血液的信念。” 母俩互相打趣了一会,夏琼忍不住又回到她最感兴趣的问题上:“小南你跟妈妈说实话。你是不是已经跟林妙……那样了?” 夏以南这回真地酒都吓醒了,他从妈妈腿上爬坐起来,然后郑重地点了点头。 “男女之间关系不寻常,你妈一眼就看出来了。” “什么都瞒不过妈妈的火眼金睛。” 夏琼沉吟了一会儿,然后开口问:“你是真地喜欢她,还是只打算玩玩呢?” 夏以南皱了皱眉头。每次得知他开始恋爱后。这是妈妈必问的一句话。他看上去像玩弄女人的烂男人吗? 但既然妈妈这样问了,他也只能就她的问题回答:“是真的喜欢。” 他从没抱着玩玩的想法。他地感情很珍贵,时间很宝贵,不会浪费在不值得的人和不值得的事情上。 “那盛聪呢,你打算拿她怎么办?谁都看得出她喜欢你,你自己心里也肯定有数。” “不怎么办。我又没跟她交往过,不存在移情别恋的问题,现在我跟别人交往,难道还要向她报备?”盛聪只是他的同事,除此之外他们没有任何别的关系,他谈恋爱,关她什么事啊。在情感世界里,她对他而言纯粹只是路人甲。 夏琼却摇着头说:“儿,你想得太简单了,你以为不关她事?我看盛聪分明拿你当准男友,拿我当准婆婆了,那次在医院,她那么卖力地表现,不就是想让医院的人都认为她是我儿媳妇。别人起哄地时候要是我们碍着面不否认,她就得逞了。 夏以南惊讶地看着自己的妈妈:“妈,你既然这样想,为何今晚你又对她那么热情?甚至比对林妙还亲热,别人看了还以为她才是你内定的儿媳呢。” 夏琼抚着儿的头发说:“傻瓜,不这样,你的林妙怎么会有危机感?我这是在帮你追你喜欢地女孩呀。” 夏以南恍然大悟:“妈你狡猾大大的。” 夏琼得意地说:“这样也可以帮你笼络盛聪啊。以后你一面跟林妙恋爱,一面跟盛聪暧昧着,让她心甘情愿地为你所用。你的公司,至少在现阶段还离不了她呢。” 以南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老妈也太那个了吧,这样的办法都想得出来。 夏琼振振有词地说:“这只是工作需要,又不存在欺骗感情的问题。你只管跟林妙真心交往好了,至于夏琼,又不用你怎样,只要像今天这种场合,不过于冷落她,不让她对你完全绝望就行了。” 夏以南委婉地拒绝道:“还是不要了,让她抱着希望,最后又不能给她什么。人家27岁了,都快成剩女了,耽误不起。” “反正她现在身边也没合适的人,怕什么。” “我试试看吧,盛聪也不是笨蛋,时间长一点就糊弄不过去了。”其实他只是想把老妈糊弄过去,免得她嗦过没完。 “我相信我儿地本事。” 夏琼又鼓励了几句,才总算放过儿,回自己房里去了。 () 第七十二章 半公开的关系 一转眼,就到了开学的时候,他们两头奔波的忙碌日就要开始了。 先一天晚上,当他们约会完毕,夏以南送林妙回家,站在小区入口处的景观树下,林妙小心翼翼地提议:“到学校后,我们暂时先不要公开关系,好不好?” “为什么?”夜色,她看不清夏以南脸上的表情变化,只觉得他的声音听起来比平时略为低沉。 心里有点小慌乱,也有一点犹豫,因为她也不能确定这样做到底有没有负作用。 但既然话已出口,只能继续往下说了:“等交往久一点,关系稳定一点再说吧。” 夏以南紧盯着她问:“你认为我们现在不稳定吗?” 林妙立即反问:“你认为我们现在很稳定吗?” “你稳定,我就稳定。” 林妙一耸肩:“恐怕光你说了还不算。” “那还要谁说了才算?” “你自己心理清楚,谁的意见甚至比你自己的意见还重要?” 夏以南窒住了,他知道林妙指的是谁,提到这个人,他的底气确实没刚才那么足了。 林妙并不想在这件事上跟他发生争执,故而轻轻笑道:“不到正式注册结婚的那天,谁敢说自己的恋情一定不会变化呢?不先闹得人尽皆知,自己从容地发展,到时机成熟的时候再公布,是比较稳妥的做法,你说呢?这个社会虽然已经很开放,但开放是私底下的,在公共舆论里,一个人婚前的情感经历还是简单点好。一路看” 夏以南不是不理解她的想法。这个社会对女性的道德要求是苛刻一些,就如她说地,女孩婚前的情感经历越单纯,社会评价越好。但他心里还是觉得不爽,他很见不得人吗?居然要他当地下男友! 越想越郁闷,他赌着气嘀咕了一句:“照你这样说,婚后还不是一样有变数,即使结了婚。也不等于就进了保险柜。” 林妙自然也不能否认这一点,虽然这句话同样叫她别扭。她还是点了点头说:“是啊,婚后同样有变数。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努力维系感情,努力经营好两个人的关系,同时把可能的伤害降到最低。迟些公布交往讯息。正是基于这个目的。” 就如她和初恋,因为一直觉得不牢*,才对家里瞒了三年,到最后虽然无疾而终,负面影响也降到了最低。起码,双方的父母都没有参与进来,也就不存在失望或打击。如果当初莽撞地告诉了家里。以父母对“女婿”的渴望程度,肯定会时常把人请到家吃饭啥地。他们付出了金钱,付出了感情,却只换来人家一毕业就拍屁股走人,让他们心里怎么想? 夏以南看林妙这么坚持。而且讲得头头是道,还能怎么办呢?只能无奈地接受:“好吧,虽然我不认同你的观点,但我尊重你地决定。 他们这个专业一共八个人,林妙年龄最小,最大的有四十多岁了。其三十岁以上的和三十岁以下的各半;成家和未成家的又各半。第一堂课后约着一起去食堂吃饭。交流出来的信息让大伙儿怀疑当初院里招生地时候是不是故意这样搭配的。 未婚的四个人只有林妙一个女性。其余三个男性,都说自己没有固定女友。 听到这话。四个已婚的便开始挤眉弄眼了,其最年长的那位大哥还意味深长地说:“三位师弟加油,肥水可不能落了外人田。” 夏以南要回话,林妙赶紧用眼神制止,谁知边上有人答:“请大哥放心,这个肯定不会的。” 一群人哈哈大笑,只有夏以南的脸色有些难看。 从食堂出来,已婚师姐张春燕很自然地和林妙一起走,夏以南从她们身边经过地时候看了林妙一眼,林妙伸出手跟他说:“拜拜。” 夏以南也只好咕哝了一声“拜拜”,然后闷闷不乐地走了。 张春燕朝他们两个看了又看,一脸八卦女的经典表情,嘴里很兴奋地说:“我怎么觉得你们俩是故人啊。” 林妙笑了笑说:“故人谈不上,只是我6月旬应聘到他的公司打工。” 张春燕显然吃了一惊:“夏以南还有公司?” “很小啦,袖珍广告公司,自己当老板兼员工兼扫地的兼姿客那种。” 张春燕咯咯地笑了起来:“再袖珍,不是还有你吗?扫地的和姿客地工作,怎么着也轮不到他吧。” 林妙道:“一共才五个人,两个女同事,男客户来了自然是我们当姿客。女客户来了,还得他自己亲自出台。” 张春燕快笑死了:“出台?说得你们像特种行业的服务人员。” 林妙一摊手:“广告这一行,本来就是打公关战。我们公司楼上的一家,规模比我们大,光女员工就有七八个,组成了一支业内有名的黄色娘军。社会竞争越激烈,正规企业的公关人员跟特殊职业者的界限越来越模糊,那种人对外不是也叫男女公关地吗?” 张春燕不再笑了,而是诚恳地劝道:“要是这样,你就别做了。好好地女孩,说起来也是高级知识分,将来还要进大学当老师的,为打工挣那点小钱把名声搞坏了划不来。” 林妙赶紧说:“不会地啦,我们那公司小归小,规矩倒还规矩,你看夏以南那个样,也不像是会用那种手段拉广告的人。” 张春燕点了点头:“那倒是,风度翩翩,一派儒雅,所谓的儒商就是这个样吧。你跟他朝夕相处,就不会春心萌动?” 林妙笑而不答,张春燕看着她的表情,恍然道:“你们俩本来就是一对,是不是?” 林妙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我们才开始交往没多久。说起来真不应该,我让他别在学校公开我们的关系,结果,才第一天,我自己就忍不住暴露了。” 张春燕说:“这有什么?2岁的女孩,有男朋友才正常,没有才奇怪呢。” “还是少点人知道的好。我们交往时间还短,也不知道最后能不能修成正果,所以,拜托你为我保守秘密好吗?” “当然,你不希望别人知道,我肯定不会在外面乱说的。我是热爱八卦没错,但还不是大嘴巴。”张春燕向她保证。 和张春燕分开后,一个人走在林荫道上,林妙心里掠过一丝懊恼: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态?不许夏以南向外透露,故意在人前跟他保持距离,自己却又忍不住告诉同学朋友。 要是夏以南知道她这么两面派,会不会很反感? “咳……”林妙转过头,忍不住露出惊喜之色:“你还没走?” “我女朋友还没走,我当然得等她。” “谢谢你,还有对不起。” “对不起我什么?”他趁机紧逼。 林妙拉开车门坐了进去:“别不高兴了,我刚已经忍不住告诉了张春燕,她要是能守住秘密,我们就继续地下情;她不能,我们的关系马上就公开了。” () 第七十三章 最高级的餐厅 “为庆祝我们正式成为同学,我要带你去一个很高级很高级的地方吃饭。” 这天下班后,某人这样宣布。 林妙调侃了一句:“很高级?是不是用银质餐具,吃鱼酱,吃的时候服务员站在你身后鼓着眼睛盯着你嘴巴的那种?” 夏以南笑出了声:“林同学,每位客人后面都有一位专属服务员,的确规格很高,但我今天要带你去的地方,比这更高。” 林妙抱拳道:“夏同学破费了,无功受禄,甚是惭愧。” “不客气,以后连本带利还给我就行了。” 林妙横了他一眼,夏以南笑着按下录音键,tep的旋律欢快地响起,瞬间充满了整个车厢。 林妙惬意地*在椅背上,闭上眼睛说:“每次听到这个曲,就会想到穿着苏格兰裙的英国农民,在打麦场上围着刚收获的庄稼跳舞,那种纯然的喜悦和欢乐。” “你形容得太好了!”夏以南点头赞叹:“这首曲给人的感觉,的确就是纯然的喜悦和欢乐。” “哀伤的曲听多了,有时候就很想听听这种轻快的,虽然哀婉和悲伤更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 夏以南转头问她:“那你认为,人生的主旋律是悲伤的,还是欢快的呢?” 林妙回答:“当然是悲伤的,因为每个人最后都难免一死,每段情最后都会成为过去,每一对相爱的人最后都会分离。1k” 夏以南遗憾地下结论:“原来你是个悲观主义者,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是区分悲观与乐观的标志。” 林妙摇头否认:“我不是,我的话还没说完呢。虽然每个人到最后都难免一死。每对相爱的人到最后都会分离,但死亡和分离都只是最终结局,你实际拥有地,是人世的每一天,是相爱的每一瞬,那些时候都是快乐的。快乐了几十年,到最后再失去,还有什么好遗憾的呢?” 夏以南质疑道:“你的意思。结局无所谓,过程才是最重要的?” 林妙轻笑:“我还没那么潇洒。我的意思是,既然结局不在我们能力所及地范围内,那就不要费心去想,我们只要过好每一天,珍惜每一个现在就行了。” 夏以南沉吟着说:“你这样的想法是没错,但恐怕会导致及时行乐地观念。” 林妙纠正道:“不是及时行乐。是行乐一辈。到死的时候,早就快乐够本了,死就死呗,偶还没死过呢 “哈哈”,夏以南纵声大笑,然后很正经地告诉她:“我喜欢你这样坚强乐观的女孩,我喜欢你。让我们在一起开心一辈。到老得要死的时候,那就死呗,偶们还没死过呢。” 此时他们的车已经上了长江大桥,林妙看着高高的电视塔,“啊”了一声道:“你说地很高级的餐厅。不会就是那上面的旋转餐厅吧?” 夏以南一脸郁卒地说:“你可不可以不要这么聪明啊?或者,能不能装得傻一点,让人家好好抖个包袱出来嘛,还没到地儿,就给你说穿了。” 林妙笑看着他:“夏同学,这声人家。说得好性感哦。” 夏以南从口袋里摸出一张磁卡在她面前扬了扬:“就知道你挡不住人家的诱惑。所以已经做好自动献身的准备啦。唉,到哪里去找我这么体贴的地下情夫啊。先贡献mony去高级餐厅请吃饭,再贡献肉体去高级饭店请吃……” “请吃啥?” 夏以南无奈地摇了摇头:“宝贝,含蓄点,别那么快就露出色女本色。” 林妙说:“我是君动口不动手,没事儿说着玩玩,真到了现场,含蓄着呢。” “千万别”,夏以南的手再次离开方向盘摆了两下说:“我希望你现在没事儿地时候含蓄,真到了现场就尽管放马过来,既动口,又动手。” 林妙的脸已经有些发烧了,但嘴上还不肯示弱:“放心,等下到了餐厅,我不会要你装绅士帮我拖椅,也不要你代吃的,我绝对又动口,又动手。” 夏以南笑睨了她一眼:“还以为你多敢说呢,原来只是银样蜡枪头。” “这个词好像是形容你们男人的。” “形容男人的什么?” “不用地枪头啊,你不至于对号入座吧?”说到这里还作势看了他某处一眼。她是索性豁出去了,不然还真以为怕了他不成? 可惜她很快就发现,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在某些话题领域,她是永远也说不过一个男人的。 夏以南乐呵呵地凑近她的脸说:“我肯定要对号入座的,对你的号,入你的座。” 林妙地脸已经可以煎鸡蛋了:“那个,夏同学,现在我们还在大桥上,请专心开车,千万别对号入座把车开江里去了。” “放心,我只会开到你地江里去。” 林妙抬头看向车窗外的莽莽苍天:“都说那啥不可怕,就怕那啥有化。俺不幸,刚好找到一个有化地那啥,这可如何是好?” 夏以南打点起比大灰狼见了小红帽还亲切的笑容说:“我告诉你一个办法,就是以毒攻毒,你比他更流氓,更有化,就能治他了。” “言之有理!”林妙握紧小拳头:“我要变得比你更有化,更那啥。” 夏以南忍俊不禁:“拉倒吧,连那个词都不敢说,还更流氓呢,你彻底没戏了。” 两个人一路耍着嘴皮,打打闹闹地到了电视塔上的旋转餐厅,叫了一份小牛排慢慢地吃着,欣赏着两岸的风光。 林妙感概地说:“这里要晚上才好看,那时,城里处处灯火,尤其是几座大桥,如月夜彩虹,光明璀璨,真的让人惊叹。” 夏以南点头道:“那我们就晚上再下去吧,吃完后,叫杯咖啡就行了。” 林妙迟疑地问:“我记得你妈妈不许你在外面过夜的,今天可以吗?” “可以,我早就跟她报备了的。” 话虽这样说,林妙却分明看见,他的眼神有些躲闪。 () 第七十四章 吵架的严重后果(一) 那天晚上,他们最终没能在外面过夜,甚至连事先定好的房间都没进,因为发生了一件意外。 在旋转餐厅看夜景的时候,夏琼一共打进了三个电话,到第三个时,林妙忍不住嘀咕了一问:“请问您今年多大了?” 她原以为自己的老妈够嗦了,想不到跟夏妈妈比,只是大巫见小巫。 夏以南先一愣,随即明白了她的意思,有点不自在地说:“我妈一个人在家,所以……” 看他脸上的尴尬之色,林妙反而不好意思了,覆上他的手道:“没事啦,我理解的,你妈养你这么大,几十年相依为命,你就是她的一切……” 林妙的话还没讲完,她的电话也响了,她以为是老妈,拿起电话就说:“妈,我还在外面吃饭,等下就回去。”冲着夏妈妈那紧盯迫人的架势,她还是知趣点,别“霸占”人家的儿太久了。 谁知电话里传出的是一个似曾相似的男声:“那我等会再给你电话吧。” 林妙下意识地看了夏以南一眼,然后压低嗓音问:“你谁呀?” 电话那头的人带着歉意说:“对不起,没征得你的同意就打你电话,你也别怪姜伟玲,是我缠得她没办法才给了你的号码。” 林妙这才想起了对方是谁,就是上次姜伟玲介绍的那个张焰。 “你的朋友?”夏以南微笑地眼眸明显带着一抹探究的神采。 “嗯,我刚还以为是我妈,因为这个时候正好是她的查堂时间。” “查堂时间?哈哈。倒也恰如其分,看来天下的妈妈都一样。” 林妙想告诉他不一样,自己的妈妈只是嗦点,而夏妈妈给她地感觉,怎么说呢。不只是嗦那么简单。 “你妈妈是不是要你吃完了就早点回去,别跟男人在外面待得太晚了?” 说这句话的时候,夏以南的声音好像提高了八度,林妙有点怀疑他是故意的。就连电话里的张焰都感觉到了,试探着问:“你在跟朋友吃饭?两个人还是……” 林妙犹豫了一下,还是坦白地告诉他:“是的,两个人。”这种事,还是赶紧说清楚地好。上次的“相亲”本来就是赌气性质。 张焰可能没想到她会毫不掩饰地承认她在跟另一个男人约会,一时在电话那头呆住了。 林妙也有点过意不去,但事已至此,只能索性挑明了:“谢谢你记挂我,只是我已经……” “我明白了。”说完这句,那边很快挂了电话。看来,张焰也是个很干脆的人,不喜欢拖泥带水。 林妙轻吁了一口气,还好不是每个男人都跟蔡勋一样。 刚想到这里,夏以南就问:“打你电话地人不会是蔡勋吧?” “当然不是……1#6#k#。呃,你怎么会认为是他呢?” “听声音有点像。” 他这么一说,林妙也觉得好像是有那么一点点像,难怪她一开始听到从电话里传出的男声时有种熟悉感。甚至有一丝本能的厌恶,所以语气生硬,连“请问你是谁?”这样的礼貌用语都懒得说。 见夏以南只管满眼兴味地打量她,林妙“做贼心虚”,力持镇定地解释:“这个是我同学的同事,上次去同学那儿玩的时候正好他也在,就认识了。只是我没想到他后来会找我同学要我的电话。” 这样说也不算撒谎,因为上次的相亲宴。并非一对一的那种,只能算一次未婚男女的联谊会。而且无论会上还是会后,她都没有积极主动地联络其地哪位。也就是说,她虽有“出轨”嫌疑,但情节是很轻微的,也未造成什么后果。 夏以南却引起了相当的警惕:“人家特意打听到你的电话号码。又及时跟你联络。意图已经很明显,就是想追你咯。难道你没告诉他你有男友吗?一般情况下。男人是不会骚扰一个有男友地女孩的。” 林妙不安地在椅上移动了一下,虽然夏以南语速很缓慢,面容也还算柔和,却带给她很大的压迫感。 犹豫了一会儿后,她决定实话实说,顺便看看夏以南有什么反应:“那天你走后,连个电话都没有,我以为你不再理会我了。一个女孩,刚刚失去处之身,而男方毫无怜惜之意,甚至故意说些让她伤心的话,然后拂袖而去。你是男人,不会明白此时女孩内心的无助与失落,还有难言的悔恨。那天又下雨,连出去逛街购物发泄郁闷都不能,就在那时候,我同学找到我,说那天是她的结婚纪念日,她想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找几个朋友和他们一起见证这个美好的日。不瞒你,我当时是带着满怀感激去地,因为,在最孤立无援的时候,还有一个温暖的聚会在等着我。” 夏以南震惊地看着她,林妙以为他会道歉,但他说出的话依然是:“那天的情况我不是跟你解释过了吗?我妈病了,情况很危急。你知道,我家除了我妈就是我,又没人帮我分担,我一个人情绪难免急躁,还多亏盛聪跟去了,我跑上跑下的时候,她帮我照顾妈妈。“ 林妙语气变冷了:“难怪后来一天不理我地,身畔有美女相伴嘛。” “你这人”,夏以南皱眉道:“是她主动打电话问我在哪里,我告诉她,她才赶去地。你要是肯主动打电话给我,也不至于有那么多误会,那么多乱七八糟的想法。” 林妙不怒反笑:“原来这一切都是我地错,我没有在事后打电话向夏经理问安,感谢你的临幸。还是盛副经理善解人意啊,看来你们不管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上都配合得相当默契,那我就祝你们白头到老吧。对不起,我要先走了,小姐,买单!” 夏以南气急败坏地抢下服务员送来的单,林妙也没跟他争,既然是打工仔,就没必要跟老板争着付帐了。 在旋转餐厅的电梯门口,夏以南追上她,拽住她的手问:“你这是什么意思?” 此时电梯门已经开了,人群从他们后面涌入,看来很多人都是特意留到这个时候,看过江城夜景再走。 林妙赶紧随着人流走,同时对夏以南说:“我们先进去吧,有什么话下了电梯再说,别堵在电梯口。” 刚才吵嘴的时候,她的确打算一个人坐公汽回去,可是这会儿,看夏以南再生气也站在她身边,她又觉得没必要做得那么绝。 想起上次和好后他的请求,他说:以后不管发生了什么事,两个人协商解决,情愿她跟他吵架,也不要跑掉,不要一走了之。 正低头想心事,电梯猛地停了下来。一开始人们还以为到了,可按了半天按不开电梯门后,人群开始骚动起来,有的说:“是不是停电了?” 马上有人反驳:“你头上的灯明明还亮着的,哪里停电了。” “那就是电梯出故障了。” 几双手同时伸过去按响警铃,刺耳的声音经久不息。 林妙心慌意乱,耳畔却听见夏以南用带笑的语气调侃:“你要跟我吵架嘛,这下好啦,电梯都给你吵停了。” () 第七十五章 吵架的严重后果(二) 听了夏以南的话,本来很紧张的林妙忍不住笑了起来:“就算是吵停的,你也有份,一个人不可能吵架吧。” 夏以南并不否认这点:“嗯啦,可见我们俩吵架的火力有多猛。” 林妙提议:“要不我们再吵一架,看能不能把电梯吵得动起来。” 夏以南正要回话,站在电梯角落的一个年男人突然捂住胸口软倒下去。 林妙惊叫:“糟了,别是心脏病犯了吧?” 还好他的妻就在旁边,及时从口袋里拿出救心丸塞到他嘴里,同时拼命给他顺气。 夏以南看好几个人挤过去帮忙,喊了一声:“你们别围在那里,快让开,他现在最需要的是新鲜空气。” 谁知这一喊又把神无主的人群全喊到另一个角落去了,夏以南只得再劝:“这样也不行,不能全挤在一个地方,怕电梯会失去平衡。” 于是人群再次移动,尽可能在不挤成一堆的前提下给心脏病人腾出一个空间。 心脏病人慢慢缓了过来,大伙儿刚松了一口气,又有一个年轻男人按着肚哼哼唧唧地蹲了下去。 “天那,你不会也有心脏病吧?”大伙儿更慌了。 那人皱紧眉头说:“不是,我刚吃的那牛排是七分熟的,我之前从没吃过这种半生不熟的东西,胃接受不了,现在痛得不行。” 大伙儿面面相觑。其实都知道,像他这种情况,只要跑一趟厕所就可以解决问题了。看他死死按着肚咬牙忍耐,大家虽然心有不忍,但也很害怕他忍不住了会就地解决。那样会成为所有人的灾难。 有人烦躁地嚷:“时间长了我们都会闷死在这里地,因为只有这么大的空间,就算没有完全封闭,但里面的温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会越来越高。现在那个人已经开始内急了,时间长了大家都会的,实在憋不住了,大家都就地解决,空气会越来越混浊。高温加令人窒息的气味,心脏病人只怕会首当其冲……” 他地话还未完,有人已经开始哭了起来。 乱象环生,夏以南一直握紧林妙的手,用手机和外界通话,也许是因为够高的缘故吧,信号很好,通话很顺畅。林妙也打了几个电话。 这时有人提出:“既然我们担心的主要是空气问题,不如试试看,能不能把电梯扒开一点点。再把手机塞在里面,让电梯始终保持一点缝隙,这样不就通风了?” 夏以南忙关掉电话说:“电梯里有电,电梯空调和风扇就会一直运转。应该不存在空气对流问题,我并没觉得温度变高了啊,你们是不是心理作用?还有,千万别扒电梯门,那样很危险的。前不久报纸上就登过一则消息,电梯卡住后,里面的人扒开电梯门,一个女孩在往外爬的过程跌落天井。当场摔死了,其他在里面等着救援的人反而都安全获救了。我希望大家不要轻举妄动,其实我们已经很幸运了,因为没有停电,空调还在转动,只要大家平心静气。就会发现气温并没有升高。还有那位肚痛地兄弟。据我所知,这里的牛排除非客人有特别要求。一般都有八、分熟,甚至全熟,毕竟国人的饮食习惯是吃熟肉的。16k.手机站那种带血丝的东西别说吃,看都看不惯。你刚才吃的时候,切开的牛排里有血丝吗?” 蹲在地上痛苦呻吟的人回想了一下,然后摇了摇头。 夏以南笑道:“那说明你的牛排是全熟的,根本不会吃坏肚。你再好好感受一下,真地是吃坏肚要上厕所的那种痛吗?会不会是太紧张以至于产生了胃痉挛?” 这时他旁边的人也拍着他的背说:“别紧张,兄弟,退一万步讲,就算我们今天都要去见马克思,也是大家一起去啊,这么多人陪着你,到哪里都不寂寞,大家说是吧?” “对对对,我数一数哦,有十二个人呢,正好开三桌麻将。” “死赌鬼,死了都忘不了你地麻将。” “死赌鬼?老婆,我现在觉得这个称呼好贴切哦。” 本来愁云惨雾的封闭空间里,响起了一连串的笑声。 这时电梯对讲机里传出了嘟嘟声,马上有人拿起听筒,对方简单地问了一下情况后说:“再有十分钟就好了,你们坚持一下。” “噢,我们有救了!”大伙儿欢呼起来。 欢呼声,夏以南抱住林妙,给了她深深一吻。 本来,按他们的年纪,是不会在公共场合随便上演亲热戏码的,可是在这样特殊的时刻,他们自己表现得很自然,旁人也没觉得他们的举动过分。 在他抱住自己的那一瞬间,林妙发现,之前地那些争执都可以忽略不计了。他专程带她来这里吃饭,在他妈妈盯得那么紧的情况下,还“顶风作案”,事先预订了一间房想和她一起看“江枫渔火”。这是夏以南的原话,当时林妙还问他:“看完了,我们俩再对愁眠?” 想也知道他会说出什么来了:“我们俩在一起,只会乐不思蜀,隔壁的才要对愁眠。” “为什么隔壁的要对愁眠呢?” “我们发出的声音会影响人家呀。” “去你地。等你妈妈地十八道电话指令下来,你就知道愁了。” 有了外面维修人员的保证,大伙儿地情绪都稳定下来。就连那个一直蹲在地上痛得直哼哼地小都开始讲起电话来。 十分钟过去了,电梯依然如故,不过对讲机里传来了安慰声:“不急不急,还有一点点小故障,很快就好了。” 二十分钟过去了。 三十分钟过去了。 电梯里的气氛又开始凝重起来。 就在大伙儿以为等待没有尽头的时候,电梯终于动了。 这回没人欢呼了,忽然绝处逢生,让人有一种不敢置信的感觉,生怕一吵嚷就会把电重新梯吵停下来。 一直到电梯稳稳地到达地面,电梯门大开时,大伙儿才长出了一口气。 夏以南和林妙并没有立刻到停车场取他们的车,而是在电视塔的入口处等着,因为他们的母亲已经在赶来这里的路上。 林妙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呐呐地对夏以南说:“你干脆把车开到桥头那里等你妈妈吧,我一个人在这里等我妈就行了。” “为什么?” “要是我们俩一起等,不管哪个的妈妈先来,都要等着另一个妈妈,她们俩可还没见过面呢。” “那正好啊,让她们见一见。”“还是不要吧”,在林妙心里,男女双方家长见面是很严重的事情,是到最后谈婚论嫁才出动的,哪有这么早就见的道理。 以南也并不是完全不懂规矩地人,见林妙对此很排斥,便提议说:“那这样吧,我们还是在一起等着,要是你妈妈先到,我就给你们找个出租车先走,我在这里等我妈妈来。” “好吧,要是你妈妈先到,你就跟你妈妈先走。” “这样……也不好。” “那你说怎么办呢?” “还是一起等啦,两个妈妈迟早是要见的。” “可是迟和早是不一样的,有些事,不能那么早。” “你怎么那么麻烦。” “是我麻烦还是你不懂规矩?”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这不是情况特殊吗?” “有什么特殊的?算了,不跟你说了,你不肯走,我走到外面去等我妈。” “你站在外面见了我妈难道不理?” “我就点个头,然后继续等我妈,不行吗?” 电梯里被困时言笑晏晏的两个人,脱困后反而吵了起来。 () 第七十六章 谁是谁的跟班 “昨天你妈妈没说什么吧?” 课间,教学楼边的林荫道上,林妙抽空问他。 “你还知道关心这个啊。” “我当然关心,但让两家长辈现在就见面,真的不合适。 夏以南突然执住林妙的手,把她拖到楼后的隐蔽处,然后盯着她的眼睛问:“你为什么这么怕她们见面?” 林妙很无辜地解释:“这是习俗啊,不到谈婚论嫁,家长怎么好见面?” “怎么不好?有些相亲的,第一次见面就有家长随行,没人说不合适的。” “我们又不是相亲。” “关键不在这里好吗?相亲只是男女认识的一种方式,若关系到习俗礼仪,都是一样的。” 林妙有些对答不上了,本来很理直气壮的,不知为什么给夏以南一诘问,她竟然心虚起来:“相……相亲,是直接以结婚为目的的,所以需要家长把关。” 夏以南的脸色更阴沉了:“你的意思,我们不是以结婚为目的的,我们只是谈着玩玩,所以不想让双方家长见面。” “你”,林妙甩开他的手:“这么曲解我有意思吗?我说的是直接,相亲就是双方摆出各种内在外在条件,然后互相评估配对的可能性。1k这已经跟谈婚论嫁性质一样了,所以有时候家长也出面。其实,即使是相亲,家长出面的比率也是很小的。你别拿特例当范式。” 夏以南对她地说法不以为然:“你说的那是以前的老式相亲吧。现在他们相亲的,照样要看感觉,再决定要不要交往。” “通过相亲找感觉?”林妙耸肩一笑:“这样的人我也认识一个,不过她相到四十岁还是孤身一人。” 夏以南语塞了,因为他发现。他认识地那个“只凭感觉”的相亲专业户也是一直走在相亲的路上。 但,这不是他们谈论的重点,他很快把话题拉回最初的疑问:“你别打岔,我刚才的问题是,你为什么这么怕双方家长见面?” “要上课了,我们快进去吧。”不等他回话,林妙已经快步向教室走去。 借上课把他敷衍过去了,坐在课堂上的林妙却开起了小差。因为夏以南的疑惑也勾起了她心里地疑问:为什么那么不愿让双方家长见面呢? 她不得不承认,习俗啊礼仪啊等等都只是冠冕堂皇的借口,真正的理由是,她对他们之间的未来还没有很明确的定位。 在还是处女之前,她以为自己很在乎这个,给了谁就会跟谁。可是真正发生之后,她反而释然了,真的没有什么,她会守着也是为了自己的感觉,不是为了某个男人。将来。她也不会为了这个就勉强自己嫁给谁。 如果排除了这个因素,她和夏以南离那一天还远着呢,他们从认识到现在也不超过三个月,双方的家长就见什么呀。她父母当她是剩女是他们的事。她自己可没那么认为。 说起来也奇怪,她和前男友交往了近三年,一直严防死守;在分手的三年里,身边也不乏谈得来地人,有几个还发展成了“准男友”或“疑似男友”,但她一直没想过要跟他们怎样。直到遇到夏以南,她才在半推半就下结束了自己的清纯少女时代。 这么说,她很喜欢他。不然怎么解释这个现象呢? 偷偷用眼睛描摹着身边那个人的轮廓,他似乎毫无觉察,只是低着头专心做笔记。可是当她也提起笔时,却见他推过来一张纸条,上面写着: 上课的时候别对着我流口水,我知道你很自豪有我这么英俊地男朋友。但做人要低调。知道吗?这课堂上可是有大把未婚剩男剩女呢。 林妙回他:我看的是走廊那边的人啦,别会错意了。 他继续问:走廊那边的谁? 林妙卡壳了。因为,走廊那边的男生,虽然都是本院的,可是名字她一个也叫不出来,而他们连迎新会在内已经“联谊”过好几次了。院里很爱搞这些活动,似乎也有意要内部消化一些大龄男女。 到这一刻她才意识到,虽然她口里不肯承认,实际上已经陷入热恋期典型表现的“二人交往模式”里,有意无意地隔绝了别人。就像刚刚课间,她就很自然地跟夏以南走到教学楼的一角,只因那里人烟比较稀少。 再回想一个月前,当盛聪拿到那个大单凯旋而归地时候,她鼓励自己要单独行动,要培养独立闯荡的能力,不能像小跟班一样总是跟着夏以南,那样永远没有磨练的机会。可事实呢?事实是,到现在为止,她还没有单独跑过一趟。 于是,下课回去的时候,她主动请缨:“明天新锐那家我自己跑吧,你就别去了。” 夏以南不放心地问:“你行吗?” “行不行我都得练一练啊,就像学走路一样,一开始牵着扶着,后来就必须放手让他自己走,不然永远学不会。你也试着放手吧。” 夏以南点了点头:“嗯,那我明天送你过去。” 林妙忙推辞道:“不用,我搭车过去。” 夏以南提醒她:“别忘了你是大路痴,等你找过去,搞不好人家都下班了。” 好吧,这点她承认,“那我打的。”夏以南还是摇头:“你知道到新锐有多远吗?打的没50元下不来,就你那点工资,打地跑业务?每月光车费都付不起了。” “那么远啊。”50元地车费确实多了点,做广告的,天天在外面跑,有时候一天跑几个地方,打地确实不现实。 她正想咬牙说“我还是坐公交车”,夏以南已经发话了:“我送你过去,就这样说定了。” 林妙笑着说:“你送我去,那不就等于我们一起去了?” “不一样,我只送你到那儿,然后你上去跟人家谈,我在车里等着你,完了再载你回来。” “喂,你是我的老板,不是我的司机。” “我是你的男友。” 林妙不吭声了,心里犯起了嘀咕:他这样殷勤周到,到底是出于对“接班人”负责的态度呢?还是真的有那么爱她? () 第七十六章 没撞车,撞到了猴子 第二天早上,林妙还在刷牙,夏以南的电话就到了:“你起来没有?” “起来了,马上就下来,你在车里等一下。” “好的。” 鲁西西也被夏以南的电话声吵醒了,挣着惺忪的睡眼说:“你这男朋友不错嘛,一点也不拿老板架,挺体贴的。” 林妙回头一笑:“本来就不是啥老板呀,要是几个人的袖珍公司也拿起老板派头来,别人还活不活了。” 鲁西西打着呵欠说:“mm,现在轻浮男多着呢,哪怕公司就他一光杆司令,照样摆谱摆得十足,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开公司的,在女人面前死吹牛,你的南哥不错了。” “南哥?”正在喝“排毒养颜白开水”的林妙差点一口噗出来:“求求你,饶了我吧。俺生怕最怕这些雷死人的称呼了,如韩国女孩开口闭口的五爸,日本女孩的大叔。天涯有个帖,名字叫大叔,丫头要永远跟着你,好像还火得很,几年了,每次进去都见它阴魂不散地挂在那里,害我进去一次寒一次。” 鲁西西笑开了,然后又劝道:“叫你别去天涯,你不听,那是个邪恶的地方,不是女人控诉老公外遇,就是男人破口大骂非处,再不就是大婆和小三互相叫阵。看多了,会对亲情和婚姻失去信心。” 林妙却说:“你怎么不反过来想呢?看多了这些社会阴暗面,你会觉得,跟那些比起来。你找到的已经是极品好男人了,会更珍惜自己的爱情和婚姻地。” 鲁西西翻身把头埋进枕头里,嘴里嘀咕着:“这些问题等你回来再讨论吧,我要继续补觉,你最好快点下去。别叫你老公等太久了。” 幸亏林妙这回没喝水,不然真要玩喷水游戏了。老公?这是从哪里说起。 不过看鲁西西已经闭上眼睛准备睡回笼觉,她也不再嗦什么,轻轻带上门出去了。 到楼下,拉开车门就看到前面挡风玻璃旁边放着热乎乎的早点,夏以南伸手拿给她说:“我已经吃过了,这些是给你买的,你快趁热吃吧。等你吃完了我们再走。” 捧着香气四溢的牛肉粉,林妙有些感动,含笑对他说了一句:“谢谢你。” 跟夏以南交往之初,总觉得他不够细腻,不怎么懂得女孩的心思,时间久了,发现他也有体贴地一面。这已经让林妙喜出望外了,据说单亲家庭的男孩都不大会照顾人的,因为他从小是被他妈含在口里养大的。最近夏以南似乎表现得越来越好了,而且还是在他们那啥之后。越发显得难能可贵。 林妙对此也有些疑惑:“我怎么觉得你颠覆了一般人对男人的印象呢?” “比如……” “比如,上有个广为流传的帖,男女上床前与上床后的对话,很经典的。不知道你看过没有。” “没看过,你给我说说看?” “内容你以后去上搜吧,这段对话生动形象地表明了男人跟女人上床前和上床后地心态变化。一般来说,男人得到一个女人后就会懈怠,不再如之前的殷勤。” 夏以南沉吟道:“你说的现象也许存在吧,但我不是。” “你的意思是,两个人关系越亲昵,你对她会越好?” 夏以南点头。 林妙则抓头:“不对呀。你这样不符合男人的本性。” 夏以南好笑地问:“男人的本性是什么?说得你好像很了解男人似的。” 林妙睁大眼睛说:“不需要了解呀,这就是常识,男人天生都有狩猎倾向。具体表现就是,追捕阶段极为兴奋,有着无比的热情和耐心,一旦猎物到手。热情会递减。直到最后彻底失去兴趣。” 夏以南道:“有一定的道理,但这种说法本身有贬低女性的嫌疑哦。你们女性是人。是半边天,不是作为男人猎物存在地动物。即使从某种意义上说,男与女是猎人与猎物关系,但由于猎物本身的特殊性,他们之间的互动要比单纯的猎人与猎物复杂得多,到最后,谁是猎手,谁是猎物还说不定呢。” 林妙惊喜地看着他:“你好像有男女平等思想呢,难得难得,我捡到宝了。” 夏以南奇怪地说:“国早就男女平等了吧,法律上都白纸黑字写着地。” 林妙摇头:“正因为不平等,才要用法律规定啊。其实,男女平等在国一直是作为一个理想而存在的,很多人骨里依然摆脱不了重男轻女的观念,尤其是农村,还非常严重。像我妈妈的老家,即使在计划生育抓得这么压的今天,也有不少生好几个的,反正就是一直生,东躲西藏也要生,不生儿不罢休。” 说到这里夏以南感叹道:“这也是,我就有一个朋友,前段时间老婆生了,站在产房外的公公婆婆一听生的是女儿,掉头就走,把我那朋友郁闷得,只好把老婆在外地地妈妈找来侍候月。“ 林妙气愤地说:“我最见不得这样的婆婆了,自己是女人,可是瞧不起女人,整个一封建社会的活化石。呃,你那朋友自己是怎么想的呢?“ “他倒更喜欢女儿些,说女儿可爱,贴心。” “那你朋友的老婆还算幸运的。其实只要老公不嫌弃,公公婆婆随他们去,了不得以后少走动。” “公公婆婆也就是一时想不开,真等小孙女长大了,他们照样疼地。” “也许吧。” 停顿了一会儿。林妙吞吞吐吐地问:“你家,我是说你妈,又没有重男轻女地想法?” 夏以南有点不悦地说:“我妈是*自己奋斗起来地女强人啊,你说她会不会以为女人比男人低一等级呢?我怀疑她比较重女轻男,希望将来培养孙女做女超人。1k以证明女地伟大。” 林妙鼓掌道:“真的,那太好了!我也比较喜欢女儿。”第一次,她觉得夏妈妈当婆婆也挺不错的,如果夏以南对他母亲的判断没有失误地话。 夏以南莞尔而笑:“那我们就生个女儿吧。” “这不是你想生就能生的。” “当然,要你想生才能生。” “哎呀,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明白,你的意思是,我们都想生的时候才能生。” “你……” 吱 啊 先是车轮在地上剧烈摩擦发出的声音。然后是女人的惊叫声,接着是杂沓的脚步声。 夏以南慌忙把车停下,和林妙交换了一个紧张的眼神,两个人在车里呆坐着。 他们,是不是出车祸了? 事情出来了,总是要面对地。也许只呆坐了不到一分钟,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伸开车门,从两边走了出去。 一辆破旧的女用摩托车歪倒在一边,一个蹲在地上的女。林妙先迅速打量了一下那女人的全身,还好。未见血迹,也未见哪里有伤痕。再看那辆摩托车,本就很旧了,也只是歪倒在地。未见哪里有撞坏的痕迹。 她望了夏以南一眼,发现他也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没出大事,剩下的只是所谓的人情了。他们一起走到女人身边,林妙蹲下去问她:“你哪里撞到了?要是有哪里不舒服的话,我们马上送你去医院。” “我腰好痛,腿像断了一样,呜呜,我会不会瘫痪啊。”不问还好。一问她反而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哭起来:“呜呜,我离婚带着儿,要是还瘫痪了,我儿以后谁养活呢?我可怜的儿啊,你那没良心的老,跟狐狸精跑得不见影。把你丢给我一个人。我要是瘫了,我们母俩只有死路一条。呜。” 旁边地人一阵唏嘘,有人伸手过去想扶她起来,她却挥舞着手臂大声喊痛:“别动我,别动我,腰那里痛得钻心,腿也是。没办法,夏以南只得走过去说:“那这样吧,大姐,你坐好别动,我抱你去医院,我们好好给你检查,有伤就要赶紧治。” 女人先点了点头,等夏以南的手碰到她的时候又叫得惊天动地:“哎哟好痛好痛,痛死了。” 夏以南只得松开手,蹲在她面前问她:“那你说怎么办呢?” “我……我打电话叫我老公过来,让他送我去医院,你们只要留下医药费就行了。” 林妙冷笑:“你刚不是说老公跟狐狸精跑了吗?” 要是到这时还看不出问题那就是白痴了。 女人一愣,随即理直气壮地嚷:“我不会再找一个啊,这个老公是我现在的男朋友,我叫他来送我去医院,我不要别地男人抱我。” 夏以南只得站起来:“好吧,你叫你老公来,让他抱你上车,我送你们去医院。” 女人很善解人意地说:“算了,你们也不是有意的,就不耽误你们了。你们留下医药费,送医院有我老公一个人就行了。” 围观的人自然也看出门道来了,有的忍不住发话:“何必拐那么多弯,你直接说你要多少钱吧。” 夏以南也问:“你要多少医院费呢?” 明知道遇到了“撞猴”的,可是被撞上了,少不得破财消灾,谁有空跟这种女泼皮缠?他们可是跟人约了时间的。 女人点着手指说:“照个et800,照个胸透780,照个……,光检查下来。没500下不来,还有医药费,住院费,误工费,你们凭良心看着给吧。” 林妙快气死了。抢钱也没这么快啊。转头看夏以南,那人却笑着说:“凭良心啊,这话说得真好,那我就凭良心先给你一万,你看够不够?” 女人仍然坐在地上说:“要是你身上没那么多钱的话,我也不逼你,就先给一万吧,等我住院后。不够了再找你要,你把电话号码和工作单位写给我就行了。” 林妙难以置信地看着夏以南,她没听错吧,这人脑袋是不是坏掉了?她急得凑到他耳边问:“她啥伤也没有,你为什么要给她一万啊?” 夏以南冲她眨了眨眼,然后对地上的人说:“这些都不是问题,我马上打电话叫交警来处理,如果他们认为我该给一万地话,我二话没说的,马上给。” 女人扁着嘴又想开嚎。夏以南再次蹲在她面前,笑眯眯地告诉她:“我曾听一个交警队的哥们儿说过,城里有几个职业撞猴的,他们处理过好了几回了。等他来了看他怎么说吧,说不定你们是老熟人哦。还有,你的摩托突然从那边拐到我地车道上,就算追究责任,你也是主要责任人吧。你拐弯地时候那么快,如果撞到我地车的话,应该多少有些擦痕,可是刚我转了一圈。没看到任何痕迹。所以我有理由怀疑,我们地车根本挨都没挨到。当然,这些不能信口开河,一切等交警来了再说。” 夏以南的话刚完,那女人已经骂骂咧咧地从地上起来推着车走了。边走边诅咒:“就留着那钱给你们买棺材好了,不凭良心的人。迟早会出车祸的。” 夏以南和林妙听了再刺耳。又能怎么办?跟那样地人对吵都嫌降格。 这时,马路旁边的一个店主跑过来说:“我亲眼她从那边过来的。跟你的车根本没挨到,明显就是撞猴的。” 林妙心里正赌得慌了,听了这话,没好气地嘟嚷了一句:“那你刚才怎么不出来作证呢。”早出来说句话,那女人也不至于纠缠不清了。 店主烂着脸说:“你们跟人吵完了就走,我的店可是走不了。这些撞猴都是团伙行动,要是我断了人家的财路,人家就会来砸我的店,断我的财路。” “算了,妙妙,店老板也有他的难处,你就别说了。” 店老板看夏以南这么说,反而不好意思了,斜了林妙一眼道:“还是我们爷们儿好沟通,就冲你这句话,要是需要我到交警那里作证,我一定出面。” 林妙轻哼了一声,人都走了,还说这个话,不嫌太假么。 “走啦。”夏以南替她把门拉开,自己从另一边坐了进去,帮林妙系好安全带后,才发动了车。 “什么人嘛,我们被那女人讹诈地时候他屁都不放,等事情搞定了,再出来说那些假惺惺的话。” 夏以南看了林妙一眼:“这样就愤愤不平了?” “也没有啦,就是有点气而已。”那女人的所作所为固然让人不耻,这个店老板也挺气人的。 夏以南摇着头说:“要这样就生气,以后真走上社会,岂不要气死了?妙,每个人都有每个人地立场,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店老板怕得罪黑势力给自己招来祸患,也是可以理解的。不计自身安危站出来说真话,甚至舍己救人,那些都是值得表彰的高尚行为。政府甚至设立了见义勇为奖。为什么要设这个奖?因为肯这样的人太少了,所以要奖励,要提倡。真要人人都能做到,就不会设立什么奖金了。你问问你自己,如果你是那店主,你自己会站出来说真话吗?” “我会。” “我不要你会,如果是你遇到这种情况,我希望你躲到远远的。别人怎样我管不了那么多,我只要你平安。” “难怪你不怪那店主的,你自己也这样自私。” “谁不自私?这社会,不损人利己就算大好人了。总之,以后遇到这种事,你躲得远远的,不要逞能知道吗?” 然他地观点她不赞成,但看在他也是出于对自己的关心,林妙简单地回应了一句,不再跟他辩什么。广告分隔线 一半是天使的新书《云上》,2月pk,求美人们。 简介如下: 什么?你说我是大长今?大长今是哪个?她有本姑娘医术高明吗?她有本姑娘素颜如玉吗?用药膳补汤哄得太后来罩。用针灸穴位哄得后妃信任。啊,你问我为啥?还不是为了左拥皇帝大人右抱太医美男呀!且看一个小小的医女如何在宫廷用一枚小小的银针翻云覆雨。 () 第七十八章 无意中闯进了背背山? 车到新锐公司门前,望着那恢宏的大楼,林妙有点心虚地说:“这么大的公司,能看得上我们那小铺吗?” “什么小铺,我们是甲级写字楼里正正经经的广告公司。喵,我跟你说正经的,到了外面,不管是自己心里还是口头上,都不要自贬身价,别以为谦虚是美德,人家只会觉得你没底气,没实力,不值得信耐。” 见林妙冲自己点了点头,夏以南才接着说:“其实以前,我也不敢尝试的,但上次盛聪成功的案例给了我信心。有时候,小公司不见得一定争不过大公司。你选这块大骨头啃我很,因为本来成功率就低,你能谈成是奇迹,谈不成也正常。你就把这里当成你的试验田,就算最后不成功,你也能从学到很多东西。” 林妙现在最关心的不是这个,而是,“你真的不上去吗?” 虽然来之前豪情万丈,有着“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激情,等到亲临现场,又觉得实在是势单力薄,有点胆怯,希望夏以南能随行,哪怕他不说话,给自己壮壮胆也好。 夏以南却很坚决地拒绝说:“不,我说了,这是你的试验田,我不给你限定时间,你可以一直跑这条线。哪怕这次你没勇气走进去,在人家办公室外站一会就悄悄走掉,也算是个开始。下次,你就不甘心跑冤枉路,怎么样会也硬着头皮进去见人的。” “好…家坚持不上去,林妙有啥办法呢。 等林妙下车了。夏以南摇下那边的车窗说:“我到附近转转,你走地时候给我打电话。” 林妙站在台阶下深吸了几口气,然后推开玻璃门走了进去,看见电梯正好停下,想跑步过去。被保安伸手拦住了前台接待小姐很有礼貌递过来一张纸和一支笔地说:“小姐,请在这里登记一下。” 林妙只得眼睁睁地看着电梯走了,自己乖乖地按人家的表格填好了一切空白处,才获得了前台小姐一颔首:“好了,小姐请上楼吧。” 新锐集团名副其实,确实是最近两年才崛起的新锐力量。老总也是h大出来的,跟林妙是校友,据说出身农家。没有任何背景。毕业后先到深圳打工几年,赚了不到十万就回来开公司,最初只有几张从旧家具市场拉来的旧办公桌,也不知道他怎么弄地,半年后就游说到了一笔巨额投资,好像还是境外的,于是立刻鸟枪换炮,盖起了这座大楼,生意触角涉及到很多领域。两年间,这座城市的很多地方都打上了新锐独有的标志。连电视塔上最大的广告也是新锐的。 新锐的老总洪江,也便成了地道的钻石王老五,全城女做梦都想勾到地极品金龟婿。钱多多,人也不老。才刚三十出头。每当他的加长林肯从新锐的大门口进出时,总是引得路人侧目。可以说,他是本城近年来最有八卦价值的传奇人物之一。 这样的大集团公司,每年的广告预算少说也有几千万。再加上适龄未婚金龟婿老总,自然吸引来了大量的广告界美女。即使钓不到大金龟,下面的小金龟也成排的,副总啊,部门经理啊。都是不错的人选。新锐就像所有地爆发户一样,喜欢炫耀,又基于吸纳人才的考量,据说待遇相当好,高层人员直接握有公司股份。 平心而论,林妙倒真没想到勾搭金龟婿之类的。她自认是老实女孩。除了会读书外别无所长。相貌嘛,在大学还算美女。真走上社会,跟广告界争奇斗艳的妖精们一比,就成了再平凡不过地邻家女孩。一路看学新锐公司吸引她的,还是让人眼红的广告预算,照夏以南的话说:“只要啃下那块大饼的一个小角,就够我们吃香喝辣了。” 新锐公司是大,可他们也没指望吞下所有的广告啊,只要匀一点点给他们做就行了。人家吃肉,俺们只要捞点汤喝,这要求不过分吧。 好不容易找到“广告部经理室”,却发现办公室的门紧闭着,林妙郁闷了,难道她好不容易鼓足勇气上来,竟要白跑一趟吗? 而且正常上班时间,一个大公司的经理室竟关着门,林妙不信邪,轻轻敲了敲门,里面毫无动静。 又敲了敲,还是没反应。本来想去隔壁左右问问,却发现隔壁是资料室,其他地办公室都离这里较远,包括广告部的另两个办公室都是。仔细瞧瞧,越发觉得这个广告部经理办公的地方挺偏僻的,就像个孤岛一样。 无计可施之下,只好跑到走廊另一头抓住一个过路的员工打听,那员工说:“刚还看到欧阳经理去了老总那里呀,是不是还没回来?要不你再等等吧。” “谢谢您,请问欧阳经理一般什么时候在?” “这个说不准,你事先跟他约好嘛。” “我是跟他约了的,只是我坐地车半路上出了点事,迟到了一会儿。” 那人一脸同情地看着她:“欧阳经理最恨别人不守时了,那他估计是不想见你了吧。” 意思就是,那人其实在里面,只是从会客名单里把她叉掉了,所以请她吃闭门羹。 愈是这样,林妙愈不敢走了。如果对方真是因为不满她迟到故意不见她地话,她能做的,只有等待。一直等到他出来,然后陪笑,道歉,解释,争取宽大处理,求欧阳经理赏给她一个“重新做人”地机会。 要是这次就这样走掉,下次……也根本不会有下次了。就连这次人家答应“接见”,还是夏以南托了一点关系的。 既然决定打持久战,就必须在夏以南那里报备。于是林妙先走到一边给他打了一个电话,把情况简单说明了一下,让他先回去。因为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面圣”,夏以南又不是她请的司机,怎么能一直在外面等着。 夏以南听了她的话,沉吟了片刻说:“正好这附近有一家公司,我以前跟他们有过合作,不如我去拜访一下,叙叙旧,顺便看看他们有没有新项目。要是他也正好没事的话,午就请他吃个饭,反正我们俩也是要吃的。” “那行,我走的时候再给你打电话。” 汇报完毕,林妙继续去经理室外“蹲点”。再敲门显然没必要了,里面人不肯搭理,继续骚扰只会适得其反。 不知道站了多久,经理室的门终于悄悄打开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林妙一直站在旁边注视着,所以能看出那门是很小心拉开的。 这让林妙觉得有点奇怪,他们平时在办公室开门,哪个不是呼啦一下就拉开了,谁会这么小心翼翼像生怕压死了蚂蚁一样。奇怪的举动,让林妙产生了奇怪的预感:会不会,门里有什么重大秘密怕人发现,结果好死不死给她赶上了? 她立刻在心里谴责自己:我真不纯洁,怎么一下就想到j上头去了。广告界美女以美色征服这位可以签下几千万单的大集团广告部经理?嗯,很合乎社会逻辑,潜规则在哪个行业都是客观存在滴。 可是,鬼鬼祟祟拉开门后,出来的不是满脸潮红春意盎然的美女,而是一个长相很有创意,身高最多不超过1米55的男人。紧随其后的,则是一个英挺高大的超级帅哥。 两个人本来在低声说着什么,猛一抬头看见林妙,前面的矮男人首先沉下脸来:“你是谁?站在这里干嘛?” 他一开口,林妙立刻想到了那句千古格言,“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别看这人五短身材,长相怪异,很可能是个人物,因为他说话的时候威势十足,气场很强大,如果不看长相光听声音,绝不会想到他这么矮小。 在对方猛如鹰隼的目光,林妙红着脸呐呐地说:“我是盛夏广告公司的林妙,跟欧阳经理约了的,只是我坐的车在途出了车祸,到现在才赶过来,真对不起。” “你才来?“嗯,车差点撞了人,耽误了一段时间,所以迟到了。” 矮个男人狠狠地打量了她几眼,一脸阴沉地回头问高个帅哥:“是你约的她?这种清汤寡水一样的女孩,似乎蛮合你口味的。” 高个男人居然很惶恐地解释:“是她经理跟我约的,我事先并不知道要来的是个女人。” “是吗?她经理是个帅哥吧?你反正男女通吃。” “她经理我也不认识啦,只是一个朋友介绍来的。这家公司很小,我本来不想见的,但朋友既然开了口,就勉强见见。” “你这个朋友你挺重视的嘛,改天介绍我认识一下?” 林妙几乎听呆了,如果她没领会错的话,这个矮个猥琐男在吃高个帅哥的无名飞醋? () 第七十九章 在一起是为了更幸福 好不容易,矮个男走了,空气里还到处弥漫着浓浓的醋味。林妙看高个帅哥一声不响地往里走,自己也诚惶诚恐地跟了进去。 分宾主坐下后,他板着俊脸劈头就问:“你来多久了?” “刚来。” “刚来?额头上连一滴汗都没有,脸也不红,在外面等很久了吧。” 林妙本来不红的脸立刻就红了,低着头说:“欧阳经理真是明察秋毫,的确来了一会儿,不敢乱敲门,怕你们在开会啥的。都只怪今天不走运,在路上遇到了一个撞猴的,差点被她讹去一笔钱。” “哦?”欧阳经理似乎来了兴趣。 其实,只要有点八卦因的人,都会对这种街头混混玩的鬼把戏感兴趣,活生生的社会讽刺剧呀,听了长见识的。 林妙趁机把事情的经过绘声绘色地讲了一遍,欧阳经理听得有滋有味的,间还穿插若干疑问和感叹,让林妙心里暗喜。她这次来本没指望跟人谈啥生意,纯为联络感情来的。 闲话扯完,又有人敲门进来了,林妙觉得也是时候撤退了,不然还跟人家说什么呢?若贸然开口谈合作,被他一口拒绝,以后再来都不好意思了。遂笑着站起来说:“那我就告辞了,您忙吧。” “你……”欧阳经理倒有些意外,因为林妙自进来后就没说一句与广告有关的话,似乎上门只为跟他拉家常。特意讲了一段市井新闻给他解解闷。 林妙退后一步道:“再次为我的迟到向您致歉,下次保证绝不再犯,谢谢您拨冗接见。我就不打扰您会客了,呃,您什么时候再有空。1k我还能跟您约吗?” 欧阳经理看了一下桌上地台历说:“这个星期都满了,下星期一下午3点,那时候应该有空吧。” “好的,我下星期一下午3点再来,谢谢您。” 几乎是带着欢快的心情走了出去,下到一楼,正好看见那个长相怪异的矮个男在一群人的前呼后拥下走进一辆黑色地轿车,轿车的长度是一般小汽车的两倍还有余。 林妙忽然醒悟:难不成。这个东西就是传说让全市未婚女孩流尽了口水的钻石王老五洪江? 带着难以置信的表情,她跑到前台问:“小姐,刚坐车走的那个人,就是你们老板?” 前台小姐很不耐烦地反问:“刚坐车走的人很多,你问哪一个?” “就是那个,个比较矮的。” “个矮地好几个呢。” 说完这句,她转过身去跟同伴叽里咕噜,两个人一起当林妙是透明人。林妙恨不得仰首问苍天,难道她们以为,她打听这个是因为肖想她们的极品老总? 林妙好笑地摇了摇头。走到外面给夏以南打电话,夏以南说:“你就站在门口等,别乱动哦,我等会就来接你一起去吃饭。” 等了好一会。没等来夏以南的车,只等来了他的电话:“我在白玫瑰酒店,你先过马路,再左转200米。白玫瑰招牌很大的,上面画一朵很大的玫瑰,你看到就知道了。实在找不到,再打电话给我,我去接你。” “不用啦你快去陪客人吧,才200米,我再路痴,问也问到了。” “嗯,那你过马路的时候小心点,不要横穿马路。一定要找到斑马线再过啊。” “知道了。你快挂了吧。” 这人,怎么感觉越来越嗦呢?更正。是体贴啦,可不能辜负了人家的一片好意。 其实,所谓左右,林妙从来没搞清楚过,到底是站在哪个方向的左右呢?为保险起见,过马路后她就跑去问一小超市的店主,然后朝她手指地方向走,没多久就到了。 刚到门口,夏以南就从里面出来了:“咦,不错嘛,挺快的,我正准备去接你的。”, 林妙着急地走上台阶:“你怎么跑出来了呀,把客人丢在里面像什么。夏以南摸了摸她的头说:“没事啊,都是老熟人了,再说我现在又没跟他们谈生意,不过是顺便请请客,反正我们俩也是要吃饭地。” 林妙噗哧一笑:“得了,典型的放长线钓大鱼的搞法,还说什么顺便请请。” 夏以南承认道:“只能说,不想彻底断掉这个关系吧。但我刚跟他们谈了一下,他们今年确实没有跟我们合作的可能,有人走了上层路线,把他们公司今年一年的广告全包过去了。” 林妙摇头叹息:“看来你这个长线不是一般的长啊,都钓到明后年去了。” 夏以南说:“明后年,可能就是你跟他们打交道了,所以,这顿饭很有必要,一来联络感情;二来也好把你介绍给他们认识。” “他们?