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纨绔霸王闯春秋》 第1章 《纨绔霸王闯春秋》 作者:天豪 申明:本书由奇书网(isuu.)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第一部雏鹰展翅 第一章王子凌云 姬凌云卓立姑苏“锦绣楼”之上,低望街道两旁人群。 此时天以正午,烈日的照耀下,姑苏一片生机勃勃,似在显示在吴国的兴起,使天下的诸侯国都要在吴国的庇佑下生存。 姬凌云年不过十五,身形高挑修长,面容俊雅秀气,气度十足,一对眼神灵巧多变,予人一种非常聪慧的感觉。 “今天是什么日子?怎么街上怎么热闹?”姬凌云问向身旁的店小二,语气中露出一股高人一等的味道。 店小二是个精鬼,见姬凌云衣着不凡,气质过人外加出手阔绰就趁着店里生意少一直在旁伺候希望多得些赏钱。 见他发问,便在一旁卖弄了起来,“大人有所不知啊,今天是一年一度的庙会,大伙儿都聚在了一起打算在晚边一起去河边供奉河神,希望得到河神的庇佑,令我们吴国风调雨顺。等会还有好玩的节目呢!” 姬凌云露出了感兴趣的神色,这店小二的眼神不错,站在他面前的确实不是一般人。他本名叫林锋,是二十一世纪,亚洲首富林谡的儿子,不知道什么原因他居然投胎转世到了春秋时期,并且成了吴王夫差的儿子。他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来的,只是记得他在睡觉,一觉醒来后,就变成了一个婴儿,而且是吴王夫差的三子。好在,他投生在大户人家,否则自幼锦衣玉食的他真不知道如何在这乱世中生存。 姬凌云将手中的酒饮尽,这里的酒比起后世的极品茅台相差太远,但因前世无酒不欢,也只能解解尝,问道:“有什么好玩的?” 店小二更加卖力的介绍,“好玩的可多拉,当时辰到的时候,街道上人挤人,各种各样希奇的玩意都有。尤其是我们大王神威盖世,将吴国发展成天下第一诸侯国后。每年的庙会,各国的商旅都会来这里,还有各式各样的节目,最好玩的就是踩高跷。一群人装扮成各种动物,在高跷上跳舞,可有意思了。” 姬凌云嘴角逸出一丝笑意,他生性好动,喜欢搞一些恶作剧,越热闹就越对他的胃口,反正无人敢管,遂养出了一身纨绔之风,有些目中无人,但本性却不坏。 街道上的人越来越多,姬凌云在也站不住了,丢给了店小二几个铜钱高兴的向楼下走去。 庙会,不愧是一年中最最热闹的地方。 宽阔的街上有人在卖东西,有人摆地摊,有人卖膏药,有人卖艺。各种小吃摊于,各种小点心,更是应有尽有。姑苏的老百姓几乎全城出动,人潮涌来。 姬凌云在人群中挤来挤去,兴高采烈的东张西望。 突然一阵锣鼓喧天,人群中,出现一个踩高跷的队伍,他们装扮各异,有狮于有龙,几乎把所有民间传说的动物都包容在内。最精彩的是,他们全部踩着高跷,摇摇晃晃。 姬凌云手里耍着几个吴国钱币,看到什么就买什么,喜欢什么就买什么。不过,吃的东西往往没咬上两口,他就向后一扔,不要了。玩的东西也没有拿在手上盏茶工夫,就觉得麻烦,不要了。 姬凌云挤到了最前面,见那些踩高跷的队伍高高的站在竹棍上,摇摇晃晃就是不倒,鬼主意突上心头,从地上捡了块石头对着最后一位假扮老虎精演员的小腿丢了过去。 这一丢还真准,正好打中那人右脚膝盖上的穴位,那人脚一僵,整个人便向前摔了过去。 这下可热闹了,那“老虎精”失去了平衡,但多年的功夫并没有让他摔倒,只是摇摇晃晃,脚步混乱,这里一挤,那里一撞。顿时那些踩高跷的人通通都被“老虎精”撞的失去了平衡,那场面就犹如醉鬼游街,颠颠倒倒。最后,一个个的摔倒在地。 四周的百姓轰然大笑。 姬凌云看着自己的杰作,笑的更欢,就差没有跳起来,这时,踩高跷的队伍突然乱了起来,那个“老虎精”自从跌倒后就没在起来。 姬凌云见了面色发白,他是天之骄子,倍受宠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做事丝毫不经过大脑的考虑,他丢石块只是为了好玩,根本没有想过会搞出人命,一时间也慌张了起来。 好在那人无恙,只是摔到了脑袋,短暂昏迷了会儿,很快就醒了过来。 姬凌云暗自松了口气,庆信之余,也有一丝后怕。 这时,大街上出现了一队士兵,他们粗鲁的赶开了人群,百姓纷纷四散开来,议论纷纷。 姬凌云见没的玩了,大感不满,走到士兵面前,道:“你们干什么?难得有庙会热闹,真扫兴,快快给我滚蛋!” 一个一脸正气容貌俊雅,脸上待着淡淡的笑容,显得异常有气度的人来到了姬凌云的身旁,周遍的百姓有人认出了来人,忍不住大叫了起来:“太宰伯嚭!” 太宰伯嚭是吴王身旁的红人,亦是吴国重臣,在吴国的地位仅在吴王以及伍子胥之下。 伯嚭对着姬凌云笑了笑,行礼道:“见过王子凌云。”随后,伯嚭在姬凌云的耳旁一阵低语。 姬凌云周身一震,脑中出现了一句话,“中国古代四大美女之首的西施来了!”随即,姬凌云的眼神突然变得如剑般锐利,双拳紧握,告戒自己,“无论如何都不能让父王见到西施,不管付出什么代价!” 他不允许任何人伤害他的家人。 第一部雏鹰展翅 第二章强抢西施 姑苏城外,伍子胥静静的看着眼前的西施,心中只有八个字“天生丽质,国色天香”,怔怔地望着对方,一时感觉有些目眩神迷,但很快伍子胥就平静了下来,心里只有一个声音,“此人必须死!不然,吴国必亡!” 感觉到伍子胥的杀气,范蠡、文种分别站在了西施的面前。 伍子胥丝毫不将范蠡、文种看在眼里,周遍都是他的亲信。范蠡、文种在有本事也无法在这个节骨眼上保护西施。 “丞相,这是献给吴王的礼物!”范蠡看着伍子胥将吴王两个字说的非常重。 伍子胥与没有没有持续对峙,作为主宰的一方,他太清楚,此时任何的犹豫迟疑,都可能给他带来无法预料的后果,因此,他果断地对自己的士兵下达了命令。 “将西施拿下,就地正法!”命令一下,淡淡的看了范蠡一眼,慎重说道:“范蠡,老夫敬你之才,不于你为难。收起你的那些把戏,拖延战术对我没有任何用处。” 范蠡拔出了剑,快步走到伍子胥面前,道:“范蠡愿代西施一死,不知我这条命在相国大人眼里够不够分量。” “不够!”伍子胥斩钉截铁的说道:“你十个范蠡也比不上一个西施!”确实,越国以无力对抗吴国,十个范蠡改不了现状,但一个西施却能够从内部腐化整个吴国。 “那是当然!”一个不协调的声音从远处传来,“范蠡不过是我吴国的一奴隶,怎么有资格跟西施相比?” 伍子胥的目光看向远处,吴太宰伯嚭正快步向这边走来。 伍子胥眉头一皱,抽出宝剑直逼西施的咽喉处。 “当!”在这关键的时候,范蠡出剑挡住了伍子胥的这一剑,他自从伯嚭出现后,目光就没有离开伍子胥的手,仿佛已经预知伍子胥会出手一样。 伍子胥不在顾及范蠡的才,脑中只有一个念头,“杀了西施,杀了这个妖女。” 长剑连续刺出,一出手就连攻了五计杀招。范蠡一一格开。伍子胥一声叱喝,长剑从左上角直划而下,势劲力急。 范蠡抬手搁挡,却被震退了三步,手腕处以被伍子胥刺中,若非范蠡身手矫捷,及时跃开,这条手臂非废不可。 范蠡再次拦到了西施的身前,“相爷快剑果然厉害,范蠡不敌,但要动西施,必先杀范蠡。” 西施听了这话眼睛潮湿了,“你为何如此?” 范蠡望着西施泪光婆娑的眼睛,笑道:“为了越国,为了……成全姑娘忠义。”其实,他很想说为了你,但他却说不出口。 西施咬住嘴唇,想忍住泪水,可泪水却忍不住掉了下来。 “伍子胥你知道你在干什么吗?”此刻伯嚭已经来到了西施的身旁伍子胥的面前。 伍子胥不屑的冷哼了一声,“我做什么不需要你来操心!” 说完狠狠的瞪了西施、范蠡一眼,转身离去,此刻伍子胥的心却在滴血,“天啊!你为何如此待我吴国,难道吴国灭亡以成天意。不,我,伍子胥绝不认输,就算逆天而行,我也不能让吴国就此断送。” 伯嚭在伍子胥走后与范蠡相视一笑,一起向吴王宫走去。 一行人进了王宫,伯嚭道:“大王这个时候一般在寝宫休息,你们且随我去。” 伯嚭带头通过右边的长廊向吴王寝宫走去。 范蠡双眼突然闪过一丝警惕,“大人,前边有人?”西施是越国对付吴国最有利的一件武器,在这最后关头更是要万分小心。 伯嚭举手停步,队伍站住,片刻之后,才道:“放心,那人是我王最宠爱的儿子叫姬凌云,没事,你们随我来。”心中不屑的加了一句“一个纨绔子弟而已,有何惧哉!!” 姬凌云冷冷的看着远方的伯嚭和范蠡,眼睛看了他们身后的香车,待他们走进。姬凌云开口道:“站住!! 第2章 !” 伯嚭谄媚笑道:“伯嚭见过王子凌云,不知王子有何指示?” “见过王子凌云!” 范蠡、文种以及其他士兵亦行礼参拜。 姬凌云并不理会他们,指着马车微笑说道:“没有什么,留下马车,你们可以走了。” 伯嚭先是一愣,随后尴尬笑道:“王子凌云,这可是越国献给大王的美女啊!您行行好,别为难老臣了,行不?” 姬凌云脸放了下来,冷声道:“留下马车,我不想说第三遍。” 说罢,一步一步的向马车走去。 一个人挡在了姬凌云的面前,他年约四十,神采飞扬,正是越国上将军范蠡。 “滚开”姬凌云拔出了剑向范蠡劈了过去。 当剑离范蠡脑袋还有一寸时,范蠡突然发足疾奔,绕着姬凌云的剑溜溜的转动,脚下越来越快。姬凌云攻招不断,杀招连连使出。范蠡忽而左转,忽而右转,身法变幻不定。 姬凌云给他转得脑子微感晕眩,喝道:“你是比剑,还是逃命?” 范蠡早已摸出对手的剑路,对方的剑法比之伍子胥的快剑有着天壤之别,完全不在一个档次。不过也对,对方的年龄据说只有十四岁,一个十四岁的孩子剑法能强到哪去? 范蠡回剑侧身,右腿微蹲,姬凌云看出破绽,挺剑向他右腕疾刺。不料范蠡这一蹲乃是诱招,长剑突然圈转,直取敌人心脏,势道劲急无伦。 姬凌云大骇回剑不极,范蠡的剑已经指在了他的胸口,“王子凌云,你的剑法不错,但不是我的对手。” 姬凌云收剑回鞘,双眼直射范蠡而去,眼中竟出现一丝死志,“来,向我这里刺,狠狠的刺进去。”姬凌云突然哈哈大笑,指着自己的心脏对着范蠡说道。 他一步一步的向前走去,向来冷静的范蠡眼中出一阵慌乱,但很快就被他掩饰了过去,“你以为我不敢吗?” 姬凌云笑而不答,一步步走向范蠡。 范蠡的剑锋利无比,出至越国铸剑大师欧冶子之手。剑锋奇冷无比,寒气逼人,随着姬凌云的靠近,剑刺破了他华丽的美服。 姬凌云没有任何犹豫再次向前迈了一步,这一迈,剑尖已经刺入了姬凌云的身体,一丝血液顺着剑尖流了下来。 “滴答”掉在了地上。 四周很静,静的连血滴落地的声音都听得见。 血流过之处,并未在剑上流下半点痕迹。 姬凌云微笑赞道:“好剑!”依旧没有犹豫,向前迈了一步。 “不要!”伯嚭面色苍白,仿佛见到了世界末日。 姬凌云那一步结结实实的走了下去,但胸口没有任何痛楚,就在他起步的那一刻,就在伯嚭惊叫前的那一瞬间,范蠡松手了,他的剑掉在了地上。 范蠡跪在了地上,低头道:“越国罪臣范蠡误伤王子贵体,还请恕罪。” 姬凌云没有理会范蠡,起步绕过范蠡向马车走去。此刻没有一人敢挡在姬凌云的前面,来到了马车旁从赶车人的手上接过马鞭,一脚将赶车人踢下了下去。 姬凌云一抬手“啪”马鞭狠狠的抽到了伯嚭的身上。 一条鲜红的血痕出现在伯嚭的背上,伯嚭痛的发抖,却不敢大叫。 姬凌云笑道:“太宰大人,不知我是否可以将这马车驾走?” 伯嚭面色不改,强笑道:“可以,当然可以。” “驾!”马车调头,开出了吴王宫殿。 (范蠡在这个时候真实年龄应该是五十,但我觉得太老了,因此改了。因为这个时候西施才刚刚出来。我依稀记得在越国有一令法,勾践为了促进越国人口。男子二十必娶,女子十八必嫁,不然算犯罪。所以,西施的年龄肯定不大,绝对不会大于二十。十年生聚又十年教训,灭吴后,西施年龄在四十岁以内。而历史上范蠡泛舟五湖,时年68岁。一个不到四十的人和一个快七十的老头一起泛舟,想想都起一阵鸡皮疙瘩。所以我将范蠡减小了十岁,这样合理一些。 第一部雏鹰展翅 第三章你的胸软软的 静,一片安静。 所有人都不敢相信刚刚发生的事实,但不相信又能怎样?这事确确实实的发生了。 姬凌云,吴王姬夫差的嫡次子,深得吴王宠爱,生性贪玩,游手好闲,好美服,喜欢走马猎鹰,纨绔子弟也! 可是,他刚才的表现是一个纨绔子弟可以做出的吗? “伯嚭大人,这可如何是好?”老谋深算的文种完全失了主意,在四年前,他向越王勾践献上了“伐吴九术”,以破强吴。其中就以“美人计”最为关键。 伯嚭善未答话,范蠡就抢先说道:“伯嚭大人,这姬凌云到底是何方神圣,如此大胆无礼,一点也没有将大人看在眼内?” 伯嚭看了范蠡一眼,虽知这是范蠡的离间之计,但还是忍不住心生恨意,眼中出现了一团怒火,“他是大王的心头肉,掌中宝。自然不将我看在眼内。只是……” 说到这里,伯嚭眼中的怒火转为奇怪,“对于吴国,你们知道的未必比我少。姬凌云的一切信息,你们也应该清楚。为什么一个纨绔子弟在西施着件事情上会如此决绝,我想不通,实在想不通。” 范蠡不动声色的说道:“这不是关键,眼下最主要的事情还是解决。西施、郑旦是越国最美的女子,越境内再也找不出第三个。没有他们,我与你无法向吴王交代。我想,伯嚭大人也不想处处受制与伍相国,也想用西施、郑旦来讨好吴王。我们是同一战线的盟友,应该一起想办法解决这意外。” 范蠡着番话说的确实漂亮。 伯嚭点头道:“这个我明白……走,我们去见吴王!” “见吴王?”范蠡诧异的说道:“没有美人怎么见?” 伯嚭道:“如实禀报。王子凌云为了西施他们连命都敢不要,要从他手上要回西施、郑旦难如登天。不如去找大王,让大王对西施、郑旦产生兴趣。只要大王见到西施、郑旦,那一切问题都可以解决。大王要的人,就算王子凌云也无法拒绝。” 这时,在不远的宫墙转角处,伍子胥双肩环抱,将一切都看在了眼内,“那个纨绔小儿竟然办成了我无法办到的事……有意思,真有意思……”深邃的眼神散发着别样的神采,宽厚的嘴唇露出了一丝淡淡的笑意。 “端科……走……”伍子胥叫了自己的心腹,大笑道,“我们去拜会拜会那个不知深浅的纨绔小儿!!!” ********************* 马车在姑苏大街上飞快的奔驰,姬凌云得意的哼着二十一世纪的流行小曲,一脸的桃花灿烂。 只因,适才他赢了范蠡,文种还恨恨的抽了伯嚭一鞭。 范蠡,文种是越国的肱股之臣,范蠡善于统军机变,文种善于政务谋略都是名传青史的人物,赢了他们确实值得开心。 这时,一支娇嫩的手臂突然从后面抱住了正在自我陶醉的姬凌云,将他搂在了怀里,一股淡淡的清香直冲姬凌云的脑袋。 如此艳福,可姬凌云却不敢享受。 身后的女子虽搂住了他,但一根尖锐无比的发簪却抵在了他的右脖子上。 “回去,不然……”身后的女子抖了抖搂住姬凌云的左手,姬凌云可以清晰的感觉到那发簪在他颈部上下滑动,随时都有可能刺入他的喉咙。 “嘶!”姬凌云深深的吸了口气,向后靠了靠,露出沉醉的表情,叹道:“好香!果然与众不同,难怪勾践、范蠡会选中你们。” “你……”身后的女孩又羞有气,胸口上下不停浮动,仿佛在给姬凌云在做胸部按摩一般。 姬凌云看不到身后的关景,但也可以肯定,身后的女子的表情一定非常好玩。 不过,那女孩好象没有发觉,反而抱的更紧,发簪也刺的更深。 姬凌云对危险示弱无睹,轻笑道:“美女姐姐,你的胸软软的,搂的我好舒服在抱紧一点。” “啊……小色鬼!!!”身后的女孩终于发现了问题,大叫一声退了回去。 “你……要带我们去哪?”一个声音幽幽响起,与先前的不同。先前那声音刚劲有力,虽是女儿声,却一点有股不让须眉的感觉,而这个声音轻轻柔柔,仿佛微风轻抚般怡人,让人心旷神怡。 “好美的声音,你是……西施?”据他所知,郑旦自幼喜好剑术,有一身出色的剑法,而西施身体较弱,被人称为“病美人”,应该就是她了。 “恩!”马车里轻轻的应了一声,随后道:“王子不愿回答西施吗?” 姬凌云甩了一下马鞭,道:“我的府邸!” 西施轻柔的说道:“为什么!难道你不怕你父王怪罪!” 姬凌云嘻笑道:“我既敢将你们截出,自然不会在意这个。” 西施道:“郑旦姐姐一身剑法出神入化,你是拦不住我们的?” “那又怎样!”姬凌云豪不在意的说道:“范蠡那家伙的剑法如何?够高了吧,可还不是一样让我把你们抢过来?” “不同的!”西施道:“范上大夫……是顾忌你的身份,他不敢动手,可郑旦姐姐不一样,她不会在意这个的。” 姬凌云无所谓的说道:“那就叫她动手吧,反正我是不会放你们去见我父王的。” “哎!”西施叹了口气,难过的说道:“你堂堂一国王子,为何要为难我们呢?” 姬凌云脸上露出了淡淡的微笑,暗道:“当我那么好糊弄! 第3章 硬的不成就讲道理;道理不成,便威胁;威胁无效即来软的。”虽是如此想,但心中也不由得对身后那个尚未见面的中国四大美女之首的西施生出一丝敬佩。如果不是自己知道历史的轨迹,不然还真会被他忽悠过去。 姬凌云一甩马鞭,强硬道:“不是我为难你,而是为了父王,为了吴国,我不得不这么做!!!” 第一部雏鹰展翅 第四章最厉害的风 吴王寝宫外。 车右僕君卓立宫外。 伯嚭领着范蠡、文种来到寝宫外,见僕君。伯嚭笑道:“车右大人,我王在否?” 车右是一个春秋时期的一个官职,夫差御架战车,以四马驱使,车上至少有两副手,左边为御车,右边护卫称为“车右”,一般由勇士充当。“车右”除战场上保护王之外,在平时也充当护卫长一职。 官阶不大,但地位很高,乃吴王身旁近侍,就算太宰伯嚭也不敢得罪。 僕君冷冷的看了伯嚭、范蠡、文种一眼,严肃道:“王,正在欣赏歌舞,诸位先卸下兵刃,我这就去通报。” 伯嚭、范蠡、文种都将配剑交出,僕君转身进入内堂。 伯嚭左右看了看,低声道:“待会求见我王时,不可说任何伤到王子凌云的事情。否则,我王在盛怒之下,谁也无法预料会发生什么情况。切记,切记!!” 范蠡眼中出现一丝异色,吴王夫差在他的印象中是一个有胸才,却异常自负高傲的君王,他重视利益,对亲情看的很淡,却不知为何如此偏爱一人,不解道:“吴王真的如此宠爱王子凌云。” 伯嚭眼中出现一丝嫉恨,王子凌云依仗吴王宠爱,平时骄纵妄为,经常让他下不了台,心中早已深恨,但因吴王太过宠爱,不敢有任何行动,心念一动,若有所指的说道:“十年前,先吴王阖闾被越大夫灵姑浮所伤,病死于陉。当时,我王丧父,意志消沉,无法主理朝政。后经伍子胥一通怒骂,才幡然醒悟,秉从先王遗训励精图治。其醒悟之日,恰好正是王子凌云出生之时。次年,我王伐越,斩灵姑浮,破越国都城。破越之时,不巧不巧,又正好是王子凌云一周之生辰。因此,我王视王子凌云如魂宝,认为其是上天赐予吴国之福星。说来也怪,自王子凌云出生以后,我吴国年年风调雨顺,出战无往不利,确实也几分福星的样子。先前幸亏你及时收剑,不然恐怕整个越国都要为王子凌云陪葬。” 范蠡听了伯嚭的话,若有所思,“也许对方正是知道自己不敢下手,才会如此有持无恐”。 一旁的文种仿佛是一尊雕象,在一旁半磕着双目,一服事不关己,己不操心的模样,很难想象,一个处处针对吴国弱点的“破吴九术”竟会出至他的手笔。 良久,僕君才慢吞吞的走了出来,对众人道:“吴王有请!” *********************** 西施的声音依旧挠人心扉,低沉说道:“西施不过一介民女,越王用来讨好吴王的礼物。王子说的太严重了。西施无范上大夫通天之能,又有何本事对吴王以至吴国不利?” 姬凌云诡异笑道:“问个问题,你们如果能答对,我就考虑放你们。” “王子请问!” “什么风最厉害?” “当然是海风!”郑旦抢先说道:“海风一起,浪淘千丈,毁田拆屋,神鬼难挡。十年前,越国曾遭遇此风,海边村庄尽毁,千年苍天古树,被连根拔起。纵有雄兵百万,也难挡此天灾之力。怎么样,可对?”语气间,一片洋洋自得。 姬凌云笑问道:“西施,你呢?” 西施不知姬凌云在耍什么花样,但也知答案绝对不会如此简单便道:“西施愚钝,不知。” “枕旁风!”这就是姬凌云的答案。 “这是什么风?”郑旦尚未反应过来。 姬凌云大笑道:“美女枕旁风,可使君王无道,小则良臣折翼,大则家国具亡,你们说,此风如何?” 郑旦听明白了姬凌云的弦外之音,贝齿咬的‘咯咯’直响,“你这是将我们比做妲己,褒姒等妖妇?” 对方虽极力压下胸中怒火,但姬凌云还是能感受到身后女子的愤怒。 姬凌云笑道:“果真是胸大无脑,发长识短。妲己,褒姒是否是妖妇,自在人心。有识者,自能分辨。好比你们,为了越国何尝又不是付出良多?” 姬凌云的话音刚落,香车内一片寂静,正在怒火中郑旦并没有因姬凌云那句“胸大无脑,发长识短”而气恼,反而奇迹般的平静了下来。 “哎!”一声轻叹,姬凌云耳朵灵便,又一直注意车内动静,这才总算听道。 过了些许,车内又传来西施的声音,“西施此来是为了一百个跟我一样年纪的女子,我是替她们来的,并非为了乱吴宫廷。” “哈哈!”姬凌云大笑,“是与不是,你心底清楚。越王勾践回越国后,与百姓同苦,亲历农事,练兵修甲,为的是什么,还不是为了一雪前耻。勾践在这关键又让你们入吴,若非不是为了迷惑我父王,好达到他雪耻的目的,又是什么?” “王子对我们误解太深……” “好了!”说到这里,姬凌云还真有点佩服西施,话都说道这个地步,她还想说服自己,但此刻他以无继续拉扯下去的耐心,不耐烦的直言打断:“别说了,就且当是我误会吧?但为了我的父王,为了我的国家,今日只好对不住姑娘了。” 顿了一顿,姬凌云续道:“前面转个弯就是我的府邸,到时候你们知趣一些,这姑苏毕竟是我的天下,若敢耍花样,我就将你们交给伍子胥相国,相信他会好好的照顾你们的。”“好好”两字姬凌云说的非常重。 “哼……”车里传来了一声不满的抗议,但也未反驳,显然她们有些惧怕那公证无私的伍子胥。 马车转了个弯,来到了靖灵君府。 靖灵君是姬凌云的称号,同战国四公子他们的称号一般。 靖灵君府豪华非常,一点也不逊色于吴王宫,是吴王在姬凌云八岁那年下旨造巧匠所建造。 姬凌云将马车靠在一旁,对车内道:“两位,下来吧!” 车帘渐渐打开,一个精明灵秀、光彩照人的绝色女子当先跳了出来。 第一部雏鹰展翅 第五章天仙下凡 姬凌云眼光不由落到对方的俏脸上,和她秋波盈盈的俏目一触,心头儿不由一阵狂跳。 “天哪!当真是人比花娇,媚美无匹。” 早已知他们是世上少有的美人儿,但一见真容还是忍不住呆了半响,只见她头上梳着流云髻发,配合她那修长曼妙的身段,纤幼的蛮腰,修美的玉项,洁白的肌肤,辉映间更觉妩媚多姿,明艳照人,一身紧身红色武士服更是将那山峦起伏、美不胜收的体态表露无遗,令人失魂。 郑旦如此,那比郑旦还要艳上三分的西施那会是美到什么程度? 姬凌云满怀期望的将目光移到了马车上,不久,姬凌云的目光更加的呆滞。 只见一位面容绝美,颀长苗条的女子,头戴步摇,身穿素白的罗衣,在阳光洒射下熠熠生辉。在郑旦的搀扶下,西施轻巧的下了马车,姿态优雅高贵得有若由天界下凡来的美丽女神。 披散的乌云般的秀发半掩香腮,透着秀气的脸庞正如桃花瓣粉红,露出一截手臂雪白青葱,微风飘动秀发、衣袂裙角,彷佛不食人间烟火之仙山精灵;又彷佛一股股少女清香扑鼻而来。 姬凌云驻足摒息远望,不想惊动这如诗如画的美景。 “天啊!王子凌云带来了两个仙女!”一声惊呼打破了这优美的景色。 姬凌云也被着惊呼惊醒恢复了过来,尴尬的给了那惊叫的家伙一个脑瓜崩,恶狠狠的说道:“混帐东西,没有见过女人啊!真是丢尽了我王子凌云的脸。去,一旁呆着凉快去。不然,我告诉小翠,让她好好治治你。” 王东傻傻的擦了擦嘴边的口水,陪笑道:“别啊,我不是还没有见过这么美的人吗?一时情急,王子勿怪,王子勿怪。” “去!”姬凌云踢了王东的屁股一脚,“瞧你那德行,没出息。本王子才不向你那样,为了一个小树,而放弃整片森林。” 王东灵巧的闪过,拉着马车向后院走去。 王东是一个孤儿,齐国人,父母在战乱中被杀,那一年他才三岁。三岁的他依靠着乞讨奇迹般的活了下来,一直流浪到了吴国。流浪的途中,王东学会了许多生存本领,最拿手的就是偷、抢、骗。 在一年前,姬凌云偷偷溜出府邸到市集里去游玩被王东盯上,偷了他的所有钱币,导致了姬凌云生平第一次吃霸王餐,被人追了三条街。 回到了府邸后,大发雷霆,让公孙举全城搜查,最后逮到了王东。 王东被姬凌云痛打了一顿,公孙举本打算杀他,但姬凌云不允,他虽然有些纨绔之气,但毕竟是二十一世纪的人,对杀人始终有一些抵制。于是,就饶了他。 王东察言观色的能力很强,见姬凌云心软就百般痛哭,后来更是抱着他的腿说他是神仙下凡,仁慈无比,甘愿为奴,卖身报答。其实,他当时是看中了姬凌云的身份,想找一个白吃白住的地方而已。 姬凌云觉得好玩,就留下了他。 于是,王东就成了姬凌云的第一个玩伴,两人关系非常的要好。 姬凌云知道王东只幼喜欢剑术,便高价请了剑法高强的剑师教王东剑术,后又得知王东看上了府里的丫头小翠,就为他准备了聘礼将小翠许给了他 此后,王东也感激姬凌云对他做的一切,抛开了以往混吃混喝的念头,用心的为姬凌云效力,将整个靖灵君府治理的紧紧有条。 第4章 打发了王东,姬凌云老气横秋的说道:“你们跟我来!” 郑旦多次在姬凌云身上吃鳖又受之于人对他很是反感,见他如此,忍不住出声笑道:“小王子,今年多大,怎么一副未老先衰的模样!” “十四……”姬凌云叹了口气,低耸着双肩,一脸无奈。年龄是他最大的悲哀,一个综合年龄近三十五岁的人却拥有一个十四岁孩子的身体,大大的眼睛中突然露出一丝难以言语的伤痛,但瞬间就消失无踪。 那一瞬间伤痛,却被西施抓住了。西施体弱多病,但却有着一刻七窍玲珑之心,对外界的事物非常敏感,姬凌云先前的那伤痛完全是从内心涌现出来,丝毫没有半点做作。 “才十四岁的他,为什么会有如此表情?”西施眼中闪过一丝疑惑,有种想了解对方的冲动。 “咯咯!”郑旦心思却无西施细腻,见姬凌云这般模样,大为解气,笑的花枝乱颤,美不可言。 姬凌云恶恨恨的瞪了郑旦一眼,心头暗骂:“小丫头,你等着。在过几年,等我长大以后,非把你先奸后杀,杀了在奸,奸了在杀,在奸在杀不可。到时看你还能笑的这般阳光灿烂不!!!” 靖灵君府相当豪华,一共分为四个庭院,分别占据府中东南西北四个方向。东院为衡芜院、西院是蓼风轩、南院乃枕霞居、北院叫沁芳亭。 这是姬凌云根据《红楼梦》里的地点硬套上去的,偷偷说一句,其实姬凌云并没有看过《红楼梦》一书,不过他玩过“红楼梦:十二金钗”这个游戏,对此有些印象。 姬凌云带着西施、郑旦来到了北院沁芳亭,对二人道:“以后你们就住在沁芳亭,里面风景是我府上最好的,有什么要求知会一声。如果合理,我自会办妥。” “沁芳亭,好名字!”西施看了西院外的三个篆体,亲声赞道。 “谢美人夸奖,我取的,怎么样?够诗情画意吧!”姬凌云得意洋洋的将曹雪芹的功劳据为己有。 西施淡淡一笑,不在言语。 到是郑旦发现了姬凌云话中的漏洞,道:“真的只要合理就答应?” “当然,我从不在美女面前说假话!”姬凌云挺胸突肚,作大丈夫状,很认真的说道,只是他不知,那人小鬼大的模样惹笑至极点。 “哈哈!”郑旦再次大笑了起来,就连西施也忍俊不禁,“噗嗤”一声笑了起来,别过脸去,以袖遮脸。 第一部雏鹰展翅 第六章小人谗言 笑声最具感染力,尤其在这种气氛里,更加拉进了三人之间的关系。 郑旦脸胀通红,用力的拍了一下姬凌云的肩膀,笑道:“少来美人,美人的,你才多大。怎么样,姐姐跟你打了商量,你放我们走,姐姐让你亲一下,如何?” 姬凌云差点气背过去,跳了跳叫道:“成啊!要想出去只有两个办法。一、在你们的脸上划上七八十刀,或者用滚油烫一遍也行。二呢?就是直接把你们交给伍子胥相国,让他来处置你们。” 郑旦不满的嘀咕道:“不走就是了,干吗这么狠毒!”女人爱美胜过生命,尤其是象西施、郑旦这类拥有绝色姿容的女子,让她们毁容比杀了她们还要难受。而伍子胥又是一个顽固到极点的老头,落到他手上也是必死无疑。 两者都是死,不如呆在这里,另求脱身之法。 西施、郑旦对望了一眼,分别明白了对方的看法。 进入院内,只见一个小湖展现眼前,湖心有种有水中竹,还有成片的芙蓉(即荷花,这个时代称芙蓉)。此时,正是芙蓉盛开之即,河中争起斗艳,美不胜收。 远处假山瀑布,飞溅而下,犹如山水画卷。河心有个凉亭,一道长桥连接两地,桥上玉亭高低错落,造型古朴淡雅,精美别致,与湖中荷花相映成趣,有若仙人隐居的福地。 周遍房舍间均栽满了奇花异草,更为巧妙的是园中并无大道,全是通幽的小径,蜿蜒曲折,条条相连。 西施、郑旦纵是被困心情不佳,亦看得油然神往,都想不到姑苏城内竟有如此美景。 “好美!”西施生平最爱这水中芙蓉,她本名施夷光世居诸暨苎萝山下苎萝村,苎萝村被苎萝河从中截断分为东西两村,其居西村,故名西施。西施常浣纱于河旁小溪,故又称浣纱女,苎萝河中皆是芙蓉,西施最大的兴趣就是泛舟与河上于芙蓉为舞,沁芳亭中的景色正对她的胃口。 这时,王东来报相国伍子胥求见。 ******************** “罪臣文种、范蠡拜见吴王,愿吴王国运昌盛,基业永固。” 文种、范蠡谦卑的俯跪在地,他们双手前伸,腰杆笔直,身体倾斜,以头触地,以罪犯跪拜大王的礼节来对待吴王夫差。 他们虔诚无比,未得命令,头也不敢抬,一动不动的俯跪在那里。 吴王夫差一边招呼伯嚭,一边饮着桌上美酒,对地上的文种、范蠡视若不见。 “来啊!起舞!” 一队舞姬来到堂前,她们穿着五彩斑斓舞裙,腰间系鼓,灵巧跳跃间双手击鼓,新奇有趣。 直到一曲舞闭,夫差才瞄了地下的文种、范蠡一眼。 其实,他刚才根本就没有看舞,锐利的眼睛一直在文种、范蠡身上来回扫视,看看地下的两人对他是否虔诚。 结果很让他满意,从文种、范蠡进来开始一直到舞姬退去,此二人一动也未成动过。 夫差微笑的点了点头,问道:“何人伏跪于此?” “罪臣文种!” “罪臣范蠡!” 夫差听后做失礼状,这才请文种、范蠡起身。 夫差道:“二位上大夫来我姑苏所为何事?” 范蠡双手作揖,低头道:“我王感吴王宽宏大恩,特地寻遍越国,求得西施、郑旦两位绝色佳人,献于吴王。” 夫差生性好女色,听了范蠡的话立刻精神十足,“佳人何在?快请她们入殿。” “这个……”范蠡扭头犹豫的看了伯嚭一眼,道:“被王子凌云截走了?” 夫差闻言一愣,对伯嚭问道:“怎么回事?太宰,如实说来?” 伯嚭出班道:“老臣今日正于府中处理政务,突闻伍相国带着一队士兵气势汹汹的出南城而去,老臣心存疑虑,就让人去打听。细问下才知伍相国竟然打算私截越王赠送于大王的礼物,老臣当时大为惶恐,来不及通报大王就去制止伍相国此无视君王的行为。好在老臣找到一步,才未生祸端。” 夫差将目光移向范蠡。 范蠡心中暗骂:“好一个老狐狸,真会抓机会。”伯嚭所言,通篇是假,明明他为防止伍子胥坏事,事先通知伯嚭让他出城迎接。结果伍子胥计高一筹,半路拦截,而伯嚭却晚到一步,差点就让自己命归九泉。这话到伯嚭口中竟然成了他忠心耿耿,为了吴王对抗伍子胥?这之间的差距也太大了点吧!不过,伍子胥的存在确实于越国大大的不利,于是圆谎道:“确实如此,罪臣带西施、郑旦至姑苏城外,就遇见伍相国。伍相国不讲道理的将我们包围起来,并且执意要除死西施、郑旦。罪臣不准,伍相国就兵刃相向,还伤了罪臣的手腕!”说着,露出了自己受伤的手,道:“还好,太宰大人及时赶到,不然,罪臣早已命丧黄泉,无法表达我王对大王的感恩之情。” “岂有此理!”夫差眉头一挑,站起来怒道:“伍子胥越来越不将我放在眼里……”转念一想。“算了,伍相国这么做了是为了吴国。” 他平复了怒气淡淡的说道:“你们也别怪伍相国,他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爱疑神疑鬼,你们别放在心上。” 范蠡神色一秉,知道伍子胥战功卓越,在夫差心中占有很重的位置,搬倒他并非一日之功,急忙点头应诺。 夫差口上说不追究,但心中始终有些不悦,重新坐下道:“那这事后来怎么将我王儿牵扯进去了?” 伯嚭眼中露出一丝遗憾,表面上他是贪恋财宝,处处为越国设想,其实真正的目的就是为了除掉伍子胥,成为吴国第二号人物。 伯嚭答道:“老臣实在不知!”当下,就将姬凌云截走西施、郑旦的经过说了一遍,当然范蠡伤姬凌云一事未说,只是含糊的一笔带过。 夫差显然非常信任伯嚭,没在多言,只是笑道:“我这小儿,向来好玩,诸位别在意,也许他只是玩玩而已,等会我就将他找来,给你们一个交代。” 第一部雏鹰展翅 第七章白发伍子胥 姬凌云别过西施、郑旦,并吩咐侍卫于园外守侯,再三强调不能让任何人入内,快步走向府中正厅。 伍子胥身材雄伟,脸带紫金,骨骼奇异,一身有些破旧的武士服,气势凛然,最耀眼的就是他那一头的白发。 给姬凌云印象最深的也是他那一头白发。 当初伍子胥本是楚国大夫伍奢次子。楚平王即位,伍子胥父亲伍奢任太师。后楚平王听信少师费无忌谗言,伍奢被杀,伍子胥逃走。楚平王下令画影图形,到处捉拿伍子胥。伍子胥先奔宋国,因宋国有乱,又投奔吴国,路过陈国,东行数日,便到昭关。昭关在两山对峙之间,前面便是大江,形势险要,并有重兵把守,过关难于登天。伍子胥过不得关,一夜之间急白了头,相貌大变,遂过关入吴,留下了子胥过昭关,一夜愁白头的传说。 “见过伍相国!”姬凌云对伍子胥作揖行礼。 第5章 伍子胥点了点头,算是回礼,他上下打量着姬凌云,良久才开口道:“老夫还是第一次看走眼,想不到你这纨绔小儿,竟有些本事,能从范蠡,伯嚭手上抢过西施,不简单,不简单。” 姬凌云面露尴尬,说他在姑苏可以横着走其实并不竟然,伍子胥就是他最怕的一个,每每见到伍子胥,姬凌云都恨不得绕道而行。 伍子胥为人太过正直,做人太过迂腐。由于他身份崇高,就算吴王夫差对他也要让三分,惧三分,敬三分。自从他归吴以后,就将毕生心血交给了吴国,而姬凌云行为怪异,虽天资出众,但喜好戏耍,依仗吴王宠爱,适意妄为。伍子胥深为不耻,从来没有给过姬凌云好脸色,并多次说他是纨绔小儿。 伍子胥并不在意姬凌云的尴尬,问道:“你难道不怕范蠡的那一剑真的刺下去?” 姬凌云尴尬的挠着头,原本以为伍子胥只是消息灵通一些,听说自己将西施、郑旦抢了回来,想糊弄过去,却不料他竟是亲眼所见,只好道:“怕!当然怕!不过我知道范蠡比我更怕,他不敢杀我。我死了,父王必然会迁怒与越国,此刻就算五个越国也未必比的上我强吴。我吴国南下,越国必亡。我用我一命,赌越国数十万人的性命,胜算还是瞒大的。” 这并非是姬凌云夸大其词,此刻的吴国确确实实的第一强国。姬凌云对春秋并不太了解,但也知道吴国侵吞大齐十万甲兵的战役,面对强横如此的齐国,吴国尚且能够轻易侵吞对方十万甲兵,对付兵不满万的越国自是不难。 其实,历史上越国同吴国的实力一直都相差很大。如果不是后来吴国夫差率领举国之兵,打算饮马黄河同晋国争风,留下一堆残兵在后方让越国捡了个现成便宜的话,越国决不可能如此轻易的灭吴。 在历史上。吴败越之后,成为东南无与匹敌的强国,遂北上中原与诸国争霸。公元前482年,吴王夫差率军沿水路北上,会晋定公于黄池,欲争中原霸主之位。此行,夫差带走了吴国所有精锐,只留下一些老弱残兵。会盟尚未开始,越人已趁吴国空虚攻入吴都,夫差封锁后方消息,对晋以武力相胁,最终得以主盟。但回国后,将士听闻吴国大部分领土被越占领,军心涣散,粮草通道也被一举摧毁,这才被越乘机取胜,导致灭国。 听了姬凌云的话,伍子胥眼中意外的露出赞许之色,“没想到在吴国中老夫还有一个知己,更没有想到的是这个知己竟然是老夫最看不起的纨绔小儿。你如此在意西施、郑旦,想必也知道越国的威胁吧?” 姬凌云脸色露出惭愧之色,若没有历史的依据,他根本就不会想到如此弱小的越国可以一举破吴,但是伍子胥却是凭借自己的眼光意识到了越国的隐患,这份才干委实不简单。 姬凌云点了点头,说道:“越国本身实力不强,但越王勾践却是一个不可小觑的人物。一个君王,他能够化身成奴,亲尝粪便,此人不是一个傻瓜,就是拥有一颗坚忍不拔的心的奇人。父王志向远大,饮马黄河,争夺天下是他的志愿。硬来,越国决非我吴国之敌,怕就怕对方从背后下手。战局如棋,表面的敌人不可怕,往往真正的胜负就在一根绣花针之上。” “说的好,说的太好了!”伍子胥神色激动,“在我眼中,越国就是那一根随时准备插入我吴国心脏的绣花针,不可不防,不能不灭啊。” 说罢,伍子胥再次说道:“既然王子也明白轻重,为何不劝说吴王,让他挥兵灭越?” “王子”这是伍子胥第一次认同姬凌云王子这个身份。 姬凌云苦笑道:“伍相国,在我父王心中我不过是一个贪玩好动的人而已,他确实对他异常宠爱,但从不让我接触政务,你认为他会听我的吗?” 顿了一顿,姬凌云道:“不过伍相国你也不必太在意,我父王虽有些好大喜功,喜好女色,但都是人之本性。他率性敢为,讲信义,不会忌惮功臣,同时他的才干也在勾践之上,少的只不过是一点隐忍而已……” “小儿之见,小儿之见!”伍子胥气的几乎跳脚,“战场哪是用才干可以说明的?信义在战场上那有什么用处?一个君王,才干并不重要,重要的就是那份隐忍以及用人。隐则为谋,隐而委致远。勾践重用文种、范蠡,又经过多年的羞辱,那一颗心早已异于常人,他的隐忍是我生平所见最好的一个,他的危害之大,绝对在诸国之上。” 姬凌云面上有些不悦,原先说的那番道理是他根据历史而总结出来的,被伍子胥称赞并不值得高兴。但刚刚的话却是他自己的想法,话还没说完,就被伍子胥骂成小儿之见,实在有些难堪。 第一部雏鹰展翅 第八章回忆 姬凌云淡淡的说道:“伍相国也未免太言过其实了,越国确实是我吴国的一大隐忧不假,但越国的实力实在太小,只要我吴国不给他们可趁之机,谅小小越国也不能耐我强吴如何!”姬凌云确实知道越国的危害,只是伍子胥太不给他面子,直接说他的看法是“小儿之见”,这倔公子脾气一发,直接就跟伍子胥唱起了反调。 伍子胥气急而笑,“无知小儿天真透顶,用兵之法,以快为主。宁折三千甲,莫失一次先,既以知越国用心不良,为何不率先出兵,解决此后患?” 姬凌云无言以对。 伍子胥暗道:这姬凌云有时聪慧过人,将吴越情况分析的头头是道,有时又天真无知,对方到底是真蠢,还是假笨? 伍子胥也无法判断他的能力,反正来日方长,姬凌云是吴国王子,跑不了。以后有的是时间观察,不急于这一时,还是先办正事要紧。 念此,伍子胥忿忿不平的说道:“好了,老夫事多,没有功夫更你闲扯。快将西施、郑旦交给我,由我来处理此事。” “不行!”姬凌云一口回绝,“人我不可以交给你,一给了你她们就必死无疑。” 伍子胥怒目圆瞪,“她们必须死,吴国不能毁在她们身上。” 姬凌云辩驳道:“解决的方法有很多种,不是事事都要做的那么绝。只要不让她们与我父王见面,这样也可以解决问题。毕竟,她们是无辜的?” “妇人之仁,只能坏事!”伍子胥指着姬凌云道:“她们既然卷入了国家间的争斗,就没有无辜不无辜的说法。有时候一个漂亮的女人,比十人男人更加的危险。你可知道我伍家在楚国的遭遇?虽然是小人费无忌无端加害,但若不是为了那个从秦国来的漂亮女子,楚王何至于跟太子反目?若不是他们父子反目,我们伍家又何至于遭遇灭顶之灾?一个女人灭一国,在历史上屡见不鲜,为了吴国,西施、郑旦必须死。” 姬凌云被伍子胥指的火起,强硬道:“伍相国为了吴国防微杜渐,我姬凌云明白,但是若无因,又怎来果。你不劝我父王,反而来此胡乱杀人,这是何道理?” “来人,送客!”姬凌云长袖一甩,走了出去。 这番话当真是语惊四座,骇人听闻。伍子胥是先吴王阖闾死前的托孤重臣,在吴国掌握生杀大权。他一生坎坷,最是在意他人对他的看法,姬凌云如此无状,只听得怒气上冲,抢上一步,伸手便往他胸口抓去。 姬凌云转身躲避,但伍子胥武功远胜于他,此时盛怒之下,更是出尽全力,一抓一扭,就将姬凌云紧握手中,拔出宝剑,“就算是吴王,见老夫也要礼让三分,你小小年纪竟如此狂妄,想翻天不成?” 姬凌云给他一把抓住,胸口先前被范蠡刺伤的伤口顿时破裂,疼痛难忍,全身劲力也随之消失,心中却丝毫不惧,朗声说道:“你为吴国,我也为吴国。吴王是你的君王更是我的父王,我不认同你的做法,同时也不会让西施、郑旦同我父王见面。我可以保证让我父王永远不跟西施、郑旦相见,但让我杀她们却是万万不能。” 伍子胥并非冲动之人,立刻冷静了下来,放下了姬凌云,道:“你如何保证?” 姬凌云松了口气,这伍子胥倚老卖老,出发点是好,但太容易得罪人,难怪历史上并不忌惮功臣的父王后来会杀他,当下道:“在父王执意要见她们的时候,我会给父王两具尸体。放心,我分的清楚轻重。越国的阴谋我也清楚,不会让他得逞的。” 伍子胥火气尚存,气呼呼的说道:“如此甚好,老夫告辞。”随后又提醒道:“在你府上老夫不便强来,最好将她们永远的藏起来。下次,让我碰到,就别怪老夫不给你情面。” 说罢,大步走出会客厅。 “不送!”姬凌云冷冷的说了两个字,他并不讨厌伍子胥,相反很欣赏他的气节与忠心,但实在受不了他那比牛还要硬上三分的脾气。 心念电转,姬凌云高声喊道:“伍相国,记着至刚则折,强极则辱。” “老夫为人处事,还不需要你这无知小儿来指点!”远处,伍子胥冷冷的传来这番话。 “操!还真没见过怎么不知好歹的人!”姬凌云一脚揣倒身旁的桌子,忿忿不平的想到。 随手拿了张凳子坐下,脑中却想着伍子胥先前的那番话,正如伍子胥所言,他的方法是最好,最直接的。只要杀了西施、郑旦那么历史就将改变。吴王不在会因为西施、郑旦而骄淫奢侈,也不会因为伍子胥处处针对西施而将这吴国的擎天玉柱斩断。 不过,姬凌云“呵呵”一笑,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西施、郑旦是他今生,不应该是说前世今生见过最美的女子。 第6章 姬凌云自己也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哪能不为之心动。本来他截西施、郑旦是因为不想吴国重倒历史的覆辙,为了吴国,为了他父王,同时也为了他自己,但是自从亲眼见到西施、郑旦以后,他的心里只有一句话,那就是“我要得到她们,一定要!”要说占有西施、郑旦并不难,让几个人冲进沁芳亭,将她们绑起来,然后就可以为所欲为,左拥右抱。 不过,这样一点意思也没有,在前世他还叫林锋的时候,在那个充满金钱的世界里,他凭借亚洲首富之子的身份,睡过的女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个个都长的不差,要身材有身材,要胸有胸的,要屁股有屁股的,美国、韩国、日本、德国各地都有。放纵了五年,到了后来,林锋一接到那些女人打来的电话就逃。那种只有欲而没有爱的欲望交媾,他早就已经厌倦。 于是,他一个人开了一辆破跑车,满世界的寻找属于自己的爱情,听说江南多美女,就驱车来到了苏州,也就是这个时候的姑苏。 第一部雏鹰展翅 第九章吴王夫差 在姬凌云的印象中,当时的他由于兴奋一连开了两天,到达苏州虎丘剑池旁边的吴王夫差陵后,就支持不住将车停到了一旁,瞌睡起来。 可当他醒过来的时候就看见一个跟他脸差不多大的乳房向他的嘴里送。话说不出来了,一开口就是“哇哇”的哭叫。然后被这个人抱过来,被那个人抱过去仿佛到了巨人国一般,幸好他还听得见周围的动静。 从他们的口中那时的林锋才知道自己不是到了什么巨人国,而是变成了婴儿,并且成了吴王姬夫差的儿子,并被取名姬凌云,号称“靖灵君”。 “王子凌云,吴王请你去一趟。”王东的出现打断了姬凌云的沉思。 姬凌云回过神来,看了王东一眼,严肃道:“王东,你派人日夜守在沁芳亭周边,绝对不能让西施、郑旦出沁芳亭半步。不然,你我都有掉脑袋的危险。” 王东慎重的点了点头。 姬凌云放心的一笑,王东以前品行不端,全是因为生活所逼,现在他有了家,有了稳定的职业,那十余年在流浪中所学得的经验,足以当好王府管事一职位。 简单的交代了一些琐事以后,处理了一下伤口,姬凌云就骑上良驹向吴王府飞奔而去。 来到吴王府后,将马鞭丢给侍从,“好生照料,若有差池,我要你脑袋。” 说罢,快步向辉煌的吴国宫殿走去。 无须任何通报,经过的侍卫都恭敬的行礼,称呼其为“靖灵君”或者“王子凌云”。 姬凌云对这一切早已习惯,不用理会他们直接来到了寝宫内殿。 当姬凌云到时,夫差、伯嚭正在招待范蠡同文种,陪同的还有一脸不愉的伍子胥以及一个身量高颀,相格清奇的青年神情尴尬的坐在一旁。 看到此景,姬凌云会心一笑,伍子胥对范蠡、文种报有很深的成见,在加上他为人刚直不屈,喜怒行于面上对范蠡、文种自然不会有好脸色。那尴尬青年正是吴国太子,姬凌云的同胞兄弟,吴友,他是伍子胥的学生,跟随伍子胥学习政务,韬略,非常害怕这个严厉的师傅。 在这种场合他因伍子胥的关系既不能对范蠡、文种表现的亲近,又因夫差的关系不能不表现的亲近,难怪左右为难。 太宰伯嚭依旧是一脸正气,显得异常有气度,如果不是因为姬凌云知道此人贪财狭隘的底细,绝对要被他的面相蒙骗过去。面善而心毒,这一词在此人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至。 “孩儿拜见父王!见过伍相国,太宰大人,兄长!”伍子胥同伯嚭是两朝重臣,就算太子友(吴友)见了他们也要行礼参见,故以伍子胥、伯嚭为先。 伍子胥意外的点了点头,平时姬凌云的参见他是罔若未闻,此刻却意外的答礼,让姬凌云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伯嚭依旧满面笑容,和蔼可亲,仿佛已经忘记姬凌云不久前抽了他一鞭的事情,回礼道:“见过王子凌云。” 吴王夫差见爱子上堂,喜形于色,“来,王儿来父王身旁,父王有事情问你。” “是,父王!”姬凌云乖巧的走到了夫差的身旁。 听了夫差同姬凌云的交谈,太子友脸上露出了一丝羡慕,他拜伍子胥为师,文滔武略皆有涉猎,平日也异常刻苦。一日十二时辰,他分一半时间学习韬略治国之术,一个时辰强身健体,一个时辰陪吴王夫差处理国事,余下四个时辰他才用来忙一些日常琐事。但始终无法得到夫差的青睐。夫差的父爱仿佛只为姬凌云一个人而存在,若将夫差的父爱化分为四份,姬凌云一人就独占其三,其他六个兄弟则分剩余其一。 这时,不善辩论,一直在埋头喝酒的文种,眼中突然出现一丝异彩。 夫差问道:“王儿,你平时贪玩也就罢了,怎么今日连送给父王的贡品也要截去?快,给范上大夫,文上大夫赔礼认错。” 范蠡一愣,随即苦笑,这夫差对姬凌云当真宠爱到了极点,劫持贡品这罪说大不大,但也不会小,夫差言下之意,不就是一杯酒了事吗?这处罚也太简单了吧?不过,这也正是符合夫差的禀性,夫差为人很重感情,对他喜欢之人会百般的痛爱,不喜欢的就视如早芥。如果西施、郑旦其中一人,被夫差看上,那么越国的霸业就有望复兴。 想到这里,范蠡心中莫明一痛,想着美若天仙的西施,口中一片苦涩。 姬凌云接过侍女递上的三角酒樽,来到范蠡、文种面前,“适才多有得罪,还望见凉!” 夫差已经一锤定音,范蠡、文种也不好做追究,忙道:“无妨!” 范蠡见姬凌云决口不提归还西施一时,只好硬着头皮道:“只是那贡品是献给吴王的,就这样被王子截走,罪臣回国后恐不好向我王交代。” 夫差刚想说是,姬凌云就抢先说道:“这有什么,不就是两个美女,我吴国地大物博,还稀罕你们送来的这两个美女不成?父王,你身旁的嫔妃那么多,还在乎少上两个?到是孩儿府上却缺少两个伺候的丫头,听说越女柔顺,干脆就将那两个越女送给孩儿得了。”姬凌云半代撒娇的暗自偷笑,只要夫差没有亲眼见过西施、郑旦的美貌,就不会跟自己争,以他对自己的宠爱,十有八九会将这两个未蒙面的美女送给自己。 果然,夫差点头说道:“既然王儿这么说,那这两个越女就一并送给你了。” 范蠡听了大急,如果不让夫差见到西施、郑旦,纵然西施、郑旦在美也不可能诱惑的到吴王啊,忙道:“吴王,如此罪臣不好向我王交代,不如这样,让王子将西施、郑旦先送还于罪臣。然后罪臣在敬献给吴王,礼数完成以后吴王在赠于王子不迟。” 姬凌云闻言,面色微变,父王是个地道的色鬼,若让他见到西施、郑旦自己享用不急,那还能送给自己。不由急得直挠头皮,突然余光看见了一旁的伍子胥,计上心头。 第一部雏鹰展翅 第十章小丫头,你思春哦! 想到办法的姬凌云喜形于色,慎重道:“范上大夫所言极是,凌云这就将西施、郑旦带来。”刚走一步,姬凌云就停下了脚步,对伍子胥说道:“伍相国,凌云今日言读‘太公韬略’,其中有一些词句不懂,正好向相国讨教一二。” “哼!”伍子胥顿时明白姬凌云在利用他迫范蠡改口,心中不悦,却也不能让吴王见到西施、郑旦,点头道:“好!”遂向吴王道:“大王,老臣不善于交际,在此坏了气氛,正好王子凌云有事请教,老臣这就去为王子解惑。” 范蠡听了,脸顿时成了猪肝色,姬凌云的话在也明白不过了,让伍子胥同往显然就是要将人交给伍子胥。 西施、郑旦一旦到了伍子胥手中,哪里还有存活的可能。 一直未开口的文种这时站出来圆场道:“不用,不用。范上大夫就爱计较这些小事,事事都以我王命令为先,却不晓得变通。既然吴王都开口了,就已经说明他接下了我王送的大礼。礼以接下,何必去在意送给何人?” 吴王夫差也察觉到了不对劲,笑道:“文上大夫说的有理,范上大夫请你回去转告越王,就说他的大礼寡人已经收到并非常喜欢,你替寡人谢谢他的好意。正好,寡人新得一块美玉,越王好美玉,寡人就将美玉作为回礼。”遂让人去库房取一块白玉作为答礼。 夫差的话说的非常漂亮,到位,既解决了眼前的尴尬,又显示出泱泱大国的风范气度。 范蠡也见好就收,作揖道:“既然如此,范蠡替我王谢过吴王。” 宴会开始,大家都知趣的忘记了先前的不愉快,一直到宴会结束。 当然这其中也有异类,那人是相国伍子胥整个宴会上他都绷着一张老脸。 姬凌云见此,也只能暗叹:“伍子胥文采武略皆全是个全才,唯一的弱点就是太不会做人。” 宴会结束众人皆散,惟独姬凌云被叫留下来。 姬凌云有些忐忑不安,夫差单独将他留下一定是为了在宴会上的事情。 夫差似笑非笑的看着姬凌云,开口道:“王儿今日怎么了,和范蠡起冲突了?” 见夫差这表情姬凌云就放心下来,对方明显没有责怪自己的意思,于是,笑道:“就是一点小冲突而已。” 作为一国之主,夫差当然没这么好唬弄,反问道:“为了一点小冲突,就要借伍相国的手处死那两个越女? 第7章 唬谁呢,寡人可是你的父王,你心底的那些小伎俩寡人还能不知道?” 姬凌云吐了吐舌头,嬉笑道:“还是父王英明,什么也瞒不了你。其实也没有什么拉,就是那个范蠡太气人了。孩儿不过要两个越女,就如此斤斤计较,处处于孩儿为难。在宫外差点就跟孩儿动起手来,孩儿实在是气不过嘛!”他不想将事情闹大,难以收手让夫差见到了西施、郑旦的真容,也就没说被范蠡刺伤一事。 夫差听后大笑,“你啊,就是小家子气。不过,今天这事,你确实做的不对。以后需要什么,直接跟父王说。只要父王有的,一定给你。向今日这样跟强盗何意?我吴国乃泱泱大国,可不能在礼节上遭人闲话。” 姬凌云赶忙认错,三两句就逗的夫差“哈哈”大笑。 两个聊了些家常,夫差道:“那两位越女的姿色如何?” 姬凌云当场就翻了白眼,心头嘀咕:“色鬼就色鬼,都答应送给我了,还在惦记她们的相貌。” 略加一思索,就道:“姿色不错,比上次送来的那一批好上一些,也柔顺的多……如果父王真的想要孩儿等会就将她们送来。” 夫差听姬凌云答应的如此爽快,料想一定不是什么绝色,大度的说道:“什么话,寡人一诺千金,说出去的话,怎能反悔。只是,你年纪还小,那方面要适量……别沉迷进去了,对你身体不好……” “为老不尊!”姬凌云在心底暗骂了一句,羞的落荒而逃。 “哈哈……哈哈!”吴王宫内传出夫差那雄浑的笑声,看着姬凌云狼狈的身影,良久,蹦出一句话,“果然有其父,必有其子!”言语间,竟是一片自得。 姬凌云狼狈的回到了府邸,本想回房休息,但想了一想,既然决定要追求二女,那就要付出行动才行。 想到这里,姬凌云快步走向了沁芳亭。 沁芳亭内,西施、郑旦正在湖中心的凉亭里喂鱼,她们拿着鱼食,伸出洁白长嫩的手臂将手中的鱼食抛出,见鱼群争先抢夺,脸上洋溢出甜美的笑容。 姬凌云来到了西施、郑旦的身旁,热情的道:“二位好有兴致!” 郑旦回过身来皱了皱眉头,丝毫不给情面的说道:“本来兴致极高,但你一来,什么心情也没有了。” 姬凌云苦着脸道:“我真的那么惹人厌啊!” 郑旦适适当当的说道:“不是惹人厌,而是非常惹人厌!” 姬凌云双眼一翻,笑道:“那你可惨了,我刚刚从吴王宫回来。我父王已经发话,从今天开始,你们就是我的人了。” “啧……啧……啧”姬凌云一边摇头,嘴里发出一阵遗憾的声音,“你以后可是要跟我生活在一起的,和一个你非常讨厌的人生活在一起那滋味当真不好受。” 郑旦气急,跳起来指着姬凌云跺脚道:“谁……谁是你的人拉,你给我说清楚。不,你给我记得,如果你敢动我一下,我……我要你好看。” 姬凌云“噗嗤”一声,笑了出来,面容一整,道:“小丫头,你思春哦!我让父王将你们赐给我,是给我当佣人的,又不是当王子妃,谁要动你了?你激动个什么劲。也不看看你这模样……”上下打量了郑旦一眼,然后不屑道:“送给我当侍女我都嫌丑,还想当王子妃,先去湖边照照自己的模样在说。” 说完,还冲西施一笑,“你当你是西施啊,如果西施愿意,我可是求之不得,至于你……” “一边凉快去……” 第一部雏鹰展翅 第十一章院内嬉戏 郑旦恼了,真的恼了,她的容貌并不比西施逊色多少,一个娇媚可人,蕙质兰心,一个英姿飒爽,灵秀娇俏,各有风格,很难分的出上下,上门求亲的人早已将她家的门槛踏破,只是郑旦眼高于顶,未有一个能够进入她的眼内。 今日处处受制不说,还被人如此耻笑,戏弄,秀眉一扬,一拳向姬凌云打去。 姬凌云早已料到对方的反应,手一扬抓住了她的粉拳,向后一拉,退了一步。 郑旦自幼习剑,武艺本在姬凌云之上,但此刻含恨而发,没有静心对敌,下旁不稳,而姬凌云又早有防备,并用上了贯力,郑旦措不及防,脚下一个踉跄,整个人向姬凌云扑了过去。 姬凌云恐她摔倒,也不闪开,任由她向自己的怀中倒来,一把搂住对方的娇躯,笑道:“怎么了,是不是见本王子长得英俊潇洒,器宇轩昂,风度翩翩,忍不住春心荡漾,自己投怀送抱来了?” 郑旦自觉的面上火辣,这还是她第一次被异性搂在怀里,听对方那轻薄的话语,不自禁的胸头热血上涌,眼中发酸,从头上拔出发簪就向姬凌云的大腿刺去。 姬凌云原本只想更对方开个玩笑,但确忘记了这里不是二十一世纪,搂搂抱抱不打紧,一夜情也是正常事。 郑旦一个黄花闺女哪里禁得起这般搂抱,羞辱,举簪便刺了下去。 姬凌云料想她不会真刺,仍是抱住她不放,哪知对方出手狠辣,这一簪真是刺向他的大腿,虽不想取他性命,却要在他大腿上刺上一簪,好叫他吃点苦头,不敢再来羞辱自己。 姬凌云突然见她眼眶中充满泪水,幡然醒悟,这不是二十一世纪,而是在公元前的春秋时代,心头一惊待发簪距腿不过数寸时,一个后跃避开,忙道:“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只是想玩玩而已。” 郑旦一击不中,怒从心起,高高举起发簪,再次刺去。 姬凌云大叫一声:“啊哟!”抱头便逃。 一个追,一个跑,两人在沁芳亭内上窜下跳。 姬凌云心性不定,本就好玩几番追逐,玩心大起,早已将道歉一事,忘在脑后,跟郑旦嬉戏起来。 两人绕着沁芳亭,捉迷藏般团团乱转。郑旦性情好胜,眼见那小子跑跑停停,大呼小叫,自己虽用上全力,却总是追他不上。争强好胜之心一起,也忘记了自己的初衷,手上的发簪早已丢弃,只想将他追上。 她恼怒已极,心想自己体力不支,这样跑下去根本就没有追上去的可能,不如…… 追逐间,郑旦突然摔倒在地。 姬凌云不防有诈,慌张的向郑旦跑去,将她搀扶起来。 郑旦微微冷笑,蓦地里手肘用力向后撞去,正中姬凌云胸口。姬凌云叫声“啊哟!”后退了三步。 郑旦由不放过,快步上前,用力一推,直将姬凌云推下了院中小湖。 见姬凌云掉入小湖,郑旦甚是得意,心想:“任你跑的在快,此次还是着了我的道儿。” 不过,很快她就得意不起来了。 “……救……我……救……我……不……会………水……” 姬凌云疯狂的在水下挣扎。 郑旦双手环抱胸前,冷笑道:“叫吧,叫吧!我才不信呢!”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姬凌云的挣扎越来越小,水面上已经看不见他的身影,仿佛沉下去了一般。 郑旦神色也渐渐慌张起来,来到了小湖边,大叫:“喂……别玩拉……起来啊……别吓我啊……” “夷光妹妹,怎……怎么办……我……不会水” 西施一个纵身跳下了水塘,就在西施跳下小湖的那一瞬间,一直手突然伸到了郑旦的脚下,向下一拉将她整个人都拽下了小湖。 姬凌云吃力的爬上了岸,坐在岸上“哈哈”大笑。 西施这时那还能不明白为什么,气恼的瞪了姬凌云一眼,向郑旦游去。 西施自幼与水相伴,潜入水中的她,仿佛是一条终年在水底遨游的美人鱼,瞬息之间就来到了郑旦身旁。 可是,郑旦与西施不同,她天生怕水,比汗鸭子还不如,落入水中的她仿佛是一个受惊的小鸟,不停的拍打着翅膀。 西施体质纤弱,力气很小,郑旦的挣扎使得她无法营救,反而被郑旦拖得呛了几口水,不得已只好道:“还不快来帮忙!” 姬凌云见此也不愿玩的过火,起身跳入了湖中。 郑旦这个溺水者下意思的紧紧的抱住了姬凌云这个此刻唯一可以依赖的人。 在西施的帮助下,姬凌云顺利的将郑旦救了上岸,在将西施拉上来后,姬凌云胸口传来一阵巨痛,原来,多次用力,胸口的剑伤再次裂开。这一起由于生水的渗入,比以往更加疼痛。 无力的躺在了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郑旦和西施也并排躺在一旁,恢复着体力。 久久无言。 西施突然道:“这附近都是侍卫,为何不见他人进来帮忙?” 姬凌云“呵呵”笑道:“我不想让他们打扰二位,只是让他们守在院外。这湖乃活水,非常干净,我几乎每天都要在湖中畅游,谁会相信我会溺水。好在他们机灵,如果他们真的进来,我非拔了他们的皮不可。” 听了姬凌云的话,郑旦再次恼了起来,抬手一拳就打在了姬凌云的胸口。 姬凌云无力闪躲,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拳头打了下来。 好在郑旦此刻也无力气,那一拳又没打到伤口,就象挠痒痒一般。 姬凌云不想让她们知道自己伤口破裂,以天寒为由,劝她们回屋换衣休息。 西施、郑旦浑身湿透,非常难过,相互搀扶着向不远处的幽宅走去。 没走几步,西施突然停下了脚步,回头道:“王子也早些休息,郑旦姐姐并非真心想伤害王子。” “无妨!”姬凌云笑道:“我知道,如果我真的介意,此刻郑旦恐怕以身在大牢了。” 第8章 “还有……”西施有些预言又止,犹豫了会儿,道:“西施谢过王子今日的维护之情……” 第一部雏鹰展翅 第十二章西施、郑旦的好感 郑旦换上了一身火红的衣服,口中不停的漫骂:“小色鬼……坏蛋……混球……痞子……”无数不好的称谓都套在了姬凌云的身上。 西施苦脸笑道:“人家哪有那么差劲,我看你都要把他骂成天下第一的坏人了。” 郑旦随口道:“那家伙本来就是天下第一坏人……不,比天下第一还坏。” “咦!”郑旦吃惊的回过神来,眼珠子一转,上下打量着西施不怀好意的道:“人家,哪个人家?怎么说的那么亲密?你是不是……” “怎么可能!”西施一副受不了你的表情。 “那可不一定!”郑旦坏笑的说道:“我看那小坏蛋对你有点意思,还有哦,你向来不喜欢主动用别人搭讪,刚刚你却娇滴滴的向那坏蛋道谢,嘿嘿,我没有说错把?” 西施俏脸被说的绯红,辩驳道:“我那是就事论事而已,你不是也听侍卫说了吗,王子凌云为了我们竟然和伍子胥吵了一架,气得伍子胥都拔出了宝剑。可王子凌云就是没有松口,你也知道我们要是落入伍子胥手上下场会如何!在怎么说,他也算救了我们一命,向他道谢很正常啊!但是……” 西施话锋一转,“你就不同了,不但对王子凌云投怀松抱,还追的他满院子跑,最值得怀疑的是,你落入水中,我好心救你。你不但不感激,反而将我拉的呛了几口水。可王子凌云一下水,你却紧紧的缠着他……啊……你干什么?” 郑旦被说的实在不好意思,伸手挠起西施的痒来。 两人嬉闹了一阵,直到都有困意才停了下来。 郑旦道:“今晚我就睡在这儿了,那个小色鬼满口花花,万一他晚上来偷香,我也好保护你。” 说着,还扬了扬手中不知从哪儿冒出的发簪。 西施浅浅一笑,“也好!不过,我看你要失望了,王子凌云不是这样的人。”说着,就准备去关窗。 郑旦不满的说道:“不怎么清楚,万一他就是呢?” “感觉!王子凌云是个与众不同的人!”西施边走边答道,她将窗叶一推,将秤杆拿回屋内,偶然间发现一人正捂着胸口蹒跚的向院外走去。 “郑旦姐姐!你过来看!” 此刻,郑旦已经褪去外衣,粉红色的肚兜难以遮掩胸前的春光,她盘起长发顺着西施的目光看去,脸上露出了沉重之色。 “也许,你说的很对,这姬凌云确实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物。如果,不是他那张不饶人的臭嘴,我还真想谢谢他。在怎么说,呆在这里,总比去伺候吴王那老头要好上许多。” 西施幽幽道:“只是在这里我们来的任务就完不成了。” “任务!”郑旦脸上露出一丝讽刺,“他们自己没有本事打赢吴国,却强迫我们来这里迷惑吴王。如果不是他们一大队人来我家中做出一副不同意就强抢的架势,我才不答应范蠡那混帐的要求。” 西施忙道:“范上大夫不是混帐,他……他……是一个英雄……” 郑旦大笑的拍了拍西施的脸蛋,“真不明白那混帐给你下了什么药,他把你当成一个对付吴王的工具,而你去将他看成英雄,我看你的脑子真的出问题了。” 西施眼圈发红,心中隐隐作痛,“他怎么做也是为了越国。” 郑旦见西施都快哭了出来,与心不忍,安慰道:“好、好、好!我不说就是了,一说起他,你就一脸崇拜的样子,真不知道那个四五十岁的老头有什么好的。不过,话说回来,我们女人命也真苦,长得难看就被人唾骂遗弃,长得漂亮就是祸国妖女,真不明白,长相是天生的,能够选择吗?如果不是那些人将我们当成工具,送这送那,历史上的那些女子又怎么可能成为祸国妖女。” 西施也是一脸黯然,道:“想起东施了?” 郑旦点了点头,她同东施一起长大,后来却因为貌丑,受尽白眼,好好一个人就这样被逼疯了。每每想到这里,郑旦心里就一阵不舒服。 突然,郑旦的脸上又露出一阵笑容,“不过也并非人人如此,我们今天就遇到一个非常特别的傻蛋。今天在马车上他竟然有意为妲己,褒姒说好话,并且还向我道歉,实在有些好玩。” 西施摇头苦笑,“明明晓得对方与众不同,丝毫没有王子的身份,尊重与你,嘴上却始终不饶人,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 郑旦脸上也出现一丝疑惑,“我也不知道我自己是怎么想的,也知道他今天帮了我们,可是一想到他那双色色的眼睛,心里就特别不舒服。” 西施道:“我到不这么觉得,此点反而更加让人另眼相看。” 郑旦道:“为什么?” 西施淡淡道:“你想想自己是什么身份?其实王子凌云那话说的不错,依照惯例我们确实可以说是他的人了。如果他是个真正的好色之徒,你认为你此刻还能高高兴兴的站在这里数落他?姐姐的功夫确实不错,但你能对付几个?王子凌云是吴王最钟爱的王子,府中戒备深严,侍卫少说不下上百个,难道还制服不了姐姐吗?从他的目光中,我可以看出他对我们有异,但在这种情况之下,他却不强来,反而处处尊重我们,最多也只是占占口上便宜。单凭这点,就难人可贵。虽然,对他了解不深,但可以肯定的是他是一个好人。一个与众不同的好人。” 姬凌云恐怕做梦也没有想到,因为后世的一些观念,竟让他给两位美人留下了一个非常良好的印象。 其实,这一切都是因为环境不同。 在后世,女强人比比皆是,男女平等,这很正常。 但在春秋时代大不一样,这个时代的女人根本就没有什么权利可言,几乎与礼物画上等号。 凡是诸侯送礼,均以玉石美女为先,可见女子在这个时候的地位。 向姬凌云这种对女子存有一丝敬意的的确可以算的上是异类,不,是异类中的异类。 第一部雏鹰展翅 第十三章立志学剑 “王子凌云,相国大人有请。” 姬凌云有些忐忑不安的看着面前的相国府,犹豫了一会儿,终于鼓起勇气走了进去,心中默念,“为了保住男人的尊严,就算刀山火海也要闯,区区相国府又算得了什么,伍子胥又算得了什么?大不了伸头一刀,总比在家中受气强。” 姬凌云不断的给自己打气,跟随侍卫走进了相国府。 姬凌云最怕的就是这个正直无私的相国伍子胥,可今天却不得不硬着头皮上门求见。 只因,男人的尊严受到了极大的打击。 自从西施、郑旦来到靖灵君府以有半年,在这半年里姬凌云的生活变了多资多采起来。 和郑旦斗嘴嬉戏,听西施弹琴对弈以是每天的必修课之一。 可是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她们都对姬凌云有了一定的了解,行为也逐渐放肆了起来。 当然,这不是指西施,每天听西施弹琴以及与他对弈都可以算是他最快活的日子了,他的棋艺比起西施有着天攮之别,完全是宗师对菜鸟,但西施从来没有笑过他,只是在一旁耐心的讲解对弈之道,也因此,使得姬凌云的棋艺大增,已经可以跟西施杀个天翻地覆。 一边听琴,一边欣赏美人,或是一边对弈,一边听西施的耐心讲解,这日子神仙也羡慕。 但是另一个人却没有那么好采了,斗嘴嬉戏郑旦都比不过姬凌云,每每下来输的都是她自己。 可偏偏郑旦又是非常的好胜,当她发现姬凌云的武艺剑法不如她的时候,就每日拉着姬凌云比剑。 本来嘛,在武艺上输给女人已经够丢脸了,可郑旦却偏偏爱炫耀,时不时在姬凌云的面前夸耀自己的武艺怎么怎么高,剑术怎么怎么好,还装模作样说要指点他。 姬凌云好歹也是个男人,一个大男人怎么受得了这种屈辱,于是,学剑的想法就从心底冒了出来。 放眼姑苏惟有两人可做姬凌云的师傅,其一、吴国第一悍将王子姑曹,其二、就是刚直不阿的伍子胥。 王子姑曹乃吴国的王牌悍将,征战沙场,所向无敌,其天赋异禀,神力惊人,剑法至刚至强,以力为主,以拙破巧。 而姬凌云却自幼未曾吃过苦,力气比常人都略微不如,根本就不适合练王子姑曹的剑法。因此,只能来求伍子胥授艺。 伍子胥的相府并不豪华,反之非常的俭朴,但俭朴中却带有着一丝高雅。 当知道姬凌云来的目的,伍子胥的眼中瀑起一丝精光,他正愁没有机会试探姬凌云的深浅,却不想,他竟然亲自送上门来了? 伍子胥大笑道:“学剑,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跟我学剑就必须全部都得听我的,用心完成每一个动作。” 姬凌云来这之前就已经有了心里准备,轰然点头应诺。 伍子胥道:“我的剑法有两种,一种是沙场剑法,适合征战杀敌。一种是伍门快剑,适合两人对战。但你根基不稳,均不适合练习。走,去练武场。” “现在?”姬凌云有些惊讶。 伍子胥耿直的脸上露出一丝嘲笑,“现在我说的算,你要不服从,要不,滚蛋。” 姬凌云被伍子胥雷厉风行的作风吓了一跳,听对方嘲笑的话语,仿佛认定自己不行一般,顿时,傲气上冲,大步跟在伍子胥的身后。 第9章 来到了练武场,姬凌云目光变的有些呆滞,伍子胥的练武场是一个超大型的广场,几乎有半个足球场那么大。广场上都是各种各样的器材,十八般兵器样样聚全,里面还有靶场,马场。 姬凌云跟着伍子胥向练武场西北角走去。 那里有一个茅庐,里头传来乒乒乓乓的声音。 “应该是个铁匠铺!”姬凌云暗中想道。 果然,一走进就看见附近堆满了铜矿,一个铁匠正那着大锤不停的敲打着手中的剑,一下一下,力到均匀清脆。 这铁匠与别的铁匠不同,别的铁匠几乎都是人高马大,身材威猛、肌肉强劲的大汉,而眼前此人却显得十分瘦小,完全没有铁匠的感觉。 伍子胥静静的站在一旁,并未打扰那铁匠。 时间一分一妙过去,伍子胥一动不动的站在那儿,仿佛象是一尊木雕。 姬凌云一脸的不耐烦,若非伍子胥在身旁,他早就开口叫唤了。 那铁匠突然将手中的剑放入水中,“嗤”声未过,又飞快的放至打造台上,快速的敲打起来。 连续敲了百下,那铁匠才停下了手,看着自己刚刚打造出来的剑露出了开怀的笑容。 伍子胥微笑道:“恭喜将夫兄,又造出一把好剑。” 铁匠这才发现伍子胥的到来,赶忙赔礼作揖。 伍子胥拉起将夫道:“将夫兄,老夫今日给你带来一个徒弟。” 姬凌云一怔,这徒弟不会是我把? 将夫淡淡的看了一眼姬凌云,道:“他?不行,天赋不够。” 姬凌云健眉一挑,心中微怒,还未说话,就听伍子胥道:“他要学剑,基础太差,来历练。” 将夫这才点头,道:“好,看相国的面上,我就收下他了,正好这里缺一个打杂的。” 姬凌云正要发火,伍子胥那威严的声音就传入姬凌云的耳中:“在这里你不是王子,只是一个打杂的。同意就留下,不同意就滚蛋。” 姬凌云怒道:“我来学剑,又不来学打铁,两者有什么相干。” 伍子胥淡淡说道:“学不学随你。”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 “可恶的老头!”姬凌云狠狠的跺了跺脚,留了下来。 将夫看了看姬凌云,又看了看远去的伍子胥,仿佛明白了什么,自语道:“剑法万变,但万变不离其中。要学高深剑术,根基最为重要。眼急、手快,力稳、腕劲乃剑手最主要的根基,铸剑亦是相同,要打造一把好剑,必须经过千锤百炼。每一锤都有讲究,无不考验铸剑之人的眼力、腕力,速度以及对轻重的把握。” 说完,不理会姬凌云,从模具中取出一柄未开锋的剑在铸剑炉上敲打起来。 姬凌云看着将夫神色越发凝重,将夫的每一锤都准确无误的敲打在应该敲打的地方,每一锤的力道几乎完全一样,每一锤都是那么快捷,干净利落。 第一部雏鹰展翅 第十四章学习逃跑 烈阳普照,姬凌云手拿着一把宽大的镔铁锤迎接着他今生第一堂课业。 将夫上下看了姬凌云一眼,道:“小伙子,你可熟悉铸剑?” 姬凌云摇了摇头。 将夫再问:“你可知道铸剑要决?” 姬凌云再次摇了摇头。 将夫第三次问道:“那你可懂得看剑?” 姬凌云急忙点了点头,没吃过猪肉,难道还没有见过猪跑?看剑又有什么难的,遂道:“这个我会。” 将夫取出一把打好的剑,道:“你看看这剑,有什么地方可以改进的?” 姬凌云直接摇头说:“不知道。” 将夫眼睛瞪的老大:“你不是说你懂得看剑吗?” 姬凌云道:“是啊,看剑的好差啊!” “我的老天!”将夫吃惊的抱怨道:“感情你就是一个铸剑娃儿,什么也不懂。” 原来,将夫口中的看剑是看剑的不足,一把好剑首先就是要经过千锤百炼,这千锤百炼可不是只是敲打一个地方,而是每一处都要经过严格的敲打,而且要敲打的均匀,不能有任何差池。 一个看剑宗师,一眼望去,边可知剑的好坏,那里需要敲打,那里多打了一锤。 “也罢!”将夫叹了口气,“我老将既然答应了吴相国,就从头开始教吧。” “铸剑有许多程序,不过我知道你没有兴趣听,我也懒得说。你主要的目的是学剑,那么从今天开始,你就给我去打铁。”将夫从火炉里取出一根烧红的铜长条,举起手中的铁锤狠狠的敲了两下,顿时将笔直的铜长条打成了一个“z”字形状的物体,“你今天的任务就是将它打直。不干好,你休想吃饭。虽然,我知道你的身份不简单,但伍相国说了,在这里你不是王子,只是一个打杂的。” 姬凌云眉头一挑,暗道:“这有什么难的,不就是将这玩意打直吗,我一个小时就可以搞定了。” 不知天高地厚的姬凌云兴奋的拿起了钳子将那弯曲的铜条放入火炉中轰烤,待铜条烧红以后,便将它放在了铸剑台上,高高的举着锤子狠狠的敲了下去。 顿时,火星四射,原本“z”字形状的铜条,竟然成了“m”形,原来,姬凌云那聚力一下,竟然砸歪了。 尴尬的看了身后的将夫一眼,俊脸不由微微泛红,定了定神,认真的对准了位置,再次敲了下去。 这一下没有上次偏的那么厉害,但是还是没有砸到准确位子。 姬凌云心中顿觉奇怪,明明自己对准了位置,为什么却没有砸中?疑惑的看了一眼身旁的将夫,希望他能为自己解祸。 将夫淡淡的一笑,“你跟着块铁有仇?” 姬凌云道:“没有。” 将夫奇怪的说道:“那你用那么大力干吗,打铁是用打的,不是用砸的。” 说着,从姬凌云手中接过了铁锤,伸出一根指头,“我只做一遍。” 刚说完将夫就将“m”形的铜条放入火炉中轰烤,只是烤了一会儿,就快速取了出来。 手中的铁锤不停的敲打着铜条,他的手臂几乎不动,完全是用手腕在使力,力度不是很大,却非常的密集仿佛象电钻一般,以一秒种两下的频率活动着。 奇迹发生了,那“m”形的铜条在将夫这看似不大力的敲打下竟然渐渐变直,才不到三分钟,那“m”形的铜条竟以被打成了直形。 将夫看了不看就将铜条在姬凌云眼前一比画,姬凌云完全呆住了,那直形铜条一直到底,居然没有一丝一毫的偏差。 将夫再次将铜条打弯,交给了姬凌云。 姬凌云有样学样的敲打了起来。 半个时辰过去了,姬凌云的手腕犹如了数十斤重的铁块一样又痛又酸,仿佛有千万只虫在咬一般。 不过,这个时候伍子胥竟来再次来到了这个不起眼的铁匠铺,似笑非笑的站在一旁看着他。 本想放弃的姬凌云脑中出现了伍子胥那嘲笑的眼神,狠狠的咬了自己的舌尖,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就算累死,也不能让伍子胥这个老头给瞧扁了。” 一直到月挂上空,姬凌云总算完成自己的任务。 不理会形象的做在地上,随手拿起一旁的馒头,啃咬了起来,此时此刻,这没有任何味道的馒头竟成了美味。 一口气吃了三个,姬凌云这才拖着疲惫的身躯向府邸走去。 第二天清晨,姬凌云再次来到了相国府。 姬凌云的领悟能力很好,很快就领会到了打铁的诀窍,但那叫将夫的铁匠几乎就是个虐待狂,常常换着法子来整治他,不将他搞的筋疲力尽绝对不会放他离去。 这样的日子一连持续了二十日,在着短短的二十天里,姬凌云意外的发现,他的手劲居然大了许多,尤其是腕力。以前他骑夫差送给他的战马时,都必须要有人垫脚,方能坐上马背,但现在的他只须手腕用力就可以轻易的跃了上去。 见此成果,姬凌云高兴的又蹦又跳,一大早就来到了相国府的铁匠铺。 谁知一进铁匠铺,将夫就将他赶了出来,说道:“你的训练已经结束,现在可以去演武场了。” 来到演武场,伍子胥正神色严峻的等着姬凌云的到来,他的身后还站着三人手拿长棍的士卒,他们一动不动,身上有股猛烈的肃杀之气,一看就知道是身经百战的劲旅。 当伍子胥见到姬凌云的时候,眼中闪过了一丝赞许,姬凌云能坚持到现在实在有些出乎他的意料,只是不知道他能否过的了这一关。如果真的能坚持下去,教他伍门快剑也未尝不可。 “见过相国!”对于伍子胥,姬凌云的心情非常的复杂既有无比的尊重,又有很深的成见。不过,他非常清楚一件事情,就是吴国离不开伍子胥,吴国需要伍子胥。 “很好!”伍子胥看了一眼姬凌云,对他的表现给予了肯定,“今天,你的任务就是学习逃跑。这里有三个士卒,他们都是身经百战的劲旅。等会,他们会不停的用手中的棍子攻击你的膝盖以下的所有位置,而你唯一能做的就是逃,挡,但不能还手。当然,也不能出界,这周围一圈的白线就是你能活动的范围。一旦你出了白线,那么这些士卒就会毫不留情的对你下手,攻击的地方绝对不只是你的膝盖以下,而是你的全身。” “穿上……”伍子胥丢给姬凌云一个用竹子做的护腿用具。 第一部雏鹰展翅 第十五章伍子胥的期望 “操!伍子胥这变态的训练方法,真的奇特,搞得我都快成了袋鼠了。” 第10章 姬凌云高高的跳起,躲过了一个士卒的棍扫,已经不知道重复这个动作多少次的姬凌云愤慨的想到。 经过铁匠铺的经验,姬凌云已经意思到伍子胥是在训练他某些必要的基本功,但对于他的训练方法,还是充满了置疑。 “哎呦!”姬凌云在分心下,一不小心脚上挨了一棍,狠狠的摔在了地上,吃了一嘴的灰尘,即便有护膝在,那被打倒的地方还是一阵火辣辣的疼痛。 “妈也!还真打!”姬凌云忍不住抱怨了一句,不敢在有任何分心,又开始了新一轮袋鼠跳。 在经过无数次的摔倒后,姬凌云也琢磨出了一套方法。就是绕着白圈不停的跑,对方的棍子扫来,就挑着躲过。躲过了在继续跑,这样并不能保证姬凌云不中招,但也能尽可能的减少中招。 唯一可恨的是伍子胥并不是公平的一对一,每当追打姬凌云的人跑累了,他就会立刻换另一人上场,三人轮流追打着姬凌云。 每每他们换人的时候,也就是姬凌云挨打最多的时候。 一次摔倒就是一次教训,姬凌云再次学乖了,他不在傻傻的奔跑,消耗自己的体力,而是正面的对上士卒以躲避,跳跃等方法闪开对方的攻击。 一天的训练结束,姬凌云连走路的力气而没有,他早已记不清楚自己挨了多少下打,只是感觉双腿被绑上了千金重的铁球一般。 刚走了两步,姬凌云就倒在了地上。 “躺着可真舒服!”姬凌云带着这想法沉沉睡去。 伍子胥同端科来到了姬凌云的身旁,见他无恙,伍子胥笑道:“端科,你怎么看?” 端科如实答道:“王子千金之体,竟能支撑下大人如此严厉的训练,这份毅力确实不简单。” “毅力,确实有点!”伍子胥淡笑道:“这家伙本事没有什么,但却有这一身少见的傲骨。如果不是我摆出一副他不行的模样,并且在一旁看他的笑话,他也支持不下来。不过……”伍子胥话锋一转:“这家伙确实是少见的天才,将夫个性高傲,是铸剑宗师欧治子最杰出的一个弟子,几乎尽得欧治子真传。才短短二十日,这家伙就已经领悟到了打铁的真谛,另将夫大为赞赏。今日的表现也是不赖,不出三日,一人恐怕无法在奈何的了他。只是可惜,此子懒散成性,纨绔好玩,不然绝对是一个可造之才。如今他腕力,眼力,臂力都已经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只需在加强下旁功夫以及身体各个部位的协调,就应该可以学我的伍门快剑。至于是否能够成才,那就得看他自己的努力了。” 端科眼中出现一丝疑惑,奇道:“属下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伍子胥道:“你说……” 端科正容道:“大人以前一直都不溃余力的训练太子友,希望他能成材,将来继承吴王大业。可最近大人好象以将重心放在了王子凌云身上。大人如此做法,属下实在有些不解。” 伍子胥眼向远方,目光深邃而睿智,愁然叹道:“我在为吴国的将来犯愁啊,当今吴王虽然有些不足,但却亦有一身出色的干略,可大王六子却无一人可当此大任!庶长子姑曹,天生神力,却有勇无谋,仅适合冲锋陷阵。二子太子友,优柔寡断,天资不足,纵然在刻苦成就也是有限。三子凌云却天资聪慧,悟性极高,可是为人怪异,不思进取也难成大事。余下三人也个有所缺,无法振兴强吴。 所以吴国的将来只能依靠太子友和王子凌云。我任少师也有十年,该教的都教了,剩下只看太子友自己的悟性了,真正自己领悟到的才能算是他自己的。 至于王子凌云我也只能尽力将他造就成材,如果能成,对吴国自是一件好事。就算不能,也让他学些东西,在日后能够助太子友一臂之力。魄力是太子友最缺的东西,而王子凌云却恰恰拥有。”想起在吴王寝宫前,姬凌云从范蠡手中截走西施时的那种气魄,眼中不由露出一丝期望。 端科跟随伍子胥以有二十年了,最了解伍子胥的人非他莫数,看了正在沉睡的姬凌云一眼,暗道:“王子凌云,你何时才能明白大人对你的期望?何时才能了解一个六旬老者对吴国的赤城之心?” 转眼过去了一个月,姬凌云已经能够在五人的同时追打中游刃有余的躲闪着。 经过这一个月的练习,姬凌云清楚的察觉到了自己身体的变化。无论是速度,反应,还是敏捷都有着实质性的进步,进步最大的是他的身体各个部位的协调力。 这个时候,他受打击的部位已经不在尽限于脚下,脑袋以下的任何地方,都可能遭到对方的攻打。 一棍对着姬凌云的胸口桶来,姬凌云反手挡在胸前接住了长棍,退后两步轻易的将力卸掉。 又一棍只扫他的右臂,姬凌云淡淡一笑,将手中长棍向后一拉,轻松的就档下了这一击。身后风声大起,姬凌云不及多想,飞起一脚用脚上的护膝挡在对方的棍上。 另外两人也一同攻了过来。 姬凌云大叫:“来的好!” 再起一脚踢向手中的长棍,强行抢过长棍,以棍撑地轻身跃出了五人的包围,随手将长棍还了回去,笑道:“再来!” “不用了!”伍子胥的声音从场外传来,走到姬凌云的身旁,神色严肃的说道:“你的进步由在我的意料之外,从今日起,我教你练剑。” “耶!”姬凌云高兴的跳了起来,伍子胥的伍门快剑是当世高深的剑法之一,伍子胥在年轻时期就曾以七十二路伍门快剑技压十八国高手,挂十八国帅印,被欲为中原第一剑客。能学到这伍门快剑,姬凌云自然高兴万分,心中得意的想到,“小娘们,等我学了伍门快剑,不打的你落花流水,哭爹喊娘,我就不信姬。” 第一部雏鹰展翅 第十六章用剑之道 姑苏相国府练武场,两人迎风而立,正是吴国伍子胥以及姬凌云。 姬凌云兴奋的事先开口道:“伍相国,什么时候教我伍门快剑。” 伍子胥直接道:“要想学剑,必先懂剑,走都未学会,还想学跑?” 姬凌云听了,暗自嘀咕,“就知道没有那么容易。”不过,脸上却是一副虚心手教的表情。 伍子胥见了大为满意,道:“剑的用法就是那么两下,就算你剑术在强,也无法用剑使出剑做不到的招式。所以剑术上根本没有什么门派的差异,只有在运用上拙巧。来……你刺我一剑。” 姬凌云拔出从吴王宝库里要来的宝剑舞了两下,故意摇头道:“不会伤了你吧?” 伍子胥不屑的一笑,“你若能碰的到我衣角,我伍子胥反过来拜你为师。” 姬凌云闻言一愕,“哈哈”大笑,不经意间,大步一迈,长剑猛然刺出,想攻对方个出其不意。 伍子胥眼中射出赞赏之色,手法虽不光明正大,但却有故弄玄虚,攻其不备的效果,手腕一摇,长剑后发先至,斜劈在姬凌云的剑上。 姬凌云只觉得手臂一麻,长剑竟脱手而出,被伍子胥一剑击飞。 姬凌云呆呆的看着远处的宝剑,面容有些沮丧。 伍子胥道:“此技这决非屠龙之技,实战时第一次交手被击落剑,并非很特殊的事情,不必伤心沮丧。适才一招用脆劲猛击剑身,其要点在於‘以直破横’,对付你这类新手百试百灵。你有三错,其一、握剑手法不对。其二、用力不对。其三、未留余地。” 姬凌云收起轻视之意,正容道:“请相国指点。” “学剑的第一关就是握剑,来,你跟我做。”伍子胥用拇指和食指夹在护手盘下,其余三指贴于剑柄上,将剑柄突出部放在手掌凹陷处,然后说道:“这种握法将剑的控制完全交给拇指和食指,如果放松其余三指,仅靠这两指,也应该能够将剑运动自如。” 姬凌云奇怪的说道:“我不就是这么握的吗?” 伍子胥冷笑道:“这握剑之法,万人中,真正能做好的也不过仅仅一人,你若真的作好,又怎会被我一剑格飞。” 姬凌云面上一红,不敢在胡乱说话。 伍子胥道:“这当中的原因很多,有的是不习惯,手指无力,松紧无法控制。有的是因为不知道松紧的变化,要么一直死握不放,要么轻飘飘的一格就飞。其实真正握剑的松紧都是一直在变化中的,就如身体的松紧和步伐的快慢节奏一样。记得我初学时,一味求刚猛快速,结果如同木头击剑,反而无刚猛之气象。初学者最易犯的毛病就是马马虎虎混过这握剑一关,怎么省心怎么握,怎么方便怎么握,到最后永远也无法走进高手的大门。基础强,劲力齐备,手脚相随,再练剑,自是一日千里。武道之事,手法细微之处最是关键之处,印合剑道,甚有得焉。有人习剑,三十年,一事无成,但有人习剑数载,却以名动天下。切记,有简入繁易,由繁入简难。万事不可急功近利。” 姬凌云见伍子胥神色严肃,知这些都是其习剑数十载的心得,不敢怠慢,用心记下。 伍子胥道:“剑器轻清,直行直用是幽元,好剑法一击必杀技都是一些小动作,克敌于分寸之中。想学剑那先学会有胆量拿剑杀人,用剑如用针,对战的时候想着手里拿着一根针去戳人,自然动作就会精微,防守的时候想着手里拿着一根针防守,自然就会步伐迅捷。要想不被一剑穿心,最重要的是距离,其次才是手法。” 姬凌云仿佛若有所悟,面含微笑,似已颇有会心。 第11章 他却不知,今日伍子胥的一番话,另他日后在剑道少走了无数弯路,年纪轻轻就以是名镇天下的绝代剑客。 伍子胥面上也微微露出一丝欣慰之笑,捻须道:“经过前两月你腕力,臂力,眼力,听觉,灵敏都又很大的提高,从今日你先练抽、带、提、格、击、刺,点、崩、搅、压、劈、截、洗等基础,熟悉后,在练步伐,最后在学伍门快剑,你可愿意?” 姬凌云明白,若不先练好基础,自己永远也无法成为高手,既然来学剑,就应该以成为高手为目标才行,于是点头应诺。 伍子胥道:“今天我教你的只怕你这一生都将受用无穷,你且回去好好领悟,明天我们便开始练习。” 姬凌云闻言有些不已未然,却不知伍子胥今日所言,正是他此身对剑道最终的理解。伍子胥自幼便是天纵奇才,文滔武略世上鲜有敌手,纵然是兵圣孙武当年也心甘情愿在他手下当任副将,其在剑术修为上的造止恐怕也只有墨霍与处女(没写错,越女剑法的创始人)能于之相比,纵是年迈,向范蠡级别的高手,也无法在他手上挺过十合。 出了相国府,姬凌云独自掣马漫步在大街上,街上的百姓见他纷纷绕道躲避,仿佛他是鬼魅一般,避之不及,生怕被缠上。 姬凌云见此心情大为不佳,在这没有人权的时代,百姓生命犹如草芥,而姬凌云这一身一看就知不是达官就是显贵,谁敢轻易招惹。 可事事还真没绝对,正当姬凌云打算打道回府之时。 一人挡在了姬凌云的面前,那人身形高大,容貌古朴,眼中露着凶光,“你是吴国的王子姬凌云?” 姬凌云不知对方有何居心,点头应道:“正是!” “好!好!今日我施猛就在此杀了你,为施妹报仇!”那人见姬凌云点头,怒吼一声,对着他冲来。 第一部雏鹰展翅 第十七章街头遇刺 这是姬凌云生凭第一次遭刺,还未反应过来,对方就冲到了近前,对着姬凌云的马头就是一拳。 此拳力好大,只是一拳就将姬凌云跨下的战马击倒。 此时姬凌云以非从前,经过一个月的练习逃跑,身体的灵活以远非以前能够相比,轻巧的一个翻身就跳到了一旁,躲过了一劫。 施猛见姬凌云身法灵动,大叫:“有胆别逃,吃我一拳。” 姬凌云抽剑直刺,向施猛的拳头刺去,打算迫他后退。以彼之长,攻敌之短,他不相信拳头可以硬的过宝剑。 岂知施猛只是手腕一摇,就挡住了姬凌云的剑。 火芯四射,原来在施猛的手腕上有一个铁环,正是这铁环挡住姬凌云的剑。 没有任何犹豫,施猛空着的左手对着姬凌云的胸口快捷无比的砸去。 姬凌云对敌经验实在太差,仓促间只能用手去接对方的拳头。 拳掌相碰,只听“喀嚓”一声,骨头碎裂的声音竟从姬凌云的手臂传来,施猛的左手,比右手更为力大。这一拳若是击中,不死也残。 “啊!”骨头碎裂的痛楚让姬凌云大声惨叫了起来。 “住手!”十把长剑同时刺向了施猛。 施猛一脚将姬凌云踢出三丈开外,挥拳对那十人攻去。 那十名剑客行动如轻烟、如鬼魅,左窜右突,突又凌空飞掠,单剑双足,闪电般向那大汉接连击了过去。 施猛仰天狂笑道:“一群杂碎,滚一边去!”兜胸一拳攻出,虽是简简单单的一拳,却当真有开山裂右之势、惊天动地之威,拳风虎虎,连周遍之人都觉震耳。那剑客连变数种身法,还是招架不住,胸中一拳,当场死亡。 余下九人大骇,姬凌云向来不喜他人跟随,夫差只能暗中派十位剑术高强的剑手暗中保护。 这十人无不是一等一的好手,不料却不是眼前此人的一合之敌。 九人对望了一眼,均发现对方眼中的震惊。 九人虽在如此震惊之下,但心神丝毫不乱,行动仍是迅急无傍,九人身形一闪,已将施猛去路完全断绝。其配合之巧妙、反应之迅捷、身法之灵巧,均非一般剑客所能梦想。 施猛昂立人群之内,面对九人全无畏惧。 九人同时大喝一声,一拥而上,把施猛淹没在当中,但接着就见他们一个个先后跌了出去,其间还伴着负痛的呻吟。 姬凌云呆呆的看着施猛,对方的招术无非就是直拳以及搁挡,但每一拳都那么出乎意料,每一拳都逼的对方不得不防,不防则必死。 不过转瞬,九位剑客就被施猛用拳头打死三人,余下六个也重伤倒地,失去了战斗力。 施猛人如其名,确实有狮子般的勇猛,此刻他犹如一只发怒中的雄狮,恶狠狠的看着姬凌云,一步一步的向他走去。 姬凌云心中恐惧到了极点,死,他从来都没有想过。人都怕死,姬凌云也不例外,他还年轻,还有好多事情没有去做。突然间,他渴望力量,渴望拥有伍子胥那随时可以治对方与死地的能力。 就当施猛离姬凌云还有一丈的时候, 一把利箭“嗖”的一声,出现在了施猛的脚前。 “三弟,不要惊慌,莫要害怕,大哥在此。”话到人到,一条黑影直向施猛冲去。 一把七尺长的重剑,出现在了施猛的面前,施猛只觉一股惊涛骇浪的气势,迎面而来,仓促间忙伸出双臂抵挡。 巨大的冲击力直接将施猛震出了十步,手重粗大的铜环竟然出现了裂痕。 施猛面上露出凝重之色。 姬凌云抬头观望,来人长得有若峻岳崇山,,手脚粗壮之极,长发披肩,戴了个银色额箍,脸骨粗横,肩膊宽厚,正是吴国第一悍将吴王长子姑曹。 姑曹年近三十,当年夫差十五岁时,外出狩猎,迷途山中,偶遇百越赠于百越王的貌美民女,便将她抢强回吴,次年生下姑曹。此情此景,竟同姬凌云抢强西施如同一致,难怪夫差会有“有其父,必有其子一说。” 姑曹身怀百越血脉,体质自幼就异与常人,年方十五,便随夫差征战沙场,立下赫赫战功。 只是他有勇无谋,又是庶出,不象太子友,姬凌云一般嫡出,有接任王位的权利,因此,虽然战功彪炳,但也无缘王位,不过,姑曹生性好战,并无野心,对此丝毫不已为意。 论武艺,姑曹可能比不上伍子胥,但比及勇悍,两个伍子胥都不是姑曹的对手。 姑曹看着施猛,眼中煞气纵横,生母为异族,众兄弟都不愿意同他交往,有的更是不承认他这个兄弟,但姬凌云没有这种眼光,对他谈不上喜欢,但也不讨厌,每次见面都会叫声“大哥”打个招呼,虽是平常的很,但也承认了他这个兄弟。 因而对姬凌云,姑曹很是在意,今日刚从军营回来,就听路上百姓说姬凌云被刺,不即多想,便飞马赶来。 王子姑曹此刻神色也非常慎重,先前他催马来战,占着手中八十斤重剑之便利,又有神驹的冲刺之力,若是常人,恐怕早已饮恨剑下,可对方竟仅仅只被震退十步,足见此人非同寻常。 “你用什么兵器,我王子姑曹不占你的便宜。”姑曹难得遇到一个旗鼓相当的对手,眼中出现莫明神采。 施猛道:“斧!”他直接走向一旁,来到一个柴堆旁,拿起一旁的大斧来到王子姑曹的面前。 姬凌云双眼一睁,暗叫:“好家伙!”只见那大斧从头到杆皆是铜铸,分量一点也不逊色王子姑曹那八十斤的重剑。 “如果当时施猛就用这兵器,恐怕自己早已身首异处了吧?”姬凌云额上出现一丝微汗,“不对……”姬凌云奇怪想道:“对方一点也不精通刺杀之数,一定是个门外汉。自己平时确实有些纨绔,但并无恶性,到现在还是个处儿,就算有恨,也不至于如此吧?刚才他说为‘施妹’报仇,这‘施妹’是谁,难道是‘西施’?” 就在姬凌云苦思不解的时候,王子姑曹同施猛同时动了起来。 第一部雏鹰展翅 第十八章伤心欲绝 王子姑曹的重剑大开大合,他本是久经沙场的宿将八十斤的重剑挥舞起来,自有一股万夫莫敌的气势。 施猛亦不遑多让,那笨重的青铜大斧在他手上轻如无物,劈砍间手法竟是刚柔并济,粗中有细。 两人交锋,你来我往,攻守各半,谁也无法奈何的了对方,正可谓是针尖对麦芒,精彩之极。 远处,马蹄声响起,为首一人竟是吴王夫差。 顷刻之间,大批兵马已经将这条大街团团围住。 夫差疾步来到姬凌云身旁,慌张道:“王儿可好?” 姬凌云冽嘴道:“父王安心,只是手臂骨折,没有大碍,幸亏大哥来的及时,不然……”姬凌云摇了摇头,没有说下去。 夫差拉起姬凌云的手,认真看了看,轻声道:“忍着点!”说完,双手抓住骨折的关节用力一拧,顿时将骨头接了回去。 夫差接骨的手法非常熟练,因此,姬凌云也并未感到多少痛楚。 姬凌云见手臂以能活动,暗赞,父王这接骨手法确实出众,若开家接骨店定不愁吃穿。他却不知,夫差这熟练的接骨手法是在战场上一点一点的磨练出来的,纵然是七八十岁的老大夫,接骨的经验也未必能够比的上夫差。 夫差先是松了口气,然后看着施猛,登时大怒:“王儿快将他拿下,寡人要断此人经脉,将其五马分尸,抛入山中喂狼。” 得夫差命令,王子姑曹本能的加强了攻势。 第12章 论及经验施猛无法与王子姑曹相比,在交锋至八十合后,施猛就被王子姑曹抓住了空挡,逼的手忙脚乱,又过十合,王子姑曹趁机近身,一个肘击打在了施猛的胸口,将施猛打倒。 周遍准备多时的士卒蜂拥而上,将施猛按在地上绑成了一个种子。 “将他压下,严刑拷打,无论用什么方法,一定要迫出谁是幕后指使。”夫差撂下了狠话。 姬凌云以身体不适为由,辞别了夫差,向自己的府邸走去。 路上,姬凌云的脑中一直闪烁着,施猛的那句话,“今日我施猛就在此杀了你,为施妹报仇” 施妹,这施妹到底是谁?难道真的是西施? 不知不觉,姬凌云来到了府邸,直接走入沁芳亭。 放眼四望,西施正在亭中弹琴,郑旦无聊的在一旁,时儿喂鱼,时儿舞剑,一脸的不耐烦。 见姬凌云进来,郑旦高兴的跳了起来,“你终于来了,关在这儿无聊死了。是不是输怕了不敢来了。怎么你手受伤……”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发现姬凌云阴沉着脸,立刻闭上了嘴巴。 “来,跟我过来!”姬凌云一把抓住郑旦,向一旁拖去。 郑旦不知所措的叫道:“喂、喂,你干什么?” 姬凌云道:“你给我闭嘴!” 强行将郑旦拉到一旁的角落,慎重问道:“你可认识一个叫施猛的人?” “施猛?”郑旦神色还是有些慌张,点头道:“他是夷光妹妹的哥哥,怎么了,你怎么认识他?” 郑旦一连问了好几个问题。 姬凌云道,“今天我被施猛袭击了,他说要为施妹报仇。” 郑旦一脸震惊,“怎么会这样,你……没事吧,施大哥怎么了?” 姬凌云道:“还好,差点就被他杀了,幸亏我大哥赶到,不过,施猛被抓了……” “那……”郑旦也不知道说些什么,毕竟,她仅仅是一个礼物,最后还是鼓气勇气说道:“如果可以希望你救救他,他是夷光妹妹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 姬凌云没有回答,直接走向了亭中,西施早已发觉了问题,一直在远处观望,见姬凌云走来,问道:“三王子,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了?” 姬凌云再次问道:“施猛你认识吗?” 西施神色突然大变,“我大哥怎么了,是不是来这里了?” 姬凌云见西施确实不象说谎,心中的疑虑大消,在历史上西施并没有一个哥哥的记载,因此,姬凌云一直怀疑此事的真伪,甚至想到是不是范蠡由不死心,为了和西施搭上线弄出这么一个苦肉之计来迷惑自己。因此,他才先问郑旦,在来询问西施。现在看来,到是自己多心了。 “你快说话呀!”西施的心里越来越不安,几乎都快哭了出来。 姬凌云淡淡的说道:“我今天被你大哥袭击了。” “结……结果呢!”西施泪如泉涌,整个人也变的摇摇欲坠。 郑旦赶忙来到扶住了他。 姬凌云道:“我被他打断了一只手,差点死在他的手上。不过,只是差点。而他现在在吴国的大牢。” 西施闻言立刻跪了下来,泣拜道:“西施自幼双亲早亡,能活到现在皆因兄长一手抚养,为了西施,兄长他空有一身武艺,却不投军,甘愿居于苎萝村。此情,此恩,西施永身难忘。求求你,救救他,只要三王子能够救我兄长,西施为奴为俾任凭差遣。” 姬凌云见西施伤心欲绝,心头隐隐做痛,叹道:“起来说话,此事并不容易。若我父王不知此事,我或许可以将他揽下。但此事引起了父王的震怒,并决定彻察到底。我恐怕也无法做主……我先走了。” 姬凌云满怀心事的离开了沁芳亭,此刻他却不知道,他的思路竟处处以西施为主。 姬凌云走后,西施突然扑到了郑旦的怀里大声痛哭了起来,“他怎么能够这样……他怎么能够这样……” 郑旦安慰道:“你说过王子凌云是个好人,他一定会帮忙的。其实……这也不能怪王子凌云,他不是吴王,有些事情他也不好做主。只是……我不明白,施大哥怎么会来姑苏,并口口声声说要找姬凌云报仇的?” “一定是他,一定是他,除了他,没有人知道这一切,他一定是想杀了三王子,这样就没有人阻止他的计划。可是,他怎么狠的下心肠,害死我最亲的大哥……他怎么能够这样……” “范蠡……”郑旦没有西施那七窍玲珑之心,但西施说的这么明白,郑旦又怎能不知,愤然道:“这个王八蛋连自己心爱的女人都可以牺牲,还有什么事情作不出来……” 入夜,姬凌云的房外突然传来一阵清脆的敲门声。 第一部雏鹰展翅 第十九章大胆示爱 姬凌云盘膝坐着双手撑着头,想尽各种方法都行不通。 怎么办呢?父王此次动了肝火,要他放人肯定不允,但若不放,西施岂不伤心死了?想到这里真是英雄气短。 忽然间,一阵清脆的敲门声传来。 姬凌云无力的说道:“谁?” “大人,是我王东!”门外传来王东的声音。 “进来!”姬凌云叫道。 房门大开,一人闪了进来。 姬凌云并未抬头,拿起一旁的茶壶,道:“你来的正好……哎!想了一个晚上,水都喝了两壶,就是没能想到办法,再去帮我……怎么是你?” 姬凌云突然惊讶的说道,眼前之人并不是王东,而是千娇百媚的西施。 一看下,立时呼吸顿止。 眼前的西施显然是经过了精心的打扮,这时她盈盈俏立厅心处,轻蹙黛眉,玉容上笼罩着淡淡一抹难以形容的哀愁,显得楚楚动人,弱质纤纤,人见人怜。 西施没有说话,一步一步的向前走去,每迈一步,眼中都会出现一丝挣扎。 姬凌云看懂了西施的想法,也看清楚了她眼中的挣扎,突然间,姬凌云觉得自己的人格受到了极大的侮辱,一种难以言语的悲伤从心底涌出,指着房外,冷冷的说道:“出去……” 西施停下了脚步,眼中出现了一丝诧异。 “给我滚出去……”姬凌云象急了一只发怒的豹子,手中的空茶壶对着西施狠狠的砸了过去。 “怎么了?”王东破门而入,见西施跌倒在地以及她脚旁的碎茶壶便知发生了什么事情。 姬凌云狠狠的瞪了王东一眼,若非他出面,西施根本就不可能走出沁芳亭,“将她带走,别让她出沁芳亭一步。” 西施眼中涌出了泪水,一瘸一拐的向屋外走去,到了门口,西施回过头来,神情复杂的看了姬凌云一眼,低语道:“谢谢!” 姬凌云暗自想道:“有这句话比什么都强。” 看着西施的身影消失在门口,姬凌云给自己狠狠扇了一巴掌,苦涩的一笑,此刻他总算明白过来,自己真的是败的一败涂地。 本来他的打算是让西施、郑旦心甘情愿的成为自己后宫中的一员,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竟然先一步陷了下去,无可救要的爱上了西施。 “王子!”王东再次来到姬凌云的房间,不安道:“我知公子对西施姑娘有意,便自作主张将他带了来……” “好了!”姬凌云叹了口气,道:“西施伤的如何?” 王东道,“好象很重,不过,她不让我们检察。” 姬凌云翻箱倒柜从柜子里找出了一瓶药,道:“这是上好的跌打药,我父王给我的,你拿去给西施,一日三次,效果不错。” 王东告辞离去。 姬凌云沮丧良久,突然惊厥过来,我为什么要难过,我又什么错。西施是中华五千年来美的化身,爱上她又有什么丢脸的?只要自己能娶到她,自己依旧是赢家。 想通了这点,姬凌云突然有了一种拨云见日的感觉。 次日,中午。姬凌云来到沁芳亭,找到了西施,看着西施正用跌打药擦脚,尴尬的说道:“你脚没事吧!” 西施见姬凌云面上一红,不知道所措的将药放在一旁,轻语道:“好多了。” 姬凌云摸了摸鼻子,道:“我想到一个救施猛的方法,但必须要让施猛相信我。不然,他一见我就要打要杀,根本没有办法相救。” 西施欣喜之色喜于面上,高兴的几乎要跳了起来,“我立刻写信,兄长认得我的笔迹。这个你拿着,也可以当信物。”西施从腰间拿出一块木制粗糙的饰配交给姬凌云。 西施慎重的将写好的信交给了姬凌云,由衷的谢道:“三王子,你是一个真正的正人君子,施夷光为昨天的无礼,向您道歉。” “哈哈!正人君子?”姬凌云大笑道:“西施姑娘大高估在下了。说实话,昨天我真的很生气,不过也很开心。因为,昨天你让我明白了一件事情。那就是……” 姬凌云靠近西施,伸手抓着她盖上雪白毛裘的香肩,在她的耳旁柔声道:“就是我喜欢上你了,我要娶你。不过,你放心,我不会用强,我不但要你的人,还要你的心。”说完,在她那娇嫩的脸上轻轻一吻,大笑着离去。 只留下西施一人呆立屋中,俏脸艳红,仿佛要滴出蜜汁一般。 姬凌云出了西施的房间,就向天牢走去。 这时的施猛周身都是鞭伤,显然受到了严厉的拷打,见姬凌云进来,悲伤的眼中喷出了仇恨的火花,破口大骂,“小兔崽子,有本事你就杀了我,否则总有一天,我施猛要将你砍成两断。” 施猛向姬凌云扑去,但被铁链绑的严严实实,只能不断的挣扎,弄的铁链“哗哗”直想。 第13章 “你们下去,我要亲自审问!”姬凌云禀退了士兵。 姬凌云走到施猛的面前,拿出那块木头饰配在他面前换了换,道:“这你可认得?” 施猛一看,怒道:“这是我送给施妹的礼物,怎么会在你手上?” 姬凌云并不答话,从怀中取出西施的亲笔书信,放在施猛面前,笑道:“你瞧这是谁写的字?” 施猛粗略一看,大喜过望,随后又认真的看了一遍,颤声道:“兄长,王子凌云义薄云天,乃世上鲜有之君子,小妹在吴深受对方照顾,一切安好。兄长中他人计,险些错伤小妹恩人,实数不智。王子凌云,胸怀广博,不记此仇,前来相救,务须听王子指示,求脱虎口。小妹夷光手启……这是施妹的字迹,小妹这一称呼,外人并知道,不会有假。” “施妹没死……施妹没死……哈哈……好好……”施猛犹如疯子一般,又是大笑,又是大吼,眼泪高兴的夺眶而出。 姬凌云奇道:“谁说西施死了?” “是范蠡……”施猛狠狠的说道:“他说施妹在入吴时,被你掳走,不堪受辱,自尽而亡。” 第一部雏鹰展翅 第二十章范郎妙计安天下,送了美人又赠将 “范蠡……”姬凌云脑中出现了一个四五十岁,却异常有魅力的男子,面对这威胁极强的情敌,姬凌云忍不住暗骂:“这个混蛋,还不死心。” 不成,以前太低估他了,总以为将西施困住,越国就能安分一些,看来这想法是大错特错,他们一定不会就这样善罢甘休,还是伍子胥说的好一绝后患,才是上策。 施猛还不放心,仍要查究清楚,问道:“施妹,真是没事吧?不会她为了让我宽心,故意安慰与我?” 姬凌云心思电转,暗道:“既然西施与施猛的关系那么好,我何不利用这点,断绝了西施的那爱国之心?” 本来,他打算以放长线吊大鱼的说词,让夫差放了施猛,然后在嘱咐他逃到山上,躲个两、三月,然后在下山回越国,以次法来救施猛脱困。 但闻如此,不由又生一计,说道:“既然施大哥不放心,我可以带你去见她。让你亲眼看见,而且,天天都能够见面,这可以让你放心了吧!” “真的?”施猛喜形于色,高兴万分。 “不过……”姬凌云有些为难的说道:“要想如此,必须要有一个前提。” 施猛催促道:“快说,快说,别说一个,就是十个我也同意。” 姬凌云道:“你也清楚,你自己犯的是什么罪,要想我父王饶恕你是不可能的,但如果你加入了吴国,在我吴国叙职。以你的武勇,我父王应该可以对你网开一面,不在追究你的过失。这样,我可以任命你为我的门客,长住我府,这样就可以天天同西施见面。如果,你不同意的话,我也只能悄悄将你救出,到时想必吴国境内的大街小巷都将会贴上你的通缉画像,今生恐怕也无法踏入吴国,也许,你这辈子也不能见上西施一面。” “我不要!”施猛立刻大吼了起来,“我选第一条,不要见不到施妹。” 姬凌云“呵呵”笑了起来,象极了一只小狐狸,心道:“如此应该可以断了西施的向越之心。”口中道:“这样你就必须听我的才行。” 施猛正容道:“如果施妹信中不假,你便是我施猛的恩人。我施猛有恩必报,自会任凭差遣。” 出了牢房,姬凌云暗思,自己言微力薄,恐难劝服盛怒下的父王,不如另找援手,念此,直奔相国府而去。 见了伍子胥,姬凌云开门见山的说道:“伍相国,我以知道想要刺杀我的幕后之人。” 伍子胥不疾不徐道:“这还用猜,不是文种,就是范蠡,目的就是让吴王见到西施,铲除一个阻挡的绊脚石。” 姬凌云苦笑,暗道:“这伍子胥到底是不是人?”口中道:“相国英明,慧眼如炬。” 伍子胥直接道:“好了,别挑好听的说,我不吃这一套。说明来意,看看是否能帮。” 姬凌云将西施同施猛之间的关系说了一遍,然后又将今日会见施猛所谈的话着重告诉了伍子胥。 伍子胥沉思半响,道:“这是范蠡的计谋,范蠡计策多变,这次的刺杀,正是符合他的风格。以你那些许武艺,本不是施猛的一合之敌,范蠡同你交过手,因此他认为你没有能力躲过施猛的一击,所以放心让施猛下手刺杀。而你一死,施猛不可能出的了姑苏,也将必死无疑。如此,谁也不会知道施猛为什么要来刺杀你,奉谁的命来杀你。而西施亦会将兄长之死怪罪在吴国身上,为了报仇她很有可能千方百计的诱惑大王,直至吴灭。不过,他却满盘皆输。他万万没有想到你在最近学了一个月的逃跑,身子灵活了许多,成功的躲开了施猛的刺杀,并幸运的被王子姑曹救了。那个西施还真不简单,却有过人的才智,从她给施猛的信可以看出,她已经意识到了范蠡的意图,这下可好,只要能够劝说施猛加入我国,那么我国不但可以多上一员不亚于王子姑曹的猛将,还可以使西施对越死心!” 说到这里,伍子胥意外的看着姬凌云,道:“这就是你的来意吧!” 姬凌云总算见识到了伍子胥的厉害,呆了半响,道:“这确实是我来此的目的,不过我以劝说了施猛,现在只差父王点头。” 伍子胥笑道:“范蠡诡诈,却送我吴国一份大礼,怎能不收。走,我们一起去觐见吴王。” 这时,姬凌云的脑中闪过一句经典成语,大笑道:“范郎妙计安天下,送了美人又赠将!” 伍子胥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范郎妙计安天下,送了美人又赠将!说的好!说的好!” 姬凌云同伍子胥一起进宫觐见吴王夫差。 夫差见姬凌云到来,立刻从位子上走了下来,道:“王儿今日身体如何,可有异样?” 姬凌云感动道:“父王放心,孩儿并无不适。今日孩儿来此是为了求父王往开一面,饶恕施猛。” “不行!”夫差断然拒绝,“施猛无视我大吴,伤我王儿,怎能饶恕。” 伍子胥道:“大王,经过属下调查,发觉施猛听信谣言,误以为家人遭到王子迫害,才放下此错。此错可以宽恕,另外,他本人能与王子姑曹交锋百合,不分上下,足见其神勇。征战时,若以他为先锋,定能所向无前。大王,此人才不可错过,还请三思。” 夫差为难道:“可寡人已经决定将他处决,法令如山,不好收回。” 姬凌云见夫差有些意动,忙道:“父王,惜年齐桓公不计前仇,重用管仲,方使齐国成为天下之霸主。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父王的志向乃饮马黄河,吴霸天下,又怎能以一时之仇恨,来拒绝一人才。若是这样,大吴想要争雄天下难也。如果父王能够广纳贤才,我大吴必然可以雄霸天下,万世称王。” 当他说到“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时,夫差“啊”的一声叫了起来,而伍子胥双目亦立即闪亮,这番话若暮鼓晨钟,重重敲在各人的心窝处。 第一部雏鹰展翅 第二十一章剑术有成 “施妹,施妹!我来拉……”雄亮的声音在沁芳亭内回荡,施猛向小孩子一般冲向了西施的住处。 姬凌云来到一旁的亭子,这个时候去打扰他们兄妹团聚,显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坐在一旁,脑中却在思考着不久前,伍子胥的话,“从明天起,三王子请每日准时来我相府,我将我会的一切全部都教你。” 伍子胥说这话的时候,仿佛做了一个决定,姬凌云突然觉得身上多了一副担子。 “这次,你总算干了一件好事!”郑旦大大咧咧的坐在了姬凌云的身旁,手肘轻轻的在姬凌云的胸口碰了一碰。 姬凌云白了她一眼,“听你这话,我怎么觉得我这辈子没有干过好事一样。” 郑旦不客气的说道:“没错,你到有些自知之明……昨晚我还以为你是个好人,没有想到,今早你就暴露了你那险恶的用心。”不经意间,语气中竟有一些淡淡的酸意。 “怎么,嫉妒了!”姬凌云突然也在郑旦脸上吻了一下,笑道:“也给你一个,免得你心里不平衡。”未等郑旦发怒,人已闪出了沁芳亭。 耳中传来阵怒吼:“姬凌云,我跟你没完。” 姬凌云一边回味嘴角边的余香,一边向相国府走去。昨日的遇刺,让他意识到在这个世界真正能保护自己的只有自己。要想不被杀,就要有杀死别人的实力。 在那一刻,姬凌云就告诉自己,只要自己能活下来,一定苦练剑术。 于是,姬凌云干脆就住在了相国府里,每天鸡鸣时分,起来练剑,直至傍晚,才停下歇息。 这段歇息的时间,姬凌云时儿回府陪西施、郑旦,时儿被伍子胥叫住听他讲述兵法韬略。 日复一日,风雨无阻,这份毅力,即便伍子胥也为之动容。 简单的抽、带、提、格、击、刺、点、崩、搅、压、劈、截、洗等几式剑术基础,姬凌云整整练习了八个月。 不需要伍子胥教任何剑法,姬凌云就以这几招基本剑招和施猛大战和六十回合,最后仅仅只输在了体力上。 天资之出众,进步之神速,连向来挑剔的伍子胥亦要大为叹服,称赞不已。 八个月后,伍子胥正式教姬凌云伍门快剑。 此后,姬凌云不在是一人练习,而是由伍子胥亲自给他喂招,喂招后,又与他谈论攻防之道,指点其不足之处。 第14章 一个月后,姬凌云凭借掌中剑,以微弱的优势战胜了施猛这个曾经他一合也接不下的对手。 后来,伍子胥更是从军队中挑选出百名精锐战士,不停的跟姬凌云过招,出手时,全不留情,不到体力消耗尽,决不停止,以此来增强姬凌云的实战经验。 三个月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匆匆渡过了。 这天,姬凌云正在同伍子胥对剑,他此刻的造诣以能同伍子胥有守有攻。 端科来到了练武场叫停了两人,道:“王子吴王有请。” 姬凌云这时以和伍子胥建立了亦师亦父的深刻感情,闻言道:“相国,凌云先走一步,明日在来。” 一年的练剑,姬凌云以迷上此道,不然也难以静心习剑一年之久。 到了吴王宫,侍卫将姬凌云带到了吴王正殿。 这正殿的夫差商议军机大事的地方,姬凌云还是第一次踏入这正殿的门槛。姬凌云甚是奇怪,莫非父王同意让我议政? 夫差对姬凌云非常宠爱,但国家大事却也不让他参合,今日不知为何竟让人将他带至议事正殿。 走进正殿,姬凌云就见夫差正和太宰伯嚭商议着什么,吴太子友站在一旁,殿中还有一个面色苍白的青年。 姬凌云行礼参见。 夫差道:“王儿今年多大了?” 姬凌云道:“回父王,已经十六了。” 夫差道:“十六了,已经长大了。当年你父王十五岁时就已经跟随你王爷爷征战疆场,并有了你大哥。听吴相国说,你的剑术大又长进。现在为父就让仆君考验一下你的剑术。” 自信是一个习剑者首先要具备的因素,姬凌云自信笑笑道:“必不负父王厚望!” 仆君拔出长剑,“王子,请!” 姬凌云也自倒转剑尖,右手握剑柄,左手搭于右手手背,行礼,道:“请!” 两人身子刚一站直,就见白光闪动,跟着铮的一声响,双剑相交,姬凌云退了一步,而仆君却退了两步。旁观众人都是“咦”的一声轻呼,有些不敢相信。 仆君是夫差护卫,亦是难得的猛将,一对臂力并不逊色王子姑曹,怎么料却在力上输给了姬凌云。 姬凌云的眼神里精光一阵闪动,胜利的笑容出现在了那张出众的俊脸上,剑灵动讲究的是腕力,而非臂力。会以腕力出剑的剑手,才能真正称为高手。年前,伍子胥说姬凌云的三错之二,正是以手臂发力,后经教诲,以改正过来。 仆君以臂力出剑,以落下层。 青光闪动,一柄青铜剑倏地刺出,指向仆君左肩,姬凌云不等剑招用老,腕抖剑斜,剑锋已削向仆君右颈,剑锋又是一抖,倾斜而下,直削对方手腕而去。二虚一实,三式快剑以连环使出。 仆君竖剑挡格,铮的一声响,双剑相击,嗡嗡作声,仆君又退了一步。震声未绝,姬凌云又飞身攻到,剑光霍霍,转瞬间刺出四剑。 姬凌云剑法迅捷如电,全力相搏,全然不给仆君反击的机会。 仆君长剑猛得挥出,打算以力破巧,姬凌云步伐灵活,立刻闪开,但仆君却因手臂发力,用力猛了,身子微微一晃,脚步也出现了一丝混乱。 姬凌云手中长剑蓦地圈转,喝一声:“着!”长剑趁势击在了仆君的手腕,飞身而退。 仆君面上一红,见手腕上的红印并非剑锋而是剑背,心知对方以手下留情,感激道:“王子剑术出众,仆君输的心服。” 姬凌云淡笑道:“仆将军过奖,若非将军留手在先,凌云也不可能胜的如此轻易。” 仆君尴尬一笑,是留手,还是轻敌,他自己心中有数。 “好!”夫差带头鼓起了掌,从他笑意盈盈的脸上可以看出,今天他兴致很高兴。 伯嚭也趁机大拍马屁。 突然,夫差正容道:“王儿,我欲派你出使楚国,你可愿意!” 第二部楚国之行 第一章鱼肠短匕 姬凌云自从来到春秋这十六余年,不说出国,就连姑苏城也很少出去,心底早就有些向往外头的世界,有意出去闯荡一番,只是苦无借口。 夫差这番话正对他意,说道:“孩儿愿往。” 夫差脸上出现少有的严肃,“王儿,此行非同一般。我吴国经过多年休养,实力大增,共养兵甲十数万余。放眼天下,惟有大齐与北方强国晋能与我国一较长短。饮马黄河,功盖齐恒、晋文是我毕身之梦想。楚国虽然不强大,但幅员辽阔、地大物博,亦不可小觑。我国与楚国向有恩怨,关系僵硬。父王担心日后我国与齐、晋争风时,楚从背后乱我军后方要地。因此,父王决定同楚结盟。本来,这个任务应该让伍相国或太宰伯嚭去,但是我吴国同楚的恩怨你应该知道,派他们去委实不便。其余的人地位又不足,无法显出我吴国的诚意。伍相国提议你去,父王和太宰商议许久,也觉得你最合适。此行,你即不能莽撞行事,也不可弱我吴国的声誉,你可明白!” 当年的事情姬凌云也知道一些: 伍子胥同伯嚭本都是楚人,惜年,伍子胥父亲伍奢本是楚国太子的太傅,由于伍奢才干过人,深得楚国太子建信赖,引起太子建的少傅费无忌的嫉妒。 有次,费无忌奉命去秦国为太子建娶亲。因秦女长的貌美,就暗中掉包,将一个丫鬟嫁给了太子建,而秦女被费无忌送到了楚平王的床上。 不久,费无忌就谗言说太子建因为秦女一事,而打算谋反。楚平王立刻就捉拿太子建,太子建侥幸逃走,但伍子胥的父亲伍奢却受到了牵连,被楚平王杀害。 伍子胥逃到了吴国,誓报此仇,后伍子胥助吴五战五胜,以三万士兵大破楚国三十万精锐,攻入楚国都城郢,为泄仇恨,将以死多年的楚平王从坟墓中挖出鞭尸三百。 而伯嚭也同伍子胥一般,因费无忌进谗,株连全族,伯嚭侥幸逃脱,投奔伍子胥。伍子胥与伯嚭虽无私交,但是因为遭遇相似,同病相怜,就将他举荐给当时的吴王阖闾。 伯嚭确有才干,为吴伐楚也立下汗马功劳,但后来却因为事事不如伍子胥,反过来同他为敌。 因此,楚人对伍子胥、伯嚭都深怀芥蒂,让他们出使只能坏事。 姬凌云肃穆道:“孩儿明白,父王放心,此去,孩儿决不辜负父王期望。” 夫差满意的笑道:“来,王儿,为父给你引荐一位俊才,”夫差指着一旁那面色苍白的年青,道:“这就是原楚国太子建之子公子胜,明日你同他一起去楚。” 公子胜就是当年侥幸逃走的太子建的儿子,由于太子建野心十足在郑国意图引晋人袭击郑,被郑王所杀,公子胜便跟随伍子胥来到了吴国,不久前新任楚王熊章,念兄弟情义将公子胜招回楚国。 伍子胥得到消息,立刻意思到这是一次同楚修好的决佳时机,便有了以上之议。 告别了夫差,姬凌云回到了府邸,将自己要去楚国的消息告诉了西施、郑旦。 一年的相处,三人的关系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 郑旦忧心道:“楚国同吴国向来交恶,此行还是小心为好。” 西施虽未说话,但是眼中同样露出一丝担心。 西施、郑旦的关心让姬凌云很是开心,笑道:“没事,在没娶你们之前,我不会那么容易死的。” 西施、郑旦仿佛早已习惯了姬凌云这般调戏,同时,翻起了白眼面上绯红,不约而同的道:“没个正经。” 姬凌云道:“我大哥手上门客近百,就连我小弟也有几个门客,就我最寒酸只有一个。此行,让施大哥同去吧?” 西施笑道:“大哥是王子的门客,自然任王子差遣,不需问我。” 三人又聊了些琐事,直至天黑方才各自回屋休息。 姬凌云睡前叫来了王东,慎重的嘱咐了他几句,后问道:“那地道挖的如何?” 王东道:“已经完全挖好,只要吴王一来,我们就可以立刻将西施、郑旦藏起,除非他们掘地三尺,不然绝对无法找到。” 姬凌云放心的点了点头,为了不让吴王发现西施、郑旦,姬凌云早在一年前,就打算在自己住的衡芜院里水塘中暗自掘了一条通道直接通连西施她们居住的沁芳亭的水湖,并在通道的中间挖了一个可容纳二十人的秘室,存放了一些食物和被褥。如果吴王有天心血来潮要想见西施、郑旦,姬凌云就将她们藏到秘室中去,再找借口推脱。 后来,他将想法告诉了伍子胥,伍子胥也觉得有这个必要,就暗中派心腹出力。由于要掩人耳目,只能在晚上悄悄进行,因此进展很慢。 本来,姬凌云并不焦急,但明日他就要出使楚国,范蠡一定会趁这个机会,想办法让吴王见到西施、郑旦。如果范蠡真的想出了办法,这个地道也就能够派上用场。好在,地道已经建成,也了却了姬凌云的一庄心事,安心睡去。 次日清晨,姬凌云准备好一切,正准备出发却闻伍子胥在大厅求见。 姬凌云快步到达大厅,见大厅中站有两人,一个是伍子胥,另一个长得儒雅俊秀,腰间挂着一把长剑,眉宇间竟和伍子胥有几分相似。 伍子胥首先介绍道:“这位是我长子伍辛自幼习锝兵法韬略,剑术也不错。此行关系吴国以后是否能够称霸,非同小可。伍辛随你同去,路上也好有个照应,遇事也可以相互商议。免得一人苦恼。” 说着,伍子胥从怀中拿出一把无鞘短匕,道:“此匕,名换鱼肠,乃世上最锋利之利器。 第15章 削金断玉,易如反掌。今日我就将他送你,你将它绑在靴内,不到万不得已,不可使用。” 姬凌云知道伍子胥的脾气,当下也不客套,将鱼肠接过,插入靴内。 第二部楚国之行 第二章端木子贡 姬凌云先至吴王宫殿辞别夫差,然后带上伍辛、施猛携一车礼物同公子胜与百名精锐士卒一起向楚国出发。 郢都乃南方一个大都会。当时各国之间的商业相当频繁,各国的都城,同时都是商业中心,郢都当然也是重要的商业中心。此外,由于它是长江中游水陆交通的中枢,因此成为兵家必争之地。 为了长江中上游的控制权,吴国没少同楚国交锋。本来,吴国是败多胜少,但自从伍子胥向吴王推荐了兵圣孙武以后,孙武就为吴国练就了一支号称“无敌”的水军,在这水军的帮助下,吴国一举夺回了长江的控制权。 后来,吴军在伍子胥的带领下攻入了楚国国都,这才将号称南霸的楚打残,差点灭国。 说到底主要原因还是楚王的昏庸。 楚地从来不缺乏人才,他生产人才的几率远远高于他国,可走私的人才却恰恰同生产人才成为正比。 不说远的,当以熟悉的来讲。伍子胥、伯嚭、范蠡、文种这些哪个不是一等一的人才,如果楚王能将这些人才聚集起来,莫说扫吴破越,就算是争雄天下也足以,又怎会被吴国踩于脚下,不得翻身? 郢都位于纪山的南边,又称为纪南城,其规模宏大,由于交通方便,楚人在这区域又有深厚的根基,虽在二十年前,被吴击溃,但因地大物博,人力物力不虞缺乏,故亦有一番盛况。 加上荆楚一代土壤肥沃,粮食充足,是如今楚国最繁华的都市,所有重要的建筑,集中在位于中央的内城。 郢都城防极严,城郭入口处有可以升降的悬门,城外有护城河,日夜有楚军把守。 姬凌云见郢都如此繁华,一点也不逊色姑苏,暗道,“难怪父王会忌惮楚国,这繁华的气息不正是表明楚国的蒸蒸日上吗?” 姬凌云抵达城外时,却被一队士卒阻挡在外,等到姬凌云、公子胜亮出身份,道明了身份,才准他们进入城郭,却不准他们进入内城,另外派人入城禀报。 众人惟有闷在内城口耐心等待。 过了许久,都未见有人出来。 公子胜性情急噪多次与门卫发生冲突,险些兵刃相向。 姬凌云命人制止。 伍辛至姬凌云身旁,轻声道:“此次吴楚连盟事在必行,我吴国要称雄天下,面对的劲敌将是齐、晋。而楚国也有隐患,他们的敌人正是郑国。郑国实力并不算强大,但楚当年被我国歼灭大军三十万,实力大损,暂时也奈何不得郑国。 我们此行主要是展现我吴国强势的一面,既与楚达成结盟,又不落的吴的声势,最好能让楚国成为我国的属国。” 所谓的属国不过只是一个称呼,并未有多大的牵制力,但却是一种重要的象征。等同于哥与弟,楚国若同意成为吴国的属国,那么吴就是哥,楚就是弟。在声势上将会矮上那么一小节。 姬凌云点头道:“这么说,这是楚国给我们的下马威,让我们弱了吴的声势?” 伍辛点了点头。 姬凌云眉头一挑,道:“我去逛逛郢都,你在这候着,由你代表我将礼物送给楚王。如果楚王问提,你就说我等的不耐,出去喝几杯。” 伍辛笑道:“好注意!” 行前,姬凌云又叫了公子胜,但公子胜一心想见楚王领取自己的领土,故并未答应同行。 姬凌云也不强求,带上施猛就向楚都集市走去。 寻得一处豪华酒家,姬凌云、施猛叫了酒菜,开怀大嚼。 时刚过午,二楼的十多张大桌子坐满了人,既有路过的商旅,也有本地的人,其中有些神态骠悍、携有佩剑的,显是跑江湖的人物。 施猛跪坐席上,一手搭着坛酒,撕开卤肉猛往嘴里塞,那副吃相确是令人侧目,不敢恭维。 姬凌云则细嚼慢咽,颇有风范,正好同施猛是两个极端,这对组合着实令人诧异。 这时,一个店伙儿和气的对姬凌云道:“这位公子,给您打个商量成不?你看,今个小店生意特好,位子都坐满了。您这而还有两个空位,可不可以让这位客官并坐共下桌子。”说着,还指了指身后的白裳青年。 姬凌云点了点头,并做了个请的手势。 白裳青年颇有礼貌的朝姬凌云拱了拱手,在他对面做了下来,端起杯酒友好说道:“打扰二位用膳,实在过意不去。正所谓相逢即是有缘,在下姓端木,名赐,表字子贡。这一杯算是赔罪。看兄台的言行举止,气度过人,便知是非常之人。今日就当我做东,大家好好谈一谈。” 姬凌云双目一亮,想不到刚一出国就遇到一位名人,这端木赐乃孔门七十二贤之一。利口巧辞,善于雄辩,且有干济才,是孔子最出色的一名弟子。据说他家财万贯,生意做的极火遍布大江南北。 后世有人评价,说孔子能够名扬天下,这端木子贡就有一半的功劳。 端木赐笑道:“公子好象认识在下?” 姬凌云道:“孔门七十二贤中最杰出的弟子之一怎能不知,在下吴国姬凌云。” 端木赐先是一塄,随即大喜过望,道:“原来是吴王子凌云,真是失敬,你那句‘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将一君王因行之事,叙述的淋漓尽致。纵是家师闻之,也不惊叫好。子贡本欲了却这楚国之事,便至姑苏拜访,却想不到在这里相遇。” 姬凌云一阵错愕,这话好象只有几人知道吧,怎么连端木赐也知道了? 见姬凌云疑惑的眼神,端木赐微笑解释道:“凌云王子有所不知,你为吴求猛将,不记前仇,以‘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之惊世之言,说服吴王不在追究施猛所放之过错,此事早已传开。不只是在下恩师,据说李耳大贤也对此话称赞不已。” 姬凌云呆若木鸡,他却不知伍子胥早已有意奉他为王储,那话正是伍子胥暗中散布出去,好让天下人知晓姬凌云之名,而夫差也有意显示自己的大度,让伯嚭暗中传播。一年之中,此言早已传遍各国。 而这楚国之行,也是伍子胥策划,意图让姬凌云多建功勋。 第二部楚国之行 第三章故弄玄虚 端木赐谈吐高雅不凡,很善于调节气氛,姬凌云与他聊的非常愉快。 攀谈中姬凌云也大致了解了端木赐的家事,来历。 端木赐家族以珠宝生意为主,主要在曹、鲁两国之间经营,但分店却几乎遍布各国,当年武王姬发时期,先祖还曾担任掌管全国钱粮的大官,前几代因经营不善,导致家族没落。但端木赐却是个经商理财的奇才,利用剩余的一些家财在商场上干的有声有色,富致千金。 后端木赐从师孔子,便放下家族生意,跟随孔子游历天下。 不久前,孔子率众弟子专程到叶地拜访楚国重臣叶公沈诸梁,并在叶城定居了下来。沈诸梁在前日来到了受到了楚王熊章的邀请来到了郢都。 因沈诸梁赏识端木赐的才华,一并将他带到了郢都。 沈诸梁有要事同楚王熊章商议,端木赐便独自游览郢都,直至正午与自己不期而遇。 两人一个拥有两千多年的记忆,一个走南闯北,见识不凡。这一番交谈,大有相逢恨晚的意思。 尤其是端木赐对姬凌云,现吴国是第一强国,姬凌云身为王子不但无任何身份架子,反而言谈随意,谈吐间更带有一丝尊重,不由大有知己之感,却不知道姬凌云是晓得他是千年流传下来的伟人,方才如此。 这时,端木赐道:“我观王子心不在焉,可是遇到了烦心之事。” 姬凌云心生警惕,这端木赐此刻跟随孔子担任楚国重臣叶公沈诸梁的客卿,有些事还是少说为妙,半真半假的道:“没有,只是有些气恼。我父王看中楚地繁华,想加深两国邦交,却不料那熊章摆出架子,将我拒之内城之外,着实可恨。” 端木赐自觉失言,抱歉一笑,将话题打住。 酒楼突然寂静无声,一队士兵走了上来。 当中一人行至姬凌云身前,道:“请问尊下是否是王子凌云?” 姬凌云道:“不错!” 那人双拳一抱道:“在下楚国下将军蔡城,我王请王子凌云至楚王府一叙,我王以摆下重宴款待。” 姬凌云从桌下取水洗去手中油脂,笑道:“这是请,还是押?” 连城诧异道:“当然是请。” “好!”姬凌云笑脸不改,道:“那你回去转告楚王,就说他邀请的太迟,我已经用过膳了,并不打算前去赴宴。” “你……”连城双眼闪过一丝利芒,“请王子不要令在下为难……” 姬凌云冷笑道:“谁与你为难?你若是请,去不去在我,你若要用强,但可一试……” 姬凌云拿起盅酒对端木赐笑道:“子贡兄,今日你我别过,他日相逢,我请。” 