你不只请一个。” “他们整个广告部的个人,连打杂小妹都一起叫上了。” 林妙表示理解:“既然请客嘛,五个是请个也是请,说不定哪天打杂小妹出息了呢。” 两个人说说笑笑,走到楼梯口的时候就自动闭了嘴。 夏以南请地这家叫明雅公司,非常有味道的名字,里面的员工也尽是俊男美女,包括打杂小妹都有几分姿色。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林妙的好酒量发挥了作用,二对,走的时候夏以南还能开车。 不过林妙仍然有点担心:“你一身酒气,万一被警察逮到怎么办?” 夏以南呵了一口气嗅了嗅说:“应该不至于超标吧,我喝得比这多的时候也开过车地。” 林妙马上劝诫:“以后最好别,酒后开车挺危险地。” 夏以南打量了她一眼说:“你好像一点也没醉耶,真不简单,我看你起码喝了半斤吧。” 林妙眼瞳一眯:“你现在才发现啊,说吧,那次庆功宴,我喝的还是红酒,为什么那么容易就醉了?” 夏以南倒是未见慌张之色,泰然自若地说:“那次我们喝杂了,又是啤酒,又是红酒,又是白酒。” 林妙惊讶地问:“有白酒吗?我明明只见到了啤酒和红酒啊。” “有地,有一瓶,放在我们那边地上的。” 林妙凑到他耳边问:“你不会是要告诉我,你给我喝的红酒掺了白酒吧?” 夏以南急忙表明:“我自己也是那样喝的呀,我嫌红酒太甜了,就参点白酒稀释一下。” “你……”这样的烂理由,白痴才会相信。 夏以南不仅毫无羞愧之色,还一脸满足和得意地说:“有一句很老土的话,本来当天就该告诉你的,只是当时我太意外了,自己都不知道说了些什么。现在你要不要听?” “你想说就说。” “不说拉倒是吧?可我还是很想说:我会对你负责的!” 意思就是,您就大人大量,别再追究我红酒掺白酒的事了,我虽然什么什么了您,可我会负责啊,这样还不行吗? 林妙呆愣半晌,才幽幽冒出一句:“如果只是为了负责,你可以不对我负责。” 夏以南用赞赏的口吻说:“我爱上的人,果然不同凡响,有担当,我气势。” 林妙微微一笑:“我们恋爱结婚的目的,是为了活得更好,更幸福,不是为了别的。” 夏以南伸手把她揽进怀里:“放心,我们在一起,会更幸福的。”隔线 今天被人b,说我“太无为”了,那就“有为”一次吧。 女频在搞评选活动,评08年度风云人物和最佳作品。我知道我都够不上,就想好歹求几票,要是一张票都没有,很丢人的。 好像《砚压群芳》和《美人卷珠帘》都在榜上挂了一下下,如果有哪位美人肯抽空过去点一下的话,麻烦点这两部(或其之一)。一个ip地址只能点一次。 () 第八十章 同居密友也是需要磨合的 大概在林妙和夏以南的关系发生质变两个月后,鲁西西有一天亦通宵不归。 第二天回来就被林妙堵在门口,要笑不笑地说:“被你抛弃的女人有权知道同居者的行踪。” “你先让我进去,我再慢慢告诉你。”鲁西西低下头,满面娇羞,连声音都仿佛涂了一层蜜,甜丝丝的。 “先交代,再收审。”林妙不为所动,本来还一只手扶在门框上,现在连脚都翘上去了。 鲁西西一把推开她:“好啦,我又不是在外面晃荡了一夜的采花贼,还收审呢。奇怪,难得一个双休日,你居然没有回家承欢膝下,也没跟夏以南出去鬼混。我被你抛弃了多少个双休啊,我都没抱怨了。” “你当然不是采花贼,你是被采的那个嘛。”故意在敞开的门前说完这句话,门就被鲁西西心急火燎地关上了。林妙哈哈大笑:“有人以为家里没人,就独自去偷欢,谁知被我逮了个正着。” “嘿嘿。”铁证如山,鲁西西也无可辩驳了。 林妙倒了一杯水给她:“嘿嘿是混不过去滴,交代吧,昨晚,是不是,已经,嗯……” “是,嘿嘿。” “跟梁守一?” 鲁西西狠狠地瞪了她一眼:“废话!不然还有谁。难道我那么无聊,表面上跟梁守一交往,背地里跟别的男人有一腿?” 林妙笑着在她身边坐下,摇晃着她的胳膊说:“我没那么想。我就是证实一下。呃,感觉如何?梁兄地床上功夫还行吧。” 鲁西西脸上立刻春色荡漾,喜不自胜,但惊喜又有些许遗憾:“岂止还行?简直太好了,好得我直泛酸。” 林妙摇着头说:“这年头。男人不好当啊技术活不行吧,女朋友嫌弃;行了吧,女朋友又泛酸,觉得他肯定经过了千锤百炼,情史丰富,阅女无数。” 鲁西西哼唧着:“本来就是这样啊,不然从哪里学到的” “你就不能认为这是人家天赋异禀,无师自通?” 鲁西西没好气地说:“是哦。敢情你的夏以南也是这样无师自通的吧。” 林妙叹息着搂住她:“西西,这是没办法的事,怪只怪我们遇到他们地时候太晚了。他们一个29,一个28,现在的男孩早熟,14、5岁就开始早恋,十多年的岁月啊,再少也经历几个了。他们又是那种出类拔萃的男孩,走到哪里都有女孩喜欢的。” 鲁西西点头道:“也是这个理。其实咱们女人也不贪心,只要能做男人的最后一个女人就行了。男人呢,不只想做最后的,还想做女人的第一个男人。” 林妙再次感叹:“现在这社会,连最后一个都不大可能了。他们三十岁不到。未来还有几十年漫长地岁月,能坚持几十年不偷腥的男人,只怕快绝种了。” “他敢!”鲁西西做了一个“剪掉”的手势:“他要结婚后敢出轨,我就咔嚓,把祸根给他剪了,索性一劳永逸。” 林妙掩嘴而笑:“好凶哦,出去了千万别说,小心没人敢娶你。再说了。真剪掉,你也没得玩的了。” “是哦,我也没猴玩了。”鲁西西经过一番考虑后说:“那暂时保留着,每天出门给他戴贞洁锁。” “好啦,越说越离谱。”林妙笑了一会,转到正经话题:“梁守一。现在还没上班吗?” 提起这个。鲁西西脸上开始愁云密布:“没呢,我劝他出去找工作。1-6-k-小-说-不要再想着托人找关系去查黑幕,或向市纪委写检举信啥的,可他就是不死 林妙讶异道:“顶替他的人都上班领了好几个月工资了,他还不死心?这人怎么这么想不开。” “是啊,昨天要不是看他那么痛苦,我也不会留到误了公交车,结果……” 林妙笑了起来:“少找借口,想留下就想留下,公交车停了,你不会打车呀。” 鲁西西一摊手:“小姐,我是无业游民,属于赤贫阶层,又没有开公司做老板的男友,几十块钱的出租车费够我吃一个星期了。” 林妙斜了她一眼:“这么苦大仇深啊,会不会太夸张了。那边打车过来顶多三十元,就够你吃一个星期了?请问我不在家的时候你都吃些什么,一天只需要花5块钱的?” “真地”,鲁西西郑重地点头:“你不在家的时候,我都青菜下面,最多放一个鸡蛋,肉都不买的。你算嘛,如果没有其他开支,一天5块钱都没用到,你知道我早餐都不吃的。” 林妙抚着她地背说:“西西,你这样下去不行的。当宅女也要有当宅女的资格,比如,跟父母住在一起啃老,或嫁一个肯养活你的男人。像你这样,一头都不*,纯粹坐吃山空,你父母现在还每月给你生活费吗?” 鲁西西摇头:“不可能每月给了,我也不好意思开口要,都毕业了,这么着也该养活自己吧。” “理论上是该这样,可问题是,你现在没工作啊。你老实告诉我,你现在手里还有多少钱?” “上次我们走的时候,我说要租房,找工作,跟我妈妈预借3000,工作以后还。我妈说找工作需要钱父母该的,不要我还,给了我6000。” “6000,房租一月分摊500,一月生活费最少也要500,也就是说,你最多只能撑半年。” 鲁西西不好意思地说:“不可能的,我现在手头只有1000不到了。” “不应该呀”,一个号称每天花费不到5元的人,3个月用了 鲁西西嗫嚅道:“我借给了梁守一2000。我昨天过去地时候,他屋里无米无菜,比鬼扫荡过的还干净。我问他怎么回事,他说钱花光了,已经山穷水尽。我后来出去买米买菜的时候,从卡上取了2000给他。” 林妙急了:“哪有你这么谈恋爱的,女孩固然不该物质,不该问男人要什么,可也别倒贴啊。” 鲁西西一脸无奈地看着她:“那你说怎么办,难道我眼睁睁看着他饿死?” “你放心,没有你,他绝对不会饿死的。不信你狠狠心几个月不理他,几个月后他一定还活蹦乱跳的。既然钱已经给了,我就不说什么了,但希望你以后不要再贴。你给他钱,他有了粮草补给,会继续在家宅着,每天上上,等着那永远不会到地上班通知。索性没这笔钱,他哪怕仅仅为解决肚问题,也会另谋出路地。”林妙不知道是该夸她善良还是该骂她傻,国好像很多年没饿死过人了吧 鲁西西还在替他辩着:“有了这点钱,他可以比较从容地找个稍微好点的工作,不然,一不名地,马上面临生存危机,你叫他去餐馆端盘啊。” 林妙皱起了眉头:“端盆怎么啦?非常时期过渡一下,同时骑驴找马,等有了好工作再跳槽,好多人都这样过来的。” 鲁西西嘀咕道:“说得轻巧!你家在这里,找个男朋友又有钱又体贴,什么都替你安排好了,连出门跑业务都有专车接送,你从没吃过苦,不知道吃苦的滋味。” 林妙给她说得来火了:“你又吃过苦吗?如果这钱是你自己辛苦赚来的,你爱贴就贴谁,我二话没说的。可这明明是你父母辛辛苦苦攥下的血汗钱,他们是给你租房找工作的,不是给你在外面当宅女兼养小白脸的。” 鲁西西的脸白了,林妙也后悔自己话重了,可已经说出口,收也收不回了。一时屋里静悄悄的,林妙不安地看着鲁西西,伸手过去想握手求和。 两个人的手刚一碰到鲁西西就甩开了,她冷笑道:“你自己找个有钱的男人,吃他的住他的花他的就很光荣吗?我找的男人是穷,可我就是爱他,再穷我也爱。看他快饿死了给2000块就是养小白脸,什么时候小白脸这么便宜了?你的意思,我应该见死不救,一毛不拔,才是聪明的女人?” 林妙看她如此光火,只得耐下性说:“不是说你见死不救,他一个年纪轻轻的大男人,没病没灾的,毕业后跟你一样租房当宅男,弄到身无分了还不想办法,等着你这个天使去拯救。如果他会饿死,那是他自讨的,毕业到现在多久了?他就算不死心,想等着区政府的人给他重新安排,也可以先打些临工啊。这一回你出现救了他,我请问你,这2000块用完后他还是如此,你还去拯救他吗?” 鲁西西气消了一些,但脸色还是不好看,赌着气说:“放心,到时候我有一块分他五毛,绝不会找你借的。” “我也不会借给你!”林妙快给她气死了:“你自己不工作,天天在家混吃等死,说要考博士,我就没见你看过什么书,每天要不抱着电视看,就是没日没夜地上。你这样下去,很快连一块也没有了,还分人家五毛呢。” 说完这句,林妙起身去卧室,收拾两件衣服回家去了。 () 第八十一章 天上掉下来一个漂亮孩子 打开家门,低头看到玄关处一堆满是灰尘的鞋,林妙就知道,多半是爸爸或妈妈的老家来人了。 果然,客厅里一串脑袋转过来,坐在其的林爸问:“不是说这两天要加班的呢?怎么又回来了。” 这两天林妙本来是想安安静静查点资料,动手写篇论的。要想拿到博士学位,除了修满学分外,还必须有2篇以上的论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这样才有申请答辩的资格。论越多,找工作时筹码越重,同等条件下,发表论多的人显然更有优势。而且因为发表论的周期比较长,压个一年半载都不稀奇,所以,院里导师们一再强调,越早动手越好,要是最后因为论不够不能如期毕业,那就太冤了。 有了这打算,她在上周五就跟夏以南说好,这个双休两个人不见面,大家各自关在家里琢磨自己的论。反正他们上班的时候天天见面,一周“约会”了五天,最后两天独处,读书也好,写论也好,都是必要的。夏以南也同意了。 没想到,周一上午就跟鲁西西吵了一架,弄得两个人都不愉快,她只好把笔记本电脑提着,指望回家再写,谁知家里又有一屋人等着。 这下什么都别想了。别的客人来了她还可以打个招呼就躲着,老家来了人必须全陪。这是爸妈从小就灌输的理念:他们已经很惶恐啦,生怕被城里人看不起,所以对他们。你要像春天般的温暖,要始终笑脸相迎,热情接待,不得有丝毫地怠慢。 资深凤凰男和凤凰女组合的家庭,就是这么龟毛的。她现在只希望老爸老妈不要过分到让她把“春天般的温暖”延续到她未来的小家去。要她跟老家地下一代继续保持亲密关系。 才想到这里,她的右眼就猛跳了几下 林妙暗自思衬:左跳财,右跳灾,左右都跳破财免灾。今天已经够倒霉了,还会有什么灾呢?或者,要破财? 陪着说了一会儿话,走进自己卧室想换件衣服,却见她的床上躺着一个……一个男人? “妈”。她本能地喊林妈,结果把客厅的人都喊来了,床上的人也坐了起来。 林妙定睛一看,其实也不算男人,虽然身高足有175,可看脸,还只是个十几岁的孩,而且齿白唇红,是个俊俏到能让“正太控”们口水流满地的大美人。 客人三姨婆笑着解释:“这是我最小的孙知秋,他晕车。一路吐过来地,我看他折腾得不行了,就让他休息会儿。谁知这孩,不肯睡你爸爸妈妈的床。嚷着非要睡姐姐的床。林妙好奇地问:“知秋,是知道的知,秋天的秋吗?”如果是的话,农村人有这么雅致的名字,还真罕见呢。 三姨婆说:“就是啊,这是他后爹给他改的名字,原来叫福安的。他后爹是小学老师。” 福安?我还福康安涅,林妙打量着这个漂亮得让人移不开眼的小表弟。多亏他妈给他找了个有化地后爹,真叫福安,岂不太唐突美人? 只是,她在脑海里搜寻了个遍,对这个孩也没有任何印象。妈妈家亲戚太多,表兄表弟多如牛毛。似乎一村都沾亲带故。个个都是兄弟姐妹。她因为考硕考博,已经好几年没去过老家了。这表弟的年纪才十五、岁,那时候估计还是个拖着鼻涕的小,所以没印象也不奇怪。 还是老妈出来解了她的疑惑:“知秋地爹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她妈带他去了外地,今年才送回来的……1#6#k#。” 林妙这才知道,原来他就是那个被带走的孩。其实林妈只是委婉表述,知秋的妈妈并不是跟他爸爸离婚走的,而是带着孩跟野男人跑了。 这是三姨婆家的“家丑”,在知秋几岁的时候,他妈妈突然有一天带着他失踪了,据说是跟被一个外地来村里接活地木匠拐跑了。他父亲找了好几年,到最后绝望了,才又娶了媳妇生了孩。 看到知秋的容貌,也知道他妈妈肯定是个美人了,而记忆,三姨婆丢了老婆的儿是很猥琐的,难怪她要跑了。只是不知为什么后来又改嫁了小学老师,十多年后还把孩送回来了。 吃过饭,借着在厨房帮妈妈洗碗的机会,林妙才打听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知秋地妈妈死了,后爹要娶新妻,不肯再帮别人养便宜儿了,所以把他送了回来。可是亲爹也早就娶妻生,后妈容不下他,亲爹疼归疼,只是农村地家庭,本就不富裕,一点点钱还握在老婆手里的。知秋初已经读完了,马上要上高。现在地高,即使考上了,读下来也要上万的钱;若考不上,那就要好几万。他后妈怎么会肯?自己亲生的孩都读不起了。再加上知秋的亲妈后来嫁的地方是个城郊小镇,家里没有田地,所以知秋根本不会农活。后妈越发嫌弃了,读书供不起,在家里又帮不上什么忙,对一个农村家庭来说,等于是养了个只会吃饭的废物,于是每天指桑骂槐,就差一把条帚赶出去了。 知秋忍无可忍,准备离家出走,想到奶奶对他尚好,去跟奶奶辞行。三姨婆也没法,她管不了自己的儿媳妇,又不放心孙一个人走,最后硬着头皮把孩带到林妙家,指望林爸林妈给他找个事情做。 林爸林妈也同情知秋的处境,可是才15、6岁的孩,纯粹一个未成年,能打什么工?三姨婆急了,就说:“要不,你们就认他当儿吧,正好你家没儿。这孩一看就是有良心的好孩,将来一定会给你们养老送终的。“ 不说这话还好,一说倒把林妈惹火了,越是农村出来的人越怕别人说她没儿送终,似乎潜台词有“你是绝户”的讥刺,当时她就沉下脸说:“我们两个退休后都有退休金,不需要别人养老,至于送终,我们有林妙呢,我女儿都读到博士了,还不能给爸妈送终?” 三姨婆还在蠢头蠢脑地争辩:“可是妙妙是女娃儿啊,以后结婚了就是别人家的人,给公公婆婆送终去了。你们还是需要一个儿的。” 林妈似笑非笑地说:“三姨,您那是农村的老黄历了,城里不存在嫁娶,就是小两口结婚成一个小家,单独住,双方父母各住各的,有事才去探望照顾,根本也不存在是谁家的人一说。” 林爸的脸也不大好看,他和林妈一样,本就是矛盾的混合体,一方面接受了城里的观念,觉得生男生女都一样,很是疼惜林妙,从小费心栽培;一方面又觉得没儿终究是遗憾,受不了别人故意戳这个痛处,还妄想把一个快成年的孩塞给他们当“儿”。他们两口是白痴啊,这么大的人了,怎么养得亲?当了“儿”,是不是还指望将来把家产也给他继承,反正林妙出嫁了,是泼出去的水嘛。 越想越气,林爸以前所未有的冷漠接着林妈的话说:“我们家是没儿,只有一个女儿,但不是我夸口,我家的女儿比老家十里八村的儿都争气,他们谁考个博士给我看看?我将来还准备跟我女儿去外国养老呢,听说加拿大空气好,人口密度也不大,特别适合养老,妙妙你博士读完后就申请去加拿大读博士后。” 因为林爸林妈向来对老家来的人纵容惯了,三姨婆又仗着是长辈,脸上挂不住,也不反省自己说了什么伤人的话,只是赌气喊:“知秋我们走,奶奶回去捡破烂也供你读书,你以后也读个博士。博士了不起啊,还十里八村都没有,李家拗去年就有一个男娃考上了博士。” 林妙站在一边呆了,因为她从没听老爸老妈这样对老家人说话,也许真是气到了吧。 平心而论,三姨婆确实有点异想天开,自己的儿不养孙,家里那么多直系亲眷全部冷眼旁观,她这个当***也不想管,于是推给城里的远亲。她是林妈外婆的妹妹,跟林家本来就是表了又表的亲戚,她孙还跟林家有什么关系?再怎么推卸养育之责也轮不到林家吧。 在大人们争执的过程,知秋一直低着头。听到奶奶喊,他慢慢从床上站起来,就在他抬头的一瞬间,林妙的心像被什么蛰到了一样,非常真切地疼痛与不舍,因为那孩的眼睛如此空洞,似乎大人们冷嘲热讽,推来推去,说的都是与他无关的话。如果他愤怒、悲哀、甚至哭泣,林妙都觉得正常一些。 根本来不及冷静思考,林妙的话已出口:“爸妈,让知秋留下来吧。三姨婆年纪大了,捡破烂根本不现实,再说捡破烂的那点钱也不可能供知秋读书。” 林爸林妈诧异地看着女儿。林妙又说:“这学期的学费你们先垫一下,以后我会付的,等我把业务跑熟了,供一个孩读书应该不是问题。” 就这样,林家多了一个叫知秋的孩。 () 第八十二章 弟弟可不是白认的 虽然林家最终接受了知秋,到底曾话不投机争执过,彼此都觉得尴尬,三姨婆一行只在林家住了一晚就走了。 林爸林妈也没怎么挽留,要放到以前,怎么着也会多留几天的,就怕老家人说他们“忘本”。走的时候还要大包小包稍上一些东西,不能让人家进一趟省城空手回去。 这回三姨婆走的时候,林妈也给她带了一点,只是不能跟以前比了。以前单位喜欢发东西,连洗衣粉卫生纸都按月发,现在不兴这套了,逢年过节也只是发点钱了事。家里没现成的,特意掏钱买了送他们,林妈肯定舍不得的。 送三姨婆到车站后,林爸也没回来,说是去给知秋找学校,林妈则去采购,家里就剩下林妙和知秋了。 大概是陌生的缘故,虽然相处了一天多,林妙几乎没怎么听那孩说话。如今家里只剩两个人,林妙觉得自己有发起话题的责任,于是坐在他面前问:“知秋,你姓陈,对吧?”三姨婆的夫家好像是姓陈的。 知秋答:“不是,我姓晏。” 林妙眨巴着眼睛说:“燕知秋?不对哦,弟弟,燕是春天来的。我们从小就念,春天来了,小草发芽了,燕也从南方飞来了,所以,你的名字应该改成燕知春才对。”小男孩露出又可爱又无奈的笑容:“我是日安晏,不是燕的燕啦。” “日安晏?那不如我以后喊你日安吧。” “随你。” 林妙笑了起来:“逗你地啦,知秋多好听啊。我当然喊你知秋了。” 见他又露出可爱的笑容,林妙忍不住伸手摸摸他的头发说:“对嘛,要多笑,不然岂不浪费了那么可爱的一对小酒窝。” 知秋更正道:“我没有一对,只有一只。” “真的呀。我看看。 知秋很乖顺地把脸转过来,又很乖顺的笑着示范,果然,他的脸只有一边有酒窝。不过,无论有没有酒窝,他的侧脸都非常完美,让林妙不得不承认,知秋是她见过的最好看的男孩。手机站 看他这么乖。她又忍不住逗他:“弟弟,酒窝是一个,不是一只,猪才是一只一只的。” 她马上如愿以偿地看到,知秋又朝她露出了那种又可爱又无奈的笑容。 林妙快幸福地晕过去了,老天爷终于听到我地呼唤了吗?我有了一个手足耶,而且还是这么可爱的……大玩具。 只是,她看着知秋身上的衣服摇了摇头,一看就是质量很差的地摊货,而这。应该还是他最好的衣服了,不然不会穿着上省城走亲戚。 林妙拍了拍他的肩膀说:“起来,我带你出去玩。”她没说买衣服,怕这孩敏感。以为她嫌弃他穿的衣服,虽然她的确就是这个想法。 不过她也不是有钱人,只是个穷学生,虽然兼职打工,到目前为止还没挣到过一分钱外快,每月1000元的底薪,还多亏是在男友老板手下打工才有得发的。若换一家公司,几个月没业绩。别说底薪,连工作都不见得保得住。 她每月坚持付给夏以南500元房租,夏以南也推辞过,但在她地坚持下,他只好无奈地说:“那我就给你存着吧,年底再跟年终奖一起发给你。” 如果夏以南把她交的房租以年终奖的形式返还给她。她应该会收着。但房租她还是会按月给的。在她看来,即使只是形式。也是非常必要地。不然,她白住他的房,难道她是他包养的?如果包养,这点钱未免太少,她可不想为了500元沾上那个嫌疑。 出门之前,她在包包里搜了搜,好像身上的现金只有300多了,于是又带上信用卡,那里面还有几千,是她的全部家底。 她一直无忧无虑地生活着,从未为钱发愁过。硕士博士都是公费,每月学校会定期往她的卡上打入几百元津贴,硕士时爸妈还每月补贴500元。她穿的衣服也基本是林妈买的,除非跟同学逛商场时非计划消费,否则,每个季度林妈都会带她出去买衣服在一个一心希望女儿早点找到好归宿地家庭里,女儿的置装费是一笔重要开支,纳入家庭总预算。对抠门的林妈而言,给女儿买衣服已经是出乎意料的大方了。 林妙跟夏以南正式交往后,林妈还表扬过自己在这方面的杰出贡献:“再抠,不能在女儿的打扮上抠。俗话说,三分人才七分打扮,女孩穿得土里土气地,美人也穿丑了,稍微有点品位地男人都看不上。尤其像夏以南那样开广告公司的,见过多少美女啊,要不是妙妙穿着得体,他会一见钟情吗?” 林妙哭笑不得:“妈,你地意思是,要不是你给我买的衣服好看,夏以南肯定看不上我。这是对您的产品的一种变相否定哦。” 林妈鼓起眼睛说:“衣服穿得好,还要人长得好。三分人才再加七分打扮才有十分,如果一分人才都没有,怎么打扮都没用的,人家只会说丑人多作怪。” “所以,人长得好才是最重要的,首先是产品好,其次包装好,然后才能畅销,对不对?” “对对对,就是这个理。”林妈点头如捣蒜。 看着身边的知秋,再想到那句“产品好,包装好,然后才能畅销”,林妙忍不住抿嘴一笑。 这时他们已经走出了小区,路边就有服装店,林妙便说:“知秋。进去看看有什么衣服是你喜欢的,姐姐买给你。” “不要啦,我带了衣服。”知秋脸都红了。 林妙把他推进店门:“乖,进去吧,你才到我家来。姐姐也该送件衣服给你当见面礼。” 知秋迟迟疑疑地在店里逡巡,其实以他的身高和身材,只要是男式服装,基本都能穿,而且穿着很好看。林妙让店员给他试了几件,连店员都啧啧称叹,若不是钱包太瘪,林妙恨不得把每件都买下来。可惜就她身上地那点钱,也就够买一两件,还不能买好的,只能挑便宜的。 要是知秋看上了一件不只300的,那要怎么办呢?总不能第一次带他出来买衣服就叫他失望吧。林妙从架上匆匆挑了两件衣服丢给知秋说:“这两件你都去试一下,我渴了,出去买瓶水回来。” 走出店门,大路痴不敢自己瞎跑,老老实实找人问过后,才过马路到对面一处卡机上取了1000元。 擦着汗往回赶。远远地就看见知秋在服装店门口痴痴站立着,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林妙再次泛起心痛,这孩。该不会以为她故意把他带到街上扔掉吧? 越想越觉得有可能,自从他妈妈过世后,他就像足球场上地足球一样,被人到处踢,先是继父踢给生父,再是生父踢给林家,如果林家也不要他,他就真的走投无路了。 林妙忙一路小跑跑过去。边跑边挥着手喊:“知秋,我在这里,在这里啦。” 知秋呆滞的眼睛一看到她,立刻露出可爱的微笑。走到跟前,林妙才发现他的眼睛亮闪闪的似有泪光,唉。这么敏感的孩。她都没把握带好了。 放掉所有的担忧,林妙打点起最亲切地笑容问:“看哪件了?姐姐去付钱。” 知秋拉住她说:“不要了。我有衣服穿。” 林妙叉起腰:“不准说不要!姐姐的见面礼,你敢不要就敲死你。” 这么凶的姐姐,知秋反而笑得一脸幸福:“这店里的衣服我都不喜欢,我们到别处买吧。” 见林妙一边走一边用力拧矿泉水的瓶盖,他不声不响地接过去给她打开,林妙道了一声谢,然后问他:“那你说,去哪里买衣服呢?” 知秋说:“哪里有服装街?这种精品店就不要进了,衣服不见得比服装街好看,还贵得要死。” 林妙笑看着他:“你不会是要给姐姐省钱,所以不想买那家店里的衣服吧?放心,我有钱的。” 她把刚取的钱亮给他看,知秋急忙给她拉上包包的拉链说:“你小心点,路上小偷多得很。” 林妙拍了拍他的背:“我有这么英俊高大地弟弟当保镖,还怕什么小偷啊。” 不出意外的,她又看到了那“只”可爱的小酒窝。她忍不住伸出手指在酒窝处点了点:“听说酒窝是金窝窝,是要用来装钱的,你以后会有很多钱哦。” “要我有很多钱,就给姐姐买很多衣服。” 林妙感动地说:“真是好孩,姐姐不要衣服,有你这句话就够了。” 两人说着说走到了一条著名地服装街,这回林妙吸取了教训,不再问他“喜不喜欢”,“要不要”,只要她看上的衣服,就叫他试,试了好看,就买下来。买到后来知秋两只手都拎满了,死活不肯再试才罢休。 这次的收获,共计两套外衣,两套内衣,一双鞋,全部加起来不到500元。服装街的衣服确实比服装店便宜很多很多,几十元一件的衣服比比皆是,不像服装店,动辄几百,基本没有少于一百的衣服。 走出服装街,林妙带着知秋坐上了一辆公交车,不过不是回林家,而是回锦绣园的租住屋。一来,她不想跟鲁西西老是僵着,那样谁心里都不舒服;二来,突然认了个漂亮弟弟,她实在很兴奋,很想跟自己的好朋友分享。或者,说得再直接点,她很想把知秋带到鲁西西面前去炫耀一下。 这天晚上,林妙又花了近一百元请知秋和鲁西西吃饭,把这个月剩下地三百多元生活费变成了负值。不过看知秋笑得那么开心,看老吃青菜面条,把牙缝里省下的两千元送给男友的傻瓜鲁西西大快朵颐,林妙也觉得很开心, 点菜的时候鲁西西问:“为什么不把夏以南叫来呢?” 林妙摇着头说:“他在家捣鼓论呢,还是不打扰他了。” 她不是没想过请夏以南过来,可是他来了,肯定会抢着买单,那不等于她喊他来买单的?他们俩约会的时候夏以南坚持付帐她不会跟他争,但现在是她请客做东,如果还让他来付帐,那性质就不同了。 () 第八十三章 硕士博士有何用 晚上跟知秋一起回家,一进门就看见林爸坐在客厅沙发上垂头丧气的。林妙忙问怎么回事,林妈告诉她:“你爸今天去找的那个人说,开学时间早过了,现在不好进了。” 林妙纳闷地说:“以前我读书的时候,还有期考后转学过来的呢,现在还没期考吧。” 林妈扳着指头一算:“也差不多了,记得你以前总是第十周期考的。” 林妙又问林爸:“那人只说不行,有没有说什么补救之策?比如,要符合怎样的条件才可以破例?我相信任何规矩都有特例的。” 林爸哼了一声:“什么条件?肯花钱,用钱砸晕校长,就是特例了。” 这时知秋坐在旁边怯生生地开口道:“表姨,我可以去打工的,有的地方也不要求年龄,我在家的时候就去镇上的餐馆问过,只要能做事就行了。” 林妙横了他一眼:“十五岁打什么工啊,餐馆肯收你,你该读书的年龄去端盘,端到二十岁,然后怎么办呢?那时候年龄倒是够了,可是没凭,一样找不到好工作,还是只能端盘,你打算端一辈呀。” 知秋低下头不吭声了,林妈问林爸:“他们学校不收,你有没有问他其他学校收不收呢?” 林爸答:“他说可以去民办高,但去那种地方等于白读。上次报纸上还登过一篇关于民办高的章,不知道你看过没有。” 林妈摇头,林妙说:“我看过。说那学校注册的学生有三百多,可实际在校地只有两个班不到一百人,其余的都是档案放在他们那里,但人到别的学校借读去了。还说那学校自己没几个员工,任课教师都是临时聘请的。学校的校舍也是租来地,很可能今年这里读,明年就搬了。” 林爸朝林妈一摊手:“你听听,这种学校,去了也是白去,钱等于丢水里了。” 林妙有点急了:“可是知秋已经耽误半学期了,再不去跟不上了呀,现在我还可以帮他把以前的补上来。要是拖得太久……” 林爸皱起了眉头:“我知道,我这不是急着找人吗?就是不想耽误他,可也得人家肯要啊。知秋的考成绩不好,又不是咱们这里考的,户口也不在这里,就算学校肯接收,他也只能像你刚说的那样,把档案放在民办学校,再以借读生名义进去。借读生就要交一万八的借读费,这是单项收费。学费另算的,也是一万八,一共要三万。学费还可以每期交,借读费必须一次缴清的。” 林妙吓了一跳。她知道现在读书贵,高学费一万八她也听人说过,她以为除一万八外,每月再有个几百生活费就够了。这样整个高下来,准备三万应该差不多了,故而当时她就给自己定了个目标:三年博士期间,每年至少挣2万,再加上博士津贴。这样应该可以保证她和知秋地开支,却没想到还有借读费。 她用愧疚的目光看着爸妈。她的父母都在企业上班,虽说是国企,收入稳定,但委实不高,老爸到现在也才三千多。老妈还少一点。年终奖什么的全部加起来。林家一年的全部收入也就7、8万了,在物价飞涨的今天。饶是他们精打细算,一年也结余不了多少。现在要他们一下拿2万多替一个根本没啥关系的孩交学费,林妙想也想得到他们有多肉痛。为了省钱,他们去哪里都挤公交,一年打不了两次车,几十块钱尚且舍不得,何况2万。 可是,这些愧疚与歉意的话她不能当着知秋的面说,怕伤了那寄人篱下的孩地心。 其实不需要她说,知秋已经再次表明态度:“我还说出去打工吧,读了高考不上大学,还是要出来打工的,高凭不见得比初凭有用。听说城里本科生都要用簸箕撮了,好多本科生都找不到工作呢,读高有什么用?还不如早点出去做事,存点钱后学门手艺。林妙还没开口,林爸林妈已经点头赞同:“嗯,这个主意不错。” “可是……”林妙支吾了两个字,也不好接着往下说了,她自己又拿不出那么多钱来,怎么能强求爸妈呢?他们辛辛苦苦一辈,好不容易攒下一点点老本,难道都叫他们拿出来培养别人家的孩?如果真要培养知秋的话,高读完起码要5万,然后读大学又要10多万,林家那点薄薄地家底还不知道能不能住。 知秋努力朝她绽出一朵微笑:“姐姐,多谢你的好意。其实,我自己也不想读了,我喜欢出去做事,我穷怕了,就想挣钱。” 晚上,在知秋住的客房里,林妙揭开他的被,看着他红红的眼眶问:“真的不喜欢读书吗?” “不喜欢。” “不对呀,你继父是老师,老师家的孩,一般成绩好,也爱读书的。你奶奶说你考成绩不好是因为那段时间你妈妈生病去世,你耽误了很多功课。你告诉姐姐实话,你平时在班里一般都考什么名次?” 知秋沉默了半晌才小小声地答:“第一名。” 林妙叹息:“这么好地成绩,不读书太可惜了。可是我爸妈都是老实人,手里没什么钱,也不擅于找人拉关系,他们都在企业上班,跟教育界的人打交道少。所以这途入学,可能真的很难办。” 办法其实不是没有,她可以去找夏以南,也可以去找自己的导师,拜托他们想办法。1——6——k可关键问题是。找谁都要钱啊。托人找关系要钱,进学校要钱,没钱,什么都是瞎的。 知秋在枕上直点头:“我懂地,我知道读高难。我初有个同学地爸爸就是高地副校长。我去他家几次,每次都有学生家长找上门。那些都是本地人,本地人读高都这么难了,何况我是外地的。” 林妙想了想说:“高难进,函授自考之类地倒好进,没高凭也行。只是这种读出来也找不到好工作,除非……” “除非什么?” 林妙笑道:“以后再告诉你,现在不想给你压力。实在不行了。就先打工,挣点钱,姐姐再给你凑点,去读个函授或自考,总之初凭肯定是不行地。” “初毕业就能读函授吗?”知秋还有点不相信。 林妙摸着他的头发说:“能,我帮你辅导。其实这只是万不得已的下下策,我再找人问问看,集思广益,也许有更好的路走。” 话虽这样说,其实林妙并没有真打算让他去打工。十五岁的孩,能打什么工? 再说,餐馆端盘,活儿又累。挣钱又少,猴年马月才能存得到读书的钱。最糟糕的还是,餐馆晚上营业,不到10点别想歇下来,那时候腰酸背痛的,还能看屁地书。餐馆打工门槛最低,但除了勉强糊口,保证你不饿死之外。没别的想头了。 林妙故意这样说,不过想先让这孩看清他的处境。一个本来只能在餐馆打工糊口的孩,有朝一日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会不会觉得特别幸福,因而也特别珍惜那样的机会? 她问他:“知秋,假如一年后。你可以读高。也可以读函授,你会选哪个?” 见知秋不答。她又补充道:“不考虑其他任何外在的限制和困难,你只纯粹从你的意愿上考虑。” 知秋低下眼帘说:“我,我想读高。” “你希望以后能进正规大学对不对?” “嗯。” 林妙抚着他的肩膀他:“你的愿望很好,但问题是,需要钱。我爸妈不是有钱人,他们手头地存款很有限,所以就有些舍不得,你能理解吗?” “我能,我当然能。”知秋死命点头:“我爸爸,我是说我亲爸爸,都不愿意供我了。” “你亲爸爸不是不愿意,他可能真的没钱,你不要怨他。”“我不怨他,我就那样一说。” 林妙又问:“如果把你送回老家读书,大概要花多少钱呢?” 知秋把老家高的学杂费一项项算给她听,显然他是认真打听过的。只能说,这孩读书地愿望很强烈。 林妙也就问一问,真把他放回去,她还不放心呢,男孩十五岁正是最危险的年龄,一不小心就被人带坏了。多少小时候的好孩,在叛逆之年走上了叛逆之路。不是每个叛逆期的孩都能走回来的,有一部分就此堕落,变成混混。小时候小混混,老了还是老混混。 她不能冒那个险,所以还是放在身边最好,可以给他辅导功课,也可以在他走偏时及时发现。 如果这样的话,她恐怕要搬回来了,这样还可以省掉每月500的房租。 至于鲁西西,既然已经与梁守一那样了,又连自己的家底都掏给了他,迟早会搬回去和他同居。因此省下地500元,按她那种省吃俭用法,都够他们吃一个月了。 虽说对婚前同居她一向不赞成,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鲁西西和梁守一捉襟见肘的窘迫状,还分租两处实在太奢侈了。不如住在一起相依为命,哪怕吃青菜面条,有人陪着吃,可能也香一些吧。 和知秋谈完后,林妙回自己房间立即给鲁西西打了个电话。鲁西西其实已经没得选择了,眼看连下月的房租都付不起了,还能怎么样呢? 不过这点她是不会承认的,还要调侃林妙一把:“什么人嘛,有了弟弟,就不要姐姐,小心你的夏以南打翻醋坛。” 林妙斥道:“你瞎说什么?他才十五岁,还是个孩,辈分上是我表弟。” “得了,曲十八弯的表弟,早出五服了吧。” “懒得跟你说了,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夏以南那里就不劳您老人家费心了,我自会给他解释地。你还是操心你地春药老大吧,怎么样说服他接受失败的事实,重新开始规划人生,一边打工一边考博,这才是你地当务之急。” “知道了啦。想不到我们的同居缘这么浅,本以为可以跟你天长地久,想不到被漂亮弟弟途插足,你就狠心弃我而去,捶天顿地啊。” 林妙笑骂:“得了,就算我不搬,我敢打赌月底你也要退租。就你那点儿可怜的积蓄,还撑得到下个月?下个月再交500,你连西北风都没得喝的了。” “确实没有,现在还没到冬天嘛,哪里有。” “你倒乐观,要我像你那样,愁死了。” “没良心的,我这样,你就不替我愁了?既然知道我这么可怜,就快要饭去了,也不帮我在老板男友那里说说,让我混个打杂的事儿做,一个月挣500也好啊。” 林妙只得第一百零八次给她解释:“统共才两间办公室的小公司,里面还有我这样几个月没业绩白拿工资的废物,哪里还需要一个专职打杂的?再这样下去,我都不好意思呆下去,我都要辞职了,你就别……” 鲁西西忙说:“我开玩笑的啦,知道你的难处,毕竟只是男友。除非是你自己开的公司,我才好意思厚着脸皮去混干饭吃。” 林妙趁机劝她:“你也要及早做打算,*你手头那点钱,即使不付房租,也撑不了多久的。” “我知道我知道,明天就出去找事做。像我这样的人,也许真的要到山穷水尽才会想办法吧,天生的懒散性。所以我一定要考博士,到时候混个大学老师当当,每周上几节课,其余时间就在家里宅。” “你以为大学老师那么好当啊”,林妙不知道怎么说她了:“他们论压力很重,据说现在还要竞争上岗呢。” 鲁西西无所谓地说:“写论是想评职称,我只要混个讲师就够了,上不上岗也无所谓,基本工资也有2000吧。“ “懒得跟你说了,浪费我的电话费。你就是天生米虫!既然要当米虫,就好好找个上进的男人,米虫养米虫是不现实滴。” 鲁西西嘎嘎而笑:“放心,我的男人是最上进的,他只是一时想不开而已。你以为我真的傻吗?在他最落魄的时候倾囊相助,此恩此德,还还不让他记一辈呀?” “原来如此,是我浅薄了,没能理解到您的老谋深算,良苦用心。” “你现在学还不晚。” “得了,请容许我告诉你,曾经有位美丽温柔的少女叫秦香莲,她与她老公陈世美识于微时。在陈世美同学还是穷书生的时候,秦香莲任劳任怨地侍候他读书,为他生儿育女,照顾老人,此恩此德,足以铭记一生不?” “你……你就不能鼓励我一下?就会打击我,不是良友。” “我是诤友!我不是要打击你,只是提醒你,女人当自强,在这一切价值观和道德观都被颠覆的时代,只有你自己才是自己的依*。” “少给我上课,你先自强给我看看?还不是*着男友领干工资。” 林妙无语了,她是没资格教训别人的,她空有一腔热血,可是既说服不了鲁西西,也帮不了知秋。 第一次,她觉得什么硕士博士都是空的,一点实用价值也没有。她读了这么多年的书,到25岁的高龄,连区区2万元都拿不出来。 知秋,她要拿他怎么办呢? () 第八十四章 越亲密越容易有嫌隙 星期一上午有课,林妙没去公司,直接去了学校。 一进教室,就看见夏以南坐在座位上东张西望,见到林妙,高高举起手。 林妙却只是在他身后的椅上坐了下来。 夏以南无奈地摇头:“欲盖弥彰,你以为这样就瞒得过人吗?告诉你,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林妙笑开了:“我又不作奸犯科,群众的眼睛亮不亮与我何干?” 夏以南狠狠地瞪了她一眼,然后写来一张字迹潦草的纸条:“地下情夫斗胆问你,这两天都忙什么了?为何连电话、短信都没有?” 林妙回道:“说好了这两天清心寡欲,闭门读书的啊,我怎敢随便违规。” 夏以南质疑:“不会是趁机跟别的男人约会逛街去了吧。” 林妙的心不规则地跳了一下:“什么意思?” 夏以南说:“没什么意思,我就那么一猜。你的表情不大对哦,难道竟被我不幸而言了?” 这时老师拎着黑皮包的身影从走廊里一晃而过,林妙赶紧回了一句:“先上课,下课后再跟你解释。” 夏以南背过身去,眼睛里有疑惑,也有阴郁,他想起了昨晚妈妈跟他说的话:“我好像在街上看到你女朋友了,跟一个男人在一起,那男人手里拎了几多袋,估计都是给她买的吧。小南,你的购买力满足不了你女友哦。” 夏以南开始听了很气愤。电脑站本能地拿出手机想质问她,可是他知道自己,一旦真生气了,说地话容易过激。他和林妙,一场美好的恋爱才刚刚开始。他真的很眷恋很眷恋,不想破坏这种气氛。可是有些话一旦说出口就收不回了,恋爱的心情破坏了也很难再纯粹。 为了不在冲动下做出令自己后悔的事,他把手机扔在家里,自己找了两个朋友出去唱歌喝酒,直到很晚才回家,然后一头倒在床上睡了。 他庆幸自己当时忍住了,不然。现在恐怕就没有这么和谐地场面了。 迫不及待地等到课间休息,两个人走到“老地方”——也就是教学楼旁边的隐蔽处。林妙把知秋的情况跟他说了一遍。 夏以南恍然大悟:“你是说,跟你逛街的那个男人是你的小表弟?” 林妙敏感地捕捉到了他话语的一个漏洞:“跟我逛街的那个男人?你看到了?” 夏以南只好坦白:“其实是我妈看到了,我当时只猜是你的朋友,没想到原来是你地亲戚。” 林妙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你不会以为我脚踩两条船吧?” 夏以南点了点头说:“当时是有点不好的想法,甚至想打电话问你,可我怕一旦出现怀疑质问,会破坏我们之间的感觉,我很珍惜的,你知道吗?所以我情愿找朋友喝酒唱歌。借机把自己灌醉,也死死地压抑住想要质问你的冲动……16k,手机站 林妙无言地看着他,有震惊,也有感动。他这么珍惜他们之间的感情固然好。可是明明是一件很简单的事,为什么他要想得那么复杂呢?他妈妈说看见她跟男人逛街,他如果有点疑惑,打电话随便问问就好,她只要一句话就解释得清楚的事情,为什么他要胡思乱想那么多,还把这当成一件需要忍到吐血的大事?甚至,会影响到他们之间的感觉和感情地大变故? 只有一个解释:给他传话的人绝对不是客观叙事。而是加油添醋,把她和小表弟很正常的逛街购物,歪曲成了她和野男人背着正牌男友私会,不然夏以南的愤怒从何而来? 他妈妈难道眼睛是瞎地?知秋明明是个未成年的孩,他再高也难掩一脸稚气。如果他有二十岁了,目击者还可以一下。可是一个才十五岁的孩。跟一个二十五岁的大姐姐走在一起,怎么也构不成绯闻的素材吧。 把之前几次跟夏妈妈打交道的经历联系起来。林妙有了一个疑问:“你妈妈是不是不想你现在恋爱啊,她希望你先立业,后成家?”其实她真正想问的是:你妈妈是不是根本不希望你成家?这样问怕犯了某种忌讳,她只好临时改一下。 夏以南忙否认:“不是啊,我妈比我还急呢,早先我没认识你的时候,她就在家里念叨着我该娶媳妇,该给她添孙了。” 林妙仔细想想,两次打交道,夏妈妈也并没有对儿身边地女人表现出明显地排斥。在夏以南生日的时候,她还特意请同事去家里吃饭,后来又很周到的送她们搭车回家。 回忆当时的情景,夏妈妈似乎在努力制造某种平衡:她和盛聪之间的平衡。似乎,她不乐意某个女人独占她儿的视线,希望能一视同仁,平分秋色。 她试探着问:“你妈妈好像很喜欢盛聪?” “一般吧。”在这个问题上夏以南也觉得妈妈有点捉摸不透,说她不喜欢盛聪吧,如果两个女孩一起出现,她会明显偏向盛聪,对盛聪更热情。但盛聪在医院殷勤服侍她地时候,她反而很冷淡,很挑剔,态度恶劣到连夏以南都觉得过分。盛聪是出于热心才去帮忙照应地,又不是他家花钱请的雇工,人家对雇工都比他妈妈对盛聪客气。 而且他也看出来了,妈妈之所以如此,似乎是有意证明盛聪不是她地“准儿媳妇”。盛聪开始去照顾妈妈的时候她是很客气的,直到后来有病友起哄说:“你儿媳妇好孝顺啊”,她才突然变得冷淡起来。 惭愧的是,当时他自己也默许了妈妈的这种举动,因为这无形帮他解了围。如果在病友起哄的时候妈妈默认,万一盛聪会错了意,以为那是他们母俩共同做出的决定,事情就很麻烦了。 林妙轻声感叹:“至少,你妈妈对盛聪比对我的印象要好。” 夏以南搂住她:“没有啦,你想多了。我妈妈对盛聪客气主要是基于别的考量,我不说你也明白的。” 提起这个,林妙愈加难过,更多的则是惭愧。她呐呐地说:“也是,稳住了盛聪,就等于帮你稳住了公司,不然,光*像我这样的人,公司早垮了。” 夏以南拍着她背说:“别急,这一行的饭不是那么好吃的。你才入行几天啊,要是这么快就有成效,都去做广告了。” 林妙苦笑:“你就别安慰我了,我进公司不是几天,而是几个月了。几个月没业绩,要在别的公司,早被老板请回家吃自己了。” 夏以南道:“要想快速出成果,就必须有非常手段,所谓舍不着孩套不着狼,我们楼上的黄色娘军不就是这样的?像你这样单纯地拉广告,几个月就有业绩才是奇迹呢。所以你别急躁,现阶段你只要熟悉这一行的环境和运作程序就行了。” 林妙听懂了他的意思,但还是不无自责:“熟悉环境都需要几个月,要不是你当老板,我早失业了。” 夏以南揉着她的头发说:“知道我的好了吧,来,跟我一起唱,世上只有男友好,有男友的女人像块宝。” 林妙一把推开他的手:“别贫了,我还有重要事情没跟你说呢。” “什么重要的事啊,瞧你那严肃劲。” “呃,以后再说吧,该上课了。” 她想就知秋的前途问题跟他讨讨主意,可是又不敢轻易开口,因为这里面涉及到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钱。 如果她把自己的难处告诉他,会不会有问他要钱的嫌疑? () 第八十五章 有一喜必有一忧 下午三点,林妙准时出现在新锐公司广告部门口。 欧阳舒服地*坐在他的大班椅上,笑容可掬地说:“你很准时嘛,不过一般的人都会提前来,在外面的沙发上等一会儿,这样才显得重视。” “我怕来早了影响你办公。”其实是她来的时候又迷路了,差点迟到的,还好赶上了,虽然跑得小心脏都快跳出来了。 欧阳很慵懒地做了一个“请坐”的手势:“坐吧,这次来,又给我带什么闹市新闻来啦?” “新闻啊?有倒是有,就不知道您爱不爱听,因为这是一件让我很苦恼的私事。” “说说看。” “呃”,看他一副闲样,林妙禁不住问:“不是说一般周一都挺忙的吗?您怎么好像……” “是挺忙的呀,早上过来忙着开会。先是上头开会,接着是各部门开会,分配一周的任务。直到快1点了才去吃了一点东西,然后在外头的沙发上休息了一会儿,醒来处理了几分件,你就来了。” “那,下午还有其他事吗?”要是他下午还约了别的人,她就长话短说。 “下午只约了你,至于又没有临时闯上来的,就不知道了。” “好吧,既然你暂时有点空,我就说几句废话。 林妙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眼前只是一个刚认识的人,她却在潜意识里把他当成了那种可以倾诉的朋友。也许是因为看到过他跟洪江之间地互动。知道他是背背山上客,也就是,属于无害男一族,所以就不怕跟他接近了。 “洗耳恭听。”欧阳始终很和蔼可亲,好像完全收起了那种生意人的嘴脸。只把林妙当成一个来访的朋友。 林妙把知秋的事跟他说了一遍,说的时候,她语速很快,情绪甚至有点激动,因为她已经快为这件事愁死了。 让林妙意外地是,欧阳不仅听得很仔细,等她讲完后,他居然主动说:“我姐夫是高老师。16k.电脑站我去帮你问问。” “真的呀?那太谢谢你。”林妙在惊喜自问:难道这就叫“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不过”,欧阳话锋一转:“那笔钱还是少不了的,到哪里都一样,不是本地人,借读费不可能免;没有考上那个学校,属于花钱买书读的,一万八的学费也少不了。有的地方还收得多些呢,据说这分重点和普通,重点里又分全国、省和市重点。我姐夫那学校属于市重点,好像就是收一万八的。” 林妙连连点头:“我知道,我知道,当然哪里都要收钱了。现在的问题是。我拿着钱人家都不肯收。” 欧阳笑了一声道:“那不过是拿架罢了,我估计,你父亲找地那个人,指望你父亲再求求他,给他塞点钱。他说的那些费用都是学校拿了,他自己帮你父亲这个忙,没有好处他凭什么呢?你父亲再拎着礼物拿着红包找他一两次,应该就差不多了。” 林妙郁闷地问:“那你说大概要送礼送多少好呢?” 欧阳好笑地看了她一眼:“这你还要问我?你父亲在社会上打滚了几十年的人。肯定比我更清楚,不需要我说的。” 林妙急忙表示:“不是。老实跟你说,我父母不大想管这件事,他们本身也没多少钱。要他们一下掏出几万给一个远亲的孩读书,他们觉得太没道理,这孩的亲爹都撒手不管呢。当初其实是我留下他的。我没认清形势。以为读高一学期只要几千,准备自己出。不够的再让爸妈借我一点,结果……” 欧阳沉吟了一会儿后说:“看在你也是做好事的份上,我就帮你打听打听,看借读费能不能分期付,如果都分期的话,一学期到七千,你能承受吗?” “能能能”,林妙连说了几个“能”字,她知道这已经是最好地可能了,错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 “可是连这一学期的你都要借呀。”欧阳有点不相信。 林妙不好意思地说:“我刚工作几个月,又没业绩,每月刚刚一千的底薪,房租啊饭钱啊基本都花完了,我存的,其实是学校发地津贴。” 欧阳问:“学校的津贴?你还是学生?” “嗯,不过课比较少,一星期去三个半天就行了,其余时间都可以上班的。” “学校每月发你多少呢。” “400,读硕士的时候才200,不然可以多存些的。” 欧阳叹息:“总共加起来才1000多,还要租房,还要吃饭,还能存钱,你已经很不容易了。现在更是连孤儿都敢养,也不知是该赞你善良呢,还是该骂你不知死活呢?人家有些双双上班的家庭都不敢养孩了。” “我……”林妙最近几天也是一个头变成了两个大。虽然,如果再来一次选择,她还是不忍心赶走知秋。可培养一个孩,对她而言确实是太自不量力了。她父母心里估计也在怪她不懂事吧,给家里招来这么大一个麻烦。 其实当天晚上林妈就到她房里跟她说过了:“妙妙啊,不是爸妈没有同情心,而是我们实在能力有限。你想啊,供完了高,万一他又考上了大学,供不供呢?不供不忍心,供了,我和你爸爸工作一辈存的一点老本全得搭进去。等他读完了大学,以后工作、结婚、生,他一家一计过日去了,又不是亲生的儿,难道还能指望他养老?再说。现在生存艰难,大多数地人读了大学也只能自顾自,到时候即使他想回报也心有余而力不足。如果是自己生地嘛,那是没办法,没钱借钱也要供。谁叫你生他的呢?” 林妙没能说服老妈,也不敢说多了,这件事,本来就是她自作主张给家里惹来了麻烦。但,还是那句话,再选择一次,她还是不忍心赶走知秋。 正在发愁呢,欧阳突然开口说:“算啦。看你也是做好事的份上,我就再帮你一把。我们集团准备投资化妆品,正在找广告合作商。如果是平时,我根本不会考虑你们公司的,现在是本着慈善精神,破格让你们加入竞选行列。听清楚了,不是就把这个项目给你做了,是给你参加竞标的资格。我等会把具体要求跟你说一下,你回去后好好写个案给我看。” 林妙楞了半天才从这从天而降地喜悦回过神来:“谢谢你!你真是个大好人。” “先别急着拍我地马匹,我只是给你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你地对手都很强大,你要战胜他们很难。” “肯给我这个机会,你已经是大好人了。” 欧阳笑着摇头:“妞,现在说人家是大好人。等于是否定他。尤其是女人对男人的评价,一旦发下好人卡,就等于宣告死刑了。你很好,是我配不上你,你很好,我们还是做朋友吧,哈哈。” “那我应该怎么说呢?”林妙一派虚心求教的模样。 “来,跟我学”。欧阳伸出兰花指,妖冶的长眸一挑,娇滴滴地说:“死鬼,你这个坏人,大坏蛋,就会欺负人家啦!” 林妙看呆了。那眉眼。那姿势,真正眼角眉梢都是风情! 她也再一次肯定了之前的怀疑。欧阳,多半是同性恋,而且是传奇人物洪江地情人。 刚想到曹操,曹操就到,一个声音从他们后面响起:“谁欺负人家啦?” 林妙吓得从椅上跳了起来,这个阴阳怪气的声音她上次来就听到过,因为怪异,所以印象特别深刻。定了定神后,她战战兢兢地回头道:“洪总您好!” “你是谁?上次你躲在门外偷听,我没叫保安把你捉去审问就已经开一面了,你还敢来?”洪江眼睛阴骘,本来就怪异的五官,更添了几分可怕。 “哎呀你干嘛啦,她还是一个小姑娘,你别吓到人家了。”欧阳想替林妙打圆场。 洪江的脸色更阴沉了:“我吓到她关你什么事,她是你什么人。” 欧阳无奈地解释:“她是一个客户,我们集团新开发的化妆品找来的广告承接商代表之 “就她?”洪江嘎嘎地笑了起来:“一看就是毫无工作经验的土包,不是你包养的学生妹吧?我说欧阳啊,你的品位越来越差了,以前那个张咪咪虽然纯粹是个肉弹,除咪咪外就没啥值得一提的,人家好歹还有咪咪,这个呢,要啥没啥。哦,我知道了,女人嘛,终究还是有一样宝贝地……” 欧阳气得满脸通红,也懒得跟他吵了,招呼林妙说:“你先走吧,你是好女孩,别让这个疯脏了你的耳朵。回去后你好好做一份案给我,抓紧点哦,越快越占得先机。” 那“疯”还鼓着一双怒火熊熊的眼要拦住林妙,被欧阳一把拉住了。 带着一身冷汗走出新锐集团,才发现时候已经不早了。果然闲聊误事,一聊起来时间就过得飞快。想来,那位日理万机的洪总裁,忙完了一天地工作后,趁快下班的时候去探探自己的情人,却发现他正眉飞色舞地跟一个女孩亲密交谈,于是当场打翻了醋坛。 这事,还真是玄乎呢,如果得罪了洪大人,将她列为拒绝来往的客户,即使欧阳再想帮她也力不从心了。 林妙边想边沿着记忆的方向去公交车站,走了半天,才发现不对头。 这里是哪里呀? 求粉红票 据说,作者不求票是可以判“不作为”的。 () 第八十六章 事情总是会解决了 被怪胎总裁一吓,林妙几乎慌不择路,夹着尾巴逃走了,连电话都忘了跟欧阳要。 好在夏以南那里还保留着他的名片,第二天吃过晚饭后,林妙便按上面的号码给他打了个电话。 欧阳真是个“大好人”,林妙还没好意思开口问,他就主动告诉她说:“今天我姐和姐夫来我家吃饭,我把你表弟的情况跟他说了,我姐夫说尽量想办法为你解决问题。还说学校每年都有减免指标,但针对的是孤儿,残疾孩,或特困户孩,你表弟这种情况不知道能不能申请到。” 林妙感激不已:“申请不到没关系,我只要学校肯让我们分期缴纳借读费和学费就够了。” 欧阳再次对她的经济能力表示怀疑:“分期也要6、7千呢,而且每个学期都要,你有吗?” “这个我会想办法的。” “好吧”,欧阳在电话那头欲言又止,不过最后说出的话只是:“那个案你好好做。” “嗯,大恩不言谢。” 欧阳调侃道:“不言谢呀,那你怎么表达对我的感激之情呢?以身相许?” 林妙嘴快地嚷:“我怕被你们洪总买凶追杀,挫骨扬灰,瞧他多紧张你呀,那天你不过跟我开了句玩笑,他就整个人泡进醋坛里了。1k小” 说完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些什么,忙不迭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平时都在学校。同学之间关系简单,在一起口无遮拦惯了,什么玩笑乱开。我真的很抱歉,还有你放心,我决不会在外面瞎说的。我会守口如瓶……”越说越急,越说越无无论次,明明是凉爽地夜晚,林妙却急出了一身冷汗。 要是几句不得体的玩笑把她的业务搞砸了,更糟糕的是,把好不容易才有点希望的知秋地学业搞砸了,她没法原谅自己。 在紧张到心都快跳出来的等待,电话那端传来了欧阳温和的声音:“没事啦。你反正都看到了,不在外面乱说就行了。其实,洪总那样狂妄的人,根本不在乎外面是怎么说的,不然他也不会在你面前毫不掩饰。” 说到这个,林妙就有点不解了:“外面其实很少有这种流言呢,至少我就没听说过。我之前只知道他是有名的黄金单身汉,本城女心目的梦情人。” “梦情人?”欧阳大笑:“你看他那个样,像吗?别侮辱了梦情人这个美好的词!你听到地那些,都是他故意造势出来的效果不瞒你,有些甚至就是我们广告部策划的。他说,一个有魅力的老总,本身就是活广告。真不知道他哪里来的那份自信。你没进过他的办公室,他的宝座后面有一幅他本人的巨幅艺术照,真人等高,不,是比真人更高。我对那个摄影师佩服得五体投地,竟然可以把他拍成美男,他每天就对着那副完全失真的艺术照,偏执地认为那就是他。” 即使隔着电话。林妙也能清晰地感觉到欧阳对此人的不屑与讥诮。也就是说,他是厌恶洪江地,跟他保持不正常的关系只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 可是,根据自己观察所得,林妙却有点怀疑真是如此。他们之间的互动,表面上看起来。地确是姓洪的怪胎比较强势。醋意熏天,态度霸道嚣张。而且毫不避嫌;欧阳帅哥则冷冷地、带着一点敌对地承受,但,他的眼里,绝对绝对没有厌恶! 