端木赐笑道:“却之不恭!” 姬凌云带着施猛离开了酒馆向楚国公馆走去。公馆是用来招待他国使臣用的使馆,各国均有设置。 楚国公馆外,伍辛早已在焦急的一旁等候见姬凌云回来忙迎了上去,“王子,你可回来拉……” 姬凌云淡淡笑道,“不急,有事去院里说。” 第16章 姬凌云让施猛带领吴国精锐在四周守侯,自己与伍辛进了大院,左右并无人影,遂放心交谈起来。 伍辛道:“王子这法好,完全不用担心隔墙有耳。” 姬凌云哑然失笑,想不到电视看多了也有点好处,在电视里无论防的在严密某些机密都可能被探听,但惟独在空旷之处,他人无法探得任何的情报,除非有人是顺风耳。 姬凌云道:“我走后发生了什么事?” 伍辛面色凝重,道:“此行比我们想象中的更为复杂,看来就连父亲大人也低估了这一切。楚国不但有敌视我吴国的大臣,甚至还有对吴主战的大臣。” 姬凌云道:“怎么说?” 伍辛道:“在王子走后不久,楚王熊章就召见了我等。公子白公胜被楚王封为巢大夫,官拜公爵,驻地是白城,已经前去白地上任。属下并未遭到楚王的款待,便被逐了出来。后楚国令尹子西私下找到了属下,告之了楚国的局势。 楚国如今分为三党,其中包括对吴派、对郑派以及中立派。对吴派以上大夫蔡丕为首,蔡氏一族本是楚国重臣,但二十年前,我吴国大军杀入郢都,蔡氏一族几乎灭族,仅余下蔡丕与其兄蔡珥。因此,蔡丕对我国恨之入骨,时常向楚王进攻打我国之言。 对郑派是以司马子綦为首,子綦手握楚国部分兵力,由于封地就在郑国边境,时常受到郑国军队的破坏,其与郑国军队交锋不下十次,亦有大仇。另外,中立派却是一群忠臣义士,行为处事都以楚国的利益为先,个中表率就是叶公沈诸梁。” 姬凌云道:“令尹子西是哪派的人?此人至关重要。” 楚国与他国不同,楚国同秦一般,乃“蛮夷”之邦,制度与他国不同,令尹是楚国的最高行政官员,掌军政大权相当于丞相。 伍辛眼中出现一丝认同,脸上露出了古怪的笑意,“这令尹子西自成一派,此派可称为金钱派,谁给的钱足,谁给的礼厚,他就站在谁一旁。” 姬凌云先是一愣,随即大笑道:“难怪他会那么好心将楚国的一切告诉我们,原来,他的眼光早就看向我们带来的宝贝。” “成,不怕他贪,就怕他不贪。对付他这类人,比对付那些公证无私的家伙容易百倍。”姬凌云吩咐道:“等会,你去问查下子西最喜欢什么,准备好厚礼,今晚我就去拜访他,给他点甜头尝尝。顺便也去查查司马子綦的喜好,对头的对头就是盟友,这一点可以利用。” 伍辛点头道:“等会我就吩咐下去……对了,王子,你怎么没有去参加楚王的宴会?你这样做会不会稍微过火了一点。” 姬凌云自信道:“也许吧!此行虽比我们想想中的复杂,但任务不变,要想不弱我吴国声势,就必须表现出对楚国的轻视,让他们认为我吴国并不很在意和他们结盟,如此我们才能从中取利。” 故弄玄虚是商场上最常用的一招手段,姬凌云在后世时,曾经亲眼看过他父亲以此手段在商场上谋取暴利,却不料此手段被转生的姬凌云用在了政治上。 第二部楚国之行 第四章我要你用嘴喂我喝 当天夜里,姬凌云独自一人悄悄的出了楚国公馆,在大街上溜达了一圈,确定无人跟踪后,就一路寻至城北的令尹府。 扣开了令尹府的大门,姬凌云道出了来意。 下人却道:“凌云王子,我家主人早已等候多时。” 姬凌云暗自笑道:“应该是等候我兜里的宝贝吧!” 在下人的带领下,姬凌云来到了东院的阁楼。 独自上了阁楼,令尹子西接见他的地方是一个露天的屋顶,天上星辰闪烁,凉风习习,别有风味。 两人跪在软垫上,席地而坐,中间隔了一张大方桌,放满各色酒菜,下人退出后,整个屋顶只留下了他们两人。 姬凌云仔细的打量着子西,见子西天庭饱满,面容严肃正直,一点也瞧不出任何奸臣的模样,跟电视上那类三角眼,八字胡的奸佞小人有天攮之别。念此,姬凌云暗自发笑,如果真的一眼看去就是一副奸佞小人的相貌,谁还不知他是小人,谁还敢用他。 姬凌云笑道:“想不到子西大人如此有雅兴,这露天宴会,还真别有风味。” 子西一边殷勤劝饮热情道:“王子过奖,此地比起吴国的山水还差远了,有机会还真想去见识一下。” 姬凌云道:“吴楚若能结盟,你我两国就是邦交。既是邦交,使臣来往又有何不可?”说完,姬凌云“嘿嘿”笑道:“吴国不但风景如画,吴越的美人也是与纵不同哦!!!有机会我带子西大人去秦淮游玩游玩……” 子西双眼一亮,露出了志同道合的笑容,“原来王子也是同道中人……一定一定,有时间在下一定前去拜访。” 姬凌云见两人关系已近一步,就从怀中取出了礼物。 子西嘴上推迟,但却就第一时间接过礼盒,迫不及待的打开一看,顿时呆立当场。 一颗馒头般大小的珍珠呈现在子西的面前。 姬凌云暗自一笑,经过伍辛的调查,令尹子西有三好,最好珍珠,次好美女,在是玉器珠宝。吴国临海盛产的就是珍珠,姬凌云从特意从带来的礼品中挑出一个最大最亮的来。此珍珠,就连吴越这盛产珍珠的大国也难得一见,就别说楚国这与海绝缘的国家了。 子西看着珍珠里的倒影,竟久久不忍放下,过了许久才关上了盖子,小心翼翼的将珍珠藏与胸口。 子西道:“拥有此珠,我子西死而无憾啊!来……我敬王子一杯!” 酒过中巡,子西并不善饮酒,还未到五十盅就以露出了醉意,不等姬凌云开口,就自动将话题拉扯到了正事上。 子西道:“我王仁慈,早有同吴国结盟之意,只是朝中以蔡丕、蔡珥为首的大臣一直从中阻挠,反对吴楚结盟。这才使吴楚两家一直保持着敌对状态,关系不得改善。” 姬凌云疑惑道:“既然楚王都有意结盟,那么为什么还刻意刁难?蔡丕、蔡珥他们一个是上大夫,一个是兵位,官职并不高啊,如何能够影响的到楚王的决断?” 子西笑着解释,“这王子有所不知,当年吴国血洗郢都,在楚地势掠三日,所杀楚民无数,今朝中绝大部分大臣都与吴国有旧恨。他们个人势力不大,但集结起来却足以影响到整个大楚国的运作。因此,对于他们,楚王也得忌惮三分。至于,刻意刁难王子,那是叶公的主意,叶公乃我国栋梁,深得我王信赖,他的意图暂时还不明确。因此,想要促成吴楚结盟并非一件易事。” 姬凌云大笑道:“不结就不结吧,反正我吴国也不在乎这个。不过,子西大人今日对我国的帮助之恩,凌云会如实告诉我父王,我吴国呈大人这份情。” 子西听后嘴巴都乐歪了,在这乱世中多一条后路就多一份保障,何况,对方是第一大国的王子,暗道:“此子是吴王爱子,因不稀罕金钱等物,不如以鱼色诱之。” 子西拍了拍手,外头走来一个仆人,一阵耳语后。 子西对姬凌云道:“王子说的是,今晚我们只谈***,不谈政事。”说着,露出了副非常淫荡的表情。 姬凌云嘴角翘了翘,暗暗叫苦:“不会是来真阁的吧,我还是处男也!!!”不知为何,内心的最深处却竟隐隐有些期待。 一队貌美的女子轻摇着柳腰走了进来,共有六位,均是第一流的美女,她们衣饰相同,薄如蝉翼的裹体轻纱内,白雪肌肤若现若隐,紧身的亵衣束着裂衣欲出的惊心动魄丰满身材,有的娇小可人,有的妩媚大方,当真是各有千秋。 姬凌云暗道:“不愧是楚国的二号人物,手里的这些竟然丝毫不逊色父王的那些舞姬。” 突然,一人牢牢的吸引住了姬凌云的目光,她容颜姣好、举止大方,头簪鲜花,身穿合领对襟礼服;腰合月华裙,薄施脂粉、轻描淡写,却更显得娇艳妩媚,彷如就是一个由地狱走出的勾魂魔女。 美貌不如郑旦,但那气质却一点也不逊色与她。须知,郑旦可是同西施俜美的美女啊!!! 子西见此暗自惋惜,强笑道:“姜柔,你好好伺候王子,不得怠慢,否则别怪我无情。”子西说这话时,双眼睁大了一圈,份外令人觉得他的笑容森冷无情。 那叫姜柔的女子竟然吓的瑟瑟发抖,不敢有任何犹豫快步走向了姬凌云。 姜柔莲步轻移地来到姬凌云身前跪下,这一跪茁挺的双峰裂衣欲出,姬凌云几乎瞪直了眼,这尺寸竟比西施还要大声一圈,顿时觉得口干舌燥,喉咙也有些冒火。 姜柔熟练的斟了杯酒,道:“齐女姜柔伺候王子饮酒。” 姜柔的身躯缓缓向姬凌云的怀里倒去,手中的酒杯却准确无误的出现在了他的嘴边。 鬼使神差,姬凌云脑袋一热,道:“我要你用嘴喂我喝……” 第二部楚国之行 第五章少了个处男,多了个少妇 姬凌云话一出口,就觉得有些后悔,谁料姜柔没有任何犹豫一口将酒含在口中,对着姬凌云的嘴缓缓印了过去。 “轰”姬凌云顿绝一股淡淡的幽香而至,传入鼻内,双手情不自禁的将对方抱了起来。软香入怀,茁挺的双峰仅仅的贴在胸前,令人销魂。许久,未经过这等阵战的姬凌云不由僵硬了起来。 姜柔若有所觉,眼中出现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 突然,主席上传来了一阵娇吟和喘息声,不看可知子西正侵犯某位美丽的佳人。 第17章 偷偷望去,子西那枯燥的大手已经开始在一位姿色略逊姜柔一筹的美人的胸前来回移动,原本那正直端庄的神色早已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却是一片兽欲。 却不知此刻子西的心中有多么懊恼,后悔。 子西心头滴血暗叹:“这回可损失大了。” 姬凌云先前为了加速同子西的关系,谎称自己同子西一般,无女不欢,是个花丛老手。子西信以为真,认为姬凌云御女无数,眼光一定很高,便将府中最出色的一位原本打算送给楚王的美女拿出来伺候姬凌云,以博得这位出手阔绰又是第一大国国王爱子的好感。 但从姬凌云的表现来看,很显然没有吃过这种阵战,说白了就是个雏儿。 雏儿通常对自己的第一个女人都有一股强烈的占有欲,何况,姜柔不但娇媚,而且也是一个雏儿。 子西暗叹了口气,道:“这阁楼有五间厢房,王子任意选择一个,老夫就不打扰王子雅兴了。”领着怀里的美人走出楼阁。 姬凌云早已被姜柔挑起了情欲,他本就不是什么正人君子,此刻那里还忍受的住,将姜柔拦腰抱起,冲向了最近的一间厢房,将手中的诱人尤物丢到床上,扑了上去。 姬凌云熟练的由玉颈吻起,最后贪婪地痛吻着她湿软的小嘴上。 姜柔亦热烈地反应着,乐此不疲。 两人的衣物渐渐少去,姬凌云随手扯下了姜柔的裘衣,丰硕挺拔的双峰摆脱束缚一下弹了出来,一对形体堪称完美的豪乳让姬凌云顿时倒吸了一口气。 “齐女多淫,果然不假!”姬凌云暗自赞叹。 解除了所有的障碍物,姬凌云迎来了最后的冲刺。 一声凄厉的惨叫声,预示着世上将少了个处男,多了一个少妇。 姜柔双腿紧紧的缠着姬凌云,锥心刺骨一般疼痛让她的红艳俏脸苍白如纸。 姜柔的反应让姬凌云意识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俯身吻掉了姜柔眼角的泪珠,柔声道:“你这是第一次?” 姜柔缓缓的点了点头。 姬凌云做梦也想不到如此娇媚诱人的佳人竟然尚是完壁之身,见姜柔那雨带梨花的面容,心中怜意大起,忍住心底欲望,伸手捏了她的脸蛋,柔声道:“陪我说说话,说话就不痛了。” 姜柔眼中闪过一丝诧异,感激道:“王子和其他人都不同,令尹大人府中有歌姬十余位。贱俾经常听她们说起男人的残暴,在那些人的眼里,我们根本就是一个货物,任由他们送来赠去,向王子这样体贴人的根本没有。姜柔真是幸运,第一次就遇上了王子,那些姐妹一定羡慕死了。” 姬凌云嘿嘿笑道:“他们那是发泄兽欲,好比一个野兽无情的摧残着小花,没有一点乐趣。而本公子是怜香惜玉,跟他们当然不同。” 姜柔“噗嗤”破口一笑,道:“王子说话真是有趣。”心中想道:“野兽摧残小花,到也贴切!” 说着,仿佛联想到了自己的身世,双眼微红,轻声道:“如果不是遇上王子,恐怕贱俾的下场也是同她们一样。” 姬凌云颇为自得,相信这世上没有人会向我一样相信男女平等了吧?囗中问道:“你是那里人?” 姜柔神色一暗,道:“贱俾是齐国即墨人,家父本是齐国大将,后因为上司迫害被除死,全家上下男的发配边疆,女的充当军妓。娘不愿意受辱随爹爹而去。当时,贱俾还小,就被当成奴隶卖到了楚国,几经转手,被令尹大人看中买进了府。同其他几位姐妹接受着各种训练。” 姬凌云暗笑,难怪她如此的老练,原来是接受过特别的训练,想起先前的销魂,还在姜柔体内的小凌云不由的涨大了几分。 姜柔若有所觉,脸上一片绯红,羞道:“随着姐妹们的长大,有的被转手送给了他人,有的在府里随时伺候不同的人。” 姬凌云觉得奇怪,问道:“那你为什么………” 姜柔明白姬凌云要问什么,笑道:“由于贱俾是姐妹中最出众的一个,令尹大人一直让贱俾做各种训练,却不让任何人碰。因为,他打算将贱俾献给楚王,让贱俾在楚王身旁说他的好话。不过也幸亏如此,不然贱俾哪能有幸伺候王子,王子如此温柔的对待,贱俾真的好感激呢!” 姬凌云怜意大生,难怪西施会说自己是正人君子,跟他们这些人比起来,自己的行为确实值得奇怪了,想想这时代女人的命生得真苦,就像蒲公英一样,命运全由男人操控,根本就不被控制在自己的手中。 姬凌云在她额上轻轻一吻,“离开这里,以后跟我,你可愿意?” 姜柔“啊”的一声叫了起来,姬凌云温柔体贴,人又长得俊雅不凡,若能做他的小妾侍婢,纵死亦心甘意愿,口中不停的叫道:“愿意、愿意……” 想着能够脱离苦海,姜柔心里一片高兴,娇嫩的双手不停在在姬凌云的背后游走,使出十八般手艺,用心伺候起来。 姬凌云那还忍得住,把她抱了起来,痛吻香唇,使出后世的本领在姜柔的身躯上驰骋着。 久违的娇喘呻吟,又在姬凌云耳边仙乐般奏了起来。 第二部楚国之行 第六章巧遇范蠡 不知道什么时候,姬凌云从睡梦中酥醒过来,还未完全恢复工作的大脑有些迷迷糊糊,他睁开双眼就看见了怀中的佳人。 姜柔正在偷偷地看着他的脸,发现姬凌云醒了羞涩笑道:“王子醒了,贱俾伺候您穿衣。” 姬凌云吻了吻姜柔娇艳的红唇,道:“别贱俾,贱俾的叫,你也是个人,只是生活所迫才会如此。何况,你并不贱。以后,你就是我的人了,称我就行。” 只是普通的一句话,却让姜柔感动的泪湿了双眼。 姜柔哽咽道:“贱俾……” 姜柔一时改不了口,姬凌云徉怒在姜柔的翘臀上打了一巴掌,双目圆瞪,“还贱俾……” 姜柔幽怨道:“妾身伺候王子穿衣。” 姬凌云暗自一叹,男尊女卑早已深入人心,当真不好强求,不在强迫,起身梳洗。 走出了厢房,子西正似笑非笑的在门口等候,见姬凌云春风满面,笑道:“王子,那美人伺候的如何?” 姬凌云笑道:“那感觉,不足与外人道也。”嘴上同子西闲聊,心底却在想如何跟子西开口要姜柔一事。 子西见姬凌云心不在焉,以知对方的意图大方笑道:“既然王子喜欢,那姜柔就赠于王子了。” 子西的目光在姜柔的那凹凸起伏的身躯上巡视着,吞了一囗唾涎,道:“姜柔,今后你就是凌云王子的人了。” 姜柔喜极而泣赶忙跪下谢恩。 姬凌云也高兴的搂着姜柔,乘机告辞。 子西见姜柔面色怀春,喜由心生,暗赞姬凌云确有一手,以自己的车驾使人送他回楚国行馆,好显出对他的重视。 不过,姬凌云婉言拒绝,他拒绝了楚王的邀请,却来到令尹子西府上作客,传出去对谁都没有好处。 当姜柔迈出令尹府第一步的时候,泪水夺眶而出,说道:“自从妾身十岁走进令尹府后,至今八年,终于再次走了出来。” 姬凌云无言以对只能拉着她的手,边走边跟她说一些趣事,以解除她心中的伤痛。 走了许久,姬凌云发现了一个可悲的事情,就是他迷路了,周围的环境一点都不记得,根本无法找到回楚国行馆的位子。 来的时候,姬凌云可以一人一人的问,但这时有佳人在侧,怎么好意思让佳人知道自己是个路痴的事情。 “天啊!难道路痴也会遗传!!!”姬凌云一拍脑门,记得在前世一到不熟悉,陌生的地方他出门必带的东西就是地图,可在这古代那有那么精确的地图。 为了保住自己的颜面,怎么样也不能让姜柔知道这事。 又走了许久,始终对附近没有印象。 姜柔突然道:“王子你打算去哪?这里我们刚才不是来过了吗?” 姬凌云脑门冒出了条黑线,强辩道:“没有,是你看错了!” 姜柔奇怪的说道:“会吗?不会呀,还不只一次。你看,那里有个‘陈记铁铺’我们两次都从这里经过了。” 姬凌云顺着姜柔指的地方眺望过去,那里果然有一个‘陈记铁铺’。 姬凌云心里将那‘陈记铁铺’的老板祖宗十八代问候了一变以后,才尴尬的说道:“我们迷路了……” 姜柔“噗嗤”一声,掩着小嘴道:“王子真有趣……” 突然,姬凌云神情一变,面露惊讶之色,拉着姜柔闪身进入身旁的一家小店。不久,一辆马车匆匆而过,车上两人交谈甚欢。一个姬凌云并不认识,令一个郝然就是姬凌云的情敌加劲敌——范蠡。 姬凌云轻声嘀咕,“他怎么也来郢都了!” 姜柔不明所以,道:“谁来了?” 姬凌云让姜柔别说话,拉着她远远的跟着那辆马车。 幸亏郢都比较繁华,街上人口众多。对方的马车无法快行,姬凌云那三角猫的跟踪能力才不至于跟丢。 马车转了个弯,在一处府邸旁停了下来。 范蠡同那人相互作揖,然后一同走进了府邸中去。那府邸旁有株大树,正好挡住了视线,看不清楚府邸匾额。 姬凌云严肃的对姜柔道:“柔儿,你去那看看那辆马车停的地方是谁的府邸?” 不久,姜柔就走了回来,道:“谁的府邸不清楚,但屋檐上的匾上写的是蔡府。” 姬凌云走到一旁的摊位,用楚国的货币买了两个大饼,问道:“小哥,你可知道转角旁的蔡府是何人的府邸?” 第18章 摊位的老板也许是做了姬凌云的生意,非常的热情,“公子说的是门口有大树的那一家吧?他的来头可不小,是楚国重臣上大夫蔡丕的府邸。” 姬凌云听后一笑,暗自夸道:“天才就是天才,路痴也有路痴的好处。” 雇了一人带路,这才回到了楚国行馆。 刚一进院,伍辛就迎了上来,见姬凌云身旁的姜柔,露出了会心的微笑,“王子有佳人在侧,难怪彻夜不归。” 姬凌云让姜柔到屋里休息,然后严肃说道:“你知道我在路上看见谁了?” 伍辛摇了摇头。 姬凌云严肃道:“越国上大夫范蠡现在他正在上大夫蔡丕的府中作客。”顿了顿,随后问道:“这事你是怎么看的?” 伍辛慎重道:“父亲多次强调越国野心十足,看来此并非胡乱猜测。我吴国之强大,远非越国可以相比。因此,要想反抗,就必须得到他国的支持,楚国则是他们最好的选择。原因有三:一、楚国与我吴国有旧恨;二、楚王的爱妃正是越王勾践的女儿;三、楚国的实力不是很强,要对付吴国就必须楚越通力合作才行,不必担心楚国瞧不起越国的事情出现。” 第二部楚国之行 第七章楚宫晚宴 伍辛的这番分析非常有道理,姬凌云点头赞同道:“你说的不错,范蠡此行决非偶然。我们刚到郢都一日,范蠡就尾随而来。他此行并没有送上文书光明正大,反而悄悄的同楚国大臣交往,足见其用心不良。我吴国越乱,树敌越多,越国就越有机可趁。而吴楚结盟,不但加强了吴国的声势,还令吴国多了一强援,此乃越国最不想见到的事情。如无意外,范蠡此行的目的就是为了破坏我们吴楚结盟而来。” 伍辛微微皱起了眉头,道:“我听父亲说过范蠡此人,父亲从不赞人,但对越国的范蠡、文种却是赞不绝口。他说范蠡精通韬略,足智多谋,善于巧变,而文种眼光毒辣,善布局,鬼谋,对付一人,他有七成把握获胜。但此二人联手,互补不足,天下难有人与之相抗。范蠡来此,楚国的形势将更加难以看清了。” 姬凌云听了伍辛的话,笑道:“我却不这么认为,有些事情不用看的那么复杂。我们来楚国的目的就是结盟,而结盟的对象是楚国不是越国,结盟的人物是楚王熊章而不是越王勾践。范蠡在楚国势弱人微,而越国现在在名义上是我吴国的奴隶之国,范蠡没有多少资本跟楚王谈条件。更何况,他不敢露面,一旦露面,被我父王知道他在从中作梗,他还担待不起这个责任。” 伍辛笑道:“是我太多滤了吧,对了,三王子楚王今晚在王宫设宴款待,请你前去。司马子綦也邀你有空去一趟。” 姬凌云想了想道:“晚上楚王所设的宴是推托不了了,司马子綦不用理他,给他准备的礼物也收起来吧,范蠡这家伙狡猾的很,不能让他察觉任何我们的意图。” 两人在细节上商议了一会儿。 姬凌云直接下达了逐客令,道:“好了,有事情再来找我,没事尽量别来。我去陪我的小美人去了。” 伍辛听了差点气背了过去,暗道:“你陪美人就美人,也别说的那么直接啊!” 再次享受到鱼水之欢的姬凌云抵抗力降低到了零,大白天的又跟姜柔大战了一场,若不是为了应付晚上的宴会,非再来也几回合不可。 楚国的宫殿位于郢都城的中心,四周城墙环护,郝然就是一座小型城池。 姬凌云一到宫殿令尹子西就走了过来,他此刻是楚王亲自任命的迎接使者。 宴会在楚宫兆德殿举行,根据子西的介绍昭德殿是楚宫最大的宫殿,足以容纳近百桌宴席,同时还特地说道:“为了今日的宴会楚王特别勒令,郢都内的大小官员都要参加以示尊重。” 姬凌云听此言,淡淡一笑,暗道:“若真如此尊重,当初也无必要将自己拒之城外。” 当姬凌云到达昭德殿时,昭德殿内已经坐满了宾客。 姬凌云放眼望去,楚王的王席位于大殿以北的正前方,左右两边各有二十余排宴席,共分三层,每席能坐三人。 依照礼数最靠近王席的地位就越高。 在子西的带领下,姬凌云来到了王席下方右旁首列的空席上坐下。 东周以右为尊,姬凌云位于右上角足可见楚王对他的重视。 大厅装扮的极为豪华,其中两边大墙处挂着两幅巨型图画分别是《人物御龙帛画》,《人物龙凤帛画》雄浑壮丽,大气磅礴,恰如其份地衬此宫殿的豪华。 姬凌云看后,差点叫出声来,这画正是中国的魂宝,那《人物御龙帛画》描绘巫师乘龙升天的情景。巫师宽袍高冠,腰佩长剑,手执僵绳,神情潇洒地驾驭巨龙。龙首轩昂,龙尾翘卷,龙身为舟,迎风奋进。龙尾之上立有长颈仙鹤,龙体之下有游鱼。帛画中的华盖飘带与巫师衣带随风飘动,表现巫师乘龙飞升的动势。 《人物龙凤帛画》则呈长方形,质为深褐色平纹绢,以写意手法绘人物及龙凤。画幅中是一位侧身直立合手祈祷的贵族妇人,身着宽袖长袍,细腰垂譬,神态虞诚,花袍上饰云状花纹,妇人脚踏一半月状物,似为龙舟,亦可释为弯月,妇人前上端绘有高颈昂首、尾翎卷翘、轻盈飘逸向上飞跃的凤鸟,与凤相对应处绘有伸脚卷尾,躯体弯屈,扶摇升腾的黄龙。 这两幅画在二十一世纪是中国,不,是全世界最早出现的两幅帛画,此画一出土当即震惊全球,被国家定为无价之魂宝,据说曾有人出价百亿也为能买个中一副。姬凌云吞了口口水,暗道:“如果将这两画带回去拍卖,那不轻轻松松就成了百亿款爷?” 当年,姬凌云曾经至收藏馆见过这两副画,因此印象颇深,不过当时的介绍是战国中期制造,也许是估计错误吧,毕竟过了两千五百年了,谁能考察的那么清楚? 姬凌云收回目光打量起身旁的宾客,姬凌云着重注意了几人。 特别是左上方一组的两人,尤其是坐于中央的那位身材高颀,相格清奇,两眼深邃,闪动着智者的光芒,看去有若神仙中人的老者,在他的身旁正是有着一面之缘的端木赐。 另一个吸引他的人是右方二排的一个武将打扮的人物,虽是武将装扮,却无任何莽撞之气,举手投足优雅大方,眼中却时不时的出现阴鸷狡猾的神色。 最后一组有三人,最长者面貌平凡,从其服饰看来竟和今日看到同范蠡并坐一起的人完全一致。余下两人均是武官打扮,一个外貌雄伟,身上散发着骠悍之气;另一个却是少年,同他也有过一面之缘,正是昨天在酒家出现的将军蔡城。 无须介绍,姬凌云郝然以猜出众人的身份,那有若神仙中人的老者应该就是叶公沈诸梁,右方二排的儒将因是楚国司马子綦。另外三人则是他此次任务的最大幛碍蔡氏兄弟。 第二部楚国之行 第八章作秀 子西低声向姬凌云介绍附近的宾客,果然如他猜测一般,那左上方相格清奇的老者正是楚国重臣号叶公的沈诸梁,眼有阴鸷狡猾之色的人是子綦,面貌平凡的长者乃蔡丕,外貌雄伟的人的蔡丕之弟蔡珥。 楚王尚未到达,众宾客入殿后,都坐入自己的酒席,同周遍好友交头接耳,低声攀谈。 姬凌云离席来到叶公面前,作揖道:“姬凌云,见过叶公。” 叶公衣着朴实,却绣上了三条金龙,望了姬凌云一眼,和气笑道:“王子代表吴国,老夫哪敢受如此大礼。” 姬凌云笑道:“放眼楚国,凌云仅敬重叶公一人,先前一拜只是代表凌云一人而已,与吴国并不相干。” 叶公眼中出现一丝微怒,姬凌云此话言下之意不就是不将楚王放在眼内,冷冷道:“沈某哪敢当得起王子如此大礼。” 姬凌云笑而不答,自接返身回到了位上,心底却想道:“这空穴来风,未必无因。叶公好龙,虽不如书里写的那样痴迷,但也有几分喜欢。” 姬凌云若无其事的坐在一旁,却不知先前的举动给殿内所有宾客带来多大的震撼。 叶公在楚国的地位仅仅次于楚王,他生在楚国王室之家,曾祖父是春秋五霸之一的楚庄王,二十四岁就以出色的才能得到楚国朝野及四境诸侯的敬重,就连孔子也慕名千里拜访,得罪了他几乎就等于得罪了整个楚国。 因此,厅中大部分人都愤怒的瞪着他,子西的眼中充满了不可思议,子綦却是担忧,蔡丕、蔡珥、蔡城却是幸灾乐祸,而叶公神色平静好象刚才的一幕并没有发生一样。 这样的气氛一直至楚王的到来。 “当!”清脆的鸣钟声响起。 在妃嫔簇拥下,年在二十五六左右的楚国君主楚惠王熊章昂然步入殿内。 这楚王给姬凌云的第一个印象就是“可爱”,他容颜俊秀,眼精目灵,相貌堂堂,但却非常的胖,才不到三十的他就已经开始发福,挺着一个大肚囊,一脸的笑意,象极了弥勒佛。 伍辛轻语道:“王子别小看了楚王,这楚王并无惊世之才,但很有政治手段。他以即位时,其余诸侯国谁也不将他放在眼内,但短短数载间,就将楚国的国力急剧提升。正因如此,才引起了郑国的窥视,我吴国也打算同其结盟。” 众人都跪伏地上,恭候他入席。 当然姬凌云仅仅只是作了个揖。 楚王坐定后,柔声道:“众卿家平身,今日设宴以欢娱为主,不必过于拘礼,入坐。” 第19章 众人高颂松德之后,才坐回席处。 侍女将酒斟满。 楚王举杯对着姬凌云道:“吴王子凌云年不过二十,便扬名于纵诸侯之间,今日一见果真年少有为,来大家都敬他一杯。” 众人虽是不愿,但依旧一起欢呼,轰然畅饮,气氛热烈。 姬凌云明知对方在此作秀,但还是心花怒放,非常高兴。 楚王一口气连敬了姬凌云三杯,方才停止。 楚王道:“王子凌云,我楚国歌舞乃天下一绝,但请鉴赏。” 说罢,两掌相击,发出一声脆响。 一群近五十位姿容俏丽的歌舞姬,翩翩若飞鸿地舞进殿内,为首十二位佳人分别持拿钟、磬、鼓、瑟、竽、笔、排箫等乐器立于两旁。 余下女子在随着悦耳的音律在殿内载歌载舞,她们时儿长袖拂面,时儿长衣曳地,做着各式各样的姿势。 姬凌云目光呆滞,偷偷的看了殿内一眼,见他们个个都兴致昂扬,不由大感无趣。不知他天生没有艺术细胞,还是什么,除了看出一群骚蹄子在扭腰转圈外,其他的什么也没有。暗道:“如果西施能这样为我跳舞那该多好,想着那拥有无双姿容的西施。” 姬凌云不由雄心奋起,告诫自己一定要好好完成这探任务,让她令眼相看。 场上音乐迭起,起舞的女子纷纷旋转了起来,彩带飞扬,煞是好看,显然以到高潮部分。稍后,乐停。 众歌舞盈盈一拜退了下去。 掌声接连响起。 姬凌云心知楚国的军力不强,但文化却是春秋之冠,为了不出丑也迈力的鼓了起来。 突然,蔡城大步来到姬凌云面前,作揖道:“久闻凌云王子剑术超群,蔡城技痒特请指教。” 姬凌云心中暗骂:“自己剑术不错,但也是最近才有的成果。还从来未在外人面前用过,到是两年前遇刺被施猛一拳打折了手腕到是留传了开来,这小子摆明是要羞辱自己。”正准备迎战,突然,灵光一闪,面露不屑之色,将头一转,不理会蔡城。 蔡城见姬凌云如此以为他怕了自己,讥笑道:“怎么?王子不敢应战?” 姬凌云双目圆睁冷声道:“你是什么东西,有什么资格向我挑战。” 蔡城面上一变,脸上一阵红一阵白。 姬凌云起身质问楚王:“楚王,我代表我父王使楚,是代表着整个吴国。你麾下小小的一个下将军都来当面挑战,我是否可以认为这是你楚国对我吴国的挑衅?” 楚王脸色数变,暗骂蔡城不识抬举,同时也对姬凌云的小题大做感到一丝不满,最终道:“蔡城,退下,这里那有你说话的份。” 蔡城愤然退下,还为入席。伍辛就站出来道:“且慢,蔡将军并无过错,只是找错了对象。凌云王子代表着吴国,象征吴王,自是不能降低身价与蔡将军一较高下。不过,蔡将军不必遗憾,在下也略通剑术可以代王子一战。” 说罢,对楚王道:“请楚王恩准。” 楚王哈哈一笑道:“蔡将军是我楚国知名剑手,伍壮士亦英雄过人。两位均是人中之龙,今次寡人就让你们在此宫廷比剑,胜者赏宝剑一口,黄金三百,以示奖励。” 蔡城扬剑冷声道:“楚国下将军蔡城,请赐教!” 伍辛淡笑道:“伍员之子伍辛,请赐教!” 第二部楚国之行 第九章暗夜杀机勇挫五敌 伍辛的话一出口,大殿内一片哗然。 伍员之子,伍员是谁?伍子胥是也。 伍子胥与楚有仇,五战破楚,灭楚大军三十万,由不解恨,将以死的楚平王鞭尸三百,楚人无不深恨。 姬凌云哑然失笑,想不到这伍辛相貌堂堂,竟是一肚子的坏水。 他不显露武艺是因为觉得有这个扮猪吃虎的必要,因而只是戏弄一下蔡城而已,可他却没有想到蔡城比他更坏。不但主动请缨,还说出了自己的身份。 本来,蔡城就已经怒火中烧,此刻在受伍辛这个灭族仇人之子的挑衅,那里还能保持冷静。 一个剑手若在对敌时,不能保持冷静,那么除非他的对手很差,不然必败无疑。 蔡城果真气得两眼射出森寒杀机,大迈一步,借力手往前推,青铜宝剑电射而去,疾刺对方左胸心脏,又准又狠。 伍辛挥剑搁挡却意外被震退了三步。 蔡城怒火中烧,只到对方力道不足,一出必是全力抢攻,兼之蔡城满腔怒火,下手绝不容情,不留余地的招招硬拼。 众人见伍辛节节败退,不懂之人一阵采声。 惟有个别几个神色慌张。 尤其是蔡城之父蔡珥,他数次大叫“小心”,但一人力微,声音顿被起哄的人被掩盖,况且,此刻蔡城一心发泄胸中气愤,充耳不闻。 蔡城的剑一剑猛过一剑,而伍辛却轻飘飘的躲开。 人终有力竭之时,当蔡城膂力渐消之时。伍辛一声不响,长剑快速刺出正中对方剑尖。 蔡城手中宝剑顿时被荡开,伍辛得势不让人,伍门快剑“刷刷”刺出,一剑接着一剑,一连刺了八剑,剑剑击在蔡城的剑上,让他吃尽苦头,手腕麻木。 连接八剑以是蔡城的极限,当伍辛刺出第九剑的时候,强行磕飞了对方手中长剑,胜负立分。 楚王觉得大失颜面,狠狠的瞪了蔡城一眼后,命人将赏赐给了伍辛。 宴会至此已经失去了气氛,姬凌云以酒力不支为由,率先离去。 楚王也宣布了撤席。 出了楚王宫殿,以是深夜,姬凌云同伍辛、施猛及三名护卫在寂静暗黑的长街疾行。 由于楚国有宵禁,大街上空无一人显得格外冷清。 姬凌云眉头紧缩,心事重重,要同楚国结盟不难,但要让楚国先低头或成为吴国的属国却并不容易。 有什么办法,能够让楚国自降身份?在这样傲慢下去,一定会适得其反。必须想办法改变当前的状况。 胡思乱想间,突然一阵急骤的马蹄声传来。 姬凌云惊醒过来提高警觉的往后望去,伍辛、施猛都停下了马,警惕的看着身后。 黑暗的长街,十余骑由远而近,催马而来,他们均是一身黑衣手持长剑,杀气腾腾,一看便知来者不善。 伍辛叱喝,“王子此地离公馆不远,速回去求援。” 不由分说,拔出配剑,回马迎敌。 施猛及余下四人亦一同对着来骑冲了过去。 姬凌云一愣,随即明白不是逞能的时候一拍马臀向前冲去。 突然,跨下良驹一声长嘶,姬凌云整个人倒飞了出去,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姬凌云翻身一看,原来一根黑色若有若无的拌马锁横在了马前。 六名黑衣人分别由两旁的小巷向姬凌云冲了过来。 姬凌云暗叫声我的妈呀,连滚带爬的向一旁跑去。 “救命啊……”“救命啊……” 姬凌云慌张大叫,语气中还带有哭腔。 “去死吧!”一名黑衣人的速度非常的快,象一阵风很快就追上了姬凌云。他的剑更快,如出弦的利箭直射姬凌云的后心。 但意外发生了,他的剑竟然失去了目标。 姬凌云在对方的剑离自己还有两寸的时候,竟然奇迹般的右移了一步,反身向黑衣人冲去,寒光一闪,姬凌云的剑轻易的划破了黑衣人的喉咙。 黑衣人双目圆瞪嘴巴张了张,不可思议的看着姬凌云,耳旁传来了姬凌云冷冷的声音,“你放了用剑大忌”登时毙命。 第一次杀人的姬凌云并没有任何异样,因为他明白还有五位杀手想要他的命。 没有任何犹豫,电光火石之间,姬凌云挽起一团剑花,向另外一刺客刺去。那人只觉对方的剑如鲜花般盛开,变成漫天剑点,暴风雨般往他吹打过来。 还未起抵挡之念,心脏处就中了一剑,步入了先前那人的后尘。 姬凌云抽出剑再次第三人刺去。 那人以有了准备的时间,展开剑法,以拙破巧,一剑斜挑,想挑中对方的剑。 姬凌云冷冷一笑,手腕园转,避开了对方的剑,那人剑锋一空,挑斜了,而姬凌云的剑却已乘虚而入,直奔面门。 那人想不到刚刚还抱头乱窜,哭喊“救命”的姬凌云竟如此厉害,骇然下横移开去。 姬凌云又哪能让他逃走,伍门快剑,剑剑连环,伍辛天资有限尚未领悟精髓都可以连环刺出九剑。 何况是基本功扎实,以得真传的姬凌云,手腕随那人的身体一起一动,倾斜下刺扎入对方的腹部,向上一抽,将那人的肚子滑开了两半,肠子滑的一下就流了出来。 此时三把长剑,同时往姬凌云攻到。 姬凌云总算真正经历了这真正的阵战,涌起冲天豪气,大叫道:“来的好!” 连出三剑,挡住了三人的攻势,身体前探,左手向一敌人一挥,那人惨叫一声,倒在了地上。 姬凌云嘿嘿一笑,左手再次挥向一刺客,口中大叫:“接膘!”。 那刺客大骇,不明所以,急忙退却。 姬凌云乘机挥剑杀向了第三位刺客,这一出手便是伍门快剑最厉害的杀招“诱杀!”,一个明显的破绽出现在了刺客面前。 那人急忙挺剑向上,直刺姬凌云的心脏。 姬凌云身体奇异般的倾斜,手臂一收夹住了对方的剑,未等对方反映。那刺客以被割破了咽喉。 还剩最后一人,姬凌云冷笑道:“傻瓜,你上当了,我只有一把匕首。” 第20章 原来,他在一开始逃跑的时候已经悄悄的将鱼肠取出…… 第二部楚国之行 第十章利用时机 姬凌云面带微笑的走向那被自己吓退的刺客,这六个刺客个个都身手敏捷,均是难得的好手。以一敌六,他自己是必死无疑,因此,他先扮猪吃虎,用计除了五个。 剩下一个,自是要生擒拷问。 最后一名刺客幡然省悟,根据情报自己今日刺杀的人是一个剑术寻常的王子,可是错的很厉害,对方不但剑术过人,反应和智谋也是高人一等。 当下,屏气凝神,专心对敌,“看招!” 刺客挥剑向姬凌云砍了过来。姬凌云侧身闪避,长剑还刺,一剑既出,后招源源倾泻,剑法轻灵,正是伍门快剑是精髓“行云流水,连绵不决”。 翻翻滚滚剑招的和刺客拆了二十余招。 突然间姬凌云一声大喝,举剑直劈,气势如虹。刺客眼见难以闪避,一抖手,长剑指向他胸膛,竟以命搏命。姬凌云大笑一声,回手削剑。当的一声,两剑相交,他不等刺客抽剑,便纵身而上,左手扼住了他喉头。 姬凌云厉声道:“说是谁派你来的,是不是范蠡那混帐?” 那刺客被牢牢扼住喉头,满脸紫胀,摇了摇头,手中的剑猛然向姬凌云小腹刺去。 姬凌云早防这招,挥剑斩断了对方的手臂。 刺客趁姬凌云分心强行挣脱,厉声道:“姬凌云,想不到你竟然万中无一的好手,今天我们兄弟栽了,但你休想从我口中套得任何东西。” 话刚说完从怀中拿出一小瓷瓶,将瓶子里的液体喝了下去。 不久,那刺客脸色剧变,两手紧握喉咙,“啊啊”的说不出话来,两眼暴凸射出恐惧的神色,身体摇晃了几下,豆大的汗珠从额上流下,嘴角逸出血丝,形状恐怖至极点。盏茶功夫间,那刺客就向后倒去,没了气息。 姬凌云呆立了半想,叹了口气,向伏击处快步跑去,没走几步就遇上了伍辛、施猛。 没有工夫闲聊,众人急步回到了楚国公馆。 相互叙述了经过,伍辛大悟道:“原来如此,怪不得呢,我们那匹刺客武艺平平,只是游走并不与我们正面交锋,原来他们的目的只是为了拖延时间,真正是杀招竟在路上。” “吧!” 伍辛懊恼的煽了自己一个耳光,“我真没用,竟然被对方利用。” “别这样!”姬凌云笑着安慰道:“对方是有备而来,有心算无心,自然我们吃亏。何况,我并没有受伤。不过,我们确实是大意了,想不到范蠡竟会用上这一招,他可真够狠的啊!” 姬凌云很清楚,在楚国没有多少人敢动他。有吴国作为后盾,就算楚王,叶公也不敢。当然这也是他有持无恐的原因。 但范蠡却不同,只要自己死在郢都,那么父王一定会迁怒与楚国。 到时候大军压境,楚胜,越国则趁机北上,直取姑苏。若吴胜,那么吴国也将损失惨重,越国同样可以崛起。 这是两赢的局面,吴楚交战,无论是吴胜还是楚胜,越国都可以得到莫大的好处,难怪范蠡会痛下杀手。 所以,这次刺杀的主谋,范蠡做不二人选。 姬凌云暗叹,只怕范蠡千算万算,惟独没有算到自己剑术大进把!! “这小崽子真是可恨!”施猛咬牙切齿的说道,他为人单纯,谁对他好,他就会对谁好,谁对他不好,他会记恨一辈子,上次的利用在加上这次的暗杀,施猛此刻恨不得一拳将范蠡的脑袋打暴。 伍辛亦愤然道:“以范蠡一人肯定无法完成这次严密的刺杀,蔡家的那几人也巴不得同我吴国开战,这次计划一定也有参与的份。早知道他们手段这么狠辣,在宴会上我就应该断了蔡城的双手。” 姬凌云这时突发奇想道:“我们可以不可以利用这次刺杀逼迫楚王妥协?” 伍辛大喜道:“好主意。” 姬凌云立刻下达了命令,道:“伍辛,你去告诉楚王,就说我遇刺,身受重伤,静养一日,立刻回国。” “好,我这就去!”伍辛正准备起身,就被姬凌云叫道:“等等!” 想了片刻,姬凌云道:“你暗中派人再送令尹子西一份厚礼,就说郑国在半月前,已经派出了使者至姑苏,商议的内容不详,但使者却是满意的离去。子西的个明白人,他因该知道怎么办。还有,派人在蔡府附近暗中监视,一有范蠡动向,立刻通报。” 就在伍辛走后不久,楚王就带着叶公来到了公馆。 姬凌云接见了他们,此刻姬凌云赤裸着上身,姜柔正红着双眼为他包扎,白色的纱布在他的腹部绕了一圈又是一圈。 姬凌云笑道:“凌云受伤,无法行礼,还望恕罪。” 楚王忙道无妨,紧张问道:“王子伤的如何?” 姬凌云道:“没事,只是皮肉伤,并没有伤到要害。”说着,还扭了扭腰,表示自己无恙,但鲜血却渐渐渗出了纱布。 姜柔嗔怒道:“别动,伤口又出血了。纵不是要害,也不能大意。” 楚王神色略安,但将纱布出血又紧张了起来,这姬凌云是吴王爱子,若在这时遇刺客死异乡,非引起两国交兵不可,遂道:“寡人带来了楚国最好的大夫,需不需要让他来提王子检查一番?” 姬凌云摇头道:“不用,只是小伤而已,是外人小题大做了。不过,今晚可够玄的,如果不是施猛神勇盖世,我这小命可真要搁这儿了。”说着,姬凌云露出了害怕的神色道,“看来这里是呆不得了,休息一日,待口伤好了一些后,我立刻回国。” “啊!”一听姬凌云亲口说要回国,楚王意外的叫了一声,道:“那结盟……”话未说出口,叶公就抢先道:“既是如此,我们也不便打扰,王子且放心休息,正事日后在谈。” 姬凌云此刻恨不得将叶公给生吞了,明明楚王已经开口打算服软,却被这老家伙硬声声的打断,面色改色的下了逐客令。 姜柔也同时被请了出去。 姜柔从地下捡起血迹斑斑的旧纱布走出了房间。 “姑娘,等等!”叶公及时叫住了姜柔,从她那拿过旧纱布闻了闻,低声自语:“真的是人血,难道我估计错了?” 第二部楚国之行 第十一章决定结盟范蠡使计 次日,楚国议事厅内,所有重臣均在商议吴楚结盟一事。 由于,姬凌云已经下了最后的期限,因此,结盟与否今日必须决定下来。 令尹子西见众人争论不休,随口说出了一个消息:“臣得到一个消息,在半个月前。郑国曾悄访吴国,并且满意的回国。” 楚王神色凝重,“这么说难道吴国以暗中同郑国结盟,共同对我大楚?” 子西摇头道:“不敢肯定,这消息是臣从姬凌云的门客施猛口中无意得出得。他只是说漏了嘴,臣也没有探得详情,但郑使入吴,意图却非常明了。显然是打算联合强大的吴国,一举吞并我们。” 司马子綦慎重道:“郑国并不与吴国相接,郑吴联盟,吴国受益不大,因此,夫差才令王子凌云入楚,探我大楚口风。若我国愿意与吴结盟,那么吴国将支持我们对郑。反之,我们不愿,吴国将联郑伐楚。 诸位因知,姬凌云在我楚国傲慢无礼,并无任何结盟之意思。臣认为这其中定有内情,根据子西大人的消息可以看出姬凌云一定收过郑国的大礼,所以他对同我国结盟毫无兴趣,但又不能违背吴王之意。因而,在我大楚境内处处针对我国,拖延时间,然后在找借口离去。昨夜姬凌云遇刺,正是最好的借口。 大王,莫失良机啊!等到吴郑两国的大军兵临城下之时,在后悔便晚了啊!” 子綦的分析入情入理,得到了众多大臣的支持。 上大夫蔡丕见此,按耐不住,怒道:“楚王,吴国乃我国之死敌,今却要与其结盟,作何道理?想我大楚,本是南霸,威镇诸侯,吴国之狡猾,使得大楚无颜面立于众诸侯之前。要想恢复往日声威,必须同吴死战到底。楚王,不可忘记平王之耻啊!” 司马子綦大声冷笑:“蔡丕,你是何等居心。郑国三万精锐甲兵就屯扎我大楚边境,时时骚扰我国。而我国共有步卒四万,战车千乘,伐吴时,必留一万防止郑国来袭。因此,我国能与吴国抗衡的也只有三万甲兵与千乘战车。敢问上大夫,就以这点兵力如何同拥有十数万甲兵的吴国抗衡?如果你敢说一句,可以用这些兵力战胜吴国的伍子胥,我子綦不说二话,立刻将麾下两万甲兵双手奉上。” “你……”蔡丕无语而对,伍子胥的军事才干确实太过强悍,也许整个楚国只有叶公才能同他抗衡吧。 众臣你一言我一语,足足争论了两个多时辰还未得出结论。 楚王制止住了众人的争吵,询问叶公,决定以他的想法为主。 叶公平静的看着楚王,道:“楚王,姬凌云此人深浅不知,他究竟是在故意而为,还是无心之举,很难判定。此刻我们能做的只有等,等候消息。” 说完,叶公闭上了双眼,仿佛是一尊没有生命的木雕一动不动。 一个时辰过去,两个时辰过去。 叶公依旧在位子上没有任何动静,众臣都等的不耐烦了,但却无人敢开口说话。 突然,马蹄声传来,叶公闭着的眼睛猛然睁开。 一位面色苍白的年轻人手里拿着叶公的“楚王令”冲进了议事厅,慎重的将一封信交给了叶公。 第21章 叶公看了一下信的内容,长叹道:“楚王明日召见凌云王子商议结盟一事,必要时,作出一定的让步。” 楚王快步走下王座从叶公手上拿过信,粗略一看,信中仅有八字:“吴兵暗中聚集楚境”。楚王将信藏入袖中,亦长叹道:“此事就按叶公之言,诸公退下。” “楚王……”蔡丕还想在劝。 楚王厉声道:“寡人主意以定,无须在劝,退下。” 结盟一事,以成定局。 蔡丕失落的回到了府邸,走向了府内僻静的别院。 别院中一气度不凡的中年男子正专注的看着书札,完全沉静在书海中去。 “少伯兄!”蔡丕来到了那中年男子的身旁。 中年男子正是范蠡,而少伯则是他的表字。 范蠡放下手中书札淡淡看了蔡丕一眼,平静道:“蔡兄面色不愉,想来吴楚结盟将成。” 蔡丕叹道:“正如少伯兄所言,我王已经决定明日便跟姬凌云商谈结盟一事,看来,我们完全败在了姬凌云那小鬼的手上。” 范蠡面沉如水,心中却起了滔天巨浪,自从姬凌云出现在他的眼中后,一直都在同他作对,处处破坏他的好事。他本是楚人,因在楚国得不到重用,便入越寻求发展,一展生平所长。献“卑辞厚礼,乞吴存越”之策得到越王勾践重用。回越后,文种拟定兴越灭吴九术,为了越国强大,他忍痛将心爱的女子送给吴王,可是却因姬凌云而功败垂成,后不甘心,便谎骗施猛,让施猛与姬凌云同归于尽,却不料反帮了姬凌云一把。后来,又听姬凌云说出惊世之言,他更加坚定了杀姬凌云的决心。因此带上一批精良好手来楚打算令吴楚敌对,可是依旧以全军覆灭而收场,至今他都不明白,自己将一切可能都算在了内,以六位最出色的好手对付剑术寻常的姬凌云,这必胜之局,怎么会以全军覆灭而收场。 难道姬凌云真有上天的庇佑?真是我越国的客星不成? 范蠡淡淡说道:“这几天打扰了,范蠡明日一早便回越国,蔡兄就暂且忍耐吧!” 蔡丕点了点头,道:“也只好如此了。” 蔡丕告辞而去。 范蠡等蔡丕走后才叹了口气,此刻他以无看书的心情,遂在蔡府散步思计,不知不觉来到了后院练武场。 练武场内蔡城发疯似的胡乱挥剑,宣泄着心中的怨恨。 范蠡突生一法,犹豫了会儿,最后还是走向了蔡城,道:“你这样发泄没有任何用处,让姬凌云,伍辛知道也会笑你懦夫。” 蔡城还不知道范蠡的姓名,只是知道范蠡很有才华,也很神秘,父亲和叔父给对他非常尊重,求教道:“先生有何办法?” 范蠡淡淡瞄了他一眼道:“办法有一个,但不知你敢不敢用,怕不怕死。” 蔡城怒道:“死有何惧!” 第二部楚国之行 第十二章诛杀蔡城 这日清晨,姬凌云正准备收拾行装,就闻前去监视范蠡的侍卫来报,范蠡已经在今早离开了郢都。 姬凌云暗道,想必对方刺杀失败,又闻楚王妥协,以无计可施,便早早离去,以妨意外。 当下也不予理会,草草的收拾行装,便前往楚王宫殿商议结盟一事。 姬凌云带上伍辛、施猛及一众侍卫向楚王宫赶去。 因楚王召见之处乃楚宫正殿,伍辛、施猛都不适合入内,便将他们至留宫外等候。姬凌云独自一人进了楚宫。 走在路上,姬凌云发现了一丝异常,楚王宫他来过一次,这里戒备深严。不说三步一岗,五步一哨,但也相差无几。 可现在一眼望去,只有少数兵将在巡逻站岗,不由觉得奇怪。 但也没多想,这毕竟是楚国王宫谁敢乱来。 “咦!”姬凌云突然惊愕道:“这是去哪?” 领路的士兵竟然没有带他向楚国王宫正殿走去,而是在王宫正殿下方转向了一个小巷。 领路士兵答道:“楚国剑室。” 姬凌云微微起疑道:“去那干什么?” 领路士兵道:“不太清楚,不过好象是还什么剑。” 姬凌云思路电转,“难道是王者之剑——湛卢?” “好象是!”领路士兵恭敬的答道。 姬凌云点了点头,不疑有他。当年越王允常(勾践之父)命欧冶子铸剑。历经十载,铸得五剑,分别是湛卢、钜阙、胜邪、鱼肠、纯钧。 其中以湛卢最难炼造,当时欧冶子带妻子朱氏、女儿莫邪、女婿干将和徒弟徒风胡子、薛烛,用一年时间寻找铸剑之地,后又花费三年辛苦,终于铸就了锋芒盖世的湛卢之剑。此剑可让头发及锋而逝,铁近刃如泥,举世无可匹者。传说剑成之时,精光贯天,日月斗耀,星斗避怒,鬼神悲号。 越王允常得湛卢、钜阙、胜邪、鱼肠、纯钧五剑,欢喜异常,似五剑为珍宝。 不过,吴王诸樊得讯,诸樊爱剑成痴,便来相求。越王允常畏吴之强,只得以湛卢、胜邪、鱼肠三剑相献。 胜邪此刻正是吴王夫差的配剑,而鱼肠因吴王阖庐以鱼肠剑遣专诸刺杀王僚,被阖庐赐给了出谋策划的伍子胥,又经伍子胥之手赠给了自己。 可湛卢却在当年意外掉入水中,后为楚王所得,秦王闻之,求而不得,兴师击楚,楚王始终不与。 现楚王有求与吴,愿意归还湛卢也在情理之中。 但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妥。 湛卢虽号称王者之剑,但毕竟只是一把剑,当面献上便是,何必如此麻烦。 念此,姬凌云顿时惊出一身冷汗,暗道:“难道楚王要对自己下手……不对,如果楚王有意杀自己,随便调个几千军队,轻易便可将自己射成刺猬,何必如此麻烦。” 大迈一步,将领路士兵擒住,厉声道:“你受何人指示,胆敢害我!” “哈哈!现在才察觉,你不觉得太晚了吗?”不远处转角边走出一人,他一边大笑,一边策马走向姬凌云。 姬凌云回头一看,十数名手持长戈的楚兵以挡在他的身后。 见此情形,姬凌云心中暗暗叫苦,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对方敢在楚王宫内向自己下手,强壮胆气,厉声喝道:“蔡城,你胆敢如此无礼,我乃楚国贵宾,你就不怕楚王怪罪?” 蔡城闻言,满面厉色,笑道:“贵宾,笑话,等会你便是一具死尸,而我蔡城将会是齐国上将军,楚王怪罪关我何事?” 原来,昨日范蠡谎称自己是齐国司马,来楚目的是为了令吴楚开战。于是假意授蔡城齐国上将军之位,让他盗取其父令牌,调离王宫守卫,安插心腹待命,然后诱姬凌云至暗处杀害。 范蠡知蔡城在楚国以颜面尽失,决不会留念楚国,以高官厚禄诱之,并出狂言保证他家人无恙。 范蠡计划面面俱到,条条在理。 蔡城竟对其言深信不已,便有了以上一幕。 姬凌云不知蔡城所说何意,但也知道形势危机,故做慌张道:“蔡城,蔡大人……别杀我……到了吴国,我让我父王封你为上将军,不……是……是相国。” 姬凌云仿佛吓的语无伦次,一个尽的后退,身子微微发颤。 蔡城见姬凌云熊样,心情大为舒畅,顿时哈哈大笑,“夫差这只吴国猛虎,竟然生出了一只胆小的猫崽子,真是可悲可笑。” 姬凌云拔出了剑,颤声道:“我不是猫崽子,我会剑术的,而且还很高的,你别过来,别过来!”说话间,握剑的手也跟着抖了起来。 蔡城笑的更欢了,他跳下了马背,嬉笑道:“来,想我这儿刺,来呀,你不是会剑术吗?刺啊!”突然,蔡城面色一整,森然道:“昨日之耻,今日我要百倍讨回来。”手中的长剑对着姬凌云的手腕刺去。他并不想立刻杀了姬凌云,他要好好的享受一下猫抓老鼠的乐趣。 可是他能够享受的到吗? 当然不能。 在蔡城向姬凌云冲去的时候,姬凌云那害怕的双眼闪过有丝异色,欺身上前,当胸一剑刺去,这一剑似鬼似魅,竟无丝毫迹象可寻。 蔡城本非如此不济,但在这种情况下有如何能挡的了姬凌云一招,当即被刺了一个透心凉。 姬凌云一脚踹开蔡城尸体,飞身上了他的马正遇冲出重围,但脑中突然闪现一个大胆的想法,大笑三声,双腿一夹马腹向楚王正殿冲去,路过蔡城尸体时,竟然斜身将尸体抓起,在马上割下了他的头颅,血花喷射,染的姬凌云一身是血。 将尸体抛出,砸倒了数人,猛冲入敌群,长剑霍霍,射出漫天剑影。 姬凌云剑法本就凌厉无匹,加上出其不意真是当者披靡,杀的敌人人仰马翻。 第二部楚国之行 第十三章威逼楚王 蔡城用来伏击姬凌云的士兵并不多,才不过百人而已。 四面一分,姬凌云将面对的敌人仅仅二十余人。 姬凌云自幼好玩,走马猎鹰是他在学剑前最喜爱的活动,因此,自幼就练就了一身出色的御术, 仅仅只是一夹马腹,一抖缰绳,跨下良驹便如离弦的箭,对着那二十余人冲杀过去。 姬凌云依仗出色的眼力,腕力借助马的冲力,手中剑连环刺出,招招都攻向敌人的身上要害。 点杀了五人后,冲了出去。 路上还有人阻挡,但不是被撞飞,就是被姬凌云挑杀。 由于蔡城的父亲蔡珥是楚宫禁军的统帅,他的令牌虽不可以完全调动禁军,但改防却不成问题。 第22章 为了不让来往的禁军发现他们的意图,坏他好事。蔡城早以将禁军远远的调开。 可是蔡城只不过是一小小的下将军,手中的兵力有限,心腹就更加少了,只是零零散散的边布四处代替禁军做做样子。 因此,姬凌云很轻松的就冲了出来。 来到楚王正殿前,姬凌云看着阶梯上的两百名楚兵,知道真正的考验来了。 这些都是楚王的精锐,只有楚王才能调动。 “驾”!姬凌云反手在马臀上刺了一剑,战马吃痛迈力的狂奔。 那百名楚兵果真训练有素,为首一人一震手中重剑喝道:“上!” 两百名楚兵列为方阵,横起长戈,一步一步的向姬凌云冲去。 姬凌云摆开门户,一声不响,鹰眸般锐利的眼神看向了两百名楚兵。 战马在第一时间内撞飞了三人,姬凌云也顺势连挑了三名楚兵。 待战马失去冲力后,姬凌云果断的跳下了马背向最近的一人扑去,长剑在对方的戈尖上点了三点,刺入了对方的胸膛。 姬凌云专门向人群里冲,对方都是长戈手,近战非常不利,奈何不得在人群中的姬凌云。 而姬凌云却是如鱼游水,在人群中依仗出色的步伐来回穿梭。 左手的鱼肠专刺楚兵的心脏,右手的宝剑却只挑对方的喉咙下手,来往间已有二十余人死在了姬凌云的手上。 此时,三根长戈同时向姬凌云刺到。 姬凌云避无可避,眼看就要命亡戈下时,姬凌云左手一挥,锋利无比的鱼肠剑顿时削断了两根长戈,右手挥剑架住第三根致命长戈。 趁对方长戈被荡起时,手腕翻转,快速回剑刺入那人的喉咙。 无头的断戈,同时打在了姬凌云的胸口。 姬凌云退了三步,强忍着痛楚,将两人送下了地狱。 近身搏斗,凶险万分,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因此,纵是姬凌云剑术在高也架不住人多,渐渐不支。 “住手!!”楚王一声令下,所有人都停了下来。 姬凌云捂着右臂的伤口,露出了胜利的笑容,这一局,他赌赢了。 楚王见姬凌云,双眼露出了愤怒的火光,喝道:“姬凌云,你这是欺我楚国无人吗?今日你不给我一个交代,休怪寡人无情。” 楚王彻底的怒了,他已经低头向吴屈服,可姬凌云却独闯自己的王宫还杀了自己那么多侍卫,实在太过嚣张。 “正好!我姬凌云也要你熊章给我一个交代。”姬凌云走向了那匹已经倒在血泊的马,从马鞍处卸下了蔡诚的头颅,将头颅丢给了楚王。 “诚儿!”蔡珥见爱子的头颅,悲呼一声,厉声道:“姬凌云我要杀了你……” 不过,他很快就被楚王叫人强行拉住。 楚王怒道:“这是何意,炫耀吗?” 姬凌云手中长剑直指楚王,昂天长笑:“熊章小儿,你少给我装糊涂。你口口声声叫我来结盟,结果却让蔡城将我引至一旁小巷暗杀,你可否给我一个交代。我姬凌云今日身入虎穴,由死而已,何足惧哉!” 楚王大惊失色,原本他还站的住理,纵然吴国在强大不能不讲道理,但姬凌云的话若真是实情,那么纵然吴国大军压境也是理所当然,慎重道:“王子此话当真?” 姬凌云讥笑道:“你当我姬凌云是傻瓜,无缘无故在楚国宫殿杀人玩耍吗!” 楚王望了叶公一眼,眼中露出一丝不知所措。 叶公走至楚王身旁低声道:“王上,蔡城有勇无谋,行事卤莽,姬凌云也并非说一是二的小人,此事看来不会有假。但姬凌云如此行径,也显然是刻意而为。我已尽量高估他(奇*书*网*.*整*理*提*供),至今却发现还是低估了他的干略。看来姬凌云此次不会善罢甘休,如此魄力令人心惊。此次我楚国不给姬凌云一个合理的交代,怕是难以和解。” 楚王听后暗叹,也只好如此了,“来人,将蔡丕同蔡珥拿下,蔡氏一族,以谋反犯上罪论处,蔡氏男子连珠,女子充当官妓,择日行刑。” 姬凌云听此神色也不由一暗,但为了吴国这是事在必行。蔡氏一族与范蠡交往过密,又处处同吴作对,对于吴国来说实为一大后患。 楚王看着象死猪一般的蔡丕、蔡珥,心中也是不忍,但蔡诚所犯的错实在太大,若不从重处理,传出去对楚国的名声是一大损害,为了名誉,明知与他们无关,但也只能牺牲他们,以堵天下悠悠之口。 楚王看着姬凌云道:“凌云王子,寡人对今日所发生的事情向王子道歉,此事寡人确实毫不知情。” 叶公也道:“凌云王子乃人中龙凤,定然明白个中关键。如果我王真的要向王子下手,又何必等到今日,又何必这么麻烦?” 姬凌云暗骂:“真是只老狐狸。”叶公将话说道这个份上,姬凌云也不好借题发挥,只好道:“叶公说的有理,姬凌云就此别过。这楚国我是一刻也呆不了了,十二个时辰不到,就遇上了两次要命的刺杀。结盟一事,还是让我父王来和你们谈吧!” 楚王面色尴尬,看了一眼叶公。 叶公点了点头。 楚王无奈道:“如果我楚国愿认吴国为兄,事以吴国为先,不知王子可否坐下一谈。” 姬凌云停住了脚步,不好意思的笑道:“我忘记我会剑术了,刺客奈何不了我,还是以正事要紧。” 在场的所有人见姬凌云那近乎白痴的笑容和拙劣的理由,均暗自骂道:“小狐狸!” 第二部楚国之行 第十四章小宝儿 其实楚王也是无奈,二十年前,吴国对楚国的伤害实在太大。 常人并不觉得,但楚王自己却异常清楚。 吴楚一战,吴国不但歼灭了楚国三十万大军,还放任军队在楚国境内大势掠夺长达半年之久,导致楚国田地颗粒不收。 多年来,楚国刚有一个好的发展势头,就引起了郑国的窥视,使得国力又下降了几分。 叶公曾提议联盟强国,以保楚国稳定发展。 同楚国关系最好的国家乃是秦国,但秦国国力不强,在众诸侯国中只能算是中等,加上秦国和楚国之间均是山林险道,关键的时候无法及时支援。 因而,叶公认为吴国是最好最合适的盟友,但吴楚多年的恩怨使得吴楚两国的结盟非常渺茫。 一直到姬凌云的出使,才让楚王坚定了同吴国结盟的决心。 于是,便招叶公商议。 叶公认为吴国的目的是同齐、晋争霸,以号令周天子,与楚结盟正好可以让吴国毫无顾忌的同齐、晋争霸,因此可以签订互利同盟。 吴国拥有天下最精良的锻造技术,却缺少铜、锡矿石,同时吴地位于江南,土地肥沃,不缺粮食但却极缺战马,而楚国百废待兴,极缺粮食,技术,却因与秦交好加上楚地幅员辽阔最不缺的就是铜、锡等矿石,以及优秀战马。 以铜、锡等矿石换吴国的兵器甲刃,以优秀战马换取吴国的食物,双方受利,通利发展。另外,楚国还可以借助吴国的强大,威慑他国。 可是姬凌云行事乖张,丝毫没有和楚国结盟的意图,后来更是利用遇刺事件,迫楚王先行退让。 如果事情就这样结束也就罢了,最多在立场上吃一些小亏,让吴国多占些便宜。 可是好死不死的蔡诚,竟然擅自刺杀姬凌云,令姬凌云又有了叫板的借口。 姬凌云虽说的好,让吴王找人来谈,但这只是一个借口而已,具体会不会再来,谁也说不清楚。 到是吴国的大军此刻在楚国边境待命这是不争的事实,楚王清楚也明白,当年的楚国号称南霸,势力十倍与吴,都被吴国杀的几乎灭国。而现在楚国国力,军力都远远逊色于吴国,能征善战的将领出色的也仅仅只有叶公一人。 而叶公也明确的表明了,他自己在军事上的才干远不如伍子胥,相较起来孰强孰弱,一望可知。 此时与吴交锋,只会将楚迫入绝地。 左思右想之下,楚王决定再退一步,成为吴国的属国,视吴国为兄。 姬凌云别有深意的看了楚王一眼,收起了轻视之心,能那么快的作出正确的决断,确实不能小觑,胖胖的楚王现在看来还真有几分王的样子。 经过楚国御医的包扎,已经将血止住,叶公看着姬凌云那毫无伤口的腹部眼中闪过一丝异彩。 姬凌云注意到了叶公的神色尴尬的对他笑了笑。 叶公并没有因为上当而恼羞成怒,反而笑着答礼,眼中露出了一丝丝的欣赏。 休息了阵,恢复了些精力后。 姬凌云便同楚王商议了结盟事宜,并决定一月后,吴楚两国至昭关歃血为盟,互助互利。 当晚,楚王再次设宴隆重的款待了姬凌云。 此次宴会以无任何矫情敌对,气氛活跃,直至天明方休。 宴会结束后,姬凌云狼狈的挺着大肚子回到了楚国公馆,作为宴会第一主角,他被灌的酒,整整是楚王的好几倍。 摸了摸全是酒水的肚子,姬凌云暗自怀疑,是不是楚王那家伙输给了自己,变着法儿来让自己难堪? 搂的姜柔美美的睡了一个回笼觉。 醒来后,就闻叶公以等候多时,整理了衣着,来到正厅。 叶公同端木赐正和伍辛叙话。 众人闲聊了会儿,叶公提议让姬凌云多呆几日,由他亲自陪同,浏览一下楚地风光。 姬凌云任务完成,欣然同意。 余下十日,在叶公的带领下,姬凌云游遍了楚地风光,同时也对楚国的国情有了大致的了解,心下暗暗佩服伍子胥的高瞻远瞩,楚国正好拥有吴国没有的物质,而吴国以拥有楚国需要的东西,这次结盟互惠互利,足以让吴国的实力上升一阶,楚国亦是相同。 第23章 这天,姬凌云同叶公、端木赐来到了叶公的领地叶城。 此行,姬凌云本遇见见中华的圣人孔子,但不巧孔子在前日就外出游历,至今未归。 “英雄……英雄……我的英雄呢!” 正当姬凌云至叶公府邸的时候,一个明媚阳光的女孩儿从府邸里冲了出来,口中还莫名其妙的叫着“英雄”。 那女孩儿约莫四、五岁年纪,一身青衫,笑靥如花,穿着一双葱绿色鞋儿,鞋边绣着几朵小小黄花,纯然是小姑娘的打扮,一蹦一跳的,仿佛遇到了非常好玩的事情。 叶公突然露出了少见的慈祥之色,伸开双臂,叫道:“宝儿乖,来,让爷爷抱抱!” 谁知那少女直接绕过了叶公来到了姬凌云的面前,仰头问道:“你就是吴国王子姬凌云?” 姬凌云惯性的点了点头。 那叫宝儿的少女高兴的跳了起来“耶!”兴奋的抱着他的双腿叫道,“英雄……我的英雄,陪我去后院玩了,宝儿带你去好地方。” 姬凌云看着可爱至极的宝儿,面上不知是喜还是悲,尴尬的看着叶公。 叶公也露出为难之色,怒道:“宝儿不得无礼,快快回房去。” 宝儿微微皱起眉头,鼻子小巧的翘着,嘟着嘴道:“不去……我要英雄陪我。” 叶公那老脸微微放红,想生气却生不起来,眼中除了腻爱,就是无奈,可见他对着宝儿实在疼爱异常。 姬凌云见了宝儿也喜爱非常,挽下身子,捏了捏他那白嫩的脸蛋,笑道:“小宝儿,为什么叫我英雄?” 宝儿还未说话,姬凌云就觉得一股幽香传入鼻中,一位亭亭玉立的年轻贵妇疾步走来。宝儿吓的一股脑藏在了姬凌云的身后。 第二部楚国之行 第十五章斗兽棋 姬凌云看了眼来人,她大约二十岁出头,生得楚楚动人,弱质纤纤,但神态端庄,有种凛然不可侵犯的高贵气派,同时还透出一股高贵华美的姿态。 这时她盈盈俏立与姬凌云面前,轻蹙黛眉,只要是男人,就会兴起把她拥入怀里轻怜蜜爱的强烈冲动,但却又会因为那高贵的气质而望而止步,不同的感觉让人心痒难耐。 她眼中出现一丝温怒,丰润性感的红唇,轻抖一下后,怒道:“宝儿,出来!”声音娇甜清脆,还带着铿锵和充满磁力的余音,纵是怒音,也那么悦耳动听。 姬凌云心不争气的跳了起来,因宝儿藏在他的身后,那人离她的距离不过几步远,而且是面对面站着,对方的一举一动都被姬凌云看在了眼中。 姬凌云不由自主的将眼前的佳人同西施相互比较起来。西施是夺天地之造化的神异尤物,美的让人不敢亵渎;而面前的佳人却是天使和魔鬼的结合体,让人确确实实的感受到了她的存在,既有心占为己有,又不忍占为己有。 宝儿似乎怕极了眼前的佳人美妇,就是躲在姬凌云身后不出来。 姬凌云笑道:“小孩儿劝劝就是,太凶了反而不好。” 那美妇虽是生气,但也不失气度,气定神闲,仰脸看着比她高了一些的姬凌云,柔声:“凌云王子纵是身份在高也无权干涉妇人家事吧?”说完,心头就隐隐来气,暗道:“若不是你,我那宝儿又怎么会不听我这个娘的话。” 原来,在一年前左右,叶公因那句“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而多次称赞姬凌云,并将这十六字写在纸上,挂于卧房以此来提醒自己要有大海的胸襟,抛开世俗的欲望。 宝儿那时什么也不懂,但姬凌云三个字却被她记在了耳中。一直到不久以前,姬凌云怒斩蔡城,独闯楚宫的事情传至了叶城。 宝儿这个年龄本就是不辩是非,却又异常崇拜强者的时候,听姬凌云一个打两百楚兵,并且还逼迫楚王妥协,心底就一直视姬凌云为偶像,英雄,盲目的崇拜了起来。 今天一早,宝儿就听下人说姬凌云会来,就激动的无以复加,一听院外的动静,就兴奋的冲了出来。 姬凌云摸了摸鼻子道:“话是这么说不错,但对小孩怎么凶总是不好。”说完,反身捏了捏宝儿的脸蛋,笑道:“宝儿乖,听你娘的话,别任性。走,去给你娘认个错。” 很意外,听了姬凌云的话,宝儿只是犹豫了一下就走了出来,拉着那美妇的手撒娇道:“娘,宝儿知错了,不要打宝儿好吗?” 那美妇听了心头更气,想到自己这个生母的话还比不上一个外人,就觉得心里酸酸的。对着姬凌云等人微微作揖后,就拉着宝儿离去。 宝儿不甘心的回过头摇了摇手,不知道什么意思。 姬凌云见此也学着样摇了摇手。 宝儿见后顿时笑了起来。 叶公此时大笑,“看来我这孙女很粘王子啊,枉我还对他那么宠爱。” 众人听后均大笑了起来。 众人说说笑笑进了府邸。 当晚,姬凌云正准备休息的时候,突然“咚、咚、咚、咚”的敲门声传进了耳中。 “奇怪,这么晚了谁来找我。”一边想一边打开了门,惊讶道:“怎么是你?”原来,敲门的竟是小宝儿。 宝儿昂头不满的说道:“你不是说等下要来找我的吗,怎么不来呢!” 姬凌云一头雾水,“我什么时候说的?” 宝儿气道:“怎么没有,宝儿走的时候就对你说等会要来找你,可你却说等会来找宝儿。宝儿等了好长时间也没见你来,大骗子。”说着,眼睛竟红了起来。 姬凌云无语的看着宝儿,实在想不明白只是摇摇手怎么会有那么多学问,忙向他解释。 可无论他自己解释都无法止住宝儿眼中那若有若无的泪水。 最后,姬凌云明白了一件事情,绝对不能跟小孩讲道理,因为,一句道歉就了事的问题,你若是讲道理很可能会引发山洪爆发。 在姬凌云诚恳的道歉下,宝儿才总算止住了泪水原谅了他。 宝儿撅着嘴道:“宝儿准备了好多好多好玩的东西等你来,可是现在那些东西都被娘给收去了。” 姬凌云见宝儿如此可爱,不由暗自羡慕叶公的福气,见宝儿一脸失望的样子,也不知道为何心中也是一阵难受,想起自己的前世不由生出同病相怜的感觉。 那个时候由于父母都忙于事业根本就没有时间陪他,只是找保姆,请家教,没有一丝的自由。 宝儿虽有母亲,但可以看出宝儿的母亲对她管教的非常严厉,甚至剥夺了她玩的权力。 想到这里,姬凌云突然想起上网时发现的一种游戏,笑道:“宝儿别失望,你的英雄叔叔给你做个好玩的东西。” 姬凌云做的正是《斗兽棋》,这个棋非常的简单,姬凌云画好后简单的交代了游戏规则,就跟宝儿斗了起来。 只是短短几盘,聪明的宝儿就已经明白下法,兴高采烈的同姬凌云玩了起来。 《斗兽棋》虽然比较简单,但玩法却是多样。对于宝儿这千年以前的小孩来说是最具有吸引力了。 几局下来,玩的她已经忘了时辰。 姬凌云见宝儿如此高兴也不愿意扫她的兴致,随意陪她玩了起来。 偶尔故意输上一局,喜的宝儿是又蹦又跳,甚至还高兴的跳到姬凌云的怀中亲了他两口。 姬凌云将宝儿高高抱起,笑道:“小丫头,这么小就学会占男人便宜,长大后还得了。” 宝儿当然不明白姬凌云说些什么,但是显然很喜欢在空中的感觉,笑的更加欢了。 姬凌云正想说话,忽地两眼一瞪,望着门口处,不施脂粉宝儿娘正一脸羡慕的看着他。 第二部楚国之行 第十六章宝儿捉奸 宝儿一愕下也不由回头观望,这一看小脸顿时苍白。今夜,她的趁着娘亲洗澡的时候溜跑出来的,本打算问问姬凌云为何不信守承诺,却不想竟然忘记了时辰,低声道:“娘,我……” 看似楚楚可怜的美妇人见此,眼神更是充满了无尽的伤痛,凄楚笑道:“宝儿玩的那么开心,王子如果不嫌弃,今晚就让宝儿住这吧……” 说完后,飞快的离去,她不想让宝儿看见她的泪水。 宝儿有些高兴但又有些难过,她什么也不懂,可母女连心,宝儿心底也生出一丝悲痛,难过的道:“娘亲是不是生宝儿气了。” 姬凌云笑道:“当然不是,宝儿那么可爱,谁能生宝儿的气?”说着,拍了拍宝儿那粉嘟嘟的脸蛋,笑道:“我去看看你娘,你一个人先研究一下斗兽棋,等我回来后,我们痛快的玩一个晚上,好不?” “好!”毕竟是小孩悲痛来的快,去的也快。 顺着宝儿娘跑的地方追去,过了两个院子,正当姬凌云茫然无错之时。 一阵若有若无的哭泣声传来,寻声走去。 进入西方庭院,走到别院内最深幽处就见宝儿娘平视着望向远方漆黑的花圃,娥眉深锁带着忧郁,眼圈浮肿,痛楚的泪水滴出,如同断线珍珠般涟涟而下。 “你……没事吧!”姬凌云关心问道。 宝儿娘神色复杂的望了姬凌云眼中的嫉妒再次出现,不知为何她竟然对姬凌云倾诉起来。 宝儿娘泪眼盈盈凄然道:“我十五岁便嫁到了秦国,对于未来的夫君一概不知。成亲后一日,一位相士说‘此女八字与令郎相克,触之必克’。从那以后,我那夫君见之有若瘟神,避之不及,婆婆公公对我也是不理不采。万念俱灰,本欲一死了却此身,可万万没有想到大夫竟说我以有了身孕。 第24章 为了孩子,我苟活了下来,此后宝儿便是我唯一的依靠。不久后,夫君在青楼与人争风被对方杀害,这本是那家伙的错,婆婆公公却怪罪在了我的身上说我克夫,克死了他。我一气之下,就逃了回来。” 听了对方的话,姬凌云想不到如此佳人却因迷信而搞的如此可怜,情不自禁的将对方搂在了怀里,任她痛哭泄出仇怨。 宝儿娘静静的靠在姬凌云的胸膛,哭泣道:“我不明白,真的不明白。我将所有的爱都给了宝儿,可她却从来也没有真正的笑过,对我永远都是敬畏。为什么会这样,我真的好希望她可以在我的怀里撒娇,嬉闹。可是……” 宝儿娘神情激动,语气黯然。 良久,她才幽幽道:“你知道吗,我真得很嫉妒,一直都嫉妒,从宝儿嘴边一天到晚挂着你名字的那一天起就开始了。我想不通为什么我这个母亲在宝儿心中的地位还不及你。” 姬凌云苦笑,当真是关心而乱,亲情是世上最纯洁的东西,自己怎么可能取代,安慰道:“你真的认为我一个外人能取代你们那种血浓于水的亲情吗?” 宝儿娘道:“可是刚才宝儿笑的那么的快乐,你可知道作为宝儿的母亲,我还没有看她笑的如此开心。” “傻瓜!”姬凌云柔声道:“那是因为你给了她太大的压力,你将你的一切都放在了宝儿的身上,你有考虑过她是否能够承受的了吗?宝儿还小,需要的是一个快乐而无忧无滤的童年,而不是你给予的负担。” 宝儿娘有些意动,“真的吗?” 姬凌云肯定的说道:“相信我,只要你等抛开自己母亲的庄严,用心同宝儿交流,宝儿绝对会成为世上最幸福的孩子。让宝儿幸福,这不正是你的希望吗?” 叶绮云呆了一呆,抬头望向他,叹道:“也许你说的对,也许真的是我错了。” 姬凌云笑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我觉得你不但要对宝儿敞开心扉,更要对你自己敞开心扉,过去的事情只是回忆而不是将来。” 宝儿娘呆呆的看着姬凌云出神,见姬凌云正试笑非笑的看着自己,登时想起不知何时自己竟然靠在了对方的怀中,全身滚烫酥软起来,心如鹿撞,六神无主。 姬凌云看着这端庄贤淑的贵妇那举止失措的动人神态,也明白了两人现在的尴尬,见对方并没有离开,甚至没责怪的意思,色心一起,贼胆一壮,qi書網-奇书对着怀中美妇的香唇就强行吻了下去。 熟练而灵动的舌头,在对方的嘴里上演了一处猫捉老鼠的游戏。 叶公的家教甚严,而宝儿娘也是天生端庄守礼,过于严肃的人,这也是她为何一直令宝儿惧怕的原因。对于姬凌云的侵犯宝儿娘非常排斥,但她毕竟是个女人,而且是一个将心藏的很深,近乎心死的女人。但今天姬凌云却将那埋藏在最深处的心,一点一点的挖了出来,让她感受到了一丝温暖,并且还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刺激。 因此,只是象征式的挣扎,宝儿娘便任命似的任姬凌云为所欲为。 开始只是一时情动,但此刻却是欲焰熊烧,欲罢不能。宝儿娘的放弃,让姬凌云更加大胆。 搂着美妇腰肢的手,不知何时已经移至了对方的翘臀,另一手抚却上她吹弹得破的脸颊、小耳、鬓发和粉嫩的玉颈,渐渐从对方的衣襟中滑了进去,扶上了那腻滑丰满的酥胸。 酥胸失守,宝儿娘呻吟一声,剧震娇吟,无力的地睁开秀眸,急喘道:“不要……” 姬凌云瞪了怀中美妇一眼,含住对方娇嫩的舌头,用力一允,双手也同时用力。 宝儿娘被刺激的周身大动,勾魂的双眼瞪的老大,直觉的脑袋一轰,便瘫在了姬凌云的怀中。 姬凌云低声道:“你叫什么?” 看着对方似笑非笑的得意神情,似忧似怨地白了他一眼,羞然闭目,嘴口喘道“叶……绮……云……”。 姬凌云几乎忍不住要大笑三声,正当准备采取下一步行动的时候。 宝儿的叫声传来“娘亲,英雄叔叔,你们在干什么?” 第二部楚国之行 第十七章湛卢之剑 “娘亲,英雄叔叔,你们在干什么?” 姬凌云吓得魂飞魄散,立刻跳起身来,退了三步。 叶绮云较姬凌云更尴尬万倍,一直端庄守礼的自己首次出轨就被人捉奸,捉奸之人且是自己最疼爱关心的女儿,那种尴尬的感觉几遇让她羞愧自尽,整理好凌乱的衣裳后,看都不敢看宝儿一眼,飞一般的溜走了。 宝儿大大的瞪着眼睛,不知所措的看着叶绮云的身影,哭泣道:“呜……呜,娘亲不要宝儿了,娘亲不要宝儿了。” 姬凌云干咳了两声,暗道好险,这个时代的人都比较纯,宝儿还不明白刚刚的那一幕是什么意思,强笑道:“宝儿不乖,你娘当然不要你拉!” 宝儿哽咽道:“宝儿乖的,怎么不乖了?” 姬凌云温怒道:“还乖,叔叔不是让你在房里等着的吗?怎么不听话擅自跑来了。”心里加了一句“还出来坏了我的好事”想着到口的美肉就这样飞了不由一阵懊恼,心下也暗自庆幸,若宝儿晚来一点,自己也许会被吓成阳痿。 宝儿难过的道:“风大,宝儿一人怕!” 姬凌云将宝儿高高报起,在她粉脸上亲了一口,道:“你娘有急事,不舒服才会不理宝儿的,只要宝儿乖乖,你娘绝对不会不要你的,要知道你可是你娘最心爱的宝儿啊!” 宝儿破涕为笑使劲的点头,适适当当的说道:“宝儿一定乖的,宝儿永远要成为你娘最心爱的宝儿。” “对了,英雄叔叔,你刚刚在跟娘干什么啊?”宝儿又想起了先前的一幕好奇的问道。 姬凌云神色不自然的笑道:“叔叔在较你娘逗宝儿开心的方法呢,你娘也想象叔叔一样,把宝儿逗的开开心心。” “喔!”宝儿应了声没有继续问下去。 姬凌云松了口气,将宝儿抱回了屋痛痛快快了杀了十多把的斗兽棋,直至宝儿支持不住才歇。 次日一早,下人就将宝儿接了回去。 姬凌云暗暗笑道,宝儿是叶绮云的心头肉,从小到大两人还没有分开过一个时辰,更别说分开来睡,估计叶绮云一定是想宝儿想疯了。 想起昨夜亭子里的销魂,姬凌云就不禁一阵心猿意马,心底暗自期待再次同她相逢。 又在叶公府上住了两日,期间姬凌云并未如愿见到叶绮云,但宝儿却时常来找姬凌云戏耍。 姬凌云从一开始就觉得同宝儿这个粉丝很投缘,不但教给了她各种各样的小儿玩的智力棋,还不吝啬脑力的想着以前读过的童话书,给宝儿讲各种类型的故事。那亲密的劲头,不说叶绮云,就连胸襟豁达的叶公也微微嫉妒起来。 这天,姬凌云同叶公刚欣赏了巫峡的姿态万千,一回到叶公府就见宝儿扑了过来,开心叫道:“云叔!” 本来宝儿每次见到姬凌云都“英雄叔叔”的叫个不停,开始姬凌云还觉得有些喜欢,但听久了总觉得别扭,经过多次商议宝儿才改口叫凌云叔叔,后来为了方便,干脆就叫起了云叔。 叶公见此笑道:“宝儿才不见了几个时辰就如此思念,若长久不见不知着小家伙会如何?” 姬凌云无奈笑道:“也许这就是缘分吧,此去最让我不舍得的竟是这小家伙。”姬凌云在楚国已经逗留多日,夫差也写信来催,今日他不得不返回吴国了。 宝儿听出了弦外之音,登时大哭大闹起来。 姬凌云费了好大的劲才总算将宝儿劝住,并暗中交给他一封信让她转交给叶绮云,在宝儿依依不舍的目光下。 姬凌云同叶公一起策马远去。 ******** 夏日当空,叶绮云坐在别院凉亭中纳凉,望着远方的湖水,妩媚的脸上一片绯红,不知在想些什么。 宝儿红着双眼从远处“呜呜”的跑来,一下扑到了叶绮云的怀中,难过的道:“娘,云叔走了,云叔走了。” 叶绮云呆立了半响,良久,才叹道:“走了也好!走了也好,我们毕竟不是一路人。”嘴上如此,但心中却是一片惆怅。 宝儿将信给了叶绮云。 叶绮云见信封上写着“绮云亲启”,面上再次闪过两片红云,迫不及待的打开信封,见信上写道“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短短的二十八个字,顿时令叶绮云痴了,念了一遍又是一遍。 ********* 姬凌云先回到了郢都向楚王拜别。 楚王热情的亲自摆驾送姬凌云出了十里之遥,并且将王者之剑湛卢交给了姬凌云,让他转送给吴王。 姬凌云拔出了湛卢,出乎意料,这五大名剑之首的湛卢,并非向那些名剑一样光芒四射。记得有一次,他在伍子胥的府上见过伍子胥擦拭他的爱剑七星龙渊,那七星龙渊仿佛就是一只盘卧与深渊的蛟龙,气势迫人,而手中的湛卢却是湛湛然而黑色,这把通体黑色浑然无迹的长剑让人感到的不是它的锋利。 这时,落叶飞过,正巧落在剑锋之上。 奇迹发生了,没有任何动静,那片落叶竟然触锋而分,变成了两片。 姬凌云叹道:“好一把无坚不摧,却又不带丝毫杀气王者之剑。难怪欧冶子铸成此剑时,也不禁抚剑泪落,世上恐怕在也没有任何一把剑能同他相比了,仁者无敌,如果名不虚传。” 第25章 姬凌云兴致高昂,七十二路伍门快剑从头至尾连贯使出,一股血脉相连的感觉由剑柄传到了姬凌云的心脏。 舞闭,收剑回鞘,大笑告辞离去。 看着姬凌云的背影,叶公慎重的对楚王说道:“日后姬凌云崛起之时,大地将会在他的脚下为之颤抖。” 第三部乱之始 第一章回到姑苏 烈日高照,姑苏城内的街道两旁却站满了百姓。 姬凌云风尘仆仆的走在了城内的街道上,周围的百姓见他们个个都顿足观望,眼中充满了尊敬。 流言的速度永远传的是那么的快,姬凌云在楚宫迫楚王成为吴属国一事,早已传到了姑苏,而且还是越传越烈。有的甚至说姬凌云似楚国王宫如无物,当枪匹马的杀进楚宫斩蔡诚,威迫楚王认输,完全将姬凌云神话了起来。 信着也有,不信也有。但姬凌云迫楚臣服,令吴国声威大震却是真有此事。 不知何人带头,街道旁的百姓都鼓起了掌,以热烈的仪式迎接着姬凌云等人的到来。 回到了姑苏,姬凌云让施猛送姜柔回府,自己第一时间就去了吴王府。当到达吴王府的时候,吴王夫差正在商议军政大事。 “王儿,回来了?好啊!”夫差从王座上跳了起来,大步走向正殿外。 “我吴国的大功臣,快过来,让父王好好看看你。”夫差神色激动的拉着姬凌云,眼中充满了赞赏和欣慰。 毫无疑问。姬凌云这次只是寻常出使,但背后的意义却不同凡响。日后,夫差若是真能饮马黄河令周天子,那么这莫大的功劳也有一部分要算在姬凌云的这次出使上。 吴楚两国结怨甚深,夫差认为能和楚国和平共处,签订互不侵犯的盟约就已经相当不错。他万万都没有想到姬凌云会将任务完成的那么出色。出色到当初得到这个消息的他,都不敢相信这个事实。 姬凌云也笑了起来,也难怪父王会如此兴奋,一但盟约签订,那么就意味着吴国将不在为缺少矿石而不能打造兵器而发愁,而不会因为没有战马而不能组建一支庞大的战车队而烦忧。 在夫差那凌厉的眼神中,姬凌云仿佛看见了一把把闪闪发光的利刃和一列列士气高昂的战车大军。 夫差热情的拉着姬凌云走进了正殿,一直走到他的王位旁,道:“今后王儿就在这儿陪父王一同议事。” 姬凌云心头一跳,自己所站的这个位子可非同一般,依照惯例,君臣商议政事,君坐于厅上,臣位于下首。 能够在君身侧同君一同商议政事之人一般都是太子,可现在夫差竟破例让他也在一旁,几乎同在右旁的太子友平坐。 殿下众臣小声议论了起来,夫差如此行径确实有些不妥。 姬凌云慌道:“父王,这样不妥,我……” 姬凌云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夫差打断,“这有什么不妥,王儿立了大功,理当得到相应的赏赐,你们说是不是?”说完,虎目向堂下一扫。 下面的众臣被夫差如此一扫,个个都乖了。夫差的脾气大家都清楚,一但决定的事情,没有人可以更改,犯不着为了这小事触夫差的眉头,连连称是。 姬凌云将湛卢之剑从腰间卸下,不舍道:“父王,这是楚王托孩儿带给您的礼物。” 夫差只是淡淡的看了湛卢一眼,并没有多少幸喜之色,随意道:“王儿既然喜欢,就赠给你了。” 姬凌云暗暗偷笑,他窥视这湛卢已经好久了,知道夫差的爱好是美女和江山,并不喜欢收藏剑,使用的兵器也是长矛,所以不会在意这湛卢有多好。因此,他刻意将剑带在身上,然后有作出不舍的模样,夫差果然大方的将剑增给了他。 接下来详细的商议了结盟的些许事宜,由于吴国众臣不是同楚国有大仇,就是一点也不了解楚国的一切。 夫差干脆就任命姬凌云全权处理结盟一事。 出了楚宫,吴太子友快步从后面赶上,热情道:“三弟,去我府上喝一盅?” 姬凌云同这个同父同母的大哥关系不错,笑道:“下次吧,我有事要回家一趟。”多日未见西施、郑旦,心里怪想念的。 别了太子友,姬凌云策马飞奔而去,并没有发现太子友神色阴霾的站在原地,眼中出现着一丝敌视及挣扎。 回到了阔别以久的靖灵君府,姬凌云绷紧的心顿时平静了下来。 进大门,王东迎了上来,恭敬施礼。 姬凌云道:“我走后府中也有异样?” 王东知姬凌云是问西施、郑旦,答道:“没有,西施、郑旦两位姑娘天天以弹琴,练剑自娱。郑旦姑娘常常抱怨,但也没有擅自走出沁芳亭半步。外人知道王子出使楚国,同样也无人拜访。” 姬凌云听后,放心下来。 王东知趣的告退。 姬凌云带上自己千挑万选的礼物,奔进了沁芳亭。 只见大堂里,自己朝思暮想的绝世佳人,一身锦裳,正和施猛谈笑,说的正是姬凌云他们在楚国的见闻。 正好说到自己大展神威,以一对百迫楚王退步的事情。只可惜施猛口才不佳,无法形容出自己当时的威风,心里暗自遗憾。 见到姬凌云时,郑旦一对秀眸立时闪过一丝欣喜,神色仍是一贯的平静,显见她在克制自己。 姬凌云心道:“自己还是有些魅力的吗!”但看向西施顿时又叹气起来,这位绝色佳人只是颔首行礼,那比溪水还要明亮,清澈的眼睛中除了感激外,好象在也容纳不得别的什么东西了。 姬凌云厚着脸皮笑道:“两位美人好象都瘦了,不知是不是因为想本王子而造成的?” 郑旦怒着跺脚道:“谁……谁想你拉,我郑旦想猪想狗也不想你。” 西施笑而不答,她知道斗嘴自己绝不是姬凌云的对手,只是玩味的看着郑旦,明知不敌还乐此不疲,是好胜?还是……也许就连郑旦姐姐自己也分辨不清吧。 姬凌云正色道:“这样就好,本来我还担心自己忘记给你带礼物而感到不安,现在好了既然郑丫头猪想狗也不想你想我,自然不会在意我的礼物。” 姬凌云从两份礼物中拿出一份最大的递给西施,信心满满的道:“拿着,这个你绝对喜欢!” 第三部乱之始 第二章绕梁 西施伸手接过木盒,有点沉,不知是何物,见姬凌云自信满满的样子,也好奇起来自己的喜好自己从未对外人提起,即便范蠡也未必清楚,王子如何得知? 好奇心迫使她打开了木盒,一张古朴的七弦古琴出现在西施的面前,那古琴造型古朴雅致,琴香韵味十足。只是不只为何,琴座底部有三处明显的裂痕。 西施用手拨了拨,清脆悦耳的声音传出而且余音不断。 “天哪!”西施一手托琴,一手捂着小嘴,尖叫道:“这是什么琴,琴音竟如此动人?” 姬凌云道:“绕梁!” 西施震惊道:“什么?绕梁不是已经毁了吗?” 姬凌云见西施欢喜的数次失态,开心道:“这你就有所不知了,当年诸侯霸主楚庄王得绕梁后,整天弹琴作乐,陶醉在琴乐之中。有一次,竟然连续七天不上朝,把国家大事都抛在脑后。王妃樊姬异常焦虑,就规劝楚庄王道:‘夏桀酷爱妹喜之瑟,而招致杀身之祸;纣王误听靡靡之音,而失去了江山社稷。今王如此喜爱绕梁之琴,七日不朝,莫非想成为楚国罪人’楚庄王闻言陷入了沉思。他无法抗拒绕梁的诱惑,只得忍痛割爱,命人用铁如意去捶琴,琴身碎为数段。但楚庄王并不舍得将绕梁丢弃,一直收藏,后来楚庄王之孙叶公沈诸梁寻得巧匠将其复原。我见你在沁芳亭内,天天抚琴自娱,猜你一定酷爱音律。而楚国恰好是音律之国,便打算买张好琴。寻遍楚境均未所得,叶公遂将绕梁相赠。” 西施轻抚琴弦,暗道,“礼重意更重,凌云王子一片诚心,若自己拒绝反而不好!”当下点头道:“王子心意,西施收下了。” 一旁的郑旦瞧的眼红,偷偷的瞄了一眼姬凌云带来的另一个盒子,慢慢移了移脚步,伸手去抢。 不过,姬凌云早有预防五指收拢成鸡嘴状狠狠的在郑旦的手背上啄了一下。 “痛!”郑旦幽怨的望着姬凌云,好象那一下啄断了她的骨头一般。 姬凌云哈哈大笑起来,“郑旦丫头,你可知道你刚才的那模样象什么?”不等对方发问,姬凌云就道:“像是一个被夫君遗弃了的闺中少妇,看你那么可怜,这东西就送给你拉。” 话刚说完,就打开了礼盒将一把轻长玲珑的女士剑丢给了郑旦。 郑旦气极正想将礼物丢回去但余光一瞄,顿时眉开眼笑,开心的将宝剑拿在手上把玩起来,哪里还有任何怒气,口中道:“看在这剑的份上,我就饶了你。” 姬凌云见二女都满意非常,不由笑了起来,趁热打铁的让西施、郑旦表演一番。 西施没有任何犹豫,颔首道:“西施承蒙王子大恩,愿为王子弹奏。” 郑旦见西施如此也点头称好,回房换上了特制的舞服。 穿上舞服的郑旦当真是美若天仙,长裙飘摇,不但有女子少有的刚强亦有越女特有的妖娆之色。 姬凌云望向了西施,只见西施将绕梁平放在桌上,深吸了口气,使得自己平静下来,双手平放在琴弦上,调试了音调后对郑旦点了点头。 “叮叮咚咚……” 琴音扬起,如若蚊吟般的在空气中回荡,忽地爆响,琴音犹如晴天霹雳,充盈长空。 第26章 一串琴音如细水长流,节奏渐急渐繁,忽快忽慢,每个音定位都那么准确,每一个音有意犹未尽的馀韵,教人全心全意沉迷进去。 这时,姬凌云的目光被郑旦吸引了过去,随着琴音的忽快忽慢。郑旦那妖娆的身姿,随着音律转动起来。手中的长剑飞舞,每一剑都飘逸动人,令人神往。 琴音突断。 郑旦也停了下来。 琴音再响,姬凌云脑中突然出现,浪起百丈的情景,潮水来了又去,去了又来。迷糊间一人竟在百丈浪涛上起舞练剑。 剑随着浪涛而动,与天地结合一体,与万物溶为一处。 西施那纤长白色的手像一对美丽的白蝴蝶般在琴弦上飘舞,跳跃,一阵阵轻柔却能化铁石为绕指柔的琴音,活跃而出。 此刻的郑旦又仿佛成了九天上的仙女在云层中嬉戏。 琴音悠然而止。 姬凌云骤然醒觉,眼前的景色嘎然而止。 四周一片寂静,良久,姬凌云才鼓起了手掌,大声叫道:“琴好舞更好,能闻两位表演,纵是减寿十载也未尝不可。” 郑旦欢喜的白了姬凌云一眼,给了一个算你识相的表情。 西施闻言也露出了笑容,先前那一曲是完全配合郑旦的舞姿而奏,自不会喧宾夺主,姬凌云口出此言,足以证明他是用心去听,用心去感受,可当得上“知己”二字。 西施淡笑道:“王子能深入琴中,体会个中感受,西施亦觉欣喜,若王子想听,西施随时恭候。” 知己难求,能为知己而奏,确实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 姬凌云高兴万分,连道每天必来。 郑旦笑道:“来是可以但必须带了琴曲来。夷光妹妹的琴音百听不厌,但来回都是那十来首,琴技早已止步不前。” 西施听了面上也出现了一丝忧色。 姬凌云连连称好,突然说道:“我这里正好有一份歌曲,调是琴调,但没有谱,不过我可以唱出来。” 不等西施、郑旦开口询问,姬凌云就唱了起来:“人生梦如路长,让那风霜风霜留面上,红尘里美梦有多少方向,找痴痴梦幻的心爱,路随人茫茫……” 一曲红遍四海的倩女幽魂从姬凌云的口中传出,略带低沉沙哑的声音将倩女幽魂中的那段痴恋完完全全唱了出来。 西施、郑旦的表情也开始的漫不经心,过渡到了神色凝重。 尤其是西施秀眸一眨不眨的盯着姬凌云,迫切的想从倩女幽魂体会到那动人的韵律。 第三部乱之始 第三章倩女幽魂 “一丝丝像梦的风雨,路随人茫茫,丝丝梦幻般风雨,路随人茫茫……”姬凌云唱着唱着最后几句突然唱跑了调。 西施可爱的皱了眉,虽然她不知道原调,但却也发觉出了一些问题,好奇的看着姬凌云。 姬凌云不好意思的摸鼻笑道:“你别那样的看着我,我都唱跑调了。” 西施这才明白真正的罪魁祸首竟是自己,忍俊不禁“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郑旦道:“抛开最后几句不说,这曲子确实动人,若真能将它谱写成曲,一定会震惊天下。” 姬凌云得意的笑到,他天生就有着一副好嗓音,这“倩女幽魂”唱出来并不会逊色于张国荣。 西施亦点头道:“我也觉得如此,只是……”西施眉头深锁,叹道:“只是西施愚顿,面对此曲丝毫没有任何感觉。” 郑旦嗔怒道:“你还愚顿?在越国接受训练的时候,你的天份足足吓跑了好几个琴技大家,有的甚至在教了你一个月后,反过来要哭着拜你为师。” 姬凌云也跟着安慰道:“那些流传下来的琴曲又有谁是一日而就?所谓欲速则不达,想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就必须用心去钻研才是。” 郑旦双眼一亮,大有深意的看着姬凌云。 西施的俏目也亮了起来,露出深思的神色,不自觉地点着头,良久才行礼道:“王子所言,让人深省。”西施自由酷爱琴艺,在越宫三载也是以抚琴为主,礼节舞蹈为次。但自从被关进沁芳亭后,琴艺就未见精进,此事令其烦心不已。只是西施为人较为深沉,心事不显于面上,他人无所得知。 纵是郑旦也在最近在隐约发觉,因此,才会开口问姬凌云讨要琴谱。 阴错阳差,无意间姬凌云竟然点中了西施琴艺不见长的主要原因,着实让人另眼相看。 西施看着姬凌云预言有止,鼓足勇气道:“王子可否帮夷光,助夷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呢?”西施明白自己的琴艺已经到达了一个瓶顶,之所以不见长进正是因为过于依耐古谱的缘故,只知效仿前人,而不晓钻研精进,超越前人自成一脉。 刚领悟此道理的西施毫无头绪,不知因从哪儿开始。正好,姬凌云的“倩女幽魂”给了她一种特别的感受,也给了她一个钻研的目标。 姬凌云哈哈一笑,深深望了西施一眼,道:“只要我姬凌云做的到的,乐意奉陪。” 余下六日,姬凌云将“倩女幽魂”唱了一遍又一遍,它的曲调也被姬凌云哼了无数回,可是西施始终也无法弹出“倩女幽魂”的那种意境。 刚开始姬凌云是报了猎美的心态配合,但数日后,姬凌云见到西施那股不要命的钻研精神后,便抛开一切,全力配合了起来。 十日后,曲子终于完成,那音调并非同后世的“倩女幽魂”完全一样,但丝毫不逊色与它,只是姬凌云总是觉得少了些什么。 西施一曲奏闭,郑旦笑道:“这‘倩女幽魂’果然悦耳动听,比那些留传下来的琴曲好听了不少。” 西施皱眉道:“不对,不对,完全不是这种感觉。” 郑旦奇道:“怎么不对了。” 姬凌云经过连日的摧残对琴艺也大有认识,摇头道:“‘倩女幽魂’讲述的是一种刻苦铭心的爱恋,一种明知没有结果却义无返顾的痴缠,可谓感人至深。你听完后竟笑的出来,足见它的不对。” 郑旦这时也沉默了下来,暗自叹了口气。 姬凌云看了西施那有些浮肿的手指,柔声道:“今日就到这里吧,要想创新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 西施也点了点头,离开了位子走到窗外眺望,眉头紧缩。 深夜,姬凌云一边享受着姜柔的按摩,一边思考了为什么琴艺过人的西施始终无法进入到‘倩女幽魂’的那种意境中去。百思不得其解,最后叹气道:“到底问题出现在哪儿呢?” 身后的姜柔听后,幽幽道:“王子又在未西施姑娘的事情犯愁啊!” 姬凌云转过身将姜柔搂在怀中嘿嘿笑道:“小柔儿这是吃哪门子的醋啊。” 姜柔摇头道:“没有,西施姑娘实在太美太美,姜柔见她自有自惭愧疚,根本就无法生出任何妒忌之念。” 姬凌云默然的点了点头表示认同,低头见怀中娇娆一脸自哀自怜之色,心知姜柔身世凄楚,早已习惯了逆来顺受,有事只会藏在心头,不会表达出来,怜意大起。 突然,姬凌云神色大动,喜道:“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姜柔奇怪的看着姬凌云。 姬凌云暗忖自己若此时离去,姜柔定会伤心欲决,忙道没事,温柔的抱着她,轻声与之交谈直至对方睡去。 姬凌云悄悄起身,披上外衣自奔沁芳亭而去。刚才想起姜柔的身世,姬凌云才明白西施缺少了什么,‘倩女幽魂’所讲的是宁采臣同小倩的痴心爱恋,西施既没有体会过那刻苦铭心的爱恋也没有听过宁采臣同小倩之间的故事,当凭着歌曲西施如何能够进入那种意境。都怪自己,只是想到如何将曲子重现,却没有想到最重要的意境。 “西施,开门,我明白了,明白‘倩女幽魂’缺少什么了。”咚咚的敲门声在黑夜中回荡。 西施、郑旦分别醒了过来。 姬凌云将宁采臣同小倩之间的故事认真而生动的叙述了一遍,从两人与兰若寺的相遇,到宁采臣被聂小倩美妙琴音吸引产生爱怜,直至在燕赤霞的帮助下对付树精姥姥,对抗黑山老妖,最后却因人鬼孰途而不得不分隔两地完全而详细的说了一遍。 郑旦听完后哽咽道:“小倩太可怜了,原来鬼也有好的。” 西施却一言不发,沉默了许久,然后快步走到绕梁旁坐下,手指飞动了起来。 第三部乱之始 第四章化繁为简 一曲奏闭,姬凌云竟发觉自己在不知不觉中流下了泪水。 迷糊间,电影里的那一幕竟在眼前重放,不,是更加真实的重放。因为,电影虽然经典,可还没有让他到流泪的地步。 在音起的那一刻,他仿佛就化身为了宁采臣感受着他的一切,直至曲终。 姬凌云若非亲身体会,很难相信琴音竟有这般魅力。 放眼望去,这才发现不只是他自己,就连西施、郑旦也同时流下了伤心的泪水。 她们比姬凌云更懂琴,此刻还依然沉静在琴音中不能自拔。 姬凌云迅速的擦干了泪水,他可不想让两人知道他因听琴而落泪,要是传出去还不给笑死。 转眼十天过去。 这天是吴楚正式结盟的大日子,姬凌云同吴王夫差一起来到了昭关,同时楚王也在对应的时间内到达了此地。 挑选良辰,以牛、羊、猪三畜的头为祭品,开始祭天结盟的仪式。 只见夫差同楚王同时跪在祭品下方,手持朝笏。 夫差先道:“吴国、楚国兄弟之邦,同一祖先,同居长江两地,唇齿相依,血肉相连。” 第27章 楚王亦道:“楚国、吴国手足之国,吴兄楚弟,难以分割,厉害与共,一荣具荣,一损具损。” 道此,两人同时高念:“我愿与楚国(吴国)结为盟友,共同发展,共同御敌,互保家园,歃血成盟。” 接着,又同时对祭品拜了三拜,这才结束了此次会盟。 会盟的流程虽是老套,但意义却非同一般。 若是以前吴国是强国之一,那么结盟后吴国则是当之无愧的第一。 姬凌云也算是功成身退,见吴王并没有再派任务给他的打算,便恢复了以往的作息。 白昼同伍子胥习剑,偶尔听他讲解韬略,晚上不是同西施、郑旦聊天嬉闹就是与姜柔胡天胡地。 值得说的是,经过了帮助西施完成“倩女幽魂”这琴曲后,不但西施的琴艺大增同姬凌云的关系也改善了许多。 以前西施是只听不说,问一句,才答一句。现在他们已经可以向朋友一般相互聊天了。 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这天,姬凌云向伍子胥提出了一个疑惑。 同伍子胥相互对攻了二十合后,姬凌云收剑问道:“伍相国,我这身剑术很怪,对付当人时,施猛此刻以不是我的对手,但对付数人时,施猛却可以轻易的打倒二三十人,而我对付二三十人却觉得非常吃力。” 伍子胥赞许的笑道:“你能发现这点就以难能可贵。其实就算你不问,在日后我也会向你说明。剑术这东西其实说白了就是达到打倒对方,杀死对方的目的。你之所以赢施猛,并非他武艺不及你,而是他对你留了手。” 姬凌云皱眉道:“怎么会?我一点也感觉不出来?” 伍子胥正色道:“这是心态,不说是你,就算施猛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输。施猛学的是杀敌之术,出手以毙敌为上,招招夺人性命。而你既是他的恩人,此刻又是他的主人,与你交手,不可能对你产生任何杀意,没有杀意,行动起来自然畏手畏尾,因此,败给你并不希奇。施猛是天生的猛将,只有在战场上,在冲锋线上才能让他发挥出自己全部的实力,只有战场才是他真正的归宿。 而你学的是对敌之剑,以繁为主,以幻为辅。两人交手,以繁杂的剑术迷惑敌人,以变幻莫测的步伐阻挠敌人,然后在制敌与死地。如此,则分围三个步骤,可是一但你的对手不在是一个,而是二个、三个、十个甚至是上百个的时候,你又应该怎么办?难道还一个步骤一个步骤来吗?恐怕,你刚刚打倒几个,就会有种手忙脚乱的感觉吧?” 姬凌云用力的点着头,道:“对对,就是这种感觉。对付一个敌人的时候,我可以轻易的将对方打败,对付五人的时候会吃力一些,可一但对付十人以上,那么就会有一种手足无措的感觉。听人家说,剑客上了战场由不如兵。可我想突破这个限制,象相国一样,既能够在平时利于不败之地,也可以在百万军中来去自如。” 说着姬凌云好兴奋的舞动着手臂,仿佛自己成了赵子龙一样,在百万曹军中来回冲杀。 伍子胥不理会姬凌云那近乎白痴的举动,正色道:“这是学剑者每个人都必须经历的考验,这个考验可以叫做化繁为简。” “化繁为简?” “没错!”伍子胥道:“也许你暂时还领悟不了,但以你的资质老夫相信一定可以很快的接受。习武之人,大体可分为两种,一类是游侠,一类是武者。” 姬凌云问道“游侠和武者有什么区别?” 伍子胥答道:“游侠是注重招式,步伐的运用,通常是先利于不败之地,然后在克敌制胜。因注重步伐,招式,因此对付一人时,可以发挥出最大的力量,可一但人多,就会因为对方的数面攻击而导致招式、步伐的混乱。而武者正好相反,他们为武而生,为武而亡,一出手必是攻势,杀招。人数越多,就更能体会一个武者的价值。” 姬凌云若有所悟,道:“这么说来,游侠适合单斗而武者适合群欧?” “可以这么说!”伍子胥点了点头。 姬凌云苦着脸,难怪这个时代的剑客只能充当客卿打手,原来竟上不了战场废柴?“那我不是不能上战场了?” “并非如此!”伍子胥道:“你有两错,一上战场并非一定需要神勇,当年我吴国大将孙武剑术还不如你,可他依旧能战无不胜。二,并非所有游侠都上不了战场,也非所有武者都不适合单斗。我且举两个例子墨翟跟乐羊。” 墨翟此人姬凌云听过,正是墨家的创人,提出兼爱、非攻等观点,创立了墨家学说,认为官无常贵,民无终贱,是个了不得的人物。不过,乐羊之却闻所未闻,不知他何故能够同墨翟并列。 伍子胥接着说道:“墨翟是当世的剑术大家,自创的墨子剑法,乃世上一绝。其主张要消除‘天下之大害’,实现‘天下之大利’带领门众为弱者而战。他也是游侠出生,但后来领悟剑术奥义,将墨子剑法化繁为简,在战场上来去自如率领三千门众数次正面击溃十倍以上之敌。而乐羊是中山国人,现在燕国为将,他以矛为兵刃,算是武者出生,但其矛法神出鬼没,攻守皆备,世上能战胜他的绝对不过十人。” 姬凌云恍然大悟,“我懂了,一游侠上战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有众多游侠组成的突击队。而游侠同武者,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关键在于境界。只要达到了那个境界,游侠能做武者无法作到的事情而武者也可以作到游侠作不到的事情。” 伍子胥点头赞道:“正是如此,你习剑才不过两载,又未真正领悟战场的残酷,无法领悟化繁为简亦在情理之中。” 姬凌云思索道:“化繁为简是否就是指越繁杂的招式破绽就越多,不如简单的一剑,无懈可击。” “大错特错!”伍子胥厉声道:“一剑虽简,但其中必有空虚破绽,你只是找不着这玄妙之关键,是以认为他没有破绽。不单是剑术,其他任何武艺也是一样,万万不能与自然之生机相比,例如矛法,戈技,这些战技到了一定境界时,看来便似无隙可破,其实,其中仍是有破绽可寻。你只要能从玄机中,悟出万物变化之理,未必不能发现其中破绽之处。” 伍子胥接着又道:“此好比兵法,知己知道彼,百战不殆。剑术虽不如人,但只要窥出别人剑法中之空虚破绽,便不难以弱克强,出奇制胜。” 姬凌云暗道怎么听起来想是金庸小说里的独孤九剑一般,意在前,招招攻敌破绽,纵是内力全无,依旧可算一流高手。 姬凌云若有所悟的点着头,问道:“那么相国号称天下第一剑,剑术应该到达很高的境界了吧?是否可以次次料敌在前?” 伍子胥摇头道:“这只是虚名而已,当年老夫力克十八国剑手,除了晋国剑神赵无敌外,其余都是庸俗之辈,他们为了遮丑才封我为天下第一剑。此名当不得真,至少墨翟、赵无敌等人的剑法都不在我之下。三十年前能胜赵无敌,十足侥幸。不久前,赵无敌还寄来了挑战书,不过老夫看都没看就丢了。” “为什么?”姬凌云奇道。 伍子胥傲然道:“要想胜我伍子胥就在战场上与老夫一较高下,个人神勇,何必争之。王子也要紧记,剑术能防身足以。惟有兵法韬略,才是真正是无敌之技。” 此后,姬凌云更加用心的习剑,希望早日突破化繁为简的境界,空闲之余偶尔也看些兵书韬略。 第三部乱之始 第五章绿衫少女 不知不觉,又是一载。 这天夜里,由于吴王生辰,姬凌云在吴宫祝寿,直至凌晨时分才向府邸走去。 时正是夏末,皎洁的月光照着姑苏城内的每一个角落。 前方的转角处,便是姬凌云所住的靖灵君府,刚过转角却见一孤单人影快速的笔直前走。 姬凌云大奇,同郢都一样为了国都的治安姑苏城内也设有宵禁,除了巡逻士兵街上不许有行人来往。 姬凌云大叫:“前面的人站住。” 姬凌云等人策马赶上,走进一看,那人竟然是一身穿浅绿衫子的女子。 绿衫女子瞪大着眼睛,道:“你叫我吗?”声音又娇嫩,又清脆。 姬凌云疑心大减,“你一姑娘家深夜在街上晃悠什么?难道不知姑苏城内夜晚静止人走动的吗?” 绿衫女子疑惑的道:“有吗?我不知道哩?” 侍卫长秦禄道:“王子,此人来路不明,不如拿下交于陈大夫审问。”陈大夫是掌管姑苏城治安的官员,违背宵禁制度的人通常都以阻碍治安罪论处,正是陈大夫的管辖范围。 而秦禄则是姬凌云信任的侍卫长,由于听了伍子胥的游侠、武者论之后,姬凌云就让施猛从军,在战场上体现他的价值。 夫差见姬凌云身旁无人护卫,便让自己的副侍卫长来保护姬凌云。 姬凌云让秦禄莫急对绿衫少女道:“你第一次来姑苏?” 绿衫女子答道:“是啊!我家在很远的山里,那里没有宵禁。” 姬凌云面色一正,道:“就算没有宵禁,你一个女孩子家在这个时候在这里晃悠一定有什么目的,快说,不然本王子要依法处治。” 绿衫女子委屈道:“我来找羊儿,羊儿跑了,可找到后我忘记回客栈的路了。”说着,还扬了扬手中的竹棒,一吹口哨,一只胖嘟嘟的羊羔从墙角的阴影处走了出来,热情的在绿衫少女的脚下蹭了蹭。 姬凌云听对方迷路登时乐了,原来有路痴症的不只自己一个,同病相怜,好感大生,笑道:“你是来卖羊的?” 第28章 绿衫女子眼圈微红,点头道:“是啊,我不想卖的,但不卖我家就没钱买米了。” 姬凌云见眼前这女子不过二十岁年纪,心下不忍。暗忖,一姑娘家老远来姑苏卖羊,想来家中以无男丁,并且很难维持生活,若将她关押等放出之日,还不定闹出什么惨剧,不如帮她一帮。 姬凌云笑道:“我看你这羊儿肥大肉多味道一定鲜美。你有多少头,我就出双倍价钱全部买了。” 绿衫女子喜声道:“真的?” 姬凌云点头道:“当然不假!”姬凌云看向秦禄,道:“秦护卫,你带这女子回客栈,并将她的羊买下,若遇巡逻士兵你就替她挡着。” 秦禄想说什么,但见姬凌云主意以决点头领命。 绿衫女子看了姬凌云一眼,道:“你是个好人。” 姬凌云回到了府中,闻了闻身上的阵阵汗味,难过的皱起了鼻子,正准备叫水洗澡,突然兴起了游泳的念头。 自从西施、郑旦住入沁芳亭后,姬凌云就再也没有痛快的游过泳了,他住的院子虽然也有水塘,但才不过方寸大小,还不如到浴桶里舒服。可是沁芳亭的那个湖中却足足有一亩田地那么大,在那里游泳才算舒服。 想了想,姬凌云自语道:“反正夜深,西施她们也已经睡了。不如……”这个想法一起,姬凌云便走入了沁芳亭,去掉衣物,扑通一声跳进了湖中,畅游起来。 不知不觉,姬凌云游到了荷花丛中。 突然,院中竟然出现一人影。 姬凌云丝毫没有察觉那人影是如何出现的,只是觉得那身影很熟,是曾相识。 就在姬凌云思考人影是谁的时候,对方竟然快速冲向了西施、郑旦居住的楼阁里去。 “难道是郑旦?”姬凌云心中隐隐作痛,难道她们瞒着自己在搞什么动作? 悄然游到亭旁披上了外衣,拿起湛卢之剑悄悄的走向楼阁,上了楼梯。 “你是谁?”西施房中传来一阵低喝,姬凌云认得竟是郑旦的声音。 “没时间多说,我带你们出去。”一个熟悉且陌生的声音传来。 “我不去!”说话的是西施。 姬凌云听此松了口气,心下有几分欢喜,随即又紧张了起来。 “什么?跟我走!”那人显然有了些怒气。 姬凌云紧握手中湛卢之剑随时准备支援,但也不敢贸然行动,生怕伤了二女。 “你走吧!这里附近都是兵,你带不走我们两个的。”郑旦显然也不愿意离去,找起了借口。 “你……你们……”来人万万没有想到竟然会是这一局面,竟然不知所措起来。 姬凌云在外头也听了一头雾水,暗道,越国这是怎么了,难道真的无人可用,竟然派了一个不通世事的人来担任此任务,而且听声音还是一个女的。 当今世上知道西施、郑旦在自己府上的人不足十个,而能让西施、郑旦不伸张的人也只有越国的人。因此姬凌云可以肯定来人是越国派来的。 那女的突然强硬了起来,“你们在不听话,我可要动粗了。” 西施这时也强硬的说道:“凌云王子府守卫深严,姑娘就算本领再高要带我们出去也不容易,何况强来。你回去告诉越王跟范蠡,不是西施不愿意为越国效力,而是情况有变,实在不能。” 第三部乱之始 第六章越女阿青 “哎”听到这里,姬凌云忍不住叹息道,原来她不愿离去为得是她那在吴国军中效命的哥哥。 姬凌云这一叹既出,便知不妙,立即跳起身来。 “谁!”一声利喝,一股凌厉无匹的杀气临面扑来。 姬凌云大骇竟无法生出抵挡之念,连退五步才堪堪避过。 姬凌云拔出了湛卢对敌,见眼前之人,“啊”的一声,竟然大叫了起来“是你!” 那人长得一张瓜子脸,睫长眼大,皮肤白晰,秀丽苗条,弱质纤纤,竟然是刚刚不久前遇到的绿衫女子,此刻她手持竹棒,一脸警惕的看向姬凌云。 姬凌云怒急反笑,“我真是看走眼了,竟然将一个身藏不漏的高手看成了农家姑娘。” 绿衫女子面上一红,神色颇为尴尬,一扬手中竹棒道:“你是好人,我不杀你,你让我带她们走。” 姬凌云气急这语气根本就没有把自己放在眼里,怒道:“想走,先拿出些本事来。” 这时,郑旦突然跑了出来,叫道:“姬凌云,快走啊!你不是她的对手。” 姬凌云一愣,笑道:“郑旦丫头,你也太小瞧我了吧?”不由分说,挥剑直刺绿衫少女手腕。 姬凌云忘记了一点,郑旦的剑术不高,但她不象西施一般,对剑一无所知。绿衫少女第一个找的人就是她,当时她还以为是姬凌云偷香来了,想动手却一招就被对方制服。 郑旦知道自己未得良师指点,武艺不精,一招胜她并不希奇,但希奇的是郑旦自己竟不知道自己如何被对方制服。只是觉得在对方的气势下,她无法生出任何反抗的念头。 绿衫女子冷笑道:“你不是我的对手!”并不理会姬凌云那凌厉的攻势,竹棒轻轻一抖,击在湛卢剑背,硬生生的截断了姬凌云的攻势。 绿衫女子这时笑道:“整个越国高手无人接的下我三招,看看你能接我几招。” 姬凌云神色巨震,暗道:“对方的话是真是假?” 竹棒唰的一声,照面削来。 姬凌云不敢怠慢,正全神戒备,可是绿衫少女这寻常一棒竟使他泛起无从招架的感觉。 那一棒说快不快,说慢不慢,全无破绽可言。 姬凌云心头难过之极,习剑三载,鲜逢敌手,可眼前这个大不了自己几岁的女子,竟让自己无从招架。 吃惊归吃惊,却不能束手就擒,登时想起伍子胥的话来“你只要能从玄机中,悟出万物变化之理,未必不能发现其中破绽之处。” 对方的攻击看似无破绽,但破绽这一定存在。以对方的武艺,相信只要自己后退一步,对方的招式必会如洪水缺堤般往自己攻来,直至自己被击败或杀死。 横也是死、竖也是死,那还不如赌上一赌。 姬凌云将心一横,沉腰立马,湛卢对着对方竹棒直劈而下。 绿衫女子惊奇的“咦”了一声,赶忙收回了竹棒,她的竹棒只是一根寻常的竹子,怎禁得起利刃的劈砍。 但绿衫女子脸上也露出了一丝笑意,收至一半的竹棒再次刺出,来势更加猛烈。 姬凌云魂飞破散,举剑挡格,可绿衫女子早已兜转竹棒,戳向了姬凌云的胸口。 姬凌云避之不及,只好用剑鞘来挡对方的攻势。 竹棒击中剑鞘,但去势不减,直接撞在了姬凌云的胸口。 姬凌云连退五步才卸下了力道。 绿衫女子哈哈一笑,“第二招”当胸一棒朝姬凌云胸口搠至。 对方的招式,并不高明,只是寻常的一搠,可就是这一搠,竟断了他所有出手的线路。 姬凌云天生胆大,做事不计后果,一声狂喝,湛卢剑布起一道光网,硬往追来对方的竹棒劈去。 绿衫女子面带笑意游刃有余的挥棒搁挡。 十招一过,姬凌云羽毛般飘起,往外退去,口中大叫:“不打了!实力太过悬殊,越打越郁闷。” 刚才的十招,姬凌云使出了“伍门快剑”的十大杀招。 用这十大杀招专门攻击对方手中的竹棒已经够丢人的了,更丢人的是对攻了十招,姬凌云的剑锋压根就没有劈在对方的竹棒上。 招招都被绿衫女子用竹棒击剑背挡下了所有的攻势。 绿衫女子傲气道:“都说了,你不是我的对手。怎么样,可以放人了吗?” 姬凌云不答反问,“姑娘来厉害的剑术,敢问是否是越国林下处女?”姬凌云依稀记得在《东周列国志》中,越国在境内寻得林下处女,授予三千士兵剑术,此后三千越甲便是越国最强的精锐,纵是吴兵也要忌惮三分。 绿衫女子奇道:“你认识我?他们都叫我‘林下处女’,不过我的真名叫阿青。” “阿……青……你就是越女剑法的创始人?”姬凌云觉得自己的声音有些发颤,阿青在春秋时代意味着什么,姬凌云怎能不知。 虽然阿青名不经传,但姬凌云知道阿青的的一身本领绝对要胜于伍子胥。墨翟的墨子剑法名气虽大,但未必就能比的上越女剑法。 中国是武术大国,五千年来,出现过的剑法、矛法、枪法、拳法等战技不计其数。但在这些战技中惟有越女剑法盛传了两千五百余年,至今不衰。 两千五百余年的时光,几乎鉴定了我中华上下的所有朝代的兴衰,若非越女剑法有真才实学,又怎能在残酷的历史潮流中流传至今? 金庸小说中阿青以一根竹棒穿过三千越卒,古今罕见。 纵是没有那么神奇,但在春秋第一剑法的称呼却是当之无愧。 何况,阿青那恐怖的剑法他以亲身经历。 第三部乱之始 第七章忽悠阿青 阿青奇怪的看着姬凌云,笑道:“越女剑法是什么?不过,这名字到是好听。就这样拉,以后我的这几下就叫越女剑法。” 姬凌云气的几乎吐血,这几下,神啊,如此恐怖的剑法只是这几下? 阿青不理会姬凌云不耐烦的说道:“你让开,我不想杀你,但我答应了范蠡要将西施、郑旦救出去,一定要办到。”阿青语出天真,不等姬凌云开口套话,就将范蠡这个幕后主使给供了出来。 第29章 姬凌云脑袋平时不太好使,经常犯一些小错误。但一在关键时刻,如被蔡诚刺杀的那一瞬间,姬凌云就充分的利用了一切逼迫楚王,完美的完成了任务。 姬凌云的这一举动不说叶公无从招架,就连伍子胥亦觉得不可思议,自问身处同一场合自己都未必能做到那么出色。 此刻,姬凌云的思路又活了起来,现在的情况非常的微妙,呈现出了僵持的状态。 姬凌云暗忖:阿青根据记载只是一个生于寻常百姓家的农家少女,只是因为得到了一只大白猿的指点,才练就了一身出神入化的剑术,但本人却没有经过任何世俗的考验,在阅历上十足是一个愣头青。之所以,范蠡会让她来看中的仅仅只是她那惊世骇熟的剑术而已。可以肯定,阿青来的目的不只是救人,更主要的是杀自己。 只是姬凌云不知为什么阿青不向自己下手,以她的剑术杀自己是易如反掌,想到这里,姬凌云不由一阵沮丧。 突然,姬凌云脑中浮现了三句话“你是个好人。”“你是好人,我不杀你,你让我带她们走。”“你让开,我不想杀你!” 这是阿青对姬凌云说过的三句话。 想到这三句,姬凌云登时大悟,这次行动确实是范蠡让阿青来的,但阿青没有什么欲望,她只是出手帮忙,并不完全受范蠡的控制。而不久前意外的相遇,让阿青认为自己是一个好人,而她又不愿对好人下杀手,因此,才和自己僵持不下。 “阅历低,见识少,容易上当,感情用事!”姬凌云根据阿青是作为,悄悄的整理了对方的弱点。 阿青恼怒道:“你到底让是不让!” “哈哈”姬凌云大笑道:“原来又是一个被范蠡那小人洗脑的无知少女。” 姬凌云这时已经拿定了主意,根据分析此刻阿青与范蠡的交情一定不深,应该还没有未越国训练甲兵。 因为,三千甲兵无法左右大局,而范蠡心中真正能让吴灭亡的还是西施。范蠡是个聪明人,懂得利用一切时机,没有理由让阿青不先救西施,而去训练那不是一朝一夕可成的越甲。 所以,姬凌云断定,范蠡一但同阿青建立了交情,就会在第一时间让阿青来救援西施。而不是为越练兵。 阿青气氛的看着姬凌云,姬凌云猜的不错,阿青和范蠡相互认识的时间不过一个月,但在这一个月中范蠡那温文而雅的人格魅力给阿青留下了极大的好感,甚至还有一些喜欢。这也是阿青为什么会离开越国出山襄助的原因。 范蠡给她的任务有两个:一、杀姬凌云。二、尽可能的救出西施、郑旦,如果遇到危险以救西施为先。 但阿青不通世事,心地善良,觉得姬凌云是个好人她找不出自己要杀姬凌云的借口,于是就放弃了杀姬凌云,打算将西施、郑旦救出去。 不巧的是,她的举动被姬凌云发现了。 阿青既不想杀他,又不能放弃西施、郑旦,因此,左右为难。 正当她为难之时,姬凌云竟然开口说范蠡是个小人,又说她是个被洗脑的无知少女,立时将这位容易上当的少女激怒了,一扬竹棒大叫:“范蠡才不是小人,你在说我要你好看。” 姬凌云见阿青中计,忙道:“范蠡不是小人,那是什么?” 阿青面上一红,羞道:“范蠡为国为民,正直无私,足智多谋是个难得的大英雄。” 姬凌云冷笑道:“足智多谋这个我认,范蠡的才华确实世上少有,但为国为民,正直无私却是一派胡言。” “怎么说?”阿青怒眉一挑,右手紧紧握住了竹棒,拿定主意,只要姬凌云今日不说出个道理来,这细长竹棒将会给对方一个刻苦铭心的教训。 姬凌云笑道:“阿青姑娘可知道范蠡的哪国人?” 阿青奇道,“不是越国吗?” 姬凌云纠正道:“错,是楚国人。” 阿青道:“那又怎么样?” “不怎么样!”姬凌云轻笑道:“我先说说范蠡的事迹。范蠡学富五车,上晓天文、下识地理,满腹经纶,文韬武略,无所不精,乃世之奇才。后离楚来越。周景王二十四年,我吴国大军大破越国他陪同勾践夫妇在吴国为奴三年,忍以持志,因而砺坚,君后勿悲,臣与共勉。你知道这段说明什么?” 阿青摇了摇头。 姬凌云续道:“这段说明了范蠡有一身惊世之才,但却怀才不遇,未得赏识。因此,他决定找一个可以一展所长的君主。所以,他弃楚侍越。” 阿青听过许多典故,认真道:“这很正常啊,当年楚国百里奚也不是没有得到重用而离开楚国的。” 姬凌云笑道:“确实很正常啊,一人有惊世之才却得不到明主赏识,无法一展所长名扬天下,确实是一个奇才的悲哀,因此,我很理解范蠡也认同他的做法。但是……” 第三部乱之始 第八章接着忽悠 姬凌云话锋一转,冷笑道:“但是……范蠡明明是为了一展所长,为了能名扬天下而来到越国,可他却摆出一副为国为民的样子,大义凛然的将自己最心爱的女人,当成礼物一样打算送给吴王。这明明是他达到目的的一种手段,却假装高尚说什么……” “不要说了……”姬凌云话还没有说完,就听西施抱头大叫,泪水早已如山洪爆发一般拥出,“他不是这样的人……他不是……” 阿青也一脸的震惊,她非蠢人,只是因未见世面,阅历低下而被姬凌云抓住机会忽悠。此刻见姬凌云如此说来,在配合西施那肝肠寸断的表情,又怎能不明白这之间的关系? 姬凌云淡淡的看了西施一眼,叹道:“西施你很聪慧,伍相国都曾赞过。你不是不清楚,而是不敢面对。范蠡爱不爱你,我无权说话,也无权过问,但可以肯定的是你在他心中的地位远不及他的抱负。” “不是的,不是的!”西施依旧一脸的不信。 姬凌云苦笑道:“信不信由你,反正他说的那些为国为民全是屁话。一个楚人,秉着一展所长的心来到了越国。他来越国就是为了发展,而不是神经兮兮的为了什么百姓,他和越国百姓扯不上任何关系。别把他想的那么高尚,如果他真的那么高尚,隐居楚地而自乐足以,又何必千里入越?” 阿青置疑道:“但范蠡说过,他不追求名利,只要待越国胜强后,便归隐山林。” 姬凌云大笑,“真的因此?那么阿青姑娘我问你,范蠡他不追求名利来越国干什么?至于后一句,应该是不得不归隐山林吧。也许你们不信,但我还是要说,勾践是什么样的人,你不清楚,但我清楚,范蠡也清楚。勾践阴沉隐忍,能屈能伸,可以共患难而不可以共安乐。范蠡不走必死无疑,而范蠡明白此理又怎能不走?另外……” 这时,姬凌云看向阿青,问道:“阿青姑娘,在你眼中勾践是个什么样的人?” 阿青撇嘴道:“以前不是个好人,但现在还不错。” 姬凌云见阿青又走入自己设下的圈套,面上充满了笑意,“确实,勾践以前确实不是一个好人,为人处世暴虐比之我父王还要强上三分。怎么看也不是一个明主,可范蠡为什么要投奔与他?投奔一个暴虐的君王?范蠡对勾践的了解不在你我之下吧,你都知道勾践以前不是个好人,难道范蠡会不清楚。” “这个……”阿青回答不上来。 姬凌云斩钉截铁的道:“那是因为范蠡根本就不在意越王的暴虐,他在意的是越王会用人,越王可以重用他,让他一展才华。” 阿青脸上乎青乎白,良久,才道:“也许你说的对。” 姬凌云心里嘿嘿笑了出来,他今日这些话虽有诋毁之意,但却处处结合实际真中有假,假中有真,不说阅历低下的阿青,就算是范蠡再此也未必能够逐一解释的清楚。 姬凌云正容道:“阿青姑娘,你想过没有,今日你如果将西施救出,你会害多少无辜的百姓?你会害的多少人家破人亡?” 阿青摇头道:“怎么会?我只对付坏人,不会害人。” 姬凌云正是抓住了阿青心地善良的本性,打算借此一举击溃对方。 “不会害人?”姬凌云厉声质问道:“那好,我且问你,你可知道你救出西施、郑旦的后果?” 见阿青摇头,姬凌云趁胜追击道:“那我告诉你,你将西施、郑旦救出,范蠡一定会想方设法的再次将她们当成迷惑我父王的工具,送给我父王,让我父王迷失自己,过着奢侈的生活,令吴国百姓苦不堪言。而越国则会休养生息,训练精兵士卒,等待时机攻打吴国。吴越两国一旦开战,那么两国的百姓将会陷入水深火热之中。到时,遭到连累的百姓绝对不下五十余万。” “啊”听到这个数字,阿青吃惊的叫了起来,看了看西施、郑旦,又看了看姬凌云,跺脚道:“你们是事情我不管了。” 话刚一说完,就纵身跳入院中瞬息间就消失在芒芒的夜色中去。 送走了这位绝世剑客,姬凌云长长的松了口气,深深的看了西施一眼,柔声道:“夜深了,你们去睡吧。” 姬凌云快步向楼下走去。 “等等!”没走几步,便被西施叫了住。西施问道:“范蠡真的有那么不堪吗?” 姬凌云酸酸的笑道:“哪里,我从来都没有否认过范蠡的惊世之才。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范蠡绝对没有那么高尚,而且是一肚子的坏水。不过,我也不差拉,这个时代,肚子里没有坏水是活不下去的,只不过范蠡的坏水比我多些而已。” 第30章 他不愿意承认范蠡的计谋强过自己,直接将计谋说成了坏水。 西施“噗嗤”一笑,道:“王子说话真有趣。” 姬凌云耸了耸肩,正色道:“凡事情都需要经过自己的判断才能下结论,别人无法将某种想法强加与人。不过,我确实看不惯他的作风,尤其是为了自己而将所爱的女子送人。” 话一说完,姬凌云头也不回的走了。 郑旦将西施搂在怀中安慰道:“好了,别哭了,不值得。我觉得凌云王子说的不错,范蠡一个楚人,如果不是为了自己,没有任何理由对越国如此尽心尽力。” 出了沁芳亭,姬凌云眼中出现了一丝怒火,范蠡,你三番四次害我,我岂能饶你,我就不信,你事事都干的天衣无缝,不留下一点破绽。 第三部乱之始 第九章包办婚姻 休息了一夜,第二日清晨。姬凌云一早便奔向了伍子胥的相国府,此时他以是相国府的常客,无须经过通报,直接来到了相国府的演武场。 一般这个时辰,伍子胥都在演武场练剑。 果然,刚到演武场就看见伍子胥正挥舞着七星龙渊剑,凌厉的剑芒四处扫射,见姬凌云肃穆的站在一旁,露出少见的严肃神色问道:“怎么了?” 姬凌云将昨夜的经过详细的说了一遍。 伍子胥拄剑而立,道:“那阿青的剑术真的如此神奇?” 姬凌云想起昨夜那无从招架的感觉,苦笑道:“一点不假,纵是相国你,也未必是她对手。” 伍子胥明白姬凌云这是顾全他的颜面,若那女子的剑法真如对方描述的一般,自己绝对不是对手,沉声道:“越国果然人才辈出,看样子不能在等了,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劝吴王灭越。” 姬凌云今日来此就是为了这个目的,遂道:“凌云也是这么想的,但我没有十足把握能劝服我父王出兵攻越,您看我手中的这些事情可否让父王伐越。” 说完,就将自己楚国之行的刺杀以及蔡诚刺杀自己的疑点一并说了出来。 伍子胥听后自接了当的道:“不行,你可知道在你出使楚国的时候越国发生了什么事情?” 姬凌云茫然的摇了摇头。 伍子胥看着姬凌云一字一顿的说道:“范蠡在农事时,被毒蛇咬伤,险些丧命。” 因勾践回国后,改变以往暴戾的作风,亲自下田耕种,文种、范蠡等大臣亦同样要亲历农事。 “怎么可能!”姬凌云听后大叫,“我明明亲眼看到范蠡跟蔡丕在一起,怎么可能被毒蛇咬伤,险些丧命。” 伍子胥道:“但是范蠡被毒蛇咬伤是越国上百人均亲眼所见的事情,你的说词根本就没有任何意义。” 姬凌云大悟道:“这就是范蠡留下的后招?” 伍子胥道:“没错,范蠡此人心思缜密,他早已为自己留下了后路。就拿昨晚来说,谁会相信一个名不经传的乡下女子能够让人毫无察觉的潜入防备深严的靖灵君府?更何况为了隐藏西施、郑旦我们不能将这事情搞大。” 姬凌云道:“那么我们可不可以暗中行动,刺杀范蠡、文种,越国少此二人,如断勾践双臂。” 伍子胥摇头道:“这点老夫怎会不知,但范蠡、文种处事谨慎,每每外出身旁护卫均在五十人左右,兼之两人亦有不孰的剑术。要想刺杀成功,必须寻得类似专诸的能手,否则只是白白损失剑手而已。” 姬凌云闻言,只好叹气道:“那我们只有等了。” “不错!”伍子胥双眼看向远处,“我们只有等,等越国出现破绽,然后在将所有的问题全部的告之,让吴王意识到事态的严重。然后聚集吴兵,一举破越。” 姬凌云点头无奈道:“也只能如此了,希望这日早些到来。” 伍子胥看着姬凌云,笑道:“王子也不必如此,我吴国自从和楚国结盟后,实力上升之大,不可估量。越国暂时是我吴国的奴国,各项发展都被我国控制,暂时还成不了气候。你也别太过急噪,越国那儿由我盯着,那些毛虫还翻不了身。” 姬凌云点头说是。 跟伍子胥对攻了几招,可姬凌云一想起阿青那凄厉而恐怖的剑法就没有任何心情,只好向伍子胥告辞,回到了家中。 这种心情自到第三日才有了改善。 这天,姬凌云受夫差的召唤来到了吴王府。 路上遇到的士兵纷纷向姬凌云道喜,弄的姬凌云好是奇怪,随手抓了一个侍卫问道:“喜什么喜,有什么喜事?” 那侍卫愕然道:“怎么王子还不知道?大王已经向玲珑公主任清璇下聘,周天子也亲自下达了赐婚的旨意。” “什么?”姬凌云大叫一声,快步冲进了议事厅,问道:“父王听说您待孩儿向玲珑公主下聘可有此事?” “那还有假!”夫差手舞足蹈的放声大笑,“除了我夫差的儿子,还有谁有资格娶周天子的女儿。” 姬凌云看着近似疯子般的夫差,怯生生的说道:“父王,可不可以打个商量,让二哥或者四弟、五弟娶他。”没有人知道夫差发狂的时候会发生什么事情,也没有人敢在夫差失态的时候忤逆他的意思。 历史上记载的夫差是一个凶残暴戾的君王,但在姬凌云的印象中却不是那样。夫差虽然好色,好战,却不会胡乱杀人,不能说他仁慈,但也不算凶残。至少他对吴国子民还是相当不错的,很受百姓的爱戴。 只是在夫差失态或暴怒的时候,夫差仿佛会变成另一个人,此时谁忤逆他的意思,那么下场将非常的可怕。 姬凌云在小的时候,曾经亲眼看见夫差将一个顶撞他的大臣乱刀剁成肉酱。从那时起,姬凌云就明白不可在夫差大喜或盛怒的时候忤逆他的意愿。 现在夫差竟然当众失态,一定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 而姬凌云非常排斥着包办婚姻,纵是害怕也要争取一二。 “什么!”夫差一拍案桌,不悦道:“这等好事,你还推托?那女娃儿可是天下第一才女,上门求亲的诸侯遍布大周疆土,此事关系我吴国的利益,不容有任何异议。” 第三部乱之始 第十章天赐良机 夫差见姬凌云面色不悦,大笑,“王儿不用担心,这任清璇可不是一般的人。她是当今周天子的义女,十三岁就名动洛邑,不但才艺过人,剑术谋略亦相当出众。 两年前,犬戎异族派三千精锐过河套奇袭洛邑。周天子大为恐慌,忙起烽火求援。不过,当周遍诸侯率军赶到之时,三千犬戎精锐早已全部被歼灭,你可知是谁将这些异族小丑打败的?” 姬凌云两眼一翻,都说道这个份上那还猜不出来,“难不成是这玲珑公主?” “没错!”夫差兴奋的说道:“这任清璇不只是有才,而且懂得韬略。先一步识破对方的计策,用一千士卒诱敌,并亲自持双剑率领一百女卒,突袭犬戎军帐斩杀敌酋,从容而退。一百女卒无一人损伤。 玲珑公主的大名更是响彻诸侯,好事的人称她为天下第一的才女。近年来,向周天子提亲的诸侯遍部大周疆土。晋、齐等强国亦数次向周天子求亲,但那些杂碎那有资格跟我夫差抢儿媳妇。 不久前,寡人让伯嚭带着我吴国的镇国双剑干将,莫邪为聘礼,向周天子求亲。我吴国乃第一的强国不由的周天子不答应。不过,那女娃儿有个条件,就是自己择夫,从寡人的诸位王儿中自选一位。看不出,那娃儿还真有些眼光,选中了寡人最出色的王儿。” 姬凌云无语的看着夫差默认了下来,这次的婚约可不仅仅是寻常的政治婚姻那么简单,它关系着吴国的声望,名誉还有地位以及周天子的关系。 周朝已经名副其实,但武王姬发留传下来的声望还在,得到了他的支持就等同有了一张讨贼令,可以名正言顺的讨伐四方诸侯。 此举就好象汉末的曹操一般,挟天子以令诸侯。 这关系到吴国未来的前程,夫差是绝对不允许任何人破坏,纵是姬凌云也不行。 明白这点的姬凌云也只好认命下来。 在夫差身旁看他处理了会儿政务,正觉得无聊打算上街逛逛,就听伯嚭来报文种押送粟(谷子)一万五千石来到了吴国边境。 夫差听后大喜,“这勾践果然将信用,这么快就将粟还给了寡人,而且还多加了五千石。” 正想告辞的姬凌云见到了这一幕,登时呆立了起来。 还粟、还粟,历史上确实有这么一次记载,有次越国出现旱灾,田地中颗粒无收。勾践没有办法,只好厚着脸皮来求夫差借粟度过难关。 虽然伍子胥极力反对,但夫差还是在伯嚭的劝说以及勾践的虔卑之下动了恻隐之心,不理会伍子胥的反对借了勾践粟万余石,帮助越国渡过难关。 勾践当时就答应只要越国丰收后一定加倍归还。可一到了丰收之年,勾践就不舍得了。勾践表面上对吴国对夫差虔诚无比,但内心早就将吴国似为劲敌,只不过三年的奴仆生涯让他将自己隐藏的更深。他到不是不舍得那一万五千石的粟,而是觉得将这一万五千石的粟还给吴国会增强吴国的实力。 这时,老奸巨滑的文种出了个极其毒辣的主意。众所周知,粟种越大,种出来的秧苗就越好,秧苗越好收成就越高。文种让勾践将还给一万五千石的粟蒸熟,然后在还给吴国。 熟透的粟又大又饱满,夫差看了大为喜欢,立刻就以这一万五千石的粟为种子交给百姓耕种。 第31章 结果,可想而知,熟透的粟根本以死,完全无法发芽。此举登时让吴国决大部分稻田颗粒无收,陷入了饥荒边缘,粮食告急。 文种这一计,让吴国损失惨重。 想到这里,姬凌云几乎要放声大笑,暗道:“正愁没有机会抓到你越国的把柄,没有想到竟然送上门来。” 以勾践的小气,文种的毒辣没有理由会将完好无损的将一万五千石的粟还给吴国,那么还来的这批一定是历史上所记载的被蒸熟的粟,只要自己能够当场揭穿这个阴谋,那么以父王的脾气一定会大发雷霆,只要自己再在一旁煽风点火,让父王的火越烧越大,起兵伐越之日,指日可待。 姬凌云大笑道:“父王,想不到越国还真守信义,父王果然没有看错人。” 夫差怪异的看了姬凌云一眼,暗道:“王儿不是向来都跟相国走在一起,怎么这次称赞起越国来呢!”不等他反应过来就被姬凌云的赞美声逗的大笑,“就是吗?勾践不过是寡人吴国的一奴隶而已,能起多少风浪。” 姬凌云暗自叹息,“正是这奴隶,一手颠覆了整个吴国。不对,颠覆吴国的确切的说应该是那美貌与智慧并存的西施。若不是西施用谋间接害死了吴国的擎天玉柱伍子胥,使得无人与范蠡、文种抗衡,吴国也未必会灭。” 不过很快姬凌云就兴奋了起来, 如今,西施在自己的控制中,还有望成为自己的助臂。伍子胥依旧掌控着吴国的军政大权,楚国也意外的成为了吴国的盟友。此刻,吴国早已比历史上的吴国强大的许多。只要自己这次的计划成功。 吴国大军势必南下,纵然范蠡、文种在有才华,也胜不了拥有伍子胥的强大的吴国。 而造成这一切的却是自己,一个本不应该出现的人。 现在姬凌云唯一的想法就是仰天大吼:“创造历史的感觉,真***爽。” 文种,期待你的到来。 第三部乱之始 第十一章择日伐越 姑苏城外, 文种看着身后的一万五千石粟,面上露出一丝担忧,吴国的声势越来越旺,还跟周天子结了亲。如果吴国依照这种速度发展,不要五年,便可北上争霸,成为周天子任命的诸侯霸主,到那时候越国将再无翻身的机会。 “文上大夫!” 一声熟悉的叫唤惊醒了文种,文种跳目远望,脸上的担忧一扫而同,取而待之的是一脸的憨厚,“麻烦太宰大人亲自远迎,文种惶恐。” 伯嚭笑吟吟的跟文种客套了几句。 两人早已不是第一次见面,关系非常密切,伯嚭道:“文上大夫,此次接收粮食由我王亲自查阅……王子凌云也在一旁,你要小心了,王子凌云比我王更难对付。”最后一句,伯嚭声音很小,小得只有文种才听的见。 文种连忙道谢。 这时,文种的目光看向了伯嚭身后的一青年,那人三十余岁,面白无须,身材适中面貌普通的让人一眼就忘。 文种多看了两眼,仿佛很奇怪这么一个平凡的人为什么会出现在伯嚭这大人物的身后。 随着吴国越来越强大,伯嚭这个吴国第二重臣的身份也水涨船高,伍子胥出入都带着他的得力助手端科,他也有样学样出入间都带上这位新来的却有着极其出色谋略的门客。 在伯嚭的带领下,文种押着一万五千石粟来到了吴王府外。 等了许久,吴王夫差才姗姗而来,跟在他身后的分别是太子友、姬凌云还有伍子胥。 文种看的心头一跳,心中生出不好的预感,姬凌云找自己麻烦很正常,但伍子胥却是一个不轻易出手的人,同时也是一出手将至人与死地的人,他此刻也在一旁,难道将会有什么事情发生? 与文种的忐忑不安相比,伍子胥则一脸的疑惑,如果不是姬凌云硬拉着他来,他根本就不愿意去看越国那些表里不一的嘴脸。 文种以最隆重的礼节拜见了夫差,并且道明了来意。 文种恭敬的说道:“我王将越国最优良的粟种如数还于吴王,请吴王验察。” 姬凌云听后,心中大笑,好你个文种,还生怕我父王不知道这些粟可以作种,竟还刻意提醒。这样也好,你却是做作,待会我父王就越生气。 夫差一听对方送来的是最优良粟种便忍不住让人取上一袋视察。 出色的粟种不但可以满足百姓生计,还而已通过税收,让吴国的军粮大涨。对于每个国家来说,选种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政务。 越国是农业大国,稻米的产量优胜吴国,所得的粟种显然较吴国的优胜。 对此,夫差也不敢存在任何怠慢,决定亲自对比两国的粟种,再来选择以哪国的粟为种。 夫差让人从文种的辎重车上随意挑选一袋,然后至地窖取出吴国准备来年作种的粟。 两相对比,越国的粟颗颗粒大饱满,漂亮之极,吴国的粟虽然很不错,但比起越国送来的却要逊色许多。 “好粟,以此粟为种,若不出灾害,必得丰收。”伍子胥不仅仅只是精通韬略,史书称他“少好于文,长习于武”,有“文治邦国,武定天下”之才,在治国上同他的军略一样出色。 他讨厌越国之极,但面对这越国送来的粟,却也忍不住出口称赞,意图劝夫差以越国粟为种。 姬凌云听后面上呈古怪之色,不知等会伍子胥知道了事实的真相后,想到他刚才说的话会气成什么样子。 伯嚭也意外的附和伍子胥之言。 太子友也进言以越粟为种。 夫差喜的“哈哈”大笑,“好,就依王儿、相国、太宰之言以……” “慢着,父王,有些不对!”姬凌云等的就是这个时刻,夫差越是高兴,揭穿时,便越恼怒。 夫差诧异道:“有什么不对?” 姬凌云走到夫差面前,道:“越国送来的粟太不正常了,孩儿不懂农业,但也知道粟这东西,只比米多上一层外壳,很小很小。一万五千石粟相当与无数亿颗粟(古人以十万为一亿),根本无法进行逐一筛选。可是,越国这些粟,颗颗都饱满异常,极不寻常,象似蒸过的一般。” 伍子胥神色一变,最先反应过来,抓起几颗越粟放在嘴中嚼了嚼吐掉后,又拿出几颗吴粟嚼了嚼,沉声道:“大王,凌云王子说的一点也不错,越粟嚼起来只有少许粉状,而我们吴粟却充满了粉状。显然,勾践那家伙在稻米中动了手脚。” 说着,还拨开了两颗粟露出了里面的稻米,“大王请看,我们吴国的粟,里面是硬绑绑的米,而越国的粟,却有一层软软的饭。” 事实具在,夫差双目圆睁,厉喝道:“文种,你有何话说?” 文种汗如雨下跪地不断的磕头,泣道:“吴王饶命,吴王饶命。” 夫差气急,大叫:“来人,将文种拿下。你既然喜欢蒸,今天寡人就在这里将你活活蒸熟了喂狗。” “不可,父王!”“不可,大王!” 两个声音劝阻的声音传来。 一个是姬凌云,另一个却是伯嚭身后的青年。 姬凌云奇怪的看了青年一眼,不在理会,文种以是瓮中之鳖,什么时候死都是一样,但绝对不能让夫差将气出在文种身上,文种暂时还没有这个资格,最有资格的应该是越王勾践。 姬凌云道:“文种只是一个上大夫,在越国地位虽高,但也不敢如此乱来。这一定是越王的授意。” “不,不关我大王的事,”文种挣脱了护卫,大叫:“吴王,这一切都是我的主意,越王毫不知情。是我在运送途中,经过吴越边境的桥梁时,桥梁倒塌,粮食全部入水,为了逃避责任才用火轰干,我是无心的。” 姬凌云对文种的才智不由暗赞,在这么短的时间他竟然能够想出这办法将罪名揽在身上,实在不易,但姬凌云也不会放过这次机会,强调道:“父王,此事怎会如此简单?您想一想,如果我们没有识破他们的诡计,吴国就会将这些以死的粟为种。到时,我吴国的千顷田地将颗粒无收。此事,非同小可,只能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父王还请三思。” 夫差沉思良久,道:“调集军队,择日伐越!” 第三部乱之始 第十二章对齐 经过商讨伐越之日,最终定在了十日之后。 经过漫长的等待,终于到了伐越之日,由于姬凌云兴奋的半宿没睡,直至清晨才合上了双眼,醒来之时,以是正午时分。 姬凌云大叫一声,以闪电的速度洗漱完毕,随意吃了两口就向吴王府跑去。 刚到吴王府外就见伍子胥气冲冲的冲吴王府里走出,面色吓人的可怕。 “伍相国?怎么了?”姬凌云大敢奇怪,因为自己说服了夫差伐越,这几天伍子胥都是一脸的阳光灿烂,干劲十足,可今天的他脸色比死了爹娘更可怕。 伍子胥双目园瞪,大吼道:“怎么了,问你那糊涂父王去。” 姬凌云一脸怪异,看了眼伍子胥的身影,茫然不解。 伍子胥的助手端科道:“齐国率兵攻鲁,端木赐前来求援,吴王取消了伐越,决定北上击齐。大人不同意与大王争执了起来,大王主意以定,不听任何反对之言。”说完,急忙追伍子胥而去。 姬凌云闻言一阵错愕,一咬牙快步向议事厅走去,他想不到已经铁板定钉的事情,都会出现问题,无论如何都得劝一劝父王。 来到议事厅,夫差气愤的坐在一旁。 太宰伯嚭在一旁,不满的道:“大王,伍子胥实在太过狂妄,忤逆大王意思不说,还公然骂大王昏庸,实在可恨。” 第32章 姬凌云气急大骂:“最可恨的是你这混球,伍相国为我吴国效力数十载,乃三朝元老,对我大吴忠心耿耿,你这小人除了背后中伤他人还有何本事?” 伯嚭眼中闪过丝微怒,但也不敢回话,姬凌云的霸道他可不是第一次尝了。 夫差皱眉不满道:“王儿不得如此,伯嚭乃我吴国重臣,不可无礼。” 姬凌云冷哼一声,表示对伯嚭的不屑,看向夫差道:“父王,不是说好了吗?今日伐越,怎么又改征齐了?” 夫差答道:“这是寡人同伯嚭一起商议的结果,昨夜端木赐来吴,说越弱齐强,伐越所得利小,而纵齐扩地,等于纵虎自娱,时为大患。攻弱越而避强齐,则为不勇。逐小利而忘大患,则为不智。智勇皆失,寡人何以争霸天下?” “一派胡言!”姬凌云跳脚大骂:“端木子贡此举全因一举私心。此心可见,可诛。一为鲁国而来的外人所言之语,如何比得伍相国那一心为吴的金玉良言。” 夫差道:“寡人明白端木赐的来意与目的,但齐国乃我吴国的大患,是我国成为天下霸主的第一敌人。寡人一直未能寻得讨齐之借口,如今良机咋现,我吴国又怎能白白错失?” 姬凌云正色道:“齐伐鲁,好事一件,我吴国为何要参合进去?鲁国不强,但亦有数万雄兵,齐鲁交战,纵使齐胜,尽得鲁地也损失惨重。我大吴正好可以趁此良机北上,为鲁报仇。如此,胜算岂不更大?况且,越国鼠辈,位于我国后方,紧挨我国腹地,若是不将此祸害除去,万一哪日,越国趁我国出兵期间,大举入侵我国腹地,断我粮草,我吴国岂不陷入两面夹击的地步?” 夫差沉思良久,道:“王儿说的有理!” 伯嚭面露焦急之色,伍子胥无论军、政都压他一筹。 因而数十年来,伯嚭只能担任吴国老二,无论他如何努力始终无法超越伍子胥。伯嚭心中充满了不服与嫉妒,他本人爱财但并不贪财,可却故做出贪财的模样,大势收越国重礼,为得就是要用越国来打压伍子胥,用越国来对付伍子胥。好令自己取得相位,成为吴国第一重臣。如今要是越国被灭,他便少也一样对付伍子胥的利器,同时也让军功卓越的伍子胥再添新功。 此正是伯嚭万万不愿看到的,见夫差听姬凌云的话以有妥协之意,也不在顾虑其他,辩驳道:“凌云王子说的在理,但却忽视了一点。我吴国将是天下诸侯之霸主,可号令天下诸侯。为此我们必须与各路诸侯打好关系,惟有如此,方能得到众诸侯的爱戴。” 姬凌云不屑的撇嘴道:“何必如此麻烦,霸主有什么好当的。与其任霸主,还不如逐一扩大实力取天子而代之。” 他这番话是石破天惊,不说伯嚭,就连夫差这野心极大的君王也未敢怎么想过。对于长期生活在周王朝集权制的人来说,这是多么难以接受的想法。 五百年来,齐桓公、宋襄公、晋文公、秦穆公、楚庄王等霸主,实力由在现在吴国之上,人人都有取天子而代之的实力,可是又有谁敢取天子而代之? 夫差神色肃穆道:“此话以后休要在言,现在天下诸侯虽不在乎周天子,但无人敢说自己非周臣。若此话传出,天下诸侯必然群起而围,吴国必亡。任诸侯霸主,令周天子,号众诸侯。乃父王毕生之心愿。此良机不容错过,此事无须再议。” “可是……父王,越国……” 夫差打断姬凌云的话,道:“无须多言,蒸粟一事,寡人以调查清楚,罪在文种,而不在勾践,吴越边境确有断桥为证。现端木赐以入越游说勾践,只要勾践答应一同出兵,寡人就饶他一回,不然,寡人大军必踏平越境。” 姬凌云哀求道:“父王……齐国无良臣、大将不足为虑,但越国却有两位奇才,不可不防啊!” 夫差被姬凌云逼的无奈,怒道:“好了,寡人答应你。破齐后,任你伐越。” 姬凌云暗叹一声,也只好如此了。 第三部乱之始 第十三章布局 黄昏。 位于姑苏城西南的天牢中的一所密封的监牢内,文种安闲地坐在椅内,右手托着酒盅,酩了一口浓香的美酒。 另一名相貌普通,精神奕奕,一身华丽儒服,三十来岁的男子,垂手立在他左侧处,神态虔敬。 文种脸上不觉半点身陷险地的忧色,无限享受地再酩了一口由越国特制的酒,才将酒盅放在腿上,望向那男子奇道:“章儿,你怎么来了?” 那唤章儿的男子肃然应道:“是伯嚭让我来看探望父亲大人。” 这文章是齐国有名的文士,才思敏捷,足帜多谋。两年前投入伯嚭门下,担任门客,凭借出色的才干得到了伯嚭的赏赐,被视为心腹,出入间都带在身旁,想不到竟是文种布在暗处的一着棋子,而且还是其长子。 文种道:“外面有什么最新的情况?吴伐越以不可挽回?” 文章恭敬地道:“此事以暂时拖延。” 文种奇道:“伯嚭竟有如此本事,让夫差改变主意。” 文章摇头道:“并非如此,夫差停止伐越,皆因,齐国进犯鲁国,孔子为保鲁国让门下弟子端木赐来吴求援。昨日黄昏,端木赐来到伯嚭府邸,送以重金,让伯嚭美言。在端木赐巧言之下,夫差改变了主意,决定征齐。” 文种心头掠过伍子胥那暴跳如雷的面容,微微一笑道:“天助我大越,如果我所料不差,此刻端木赐应该在出使越国的路上。” 文章敬佩道:“正如父亲所料,端木赐正前往出使越国的路上,打算劝说越王一同出战齐国。” “好!”文种大叫了一声道:“你立刻修书与范蠡,让他劝说越王出兵助吴。兵无须带多,三千足以,带必须是精锐之师。还有,你想办法让伯嚭劝说吴王,让姬凌云陪同出征,并且亲自领一支军队。” 文章一愕道:“姬凌云乃我越国劲敌,范上大夫都数次栽于他手,在让他立上功勋,岂不危险?” 文种含笑看着他。颇有考较他智力的味道。 文章皱眉想了想,“呵!”一声道:“我明白了,当今太子友勤奋,但天资不足。而姬凌云却天资聪颖,做了多件为吴国争光的大事。其本人也深得夫差喜爱,如果在让姬凌云插手军权,太子友难保不会产生不安的感觉。” 文种点头道:“很好,你能想到这里以是不错。” 文章忧心道:“可是当前情况还不利于我国,夫差已经答应姬凌云,只要破齐后,就由他伐越。而父亲将罪名揽在身上,此刻夫差无心过问,但此战过后,父亲必死无疑。” “无妨!”文种淡然道:“吴国没有立即伐越,想必是你以先一步将吴越边境的桥梁拆毁,替我圆谎。大王有霸主之才,定会将所有责任推卸老夫身上,而伍子胥自不会相信,为了找到证据,因此他绝对不会让夫差杀我。” 文种这么一说,文章更加担心,道:“父亲的借口只是随口捏造,以伍子胥的才干加以时日必能发现疑点。那时,应该如何是好?” 文种那憨厚的面庞突然闪现出别样的光辉,自信从容,对文章道:“所以我们要同吴国赌上一把,胜负乃五五之局。” 文种将自己的计划完完全全告诉了文章。 文章走后,文种负手而立,轻声道:“胜败,就再次一举。” 那夜,文种与范蠡商议如何打破僵局。 范蠡看着手中的秘函道:“‘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姬凌云果真不凡。你、我还是低估了他。此人说出此话,必是罕见之霸王之才,不可不除。否则越国将亡之他手。” 文种酩了口酒,淡笑道:“我到不这么认为,姬凌云心机不深,他越是出色,对我越国来说反而越有利。” 范蠡揣摩道:“你是说王位之争?” 文种道:“正是,那次在吴王宫里,我发现太子友很羡慕姬凌云。”文种闻了闻杯中的酒香,“羡慕这东西好比这酒,越酿越香,味道也就越重。姬凌云越是出众,太子友就越是羡慕,而羡慕的背后是嫉妒。嫉妒是很可怕的东西,无论是谁拥有他,都能令那人干出一般人无法干出的事情。” 范蠡沉声道:“那依少禽(文种字)的意思应该从太子友身上下手?” “不!”文种微笑道:“不是太子友,是伯嚭。伯嚭嫉妒心很重,而伍子胥又跟姬凌云走的很近,且姬凌云心机不深,讨厌伯嚭这类小人,因而常常找其麻烦。只要将伯嚭推向太子友,那么以伯嚭的性格一定会百般针对姬凌云同伍子胥。同时亦能激发太子友对姬凌云的嫉妒之心。只要时机把握得当,必可让吴国大乱。” 范蠡问道:“那你打算如何做?” 文种望向远方,道:“我准备让章儿投奔伯嚭,由他影响伯嚭,而我则在暗中操纵。” 范蠡大赞,“妙,果然是妙。” 文种并未因范蠡的称赞而感到满足,问道:“少伯,你有什么想法。” 范蠡摇了摇头,“我没有什么具体的想法,不过西施我不打算放弃。此女不但有貌,而且有才。除她之外,我相信无一人能够完全迷惑住夫差。要想破吴,必先除伍子胥,伯嚭不是伍子胥的对手,但我相信西施能够制服伍子胥。” 文种认同的点了点头,道:“我和西施谈过,此女有颗七窍玲珑之心,确实不凡。不如,这样,我们分头而行。你对付姬凌云,我针对太子友。 第33章 你计成则用你计,你计不成则用我法。” “好!”范蠡大笑道:“为了越国的将来,你我一同出手。” 眼前一暗,文种看着昏暗的牢房,叹道:“你我还是小瞧了姬凌云,如今也只有誓死一搏了。” 第三部乱之始 第十四章征齐 伐齐以定,谁也无法再改夫差的决定。 姬凌云也只有认命下来,不过他并不担心,历史上也有过这么一场战役。吴鲁联兵十万对战强齐十万。 伍子胥因惹恼了夫差,被夫差留在了姑苏,未能出征。 但没有伍子胥的吴国,依旧凭借夫差那出色的才能一举侵吞了强齐十万甲兵,打了一极其出色的围歼战。 这次围歼战被喻为春秋时期规模最大,最彻底的围歼战,也是此战役,将吴国的声望推向了历史的颠峰。 总的来说,此战对吴国还是有很大的帮助的。 也是想到这里,姬凌云才不坚持他的想法任夫差先行伐齐,反正越国只是一小国,等破齐后再灭也不晚。 只是伍子胥那边就有些麻烦,那老家伙的才干只在范蠡、文种之上,绝不在他们之下,可是伍子胥实在太不会做人,太过耿直,一点也不知道变通,这点就比不了机变的范蠡或狡猾的文种。 其实夫差对伍子胥的信任是无以复加,在夫差即位以来,从来没有对功高至伟的伍子胥作出任何不信任的举动,令他手中的权力只赠不减。 后来,西施的出现,让夫差做了许多错事。 伍子胥多次让夫差难堪,甚至还当面骂夫差昏君,骂西施妖妇,这才引起了夫差的愤怒,被伯嚭乘机告倒。 姬凌云怕伍子胥在盛怒之下又干出什么令夫差下不了台的事情,一出了吴王宫就到了相国府。 好在伍子胥并只是暂时的气愤,并没有如何。 姬凌云同他聊了几句,就告辞回府。 三日后,吴王夫差召集群臣商议出兵征齐一事。 最后商议如下,吴国起兵八万,战车千乘,共分上、中、下、右四军。 上军统帅吴大夫胥门巢、下军统帅无王子姑曹、右军统帅姬凌云,中军由夫差亲自指挥。出征时,太子友监国,伍子胥处理军政大事,伯嚭辅之。 姬凌云听后呆立半响大叫:“父王,孩儿还未上过战场,初次上阵便领军两万,我怕……” “怕什么!”夫差傲然道:“你父王十五岁就开始率领征战,我夫差的儿子,那能上不得战场?” 姬凌云汗颜,暗自嘀咕,说得好象是你的儿子就一定会打仗一样。 不过姬凌云也没有反对,没有吃过猪肉,难道还没有见过猪跑不成,不就是带兵吗,有什么难的? 话是如此,但姬凌云很快就尝到了苦果。 布阵、安营、扎寨等琐事他是一窍不通,一些东西看起来简单,但实践起来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幸亏伍子胥早已料到这点,调了一名心腹大将来协助,告诉他行军常识,不然可就糗大了。 大军北上,声势浩大,吴军经过鲁国曲阜,沿汶水自西而东, 路过的城塞均无法抵挡吴军攻势。 因吴军强大,为缩短军事物资供应线,保卫齐都临淄,齐国上将军国书留下守博城、赢城和泰山齐长城各关的部队后,率主力在齐国境内牟子国城中并以齐长城为依托迎敌。 不一日,大军到达齐国博城。 夫差传令让姬凌云所率的右军攻城。 经过多日的学习,姬凌云已经初步掌握了指挥之道。 博城有守军五千,姬凌云并未依照夫差的命令强攻,而是在城外驻扎一直等到达了深夜。 当夜,姬凌云让一万两千士卒分为四队,多立火把分别攻打博城南门,北门、西门、东门,四面合击。 守军不知来犯之敌究竟多少,只好分兵而守。 半时辰后,博城西门露出兵少之态。 姬凌云立刻下令掉回西门两千士卒,仅与一千攻城,随后率余下八千士卒由施猛带队突袭西门。 西门本就兵少,这一突袭顿时城门失守,随即大军入城控制了四门。 姬凌云只用一夜时间,就轻易就拿下了博城,且只有千人受伤,百人阵亡。 此战绩让胥门巢、王子姑曹等大将都为之脸红。 夫差更是大势称赞,“王儿有当年父王之风!” 姬凌云听后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嘀咕道:“真会向自己的脸上贴金!”他用的是孙膑攻打成皋所用的树上开花之计,纵是孙武也未必一时间想的出来,更何况是夫差? 两日后,大军再次抵达赢城。 夫差让王子姑曹攻打赢城,姑曹费时六日,强行破城。 吴军驻入赢城,打破了国书所留下的防线。 同时,齐国也因吴国的进犯,作出了对应的措施。齐简公姜壬大为惊慌,任上将军国书为全军统帅,再次由都城调拨五万大军至齐长城外,助国书对抗来犯之吴兵。此时,齐国的兵力达到了十万之众。 夫差得到消息后在第一时间就召集了所有将领,同时还包括了同行的越国大将诸稽郢和鲁国大将州仇。 夫差看了一眼众人,笑道:“我国大军攻入齐地,勇不可挡,才不到十日,便攻下齐国要塞博赢二城,值得庆贺。不过,诸位且不可过于大意。齐国国力强盛,并不逊色我大吴,现齐简公以让上将军国书率十万大军与我军决战,诸位有何高见?” 胥门巢率先说道:“齐国历来强大,麾下数城均为罕见之坚城,今对方与齐长城待命,强攻与我军不利。属下之见,应该与敌人在原野上一决胜负。” 夫差点头赞许道:“胥大夫说的不错,敌我实力相当,必须诱对方出战。” 姬凌云笑道:“这并不难,之所以对方死守牟子国城、齐长城皆因怕我国攻打齐都临淄,只要我军分兵骚扰齐国其他诸城,对方定会出长城与我军一战。” 第三部乱之始 第十五章设伏 齐长城内。 国书看着手中的战报为难的皱起了眉头。 十日前,吴国上军胥门巢沿齐长城向西扫荡连克小城寨三座,同日吴下军王子姑曹沿齐长城向东荡连克小城寨四座。 五日前,吴国右军姬凌云分兵十路,不停的骚扰齐长城外的齐国大小城镇。 依照国书的原先的想法是觉得吴国势大,正面交锋,很难取胜,因此,借助坚固的齐长城来阻击吴国。 如此好处有三:一、兵力相当的情况下,守军占据一定优势。二、对方长途远伐,人多势众,消耗不起。三、对方深入腹地,若不能取得辉煌战果,士气定会低下,让己方有机可趁。 可是吴军的举动完全出乎他的意料,对方并不急于决战,而是四处袭扰,在这样僵持下去,齐长城外的所有城镇都将面临毁灭性的灾害。 到那时那些只知道咬耳嚼舌的大夫又要在齐王面前告自己畏战不前之罪。 想到这里,国书额上不由冒出丝丝冷汗,他不惧怕强大的吴国,但对国内那些争权夺势的大夫却望而生畏。 沉默许久,国书下令道:“传令全军做好出战准备。” 赢城。 吴王夫差得知国书已出城迎战,大喜过望,重赏姬凌云后,分兵四路直逼艾陵。 右军拔营出发,到了离艾陵十里处的连绵山丘,姬凌云下令结营为阵,构筑防御工事,等候夫差的命令。 此时,伍子胥亲自为姬凌云挑选的副将展如走进了军帐,向姬凌云做着详细的报告。 展如道:“齐大将国书已经向大王下达了战书,大王以做出回应,明日决战。” 姬凌云哑然道:“这么快?” 展如点头道:“对方看来想趁我们阵脚不稳时,一举将我们击败。” 姬凌云笑道,“那可好,展将军你让将士停止修建防御工事,箭塔、哨楼随便建造几个,营寨也前推一里。” 展如骇然道:“王子万万不可,此地山丘连绵,即易守难攻又不会暴露我军信息,正是极佳的扎寨之处。若前移一里,那不但无险可守,我军任何动向都无法逃过对方暗哨的眼睛。” 姬凌云大笑道:“展将军所言甚是,不过我正是要让他们以为我首次带兵,经验不足,故犯此致命的错失。令他们觉得我好欺负,心生轻敌之念。明日交锋,在示敌以弱,诱而击之,必能得胜。” 展如听得目瞪日呆。这是一个初次带兵的人能说出的话吗?怎么感觉比自己还要老到三分。 若非他亲自教过姬凌云行军常识,不然还真不敢相信姬凌云这是第一次带兵。难怪相国如此看中王子,吩咐自己尽力协助。 展如明白过来,欣然去了。 正午时分,姬凌云带上施猛、展如和一百卫兵,驰出营地,研究附近的地形,看看如何设伏。 展如根据姬凌云的计谋,设想出了许多设伏方案供姬凌云选择。 姬凌云大赞,这展如不愧是伍子胥最器重的将领之一,完全可以独当一面,所设计的方案,让姬凌云亦不得不佩服。 拥有千年经验的他在战术上远胜展如,但实际行动,布阵、设伏要领等就比不上经验丰富的展如。 经过实地考察,选中了一个最合理最实用的计划后,才回营歇息。 次日,激动人心的艾陵之战即将来临。 一大早,姬凌云就得到了吴王夫差的命令,命令上只有短短的一句话“进攻,击溃敌上军。” 姬凌云传令出阵,一万三千吴兵在短时间内便摆齐了阵形。 第34章 姬凌云对展如道:“齐国以上军对我们,显然以中我等之计。” 展如对道:“王子所言是极,上军通常为强兵,对方以强兵进攻,目的正是要以最短的时间将我右军击溃,然后支援中军,扩大优势。” 这时,卫兵传来施猛以埋伏妥当的消息。 “出发!” 姬凌云一声令下,大军缓缓而前。 行军五里,至艾陵,正逢齐将高无邳的上军。 未等整顿,对方就以摆出进攻的架势,郝然没有将姬凌云看在眼内。 战鼓响起,敌阵冲出近百乘战车,由中路杀来,后面随着数以万计的长戈手。以最具有杀伤力的车兵组合,直迫吴军而来。 战车长宽均在十尺上下,两侧有两个大轮,由两匹骏马拖拉,速度奇快,车上有近二十名士兵,分别持弓箭长戈,瞬吸间便逼近了半里,出现在姬凌云所率的吴兵面前。 姬凌云笑道:“展如将军,这一战靠你了。” 展如领命大笑而去,率领本部车马曲弛而出。 两军交锋,吴兵成功的抵御了齐国将士的冲锋。以少对多,竟还压制对方,足见由伍子胥、孙武共同训练出来的吴兵确实可称“甲天下”。 阵中展如寻得高无邳,战约三十余合,不分伯仲。 这时,金锣声响起。 高无邳见一队齐兵逼近姬凌云中阵,姬凌云吓的调头就跑,忍不住大笑:“投降吧!小子。” 展如怒骂了一声,“废物!”也不知是骂谁。 不过在高无邳的耳中,当然是以为在骂那不通阵战的姬凌云。 展如边战边退,向东方撤去。 高无邳见吴兵除展如部外,其余均无战意,无疑有他,号令全军全速尾随追赶,务必趁胜将吴右军彻底击溃。 此后吴军数次接战,均佯作败退,到展如退返设伏地时,姬凌云已知自己已胜券在握了。 第三部乱之始 第十六章艾陵之战 当展如退回姬凌云身旁的时候,姬凌云已经摆到了阵形。展如的任务不但是诱敌,最重要的就是拖延时间,为姬凌云先撤的部队争取整顿的时间。 看着吴兵那整齐的阵形,展如松了口气,来到姬凌云身旁。 姬凌云胜券在握,显得非常高兴,令展如部归队,静后对方的到来。 不一刻,稀稀拉拉的马蹄声响起,随即就有一队战车出现在姬凌云的眼前,战车队因为长时间的追赶已经没有了阵形可言,歪歪斜斜。 战车后一队队的剑兵、戈兵也渐渐赶上,同样除了少许部队还保持着一定阵形外,大多都已经脱离了自己的位子。 随着距离越来越近,突然,对方一阵骚乱,行驶在最前头的那辆战车急忙调头。 展如见此笑道:“看来他们也已经发现中计,准备撤退了。” 姬凌云留神看了一会后,亦笑道:“这样若还看不出,对方反应也未免太迟钝了。”顿了顿又道,“即便现在反应过来,还是迟了一些。” 说完,拔出湛卢剑高声喝道:“大吴必胜,杀……” 两百乘战车呼啸而出,战车后的步卒亦放声大喊,迈步前冲。 大战终告拉开了序幕。 箭矢交飞,杀声震天,姬凌云所乘的四马战车毫不留情的冲入了兵丛中去。 还未动手,便有二十余人死于战车之下。 姬凌云暗道:“这战车虽不灵活,但冲击力却是无与伦比,纵然是重骑兵亦没有这惊人的力量。” 姬凌云追上一乘战车随手一剑砍翻了对方的御手。 战车的御手和战士因不用步行,均戴重盔穿坚甲,不怕一般箭矢,长戈,但姬凌云手中的湛卢剑视镔铁如无物,御手的坚甲自无法抵挡。 失去了御手的战车胡乱的冲窜,连撞了数十人方才倒地。 这时,齐兵的前方出现了百乘战车,左翼、右翼也出现了吴国的士兵。 被包围的齐兵顿时成了笼中之鸟、瓮中之鳖,任人宰割。 齐兵将士纷纷倒地,惨状令人不忍卒睹,姬凌云也只能在心里暗叹,但又无可奈何。在战场上,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妇人之仁只会害人害己。 战斗持续一个时辰,齐上军二万五千士卒几乎全军覆没。 展如看着一地的残肢断臂,道:“若论兵将质素与训练,齐军未必逊色于我,但我军却能在同等实力的情况下,歼灭对方,从而获得胜利,全赖王子出色的谋略。” 姬凌云笑骂道:“你这小子什么时候学会伯嚭那奉迎拍马之道。” 展如摇头道:“末将是实事求是,二十多年前,我在孙武将军麾下效命,其第一次上阵亦同王子一样,从容不迫,智计百出。” 众人说笑了一会后,姬凌云这才想起正事,忙让人去中军报喜。 ************* 这次破吴,夫差大胆的摆设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阵势,他让上、下、右三军分开而战,自己领中军为列于吴三军阵后为预备队。 时战术极少,阵战交锋,通常是一拥而上,架设预备队之战术千百年来仅有两三次而已,而夫差却大胆的沿用了这一战术,非但如此,还让自己最有实力的中军为预备队,此战法可谓古往今来头一遭。 夫差站在西面一处较高的丘陵向战场俯视,上军的战斗已开始了一个多时辰,但情况殊不乐观。 胥门巢的两万上军遇上的是齐国上将军国书所率领的五万中军,实力悬殊,而国书又是智勇之将,上军以岌岌可危。 鲁国大将州仇同越国大将诸稽郢并未被吴王派上前线,而是随吴王一起在中军观阵。 州仇见吴上军将要落败,忍不住出声道:“吴王上军兵力不足,是否需要增援?” 夫差淡笑道:“还不是时候,时候一到,自会让你出战。” 顿了顿,看向诸稽郢,道:“你观吴兵强勇,越兵如何?” 诸稽郢低头道:“吴兵之强,天下莫当。弱越怎比。” 夫差哈哈大笑,看向下军。 下军王子姑曹作战依旧神勇异常,以两万吴兵对上宗楼率领的两万五千下军发动着潮水般的猛攻。 虽敌多我寡,但姑曹依旧占据上风,手上重剑下毙命之敌少说也有上百。 这时,令兵来报:“吴王,右军王子凌云以全歼敌上军,大将高无邳被施猛斩杀。” “好!”夫差兴奋的高声大叫,他本意是让姬凌云牵制齐上军,却万万想不到首次出阵的姬凌云竟然在短短的一个半时辰内就将齐上军全数歼灭。 夫差大叫道:“天助我大吴,此战必胜……来人,传令给我王儿,让他分兵两队火速绕至齐军之后,攻打齐国中军、下军。” 随后又道:“传令给胥门巢,让他支持住,不然寡人要他的脑袋。” 命令传下,夫差神色肃穆的看着战场,下军以是无恙,只要上军能够坚持,此战以无任何悬念。 一个时辰后。 胥门巢已经浑身浴血,但视荣耀为生命的他,在没有得到夫差的允许以前,决不会后退一步。 当胥门巢艰难的将齐国中军抵挡住的时后,姬凌云带施猛以及一万吴兵飞杀而出,如虎入羊群般冲入了齐国最具实力的中军。 同时展如亦领七千吴兵杀入了齐国下军。 出其不意,齐国上下完全料想不到吴军会出现在他们的身后,阵形大乱。 夫差大笑,让州仇、诸稽郢率两万越鲁联军杀奔齐下军,自己亲自挥矛领中军杀向齐国已经混乱的中军。 胜负以定。 正如记载一般,夫差率领吴兵在艾陵侵吞了齐国十万甲兵,史称“艾陵之战”。 此战使吴国威震天下,最大的功臣姬凌云亦名扬四海。 第三部乱之始 第十七章历史突变 艾陵一役,吴国侵吞齐国甲兵十万,十万齐兵几乎伤亡待尽。将领国书、公孙挥、高无邳战死,下军大夫宗楼下落不明;俘虏公孙夏、闾丘明、陈书、东郭书四位大夫,其他擒斩者,不计其数,缴获齐革车800乘,粮草辎重无数。 艾陵之战后,齐简公姜壬惊慌失措,立刻派遣大夫陈恒、阚止为使,献上大批金币、美玉,谢罪请和。 夫差令齐鲁修兄弟之好,各无侵害。齐鲁两国,哪敢不从,皆听受盟。 当夜,夫差在齐鲁边境大设宴席,全军同欢。 姬凌云本欲劝夫差回吴后在设庆功之宴,但夫差好大喜功,哪里会听。 姬凌云觉得心中有些不安,但也未多加阻止,毕竟夫差的性格摆在那里。如果没有让他信服的理由,他决定下来的事情别人是无法改变的。 庆功宴上,鲁、越、齐三国使者,纷纷向夫差敬酒,不断的吹嘘奉承,称赞夫差文治武功,天下第一,称赞吴国之强大,必可成天下之霸主。语气之肉麻足以放翻一头怀胎十月或者肚子里垫了俩枕头的大象。 姬凌云听的是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但夫差好象非常受用,听后高兴不已。 吴军上下也因特别欢乐的气氛而放松警戒心,至于夫差本人,则在帐中听鲁女跳舞音酒,一杯又是一杯地狂饮不止。 时过二更,酒恬耳热。 越国诸稽郢以小解为由,悄然而去。 忽然营帐外喊声四起,随即便四下火起,火光烛照天空。 夫差、姬凌云大吃一惊,但立刻就判断出是诸稽郢耍的把戏。于是弹跳而起,高声呼唤侍卫长仆君。仆君也在一旁拼酒,听见夫差在惊喊,顿时醒来,酒去了一半。 第35章 听见了喊声,也看见了火光,明白情况有变,抽出宝剑便来到了夫差身旁。 夫差、姬凌云走出营帐,就见一个个越兵在营地被胡乱放火冲杀,因吴兵尚且不知怎么回事,被三千越卒杀了个措手不及,混乱不堪。 四周皆响起越兵的呐喊:“擒杀夫差着,赏金一千,封上将军。” 世事之变幻难测,莫过于此。 姬凌云抽出了湛卢,大叫:“展将军,你速去准备军马,越兵不过三千,不足为惧。” 展如立刻从一旁寻得匹战马,往右军而去。 姬凌云电光火石间,已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齐国溃败,剩下的将轮到越国步入后尘,与其毫无胜算的抵抗,不如冒险一搏,大骇之下,忙挥剑将两名齐使杀害,急道:“父王,您还是先走吧!!!” 夫差气得眉毛都狞成了一起,怒道:“寡人有大军十万,何惧三千越兵。” 姬凌云苦涩道:“父王,您难道还不明白,越国不是要冒险一击,而是打算将我们十万大军全部消灭。” 夫差剧震:“难道越国暗中联合了齐国?” 仿佛是回应姬凌云的猜测,夫差话一说完,便见四野火光成片,成千上万的齐兵出现在了吴国军寨四周。 夫差再不犹豫,紧急中下令向西方鲁国退去。 在这个时刻,根本就无法聚集士兵,姬凌云陪同夫差与众将近千人一同撤退。 姑曹全身赤裸,双手持抢来的双戈,率领少数侍卫守住夫差等人撤退的路线,浴血抵抗,全力阻挡齐国的袭击兵。 但齐军实在太多了,姑曹的手下全部战死。姑曹本人受伤数十处,连续用坏了八杆长戈,砍断了十口利剑。最后,终于因失血太多,动作较缓,背上又中了一矛,大叫数声,血流满地而亡。 整个军营乱成一团,到处都是喊杀声,分不清敌我。 姬凌云仗着宝剑的锋利,连连杀了几个缠着他的左右的齐军,正要跟上大队,忽地肩头剧痛,被劲箭射中。 姬凌云顿感头晕目眩,肩背处火辣辣般刺痛,一个踉跄摔倒再地,隐约间见无数齐军围在他的四周。 一声暴喝,一个朦胧的身影出现,瞬间斩杀了齐军,抱起了他向一旁小路逃去。 ***************** 在无人的荒野连续走近一个月,姬凌云经历了毕生最痛苦的时刻。 此刻,他身旁仅仅只有两人,一个施猛,一个展如。 姬凌云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活下来的,只是依稀间记得自己在中箭之后,是施猛背着他杀出了重围。 听施猛他们是的叙述,由于敌军遍野都是,施猛背负一人很难突围,一不注意就重重包围之中,正好被突围的展如所救。 但齐军斩尽杀绝,一路死死的跟在身后。 展如只好化整为零,率领十名士卒逃入了深山,面对齐军的搜索,展如充分的利用了地形,阻击齐军。 这一个月死在上中的齐军已经超过了五百余人,不过他们也付出了极大的损失,十名士卒全部阵亡。 施猛、展如也身负重伤,好在摆脱了齐国的追兵。 姬凌云清楚如果不是为了照顾自己施猛、展如根本就不至于如此,因而伤好以后,便独自担任照顾两人的生活。从开始才采野果,到后来猎杀野兔。 施猛被毒蛇要伤,姬凌云、展如轮流背着施猛赶路,展如伤口负发,姬凌云、施猛漫山遍野的去寻找消炎草药。 三人就这样相互照顾,一同扶持,又走了六日,才走出山区。 月余的野人生活弄得三人蓬头垢面,衣不蔽体,相互望了一眼均有阁世为人的感觉。 第三部乱之始 第十八章巧救二美 姬凌云等人沿着官道一直往南走,均觉得奇怪不已,这一路上竟然没有发现一个行人。 好半天才遇上一队数十人组成的商旅,可他们见姬凌云等人的落魄模样,居然拔起了刀剑,并再三强调不可靠近他们,仿佛他们是强盗一般。 姬凌云顿觉人情冷暖,若不是三人体弱,又不愿再生事端早就兵刃相向。 走了三日,终于看见了一处小村庄,姬凌云等人大喜过望,快步走向村庄。 施猛高兴的大叫,“终于可以吃上一顿可口的食物,快,王子,老展,我都等不住了。”说完,快步冲向村庄。 姬凌云、展如相视一笑,均暗道:“这一个月来,不是吃野果,就是啃没有任何调料的野味,难怪施猛会急成这样。” “啊!”施猛突然大叫了一声。 姬凌云、展如急忙走近一看。 村庄上下横七竖八的都是尸体,男女老幼都有。 姬凌云变色道:“是谁干的恶事,连八十老龄的老人和孕中妇女都不犯过。”姬凌云看着不远处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妇人,紧紧的握起了拳头,老妇人旁边还有一位肚子凸起的秀丽村妇,村妇下身一片狼迹,显有被奸污过的痕迹。 “是越兵!!!”展如指着远处墙角的一具尸体,那尸体身穿越国铠甲,脑袋上插着一杆锄头,血以流尽。 施猛气的发抖,大声咆哮。 姬凌云面色发白,身体微微发颤,不祥的预感在心头荡漾。 展如神色也出现了一丝慌张,安慰道:“也许不是那么一回事情?” 姬凌云摇头道:“我们向南走了一个月,不清楚走了多少的路,但绝对不可能超出吴界,到达越境。可是……在吴境内越兵敢如此放肆,难道还不能说明问题?”最后一句话,姬凌云大声的吼叫了出来,几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展如无语而对。 姬凌云渐渐冷静了下来,道:“展如,你去做饭,施猛,你整理出一间大房子,我们先养足了精神,然后在商议日后的动向。” 展如犹豫道:“那……王子……你” 姬凌云苦涩道:“我没事,放心,我不会干傻事的……只是,想一个人静静。” 独自走到河边,姬凌云呆呆的看着自己的影子,脑中一片空白,是自己,都是自己。如果不是自己,根本就不会发生这样的变故。 历史上的夫差是平平安安的回到了吴国,可现在却…… “为什么……”不知不觉,泪水亦从眼角滚滚流下。 这时,上游传来一阵嬉笑,“小美人儿,快上来。你这样多累,不如停下来把我们将军伺候舒坦。我们将军也许会封你个小妾当当。要知道我们将军可是越国上将军范蠡麾下的爱将,你跟着他一定有想不完的荣华富贵。若惹急了我们家将军,待我们下水之时,就是你受苦之日。” 姬凌云跳目远望,一队二十多人的士兵正站在竹筏上对着水里嬉笑,水中若有若无的时不时浮现一个人影。 姬凌云脑中浮现那老妇人以及孕妇的的尸体,头上经脉凸爆,趁他们不注意悄悄的浅下了水,来到了河心,抱着一块石头潜伏了起来。 竹筏渐渐靠近,姬凌云咬着下唇死死的盯着水面,两个女人的身影向从水上闪过,随后竹筏也到了姬凌云的头顶。 湛卢剑猛然挥出,瞬间将竹筏斩为两断。 竹筏上的二十多名士兵措手不及,哪里还站的稳,通通掉下了河。 姬凌云厉声大喝,剑毫无章法的乱劈乱砍,惨叫声,哭喊声不觉于耳。 “畜生……一群畜生!”想到村里的死尸,姬凌云仿佛有鬼神复身,有着使不完的力气,疯狂的杀戮着。 河水被鲜血染红,姬凌云身旁的反抗越来越弱,不过盏茶功夫,二十多名越兵尽命散姬凌云之手。 姬凌云喘着粗气爬上了岸,大口大口的呼吸着,刚才的拼杀几乎消尽了他所有的体力,双手仿佛重达千斤。 “姐姐……郑旦姐姐……呜呜……” 隐约间,姬凌云仿佛听到了西施的声音,扭头一看,一个女子正抱着另一女子大声痛哭。看不见正面,但那背影绝对是西施错不了。 西施不但是他最喜欢的人,而且两人朝夕相处了整整四年,没有任何理由认错。 “西施……”姬凌云试着叫了一声。 西施如同惊弓之鸟一般,惊叫了一声,跳了起来,一把匕首指着姬凌云,大叫:“别过来,别过来……” 姬凌云看着西施,此刻她一脸的惊恐,粗麻布衣紧紧的裹着她那玲珑的身躯,俏丽的脸色苍白一片,让人看了心疼。 姬凌云大叫:“怎么了,西施,是我啊!姬凌云!” 西施眼中的惧色尽去,“哇”的一声扑到了对方的怀中,大声痛哭了起来。 姬凌云吓得连忙好言抚慰。 西施激动道:“郑旦姐姐死了,郑旦姐姐死了,是我害死了她,是我害死了她。” 姬凌云急忙来到郑旦身旁,见她静静的躺在草地上,肚子微微凸起,已经没有了呼吸。 姬凌云脑中浮现一些医疗常识也不管有没有用,撬开郑旦的嘴巴做起了人工呼吸,看向西施,道:“也许郑旦还有救,你照我的方法做。” 西施信任的点了点头,有样学样给郑旦做起了人工呼吸。 姬凌云拔开郑旦的上衣,双手交叉放在她的胸前一下一下的向下按去。 突然,以断气的郑旦喷出了一大口水,活了过来。 第三部乱之始 第十九章范蠡的悲哀 河水急流,姬凌云坐在岸边,看着左右佳人,犹豫了一会儿,问道:“你们可知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会如此狼狈?” 西施、郑旦对望了一眼,均露出复杂的神色,预言又止。 第36章 姬凌云叹道:“我早已做出了最坏的打算,说吧,不用顾忌我。” 郑旦看了西施一眼,道:“还是你来说吧。” 西施点头幽幽道:“在一个月前,前线传来吴国大胜的消息。不久,姑苏就流传你勾结楚国,意图暗害吴王,然后自立为王的流言。” “什么?我自立为王?”姬凌云嗤之以鼻的笑道:“鬼才会信。” “不!”西施道:“消息一传开,太子友就带兵进入了王子的府邸,大势搜查。幸亏王总管机灵,事先将我们和姜柔姑娘藏到了沁芳亭水塘下的密道。也不清楚过了多长的时间,王总管突然进了密道,说情况有变吴军遭到越国、齐国的偷袭,吴王、王子姑曹、王子以及出征的将士几乎全部战死。 接着,我们被王总管带出了姑苏,王总管将我们送到了安全地方就离开了,说是要杀太子友,为他的妻儿报仇。” “这是怎么会事?我大哥在怎么说也是堂堂吴太子,怎么欺负起我府上的下人来了?”姬凌云皱着眉头心中出现一种想法,但却不敢想下去。 郑旦冷哼道:“那个吴太子本来就不是一个好人!” 西施看着姬凌云幽幽道:“帝王之争本来就不分血缘,你无意,却不代表吴太子会如此看待。” 姬凌云想起历史上的种种无奈的叹了口气。 西施接着道:“接下来我也不太明白,我本打算鲁齐边境找王子同大哥,不料,路上却冒出无数越兵,他们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着实可恨。”西施说道这里,贝齿紧咬,眼泪“哗哗”的涌出,强调道:“尤其是范蠡麾下的将士,更是残暴之极。我和郑旦姐姐有次被他们抓到,差点毁去清白。幸亏,遇上了阿青姑娘,她从魔爪中将我们救了出来。前几日,我们再次被范蠡麾下的一员大将盯上。躲了两日,最终被他们追上,不得已只好跳入水中。可是,他们不知道从哪儿找到了一张木筏,竟尾随而来,幸亏遇上了王子。” 姬凌云轻轻的拭去西施眼角的泪水,柔声道:“好了,施猛没事,我们这就去找他。” 西施面色微微泛红,点了点头。 回到村庄看见村里的惨状,西施、郑旦都忍不住瑟瑟发抖。 两兄妹见面自是少不了一阵悲喜。 展如看向西施、郑旦微微皱起了眉头,她们的加入只会坏事,起不到任何作用。不行,现在吴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王子是吴国的根,不能让女人给拖累,向对姬凌云问道:“王子,你打算怎么办?” 姬凌云略微思考道:“恢复体力,在探听消息,最后在做决定。不过,我们觉得应该先将他们入土,或者焚烧。暴尸荒野不但对死者不敬,而且还易引发瘟疫。瘟疫一出qi书-奇书-齐书,苦的将是百姓。” 展如赞同道:“焚烧吧,若是入土,不知道要挖到什么时候。” “恩!”姬凌云应道:“将尸体全部聚集起来。” 西施这时深深的看了姬凌云一眼,道:“我也来帮忙。” 小半个时辰左右,姬凌云等人终于将村里的五百具尸体聚集了起来,正准备点火。 突然,大队人马包围了整个村庄,足足有千人之众。 “凌云王子,久违了!”一架战车缓缓靠近,俊雅不凡的范蠡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此刻的他是那么的意气风发。 “是你!”姬凌云拔出了剑,既然生路以断,不如杀个痛快,不舍的看了西施、郑旦一眼道:“西施、郑旦,你们可以回国了!” 郑旦站到姬凌云的身旁,笑道:“不回去,我陪你。” 西施亦走了出来道:“我也陪你!” 范蠡先前并未发现西施,此刻见她眼中显出狂喜之色,但一听她的话,神色立刻大变大叫:“夷光,你说什么?过来啊!” 西施冷笑道:“夷光也是你叫的?” 范蠡语塞嫉妒的看着姬凌云眼中几乎喷出了熊熊火焰,“为什么?” 西施大叫:“你看看这些尸体,在看看你的兵,这就是你口中的大仁大义?” 范蠡无奈的说道:“夷光,我也是无奈。姬凌云数次坏我们好事,吴国给我们的时间又太少。我不善练兵,纵是成军四载也无法同伍子胥练出的吴兵对抗。我如果不放任他们,他们根本就不可能能够战胜的了精锐的吴兵。” 西施大笑道:“所以你就任他们为所欲为,让他们一个个的成为恶魔,烧杀抢掠?” 范蠡沉声道:“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越国,为了越国的百姓,你应该理解我才对……” “够了!”西施凄楚的摇着头道:“范蠡,我看错你了,到这一刻你还想用这些话来骗我?你一个楚人,何必满口的为越,为越,你不觉得羞耻吗?” 范蠡无言以对,良久,才道:“夷光,成大事者,应该不拘小节。回来,回到我的身边,事情一了,我立刻同你隐居。” 西施笑道:“下令吧,我不会跟你走的。比起你的这种不拘小节,我更加欣赏凌云王子的妇人之仁。” 姬凌云“哈哈”大笑,一手抱着一个,将二女搂在怀中笑道:“我姬凌云死前能得两位红颜知己,也不往此身了。” 范蠡嫉妒的几乎发狂,“杀!” 命令刚下,就见滚滚尘烟迭起,村庄的另一头突然喊杀声成片,一辆马车冲了进来,伍子胥锐利的双眼直射范蠡。 第三部乱之始 第二十章天下将因你而颤抖 夜色当空,姬凌云在伍子胥击溃范蠡后就随他来到了附近的一处隐秘山林。 姬凌云有满心的疑问,但却不知如何开口,犹豫了许久,才道:“伍相国,吴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何越兵如此嚣张?” 伍子胥看向姬凌云目光中涌出一丝悲痛,“吴国出现现在的局面全都是那可恨的逆子。” “伍辛?”姬凌云皱起了眉头。 伍子胥道:“是太子友!” 太子友认伍子胥为相父,是以可称太子友为逆子。 “想不到我伍员一世英明,竟毁在了这逆子之手。大约在一月前,那逆子将我召到了王宫,说得到情报越国边境有调动兵力的迹象,打算派我去越国边境驻扎,以防越国偷袭。老夫当时也未怀疑什么,越国的范蠡确实非我不敌,召集了军马就来到了吴境。不久后,老夫就得到了王子破齐上军,助我王破齐的消息。 当时老夫喜不胜喜,可是,料想不到,后来那逆子竟然诬蔑王子通楚,并带兵强行搜查王子府且搜出了罪证。老夫登时意识到那逆子打算以不正当的手段排除异己,为了缩小影响造成内乱,老夫立刻回到了姑苏,找到了那逆子。 可那逆子早已有了准备,在大殿顶上安了一个巨大的渔网。老夫何曾想到自己一手教大的逆子竟会对我下手……” 伍子胥说到这里,泪如泉涌,眼中露出无限伤痛。 姬凌云知道伍子胥对太子友报有很大的希望,太子友如此做一定伤透了伍子胥的心。 伍子胥渐渐平静了下来,续道:“老夫一时不察被渔网网住,后又被五十好手围攻。若是寻常,这些杂碎根本就不在老夫眼内。可在渔网中老夫根本就不能使出半成武艺,不过几合就被当中一人打晕了过去。 当老夫醒过来的时候,以被捆绑在了王宫偏殿的柱子上动弹不得。也不知过了几天,除了送饭的,没见过一人。 一直到十多天以前,将夫,不,是风胡子。将夫就是铸剑宗师欧治子最出色的大弟子风胡子,他不屑名利,但于我却是至交好友。他多方潜入吴宫,将老夫救了出去。 老夫出来时,吴国以是大变。大王战败的消息传到了吴国,吴国上下人心涣散。越国勾践起杂兵三万,以范蠡为统帅趁机来犯。 那逆子太小看了范蠡的才华,纵是老夫对上范蠡也要谋定在动,不敢有任何大意。可他却让伯嚭领兵五万对抗范蠡,伯嚭的家伙又哪是范蠡的对手。范蠡以掠夺吴地为口号,激励全军战意,三战三捷,将伯嚭杀的大败,五万军队损失待尽。”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败的如此彻底?”姬凌云实在不敢相信这一切太突然也太迅速,成败就在这转瞬之间。 伍子胥淡淡道:“内应!老夫觉得应该是内应。老夫不喜欢伯嚭,但伯嚭却有过人之才。不及范蠡但在处处占优的情况下没有理由败的如此迅速,而且根据得到的消息表明,伯嚭行军谨慎,若非范蠡每每料敌在前,伯嚭不会如此大败。老夫猜测在伯嚭或者那逆子的身旁一定有越国眼线,而且地位不低。 当老夫赶到前线的时候已经无力挽回败局,凭借着惜日威望,老夫从败军中挑出了两千吴兵,四处阻击越兵,并且北上搜寻大王、王子。苍天有眼,终于让老夫遇上了王子。” 姬凌云颤声问道:“我父王呢?” 伍子胥难过的低下了头,摇头道:“不清楚,应该凶多极少,不然以他的性格,此刻不会毫无消息。” 姬凌云神色黯然,“那现在的吴国怎么样了?” 伍子胥叹息道:“越国大军正包围姑苏,姑苏是老夫亲自设计督造的坚城,越国暂时无法攻破,那逆子正在城中死守。范蠡那小子自从发现老夫的身影后,就一直追随想除去后患。不过,他还嫩了些。不但没能发现老夫的踪迹,反而多次让老夫抓到机会反击,损失了不少将士。” 姬凌云暗思片刻,道:“相国不如这样,我们杀回姑苏。我觉得现在不是起内讧的时候,应该团结一致,将敌寇赶出吴国。” 第37章 谁料,伍子胥竟一口拒绝,“不行!此法太过天真,一点也不符合实际状况。我有信心将越国赶出吴国,但现在大王生死不明,事后谁来处理吴国政务?” 姬凌云道:“我大哥!我不跟他争。” 伍子胥冷哼道:“那逆子不够资格,无法担任吴国大任。” 姬凌云道:“那我来当。” “你?”伍子胥撇嘴道:“你比那逆子好一点,但也不够格。” 姬凌云气的大叫:“这也不成,那也不成,难道真要吴国灭亡吗?” 伍子胥怒瞪着姬凌云大吼;“老夫将所有心血都放在了吴国,有老夫在的一日,吴国决不灭亡。别以为我不想吴国强大,但要使吴国强大靠的不应该是我伍员,而是一个贤明的君主。如果没有一个贤明的君主,纵然我将越国赶出吴国,那么吴国也将面临齐、越的夹击,甚至楚国也可能来分一杯羹。现在的吴国,凭什么对抗三国的攻击。你说如果这样,我将越国赶出吴国有什么用?老夫已经老了,不可能庇佑吴国一辈子。” 姬凌云悲哀道:“难道吴国真的要亡?” 伍子胥双手搭在姬凌云的身上,双眼期望的看着他激动道:“靠你,凌云王子,吴国的将来靠你。你是我今生见过最有潜力的霸才,最有资格担任天下霸主。可是,你现在太嫩,太嫩,太嫩……,你有那个天分,但你生性贪玩,没有去学。有一身的小聪明,常人无法及你,但治国需要的是大智慧,而不是小聪明。 听我说,凌云王子。你还年轻,有那个时间去学,去云梦山找鬼谷子,找孙武让他们教你。老夫相信,不要五年,天下将会因为你的出现而颤抖。” 第三部乱之始 第二十一章天意 吴国监牢。 文种双手端着酒盅轻轻的酩了一口,面上露出沉醉的笑容,“计策成功了?” 文章敬佩道:“比想象中的更加完美,太子友完全陷入了伯嚭的掌控之中。不,确切的说是孩儿的掌控之中。” 文种淡笑道:“说说你是怎么做到的?” 文章道:“并不困难。伯嚭一心想除伍子胥,自己取而带之,只是苦无希望。孩儿给伯嚭出了一计,仿照吴王的笔记,私刻吴王的印记。写一封将吴王之位传于姬凌云的诏书。然后,让伯嚭趁机放在吴王的案桌之上,故意让太子友发现。太子友发现后,气的几乎发狂。本来,他就因伍子胥跟姬凌云走的近而感到不满,这下完全就倒向了伯嚭。 于是,孩儿向伯嚭出计,让伯嚭设下陷阱对付太子友。伯嚭假意劝太子友调开伍子胥,在让太子友陷害姬凌云,而孩儿却将这消息告诉了伍子胥。伍子胥正直无私、足智多谋,定会回到姑苏质问太子友。此刻,太子友过错以犯,听伍子胥要来吓得面无人色,哀求伯嚭为他出谋。 伯嚭设下陷阱将伍子胥擒住,本来伯嚭打算将伍子胥就地搁杀,然后假装伍子胥被宫女刺杀,一了百了,就算吴王彻查,无从开始。最多,只是判太子友听信谣言一罪。只是,那太子友畏首畏尾,顾念旧情,只将伍子胥软禁起来。” 文种眉头微皱,“伍子胥没死?” 文章懊恼道:“抱歉,父亲,孩儿以想尽办法太子友杀伍子胥都没有成功。后来,范蠡挥兵攻吴,太子友让伯嚭统领全军,敌强我弱,孩儿只好以大局为先,暗助范蠡将军取胜。待回到姑苏后,伍子胥已经被人救走。” 文种叹了口气道:“伍员有通天之能,比之孙武也丝毫不逊色。此人不除,越国难安。” 文种突然想到一事,问道:“奇怪,我事先的打算只是让越国暗盟齐国,然后设计大败吴国。而你则离间太子友同姬凌云的关系,令吴国实力大损,后又陷入夺嫡内乱,无暇顾及我大越,依照你的说法好象战果不仅仅如此啊。” 文章神采飞扬道:“这个孩儿知道,不久前,孩儿暗中同范蠡交谈过,知道这一切。越国如此大胜全耐计然先生。” “计然先生!少伯的师尊!”文种惊呼了起来。 计然又作计倪、计砚、计研,博学古今,无所不通,尤善计算,尝游南越,范蠡卑身事理,拜其为师,此人同鬼谷子并称世上两大奇人。 文章道:“正是,据说那日,我将夫差吴胜后攻越的事情告之了范蠡后,范蠡便至计然先生隐居之地,跪地苦求三日。计然先生心有不忍,便亲自出山游说齐简公。起初游说失败,齐简公并不理会计然先生,艾陵战败后计然先生再次游说,齐简公意外的答应,并根据计然先生所设的计谋,激发夫差自大的性格,在齐鲁边境设庆功之宴,并出物资让夫差犒赏三军。在宴会开始时,让齐军分批潜伏与附近山林,用越军里外合击,奇袭吴军。吴军不察,大败,四散而逃。夫差、姬凌云不知所踪,生死不明。” 文种眼中闪过一道精光,大喜道:“范蠡得到此消息,立刻趁势出兵,而在章儿的帮助下,吴军再次大败。好、好、好!好个计然,此奇袭因入史册。好一个范蠡,在第一时间就抓住了战机,并迅速作出应对。恐怕造成这样的胜果连计然、范蠡也无法预料。确切是说吴国这次失败,他们输的不是策略,而是命运。命运将所有无关的事情巧妙的结合了起来,造成了一次前所未有的胜利。” 原先计然出使齐国,本欲大败吴国,但因齐简公不配合,意外的造就了一次出色的奇袭。而太子友的作用本来是制造内乱,却无意间软禁了伍子胥,令吴国无人对抗范蠡。文章的作用本是文种用来对付伍子胥而布的暗棋,可却出乎意料的以内应的身份,帮助范蠡击溃了吴国剩余的五万精锐。 在命运的作弄下,一次次的无心,却变成了一次次的巧合。 文种形容的不错,吴国是败了,但他不是败给了勾践,不是败给了范蠡、文种甚至计然,它败给了天,败给了命运。 文章疑惑问道:“父亲,孩儿有一事情不明,为何齐国一开始不答应计然先生的游说,在战败后却答应呢?” 文种深思了一会儿,笑道:“想事情应以全局考虑。齐国表面和睦,但并不然也。齐简公上任其间齐国并未得到任何发展。因此,齐简公威信尚且不足麾下重臣田氏一族。君王的威信不如大臣,简公心中充满了不安。因而,简公为立威信,所以才发动了侵鲁战役。吴国乃当世之强国,若能战胜,简公威信必然大赠。此计然先生游说,简公不答应在常理之中。因简公为立威信而战,齐国兵强丝毫不逊色吴国,是以,简公并不打算让他人共分这威信,况且越国暗盟之心,还无法确定,简公没有必要冒险与越结盟,所以拒绝。但简公料不到齐国竟会大败,而且败的如此彻底,使之颜面扫地。简公性本多疑,多次怀疑田氏谋反。若不能挽回败局,简公不但威信大减,还可能被田氏取而代之。所以,简公只能同越结盟,挽回威信。” 文章大悟眼中充满了佩服。 文种问道:“现在大王在做什么?” 文章答道:“大王依照范蠡的计划对姑苏围而不攻,孩儿猜测范蠡一定是想诱出夫差、伍子胥或姬凌云,好将他们全数除去,以绝后患。” 文种赞许的点了点头,突然道:“章儿,你偷偷传讯给大王,让他派人与楚国结盟。只要盟约一成,吴国将面对三国的攻击,纵然伍员有通天之能,也无法以现在的吴国对抗齐、越、楚三国。” 文章告辞而去。 若姬凌云再此听了这些话,恐怕要将高瞻远瞩的伍子胥当成神来供奉。 第三部乱之始 第二十二章云梦山 姬凌云默默的看向远处,心在淌着血,当他以为自己改变了历史,挽救了吴国的时候,敌人就在他眼前将吴国彻底的击溃。 在这可悲又壮烈的时代里,绝大部份的人都是如同狗一样的生存,若一个人无才,他们就连安心种地的机会而没有,这就是古代的残酷。 命运之神一直在眷顾着他。由初的施猛暗杀,到楚国逼宫,以至乎活艾陵破敌,命运之神一直在他那一方。可是这些成功,那个不是临时起意,那个又不是借助吴王夫差的声势? 一但命运之神不在,他却犹如丧家之犬一般。 想着村庄里的那些无辜的百姓,姬凌云涌起前所未有的强烈仇恨,他绝不会放过范蠡,更不会放过勾践,这只有血才能清洗的仇恨,必须要他们以血来偿还! 淡淡的看向伍子胥道:“相国,我愿意,我愿意。我要去学,学成之后,亲自带兵踏平越宫。纵然勾践身死,我也要将他挖出鞭尸示众。” 伍子胥含泪大笑道:“好,就是这样,大丈夫理当如此。吴国现在已经无力回天,大王生死不知,对面着越、齐、楚三国与其在这夹缝中生存,不如退后一步。勾践此人能够同苦却不能同欢,只要我们隐藏行迹,勾践的矛头将会指向范蠡、文种。只要他们一除,越国将无人可以与我们对抗,等你艺成后定能异军突起,夺回我吴国应有的东西。那时候的越国以不足为惧。” 伍子胥慎重的从怀里取出一段绸布,绸布上满是密密麻麻的字迹对姬凌云道:“这是我吴国大将孙武所著的《孙子兵法》,乃无上之兵书。你收着日夜研读定可感受良多。” 回到树林,姬凌云见西施、郑旦并肩坐在一旁,略微一犹豫便对着她们走了过去。 姬凌云淡然道:“你们可以走了,我让相国送你们回去。” 第38章 郑旦大惊激动的道:“为什么?为什么要赶我们走?” 姬凌云冷漠的说道:“不为什么,因为需要。” 西施深深的看了姬凌云一眼道:“好,我们走。”说完强行拉着郑旦向远处走去。 隐约间传来郑旦的哭声,还有西施的劝导:“姐姐,现在的凌云王子以不是原来的王子,他身上的包袱注定他无暇顾及儿女私情。” 突然,西施回过头来展言笑道:“我和郑旦姐姐打算在越国边境的竹陇里隐居,那里有阿青姑娘在很安全。” 姬凌云冷漠的脸色露出了一丝欣喜,暗道:“边境竹陇,我一定会来的。” “是个好姑娘!”伍子胥来到姬凌云的身旁,“不但善解人意,而且还聪慧过人。若王子真能娶她,一定是一个出色的助臂。” 姬凌云低声道:“我也这么觉得。” 说完,便让施猛一路护送,伍子胥亦派心腹沿途保护。 姬凌云叫来展如,将《孙子兵法》交给了他,让他拓写一份研读。 展如激动的哭了出来,《孙子兵法》被传为能让人百战百胜的韬略,珍贵异常,姬凌云将《孙子兵法》赠送,登时让这个七尺男儿忍不住流泪。 伍子胥对姬凌云此举称赞不已说道:“展如是当年孙武一手带出来的将领,一身才华在我国鲜有敌手,今得《孙子兵法》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成为耀眼的将星。” ******************** 云梦山山雄、水秀、谷幽、洞奇。四季如画,景色宜人。 姬凌云身处云梦山中,放眼四顾,脚下是一道绵延数里的山谷,两侧山势陡峭,峰峦峙立。正值秋季,山色俊俏,满山的野菊花竞相开放,一片金黄,簇簇的山榆树,红叶片片,当真是美不胜收。 可姬凌云根本无心情观赏,口中不停的谩骂不停:这是什么鬼地方,两个老头那里不好隐居,非到这狗不拉屎,鸟不生蛋的地方的地方隐居。 也难怪姬凌云如此愤怒,这云梦山位于太行山脉连绵数千里,在这里要找两个人无疑是大海捞针。姬凌云已经在山中走了二十多个昼夜,莫说是人,鬼影都没有见到一个。 又走了三日,这偌大的云梦山依旧没有任何有人的迹象。 这天,姬凌云吃了最后一个大饼暗自苦笑,看来以后又要过野人的生活了。 “哎呦!”姬凌云突然叫了一声,捂着自己的小jj来到崖旁,解下裤带长长的松了口气,吹起了口哨。 突然,崖低传来一声大喝,“那个家伙随地小解!专门朝人家头上洒。” 姬凌云吓得打了个激灵,立刻将余下的尿收回了膀胱大笑道:“来了,来了,终于看到人了。” 跑下了崖,见崖底的草丛处有隐约有条小道,若不注意根本就无法察觉。 拨开草丛,姬凌云就见一位同他差不多大的青年一手捏着鼻子,一手在不停的在抖身上的液体。 姬凌云尴尬笑道:“这位兄长,请问鬼谷先生、孙武子先生住在这里吗?” 青年上下看了姬凌云一眼没有好气的说道:“你找鬼谷先生有什么事?” 姬凌云一愣,大喜道:“我找他学习兵法韬略。” 青年看都不看姬凌云一眼,道:“鬼谷先生招收弟子十分严格,百个来求学的能收一个以是不错。” 姬凌云自信笑道:“那我就是那一个。” 青年饶有兴趣的看着姬凌云“呵呵”笑道:“你到是很自信啊,小兄弟?” 姬凌云道:“那当然拉,不自信就不来了吗!” 青年道:“走吧,看你那么自信,我就带你去见鬼谷先生,这云梦山一年也未必能遇到一位生人,多一个师弟也好。” 说完,便沿着小道走去,边走口中还在嘀咕,“鬼谷先生说我此次出来会遇到命中真主,真主没有遇到反而惹了一身骚,真是倒霉。” 第三部乱之始 第二十三章大治或大乱 姬凌云跟随那青年步行在弯曲的山路上,周遍皆是奇树怪石,来到一处悬崖下。青年向右一转走至尽头的凹处,一个长达三丈有余梯子出现眼前。 姬凌云暗自大叫:“我的妈也!这鬼谷子真有品位,竟然住在这悬崖上。” 顺梯子而上, 映入眼帘的是一块三亩范围的广场,广场上有练武场、农田、菜园,墙角处还有一口清泉。练武场上摆设着两排兵器架,十八般兵器都有;农田、菜园都长满了郁郁葱葱的高粱以及饱满的各类蔬菜。清泉由数十丈外的山顶流下,叮咚直响,好一处完美的世外桃源。 不过,姬凌云总是觉得少了写什么,对,这里什么都有,但惟独不见房屋。 青年仿佛猜到了姬凌云的心声,指着着上方笑道:“房屋在那!” 姬凌云见后一阵痴呆,好高明的创意,他们本来就位于悬崖,但那四间房子竟造在这悬崖上方的悬崖上。 跟随青年再次爬上了悬崖,俨然又是一个小型的广场。 四间构房子出现左方林木之间,这几间木屋筑在石砌的基层上,松木结构,造的非常精巧。 木屋屋前后墨绿和深褐色的林木参天而立,挺拔劲秀。 见此姬凌云不由感慨造物主的神奇。 来到最大的一间屋舍,青年高声道:“先生,有一年青后生要见你,他说他要拜你为师。” 屋舍内传出一苍老的声音,“公孙圣,你让他进来!” “是!”那叫公孙圣的青年应了一声,心下奇怪,鬼谷先生收徒严格,这次怎会如此草率? 姬凌云神色大动一把抓住公孙圣激动道:“你叫公孙圣,吴国人?” 公孙圣奇怪道:“在下确实是吴国人,兄台是如何得知?” 姬凌云美的几乎晕了过去,公孙圣在历史上或许名不惊传,但却以忠烈智谋为名。若非被历史上的夫差杀害,他的成就未必会在伍子胥之下,若自己能请他出山,不说对付区区越国,就算纵横天下也足以。只是,姬凌云觉得有些奇怪,公孙圣是因为目光长远,看透了吴国的三大弊端,劝说夫差杀西施、除伯嚭,去奢侈而激怒了夫差,被夫差所杀。可现在他怎么成可鬼谷子的徒弟了?莫非是因为自己的出现而推动的蝴蝶效应,又或者历史的记载有误。 哎呀!不管了,反正他是那个眼光不逊色伍子胥的公孙圣就成,管他是什么时候出生的。 在公孙圣善意的提醒下,姬凌云这才想起正事走进了鬼谷子的屋舍。 鬼谷子的屋舍分成四间,中间对门的是一间宽敞的客厅,摆设简单整齐,明窗净几,一尘不染。 姬凌云进屋时就见一道风仙骨的老者正在屋中扫地。 姬凌云知对方必是鬼谷子,至他前面跪下道:“吴国姬凌云见过鬼谷先生望先生教我大智慧。” “抬头来看着我。”鬼谷子的声音温和慈祥却带着威严。 姬凌云仿佛被催眠似的,不自觉的两眼注视着他。就像铁器遇到磁石一般,感觉这位发须皆白的圆脸小眼老头,对他有着莫大的吸引力。 两人如此四目相对,室内空气沉闷而紧张。 鬼谷子的眼睛不大,但目光如炬,眼神像利刃一般让他背脊发凉。 对望许久,鬼谷子才道:“隆鼻,长目,两眉入鬓,长得到是一服好相貌,为人性格悍勇,敢作敢为,将来成就必大于诸先吴王。眼神锐利而坚决,确实带着诚意而来,意志坚定。” “这第一关过了,但资质天生,非人力可以改变,不是美玉奇石,不值得我费工夫来雕琢。” 姬凌云知道凡是隐士都有一些古怪,不已为意的点了点头。 鬼谷子淡淡说道,“第一个问题,你从门口走到这里,一共走了几步。” 姬凌云一愣,随后道:“一步!” 鬼谷子笑道:“为何?” 姬凌云正色道:“人生一场皆是大梦虚空,生老病死,不过转瞬。以前我不懂,认为只要自己开心,余下一切都无所谓。但此刻才明白不同的人背负着不同的命运,与其逃避,任命运摆布,不如面对,掌控命运。比起将来的路,眼下这几步实在微不足道。” 鬼谷子赞许的点了点头,“第二个问题。有人突然送你黄金千斤,你收是不收?” 姬凌云笑道:“收!当然收。黄金千斤足以让我干许多事情,为什么不收。” 鬼谷子逼问道:“难道你就不怕对方让你做你无法作到的事情?” 姬凌云道:“收他黄金并不代表我要替他办事,是他自己送我,又不是我向他要的。” 鬼谷子再道:“最后一个问题,若你为王,将来如何对待越国百姓?” 姬凌云答道:“百姓无罪,况且,成就大吴霸业需要百姓,我若为王,必让越国百姓感到我对他们比越王对他们更好,使百姓为我所用。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 以前姬凌云说这话全是因为它有名,而这次却将它视为自己的座右铭。 鬼谷子神色凝重,姬凌云回答的三个问题都出乎他的意料。第一个问题是考得是姬凌云看待事物的透彻,一步答案很正确,但掌控命运就有些石破惊天。掌控命运之人,则能掌握人生。第二个问题答案有三种:收、不收或问清条件,姬凌云的答案是收,但却是第三种选择,这代表他不会受常规的束缚。第三个问题表明了姬凌云是个仁道主义者。仁道看视毫无伤害,却无可抵挡。 第39章 要掌控命运,却不受世俗理念,独立而大胆,这类人若成才,天下不是大治便是大乱。 第三部乱之始 第二十四章下山历练 “师弟,你这样不对!水浇的太多了。要想种好菜,必须把握分寸,水不能多亦不能少。” “这样不行,力度太大,松土是为了让菜根更好的吸收水,而不是让你将菜根挖断。” “不行……”“不行……”“不行……” 姬凌云无奈的看着公孙圣一脸的苦笑。 一室之不治,何以天下家国为,这是鬼谷子的理念,治国平天下一定要从修身开始,而修身主要是能做到凡事都有条理。 自给自足就是这鬼谷中首要的条件,无论是谁,就是鬼谷子自己他也是亲自耕种,自煮自食。 这对姬凌云来说,实在是莫大的挑战。 姬凌云实在难以想象,挥舞锄头竟然比上阵杀敌还要困难三分。 幸亏有公孙圣的帮助,公孙圣此人不但才智过人且乐于助人,风趣幽默,只要向他求教无不答应。 鬼谷子的教学方法确实另类,一天十二个时辰,除了固定睡四个时辰外,其他所有的时间都在他的安排下工作。 读书累了就下地干活,用脑力与用体力互相调节,读书时恢复体力,干活习剑时恢复脑力。 如此结合,不但锻炼了身体,还竟可能的以最饱满的精神学习,大大的增加了效率。 鬼谷子讲课也非同寻常,他不象那些先生一样,背诵一段,然后讲解,讲解完在背诵在讲解,枯燥无味。 鬼谷子讲的全是有用的东西,兵法课上他从来不读兵书。而是先讲述一段经典战役,然后让姬凌云、公孙圣等人分析战役中两军主帅的想法意图,最后在印证兵书上的语句,将《六韬》、《三略》活着来教,让人听了受益非浅。 与此同时,鬼谷子还经常教他们为人处事,当然他的教法也是与众不同,他将纣王殷寿的事迹性格逐步分析以次来告戒众人莫要沉迷女色,分析文王姬昌告戒众人隐忍的重要。 听了鬼谷子讲课后,姬凌云不禁有了一番的感慨,和鬼谷子相比,那些先生讲课的时候确实像一陀狗屎,让人厌烦,就连伍子胥也是其中之一。论才学,伍子胥在实战上未必是逊色鬼谷子,但以教导的能力而言,听伍子胥的十堂课都不如鬼谷子一堂课学的多。 在鬼谷生活了一年,姬凌云觉得自己仿佛变了另外一个人,学了好多好多东西。以前的姬凌云根本就不可能静下心来想事情,现在的他觉得自己的心静了许多。 这天,姬凌云吃着自己种的高粱,松了松绑在手腕上的铁片,在这一年当中他并没有因学习治国韬略而放弃对剑术的修炼。 因知自己的臂力、腕力、腿力、体力不行,他试着学电视里看的特种部队一般,给自己加了负重,手脚都绑上了铁片以此强化自己的力量。 一个月下来,姬凌云发现自己的各项能力果然大增,于是更加迈力,至今以手腕上的铁片已经增加到了十斤。 由于刚刚换上不久,姬凌云暂时还有些不习惯。 “师弟,鬼谷先生找你!”公孙圣由远走来手中还拿着一卷书札,想来又是从鬼谷子那里求教归来。 姬凌云道了声谢放下饭碗疾步走向鬼谷屋舍。 进了屋内,鬼谷子正跪坐在地身旁放着一把古朴的长剑和一个包袱。 鬼谷子让他坐在自己的前面,笑道:“公孙圣来鬼谷时,指名要习兵法韬略,而你却说要学大智慧,何为大智慧?” 姬凌云恭敬道:“能使国家强大,四夷臣服之术,能称大智慧。” 鬼谷子眼中出现一丝精光,“若你为吴王,将会如何发展?” 姬凌云答道:“以民为主,人才至上,内修农业,外动交兵。” 鬼谷子动容笑道:“你有如此见地,足见不凡,你可以下山了?” “什么?”姬凌云大惊道:“弟子学历善浅,尚且不如师兄公孙圣,鬼谷先生为何要逐弟子离去?” 鬼谷子慈祥的笑道:“非也!此非逐,而是历练。你口中的大智慧非一般人能够掌握,我只能教你治国、军略,要想使国家强大,四夷臣服必须在通晓治国、军略的同时有足够的阅历。阅历只有深入民间方能体会。我们生活的地方有欢乐温馨的一面,以能看到悲惨病苦的另一面,要想掌控命运就必须了解命运,你要争雄天下就必须了解天下。天下诸侯,政策不同,效益不同。有利则有弊,你只要体会要诸侯国政策的长处,意识到政策的短处,他日你若为王就可发展其长处,杜绝个中短处。如此,方能真正使国家强大,四夷臣服。另外,游历间你可以寻访能人,世上大贤如此之多,老子、孔子、墨子等都有惊世之才,学之一二也将受益无穷,对你将来的路百利而无一害。” 第三部乱之始 第二十五章兵圣出山 鬼谷最高峰。 两个头发均白的老者正在苍天巨树下对弈,一个身材矮小,另一个却高大挺拔。 若孙膑再此一定会惊叫起来,他们分别是隐士鬼谷子和数十年前的风云人物帮助吴王阖闾百战百胜的兵法大家孙武子。 孙武子拿过一枚黑子放入棋旁上白子的心脏之处道:“凌云王子走了?” 鬼谷子微微一笑思考了会儿下白子防守道:“走了,这种旷世奇才,鬼谷中那里留的住。历代吴王和他相比真是萤虫比秋月。若非姬凌云纨绔成风,心性不稳,为练他心性,让他在谷中修身养性,早在一年前就应该放他外出游历,学习他因该学的东西。只是……” 孙武子看着棋盘道:“什么?” 鬼谷子叹息道:“姬凌云不受世俗理念的约束,若真成才也不知要将天下闹成什么样子。我有种预感,姬凌云这次下山,也许会将天下的局势搅和的一团糟。” 原本这只是鬼谷子的猜测,可令他想不到的是这猜测竟会一语成真。 孙武子突然笑道:“虚虚实实,先前一步,只是诱饵而已,你输了,老朋友。” “是吗?”鬼谷子自信的笑道:“是你输了,投之亡地而后存,陷之死地然后生。若不自露死穴又怎能让你露出破绽。” 鬼谷子白子一下犹如一把利剑刺入了黑子的心脏。 孙武子一愣,后而大笑,“输了,这局我输了。来,在对弈一局。” 鬼谷子将棋子收回棋罐,若有所指道:“在来几把结局都是一样,从今以后,你休想在胜我,除非你心事以了。老朋友,你的心乱了。看来,你放不下吴国。” 孙武子犹豫了会儿点头道:“也许吧!我不似子胥兄,子胥兄将一身的心血都放在了吴国,吴国对他来说就好比他的亲人,但我也为吴国付出了半辈子的心血,闻吴国遭此横祸,心下有些不宁。” 顿了一顿,孙武子抬头道:“老朋友,我准备下山一趟。” 鬼谷子仿佛早已料到缓缓的点头道:“看来你真是放不下吴国,也罢,如此我就不留你了,毕竟吴国亦曾有你半辈子的心血。” “不,并非如此。”孙武子道:“我下山的原因并不仅是这些,你可知道我当年鼎盛之时,为何归隐?” 鬼谷子奇道:“这个我到是不知,难道不是因为功成而退?” 孙武子道:“当然不是,功成而退是说好听,难听的是功高摄主。若吴王阖闾是勾践,那必须功成而退。可阖闾、夫差均不是忌惮功臣之人。我没有必要功成而退,之所以我离开乃是因为我领悟到了一事。 当年我受子胥兄邀请加入了吴国,除了想一展抱负之外,还想结束战火为百姓做些事情。可是,后来经历了许多事情我才明白国与国之间的战争,是利益的相争,无可避免的。周王室强盛的时候,战争就少得多,因此,我认为要天下没有战争就必须天下一统!没有国家的界限,才能使得天下不在起兵戈。” 鬼谷子惊叫了一声,这到不是被孙武子那惊世骇俗的话语所吓倒,而是因为同样的话在姬凌云的口中也出来过。 由于,姬凌云的学业以治国安邦为主,因此,鬼谷子经常独自给姬凌云讲学。 有一次,鬼谷子问姬凌云,“如何才能消除战祸?” 姬凌云当时就回答:“除非天下一统,否则战祸永不消除。” 鬼谷子看着孙武子道:“是为了这个?” 孙武子点了点头道:“正是,当年阖闾只想称霸,根本无心一统。可凌云王子却意外与我志合,如今我以年迈,无法在上阵杀敌,但练兵之道却未曾倒退。若凌云王子真有才能一统,也算为天下百姓做件事情,若他无能,就当报答吴王阖闾当年的知遇大恩。” 鬼谷子大悟“难道那天我向你说这事情的时候,你神色夸张。原来不是因为被吓住了,而是姬凌云与你有相同的想法。” ******* 北固山坐落在长江边上,山壁陡峭,形势险固。 伍子胥正坐在一块山石上认真的看着地图。 “好消息,好消息!”伍子胥的心腹端科快步来到了伍子胥的身前叫道:“大人,文种被勾践赐死了。” 伍子胥淡淡一笑道:“文种之死,理所当然。勾践在吴为奴时,军国大事全由文种一手处理,越国百姓只道文种贤德,又哪会在意勾践?兼勾践其人阴戾惨刻,外宽内忌,少恩无赏,一经挑拨,自然会杀文种以除后患。” 当年,姬凌云离开之后,伍子胥便销声匿迹。 第40章 半月后,伯嚭投降,但被勾践所杀,太子友自刎而亡,姑苏城破。 伍子胥暗中让人散布谣言,“文种贤德由在勾践之上,比勾践更适合为王”“越国如此,全赖范蠡之功,因封范蠡为相国” 勾践本身就外宽内忌,况且此谣言并无搀假,句句是实,三人成虎,最终对文种起了杀心。 顿了顿,伍子胥再道:“范蠡呢?” 端科惋惜道:“范蠡自从那日被大人击退后就不问政事,半个月前消失了,据说已经归隐。” 伍子胥眼中出现一丝赞许,“范蠡识人果比文种要强,此二人都是少有的英才,他们定知谣言是计,但一个相信勾践,一个却明白勾践的为人。明白者生,相信者亡。好了,暂不管范蠡。现在范蠡以走,文种以亡,是时候为将来的兵源考虑了。端科……我问你,你可怕死?” 端科听此言,顿觉受到了莫大的侮辱厉声道:“我端科十二岁就跟随大人,端科的为人大人最清楚。只要大人吩咐,上天入地端科决不皱眉头。” “好!”伍子胥道:“我吴国锡山中有一处巨大的锡矿,据我所知,此锡矿以被越国占领。锡是混合青铜最重要的物资,因此越国很重视开采。锡山里有八千多名死囚和奴隶,由于越国担心他们造反,而并不给他们吃饱,且常常虐待。我要你混进去跟里面的人打好关系建立威望。他日王子回来之时,你振臂一挥,发动反叛。在锡山上干的是最苦最累的活,能活下来的必是力大勇悍之辈。只要稍加训练必成精锐。但你必须注意一点,在苦在累也要撑下来,不能死。” 端科毫不犹豫的道:“端科保证完成任务。” 伍子胥给了端科一个拥抱道:“保重!” 端科双目含泪的点了点头。 随后,伍子胥看向展如道:“展如那三千军队你可准备妥当?” 展如道:“相国放心,三千军队已经藏在这北固山上安全的很。” “好!”伍子胥下令道:“今后你就是这三千军队的统帅,在此上落草自称马贼闲时打猎充饥,操练军队。秋收时,下山抢掠粮食,并留意四周商贩,能抢则抢。不过,切记抢齐、抢鲁但不能抢越。若遭到军队攻击,则利用地形阻击,若敌势大,则分散藏匿,等待王子归来。切记,你的任务是竟可能的储备粮草,金钱,为我军储蓄军资。” “是!”展如领命。 “至于我……”伍子胥看了一眼众人道:“我打算去楚国,楚国的白公胜是我一手带大,他的为人我很清楚。当年,郑王杀他父亲,其恨郑入骨。但现在楚国的目标以转向了吴国,以同郑王修好。白公胜心中必然不服,我此去任他幕僚,助他反楚。此举不但可以造成楚国混乱,还可以借地养兵。” 伍子胥看着远方暗道:“等王子回来之日,我们大约可凑齐两万士卒,两万士卒足以灭越!” 突然,伍子胥叹了口气,心道:“万事具备,可惜就差一个能够练兵的奇才,若能有人可以帮我练兵,日后破越更有把握。” 这个时候,伍子胥突然想起了自己的那个第一知己,可决胜千里的练兵大家孙武子,“要是你在,该有多好,真想同你在一起征战疆场。” 伍子胥此生最畅快的时候就是当年孙和武联手以三万破楚二十万,五战入郢。若非楚王侥幸逃脱,那一战弱小的吴国就可将号称南霸的楚国推向灭亡。 “还有……”伍子胥最后强调道:“竟可能的留意大王的动向,老夫有一种感觉,大王无恙。” 第四部闯天下 第一章赠君兵法 姬凌云背负长剑青冥同公孙圣一起走在下山的路上,青冥剑是鬼谷子赠送他的一把利剑。湛卢之剑,名声太大,佩带在身上不但会引人窥视,而且世人都是湛卢之剑在姬凌云之手,为了不暴露身份,因此鬼谷子特地为他准备了这把青冥剑。 一路上,师兄弟二人交谈甚欢,走至半路,姬凌云见左右无人便停下了脚步。 公孙圣奇怪的看着姬凌云,总觉得他今天极不寻常有事情与自己说,离别时非要自己送他出山。 公孙圣异常聪慧,见姬凌云停下脚步已然猜到对方当真有话对自己说。 姬凌云神色严肃道:“师兄,时不相瞒在下不叫无名而是吴国王子姬凌云。”无名是姬凌云随口捏造的名字,鬼谷中除了鬼谷子外,公孙圣并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公孙圣本就是吴国人因此对吴国有一定的好感,鬼古中与世隔绝,不过消息却相当灵通。 公孙圣以知吴国祸事亦难过的加以安慰。 姬凌云笑道:“师兄不必如此,终有一天,我会让越王勾践血债血尝,夺回一切属于我吴国的东西。”不知道为何,经过鬼谷一年的学习,他以不在象重前那样一想到勾践、范蠡便恨由心生,巴不得飞至会稽砍下两人的头颅。 现在一想起这段仇恨,不但没有惜日的冲动,反而觉得信心十足不断以此激励着自己。他以前做王子时,是个未开灵窍、养尊处优的贵家子弟,这一年来天天修身养性,使他像一块玉石般被雕琢成美玉,无论精神体力和智能,都进入到一个前所未有的境界。不在冲动,不在莽撞。以前遇事,他都以性子直觉来处理现在却懂得了思而后行。 姬凌云此次让公孙圣送他出山主要原因就是要拉拢与他。 公孙圣见姬凌云豪情万丈信心十足亦笑道:“王子如此有雄心志气,一定能够实现愿望。我不懂得什么治国之法,但只要王子能以海纳百川的气魄面对世人必可成就大业。” 姬凌云从怀中拿出了《孙子兵法》道:“这是我吴国大将孙武子的毕生心血,此兵法我以烂记于心,留在身上以无作用。今日我就将他转送与你,以报这一年来师兄的关照之情。” “这……”公孙圣神色大动《孙子兵法》是当世第一的兵法,公孙圣酷爱兵学韬略,说不心动那是骗人,可公孙圣为人并不贪婪而《孙子兵法》又是魂宝如何能要? 要与不要,公孙圣登时陷入两难之地。 姬凌云知公孙圣的心情笑道:“收下吧,这也是我的一番心意,何况,在下也有私心,师兄才略过人,将来必是难得的谋臣良相。他日艺成出山,若能来母国吴国一展所长,实乃吴国之辛。” 公孙圣闻此也不好推脱,将《孙子兵法》收入怀中,点头应道:“若吴国真的适合于我,圣为吴国效力也未尝不可。” 公孙圣毕竟是鲜有的奇才,又怎会被《孙子兵法》给迷失心志,择主是关于一贤才最关键的一步,公孙圣也不敢草率决定,给了姬凌云一个模凌两可的答案。 姬凌云放下心来,他也不指望依靠一本书就能收服公孙圣这奇才,得到他的这话以是足够,只要自己做的好,公孙圣有了今日之言绝对会事先考虑自己。 在山野间经过了接近七日的路程,姬凌云这路痴终於出了云梦山,来到了晋国上党。 这时北方以晋国为首,但因春秋初年,受封于曲沃的公子成师不断扩大自己的势力,终于夺得君位。晋献公吸取这教训,对同姓公族采取杀戮和放逐的策略,而任用异姓大臣为辅佐。灵公时,赵盾杀君更立他人,开晋大臣专权的先例。以后,各异姓大臣的势力愈来愈大。厉公为加强公室、削弱强臣,曾利用大臣间的矛盾诛灭掌权的异姓大臣,但接着自己也被另两家大臣栾氏、中行氏所杀。悼公时君权曾有所加强,但也未能扭转局势。昭公时期,晋国形成强大的范、中行、智、韩、赵、魏六卿,公室已不复成为重要力量,六卿之间争权夺利的斗争更加激烈。定公时范、中行两家首先败亡。如今,晋国的实权实际上掌握在智、韩、赵、魏这四卿身上,其中以智氏实力最为强大。 不过晋国正卿赵鞅却是晋国最有威望,才干的能人,为避免赵氏同智氏之间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出计转移国内视线,巩固利益,准备发动了一系列讨伐卫、齐、鲁的战争。 是以晋国上下守备深严,防止各国奸细的掺入。姬凌云进上党不过一个时辰便受到了五次查问。 无意间听到晋国正卿赵鞅正在缉拿一个身受重伤的中年人,他的名字叫做墨翟!!! 姬凌云神色有些凝重,墨翟的墨家学说是他内定要学的学说之一,虽然兼爱非攻不太符合实际,但学说中有许多东西都是值得借鉴的。 为了不生事端,不得已姬凌云匆匆的离开了上党,打算前行去鲁国。 鲁国虽小,但文化却是诸侯之冠,何况那里是孔子的故乡。姬凌云第一步打算正是拜访孔子,孔子的儒家学说也是姬凌云心中必学的学说之一。 其忠君,爱国等思想是我中华千年的美德,此美德乃中华的标志绝不可失。 孰不知,一场风暴正渐渐向他逼近。 第四部闯天下 第二章矩子墨翟 来到城门处,忽地一阵嘈吵声音从前面传来,街角处转出一队约二十人的晋兵,由一队长带领,在人群中搜索,似乎在追捕着某一些人。 其中一个小兵蓦地看到衣裳破烂的姬凌云,神情一变,立即贴近那队长耳边说话。姬凌云心中大感不妥,那队长地回过身来,大叫:“站住!” 霎时间姬凌云陷在重围之内,里外三圈都是晋兵。 姬凌云站立当中,大惑不解,却是夷然不惧。 队长急忙从怀中探手取出了一张绘有人像的图画,比对着看了一会,按了按姬凌云的胸口,才道:“没事!” 第41章 顿了顿,又道:“你有没有看过这人?” 图画上画的是一个四十岁许面貌粗旷的中年人,单看画像就觉得此人非同一般。 姬凌云汗颜自己才不到二十,哪有那么老,忙道没有见过。 队长道:“你话带吴音,我们要找的却是宋国人。得罪之处,还请恕罪!” 姬凌云见此人谦恭有礼,神色一秉,一个队长尚且如此,赵鞅的手下究竟有多少能人?晋国果然不愧为北霸,实力不可小觑。 突然,姬凌云见眼前的一位老太太喷了口血,她急忙抬脚将血踩住一手紧捂着胸口。 姬凌云的目光注意到了老太太的脚上,那是一双大的出奇的脚。这个时代的女子没有裹脚的习惯,脚大并不希奇,可奇的是那脚实在太大,大的让人无法想象。 回想起那队长先前扶胸的动作,姬凌云想起历史上对墨翟的记载天资聪慧,心灵手巧,比之巧手公输般还要胜上三分,难道墨霍通晓易容之术? 一股凄厉的眼神直射姬凌云而来,姬凌云心头大震,好凌厉的眼神此人就是墨翟。 姬凌云对“墨翟”微微一笑叫道:“军爷!小的想起一人来了,在不久我似乎在城北见过画中的人,只是匆匆一鳖看的不太清,到底是不是不敢确定,但那人一手捂的胸口,好象受了很重的伤。” 那队长神情肃穆,他既说得出墨翟胸口受伤,显非胡扯,点头道:“城北哪儿?” “民房!”姬凌云根本就没有去过上党城北只好说出最具有代表性的民房。 谁料,歪打正着。那队长很认真的说道:“墨翟精通易容之术,对方显然打算隐藏百姓中,以此来摆脱我们的纠缠。”没在多问,忙带着士兵向城北赶去。 姬凌云不在理会那个可能是墨翟的老太,一边思索,一边在官道上急步走着。这墨翟是当世知名好手,墨子剑法又是公认的最善守的剑法,究竟是谁,竟然重伤于他?难道是那个剑神? 大路上的交通颇为繁忙,除了步行的商旅行人、赶集的农夫,还间中驰过载货的骡车和马队。 当时通商的风气相当盛行。春秋末,在中国历史上是个大转折的时代。是一个战争伴随变革,动荡伴随创新的时代。在这个强者生,弱者亡;智者兴,愚者衰的年代。各国的发展极速变化,先後蜕去封建的组织而变成君主权制。 工商业发达、城市的扩大、战争的剧烈化、新阶级的兴起、思想的开放,都是体现时代进步的表现之一。 而又因军事上的需要,诸国开辟了很多新的道路,连带促进了都会的繁荣,晋国为此时是最强大的国家,工商的进展,又凌驾於他国之上。 一路上的繁荣的景象引得姬凌云精神一振,另一方面却是心下惴然,若要一统,晋国必将是心腹大患,若有办法让晋国混乱就好了。 这只是姬凌云初起的一个想法,可又谁知两年后,他的惊人之举真的将晋国推向了灭亡,令这号称北霸的国家陷入死地。 姬凌云一边向南走,一边深入民间同农民百姓闲聊,深刻的明白了他们需要什么,不想要什么。晋国的那些政策让他们欣喜,那些政策让他们担忧,令他们不满意,并将满意的留在心底,不满意的更是死记在心,告戒自己不能放同样的错误。 轰的一声,前方的马车蓦然倒地,姬凌云从思考中霍然惊醒。 一连串兵器交鸣声音,夹杂着怒喝,在官道上洋溢。 为首一人大叫,“墨翟,看你今日如何逃脱。” 离马车不远姬凌云骤然见到一个年约四十,面容厚古拙,天庭广阔的中年人正被一群白衣剑手围攻。 五十多名剑手虽然不乏高手,实力庞大,但却奈何不得墨翟。 墨翟手上的重剑随意刺出,每一剑都简单无比,但却又妙至毫厘,五十多名剑手竟然无法擒下身受重伤的墨翟。 难道这就是伍相国口中的境界化繁成简?果然神齐。 姬凌云眼中出现一丝幸喜,认真的留意着墨翟的每一个动作,对方的动作浑然天成,仿佛已经脱离了剑法的范围,出手间皆是奇招、妙招。 哗啦一声,墨翟的背脊被划出了一道血痕,墨翟毕竟身受重伤,越战越弱。 姬凌云右手握上青冥剑的剑柄,心想这该是我出马的时候了,他实在无法眼铮铮的看这一位大贤就这样死在自己的眼前,冲入人群,手中出千道寒芒,向敌阵杀去,如猛虎出柙。 姬凌云一剑当先,青冥剑化作一片青光寒芒,护在身前,以势如破竹之威,杀进敌阵。他平日虽嬉闹,但练剑时却极端专注,多年的苦修,倏地表现出来,他的剑如毒龙出海,在万道青芒的掩映下,像水银泻地般,硬撞进敌方剑阵里。 第四部闯天下 第三章平民圣人 姬凌云的剑法,最重“快”字,这是把一切招式缩减串联起来,一出手便可连环刺出的罕见剑技。 若以快而言,伍门快剑是当世属一属二的剑法。 就在这冲进敌阵的刹那,姬凌云将伍门快剑发挥至极,接连刺出十余剑。 由于,姬凌云异军突起,围攻墨翟的剑手丝毫没有防备,而姬凌云又占快剑之便利,一个照面便点杀了十名剑手,那气势由在墨霍之上。 众人何曾见过这等剑术,在场的都是剑术好手,只是一个照面就损伤十人,不由心想,一剑威力大至如斯,若在来几合,能活着的又有几人? 只有剑术进入化境的墨翟心里有数,他是何等样人,连忙配姬凌云杀出来的的气势,一声大喝,“张兄,惜日败于你手,我本不服。今日这一剑,真是不服不行啊!”鼓足余下气势,如闹海蛟龙。 他乃墨者,墨者最重“守心”,也可以说是忘情,丝毫不起恐惧之心,所有喜怒哀乐,甚至父子亲情、夫妻之爱,也弃于心外,纵然泰山崩塌,亲人惨死亦要理智的判断的任何事情。这既是墨者的可怕,亦是可敬之出。 那姬凌云出手助墨翟的那一瞬间,墨翟身旁四周敌人的每一下动作,当前的形式他都是了然于胸,迅速决定了策略。 敌方剑手早先被姬凌云那一剑杀十人的雄姿吓破了胆,现下再见到他这般威势,纷纷退避。 姬凌云瞬间杀入敌阵,青冥剑所到之处,敌人中剑既倒,竟未遇三合之敌。 敌方剑手均生退意,姬凌云那先声夺人的气势是关键因素之一,但绝大部分要归功于墨翟的那一喊叫。 墨翟的墨子剑法当世鲜有敌手,有万夫不当之勇,之所以他们敢来堵截,皆因知墨翟身负重伤,才敢放胆一试。可如今不但未在墨霍身上占得便宜,且还出了一个较之墨翟还要厉害三分的角色,哪还有勇气上前送死。 姬凌云、墨翟忙趁这难得的机会杀出了重围。 在月夜下两人迅速奔驰,避过大路,很快来到了一个无人的山头。 墨翟吃力的坐在了山坡下大口的喘着粗气,本就身负重伤的他经过激烈的奔驰体力以呈现不支。 到是姬凌云经过一年来的负重练习,体力增加了许多,跑了许久并未露出疲态。 墨翟意外的看着姬凌云吃力笑道:“小兄弟,承蒙两次搭救墨翟感激不尽。” 姬凌云心中已经有了准备,但听墨翟如此一说还是忍不住露出惊讶之色,墨翟粗壮高大自己的身高依照后世的计算方法大约有1.80米,在这个时代算不得矮,可墨翟的身高约1.86米,实在难以相信那个老婆婆是他假扮的。若非他那双大脚和受伤的胸口露出了破绽,自己根本就不可能发现老婆婆就是墨翟。 姬凌云回过神来淡淡一笑躬身为礼道:“无名见过墨翟先生,先生世外高人,被宵小所害,无名怎能无动于衷。” 墨翟道:“非也非也!鄙人老粗一个,怎配世外高人一说!另外,鄙人最讨厌的就是这些所谓的礼仪。人前一套背后又是一套,满了矛盾、愚昧和自寻烦恼。礼义与野人并没有什么分别,但无礼的野人却比知礼的世人更加的真诚。鄙人就是墨翟,你我可平辈论交,欢喜就唤我作墨兄、翟兄,不喜欢就直接叫我墨翟好了。” 言罢,脱下了鞋子放入包裹内,一双满是老茧的大脚踩在了地上。 墨翟语出直爽,全无姬凌云想象的那么深沉,只觉得墨翟浑身上下都给人的感觉是有拙无华,一言一笑,都是心平气和,充满了自然,见他无任何架子,好感大生遂笑道:“既然如此,无名却之不恭。” “好一个却之不恭!”墨翟大笑道:“你与世人不同,我墨翟喜欢。除去那些虚伪的东西,剩下的才是真性情。人与人之间,若能兼爱,天下又怎会如此动荡。” 墨翟继续说道:“此世道弱肉强食,强者侵略弱者、大国侵略小国、智者压迫愚者。而这一切祸患的根由,是由于人与人间彼此间无爱;若能兼爱,便可以均分财富,亦就再无嫉怨恨,纷争也将不存在。” 姬凌云深知历史规律摇头驳道:“强者生,弱者亡;智者兴,愚者衰是千年不变的定律。若人人兼爱,勤者将财富分与惰者,那么勤者也将变惰;而惰者将会更惰。” 墨翟笑道:“人人兼爱,又怎会有勤者,惰者之别。你看这世道,百姓残杀一个人是死罪,而贵室却可轻易脱身。在侵略的战争中残杀成千上万的人却被奖赏,甚至被歌颂,但若没百姓,他们如何可能被歌颂?人人皆是母亲所生,为何那些生在贵室家的人可以穷奢极欲,而生于百姓家的却要节衣缩食,甚至死於饥寒?” 第42章 姬凌云沉吟不语,良久才道:“墨兄所言,实在发人深省,我也相信。世界进步,不久的将来会有一条法律约束天下之人,无论是谁,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墨翟仰天一笑,首次表现了他那豪迈之气,道:“看来无名兄还是鄙人的知己,可喜,可恨!” 姬凌云诧异的看着墨翟,不明所以。 墨翟笑道:“能识得知己可喜,却无酒庆祝可恨哉。” 姬凌云大笑了起来,想不到这为墨翟不但平易近人,而且还如此风趣,难怪世人称他为平民圣人。 第四部闯天下 第四章至尊剑道 两人又谈了一会,姬凌云这才问起墨翟的伤势。 墨翟神色有些凝重看了姬凌云一眼忧心道:“你可知晋国当前局势?” “略知一二!”姬凌云点头道:“当今晋国以晋定公姬午为首,但姬午的实权却不如麾下的四卿。四卿分别为在智氏、韩氏、赵氏、魏氏,以智氏最强,赵氏最弱。但近年赵氏出了一位奇才赵鞅,他令在赵氏于存亡关头转危为安,并且逐渐强大。但始终无法用根深蒂固的智氏相比。为了让赵氏更好的发展,赵鞅数次说动晋定公侵略他国,将智氏、韩氏、赵氏、魏氏四卿的利益结合,使得晋国现在上下一心。” 墨翟意外的看着姬凌云赞许道:“分析彻底,果然不凡……不久前,智氏、赵氏意外发生了一点摩擦。赵鞅不愿意和智氏对抗,以说服晋定公功郑。战事一起,召祸的将是无辜的两国百姓。鄙人不愿见此事情发生,便来到了晋国,打算说服晋定公放弃攻郑。但晋定公主意以定,无论鄙人怎么说也无法改口。这时,晋国剑神赵无敌竟出言挑战,鄙人登时明白晋定公打算将某留在晋国,以我为质,以号令墨者行会。 当时情形不容拒绝,只好利用赵无敌的高傲,以疲劳为由,出言相激,挑选地点,择日再战。比试当日,鄙人不敌赵无敌被其刺伤,并假装重伤将亡。趁对方松懈,乔装逃出了绛都。赵鞅由不死心,布下天罗地网,一路派人追杀。” 姬凌云默默点头,他理解赵鞅的举动,截杀墨翟并不光彩,但为了胜利纵不光彩又有何妨。墨翟的能力他暂时还不了解,但可以肯定他在守城上有着极其出色的才能。一城若有他在,无疑是平添数万甲兵。何况,墨者行会中的那三千能够以一敌十的墨者。 姬凌云又想起了那个号称剑中之神的人问道:“那赵无敌果真如此厉害?” 墨翟点头道:“赵无敌无愧‘剑神’之名,剑技之强,世所罕见。鄙人使出全力,始终无法在他上手占得先机。若非我刻意受剑负伤,再战下去必死无疑。” 姬凌云面露惊骇之色,心下不服撇撇嘴不已为然的说道:“那有什么,至少吴国的伍子胥就胜得了赵无敌。” 墨翟“呵呵”笑道:“那是多少年前的旧事了?” 姬凌云面上一红,伍子胥仗剑败十八国剑手时,伍子胥还是在楚国效命,粗算起来也有三四十年了。 墨翟道:“伍员确实是当世奇才,但奇才也是有标准的。伍员若一直潜心练剑,成就或许会在赵无敌之上。但他以将精力放在了兵学之上。兵学博大精深,常人就算穷其一身也无法窥之精髓。若我所说不差,伍员一心都为吴国的前景,发展做考虑,在剑术修为之上早以放弃。而赵无敌习剑成痴,当年被伍员击败后,便将自己关在房中,二十年中从未踏离房门一步,苦练剑技。二十年后出山,一月内败遍晋国所有剑手,被尊为剑神。伍员弃剑多年,怎么可能在胜的过赵无敌。” 听了墨翟此言,姬凌云心中再无不服,一人努力如斯取得如此成就是理所当然,这份毅力委实让人心惊。姬凌云自己也酷爱习剑,也成想着自己能够拥有胜过阿青、赵无敌、墨翟等人的无双剑术,此刻心下却是一片沮丧。自己除非向赵无敌一样,闭关苦练数十载,否则如何胜的过他们? 墨翟见此心中明白过来大笑道:“你别如此,赵无敌并非是不可跨越的高山,其实,我认为赵无敌完全背离了剑道。剑道一学博大精深,而赵无敌对剑的痴,令他迷失了一切,只知苦练,死练而不晓得‘悟’。 鄙人认为天下至强,莫过与自然,惟有从自然中领悟一切变化,方能成就真正的至尊剑道。赵无敌闭关二十载,确实学会了‘剑’,但他却并没有悟出‘道’。 鄙人有幸,在吴越游历其间,曾见过一少女以竹棒带剑,出手间隐约有风雷响起,至敌与顷刻,恰是符合剑道之精髓。此人岁不过二十,却有如此剑术,当真是无法想象。” 姬凌云知他说的必然就是越女阿青,脑中不由浮现阿青那天真淳朴的表情,也许正是因为她那一尘不染又毫无杂念贪欲的心才令她更加接近自然,领悟出墨霍口中的至尊剑道,创出了《越女剑法》这惊世骇俗的剑技。 下次有机会遇上她,得向她好好求教,要是能学会她的《越女剑法》那就再好也不过了。一想起阿青,姬凌云不由联想到在边境竹陇的西施、郑旦,脸上不由露出一丝喜悦,西施离别时的那话显然是告诉自己她所在之地,好让自己将来去找她…… 墨翟神色突然变得无比凝重,爬在地上细细探听,贴近至姬凌云身前,低声道:“有人大队人马不断靠近。” 姬凌云全身一震。 墨翟的语声继续传入他耳内,“敌人现下偃旗息鼓,全无动静,敌方按兵不动,自然是希望我等懵然不知。看来他们想将我们包围起来,然后围杀。我看不如这样,你我分散而逃,他们的目标在我,以你的武艺逃出去不难。” “不成!”姬凌云断然拒绝,墨翟才学深不可测,两人交往不过数个时辰,他的剑道之说就让自己感受良多,他本就打算集纵家所长发展吴国,墨学的精髓他还没有接触,如何能在此刻离开。 姬凌云提议道:“不如我们趁此刻他们未察觉时,一起逃向山中。在山上他们纵是人多,也无法耐我们如何。” 第四部闯天下 第五章计灭追兵 姬凌云、墨翟在树林内迅速飞跃,忽感有异。墨霍以一把将他拉住,两人分别像两支灵活无比的猿猴一般,一弓身同时窜上一棵树上,紧伏树干,借者掩护与夜色融为了一体。 片刻后五道人影由树下走过,他们左右张望神色拘谨。 墨翟拍了拍姬凌云的肩膀又指了指树下的两人,示意你对付这两个,余下的交由我来对付。 姬凌云点了点头,墨翟身负重伤,但瞬间爆发出来的杀伤力却在自己之上,由他对付三人在合适不过。 两人对视了一眼,同时凌空下扑。 姬凌云青冥剑化作一道青虹,闪电般向敌人刺去。 那人也是了得,心生警兆,回头上望时,见到的只是眩目的剑芒直射而来,他在第一时间内就做出了反应,身形一转,手中阔剑回身一架,恰好挡开青冥剑的凌厉一击。 但姬凌云突如其来的全力扑击,虽然给他挡住,但仍把他撞得倒飞向後,虎口大开。 姬凌云不在理会那人,身形一转,向另一人刺去。另一人的反应剑术均逊色许多,对剑两合就空门大露,被姬凌云一剑刺穿了胸膛。 姬凌云不敢做任何怠慢,飞速的扑向了那人,不给他任何求救的机会。 姬凌云刺出青冥剑,变化出百千道剑芒,每道剑芒都直刺对方要害。 那人大骇赖驴打滚躲至一旁。姬凌云深知情况险恶,不能给对方任何机会,手上青冥若如瀑布飞泻,又急又快,把他迫得对方连连后退。 姬凌云见他剑招无力,登时明白对方手腕已经受伤,当的一剑,猛击对方的手腕,那人只觉虎口剧痛,长剑脱手落地。 姬凌云没有浪费这次机会,连刺三剑。那人喉咙、左胸、右胸几乎在同一时间中剑,来不及惨呼,倒地毙命。 此刻,墨翟也正好解决了最后一位对手。 墨翟惊讶道:“竟然是王门?无名,你还真行!”见姬凌云茫然不知,解释道:“赵无敌麾下有三大弟子,分别是王横、龙猛、赵双,这王门是王横之子,是晋国知名的剑手,名震北地。看来,搜索这一带的是王横,王横此人有勇无谋,粗心大意,看来我们运气不错。” 姬凌云不知真假,但墨翟有一说一定不会错,念此不由信心大增。 两人不再迟疑,往东南方疾驰而去。 突然间一阵北风吹过,半空中飘下一阵黄豆般的雨点来。 姬凌云抬头看天,道:“八月天时,平白无端的下阵雨,可真是倒霉。” 墨翟却意外笑道:“这是老天帮忙,这雨不下三宿不停,正好可以冲去任何记号,摆脱他们。” 那雨越下越大,走了半响。天空忽的划过一条白链,半里处出现一座小屋。 两人大喜加快了脚步,行到近处,只见那个屋是座东歪西倒的破庙,但总是个避雨之处,虽然破败,却也聊胜于无。庙门早已腐烂,到了庙中,闻到的尽是霉气,原来是座荒废以久的女娲庙。 墨翟道:“今晚我们住在这里。” 姬凌云跑了一天也觉得疲惫,躺在女娲庙旁休息了起来。 到是墨翟仿佛并不觉得疲惫,这里看看,那里转转,然后才跟姬凌云坐在了一起,相互闲聊。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墨翟神色一秉道:“有麻烦来了!” 姬凌云不知所以,但很快就听见听得一阵脚步声响,五十余与人远处飞快跑来,片刻间奔到近处,黑暗中人影绰绰。 第43章 不由对墨翟刮目相看,好出色的听力。 一个苍老的声音道:“这里有间破庙,等雨停后在去找墨翟那狗崽子,为我儿报仇。” 墨翟低声道:“是王横!”悄悄拉着姬凌云藏匿到了女娲像的身后。 姬凌云当听脚步声就知来人不下五十,自己和墨翟此刻绝对不敌,当下屏气凝神不敢乱动。 只听一人道:“王爷,四周皆无敌踪,属下无能,请王爷降罪。” 王横怒道:“一群废物,也罢,靠你们不如靠我自己。来人,将这雕像给我劈了生火,等雨停后在去搜索。” 姬凌云大震,正准备拔剑,却意外被墨翟一把按住。 墨翟大喝一声推翻了女娲像,拉着姬凌云凌空而起,一脚踹在了柱子上,由庙后小门逃了出去。 没走得几步,便听得轰隆隆一声巨响,庙顶塌了一大片,跟着又有半堵墙倒了下来。对方五十多人竟在瞬间被倒塌的破庙掩盖。 姬凌云瞪大这双眼,不可思议的看着这一幕。原来这座破庙早已朽烂,给大雨一浸,北风一吹,已然有支撑不住的样子,墨翟又是一记猛踢,登时这座破庙在瞬间倒塌。 姬凌云惊讶的看着墨翟,眼中充满了信服,想起他在进庙时左右观看的举动,恍然明白他早以为自己准备了退路。 墨翟不可能猜到王横会在这个时间来到破庙,他的一切想法均在对方来后在冷静的计划出来。 墨翟可怕的不是剑法,而是那深不可测的智慧和遇事冷静的心态。 姬凌云嘴角露出一丝笑意,突然发觉自己有很多东西要学,墨翟身上的许多东西值得自己去学。 墨翟注意到姬凌云的目光笑道:“若能事先思考,利用地形优势,你也能作到这样。切记,在任何时刻,都必须保持一颗沉着、冷静的平常心。只要做到这点没有事情做不到。” 第四部闯天下 第六章身份败露 当姬凌云清醒过来的时候,已在一个屋舍当中,眼中看到两个人影,一高一矮,但脑袋还是昏昏沉沉,觉得房屋在转,眼皮上仿佛挂有千斤重物,连忙闭上。 “小蝶!无名怎么样了!”墨翟的声音出现在了姬凌云的耳旁。 一冷冷的女声传来:“矩子,他淋了三日的雨高烧至今不退,再这样下去,会有生命危险。”对方语气冷淡,丝毫不在意姬凌云的死活。 墨翟道:“将这个给他服下!” 那女子仿佛发生了天大的事情大惊道:“这怎么可以,这是给矩子治伤的良药,给了他矩子怎么办?” 墨翟笑道:“无名比我更加需要,快,小蝶听话。” 骤然间一阵剧痛直传姬凌云的脑部神经,那女子赌气似的强行分开了姬凌云的嘴巴,然后将一碗不明液体强行给姬凌云灌了下去。 姬凌云此刻脑中只有一个念头:“这婆娘下手真狠。” 不过,药是好药喝下了那女子口中的良药后姬凌云渐渐了恢复了一些神智,记起了自己昏倒的原因。 墨翟用计歼灭了那五十多名剑手后,他们也失去了遮雨之地,只能冒雨而行。走了三日,姬凌云发觉脑筋愈来愈昏沈,到后来跟是连雨水也感觉不到,只知全身乍寒乍热,终于一头栽倒在地。 也许是那药有催眠的功效,姬凌云喝后不久就沉睡了过去。 在次醒来的时候,姬凌云发觉自己已经完全恢复了过来。 一位婀娜娉婷,动人之极的美女来到了姬凌云的身旁,见他醒来面上并无任何喜态,走近上前,一把搭上姬凌云的手腕。 姬凌云看着这由如深山孤峰上的雪莲般的女子脸上不禁露出淡淡的坏笑。 那美女极不友善的横了姬凌云一眼冷声道:“你好了,可以离开,这是矩子的房间。” 姬凌云还是第一次遇到怎么冷的女子耸了耸肩道:“你叫小蝶吧,我要见你们矩子。” 那美女眼眶竟是一红叫道:“小蝶不是你叫的,我们矩子不会见你。” “小蝶,不得无礼!”墨翟从门外走了进来,此刻的他面色发白,仿佛苍老了十岁,手中竟拿着一根拐杖。 姬凌云瞬间明白过来,原来墨翟的伤并不比自己轻,以他那强健的体魄眼下竟然要依靠拐杖来行走,难怪那叫小蝶的姑娘不让墨翟将药给自己服用,想到这里眼中不由出现一丝歉意。 墨翟见此笑道:“不必生此愧疚,若非你两番营救,鄙人早已死在了晋境,又怎会出现在你的面前?鄙人体壮,并无生命危险,只是要静养半年,方能好转。” “不过……”墨翟神色突然严肃了起来,“晋国进攻郑国以无可避免,我们必须帮助郑国打赢这场战役,不能让晋国以大欺小。郑声公已经同意出一万郑兵协助我们,但如果我们无法取得有效的战果,他们并不打算支持我们。只是,我如今这样无法指挥墨者战斗,墨者中又无人有把握战胜赵鞅。所以,鄙人希望无名兄能替我指挥三千墨者对抗晋国大军。毕竟,你有经验,也有这个能力。” 小蝶不满叫道:“矩子,墨者行会是您一身的心血,怎么可以交给一个外人。” 较之小蝶不满的尖叫,姬凌云更是觉得石破天惊,等于平地一声轰雷。 姬凌云第一个反映就是斩草除根,但这里是哪儿他也不清楚。身体已经恢复,但体力却未恢复颠峰。纵然自己能杀死体弱的墨翟,也不可能跑过三千墨者的追杀,自己现在还不能死。 这些念头快如电光石火般在姬凌云的心头掠过,他放弃了斩草除根念头静静的看着墨翟。 两人四目交投,锐利的眼神互不相让。 墨翟淡淡一笑,对他的反应表示赞许“小蝶,出去。” 小蝶警惕的看了姬凌云一眼,眼中露出一丝警告,她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但却依稀感受到了先前姬凌云身上的狂烈杀气。 小蝶走后,姬凌云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墨翟笑道:“自从伍氏被当年楚平王尽诛以后,伍门快剑惟有伍子胥一人通晓。是以,初次见面鄙人就以隐约知晓你的身份,但并不肯定。那日,你受凉得病昏迷间,无意叫出父王,结合种种,加上近来的一番调查,大胆推断你是夫差之子,果然所料不差。” 墨翟续道:“你也不必过于在意,鄙人讲究兼爱,世人平等。莫说你是王子,就算是周天子,鄙人也毫不在意,不会四处宣扬,至于鄙人的请求望无名兄能够答应。” 姬凌云犹豫了会儿,晋国出兵攻郑,若胜取了郑地只会增加晋国的实力,晋国的实力本来就强大难挡,不能在让他发展壮大。助郑破晋,并非不可。 姬凌云知道自己虽得《孙子兵法》常常攻读,但实战经验却是相当之差,自己何不利用这机会打压晋国声势,增加临阵经验?就算自己失败,损失的也是郑国的兵,不心疼。 好一会儿姬凌云才道:“好!不过我有一个条件,教我墨子剑法!”姬凌云并不稀罕什么墨子剑法,但为了更好的掩饰身份,还是决定要少用伍门快剑。 墨翟直言道:“这并不算什么条件,鄙人非说大话之人。兼爱非攻,世人平等是鄙人志向,鄙人不会违背。非大奸大恶之人,无论是谁想要学墨子剑法,只需开口鄙人决不私藏。” 姬凌云叹服道:“墨兄胸襟世所罕见,墨兄所说之事,无名必竭力完成。” 说罢缓缓伸出手来,两只手牢牢握在一起。 第四部闯天下 第七章晋国五败论 于是姬凌云便在郑国国都新郑外十里处的墨者营地停留了下来,每天清晨墨翟的大弟子禽滑厘都会亲自教授姬凌云墨子剑法,墨翟也时常在一旁观望,时不时还出声指点。一月下来,姬凌云剑法百尺竿头,又大进一步。 当然,姬凌云也不会放过求学的机会,常常同墨翟畅论各国形势与兵法。 墨翟游历天下,见多识广,诸多见闻让姬凌云瞠目结舌。 关于这些用兵心得,墨翟也直言传授,丝毫不做保留,让姬凌云大感佩服,尤其是墨翟的守城之道,更是妙不可言。 那些由墨家造出来的守城器械,防若让姬凌云至身与数百年之后。 只是可惜,墨翟身有重伤,畅谈不过一个时辰,墨翟就会露出疲态。 这个时候,墨翟唯一的女弟子冷蝶就会好不讲情面的将姬凌云赶出去,守在门口不让他进入。 这天,姬凌云正和墨翟商谈攻防之道,禽滑厘神情凝重的走了近来道:“晋国出兵了!” 墨翟咳了两声叹道:“终于还是来了。” 顺了口气墨翟才道:“具体情况如何?” 禽滑厘道:“颇为不妙,晋国这次看来打算一举攻破新郑,夺取郑地。根据晋国传来的消息,这次晋定公出兵十万,以赵鞅为帅,智宣子、魏桓子、韩庄子等人为大将,至今以达到郑国边境。” 姬凌云忙问道:“谁为先锋?” 禽滑厘道:“晋国四卿之一智宣子麾下的大将南宫博,领兵两万、战车三百乘充当先锋。” “好!”姬凌云听后高兴的大叫了起来,“这战我们并非毫无胜算。” 墨翟笑而不答,禽滑厘一脸疑惑,冷蝶则是一脸鄙夷。 冷蝶父母双亡在废墟中被墨翟救出并抚育成人,冷蝶早已将墨翟视为父亲。一个月前,墨翟背负着姬凌云来到了郑国,那时墨翟本就身负重伤,伤淋了三天雨的伤口已经呈现溃烂之状。 冷蝶那时就讨厌上了姬凌云,若非是他的拖累墨翟又怎会伤成这样? 第44章 后来,墨翟更是将仅存的千年人参熬出的汤药给了姬凌云。须知,那千年人参是当年北方异族入侵燕国时,三千墨者为燕而战,胜后燕国国君的馈赠,天下罕有。 本来墨翟可以恢复过来,但却因为姬凌云而险些身亡。幸亏墨翟身强力壮挺了过来,可也要静养半年,方可恢复。 冷蝶不屑道:“晋国四卿个个均非等闲之辈,今四卿全出,声势非常,更有常胜将赵鞅为帅。反之,郑国暗弱,兵不过四万,还不信任我们,只愿意出兵一万襄助。敌强我弱,亏你还笑的出来。” 姬凌云听后更是大笑:“不笑,难道我还哭不成?晋国有五败:一败、动机;二败、势大轻敌;三败、内部不稳;四败、战线过长;五败、战车过利。” 冷蝶不服道:“一派胡言。” 姬凌云微笑的看着冷蝶道:“一败动机!郑国并不强大,只须常胜将赵鞅一人就可对付。可是,为什么晋国四卿全部出战?” 姬凌云自答道:“原因很简单,战功。赵鞅至晋顷公起就展现了足够的才能,战功彪炳,晋国四卿中,赵氏实力最弱,但赵鞅的官位却是最高,拜于正卿,深得晋定公信赖。反之,余下三卿,势力虽大,但战功却远不能用赵鞅相比。他们不愿赵鞅再独揽战功,因此一同而往。是以,此战四卿的动机非是灭郑,而是争夺战功。争功则会急进,急进则犯兵家大忌,此败之一也。” 姬凌云伸出两根手指道:“二败,势大轻敌。凡征战者,首战由为重要。不但可激励自身士气,还能挫敌锐气。智宣子、魏桓子、韩庄子本人不来,却只派了南宫博前来。可见对方对首战显然不够重视,此败之二。” 再伸出一指道:“三败,内部不稳。晋国四卿好比晋国的四位假王,他们的明争暗斗不用我说你们也该知道一二。胜则争功,败则相互推卸,军心不稳,此败之三。” “四败,战线过长。晋、郑两地相隔黄河,运输极不方便。若在招到袭击,运输将更加困难,一但粮草接济不上,晋军必然军心大乱,此败之四。” 姬凌云最后伸出了一个指头道:“五败、战车过利。众所周知,晋国位于北地,那里盛产良马,车战之术,乃诸侯之冠,甲于天下。但战车沈重笨拙,只适合驰骋平原荒野之地,兼且转动不便,在多湖泊沼泽丛林之处,等同废物。近来,连日大雨,路面多水,泥泞不堪,晋国作战多依赖战车,可今战车以成累赘,无法大用,晋国实力大减,此败之五!” “好!”墨翟当先大叫起来,“鄙人当真没有看错,无名兄有此见地,定能破晋。” 冷蝶亦动容道:“这么说来我们是必胜喽!” 姬凌云双眼一白道:“打战哪有那么简单,两军对阵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我们只能随机应变,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做出相对的决定。那五败只是晋国潜在的不安因素而已,是否能够胜利要比过才知道。何况,我们这边也有不稳定的要素。我们毕竟不是郑国人,郑声公不可能对我们百分百的信任。不过在这个时候,他因该不至于拿他的国家来开玩笑。” 冷蝶冷哼道:“说了跟没说还不是一样?”她虽如此说来,但眼中的不屑却早已消散。 她虽如此说来,但眼中的不屑却早已消散。 第四部闯天下 第八章良将公孙纵 “晋国五败论”让姬凌云在墨者中站稳了地位。 虽然没有传开,但禽滑厘是墨翟最信任也是最亲近的徒弟,在三千墨者中声望只在墨翟之下。 从禽滑厘对待姬凌云那敬重的表情,足以让众墨者放下心来,愿意听从姬凌云的差遣。 姬凌云也趁机深入了三千墨者中去,三千墨者大多来自社会的下层,都能够吃苦耐劳,平时一律短衣草鞋,参加劳动,并认为吃苦是一件高尚的事情。 他们作战十分勇敢,平时从事生产劳动,主要职业是先生、工匠等。 行会中人个个性格开朗,为人们做好事,即使是牺牲了个人性命也在所不惜。而且他们功成不受赏,施恩不图报,道德相当高尚。 看着三千墨者提起墨翟时的敬重,姬凌云不由再次感慨,墨翟能将墨者训练到至此,墨翟的才能当真是深不可测。 这一天,在郑声公的带领下,最主要的将领在议事厅聚集。 郑声公首先发言:“外敌来犯,我大郑欲应如何抵挡。”说完双目环顾手下群将。郑声公白皙瘦弱,面色明润,但却有股君王的气度。 堂下重臣一起沉吟,这问题不好回答,晋国势大,郑国实难抵挡。若没有充分的计策,必遭郑声公的轻视。 王子汤首先打破沉默道:“父王,晋国欺人太甚,我郑国年年赠金交好,可他们却意图灭我郑国。孩儿觉得应该动员全民,死战到底。让赵鞅小儿,见识我大郑儿郎的神勇。”这王子汤是郑声公的嫡长子,为人高傲,习得韬略却无实战经验,急需表现。 郑声公淡淡一笑,“王儿勿噪,晋国强大不可力敌。”转眼望向其他各人。 郑相国子喜道:“我国位于大周中央,四周强敌环绕,理应先与外修好,转而专心内政,待国势富强。诸大国的差距缩短后,方能与外敌交锋,切忌时机未熟,便轻举妄动。因而,在下认为应当让人死守不攻,然后游说周天下子、宋、鲁、齐各国让他们在边境处对晋国施压,迫使晋国退兵。在馈赠钱粮结交晋国,潜心发展。”子喜稳重并不主战,认为发展才是强国关键,故有此议。 上大夫士升和相国子喜站在同一阵线,见子喜发话忙出声赞同:“相国所言甚是。” 上将军公孙纵讥笑道:“子喜相国和士升上大夫难道让我们学习河渠里的王八?”这公孙纵是原相国公孙侨之孙。公孙侨执政数十年,听取“国人”意见,善于因才任使,采用“宽孟相济”的治国方略,将郑国治理得秩序井然。令郑国由一小国一跃成为中原屈指可数的国家之一。公孙侨死后,郑国渐渐没落。而公孙纵并未有其祖那治国之能,但却饱读兵书,乃郑国数一数二的智勇之将,曾跟楚国著名军事家叶公分礼抗衡,并丝毫不落下风。 相国子喜面色阴沈,面上不露半变化,他一上位就改了公孙侨的治国方略,早已跟公孙一族不和,这刻心下更是充满杀机。 士升冷笑道:“那请问上将军,你有什么把握破敌?” 公孙纵不理会士升对郑声公道:“国无威,不立;国无威,不安;国无威,不尊;国无威,必乱;国无威,必辱。我郑国也是大周诸侯国之一,不如晋国强大,但却并不代表我们可以任由晋国欺辱。末将愿意领兵战晋,不退晋兵,死不回朝。” 士升讥笑道:“上将军休要胡言,你无计谋,凭什么退敌?” 公孙纵无言以对,他擅长的是阵战之道,出谋划策非他所长。 公孙纵无奈叹道:“大王,不如请墨翟先生前来,墨翟先生乃当世大贤,定有主意应对。” 子喜拒绝道:“墨翟非我国之人,怎能参与我国军事?” 公孙纵大怒道:“墨翟先生有晏子、管仲之才,其为我国而来,应该优厚相待。难不成你希望我大郑被晋国所灭吗?” 郑声公微微皱起了眉头道:“好了,不必在争。去请墨翟先生过来。” 公孙纵喜道:“请墨翟先生须隆重,大王请许本将亲自去请。” 郑声公点头答应,但面上却有些不悦。 公孙纵出了郑声公官邸,立刻飞马去请墨翟。 墨翟因伤病需要静养,姬凌云和冷蝶便代为前往。 路上姬凌云同公孙纵交谈甚欢,冷蝶还是一副冷冷的模样,一言不发。 交谈中姬凌云发现公孙纵思路清晰,举止稳重是难得的大将之才,遂起了结交之心。而公孙纵本来也因姬凌云年青有些不安怕他对付不了子喜、士升两只老狐狸,但交谈后也放心下来。 公孙纵善意道:“相国子喜、上大夫士升均是胆小之辈,他们不愿同晋国为敌,先生此行必提防此二人为难。” 姬凌云哑然失笑,看了冷蝶一眼,见她眼中闪过一丝恼怒却又是一副引以为常的样子,心想这墨者还真不好当,好心帮忙却还要受人白眼。 姬凌云淡笑道:“子喜、士升无须在意,主要是看大王的意思,不知大王是求和还是求战。” 公孙纵有些尴尬道:“据我估计是求战,但……”公孙纵话音一转羞愧道:“但大王有些惧怕晋国的强大。” 姬凌云微微一笑,心中以有了定计。 既然郑声公不敢打就用场胜利来壮大他的胆色,令他觉得晋国并不可怕。 姬凌云突然发觉这种掌控全局的感觉真的好过瘾,春秋五霸,将来我一定要踩在你们的头上。 一颗不安分的种子渐渐的在姬凌云的心中发芽。 第四部闯天下 第九章六日破敌 来到郑国宫殿。 郑声公见姬凌云英华内敛,双目精灵有神,却非有一面之缘的墨翟,暗道:“怎么来的不是墨翟?” 姬凌云、冷蝶、公孙纵三人叩见之后,郑声公心下不喜,但也未失君王风度连忙赐坐。 子喜冷笑道:“墨翟真有架子,大王相请,不来也就罢了。竟然随便派了一个后生来应付,实在可恨。” 姬凌云对应道:“在我们墨者行会有一明文规定,对付强敌由矩子亲自出马。对付晋国那些蟊贼,区区在下足以。” 第45章 公孙纵面露惊慌之色,凭凭对姬凌云使眼色,但姬凌云视若无睹,依旧一副胸有成竹之状,可却丝毫不让人觉得傲慢无理。 士升不屑道:“晋国出兵十万,战车两千乘且四卿齐出,实力之雄厚,莫可抵挡,你如此小视他们做何道理?” 郑声公毫不理会士升紧张问道:“先生是否以有定计?” 姬凌云直言道:“却有妙法破敌。” 郑声公大喜连忙追问。 姬凌云摇头道:“用兵之道,破敌之法,在于保密。若计策泄露,反会被敌方所趁。” 士升大笑:“是要保密,还是根本没有?” 姬凌云瞟了士升一眼无所谓道:“有没有六日后,便可知晓。只要大王敢借我三千士卒,六日后,我将先破晋国两万先锋。” 敢不敢借和愿不愿借有着两种不同的意思。 郑声公听出了姬凌云话中的轻视怒道:“若你无法破敌又待如何?” 姬凌云傲然道:“无名提头来见。大王若还不信任,可将三千士卒交于公孙纵将军,让他配合在下。六日后,我若无法破敌,可让公孙纵将军将我就地正法。” “好!”郑声公不愿被姬凌云小觑豪气道:“寡人就答应你的请求。” 随后,郑声公对公孙纵任命道:“公孙将军,你立刻挑选三千精锐待命,听无名先生差遣。需要任何物资只需上报一声,寡人无不答应。” 出了郑宫,公孙纵长嘘了口气道:“无名先生,你可吓死我了,我真当心大王在一怒之下,将你赶出去。郑国的国力确实远比不上强横的晋国,一但少了你们墨者行会的支持,郑国恐怕真的凶多极少了。” 冷蝶也抱怨道:“就是,如果事情出现变数,看你如何向矩子交代。”口中如此说来,心下却非常的高兴。 她不同与一般的墨者,心眼不大,兼爱、非攻对她没有任何约束。不然,也不会因为姬凌云吃了本应该给墨翟服用的良药而嫉恨许久。 冷蝶随墨翟走南闯北,平时就没有少受到诸侯的白眼以及不信任。以往都是以墨翟以游说的方式解决问题,但今日姬凌云确以强硬的方法来处理好了这事,着实让她有种扬眉吐气的感觉。 姬凌云道:“我这是最直接,最简单的方法。大王既然畏惧晋国的实力不敢同晋国开战,那么我们就用胜利告诉他,晋国并不可怕。只要敢打,就是一定胜利的机会。若不敢打,纵然你有百万雄兵亦无济于事。” “对了!”姬凌云突然想起一事道:“公孙将军,你帮我准备八百匹优秀的战马和四千套蓑衣,最好今日就送到墨者行会的营地。” 公孙纵毫不犹豫的点头道:“行,我这就去准备,无名先生,待会见。” 回营地的路上,姬凌云突然闻到一股酒香,扭头一看旁边正是一家三层的豪华酒馆,拉着冷蝶的手道:“走,陪我去喝两盅,营地里的酒实在太难喝了。” 姬凌云此言不虚,墨者以勤俭为荣,从不奢侈,所喝的酒当然也是廉价非常。这个时代的酒本就不如后世好喝,那些廉价的酒更是如同饮水。 “放手!”冷蝶冷哼一声,挣脱了开来道:“要去你自己去。” 姬凌云嬉笑道:“成,万一我醉倒忘记了回驻地的路,走错可方向出了郑国,到头来你可别怪我。” 若姬凌云真的离开,那以墨翟的性格一定会带伤出战,到时…… 冷蝶讨厌姬凌云是一回事,但却不得不承认他却有过人的才华,瞪了姬凌云一眼恶狠狠的道:“你卑鄙!” “好拉!”姬凌云再次拉起冷蝶的手道:“走,不过就是陪我喝几盅酒而已,用不着这样。” 冷蝶挣扎了会儿没有挣开,只好道:“我陪你去就是。” 姬凌云这才放过冷蝶,两人一起向酒馆走去。 上了三楼,姬凌云要了壶好酒给冷蝶斟了杯,自饮自乐起来。 此时酒馆三楼只有两桌坐有客人,并无出奇之处,姬凌云草草看了一眼也没在意。 足音渐近,三人依次走了上来。 只见领头一人头顶竹笠,垂下遮阳幕,身穿灰布衣,腰挂着双剑,但双剑被黑布套住来到姬凌云对面的座位坐下,脚步轻巧有力,举止大方得体。 那人解下双剑放在桌上,无瞧不巧,一根剑穗从黑布中掉了下来。 姬凌云神色大动,难道那是…… 姬凌云低头在冷蝶耳旁一阵耳语看着她道:“拜托了。” 冷蝶对着姬凌云那明亮锐利眼神,突然心中一软点了点头。 姬凌云、冷蝶结帐离去。 当路过那人身旁时,冷蝶突然脚下一软摔倒再地,正好将黑布套住的双剑碰到了地上。双剑从黑布中滑了出来,一对华丽高雅的双剑露了出来。 姬凌云眼角螵了一眼双剑,眼中闪过一丝惊讶,连忙拉起冷蝶道:“对不起,内子体弱,经常如此,抱歉。” 那人淡然道:“无妨!”竟是女音。 冷蝶狠狠地在姬凌云腿上扭了一记重重的,在姬凌云的搀扶下走出了酒馆。 姬凌云搓揉着被扭痛的地方,知道她在报复自己占她的便宜,也只能苦着个脸。 冷蝶出了酒馆就道:“告诉我,为什么?” 姬凌云疑惑道:“不为什么,只是我认识那两把剑。”心里加了句: “干将,莫邪!” 第四部闯天下 第十章战场,女人走开 回到了墨者营地,公孙纵已经将八百匹优秀战马和四千套蓑衣送了过来。 姬凌云让禽滑厘从三千墨者中挑选出八百名最为出色的剑手,并让公孙纵传授他们御马之术。 三千墨者个个都是久战沙场之辈,但他们通常都是步战,会骑马的并不多。好在他们个个都身手不凡,另外姬凌云也只是要求他们会骑,能快速奔驰就可以,并不要求他们能够在马上作战。 六天的时间,以他们那出色的功底足够作到这点。 为了更好的接触行动,公孙纵也将他从自己麾下挑选的三千精兵驻扎在了墨者营地的附近。 来到公孙纵营辕门,北风扑面,姬凌云骑在马上眯起眼睛向前看去,只见左右的剑山戈海在朝阳照耀下闪动点点金光,仪仗的士兵肃然分列两旁,目不斜视。 姬凌云不禁有股错觉,仿佛置身于伍子胥的军营之外。 姬凌云跳下战马,带着冷蝶步行入营。墨翟让姬凌云暂时领导三千墨者破敌,并从自己的几个徒弟中选出几个由姬凌云差遣。 姬凌云毫不犹豫的就选择了冷蝶,冷蝶冷是冷,好说歹说也是个美女,就算碰不得,看着也养眼,怎么样也比带几个大老粗来的有意思。 因此,冷蝶现在等同于姬凌云的护卫。 公孙纵早已等候多时,两人一汇合,姬凌云就让公孙纵带自己参观营地。 姬凌云一路走一路看,只见周围的军营层层叠叠、错落有致;一队队巡营士兵精气十足、整然有序;粮草辎重堆积如山,守备森严。单看这营盘的布置,姬凌云已能感觉到主人胸中韬略,果然非同小可。 姬凌云不由赞道:“观此阵营,就知公孙兄才略过人,难怪郑国可以数次击退楚国的来犯,就连叶公沈诸梁也奈何不得。” 公孙纵有些自得的说道:“这些都是跟随我出生入死的精锐,绝对不逊色于晋国的士兵。” 姬凌云道明了来意,“六日后便是约定的破敌之期,但兵不可有两头,号令不可不明,我希望公孙将军能够依照我的号令行事,以防出现万一。” 公孙纵理所当然的说道:“号令不明是兵家大忌,无名兄以有破敌之法,自然是听无名兄的。” 姬凌云得到了公孙纵的支持悬着的心终于平静了下来。 万事具备,只欠暴雨。 一日、两日、三日…… 姬凌云每天不是练习墨子剑法就是同墨翟一起谈天说地丝毫不在意战事。 冷蝶急得只恨不得拿剑架在姬凌云的脖子上逼他出兵,公孙纵心中也有些不安,但比冷蝶要好上许多。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第五日的夜晚。 亥三刻,姬凌云准时的醒了过来穿上了外衣叫起了冷蝶,两人一起来到了公孙纵大营。 在睡梦中的公孙纵听到姬凌云来后,登时变的精神百倍,将姬凌云、冷蝶请到了议事大帐。 姬凌云摊开了地图对公孙纵道:“公孙将军限你在半个时辰之内准备好一切,舍弃笨重物品,在明日辰时以前到达牟地以西的嵩山山林中,切忌注意隐蔽。到达之后,潜伏起来,什么也不必做,并派探子探察敌方当日下寨的营地。当天深夜零时分,雷电交加,大雨倾盆之时,你分兵两路,悄悄靠近敌方营地待命。” 公孙纵听后提出了两个疑问,“若是敌军营寨不在我军潜伏的附近又该如何?后日若不下雨又该如何?” 姬凌云自信道:“我以探过,因道路泥泞难行,这几日又常有阵雨。敌军有战车拖累,一日最多只能行五十里左右,不会超过我估计之外。为将者必晓天文,地理,我说后日雷电交加,大雨倾盆,必然不差。没这场雨,我们必败,但有了这场雨,我们必胜无疑。” 冷蝶鄙视的看了姬凌云一眼,心中暗骂:“无耻!” 姬凌云哪里懂得什么天文,地理,后日有雨是墨翟根据天象算出来了,那时恰好冷蝶也在一旁。 公孙纵再道:“潜伏好以后在干什么?” “等!”姬凌云道:“等待我们的到来。 第46章 大雨一下便是一天,凌晨时分在晋军最松懈之时,我会率八百墨者直冲敌营,斩将夺旗。而你则待我军杀入敌营后,虚张声势,由两面杀出,纵使他人再多也必败无疑。” 姬凌云一拍案桌道:“如何?可有不明白之处?” 公孙纵见姬凌云说话的眼神和举止里多了一种难以捉摸的气质和威势,令人不由自主的信服,这一刻,自己仿佛是他麾下的一员将领。 公孙纵摇头甩开胡思乱想道:“好一个虚张声势,无名兄说的如此明白,在下怎能不懂,告辞,沙场上见。” 三千将士在不到小半个时辰就以准备就绪,浩浩荡荡的向北方奔去。 