真是有意思的一对啊,林妙自问并非同人女,也从不唐突帅哥,把他们成暧昧的一对对,可是这两个人实在是太扎眼,太有戏剧性了。即使,最后不能跟新锐集团合作,单是看他家怪物总裁与帅哥经理的暧昧大戏,也值了。 “姐姐,我可以进来吗?”门外响起了知秋的声音。 “进来吧”,林妙放下电话,看知秋一副满腹苦闷又无处倾诉的样,心疼地摸了摸他地头发说:“有什么事就跟姐姐说,别憋着。” 知秋呐呐地开口道:“我也不知道要说什么,就是老心慌,这几天做梦总是一失足掉进深不见底的坑里,两只手乱抓,却什么也抓不住,眼睁睁地往下掉。” 林妙拍抚着他:“我理解的,看不到出路的人都这样,很怕自己就此堕落下去,对不对?” “嗯。” 林妙夸着说:“真是个对自己负责的好孩,你放心,姐姐刚才就是在打电话帮你联系,很快就有回音了,也许,事情的发展比我们预想地要好得多”。 她是真心疼惜他地,越打交道,她越觉得知秋是个难得的好苗,不好好培养真地很可惜。就比如现在,要是那没心没肝的,一个乡里孩,突然进了城,提供食宿,每天好吃好喝,也没逼着一定去打工,完全可以厚着脸皮先玩一段时间,以后的事以后再说,有什么好慌的? 知秋小心翼翼地问:“姐姐还在帮我找高吗?” 林妙点头道:“是啊,不然你能干嘛呢?我希望这次找的学校,能让我们分期付款,这样一学期只要6、7千。我先借点送你进去,再想办法挣下学期的。”其实,不租房的话,即使是现在的收入,她也可以每月省下将近1000,如果再有点业绩,每月不说很多,能再提成500,她和知秋的日就好过了。当然,这有一个前提,她和知秋都能在家里蹭吃蹭住,虽然依旧是在啃老,给父母增加负担,但好歹,不需要父母一次性拿出那么多钱来了。 把知秋打发回房休息后,林妙又到父母那边,把目前给知秋找学校的进展以及自己的想法说了一下。这回,林爸林妈倒是同意了,还说第一学期的6、7千他们愿意替知秋出,林妙的那几千可怜的家底就先留着。一个需要四处跑业务的人,身上没点钱怎么行?要遇到请客户吃饭,难道还叫客户买单啊。 林妙也接受了,不过她向父母承诺:“这钱只当我借你们的,以后等我有了就还给你们。”隔线 抱歉,标题打错了一个字:事情总是会解决的。 () 第八十七章 苍蝇、蜜蜂和红颜知己 让林妙没想到的是,眼看着这件事就要峰回路转,知秋的学校还有学费都有了着落的时候,夏以南那里倒给她出了难题。 他坚决不同意她搬回家住,理由是,她家离学校太远了。 要说远,的确是,当初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搬过去的。要赶上学校的第一堂课,她必须6点起床从家里出发,因为光搭车就要一个多小时,进校门后还有老长的一段路要走。 其实,林妙心里也清楚,夏以南不同意她搬走,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这样他们就不好约会了。夏家和林家相隔那么远,他们如果在一起吃晚饭,吃过了就要送林妙回家,开车都得40分钟。 对鲁西西自动搬走,夏以南是举双手双脚赞成的,本来就嫌她碍眼了。他买这个房就是给自己和女朋友约会用的,一个月1000块的租金他在乎吗?只不过当初哄林妙住进去的时候,为了松懈她的戒心,他说了可以找人合租的话,后来鲁西西要过来他就不好意思拒绝了,其实心里一直不爽。每次去林妙那里看到有个碍眼的人在,害得他天天欲求不满,就恨不得把鲁西西赶出去。 谁知前门送虎,后门迎狼,同居“闺蜜”刚走,亲爱的小表弟又来了,而且据说(据夏妈妈说)是个非常英俊的小伙。林妙为了他竟然舍弃他提供的温馨爱情小屋,要回去陪小表弟同住,是可忍。孰不可忍! 一番争吵后,两个人之间发生了自交往以来最大的一场冷战。 盛聪看在眼里,喜在心里。鸡蛋有缝时,苍蝇,对不起说错了。是可爱地小蜜蜂,怎么能不去赶紧叮上呢? 本来,这段日冷眼旁观下来,她已经差不过要绝望了,那两人似乎感情已定,而且日见炽烈,即使上班的时候也常常眉来眼去,眼瞅着没人就拉拉小手。亲亲小嘴。哼,以为她是瞎吗?她的眼睛可是能透视滴,即使隔着厚厚的墙,也能“看见”他们在隔壁屋里干什么! 难道他们不知道,这样做是极其不道德的,会大大破坏办公室里地和谐气氛? 可惜,哪怕她嫉妒到呕血数升也不敢说什么,这间公司是夏以南的,他的办公室也是他的私人空间,她想进去还得老老实实敲门呢……1@6@k@。以前她只要站在敞开的门边象征性地敲敲就行了。现在呢,那门常关得严丝合缝,里面一对鸳鸯鸟,害她连敲都不好意思敲。万一人家正在紧要关头,被她打断了,多尴尬啊。她甚至恶意地想,听说男人这时候被打断了,会出现功能障碍的,虽然她是无所谓啦,反正她也享受不到,让林妙哭去吧既然都这样想了。为何她还不走呢?她这样的资深广告人,在业内也算熟面孔了,要跳槽到另一家小公司谋个副经理的头衔并不难。可她为什么就是狠不下心离开呢? 无数次,她问自己这个问题,每次都能总结出一万条离开地理由,可是。一想到从此再也见不到夏以南。她的心竟然难受得发痛。 无计可施之下,她跑到上发帖:“他有女友了。可我还是离不开他,怎么办?” 回帖百分之十的叫她离开,别再无谓地浪费青春;只有百分之十的人叫她横刀夺爱。 她回复说:夺不了,那两个好得跟连体婴一样,整天形影不离。于是百分之百的人叫她走,眼不见,心不烦。她还是说离不开,情愿心痛死也要守着。再回帖就只有一个字:贱!,两个人:贱人! 把她郁闷的,再也不敢打开那个帖了。可是她自己何尝不知道,这样熬下去真的没有出路,她比夏以南还大一点,快三十岁的老女人了,她真的等不起。 正差不多要绝望的时候,却发现那两个人似乎发生了情变。最典型地表现是,夏以南的办公室再不关门了。 确实没必要关,因为里面就他一个人,林妙自从接了新锐集团那个案后就变得很忙,即使来公司,对夏以南也不怎么搭理,一派除公事外两人再无交集的架势。 这天,林妙又是早上过来,坐在夏以南对面的椅上公事公办地说了几句话就走了,等盛聪端着煮好地咖啡过去的时候,就看到夏以南拼命转着桌上的水晶球。盛聪把咖啡递给他,笑着问:“你在看自己的姻缘吗?” 夏以南愤愤地说:“狗屁的姻缘,我不结婚了!我妈妈一辈一个人也过得挺好的,我看跟她同龄的女人,没一个有她年轻。手机站 盛聪不以为然:“你妈有你呀,不然一个人孤零零的多没意思,寂寞是杀人于无形地利器。” 夏以南听出了她话语的感慨,趁机劝道:“知道寂寞就找一个伴吧,你也不小了,女孩青春有限。” 盛聪如被冷水浇头,他这样劝她,说明真的对她没有任何想法。她忍住伤心勉强笑着说:“我也不打算结婚了,你要单身,我就陪着你吧。本来这公司的名字也正好是我们的姓,我始终觉得,这是天意。”见夏以南脸上出现了一丝尴尬,自己也意识到说得太露骨了,她画蛇添足地解释:“我的意思是,天意就该我为盛夏公司效力一辈。” 夏以南正色道:“一辈太长,青春太宝贵,我和我这家不起眼地公司承担不起如此厚爱。” 盛聪如何听不懂他地意思,他是在明明白白地拒绝她的爱了,但如果肯知难而退,她就不是盛聪了。就像上次那个单。连夏以南都放弃,都认为完全没希望地事,她奇迹般地做成了。 是地,是奇迹,她相信这个。事业上有奇迹。爱情上照样是。夏以南也不年轻了,男人三十岁是个分水岭,再崇尚自由的人,到三十岁都会开始考虑终身大事。在这种时候,如果跟多年女友分手,男人很可能会在灰心失望以及家人的催逼下随便找个各方面条件相当的女人结婚。爱情没了,婚姻不能不要啊。 她不介意夏以南为结婚而结婚,不介意他不爱她而娶她。他本就不爱她。这是改变不了的事实,她揪着这点不放没有任何意义。 爱情不可强求,婚姻却可以智取。真结了婚成了她老公,他还不是照样要跟她上床ml,跟她生儿育女?一旦两个人有了共同地孩,他们之间就有了血缘维系,他们一家三口就成了再也分不开的一体。她相信,婚后几十年的岁月,一块石头都会给她捂热的。 夏以南虽然拒绝了盛聪的爱情,可两个人合作已久。情谊是有的。再说他也实在是郁闷,无处申诉,正好坐在办公室闲来无事,就把他和林妙之间的问题竹筒倒豆般地说给盛聪听。当听到小表弟一节时,盛聪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现在姐弟恋很流行哦。” 夏以南倒没往那方面想:“那只是个十五岁的孩啦。” 盛聪摇着手指说:“孩会长大地,而且,这两人是很远的远亲,即使在法律上,也是可以结婚的。” 别的话还无所谓,惟有“结婚”二字让夏以南听得异常刺耳。他并非真以为林妙对她表弟有别的心思,一个25岁的女人对一个35岁的男人产生那种感觉很好理解。但对一个15岁的小毛孩,就很罕见了。他不觉得林妙是那种罕见的极品。 盛聪见他眼神变了,噗哧一笑道:“我开玩笑的啦,怎么可能呢?这事站在你地角度是有点不是滋味,但你只要稍微排除一点私心,就会发现林妙这事做得挺让人佩服的。说实话。如果换了是我。我不会给自己招惹这么大一个麻烦,培养一个孩岂是小事?多少亲生父母都供不起孩。她这是大善行那,我们都应该向她学习的。” 夏以南也只是不满林妙为一个不相干的小孩离开他特地为她安排地房,从没想过因此就跟林妙分手。刚才他坐在那里生闷气,也是懊恼跟林妙的关系僵成这样,他是真的喜欢她,需要她,即使她在有些事情上违背了他的意愿,他气一气,最终还是会跟她和好的。现在听了盛聪的话,他赶紧向她讨计:“那你说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呢?” “你还需要问我啊。”盛聪的笑容无比和善,无比亲切。 夏以南道:“你是女人,最了解女人的心理,假如现在是你处在林妙这样地处境,你希望我怎么做呢?” 盛聪脸孔一热,心居然漏跳了一拍,放在膝盖上的手忍不住紧紧抓住裙,心里则暗自感叹:就为了一句假设,她居然有这么强烈的反应。既然她爱这个男人如此之深,那就死都不能放开她了。 不能放开,又无法直接得到,就只能“曲线救国”,先努力做他的知心好友,或曰红颜知已,这样,既可以留在他身边,又可以听到他的心里话,随时掌握他的思想倾向。于是她立刻把自己代入另外一个她嫉妒得要死地人:“如果我是林妙,我当然希望我地男友和我一起面对难关,帮我把那个孩安排好,让我善始善终,不要收留了别人,又途见弃。那比一开始不收留还伤人,因为你给了绝望的人以希望,又将他推入黑暗。” 夏以南连连点头:“你说得对,到底是多年好友,跟你谈一谈,立刻拨云见日。” 盛聪惊喜地问:“我是你多年好友?” “当然了,你在我身边工作了两年,我地公司能在竞争这么激烈的环境生存下来,你居功至伟。现在连我和女朋友闹了别扭都要*你来开解,如果这样还不算好友,那要怎样才算?” “谢谢你!听到你这样说我真开心,我会更努力的。”盛聪已经激动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是我谢谢你才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夏以南心里不无愧疚。明知道眼前的女孩爱他,可他出于自私的目的,硬把她的身份由她所希望的“爱人”拗成了“好友”,难得她还肯帮他和林妙说和,真是个好女人那 从夏以南那里离开后,盛聪没有回隔壁办公室,而是去了洗手间。站在洗手池边,望着镜已经出现了鱼尾纹的眼角,她在感伤之余也有些许欣慰:今天,总算又*近了夏以南一步。“好友”虽然并非她要的那个称呼,但比同事强了不只一个等级。她这样的“好友”,以后会更多地“撮合”夏以南和林妙的,把他们“撮合”成怨偶,哈哈。 今天,她表面上为林妙说了很多好话,可一百句好话,还夹杂了一两句半真半假的玩笑。他们俩的关系本来几乎无懈可击的,偏偏那个蠢猪一样的女人弄个漂亮男孩在身边,未来的日里,随着那男孩的长大,这可以出多少绯闻啊。 当然她不会直接说,她顶多只“开开玩笑”,在夏以南心里埋下怀疑的种就够了。 () 第八十八章 注意,校草来了 知秋的问题在一周后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欧阳还真是有办法,把知秋的身世说得非常可怜,他姐夫也口才了得,到校长那里讲了一个更曲折悲情的故事:襁褓就被水性杨花的母亲带离故乡,在外面辗转流离,受尽磨难。后来母亲死了,继父把他像扔垃圾一样扔回亲生父亲身边,后母又容不下,多次毒打,走投无路。最后是善良的林家可怜他,这才有了栖身之地。 据说,欧阳的姐夫在校长家讲述的时候,校长夫人哭得抽抽搭搭的,扯完了一盒纸巾,一再叮嘱校长要“特事特办”,尽快给人家解决读书难的问题,别把那可怜的孩给耽误了。 夫人都发话了,校长还能不赶紧照办?只用了几天就让欧阳通知林妙:“下周一领着那孩来报名吧。” 当知秋出现在校长办公室的时候,校长一开始都怀疑他被欧阳的姐夫给忽了,多俊俏多时尚的孩啊,跟偶像明星似的,哪里像苦出身?林妙察言观色,忙笑着解释:“他身上的衣服是我给他买的,原来的根本没法穿。” 校长将信将疑地把知秋打量了又打量,过了好半天才开口道:“听说你在原来的学校是第一名,我叫他们把今年的考试卷打印了一份出来,你做做看。每份卷都是原题量的一半左右,考试时间为四十五分钟。你别紧张,这个成绩只做参考用。” 林妙和知秋互相交换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居然给他们猜对了! 学校通知的时候并没有说要搞入学考试。但为了以防万一,林妙还是在上把初试卷搜出来给知秋做了一遍,又参照标准答案把错地地方给他讲解了一遍她的本意,是想借此让知秋温习一下初内容,然后好给他辅导高课程。没想到歪打正着。这个学校竟然懒到直接拿考试卷出来给知秋做。 现在林妙只担心一点:知秋,拜托你千万别做得太好了,要是门门满分,那会启人疑窦的。 考完后,校长叫来一个四十多岁的男老师,说是知秋的班主任,让他领知秋去教室。在此之前,林妙已经按要求到财会室缴费了。没有减免。但允许打欠条,在毕业前缴清就行了。林妙知道这已经是额外开恩了,她也没有辜负人家地好意,真的打了一张两千的欠条,只交了五千现款。 这样做的理由是:给知秋一点压力,让他知道他这书读得有多么不易。她甚至想把欠条放在他抽屉里,让他们每天一拉开就能看到,以此来鞭策自己。 不是她多虑,现在的孩,实在是面临了太多的诱惑。尤其是学校附近的黑吧。总是关之不尽,除之不绝,如血盆大口吞噬了数不清的如花少年,把他们从眼睛明亮得像星星一样地可爱孩。变成了近视、驼背,未老先衰,只会打游的废物。 知秋被班主任领走的时候,就已经快到下课时间了。林妙在教学楼下站着,看着随下课铃声走出来的孩,当知秋的面孔也出现在他们之时,林妙一阵欣喜,他总算成为其的一员了。 走到偏僻处。林妙才悄悄问他:“试卷不是满分吧?那样我怕校长会怀疑你事先做过。” 知秋一笑:“怎么可能?每一道大题我都会故意做错一道小题。” “你这个狡猾蛋!害我白担心了。1%6%k%小%说%” 林妙戳了戳他的酒窝,然后跑到一个卖冷饮的摊上买了一只冰淇淋递给他:“辛苦了辛苦了,请吃这个。本来还想带你出去吃饭庆祝的,但既然你下午就要随堂听课,我们就不耽误时间了。现在我们赶紧去食堂办饭卡,饭就在食堂打发了。以后再补请。” “不用补请啦”。知秋笑得比阳光还灿烂。今天早上来的时候,他一直很沉默。脸上有期待,也有担忧。直到考试出来,被班主任领着去教室安排座位地时候,他才露出了舒心的笑容。 虽然林妙也很怀念他带着一点点无奈和忧郁的笑,觉得很迷人,但一个孩,还是应该笑得舒心畅意,不然看了心里难过。 事隔多年后再品尝高学生食堂的菜,林妙只有一个感觉:好难吃哦,比大学食堂地菜还难吃。 她心疼地问知秋:“是不是吃不惯?” 她父母舍不得几万块钱送知秋读书是一回事,日常生活怎么对他又是另一回事。父母到底是善良的人,可怜他吃的那些苦,这些天家里的伙食倒开得很好,比平时都好,也是想给他补一补以前的亏欠。 没想到知秋连连扒了几口饭说:“已经很好了,真的,我读初的时候都从家里带咸菜的,一学期在食堂买不了几回菜吃,就是买地新鲜菜,也没这里的好吃。我们那时候都说学校的菜是煮给猪吃的,一点油星都看不到,这里的菜好多了。” 如果跟顿顿咸菜比,拿肯定是“很好”了。林妙坐了一会儿,等他吃完后,从包包里掏出200元,放到他面前说:“饭卡里的200是给你吃饭地,这200是给你零用地。” 知秋不肯拿:“我有饭吃就行了,不需要零用钱,衣服、具姐姐也都给我买了,真的不需要钱了。” 林妙又往他面前推了推:“拿着吧,其实一月400并不多,家庭富裕地孩一个月可能上千了,但姐姐现在只有这个能力。姐姐自己节省一点,你也节省一点,以后条件好了,我再给你上调。” 知秋还是推辞:“真的不用了。” 林妙硬给他塞到口袋里:“乖,这么大的男孩,又每天在外面,怎么能没零用钱呢?平时总要买点东西,晚上下自习后要是饿了还可以买点吃的。” 安顿好了知秋,走出学校大门,林妙才拿出电话。先打给欧阳,告诉他入学手续已办,一切顺利,万分感谢,下次请她吃饭。 再按下鲁西西的。鲁西西正在搬家,搬去的地方自然是梁守一的租住屋。她还告诉了林妙一个振奋人心的好消息:梁守一在折腾了几个月,把所有的信访、检举、上告等等手段全部用尽后,事情竟然出现了转机!主管此事的头头亲自致电承诺他,只要他收回那些检举信,自动平息此事,他愿意给他再安排一个岗位,只不过不在区政府内,而是在一个下属的局级单位,但也是公务员编制。 与鲁西西的狂喜相比,林妙更多的是感慨。原来她一直以为,这事早就板上钉钉,根本没有转圜余地了。顶替者都上了好几个月班了,被顶替者还有什么希望呢? 现在看来,她的社会经验还是太有限了,国的事情,尤其是涉及到黑箱操作的事情,是可以闹的。别看人家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甚至发下狠话:“有本事你去告呀,告倒我算你有本事!”你真去告,他照样怕。梁守一不屈不挠地与恶势力抗争了几个月,咬定青山不放松,终于等来了解决的一天。 在林妙看来,梁守一已经是绝处逢生了,鲁西西却告诉她:“他还不满意呢,觉得自己调亏了,还想继续上告,非要人家还他原来的岗位。我劝他,见好就收,有个位置先占着,别弄巧反拙,真把人逼急了,谁都讨不到好。” 林妙对梁守一真是刮目相看了,这人生活方面的表现虽然有点极品,但性格这么坚强执着,倒也是个人物。只是过犹不及,太执着而不知变通,就变成偏执了。她正想劝鲁西西再给好好给他做做思想工作,让他接受这个折衷方案,鲁西西已经在电话那头笑开了:“后来我跟他说,局机关比区政府还好,在区政府上班,举头都是官,你就一写材料的小喽罗。真讲实惠,还不如下面的局机关呢,他听了我这话才没吭声了。” 刚跟鲁西西讲完,夏以南的电话就打了进来:“你在干嘛?我找了你一上午,你不是关机,就是占线。”我今天送知秋上学,这里拿出试卷现场测试,我在隔壁陪着,当然要关机了。” “现在都弄好了吧。” “嗯,正要回去。” “回哪儿去?” “回公司。” “那回本经理身边来吧,陪了我,就等于上班了。” 电话里的笑声就像响在耳畔,林妙猛地抬头,夏以南已经从街对面朝她走了过来。 () 第八十九章 会震动的防盗门 在知秋就读的学接到林妙后,夏以南把车直接开回了租住屋。 这倒正合了林妙的意,笑着对夏以南说:“有男朋友就是好啊,还没开口就主动帮忙了。” “帮什么忙?” “去锦绣园帮我把东西拖回家去。” 夏以南没同意也没反对,他比较关心地是:“怎么你表弟读书的事都是你在跑前跑后,你爸爸妈妈不出面呢?他们应该比你会处理这些事情,熟人也多一些吧。” 林妙上次只简单地跟他说了一下知秋的事,读书难以及钱不够的问题,因为怕说了有别的嫌疑,一直没提。现在既然已经办妥了,钱也凑齐了,就不妨一五一十告诉了他,末了说:“你看,本来我爸妈不想接手的,是我做主把人留了下来,现在我怎好撒手不管,让他们出面跑 夏以南听了,沉吟半晌道:“你善心可嘉,但你知不知道,这会给你带来多大的负担?事实上,这根本就是你负担不起的。你自己的身份还是学生,打工也是兼职性质,赚的钱付了房租和交通费外,剩不了多少了。” “这我都知道”,她自己的经济状况难道心里没数?可是,“当时就是不忍心赶他走。如果他再大一点,有个18岁,也还好点,问题他才15岁,打工都不够年龄。你没看见过他,一表人才,很有灵气的孩。读书的时候总考班上第一名地,天生是块读书的料。如果他一副猥琐样,好吃懒做,蠢笨如猪,我也不会为他这么奔走。” 夏以南点头道:“我妈也说。和你一起逛街的是个大帅哥,身高和我差不多。” 林妙打量了一下自己的难友:“身高嘛,现在可能比你矮一点点,不过他年纪还小,肯定要长的,以后应该会比你高。岁就175cm,成年身高估计绝对超过180。 看夏以南脸上出现了悻悻之色,林妙哭笑不得:“我只是在陈述事实。他地生长趋势就是如此啊。我又没说我喜欢个儿高的,你这样的身高已经很好了,再高,我还够不着呢,我连165都没有。” 夏以南这才重新露出笑容,然后略带羞赫地说:“我也知道这样显得小气,可我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我发现,我现在受你的影响太深了。有时候你一个电话,甚至一句话。就能让我开心半天,或郁闷半天。” 林妙没再说什么,太肉麻的话她还真的不会说,她只是把头*在他的肩膀上。夏以南伸出一只手搂住她。林妙忙劝:“还是两只手开车吧,别顾了浪漫,就忘了安全。”回到锦绣园地住处,刚从洗手间出来,就见夏以南坐在她的床上,看她的眼神充满了挑逗和暗示。她假装不懂,绕过卧室想去客厅,结果在卧室的另一个门口被他强心拦截。 然后林妙看见自己的脚悬空了。夏以南灼热的呼吸喷在她的脖里,耳边只听见他低低地说:“就知道躲我,让你的男友严重欲求不满,你可知罪?” 林妙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女友没义务满足男友的欲望吧,只有夫妻之间才存在义务。” 夏以南把她放到床上,双手撑在她身体两边问:“你这是在向我求婚吗?” 林妙摇头:“我只是在陈述事实。为什么我每次陈述事实。你都认为我话里有话呢?” “难道不是吗?你这句话,叫任何人分析。都可以解读成你在向我抱怨,没结婚却要求结婚的权利。”夏以南笑得好不得意。 林妙想送他一个白眼,却被一样热乎乎地东西覆住了。 她知道自己躲不掉了,人家已经开始了第一轮进攻。他一向很注重这个,他说女人的身体是个宝藏,但需要男人开发,不然就像沉睡的死火山,虽然是火山,却永不会爆发。 林妙是个全然的新手,在他之前,还是未被开垦地处女地,即使现在两人已交往数月,她仍然表现得很被动,很羞涩。 曾经,她自卑于这一点,因为据说,男人要求的是“三妇”:客厅贵妇,厨房煮妇,卧室荡妇。她反观自己,然后羞愧地发现,自己一妇也不妇,在客厅不高贵,进厨房不大会煮,在卧室也不知道怎么放荡。 可是夏以南说了:“你要真熟练成那样,我还不敢招惹呢,女人要经过多少年的历练才能达到那个境界呀。所以宝贝,那只是理想,是我们未来的目标。我希望得到的只是璞玉,然后我和她一起努力,在岁月里慢慢雕琢,那样打造出来的完美女人,才是我的女人。” 林妙笑问:“有一句话说,男人永远得不到他一手创造的女人。如果完美女人可以打造,你就不怕最后地胜利果实不属于你吗?” 夏以南的回答是:“首先,我很反感这个词,什么叫得到?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没有谁得到谁一说,只有两个人自愿在一起,彼此吸引,互相依赖,永不离弃。如果是一方得到一方,也就是,把一方物化为另一方的所有物,那我情愿得不到。” 这段话让林妙大为赞赏。在男女实际不平等的今天,能找到一个在精神上真正贯彻男女平等的男人,真地是太难了。她为自己感到庆幸。“这种时刻,你居然在想别地事?”伴随着他不满的声音,某处传来轻轻地刺痛,林妙的手本能地握住一个地方,先揉捏几下,然后挑眉看着他说:“如果要体罚的话,你似乎不是我的对手哦,请看清自己的处境再出手。” 说完,手上略一用力,他手臂一软,整个人倒在她身上。 “哎,这么弱的抵抗能力,都让我有点舍不得下手了。”说话的时候,她的手已经松开了,但仍扯住他的裤不停地摩擦,看那儿膨胀跳动。直到裤快爆开了,才慢慢替它解开锁链。 刚刚还虎虎生威的人,现在除了呻吟,不会做别的了。 一番弹拨、搓弄、吮吸后,某人撑着快要爆炸的武器准备正式开战,林妙突然推开他坐起来,摸着后脑勺说:“门到底关了没有啊,好像是我断后,可我不记得关门了耶,怎么办?万一我们正在紧要关头,有人闯进来了,天那!”一面说,一面不管三七二十一跳下床跑掉了。 “你……”夏以南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世上还有这样残忍的人?他咬牙低吼:“妙妙,你想要我的命就直说,何必玩这种花样。” 林妙的声音从门口传来:“亲爱的,我爱你都来不及了,怎么会要你的命呢?” “真爱我,就快点回到床上来。” “要是我不,会怎样呢?” “你马上就知道了。”有人如猛虎下山,急吼吼地冲了出去。 让过路人露一小脸 路人甲:这家的门怎么回事啊,震动得这么厉害。 路人乙脸色一变:天……天那,地……地震了! 路人甲二话不说撒腿就往楼下跑,路人乙紧跟着。 跌跌撞撞跑到楼下,惊魂甫定的两个人才互相看了一眼,一个说:“好像不是地震呢,别人都没下来,就我们俩不要命地跑。” “是啊,这地上,也没觉得动。” “嗯,确实没震动的感觉。” 两个人又爬上去,看那扇门还在剧烈的震动。琢磨了好半天后,路人甲终于忍不住了,走过去想敲门。 说时迟,那时快,只听见路人乙大喝一声道:“千万别碰!” 同时拽住路人甲的衣服用力一拉,两个人一起倒在地上,路人乙的头撞得“砰”地一响,一个大包肯定免不了了。 路人甲爬起来拍打着自己的衣服埋怨:“你干嘛呀,差点滚到楼下去了的,你想我们俩都变残废呀。” 路人乙摸着头上的大血包说:“你还怨,刚要不是我拉你,你现在已经是一个死人啦,你想变残废还没资格呢,残废也是活人当的。” 见路人甲朝他投去不解的目光,他伸手指着还在震荡不已的门说:“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人家那是防盗门。” 路人甲狂笑:“稀罕呢,这还要猜?那当然是防盗门了,不然是什么?” 路人乙解释道:“我的意思是,这家在防盗门上又接通了电,如果有小偷光顾的话,只要一触到门就会被电死。” 路人乙住了笑,又把门研究了一下,然后心悦诚服地向路人甲致谢:“还是你观察仔细,今天多亏了你,救命之恩,他日必当回报。” “不客气,咱们俩谁跟谁呀。” 两个人相视一笑,亲亲热热地上楼去了。 门还在震动不已,而且有愈来愈激烈之势。 () 第九十章 嫁给你容易,嫁进你家难 这次激烈“沟通”的结果是,林妙继续保留部分衣物在他们的“约会屋”,平时可以回父母家住,但每逢上午第一节有课的日,必须住在锦绣园。 为了说服林妙接受这个方案,夏以南用了整整一夜,威逼利诱,软硬兼施,劳心劳力,差点英勇捐躯,才听到躺在他臂弯里的林妙说:“你实在不愿意出租,那我就暂时留下来吧。” 夏以南开心地奖励了一吻说:“这才乖,我买这个房本就是用来跟女朋女约会的。若只为出租,我不会在这里买,这个地方虽然租金不错,但房价太贵,投资回报率相对偏低,远不如市郊的大学城。在这里买一套去那边可以买几套,而且因为租房的学生多,房源紧俏,租金并不便宜。” 林妙随口提议:“等你以后有钱了再去那里买。” 夏以南笑得有点得意:“早买了,好几套呢,买的时候真的很便宜,现在不说租金,光房本身都翻好几倍了。” 林妙迷迷糊糊地嘟囔:“原来你还是个地主,哦,不对,是包租公。” 夏以南说:“我是包租公,你就是包租婆。” 林妙虽然已经睡意沉沉,但脑还保持着最后一份清醒:“那是你的婚前财产,与我有什么关系?” 夏以南没再说什么,只是本来困极了的人,却因为她这句话,又多思量了几分钟。 第二天早上起来。看着浴室里那洗漱的身影,林妙心里不禁泛起了一丝隐忧。上回他一夜未归,他妈妈就心脏病发作被送进住院,这回该不会出什么问题吧? 她试探着问:“你昨晚没回去,你妈妈不会怪你吗?” 正在刷牙地夏以南含糊不清地答:“我跟她说我要出差。” “这倒是个正当理由。但她万一像上次那样,打电话给公司的其他人确认呢?” “放心,我已经跟他们对好口供了,为加强效果,她晚上打我电话的时候,我假装没接到,拜托我一个在外地出差的朋友用宾馆的座机给她回了一个电话,说我在浴室洗澡。” 林妙觉得这事有点玄乎:“就算你出差吧。怎么会跟你地朋友住一个房间呢?你是出差,又不是跟他结伴旅游。” 夏以南却说:“这种情况有的,因为他也是广告人,我们曾一起去外地参加一个大型的推广会,那次两个人住隔壁。这次,我跟我妈说,他的车送修了,搭我的车过去的,所以就很自然地住进了一个房间。” 林妙越听越别扭,这算怎么回事啊?她是跟一个未婚的男人正常恋爱吧。怎么像见不得光的地下情人似地,连幽会一次,也要费尽心力,找诸多借口。甚至夸张到动用外地出差的朋友一起帮忙圆谎。 带着一点懊恼,一点不甘,她皱着眉头说:“下次你别这样了,昨天我是不知道你做的这些事,不然我不会留下来的。我是正正当当跟一个未婚男人交往,不是勾搭有妇之夫,这种偷偷摸摸鬼鬼祟祟的感觉很不好,真的。 林妙的话让夏以南觉得有些刺耳。待要争论几句,又自知对方并非无理取闹。人家清清白白的女孩跟你,要个光明正大,又过分在哪里呢? 想了又想,他索性停止换鞋,回身把林妙抱在怀里说:“要不。我们就快点结婚吧。婚后我们名正言顺地住在一起,谁也不会说什么了。” 结婚林妙倒不反对。她也25岁了,在爸妈和老家那些亲戚的眼里,早就迈入了剩女行列,只是,有一个必须事先问清楚的问题是:“婚后我们住在哪里?” “当然是我家啊,难道你想让我上你家当上门女婿?” “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希望我买新房结婚?” 林妙赶紧摇头:“从没那么想过,你也不是什么大富豪,现在房价这么贵,买房又不是买白菜,说买就买。我只是想问你,婚后我们是住在这里,还是住在你妈妈那里?” 夏以南不假思索地说:“不存在我们这里和我妈妈那里,因为不管我们住在哪里,都要跟我妈妈在一起。你也知道,我是单亲家庭出生,她孤身一人把我养大,为了我吃了无数地苦头,我不能丢下她的。你别看她显年轻,到底快五十的人了,身体又不好,身边需要人。” “嗯,我知道了。”林妙的心情糟糕到无以复加,她明知是这样地答案,却还怀着一分侥幸问。当夏以南振振有词的时候,她连提醒他“你妈妈自己说过不跟儿媳妇同居”这样话都不敢,怕一旦说出,她就变成了不善良不孝顺的坏女人。 直到这时她才意识到,恋爱是两个人的事,只关乎爱不爱,其他的似乎都可以不考虑;真到谈婚论嫁那一步,就什么都要考虑了。 跟夏以南结婚她很乐意,可是嫁进夏家就让她犹豫了。那是他们母共同生活了几十载的家庭,他们早已形成了自己的相处模式和生活习惯,她以空降之姿突然加入进去,能适应吗?那位未来的婆母,会真心接纳她吗? 她不是那么天真地人,从不曾奢望婆婆像亲娘一样疼她。她们本来只是纯粹的陌生人,各自在不同的环境里生存,突然因为一个男人,不得不住在一起磨合,分享最私密的空间,如厨房、厕所,等等。如果要彼此舒心,至少必须是真诚的,是有心交好的。若是抱着压倒对方地想法,背地里挑拨离间以争宠,那家这个称呼就彻底失去了意义。 “你怎么脸色这么差?不舒服吗?”夏以南摸着她地脸问。 “没有。不早了,我们走吧。” 两个人起身走出屋,下楼的时候林妙想起来问:“你妈妈那次在街上见到我表弟,回去是怎么跟你说地?” “她就说,见到你和一个男人逛街,手里拎着很多东西。” 林妙忍不住纠正:“那不是一个男人,只是一个大男孩。” “我妈远远地看到嘛,你也说你表弟个很高的。” 听夏以南的口气,有意无意地还在替他妈妈辩解,林妙也不好继续追问下去。真要说起来,人家的妈妈再加油添醋,那也是合理想象,本意不过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儿不受水性杨花的坏女人蒙骗,有什么错呢?站在做儿的那一方,更不会觉得有错了。 林妙想到了一种论调:父母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们好。 这句话本身无可辩驳,但必须先对概念进行限制,里面的“我们”必须是“父母”的亲骨肉。就像逛街事件夏妈妈的反应,她或许是为了自己的儿好,但绝不是为了林妙好。至少,在主观动机上,她只会维护自己儿的利益,不可能考虑到林妙的。 林妙悲哀地想:夏以南再爱她,一旦事情涉及到他母亲,他是永远不可能站在她这边的,哪怕明明是他母亲冤枉了她,让她受了委屈。 这种悲哀的感觉还没消退,那个让她悲哀的人就活生生地出现在眼前。 当时夏以南和林妙一起从地下停车场走出来,因为女友脸色不好,夏以南一路陪笑呵哄着,抬头看见他母亲铁青着脸站在电梯口,吓得撇下林妙就跑过去。脸上倒是还在笑着,不过这回不是哄林妙了,而是用更大的耐心,陪着更小心翼翼的笑去哄他妈妈了。 夏妈妈更绝,一副遭儿遗弃和背叛的“苦大仇深”状,一言不发,掉头就走,甚至,不管不顾地往马路上跑。林妙呆呆地站在一边,看那对母在车阵穿行,看夏以南在一辆紧急刹住的车前惊险万状地抱住他妈妈哭泣,她也情不自禁地哭了。 () 第九十一章 爱到进退两难时 林妙眼睁睁地看夏以南追着他妈妈走了,连再见都没跟她说一声。而且他妈妈那个样,好像她是个见不得人的坏女人,引诱人家的宝贝儿彻夜不归,让他妈妈伤心失望,真是罪过啊。 虽然她也恨不得跑到哪里去哭一场,可是领了人家的工资,就不能不上班。上次失踪几天,回来被老爸老妈好一顿训斥,大意是,感情归感情,工作归工作,怎么能因为跟老板男友闹别扭,就几天不上班呢?这是灰常幼稚的,灰常缺乏职业道德的行为。 最后,父母郑重告诫:千万不要把生活的情绪带到工作来,切记! 这些道理她都懂,可就是做不到,以至于盛聪一见她就大呼小叫:“哟,你这是怎么啦,一大早起来就哭鼻,谁惹着我们的妙妙小姐了?” 林妙笑着解释:“没有啦,大概是睫毛倒进去了吧,揉啊揉啊就揉成这样了。” 盛聪狐疑地说:“原来是这样啊,呃,你上来的时候见到太后没有?” 林妙还没回答,张景生就摇着头走进来说:“可怜的夏经理,一大早起来就和妈妈上演警匪片,在车阵里来回追逐,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在拍电影呢。” 盛聪睁大眼睛:“真的?我就知道会出事,只是没想到这么惊险。”张景生忙问怎么回事,盛聪告诉他:“我来的时候在门口遇到太后她老人家,先问我你不是出差了吗?。把我问得稀里糊涂的,她又说我还以为是你跟小南一起出差地呢,你没去,那是谁陪他去的呀?。当时我就觉得情况不妙,没敢帮着经理编谎。怕到最后圆不了。我说我昨日出去跑客户了,没到公司来,不了解情况。16k.手机站 周嘉陵也打着哈欠走过来:“你们在吵吵什么呀,夏太后怎么啦?” 张景生打趣:“太后接拍了一部警匪片,把咱们经理也拉去当群众演员,演一个车阵追杀人质的嫌疑犯。” 周嘉陵横了他一眼:“趁经理不在,你们就编排经理和我们尊贵的太后,光闲聊。不上班。” 不提上班还好,一提起上班,盛聪就板起脸问周嘉陵:“请问你一个月来上了几天班?” 周嘉陵理直气壮地答:“我每个月都完成任务了,你管我来不来呢,又没明确规定一定要坐班签到。” 盛聪瞪着他:“没规定你就不来了?你不跑业务的时候,可以来帮着打打杂,接接电话,处理一下来往地函件。年纪轻轻的,勤快点会死啊,我一把老骨头了。只要不跑客户就会来公司坐班,你怎么不向我学学?” 周嘉陵没好气地说:“我又没害相思病,天天跑来这里会情郎。我也不想让经理爱上我,干嘛那么图表现?” 张景生忙出声喝止:“嘉陵。别胡说!在女孩面前,你就不能稍微让让?整天跟我抬杠就算了,现在更是满嘴跑火车。” 周嘉陵一如既往地讨人嫌,说话还是那么不知轻重:“我哪敢乱说?你们都是前辈,我在你们面前只能装孙,这是你们一向给我灌输的职场理念,我可记着呢。” 张景生在两个女同事面前被一个小辈这样顶嘴,脸上挂不住沉下脸说:“你还真来劲了,年纪小不是说蠢话的理由。” “我说什么了?原来真话叫蠢话!我不过一片好心,想点醒某些笨女人,眼瞅着就快三十了,何必硬挂在一颗不属于自己的歪脖树上吊死?有些东西是命定的,不是你的。强求也求不来。不如放开手,也许身边就有别的值得交往地人也说不定。”说到这里。一向随意莽撞的小,竟然脸红了。 张景生不吵了,盛聪不恼了,连林妙的注意力都被吸引了过去。这悲欢人世,起码有一样是值得留恋的,那就是特别丰富生动,一幕接一幕的精彩戏码,让你观之不足,应接不暇。 “原来如此!”这是张景生的感悟。“原来如此!”林妙也忍不住附和。太有趣太稀奇的发现,让她暂时从自己的哀愁解脱出来。 “好啦,都分头干活去吧,夏经理不在,你们就放羊了?”盛聪又羞又恼地吆喝了一句。 林妙冷眼旁观,努力想从她脸上找出一点点属于得意和虚荣的表情,看了半天,她不得不遗憾地告诉自己:没有,完全没有。 这一发现让她暗自心惊,才见识了一个对手的厉害,现在又见证了另一个对手地执着。 如果一个女人爱一个男人,爱到非他不嫁,即使身旁有比自己年轻好几岁的追求者,也不能引起她丝毫的喜悦和满足,这样的爱是可怕地。 太多的干扰因素让林妙在某一瞬间打起了退堂鼓,可光是这个想法就叫她心痛不已。那一次她能逃离,是因为他们之间才刚刚开始,即使已经突破了那道防线,她依然可以狠狠心说服自己转身离去,而今天,两个人已经纠缠得如此之深的今天,她还能轻易说分手吗? 记得有一次,和鲁西西在大学宿舍开卧谈会,讨论上情感帖屡见不鲜的“贱人”现象:一个女人,在明知道对方不爱自己,甚至多次出轨,甚至侮辱、打骂的情况下,还赖着不走,一面哭诉求安慰,一面执着地拿自己热脸去贴对方的冷屁股。林妙对此表示不屑,鲁西西却说:“他们有他们的爱情观和价值观,他们觉得为了爱,怎么样都值得,旁人又有什么资格鄙视呢?也许,他们才是真懂爱的人,在爱面前,把一切自我保护地屏障都拆除,为爱放低身段,低到尘埃里去。我们恰恰欠缺了这种精神,把自尊看得比天大,即使为了真爱,也不肯放弃自尊。试问,有条件的爱,又怎能叫真爱?所以别不屑,他们才是情痴,我们都只是些又自我又自私的俗人。” 乍然回忆起这段话,林妙觉得特别感触。也许真如鲁西西所说的,她过去不懂爱,尤其是对初恋男友而言,她只是个又自我又自私的俗人,他们枉自彼此耽误了几年的青春。别人地初恋情浓似火,她地初恋却寡淡如白开水。 那么现在,她真的懂得爱了吗? 即使她真懂得了爱,对目前这种进退两难地处境,又有多大的帮助? 抑制不住满腹心酸,她跑到走廊尽头给鲁西西打起了电话。还没说上几句,鲁西西就敏感地察觉到她的不对劲,遂关切地问:“妙,你怎么啦,出什么事了?” “没什么啊,我就是心里有点难过,想跟你说说。你还好吧,工作找到了没有?” 鲁西西说:“面试了好几家,有两家达成了初步意向,但我心里比较满意的那家居然要收培训费,我还在犹豫呢。不如这样吧,我们午一起吃个饭,我向你汇报一下面试情况,你也好跟我说说你的伤心事,有我这个御用垃圾桶在,你有什么烦恼尽管倒出来就好了。” 林妙当然也希望有个朋友在身边帮着分析分析,可是,“我们隔得这么远,我又要上班。 鲁西西道:“知道你上班啊,当然是我过去了,不过,午的饭钱,嘿嘿。” 林妙会意地表示:“饭钱当然是我付了,你要吃什么随便点。” “那我就不客气咯,即使为了混一顿好吃的我也要去啊。” “你家梁兄呢?你午不用给他做饭啊。” 鲁西西乐呵呵地说:“他这周已经正式上班了,午不回家的。” 林妙忙道贺:“恭喜你,终于熬出头了。” 鲁西西轻叹:“他是熬出头了,我还另说呢。我只是他的同居女友,又不是人家老婆,无论同艰难还是共富贵都没资格的。” 林妙说:“没资格你也同了呀,你在自己山穷水尽的情况下,还把自己最后一点积蓄连底儿一起端给他了。” 鲁西西越发感伤起来:“暂时,他应该还记得我的好吧,我们真正在一起的时间不长,还在新鲜头上不是?他现在对我还是不错的,以后谁知道呢?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挂掉电话,林妙笑着摇了摇头:那个说要给她当情绪垃圾桶的人,似乎比她更需要倾诉呢。 () 第九十二章 也许诚意和真心是最后的救赎 午,在附近一家小餐馆里,林妙和鲁西西相对而坐,彼此都有些唏嘘。 毕业之初,她们曾信誓旦旦地相约,要“守望相助”,要互相监督,务必守住贞操,谨守婚前不同居的协定。可惜,言犹在耳,两个人都违背了自己的诺言。现在一个正式跟男友同居,另一个也差不多是半同居状态了。鲁西西走后,锦绣园的房就等于成了林妙和夏以南的幽会之所。 为什么会这样呢?是她们的自我控制能力太差,还是她们的协议本就不合时宜,在巨大的现实影响力面前根本就不堪一击? 林妙叹息着问:“西西,我们是不是都堕落了?” 鲁西西点头道:“也许吧。但不堕落,老是高高在上地端着老处女的架,会有比较好的未来吗?” 林妙亦有同感:“虽然他并非坏男人,但如果我坚持不让他碰,估计我们之间也维持不了多久。”从他们正式交往开始,夏以南就没在她面前掩饰过自己强烈的欲望,她可以拒绝一次,两次……可是长此下去,若她坚持以结婚证换取那啥机会的话,男人也许会恼羞成怒,就此拂袖而去吧 当然她也不可能轻易说出结婚的话,结婚不是简单的事,之前要经过相当一段时间的交往,以便双方了解、磨合。至于时间的长短,虽然可以视情况而定,但在林妙看来,不宜过长。也不宜过短,一到三年最好。 要在三年时间里保持纯洁的同学关系,林妙曾有一次开玩笑问起,夏以南他的回答是:“那你不如干脆拿把刀杀了我吧。” 究其根本,他们还是相遇太晚。如果结识于纯真无瑕地少年时代,也许可以纯洁地交往很长一段时间。可是她认识夏以南的时候,他已经28岁,早就是经验丰富的成熟男人,要这样的一个男人守在一个女人身边几年不动她,他做得到才是奇迹,而且说出去,别人也不会感动艳羡。只会当笑话听,或者认为他有毛病 鲁西西的梁守一更是如此,马上就三十岁了。鲁西西无奈地说:“我说理说不过他,哄也哄不过去,只好就范,不然,现在只怕早就分了。说到底,还是不爱我吧。” 林妙忙出言开解:“你刚也说,他快三十了,又处在人生地最低谷。烦心吐血的事一大堆,爱情根本就是奢侈品,他要的,只是现实的温暖和快乐。你想跟他整精神恋爱。叫他天天追你,说甜言蜜语、买礼物哄你开心,然后啥好处也不让他得到,他会叫你有多远滚多远,吃饱了撑的呀。” “确实,爱情是吃饱了撑的时候才做的事”,鲁西西自嘲地一笑:“吃都吃不饱的人,什么爱呀情呀都是虚地。饿了不能当饭吃,冷了不能当衣穿。” 林妙不忍看她一脸凄凉,打趣道:“你这是在告诉我,你是因为送钱给他买饭吃才被接受的吗?” “难道不是?而且我怀疑……”鲁西西欲言又止。 “怀疑什么,说话说半截可不是你的个性。” 鲁西西想说的是,“我怀疑他当初看上的是你”。可这话叫她怎么说得出口?她的自尊心不允许。也怕捅破了那层窗户纸,她们两个人以后见面都尴尬。 好在她的电话及时响了起来。她如释重负地接起来,还没开口说话,脸上就露出了笑容。 林妙悄声问:“啥好事啊?看你笑得那么开心。” 鲁西西朝她比出一个“胜利”的手势:“我被录取了,恭喜我吧,恭喜我在米缸见底之前终于找到了工作,可见天无绝人之路啊。” 林妙也替自己的好友高兴,但又怕她受骗:“那家要你交多少培训费?” 鲁西西告诉她:“这家没说要交,要交的是另一家。这家要我明天早上去报到,如果没别地要求,我就去这家了;如果这家也要钱,那我可能反过头去那家。1——6——k那家给的待遇好一些,如果不提出什么培训费的话,我不会考虑这家的。” 林妙说:“待遇好也是空头地,要拿到手才算,如果一开始就要上千的培训费,那最好别去。现在招工陷阱太多了,一个个承诺的待遇好得不得了,就是要培训,要交钱。等你真去了,又是统一服装要交钱,办这证那证要交钱,最后,你一分钱没赚到,先贴进去一大笔,然后再说你表现不佳,没通过实习期,让你卷铺盖滚蛋。你想要退费,比登天还难!” 鲁西西不信邪:“真到这地步,可以去告的。” 林妙一摊手:“可以啊,有你男朋友那精神的话,尽管去告。问题是,真告起来,麻烦得要死,浪费的是你的时间、精力和金钱,有那功夫,你都能挣到更多的钱了。” 鲁西西叹道:“现在找工作难,很多人明知道可能是陷阱,还是抱着侥幸心理往下跳。” “所以我佩服你地梁守一,他死不放弃,最后终于让对方妥协,给他重新安排了岗位。” “嗯,社会上就缺了像他这样较真的人。那些当官的,做了不光彩的事,别看架搭得十足,口气也硬得可以,好像你告到央他都不怕。你真告了,他哪有不怕的道理?头上的乌纱帽丢了,他还混个屁呀。” 林妙看着她笑道:“其实你跟梁守一,在性格上也有相似之处,他不肯放弃争取自己地权益,你不肯放弃争取他,最后你们都成功了。我们公司也有一个这样地人,别人都认为不可能拉到的客户。她坚持跑了大半年,最好居然给她做成了。” 她自己在新锐集团得到地机会,也算是坚持的结果吧,虽然事情本身有点戏剧性的意味。她原本打算长期作战,慢慢攻克敌人堡垒的。却因为别的事意外获得了成功。 更正,不能算成功,只能说,在成功地路上迈出了一步,那已经算是奇迹了。 鲁西西到这时才想起来问她:“你今天在电话里有点不对劲哦,到底是因为什么啊?不过看你现在,好像又没事了,你的复原能力一向就不错的。” 林妙把今天早上发生的事跟她说了一遍。重点描述了一下夏妈妈现场发疯的情景。鲁西西听得眼睛都直了,难以置信地问:“这是真的吗?这分明是原配发现小三后寻死觅活的经典戏码,怎么现在连准婆婆都用上了?” “你也觉得吗?”林妙拨弄着碗里的饭粒:“我当时看到也有这种感觉,这么疯狂地举动,只有陷入情感三角失去理智的女人才做得出来。” 鲁西西满脸同情地看着自己的好友:“阿妙,难怪你刚才一再夸赞别人的坚持,你是在给自己打气吧?要我说,虽然坚守爱情是美德,夏以南的条件也相当不错,但他有这么一个搞不清自己身份的妈妈。什么优势都抵消了,真的!你现在只是跟他约会他妈妈就这么排斥了,你要是跟他结婚,和他妈妈生活在一起。我不敢想象你们的家庭是怎样的。” “你的意思是……” “长痛不如短痛,跟他分手吧,趁你还年轻,还有幸福地可能。要是再跟他拖几年,你就真成剩女了。别怪我没提醒你,女人过了25,一年比一年贬值。我要是现在芳龄17,不是27。我会这么委曲求全?快3岁的老女人,好容易抓到一个自己真心喜欢,各方面条件也还相当的男人,自然死都不敢放手了,生怕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 林妙低下头。慢慢地。她的泪落进自己地饭碗里。也许是早上那一幕太刺激了,她今天一天特别脆弱。尤其当最好的朋友都不看好他们的前景,都劝她放手的时候,她心里的堤防在此溃决。 鲁西西忙陪着笑呵哄:“阿妙,你别这样啊,我只是建议,主意还是要你自己拿。也许时间长了,他妈妈会习惯了你的存在,会慢慢接受她儿已经长大,不再属于她的事实。”林妙依然在无声哭泣,鲁西西急得把椅搬到她那边,搂住她的肩膀安抚。 等林妙哭够了,她抬起红红地眼睛说:“要现在分手,我实在舍不下,我想我是真的爱上他了。我打算给我和他一年的时间,这一年里,好好经营我们的感情,同时努力接近她妈妈,让她明白,我和她儿在一起,不是她失去了一个儿,而是又多了一个女儿。” “嗯嗯,你说得很对”,鲁西西连连点头:“我们也是女人,应该理解他妈妈的心情。她一个孤身女人,含辛茹苦养大的儿,一下就被别地女人霸占去,她成了亲戚,那女人成了她儿地亲人,叫她一下怎么转得弯来?我想不通的只是,夏以南地妈妈还是哪个局的副局长,官场上混的人,应该很要面,也很会装才对。怎么这次完全本色演出,跟没知识没修养的村妇有得一比呀。” 林妙苦笑道:“她要镇住儿,不本色演出怎么能达到震慑人心的效果呢?” 鲁西西叹息:“阿妙,你这婆婆可是个厉害角色,允允武,变幻无常,可以持重端庄,可以温柔慈祥,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发疯撒泼,你不见得是人家的对手。” “是啊,我自知不敌,所以索性投降,一开始就放下所有的武器,以她的亲人而不是对手出现。” “你要松懈敌人的防备,以取得她的信任?” “瞧你说的,什么敌人啊,本来就是一家人。从来,智巧不能胜的地方,也只有放下所有心机,以最单纯质朴的态度去应付,也许还有突破困境的希望。” 鲁西西点头道:“是这个理,婚姻家庭原也不是斗智斗勇的地方,你以最大的诚意和善意去对待,即使最后仍然不能改变什么,至少可以无怨无悔地离开。因为,就像英国的维多利亚女王临终之际所说的那句话,(上帝啊,我已经尽力了)。” () 第九十三章 逃跑很容易,面对才需要勇气 既然明了了自己的心意,林妙不再逃避,也不再如上次那样被动,而是主动打了个电话给夏以南。 夏以南的声音听起来有些疲惫,林妙担心地问:“你没事吧?你妈妈,现在人在哪里?” 她老人家可千万别又犯了心脏病,把夏以南累得人仰马翻,连带她也成了罪人。 还好夏以南说:“在家里,我好不容易把她劝回来了。她现在把自己关在房里不理我,我做好了饭她也不肯开门出来吃。” 林妙松了一口气,跟心脏病发作比起来,在自己关在房里生生闷气已经是小cae了。 当然,在口头上,她不能有丝毫懈怠,必须表现出对夏妈妈贵体的严重关切:“啊,那你妈妈不是两顿都没吃了?”一大早气呼呼地去儿的办公大楼下去堵人,应该也是没心情吃早点的。 “是啊,早上没吃,午又没吃,本来有心肌炎的人就不能着急,不能挨饿,不然会心慌,会心跳无力,最严重的,会导致心力衰竭。”孝顺儿越说越煞有介事,好像他妈妈现在已经倒在地上衰竭了一样。 林妙恨不得打自己一嘴巴,干嘛没话找话去刺激那对神经兮兮的母?母亲十几岁的时候能冲动到不知死活地跟男人私奔,快五十岁的时候还能因为跟儿赌气就发疯闯车阵,儿还能不遗传到一点神经病的因?她只好柔声抚慰:“不会的啦,你别自己吓自己。” 夏以南在电话那头着急地嚷嚷:“不行。我怕我妈妈真地昏倒了,不然她不会这么久不理我。1——6——k她从来不是记恨的人,不管我再怎么惹她生气,过一会儿她就忘了的,今天实在是太不对劲了。” 林妙暗暗叹气。果然神经病是能通过母体传染的,听听他那激动劲!她深吸了几口气问:“那你打算怎么办?” 夏以南咬牙道:“实在不行,只有打110了。” 有这么夸张吗?林妙又好气又好笑:“你想知道你妈妈的情况,自己把门撞开不就行了?干嘛打110,这种小事他们不管地。” 夏以南说:“她那门很结实,我一个人撞不开。再说,打110有个好处,万一我妈妈真的发病了。可以请他们帮忙送到医院去。” 林妙忽生一计:“这些都只是你自己瞎猜的,也许你妈妈根本没发病,就是生气不想见你而已。所以我建议你,第一遍不要真的拨号,假装对着110报案,声音放大点,要是你妈妈没病,在里面听见了会出来阻止的。” 夏以南却告诉她:“恐怕行不通,我家的门很厚,隔音效果很好。要是门薄的话。我早撞开了。” 林妙想了想说:“那这样,我找人往你家里打电话,假装110民警确定案发地点,好不好?你妈妈房里肯定有电话吧。如果她没事,家里电话响了,即使她不接,也会拿起来听,看是不是找她的。因为她也是有职衔地人,不能跟儿赌气就连电话都不接,连单位的事都不管了,对吧?” 夏以南沉默了一会儿才同意:“那你试试看吧。” 林妙当即找到了一个大学时候就好管闲事的男同学他乐呵呵地答应了。 大约十几分钟后,夏以南就给她回电话了,声音明显透着一股兴奋劲:“搞定了!还是我的妙妙聪明,那个假110一打,我妈马上从房里冲出来吼,你打110干嘛?还嫌我家不够惹眼啊。非得再给人增加一点谈资是不是?幸亏电话是我接的。叫人家别来,不然等警车真开到院里。把左邻右舍都引过来,这丑可就丢大了。母俩吵架,惊动110出警,多稀罕啊。” 林妙笑问:“那你是怎么说的呢?” “着实说,告诉她这个是我请朋友打的试探电话,要是她还是不回应,下一步我会真打 “嗯,把她哄出房就好了,现在你别讲电话了,快去陪她吧“我在厕所给你打的,她吼完我又回房去了,不过这回没有反锁。我在热汤,准备给她下碗排骨面,午做的菜都冷了,就排骨汤还是温的,现在也差不多烧开了,我出去了哦。” 林妙叹息:“可怜地娃,在厕所里躲着打电话,快出去吧,这两天好好哄着你妈妈,就别理我了。” 夏以南忙解释:“你别误会,她不是气我跟你在一起,我们的事她知道的。她只是气我骗她。” “好啦好啦,我知道了,你快出去吧,小心你妈妈出来听到了。” 这样一说,夏以南也不敢讲话了,在电话里“叭”地亲了她一口就挂掉了。 夏以南挂电话的声音把林妙地笑容也挂掉了,看来,做一个善解人意的乖巧女孩也是需要修炼的。首先要擅于隐藏自己的情绪;其次要习惯站在别人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做到“自己的事再大也是小事,别人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就比如刚才,在跟夏以南通话的全过程,她必须压抑住自己地委屈与不耐烦,努力为他出谋划策,让人家母俩重归于好,家庭和睦。 夏以南在电话里直夸她聪明,她真的聪明吗?聪明的女人,也许早抽身而去了吧。 只是,不搅这一塘浑水,再找个男人,他照样有原生家庭,也许家庭关系更复杂一些,到时候她还不是一样要面对?夏妈妈再难缠,好歹只有一个,不像她自己的爸妈,有数不清的老家亲戚,在小时候的记忆里,她父母地家也是某某乡某某村据省城地办事处和招待所。 还有一点让她欣慰的是,夏以南肯听她地。就像刚才那个小计策,他毫不犹豫地采纳了,事情办妥后还不忘给她打电话“汇报”一下近况。他对他妈妈是很紧张没错,但对她也是真心的。一个男人对自己的妈妈孝顺,怎么说都不能算缺点吧? 一边想一边走,满腹心事地回到办公室,还没坐稳,就挨了盛聪劈头盖脸的一顿训斥:“你到底是来上班的,还是来混点的?一整天就见你站在走廊里讲电话,既然这样,你何必来呢?还有,别告诉我你是在联系业务,联系业务可以打办公室座机,你还没有有钱到可以不在乎电话费的地步。” 林妙没吭声,因为她今天确实一天都心不在焉,总是远远地躲在走廊尽头抱着手机讲,一块电池都快用完了,这叫她还怎么辩呢? 其实她也知道,盛聪之所以冲她发火,无非是心知肚明她在跟谁讲电话。今天早上她跟夏以南一起出现,然后夏妈妈发疯,原因是什么盛聪猜也猜个八不离十了,心里早燃起了一把妒火,不借机发泄一下会烧死的。 林妙的低眉顺眼越发助长了盛聪的气焰:“别以为夏经理不在这里就没人管了,还有我在!我可不管你们私底下是什么关系,上班有上班的规矩,任谁都一样。” 林妙不紧不慢地说:“盛副经理教训得是,我现在要出去了,你慢忙。” “上哪儿去?” “请客户吃饭,盛副经理要跟着吗?” “你有客户?”盛聪一脸轻蔑。 “好像有哦,要是这笔生意谈得成的话,我今年一年都有饭吃了。” 其实对新锐这个广告案她一点把握都没有,就是不想看盛聪那嚣张样。 她很乐意跟公司唯一的女同事和睦相处,可是人家非要剑拔弩张,她有什么办法? 