公孙纵集合军队的速度由在姬凌云的意料之外,当真是一位不可多得的人才。 次日,傍晚。 姬凌云召集了八百墨者飞快的向北方驰去。 刚起步不久,一人策马赶上,挡在路中,娇喝道:“无名为何不带我去?” 来人正是冷蝶此刻她一身武装,腰间意外挂着一把黑漆弓,冷艳中带有英气,一对明眸闪露着怒火,大胆又充满了挑战。 姬凌云皱起了眉头道:“战场,女人走开!” 说完,带着八百墨者绕过冷蝶继续飞驰,在姬凌云的印象中女人就应该跟战场绝缘。 第四部闯天下 第十一章不能小瞧女人 姬凌云带着八百墨者在下雨前赶到了晋国先锋大营以南五里外的一处山坡下歇息。 凌晨时分,一道霹雳划过天空,那银色的闪电仿佛将要将长空撕裂,紧接着轰隆隆的雷声,在空气中回荡,一下连着一下。 豆粒大的雨点,辟里叭啦的倾盆而下,顷刻间化作连接天地的雨帘。 气氛沉闷而肃杀。 雾渐渐生起,能见度越来越低。 姬凌云看了身后的八百墨者,信心百倍。 气氛如此紧张,环境如此恶劣。 可他们一动也不动的站在雨下,不说话,也不眨眼,只是在调节自身状态等候命令,不愧是身经百战的墨者。 有一群这么强的士兵为后盾,姬凌云实在不觉得晋兵有什么可怕。 时间分分秒过去,而雨也是越来越大。 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已经悄然过去,天空微微出现了一丝光亮。 “上马!”姬凌云一声大喝,八百墨者在第一时间内翻上了马背,“全军分为八组,每组百人。我带一组直冲敌帅营,余下七组分散出击,乱敌军心。” 姬凌云带着八百墨者仿佛化身为一道长虹直冲晋先锋大营而去。 此时,晋先锋大营一片安静,雨下的如此之大,除了巡逻士兵根本就没有任何人愿意在外头停留,都安心的呆在营地中休息,睡觉。 视线过低,就算巡逻士兵也不能清晰看见五丈外的东西,耳中不是轰轰的雷声,就是哗啦的雨声,天地万物仿佛以不存在,世上除了雨就是雷。 “这该死的天气,为什么早不下,晚不下。我一巡逻,雷雨便来。”一个晋兵缩在营寨门下不停的抱怨。 他们都有穿蓑衣,但雨实在太大,蓑衣根本挡不住,为了避雨他们也只好缩在营寨门下,防止自己全被淋湿。 另一性格开朗的晋兵劝慰道:“小三,别抱怨了,就当是欣赏雨景吧,辰时就快到了,我们也可以回帐休息了……哈秋……” 那叫小三的晋兵仿佛听到了一阵马蹄声,但细细一听却又只有雨声。 难道是自己听错了? 小三放眼眺望,眼中露出了惊骇之色,五丈外竟然出现了一个人影,还未开口大叫,就被冲在最前头的人一剑划开了脑袋。 姬凌云冲在最前头厉声大喝:“杀!” 五十余骑跟随姬凌云直冲敌方寨中大营,而余下七百余人则纷纷下马向四周冲杀。 姬凌云对准旌旗的方向,大吼着向前冲去,墨子剑法甩手而出将前方的敌人一个个杀死,混乱之中,没人是他一合的对手。战马踏过无数的尸体,不断向敌营的纵深楔入。 他一面厮杀,一面向身旁的禽滑厘下达指令,让他对身后诸多士兵发布旗号,指挥他们分进合击,找寻敌首。 随着时间的推移,姬凌云杀至敌寨中心,高大的旌旗在黎明中迎风飞扬。 “哈!”姬凌云一夹马腹整个人腾空而起,撞飞了两名晋兵后,一剑将晋国先锋的旌旗斩断。 长达三丈的旌旗缓缓倒下,同时也预示着战场的结局。 南宫博是智宣子麾下的一员虎将,早年就跟随智宣子在战场上立下赫赫功勋,但是饱暖生淫欲。 现在的晋国一有战事,常胜将赵鞅便首先被派出征战。南宫博以有十年未上战场,多年安定的生活早已养成他那松散懒惰的性格。 当营地一片混乱的时候,南宫博尤在帐内呼呼大睡。 直到亲卫的冲进帅帐,南宫博才明白当前的局势。 赤裸的上身,南宫博拿着长矛冲出了营帐,惊天动地的怒吼在他左右响起,仿佛一股扫荡一切的狂风,震动着他的耳膜! 南宫博左右观望,此时天已微亮,但能见度还是很低。 四周都是喊杀,惨叫声,根本就无法清楚对方有多少人,战况如何?唯一可见的是一个个墨者均在屠杀着己方的士兵。 墨者个个都身怀墨子剑法,无不是好手,在这种对付一群毫无抵抗能力,松散而又陷入混乱的士兵他们个人的实力完全发挥到了极至。 “墨翟……”南宫博忍不住发出一阵狂吼。 南宫博舞起了长矛挑翻了一个墨者抢了匹马后,没有做任何犹豫冲向了旌旗之处。 旌旗,只要能夺得旌旗,混乱的士兵就有可以向旌旗靠拢,发动反击,只要旌旗还在就有反败为胜的机会。 南宫博发疯似的冲向了旌旗处,可当他到达的时候,姬凌云正好将先锋旌旗斩断。 “不……”南宫博双目发红,郁闷若死,几乎要喷血而亡,没有了旌旗他根本就没有能力在整军反抗。 南宫博脑中只剩下了逃跑,既然失败无法挽回,保命以成第一关键。 他用力鞭打战马仿佛要将怒气全都发泄在它身上。 姬凌云指着南宫博大叫,“敌将在那,快杀了他……” 原来南宫博的那一声不甘心的吼叫已经引起了姬凌云的注意,只是他离南宫博有段距离根本来不及追上。 姬凌云话音一落,突然身旁左边的墨者中飞出一箭,犹如流星赶月,嗖的一声,射中南宫博的后颈之上。这一箭劲力大的惊人,直接刺穿了南宫博的颈脖,直至箭尾。 “好箭法……”姬凌云大声称赞回望一眼不由苦笑,射箭之人,正是冷蝶。 冷蝶对上姬凌云的眼睛得意的一笑,扬起长弓来了个左右开弓。 射死两人后,仿佛不满意自己的表演,再搭起三根箭矢,三支利箭分别射中了三名晋兵的要害。 冷蝶见姬凌云瞪大着双眼,更为得意使出了自己的绝技——连珠箭!箭无虚发,接连将附近的晋兵射倒了十余人。 左右开弓,一箭三矢,连珠快箭,好恐怖的一个女人! 姬凌云暗自咋舌,绝不能输给她,把心一横对着余下的晋兵发起了更为猛烈的攻击。 第四部闯天下 第十二章首战初捷 倾盆大雨依旧下着,天空已经大亮。 在生龙活虎的墨者和郑兵猛冲狠杀之下,虽然只有不到四千余人,但毫无防备的晋兵根本就不堪一击。 尤其是在旌旗被砍,南宫博被杀以后。 晋兵们心底那最后的一点精神支柱彻底破碎,根本就没有勇气在战。 短短不过半个时辰的工夫,遍地堆积得都是晋兵的死尸。战场上冲来杀去的,尽是红着眼睛只顾挥剑砍杀的八百墨者和三千郑国将士。 战场上到处都是刀枪碰撞的铿锵之声和晋兵撕心裂肺地惨叫,这完全可以说是单方面的屠杀。 激烈战斗的落幕,已经是傍晚时分。 是役,八百墨者战死三十余人,三千郑兵伤亡七百,前后共斩首一万两千余人。南宫博阵亡,晋国先锋军几乎全军覆没。一共擒得八十名大小将校、三千六百七十六名士兵做了俘虏,同时还缴获了三百乘战车。 “嗷……嗷……嗷……”战场上充满了战士因胜利而兴奋的吼叫。 此时,郑国王宫里子喜、士升正在郑声公的耳旁嚼着舌头。 子喜一脸的愤怒对郑声公不断的抱怨道:“大王,公孙纵同墨翟、无名实在太不象话,今日已经是第六日的期限,可是他们那却丝毫没有动静,实在有些可疑。” 士升也是一脸的愤慨道:“大王,子喜相国说的不错。什么六日破敌,我看根本就是谎言。晋国如此之强大,而无名不过是一无名之辈,怎么可能以三千士兵就击破晋国的两万军队? 大王,根据消息,无名这几日天天在墨者营地中练剑自愉,丝毫不关心约定。直到昨天才率众离开,我看他根本就是担心今日无法向大王交代而打算逃跑。” 郑声公本就优柔寡断,面色阴晴不定仿佛是被子喜、士升说出中心中所想,又好象相信自己原先的决定。 就在郑声公准备下定论的时候,殿外传来捷报。 “报!”传令兵跪于殿外大声道:“禀报大王,我军在今晨同晋国先锋军正式交战,并大获全胜,以不到千人的人数伤亡击溃敌方两万大军,奇书网斩首一万两千余人。” “什么……” “什么……” “什么……” 郑声公、子喜、士升几乎同时大叫了起来。 第47章 子喜、士升对望了一眼均觉得吃惊不已。 郑声公让传令兵重新在报道一变,传令兵依言禀报。 郑声公得到了确认大喜道:“寡人就知无名先生同公孙上将军不会辜负寡人的期望,来人准备一切,寡人要以最隆重的仪式迎接我们郑国的英雄。” 郑声公有几分意气风发,自从郑国前任相国公孙侨死后,郑国国力就逐渐减弱,元气大伤的楚国都迎头赶上,而北霸强晋更是时常欺凌。这个一国之主当的窝囊之极,好久都没有这种畅快的感觉。 不在理会说三道四的子喜、士升,郑声公大笑的走出了宫殿。 子喜、士升此刻郁闷的恨不得连续打自己的嘴巴,惩罚自己多嘴多舌。 姬凌云等回到墨者营地时,郑国乐师奏起了欢迎的凯旋曲,而郑声公文武百官,早在营地恭候多时。 郑声公以在王宫设宴,热情的请众人前往。 但墨者不喜欢奢侈,纷纷出言拒绝。 姬凌云只好代表整个墨者行会前往,不过冷蝶经过威胁利诱被硬拉着一同前去。 去王宫路上,郑国人民夹道欢呼喝采,纷纷大呼“郑声公”“无名”“公孙纵”的名字,并鸣放鞭炮挥洒礼花,家家户户张灯结彩,气氛炽烈,沸腾着百姓的感激和热情。 姬凌云觉得有些飘飘欲仙,同时也明白了一点,百姓只要给他希望信心,那么他们就会全力的支持你,拥护你。 虽然歼灭晋国先锋军并不算是一次辉煌的胜利,但百姓们却因这次胜利而对未来充满了希望和憧憬。 公孙纵感慨道:“为将者一生所求,保家为国,可不正是为了此情此景、为了这些人脸上的笑容?” 姬凌云点头道:“公孙兄,你说的对。兴,百姓苦;亡,百姓苦。那些上位者哪里知道,若无百姓又哪里来的他们?”心下也有些感叹,为将者尚且如此,为君则岂不更应该如此? 冷蝶这时也意外的说道:“身为墨者受尽白眼,但每当成功时见百姓如此立时会觉得所受之苦一切都是值得的。” 随后,看了姬凌云一眼道:“无名,我以前或许错看了你,只当你是个任性自大,卑鄙无耻之人。如今看来,却当真有过人的才能,思想,抛却以往恩怨不说,让我有说不出的敬重。” 姬凌云嬉笑道:“看来着百姓的称赞真是不得了了,连冷mm的冰块脸都被融化了。” 冷蝶大气道:“你……你就不能好好说话吗?” 姬凌云表情严肃无比的看着冷蝶,正容道:“不能!” 冷蝶一愣,又知被耍忍不住骂道:“你混蛋……” 一路嬉闹,姬凌云、冷蝶、公孙纵等人来到了郑国宫殿。 宴会上,郑声公等大臣纷纷向姬凌云敬酒。 姬凌云来者不惧,开怀痛饮,直至深夜,方才散席。 姬凌云迷迷糊糊的靠在冷蝶的身上,任由她搀扶着自己向墨者营地走去。 也不知是酒劲上涌还是什么,姬凌云越走越没力气整个人都靠在了冷蝶的身上,沉重的呼吸直钻冷蝶的颈部,令她越走脸色越红。 第四部闯天下 第十三章玲珑公主 终于到了墨者营地,冷蝶长长的松了口气。 姬凌云本人并不重,但那靠在冷蝶肩膀上的头所传出的气息却有着让她说不出的尴尬。尤其是出气时,那喷她颈部的热气,更是有种酥酥麻麻的感觉。让她脸色绯红心中仿佛有只小鹿在不停的撞击跳的飞快。 “累死了,不能喝就别喝那么多嘛,真是讨厌!”冷蝶低声抱怨。 站在营地外,冷蝶深深的吸了口气平复了心情,觉得脸没有那么烫后,这才向营地里走去。 刚一进营地,禽滑厘就迎了上来。 冷蝶有些不自然的叫道:“厘大哥……”这禽滑厘跟她都是墨翟从战场上捡来的孤儿,两人自幼一起长大,关系极为要好。 冷蝶一直视禽滑厘为哥,禽滑厘也视冷蝶为妹。 禽滑厘见姬凌云同冷蝶如此亲昵,稳重的脸上浮现了温和的笑意。 冷蝶大窘道:“厘大哥,不是你想的那样……” 禽滑厘打趣道:“确实不是我想的那样,而是我看到的那样。” 冷蝶没有想到沉稳庄重的禽滑厘竟会这样打趣自己更是羞愧难当,心道:“都是这个混蛋,若不是他自己怎会如此难堪?”大气之下一手伸到姬凌云的背后抓住腰间软肉鼓足了劲大力捏了起来,只把脸憋红了这才放手。 禽滑厘见冷蝶面红耳赤,以为冷蝶因害羞而起,不在打趣说明了来意,“矩子正在接待贵客,并说让无名回来后去他去一趟。” 冷蝶犹豫道:“可他现在醉成这样…呀…”话没说完就惊讶的大叫了起来,不可思议的看着身旁的姬凌云。 姬凌云一手摸着腰间疼的要命的软肉道:“走,我们这就去找矩子。”边走还边道:“这么凶,将来怎么嫁的出去。” 冷蝶本为姬凌云突然清醒而感到奇怪听他这么一说,立时反应了过来。既是羞愧又是愤怒,眼中冒出熊熊火焰。 见姬凌云此刻已经走进了墨翟的房间一对秀拳紧紧握在了一起。 其实姬凌云天生就是了酒坛子,酒量很大。在郑王宫喝了那么多的酒只是令他觉得有些头晕,本来只是喝口水,吹会儿风就可清醒,但冷蝶小题大做认为姬凌云一定喝的很醉就不由自主的扶住了他。 姬凌云靠在冷蝶的身上,早已暗爽的找不到北。当然是越走越无力,哪里还会傻到告诉冷蝶自己已经清醒了。若非,冷蝶那狠狠的一掐,让姬凌云起了抱负之心,根本就不会清醒过来。 “墨兄,我进来了!”姬凌云敲了敲门走了进去。 刚一转身,姬凌云顿时目瞪口呆起来。 在姬凌云的印象中同他有关联的几个女子的相貌,抛去气质不说以西施为先,郑旦、叶绮云次之,姜柔、冷蝶在次之,余下是阿青。 但此刻在墨翟下首跪坐的一人,竟然有不逊色西施的容貌,更令姬凌云惊讶的是那女的腰间挂的双剑正是吴国的镇国双剑干将,莫邪。 当年,吴王夫差以干将,莫邪为聘礼向周天子求亲,玲珑公主任清璇亲自挑选了自己为夫婿,难道她真的就是那个号称“天下第一才女”的任清璇? 这个时候墨翟叫自己来干什么?难不成他已经将自己的身份告诉了任清璇? 不,应该不至于如此,墨翟此人说一不二,他说不会透露就不会多嘴。 姬凌云强行压着心底的惊讶,专作毫不在意来到墨翟的身前。 墨翟让姬凌云在一旁坐下并向他介绍道:“无名,这位便是当今天子之义女玲珑公主任清璇。”随后又道:“玲珑公主,这位便是你要求见的人无名,正是他的计谋方才破了晋国的两万先锋军,那五败之论也是出至他口。” 姬凌云放下心来,但也意思到了任清璇此来的用意,墨翟在介绍自己的时候主要介绍的就是郑晋之战,可见任清璇来的目的是为了郑国同晋国之间所发生的战役。 任清璇先道:“原来足下便是无名先生,清璇数日前有缘相见,却不知先生大名,实在惭愧。” 姬凌云连忙笑着说无妨,心中却升起一股不安的预感。 果然,任清璇笑吟吟的说道:“尊夫人近日可好?那体虚之病可有好转?清璇认识神医秦越人先生,秦越人先生乃医国圣手,望、闻、问、切之术冠绝天下,世人称之为扁鹊。” 墨翟疑惑道:“无名,你什么时候有夫人了?” 姬凌云心中大骂墨翟那壶不开,提那壶,见推托不过只好道:“是冷蝶,当时我不知道那人便是玲珑公主,就跟她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 任清璇美眸一转道:“墨翟先生,冷蝶是何人,她身体如何,可患有体虚之病?” 墨翟奇怪的看了姬凌云、任清璇一眼,意识到这中间定有问题,但冷蝶是什么人在墨者营地一问就知如实道:“冷蝶是我的徒儿,自幼习得弓马剑术,体虚之病到是未曾听说。” “噢!”任清璇若有所思的看着姬凌云美丽动人的眼眸充满了笑意,非常感兴趣的打量着对方不知道想些什么。 姬凌云登时觉得坐立不安暗暗叫苦,他当时只不过是想确认一下那双剑是否就是干将,莫邪,说冷蝶是他内人只不过是一时兴起,他哪里料到两个身份如此悬殊的人竟然会这么巧的碰到了一起,而且三两下就让自己的谎话无所遁形。 第四部闯天下 第十四章共同对晋 姬凌云叫苦之余也忙打起了“哈哈”,不顾形象的伸了个懒腰道:“在下昨夜一宿未眠,今日又多喝了几盅,若无大事在下先请告退。” 墨翟为之愕然,如今尚未正式入题,任清璇并没道明来意姬凌云就急着告退,难道他们之间发生过什么事情? 只有任清璇听出了姬凌云的言外之语不悦地看着他道:“正事尚未开始,先生就这样溜掉,难道清璇真的那么遭人厌恶吗?” 姬凌云大笑道:“玲珑公主的求亲队伍加起来可以组成一支数十万大军,这等魅力天下谁有?只不过无名今日与晋兵作战,真的有些乏了。要不这样闲话莫究,直入正题或许我还能支撑会儿。” 任清璇明白对方不让她追问下去只好道:“不瞒先生,今日我是为晋国入侵郑国一事而来。” “果然!”姬凌云心中暗道,认真听了下去。 任清璇面露气愤之色道:“晋国乃虎狼之国,窥视中原以久。 第48章 四卿们为了各自的利益以完全无视周天子的存在,没有经过任何询问就领大军从天子的领地走过,并且意图灭郑、亡许,完全掌控周天子。正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晋国此举以完全无视与周天子的存在,其国当诛。” 姬凌云大感没趣,不说晋国这当世第一强国,就连自己现在一介白身都没有将周天子看在眼内。这个世界弱肉强食,自从镐京被破,周幽王被杀以后,大周政权早已名存实亡。周天子除了还有些号召力以外几乎成了毫无意义的摆设。 姬凌云忽然明白了晋国和任清璇的用意。 晋国如今雄居北地,唯一值得他们劳师动众的只有中原。原先姬凌云有些不明白晋国的主要意图,经过任清璇这么一说顿时大悟。 现今的晋国疆域广阔以将周氏所在的洛邑半围了起来。只要晋国攻占了郑国,然后在灭掉许国这个五等诸侯国以后。那么晋国不但将疆域扩充到了肥沃的中原,同时还将天子之国洛邑完全的围困。 那时,周氏王朝等同囚禁在了晋国的疆域之内。届时,晋国便可完全将周天子控制在自己的手中。 此举就好比三国时期曹操的“奉天子,以令诸侯”,但晋国此举更为大胆完全是困天子而令诸侯。以困天子而达到成为霸主的目的。 至于任清璇是当今周天子姬匄的义女,有义务为周天子的将来考虑。许国兵不过万,完全可以忽视。因此,能否压制住晋国的野心完全依靠郑国。 但任清璇身份敏感,她若出面干涉必然授晋国把柄。因此,她找到了墨翟,她明白凭借郑国无论如何都无法抵制住晋国。 毕竟赵鞅是名动天下的常胜将,余下三卿也个个不凡。 而放眼郑国上下惟有公孙纵可独挡一面,但让他对战赵鞅却有些强人所难,更何况是在兵力悬殊的情况下。 而能对付赵鞅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墨者行会的墨翟。 所以,任清璇只能冒险前来墨者营地,打算暗中帮助墨翟一起对付晋国。 然而,墨翟却身负重伤,勉强支撑一个时辰就会因体虚而导致头晕目眩,心神不宁。在这情况之下,根本没有精力对战常胜将赵鞅。 被墨翟拉上贼船的自己,则被墨翟卖了,没有经过他的同意便将他扯了进来。让自己与任清璇合作,共同对付晋国。 姬凌云沉吟了会儿道:“玲珑公主的来意我以明白,所谓敌人的敌人则的盟友,既然你我的目标皆是晋国,一起合作也未尝不可。但不知公主有什么力量?请恕我直言,周氏暗弱,根本不能正面支援郑国和我们。那么公主口中那支援的意义是什么?” 任清璇道:“在清璇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问无名先生一句,晋国的大军即将到达,你打算如何对付晋国?” 姬凌云从容答道:“今日一战,看似战果非常,但却未伤晋筋骨。形势依然敌强我弱,当慎重而行,不轻言战,能胜始战。先立于不败之地,然后伺机以歼敌人。” 任清璇沉默了会儿眼中赞放出动人的异彩喜道:“无名先生一语中的,清璇确实无兵襄助,但却可以资助郑国钱粮、资助墨者行会兵器,以及制作守城器材的材料。同时,清璇还可以动用关系,令使者至齐、鲁、卫三国对他们国君陈说厉害,令他们对晋施压,使晋国产生后顾之忧。” 姬凌云道:“这样足够了,但齐、鲁、卫三国先不忙行动。晋国既然敢作出如此动作,一定有万全之策,贸然行动毫无意义,在关键的时候或许能够成为一步妙棋。” 任清璇点头称好说道:“如此,清璇这便去准备一切有用之物,协助无名先生破晋。” 任清璇出门前若有深意的看着姬凌云,然后才大步离去。 墨翟笑道:“你这位未过门的媳妇雷厉风行很不简单,竟然看清了一切直接来到了墨者营地。这份胆量,这份才智,实属罕见。” 姬凌云无奈的白了墨翟一眼走了出去。 回到了房间,姬凌云低语道:“任清璇果然如同传言中的一样,才貌双全,竟丝毫不逊色与夷光。” 倏地一个人影闪出破空声响起,一股若有若无的杀气直射姬凌云的背后而来。 “谁!”姬凌云转身闪避看清来人不由一阵苦笑。 第四部闯天下 第十五章剑法兵法 眼前之人,一张脸秀丽绝俗如若雪山寒地中的傲梅般的脸蛋,不是冷蝶又是何人。 姬凌云大叫:“你这家伙好歹不分,成心要我命吗?” 冷蝶双目冒火摆开架势,遥指姬凌云。 冷蝶也不知道为何自己的如此失去理智,当她听到“这么凶,将来怎么嫁的出去”这话后,就进入姬凌云的房内,本是打算给姬凌云一个教训,但是耳中听见姬凌云称赞别的女人后,立时怒火上冲,仗剑急刺,演变成这对峙的局面。 冷蝶连刺两剑娇喝道:“今日我便教训教训你这无赖。” 冷蝶脚下一点,腾身而起,左手剑诀一指,连人加剑扑向了姬凌云的身前。 姬凌云形若无事,并不避让,好像冷蝶手中拿的不是一口利剑,而是幼童玩耍的木剑,一点也不放在心上。 冷蝶大气,心想:你不躲我的宝剑,一定是自恃武艺高过于我,我跟你虽无大仇,但也得让你知道知道我的利剑也能杀人。主意一定,将剑尖微微一偏,朝姬凌云的左肩头划了过去。 利剑离姬凌云的肩头大约还有寸许光景,姬凌云却陡然左手向上一穿,手中剑鞘竟神奇地找上了冷蝶的剑身。 冷蝶顿时觉得一种很大的力量砸了自己的剑身一下,竟把自己刺出的一剑撞向了一边,令自己的攻击毫无用处。 姬凌云暗赞一声,冷蝶果然在剑术上有值得自负之处,但比起她的箭术却逊色不只一点,想是这样想,他心中不但丝毫不惧,反而信心加强。 冷蝶心中火起,蹿起来丈余,双手握剑,旋身直射,狠狠地又刺向了对手。 姬凌云再次一笑,当对方利剑刚刚刺到自己不远时,又神奇地穿出了左手,非常准确地又用剑鞘贴上了她的剑身,一股刚柔相济的力量,又让冷蝶的攻势化为无形。 冷蝶狠错银牙,趁着皎皎的月光,扫了姬凌云一眼,心中不由得一怔。姬凌云站在不远处,一脸悠闲,含笑的看着她临风玉立,飘然出尘。 连刺两剑,不光没刺着对方,连衣服都挨不上一下,人家甚至连脚都一丁点儿没动,想来也真是窝火。 冷蝶凤眉一挑,再错银牙,剑撒寒芒,暴点姬凌云的前胸。 这也真能把人活活气死!冷蝶为了刺中这一剑,几乎把跟墨翟所学的本领一齐都亮了出来,出剑时也贯足功力。 “以守代攻”“以攻代守”“攻守兼资” 姬凌云大敢头痛,冷蝶竟然将“墨子剑法”中最强的三大杀招使了出来。 这三大杀招变化无穷,每一式都有好几种的变化,姬凌云自己也不敢托大,一阵低啸,眼中神芒毕露,罩定两丈外的冷蝶,犀利的杀气透体而出。 冷蝶心中竟然生出一丝恐惧。 姬凌云在气势上,以完全将对方压倒。 气势这是墨翟教姬凌云的一种克敌之法,只要自己气势占于上风,纵然对方剑术远强于你,你可有可能战胜对方。 这是墨翟数十年来的经验,自然不会有误。 姬凌云连连避开“以守代攻”“以攻代守”两招,但面对“攻守兼资”却无可奈何。 “攻守兼资”的变化复杂,是“墨子剑法”中玄奥之极的剑法,不但攻中有守,守中有攻,最厉害的地方是变化无穷,随时可由攻变守,由守变攻,无际可寻。 姬凌云不敢在托大,连忙准备拔剑反攻。 突然,姬凌云脑中闪过一言“知彼知己者,百战不殆。”又道:“兵以诈立,以利动,以分合为变者也。” 兵法如此,剑术何尝也不是如此? 灵机一动,不在犹豫,姬凌云挥拳攻向了冷蝶。 冷蝶冷冷一笑,攻守兼资自刺姬凌云右膀。 姬凌云突然右肩一缩,左手改拳为披自接打在可冷蝶的手腕上,打落了她的兵器,随即双手分别卡在冷蝶的手腕将她瞬间制服。 姬凌云猛然惊觉, 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姬凌云暗道:“兵法如此,剑法不也正是胜者生,败者亡吗?” 兵者,诡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攻其无备,出其不意。 剑技之术,以变化为主。攻打而装做不攻,欲刺敌心脏却装做刺敌喉咙,对方剑法严谨就用利益诱惑他,对方剑法混乱就趁机击败他,对方强大就不要争胜,对方暴躁易怒就可以撩拨他怒而失去理智等等。 兵法上的这一切何尝不能用到剑术上面,向先前一样,若将兵法与剑法融合,那么情况有会怎样? 姬凌云突然发现一条前人未走过的大道出现在自己的眼前。 “放开我!”冷蝶本打算一言不发,虽被擒住但也决不认输。 但冷蝶很快就悲哀的发现姬凌云的心思完全不在她的身上,满腔的愤怒瞬间爆发了出来,挣扎脱了双手,不停的向姬凌云攻去。 姬凌云慌忙应对,情急之下一掌打在了冷蝶的胸口。 冷蝶要害遭击全身一软,向后便倒。 第49章 背脊刚要撞在地上,一双强有力的大手已经抄起她柔软的腰肢,将她一拉,跟着她全身都紧贴在姬凌云身上,一股浓烈的男性气息,传入她的鼻孔。 第四部闯天下 第十六章挑战 冷蝶虽自幼在男儿堆中长大,但因幼年目睹双亲惨死,性格孤僻冷淡除了墨翟、禽滑厘、管黔敖、县子硕、公尚过、随巢子、胡非子几位师父师兄弟以外,很少同他人接触交谈。除了练箭便是练剑。 如此与异性这样亲近她还是平生首次,心中立时起了一股异样的感觉。 她双颊泛红弱弱地抬起头来,看着这个只用空手就击败自己的男子,见他那轮廓分明的脸旁有一丝调皮但更多的却是坚毅刚强。出乎意料之外,她虽然心内乱成一片,但只可以用“含羞”两个字来形容,并没有分毫愤恨,有的却是“扑通”“扑通”乱跳的心。 姬凌云见冷蝶那冷艳如寒梅的俏脸出现了少有的处女羞涩,心下一阵怜惜。 花开堪折直需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此时此刻,姬凌云知道自己若不征服她,那么日后自己的麻烦绝不会少,不在犹豫马上付诸行动缓缓的低头下去。 冷蝶心房乱跳,急急垂下头来,一脸红霞,艳丽倍增。立时意识到这和自己紧密搂贴在一起男子的心怀不轨,但却毫不害怕,全身仿佛棉花一般无处用力。 当姬凌云吻到对方的那一刹那,另一只手毫不迟疑从她的衣领处滑了进去。 冷蝶满脸红霞,羞得闭上美目,一声嘤咛,抬头躲避。 姬凌云哪容她得逞立即紧吻不放。冷蝶全身剧烈扭动,在姬凌云紧而有力的搂抱下,冷蝶的扭动,变成两个躯体最直接的热烈磨擦,令双方都产生了强烈的效果。 冷蝶象挣式地挣扎了几下,随着衣服的减少,娇喘声也不断增强。 很快在姬凌云熟练的调情下,冷蝶便把一双玉臂攀上姬凌云的颈项,任由这个对地无礼轻薄的男子为所欲为,正式放弃了反抗。 姬凌云一把抱起冷蝶两人一起上了塌,一双手迅速在冷蝶身上活动起来,在这灼热又充满活力的胴体上,肆意轻薄。 不一刻,两人便坦诚相见。 姬凌云挨近冷蝶娇嫩而丰满的身体,一股少女的幽香直钻入鼻,侵袭着大脑。 冷蝶是未经人事的处子,姬凌云每一下爱抚,都带给她全身的痉颤。 卧房内无限缠绵,春光撩人。 冷蝶做梦也想不到,今夜的一次任性,让她献出了自己宝贵的贞操。 清晨,看着怀中冷蝶赤裸动人的身体,感性的线条在眼底优美地起伏着,姬凌云的精神达到前所未有的愉悦松弛,对着她那还残留余韵的脸蛋,深情的一吻道:“今后,你就是我的女人了!” 悄悄的下床,穿好衣着,看了由在恬睡的冷蝶一眼,姬凌云没有任何犹豫的走出了房间。温柔香确实值得流连,但此刻姬凌云心中早已将复国放在了第一位。 来到了营地广场。 姬凌云暗自思索着昨日的新奇想法,低头自语道:“如何才能将兵法融入剑法?” “无名先生,早啊!!”一道幽香由后而至,传入鼻内。 姬凌云一愕下,风采飞扬的任清旋已盈盈而至,就站在他的身旁。 姬凌云连忙回礼。 任清璇轻声道:“先生不必如此,清璇身份特殊保密为上。”说着从腰剑取下过干将,莫邪道:“清璇一直有个疑问,总在脑中彷徨不知其道理,希望先生可以帮助清璇解惑。” 姬凌云神色自然道:“难道公主的疑问是关于这两把漂亮的剑?” 任清璇望着姬凌云的双眼道:“正是,这两把剑叫干将、莫邪是吴国的镇国宝剑,我总是觉得先生很在意它们?” 姬凌云当然极口否认。 任清璇也不追问道:“听墨翟先生说无名先生文武双全,清璇自幼就好剑术,还请无名先生指教一二。” 姬凌云也不推迟道:“公主请求,怎敢不从。” 任清璇解下华美的外袍,随手挥送地上,露出一身山峦起伏,将那凹凸不平体态表露无遗的紧身白色武士服。 任清璇拔出干将、莫邪口吐仙音道:“先生可别小觑我们女儿家,否则若吃大亏,可别怪清璇不留情面。” 姬凌云施礼后,“锵!”的一声拔出佩剑,同任清璇敬礼道:“玲珑公主,请赐教。” “当!”双剑交击,声震四方,任清璇出手了。 右手干将由任清璇手中电疾射出,看似直刺姬凌云面门,其实却是一招虚幻,以巧劲压制住了姬凌云的青冥剑,左手莫邪却如毒龙出洞,直奔姬凌云前胸而来。 任清璇如仙女翱翔,每一下动作的姿态均漂亮爽朗,充满劲力和速度感。 姬凌云却无暇欣赏,回剑死守,并以“以守代攻”挡住了任清璇的第一招。 只是一合姬凌云就落在了下风,不得不使出“墨子剑法”的杀招之一。 姬凌云神色严肃,自己虽有轻敌之念,但从那一剑可以看出对方的剑术丝毫不逊色自己,是个难得的对手。 抛去杂念,姬凌云脑中再次浮现了《孙子兵法》中的良言: 不可胜者,守也;可胜者,攻也。守则不足,攻则有余。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故能自保而全胜也。 如今,敌人无可乘之机,不能被战胜,不如防守以待之,善于防守的,隐藏自己的实力如同在深不可测的地下,让人无法察觉。 姬凌云主意以定转攻为守,先将自己立于不败之地,然后在暗自利用任清璇这难得的对手逐渐融合兵法与剑中。 第四部闯天下 第十七章风、林、火、山、乌云、惊雷 任清璇轻叱一声,身形半俯,四下游走,突又轻叱一声,左手莫邪平推,右手干将自下突出,一溜白光直取姬凌云腰肋。 这一招并无任何出奇之处,只是快得异乎寻常。 姬凌云身形微闪,任清璇双剑急转,左扫右刺,三招过后,干将、莫邪均已化作一团瑞光,夹杂着破空声向姬凌云卷来。 骄阳初升,将剑光映得刺人眼目,教人无法逼视。 此刻周边以聚集了不少观望之人,墨翟亦在一旁眼中露出沉思之态。 众人但见一团光影围着姬凌云滚动,姬凌云所历险招,已不下十余次之多,有几次剑锋几乎穿透他的衣服,但他却仍末出手,只守不攻,险象还生。 围观众人渐渐不耐,渐渐骚动。突听一人娇呼道:“无名,出手呀!”呼声竟是由冷蝶发出的。 墨翟看了冷蝶一眼摇头苦笑,“看来小蝶还是中意无名……” 墨翟行走天下多年见冷蝶身上多了一股异样风情,已然料到昨晚在她身上发生了何事。 禽滑厘欣慰笑道:“小蝶毕竟是女子,有个归宿也好,无名不会亏待他的。” 墨翟道,“我不是在意这个,只是无名不但长得俊雅伟岸,而且勤奋好学,才干过人,乃人中之龙。此后前途无法限量,艳福也必定不少,只是最难消受美人思,他此后麻烦必也不会少,我担心小蝶跟他再一起会有危险。” 禽滑厘皱眉道:“只望他莫要沉迷女色……哎呀!” 原来他两人说话之间,任清璇干将刺出,眼见已将刺着姬凌云的下腹,禽滑厘这一声“哎呀”,正是为此发出。 墨翟笑道:“不必担心,无名已经悟出了属于自己的‘道’,剑术已然大增,此刻离化境不远,丝毫不逊色于你。” 禽滑厘哑然道:“怎会如此,先前先生不是说无名的剑术非任姑娘之敌。而剑道讲究逐渐深入提高。在这短短的盏茶功夫里,无名怎会如此突飞猛进。” 墨翟道:“你说不假,但我也说过剑道在于悟。天下万物都存有一定规律,所谓万变不离其宗,无名悟出了‘道’,剑术自然会突飞猛进。若能化去剑法的约束,就能步入另一境界。” 而此刻的姬凌云正如墨翟说的那样,他刻虽是险象还生,但精神却异常亢奋,他完全沉浸与剑术与兵法之中。 兵法云:微乎微乎,至于无形;神乎神乎,至于无声,故能为敌之司命。 兵法无常,剑法无形。不留一点形迹;不漏出一点意图,能成为敌人命运的主宰。 姬凌云突然大叫道:“疾如风,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难知如阴,动如雷震。” 姬凌云闪过任清璇一击后,他掌中宝剑,也就在此时轻轻挥出。 这一剑穿透干将之光,穿过莫邪之影……但闻一连串轻响发出后,干将光莫邪影突然连退七尺,突然一齐消失。 众人竟然无法看见任清璇是如何败北的。 任清璇神色迷茫茫然自语:“疾如风,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难知如阴,动如雷震……好妙的剑法。” 姬凌云笑道:“运剑快时,如狂风飞旋,迅捷如电;慢时,如森林舒柔摆舞,徐徐展开;攻时,如烈火迅猛,不可抵挡;守时,如大山岿然,密不透风;诱时,如乌云蔽日,不露痕迹;动时,如雷霆万钧,克敌瞬间。” “好!”墨翟大笑的走了过来:“恭喜无名兄,你以悟出属于自己的‘剑道’将来成就定然不凡。” 姬凌云兴奋的点着头道:“这还是要谢谢蝶儿跟任姑娘,她们一个令我悟出兵法可以融入剑法,一个助我将兵法融入剑法。若无此二人,我也无法做到这点。” 说完对任清璇恭敬一拜,表示感谢。 第50章 任清璇惊叹道:“将兵法融入剑术,看来此战清璇败的不冤。”接着小声道:“是不是《孙子兵法》凌云王子?” 姬凌云心内恻然,暗道这婆娘好生厉害,恐怕在昨日谎言被揭穿的时候,她已经猜到了一二。因此,今日一早,便来试探,见自己不露口风就开口挑战,准备从剑术中看出自己的身份。 世人都知,姬凌云的一身剑法传至伍子胥,若自己真的使出伍门快剑必被她探知自己就是姬凌云。 幸亏,自己先一步习得了墨子剑法又因悟剑而未用伍门快剑才躲过这一劫。 而任清璇由不死心更进一步的试探,想从自己的眼中探出什么异常来。 姬凌云暗道自己身份特殊,而任清璇无论面貌才气无不超人一等,当年父王向周天子求亲,周天子因畏惧吴国而答应。 任清璇当时提议要自己选夫,可见她并不赞成这场婚姻,当时吴国几位王子只有自己干出几件大事,任清璇显然是冲着这个而挑中自己。 由此可以判断,任清璇并非世俗以貌取人之辈,她真正看中的是才气。 此时此刻,对方是否认这门亲事还是未知之数,怎能冒险让他知道自己的身份? 姬凌云故作惊奇道:“天啊!我无名不过是一山野之人,怎么可能是凌云王子?” 这叫故弄玄虚,任清璇断定自己不敢张扬,而姬凌云却惊讶的大声叫了起来让四周的人都听见。 任清璇面露疑惑之色,不在言语。 墨翟见场面尴尬,忙请众人用膳。 第四部闯天下 第十八章老将郑阔 姬凌云刚用过早餐,公孙纵就亲自来到了墨者营地请他去郑王宫去商议破敌之法。 姬凌云暗自偷笑,任清璇太可怕了些跟她说话要打起十二分精神,否则一不小心就会掉入对方的语言陷阱被她套出某些事情。 更恐怖的还是冷蝶,平时见她一副冷冰冰的模样,看不出来那股醋劲却大的惊人,在呆下去,姬凌云甚至怀疑自己会被冷蝶恐怖的眼神给杀死。 听见公孙纵的相请,姬凌云二话不说的带着冷蝶跑出了那个是非之地。 两人亲昵的共乘一骑,才让冷蝶的醋意消散。 公孙纵目瞪口呆的看着如同热恋中两人,对着姬凌云暗中竖起了大拇指。 高,实在是高。本来还是势同水火的两人,才不过一个晚上就变的如此亲密无间,不由大感佩服。 到达了郑王宫,这次郑声公接见姬凌云的地方乃王宫后殿,在郑声公的身旁还有一位年过六旬发须皆白的威猛老将。 那老将见公孙纵引着一个英气勃勃的身材魁梧青年,不由细细观察。见姬凌云英华内敛,双目精灵有神,气定神闲,绝无得意後那种趾高气扬之态,对击败晋国先锋军,只像是做了件微不足道之事,不值一提,心下大赞。 胜不骄,败不馁,难怪公孙纵称他为当世英才。 行过见礼,郑声公一脸的求战欲望,姬凌云的那以少克多的一战已经激励出了他的雄心胆气,不在畏惧高声道:“晋国贼子,背信弃义,无故入侵我国疆土,四处杀我郑国百姓,可恨之极。寡人决定举全国兵力与晋国一决雌雄。” 公孙纵喜声大赞:“大王英明。” 郑声公一脸严肃道:“此战若是寡人获胜,晋国将不在称霸中原;若赵鞅获胜,寡人的国家休以。因此,我们只能胜,不能败。” 公孙纵看了姬凌云一眼道:“我们明白。” 姬凌云却道:“大王,这面临国家命运之战,请大王答应我一个条件。” 郑声公略微犹豫了会儿道:“只要能战胜赵鞅,别说是一个条件,就是十个条件寡人也答应……说吧!” 姬凌云道:“晋国强大,郑国军力必须全部集中统一指挥。请大王将调动军力的权力交于公孙纵将军的手上……在下是指郑国所有可以调动的军队。” 郑声公看了身旁的老将见他点头当场就答应了下来。 “还有朝中大夫最好要能够听从公孙纵将军的调遣,要粮给粮,要装备给装备,无论何人都不能拒绝,违令者,以贻误战机之罪,严惩不待。”姬凌云再次提出了一个要求。 “这……”郑声公面犹豫之色较先前更重,他已经交出了所有军权,在答应这个条件的话。无疑是将自己君主的权力交给公孙纵。 郑声公本来就有些优柔寡断,此刻一时间也拿不定主意,问道:“有这个必要吗?” “有!” 姬凌云正想开口说话,郑声公身旁的老将就大声答道:“战争是国家的大事,非军队独战能够取胜。它考验的不光是军队,更为重要的是后勤。尤其是面对如此大战,上下内外必须协调一致,不容任何差错。大王,此条件不容拒绝。” “好!寡人答应。”郑声公此刻也豁了出去。 姬凌云奇怪的看向那白发老将想道:他是谁?竟如此强硬的同郑声公说话,且郑声公并无任何不悦。 公孙纵低声介绍道:“此人是大王的大舅郑阔,当年我父亲执掌朝政的时候,他同我父亲是郑国的文武粱柱。这些年来,他都镇守着郑楚边境,昨夜才率军返回。” 姬凌云道:“这么说郑国边境无恙,而且我们还多了一万五千精锐士卒?” 公孙纵点头道:“如今楚国内乱,白公胜和楚王斗得死去活来,根本就无法威胁到我郑国。因此,大王才让郑阔老将军回新郑一起对抗晋国。” 姬凌云觉得甚为奇怪,在春秋的史上白公胜确实曾经发动叛乱,但白公胜只可为将,其人智勇皆全但无远见。 他确实成功的攻下了楚国国都,但不到一个月就被楚国重臣叶公沈诸梁所剿灭,自杀身亡。他哪有那个能力跟叶公斗得死去活来,须知叶公是春秋时期不可多得的一位军事家。而白公胜只不过拥有一城而已。以一城之地,对抗大楚一国,居然能够斗得死去活来。白公胜是得到奇人帮助,还是因为自己的出现而开了神智? 他哪里想得到伍子胥此刻正在白公胜手下为其出谋,并且利用一切手段蓄军资、存粮草为吴国的再起而努力。 姬凌云抛开这些琐事高声道:“郑老将军来此是再好不过了,公孙将军有才,但我担心他无法服众。郑老将军在此,那么就可以由他来担任全军统帅且号令群臣。” 这个提议,郑声公想也没想就答应了下来。 姬凌云暗喜,先前郑声公的犹豫可以看出他对公孙纵并不放心,如此只要谗臣一说,就能让郑声公举棋不定,但现在由郑阔来号令群臣一切就可以安心下来。 别了郑声公,姬凌云同郑阔、公孙纵到了郑阔的府邸。 郑阔一坐下来就问姬凌云是否有妙计对敌。 姬凌云忙从怀中取出地图将自己的打算告诉了郑阔,并且拿出一份工程图。这是他和墨翟一起研究出来的守城之术。 郑阔听了连连叫好并一字不漏的吩咐了下去。 大战一触即发。 第四部闯天下 第十九章立寨而守 新郑二十里外的一处高坡上。 姬凌云环顾四望,三万壮丁以及一万士兵正紧张的忙碌着。木头垒石等建筑器材源源不断的从郑国各地运送过来。 一千墨者在四处叫唤指挥,一个构造严谨的军寨已经初露容貌。 管黔敖正在巡视工地,一边观察每个细节,一边看着手中的图纸,时不时的更正一些错误。 这管黔敖是墨翟的二弟子,不喜练剑,不好兵法,但一身工匠之术却是出神入化,丝毫不逊色于工匠出身的墨翟。 墨者行会中的那些守城器械几乎都是他同墨翟一起研究出来的。 因此,他被任命为军寨的总指挥,完全负责搭建这次大战至关重要的军寨大营。 “管二哥,你看这军寨大概要什么时候才能完成?” 管黔敖突然听到有人叫唤回头笑道:“原来是无名。我们用的是分段施工的方法,如果按照现在的速度,初步估算明天一早就可完工。” 姬凌云自从跟冷蝶确定关系后身份就平白的掉了一截,松了口气道:“还好时间充足。晋国的军队要在明日傍晚才能到达。对了,尽可能的多造些箭塔。如果有时间的话,还可以在军寨外抹上一层夯土,增强防御。” 管黔敖没有任何犹豫就答应了。 “还有……”姬凌云说出了他最担心的事情,“水源的问题解决了没有?” 此番,姬凌云的作战意图是以守待攻,立寨而守。在新郑三十里外的高坡上建造一座大型的防守军营同新郑成犄角之势。如果赵鞅进攻军寨,就会当心新郑在背后袭击。如果赵鞅进攻新郑,就会担心军寨在背后袭击,同时进攻则会兵力不足。 如此大大的限制了他们的行动,晋国跨黄河而来,他们一时间无法取胜,拖了能将他们拖垮。 为了胜利,墨翟特地设计了一个另类的军寨。一般的军寨分四角,呈现正方形,而墨翟所设计的军寨是个多边形,分八角。比寻常的军寨多了四角根基,大大的增加了军寨的防守能力。 通过实地考察,姬凌云特地选择了这处高地立寨,打算利用地形优势来克制晋国的八万大军。 只是在高地立寨有一致命的缺陷,就是缺少水源。 历史上蜀将马谡就曾不听孔明将令,又不听副将王平劝谏,自作主张跑到山上扎营,玩开了“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心跳游戏,结果被张郃切断水源,使得蜀军大败四散。 第51章 守高地马谡的举动并不算失策,占据高地本就是克敌的一种战术,但马谡失策的是太小瞧了张郃没有重视水源。 姬凌云可不想跟马谡一样在历史上留个一个笑柄,因此再三强调水源问题。 管黔敖点头道:“这个放心,这里位处中原之中,周边有三条河渠,足见此地地下水源丰富。我以让人在军寨内部的关键处凿了三口水井,还有三口也快出水,六口水井足够我军日常饮用。” 次日天明,长达三里的军寨以正式完成。 军寨围墙内部,每隔五步都设有大型箭塔,塔上可容纳十人,另外还有挡箭的护栏设计的非常巧妙。 内部还有五十架连弩车、三十架转射机、还有一架藉车,这些都是墨者行会的发明。 通过管黔敖的介绍,姬凌云才发觉这些机关器械的真正威力,心中对墨翟这人的才情智慧,生出无限景仰。 连弩车是一种可同时放出的大弩箭六十支,小弩箭无数的大型机械装置,需十个人驾驶,最为巧妙的是长为十尺的弩箭的箭尾用绳子系住,射出后能用辘轳迅速卷起收回。 转射机也是一种大型发射机,机长六尺,由两人操纵,与连弩车不同的是转射机更为灵活,能够在一人射箭的同时由另一人将机座旋转。 藉车外部包铁,一部分埋在地下,是能够投射炭火的机器,由多人操纵用来防备敌方的攻城队。 这些机关器械如果用到正式战场上一定可以威镇天下诸侯,只是可惜除了墨者之外,别人根本不知道这些器械是如何制造的。 墨翟对任何事情都看的很淡,惟独这些机关器械却宝贝的很。因为,他怕诸侯利用这些机关器械来涂炭生灵。 因此一但战争结束墨者们第一件事情就是毁去所有机关器械,不让任何国家有机会学习。 ************* 当日傍晚晋国大军黑压压的遍布在新郑城外五里处的平原处。 无数大小营寨密密麻麻的聚集在一起,不过细细观看很容易就发现:这庞大的营寨中分为四个部分,每个部分都有自己的旌旗,士兵相互间隐隐有对立的感觉。 晋国正卿赵鞅跪坐在草席上静静的看着面前的一旁棋,棋盘上只有白子。数十枚白子组成两个圈,分别在棋旁上的东西两角。 赵鞅之子赵毋恤在营帐内来回度步眉头紧锁。 这时一名士兵进来道:“毋恤大人,元帅何时吃饭?” 赵毋恤看了赵鞅一眼道:“在等一会儿吧。” “不!”赵鞅抬起了头露出了那朴素而充满自信的脸道:“这就吃,多拿些酒肉来。” 赵毋恤走上近前喜声道:“怎么?有对策了?” 赵鞅自信笑道:“他们要死守,我就让他们守不成。明天,我们就绕开新郑,围困对方军寨。” 赵毋恤道:“那他们要是在背后攻击我们呢?” 赵鞅双眼利芒闪过,冷声道:“等的就是他们!” 第四部闯天下 第二十章暗夜奇袭 夜深人静,北风呼啸中。 姬凌云带着三千身穿晋国军衣的士卒悄悄的潜伏在晋国军营的东北方,锐利的眼神紧紧的盯着不远处的军寨。 正如他所料想的一样,对方今日傍晚时分到达。因此,并没有足够的时间搭建一座庞大的军营,只是草草的围了几层篱笆而已。 郑国那边枕戈待旦,气氛严肃无比,而晋国这边却愈安详宁静,***黯淡。看来不是未将郑国放在眼内,就是见自己摆出死守的架势,从而放松了他们的警惕之心,正尽量休息,打算在明日发挥全部实力。 姬凌云心中暗笑,既然你们如此大意,姬某可保证你们今晚为此付出代价。 留心观察下,对方的营地站岗兵松弛,甚至有守兵坐下来打瞌睡,巡夜兵也是许久才来一个轮回。 姬凌云低声询问:“县三哥,你可确定这里是韩庄子的营地?” 姬凌云口中的县三哥乃墨翟的三徒弟县子硕,为人机灵,身手敏捷,一身轻身功夫是行会之冠,精通易容之术,是一个相当出色的探子。时常以不同的身份潜入敌方营地侦察情报,为墨者行会立下汗马功劳。 今日他就曾在晋国搭建营寨时乔装混入了对方的军营中去探出了不少有利的情报。 县子硕毫不犹豫的道:“错不了,他们军服一样,但领地内却是泾清渭浊,一眼可见。晋国四卿分别占据营寨四角,赵氏位于西南;智氏位于东南;魏氏西北;韩氏居于东北,而四营中间是赵鞅的帅帐。” “如此甚好!”姬凌云脸上露出一丝狰狞的笑容:“传令下去所有人都在右臂上绑起绷带,随我杀向敌营,切记以三火箭为号,火箭一出立刻撤退。” 悄悄逼近敌营,姬凌云给冷蝶使了个眼色。 冷蝶妩媚一笑,张弓就射。“嗖嗖嗖”三下弓弦响起,三名火把下的护卫一声未吭的倒在了地上。 冷蝶的箭射的太准,箭箭刺敌要害,令他们发声的机会也没有。 姬凌云再次挥手,百名大汉手持木板架在了栅栏之上。 姬凌云腾空而起,踏着木板当先冲了进去,口中大叫:“敌袭,敌袭……天啊,成千上万人的敌军来截营拉。” 姬凌云的吼叫在各处炸开了锅,成千上万人是什么概念,对方未战就纷纷胆寒了起来。 一个身着铠甲的将领对姬凌云怒喝道:“吼叫什么,还不杀敌去。” 姬凌云一笑,甩手就是一剑将那人砍翻再地。 冲入军寨的三千士卒也同时大声吼叫了起来“敌袭,敌袭……天啊,成千上万人的敌军来截营拉!” 所谓三人成虎,这三千人一吼莫说成虎,就连道天上掉金块也有人相信。 军寨上下顿时乱做一团。 尤其是那些晋兵眼中所见的均是身着晋国铠甲的士兵,根本就分不清敌我,胡乱的对身旁可以威胁到自己的士兵残杀起来。 冒起浓烟,火焰窜闪,已有部份营帐被姬凌云所带来的军队点着,更使晋兵心乱的是战马惊嘶狂窜的声音,一时闹得整个营地都骚动起来。 冷蝶在姬凌云的身旁不住射出火箭,取的都是外围的营房,只要外围火起,那么在内围营帐的熟睡者便休想能逃出生天。 更可悲的是人性的自私使得无人下手救火,并非他们不想救,而是敌我难分。他们根本就无法聚集一处,齐心灭火。 四处都是狼奔鼠窜,慌忙失措的晋兵, 将兵法融入剑法中的姬凌云在人群中更是有如霸王降世,青冥剑不住的夺取周边敌军的生命,顷刻间死在姬凌云剑下的人就不下百人。 “贼子尔敢!”一声咆哮一个燕赵大汉手持矛以雷霆之势刺向了姬凌云。 姬凌云挥剑搁挡,当的一声剑矛相交。 姬凌云如遭重创,连退五步,空门大开。 燕赵大汉挺身而刺直取姬凌云空门之处。 怎料,姬凌云身子斜倾青冥剑后发先至如狂风飞旋先一步刺入对方的胸口。 燕赵大汉一脸的不信,一个连他一招也接不住的对手,突然间为何如此厉害? 姬凌云不在看那大汉一眼,再次冲向了人群中去。 自从姬凌云将兵法融入剑法以后,他的剑法已经不在是走伍门快剑的快、狠、辣之线,也非是墨子剑法中的守而后攻,而是一字称之为“诡”。 诡诈之剑,虚实难分。 那燕赵大汉本是晋国的知名猛将,武艺虽在姬凌云之下,但若正常交锋,不战五十回合绝对无法分出胜负。 但姬凌云却利用兵法中的诡诈之术,区区一合就取了对方的性命。 这时,姬凌云见左右无数火把正飞快逼近,显然敌方援兵以到。 姬凌云大叫一声:“风紧,扯呼!” 冷蝶抽出三根火箭,弓身对天上一射,三枝火箭直冲天空。 “风紧,扯呼!”营寨内外纷纷响起这类叫喊。 看见信号的奇袭兵纷纷出言提醒身旁的士兵。 “风紧,扯呼!”是后世才出现的词语,意思是情况危急,赶紧逃跑。敌人不懂的含义,但奇袭兵却早已明白。 姬凌云因晓以三根火箭为号,绝对无法让所有人都看到。是以想出了这个办法,以声音提示撤退。 当赵氏、智氏、魏氏率兵赶到之时,姬凌云一干人马早已不知所踪,留给他们的除了一地的尸体,便是一片混乱不堪的营地。 第四部闯天下 第二十一章大战将至 嵩山山脉边缘的一处山坳中。 郑础向姬凌云报到了己方的伤亡人数,“这一战,我军轻伤两百二十人,阵亡六十三人,估计敌方的损失是我军的二十倍以上。” 姬凌云听后默默的点了点头,这种伤亡可以接受。在兵甲精良的晋军中利用些许优势,达到如此战果,同时也反应出这支军队确实有着不俗的战力。 这郑础是老将郑阔的长子,幼年就跟随郑阔征战疆场,经验丰富,为人也沉着稳重。 晋强郑弱,因此,以坚守待机为主。由老将郑阔领两万精锐士卒,两万临时招募的壮丁镇守郑都新郑,墨翟亲自率两千墨者协同防守。而公孙纵率两万精锐一万临时招募的壮丁镇守军寨,姬凌云、禽滑厘领一千墨者从旁协助。 为了扩大战果,创造战机,姬凌云在商议作战方案时就提出了不断袭扰敌方粮道这一作战方针,并且得到了郑阔、公孙纵的大力赞扬。 第52章 郑阔当时就抽出了三千精锐士卒将任务交给了郑础。 在出发前,因姬凌云从县子硕得知晋国四卿之一的韩庄子本性自大,丝毫不将积弱的郑国看在眼内时。便以料定郑国的死守不攻会减弱性格自大的韩庄子的戒心,就让郑础所率的三千士卒穿上了晋国铠甲,毫不留情的利用机会给韩庄子上了一课,让他学学乖。 姬凌云强调道:“郑础将军你的任务虽轻,但却是全局胜负的关键,不容出现任何差池。面对敌方粮队,能抢则抢,不能抢就全部烧毁。遇到敌方粮队莫要心急贪功,先让县三哥探察具体情报以后再决定是否能够出兵。” 先前的奇袭让郑础对这位比自己要小许多的人充满了佩服,很认真的记下了他的嘱咐。 姬凌云知郑础个性稳重,最适合担任这个任务,便不在罗嗦。叫了冷蝶一声,告辞直奔军寨而去。 天明前,姬凌云和冷蝶回到了军寨。 公孙纵迎了上来笑道:“无名兄用兵之奇,可谓世上一绝。韩庄子麾下那两万士兵竟然被三千人杀的乱做一团,想想都觉得解恨。” 姬凌云并不想公孙纵那么兴奋,淡然道:“现在庆祝还早了一点,韩庄子是因过于自大才疏于防范,下次就没这么好运了。快准备战斗,晋国大军已经朝这里开来了。” 在回来的路上,姬凌云曾特地靠近了晋国的军营,发现军营上下都在收拾行装,顿时明白他们并不打算进攻新郑,而是将目标指向了郑国军寨,急忙赶来这里通报。 公孙纵面带严肃立刻传令全军作好战前准备。 两个时辰以后,密密麻麻如同成片蚊子一般的晋兵,渐渐出现在了众人的眼前。郑国士兵见此纷纷吸了口凉气。 如此庞大的军阵,尚未开战就在他们心中留下了不小的压力。 姬凌云突然“哈哈”大笑道:“这些就是晋国的那些士兵?怎么看怎么象一群左右晃动摇摇摆摆的鸭子嘛?难怪被我们杀的无还手之力。” 姬凌云的话让周遍士兵个个放声轰笑起来。 晋兵离他们甚远,只能看见黑点,具体象什么谁也说不出来。但姬凌云开了个头,众人有样学样的猜测了起来。 有的说象蝗虫,有的说象蛤蟆,更绝的是冷蝶。 她认真看了一下冷声道:“象一只只没有壳的王八,蹦达不了多久。” 士兵个个再次大笑起来,心中的恐惧早已退去,信心十足的看着那些王八,等待他们送上门来。 公孙纵站在一旁,心中思绪万千,三言两语便将对方的声势消除干净,令军心振奋,这莫非就是所谓的王者风范。 无名啊!无名,你非墨门中人,但却拥有过人的才智气度,你背后究竟隐藏了什么,到底是真无名,还是有名却不能说? 烈日高升。 赵鞅身披战甲卓然立于帅帐之内,余下三卿分别位于左右。 赵鞅厉声道:“我大晋多年来一直雄霸北地,战无不胜。可现在一小小郑国却轻易的两战损我大军两万二千将士,此乃我大晋国莫大的耻辱。” 智宣子、韩庄子双眼露出熊熊怒火,那两战不但是晋国的耻辱,同时也是他们的耻辱。尤其是智宣子满以为能够捞够功勋的他,首战就损失了两万士卒,成为了众人茶余饭后的笑柄。 赵鞅再次道:“所以此战我军决不能输。本帅决定,半个时辰后,由我亲率麾下两万精锐攻打敌方军寨。只要敌方军寨一破,新郑则将失去支柱,不攻自破。” 智宣子首先站出反对道:“不可,元帅麾下的两万精兵,是全军的支柱,怎能如此轻易的就推上前线,依我看还是由魏老弟来吧!” 智宣子老奸巨滑,赵鞅百战百胜的战绩功勋早就令其忌惮不已,怎放心让他在添新功?但他麾下剩余的士兵要留着攻取新郑,不能用来对付军寨,随口将这立功的机会让给了魏桓子。 魏桓子并非蠢人但他明白魏氏既无智氏如此强大又无赵氏那般有威信,与其跟他们争夺攻取新郑的功绩得罪两卿,到不如退而求其次拿下敌军寨再说,欣然赞同道:“元帅若信的过在下,在下愿意率本部大军为我大晋攻取敌军寨。” 赵鞅面上浮现一丝笑意道:“如此,那么一切就拜托魏老弟了。” 第四部闯天下 第二十二章赵鞅的打算 赵鞅、赵毋恤回到了营地军帐。 赵鞅步行到主位上看着桌面的棋旁,棋旁上的左右两端依旧只有被白子围成的两个圆圈。 赵鞅不急不忙的取出十枚黑子逐一放在左方圆圈的下面,拼成一个箭头性形状。然后才看赵毋恤向道:“毋恤,你是怎么看智老今日的举动的?” 智老就是智宣子,由于辈分很高绝大部分人通常都称他为智老。 赵毋恤沉声道:“那老狐狸处处针对我赵氏,他今日此举分明是不想看到我赵氏再立军功。只是,孩儿不知,父亲为什么会轻易妥协,毕竟您才是军中主帅。” 赵鞅淡笑道:“你还年轻,有些事情你看的太浅。为父行军多年,何成吃过亏?” 赵毋恤点头道:“这到也是,父亲大人才智过人。那老狐狸如何是父亲大人的对手,只是孩儿不明白父亲大人为何如此?” “你必须明白!”赵鞅突然厉声大叫,想了想才温和道:“其实道理很简单,战不是这么打的。兵多势大未必等于胜者,郑国如今远比我们想象中的强大。此战到此,胜负难料,任他们瞎折腾去吧。” 赵毋恤面露惭愧之色道:“孩儿驽钝,辜负了父亲大人的期望。” 赵鞅叹道:“这不能怪你,都是为父的过错,是我没有好生教导你。” 赵毋恤的母亲是从妾,而且还是翟人之女,所以,他在诸子中名分最低,处于庶子的地位。在他小时候,赵鞅甚至连看也不看他一眼。但赵毋恤从小就敏而好学,胆识过人。 有一天,赵鞅考验他数位儿子的才能,对他们说道:“我将一宝符藏于常山之上,先得者有赏!”诸子乘骑前往,却无人找到宝符,空手而归。只有赵毋恤道:“凭常山之险攻代,代国即可归赵所有。” 赵鞅听后高兴异常,顿觉只有赵毋恤能明白他的良苦用心,立刻便废掉长子伯鲁,破例立赵毋恤为继承人。 而赵毋恤却有过人之才,但未得赵鞅重视,耗费了许多光阴,为人处世还不够老到,赵鞅一直为此引以而恨。 赵鞅道:“天下万事离不开利益,成败并非是关键的所在,利益才是一切。倘若失败能换取利益,败则由胜。倘若胜利却损失利益,虽胜由败。” 赵毋恤神色一动道:“父亲大人可是指魏桓子攻不下郑国军寨?” 赵鞅赞许笑道:“正是如此,自从郑相公孙侨死后,郑国就缺少一位可决战疆场又能出谋划策的人才,这也是郑国国力逐渐下降的原因之一。可现在郑国有两位这类的奇才,而且两次胜战已经激励起了郑军的斗志,是胜是败谁也无法预料。” 赵毋恤明白了过来笑道:“孩儿明白,现在郑军士气高昂,郑国军寨中的能人不是无名就是墨翟,想要取胜并不容易。就算魏桓子能攻下郑国军寨,那么他的军队也将损失惨重,吃亏的到头来始终是他。” 赵毋恤这时心中生出一个奇怪的想法,父亲大人以困天子以令诸侯之语来劝说大王攻郑,其目的不是为了夺取郑地,而是为了消耗敌对三卿的实力。 ******************** 正午时分,太阳升得更高了,灼热的金光照射着大地。 战鼓如沉闷的雷声一般隆隆地响起,郑国军寨外那庞大方阵开始摇动,乍看上去,仿佛乌云闭日! 喊杀声惊天动地,晋国魏军潮水一般向郑国军寨洗卷过去。 公孙纵非常信任姬凌云,在战斗前他以说明将军权交付与他,由他来指挥全军。 姬凌云见敌军靠近冷冷笑道:“放箭!” 五千弓箭手分为三队以连射的战法逐一射出手中的箭支,箭雨飞速而下。占据高位的己方士兵,射程比敌军远上许多。 敌军在一箭未发的情形下,就成片的倒了下去,痛苦的哀号嚎声响遍四野。 仿佛知道自己已经失算,敌军在尚未射杀一人的情况下就草草的撤退。 第一波的攻势,魏军以惨败而告终。 很快,第二波冲锋的部队一面发出震耳欲聋的呐喊,一面向前冲去。 这次他们学了乖,一个个高举盾牌什么也不理会不要命的向前猛冲,箭雨再起,但有了准备的魏军,伤亡虽不断的增加,但无法阻挡他们前进的步伐。 姬凌云双手环胸,丝毫不为对方的近前而忧心。 突然“轰隆”一声巨响,直把魏军那隆隆地战鼓声给掩盖。 鼓声停了,魏军上下都不禁觉得背脊发凉,一个宽十五步、深一丈、长二十余丈的东西向壕沟陷阱出现在战场之上。 那陷阱是根据房屋的构造而搭建的,内有撑地的梁柱。不到一定的重量不会坑陷下去。当到达一定人数后,方才倒塌,数百名魏兵同时跌落下了陷阱。 一个个摔下陷阱魏军无不发去凄厉的惨叫,因为,在陷阱中竖立着密密麻麻的竹子,当然每根竹子都被削的比剑还要利上三分。 姬凌云从容下令,“戈兵出寨绞杀,弓兵随后劲射。” 寨门打开,公孙纵带领一千戈兵飞杀了出去将那些冲过了陷阱且无法后退的敌人逐一绞杀。 第53章 五千弓兵也尾随在戈兵身后利用地形的优势,连续射杀着被陷阱阻挡无法前进的魏军。 密密麻麻的魏军在这一刻仿佛成了活动的箭靶子一般。 第四部闯天下 第二十三章两步棋 这已经是同晋国交锋的第十五天了。 整天没日没夜地战斗,姑且不说死在交战中的同袍,就是因体力耗尽而累倒的郑兵已经超过了三千人。 进攻的队伍不在只是魏兵,智氏、赵氏、韩氏都曾轮流上阵。 尽管攻方一直保持了犀利地攻势,但己军的应对也越来越熟练。 尤其是墨者行会中的连弩车、转射机、藉车等机关器械更是大显神威,为守住军寨而立下了赫赫功劳。 时近凌晨,外面一团漆黑。 姬凌云透了一口气,他揉了揉满是血丝的眼睛。活动了一下僵硬脖颈,肩膀由于低头太久而微微有些发僵。透过眼前的黑暗,姬凌云看到晋国军寨的巨大轮廓。 由于连日的强攻双方都以疲惫不堪,战场陷入了短暂的宁静。四周地喧嚣之声几乎都听不到了。 低头小睡了一个时辰的姬凌云又觉得恢复了许多的精力,叫醒了身旁的公孙纵道:“公孙兄,立刻聚齐三千弓手,两千戈兵,今晚我们出营杀上一战。” 公孙纵张大的嘴巴伸着懒腰道:“无名,你不是开玩笑吧?全军上下均以疲乏不堪,出去交战,不如趁机休息。” 姬凌云“嘿嘿”笑道:“军中无戏言,我们累,但敌人更累。我们只是身乏,但他们却是身心具乏。晋军上下离国以有月余,至今却未有任何能够激励士气的胜利。而我最近几日时常让细作混入晋军营寨,散布谣言,敌方士气早已大不如前。这十五日,我们只守不攻,对方算不到他们回突然袭击。此次袭击有胜无败。” 公孙纵这十五日早已被姬凌云的才能所折服高声道:“好,听你的。你说怎么打!” “来,我告诉你!”姬凌云走入军帐指着简陋的晋军营寨草图道:“昨日是智宣子攻寨,战况惨烈。智宣子部定然疲乏不堪,我们就由东南角攻入,不可贪胜,取得一定战果立刻撤退。” ********* 晋军智宣子部。 天色阴暗,一群智氏兵将围为火堆旁边,悠扬的埙音在夜空中回荡。 音调不多,吹埙的士兵亦非个中高手,但晋兵们依旧听的如痴如醉。原因无他,那士兵吹的正式晋国上下耳熟人详的思乡之曲。 周遍一片寂静,无人在这个时候发出一丝声响,人人的望着吹埙之人,有的甚至流下了泪水。 埙音渐落,吹埙的青年泪流满面,实在吹不下去。 旁边一人叹道:“想家了吧!” 青年点了点头。 “我也是!”那人道:“本来以为痛痛快快打一个胜战,回乡风光一番,可没有想到打不能胜,走又不能走……哎!” 青年擦了泪水再次吹了起来,可没吹几调。 黑夜中射出一支劲箭,无情的刺入了青年的胸口。 周遍的人登时沸腾起来忙叫不好。 无数利箭从天而将,黑暗中一个个晋兵倒地身亡, 这时,赵鞅营帐。 赵毋恤匆忙的跑入赵鞅营帐道:“父亲大人,敌袭,请下令增援。” 谁知赵鞅缓缓摇头道:“不急,慢慢来。坐下,陪我喝上一杯。” 若是以前赵毋恤只是怀疑赵鞅的用心,但是此刻以成的肯定低声道:“父亲大人这是借用郑国之手消弱三卿实力?” 赵鞅赞许道:“你能看透这点,为父甚感欣慰。大晋四卿,我赵氏实力最弱,而最有效的增强实力方法除了自身的发展以外,就是消除对方的实力。” 赵毋恤皱眉道:“父亲如此作为,难道就不怕战败而遭到大王谴责?” 赵鞅笑道:“只要能取得胜利,大王就不会谴责与我。何况,一开始为父已经做好了失败的打算?” “什么?”赵毋恤脸色惊讶,赵鞅对于赵毋恤来说等同神一般无所不能,可他现在却说出这丧气的话来。 赵鞅无所谓道:“上位者必须要为全局做打算,自从墨翟逃出晋境后。为父已经料到此战并不容易,因此做了万全的准备,有胜利也有失败。结果大大的出乎我的意料之外,郑国不但有善守的墨翟,更有用兵虚实难分的无名。一月下来,我军并未取得任何优势,反而由于战线过长,成了大晋的负担。不能胜,耗不起,那只有退了。” 赵毋恤实在受不了赵鞅的态度反驳道:“既然如此又何必让我一万将士白白牺牲?” 赵鞅冷声道:“那一万将士不过是新招募的兵丁而已,死了纵然可惜,但并不吃亏。比起其他三卿死伤的精锐,我们的这些伤亡算不了什么?你要记住为父的话,成大事者,不能妇人之能。利益为上,失败并不代表失利。” 赵鞅教导道:“此战郑国伤亡约两万左右,但领地荒芜田地尽毁,想要恢复非数载不可。智宣子损失精锐士兵两万五千、魏桓子损失精锐士兵一万、韩庄子损失精锐士兵八千,而我们则损失一万杂兵。谁最得利,一望可知。” 赵毋恤神色渐渐严肃起来,一万新兵换取郑国、智氏、魏氏、韩氏如此大的伤亡,确实划算。 “孩儿懂了!”赵毋恤叹道:“只是孩儿有些可惜父王常胜将的名好。” 赵鞅欣慰的大笑:“谁说为父输了?为父从来也没有想过能在墨翟手上攻下新郑,因此,为父早就准备好了一切就等墨翟被迫离开郑国。第一步,消弱三卿的棋托无名的福,完成的超乎为父想象。第二步,就是扭转乾坤了。” 第四部闯天下 第二十四章卸磨杀驴 当夜,公孙纵夜袭成功,斩敌千人凯旋而归,郑军士气大震。 五日后,郑础袭击晋军粮道三千石粮草损失过半。晋军主帅赵鞅见胜算渺茫,集合众人意见撤军回晋。 老将郑阔见有机可趁尾随而战,打算趁晋军疲劳之时,扩大胜果。 但赵鞅大摆战车阵以一万精锐大破郑阔两万大军,郑阔惨败而归。 姬凌云心中惊讶,郑阔尾随而战正是明智举动,晋军久战疲惫士气又低,而郑阔的两万大军在新郑城内,只是时不时的出城骚扰,并未经过大战。以养精蓄锐之师,击晋军劳顿疲惫之旅,怎会不胜? 不过,姬凌云并未深究,之所以他襄助郑国。一是因为墨翟救了自己,不好拒绝他的请求。二是因为他统军经验太潜,借此增加实战经验。最主要的三是因为晋国实在太强大了,它的强大对将来的吴国绝对不是一件好事,若他的魔爪伸向了中原,那么中原众诸侯国将无人于之对抗。因此,帮助郑国退晋也是一种借刀杀人的手段。 现在晋国以退,姬凌云也没有必要在为郑国操心。 郑阔、公孙纵都曾试过他的口风,意图劝他为郑效力,并且直接任命为上将军,封侯拜相指日可待。 姬凌云当然毫不犹豫的拒绝。 姬凌云、公孙纵回到了新郑,登时受到了百姓的盛情欢呼,明眼能都可以看出来此战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战果主要的功臣就是在军寨里死战到底,拖垮晋军的姬凌云、公孙纵。 受到百姓欢迎,姬凌云可以理解。 但令人疑惑的是那欢呼实在太过隆重,整个新郑城的百姓都在大声呼喊着“无名、公孙纵”的名字,而出城迎接的郑声公仿佛成了附庸,受到了居民百姓的无视。 郑声公的面色非常的差。 姬凌云稍微应付了一下郑声公就来到了墨翟居住的民房。 墨翟还是一样清廉,住的地方乃城北民房。 姬凌云见墨翟的气色好了许多心里不平衡的抱怨道:“真是羡慕,我在那边拼死拼活,你却在这里悠闲自在。” 墨翟笑道:“运气好而已。” 姬凌云白了墨翟一眼无语而对。 根据他们商议的策略,新郑城与郑国军寨形成犄角。 一方养精蓄锐,一方严阵死守。 以晋国的兵力无法两面齐攻,但只要攻破新郑城或者郑国军寨,那么郑国必败。可若,晋国无法攻破其中一处,那么晋军的士气必然低下,军心必然不稳,同时,多日的强攻会让他们疲乏不堪。 此时,无论赵鞅攻打那处,郑国都会有一支养精蓄锐的部队,这支队伍足以扭转一切局势。 很不巧,赵鞅攻打的正是没有墨翟的郑国军寨。 突然,冷蝶走了进来,眼中充满了不甘和愤怒沉声道:“我们被监视了!” 墨翟之所以有今天如此成就,他那深不可测的才学是其中之一,更主要的还是因才施教,每个弟子都是属于自己的特点。 大弟子禽滑厘为人沉着稳重,不贪功不急进,认真的完成每一件事情,因此,墨翟授他杂学之术,留在身旁调用。 二弟子管黔敖心灵手巧,是个天生的木匠,因此,墨翟授他制造、雕刻之术,在发明研究器材上,管黔敖是墨翟最得力的助手。 三弟子县子硕灵活如猴,不需要任何道具就可以模仿任何人的声线,因此,墨翟授他乔装之术,专门负责探取情报。 四弟子公尚过善于目光明锐学习韬略,五弟子随巢子专攻纵横舌辩之术,胡非子天赋过人,主学武艺,一身本领在墨者行会中只在墨翟之下。 数名弟子个个能力非凡,是墨翟最得力的助手。同时也是他成功的关键。 而冷蝶天生六识敏锐,眼力、直觉超出常人,墨翟便让她苦习箭术,十年下来,百步穿杨以是轻而易举。 第54章 也正因为冷蝶那超出常人的直觉,令她发现了四周的不寻常。 墨翟闻言长叹道:“真是讽刺,战前友好信赖,可战后却如此对待。为何世人都如此愚昧,相互友爱,难道就如此困难。” 姬凌云亦不知怎样安慰他才好。因为他太清楚历史的动向,墨学虽被喻为“言盈天下”但无论在任何朝代都不符合实际,要想均分一切,谈合容易。 这时,公孙纵求见,墨翟让他入内。 公孙纵神色尴尬的走了进来,惭愧道:“大王政务繁忙,暂时无暇接待诸位……” 冷蝶怒道:“什么政务繁忙,分明是不信任我们,找什么借口。” 公孙纵不明所以,姬凌云将被人监视一时说了出来。 公孙纵羞愧难当道:“大王怎么可以这样对待功臣?难道他不怕世人耻笑吗?” 姬凌云仿佛早已料到了一切淡然道:“所谓卸磨杀驴,就是如此。不单是我们,恐怕公孙兄也受到郑声公的怀疑了吧!” 公孙纵面色灰暗的低着头,姬凌云所言不虚也。 寂静无声,又有任清璇来访。 任清璇快步上前直言道:“墨先生情况有些不妙,新郑城内都是称赞墨先生、无名先生、公孙将军的言论。论声势,你们如今以在郑声公之上。百姓举动过于异常,仿佛是受到了他人的煽动。” 墨翟神色严肃道:“你是说这是赵鞅的诡计?他还没有放弃攻取郑国?” 任清璇道:“很有可能!” 姬凌云神色大动,想起六日前的交锋,赵鞅麾下的精锐乃晋国之冠。可是那一战,赵鞅麾下的士兵几乎是不堪一击。 难道这其中有什么猫腻? 第四部闯天下 第二十五章终败赵鞅 姬凌云忙问道:“公孙兄,赵鞅撤退时,用来殿后的一万大军战力如何?” 公孙纵答道:“不太清楚,但根据郑阔老将军所述那一万大军,士气高昂,作战凶狠,丝毫不见疲态。” “难怪……”姬凌云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众人均望向了姬凌云。 姬凌云自信道:“公孙兄你可曾记得和赵军打的那几战?” 公孙纵神情严肃的点头道:“记得,十五日苦战,我们与赵军共交锋三日。那三日打的相当的轻松,那滚滚而来的赵兵仿佛不是在战斗而是送死。不过三日,赵军就损失了近万大军。” “不对!”墨翟、任清璇同时叫道。 墨翟先道:“在战前鄙人去过晋国,赵兵以严谨著称,绝对可称上虎狼之师,不至于如此无能。” 任清璇亦道:“赵氏在晋四卿中实力最弱,但赵鞅自从继任族长以来。对封地内进行全面地改革,着重军事实力。兵将不多,但个个都可以一当十。” 姬凌云托着下巴沉吟道:“这就是问题的关键,盛名之下无虚士,赵鞅这常胜将绝非参假,不可能只有这点能力。唯一可以解释的是赵鞅隐藏了实力,派出的全是一些未经过严格训练的新兵蛋子。他还有后招,之所以,不先透露正是为了排除异己,借我们之手,减弱余下三卿的实力……好一招‘借刀杀人’,这赵鞅果然厉害。” “借刀杀人!”任清璇双眼一亮,充满笑意的眼眸看向姬凌云笑道:“无名先生语出惊人,更那人很是相似类!” 姬凌云只当没有听见,不予回答。 任清璇并未追问沉思道:“如此说来赵鞅还隐藏这一支战力相当可观的军队?街上的百姓很可能是受到赵鞅煽动,他们如此举动显然是要迫走墨翟先生,并使郑声公怀疑公孙将军的忠心。他究竟想要干什么?莫非他打算趁郑国胜后大意之时奇袭新郑?” 姬凌云双目圆瞪急忙从怀中拿出地图见郑国边境连绵千里的嵩山山脉,大笑道:“好一个赵鞅,差点就被他蒙骗过去。” 姬凌云指着地图上的嵩山山脉道:“晋军表面撤退,但因郑阔老将军战败,对方究竟撤退多少尚未可知。若我是赵鞅则会令军队虚张声势,徉装撤退。然后悄悄留下一万人马,潜伏与嵩山山脉藏匿行迹,并缓缓向新郑靠拢。待靠近新郑时,奇袭新郑。新郑一破,撤退的数万大军立刻南下,如此郑国必亡。” 公孙纵急道:“那该如何应对?” 姬凌云笑道:“郑声公如此待你,难道你还要为他誓死效命?” 公孙纵正容道:“一日为臣,便要尽得本份。只要我一日为郑臣,自当为郑国效力。” 任清璇动容道:“公孙将军真乃忠君之典范,令人敬佩。” 这时,墨翟道:“滑厘,你立刻召集墨者,我们今夜就离开新郑前往楚国。” 公孙纵神色大变连忙跪地磕头出言苦留。 姬凌云苦笑道:“你太小瞧墨兄的胸襟气度了,他打算将计就计。因此,决定离开郑国,迷惑赵鞅。然后分批进入郑国,潜伏与新郑附近,待赵鞅进攻之时,由后方杀出。前后夹击,赵鞅必败。” 姬凌云说完看着一脸沉静的墨翟,也不知应该说他高尚好,还是应该说他愚蠢。 事情果然如姬凌云所说一般,赵鞅悄悄留下了一支大约万人的部队。 在山中潜伏十日后,突然袭击新郑西门,但公孙纵早有准备将赵鞅抵御在西门之外。 僵持许久,姬凌云、禽滑厘、公尚过各领部分墨者由赵鞅后方杀出,公孙纵也出城来战。赵军顿时陷入两面夹击的险地,被杀的大败。 但赵鞅亲自率军冲锋殿后,赵军士气大增,虽陷险地,却仅仅损失了五千军马而已。 至此,郑晋之战,才告一段落。 郑国边境,墨这营地。 这日,姬凌云一大早就来到了墨翟的帐篷内,两人席地而坐,气氛有些沉重。 墨翟道:“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 “我?”姬凌云沉思了会儿道:“当然是四处历练。古语说的不错,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晋文公重耳并非天资聪颖之人,但却是诸霸主最有作为的一个。在位不过九年,便以‘通商宽农’、‘明贤良’、‘赏功劳’等政策一举成为诸侯霸主号‘尊王’,主要原因无非是那十九年的历练。伍相国为我吴国付出了一身,我又怎能在辜负于他。所以我打算历练三年,然后重振吴国惜日声威,完成我父王饮马黄河的宏愿。” 墨翟闻言沉默了许久,叹道:“如此,鄙人就不留你了。原本,我见你如此用心学习‘兼爱非攻’之术,以为你是同道中人,有心让你继承衣钵,但见你如此坚决。鄙人便知,你心意以绝。” 姬凌云沉声道:“‘兼爱非攻’此并非虚言,但有些事情我认为并不符合实际。尤其是兼爱中的平分财富。所谓兼爱,我认为平等与博爱的意思,但并非是平分一切事物。墨兄不闻我大周边疆异族窥视,如果人人博爱,那么兵刃将会生锈,士卒将被淘汰。那时,异族来犯,我们如何抵挡?到时,大周所有领地将会受到异族的残杀践踏,那时,我们将如何应对?难道坐以待毙吗?” 第四部闯天下 第二十六章论道墨学 姬凌云沉默了会儿在道:“打个比方,墨兄应该知道猪吧?在很久以前,猪是一种凶狠而强大的动物。它那尖尖的獠牙,飞般的速度,强横的冲撞力,让捉拿他的人大吃苦头。但自从他们被人抓住,关在一起均分一切东西后,它们就成了如今这副模样,任人宰割。还有,我曾经骑过老虎。一只长达一丈,吼声可震天动地的的老虎。至于它为什么不咬我,很简单,它不敢。它被人驯养起来,不愁吃,不愁穿,那一身野性早已消失。人和这些动物一样,不,应该说比动物还懒。一但动物失去了自然赋予的考验,它将散失一切。同样,人类失去了目标,失去了理念,他将不在前进。我认为惟有竞争才有进步,这是恒古不变的定律。要想不被他人踩到脚下,就因该努力将他人踩到脚下。” 墨翟听得浑身一震,深思起来。 姬凌云续道:“相对与‘兼爱非攻’,其实我更加欣赏‘天志明鬼’、‘尚同尚贤’、‘节用节葬’。” 天志明鬼是宣扬天志鬼神乃墨子思想的一大特点。墨翟认为天之有志——兼爱天下之百姓。因“人不分幼长贵贱,皆天之臣也”,“天之爱民之厚”。君主若违天意就要受天之罚,反之,则会得天之赏。墨翟不仅坚信鬼神其有,而且尤其认为它们对于人间君主或贵族会赏善罚暴。 “我并不信鬼神,但‘天志明鬼’中天赋人权与制约君主的思想,这非常的可取。绝对的权力将导致绝对的腐败,君王必须有人限制。不然,一但君主无才,这个国家必然危险。” 说道这里,姬凌云想起了中华历史上两个辉煌的朝代汉朝跟唐朝。 汉朝行政靠丞相,皇帝受到丞相的牵制。而唐朝重视主权,一切权力皆在皇帝之手。 正是因为汉朝皇帝受到牵制,因此,四百年来汉朝皇帝大多都是平庸之辈,但这些平庸之辈却可以治理好一个国家。 而唐朝却是大起大落,李世民担任皇帝之时,号称“天可汗”,四夷臣服。但李世民死后,唐朝就直线下落。直到武则天称帝,唐朝再次辉煌。而武则天死后,唐朝就以走向了没落。 毕竟有李世民、武则天这类雄才的君主实在罕见,权力在他们手上,他们可以作到不放错,出色的完成任何决策。 但其他人却作不到,一但皇帝出现了错误,那将直接损失到国家的利益。 第55章 由于,主权再手,皇帝出错,臣下根本无力拒绝。 而汉朝皇帝一但出错,丞相有封驳诏书,表示对皇帝命令持保留态度的权力。 这点跟后世的企业法官很象,企业的董事长受董事会的牵制,而法官在法庭上也受到陪审团的约束。 ‘尚同尚贤’是墨子学说的精华,尚同是要求百姓与天子皆上同于天志,上下一心,实行义政。尚贤则包括选举贤者为官吏,选举贤者为天子国君。墨翟认为,国君必须选举国中贤者,而百姓理应在公共行政上对国君有所服从。墨翟要求上面了解下情,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赏善罚暴。并要求君上能尚贤使能,即任用贤者而废抑不肖者。墨翟把尚贤看得很重,以为是政事之本。他特别反对君主用骨肉之亲,对于贤者则不拘出身,提出“官无常贵,民无终贱”的主张。 姬凌云道:“尚同,我不予否认,这个在现在不符合实际,但在数千年以后,一定可以成为现实。尚贤中的‘官无常贵,民无终贱’这一主张,在下感同身受。他日,我若为王,定以此为基础,不拘一格的选择能人。” “而节用节葬这点很好,我也反对奢侈浪费,尤其反对孔子那看重的久丧厚葬之俗。身老病死,乃自然之道。既以身死,那黄白之物,何必浪费。与其长埋地下,不如存于国库,关键时候或许能够派上用场。” 姬凌云在墨翟身旁许久,墨翟的兼爱、非攻、尚贤、尚同、节用、节葬、非乐、天志、明鬼、非命这十项主张,姬凌云早已了然与胸,并且常常钻研分析,学到的东西当真是不少。 墨翟过了许久才开口道:“想不到你竟然能将我的学说看的如此通透,令鄙人汗颜。” :姬凌云面色绯红,他可知道自己的斤两,跟墨翟、孔子这类大宗师比起来,相差不知多少。之所以,他能够分析的如此透彻。全因比这些人多了两千五百年的见识而已,只要将学说对应历史的进展来分析。孰是孰非,一望可知。 正是因为知道历史,所以姬凌云可以断言,无论是什么学说都无法抚平这个乱世,除非天下一统。 :姬凌云坚定的说道:“如今诸侯混战不休,相互攻伐。单凭学问不足以抚平乱世,想要抚平乱世,真正实现天下太平。惟有一法,那就是消除国家诸侯的限制,令万民归一,建立一个新的制度。墨兄不闻,武王姬发平定天下之始,刑罚几十年不用,百姓和谐安定?” 墨翟神情严肃,姬凌云今日这一番言论在他心中起了滔天巨浪。墨翟忍不住暗想:“难道自己真的错了?” 摇了摇头,墨翟的神色再度恢复了平静,多年的意念目标又岂是瞬间就想通的。 墨翟道:“无可否认,无名兄今日之言,让鄙人感受良多。但鄙人决心依旧未改,不过鄙人决定带领门下四处历练,看看这天下是否如无名兄说的一般。” 第四部闯天下 第二十七章离别 姬凌云言尽于此,也不好多说,毕竟那是人家的信仰。 姬凌云道明了此行的来意,“墨兄,我与蝶儿的事情想必你也知道一二,在下希望你将蝶儿许配给我。” 墨翟笑道:“你们都到了这个地步,鄙人还有什么好说的?不过,现在我还不能将她托付与你。” 姬凌云大叫:“你既然同意,为什么又反对?” 墨翟道:“为了你,也为了她。你的目标是增长见闻,奔走历练。在这其间,将会遇到许多无法预料的事情。以你现在的智谋,应付过去并不困难,但若加上小蝶兴许就会成为负担。小蝶在箭术上很有天分,可一但近距离交锋就不妙了。另外,她还有很多东西需要学习。待你兴吴之日,便是我放心将小蝶托付你之时。” 姬凌云认可的点了点头,让自己的女人陪自己冒险,确实不该。 墨翟由怀内掏出一卷布革,上面写着“墨氏”二字,递给姬凌云道:“这是我此身的心得,里头有兵法、杂学还有一些理念,带上它走吧。鄙人的三千徒众,无人比你更懂鄙人的言论,最适合此卷。” 姬凌云伸手接过“墨氏”书卷,只觉入手沉重,叹了一口气道:“大恩不言谢,若墨兄有用的着在下的地方,姬凌云自当效劳。” 当日,姬凌云就收拾了行礼。 冷蝶高窕的身形出现在了身后,美丽的脸上,平静无波,不知她在想什麽东西。 姬凌云笔直走到她身前尺许处,用手轻轻将她的俏脸托起,红晕泛上她的耳根,吻上她的香唇。 冷蝶身子不动,嘴却热烈地反应。 好一会才分开,两人才分开。在外人面前,冷蝶依旧冷艳,但与姬凌云独处时,便会热情无限,份外痴缠。 冷蝶扬起头来,脸上现出坚决的神色道:“上天入地,我要与你同往。” 姬凌云凝视着她一对美目,心中感动,知道自己已闯进了这冷艳美女的生命中去,成为她的一切,顿时涌起怜惜之心,轻声道:“我有要事去般,带上你多有不便。” 冷蝶摇头不依道:“你休想撇开我!” 姬凌云不怀好意的上下打量冷蝶。 冷蝶登时想起这句话的意思,羞愧难当。 姬凌云道:“这一行有些凶险,若蝶儿有任何错闪。我将一生活于痛苦之中,你真的忍心如此吗?” 冷蝶听姬凌云说得情真意切,眼中射出喜悦的光芒,露出少见的小儿女的情态,贴着姬凌云兴奋道:“那我更要去了,以我的箭术谁能奈何的了我。” 姬凌云登时语塞,冷蝶此话出口在拒绝就有打击她的意思了,迫不得已,只好用上一点手段,将难题踢给墨翟。 姬凌云话锋一转道:“若矩子答应,你就随我去吧。” 冷蝶大喜道:“我这就去找矩子。” 姬凌云一把拉着冷蝶道:“急什么?我们两天没在一起了。现在时间还早,我们可否重温一下那种感觉?” 冷蝶红霞满面更是羞愧,这种事情让她如何回答? “讨厌!”冷蝶娇斥了一声,人却扑到了对方的怀中。 嗅着秀发的芳香,姬凌云将佳人拦腰抱起向塌上走去,胡天胡地。 姬凌云化装成一个流浪剑手,骑着马,在早上辰时时分,离开郑国动行,踏上了前往鲁国的路程。 最终冷蝶在墨翟的强制劝说下,并未跟随而来。 不知墨翟对冷蝶说了些什么,但冷蝶显然很是伤心,临别时她眼中滚着的泪花,告诉自己她会全心习武,不做自己的累赘。 他又想起失散的姜柔,在越境竹林等候自己的西施、郑旦。这刹那间觉得生命充实而有意义,儿女之情,国仇之恨,令他激起了前所未有的雄心壮志,双脚一夹马腹,骏马一声长嘶,在大道上哗啦啦冲去。 他第一个目的地,是鲁国最重要的军事、经济重镇都城曲阜。也是中原文化最为浓厚的地方。 经过了二十多日的昼夜赶程,姬凌云来到了离曲阜不远纹水之畔。 正等摆渡船时,忽听得江上一个洪亮的声音远远传来:“快些停船,乖乖出来受死,在下便留你全尸,否则莫怪我将你跺成肉酱。”这声音从波浪中传来,入耳清晰,显然中气十足。 姬凌云抬起头来,只见两艘客船,如飞的划来。眺目望时,见前面一艘小船的船梢上坐着一个魁梧巨汉,双手操桨急划,舱中坐着一位老妇。 后面一艘船身较大,左右站着四名弓手,另有七八名士卒,数十人一同划水追赶。 那魁梧巨汉膂力惊人,单桨一滑,河水向后喷洒数丈,小船亦急冲丈余。但那巨汉是个生手,小船左右晃荡,白白耗费了许多气力。 两船相距越来越近。过不多时,四名弓手便弯弓搭箭,向那大汉射去。但听得羽箭破空,呜呜声响。 羽箭纷纷落在小船左右,左右晃荡的小船竟奇妙的躲过了数轮射击。 骤听得“啊”的一声惨呼,小船中老妇背心上中了一箭,那魁梧巨汉大吃一惊,大叫“娘……”虎目含泪,悲愤的连连大叫,那叫犹如呼啸山林,声震四野。 到达岸旁,魁梧巨汉将老妇抱至岸旁,一手举起小船对大船砸去。 一声巨响,小船四裂。大船上的人被震的左右摇晃,但大船依旧无恙。 魁梧巨汉气的“哇哇”大叫,目光移至脚下的青石板,跳入河中,一声长啸,一块重达近四百斤的石板,竟然被他硬生生的从泥土中拔了出来。 第四部闯天下 第二十八章千斤神力王 姬凌云目瞪口呆,先前在远处观望只觉得对方是一罕见的巨汉,待对方靠近,才发觉对方简直可以以超级的巨汉来形容。 他的身高绝对不下余后世人称“小巨人”的姚明,但与姚明不同的是。姚明一身白嫩,只有少许肌肉。 然那巨汉全身上下肌肉凸起,纵然在全身放松的情况下,依旧可以看见那如同猩猩一般的肌肉。 那光光的脑袋,颈部几乎和脑袋一样粗。与一般的肌肉猛男不同,这个家伙身上的每一块肌肉像是千锤百炼的精钢一样,线条清晰得仿佛是人工刀刻的一样。他赤裸着上身,腹部的八块肌肉如钢板紧密的连在一起,让人一看就知道只怕用棍棒全力击打也无法将他打痛。而他的背部,从双肩到腰部,形成一个等边三角形,抖动之下,像是背后长了一对翅膀。 那双腿粗壮得如钢柱,而两只前臂好像爬满了老藤,那四百斤的青石板被他高高的举起。 第56章 也许是太过动力,姬凌云耳中听到了“劈劈啪啪”如同炒蚕豆的声音此起彼落地响起。 姬凌云知道那声音的源头是那超级巨汉的身体。 “怪物!”两个字出现在了姬凌云的脑海。 这也难怪姬凌云会如此想象,那人实在是太过惊人。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姬凌云都没有见过一人可以同此人相提并论的。 传说西楚霸王项羽力能举鼎,恐怕以这人的神力举鼎也不在话下。 “汰!”巨汉一声大喝,约四百余斤的青石板呼啸的向大船飞去。 船上顿时一片惊慌,无论是谁见到四百余斤的青石板向他们飞去都不可能无动于衷,四处躲避。 青石板正中中央,强横无比的力量登时将大船砸成两截,船上一片哀号。 巨汉对着他们冲了过去,粗大如蒲扇的手掌左手掐着一人的脑袋,右手大力一拍。只听“喀嚓”一声。 那人的脑袋竟然凹了进去,脑骨被一掌打裂。 这一击吓得一旁士兵滑水便逃。 巨汉显然不打算放过他们,伸手抓住士兵的脚将他倒提起来,双手一掰,活生生的将对方撕成两半。 鲜血飞溅,内脏通通掉入河中。 见到这幕的姬凌云顿时有股呕吐翻胃的感觉,将头撇向一边。这一望正好见到尚在草丛中挣扎的六旬老妇。 姬凌云暗道:“那超级巨汉神力惊人,但脑袋却不管用,这个时候哪还有时间报仇。” 看了巨汉一眼,姬凌云实在不能无动于衷,大叫道:“好汉,你娘亲中箭有生命危险。我先送他去附近张村医治,你等会寻来。” 他折断箭尾小心抱起老妇,跨上马背向附近的小村跑去。 那老妇双目紧闭,面色蜡黄,早已出气多,入气少。姬凌云默然无语向她这类年纪的老人受如此重的伤,恐怕凶多极少。 到了张村医馆,大夫看了看摇头道:“老人家体弱多兵,在受这种伤害,除非神仙下凡,不然……” 大夫并未说下去,但意思却是相当明显了。 “森熊……森熊……” 老妇冷汗直流口中不断叫着“森熊”。 便在此时,村外一个粗旷的声音大叫:“阿娘,阿娘!” 姬凌云身形一晃,已到了屋外,只见巨汉浑身是血焦急的大声吼叫,出声迎他入屋。 老妇听见这孩儿的喊叫,精神大震,大喜问道:“孩儿,你没受伤吧?” 巨汉心如刀割泣道:“孩儿没事,那些人不是孩儿对手。” 老妇凄然道:“娘要去了,不能在照顾你了。”她身子微微一颤,断断续续说道:“听娘的话,以后你跟着这位公子,他的话就是为娘的话。” 巨汉泣不成声连连点头。 姬凌云仿佛掉如梦中,那巨汉神力惊人,加以训练在战场上定能所向无前。如此人才不说自己了,无论那个国家都要抢啊。心中欣喜,但却茫然的的挠着头,不明白老妇话中的用意。 老妇看了一眼巨汉,太明白自己这孩儿的为人憨厚耿直,缺乏世面。一但被人利用,将会毫不怀疑的被别人牵着鼻子走,以至陷入万劫不复之地,甚至成为杀人恶魔,遗臭万年。唯一的方法就是将他托付给一个能够善待他的好人。 老妇中箭生死悬与一线,但知觉还在发生了什么事情她脑海中一清二楚。姬凌云不嫌弃她卑微,亲自送她至村庄救治。单凭这点可知对方非大奸大恶之人,值得信赖。 老妇吃力道:“森熊是老妇丈夫从熊窝中抱来的婴儿,自幼就易于常人……力大……憨厚,容易上当。没有人管束,他定会受人欺负。公子是个好人,你若能收下他,老妇死也安心。” 姬凌云无法拒绝老妇的请求,既是因为老妇对森熊那浓厚的爱意,也是为了自己,“我答应你!从今以后,我必将视森熊如友,富贵同享,患难与共。” “好……”老妇此言出口,仿佛放下了一切,登时气绝而亡。 森熊如孩童一般扑在母亲怀里,大声痛哭,不住的叫唤着,希望可以将她唤醒。当然,他知道老妇醒来的几率为零,但他却丝毫不打算放弃。 姬凌云叹了口气,走出了医馆,买了棺木纸钱等悼祭物品,并请人在附近的山上掘了一个墓穴。完成好这一切后,才劝说森熊将他母亲入葬。 此后,号称春秋第一力士千斤神力王森熊迈出走向辉煌的第一步。 第四部闯天下 第二十九章森熊的身世 森熊跪在母亲的墓前,恍惚之间,仿佛自己又回到了灿烂美好的同年,周边的景象,仿佛是那熙熙攘攘的大街小巷。 看着母亲的墓碑,愣神了许久,才伸出手去。 手指接触到那平整而光滑的墓碑,他心中不由一颤,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自指尖传递过来。仿佛摸的是自己母亲那充满皱纹而干瘪的脸庞。 泪水模糊了森熊的眼睛,胸膛急剧地起伏着,伏地失声大哭。 晶莹的泪珠不断落下,在地面留下一片小小的水渍。谁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熊儿,乖!你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快快将它吃下。 熊儿,快走,带你娘走,别管我! ………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森熊总算回过神来,在坟前郑重其事地磕了三个头,道:“娘,孩儿明天就走了,你说的那个人确实是一个好人。不但给娘搭建了一个家,还买了许多东西给孩儿。孩儿一定听您的话,将他当成您来对待。” 森熊又连续磕了几个头,这才站起身,登时发觉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跪了三个时辰了。 “走吧!你以一天没吃东西了,饿坏了可对不起你母亲的一片养育之恩。”姬凌云出现在了森熊的身后,他以来了很长时间了,只是不想打扰这位至情至孝的好男儿。 森熊默默的点了点头,跟着姬凌云的脚步下山。 来到酒馆,姬凌云叫了一坛酒六斤肉外加两大碗米饭同森熊一起坐了下来,大块朵赜。 森熊没有什么食欲,只要抓起块肉小口的嚼着,给人的感觉就想是大象吃米粒一般。 姬凌云见森熊的眼中依旧充满了悲痛,心生怜惜,轻轻道:“你叫森熊?打那里来?” 森熊惨然道:“我也不知道自己从哪来,只知道自幼被人弃在山中依靠熊奶存活,我爹发现后就给我取了森熊这个名字。我家住在天水边境,那里是秦国的地界。有次,秦国的一位贵胄公子在街上骑马,撞飞了许多人。我不让他撞我娘,就用力推了那马一下。结果,那马飞了出去,马上的人也摔到一旁的石头上死了。我不懂,明明是他们欺负人,是他们的错,可后来却有一大队士兵来抓我们。” 说着,泪水再次流下哽咽道:“爹为了让我们逃走,挡在门口被士兵杀了。娘说鲁国有亲人,我们就来到了鲁国。可是,娘说的那些亲人不是死了,就是消失无踪。我们只能在纹水附近居住下来,以卖柴为生。 开始好好的,每天都能得到一笔钱币。可后来却有人让我不要卖的那么便宜,也不让我砍那么多柴。他们又不是我什么人,我干吗要听他们的。没过几天,就有士兵来抓我,说我杀了人。我真的……真的没有杀人,我要照顾娘才不跟他们去呢!他们不让路,我只好用拳头将他们打跑了。” 姬凌云听到这里几乎要笑出声来,难怪那老妇人说他没有人管束,一定会出事。以他这种憨直的性格,不出事还真有鬼了。一个初来乍到,没有任何身份地位的人挥拳殴打士兵,还打的如此理直气壮。更主要的是打跑而不是灭口。这不摆明让对方来找麻烦吗?恐怕这事儿,只有森熊才干的出来。 森熊继续说道:“后来,我将这事告诉了娘,娘不知道为什么吓的连忙叫我逃跑。一直到江边才被他们追上,后面你都知道了。” 森熊也许因为不太会说话,语句有些含糊,但姬凌云还是听出了他所有的意思。 这个时代就是如此,弱肉强食。恐怕那些诬蔑森熊杀人的人就是那一些樵夫,认为力大而憨厚的森熊抢了他们的饭碗。 森熊一脸苦涩道:“都是我太会闯祸,才害得爹娘皆惨遭杀害,都是我不好!”说到此处,他眼中再次有了泪光。 姬凌云头痛的敲着头,本来他打算用聊天来消除对方的伤痛,但没有想到适得其反,令他想起了伤心事,忙劝道:“这那能怪你,那些人确实该打,该杀,若当时我在一旁,定助你打个痛快。” 森熊面色有些好转。 姬凌云道:“对了,你这身材怎么练出来的?”说完一双眼睛羡慕的向森熊身上那近乎完美的肌肉瞄去,幻想着自己也有这么一身足以让美女、美妇倒贴的完美身材。 姬凌云怕他不明白再次道:“就是这一身象铁一般的肌肉。” 森熊不解的摇头道:“它们是自己长出来的啊,打小就有了,怎么了?” 姬凌云耐心道:“说简单的,你平时都干些什么?做什么训练?” 森熊道:“砍柴,举石头,背石头跑步。” “就这些?”姬凌云有些不可思议。 森熊点头道:“就是这些,也许我天生和别人不同吧。我八岁的时候就比同年人高出一截,力气更是要大上许多,非常的难过,每天都睡不着。后来,我发现力气用完后很舒服,觉也睡的特别的香。我就常常找事情做,实在没有事情就举石头,背石头跑。渐渐的小石头不管用了,就换上大的,二十年下来就是这样子了。” 第57章 “噗嗤!”姬凌云一口将刚喝进嘴的酒喷了出来,暗道:“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精力旺盛?不愧是喝熊奶长大的,就是更别人不一样。二十年的锻炼,他的力量究竟到达一个什么样的程度?” 饭饱后,两人回到了客栈。 第四部闯天下 第三十章项鹰 齐都临淄一对奇怪的组合走在了大街之上。 姬凌云见四周百分之两百的回头率,不由闷声苦笑,看了身后的巨人一眼道:“小森,你太吸引人了。” 森熊听后冽嘴一笑,露出了一对洁白整齐的钢牙。 姬凌云长相不差,肩宽膊厚,双目长而精灵,鼻正梁高,额角宽阔,嘴角挂着一丝阳光般的笑意,实在有着使任何女性垂青的条件。 但森熊却完全掩盖了姬凌云的风采,吸引了众人的眼球。 也难怪森熊如此有魅力,实在是因为森熊的行头太过吓人。 十尺左右的身高,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是鹤立鸡群,那一身如钢似铁的肌肉,让人膛目结舌,叹为观止。姬凌云曾做过一次实验,用他那铁拳试了试森熊的肌肉。结果,就听一声凄楚的惨叫声在空中来回震荡。 叫的不是森熊,而是出拳的姬凌云,那一拳给姬凌云的感觉就象打在了钢板上一样。 若非森熊满面横肉,相貌粗鄙,恐怕以他那体魄,倒贴上门的美艳熟妇足以组成一个加强连。 尤其是现在的森熊,他双手平伸分别拿着一根扁担,扁担两端堆满了木柴,左右加起来不下数百斤,更惊人的是森熊的背后还用绳子绑着好上百斤的木柴。 周边看到了百姓几乎都要吓呆了,这是什么怪物,一身几乎四五百斤的负重竟然还能大步前行。 其实,姬凌云也不想如此夸张,但他却是无可奈何。 森熊的食量跟他的力量是完全成正比,姬凌云三天的食量,森熊一餐就可消灭干净,并且点滴不剩。 以至导致了财政危机,从鲁地到临淄的这两个月时间,姬凌云所带的钱币绝大部分都用在了森熊的肚子上。 森熊了解详情后,砍柴便是他每日的活动之一。外出一两个时辰,森熊就可以背上五百斤左右的木柴贩卖,赚取生活所需的费用。 临淄无愧为齐国国都,城内繁华拥挤,商客云集。 走了大约十家酒馆,姬凌云才将木柴全部出售抖了抖手中的钱币,大手大脚的老毛病又犯了起来笑道:“小森,我们去大吃一顿如何?这些钱足够买两头烧猪了。” 森熊死劲的点着头,只要是姬凌云决定的事情,他绝不反对。 在城南找了一家不错的酒馆,叫了酒菜吃喝起来。 东首座上一条大汉回过头来,两道冷电似的目光霍地在他脸上转了两转,随后又将目光移至森熊脸旁,眼中突然露出了欣喜之色。 姬凌云见那人身材甚是魁伟,三十来岁年纪,身穿灰色旧麻袍,,浓眉大眼,高鼻阔口,一张四方的国字脸,颇有风霜之色,顾盼之际,极有威势。 姬凌云心底不由暗暗喝采:“好一条大汉!如此人物才称得上‘英气勃勃’!” 那大汉突然招呼跑堂小二过来,道:“店家,给我上五斤牛肉,五斤羊肉、五斤鸡肉,外带十斤酒,送给第三桌的朋友。” “第三桌?”姬凌云脑袋挂着个问号,不正是自己这桌吗? 姬凌云笑道:“兄台如此客气,不如同谋一醉如何?” 大汉亦大笑道:“好极,一个独饮哪有众人齐饮来得畅快。” 大汉毫不客气的坐到了姬凌云对面一席,亲自为姬凌云、森熊斟了盅酒道:“鄙人项鹰燕国无终人,见两位一个气度非凡,一个雄壮无比,便生结交之念。” 姬凌云举杯道:“足下英气勃勃,若非囊中羞涩,无名早就开口相邀了。” “无名?”项鹰动容道:“你就是助郑打败常胜将赵鞅的无名?” 姬凌云摇头道:“这事不值一题,那赵鞅根本就没有拿出实力来战,与其说打败了赵鞅,还不如说是赵鞅主动让我打败。” 项鹰道:“真有此事?” 姬凌云脑中想着赵鞅的布局道:“不假,那赵鞅鱼目混珠,以一万新兵来借我们之刀,消弱智、魏、韩三卿实力,我觉得他在战前就已经做好了失败的打算。” 项鹰闻言默然许久,仿佛想到了什么事情长叹道:“赵鞅,真是一个可怕的敌人。” 姬凌云神色微动道:“你和他交过手?” 项鹰点了点头道:“那是在五前年,晋燕发生了冲突。晋国以赵鞅为帅攻打燕国,燕国上将乐羊举兵抵挡,鄙人当时正在乐羊将军麾下任先锋。初次交锋,就惨遭败,实在难看。可惜了那三千弟兄。若不是我不听乐羊将军的劝告,非要将他们组成骑军,也许就不会全军覆没。” “骑军?难道他组建的是骑兵?”姬凌云在心中嘀咕,去战车为骑兵可是骑兵史上的一大改革啊。 姬凌云兴奋道:“骑军,骑军有什么不好。它的灵活,它的速度,若成一军足以傲视诸侯。” 项鹰也高兴的说道:“想不到项某今日竟无意间遇到了知己,你说的不错。若燕王能给我支军队训练,我定能练出一支啸傲诸侯的骑军。” 项鹰口气甚是狂妄,但眼中却是充满了自信。 项鹰自嘲道:“说这些有什么用,各诸侯根本就不信骑军能胜过战车。还是帮助姜良兄,达成心愿后,至下相隐居罢了。”语气中充满了落魄以及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感觉。 项鹰、项燕、项羽好象他们的名字都跟鸟有缘,项燕、项羽是下相人,而项鹰也将去下相隐居,项鹰有意组建骑兵,而项燕、项羽却是用骑高手?他们之间是巧合还是存在着某种关联? 第四部闯天下 第三十一章开怀畅谈 “他不会是那中华史上那最强武将项羽的先人吧?”这个恐怖的想法在姬凌云的脑中闪过。 姬凌云正色道:“项兄如此说就不对了。燕雀怎必鸿鹄,好马有,但伯乐却不常有。项兄既有大才,又怎能如此灰心。天下诸侯如此之多,总有一人能识项兄之才,予以重用。大丈夫有一身本事。不建功,不立业,却躲于家中,学妇人织布绣花,大门不迈,实在令人笑掉大牙。” 项鹰顿时被说的面红耳赤窘道:“无名兄所言甚是,项某确实惭愧。与无名兄、姜良兄的雄心比起来,确实有如燕雀一般。” “好!得无名兄如此教导,项鹰若还要躲于下相那小地方,那真是与妇人无异了。”项鹰气势顿时犀利起来,双眼如电先前的落魄一扫而空傲然道:“我就不信我项鹰这一身才华,真的无用武之地。” 姬凌云见项鹰如此也大笑了起来,忙问项鹰对骑兵有什么特殊的看法。 项鹰沉吟道:“项某出生与燕国边境与楼烦,林胡,匈奴等异族为邻,自幼好习骑射,也饱受扰边之苦。而燕国传统的车步兵,在与灵活、快捷的胡人骑兵作战时十分不利。项某当时就想可否也组建一支骑兵来对付灵活、快捷的胡人骑兵。 于是,在项某十六岁那年就深入楼烦,林胡,匈奴等异族学习他们的骑射,作战的方法。经历八年时光,才回到了燕国投军。项某觉得车兵虽强,却有三个致命之伤。一、造价太高。二、不灵活。三、作用太小。” 姬凌云感同身受连连点头道:“确实如此,兵车一乘,用马四匹,车上三人,左为箭手,右为长矛手,居中的管驾车,配随步兵少则二十人,多则可达七十二人,还分攻车、守车和戎车三种。而“车士”的待遇又比一般士兵高,尤其是驭手,都是爵位以上的俸禄。一支战车队的造价确实很高。 不灵活以成战车的不利因素之一,只要对方能够避开战车的首次冲锋,那么战车的冲撞力将会大大的减少。 随着战术的日新月异,阵战交锋,已经不在只是在平地上胡乱撕杀而已。地形,天气都是克敌制胜的关键。战车只能在在平原之上才能发挥威力,一但地面泥泞,一但在狭小、陡峭的地方,战车完全无用武之地。造价如此之高,却仅仅只能在平原之上使用。相比战车之造价,实在化不来。” 项鹰昂头大笑三声,“无名兄真是项某的知己,来,我敬你一盅。” 姬凌云举杯一饮而净。 项鹰抓起一块牛肉放在口中大口的嚼着,含糊不清的说道:“相对战车而言,骑军有所有兵种无法比拟的长处。长距离奔袭,迂回,包抄,奇袭这些克敌之法,若有一支骑军来实行,那么必然可以取得前所未有的奇效。不过,骑军也不是好训练的,他不但要考验士兵的骑术,箭术及腿力也是其中关键。” 姬凌云道:“箭术可以以弓弩来代替,骑术就搀不得假了。若是有马镫,或许可以提升骑兵的战力,令骑兵快速成长起来。” “马镫?”项鹰一脸的疑惑,弓弩他知道,但马镫却不清楚可,奇道:“那是何物?” “这个……”姬凌云有些犹豫,突然脑中闪过一幕: 那天他问伍子胥吴王阖闾的事迹,其中就提到了刺杀王僚的刺客专诸,根据姬凌云所知专诸武艺非凡,心高气傲,但伍子胥与他萍水相交,见过几面而已。可伍子胥只是一句话就让专诸心甘情愿为他付出性命,刺杀王僚。 当时,姬凌云很疑惑伍子胥的人格魅力真的如此之强,一句话,就让一个萍水相交的人心甘情愿付出性命,这到底是为什么? 第58章 伍子胥很坦然的答道:“人分许多种,其中有一种人,行事以义为先,你对他推心置腹,他就会为你付出一切,而专诸就是这类人。” 念此,姬凌云直言道:“马镫是一种可以让人在马上保持平衡的东西。”手指沾了点酒在桌上将马镫的大致形状画了下来,然后道:“没有马镫就没有任何支撑。骑兵靠着大腿的力量,用力夹住猛烈颠跛的马以保持自身的稳定。倘若装上马镫便可使骑兵和战马很好地结合在一起,把人和马的力量合在一起,发挥出最大效力。” 项鹰双眼放光,大叫连连:“好一个马镫,骑军加上他,必然能够无敌与天下。” 项鹰强压着兴奋道:“无名兄将如此重要的情报直言相告,足见无名兄将我项鹰当作朋友。日后,无名兄若有任何不便之处,告之一声,项鹰纵然身死也决不皱眉。” 项鹰自幼就有有燕赵北国的豪迈慷慨之风,言出必饯,决不反悔,口出此言,显然以将姬凌云视为可为其两肋插刀的至交。 两人从骑兵到战术,在由战术至自身的实战经历,却谈越是投机,只差没有烧黄纸,摆把子了。 “原来,项兄遇到了知己,难怪久久不见踪影!” 正当姬凌云谈到兴头时,一温和的声音至一旁传来。 姬凌云抬头一望,来人三十岁出头,生得白皙娟秀,身材修长,眉清目秀,唇若涂丹,象极了女扮男装的美人儿。他双眼灵动,手中拿着羽扇,浑然天成。 好一个风雅人物,却不知才智如何? 第四部闯天下 第三十二章似曾相识 来人目光在姬凌云身上详细打量了会儿,便移至一旁的森熊身上,见森熊雄壮无比顿时闪过一丝欣喜。 姬凌云瞄了森熊一眼,项鹰之所以与自己交谈正是因为森熊,现在眼前此人也特别注意森熊,这其中一定有什么问题。 姬凌云不动声色的看向项鹰,项鹰确实怀有目的而来,但经过交谈姬凌云知道项鹰真心同他相交,以项鹰的为人决不至于害他。 不知为何,姬凌云对姜良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但姬凌云可以肯定自己从来没有见过他,可那感觉却丝毫不减。 项鹰看清来人大笑道:“姜良兄来的正好,我给你介绍一位刚认识的知己。” 洪钟一般的笑声响起,项鹰热情的请来人入席,项鹰分别将两人介绍给了对方。 姜良那双仿佛可以看透人心的双眼看向姬凌云道:“无名先生的大名,姜良早有耳闻。” “彼此彼此!”姬凌云对上姜良的双眼,“项兄的朋友便是在下的朋友,姜良兄飒爽风姿,项兄早已提起。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姜良,他就是项鹰口中那位身怀雄心壮志的姜良,能得项鹰如此赞许一定不凡。 好象在哪听过这个名字,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记忆中的名字……这到底是什么? 姬凌云看着姜良若有所思, 项鹰不满的笑道:“你们一见面就相互奉承,难受死了,好好的气氛就这样破坏。来,大家同饮三盅,再继续我们先前所谈的话题。” “好!”姬凌云也正想见识一下姜良的才能,当先饮了三盅。 “够爽快,惟有如此才显真性情!”姜良也同饮了三杯。 一时间气氛登时火热了起来。 姜良才学惊人,韬略军学军有涉猎,大局观念极强,每每出言都是围绕主题的奇思妙想,令姬凌云大为敬服。 而项鹰才学不如姜良,但语出中地,作风强横,以最简单的解决问题。 而姬凌云的表现也让姜良、项鹰大为叹服。本来,姬凌云就较他们多了两千五百年的学识,在加上这一年的历练,跟随墨翟学得的知识,妙语不断足够让两人刮目相看。 项鹰道:“依两位之见,当今世上纵诸侯中,谁最有潜力称霸?” 姜良、姬凌云同时道:“秦国……” 两人相互对望了一眼,大笑了起来。 项鹰茫然不解道:“秦国不过边戎之国,国力弱小。不说比之强晋、大齐、南越,就是我燕国也未必比的上。这最有潜力怎能是他?” 姜良脸上露出神秘笑容:“秦国最有潜力正是在于他是边戎之国。” “为什么?”项鹰诧异的问。 姬凌云解答道:“正因为它地处偏僻,因此它一直没有受到其他国家的重视,是一个不显眼的国家,一直到了秦穆公时代方参与中原争霸。但秦国有着它国没有的地理优势,不但地势险要,而且有关中平原这天府之地为后盾。天水、陇西、北地、上郡所处之黄土高原山原广阔,水草丰美,又为畜牧业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诸国纷争不断,而秦国则国力上升,只待一将平巴,灭蜀后,秦国必将雄视各国。” “原来如此!”项鹰有点听明白了。 这时,姜良却道:“其实在良的心中还有一国最有潜力。” “谁?”姬凌云好奇问道。 姜良正容道:“吴国!” 姬凌云神色巨震,坦然道:“吴国不是被灭了吗?” “本来我也没有这个想法,只因我那妹子对那个夫差的三子,推崇备至,仿佛将他当成了无所不能的神仙看待。”姜良微笑着说道:“于是,我便收集了一些吴国同姬凌云的资料,发现姬凌云行事随心所遇,完全不经过思考。但每每关键之时,他会做出一些超乎常人无法想象的事情出来。尤其是那句海纳百川更是将君王因做之事,一语概括。可见,他确实是君王之才,只是生性贪玩,不重视权力。若他能改掉这些毛病,绝对是一个远胜历代吴王的优秀君王。何况,吴国还有伍子胥。伍员之才,放眼天下,能胜过他者唯几人耳。” 项鹰动容道:“难道比赵鞅还厉害?” 姜良点头道:“有过之,而无不及,无论在军略还是治国,只是伍员的性格太差,复仇心过重。若他有伯嚭老奸巨滑的本领,那吴国必将成为诸侯之主。” 姜良的话勾起了姬凌云的回忆,忍不住长叹一声,眼中出现一丝哀愁。 姜良看着姬凌云眼中出现了一丝精光,嘴角翘起,露出了若有若无的微笑。 不知不觉,天色以至深夜。 姜良付了酒钱热情的劝姬凌云他们去姜府做客。 姬凌云不便推迟,欣然赞同。 森熊这时也站起身来,大声道:“吃的好饱!” 由于坐得太久,森熊身上仿佛僵直了一般,扭动着身子。 “劈劈啪啪”如同炒蚕豆的声音,再次由森熊的身上传出。 姜良正容道:“森兄体魄骇人,一身神力恐怕也非同一般吧?” 姬凌云摇头道:“谁也不知道他的力量到底如何,反正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东西他是举不起来的。以力能举鼎,称他在适合不过了。” 姜良面色大喜,同时眼中也出现一丝犹豫。 姬凌云随着姜良来到了城南的姜府。 姜府不大却充满舒适的气息,里头的一花一草,无不摆放的恰倒好处,令人赏心悦目。 第四部闯天下 第三十三章再见佳人 姜良将姬凌云、项鹰、森熊三人带到了大厅,命下人准备水果点心,然后对一六旬管家道:“王伯,你去将小姐叫来。” 姜良对众人道:“酒多伤身,我这里有巴地来的好东西,给你们品尝。” 说罢,下人端了一热腾腾的陶罐上来,一人斟上了一杯。 姬凌云看着手中的水杯,闻了闻一股熟悉的味道直入脑髓,吹散热气,微黄色的水在杯荡漾,不由笑道:“这不是茶吗?” 轻轻铭了一口,入口中生津止渴、提神醒脑,确实有些茶的味道。 姜良惊诧道:“想不到无名兄如此博学,这茶源于巴地。当年周武王伐纣,得巴蜀之师。巴蜀百姓献上当地特产,其中就有这茶蜜。据说,这茶蜜不但可以提神醒脑,还能去毒去病,是罕有的珍品,非常少见。姜某今日同巴地的一个商人作成了一笔生意,才得到一些。” 姬凌云顿时明白这个时候茶也根本没有在中原流行。 这时,内院传来一阵轻快的脚步声,人未至,声先道:“哥,这么急的找小妹来是不是有王子的消息了?” 姬凌云面色微变,心脏嚯嚯急跃起来。这声音他太熟悉了,是他的相处最久的枕边人啊。倏然站起,向朝内院瞧去。 期待中,姜柔姗姗而至。 “哐当”的一声,姬凌云手中的水杯在不知觉中掉落在地。 姜柔两年不见清减了少许,却无损她那清丽秀雅的姿容,只是眼中充满了哀愁,就是不在是不是因为思念他而导致的。 声音吸引了姜柔的目光,姜柔经过多此失望,此刻竟然成真惊讶的不知所措,手盖着小嘴,眼眶中充满泪水。 一个叫了声:“小柔儿!” 一个叫了声:“王子!” 两年茫茫,不知对方死活存亡,此刻相见何等欢喜! 姜柔又哭又笑,悲喜交集。 姬凌云自制力比姜柔好多了,平复过来,连忙好言抚慰。 他望向姜良、项鹰、森熊道:“在下真名姬凌云,因情况特殊,以假名相交。实在无心欺瞒。” 项鹰并不介意直言道:“你我虽相交一日,但情义非浅。可相互道姓名时,我们才见一面,况且你身份特殊,不道真名也是情有可原。我项鹰决非小家之气的女人,不在意这些。” 姜良也点头说是。 第59章 森熊更是无所谓,他认的是姬凌云这个人。无论姬凌云发什么身份,他都会在一旁支持他。 姜良又道:“我们先休息去罢,他们许久不见一定有很多话要说。” 项鹰、森熊都知趣的离开。 姜柔又伏入他怀里饮泣。 姬凌云边安慰边说道:“小柔儿,你怎么成了姜兄的妹妹了?” 姜柔道:“以前我同王子说过,家父本是齐国大将,后因为奸臣迫害被除死,全家上下男的发配边疆,女的充当军妓。当时,我被卖到了楚国,而我那八岁哥哥在发配边疆的路上得了重病,生命垂危,就被士兵丢弃在了一旁,被一老农所救。那老农本是齐桓公小白的哥哥公子纠的后人,留有太公姜子牙传下来的《太公韬略》。哥哥得《太公韬略》后,日夜言读。一边做生意,一边四处寻找我的下落。十年时间,哥哥以有万金家财,交友天下。 终于探得了我在吴国,当时吴国混乱,我和西施她们被百姓冲散后,碰巧遇到了来吴国的哥哥。” 姬凌云大悟难怪初听姜良时有些耳熟,原来从姜柔口中听过,只不过那时姜柔万分悲痛,他也没有追问。因此,只是在脑海中留下了一个印象。 姜柔紧紧的抱着姬凌云,幽幽道:“这些年你去哪了,我让哥哥四处寻找,也找不到。” 姬凌云将自己两年的经过娓娓道出。 姜柔听的是一惊一诈可爱之极。 姬凌云低声道:“小柔儿,你的闺房在哪?” 姜柔登时意会,羞羞的指路。 来到门口,姜柔突然“啊”的叫了一声,将姬凌云挡在了门口,死活不让他入内。 姬凌云哪管那么多,拦腰将她抱起冲了进去。 一进屋,姬凌云立时呆了,房中一片凌乱,四处都是一张张绸布,绸布上都画着同一人,那眼神,那鼻子郝然就是自己。 姜柔并不善于绘画,但这些画却画的栩栩如生。这中间所下的苦功,可想而知。 “小柔儿,你真好!”姬凌云动情的嗅着姜柔身上的芳香。 抱着姜柔,姬凌云躺在姜柔的香闺中静静的听着姜柔的衷肠,直至她睡去。 姬凌云望了望高耸的老二,虽然有些难受,但心中却是充满了满足,在姜柔的脸上吻了吻轻声道:“小妖精,明天在吃你。” 披上了外衣,走出了房门。 月光下,姜良昂头望着苍苍的天穹,付手而立。清风拂过,衣襟飘动,犹如神仙人物。 姜良开口淡笑道:“凌云王子,我等候你多时了。” 姬凌云奇道:“你知道我要出来?” “不清楚!”姜良语气有些兴奋道:“但我确实在等你,等一个自己或许值得等又或许不值得等的人。也可以说,在等我今后的命运,到底是报恩,捐出所有家财;还是心甘情愿的陪上一条命,现在有结果了。” 说刚说完,姜良走姬凌云面前隆重拜道:“姜良自幼习得兵法韬略,若蒙王子不弃,愿倾尽家财为王子出谋,助王子复国。” 第四部闯天下 第三十四章天赐良机 姜良自幼就有远大抱负,希望能拜得明主一展所长,建立赫赫功绩,名留青史。然姜柔却对姬凌云情有独衷又有大仇再身,只好暂时放下抱负,待姜柔死心,大仇得报以后便前往他国发展。 可今日在酒馆却意外看见了姬凌云,他并不认识姬凌云,但却不止一次从画像中看过他。两年后的姬凌云相貌改变了许多,但仔细看依旧可以发现诸多相同之处, 姜良不敢肯定,因此才出言试探,并且确认了他的身份。 但是此刻的姬凌云只能算是他的恩人及朋友,尚且不能得到他的效忠。 为君者,必须意志坚定,如此方能不为欲望所驱使。 若今夜,姬凌云不走出姜柔的房间,那么姜良会将万金家财作为嫁妆,而本人去寻找属于他自己的伯乐。 但姬凌云却走了出来,他并未被欲望所驱使,而是控制了自己的欲望。 姬凌云见姜良如此登时大笑了起来道:“我正为如何收服姜良兄而烦忧,却不想如此的简单。” 姜良看中姬凌云的便是这点,君王才干多少并不重要。懂得用人敬才善求才,才是国家强盛的关键,坦言道:“名君求良臣,良臣同样也求名君。王子以达到姜良择主之条件,焉能错过此大好机会。” 姬凌云啼笑皆非,想不到那些历史上的一些事迹竟会出现在自己的身上。 姬凌云笑问道:“你是怎么看当前形势的?” 姜良沉声道:“眼下形势对于王子复国来说是一片大好,不久就有一个天赐良机,可以利用。” 姬凌云奇道:“天赐良机?说明白一些。” 姜良点头道:“吴国被齐越瓜分,但由于两国入吴时,放下了无数血债,吴地百姓深恨之。只要有人登高大呼,必能得到四方响应。” 姬凌云大失所望,不满的摇头道:“这是将我限于死地,如此仓促,纵然得到四方响应,但以那些未经训练之兵,如何战胜齐、越两国的夹击?” 姜良不为所动,信心十足的说道:“并非齐、越两国,唯越而已。不出半月,齐国朝政必然混乱,到时,他们自己都无法顾及自己,如何支援越国?” 姬凌云见姜良自信满满一副一切都在预料中的神色,心中不由泛起疑惑。姜良在怎么厉害,但还不至于撼动齐国吧?茫然问道:“这话怎么说?” 姜良道:“齐简公好渔猎宠信右相阚止,左相田恒早已心声妒忌之念。为讨好简公,田恒在泰山附近花费巨资建造了一大型田猎场,并邀请简公于下月至田猎场狩猎。由于田猎场建于山中,途经险要的断崖。只要有一力士,以大铁锥击之,可杀齐简公。齐简公一死,齐国上下必将罪责推于田恒。然田氏一族势大,必然奋起反击。如此齐国,必乱。” 姬凌云恍然大悟道:“难怪你们如此在意森熊,原来你们早已做好了准备刺杀齐简公的打算。” 姜良摇头咬牙切齿道:“在下准备刺杀的并非简公,而是田恒。田恒此奸贼忌惮我父亲才能,令我族上下家破人亡,我恨不得将他碎尸万断。但现在情况有变,刺杀简公更有利于吴国,至于田恒就暂且饶他。” 姬凌云道:“这还不简单,以森熊的力量足以举动两个铁锥,先杀简公在杀田恒。如此既可使齐国混乱又能为你报仇。” “不行!”姜良摇头道:“杀简公是为了乱齐国,有田恒在齐国更容易混乱。报仇是小,公事为先。” 姬凌云沉吟道:“可是伍相国说复国不应该急噪,当缓缓图之。” 姜良对伍子胥很是敬重,闻此言也沉默下来,良久才道:“伍相国此言正确,确实不应急噪。姜某觉得伍相国是在担心越、楚、齐三国。越、楚、齐三国共分吴地,若是草率而行,将遭受三国攻击,则陷入绝地,不可翻身。 但此刻情形却不一样,齐国将乱。楚国正处于内乱之中,白公胜与楚王谁也无法战胜谁,不可能在对我造成任何伤害。反之,白公胜那儿还会因我们与楚有仇,支援我们。属下认为此刻正是绝加的复国机会,不容错过。” 姬凌云面色严肃被姜良说的动心。 当断则断,姬凌云不在犹豫决然道:“好,就赌这么一把。姜良你立刻确定简公的一切动向,然后在绘出一副标准的断崖地形图,并造一枚两百斤的大铁锥,做好一切刺杀齐简公的准备。 另外,逃生之路,也要谨慎选择,不可出任何差错。” 姜良见自己的决策得到了认同喜声道:“这一切属下在打算刺杀田恒之前就已经准备妥当。王子大可放心,现在只差实际训练。只要森熊能够准确的丢在简公的御驾上,简公必死无疑。另外,我还准备了一些可以证明是田恒下手的罪证。无论成功与否,我们都可安然撤退。” 姬凌云见姜良已经做好了一切准备,并且计划周密详细,不由心声感慨:“有一能干的手下真好。只要调用得当,一切事情都不用操心。” 姜良低声道:“王子,项鹰可是位不可多得的人才,不但武艺非凡,且军略出众。若能将他收入麾下,可为大用。” 姬凌云会意大笑,“如此人才,我又怎能放过,我还指望他帮我练出一支无敌的骑兵类!” 第四部闯天下 第三十五章巨汉与老鼠 悄悄的回到了姜柔的闺房,昏暗的火光中但见一双诱人的眼眸闪闪发光。 “怎么醒来了?”姬凌云将对方搂在怀中轻声问道。 姜柔水蛇般的双臂紧紧缠着他,将头深深埋进他的怀里道:“你不在我睡不着。” 姜柔声音有着火热的情感与浓烈的痴缠,教他又疼又惜,满心爱恋。 姬凌云执起她的下巴,细细梭巡她的面容,渐渐的她那白嫩的肌肤透着一层淡淡的粉红色泽,初见时眉眼间的淡淡轻愁被欣喜取代,往常的憔悴已不复见。 轻抚她浓密的发,姜柔不见得拥有绝世红颜,但这面孔,这身子,这份痴缠,却让他魂牵梦系。 拥着姜柔灼热丰满的娇躯,嗅着她身体熟悉引人的体香,姬凌云一双手在她身後上下移动,贪婪地把捏她每一寸的肌肤。 两个肉体又再紧紧搂在一起,彼此死挤死压,但却不敢弄出大的动静声音。这反而给他们带来偷情的高度刺激,眼两人都欲火高张。 姬凌云一对手滑入了姜柔的衣服内,恣无忌惮地巡游。 第60章 姜柔的美丽面孔显露出极度的兴奋和欢乐,她的小口不断张开,却强忍着快感低声吟叫。等待着两人溶为一体的那一刻。事别两年,她再次享受到两性的狂欢,闺房内春色无边。 鸡鸣时分,姬凌云习惯性的早起,活动了下筋骨后就叫醒了森熊。 森熊有着无与伦比的体魄,但是只会一些粗浅的拳脚功夫,若遇到真正的高手定会吃亏,每天这个时候,姬凌云就会教他一些杀敌功夫。 森熊悟性并不出众,但却吃得了苦,受得了枯燥无味的练习。勤能补拙,进步的非常迅速,尤其是他的双手锏舞起来更是虎虎生威。 森熊力大无穷,最适合用短兵对敌,不但杀伤力强,而且还能弥补森熊在灵活上的不足。在给他挑选兵器的时候。姬凌云曾画了一些在历史上的双手兵刃,其中有赵王李元霸的双锤,有三国典韦的双戟,还有刺客用的拳刺以及秦琼用的双手锏。 本来,姬凌云认为森熊会挑选威力极强的双锤但森熊却意外的选择了双手锏。 姬凌云好奇问他原由。森熊当时说道:“它好用哦,十年前,我上山砍柴的时候遇到了一只好大好大的老虎,我差点就被它咬到。后来,我用两根粗棍子将它打跑了。那两根粗棍子跟这个叫‘双手锏’的差不多,就是短了些。不过,应该可以用的很顺手。” 只是那双手锏做的粗糙,样子看起来就想两根烧火棍,好在份量足够。右手六十斤,左手五十斤。锻造成后森熊宝贝的不得了,除了觉得它轻了点外一切都很满意,丝毫不在意它的样貌。 可若有人小看这对烧火棍,那么他就有苦头吃了。在来齐的路上,曾经有蟊贼抢劫。森熊只是一棍就打断了那人的青铜剑,直接砸到了对方的脑袋。 对方好好的一个脑袋,仿佛口中含着炸弹一般,就这样硬生生的被打暴掉,脑骨粉碎,脑浆狂喷,惨不忍睹。 二十名蟊贼吓得当场逃跑,一个不剩下。 森熊的锏法简单,只有短短几招而已,但无论是谁,只要是人中他一招者,不死也残。可为打哪断哪,除非他的骨头比石头还硬十倍。 “两位如此勤快,项某汗颜!”姬凌云正好耍了两遍剑法,就听项鹰的声音传来。 此时项鹰身穿一件宽松的武士服,手中拿着一根长达近丈的铜矛,望向练习中的两人,也不知他看了多久。 姬凌云友好的打了声招呼。 项鹰含笑回礼,然后道:“森兄招招力大沉稳,若遇上狡诈之敌,非吃亏不可。” 姬凌云大为赞同,只是他只善剑术并不通晓别的兵器,所创的几招都很寻常,只因森熊神力惊人,是以威力也相当可怕,忙道:“项兄可有办法帮的上忙?森熊有那天赋,我却无力教他。” 项鹰沉声道:“我从军时,有一朋友用的是双戈,跟森兄的兵器极为相识。到有些心得可以传授。” 项鹰深思了会儿,续道:“森兄的招式不是问题,他天性如此,越简单,越直接的招式最适合他。唯一不足的地方是双手的运用,这类双手兵器最注重的是左右手的配合,双手若能行动一致,配合无间互补不足,那么威力必然大增。” 姬凌云脑中突然浮现任清璇的双剑,干将莫邪相互辅助只把自己打的无还手之力,若非临时将兵法融入剑中,谁胜谁负由未可知。 姬凌云点头道:“确实如此,但这双手的配合要怎么练习呢?” 项鹰一脸古怪的笑道:“抓老鼠!” “抓老鼠?”姬凌云一脸的惊诧。 项鹰点头道:“你别小看老鼠,它可是最灵活的动物之一。在一个四处封闭,没有洞穴的广场。不设陷阱,若不用双手配合,根本就抓不起来。还有,抓老鼠的同时,人也会四处跑、跳、扑,不但是锻炼双手配合的好方法,同时还是练习灵活的不二法门。森兄在灵活上略有不足,让他抓老鼠。又可练习双手配合,又可练习灵活,相当的管用。” 姬凌云脑中出现一副两米三的巨汉弯腰抓老鼠的画面,不由打个一个冷颤。 姬凌云问森熊是否愿意接受这个训练。 森熊二话不说道:“当然愿意!我除了这一身力气,没有什么本事。只要很帮上大哥,干什么我都情愿。” 第四部闯天下 第三十六章龙争虎斗 森熊的话,让姬凌云、项鹰肃然生敬,森熊并没有出众的才智,但这份忠义却另两人感动不已。 姜府家大业大,很快就清空出了一个大型无缝的仓库,并且买来了一只活蹦乱跳的老鼠,让森熊进去练习。 “嘿……呀……嘿……哈” 仓库外森熊干劲十足的声音传出,姬凌云、项鹰相对一笑。 回到了练武场,姬凌云见项鹰练矛时,招式凄厉刁钻,大气磅礴,大为赞赏。 项鹰见姬凌云的剑法时儿快捷如电;时儿稳如磐石;时儿迅猛狂烈;时儿密不透风,虚虚实实,无迹可寻,也甚是佩服。 项鹰提议道:“凌云兄,你我各有所长,不如切磋一番如何?” 姬凌云大笑道:“正有此意,项兄请!” 姬凌云面无表情进入“守心”状态,这是他从墨翟身上学来最宝贵的东西,忘记一切恐惧之心,抛去所有喜怒哀乐,所有心神都用在一件事情之上。 他无法作到墨翟那样,无时无刻都在“守心”状态,但却可以控制自己让自己在需要的时候进入“守心”状态。 项鹰也脸容冷酷,两目神光如电,贯注在姬凌云身上,手中青铜长矛缓缓摆开要抢攻的架势,一时杀气腾腾。 他十六岁就进入异族上了战场,整整十余年,身经战役不下百战,杀气早已收发自如,那长矛透露出即会猛发的征兆,在气势上稳占上风。 姬凌云只是看着项鹰,在“守心”的帮助下他的眼中只有项鹰,其余一些都是虚幻,将那阵阵杀气视若无睹。 项鹰眼中出现一丝诧异,他的矛法在燕国只是逊色与北地矛王乐羊。乐羊曾评价他为杀戮而生,一身的杀气就足以让胆小之人,望而生畏。可对面的姬凌云竟然完全无视与自己的杀气。 姬凌云就在对方诧异的那一刻,冷喝一声,脚步前标,青冥剑闪电般往项鹰刺去,使的是伍门快剑的其中一式,不同的是快中还夹杂着威震天下,势若雷霆的气势。 这一剑又快又猛,一时间使项鹰如箭在弦的一击,竟发不出去。抢攻的架势在他的那一刹那间的诧异,已然失去了先机,这一阻碍,使他如虹的气势,立时削弱了三分。 项鹰知自己退后不得,伍门快剑招招相连,一式连着一式,只要自己后退一步,接下来面临的将是对方如潮水般的攻击。 项鹰闷哼一声,双手横握长矛两头,硬生生的架住了这雷霆一击。 “当”的一声,青冥剑给挑得微弹了起来,手腕微微发麻。 项鹰也不好受小退了半步,才稳住身形。 但项鹰无论是臂力还是腕力都在姬凌云之上,何况又有两手分担重击,并未感到任何不适。 项鹰微微晃动,双眉耸竖,大步前跨,手中长矛电疾射出,直刺姬凌云面门。 来而不往非礼也! 项鹰这一招也是又快又猛,让人不得不硬抗一计。 此时的长矛全是以青铜铸成,没有后世木杆的刚柔兼济的特性,但在份量上却沉重多了,更占了本身重量的便宜。 但姬凌云身怀以防守而称雄于世的“墨子剑法”,自不会舍长弃短,跟项鹰硬抗。聚力凝神,双腿一动不动,手腕一摇,青冥剑后发先至,斜劈在项鹰的长矛上,接着青冥剑斜指,借力而使力,顺着对方的力将长矛移至一旁,紧跟着挥剑极刺,似欲标刺项鹰脸门。 项鹰大吃一惊,忙退了一步。 两人虽只对攻了一招,但却惊险无比,都对对方的能耐有了一个了解。 “好剑法!” “好矛法!” 两人竟同时出声称赞,对望了一眼,相继大笑起来。 笑声一落,你来我往,再次对战了起来。 你来我往,大战了百合,谁也奈何不了对方,齐齐倒在了练武场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姬凌云道:“项兄师承何人?矛法竟如此厉害,若在战场之上,以此矛法对敌,定能所向无敌。” 项鹰眼中露出一丝怀念答道:“项某在燕效力时,是跟乐羊将军学的。项某离开燕国,最觉得对不起的就是乐羊将军。” “乐羊!”姬凌云记忆中有这么一人,伍子胥曾说过他是长兵器的宗师,一手矛法令塞外异族胆寒。 姬凌云这时道:“长兵器是战场上最实用的武器,项兄不如教我矛法,而我教你剑法。反正艺多不压身,你看如何?” 项鹰拍手道:“我正有此意。” 说做就做,姬凌云将伍门快剑、墨子剑法都传给了项鹰,不过项鹰只学伍门快剑,对以守为主的墨子剑法不屑一顾。 项鹰也将乐羊传授的冲阵矛法,一招不拉的传授给了姬凌云。 姬凌云根基,悟性皆是上上之资,很快就学会了这冲阵矛法,但冲阵矛法至刚至强,并不太适合姬凌云使用。 虽然他的力量较之以往有很大的提高,但始终无法比上项鹰这类,自幼就练起一身神力的强者,不由得有些沮丧。毕竟,这个时代,只有长兵器才是战场的利器。一寸长,一寸强,也不是没有道理。 无意间,姬凌云发现不远处有一棵大树,那树形体端正,树干通直,树冠卵圆形,树皮黄褐色,小枝光滑无毛,仿佛在哪里见过。 第61章 突然,姬凌云脑袋一震,大叫道:“这不是白蜡树吗?”后世,他家别墅中种满了这遮荫白蜡树。 第四部闯天下 第三十七章百兵之王 看着白蜡树,姬凌云脑中好象想到些什么,但是一时间却抓不住,不由眉头紧缩,一脸心事。 项鹰误会了姬凌云的意思,认为他大受打击忙道:“冲阵矛法,至刚至强。凌云兄在力量上确实有些欠缺,但只要勤加练习,在沙场上一样可以威风八面。实在不成,用剑也不错。凌云兄的剑法刚柔并济,不必舍己长而用己短。” “对了!就是刚柔并济。”姬凌云兴奋的大笑了起来,青铜长矛无法刚柔并济,但“百兵之王”的枪却可以。且枪又称“百兵之贼”正适合自己武艺中“诡诈”的风格。 战场上最实用的兵器就是百兵之王的枪和百兵之帅的刀,现在刀枪都没有现世,而它们构造简单打造起来并不困难。 尤其是枪更是简便,只要一个枪头就可,而白蜡树木材坚韧是最适合造枪的木材之一。最著名的就是明代的女将秦良玉统率的白杆兵。那些白杆兵一律使用白蜡树作柄的长枪,非常实用。 姬凌云大笑了几声叫来了姜良向他讨要白蜡树。 姜良啼笑皆非自己全家的家当都捐出来了,一颗寻常的遮阳树又算得了什么,当下就让下人将树砍断。 姬凌云让姜良去请临淄最好的木匠,然后就一脸宝贝的看着倒地的白蜡树。那白蜡树树干笔直,竟是难得的上品,不由咋咋称奇。 孰不知,古人注重颜面。 姜良是临淄城内数一数二的大商,家中的一草一木又有哪一个不是上品的?这白蜡树自然也是百中无一的好货色。 项鹰奇道:“凌云兄,你这是为何?” 姬凌云大笑道:“以此树为杆,造一柄长枪。” 姜良纵是满腹经纶此刻也疑惑不解问道:“以木为柄,造一个头,这不是矛吗?怎么称枪了?” 项鹰再次误解了姬凌云的意思,认为他在投机取巧不悦道:“凌云兄,冲阵矛法,至刚至强。你不用青铜长矛,而改用木制长矛。固然可以减轻重量,但同时也限制了它的威力。硬木虽硬,但冲阵矛法后几招一但使出硬木非断不可。” 姬凌云暗自叫屈,在让他们说下去自己真的就成了投机取巧之徒了。他先不答话,从白蜡树的分枝上砍下一截,草草的做了一个简单的枪杆。 然后在看向项鹰道:“解释万言,不如直接一试。你防我攻,一招击你要害。” 项鹰心中大气,暗道:“你我武艺相仿,但在矛法上你差我甚多,我到是要看看你如何一招胜我。” 项鹰屏气凝神,青铜长矛横在胸前,双目紧紧盯着姬凌云。 姬凌云暗自一笑,看着项鹰这架势他就知道自己胜券在握,他对枪一无所知又哪晓得枪的妙处。 姬凌云大喝一声,身子一传手中长棍直劈而下。 项鹰冷冷一笑,“就这点水平也敢托大?”双手平举,双脚结实的扎了个马步。 “当”的一声,项鹰成功的挡住了姬凌云这奋力一击,就在他认为要胜的时候,姬凌云双手抓住棍柄,用力向下一压,长棍竟然弯曲了起来滑过项鹰的青铜长矛,弯曲的长棍登时绷直结结实实击在了项鹰的胸口,将他击退了三步。 姬凌云收回了长棍道:“若这棍上安有青铜枪头你待如何?” 项鹰大张着嘴巴不可思议的揉着双眼道:“必死无疑!但这也太难以相信了,木棍都弯成那样,怎么可能不断?” 姬凌云道:“这就是白蜡树干的妙处,它材质坚韧,不但能挡利器,还可以弯而不断。我手上这个还是寻常的枝丫,若是树干中心的部位更是坚韧无比。” “妙、妙、妙!”项鹰一连说了三个妙字,“矛身沉重,当借马力冲撞,势不可挡。却不可轻发,因其易发难收,一旦露出空门,易为敌乘。而且因为重而长,倘若力度不对,对手只需轻轻一点,矛即落地。可枪却不同,挡重兵器时,枪身一弯,敌力即卸,根本不须用多少力,且运转决快捷,刚柔并济。若非,我早已习惯了用这青铜长矛,项某非改用枪不可。”随即叹道:“凌云兄真乃当世奇人,竟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创出这等神兵。” 姬凌云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春秋时代确实没有枪的记载,看来这枪之始祖要落在自己头上了。 一个时辰,史上第一把长枪终于制造完毕。 那是一杆细长的青色长枪,枪头锐利而充满煞气,本来白色的枪身为了配合青铜枪头的颜色而用染草染成了青色,看起来非常的华丽美观。 除了枪头外,其他一切姬凌云都非常满意。不过,他也未强求,毕竟好的铁匠百中无一。日后,有缘遇到欧治子或者风胡子在请他们造一个便是。 接下来,姬凌云就开始了舞起手中的长枪,而试枪的对象正是项鹰。 此刻,虽姬凌云还没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枪法,但他却有信心能够根据长枪的特点创出一些基本的杀敌之术。然后从实战中去研究,向杨业、岳飞一样,逐步创出一套属于自己的枪法。 项鹰也是一个武痴,并不打算放过这个机会,主动同姬凌云一起研究起来。 项鹰久战沙场十余年,一身经验十倍与他,提出了许多绝妙的想法,两人本来就密切的关系,在这一刻更上了一层楼。 第四部闯天下 第三十八章悟枪 就在姬凌云、项鹰研究枪法之时,消失了三个时辰的森熊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满身是土一身凄凄惨惨,蒲扇大的手中拎着一只快断气的老鼠,憨厚笑道:“大哥,你看我抓到它了。” 姬凌云、项鹰对望了一眼,感觉有些哭笑不得。 姬凌云很直接的指着快断气的老鼠说道:“小森,你这是跟老鼠比体力吗?这是抓到它的,还是累倒它的。” 森熊“嘿嘿”笑道:“这小东西太难抓了,好几次都被它拌倒。不过,它比不过我,越跑越慢,抓它并不费力。” “果然……是被累倒的!”项鹰一脸震惊,不知是在为森熊的体力感到吃惊还是为了什么。 姬凌云见森熊一身是汗,但精力却依然充足道:“还有力气不,吃得消的话就练练暗器。找点稻草扎个桩子,用石头对着桩子丢。” 除了培养森熊的近战能力,远战当然也不能拉下,森熊力量强大,丢出的小戟,石头都可以至人于死地。 姬凌云正是打算利用森熊的力量,打造一个远近全能的沙场战神。 森熊猛的点了点头,大步训练去了。 项鹰叹道:“这森熊力大耐强是个天生的勇士。” 姬凌云也点头赞同。 秋高气爽,姬凌云手提惊鸿长枪,卓立练武场上,这十多天来,他几乎是枪不离身,根据枪法的特点,极力将“伍门快剑”、“墨子剑法”、“冲阵矛法”等招式融入枪法之中。 静下心神,惊鸿枪电刺而出,随手一抖,便是万朵梅花,不熟悉枪性者必然眼光缭乱,不知从何处来挡。 不知觉中,以枪当剑使“伍门快剑”连环刺出顺手之极,但心中却生起一个疙瘩,总觉得有些不对。 骤然间脑际灵光一闪,已明白了问题所在。 剑为百兵之秀,练起来剑走龙蛇,潇洒飘逸,其步伐灵活,招法多变,动作迅猛。可枪却是百兵之贼,攻防速度快,富于变化,往往使人防不胜防。 剑与枪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伍门快剑”、“墨子剑法”都是当世属一属二的剑法,充分的发挥了剑的灵活迅猛,但这些特性并不适合于枪。若妄图把剑法融入枪法里,自然不是味道。 想到这里,姬凌云蓦然开朗,与其根据所学的几种武艺,生搬硬套,不如抛开一切,自成一路。 埋头苦想,在前世姬凌云非常崇拜赵云、马超、罗成、杨业、岳飞等名将,也许是巧合这些名将无不是用枪能手。因此,他本人对枪也有一种特殊的偏爱,经常找一些关于枪的资料。 暗道:枪法以拦、拿、扎为主。扎枪要平正迅速,直出直入,力达枪尖,做到枪扎一线,出枪似潜龙出水,入枪如猛虎入洞。扎枪又有上平、中平、下平之分,以中平为要法,故有‘中平枪,枪中王,当中一点最难挡’的说法。 练枪时,身法要求灵活多变,活动范围大,步法要轻灵、快速、稳健,也有‘开步如风,偷步如钉’之说。腰腿、臂腕之力与枪要合为一体,并要劲透枪尖。枪术在十八般武艺中比较难学,不易掌握,俗说:“年拳,月棒,久练枪” 想到这里,姬凌云长啸一声,舞起无数枪影,随着他步法的移动枪花在空中翻腾不休。 自身仿佛处于战场之上,将空气幻化一个个的仇敌,拦、拿、扎、崩、点、穿、劈、圈、挑、拨等要决逐一使出,舞动间竟有一种纵横沙场的奇妙感觉。 收枪而力,姬凌云放声大笑知道自己的枪法已经初成,只待日后在战场上逐通过实战而改进。 这半个月里,不但是姬凌云枪法大进,森熊也是进步神速,双手逐渐配合了起来。 以往,森熊左手一锏挥出,右手就象断了一样不配合左手的攻击,而现在他一手挥出,另一手则做好了异军突起的准备。若一击不中,第二击将会飞速打去,配合他的神力,端是厉害无比。 这天,姜良来到了练武场慎重道:“王子,项兄,我得到了可靠消息。 第62章 十日后,齐简公将去狩猎场狩猎。” 姬凌云道:“消息可靠?” “不会有假。”姜良道:“齐简公金口玉言又有田恒极力赞成,纵是右相阚止如何反对也无力挽回。” “既然如此,我们按照计划进行。”姬凌云一锤定音, 章秋县城外二十里处的断崖。 此处形势险恶,起伏延绵的丘陵杂草丛生,长满参天古木,间杂着人高的灌木丛,通往狩猎场的道路必须从两边削壁的山谷中通过。 姬凌云、项鹰、森熊在山边的一块突出的岩石上等候着齐简公的车驾到来。 这处岩石附近满布杂草和灌木,山壁如刀削,山谷中人马无法立时上来,需要绕上一个大圈。而岩石的后方则是森林密布巍峨险峻的泰山。容耐上百万人完全不是问题,人逃进去,就像群鱼入海,再也难以跟踪追寻。 姬凌云见此地形也不得不佩服姜良的出众才能,他将一切都考虑了进去。在这岩石上,居高临下,视界广阔,一击得手,又可从容而退。 不说能捉到他们,是否能够看清楚他们的样貌还是一个未知之术。 何况,墨翟赠送的“墨氏”书卷其中有易容术的介绍,三人为了谨慎起见都做了小小的伪装。 第四部闯天下 第三十九章刺杀齐王 为了这次的刺杀,姬凌云他们做了许多的准备,尤其是森熊用的两百斤大铁锥,更是耗费了无数心血。 大铁锥由上而下投掷,必可将车驾砸得四分五裂,车内乘员也将有死无生。为了试验铁锥的威力,姬凌云他们在五日前就来到了这里,实地考察,徉装齐简公经过,连砸碎了十余部车。 森熊经过不断的练习,大铁锥也投的越来越准,姬凌云等人也有着十足的信心。 此刻,姬凌云望了望天空,见日以当空,正是正午时分,担心地嘀咕道:“已经到了正午,离约定的时间不远了,怎么还不见姜良的回报?” 他话音刚刚落下,远处就走来了姜良。 “姜兄为人圆滑,思虑周全,不会出什么意……”项鹰刚说到这儿就看到了姜良道:“看,他这不是来了吗!” 姜良气喘吁吁的走了过来长话短说道:“齐简公的车队已经离此不远,将在一个时辰后赶到。” 姬凌云握紧了拳头成败就在此一举了,平复了紧张的心情下令道:“姜良,你根据计划,回到临淄装做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探听详细消息后,在前往牟平等候。我们一出泰山,立刻就赶往牟平。” 姜良慎重的点头道:“王子保重,我们牟平见。” 一个时辰后,只见断崖那头灰尘扬起,高而扩散,正是有大队车马快速赶来的迹象。 姬凌云一行人将大铁锥藏入陷阱中去,以木板实土掩埋。三人分别上了茂密的古树藏匿起来。 ******** 齐简公悠闲的坐在御驾之上,丝毫不觉得危险的来临。 自从他听取计然的游说冒险出战得胜后,他就受到了全齐国的信赖,王位坐的非常安稳。虽然目前田氏一族依然是齐国最大的氏族,但他最近提拔上来的阚止一系,已经有了能够与田氏一族分庭抗横的实力。 田氏一族也一改往日的风格不在对他指三到四,而成了现在的娓娓应诺。这次狩猎正是田氏一族服软的最好证明。 正在他有些洋洋自得的时候,整个车队忽然停止下来。 右相阚止道:“启奏大王,前面已到断崖,因地势险恶,直道必须由狭窄的山谷通过,臣正派人上山两面搜索,确认无危险后再走。” 左相田恒大怒道:“这是齐国境内,还需要这样吗?谁敢动大王一根毫发?” 齐简公听后“呵呵”笑道:“左相不必动怒,就暂时休息一会,右相所虑甚对,万事小心为上。” 阚止得意的哼了声命令士兵搜查。 田恒面怒冷笑,暗道:“就让你们得意一阵子吧!在过不久,我定要你们后悔终身。” 这田恒老奸巨滑,心狠手辣,他早已看清齐简公的最终目的,但他却不动声色的任由齐简公呼来换去,并且极力讨好。为了就是在暗中凝聚实力,在关键的时候异军突起杀阚止,除齐简公并且另立傀儡新君成为全倾朝野的代齐王。 三千齐国精锐分作两边上山,漫山遍野地搜索过去,并在谷道两头及各要点派上警戒。 他们搜索的确实仔细彻底,但选择错了目标。他们找的是大队人马的大目标,认为只有军队才能够伤害到崖下的齐简公。而姬凌云一行人却穿着同树叶相仿的衣服,隐藏在他们的头上。 尽管成千的齐军牵着马从他们脚下的山路走来走去,但就是没能发现到他们。确认无危险后,齐国的车队又再缓缓移动。 姬凌云由树上一跃而下,见四周无人,打了个手势,利马站在岩石上向下观望。 崖下的情形一览无余,数百士兵在前头开道,四周严密警戒,三百名执戈佩剑的郎中,前后左右拥卫着一部款式豪华的御驾马车,齐国军王的旌旗迎风飞扬,毫无疑问那就是齐简公的所在之处。 姬凌云指着齐简公的御驾马车道:“小森,向那狠狠的砸去。” 森熊神色严肃的看着下方,运起全身力气,浑身的肌肉隆起。 他挥动铁锥,在空中划了几个圆圈,在日正当中的阳光下划动了几道光圈,他对准御驾马车松手投掷,铁锥在半空中发出呼呼声响,显示铁锥去势之疾和他力道之大。 “轰嗵”一声,铁锥不岂不倚砸中御驾马车,整个车厢砸得四分五裂,驾车的六七黑色骏马受到惊吓,直立长嘶。 “耶!”姬凌云捏了一把冷汗,大叫了一声,三人全力向深山中跑去。 只要在齐军来到之前,他们能够进入深山,齐军就无法耐他们如何。 其实,整个刺杀行动只需森熊一人就可,但要走出这处处是险深山老林非三人齐心不可。 此刻,断崖下哀号一片,乱做一团。 只因,森熊的那一手丢的太漂亮。两百斤的铁锥,正好砸在齐简公的头上。齐简公连叫都来不及就成了一团肉泥。 恐怕连森熊自己看到这个场面也会觉得不可思议。 田恒看着以成肉泥的简公目光呆滞,心底一点也高兴不起来。他早有杀简公之心,可却不是现在。此刻,他根本就没有完全做好准备,现在简公一死,那么这弑君大罪非落到自己身上不可。 是谁害自己? 田恒双目喷火的瞪向自己的政敌阚止,却见阚止也用喷火的双目望着他。 他们的眼中都有一个意思: 是你杀了大王! 第四部闯天下 第四十章鸱夷子皮 逃入深山,姬凌云、项鹰、森熊三人这才彻底的松了口气。他们走的是无人问津的小道,过的是荒木丛生的密林,齐国的军队根本就无力搜寻。 这泰山拔起于齐鲁丘陵之上,主峰突兀,山势险峻,峰峦层叠,形成“一览众山小”和“群峰拱岱”的高旷气势。山上多松柏,更显其庄严、巍峨、葱郁;且多溪泉,故而不乏灵秀与缠绵,缥缈变幻的云雾则使它平添了几分神秘与深奥。 其主要特点为雄、奇、险、秀、幽、奥,山上有数不尽的珍惜食用植物。其中灵芝、何首乌、板栗、核桃等为最。 黑熊、马、鹿、山羊、野兔等动物随处可见,还有就是无处不在的成群野狼。有时更是疯狂的对着他们发动攻击。 但是三人都在第一时间内上树,并且弯弓将它们逐一射杀。 至于箭枝,并不用发愁,他们早已准备了重达五十斤的箭枝由森熊背负,而且他们用的极省,射出去的箭几乎都要回收过来,直到不能用为止。 姬凌云在两年前就有了在丛林生活的经验,而项鹰征战十载,行军经验丰富,至于森熊更是在山边长大,三人根本就不愁无法在山林中生存。 他们天明行走,夜间轮流守夜,一直走了二十余日,方才下了泰山。 为了不惹人怀疑,在下山前,他们在山中的清泉中洗澡剃须,将身穿的衣物烧毁,分别装扮成登山游历而迷路的富家子弟。 姬凌云扮成手无缚鸡的书生,而项鹰、森熊则为随身保镖。 一行人在确认自己没有引人注意以后,买了三匹马急冲冲的向牟平赶去。 还没走上二十里,就听一阵巨响,森熊重重的摔到了地上,他跨下的那匹马正吐的白沫,出气多而入气少。 原来,森熊体型太过硕大,这等寻常马匹根本就支撑不住被压晕了过去。 不得已,项鹰回镇又买了匹马同时还买了辆车,四马同拉缓缓向牟平开去。 牟平位于齐国最东方靠海,这是姜良想出的逃生之法,齐简公遇刺齐国不但混乱,而且人心惶惶,边境守备也异常深严,为了避免不需要的麻烦。 姜良决定由海路南下,姬凌云、项鹰、森熊都乔装成船夫,而姜良自己则入越经商。齐越两国相交密切,越国笔墨绸缎畅销各国。而姜良作为齐国最富有的商贾之一,入越开发商业渠道,并没有任何值得怀疑的地方。 齐国很重视商业的发展,各地官员也不会多加为难。 一路上,姬凌云一行人只在小村逗留补给,从不入大城一步,很是安全。十多天后,终于到达了牟平。 姬凌云和姜良在城内东南面的一所大宅内会面。 姜良见姬凌云安然无恙一脸欣喜,姜柔也是亦然。 第63章 大宅内满布英武的打手,约有三百人,这些都是姜良的心腹家将值得信任,且这些家将都是经过正规的训练,战力颇为不俗。 姬凌云等人来到了正厅,依次就坐后。 姬凌云才道:“如今齐国的局势如何?是否达到了我们意想中的结果?” 姜良喜声道:“比意想中的要好上许多,齐国的两大派系已经正式交锋。左相田恒放言右相阚止杀君,决定立田恒女婿齐简公之弟姜骜为大王。而右相阚止正好相反说左相田恒杀君,决定立师从自己的齐简公之子姜萌为大王。两人在朝堂之上大大出手,事后更是发生了械斗,国都临淄人心惶惶。” 停顿了会而,姜良续道:“那田恒想必早已怀有异心,他门下眷养了许多死士,在斗争中稳占上风,将阚止、姜萌赶出了临淄。姜骜登基为齐平公,而田恒自立为太宰。 逃出临淄的阚止、姜萌逃到了柯邑与田恒、姜骜对抗。齐国的这次内乱,没有一年恐怕很难平定下来。” “一年!”姬凌云道:“足够了,平定后还要休养。齐国的这次动乱,给了我们足够的复国时间。” 姬凌云这时看向项鹰正色道:“项兄,我姬凌云现在无权无事,不能给予你想要的东西,但此刻我确实需要你的鼎立襄助。” 项鹰神色严肃道:“王子不用在说,惜日你言,‘好马有,但伯乐却不常有’,我项鹰行走诸国,却未遇见属于自己的伯乐。惟有王子认同,并且给予鼓励,令项某重拾斗志。当知道王子的真正身份时,项某已然明白属于自己的伯乐出现了。” 项鹰起身对姬凌云拜道:“项鹰今生愿侍奉王子,唯王子号令侍从。” 姬凌云大笑道:“好,那我也答应你。等时机成熟,我将组建一支万人的骑兵队,而此军统帅便你是项鹰。” 项鹰感激纳拜。 齐国内乱在前,项鹰臣服在后,正可谓双喜临门。 姜良的商船要明日才能出行,姬凌云觉得无聊便在姜良、项鹰的陪同下游逛起了牟平县城。 牟平县濒临海边,此处没有临淄那般的豪华繁荣,却充满了安详宁静,令人神往。 不知不觉来到了城南,一处辉煌的豪宅出现在众人眼前,那豪宅规模巨大,占地面积竟丝毫不下余惜日他所住的府邸。 姬凌云惊讶道:“这是什么人居住的地方,在这偏远之地,竟有如此豪宅。” 姜良答道:“这宅院的主人是一个迷,除了知道他叫鸱夷子皮外,其他一概不知。” 第四部闯天下 第四十一章伪沁芳亭 “鸱夷子皮!” 姬凌云几乎惊叫了起来,鸱夷子皮这名字他在熟悉不过了,不正是那春秋史上的奇才之一,也是导致吴灭国的主凶之一的范蠡吗? 据说,范蠡因知晓勾践的为人,在举国欢庆之时,急流勇退。辗转来到齐国,变姓名为鸱夷子皮,带领儿子和门徒在海边结庐而居。戮力垦荒耕作,兼营副业并经商,没有几年,就积累了数千万家产。 他仗义疏财,施善乡梓,一生的出众而能干的才能被齐人赏识,齐王把他请进国都临淄,拜为主持政务的相国。 才三年,他再次急流勇退,向齐王归还了相印,散尽家财给知交和老乡。 此刻距范蠡离开越国不过一年,正是他在齐国初露名声之时。 姜良见姬凌云脸色微变,双眼露出一丝杀机,惟恐他在这关键的时候生事忙道:“王子认识这鸱夷子皮?我与他有些生意往来,但并无深交。他以诚信而扬名,来齐国时只是一寻常之人,但为人却仗义疏财,乐于助人,深受当地人的好评。不过一年,就以经商累积了数千家财。在做生意上,很有能力,据我估计。不要五年,他在商场上的地位就能够于我姜家在商场上对抗。” 姬凌云苦笑道:“鸱夷子皮,我怎能不认识,他就是当年越国的范蠡啊!” 姜良也闻之色变,他为人颇为正派,虽知晓当日范蠡为了败吴而不得已才令军队肆虐,但却并不赞同这种做法,心中多少有些鄙视。可无可否认的是范蠡确实是一位身怀惊世之才的能人义士,他的才干并不会逊色于晋国的赵鞅。 姜良心念电转,既有杀他之念又希望姬凌云可以收服他,让他为吴国效力,但姜良心底却知道这几率是多么的渺小。 “走!”姬凌云淡淡的说了一声,轻声道:“我们晚上在来,随机应变。” 姬凌云也知人才的重要,范蠡的才能无论放在那一朝代都算的上举足轻重。若能真正为自己所用,那在好不过。倘若不能,那也只要将他除去,一绝后患。 入夜,姬凌云身着夜行衣服同姜良、项鹰、森熊来到了范蠡的府外。 姬凌云道:“我和项兄先去探了究竟,你们在这里等候。” 姜良点头道:“万事小心,若有变故立刻发号,我们乔装强盗杀进去。”姜良已经在范蠡府邸的周围埋伏了百名好手,随时可以冲杀进去。 姬凌云、项鹰对望了一眼,来到到围墙下。 项鹰指了指手又指了指高耸的围墙。 姬凌云会意后退了几步,急速冲刺起来,一脚踩在了项鹰交叉的手上借力跃上了围墙,然后也将项鹰拉了上来。 他们的动作犹如灵猴一般,丝毫不拖泥带水。 跳进了府内,环顾四周。 阁楼、幽径、池塘、凉亭,一座豪华的别院竟现眼前。 姬凌云仿佛中邪一般呆立当场,这哪是在范蠡的府邸,这里的一草一木,不正是他府邸中沁芳亭的摆设吗,一股很不好的预感在心中蔓延。 项鹰见四周的景象也忍不住轻声赞叹:“这有钱人就是不一样,过的如此奢侈。” 姬凌云死劲的摇了摇头,脑中浮现出范蠡、西施恩恩爱爱,泛舟五湖的情景,想到这里,胸口一阵隐隐发痛,脑海中立刻出现了那个惊世绝艳的丽影,心中不知是酸楚还是嫉妒,又或者两者皆有。 突然,姬凌云重心失常,倒在了一旁的草丛中。 原来,就在姬凌云魂不守舍的时候,一人从对面的楼房中缓缓的走来。 姬凌云在草丛中凝神望去,一身洁白,在月光的照耀下有如月宫仙子一般的西施抱着一方古琴,仿佛踏着云彩缓缓的向他们走来,确切的说因该是向湖中凉亭走去。 “好美!”久经沙场早已心如铁石一般的项鹰也不由为之受魂,眼中出现一丝沉迷。 是她,果然是她! 两年未见,风采依旧,始终如此迷人。莫说项鹰,当年就连伍子胥初见西施的时候都觉得一阵目眩神迷。不过,也是因为这阵目眩神迷,令他对西施动了前所未有的杀机。 姬凌云额上青筋暴凸,拳头握得“嘎嘎”作响。 当年为了报仇,不想被女色而分心,将她们逐走的举动,难道就意味着自己将要失去她吗?若是如此她又为何要告知自己的去处?既然告知自己的去处,为何又要更范蠡住在一起。 西施坐在亭中背对着姬凌云,轻飘飘的将古琴放在石桌上,双手轻弹了起来。 凄凄然的琴音从西施那芊芊玉手中流泻了出来,哀怨婉转,重重叠叠。那伤感的音符,压抑所有的悲伤与等待,一个音调一个悲。寂寥渐渐弥漫,整个夜空却隐不去那背后深藏的忧郁。 姬凌云忍不住想道:“她在思念谁?” 脚步声再次想起,琴音骤然中断。 一个人影从院外的大门走了进来。 来人一身青裳,举步坚定有力,正是气宇非凡,风度翩翩的范蠡。 此刻范蠡虽年过半百,但举手投足无不温文而雅,配上他那仿佛看透一切的双眼,足以让任何女子沉迷当中。 姬凌云也不由自行惭愧,论相貌他并不在范蠡之下,当那一身气质却非此刻的姬凌云能够相比的。 范蠡走到了凉亭一眨也不眨的望着西施。 西施将琴抱在胸前冷声道:“你来这里做什么?出去!” 第四部闯天下 第四十二章西施的心声 黑夜冷清,这仿造沁芳亭的院中寂静无声,西施的声音不大,但却可以清晰的传入姬凌云的耳中。 姬凌云见西施对范蠡态度冷谈,说不出滋味的心中骤然升起了一丝希望,凝神静听。 范蠡见西施态度如此悲由心生,心底的最深处涌出一丝凄凉,长叹道:“你还是如此恨我?” 西施淡然道:“不是恨,而是从未恨过。” 范蠡急道:“那你为何对我如此冷淡?” 姬凌云此刻竟然紧张了起来,西施的下一句话很可能将他捧上天堂亦可能将他很很的摔向地狱,不自觉的抓着项鹰的手臂,越抓越紧。 可怜的项鹰臂膀肌肉被姬凌云掐住,又痛又麻却不敢发声。 只听西施一字一句答道:“我不喜欢打扰,尤其是在我弹琴的时候。何况,我并不觉得自己应该对一个将我掳来异地的人抱有任何的好感。” “呼!”姬凌云长长的送了口气,迸紧的神情放松了下来。虽然不知范蠡是如何将西施掳来的,但却足以证明西施并不情愿跟范蠡呆在一起。 历史的进程以改,西施未必向历史上那样爱上范蠡同他泛舟五湖。此刻看来,西施跟范蠡之间已经有了一道难以跨过的高墙。 范蠡的话再次传来:“我这也是迫不得已!你应该知道我对你的情义,我履行了我当年对你的承诺。” “不错,我知道,也感受的到。” 第64章 西施的话有让在一旁听的姬凌云揪心了起来,再次全神贯注的竖起耳朵。 范蠡的语气激动了起来:“你既然明白我的心意,那你什么要这样对我?” 西施长叹道:“我明白,可你却不明白。我是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你的心意,但这并不表示我的心意同你一样,更不表示我一定要嫁给你。” “太好了!” 旁听的姬凌云几乎要大吼出来,西施的辩驳实在是仰扬顿挫,慷锵有力。 范蠡听后仿佛受到了沉重的打击,退了两步,扶着一旁的亭柱道:“你难道真的忘记当年去吴途中,你我一起畅谈的欢快日子了吗?” 当年范蠡护送西施去吴,从会稽到姑苏的路程很短,只不过是几天的水程几日路程而已,但便在这短短的十来天之中。他早已将这越国山水灵气集于一身的娇娃印在了心中,再也难以分舍。 “不!”西施直言道:“我没忘,就算至今还会不时的想起。少伯,此刻我以明白你当日的举动,你是越国的大英雄,我对你的敬重依旧如初,从初次见面,到此刻从未改变。” 一旁的姬凌云听得甚是郁闷,让人一喜一惊,仿佛在考验着他心脏的承受能力。 范蠡苦涩道:“我并不希望你如此敬我,我要的不是这些。” 西施直视范蠡道:“你要的我无法给你,两年来,我心底重来未忘记过他。以前我不觉得,但分开以后才知,他是不能取代的。” 范蠡俊雅面容有些扭曲,嫉妒吞噬着他的心灵吼道:“他是谁?是不是姬……凌……云……” 旁听的项鹰听此言怪异的看了姬凌云一眼,将他神色紧张的看着西施,登时大悟,暗道:“想不到王子还是个多情种。” 西施毫不犹豫的道:“是!” 这时,西施语气轻快了起来,仿佛陷入了回忆中:“一开始我很恼他,认为他破坏了我们的计划。虽然看着还挺顺眼的,但心肠却是那么毒辣,竟然要毁去我跟郑旦姐姐的容貌。可渐渐的我发觉他这是在保护我们,不让我们卷进那肮脏的宫廷斗争。 我那时就觉得,这真是个傻子。明明知道我来吴国的用意,却还如此袒护我们,怕是被人卖了都不知道。” 姬凌云听到这里面色泛红,他当年因为知道西施的来意,也敬重她的付出。另外,那时候,他对杀人也有一定的排斥,想不到在对方的眼中竟是个傻子。 姬凌云当真有些欲哭无泪。 “和他相处许久渐渐的发现,他经常干一些吓到人的事情,有时聪慧无比又有时象个孩子,让人无法看透。渐渐地,我越来越把他放在心上,总想着……如果一直这样也不错。放下一切恩怨,在沁芳亭中什么事也不想。 后来阿青姑娘来到了沁芳亭,那时本来应该毫不犹豫就走的我却生出了不情愿的念头。开始,我告诉自己不走的理由是因为我大哥……其实,那都是些借口。是我自己不想离开,不仅仅是因为大哥,还有一半是为了他……一别两年,到现在我更加的坚定了自己的想法是我……是我自己不想离开他……” 姬凌云听到这里,长叹道:“我又何尝想离开你,但那时自己身负血仇而伍相国又将期望放在自己身上。若自己在陷入儿女情长之中,以相国那性格定然不会放过你们。” 范蠡听了西施的一番话愁然道:“这些他知道吗?” 西施摇了摇头:“他在时,连我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如何得知,就连郑旦姐姐也不清楚。” 范蠡沉默了许久蹒跚的向外走去。 西施重新坐下,轻轻的拨动着琴弦道:“绕梁,你可否告诉我,我该如何是好?范蠡是个君子,不会对我如何?可继续待在这儿,恐怕今生于他再也无相见之期。若离去寻他,我孤身一人,不晓半点武艺又如何在这乱世中生存。” 第四部闯天下 第四十三章刚果决绝的西施 听了西施的喃喃自语,一旁的项鹰不禁动容出声称赞:“这女子不简单啊!若是常人被困,定会想方设法的逃脱虎穴。可此女却将目光看的更为长远,以她这容貌,我敢保证若出了这座府邸,不出三日,就会被贼人盯上。” 姬凌云暗自发笑,历史上西施可以独自深入虎穴,在伍子胥的眼皮底下将他扳倒的才女,这点分析能力怎么可能没有。 “非礼勿听,非礼勿视!”在项鹰的耳旁留下了这么一句话后飘然而去。 姬凌云轻手轻脚的走近了凉亭,他不敢弄出任何声音,生怕被府上的下人发觉。 西施背向着他,仿佛在想着心事,丝毫不觉有人在她身后。 姬凌云望着眼前这修长婀娜的美好身形,不由心中一阵狂跳,细细打量。只见她把手肘枕在石桌上,玉手轻托着下颚,痴痴地望向湖心但神思飞越,另有所思。 桌上的那方古琴正是惜日他赠送的绕梁。 西施对姬凌云的存在懵然不觉,口中忽然喃喃道:“你在哪儿?过得可好!” 姬凌云吓了一跳,立时醒悟佳人正在思念自己,关键之时,不禁话由口出。 姬凌云在也忍不住了,将来此的目的抛在一边,伸手抱起西施细小的腰枝搬到身前,四目相对,和西施那吓得目瞪口呆的绝世姿容只差一寸距离,在她放声惊叫之前,姬凌云迅速低头封住了西施那至今尚无人问津的双唇,粗暴的夺走了她的初吻。 见西施那双目惊恐的神色,姬凌云心下大快,刚才西施与范蠡聊天时又是嫉妒又是酸楚,时儿兴奋时儿紧张,几乎让他郁闷致死,心想让你受回一次惊吓也好。 姬凌云尽情的享受着西施的樱唇,将她死死的抱在怀中,仿佛要与她融为一体。 西施身子逐渐发热起来,她以认出了来人,这下突如其来的变化,使她进入身心都步入狂喜状态之中,放下了所有的矜持热情的回应起来。 直到两人都觉得喘不过气来的时候才分开。 西施万分欣喜的看着姬凌云道:“你怎么会在这儿,我不是在做梦吧?” 姬凌云伸手在她的绝世容颜上来回抚摩满足笑道:“你说,做梦会如此真实吗?” 西施喜极而泣,悲喜交集。 但西施毕竟是西施,很快就平复过来,幽幽道:“你什么时候来的?” 姬凌云微笑着答道:“在你来凉亭之前,该听得我都听到了……到是你,不是说在越境竹林吗?怎么被范蠡抓到这里来了?” 西施玉面绯红,羞愧难当忙道:“先不说这些,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带我走,我们离开这儿。” 姬凌云这才想起今日来的目的安慰道:“不急,遇见你是意外,也可以说是缘分。但今日我来此的目的就是为了范蠡,不能半途而费。” 西施脸色微微一变,对范蠡她还是有存几分好感的失声道:“你要杀他报仇?” “不!”姬凌云摇头道:“劝他加入,勾践忌惮贤臣,但我不会。只要他答应,等伍相国百年后,我吴国的相位就是他的。” 西施叹道:“你并不了解范蠡,范蠡虽离开了越国,但不是仕二主之人。他身在齐国,却从未少一分对越国的关注。让他加入吴国,对付越国。无论如何他都是做不到的。” 姬凌云早已想到了这点冷声道:“他若不答应,我也只好杀了他,以绝后患。” 西施看着姬凌云沉声道:“你变了。” 姬凌云有苦难言道:“顺应时势,不得不变。既然选择走上了这条路,就必须走下去。” 很意外! 西施竟赞同的点了点头,欣然道:“我能理解,也支持你。就向当年的我一样。不瞒你说,我最佩服的人有两个,一个是伍子胥,一个是范蠡。但若当年你没有将我截下,那么我也会毫不留情的帮助越国对付伍子胥。因为,那是我要走的路,没有回头的余地。对固然好,错也只能走下去。走吧,我同你一起去,这时,范蠡应该在书房阅览书籍。” 在这一刻,西施表现了属于自己刚果决绝的一面,让姬凌云大敢惊讶,暗道:“西施外柔内刚,才智绝伦。伍相国说的不错,她一定是一个出色的助臂。” 姬凌云笑着点了点头,叫来了项鹰。稍微介绍了一番后,就一起向范蠡的书房走去。 没走几步,漫天大火突然烧起。转瞬之间,范蠡这若大的别院竟然被大火给吞噬,浓烟四起,火光冲天。漆黑的夜晚,变得通红一片。 四周杂闹声此起彼伏,救火的哭喊声不决与耳。 姬凌云失声道:“这不是意外,而是人为!” 西施吐了一口气,叹道:“想必范蠡已经发现了你们,并且知道了你们的来意,下令门人放的火。他知你不是卤莽之人,从容前来,必又后手。因此,不惜放火烧屋,制造混乱。好趁乱离开。” 姬凌云知道范蠡在这里的声望极高,在不走恐怕想走也走不成了,不甘心的看了大火中的房屋一眼,转身离去。 这时,一奴仆跑了进来道:“王子,我家主人说,希望你善待西施。” 姬凌云昂首大笑道:“回去告诉范蠡,夷光是我内定的夫人,无论日子多苦,我都会照顾好她。绝对不会向他一样,为了利益将夷光转手送人。” 第五部血战江东 第一章定计 巨舟顺流而下,船舱的大厅里,姬凌云众星拱月般被众人围在正中处。 搜寻了一夜,他们并未发觉范蠡的踪影。大事紧迫,他们只好依照原定计划乘船南下入越,只是在人数上多了一个西施。 第65章 一想起西施,姬凌云就骤然升起一肚子的火瞪了她一眼。 西施瞧见掩嘴低笑毫不在意。 昨夜,放弃搜寻后,离天明开船之时还有两个时辰,姬凌云就决定先吃了西施这妖娆在说。 他虽非如此急色的人,但对西施这情深义重的娇娆想得要命,而她又是诱人无比,一言一笑,无不惹人心扉。心中不由起了快刀斩乱麻的意思,尽早得到了这位绝世美女的身体,将她跟自己死死的绑在一起。 可西施仿佛猜中了姬凌云的心思一般,将门窗关的死死的,且还用重物顶住,根本就不让姬凌云入内。 西施至门口道:“夷光明白王子的心意,王子也应该明白夷光的心意。我希望王子现在以重振吴国为眼前之急,以选贤任能为首要大事,不要贪图安逸女色。” 当时姬凌云“嘿嘿”笑道:“这个夷光放心,正如你言,既然我以决定走上了这条路,无论对、错,我都会义无返顾的走下去。” 西施娇媚的声音再次从对面传来:“不若这样,你我订个协议。在王子未重振吴国之前,切勿于夷光同房。待日后,重振吴国之日,你我在共享这胜利果实可好。” 姬凌云满心不悦道:“夷光这是不信任我,认为我会沉迷女色?” “不!”西施斩钉截铁道:“王子不是这样的人,从一开始我就知道。夷光此身非王子不嫁,但也知王子绝非凡人。这不单是对王子的考验,也是对我的考验。我希望王子能够再现吴国辉煌,此举也是向王子表示我对重振吴国的决心。” 姬凌云听候默然无语,西施对自己如此有信心,难道自己还不如她吗?当下笑道:“好,你我一言为定。” 答应的是够爽快,但一想起自己被拒之门外,就忍不住瞪罪魁祸首一眼。 若不西施昨夜的一番话,姬凌云自己也只是努力复国而已,但经过昨夜后,姬凌云便克制了心底的欲望,将自身的精力都放在了复国之上。 这不,天一亮,姬凌云就召集了姜良、项鹰、西施商议复国要事。 姬凌云首先起了一个头沉声道:“诸位都是姬某的心腹,也知姬某的决心。但要想复国,我们目前必须要解决三个难题。”姬凌云虎目扫视了一眼道:“第一、民心问题。第二、倚靠城池。第三、善战士兵。” 姜良早在投效姬凌云的当晚就已经开始考虑这个问题,不加思索的道:“王子说的不错。要想对抗越国,首先我们必须要拥有一支属于自己的强兵。没有对抗越国的力量,不会得到民众的支持。同样的,没有城池的依靠,也会令人动摇胜利的决心。至于民心,这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但吴国当地居民深受越国的残害,只要由此入手,就可令上下同起复仇之心。若将这三点按先后来分。在下认为因以士兵为先,倚靠城池次之,民心再次之。” 项鹰道:“我赞成姜良兄的说法,我们首先要有兵。我不懂什么大道理,但有兵才能打战,有兵才能攻城,有兵才可以保护一方,令百姓归心。要是没有士兵,我们什么也做不了。复兴吴国也是空谈而已。” 姬凌云顺着项鹰的话道:“所以我决定去一趟北固山和鄱阳寨。” 江东有两股实力强悍的马贼,分别立足与北固山和鄱阳寨。其中以北固山的马贼为最,共有四千余人,他们装备精良,抢掠商旅无数,并且每每收成时,都会至齐国抢粮。 越国、齐国曾经多次讨伐,但北固山易手难攻,首领血仇更是智勇双全,曾经一举利用地形优势大破越、齐五万联军,打的两国灰头土脸,颜面扫尽。 鄱阳寨的水贼也是实力雄厚,首领却跃本是楚国贵胄,但被楚国司马子綦陷害,家破人亡。幼年却跃在家臣的掩护下侥幸逃得一命。十年后,却跃召集一帮人马在长江流域占地为王。五年发展,也聚集三千壮士。由于,这三千壮士均以水为家,在大江上来去如风,楚国曾多次派大军围剿,但楚军少则被对方击溃,多则寻不见对方踪迹,楚国也无法拿他们如何。 项鹰严肃道:“王子打算收服这两股盗贼?” “没错!”姬凌云沉声道:“要想重建吴国,必须在越国没有任何防范之前攻取姑苏,以姑苏为据点蚕食周遍疆域。但我们手上并没有士兵,重新招募训练只会使越国有所防范。不如从他人手中夺取。那些马贼各个都是勇悍之士,若能归顺,定可杀得越国措手不及。” 西施这时开口道:“如此会不会有损王子名声?” 姜良笑道:“无妨!只要他们诚心归顺,换个身份就可。况且,北固马贼只是针对齐国,而鄱阳水贼与楚国有血仇。他们都不曾在吴地抢掠,吴地百姓不会认得他们,更不会深究他们的来历。” 姜良强调道:“鄱阳水贼在下不好说,但北固马贼却是一支正统的军队,若我所料不差。智勇双全的血仇必是原吴国的一员大将。” 第五部血战江东 第二章北固重逢 姬凌云听了姜良的话,不惊大叫:“是吴国的大将?”他也想到了收服马贼为前期力量,却没有姜良看的那么深透。 姜良点头正容道:“应该不至于有错,在王子失踪期间。在下受小妹所托调查王子的下落,对吴地的举动非常在意。北固山的马贼首领血仇一切都不为外人得知,只知他武艺精湛,智慧过人。越、齐两国拿他毫无办法。值得注意的是血仇的出现在吴灭以后,而且血仇不似却跃那般一点一点扩大实力,历经五载才有如此规模。他首次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时候麾下就有两千余装备精良的精锐士卒,另外他们从来不抢吴地百姓的东西,招收部众也非常的严格,仿佛不是在招募山贼,而是在挑选士兵。所以我推测他们不是寻常的盗匪,而是一支藏在深山等待时机复国的军队。” 姬凌云思绪电转,伍子胥至今尚未有任何消息,但可以肯定的是伍子胥一定在某出为吴国的崛起而出力。说不定北固山的马贼就是伍子胥为吴国的崛起而做的布局。 越想姬凌云就越觉得有理,北固山的马贼首次出现在众人就有两千余装备精良的精锐士兵,而伍子胥当年不就是从败军中挑选了两千最精锐的士卒吗? 姬凌云将自己的想法公布与众道:“不会错了,这应该是伍相国为复兴吴国而布下的暗棋,当年我离开吴国时,伍相国手中正好有两千精锐。” 众人闻言大喜,有了北固山的四千精锐士卒就等于有了可以攻取根基的实力,也有了和越国叫板的筹码。 ********** 姬凌云换上戎装,再次踏上了故国的土地,看着一个个憔悴的百姓,心中不由一阵锥心的刺痛。 越王勾践恨夫差入骨,对吴国百姓也无好感。不但在吴地提高赋税,还让越人治吴,不许吴人在吴地为官。对于那些残害百姓的官员更是视若无睹,两年间逃进楚地的吴民就高达八十万之众。 得知这一切,姬凌云咬牙切齿道:“好你个勾践,终有一日,此仇我要你百倍偿还。” 西施带着面纱叹道:“勾践这是在自掘坟穴,如此不在意百姓霸业如何能够长久。” 姜良接话道:“勾践跟夫差很象,都是一样的好大喜功,对本土百姓能够作到明君因做之事,但对于他国百姓却视如草芥。不同的是勾践忌才而夫差缺乏忍耐。” 姬凌云摇头笑道:“姜良兄安心,我口中的报仇是针对勾践,而非越国百姓。况且,越国才是目标之一,我还不至于如此胡来。好了,我们找一处城镇居住下来,然后在去北固山看看。” 姜良应道:“前面就是宜城,我们去那儿歇息吧!” 宜城便是后世号称“天下第一江山”的镇江,那风光旖旎多姿,有金山之绮丽,焦山之雄秀,北固山之险峻,山岭环抱,林木幽深是一座罕见的山林城池。 姬凌云低语道:“以这宜城为据点也是不错,此地四周环山,以守难攻,丝毫不逊色于伍相国建造的姑苏。” 姜良点头赞同:“我也是如此看的,适合王子立足之地有二。一是姑苏,二是宜城。但姑苏在吴国百姓心中的分量极重,拿下姑苏的效果更为好一些。” 正说间来到了一家客栈。 次日,清晨。 姬凌云就协同项鹰、森熊一起向北固山走去。 北固山由前峰、中峰和后峰三部分组成,山壁陡峭,形势险固,实为易守难攻的要地。姬凌云暗自心惊,难怪这血仇可以在此地破十倍于己之敌,这山无疑就是一座难以攻克的天然的堡垒。 姬凌云暗思间蓦地感到一对锐利的目光,罩射在他的背脊上,看了项鹰一眼,见项鹰眉头紧皱右手以握住配剑显然也发现了四周存在的暗哨。 姬凌云放声大喝:“吴国姬凌云有事求见寨主血仇,请暗处的朋友通报一声。” 项鹰眉头大皱惊道:“王子……” 姬凌云笑道:“无妨,此行的目的就是要收服他们。无论他们是不是伍相国留下的,我都要让这血仇为我所用。如果连真名都不敢说出口,如何让他臣服。” “走,我们去会上一会!”姬凌云昂首阔步向前走去。 项鹰被姬凌云的斗志激起了胸中豪气大笑一声紧随其后。 走了半个时辰,道路越来越险。姬凌云他们已经到了北固山的中峰处。 三人都很明显的感觉到了周遍的埋伏,但此刻以容不得他们退后,毫无畏惧的向前走去。 第66章 “凌云王子?真的是凌云王子。” 正行间,右方的草丛中传来了一阵欣喜的叫唤。姬凌云凝目望去,一个三十岁的黝黑男子向他们快速跑来。 他宽肩窄腰长腿,身上没有半寸多余脂肪坚实贲起的肌肉,灵活多智的眼睛,高挺笔直的鼻梁,浑圆的颧骨,国字形的脸庞,象极了印象中的一人,可是确大不相同。 那男子来到姬凌云身前伏地拜道:“末将展如拜见王子。” “你是展如?”对方的模样确实无一不象展如,但以前的展如是一个皮肤偏白的俊伙儿,可眼前这个确是一个黝黑的大汉。 展如道:“在这山上待了两年,早已洒黑了。” 姬凌云扶起展如见他一身的狂野之气,却并无嚣张之态,心中大喜,知道自己麾下又多了位大将。 第五部血战江东 第三章物质齐备 北固山的后峰正是北固山最险要的地方,那里背临长江,枕于水上,峭壁如削。唯一的连接两地的通道只有一条两人宽的小道。完全可以以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来形容。 后峰山寨,姬凌云坐在主位,展如、项鹰、森熊分别坐立两旁。 姬凌云未见伍子胥的身影奇道:“展将军,怎么不见伍相国?” 展如道:“王子有所不知,在伍相国用离间计逼死文种以后,他就将麾下的两千士卒交给了我,让我在北固山山立足。收集钱财粮食,以做复国之用。后又让端科潜入眼锡山建立威信。他自己则去了楚国,帮助白公胜对付楚王。” 展如原原本本的将当年伍子胥的策略如实说了出来。 姬凌云呆立半响,乱了,乱的一塌糊涂了。原本被勾践忌惮而死的文种竟成了中伍子胥的计谋,一战而败的白公之乱,竟然在伍子胥的帮助下,越战越勇,一举夺取了楚国一半疆土。 想着姬凌云心中不由庆幸,还好伍子胥一心忠于吴国,否则若一不小心成了他的敌人,如何能够睡的着觉? 姬凌云沉吟道:“这么说来,我们不仅仅只有北固山的四千兵将,锡山上的矿洞中还有八千左右的壮士?” 展如应诺道:“如果伍相国的计策无错,锡山上确实有这个数量的青壮,但是否现在都信服端科还很难说。” 姬凌云沉声道:“展将军,冒昧的问一句。你手下的四千人可否都能够立刻上战场,为复兴吴国而效死命。” 这么问并非是不信任展如,而是四千贼兵当惯了随心所遇的贼,一下子要转为兵,怕他们会心声抱怨。 展如先是一愣,立刻明白姬凌云的顾虑正容道:“王子放心,山寨中的这四千兵将个个都是吴人,而且他们大部分都是受不了勾践欺压的吴人。他们对越国都报有很深的成见,让他们兴吴杀越,决不成问题。何况,末将治军之法,源于孙武子,以军纪为先。四千山贼虽名为贼,军纪却丝毫不逊色于正规军。只会闻鼓而前,鸣金而退,不会问为什么。” 姬凌云赞许笑道:“现在山寨中有多少石粮食。” 展如精通领军作战,对这些杂事却是不甚精通,忙道:“我不记得了,王子等会,我去拿帐本。” 不一会儿,展如回到了大厅答道:“粮食一万五千石,黄金两万,白玉五十对,美玉一对。铠甲一万三千套,剑六千,戈六千,长矛三千,铜长矛五百,长箭五千套,弩三千套,箭枝五万,还有战马一千匹。” 展如越报姬凌云越是心惊,这些东西完全可以组建一支一万五千的军队啊!震惊之余,不由诧异道:“怎么这么多?难道当山贼真的这么赚?这些物资恐怕是一个上等国家一年的全收入了吧?” 展如笑道:“这些主要是靠王东。” 姬凌云听了王东之名,顿时想起了自己府上的那个生死不知的管家王东,忙问道:“这王东可是我府上的那个管家?” 展如点头道:“正是他。在一年多年前,有次我下山办事,被人认了出来。遭越兵四处追杀,后被王东所救。原来,当年他想杀太子友为妻儿报仇,在越兵破城的那一刻,他乔装越兵混入了吴宫。太子友没有寻到,却意外的到了吴国的宝库。他趁乱偷了几件宝贝,贩卖后在越地做起了生意。王东处世圆滑,坑蒙拐骗无一不精。短短时日,就成了越国知名的商贾。 他知勾践喜功,就造了一个勾践模样的金人,在金人背后刻上‘功盖桓文庄,天下唯越强’的字迹,深得勾践欢喜,给了他不少好处。不过难得,这小子品行确实不端,但对王子却是忠心耿耿。我打劫来的货物,大多都是由他转卖出去。尤其是一年前,勾践大寿齐王准备的六车重礼祝贺,被我们伏击重礼全归我们所有。其中的一对碧玉,王东在秦国就卖了一万三千两黄金。也是那一次,勾践大怒和齐国联军攻打北固山,不过他们的大军在山中施展不起来,四面挨打,等于给我们送兵器一般。” 姬凌云听候心中暗笑‘功盖桓文庄,天下唯越强’确实是王东的风格,听到王东无恙,心里也有说不出的高兴。 展如续道:“这帐目就是王东做的,一笔一划非常清楚。” 姬凌云从展如手中接过帐本,随意看了看,帐面记载的确实清晰,每一份钱都有详细的记载,没有一点含糊。 姬凌云将帐本放在一旁,长长的松了口气,原以为这复国的开局会异常困难,却想不到在伍子胥的谋划下,竟然事事顺利。 项鹰道:“有了展将军的四千军马,又有锡山上的八千壮士。以我之见,就不必在冒险去鄱阳寨了吧。” “不行!”姬凌云断然拒绝道:“开头做的越好,成功的希望就越大。越国暂无水军人才,水军战力极差。而鄱阳寨的三千水贼都是水中能手,收服他们对我军大有好处。在敌强我弱之即,我们应当利用起敌人的一切弱点,狠狠的打击对方。” 姬凌云下令道:“展将军你立刻准备好一切战斗物资和兵马,待我回归后,迎接复国的第一战。” 展如等待这一日已经很久了激动的大声应诺:“末将遵命。” 第五部血战江东 第四章水贼却跃 当夜,姬凌云等人就下了北固山,虽然目前一切顺利,没有任何对自己行动不利之处,但姬凌云却不能有任何大意。 想要复国成功就必须要经过多重考虑,而且不能失败。一但失败,那么百姓将会对你失望。想要重新来过,那将更加的艰难,多一分准备就多一点成功的几率。 回到宜城,姬凌云招来了姜良、西施,把北固山上的一切都告诉了他们。 姜良闻言又是欢喜又是敬佩,感慨道:“伍相国目光长远,早已为复国做了万全准备,姜良远不及也。” 姬凌云激励道:“姜兄不必自谦,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伍相国治国,军略确实有过人之处,但在某些地方未必能胜过姜兄。姜兄休要低估了自己。” 这很平常的话,在这时说出无疑是金玉良言。孔子虽在,但《论语》却是孔子后人根据孔子的言行而著的书籍,并未留传。这《论语》中的圣言,自当无人知晓。 话一出口,就让姜良、西施双眼大放异彩。 姜良正容道:“王子良言,姜良紧记在心。” 姬凌云提起前往鄱阳寨一事,姜良也赞同前往。 众人商议至清晨才匆匆睡去。 第二日,姬凌云、西施一行人依旧乔装成商旅赶往鄱阳寨附近的九江。 九江地处长江中下游的南岸,左邻鄱阳湖,右连洞庭水。古代以九为尊,以九为大。因周遍河渠众多,被称之为九江。 此地本是吴之东境,楚之西境,也有“吴头楚尾”之称,但吴国没落,楚国重新夺回长江流域的控制权,九江也成为楚地,并造了一座名为九江的城池。 由于城池建与要地又在江南,楚国江北的内乱无法波及此地。因而虽是新建不久,但却人口众多。 姬凌云、西施一行人找到了住处后,并未草率行动,而是乔装去四周城镇打听却跃的情报,决定先了解对方的性情才做决定。 两日后,众人相距九江城中。 项鹰先道:“这却跃本是当地非常出名的一个义士,在当地百姓口中皆有好评。但十年前,却跃独身刺杀仇人子綦,被子綦之子子旦打败。子綦为了将他铲除派门客一路追杀,并出千金悬赏他的头颅。却跃被迫无奈,投奔了长江流域的一个小海贼。短短数年,却跃凭借过人的胆识义气被举荐为首领。至今,却跃已经是长江一代实力最强的水贼。并且也是唯一一支敢于楚国军队对抗的水贼。” 姜良等项鹰说完接着道:“我探听的消息等项兄的差不多,只有一些不同。却跃此人同项兄一般,喜豪杰而厌小人,直来直往,不喜做作。更重要的是却跃在一年前打算投奔勾践,但被勾践视为盗贼而拒绝。” 西施这时笑道:“根据现有的情况,可以说明一点,却跃有雄心可无人识其之能。王子可以以次为主要条件拉拢他。” 姬凌云点了点头道:“明天我就前往鄱阳寨,森熊与我同往,你们在这里等候消息。” 项鹰忙道:“让我去把,多一人多一个帮手。我怕他们将王子交给勾践以谋取官职。” 姬凌云摇头道:“不会的,却跃此人真性情,定视尊严如生命。他被勾践以盗贼之名拒绝,就不会在厚着脸皮去求他。 第67章 更主要的是却跃喜豪杰而厌小人,我们随行的人数越多就越会被对方轻视……另外……” 姬凌云笑道:“我们此行是深入虎穴,若对方真的有杀我之心,多一人又有何用。若这点小事都无法办到,自己又如何能够令吴国傲视群雄,你们不必在劝了。” 姜良并不希望姬凌云冒险,但他所说不无道理,此时正是非常之时,姬凌云确实有冒险的必要只好道:“王子一切小心。” ************* 养精蓄锐了一夜,一早姬凌云就同森熊两人来到了彭蠡泽,据说鄱阳寨就在彭蠡泽的湖心,并不难寻。 但这里只能算是一个小分寨,鄱阳寨真正的位置却是鲜有人知。但若想加入鄱阳寨唯一的途径就是到达彭蠡泽的湖心接受考验,过关之人才能到达鄱阳寨。 却跃虽直来直往,不喜做作,但处世却非常小心,这也是他的生存之法。 姬凌云同森熊到达了彭蠡泽的湖心,入眼的一幕几乎让姬凌云笑喷了出来。 彭蠡泽的湖心并非是风景秀丽的宝地,只是一个高出水面的凸地,前后不过一里,上面怪石林立。一个六旬老头坐在日光下,面前一张破旧的桌子。桌子旁边插着一根竹棍,竹棍上方飘着一块类似桌布的正方形布块。布块上还写着五个大字“水贼招募处”。 姬凌云强忍着笑意来到那六旬老头的面前道:“这么寒酸,要学官兵招人也要学个样子嘛?” 六旬老头头也不抬道:“当海贼不是种地做工,干的是亡命的活,吃的是血做的饭,要那么豪华做什么?” 想不到这个糟老头竟然说出这么有道理的话来,姬凌云不由的一愣,随后道:“到是我冒昧了,请转告贵首领,就说吴国三王子姬凌云有事情求见。” 糟老头猛然抬头深深的望了姬凌云一眼,大笑道:“好,老朽这就去通知首领,王子请在此地逗留片刻。” 第五部血战江东 第五章先声夺人 在姬凌云来到彭蠡泽湖心不久,却跃就得到了消息。他们能够数败楚国水军,跟他们这出色的水上情报网有莫大的关系。 却跃全身武装,神情严肃的坐在虎皮大椅上,下首众人个个沉默不语。 他自幼就认为好男儿应在战场上体现主自己的价值,常常幻想着自己有一天能够向他先祖却宛一般征战疆场,但至今却成为了空谈。当年投靠水贼乃不得已之举,可一日为贼,终身是贼。那些重视名誉的君王根本就不认同他们这些人的存在,对他们有的只有轻视,而得不到重用。 他为人一向重视尊严,别人敬他一分,他则还人一丈。勾践的轻视,让他尊严受到了严重的污辱,他那拳拳真心被勾践完全践踏在了脚下。 那一刻,他决定不在对那些无知而愚昧的君王抱有任何幻想,全心全意的发展自己的水寨。既然“却跃”二字不能受到世人景仰,那么就让它令长江两岸的人为之胆寒。 从那以后,却跃不在顾及官兵,公然的跟楚国对抗起来。 今天,却跃在天刚微亮之时,就准备好了一切,打算在正午时分攻打楚国在江北的一处水上军寨。目标则是三日前楚国运至此军寨的上千石粮食。 但正准备出发时,却跃却得到了姬凌云求见的消息。 若是以往,却跃或许能够有兴致一见,但此刻吴国以成历史云烟,而他那一腔热血也逐渐消散,实在不愿在想起惜日之辱。 却跃道:“对方来了几人?” “就两人而已。”回话的正是姬凌云遇见的糟老头。 “就两人?”却跃眼中出现一丝欣赏口中却道:“他不想活了不成?” 糟老头对道:“恐怕他的来意同伍子胥一样,让我们加入他吧。” 在却跃投勾践失败后,伍子胥曾单独来到鄱阳寨劝说他加入吴国,为吴效力。但却跃并不同意,在他的眼中灭亡的吴国根本就没有为其卖命的意义。哪怕,伍子胥当年是他先祖却宛的好友也一样没得商量。 “哼!”却跃右旁第一位壮汉冷声道:“一个毫无实力的王子就想让我们为他卖命,真是天真。大哥,不如这样,将姬凌云杀了,给勾践换取赏钱,给众位弟兄买酒。” 此人是却跃的结拜义弟姓张名吟,是却跃手下的第一猛将,对却跃忠心不二,深得却跃信赖。 却跃眉头一皱道:“二弟不可无礼!那姬凌云敢深入虎穴也是条汉子,不能如此对待。”倏地,却跃突然想起伍子胥对姬凌云的评价“凌云王子乃世上少有之霸才,将来成就定远胜与历代霸主”暗道:“伍子胥将姬凌云说的如此之神,自己不如见上一见。若他真的如此英雄了得,不见上一见岂不可惜?” “来人,上鼎!”说罢,却跃脸上出现一丝冷笑,来者若是真豪杰,赔罪便是。若吓的尿了裤子就直接将他活烹了。 ********* 姬凌云、森熊等了许久终于见两人从怪石中走了出来,他们替姬凌云、森熊蒙上双眼,领着他们走进了怪石从中。半柱香的时间,姬凌云等人上了一艘大船。在水上飘摇了三个时辰,才抵达地面。 由于双眼被蒙,姬凌云早已分不清东南西北,只好跟着领路人后边行走。 又过了一个时辰,领路人才揭开他们的眼布。 姬凌云这才发现自己已经到了一处不知名的山中,前面正是一处规模极大的山寨。 “沿着青石走,不远就是山寨大厅。”这是领路人对他们说的唯一一句话。 姬凌云左右观望,这里虽不如北固山那样井然有序,但松散的空气中漫布着一股杀气,那是一股不畏生死的飙悍之气。 踏着青石扑成的道路,很快姬凌云和森熊就看到了山寨大厅,当然也看到了大厅门口的那一尊巨大的,重达不下四百斤的铜鼎。 铜鼎下方还有一些枯枝烂草,那些枯枝烂草样子蓬松,分明是新加上去的。 姬凌云神情一禀,猜中了却跃的意图,如果却跃诚心杀他们大不必如此费力,郝然是为了试探自己。 姬凌云微微笑道:“小森,你可否举起那鼎?” 森熊不屑道:“那铜鼎不过四百余斤,举它不难。” 姬凌云当然知道这点初次见面时,森熊就曾举起不下四百斤的青石板,何况是在青石板陷入泥土的情况下,强行将青石板从地底拔出。但姬凌云现在却求一个震撼,让森熊单手举起这铜鼎,先声夺人,反客为主。 姬凌云将想法告之了森熊,森熊正色道:“有些困难,但我可以。” 来到铜鼎前,姬凌云先一步走了进去。 森熊深吸了口气,右手抓住三脚铜鼎的一脚,双目圆瞪全身肌肉暴凸而起,右脚猛一跺地。那无与伦比的爆发力让森熊将这四百斤的大铜鼎一手高高举起。 寂静无声。 见道这一幕的人仿佛通通都得了老年痴呆症一般,傻了。 见过力大的,可是却没有见过力气这么大的。那些熟知的大力士与面前这人相比完全是幼儿同大人的级别。 森熊不在意众人一步一步的跟在姬凌云身后。 姬凌云见坐在做上方的首领都一脸震惊,就知自己已经完全掌握了气氛,微微笑道:“来而不往非礼也,却寨主来的匆忙并未携带礼物。寨主却以铜鼎相迎,在下只好以铜鼎作为回礼。” 第五部血战江东 第六章一个条件 却跃双眼充满了惊骇,那铜鼎重达四百五十斤。常人莫说单手,就算是双手齐用也休想移动他分毫。这铜鼎是由寨中的四位壮士用木棍齐心抬到此处,纵是他们四人合力也累的半死。可眼前这个身高十尺,体壮如牛的怪物竟然单手就将那铜鼎举起。那将需要多么恐怖的力量? 却跃脑袋一片空白,出现了短暂的失神。为于两旁的大小头目也是一个个的膛目结舌,思绪凌乱。 “这……怎么……可能……” 却跃麾下的第一猛将张吟嘴巴张了半响才断断续续的从口中吐出这几个字。 姬凌云道:“小森,将铜鼎放下。” 森熊也将到达了极限缓缓的将铜鼎放在了地上。 姬凌云和颜悦色的笑道:“却寨主,这份大礼如何?” 却跃回过神来双目在森熊身上扫过,然后定在了姬凌云身上,见他气定神闲,虽然穿着便服,却仿佛有种令人如沐春风的魅力。 身为主人的自己却在第一次相逢时,就被对方先声夺人,反客为主确实有些难堪。 但却跃不怒反喜笑道:“凌云王子果然不愧是凌云王子。却跃早年听伍相国说王子乃人中龙凤,天下无双,定能功盖历代霸主诸侯。却某也常闻王子丰采,既是佩服,又是不忿。适才多有得罪,还请王子见谅。” 说罢走下主位深深施了一礼。 “得罪二字,从何说起?”见他如传言一般爽快,姬凌云不由好感大增,连忙还礼,“却将军以白手起家,公然与楚国抗衡,且胜多败少。战斗经验胜我十倍,姬凌云正想请教一二呢。” 却跃摇头道:“王子客气了,楚国除了叶公,白公外,其他的都是不知兵的蠢物而已有什么值得夸耀的。” 他突然精神大振道:“我却跃最喜欢的便是结交豪杰,遇到凌云王子这般人物,自当不能放过。今日你我不醉不归。” 姬凌云见却跃转移话题笑道:“喝酒姬某随时奉陪,但姬某今日来贵地有要事与寨主商议。” 却跃回到了位子坐下道:“莫非同伍相国一般来劝我出兵助你们复国?” 第68章 “并非如此!”姬凌云摇头笑道:“不是出兵助我复国,而是归顺我吴国,为我吴国尽忠。” 却跃森然道:“好笑,吴国以灭,何来的吴国?” 姬凌云傲然道:“国虽灭,但心不死,国照样强盛。火能灭草,但根不亡,来年将越发茁壮。我吴国虽灭,但却未亡。只要有我姬凌云在的一日,我势必要建立一个超越历代吴王的大吴王朝。” 张吟不屑的冷笑道:“一切都是空谈狗屁,与其投奔你这个无权无势的落难王子,到不如将你杀了,送给勾践,讨得一官半职来的实在。” 姬凌云毫不在意的笑道:“这个方法不错,或许确实可以谋得一官半职,但在勾践眼中,贼始终是贼。就算你们在勾践手下谋得一官半职,他也会将你们当成贼来看,当成贼来防。那敢将你们大用,难道你们忘记了一年前的耻辱?” 却跃想起一年前的事情双目通红咬牙切齿道:“你这是在瞧不起我们吗?” “非也!”姬凌云摇头道:“不是我瞧不起你们,而是勾践瞧不起你们。” 其实,姬凌云知道勾践并没有那么不堪,相反他是一个很出众的君主,不然也不会成为春秋一霸,但越国、楚国、齐国以成联盟。 而却跃却视楚国为劲敌与楚国有血海深仇,勾践自不会因为却跃这小小的盗贼而破坏越楚之间的联盟。何况,却跃的条件中还有让他统领三千旧部,不能将他们拆散。 勾践怎么可能相信身为盗贼的他们,并且让却跃掌管只忠于他的属下。 张吟强辩道:“就算你说的不错,但你就一点也不在意我们的身份?” 姬凌云道:“在意什么?你们对越国来说,不过是大江中的一勺水,微不足道。有你们越国的实力不会上升多少,没有你们也不会损失多少。可对于我来说,你们手中的士兵却是一股强大的战力,足以扭转战局。成功之后,你们就是我大吴的复国功臣。我姬凌云再傻也不至于将复国功臣当作贼来看待。” 姬凌云的话让却跃、张吟都陷入了沉思。 姬凌云续道:“前程就象赌博,你投下的注越大,得到的回报就越多。不下血本,就不能成就辉煌。若畏首畏尾,只能是一事无成。” 却跃有些意动问道:“若是赌输了,又当如何?” “这还用问?”姬凌云大声道:“要头一颗,要命一条,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当然,这话怕死的人除外,还有那些胸无大志,只想苟且偷生的人也要除外。” 张吟本对姬凌云并无好感,听了这话也不禁动容道:“王子说的好,死算什么,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大哥,你来决定吧,我张吟没意见。反正我讨厌越国,讨厌勾践,杀他们我不反对。” 却跃怔了半晌,叹道:“我祖父英雄无敌,而我却只能在这小小的江河中为贼,实在羞煞先人。王子话说道这里,却跃又哪能在王子面前说谎。我却跃却有征战疆场的雄心,却无人赏识。王子今日算是一个,但请恕却跃不能立刻答应王子请求。却跃不能那麾下三千弟兄的生命来冒险,只要王子能够杀了子綦,证明自己的实力。我却跃立刻伏地臣服,誓死效命。” 第五部血战江东 第七章试探 姬凌云看了却跃一眼,知道这是他最后的低线,欣然道:“好,我们一言为定。” 却跃大喜,忙命人杀猪宰羊款待姬凌云。 当夜,姬凌云便下了鄱阳寨。与来的时候不同,此刻却跃已经完全信任姬凌云,不但没有蒙他的双目,并且还亲自送他下山。 原来鄱阳寨看似水寨,但基地却是意外的在深山之中,完全同水绝缘。 姬凌云暗自赞叹:“难怪楚国派大军沿长江上下游察探都没有探到任何鄱阳寨的信息。谁又想得到水贼的营地不在岸旁,而是藏匿在深山中呢?” 姬凌云、森熊返回九江城以是午夜时分,城门已然关闭。无奈之下,两人只好在城外农家借宿了一宿。 第二日辰时九江城门开后,两人方才进入城中。 到了客栈,姜良、项鹰以及西施、姜柔二女眼中均布满了血丝,在客栈内等后,大家都一宿未眠。 姜柔哭道:“怎么这个时候回来,担心死人了。” 项鹰也激动的插入道:“若非不知王子身在何处,项鹰早就只身前去了。” 姬凌云眼光在众人面前扫过,最后定阁在西施身上,见她也是一脸的忧心,笑道:“被却兄款待,来晚了一些。到达九江城已经深夜了,城门以关,只好等到现在,让诸位为我担心了。” 用过早餐,姬凌云、姜良、项鹰、西施又聚集在了一起,姬凌云将此行的经过完全的告诉了众人。 姜良沉吟道:“杀子綦?这不太好办啊!子綦有一子叫子旦,是楚国四大剑手之一。其一身剑术打遍楚国,除一次败在叶公之手外,再无败绩。当年却跃刺杀子綦就是因败在子旦的手上而令计划失败。” 姬凌云来到楚国对这里的人物有个大致的了解说道:“不只是如此,子綦自身的剑术也相当高明,而出入间通常都有三名心腹好手以及百名护卫保护四周,很难有下手的机会。” 不过,姬凌云斗志不减道:“这是却跃给我们的任务,又何尝不是对于我们的挑战?如果,这点小事都无法做到,那么又谈什么复国。在我的人生里,只有敢不敢做,没有做不到的。” 邓城原是西周邓侯国的首都,在楚国的征伐下,邓侯国以灭,邓城被纳入楚国的版图。 楚国自从在柏举战败以后,损失惨重,立国策以守为上。以“东不羹城”、“西不羹城”、“陈城”、“上蔡”等数军事基地为要点,形成北面的屏障,进可攻,退可守。 但白公胜叛乱,令楚国陷入了灭顶危机,至郢都分界,楚国大半领土都被白公胜占据,“陈城”、“上蔡”、“郢都”等重要城池都在白公胜的掌控之中,实力空前强大。 楚王仅仅在叶公、子綦的襄助下,死守各处要塞。 其中以邓城最为重要,那里襄水迂回,岗岭起伏是楚国最坚固的一处要地。经过了十多日昼夜赶程,姬凌云来到荆楚,抵达了这军事要地。 经过十余日的探察,姬凌云他们终于大致掌握了子綦的行踪。 邓城街道,一队人马,缓缓出城,在开路的楚军后,两骑并排前行。 左边一人形相威猛,右眼少去一目,单目不时闪过一丝精光,正是名列楚国四大剑手第二位的子旦。子旦生性凶残好战,手下血腥无数,人人惊惧。对敌切磋交锋,从不留手,不死即残。叶公沈诸梁恼其凶残,刺其一目。 右边一人形貌优雅大方,赫然是姬凌云此行的目标楚国名将子綦。 子旦被叶公刺瞎一目后,作风大变,不在四处挑战,而是闭门苦练剑术,可一但出手更为狠辣,除却跃侥幸逃脱以外,子旦手下再无从无活口。 不过,子旦所杀不是敌人,就是被迫出手,叶公也不能耐他如何。 有子旦在,姜良的忧心也不无道理。 在子綦、子旦身后,是一批高手将领,均是少见的好手。 子旦道:“沈老头去秦求援,为何至今毫无消息。” 在旁边策马而行的子綦面不改容地道道:“秦国新任君王秦厉共公,乃少见的一代名君,其才不在当年的秦国霸主秦穆公之下。纵是叶公出马,恐怕我楚国也要大下血本才行……哎,为父至今也想不通,那白公胜虽有将才,但尚且不是郑将公孙纵的对手。怎么短短时间如此厉害,叶公在他手上都是败多胜少。” 子旦沉默不言,他对叶公可为仇深万丈,可叶公却是楚国不可缺少的栋梁,而其家族却又是楚国依赖的世族之一,同叶公作对就等于同自己的家族为敌。两难的抉择,常常让子旦难以取舍。 正行间,子旦蓦地感到一对锐利的目光,在注视着他,眼光中充满了不怀好意。 破空箭弩疾射而出。 子旦毫无征兆的挥剑打掉箭弩,身形电射而起,直向射箭之处冲去。 子旦落在大道旁的人丛内,眼角似乎有人影一闪,没入横巷内。子旦奋起直追,却见一人翻墙而过,不见了踪影。 客栈中姬凌云喘着粗气道:“子旦身法之快,平生仅见,日后行动是该谨慎而行。” 项鹰抱怨道:“王子此举太过冒险,着实吓了我一身冷汗。” 姬凌云心中以有定计道:“不危险,你我武艺相当,但身法速度却不极我。况且,今日行动仅是试探。那子旦六识确实惊人,但只要将他象今日一般调开就无妨。” 第五部血战江东 第八章再见伍子胥 项鹰听了姬凌云的话有些不安道:“话虽如此,但如此试探不正是暴露自己的目的,让对方早早防备吗?” 姜良笑道:“子綦现在是上邓城的守将,这几日我们曾以种种手法,调查他的生活规律,行藏之处。但子綦这人狡猾诡诈,因生性贪婪而树敌极多。怕人报复,故而行踪难测。从来没有固定的作息,很难确定伏击路线。惟有每隔十日的巡视军营,是子綦不可不往的地方。巡视军营重中之重,无可避免地要现身前往,届时当有可乘之机。” 姬凌云露出赞许的神色,姜良这一解释,刚好也是他计划中的关键之处说道:“姜兄思虑细密,布局严谨。一般情形下,人手越多防卫越为周密,岂知物极必反。人的内心千奇百怪。 第69章 在这种情形下,因为不相信有人敢贸然行事,所以反而会放松警惕下来,只要我们能将个中高手引走,在以一高手刺杀,便可十拿九稳。” 姬凌云心念电转,这类暗杀行动,必须一击而遁,以避敌人的大规模搜捕行动。在刺杀之前,必须定下严密的逃走计划,想到这里一阵沉吟,续道:“有什么方法可以让四周混乱,且看不见对方。” 西施道:“烟,点燃湿草,会升起浓烟,只要数量一多。不但可以造成混乱,而且还可熏人眼睛,看不见对方。” 姬凌云摇头道:“不行,茅草太多会引起他人怀疑。” 项鹰得到西施的提示道:“狼粪,狼粪一定可以。只须少许狼粪就可以冒出大量黝黑的浓烟。” 姬凌云大笑:“就是它了,行动时,可穿两层外衣,外层黑,内层蓝。刺杀成功后,待烟雾迷漫,四周混乱之时,除去外衣遁走。” 项鹰心悦诚服地道:“王子计划周密,一定不会有错。就由王子引开子旦,刺杀子綦的任务就交给我吧。” 姬凌云摇头道:“项兄并非最佳人选,经过今日行刺。子綦身旁的守卫至少要增加到一百五十人左右。人数纵多,确实可让对方松懈,但要在这一百五十人中刺杀精通剑术的子綦,非一般人能够作到。一击而中,不能失手。你我皆无绝对把握,但他却可以。” “谁?”项鹰一脸疑惑。 西施若有所悟,笑道:“王子说的应该是那一剑败十八国剑手,当世剑术宗师之一的伍相国吧?” 姬凌云道:“正是,本来我也不愿惊动他老人家,但那子綦行事小心谨慎。而我们又不能出手,只好大材小用。何况,复国一事,事关重大,也不容出错,又怎能不与他商议。况且,我们暂时还未想出有何方法能够攻下姑苏城,正好可以听取一下他的建议。” 姜良道:“姑苏城是伍相国亲手建造的坚城,无人比他更了解此城,有他帮忙在好不过了。” 当即,众人就收拾行装赶往郢都。 郢都本是楚国都城,但被白公胜攻破以后,则成了白公胜的居城,白公胜便是在此自立为楚王。 姬凌云等人这日午后,三骑一车径向南行,不一日已到郢都。姬凌云等一进城门,便见街上来来往往,热闹非常。六人到得东城,找到了一家客店投宿。 姜良找来店小二问起郢都城中的风雅逸事,谈了一会,漫不经意的问起有城中有什么名人才俊。 那店小二还未开口,店门口就有一人道:“城中才俊,当然非我吴辛莫属。” 那人来到六人面前道:“凌兄好久不见,家父早已等候多时了。” 姬凌云抬头一看,竟是伍子胥之子伍辛,略微一错愕,大悟道:“吴兄,请了。” 原来,伍子胥已经从展如的口中得知姬凌云的意图,料定他会来寻找自己,早早就在四门处伏下了人手,就等着姬凌云的到来。 伍子胥化名为吴非,藏身与白公胜麾下出谋,此刻也已经被白公胜拜为了令尹。令尹是楚国的官职,地位实权等同相国。 一路闲聊,七人来到了令尹府。 姬凌云不由自主的望向了姜柔,恰好姜柔的目光也在姬凌云身上。 两人相识一笑,原来这令尹府正是当年楚国令尹子西的府邸,正是他们两人初次相逢的地方。 刚进入府邸,姬凌云就见一白发白须的老汉急速向他们走来,脸上又惊又喜,正是久久不见的伍子胥。 伍子胥打算跪拜。 姬凌云快步抢过去抓住了他手,欢然道:“相国为我吴国呕心沥血,姬凌云哪敢受这一拜,因该是我代吴国拜您才是。” 伍子胥也不是只认小节之人忙道:“不拜,不拜,非常时期,一切从简。”伍子胥望向姬凌云身后的众人,笑道:“王子快给我介绍一下几位英才。” 伍子胥事事以吴国为重,这人才出众是国家强盛的要素之一,见姬凌云身后的众人个个非同一般,赶忙询问。 姬凌云傲然一笑道:“这些都是凌云的心腹兄弟,个个都有非凡之能。” 姬凌云逐一介绍。 伍子胥见姬凌云的一干手,都露出真心崇敬的神色,他知道面前此人不是昔日的公子哥儿,经过两年来的生死历练,刻苦学习以有了一种领袖的气度,不战而能屈人,确实以有复兴吴国之能。 大王,吴国有后,复兴在即;吴国有后,辉煌重起。 伍子胥心底默念眼中露出激动的神色,泪花隐现。 第五部血战江东 第九章书房夜话 明亮的书房之中,姬凌云同伍子胥秉烛夜谈。姬凌云将别来情由,拣要紧的说了一些,当说道偶遇墨翟对战赵鞅时。 伍子胥一脸欢喜,如同三岁儿童一般大笑道:“晋国强盛,若非老夫被叶公拖住,分不得身。老夫都想出兵助郑消弱郑国实力。王子,此战打得妙。若真让晋国挺进中原,那么中原诸侯绝对难以抵抗郑国战车的冲杀。晋国一但进入中原,对我吴国将来的发展大为不利。借郑抗晋,在利用玲珑公主联合中原诸国促成抗晋联盟。此举乃是压制晋国的最佳方法。” 在说道偶遇森熊,结识姜良、项鹰,刺杀齐王后。 伍子胥更是拍案叫好:“时机、地形、路线、布局,无不面面俱到。这姜良的才华,果然非同一般。王子应该好生重用,将来兴许是个为相或任宰的大才。” 姬凌云点头称是,接着又说起了在牟平遇到化名鸱夷子皮的范蠡。 伍子胥闻之,长叹了口气道:“这范蠡确实是世间少有的大才,不为我吴国所用确实可惜。但王子也不必过于担心,这范蠡有致命的弱点。他在治军、领兵上有着出色的干略,计谋也相当的出众。可他对战局的把握,全局的布控却如同凡人,并不出众。打个比方,当年他为了激励越兵,放纵越兵大势抢掠。此举虽然能让越兵士气大增,但从长远来考虑却是没有任何好处。吴地百姓恨越入骨,使得至今勾践都不敢重用吴国人才,更不敢让吴地富强。” 姬凌云这才大悟,历史上的勾践除去忌惮功臣不说,还算是个名君。勾践不开发吴地,原来有这么一层因素令他有所忌惮,不由好奇问道:“范蠡不至于犯如此错误把?” 伍子胥笑道:“不是他想而是他没有顾虑到。那时候他的眼中只有胜利,为了胜利而不择手段是为将之道。这不算是范蠡的错,但这种局面却是因范蠡而起。当然,若那时有文种在,范蠡便不会如此。只是文种当时在伯嚭所辖的大牢罢了。 范蠡善用兵,而文种长远见,两人相辅相成,老夫也未必斗的过,但失去文种的配合,范蠡并不可怕。” 姬凌云点了点头,此刻他早已明白战略远见的重要,历史上项羽百战百胜,可无战略远见,越战越弱。而刘邦却有“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的张良,战场失利,但战略远见上却是稳胜项羽,反令常败的刘邦越败越强。 最后,姬凌云说到了鄱阳寨的水贼,将却跃的条件说了出来,并且将自己如何设计刺杀子綦的方案告诉了伍子胥。 伍子胥沉吟道:“计划确实可形……但……”伍子胥才高于人,性子高傲,不屑用这种手段,但犹豫再三还是道:“就这样吧,我也去过鄱阳寨。寨里的士兵虽不如展如军纪严明,号令必尊。但他们个个勇悍,不惧生死,确实是一股不可小觑的实力。老夫就破例出手一次,反正那子綦生性贪婪,不是什么好东西,就当是为民除害好了。” 姬凌云闻言大喜,有伍子胥出马事情就等于解决了一半。 姬凌云又问起了伍子胥来此地的真实目的。 伍子胥笑道:“勾践那家伙最忌惮的就是我们吴国,无论我们去那发展都会遭到勾践的破坏,但我们又不能不任由他们宰割。所以,便隐姓埋名,楚国暗自发展实力。我跟白公胜有三个约定: 第一、任由我招募一万士兵,并给予粮草、兵器。这一万士兵可以为楚国征战,但全属我的私兵,除我之外,他人不能调动分毫。 第二、为其出谋划策,却不是楚臣,我想走则走,不可强留。 第三、将桐国一地,赏赐于我,不得干涉桐地的发展。” 姬凌云哑然失笑,“这不是借楚养兵吗?如此苛刻的条件那白公胜居然会答应?” 伍子胥冷笑道:“不是白公胜想答应,而是白公胜不得不答应。当年我暗中挑唆白公胜反叛,白公胜虽然一举攻破郢都,但跑了楚王。叶公千里行军,兵围郢都。当时,在他眼前只有两条路可选。第一条、接受约定,更我合作。第二条、战败而亡。白公胜是个聪明人,理所当然的选择了第一条。 在老夫的帮助下,白公胜已经占据了楚国半壁江山。老夫也攻下了原吴地附近的桐国,并在那里立足……不过……” 伍子胥面上出现一丝厉色道:“白公胜那家伙认为能够可以同叶公对抗,暗中在消弱老夫的权力。自以为手段高明,将老夫蒙在鼓里,真是愚昧之极。” 见姬凌云面上露出忧色,伍子胥大笑道:“王子不必如此,白公胜忌惮我在桐国的一万士兵,他不敢对老夫如何。至于消弱老夫的权力,就让他去吧。老夫从来都不稀罕楚国的任何一个官职。过几日,我便弃了令尹之位到桐国静观局势,必要之时,在出兵襄助。” 姬凌云知道伍子胥之所以不立刻和他一起出战,主要原因就是让自己建立威信,使得自己有足够的威望统治一个国家。 第70章 姬凌云坚定道:“伍相国放心,姬凌云一定不会辜负您老的期望。” 伍子胥神秘笑道:“对王子抱有期望的可不只我一个哦,到时候我为你引见一位真正对你抱有期望的盖世英豪。” 第五部血战江东 第十章盖世英豪 姬凌云这一听可不得了了,谁不知道伍子胥心高气傲,除了个别几个人外,常人根本就不能在他眼中出现。就连雄才如阖闾、夫差等人在他眼中也不过是一较好的君王罢了。究竟是谁可当伍子胥眼中的盖世英豪? 姬凌云脱口而出:“此人是谁竟得伍相国如此称赞?” 伍子胥笑道:“吴国上将军孙长卿。” “孙长卿?”姬凌云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骤然间,姬凌云脑中浮现一人立时周身剧震结巴道:“长……卿,长卿不是孙武的字吗?” 伍子胥笑道:“正是此人,一年前,他看破了伍某的计策来到了楚国。此刻正在桐地操练军士,为复兴我大吴而努力。” 难怪伍子胥会称他为盖世英豪,这位攻入楚都,北威齐晋,南服越人,显名诸侯的用兵大家,除了他又有谁能得此称呼。 姬凌云忍不住昂天长笑,有这位古之“兵圣”,又有文武全才伍子胥,勾践小儿有何可惧?兴奋之余,愁然叹道:“可惜孙上将军远在桐地练兵,不能一睹这‘兵圣’风采,实在可惜。” 伍子胥道:“‘兵圣’?不错,《孙子兵法》确实胜过古来兵书多矣,这‘兵圣’之称,长卿兄做不二人选。王子也大可不必如此,他为你而出山,终有见面的机会。长卿兄练兵之能,天下无对。此刻他一心训练那一万将士,我们还是不去打扰他的好。” 姬凌云点头称是,脑中思绪万千,想那孙武连一群美姬宫女都能训练成材,不知他练出的兵是何等模样。 两人深谈了一整夜,毫无睡意。 姬凌云此刻不在如以往一般有听没懂,频频向伍子胥请教治国理事之道。 伍子胥知无不言,经过历练体会到民间疾苦的姬凌云,一夜间便吸收了许多治国之道。 在郢都待了三日,伍子胥足不出户,不是给姬凌云、姜良、项鹰讲述用兵治国之法,就教森熊武艺。 一时间,众人都受益非浅,尤其是森熊更是进步神速。伍子胥虽不善双锏,但他五六十年的沙场经验遇到使用双手兵器的高手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其中以吴国夫概王最强。夫概王是吴王阖闾之弟,形态威猛有如雄狮,既有谋略又具野心,是吴国最着名的猛将,手上一对铜棍从未遇上十合之将,被誉为吴越第一高手。生性凶残,手下血腥无数,伐楚之战,以百人之力,强行冲破楚国三千防线。 伍子胥不曾与他交手,但两人共事多年,对其招式熟悉无比,将脑中的一些招式以经验串联起来,全布传授给了森熊。 森熊练武的潜力由胜夫概王,现今他双锏一但舞起,不说姬凌云、项鹰,就算强悍如伍子胥也不敢正面与之对抗。 第四日,姬凌云一行人趁天明时,离开了郢都,返回邓城。 ********* 又到了巡视军营的时间,子綦满心不悦,但也不得不动身前去。同行的还有长子子旦、座下一百二十多名好手。 子綦一直以来,都担心敌人的报复,所行之处必有大批人手保护。今日,他特地挑选了一百二十名优秀的警卫保护,对自己的安全非常放心。 一百二十骑缓缓而行,慢慢转入通往市集的大街。 此刻正是正午时分,街上行人熙来往去,赶路的马车,送货的骡车,要呼喝路人让开,才能通过。 当然子綦作威作福不是一日,路人一见子綦这等的声势,纷纷让开一条道路,挤在街道两旁。 子綦、子旦一路谈笑缓缓而前,神情愉悦。 此刻在路的一端,一辆双马拉动的马车,缓缓驶来,赶车的人头带竹笠,看不清楚来人的面目。 领路前行的两个护卫,一见驶来的马车毫无让道的意思,连忙喝骂起来。 姬凌云淡淡一笑,待马车靠近一些时,一扬马鞭,重重打在马背上,两匹马长嘶一声,连着马车向着子綦、子旦迎头冲去。 随行的均是楚国身经百战的武士,一齐大喝,纷纷取出兵刃在手,以保护子綦为先。 马车冲进了楚兵从中,连撞十余人。 姬凌云跃离座位,一踏马背,在楚兵中间穿过,手中寒芒闪动,两名楚兵连着两蓬血雨,往旁侧跌落马,扬手一箭电射子綦而去。 子旦一把抓过一兵士兵挡在子綦面前,一声惨叫后。子旦比狂奔的俊马更为迅快,凌空冲向姬凌云而去。 姬凌云一箭不中,大叫一声:“子綦老贼,今日杀你不得。终有一日,我要取你性命。”言罢,向一旁小巷逃去。 子旦紧追不舍。 而子綦被紧紧围在中间。 突然间,街道两旁惊慌失措的百姓中散布着一股恶臭,黑烟四起。 正当,众人被黑烟吸引之时,一矫捷的身影从马车下滚出。 谁也料不到竟被有一大胆的刺客在众目睽睽之下藏身在马车底下,那人一身黑衣,脸上蒙着黑布,只露出双眼看不清楚相貌。 他纵身而起左脚踏在左边的空马上,身形倏地弹起,箭矢一样向子綦飞去,手中长剑不断左右劈抗,迅捷无比,快如电闪。 身行左右的楚兵个个倒地而亡,不一刻以到子綦近前。 子綦大骇手中铜剑猛然直刺,但来人剑术着实惊人,只见银光闪烁,眼前人影一花,就觉得喉间一凉不及惨叫,一命呜呼。 黑衣刺客再出一剑砍下了子綦的头颅。 第五部血战江东 第十一章造势之策 姬凌云孤身一人站在却跃的面前,脸上挂着淡然的微笑,手中拿的正是楚国司马子綦的头颅。 却跃双目失神呆呆的站在姬凌云的面前,眼中充满了不可思议。他刺杀子綦早以不是一次,却没有一次能够伤他分毫。可面前这人竟然……竟然在短短的半个月内,只依靠几位手下就将子綦杀害,并且取了他的头颅。 一时间一种从来未出现过叫做“恐惧”的东西在他心底蔓延。 却跃道:“这是怎么做到的?” 姬凌云微微一笑,仿佛只是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一样,坦然道:“在谋而不在勇,暗杀在于出其不意,攻其无备。说穿了不值一提,但不说穿却是万试万灵。” 姬凌云给了一个模凌两可的答案,并不说明白,令却跃心惊之余更加觉得神秘,从而产生一种高高在上,不可攀越的感觉。 却跃心悦臣服道:“我却跃说一是一,绝不反悔。”当即,召集麾下所有大小头目,对众人道:“从今天起鄱阳寨正式解散,我却跃今后乃吴国凌云王子麾下的兵将,诸位愿随我却跃大干一场的就一同与我为凌云王子效命。若不愿,在下也不强求,兄弟们可去库房领取所得钱物,大可离去,却跃绝不强求。” 说罢,却跃当众至姬凌云面前拜道:“王子为却跃报得大仇,却跃无以为报,今生今世愿追随王子,致死不悔。” 张吟向来更却跃的一条心的兄弟,不说二话也跪地叩拜。 却跃为人重视情义,甚得人心。寨中绝大部分水贼都跟愿随却跃一起为姬凌云效力,不知不觉,姬凌云麾下又多了近三千士兵。 却跃道:“王子还请下令,今后我等唯王子之命侍从。” 姬凌云一一扶起众人,扫视了九位大小头目一眼道:“今后你们不在是人见人厌的盗贼,而是我吴国之兵将。所行之事,一切以军中制度为主。我吴国的军队编制,为‘军、旅、卒、什、伍’五级。什由二伍组成,自什以上,卒、旅、军皆为十进制,即十什一卒,百人;十卒一旅,千人;十旅一军,万人……却跃、张吟听令。” 却跃本是出身世族对于礼节并陌生上前一步道:“末将听命。” 张吟有样学样也来了一声。 姬凌云道:“却跃、张吟,你们根据我吴国军制,将寨内三千将士分为三旅、三十卒、三百什、六百伍,每五人一伍长,十人一什长,百人一卒长,千人一旅长,以此分配。伍、什、卒、旅长你们自行分配,以才高德众者担任。” 姬凌云这一手无非是将鄱阳寨上下三千将士的兵权全部都给了却跃,虽然这做法有些不妥,但姬凌云觉得却跃在鄱阳寨中的威信远盛于自己,就算将他们瓜分。却跃依旧可以号令他们。与其如此寒对方的心,不如放手让他们全权自理,以视对他们的重用,令他们心生感激之情。 果然,张吟欢喜道:“我最担心的就是怕我们这伙生死兄弟分开,王子比那勾践小儿强上不少,我张吟服了。” 却跃也道:“王子如此信任,却跃再此立誓,此生决不负王子厚望。” 姬凌云笑道:“我相信你,也相信自己的眼光。” 却跃闻言更是无比感激。 随后,姬凌云让却跃在寨中以吴国军制重整操练,并将一些伍子胥亲笔所书的治军心得交给了却跃。 却跃见姬凌云全然没有安排他们入吴的打算诧异道:“莫非王子不打算让我等参与复国大事?” 姬凌云神秘笑道:“作战之法,便在于‘奇’、‘正’之运用。对不同的情形,配以不同的调校,才可发挥超乎一般的威力。奇正之变,不可胜穷也。故而故善出奇者,无穷如天地,不竭如江河。 第71章 让你们不动,并非是舍弃尔等,而是要隐藏你们。让你们在关键时候,做奇兵之效,大破敌人。” 姬凌云拍了拍却跃的肩膀道:“等待命令,我会让却氏再现辉煌。” 与却跃定下传令记号后,姬凌云连夜下了山寨,回到了九江汇合姜良、项鹰,一行人没有做任何停留便赶往了北固山。 ****** 姬凌云一到山上立刻就召开了军事会议。 姬凌云淡淡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首先我们先应该清楚姑苏城的形势。展如,你来说说。” 展如道:“姑苏城此刻由勾践次子菼寻治理,有兵五千。勾践此人行事作风可以两个字总括,是‘忍’、‘狠’如同毒蛇一般,但菼寻却是一介庸才。只是那姑苏由伍相国亲自建造,城池坚固不下于天子皇城,必须智取方能获胜。” 姬凌云胸有成竹道:“伍相国已经告之姑苏城内的漏洞,可以说一句姑苏城以是我军的囊中之物,取之,以是轻而易举。但如何取之,对我军有利,确是一个问题。” 姜良从容道:“属下觉得此战因以‘造势’为主。王子不是吴王夫差,无吴王那威望。要想让百姓臣服,必须为王子‘造势’。一战而将王子威望推向颠峰,最有效的‘造势’便是战绩。攻姑苏有两法,一是破城而入,此对王子威望提升甚小。二是从内部攻取,若王子能以数十人拿下姑苏,则王子必将名动天下,造势之策成也。” 第五部血战江东 第十二章姑苏城的弱点 姬凌云低头沉思,根据伍子胥所说:四十年前,吴王阖闾雄才伟略,将小小吴国治理成泱泱大国,威震八方。原都城梅里竟呈现饱和之态,拥挤非常,已日益不能适应国家发展的需要。 阖闾见太湖东北岸的姑苏,自然条件十分优越,交通方便,土地肥沃,且物产丰富,人口众多,便令伍子胥在姑苏筑城。 伍子胥根据实地考察,研究将姑苏造成了一座前无古人的水陆双棋盘格局的城池,使得姑苏陆水结合、水陆并行、河水相连。城中较大的河道纵六横十四,数量之多,分布密度之高,可谓冠绝天下,独一无二。 根据伍子胥所言,这姑苏周长四十七里二百一十步二尺,陆门八,其二有楼,水门八。南面长十里四十二步五尺,西面长七里一十二步三尺,北面长八里二百二十六步三尺,东面长十一里七十九步一尺。 而在这八陆门,八水门中,东北角的其中一水门,只要在掘地一尺,便会出现暗格,借此暗格可以开水门而入。 当年伍子胥造城时,特地根据阖闾的要求所造,为了便是堤防有朝一日,万一姑苏被围,可由水门而出。这点的除伍子胥这个铸造者外,只有历代吴王才有权知晓。 若是能从这水门入城,以姬凌云此刻的实力不难拿下这姑苏大城,而且没有多少危险。 还有一法,则是擒贼擒王。当年,阖闾最宠爱吴王妃好水,想在寝宫之处凿一水潭,可那寝宫地势极高,无水源可以连接。 阖闾为人同夫差一般霸道强令伍子胥凿一个水潭出来。伍子胥无法,只好将挖一个深坑,然后在深坑低处和附近的一条大河连接起来凿个对穿,令死水转活。成功之后,伍子胥将所有知情则全部杀害。 当世除了伍子胥外,谁也不知还有一条暗道可以直接通向吴王寝宫,甚至连夫差也不知情。时隔多年,若非伍子胥近日苦思破城之法,否则他自己都记不起有这么一条暗道。 今吴王宫以不存在,但那辉煌的建筑由在只是换了个名称而已, 只是擒贼擒王是迫不得已才用的计策,危险系数相当的高,但若是成功只须少数人手就可以拿下姑苏。 姜良提出“造势之策”,显然有意挺而走险。 姬凌云一咬牙,暗道:赌了,不下血本,哪里来的收获。 他主意以定道:“就按照姜良的计策去干。”遂,下令道:“展如,你挑选三十六位熟悉水性,身手矫捷的士卒随我同往。” 展如道:“是!” 姬凌云对姜良道:“姜良你在北固山指挥全局,一但我控制住了姑苏,你立刻带领森熊率五百士卒轻装前来接收姑苏。” 姜良点头领命。 姬凌云最后对项鹰道:“项鹰,你带领五百士卒伏于北固山附近,只要宜城守将增援姑苏,他前脚走,你后脚便去占领宜城。” 命令下达后,姬凌云慎重的看着众人道:“日后我们以姑苏、宜城这两大城池为据点同越战斗,此役不许有任何闪失。” ************ 姑苏安逸了两年,越军早已懈怠,只须多给些钱币都能够轻易的入城,在如此松懈的态度下姬凌云、展如同三十六勇士前后分别以不同的方法混入姑苏城中。 当夜,姬凌云、展如两人找到了伍子胥口中的那条在吴王宫不远的大河,来到伍子胥描述的地方。 那里离吴王宫甚近,难怪至今无人发现此处,毕竟谁敢在吴王宫附近潜水? 两人下水搜寻,不一刻展如就发现了一处隐蔽而曲折的洞口,但洞口里暗流湍急,展如根本无法向前移动,只好向姬凌云禀告。 姬凌云闻言一愣,“怎会如此?”突然,姬凌云笑道:“我明白了,伍相国说过,为了让水潭流通,他凿了两处洞口。一洞口出水,一洞入水。你找的洞口定然是出水口。我们向前游,那入水口应该就在前面。” 游了百步的距离,姬凌云突然觉得重心不稳,一股吸力将他向下扯去。 姬凌云大喜顺着吸力潜了下去,这一潜姬凌云仿佛成了水中的游鱼,身体不受控制被吸入了一个大洞中去。 一时不察,连呛了好几口水,身体不时撞在旁边的岩壁,疼痛难忍。吓得他忙闭起口鼻护住要害,什么也不去想,静心数着自己的心跳,直到一百二十下后姬凌云放才觉得吸力减弱。 他早已忍耐不住,拼命向上窜去,直达水面大口的喘着粗气。 静心下来,姬凌云放眼四望,登时发觉自己所在之地正是吴王寝宫右旁的水塘。四周的模样并位有多大的变化,反而更加的豪华。凝神静听,若有若无的嬉戏声由对面那豪华的屋舍传来。 姬凌云双眼几遇喷火,那是父王的寝宫据说是吴国灵气最盛之处,菼寻竟在这里胡天胡地,可恨。 那寝宫高达四层,是吴国仅次于议事正殿的最高处,也是吴王宫最豪华,守卫最严的地方,除了菼寻这位姑苏侯外,恐怕无人敢住在这里。 这时,展如也进了进来见姬凌云无恙大喘了口气道:“末将见王子一直未浮出水面,可吓坏我了。” 姬凌云低声道:“一切如伍相国所言,这里是原来我父王的寝宫,不说了,我们藏在花丛中记下巡逻的规律,只要我们掌握这规律,夺取姑苏三十六人足矣。” 第五部血战江东 第十三章擒贼竟成捉奸 六日后,姬凌云、展如领着三十六人身着黑衣躲过巡夜士兵来到了密道的入口处。 三十六人熟练的跳入水中,连续六日的轮流查探,姬凌云等人已经将完全掌握了对方巡夜士兵的动向。城中又有宵禁给了他们不少的便利,并无一人发觉他们连日的举动。 时近亥时之末,即晚上十一时许,这个时刻无论是吴王府中还是他们所在的大街上都无士兵巡逻。 姬凌云一声令下同展如等人逐一从河渠中的入口处进入苏州侯府。 他让两人在湖中潜伏,自己与其人等都悄无声息的进入了苏州侯的寝宫,即原来的吴王寝宫,比了一个手势告诉众人依次搜寻制住寝宫内所有的丫鬟,俾女。多日观察,这寝宫中并无高手护卫,除了十余名美艳的丫鬟,俾女外别无他人。 姬凌云带着展如直接走向了顶层,右手旁的一处房屋内***闪烁,房中传来男女欢好的呻吟和喘息的声音,而且不止是两人,少说也在三人以上。不由暗自苦笑,想不到这菼寻跟父王一样喜欢这个调,不过心中也暗自庆幸。夫差不但喜欢龙戏群凤,而且还会让一群侍卫守在寝宫附近听他的欢好声。若菼寻也有这让人偷听自己欢爱声怪癖,那么自己此次的行动就要泡汤了。 他对这寝宫极为熟悉向东走了三步就来到了窗外,推开一条缝隙,往屋内望去。 那是个陈设华丽的房间,除了帘幔低垂的矮榻外,还有许多梳妆铜镜等女儿家闺房的用具,一看就知道这是个女子的闺房。 姬凌云心道:“这应该就是菼寻的王妃了吧?奇怪,这菼寻好歹也是个苏州侯,若要人侍寝,大可把这里的女人召去,不用来此吧?” 不过这时无暇多想,姬凌云拔出了鱼肠剑从门缝中伸进去,轻轻挑开门闩,把移开一人之位,翻进房内,展如也跟了进来。 房内正值高潮时,战况正烈,丝毫不知床下多了两人。 姬凌云、展如相互点了点头。 姬凌云飞身而起鱼肠剑划破帘幔,手脚并用,击打在肉搏中男女的颈部,将他们打晕过去,同一时间,展如也制服了在一旁休息的两女。 顾不得他们的丑态,姬凌云让展如将他们捆绑起来。 这时,在楼底下行动的士兵也传来了好消息,寝宫上下所有丫鬟,俾女均被制服。 突然,展如失声道:“他不是菼寻。” 姬凌云神色大变一股不好的预感由然而生,“不会吧?你确定没有看错?” 展如道:“不会,我见过菼寻,菼寻是一个瘦弱高挑的年青,可是……” 姬凌云打量了被绑的男子那人体格强壮俊俏中又带些英武,下体那话巨大无比哪有半点瘦弱的样子,跟电影中扮演面首的人到有几分相似之处。 第72章 “面首?莫非……”姬凌云顿觉两眼一黑,暗道:完了,自己竟然遇到了这等事情,想要擒王却擒到了一个无用的面首。 他越想越气狠狠的一脚踢到了那人的腹部,那面首连翻三个边,在地上蠕动了起来,原来这面首体魄极好,姬凌云的那一击确实让他晕了过去,但是很快就恢复过来只是在装死而已。 姬凌云上前将剑插在那人面前,取下他口中的布料恶狠狠的道:“你是谁?” 那人身体发颤双眼竟是恐惧忙道:“我叫谷傒,是姑苏城中的将军。” 展如再次打量了谷傒一眼,点头道:“确实是谷傒,这家伙脱掉一身官服,卸了威风的铠甲,简直象变了一个人一般。”紧接着,展如低声道:“王子,这谷傒是菼寻的心腹,掌管姑苏城上下的兵马大权。” 姬凌云闻言,灵机一动,大喜道:“当真!” 展如确认的点了点头。 姬凌云的心底阴霾一扫而空,双眼放光不怀好意看着谷傒。原本只以为擒到了一根草,想不到这草摇身一变竟成了宝。 他用剑尖在谷傒的脸上上下移动,迫人的寒气让谷傒面色发紫,森然道:“她们是谁?” 谷傒的眼珠随着剑尖移动命在旦夕不敢说谎忙道:“大王妃、二王妃、三王妃!” 姬凌云哑然失笑,“你到有本事,给主上戴绿帽子不说,还一戴就是三顶。这份本事,确实少见。” 谷傒颤声道:“是她们诱惑我先的。” 展如眼底露出一丝不屑,这时的人最重主仆情义,作食客者必须对主子尽忠,终生不渝。谷傒如此行径,令展如不齿。 姬凌云不理会这些,问道:“菼寻人呢?” 谷傒道:“侯爷今夜喝醉,正在令处行宫歇息。” 姬凌云笑道:“你到是有胆,菼寻在宫中你还敢胡来。” 谷傒道:“侯爷为人懒惰,就算他需要王妃侍寝也不会亲自前来。” 姬凌云又问:“这么说,你这等勾当菼寻毫不知情?” 谷傒又惧又惊,完全不知道眼前这位黑衣人需要什么,在这样被他逼问下去,恐怕自己所有的秘密都要被对方套出。 姬凌云见他犹豫不决,剑尖向前一送,谷傒乖乖道:“确实不知情,侯爷重视颜面若知道实情,非将我们杀了不可。” 姬凌云弃了谷傒走到了最有姿色的三王妃面前拍了拍她的粉颊道:“醒来了,别装,再装我就在你脸上划上几刀……只要你将菼寻给请来,我决不为难你,并且放你条活路。” 第五部血战江东 第十四章暗地挑唆坐收渔利(上) 展如目送三王妃离去叹道:“希望此女能分清轻重,依照王子说的去做。否则,大家都得不到好处。” 姬凌云道:“不会,这三王妃的父亲是越国知名的旺族,她还不至于拿全宗族的性命做赌注。” 让三王妃去请菼寻这是姬凌云经过深思熟滤的,既然行动已经开始那么就必须进行下去。那三王妃神态镇定,遇到此事,并未露出惊慌之态,便知她绝非那种胆小怕事的女子。让她前去请醉酒的菼寻,就算有些异常菼寻也不会发觉。 更主要的是三王妃的把柄在自己手中,一但事情暴露,她将必死无疑。菼寻虽非越国太子,但毕竟是勾践之子,一举一动都代表着半个越国。这事情若是传出可不只是她一人死就能解决的问题。轻则自己受到百姓唾弃,重则祸极全家。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姬凌云还是打算作好万全准备道:“将所有人都聚集至一个房间捆绑起来,集中看管。展如,你派两人至屋顶巡视,这寝宫屋顶可以将整个府邸的景色尽收眼中,一但有任何异常,都可在第一时间发现。” 很快,在楼顶巡视的士兵就来报,一队人马向他们这而走来,为首的一人瘦弱高挑很可能就是姑苏侯菼寻。 姬凌云闻言,至露台只见千娇百媚的三王妃将士兵挡在了院外独自扶着一个消瘦的人向寝宫走来。 他让人继续监视自己则潜伏在楼梯口处,等醉醺醺的菼寻靠近时一招将他击昏。在他身上撕下了一块布塞近了他的嘴巴,并让人将他捆绑了起来。 接着,姬凌云端起一旁的水盆回到菼寻身前,将水全淋在他头上。菼寻给冷水一激,慢慢醒转,一时不明所以,欲待挣扎,却是丝毫动弹不得。 菼寻迷迷糊糊的看着四周,只见一个黑衣人站在他的面前正笑吟吟的瞧着自己,过了一阵,才明白着了他道儿,又挣了几下,依旧是纹风不动,想要大叫却也叫不出口。 姬凌云重重一拳打去,直打得他眼眶暴凸眼角溢出几滴泪水,骂道:“直娘贼,你这家伙让我好找,想抓你却抓到了一伙奸夫淫妇,好生晦气。” 菼寻吓得魂飞天外,一身酒意登时消散,眼中尽是哀求之色。 姬凌云一添刀锋凶狠道:“我现在松你的口,若你敢叫一声,在侍卫来之前,老子先割下你耳朵,再割你鼻子,一刀刀的炮制你。” 菼寻哪敢反对,往常高贵的头颅点的向小鸡一般。 取下菼寻口中的布后,菼寻低声叫道:“好汉……英……英雄,豪杰,请你高……高抬贵手,要什么我给什么。” 姬凌云道:“老子来此只为求财。只要你给得起价钱,我就不会伤害与你,放你离去。” 菼寻还未开口,谷傒就抢先道:“好汉,你别看着小子是勾践的儿子,其实穷的很的。只要你将他杀了,我将姑苏的大半财富都分给你。” 这狼心狗肺的家伙见自己的丑事已经暴露,知道只要菼寻身还,自己必死无疑。为了保命,索性一不做,二不休以财富引诱姬凌云,借姬凌云之手杀了菼寻。 姬凌云故意露出意动的神色,看戏一般的望着两人。 菼寻这时才发觉自己的心腹谷傒倒在地上,并且一丝不挂。他的心思完全被姬凌云这强盗吸引,并未看清周围的状况。 见谷傒如此,想起姬凌云先前那“奸夫淫妇”不由大怒。左右一看,自己的两个妃子正赤裸裸的倒在地上还有一个骗自己来的家伙也被绑在一旁,恍然大悟。 菼寻最好颜面见自己的心腹和妃子背着自己苟合,登时气青了脸。若非姬凌云的剑正架在他的肩上,他非大声咆哮出来不可。 菼寻道:“好汉,他不过是一个奴才,如何比得上我富有。” 谷傒骂道:“你放屁,我手握姑苏兵马大权一声令下,五千士卒就可将姑苏上下掠夺一空,所有财富都可以送给好汉。” 菼寻叫道:“你说谎,你名义上是手握姑苏兵马大权,但其中有两千是我的亲卫,只听我一人号令,我一样可以将姑苏所有财富都送给你。” 谷傒不屑道:“你那两千哪是我三千的对手。” 两人仿佛成了两条疯狗一般相互啃咬,托他们的服,一旁的姬凌云听了许多辛秘。 姬凌云见时机以到一脚踢晕了菼寻,将谷傒松绑带他至另一间房屋道:“菼寻是个王子,他的话不可信,但你让我如何信你?” 谷傒忙道:“我可以对天发誓。” 姬凌云嗤之以鼻:“这个我不信,除非你喝下我特制的毒药。”姬凌云从怀中取出一个小瓶,将瓶中碧绿色的液体倒了一杯递给了谷傒道:“这是我们组织特制的药,名为七虫七花膏,以毒虫七种、毒花七种,捣烂煎熬而成,中毒者先感内脏翻滚,如翻江倒海,然后头晕目眩,但片刻方好。只是若三日之内不服以解药,将会全身溃烂,毒发而死。 谷傒暗叹一声一口将绿色的液体喝下,一入喉中,那难以言语的翻胃感觉直传他的头部神经,大吐特吐了起来,肚中如翻江倒海一般。 姬凌云让展如看着谷傒,自己走向了关押菼寻的房间将他唤醒对他道:“那谷傒满口谎言,决不可信。你身为勾践之子,信誉绝对胜于那小人,我愿意跟你合作。” 第五部血战江东 第十五章暗地挑唆坐收渔利(下) 菼寻本以为求生无望,但听姬凌云如此一说,心底最深处又升起了求生的欲望大喜,忙道:“好汉所言正是,那谷傒背信弃义身为属下却干出这等无耻之事。这类小人怎能轻信。” 姬凌云心底暗笑,都不是一个好东西,口中却赞同道:“侯爷说的甚是,但在下也不敢全信侯爷。不然,侯爷一但翻脸,我等将无葬身之地。” 菼寻本就打着这个想法,口中却是一个劲的说不会。 姬凌云故做犹豫沉思道:“这样把!为防万一你先喝下我特制的毒药,等事成你我共分姑苏财宝之后。我在将这独一无二的解药奉上。” 拿过早以准备好的杯子,倒满一杯放在菼寻面前。 菼寻犹豫再三终不敢喝问道:“这是什么毒药?” 姬凌云道:“这是我们组织特制的药,名为七虫七花膏,以毒虫七种、毒花七种,捣烂煎熬而成,中毒者先感内脏翻滚,如翻江倒海,然后头晕目眩,但片刻方好。只是若三日之内不服以解药,将会全身溃烂,毒发而死。” 菼寻打了个激灵,面上皆是惧色。 姬凌云笑道:“既然你无诚意,那我只好去找谷傒了。” “别!”菼寻大叫:“我喝!”鼓足勇气,将杯中那绿色的液体一饮而尽。 同谷傒一样,液体一入喉间,菼寻便倒地翻滚,大吐特吐起来。 其实,姬凌云哪有什么七虫七花膏,那只不过是为了令对方相信而胡诌的谎言。 第73章 那绿色的液体均是这庭院里的绿色植物的树叶,将那些叶子搅烂,取出那汁水,并混以一些虫子搅烂而得出了脓汁。 那东西要多恶心就有多恶心,不说吃下肚,就连闻上一闻都会有翻胃的感觉。 菼寻、谷傒都是用惯山珍海味的人物,让他们喝下这种东西,他们不会觉得恶心翻胃都有鬼了。在加上又惊又怕,大吐了一阵,会觉得头晕目眩也是很正常的行为。纵是常人,将手指深入喉间,大呕一阵,都会出现头晕的症状。 在姬凌云的暗示下,菼寻、谷傒自然而然的将恶心翻胃当成了内脏翻滚,正常的头晕目眩而认为是药效发作。 恢复平静后,菼寻面色苍白对姬凌云的毒药丝毫不抱有任何怀疑。 菼寻在精神的压力下显得异常虚弱道:“现……现在,你可以相信我了吧,将谷傒交给我,我要将他的肉一块块的割下来。” 菼寻的命在姬凌云手上已不敢对他有任何的不满,于是便将所有的怨恨都积聚在了淫他妻妾,使他陷入如此地步的谷傒身上。 姬凌云笑道:“你的心情,我明白亦了解,但这时不行。此刻我们目前最大的敌人不是谷傒,而是谷傒的三千将士。不将这三千将士歼灭,我们如何取得姑苏的大批财富?你先定谷傒意图谋反之罪,将那三千将士歼灭。我们分姑苏财富时,再将谷傒给你,那时要杀要寡悉听尊便,如何?” 菼寻的命都在姬凌云的手上对于他的要求怎能反对,只好道:“我听你的!” 姬凌云做出送菼寻离开的举动,但在他出房门的那一刹那,飞快的出手将他打晕,不屑的一笑向关押谷傒的房中走去。 一入房中,姬凌云一脸的笑意顿时消散无踪,一脸的惊慌叫道:“快准备逃,那该死的畜生竟然受到了菼寻那崽子的诱惑帮助他逃了。” 展如这时也不知道是真是假,自从发觉抓错了人以后,姬凌云以彻底改变了原定计划。一举一动的目的也只有他一人知道。 但此刻展如也只能相信姬凌云,见他一脸的惊恐也配合的大叫起来道:“那该怎么办,菼寻一逃,不要多久。这里都会被包围起来。” 姬凌云长叹了口气道:“任务失败,只好回去向大王请罪了。”顿了顿道:“传令下去,立刻撤退。” 谷傒听到姬凌云说“向大王请罪”时,神色一动,又听他们要逃忙道:“带我一起走,姑苏我也呆不了了。现在城门以关,你们出不出去,但我有令牌,四门城将均是我的亲信,我可以助你们出城。” 姬凌云问道:“你会潜水吗?” 谷傒道:“我是越人,自幼在河边长大,水性不错。” 姬凌云赞同道:“那就跟我们一起走,反正你也耍不了什么花样。” 急急冲冲,姬凌云一伙人都通过水塘下的密道出了姑苏侯的府邸。 姬凌云走后不久,一个人影从关押送菼寻房间走出,确定了姬凌云等人都离开以后才叫醒菼寻对他道:“一切按计划进行,我家大人等候你的消息。” 菼寻还未反应过来,那人以匆匆离开。 逃生的谷傒目瞪口呆叹道:“想不到这姑苏侯府上竟然有这么一个密道。” 姬凌云得意笑道:“那是自然,我家大王麾下能人无数,挖这么一条密道自是不费吹灰之力。” 谷傒又叹道:“好汉,你我现在如同一条河中的小鱼,河若干枯,我们大家将一起死,只有合作才有活命的机会说出你的来历吧!” 姬凌云神色大变干笑道:“我不过是一蟊贼而已,那有什么来历。” 谷傒断言道:“别唬我了,一蟊贼哪敢抢劫姑苏侯府。以我猜测你不是齐王的人,就是楚王的人,真正的目的是擒住菼寻夺取姑苏。” 姬凌云不语算是默认。 谷傒坦言道:“越国我是呆不下去了,我们在来个交易。我有兵,帮你们夺取姑苏,你将我举荐给你们大王如何?” 第五部血战江东 第十六章鹬蚌相争 姬凌云一边朝城南跑一边在脑中计算,菼寻才干平庸,要想在短时间内将两千亲卫积聚起来决非易事,初步估计要一个时辰左右。 而谷傒空有一身出众的相貌,才干也是平常之极。不过谷傒曾上过战场,指挥过军队对付毫无经验的菼寻那是绰绰有余,只是必须想一个办法不祸及城中百姓才好。 谷傒期望的看着姬凌云比及钱财他更在意的是权力。他奸淫越国王妃,越国以无他的容身之处,投效他国才是他的出路。姬凌云在言语间,曾无意中透露大王,显然是他国派来的能手,目的就是夺取姑苏。但姬凌云任务失败,正好自己可以帮的上这忙。若能在此立下大功,也算是一个出路,在怎么说总比四处流浪来的强, 此刻,展如也然明白姬凌云的打算双目露出敬服之色,原来的擒王的计划虽好,但越国那五千降兵却不好处理。用肯定是不能用的,己方本来就不过四千将士,如何管制五千降兵。况且,还要无偿负担五千降兵所吃的粮食。全部杀了也不可能,坑杀降卒乃兵家大忌。只有在不得已的时候才用,这时,吴国还不足以承受坑杀降卒所带来的后果。放,那更不可能了,他们只要拿起武器就是士兵,怎能让越国沾这好处? 如今这局势正是万全之法,先诱两人互相残杀,然后在出兵歼灭剩余的残卒,两全齐美。不但可以造势,还能以最小的代价拿下姑苏。 姬凌云遥见城门近在眼前开口道:“如此,我也不隐瞒了。在下是楚王麾下的大将之一,奉他之命来取繁华坚固的姑苏大城。” 谷傒忙问:“哪个楚王?” 现今楚王有两个,其一是世袭的楚王熊章,一个是最近自立为楚王的白公胜。 姬凌云道:“当然是真楚王白公胜,那熊章伪王哪能跟我家大王相比。” 谷傒大喜,熊章此人处世稳重,事事讲究礼法成效,而白公胜为人却是大手大脚气度豪迈,对麾下立功之人都会大势封赏,更适合他的立足。 谷傒道:“只要兄台赞同,我立刻点齐兵马杀入姑苏,将姑苏赠于楚王。那时功绩,你我均分。” 姬凌云故意做出贪婪又犹豫的神色,一副举棋不定的样子。 谷傒大感头疼,连忙劝说。 展如心底暗笑,面上摆出了担忧的神色看向姬凌云道:“大人,别犹豫了。大王赏的重,罚的也重。他若知道这次计划因为大人的疏忽而失败,一定饶不了大人。” 姬凌云装做被展如说服认同的点了点头。 谷傒心下大喜道:“大人就在一旁观战,看我如何取菼寻小儿的性命。” 姬凌云点头道:“如此,我便在旁边看将军神威,不过,活菼寻要比死菼寻珍贵的多,留着他献给大王。大王高兴定大赏将军……还有,大王想要的是一座完好的姑苏,而不是残破不堪的城池。依我之见,最好不要在城内与菼寻交战。” 谷傒奇道:“不在城内交战,那在什么地方?” 姬凌云充当起了军师的角色笑道:“最好是在城外。菼寻并不知你我已经结盟,因此让他忌惮的只有将军麾下的三千将士,我认为他一定是打算利用这些机会攻打将军的军寨,消灭将军的士兵。不如,我们将计就计,在城外列好阵势,等候他们的到来。他们远来疲乏,而我们却在养精蓄锐。如此,怎么可能打不赢他们。” 姬凌云正是在迫谷傒与菼寻正面交锋,他们的兵力其实相当,谷傒虽有三千占人数之众,但菼寻的两千亲卫的装备及单兵实力却在谷傒之上。 两队人马一但交锋起来,必然势均力敌杀的难舍难分,大大的增强了两军的伤亡。 谷傒不疑有诈,欣然同意。 城外,战云密布。 号角声、马嘶人嚷、密集的蹄音此起彼落,显示果如姬凌云的最终计划一般,谷傒正调兵遣将,而菼寻也杀向了谷傒的军寨。 噩梦将在日出前揭开序幕。 两支本来相同的军队一个背上了叛国的罪名,一个被指责荒淫暴戾。 为了出师有名,谷傒残忍的将自己的妻子杀害,并对士兵慌称因遭受菼寻凌辱而羞愤自杀。 那些士兵无人怀疑主将的用心,无不义愤填膺的高举着刀剑杀向了菼寻所率的大军。 姬凌云的目光从战场上收回让人取来笔墨写了一封书信对身旁的一名士卒道:“将这封信亲自送到北固山交给姜良,让他依照信上所说的方法行事。” 那人恭敬的一点头,飞马而去。 大战开始。 菼寻指挥的两千越军,没头没脑的扎进了谷傒的叛军中去。 两千越军瞬间发挥出了强大的威力,直杀的叛军人仰马翻,血肉飞溅,情况教人惨不忍睹。 但毕竟是个嫩手,这阵战指挥最为凶险,一但放错,哪怕在怎么微不足道也将付出血的代价。 谷傒在第一轮冲锋中失利并未影响他的决策,让士兵收拢阵行直接跟对方比起了消耗。玩起了看谁伤得更重的死亡游戏。 姬凌云见两军撕杀,战术含量低下,顿决乏味之极靠在一旁打盹起来。 胜负以定,根本就轮不到他来烦心。那菼寻看似攻的很猛,但却全凭一股锐气,这锐气一但消失,则必败无疑。 而以谷傒目前的兵力抗住这股锐气,并不成问题。 第五部血战江东 第十七章得利 战况正如姬凌云意料一般进行。中计的菼寻没有料到谷傒已经被姬凌云放回并且做好了同他战斗的准备。 第74章 虽然菼寻利用军中锐气暂时取得了上风,但锐气一失,攻势就渐渐减弱。慢慢的,谷傒在人数上的优势就体现了出来。尤其是菼寻在经验上以及威望上的不足。一但发生异变,以菼寻的能力和威信,根本就不足以扭转战局令那些渐渐不支的军队恢复斗志。 谷傒令旗一挥,伤亡过半的越国叛军开始了首轮冲锋。 “咚!咚!咚!” 鼓声中越国叛军以盾矛手和刀箭手组成的先锋部队,依着战鼓的节奏,往敌阵推进,占据了战场的主动。 山坡上的展如也无趣的打了个哈哈,“就这等实力,我只许八百人马就可以扫平任何一军。” 才高者,当有一定的傲气。展如本就是孙武一手带出的将军,以战术见长,加上《孙子兵法》的辅助,两年来的实战经验,令他迅速成长。对于这些毫无能耐,只知硬来的将军从心底的鄙视。 姬凌云也深有同感。 两个时辰后,谷傒所率的叛军已经冲入了菼寻中军防线,越军全线失守,纷纷败退。 在谷傒的步步紧逼下,威望不足的菼寻如同无物,任他如何大吼大叫溃败的士兵都不在听从他的命令,在乱军中被谷傒的部下擒获。 这一战完全是生死较技,谷傒的三千军队仅余下八百战力,战死则近两千之众,而菼寻的亲卫却全军溃散。 谷傒将菼寻擒至姬凌云面前高兴道:“楚将军,菼寻小儿已经擒得,我们接下来应该如何处理?” 谷傒在战前曾问姬凌云姓名,姬凌云当时随口捏造了一个楚云。 姬凌云违心大赞:“谷将军让在下欣赏到了一场出色的战役,在下一定如此将谷将军的熊姿禀告大王。” “熊姿”确实是对谷傒最好的称呼,整场战役谷傒压根就没有上过前线,除了举了一下突击的令旗,别的什么也没有干。 “谷将军此刻我们尚在越境,勾践一但得知姑苏有变,定会出兵来攻。在对方来之前,我们应该前往楚境面见楚王。至于姑苏我以让人传讯给大王,他自会派人接管。”姬凌云见时机成熟,开始了下一步的赚城计划。 谷傒一听要见楚王,贪婪的心中已经开始幻想楚王会给他什么样的奖励。急冲冲的将老弱病残留在了姑苏,带上五百士兵跟随姬凌云而去。 一路上谷傒不断打听楚王喜欢什么,好什么,见他有什么忌讳。惹的姬凌云不厌其烦,恨不得给他当头一棒。这家伙死到临头还在幻想着如何逢迎拍马。 行至梅山山脚,正欲东行。 姬凌云给展如一个眼色,一起向梅山山上飞驰而去,随行侍卫紧随身后。 谷傒一脸迷茫,大叫:“楚将军,楚将军”不止。 离开三百步以后,四周杀声扬起,由姜良、森熊领的一千精兵如从天将,将谷傒一行人围困了起来。 姬凌云接过青色长枪调转马头向谷傒冲杀过去,放声大叫:“我乃吴国姬凌云,无耻小人枪下受死。” 姬凌云一马当先,青色长枪左调右扫中直刺挡者披靡。枪锋直指处,正是谷傒部的七寸之地。 战场上长枪确比剑要实用许多,尤其是这些尚未见过枪之妙处的人根本就不知姬凌云所舞出枪影中的杀招从何地刺出。 姬凌云在前、展如在后,三十六骑尾随而上如同一根致命毒刺刺入谷傒部的心脏,将他们冲成两截,首尾不得相顾。 森熊领军杀到,首次上战场的他,并没有任何恐惧,不适。正如伍子胥说的一样,他是天生的战神,为战而生,为战而亡。没有过人的头脑,但有无穷的力量。 青铜双锏每次挥出都会带起一片血雾,令人心惊胆寒。 这完全是单方面的屠杀,本来就经过一场大战又连续赶路的谷傒部众突然遭遇如此猛烈的攻击只是一轮就完全丧失了斗志。 战斗结束后,姬凌云看也不看谷傒就将他关进了原本关押菼寻的牢车中。 “恭喜王子,贺喜王子。王子孤身入姑苏,巧言令菼寻、谷傒互相残杀,不费一兵一卒就拿下了姑苏,实在可惜可贺。此役过后,王子必将名震天下。”姜良以从姬凌云的信中知道了一切始末,准备已久的造势之策也在这一刻开始实行。 姬凌云面色微红但为了全局他必须独吞下这次的功绩,唯有如此,方能让百姓对他充满信心,全力支持他复国。 姜良提议道:“王子接下来有何打算?属下认为有两条选择。其一、趁势而起,在姑苏举旗宣布复国。其二、将举旗复国推后,趁越国无所防备时,利用菼寻多占城池,以供我军日后发展所用。” 姬凌云不假思索的道:“复国推后,先抢占城池为先。在勾践有所行动之前,我们必须先决绝后顾之忧,将长江以南的宜城、里梅、延陵、方朱这四城攻占,令我国坐拥长江天险。这四城乃我吴国的发源之地,远至商朝我先祖姬太伯就在荒凉的江南,自创基业,建立了勾吴古国,至今千年,这片土地上全是我吴国最正统的臣民,值得信赖。” 后下令道:“姜良,你带三百人,利用谷傒接收姑苏,并通知锡山的端科。待我拿下四城后,在至姑苏立国。” 第五部血战江东 第十八章连取四城 梅里乃吴国的发源之地,当年周太王意图将王位传与文王姬昌,但根据古训传统应传位于长子泰伯。泰伯明白父亲的意思后,不愿父亲为难。与二弟仲雍借为父采药的机会一起逃到了当时人烟稀少的荒凉之地江东,在梅里立足,自创基业,拉拢百姓建立了勾吴古国。 商朝灭亡后,周朝建立,文王之子武王姬发封泰伯第三世孙周章为侯,遂改国号为吴。至今传至姬凌云处有二十六代,以有千年之久。 吴国国都虽以迁移至姑苏,但梅里却一直是吴国的象征。 梅里十五里外。 姬凌云露出一丝笑意,取出马背弯弓,高举张开,另一手从挂在马腹的箭筒取出一支利箭。劲箭上弦,对着菼寻射去,利箭直入菼寻发鬓,这突如其来的举动顿时让死气沉沉的菼寻吓的胆战心惊,大声哀求。 姬凌云威胁道:“等会按照我说的去办,若有任何差错,我让你生不如死。” 菼寻哪敢反对,忙点头说是。 众人换上越兵服饰,在将菼寻打扮成王子模样,高举旌旗,一行人大模大样的向梅里走去。 前行十里后,姬凌云等人就被梅里的岗哨发觉。 岗哨上前质问。 菼寻大怒道:“大胆奴才,本侯奉父王之命,巡视梅里,尔等还不速速禀告?”言罢,出示贴身携带的姑苏侯印玺。 岗哨吓得连忙磕头求饶,在这个封建时代王子是一种高不可攀的东西,他不过是一小小的岗哨哪敢放肆。 姬凌云道:“你这小子找死不成?王子驾到你还不去请你家大人出来迎接?” 岗哨连忙策马离开,回城禀告。 梅里城守杨岸凶暴桀骜,而梅里又是原吴国的核心地,不服越国管制的大有人在。这杨岸知道一个就抓一个,不管有罪没罪,都会将他吊起来毒打,身还者寥寥可数。但他作战凶狠,手下有一千兵痞,梅里上下无人能奈他如何,背地里提起来人人切齿痛恨,都呼这厮为“杨疯狗”。 若问姬凌云心中最想杀的是谁,第一是勾践,第二就是这个人人切齿杀人如麻的杨疯狗。 杨疯狗长得高大威猛,脸上纵横遍布三处刀疤,深可见骨。 此刻,这杨疯狗正跪在菼寻的面前,老老实实地单膝跪倒,身后的一群士兵也跪地磕头。 姬凌云眼中杀机大盛,大喝道:“杀!” 一枪电刺杨疯狗的肩头,杨疯狗丝毫不觉,正中一枪。姬凌云本欲取他性命,但最终决定将他们交给饱受他欺凌的百姓,由他们动手处置。 杨疯狗不明所以的中枪,双眼登时绯红。无论是谁,只要对自己有危害,都不能放过。长啸一声,嗥声如狼,右臂虽被被刺得鲜血淋漓,但他那股子悍不畏死地蛮劲顿时爆发出来。不顾伤痛反手一抄,一把握住枪杆想要以力夺去。 姬凌云似乎完全没料到他这一招,但临危不乱,策马前冲,长枪立时弯曲起来。杨疯狗大吃一惊,姬凌云的腕力加上长枪弯曲时所产生的弹力挣开了杨疯狗握枪的手,回枪再刺。杨疯狗左臂也中了一枪。 姬凌云充分的发挥了枪快的特点,一击得手又出两枪,分别刺入杨疯狗的双腿,将他制残。 杨疯狗麾下的那些兵痞根本想不到菼寻会对他们下手,待反应过来时,展如已经杀入了城中。 城中百姓得知杨疯狗被捉,吴王子复国,纷纷涌上街头助战欢呼。 至于杨疯狗则被姬凌云丢在了梅里城中央,任由百姓处置。 百姓个个欢喜,拥挤上前出气,杨疯狗顷刻间就成肉泥,身上连完好的骨头都没有一块。 夺下了梅里后,姬凌云又以同样的手法拿下了延陵、方朱两城,由于宜城较远,当姬凌云到达时,宜城守将已经得到了消息,并组织反攻。 可是宜城守将没有料到姬凌云除了诈城的八百士卒以外,还有两千藏于北固山中。结果不但被项鹰拿下了宜城,而且在交战中受到了姬凌云、项鹰的夹击全军覆没。 短短时日之内,姬凌云便拿下了长江以南的五座城镇。 姬凌云的名号,在姜良的造势下以传遍了大江两岸,吴地百姓几乎都听过姬凌云妙取姑苏,连克四城的辉煌战绩。 姬凌云回到了姑苏,受到了当地百姓热情的欢迎,而姜良早在城门处恭候多时。 第75章 至吴王府的路上,人民夹道欢呼喝采,气氛炽烈,沸腾着无限的感激和热情。 原因只有一个,姬凌云帮助他们摘去了亡国之民的称呼,正式回到了自己的国家,那个流传了千年的吴国。 姬凌云满身心的喜悦对周遍的百姓凭凭挥手。 姜良见此不急不徐道:“王子,现在一切都未安定,还不是高兴喝彩的时候。尤其是勾践,他如何融得王子的壮大?只要他得到消息,就会率领着大军赶来。我们不能不预作应变准备。” 姬凌云蓦然惊醒,向姜良道:“你说的不错,方才我确实有些高兴过头了。” 姜良点头道:“这也是人之常情,不过,此刻尚不是时候,属下认为应该召集地方父老,稳定民心,才是当务之急。” 跟随姬凌云许久,姜良此刻也能不时的说上两句成语。 姬凌云点头赞同,暗道:“这稳定民心决不能马虎,历史上又有那个王者不是先占据民心,然后在争夺天下的?” 第五部血战江东 第十九章吴虽三户,亡越必吴 于是,姬凌云一至原吴王府便迫不及待的召见了地方父老及各地德高望重的领袖,以安民心。由于人数众多,议事厅容纳不下。姬凌云干脆就将场地安排在了王府的广场上。 三日后,周遍城镇无数居民纷纷涌至,吴王府前的广场布满了密密麻麻的人群,足有数千人之众。 府衙阶梯上方,五六十名盔明甲亮的兵将分成左右各三列,通过他们身上的杀气,周遭百姓都能够感受到,但凡能在这里有一席之地的战将,无人不是身经百战、久经沙场的豪杰之士。 这些人一个个意志高昂,充满了猛壮之气,却偏偏鸦雀无声,使王府前呈现出一派严整肃杀的气象。 尤其是为于左右的展如、项鹰、森熊三人。 展如、项鹰从军之龄都有十五年以上,那种那血海中培养出来的后天气势笼罩全场。森熊经验不足,可他那十尺有余的身材,暴凸出来的肌肉,仿佛是一尊金刚巨人,震撼全场。 但是百姓的目光都在一人身上,这些人所造成的震慑力,即便是加在一起也远远比不上那个正对着他们微笑的人。 他身着朴实而实用的盔甲站在众人之前,亲切而又温和地笑着,那笑脸洋溢着自信与希望,一举一动无不令人神往。 仿佛只有只有他才是这姑苏城中的惟一主宰,只有他才是将士心中惟一的灵魂。 姬凌云什么也不去想,什么也不去看,仿佛天地间只有自己一人,眼前的一切皆是虚幻,而天下则围绕着自己而转动。 四周寂静无声,在初升阳光的照耀下,姬凌云的身体四周仿佛围绕了一层耀眼的光辉。 “各位乡亲父老,别来无恙乎?”大笑声中,姬凌云道:“此时此刻姬某只想说一句,吴国回来了,那个孕育我们千年的吴国回来了,我们从今日起,不在是亡国之奴,而是这片土地的主人。” 百姓们个个欢身如雷,又有谁希望自己是亡国之奴的? 姬凌云高呼道:“吴地是千年前吴太公留给我们吴国子孙的魂宝,谁也无法将他侵占。而越国虎狼,侵我土地,杀我臣民,此仇不共带天,不可不报……” 姬凌云说此停顿下来,望向四周突然大喝:“吴虽三户,亡越必吴。”那洪亮浑厚的嗓音震得人耳膜隆隆作响。 这一刻,周遭吴人个个义愤填膺,国仇家恨令所有人都生出同仇敌忾之心,个个放声大呼:“吴虽三户,亡越必吴。” 呼声一浪,高于一浪,犹如千万头猛虎齐声咆哮,声阵四野,久久方歇。 呼声逐渐平复,姬凌云道:“越国苛法严刑令我吴人被受欺凌,从今日起,全部废去,沿用我吴国原先的治国之法。另外,为了广大百姓的利益,在同你们约法三章。无故杀人者死,伤人盗窃者抵罪。此约法无论是谁,只要违背,决不轻饶。” 百姓更加欢喜,吴国的治国之法原于相国伍子胥,此法不但对吴国的发展有利,对百姓的利益也非常遵从。比之越国定下的超高税收,效果不言而喻。 最后,姬凌云当众发布了招贤令:“无论出生地位,过往罪行,只要有一技之长者,上至智谋、军略,下至工匠、农夫皆可为官入用。” 此令一出,四方百姓大为振动,有志之士个个都擦拳磨掌,跃跃欲试。 姬凌云身后的姜良更是震惊异常,此次收心之举,原本是他一手策划。但姬凌云除了开头一些外,后面完全脱离了他的预算,已经彻底成了姬凌云一人的表演。尤其是最后的招贤令,更是让他觉得姬凌云深不可测。 姜良低声道:“王子这招贤令一出,势必让王子爱才之名传遍天下,对我吴国发展大有益处。但还不彻底,王子应当在发一举才之令。令百姓举才,若百姓所举之才可以大用,当给予重赏。” 姬凌云身形巨震,这天下之才,大多隐于世间。姜良此举才之令,正是妙在其中,令遍布各地的百姓,为自己寻才。如此,比单方死候,强上不少。 姬凌云大笑:“姜兄真乃姬某子牙也。” 姬凌云又将举才之令宣布了出去。 接着,姬凌云让诸官吏派人到各县乡传达这项消息,并在吴王府的旁边建造了求贤馆和荐才馆。 不过十日,大批官员纷纷涌至,其中虽无大才,但却正好弥补了姬凌云在各类人才上的不足,使得吴国的各项政策有效的运转起来。其中募兵处更是进行的如火如茶。 姬凌云那“吴虽三户,亡越必吴”的宣言,彻底激起了吴地百姓的方刚血气。令他们回忆起两年前的血仇,记起两年中所受的各中耻辱。各城各镇的募兵点,人潮蜂拥,欲参军者以不下三万。 可惜,姬凌云立足未稳,并无足够的粮草物资养这三万人。于是着令从严而选,由三万中选出三千。人数不多,但素质非常出众,姬凌云将他们交给了项鹰训练。 勾践此时已经得到了姑苏的消息,正在准备粮草军马,不出一个月就会杀到。 因此,这些士兵姬凌云全部让项鹰训练弩兵,一个月时间练出近战士兵无疑是送死,但练容易入手的弩兵却是错错有余。 这天,姬凌云正在商议要事,姜良匆匆来报:“王子,端科以在锡山成功起事,正率六千人马前来投奔。 第五部血战江东 第二十章端科与韩庆(上) 端科从吴败亡后,故意在越境犯罪被越国押送到了锡山开采铸造各种兵器的锡矿。 这里有近万名的犯人,大多都集中住在这个方圆一里的山区中,人密集得就像到了蚂蚁窝一般。他们掘洞为居和工蚁一样生命中除了做苦工以外,没有其它目的,一直到死才能解脱。 在这里的人又分成两类,可以由衣服和住处分辨出来。 穿戴皮甲,手拿长鞭的是越兵,他们负责这个地区的安全,防止犯人逃亡,镇压可能发生的暴动,人数大约有三千多人在地区的要塞搭建了一个包围圈。只要犯人一但出了界限,就会视为逃亡,格杀勿论。 他们住在平原和山顶的帐篷里,在这些犯人的眼中,他们都是毒蛇,一群群吃人不吐骨头的毒蛇。 另一类就是衣裳不整,带上脚链的犯人。这些犯人中有降兵、无辜的百姓,杀人越货的盗贼,各类人都有。 端科就在这个极度混乱的地方生活的两年,有如地狱一般的两年。 端科依稀记得被送到这里的第一天所发生的事情,也体会到什么是生不如死的滋味。他被安排在一个三百人睡的窑洞里。那窑洞分成两个通铺,中间只留下一条通道,勉强让一个人通过。 由于棉絮缺少,两个人合盖一床破棉絮,那棉花挤成一团不说,且黑硬得有如石头,不知被多少人盖过。棉絮上面各种气味都有,汗臭、脚臭,还带着浓厚的血腥味。 那些血腥味据说是有些犯人受不了这里的虐待,心灰之下,割腕自杀,血溅得整个棉絮都是。而卫兵直接将死人埋了那沾满血迹的棉絮却又拿回来给新补充的人盖。 端科强迫自己睡去,但双眼一闭就觉得身上有许多虱子、跳蚤蠕动撕咬,满身都是,根本就无法入睡。 那一夜,他一宿未眠,在记忆中他捏死的虱子、跳蚤不下百只。天明时分,他的双手猩红一片,皆是那一夜的战果。 次日,端科第一天工作,那一天下来,手和肩膀都为粗糙的绳索及笨重的矿锤磨破了皮,如刀割似的痛。 身体上的伤痛犹可忍受,最不能忍受的是监工士兵的辱骂和不问理由地鞭打。或许他们接到这份苦差也是有一肚子怨气无处发泄。只能发泄在比他们可怜十倍、百倍的犯人身上。他们以辱骂和鞭打来泄愤,甚至是取乐。 端科十二岁跟随吴子胥加上身强力壮,又是自小练武,虽不习惯干粗活,却支撑的住。但并非所有人都有他那般体魄。 有一个斯文的书生,因力气小在搬运锡矿的时候被扭伤了脚,倒在地上呻吟。如此并未令监军感到怜悯,反而是一阵残酷的鞭打。 端科看不惯出手教训了那士兵,得到了满堂喝彩。不过,换来的代价却是一身的伤痛。端科被蜂拥而至的士兵打的半死,而那书生也是恹恹一息。 当众人都以为他们要死的时候,两人却奇迹般的活了下来。 后来,端科知道那书生的名字叫韩庆。 韩庆本是晋国韩氏族人,少有远量,聪慧过人乃韩氏一族的新秀,以谋略见长。 第76章 赵鞅曾评价他的成就为晋国未来第一人。韩氏族长韩庄子也如此对韩庆之才,甚为忌惮,处心加害。 韩庆处处为韩庄子出谋划策,却未察觉韩庄子早已在他身后藏了一把看不见却锋利异常的匕首。韩庆遭到韩庄子陷害,一家三口被逐出韩家,并且在路上伏击。父亲当场战死,母亲也因此而郁郁而终。 韩庆发誓要毁灭韩家,因此来到了吴国,确意外的被当成囚犯被关到了锡山。他长得一表人材,面如冠玉,但自小娇生惯养,身体柔弱,经过长途跋涉后,更是虚弱不堪,若非后来得到端科照顾,他根本无法活下来。 端科同他意起相投,很快就结成莫逆之交,相约未来天下有事,同心合力做出一番事业。 有一天,端科、韩庆聚在了一起。 韩庆若有所指的长叹道:“难道我们就要长久如此下去?这样到不如死了算了。” 端科笑着道:“过一天算一天,但不能灰心,终有出去的一日。我相信,那一日很快就会来的。” 韩庆道:“端大哥,你来这里是有目的的吧,我帮你在这里立足如何?” 端科神色一动,干笑道:“你这小子竟会瞎想,在有什么目的也不至于来这鬼地方受罪。” 韩庆笑道:“那不见得,我看端大哥的目的就是关押在这里的囚犯,大哥想用他们来复国。” 端科当时大为惊慌,连忙堵住了韩庆的嘴。 韩庆道:“大哥不必如此,我不过是妄自猜的而已。” 端科首次感到“恐惧”,韩庆一脸自信的笑意,那笑意与伍子胥的笑意不同。伍子胥自信的笑,让人如沐春风,而韩庆的笑却让人心底发寒。 在韩庆的策划下,一股谣言像野火似的在这群可怜人中间传开,弄得人心惶惶,时时不安。 谣言道:勾践准备停止开采锡山锡矿而准备将他们组建一支敢死队至前线送死。开始时人们都当这是笑话,丝毫不在意。 但传言者又道:勾践在槜李之战时,便令敢死队集体自杀,从而赢得战役。 逐渐,逐渐,谣言越传越真,甚至如何整编,日期什么都传得活灵活现。说的人一多,不相信的人也相信了起来。 第五部血战江东 第二十一章端科与韩庆(下) 于是锡山上的犯人口中不说,心中不得不为自己暗作打算。 本来他们挨苦受欺只是为了能够熬过几年,等赎罪以后,回家好好当个良民,娶妻萌子重新来过。这以是他们忍辱生存下去的唯一动力。 