走出办公室的时候林妙其实很后悔,不该被人家一激就夸下海口。为什么男人都喜欢吹牛呢?吹牛的感觉一点儿也不好,因为,每吹一个都等于给自己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到时候人家可以毫不费力地挖出来嘲笑你:“你说的那啥啥呢?怎么还没兑现啊。” 即使为了不被盛聪嘲笑,也要好好做这个案。当然,最大的动力来自知秋,她现在等于是知秋的监护人了。给知秋筹学费从来不是她的负担,她更愿意说,那是她的力量之源。 () 第九十四章 因为爱,所以妥协 晚上,在温暖的灯光下,林妙给知秋辅导功课。也只有在这个时候,她的心最宁静。 知秋真是个聪明的孩,学得很快,初打的底又扎实,所以补习的速度也快。不过这样一来,林妙的肩上又多了一层责任。 等到给知秋补习完以前拉下的所有课程,林妙笑着说:“看来得给你准备大学的学费了,你将来肯定是要上大学的。” 知秋却摇着头推辞:“不用的,我会努力争取奖学金。实在不行,还可以贷款呢,工作后再还就行了。” 林妙提醒他:“奖学金也要读完一年才有啊,一进去就发奖学金的好像不多。” 知秋说:“那就申请贷学金好了。” 林妙揉了揉他的头发:“这些都要等你入学之后再申请,你自己必须先准备一笔钱,我还没见谁一分钱不带就去报名,百分之百*贷款的呢。就是贷学金也有数量限制,而且需要一些件和手续,比如,需要你的户口所在地出证明,证明你的家庭确实困难。这个我没办过,具体程序不是很清楚,但肯定不是一张嘴就能给你钱的,要真那么好贷,个个都去贷了,无息或低息,给家里做生意也好啊。” 知秋小声说:“那就麻烦姐姐给我准备第一年的学费,以后就不用了。高花的这些钱,我还准备大学毕业之前还给姐姐呢。” 林妙“啊”了一声:“这么有能耐呀,大学就能还?那你说说看,你怎么还?” 知秋一副自信满满地样:“首先。16k.手机站争取奖学金,听说最高等级的奖学金足够交学费了;其次,贷款,打工,每月除留出生活费外。剩下的都存着还给姐姐。” 林妙怜惜地抚着他地背说:“不需要那么辛苦的,你只要好好读书就行了。争取奖学金,这个我;适当地打打工,培养一下社交能力和工作能力,这个我也。但有个前提,不能影响学习。比如,你可以利用节假日去打工,寒暑假给小孩当家教补补课。这些都可以。平时就不要了,大学时代的任务是读书,不是挣钱,知道吗?至于姐姐的钱,等你以后工作了再说吧。” 她替他缴费的时候,何曾想过要他还?要真指望一个这么小地孩若干年后还钱,不如不给他出了。不过知秋主动提出要还,她也不会拒绝。一来,毕竟是她辛辛苦苦挣来的钱;二来,有还钱的压力在。也许可以促使一个人努力学习,将来努力工作。赚钱的能力,有时候也是逼出来的。 打发知秋回房后,壁上的挂钟已经指向晚上11点了。林妙想着:再一、两个小时就去睡。 打开电脑上新锐公司的广告档,林妙的眉头立刻打了一个结。 这个案她折腾好几天了,总是写了删,删了写,到现在才几行。她查了一下字数,才283个字!那股深沉地无力感又再次攫住了她,跟知秋在一起时的好心情彻底没了。 好不容易争取到了一个机会,结果却发现。自己根本不会写什么广告案,没有比这更让人沮丧的了。 要说起来,论也难写,但论至少还有资料可以参考。广告案,尤其是画龙点睛的广告词,却是灵感一闪的产物。她最近焦头乱额的。哪有灵感?疲劳感、沮丧感倒多的是。 这时。手机铃声响起,林妙索性盖上电脑。躺在床上按下接听键。 夏以南轻笑的声音传了出来:“我试着打打看,你果然还没睡。” “我刚帮知秋补习完,本来想弄弄那个案的,谁知一边开档一边打哈欠。最近不知道怎么回事,老是觉得欠瞌睡。” 夏以南略带责备地说:“你也不看看现在几点了!你早上起那么早,午又不能午睡。要是习惯了这种生活节奏也还好,可是你以前纯粹是学生,肯定没这么紧张过,我记得以前读大学的时候,每天起码睡十个小时。” 林妙笑了起来:“我那时候也经常睡到下午4、5点地,要是第二天没课的话,晚上就熬到2、3点。其实我喜欢现在这样,早睡早起身体好。” 夏以南叹道:“问题是,你光早起,没早睡啊。你明天要赶学校的第一节课,6点就要起床,我还以为你今天会住在锦绣园的。” “我没有。”提起这个,林妙脸上地笑容消失了,声音也变得有点冷:“你在家陪你妈妈,我一个人住那儿干嘛?我也有家,我家里也有妈妈,我妈也不准我住外面呢。” 以前鲁西西在,那儿还像个家,现在空荡荡的,如果不是夏以南要求,她根本不想过去。在自己家里,爸妈都在,吃喝现成,还有一个需要补习的知秋,一家人其乐融融。她情愿早起也要住在自己家里,人,都本能趋向温暖的吧。 站在这个角度上,林妙也能理解夏妈妈。一个女人守着一套空房过夜,真的有点凄凉。如果她一直如此,可能也就习惯了,有些老处女一辈一个人不也过来了?可是夏以南的妈妈不是孤老,她一直跟儿生活在一起,习惯了家里有他的气息,他的声音,即使各自在自己地卧室里活动、睡觉,知道家里有一个亲人在陪伴着自己,那种感觉是不一样的。 于是她叹了一口气问:“你妈妈后来吃饭了没有?” 夏以南高兴地说:“吃了。我给她下了一大碗面条,放了鸡丝,两个荷包蛋,还有她喜欢的香菜。开始端进去的时候她还不肯吃,我就说,她不吃,我也不吃,我不忍心看着妈妈挨饿,她绝食多久我都陪着。我妈就哭了起来,数落了我几句,我向她保证以后再不撒谎骗她,这才吃了。” 林妙半晌没吭声,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这对母的互动,怎么总是那么雷人呢?不了解内情的人听了,还会以为这儿犯了什么大逆不道地罪,把老妈气到要绝食抗议。 夏以南就算假装出差骗了她,也是被她逼地。她逼得儿偶尔跟女友幽会一次还要费这么大周折找朋友帮着圆谎,她就不反省一下自己吗?这种搞法根本只有已婚男才会玩,哪有未婚男人跟正牌女友在一起还这么偷偷摸摸的。 所以理解归理解,她还是一肚说不出地委屈,总觉得憋得慌。 只是,这能埋怨夏以南吗?他的出身是他改变不了的事实,他的家庭就是这么特殊,他的妈妈就是有这么强的独占欲。 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也是个可怜的、无奈的男人。这个男人的后天努力有目共睹,至于这些先天不足,与他本人如何没有多大的关系,这些都是他与生俱来的,既定的,带有原罪的性质。 林妙也不认为自己有资格抱怨,恋爱本就是你情我愿,又没谁强迫谁。不满意,可以走人,订婚了可以毁约,结婚了可以退货。要么努力适应,要么各奔前程,哪一种选择都是处于自愿,又怪得了谁呢? 挂掉电话,林妙告诫自己,一定一定不要往怨妇那条路上走:一面抱怨,一面又死活离不开人家,那样最没劲。 如果真的觉得这个男人值得,觉得离开他之后的痛苦,远远超过和他在一起所要忍受的烦恼和折磨,那就留在他身边,然后努力化不利因素为有利条件。比如,未来的婚姻,如果婆母一定要同居,那就不妨这样想,家里还多了一个可以承担家庭开支的人呢,生了孩后,也有人可以帮忙搭把手。 人生的一切选择都不过是权衡利弊后得出的综合结论。她舍不得夏以南,就只能接受他妈妈了。 () 第九十五章 午间操也不许做吗? 日在平缓一天天流过,夏妈妈闹过那一次后,林妙和夏以南再也没有在锦绣园的“家里”过夜了。他们把幽会的时间改在白天,反正公司是夏以南开的,他爱怎么翘班就怎么翘班。 虽说行动自由,幽会地点也现成,他们却很少相携而行。早前几个月师傅带徒弟的局面,在林妙开始单独跑新锐集团那条线的时候就结束了。现在除了上课还同进同出之外,其余时间基本上都在分头行动。 后来林妙曾追问夏以南:“你特意让我去跑新锐集团,是不是因为你知道欧阳是个……”她不忍心说欧阳是个gay为这个人对她太好了。 夏以南笑而不答,等于默认了。 他当然有他的私心,像欧阳那么美貌的男人,如果不是因为事先打听到他跟老总之间的劲爆关系,他怎么会放心让自己的女友去跟他接近? 慢慢调整适应下来,他们把锦绣园的家当成了午休的地方。只要赶得回来,哪怕饭是在别处吃的,也会尽量回到锦绣园,也许什么都不做,只是握着手睡上一觉。 恋人是需要不断通过对方的体温来维系感情的,如果晚上不能在一起,白天也不能,这段关系只怕会就此冷淡下去,最后不了了之。 又一个午,林妙先回家,因为觉得有点累,上楼的时候买了个盒饭。吃过后把房稍微收拾了一下,就倒在床上睡着了。 迷迷糊糊。她被拥进一个温暖的怀抱,然后嘴上传来湿热地气息,身上的衣服被一件件脱下。在熟悉的律动,她突然想到了一个名词:周末夫妻 她睁开眼,半是呻吟半是调侃地提议:“我们将来如果结婚的话。就做午间夫妻吧,反正现在也差不多了。” 如果她不进入他的家庭,不跟他妈妈直接对垒,让他妈妈晚上独占他,她只白天——更具体地说,午——享受他地温柔,她们应该可以和平共处,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政吧。 夏以南却只是惊喘了一声,刚才那一瞬,她的眼睛因激情而灿亮,水光潋滟,氤氲带着冶荡。她平时总是闭着眼睛任他为所欲为,让他错过了这么美的景致。 “再睁开给我看一看。”他在她耳边亲吻着呢喃。 “什么?” 他不言语,只是用力地一击。果然,她的眼睛再次被点亮,像天空突然炫亮的焰火。 夏以南激动得难以自持,赶紧退出去让自己镇定。不然会很快缴械,创下时间最短记录。 “你怎么啦,累了吧?”她心疼地问。“不累,我只是不想那么快结束而已。你刚说。我们以后做午间夫妻?” 此时他已经再次律动起来,只是刻意放慢了速度,由激烈的冲刺改为舒缓的铺垫。 这样的慢性折磨比急风暴雨更让林妙难以承受,她再也说不出任何话,全身地每一根神经都只感受着一个地方,这个时候无论问她什么,她都只能回答一个字:“嗯……” 直到风止雨息,潮平浪静。(手机阅读)她才重拾起方才的话题:“做午间夫妻也不错啊,这样我们就不用分开,也不用去面对生活那些琐碎的折磨。” “琐碎的折磨?有那么严重吗?”夏以南脸上有一丝愕然之色,都用上折磨二字了,怎么他自己觉得他们相处得还挺和谐,挺幸福的呢?即使是妈妈偶尔闹点小别扭。也只是对他闹。要折磨也是折磨他吧,林妙跟他妈根本都没打过什么交道啊。 林妙没有回答。她已经沉沉睡去。在他来之前她本来就在睡觉,是他趁人家睡意正酣的时候“霸王硬上弓”的,她困成那样,还乖乖地配合。他怜惜地轻吻了一下她红扑扑的脸蛋,然后起身拧来毛巾,先拭去她额头的薄汗,再小心地给她擦去激情的痕迹。 等一切收拾妥当,他再次把她搂进怀里,心满意足地进入了梦乡。 什么类型地夫妻都好,只要不分开,他们总能找到适合自己的相处模式。 可是,事情远没他想象的那么简单,他睡了没三分钟,催命铃声就响起来了。 林妙给吵醒了,艰难地睁开爱困的眼睛说:“你地电话。” 夏以南低咒一声,不情不愿地从枕头下面摸出手机,但只看了一眼号码脸色就变了,手臂也立刻从林妙的脖下抽出来,然后对着手机地紧张地问:“妈,出什么事了?” 因为*得近,电话那头的声音听得清清楚楚:“小南,你快回来,妈妈心口痛。” 夏以南猛地从床上弹起,声音也提高了八度:“妈你快躺到床上去,平躺着,不要着急,千万不好着急,我马上就回来了。” 林妙赶紧把他的衣服拿过来,他穿上衣的时候,她就帮他套上裤,边套边问:“你妈妈既然是心脏病,又经常发,家里就没有常备药吗?” “我妈不是心脏病,只是心肌炎,而且是轻微的。严重的心肌炎病人要装心脏起搏器,我妈不需要,也不需要常备药。只要不发病,她的身体跟平常人没两样。” 林妙不解地看着他,她刚说什么了?怎么他地表情和语气好像她恶意诅咒了他妈妈一样。她委屈地申辩:“我只是担心你妈妈,才问你家里有没有常备药。就像上次我们在电梯里遇到的那个心脏病人,要是他不随身带着药,那次就很危险。” 夏以南带点薄怒嚷道:“说了我妈妈不是心脏病,她只是心肌炎,而且还是轻微的,没有什么危险的,跟电梯里的那个人完全是两回事。” 嚷完,也许意识到自己的嗓音大了一点,语气也重了一点吧,他伸手想摸摸林妙表示安抚,林妙却后退一步躲开了。 “宝贝,我妈妈病了,我心里着急,我……”他试着解释。 “我明白地,你快走吧。要不要我跟你一起回去?” “不用了,你再睡一会儿。”夏以南俯下身轻啄了一下她地嘴唇,然后急急地走了。 林妙无力地躺下去,脸挨着他刚刚睡过的枕头。那上面还有他地余温,整个房间里甚至还弥漫着激情的气息,可是,他的人已经毫不留情地走掉了,只因为他妈妈说“心口痛”。林妙不禁设想,如果这会儿她也给他打个电话,也说自己哪儿痛,不知道能不能把他召回来? 她自嘲地笑出了声,想也知道这是个多么愚蠢的主意,而且最后铁定自会自取其辱。 要忍,要忍,她握紧拳头告诉自己:一定要忍,人生不如意者十之八,别的恋人和夫妻,都是那么完美的组合吗?谁都有自己的烦恼,所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夏妈妈只是生怕失去唯一的儿,夏以南只是懂得感恩,知道孝顺,虽然他们的表达方式让她有种“我是外人,人家才是母”的凄凉与惶惑。可她本来就是外人啊,夏家母相依为命了几十年,她跟夏以南才认识了几个月,怎么能妄想这么快就在他心目取得跟他母亲一样的地位呢? 平心而论,排除掉他母亲的干扰,夏以南对她还是挺好的。有真心,也有激情,他们连那方面都很和谐。不管从精神还是物质,从心灵还是肉体,她都没理由因为这段小小的不愉快就彻底否定他们的关系。 否定很容易,只是离开他,再找个男人,人家就没妈妈吗?现在都是独,哪个妈妈不对抢走自己宝贝儿的那个女人带着一点排拒和敌意?女人的天敌,从来就是女人。 用了约半个小时做好自己的心理建设后,林妙拿起电话想打给夏以南问问情况,想了想,改为发短信问:“你妈妈没事吧?” 随后,她拨响了鲁西西的手机。无论做多少心理建设,她还是需要倾诉,需要排解。闺蜜的存在意义也许正在于此吧。 () 第九十六章 对不起,我爱你 林妙打电话给鲁西西,本来是想跟好友吐吐苦水的。结果,她还没说什么,鲁西西的话倒让她吓了一跳,对着电话大声问:“你说你要去干嘛?” “去药店买验孕棒。” “天那!” “别喊天了,真可怜我,就过来看看我吧,我进去买了哦。” 林妙急忙从床上爬起来,下楼搭车赶往鲁西西的住处。 鲁西西早就在站牌底下等着了,林妙拉着她的手说:“你不舒服就先回家嘛,你住的地方我又不是没来过,找得到的。” 鲁西西斜了她一眼:“得了,出了名的路痴,我们又住在那种半山腰的旮旯角里,你找得到才怪。到时候你半途迷路,我还要出来寻你,不如先在这里接着稳便一点。” 林妙惭愧地低下头,然后小心翼翼地扶着鲁西西问:“你不要紧吧?是不是觉得很累,或者老是反胃想吐?” 鲁西西反而笑了起来:“瞧你那样,真当我是孕妇了。” “你在电话里不是说你有了吗?本来就是孕妇啊。” “我只是怀疑,因为大姨妈没有如期造访。再说,就算我真的招了,也才怀上不是?还远没到走路要人搀扶的地步。” 听着鲁西西话里的戏谑意味,再仔细打量她的表情,林妙有点纳闷地问:“我看你好像不怎么着急,这事,你到底是怎么打算的啊。万一验孕的结果是真地怀孕了呢?” 鲁西西到这时才收起强撑的洒脱,轻叹了一口气说:“多半是真的。我们俩因为长期同居的缘故,例假时间基本一致,迟早也不过一两天,你现在应该已经来完了吧。” 林妙点了点头:“嗯。我三天前就完了的。”就因为来大姨妈,她和夏以南保持了将近一周地纯洁关系,今天午夏以南才会那么迫不及待,等不到她醒来就开始行动了。 鲁西西耸肩一笑道:“瞧,你都完了三天了,我还没来,我的大姨妈一向很准时的。 林妙再次追问她:“要是真怀上了,你打算怎么办呢?梁守一知道吗?” 鲁西西迟疑地说:“还不知道。他出差好几天了。即使他在家,没证实的时候,我也不会告诉他的,何必让他虚惊一场呢,再说,我也怕……” “怕什么?” “怕这件事出现后,我必须面对残酷的真相。虽然迟早都要面对,但人总有侥幸心理,能拖延尽量拖延,直到最后无可逃避时才不得不面对。” 林妙大概听懂了她的意思:“你担心。他不肯负责?” 鲁西西的神情有些凄惶,声音里也尽是落寞:“我们俩交往地始末你最清楚了,我们会在一起,根本就是我主动的。事到如今我也不怕你笑话。就是我们发生关系,也可以说是我主动的。” “啊?”林妙又吃惊又好笑地望着自己的好友:“你一个女人,怎么主动啊,霸王硬上弓?” 鲁西西告诉她:“那天我来看他的时候,他不是弹尽粮绝,一个人躺在屋里好像在等死一样吗?我给他买菜做饭,吃完了又给他收拾房间,给他洗了一大盆脏衣服臭袜。到晚上准备走的时候。看他失魂落魄地*坐在床头,忍不住放下包包,跑到床上去抱住他。我的本意,是希望藉此给他一些安慰,结果,却让他就势扑倒了。” 林妙马上提出异议:“是他扑倒你。又不是你扑倒他。怎么能算你主动呢?” 鲁西西自嘲地笑了起来:“傻妞,女人这样就够主动了好不好?不仅进了人家的房。还爬上了人家的床,难道还要扒掉人家的衣服才算啊。” 林妙忙劝她:“就算是这样,他也比你更主动不是吗?退一万步讲,这件事全是你主导地,他只是被动接受,可你怀的孩,总是他的亲骨肉,这点没错吧?他既然是孩的父亲,就对你们有责任……16k,电脑站 “嗯” “勇敢一点,把你爬上他地床的那种干劲拿出来。” 鲁西西哭笑不得:“你这到底是鼓励我还是损我啊。” “当然是鼓励了,快去验吧,我等着你的好消息。” 鲁西西站在卫生间门口问:“什么消息是好消息?” 林妙朝她比出一个v型手势:“什么消息都是好消息。” 没怀上,证明只是虚惊一场,在目前这种状况下,自然是好消息;怀上了,有了孩,怎么不是好消息? 鲁西西思索片刻,然后朝她用力点了点头。 终于等到她从卫生间出来,林妙迎上去询问,鲁西西眼神复杂地说:“恭喜我吧,这回我真地大奖了。” 既然如此,那么接下来要讨论的就是:“你打算怎么办?” 鲁西西答:“又不是我一个人的孩,不是我一个人能决定的。” “你自己想不想要呢?” “当然想要。我下个月就满28岁了,听说,超过了28岁,就是高龄产妇。” “论年龄自然该要了”,林妙替她犯愁的是:“你目前的工作是才找到地,三个月实习期都还没过,不大可能报销医药费。别说养了,你连生都生不起,梁守一也才工作了没多久。” “是啊,我们自己都养不活了,这个孩来得真不是时候。” 听她这口气,是要打掉了?可是鲁西西却疼惜地摸着自己肚说:“不管他来得是不是时候,都是我的孩。我一定要生下他。” “要是梁守一不肯要呢?”林妙说完这句,觉得可能有点伤人,怕鲁西西听了不开心,忙补充说明:“我的意思是,梁守一也觉得你们现在实在养不起孩。想等条件好了再要。” 鲁西西拍了拍她地手说:“不用解释啦,我还没那么脆弱。不管他以何种理由不要,我是一定要的,决不会去打胎。” 林妙瞪了她一眼:“那刚刚是谁说,这不是她一个人能决定的?” 鲁西西好像已经在最短地时间里打定了主意:“理论上是这样,我会参考他地意见,在他不同意地时候积极说服他。但如果到最后他还是不同意,我照样会生下来。你别忘了。他是党员,国家公务员,还是个很有仕途野心,非常在乎政治前途地人,搞大了同居女友的肚又不负责任,始乱终弃,这样的罪名,他承担不起。” 林妙惊讶地看着眼前的人,那副老谋深算的样,还有那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狠气。真地是她认识了好几年的,凡事得过且过,有得吃的就宅着,没吃的了才去找工作的鲁西西吗? 鲁西西也察觉到了林妙友异样的目光。朝她露齿一笑道:“是不是觉得我有点可怕?” “嗯,不过,作为你的好友,我希望你厉害一点,女人太软弱,只有受欺负的份。” 鲁西西*在她的肩头说:“谢谢你理解我,你知道是什么让我变强变狠的吗?” “你对梁守一地爱?” “是的。也许站在男人的角度,这种感情不配叫爱情。因为他们理解的女人地爱情,是隐忍,是牺牲,是奉献。但我不是,我爱一个人,就要得到。就要永远跟他在一起。要白天跟他一起吃饭,晚上跟他一起睡觉。不然,我活得没有滋味,没有意义。其实,我对这世上的其他东西都看得很淡,比如金钱,物质,世人的夸奖与肯定,这些我都不是很在乎,我唯一在乎的只有爱情,或者更具体一点,我唯一在乎的,是这个男人。既然我有幸得到了他,不管他是否真的爱我,我都要一辈跟他在一起。” 林妙几乎听呆了,鲁西西在她眼里一直是个很随意的人,甚至有点与世无争的落拓,原来,一旦遇到了她真心喜欢地男人,她也可以感情强烈到近乎偏执。 只是,“难道你准备生个孩绑住他?”这个办法也太老土了吧,现在的男人也未见得肯为这个就范,多的是孩都能打酱油了,两个人还只是同居关系的男女。 “你忘了我刚跟你说的,他是国家公务员,而且还是个很有政治野心的人?”鲁西西又露出了那种老谋深算地笑容。看来,她不是没手段,也不是没狠劲,而只是,就像她自己说地,很多世俗之人认为重要的东西,她不是那么在乎罢了。 “西西”,林妙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她想告诉鲁西西,就算拿孩要挟梁守一跟你结婚了,可是他心里不乐意,你跟在他身边会幸福吗?即使为了政治前途不敢轻易离婚,可是男人多地是变通办法,比如,出轨,找情人,包二奶…… 鲁西西搂住她的肩膀说:“妙,你就别劝我了,自从开始怀疑自己怀孕起,我就把这些问题想过了千百遍,我得出的结论是,跟失去他的痛苦相比,其他的痛苦都不算什么了。” “两害相权取其轻。”林妙意味深长地一笑。她和鲁西西果然是一对同病相怜的姐妹,连在感情上的取舍都有着相同的价值标准。 一切的一切都可以先搁置,能无视的无视,必须忍受的忍受。 总之一句话:我爱你,就不接受分离。 后记 我一直认为,爱不能强求,但婚姻可以智取。爱到一定的程度,得不到心,起码也要得到人。 其实,心是什么?人才是活生生的,可以触摸到的存在。 茫茫人海,若有幸遇到了一个让你特别动心的人,那就别放过,使尽手段,哪怕一棒打昏了拖回家去,也比失去好。 (16k) 第九十七章 女人之间的暗战 鲁西西的事刺激到了林妙,或者说,给了她很大的鼓舞。那个毫无人生规划,一向得过且过的鲁西西,居然在追求爱情的时候爆发出了如此巨大的能量,这让林妙在惊讶之余,也十分感佩。 而从跟她的交谈,林妙也听出了一些弦外之音,似乎,梁守一并不是很爱她,不然她不会出此下策,拿孩当赌注。这一招,不到万不得已,一般的女人是不会用的。 林妙没追问她孩是意外怀上的还是有预谋的,那种太隐私、涉及到个人尊严的问题,只宜烂在肚里,即使是关系最好的朋友也不适合打探。 不管怎样,看鲁西西的样,这个孩她是要定了,就算梁守一最后不跟她结婚也一样。有个孩在,即使不结婚,梁守一这辈也跟她脱不了干系: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孩! 梁守一可以不要鲁西西,但自己的亲骨肉也不认?他是从农村出来的人,农村人血亲观念重,很难做到对自己的亲骨肉漠不关心。 林妙自我反省,跟鲁西西比起来,她那点小委屈又算得了什么呢?夏以南并非不爱她,包括夏妈妈都没有公开反对过他们交往,她不过有点依恋自己的儿,生怕他有了媳妇就忘了娘而已。 如果因为这点不如意她就放弃夏以南,她以后拿什么面目去见鲁西西?那会羞愧死了。 从鲁西西那里出来,林妙在路上打了个电话给夏以南,先问了一下他妈妈的情况。然后试探着问:“你说,我要是这会儿买点补品上你家去看望你妈妈,她会不会欢迎?” 夏以南喜出望外:“真的呀,你太好了宝贝!欢迎欢迎,当然欢迎!你现在人在哪里?我这就去接你。”电话那头地语调异常兴奋。对着电话啾啾了好几声,算是“亲”她。 林妙很谨慎地说:“你别出来,就在家陪你妈妈吧,我自己过去就行了还有我觉得,这事你最好先跟你妈妈报备一下,看看她的反应。要是她说身体不舒服,不想被打扰,我就暂时不去。等她养好了病再说。” 虽然前几次打交道夏妈妈都表现得热情大方,但那是在公共场合,私底下,在儿面前的她却任性得叫人瞠目,林妙没把握她一定会欢迎自己。 自动送上门去看人家脸色,就真的没必要了。她本来就是穷人,现在恨不得把饭钱都省下来给知秋攒学费。去看一趟夏妈妈,东西买差了还不行,少说也得好几百。如果不是爸妈替她垫付了知秋的学费,她根本送不起这个礼。 夏以南听了她地话。真的跑过去问,然后兴高采烈地给她回电:“我就说不用问了嘛,未来的儿媳妇来看婆婆,她高兴都来不及了。怎么会不欢迎?本来身体不舒服的,听说你要来,都舒服了。” 林妙得了这话,忙就近找个大卖场,精心挑选了几样礼物。还好银行卡带在身上的,不然她口袋里那点现金根本不够付。 为了不让人家等太久,她狠狠心叫了一辆出租车,不然她恐怕连夏以南家住的小区大门都找不到。但进大门后。她还是糊涂了,忘了夏家到底是哪一栋,只好打电话叫夏以南出来接。 夏以南很快就出现了,但神色有点讪讪的,说话也吞吞吐吐,林妙狐疑地看着他问:“怎么啦?你妈妈还是不舒服对不对?要是这样的话。我现在打道回府还来得及。等你妈妈方便见客地时候再来。” 话说得轻松,心里却打起了小鼓。如果这次到了楼下都被夏妈妈毫不客气地拒之门外。以后她和夏以南的路只怕会更难走。 夏以南接过她手里的东西说:“不是啦,我妈妈刚还叫我打电话问你什么时候到呢。十k学” “那你为何一副为难的样?” 夏以南空出一只手来揽住她:“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妈肯定欢迎的,只是不知道盛聪怎么突然跑来了,现在正在我家厨房里给我妈熬稀饭。” 林妙先是错愕,既而好笑地问:“她不会是来随便串门的吧,肯定也是探病对不对?” “嗯。” “消息真灵通呢,你通知她来的?” 夏以南连忙摇头:“我没有。” “那只能是你妈妈告诉她的了。” “也是巧合啦,我妈说,是她往我家打电话,说有一份急件等着我处理,我妈就让她送过来。结果她上门的时候不仅带着那份件,还带了一包小米,说给我妈熬小米粥。你说,人家一番好意,我妈也正想吃点小米粥,我还能不让她熬?” “瞧你说地,当然要让了。这么贤惠体贴的下属哪里找呀,怎么能打击人家的积极性呢?” “妙妙……”,夏以南听出了她话里的讽刺之意,他也觉得有些尴尬。女朋友第一次正式上门拜访,家里却已捷足先登了另一个女孩,还女主人般地在厨房里忙活上了,这算怎么回事。 看着自己花了五、百元买来地礼物,林妙只觉得可笑,哪怕你花五千又如何,人家要吃的是小米粥,不是这些包装漂亮的所谓补品。 可是探未来婆母的病,不买这些又能买什么呢?买衣服和化妆品?那些东西适不适合探病姑且不论,区区五百也根本买不到像样的东西。好的她买不起,差的,送了又怕人笑话。夏妈妈可是时尚讲究的人,夏家地经济条件又比林家好许多,林妙根本送不起她要的东西。 被鲁西西刺激起来的一点勇气突然消失了,林妙站在电梯入口犹豫着说:“要不,我还是不上去了吧。既然盛聪来了,你妈妈有人照顾,就够了。我去了,怕反而吵到你妈妈,我又帮不上什么忙,买的东西你妈妈也未必喜欢。” 夏以南不由分说地把她拥进电梯里,低下头给了她一个安慰的吻:“谁说的,我地妙妙买地东西,就是世上最好的东西。你在经济那么紧张地情况下,还买这么多东西来看我妈妈,光是你这份心意,就已经无价了。” 听他这样说,林妙的泪涌了出来,有委屈,也有欣慰,至少,他是理解她的难处的,这样就够了。她来,不就是为了他么?难道是为了他妈妈?若不是因为跟他相遇相爱,他妈妈根本只是路人甲,跟她有何关系,她何必为他妈妈的态度难过。她来这一趟,更拉近了他们之间的距离,增进了他们之间的感情,她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至于他妈妈,这次是不是故意把盛聪叫来让她难堪,又或者,是盛聪自己借机讨好皇太后,和她公开叫板争夺夏以南,其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肯定她,在乎她。闲杂人等怎么折腾,随她们去吧。 “真是小孩,这么爱哭。”夏以南爱怜地伸出手给她拭泪,林妙朝他露出灿烂的笑容,用眼神告诉他:放心,不管等会是什么状况,我都会好好表现的。 夏妈妈的态度却好得叫林妙吃惊,她一下从床上坐起来,嘴里嗔怪着:“来了就好了,又乱花钱买这些东西做啥?本来就是学生,每月那点收入,你这样,叫阿姨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 林妙低下头:“阿姨,我才惭愧呢,又买不起什么好东西,我都不好意思拿出手了。” 夏妈妈直接把她拉到床沿坐下,拍着她的手说:“东西不在多少,难得的是你这份心意。”抬头见夏以南还在站在床边,催着他说:“小南,你到厨房给盛聪打打下手啊,人家可是客人。今天妈妈不能下厨,只好麻烦她,但你这个做主人的,也不能袖手旁观等着吃现成的吧。” 夏以南只好答应着去了。 接下来的时间,林妙如坐针毡地接受准婆婆的“审问”,还要听着从厨房传来的各种声音。 盛聪这顿饭做得特别夸张,林妙有时候甚至有一种错觉,他们不是在做饭,而是在调情,甚至,是在做别的啥事,因为,不时可以听见盛聪的笑声和尖叫声:“快快快,bo,快把那个给我递过来。”“哎呀这个不是那样弄的啦,原来bo是商业天才,却是厨房白痴。”接下来是夏以南的辩解:“这话说出去要笑掉人大牙的,商业天才只有一间才两个办公室的小公司?” 也许夏以南只是无意,只是出于对客人的尊重和配合,但林妙有理由相信,夏妈妈和盛聪绝对是有意的!她们联手制造出这副场景是为了什么?让她知难而退? 可是夏以南一再否认,说他妈妈根本无意接纳盛聪做她家的儿媳妇。有一次,在林妙疑惑的追问下,夏以南甚至把在医院时他妈妈对盛聪的态度描述给林妙听,当时,她旗帜鲜明地表达了自己的立场:她接受盛聪的照顾,但不承认她是什么“准儿媳”。 在忍耐和郁闷分析夏妈妈的心态,林妙得出的结论是,她或许对盛聪不是很满意,但对自己更不满意,所以她扶植盛聪来对付自己。但若只剩下盛聪,盛聪亦成了要铲除的对象。 只能说,能让夏妈妈满意的儿媳妇还没出现。 又或者,那样的人永远不会出现? 第九十八章 夏同学的感叹:太和谐了 让林妙郁闷的是,在外面对她呵护备至的夏以南,回到家就像换了一个人似的,乖顺地听他妈妈差遣,饭前饭后都陪着盛聪在厨房里忙碌,把她丢在一边,要么接受他妈妈审问,要么坐冷板凳。 她甚至有一种错觉,那三个人才是一家,她则是不速之客,闯进了人家的温馨小家庭。 厨房收拾好后,盛聪先告辞,夏妈妈吩咐儿:“你送她回去吧。” 林妙忙跟着站起来说:“阿姨您好好休息,我也该走了。” 要不是怕刚吃完饭就走人不礼貌,她早跑了。好不容易等到夏以南和盛聪从厨房出来,她不走更待何时?一想到跟这个捉摸不透的准婆母单独相处就心里毛毛的。 夏以南对她的感受一无所知,还出言制止道:“你陪我妈坐会,我送盛聪回家后再送你。” 林妙想拒绝,夏琼笑着劝:“你就再坐坐吧,不然你们两个人一起走,叫他怎么送呢?他分身乏术不是?让哪个美女单独回家我都不放心的。” 这话说得多体贴啊,夏以南赶紧给林妙打了个眼色,要她听妈妈的话。看他那意思,还觉得这是个准婆媳相处的机会呢。 门砰的一声关上了,夏琼的脸色立刻阴沉下来,语气极不耐烦地说:“你非要跟人家一起走,不是叫我家小南为难吗?你既然是他女友,就是自己人,盛聪是客人。应该礼让。” 语气虽严厉,但冲她把自己当“自己人”的份上,林妙忍了下来,还努力笑着点头道:“阿姨说得很对,刚才是我疏忽了。” “是疏忽吗?”夏琼越发咄咄逼人:“是故意的吧。就想看看我家小南到底会送谁,谁在他心目更重要一些。别以为我不懂这些小心眼小花头,我也是女人。” 林妙告诫自己:要忍,死都要忍!这可是她第一次跟夏妈妈单独相处,夏以南等下就会回来,她不想让他为难……1@6@k@。都说夹在母亲和妻之间地男人是双面胶,很容易落得两头不是人,她不想心爱的他也落入这个巢臼。 所以她依旧咬紧牙关说:“您教训得是。的确是我太不懂事了。” 对方毫不招架,夏琼倒不知道这黑脸戏怎么唱下去了,心里则暗暗诧异。按一般的认知,读书读到博士的女孩,必有几分执拗与高傲,不然不会读这么多书,早乖乖地嫁人了。 这让夏琼越发警惕起来。头脑简单脾气直率,喜怒形于色地人好对付,那样的人即使在单位的权力斗争她也没放在眼里。真正难撼动的,是那些表面上看起来很温和。必要的时候甚至可以逆来顺受的人,因为你不知道他们心里在想什么,不知道一团和气的表象背后,是不是在磨刀。 各怀心事的两个人又说了几句话。倒也不至于话不投机,反正一个挑衅,一个根本不接招,随你冷嘲热讽,她只会管嗯嗯啊啊。 几轮交锋下来,夏琼虽然在话语和气势上占尽了上风,心里却愈加不安,因为觉得自己实际上落了下风。就像武侠电视剧里。从来都是哇啦大叫着扑上去地家伙被酷酷的主角一脚踢飞到霄云外。 夏以南回家的时候看到是这样一番情景:他妈妈满脸懊恼,林妙则规规矩矩地坐着,一副低眉顺眼接受婆母教训的小媳妇样。 明显气场不对,他也不敢多问,只是说:“妙妙,我这就送你回去吧。你家比较远。” 林妙打点起笑容向夏琼告辞:“那。阿姨,我走了。您身体不舒服就别坐久了,早点休息。” “好的,今天多谢你了,这么远还专程跑来。”在儿面前,夏琼怎么样都会维持雍容大度的慈母形象。 出了门,上了车,又看着车加入了外面的车流,林妙才深深吐出了一口浊气夏以南看着她的样,试探着问了一句:“我走了之后,你跟我妈都聊了些什么?“就是随便说说闲话。” “那我进去的时候看到你怎么好像一副刚挨过训的样?” “没有了,她是长辈,不管她说什么,我都会恭恭敬敬地听着。” 夏以南握住她地手,语气带着一点歉意说:“妙妙,你也知道,我妈妈在单位里大小是个局长,平时训人训惯了的,呃,也不是训啦,她就是那个调调……” “我明白的,她就算说我什么,也是为了我好。” 夏以南感激地看着她:“谢谢你,谢谢你肯这么想,也谢谢你特定上门探病,辛苦了。还有我要声明一点,盛聪不是我叫去的,她往我家打电话地时候正好是我妈接的,就告诉她自己病了,我下午不能去公司,请她多照看一点,没想到她送件还带上一包小米。” 林妙*在他的肩头说:“盛副经理会去也正常啊,你妈妈病了,她作为你公司的员工,上门去探探病,情理上也是应该的。” 夏以南越发感激了:“难得你这么通情达理,看来我是个有福气的男人,谢谢你!” 林妙在他脸上亲了一下,然后把他的手拉到方向盘上说:“专心开车吧,跟生命安全比起来,卿卿我我是次要的。” 夏以南笑着要她把安全带重新整理一下,林妙脱口问:“盛聪坐在副驾位上地时候,你也这么体贴吗?” 夏以南瞟了她一眼:“我可以把这理解为吃醋吗?” 林妙把脸转向另一边,不肯回话。 夏以南笑呵呵地把她搂回自己肩上说:“傻瓜,吃醋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你是我女朋友,如果我照顾别的女人你毫无感觉,那我不是太失败了?能让女朋友吃醋,对男人来说是一件有面地事情。” 林妙轻叹:“你们男人真难侍候呢,不吃醋。你们觉得没面。可我刚刚要是跟盛聪争起来,你又会说我不通情达理。” 夏以南道:“凡事都要讲一个适度嘛,适度的吃醋是小情趣,过度了,就会影响到正常的人际关系。像你今天这样,就处理得很好。总之,我老婆是个冰雪聪明地女,我最爱她了。” 林妙地脸不受控制地红了。第一次,他对她用上了“老婆”这个称呼。虽然这是个老公老婆泛滥地时代,上也好电话也好,随处都可听见亲亲热热地老公老婆声——可能那两个家伙压根儿就没见过面——能从夏以南嘴里听到这两个字,林妙还是很激动,也很感动。尤其跟夏琼对垒一番后,再听到这个词,心里别有一番滋味。 其实,那天最幸福的还是夏以南,女友和妈妈第一次单独相处。似乎双方印象都不错,至少事后没人抱怨,也没人说对方的坏话。男人最希望的,就是老婆与妈妈能和睦相处。后宫安定了,才好安心去前方为她们打天下呀。 这天晚上夏以南回家后,夏琼问他:“把林妙送到家了?她不是住在锦绣园你新买的那房里的吗,怎么又不住了?” “她要给家里收留的孩补习功课,就是你上次在街上碰到地那个,我跟你讲过的。”夏以南的口气有点酸溜,为知秋而搬回家住,这事一直让夏以南心里不舒服。觉得自己还不如一个亲戚家的孩。 夏琼喝着茶,脸上的表情高深莫测,夏以南看妈妈茶杯里的茶都快泡满一杯了,伸手接过来说:“妈,晚上别喝那么浓的茶,不利于消化。也容易失眠。” “哎。最近的确老失眠,每天早上起来太阳穴这里都隐隐作痛。”夏琼一面说一面用手指揉着那个地方。 夏以南跪在沙发上。开始忙妈妈按摩起头部来,夏琼闭上眼睛,享受着儿的服务。 “妈,不如你回房去睡吧,我在床上帮你按摩,按到你睡着了我再走。”夏以南知道失眠有多难受,他妈妈又差不多到更年期了,据说,这个时候是女人的一道坎,特别容易心烦意乱发脾气,内分泌也容易紊乱。如果这个时候丈夫体贴,儿女孝顺,尽量减轻她地情绪压力,也许可以平稳度过。但他可怜的妈妈,这么美丽的女人一辈孤独,本来就够憋屈了,要是儿还不孝顺,叫她怎么熬过这段日? 他是真的很疼自己地母亲,也真的很爱林妙,只有这两个人都幸福了,他才会真正的幸福。 夏琼在儿的温柔呵护下变得像小女孩一样的撒娇,抬头看着儿说:“妈还没洗呢,怎么睡?” 夏以南马上会意地站起来:“我去帮妈妈打水洗脚。” “乖,那我先回房了。” 把脚泡在热乎乎地水,夏琼低头问:“你刚送林妙回去的时候,她没说我什么吧?” “我想想”,夏以南做深思状,然后猛点着头说:“好像说了一句。” “说你妈啥了?” “她说,你妈怎么那么年轻啊,根本不像你妈妈,倒像你姐姐!” “就会贫嘴。”夏琼轻轻敲了一下儿的头,眼睛里却有阴霾飘过。儿看来真的很喜欢那个女孩,为了让自己接纳她,不惜帮着她讨好自己。 就算林妙真这么说,她也并不稀罕听。作为一个副局长,平时奉承她地人多的是,尤其夸她年轻的,每天少说也要听几回——她本来就年轻么,人家只不过实话实说。 她现在担心的是,林妙这女孩太狡猾太有城府。在男人面前诋毁他妈妈的女人只是没脑的蠢货,她根本不看在眼里。反过来,一味说他妈妈好话,晓得不动声色,隐藏自己真实想法地女孩,才是可怕地对手。 第九十九章 结婚不是那么容易的 “阿妙,求你继续收留我。” “什么?你把话说清楚。” 正在上课的林妙,连着看到鲁西西好几个未接电话后,生怕她出什么事,跑到教室外面接听,才一打通就听到了她带着哭腔的“收留”请求。 林妙也大概猜到八不离十了:“梁守一不肯要这个孩?” 鲁西西的声音从悲痛变成了激愤:“准确地说,他不想要我了。” “他亲口说的?” “没有,他扯了一堆堂而皇之的理由,什么我们现在条件还不具备,根本要不起孩之类的。但真正的理由,不过是他想攀龙附凤,他跟他们局长的女儿在一层楼办公,正在打人家主意呢。” 林妙惊讶地问:“他才去了多久啊,这就搭上了?” 鲁西西说:“搭上应该还不至于,但企图早就有了,所以我绝不能生孩,没孩的话,他还可以骑着我这头驴去找那匹马。追得到就甩了我,追不到,继续骑着我找下家。” 林妙苦笑不得:“你这话怎么听着那么别扭啊,很黄很暴力。” “阿妙,这是事实。” 好吧,就算这是事实,问题是:“你又是怎么知道的呢?如果他真有此心,在那边还没完全搞定的时候,应该想办法瞒着你才对,他就不怕你半路杀出去坏了他的好事?” 鲁西西冷笑道:“他当然不会说了,这些都是我打听到的。从他上班地第一天起,我就开始通过各种渠道去认识他们单位的人。我的初衷,原是为了他好。那时候他刚上班,对新单位的人际关系、政治生态都不了解,要是内部有熟人,肯定会对他日后的发展有帮助地。只是我万万没想到。我委托的那个人反过来劝我小心点,说这个男人不可*,一方面跟我同居,一方面又积极追求他们局长的千金。1——6——k” 在林妙看来,梁守一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其实也不算很意外。太有政治野心而又完全没有政治背景的人,不说百分之百,起码有一大半会希望通过跟官家千金联姻来提升自己的势力。梁守一只不过未能免俗而已。不能说他有多垃圾。 一个人,如果对某样东西太渴望的话,眼里便只有这个目标,再也看不见其他。追求权势和发达既然是梁守一首要和终极的目标,如果鲁西西沦为绊脚石,他也只能咬牙清除了。 果真如此,即使鲁西西生下孩,也不见得能留住他。可是劝人打胎地话又说不出口,毕竟也是一条生命,林妙只能试探着问:“如果梁守一硬是不肯要。你一个人要了,以后怎么办呢?”鲁西西的态度一如既往的坚决:“最坏的结局,也不过像夏以南的妈妈一样,你看那母俩现在混得比谁差了?” 林妙简直被她打败了。夏家母的生活状况难道成了未婚妈妈们给自己鼓劲打气的榜样?她着急地说:“夏家只是特例,真拿全部数据出来比较,未婚妈妈带孩肯定比正常家庭要艰难得多。过得还不错的,要么女人自己特别能干;要么孩的爸爸属于富翁级别的,不能给名份,但金钱补贴十分丰厚。你自我评价一下,你属于特别能干地吗?而你找的这个男人,既给不了名份。也给不了钱,你脑没进水,就面对现实吧,不值得的。” “值不值得我说了算。我快28岁了,好不容易遇到一个真正让我动心的人,我死都不会放手地。我也知道没孩以后嫁人容易些。但那有什么意义?一辈跟心爱的男人分离。我永远也不会快乐。” 林妙不知道怎么劝她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她非要认这个死理,别人怎么说都不的。她只能提醒:“你生了他的孩,不是一样要跟他分离吗?他如果打定主意攀龙附凤,你有没有孩都一样。1k” “他跑得掉才怪!”鲁西西笑地有点凄凉,也有点阴骘:“光凭我一个人的力量,也许确实留不住他,但加上一个孩,我看还有哪个不怕死的女人敢要他。局长千金可没爱上他,现在是他自己在打人家的主意。我等肚再大一点了就去找她,我保管那女人以后见了他绕道走。” 林妙在电话这头笑着摇头:“真有你地,我先进去上课了,放学后再去看你。” 此时,下课铃声已经响起。 夏以南第一个从教室里走出来,站在林妙面前狐疑地问:“谁呀,让你课都不上跑出来听电话,还一讲半节课。” 听出他话语隐隐的质询,林妙笑着把鲁西西的号码调给他看,同时一脸忧虑地说:“她遇到大麻烦了,虽然我很佩服她的勇气,但,这种豪赌,女人是输不起的。你猜她最后拿什么来说服我吗?拿你和你妈妈的事迹来说明未婚妈妈也可以过得很好。” 夏以南恍然:“难怪这些天总见你跟她讲电话地,她要当未婚妈妈了?” 林妙点头,夏以南却摸着她地脸说:“要是你有了,我们就赶快结婚,你放心,我绝对不会让我孩跟我遭遇同样的命运。” 林妙笑道:“可是人家拿你和你妈妈当榜样呢,认为你们比很多正常家庭生活得要好。” 夏以南沉吟片刻,然后说:“如果你要我去给她现身说法,让她打消当未婚妈妈地念头,我会配合你的。我想在这件事情上,我比较有发言权。” 林妙不由得悄悄打量他,他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从他的语气似乎可以听出,这个在外人眼里看起来很幸福的未婚母家庭,有着许多不为人知的苦涩。 只是这些属于隐私范围,即使是女朋友也不便深究,她只是笑了笑说:“谢谢你,没用的,她已经打定主意了。而且她的目的,也并非真的要当未婚妈妈。” “她想借此要挟那个男人娶她?” “嗯。” 夏以南叹息道:“真是个傻女孩,就算真能如愿,她就幸福了吗?男人被迫娶了一个女人,多的是对付她的方法,一个空头名份要来何用?到时候天天让你守活寡,钱不给你,人不给你,你是能抱着那一纸婚书吃呢,还是能抱着它睡呢?” 林妙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然后说:“那我再去劝劝她吧。” 话是这样说,其实她也知道希望渺茫,女人一旦钻了牛角尖,老虎钳都拔不出来。 再一次深谈的结果,鲁西西依然不改初衷。因为在她看来,即使只有一纸空头婚书,也比打掉孩,从此跟梁守一变成陌路要好,那样才是毫无希望的死局。 而且,夏以南说的,只是最坏的情况,何以见得一定如此呢?有了夫妻之名,又有共同的骨血,两个人就成了亲人。说到最后,鲁西西再次甩出了那句话,“就算是块石头我也会将他捂热的。” 她都已经把话说到这个份儿上了,作为她的朋友,还怎么好干涉呢?打胎本就不是好事,抛开佛家杀生之说不谈,打胎对女人的身体损害也很大,据说有的女人流产过一次后就再也怀不上了。林妙可不敢背上这个责任。 夏以南一开始就不赞成林妙插手朋友的私事,现在更是理直气壮地说:“既然如此,你就别管了,他们都是有完全行为能力人,应该对自己的负责。” 林妙答:“管还是要管的,只是管法不同了。我以后不会再发表什么意见,只会力所能及地照顾她,还有她肚里的孩。” 夏以南有点急了:“我的天那,你别吓唬我,你已经收养一个孩了,不会打算连这个也收养了吧。” 林妙笑了起来:“首先声明,我从没有收养过孩,知秋我只是资助他读书而已。至于鲁西西的孩,我想收养她还不肯呢,那是人家掳获爱人的筹码,我只能尽量照顾她。” 夏以南说:“我明白了,原来我找的女人是个圣母。” “拜托,圣母是贬义词,不信你去上搜搜就知道了,在名用语里,圣母约等于b。” “好吧,不是圣母,是我孩的母亲。我说孩他妈,你看到好友怀孕,你就没啥感觉咩?” “很抱歉,除了替她焦头乱额,我没别的感觉。” “没有时间紧迫感的女人,我告诉你,我的目标是,三十岁之前,我要有家有,你最好配合点,不然有你好看。” “你有没有,得看你自己的本事。” “你这是在挑衅我的能力吗?” “你以为呢?” “好的,你等着,果然女人纵容不得,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林妙待要回他一句:“那你怎么又纵容你母亲呢?” 如果,他对他妈妈不是那么言听计从,能稍微讲点原则,她不介意博士期间就结婚,然后休学给他生孩的。博士推迟一年毕业没什么,还可以多花点时间把论做好。 只是,现在跟他妈妈相处的情形,她实在没勇气考虑结婚生孩的事。既然夏以南跟他妈妈不可能分开,让夏妈妈真正接纳她,便成了他们结婚的必要条件。 不轻易放弃一段情,不等于她要闭着眼睛往火坑里跳。 第一百章 太后要垂帘了 这天晚上,夏以南一面陪着妈妈看电视,一面跟林妙短信来往。夏琼看儿本来一直笑着的,放下手机后,却坐在那儿发起呆来,遂凑过去问:“怎么啦?不会是跟女朋友吵架了吧?我说儿,这恋爱守则的第一条,就是要学会收放自如,不然,老被别人牵着鼻走,你在这桩恋情就处于劣势了。做男人做成这样,很失败的。” 夏以南带点羞愧地说:“妈,对不起,你儿很没用,我现在觉得自己越来越被动了。” 夏琼察言观色:“应该不至于呀,你们,早就突破那层防线了吧?” “嗯,她把她的第一次给了我。” “恭喜!好歹是个纯洁的女孩,不至于辱没了我的儿。”夏琼坐拢一点,揽住儿的肩膀拍抚着说:“既然得到了她的第一次,那你还怕什么呢?现在应该是她求着你才对。” 夏以南笑着摇头:“按常理,似乎应该如此,但她的反应却异于常人。” 夏琼不以为然地说:“反应是反应,有些女孩很会伪装的,但我敢肯定她心里非常在乎这个。儿你想想,她如果真的不在乎贞操,怎么会一直留到25岁?现在的女孩,15岁就急吼吼地偷尝禁果了,很少有留到这么晚的。林妙又不是丑得没人要。“还是妈妈分析得透彻。”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夏以南的嘴角咧出了一个优美地弧度,笑得好不甜蜜。让夏琼看了心里直泛酸。她的本意,是要儿别被女人牵着鼻走,连女人最宝贵的贞操都得到了,还有什么好紧张的?现在该紧张,该哭着喊着求他儿负责的是那个女人。什么时候时代变了。女人失了身,反倒是男人越来越紧张了? 想当初她跟夏以南地爸爸私奔,也是因为被他哄着糊里糊涂地发生了关系,然后又很倒霉地了标。那时候社会风气还没现在这么开放,未婚女孩流产一旦被发现,将是一桩巨大的丑闻。她几番走到医院门口都没敢进去,最后肚越来越大,连同寝室的女孩都开始窃窃私语了。这才吓得跑路的。不然,再在学校待下去,他们两个也会被开除,照样是没法读书了,还要被所有的人笑话。 如果不是走投无路,她怎么会跟男人私奔?她这么聪明有手腕的女人,可不是没脑的蠢货。 但后来只要有人提起这件事,她情愿承认自己是爱情至上,为了爱情不惜牺牲一切的女,女人落个痴情地名声。总比被人骂愚蠢要好。 在儿幸福的笑容里,夏琼落寞地放开手说:“明天还要上班,早点歇着吧。” “嗯,妈你也别看得太晚了”。夏以南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正要抬腿往自己的卧室走,夏琼突然问:“小南,林妙进你的公司后,给你拉多少业务了?” 夏以南楞了一下,然后笑着回道:“她才去不久,又没工作经验,一直都是我带着她跑。先在业界混个脸熟再说。”至于到底拉到了多少单,他含混带过了。 夏琼的脸沉了下来,语气也不再如刚才那般温和:“公是公,私是私,你要每月出一千元养个女人我没意见,反正是你自己赚的钱。就当你花钱买开心了。但她既然是你公司的员工。就要一视同仁,超额完成业务指标的。手机站该奖励多少;没完成了,该扣除多少,每月都应该造一个公开的明细表。不然,赏罚不公,何以服众?我能爬到今天的位置,也是因为我处事公平。谁都有私心,即使只是下属,也有心腹爱将和看不顺眼地刺儿头,难道因为这样就给他们不平等待遇?小南,不是妈妈说你,你想求发展,首先就要有魄力,对员工要一碗水端平。哪怕你事后偷偷贴她,该扣的工资还是要扣,凡事不依规矩便不成方圆,知道吗?” “知道了。”夏以南赶紧答应着。 其实,他何尝不知道自己在林妙的问题上确实丧失了一些原则性和曾经引以为傲的自制力,都有点公私不分了。但真要公开扣掉林妙地工资,再私底下贴补,她肯定不会要的。在她最需要钱的时候,他实在不忍心这么做。 于是他重新坐下来给夏琼解释道:“她也只是暂时没给公司创收而已,现在正在做一个案,是新锐集团的,那家的广告部经理很看好她呢,连她表弟上学的事,都是那人给她帮忙解决的。要是这个单做成了,应该会创下我们公司的最新记录。” “哦,真地吗?”夏琼笑了起来,可惜笑意未达眼底:“看来这小丫头是个人物嘛,哄男人很见功底的,哄得你团团转就算了,还哄到了那么大集团的广告部经理。” 虽然夏以南已经开始挑眉,她还是不管不顾地说下去:“据我所知,这种大集团公司的广告部经理都很的,成天被上门拉广告的美女趋奉着,稍微差点地姿色,送上门去人家还看不上呢。你地林妙,要说姿色嘛,也就一般,不过能读博士的女人,多少有点智商,那经理肉弹美女看多了,说不定正想换口味吃吃清粥小菜呢,儿,你就不怕她……” “妈,不是你想地那样啦,新锐的欧阳经理不爱女人的,他是同性恋。”夏以南一面说明,一面诧异地看着自己的妈妈。一向温柔大度的妈妈,怎么今天变得言辞刻薄起来? 他当然不可能想到,是他说起女友时那过分陶醉的笑容让夏琼心里不爽。她也年轻过,知道男人脸上一旦露出那样的笑容意味着什么。如果儿以后心里眼里只有别的女人,她这么多年的付出算什么?她不缺钱,缺的只是关怀,只是爱。 对男人,她早就死心了。夏以南那不负责任的爸爸就别提了,只怪她年幼无知,看错了人。可是后来的历届男友,又有哪个是好的? 一开始都殷勤得不得了,一旦知道她有个私生,立马改变态度,不再提结婚的事,有的甚至公开说,可以跟她保持长期关系,但要娶个正派的女人向家里交代。去他妈的,只要男人不想娶她,她立即踢飞,一分钟也不想再浪费在他们身上。什么情呀爱呀,在夏以南的爸爸狠心抛弃她和两个孩的时候,她早就看穿了,她要的,只是婚姻,只是堂堂正正的妻名份。不能给的男人,再帅又有何用?帅又不能当饭吃,不能给她和她的孩提供任何安全保障。 经历过几次失败的恋爱后,她对结婚成家彻底绝望了,正好那时候结识了一个颇有点实权的老男人。从老男人看她的色眼,她知道自己机会来了,于是以录用她去他的单位工作为交换条件。就这样,她用自己的身体换来平生第一份工作。 她觉得很合算,既然她正正经经恋爱人家也只肯当她是玩物,或正式结婚之前的试验品,她何不干脆陪那些有钱有势的男人,换一些实际的好处?没有婚姻保障,没有丈夫庇护的女人,需要更多更多的钱,更多更多的权势,才能有一点安全感。 以后的岁月里,她总是在各种男人之间周旋,不管多老,多丑,只要有钱有势,能给她好处就行。 几十年下来,她的单位一调再调,职位一升再升,终于爬到了现在的位置,手里也着实有了几个钱。 夏琼到底有多少钱,夏以南也不是很清楚,只知道开公司的时候,是妈妈给的启动基金。 公司盈利后,因为楼市行情特别好,夏以南说要投资房产,夏琼居然拿出一张五十万的存折,让他多买几套。那时大学城才刚开始打地基,周围都是农田,房很便宜,单价才一千出头,夏以南一口气买进了套二居室。现在那儿已经涨到四千多了。 对妈妈的能力和眼力,夏以南一向很佩服,包括这套房的选址,也是夏琼敲定的。 别的没有父亲的孩过的是怎样凄惨的日,他又是过的什么日?这样的母亲,他怎能不敬不爱?没有妈妈,便没有他,也没有他现在拥有的一切。 “下月发工资的时候,如果林妙还是没有完成业务指标,你一定要照章办事,知道吗?”在夏以南回房睡觉之前,夏琼再次重申道。 “知道了”,夏琼这么坚持,夏以南他也只好先答应下来。 第一百零一章 林妙的大胆设想 发工资的日很快就到了,夏琼生怕儿再次心软,提前几天就一日照三餐地叮嘱上了。 夏以南本来的确有蒙混过关的打算,反正工资袋里放了多少钱只有他和林妙知道。可是妈妈盯得这样紧,大有这月工资由她亲自下发的架势。为了免得到时候难堪,夏以南只好先一天跟林妙报备。 其实这种事,无论什么时候说明,语气都多么委婉,都照样尴尬。而且再好听的话也掩盖不了事情的本质:她是不合格员工,老板男友开了几个月人情工资,已经仁至义尽,以后她必须达到一定的业务量才有保底薪水可拿。 单从职场规矩上讲,这样处理是没什么问题的。林妙甚至想,如果她真是个懂事的女孩,应该自己提出照章办事,而不是仗着自己是老板的女友就装糊涂。可是理是理,情是情,要她从感情上接受这种转变还有点困难。 其实,进公司的最初一两个月,她也曾在闲聊问过夏以南为什么没有按公司的规矩扣她的薪水,那时候夏以南叫她不要多想。几个月因循下来,她也习惯了每月领全额底薪。习惯是可怕的力量,人一旦习惯了某种方式,突然改变,容易出现不适症状。 夏以南处理这件事的时候还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没有告知林妙这是他妈妈干涉的结果。1k.手机站他的本意是好地,就是不想在准婆媳之间挑起事端,他希望她们毫无芥蒂。将来能和睦相处。他没意识到,让林妙以为这是他本人的意思,对她的伤害更大。 最麻烦的是,在工资问题上,林妙自己的立场也有点问题。她心里再不是滋味也不好表现出来。毕竟,她地确几个月没给公司创收,如果老板不是男友,工资早被扣了,甚至,早就被炒鱿鱼了。 可是对一个自尊心很强的女孩来说,她情愿被炒,也不要这样。尤其夏以南又告诉她,以后钱不够用了,他会支援,这话更让林妙气愤。 就在她情绪最低落的时候,欧阳打来了电话:“能到我这里来一下吗?” 林妙忙收拾起心情赶过去。这回欧阳的办公室里除了他,还有另外两个人,其之一,居然是曾有过一面之缘的许东。 “真是巧啊。”两个人几乎异口同声地说出了这句话。 许东笑道:“要说巧嘛,也不见得,我们在同一栋楼里上了几个月班都没碰到过一次。