可这样一来,等于是他们两年所挨的苦,受的罪都白挨白受了。拼死拼活的撑下来,到头还是死路一条。那还不如现在死去痛快一些。 大多人都报以这样的心态,情绪不佳,烦躁不安。相互吵架打架,不听官兵指挥,以是家常便饭,脾气更暴的甚至是挨骂还嘴,挨打反击,各种不安的问题层出不穷。 好几个人打算带头反抗,但都被越将程德抢先诛杀。 在有心人的散布下,程德这正常的反抗变成了赤裸裸的镇压默认,事情越闹越大。 端科见此偷偷的叫出了韩庆忧心道:“小庆,这事态越来越严重,如此下去传到勾践耳中会导致无法估计的后果。” 韩庆却是自信满满道:“报喜不报忧,这是为官首要原则。这点小事,还不至于传至勾践耳中。” 韩庆见端科依旧有些忧虑,笑道:“端大哥既然不放心,你明日便站出为这些人出头好了。此刻,山中的这些囚犯,正缺端大哥这样的首领。” 端科道:“你有什么法子,越将不会放过带头闹事的人的,没有万全的方法,只是贸然送死。” 韩庆胸中早已有了定计道:“前面的那些人失败被杀,那是因为他们用错了方法。现今,锡山众人还不团结,无法同装备精良的官兵对抗。他们那举动不叫反抗,而是找死。只要端大哥用我之法,定能成功。” 韩庆续道:“端大哥知大禹否?大禹的父亲治水,是堵。结果水没治成,自己却被大水给杀了。大禹治水,是疏。结果不但治住了水,还继承了大舜的王位。端大哥,你就好比那大禹,而越国兵将好比水,而且是祸水。对他们不能堵应该疏。” 端科茫然问道:“怎么个疏法?” 韩庆道:“就是迎合他们。那谣言是假,只要端大哥控制锡山众人的怒火,然后在迎合锡山上的官兵,让程德给个合理的说法。如此,不仅帮助程德平息内乱,而且还定了锡山众人的心,使得他们对大哥另眼相看。” 端科听从韩庆之言,次日挺身而出。他在锡山上本就有一定的威信,此刻更是一呼百应,越兵都为之惶恐。 端科依照韩庆所出的办法,一面稳定锡山众犯的情绪,一面同程德商议。韩庆这时充分的运用了外交手段,利用程德不想将事情闹大的心理,让端科两边得利。帮助了程德解决问题,赢得了对方的好感,同时也在锡山众犯心底留下了一个高大的印象。 此后,端科利用这层关系不时跟程德碰头商议,越兵也怕将事情再次搞大,逐渐减少了胡乱鞭打出气的念头。 锡山众犯将这些功劳全算在了端科的头上,两年下来,端科已经成了锡山众犯的无冕之首。 这一切,端科看在眼中,喜在心头。 这天,晚饭后,端科同往常一样跟韩庆聚在一起聊天。韩庆那出众的才干早已将他征服。 端科、韩庆聊的正欢,一人偷偷摸摸的靠近。 那人道:“前面的可是端老大?大王所脱之事干的如何?是成是败,是生活死,可否言明?” 端科闻之周身巨震,这是伍子胥同他约定的暗号,伍子胥让他听这暗号起事。 端科让那人近前,双手时儿交叉时儿合拢做了六个奇怪的手势。那人随后也做了八个奇怪的手势。 端科大喜道:“小庆我们等到了,我们终于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了。” 韩庆也心欣喜无限,早在一年前,他就多次劝端科离开,但端科心系吴国并不听从,他也只好留了下来。 这时,韩庆脑袋再度活跃了起来,想出了一个妙计。 第二日清晨,端科偷偷的来到了程德的营帐鬼鬼祟祟的让程德看了一样东西。 在这锡山上什么也没有,女人、游戏等等娱乐都挨不上边,因此也养成了程德的两个嗜好,一个是贪财,一个是汹酒。 端科给程德看的正是一块金灿灿的金块,那金块闪闪发亮,程德眼睛都看直了。 端科道:“这金块是我无意中在一处矿洞中发现了,数量不多,但也有上千斤的数量。我将它送你,你想办法帮我弄出去如何?” 程德口水都快要流了下来,哪能不同意,当下就跟端科来到了矿洞深处无人的一处废墟中。一下子废墟前就围满了看热闹的人,大过都是挖矿的犯人只有个别轮值的卫卒。 程德正想开口询问,端科一手抱住程德,一手抽出程德腰间的佩剑,一剑就割下了他的头,提在手中,一脚将尸体踢得老远。 事出意外,程德叫都来不及。 端科忽然大喊大叫起来,“狗贼,想让我骗兄弟们,做梦。” 一阵乒乒乓乓,端科高高举起程德的头颅,走了出来,悲愤大叫:“这贼子让我骗诸位兄弟,将你们分批带到战场上充当敢死队送死以被我杀了。兄弟们,勾践无信无义,说话如同放屁。与其在这里等死,不如随我一起反了杀出去。反正程德以死,勾践不会放过我们。” 端科威信极高顿时一呼百应,举着矿锄、铲子向越军杀去。 这伙人平均每天都要使矿锄、铲子不下千次,挥舞起来顺手之极,威力竟比戈剑还要强上许多。 在众人合力下,端科等人击溃了锡山越军,一起前往姑苏投奔姬凌云而去。 第五部血战江东 第二十二章战前会议 第二十二章战前会议 有了端科的加入,姬凌云可谓如虎添翼,实力大增。 端科带来的六千人个个经过的锡山上的残酷磨练意志坚强,强壮勇悍。其中有三千人更是当年吴国战败被擒的降兵,有着丰富的作战经验,大多都是那种拿起武器就可上战场杀敌的人物。 更令姬凌云欢喜的便是韩庆。此人仅凭端科小小的不寻常之处就识破了他的身份。在锡山的两次出谋都根据对方的弱点来施行。不见得很妙,却恰倒好处,一击正中死穴是一位难得的人才。 韩庆随遇而安此刻在姬凌云麾下任了一门客,多年下来他以习惯以自己为主。只要自己得利就好,其他任何事情都不放在心上。姬凌云确实是一个好君王,但却不一定适合他。因此,他打算呆一阵子,看看情形再说。 自越国攻下姑苏以来,姑苏一直是越国的门户,城中所储备的粮草,兵器共有万套,弥补了姬凌云在资源上所产生的问题。 一个半月下来,除去却跃、伍子胥那一万多士兵不说,姬凌云此刻手中握的士兵已经达到了一万三千之众。其中,有七千劲旅,余下的战力普通,但都被安排成了弓兵,弩兵,大可上得战场。 从那七千劲旅中,姬凌云又从中挑选出八百精通骑术的士兵交由项鹰训练骑兵。 赶造马镫以来不及,但姬凌云用麻绳做了八百个粗糙的马镫,让众骑兵试用,得到了绝对的好凭。 项鹰更对这些骑兵视若珍宝。除了一百斥候外遍布四地外。余下七百没日没夜地接受着各种练习。 第77章 这日,姬凌云正在军营练着属于自己地一千无前卫,并亲自下场指点他们杀敌之法。无前卫取名所向无前的意思。无前卫上下见姬凌云亲自指点陪他们训练。个个都练的特别起劲,进步神速。 项鹰匆忙赶来道:“王子,越国有动静了。勾践亲自挂帅领兵五万,战车六百乘,正向我军姑苏开来。” 姬凌云眉头一挑笑道:“等了两月,终于还是来了。”盛重之下。立即召来手下,举行军事会议。 在吴国大殿上吴国地众将领聚齐商议,与会者有姜良、展如、项鹰、端科、韩庆。 姬凌云公布勾践亲征的消息,然后询问众人意见。 姜良发言道:“勾践亲征,对我军来说是一件好事。勾践此人治国有方,但军略却是平凡庸俗,正好可以利用。” 展如道:“我赞同姜兄的说法,这对战如对弈。把握任何一个战机是取得胜利的关键。当出奇用诈,以战代守。不断利用我军优势,减弱两军的差距。qi書網-奇书”众人纷纷赞同展如的提议,只有韩庆眉头深锁。没有说话。 姬凌云讶道:“韩先生似对此事另有看法,何不说出来让大家仔细参详?” 韩庆道:“在下并无意见。只是觉得有些奇怪。至当年勾践被吴王放回有十五年之余,但比之当年强盛地‘千乘之国’吴国大有不如。越地偏远而盟友楚国又陷入内乱,这战车定是不多。他一次便出动战车六百乘,值得深究。” ‘千乘之国’是一大国的象征,近百年来也只有晋国、楚国、齐国、吴国得此荣耀。而现今却仅晋国一国而已。 勾践一次出动六百乘战车,确实有些不寻常。 姜良分析答道:“勾践此举意图有二:一、示威。二、利用我军弱点,准备以战车阵同我军一决胜负。” 姬凌云点头赞同。 这个时代是以战车为主的年代,评价一国的强盛,靠的不是综合实力而是战车的数量。数量越多,实力就越强。姬凌云此刻手中连五十乘战车都拿不出来,而勾践却一口气就动用了六百乘战车,示威之意,相当明显。 另外,战车是这个时代冲击力最强的兵种,没有任何兵种可以和战车对抗。勾践带出六百乘战车,真正是用意也是不言而喻。 项鹰冷笑道:“勾践小儿认为战车等于一切,我们只要在低洼,潮湿之处同他交战便可,我到要看看他如何用这六百乘战车。” “低洼,潮湿!”姬凌云暗自默念,突然大喜道:“不,我要更勾践正面交锋,就以我们的步兵同他地战车在原野上对冲,看看到底谁强。” 姜良、展如、项鹰、端科、韩庆个个神色大变,见姬凌云自信满满,众人都不知这自信从何而来。 姬凌云笑道:“众将准备出征,这首战极为重要。姬某若无十足把握,也不会如此决定。待战之时,你们自然明白。” 展如、项鹰、端科茫然不解,但见姬凌云如此有把握也不好多说。到是姜良、韩庆露出了感兴趣的神色。 展如、项鹰、端科、韩庆相继告辞而去。 姬凌云留下了姜良,道:“姜兄,我走以后,吴国上下政务由你全权处理。” 姜良点头称是。 姬凌云强调道:“尤其是那些商贾大户,那些人处处以自身利益为先。我军此刻无论在那一方面都是逊色越国,他们暗自通越也并非不可能。非常之时,须用非常手段,一但掌握确切证据,无论是谁皆诛杀满门,没收一切财产。” 姜良沉声道:“属下识得分寸,必要时决不会手软。” 姬凌云又让姜良将却跃调至长江北岸附近随时听令,做好一切准备,才点将出征。 出征前,姬凌云特地将菼寻同谷傒两人带上祭旗誓师。 一万三千大军浩浩荡荡的使向战场。 用步卒用战车对冲?却不知姬凌云如何扭转这场必输的战役。 第五部血战江东 第二十三章神秘的战术 第二十三章神秘的战术 凌云连连赶路,十日兼程到达夫椒。 夫椒位于太湖中洞庭山附近,公元494,吴王夫差在此地大破勾践。勾践战败,损失惨重,竟剩五千士兵芶且而生。 谁知二十年后,姬凌云将赌上吴国之存亡,同勾践再次于夫椒一战。 姬凌云全军加速先勾践一步抵达战场,安营扎寨后,带上展如、项鹰、端科、韩庆、森熊五人巡视战场。 只见夫椒方圆二十里皆是平坦无际的原野,草木茂盛,却只到脚腕处。四周并无任何伏击之地,也没有躲藏之所,最适合战车的来回深纵冲刺。 姬凌云笑道:“好一处遛马的地方。” 项鹰白眼道:“不止是遛马的好地方,还是战车发挥实力的好战场,在这个地方若让战车冲刺起来,根本就找不到任何兵种可以与之对抗。以步卒同战车在这个地方打硬战,更送死没什么两样。” 众人纷纷赞同。 姬凌云打算同勾践在原野上对战这已经是相当奇怪的举动。连日赶路,他们本以为姬凌云打算抢先占据一个有利的地形,好利用己方的优势同勾践交锋。一路上,他们还相互猜测姬凌云会在哪儿同勾践打这至关重要的一战。 项鹰认为是泥泞的沼泽地;展如认为是战车无法发挥的山脚陡峭处;而端科则认为是在湖泊河流附近。 可是,谁也没有料到姬凌云抢先选择的战场竟然是处处有利与勾践的原野。更可气地时,一路上原野无数。姬凌云都不选择。偏偏选这最适合勾践大军冲刺地夫椒。如此举动实在令人摸不着头脑。 展如苦笑道:“不知王子这是在帮助勾践选择战场。还是帮助我军选择战场。” 这夫椒方圆二十里都是战车来回冲刺的范围,在这个地方交战,一但战败。那么越国的战车将横扫夫椒战场。姬凌云这一万三千兵马到时能逃出十分之一。那都要谢天谢地。 姬凌云正色道:“诸位将军放心,姬某并非不识兵之徒,这战败地后果我早已知道。这方法说出来不值一体,但未说出却是妙在其中。” 姬凌云那必胜的笑容感染了每一个人,使人都感到他有一分胸有成绣,胜券在握的自信。 姬凌云笑道:“来。我们在这草原上溜达一圈,然后在回营。” 话音一落,双腿一夹马腹,策马前奔。若仔细观察,姬凌云的目光时不时的在地上的草皮上来回移动。 展如、项鹰、端科、韩庆四人见姬凌云如此有信心也高兴地一同策马奔驰了起来。 森熊体格硕大寻常马匹支撑不住只好在原地待命。 端科赶上韩庆问道:“小庆,你可知王子的打算?” 韩庆摇头道:“不清楚,但也许跟地下的这些旺盛的杂草有关……端大哥,这凌云王子比你想象中厉害的多。我相信他还不至于傻到拿自己复国的兵马来开这个一点也不好笑的笑话。” 韩庆说完看着奔驰在最前方的姬凌云露出了一丝期待地笑容。他并清楚姬凌云的计策,却时常发觉姬凌云的目光经常在草皮上移动,暗自笑道:“过几日就让我看看你如此自信的原因。” 三日后,勾践地五万大军也匆匆来到了战场。在夫椒的另一处安下了营寨。 姬凌云得讯后立刻招来了项鹰,并亲笔写了一封战书交给了项鹰让他前去勾践营寨送信。 ************************ 勾践端坐在帅帐王位中。他身形高瘦,手足颀长,脸容古挫,神色冷漠,一对眼神深邃莫测,予人狠冷无情地印象,但亦另有一股震慑人心的霸气。 “夫椒”勾践看着地图心中一阵烦躁,一个讨厌的地方。 当年,意气风发的他就是在这个地方败给了夫差,使得自己在吴国为奴三年。虽然他打败了仇敌夫差,但始终无法忘记那三年为奴的经历。尤其是为夫差尝粪。事阁十余年,至今一想起来,口中不由的生出一股令人作呕的恶臭。 勾践眼中闪过无穷的杀机,时越国已经继任为南霸,他绝对不允许任何人破坏, 笑道:“夫差,姑苏三年之耻,我要从你那爱子身上回来。” 此时手下神色慌忙的来报,道:“发现敌军踪迹,一支小股骑兵在我寨前出现,人数估计在五十人之间,为首一人射来了一封战书。” 勾践闻之变色,眼中再度涌现怒火。和当年一样,夫差一纸极度毁辱他人格的战书,另他失去神智,同夫差正面对战,导致了那场失败。 忍着怒火,将信拆开: — “二十年前,我父王曾在这‘夫椒’将你打败,使得你为我国奴役三年,甚至不惜尝粪才得以离开吴国。” 看到这里,勾践气得几欲发狂,好在忍力过人,继续看了下去: “我父英雄无敌,当日在这里将你打的抱头鼠窜。因此,我也决定效仿我夫在这里同你交战,再现我父王,当日辉煌。 三日后巳时,我将在‘夫椒’整军待命,欲求一战,望汝莫学河渠里的王八。” 勾践双眼闪过一丝厉色,立刻召集了麾下众臣。 勾践道:“那姬凌云约我们三日后,在‘夫椒’一决高下,你们怎么看此事?” 干潜笑道:“大王,末将没有听错吧?约我们在‘夫椒’一决高下?” 干潜是干将莫邪之子,当年,吴戈锋利,闻名诸侯,北威强齐,西征大楚,南陵越王,海内震怖。 第78章 其主要原因乃干将莫邪二人,但阖闾却因干将莫邪二剑杀了干将莫邪二人。干潜当时外出求艺躲过一劫。闻讯后,投身越国帐下,企图报仇,为人智勇兼备,深得勾践欢喜。 勾践也是一脸古怪道:“确实如此,我也觉得有些怪异。” 陈音道:“我看姬凌云那小子是早死,大王战车六百,只须几个来回便可杀败他们。”这陈音本是楚人,才智平庸,但一身箭术却可百步穿杨,为越国箭师。当年,他同齐军追击夫差,就曾在黑夜中一箭射中夫差胸中,令其堕入湖中,被勾践提升为将军。 勾践看向相国逢同,自从文种死后,逢同就充当着勾践的智囊。 逢同沉声道:“这姬凌云不可小觑,当年范上将军都多次在他身上吃亏。从他破齐、至攻下姑苏等事迹看来。姬凌云有着非凡的才略,较之当年的夫差也有过之,而无不及。姬凌云如此一定有他的目的。不过,属下认为,我们不必惧他。先查探地形,看看战场上有无壕沟陷阱,然后在观对方动向,等战时在做决定。” ***************** 三日转眼过去。 九千八百战士布阵广场上,分为三队,每队矛盾手三千分别由姬凌云、展如、端科三人率领。 项鹰则领八百骑兵在后待命。 说实话,将士们心中充满了悲怆,全无求胜的欲望,看着对面那浩浩荡荡的三百乘战车,士气低下,人人中心都有股不祥的预感。 这也不能怪他们,对面那密密麻麻的人影,高大犀利的战车,仿佛的一尊尊不定咆哮的巨兽。一想起自己将要以血肉之躯硬抗这些巨兽,士气不由得就减弱三分。 蹄声轰天响 飘扬着勾践旌旗的越军,出现在地平线处,三百乘战车人数高达两万的冲锋部队,疾驰杀来。“咯吱、咯吱”的车轴声响彻战场。 三百乘战车的冲锋,何等惊人?大地仿佛都在为之震动。 一千步……九百步……八百步…… 三百乘战车瞬息间就前进了两百步的距离,震撼全场。 越来越进,三百乘战车以到达了姬凌云部队的五百步处,吴兵几乎有了逃跑的想法。 突然间,冲在最前头的五辆战车竟先后意外的散架了,车上的数名越兵倒于地下,被后方的战车碾死。 一瞬间,越国的三百乘战车竟然无故乱了起来,不是翻车,就是散架,要不就是御手控制不住战马四处乱窜。 三百乘战车顿时积压在了一起,吴兵甚至没有动手,就给越兵造成了恐怖的伤亡数字。 第五部血战江东 第二十四章旗开得胜 第二十四章旗开得胜 越兵们呆了,原本如狼似虎的敌人,竟在瞬息间乱做一杀。 越兵们也傻了,他们怎么也没有料到势如破竹的己方战车队,会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失控。 那些战车不是突然飞起倒地翻边,就是车轴断裂车身散甲,再不然就是战马失控,分头窜逃,导致了战车队混乱一片?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看到这一目的勾践情不自禁的失声大叫了起来。 这个问题不当是勾践想知道,就连展如、项鹰、端科等人也不由自主的在脑袋上挂起了问号。 “哈哈,成功了!”姬凌云见越军混乱,高兴的放声大笑。 项鹰惊讶道:“王子究竟用了什么异术?” 姬凌云笑道:“这方法说出来不值一提,但未说出却是妙在其中。我昨夜让人在这附近一带每隔几步,便藏一块四方石头,只是如此而已。” 项鹰恍然大悟一拍脑袋大叫:“就这么简单,我怎么就想不到。” 这战车可分为三部分,一部分是四匹战马;一部分是马车;最后一部分是御手和数名战士。 四马和在一起的冲击力惊人,速度也快如疾风,以它们的灵巧,自是不惧怕那些石头。可一但在全速冲刺之下,那笨重的马车只要撞上了四方石头,势必会飞起来,然后重重着地。如此一来,将会出现三种可怕的局面。 第一、多次如此强烈震荡,车轴支撑不住,导致车身散架。使得车毁人亡。 第二、重心不稳。一轮受到阻碍,若强行驶过。受力的那一轮则会高高撬起,车上地士卒在无所防备之下。必然向令一方倒去,导致翻车。 第三、御手受伤或混乱,战车之所以少,这关键不在于马,而是出色地御手。一个可以在瞬间指挥四匹战马冲刺的御手。如果御手受伤或混乱,那么四匹马一定会因受到影响。不听使唤,四处乱窜,搅乱阵形。 这战车阵不同于其他,远不如步卒灵活,骑兵矫捷。只要陷入混乱之中,笨重的乘车将成为一无事处地累赘。 姬凌云拔出青色长枪,斜指日空,哈哈笑:“一群瘟鸡死鸭何足道哉!今趟我们若是连这群人都斗不过的话。我们也没有必要上战场建功利业了,还是乖乖的躲回娘们的衵服里去吃奶……”这里的衵服即是指后世的肚兜。 他尚未说毕,将士早忘情呐喊,把他说地话掩盖过去。士气攀上顶点。 三队长矛手首先冲出,左右结阵。这个兵种以攻击冲刺为主。长矛不怕敌骑冲击,可长距离击杀对手,在战场上发挥出强大的杀伤力,进可攻敌破阵,退也可结阵稳守。 再一遍鼓响,项鹰大喝一声,作为骑兵突击队,他们首次派上了用场。突击队以迂回的方式向战场一旁绕去。 此时敌方警钟鸣响,一队队士兵在混乱的战场上布阵待变,行动快捷而不乱,尽显越军的训练有素。 兵车一乘,用马四匹,车上三至六人不等,左为箭手,右为长矛手,居中的管驾车,配随步兵少则二十人,多则可达七十二人。 越军战车以完全发挥不出任何力量,但随行的士兵却并未受毁灭性的打击,还是一股不小地战力,他们迅速组建起来奋起反抗。 姬凌云、展如、端科三人于此际各领吴兵冲杀,先声夺人之下,战果非常。 姬凌云舞动长枪在战场上驰骋,森熊在其之后,两人配合无间,三千士兵也尾随而战,当者披靡。 另一方展如、端科也占据上风。 ‘夫椒’上空喊杀连天,战况激烈。 杀声轰天响起。 飘扬着干潜军旗的越军,出现在战场的另一端,一队六千人的戈兵部队,从勾践中军疾驰杀来。 对方已经发觉了失误之处,但打着兵力上地优势,准备加以五千人步卒,扭转局势,挽回败势。 蹄声震响,斜侧里一支八百人的骑兵,沿第一战场堑边沿配合冲击,硬撼突击干潜主力军右翼。 干潜军一支援为主,全速行 未在意这突如其来地八百骑兵。 项鹰岂肯错过良机,大喝道:“弟兄随我来!” 蹄声震耳下,八百精骑,随他冲阵而出,以凿穿的战术,朝敌杀去。 — 有了马镫的骑兵们个个双手持矛,在干潜军中来回冲刺。干潜不愧是越国著名战将,见项鹰骑兵灵活厉害,知道有由他如此冲刺下去,战将尚未到达战场增援,就会被对方杀溃。登时收拢阵行,专心对付眼前之敌。 项鹰登时觉得压力大增。 干潜为减少伤亡,让人请求增援,不一刻,越将屈通也率三千士兵赶到,由侧面对项鹰所率骑兵发起攻击。 战场上喊杀连天,似若人间地狱。 项鹰又来强敌逐渐不支。 这时,姬凌云率军杀到,正至屈通后方。 原来,姬凌云见三百乘战车已经全部溃灭,遗留在战场上的士兵只有防守之力,为断绝他们心中期望,深纵突击,冲破对方军阵,打算帮助项鹰对付来援之敌。 姬凌云见项鹰陷入苦战心中不由一禀,若项鹰溃败,对方这些援兵赶至战场,在敌众我寡之下,兴许会被他们反败为胜还不一定。 姬凌云一马当先,他和森熊以及三千长矛手旋风般凿进屈通的步兵阵中,青色长枪连连刺出,中者无不含恨九泉。森熊更是杀人机器,一鞭一个,最简单实在,毫无花俏。 整队人马就像一把巨型的开山斧,而他和森熊正是斧锋锐处,一下子就把敌人围攻项英的队伍冲成两截。 屈通被姬凌云扫落在地,森熊一鞭打爆了他的脑袋。 是以千计的敌人从四面八面前来拦截,却没有人能是他同森熊的对手,手下见主帅如此勇猛,人人奋不顾身紧随他后,杀敌抗敌,姬凌云帅旗到处,人仰马翻,战况惨烈至极点。 姬凌云连杀两名越兵至项鹰身侧,大叫道:“这里交给我来,你去勾践处,将他击溃。” 勾践依靠战车之便只带两万五千人而已,一万五被困在了战场上死撑,七千又在这里准备支援,勾践身旁最多也只有两千人马。 谁够狠,谁就能活下去。 这是战场上的名言,无论是对敌还是对自己。 姬凌云早已忘记身上的伤势,脑中除了杀还是杀,只要自己能够让干潜军无法进入战场,自己就是胜者。 战况攀上激烈的顶点。 项鹰大喝道:“目标勾践头颅!” 项鹰领着五百不到的骑兵,旋风般朝勾践出杀去。 胜负已定。 勾践身旁虽有两千人,但他非夫差、允常那般可治国又可上阵杀敌,留下一军殿后这才鸣金而退。 姬凌云草草追杀一阵,下令收拾战场回营。 此役,姬凌云损兵两千三百七十二,缴获兵器无数,战马六百五十百匹,出战士兵几乎都有或多或少的伤痕。 第79章 至于越国具体数字不详,但初步估计伤亡人数不会下于一万三。尤其是勾践折损的三百乘战车,更是一战而摧毁了对方一年的经营。 打扫战场时,展如从草丛中挖出一块四方石头服气道:“想不到那三百乘战车竟被这小小石砖击败,真是怪哉、怪哉。” 端科苦笑:“也许正是因为道理如此简单,才无人去想。”看了一脸深思的韩庆一眼道:“难怪王子要在这‘夫椒’与越国交战。正是利用了这里的杂草,使得他们看不见隐藏在杂草中的石砖,他们认为这里适合战车冲刺,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 姬凌云道:“这叫做视存在,其实正好相反。我在先前按兵不动,就是给机会让勾践他们检察战场,待他们检察好后,在暗中藏好石砖。他们瞧不见,自然就以为一切都如他们原先检察的一般。” 这时,展如提议道:“王子,勾践已经上了一次当,不会在上一次,我们还是尽快撤离为好。” 吴兵首战得利,然依旧是敌强我弱,正面交锋讨不了好处。 姬凌云点头赞同。 第五部血战江东 第二十五章渡河激战 第二十五章渡河激战 椒之战,姬凌云旗开得胜,但始终是以寡击众的苦战伤亡惨重,死伤过万,且丧失大将。但己方亦超过二千五百人的人阵亡,伤者更是无数,胜利果实得来不易。 为了保住这得来不意的胜利果实,姬凌云在胜利当天夜里就撤回了西沼溪北岸,接摘靠水立寨,以次地抵御越国来兵。 西沼溪北岸的军寨伤营中躺满伤兵,由军中大夫就地抢救。 姬凌云带着森熊、韩庆查探伤兵伤势,安慰重伤伤员,忙了整整一日,三人才有喘一口气的机会,到一旁坐地休息。 经过的人均向姬凌云恭敬致礼,神情疲倦中带着掩不住的振奋。先前那一战,姬凌云的才能已经彻底得到了将士们的真心信赖。 韩庆首先打破了宁静道:“这西沼溪正处于越境吴界的交汇处,勾践若要想收复姑苏,必须渡过这西沼溪,才能发动总攻势。” 姬凌云点头道:“勾践首战失利,此刻定急于找我军寻回颜面,这西沼溪则作为第一战场。” 韩庆笑道:“王子就不怕勾践奇袭东沼溪?” 这东沼溪同西沼溪一般位于越境吴界东侧,乃越疆界战线的最前哨。因此可能在战争一开始便遭到勾践军的强烈攻击,更有可能借此地绕过防守严密的西沼溪,来战己方军队。 姬凌云摇头笑骂道:“你小子莫要装糊涂,这战法若非得你提醒,我还真想不出来。”这韩庆并非真心归顺,说问题只说一半,令一半需要姬凌云自己去考虑。 跟姑苏城一般,他明明知道勾践的意图,却故意装成不知,提示着关键之处就充愣装傻。此次也是一样,他装摸做样的将西沼溪、东沼溪的特点说了一遍,就在一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姬凌云正色道:“说真的,你认为勾践真的会中计吗?” 韩庆道:“应该不会错了,我们将西沼溪的桥梁、船只全部销毁,他们只能想到我们打算占地死守,不会想到我们不守而攻。依我的猜测,勾践应该会先对西沼溪发动强攻。实在攻不下了,才会考虑别的路径。文种、范虽然不在,但越国还有大将干潜,相国逢同,不至于想不到那步棋。唯一担心的是,勾践一开始将没有打算进攻西沼溪,而挥军前往东沼溪。如此,我们的计划只能宣告失败。以项鹰那六百骑兵还不足以抵挡勾践的上万大军。” 姬凌云笑道:“听天由命吧,不过以勾践的性格,只要我们不向东沼溪增兵,应该不会将东沼溪看在眼内。” 韩庆点头赞同:“人的性格就是如此,你越在意,对方就越能够主意。你将他放在一边,不闻不问,对方也不会去多加在意。勾践在沼溪附近集结的主力部队已超过三万五千,如果他拼死力攻打东沼溪,再多的增援也没有意义。只是,勾践一向因兵多势大,自认所向无敌,如今见我方兵少,一定不看在眼里。放弃东沼溪以求速胜,并非不可能。倘若东沼溪的守备增加,勾践反到会以为东沼溪重要,那就非攻不可了。我也觉得向东沼溪增援部队反而只会增加我们的危机和压力。” 两人在商议间,勾践的大军已经逼近了西沼溪,正如两人料想的一样,勾践此刻根本就没有将东沼溪放在眼内。 次日,清晨。 对岸战鼓隆隆,勾践仅仅只是休息一夜就开始发动了渡河战役。 大片大片的越军身着青色服饰铠甲,遥遥的地平线上仿佛成了一片青色的海洋,波澜壮阔。 朝霞中,一个越国将军驻马岸边,青裳飞舞,坚定的眺望着北方,挺拔的身影融入了余雾之中。 他冷冷的眺望着对岸,冷俊的犹如一尊雕象。突然,他眼中瞳孔放大,一人的身影出现在他的眼内,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眼中出现了灼热的战意,轻声道:“进攻吧!” 命令一下,回马便走丝毫不关心战局,又或则已经算到了最后的结果。 对岸的姬凌云不知为何打了个寒战看了看快要入冬的天气,继续将注意力放在对岸。 一个时辰后,越兵不知道从那个地方搞到了几十艘小船。 擂起战鼓,对岸发出惊天动地的隆隆巨响。水面上扯起大小无数旌旗,蔽河而下,戈矛并举,喊杀声震耳欲聋! 姬凌云缓缓呼出浊气,面上露出一丝讥色:这西沼溪的防御攻势乃他根据“墨氏”手札上的营寨所筑,以三个石堡组成。而构成要塞的三个石堡分别立于西沼溪西岸、东岸和北岸,彼此用浮桥相连。每个堡群外有石墙,内有笼碉堡大小十余座,碉堡与碉堡彼此呼应,极难攻破。 墨翟善守,他著的“墨氏”手札军略中都以守为主,其创出的方法自然是防守利器。何况,三个石堡中还有十余台小型简便的炮石车遥相呼应。 姬凌云有堡垒相护却也不敢怠慢扬声大喝道:“传令下去,分一千士兵站到岸旁,若是敌筏逼近,以长矛拒之,使其不得近!三千弓弩箭手,赶紧各就各位,站在长矛手后方等敌进入射程,石跑手将石弹准备妥当!待我号令下达,就全部向河心来敌射击!” 虽然这一段水流缓慢,但江南人无不是游水操船能手,敌人来势极快,稍有差池,只怕就悔之晚矣! 眼看木筏团进入砲击射程,姬凌云瞋目大喝道:“放!”二三十块巨石腾空而起,夹带着劲风狠狠砸向前来船只。 第五部血战江东 第二十六章血战 第二十六章血战 石飞射。 先头的十数条船只登时被密集的矢石击中,有几条直接断裂成两截沉入水底,形成一个个漩涡,另外几只船只失去了控制,在水面上转着圈地漂,随即和后面的船只撞在了一起,不少敌兵落下水去。 河面上的越军发出了阵阵惊呼惨叫。 上百十名落水士兵的头在河水里一起一浮,有些人被重新拉上了船只,有些人被后面的船只一冲,就彻底从黄澄澄的水面上消失,更多的人在水面上一起一浮。 这西沼溪水深三丈有余,可在自幼于水旁海边长大的吴越人民来说,却是不值得一提,纷纷向前游去。 石堡浮桥上的吴军士兵齐声欢呼,炮击效果不大,但却大大的激励了他们的斗志。 姬凌云吐气大笑道:“对面的诸位,莫要怪炮石无眼,要怪就怪你们跟错了将军。勾践小儿无能,却让你们这些小卒前来送死!”气从丹田而出,高昂的声音向水面远远地送了出去。 对方尚未到射程之内,岸旁的长矛手、弓兵、弩兵闲得无事,听到姬凌云这无话不精神百倍,也跟着齐声大喊了起来:“勾践小儿无能,却让小卒前来送死!” 越国兵将愤怒之极,纷纷叱骂,只是各喊各的,变成了嘈杂的一片。比之,吴兵的齐心协力大有不如,声势大减。 对岸鼓声响起,姬凌云意识到一只较大的船只。船头端立一人,视线模糊。暂时看不清楚。只听那人一阵长声大笑。将所有的叫骂尽数压了下去,高声道:“在下越王帐下大将干潜是也!无知小儿,不过只会说嘴而已。干某便立在这船头之上,看你又能奈我何?有什么手段,尽管使出来罢!” 他这一嗓声如鼎钟,中气十足。在他地率领下对岸呼喊如雷,木筏群鼓声大增,继续向前逼近。 姬凌云心中暗惊。这干潜好生厉害,这一笑就让对方士气大增,令自己陷入两难之地。这投石车没有准心,凭借地是投石操手的经验直觉,做不到指哪打哪。况且这些投石操手都是临时招募,命中率连百分之五都不到。一击而中固然会让己放士气大增,但一击不中,却反而会增加对方声势。 姬凌云暗道:“若有管二哥在。那该多好。”管黔敖一身工匠之术出神入化,他指挥的投石车队等同后世地迫击炮,命中率极高。 森熊这时道:“大哥,要打中那人。我有办法。在我家乡附近有个叫匈奴的地方,他们那儿有一种打猎的玩意叫石弹子。他们用牛皮编成一长条。大约两尺左右,一端是个环,另一端有个小皮兜。使用时把石头放在皮兜里,在把手套在环里,甩上几圈来之后手腕一抖,石头就飞了出去,可以投得很远。那石头虽小,但只要命中目标,轻则筋断骨折,重则立时毙命。在秦国时,就常常用石弹子来打些野味。” 第80章 姬凌云听过‘石弹子’这东西,匈奴自幼就玩它长大,因此,个个臂力惊人,均的弓箭能手。同时也知这抛‘石弹子’的皮条必须严格制作才能发挥威力,叹道:“在这关头去哪找‘石弹子’。” 森熊从腰间解下了腰带欣喜道:“我随身带着呢。”原来,森熊在秦国时记忆不好,上山常常忘带皮条,后来干脆就将皮条绑在腰间,当成腰带来用。时间一久,以成习惯。 森熊取过一枚一枚拳头大小的石头放在皮兜里,在空中舞了两圈,一声很轻微地响动,飞射出的石头竟有破空之声。飞石划过一条弧线,狠狠地射向干潜。 “小心!”干潜身后一人大叫,将干潜推下了河中。“喀嚓”一声,原干潜身后不远的船板被打出一个窟窿! 干潜浮上水面见此不由神色大变,正惊疑间,破空之声再次响起,这次目标乃他那船上的舵手。那舵手头颅犹如熟透的菜瓜一样破裂开来,红色的血混杂着白色的脑浆,溅射一地。他被一枚石子打中了太阳穴。 见此一幕的越兵也目瞪口呆。 三声惨 响起,又有三人命送飞石之下。 姬凌云麾下地泡石队也不曾停下,接连不断的向河面抛出巨石,命中率不高,但也总有击中的时候。 干潜眼中出现一丝厉色,此时此刻也别无他法,只有猛攻才是最有利的战术,上了另一艘战船,干潜直接下达了撤退地指令。 姬凌云眼中闪过一丝赞许,在防卫如此得当的堡垒下,只有强攻才是最有效地方式。 不知道不觉已经过了两个时辰,姬凌云坐下休息,等待对方的再次攻击。 一个半时辰后。 密密麻麻的船只,成片的竹筏出现在了对岸。 — 一艘一艘远远观望仿佛就是成片的乌云,执勤哨兵见次阵战声音都有些打颤了:“敌袭,敌人来袭了。” 听到警报,姬凌云第一个冲到了石堡上方,看到江面上的船只,竹。他心脏都要停止跳动,这也太多了吧?勾践这是疯了不成? 石堡中的士兵都以知道敌人将大举进攻,匆匆忙忙的准备一切,气氛瞬间变得异常紧张。刺耳的呼啸声传来,数颗巨石在空中划出了一道弧线,遥遥的朝河心飞去,砰的一声,落入水中。投石队已经开始执行姬凌云先前下达的命令,向射程内的船只开火了。 姬凌云大声对将领们吼道:“各就各位,敌人马上就要过来了。” “咚咚”的战鼓声中,对岸的战船一条条的向这边涌来,声势浩大。 “射!”姬凌云下达了射击的命令。 成千上万的箭枝犹如一片密集的乌云一般,遮天盖日的向河中射去。越兵还未站定就被射中倒栽到了水中。血花飞溅,哀号连天,水面上泛起成片的猩红。但没有人顾及这个,越兵们争先恐后的向吴军堡垒前进,无视生命、无视死亡。 在河中、船上、筏间数千越兵在水上挣扎,冒着箭雨不断的前进,一个接着一个的栽倒。无论箭枝多么猛烈,他们只是举着盾牌躲避,没有人停步,更没有人退缩。他们只是执着的前进,前进,在前进。 在前头的士兵倒地,后方的士兵没有任何犹豫的顶了上去,一点一点的向前挪动。 如此勇不惧死,姬凌云看了都不由生寒。难怪在春秋末期,勾践在没有文种、范蠡的同时还能稳坐霸主之位。他那高超的收心手腕,让越国军民上下一心,不畏生死。若他拥有容才之量,加之他的隐忍不拔,天下又有谁是他的对手。 勾践虽是春秋五霸之末,但依旧不容得小觑。 在越兵的不惧生死之下,越兵已经冲到了岸边和长矛手进行了短兵交锋。 展如霍然举矛,吼我们为他们出力,让我们的女人陪他们睡觉。你们说,越国如此蛮横,我们吴国男人应该怎么办?” 队伍沉默了不到一妙起,三千条壮汉扯着嗓子大吼:“将军,我们吴人没有一个是孬种。” 展如再次大吼:“是男人就应该去越国抢女人去。” 这展如当了两年的盗贼,风格也变的象强盗一般狂野。 三千矛手嗷嗷叫着,人潮汹涌如水,同越并碰撞在了一起。两股洪流一交锋,登时爆裂开来。 此刻比的就是凶狠,任何谋 岸边,泥浆中,河面上杀声惨叫声混成一片。为了争前一步,甚至可能牺牲至百人。 姬凌云见越兵人数越来越多,己方虽顽强,但也隐隐有了支撑不住的感觉。 姬凌云大喝:“抛油,上火。” 这是姬凌云的最后一杀招,无数装满火油的瓦罐抛向了越国阵中,火油如水一般在人群身上。 火箭飞射,火花顿时蔓延了起来。 越兵不怕死,但却忍受不了火在身上慢慢燃烧的那种痛苦,中招的人纷纷跳下了河中,有序的攻势登时变的混乱。 姬凌云瞧中时机亲自冲上了战场。 第五部血战江东 第二十七章豪气云天 第二十七章豪气云天 越军的攻势已经混乱,姬凌云亲临战场,正好给己方士强心针,主帅如此卖命,他们又怎么能不死战到底。 吴军士气登时大振,将越兵全部赶回了河中。 干潜见次也只能愁然叹气,下令撤军。 接下来十日,越军象吃了兴奋剂一般,孜孜不倦的对着西沼溪发动猛攻,一连十日,日日不歇。吴军拼死抵抗,越军始终没能拿下西沼溪的堡垒。 在这堡垒下方以有六千越兵葬送与此,吴军同样也付出了两千勇士作为代价。 第十一日、十二日,越军的攻势终于减弱了下来,他们声势浩大,可攻势却始终没有前十日那般强劲。 姬凌云立于堡垒之上眺望远处道:“不知勾践那若大的军营中还有多少士兵可用。” 在他身后的正是韩庆。 韩庆闻此言笑道:“应该不足一万五千,这几日,勾践的声势盛于以往,攻势也比以前来的猛烈,但这一切都是假象。对方虽假扮的很真实,但个别处还是可以看出他们有强撑的迹象。勾践应该已经中计,将主力调去奇袭东沼溪了。” 姬凌云点了点头道:“我也觉得如此。” 展如当日说的好“出奇用诈,以战代守。不断利用优势,减弱两军差距”这虚实之道,正是以少胜多的不二之法。 在勾践尚未抵达西沼溪之前,在韩庆的提示下,姬凌云想出了“诱敌假守”的战术。 他先在西沼溪北岸建造了严密地堡垒。做出死守不攻地状态。引诱勾践对西沼溪的堡垒发动强攻。而他则利用天然地利死守堡垒,不断的借助堡垒打退勾践大军地攻势,并逐渐消弱对方的实力。 勾践一但发觉西沼溪并非轻易攻克。那么势必会找另个攻击地点。勾践麾下有才智过人的相国逢同又有军略出众的大将干潜。以他们之才,细思之下不难发觉东沼溪这个“致命”弱点。 干潜有大将之才,勾践也非愚昧之人,他们自不会傻傻的大张旗鼓前去攻打东沼溪。最有可能的就是奇袭。奇袭东沼溪,然后至姬凌云后方前后夹击。 如此一来,对面地实力将会大减。姬凌云就可乘机渡河攻占。 战事正在他们的意料中进行,勾践果然在连攻十日后,就放弃了对西沼溪的强攻,就是不知对方是否走着偷袭东沼溪这一步。 这时的姬凌云也只有等,等待暗哨的消息。 当天夜里,暗哨果然传来了勾践暗中调集人马的消息,一万五千士卒在当日子夜时分,即23到1点整之间。悄悄的离开了军营。 次日,在抵挡了干潜的攻击后,姬凌云也在子夜时分率领展如、端科、森熊三将悄悄领着六千将士利用准备许久地竹筏渡过了西沼溪,摸黑向勾践大营行去。 离大营越军大营仅有一里之地。计策将要成功,姬凌云出奇的没有任何兴奋的感觉。心底反而有一种压抑。 此时展如神色慌忙来报道:“发现敌军踪迹,一支未知的军队潜伏在我军东方三里处地一处丛林中,人数估计在上千人之间,具体来历不祥。” 众皆变色。 姬凌云整个人如入冰窖,脊骨凉飕飕的,有若被人吊悬半空,无处着力。 姬凌云沉声道:“怎么回事?” 展如道:“是他——张言。”展如身后站着一人,那人相貌平凡,平凡地不能在平凡了,是那种丢到人群中就找不出来的类型。 展如道:“王子应该知道,我的山寨只收吴人为复国之用,可他却意外是个楚人。收他的时候,寨中所有的人都被他那一口流利的吴地方言糊弄过去。直到有一次,在喝醉酒后才暴露本来身份。此人很有语言天分,善于打探情报,精通吴、越、晋、齐、楚、秦、卫、鲁这八地方言。是我山寨情报头子,先前他无意间发现远处有一丝光亮,类似兵器的反光。就去探察,结果发现了有兵埋伏,人数不清楚,但不少余千人。” 姬凌云双目瞪着张言道:“此话当真?” 张 姬凌云凌厉的双目小退了一步挺胸道:“绝对错不了 姬凌云在电光火石间,已明白了是甚么一回事,自己中计了。对方早一步看穿了自己的举动,没发出任何声色,却故意用十日功夫以六千越兵的尸体为诱饵,引自己入翁。 到底是谁?干潜只是一个出色的大将,逢同也是一个出色的谋士,但他们应该不至于看破自己的计谋,就算他们看破,也不可能以六千越兵为诱饵,耗费十日功夫引诱自己。 第81章 这出神入化,毫无征兆的手段根本就不是干潜、逢同的风格,也不是他两人可以做出的事情? “范蠡!”姬凌云的脑海中出现了这个名字,范蠡是中华史上超一流的大将,他机敏善变,心思缜密且有勇有谋,智计百出,处事沉着而冷静,用兵灵活,在战场上可为达目的不惜一切手段,既狠且辣,拥有名将一切必要的因素,在春秋史上,仅次于孙武、伍子胥的存在。在五千年的中华史上也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他不是喜欢他,但不可能否认他那过人的才华。 “是他,不会错了!”姬凌云目光如矩,双拳紧握。 自己竟然将他给忘记了,他只是退隐,是因为勾践忌才而退隐,并非心甘情愿的看透一切而归隐田园。 — 归隐是看淡一切,心中了无尘埃,只想以山林为乐,而退隐却是迫不得已,那拳拳的壮志雄心始终未变。一有机会,则会再度出山。 他终尝到范蠡的手段,看穿计谋,却丝毫不为所动,根据自己的计划暗暗配合,处处设下陷阱。不以急于求成,以六千越兵为诱饵,用计策成功的成就感步步诱惑,在最关键的时刻将自己至于死地。不用猜也知此刻越军营寨空无一人,寨里陷阱密布。四周士兵将陆续开至,让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将自己困死。在这样的情况下,自己如何能够逃脱? 万幸的事,智者千滤,必有一失,范蠡那完美的围杀计划因为一个不知明兵将的一点小小失误,出现了一丝转机。 “全军继续前进缓缓而行!”在这个紧要关头,姬凌云别无选择如此干等下去,只会令那个藏在暗处的眼睛发觉,从而过早的发起攻击。 范蠡比自己多活了三四十年,他又以心思缜密而著称,一定将所有变化都计算在内。此刻无论自己是后撤,还是左右突围都毫无胜算可言。 唯一的办法,就是险中求胜。 此刻,只要自己能够以最少的代价成功突围就是胜利。保护手中的这些复国根本以是当前最重要的事情。 在这个千均一发的时刻,姬凌云心如明镜,显得相当成熟稳重,略带一丝兴奋。同范这类绝代名将交手,一定能够受益非浅。 胜亦欣然,败亦无悔。 全军上下不发一点声响,缓缓向勾践军营那陷阱的正中央走去。 离勾践军营不到半里,气氛沉闷而紧张。 姬凌云突然高举你们说。由于我的疏忽,中了越国的奸计,此刻我们正在他们的重重包围之中。一切错在于我,是我累了诸位兄弟。我姬凌云在此立誓,今日我将和你们生死与共,会是第一个杀进敌人阵中的人,也将是最后一个离开的人。” 这番话说得激昂悲壮,配合姬凌云认错的举动,更显得异常高大。试问,天下王侯,又有谁会将罪名担在身上的?又有谁会同共? 众将士立即齐声呐喊:“愿随王子死战到底!”的呼叫声冲天而起,没有一个人不战意大盛,与姬凌云的心连结起来,誓死为其效力。 周遭的伏兵已经发觉不正常,正从四周杀来,喊声震耳欲聋,火光充斥九宵。 但是这一切在这些以存死志的身上如同无物,范蠡的精心布置没有起到任何的震撼,反而激发起了吴国兵将誓死一战的决心。 姬凌云仰天长笑:“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杀!” 姬凌云首当其冲向饶开越国军寨向西方杀去。 第五部血战江东 第二十八章血战突围 第二十八章血战突围 突围的路线,姬凌云是经过深思熟滤的。他天生有是危急,他的脑袋就越是好用。 第一次是逼迫楚国服输,第二次则忽悠了拥有惊世剑技的越女阿青。 此刻正是第三次。 范蠡用兵老辣心思缜密,此战是他以六千越兵生命换来的结果。用兵之法,在于给予小利,获得大利。 六千越兵这不是一个小数目,值得范蠡下如此重注的也只有自己的人头。这一战,范是非杀自己不可。因此,在自己登岸的那一刹那就已经落入了范蠡布下的天罗地网之内,他等的只是收网而已。 问题是在什么地方收网,越是进入网心,自己就越是难逃。但范蠡绝对不会将希望只是放在网心,罗网的四周想必也是陷阱重重。 有一句古话,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但猎手在好也有被耍的时候。 范蠡确实在四周布下了天罗地网,但这天罗地网决不可能没有漏洞。这漏洞正是在越国军寨附近。也就是陷阱四周,为了能够让猎物进入陷阱之内,猎人往往会将陷阱四周的危险除去,不让狡猾的猎物心声警惕。 同样,范蠡为自己如此下功夫,一定很重视自己,为了不让自己起疑,这陷阱四周一定的伏兵最少的地方。范蠡也不敢跟的太紧,由此地突围,最为安全。 呼喝声中,姬凌云一马当先向北方杀去。 “当!当!当!当!” 越国军寨阵地中少量的越军敲响铜锣示警求援。周遭附近同时传出号角声,寨门大开。一队一千越兵从寨中仓皇杀出。他们显然没有料到,这到嘴的肥肉竟然会突然逃跑。但看其反应迅速,也可知他们蓄势已待。 四周火光冲天。以他们来地地方人数最多,密密麻麻高达一万五千之众,只怕正是为了防止姬凌云发觉撤退所准备地兵马,足以封锁他们退路。 东方兵力则在一万到八千之间,为了防止姬凌云从此地突围,汇合东沼溪的项鹰部。范也做了十足的准备。 另南方、西方地兵力则在五千人间,人数最少,是范蠡用来围困姬凌云的队伍,并非战斗的主力。 想必范蠡也未曾想到姬凌云会由此地突围。 突围部队迅速出击。 敌方号角声起,西方主力军一支五千人的长戈兵和箭手前来阻击。 姬凌云挥起长枪,倏地良驹人立而起,仰首嘶叫,就那么双蹄凌空的当儿。后蹄踏步,飞腾而起避过越兵组成的戈阵,连撞了六人方止。 这一手大出众人意表,更是神乎其技。能人所不能。登时惹得手下将士不自主地高呼喝采,战意大增。 姬凌云大喝道:“进攻!” 他的喝声如同晴空乍起的响雷。轰传远近,己方人马闻声精神大振,敌人则被先前神乎其技的一手而感到畏惧。 大战开始。 姬凌云麾下的一干士兵都身怀死志,勇悍非常。一时间长达五余里的山丘,尽是喊杀之声。 指挥西方的是勾践心腹大将灵本谭,他未曾想到对方对突然突围,只得慌忙迎战,眼睁睁瞧着姬凌云攻至,偏是没法下令手下放箭射向杂在己方中的敌人。 时机稍瞬即逝,倏然间整个三千人地长戈兵和箭手都给吴兵冲乱,而敌人在姬凌云的领头下,七千强兵气势如虹,不畏生死,势如破竹的把自己的队伍断作两截,兵力本就在对方之下,先机又失,令他一筹莫展。 吴军齐声呐喊,奋身杀敌。姬凌云、展如、端科三支部队逐寸逐寸地往前杀去,西方守军则节节败退。突围之路以已畅通无阻,可是姬凌云却晓得前路仍是艰辛。范亲率的主力大军正在他们后方,那才是吴军最致命地威胁。 战争如火如荼的进行着,姬凌云一行强冲开了灵本谭的部队,突围而去。 ****************** 范蠡立于战车之上,身旁正是越国大将干潜。 范蠡眺望着姬凌云突围的身影,目光深邃而凝重,姬凌云成长之快以远出乎他的意料 干潜焦急道:“大人,若走了姬凌云怎办?” 这干潜本是越国的一小卒,但被范蠡发觉其才能,放在身旁调用,才有如今成就。干潜感恩,对他始终如同长官一般对待。 范蠡自信笑道:“无妨,姬凌云此举动确实令范某感到意外,但也不过是死前挣扎而已,逃不出我军的追击。”随即,又正色道:“干将军,等会你全力阻击姬凌云,宁可放过他麾下的所有士兵,也不能走掉他一个。” 干潜奇道:“那姬凌云真的如此厉害,大人难道对付不了他吗?属下认为那七千精锐才是我军大敌。若没有这些士兵,姬凌云再有才能也只有败亡一途。那被他取下的城池,也不攻可破。” 范蠡神色凝重苦笑道:“你和我当年放了一样的错误,就是小瞧的姬凌云。当年的姬凌云除了一些小聪明外,并没有什次交手都是他略占上风,但那都是他利用了夫差的声望、威势所致,只能说他是一个不错敌人。可才不过几年,现在的他已经发展成了我国的劲敌。跟伍子胥一样,他若不除,我越国难安。” — 范蠡长吐了口气道:“现在的他不过二十岁,有些不甘心,但也必须承认,当年我二十岁的时候,远不如他此刻出色。所以,我们不能在任由他成长了。士兵没了可以招募,吴国亡了,还可以复兴,但姬凌云一死,吴国将再无回天之力。” *************** 姬凌云率部众奔驰了一夜,天明时分,见士兵体力消耗过大,下令停下消息片刻。 士兵们得令,无不大大松了一口气。 端科沉着稳重,悄悄来到了姬凌云身旁道:“王子,我们是不是突围的太过顺利了?” 姬凌云坐在马背上奔.了舔干裂的嘴唇,取下水壶向嘴巴里又倒了倒,一滴水也没有,早在半个时辰之前,就已经喝干了,心神不宁的望了望四周回话道:“我也有这种感觉,可能是我们突围的路线出乎那家伙的计算吧。” 第82章 无意间伸手向战马的脖摸了一摸,湿漉漉的满是汗水。忽然惊觉过来,连忙向左右看去,只见士兵们也都差不多,奔跑了一夜一个个都累得够。有的坐在地上,有的躺着,只见原本严整的阵容已经变得有些松散,纪律也逐渐难以保持了,完全失去了斗志锐气。 姬凌云面色苍白蓦然大叫:“糟糕!又被那狗娘养的算计了。” 话音一落,就见远处尘烟闭日。 这范蠡无愧于不世名将,虽然被姬凌云识破了战略,从容突围。但却不肯放过他们,其实他早来了,等待他们休息的那一刻。 越国不仅有兵,还有三百乘战车。范蠡让战车远远跟随,偏不靠近,不让他们发觉一直让姬凌云的部队不停的跑,直到体力消耗时,在从容杀出。 姬凌云不由倒吸了一口冷气,范蠡终于亮出了獠牙,可自己这方体力不支,这如何能够抵挡? 赶紧环顾四周,这一带是一片平原,最利战车驰突。倘若被范蠡追上,纵兵大杀,只怕就是全军覆没之局! 好一个范蠡,好厉害的疲敌之计。 姬凌云再不犹豫:“传令,展如、端科,你们带着本部六千人马立刻离开……无前卫同我一起断后。” 在此危局,他反而镇定下来,挥了一名指挥官的最高效率。 展如、端科大叫:“不可!” 姬凌云坚决道:“没有什么不可,我在阵前立誓,‘会是第一个杀进敌人阵中的人,也将是最后一个离开的人’,我不能走,一但我走了。世人都会知道我姬凌云贪生怕死,背信弃义。如此,又有谁会投效与我,这事情绝对容不得半点商量。你们放心,越兵最多只有两、三千人并不算多。区区这些人马还不能耐我姬凌云如何。” 第五部血战江东 第二十九章生死一线 第二十九章生死一线 凌云如此决定展如、端科别无选择,他们都是久经阵白战场上只有一个头,越是危险的时候,越要服从命令。 “王子保重。”两人含泪而去。 姬凌云叫来张言,让他持自己印记前去东沼溪,让项鹰以匈奴人的战术攻打越国军寨。然后,将余下不到千余的士兵聚集起来,并嘱咐他们此次突围有死无生,只要得到自己的提示立刻四散逃开。 尤其是对森熊再三强调,并道:“大哥有马可以很快的甩开追兵,到是你体形硕大,惹人注意,千万要好好保护自己。” 森熊只好点头同意。 少许,越国三百乘战车浩浩荡荡的近前,兵力在两千人许间,领军大将狂喝道:“本人越将干潜是也,姬凌云你已走投无路,还不弃械投降 姬凌云弯弓搭箭哈哈笑道:“干大将军此刻不嫌言之过早吗?有本事你冲过来啊?” 在这三百乘战车还未到的时候,姬凌云吩咐无前卫四散找寻方石,不一刻他们的前面就布满了无数石头,吃过一次大亏的他们识相的停了下来。 “嗖”的一声,劲箭离弦,直朝正从百步外领军而来的干潜射了过去。 姬凌云的箭术与武艺成反比,只能唬人而已。 干潜不屑一笑,一扬手中阔剑就磕飞了姬凌云射去的箭枝,显示出深厚的功力和精准的剑术。正待出言讽刺,一黑点向他急射而来。 干潜神色大变,急忙挥剑护住头颅。 “当”地一响。干潜虎躯剧震。黑影受到阻力向下便宜正中干潜胸口,将他打下了战车,生死不知。 姬凌云“哈哈”笑道:“范蠡那活了五六十年地老狐狸确实难对付。但你这无知娃儿也敢放肆?”他早跟森熊说好,待他弓箭吸引对方大将注意的时候,他则在兵从中对准对方抛射石弹子。 无前卫大声叫 姬凌云心忖若硬和干潜缠斗於此,待得范蠡来援,必无幸免。遂发出命令。全军冲锋。 对方的战车已经没有了速度,没有速度地战车并不见得比他们的步卒强到哪去,况且干潜生死不知,正是冲散对方的大好时机。 姬凌云首当其冲,直冲以干潜为首的敌阵,双方兵将迅即投入惨烈战斗,就像一个没完没了的人间屠场、修罗地狱。 无前卫有死战到底的勇气,也有不畏强敌地豪情。但却没有了战斗的力气。一整夜的逃亡,他们几乎都要累跨。 此刻又经历如此硬战,后果可想而知。 有的人没有了举刀的力气,他们直接扑向越兵。用牙齿啃咬他们的喉咙,有的被砍倒在地。但倒地的士兵却拌住了越兵地脚,帮助己方杀敌,场面悲壮之极。 谁说燕赵多慷慨悲歌之士,吴地勇士也毫不逊色。 姬凌云、森熊几乎杀红了眼。 姬凌云一夜奔驰,借助马力消耗不大,森熊更是体力不逊色兽类的怪物。 两人就像两道闪电,勇猛地楔入敌群之中。 森熊双鞭舞得向旋风一样,嗑着不死则残。 姬凌云在最前头到处都是晃来晃去的人影,然而谁也看不清对方的真面目。不待仔细观看,但凡是穿着青色服饰地人,迎面便刺。青色长枪以被血迹染红,灵如似蛇的遇敌刺敌,见人杀人,左挑右刺,如披瓜斩菜一般。 敌人也发现了他,想擒他邀功五条长矛一齐刺过来。 姬凌云大吼一声,运起舞开长枪,转瞬之间,那五人皆倒在地下,被抛在了脑后。敌人越来越多,见姬凌云如此骁勇,谁也不愿正面接战,纷纷向他身后杀去。 此时万分危急,主将地所作所为,就是全军将士的榜样。纵然再无力,也咬牙大吼强撑下去。战线全面拉开,杀得天昏地暗,惨烈至极。 喊杀声震天响起,远处鼓声震天响起,再这紧要关头,越国的大军却赶到了战场。 地右方杀声震天,一队近五千人的戈兵队在范蠡、陈音、逢同率领下,掩杀而至,声势惊人至极点。 “撤!”姬凌云放声大叫,此刻在不撤退,当真要有死无生了。 姬凌云此时领着仅五十多人冲上一处丘陵高地,却见对方的兵丛中尚有四百多己方将士陷入重围。 姬凌云勒住战马,他从上到下几乎就像是被从血里捞出来的一样,全身散发着惊人的战斗意志,想起那句‘第一个杀进敌人阵中的人,也将是最后一个离开的人’声音不由从牙齿缝里挤出,“还能动的,就跟我杀上去!不能动的撤退。” 姬凌云怒愤填膺,杀机大盛,决心豁了出去,抛开一切,见人便杀,连杀数十敌人,策骑疾冲深深杀入了敌人阵内去,遇上他的敌人一时间只有捱枪送命的份儿。 苦战至此,姬凌云手中的长枪有若九天蛟龙,以往无法想通、无法使出的招式在这一刻,流利的使了出来。 无前卫见主帅来了,人人士气大增,竟随他一鼓作气,突破了敌人的围困,朝着一处山丘奔去。 姬凌云立即狂喝道:“要命的全部向北方逃去!” 姬凌云一把从身后的士兵手上抢过旌旗却向相反的方向,策骑狂奔。 “捉拿姬凌云!”范蠡面上露出一丝冷笑,剑指处上万大军齐向姬凌云冲去。 陈音扬弓便射。 蓦地姬凌云胸处传来锥心剧痛,一根血粼粼的箭头出现在他的眼角。刹那间,姬凌云心叫完了。 身体不受控制的倒下,隐约间,只见青光万丈,四周哀嚎一片。 第五部血战江东 第三十章阿青 第三十章阿青 凌云醒过来时,发觉自己躺在村屋内的木榻上,身上敷上伤药,换过清洁的麻布衣服,那种舒服的感觉,确是难以形容。 身旁一位老妇大喜,好像姬凌云能够清醒比自己康复更为开心。她道:“小兄弟,你真的醒拉,我去叫神医来。” 姬凌云茫然的看着四周,脑中一片空白,只是依稀记得自己胸口中箭,然后被越兵围了起来,接着就是万丈青光,身旁的越兵一个个的倒下,仿佛神仙临凡一般,“难不成自己是被神仙救了?” 姬凌云使劲摇着脑袋,将那荒唐的想法赶出脑袋。 不一会,一个身材矮小,发须皆白却又红光满面的老人家走了进来。 见姬凌云醒来面上古井不波并没有任何表情,他上前两步上下细细打量着姬凌云,然后才道:“身体可有任何不适?” 姬凌云立时醒悟,这奇貌不扬的老人家正是那老妇口中的神医,客气道:“无妨,并无大碍。” 岂料,那神医竟然怒道:“问你病情,则当如实相告。那里有异样,你不会说吗?” 姬凌云莫名其妙,但还是如实道:“就是胸口有点疼,四肢有些无力,其他没有什么感觉。” 神医让姬凌云躺下拔开他的上衣对着胸口处的伤口了一闻,笑道:“万幸,没有落下病根。” “病根?”姬凌云大为惶恐,以这个时代的医术,万一落下病根将很难治愈。有的人甚至每天都会受到病魔地折腾。忙道:“真地不会拉下病根吧?” 神医白眉一挑,自信道:“老夫说不会就是不会。” 姬凌云看着有些臭屁的神医,小声嘀咕:“臭屁什么。你又不是扁鹊和长桑君。” 在姬凌云的印象中这个时代只有扁鹊和长桑君算地上是真正的神医。 姬凌云说的小声,但还是被那神医听见。神医道:“不才正是秦越人。”他不知“臭屁”是什么意思,还以为姬凌云在问他是扁鹊还是他师傅长桑君。 姬凌云哭笑不得,不过也放下心来。这中华“医祖”说自己没有拉下病根,难道还会有假不成。 第83章 姬凌云庆幸之余,想起那透胸一箭不由叹道:“我还以为自己要死了呢。” 扁鹊一脸奇怪道:“那一箭正中胸口心脏处。本是必死无疑。只是,你这小子以常人不同。常人的心偏左,而你的心却是偏右。那一箭透胸而过,但却没有伤到心脏也没有伤到筋骨。老夫从医多年,还未曾遇到这么诡异的事情。” 姬凌云对此并不太懂,也不想明白,问道:“我昏迷几天了,是谁救了我。” 这才是他目前最关心地事情。可以中。但却觉得奇怪,有谁有那么大的本领,竟将自己从越国的数千兵马中救了出来? “才三天而已,是我救了你耶!”青影一闪而过。犹如鬼魅一般,出现在了姬凌云的身前。 姬凌云登时大吃一惊以此刻他的武艺竟然丝毫没有察觉屋中多了一人。那人究竟是何方神圣?好奇望去,不由苦笑,他昏倒前眼中出现的万丈青光是什么了。 那人一身青衣,一张瓜子脸,睫长眼大,皮肤白晰,容貌甚是秀丽,身材苗条,弱质纤纤,白嫩的玉手上拿着一根青竹棒儿,算不得绝美,却无邪天真,笑靥如花。不正是那个被自己忽悠过去地身怀越女剑法的阿青吗? 难怪,以她那鬼神难测的剑法要救自己离开算不上困难。 姬凌云惊奇道:“怎么是你?” 阿青笑道:“怎么又不是我了?” 姬凌云尴尬道:“我是说你怎么会出现在战场上的?” 阿青道:“因为你啊!”见姬凌云一脸不信笑着说道:“是郑旦姐姐在绣林听到你地消息,就让我去姑苏找你的啊!路上正好看见一群人追着你打,就随便救下你喽。” 姬凌云闻言脑中不由浮现郑旦那如花般诱人地俏脸道:“她还好吧?” 阿青不好意思道:“过的不怎么样?但是我可没 她,只是她高兴不起来,我也没有办法,一天到晚的公练剑。” 阿青以为郑旦的不开心是因为她招待不周的原因,怯生生的看着姬凌云仿佛生怕他责罚一样。 姬凌云笑道:“傻丫头,这怎么能怪你。这些年一直得你保护,她心里感激都来不及呢!”他长叹了口气愁然道:“她不开心的原因是因为我吧。唉!确实是我对不起她。” “还……还有……一事……不知道,当不当说。”阿青听姬凌云如此安慰不但没喜,反而更加不安了。 不等姬凌云询问,阿青就说了出来:“当年郑旦姐姐是更西施姐姐一起来的,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西施姐姐失踪了,怎么找也找不着。” 姬凌云道:“无妨,现在西施跟我在一起了。西施好琴,当年竹林中并没有琴。西施让施猛去买一台来。施猛却想给西施一个惊喜,独自去了姑苏盗取我送给西施的绕梁古琴,结果被范蠡逮了住。西施为救哥哥则被范蠡带到了齐国碰巧被我救了。” “又是范蠡!”阿青面上一阵青一阵白,气呼呼道:“这个坏蛋,下次让我碰到一定要他吃吃苦头。” — 两人聊了半个时辰,直到姬凌云累了这才罢休。 翌日清晨,姬凌云精神大为好转,以可起床缓缓行走,全身气脉畅顺,除了胸口还有一些余痛外,并无大碍,心下感慨这医祖的医术确实不是盖的。想要向他致谢,却寻不得人,细问之下才知道扁鹊留下了养伤之法,人以在昨夜至别处悬壶济事去了。 在这小村耐心呆了两天,两天里,姬凌云同阿青的关系以从萍水相逢发展到了相知恨晚的地步。 阿青缺少阅历只晓好人坏人之分,姬凌云便跟她讲起天下故事以及亲身经历的一些见闻。而阿青集聚富有武学才能,她从大自然中悟出了墨翟口中的至尊剑道,对武学的研究独树一帜,妙不可言,更是有兴一窥“越女剑法”的全貌。 若是将“墨子剑法”称为防守最严密的剑法,那么“越女剑法”则是最凄厉的剑法。一招一式,几乎都可用神来之笔形容。 姬凌云见阿青将“越女剑法”舞闭,叹道:“‘越女剑法’无愧是当世第一。” 阿青洋洋自得的说道:“第不第一我不知道,但至今还没有人能够在我手上走过三招。怎么了,想学吗?我教你啊!” 姬凌云无语的看着阿青,这家伙将这‘越女剑法’看成什么了?她好象一点也不重视自己创出的心血结晶。 蓦然间,姬凌云周身一震,暗道:“自己是不是太过在意剑法的好坏,被老套的招式给束缚住了。墨翟先生说过,无欲无求,舍弃剑法的约束,才能更近一步。”想到初次与墨翟见面时,他对付晋国剑手那简单、实用却又妙在其中的剑法 又想起不久前的那场苦战,自己在上千越兵中来回冲杀,体力越耗越大,却是越战越勇。 为什么? “哈哈!”姬凌云大笑了起来,那时候的自己杀红了眼,根本就没有时间考虑用什么招式,一心想着杀出重围,出手间全是杀敌、克敌的妙招。不拘一格,却威力大增。 “原来如此!” 看了阿青的“越女剑法”加上她的指点,姬凌云竟然在伤病中跨过了伍子胥口中那“化繁为简”的境界,对枪术悟解也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层次。 又过一日,姬凌云已经康复,只要在静养一月,实力将恢复以往。不,应该是更胜以往。 姬凌云迫不及待的要求阿青带自己前往吴军大营。 阿青面露不舍但还是点头同意。 姬凌云利用从“墨氏”手札中学到了易容之术乔装打扮成了一个赶亲农夫骗过了越国守卫绕远路达到了西沼溪营地。 他这几日失踪,这西沼溪并未被勾践、范蠡攻下,反而异常坚固,在营外他就感觉到了营地里头的肃杀之气。 得知姬凌云安然归来,全寨上下轰然大呼。 姬凌云走过之处,那些吴国兵将无不跪地高呼参拜。 第五部血战江东 第三十一章战意滔天 第三十一章战意滔天 凌云在上次战役中实现了他的诺言“第一个杀入敌阵离开战场”。他的举动救活了这些坐军寨中所有的将士。 将士们都明白自己能够活下来,全是因为姬凌云亲自殿后,死战到底的结果。望向姬凌云时的目光不但充满了尊敬还充满了信服。 尤其是那些被姬凌云在最后救出的那四百无前卫,他们一想起姬凌云那奋力拼杀的背影,就会有一种难言的激动。生也罢,死也罢,这个人,我们跟定他了! 阿青一脸诧异的看着姬凌云,想不到他如此受人爱戴。 展如、项鹰、端科、韩庆、森熊五人快步迎了上来,再次相见众人都激动不已。 韩庆惭愧道:“若非属下胡乱出谋,王子也不会身陷死地。” 姬凌云笑道:“这怎能怪你,你只是做了一个谋士的本份而已。何况,那计策是我想出来的。计策并无错,只是我们都没有想到范蠡的出现。我们以对付干潜、逢同的计策,用在了十倍强于他们的范蠡身上,即使失败也很正常。过去的事情不需在提,眼前的问题才是关键。我们此刻的敌人是范蠡,对付范蠡就应该用对付范蠡的方法。你此刻的任务不是道歉,而且为我想出打败范蠡的妙计。” 韩庆沉声道:“属下明白。”面对强敌,这一刻他认真了起来。 姬凌云纵声大笑:“就应该如此,此次战败,我姬凌云不但没有倒下,反而觉得身上战意十足。我自是希望所有敌人都向勾践那般无能,可如此一来,百战百胜又有何意义。能同强敌交锋,才能产生那种畅快淋漓的感觉。现在能有范这位绝代大将来做姬某的对手,姬某别无所求了。” 不知为何,自从败在范蠡手上后,姬凌云身上这种渴望战胜对方的感觉一日强过一日。 展如见豪气云天的姬凌云突然笑道:“祖孙三代,何其象也。天下将有痴于书者,有痴于画者,也有人痴于锻造兵器,但王子祖孙却痴于兵法,真可谓世上罕见。” 吴王阖闾自幼好战,能他人所不能。天下人畏南霸楚国如虎,他却以三万军马的小国挑战拥有三十万大军的楚国。五战五捷,大败楚军,仅十天即进入楚国国都郢,创造了春秋时期攻占大国都城的先例。 而夫差同样好战,弱冠之年就随阖闾参加了伐楚战役,战功彪炳,继任王位以来,南征北讨将吴国推向了颠峰,天下诸侯无不惧吴三分。 只是两人均有雄才,可却闲不得。一但闲了,就会放错。阖成霸后,为了兵器残杀了干将莫邪夫妇,干了许多不该干的事情。 夫差也是一样,动荡时他将吴国推向了颠峰,一但成功后,便放了许多过错。 此时此刻,姬凌云眼中也露出了同阖闾、夫差一般好战的光芒,却不知他的成就能否胜过阖闾、夫差。 这个问题在展如、项鹰、端科、韩庆四人的脑中闪过。 姬凌云写了封信让阿青带给郑旦,逐客的意思相当明显。虽然他知道这不是对待救命恩人的态度,但他别无选择。因为,接下来他所有的精力都给放在同范蠡交锋上面,不愿将心分在别处。 送走了阿青,姬凌云将众人召集至议事大帐向他们询问当前的战况。离开了十多日,他对当前的局势毫不知情。 韩庆道:“战况并无多大变化,唯一值得一说的就是项鹰将军火烧了勾践三万大军的粮草,令越军上下天天合粥渡日,士气大降。” “怎么回事?”姬凌云集中精力认真的听着,勾践作为上一战的胜利者,可谓春风得意,全军上下士气大振,又怎么会轻易被烧掉所有粮草呢? 第84章 韩庆笑了起来:“勾践就是这样的人,他太相信范蠡的才华,任由范调兵追拿王子,却忽视了中军的防守。项鹰将军接到王子的命令后,就一直严阵待命。八日前,他一夜奔袭数十里,直冲勾践的中军大营。项鹰将军的速度太快,快得勾践毫无防备,那六千人马被项鹰将军的四百骑兵,杀的乱做一团。 勾践气的连连追击,而越军的三百乘战车都被范蠡征用,越军根本就追不上项鹰将军,被他耍的团团转。正当勾践所有注意力都在他那四百骑兵身上后,项鹰将军将麾下那些被藏起来的两百骑兵杀进越国的粮草重地。那天风很大,粮草很快就一起着了起来。” 姬凌云长出了一口气,道:“项将军这一战可打出了你的威风。” 项鹰忙道不敢强调道:“展将军、端将军、韩先生他们也在王子不在期间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前三天韩先生让展将军、端将军,每人带了五百名死士去趁乱袭击勾践营寨,杀了一千多人。勾践呆不下去,后撤了十里。韩先生说越国一定是在等粮草到达时,在发起攻势。” “王子,我看不如趁现在粮草未到之时,去干上一票!”项鹰大出风头,展如这强盗头子也不太坐的住。 姬凌云摇头拒绝:“越军在粮草上吃了次大亏,这次对方不会松懈,贸然出击并无意义。更范斗应该以智取为上。” 韩庆诡异笑道:“王子可是想利用我军中的内应来创造战机?” 姬凌云点头道:“还是瞒不了你。” 韩庆道:“先前王子那些话说的豪气过人,但有点却是大错特错。王子将勾践形容成了废物,我就觉得王子这些话是对那个内应说的。” 第五部血战江东 第三十二章伍武合壁天下无敌 第三十二章伍武合壁天下无敌 国偃姓,皋陶后裔。春秋时,桐国大体为楚国附庸,吴,时儿依附越。一年前,伍子胥率兵一万攻桐。桐国无力反抗,一战而灭。 伍子胥拿下桐地后,安抚百姓,养民生计,桐地发展斟斟日上。 这天,伍子胥双手付与背后,眉头微皱,心神不宁的来回渡步。 一旁的孙武子却悠然自得的翻阅着书籍,毫不为所动。 “喂!长卿,你说王子会不会有事?”伍子胥往日的沉着冷静消失不见,取代的是一脸的焦急。吴国是他这辈子的心血,姬凌云万一有个三长两短,那么吴国将不负存在,他连活下去的意义都找不到了。 孙武子将手中的书札放到一旁平静笑道:“老伙计,这话你问了我三遍了。我又没姜尚那能掐会算的能力,我怎么清楚?我觉得既然相信他,就要相信到底。凌云王子还不至于那么脆弱。” 伍子胥不满孙武子的语气道:“情况不一样了,那时候没有范蠡,勾践、逢同、干潜等人都不是王子的对手。现在却多出了一个范蠡,大大不同啊!范蠡用兵狠辣,较之你我并无不及。他有心算无心,王子一定吃亏。范也知道这种机会只有一次,他不会如此轻易放过王子的。” “若真如此,也只能算是天意吧。”孙武子的眼中也出现了一丝的惋惜,但他生性淡薄,早已看透世俗中的一切。并没有太过在意姬凌云的生死。 之所以,他会下山全是因为他年轻时候地梦。辅佐名君一统诸侯。而不是仅仅限于称霸。 伍子胥冷哼道:“老夫才不信什么狗屁天命,纵然逆天而行,我也要将吴国扶植起来。让吴国再现辉煌。” 孙武子知道伍子胥对吴国地忠贞几乎到了入魔的地步。也不与他争辩只是看想一旁的地图。 地图上越国地山山水水一览无余。 这时,伍辛来报:“父亲大人,凌云王子已经安然回到了西沼溪,并无异常。正在准备以后的战役。” 伍子胥不禁大叫了一声:“好……”随即面容一整道:“胡乱逞英雄,落得如此境地真是活该。” 伍辛偷偷暗笑,告辞离去。这府内上下谁不知道伍子胥这几日茶饭不思。睡不安枕的。 孙武子坦然一笑,两人真心结交六十年,伍子胥是什么样的人他在清楚不过了开口道:“好了,别做出这副样子出来。这么多年来还是一点没变,在后辈面前嘴硬心软,明明担心的要死,却极力摆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出来。” 伍子胥面上微红尴尬笑道:“对付他们就应该从严入手,不能有一点纵容。”也只有在孙武子这六十年地老朋友面前。伍子胥才会露出原本的神色。 孙武子神情严肃了起来道:“谈谈正事吧,吴国的形势并不乐观。越国有了范蠡在,想要胜他们并不容易。那姜良确实是个人才,将物质调度管理的步步到位。不过。即便这样也改变不了现状。他们手上没有耕牛,没有稻种。不能开采矿物,不能制造兵器,同时也不能制造铠甲。吴国军中的一切全是付出,没有收入。姜良的家业很大,但不足以养活一支军队,更养不活一个国家。况且,秋收刚过,吴国根本得不到粮食回收,就算坚持到来年,以范蠡的智谋一定会破坏春耕。如果春耕遭到破坏,越国不用战,拖都可以拖跨吴国。要想吴国渡过这种种不利的局面,只有拿下这里!” 孙武子非常肯定地指着地图上用没有任何质疑的语气说道。 伍子胥看着孙武子指的地方道:“你我又想到一块去了,只要拿下这里吴国种种劣势都得到了缓解。只有渡过这个难关,吴国才能得到真正壮大的时机。” 孙武子看着地图突然嘴角一翘,不自觉地摸了摸胡须。 伍子胥见此笑道:“快说,你又有什么古怪的想法?” 孙武子惊奇道:“你怎么知道地?以前也是一样,我一想到主意你就知道,好象能看透我的心一般。” 伍子胥笑骂道:“笨蛋,你那次想到办法不是又翘嘴巴又由摸胡须的?” 孙武子大悟:“ 此!”自己不知道的习惯对方却异常清楚,能交上伍至交,真是不往此身了。 — 孙武子将自己的想法一说。 伍子胥听后连声叫妙,忙道:“我立刻动身,前去瓯越。” 孙武子点头道:“那我便去帮助王子破越!” “不!”伍子胥制止道:“遇强越强,这是阖闾大王,夫差大王的秉性,王子天资尚在两位大王之上,只是起步较晚,经验不足而已。除去这些他一点也不逊色范蠡。范是强,但敌人越强,王子这把利刃将会被磨的越是锋利。就让他放手一战,等到实在不行时,你在出面襄助。” 说道这里伍子胥笑道:“不过,我认为王子并不需要你的帮助。因为,此刻他手中还有一个制胜的筹码。” ************** 两军作战,做重要的就是情报。因此,只要战斗打响,双方都是削尖了脑袋想在对方的军中安插内应,好了解敌方的确切动向。 姬凌云这方立足未稳,暂时还没有那样的人才,派出去的内应没有经过特殊的训练很快会被对方识破。探得的不是一些假情报就是不痛不痒,无关紧要的事情。在这一方面,显然比不上越国。 自从中伏的那一刹那,姬凌云就已经明白军中被越国安插了内应。他们奇袭行动是临时决定,并没有透露出去。可范蠡却在事先做好了准备,这只能说明一点:在他们准备奇袭渡河之时,有人暗中将这一消息传了出去。 姬凌云问道:“知道是谁吗?”韩庆既然已经猜到军中有内应一事,依照他的个性一定会调查到底。 韩庆笑道:“那人是端大哥麾下的一名伍长,他是越国人当年在越国犯杀人罪被发配至锡山为奴,不久前被勾践收买,成为越国内应。” 端科一听那内应竟出至他的麾下,而且还是他亲自册封的伍长,登时大怒道:“我宰了他去。” “不忙!”姬凌云出言制止道:“这暗中的内应时为军中之害,可对方身份一暴露,则成为军中之利。韩先生发现他,却不将他擒拿正是这个打算。” 端科气呼呼的坐在一旁道:“就让他暂时芶活一阵,王子接下来我们应该怎么打。这范我不只一次听伍相国称赞他的才略。伍相国曾说,论到阵战交锋,范蠡在当世鲜有敌手。他都不能保证自己能够稳胜与他。” 姬凌云笑道:“对,就是这里。伍相国曾说不能保证自己能够稳胜与他,这话的意思是可以战胜他。其中的原因不在军略,伍相国的军略才能并不见得能够胜过范蠡,但他却能够战胜范蠡。原因就在伍相国的远见远胜于范蠡。” 姬凌云顿了顿道:“想必大家都知道我吴国数十年前伐楚的战役。那一战的最大功劳不是勇猛无错的夫概王,也不是指挥有方,智计百出的孙武子。而是那掌控全局,拟定‘疲楚误楚’这一策略的伍子胥。 伍相国曾说,论及战略远见他只服文种一人,也说过范蠡的致命弱点就是战略远见平庸。范既然善于军略,我们就没有必要在军略上同他一较高下。避敌之所长,取敌之所短。在战略中求得胜算。” 展如问道:“那王子,下一步我们应该怎么办?” 姬凌云伸出两根手指笑道:“两个字:‘等、战’,等对方粮草抵达之时,就跟范蠡斗一斗军略,胜固然欣喜,败也欣慰。” 众人都不解的看着姬凌云,不知他心中如何打算,既然决定“避敌之所长,取敌之所短”那么为什么还要跟范蠡正面交锋呢? 第85章 韩庆更为疑惑,此时此刻他根本就无法猜透姬凌云心中所想。 姬凌云笑着给出了个提示:“莫要忘了,我们手中还有一张王牌,一张可以扭转整个战局的王牌。” 越国的粮队要十日后才能将粮食运到战场,如此也给了姬凌云准备的时间。他写了封信给姜良、又写了封信给却跃,布置好一切后才放下心来。 第五部血战江东 第三十三章美人儿将军 第三十三章美人儿将军 养了八日,姬凌云的身体已经完全康复,正如他意料过那场血战,他无论剑术枪法都有了十足的进步。 虽然在战场上武艺不是一切,但对于一个能够指挥若定又能亲自上阵激励士气的统帅来说,出众的武艺就是保命制胜的关键。 在校场上姬凌云刚刚疏松了筋骨,项鹰就来到了他的身旁。 姬凌云在练武时曾下令若无事不得打扰,不由大奇道:“甚么事?” 项鹰神秘兮兮地微笑道:“王子,寨外有一男一女,说是王子的故人。” 姬凌云奇怪的向寨外走去,自己历练都以假名,谁是故人? 刚走到寨外,果真见两人在 姬凌云大喜奔了过去,拉着两人的手,欢喜得说不出话来。 冷碟面嫩连忙挣开,县子硕却道:“好你个无名,早料到你的来历不凡。诸位师兄弟也私下讨论过,却没料到你竟是吴国王子姬凌云。” 墨者无欲无求,信奉上苍,认为众生平等,君王同百姓一般是天的子民,不分贵贱。虽然县子硕此刻知道无名的真实身份是吴国王子,但对他依旧如老朋友一般,并没有任何变化。 冷蝶这时是一脸寒气,这么重要的事情居然不告诉我,却告诉师傅,实在该……该怎么样,她一时间想不出来,打是打不过的,斗智好象也不是他的对手。想来想去都想不出一个好法子。蓦然间。冷碟发觉自己除了箭术外,无一是他地对手。难不成自己用箭去射他……让自己射还下不了手类。拿对方没则,只好气呼呼地站在一旁自个跟自个生着闷气。 姬凌云将两人迎进了大帐。再次奇道:“县三哥怎么来此的,据我所知道墨者一般不参与诸侯间的内斗。” 县子硕笑道:“那是你对墨者地误解,墨者并不受约束。在各地为官的墨者也有,只要不为恶,任何人都可成为墨者。今趟来此,一是护送小妹过来。二则被某个人强拉来帮忙的。”说完打趣的看着冷碟,话中的某个人不言而遇。 墨家讲究真诚,一切礼节都是狗屁。 姬凌云也不跟两人客套道:“县三哥来的正是时候,此刻我军正和越国战至最关键地时候,胜败就在此一举。只是越军严谨,寻常人根本无法混进去,探出一点消息。县三哥是这类奇葩,一定有办法办到。” 县子硕点头道:“这事包在我身上。不过,你要答应我一事,不要亏待了小妹。不然,我们师兄弟可不会放过你。” 姬凌云装做惧怕的看了冷蝶一眼道:“哪敢啊!那一箭射来。十个姬凌云也要玩完。” 冷蝶听候冷面上露出一丝自得,胸中的闷气消散无踪。 县子硕突然走出帐外“咻”的吹了一声口哨。一只矫捷的雄鹰飞下轻巧的落在县子硕的肩上。 姬凌云见了啧啧称奇。 县子硕道:“这是我六师弟驯养出来的鹞鹰,做通讯之用。若有重要情报我将信息绑在它脚上让它飞到此地,小妹有唤它下来地方法。” 姬凌云激动道:“据我所知,这鹰不但可以用来送信,也可以用来探测情报。不知可有这事情?” 县子硕点头道:“确实有这事,但此法仅限于匈奴、鲜卑等少数几个异族,并未流传开来。具体方法不得而知,不过这家伙相当聪慧,极少出错。” 姬凌云暗叫可惜。 县子硕为了准备潜入越营,告辞离去。 姬凌云同冷蝶互诉衷肠。冷蝶突然道:“我不回墨者营地去了,我要跟你带兵打战,当将军。” “行!只要墨翟先生不反对,你说什么都行。”姬凌云很大度的说道,其实他压根就没有想过放冷蝶离开。 现在他的军中百废待新,极缺各式人才。其中就包括神射手,弓兵是沙场上重要的克敌兵种之一。弩虽强与弓,但造价太高,只适合马上作战地骑兵,在陆地上还不如弓兵实在。弓兵同步卒一般,是战场上不可缺少的兵种之一。 只强大地弓兵队伍,一定能够给这支部队起到意想不 项鹰艺成塞外,弓马娴熟算是一个,但他骑兵都来不及训练又哪抽的出时间练习弓兵? — 而展如、端科的箭术也只是比他好一些而已,较越国弓箭教习陈音那百步穿杨的技术相差甚远。 在他所认识的人群中,只有冷蝶箭术最好,更难得的是她有带兵的经验。墨者营地中就有三百由她练出的弓手,他们个个箭术不凡,无不表现出冷蝶的才能。 他没有男女的偏见,冷蝶的箭术不会逊色于陈音,由她来掌管弓兵部队在适合不过了。况且,由一个女子兴许会产生意想不到的后果。 正如姬凌云所想的那样,冷蝶穿着将军铠甲初次出现在兵营中的时候可把那些士兵一个个的吓掉了下巴。 尤其是那些弓兵,一个个大叫不干。好好的一个大老爷们怎么好意思听候一个娘们指挥,虽然这个娘们长的确实漂亮,但在这个女性是附庸的年代,被娘们呼来唤去指这到那的,实为凭生一大耻辱。 不满声不绝与耳,在暗处的姬凌云都有些听不下去了,他想不到将士们对女子如此抵触。正准备出面制止。 一直没有吭声的冷蝶说话了,她扫视了议论纷纷的众人一眼道:“我知道你们看不起我,认为我是依靠关系才走到这儿的。这很正常,我能理解。但我只说一句,等会我露一手自己的绝技,你们当中若有一人能够做到。不,不是做到,而是只要能够做到其中一成,我立刻走下这个位子。” 说完,不理会众人飞身上了一匹马双腿一夹马腹狠狠的甩了两下马鞭,使出自己的绝技连珠快箭。十八枝劲箭连珠迸发,一枝接一枝向箭靶流星逐月般电射而去。 在众人瞠目结舌下,前三支箭她射中第一个箭靶的正红心上,第一枝箭命中红心,接着两枝箭都分别命中前一箭的尾端处。再来三支箭正亦同第一箭靶一般,正中红心,且分别命中前一箭的尾端处。余下类推,一路上的六个箭靶都如出一辙,神乎其技处,令人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冷蝶策马而立,那副若无其事,漫不经心的俏美模样儿,数不尽的英姿飒爽。 冷蝶道:“如何谁能做到这一成?” 暗自的姬凌云几乎呆了眼:一成,以自己的弓箭水平,杀了自己也做不出来啊! 果然,校场上静悄悄的,没有一个人有胆站出来的。 冷蝶笑道:“怎么没有?那我降低点要求好了,你们不用起马,就走步吧,慢慢射,瞄准了再射。” 还是没有一个人走出来。 冷蝶继续道:“还没有,那我在降低一点。上前五十步,定点射!” 冷蝶越说,那些先前叫的呱呱叫的将士就越觉得羞愧,低耸了脑袋恨不得地上出现一个地洞好让他们一起钻下去,少在这里丢人现眼。 冷蝶“哈哈”笑道:“战场之上强者生,弱者亡。一强者,无论男女都可以主宰你们的生命。好比是我,你们连我十成本领都达不到有什么资格小瞧与我?有什么资格小瞧女人?连我一个女人都比不了,你们算什么男人。” 场下士兵一个个面红耳赤,羞愤的几欲寻死。 冷蝶严肃道:“战场之上,只有生死之分,没有男女之别。要想生存就必须强于自己的敌人,要象强于自己的敌人,就必须比敌人更加刻苦的练习。想要成为强者的就跟我学,不想成为强者的就滚蛋,我讨厌这样的人。告诉你们一事,女人中意的人不一定是强者,但一定不会是没有一点上进心的男人。” 此话出口,比什么都管用。场上那些饥渴的男子兴奋的“嗷嗷”大叫,狠不得立刻弯弓训练。 短短的半个时辰不到,这些大男人主义者奇迹般的被冷蝶驯服的服服帖帖,练习起来以以往迈力十倍。 当天傍晚,县子硕就传来讯息干潜亲自押送的越军粮草将在两日后的正午抵达越营,也就是说决定一切的大战在两日后正式展开。 第五部血战江东 第三十四章残酷的布局 第三十四章残酷的布局 国大帐。 勾践一脸不愉的看着麾下众人,‘夫椒’惨败让他丢尽了颜面。本以为范蠡在了就可以取胜。可是范机关算尽,以六千将士的生命为代价,却仅仅只是消灭了对方不到一千的兵马。数万大军的围剿却奈何不得姬凌云一人。 而且还因被范蠡调走了所有战车,导致了大营中的数千人马被项鹰的四百多骑兵戏耍,上演了一初跟在对方屁股后面吃灰的笑话。更可气的事,上万大军的粮草竟被对方区区两百多人给付之一炬。事后,还因断粮一事而导致士气大迭,被对方几千人杀的后撤十里。 以上无论是哪一件事情都让他这个此时的南霸颜面无光。他严肃道:“我军粮草已经运达,士气恢复。以到了反击之时,范蠡,接下来我想看到一场漂漂亮亮的胜战。你可有办法作到?” 范蠡自信笑道:“大王放心,无论是兵力还是物质,我军都稳占优势。 第86章 属下觉得与其斗智,不如斗力。在稳战上风的情况下,我军没有必要束手束脚。因大胆攻击,以我军之长,击彼军之短,步步紧逼。如此,不用半年,就可全歼这些吴国亡臣。” 勾践问道:“可是如今,姬凌云死守西沼溪,掐住了攻入吴地的关键。对方防守严密,我军急难功下。” 范蠡道:“这个下臣也有了定计。他既然打算死守西沼溪,我们就让他守好了。反正能够渡河的地点又不是只有这西沼溪的一个地方。大王可以不断派遣军队前往东沼溪,晨去夜归。姬凌云探得后。一定会以为我军在搅乱他们地视线。其实不然。我们白日派出五千,夜晚回来四千,如此循环。不过五日。东沼溪附近就可集聚五千人马。到时,可以以木盆渡河。抢先拿下东沼溪。只要我们拿下东沼溪,姬凌云在西沼溪地防线等同无物。” **************** 鹞鹰呼叫,冷蝶熟练的唤下鹞鹰取下了它脚下的布条,欣喜道:“三哥来消息了。”将布条交给姬凌云后,问道:“上面说了些什么?” 姬凌云粗略一观叹道:“这县三哥确实是个人才。才不过两天就探到了如此重要地情报。真是让人羡慕!”对冷蝶道:“信上说范蠡白日调兵前往东沼溪,当夜又暗中将士兵掉回。这是对方的计谋,明里调回白日的士兵,暗地却留下了近千人马在附近守侯。” 对于军略冷蝶并不精通茫然问道:“为什么这么麻烦,要调兵就调呗。一日完成的事情还需要这么麻烦。” 姬凌云“呵呵”笑道:“这就是用兵的虚实之道,范蠡让他们以为他的意图是想调开我们地视线,让我们分兵东沼溪,从而用的疑兵之计。目的就是要我们死守西沼溪。放弃东沼溪的防守,好令他趁虚而入,攻占东沼溪。” 冷蝶焦急道:“既然这样,那你还犹豫什么出兵将他们的那些伏兵吃掉啊。这可是难得的机会。” 姬凌云摇了摇头,若能吃掉自己早就出兵了。现在的局势很麻烦,这种不痛不痒的战役越打下去,吴国越无胜算。比之,越国那源源不断地后勤,他们的后勤实力却少的可怜。若在不能催敌之肝胆,就是有败无胜的局面。增加姜良地负担。姜良那里只要出现任何问题,他们就要一起完蛋了。其实,就算范蠡不出如此妙计,姬凌云都有了放弃西沼溪的打算,只是一直苦无瞒过范蠡的借口。如今,范蠡以次如此妙机,姬凌云则打算顺杠而上,故做中计,将西沼溪这烫手的玩意送给对方。 收起无奈的心思,姬凌云笑道:“我本来就没有在守下去的打算,就在战场上堂堂正正的跟他较量一方吧。” 十一月二十五日,范蠡亲率大军奇袭东沼溪,攻破了沼溪防线。勾践三万大军改道东沼溪由此地渡河,直逼西沼溪而去。 十一月二十八日,姬凌云放弃西沼溪防线,向北方撤退。 十一月三 进行了一场惨烈的殊死搏斗。 姬凌云、范蠡对阵疆场,大战一天一夜。范蠡依靠兵力上的优势占据上风,正待决定胜负的时候。 吴军撤出战场,姬凌云亲自断后将伤亡人数缩短至最小。 十二月三日,吴军与越军再度相逢,交战一日。吴军再次败退,姬凌云断后。 十二月六日,吴军败于越军。 十二月八日,吴军败于越军。 — 十二月十日,吴军同越军战于平手。 五战四败一平,姬凌云所率的吴兵仿佛成了丧家之犬一般,一万大军折损了五千,正仓皇的向海边逃窜。 连日下来,双方竟然追足了百里之地。越国的军队犹如是.+一般仅仅的帖在吴军背后不断的吸食着吴兵的实力。 勾践意气风发的站在战车之上,左面是范蠡右面是逢同。 勾践本不擅长作战奔袭,但他为了亲眼看到姬凌云抱头鼠窜的模样,甚至不惜日夜兼程,一定要看见姬凌云灭亡的情形。纵是再累,他也是痛苦并着快乐。 逢同一脸的疑惑不解,问道:“范将军,姬凌云究竟是什么意思,若是常人早就躲到城池里去了,何必需要如此逃窜。” 范蠡此刻心中的万分得意,这些天来他们凭凭交锋,深刻的感受到了姬凌云那潜在的能力,几乎每一战,不管胜负去,超越他也只是时间问题。而范跟伍子胥一样,越国是他的心血,不容他人破坏。姬凌云是如今唯一可以撼动越国根基的人。这种人决不能存在世上。 范蠡笑道:“这是自然,姬凌云不同与一般人,他明白只要一回城中,那么必然会被我军困死。与其如此,不如令寻战机。只不过,他小瞧了我等,我军根本就不可能给他翻身的机会。” 逢同问道:“这会不会是姬凌云的诱敌之计,我们连连追击,已经拉开了我们的后勤队的距离,万一……” “不会有这种万一的!”范蠡心思缜密早已将这一切都计划在内,打断逢同的话说道:“关于这一点在姬凌云第一次战败的时候我就考虑过了。个人认为这种可能性不大。其一、姬凌云与我军作战时,并无任何诈败的迹象。从我军胜的相当吃力可以看出。其二、姬凌云根本就没有那么多兵,我国的暗哨便布各城各镇,均没有发现任何军队的迹象。他们手中无兵,这等诈败又有何意义?” 勾践大笑:“逢相国就是爱操心,姬凌云这小子的脑袋已经是我勾践的掌中之物了,那来那么多的变化。” 这时,前面传来已经追上姬凌云的讯息。 勾践正色道:“范将军姬凌云就交给你了,争取一战将他擒拿。” 范蠡领命而去,来到阵前见到已经做好战斗准备的姬凌云眼中出现了一丝敬意,若非立场注定两人是生死大敌,两人或许能够成为朋友不定。 近日来,姬凌云在顽强的抵抗中所爆发出来的能力已经得到了这位兵法大家的认可。这种想法在他的脑中一闪而过,随后认每一项命令。在战场上的他绝对是天下最冷静的指挥官之一。 一声令下三百乘战车呼啸而去,这里地处平坦正是战车冲锋的最佳时机。 姬凌云看着对方呼啸而来的战车队双目赤红,为了这一战,他学了赵鞅将精锐的部队留下,用尽毕生之力同范蠡对战,亲自送出去了五千条将士的生命。 姬凌云自己都不曾想过他会变的如此卑鄙,为了自己的胜利,竟然将五千条生命送给了死神。 此刻的姬凌云只能在心中祈祷:“战死的弟兄们,今日我要百倍的为你们讨回来。” 见越国的战车越来越来了,胜败就在此一举。” 当对方的战车离他们还有一百步的时候,姬凌云大叫道:“就是现在,全军散开。” 第五部血战江东 第三十五章最后的王牌 第三十五章最后的王牌 系姬凌云生死的关键一战即将展开,如果此战失利,无兵力可以翻身。吴国也会因为再次失败而失去百姓的信赖。 面对越兵三百乘战车的冲击,姬凌云意外的选择了逃避。他让组成方阵的大军分两端跑开,中间露出了一个巨大的缝隙。 范蠡见此不由起疑,姬凌云乃识兵之人,怎么会犯下如此错误。诚然,战车的灵活性不强,姬凌云此举动确实是可以避开三百乘战车的致命冲击。但那又如何?一支军队在战场上首先需要士气,其次在是阵形。 没有了士气,将士再多也是累赘;没有了阵形,几番冲杀就能使对方混乱,导致溃败。 姬凌云这完全是为了芝麻而丢下西瓜的举动。若是常人,范蠡一定会觉得对方犯傻,可他面对的敌人是他心中的劲敌。 他的劲敌只有两个一是伍子胥,二就是姬凌云。 如此有分量的人物,怎么可能犯这么简单的错误? 电光火石间,种种念头在范蠡的脑中闪过,尚未想明白,眼中的一幕,已经告诉了他的答案: 原本姬凌云那整齐的方队,顿时分成两队向左右两旁跑去,让出了一个巨大的空位。越国战车队一阵错愕,没有想到眼前的敌人会突然跑开。 他们都是训练有数的军队,足以应对任何情况。领头的将军正是范长子范平,范平自幼得父亲言传深教,颇有干略。 他在第一时间就发觉了姬凌云此举的不足之处。冷冷一笑:“姬凌云也不过如此!只要自己绕上一圈就可以一举击溃对方混乱的部队。”不待深思。直接下达了前冲、弧行转弯地命令。 可还没有前冲十步,他们就“扑通”地一声向下堕去,尚未反应过来。他后面的一匹战马的马蹄就踏到了他地脑门之上。 马蹄之力足有千斤,立时踩断了范平的脖子当场死亡。 原来,在姬凌云方阵的后面竟然是一个人工沼泽,战车在这沼泽地上没走几步就会深深陷了下去,动倘不得。 四匹战马在泥潭里自身难保又如何能够拉起笨重的马车? 一乘乘战车接二连三的压过战友的身体然后陷入泥潭,一乘乘地战车因为急停而跟后面的战车撞在了一起。同时。一个个士兵不是身陷泥潭,就是被战车重重的甩与地下被另一连战车压死。侥幸存活下来的,眼中也只剩下恐惧。 “杀!”姬凌云大吼一声,开始对着侥幸存活下来的士兵展开惨烈的屠杀。连续几日的战败逃亡的生涯,他们吃够这些杂碎地苦。此刻,再次占得上风,杀得份外迈力。 范蠡是一个帅才,他能够轻易指挥千军万马。 第87章 却无法掌握战场上的瞬间变化。尤其是如此迅速的变化,从稳占上风开始,到爱子惨死,陷入苦战这之间的变化只是短短地转瞬。不到一盏茶的功夫。也就是合一下眼,打一个小盹而已。 “为什么会这样!”范蠡此刻面色也不由一变。他在意地不是自己那惨死的儿子,而是全局的利益。他是全军的统帅,一举一动都要从大局去分析。 他看向那片人工沼泽,那人工沼泽长宽范围十余丈上面用细沙、草屑覆盖,咋看下去足以乱真。 范蠡明白要做这样的人工沼泽非花数天的时间精心设计不可,问题就在这儿:这几日,他们就向一群饿极了的野狼一般尾随在姬凌云的身后,他们根本就没有时间准备这了人工沼泽。 只有一个答案,做这个人工沼泽的令有其人,这个人就是镇守姑苏的姜良。姜良事先准备了这个人工沼泽,也就意味着这一切都是计谋,一个几乎天衣无缝的计谋。 姬凌云用自己一半的兵力将范蠡引到了他所布下的罗网之中。 范蠡一边惊讶姬凌云的魄力一边揣摩对方的用意,毫无头绪。姬凌云所有的兵力都在这儿,他苦心布下如此大局究竟是为什么? 蓦然间,范蠡惊呼道:“难道姬凌云还留有一手?如果真是这样……糟糕,危险!” “干潜,你立刻带领本部军马不顾一切的阻击姬凌云的部队,哪怕 没也要将他挡住。”范失声大叫,那向来冷静的丝慌乱,大声命令道:“其他人丢弃一切重物,以最快的速度赶回营地。” “王子,越军退了!他们留下了一支部队仓皇的撤退了。”端科瞪大着双眼莫名其妙的向姬凌云禀报。 他并不知道姬凌云的计谋,是以觉得万分奇怪。 — 姬凌云沉吟片刻叹道:“范蠡不愧是范蠡,反应如此迅速。竟在中计的短短瞬间就看破了一切。不过……”姬凌云赤红的双眼充满了斗志咬牙道:“你以为我会让你得逞吗?”望向端科下令道:“传令下去击鼓冲锋,一个时辰之内击溃眼前之敌,全军上下每人赏大戈币十枚,全军上下俸禄提升三成,大小官员皆升一级。两个时辰之内击溃眼前之敌,全军上下每人赏大戈币五枚,全军上下俸禄提升一成。若超过两个时辰,大小官员皆降三级。”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在官、财、俸禄的利诱下,一个个吴国兵将犹如发情了得野兽,贪婪的看着干潜的部队。 姬凌云再次加重了砝码高声道:“谁在战场上杀敌胜过我者,无论出身直接升为将军。”吼罢,舞动长枪杀向了敌营。 ****************** 此刻范蠡担心的后方重地正火光成片,却跃兴奋的看着这个火焰四起的军营,眼中充满了欢喜还有一丝报复的快感:勾践小儿,当日你视我如无物,令我颜面扫地,今日便是你尝到苦果之时。 他们在拂晓时刻,天麻麻亮就围困住了勾践后方的粮草营地,杀了勾践大营一个出奇不意。 那时坐镇大营的越国老将淳于猛还在打呼噜大睡,根本就毫无察觉。当然这也不能怪他,自己国家的军队将对方杀的犹如丧家之犬,四处逃窜。这胜负以定的局面,放松警惕也是理所当然。 当淳于猛被士兵从沉睡中叫醒,披甲出营之时,还只以为是小股敌军在劫粮不甚在意。只是率领少数驻屯部队出营对抗。 可吴兵却愈来愈多,而且个个都是不畏惧生死的勇悍之徒,一番交锋便将他打的节节败退。淳于猛见大势不妙,马上退入营寨死守。 但此举为时以晚,他们眼前之敌不同于一般的军队。人人是盗匪出身如同水一般,订住猎物身上不喝个满饱决不罢休。 在淳于猛退入营寨的那一刹那,却跃就带领麾下诸将冒着箭雨跟着淳于猛杀进了营地,不断冲杀,四处放火。 这些事情他们以往常干,手段特别熟练,经验十足。苦战了四个时辰,他们成功杀溃了越国营寨内的守军,数万大军的粮食以有一半葬于烈火之中。 在这关键之即,远处尘土飞扬,范蠡率大军赶到了此地。 却跃神色大变高呼道:“张吟,你我各带一千人马前去阻击,在这些粮食烧毁之前,不可让一人靠近大营一步。余下人等四处放火,务必在对方攻入大营的时候将粮食全部烧毁。” 却跃、张吟各带人马守着各地的要处,说来讽刺。这坚固的军营本来是为了防止敌人截营所造,此刻却成了阻碍越军形势的坚固堡垒。 “杀、杀、杀!”范蠡大声咆哮道:“不顾一切,在粮食全部烧毁之前,一定要拿下大寨。” 在这危机时刻,勾践也顾不得个人安危亲自击鼓激励士气。 在勾践的鼓声之中,范有的力量完全控制了局势,却跃、张吟身上的压力几乎要将他们压垮。 张吟道:“大哥,在这样下去我们非败不可。” 却跃沉默无语。 蓦然间,对方中军突然乱了起来,一队吴兵直接切入阵心。 勾践吓得弃了战鼓夺马便逃,范蠡也见大势以去,下令撤退。 却跃眼尖见那吴兵为首者正是自己效忠的对象不由大喜,纵兵出寨撕杀。 却跃与姬凌云汇合一处,正准备参拜。 姬凌云直接一挥手道:“不必多言,追杀到底!” 同样,姬凌云也并不打算放过这次难得的大好机会。 第五部血战江东 第三十六章手刃霸主 第三十六章手刃霸主 事如棋局局新,原本被追杀的姬凌云在这一刻已经彻局势,取代了勾践、范蠡成为了新得猎人。 姬凌云放声大喝:“传令给端科,让他打扫战场,跑不动的士兵给我去救火,其余的士兵,立即随我追击勾践、范蠡!” 前面再向西就是一片山林。翻过这山林便离越地不远,勾践、范蠡这厮向此处突围,分明是打算利用山林的掩护,在回到越国恢复元气! 他勒紧战马,大声道:“立即跟我追!一直向前,不捉住勾践、范,就不要停下!”说着双腿用力夹住马腹,箭一般电射而去。周围的士兵们慌忙跟上。 记得历史上自己的父王夫差正是一时的妇人之仁,放过了摇尾乞怜的勾践才种下了种种祸根。前车之覆轨,后车之明鉴。 姬凌云赤红的双目瞪着远处的背影暗道:“你是勾践,但我却不是父王。我决不会让你有喘息的机会!” 勾践、范蠡策马飞奔。 勾践舔了舔干枯的嘴唇,回头看见姬凌云跟在后面,不由一阵心慌,自己一番霸主,竟被一个不满二十的人杀的如此狼狈,几乎要呕血而亡。 想起自己一即位就被吴国阖闾压迫,后来更是做了夫差的奴仆。好不容易忍了十三年翻身,却又被却被阖闾的孙子,夫差的儿子打的如此地步。他又是愤怒又是不甘,忍不住破口大骂,“吴国这祖孙三代。难道真是寡人的克星吗?” 想起多年在吴国的耻辱。勾践将牙齿咬得格格响:“只要我勾践不死,定当报此大仇!” 忽然后面传来阵阵喊杀声,勾践扭头一眼。不由目眦尽裂!就在他队伍后面不远处,吴国旌旗正在渐渐逼近,而且越追越紧,隐隐有追上之势。 勾践急忙下令:“范将军,你且阻挡一阵。寡人回国之后必有重赏。”在这个关键时刻,勾践自私自利地性格表露无疑。 此刻让范蠡断后无疑是让他送死。 范蠡闻言心中涌起一阵悲哀。不禁想起了当年自己留给文种地话“高鸟散,良弓藏,狡兔尽,走狗烹”。若非他为了越国付出太多,不忍心见自己的成就就这样毁于一旦,他根本就不愿意来此。 本以为勾践经过多年王者生涯会发觉人才的重要有所改变,可如今非但没有,反而更加变本加厉起来。 范蠡咬紧牙关。勒停战马,一声忽哨,率领士兵掉头向姬凌云地追兵杀了过去,随着兵刃碰撞的声音响起。一个个的士兵由马上摔下,随即被无数战马踏成了肉泥。 姬凌云吼道:“项鹰。你拿范,我去追勾践。” 范蠡确实才干无双,但勾践确实比范蠡重要许多。越国没有范蠡只不过少了一个重臣,但没有勾践就没有了主心之骨。 诚然,勾践确实不算是个好人,为了刻薄,自私自利。但毫无疑问他是一个出色的君王,但看越国百姓对勾践的那份热诚,越国将士对勾践的那份忠贞足以表明一切。 勾践一死,越国必乱。 越国一乱,那么姬凌云所属地吴国就有了喘息的机会,开垦荒田,发展军备,然后争霸天下。 你追我逃,追足了一个时辰之余。 此刻大部分人马都以掉队,勾践身旁只有六人,而姬凌云的身旁也只有五骑。 “着”长枪当作标枪来使唤。 姬凌云腕力不凡,长枪电射而出,正中勾践战马的臀部。战马刺痛,将勾践甩下了马背。第一次如此使用,命中率不高,本来打算射勾践背心,八五八书房却只是射中了战马的臀部。 勾践身旁的六骑见状大恐连忙回马来战姬凌云。 姬凌云冷冷一笑,拔剑迎了上去,抬手一剑,但见青光闪过,人马交错,三名越骑登时毙命。 那一剑来自“越女剑法”中的一式。他虽未学,但见过阿青使过数次,此刻用到时,以是信手而来。 这就是进入化繁为简的妙处,不居于剑法地限制,一出手就是刻敌的招术。 第88章 一剑击杀三人,余下三人大为惊恐,撇下勾践策马逃窜。 姬凌 去管那些小虾米,眼中只有倒地的勾践。 也许是平常缺少锻炼,勾践那一摔竟摔断了条腿,无法站立起来,但求生的欲望让他不停地向前爬着。 姬凌云缓缓来到了勾践身旁冷声道:“勾践你当年反吴,可曾想到会有今日?” 勾践停止了爬行回过身来怨恨的看着姬凌云恨声道:“夫差待我如狗,堂堂越国君王怎能咽地下这口气。” 姬凌云叹道:“也对,这错误的源头确实在我父王,你勾践野心宏大,无论是谁都不能让你真心臣服。不过,两国交锋成王败寇,只有胜负,没有对错。以你的能力这春秋五霸之一也是当之无愧。只可惜我不想从倒我父王的路,你今天必须死。” 说完,青冥剑刺入了勾践的胸膛,一代霸主就此陨落。 带上勾践的尸体姬凌云等人缓缓向回走去,路上正遇到项鹰。 姬凌云喜声问道:“项兄可擒住了范蠡?” 项鹰羞愧的低头道:“回王子,让他给跑了。” 姬凌云一惊,依照那时的情况项鹰不应该失手的,之所以,他不亲自对付范蠡,是因为项鹰骑术、弓术都强过自己,更有擒住范蠡的把握,不由沉声道:“说说情况。” — 项鹰恼怒道:“那范蠡真是狡猾,我表面上是阻击我们,但实际上是向我们内部突围,只跟我们交错而过,就向北方逃去了。” 姬凌云奇道:“北方,那可是我们的地盘。” 项鹰苦笑道:“我也是这么想的,但那范蠡的目标是河。他们一群人跑到了河边,全部跳到了水中,借助水路逃走。我们抓了部分,但没抓到范蠡。” 姬凌云安慰道:“无妨,逃了就逃了,就算是我在那情况下也不可能找到范蠡。反正我们的任务已经完成。” 姬凌云一指勾践的尸体,身上充满了斗志。 虽然少了范蠡美中不足,但他相信范蠡一定不会善罢甘休,自己能够胜他一次,将来一样可以胜他两次,三次,直到将他擒住为止。 *********************** 桐地议事大厅。 伍子胥一脸的兴奋那健壮的身体都抖动了起来,这时,孙武子慢步走进了议事大厅一脸的深沉。 伍子胥兴奋道:“老朋友,你永远也猜不到这趟我在瓯越遇到谁了。” 孙武子不闻不问自个走到了位子上坐下。 伍子胥见孙武子这专注的神情奇道:“长卿,怎么了,发生了什么意外的状况?” 孙武子抬头看着伍子胥道:“也许我们都低估了凌云王子。” 伍子胥一听事关姬凌云登时严肃起来,等待孙武子的下文。 孙武子道:“我刚刚从吴地归来。凌云王子以五千将士为诱饵,骗过了所有人。利用却跃的水军从海上避开越国的重重眼线,奇袭越军营寨,大破越兵。并且手刃越王勾践,纵是范蠡也险些被擒,依靠一点小伎俩侥幸逃脱。” 伍子胥瞪大眼睛几乎不敢相信自己耳朵,确认道:“勾践真的死了?” 孙武子点头道:“都传开了,不会有错。凌云王子的整个计划布置的极为出色,纵是你我,在不知却跃的情况下也未必能够看透。这场战范败的不冤,我自己都曾一度认为王子是真败。” 伍子胥听后也不知道该喜还是该怒,姬凌云的举动完全打破了他跟孙武子定下的妙计无奈道:“这可如何是好,勾践一死,我们的计划要失效了。” 孙武子自信道:“那可未必,也许能胜上加胜。我对越国不熟,不知勾践之子如何?为人怎么样,是否孝顺?” 伍子胥一听赫然明悟道:“这勾践之子叫王鼫,是越国众望所归的继承人。他|百姓处声望很高。他若听闻父亲战死一定异常伤心。而勾践二子王累却于王鼫正好相反,他极富有野心,多勇而少谋,这一对正是理想中的人选……哈哈,我这就去散布谣言。不将你越国打残,怎能消我多年之气。” 伍子胥号称“复仇之神”,他的怨恨可是无比的强大。 第五部血战江东 第三十七章求才若渴 第三十七章求才若渴 击溃了越兵后,姬凌云稍做了下休整后,就带领麾下众苏。并非他不想继续战下去,而是越国虽经此战实力大减,但根基还在。举国上下尚有三万大军,且有着稳定的后勤防线。 而他们至今的一切战略物质都是依靠展如的积蓄用姜良的家业,后勤吃紧非常,在打下去,纵胜由败。 姬凌云可不想学那项羽那样,只求胜利,不求长远。 回到了姑苏少不了一阵夹道欢迎,姬凌云让下人将勾践的尸体挂在城门口处示众,以表彰自己的实力,安定各地百姓的不安之心。 一至官邸,姬凌云就同姜良进行了两人对话,向他了解姑苏各地的情况。 姜良着重说了一便,其中大多都是治理领土的一些进程,其中包括了一些为了利益而不顾国家的叛徒。 当是姑苏一城就出现了八户人家。 姜良沉声道:“这八户人家有五家的世代商人,三家是当地旺族。属下以除去三户,但余下五户在姑苏入住以有两百余年,相互以结亲的方式连成一片势力雄厚。属下怕他们逼急造反,只好先放一放,给了他们一些压力,并在暗中搜寻他们的罪证。” 姜良从长袖中取出了一份竹简,竹简清楚写明了只要勾践大军一到城下,他们就煽动人民开城投降。 姬凌云看后冷笑:“两百余年,这都能起歪心。可见他们是何等小人,留之何用。来人……”姬凌云叫来了却跃。道:“你领上一千人手。将姑苏城中的这五户人家包围起来。户主捉拿归案,家丁充当奴役,女子则……充当军妓。所有财场全数充公。若有反抗,就地格杀。” 身在这个春秋乱世中,必须顺应潮流,这就是生存之道。后世的那些生存之法,在这个时代就是愚昧无知。 虽然姬凌云心底还是有些排斥,但在行动上已经开始强迫自己顺应潮流。 既然对方想反。那就因该为他们地行动而付出代价。 姬凌云问起了他最关心地事情,“招贤馆和荐才馆办的如何?现在我军最缺的还是人才,各种各样地人才。” 姜良又从袖中取出一个竹简道:“这里是名单,有三个人需要特别的注意。” 姬凌云粗略一看,竹简上的人名密密麻麻,但却有三个是被红笔勾画,念道:“管、姬子吴、默子溪就是这三个?有什么奇特之处?” 姜良道:“这管是属下的好友,乃管夷吾之后人。老母在堂。生活贫苦,有罕见的治世之能。本为齐国大夫,但不满田氏专权,又见齐王志高识短。弃官从乡。属下见王子麾下正缺此人才,便邀他前来。这是他亲笔写的一篇治国论言。请王子过目。” 姬凌云接过开卷一看,不一刻露出惊诧之色,霍地抬起头来问道:“此人何在?” 姜良道:“这人六日前由齐国到来臣下之居所,得知王子今日凯旋归来,连夜刻下此卷,字字意义深刻,较人发醒。臣与他论道多日,心想如得管真能为我吴国尽力,主持政务,那怕大事不成。” 姬凌云仰天长笑:“请尽速为我引见此人,迫不及待。这样,等会我们一起前往你地府邸拜见。” 那书简开篇一言就道:“治国之法,首要富民。民富则国强,国强则兵强,兵强则将勇,将勇则人贤,诸事必备,则无敌于天下,傲啸于苍穹。然万事以实而定论,年闻、季观、月审查,着其精髓,去其糟糠。” 这富民强兵之法,本就是管仲,管夷吾提出的治国妙法,管为管仲之后,知道这些不足为其。 真正另姬凌云在意的是后面一句“然万事以实而定论,年闻、季观、月审查,着其精髓,去其糟糠。”这话中充满了常人未有的自信,意思是片面之词,均是空谈,实物为上。月查才能,季观成效,年听百姓评论,选真人才而去伪才。 这话足以表明管那一腔热血和对自己才干的自信。 一个如此有趣的人物出现,这叫视人才为生命的姬凌云如何能够不兴奋。试问天下,又有谁能够比他更加了解人才的作用? 姬凌云又将目光看向了另外两人,问道:“姬子吴、默子溪是何人?尤其是姬子吴,姬姓地人不多。非姬氏一脉,常人不敢以姬为姓。” 姜良笑道:“这个姬子吴更王子还有些渊源呢!王子可知道当年 僚?” 姬凌云道:“当然知道,这吴王僚不尊我吴王寿梦遗命,自称为王。后被我祖父阖派专诸刺杀,难道这姬子吴是吴王僚的后人?” “不是,但也差不多!”姜良说出了自己多番才探得的消息:“吴王僚麾下有一猛将,他多次救吴王僚地性命,被赐为‘姬’姓,因不服阖大王而弃官离去。在外地成家并生下子吴之父,死前因常记挂着吴国,遗言死后要子..地安家。这人虽不通军略,但口才却是极好。据传他能将死的说成活地,瘟鸡也能说成招财宝鸡,卖了个好价钱,特别厉害。” — “这么说有说客的天分?”姬凌云笑了笑道:“那默子溪呢?” 姜良答道:“这默子溪才干不突出,但属下却觉得他是一个人才。他是个农夫,咋看之下没有什么长处,但他种出的稻米就是比别人种出的好,种出的多。 第89章 假设,常人一亩地收百斤谷,而他一亩地却可收一百二十斤、一百三十斤,甚至一百四十斤。开始有人认为是他的土地好,重金购买。可是种出来的与往常一样,而换了一亩田地的默子溪依旧是大丰收。属下在想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诀窍,而默子溪正是利用这些诀窍,使得:|手,我军来年的粮食收成必将上升。” 姬凌云“哈哈”笑道:“这就是人才,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能手。有善于带兵的,有善于铸造兵器的,当然也有善于这农耕的。我正打算施行屯田制,若他能将这技术公布出来,正是我军之服。” “‘屯田制’?”姜良茫然不解。 姬凌云心中得意的大笑,这“屯田制”首创于西汉的汉文帝,汉文帝乃文景之治的创始人有着极高治国才能。他的这套制度被曹操用起,立时解决了粮草问题。曹操之所以能够连年征战,这跟后方有着数不尽的粮食密不可分。 姬凌云说道:“这‘屯田制’分军屯、民屯!当今世上战火纷飞,百姓流离失所,无家可归着比比皆是。我们将这些流民安置下来,给他们土地,分他们房屋,保护他们安危,然后让他们为我们种地,此为‘民屯’。” 姬凌云还没有说完姜良双眼就冒出了火花,喜道:“如此一来,我们可以抬高税率,百姓虽然吃亏,但能有一个安定的生产环境,吃饱穿暖,这比什么都强。” 姬凌云暗道:“ 姬凌云再道:“这‘军屯’同‘民屯’意义相差不多,将士们除去每日的练习之外,尚有许多空余时间,与其任由他们无所事实,不如让他们种地。所得粮食,官兵对分,让他们补贴家用,一举数得。” 姜良连连称好,望向姬凌云的目光更加炽烈。 姬凌云跟姜良来到了姜府。 不久,姜良引着一个英气勃勃的翩翩公子,昂然进入会客大厅内。 姜良、管两闲,心下欢喜,连忙赐坐。 姬凌云微笑道:“久仰管先生大名,今日得阅先生大作,心悦诚服,敢问先生可有富民强兵之道?” 管恭敬回礼道:“两个字‘利益’。” 姜良问道:“何谓利益?” 管道:“天下万事都离不开利益,战争如是,计谋策略如是,交伐亦如是。富民强兵依旧如是。只要要使民众的愿望和君主的愿望达成一致,可以叫他们为君主而死,为君主而生,而绝不违抗。如此上下一心,不说富民强兵,称王成霸也非不可。” 姬凌云喜问道:“如何才能君民一心?”他此刻已经算是吴国的国君,最关心的当然是君民之间的问题。 管从容答道:“利益互动。将君与民的利益融合,君强者民富,君弱则民危。如此,谁能不支持王子?” 姬凌云恍然道:“管先生一语中的,请让我敬你一杯,自此刻起,本王封你为大夫一职,与姜先生共同主理国事,同图霸业,将来有成,本王子重重有赏。” 管叩首:“自当效劳!”他来吴国本就是谋求发展,既然被姬凌云看中屈尊来迎,也不犹豫,认主效命。 第五部血战江东 第三十八章兄弟隔阂 第三十八章兄弟隔阂 践战死的消息犹如这凛冽的寒风一般吹进了越境上下家,登时越国振动。勾践不是一个好人,但却是一个优秀的君主。 他即位始,确实干了许多荒唐之事,但自从由吴国为奴回来以后,勾践就改了往日的作风,勤政爱民,将越国治理的蒸蒸日上。越国百姓无不感恩待德。如今他却战死沙场,被姬凌云一个二十岁不到的小子所杀,越国上下无不惶恐震惊,神定以后,纷纷上香祭拜,放声痛哭。 越地笼罩在了一片悲愤之中,越国臣民人人自觉的披麻带孝,缅怀那位出色的君王。同时也担心起来,新任越王会不会同勾践一般,勤政爱民。 越国王宫,惜日辉煌的宫殿此刻以无昨日雄风,哭喊声连片,仿佛是一做死城。 越国太子王鼫无神的看着殿下众臣,不知如何是好。他本来不是这样,他主国事以不是一次两次,早已熟练。但这时王鼫心中唯一的依柱断了,让他心底犹如破了一和大洞,一点底而没有,丝毫提不起精神处理越国的一大堆事物。 “王子,姬凌云将大王的尸首挂在姑苏城门口示众,您看……”王鼫的太傅越国知名智者田昌一脸担忧的看着自己的徒弟心中充满了焦虑,王鼫若是在这样下去越国非亡不可。 “无论如何,父王的尸首一定要取回来。不然我越国将国威丧尽,而我身为人子若让父王一直在姑苏城外风吹日晒有何面目存活于世。”王鼫往日的判断力还在很快就点出了当务之急。 “滚开,让我进去。”一个粗旷的声音从大殿外部传来。 王鼫眉头微皱跑到殿外道:“小累。你做什么?怎么来此?还硬闯大殿?” 那叫小累地身体魁梧。相貌堂堂,瘦削地脸上充满精悍,他正是勾践二子王累。 “姬凌云这家伙将父王的尸体挂在姑苏城外受辱你知道吗?”对于王鼫这个哥哥。王累并没有表现出任何尊重。 “刚刚得到消息,正在商议如何处理!”王鼫克制着自己的怒气平静地说道。 “这事还用商议?”王累一脸的怒气:“你忘记了父王的养育之恩了吗?父王此刻遗体受辱,你还在商量这,商量那?出兵杀了姬凌云,将父王的遗体迎回来啊。” 王鼫神色间也有些不满,但还是解释道:“出兵不是儿戏。我们尚且不知姬凌云真正实力,就连范将军也败在他的手上。我们不能贸然行事,断送越国的前程。父王已经去了,我们应该秉丛父亲大人地遗志,将越国发扬光大。” 王累针锋相对:“那么你的意思是父王的遗体不要了?你安心当你的越王,将父王的遗体留在异国不闻不问?” “你闹够了没有!”王鼫如果不是因为勾践曾说:累儿性烈,你这做大哥的要让着他……你将来是越国的王,应该以博大的心胸包容一切。等等这样类似地语言,他早就一巴掌煽了过去。 王累恨声道:“你不去,我去。我就不相信,我不能拿回父王的遗体。”放下了句狠话。王累气冲冲的走了。经过今日一事,两兄弟之间已经出现了一道弥补不了的裂痕。 王鼫身心俱疲地走进了大殿。一挥手秉退了所有的人。 田昌并未移步,此时此刻能陪他地也只有自己这位师傅了。 王鼫道:“田太傅,如今局势混乱,父王战死越国上下惶惶不安,二弟又看准时机挑衅,越国颠覆就在旦夕,我们应该如何是好?” 田昌厉声指责王鼫无能,强硬道:“王子鼫,你是将来的越王,不能说如此丧气的话。越国此刻尚未被撼动胫骨,以姬凌云现在的实力还不能够与我们一战。我们大有翻身雪耻的机会。现在我担心的还是公子累,我们才刚刚得到大王被吊于姑苏示众,而他却比比我们先一步得到这个消息,并且从句无城赶来。以我猜测一定是中了他人的挑唆,否则公子累不会如此。” 王鼫心事重重道:“太傅是说有人利用二弟大做文章?” 田昌点头道:“十之八九!” “不行!”王鼫忙道:“我要制止二弟,不能让他做傻事。” 话刚一说完,就有侍卫来报:“不好了,公子累在校场誓师扬言要为大王报仇。” “这个混蛋!”王鼫不禁破口大骂,心中左右为难,为了制止贸然出兵他已经给众臣留下了一个不好的印象,若再出面制止。恐怕整个越国都会说他不孝。 但如果不去制止,王累若是战败,他将落个不忠不孝的名声;王累若是战胜,那王累的声望将会超越他,很可能会取 王累此去无论胜败,他都不会得到任何好处,这是一个两难的必输之局。 “怎么办?”王鼫求救的望向自己的师尊。 田昌闭目沉吟良久,权衡利弊道:“你也出兵,王子鼫你听我说,越国有两万士兵供你调用,你领一万五出征。竟可能的拖延行军时间等候范。越国是范的心血,他不忍心见到自己多年来的辛苦的成就毁于一旦,只要他没死以他的个性一定会前来襄助。也只有他才能战胜姬凌云。 至于那个挑唆公子累的人的居心,我们不清楚。不过我们可以以不动来应付一切,为师领余下的五千将士镇守会稽,只要幕后之人,一露出危害我国的意图,我可以先应付一阵。若出现危机,你在赶回来。” 王鼫思虑再三长叹道:“也只好如此了。” 田昌告辞离去,转身后他的神色无比的凝重,暗处的人太厉害了,这明知是计,却不得不跳下去的手段实在令人心中发寒。 第五部血战江东 第三十九章意在会稽 第三十九章意在会稽 凌云在收服管后,立刻写了两封求才信让人送信给默子溪。 时春秋不比三国,若非那种如姜子牙、管仲之流的旷世之才。一君王很少出言相请,一般下令招来就是。 姬凌云却亲自动笔写了求才信,登时让姬子吴、默子溪二人惶恐之极,带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匆忙赶来,先后到达了吴宫官邸。 姬凌云亲自接见了二人。 姬子吴奇貌不扬,朴实无华一脸忠厚之相,而默子溪也是普通寻常的百姓,并未有出奇之处。 两人都貌不惊人,尤其是默子溪更是地道的没见过世面,惶恐之至。 第90章 姬凌云先同姬子吴交谈,暂不理会默子溪,让他一人先冷静下来。 经过交谈,姬凌云发觉这姬子吴才思敏捷,将说话看成了一种高明的骗术,言语间真中有假,假中有真,令他v人口才确实了得。 默子溪这时也定下心来,姬子吴出言询问。 想不到这默子溪也不是一般人物,他种地四十年,平时就喜欢多看多想,自己研究出了一套种地的本事,被他人称之为“赛神农”。 “赛神农,好夸张的名字!”姬凌云听后也不由叫了一声,这神农可是农耕技术的创始人,真能赛过他当真不容易。 姬子吴也听过‘赛神农’的名声,对于姬凌云的反映不以为意道:“一点也不夸张,赛神农确实是赛神农。他耕地比神农还神。别人农田里的活计。手忙脚乱。起早贪黑,而他却是过得轻松潇洒。有时,三两天也不下地。可他地收成却就是比别人好。” 姬凌云听了一呆,这怎么可能,勤者摘丰收,惰者受饥渴。这可是千年定律,不由惊奇地看着默子溪。 默子溪是个本分的农夫被姬凌云这一望赶忙慌张道:“老农那有这么神,只不过知那几天有雨。没有必要去地里浇水而已。” 姬凌云一听,大吃一惊,知晓风云变化在后世战场上起着至关重要的主导位置。为帅将者,若能配合起风云地变化来行事,领军作战起来将会无往不利。其中闻名天下的诸葛亮就是其中翘楚。 他急切道:“你会观天象?” 谁知默子溪对天象竟是一窍不通,摇头道:“什么观天象我不懂,但我会看一些奇怪的现象。上天要刮风,头一天晚上从月亮的光晕中就能看得出来。想知道会不会下雨。摸一摸卧在田头的石头就能知晓。如果石头发潮,那就表示要下雨了。鸡啁刮风,鸭啁下雨,蜻蜓成群绕天空。三日之内必有蒙蒙细雨……” 姬凌云听后沉默不语,这时的科学没有后世发达。也没有先进地技术设备。因此,人们相信真理就在于眼睛中,处处留心周边的事物,得出了一条条的宝贵经验。默子溪就是如此他知道天气的变化使得他在农业生产方面减少损失,减少无效工作量,成就高出他人这很正常。 姬凌云仿佛捡到了一个宝,这些日常的事情在常人眼中看不出个中神奇,但在有心人的眼中却成了一条条的道理,这一切都归功于有心人那超于常人的敏锐地目光。 默子溪正是这样的人才,值得培养。 姬凌云又问了许多关于预测天气的事情,将它们细细的记在了葛布上,一脸地严肃,不知不觉就是一个时辰。 姬凌云看着葛布密密麻麻的字迹,不由笑了起来,若逐一应验,那么根据这个自己也能够成为预测天气地神人。 收下了姬子吴、默子溪后,姬凌云开始处理着累积下来的一切政务。 这时,姬凌云才真正体会到了治理国家委实不易,虽然他有姜良、管两位大才帮忙,但诸多杂事还是让他无暇分身。 首先他们要解决的是粮草秧苗问题。 这个时代的稻种秧苗都是国家准备的,出秧后在分给各城,分发道各地百姓手中。当然百姓手中也有一些,但都很少。 可他们现在什么也没有,三个月后就是春耕的最佳时机。若赶不上这个时机将准备好的稻种秧苗,耕牛等春耕必须物品的话,来年的吴国上下将会 收,百姓的温饱都解决不了了。若连百姓温饱都解这个国家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 因此姬凌云给姜良下达了死命令,“无论如何,这秧苗一定要准备齐全。” — 关键时刻,只能动用商路,四处求够。 正当,姬凌云为秧苗烦心的时候,越国大兵压境的消息又在这个关键的时候传来。 姬凌云得到消息后,呆了半响。越国的这次来袭完全出乎他的意料,无奈的叹了声:“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不得已放下手中一切,姬凌云再次领着八千将士前去抵御。 临行前,姬凌云写了一封信让亲信快马传给了伍子胥,此时此刻他不得不准备借助伍子胥的力量。 这到不是他没有信心打胜,而是要处理的事情实在太多。在这个关键的时刻,他不愿在战场上拖延一分钟,甚至一秒钟。 ********************************* 桐地府衙议事厅。 伍子胥正看着手中的求援信,威严而严谨的脸庞充满了笑意,将信交给了一旁的孙武子。 孙武子并没打算阅览,而是将求援信放在一旁,一副已经知道信中内容的模样笑道:“这回王子终于开始急了。他应该怎么也没有想到越国会在这种情况下出兵把!” 伍子胥一捻长须笑道:“这是自然,若不是我们暗中挑唆。以越太子王鼫的性格,他是不会草率行动的。当然在王位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一切都变了。王鼫不可能眼铮铮的看着王累威胁自己的皇位,哪怕他在不愿意,这兵也必须出,并且不能败。 至于王子他们,他们已经干得非常出色了。比我们想象中的都要出色的多。虽然在秧苗、耕牛上思虑的有些不周,但他们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个问题,发生此事,也是难以幸免。接下来就看我们的了,你那儿准备的怎么样了?只要此 孙武子那古井不波的眼中出现了一丝利芒,当前的一切情况他都了然于胸,笑道:“一切布置妥当,王累已经上钩,王鼫也中计,那田昌正一步步的走向陷阱,豪不知情。只要战事一开,你那边不出现任何问题,会稽城的城墙上将挂着我大吴的旗号。” 伍子胥从容道:“我这方也没有什么问题,只要战事一打响,瓯越联军将杀入越地,并且攻占句无城。为防万一,我让辛儿乔装成了当地居民,带了一百好手在城中接应。” 孙武子接话道:“我也命人做了重重假象,只要瓯越联军攻占句无城。越太傅田昌必然以为蛊惑二王子王累的人就.越异族。而瓯越异族的目的正是为了趁越王勾践战死这时机,用计调开镇守句无城的王累,待机攻入越国,抢夺食物过冬。到时……嘿嘿……” 孙武子笑了几声,没有说下去。 可想而知,瓯越凶残他们一入越地烧杀抢掠必不可少,田昌为人正直爱民,怎么可能眼睁睁的看着越国百姓受到瓯越异族的问? 他唯一的能做的就是修书给前线的太子王鼫,然后用自己手中的竟有的五千将士前去迎敌,暂时拖住入侵的瓯越异族。 如此,在太子王鼫赶回会稽到田昌前去句无城迎敌之间,会稽这座越国都城将会处在少兵少将的真空状态。而伍子胥的手上却有一万大军,且是由孙武子这位“兵圣”亲自练出的一万大军。何况,桐地正是位于越地吴境之间,不过区区数日路程。 原本,这个计策是他们针对勾践而用的,打算利用勾践好颜面的弱点,激他与姬凌云再战。但姬凌云却出乎他们意料的杀了勾践,另他们的计策半途而废。 两人细商后,就决定利用王鼫、王累两兄弟之间的矛盾作为他们这计划的支点。不但能够似的计划顺利实行,同时还顺便离间了王鼫、王累他们之间的关系,暗中将越国分裂。 第五部血战江东 第四十章百越众族 第四十章百越众族 夜句无城以南二十里处。 龙勾耳边尽是风的低吼,呼噜呼噜的,就像猛兽悄悄地逼近猎物,被血肉的渴望激起的沉重喉音一般,吞噬着风中的一切。 寒风萧瑟,连绵不决的山丘中。龙勾身后数个人影晃动。他们个个身着兽皮,上半身裸露在外,露出黝黑如钢铁一般的肌肤。 在这冬日的寒风中,他们有如一个个木人一般对漫天的寒气视若无睹。若非他们那绯红的眼中充满了饿狼一般的嗜血光芒,鼻孔内喷出灼热的气息,还真以为他们是立于风中的死物。如此可见,他们是真正的铁血之士。 龙勾身长八尺,伟岸英姿,容貌雄浑而面显坚毅,身上若有若无的杀伐霸气几乎可吞噬天地。在这黑暗之中,他仿佛是一尊无比高大的神,至少在他身后的那三十六人的心中,他龙勾就是当世唯一的真神。 “王,天气寒冷,担心您的旧患!”一个跟龙勾差不多身材的人担心的走到了他的身后,将身上的白垩虎皮脱下小心翼翼的包在他的身上。 龙勾将虎皮一扯咆哮道:“寡人纵横沙场数十载,怎会被着区区寒风击垮!” “咳……咳……”龙勾突然捂着胸口猛力咳嗽起来,嘴角溢出一丝鲜血。 三十六人惶恐之极,跪地痛哭:“请王保重身体。” “唉!”龙勾长叹了口气,语气中充满了英雄落寞的感觉,看了一眼身后的三十六人柔声道:“起来吧。是我太冲动了。” 当中一人道:“王。您放心。王地仇,就是我们地仇;王的恨,就是我们的恨。等会开战。我们将杀尽眼中地每一个越人,为大王解恨。” 此话一出,四周的寒气顿时下降了几分,三十六人的眼中猩红一片,犹如那多日未食猎物的饿狼一般。 龙勾并没有说话,沉默了许久。突然笑了起来,笑得异常开心:“仇已经没了,不是我报的,但跟我报得一样。” 跪于地下的三十六人不明白龙勾说什么,但却一个个地露出了笑脸。多年来,他们看龙勾笑过无数次,但那些全都是伪笑,在他的心底深处藏着浓浓的血仇。 第91章 直到前些日子。那个男人的出现。他们的王才真正开始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谁!”龙勾心内忽起警兆。他虽在激动的情绪里,但仍然觉得三丈之内有一人靠近,立生警觉。 三十六人挺身而起,三十六根长矛向来人电射而去。 来人在顷刻之间。身上的三十六处要害都有一根尖锐地长矛。三十六人的反应配合几乎天衣无缝。 来人吓得动也不敢动一下忙道:“区吴王,我家大王请您去议事。” 龙勾是百越分支区吴族的大王。因此也称为区吴王。 龙勾一点头向远处林中走去,三十六人紧紧跟在他的身后。 来到丛林深处,六人已经围在了篝火旁边吃肉说笑。远见龙勾走来,人人都起身相迎,无不热情非常。 他们望向龙勾地眼中既有忌惮、害怕,同时也有信服,这区吴族在百越中本来只是一个小小的族部,却位于东夷地区地百越众中“东越”、“西瓯”、“.皑”这七个强大的部落之中,随时有颠覆的危险。虽然族中人人好战,但人数却极少,战士只有五百余人。任何一个部落都能够颠覆他们。但三年前,区吴族族长在出山采购必用品后,族长之女救回了一个胸口受伤的大汉。 那大汉醒来伤好以后,便下山离去,但不几日就又回到了区吴。他打败了区吴族所有勇士娶了区吴族公主,继任为区吴族长。 此后,那大汉发挥出了惊人的实力,将区吴族上下两千余族人治理的井然有序,竟然一举击败了七大部落之中实力最小的姑妹族,吞并了姑妹族的一切财物领地,一举成为东夷地区强大的部落首领之一。 此后更是连连吞并周遍小族,实力以不在其余六个部落之下。尤其是那大汉亲自练出的的三十六勇士,个个都仿佛是来自九幽之中的死神,所到之处无不血流成河,与他们交锋的人无不大呼“狂章”! 狂章乃天神,百越的先祖正是大禹。当年大禹治水,天帝派数名天神襄助,狂章就是其中之一。其神力通天,手段凶残。百越人正是将他们视为那个勇猛凶残的“狂章”,“区吴三十六狂章”此后就成了各族的噩梦,无人敢与之为敌。 一番客套,西越族长虞虎问道:“龙勾族长,此趟你将我们召集起来,不正是为了抢掠食物吗?这样,我们何不早早下手,将附近村庄全部抢光。以往有王累那个毛孩在,不能放手去抢。今日,我们定要抢个痛快。” 稽余族长贪婪的撮着双手道:“虞虎族长说的是,我老想着那些粒大饱满的大米就觉得手上发痒。”对他们来说,各种野味不过是一些难以下肚的杂粮,只有大米才是他们真正的最爱。 龙勾见众人的谗样心底一阵不屑,沉声道:“诸位族长,你们认为那些被我们抢掠了千百遍的村庄还会有多少粮食稻米?抢他们还不如去山上兜上一圈。这次,我将大家聚集起来,抢的不是村庄而是城镇。我们去抢句无城,句无城中有吃不完的食物,喝不完的美酒,还有一群群白嫩娇小的女人。只要我们抢了句无城,那么我们可真的发了。” 龙勾的话极富有诱惑性,其余数位族长个个都露出了意动的神色,但不包括两人。“东越”、“西瓯”这两族的族长。 — 他们都低头露出了深思的神色,见此,龙勾眼中闪过一丝杀机,他曾有心一统东夷地区的百越,可却不得不放弃。原因就是“东越”、“西瓯”这两族的族长他们均是少见的老狐狸,不象其他人那么好对付。 虞虎沉声道:“王累离去,句无城中应该尚有自保的能力,而句无城是勾践为了抵御我族入侵所造的坚城,很难攻克,除非有办法解决此事。不然,我东越一族选择退出。” 西瓯族族长俞侥道:“虞大哥莫急,龙勾族长有这提议,一定有了主意。” 龙勾本喻利用此事建立自己在各族中的威信,成为各族之首,但虞虎、俞侥却让他谋算失效,只好道:“我以让百人混入句无城内,只要一放消息,城门则会打开。没有了城池的保护,那些越兵如何是我们的对手。” 众族长听了立时兴奋的“嗷嗷”大叫。 不过半个时辰,七族联军共计七千人的部队浩浩荡荡的向句无城奔去,他们虽然阵形涣散,但单兵能力却是当世属一属二。 句无城城门大开,七千百越人如狼似虎的冲进了句无城中,登时句无城上下,尸横便野,哀号漫天。 ******************** “太傅,太傅!”正当越国太傅田昌代王鼫处理政务的时候,一个浑身是血的侍卫对他传达了噩耗。 “太傅百越异族杀入句无以屠杀抢掠一夜。在不救援句无上下将无活口。” 这一噩耗让田昌呆立半响乱,忙道:“句无城乃坚城,怎么会被攻克?” 侍卫道:“城中卒长勾结异族打开了城门,他们见人就杀毫无人性,大人求您了快去救援吧,说不定还能救回几个活口,不然……然……”侍卫“哇”的一声,抱头痛哭了起来。 田昌犹豫不绝,侍卫那悲伤的哭声搅的他头昏脑涨道:“别哭,对方有多少人。” 侍卫哽咽道:“不清楚,到处都是,他们见人就杀,我根本不敢逗留。” 田昌心中起疑问道:“你是怎么逃出来的?” “小的是句无城守卫,首先被那些畜生砍倒再地但侥幸没死,醒来后就逃了出来。”侍卫说着指了指身上的伤诚恳的说道。 田昌恍然大悟,这次百越异族行动井然有序,原来他们早就计划好了一切。念此,田昌不在犹豫赶忙修书给前线的王鼫告知详情,点上四千人马赶赴句无城。 却不知田昌前脚走后,那名侍卫便悄悄的派人送了一封信出去。送信人的方向正是伍子胥所在的桐地。 第五部血战江东 第四十一章战机咋现 第四十一章战机咋现 稽城越王宫殿前。 伍子胥手中拿着沾满鲜血的七星龙渊剑昂首看着在高空飞扬的越王旌旗,面上露出一丝冷笑,抬手一挥。这在越王宫殿前飘扬了数百年的旌旗飘然落地。 吴国那绣者着双翅的垩虎旌旗缓缓上升,伍子胥拾起越国旌旗,擦拭着手中的七星龙渊剑,将倒转越国旌旗向下狠狠的插近了地下,仿佛在向吴国的翼虎旌旗叩拜一样。 不久前,他们大军并临城下,伍子胥先让一队百人的士兵乔装成越兵控制城门,而后万余大军蜂拥而至。 会稽城中只有一千将士而且毫无防备,不过半个时辰,他们就分别控制住了会稽城的四个城门,又花了一个时辰的时间彻底消灭了会稽城中的所有抵抗,攻下了这越国都城。 伍子胥手握拳头,振臂高呼:“吴国必胜,吴国万岁!” “吴国必胜,吴国万岁!”众将士听了伍子胥这豪迈之语,也情不自禁齐声呐喊起来。 伍子胥制止了众人呐喊,扬声道:“众将士听令,以下我与诸位约法三章:第一、不得欺负城中百姓,违令者,斩!第二、受贿抢劫者,斩!第三、紧守岗位,擅离职守者,斩。” 此令一出,顿时下方议论纷纷。 伍子胥麾下的兵将大多也是吴人组成,当年越国在吴国领地放下的累累罪行,他们并没有忘记。 伍子胥道:“我知道,你们恨越国,因为越国在三年前无情的残杀着我们同胞。我跟你们一样也恨越国。但越国百姓无罪。我们不是越国那些畜生。我们不能向他们一样。对百姓出气,那是懦夫的行为。要报仇,就杀那些下命令地小人。那些帮助越国屠害我吴国臣民地官员。凡是城中士大夫以上的官员,无论出身地位如何一律格杀,家眷充当军妓。” “喔……喔……喔……” 全军兴奋的高举兵器大声呼喊:“对,百姓无罪,不与为难。株杀官员,为我吴国同胞血仇。” 此令一出。越国大小官员几乎被伍子胥一口气除去了七成。 会稽落陷一消息很快就传到了王鼫地耳中,王鼫登时觉得天崩地裂晕阙了过去。 众将士大为惶恐,尤其是那些家眷在会稽城中的那些家将各个犹如热锅上的蚂蚁一般,坐立不安。 很快这个消息在军中盛传开来。 虽然范蠡在得到消息的那一刹那立刻封锁了这一消息,但伍子胥终归计高一筹,他在会稽就已经料到范蠡会封锁一切消息。 在攻下会稽的那一刻,他就让吴国兵将在越境内行走,借助百姓之口盛传开来。无论范如何封锁。始终无济于事。反而更加令人起疑,搞得军中上下人尽皆知,人心惶惶。 王鼫幽幽醒来悲声大哭:“天啊!父王千辛万苦打下来的基业竟然毁在了我地手上,九泉之下。我将如何面对父王。” 范蠡也知此刻情况万分紧急,若一个处理不好越国真的会就此灭亡。他忙道:“王子。现在悲伤还过早了些。我们并没有彻底的失败,越国还有机会。想想您的父王,那时吴国多少强大,吴王攻下了越国的所有土地,大王依旧能够翻身,再现大越辉煌。现在我们只是丢失了一座城池而已,并为到达灭国的地步,何况,吴国还没有实力灭掉我们的国家。” “真的?”王鼫有如救命稻草一般地看着范蠡。 范蠡点头沉声道:“大王,越国是我们大家的越国,我们不能放弃自己的国家,哪怕在困难也不能放弃。” 范蠡这话已然承认了王鼫越王的地位。 第92章 范虽然离开越国数载,但他地威望功绩由在。得到他的开口认同,这越王之位非他莫数无疑。 王鼫也被范激发起了胸中雄心,不断告诉自己:自己已经是越王,不能放弃自己地国家,自己的臣民。 于是,王鼫坚定的点头道:“范上将军,寡人知道,决不放弃。” 范蠡赞许的点了点头,慎重道:“现在我们有两大优势,及两大弱势。伍子胥的军队最多不过一万,而姬凌云手上的将士也 千。合起来最多也是两万,我们此刻有兵三万余,上,此为优势之一。另外,会稽在我国境内深处,周遍有大城三座,小城六座,大小村镇二十余座。可见,伍子胥此举是孤军深入,他们没有任何援助,完全困死在了会稽。此乃优势之二。如果利用未尝不能反败为胜。另外,我们也有两大劣势。其一、人心惶惶,伍子胥此举即是孤军深入也是用一把利刃直接插中我军要害。会稽是我国根源,现被吴国占据,我军上下心无战意,此劣势之一。另外,会稽城中有我军近百官员,还有钱财宝物,那些都是我国根本,如今全在吴国手中,此劣势之二。眼下就是一个死局,能打破这个死局的方法就是谈判。” “谈判?”王鼫诧异的看着范蠡。 “对,谈判!”范蠡重新强调了一遍道:“伍子胥是个世上少有的智者,他明白自己的局势。只要我们不松口,外挡姬凌云,内困伍子胥,他必死无疑。但伍子胥是一个很疯狂很疯狂的人,在死前他一定会将会稽城中百姓屠杀一净,然后在毁去城中的一切东西,让我们什么也得不到。这样对吴国和我们越国都将是致命的打击,两国将无翻身之地。两害相权取其轻,相信伍子胥夺取会稽的本意也是和我们谈判。他让出城池,我们则给予吴国现在最需要的秧苗和耕牛。” 王鼫思绪也放开了起来点头道:“上将军说的很有道理,姬凌云才立国数月,他现在连自己的吴国都没有发展起来。应该不会打我们越国的主意。以伍子胥的才智自然明白以现在的他们是没有能力吞下我们越国的。是以,可以肯定伍子胥攻打会稽并不是为了谈条件,会稽正是他的筹码。” 范蠡点头道:“正是如此,眼下我们需要做两件事情。一、撤离战场,将兵力聚集在会稽附近的数个城池之中,外挡姬凌云,内困伍子胥。二、跟伍子胥谈判,离间伍子胥同姬凌云之间的关系,并散布谣言说伍子胥意图自立。” 王鼫慎重道:“我这就去颁布命令。” — 范蠡在王鼫走后,长叹了口气道:“伍员,你真不愧是我和少禽(文种字)的劲敌。你是吴国的四世元老,声望百倍与姬凌云,不知姬凌云会不会心声忌惮。希望他莫要向夫差一般就好。” ************************* 会稽落陷,这消息也很快的传到了姬凌云所属的吴国阵营中,全军上下哗然大喜,伍子胥经历吴国五代,其中受到四代君王的器重。多年来,一身立下的功绩一点也不逊色与吴国大王,乃吴国当之无愧的擎天玉柱,他这一出现顿时上全军上下士气到达了顶峰。 时越军撤兵的消息也一并传来,将士们纷纷擦拳抹掌请求一战。 展如大声道:“王子,越国兵正是大好时机,末将愿出兵一战。” 却跃也大声道:“我麾下众兄弟可水战也可路战,王子就由末将领兵一战吧!” 项鹰也不甘心落后道:“王子,末将速度最快,任命末将最为恰当。” 见众人相互争风,斗志昂庆道:“韩先生,你怎么看?” 韩庆坦然道:“派谁去结果都是一样,必败无疑。那范蠡又怎是如此好对付的?他若亲自指挥殿后,你们贸然出击,怎能不败。” 众人一听也冷静了下来,凭凭点头,以范蠡之能,若他亲自指挥断后设置埋伏,确实不易对付。 韩庆又道:“但是……你们现在休息,到了凌晨在全力追击效果就大不一样。” “哈哈!”姬凌云大笑:“韩先生,你我又想到一块去了。那范蠡处事谨慎,在如何紧急也不会如此仓促。唯一解释就是他准备亲自断后,暗设埋伏,准备等我们上钩。只要我们按兵不动,范蠡就会以为我们看破了他的好计,则因心系会稽而急速行军。这时,正是他们后方最乱的时候,也是我们可趁之战机。” 第五部血战江东 第四十二章洞察先机 第四十二章洞察先机 茫茫夜雨下,天地之间一片苍茫。兼之冬夜深寒,份意。 通同向越境的官道上,寒风凛冽,直较人不寒而栗。 姬凌云、展如、项鹰、端科四人策马并肩而行,在管道中央观察周旁地形。这一处路面特别狭窄,两旁均是密林,既是敌人伏击的最佳地点,又是敌人摆脱自己的绝妙之处。 南方十数里外隐见微弱的火光闪烁,在寒风细雨中凝起一团光雾。四周不见任何人影的迹象。 姬凌云眉头微皱右手轻抚着马颈,驻马而立眺望向远处。 展如讶道:“这里地形险要,王子莫非是担心范蠡还会在此处设下埋伏?如此,何不派人入林搜寻?” 姬凌云沉声道:“雨夜正好助我军隐藏气息,掩盖脚步。这片密林如此之大,细搜非一个时辰不可,那是早已贻误战机。” 项鹰道:“既是如此,我们何必如此顾虑,他们就在十里之外,索性一鼓作气攻了上去,然后在做应变。” 姬凌云摇头问道:“我正因为一路上没有敌人,才心生怀疑。范蠡并非战场上的雏儿,深通虚实之道,怎么会让我们如此平静的追击?等我等长驱直入,攻打他们撤退的大军?在怎么样也应该分两支小部队沿途袭扰吧?若我猜的不错,范蠡一定又是事先猜透了我们的心理。认为我们一定会追击,但不是在开始,而是途中。是以。故意装做不知。让我们以为他以中我们之计,却在途中设伏。” 端科剧震道:“王子是说范蠡在一开始就看透的我们的作战方略,一步一步按照我们分析地结果来部署。引诱我们上当?” 姬凌云点头道:“虽不肯定,但不远矣。每人都有自己地风格,而范的作战风格相当可怕。事先看破一切,然后让人不知不觉的进入他设下地陷阱而丝毫不觉。” 展如难以置信却也不得不承认范蠡的高明之处道:“先前的围困,范也是如此,一步一步的诱我等入局。如此。我们现在不如立即返回,这样也免得落入对方陷阱。” “不行!”姬凌云沉声道:“我们连日追击,若立即策回,不到数十里就会累得趴下。所以纵使我们撤走,敌人也会全力来追。现在他们养精蓄锐,战之与我们不利。哼,范蠡这厮确实高明,但今日我也要较他尝尝我姬凌云的手段!先派出两百人四处搜索密林。并嘱咐他们粗略观察,即便看出意外也不要声张,装做没有看到。” 展如闻言一呆道:“搜索密林?” “恩!”姬凌云点头一笑道:“这是缓兵之计,搜索密林需要一个多时辰。我军原地休息一个时辰便可恢复战力。只要能争取到这一个时辰,我可教范蠡大败一场。风风光光的回去。” 端科独自立于官道中央,一个时辰以过,赶路地士兵个个精神饱满,战力恢复如初。出去搜寻的士兵也已经回来。 端科一声令下,两千长矛手及一千戈盾兵组成的队伍,迅速的向越军撤退的地方尾随而去。 事实上这已经成了诱敌之兵,姬凌云、展如、项鹰早已在暗中悄悄退去撤往远处。展如率领两千兵马在等候端科中伏。而姬凌云、项鹰更是大胆的利用骑兵的速度迂回而行,打算借助雨声绕过范蠡的伏击,直接攻打他们撤退地先头队伍。 端科毫无畏惧的进入了范蠡所设下的埋伏圈中,行至最险要之地。前后左右四处燃起千百火光,大批人马由四周杀出。 端科从容而对道:“戈盾兵位于四周,长矛手居于后方,全军布阵死守。” 死守待敌,等对方伏兵尽出,展如早挥军杀到,内外夹攻。 ****************************** 姬凌云马不停蹄的绕过树林,朝着越军地先头部队飞奔而去,速度犹如暗夜中的鬼魅,充分地发挥了骑兵的真正用途。 “王子,前面两里处,便是越国军队。他们正以以极快的速度向南方行驶。”传令兵先一步向姬凌云通报了对方的情报。 “再探!”姬凌云下令停止前进,跳下战马,三步并作两步冲上了旁边的山丘,只见远处道路崎岖,一条昏暗的长龙在雨夜 方移动。 — 也许是因为下雨的关系,看的并不太清楚,但确实是越兵无疑。 对方为了加速行军竟用了长蛇阵,这阵形变幻之时,真假虚实并用,极难破解,用这阵行军也可避免受到大队人马的奇袭而导致全军溃散。但是遇上他们这种小规模却又灵活无比的骑兵冲杀却毫无办法。 姬凌云回到阵中将五百骑兵分为两队由他同项鹰分别率领,道:“项将军,这战以乱敌为主,杀伐为下。” 项鹰大赞道:“末将明白!” 他们只有五百骑兵,纵然放手大杀也杀不了多少人。与其这样,还不如制造混乱,以骑兵的灵动,不断的冲跨对方的阵形,寒敌之胆。 姬凌云列阵大喝道:“将士们,杀啊!” 第93章 号令一出,姬凌云枪锋所指之处,正是大军共同的目标。在姬凌云、项鹰的带领下两队骑兵杀向了越国撤退的先头部队。 “射击!”姬凌云迫至对方三百步之内,取出弩箭,吐气扬声,朝人影密集的地方射去,在夜空中化过一条诡异的轨迹射中一人胸口。 五百骑兵纷纷取出短弩箭朝敌阵射去,数百支弩箭穿过雨帘带出阵阵凄的惨叫。 对方登时阵脚大乱,雨夜掩盖下的黑夜视线极短。对方尚且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姬凌云他们至少可以从对方的火光处寻得目标,而越军却只能凭借感觉行动。 连射三轮,姬凌云放好短弩朝越军杀去。一击成功之下,骑兵部队士气大振,战意如虹,信心十足。 姬凌云、项鹰分两队不断来回冲杀,左右纵深。不已杀人为主,只为乱阵而战。向蝎子的两个巨钳,将一条蚯蚓一下一下的剪成数断,断掉的部位胡乱的挣扎。 姬凌云经过阿青提醒以后,枪法大为精进,一招一式去了不必要的花招,全为杀敌而出。此刻在敌阵中来回冲杀,神勇十足。只杀的越兵人仰马翻,溃不成军。 又完成了一次冲刺,姬凌云突然发觉北方人影耸动,原本密密麻麻的火把熄灭了大半,只剩下零散几处。 他脑子里灵光一闪,火把熄灭决非事出无因,想必是那范蠡已经赶到此处。为了不让他们察觉从而令火把熄灭,急忙大喝道:“全军撤退!” 此次追击之战由吴军大获全胜,吴军反面阵亡者四一千五,俘虏敌兵一千,并将敌军的先头部队搅乱,士气大跌。其中奇袭的五百骑兵不过折损十八人而已。若非,范蠡及时反应,伤亡人数将会更大。 这战是姬凌云首次从战术上战胜一直凌驾与他的范蠡,也令他觉得范并非自己想象中的那么厉害,只要自己全力以赴,未必就会逊色于他, ****************************** 固陵城。 固陵城位于钱塘江边,是范蠡为了抵御吴国入侵所建造的一座坚城。此刻,越国大军正在此地聚集,打算利用固陵城的坚固掐死姬凌云前进的步伐。 范蠡眉头紧缩,短短数日,在重重压力之下,他仿佛苍老了十岁。同姬凌云的交锋中,他用出了所有精力,虽常常占据上风,但姬凌云却每战都能学得一定的知识,行动举止越来越难以预测,胜负始终都五五之局。 现在又加上了一个伍子胥,对付一个他以相当费力。如今两个齐来,一南一北这让他恨不得多生一个脑袋。一边一个,分别用来对付老谋深算的伍子胥以及越战越勇的姬凌云。 沉思间,下人来报:“大人,王子有请。” 范蠡来到了城主府衙。 王鼫愁眉不展的看着进来的范蠡,一脸的怒火的道:“前去游说伍子胥的人回来了。” 范蠡沉声道:“他拒绝了?” “不但拒绝了,而且还将使者的两个耳朵,舌头、鼻子都割了下来,实在太过嚣张。”王鼫恨的咬牙切齿,这谁的使者通常代表的就是谁。他派出去的使者,在意义上就代表着他这位越国最高的统治者。伍子胥这个举动是完全的藐视于他。 第五部血战江东 第四十三章兵圣施教 第四十三章兵圣施教 凌云正在军中校场练兵,他们在兵力上不如越国,但上逊色他们。对于将士的训练,姬凌云抓了异常严紧。一有空就来到这里亲自教他们征战杀敌之法。 姬凌云正教得入神,忽见展如、项鹰、端科陪同一老者到来。 姬凌云见那老者身形雄壮之极,面色祥和。尤使人印象深刻处,是那一头的白发白须,鼻梁高挺正直、双目神采飞扬,如若平静无波,仿佛可以融下天地万物,看一眼便包保毕生也忘不了,配合着有若渊停岳峙的身才气度,却使人油然心悸。 姬凌云被那老者风采折服,但依旧眉头微皱道:“你们怎么回事?闲杂人等不能进入军营,何况这校场重地?” 展如、项鹰、端科三人顿时大窘。 那老者“呵呵”笑道:“王子莫怪他们,老夫听说王子正在此地练兵,便让他们带我来这儿的看看。” 姬凌云一愣,见展如神色激动眼圈绯红,项鹰、端科则一脸崇拜,幡然醒悟,双目大张大叫道:“你老莫非就是孙武子上将军。” 那老者上前点头作揖道:“孙武见过凌云王子!” 姬凌云赶忙上前搀扶,面对着中华兵圣,才干不逊色伍子胥的吴国栋梁,姬凌云的感触远比他人多的多。 谁能比他能了解孙武才能? 纵观华夏五千年,各代朝代的见解不一,对历史个个名人的看法也大不一样。有贬有诛,可孙武却是唯一一个从来未受到任何兵法大家置疑的人物。无论是天可汗李世民,还是毛泽东主席对他都是称赞有佳。 他的《孙子兵法》是中华古代流传下来的最早、最完整、最著名的军事著作,在中国军事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对中国历代军事家、政治家、思想家产生非常深远的影响。被译成日、英、法、德、俄等十几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广为流传,享有“兵学圣典”的美誉,甚至还被不少国家的军校把它列为教材。 他以前就曾读过,只是那时候看了两行就将书深深的藏在了书架里头,里面的内容根本就看不懂。直到现在他才明白为什么《孙子兵法》是成为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兵法著作之一。原因无他,就是因为它实在是太出色了。 姬凌云念此,不由豪气大发昂首长笑:“‘兵圣’归来,我吴国必将雄视天下,啸傲诸侯。” 姬凌云拉着孙武子指着他练的兵道:“上将军,这些都是我练出的兵将,您老来评论一下。” 孙武子先前早已看过直言道:“不错,勇悍之士。但较之当年阖闾大王麾下精锐却差之甚多。” 姬凌云心中不服,但也知道当年的阖闾大军是当世最强大的军队,天下诸侯无人敢触之锋芒。只是后来夫概王反叛,阖闾大军分为两个阵营。那支最强的军队相互残杀。阖大军伤亡惨重,孙武也在之前归隐山林。那傲视诸侯的阖大军无孙武的精心训练,远不如前,逐渐消失在历史的洪流中。 姬凌云傲然道:“终有一日,我要练出一直超越先祖的精锐将士出来。令天下诸侯闻之胆寒。”心中也策划着,一但战干的就是发明刀。只有刀才是步卒的首选兵器。 孙武子“呵呵”笑道:“王子有此志气,将来一定能够如愿。”对于姬凌云如此雄心,孙武子大为赞赏。 他道:“阖闾大军的战技,未必尽如这群人之精湛;阖闾大军所用兵刃,未必尽如这群人之锋利。观此一端,足见其余。” 姬凌云大奇道:“那为何阖闾大军能够名扬天下?而我只支军队却只是能与越军战成平手?” 孙武子道:“因为他们精通群战之术。” 姬凌云讶然道:“群战之术!” “对!群战之术。”孙武子解释道:“当年,我同子胥逢奉阖闾大王之命训练吴国大军。姑苏附近那里山险,民多果劲,习俗好武习战,高尚气力,其升山赴险,抵突丛棘,若鱼之走渊,猿狖之腾木,天下精锐之兵,莫过于冠甲天下,较之秦、燕还胜上三分,汉朝以前募兵首选之地就是吴地丹阳。)而楚国地大物博,时称南霸有雄兵三十万。吴国百姓虽果劲,可人口不多,仅能支.|差距甚远。所谓兵勇斗不过人多,将雄抗不过人海。我便与子胥商议,与其练习个人神勇,不如专攻群战之术。数年以后,阖闾大军便以群战之术名扬天下,阖大王也被天子封为‘尊王’。那时,发生一事,我吴兵受到晋兵挑战。派出的四位能手,逐一被晋兵打败,无一取胜。可当比起群战时,四位能手却毫发无伤的在十二位晋兵的围攻下,将他们逐一杀死。那十二位晋兵中 孙武子语重心长的道:“阵战交锋,真正靠的不是精兵个人的勇悍,而是考验一支军队的配合,默契。一力再强,始终有限。惟有集合众人之力,才是至强之道。” 姬凌云恍然大悟道:“原来如此。一根蚕丝,风吹可断,但千百根蚕丝却成了柔韧坚固的布匹,难以撕裂。这治军如同治国,一人技短,众人技长。” 孙武子抚须大笑道:“正是如此。” 姬凌云看了自己练出的兵将,对孙武子的话深以为然。 第五部血战江东 第四十四章谈判 第四十四章谈判 凌云请孙武子入大帐商议要事。孙武说明了自己的“当前吴越两国的局势犹如被枯树挂在悬崖上的一对人。越国不能前进一步,而吴国亦不能前进,否则就有一起掉下去的危险。越国君王贤明,甚得越地百姓民心。在这种局势下,越国聚城死守,以我们的实力尚不能拿下越国。同时吴地也需要发展,春耕的秧苗、耕牛没有着落,这战在僵持下去。不要半年,我吴国必因缺粮而陷入困境。同时,越国也是一样。会稽他们的中心,会稽毁灭,越国也将遭到难以言语的灾害。如果在遭受我吴国的猛攻,只会落得双方惧亡的局面。我们的敌人不仅仅只是越国,跟越国拼个死活只会得利于其他诸侯。如此,等待两国的命运也只有被他国吞并这一结局。” 姬凌云点头赞同道:“我本来就没有想打这场战,报仇不急于一时,一切以吴国为重。只是伍相国攻下会稽,才逼得我们不得不打这一战。 第94章 听上将军如此一说,想必,伍相国攻打越国也不是为了继续战争,真正是目的是要减少两国之间的差距,为我吴国争取时间把?” 孙武子含笑点头,这正是他当初跟伍子胥的主要目的。 越国虽然被姬凌云打败,五万大军几乎全军覆没,但始终占有着三大优势: 第一、越国有一个近百位官员组成的庞大官僚网,他们可以在第一时间完成任何决策,并且有效的实施。而吴国新立能用之人屈指可数。关键职位必须花时间心力重新招募。如此在时间上便逊色越国。 第二、越国有着出色地后勤。越地百姓十余年没有受到战乱地破坏。田地、人口充足,他们都可以成为越国的支柱。相反,吴国三年前。刚经大战,人口稀少,田地荒芜,重新来过又需要一定的时间。 第三、越国国库钱粮充沛,招募新兵,轻而易举。然吴国却是依靠姜良地家财、展如的积蓄来支持运作。用去一分。便少上一分,纵是有兵也无钱招募,无粮供养。 在这三大优势之下,吴国想要超越越国,纵然有伍子胥、孙武子这样的奇才相助也决非易事。毕竟,他们也是人不可能翻手生钱,覆手出粮。 但如今伍子胥拿下了会稽,将越国大小官员屠杀个尽。国库中的钱粮都落到了他的手上。越国已经落得同吴国一般,两国现在处在了同一水平线上。接下来如何谁强谁弱,谁发展的迅速就各看本事了。 姬凌云看穿了这点,不由暗自心惊:伍子胥和孙武子这两个地人这一步棋。下得狠辣之极,将一个“南霸”直接打到一个二流小国。 姬凌云并不急着同越国谈判。他急,但越国那边比他更急,他的国家一片安好。反之,越国的国都却在他们手上。等着他们来求,是姬凌云占据谈判主动的策略。 孙武子无愧是治军奇才,那天他讲述了练兵之道后,姬凌云就将自己手上的无前卫交给了他,自己则在一旁学习。 短短十六日,无前卫的实力就有了显著的提高,尤其是在配合默契上,更有改头换面的效果。 姬凌云个人也仿佛进入了一个新地世界,生出了脱胎换骨的感觉。 第十七日,越国终于按耐不住,派出了使者同姬凌云商议。 姬凌云当即一挥手道:“你还没有资格跟我说话,许多事情你作不了主。回去,叫上你的大王如果有诚意后日午时,余杭附近的一片原野相会。那里没有任何藏兵之处,可看清楚周遍三里地动向,记着每人只可带五十名护卫。” 越国使者一句话也没说,被姬凌云一阵抢白灰溜溜的离去。 翌日,越国使者再次前来呈上书信,姬凌云取来一看,信上只写了八字:“明日午时,便来赴会。” 信使辞回。 姬凌云笑道:“这动嘴皮子可一点也不比打仗轻松。” 休息一夜!距午时尚有半个时辰,姬凌云带上孙武子、韩庆以及森熊领地五十护卫来到了约定地点。 同一时间,王鼫也带着范蠡、田昌来到了他们的对面。 双方缓缓向前直到相隔三丈间距时,方才停下相互打量。 姬凌云看着自 的对手,见他大约二十六七岁年纪,一张瘦长脸,眼开,嘴唇上留着两撇小胡子。眼神和举止里多了一种难以捉摸的气质,低声道:“这就是越国将来的大王?自己的对手?不简单啊!” 孙武子微微笑道:“是个不错的君王,可是错生于乱世。守成有余,攻取不足,野心不够。” 王鼫同时也在打量着姬凌云见年纪不大,也就二十出头。眉毛、眼睛、鼻子、嘴,还有健康而富有光泽的肤色,分明的轮廓,搭配起来更是恰到好处。看起来刚强而不失柔和,柔和里却藏着锋利,有一种神秘的吸引力,令人目眩神摇,不由低声赞道:“这姬凌云果然与众不同。” 范蠡默然点头见姬凌云身上以有了领袖之气,眉头深锁暗道:“才短短数月,他竟成长至此。难道真是天亡我大越?” 王鼫昂首道:“前面的可是吴国的凌云王子?” — 姬凌云突然笑了起来,这微笑仿佛令冰雪融化的阳光,“你我不必客套,在怎么样。吴国、越国都不能成为盟友,还是进入正题为好。” 王鼫眼中闪过丝温怒道:“凌云王子快人快语,你们虽得了会稽,但却困死在了城中。你我都清楚,在战下去对吴国,越国都无好处。不如我们顺应民意,暂且退兵,休养生息奇qisuu.书。会稽在我越国腹地,被你们占据毫无意义,不如我交出所有两年前侵占的吴国土地换会稽一地如何?” 姬凌云昂首长笑:“王子鼫,你太小瞧我姬凌云了。你们两年前侵占的吴国土地大部分以被我军攻下,剩余者,不值一提。而会稽却是你们越国国都,相差甚远。傻瓜都知道不划算,还亏你是越国太子,竟说出如此天真之语,难道不怕贻笑大方吗?” 言外之意,不正是说王子鼫还不如傻瓜吗? 王鼫自幼在宫廷长大,所学颇丰,但谁敢教他耍嘴皮子的本事。在这方面,他如何是姬凌云的对手,三言两语就被姬凌云占了上风。 王鼫气急却又无可奈何。 姬凌云此时道:“要想我军撤出会稽其实不难,只要应承我三个条件,我立刻令伍相国退出会稽。第一、我要三万斤秧苗,五千头耕牛。第二、我要你们还回我原吴国的所有土地。第三、还回当年从我吴国抢走的所有文献书札。” 王鼫见姬凌云如此狮子大开口气得大叫:“姬凌云,你欺人太甚。” 范蠡笑道:“凌云王子在说出如此苛刻的条件之前是否想过吴国的现状?你吴国如今既无秧苗又无耕牛。只要春耕一过,你们吴国的田地将一片荒芜。到时候民心大减,不战而亡。如此情形还敢如此张狂?凌云王子,在下奉劝一句,莫要强人所难。否则,春耕一过,你吴国陷入死地,可要后悔今日之言了。第二条,第三条我们可以答应,这第一条必须改,五千斤秧苗,五百头耕牛。” 姬凌云冷冷一笑道:“我可谈。告辞,战场上见。” 姬凌云回过身来,面上严肃无比。 范蠡见姬凌云飞驰而去的身影也是一片严肃。 王鼫问道:“范上将军, 范蠡眼中闪过丝利芒道:“去楚国,面见楚王。吴、越两国之间谁胜谁负需要看楚王的立场。楚王支持谁?谁就获得最终的胜利。” ********************* 姬凌云回到了军营对众人沉声道:“范蠡紧咬着我国的致命弱点不放。在这样下去与我国不利,必须另谋出路。” 韩庆道:“为今之计,属下认为这决定胜负的权利在楚王之手,只要说服楚王与楚王结盟。越国将无力威胁我吴国,必将服输,向我军妥协。” 吴国占据一切上风,惟独只有缺少秧苗、耕牛这一弱点,只要弥补这一弱点,吴国将完全处于上风。 姬凌云沉思片刻,下令道:“传令给姬子吴,让他出使楚国,务必说服楚王与我国结盟。” 第五部血战江东 第四十五章巧舌战叶公 第四十五章巧舌战叶公 子吴得到姬凌云命令,立刻动身前往楚国叶城。 叶城位于楚国边陲,是楚国栋梁叶公沈诸梁的封地。自从国都郢都被楚王胜占据以后,楚王熊章就逃到了此处,于楚王胜分庭抗衡。由于伍子胥的相助,文武全才沈诸梁并未能如历史上的那般,一战而将楚王胜击溃。 反而在伍子胥的阻击下,步步失利。若非,伍子胥不想助白公胜灭掉楚国,此刻熊章所率领的楚国也许早已烟消云散。 不数日,姬子吴以使者身份到达叶城。见那道路之上轿马纷纷,街巷两旁百业兴隆,行人皆是笑脸相迎,其乐融融。市井辏集,人烟稠密,见得耳目一新。 姬子吴心中默念:“诸梁伯伯果然如老先生口中说的一样,乃世间少有的奇才。这边陲之城,竟丝毫不逊色于别国国都。” 姬子吴进得城门,打听叶公府的位子径自寻去。不多时,就见红门高墙,门额上刻有“叶公府”三字,便叩门问道:“此处可是叶公府邸?” 门卫忙迎了出来客气道:“此处正是。先生是哪一位?可有拜帖!” 姬子吴道:“我乃叶公故友之子,请通报一声,就说姬子吴前来求见。” 不一刻,“哈哈,贤侄别来无恙?”人未到,话音就以先达,老当益壮的叶公昂首阔步走了出来。 “诸梁伯伯,依旧风采如初!子吴好生羡慕。”姬子吴客气行礼,他过世的父亲与叶公是忘年至交。关系密切。 叶公让姬子吴入内。两人就坐。 叶公问起姬子吴父亲的消息,却得到其父亲已故多年地噩耗,不由心情沉重。 叶公伤心叹道:“当年。你父与我同在伯阳先生门下学艺,情如手足,义比兄弟。多年未见,却以阴阳永恒。唉,可惜了你父地一身才能。” 叶公续道:“贤侄今日来此,是否有意仕途?如此。老夫愿意将贤侄举荐于大王。” 叶公此刻并不知姬子吴之才能,但他曾跟随老子李耳学艺三年。三年里,老子李耳不止一次称赞姬子吴口舌灵巧是少有的策辩之士。幼年时期,就时常得老子亲自传授纵横之术。李耳识人极准,少有错漏。叶公一心为楚,开口就为楚国求才。 姬子吴哭笑不得忙道:“诸梁伯伯好意,子吴心领。 第95章 但此刻子吴以是凌云王子麾下门客,不敢背主忘义。” 叶公一听“凌云王子”双目不由一冷。开口道:“如此,贤侄今日来此是为了吴越之事来的吧!” 姬子吴点头道:“正是……” 还未说出原由,叶公就怒道:“哼!好一个姬凌云,他让伍子胥乱我楚国三年。三年内乱。令我楚国数十余万百姓无家可归,受苦受累。我大楚国数万将士也因此而战死疆场。你说我能帮助这位我楚国地罪人吗?” 姬子吴无语而对,起身道:“既然如此,子吴打扰了,就此告辞,子吴立刻回国禀告我主,让我主作好准备。” 叶公一脸惊愕,作为一个说客首先要有舌战群雄的本事,他刚一开口指责,姬子吴就知难而退,这举动太不寻常。 依照常理,吴国现在的处境极需要盟友,地大物博的楚国因该是他们唯一的选择。可姬子吴为何如此草率? 叶公道:“贤侄不用面见大王吗?” 姬子吴笑道:“不必了,诸梁伯伯乃楚王最信赖的大臣,您老地话如同半个楚王。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忙,不必去了。” 叶公神色大动双眼闪露杀机道:“你可是要去郢都!” 姬子吴面露惊奇之色道:“不愧是诸梁伯伯,小侄心中想法一点也瞒不过您。这个楚王既然不愿意,我只好去找另一个楚王,求他合作。” 姬子吴语气温和,字语间却是针锋相对。他道:“吴国现在缺少的只是秧苗、耕牛而已,只要有这两样东西就可渡过难关。无论跟哪个楚王结盟,我吴国无所谓。虽然结盟楚王胜,没有结盟楚王熊章利多。但这个关键时刻,也顾及不了那么多了。王子说了只有有秧苗、有耕牛,无论那个楚王,都值得合作。” 叶公沉声道:“你认为那个伪王会答应你们的要求吗?” “会!一定会!”姬子吴大笑:“你可以无视楚王胜,但必须承认他的气度。为了败楚 应伍相国如此苛刻的条件。现在,我们打算他助击你认为楚王胜会不答应送我吴国秧苗、耕牛?” “欺人太甚!”叶公猛拍案桌大声喝道:“回去告诉姬凌云,我沈诸梁随时恭候。我到要看看,他如何助那伪王灭我大楚。伍子胥确实才干非常,乃当世豪杰,但我沈诸梁也不是随便任人欺负的。” 姬子吴摇头笑道:“诸梁伯伯,你的消息太不灵通了。只要我吴国同楚王胜结盟,那么你将面对的可不只是伍相国而已。而是伍相国和上将军孙武子。” — “孙武子!”叶公忍不住一颤,“他出山了?” 姬子吴大笑道:“诸梁伯伯你太小看我主凌云王子了,早在复国之前,孙武子上将军已经出山为我主效命。” 叶公愁然长叹,“真地是他?”在先前他就有些怀疑和他对战的士兵的由孙武子训练出来的。当世之上除了孙武子之外,无人训练地出如此神勇又精通群攻之术的将士。只是不能确定,此刻确定下来,顿时一阵心惊。 伍子胥他并不怕,伍子胥可谓全才,但他地战略逊色与战阵。叶公知自己战略不及伍子胥,但战阵却不见得逊色于他。只要他不求速成,死守待变,伍子胥也未必奈何的了他。 可孙武子却是战略逊色与战阵,战阵交锋,孙武子智计百出,用兵虚实难分,世上罕有敌手。此两人连手,他也没有信心能够保持自己能够立于不败之地。 突然,叶公大悟双眼直射姬子吴道:“你这小子在威胁我?” 姬子吴笑道:“侄儿不敢,侄儿只是想让诸梁伯伯看清楚事实而已。诸梁伯伯乃当世英才,应该能够分清当前局势。勾践尚主对手,何况是王鼫那小儿。越国早已失去惜日风采,何必与它在扯上关系?与其同一个将灭之国联盟,不如同我大吴结为盟友,互助互利。” 叶公长叹道:“好小子,你赢了。恩师说的不错,你确实是少有的策辩之士。只可惜跟随了姬凌云。如果,你能屈就我大楚,我可让楚王赐你爵位。” 姬子吴沉声道:“诸梁伯伯此事休提。凌云王子是个很特别的人,值得我姬子吴追随一生。你可知道我入仕凌云王子多少时间?” 叶公道:“他派你担任如此艰巨的任务,相处的时间应该不会很短。” 姬子吴摇头道:“错+了大约三个时辰左右。” 叶公惊讶道:“不可能吧?” 姬子吴激动道:“开始我也觉得不可思议,一个见过一次面的人,他竟然将如此重要的任务交给了我。当时,我问他为何?他只说了一句‘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你是我的属下,我相信你’。就是这一句话,侄儿决定这条烂命今后就是王子的了。” 叶公沉声道:“这姬凌云确实很特别。”他想起了当日他对姬凌云的评价,“日后姬凌云崛起之时,大地将会在他的脚下为之颤抖。” 那时的姬凌云不足为惧,但他感受到了来至对方的潜力。经过吴国灭亡,姬凌云这块美玉终于得到了雕砌崛起了。 叶公道:“现在我们就去面见楚王,商谈结盟一事。” 在姬子吴的游说下,章同吴国结盟。 熊章答应签定互利盟约,支援吴国五千斤秧苗、一千头耕牛,登时解了吴国的燃眉之急。消息传到了吴越。 姬凌云大喜,重赏了姬子吴。五千斤秧苗不多,但足以维持吴国上下的运做,完全不需要在受制与越国。 王鼫大怒斩了前去游说楚王的使者,再度同姬凌云商议,在数量上依旧相争不下,经过半月僵持终于确定下来。 姬凌云所说的三个条件不变,但附加一点越国要要回勾践的尸首。 姬凌云拿勾践那发臭的尸首没有任何作用,慷慨的送还给了王鼫。 依照约定,吴国兵将一千一千的撤出会稽回吴。为了防止越国耍花样,伍子胥在第三批的时候就混入了兵群中提前回到了吴国。 吴越战事也告一段落,但两国均不敢大意,努力的提升着国力。 因为,吴越两国之间的仇恨,惟有一方灭国,才能彻底消除。 第六部富民强国 第一章一门双王 第一章一门双王 凌云大胜,凯旋而归。到达了姑苏城外,姜良、管里长亭前相迎。姬凌云从复国始,破越,结楚,不但收复了吴国原有的失地,还杀了越王勾践,辉煌的战绩早已得到了吴国上下臣民的认可。 百姓相继高呼万岁,热情飞扬,进城的城门及街道两旁,当地居民更是黔首皆夹道跪迎。 百姓过于热情,短短路程姬凌云竟足足用了一个时辰。 多日交战,姬凌云甚感疲惫。一至府衙便遣散了众人打算好好休息一日。伍子胥却神秘息息的将他叫到了一旁,低声道:“王子,等会来我府上一下,有要事相谈。” 姬凌云一脸奇怪,在怎么重要也没有必要特地去相国府吧?略微一错愕,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还是点头答应。 换掉身上笨重的铠甲,略作休息,姬凌云便同伍子胥一起向相国府走去,同行的还有孙武子。 到达相国府,进了内厅! 伍子胥指着东院的一处庭园,让姬凌云自己进去。 姬凌云带着一身的好奇踏近了庭园:只见庭园内守卫深严,三十六位肤色黝黑的壮士遍布各地险要之处。 姬凌云踏入的那一刹那,三十六道利芒警惕的注视在他的身上。 姬凌云眉头微皱,不满的“哼”了一声,他依稀感觉到了三十六道杀气在他身旁回荡。 “不得无理!”一声威严的语调从一旁的房内传来。 三十六道利芒顿时消散。 姬凌云虎躯剧震,不能相信地呆在当场。他从声音认出了对方正是那对他爱护有佳却不知所踪地夫差。 “父王……是……你吗?”姬凌云的身躯微微发颤,一步一步的走到了那间屋外。正打算伸手推门。忽然犹豫了起来。脑中一片混乱。他怕,他怕里面地不是夫差,而是一个跟夫差声音很象的外人。他怕这一切有是幻觉。真相就在眼前,但他却不敢确认。 “咯吱”一声,门缓缓打开。 夫差那伟岸的身影出现在了姬凌云的面前。 和三年前的夫差相比,此刻的他稍微消瘦了少许,两鬓多也些许白发,面色也有些苍白。 他身穿一件已经洗得发白地麻袍。袖口处还有几个补丁,对姬凌云亲切而又落寞地笑着。令姬凌云大为惊异的是,记忆中夫差的那种怡然自得的肃杀霸气竟然完全消失了似的,就连那鹰眸般的眼神也变得平和了许多。 “父王……真的是你?”姬凌云激动的热泪满眶,上前抱着夫差嚎啕大哭起来。本来他已经不对夫差抱有任何地期望,但此刻却见夫差奇迹般的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在也忍不住心中的喜悦,痛哭了起来。 夫差轻扶着姬凌云地后背。这一个安慰性的动作,在他这一生中还是有史以来第一次。一直以建立不世霸业为主地夫差,首次感受到了亲情的可贵,不由破天荒的眼圈泛红。 夫差一把搂住姬凌云的臂膀。打量了几眼点头道:“英雄出少年,我夫差果然没看错人!好了……别哭。我夫差的儿子怎能如此软弱。” 姬凌云抹干了眼泪道:“父王。你这几年到哪儿去了,过的如何?您音训全无,让孩儿好生担心。” 夫差感叹道:“别的都好,就是年纪大了。唉,说来话长……来,我们父子进屋慢慢说。” 姬凌云给夫差斟了盅酒,两人相对而坐。 第96章 夫差一口饮尽叹道:“当年父王骄傲自大,铸成大错,被越齐偷袭。撤退间上了一处绣,准备由水路撤退。却不料,越国有一个叫陈音的神射手,那陈音箭出奇准,只是一箭就穿过人墙,射中了为父胸口。” “陈音!”姬凌云双目骤然变冷,当初也是那人的一箭使得他险些丧命。 夫差察觉异样道:“王儿认识他?” “不认识,但在几个月前,他一箭透胸而过,险些要了孩儿的性命!”对于那透胸一箭,他此刻想起来都觉得头皮发麻。 夫差神色突然大变道:“有没有落下病根?” 姬凌云摇头道:“未曾,孩儿及时被人救了。而且还遇上了神医扁鹊,并没有流下 能奇迹般的活了下来。”他未留意,此话一出口,夫差整个人都松了口气。 “那就好!根据记载,我们正统的姬氏子孙大多如此。文王姬昌、武王姬发也是一样。只不过姬昌那老家伙四处乱认义子,才使得姬氏血统混乱。”夫差神色愉悦的说了下去:“寡人中箭以后就掉入河中,昏迷过去。醒来后,便发觉自己以在南夷之地,百越一族中的区吴族。五个月后,寡人身体恢复,便急忙下山。却得到吴国灭亡的噩耗,寡人立志报仇,再度回到了区吴族。通过种种手段,当上了区吴族的族长。本来打算一统百越,然后在灭越报仇。但却没有想到,寡人竟然在山中遇到了伍相国,并得知了王儿的音训。” 夫差长叹道:“万万想不到王儿,竟能他人所不能。不但夺回江东吴地,还杀了勾践报了我姬氏一门的血仇。” 夫差从怀中取出一个古朴方盒道:“这个父王送给你,快,打开看看?” — 姬凌云接过方盒打开一看,里头放的竟然是吴王印玺:“父王……” 夫差万分慎重道:“用它来好好治理吴国,完成父王饮马黄河的心愿。” 姬凌云此时此刻确实已经萌生一统天下的野心。但夫差对他的宠爱,无以复加,他实不愿意跟夫差争这个位子。 夫差仿佛看穿了姬凌云心中所想,大笑道:“为父至懂事以来就被立为吴太子,后继任王位。当了一辈子的吴王,为父倦了。想换一个当当,吴王以不满足与你父王,你父王此刻的目标是百越王。我要一统百越,当上史上第一位百越王。到那时,我们父子一门双王,看看天下诸侯有谁敢比。” 姬凌云见此收下了吴王印玺,豪情万丈道:“好!天下之大,就让我们父子尽情驰骋。在千古青史上记下重重一笔。” 父子两人相视大笑。 夫差道:“好了,今后你就代表吴王,为父代表区吴族族长。今日,为父到此一来见见王儿,二来跟王儿的吴国结盟。” 姬凌云啼笑皆非。 夫差道:“父王在给王儿看一样东西。” 夫差走进里屋卧室,出来之后手中多了两样东西。一个金光闪闪,一个乌漆吗黑跟石头差不多。 待夫差走进,姬凌云耗然发觉那金光闪闪的东西竟然是一大块金子,那乌漆吗黑的石头他一时分辨不出。好奇的从夫差手里接过,看来看去,却不知何物。 夫差指着他的配剑给了他一个提示。 姬凌云浑身一颤,大叫:“铁矿!” 夫差含笑点头。 在后世铁矿稀松平常,但在春秋却不一样乃罕见的宝物,就连他也未曾见过。 这个时代大多铁矿都是天上掉下的陨石。好比,铸剑宗师欧冶子他当年无意中得到了数块含铁量极重的陨石。发觉了青铜和铁的不同之处,冶铸出了第一把纯铁剑“七星龙渊”。 在我国东周时就有炼铁,由于天然的单质状态的铁在地球上非常稀少,而且它容易氧化生锈,加上它的熔点又比铜高得多,就使得它比铜难于熔炼,融化铁矿石的方法尚未问世。因此铁直到战国时期才普及开来。 若吴国能事先掌握这个技术,那么吴国在兵器上一定可以傲视诸侯。 姬凌云急切问道:“这铁矿多不多?” 夫差古怪笑道:“我区吴族附近遍地都是。” 姬凌云一愣,笑道:“竟是露天铁矿!父王,铁矿、金矿有多少孩儿就要多少。” 夫差也跟着笑道:“兵器、粮食、皮甲,有多少为父也要多少。” 姬凌云沉声道:“粮食,暂时不能给,吴国存量不足,但兵器、皮甲却没有问题。” 父子两人先谈完公事,然后在相互谈心。整整一夜过去,两人依旧精神十足。 夫差用完早餐便告辞离去,姬凌云心中不舍,但也知道留他不住,只好亲自将他送出姑苏。 第六部富民强国 第二章登基为王占有西施 第二章登基为王占有西施 过了半个月的精心筹备,姬凌云在众望所归之下,于王,成为夫差之后新的吴国大王。 登基当日,姑苏上下万人空巷,四方诸侯使臣纷纷来贺。 有楚国、晋国、楚国、陈国、蔡国、鲁国、郑国、卫国等十数个国家的使者,就连周天子也意外送来了贺礼,让姬凌云颇感希奇。 姬凌云知道这些国家中有部分不怀好意,但丝毫不惧的让他们一同欢庆。并让姜良、管、姬子吴三人接待众使者。 众使者大多都是来刺探虚实,也没能闹出什么事情。 款待了众使者后,姬凌云上任后的第一次会议在吴王宫议事大厅召开。 吴王姬凌云坐在殿上,殿阶下分班站着文武百官,相国伍子胥、上将军孙武子两位名动天下的老臣分别排在最前面。 姬凌云如虽年不过二十,但也历经重重磨难历练,无论心智和外表都达到成熟,身上也多出了一股若有若无的王霸之气。 他仍然是长身玉立,长目,隆鼻,龙眉修长入鬓,脸上的稚气完全消失,脸形方正,下巴显得更为突出,脸上的神情威严而肃穆。 他今天穿的是一件新式样、新缝制的红色王袍,上绣彩色金龙,头戴通天冠,双手执着玉圭,完全的一副吴国之主的模样。 姬凌云中心叫苦不迭,将周公旦那个混蛋从头骂到脚。周礼非常繁,尤其是诸侯继任更是无比的繁杂。搞得他犹如机器人一般,任由礼官摆布。 他扫视殿下群臣一眼开始了册封群臣。 伍子胥依旧是吴国相国不变。处理军政大事。孙武子也依旧是上将军。负责操练三军。姜良提拔为吴国太宰总理朝中政务,管为大夫辅之。韩庆、姬子吴为士大夫。展如、项鹰、端科、却跃等都为将军。 今日会议只要是讲叙一些礼法,君王礼数。以及臣子礼数,并不商议具体政事。 饶是如此,礼官依然滔滔不绝的讲述了两个时辰。 姬凌云听完后,精神大震道:“我有………” “大王!”姬凌云刚开口说了两个字,礼官再度站了出来,道:“谓远方小侯自称为孤’。这是《礼记。曲礼》中地训诫。” 姬凌云猛然惊觉,尴尬一笑道:“大夫,我……寡人暂时不习惯,大夫还请多多担待。” 那礼官对姬凌云地抱怨充耳不闻,面沉如水,“大王,你既然以是吴国之主,一举一动都代表吴国。不可有任何不合礼法之举止。否则被人看到,大王将会背上一条放荡不法的罪名。孤王、寡人方才是大王对自己的尊称。” “好好好,”姬凌云吓得高举双手,无奈道:“寡人知错。多谢大夫指点!”话随如此,面对那礼官一本正经地严肃面孔。心下却是叫苦不迭。也不知道伍子胥从那里找来的礼官,八十来岁,古板的要命。 见姬凌云如此狼狈,下首一干人等个个憋着笑脸。 姬凌云收敛了神态道:“寡人有一个想法,不知可否行得?寡人认为民风乃国之一大重点。好比,秦国那里尚武成风,虽是蛮夷之地,但秦兵却个个骁勇。还有我吴国姑苏一代,这里百姓好武习战,高尚气力。我国募兵,此处必是首选之地。又如鲁国,那儿崇尚文风,乃天下知名的才子之乡,那里就连小儿都能够背诵诗文。若我们能利用这风气治民,兴许能得到不可思议的效果。” 伍子胥沉吟片刻道:“大王这话令为臣深醒,依照为臣多年经验,此法确实可行。” 姜良接话道:“不是可行,而是一定。微臣乃商贾出生跑过大周各国,确实如大王所说的一样。尚武之国,国民强健;尚文之国,文风鼎盛,此法可以用于治国之上。” 姬凌云心中对那发明胡服骑射地赵武灵王说了一声抱歉。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也是从民风入手。只是可惜赵武灵王太看中骑射,虽然在对付外寇上赵国无往不利,但在没有马鞍、马镫、马蹄铁的时代,骑射的威力发挥不出真正的三成。 不过也因为他如此崇尚武风,使得赵国全民尚武,国力强盛。 姬凌云笑道:“还有一事,寡人决定立施夷光为吴国王后,你们怎么看?” 伍子胥本是最讨厌西施的人,此刻却是最赞同的人,他深知西施才干非凡,她为王后必然能够辅佐姬凌云成就伟业。 这事姬凌云说的如此决绝,伍子胥又在一旁支持也没有人反对就这么定了下来。 散会后,姬凌云来到了吴王宫地后殿,那是西施居住的地方。 行至门口,就听到一曲悠扬的琴音传来。起时犹如“昆山玉碎凤凰叫”,落时却如“芙蓉泣露香兰笑”。一曲终了,馀韵未止。 姬凌云大笑着入内道:“夷光,你如此爱琴,却让我后悔将着宝琴赠送与你。 第97章 也不知你是爱琴多些,还是喜欢我多些。” 西施珉嘴笑道:“都当了大王,还如此轻浮。” 姬凌云依旧一副嬉皮笑脸的神态,“眼下又不是在朝堂之上,这等私人场合哪有那许多顾忌。何况美人则侧,规规矩矩,岂不大煞风景。” 西施顿时双颊腓红,暗唾了姬凌云一口。 姬凌云正色道:“不胡闹大吴王后。你有什么意见?” 西施身躯微震道:“我是越女,难道就无人反对吗?” 姬凌云道:“当然是我力排众意,伍相国也在一旁支持。你放心拉,他们只会在意王后贤不贤惠,不会在意国家地。” 姬凌云这话说的不错。门当户对在春秋战国时。并不盛行。否则,也不会出现丑女王后钟无 西施幽幽道:“但是我觉得有些对不起郑旦姐姐。” 姬凌云近前搂着她道:“这没有什么对不起地,郑旦她心无城府。无法管理这后宫,并且辅佐与我。你不一样,若你是男儿之身,恐怕以你地才智,我都要被你比下去。我相信你一定可以胜任吴国王后,并且成为我的不可缺少的助臂。如何?我说过不强迫你做任何事情。你若是不愿意,我不会勉强。” 西施转过身来看着姬凌云地双眼坚定道:“我愿意。” “太好了!”姬凌云兴奋的抱着西施转了三圈,口上说的好听,但在他的心底深处却是希望他最爱的女人能够当上王后一职,况且,西施完全有这个能力。 嬉闹了一阵,姬凌云在西施耳旁低声道:“夷光,你还记得当日的誓言吗?你看现在算不算重振吴国之日?” 西施立时会意。脸羞得红透耳.着头用秋水荡漾地眼眸睨视姬凌云,芳心早已默许,只是矜持着难以开口。好不容易。西施才费尽力气似的,十分艰难地点了一个似有若无的头。表示答应。 姬凌云一见,兴奋得几乎大叫起来,改搂为抱,便把西施抱个满怀。虽然隔着衣服,姬凌云似乎可以感觉到,西施那柔嫩的肌肤,皙白、光华且富弹性,让姬凌云觉得温润满怀,心旷神怡。 西施突然被姬凌云紧紧拥入怀中,不禁“嘤!”一声惊呼,微力一挣,随即全身一阵酥软,便脱力似的靠趴在对方宽阔的胸膛。只觉得一股雄性的体味直冲脑门,心神一阵荡漾,一种从未有的感觉,似乎很熟悉、又似乎很陌生地兴奋,让心脏有如小鹿乱撞一般混乱的跳动着。 — 姬凌云拥抱着西施,胸口很清楚的感觉到有两团丰肉顶压着。望着这位集合越国山水灵气为一身的绝代佳人。情不自禁,微微托起西施地脸庞,只见西施羞红的脸颊,如映红霞,紧闭双眼睫毛却颤跳着,樱红地小嘴明润晶亮,彷佛比花瓣还要娇嫩,还要鲜艳,像熟透了的甜蜜樱桃一般。 姬凌云低头便亲吻了下去。 西施感到姬凌云正托起自己的脸庞,连忙将眼睛紧闭。她虽受过专业的训练,但却不知为何在姬凌云的挑逗下,却是一点应对之策也没有,即有羞涩,又有紧张。 正想把头再低下以掩饰自己的羞涩时,却感到自己的嘴唇被覆盖的起来,一条软软的舌头如蛇般的向她口中钻去,顿时眩,一时却也手足无措。 姬凌云温柔地用舌头伸进西施的嘴里搅动。只见西施的呼吸越来越急促,双手轻轻的在姬凌云的背部滑动着,柔若无骨的娇躯像虫蚓般蠕动着,似乎还可听见从喉咙发出断断续续“嗯!嗯!”的呻吟声。 两人忘情的拥抱、忘情的热吻、忘情的爱抚着…… 姬凌云双手横抱着软弱的西施,向床塌间走去。 他温柔地吻着她修美的粉项和晶莹得如珠似玉的小耳朵,还放肆地啜着她浑圆娇嫩的耳珠。 双手却熟练地滑入了她的衣服里,肆意抚弄着从未有人曾入侵的禁地,微微分开西施的前襟。 西施被再忍不住,忘记了一切,檀口不住发出令人神摇魄荡、销魂蚀骨的娇吟,玉臂缠上了他,狂热地反应着。 姬凌云紧紧的搂抱着西施,把舌头伸进她的嘴里搅拌着,两条灵活、湿软的舌头互相在交缠着。 两人身上的衣服逐一减少。 看着西施的轻微扭动的娇躯,火红的耳根下却映着雪白的颈项、俏肩,松散宽弛的衣襟里,依稀可见深邃的乳沟。 姬凌云看的口干舌燥,一股脑的将双方的衣服全部腿去,坦诚相见。 西施,这位中国四大美女之首的羊脂白玉般毫无瑕疵的美丽肉体,终于澈底展露在姬凌云的眼睛底下。 此时两人的情欲,就像乾柴投于烈火,一发不可收拾。 姬凌云强忍着欲望 西施无力地睁开满溢春情的秀眸,白了他一眼,娇吟道:“讨厌!” 姬凌云将心一横,恶狠狠的道:“这就是你当日将我拒之门外的后果,报应。” 说罢,又在西施身上胡天胡地,可就是不去占有。 西施全身犹如火烧一般,白嫩的肌肤充血般的绯红,再欲望的诱惑下抛弃女性应有的矜持,不再含羞带怯连连求饶。 姬凌云大笑了三声,在西施的厉声惨叫下,两人肉体毫无间阂的接触,立使这对男女身体的热度不断升高。 芙蓉帐暖,姬凌云与西施,共复巫山云雨。 高潮后的姬凌云、西施嘴角挂着笑意在喘气着,在回味着这份难忘的意境。 姬凌云双手不停的在西施身上游走,做着最后的爱抚工作,口中不断的说着绵绵情话。西施带着性福的满足感,闭上眼睛中深深睡去。 司晨的鸡鸣声首次响起。 “起来了!大王!”西施腻人的声音便在姬凌云的耳中回荡。 姬凌云昨夜同西施大战了三合,睡意正浓,“恩恩”两声继续睡去。 突然,冰冷刺骨的水一滴一滴的落在姬凌云的脸旁。 此时正是初春,天气寒冷,姬凌云冻了打了好几个哆嗦,起身道:“夷光干啥,还想要啊?” 西施冷声道:“大王,天亮了,该起来学习一些治国韬略了。” 姬凌云一愣,大敢惭愧,尴尬的一跃而起,在西施的服侍下,精神百倍的走向了书房。 第六部富民强国 第三章唬敌妙计 第三章唬敌妙计 凌云从书架上取下了吴国千年的发展史,这发展史上吴国的兴衰。从千年前吴太公姬太伯建立的勾吴古国起,一直到阖闾称霸,夫差称雄,灭国以至姬凌云重新建国等,这些都有记载。 当然这只是历史过程,并不是姬凌云想要察看的东西。他翻阅这吴国发展史主要目的就是要了解吴国长久以来的治国方针,对敌策略。看看有哪些值得参考,借鉴,又有哪些必须改进,遗弃。 没错,姬凌云治理吴国的第一步打算就是改革,彻底的改革。 如今吴国以非已往傲视群雄。充其量也不过是一个二流国家而已。在大周领地上比吴国强大的国家比比皆是。要想称雄天下,必须经过有效而实在的改革。只有如此,日后才有希望再现惜日辉煌。 此刻改革,也是正是机会。 凡是重大改革,无论是那个朝代,那个诸侯国都会受到不小的压力。挺过压力就是成功,若不能挺过,则将一事无成。 这一点在吴国却不存在,重大改革之所以会受到压力。那是因为威胁到了世家大族的利益,世家大族纷纷阻挠所致。可吴国现在却是破后而立,世家早已消散,而大族也只是仅存几户。改革所受到的压力将会减少许多。 因此,制度改革,越快则越有利处。 刚翻阅没有一刻钟,“大王。”西施敲开书房的门,姬凌云才跟她分开一会儿。觉得有些奇怪。 “夷光。有事吗?” 西施端了一碗参汤,轻轻放到姬凌云面前,“先垫垫肚子在看吧!” 姬凌云展颜一笑。接过参汤尝了两口,入喉滑润,朴实清爽,滋味鲜甜,有股淡淡的参味,美味无比。 姬凌云三两下就将一碗参汤下肚赞道:“甜而不腻。味道鲜美,想不到你竟有如此手艺。” 西施娇笑道:“大王喜欢就好!”收起勺碗,欲言又止,道“大王,我可不可以同你一起在这儿阅览书札?” 姬凌云怜爱地看了西施一眼,暗笑:“一早在叫我起来不够,还打算亲自监督?”姬凌云明白西施在用她地实际行动来激励自己,点头道:“无妨。这里你随时都可以近来。不过,你每天都得为我煮上一碗类似的参汤。” 西施开心的笑了起来,撤下勺碗。 西施随手拿了本古籍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见她如此,姬凌云也不好意思在想其他。继续开始了他的工作。 一直到辰时,姬凌云才歇停下来。用过早餐,在诸卫兵的簇拥下行至吴国大厅处理各类政务。 大厅内,只有相国伍子胥、太宰姜良以及姬凌云三人。 伍子胥道:“大王,吴国百姓对大王期望甚高,募兵令颁布下去不过六日,就以有了三千壮士前来投军。孙上将军正在营地着手训练,只须三月,这些人都可以上得战场。” 姬凌云点了点头道:“战马购买的怎么样?”骑兵,这是姬凌云目前最关心的一个问题,因为以后骑兵将是吴国的一大优势。 尤其是他们掌握了马鞍、马镫、马蹄铁这三样能让骑兵实力上升好几个等次地先进技术。 伍子胥答道:“老夫已经派人去与楚国与楚王商议,大约半个月后,一千五百匹战马就可以到位。 第98章 加上我们以有的八百多匹战马大概可以组成一队二千人的骑兵队,或则是一百五十乘战车。” 姬凌云断然否决组建战车的想法道:“战车队一定要组建,但不是现在。吴越一地,多河渠沼泽山林,战车远不如骑兵实用。另外,从我军上下两万将士中选出会骑马射箭的士兵,将他们编入骑兵队交由项鹰将军训练。” 姬凌云就是姬凌云,决定是事情也不容他人随便更改,哪怕这个人是伍子胥也不行。 南喜船,北善马,但姬凌云却不信在两万人中会找不出两千个会骑马的。 伍子胥赞许的点头应诺,姬凌云如此有主见,对吴国来说实为一大好事。 军事处理完毕,姬凌云看向了姜良,问起了政务上的大小事情,尤其是关系吴国兴亡关键地春耕的情况。 姜良回答道:“秧苗已派送了出去,六千头耕牛也已经借出去了五千多头。各地 几乎都忙碌了起来。在管、默子溪的规划下,春顺利。招募流民地计划也在长江南岸展开,如今我们已经招募了一万左右的流民,并将他们安置了下来。给予秧苗、田地,只要成功,一但传开,相信日后流民将会更多。” 这时,外面进来通禀,士大夫韩庆求见。 — 韩庆大步走进厅堂,开始韩庆并未真心臣服,但此刻他已经发觉到吴国地潜力,毫无怨言的在这里呆了下来。 韩庆神秘道:“大王,属下在路上遇到了齐国使者,看他们的样子应该不是只为祝贺而来。” 姬凌云沉吟道:“齐国现在分裂成了两个。一个以姜骜、田恒为首;另一个以姜萌、止为首。他们一个占据齐国西方、一个位于齐国东方,相互间势不两立,都认为自己才是正统。不过,田氏一族在齐地根深地固,实力要胜于姜萌、止。此次使者想必是姜萌、止一方的人物吧,他们对付不了姜骜、田恒就想向我们求援。不必理会他们,齐国越乱对我们就越有好处。” 韩庆道:“大王,我们不能这么想。臣下觉得我们应该利用这个机会要回齐国侵占我吴国的所有领土才对?” 当年齐越联军,齐国占据长江以北的吴国土地,越国占据长江以南的吴国土地。长江以南的吴国土地以被姬凌云收复,但长江以北却还在齐国手中。 姬凌云大喜,问道:“你有什么想法?” “姜萌、止一系,实力比不上姜骜、田恒他们,但差距不是很大。如果在加上我们,姜骜、田恒一定比不了。如果大王让伍相国,孙上将军领上一万五千军马在长江南岸扎营,那么姜骜、田恒他们会有什么反应?”韩庆胸有成竹,面露奸笑,活脱脱的老狐狸模样。 姬凌云拍案叫绝,“好计!好一个唬敌妙计。” 伍子胥也赞同道:“如此,我军确实可以不废一兵一卒,便可收复失地。” 商议至此,姬凌云等人就闻齐国使者求见。 殿中四人对视“哈哈”大笑。 姬凌云道:“送上门的好处,难道要拒绝不成?快快有请。” 不一刻,一个眉清目秀,身材硕长,颌下三绺长髯,皂帽布襦的文士大步走了进来,对姬凌云礼拜道:“齐国使臣止拜见吴国大王。” 姬凌云面露冷色,不理不采的说道:“齐国?就是那个战败投降,却又不守信义的国家?” +:求与人,不得不低声下气道:“那一切皆是田恒狗贼的主意,若不是他极力劝说,大王是不会同意发兵的。”他见姬凌云如此在意前事,索性将罪过全部推在田恒身上。 姬凌云面色一整道:“果真如此?” +:为了一己之失,无视天子,无视君王,竟然放下杀君之罪。如此恶人还有何事干不出来?此贼当杀,当诛。” 哭喊中,止偷偷的看了见姬凌云一眼,见他面露冷笑急道:“我主说了,只要大王愿意出兵相助,我主愿意归还前吴国所有土地。” 姬凌云双眼一亮,装做意动道:“如此让我考虑一下,这样吧,我派使者去见你们齐王,商议一些细节。成于不成,那时在说。” +.子,一点也没有夫差的那种霸气,老到。” 同时,姬凌云心中也得意的想道:“你们那个老不死的大王正是被我让人砸成肉饼的。”也不知止知道姬凌云此刻所想,会不会呕上三升血。 +. 姬凌云立刻招来姬子吴,将计策详细的说了遍,然后嘱咐道:“你此行一定要大张旗鼓,让齐国上下臣民都知道止入吴与吴结盟一事。” 姬子吴冷静的点了点头道:“大王放心,微臣一定完成任务。” 姬凌云大笑:“如此吴国全境又将重新投入我大吴的怀抱。” 第六部富民强国 第四章江东威龙 子吴一至齐国境内就大张旗鼓的打出了吴国使者的身处宣扬,生怕一副生怕别人不知道的模样,可谓出尽了风头。 齐国上下每一村,每一镇几乎布满了双方的眼线。 吴国使者姬子吴出使齐国一事,很快就传到了田恒的耳中。 田恒气急败坏的在府邸中来回走动,口中不停的骂着止,老狐狸长,老狐狸短。 田恒身旁一人说道:“大哥,这止实在可恶,暗杀先王,陷害我们再前;又同我国死敌结盟,打算对付我们在后。在如此下去,还不知道他会用什么办法对付我们。以我之见,干脆点齐兵马,将他们这些与我田氏为敌的废物通通杀了。” 齐简公死的太离奇,左相田恒、右相止都有杀人的动机。两人你推给我,我推给你,都认为对方是真凶,丝毫没有怀疑上得利的姬凌云。 一提起齐简公之死,田恒就一肚子的火气,当年他早有弑君的打算。只要在给他一个月,他便可以一口气将齐简公、止铲除。可齐简公的早死打破了他所有的计划,虽然他在斗争中取得了胜利,但却留下了后患。姜萌、止逃出临后就一直同他作对,他也不只一次派兵围剿,只是姜萌、止占地死守,他们久攻不下只好放弃,打算待机而动。 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止竟会与吴国联盟,吴国实力不算强大,但他的阵容却足以让天下所有诸侯胆寒。 伍子胥同孙武子。他们这队黄金搭档。在数十年前就用了三万人马将令天下诸侯头痛的荆楚蛮夷杀地几乎灭国。他们地存在又有谁能够不忌惮? 当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田恒正想到伍子胥、孙武子这两人的同时。正好收到了边境的消息:伍子胥、孙武子两人率领一万五千大军在长江南岸驻扎,对方大军正在赶造战船,很可能做登陆之用。请求增援。 田恒呆立半响,此刻他手中有三万精兵,减去用来抵御姜萌、止地一万兵马,他只有两万可以用来对战吴国大军。尽管他在人数上占据优势;尽管他在地利上占据优势。可悲哀的是,他却觉得自己一点胜算也没有。老奸巨滑的他根本没有勇气同伍子胥、孙武子这两位军事界的不世奇才对抗。 “怎么办?怎么办?”田恒急的满头是汗。突然,他想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既然不够对方打。那就不打。 伍子胥、孙武子地目的是收复吴地,干脆就将吴地送还给他们。反正那些地旁也不是如姑苏一般的宝地,交出来并不亏损什么。 有了这个想法,田恒立刻修书至吴,表示愿意交出吴国土地与吴国交好。 姬凌云自然不会反对,暗中招回了姬子吴,不费一兵一卒的就拿会了原吴国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 此事传出,天下哗然。原本以销声匿迹的吴国竟然被姬凌云在一年之内就完全光复。对这位冉冉升起的吴国之星,所有诸侯都在心底都冒出一股不自然的感觉。 姬凌云也因此被世人称为“江东威龙”预示着他有着翻江倒海,令世人惧惊地可怕威力。 不久后,江东又传来一则讯息。“江东威龙”姬凌云迎娶越国美女西施,并且封其为王后。 迎娶当日。西施的美貌惊羡全场。 几日后,姬凌云又封冷蝶、姜柔为||近几日越国上下风声鹤唳,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决定等风声过后,在决定动身。 在治国上姬凌云根据赵武灵王胡服骑射的利弊,经过多日与伍子胥、孙武子、姜良、管、韩庆等人多方商议,终于拟定了“崇文善武”地口号,并且授予水的和谐精神。教导吴地人民具要有“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地豁达胸怀,兼收并蓄、博采众长的心态。 在吴地各个城镇开办私塾、武馆,免费教百姓习文练武,根据个人喜好而自行选择。鼓励吴地居民保留原有的“纹身断发”、“尚武好勇”、“好剑轻死”的习性,同时也提倡友善和谐、温良谦让的风度。令好文者习文,尚武则练武。文武待遇相仿,并无任何高低。 并且每半年都分别举行文试武功,文试题名者可在地方任官。武功高强者,可入伍为长。根据功绩在令做提升打算。 消息传出吴地上下百姓相继大喜,对姬凌云感恩戴德。尤其是那些穷苦农民:谁不喜欢自己的孩子有文化,有本领,只是他们无钱请先生、武师指导而已。 此时能免费攻读,他们怎能不喜兴若狂。 顿时,吴地上下文武风气大起,武者,勤学苦练,期待来年出头之日。文者,寒窗苦读,期望自己能够出人头地。 另外,姬凌云更是着重让百姓明白国家的重要。 第99章 另他们意思到有国才有家,无国则无家的道理。 私塾、武馆中也不时让先生,武师传授儒学中忠君爱国的思想,令武夫意思到“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同时也令文士认为“傲骨铮铮撑天地,满腔热血报家国。”等等思想上的净化。 同时也根据管的利益论,将百姓的利益和君王的利益汇合一起。君强者民富,君弱则民危。 其中免费私塾、武馆就是其中之一。 只有国家富强,私塾、武馆才能兴办下去,否则只有关闭一路。 好在越国足够富强,伍子胥从越国国库中搬出来的钱物,经过各项大手笔的付出,竟还有剩余。 不知越王看姬凌云如此耗费他们国库中的钱财,会不会有心痛的感觉。 第六部富民强国 第五章风胡子(上) 第五章风胡子(上) 国镇山向以山水而天成,古朴幽雅闻名于世,是万里四面环水的岛屿,那儿碧波环抱,林木郁,绿草如茵,满山苍翠,宛然碧玉浮江,可谓“万川东注,一岛中立”,有江南“水上神山”之喻。 姬凌云此刻身临其境,确有“砥柱中流’”之感,感觉好似登上传说中的普陀仙岛一般。 深处的森林中,一小群士兵正在艰难跋涉。南方的湿润气候滋养了茂密的森林,参天古木遮住了阳光,齐腰深的草木中似乎隐藏着无穷无尽的危机。 开路的士兵用长戈挑开荆棘茅草,一条称不上是路的泥泞的通道显现出来。 泥泞的脚步、沉重的喘息,兵器低钝的撞击声,在无边无际无休无止地从密林中不断滋生出的雾瘴里时隐时现,更显得诡秘、压抑、紧张。 姬凌云左右观望,见四周山峰高耸,天堑幽深,怪石嶙峋,奇道:“如此深山,野兽无数。竟有人愿意独自隐居至此,实在令人称奇。” 伍子胥也望了望四周道:“我那朋友不爱钱财,不好女色,不贪权力,不慕虚荣,生平只是痴迷铸剑,这等僻远幽静之地,正对他的胃口。他只告诉我将在这山中隐居,具体在何地却并不知晓。”说完后,他擦了擦额上汗水,大口的喘着粗气。 姬凌云见此暗骂自己糊涂,自己年轻气胜,在这山中走了六日都觉得气力有些不支,何况伍相国这年以七旬的高龄。虽然伍子胥体魄健朗。可始终敌不过年迈体虚这一关。 “传令下去。休息片刻。”姬凌云下达了休息的命令。 大伙儿都松了口气,各自靠在树旁休息去了。 亲卫在小道上铺了两张草垫,供姬凌云、伍子胥休息。 他们此行是来找一个人。一个对吴国来说非常重要地人。那人名叫风胡子是铸剑宗师欧冶子最出色地大弟子,有着出色的铸剑技艺,丝毫不逊色于当年为吴国铸造兵器的干将、莫邪夫妇。 这风胡子为人有恩必还,有仇必报。当年因欠伍子胥一命,化名为将夫在他后院校场居住下来,准备报恩。姬凌云自己也习了腕力。 后来,伍子胥被原吴国太;后,风胡子就来到了这镇山隐居。 前几日,夫差地第一批黄金、铁矿已经送到。 姬凌云命人将黄金溶化组成金条,存入国库充当军资,但那些铁矿不同于陨石铁矿,纯度数倍与陨石铁矿。乃稀有的上等铁矿,以吴国目前的工匠水准竟无法将它们溶化。 姬凌云怒不可竭,那种感觉就向一个绝色美女脱光光的站在你面前,你却因为阳痿无福享用一般憋气。 伍子胥这时想到了风胡子。这位继欧冶子之后的另一铸剑大师,便决定请他出山。只是风胡子此人品质高尚。除铸剑好酒以外并无其他劣性,就连伍子胥不敢确定自己一定能够请他出山。 姬凌云当时便决定同伍子胥同往并决定就算绑也要将风胡子给绑下山来。 因为,姬凌云太明白+后期运用,在战国时期风靡各国。 谁能掌握这第一手冶铁技术,哪个国家就能在兵器上就可傲视群雄。 而这第一手地冶铁技术正是在铸剑宗师欧冶子的身上,商朝的铁器,仅限于刃,那是用陨铁石铸成的铁刃青铜铖。 千百年下来,只有+第一把铁剑 随后,欧冶子又铸造了湛卢,纯钧,胜邪,鱼肠,巨阙五把稀世铁剑。可见,欧冶子已经能够纯熟的运用那冶铁技术。 欧冶子的女儿、女婿干将、莫邪当年也曾根据欧冶子的铸造方法为吴国造出了干将、莫邪两把铁剑。 现在,欧冶子不知道所踪,但根据伍子胥地了解欧冶子大他三十余岁,很可能已经亡故。干将、莫邪又被当年的阖闾所杀。 唯一能够期盼的便是欧冶子的几位徒弟,因此,无论任何姬凌云都要请风胡子下山。 休息一个时辰之后,姬凌云等人再次上路。 突然之间,在最前头地一名士兵大叫了起来:“看,那儿有烟!” 姬凌云等人寻声望去,远出果然有浓烟升起,但并非淡薄的炊烟,比之要黑上许多,厚上许多。 伍子胥大喜道:“那是处。”他虽不懂得铸剑,但风胡子在他的后院校场待了数年,几乎每天都能看到类似的烟雾。 “向烟雾方向,快速前进 姬凌云等人见目的地近在眼前 开路的士兵挥剑砍断最后的遮挡,眼前豁然开朗。不远处山坡后,正有几缕灰烟腾腾而起,似乎还有打铁声隐隐传来。 众人过了山坡,便见一个露天的大作坊。一个火炉都燃着熊熊烈火,烟雾就从这火炉升起。铸剑大家风胡子守在炉旁,高举着停的敲打,脸上的汗水不断滴到铜片上,泛起阵阵白烟。 “停步,风胡子性格有些偏激古怪,最讨厌的就是别人打扰他铸剑。”伍子胥跟风胡子相处数载对他的秉性了如指掌。 姬凌云命所有士兵待命当场,不得发出声响,自己同伍子胥二人悄悄走进。在离对方三丈时,停步而立,静后正在忙碌的风胡子。 第六部富民强国 第六章风胡子(下) 第六章风胡子(下) 几年不见,风胡子还是如以前一样,只要手中有未完成会不吃不喝的将其造好。没有一点儿马虎,该敲打的地方他不会少敲打一下,不该敲打的地方他碰也不碰,将自己全部的心神都注入手上的兵器,仿佛这些兵器是他的爱人一般。 一直到一件兵器正式诞生,风胡子那绷紧的面庞才露出了一丝微笑。 风胡子将兵器放在一旁,回过身上,嘴里不满地嘟囓着,待揩去眼中的汗水,看清来人,忙不迭又跪下去,叩首道:“风胡子拜见大王。”他虽隐居山林,但也不时下山卖剑换取一些生活所须,姬凌云一统吴地,并且继任吴王一事他早已耳闻。 姬凌云忙扶起风胡子道:“风先生竟然是铸剑宗师欧冶子的徒弟,真是瞒得寡人好苦。” 风胡子忙道不敢,并请两人入屋相谈。 穿过作坊,风胡子领着姬凌云、伍子胥进入了一旁的小屋。 屋内干净整洁,一尘不染,可看出屋主定是经常打扫。四周并无多少家具,只是几张草垫和一些装饰品而已。 值得一提的是那些装饰品,它们均是线条流利,寒气逼人的少见利器,一看就知出至名家之手。唯一可惜的是这些兵器全部都是由青铜锻造,在难得也比不上欧冶子的那几柄铁造的宝剑。 众人就坐,姬凌云从怀里取出一个木盒,里头装的是一块铁矿。交给了风胡子道:“风先生看看这是何物?” 风胡子神色一变。接过手一看,身子竟然微微颤抖了起来,“铁矿石。竟是罕见的铁矿石。以此铁矿为锋,定能造出罕见地利器。” 姬凌云笑道:“若以着铁矿石铸造兵器呢?” 风胡子激动道:“那还用说,当然可以造出不逊色工布、太阿地名剑。”说着,又是一脸奇怪的看着那铁矿石,疑惑道:“只是这铁矿石好象不跟我师傅当年的那些一样,好象更黑。更硬。” 姬凌云给伍子胥使了个眼色。 伍子胥会意微笑地解释道:“这是当然,你师傅当年所造之剑用的是陨铁石,并非纯正的铁矿,只不过是含有铁成分的石头而已。而你手中的这块可是生于地下,最为纯正的铁矿石。较之,你师傅当年所拥有地陨铁石强上何只一筹。” 这等后世的知识虽然是姬凌云说出的,但还有由伍子胥亲口说出更有说服力。 风胡子虽然有些不明白什么铁成分,但他终日与这些矿石大交道。细细一想就能明白过来。就如青铜一般,青铜是锡、铅的混合物。造青铜时,正是要将锡、铅溶化,取锡、铅中的精髓融合成上等青铜。然后再用这些上等青铜铸造上等兵器。 风胡子点头道:“也就是说这铁矿石如锡矿、铅矿一般,都长埋地下。需要人开采出来。同样跟锡矿、铅矿一般,有劣等,优等之分。当年我师傅用来铸剑的是劣等铁矿石,而我手中的这个铁矿石却是优等铁矿石?” 伍子胥道:“可以这么说。” 风胡子急忙起身从墙上去下一把剑对着铁矿石用力割下去,来回几下却只是掉下一些末屑,放回宝剑。风胡子重新坐下道:“确实如此,当年师傅为楚王造七星龙渊时,我见过楚往收集的铁矿石,远不如这块坚硬。不过,当年师傅炼化那铁矿石都费了不少功夫,这块恐怕更加麻烦。” 姬凌云心中大赞,果然名师出高徒,有些门道。这风胡子一语就说中了关键之处。 第100章 铁器难地不是锻造,而是炼化。青铜器的熔点底,只须高温就可炼化。而这铁器的熔点确比青铜器高的多,很难中铁矿石中取得生铁。 姬凌云道:“风先生一语重地,我国工匠耗费无数心力也不能奈何这鬼东西分毫,实在可恨。空有大堆铁矿,却无力生产。” “什么?”风胡子惊诧道:“有大堆铁矿?我没听错吧?”他依稀还记得以前有百斤陨石矿他师傅欧冶子都已经笑得乐不可知。 伍子胥肃穆道:“风兄,我家大王并未说大话,在北固山上那里有两万斤类似地铁矿石。” 风胡子 阙过去,姬凌云口中的大堆已经让他不敢相信,而伍就两万斤登时让这位铸剑大师脑袋一片空白。 — 呆立半响,风胡子才回过神来,沉吟会儿道:“大王和子胥兄今日来此,想必是为了不能炼化这铁矿石来地吧?” “不!若仅仅只是如此。寡人不必亲自同伍相国在这大山中苦寻六日,只需派人前来便可。寡人之所以亲自来此是为了效仿文王,求才而来。” 风胡子一愣,笑道:“鄙人乃山野闲人,怎能与姜公子牙这等先贤相比。” “为何不能?”姬凌云滔滔不觉的道:“世上贤人许多,有尚于兵法韬略的姜尚;又精通政务的百里奚;有精通文学的孔仲尼,也有长于剑术,各项杂学无一不晓的墨翟。他们无一不是高贤,唯一不同的是所学各易。风先生长于铸剑,一生铸剑之能,世间少有,可谓大贤。正是姬某所求之人。” 风胡子笑道:“大王太抬举鄙人了,鄙人只愿以这山水为伴,铸剑为乐。实在不想理会上下世俗之事。” 姬凌云起身,信步在屋内转了一圈道:“这些剑是风先生所铸?” 风胡子点头道:“都是鄙:出一丝自得。 姬凌云笑道:“将它们 风胡子皱眉道:“大王,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只是隐约听到这些剑的哭声而已。”姬凌云幽幽道:“你可知欧冶子先生为何将毕生所有的心血都赠送与人?” 风胡子摇了摇头。 姬凌云道:“剑存在的意义就是伴随名将、剑客在历史、生活中大放异彩,而不是挂在墙上充当装饰品而已。与其如此,还不如将它们溶了,造成各类农具,兴许还可以造福百姓。风先生将这些名剑挂在这儿,寡人觉得这是对它们存在的污辱。” 风胡子低头沉默片刻,抬头笑道:“大王说的不错,这七口宝剑鄙人就将他送给大王。请大王将它们赏赐给配的上他们的人物。” 姬凌云见风胡子水泼不进,一时间也没了主意。 想了想,姬凌云打算用处上最后一招,如果还是不行,他绑下山去。 姬凌云道:“风先生,寡人根据剑的弱点,发明了一种胜于剑的兵器,风先生可否给个意见。” 风胡子爱剑亦尊重剑,听姬凌云如此一说心下不悦,但见姬凌云说的如此自信也不由心生好奇。 向风胡子接来笔墨,在绸缎上画出了唐刀中杀伤力最强的陌刀,并且逐一解释各种各样的妙法。确认一变,没有错漏后,才交给风胡子。 风胡子看着绸缎肃,跟他铸造兵器时的神色一般。 风胡子囓囓自语,“利器、利器,这是真正的沙场利器!” 姬凌云笑道:“如何?” 风胡子惭愧道:“大王无所不精,鄙人惭愧。请问这是什么兵器?” “刀!”姬凌云道:“我称他为‘刀’,是根据斧子的原理设计出来了。”姬凌云开始了他的睁眼瞎话。 风胡子沉思片刻,抬头道:“鄙人愿意跟随大王下山,愿意为大王出力。但大王必须答应鄙人两个条件。鄙人指心得,但非我愿意你们不能强逼我做任何事情。还有,必须要有足够的铁矿石供的练习。” 风胡子终于决定了下来,他早有心超越欧冶子的心思,但这几年他的铸造水准以到达平顶瓶顶,一点进步的迹象也没有。 姬凌云拿出了铁矿石后,风胡子就有了类似的想法,只是他不愿意为国家效力。去与不去,就在他的脑中徘徊。但看到姬凌云画的刀后,他便决定了下来,既然隐居三年都进步不了,不如下山历练。 而姬凌云所拥有的铁矿石,所画的唐刀,都是足以让风胡子心动的东西。姬凌云听后大喜,风胡子所提的条件无不答应。 第六部富民强国 第七章冶炼生铁 第七章冶炼生铁 固山幽深险峻,由前峰、中峰和后峰三部分组成,主峰,原是展如屯兵之处。现在以改建成了冶炼场。 原本巨大的练兵校场成了露天的大作坊。十余座火炉立在广场之上,.足,木材无数,不需要为这些冶炼必要的物质操心。 这里的每个工匠都是久居吴地的百姓,对吴国异常忠心。 风胡子此刻正是这里的长官,为了表示对风胡子的重视。姬凌云私自设立了一个叫“冶炼司”的特殊机构,风胡子任司长,官级如同大夫,领大夫俸禄。 风胡子虽不慕名利,但被姬凌云如此重视也不由心生知己之感。他见吴国的五百余名工匠的技艺,只是其法未见其尽,于是亲自逐一点拨。一月之后,人人技艺上升不少。风胡子还从五百余名工匠中选出了两名资质出众的工匠为徒。 大作坊中每座火炉都燃着熊熊烈火,工匠们脸上满是汗水、烟灰,忙碌着。炉口打开,炽热的铁汁液顺着石槽蜿蜒流入剑形的陶范中,铸剑大家风胡子守在炉旁,盯着陶范,脸上的汗水不断滴到铁汁上,泛起阵阵白烟。 “成了!”一旁满头是汗的姬凌云兴奋的大叫了一声。 这上等铁矿石急难炼化,风胡子也未得其精髓。经过多番实验,造了无数火炉。终于将铁矿石溶成了液体,取得了生铁。 风胡子一脸凝重,手中蒲扇落地长叹道:“不行,此次溶化的只是铁矿石表面。中心精华处却尚未溶化。没有那些精华。这些软铁未必比得上优质青铜。而且这些铁液里有太多的铁渣,用它铸剑只是浪费时间而已。” 姬凌云笑容僵在了脸上,历史上也有过类似地记载。战国后期。铁器风靡六国,惟独秦国始终采用青铜器。然而,秦国地青铜兵器却可断六国的铁器。主要因为铁器的冶炼地时间短,各项技术并不到位。而青铜器的冶炼时间却有了上千年的历史,其间不断精进,以达到了完美的冶炼效果。 如果不能克服这个难关。纵然他们有铁兵器却也未必能够强的过他国的青铜兵器。 姬凌云问道:“为什么?关键地原因在什么地方?说出来,我们大家一起想。”说完,望了四周一眼大声道:“在场的诸位,谁能克服这个难关,寡人赏一百斤黄金。” 风胡子答道:“热度不够!这木炭不足以溶化这铁矿石,将铁矿石溶成这个模样已经是它他的极限。” 姬凌云问道:“令师欧冶子是如何炼话陨铁矿的?” 风胡子道:“当年他为楚王铸造‘七星龙渊’之时,正是用我今日之法。后来,恩师为越王允常造湛卢。纯钧,胜邪,鱼肠,巨阙时我以出师。只是从信中依稀听干将师弟说恩师的造法与惜日不同。尤其是湛卢之剑。他是以百练法将黑铁打成白色的铁块,然后多次反复的冶炼才铸造而成。只是具体的方法。干将师弟并未在信中说明。” 姬凌云脑中闪过了一丝恐怖地想法:“白色的铁块,那不是钢吗?所谓百炼而成钢,难道自己的那把湛卢剑是一把钢剑?” 他摇了摇头将脑中的这些杂念甩走,埋头苦思:究竟有什么办法,可以达到足以溶化铁矿石地温度。 突然,姬凌云想起不久前他看过的《吴国发展史》其中有一些当年吴王阖闾地记载。吴王阖命干将铸剑,众人“鼓橐装炭,金铁乃濡”,“采炭于南山,干将、莫邪剑成。” “对了!是煤炭!”姬凌云大叫道:“当年干将、莫邪为我祖父铸剑用的是煤炭,不是木炭。来人,快快去南山采集煤炭。” 他以前在物理课上学过木炭、煤炭的一些原理,具体不记得了,但煤炭的热度 一想到物理,他的脑中又多了一些不知名的东西。想了片刻“高炉炼铁”出现在了他的脑海。虽然他不知道这“高炉炼铁”其中的化学原理,但可以肯定这“高炉炼铁”是最经济而有效的炼铁方法。 此法首次出现在汉朝称为“竖炉炼铁”,但在两千年后的现代也一直被采用,其中最高的可4000米以上 姬凌云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风胡子。 风胡子同欧冶子一样,都是冶炼中的奇才,认真分析了一下,很快就领悟到了个中原理,猛得一拍大腿大叫:“大王真乃神人也。如此,我们可以从上边装料,下部鼓风,形成炉料下降和热气上升的相对运动。燃料产生的高温煤:的热能得到充分的利用,下层的炉料被逐渐还原以至熔化,上层的炉料便从炉顶慢慢下降,燃料被预热而能达到更高的燃烧温度。从而产出更好的生铁。更主要的是只要火不断,我们可以源源不断的加料,大大提升的生铁的效率。” 姬凌云被赞的面红耳赤,因为这些道理他根本就不懂,只是在记忆中有着“高炉炼铁”的记忆而已。 一旁的伍子胥也对姬这几年,不知大王学了多少东西。” 姬凌云闻言,只能“呵呵”傻笑,总不能告诉他们这些是千年后的知识吧! 第101章 其实“高炉炼铁”的作用远远不只是这些,其中的关键姬凌云又那里记得住,个中奥妙也只能慢慢体会了。 半个月后,几乎毫无杂质的生铁水由石槽流出。 风胡子大喜道:“成了,大王不出数载,吴国上下皆可用上盛于青铜器甚多的铁器。” 姬凌云也兴奋的挥舞起了拳头,这一刻,吴国的科技已经凌驾于各个诸侯国。 第六部富民强国 第八章郑旦归来 第八章郑旦归来 国当前的景象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那便是“日新月异”。 梅里城的街道上,各路商贾云集,较之以前夫差时期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吴国虽不如原来那般威临天下,但姬凌云很重视商业发展。 春秋末、战国初,在中国历史上是个大转折的时代,他们先后蜕去封建的次序而变成君主集权,并且好些已有蓬勃发展的趋势,比如工商业发达、城市的扩大、战争的剧烈化、新阶级的兴起、思想的开放,此时都加倍明显。 尤其是商业,历史上范蠡因从商有道,三次被齐王请去担任一国之相,稍后的白圭、制盐起家的顿、冶铁的郭纵,都是因商而官至王侯。于此可见当时经济的高度发展。 姬凌云为了加速商业的发展,为了榨取更多的市赋,发展国家。姬凌云提出了打破“午时开市、日落散市”的常规限制。取消宵禁,开放夜市与早市。此举史无前例,引发了各地客商们极大的热情。近至楚地的羽、革、砺砥,远有晋、燕的牛马皮毛、美酒、药材,可谓琳琅满目,应有尽有,热闹非凡。 虽然处于大战边缘,但只要有利,各地的商人还是带着商队,拼着命的赶来。此举虽然令姑苏一地龙蛇混杂,威胁国都安危。 但伍子胥见利益如此丰厚,也不愿因为一些未知的危险而放弃。他灵机一动,在梅里与姑苏之间建立驰道。然后将梅里城扩大数里,将梅里城建成一个全商业化的的城池。如同后世地上海一般。乃吴国商业中心。 几个月后。梅里城地税收竟然远在姑苏城之上。 这天一个风度翩翩的美少年信步与梅里街市,只见粮食、熟食、蜜浆、漆器、竹木、染草、书籍字画、皮革药材……各行各业因有竟有。 见到此景美少年神情愁然微微一叹:“短短半年,他竟然将吴国治理至此。唉。难怪她说他是天下最有本领的人。”胸口一阵隐隐发痛,脑海中立刻出现了那个罕见绝美又英姿焕发地丽影。 美少年双耳不闻两旁商家的热情招呼,自顾自地大步向前走,却忽然撞在一个人身上。 美少年身手敏捷退了两步将力卸去,见那人竟是一老者,在抱住小腹。摔倒在地。美少年见此急忙上前搀扶。 “少爷!”老者抬起头见撞自己的竟是自家公子欢喜的叫了起来。 美少年这才看清楚,敢情是自家的老管家——何伯! 美少年道:“何伯,何事如此匆忙?” 何伯答道:“家里来了贵客,指名要见少爷。老奴正打算去城门等少爷呢!” 美少年奇道:“究竟是何人?你竟也认识?” 何伯道:“来人说是少爷师兄,那人样貌正直又说出计然先生大名,不象在说假话。” “师兄?莫非是……”美少年神色一动,面沉如水的向府邸走去。 来到南街府邸,这是一处大院。显是当地大户人家。 美少年进入府内直达大厅,入眼便见一人端坐一旁,那人气宇非凡,风度翩翩。虽年过半百。但却丰采过人。 那人下手是一个体格彪悍却又一脸精干地武者。 美少年对那丰采过人的中年人微微拘礼道:“符央见过范蠡师兄!” 那中年人竟是范蠡。范微微一笑回礼,介绍道:“这位是我越国大将干潜……这位是我未见过面。却常听恩师提起的师弟符央。” 众人就坐,符央殷勤款待。 范蠡跟他闲谈半天,觉他言语深邃,不露任何信息,终于道明来意:“师弟,我主越王重金求才,知师弟才干无双,精于水战音律,乃文武全才。愿意封你为上将军,统领越国上万水师。” “莫非是越国无力与吴国陆战,打算异军突起,以水战而称雄?”符央微微一笑,一语道破范蠡本意。 范蠡也不隐瞒道:“伍子胥、孙武子均是世上罕见之帅才,两人军略过人,且精于练兵。尤其是孙武子他那独有的群战之法,冠绝天下。与其陆地交锋,胜算不大,既然吴国疏于水军练习,我军怎可放过此大好机会?” 符央摇了摇头道:“师兄,你太小瞧姬凌云了。你一定是想吴越两国水陆相连,吴地河渠纵横,正是奇袭的大好时机。待吴国大举进犯之时,可大胆的用水军直入吴国腹地,效仿伍子胥奇袭会稽之举,可对?” 范蠡呆立半响, “师弟才学过人,范某不及,一切确如师弟所言。此话何出?姬凌云确实有霸主之才,范某不敢小觑。” 符央从怀中取出一份周朝各地的草图摊在地上道:“请看,吴越两地乃水泽之乡,所谓南船北马。船是吴越两地的特色,天下无任何地域可以跟吴越两地比及水性,若能在水上称雄,那么就可纵横吴越,雄视长江。有朝一日,甚至可制霸黄河。如此大利,姬凌云怎能无视。依我猜测,姬凌云不但没有疏于水军,反而是倍重水军,决定由水军立国。” “水军立国!”范蠡沉吟片刻,一种恐惧在心底蔓延,“难道对方故意露出这个弱点,来诱惑我军上当?” 符央笑道:“很有可能,虽不明确。但如果你真用此法,很可能被他人所趁。这计乃针对师兄地弱点而出。” — “弱点!”范蠡心中苦笑,暗叹一声:“若文种尚在,我大越何苦如此。” 远见不足,乃范蠡之致命弱点。 此刻,范蠡更有意请符央出山,符央不但精于水战或许在远见上能向当年文种一般,在背后指点他一二。 范蠡诚恳道:“师弟若愿意出仕,范某愿意举荐师弟为我国太宰,甚至于相国。” 符央沉思笑道:“让符某考虑片刻,三日后,给你答复。” 范蠡爽然道:“一言为定,为了不给师添麻烦,范某三日后在来。” *********************** 姑苏外十里长亭。 姬凌云感到一股热浪,由心田兴起,使他禁不住兴奋起来,想起郑旦那天真可爱的笑容,他恨不得对方早点到达,把那令他刻骨铭心的美女,搂入怀内恣意爱怜,尽偿相思的苦况。西施、郑旦是他最亲近地两位佳人。尤其是郑旦与他最亲,虽然他最爱的是西施。 他们相处了四年,郑旦就陪他嬉戏了四年,斗嘴了四年。此刻他还记得她离去时那如泣如诉地双眸。 得知对方今日会到来,姬凌云也不顾劝阻亲自在这十里长亭等候,若非那些顽固的家伙不允,姬凌云恐怕要到长江之畔等候。 原来,郑旦也忍不住相思之苦,不惜绕远路,由楚地至九江在乘船来姑苏。 翘首盼望许久,突然眼前一亮美艳动人的郑旦,全身紧紧裹在一件垂地的素青色大斗篷内,露出动人心弦的上半截俏脸。秀长的明眸,深嵌着期待和渴望。 一见姬凌云,便和对方的眼光牢牢锁在一起,纠缠不休。 姬凌云上马迎上她身前六尺处站定,脸上充满着力图压抑的表情。郑旦向前踏了一步,又停了下来。千言万语却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她原本打算见到姬凌云,便立即扑人他的怀内,细诉相思之苦,可是当心上人近在眼前,却像有一堵无形的墙壁,使她难以逾越。 对方此刻是吴王,位高权重,自己却…… 一丝自卑出现在了她的脸上。 姬凌云策马近前,取笑道:“怎么了,我还以为寡人风度翩翩,某人一见立时会扑过来,一诉相思之苦呢。” 郑旦大窘道:“你臭美啊!我才不呢!”说完,两颊绯红。 臭美这一词,正是两人当年斗嘴时,郑旦从姬凌云那儿学去的。 姬凌云仿佛想道了惜日,两人为了一点小事也斗的不可开交的情形。 姬凌云向她伸出了手动情道:“疯丫头,做我的王妃吧。我一定每天抽时间同你斗嘴,呵呵!”说完自故的笑了起来。 郑旦将手伸了出来,口中却不认输道:“谁愿意做你的王妃,我不过是入狼窝,保护西施妹妹而已。” 姬凌云将她拉上了马背道:“一样,反正入狼窝,就应该有了献身的准备。” “你……”郑旦气道:“你就不能让下我啊!” 姬凌云正色道:“让你怎么能看到你那生气的是可爱样?”说完,还眨了眨眼。 “你们眼底还有没有别人吗?”一个不和谐的声音传来。 姬凌云一望,正是阿青,不由笑道:“哈!忘了还有你这救命恩人在此,实在抱歉。”说望见阿青身旁还站着一人,那人竟是一个风采不逊色范蠡的人物。那人微微笑道:“符央,拜见大王。” 第六部富民强国 第九章用人之道 “符央!”姬凌云眉头一挑,眼睛顿时雪亮,上下打量位佳公子,“你就是那个号称江东才士之冠冕的符央!” 符央这个名字在姬凌云耳中算是如雷贯耳了,这符央乃梅里人,自幼聪明多智。五岁时,被老子李耳遇见,引得李耳大发赞叹:“此子风俊神清,气字非凡,必可成大|四方。 第102章 其个人喜欢四处云游,足迹遍步江南各地。据说,符央深悉水军之道,叶公沈诸梁就曾多次请他治理楚国水军。但符央避而不见,叶公沈诸梁也无可奈何。姬凌云自己也在立国初期修书相请,只是符央远游楚地,未得音信。 符央微微笑道:“那些不过是世俗人妙赞而已,试问谁敢在大王、伍相国、孙上将军面前称冠冕二字。” 姬凌云爽朗地大笑:“真是踏破铁蹄无觅处,得来全无费功夫,失敬,失敬。姬某多次意图请符兄出山,却想不到竟在这里遇上。” 郑旦奇道:“这弱书生很有名吗?” “不错!在吴地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姬凌云跳下了马背一把拉住符央,大有相见恨晚之意道:“符兄,在下慕名已久,只是无缘相见,今 这一声“符兄”,拉近了二人之间的距离,颇有一见如故之感。 姬凌云有一股极容易感染人的魅力,就像冬天里的一把火,总能让接近他地人心里热呼呼地。有些人只要和他说上几句话。就会信任他。 符央懵住了。想不到姬凌云如此热情,微微点了点头。 “阿青姑娘,你也一起来吧!西施几次提起你。说要谢谢惜日的拂照之恩。”姬凌云看向了一旁的阿青。 阿青展言笑道:“好啊!我也想看看王宫是怎么样地。我的名字叫阿青,你叫我阿青就是了。” 阿青、郑旦分别上了鸾驾,姬凌云给符央要了匹马并肩向姑苏城走去。 姬凌云道:“郑旦心直口快,得罪之处,符兄莫怪。” 符央摇了摇头道:“郑旦姑娘是在下的救命恩人,符某感激不及。怎敢怪罪。” 见姬凌云一脸奇怪,符央道:“在半月前,符某在楚地游历。正逢荆蛮下山抢掠,家将不敌人多,相继被杀。符某也险遭杀害,幸亏郑旦姑娘丈义相助,同阿青姑娘杀退了荆蛮异族。” 姬凌云点了点头,暗道:“那丫头剑术不好。确也有几分侠义之心。”他却不知,在他离开的三年里,郑旦在竹林中为了减少相思之苦,日日习剑自娱。郑旦本就善舞。功底深厚,资质也属上乘。更习得阿青的《越女剑法》,一身剑术早已不同以往。不比一流好手,对付一些贼,却不成问题。 符央继续道:“当时符某身受重伤,郑旦姑娘雇马车载我去九江医馆。事后,郑旦姑娘同阿青姑娘告辞离去。符某修养了数日乘船回到了梅里,收到大王的信函,便打算来姑苏看看。不巧路上又遇到了郑旦姑娘,更想不到地是郑旦姑娘竟与大王的旧识。” 姬凌云微微一笑,仿佛想到了什么,他道:“人生最大的快事,就是结交天下的英雄豪杰。符兄得信便来姑苏,可是有意为我大吴效命?” 符央不加思索道:“在下数代皆是吴人,为大吴效命乃生平所愿。只要大王不嫌弃,符某乐意效命。” 姬凌云面露喜色,高兴非常。 回到吴王府中。 阿青从鸾驾上一跃而下,见吴王宫殿雄伟庄严惊道:“你这屋子真大,一个人住得了吗?” 姬凌云微微一笑道:“住不了也得住,这不,我正嫌屋子太大,才请郑旦过来的。” 郑旦白也一眼道:“谁稀罕!” 姬凌云让宫女带郑旦、阿青去找西施,自己领着符央向议去。 姬凌云宣众臣商议要事,不一刻,伍子胥、孙武、姜良、管四人已宣到。姬凌云将符央介绍给了众人。并召开了一次军事会议,商议军事走向。 姬凌云有意让符央展现才华,首先就点名问他道:“符兄对此有何高见?” 符央自信满满道:“吴越两地对河渠湖泊。然吴越两人人人都善于操舟游水,想要将优势发挥之极。属下认为因以水军为立国 建立一支庞大的水军。利用水军纵横吴越、雄视长前之大敌乃越国,若有一支庞大的水军,我大吴将占尽优势。” 伍子胥、孙武子对望一眼,均看出对方眼中的笑意。 重视水军,正是伍子胥在第一次军事会议上向姬凌云提出地一个建议。之所以,吴国水军默默无闻乃是因姬凌云的有意安排。 姬凌云在越国有一棋子,那棋子告诉他范蠡最近急需上等木材,又告诉他范蠡最近暗中招募了许多渔夫。 姬凌云当时便猜到范蠡打算组建水军,当时不已为意。但在会议上经过伍子胥这一提醒。姬凌云登时明白了范蠡的意图,对方一定是见吴国水军薄弱,方才暗中训练水军,打算在水上战胜吴国。 因此,姬凌云也效仿范蠡的举动,暗中招募水军,打算在战方一个措手不及。 — 伍子胥看着符央问道:“越国买乃一待死之小国,何必为此多造战船。”他地口气有些咄咄逼人,反问符央道:“我国劲敌因算北方的大齐、强晋,他们才是睡于身边地猛虎。不得不多加防范。万一齐国内乱一了,我吴国若没有强大的陆军行吗?何况,大王雄才丝毫不逊色阖大王、夫差大王,应该以征战天下为己任。需要那么多水军又有何用?水军能够攻城掠地,征服诸侯吗?” 姜良也道:“自古以来,两国交战,皆以陆军定胜负。即使要想争雄天下,必须要有强大的陆兵,否则,只要对方避开我大吴水军,我大吴只有束手就擒了。” 符央望了望姬凌云、孙武子,见他们都不愿开口,晓得他们在一起试探自己,不由笑道:“诸位所言,既对且错。” 符央扬声道:“臣下的以水军为立国之本,此意并非是放弃陆军,而是利用吴地的优势,发挥出吴地百姓应有的特长而已。符某认为用兵之道,在于以己之长,攻彼之短。诸国不习水战,把战场设在水上,正是以己之长,克敌之短。天下诸侯,善用水军者,不出五人。他们征伐天下,凭的是陆军,战斗力极强。我吴国兵勇,不逊色他们。但正面交锋,耗费兵力,不如用计取胜。以陆军而战之,以水军而袭之。水军行动灵便,只要有登陆之地,他们可以出现在任何地方。伍相国说,齐国乃我吴国之敌。若对上齐国,我军将面对的齐国的长城。但若有一支水军,那么甚至临。试问,若齐国在水上受制与我军,他们将如何防备?” “妙!”姬凌云鼓掌大赞。 伍子胥双目也露出赞许之色。 随即,姬凌云又出了许多军事上的问题,符央逐一回答,全无错漏,井井有条。确实是一位少有的人才。 姬凌云问道:“寡人用人不是看其资历长短、辈份高低,唯才是举。意求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符兄军略过人,但不知有何擅长之处?” “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符央默念了两遍,不由痴了。良久,才道:“臣下长于江边,善于水战。” 姬凌云又问了几个水战的问题。 符央更是滔 姬凌云见此昂然道:“符兄既然精于水战,那我封你为将军,统帅我吴国一万水师。” 此令一出,就连伍子胥、孙武子都有些愕然。 符央一愣之下,急忙谢恩。 姬凌云道:“这一万水军乃我吴国对付越国的秘密武器,此刻正在太湖接受秘密训练。你明日领我令前去。不可声张,一切从简。” 符央领命而去。 散会后,伍子胥独自留了下来,他忧心道:“大王,您如此决定是不是过于草|.必是他对手。但他毕竟才入我军中,大王如此厚爱,老夫实在有些不解。” 姬凌云意味深长的笑道:“用人之道,就在于尽人之贤愚皆能为我所用。求得其长处而又必定会发挥其长处,根据其短处而特意适应其短处。这样使人尽其才,方能取长补短。不能用其忠,但可以借助其智。” 第六部富民强国 第十章摸错人了 凌云留下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后,便离开了议事大殿 吴国各项人才基本到位,惟独缺少一位水军统帅。却跃精于水战,但却非统帅之才。他能指挥水军冲锋陷阵,却不能指挥水军进可攻,退可收,审时度势,立于不败之地。 孙武子是世上罕见的帅才,但他并不精通水战。 符央却是一位水战的奇才,水军由他训练,加以时日一定能够啸傲长江、黄河。 姬凌云出了议事大殿,直接走向了招贤馆。 当年,姬凌云立国时,手上政务人才只有姜良,为了填补空缺,为了令吴国运做,他们大势招人补上。因此,招了许多的庸才进来。不久前,他们就清理掉一批,但时间一久,潜藏的一些庸才也渐渐开始显露了出来。必须尽快解决这个问题,昨天姜良就同他商议过类似的问题,只是一直没有人才填补。 所以,姬凌云打算亲自去招贤馆看一看。 来到了招贤馆。 管事苏立刻上前叩拜。 姬凌云挥手制止,问道:“苏先生,最近有什么人才值得入用?” 这苏是吴国一名士,本人并无大才,但为人耿直,作风正派,办事认真一丝不芶。姬凌云得知后便让他管理这招贤馆。 他上位期间每天工作不少于八个时辰,即十六小时,任劳任怨,将一切每天到来的人才都记载的清清楚楚。曾经有人用钱来买他地好话,但却就他直接赶了出去。若问姬凌云吴国上下,哪里最清廉。 姬凌云第一个说地定是这招贤馆。在苏的管理下这里全然是一个清水衙门。 苏摇头道:“并未出现特别出色的人才。” 姬凌云笑道:“我要看地不需要特别出色。 第103章 一般人才便可。苏先生,你老以后的眼光也要放在一般人才之上,别刻意的求一些旷世良材。” 苏茫然不解道:“为什么?难道旷世良材还比不上一般人才?” “非也!”姬凌云比较喜欢苏这类真诚又忠心的人才。虽然他没有什么大的才干。他耐心的解释道:“我讲个短故事!百年前,有一个相马大师叫伯乐。有一他厌恶地人向他求教相马之术,伯乐很爽快的将相千里马的知识教于他厌恶的人。又有一天,一个他喜欢的人向他求教相马之术,伯乐却将相一般马的知识教于他。有人觉得奇怪,伯乐却很自然的回答道‘千里马很难得!究其一生。恐怕也不能从中取得渔利,将会穷苦一生。而普通马则容易得,而且便于交易,便很容易获利,以求生、求致富,则是相当容易’。” 姬凌云续道:“旷世良材少之又少,就算放眼大周疆土,也不过尔尔。然真正的国家栋梁。大多都是平凡地贤人。将其长处合理运用才是强国之本。否则,即使有旷世奇才,也会因头重而脚轻,发挥不出旷世良材的能力。世上没有完人。却有完美的团队。将一些平凡的人才聚集起来,未必就会逊色与旷世良材。” 对于这点。姬凌云有着深刻地体会。因为历史上有太多的例证供他参考。 其中霸王跟流氓是最典型地例证。 项羽占尽优势,他出身贵族,勇武过人,深通兵法。他一人便创造了两场惊世骇俗的战役。巨鹿之战,以一当十,五万杂兵破敌二十万;彭城之战更是世界战争史上空前绝后的奇迹,以三万歼敌五十六万。如此战绩旷古烁今,纵是韩信亦无法比拟。 而刘邦确实出身低贱,武功不济,十战九败,且为人贪婪好色,可他却战胜了霸王项羽。比之项羽,刘邦仅有一个优点,他尊重人才,重用人才,不但将昔日的那些狐朋狗友培养成能征善战的将军,还吸引了许多来自敌营的人才。 只凭这点,他就战胜了项羽,不得不说这人才的重要。 一个君王只要会识才、选才、举才、用才和育才,必将无敌于天下。 苏正容道:“大王教训的极是,臣下以后定当注意。” 姬凌云拿过一旁的名单,认真看了起来。 在人才的处理上,姬凌云相当的严格,他用的是管的方法。年闻、季观、月审查,着其精髓,去其糟糠。 只要一但发现糟糠,姬凌云会毫不留情的将他们一笔划去。 姬凌云将一些人才整理好后,便将名单交给了姜良,让他着手处理。 这些事情他只要理出头绪,姜良自会落实下去。 姬凌云到了吴王府,招来众臣为符央办了一个庆祝宴会。 姬凌云为人豪爽,宴会上大碗酒,大碗肉的吃着,君臣同乐,嬉笑开言。 符央有些不适应。 一旁的展如对他道:“大王就是这样,习惯就好!他爱兵如子,视将如兄弟。尤其是对伍相国、孙武子上将军等年长的名士,私下里都以晚辈相待,没有什么架子。我们都愿意为他卖命。” 符央听后面色有些严肃。 宴会结束后,以是巳接近丑时末,二十三点左右。 姬凌云打了个酒嗝向西施房中走去,本来他打算去郑旦那儿,却发觉郑旦暂时还不是她的妃子,没有她的住处,只好去西施那边问个究竟。 来到了吴王后寝居,姬凌云见一人正在背对着他,在圆内的草地上不知道在干些什么。不过,那发头饰,衣服都是为西施特定的王后服装。 姬凌云酒意上涌“呵呵”一笑,将跟随的下人秉退。轻步悄悄的走了过去,一把将她搂在怀中。他一手不安分的隔着外衣不断的搓揉她的乳房。入手弹性十足,小巧玲珑。 “不对!”姬凌云打了一个冷战,西施有着天使的面孔,魔鬼身材,身上有着芬芳馥郁香味。而怀中这个却…… 姬凌云善未反应过来,怀中佳人便以挣脱,一股凄厉无比的剑气向他电射而来。 第六部富民强国 第十一章女武痴阿青 来,姬凌云刚才抱的竟然是阿青。这一回,登时吓散。数年前,阿青那恐怖的三招剑术,此时此刻他依然记忆犹新。 阿青这一剑,深恨姬凌云的无礼轻薄,青色竹棒疾刺姬凌云肩下胁穴,又准又狠。 阿青是姬凌云生平见过最强的剑手,她的剑纵是墨翟、伍子胥都比不了。他来不及解释,忙进墨者“守心”之状态。抛弃一切恐惧之心,所有喜怒哀乐。 姬凌云平静无波,往后右侧斜退一步,扭身,出剑离地斜挑,正射对方绣尖,乃对方力量最弱之处。 阿青只是手腕一抖,就避过姬凌云的青冥剑,继续向他要害刺来。这一剑更为厉害,精妙绝伦至震人心魄的地步。 月色渐暗,映得阿青剑影凄厉恐怖,虽在春夏之交,姬凌云也在“守心”之下。但他的心底依旧生出阵阵寒意:以他目前的修为,竟看不出阿青这一剑是如何出手的。 旁观之侍女,更是瞧得目瞪口呆,一颗心几乎跃出腔来。 忽然间,只听姬凌云一声长啸,亮如鹤晚长空,掌中青冥,化为一道乌光,盘旋灵动,一招七式,分打阿青肩头、腕肘、前胸九处要害,正是墨子剑法中攻势最最凌厉的一招“攻守兼资”,随着前跨的步法,手中青冥往阿青疾射而去。 “咦!”这一式乃墨子剑法中的精华,墨翟研究数年方成。劳是阿青剑术如神也不由为之一惊。 姬凌云心道:“任你阿青三头六臂,初次遇上如此精妙的剑式。也怕要采取守势。” 谁料。阿青只是向后一仰,身前忽地爆起了一团青芒。 姬凌云从未见过这么快地剑,只见对方手一动。青芒立即迫体而来,用地竟是伍门快剑中的招式。但那速度却在他之上,恐怕纵是伍子胥也及不上她。 姬凌云年轻气胜,不甘被对方压着打,当下以快治快。一鼓作气,实力超常发挥。跟阿青斗了个旗鼓相当。 四周人瞧得心动神驰,再无人敢大声喘一口气,只闻心跳之声,人人俱是汗透重衣。 尤其是一旁的伍子胥,更是急地一身是汗。此时此刻他根本就不敢做出任何举动,来分姬凌云的心。他清楚的知道只要姬凌云一分心,阿青将会在那瞬息间将姬凌云刺死。因此,只能在一旁干急。 场上青光闪动。急如飞蛇闪电,在一刹那之见,姬凌云与阿青掌中剑棒已各各急攻三十余次之多。 除伍子胥外,与其人但见剑光闪动。哪里还分辨得出剑势?人人口腔里一颗心都平白提了起来, 姬凌云处处受到压制。但其剑法以入化境。虽是险象还生,但始终未露败绩。但姬凌云心底清楚,在这样下去非败不可。 骤然间,姬凌云目光瞄见了阿青身上的王后服饰,一声龙吟,腾空而退。落地后,两脚一瞪一跃而起,跳上了一旁的假山。 阿青大叫“哪里走”一个跨步,本欲追上。突然,阿青竟然发现自己双脚迈不开来,浮在空中,身子直接向前跌了下去。 “砰”的一声,阿青成了一个“大”字,倒在了地上。 阿青缓缓地抬起头,只见她一脸的泥巴、草屑,眼中溢出了泪水呜呜道:“好……痛……噢!” 姬凌云一跃而下,将剑比在阿青肩上笑道:“我赢了!” 阿青气得大叫:“你个坏蛋……你耍赖……”原来,她忘记了自己穿的不是她那些宽松的衣服,而是西施吴王后服。王后服分好几种,她穿的恰恰是那种裙口很小,不能迈步的服饰。 阿青为了追姬凌云,一个跨步双脚正好被裙口卡住,摔倒再地。 伍子胥赶忙叫一队士兵围上,数十根长矛架在阿青的身上。 姬凌云吓了一跳,忙叫退下。 伍子胥走了上来皱眉道:“这女的剑术太……” 姬凌云苦笑道:“这个错在我,她是我地救命恩人,不能这么对她。” 卫兵撤下,郑旦急忙跑了过来不解道:“你们怎么打起来了。” 阿青怒气冲冲的指着姬凌云委屈道:“他这个坏蛋,轻薄我。” 刹那间,无数道利芒定在姬凌云身上。 姬凌云大声叫屈道 穿着西施的衣服,我以为是西施呢!西施是我王后,法吧???” 这话一出口,众人的目光又放在了西施地身上。 西施底着头道:“阿青见那衣服漂亮,想穿上玩玩。我见她是大王的救命恩人也没有拒绝……”越说西施地声音越来越低,逐渐消失不听。 阿青见众人的目光又看到了她的身上。 她吓得后退了一步,不甘道:“好啦!别看我啦。算是我错了行嘛!我就当……就当自己被女人抱了一下好了。” 院中众人听此言,人人转过身去,双肩不停耸动,个个忍俊不禁,都为阿青天真的话语逗出了笑意。。 惟独,姬凌云一脸的猪肝色,差点气背过去。恨不得,将阿青痛揍一顿。当然,前提要在打得过对方的情况之下。 想来也觉得憋气,他本自以为此刻他能跟阿青一较高下,却想不到在修为上还是逊色她一个档次。 — 众人皆退。 伍子胥也告辞离去,他本想问问姬凌云如何对待当年的婚约。此刻,见这番情形也不好在说出口。 阿青见众人离开一扬手中竹棒道:“刚才不算,我们再来打过!” 姬凌云将头摇的象拨浪鼓一样道:“不打了,算是我输了。” 第104章 “不行!”阿青倔强道:“我还没有输给任何人过,我才不想就这么不明不白的输给你。” 在阿青的强求下,姬凌云无可奈何的从新跟阿青打了一场。 吸取了上次经验,姬凌云这次比上一战好了许多,足足跟阿青打了六十多合,才堪堪落败。 战胜后的阿青一脸的满足,不顾脸上的污痕得意的道:“我是说吗!你怎么可能打的过我。” 姬凌云万万没有想到天真淳朴的阿青竟是一个女武痴,心下恍然,正因为阿青天真淳朴,心无杂念,所以练武时是全身心的投入,方才使得她的剑术日益千里。 阿青的恨,来得快,去得也快。她对姬凌云的印象本就不错,在知道姬凌云不是有意的时候,利马就原谅了他。 在姬凌云的请求下,阿青很乐意的在王宫里住了下来。 天色以晚,姬凌云道:“阿青,你今日便住在西施这里。至于郑旦……”姬凌云“嘿嘿”笑道:“我带你去早已为你准备好的住处。” 郑旦意识到了接下来将要发生的事情,有些期待,又有些害羞,不知如何迈出这第一步。 西施走到郑旦身旁“嘻嘻”轻笑道:“姐姐,这一天你可是盼了五年了噢,还等什么?”不由分说,将郑旦推到了姬凌云的身旁。 姬凌云握住郑旦的小手向早已为她准备好的庭院走去。 郑旦住的庭院离西施住的地方不远,穿过一条长廊便是。 两人在长廊并肩走着,在朦胧的月光下,两旁殿宇楼台,美不胜收。到了长廊尽头,一处雅致的庭院就映入郑旦眼中。 步入园内,郑旦见四处兔子在草地上嬉戏,不由欢喜异常。 姬凌云道:“我知你喜欢热闹,这里养了八种可爱的动物,右边尽头还有供你习剑之处。累了可以到旁边的树下休息。这一切都是我让人安排的,怎么样,可喜欢?” 郑旦不住点头,见自己朝思暮想的爱郎如此用心,泪水不知不觉的落了下来。三年来的思念一下子全发泄出来,眼泪有如洪水般涌出,扑向姬凌云的怀抱口中不停道:“喜欢,太喜欢了!” 两人朝暮的相思苦,彷佛要藉着深拥、热吻才得以化消。两人忘情的拥抱、忘情的热吻、忘情的爱抚着…… 此时两人的情欲,就像乾柴投于烈火,一发不可收拾…… 姬凌云将动情的郑旦抱进了屋内,双手迅速在她身上活动起来,在这灼热又充满活力的胴体上,肆意轻薄。 由于还是第一次,郑旦娇喘连声,身体不自然地扭动抗拒。 她的小口不断张开,诱人的娇吟声由口而出,等待着侵体那一刹那的来临,房间内春色无边。 第六部富民强国 第十二章时机成熟 后,姬凌云不是处理政务就是同阿青,对武论剑,晚一后三妃之间,夜夜凯歌高奏。 多日相处,姬凌云也渐渐了解到了阿青的一切。 原来,阿青在八岁时,救得一只身中三箭的小猿。 此候,每天都会有一只古猿来教阿青剑术,年年不歇。阿青天资聪颖,心性单纯,一门心思练剑,境界提升极快。 其每日都在山林中习剑,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与大自然极为亲近,隔绝了人世间的丑恶。由自然入道,自成一派,习成了一身惊世骇俗的剑法。 如今,那古猿以不是她的对手。 姬凌云依稀记得《东周列国志》上有这样的记载,但却没有想到这个竟会是事实。姬凌云开始不敢相信,因为他不相信世上有科学解释不了的东西。但是细细一想也觉得有这个可能。 只有一个解释,古猿通灵,据说人乃猿猴进化而成,猿猴有人的大脑。那只古猿很可能有些灵智,另外又有一个极为厉害的主人。古猿的一身能力学至主人,如此或许可以解释的通。 姬凌云对此也未深究,一如以往的跟阿青对武论剑。 有时候,姬凌云也不忍不住对阿青的习武天分产生嫉妒,任何剑招她只要看上三、四遍就能学的七、八成象,而且还可以在关键的时候,随手使用出来。、 短短一月时间,姬凌云的剑法阿青基本上学了个七七八八。不过,阿青也将“越女剑法”全部传授给了姬凌云。 令姬凌云欢喜的是。阿青喜欢以青竹棒代剑越女剑法中有一部分以刺、点、穿为主。正好可以用在他地枪法之上。 他曾试了一试,果然凄厉无比,心中也是暗赞:“这越女剑法无愧于当世最凄厉地剑法。” 在阿青的磨练之下。姬凌云已经能同阿青对战百合,不落下风。伍子胥在他习得越女剑法之后,以不在是他的对手。 这天,姬凌云处理完政事,如同以往一样。来到了西施地住处,打算同阿青对练。虽然他每战每败。但每一次失败,他都能够对阿青身上找到一些自己的弱点、不足。 因为,他们所学一样,都身怀“越女剑法”、“墨子剑法”、“伍门快剑”。一招不如阿青,有待改进。 可今日一到西施的住“贤德宫”,这时来。郑旦基本上都在跟阿青一同练剑。而此刻却未有任何动静!!! 姬凌云走进了“贤德宫”的大厅,郑旦在抹泪哭泣,而西施、姜柔则在一旁劝慰。 “怎么了?”姬凌云见阿青不在隐隐猜到了什么事情。 西施叹道:“阿青在今辰走了,留下了一张字条。是给你的。” “我走了,有时间在来玩!好好对待西施姐姐、郑旦姐姐。否则我用绣棒敲你的脑袋。” 姬凌云看着手中地碎布,读着上面的几个字,苦笑摇头,阿青就是阿青,干脆直接,不受任何约束。 郑旦同阿青生活了三年,彼此之间友谊深厚,见她离开又不知何时相见不由伤心起来。 姬凌云知道郑旦表面坚强,但在感情上却是异常脆弱,连忙出声安慰。 姬凌云以后的日子又回到了从前,处理政务,训练亲卫。他将“越女剑法”中的那几式可以用枪矛使出的犀利招式,简化开来,传授给了他们。 那一千无前位个个枪法大进,加之他们又习得群战之术,更是厉害无比。 不知不觉,一年过去。 风胡子耗费心力终于研究出新的冶炼之法,陌刀也研究成功,并且造了三千口纯铁陌刀。 姬凌云将这些陌刀交给了展如,任他练习。 这日,姬凌云举办了一个阅兵庆典,观看吴国三万将士的雄风。 在伍子胥的把关,孙武子地训练,诸位将军努力之下,吴国的三万将士个个有如雄师一般矫健。 其中以骑兵、陌刀手为最。 姬凌云站在校台之上对展如道:“展将军,列阵!” 展如令旗一举,台下三千陌刀手列成一队整齐的方阵。他们手持长盾,一手拿刀,背上还携带两枚三尺来长的标枪。 姬凌云望之一呆。 旁伍子胥道:“这是我跟长卿一起为陌刀手设置地装研究出的一些战法。那些长盾以深山老藤编成,人蹲下时刚好能遮盖全身,能挡住十石弓弩地劲射,而且很轻,将士们行动非常灵活。” 姬凌云点头道:“那标枪呢?” “标枪?”伍子胥一愣,随即回过神来道:“好名字,以后这些就叫标枪了。那标枪是展如发明的,当年齐越围攻北固山。展如就曾用削尖的竹子对付齐越联军。他见这些陌刀手轻捷,所以每个陌刀手除了陌刀之外,还能携带两枚三尺来长的标枪,作为远程攻击的利器。这种配备,不但能在战前寒敌之胆,而且对付战车也有一定功效。” 姬凌云听得心花怒放,重重一掌拍在伍子胥肩膀,大笑道:“伍相国,真有你们的。” 校场之上,随着陌刀手们不断的挥刀提盾,将陌刀的威力发挥的淋漓尽致。 接下来是项鹰的两千冠军骑,冠军乃第一是意思,这冠军骑是中华历史上第一支正统的骑兵部队,姬凌云也要他成为最强的骑兵部队。因此,冠于冠军二子。 冠军骑他们马鞍、马镫、马蹄铁无一不全,尤其是他们手中的那丈长的铁枪更是凭添了冠军骑的声势。 “杀!”项鹰亲自上阵表演了冲锋、奔袭、突击、越壕、骑射等战术,登时校场上下欢声如雷,均为骑兵的风采所折服。 — 伍子胥长叹道:“幸亏当日王子否决老夫建立战车的决定,否则又怎能见到这一新兵种的崛起。” 眼光老到的伍子胥,已然明白这骑兵的出现将完全取代称雄以久的战车。 数日后,姬凌云来到了太湖。 太湖位于姑苏西方,湖面形态如向西突出的新月。湖岸形态,南岸为典型的圆弧形岸线,东北岸曲折多湾,湖岬、湖荡相间分布,湖中现有数十个岛屿。 吴国水军就悄悄的设立在其中的一个岛屿上。 姬凌云上了岛屿,正好见符央在太湖上练兵。三百多条大小船只在湖面上不听的穿插,有如蝴蝶一般。 符央有些自傲道:“水战完全不同于路战,路战的方法在水面上起不到任何作用。此阵法名为‘蝴蝶之阵’,是符某研究水战的心得。讲究大小船舰的配合,以大船为掩护,小船就如同蝴蝶穿插至敌阵前部,使得他们进不得,退不得。利用大船的稳健,小船的灵动,相互辅助而成的一套水上战术。” 姬凌云看的自点头,他虽不懂水上作战,但可以明显的感觉到,却跃他们这群以前只会冲锋的水贼们,变得进退有序,配合着符央的各式战术,完成各种目的。 第105章 简单的说以前的水军是一些不会抢劫的水贼,他们遇敌就是操舟一拥而上,以蛮力取胜。那么现在的他们却是真真正正的水军。 姬凌云拍了拍符央的肩膀道:“你做的不错,我军一切都以准备就绪。同越国的生死大战也即将触发。不久就是你这水军大显神威的时刻。” 符央兴奋的点头,眼中闪过一丝利芒。 姬凌云嘴角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离开了太湖。 回到姑苏的那一刻起,姬凌云就下达了备战的指令。 粮草,兵器、铠甲逐个不好的消息传来。 这天,姬凌云、伍子胥、孙武子、姜良等人正在商议出兵路线。 韩庆突然心急火燎的跑了进来道:“刚才余杭诸奎将军送来军报,昨夜,范蠡率军袭击余杭,余杭岌岌可危,请求支援;而棠城守将桓璎也送来军报说发现齐国军队有集结的迹象,目标正是吴地,他手上没有多少士兵,怕难以支撑;另外,那假楚王胜也好象恼我们跟楚国结盟,在吴楚边境设下重兵,也非善意,因早做准备。” 姬凌云、伍子胥、孙武子、姜良相互对视了一眼,均觉得有些意外。 姬凌云冷冷笑道:“范蠡调动楚、齐,确实棋高一招,但他以为如此就能阻止我军进犯,那就是大错特错。今趟伐越,不容有变。”面对如此局面,不知姬凌云等人将如此决定。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一章姬凌云的布局 苏吴王大殿! 韩庆站在吴国地形图前介绍道:“昨夜范蠡袭击了吴越边境的余杭,诸奎将军的两千守军不到半个时辰就被击溃。诸奎死守,但不敌越兵,余杭城墙失陷。城中大半物质都被掠夺一空。现在范率越国大军退回了固陵城,人数大约两万五千,具体意图并不明确。” “他这是向我们宣战!”伍子胥双目一瞪,一语道破了范蠡的最终目的。 姬凌云点头认同,这范蠡如同狐狸一般狡猾。吃了一亏,便长了一次经验。上一次失败,他们主要原因便是深入吴地,导致后勤不稳被姬凌云一举击破。 如今吴国论国力以在越国之上,范蠡自是不敢再挥军深入。于是,就攻打余杭向他们宣战,打算引他们出战。 “他既然不敢过来,那么我们就打过去好了!”姬凌云微笑者接受了范的宣战,身上那好战的血液逐渐沸腾了起来,整个人显得斗志昂扬。 他示意韩庆继续说下去。 韩庆继续道:“那伪楚王胜派大将石乞、熊宜僚沿着长江而南下,离我吴国境内的鸠兹城不远,只有三日的路程。段皓将军命人将附近城寨的兵力全部聚集一处,调入鸠兹城内。人口不足。纵是如此,但我国新建不过一载,鸠兹城的守军也不过两千左右。一但鸠兹失守,石乞、熊宜僚两人就可长驱之入,威胁我姑苏安危。” 姬凌云问道:“这石乞、熊宜僚两人干略如何?” 伍子胥答道:“石乞将略出众,并不逊色于展如将军。乃楚王胜麾下数一数二的将才。熊宜僚则勇猛无挫。善于攻城拔地。此二人都是少有的人才。以他们两人地干略,恐怕鸠兹城难以守久。” 孙武子道:“子胥如此了解,可否将他们说服?” 伍子胥摇了摇头:“两人都是忠义之士。对楚王胜忠心不二。” 姬凌云对此也不抱有任何希望,石乞在历史上是一位难得地忠臣。 历史上,白公胜、石乞和熊宜僚,举兵反楚,他们手持利刃,所向披靡。手刃子西于朝廷之上。面对惊慌失措的楚惠王,石乞对着白公胜大喊:“杀王,不然不济!” 白公胜终不从。叶公率众救驾,白公胜与石乞节节败退,退到了山中。白公胜兵败自杀,石乞最终被俘。 楚王生要见人,死要见尸。然而白公胜的尸体却被石乞藏了起来。始终没有被叶公等人找到。 作为惟一地知情者,石乞本人受尽了严刑。 面对守口如瓶的石乞。叶公架起了油锅拷问。 一边是金银财宝换一具尸体,一边是进油锅活生生被炸熟。 两个选择出现在石乞的面前。 石乞平静地说:“事成为卿,不成而烹,固其职也!”从容就死。把白公胜的藏尸地点这一秘密带进了油锅之中。 一个可以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住主人的尸体地人,怎会轻易背叛投降? 韩庆指着地图上的故城道:“齐国借道国。由上而下直逼我钟吾城而来。探子回报人数已经超过了两万人。但齐军似乎有些犹豫,他们一入国后,先头军行军缓慢,此时才干过国。离钟吾城还有一段距离,甚是奇怪。” 姜良笑道:“有什么好奇怪的,他们齐国后方不稳。我看他们来攻八成就是个幌子,真正的目的是为了引诱姜萌、止他们出兵吧。” 韩庆点头道:“我也是这么认为,但却也不得不防。以我们现在的国力,这三家中任何一家我们都可以不惧,但这三家一起以三角之势,分别攻打就非我军所能立敌的了。看这三家的行军路线,显然是达成了某种协议。齐国威胁钟吾城,楚国威胁鸠兹城,越国在打余杭。如果取得战果就一起合攻姑苏,若无战果楚国、齐国最少可以牵制我国部分士兵。减轻越国地压力。” 大厅陷入了一片寂静之中。 突然,孙武子一阵“哈哈”大笑,“这些联军均有后患,又无统一的领导。如同一群断爪无牙的猛虎,除了声势浩大外,别无其他用处,弹指可退。” 伍子胥附和道:“不错,从先前的情报可以看出,楚国、齐国都别有用心,等待吴越交锋地结果,越胜则进。越败则退,只要能抓住他们之间的 打败他们并不困难。” 韩庆此刻也是一脸笑意道:“姜骜、田恒他们所面对地大敌乃姜萌、止一系的伪齐派,他们当时愿意将吴地归还,正是此理。只要姜萌、止出兵,姜骜、田恒这路齐兵必退无疑。而那楚王胜是因无法在叶公手上占到便宜,才听取范蠡的游说,出兵伐吴。只要出一将镇住他们,他们必不敢进。所以,他们对付齐国因晓之以理,诱之以利;对付楚国因慑之以威,破之以势;对付越国则对之以谋,攻之以强。如此,三路大军惟有越国值得重视。” 姬凌云听了堂下诸位的分析“哈哈”大笑道:“有你们在寡人哪怕这些土鸡瓦狗般的三路大军。” 正说间,展如、项鹰、端科等将一起赶到。 原来,姬凌云召集众臣商议军事时,人民诸位均在校场操练。所以,比别人来得较晚了一些。 待众人坐定。 姬凌云一挥手道:“伍元听令!” “臣在!”伍子胥大步迈出跪伏在地。 — “你率五千将士前去鸠兹城,亲自镇守。城中一切调配,由你全全处理。需要什么战略物质,列份清单,自行领取。”姬凌云也终于才大气粗了一起,开始起家时,那时的姬凌云恨不得将一粒米掰开来用。现在他有了梅里这个生钱的大都会,又有夫差那儿金矿的支持,三不之还将一把寻常的铁剑当成宝贝在遥远的晋国卖个天价。国库的充裕以非一般的国家可以比拟。 “是!”伍子胥高声领命,前三年,他一直是楚王胜的智囊。三年下来,与叶公大战二十二次,以十六胜六和,无一败的战绩,威镇荆楚。石乞、熊宜两人,曾对他的智谋服服帖帖。由他来震慑此两人,正是最适合的举动。 是以,伍子胥畅快的领命。 “孙武,听令!你率五千将士前去钟吾城,亲自镇守。城中一切调配,由你全全处理。同相国一样,需要什么战略物质,列份清单,自行领取。”姬凌云又发出了第二道命令。 伍子胥一阵错愕,他刚刚才觉得姬凌云用人恰当,就听他放了一个天大的错误。不由准备出班反对。 正欲上前,就见孙武子一把将他拉住。然后,上前两步道:“得令!” 姬凌云见此一笑,故做不知,豪情万丈道:“余下诸位,点齐兵马,备足粮食,随我一起杀奔越国。不破越师,势不回国。” “是!”展如、项鹰、端科等诸将齐声道:“不破越师,势不回国。” 会议散去。 伍子胥、孙武子一同走在回府的路上。 伍子胥略微不满道:“长卿,先前你拉我做什么?大王的任命确实有些不妥。对付那些齐国杂碎,哪里需要你亲自出马。展如、项鹰、端科其中一人就可,在不然加上一个眼光毒辣的姜良或者军略出众、计策阴狠的韩庆。他们足以应付的了。” 孙武子点了点头,不于否认。此时的齐国以非原来的“千乘之国”人才鼎盛。齐国朝野阴暗,人才流失,拿不出一个出众的大将之才。 确实不需要孙武子这千古兵圣亲自出马。 伍子胥诧异道:“既然你知道,为什么先前要阻拦我?” “不知道!”孙武子的回答很是干脆。 顿了一顿,孙武子道:“你有没有发觉,大王最近有些举动过于反常?” 伍子胥沉思的点了点头:“确实如此,也许是初次掌握大权,压力过大。” “不!”孙武子摇头道:“大王是老夫见过最勤快的大王,每日鸡鸣时分,大王都会早早起来言读典籍、韬略。” 伍子胥笑道:“这个我知道,大王、王后,相互激励,早已成为我大吴的一段佳话。” 孙武子道:“初期,大王曾经问我询问一些军事上的问题,开始老夫能随口答出。 第106章 但越是后来大王问的问题就越是深奥,有时要想上半天才能得出结论。如今大王的才略也许以在你我的估算之外。所以我认为大王最近在布置一个局,一个只有他自己知道的局。”孙武子露出了神秘的笑容,眼中充满了期待。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二章反奇袭 日,姬凌云点齐了两万兵马,在姑苏王府外誓师出征 两万兵马斗志昂扬,他们经过一年的休整,一年的训练,个个都出落的精气十足、整然有序。 姬凌云见此心下暗暗佩服:一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但要将一队新兵,训练至此,委实不易,当世恐怕也只有孙武一人能够办到。 姬凌云心中升起一团热火,破越兴吴,重写历史成与不成就在此次一战。 大军南下,姬凌云看着手持藤盾背挂标枪的陌刀手以及整齐一致的冠军骑,心中微笑,这两支精心组建成的队伍,是这次行动的胜败关键之一。如能适当地运用,他们可发挥出惊人的威力,打响他们成名的第一战。 这个时代诸国都惯用革盾、木盾。在野外作战,革盾每被水气侵透变软,易被弓箭穿射。木盾就没有这个毛病,但木盾笨重大大的限制了步卒的灵活。 两军的准备时间只有一年,在这一年之内要想造就出一支战车队无疑是异想天开。所以,接下来的大战主要是来至步兵争风和水上的较量。 陌刀手的杀伤力是步卒的客星,剑、戈、矛是这个时代的主要兵器。身强力壮者,可身受十余处伤害依然继续战斗。但刀却不一样,一刀下去就是放血,纵然是不死,也会寒敌之胆。 骑兵就更不用说了,它向来都有陆地上的王者这一称呼。尤其是如今他们个个都准备了铁制的马枪。 至于水战,姬凌云想到这里眼中充满了深邃。这才自己真正地后招。 姬凌云手指前方大声道:“全军全速前进。今夜我们在太湖之畔安营扎寨。” 安扎好了营寨,姬凌云叫上了韩庆,两人悄悄地向太湖赶去。 太湖碧波万倾。月色笼罩之下,姬凌云同符央、却跃在湖中泛舟而游。 月光中的太湖,四野一片宁静,寥落的地蝉声和湖心处的蛙声此起彼伏地应和着。天上的薄云和湖面的轻雾一扫而空,一轮皓月如冰轮,似玉盘。洒下万道清辉,月光是如此地皎洁,空气是如此地纯净,整个湖面沐浴在银色的月光中,湖面泛起粼粼的细浪把月光衬托地愈加清澈,愈加柔和。 姬凌云叹道:“想不到夜幕下地太湖如此宜人。”脑中浮现了后世金庸在《射雕》中称赞太湖的句子:莫知天地之在湖海,湖海之在天地。 符央点头赞同:“每当夜幕降临,属下都会独自一人在湖中泛舟游荡。看看那位于湖中的七十二峰苍翠。可惜。明日便看不到了。” 姬凌云闻言大笑:“一时离去,正是为了日后能够拥有。若此战破越,寡人将着三万六千顷的太湖一并赏赐给你。” 符央微笑称谢。 姬凌云道明了连夜来此的主要目的,对着符央慎重道:“那一万水军训练的如何?我以得到确切的情报。越国当真在秘密训练水军,人数之多可达一万五千之众。而且装备精良。训练有数。” 符央毫不在意对方人多,信心十足道:“水战不同与陆战。并非人多,就能取得优势。水战地优劣胜败,除整体的策咯运用外,就是看将帅如何发挥出各个船只的特长和相互间的协调以及顺流、风向等一切因素。