能在这里遇上。只能说,新锐集团是个神奇的地方。” 看来他的外交辞令学得不错,不露痕迹地拍了一下大客户的马屁 欧阳分别打量了他们一眼:“你们认识?这样就更好了。” 到这时林妙才知道,原来她地竞争对手。有一家就是盛夏公司的死对头金秋公司,老板就是盛聪常常提及的光头李。 但今天光头李派到新锐的,却不是他手下著名的黄色娘军,而是许东和一位帅哥。 林妙暗暗打量那帅哥的长相,面庞俊秀,气质阴柔,照腐女们的话说,长得“好小受”。再看欧阳。浓眉大眼,肩宽腿长,身高起码有一米八,哦哦…… “就见你眼珠转来转去,mm,你是来工作的。还是来看帅哥的?”欧阳不悦地质询。 林妙脸红了。好在脑还算管用,立刻想到了说辞:“我。我刚在想,这化妆品广告何必一定要美女做,现在男色比女色更流行,如果欧阳经理和这位弟弟一起出镜,肯定很吸引眼球。” 一番话,说得在座的三个男人都笑了起来,欧阳好笑地看着她问:“男色比女色更流行吗?即使如此,化妆品一般也是给女人用地,女人出来推介比较有说服力。不信你去商场转转,大幅招贴广告上可都是美女。” 林妙想了想说:“正因为都是美女,所以容易出现审美疲劳,如果在千遍一律的美女广告出现两个养眼的男人,是不是更有视觉冲击力?” “好吧,为什么是两个?”这回是许东发问。 林妙的脸有些发烫,因为她很不纯洁地想到了某种画面,心里顿时警铃大作:完了,平时b看多了,欧阳地办公室又上演过暧昧的男男现场版,弄得她现在看到两帅哥就忍不住,这话要怎么圆呢?难道说,建议他们索性跑到广告里出演1和0,一个深情款款地给另一个送化妆品? “我主要是看他们的化妆品有男士专用的,所以这样建议。出现两个男人,才好打造温馨的赠送情节嘛。”她舔了舔嘴唇答。 欧阳点了点头:“倒也是,据说男士专用的还不少呢。”他没说出来的是,新锐的老总是个自恋狂,明明长得跟妖怪似地,还是被孙悟空打残了的,却狂爱搜集各种高级化妆品和香水,每天几次对镜梳妆。这回新锐集团会插足化妆品市场,也是这位“爱美”的老总对外面买的化妆品不放心,生怕里面添加了一些会令他“美肤”受损的有害物质,所以干脆自己研制。 林妙忽然灵机一动:“我有个大胆的设想,说出来你们可别笑,就当我是外行人说外行话吧。” “嗯,你只管说。”欧阳给了她一个鼓励地眼神。 “我地设想是,你们何不专门开发男士化妆用品,现在不比以前,整个社会水平提高了,男人也开始讲保养了。可是化妆品柜台里,放眼望去,尽是女士用品,男士的只是陪衬,可选择地范围不大。” “啪啪”,许东率先鼓起掌来:“林mm说的这个我深有体会,虽然我是地道的草根阶层,根本谈不上保养,但冬天还是需要买润肤的东西。每次都要在角落里找,间最显要位置,放的肯定是女士产品,其种类之繁多,男士用品没法比的。” “确实如此。”那位不知名的帅哥也附和了一句。 欧阳沉吟道:“这个我不能做决定,只能向老总提出建议,看他怎么说了。” 许东对林妙的想法似乎非常感兴趣“专门开发男士化妆用品,说不定真能在化妆品市场另辟蹊径呢,女士用品的种类真的太多了,而且个个都都神吹海吹,说效果怎么神奇,现在还有哪个信,市场早就饱和得不能再饱和了。就男士用品,还有开发的空间。”许东对林妙的想法似乎非常感兴趣,说得眉飞色舞。 第一百零二章 和欧阳同住的一夜 这天谈完后,大伙儿一起去吃饭,除欧阳之外,还有他们广告部的另外两个人,一个副经理和一个经理助理。 林妙入职场的时间短,一直搞不清楚副经理和经理助理哪个职位高,不过在酒桌上也大概看出来了,助理相当于秘书的角色,一个劲儿地帮衬欧阳,既给他代言,又给他代酒。副经理则有些傲气,只顾埋头喝自己的,一开始就对林妙这样的小字辈爱搭不理,等欧阳介绍了林妙的身份,尤其是她的学历后,就更……爱搭不理了。 林妙心头掠过一丝苦涩的滋味,虽然她对那副经理并没什么特殊的感觉,但女人总希望自己在异性那里是受欢迎的而不是被排斥的,如果因为学历,就被绝大部分异性在第一时间列入拒绝来往户,难免会有沮丧感和挫折感。 自从开始读博后,林妙对自己的专业也越来越失去了兴趣。说得难听点,她这个专业本来就是该淘汰的过时专业,马哲啊,现在还研究这个,说出去没人会认为有多少价值。不是说马哲不值得研究,而是不需要那么多人研究,不需要每年收那么多研究生博士生专门扎堆研究这个。 如果人生可以重新选择,她肯定本科出去就工作了。那时候父亲单位还可以进人的,她又是名校毕业,就算进不了钢铁学院,最不济也可以去附属学或附属小学。现在这些可都是人人垂涎的好单位了——至少比在一个几个人的小广告公司里打工要好很多。 可惜她太幼稚,太晚熟,大学毕业地时候还处在青春叛逆期。1-6-k-小-说-死活不肯去父亲的单位,这才选择了考研。 在当时的林妙看来,真有出息的孩,应该自己去闯荡,不应该龟缩在父亲的单位求荫庇。而且近亲繁殖也很没意思。一家,外加三姑婆全在一个单位,要多无聊有多无聊。据说,钢厂曾有一人犯事当罚,结果给他说情地有29位之多,这2位全是亲戚。 因为心情郁闷,林妙喝得有点多。途手机响了两次,都是夏以南打来的。每次她都接了,每次都装得若无其事地跟他闲扯几句。 发生了减薪事件后,她反而不好意思跟他发脾气了,不然,且不表明她很在乎扣薪水的事?照理,她没给公司拉到生意,薪水本就该扣,有什么理由对老板发脾气呢?不管心里有多不爽,她都只能忍着。忍着的结果,就是她不用人劝也一杯一杯地往肚里灌酒。 而这种饭局。吃饭是次要,联络感情,谈合作、谈发展是旨归,所以时间一般拖得比较长。等到结帐出门,都晚上8、9点了。看林妙醉眼朦胧,许东自告奋勇地说:“林mm,我送你回去吧,这么美的mm倒在街上,岂不便宜了色狼?那还不如便宜我呢。” 他一边开玩笑一边走到林妙身边想搀扶她,没想到已经有一个人抢在他前面了。只见欧阳眼明手快地把林妙拉到他的车边说:“还是我来送吧。” 许东尴尬地站住了,没车的男人跟有车的男人争着送女孩回家。(手机阅读)首先在气势上就低了一大截,何况欧阳还是他要巴结地对象。 林妙还没醉到彻底失去意识,还知道笑着对许东说:“谢谢你,我看你也喝了不少,早点回去吧,我这会儿头昏脑胀。已经走不动路了。就厚着脸皮蹭蹭欧阳经理的车。” 许东还想说什么,他的同伴在后面悄悄拉了他一把。许东狐疑地看了林妙和欧阳一眼,脸色有点怪怪的,但终究只是说了两句客套话就走开了。 “许东好像对你有意思哦。”欧阳细心地替林妙拉上安全带。 “我对他没意思。”林妙很快回了一句。 “哈,你倒干脆,可怜的许东,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不过呢,他本来也不是什么合适人选,就算你对他有意思,我也肯定不会同意的。”“你肯定不会同意的?帅哥,这话好暧昧哦。”林妙咯咯笑了起来。 “我们两个本来就暧昧啊。” “嗯嗯,我们是暧昧对象。” 因为知道对方是背背山上人,林妙反而在他面前彻底放松了,开起玩笑来也不大避讳,更不会像防色狼一样防着他。 要说起来,她跟欧阳打交道的时间并不长,但就是有种莫逆于心的感觉,人与人之间也许真有缘分一说。 她问他:“上辈,你是我哥哥吧?” “你怎么不说是你老公?”欧阳回头调侃。 林妙笑叹:“那我不是太倒霉了?过去的女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又不能像现在这样随便离婚。嫁一个这么帅地老公,却只能看,不能吃,呃……”说到这里她打住了,偷偷看了欧阳一眼,好在他脸色正常,没有生气的迹象,还很坦然地说:“笨呢,这辈是这辈,何以见得我上辈也是这样的?” 林妙轻吁了一口气,但也不敢再继续刚才的敏感话题,乖乖地闭了嘴。 本就是喝多了酒地人,一不说话,很快就支撑不住,*在椅背上睡着了。 等她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凌晨。 虽然晨光熹微,她还是很快发现自己身处在一个陌生的房间。昨夜的记忆慢慢涌入脑海,但只到欧阳的车上就停住了。 她起来走到外面的客厅,那儿空无一人。再走到隔壁,门也紧闭着,她犹豫了一会,还是伸出手轻轻敲击了几下。 门开了,从里面走出来一个打着哈欠的男人,很自然地问她:“这么早就醒了?” “欧阳,这是你家,还是饭店?”怎么看都不像居家的样,倒像饭店地摆设。 “是我家,也是饭店。” “呃?”她糊涂了。 “这里本是饭店,但被我包下来了。” 林妙本能地想到了“包养”二字,他家怪物老总果然怪,有钱长期包饭店房间,何不干脆买个房送给人家? 她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一面暗自咂舌一面问他:“这样高级套房,租金肯定不便宜吧。” “本来就是我们自己的饭店啊,要什么租金。不过如果租出去的话,一月少说也得几万吧。” 林妙有点无语了,几万的月租,只要住一年就可以买个房了,看来穷人跟富人真是处在两个不同的世界,连思维方式都不同,无法互相理解。 而且,“住饭店挺吵地,出入地人员也复杂,你自己的家不在本市吗?” 欧阳摇了摇头:“不在,我家在一个很偏僻地乡下,我是跟我姐姐上来的,她比我大七岁。她大学毕业后,把我从老家接出来,供我读成人大学。你可能没想到吧,我只有成人大学的凭,而你今天见到的朱副经理是个硕士,所以,他有点不服我。” 林妙马上声援:“那是他浅薄,说实话,越是没凭而干出了一番事业的人,我越是佩服,因为他肯定有过人之处,而且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努力。” 欧阳深深地看了她一眼,然后用耳语般的声音说:“是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代价。” 虽然这句话把林妙身上所有的八卦因都调动起来了,她也不敢轻易打探究竟,毕竟那是人家的隐私。但她还是把欧阳的话自动解读为:他是被怪物老总强迫潜规则的。 如此美男,却被那样一个侏罗纪时代穿越过来的怪物男霸占,真让人扼腕那。 第一百零三章 解铃还须系铃银 在欧阳的房里住了一夜,第二天早上赶去学校的时候,林妙自己都觉得昨夜的行为实在是有点冒险,万一欧阳是双性恋,而且是绝不放过小红帽的大灰狼呢?又或者,他亲爱的怪物老总半夜临幸,却发现爱妃寝宫里多了一个女人,那剧情将会怎样演绎? 可她就是毫无防备地上了欧阳的车,人与人之间的好感与信任,有时候是没有理由的。林妙醉倒在欧阳车上时,真的没有任何惧怕,就像婴儿一样,觉得困了,就闭上眼睛睡觉,完全放任自己进入最深沉的梦乡。这种特别踏实的感觉,甚至她的正牌男友夏以南都不能给予。他们两个人之间的关系看似和谐,其实存在着许多不稳定因素。 那天晚上夏以南没再打电话查岗,林妙在离开酒店之前也跟妈妈报备了,说她喝多了一点酒,明早又有课,就不回家了,在锦绣园凑合一夜。鉴于女儿已经跟夏以南交往了近半年的事实,他们之间的关系已经进到了一个什么程度,林妈心里大概也猜到了。所以,她现在管得也不是那么严,非要一个25岁“高龄”的女儿继续守身如玉当老处女,在现代社会里,也许并非明智之举。虽然舍了孩未必套得住狼,舍不得孩更套不住,那狼早被别人家的孩勾跑了。世道如此,为人父母的明知不妥,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 林妙一路胡思乱想,到了教室,特意在两个女同学之间找了个位坐下。等夏以南赶到,就连她的前排后座都没空位了,夏以南只好在别处就坐。课间休息,林妙也只顾着跟同座八卦,根本不离开教室。夏以南亦无可奈何。 不过,两个人的身份多处重合,再怎么也躲不过,捱到下课地时候,林妙还是被夏以南拖进了他的车。 夏以南又不傻,当然知道女友在闹别扭,一路偷看林妙的脸色,后来终于忍不住问:“你在生我的气吗?” “我为什么要生你的气?”林妙好整以暇地问。 夏以南笑着拉住她地手放在嘴边亲了亲:“没生我的气就好 林妙的眼睛望向窗外:“多好的天气啊。连着阴了几天,我还怕它下雪呢,想不到今天这么好的太阳。” 夏以南却说:“天气预报是说有雨雪的,西伯利亚的冷空气就快到我们这儿了。” 林妙点了点头:“也该下雪了,12月了啊,往年这个时候早就穿上棉袄了,现在冬天越来越暖和,所谓的温室效应吧。” 夏以南对此不以为然:“话别说得太早,忘了去年那场大雪啦?路上结了几天冰,害得我根本不敢出车。在家窝了几天,公司索性放假了。” “你可以装上防滑链条地,我看公交车都装了。” “我嫌麻烦,再说使用率也低。现在冬天确实比以前暖和,路面结冰几天不能通车的日,好几年都遇不上一回。” “倒也是。” 说话之间,夏以南已经把车停在一个大卖场前面,林妙纳闷地问:“停在这儿干嘛?” “当然是有事了,下来吧。” “什么事啊,你在这里也有客户?” “你跟我走就是了。” 疑疑惑惑地跟着往里走,一直走到四楼女装部。林妙才猜出了他的意图。此时夏以南已经从货架上取下一件大衣递给她说:“试试看,我从楼梯一下来就看了这件,就它还亮眼一点。” “你专门拖我来买衣服的?” “嗯啦,寒潮就要来了,做人家男朋友的,自然要关心女友的保暖问题。” 林妙看他已经摆出了一副侍候她穿衣的架势。她也不能太扫人家的面。只得乖乖地脱下外套,穿上了他手里的衣服。 “很合身呢。不信你自己看看,我的眼光不错吧。”夏以南把她推到穿衣镜前。 果然人要衣装,林妙看着镜地自己,穿上高档大衣,还真的有型有款,甚至有点贵妇的味道了 “先生,你女朋友真漂亮,这衣服简直是为她量身定做的。”销售小姐趁机在旁边推波助澜。 “那就开单吧。”夏以南似乎很吃这套,喜得眉眼弯弯地。 “不急不急,我们还是再看看别的。”林妙忙出言阻止,虽然她之前也接受过一些他送的礼物,但都是他事先买好的,像这样现试现买可还是头一次,她有些不好意思。 “这件先买着,等下看了别的再买,不然跑来跑去多累呀。不瞒你,我最怕逛商场了,要不是陪你,我死都不来的。” “那你自己的衣服谁给你买的?” “我妈。” 林妙不吭声了,销售小姐在旁边打哈哈:“男朋友乐意送,你干嘛要辜负他地好意呢?我倒是巴不得有人送,可惜没那福分。”一边说,一边麻利地开好单,深怕到手的鸭又给飞了。 夏以南拿着单去付钱,林妙才得空去看了看那大衣的价格,这一看可把她吓了一跳,连音调都变了:“5888?天那。” 销售小姐听到她喊天,走过去给她解释:“我们是品牌服装,这已经算档的了,不信你去别家看看,像这种羊毛大衣,起码要7、8千,再好一点,几万的都有。” 等夏以南开好发票回来,林妙挽住他的手臂说:“我们走吧,商场里面好闷,空气也不好。” “不再看看了吗?最少买条裙,再买双靴配这件大衣啊。” “裙和靴我都有。”她只管拖着他往楼梯地方向走。他也只好跟着。 坐在回程地车上,看着脚下地袋,林妙还有点恍惚,脑里转来转去只有5888这几个数字。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自言自语地说:“这衣服都快6000了。” 相当于她半年地工资。 更正。不是相当,是大于。她以后如果还是拉不到单的话,每月1000的底薪都保不住,半年怎么会有6000? 林妙悄悄打量着身边的男人,他到底是怎样地人?每月1000的底薪可以毫不留情地扣除,却舍得送她一件价值6000的衣服。男人的思维方式和女人的真有那么大的差异吗? 认真思量起来,她这场气生得确实没立场,公是公。私是私,他是她男友没错,可他还有一个身份是她老板,作为公司负责人,他手下不只有她,还有别的员工,他必须一视同仁才能服众。如果他真小气抠门的话,何必每月省下2、300块,再掏6000给她买衣服呢?只要不是白痴,就算得过来这笔帐吧。 这样想着。心里就开始愧疚起来,多半是她这两天不冷不热地态度刺激到了他,为表明心迹,只好赶紧给她买件超贵的衣服弥补。 她呐呐地表示:“这件大衣真的太贵了。我还是学生,到学校若有同学问起,我都不敢说实话的。”他们可都是*几百块津贴过日的人。 “跟他们就说几百好了。其实这衣服也就相对于学生来说贵了一点,在社会上不算什么的。我付款回来的路上也顺道看了一下别的大衣的价码,都不相上下,稍微像点样的都要好几千。” “那就别买大衣嘛,这种衣服华而不实,还不如买件羽绒服。只要不追求名牌,几百就可以买件很好地。” “你喜欢羽绒服啊?我们再去买件就是了。” “不是啦”,林妙有点担心地看着夏以南,人家花几千给她买大衣,她却说大衣华而不实,还不如几百的羽绒服。这样会不会让他心里不舒服?想到这一点忙解释道:“大衣我也喜欢啊。只是相对于我的消费能力来说,实在是太贵了。像我这种收入的人。有件几百地羽绒服就很知足了,穿几千的大衣想都不敢想。不过,还是谢谢你,这大衣我非常喜欢,穿在身上也真的很漂亮,我都不敢相信镜里的人是我了。” 夏以南这才笑开了:“你本来就很漂亮啊,只是以前太朴素了,又不化妆,所以显不出来。相信我,只要你好好打扮,绝对艳惊四座的。你以为那些明星个个都天生丽质吗?很多都是包装出来的,你没看狗仔们拍出的生活照,有的简直惨不忍睹,跟屏幕上地形象以及写真之类判若两人。” 这点林妙也认同:“三分人才七分打扮嘛。” 夏以南眉飞色舞地说:“只要你不拒绝,我以后多给你买些漂亮衣服,我要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我老婆有多美,而且美貌与智慧并重,可不是空有脸蛋的花瓶。” 林妙被他说得心里美滋滋的,什么气都消了。晕晕乎乎地随他下了车,上了楼,再上了床,再…… 也许是刚冷战过,两个人都很激动,这一番交手便非同凡响,简直火花四溅,差点把房烧起来了。 数不清多少回合下来,两个人俱精疲力竭,下午也没去公司,就在小狗窝里缠绵了一下午,到晚上再手牵手一起去吃饭,说不尽恩爱甜蜜。 夏琼的催命电话也奇迹般地消失了,在这种美好情绪感染下,两个人依依难舍,夏以南送林妙回家后还不肯走,又买了一篮水果上楼,陪林爸林妈坐着说了好一会儿话。临走之前借口到林妙的卧室里去拿个什么,一进门就把林妙压在床上往死里亲,末了还说:“真想留下来和你一起睡。” 林妙笑谑:“你想精忠报国啊。” 某人回道:“吴孟达在月光宝盒里地经典台词是,为了你,我愿意精尽人亡。” 林妙急忙申明:“我不愿意,俺要可持续发展。” 两个人又在林妙地床上互相勾搭了半晌才意犹未尽地分开。 夏以南走后,林妙才想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她连在欧阳那里得到地消息都忘了向他汇报。看来办公室恋情要不得,很容易因私废公。 第一百零四章 才子啊才子 欧阳的意思,是让盛夏和金秋合作,一起做这个化妆品广告。当然其各有分工,他家的化妆品又不只一样。 对这个安排,林妙又是感激又是惭愧。她知道欧阳一心想给她找点事做,让她好歹赚些钱,可又担心她家公司太小,承接不下来。所以最后折衷处理,把一张大饼掰成两半,让本来有能力独自吃下的金秋公司分一杯羹给她。 合作之事是欧阳一手安排的,但他对许东本人一千一万个不放心,早上林妙走的时候还特意叮嘱:“合作只是工作合作,别带进私人感情哦,那个许东你别沾。” “为什么?他人不坏啊。”林妙有点奇怪地问,不明白他为何对这人成见如此之深,他们应该也是最近才开始打交道才对。 欧阳冷笑一声道:“那种人,一辈都是流浪的命,根本负担不起一个家庭的责任。喵,广告界是个鱼目混珠的地方,我每天走马灯一样地见人,见多了,自然懂得区分,会在脑海里对他们进行归类。许东很有典型性,恃才傲物,目无人,在哪里都待不长的,他看不起别人,别人也容不下他。” 林妙有点不解了:“既然他在你眼里是这样的人,为什么你还让他策划你的广告呢?” 欧阳的回答是:“他这个案做得确实不错啊,比其他的十几家都好。一般恃才傲物的人,都是有些真本事地,不然傲气从何而来?我只要他能替我把事情办好。让我在老总面前好交差就行。至于他的那些臭脾气,他又不敢在我面前发。” 林妙由衷地赞叹道:“你真厉害呢,这都看得出来,不瞒你,我几个月前就认识他了。跟他聊过一次,确实是这样的。”她把自己了解的许东的经历说了一遍,说得欧阳直点头:“看吧,我跟你打赌,最多等这次合作完,他又要跳槽,反正不是他炒老板鱿鱼就是老板炒他鱿鱼。” 老实说,许东昨天并没有说多少过头地话。在自己要拉拢的大客户面前,他已经收敛很多了,就这样,欧阳还是一眼就看出了他的本质。这让林妙愈发觉得欧阳不简单,一个这么聪明的人,却如此忍辱负重,真是难为他了。 由欧阳再想到许东,许东未必不聪明,能考上北大的人,都是人尖。但也许正因为少年得志。养成了他今日的脾性,可惜既没有为上者的机遇,又没有为下者的自觉,始终摆不对自己地位置。 而欧阳。因为是地道的农家弟,凭也只是被人b的成人大学,反而肯忍受那些别人不能忍受的。虽然不能说他的爬升之路有多光彩,但也并没有危害社会。他和怪物总裁可都是未婚身份,性取向如果正好一致的话,也算是一对,呃,“璧人”。 一面想着。林妙一面从抽屉里翻出一个小本本,那上面好像记下了许东的qq号。面试那天他们是交换了qq号和电话号码的,只是林妙一向没有接听陌生电话的习惯,凡是不熟悉的号码一概无视,也许其有许东地,几番不理睬后。1-6-k-小-说-人家也没再打搅了。至于qq号。她也一直没加,只是在本上记了下来。 这回她一加上。qq立刻狂闪,林妙点开问了一声“好”,那边劈头就问:“昨天晚上你几点回家的?” “9点半左右吧。” 许东酸溜溜地说:“还是有车好啊,我到家都10点多了,公交车死都等不到。” 林妙平淡地答:“晚上可能班次少些,我也有这种感觉,晚上等车总是比白天难等。” 许东马上转到别的话题:“欧阳后来是怎么跟你说的?” “说什么?” “就是关于我们两家合作地事啊,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两个不同的公司,平时根本没业务往来的,突然要我们合作,能配合得好吗?他要么交给我们,要么交给你们,都行,为什么非要这么麻烦。”林妙想了想说:“也许,我们两家提供的案都有一定的可取之处,同时又有一定的不足吧,他想集思广益,做得更好一些。” 许东问她:“你们的广告案我看过了,是你做地还是别人做的?” “一起做的。”林妙答。其实是她一个人做的,只是后来给夏以南过目了一下,稍微修改了一点点。可不知道为什么,在回答许东质疑的时候,她本能地选择了敷衍。 上次马路偶遇,随便扯扯闲话,她还没觉得什么,这会儿聊到正事,就觉得这人的语气有点咄咄逼人了,而且是莫名其妙地强势。他们本是毫不相干地人,他既非她的上司又非她地客户上帝,有什么资格在她面前拿乔? “我就说呢”,许东越发沾沾自喜,似乎在得意于自己的分辨能力:“你还是学生,又是个纯粹的外行,哪会写什么广告案。不过欧阳告诉我那是你写的,是你这样跟他说的吧?不是我爱多嘴,我是为了你好,mm,以后这种大话最好不要随便说,不然一旦他要你现场写个什么,你就露馅儿了。” 林妙深吸了一口气,可还是觉得郁闷无比,难怪有人写诗慨叹,“人生若只如初见”,有的人,真的只适合距离之外的泛泛之交,稍稍熟络一点,就会让人心生厌憎。 同时她也不得不再次佩服欧阳眼毒,许东站在有求于他的立场上,就算装也会装得谦逊一点,不会本色表演,就这样他还是一眼就看穿了此人不值得交往。 可惜啊,北大的才,做出的案让人激赏,为人却这样不讨喜,弄得三十多岁了还无家无业,到处漂泊。 想到他的境遇,林妙一阵唏嘘。就如欧阳说的,他为人如何,性格好坏,对她有什么影响呢?他们只是暂时的合作对象,这个案一完,大家各奔东西,重新变回不相干的路人,所以,又何必在乎他以什么姿态跟她对话。 想通了,也就没有了抵触情绪,聊天的时候只跟他谈工作,其他任何闲话统统绕开,倒也一路聊了下去。 两个多小时谈下来,林妙发现自己居然从学到了不少东西。 许东这样的人有个好处,就是心直口快,不像有的前辈,在新人面前腋着藏着,就怕新人掌握了诀窍会抢他的饭碗。许东是好炫耀型,唯恐别人不知道他的能耐,但凡有一点点经验和领悟都要倾箱倒柜地说出来。他还有好为人师的毛病,这一点,跟他同样资历的人可能很讨厌,林妙这样的新人则求之不得,虽然他的口气还是很讨人嫌,不过倒真的教了林妙很多。 眼看就到12点了,林妙跟他道别,许东说:“既然要合作,我们就要坐下来好好商量,明天,是我去你们公司呢,还是你上楼来?” “我上去吧。”明天夏以南约了人,她可不想留在办公室跟盛聪大眼瞪小眼。最近这女人好像很少出门,总在办公室留守,只要夏以南和林妙在,她就眼珠骨碌碌地围着他们转,让林妙有时候甚至怀疑她是不是夏太后布下的暗哨。 许东打出了最后一行字:“好的,明天点见,晚安,不要太想我哦。” 林妙一阵恶寒,差点从椅上栽了下去。 第一百零五章 八卦啊八卦 对于金秋公司,林妙一直都有点好奇,也很想上去看看。这家公司的名字她并不陌生,尤其是“黄色娘军”,那可真是如雷贯耳啊,据说里面还有两员大将是从盛夏公司跳槽过去的。 由于9点正好是上班时间,林妙如愿以偿地见到了金秋公司差不多所有的人。这家规模比盛夏大得多,无论办公室还是人员配备都是盛夏的几倍,里面晃来晃去尽是俊男美女,许东倒成了最不起眼的一个。至于他家老总,也就是常被盛聪问候的光头李,暂时还没露面。 才坐下没多久,就有一个黄衣女人凑上来问:“听说你在跟夏以南谈恋爱?” “嘿嘿。”林妙只是笑了笑,余光却瞄到了许冬诧异的眼神。 “那盛聪不是要恨死你了?她可是每天等着被夏以南潜规则呢,可惜,人家就是对她没兴趣,枉自流干了口水。”说这话的时候,黄衣女人一个劲地撇嘴,似乎对盛聪很不屑。 这时又一个女人走过来挽住黄衣女人的胳膊说:“她以为赶跑了我们,她就可以独霸夏以南了,没想到,新人才是她的克星,,谢谢你,你可是给我们出了一口恶气啊。” 林妙也不知道她们跟盛聪到底有什么过节,不过看样,结怨很深的,她小声问:“你们都是从盛夏那边过来的?” 她们一起点头:“是啊,准确地说,是被盛聪撵走的。” “可是……”怎么从夏以南那里听到地版本不一样呢?林妙试探着说:“你们走后。夏以南很气呢,因为他听到传言,说你们在外面放话,说他是 两个女人互相看了一眼,黄衣女人忿忿地嚷:“真阴险。一路看为赶跑假想情敌,她还真是什么损招都使得出来。日久见人心,那些话到底是谁放出去的,终有真相大白的一天,可惜她使尽了心机赶跑我们,最后却给自己招来了一个真正的劲敌,加油,做这个广告有什么需要帮忙地地方尽管说。我们都挺你!你在盛夏成了业务骨干,她就没得混了。” 另一个也握紧小拳头:“这就叫天道循环,报应不爽,她挤兑我们,自有人挤兑她。” 黄衣女人冷笑:“其实,赶走我们有什么用呢,夏以南不喜欢她还是不喜欢她。真是个情商低的蠢货,在一个男人身边工作了几年,要喜欢她早表白了。人家对她根本一点感觉都没有,她还在那儿痴心妄想。以为是别的女人妨碍了她泡帅哥。” 另一个说:“她有本事就把全天下的女人都赶跑,看夏以南会不会将就她。” “哈哈哈哈。” 两个人一唱一和,把林妙和许东说得一愣一愣的,根本就插不上嘴。直到走廊里响起了一个男人威严的咳嗽声。两个女人才脸色一正,低着头走了出去。林妙估计,是她们的老板光头李上班来了。 她们走后,许东摇头嗟叹:“难怪说三个女人一台戏的,我地耳朵都快吵聋了,算了,我们还是赶紧谈正事吧。” 一面说,一面示意林妙关上门。等林妙回到座位。他却没有谈正事,而是问她:“你真的在和夏以南谈恋爱吗?我怎么没碰到过你们同进同出啊,夏以南我倒见过,他在这栋楼里很有知名度的。一路看学林mm厉害呀,一来就搭上了自己的老板,佩服佩服。我们这里可有不少他的仰慕者呢。” 他的话。有些叫林妙听了不舒服,有些却叫她兴奋。她的男友这么有行情吗?她用质疑的口气说:“不是吧?在这栋楼里有的是开奔驰、开宝马上班的人,就夏以南那辆小破车,再加上几个人地袖珍小公司,只是比打工仔强点而已。” 许东瞪了她一眼,似乎在鄙视她的矫情:“小姐,你有认真看过奔驰和宝马车的主人吗?不是老到了一定的程度,就是歪瓜裂枣到影响市容,就这样,还拖家带口呢。你想啊,等到能开公司,少说也快三十了,二十挂零就开公司地很少吧?到这个年龄,多半成家了。” 林妙轻轻笑了笑:“倒也是。” 许东扳着指头说:“真正未婚又有钱的,除我家老李,你家夏以南,还有6楼华岳的张总,楼一个姓王的之外,其余好像也没几个了。别告诉我夏以南没钱,听说他这个广告公司根本是开着玩的,他真正赚钱的是炒楼,名下光商品房至少有10套。” 林妙立刻反驳:“那都是道听途说,我跟他认识了这么久,从没听过他提过什么炒楼的事。” 许东奚落道:“他怎么会跟你说呢?越是有钱人,越是怕别人知道他有钱;没钱的才会整天吹牛摆阔,生怕别人嫌他穷。” 林妙不言语了,许东又说:“像夏以南这样要钱有钱,要长相有长相地,就更稀罕了,所以楼里觊觎他的女孩多的是,你有自信套牢他吗?” 林妙看着许东,心里慢慢推翻了欧阳对他的一些看法,这人如果真对她有意思,不应该这么夸夏以南才对。 她没料到,许东铺垫了这么多,只是为了说下面的话:“别怪我泼你冷水,你跟他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他是商人,你是学生,未来也多半是大学教师,你们在一起生活不会幸福地。” 林妙眼神一变,声音已经有了明显地恼意:“你可以评议,但请别诅咒。” 许东有点,也有点怒:“这叫诅咒?亏你还是博士呢,理解能力这么差,看来永远也别指望女人的智商。就像体育运动男女要分开比一样,本来就不在一个档次,再差地男选手也比最好的女选手强。” 林妙再三告诉自己要克制,她是来谈工作的,不是来跟人扯皮拉筋争闲气的。许东爱当沙猪随他的便,反正也没女人肯接受他这套跟他过日。她跟他只是偶尔一次合作,之后就老死不相往来了。所以她忍住气说:“不是要谈合作吗?开始吧,要是你今天没时间,我们改天再约,别的没意义的闲话,就不要说了。” 许东怔住了,如果一个女人跟他吵架他还有办法,他只要祭出他的毒舌,保管叫对方丢盔卸甲。对方跟他讲道理他也不怕,他相信自己辩才无碍。可是,对方一脸冷静地叫他别扯闲话,好像他才是长舌妇,他反而不知道怎么回话了,半晌才忿忿地嘟囔:“刚才是谁一直在这里八卦的?” 林妙的声音还是那么冷:“既然你也认为刚才浪费了许多时间,那就别再耽误了,开始吧。” 许东的脸烂得像被刀拍过的茄,又无由发作,只得拿出案,两个人开始硬着头皮合计起来。意见常常不统一,每到这个时候,林妙就索性闭嘴,听他发表完高见,然后很委婉地提出自己的看法,只要不是特别抵触的构想,都尽量依着他。毕竟,从业务水平上说,许东是资深广告人,她是才入门的新手,连欧阳都很欣赏他的业务能力了,自己也没必要跟他对着干。 许东见林妙表现得还算乖巧,慢慢的也不赌气了。 正谈着,门外传来了敲门声。 林妙打开门,从外面走进来一个脑门铮光瓦亮的男人,这么明显的特征,再加上一副老板架势,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是谁了。 “听说你是夏以南的女朋友?”他开口也是这么一句话。 林妙有点呆滞,这家是专职八卦公司吗?她明明是来谈公事的,可是这里所有的人关心的是她和夏以南的私事。他们俩都不是名人吧,就算照许东分析的,夏以南的综合条件在这栋楼的未婚女孩心目排名较高,光头李可是个大男人啊。 以前盛聪说金秋公司总是把盛夏当作竞争对手,总是在背后搞小动作打压,她还将信将疑,因为觉得不大可能。说得难听点,盛夏还没资格做金秋的对手呢,明显不在一个档次嘛,金秋是等规模的广告公司,盛夏还在起步阶段,袖珍型的,盛夏能妨碍金秋什么? 但现在看到李均,林妙觉得一切并非空穴来风,这人的确对夏以南非常关注。至于理由是什么,她一时还想不到,但愿不是洪江和欧阳的那种关系模式,那会把她雷死的。 第一百零六章 准备炒老板男友的鱿鱼了 夏以南好像有意锻炼林妙的能力,从欧阳那里得到首肯后,林妙以为他会像自己一样全情投入,和她一起准备,毕竟这是她接的第一份广告策划案。可实际上,除非林妙主动求助,他很少提及。这让林妙有些失落,有一次在一起的时候忍不住问:“你对新锐的广告案不怎么上心呢,是不是认为我根本办不成?” 夏以南笑着回她:“怎么会,我天天等着你的好消息呢,案改得差不多了吧。” “嗯,昨晚又按要求改了一次,这回应该能通过了。” “辛苦了,等一切弄妥后,我们去吃顿好的慰劳一下你。” “谢谢,不过我有一个小疑惑。” “请说。” “你平时怎么都不问我进度啊?害我以为你一点都不关心这个cae。” 夏以南拍了拍她的肩膀说:“傻瓜,你第一次单独接一个cae,本来就如临大敌,整天紧张兮兮了,我还能给你增加压力?再说了,你有一点消息就会告诉我,我已经通过你掌握了所有的动向,还罗里罗嗦问什么呢?” 林妙仔细一想,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于是点头叹道:“你真细心,确实,如果你天天在旁边催着的话,我可能会心慌,做不到那么从容冷静。” 关于这一点她可是有切身体会的。小时候,林爸在林妈的威逼下,“向别人家负责任地的好爸爸学习”。每晚搬个板凳坐在林妙身边盯着她写作业,时不时督导一下,盯了整整一个月。结果下月的期考,林妙的成绩不仅没升,还下降了好几个名次。即使到现在。她还记得当时的感觉:如坐针毡,完全没办法集精力。 林妙脸上地笑容还未褪去,耳朵里就听见夏以南说:“那天我把我妈也叫来,知道儿媳妇这么能干,她肯定很高兴的。” 在夏以南,是想借此向妈妈表明,林妙绝非那种没有任何贡献只会仗着老板男友白领工资的米虫,她之所以连续几个月颗粒无收。16k.手机站只不过因为她是新手,还需要一个准备期和实习阶段,一旦摸熟了这一行的规律,就会创造出惊人的成绩。如这次,居然拉到了新锐集团的单,虽说是和别人合作,但分摊到的那一部分也相当可观了。 这也是他对妈妈干涉公司内政的一次小小反击,被迫扣掉女友地工资,尽管后来他用一件价值6000的大衣弥补了,心里始终还是觉得过意不去。 在林妙。则完全是另一回事了。说实话,她真的很有点怕见这位未来的婆母,倒也不是畏惧,而是待在一起不自在。不舒坦,心里无端得慌。 但她也理解夏以南,那是他亲妈,儿希望妈妈和女友和和气气地坐在一起吃个团圆饭,有什么不妥的呢? 到了那天,夏以南带她们去了一家朋友新开的餐厅。林妙看那儿离知秋的学校近,又正好是学校午放学的时间,便脱口说了一句:“我把知秋叫出来一起吃。好不好?这孩最近功课紧,晚饭都在学校解决的。”其实说完她就后悔了,她只想到让知秋打打牙祭,却忘了重要的一点,这顿是夏以南请地,她都是混饭的了。怎么能随便请人呢? 果然。她话音刚落,就见未来婆母鄙夷地一笑。林妙得差点找个地缝钻进去,暗暗恼恨自己多嘴,再心疼知秋,也别当着夏妈妈的面这样说啊。羞恨之下,她说了一句画蛇添足的话:“我还是自己请他好了,呃,我地意思是,我下次单独请他,这次就算了。” 夏以南赶紧打圆场:“我正准备让你去叫他呢,我们都走到这儿来吃饭了,当然要带上他。学校食堂的菜有多糟我是深有体会的,我读高,尤其是高三的时候也是在学校吃的,那时候家离学校有点远,不够时间赶回去,顿顿在食堂解决,都不知道怎么熬过来的。” 夏琼没说话,只是隐隐约约冷哼了一声林妙哪里还敢去叫人,一再地表示:“不用了,真的不用了,餐馆上菜慢,他们时间紧,午在食堂吃过了好抓紧时间午睡,下午才有精神上课。” 有了这一段小插曲,这顿饭吃得郁闷无比。林妙又是自责又是难堪,都有点食不知味了,而且又不是她请客,连招呼准婆母吃菜都没立场。人家儿买单,也就是说,这是她家的钱请客,她才是主,林妙只是客,有什么资格布菜劝菜?她只好一言不发,埋头数饭粒,这样起码不会再看到夏琼眼里地鄙夷。 只苦了夏以南,一会儿给妈妈夹,一会儿给女友夹,哄了这个,又去劝那个,整个就餐过程就只听到他一个人在那儿卖力地活跃气氛,可惜一直都热闹不起来,气氛有点怪异。 一顿“团员饭”下来,给人的感觉,纯粹是花钱买罪受,三个人都没吃好,心情也变得更糟。 这之后,林妙对自己和夏以南的未来更没信心了,而她的处世原则是,没把握的事,只要不是火烧眉毛,就暂时搁一边晾着。既然主观努力起不了什么作用,又何必枉做无用功?不如索性放下,把精力用在别的更有意义地事情上,这样也免得胡思乱想。 所以她减少了和夏以南地约会,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到了新锐地广告案。欧阳真的真的很照顾她,让她全程跟踪广告的拍摄与制作,甚至引荐她做一个广告明星的临时助理,从他那里领到了一份额外收入。 明星就是明星,尽管不是一线的。给地报酬也相当丰厚。他走的时候甚至问林妙要不要跟他一起走,林妙以有学业在身婉拒了。 欧阳听到这话笑出了声:“他还真敢想,自己初毕业了没?竟敢要一个博士给他当保姆。” 林妙纠正:“不是保姆,是助理。” 欧阳弹了她脑门一下:“傻丫,助理就是保姆。他到这儿来。因为是我们请的,吃住都是我们事先安排好了,连服装都是我们提供的,你什么都不用管,只需要跟他进进出出,拿拿衣服提提包就行了。等他回去了,他是单干户,又没正式单位。谁管他平时的生活起居呀,到时候都是你伺侯了。他当然巴不得你跟着去啊,你跟着他,无形之提高了他地档次。” 林妙真没觉得自己能提高别人的档次,至于拿拿衣服提提包,又不累,收入也很可观,她还觉得蛮划算呢。而且,跑广告的,照样到处看人脸色。求爷爷,告***,伺侯一个人不比伺侯很多人要好? 欧阳的想法跟她不同,也许他自己没正规凭吧。所以额外看重这个,坚决反对林妙去做那种“低贱”的事。他安慰林妙说:“你别担心,我会想办法给你找些又赚钱又不累的差使,你有事就来,没事就在家好好读书,安心写你的论。你那小表弟现在和将来地学费都包在我身上,我一定会给你想办法的。” 林妙打蛇随棍上:“真的呀,那不如我到你手下打工好了。” 欧阳含笑问她:“在自己男朋友手下不是更好吗?” “原来你知道他是我男友啊。你听谁说的?” 欧阳瞪了她一眼:“这还需要听人说?你们第一次来的时候我就看出来了。不是告诉过你吗?我每天都要见许多许多人,早就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很多别人不会注意的细节我都会注意到。恋人之间总有些小动作,或眼神什么的,他们以为别人不会发觉,或者他们自己都没意识到。但心细的人是不会忽略的。” 林妙并没跟他提过自己跟夏以南的关系。他也从没问过,想不到他心里明镜似地。林妙有些小小地警惕,因为,欧阳真的太精明了。甚至,越交往,越觉得他有点邪乎,美得邪乎,也精得邪乎,难怪能以成人大专的凭做到大集团公司的广告部经理。以前她或许还以为他是*了和怪物老总地不正当关系,现在却发现并非如此,他能坐到这个位,是因为他确实有那个能力。 欧阳低头问她:“你真想来我这里打工吗?我很严厉的,你做了我的手下就跟现在不同了,我栽培一个人,在别人的感觉里,会认为是纯粹的折磨。” “那么,折磨我吧。” “我们公司一般不招兼职的。” “我毕业后再来。” 欧阳有点诧异:“你不是想进大学教书吗?” 林妙摇头:“不怎么想了,我对自己的专业失去了信心,觉得研究这个没什么前途,还不如做点实用性的工作。” 欧阳沉吟了片刻说:“我考虑一下,你如果真不想在男友手底下做事,我倒是可以给你介绍一些活儿,哪怕不正式进我们单位,只是做编外,打打临工,一月也肯定不只挣一千地,这一点我可以保证。” 林妙朝他一抱拳:“那就拜托了,收留我做编外人员吧,偶尔介绍我打点临工也好,我现在的目标,只要一月挣一千就满足了,若有两千,那是意外之喜。” 其实,拉到新锐集团的单后,夏以南没再扣她的工资了,还按规定让她提成了一笔。可是她心里明白,这生意根本就是欧阳送给她做的。如果没有这份人情在,光*她那上不了台面的腼腆劲,一辈也拉不到一个广告。夏以南以前说要培养她接下盛夏公司地时候,她还满腔豪情,现在回想起来,觉得那时候真幼稚。 “我一下还不能答复你,过几天再给你准信。”欧阳最后这样告诉她。 “是要请示你家洪总吗?” “这点小事,我还做得了主。” “那你要考虑什么,快答应啦。”林妙拉着他地衣袖晃啊晃啊。 欧阳展颜一笑:“你就会吃定我。” 林妙大力点头:“嗯,就吃定你。” 欧阳无奈地说:“好吧,如果你一定要来,那就来吧。” 第一百零七章 再痛也要离开 得到了欧阳的答复,林妙在高兴之余,也有一点点担心:夏以南那里要怎么说呢?他会不会因此而不开心? 误会她和欧阳有什么暧昧倒不至于,夏以南比她更清楚欧阳和他家怪物老总的关系。排除了这个致命的误会,其他的应该都是小问题,只要她把话说得婉转点,这件事应该很好解决的。 也许,夏以南巴不得她走人呢。她在那里又做不了什么事,去了半年,统共就拉了一笔生意,尽管这一笔抵得上人家几笔甚至几十笔,但夏以南肯定也清楚,这一笔纯属意外,天上掉馅饼的那类,捡到了一次不见得能捡到第二次。 林妙想了许多说辞,唯独没想到事情会以那样一种激烈的方式解决。 话说从欧阳那里出来后,她本来打算约夏以南共进晚餐,在饭桌上甚至在床上,趁他心情最好,两人之间气氛最融洽的时候告诉他这个决定。却没想到,她还没见到夏以南,就被他妈妈半路拦截了。这回,可是准婆母大人亲自打电话相约的。 夏琼约的地方不是饭店,而是茶馆。捧着香喷喷的龙井,准婆母大人发话道:“听说你给小南的公司拉回了一个大单?” “我也不知道算不算大。”林妙很谨慎地回答。 “提成也拿了吧,百分之十五还是百分之二十?” “百分之二十。” 夏琼哼了一声,要笑不笑地说:“小南告诉我的可是十五,他说是你主动提出只拿十五的。因为你之前几个月颗粒无收还拿了全额工资,所以自动减到百分之十五。” 林妙又惊又怒,不明白夏以南何以要在他妈妈面前撒谎,百分之二十是公司地规定,白纸黑字写在合同上的。如果说她以前拿全额是违反公司规定的话。这回完全照章办事,为什么还有人横加指责? 夏琼语重心长地教育她:“你既然是小南的女友,就应该和他一条心,不能仗着感情占他便宜。拉不到单的时候就装聋作哑领全额工资,一分钱不给扣;拉到单了就非要按规定领百分之二十地提成,世上的便宜都给你一个人占了去,你觉得合理吗?而且我听说,这笔业务还是他引荐的。本来是他的关系户,他让给你做的,你就算给他分红,也要让渡给他一部分提成款吧?女孩还是要纯洁点,太贪财了可不好。” 林妙忍无可忍:“工资怎么发是老板的事,我只知道给多少拿多少。至于底薪,你可以去问你儿,刚开始我有没有提过让他按规定扣?是他自己叫我不要多想,难道我为一两百块钱天天和他争?后来扣了,我也没说过半句话。提成也是他装在信封里给我的。我根本没打开,回家后才知道里面是多少钱。” 夏琼冷笑:“就算回家后才知道,你也知道了嘛,真有心。不会退还一部分?” “请问我为什么要退还?这钱是我偷的,还是抢地?” “当然不是,我知道是小南心甘情愿给你的。他心甘情愿给,是他的好;你若感念他的好,体谅他的难处,就该懂事一点,主动退还一些。他的公司还在发展期,很需要资金的。我还想等过了年。就把我的养老本拿出来,让他扩大规模,再多租两间办公室,多招聘一些员工呢。其实我养他这么大,完全可以不管他了,还不是因为不放心才这样的?我这个当妈的能做到这个地步。你将来可是他老婆。你都不疼他,他岂不是太可怜了?” 林妙气得眼睛都红了:“您地意思。我应该一分钱不要,自己去喝西北风,才是跟他一条心,才是疼他?对不起,您那是圣人的标准,而我只是凡人。即使是圣人,也要吃饭的。” 夏琼提高嗓门说:“你非要这样歪曲我的意思吗?我忙得要死,还抽空请你喝茶,我这都是为了谁?我还不是为了你们小两口好。公司发展好了,是你们两个人地,你现在少一点私心,多帮衬他一点,让他多一点钱做后期投资,你也是受益人,最终得利者!真是好心没好报。亏你还是博士,白读了那么多书,目光还是一样的短浅,就看得到眼前的一点点蝇头小利。” 林妙真觉得自己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忍了又忍,再三做心理调节,然后深吸了一口气说:“如果您希望我退还那笔提成款的话,叫夏以南来跟我说吧,只要他开口,我立刻退。您说得对,这笔生意的确是他引荐的,如果他也认为,引荐才是关键,我提成属于贪心,属于不正当得利,那我二话不说,一分不差全部退给他。” 夏琼一副受了天大冤枉的样,眼含热泪,声音颤抖着问:“我是这个意思吗?我不过一片好心,劝你多体谅他一点,和他一条心,共同把公司发展壮大,我说错什么了?我……” 林妙呆呆地看着眼前的女人,明明前一分钟还气势逼人,目露凶光地,怎么突然变脸成了被欺负的弱女,还抽抽搭搭哭起来了? 马上她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虽然她背对店门,但那熟悉的脚步声还是让她领悟到,有重要人物登场了。 “妈,这是怎么啦?”夏以南一脸的担心与惊愕。 “我没事,妈只是太难过了,一片好心,却被人当成驴肝肺,啊……”就像变戏法一样,她突然捂住胸口,人在椅上摇摇欲坠,眼看着就要倒下去。 夏以南一个箭步冲上前去扶住,同时气急败坏地朝林妙大吼:“你到底对我妈说什么了?早跟你说她有心肌炎,不能着急,不能受气的,你为什么还要气她?” 林妙完全石化了,一句话也没辩解,由着他训斥了一通,然后呆呆地看着他扶着他妈妈走了。 夏琼走的时候依然死死地按住自己地胸口呻吟,夏以南急得要打120,却被她坚决地制止了。 他们走了好久,林妙才拖着僵硬地身离开,却在门口被服务生拦住了,那人朝她露出无比亲切的笑容说:“小姐,您还没结帐呢。” “哦,多少钱?”她机械地问。 “啊?就一壶茶,两碟小点心啊。”林妙总算被价格吓得回魂了。 “小姐,您喝地是我们这儿最顶级的龙井,618只是那壶茶的价格,小点心还是赠送的呢。” 林妙一面掏钱一面自嘲地摇头,果然姜还是老的辣呀,她不只被夏琼教训了一顿,还被她摆了一道,618,知秋一个多月的生活费,没了。 回到家,她连夜在灯下写了一封长信,把她和夏以南交往以来的始末,尤其是今天和夏琼的对话,详尽地叙述了一遍。结尾是:我们分手吧,我承担不起贪财的罪名,更承担不起害死你妈妈的罪名。至于那笔提成款,既然你妈妈认为我不该得,并因此气到发病,为了她老人家的健康,我决定退还给你。我会连那件大衣一起放在锦绣园的房里,当然,同时放下的,还有那儿的钥匙,请查收。 写完,她把信发到了夏以南的信箱。虽然点“发送”的时候几度犹豫,最终还是一咬牙按了下去。 然后她给鲁西西发短信:抱歉,我没法收留你,因为我自己都不知道该去哪儿了。你好好跟梁守一过吧,既然他对你们的感情有犹疑,你更不能轻易搬离,有一句话,叫守得云开见月明,你有了孩,他跑不掉的,请为了孩多保重,我有空再去看你。 此时已是晚上9点半,连知秋都下晚自习回来了,林妙拎起大衣对他说:“你今天作业多不多?不多就麻烦你一下,陪我出去一趟。” “没问题啊,作业早在学校就做完了。”知秋边说边接过她手里的袋。 在24小时取款机上取出那笔提成款,林妙叫了一辆出租车,和知秋一起来到锦绣园的“家”,先把自己留在这里的少量衣物和化妆品收拾了一下,然后把大衣,现款,钥匙在床央摆好。临出门前,她把自己的牙刷和拖鞋都扔进了垃圾桶。 她是天蝎mm,要断就断个干净彻底,藕断丝连从来不是她会做的事。 回到家都快12点了,催知秋去睡后,她也爬上了床,扯过被劈头盖脸地捂上。 直到这一刻,她的泪才流了下来。 第一百零八章 化悲愤为酒量 尽管几乎一夜未眠,第二天的课林妙还是去上了。 临近学期末,所有的课程都已接近尾声,老师该要讲考试的事情了,一堂课都不能缺的。不然,错过了重要讯息,最后拿不到学分就糟了。 夏以南也按时到校,两个人远远地分坐在两个角落,没有任何交集,连眼神都不曾交会过一次。 为免去放学后见面的尴尬,林妙在课间休息的时候就走掉了,走时交代同学,有考试消息一定要告知。 走在校园的林荫道上,她拿出手机按下开机键,那上面除了鲁西西的未接电话,再也看不到别的。 林妙更加心灰意冷,看来,夏以南也打算跟她了断了。真是心有灵犀的情侣啊,连分手的决定都是同时做出的,没有谁抛弃谁,只是大家都对眼前的局面无能为力。 事情到了这个份上,有再多的不舍都只能舍了。林妙从通讯录里调出夏以南的手机号,眷恋地看了最后一眼,然后狠狠心拖进了黑名单里。 接着来到公司,还好盛聪在,林妙没有一刻比现在更希望她在。 从包包里拿出课堂上写好的辞职信,林妙拿在手上扬了扬,然后笑着问:“这个是放在夏经理的办公桌上呢,还是直接交给你呢?” 来这里的路上,她以为交出辞职信的那一刻自己会很难过,结果却异常的平静。也许,长久以来对夏母地忍耐让她觉得疲累。今天终于解脱了吧。 “什么?”盛聪不明就里。 “我的辞职信。办公室钥匙连同房门钥匙一起放在锦绣园了,麻烦你等会告诉夏经理一声。” 盛聪瞪大了眼睛,脸上的表情是惊讶大过惊喜,她迟疑地打探:“你们俩,怎么啦?” 林妙继续微笑。努力微笑:“分手啦,我把他还给你。也许你们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至少比我跟他合适,他妈妈也更喜欢你。” 盛聪的嘴张了又张,似乎要反驳她地某句话,但最后还是咽了回去。16k.电脑站 林妙不管三七二十一抓住她的手摇了摇:“祝福你们,还有谢谢你这些日对我的照顾,代我问其他同事好。说我谢谢他们。” 盛聪好像变成了哑巴,也许是太意外,又或者太激动,她一直有点呆愣,眼睁睁地看着林妙挥手告别,竟连一句囫囵话都没说出来。 林妙头也不回地走出鑫逸大厦,她来的时候是火热的夏季,走的时候却是寒冬腊月。推开钢化玻璃门,一阵寒风袭来,她缩紧脖。恍恍惚惚地走进一家小餐馆。要了两个菜,一瓶酒,自斟自饮,喝得满口苦涩。 眼看酒瓶快见底了。鲁西西的电话也来了:“你很不厚道耶,昨晚猛不丁给我那样一条短信,然后关机,搅得我心神不宁,一夜都没睡好,今天又死不接电话,你到底在搞什么?同学,就算看在我肚里宝宝的份上。你也不要这么折腾他可怜地妈妈呀。” 林妙被她说得笑了起来:“折腾你我不心疼,折腾宝宝我可舍不得,那是我的干女儿呢。” “你又知道她是女儿了?” “生命力这么顽强,肯定是女儿啦,女人从来比男人更具韧性的”。 一般的人,遇到鲁西西这样的情况。怀上了孩百分之十都会做掉吧。孩能存活到现在,实在是奇迹。她妈可还未嫁人,她爹还没打算娶她妈呢。 想到这里,林妙有一点羞愧,她有什么资格呼天抢地呢?这世上比她不幸的人多的是,别的不说,单是鲁西西,就面临着她不敢想象的困境:肚里的孩越来越大,孩地爹却拒不负起责任。 也许是因为被夏以南的态度激怒而没有得到宣泄,也许是因为太失意所以无所顾忌,林妙在一瞬间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她要去找梁守一谈判,为鲁西西和她的孩争得应有地权利。 鲁西西跟她不同,她没有负担,可以选择离开;鲁西西有了孩,又一心想生下这个孩,事情的性质就完全变了……1-6-k,手机站她们两个人,差不多同时进入恋爱,难道也要同时被男人抛弃?她不服,真的不服! 她承认这世界依然是男人的天下,男人哪怕婚前谈了一万个,也不会影响到他们在婚姻市场上的行情,可是女人呢,年纪大点会打折,非处会打折,拖着孩就更别提了。她不能眼睁睁地看着鲁西西变成婚姻市场上清仓处理都没人要的积压品。 挟着满腔的怒气和酒气,她直接杀到梁守一的办公室。 做公务员地好处是,只要上班下班按时就行,途是没人查岗的,所以在林妙几欲杀人的目光下,梁守一乖乖地跟她来到了办公楼对面的咖啡店。 “说吧,你打算拿鲁西西母女俩怎么办?”无论是坐姿还是说话的语气,此时的林妙都是十足地大姐头,而且还是借酒发威、势不可挡地大姐头。 梁守一给她说糊涂了:“母女?谁……谁呀?” “啪”,林妙一拍桌:“你敢不承认我的宝贝干女儿是你地亲骨肉?” 梁守一越发木墩墩的,母女还没闹清楚,又整出干女儿来了,这都什么跟什么呀,看着林妙迥异于寻常的表现,他小心翼翼地问:“你,没什么吧?”“我有什么?我什么都没有,是你的鲁西西有了,有了你的孩,你敢不负责,我现在就去找你们局长。我反正也不想活了,正好拉你垫背。” 梁守一大惊失色:“你这是怎么啦?谁欺负你了?”跑到我这儿来撒气……后面那句话他可不敢说,怕太岁头上动土,自己没好果吃。据说淑女撒起泼来比泼妇更猛,泼妇撒泼撒惯了。大伙儿都知道她的套路,见招拆招就行了。淑女平时可是深藏不露地,你知道她接下来会玩什么?这就叫,无招胜有招,最可怕的对手就是我们根本摸不清路数的对手。 林妙打了一个酒嗝,再猛灌下几口咖啡,然后不客气地指着梁守一的鼻说:“欺负我的,就是你们这些臭男人!夏以南欺负我。你欺负西西,我都算了,西西可是怀了你地孩,你不要她,叫她怎么办,挺着肚去跳长江啊?那是你的亲骨肉耶,你不爱西西,连自己的孩也不爱?你到底是不是人啊。听说你想撇下她,去追你们局长的千金,她也这里上班吧?正好我今天有空。这就去会会她。” 此时咖啡店里的客人并不多,但只要在场的,耳朵全都竖得跟兔一样,几个服务生悄悄站在离他们最近的墙边。一个个听得津津有味,不停地挤眉弄眼。梁守一得脸一阵红一阵白,只差给林妙下跪求她放过他了,这儿可是他单位附近,来来去去尽是熟人,只要有一个人听到,马上就会传到局长和局长千金耳朵里。可他又不敢撇下林妙自己走人,怕她真的撵在后面追到办公楼去。到那儿吵就更丢人了。 正心慌意乱,忽见林妙摩拳擦掌地站起来,嘴里嚷着要去“找局长千金谈谈”,梁守一魂都吓没了,跳起来拦在林妙面前求告:“姑奶奶,你到底要怎样?只要你说出来。我什么都照办好不好?” “真地?” “真的。” “很简单。你今天就跟鲁西西结婚。” 梁守一为难地说:“结婚又不是过家家,说结就结呀。” 林妙眼神一冷:“做不到就别许诺。刚是谁说什么都照办的的?说话跟放屁一样。你给我让开!我非去找你们局长不可,今天反正是豁出去了,为了西西,就丢一回人又如何?我做了25年淑女,落什么好了?还不如狠一点,凶一点,也不至于让一个变态老太婆欺负了去。” 梁守一忙顺着她的话头说:“是变态老太婆欺负了你,又不是我,你干嘛找我呢?你好好看清楚,我是男的,不是变态老太婆。” 林妙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你是始乱终弃的现代陈世美,比变态老太婆更可恶!” “我……”梁守一再次被她打败了。 两个人站在店门口吵翻天,店老板也不出面调停,乐得坐在里面看热闹,生意平淡日,寂寞惆怅时,正好来了这一对活宝,多活跃气氛啦。只可怜了店里的一个客人,也许是笑得太厉害了,一口咖啡呛到鼻里,差点没咳死。 吵到最后,林妙摆出一副“顺我者倡逆我者亡”的架势问:“是跟鲁西西结婚,还是我去找你们局长千金?快点拿主意,告诉你,我的耐心是有限地。” 见梁守一烂着脸不答,林妙抬腿就往街对面的办公楼走。说时迟,那时快,一辆疾驰而来的小汽车发出刺耳的尖叫声,梁守一地脸霎时惨白如纸。 “你怎么走路的?看着点嘛,要不是我刹得快,你现在已经在车轮下了。” “对不起对不起,我今天喝多了一点,头脑不大清醒。” “好好的女孩,学人家喝什么酒。喝多了就赶紧回去睡觉,别在街上晃,下次可就没这么幸运了。” 梁守一欣喜异常,冲过去一把拉住林妙的手说:“谢天谢地,你没事就好,刚才可吓死我了。” 林妙诧异地问:“我是要去找你们局长千金破坏你的好事耶,你不怕吗?如果我被车撞到,你就不用担心了。” “你说什么话,人命多珍贵,我情愿你去破坏,不愿意你被车撞。” 林妙感动地看了他一眼,然后低下头说:“对不起,我喝多了,心里又憋屈,就……”经过那一吓,她的酒也醒得差不多了。 梁守一笑道:“没事,其实你不来吵,我也打算跟鲁西西结婚了。” “啊?”林妙惊喜地看着他。 “很惭愧,我的确有过犹豫,也的确有过攀龙附凤减少十年奋斗地想法,但如果真那样做,我会永远觉得自己辜负了一个好女孩。在我最困苦的时候,只有她陪在我身边,甚至倾囊相助,我不是狼心狗肺的人,别人对我好,我心里很感念的。” “太好了,这样我就放心了。”从昨天到今天,林妙第一次绽放出舒心的笑。 两个人在和平友好的气氛重回座位续杯,不过这次没持续多久,因为林妙很快就伏在桌上睡着了。 第一百零九章 体贴的欧阳姐姐 醒来的时候是在一张床上,林妙摸索着打开床头灯,发现她自己住的房间似曾相识。按揉着泛痛的脑门,她想起这里是欧阳的家。 半夜三更,再有疑惑也不好去打扰人家的睡眠,她默默地躺了下去,在黑暗睁着眼睛,忍受着一波一波清晰的头痛与腹痛。去了三次洗手间,又在热水下冲了一个澡后,才感觉好了一点点。 隔壁房间仍然没有动静,看来他睡得很沉,昨晚,自己到底是怎么来的?来了后有没有太麻烦他?林妙低头看着身上的衣服,外衣和毛衣都脱掉了,她居然醉到从咖啡馆大挪移到欧阳家,又被人脱掉了衣服弄上床都没印象,真是不可思议。看来,酒精是个要命的东西,即使她自恃酒量好,也还是醉得不省人事。 从半夜到天亮,她折腾了几个小时,虽然轻手轻脚没吵醒隔壁房间的人,自己却着实倦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又睡了过去。 再打开门出来时已经快到午了,欧阳从厨房里探出头说:“哟,小酒鬼,你终于舍得醒了?你要再睡下去了,我可要破门而入了。” “我昨天是怎么来的?”她不记得有给他打过电话。 “你同学从你嘴里问出了我的电话号码,然后让我去接的呀。我当时正在会客,听说你差点出车祸,又在咖啡店里睡着了,赶紧打发了客人跑过去,我够朋友吧。” “嗯嗯。我交的这个暧昧对象真的没话说。” “那你要怎么报答我?” “你希望呢?” “跟我再暧昧一点吧,亲爱地。” “好的,亲爱的。” 两个人哈哈大笑,这声“亲爱的”,林妙叫得特别顺畅。因为,她知道这是男同的御用称呼。他们之间,哪怕是毫无关系地人,也互称亲爱的,这个词对背背们没有任何意义,只是一个称呼而已据说,会沿用这个词,是因为男同关系混乱。情人众多,为避免喊错,索性人人亲爱的,个个达令。 等林妙梳洗完毕,欧阳已经在餐桌上摆了一桌好吃的,林妙使劲闻了几口说:“好香啊,你做了什么?” 欧阳揭开一个砂锅的盖说:“人家一大清早跑去菜场买土鸡,熬了一上午了,快趁热喝吧。” 林妙问他:“我好像快7点才重新睡着,你几点起来的呀。” “7点半。难怪我迷迷糊糊地总觉得外面有动静,原来你夜里起来过,怎么样,昨晚睡得还好吧?” 林妙摇了摇头:“不好。半夜醒了几个小时,肚痛,头痛,一直折腾到天亮。” 欧阳一边拿碗给她舀鸡汤一边数落着:“谁叫你乱喝酒的,以后别再喝了哦,幸亏你那同学人不错,要不然,你在一个男人面前醉成那样。被人占了便宜都不知道。” 林妙笑着说:“不会的啦,他是我朋友地男朋友,我朋友已经怀孕了,他们很快就会结婚的。” 欧阳从鼻里哼了一声道:“真不知道你是单纯还是幼稚,朋友的男朋友就一定可*吗?报纸上这样的新闻还少啊,有的人。连朋友的幼女都不放过。何况朋友的朋友。” “好啦好啦,我以后注意就是了。” 喝着香喷喷的鸡汤。林妙向他道谢,欧阳趁机邀功:“为了这碗汤,我一大早就起床直奔菜场,就怕晚了煨不烂,你自己说,我对你好不好?” 林妙放下汤勺,握住他的手摇了摇说:“首先是对你的盛情深表感谢;其次,请允许我纠正一点,7点半不算大清早啦,你平时上班这个时候也该起来了。” 欧阳像孩一样鼓起了嘴:“我们9点上班,8点多起来就好了。十k学再说今天是星期呃,我平时都睡到12点地,要不是为了给你炖鸡汤,我会起那么早吗?没良心的丫头,居然说风凉话。” “没有没有,我铭感五内,难以言表。”林妙忙低头合掌,做虔诚感激状。 “要有行动,光用嘴说,没诚意。” 林妙好笑地看了他一眼:“你不会要我以身相许吧?” 欧阳笑得意味深长:“正合孤意!” 林妙眼珠转了转说:“我不敢,怕被某位财雄势大的要人买凶追杀。” 欧阳的眼睛暗淡了下去,林妙也不吱声了,餐桌上地气氛有些凝滞。欧阳尴尬地咳嗽了两声,伸手接过林妙的碗说:“再喝一碗,人家都说,醉一次酒等于大病一场,你要多补补,别年纪轻轻的就把身体弄坏了,未来还长着呢,你也25了,再过几年还要结婚生孩。” “不结婚,也不生孩了,我跟你过吧,我们做一辈好姐妹。”想到夏以南的态度,林妙徒生了几分悲凉感。 欧阳突然转头盯住她的眼睛:“要跟我一辈,必须有个前提,不然照样会落人话柄,因为,毕竟我是男人,你是女人。” “什么前提?” “你跟我结婚。” 林妙张目结舌,“结婚”两个字不断地撞击她的耳鼓,他说的“结婚”,不会是“结婚”的原意吧?也就是,男女婚配,一起生活,一起睡,一起生儿育女? 呆了半晌,林妙地脑袋才终于从震惊回过神来,联系欧阳的特别身份,再仔细品位他这句话的涵义,林妙小心试探着问:“你要我和你假结婚,在外人眼维持正常家庭的表象,再私底下跟……那个谁交往,是吧?”洪江两个字,她怎么也说不出口。一来,欧阳的性取向她只是心知肚明而已,从没在口头上提及过;二来,洪江的形象实在是太猥琐,跟欧阳站在一起,活脱脱地美男与野兽配。 欧阳不置可否地笑了笑。林妙狐疑地看着她,今天地欧阳,让她有一种捉摸不透的感觉。 其实,欧阳一直就是个又细心又精明地厉害人物,典型的成熟男人,跟她这种半女孩半女人,幼稚多过成熟的品种截然两分。在欧阳面前,林妙觉得自己被打回了小孩原型,什么需要他都会照顾着,甚至根本不用她开口。而跟夏以南在一起,她是一个有很多心事的,需要隐忍的成熟女人。 她突然想起来问欧阳:“你多大了?如果你认为这是隐私,可以不回答。” “年底满27岁。” 林妙大惊:“你这么小啊,我还以为你至少30岁了。”原来他比夏以南还小一岁多。 欧阳再次鼓起了嘴:“我看起来有那么老吗?” 这一瞬间,林妙发现,他真的不大,至少这个鼓嘴的动作,让他看起来还像个大男孩。她忍不住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说:“不是啦,你看起来很年轻很英俊,只是男人的年龄最难猜了,有的20岁像3岁,有的30岁像20岁。我以为你就是那种30岁像20岁的情况,因为你平时表现出来的能干和精明程度,绝对是30岁的成年人,虽然你的脸看起来才20岁。” “怎么可能看起来像2人当面夸年轻,欧阳有点得意,也有点腼腆,他跟林妙解释说:“我初毕业没考上高,我姐就把我接出来了,那时候我才15岁。本来我姐是要送我读职高的,可我自己一咬牙报了成人高考,虽然成人大专的凭也没什么用,但好歹比职高强一点。” 林妙惊讶地说:“问题是,成人高考也要考呀,你之前只有初毕业”。还是考不上高的那种初生。 欧阳告诉她:“不瞒你,入学考试有几门是请人代考的,但后来的毕业成绩都是我自己考出来的,那三年,我真的认真读书了。你别以为高生就比我强多少,他们很多高三年纯粹玩过来的,高没学到东西,初的也忘光了,还不如我呢。” “那倒是。”林妙自己是好学生,但以前班里的差生差到什么程度她还是有印象的。 “好啦,快把汤喝了,等会喝了冷的又会肚痛的。” 妙听话地端起碗。 “等会吃完饭我带你出去玩。” “这么冷,去哪里玩呀,你看外面阴阴的,像要下雪的样。” “兜兜风也好啊,不开车窗就行了。” 林妙想了想说:“要兜风,不如送我回家一趟,让我拿点东西过来。我可能真的要打搅你一阵,你欢迎吗?” “你说了要跟我住一辈的,这里就是你的家,打搅什么呀。” “那就多谢你的收留。”本来是鲁西西求她收留的,现在鲁西西有了好结果,倒是她自己要求人收留了。 她已经退还了锦绣园房的钥匙,辞了职,黑了他的电话号码,学校的课也上得差不多了。接下来就是期终考,然后是寒假,他们至少有一个多月不需要再见面。 至于家里,除了过年那几天,平时只要回去看看就行了,并一定要住下。她不愿细想为什么不肯住在家里,是不是,住在家里就会有期盼,盼着他上门寻找?因为,她已经屏蔽了其他相会的途径,现在那是他唯一可以找到她的地方了。 不愿意见面,也不原意期盼,她决定分手,是真的分手。 第一百零十章 吵架是免不了的 为了不让父母误会,林妙坚持让欧阳在车里等着,自己一个人回家。欧阳的长相已经到可以引起围观的程度了,如果带他回家,鸡婆父母还不知道怎么想呢。 掏出钥匙打开门,才一抬眼,林妙就楞在当场,手上的钥匙也啪地掉在地上。 林妈在屋里喊:“妙妙,你的手机又丢了?以南说给你打电话死都打不通,不知道你出了什么事,急得跑到家里来问。你也是,手机掉了,街上公用电话多的是,随便找个告诉以南一声嘛。” 林妙含糊地应了一句,转身走进自己房里,本来想迅速收拾几样东西,再把夏以南带出去,两人在外面谈判的。谁知她刚进房,夏以南就跟了进来,还把房门关上了。 林妙只得请他坐下,然后给欧阳打了一个电话说:“我家里有点事,可能要耽误一会儿,要不,你先回去吧,我等会自己搭车就行了。” “没关系,我等你。”欧阳不肯先走。 “那就麻烦你了,我尽量快点。” 林妙刚关掉电话,夏以南就冷笑道:“我说为什么突然要跟我分手呢,原来是找着下家了,你还真是随便啊,这么快就打算搬去跟人家同居?” 林妙气得话都说不出来了,眼泪不受控制地打转,沉默了半晌后,她才哑着嗓说:“如果你非要这样认为,那就随便你吧。心理学上有一个术语,叫罪恶感转移。明明你们母俩一搭一和,联手把我逼走,现在还倒打一耙,把我污蔑成荡妇,这样你们是不是就比较心安理得一点?” 夏以南一把拽住她。抵在墙上问:“我们母俩一搭一和?这才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我妈请你喝茶总是好意吧,就算她说了什么你觉得刺耳,她是长辈,你就不能忍忍?难道平时你妈妈说你几句,你也跟她断绝母女关系?” “你先放开我”,林妙一边挣扎一边小声警告:“不然我就喊我爸妈,他们会用扫帚把你赶出去。他们绝不会容留一个欺负他们宝贝女儿的人。” 夏以南放开手,林妙喘着气坐在床沿问他:“我给你写的信你看到没有?” “什么信?” “电邮件啊,如果你没看到地话,现在回家去看。16k.手机站那封信里我把跟你妈见面的经过,以及她对我说的话详细地叙述了一遍。简而言之,她找我喝茶的目的,是要我退还那笔提成款,她认为那笔钱我根本不该拿。如果我拿地话,是贪财,是不跟你一条心。因为你的公司正是需要资金的时候。她为了这一点,讽刺我,教训我。其实在你来之前,我已经答应退还了。可她还是在你面前演出了一场好戏。我就不明白了,我什么话都没说,她怎么就突然发病了?有病真是好啊,随时可以发作起来吓人。改明儿我也得心肌炎,稍不如意就做西捧心状,要死要活的,看还有谁敢招惹我。” 夏以南怔怔地看着她,过了一会儿才嗫嚅道:“我妈不是这样的人。她是真的有病。” 林妙怒极而笑:“我就知道,在儿心目,他母亲永远是圣母一样的存在,哪怕说话严厉点,也是为对方好。你这样想并不奇怪,因为你是她儿。她对你好是肯定的。绝对没有外心。可我不是她生地呀,她不只不爱我。还恨我,因为我抢走了她唯一的儿,唯一的温暖和希望,我是她的敌人,她以打压我、逼走我为己任。” 夏以南叹息道:“你对我妈误会太深了,不是你想的这样。她爱我,就会爱你,爱屋及乌,你不是外人,你是她的儿媳妇啊。” 林妙躲闪着他试图安抚的手:“爱屋及乌?这话用在别的地方也许是对的,但用在婆媳只之间,是个千古谎言。我没福气做你家的儿媳妇,我还想多活几天呢,不想被气死,更不想被暗算,我承认我笨,不是你妈地对手。” 夏以南见林妙拒绝他的*近,言语之间也等于拒绝了他的间接求婚,深深的挫败感让他益发烦躁,话也变得很冲:“越说越离谱,你什么时候变成被害妄想狂了,你说谁暗算你?” 林妙也火了:“还有谁,你妈呀。她名义上请我喝茶,事实上账单是我付地,618呢,够知秋一个半月的生活费了。我后来问了一下,618一壶的龙井是最高档的,她故意叫这种茶,然后等你到的时候装病离开,把我留下付帐。她不忿我拿全额底薪,更不忿我拿那笔提成款,所以想尽办法让我出血。幸亏我那天刚取过钱,不然这丑可丢大了,说不定还得让人扣着,等我爸拿钱去赎人呢 夏以南听到这里,赶紧从口袋里掏钱,却被林妙按住了:“你不用拿,我肯定不会要的,我就只当花钱买教训了。以后这样不安好心的邀约绝对不去,免得受一场侮辱,还赔钱。” 如果林妙说别的,夏以南可能还不会信,但说到他妈不甘心让林妙拿全额底薪地事,他就不得不信了,因为母俩还为这事专门争论过。 既然信了是他妈妈为钱的事去找林妙的茬,让林妙愤然提出分手,并非为了别的男人移情别恋,他的气也消了,然后愧疚感开始抬头,放软声音说:“如果真这样的话,我向你道歉,我妈以前过苦日过怕了,对钱是看得比较重,请你多包涵一点。” 林妙看了看桌上地闹钟,想到欧阳还在下面等着,站起来说:“没什么,反正以后也没关系了。” 夏以南再次皱起了眉头:“你真打算为这点小事就跟我分手?” “这是小事?”林妙都不知道怎么说了:“要是我爸爸处处事事针对你。甚至把你找到茶馆当面侮辱一顿,而我却还一味地帮着他,父女俩联手一起对付你,你也认为这是小事?” 夏以南很不认同地她的说法:“首先,我妈没有处处事事针对你。其次,我更没有和她联手一起对付你。” “是吗?那找我去茶馆开涮地是谁?明明是她欺人太甚,还装出一副受了天大委屈的样,甚至假装发病,然后不分青红皂白,当众辱骂我的人又是谁?” “哪有辱骂,我不过着急说了你几句而已。” “而已吗?请问你有什么资格说我?我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做。那天一直是你妈在挑衅,我被动应付。你搞清楚,受委屈的是我,我没哭没闹,一直忍气吞声,你妈还闹上了,你还帮着她骂我,母俩同仇敌忾,一起对付我的感觉很爽吧?你妈看你骂我,当时肯定爽死了。真是孝顺地好儿啊。” “你非要这样夹枪带棒地讽刺吗?什么时候,你变得这么泼辣,这么不可理喻了。” 林妙盯牢他说:“恭喜你,你终于摆脱这个又泼辣又不可理喻的女人了。现在,请你出去!我家不欢迎你,我们从此一刀两断。” 夏以南正要回嘴,外面响起了敲门声和林妈的劝告声:“妙妙,有话好好说,不要跟以南吵架嘛,他来了是客。” 林妙索性打开门,站在门口郑重宣布:“爸妈。正好你们都在,我正式告诉一声,我和夏以南已经决定分手了。他是来跟我了断的,现在已经谈完了,我这就送他出去。” 林爸急得直搓手:“小两口,有什么事不能好好说。非要闹成这样?” 林妈则问夏以南:“你真的是来跟她了断的吗?” 夏以南落寞地说:“不是。我是来跟她和好的,是她要跟我了断。” 林妈朝林爸使了个眼色:“你劝劝以南。留他在我们家吃晚饭,要是我出来的时候以南走了,我就唯你是问。”自己则拉着林妙进了里面地房间。 把女儿扯进房后,她劈头就问:“你真要跟他分手。” 林妙点了点头。 “为什么?” “为他妈。”林妙把几次跟夏琼打交道的情形简略说了一下,林妈听了,气得握紧拳头说:“我早就知道她不是好东西,好女人会养私生?她现在没老公,一心想霸着儿,所以总是跟你挑事。” “是啊,你说有这样的婆婆,将来怎么过得好。” 林妈却说:“越是这样,你越是不能退缩啊,她巴不得你跟以南分,你就偏不分。只要你拿出本事,她怎么斗得过你?” “可是这样斗法不是很累吗?” “是累,要不累,夏以南早结婚了吧,我猜他以前肯定谈过,而且不只一个,估计都被她妈拆散了。这回你偏不走,非要留在夏以南身边,你跟他关系越好,那老太婆越气,气死她最好。” 林妈这样一说,林妙也有些犹豫了,因为她的确不甘心,这样算什么,落荒而逃?她含恨而去,夏琼得意洋洋,因为她只亲自出马了一次,就成功地赶跑了准儿媳。至于她儿,反正已经占够了便宜,大概也可以丢开手了。 这一瞬间,林妙甚至对夏以南都产生了一股恨意,甚至有一种可怕的猜测:那场堪称经典的表演,其实是母俩合计好了的,估摸着夏琼要讲的话讲得差不多了,儿就粉墨登场,演一出母受气儿维护的好戏,借此把她赶走。 林妈知道女儿的心眼活动了,又趁热打铁地说:“还有一点你别忘了,你现在可不是黄花闺女了,年纪又大了一岁,离了他,你有把握还能找个条件比他更好地?” 林妙低下头不吭声了,她不是没担心过这点,可是,不能因为对未来的惧怕就让自己沦为没尊严的可怜虫吧? 林妈继续哄劝:“女儿啊,有一句话,忍字是心上的一把刀。有时候,人不能太由着性来,凡事都要思前想后,权衡利弊,做出对自己最有利地决定,这才是聪明人。” “嗯,妈你说得也有道理。”分手很容易,分手后的路怎么走,才是难题。 林妈叹了一口气,抚着女儿的脸说:“妈也不是老古板,认为女人就该从一而终。如果你现在已经找到了一个比夏以南条件更好的人,家里也没有难搞的婆婆,我二话不说你分手。还是那句话,明智的人,应该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你现在又没别的人等着,夏以南本身也没什么错,何必为他妈妈几句话就赌气分手呢?你可以跟他闹,但别轻易分手。让他认识到他妈妈地真面目,把他完全争取过来,让他以后只听你的,让那死女人干瞪眼,这才是你的本事。” 林妈提到“别的人”,让林妙想到了还等在外面的欧阳,忙拿出手机打给他说:“对不起,我估计要晚上才能走,你先回去吧,我晚上自己打车过去。” 欧阳在电话里问:“晚上几点?我来接你吧。” 林妙迟疑了一下道:“下午还有那么久,你干嘛呢?” 欧阳笑着说:“放心啦,打发时间的方式多地是,比如,可以去健身房啊,我最近忙,两周没去了。” 林妈警惕地看着女儿:“这又是谁?你吵着跟夏以南分手,不会是为了他吧?” “妈,你想到哪儿去了,这人是我地姐妹。” “不老实,连你妈都骗,明明是个男人的声音。” 林妙伏在林妈耳边解释了几句,林妈瞪大眼睛说:“这种人我还是只听说,从没见过真人呢,你让他上来给我看看。” 林妙没好气地扫了老妈一眼:“他是我地朋友,不是小白鼠。” 第一百十一章 留下和离开一样难 那天夏以南留下来吃了晚饭,但两个人的关系并未真正解冻。林妙是个不轻易做决定的人,一旦做出了决定,就说明是经过了审慎考虑的。 夏以南刚开始的时候态度还比较强硬,后来听林妙说了那番话,慢慢放软下来。自己的母亲是怎样的人,他并非完全不了解,只是惯于装聋作哑,总不愿往坏的方面去想她而已,觉得那样也是一种不孝。 其实,林妙说的这些早就有前兆了,比如逼着他扣掉林妙的工资。虽然那次他无奈地顺从了,内心是有些反感的,觉得妈妈没事找事,干涉公司的正常运作。即使林妙不是他女友,一个刚进入职场的女孩,头几个月没创收也很正常,扣底薪也扣不了多少,反而给人留下不好的印象,觉得老板特抠门。一旦这个员工翅膀硬了,有机会飞上高枝的时候也会毫不犹豫,因为老板本身就没跟她讲什么情面。经营企业,固然有规矩有制度,但也不能那么死板,他一直认为,花一点小钱笼络人心是必要的。 事情过后,他回头琢磨这件事,觉得妈妈纯粹是冲着林妙去的。因为在那之前和之后,虽然她也提到过让他照章办事,该扣的钱就扣,不要怕难为情,但从来都只是泛泛而谈,没有具体到哪个人。只有林妙,妈妈好像盯上她了,生怕她占到什么便宜。所以林妙说妈妈逼她还提成款的事,他也信了。 吃过了晚饭,林妙跟爸妈道别。林爸正要开口问她去哪儿,林妈朝他使了个眼色,林爸便住嘴了。 这一幕给林妙看在眼里,她知道爸妈又想歪了,以为她要跟夏以南去锦绣园。她也乐得他们误会。免得当着夏以南的面问东问西,这个敏感时刻,她可不想节外生枝,更不想把欧阳扯进来。 两个人一前一后出了门,也许因为刚吵过一架,都有些尴尬,默默地走到车边,夏以南打开车门。林妙却退到一边朝他摆了摆手说:“开车小心点,再见。” 夏以南愣住了,林妙知道他也跟她父母有同样地误会,以为她拎着东西是要跟他走。 眼看夏以南就要追过来,林妙赶紧伸手拦住一辆过路的出租车,迅速钻了进去,等夏以南赶到时,车已经开动了。 在出租车上林妙给欧阳打电话,告诉他自己已经在路上,让他自己回家就行了。 车到欧阳住的酒店前面下车。1——6——k林妙才走进大堂,就听见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她回头看了一眼,然后认命地在大厅一角的沙发上坐下,叹了一口气问他:“你到底想怎样?” 夏以南盯着她说:“这话正是我要问地。你到底想怎样?” “我只是要分手而已,除此没有其他任何要求。” “分手不是你说分就分的。” “那你说要怎么分?莫非你妈要我退钱,你也要我退钱?是不是光退了提成款还不够,还要我把那几个月的工资也退回去,又或者,要我赔偿你一笔青春损失费?” “你……”夏以南气结。 “如果不是的话,我要上去休息了。因为你母亲的伤害,你的冷漠。我昨天喝得酩酊大醉,差点命丧车轮下。如果我昨天死了,不管和你的这场纠葛是缘是劫,都彻底了了。既然侥幸没事,以后的日,我只想摆脱泥沼。让自己活得轻松一点。” 听她这样说。夏以南地眼里掠过一丝心疼,但更多的是辛酸。他涩涩地低问:“泥沼?请问我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就算我妈招惹了你,我没有吧,为什么连我也一起否认,我付出的感情,对你而言这么无足轻重吗?” 林妙看周围已经有客人朝这边打探了,只得提议说:“我们去你的车里谈吧,这里是公共场所,不是谈判争吵的地方。”其实,她是怕欧阳回来,正好撞上了。 夏以南可没那么好打发,他狐疑地看了看周围的环境问:“你跑到这儿来干什么?这家饭店是新锐的,还是星级宾馆,你打算住在这里?” “是啊,不行吗?离了你,我就住不起宾馆了?” 夏以南被她一再挑衅,觉得自己的耐心快被磨光了,同时也不得不重新审视林妙。一直以来,她给他的印象都是温婉地,和善的,好相处的,他从没看过她如此伶牙俐齿,如此烈性难缠的一面。 男人,都是有狩猎欲望地,他以前也爱林妙,现在,面对变成了一块小爆炭似的林妙,在气恨交加的同时,他发现自己居然更迷恋,更放不开手了。只能说,女人,温柔有温柔的好处,叛逆也有叛逆的魅力。 在那双燃着不羁与怒火的眼眸面前,他的血液也在燃烧,征服的渴望被点燃了。一路看他本来以为自己已经完全得到了她,现在看来还远远不够,“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两人一边拌嘴一边往外走,最终还是关上车门,共处在同一个狭小地空间里了。 夏以南伸手想搂住她,林妙躲到车门边用警告的语气说:“我们已经分手了,请坐好,不要做什么小动作,那些都是男朋友的权利,你已经没有了。” “分手也要问我同不同意,我说了分手吗?” “我说分手就分手,不需要你同意。” “哦,是吗?什么时候由你主宰我们的命运了?” “难不成由你主宰?” “至少我有一半的权利,现在我不同意分手,我们就仍然是男女朋友关系。我不能抱我自己的女友,请问这是哪国地法律?” “法律只保护婚姻地权利,别忘了我们未婚,只是男友朋友,这是一种松散型的。随时可以宣告结束地关系。” 夏以南露出了今天见到林妙以来的第一个微笑:“你这在向我求婚吗?我很乐意把松散型地关系变成紧密型的。” 林妙气不打一处来:“都什么时候了,还有心事开这种玩笑。” 夏以南认真地说:“我不是开玩笑,我说真的,不如我们干脆结婚吧。我们真的结婚了,我妈也许就不会插手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尤其钱不钱的,你是我老婆了,我自己家里的人。谁的钱都是家里地钱,还计较什么呢。” 林妙耸肩一笑:“你也说了,只是也许,婚姻不是儿戏,万一我们结婚了你妈妈更变本加厉,更容不下我怎么办?曾经,为了处理好跟你妈妈的关系,我从图书馆专门借了这方面的书看,你妈妈这种很典型的,叫寡母情结。恋情结里最难搞的一种。临床表现就是嫉恨一切接近她儿的女人,把儿的女友当类似第三者来对待,认为她们是掠夺者,要抢走她培养了几十年的胜利果实。而且这种心态根深蒂固。没办法去掉,最后的结果就是,赶走一个又一个女人,让他儿失去一个又一个可能幸福的机会,最后造成又一个单亲家庭,或者说,变成了单亲家庭地恶性轮回。” “你说得太严重了,我妈妈不是这样的啦。”话虽这样说。夏以南的脸色却悄悄变了。 “是不是这样的,你心理有数。有些事,我没跟你说,是不想让你为难,也怕你认为我是那种扯是非地女人。” 林妙把那天上门探病,途盛聪突然现身。尤其是夏以南送盛聪走的时候夏琼跟她的话叙述了一遍。然后得出结论说:我有理由相信,盛聪是你妈妈故意叫去的。目的就为了对付我。我到你家后,她故意把你推进厨房,让你一直陪着盛聪,两个人像夫妻一样在厨房忙碌、笑谈,让我在客厅里听着,所有的这一切,都是设计好了的,你信吗?盛聪是你妈妈信手拈来对付我的工具,用她来气我,但这并不代表你妈妈喜欢盛聪,我说了,她嫉恨任何接近你地女人,所以我不在的场合,盛聪又成了她嫉恨的对象。记得你也说过,盛聪曾在医院任劳任怨地伺侯你妈妈,那时候你妈妈对她是什么态度?你仔细回想一下就会发现,只有我在的场合,你妈妈才会对盛聪好。” 夏以南震惊地呆坐在车里,脸上的表情很复杂,时而深思,时而恼恨,时而伤心,时而疑惑,最后,他用很低沉的声音问林妙:“你刚说,有这样地母亲,做儿地一生都不可能得到幸福,会一再地重复地分手,甚至离婚,重演单亲家庭的悲剧,是吗?” “书上是这样说地。” 夏以南突然以不及提防的速度抱住她,痛苦地问:“那你希望我如此吗?” “不是我希望你如此啊,而是……”本就如此。 “你忍心看我如此吗?” “我不忍心,但人都是趋利避害的,我明知是火坑,不想往里跳,不该吗?” 夏以南抱得更紧了:“不会是火坑的,相信我。我以前从没正视过我妈妈的心理问题,不瞒你,我确实因为她的缘故跟两个女孩分手过,但交往都不是很深,没有达到跟你这样的程度,所以我不是很痛。但这次,我真的不能跟你分手。你相信我,我们会幸福的,我们都是高学历、高智商的人,不会糊里糊涂任我妈妈摆布,我们会及时找出病因,然后对症下药,不让那些诅咒一样的结论变成事实。比如,我们可以定下盟约,永不分手,永不离婚。只要你肯坚持不离开我,就算我当时委屈了你,事后我也会醒悟,会站在你这边的,毕竟,你才是要陪我一辈的人。” 林妙轻轻推开他:“说得好听,那前天在茶馆当众怒骂我的人是谁?” 夏以南尴尬地笑了笑:“没那么夸张吧,哪有怒骂?说了几句而已。我当时以为你把我妈气病了,一着急,就有些口不择言,求你原谅我,事后我也很后悔的。” “少来,你后悔?后悔你连个道歉短信都没有?第二天在学校你也得很,见了我理都不理。” “那是因为……” “因为你妈妈回家后加油添醋,把我说成又贪财又忤逆不孝的坏女人,你就对我怀恨在心,和你妈迅速结成了统一战线是不是?” “哪有,我们毕竟吵了一架,我也需要一个过渡期,一个消化期,情侣之间,闹过了,总会不自觉地重新审视两人之间的关系,冷处理之后,会更理智地判断。” “未婚这样叫冷处理,婚后这样,就成了典型的冷暴力,我可不想当怨妇。” 夏以南赶紧表态:“绝对不会的,就像我以前要你承诺的那样,不管我们之间出现了什么问题,哪怕坐在一起吵架、打架,也不要跑掉。这次你跑我不怪你,因为我的态度,也等于是跑了。现在我们都不跑了,都回来坐在一起好好协商,一起解决问题好不好?” “不好,我说了,我不想跳火坑。” 夏以南沉默了,半晌才说:“我现在说不是火吭,你肯定不会信。我只问你一句话,你爱不爱我,或者,你曾经爱过我吗?” “当然,不爱你,怎么会跟你上床?我要是那种随便的女人,早八百年就不是处女了。” “谢谢你爱我,希望你能重新爱我,不要眼睁睁看着我落入那种既定的悲剧里,我不要重复诅咒般的命运,求你,就算帮帮我也好。想起你说的那种前景,我不寒而栗,我真的怕,真的怕。”他猛地抱紧她,不知是因为冷还是因为真的恐惧,说这番话的时候,他打了一个寒噤。 林妙无言地由他拥抱着,如果他跟她扯理由找借口,讲干了嘴巴她也不会妥协,可是他求她,在她怀里颤抖,她反而迟疑了。 她扪心自问:我真的能眼睁睁看着他落入那诅咒般的轮回里吗? 他不是路人甲,他是她爱的人。 第一百十二章 谁是谁的守护神 这天晚上,林妙还是在欧阳那里度过的。在分手问题上她是犹豫了,但还没到立即跟夏以南回去的地步。 不过她也明告夏以南她在跟谁同住,夏以南倒是不怎么介意欧阳,只是担心另一个人。他有点焦虑地劝林妙:“你有没想过,欧阳薪水再高,也只是个打工的,他不可能自己掏钱长期租住星级宾馆,说穿了,他等于是洪江包养的,这里是洪江的行宫。洪那样邪肆霸道的人,怎么可能容忍欧阳在他花钱的房里收留一个女人?” “可是”,林妙沉吟着说:“我在这里住了好几晚了,从来没见到洪江。” “我刚说是行宫了,洪江很花的,他又不只欧阳一个爱宠,一个个轮着来也要几天才轮到这里,当然不会那么容易碰上了。但只要碰到一次就完了,这人嫉妒心和占有欲都是非常强的,去年报纸上不是登过一起凶杀案,死者是个著名的牛郎,据说就是洪江派人杀的,因为发现这人对他不忠。” 听到这样的消息,要说林妙完全不害怕是不可能的。她当初说要搬来和欧阳同住,也是跟夏以南赌气,说的时候属于半开玩笑,要不是欧阳表现得那么热情,她不会真来的。 现在夏以南这样一说,她也意识到住在欧阳家实在不妥,洪江即使没现身,也是个让人无法忽略地存在。在欧阳办公室里那两个人的互动,以及他对出现在欧阳身边的女人地敌意,林妙可都是亲眼见识过的。 有了这些顾虑。在欧阳家再住下去反而不自在了。那天晚上在客厅看电视的时候,林妙总是不自觉地看着门口,到后来连欧阳都注意到了,低下头问她:“你怎么啦?今天老是心神不宁的。” 林妙实话实说:“我怕那个人会来。” “哪个人?” “就是……你们洪总。” “放心,他不会来的。” “啊。你们不是好朋友吗?” 欧阳神色如常,看来对这点他并无隐瞒之意,只是告诉林妙:“他是个怪人,你别看平时不可一世,其实又胆小又敏感,在别人家睡不着地,总怕有人害他,所以从不在外面留宿。” 胆小敏感?林妙真的无法把这样的形容词跟那个阴鸷狂妄的怪物老总联系起来。不过这不是重点,她更好奇的是:“那你们怎么约会?办公室吗?” 欧阳有点狼狈,躲闪着林妙的目光说:“在新锐办公楼的顶层有他的休息室,他要见我,就把我召到那里去。我家里他从未来过,所以你只管放心住。” 既然话已经说到了这个份上,林妙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打破沙锅问到底:“听说,他很花心。有很多爱宠,是不是啊?” 欧阳推了推她:“女孩,别打听这些,你还在读书呢。要专心做学问,别整天学人家八卦。” 可惜林妙地好奇心已经被彻底勾起来了,问不出来心里怪痒痒的,故而就势拉住欧阳的胳膊摇晃着说:“到底是不是嘛,告诉人家啦。” 欧阳露出又无奈又宠爱的笑容:“哪有这样的,连隐私也强打听。” “说嘛说嘛。” 欧阳嗤了一声道:“是不是,与我有什么关系呢?我又不爱他,我巴不得他花心呢。这样我就清净了。再说,到今时今日,我已经完全可以凭自己的能力站稳脚跟,不用*这些了。” 言下之意,以前的确是*了这层关系才上去的,领悟到这一点让林妙的心情变得复杂。有怜惜。也有遗憾,如果她是他的女友。听到这些会不会难过? 见林妙垂下头默默不语,欧阳拍了拍她地肩膀说:“好啦,答疑完毕,你该去睡了。明天好好休整一天,后天就正式到广告部上班了……1-6-k,电脑站 林妙喜出望外:“不是说编外人员吗?” 欧阳回道:“编外,只是没正式签聘用合同而已,上班还是跟正式员工一样啊。现在先就这样吧,等你博士毕业再说,那时候你要进来,再签合约。不过,我希望你去大学教书,女孩还是有一份安闲稳定的工作比较好。“ “你们这样的大集团公司,还不稳定吗?” “再大,也是私有的啊,老板不喜欢,合同到期就可以叫你卷铺盖滚蛋。甚至,他可以随时叫你走,了不得多发几个月工资就完了。” 林妙讶异道:“不是有劳动法吗?” 欧阳笑了一声:“那个是给你们学生背来应考地。” 林妙摇了摇头,看来,她还是太天真了。轻叹了一口气,她看着欧阳说:“不管怎样,谢谢你,你是我的贵人,要是没有你帮忙,我真不知道怎么办。” 在夏琼再三干涉后,再赖在夏以南那里混工资是不可想象的,而以学生身份重新找一份稳定的兼职又不是那么容易。现在连代课都难找了,一堆穷得叮当响的硕士博士排队等着呢。 她随口道谢,没想到欧阳竟然说:“真这么感谢我啊,那喊我一声老公如何?” 林妙的脸不争气地红了,有点,也有点恼,开玩笑也要有限度,“亲爱的”还可以理解成男同们的专用称呼,可是老公,就真地过了。 人一急就会说错话,所以她也蹦出一句:“你自己有老公的,怎么还能当别人的老公?” 欧阳呆坐了一会,然后一言不发地关掉电视,慢慢走回房。当着林妙的面关上了房门。 林妙无趣地回到自己的房间,越想越不安,越想越愧疚,最后还是鼓足勇气来到欧阳地门前轻轻敲了敲。 门开了,林妙看着自己地脚背说:“对不起。我不是有意地,就是一时口快,你别生我的气。” “我没生你地气,我是生我自己地气,当年为了保住饭碗,不惜出卖自己的身体,到现在依然无法摆脱,任何人知道了这个内幕都会瞧不起我的。” “没有。我没有瞧不起你”,林妙急忙申明:“相反,我很崇拜你,你只有一个成人大专的凭,却能混到现在的地步,绝不仅仅是*跟老总的特殊关系。我想,以他的花心与放肆,跟他有特殊关系的人肯定很多,真正混出来地却很少,他只是提供了一个平台。真做起事来,还是要*自己的努力与实力。” 欧阳把她让到自己房里坐下,握住她的手说:“谢谢你,只要你能理解我。我什么都不怕了,外面的人怎么评价我,我根本不在意的,这世上,谁比谁干净?他们有他们的龌龊处,笑话我也不过五十步笑一百步。” 这一刻,林妙发现他也有些愤世嫉俗,从农家出来的孩。即使*的是自己的真本事,可是与老总的暧昧关系仍然是他一生抹不去地污点。不管外表有多么精明能干,内心深处,他也有脆弱的不堪一击的一面。 “可以当我是姐妹,陪我一起睡吗?除了小时候跟姐姐睡过,长大后再没有了。” 林妙被他吓到了。赶紧提议道:“你……如果也喜欢女人。可以偷偷找一个,只要不让那人知道就行了。” “不是你想的那样。我说地是姐妹。” 林妙仔细思量他的话,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他并不是从男人的角度去喜欢女人,只是只想要一个女人跟他做闺蜜? “你只想要一个好姐妹?”她想再次确认。 “嗯”,慎重地点头,郑重地保证。 “可是……”她发现自己还是做不到,因为眼前的他,千真万确是个大男人。 “求你啦。”似乎是为了打消她的疑虑,欧阳很“女人”地跟她撒娇。 林妙哑然,这是怎么啦?这年头,女人不嗲,男人倒嗲起来了。白天刚在车里见识了夏以南的牛皮糖功夫,晚上又来一枚。 “我若有任何不轨的想法,出门被车撞死,走路被砖头砸死,跑步被……” “呸呸呸,童言无忌,童言无忌。我答应你就是了,你别发毒誓。” 欧阳欢天喜地地去拉被,又把枕头整了整,才让林妙躺下,给她掖好被,自己小心翼翼地躺在床沿上。 林妙倒笑了起来:“你快掉到床下去啦,过来点,没事的,都睡到一张床上了,远点近点有什么区别。” “谢谢你。”带着感激地笑,欧阳往床间挪了挪,不过还是在两人之间留出了空隙。 一整个晚上,他都没有碰到过林妙的身体,一直保持着合理的距离。 早上醒来,看着身边已然空下一半的床,林妙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总之很奇妙,也很温馨。昨夜鬼使神差般答应了他之后,她其实是后悔的,也有些隐隐地担心。但事实证明,那些担心完全是多余地,他真的只想要一个好姐妹。 “起来了?快去洗漱,早点马上就好了。”才走到客厅,厨房里就传来了欧阳愉快地声音。 “嗯,辛苦你了。” “不辛苦,我自己反正也是要吃的,你昨晚睡得还好吧?” “很好,你呢?” “我好得不得了,以前一个人睡总是失眠,要不就不停地做噩梦,昨晚却安安稳稳地一觉睡到大天亮,谢谢你,你是我的守护神。”“这话应该由我来说,你是我的守护神。” 欧阳爽朗地一笑:“那我们彼此当对方的守护神吧。” 第一百十三章 母子恳谈 欧阳再乐意当林妙的专职厨师,她也没在他家里住多久,起因是,她到学校参加期末考的时候,被夏以南掳走了。 掳走就算了,一起坐个车也没什么,可是在车上接到了一个电话,把他们一起召到了某处,被赋予了一个新身份:伴郎和伴娘。 不用说,自然是鲁西西的婚礼,鉴于她的肚已经崛起的事实,他们决定本月就完成婚礼,不然再等到春节过后,穿礼服就不好看了。 在这件事情上,林妙不是没有疑惑的,鲁西西结婚请她当伴娘很正常,可是为什么会请夏以南当伴郎呢?他跟梁守一又不熟,跟鲁西西也只是短时期的房东房客关系,打过两三次照面而已。 可是人家既然开口请了,也没理由不答应。婚礼那天,他们打点起满脸笑意陪在新婚夫妇身边,也跟着喝了不少酒,尤其是林妙,作为称职的伴娘,又体贴好友身怀有孕,频频代酒,结果,到晚上离开时,她比上一次还醉得厉害。 散席后,她糊里糊涂地被夏以南带去了锦绣园,糊里糊涂地发生她本以为不会再发生的事。到第二天走的时候,房门钥匙再次挂上了她的钥匙链。 那天早上夏以南的心情出奇的好,一直不停地说笑,他大概以为,有了这一夜,一切又回到原来的轨道。可是他低估了林妙的决心,即使他们又有了一夜,对林妙而言。也似乎并不意味着什么,她仍然在新锐的广告部上班,依然跟欧阳同住,即使他在新锐地门口堵截,她也有办法从别的出口溜掉。 他是真的慌了!伴娘伴郎之事是他拜托鲁西西做的。为的就是让林妙感受婚礼地气氛,再喝上一点酒,让他可以制造机会复合。他没想到,他都成功地把林妙拐上床了,她还是不肯回头,女人狠起来,都那么绝情吗? 又一次在新锐的大门前空等了几个小时后,他绝望地回到家。把自己扔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地躺着。 夏琼下班回来看到儿大冬天躺在沙发上睡着了,眼角似乎还有泪痕,吓了一跳,忙大声喊着:“小南,小南,你怎么睡在这儿啊,会感冒的。1k.手机站一面喊,一面把他拉了起来。 夏以南睁开眼睛,随即推开母亲的怀抱。落寞地坐到沙发的另一边。 “小南,你最近怎么啦?人都瘦了一圈,不会是生病了吧。” “我没生病,妈。我问你一个问题。你说我这种单亲家庭的孩,是不是以后组成的家庭也容易变成单亲?” 夏琼本能地否认:“怎么会,你从哪里听到这些话的?” “书上写地,说单亲家庭,很可能永远重复这个过程,因为每一代的母亲都容不下儿媳妇,总要赶走她才罢休。” 夏琼的脸色变了,声音也变得冷厉:“你的意思是。我容不下你的女人,是导致你不幸福的罪魁祸首?” “妈你误会了,我说的,只是我在书上看到的理论。” “这样没根据的恶毒理论,你还拿到你妈面前说,存心气死我啊。” “我没有。” “你还没有!你现在就开始嫌弃我了是不是?好。我走。免得破坏了你的幸福。”夏琼一面嚷,一面冲到门边。哭着打开门。 夏以南急忙追过去,但还是慢了一步,夏琼已经消失在电梯里了。 他只得沿着楼梯往下走,等走到楼下时,下面早没了人。 他追出院,哪里还看得见夏琼地影。掏出手机拨打她的电话,里面只听见铃声,却没人接,他想起妈妈的手提包还在沙发上,她的手机一向是放在包包里地。这下,连最后一个联系方式都没了,他沮丧地站在街头呆望,又是懊悔又是心痛。 这一夜,夏琼没有回家,夏以南倒是回了几次,可是妈妈没回,他怎敢睡?于是又跑到外面无头苍蝇一样地寻找,就这样闹了一整夜。 当然夏琼最后还是回家了,第二天午,当夏以南犹豫着要不要去派出所报警的时候,夏琼自己开门进来了,确实形容憔悴,但眼光接触到儿时,竟然不好意思地躲开了 夏以南欣喜若狂地迎上去:“妈,你回来了,吃过早饭没有?” “吃过了。” “瞧我,都午了”,夏以南不好意思地摸摸头,然后把夏琼扶进她的房间,安置在床上躺好,自己则退后一步,深深地低下头说:“妈,昨晚我昏了头,讲了许多浑话,不敢求得您的原谅,只求您,以后不要再半夜出走了,这样我会吓死的。也许妈妈还没回来,我已经承受不住愧疚感和焦虑感自尽了。” 夏琼大惊,急忙从床上爬起来,一把拉住儿,眼睛泛红地看着他说:“你这是恐吓吗?恐吓你老娘?” 夏以南屈膝跪在床边说:“如果这是恐吓,妈妈半夜闹失踪,何尝不是恐吓?我真的再也经不起这样的折磨了,昨夜,我几度站在阳台上,很想跳下去一了百了,要不是担心妈妈下半辈没依*,也许我已经跳下去了。” “啪!”夏琼猛地甩了儿一巴掌,然后哭着骂:“妈养你这么大都白养了,居然养了个没出息的窝囊废。” 夏以南也哭了:“那你要我怎么样?从我20开始谈朋友,交往地几个每次都不超过三个月,因为你不喜欢,命令我分手,我都顺从了,以为只是我找的人不如你的意。到第五个也这样后,我开始心灰意冷。三年不交女友。到去年,你又命令我找女朋友,说你就一个儿,不能打光棍,要我三十岁之前搞定终身大事。我听你地。找了,你又不满意。” 夏琼嚷着:“那是你没眼光,你看你前前后后找的都是什么人啊。” “您希望我找个什么样的人呢?家财万贯,貌若天仙,同时温顺得像羔羊一样?别有根本没那样地人,就算有,也是稀缺物种,人家看不看得上我还两说呢。” “为什么看不上?我儿要人才有人才。要才有才,要钱财有钱财,说金龟婿都不为过了。”对这点,夏琼可是自信得很: “妈!”夏以南苦笑着摇了摇头,虽说儿在母亲眼永远是最好地,但以妈妈这样地经历和地位,也算见多识广,总该懂得客观评判吧。有些话,说出来怕伤了她地心,可是他相信母亲自己心里未必没数。只是不肯承认罢了。 还记得第一次去林妙家,当他坦承自己的私生身份时,房门外的那一声“咣当”,还有厨房里的嘀咕声。后来林妙也加入进去,虽然她刻意压低声音,敏感的他还是竖起耳朵,多多少少听到了一些。林妙对此事的态度,还有她父母的热情款待都叫夏以南感动,那是个良善之家,其最善良地是他喜欢的女。 也就在那一天,他对林妙的感情升华到了一个新的层次。他28岁才遇到一个合心的女孩。知识背景也匹配,本来就有定下来的打算了,但这更多是出于现实的考量。自从那一天后,这里面加入了更多的情感因素,他发现自己真的爱上了她。这让他欣喜万分,经历了那么多次短命的爱情和三年地消沉。他以为自己早就变成了“爱无能”。却没料到还会动心。 考虑再三,他决定还是跟妈妈说实话。也许,面对现实的残酷,能叫她清醒一点,对自己的家庭、自己的儿有个客观理智地判断,不再那么苛刻地挑剔别人。于是他开口说:“妈,你忘了很重要的一点,我是私生!就算我其他条件不错,这一点也会给我减分。” 不出意外的,他看到夏琼变了脸色,他以为自己会很难过很不忍,可不知道为什么,真看到母亲变脸,他反而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让她面对真实,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这样才能有个正确的定位。 “你,这是在怪妈妈吗?”夏琼的声音颤抖了。“没有,从来没有!相反,我很感激。因为在未婚的情况下,妈妈勇敢地生下了我,要是妈妈稍微软弱一点,这世上根本没有我。妈,不管外人怎么看,在我心目,你永远是最伟大的母亲。”说话间,他抱住她,把头*在她地膝上。 夏琼僵硬的身体稍微软和了一点,脸上也不再是死灰色。夏以南接着说:“但外人的偏见还是客观存在的,这一点我们无法否认,只能咬牙面对。所以,在妈妈眼不管我有多好,在外人的评价里,我是有污点的,身上永远打上了私生字地烙印,这是我们必须承认地事实。” 夏琼的语调带着一股阴寒:“要是有哪个女人敢这样说你,你一脚踢她到美国去。” “没人这样说我,有些话根本不需要说,大家都心知肚明。” “这样想也不行!”夏琼跋扈地吼着。 夏以南叹了一口气:“要是社会上所有地人都这样想呢?都踢到美国去?国毕竟是个有五千年传统的国家,私生,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任何人眼都不是个光彩的词。不瞒你,林妙她爸爸妈妈起初也是介意的,但林妙却因此坚定了跟我在一起的决心。妈,这是个难得的善良女孩,才貌双全,知书达理,最难得的是,很纯洁,跟我的时候还是处女,现在要找到这样的女孩,已经很难很难了。” 夏以南把第一次去林家的情景跟夏琼说了一遍,尤其强调门外的那声“咣当”,那是人的本能反应,像一面镜,反应出了世人对“私生”的态度。 夏琼沉默了,这时,夏以南又给她丢出了一枚重磅炸弹:“妈,我跟你说这么多,不是在抱怨什么,我很感激你生下我。但你希望,你未来的小孙,也是个被世人歧视的私生吗?” 夏琼很紧张地问:“林妙怀孕了?” 夏以南撒了一个小谎:“应该是,她自己还没发现,最近和我闹别扭,她心情不好,很多事都没注意,但我心里有数。” 其实他哪有什么数,这段日一直和林妙僵持着,好些天没在一起了,林妙的身体状况他并不是很清楚。但鲁西西婚礼的那一夜他们在一起,他的确没采取什么措施,林妙也没强调,她是喝醉了,他则是有意的。 当时他就想着,如果林妙怀孕了,他们就马上结婚。博士生休学一年去生孩的,院里早有先例,据说,导师们不仅不反对,还乐观其成,不然,尽是超大龄剩女,他们看了也不好受。 第一百十四章 第一次逼婚失败 自从母倾谈,尤其是得知林妙可能怀孕后,夏琼的态度转变了许多,甚至开始为婚礼做准备了。比如,问夏以南是不是重新装修一下房,主要是要装修一间婴儿房。夏以南叫她别急,林妙肯不肯生还是一回事呢,毕竟她现在是在读身份,又有兼职,每天忙得一塌糊涂的,怕顾不上来。 他越这样说,夏琼越着急,终于趁林妙的下班的时候在新锐的大门口堵住了她。 林妙本来想掉头就走的,可看夏琼努力挤出一脸笑,想看看她到底玩什么把戏,不动声色地跟着她进了附近的一家餐厅。 “喜欢吃什么,尽管点。”夏琼今天态度好得出奇,一派慈母模样。 林妙心警铃大作,所谓无事献殷勤,非奸既盗。为了以策万全,她借口上洗手间,给夏以南打了个电话,夏以南也有点慌,不知道妈妈是何用意,放下电话就动身赶过来了。他和林妙好不容易才慢慢破冰,有了复合之象,在这个节骨眼上,可经不起他妈妈折腾了。 “这一顿我请吧,以南等下也会过来,我好久没跟他一起吃饭了,所以把他也叫来了。”打完电话,林妙一面在夏琼面前坐下一面解释,与其让这女人算计,不如自己大方点,主动请,这样至少还是个人情。夏琼倒没生气,只是问:“为什么你们现在很少在一起吃饭了呢,又吵架了?” 见夏琼面带微笑,声音温和。林妙反而不知道拿什么态度对待她了,不过也没什么,兵来将挡,水来土淹,别人怎样。她也怎样吧。于是她也很和气地相告:“没有啦,就是手头上的事情比较多,还在外面接了一点临工,没时间而已。” 要真说起来,忙是事实,刻意冷淡也是事实。自从那件事后,她对夏以南的热情一落千丈,不是不爱。而是爱不起,觉得与其把精力放在很可能没有结果地情感纠葛上,还不如好好工作,挣点钱,下班时间就好好读书,争取多写几篇论。电脑站 夏琼居然露出担忧的神情说:“你现在这身体,应该多休息,怎么能那么操劳呢?我看你还是把工作辞了吧,我们家又不在乎这点钱。” 林妙给她说得一脑浆糊,这话怎么越听越听不懂了?夏家在不在乎这点钱与她林妙有何关系?她挣钱是为了养活自己和知秋。跟夏家扯得上吗?她可没记得有跟夏以南结婚。 “阿姨,请问您今天找我来,到底是为什么事?”既然话不投机,还是早点拜拜稳妥一点。别等下某人又变脸,上演被害闹剧。吃过一堑,总得长一智,在同一个人手上栽两次是很丢脸的。 夏琼不紧不慢地吃着,笑容可掬地说:“没什么事啊,就是来看看你。听以南说,你主动辞职离开了他的公司,不会是因为上次我说的那些话吧?” “不是”。林妙马上否认:“其实在那之前,我已经在这边找到了工作,即使不跟您会面,我也会辞职地。在盛夏那边我只是个吃闲饭的,实在不是拉广告的料,早该自己滚蛋了。” 夏琼笑了笑。对她的“滚蛋”之说没有任何异议。因为在她看来,不能拉广告。本来就该滚蛋。她不解地只是:“听说你在新锐也是在广告部上班?” 林妙点了点头:“是,但工作性质不一样。在盛夏,是要出去拉广告;在这里,主要是策划公司的各种公关活动。我现在还是打杂,帮着听听电话,处理函件,接待客人,有时候也参与一下策划案,我还是学生身份,在这里只是编外人员。” “打临工是额外的?具体做什么呢?” “各种各样的。” 夏琼一本正经地说:“我还是觉得你应该辞工回家,你也说,你现在是学生身份,学业任务就够重了,再加上兼职,岂不是要累死了?万一……我家真不缺这点钱的。16k.电脑站她家地钱,用在林妙身上是断断舍不得的,但看在未来孙面上,她可以大方一点——至少在孩出生前对她大方一点。 林妙越听越糊涂,正想追问究竟,却见夏以南大步流星地走进来,从他浓重的鼻息也可以猜到他赶得有多急了。 “你来了,生怕我欺负你的小媳妇?”夏琼半真半假地问。 “妈,你就会冤枉我,我赶天赶地赶来为你们付帐还不行啊。”夏以南陪着笑回答。 “真的呀,那行,坐下吧。” 林妙不再吭声。这是林妈教她的办法,如果婆婆难对付的话,就在她面前少说话,尤其当着她儿的面,尽量少开口,只要一直保持微笑就行好了。再会挑刺的婆婆,鸡蛋里挑骨头也要先有鸡蛋在吧?少说少错,不说不错,在非必要的情况下,决不开口。 可惜,夏琼地一句话逼得她再也没法扮演微笑天使,因为夏琼问他们:“你们打算几时办喜事啊,要抓紧点,孩可不等人的。” 林妙楞在当场,夏以南则大窘,尴尬地笑着说:“妈,我还没和林妙谈过这个呢,你忘了,我说过这只是我的猜测。” “哦哦,对对对,瞧我这急性,没事没事,妙妙,吃菜吃菜。” 听到“妙妙”两个字从夏琼嘴里说出来,林妙一阵肉紧,任何人喊她妙妙她会很自然地回应,就眼前的这位,她实在没法接受。 送走那对母后,林妙一下午工作都不专心,好在也没什么要紧地事,不至于造成什么损失……到快下班的时候。夏以南打来电话说:“我就在你们公司楼下,我想跟你好好谈谈。” 林妙刚挂掉,欧阳地短信又来了:晚上想吃点什么?我正要去菜场呢。 新锐的怪物老总洪江这段日一直在国外考察,据说身边有另一位新进的美男经理跟随,欧阳被老总抛弃之说甚嚣尘上。和林妙的关系反而没什么人关注了。欧阳的同志身份是一个原因,即使不是,也不算什么大新闻。上司与属下地暧昧,公司里这样地案例一大堆,大家早见怪不怪了,没有很大的探讨价值。 最主要还是,林妙在广告部非常低调。以博士生的学历做打杂小妹,大伙儿已经觉得屈才了。难得她还很谦逊,喊所有同仁为“老师”,一段时间下来,在广告部也算是赢得了不错的口碑。尽管她和欧阳的关系一度引起过他们的猜测,最终也没传出多少绯闻。 林妙回欧阳:“我晚上有点事,你自己吃吧,我回去地时候给你带点心。” “不用了啦,你那点工资,还要养个孩。”欧阳回道。 “你这话给人看见了,还以为我有私生。” “你有吗?有地话。我当他爹,让他跟我姓,就是正正当当的婚生了。” “好啦,别尽瞎扯。我要出门了。” “不是跟男朋友约会吧?有异性没人性,男朋友来了,就不理我。” “不是啦,是一个朋友来了。”林妙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在欧阳面前撒谎,但她地本能反应就是如此。 然后,她跟夏以南来到上午吃过饭的餐厅,夏以南说:“我看午你们点的几个菜都不错,所以又选了这里。” 林妙笑了笑:“就因为菜不错我才带你妈妈来的。这里都快成新锐的食堂了。附近的餐厅就这家生意最好。” 两人坐下,言归正传,夏以南看着林妙的脸色,小心翼翼地说:“上午的事,我想给你解释一下。” “我在听。” “我妈妈以为你怀孕了,所以特意来看你。想催我们结婚。” “问题是。你妈妈怎么会以为我怀孕了呢?” “呃,当然是我说地了。”夏以南不好意思地低下头。 林妙叹了一口气:“你为什么要骗她呢?就为了让她接受我?可是这种事是没法骗人的。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等几个月还没肚,自动穿帮了。” 夏以南打量着她:“妙妙,你这个月的例假来了没有?” 林妙摇头:“还没到时间啊,我总是月来的。” “不对,你一开始地确是月,但后来每月都推迟几天。我听你说过的,你以前跟鲁西西同住,两个人互相影响,她月,你也月。分开住后,你每月推迟,现在至少推到20几号了。” 林妙说:“要这样,不是更没问题吗?现在才15号。” “那你上月来了吗?上月我们可还未吵架,总在一起的,我可不记得你有来过。” 林妙努力回忆,居然印象模糊,上月给那个小明星做临时助理,杂事一大堆,每天忙得焦头乱额的,真没注意这些。 夏以南笑着往她碗里夹菜:“吃完了,我们去医院检查一下吧。” 虽然他努力压抑,林妙还是听出了他话里的得意,不禁问:“你故意的?” “哪有,一般情况下我都乖乖地穿着小雨衣了对不对?只有偶尔特别激动的时候才没顾上,但一个男人快30岁了,听到自己可能要做爸爸,当然会兴奋啊。”其实,他是从鲁西西事件得到了启发,鲁西西可以要挟男友奉成婚,他是男人,为这要迎娶女方是负责任的体现,应该更容易成功地。 这不,他已经成功在望了。 可是林妙接下来的话给他迎头浇上了一盆冷水:“我记起来了,我上月来过的。” 第一百十五章 一年后再做决定 因为夏琼突然出现带来的冲击,林妙晚上回了父母那边的家。 林爸见女儿一副疲累的样,很是心疼,卷起袖亲自下厨,做了几样拿手菜。 林妙一面吃一面感叹:“还是老爸做的菜好吃,我们公司食堂的东西难吃得要死,好些同事索性顿顿在附近的餐馆订餐。” 林妈开玩笑说:“那好办,夏以南不是有很多套房吗?叫他送一套离你公司近一点的房给我们,这样你爸爸就可以天天烧菜给你吃了。” “妈……”林妙诧异地看了妈妈一眼,她都不知道夏以南到底有几套房了,也从未在家里提过这事,妈妈是怎么知道的? 本以为老妈只是开开玩笑,没想到她居然一本正经地说:“这样你生孩后也好照应。夏以南她妈妈比我们小,你生孩的时候她肯定还在上班,又是局长什么的,指望她带孩是不可能的。” 林妙微微皱起了眉头,今儿这是怎么啦,听起来好像她真的怀孕了,无论婆家娘家都在密切关注事情的进展一样。 但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妈,你不会真的想要夏以南送一套房吧?” 林妈马上声明:“不是送给我和你爸爸,是送给你,房过户到你的名下。我和你爸爸只是跟你住在一起,我们可从没想过贪人家的房。” 林妙见爸爸爸并未出言反对妈妈的话,似乎对妈妈地提议持默许的态度。她有点慌了。准婆婆那边就问题一大堆了,缠得跟一团乱麻似的,要是自己的父母也横插一杠,开始提出各种要求,就她和夏以南现在岌岌可危的感情。16k.手机站在两头夹攻下,很可能就此不了了之。 平心而论,她也并不是真地想跟夏以南分开,当时会提分手也是出于无奈,其还有赌气的成分在。现在时过境迁,气也慢慢消了,夏以南又积极主动地挽回,甚至不惜借鉴鲁西西的烂办法。想跟她奉成婚。方法本身姑且不作评论,但起码,她从看到了真诚。 有句话说,一个男人向一个女人求婚,是对她最大的尊重。这一点她也是认同的。 她不小了,不是还有大把青春、可以轻易说分手的年龄,过完年,她就26了,所谓的轻熟女。听听,都熟女了。尽管前面加了个“轻”字,还是熟女,再自称“女孩”都有点不好意思了,怕人家说装嫩。 这个时候。放弃一个各方面条件都比较优秀的男朋友是需要勇气地。她和夏以南本身的感情又没有什么问题,唯一让她裹足足不前的,无非是有个难搞的准婆婆就为了这一点,放弃一段情,放弃只要她点头马上就可以拥有的姻缘,是不是明智的选择? 吃过晚饭后,她闷闷地在房里独坐,重新陷入这个两难选择。 突然想起知秋说过的一句家乡俗语:“吃进去是骨头。吐出来又是一块肉”。 她现在就是这种心境。 一阵懊恼袭上心头,原本很美好的感情,因为掺入了一些现实的考量,变得不再纯粹。 最可笑的是,现在决定他们要不要在一起地,不是他们本身的感情问题。而是与此无关的东西。 她知道爱情和婚姻是两回事。但剥离得这样彻底,还是叫人灰心。 她还没结婚。就陷入了婆媳矛盾,说出去都觉得滑稽。 “妙妙,你怎么啦?是不是和夏以南吵架了?”不知什么时候,林妈已经走进了她的卧室,跟她一起在床沿坐下。 林妙把头*在妈妈地肩上说:“没有,他妈妈今天还催我们早点结婚呢,夏以南自己也不止一次跟我提过了。” 林妈面露惊喜之色:“真的呀?他妈妈以前不是很不待见你的吗,怎么突然转性了?” 林妙苦笑:“她以为我怀孕了,她想抱孙。” 林妈听了这话,眼睛不自觉地瞟向女儿的肚,林妙噗哧一笑,推了推妈妈的胳膊说:“妈,你也见风就是雨了,没有怀孕啦,我还要两年多才能毕业,就生什么孩呀。” “怕什么,生下来老妈给你带,我早两年就可以申请内退了,工资也少不了多少,我看反正闲着也无聊,才没申请的。”林妈今年已经53岁了,她和林爸结婚不晚,大学毕业出来就扯了结婚证。但由于两个都是地道的农村娃出身,需要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起一个家,所以一直到快28岁才生下林妙。 这时林爸在客厅里说了一句:“你那是老黄历了,今年地新政策,内退的人很多福利都不能享受,工资也会少很多。” “不是吧,我怎么没听说呢?”林妈有点不相信。 “我看过红头件的。”林爸言之凿凿。 林妙笑了起来:“是不是真的都不重要,妈,我保证等到你55岁正式退休后才考虑这个问题。你两年后退休,我两年多后毕业,刚刚好。” 说到这里,林妈关上房门,有点苦口婆心地劝女儿:“妙妙,不是妈妈嗦,你别看男女平等喊了几十年了,事实上哪有真正的平等?女人终归还是弱者,更容易受到伤害。就拿你和夏以南来说吧,虽然他比你大三岁,但如果你们现在分手,他的行情肯定比你好。如果毕业后再分手,你更是没法跟他比了,完全不在一个档次。那时候他31岁,正是男人最好地年华,找个20岁地都轻而易举;你呢?28岁了,已经是真正的大龄剩女,只能往30岁以上地男人队伍里刨了。” “妈妈的意思是……” “要么跟夏以南结婚,要么跟他分手。” “现在?” “也不一定那么急,但你最好给自己划一个时间线。超过了这个线,如果问题还是不能解决的话,就把夏以南解决掉。”说这话的时候,林妈还挥出手掌做了个一刀砍下去的动作。 不过这回林妙没有笑,每次想到跟夏以南分手,心里都免不了酸楚。她知道自己是真的喜欢他的。 不过她还是冲林妈点了点头说:“我之前就给自己设定了期限,只是前些日因为他妈妈的事心灰意冷,就忘了这个,第二天就很冲动地跟他提出了分手。” “你设定的期限是多久?” “一年。” 林妈立刻表示赞同:“一年很好。你们俩都不是小孩了,谈不起马拉松恋爱,一年就见分晓,很好。” 林妙想了想说:“那我就暂时不管婚不婚的,先跟他交往着?还有半年时间,我努力试着再跟他妈妈相处看看,实在不行,到明年放暑假的时候就跟他做个了断。” “要是行的话,明年下半年你们就结婚。”林妈当然希望女儿谈一场恋爱能有个好结果。 “啊?”这点林妙可还没想好。 林妈搂住女儿说:“听妈妈的没错啦,妈妈活了大半辈,比你更了解男人。谈恋爱时间太久,男人早就没感觉了,越久越不想跟你结婚。所以交往个一年半载就够了,这时候该了解的也都了解了,男人也还有点激情,正好结婚。” “好吧,就听妈妈的。” 这天晚上林妙睡得很好。一段时间以来天天纠结这些问题,她都有点轻微的神经衰弱了。 她还有半年的时间用来观察和抉择,何必那么逼自己? 有时候,随着时间的流逝,答案会自然浮现。 分割线—— 首先向书友们道歉。 最近杂事缠身,书也越写越偏离大纲,以至于停更了两天。 汗,以后会补齐的。 第一百十六章 复合的尴尬 主意打定,第二天两个人约会的时候林妙的态度好多了,不再一副“瓦还米消气,瓦还不想理乃”的臭屁样。 夏以南见女友终于不再跟他闹别扭,心里自然喜不自胜,晚上请了饭,请了压马路,又在街边买了一堆女友爱吃的小零食。然后,美滋滋地载她去锦绣园。 “送我回家去啦。”某妙小小地挣扎了一下。 “是送你回家啊。”某南装糊涂。 “方向明明不对。”某妙只承认自己是路痴,可不承认自己是盲,这一路上经过那么多公汽站牌,瞎也知道车驶向哪里了。 “我说的是锦绣园的家。”说到这里,某南偷偷擦了擦口水,露出了一副典型的“大尾巴狼见了小红帽”式的笑。 “我不去。”某妙决定要钓钓胃口,瓦是那么好哄的么?上回借酒乱来的事还没跟乃算帐呢,又想来,哼! “只是上去坐坐,现在还早,我们上去喝杯咖啡,聊聊天,然后我再送你回去。” 大灰狼吃小红帽必杀技的第一卷第一章第一条:装成慈眉善目的狼外婆。 “少来!你这招就算10年前用在我身上也没用的。”林妙严正声明。你可以侮辱我的眼光,但不能侮辱我的智商。夏以南咧嘴一笑:“好吧,就算我想那啥,也是正常的,我们是亲密爱人。” 林妙面无表情地说:“你妈还在家里等着你回去呢。回去晚了她会不高兴的。” 昨晚听从妈妈地建议,决定再跟夏以南交往半年后,她躺在床上想了很久。16k.手机站既然他们的死结是准婆媳问题,那她就要想办法解开这个结,不能老是被动挨打。 夏以南一如既往地替他妈妈说好话:“我妈不会的。我回去晚了,她想也知道是跟你在一起了。她现在巴不得我们好好相处,早点结婚,昨天她专程去找你,不就是为这事?” 提起这个,林妙就来气:“那是因为什么原因,还需要我说吗?我真是服了你,这种谎也敢扯。” 虽然口里抱怨着。林妙还是跟他上了楼。两个人交往这么久,早就有了那层关系,突然矜持起来装神圣不可侵犯的圣女不是很奇怪?而且也没什么意义。夏以南可不是柏拉图的信徒,如果她非要坚持半年不给他碰地话,大概用不了半年他们就分手了。 想到这里林妙觉得有点悲哀,现代的男女关系真是太实际、太脆弱了,再难找到那种纯纯之恋。 当然,最主要还是因为,他们早已不是纯纯的年纪。 一转眼,她的青春就快过去了。虽然“十大杰出青年”之类的评选。经常是3-40岁的年人充斥其间,但在现实,超过30岁的未婚女人,绝对是滞销品。她的硕士同学就有这么一位。实际年龄34岁,长相顶多26岁,又清秀又静地好女孩,可是相亲无数次,相亲对象越来越不像样,最后,连48岁的三婚大叔都隆重登场。而最让林妙觉得震撼的,还是她最后竟然嫁给了这位大叔。 在她结婚之前。林妙曾问过她为什么要找个大自己这么多的人,她说:“我自己都34了,本来也只能往40以上的队伍里找啊。” 当时林妙还不解:“你34,就算不找比你小的,也可以是3-40区间的吧。” 她苦笑:“30-40区间的男人,但凡有点条件的。都想找30以下的女人。如果肯屈就3以上地。那除非是两种情况,要么。他自己条件很差,要么,对方条件很好。你看看我,30大几了,除了一张空头凭,一无所有,连学费都快交不起了。不是48岁的男人,哪个肯给我交学费,买房?” 林妙听到“买房”,就没再吭声了,因为她明白这个女孩的无奈。34岁的老姑娘,住在娘家跟父母哥嫂挤在一起,受尽了嫂地白眼,连父母都成天唉声叹气。她只好尽量待在学校,不在家里露面,免得破坏气氛。 而如果嫁一个条件很差的同龄男人,要是才20出头,那还不要紧,两个人可以一起奋斗——就像林妙的父母那样,先轻装上阵奋斗几年,等打下一点基础后再要孩。可是她34岁了,已经等不起了。 因为想着这些心事,这一天夏以南的激情并没有点燃她。夏以南也发现了,点燃一根烟后,他躺回她身边问:“你怎么啦?” “没什么,只是突然有些感慨。”她朝他露出一个勉强的笑容。 “感概什么?” “你说人活在这世界上,是不是越活越悲哀?因为发现要妥协的东西太多,再也做不到率性而为。” 夏以南静静地看着她说:“你何不从另一个角度去想?这不是妥协,这是权衡,是协调,是必要的社会生活手段和方式。世上的人那么多,每一个都想争取更大地生存空间和更多的生活资源,真要从绝对的意义上说,每一个人和他人都是敌对关系,因为他人多占用了一份,我就会少一份。” 林妙瞥了他一眼:“你直接说他人即地狱就完了。” 夏以南轻轻一笑道:“极端的讲法,的确可以这么说的。但人形豪猪除了争夺生存资源,还要互相陪伴,互相取暖,因为人是群居动物,害怕孤独。” 林妙不言语了,其实这个道理早就是自明地,婆媳矛盾地根源是什么?无非就是争夺家庭生存资源,物质的和精神地。 婆婆想控制儿,从他那么得到更多的钱,或爱,或二者兼得,媳妇亦如是。婆婆的武器是亲情,媳妇的武器是爱情。男人在亲情和爱情之间摇摆,基本上,他更看重哪个就会偏向哪一方。 林妙的眼睛有点酸涩,再次在心里感叹了一下纯纯爱情的难得之后,她开诚布公地问:“你认为爱情和亲情何者更重要?” “都重要。” “如果二者冲突,你只能择其一呢?” 夏以南用明显敷衍的语气说:“好端端的,干嘛提这么严肃的问题呀?” “好玩问问,其实你不用回答的,我知道答案。” 上讨论此类问题的帖满坑满谷,男人的结论惊人的一致:父母是天生的血缘,不可能断绝,老婆是可以换人做的。 看夏以南又有重燃战火的架势,林妙闪躲到一边,然后飞快爬起来说:“不早了,我们回去吧,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你今日这是怎么啦?好像很悲观的样,我以前见到的你可不是这样“抱歉,昨晚失眠了,今天身体状态不行。”这样说,一方面是为了解释自己为什么拒绝他的“二次革命”,另一方面,也不想破坏约会气氛。男人找女人,是为了活得更快乐,不是吃饱了撑着找郁闷的。 夏以南呐呐地问:“妙妙,我妈妈真的给你带来了这么大的困扰吗?在我的记忆,她也没说你什么呀。” “没有,是没有,我自己的心理有问题,这样你满意了吧?”林妙没好气地回了一句。 “你……”夏以南皱起了眉头,今天刚见面的时候,明明什么都好好的,怎么亲亲热热地相处了几个小时后,她反而情绪变糟了? “女人心,海底针,你有什么委屈就说出来嘛,你不说,阴阳怪气的,我可不会猜心。” 林妙忍住跟他争执的冲动,心里却越凉透了。他们这样,表面上好像复合了,其实,裂痕仍在。她的表现更糟糕,整得像多愁善感的林妹妹了。 她知道这样下午不行,可,要怎样才能找到最初交往时的快乐呢? 第一百十七章 订婚(一) 转眼到了年关,学校放假,夏以南也清闲下来。他现在只是开着车到处收尾款,除此外就没别的事了。 林妙跟他不同,她所在的广告部越到年关越忙,就像商店年尾月末要大盘存一样,必须把这一年来的各种信函、资料等统统整理归档。她这个万金油似的打杂小妹,哪个前辈喊她帮忙她都得赶紧过去。这么忙碌的情况下,再加上一个镇日无聊只想粘着她的男友,可想而知她的无奈了。 不是不喜欢跟他在一起,而是真的忙不过来。 如果他们两个人的关系够稳定,也许夏以南不会觉得有什么,偏偏他们刚经历了分手,复合也勉勉强强的。现在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林妙总是满腹心事,顾虑重重,让夏以南郁闷之余,也平添了几分担心,觉得很没安全感。 没有安全感的人最容易胡思乱想,对外界的一切干扰因素都特别敏感。于是我们的欧阳帅哥就进入了夏同学的视野,成了第一嫌疑对象。 对这一点林妙已经解释到无力解释了:“他是什么样的人你心里最清楚,当初还是你把我介绍给他的。”就算我和他有什么,那也是你拉的皮条——呃,不cj的人是要打手心的,楼歪到哪儿去了? 夏以南噎了一下,但还是理直气壮地说:“他是ga没错,可他总是个男人!” 林妙马上回驳:“他不是,我们是好姐妹关系。他是我的欧阳姐姐。”这一刻,她坏心地想,要是夏以南知道她曾跟欧阳同床共枕,他会不会捉狂?虽然她自己是觉得没什么啦。 夏以南被她的“欧阳姐姐”逗笑了,不过笑容转瞬即逝。说到底,他还是不能理解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地“姐妹情”。 当然最让他警惕的,还是欧阳的性向问题。世上除了有这样三种人:男人、女人、女博士之外,还有另外三种人:异性恋、同性恋,双性恋最后一种是男女通吃,来者不拒的,杀伤力排山倒海。 就算欧阳不是后者,人家也有回归正途的可能。因为欧阳来自清贫朴实地乡下,那种地方怎么想都不该开出惊世骇俗的同性恋奇葩。欧阳现在的性取向,更像是后天被人强行掰弯的。 夏以南也听到有小道消息说,新锐的怪物老总洪江最近又有了新宠,而且宠幸无比,为他冷落了所有的旧人。欧阳失意之下,会更需要安慰,刚好林妙又和他住在一起,可谓天时,地利。要是再来个“人和”……天那! 夏以南紧紧握住方向盆,手上暴出了青筋,嘴里也不自觉地喊出了声:“不行!”他一面开车一面思考对策,这段感情他真的想好好把握。不想再节外生枝。虽然凭他的条件,要再找个女人并不难,可是人非草木,每一次分手都会带来一次新地伤害,感情在一次次挫折消磨,钝化,最后很可能变成“爱无能”。 幸好,他比较坚强。没像有的男人那样,对感情绝望后就放任自己堕落,在他看来,那才是真正的悲哀。如果一个男人沦落到以拥有女人的多寡来确证自己的价值,那与种猪何异?他,到底还是注重精神品质。情大于欲的人。希求的是知心知意的爱人,不是新鲜刺激。 关于这一点。他曾和一个大学同学在qq里讨论过,那次,最终还是他说服了那个班上著名的花心浪。 事情是这样的。 那天qq上偶尔相逢,那人,我们姑且叫他吹嘘自己玩过多少多少女人,这倒没什么,因为r大学时代就已经变换了数届女友。他地艳史看似丰富多彩,其实贫乏无聊到不值一提,无非是调戏、到手、抛弃,没有哪怕一丁点动人的地方。十k学夏以南本来听得够烦了,到后来,r竟然吹嘘起自己在技巧方面多么出类拔萃,推陈出新,还得意洋洋地例举了好几种夏以南闻所未闻的变态方法。虽然他绘声绘色地描述让夏以南也有点燥热难耐之感,但口头上的不服输和心里地鄙视让他自然而然地充当起了神父的角色,想要拯救那只迷途的羔羊。 还记得当时他说:“你有没有想过,这是一条不归路?” “不归路?”那人摸头不着脑。他又没强抢民女,那些女人可都是自愿上钩的,既然没触犯法律,何来不归之说 夏以南开始发挥他循循善诱的功力:“人类的感受能力的确是无限的,永远都有挖掘地空间。可是,人类的感受能力又遵循一个铁律:递减率。也就是说,快感是递减的!不管你开发出来的新方法多么刺激,多次重复后,一样会变得平淡无奇,难道你自己没觉得吗?” 那边过了半晌才回过来两个字:“是的。” 夏以南继续诱导:“对于一个追求强烈感官刺激的人来说,他只能不停地开发——新方法或新地人——然后过段时间又不行了,又得开发出更新地。因为欲望无止境,越喂越吃不饱,就像吸毒的人,由大麻而k粉而海洛因,毒性越来越强,用量越来越大,high地成本越来越高。最后,本来温雅干净的男人,开始群p,换妻,人兽……这是很可怕的,往地狱的底层越坠追深的感觉。” “情别再说下去了!”r急忙打出了这一行字。 夏以南没再紧逼,他劝诫的目的已经达到了,现在要做的是安抚,不然人家会反弹,所以他换了一种口吻说:“抱歉,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生活方式,我没资格对别人指手画脚,只要你觉得开心,又不违背法理人情,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r却回道:“可是我不快乐!你知道吗?现在不管多漂亮的女人,得到后就觉得索然无味。躺在陌生女人身边的时候,我回忆得最多的是我的初恋情人。其实我们交往的时候并不顺利,也没发生过实质性的关系,甚至,分手都分得很难看,但在回忆,还是那次纯纯之恋带给了我最多最深的感动。不瞒你,如果没有那次美好的记忆在心里支撑着,我差不多当自己是禽兽了。” 这一番交谈后,r有没有“改邪归正”,夏以南不知道,也懒得去打听。他自己,却越发明了了自己的情感倾向:他渴望得到的是恒久的真情,正常稳定的家庭,这才是他要的幸福。 人在说服别人的时候,其实也厘清了自己的思路。帮人等于帮己。 他告诉自己,这一次,他决不会让林妙跑掉,不让所谓的“婆媳矛盾”毁掉他的幸福。那实在太莫名其妙了。如果他连自己最爱的两个女人都搞不定,弄得她们“有你无我,有我无你”,那他也太无能了,不如索性买块豆腐撞死。 一面想一面开车,直到长龙般的车阵把他堵在路上。 等道路通畅,他赶到新锐集团楼下,人家早就下班了,林妙的电话却一直打不通。 他找到欧阳下榻的饭店,却惊讶地发现,那人早在十几天前就搬离了。 林妙为什么没跟他提过这事呢? 他心里一阵酸涩,这女孩,好像越来越难以琢磨,难以掌控了。 无计可施之下,他只好开车回了家。 夏琼正在做饭,看见儿进门,开心地说了一句:“回来了?你去洗个手,马上就可以开饭了。” “妈,我想跟你说一件事。”他径直跑到厨房。 “什么事啊?” “我想先跟林妙订婚。”他实在很讨厌这种琢磨不定的感觉,猜心很累。 “这个没必要吧,她如果怀孕了,马上结婚就是了。” “可是我探她的口气,没毕业前大概不会完成这项工程的。” “那就等毕业之后再结啊,你怕什么?等不起的是她。”夏琼对儿依然自信满满。 “妈,我快三十岁了。”他无奈提醒。 “瞎说,你才28岁,毕业的时候也才31岁,正是男人最好的年华。” “什么最好的年华,我现在就觉得我已经老了。”他皱起好看的眉。 夏琼瞪了儿一眼:“当作你妈的面说你老了,那你妈不是要人道毁灭了?” “妈,你还年轻着呢,我是说,我的心老了。真的不想再折腾了,恋爱这玩意如果变成了分来分去的闹剧,就没意思了,我们又不是活在琼瑶剧,整天除恋爱无别事。我现在只想定下来,然后一门心事做点事。据说,男人过了三十岁,如果还一无所成,很容易心灰意冷,从此随波逐流。” 夏琼沉默了,如果这事严重到影响了儿的事业,就不得不提上日程了。 她叹了一口气说:“如果非要这样你才能专心做事,妈妈也不会阻挠你,当妈的,只希望孩过得好,又成功又幸福。” “妈,谢谢你,那我这就到林妙家去了。”夏以南笑逐颜开地拥抱了夏琼一下,然后飞快地跑了出去。 “小南?”夏琼追出门,外面哪里还有儿的影。 她呆立在家门口,脸上变幻过千万种表情,最后慢慢退回家,一屁股坐在沙发上。 直到一股糊味传来,她才慌慌张张冲进厨房,好好的红烧肉变成了黑炭头。 第一百十八章 订婚(二) 林爸和林妈对订婚自然不会反对了。 他们都是从农村出来的人,把女孩的贞操看得比较重。女儿跟夏以南有了实质性的关系,这个认知让他们如骨哽在喉,不到结婚的那天不能咽下。这也是明知那边婆婆厉害,他们仍不女儿放手的根本原因所在。当然,林妙的年龄也是一个重要考量因素,在他们看来,25岁已经很大了,要放到老家,早该抱上娃了。 夏以南的条件也确实不错,在婚姻市场上绝对是抢手货。至于他那个bh的妈,这夫妻俩讨论来讨论去的结果是:惹不起,咱躲得起,婚后采取隔离政策。她爱折腾由她折腾去,懒得理她就是了。 如果因为男方的妈妈不好对付就放弃一个这么好的结婚对象,实在是很可惜的。挑对象就像篮里择桃,多半越择越烂。夏以南要没这么个bh的妈,也许早八百年就被别人挑走了,还轮不到他家林妙呢。 再说了,哪个男人没有妈?这根本是避免不了的,遇到好婆婆固然是福气;遇不到,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现在又不是万恶的旧社会,家庭里没那么等级森严。林妙有高学历,有大好前途,将来又不指望婆家养活,不用在婆婆的手底下讨水喝,她好就孝顺,不好就请她一边去。他们想好了这些,才给林妙出主意,让她问夏以南要一套房作为婚姻保障,然后他们再跟去给小两口带孩。他们守在女儿身边,就不怕那女人欺负了。 只是要房的提案当场就被林妙否决掉了,而且态度十分坚决,毫无商量余地。 其实,他们也只是想通过这件事看看夏以南的诚意。看他们地宝贝女儿在未来女婿心到底有多少分量。可他们越这样的解释,林妙越生气:“亏你们想得出来,让人家用一套房买你们的女儿?那夏以南和他妈妈会怎么看我?就算要卖吧,一套房也忒便宜了,我将来努力工作,运气好的话,几套房都赚得回来,别人的房有什么稀罕地 一番话说得林爸林妈不敢再嘀咕房的事了。但守护在女儿身边不让她受婆婆欺负的想法却根深蒂固。所以在夏以南突然登门提出订婚的时候,林妈拐弯抹角说了一大堆,什么“你妈是个官儿,白天要上班,晚上要应酬,你们俩也都忙,请保姆带孩我们又不放心,所以只好我们老两口辛苦一点咯。” 夏以南一开始还没懂,最后总算弄明白了未来岳母的意思:想跟女儿女婿同住。 单这一条,就叫他为难得不知道怎么回话了。但既然是上门提亲。女方的任何意见都不能忽视,更不能直接拒绝,他只好说了一句:“伯父伯母肯不辞辛劳帮我们带孩,我感激不尽。只是我母亲……” “当然也住在一起了,我们只有一个女儿,你妈也只有你一个儿,天下父母的心都是一样的,都不舍得跟孩分开。”林妈笑吟吟地看着准女婿,夏以南表面陪笑,心里却直犯愁。 他还是把订婚结婚想得太简单了:女方出嫁,男方把媳妇娶进门。然后和他妈妈一起生活。在他看来,这是天经地义地,他从没想过跟女方父母同住。 可是女方这样也不算无理要求。过去孩多,女儿出嫁,儿娶媳妇,不至于出现空巢家庭。现在尽是独身女。养老问题就凸显出来了。 养老问题从来不是单纯的赡养费问题,若只谈钱。夏林两家都不存在这个问题。 在林妈憧憬着含贻弄孙的美好前景时,夏以南心虚地低下头,心里泛起了几分沮丧。他真的从没想过跟岳父母同住,更无法想像自己的母亲也挤在一起。让母亲成天看着家里老的小的成双成对,就她一个人形单影只,心里是什么滋味? 好在林妙回家了,林妈趁势拉着林爸站起来说:“妙妙,这事还是你们自己好好商量一下吧,具体要怎么办,一切以你们的意志为准,我们顶多提点参考意见。1k.电脑站 “办什么事啊?”林妙给老妈说得一头雾水。 林爸林妈互相看了一眼,彼此俱有惊讶之色:敢情,这么大的事,准女婿居然没和女儿事先商量,就自作主张跑上门来,这不太符合行为逻辑吧?但他们还是决定少说为妙,毕竟这是他们自己的事,他们有他们地交往模式,只要他们自己认为没问题,那就没问题。 带着一脸疑惑,林妙把夏以南扯进自己的卧室,关起门来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想跟你订婚。”夏以南回答简捷,开门见山。 林妙楞了一下,然后问:“为什么突然想起这个?而且,我不记得你有跟我商量过。” 夏以南笑得好不温柔:“我这不就是找你商量的吗?去你单位找人没找到,打你电话又打不通。”意思是,这不能怪我,我是要跟你商量的,可间出现了一些不可抗因素。 “我地电话没电了。”林妙先解释了一句,然后立刻抓住重点:“但这与你要和我订婚没什么关系吧?” “当然没有。是我想跟你举行一个订婚仪式,把关系确定下来。”他伸手拥住她:“你知道你的男友很没有安全感吗?我需要一个仪式来让我安心。本来我是打算直接结婚的,可我猜你肯定不肯,那我们就各退一步,先订婚,好不好?” “你没有安全感?”林妙好笑地看了他一眼:“不要跟女孩抢台词。” 夏以南轻轻捏弄着她的耳垂,用十足暧昧的声音说:“既然我们都没有安全感,那不如索性一步到位。甭订婚了,结婚吧。按国人地传统,春节前后都是好日,因为喜庆气氛特别浓厚,这个时候结婚会得到更多的祝福。” “你误会了。我不是说我没安全感”,林妙推开他越来越不规矩的手:“我地意思是,你刚才说的那番话,多半是女孩地台词。” 夏以南正在紧急组织语言,想再找些更有说服力,或更动听的话让她接受自己的提议,没想到林妙已经开口道:“我同意订婚。” 她承认,对这段感情。她也跟夏以南一样没有安全感,觉得还存在很明显的隐患,结婚地条件地确不成熟。但订婚不需要考虑那么多。 究其实,不管多独立的女人,跟一个男人相爱都是希望有结果地,仪式,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把交往地结果展示给别人看,让所有的亲朋好友一起来见证这定情的时刻。 “你,答应了?”夏以南的表情还有点恍惚,当然更多的是惊喜。 婚的决心一时还下不了。怕最终过不了婆媳那一关,莫名其妙地变成二婚头,。但订婚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同时又具有一定的约束力——所谓法理之外。尚有人情,它诉诸舆论的力量。 订婚,对外是宣告,对内则是约束。订婚是自由和约束的间地带。不知道为什么,一想起这个词,林妙就有些隐隐地激动,觉得未婚夫妻之间充满了一种奇妙的张力。 “要不,我们一辈做未婚夫妻吧?”这样既可以消除那种患得患失的不确定感。又不用跟婆婆处在同一个无烟下,直面婆媳压力。 “什么?”夏以南此刻只顾着在她身上上下其手,似乎要立刻庆祝求婚成功。 “我亲爱的准未婚夫,我们还没正式订婚,你不可能在我家留宿地,我劝你着点。别引火自焚。” 林妙的话只换来了一串模糊的回答。过了好半天。某人才喘着气说:“那你搬回锦绣园,我们以后就在那儿住吧。” “你要我跟你未婚同居?对不起。我不能接受。我认识几对未婚同居的,起码有一半后来分了,还有一对迄今已经同居五年,男方仍无结婚的打算,我估计,他压根儿就不想跟那女孩结婚了。你想啊,结婚五年的,就快七年之痒,恨不得离婚了,何况未结婚的。” “我们跟他们不一样,订婚,在亲友眼跟夫妻无异,住在一起很正常的。”夏以南试图说服她。 林妙无奈地一笑。男人都一样,但每个蠢女人都以为自己是特别地,自己找的那个也是特别的,会出污泥而不染。其实,社会这口巨大的染缸,谁又逃得过?尤其夏以南这种在场面上混的人,比一般的人更精明,更老练。 带着微微地失望,她再次强调自己地观点:“我跟你订婚,但不接受同居。” “我们以前不是同居过吗?至少是半同居的。” “哪有?锦绣园地房当时除了我,还有鲁西西,那儿顶多算我们的幽会场所而已。再说,你忘了,你妈妈不喜欢你住外面的。”她不得不提醒他。 “我们正式订婚后,她就不会管了。” 林妙想了想,索性一咬牙,做出了一个重大决定:“要不,我们打个赌。订婚后,我们一起搬进锦绣园,在那儿住上半年。如果你妈妈不过多干涉,我们也相处融洽,半年后正式结婚;不然,就正式分手。” “你这就是试婚了。” “是的,试婚。”林妙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为了不错过一段美好的姻缘,她采用了自己原来最反感最不屑的方式。 好在时间并不长,是良缘还是孽缘,半年就可以见分晓。 第一百十九章 试婚(一) 所谓订婚,其实就是双方的父母坐在一起吃了一顿饭,夏琼在席间给了林妙一个玉镯。 本来林妈还说,既然是订婚宴,就该有媒人,有亲朋好友做陪客,可都被林妙一口否决了。 “什么客人都不请,那叫什么订婚宴啊。”林妈跟女儿直犯嘀咕。 “妈,这是我的意思。夏以南事先问过我,要不要找个象征性的媒人,是我说不要的。一来,订婚本就不是必要的流程,现在直接结婚的占绝大多数,人家根本就没订婚一说;二来,我也怕将来有什么变故,现在把订婚场面弄得大大的,闹得人尽皆知,到时候不是更尴尬吗?” 林妈心疼地看着女儿:“如果你对夏以南这么没信心的话,又何必订婚呢?” 林妙给她解释道:“不是对他没信心,他本人是很好的。现在这社会,口袋里有两个钢蹦儿的男人就琢磨着劈腿出轨包二奶,他比很多花心男条件好多了,但对感情很忠诚,而且他的忠诚是来自骨里的。” 在林妙看来,忠诚,是男人最难能可贵的品质之一,正因为夏以南具备了这一点,她才如此难以割舍。若夏琼难缠,夏以南还花心的话,两个人早没戏了。 林妈点了点头说:“那倒是。夏以南单看外表,挺时尚挺精明的,但相处起来,倒觉得是个正派稳重的人,也挺有担当的,照你们地流行话语。叫很 林妙笑了起来:“妈妈也很时尚呢,连很man都知道。只能说,凡事有利有弊,单亲家庭的男孩,从小就有顶梁柱思想。要保护妈妈不受坏人欺负,要让妈妈过上好日。他应该是那种早熟的孩,精明强干是必然的趋势。” 要说起来,林妈一直都很看好夏以南的,不光是为了经济条件。夏以南也谈不上多有钱,不过比一般人富裕一点,她断不肯为此委屈自己女儿地。她也是觉得夏以南人品好,才想敲定这个女婿。可是后来那边的准婆婆几次三番闹事。让她也冷下心来。 如今听林妙这么一分析,她原有的那点犹疑也消失了,拍着女儿的手说:“你既然这么肯定他,爸妈当然你跟他订婚了。就像你说的,忠诚是男人最大的优点。他大概从小见惯了自己母亲的孤寂,不想让将来的老婆也那么可怜。” 这话林妙没有反驳,毕竟订婚是喜事,不宜说太多悲观地话。但事实上,单亲家庭反而最容易复制,单亲家庭的孩也好像更容易离婚。难道他们从小没见惯家里那个形单影只之人的孤寂吗?可见这不是忠诚的理由。忠诚是与生俱来的品质,与家庭环境并不直接相关。 尽管如此,准婆婆的阴影在,还是给这桩婚姻带来了很多不确定。所以林妙希望订婚从简。影响面越小越好。夏以南公司的同事,两人的导师和同学,以及其他的亲朋好友,统统没有告知。 夏以南对林妙的做法也不是很认同:“订婚本来就是为了向外界宣布我们地关系,希望得到亲友们的祝福,你谁都不请,订婚宴不就失去意义了?” 林妙的回答是:“订婚其实只要我们两个人出席就够了,弄个烛光晚餐。誓言相许终身,那种感觉肯定很美。我相信我们都不是轻易许诺的人,一旦立下誓言,即使没有任何人监督,也会自觉遵守地。”需要*外人监督,需要*舆论压力才能维系的关系。她不稀罕。 夏以南笑道:“要是这样的话。婚也不用结了,照样弄个烛光晚餐。誓言相许终身。” 林妙说:“我没问题啊,我一定遵守婚姻誓言,我相信你也会。但婚姻涉及到国家法律,涉及到将来小孩的户口等一系列问题,不是誓言可以解决的。” 夏以南忙表示:“我跟你开玩笑的啦,结婚当然要登记了,也要举办隆重的婚礼。放心,我不会马虎的,到我们结婚地时候,哪怕你想从简我都不让的订婚就依着你吧,你说得对,任何关系都要自觉维持才有意义,我们不需要外人监督。 “嗯,我们订婚,有你妈妈和我父母的真心祝福,就够了。”若再简明扼要一点,她想对他说:只要你妈妈真心祝福,我们就万事ok了。 不过,在此之前,“还有一点我们必须先商量好,这很关键。” 看林妙面色凝重,夏以南也收敛起笑容问:“商量什么?” “你希望我订婚后就搬到锦绣园住,是不是?” “是啊。” “不是我一个人搬过去吧?” 夏以南居然犹豫了一下才回答:“呃……不是。” 林妙沉下脸来:“你本来的打算,是让我一个人搬过去,在那里给你当外室?你依然只把你妈妈的家当家?”如果他真这样想的话,那什么订婚都是狗屁,她会立即叫他滚得远远地。 “什么外室,你用词别那么偏激嘛,我又不是已婚身份。” 林妙地声音明显提高了:“身份什么的并不重要,重要地是心里的那份感觉。如果你每天住在你妈妈家里,偶尔抽空到锦绣园跟我苟合一两回,那给我的感觉,就是外室!就是不三不四的关系,不干不净的女人。我以前就坚决拒绝了的,以后也一样,不会因为有个毫无法律约束的订婚仪式就改变。” “那你希望我怎么做呢?”夏以南的表情看起来有些无奈。 林妙的眼睛里已经充满了悲哀,原来,他根本没想过要同居或试婚。他只是想用订婚绑住她,让她乖乖地住在他提供的房里,以方便他随时临幸。锦绣园地房,根本就不是家,只是他的行宫。说得再难听点,是他金屋藏娇,包二奶的地方。 想到这里,她冷冷地说:“我对你没有任何希望,锦绣园的房你找别的女人去住吧,我相信二奶是个很有前途地职业,有很多女人乐意从事的。” “什么意思?”夏以南的语气也生硬起来。 “我倒要问问你是什么意思呢,让我去锦绣园住。你自己又不去,那我住那儿干嘛?方便你临幸?我家没房住吗?我在外面租不到房吗?算了,我看我们也别订婚了。” 夏以南看女友发了一大通脾气,一开始根本搞不清楚她在气什么,到现在总算闹明白了:“你希望我跟你一起住?你不是坚决反对同居的吗?记得以前你洋洋洒洒长篇大论地分析过同居的利弊,最后还得出结论说,同居是男人的天堂,女人的地狱。我那天只是试探着问问,结果被你噼里啪啦批评了几个小时,后来我连想都不敢往哪方面想了。” 原来。搞了半天他们都是鸡同鸭讲。林妙笑着摇了摇头,然后对他说:“若泛议同居现象,到现在我的观点仍然没变啊,只是毛主席他老人家曾教导我们。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就拿我们俩来说吧,不是感情不好,不是年龄不到,而是,生活地环境有点复杂,有许多干扰因素。所以,我们有必要在一起生活一段时间,看能不能想办法避免或解决那些问题。让我们有一个单纯的、健康的家庭环境。” “你要我也搬出来跟你一起住?”夏以南生怕自己再次误解了女友的意思。 “不是我要,是客观需要。” “好的,我等下回去就跟妈妈讲,她会同意的,只是搬出来半年嘛。我还是可以经常回去看她,尤其是白天。反正你也回不来。我有空就过去陪她吃饭。” “节假日我们可以一起回去看她。” “轮流吧,一天看我爸妈。一天看你爸妈。” “嗯,不忙的时候都可以,忙起来大概就顾不上了,你也知道,我有时候还会找些临 “以后别做了,你嫁给了我,就是我老婆,我会负责家用的。” “家用是家用,我还需要给知秋存钱。” “你是我老婆,你弟弟就是我弟弟,他的学费也包在我身上了。” “谢谢你,不用的。如果他真是我弟弟,自有我父母负责;他不是我弟弟,更没有让你照管地道理。我连自己的父母都不敢麻烦了,又怎么会麻烦你?他是我的责任。不能我做便宜好人,担却叫别人替我挑吧,那样我会b自己的。” “好了,别b了,我又没说不让你工作,只是临工真地别找了,太累了,我会心疼的。” “不会很累的,我每次觉得自己累的时候,就想想那些扛包做苦力的人,他们也是人!我们已经很幸运,很轻松了。” 夏以南揽住她,轻轻叹息着说:“你真不像是城市出身的独生女,这些年,我见了太多自封公主的女孩,每一个都觉得自己比别人更身娇肉贵。” “哦,不打自招了吧,你见过多少女孩?” “我的意思是,各种场合下见到地女孩,你别又想歪了。”为免言多必失,他索性以吻封箴。 林妙却在心底叹息:他们的沟通,怎么越来越难了? 明明是个好男人,各方面条件都没话说,她也真的喜欢他,可是,幸福感却在不知不觉慢慢流失。 她很沮丧,很无力,不知道夏以南的感受如何? 他这么坚持要订婚,是不是也跟她一样,因为害怕幸福会流失,所以想要确证什么,抓住什么? 爱是最美好的字眼,也是最琢磨不透的字眼,无论来和去,都有它自己地意志,不是想捉住就能捉住地。 不过,无论如何,她都感谢他的坚持。 百年姻缘,一世夫妻,有时候,只需要其一个人多坚持一会儿,结果就会完全不同。 第一百二十章 试婚(二) 订婚宴是在春节期间举行的,之后林妙又在家住了三天。眼看着就要回去上班了,夏以南开始催林妙搬家,林妙也乖乖地依顺了他,本来就是商量好的事,也没什么好扭捏的。 把林妙连人带行李接到锦绣园后,夏以南就回家拿自己的东西了。 林妙一面哼歌一面收拾房间,心情出奇地好,越想越觉得“试婚”这个主意不错,虽然有点剑走偏锋,险求胜的味道。 但夏以南那样愚孝的人,如果不让他体验一下简单生活的美好,他怎么能深刻地感知到婆媳夹缠不清的痛苦呢?有比较才有鉴别,正式结婚前半年两个人单住,日过得和睦美好;结婚后搬回家,每天上演婆媳斗法,家里鸡飞狗跳,到那个时候,即便是白痴也知道该怎么选择了吧。 当然,也有可能两个人真正生活在一起后,却发现一切都跟自己预想的不同。夏琼在林妙还是隐形女友的时候就有办法影响到她的情绪,干涉他们的交往,真成了同居“夫妻”,准婆母的出场率会更高。她是绝不会甘心被儿的未婚妻耍太极耍到一边呆着去的。 说“险求胜”就是从这个意义上理解了。如果,他们婚前短暂的同居生活都被准婆母强大的存在感笼罩,成为永远驱之不去的阴影,甚至严重影响到他们的正常生活,把他们本该如鱼得水的日弄得一团糟,那她还有什么可说的呢?技不如人。16k.手机站愿赌服输,她卷铺盖走人就是了。 想到这里,林妙歌也不哼了,心情开始变得郁闷起来。 一晃就到了该做晚饭地时间,夏以南人没回来。电话也没一个,让林妙不知道怎么安排。 手机拿起又放下,最终还是没打。当夏以南在他妈妈身边的时候,她实在不想打扰他,免得落下话柄,给夏琼嘲笑她的机会,说她粘腻,一会儿也离不开她儿。 最后。林妙索性懒得等了,下楼买了点补品去探望鲁西西,顺便跟她说说心事。 让林妙意外的是,就连鲁西西这样一个不择手段追求爱情的人,也不大赞同她地做法。鲁西西跟她说:“阿妙,你这真是一步险棋呢。你跟我不同,我老家不是这里,我哪怕未婚先孕,挺着大肚到处招摇也没什么,反正又没人认识我。可是你父母在这里工作了大半辈。你也从小在这里长大,到处都可能碰到熟人,一点小事就会传得人尽皆知。你如果试婚失败,对你将来择偶。肯定有影响的。” 林妙何尝不知道这一点,但她依然笑眯眯地说:“要是试婚失败,我也不会在这里找了,干脆到外国找洋鬼去,他们应该没那么在乎试不试婚的吧。” 鲁西西忙问:“你的意思是,你打算出国?” 林妙点头道:“嗯,是有这个打算。我们院每年都有出国名额,虽然竞争比较激烈。也可以一试的。如果这条路走不通,还可以自己找。” “自己找的,很难申请到奖学金,自费你又拿不出来。” “我会努力申请到奖学金的,你别为我担心,车到山前必有路。你现在的任务是养好身体。给我生个漂亮地干女 鲁西西大笑起来:“听听你这话。人家还以为这孩是你和我生的。” 林妙一摊手:“有何不可?在耽美界里,男男早就生了。咱们女女生女也不稀奇呀。” “老远在楼梯口就听见你们笑。” 两个人一起转头,就见梁守一笑容满面地打开门走了进来。 望着他一手拎公包一手拎菜的样,林妙很是感动。想不到,这个当初她很不看好,甚至上门挑衅威胁的男人,被鲁西西逼婚成功后,居然摇身一变成了模范丈夫。她由衷地夸奖了梁守一一番,然后感慨地说:“真羡慕你们,虽然物质条件暂时差了一点,但夫妻恩爱苦也甜。”“你们不恩爱吗?”梁守一放下菜坐了过来:“你男朋友那么爱你。” 这话引起了林妙的好奇:“何以见得?”从没听说这两人有私交啊。 梁守一马上为她解惑:“上次我跟西西结婚的时候,你们正冷战,你男朋友主动提出给我当伴郎,就是为了趁机接近你。那天我注意观察过他,整个婚礼过程,他的眼睛一直跟着你转,一个人的眼睛是骗不了人的。” 林妙轻叹:“他爱我,这一点我从没怀疑过。只是他家的情况比较特殊,我很怕婚后过不下去,平白地毁坏了一段本来很美好地感情,所以,我们才决定先订婚,再看情况决定要不要正式结婚。” 梁守一对此有点不以为然:“真要检验这个,光订婚是不行的,还要切切实实地生活在一起。很多问题要到真正一起生活后才会暴露出来。” 林妙笑着说:“过来人的经验之谈呢,请问你们共同生活了这么久,暴露出多少恶习了?” 梁守一毫不隐讳地告诉她:“不瞒你,还真有。尤其她刚怀上孩的时候,两个人经常吵架,吵得心力俱疲,恨不得立刻分手以求解脱。现在回想起来,那段日应该是磨合最艰难地时期,关系几乎降到了冰点,差点没熬过去。” 林妙赶紧看了鲁西西一眼,发现她不仅没有反驳之意,还略带歉意地附和丈夫的口吻道:“刚怀上孩嘛,又是未婚先孕,很没安全感,每天就想东想西,疑神疑鬼,神经衰弱到了可怕的程度,经常通宵失眠。就像我老公说的,差点没熬过去。” 林妙很想问她:那局长千金之事,到底是真的,还是你“疑神疑鬼”想出来的? 当然她没真的开口问,时过境迁,如今人家夫妻和睦就行了,那些陈年谷烂芝麻,理它则甚? 这天晚上,林妙在鲁西西家坐到晚上9点多,才搭最后一班公汽回了锦绣园。在楼下抬头望去,看见自家窗口那一片温暖的灯光,她地心情又变得好了起来。 人是需要寻找感情支撑的。一个决定如果有人,会让决策者提高不少信心。同居试婚,对林妙而言是很大胆的想法,也是她以前最排斥的方法。现在突然拿来用,她心里是忐忑不安的,于是她去了鲁西西那里,想要寻找一点精神,却没想到,最后得到的是梁守一地首肯,他也觉得林妙和夏以南要想打破目前地僵局,同居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梁守一的话让林妙感到了些许欣慰,这至少说明,她地想法并非毫无根据的胡闹。 走到自家门前,林妙刚把钥匙插进锁眼,门就在她面前打开了,夏以南笑吟吟地立在门口,一副迎候的架势。 林妙笑着说:“你来了?我刚去看鲁西西了,她非要留我吃饭,然后又坐了一会儿,就到这时候了,你在家吃过饭了吧?” 夏以南还没开口,一个不悦的声音已经从客厅传来:“我们都还没吃,在等着你回来做呢。你们要同居我不反对,可如果我儿下班回来,家里冷锅冷灶,别说饭菜,连开水都没有一口,厨房里也没有一根菜,你叫我如何放心把他交给你?” 林妙循声望过去,就见她的准婆母大人正在沙发上端端正正地坐着,那架势,是在等着准儿媳过去请安侍候呢。 第一百二十一章 试婚(三) 她怎么来了? 林妙恨不得掉头就走,但脚只能往里挪,心里则紧急思考应对之策,怕万一表现不好,又惹出一场是非,上演一幕闹剧。 难怪夏以南表现得那么殷勤,专门等在门口恭候她回府的,敢情屋里有准婆母大人坐镇。 人既然已经来了,不管她心里怎么想,礼节上是不能有失的。于是她打点起笑脸走上前去解释:“我下午去看一个朋友了,她怀了孩,我买点补品给她送过去,她非要留我吃饭,就耽搁到这会儿了。我以为夏以南会在家里吃的,他也没告诉我您要来。” 夏以南赶紧做旁证,夏琼还是板着脸说:“既然两个人住在一起,就要互相照应,互相体谅,互相迁就。不是不能看朋友,但去之前要报备,看过后要早点回来。小南有没有饭吃倒在其次,他可以回家吃,也可以在外面解决,这都不是问题。问题是,你这么晚回来,又不吭不哈连招呼都不打一个,不是害他担心吗?现在报纸上抢劫杀人的案还少啊,你一个女孩,深更半夜在外面游荡,很不安全的你知道吗?” 林妙抬头看了看客厅里的挂钟,现在明明才10点多,哪是深更半夜?不过也没必要跟准婆婆纠缠这些细节,早点打发她走是正经。 她低眉顺眼地道歉,小心翼翼地准备宵夜,而后整理房间,收拾碗筷。1——6——k-小-说-总之。不让自己闲下来,看夏琼还能怎样,难道跟在屁股后头撵着教训她? 也不知过了多久,在厨房磨蹭的她总算听到夏以南喊了一声:“妙妙,我妈要回去了。” “哦。阿姨,这么晚了,索性在这里住下吧。”她一边在围腰上擦手一边含笑留客。 夏琼冷笑:“就一张床,怎么住?” 林妙亦在心里冷笑:敢情您也知道只有一张床啊,不瞒您说,就是一张床才留您的,要有两张地话,俺还不留呢。 不过嘴里说出的话还是很暖人心的:“当然是您睡床了。我和夏以南一个睡沙发,一个打地铺。” 夏以南忙说:“我妈择床啦,她在别的地方睡不惯,会失眠的。” “那……”俺就不留咯。 夏以南换上鞋,回头对林妙说:“我把妈妈送到家就回来。” “已经很晚了,你今天就在那边住下吧,别再跑来跑去了。”她很通情达理地说,同时暗暗打量夏琼地脸色。夏琼的眼里隐隐透着期待,但夏以南马上重申:“我送妈妈到家后就回来。” 门在她眼前关上了。电脑站林妙走回客厅的时候,余光扫到了自己放在卧室墙角的两个行李袋。那里面还有些东西没清出来,可是现在她也没有力气,也没有耐心弄了。 午她会放下整理了一半的行李跑到鲁西西那里去,也是为了心里的这份茫然和不确定吧。 如果今晚夏琼居然留下来住。又或者,夏以南送他妈妈回去后就不再回来,那她的行李也没必要清了,反正要往回搬的。 这是他们订婚后正式同居地第一天,从某种意义上说,有点新婚的性质了,她相信,这一点无论夏以南还是夏琼心里都肯定有数的。大家都是在社会上打滚了多年的成年人,不可能不懂人情世故。如果类似新婚之夜的第一个晚上夏以南就不回来,那这个婚没必要试下去了,因为已经有了结论:不适合。 婚姻必须要两个人共同配合,一起付出同等的尊重才能维系下去,单丝不成线。独木难成林。她没能力独自一个人使婚姻圆满。就算她使出百分百的努力,在婚姻里也只有百分之五十的收效。还有一半她无能为力。 “妙妙,我妈妈说她胸口不舒服,我不敢走开。”11点半,他打来电话说。 “那你留在家里陪她吧。1k.电脑站 “我去接你,你过来好吗?我们今天就在家里睡。” “不用了,你好好陪你妈妈吧,我挂电话了。” 心死了,她反而平静下来。关掉电话,拿起行李袋,打开柜,把才收进去的衣服一件件拿出来叠好装包。今天太晚了,就在这“新家”里将就一夜,明天一大早叫个车走人。 可是,能走到哪儿去呢? 回家?跟父母不好交代;租房?一下也不好找。想了又想,最后她还是拨通了欧阳的电话。 欧阳地笑声马上传了出来:“怎么,想我想得睡不着啊。”他并不知道她订婚的消息,七天年假,今天是最后一天,明天就该去上班了,今晚打他的电话,难怪他会那么调侃。 她也嬉笑着说:“是啊,你不会也是因为太想我,所以这会儿还开着手机等着的吧?” “哎,什么叫两地相思,什么叫心有灵犀,我今儿算是深刻领悟到了,亲爱地,要不要我现在就去接你?我们不要再折磨自己了。” “如果你肯来,我马上跟你走。”这是真话。自从接到夏以南电话的那一刻起,她真的死心了。这婚试得好啊,才一天就试出来了,省了多少功夫。 “只要你肯跟我走,刀山火海我都去接。” “那你来吧,锦绣园小区,11栋a座1116。” “16楼?”“不是,6楼,1指a座,b座那边是2.” “好的,我知道了,马上来。” 林妙刚把手机放回床上,夏以南的电话就打来了,劈头盖脑地说了一堆:“你搞什么?不是关机,就是占线。我妈病着,你不关心就算了,还闹脾气。” “那恭喜你,马上就可以摆脱我这个毫无人性的女人了。” “你说什么?” “没什么,好好照顾你妈吧。我相信,在我消失的同时,她的病痛也一并消失了,所以再次恭喜你,随着我地离去,你将重新得回一个再健康不过的妈妈,和一个再单纯不过的家庭,从此母情深,永不分离。” “妙妙……” “夏以南,分手本不该出恶声的,所谓买卖不成仁义在。但有几句话我还是不吐不快,你,真的不适合婚姻,可以说,你娶了谁,就是害了谁,因为你妈妈根本容不下你身边的任何人。今天是我们正式订婚后共同生活地第一天,相当于新婚之夜。可是你妈妈先跑到我们地新房来,教训了我半天,闹到半夜才走,回家后又装病把你拖着。假如我们今天不是订婚,而是结婚,是货真价实的新婚之夜,她也嚷嚷胸口痛,你是不是也要守她一夜,丢下你地新娘独守空房? 见夏以南在电话那端没吭声,林妙长叹了一口气说:“算了,你也好,你妈妈也好,从今往后与我无关。这次我是真的解脱了,我马上就走,在别人家里,我多呆一分钟就觉得浑身难受。” “……”,电话那头的人,不知是气坏了还是呆掉了,竟然一直沉默。 林妙再次叹息,然后很有礼貌地说:“再见,替我向你妈妈问好,告诉她我已经滚蛋了,她的心肌炎以后都不用再发作了。我真是罪孽深重啊,你妈妈最近几次发作都是因为我吧,我要早觉悟一点,何至于此,我也是蠢人一个。”说完,她第二次把他的号码拖进了黑名单。 等林妙坐上欧阳的车,正要驶出小区大门时,正好有另一辆车开进来。林妙心里一动,赶紧低下头掩住脸偷窥。 闪耀的车灯晃得人睁不开眼睛,但她还是在两车错身而过的刹那,看清了那辆车里的人正是夏以南。 “再见了。”她轻轻朝他离去的方向摆了摆手。 如果连“新婚之夜”都可以缺席,再好的男人,再真的情也是白搭。 第一百二十二章 似乎只是换了同居对象 “刚过去的人是夏以南?” “嗯。” “你搬出来的那个房是他的?你不会在和他同居吧?” “预谋同居,还没得逞就被扫地出门,现在正灰溜溜地夹着尾巴跑路,求你可怜收留呢。”面对欧阳探寻的目光,林妙报以一个苦涩的微笑。 欧阳看着她摇了摇头:“你的声音都能滴出苦汁来了,在我面前还装什么笑脸啊,照实说吧。” 林妙正满肚委屈,听见这话,还能不尽情倾吐一番?再不跟人说说,她就要憋死了。 欧阳能做到那么大集团公司的部门经理,自然有他的一套,比如目光犀利,头脑清晰,反应敏捷。他很快就从林妙因激动而零乱的讲述整理出了一个简短的故事脉络:“你前几天跟夏以南订婚了,本来准备试婚半年的,结果第一晚准婆母大人就跑出来捣乱,把儿拉回去自己享用,让你守空房,你一气之下连夜跟我这个情郎私奔了,是不是这样的?” 林妙被他说得哭笑不得:“我都快烦死了,你还尽胡扯。什么享用啊,她只是把儿看得太重,生怕被别的女人抢去而已。” “我说的享用就是这个意思啊。在夏以南他妈看来,儿是她的,必须陪着她,照顾她,若丢下她去陪别的女人,就是背叛,是不能容忍的,她会想尽办法破坏。对不对?” 林妙叹息着点了点头:“要这样解释,那就是吧。” “这麻烦可大了,妙,你怎么好死不死搅进一个变态家庭里?”欧阳也一副无计可施的样。 “变态谈不上吧,婆媳本是天敌。一般地家庭都或多或少存在着这方面的问题,只是他们家表现得更突出一些而已。”在林妙看来,要到货真价实的母恋地步,才谈得上变态,而他们还没到这个程度,至少夏以南不是,他只是愚孝而已。 欧阳沉吟了一会儿,然后问她:“那你打算怎么办呢?就这样分开了。从此老死不相往来?还是先冷静几天,再回去找他谈判?” 林妙茫然一笑:“我也不知道,现在头脑很混乱,不想讨论这个。你开快点,明天还要上班呢,我们不能睡太晚了。一切等头脑清醒点再说吧。” “好的,你要真困了就*在椅背上打个盹儿,我不介意抱你上楼的。” “我比母猪还重,你抱得动吗?” “得了吧,别人过完春节回来胖一圈。你呢?下巴都尖了,还母猪,再这样下去变尖嘴猴腮了。我看你不如跟我算了,我保证把你养得白白胖胖地。” 林妙*在他的肩上闭上眼睛说:“我就是来投奔你的呀。以后我就是你的人了。要说话算话哦,不把我养成地地道道的母猪,我是不依的。” 欧阳大笑:“你放心,我厨艺一流,别说养头母猪了,还可以养一窝小猪。” 林妙的嘴角也咧得大大的,不过她没再出声。与其说她困,不如说她累了。那种浑身无力、从精神到肉体同样倦怠地萎靡感。 后来欧阳又絮絮叨叨地说了些什么,林妙也不记得了,她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上,欧阳在外面敲门喊她出去吃早点。 望着热腾腾的豆浆、鸡蛋、煎饼,甚至已经拉开的椅,要说不感动是骗人的。林妙偷偷打量着欧阳。禁不住疑惑地想:是因为男同的0号本就具有女性特质。所以特别“贤惠”;还是欧阳假戏真做,真的喜欢她。所以特别温柔体贴? “还楞着干嘛,快去洗呀,小心待会儿吃了冷东西肚痛。”欧阳笑着催了一句。 “哦,我马上去,昨儿晚上就没洗的。”昨天她真的在车上睡着了,被欧阳抱着上楼的,途她也不是没知觉,只是懒得动弹,又或者,在潜意识里,她也贪恋那种宠爱和温暖吧。 记得有人说过,忘记一段感情最好地办法,就是迅速投入另一段感情。其原理相当于电脑页的“覆盖”,在最短的时间内用最快的手法强行抹去住一切旧有地痕迹。 只可惜这个办法不是人人都能用的,比如她。就算一段感情失败,她也需要时间慢慢咀嚼、沉淀、遗忘,等把自己彻底放空之后,才可能接纳新的感情和新的人。 不过欧阳给她的是另一种感觉,似恋人似朋友又似兄长,他们的关系也是难以界定的第n类关系。别说外人费尽猜疑,就连她自己都没闹明白。 欧阳又闹明白了吗?林妙很想知道,可是她不敢问,怕一旦问出口,就破坏了他们之间的良好互动。他们已经习惯了这种嬉皮笑脸地相处模式,平日里没几句正经话,要真严肃起来,两个人都不知道怎么办了。 但有一点是切切实实地:欧阳对她无微不至的体贴和关怀。 这也是林妙每到走投无路就会第一时间想起他的原因。不管什么时候这世上都有一个你可以提着包袱去投奔的人,没有比这更让人觉得温暖和舒心的了。 “谢谢你。”咬着煎饼,她含含糊糊地说了一句。 “专心吃,别说话,就快到点了。”欧阳已经用完了早餐,这会儿正坐在沙发上看报纸。 “要不你先去吧,你跟我身份不同,要去赶早会,小心迟到了被大老板k。” “放心,我们不会迟到的,那钟快了十分钟,你没注意吗?我故意拨快地。” 林妙抬头看了看壁上地挂钟:“还真没注意呢,呃,这鸡蛋和煎饼都很热乎,你后来是不是又热了一遍?” “嗯,大冬天的,放到你梳洗好了出来吃,早就冰冷了。” “谢谢你。” “又来了”,欧阳无奈地一笑:“快把豆浆喝完了我们走。” 等林妙从卧室里拎着包包出来,欧阳已经把饭桌收拾得干干净净,盖上了很好看地垂着流苏的桌布,上面再放一个古董小花瓶,里面插上一只火红的花——那叫一品红,是他自己在窗台上种的花。 这男人,真是“贤惠”得没话说,而且难得的雅致,他的屋比女孩的闺房还收拾得干净讲究,进门一股香味,让林妙恍惚进了古代那种熏着釉玉香炉的绣阁。 “好啦,我们走吧。”欧阳一只手拉着她的手,另一只手去开门。 临出门之前,林妙回头看了一眼这个临时投奔的别人的家,却惊讶地发现,这里比锦绣园的“家”更能带给她一种说不出的踏实感。 她真的迷惑了,所谓的爱情,到底是什么?对一个人的生存和生活而言,到底有什么意义? 据说,如果一个人否认爱情的意义,也就等于否认了人生的全部意义。 是这样吗? 她的爱情似乎沉寂了,成了冰冷雪峰下的死火山,可她的人生才刚刚开始,怎么可能因此就失去意义?怎么能因此就失去意义? 难道她以后的人生命题,变成了“在没有爱情的情况下,怎么使你的人生有意义?” “哲学家,我们到了。在哪个山里就唱哪个山里的歌,把个人情绪带到工作的员工我可不欢迎哦。”有人一面停车一面调侃。 “放心,记得胡适说过一句话,只有读书能让我忘掉打麻将,只有打麻将能让我忘掉读书。我也跟大师一样,下班后不会惦着工作,工作的时候也会全神贯注,不会琢磨那些生活琐事。” “这才是合格的员工。” 欧阳笑着揉了揉林妙的头发,正要打开车门走出去,手却在扶上把手的那一刻迟疑了。 林妙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怪物老总华丽丽地印入了眼帘。 第一百二十三章 越来越暧昧 怎么办? 林妙吓得不敢动弹,眼睁睁地看着怪物老总走过来,而且看他的眼神和架势,绝对不是碰巧路过,而是冲着他们来的。 欧阳迟疑了一下,还是打开车门迎了出去。 他们两个站在一起真的很不和谐,欧阳至少有一米八,洪江有没有一米?还头大身小,典型的大头怪物。不过,听说头大的人脑容量大,比一般的人都来得聪明有谋略,看来所言非虚。 每次这两个人在一起就会天雷勾动地火,这次也不例外,还没说上几句洪江就张牙舞爪地吼了起来。因为他们已经走到了离车比较远的地方,而且欧阳下去的时候把车门锁上了,林妙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只是凭着肢体语言看出他们都很激动。 因为是上班时间,地下车库不断有车进进出出,大家都对角落里的那一对视若无睹,显然早已司空见惯。 这洪江真是个狂人,在下属面前毫不掩饰自己的性取向。也许,正因为有着无羁狂放的个性,才让他在激烈竞争的社会里脱颖而出,年纪轻轻就创造了自己的事业王国。 林妙躲在车里等他们吵完,又看他们一起拐进了电梯间,才悄悄从车里走出来……1#6#k#。洪江的锋头她可不敢去触,怕触到了就是霉头,这种人,还是躲得越远越好。 这一天上班的时候她一直在琢磨欧阳和洪江的关系,本来她以为,这两人已经成了过去式。欧阳从酒店搬出来就是最好地明证。可是早上的那一幕让她领悟到,他们之间的牵系远比她想象的要深。 “早上你跟洪总怎么吵起来了呀?”吃晚饭的时候,林妙试探着问。 “没吵啊,他说话就那样地,你是没看见我们开会。隔着几间房都能听见他的怒吼,所以我们的例会就叫狮吼会”。欧阳显然避重就轻,不肯透露吵架内容。 “你的意思是,他脾气很暴躁,正常的交谈也用吼的?”虽然有些不合常理,但仔细想来,她看见怪物老总的几次,每次都能听见他的咆哮。 “嗯”。欧阳微微点头,然后专心用餐,一副不愿再继续此类话题地样。 林妙也不敢多问,毕竟是敏感话题。倒是欧阳反过来又盘问她:“你跟夏以南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就那么回事。”她已经把他的手机拖进了黑名单,两个人讯息不通,又难得见上一面,估计最后会不了了之吧。 欧阳放下筷:“妙,这种事不能含糊的,要么相好,要么分手……1@6@k@。不明不白的感情最伤人。因为既拿不起,又放不下,平白浪费宝贵的青春。” “这我知道。”她低头表示受教,过完年她就26岁的了。青春真的没剩下几年了。 欧阳加重语气:“不是知不知道的问题,而是要着手去解决,拖着不是办法。” 看欧阳眉头紧锁,神情严肃,林妙忍不住笑道:“我这个当事人都不急,你急什么?要剩也是我剩着啊,又不妨碍你。莫非,你想让我早点跟夏以南了断。你好趁虚而入?” “如果你要这样理解,也可以。”说这话的时候,欧阳笑得好不暧昧,也不知道他想到了什么 林妙想到的却是另一个问题:“洪总那里,你要怎么交代呢?你和他……” 她索性豁出去了,明人不打暗语。究其实。还是仗着欧阳脾气好。对她又一直很疼惜,从未加责。 “不是告诉过你吗?我们早就没关系了。”欧阳再次重申。 才怪! “我早上看到地那爱恨交织的一幕又作何解释?”她咄咄逼人。1——6——k直接问到他脸上。 他轻笑着,伸出手抚上她的眉眼:“我怎么觉得,我们俩才是爱恨交织呢?” “哪来恨?我们只有爱呀。”她咯咯直笑。 “我刚才明明闻到了一股醋味,会嫉妒,会吃醋,难道不是恨?”他继续调侃。 “也对哦。”她作势敲了敲脑袋:“原来我对你又爱又恨,所以才会看怪物老总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放心,我从没爱过他,他不具备让你嫉妒的资格。” 他再次伸出手想抚摸她地脸,这回她借着夹菜巧妙地闪避掉了,他们之间没心没肝的笑闹,似乎有点过火了。 她不由得警惕起来。到今时今日,她珍惜和欧阳的关系,不亚于珍惜和夏以南的关系。男女之间的友谊本就跟爱情一样可遇不可求,甚至,更难遇。 也因此,他们在口头上越放得开,心里越小心翼翼。从友谊到爱情的距离很远,尤其是他们这样的两个人:一个有同性恋前科和前情人,一个有定时炸弹一样的未婚夫,处在如此复杂难解地关系,谁都不敢越雷池一步。 她想,还是适可而止吧,他们之间保持友谊最好,至少现阶段是这样的。 他则默默观察着她的表情变化,笑得风清月朗,一派闲静。 她倒不自在起来:“你笑什么?” “笑你好单纯,不过我喜欢单纯的女孩。” 她居然声明:“我不单纯了,真的,从生理到心理都不。” 说完这话她愣住了,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对他如此坦白,她单不单纯与他有什么关系? 他顺了顺她的长发说:“单纯是骨里地,与生理无关,你千万别因此有什么负担。” “我没有”,她坚定地表示:“我是我自己地,怎么处置我的身体是我地自由。” “这又太前卫了吧。”他皱了皱鼻。 “只是那样一说而已,我是有原则的人,从不乱来的。” “嗯。放纵与保守之间有个度,过犹不及。” 她立即趁势追问:“那么你呢?请自我评价一下,你是守住了这个度?还是过了?” “过了!”很简短地两个字。 林妙不知道怎么回话了,因为欧阳的答案超出了她的意料之外。对一般的人而言,即使真的“过了”,不是也该掩饰一番吗?谁会承认自己放纵? 看到她讶然的表情,欧阳补充道:“我是个喜欢走极端的人,以前是放纵得过了,现在是保守得过了。” “你现在很保守吗?”她有点不相信地问。 欧阳反问:“从你认识我到现在,你有见我跟谁怎样吗?除了你之外。” 她摇动着手指说:“首先,我没跟你怎样;其次,你跟别人怎么我也看不见。” “我真的没有,信不信由你,我都觉得自己已经修炼到清心寡欲了。不过以前曾经真的很疯狂,那段随心所欲的日现在回想起来,一点也不美好,也不是真的快乐。”他的话语竟然带着一丝淡淡的惆怅。 林妙脱口而出:“恭喜你未来的夫君,浪回头金不换。” 欧阳瞪了她一眼:“你讨打呢,我是男人,哪有夫君,要恭喜也该恭喜我太太。” 林妙忙站起来收碗筷,神情有些尴尬。他们之间谈得越多,她越不知道怎么面对他,这人表面上是同性恋,实际上性向成谜。不提他说的那些话,单是他的行为举止,真的一点也不娘气。 怎么办?难道她又要搬家了? 第一百二十四章 分手进行时 第二天下班的时候,林妙还是和夏以南撞了个正着,存心堵人,是躲不过的。 夏以南的脸色很差,眼睛里尽是血丝,一副熬夜过度很疲倦的样。林妙看在眼里,说不心疼是假的,可事到如今,她觉得连自己的关心都显得多余。既然要分手,就分得干干净净,藕断丝连,苦的是两个人。有时候,真的需要一点快刀斩乱麻的狠劲。 两个人走进一家餐厅,夏以南要了一个包间,服务员上来问:“请问先生一共几位?” 夏以南说:“就我们两位,上过菜后你们就不用管了,我们要谈事情。” “知道了,先生。”服务员躬身退了出去。 见林妙嘴角含笑,夏以南冷冷地说:“看来你心情不错嘛,离家出走真的那么好玩吗?” 林妙在心底叹息,这个人,平时似乎社交能力挺强的,跟女孩打交道却如此缺乏耐心,每次他们闹别扭,他一开始都盛气凌人的,是不是老板当久了,架就放不下来了? 我和颜悦色,你倒耍起脾气来了!林妙也垮下脸来,不客气地回道:“我应该像个怨妇,才符合你的期望吗?” “是我像怨夫吧,被未婚妻半夜抛弃,独守空房的人可是我说这话的时候,夏以南倒没发怒,而是压抑地苦笑林妙也一阵心酸,他们俩,并非不相爱。也没有第三者,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甚至,他们都没有争吵,没有矛盾,就莫名其妙地演变成了这种尴尬的关系。 “我为什么会半夜出走。你心里最清楚。”她又没疯,不是气到了极点,怎么会半夜跑路? “我不清楚!我妈身体不好,你又不是不知道,就算她装病吧,她只有我这么一个儿,突然搬到外面去住,把她一个人撇在空荡荡的家里。她心里不舒服,想要我多陪陪她,你为什么那边就不能体谅一下?你也是女人,你将来也要当母亲地。” 林妙火冒三丈,噌地站起来说:“我将来当了母亲,绝不会如此变态,儿的新婚之夜都恨不得把他从被窝里拎出来,装病装死也要他陪着自己。不光我,你可以出去打听打听,这天下的女人。看还有没有像你妈那样的。” 她的口不择言只换来了夏以南地怒目而视,林妙其实说出那番话就后悔了,这里是公共场合,她可不想把场面搞得太僵。1k小而且分手嘛。怎么着也该好聚好散,大家都是知识分,分手不出恶声,这点修养应该有的。 所以她立即道歉:“对不起,我刚激动了一点,就有些语无伦次了,我都是有口无心的,你边别放在心上。你和你母亲的相处模式我无权置评。我只讲我自己的感受,当时你那个电话真的让我很伤心,很失望,整个人就像掉进冰窟窿一样,浑身冰冷不说,还有一种很不好的感觉。” “什么感觉?” “我说出来你别生气。我刚说了。只是谈个人体会。” “嗯。” 林妙深深呼吸了一口气,然后说:“我觉得自己像你和你妈之间的第三者。所以她容不下我。而且她是住在大屋地原配,我是外宅小妾,连新婚之夜都没有和丈夫共枕的权利,必须等着她的额外恩赐才能拥有你一会儿。” “你胡说什么!”夏以南此时的表情,只能用面色铁青来形容。 林妙一耸肩:“我说了只是谈个人体会,这就是我的真实体会,并没有侮辱你和你母亲的意思。感觉是骗不了人的,你若不信,可以另找个女朋友和她订婚,再把前天晚上的场景重演一遍,再问问她是什么感觉。 夏以南呆着半晌才说:“后来我不是回去了吗?也没过多久啊,最多12点半,可是那会儿你已经赌气跑掉了。你只讲自己的感受,你顾过别人的感受吧?我在家里照顾我妈,费尽口舌才把她安顿好,不瞒你,当时我已经精疲力竭了,可想到你在那边等着,我还是撑着开车去陪你。你呢?就那么一会儿都不能等?因为等了一会儿就要分手,你不觉得自己太小题大做了吗?” 林妙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每到他母亲地问题上,也不知道他有意模糊焦点还是怎么回事,他们的交流总有点鸡同鸭讲,双方争论的根本不是一回事。她是因为多等了一会儿而生气的吗? 她无奈地说:“好吧,你就当我自私任性好了,可我真地没办法那么委曲求全。我不是封建社会的小媳妇,我是现代社会培养出来的,崇尚自由和自尊的女,我不可能逆来顺受,别人打我左脸还伸出右脸给她打。” “瞧你夸张的,谁打你了?”夏以南一脸的不敢苟同。 林妙又有点火上来了:“你妈那样,就是狠狠地给我一耳光你知道吗?一个那么值得纪念的日,都差不多是新婚之夜了,她跑到新房把我没头没脑训斥一顿,还觉得不过瘾,又把你弄走,要你丢下我去陪她。她那心脏病还真是好用呢,想什么时候发作就什么时候发作,总是在关键时刻发挥奇妙的作用。我没心脏病,斗不过她,我心甘情愿认输,把你完全还给她,这样总行了吧。” “你地意思,是要分手?” “不是我要分手。我既然跟你订婚,就是带着十二万分的诚意想跟你顺理成章过渡到结婚的,可惜事与愿违,第一晚就一桶冷水泼下来,让我不得不清醒地认识到,我们之间存在着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那就是你母亲。她容不下我,你放不下她,你自己说,不分手,我们能怎样?天天上演半夜抢男人的闹剧?” “好吧,既然你执意分手,我也不是死缠乱打的人,我尊重你地决定。” 林妙低下头,眼泪在眼眶里凝聚。虽然她提出分手,可私心还是希望他能尽力挽留,并拿出一些保证和措施改变现状,让他们走出分分合合地怪圈。如果他死都不肯放弃,她也会那么绝情的,毕竟她心里还是喜欢他地。 没想到,他这么快就放弃了。林妙满心酸楚地想:说来说去,还是爱得不够啊,所以他凡事都会站在他妈妈那边,反正也不是多爱她,又不是离不开,怎么会为了她得罪相依为命的妈妈呢? 她的心凉透了。 这一顿饭,是她有史以来胃口最差的一次,基本上没吃什么东西。 夏以南也没吃什么,两个人默默对坐,最后林妙拿出手机瞄了一眼说:“我该要回去上班了,我们走吧。” 夏以南看着她的手机自嘲地一笑:“又把我的电话拖进黑名单了吧,我前晚打了一整晚,永远都是忙音,你真狠!” “我只是想远离伤害。”她回道。 这只是人的本能反应,没什么不应该的。 “听过一句话吗?除了肉体的伤害,其他的痛苦都是自找的,为什么你要那么敏感?被害意识那么强,你不觉得自己的神经过于……” 林妙再次被激怒了:“你想说你妈妈的行为并无任何不妥,是我神经有问题才乱想的吗?很好,我庆幸你在婚前就告诉了我关于此事的真实想法,让我避免了一场人生悲剧。祝愿你下次找个没神经病的,和你妈妈天天斗法争夺你,与人斗,其乐无穷,哈哈。” 第一百二十五章 父母的劝诫 “爸,妈,对不起,我要悔婚。”这是林妙进门后说的第一句话。 林爸林妈本来好好地在家里看电视,结果女儿一句话,就把他们美好的电视时光变成了沮丧枯燥的家庭讨论会。 要讨论,就要摆事实,讲道理。林妙把“新婚”那夜发生的事绘声绘色描述了一遍,林妈听了义愤填膺,大骂夏琼变态。林爸却说:“其实,这事妙妙自己也有错啦,还是太任性了,所谓小不忍则乱大谋。” “忍什么忍,那种变态的婆婆,你越忍,她越得瑟,以后就骑到你头上拉屎拉尿了,除非她死,否则你这辈永无翻身之日。”林妈这回可是完全站在女儿这边的。 林爸叹息着说:“当初订婚也是她要订的,这婚姻之事岂能儿戏?就是想求稳定,求安心,才要订婚的,结果今天订,明天悔,成什么了?难道将来结婚了,遇到一点不如意,也马上跑去离婚?现在的孩呀,就是太自我、太任性了。” “你说什么?女儿还没结婚,你就说离婚,呸呸呸,乌鸦嘴。”林妈杏眼圆睁,恶狠狠地瞪着自己的老公。 林爸无奈地一摊手:“我就是打个比方而已。你可别小看了订婚,在乡下,这跟结婚也差不了多少了,订者,定也。”“少拽,订了就不能改啦?就算结婚了,遇到这样变态的婆婆,也照样要离婚的……” 林爸意味深长地瞟了老婆一眼。林妈忙解释:“我是就事论事。” 林妙坐在一旁说:“没关系地,结婚离婚是再正常不过的现象,有什么好忌讳的。” 林爸的眉头皱了起来,看着林妙很严肃地说:“你就是这么看待婚姻的吗?离婚是再正常不过地现象?你问问你妈,当初我跟她结婚的时候说过什么。我们结婚是她先提出来的。我就提了一点要求,你问问她我提的是什么要求。” 林妙笑着问老妈:“妈,真的是你向爸爸求婚的呀。” 林妈脸有点微微泛红:“哪有求婚啊,当初是他不老实,有一天趁我意志薄弱的时候把生米煮成了熟饭。那时候还不像现在这么开放,女孩都把贞操看得很重的,他占了我地便宜,又不跟我求婚。我只好自己提咯,不然岂不亏死了。” 林爸不好意思地嘟嚷:“瞧你说得多难听,本来就是你情我愿的事,占什么便宜啊,我也一样是处男来着。” 林妙听到这儿,连自己的烦心事都忘了,只顾着把眼珠在爹妈之间转来转去,一脸的兴奋之色。见那两个人都羞答答地低下头,赶紧挑起话题:“妈你求婚后,爸爸提出了什么要求?” 林爸自己接过话茬说:“我只提了一点……1@6@k@。结婚可以,但我一旦结婚,就永不离婚.” “真的呀,妈妈当时肯定感动死了吧。” 林妈沉浸在对美好往事的回忆。脸上泛起了少女般的红润,夫妻俩趁女儿不注意,交换了一个深情款款的眼神,那情景,让林妙在欣慰之余,又平添了几分酸涩。 什么时候,她才能遇到如此忠厚诚恳的男人? 林爸清了清嗓说:“妙妙,我知道你心里难过。你婆婆确实过分了一点,但你仔细分析这件事情,夏以南有多大的错处?他只是拿自己地妈妈没办法而已,我相信他也很无奈,也很为难,哪个男人不想在新婚之夜陪着自己的老婆。他又不是不爱你。” 林妙忿忿地说:“就算这事错在他妈妈。可是爸爸,你要是看到他今天跟我说话的态度你就不会这样说了。他比我还横呢。” 林爸露出了惊讶之色,嘴里却还是说:“我不信,那么斯的男孩,肯定是你先挑衅地吧,我自己养的女儿我还不清楚吗?表面看起来很温顺,脾气拗起来说话能活活把人气死。(手机阅读)” “才不是你说的那样,我的态度比他好多了。”林妙仔细回味,真没觉得自己说了什么过分的话。 林妈想帮女儿说话,林爸朝她做了一个稍安勿躁的手势,大概是回忆美好往事的功效未退,林妈竟然乖乖地闭了嘴,小鸟依人般倚在老公身边。 林爸拿出包青天办案的架势问林妙:“那你告诉我,晚上先跑地是谁?最先提出分手的又是谁?” “呃,都是我。”这是她不得不承认的事实。 “你看你看,他虽然那样说,但发现你生气了,他立刻就驱车赶回去了,是你自己沉不住气,赌气先跑掉了。要是你肯多等一会儿,你们还不是一样能拥有一个美好的新婚之夜?他妈妈再不乐意又能如何,儿大不由娘,这样来上几次,她自然心里有数,也就慢慢收敛了。” 这一点林妙其实也想过,那天晚上住在欧阳家里她几乎一夜未眠,不是完全没后悔过,她只要再多等十分钟,就等到了夏以南,就像爸爸说的,他们仍然可以拥有一个美好的新婚之夜。夏以南怪她,也不是完全没理由,他好不容易安抚好了妈妈赶到爱人身边,却发现那人一分钟也不愿多等,毫不留情地半夜走人,把他一个人丢在那里没着没落地。 林爸又问:“分手也是你提出地,他没提吧?他去找你,本意也是想挽回吧。” “哼,就他那死鸭嘴硬的脾气,是挽回地态度吗?”想起那天见面她就有气。 “那你要他如何?当众跪下来求你?他去找你,就已经表面态度了。他差点听从妈妈的摆布把你一个人丢在家里是他不对,你赌气半夜跟另一个男人跑掉是你不对,如果真要追究责任的话,你们俩应该各打四十大板。” 林妙嚷了起来:“爸,现在说这些已经没有意义了,我们已经分手啦,是我先提出的不错,但他也答应了。” 林爸却不以为然:“气头上的话你也当真?据我观察,夏以南挺在乎你的,他付出了真心,不可能这么轻易就放手,你等着吧,他很快就会找你复合的。” 林妙梗着脖说:“他找我也没用,他妈妈的问题不解决,复合了还得分手。” 林爸沉吟了半晌,然后说:“这一点,你只要让夏以南意识到就好了。如果他能清醒地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想办法协调、解决,比如说,不再盲目听从他妈妈的,能站在你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又或者,让他妈妈认识到这一点,不再过多地侵入儿媳妇的私密空间,你和夏以南还是会有幸福的未来,你自己也说过,难得他不花心,是个对感情专一的男人。” “谈何容易,反正我是不抱希望了。”林妙苦笑着摇头。林妈把女儿打量了好一会儿,突然问:“你老实告诉妈,是不是在外面又有了别人?接你去他家住的那个人,真的是gay吗?” “真的…是以前,林妙可以很大声地回答这个问题,可是现在她的底气也没那么足了,这世道啊,就连欧阳都变得复杂起来。 这时,一阵音乐声响起,林爸坐着不动,林妈看着女儿说:“多半是夏以南打来的,你跟他好好谈谈。你爸说得对,婚姻之事不是儿戏,即使谈恋爱也不应该轻易分手了,何况你们还订了婚。昨天订,今天悔,真的太随便了,这婚可是你自己要订的,又没任何人逼你,你要对自己做的事负责。” “爸妈的意思,不会还想要我守那半年之约吧?” 林妈劝道:“半年又不长,就当给他、也给你自己最后一次机会吧。妈还是那句话,你现在有比夏以南更好的人选在等着你吗?” “没,没有。”这一瞬间,林妙的眼前晃过欧阳的脸,可是她马上逼自己打消了那种不切实际的念头。欧阳和她,顶多只是有些暧昧而已,真还没到取代夏以南的地步。 第一百二十六章 动手也是沟通? 林妙拿起电话,里面果然传来夏以南的声音:“我现在就在你家楼下,是你下来还是我上去?” 林妙回头看了看爹娘,小声说:“夏以南来了,就在楼下。” 林爸马上表态:“那请他上来呀,反正你们也订婚了,可以住在家里的。” “爸,你说到哪儿去了。我们都已经谈到分手了,还住什么住呀。” “随你吧,我只要求一点,别吵架,两个人心平气和地谈。” “好的。” 说完,林妙才发现自己不知不觉间已经松开了捂住话筒的手,也就是说,老爸的那几句话夏以南很可能也听到了。虽然有些不自在,她还是用客气冷淡的口吻说:“我爸爸让你上来坐坐。” 夏以南很快就上来了,寒暄毕,林爸说:“我们刚才就是在讨论你们的事,虽说恋爱自由,但既然订婚了,就该慎重起见,不能当成儿戏一般,今天订婚,明天悔婚,订婚又不是过家家。我已经说了妙妙一顿,我不偏袒自己的女儿,她半夜跑出去是她不对,但你丢下她又是你不对。你妈妈的身体如果真的很差我们没话说,她生你养你,你照顾她是应该的。但如果故意装病让我们家妙妙难堪,你又一味地惯着娘欺负妙妙,我们是不依的。我们就这么一个女儿,从小也是捧在手心养大的,我们肯定不会坐视她受委屈不闻不问。” “伯父,我知道是我有错在先。今天找林妙谈的时候,我又急躁了一点,回去越想越后悔您有一句话说到我心坎上了,订婚不是儿戏,尤其像我这样地人。如果不想跟一个女人过一辈,是不会跟她订婚的。既然订婚了,就绝不会轻易分手。” 这时林妈插了一句:“以南,要是你结婚的话,是不是永远都不会离婚?” “当然啊,我订了婚就会结婚,结了婚就决不离婚。” 林妈看着林妙直笑,林妙心里也激起了波澜。刚才还在羡慕妈妈找到了一个很有男气概的、懂得坚贞的好男人呢。想不到自己找地也是这种类型。 她不禁偷偷打量着夏以南,无论外型还是其他条件,他都是很不错的人选,如果没有那么一个bh的妈,她该多么幸福啊。 林妈曾经说过的一句话在她耳边回想:“他要没这个bh的妈,凭他的个人条件,早叫别的女人捷足先登了,也根本轮不到你。” 想到这里,她有一瞬间的恍惚,耳朵却很灵敏地捕捉到了夏以南地声音:“伯父伯母。我今晚能不能在这里打搅一晚上?” “只要林妙没意见,我们没意见啊。”那两个人很大方地表态。 “我反对!”林妙急忙出声。 夏以南可怜兮兮地问:“我就借你家的沙发睡一晚也不行啊?” 林妙不客气地抢白:“你是有车的人,回去又不是不方便,现在也没多晚。干嘛要在我家睡沙发?” 夏以南趁机表白:“我只是想离你近一点。16k.手机站我们俩,如果是因为彼此之间的问题而分手,我无话可说,因为那是内部矛盾。如果是因为外在因素就放弃我们的感情,我真的不甘心。在我看来,分手的理由应该只有一个,那就是我们不再相爱,除了这个。都不成其为理由。” 林妙赶紧看了父母一眼,当着长辈的面爱来爱去,真的很难为情的。林爸林妈会意地站起来说:“我们回房看电视了,客厅留给你们俩慢慢聊吧。” “我们也进去聊,知秋就快回来了。” 真地进了房,两个人反倒拘束了。 突然。夏以南不由分说地抱住林妙。也没说什么,只是默默地抱着她。 看他一副似乎要抱到天荒地老的架势。林妙不得不推开他道:“有话就说,说完了就请回,你连我们同居的第一个晚上都不肯陪我了,今天又为什么非要赖在这里呢?小心你妈妈的心肌炎又发作了,这回可别赖到我头上,我承担不起这样地罪名。你还是行行好,别给我和我家添罪孽了,不然,说出去,未过门的媳妇和娘家人合伙欺负婆母,气得她心脏病发作,我家会被唾沫星淹死的。” 夏以南松开她,语带责备地说:“不要用这种讥讽的口气说我妈妈的病好吗?一个善良的女孩,应该懂得体谅,尤其不要拿别人的病取笑。” 这句话让林妙彻底爆发了:“滚!你给我滚出去!” 如果在他最低声下气请求她原谅的时候,他都依然是这个态度,那她还有什么指望呢? 夏以南面色阴沉,林妙更是怒不可遏:“你知道吗?今天如果不是我爸妈替你说清,如果不是顾及他们地面,我根本不会让你进门的。1——6——k我原来只以为你妈妈变态,见不得儿跟别的女人好,儿媳妇一亲热她就犯病。到现在我才知道,原来真正变态的是你!你跟你妈根本是一路人,你们互相爱恋,我不过是你们之间的道具,你们拿我来检验对彼此的真情对不对?我一出现,你妈就用犯病来表达对你地爱,你则用千般体贴,万种温柔,还有对我地伤害,来表达对你妈妈的爱。现在我走了,你们没得猴玩了,觉得不够刺激,又想把我找回去是不是?” “啪!” 林妙呆住了,夏以南也呆住了,世界万籁俱静。 “很好,我终于见识到了什么叫恼羞成怒,很好!” 随着第二个“好”字落下地,是又一声“啪!”,比前一声更响亮更清脆,然后林妙后退一步说:“我们两清了,从此后老死不相往来。” 夏以南待要说什么,身上的手机响了。他接起来,里面传出了他妈妈的说话声。 “我胸口又痛了,小南你快回来,哎哟,好难受。”电话里,电话外,两个人同时念着同样的台词。 看夏以南面露尴尬之色,林妙叹了一口气:“我为刚刚说的那番话向你道歉,我必须承认我有个毛病,气极了就会口不择言,什么话能打击到对方就说什么。你用行为伤害我,我用语言伤害你;你先动我,我也还了你一巴掌,谁都不吃亏。不对,还是我吃亏了,我奉献了我的处女之身,可惜所托非人,我也只好自认倒霉了。” 这时客厅那边传来了开门的声音,林妙急急地说:“知秋回来了,我可不想在小孩面前跟你吵架。你回去吧,最后劝你一句话,如果你想拥有正常的婚姻和家庭,大概只有一个法,就是给你妈找个老伴。客观地说,你妈长相年轻,又那么漂亮,还有自己的事业,她要找人很容易的。等她身边有了护花使者,自然就不会缠着你了,她幸福了,你才能幸福。这个办法你真的可以试试,何必非要母俩绑在一起呢?那样只会互相牵制,谁也不得自由。” “姐姐有客人啊。”知秋推开门,看见夏以南,淡淡地笑了笑,却只是对着林妙说话,并没有搭理夏以南。 刚订婚的时候,林妙还曾想说服这个别扭的孩叫夏以南一声“姐夫”,不要老是冷脸相向,现在,似乎也没必要了,反正总归是陌生人,不待见就不待见吧。 “知秋,陪姐姐一起送夏以南出去好吗?我们顺便在院里散散步。”林妙借机撵人。 “好啊,这会儿院里人少,是散步谈心的最好时光。”知秋可不管某人的脸有多烂,表现得很雀跃。 “你先出去吧,我和你姐姐还有事要谈,少儿不宜。”夏以南不由分手地把知秋推出门,知秋差点和他扭打起来,直到林妙朝他点了点头,才不情不愿地出去。 关上门,夏以南冷笑着说:“把我赶走了,好和你表弟玩暧昧,对不对?” 林妙柳眉倒竖:“你说什么?无耻!” “是很无耻,但你知道吗?这就是你说我和我妈妈同样变态时我的感受。我为什么打你?因为那一刻我觉得你很恶劣、很无耻。你明知道我和我妈妈不是这样的,可你图一时嘴皮痛快就用那样难听的话伤我,你不觉得过分吧?如果你不觉得,那么刚才我说你跟知秋玩暧昧时你有多愤怒,我就有多愤怒。我从不是暴力的人,如果不是真的气疯了,绝对不会动手的。虽然如此,我还是要向你道歉,男人应该保护女人,而不是把拳脚伸向女人,我为那一巴掌感到羞耻。” 见林妙怔怔地站立着,他走过去扶她坐在床上说:“今天我们都不冷静,都说了一些伤害对方的话,也做了一些伤害对方的事,但我并不认为,这就表明我们的关系走到了尽头。世界无处不存在矛盾,解决矛盾的方法也多种多样,争执,甚至打架,也是一种沟通方式。我说不会轻易放弃一段感情就不会轻易放弃,我也希望你不要轻易放弃。就像你爸爸说的,订婚不是儿戏,今天订明天悔只会落人笑柄,自己也显得不尊重。你还记不记得,我以前曾恳求过你,不管出了什么问题,我们可以协商讨论,可以吵嘴打架,但不要跑掉,不要玩失踪。今天我还是一样的态度。最后,我会考虑你的建议,给我妈找个老伴,也许,这才是一劳永逸的办法。” 第一百二十七章 借我一双慧眼 “姐姐,你跟夏以南真的分手了?” 小区外面的健身角,林妙和知秋各坐一个秋千架,一边慢地晃荡一边聊天。这里平时总被小孩占据,很少有空着的时候,只有这会儿才清净下来。 “本来是真的分手了,但现在我又有点糊涂了。”确切地说,是夏以南临走之前说的那几句话给了她很大的触动。 这个人,千不好万不好,却有一点不能抹杀,那就是:很专情,很执着,不管两个人的关系僵到什么地步,决不轻言放弃。甚至连吵嘴打架,他都可以理解成一种沟通的方式,若因此而提出分手,在他看来只是“小题大做”。 林妙有时候也很疑惑,他这样到底是痴情呢,还是天生的固执使然?有多难改变他对他妈妈的愚孝,就有多难改变他对自己的执着。这个男人身上的优点和缺点都那么明显,让人恨得牙痒痒的同时又觉得难以割舍。 各方面综合评议起来,林妙更愿意认为,他其实就是固执。 但专情又何尝不是一种固执?记得在一本书上看到过,痴情的人分两种:一种是痴迷于爱人的形象;一种是痴迷于自己的形象——痴迷于自己的情圣形象。夏以南属于哪种呢? 知秋见她迟疑,急得直劝:“夏以南妈妈的事我也听表姨说过一些,姐姐,那样的家庭你千万别掺合进去啊。那分明就是一个乱泥潭,你要是一脚踩进去了,小心一辈陷在里面不得脱身。” “你又知道了,小孩。”林妙脸上笑嗔着,心里却不得不承认。知秋年纪虽小,说话却挺到位的。她不由得打量起幽暗光影里那张尚带稚气地俊脸,长得帅就算了,脑还灵光得不行,嘴巴也能说会道的,简直就是天生的祸水嘛,专门生下来为害众花痴的。 知秋噘起嘴:“别把我当小孩,你知道我多高了吗?我昨天去量过一次。一路看学178了,你的夏以南才175吧,我现在就比他高了,到明年我肯定超过180地。” “嗯,我家知秋最高,最帅,行了吧。” “本来就是,你有这么高这么帅的弟弟,找男朋友是不是很有压力?” “为什么我会有压力?我是找男朋友,又不是找人来跟我弟弟比美。” “起码。不能太差吧。” “夏以南太差吗?” “本来不是太差,但加上他那个妈,就是了。” 林妙不言语了,妈妈的那句话再次如魔音穿脑。在她耳边清晰地响起:“如果不是因为有这么个bh的妈,他早被别的女人捷足先登了,也根本轮不到你。” 各方面条件都不错的优质帅男,怎么说都是抢手货。如果没有这个妈妈拖累,赶走一个又一个女朋友,夏以南,也许真的早就死会了吧。 有利就有弊,任何负面的东西仔细分析。都有它地正面意义,是这样吗? 如果把这事理解成bh的夏妈妈帮她保住了夏以南,让他得以留着单身身份等她,她心里是不是会好受一些? 又坐了一会儿,林妙站起来说:“晚了,我们回去吧。你早点洗了睡。什么都别想。姐姐不管发生任何事,都与你不相干的。姐姐会自己处理好。你的任务是读书,你只要把书读好,不让姐姐操心,就是帮了大忙了。” 知秋不依了:“谁说与我不相干?姐姐的任何事都与我相干。姐姐要是觉得憋屈的话,我去把那老太婆死揍一顿替你解气,好不好?或者把夏以南死揍一顿?我早就想揍他了。” 林妙吓了一跳,这么斯俊美的孩难道竟有暴力倾向?她着急地问:“你这么喜欢揍人吗?” “不想揍别人,只想揍夏以南。1k.手机站 “为什么?” “因为我看他不顺眼。” 林妙总算松了一口气,知秋的话听到后来,已经完全是小孩的赌气话了,她笑着推了他一下:“好了,别瞎扯了,揍不能解决任何问题。还有我告诉你,夏以南的妈妈可不是老太婆,人家年轻得很,实际年龄不到50,看起来不到40。” 知秋马上接口说:“既然这么年轻,何不找个男人嫁了呢?她有人管着了,就不会老缠着你们没事找事了。” 林妙睁大了眼睛:“就连你都认为这是最好地办法?” “是啊,谁都会这么认为吧。其实我还有一句话没说出来,怕你笑我。” “什么话呀,还藏着掖着的。” “说了你不许笑哦,你总把我当小孩,其实我们这样年纪的男孩,什么都懂了。” “好了,快说吧。” 知秋又犹豫了一会儿,才吞吞吐吐地说:“你说夏以南他妈妈年轻漂亮,又没老公,难道她就没……野老公?说了你不许笑嘛,这个词又不是我发明的,乡下人都这么叫,城里叫什么?外遇,姘头……” 林妙在他头上狠敲了一下:“拼你地头啦,越说越不像话了。不行,我明天要去拜访你的班主任,详细询问你在学校的表现,天那,你都学了些什么呀?怎么这些烂词一个一个从你嘴里冒出来。” 知秋举起手做投降状:“饶命啊姐姐,是你太纯洁了,这些词哪里需要学,我还是小孩的时候就会说了,乡下的孩哪个不会呀 两人笑闹着走上楼。 躺在自己床上的时候,林妙还在不自觉地想着知秋的话,一面想一面感叹:现在地孩真是不得了。才十几岁就什么都懂,最要命地是,那么理所当然地认为单身的漂亮女人肯定有野老公。 这个词让林妙在心里打了一个突。夏琼在外的名声确实不好,虽然那些都是陈年旧事,她当上副局长又上了一点年纪后。似乎收敛了很多。可一个本质放荡的女人,真地能做到洁身自好吗? 要是她有个固定情人,或干脆嫁人,自己和夏以南之间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夏琼自己也得到了幸福不是?她是夏以南地妈妈,她得到了幸福,他们才能真正幸福。 问题是,谁也没法强迫夏琼。甚至连提建议都必须小心翼翼,格外注意用词地技巧性。要夏琼走向婚姻是难的,她这样阅人无数、经历复杂地女人,很难再相信一个人。而且她的性格也应该是很要强很独立的那种,如果她肯依附于人,光凭她地长相,多少人抢着要啊,她年轻的时候都没嫁了,老了老了反而嫁人? 怎么看,这都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却是他们唯一的希望所在。 正胡思乱想间,电话铃声响起,林妙看是欧阳的电话,马上接通。可电话那端传出的却是一句莫名其妙地话:“你要干什么?” 接着是怪物老总洪江刺耳的笑声:“何必明知故问?你又不是没干过。” “我现在不干了,其实以前我也从没愿意过,每次都是你强迫我的!” “都是我强迫你的呀?没办法,我就喜欢这调调,我就喜欢看你在我的身下挣扎,知道我为什么总忘不了你,换了别人就容易厌弃吗?因为他们都乖乖地听我摆布,甚至喜欢上了我地粗暴。我不陪他们玩他们还不爽呢。可是这样我就索然无味了,我可不是给他们提供享乐的工具,我是他们的主宰!所以,你只管大声骂,大力地挣扎吧,你反抗得越激烈。我越喜欢。哈哈哈。” 林妙大概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可是。欧阳家离她家那么远,洪江又是大老板,手里捏着她的饭碗,即使很近她也不敢过去当“护草使者”啊。紧急思考了片刻后,她拨响了欧阳家地座机。 座机只唱了半句歌词就被人掐了,林妙无计可施,最后一咬牙打了110。然后自己如缩头乌龟般躲进被里。 也不知道这样处理对不对,要是警察辛辛苦苦上门抓小偷,结果只看见两个男人躺在一起表演妖精打架,他们会怎么想?林妙也知道这个办法不妥,可一时半刻真的想不出别的法了。 还有一个问题是:欧阳是有意向她求救,还是无意按响了她的手机? 大概半个小时后,问题有了答案。欧阳发来一条短信说:“谢谢你,他走了。” “那你有没有被他……”林妙都不知道怎么问了。 “有,在警察来之前就已经被他……这一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警察来了。我只是想借此向他表面态度,让他以后别再纠缠。” “你就不怕他炒你鱿鱼?” “不怕,他虽然有很多怪癖,有时候也很可怕,但不是没脑的人。相反,他比绝大多数人聪明。聪明的人分得清公和私,决不会因私废公的,” “那就好。” 林妙关掉手机,人比先前更清醒了,几乎毫无睡意。欧阳那么明白地告诉她,在警察到达之前,他已经被怪物老总那啥了,而他认为这并不重要。其实他地话很好理解:他们本来就是老情人,那种事对他们也只是家常便饭,多一次少一次又有什么区别呢?他只是想借警察上门向他表明态度:我们玩完了,你以后别再缠着我,不然我报警抓你! 林妙以为自己多少会在乎欧阳和怪物老总之间发生那种事,可不论是刚看到他短信的那一瞬间,还是这会儿冷静地反思,她都没有一点吃醋的感觉。 为什么呢?他们平时那么暧昧,现在欧阳当面承认“失身”,她竟毫无异样感? 而要是换个主角,比如,刚才是夏以南向她承认,他跟别的女人或男人发生了关系,她又会有怎样的反应?其实根本不用比较了,因为只要稍微想一想那种可能,她就快被醋淹死了。 这种领悟让她暗叫糟糕,郁闷无比。 她躺在床上仔细回忆和欧阳认识后的点点滴滴,不得不沮丧地承认:暧昧和爱情真地是两回事。 真爱一个人,会心存畏惧,会患得患失,反而没办法那么自然地打情骂俏,没办法成天暧昧,却又井水不犯河水地住在一个屋里。 分割线- 给自己地新书打个广告: 《帝阙》,作者:蓝惜月,书号:1189674 梵音公主,故太后义女,伤太后之薨,哀毁过度,三月而殁,随葬昭仁陵——天佑皇朝承泰三年月大事记 稚龄十四,继母谴嫁;三年未育,婆母难容,十七岁为下堂妻。 泪未干,忽而受封公主,太后疼爱有加,皇弟眷恋依赖,一时备极尊荣。 未二年而宫廷巨变,小皇帝杀叔王,夺兵权,逼太后自尽。公主哀痛悔恨,绝食而终。 又一年,新皇立后,其容颜举止,恍若公主重生…… 第一百二十八章 欧阳难逃魔爪 上班后,日重新变得忙碌起来,可是林妙还嫌不够忙,又缠着欧阳接了一点私活。每天晚上拖着疲累不堪的身体回到家,差不多一洗完就直接倒在床上呼呼了。 这是她刻意求来的生存状态:要么忙死,要么睡得像死猪,总没空去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慢慢的,人就沉静下来了,觉得一切都时过境迁,不再那么撕扯心扉。 淡定啊淡定,虽然这个词已经被用得太滥而沦为庸俗,她倒真的很喜欢。 日如流水,一转眼就过去了两个月,夏以南没再找她,她也没找夏以南,就连去学校上课都分开行动。总之,整整两个月时间,他们没有任何交集。 分手了吗?也许是,也许不是,反正时间自会给出答案。 某天,她稍微回家早一点点,就见欧阳老兄呆呆地坐在沙发上,一脸的苦大仇深,电视机虽然开着,他的眼睛却没有焦距,不知道散落到哪个异时空去了。 “怎么啦?”林妙走到他身边坐下,伸出手指在他眼前晃了晃,好让失意人儿聚焦。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啥?突然没头没脑地冒出这样一句话,把林妙给逗乐了:“我亲爱的经理大人,你在打什么哑谜呀。(电脑阅读 欧阳皱着眉头揭开谜底:“洪江让我陪他出国考察。” 原来如此,林妙嬉皮笑脸的说:“能出国是好事啊,只不过。就你们俩吗?再没有其他随从人员?” “就我们俩。” “这可就有点那个了,他故意的吧,是不是我上次打110地事刺激到了他,所以决定带你到国外修复感情?你想啊,你英那么烂。对你而言,即使是所谓的国际都市纽约,也跟那鸟不生蛋的不毛之地没差别,你变成了聋和哑巴,只能凡事仰仗他,他的机会就来了。” 欧阳烦躁得直抓头:“那次110上门后,他的确消停了一段时间,我还以为他终于对我死心了。正准备调整心态。好好和你发展,从此走上正途。可现在看来,他根本没打算放过我,只是想先稳住我,再慢慢想办法一举歼灭。” “歼灭”二字让林妙莞尔,觉得“歼”字用在此处实在活灵活现、奇妙无比。但看欧阳那么难过,她还是好心忍住笑安抚:“也许真地只是出公差呢,你别想太多了……1@6@k@。你也说过,咱们的洪总很博爱,情人遍天下。前阵还为了一个新宠差不多和你掰了,现在怎么会突然吃回头草呢?” 欧阳冷笑三声:“他那种神经质的人,时好时坏,喜怒无常。谁搞得懂他的心。“我看他对你倒是真心的呢,不然也不会下那么大的功夫。” “别恶心我了。首先,他没有心;其次,有我也不稀罕;最后的最后,我想回归正常生活,不想再跟男人纠缠了。”这段话欧阳说得很利落,显然是早就在心里想过数遍的。 这是他第一次很正经地向林妙表明态度,平时虽然也说过类似地话。但多是嘻嘻哈哈,半真半假。 欧阳认真,林妙就慌了。她和夏以南的事到现在都还没彻底落幕,还悬在那里,她真的不想再跟欧阳发生什么了。本质上,她是个单纯的人。只想过简单的生活。不想把事情弄得太复杂,那样会很累很累。也没多大意义。 不过,一个同性恋男人想要“回归正常生活”,怎么说都是好事,有点改邪归正的味道,作为朋友,她理当表示:“这很好啊,只要你摆脱洪bo就行了,除了他,你好像也没别的男人了 欧阳苦笑:“还别的男人?有这一个就够呛了,我被他折磨了好几年,都不知道是怎么熬过来的。” 果然是苦大仇深啊,林妙忍不住好奇地问:“你们在一起几年了?” 欧阳一脸感慨:“七年了!从我20岁进这家公司开始。那时候的新锐还只是一个十几人地小公司,连办公室和办公椅都是租来的。” 林妙心里一惊,七这个数字有点邪乎,男女之间所谓的“七年之痒”,总给人以渡劫的玄妙感。如果一对情侣或夫妻能熬过七年而依然相爱,那多半能恩爱到老。想不到欧阳和洪江这对怨侣已经过了七年。以洪江那样地花心狂妄之人,能在七年之后还处心积虑带欧阳出国以制造独处的机会,事情本身就很说明问题了。 不过呢,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林妙又觉得洪江的情分实在有限:“你是公司的元老,又和老总关系密切,怎么他没提拔你当副总,只是给了个部门经理呢?” 欧阳告诉她:“我当过副总的,有一次跟他大吵一架后,我主动提出下来做部门经理,好离他远一点。当副总的时候,和他在一层楼办公,经常被他骚扰。” 如果只是这个理由话,“做部门经理还不是一样啊。我第一次进你办公室的时候就觉得奇怪,怎么你的办公室是孤零零地一间,跟广告部地大办公室离得那么远。后来才想到是洪江故意安排的,为的就是好骚扰你。我看,除非你离开新锐,否则永远别想躲开他。” 欧阳轻叹道:“这点我也知道。不过隔了几层楼,多少强一点,最起码没那么方便吧。以前我的办公室就在他隔壁,他一天进进出出好多趟。” “进进出出好多趟?真羡慕你们如此恩爱!”林妙捂住嘴狂笑,脑里自动开始那劲爆的场景。 欧阳简直无语了,眼睛瞪了老半天,才伸出手替快笑岔了气的某人拍着背,嘴里无奈地说:“女孩要纯洁一点,别学那花痴腐女样。” 林妙好不容易才止住笑,过后又问:“我很好奇,他这次怎么不带新宠去,要带你这个已经秋扇见捐地旧人呢?” 欧阳也懒得计较她地用词了,老老实实地回道:“听说他们分了。他每次都这样,有了新人就不理我,等跟新人腻歪了,又回头把我捡起来,七年之间,同样的戏码他起码玩了十几回。” 林妙仔细研究他地表情:“同学,你这是在吃醋吗?” 欧阳嗤道:“为他?那大头怪物?我只是气愤而已,他把我当什么了。” “当大老婆吧,男人不就是这么对原配夫人的吗?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搭上了新欢,好好玩一阵,腻了,再回家陪老婆,同时养精蓄锐,等待下次艳遇。” “我都这样了,你还净取笑,往人家伤口上撒盐。”欧阳不依地嚷。 看他的眉头都快皱成小山了,林妙也收敛起玩笑的表情,和他一起商量对策。 可是这件事,光他们俩商量有什么用?决定要不要去的是洪江,欧阳只有被动承受的份,因为洪江祭出的是“公事”牌,欧阳连拒绝都不好开口。大老板要带手下去国外公干,再正当不过了,除非欧阳病得卧床不起,否则没法回绝。 那么,装病?林妙在心里不屑地笑,这个绝招,也只有夏琼那样的女人才使得出来。 跟夏家母两个月不相往来,也不知道亲爱的婆母大人和亲爱的未婚夫平安否? 第一百二十九章 转机 胳膊终究拧不过大腿。尽管欧阳的胳膊不见得比洪江的大腿细,可打工仔是没法跟老板角力的,吵到最后,他还是乖乖地跟洪江出了国。 欧阳走的第二天,许久未曾露面的夏以南按响了他家的门铃。 当从猫眼里看见夏以南那张既熟悉又陌生的脸时,林妙简直傻掉了。此君不过一小公司老板,平时的交游也未见得特别广阔,怎么消息这么灵通,欧阳前脚刚走,他后脚就登堂入室了? 本来想装家里没人不搭理的,可架不住他不停地按门铃。 气极了的林妙猛地把门拉开,叉着腰当门而立,瞪圆了眼睛说:“你到底有完没完,耳朵都快被你吵聋了。要是家里没人呢?你也死按门铃,直到邻居向警察投诉?” 门里的人扮黑脸,门外的人笑意盈盈:“当然是知道你在家我才按的,你下班回来的时候,我就在楼下的车里等着,亲眼看见你上来的。” “好吧,请问您大驾光临有何贵干?” “我妈今天跟她男朋友出去度假了,我亲自安排的,连饭店都是我给他们预订的。” “什……什么?”她大惊。 “我说,我妈跟她男朋友出去度假了,她攒下了半个月的年假,我赞助了旅游费。今天下午刚把他们送上飞机,然后我直接开车到你这里来了。 林妙把他让进门,烧水,泡茶。酝酿半晌后,问出的第一句话是:“她男朋友没钱旅游吗?还要你赞助。” 虽然孝心可嘉,可掏钱请母亲旅游是一回事,请她男朋友又是另一回事,那男人不成老白脸了?吃软饭都吃到人家儿头上去了。真不象话。 这人也是奇怪,林妙明明很讨厌夏琼的,可听到有男人吃她地软饭,又替她不值。 “不是有钱没钱的问题,我请,是我的心意。”见林妙还是一脸郁闷,夏以南笑着说:“你放心,我妈多精明的人啊。一辈只有她占男人便宜的,这个男人也是,据说家底很丰厚。当然这些不在我考虑地范围内,我只要我妈开心就行了,就算贴点钱也没什么。你是没看见我妈,最近她每天笑眯眯的,做饭的时候还唱歌呢,这么多年来,我第一次看见她这么开心。” 林妙也真心替她高兴:“老房着火了,是没救的。所以有些极品黄昏恋,比初恋还惊心动魄。我只是好奇,这人是怎么来的?不会是你介绍的吧。” 夏以南摇了摇头:“我倒是想呢。自从上次跟你谈过后,我没敢再打扰你。因为我不想看你那么矛盾痛苦。我对自己说,这次我一定要等真正解决问题之后才去找你。但我妈这个男朋友不是我介绍的,我只是鼓励她多出去走动,多结交朋友……我不是跟你说她加了一个驴友群吗?这个男人就是驴友自驾游认识的。” 林妙沉吟道:“有车能自驾游,想来也穷不到哪儿去,你妈辛苦了半生,也该享享福了。不过还是要小心一点,现在地骗段位高呢。行头也准备得足,你妈攒点钱不容易,给男人骗去了就太不划算了。” 夏以南说:“我会替她把关的,这次他们出去,我也只是给他们预订房间而已,其他的开销还得他们自己掏。” 林妙还是不放心:“那你问过没有。是你母亲掏还是那男人掏?” 夏以南好像不怎么介意:“没问。就算是我妈自己掏,她的钱。她爱怎么用怎么用,钱若能买来快乐也是好的。” 林妙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你妈妈的这个男朋友,是不是比她小很多?” “没有很多,比她小岁。” 小岁,还不算很离谱,但也够小了。不过想来,他妈都快五十岁的人了,要是再找个比自己大的老头,只怕连出游的精力都没有了,还怎么陪她玩? 两个人就这样坐在沙发上聊着,直到林妙无意间瞟到壁上的挂钟,才发现他们居然聊了三个小时,而且聊得最多地,还是夏以南的妈妈。 这一次,她没有怨怼,也没有任何的讥讽之词,而是很热心很诚恳地和夏以南一起分析夏琼和那个男人在一起的可行性和幸福预期值……对可能遇到地问题,比如,男方有吃软饭的嫌疑,表现得比夏以南还警惕和愤慨。 聊到最后,夏以南握住她的手说:“对不起,以前都是我的错,我总觉得你对我母亲有成见,对我们母关系有误解,甚至故意歪曲。到现在才发现,其实你很关心我母亲,只要她不把你放在对立面,你就会和我站在一起,把她当自己的母亲来爱护。” 林妙也做自我检讨:“别说对不起,要说错,我也有错,又任性又冲动,有时候说话很伤人的。” 夏以南更羞愧了:“没有,你会那样反应很正常,又不是忍者神龟。总之都是我的错,是我把事情弄得一团糟,害你受了许多委屈。你放心,以后再也不会了,要是我妈妈跟这个男朋友相处得好的话,我愿意出钱给他们举办婚礼。” “别”,林妙朝他摆了摆手:“孝顺没错,但孝心也不能滥用。你是男人,应该比我更了解男人地心理,对容易到手的东西总不珍惜,女方太举动,会给人犯贱的感觉。如果连婚礼都是你操办的话,那男人表面上可能会很感动,心底里,只怕不见得。” “你的意思是,娶得太容易了,他反而会对我妈不好?” “有可能哦,你别小看了人的劣根性。” “还是你理智。” “因为那是你母亲,你在考虑问题地时候容易感情用事,没我冷静罢了。” 两人越谈越融洽,一直到时针指向11点,林妙才催着他说:“很晚了,你该回去了。” 夏以南满眼期待地问:“我,今晚能住在这里吗?” “不能!”她回答得很干脆,没有丝毫转圜余地。 “为什么?你还不肯原谅我?”他又是气馁又是不甘。 林妙耐心地解释:“不是这个问题。这里是欧阳地家,人家不要房租让我白住已经够义气了,我也不能太过分,把男人带到家里过夜。” 如果只是这样,那倒好办。他马上提议:“我们回锦绣园,好不好?” 可惜她还是一口拒绝了:“不好,那里两个月没人住了,墙上只怕都结蛛了,怎么住?” “这些你不用管,我负责打扫就是了。”某人可是兴致勃勃,热血沸腾,而且全身的血液和能量都集在某个部位,再不浇浇水要冒烟地。“还是不要了,我们也别稍稍解冻就迫不及待地上床,太突飞猛进了不是好事,容易掩盖诸多问题,造成虚假繁荣。我可不想再重复分手、复合、分手的滥俗戏码。” 踢到铁板的感觉让夏以南恨不得扑地啃土,可脸上还得陪笑,声音还得温柔甜蜜:“不会的啦,以前我们会那样,是因为我妈妈从作梗,现在她自己有了归宿,不会再干涉我们了。” 奈何他急得要死,人家不急:“还是慢慢来吧,先把你妈妈的事彻底解决好了,再解决我们的。” 深呼吸,再次深呼吸;耐心点,再耐心点,反正来日方长,你总有一天会落到我手里的,他努力做心理建设,然后艰难地咽下口水说:“那好吧。要不,我们跟妈妈同一天结婚吧。” “亏你想得出来。”林妙看着他直笑。 “我怎么觉得这是个再好不过的构想呢。”提的时候只是灵机一动,说出口才发现自己真的很喜欢。 林妙也没明确反对,只是说:“到时候再看吧,还早呢,即使按我们的半年之约,也还有好几个月,你妈妈跟那个男人也不知道有没有结果。你妈不比我,女人年纪越大越经不起折腾,你要多观察,多打听那男人的底细,然后再做决定。” 夏以南感动地说:“谢谢你,我妈妈有你这样善良体贴的儿媳妇是她的福气,你放心,总有一天她会发现你的好,也会对你好的。” 林妙在心里叹息:只要她不找我的麻烦就谢天谢地了,哪敢奢望她的好。 第一百三十章(终章) 爱是认识自我的过程 送走了夏以南,林妙慢慢坐回沙发,脸上浮起了微笑。 今天见面的感觉比她预想的还要好。 分开的这两个月,她没有一天不在反思自己和夏以南的关系。他们自交往以来的每一个细节都在她脑海反复映现,她的心也在甜蜜与忧伤不断变奏。但有一个认知却愈发清晰:她是爱他的,是真的爱。 如果不爱,或如果不够爱,他母亲制造的阻力就是致命的,她会潇洒地转身离去。反正也没多爱,为什么要留在他身边受那些煎熬?唯有真爱,才能让她义无反顾地付出。 但即使如此,她也咬紧牙关,没有主动去找夏以南,而是静静地等着他回头。她相信他一定会回头,因为他也爱她,而且,他比她更固执。 坚持是他最重要的品质,准确地说,是遇到她之后,他身上体现出来的最重要的品质。 夏以南自己也说,在她之前,他交过不只一个女友,但每次都被他母亲破坏了。那时候的他为什么没有坚持?如果他肯死缠乱打,相信凭他的条件,是能留住人的。 林妙大胆地推断,在夏以南心目,她是与众不同的,所以这一次,他无论如何也不肯放手。 “不肯放手”不是一句话,而是一种姿态,要付诸行动才能展现,林妙等的,就是他的行动 让林妙感到欣慰的是,在接近分手地边缘,她和夏以南的想法终于达成了一致:想要复合。必须先解决他母亲的问题,光在他们两个人之间兜圈是没用的,兜来兜去都只是在原地踏步,因为问题根本不是出在他们两个人身上。 而夏以南觉醒之后,行动力是惊人的。居然在两个月之内让他母亲跟一个男人去度假。 林妙相信,事情远没有他讲述地那么轻松容易。首先,要做通夏琼的思想工作就是一个很艰巨的任务——在她看来,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以夏琼的敏感和对儿的依赖,夏以南劝她“找男人”本身就可以被解读成背叛和抛弃。 林妙甚至可以想象得出当时的情景: 夏琼眼含热泪质问自己心爱的儿:“你是不是嫌弃妈妈,不想要妈妈了?” 做儿地只能死死抓住一点:“怎么会呢?我只是希望你幸福。” 夏琼会马上表示:“只要小南不离开妈妈,妈妈就已经很幸福了。” 夏以南接下来必须费尽口舌让她相信,他不会离开她她永远都是他最爱的妈妈,但他会结婚,会有自己的生活,不可能经常陪在妈妈身边。能经常陪着妈妈跟她亲密相依的,是她的爱人而不是儿,儿则是她媳妇的亲密爱人。 要是这些还不能让她妥协,那他只有使出哀兵政策,比如,如果她继续如此,他只好一辈不娶。当个老光棍算了,因为没有哪个女人愿意嫁进一个畸形的家庭。 而在夏琼好不容易跨出第一步,开始跟外面的男人交往之后,他更紧张了。要打听那男人的底细,要密切关注事情的进展,要出钱赞助他们旅游…… 想到这里林妙不禁失笑,夏以南对待母亲恋爱地态度,不像是个儿,倒像是个爹。不仅包打听,还包活动经费,口口声声“只要母亲快乐。贴钱给那男人都无所谓”,有如此,夫复何求?夏琼没遇到一个好丈夫,却真的生了一个好儿。 所以林妙也改变策略,不再钻牛角尖把自己放在夏琼的对立面,而是自动自发地以她的保护人自居。 事实证明。效果是显著地。 要得到一个人的心。其实有一个捷径:投其所好,爱其所爱。 这个办法用在夏以南身上尤其有效。因为,他本就是爱她的,也就很容易接受她的示好 他爱他妈妈,那她也跟着爱好了。时时刻刻站在他妈妈的立场上考虑问题——不管真心或假意。她替他妈妈考虑了,他自会替她考虑。男人总是喜欢保护弱者的。以前,她口不择言攻击他妈妈,攻击他心纯洁无瑕的母情,他愤怒,他反击。如今,她反其道而已,呵护他“柔弱”的妈妈,和他一起为他妈妈地幸福出谋划策,他感动,他心折。 婆媳之战,从来不是斗勇,而是斗智。谁逞强斗狠,谁就失去了她们共同爱着的那个男人的心。 第二天早上,林妙神清气爽地出门,却在看见一个人的时候怔住了,她冲过去问:“你怎么还在这里?千万别告诉我你昨晚没回去,就在这里守了一夜。” 他笑着说:“我本来就在这里守了一夜啊。” “为什么?”昨晚他们谈得那么投机,而且也正式恢复了邦交,就差举行剪彩仪式了,他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回去了家里也没人,一个人孤零零的,还不如在车里睡,至少离你近一点。” 林妙露出恍然地神情,原来,这个在母亲恋爱时表现得像爹地人,另一面竟如此的孩气。他怕孤独,喜欢与人相依。过去地几十年,他与母亲相依,所以他离不开她。如今,母亲有了别的男人,他“被抛弃了”,所以必须找一个新的对象和他相依为命。 林妙很高兴自己是这个人,她走上前去拉开车门说:“载我去公司,我看能不能请一天假。” “干嘛?” “陪你睡觉。” 他以为自己听错了:“什么?” “我说,专门请假陪你睡觉。别想歪了,是真的睡觉。” “放心,我不会想歪的,我们只是睡觉而已,嘿嘿。” 夏琼不在的这半个月,她会天天和夏以南在一起。半个月的时间建立起来的熟悉感和亲情,也许无法跟二十八年相比,但以她对夏以南的了解,一旦他依恋一个人,这份情感只会日益加剧,每一天都比前一天陷落得更深。 你是我的了。看着专心开车的他,林妙在心里默默地说。 世上没有完美男人,正如我们自己也是不完美的。如果真的喜欢一个人,觉得他的优点多过缺点,又或者,那些缺点是可以克服的,那就不要轻言放弃。 女人的青春是短暂的,丢了一个,下一个真的会更好吗?就算未来的岁月可能会出现近似完美的男人,可是那个时候,也许我们已经蹉跎了青春,再也没有能力去爱。 (完) 《窝边草》正部分就此完结,也许有意犹未尽的地方,有未交代清楚的线索,但我真的不想再嗦下去了,请书友们见谅。 这书我写得非常纠结,因为女主角处理感情的方式与我本人的性格完全冲突。之所以会这样写,是因为我知道自己的性格缺陷,太自我,太容易放手,缺乏夏以南那种永不放弃的精神,更缺乏林妙的包容与宽厚。 世上没有完美男人,我们一定要接受这个事实。所以我希望,姐妹们在现实如果遇到了夏以南这样的男人,不要轻易被他的妈妈吓跑。男人都有妈妈,婆媳从来是天敌,要去协调,去包容,去用智慧化解冲突。说句不厚道的话,婆婆总有一天会先走的,她再争也争不过你。为一个难搞的婆婆放弃一个可能的好丈夫,是懦夫的行为。 放手最容易,坚持才需要勇气。当然,前提是,你爱他,他也爱你。 可能会再写几个番外,这要视书友们的要求而定,你们想看谁的,可以在书评区留言。 书签了出版,老规矩,10本样书,全部送给书友。热心书友请加群18869741,敲门砖为你在起点的i。 最后,感谢大家一贯的!新书《帝阙》,4月pk,希望还能得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