对方不精通水战,无法发挥出各个船只地特长,数量越多,反而误事。” 符央强调道:“符某自幼便研究水战,自信在水上无人能够与某符比肩。” 却跃笑道:“我却跃很少服人,对于符将军的才干,那是佩服地很。”显然,一年来的相处,这位水上大盗已经被符央折服。 姬凌云解下腰剑配剑,递给符央道:“能说出这番话的,不是真有干略之人,便是自大的傻瓜。这把是我的配剑,你初次上阵,也许会有人不服。若真有此事发生,以大局为重,持它可先斩奏。” 符央急忙叩拜,双手高举接剑,叩头时眼底出现了一丝复杂的神色。 姬凌云正容道:“这次范蠡的计策用的很庞大,很隐蔽。若非我们的暗哨无意中发现他们在暗中训练水军一事,我们很可能就会被他欺瞒过去。” “首先,他将我吴国的一切利弊分析的相当透彻。我吴国位于长江之东,地理位置优越,领地内河渠密布,商船云集有自然灌溉之利,越国无法比及。何况,我吴国治国有伍相国,治兵有孙武子上将军,越国占不到任何优势。 唯一的弱点则是人口稀疏。当年吴国战败,导致八十万吴地百姓迁居他地。是以养不起诸多将士,兵力有限。于是,那范边说动楚国、齐国,让他们出兵牵制我军一部分将士。然后,范蠡本人在向我发出挑战,他知道我的性格不会拒绝他。同时也知道我非卤莽之人,一定会带足够的兵力与之决战。 范蠡计策的妙处就在这里,我吴国兵力有限。齐国、楚国分别吸引过去部分,而我又将要带领一大队军马前去迎战与他。如此一来,我吴国腹地将会出现兵力的真空。这样他便可以轻易的以一支水军由大海绕至我吴国腹地……” 姬凌云瞪着符央一字一句道:“奇袭我吴国国都……” 符央神色大动沉吟道:“如此却有可能。” “所以我让你去对付越国的这些水军……一旦将越国水军击破,你们就立刻南下,效仿他们的计策反奇袭他们会稽。”姬凌云有些嚣张的大笑起来:“范蠡千算万算,却没有算到你的存在……此战他必败无疑!” 姬凌云详细的讲述了计策的步骤,然后独自一人策马离去。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三章无间 陵城。 “怎么样?事情成了吗?他有没有没怀疑上。”干潜一脸紧张的看着范,这关系到越国兴亡的要事,不容得有半点马虎。 范蠡收起了手中的信,长长的松了口气,良久才道:“比预计的还要好,姬凌云现在的行动几乎都在我们的掌握之中。” 范蠡表情一脸疲惫,但神色却是异常兴奋。自从上次谈判失败后,他没有一天能够睡上一个安稳觉。 他万万没有想到,姬凌云不但军略出众,在治国上竟也毫不逊色,丝毫不在伍子胥之下。他的求贤令,荐才馆几乎意图网罗吴国所有优秀人才。招募流民又让吴国缺少百姓的情况得到改善。崇文善武使得吴地文风鼎盛,武风横行。打破“午时开市、日落散市”的常规更是使得梅里变成了一个商业都会。 数项英明的决策使得吴国国力强盛,实力蒸蒸日上。 虽然他不知姬凌的兵。在不济,也不会差到哪去。 眼看生死敌国,发展的如此迅速,范蠡 奈何治国非他所长,不得已只好效仿姬凌云的一些政策。可是,政策一旦发布,那些利益受到威胁的世家旺族却纷纷出 尤其是打破午时开市、日落散市这一决定,越国的经济命脉在各大世家旺族手中,他们掌握了越国的经济。 一旦打破午时开市、日落散市,各地行脚商势必蜂拥而至。 所谓卧榻之侧。岂容他人睡。这些世家旺族如何能够让一群行脚商人来搅乱他们定下的商业次序? 命令刚颁布不久。便不得以收回。 眼看吴国越来越强,范蠡也只能急在中心。左思右想,他才发觉吴国缺乏水军这一弱点。于是。他想起了他师傅口中地那个善于水战地奇才。 为了越国,范蠡冒险前去梅里求才。 结果从符央口中却得知自己陷入了姬凌云的算计之内,姬凌云不是没有组建水军,而是组建了不让他知道而已。 千求万肯,多方游说,终于在符央的私心下。答应了请求。 同时,范蠡、符央根据姬凌云爱才地特点,暗布下了这计,将原有的奇袭,经过装饰而对吴国的水军发动反奇袭。 先灭吴国水军,然后在一举攻破吴国都城姑苏,以此法来扭转越国的一切弱势,将姬凌云及吴国至于死地。 干潜敬服道:“上将军此计用得确实出人意料。任谁也想不到上将军用得乃是阳谋。劝说齐王、楚王出兵是为了让增加姬凌云对我们奇袭姑苏的肯定。而自以聪明地姬凌云毫不犹豫的将姑苏的兵调散各地,却没有想到他这举动正好帮助我们更快的夺取姑苏。” 这时,探马来报:“姬凌云已经赶到了余杭,正在余杭整备。” 范蠡双手一合“啪”的一下。下令道:“火速传令于逢同相国,让他率领所有水师即可出发。” 命令一下。范昂声道:“给我先向姬凌云下达战书!” 虽然计策早已定,但为了不让姬凌云起疑,这些表面还是要做下去。 余杭城内,守将诸奎详细的向姬凌云报告经过,并请求处罚。 姬凌云并未怪罪诸奎,诸奎是个人才,作战勇猛,但跟范蠡这类流芳千古的奇才却没得比,败在他手上并不希奇。 何况,范蠡有兵两万五千,而诸奎麾下才不过两千而已。 安抚了一番,便将他调入端科的麾下任职。端冲在前头,手下正缺一个带兵冲锋地将军。 不久后,姬凌云就得到了范蠡所下达的战书,草草一观,心底明亮如镜,对麾下众人道:“他想玩就陪他玩玩。” 姬凌云和手下一众大将,高踞马上,远远眺看着对方那近两万大军的军容。 第107章 正如,姬凌云预料的一样,双方都是清一色地以步卒为主。他们在这余杭二十五里外的平地上列开了阵势。 战幕至此全面拉开。 越军中一阵战鼓传来,先头部队,在重重革盾地掩护下,分数列横排,向他们推进。 越军也不负盛名,行军迅速,不到片刻就以前进了一里, 越军后帅旗高起,写着一个“范”字。另外还有多支将旗,代表越国各位着名的将领。军容极盛,声势迫人。 展如道:“左边的是干潜的先锋部队,右边是陈音的先锋部队,中军是范蠡二子范申的先锋部队,后方是范蠡,总兵力才不过二万左右。” 麾下有了陌刀手这类特殊兵种的存在,智勇者如展如般的人物也显得嚣张起来。 项鹰奋然道:“这种阵战将的交锋才是真正的体现我们价值的时刻,我等的正是这一刻,快哉快哉!”众人感染了他的豪气,士气高涨起来。 咚!咚!咚! 吴国的战鼓声也跟着响起。 展如摔着盾 “杀他娘的,干他娘的!”展如喊起了他们的口号,天地间一时充斥着上千野兽的的嚎叫,杀气弥漫整个战场。 越兵两翼分别冲出两支队伍,分左右两侧向吴师直迫而来。 越兵的前锋部队把木盾整整齐齐分三行排在阵前。长达里许的盾牌阵,把越军重重保护起来。 范蠡令旗一挥,大喝一声:“预备弓箭。”越军战鼓急擂,一千具上满箭矢的长弓,在木盾间分前后两排瞄向即将到来的敌人, 一般的强弓,威力只能远及百步,过了这距离,势头劲度都不准,范等的就是这个距离。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四章暗谋 蠡心内暗数,一百五十步,一百四十步,一百三十步步的距离,便是己方强弓可及的范围。 突然,吴军一阵震天鼓声响起,至少有百个战鼓同时敲响,最前的两排步兵一齐蹲低,一声大喝下,一排千个强弩伸出,机括轻响,千枝弩箭往越阵射去。 弩箭的射程,比普通箭矢远上许多。 无可匹敌的弩箭,射穿了战士的革盾,透过了战士的护甲,带起了一蓬一蓬的鲜血。越军阵前人仰马翻,兵士浴血倒下,乱成一片。 这时第二排千枝弩箭,又射入越兵军阵。 越国的箭手下意识地放箭,但最远的也只在吴军阵前十步外落下,对吴兵毫无威胁。 “狡猾的家伙!”范蠡暗骂了一声,原来姬凌云派出的并非全是盾矛手,在两千盾矛手的后边还暗藏了两千弩兵,他们持拿铜弩暗中躲在盾矛手的身后。 范蠡知道不能容许这情形继续下去,一声令下,盾矛手在前、戈手、剑兵在后,一齐从他左右冲杀出来,往吴阵杀去。 吴方弩箭一排排射向冲来的越兵,鲜血四溅中越兵纷纷倒下。 范蠡一声令下,居中两旁的步兵缓缓前进,以强大的兵力,准备援助伤亡惨重的先锋部队。 姬凌云知道时机成熟,一声号令,展如吼叫一声,疯狂的向越兵杀去。他们像一个三角形的尖锥,直刺越军而去。 三角阵两边的第一排吴兵在快接触越兵地时候,竟一同收回了长矛。高举着藤盾护在上身。仿佛流星炮弹一样朝着越兵撞去。 越兵愣了片刻,刚一接触他们就被迫地连连后退。 他们也是范蠡一手练出的精锐之士,但他们的冲锋又哪里比地上吴国的人肉炸弹。他们的矛一刺在吴兵的盾之上。登时就被撞退了回去。 试问,他们凭借长矛之力,如何能够压制住吴兵那聚集了全身力量于盾上的冲撞。 被撞到的越兵无不退后三步以上,这一退先机顿失。早已准备好地第两排吴兵长矛便扎入了越兵的身体。 同一时间,那撞人的吴兵全部准备就绪,再次对着越兵撞去。如此反复。配合默契,将越兵杀的节节而退。 “群战之术!”范蠡脑中出现了这四个字,令旗一挥,旌鼓声时起时落。阵前的越兵听到鼓声后,纷纷四散而战。 展如见此大吼一声,“五人一组,杀上去,让这些吃奶的越国娃儿。见识一下什么才叫做勇悍。” 众将士纷纷扯着嗓子大叫:“嘿……嘿……喔……” 展如身先士卒,长矛化作寒芒万道,越人纷纷在血溅中倒下,他杀进敌人的腹地。把越人的先部队冲得七零八落,溃不成军。活像一个血肉地屠场。 展如的军队如同疯子一般完全不在乎自己身上的伤痕,只知道不断的砍杀,砍杀。 越兵面对个个入魔地吴兵仿佛成了待宰的羔羊。 范蠡首次脸色大变道:“那人是谁?” 干潜怒道:“让我手刃此人。”一拍战马,率着近卫,向展如杀去。 姬凌云和项鹰、端科在后方押阵,见场仿佛变了一个人似地,那些兵将个个都成了魔鬼一般。杀一个吼一声,越杀越是兴奋。” “这个应该就叫做风格吧!”姬凌云对话道,展如在北固山上以一支三、四千人的队伍,面对齐、越两国的时刻威胁,并且还要不断的囤积各种物质。两年下来,早已将他磨练成了一个铁血战将。 一旦上了战场,他那强盗的风格就会完全释放出来,不断的激励着他的兵将,同他一般陷入疯狂中去。也是因为如此,展如得到了一个疯魔将的称号。 展如在敌阵内来回冲杀,所向披靡,瓦解了敌人一波又一波的反攻,身后的将士士气高昂,在他带领下,有如虎入羊群。越兵本就失去先机,又遭到展如如此疯狂的冲杀,无论在士气和实力上的打击,都大得难以估计。 忽地一队敌人杀奔过来,展如顿觉压力大增,数支兵刃如龙般在不同角度刺来,杀气腾腾,其 最为凄厉。展如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猛然省起这与自己交过手的干潜的副将吗? 展如一声长啸,不惧反喜,铁长矛在空中旋转飞舞,长戈纷纷弹开,寒芒数闪,周遭越兵纷纷身首异处。 就在这时,一股劲风在身侧闪电般击来,展如大喝一声,硬将长矛收回侧劈,当的一声,把剌来的长剑劈开。 — 展如侧头一看,身材高大的干潜正空门大开,神色慌张,不由心下大喜,心想你干潜自己送上门来,也省得我费力寻你。整个身体蓦地从马上弹起,直往干潜掠去,手中长矛改了个角度,破空刺来,长矛带起的劲风横刺干潜的头颅。 干潜却心下大骇,“这怎么可能,哪有纯钧削不断的木头?”看着展如那致命的一击,不由一阵心慌。 他手中的乃是纯钧宝剑,是当年欧冶子为越王允常所造,不比湛卢、鱼肠但也是切玉断金,如削土木。本来他见展如长矛通体黝黑以为是木头铸造,便打算先断其兵刃,在利用宝剑之利,占据上风。可是…… 干潜猛地一机灵:“莫非那不是木头,而是铁!” “妈的,吴国真的那么富吗?”干潜心中暗恨,以他的武艺不见得会逊色展如,但却因失算被震的手腕发麻,空门大露,真是偷鸡不成反蚀把米。 干潜为越国第一剑手,盛名非虚,反应的迅速也是超凡,腰身一弯,手中金光一动,刚好迎上展如侧劈而来的长矛,用力一带,移开要害处,任由对方长矛刺入左臂。整个动作在眨眼间完成,行云流水,毫无停滞。 撤退的旌锣声响起,范蠡打这战本就不是为了胜利,见干潜受伤急忙撤退。 姬凌云将一切都看在眼中,见此大笑:“虽然赢的有些莫名其妙,但应是我们出动的时候了!” 一声令下,剩下的一万大军,向前推进。 战场就是如此,瞬息万变,一个小小的疏忽便会决定整场战役的胜负。 吴军在姬凌云的带领下乘胜追击,追杀了五里,方才撤军。 姬凌云下令打扫战场,大大夸奖 两军如此对峙了五日,风平浪静,但越是如此越令人觉得暴风雨即将来临。 这天夜里,范蠡看着天空那猩红的晚霞心底暗道:“胜败就在今夜是否能够安然渡过。” 同一片天空下,姬凌云也在欣赏着这预示血战降临的幕色,轻声道:“算算时间,决定胜负的关键应该就在今夜!符央、却跃,你们可别让我失望。” ***************************** 浩荡无际的海上,由万人组成的战舰正缓缓的向南方驶去。 符央卓立在战船前端,四周大海的壮丽尽收眼底,但他眼中却出现了一片迷茫,看了一眼腰间宝剑,暗叹了口气:姬凌云确实是世上少有的明主,若非自己私心作樂,将他视为敌人,答应了范蠡的请求。也许在他身上真能实现自己长久以来的期望。 可惜现在一切也已经回不了头,错,就让他错下去吧。 符央招来了一位心腹,交给他一封信,并给了他一艘小舟,美名巡视情况让他送了出去。 随后,符央叫来了却跃慎重道:“在过去就是越国境内,我们一切都应该谨慎行事。越人同吴人一般善于捕鱼,我们先向东行使十里,以防被越民发现。” 却跃点头笑道:“ 却说那心腹一直南行,顺流而下速度极快。 行使了两个时辰后,便发现了一直较吴国还要庞大的水军舰队。 通过重重防卫,心腹来到了越相国逢同的面前,递上了书信,并说了暗号。 逢同确认暗号无误才放心的打开书信见信中所言不由昂天长笑:“吴国死期将至也!” 第108章 顿了一顿,大声道:“来人传令下去,全军整备,明日丑时三刻出发,奇袭吴国水师!”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五章反奇袭中的奇袭 吼涛涌,破浪如飞。 昏暗的夜色之下,三百余艘战船簇拥着三艘巨舰横过大海,朝北方扬帆而去。 水战不同于路战,为了应付不同的战争需求,船舰因着形势大小装备而分门别类,各有其特别用途。其中最大的便是楼船。 楼船不仅外观巍峨威武,而且船上列矛戈,竖旗帜,戒备森严,攻守得力,宛如水上堡垒。 这楼船之名最早始于越国,却扬名于吴国,船上建有重楼,因而得名。 公元前525,在吴楚长岸之战中,吴军曾以吴王座舰……大型楼船余皇,作为指挥舰。公元前522,楚国大夫伍子胥由楚奔吴后,在同吴王阖闾的问对中,伍子胥就称:“楼船者,当陆军之楼车。” 可如今这越国的这三艘楼船,却是宏大非常,竟比之吴国的大型楼船强上不只一个档次。 这全归于越国境内的一位能工巧匠,越国所有战舰都经过他的审查,各个坚固犀利,均在吴国之上。 越国新造的这种楼船高大如城楼,可容数百人,底尖船面阔,兼且首昂尾耸,吃水深,利于涉洋破浪。甲板上有三重楼,舷傍皆设护板,坚立如垣。船内共有四层,最下层堆满木石,压实底仓,令船体稳重,减少在风浪襄的颠簸。 若遇顺风顺水、只要全速进压,遇上较小的船只时,有若车碾螳螂,斗船力而不用斗人力。最重要的是这种船船体大。火力强。对敌人又能生出威慑的作用。却于转动不灵活,很难操纵自如,故必须配合其它式样地舰艇。始可发挥威力。 时夜深人静,风波怒吼正是睡觉地最佳时刻,但是越相国逢同却无心睡眠。他并不精通水战。但越国的兴亡就在这今日一战,他心中既是兴奋,又有些担忧。他怕自己会浪费这次战机,成为越国不可饶恕的罪人。 “父亲!”一个青年身着坚甲出现来了逢同地身后。他是逢同五子逢胜,取名逢战则胜的意思,自幼得到良好的教育,能力不俗,现为逢同副手。 逢胜关心道:“离大战还有两个时辰,父亲可以休息会儿,这里就交给孩儿吧!范上将军本领那么强,他出的计策绝对错不了。” 他正是处于崇拜英雄的年龄。范蠡是越国不可缺少的英雄,他深以为荣,对于范蠡地计策可谓深信不疑。 逢胜续道:“只要我们从这里绕到吴国水军的上游,我们就必胜无疑。” 逢同点头道:“希望如此!” 却不知在他们上游三里外吴国军舰早已枕戈待旦。等候他们的来临。 “余皇”吴国最大的楼船,这个名字是当年阖闾为吴国造的第一艘楼船所取的。一直以来吴国最好的楼船被会被冠上“余皇”二字。 “余皇”号上却跃站在船头,眼中充满了杀气,附近所有的将士个个都做好了战斗地准备。 符央搓搂着双眼从卧房中走了出来,因为知道这一战,他特地早早的休息,准备在关键时候离去,免得殃及池鱼。 一出卧房就见四周漆黑一片,若大的水军上下竟连一个火把也没有,唯一的光亮点便是月亮。 符央一愣,神色骤然巨变,犹豫再三,微微一叹,面不改色地命令道:“谁在执勤,为何不燃火把?” 却跃回身慢慢的走到了符央地面前道:“这样不好吗?看着猎物渐渐靠近,对方却毫不知情,这种感觉真的不错。” 符央虽有心里准备,但还是为之震动,怒道:“你说什么?目无尊上,在如此乱来,我告你以下犯上之罪。或许,你在军中威望甚高,但我有大王配剑和水军虎符,有先斩后奏之权力,谁敢不服。” “或许吧!”却跃不屑一顾的笑了笑,然后正容道:“你错了,错的很离谱。我却跃此身只是效忠于凌云大王一人,而不是你效忠手中的配剑同水军虎符。凌云大王一句话,抵得上所有的一切。” “奇袭与反奇袭,打算奇袭的部队,却被敌人打算奇袭,但敌人的奇袭又是打算奇袭的部队准备发动的最终奇袭。”一个人影从暗处走了出来,行至符央的身前道:“不好意思,有些饶口,但以你的才智应该听的懂。” 符央这才完全放弃了抵抗,看向来人竟是韩庆。不由长叹道:“原来大王并非完全相信与我,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假的。”语气中充满了一股难以言语的失落。 人就是如此奇怪,明明是自己意图不轨在前。被戳穿了假面具,却又产生了一种深深被欺骗的感觉。 “不!大王很希望他能够相信你,但他不能!”韩庆是众人之中唯一一个知道全盘计划的人物,他道:“从一开始他便发现了你的破绽,看出了你另怀目的。” “破绽?”符央不知道自己这周全的计划哪里出了问题,茫然的说了一句, 韩庆道:“具体我也不眼清楚……但有一点你必须清楚!”韩庆严肃道:“大王对你不是欺骗,而是期望。他如此对你,不是为了这个计划,而是他敬你之才,想让你为他所用。只可惜……到最后他还是不得不用上这个反奇袭中的奇袭。” 符央默然无语。 这时,暗哨来报越国战舰已经出现在了两里以外。 韩庆松了口气“呵呵”笑道:“终于来了。”看向符央道:“要委屈你了。”一挥手,下人将符央身上利器没收,并将他绑了起来。 关系吴越两国兴衰的最终之战:一触即发……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六章决胜大海 越内海,战云密布,弥漫紧张的气氛。 在星空的覆盖下,吴国数百艘战船以扇形阵势出现湖面上,仿佛是一只巨兽,张大着嘴巴,静候猎物的到来。 韩庆同却跃一起眺望远处,韩庆道:“我主陆,你主海,这一战完全靠你了。” 说到打水仗,在吴国上下论极经验能力,除了符央外,却跃可说不作第二人选。 却跃微微一笑,亦不推辞谦让,目光缓缠扫过广阔无际的海面。 风向敌舰的方向吹至。 他们现在处的正是水战最有利的上风上游位置,对火攻、箭射和船速,均有致命的影响。 在水战上,水流和风势的顺逆这两 当年吴楚之争中,吴国有着胜过楚国多许的楼船,却很少打过一场胜利的水仗。道理便是楚人居江上游,所以吴国几乎每战必败。 越国虽是水乡之国,但他们位于吴国下游,所以,越国由立国起都不重视水军,因为他们清楚,纵是铸造了一支出色的战队。他们也将会因地利的关系而失去一切优势。其次在是风向,无论射箭、船速、火攻,当然亦是顺风者占天时之利。 由此可见,上游与风向的重要。 却跃暗自庆幸,他常年生活与水上,亦深知上游顺风位置的意义。若非,姬凌云看破对方好计,否则他们定会傻傻的在符央指示的地方歇息。然后任由越国军队由此处绕至吴国水军上游。如此一来,只要再以火攻之。保证能使劳师远来地吴国水师逃无可逃。全军覆没。一旦吴国水军覆没。越国则可杀入姑苏、抢掠梅里,吴国也将遭受毁灭性地打击。计算可谓精确之极,手段亦是狠辣之至。 就算火攻不成。因为顺水顺风,兼之越国的水师船大且坚,自可胜吴国的那些战舰,若再乘风势与水流下压,更会如车碾螳螂,斗船力而不斗人力。稳操胜券。这一切地一切都在符央的计划之内,由此也可见符央委实是一个深通水战之法,掌握水上致胜的关键的不世奇才。 这时吴国水师的所有战船,亦进入预定的位置,以“余皇”押中阵,左右两翼为,各领约五十艘战船,布成阵势。 水上蝴蝶阵! 符央身躯剧震。这是他多年研究水战,配合五行八卦而而创出地一套出色阵法。世上都言,八卦无法布于水上。可他偏偏不信,将八卦逆转。利用各种大小上。由于阵法启动,阵内各类小船犹如蝴蝶穿花纷飞一般,又称为“水上蝴蝶阵”。 “难道……姬凌云重用自己还有这个个可怕的念头,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自己意图跟姬凌云一比高低的举动,将会变的无知而可笑。 阵形已经布好,在却跃地号令下,中阵处立时放下近百艘小艇,每艇八人,均穿上水靠,连浆如飞,朝敌方横排水面的舰队冲去。(水靠就是现代意义上的潜水衣。古人用鱼皮、海蛟皮或鲨鱼皮制作的连体潜水服,表面光滑且保暖,可以在水下游地更快且时间更长。) 那些艇上堆满一桶桶的燃油,教人一看便知是想用火烧之计。 此时逢同、逢胜终于发现了不妥,站在帅船地看台上,正瞧见逐渐被迫近的百艘小艇,乌灯黑火,只能看见船上人影重重,旗帜如林,使人看不清船上的情况。 “不好!”逢同面色骤然苍白大叫道:“敌袭,快、快,放箭射击!” 战鼓声起,最前头的数艘战船上人人点燃火箭,弯弓待发,准备在敌艇进入射程前,加以摧毁。 却跃见对岸火光绰绰不屑笑道:“一群白痴!” 被绑在一旁的符央也认可的点了点头,这举动完全是在帮助对方点火。 若是对面指挥的是自己,那么或许还有可能剑走偏锋,逆转劣势。可如今对面指挥的却是不通水战,而且为人又谨慎的相国逢同。 第109章 逢同多谋不假,但在这海上不善于水战,在多谋的人也将无计可施。 越军火箭连环射出,射中了旗帜,旗帜登时燃烧起来,射中了人影,人影也在瞬息间急剧燃烧 在火光的照耀下,那些人影一个个竟是稻草人。 在越国水军强大的火力线下,冲锋的百艘船只通通燃烧了起来,借助上游以及风力的优势冲向了越国水军,狠狠的撞在了越国的战舰上。 无数火油由船上洒下,无情的燃烧了起来。 却跃两眼一瞪,“哈哈”大笑道:“传令派出斗舰百艘,推前一里,布成前防,以制止敌艇接近,突围。” 符央听了暗自大赞,这一招叫做“守中带攻”。越国多大船,威力虽大,但不灵活。只要将他们前进的路堵死。越国必然会为躲开火攻而向四周避开,如此,吴国战船就可乘虚而入。 当下擂鼓喧天声中,百艘中型战船,开往前方,把战舰移前了一里。 站在对面主舰楼船上的逢同和众将一齐色变。 要知他们确如符央所料一样,打算强行突破火线,将伤亡减少最低,并且以此法缩短两军的距离。 逢同不善水战,但也知道上游上风处的优势。因而,准备利用越国战舰之坚,突破火线减少吴国优势,然后在分个高下。 — 可如今吴国水军就在他们不远,他们若在前冲还没有突破火线就以同吴国水军交锋起来。这样一时不破吴军,那么他的水军就无法摆脱烈火的燃烧。 “向四处散开!”不得已逢同只好以四散之法,向四周散开。 “好机会!”却跃一声大叫,亲自击起冲锋战鼓。 吴国大船以半围之势将越国水军困住,无数小船灵活在在越国水军中穿插,放箭的放箭,丢火的火,忙的不亦乐乎。 在上百艘小船的穿插下,越国水军已经完全失去了阵行。 逢同厉声大叫:“反击” 部分士兵反应过来均弯弓搭箭,准备射在越国水军中穿插的小船迎头痛击。但只要一见反击,吴国将士纷纷跃入水里,消没不见。 逢同正觉得诧异。 突然吴国对面鼓声又度响起。 主舰“余皇”顺风破浪电掣而来,在主舰的带领下,吴国所有水师战舰都以高速往越国旗舰所在的水师冲刺过去。 万桨齐施,打起一团团的浪花,煞是壮观好看。 两翼的喊杀声更激烈了,双方的先头船队开始近身接战,一时擂石火箭火弹漫天飞舞,惨烈至极。 逢同大声激励着将士,扯着已经嘶哑的嗓子道:“将士们莫怕,我们的战舰乃匠师公输班亲自督造,比之吴国那‘余皇’强上何只一筹。正面交锋,绝对会胜于对方……” 话音刚落,就听有人来报:“逢相国,不好了,我军主舰船底被凿穿了。” 逢同顿觉晴天霹雳,传令的令旗掉落在地也不自知,他登时明白那些士兵去哪里了。 不过,为时以晚。不多时,越国的各大战舰都传来了漏水的讯息。 这时,吴国也开始发起了总冲锋,在却跃的亲自领队下,吴国水师仿佛化做一把利刃直插越国水师的心脏。 越国水师军心已失,再不成其队形。所有船舰无心恋战,只顾逃命。 水上蝴蝶阵方才发挥出它真正的威力,大船左右阻挡以弓弩杀敌,小船四处突破,从内部乱敌。 此阵法将大船的稳健、小船的 敌我双方,一逃一截,但吴国水师位于上游顺风处,越国水师又如何能够逃脱的了呢? 激战一昼夜,吴军大胜。 吴越内海一役,越国水师全军覆没,逢同、逢胜等数名战将都战死当场。 为了防止有漏网之鱼逃脱,吴国水师特地在附近方圆二十里搜寻,逗留一日,凡是活着的人通通诛杀,一个不留。 大海最大的特色,就是他的博大,包容一切!区区一万五千的越兵,在这个浩瀚的海洋中根本不值得一提。 转瞬间,所有的一切都被吞没,变得如以往一样平静。 却跃昂立船头,意气风发的大喝道:“目标,越国都城……出发!”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七章姬凌云吐血堕马 比吴越内海的那场大战,姬凌云同范蠡打的就要斯文 他们两人各怀鬼胎谁也不愿意在这个接骨眼上耗费无故的兵力,双方都明白对方的诡计,只是在等,看谁能笑到最后,笑到最好而已。 这天,姬凌云正准备在同范蠡一较高下,点齐兵马,斗志昂然的向战场走去,刚行至营寨门口附近。 姬凌云灌了一口水,向远处望去,一人影出现在他的眼中。 那人策马狂蹦飞驰而来,高声大叫:“急报!急报!……” 行至营寨门口,翻身下马连滚带爬的来到了姬凌云的身旁,跪地磕了个头后双手呈上了一份书简。 马夫上前取过,将书简交给了姬凌云。 姬凌云满不在乎的将书简打开,粗略一看,顿见书简上些道:“姑苏落陷,梅里遭掠,请速救援。” 姬凌云身体微微颤抖,一股腥臊穿喉而出,要想咽下去,可是摇了几下头,嘴一张“噗”鲜血喷了出来,不由大叫一声:“天亡我也!”坠于马下,不省人事。 众将呆立片刻不明所以惊慌失措,全军上下也皆为惶恐,个个猜东猜西。 “快,将大王扶回营帐。”姜良最先反应过来。 姜良捡起地上书简,见书简上的内容神色也骤然大变,将书简藏于胸中走向营帐。 在这全军惶恐不安之时,一人悄悄走到先前姬凌云停步之处,趁人不注意抓了一把沾有姬凌云血的泥土。 姬凌云帅帐外。 展如、项鹰、端科焦虑的来回渡步。人人都是一脸地担忧。 “怎么会这样。大王身体如此强壮,怎会如此?那送信地人在哪?我找他去!”项鹰满面忧色,一身火气无出发出。不由对准了那个罪魁祸首。 姜良赶忙制止,稳定军心。 军中大夫从军帐内走出,众将将他们围住七嘴八舌的问了起来。 大夫道:“诸位将军放心,大王只是气急攻心,晕过去,并没有大碍。现在大王以醒。你们可以进去探望,但不可声张,让大王好好休息。” 展如、项鹰、端科等人急忙向帐内走去,姜良叫住大夫神色严肃的威胁道:“若有人问起大王地伤势,你便回答大王是因偶感风寒而引起的症状。若实情传出,我灭你全族。” 大夫吓得面色惨白,娓娓应诺。 姜良走进军帐,见展如、项鹰、端科三将立于一旁。冷碟伤心欲决的坐在床头,暗暗垂泪。 姬凌云面色苍白道:“诸位将军,外边情况如何?” 三将尚不知“姑苏落陷,梅里遭掠”一事。个个一头雾水。 惟有姜良心底明白上前道:“大王放心,臣下以今将一切事情压下。将士虽有怀疑,但一切都还好。” 三将莫名其妙,不知他们唱的是哪门子的戏。 姜良这时才将书简拿出,三将一看,这才大悟,人人为之变色。 这姑苏的吴国王城,城中地一切都是吴国的根,而梅里又是吴国最大的都会,越国这一手等于毁灭了半个吴国。 展如慌道:“怎么可能,越国怎么会出现在我姑苏附近?” 姬凌云叹道:“水路,他们一定是从水陆绕到了姑苏……范蠡,你好毒的计策。”最后一句,他厉声大喊了出来。 姜良道:“如今不是计较这个的时候,姑苏有失,我们将无家可归。应当迅速退兵,夺回姑苏,将损失减至最小。” “不行!”姬凌云挣扎道:“范蠡等的就是我们撤军的这一刻,假若我们现在立即逃走,全军到达姑苏以前,便会被范蠡杀得全军覆没。要退,必须做到两点,一、不许被范蠡知道。二、作好万全的准备。快,快去迎战范蠡,不可让他发觉我军地异样。项鹰,待我军去迎战范后,你领本部骑兵彻夜不停的赶往东沼溪,然后在按照这锦囊所写的计策行事,或许,或许还有机会扭转局势……” 姬凌云大口的喘地气,吃力道:“一切,一切……都拜托了。”话音一落,再度昏迷过去。 三将见此再度慌了起来。 姜良厉声叫道:“你们清醒一些,大王身体抱养。如今一切事情都要靠我们来处理,现在根本没有时间难过伤心。项鹰,你照大王的吩咐去做。展如、端科你们同我前去迎敌,我们不可丢了大王地名声。” 展如、项鹰、端科三将登时觉得肩上有千斤之重,看了昏迷中的姬凌云一眼走出了军帐。点起兵马去战范蠡。 一次普通的合战,但展如、端科都红了眼,不要命的对着范蠡发动了一波又一波的攻击,直将不可一世的范蠡杀的落荒而逃。 范蠡略微狼狈的逃回了固陵城,面色惊奇不定。吴国的攻势太过反常,他还没有准备好,心底认为这一仗还是同以往一样,斯斯文文,比得是战术上的运用,而非真正是生死之战。可对方冲锋鼓一响就发动了强而有力的猛攻,他尚未反应过来便失去了先机。 “为什么?为什么吴兵会如此反常,到底吴国那儿发生了什么事情?莫非……”范蠡心中一阵狂喜,难道计策成功,我越国水师已经杀入了吴国都城。 不对,范蠡摇了摇头道:“就算姬凌云知道国都失陷,以他的才干决不会如此乱来。吴兵如此,到底是为了什么?” 正惊疑间,下人来报:“赵玉求见。” 第110章 范蠡急忙请他入内,这赵玉是越国的情报首领,奉命潜入吴国军营刺探消息。 赵玉长得普普通通,他对范蠡行了一礼,然后将姬凌云呕血昏迷一事说了出来。范蠡豁然上前抓住赵玉,神色大动。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八章诱敌深入 来冷静的范蠡解姬凌云了。或许,在军略上姬凌云确实略逊他一分,但姬凌云先是吴王,然后再才是一军之帅。姬凌云任吴国大王才不过一年余,可吴国今日的景象,却有如经过五年以上的休养生息一般。如此能耐是武王姬发在世也无法作到。 吴国一年的发展,可比越国三年。在这般耗下去,两国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他们哪里还有任何胜算。所以,范蠡此次的计谋以是破釜沉舟,不成功便成仁之举。 若是真如赵玉说的那样,姑苏城破,姬凌云怒急攻心,吐血昏迷。那么此刻便是追敌、破敌的最好时机。 当然,范蠡向来谨慎,同时也怀疑到了这可能是一个故意诱他上当的陷阱,他沉声道:“姬凌云堕马之时,他身旁诸将是什么表情。” 赵玉心细如发对于这些他早已留意,答道:“个个都吓了一跳,惊粟不安。” 范蠡又问道:“那他们是如何处理这事情的?” 赵玉道:“姜良首先恢复神智,让人将姬凌云抱回营帐,然后在捡起姬凌云刚收到的那份急报。他先是面色大变,然后在瞬间就恢复平静,将急报藏在了怀中匆匆离开。” 范蠡神色严肃冷静的怕人,沉吟了会儿道:“前前后后将情况在说一便,详细一些,把你探知的情报都给我出来。一点也不能错漏。非常重要。” 赵玉见范蠡如此严肃。慎重的想了许久,这才开口道:“今日,我同几位吴国兵将巡营。至军寨外后。就见姬凌云用几位吴将领着队兵马有说有笑地向寨外走去……” “等等!”范蠡道:“有说有笑,你能确定?” “能!”赵玉答地非常肯定道:“姬凌云是个很特别的君王,生性豁达,常于将士同乐,军中上下莫不尽心,乐为致死。给属下印象最深的便是他地笑声。那天属下亲耳听到了他的笑声。” 范蠡暗忖:如此一来,那吐血便不是装的.笑的出声?点头示意赵玉继续说下去。 赵玉道:“姬凌云尚未出寨外,便有一人纵马飞策而来。姬凌云接过那人送的急报后,便喷了口血,大叫了声‘天亡我也’就栽下了马背。众人大慌,姜良当先恢复过来,让人将姬凌云送回营帐。自己将急报藏入怀中离去。属下趁乱暗中取了一些沾有姬凌云血迹的沙土,并且怂恿吴兵去问大夫姬凌云地伤势。大夫说姬凌云是因偶感风寒而引起的症状。可属下见那大胁,才不得已这么说的。后来,展如、端科便领着一队人马出了营寨。方向正是两军交战之地。属下觉得在呆下去以无法探到什么,打算由后寨溜走。却意外的发现项鹰正领着上千骑兵悄悄的出了军营。” 范蠡忙道:“项鹰去的方向是哪?” 赵玉道:“他们是朝北方去的。” 范蠡深深地吸了口气道:“那沾有姬凌云血迹的沙土你可证实是否是人的血迹。” 赵玉点头道:“确实是人的。” “哈哈!”范蠡大笑了一气,“这样一切都解释地通了。怪不得先前一战,对方会如此乱来。原来,根本就不是姬凌云在指挥。他们如此做的目地正是为了将姬凌云昏迷不醒,以及将姑苏落陷的消息隐瞒下来,以免动摇军心。” 赵玉突然想起一事,姬凌云在见到那信使之前,好象还喝了一口水,正欲开口,见范蠡已经陷入沉思,细想之下只觉是自己多疑,这等小事还是不禀报的好。乖乖立于一旁,不在多言。 “不好!” 突然,范蠡大叫一声,“姬凌云他们也许已经撤退了。” “赵玉,你速速前去吴国余杭查探,看看姬凌云等人是否还在!” 赵玉匆匆而去。 一个时辰,赵玉回来禀报道:“正如上将军所料,现在余杭上下空无一人。” 姬凌云大军驻入余杭时,城内百姓均被 到了周遍安全城镇,城中除了吴兵早已没有一个百姓杭上下空无一人这代表的是什么范蠡怎能不知。 “传令全军,火速追击!”范蠡在派出赵玉的那一刻起,已经将军队整备完毕。 越国的两万余大军飞速的向姬凌云消失的方向尾随而去,速度极快。 — 奔驰一夜,范蠡等人来到了风峡,风峡通往姑苏最快的捷径,范蠡料定姬凌云撤退的路线必是由此峡过。 只是此峡地势奇险,是埋伏的绝佳之地。 范蠡停马沉吟了会儿道:“先调一万人随我先入此峡,余下一万待命,若有意外火速增援。” 命令一下,范蠡当先领着一万将士进入山峡。 刚入山峡中央处,意料之外,却在计算之内的事情发生了。四周火光四起,无数喊杀声蜂拥而至。上方崖顶忽地滚下数十条树干和无数大石块,一时尘屑漫天,轰轰震耳,声势惊人之极。 越国士兵迫不堤防,哭喊震天下,分别往相反方向逃命。跌倒的跌倒,互相践踏的互相践踏,那情景仿如世界末日。 范蠡急忙指挥,四处混乱之极。但也尽显范蠡之指挥才能。不一刻,那混乱不堪的阵容竟被他指挥成型,组成守势抵御四周涌现出来的大批敌军。 在远处观望的姬凌云也不由为之赞叹,范蠡这名垂千古的不世大将,果真有些门道。 姬凌云策马靠前大喝道:“范蠡你这区区小计能耐我何?明,串通符央暗谋我大吴以为做的天衣无缝,实话告诉你。你的那点算盘我早已得知,根本不值一提。此时此刻,我大吴水师恐怕已经攻入会稽。你现在以成瓮中之鳖,在不投降,更待何时。” 范蠡面色一惊,随即“哈哈”大笑:“无知小儿,你太小瞧我范某人了。突围!” 越国大军在范蠡的指挥下,毫无畏惧的向来路突围而出。 姬凌云亲自击起战鼓,埋伏附近的五千将士一涌而出,展如、森熊分别从左右两端直入越国军中。 此时此刻,森熊以是军中当之无愧的第一猛将,手中的一对由风胡子亲自打造的铁鞭分别重达70斤、60斤.是牛也要乖乖躺下。 在伍子胥这身经百战且武艺高强的人的训练下,森熊已得双手兵器的精髓,为了更好的适应当年吴国无敌虎将夫概王的双手棍法,特地将锏和棍中庸,成了两根粗大的铁鞭。 一对铁鞭再手,森熊便是一头发威的巨熊,一鞭就倒飞出去一个。杀的兴起,专门用铁鞭敲打敌人的脑袋。 这一下了不得了,鞭不同与刀枪。刀是两半,枪则是个窟窿。而鞭却是直接暴开,一招就打凹对方的脑袋。脑袋剧烈的积压下,脑浆同血水顿时从头骨裂开的部位喷射出来。 森熊骨子里噬杀成性,别人见此心寒反胃,而他却是乐此不疲哈哈大笑。此战后,森熊以后杀敌更是以暴头为乐,被人称之为“凶神”。 在吴国四神中位列其一,同“军神”姬凌云、“兵神”吴起、“杀神”白起齐名。(注:只是稍微yy,一一的。) 越兵何成见过如此景象,个个吓得纷纷逃开,纵然吴国将士也不敢太过靠近。 森熊所到之处,越兵无不四处逃闯。 范蠡布置的防线竟被森熊一人击跨。 此时越国已经成功会师,范蠡见后方以溃不成军,知胜利无望,鸣金而退。 吴兵追杀一阵也徐徐退却。 展如可惜道:“要是多上几千人,也许可以留住范蠡也不一定。” 姬凌云淡笑道:“没用的,范蠡早就做了两手准备。以他的能力我们兵再多也留不住他。况且杀敌越多,对我们的计划越走吧,我们先撤,机会多的是,反正范蠡还会追上来的。” 姬凌云此刻的目的就是要将范蠡引入吴国腹地,令他远离越都会稽,这样就算范蠡能够发觉中计也将来不及回国支援。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九章赌上一局 蠡败退了三里,见吴兵并未追来。这才松了口气,疑,急忙收拢残兵,点数伤亡人数。 干潜面色不愉道:“上将军,这一战我们共损失了两千弟兄。” 范蠡心中叹息也不好受,这一战他先前就有了被伏击的打算。本来他只是需要花时间派人搜寻便可避免这不必要的伤亡。但在时间上却不允许他怎么做,风峡地势险要,若搜寻下来非一个时辰不可。 一个时辰,足以让姬凌云拉大两军的距离。一旦姬凌云出了他们的视线,他们将在难以追上。因此,他才冒险一试。 干潜焦虑提醒道:“上将军,我们的计策早已被姬凌云看穿,会稽危在旦夕。依属下之见,我们应该立刻赶回会稽才是。” “不忙!”范蠡心中最担心的也是这事,他道:“姬凌云的言行举止有些反常,我们不能在这个关键的时候贸然行事,不然我们之前所有的准备将毫无意义。” 范蠡让赵玉再入风峡前去查探,自己则低头苦思。 姬凌云在风峡内的一番话到底是真还是假,若是真,那么此刻会稽危矣,因当前去救援。倘若是假,那便是代表姑苏真的落陷。姬凌云通过种种迹象,猜中符央是他内应一事。 若是在平常,范蠡可算无疑策,但此刻却是不能。他同符央名为师兄弟,可相处不过三天。 第111章 只知道他却有才华,但个中限度却是不得而知。对方到底有没有暴露身份,他也没那通天本事可以推算出来。 这时。赵玉策马赶回道:“回上将军。风峡内除了一地尸体外,空无一人。” 范蠡望向干潜道:“干将军,先前风峡内一战吴兵到底有多少人?” 干潜尴尬一笑道:“那时我只想着突围。没在意那么多,大概有四、五千人吧!”他虽没在意,但经验同压力告诉他吴兵人数不多,远不如他们。 范蠡也点头道:“我也觉得只有五千余人,可吴兵有两万人,撇去这五千人不说。他们应该还有一万五千将士不知所踪。用兵之道,主要目的不外呼杀敌。假如他将两万将士埋伏在山谷内,我军的伤亡人数绝对不仅仅只是三千人而已。姬凌云善于用兵,应该不至于放如此错误。” “难道……”干潜若有所悟道:“姬凌云故意将那些消息透露给我们目地正是为了迫我们退兵?而那一万五千不知所踪地吴国将士之所以没有参与伏击,正是因为他们在前往姑苏的路上。他们要在我们明白过来之前,重新夺回姑苏。” 范蠡道:“很有可能,但还有另一种可能。” 干潜惊诧道:“什么?” 范蠡蹬着干潜,一字一句道:“就是对方早已经知道了符央的身份。打败了我们地水军。为了防止我们救援会稽。用这虚实之法,迷惑我们的视线,将我们引入吴国腹地。” 干潜大吃一惊道:“如果是这样那么姬凌云真是太可怕了。” “不错!”范蠡赞同道:“姬凌云治国之能当世无双,领兵作战也是一流。若还能策划出如此严谨的布局,实在是我军最大的危害。”不知不觉。姬凌云在他心中的地位已经超越了他的夙敌吴子胥。 干潜完全没了主意问道:“上将军那我们现在应该如何是好?” 范蠡长叹道:“这一切都是我地猜测,希望是我多疑了。这样吧,你我兵分两路,你领五千将士赶回火速越国待命。吴国人口不足乃是吴国的一大弊端,他们不象我们越国,没有那么多的壮丁供他们挑选。我认为吴国水师最多也不过一万人,会稽有五千守军,若在加上你带回的五千人马,兵力可达一万。以你的干略,占城死守,定能支撑我军回援。而我继续尾随追击,若符央计成,逢相国占据姑苏,我便助他守城破敌。若符央计未成,我则回赶回同你一起对敌。依照目前情况,此是最佳的解决之法。” 干潜听闻,立刻领命而去。 范蠡重新整编了军队,继续向北追击。 **************** “什么?”姬凌云瞪大了双眼惊讶的看着面前的张言道:“你在说一遍?” 张言如实道:“范蠡败退以后,就重新整军。并且分兵两路,一路由范亲自率领,正随我军后方追来。另一队由大将干潜率领,他们取道向南,目标正是会稽地方向。” 这张言如今是吴国的情报头子,当年他发现范蠡的伏兵以后,姬凌云便知他是一个人才。一年前,县子硕同冷蝶一起来到军营。姬凌云知县子硕乃墨翟之徒不会为他效命,就将张言交给了他,跟他学习间谍之术。一年下来以得大乘,配合墨翟的易容术,他多次进入越国探出了许多有利情报。 这不又从越国军中探出了一个重要地情报,只是并非是个好消息。 姬凌云暗思道:范蠡这一步棋几乎是下在了他的死穴之上,充分地利用了水军不善攻城的弱点。 先前他有信心拿下会稽乃是因为可以杀越国一个出其不意,倘若让干潜回到会稽,那么只要他们严阵以待,那一万水军将毫无用处,这一战他们也只能算是小胜而已。 “可恶!自己还是低估的范蠡!”姬凌云“啪”的一拍脑袋有些不甘,他并不认为他的布局能够瞒范蠡至最后,但却没有想到他会如此快的怀疑到自己真正的目的。 突然姬凌云一个大胆的想法出现在他的脑海,猛得一拍大腿大叫道:“范蠡,我就跟赌上一把,看看到底谁才是最后的赢家。”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十章火攻破敌 的来说,此战进行至此,姬凌云这方可谓占尽了优势兵玩弄与鼓掌之间,还一举摧毁了越国耗费心力组建越国水师。一万五千壮丁瞬间消散,纵是人口纵多的越国也承受不起。 但姬凌云又怎能满足,此战之所以能步步为营,乃是因为范蠡、符央的计划出现了纰漏,被他侥幸逮个正着。 是以,步步将对方暗算其中,本欲利用姑苏落陷这一假消息。将范诱入吴境腹地,一面拿下会稽,一面叫范蠡有来无回。 计策虽好,但范蠡毕竟不是等闲之辈。数次遭挫,以令他疑心起了姬凌云真正的目的,并派干潜前去支援会稽。 干潜在越国时,曾建立无数军功,甚有威信,才干也是出类拔萃。若他接手会稽城防,姬凌云的计划将会前功尽弃。 姬凌云明白如此战机难有二次,无论如何一定要趁机攻下会稽。 “去将项鹰、冷蝶招来!”姬凌云对传令军下达了命令。 不一刻,项鹰、冷蝶相继来到。 此时,他们以知道姬凌云的全旁计划,项鹰、展如等人明白姬凌云的意图,并不在意。但冷蝶却是气愤异常,后悔自己前几天为姬凌云白白掉的泪水。因此,一路来都没有给姬凌云什么好的脸色。 一进帐,冷蝶就甭着张脸。 姬凌云见两人进来,立刻将当前的形势向两人一说,强调道:“如果真让干潜回到会稽,那么我军拟定的作战计划将全部泡汤。想要战胜越国。打败范不知又要等到何年何月。我军意图称霸中原。不能跟越国这般消耗下去。” 项鹰沉声道:“大王可是要我去袭击干潜地部队?” “没错!”姬凌云道:“就是这样,我料干潜得到范蠡前往会稽地命令后,一定会不分昼夜的向会稽前进。我要你们行远路。绕过范的大军。日夜兼程,人不离马,马不停步,务必在干潜到达固陵山。” 姬凌云从怀中取过地图勾画出一条路线道:“此路线人烟稀少,这附近又离战场甚近。越国大部分百姓均迁入内地,在这附近惟有少部分居民而已。你们避开村镇。若有任何居民发现你们行踪一律诛杀,掩埋尸体不能留情。依你们地速度或许能够在干潜到达此地之前抵达此处。无论用什么办法,一定要将干潜留下,不能让他逃脱。这点是你的任务……”姬凌云看向冷蝶道:“以你的箭术,射杀一人应该不难。将干潜射杀后,你们便以四处在越国腹地袭扰,专门对那些村镇下手。不断挑衅越国威信,迫使越国出兵同你们一战。为我过水师制造时机。” 这回。姬凌云在赌,赌干潜没有将他们回军的目的告诉那些兵将。而是为了稳固军心,将秘密常在心中。只要干潜一死,吴国的水军照样不会暴露行踪。 项鹰面色严肃。慎重领命。 冷蝶也分地轻缓急,不在闹别扭微微点了点头。但依旧不理会他。 项鹰道:“属下这就去准备。” 冷蝶也打算离开,但却被姬凌云一把拉住,从后头抱住她担心道:“路上小心,答应我毫发无伤的回来。” 冷蝶千怨万怨在这一刻也消散无踪自信笑道:“放心,我不会有事的。” 两千战马向南方呼啸而去。 五日后,项鹰、冷蝶抵达了固陵山。全军上下个个疲惫不堪,有的屁股磨出了水疱,有的头重脚轻,但他们却没有一个人发出怨言。 因为他们都是吴人,而且都是在姑苏附近的吴人。他们个个都是披散着短发,身上刻着各种各样的纹身的吴人。 这到不是冠军骑地标志,而是吴人的传统。“纹身断发”、“尚武好勇”、“好剑轻死”的传统,凡是自认是勇士者都请匠师以利刃在身上雕刻纹身。 他们这点疲惫又哪里比的上,在没有任何麻醉工具下用刻刀在身上雕琢时地痛楚。往往雕琢下来,一个血气放刚的少年会因为失血过多而陷入昏迷。毕竟那时不是现代,必须刀刀刺入身体,方能在身上留下印记。 对于好剑轻死地吴人来说,叫苦叫累那是一种耻辱,那是弱者的权力。 项鹰让全军藏入山中 这固陵山是越国境内少见的险要山脉,当年夫椒之战,吴国夫差大破勾践。勾践战败,损失惨重,带五千士兵芶且而生逃入了这固陵山。 勾践有城不入却逃入这固陵山,可见此山之险以胜过城池多矣。 项鹰带着几名亲卫四处巡视,勘察地形。他虽神色疲惫,但在不知干潜在何时到达的情况下,必须先准备好伏击的一切事情。 多年征战早已养成项鹰那钢铁一般的意志,这点疲乏对他来说是不值一提。 项鹰见固陵山竟是横亘会稽官道的一座大山,唯一的通路是长达三里的一道狭隘。这里附近处处丘峦草树, 项鹰微笑的自语道:“没想到这里竟是一处绝妙的伏击之地。”一个火攻之策在他脑中浮现。 项鹰等人休息了一日,终于等到了干潜的部队。 干潜虽然由近路而来,但始终不比马力,他们纵是日夜兼程也不过是将十日路程减少至六日,哪里又能快的上项鹰他们。 项鹰在山崖上见干潜正以罕见的速度向南行驶,由于在越境,干潜又为了节约时间,他连最基本的巡视也没有,直接就进入了项鹰所布置的埋伏圈内。 第112章 — 干潜以达中心之处,项鹰大笑而起,高叫道:“干潜小儿,你中计了!放箭!” 山崖两旁人头涌动火光亮起,数百支火箭劲射崖下,分别远远投往两侧和峡口的茅草丛生的方向。 一时火苗四窜,干燥的山林迅速起火,乘着风势由两侧往峡口的方向蔓延过去,登时干潜的部队全卷入火舌里。 两岸吴兵又向山崖下抛下无数枯枝烂叶,火舌卷入枯枝烂叶,刹那之间,浓烟密布山谷。这才是项鹰真正的杀招。 山崖下的茅草无数,配合本有的树木,火势以讯雷之势,蔓延开来,可被浓烟熏烤过的越兵却连眼睛都无法睁开,能逃出者寥寥可数。 项鹰命全军在脸上蒙上湿布,遮着嘴鼻,一起从左右堵在山崖两侧。 惨叫和惊呼声响个不停,越兵手足无措,怎想得到在自己家中会招到敌人的伏击,并以火攻来对付他们。 人影闪动。 峡口两处已被大火封闭,越兵逃无可逃。 冠军骑见主帅的奇谋妙计破敌,军心大振,万众一心精神抖擞地向试图向两旁逃闯的越兵发出死神的召唤,将他们送入地狱。 毫无掩护下,越兵既受黑烟所薰,又遭烈火焚烧,上空还有箭羽、飞石,他们前仆后继地逐一倒下,只有干潜带领着一队亲卫奋力杀出。 战情完全是一面倒的局面,干潜虽然冲出重围,但身旁不过区区百人而已。 可崖口处项鹰、冷蝶早已待命多时。 项鹰高声道:“干将军,事以至此,尔等何不早降?” 干潜不语,连理都不愿理,大叫一声:“冲……” 话音未落,一支羽箭已经穿过了他的喉咙,干潜不甘的瞪大着双眼,倒地毙命。 远处冷蝶弓弦抖动,那一箭正是她的手笔。 余下越兵见干潜被杀,个个悲愤大叫,发疯似的对着冷蝶冲去。 冷蝶连珠快箭出手,一箭一人,例无须发。越国的百名亲卫至冷蝶五十步前,就以有三十人死在她的箭下。 项鹰一挥手,“冠军骑”一拥而上,将余下敌人纷纷斩杀。 此时附近整个山林全陷进狂暴的火势里,烈火冲天而起,参天古树一株一株随火倒了下来,更添声势。 浓黑的烟直送入峡谷内,大火往内延去。 敌人被火势阻挡无路可逃变成了火人,活活被烧位焦碳。 本是风光怡人的峻山,刹那间变成了人间地狱。 惨嚎声不住由火场传来,到天明时,整个山谷全化作了焦土,火苗仍在远处延续着,但明显已减弱了许多。 劫后灾场尸骇遍野,几乎分辨不清哪些是人,哪些是焦碳。 项鹰亲自带队,到峡谷深处草草搜索,确定了没有活人后,立即起程,离开这惨不忍睹有若修罗地狱一般的现场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十一章侥幸生还 陵山谷内,熊熊烈火已经逐渐熄灭。在一片焦灰中,人推开,依稀可以分辨那是一匹马的骨骸,一个浑身焦灰的男子,竟从焦灰中爬了出来。 他一身乌漆麻黑身上有多处灼伤,但幸运的是他并没有死。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老天的奇迹。 他放眼四周见遍地都是烧焦的残肢断臂,剑戈兵器,脑中闪过一番目眦尽裂的景象: 熊熊烈火中,一个个将士痛苦的挣扎着,一个个将士失声历叫着。他们在火中乱窜,他们在火中饱受艰熬。 然后一人打晕了一个正在指挥的人,将那人藏到了马腹,人尸之下。 “……啊……啊……啊……” 他抱着头厉声惨叫,他郝然发觉那个人竟是自己。 干潜在打算冲锋之前,将他打晕。然后在藏在了山脚凹地处,并以死马掩盖。马血沾湿了他的全身,竟然侥幸的活了下来。 谁也没有想到如此大火中竟还有人存活,更没有想到他就在一处不起眼的角落。 他厉声大叫:“吴国混帐,我王虎与你们势不两立。” 王虎乃干潜麾下的一员副将,同干潜一同从军,亲如兄弟。不久前,他们遇伏,干潜在交代他去办一件后事后就烟的熏呛,更是让他自接昏迷。幸亏烟由上而飞,躺在地下的王虎并没有被熏死。 他愤怒的哭喊,诅咒了一番。突然,响起干潜的嘱托: 干潜见他们已经被烈火包围。凄怆道:“阿虎。你我一起从军六载,情如兄弟。我现有件事情需要你地帮忙。” 当时情况万分危急,大火已经将他们困住。无路可走。上面还不时飞下箭羽用飞石。可谓千钧一发。 王虎想了没想就道:“大哥,这都什么时候了,有事等突围再说。” 干潜厉声道:“没用地,依照目前的设下埋伏,山谷两头一定已经被他们占据。我们就算能够突围出去也将死路一条。” 王虎从军六年,手上血腥无数,早已看开生死笑道:“我王虎能同大哥一起战死,这一身也值得了。” 干潜直接就甩了王虎一个巴掌骂道:“你我性命比起越国兴衰又算得了什么?吴兵既然在这里守侯必是同上将军所料一般,吴国水师已经破了我越国水师,他们的存在时刻威胁我越国都城地安危。切记,你若侥幸活下来,一起要持着我的令牌去见大王。告诉他一切,让他死守会稽招回上将军。” 王虎还向多说,已经被干潜打晕。 王虎思路逐渐清晰,眼中露出一丝死志:“大哥。您放心,我王虎一定完成您的嘱托。”当即。向南方走去。 刚起步就感到身体虚弱,头晕目眩,身上多处火辣辣般刺痛,浑身灼伤的部位也流出的鲜血,有的甚至散发着恶臭。他咬紧着牙关,身上地伤口仿佛成了摆设一般,根本无法撼动这位铁汉的意志。 王虎日夜不停的向会稽走去,好在这个时代的百姓大多都是淳朴之人,见他可怜赠送一些饭菜,略懂医术的还给他做了简单的包扎,这才保他不死。 走了三天,王虎来到了固陵以南的一座大城富春。 待要入城,却给守城的越军赶了出来,这个时候谁还敢无故放陌生人入城,何况是一个乞丐般模样地人。 王虎拿出令牌,谁知那越兵看也不看,直接丢了出去。 王虎大怒,突然想起如今这个模样,大叹人情冷暖转身去捡令牌。 却见自己的令牌已经落在了一人之手,那人面貌端正,有几分正气凛然的模样,他身旁还站这一位面貌俊雅的文士。 那面貌端正地人来到了王虎身前道:“你是干潜将军麾下的副将王虎?” 王虎疑惑地看着眼前之人点头道:“正是,敢问大人……” 那人道:“鄙人是这富春城守王剑平,不知王副将为何如此落魄?” 王虎大喜道:“原来是王大人,快,王大人请速速准备马车,我要前往会稽求见大王有紧急军情汇报。” 王剑平诧异的看了身旁的俊雅文士一眼沉声道:“不知王副将有何紧急军情?” 王虎正待开口,但却犹豫了会儿道:“这个,不能说。” 王剑平沉声道:“既然这样,鄙人也帮不了你。我能体谅王副将的难处,但也请王副将体谅鄙人的难处。如实说鄙人并非不相信将,但目前战况正急,两国之间的各种手段,层出不穷。鄙人难以帮助王副将,并且王副将身份特殊,干潜将军明明在前线对敌,而你却出现在我军后方,意图接近大王。鄙人实在不能等闲视之,我且先派人前去会稽证实大人的身份,然后在做打算。” “层出不穷”此人竟然会说成语? 王虎焦急大叫:“等证实以后说不定会稽已经在吴国人手上了,那时还证实个屁啊!” 王剑平神色大惊:“有如此严重?” 王虎点头道:“比你想象中严重百倍,吴国水师都到咱家门口了。”王虎话一出口,立知不妙,见王剑平惊讶不已,只好如实道:“话以出口就不瞒大人,姬凌云那狗贼看破了上将军的好计,在海上大破了我国水军,如今水军.派我大哥干潜回防支援。却不料路上遇到了吴国的伏击,他们火烧固陵山口,我军上下只有我一人幸存。我必须在吴国发动攻势之前向大王禀告此事,让他死守会稽。”他从胸口处摸了摸拿出令牌道:“这是我大哥的令牌,它可证明我说不假。” 王剑平接过令牌看了看道:“好,我相信你。我这就让人快马去通知大王、上将军。王副将且先随我入城包扎伤口。”王剑平一脸和善的笑意,眼中却闪过一阵杀机。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十二章人算不如天算 于王剑平的请求王虎没有任何怀疑,他跟王剑平只是但王剑平那稳重谨慎的作风以让这位铁汉好感大生。 虽然王剑平初期的不信任让他心中不快,但王剑平的行为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在这种局势下,若任何一人想见越王都可以轻易见到的话,只怕越国王室早就死绝了。 王虎这几日风餐露宿也确实身心惧疲友善的点了点头后便随王剑平一起入城。 至城门时,王剑平刻意严惩了那个对王虎无礼的守卫,此举更让王虎开心不已。毕竟他是干潜的副将,在范蠡非回归之前,干潜是当之无愧的越国第一将。他是副手自是身价百倍,被一个小小的城卫欺负,纵然他为人在豁达,心中也不好受。 王虎在富春官邸舒服的洗去一身晦气,穿着华丽的服饰走了出来。 王剑平同那面貌俊雅的文士正在大厅交谈,王剑平漫不经心,脸上总带着和蔼可亲的微笑,让人觉得他非常之可靠。 第113章 此时看到王虎那粗壮的身影,他笑得更加开心了。 王剑平迎了上去,大声道,“王副将,兄弟我正要去找你呢!” 王虎正准备开口向对方要马赶往会稽,不想王剑平竟抢先一步,他不由一愣:“怎么?是什么事情?” 此时,王剑平面上的笑容如同春日里的桃花一般灿烂高声道:“好消息,刚刚得到战报。范上将军在三日前大破姬凌云与西沼溪。并且上将军已经发觉姬凌云那家伙的诡计,正向会稽撤军。” 王虎怦然心动。喜形于色。赶忙凑过身去,急切道:“当真!”话刚出口,只觉得左胸一凉。随即一阵剧痛袭击了他。 当意识稍有恢复的时候,王剑平笑眯眯地声音仿佛自万里之遥处飘了来:“当然是假地。” 王虎只觉得随着黏稠的血液从胸口伤处中不断涌出,一股冰寒彻骨的感觉逐渐包裹了全身,不甘地瞪着王剑平道:“为……为、什、么……” 王剑平依旧笑容满面道:“因为我本名叫王东,是当年凌云大王的管家。” “哈哈……”王虎凄怆的大笑,在死透前脑中只有一个念头。“大哥,我对不住你……” 王剑平就是当年的王东,自从越国吞吴以后。王东就化名王剑平在越地生活,通过他那面善心黑的手段,以吃人不吐骨头的笑容在越地发家,成为越国数一数二地大商。由于善于奉承拍马,深受勾践欢喜。由于他手段隐秘,笑里藏刀。常常害的对方家破人亡,对方还要对他感恩带德,所以恶名并未外漏,在越地名气很大。隐隐有越国商人之首的架势。 后来无意间遇到了在北固山落草的展如,便成为了替他们销脏的商人。 姬凌云复国后。他便有心去投。他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好人,也不屑去当一个好人。在这个乱世中所谓的好人那是废物的代名词。 但他对姬凌云却是打心底的忠诚,这和他地身世有着不可分的关系。王东自幼受战乱之苦,三岁以后就成了弃儿,无人关注,受人白眼。依靠偷、蒙、拐、骗存活下来,也因如此人见人厌。惟有姬凌云对他最好给吃给住,还特地为他筹办婚事。虽然这些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但在王东眼中却不一样。 姬凌云认为他的身份可以利用,王东二话不说地就以王剑平的身份在越国蛰伏下来。时不时表现出他地“爱国”情操,为越国干一些不大不小的好事。 伍子胥奇袭会稽,将会稽城中的所有官员杀的一个不剩。导致了偌大的越国无法正常运做,不得已只好四处招人维持运做。原镇守富春的下大夫也被招入越宫当值,王剑平因时常帮助百姓名声再外,恰好当选富春守,成为了富春的最高执行官。任官不久,他就向姬凌云汇报了越国偷练水军这至关重要的消息。 原来,范蠡好选不选,选择钱塘江作为水军训练的场所,要知道这钱塘江离富春不过百里,范蠡的举动如何能够瞒的过他。 “一件心事以了,接下来就要看如何攻入会稽了。”那位面貌俊雅的文士看也不看王虎一眼,直接来到了 的身旁。 — 王剑平喜声道:“韩先生,莫非你以有了对策?不需要在见项将军了吗?” 这韩先生便是韩庆。他们一行人早已来到了越国疆土附近,但会稽城中竟有五千士兵,他们一时间也没有寻得有效的战机。 等了不久,韩庆突然听到项鹰的骑兵在越国腹地出现。他敏锐的意识到了情况有变,即刻联系王剑平,打算同项鹰见上一面,问清楚实际情况。 同王剑平会面后,两人准备入城详谈,却碰上了王虎这档子事情。 韩庆自信笑道:“不必,既然已经知道项将军来的目的,这一面不见也罢。我们正好可以利用项将军来攻下会稽。不过此计还需要王兄帮忙才行。” 王剑平笑道:“若有任何吩咐,韩先生尽管直言。” “王虎去会稽的目的是劝越王死守不出,我们何不从中变化一下让王虎去会稽的目的变成即刻出击呢?”胜利的笑容布满韩庆的那俊雅的脸旁。 *********************************** 会稽越王宫殿。 此时的越王宫殿尚不如城中大户的府邸,豪华的宫殿早已消失不见,如今的一砖一瓦还是一些质地平凡的残次品,完全显示不出越国的威严同大气。 这一切都要归功与伍子胥,他在会稽城内犯下的恶性,简直罄竹难书。能带走的钱物一个字也没有留给他们,不能带走的。如同用越国王宫,一把火便将他烧了精关,弄得当今越王鼫连一个象样的宫殿也没有。 剩余的那些钱财连募兵都不够,还是用增加税率这死办法来支付军饷。哪里还有剩余用来建造王宫,草草用些残次品搭建一下就成事了。 一年下来,越王鼫整个人仿佛苍老了十岁。正如孙武子说的一般,在盛世中,越王鼫绝对是一个好大王,但在这动乱的年代,处理起各种战争国事他便显得能力不足。若非勾践留下了逢同、田昌两位人才,又有范鼎立支持,恐怕越王鼫早以支撑不下去了。 “众卿对于项鹰此贼有何看法?”越王鼫语气很是疲惫,前方大战正在进行。范正以一人之力,担负着越国的重担,同姬凌云一决生死。而他却连姬凌云麾下区区两千骑兵都奈何不了,心中有股很深的挫败感。 厅下众人一阵细细私语,谁也没能拿出一个象样的注意。 越王鼫没有姬凌云那种魄力在无人可用的情况下向所有百姓求才,而是将目光看在了世家子弟上。 是以朝中遍布各样的世家子弟,虽然此举将越国同各大世族绑在了一起,但求到了人才大部分都是一些二世祖,庸俗之辈。当然,这并不是说世家子弟并无人才,但必定占据少数。那些稍微有些见识的人见一朝的庸俗之辈,决大部分都不愿同他们为伍。 纵是吴国在人才上很重视,也国。 因此,越国朝中的人才少之又少,真正有分量的惟有太傅兼上大夫的田昌而已。 田昌沉吟道:“以属下之见,姬凌云善于断粮。惜日一战,正是先破我军粮草重地,方才取胜。项鹰这支骑兵队伍速度极快,颇有弓马的架势,很可能是为了袭击我军的粮道而来,打算再次利用粮草来对付我军。” 这时,殿外传来富春守王剑平紧急求见的消息。 越王鼫看向田昌。 田昌捻须道:“这王剑平在我越国颇有名望,现又是富春守,见见无妨。” 王剑平得到召见,大步进入大殿,叩拜道:“下臣拜见大王。” 越王鼫让王剑平起身。 王剑平作揖道:“下臣在富春时遇到了浑身是血的王虎副将,下臣急忙使人救治。可是王虎副将因流血过多不治而亡……” 王剑平表情伤感万分,长叹道:“王虎副将无愧我大越铁铮铮的硬汉。在死前,他尽最后一口气将一份至关重要情报告诉给了下臣。”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十三章会稽落陷 剑平在越国多年,为富不仁。虽干尽伤天害理之事,性传开。足见其那独特的演戏才能。 他的这一番话,说的伤感可惜,表情也做的十分到位。既不夸张,让人觉得虚假,又不少一分对王虎的赞美,使得越王鼫、田昌等人感同身受。不约而同的对王虎的死感到惋惜,同时也万分期待下文,到底王虎拼死传的是怎样一个情报。 越国大殿内所有期待的眼神都望向了王剑平。 越王鼫等待不急吹促王剑平快快说下去。 王剑平激动道:“恭喜大王,王副将不但是来传递重要情报,而是还是来告之大王喜讯。计划一切顺利,相国大人已经完成了他的任务。在数日前,相国大人奇袭吴国都城姑苏,已经一举攻克了姑苏,将我们大越的王旗插在了姑苏城的上空。” 此言一出,大殿哗然。 越王鼫高兴的从王位上一跃而起,手舞足蹈,全然不顾自己的身份。 “大王……”田昌听到这个消息也异常兴奋,但他还保留了因有的理智,见越王鼫如此忍不住出声训斥。 越王鼫面上微红,他自上位起就被姬凌云踩在了脚下。姬凌云给他所带来的威胁几乎让他夜不能寐。一听到王剑平所带来的消息,越王鼫只觉得一吐胸中闷气,情不自禁的欢庆了起来。 事后,越王鼫自己都觉得他的举止有些夸张。 之所以,他们没有怀疑这消息。乃是因为这次作战计划越国布置的非常隐秘。只有少数人才知道详情。王剑平既然能说出这次计划,显然不会有假。 这也是韩庆刻意为王剑平准备取得越王信任地措施。 王剑平续道:“姬凌云已经得到了姑苏落陷地消息,火速撤军。但姬凌云狡猾异常。他料到自己撤军以后,范上将军一定会迅速追击。他悄悄留下了一支伏兵,等到范上将军出兵追击后,吴国伏兵奇袭了越国大营,烧毁了我军的大部分粮草。” “啊!!!”王剑平紧张的叫了出来,田昌也是一脸凝重。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粮草是行军至关重要地一环。 田昌突然想通了项鹰来越地的主要目的,惊讶道:“原来如此,正因为范上将军的粮草被烧。所以,姬凌云才派项鹰来的越境破坏我军的粮道。姬凌云用兵老辣,知道如此下去,他将陷入前有劲敌,后方失火地不利形势。 第114章 因此。姬凌云果断的将力量用来了范上将军的身上,迫使他因缺粮而退兵。” 王剑平心中暗笑田昌无知,这一切虚假的情况都是韩庆设计出来的,想不到田昌如此的配合。 他口中毫不犹豫的称赞道:“太傅真乃神人也。一切皆如太傅所料。” 马屁谁都会拍,任何人都爱听。但正直的人却不爱那种虚假。夸大地马屁。田昌为人作风正派,但王剑平这种一笔带过又真心实意的马屁,也令他心生喜悦,微笑的摸着山羊胡面上露出一丝自得。 王剑平道:“姬凌云确实厉害,但哪里比得上我国的范上将军。范上将军一眼就看破了姬凌云地意图,派遣干潜将军亲自入越押送粮草。但……干潜将军在半途遭到了项鹰的奇袭,带来地兵将损失过半。项鹰骑兵来去如风,干潜将军的步卒拿他们毫无办法。这时,范上将军派人送来了一计。范上将军认为,项鹰骑兵的速度乃天下之冠,只要他不同我们硬碰,我们..来越为得是破坏粮道,只要我军将粮食送出,不愁项鹰不来同我们决战。” “以利诱之,好计!”越王鼫拍案叫绝。 王剑平笑道:“为了实现这个计划,干潜将军故意将装做中计,进入固陵山峡被项鹰袭击损失惨重,退回前线。其实不然,他此刻正藏身与固陵山附近的山坳中待命。范上将军认为只要大王出重兵,项鹰一定不敢力敌,而会智取。智取之地,正是固陵山峡。只要大王不入峡中,向山峡两岸发动攻势一定会杀的吴兵措手不及。那时,干潜将军也将会从另一端杀出,夹击吴兵。” — 说到这里,王剑平又是一脸黯然同伤感,叹道:“如此精密的计划,干潜将军不信外人特命王虎副将前来禀告。可是王虎副将的行踪被人发觉,他死战得脱但以身受重创。用尽最后一口气将情况告诉鄙人后,就英勇归天。” 难过之余,王剑平的眼角还溢出两滴泪水。 越王鼫感动道:“王虎副将无愧是我大越勇士,寡人封他之子为中大夫,以慰其忠烈。” 越王鼫用了一日时间准备好了千石粮草,命田昌领四千兵马护送而去。 三日后,田昌到达富春附近,正待休息。 马蹄声骤然响起,项鹰两千虎骑犹如闪电一般切入越军中,马塌矛挑,勇不可当。 越兵哪里料到名不见经传的骑兵不但拥有过人的速度,还有如此强悍的实力。来不及整军的越兵几乎毫无抵抗之力。 田昌见敌不可挡,正准备保护粮草撤退。却郝然发觉,他们已经无路可退。一万吴国士兵如同神兵天降一般将他们包围了起来。 原来,韩庆在一日前已经找到了在越境游荡的项鹰,并一起拟定了这次的计划。 却跃见项鹰在越军中杀的痛快,大叫一声:“项老弟,别太贪心,留些给我耍耍!”此时此刻,在他们的眼中这些越兵已经等同待宰的羔羊。 却跃的率军加入,加速了越军的灭亡,成了吴国单方面的屠杀。 才不过两个时辰,四千越国将士就被屠杀干净,田昌也在乱军中让人刺成了蜂窝状,身上多了十数个大洞。 韩庆在远处见此,笑道:“王兄,是否能拿下会稽就看你的了。” 王剑平正容道:“韩先生放心,在下绝对不辜负先生厚望。” 王剑平此时已经被越王鼫封为了中大夫,调入会稽任职。此次出来,正是准备一些搬迁事宜。 王剑平带着各种行李,门客、家丁、搬运工足足两百人进入了会稽。 当夜,王剑平所带入城中的两百人迅速控制了会稽北城门。不多时,项鹰的铁骑杀到直接冲入了越国王宫。 却跃也在随后到达迅速的控制出了会稽余下三门。 城中仅剩余的一千将士几乎没有任何抵抗之力,城中大户百姓都藏于家中不敢出门。项鹰搜遍越国王宫,终于在王宫的偏院内擒住了越国国王。 越国王宫大殿内,项鹰一手拎着小鸡般的越王鼫出现在了韩庆的面前道:“韩先生,这家伙怎么处理。”虽然他非韩庆手下,但韩庆的才智却使得项鹰对他万分敬服。 韩庆眉头一皱,果断的一剑砍下了越王鼫的脑袋。 “先生………你……”项鹰没有料到韩庆会这般处理,大吃一惊。 韩庆淡然道:“这般处治是最好的解决方法,越王鼫名义上毕竟是周天子麾下的一个诸侯国君,贸然杀他定会留下不好的名声。我吴国如今的实力尚且不足以争雄天下,没有必要落人口舌。” 韩庆低头想了会儿道:“传令下去,将越王鼫的死因掩盖。在越国众臣中找一个替死鬼,说他为了讨我军欢喜,弑君求和。” 项鹰在这种事情上并不 威镇北方的越国在这一刻正式消失在历史的涌流。 次日,越王鼫之死传遍周遍城镇,由于越国此战是倾尽全国之兵,周遍城池借无兵镇守。在韩庆、项鹰、却跃的强势下纷纷投降。 越国大半领土以入吴国 消息终于传到了范蠡的耳中,这位胸藏韬略拥有惊世之才的春秋英杰,终于失去了镇定,一脸的不敢相信。 “不可能,我明明已经做了万全的准备,怎么还让吴国得逞!”范不甘的大声咆哮着。 其实他的失败非战之罪,他也确实做了万全的准备,但他小瞧了一样东西。那就是骑兵,有了马鞍、马镫、马蹄铁的骑兵,它快早已超过这个时代所有人的想象之外。 范蠡胜算无疑,但却没有算准“冠军骑”的速度,也因此为他的失败埋下了伏笔。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十四章四面越歌,败范蠡 稽落陷,越国半数土地以入大吴怀抱,这等天大的消云耳中时,吴国军营登时沸腾起来。 “大王万岁……大王万岁……” 如此声音,此起彼落,一片沸腾。 姬凌云更是一跃三丈,他这一个布局竟然将越国直接推向了死地,这等成效纵是布局全盘的他也宛如梦中。 三年前,他还是一个游手好闲的纨绔王子,谁又想得到三年后竟成了吴国之主,千万人跪地呼他万岁。纵是范蠡也败在了他的手上,命运之奇,今可见之。 展如、端科、诸奎等将见军中士气大震,纷纷请命求战。 姬凌云“哈哈”大笑道:“都胜利了,还打什么?” 三将诧异。展如奇道:“在我军二十里外,范蠡那厮手上还有一万五千将士,将他们消灭才算赢呢!” 姬凌云摇头正容道:“那些都是我吴国的壮丁,你们若敢将他们如何,我要你们好看。” 三将更是一头雾水,见姬凌云不象在说谎话奇怪的看着姜良。 姜良笑道:“大王准备派我出使越营,说降范蠡。” “不妥,大王!”端科立刻谏言道:“范蠡此人一心忠越,并非怕死之人。当年,夫差大王攻入越国,范蠡同勾践一起入吴为奴。伍相国爱惜其才,亲自相请,予以高官厚禄。而他却不屑一顾,甘愿同勾践一起为奴。如此人物,决非用言语能够撼动其忠诚。如今情况比惜日尚且不如。范怎会轻易投降。” 端科当年是伍子胥身旁的近侍。非常清楚当年伍子胥为了提吴国求得范这位人才耗费了多少功夫,也清楚范蠡的决绝。 姬凌云微笑道:“已经没有打下去地意义了,范蠡归顺不归顺这不敢确定……”他自己心中也没有底。“但降他是一定会降地。” 姜良点头赞同。 端科见姬凌云、姜良都认为如此,也不便多说,只是忧心道:“我担心范蠡会对姜太宰不利。” 姬凌云眉头一挑道:“他敢,若他妄动太宰一根毫发。我让越营上下全部为他所犯下的罪偿命。” 随后,展颜笑道:“我以有了办法对付范蠡,你们大可安心。”心中自得笑道:“古有张良的四面楚歌。破项羽。今有我姬凌云地四面越歌,败范蠡。” 姜良面露笑容,眼中出现了一丝敬佩。姬凌云那计策,完全将越国打入了死地。 不知何时,越军兵营附近一曲曲越国山歌,名谣总在越营附近荡漾。越兵上下人人无心战事,逃跑者日益增加…… 三日后,姜良带上三名侍从策马前往越营。 ****************** 当范蠡第一眼看到姜良的时候。竟感受到一种江山代有人才出,一代新人换旧人的奇妙感觉。 这使节极为年轻,也就三十来岁的模样。个.了寸许,体型消瘦。相貌出众。孤身入敌营却没有丝毫不安,神色自得。 范蠡暗道:“除去伍员、孙武不说。姬凌云能在短短一年,便求得如此多,且出色的人才,难怪我大越会不及他们。” “我就是范蠡,有什么事情。”范蠡跪坐上方布垫上淡淡的看着姜良。 姜良眯起眼睛,也在打量这个神交以久地吴国劲敌,不由暗赞,范以年过半百,但却无任何老态,风度翩翩,那一双炯炯眼神里蕴涵着一股奇特的光。自己在看到他的刹那间,眼前忽然有一种错觉,仿佛自己面对的是一面镜子,自己的一切都暴露在对方的眼皮底下。 名扬当世的范蠡,果然名不虚传。难怪大王、伍相国、孙武上将军说道范蠡都会露出欣赏之色。 听范蠡发问,姜良不敢怠慢,拱手道:“久仰大名。在下姜良,奉我家大王之命,劝范上将军率军归顺。大王盼今日能够消除彼阂,与将军把酒言欢。此战再打下去,对谁都没有好处,望将军三思”说着取出一摞竹简,双手呈递上前。 第115章 “可恶!”“找死!”“ 你!” “锵”的一声,帐内三名将军拔出了配剑,遥指姜良只待范蠡一声令下,便将他乱剑砍成肉酱。 范蠡没有伸手去接,只是冷冷地望着他,仿佛目光能够刺进他地脑子似的,过了良久才点头笑道:“你不怕死吗?” 姜良笑道:“怕,但我知为了大人麾下这一万五千将士你不会杀我。” 范蠡沉默半响长叹道:“竹简我投降的。” 范蠡的反应在姜良地意料之内,姜良也明白他话中那让将士投降的意义,恭敬地对他行了一礼,向帐外走去。 “上将军!”姜良一走,帐内的三员大将都跪在范蠡面前,哀求道:“上将军三思啊,我们还有一万五千弟兄,一点也不逊色吴国。上将军怎能如此草率的决定我军的命运?” “草率?”范蠡自嘲笑道:“这个决定我在三日前就考虑了,你们说这叫草率吗?” — 范蠡笑道:“冯平、王双、雷凌三位将军,你们均是精通军略之人,可否回答我几个问题。将士作战最重要的是什么?行军打战最重要的是什么?两军对战最重要的又是什么?” 王双道:“将士作战最重要的是士气,行军打战最重要的是兵力,两军对战最重要的将帅的才能。” 雷凌道:“士气,粮草,支援。” 范蠡不语看向冯平。 冯平黯然道:“士气,粮草还有凝聚力。” 范蠡笑道:“王将军勇猛无挫,是我军第一勇将,你日后作战以冲阵杀敌为前,如此能发挥你之所长。雷将军善守,处事谨慎,可为镇守一方的大将。冯将军智勇兼备,只要能拜得明主,可成就一番事业。” 范蠡望着帐顶道:“强则戒骄逸,处安有备;弱则暗图强,待机而动;用兵善乘虚蹈隙,出奇制胜。此乃我一身用兵宗旨。然在此之前,必须有三个最基本的条件。其一、士气。其为军队的战斗意志,一军若无士气必败无疑。其二、巩固的后方线。也就是粮草、兵器等一切战略物质,其中以粮草最为重要。一军无粮,也是必败无疑。还有一个是凝聚力……” 范蠡从一旁的令箭壶中去过一枚,双手一用力“啪”的一声,断为两节。然后拿过一把道:“一根令箭一折就断,一把令箭却难以折断!”范蠡用力怎么扭也无法弄断一根令箭,淡然道:“用兵也是一样,只有将将士们的力量聚集一起,方能使出最强大的力量。如今……我军士气底下,粮草紧能维持十日。将士们个个怀念故土,无心问战。表 冯平一脸吃惊,最近范蠡夜夜不得安寝,他们并没有把逃兵的事情告诉范蠡,讶道:“原来上将军已经知道了?” 范蠡长叹道:“那越歌乃姬凌云的计策,我焉能不知?只是将士们一心要走,我强留又有何用。” “士气低下;粮草不足,后援以断;兵无战心。如此情况,纵然是风后下凡也无法改变战况,我们在打下去只会徒增伤亡而已。将士们何罪哉?我们为了复兴越国已经制造了无数杀戮,当然那是必不可免,值得我们一战。但此时此刻,我们怎能在以一己私利,让他们上前线妄自送死?” 冯平不甘道:“上将军,当年我越国也是陷入死地,你不是坚持到胜利了吗?怎么现在……” 范蠡摇头道:“姬凌云不同夫差,他不会对越国手软的。好了,我意以决,你们不必多劝。” 范蠡比谁都了解当前的局势,如弃。可越国王室血脉以断,越国不可能再度复兴,在这种已经没有翻身余地的情况下,没有在打下去了意义。因为,越国以亡,他已经找不到任何在坚持下去的动力。 此刻他也只有一个想法,在死之前为自己忠于的越国百姓做最后一件事情,让他们能够在吴国的管辖下安然生活。 这也将是他最后的一个目标。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十五章范蠡之死 凌云领着近两万吴兵列阵于越国军寨前,那雄伟浩荡兵那战战兢兢的模样完全成了正比。 不用怀疑,只要姬凌云一个号令,他的两万兵马在顷刻间便可摧毁眼前这些越兵的斗志,彻底将他们击破。 但《孙子兵法》有云: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姬凌云虽不敢说全通《孙子兵法》,但也略知个中三味。对这句话深以为然,不必要打的战没有必要牺牲将士的生命。 时辰到了正午时分,同范蠡约定的正是这个时刻。 就在这时,只见寨门大开。 为首一人果真是范蠡,他不在穿着盔甲,而是一身洁白简朴的麻衣。后面是冯平、王双、雷凌三将,还有无数兵将一同过来。 遥遥见之,姬凌云顿时松了口气,但是又叹了口气。 范蠡确实是个人才,在某些程度上丝毫不逊色与伍子胥。那算无遗策,画无失理的智谋,差点就要了自己的小命。 只可惜他死意以绝,姬凌云也无可奈何。 就在这时,范蠡以至,微微作揖,行礼请罪。其余兵将个个跪在后面,在来之前,范蠡已经作好了他们的思想工作。 姬凌云笑道:“古贤不杀俘,诸位请起,寡人决不亏待诸位。” 说着,便下了马背扶起范蠡。 范蠡起身后退一步道:“此战,越以亡。我范蠡败的心服,但在我等归降之前。吴王可否先告诉我等日后如何对待越国百姓?我等虽是亡国之臣。无国之民,但也不是任由他人欺辱的奴隶。” 此话声震四方,传入周遍所有人地耳中。 刹那间。场面登时冷了下来。 越国降兵个个都在等候着姬凌云口中地答案。 姬凌云心中闪过一丝不快,这范蠡在此刻还摆了他一道。如果此刻姬凌云说将视越为奴,那么范蠡必将振臂一呼,以他在军中的威信。加上将士不甘为奴的心里,一定地爆发出惊人的实力。 姬凌云纵然获胜,也将是一个惨胜。 但若姬凌云在众人面前承诺待越民如吴民一般的话。那么日后若有出入。无信不义之名,将会落在他的头上。 范蠡此举是为越国百姓着想,但也小觑了姬凌云。姬凌云从来就没有想过亏待越民,越民在他的眼中是一群无与伦比的财富。 姬凌云一手指天昂声道:“我姬凌云对天起誓,只要我我吴国土地里地居民,无论吴越一视同仁。绝对不因越民而鄙视,也不因吴民而偏袒一分。若违此誓,叫我天诛地灭。不得善终。” 昂扬的誓言飘荡长空,不但是他人,纵然范蠡也为此大吃一惊。 亡国之民,向来得不到善终。范蠡本意只是想多为越民争取一些利益,让他们没要成为吴国的奴隶。但万万没有想到。姬凌云一开口便是吴越平等,并且立下如此毒誓。 呆立半响,范蠡笑道:“吴王果真异同他人,范蠡佩服,只希望吴王能够信守承诺。” 姬凌云诚恳道:“若范先生不放心,愿屈尊入仕,不就能监督寡人了?” 姬凌云在姜良回来后,就从他口中得知范蠡以怀有死心,明知如此,他还是忍不住出声请他入仕。他实在不愿意下令杀范蠡。 只因,范蠡对吴国的发展实在太重要了。 范蠡的才华是其中之一,但更主要的还是在于他的威望,他在越国百姓心中的地位。 姬凌云敢发如此毒誓,并非他不相信誓言。而是他地目的与别国诸侯不同,别国诸侯同夫差一样,只是为了称霸。 而姬凌云的终极目的却是一统,将天下一统,成就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地不世霸业。 但吴国现在不比后世的秦国,那时秦国地实力本就是天下之冠,他可以采取杀戮的方法征服天下。但他不同,吴国现在不过是区区小国,若采取杀戮的方法不出数年,便会成为众矢之的,无法翻身。 而唯一能够加快发展,令吴国强大的方法只有一个。 那便是“海纳百川”,将他国的力量与吴国融合,汇成一个崭新的力量,只有如此才能真正使得吴国强大。 好比此刻, 民多物资,而越国多民少物资。若将两国融合,那少民,也不缺物资的新吴国。如此吞噬,吴国不难称雄天下。 但民心难归,要想将两国融合又岂是轻易能够办到的? 要是有了范蠡却不一样。在越国百姓心中有三个值得他们信服的人,第一、越王勾践,勾践在越治国,越地百姓安居乐业,勾践在越国百姓心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第二、文种,当年勾践、范蠡入吴为奴,偌大越国全靠文种一人支持,那个时候,百姓只知文种而不晓勾践。第三、便是范蠡,范蠡是越国百姓心中的英雄,在越国百姓心中并不逊色勾践、文种。 — 以范蠡的威望,在加上在越国百姓心中的地位。若让他来处理融合一事,定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对于吴国的将来,非常有利。 范蠡摇头道:“个人有个人的信念,范某自入越以后,将此身都交给了越国。越国不在,范某以无活下去的动力,不需要吴王动手了。” “噗” 在来之前,他已经吞下了毒药。 “上将军……” 越国兵将见此,纷纷跪地痛哭。 “传令下去,将范蠡厚葬!墓穴就建于固陵山上,准许任何人前去吊祭。同时将固陵城改名,改为少伯城,以彰显范蠡对越之功绩。” 既然利用范蠡这路已经不通,姬凌云也只好另辟蹊径。 第116章 据他所知,凡是功高卓著者,在百姓心中很有地位的人物。无论你怎么强制也不能使百姓改变对他们的尊敬,你越是制止,百姓们就更加会觉得他们的伟大。 姬凌云索性放手一试,以突出范蠡的手段来显示自己的高大,提高越国上下对自己的好感。 果真,姬凌云这命令一下,冯平、王双、雷凌等人相继一呆,均为姬凌云此刻所展现出来的胸襟折服。 冯平跪行至姬凌云面前,恭敬的磕了三个头道:“冯平代范上将军叩谢吴王大恩。” 越国兵将上下也同时做出同样的举动,对于姬凌云的这份命令,深怀感激。 姬凌云乘机对着冯平、王双、雷凌三将道:“你们有什么打算?” 冯平道:“上将军叫我们加入大王麾下,监视大王举动是否能够准守诚信。现在看来大王胸襟早以超出上将军意料,冯平愿意为大王效命。” 雷凌也道:“大王若是不疑雷某居心,雷某也愿意为大王效命。” 王双是最看姬凌云不顺眼的人物,但此刻他也诚意道:“王双愿意为大王效命。” 姬凌云微笑的将三人扶起。 随后,姬凌云看了一营寨的兵将高声道:“诸位将士,寡人知道你们此刻最想的事情便是归乡同家人一聚。寡人说话算话,对吴越一视同仁,绝不失言。你们列好队伍,我给你们发一些路费,送你们归乡。” 越国上万将士先是一阵不敢相信,随后人人够大声欢呼了起来 “吴王万岁,吴王万岁……” 姬凌云看着欢喜如狂的上万将士也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与其耗费粮食养他们,不如让他们回乡,将自己的好传达给每一位越人,同时也可以解决后患。 至符央起,姬凌云学会了一样事情。“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此话不假,但也要因人而异。冯平、王双、雷凌三将个个都是善战的人才,但忠心在不确定的情况下,如何能够让他们领上一队自己的心腹? 诸事一了,姬凌云下令道:“日后入得越地,不许抢掠,违令着杀。诸位战功,寡人战后自有封赏。” 随后便率军继续南下。 一路上毫无阻碍的到达了会稽,韩庆、项鹰、却跃、王东出来迎接。 姬凌云趁热打铁,当即命取余下仅剩几座的城池,打算一统越境。 同一时刻,姬凌云也暗示韩庆将勾践一门以死于混战为由全部铲除。来到了会稽城中,姬凌云让人带上了符央。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十六章既往不咎 王宫殿大厅! 姬凌云同符央相互对视,久久无语。此刻符央以无惜日神采,略微落魄的立在堂上。 姬凌云不知从何说起,长叹了口气道:“范蠡已经服毒自尽,不出一月,越国全境将都是我吴国的领土。” 符央淡然道:“自从被却将军软禁,在下就以料到今日。范师兄独木,怎能支天。” 姬凌云讶道:“范蠡是你师兄?” 符央点了点头。 姬凌云沉声道:“我待你不薄,你如此陷我与死地,难道就是因为范是你师兄吗?” 符央沉默了会儿答道:“各为其主,在我见大王之前已经答应了师兄加入越国。为越抗吴,本职所在。” “你说谎。”姬凌云一语就点破了符央的谎话道:“你真正是原因是因为——郑王妃吧?” 符央浑身剧震苦笑道:“原来大王知道,自从郑姑娘救我的那一刹那,我便为她风采所迷,她是唯一让符某心动的绝代佳人。可是……”符央愁然长叹:“只是郑姑娘心中只有大王一个,同她攀谈,有意无意她都会露出对大王爱慕。更称大王为天下最有本领的人。符某自认才学过人,不输于任何人,听郑姑娘如此称赞心中大为不服。与郑姑娘分开后,回到府中正遇范师兄求我出仕越国。符某原本一心想拜求明主,一长毕生才华。但却因私心作祟,产生同大王一较高下的想法,荒谬的加入了越国。我同范师兄一起策划了此次计划。想不到却成全了大王。” 姬凌云听到符央最后一句。在心底笑了出来。确实,如果没有符央,他恐怕也不可能如此轻易地就将越国推向灭亡。 符央奇道:“有一事符某不吐不快。大王是如何看透符某地。符某自认为没有出任何差错,况且我都在太湖练兵,我们相见不过几次而已。” 姬凌云直言道:“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便发觉你另有所图。至于如何看出,其实不难。据王妃之言,她们将你安置在九江城后。坐船顺流而上至宜城附近,再改道北行。她们路上并未耽搁行程,而你却以带伤之身后来居上。这本算不上是什么值得注意的事情,但是郑旦身旁多了一些异常出众地男子,早已将郑旦视为禁脔的我,自是不容他人染指,也就多注意了一下。你故意装做不知道郑旦的真正身份,却跟她同路而行。如此只有两种可能:一、你知道郑旦的真实身份。二、你并不在意郑旦的目的地是哪里。后来。我问了一问郑旦,从她口中得知你经常问她一些奇怪地问题。以你的才智肯定不会问一些无聊的问题,郑旦心中藏不住事情,只怕她以将自己的行踪和一切在不知不觉中被你打探出来了吧?如此多疑点。足见你令怀鬼胎。” 姬凌云继续道:“你手中有我的求才信,却要跟郑旦走在一起。也足见你的目的为何。” 符央呆了半响叹道:“我只想每天都够见到她,却不料成了我的致命漏洞。”他突然颤声道:“你既然早就发觉我另有所图,为什么还让我统领水军?” 姬凌云“哈哈”笑道:“这个问题当日伍相国也问过我,我是这么回答他地。‘用人之道,就在于尽人之贤愚皆能为我所用。求得其长处而又必定会发挥其长处,根据其短处而特意适应其短处。这样使人尽其才,方能取长补短。不能用其忠,但可以借助其智。’” “不能用其忠,但可以借助其智……哈哈……”符央悲哀的笑道:“原来如此,我符央妄想与大王争雄,实在幼稚之极,落得如此下场也是自讨苦受。” 符央此刻对姬凌云是心服口服,从一开始,他就一败涂地。姬凌云之所以用他,是因为他会练兵,姬凌云借助他的才干为自己练兵。然后用他练出的精锐水师,一举击溃了越国地水师。如此用人之法,只怕是前无古人,无人可比。 符央诚恳道:“能败在王子之手,符央此身无憾。只是希望大王切勿伤害符某家人,在下感激不尽。” 姬凌云突然道:“我有说过要杀你吗?你的梦想应该是拜得明主,练就一支无敌于天下地水军吧?就这样放弃了?” 符央惊讶的看着姬凌云。 姬凌云正色道:“我可以对于前事既往不咎,但你必须一心忠于我。为我打造出一支无敌水师。” 杀不杀符央,姬凌云心中早已有了定论。到底是杀他得利多还是不杀他得利多,这个问题他跟姜良讨论过。 两人一致认为不杀符央得利多。 符央训练水军不过一年,但在一年中吴国水军的战力几乎上升了一半。如此成效,当世恐怕除了符央这位精于水上的奇才外,世上难以在找出第二个。 吴国想要一统天下,必须发挥吴国的优势。吴越两地最大的优势就是水战,一支无敌的水军必不可少。 不能说吴国离不开符央,但此刻吴国确实需要符央。 况且符央并未干出不可原谅的事情,相反此次破越,他还可以算的上是第一功臣。 符央惊诧道:“难道大王不责怪符某的非份之想?” 姬凌云笑道:“这男女之间的情爱哪里算的是非份之想,喜欢一人并不是错。只要把握分寸,并不算罪。”对于这点,作凌云还是相当开明的。 符央长叹道:“大王胸襟较之齐桓公由要胜上三分,符央愿为大王效犬马之力。” 此时此刻,符央更是打心底的佩服起姬凌云来,此生拜得真主,纵是粉身碎骨也了无遗憾。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十七章以身试法 个月后,吴国大军扫平了越地将领土扩大到了越国最城,直接与南夷百越接轨。 此刻,越国真真正正的宣告灭亡。 此消息传开,天下大震。 “江东威龙”之名,再次传遍大周个个诸侯之国。齐国、楚国、晋国等国相继震动,风头一时无两。 姬凌云为了安定越国居民,并未率军回国都,而是在会稽呆了下来,同时也将会稽王宫改建成了吴王行宫,并召集吴国各个大夫级别的官员来会稽商议政事。 这天,对于吴国来说一次至关重要的会议在会稽吴王行宫召开。 参加此次会议的都是吴国的栋梁,共有八人,分别是:伍子胥、孙武子、姜良、管、韩庆、默子溪、渊、干傅。 其中渊、干傅乃越国旧臣,他们都是勾践时期越国著名的地方官员,政绩斐然。但因百姓出身,被掌握越国军政的各大世家打压。心灰意冷之下,他们弃官反乡。 姬凌云听过他们的事迹,将他们招来,予以重任。 姬凌云见渊、干傅跪坐不安的立于众臣最下方,笑着对他们道:“两位大夫不必紧张,我们都是人不会吃了你们的。” 众人“哈哈 .|份紧张。 姬凌云表情变的严肃沉声道:“父王此生宏愿便是饮马黄河,称霸诸侯。寡人也以此为毕生目标,但吴国此刻尚且无法跟晋国争风。 第117章 是以。寡人决定以养精蓄锐。恢复国力为我国当前首要大事。此次会议正是以此为主题,诸位可畅所欲言。无论中不中听,是对是错都可以说出来。” 虽然一统才是姬凌云真正的目地。但此刻说一统还早了一些,一旦传开吴国必将成为众矢之地。因此,目前姬凌云都以称霸为由全力发展吴国。 [=.大起来,首要之事,便是善待越国百姓。使得越国百姓忘记亡国之痛,接受自己新的身份。”这一番话。他是顶着压力说出来的。越国同吴国世代仇恨,很难化解。而他又是越人,万一引起误会,他地处境将非常危险。 显然,他的顾虑是多余的。 伍子胥首先给了他有利的支持,笑道:“大夫此言同管大夫的政策的富民强国政策一致。我吴国要想真地称霸,必须上下一心,消除吴越之间的隔阂。令江南一地皆是吴民。” 姬凌云听后暗赞:自己因为知道历史才明白融和才是解决吴越一事情的根本,可渊、伍子胥却是根据自己的分析得出了这个结论。 其他众人也点头称是,并无任何异议。 姬凌云点头道:“寡人也认为此法可行,但具体行动起来却困难重重。” 姜良道:“首先在城中各处粘贴榜文。将大王吴越平等一事传扬出去,删去越国所有令法。然后在附加以我吴国令法,让越国百姓享受一切吴国待遇。如此可表示大王对吴越百姓一视同仁的决心。” 话夹一打开,众人的话也渐渐多了起来。 干傅道:“一年前,伍相国取走了越国国库所有的钱财,导致越国不得不加重赋税。越国百姓表面依从,但心底却并不乐意。大王可以有此次入手,减轻越国赋税,将吴、越赋税一致。如此,越国百姓表面或许不做什么,但心底却一定会对大王有所改观。” 管道:“微臣先祖有两句话,其一曰‘王者以民为天,民以食为天,能知天之天者,斯可矣’;其二道‘仓縻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在这饥荒的战乱年代,只要大王能管百姓温饱,则能够得到百姓地爱戴。” 默子溪在众人中是最无学问的一个,他道:“我不懂什么道理,但管大人的话却说道我心坎里去了。我当百姓的时候,别无所求,就是养家糊口,传递香火,仅此足矣。我相信大多数地百姓都同我一个想法。” “发展生产,稳定民心,吴国殷实富足,才能称霸诸侯。”总结了众人的看法,姬凌云一作了一个总结。 吴越融和是吴国强盛地第一步,对于吴国目前的处境来说以是事在必行。 姬凌云等人信心十足在在会稽大势干了起来。 越地位于后世的浙江境内,这里气温适中,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是盛产农业风水宝地,蚕丝、柑橘、竹制品也是这里的特产。 姬凌云让默子溪越地寻找一处最适合耕种庄稼的土地,默子溪经过百般挑选终于将目标定在了槜李县。 这槜李县便是后世的嘉兴,也称禾兴,是中国东南重要产粮区,有“嘉禾一穰,江淮为之康;嘉禾一歉,江淮为之俭”的说法。 姬凌云大喜在南湖附近的开垦了万顷田地。 可惜的是越国对姬凌云的安排是逆来顺受,既不反抗,也提不起精神。对于吴国,他们在心底始终存有一丝忌惮。 这天,伍子胥同孙武子一起乔装走在大街之上,四周冷冷清清战乱后的荒凉,尽显无疑。偶有几声犬吠,在空寂街道里响起,也是那般苍凉。哪里还有半点新的气象。 伍子胥长叹道:“原来融合并不见得比征服容易多少。” 孙武子认同道:“人心最难把握,想要越国百姓归心。若非用一些非常手段,不要三年,恐怕难以生效。尤其是这会稽城中的百姓,他们受越国统治已经有数百年了,突然间换了大王,也难怪会如此。” “非常手段……”伍子胥在口中默念了一 孙武子点头称善。 两人并行朝着不远冒着青烟的酒馆走去。 偌大一个酒馆,却空空荡荡,只有几个人里头喝酒用餐。人人埋头静吃,一点也没有因有的热闹气氛。 伍子胥、孙武子来到中央一桌,叫了些酒肉。伍子胥出手阔绰,店小二也服侍殷勤。 伍子胥装作是富商大贾模样,漫不经意地问道:“我久闻会稽繁华,到此一看却是人烟稀少。这是何道理?” — 店小二伸了伸舌头,四下里一张,低声道:“本来会稽确实繁华,但自从被吴大王灭了以后就不怎么样了,商人不敢开张,百姓不敢上街,自然冷清了。” 伍子胥奇怪道:“老夫曾在姑苏,梅里倒卖过货物。那里人人都说吴大王是一个好大王类。” “那是在吴国!”对桌地一位酒客大声的叫了起来。“吴大王对吴国臣民好,不代表对我们越人也是一样。什么吴越平等都是屁话,吴大王怎么可能将我们这些亡国之民当成吴国百姓看待,天下哪有那么好的事情。我就不信那吴大王有那么大地胸襟。那么那些高高在上的人哪里能够体会到我们的心情。” “对……对……”酒店内一群本来安静用餐的人个个激动了起来。 伍子胥孙武子相对一眼恍然大悟。 原来一切问题都出在这里。 越国上下已经越国被灭,个个都对吴国怀有异样的偏见。而历史上从来没有优胜者对失败者平等对待的事迹。因此。他们偏见地认为姬凌云如此是另有所图。所以,在这种不信任的情况之下,越国始终对姬凌云的友好对待视若无睹。 一群混帐! 伍子胥忍不住在心底怒骂了起来:大王的志向又哪是你们这个人可以比拟的?他此刻一心,以称霸为主,向一统诸侯而前进。哪里有功夫跟你们玩心眼,如此计较。 出了酒馆,伍子胥立刻低声谩骂了起来。 多年了,伍子胥这刚直火暴的脾气始终未改,若非大局为重,他还真想狠狠的抽那人几鞭子。 孙武子见伍子胥那模样乐呵呵的劝道:“更他们生什么气,那些人又哪知大王地志向。还是想想应该如何让百姓相信我们吴国吧!” 伍子胥生气归生气,但脑子还是一样的好使,不多时就有了一个主意。 正准备开口,一人匆匆忙忙的撞在了伍子胥的身上。 伍子胥功底结实,只是肩头动了动,倒是那人倒飞了出去。 那人是一个二十五六岁地书生,他手中拿着一把配剑,吃力的从地上爬起,撕牙裂齿地轻柔的屁股道:“老人家你没事吧?” 伍子胥“呵呵”一笑道:“小伙子,先顾好你自己吧!” 那书生尴尬笑道:“家母病重晚生赶着去市集卖家传宝剑给家母治病,刚才得罪处,还请老人家赎罪。” 伍子胥道:“无妨,你那宝剑给老夫看看,如果真是柄宝剑,老夫或许帮你买下。”伍子胥对宝剑也有一种偏爱,见那书生如此慌张有心帮他一帮。 书生大喜双手将剑递上,伍子胥虽身着便衣,但那一身高贵的气度却处处显示着他的不一般。 伍子胥接过宝剑,拔剑出鞘。那剑身以青铜铸造,线条流利,寒气迫人,剑尾处竟有一个小小的“干”字,惊讶道:“这剑竟是由干将铸造,虽不是铁制,但也是难得的精品。好剑……” 书生大喜道:“老先生既喜欢,晚生可以廉价出售。” 见书生那欣喜的模样,伍子胥眼中突然闪过一丝犹豫,一咬牙道:“这剑我要了。”说从怀中随手抓了十个戈币丢给了书生。 伍子胥态度转变之快,让那书生无从适应大惊道:“老……老先生……这剑少说也值得百金……若老先生真的想要,晚生可以五十金出售。” “哼!”伍子胥冷哼一声道:“甚么鸟剑!要卖的上怎么多钱!我十戈币买一把,算是足够了!” 伍子胥如此行为,最吃惊的莫数孙武子,正感到奇怪,身躯一震,醒悟到了伍子胥的用意,长叹了口气后退了一步。 书生见伍子胥十足强抢的模样,大叫道:“还我剑来。” “就是不给你又怎样?”伍子胥大怒,单手一用力把书生推了一交。 书生爬将起来,向伍子胥冲去,大叫道:“那是我给娘亲救命的东西,还我。” “你这小子,敢情找打!” 伍子胥霍地躲过,口里说,一面挥起右手,一拳打去。 那书生哪里是伍子胥的对手,三两下被伍子胥打倒再地,起不起身。 伍子胥冷哼道:“我乃吴国伍子胥,你若有胆大可来找我。”又不屑的“哼”了声,挥袖离去。 书生在地上嚎啕大哭,周遍百姓见此纷纷暗骂伍子胥蛮横,但也畏惧与伍子胥,不敢妄动,对于吴越平等一说更是嗤之以鼻。 如此事情很快就传遍了会稽的大街小巷,成了大街小巷共同谈论的话题。 同时也传到了姬凌云的耳中。 姬凌云大笑道:“荒谬,伍相国为人刚直,怎么可能如此欺负一百姓。若是他真的要剑,国库里尚有欧冶子的巨、胜邪,那里需要去抢他人配剑。” 话音一闭,姜良就急匆匆的跑来确定了此事。 姬凌云听后霍的站起,脑中只有一个念头:伍子胥意图以身试法……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十八章今生誓取天下 混蛋……”姬凌云此刻的心中既是愤怒,又是感动。不假,但不可能去抢他人的剑。 第118章 唯一的解释就是他在以身正法。 为了在越国百姓心中树立自己的形象,这位吴国的四殿元老竟甘愿放弃自己得来不易的名声,放弃自己的尊严。 姬凌云真的不知应该用什么来形容伍子胥是愚蠢……还是忠贞……或许“忠贞”二字,已经不足以形容伍子胥那对吴国的拳拳真心。 不一刻,闻风而来的众臣纷纷到达大殿,他们个个焦虑不安。伍子胥在吴国的地位仅仅次于姬凌云,他惹出如此大祸,让所有大臣都忧心不已。 .:化成了乌有。现在会稽城中人人议论,纷纷在暗中谴责我国蛮横。大王若真有意将吴越融合同化,必须对伍相国作出合理公证的责罚。” “你说什么?”冷静而稳重的端科红透了眼完全失去了理智,若非项鹰拉着,他早就冲了上去。 渐渐清醒下来,端科跪地道:“大王,末将十二岁被大人从废墟中救出,二十余年中,末将一直追随大人,从未离开大人左右。大人一举一动也不瞒末将,大人秉性刚直,在生活上多年来从来未做过任何有为道德之事,断然不会犯如此过错,望大王明查。” 管道:“臣下也认为此事必须查清,若事情为真,当予以严惩。” 堂下众人也各抒己见。争论的起来。不相信的有之。相信地也有之。有地认为应该严惩,又有的认为应该从轻发落。 直到姬凌云发话,众人才闭上了嘴巴。 “别争了。等伍相国来吧!”姬凌云制止了众人的讨论。 正在此时,外面侍卫来通报,伍子胥与孙武子两人到了。 大殿口两人一前一后地走了进来。 伍子胥不再穿着相国之服,而是一身白衣,背上还背着荆条。 “大人……”端科不敢相信地摇着头,口中不断自语:“不可能的……不可能的……” 伍子胥跪在地上道:“老夫触犯国法。醒悟以晚。特负荆请罪,求大王予以重罚。” 鸦雀无声中,依稀可见姬凌云额上暴凸的青筋,若无伍子胥,根本就不可能有今日的姬凌云;若无伍子胥,也不可能有现在的吴国。 伍子胥对吴国做地一切甚至超过了他这位吴王,这份责罚,姬凌云如何开的了口。 “大王。别辜负了伍子胥的一番苦心啊!”孙武子这时插了一句,也正是这个原因,在事发之时,选择了后退。 姬凌云沉默了会儿厉声道:“来人。伍子胥触犯国法,杖责二十。并亲自将宝剑还回,当面致歉。” 伍子胥被按倒当堂杖责,只听见“扑”、“扑”的声响。 每一下都仿佛敲打在姬凌云的内心深处……… 姬凌云在心中发誓:伍相国,寡人此身决不辜负你的期望…… 此事传开,越国上下无不欢喜,对吴国的印象大为改观。可姬凌云却是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看着窝在床上的伍子胥,姬凌云登时红了双眼。 伍子胥大笑道:“老夫身体硬朗,大王不必难过。大王若真觉得愧疚,就好好地治理吴国吧,老夫年事以高,别无他求,只望我吴国能够称霸中原,一统天下。” 姬凌云含泪的点着头,斩钉截铁道:“相国放心,我姬凌云今生誓取天下。” 伍子胥笑道:“大王有此斗志,老夫倍感欣慰。对了……老夫还有一谋可助我吴国尽快令越人归心。” 姬凌云见伍子胥还能笑得如此开怀,安心了不少笑道:“相国的谋划必是好计,寡人洗耳恭听。” 伍子胥从容道:“老夫最近查阅了一番越国留传下来的发展史,发现越国每年秋收时期,百越异族都会纵兵下山抢掠,手段狠毒异常。但因百越异族好战,他们行踪不定越国对他们毫无办法。范蠡曾出兵讨伐过百越异族,但惨败而归。” 姬凌云暗笑,历史上秦国大将王翦举兵六十万依旧奈何不得百越异族,范蠡以区区上万征讨那还不是自讨苦吃。 伍子胥继续说道:“越国百姓对百越异族深恨之,却又不能耐他们如何。只要我们能够大破百越,以强势保护一方越民,作到越国无法作到之事,越国百姓必将归心。” 姬凌云赞同道:“这计策确实是妙,但以我们吴国地实力恐怕还拿不下百越异族。在地上、水上我吴国勇士可以胜过百越异族,但一到了山中,恐怕天下无人是百越异族的对手。” 伍子胥诡异笑道:“大王莫要忘记,夫差大王此刻在百越异族中!” 姬凌云心中一动道:“难道……相国想???” 伍子胥为人正直但他地计策向来都是狠辣之极,当年的扰楚疲楚之策,便是如此。此刻,他笑道:“夫差大王同我吴国结盟以后,发展速度极快。此刻以引起了其他异族忌惮,我们可以在句无城附近的村落藏上大批物资,让夫差大王出兵掠夺。夫差大王回山后,其余各族必会眼红,联合一气,效仿出击。” “到时,我们可以利用父王得到异族的确切消息,然后在布下罗网将他们全数打尽。此法,不但可以破百越夺取民心,同时也可以帮助父王消除敌对的实力,即便父王此刻以区吴族为先,也没有任何理由拒绝。” 姬凌云接着伍子胥的话说了下去,伍子胥这一计狠辣的打在了百越异族贪婪的死穴上。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十九章来至于晋国的挑衅 轮血色的残阳在地平线下堕落,姬凌云驻立在了云家山坡上,双眼直射南方山区。 张言飞马来报:“大王,云家村以南二十里外有一股人数大约在万人左右的蛮夷,正在缓缓向云家村靠近。” “好!再探!”姬凌云双目充斥着浓浓战意,自从伍子胥针对百越蛮夷的贪婪设计了引蛇出动这一计策后。 姬凌云就根据计策的流程联系到了在区吴族担任族长的夫差,夫差有心一统百越,当上史上第一位百越王,很乐意的答应了这个双赢的计策。 姬凌云先把云家村的百姓全部掉入句无城,再将准备运给夫差物资放在了云家村。夫差以装掠夺将物资全部带回了山上。 这一次,姬凌云需要大批的黄金的物资除了许多粮食外,还有三十六柄铁矛,一百把铁刀,三百把青铜矛以及一百套皮甲。 这些东西夫差一运回族中就引起了各族的眼红,纷纷前来探口风。 夫差根据姬凌云的要求对他们道:“山下发生巨变,越国被吴国歼灭。少数越国士兵不服从吴国分散在个个村乡中。我们的这些战利品正是击溃了那些越国士兵而抢来的。” 各族人贪婪的询问其他地方还没有没有。 夫差故意说的含糊不清,让各族都认为夫差知道却不告诉他们。 不久后,百越各族都有传言说云家村里藏有越兵的一些物资,经过调查然发觉云家村确实藏有许多食物。兵器。 百越各族再度联手出击。但忌惮夫差,不想多分上一人,大伙并未叫他。 他们却不知。他们这前脚一下山,夫差就将他们的行踪告诉了姬凌云。 这云家村正是姬凌云准备用来引诱百越各族地诱饵。 茫茫地夜色中,一队近万人的队伍急速北行。他们个个身裹兽皮,手中拿着粗糙的兵器。那些兵器虽然粗糙,但该尖地尖,该利的利。却是十足的杀人利器。百越人没有出色的工匠,但却有优秀的死士,为了生存他们每天都会将自己的兵器打磨锋利,用种生物。 百越的男人都以狩猎为生,以各种猎物养活家人,族人,在生活的逼迫下,他们有着常人没有的体魄。力气以及杀人的手段。 冬天猎物稀少,也因此每年秋季,百越人都会聚集起来一起杀入越国抢掠过冬的食物,解决温饱问题。 但现在一切都变了。自从上次他们洗劫了句无城后,他们变贪婪了起来。不在规定一年掠夺一次。不劳而获的甜头让他们迷失的自己,三番两次地下山掠夺。只是一直没有得到什么好东西,反而逼的百姓迁移内地,使得他们常常空手而归。 可夫差的这一次丰收让所有人都为之眼红,按耐不住心中的欲望一齐向云家村杀去。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姬凌云眼中地杀气越来越重,张言已经六次向他汇报了百越异族的情况。 此刻,百越异族正向他们地网中深入。 “的达、的达”的马蹄响起,张言再次来到了姬凌云的跟前:“大王,蛮夷已经到了云家村一里外。” “收网!出发!”姬凌云下达了最后的作战指令。 ******** 端科已经阻挡了三波百越蛮夷的进攻,他们此刻的任务是乔装成越兵在云家村驻守,在姬凌云到来之前守住百越蛮夷的攻击。 “想不到这些蛮夷还有些能耐!”端科看着战场口中咕哝道。 百越蛮夷他们没有任何阵形,任何做作。有的只是无止境的攻击,再攻击。他们的想法很单纯,只要攻破了眼前的防线,他们就将有数不尽的食物。 端科只有两千人在近万人的攻击下显得有些单薄,但他从容的指挥却让两千人个个发挥了应有的功效。 这时,一人来到了端科身旁在他耳旁一阵耳语。 端科笑道:“将士们,敌人势大撤退。” 两千人人一轰而散,百越蛮夷个个红了眼,没头没脑的向村庄里冲着,脑中幻想着食物,兵器和女人。 姬凌云此刻正站在云家村附近的高处见百越蛮夷 跑进了村中寒声道:“起鼓,放火,围杀!” 第119章 军鼓骤然响起,在百越蛮夷攻打云家村的时候,吴兵早已对云家村采取了包围的阵势。鼓声一响,他们即刻收敛了阵行将云家村团团围住。 村中并无粮食同兵器,甚至连人影也没有,有的只是满村的干草,易燃的木料。 — 火箭飞射,云家村登时红光一片,烈焰冲天。 整个云家村到处都是百越蛮夷的惨叫,汹涌的赤一个个的窗户里都吐着可怕的火舌。房屋一间间的倒塌,百越蛮夷这时也知道了恐惧为何物,一个个的向村外跑去。 可是刚一出村口,上千支利箭向他们呼啸而来。 姬凌云第一次同百越蛮夷交锋,便一把火将所有来袭的百越蛮夷化成了灰烬。 消息传开,原越民们互相欢庆,在句无城中姬凌云终于受到了英雄般的待遇,城内的百姓沿街欢迎。 姬凌云放声大笑道:“这一战打的值得。” 姜良也笑道:“句无城曾经遭过百越蛮夷的洗劫,人人对百越蛮夷狠之入骨,大王这一战为他们狠狠的出了口恶气。” 经过这一战,越国大部分百姓都明白姬凌云对他们并无恶意,反而在外敌威胁到他们人身安全的时候会挺身保护他们。 百姓即是友情,也是无情。 他们可以为对他们好的君主献出生命,也可以在得到更好的利益同时忘记原来的君主。 他们纷纷一改以往,开始姬凌云的指令认真执行了起来,尤其是那些得到好处的大小商贩更是四处叫卖,越地终于开始摆脱了亡国的面貌,逐步繁荣起来。 姬凌云见到自己的努力终于有了成果也开始乐得合不拢嘴。 这份喜悦并没有高兴几日,一个不好的消息 韩庆皱着眉头走进了会议室,道:“不好了,大王。晋定公公开指责我们不顾及大周诸侯之法,妄自使用刀兵,无义于天下。” 姬凌云惊讶道:“这混帐连家务事都处理不好,仅管到我头上来了?他还真当他的诸侯之主了不成?” 姬凌云从韩庆手中拿过晋定公发布的檄文鼻孔轻轻扇动了一下,将檄文揉成一团,“一派胡言,这信中将我说成了十恶不赦的混蛋了。” 伍子胥草草的看看了檄文沉声道:“恐怕是我吴国的迅速窜起,已经开始引起了晋国的忌惮。” 本来以吴国现在的国力远不能同晋国相比,但数十年前,吴国也是由一小国一举击溃楚国,力压晋国成为诸侯霸主。夫差也曾经一举盖过晋国,险些成为诸侯霸主。 自楚庄王之后,一百五十年来,晋国以绝对的优势一直称雄于大周,无人敢触碰他的锋芒。惟有吴国两次撼动了晋国的地位。 因此,晋国对吴国有着很深的忌惮,姬凌云刚为吴国取得了一些成绩,晋定公便按耐不住,开始对吴国施压。 “你们怎么看!”姬凌云面色不愉,晋国的蛮横让他有种立刻对晋宣战的冲动。 伍子胥“哼”声道:“ 孙武子也笑道:“吴晋相隔千里,只怕他想打也打不过来。” 两位元老的表态,让众臣同仇敌忾。 姜良道:“既然要反击就要击中要害,我吴国攻越以报仇为名,算是师出有名,但晋国这些年来,为了避免同四卿之间的矛盾内视线,发动了一系列讨伐卫、齐、鲁的战争。我们以此为由回击晋国,看他如何对付。” 韩庆阴深笑道:“我们还可以煽动卫、齐、鲁的百姓,增加他们对晋国的怨恨,同时在离间晋国四卿,让他们相互攻罚。我有一计,晋国四卿中最大的四卿智宣子之子智瑶是一个自大好名的脓包,只要我们在晋地贬低智瑶,赞扬赵氏继承人赵毋恤、魏氏继承人姬斯,以智瑶的胸襟一定会对此二人心声怨恨,激发四卿之间的矛盾。” 韩庆本是四卿韩氏的后人,对四卿之间的矛盾非常了解。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二十章晋国隐患 于晋定公的公开指责,姬凌云有些不屑一顾,但也没 春秋有一个非常独特的特征,在众诸侯之间还有一个号令诸侯的天子,诸侯之共主。 但随着井田制的瓦解和诸侯为了诸侯之尊这位子相互争霸战争的发展,周朝王室衰微,“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局面被“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取代,周天子“天下共主”的地位已经丧失,“分封制”也开始遭到破坏。 尤其是当年,楚庄王问鼎一事,是诸侯国对分封制的公开挑战。此后大国兼并小国,同姓国也彼此战争,周天子都以管不着。 不过,虽是如此,但周天子依旧有着一定的影响力,在名义上他依然是众诸侯认可的诸侯共主。 姬凌云当即表明,自己伐越是为了替父报仇。同时也请了一文笔极佳的文士毫不留情的同晋国对干了起来。 着重指责晋国不知廉耻,贼喊捉贼。同时还写下了一句千古名言“荡妇者,何故以表贞洁,讥笑他人。”暗示晋国如同挂着贞洁牌坊的婊子一样,讥笑他人不贞。 此话传出,诸国轰然大笑。卫、齐、鲁三国之臣民,个个拍案叫决。 晋定公何曾想到吴国这一小国竟敢妄自拔动晋国虎须,怒不可竭也一时却也感到措手不及,无法因对。 毕竟,赵鞅为避免同智氏之间矛盾的进一步激化转移国内视线,巩固既得利益,发动了一系列讨伐卫、齐、鲁的战争。这是铁打地事实。 他国不言。只是忌惮晋国地声势而已。 晋定公登时成了哑巴,不在多言,成为茶余饭后的笑料。 原本销声匿迹的吴国声势在这一刻。竟然直追晋国,凌驾在了众国之上,得到了相当地好评。尤其是在卫、齐、鲁三国百姓口中,更是津津乐道。 姬凌云如此举动一举将吴国的声势打响。 不仅如此。更让姬凌云意外的是中国的千古圣人孔丘也声援起了他的举动,指责晋国如蛮夷一般无知无礼。 孔丘本是正统“周礼”最忠诚的支持者,东周“礼崩乐坏”以后。势力强大地诸侯开始变王田为私田,变分封制为郡县制。政权不断下移,并纷纷制定自己的法律。 而恢复西周时期的礼乐制度,是孔丘这一生所追求的主要目标。 “周礼”的创始者是西周时期的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军事家周公旦。这周公旦是武王姬发的同母弟。 而“周礼”是他为了更好的统治周朝所制定地律法,当今诸侯早已将“周礼”秉弃,其中实力最大的晋国更是最为明显的国家。 孔丘对晋一直甚无好感,姬凌云这一反击正中他意,极力支持。 孔丘不被他国重用。却被他国敬重。无论是民间还是诸侯都很不错的名声,他这一开口登时使得晋国成为众矢之地。 如此成效,姬凌云也所料不及,暗自偷笑。 ****************** 绛都位于晋国中心。是晋国最大的城池之一,地方数千里。带甲十余万,尽显大国丰采。在晋国正卿赵鞅地治理下。绛都是天下仅次于定陶的大都会,较之天子之都洛邑强上不只一筹。 人来人往的街道中,两个青年并骑而前,他们身后是一群衣甲鲜明的武者,人人目光锐利,身手不凡。 那两个青年一个浓眉大眼,阔面重颐,肤色黝黑,雄壮而高大,马前挂在一口八石铁弓,一柄铁制长矛;另一个却恰恰相反身材高挑,肤色白晢,英俊而文雅,腰间别着一口华丽宝剑。 街道两旁见此两人纷纷避开,这两人一个是晋国正卿赵鞅之子,将来四卿之赵氏的继承人赵无恤。一个是晋国四卿之魏氏的继承人姬斯。两人地位崇高,都是一跺脚能震地晋国抖上三抖的人物,百姓压根惹不起他们。 赵无恤、姬斯两人相交十年,情同手足,誓同生死。 英俊而文雅的姬斯长叹道:“大哥,想那姬凌云与我们同岁,却取得如此成就。想想我们二人空有才华,却无用武之地。实在有些羞愧。唉,若非我父亲不允,我早就想领一 征服四地,同赵叔父一般让四方诸侯闻风而胆寒。”气中充满了熊熊斗志和无尽的雄心。 赵无恤低声笑道:“斯弟莫急,我父亲说了不久的将来晋国将是你我的天下。”雄壮青年语气平稳,却有着丝毫不逊色前一人的壮志雄心,语气中还透露着对父亲的无穷敬重。 — 姬斯道:“大哥,赵叔父的病情怎么样了?” 赵鞅年岁以高,当年伐郑失利后就染上了一身伤病,时好时坏。 赵无恤神色一暗,愁然叹道:“并无大碍,但扁鹊神医说他不能在为政事也操劳,否则神仙难救。以父亲那性格在这紧要时刻如何能够一心养病,今日一早,便带病前去同大王商议国事。扁鹊神医怒急,带怒而去,并扬言父亲以后休要在寻他问疹。” 姬斯奇道:“扁鹊一大夫,怎如此无理?” 赵无恤叹道:“扁鹊救人,不问出身,君侯百姓看病均无差别。其有六不治:依仗权势,骄横跋扈者,不治;贪图钱财,不顾性命者,不治;暴饮暴食,饮食无常者,不治;病深不早求医者,不治;身体虚弱不能服药者,不治;相信巫术不相信医道者,不治。父亲为了国事,多次忤逆扁鹊神医的安排。扁鹊神医多次劝戒不果,最终一怒而去。” 姬斯年突然笑道:“真是奇人,若有幸真想见上一见。” 突然间,姬斯注意到了赵无恤马前的铁弓、铁枪奇道:“大哥,你这……可是铁器?” 第120章 赵无恤大笑道:“斯弟真有眼光,为兄一直寻不到趁手的兵器,为此常懊恼不已。想不到区区一月,为兄就先后得到了这把铁枪、铁弓,可让为兄高兴。这铁枪是为兄用一千五百斤黄金买的,这铁弓说来奇怪是今日一个奇人送的。他说神兵利器,当强者居之,便分文不取的送给了为兄。” 姬斯听后沉吟片刻:“最近晋国多了好几把铁制兵器,把把都卖出天价,小弟觉得其中定有猫腻。” 赵无恤道:“斯弟太多心了吧,这铁器难得一见,哪会有什么……” 两人正说间,一个不协调的声音由前方传来,“我说赵无恤想不到几日不见,你这相貌丑陋,懦弱胆怯的黑鬼,竟然得到了一个‘弓马双绝’的称号,让人好生惊讶。” 赵无恤同姬斯相继皱起了眉头。 姬斯不悦道:“智瑶,你走你路,我过我道,少来惹我们。” 智瑶神色一变,原来晋国四卿之一的智氏,本实力最为强劲。但两年前,伐郑一战。在墨翟、姬凌云的联手下,晋国大败而归。智氏损失最大,在兵力上魏氏一脉已经能跟智氏分庭抗衡。智氏向来强大,树敌过多,一朝实力大损惹出许多麻烦。智氏家主智宣子已经严令族人不得同魏氏作对。 智瑶向来看不起赵无恤,常笑他懦弱胆怯,面貌丑陋。 赵无恤听之都一笑而过,不去追究,如此更加助长了智瑶的气焰。 姬斯视赵无恤为兄,常常帮他出头。 智瑶深恨,只是碍于家族利益不同姬斯为敌,但智瑶心高气傲,哪受得了这般气,正准备离去,眼眸瞟见赵无恤马前的铁弓,不由火冒三丈,指着赵无恤道:“你这弓从那儿来的。” 赵无恤道:“今晨一个陌生人送的。” 智瑶眼中仿佛有团烈火,今日早晨,有一人在他府邸附近卖弓。弓是上等罕见的铁弓,开价却是太贵足足八千斤黄金。 智瑶想叫对方便宜一些。 对方却道:“千里马常有,伯乐却不常有。神兵利器当强者居之,碰上强者分文不取,次之者,取金三千,无能者八千。” 智瑶听了险些气背过去,但为了颜面在大街上不与那人为难,事后再找亦寻之不见。却不想在赵无恤的身上发现此弓,并且对方是分文不取的拿到了手上。 智瑶最看不起的便是懦弱胆怯的赵无恤,见他是所谓的强者,而自己却是无能者,联想起最近的流言,一场大战即将爆发……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二十一章最强的敌人赵毋恤、姬斯 误,上一章中赵毋恤我写成了赵无恤,现在以改! ********************* 晋国最近格外热闹,先有姬凌云的指责,后有孔丘,孔仲尼的训斥,晋国各地也四处传着晋国四卿的一些丑事。 其中最引人注意的便是关于四卿之后的一些评论。 赵毋恤敏而好学,胆识过人,自幼追随赵鞅征战疆场,学得一生出色的弓骑之术。曾经在对战外寇中,连续射杀百名贼寇,被人称之为“弓马双绝”。 姬斯天表英俊,岳立洪声,多谋善断,才学过人,胸襟广阔。师从儒门子弟子夏、田子方,喜欢结交侠士,年虽二十却以有三百门客其中不乏才智聪慧,能力超凡之能人,被人称之为“当世之姜尚”。 韩累乃韩庄子长子,为人才干并不出众,但为人忠厚耿直却是十足的孝子,也得到了晋人好评。 至于智瑶却意外的被人称做“绣花枕头”指明为中看不重用。 智瑶听后气得几乎发狂,对于赵毋恤、姬斯更是怀恨在心。 其实,智瑶相当的出众,他在智氏一族中,出类拔萃。有很多长处如:美鬓长大;射御足力;伎艺毕给;巧文辩惠;强毅果敢。论起才干丝毫不逊色于赵毋恤、姬斯两人。但他却有着致命的弱点,就是心眼比豆子还小,嫉妒心勘比大象,自大的敢于城墙比高。 智瑶看着赵毋恤、姬斯想起了世人对他的评价,暗道今日一定要在众人面前耍耍威风。让世人知道我智瑶才不是什么“绣花枕头”。 他抽剑遥指赵毋恤冷声道:“听闻你武艺非凡。我智瑶正想想你讨教一二。” 姬斯怒道:“智瑶你别太过狂妄,仗着父亲地威望四处欺人。” 智瑶不甘示弱巧言道:“我只是同这个想同这个弱夫比武而已,又哪里仗着父亲地威望四处欺人?武者对决。是我大晋的一大习俗,乃我大晋兵强之一大优势。我邀请赵毋恤同我比武较艺,又无用非常手段又有何不可?” “你……”口才并非姬斯长处,见智瑶说的条条在理也不知道如何开口,恼道:“大哥就让他吃点苦头,好好教训他一番。” 赵毋恤面色平静上前了两步抱拳道:“赵毋恤这点武艺在战场上对付一些蟊贼还说地过去。又那是智兄的对手。这武不比也罢,我认输了。” 此言一出,四周哗然。要知这时的人最重颜面,武者面对挑战,哪怕对手再强也要亮剑而战。虽败由荣,战死无悔。可这自动弃权认输却是胆小软弱的表现遭受他人鄙夷。 果然,话一出口,四周围观的百姓都向赵毋恤报以鄙视的眼神。 智瑶不屑地一笑。道:“果然是个懦弱的废物。”高傲的仰头离去。 赵毋恤部下冲出一人,准备为赵毋恤洗刷耻辱。 赵毋恤抬手就用长矛将那人栏住,微笑的摇了摇头。 姬斯长叹道:“大哥,以你的武艺绝对能够打赢智瑶……可你却……”他不通武技但却知道赵毋恤的身手是在战场上磨练出来的。在晋国能够胜他的不过十人。 赵毋恤无所谓地笑道:“别在意……为了赵氏,我身为父亲指定的继承人应当为大局考虑。” 姬斯明白。赵鞅家族一度曾凌驾于众卿之上,尤其是赵盾可以说是晋国的未冕之王。但自“下宫之难”后,一蹶不振。 赵氏险些遭受灭族之祸,庞大的赵氏体系竟然几乎全部杀绝,怀有赵氏血脉地男子只存一人。赵朔遗腹子赵武在公孙杵臼和程婴的佑护下侥幸免祸,后赵武长大,依靠韩厥等人地支持恢复了赵氏宗位。 直到赵鞅父赵景叔继位,势力尚且不及范、中行氏。这种不利的局面一直延续到赵鞅继位。年仅二十余岁的赵鞅执政以后,励精图治,终于使赵氏东山再起。 赵氏一族几乎是赵鞅一人在支撑下来,逐渐壮大。如今赵鞅病重,赵氏一脉岌岌可危,赵毋恤在这种不利的情况下,为了不给赵鞅添加麻烦,数次以隐忍而避开智瑶的挑衅。 事后,赵鞅闻之,并未责怪赵毋恤堕了赵氏一族的颜面,反而赞道:“毋恤足以担任我赵氏一脉之大任。” 事实也证明,在历史上赵毋恤最终击败了数倍与己的智瑶,为战国时代近两百年灿烂的赵国打下了坚定的基础。 姬斯告别了赵毋恤回到了府邸,在位子上沉吟片刻道:“将李先生 来。” 片刻后,眉清目秀,身材硕长,皂帽布襦的青年走了进来,那人年不过二十,却有一对看透世俗的眼睛。他来到姬斯面前三尺道:“主上,你找我?” 姬斯望向自己身旁不可或缺的智囊道:“李先生,你去查一查最近晋国有多少人买了铁制兵器,还有尽快查出卖铁制兵器的主谋,依我看他们有心分裂我晋国。” 李笑道:“晋国分裂对主上的壮志岂不大有利处?” 姬斯白眼道:“如今智氏依然庞大,我魏氏与之抗衡毫无取胜把握。此刻分裂得力的将是智氏,与我魏氏何干。另外,我晋国确实强大,但这黄金几千几千的送给他人,总觉得不是那么一回事情。” 李道:“这是自然,各国有各国的钱币,惟有黄金才是真正通用的货币。对方如此手段,想来有意消弱我国的资源。” 李的脸色突然变的严肃无比道:“这些我们无须在意,更令李某在意的是对方可能掌握了治铁的方法,这点非常重要。铁制兵器优于青铜多矣,若被国家掌握,此人必将是我们的劲敌。以我所见,被国家掌握的可能性非常之大。” — 姬斯心中也在想这个问题,但没有李那般透彻,问道:“为何?” 李冷静道:“有三点:其一、对方如此四散贩卖,定是以敛财为主。可对方既是以钱财为主,为何不以此为业,公布天下?如此技术,世上罕见各国诸侯必将纷纷求才,高官厚禄绝无问题。其二、世人以剑为尊,凡是好铁必用来铸剑。可现在却多出了铁弓、铁矛,足以证明对方并未受到剑的束缚,弓、矛、戈等战场兵器都是对方的铸造范围。其三、对方以铁弓挑唆赵毋恤与智瑶,决非是一商人应有的作为。” “那是因为对方不想见技术公开,以免为他人所得。但因需要金钱,所以零散贩卖。”姬斯答出了李话中那条问题的最终目的。 李赞同道:“此可见,诸侯的嫌疑最大。另外,在加上最近流传的谣言,将这些事情结合起来。我仿佛看到了一只黑手,在不断的靠近晋国最致命的弱点……” 李并没有说下去,但姬斯却清楚。晋国表面强大无比,但却由四卿分别控制,一旦分裂,晋国将有灭顶之灾难。 姬斯道:“晋国灭不灭,我并不在意。我在意的是我魏是否得利。李先生,你认为这背后的黑手是谁?” “不清楚……”李道:“天下诸侯皆有可能,但最有可能的却是……” “吴王……姬……凌……云……”李看着姬斯,一字一句说道。 第121章 “又是他?”姬斯吃惊的叫了一声。 李道:“很有可能。若论锻造技术,天下诸侯为吴至强,当年吴王阖凭借兵器之利,纵横天下,各诸侯闻之胆寒。另外,唯一掌握治铁技术的欧冶子也是吴越人。他是否将铁器之法传下我等未可知也。吴国锻造技术本就最强,纵是欧冶子治铁技术未传下来,他们发明治铁技术的可能也在他国之上。” 姬斯挠头道:“姬凌云真的这么厉害?” 李正容道:“姬凌云此人绝对比主上想象中的还要厉害,至少能力在吴王阖闾之上。” “不可能吧?”春秋诸霸,各有长处,但吴王阖闾却是最有霸气的一位,诸国闻之胆寒,无人敢惹。 李道:“当年孙武离开阖闾,可现在却在姬凌云麾下效力。若非姬凌云之能在阖闾之上,他凭什么打动这位盖世英才?若李某所料不差,姬凌云将是主上最强的敌人。至少现在主上还不是姬凌云的对手。不过……” 李笑道:“若在加上赵毋恤,以赵毋恤身怀的冷静和军略配合主上的智谋与行政合二人之力,决不逊色姬凌云。” 姬斯胸中涌起冲天豪情道:“真想和他见上一面。” 李大笑道:“主上放心,以姬凌云之能恐怕天下诸侯只有几人可以于他匹敌,他是你们最强大的敌人,反过来你们又何尝不是他最强大的敌人呢?在霸图上,你们终会相遇。李某也有意同他一决高下。” 姬斯大笑的伸出手道:“好,李先生,我们一起迎接那未知的霸图。” 李效仿道:“属下与主上共谋!”两人双手仅仅握在了一起。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二十二章言偃入吴传学 比晋国的风声鹤唳,吴国的姬凌云逐渐配合认同,让姬凌云在越地的改革办的风声水起。 吴兵所到之处,原越民不在躲藏家中,而是夹道欢迎,热情之至。 姬凌云在会稽行宫内终于长出了一口气:越人如今以渐渐融入吴国。不出一年,吴越之间将会不分彼此。吴国的 “大王,以仁为本,用诚心教化越民,赢得越民赞许,使得越民上下归心。”他旁边响起一个略带嘶哑的中年声音,“大王治国果然深得其中的三昧,难怪能得恩师如此推许。” 姬凌云闻言笑道:“那是仲尼先生谬奖了,寡人苦心筹划多月,颇以自得。哪知子游先生初来乍到,数语便点名了治越妙法……先生大才,真让 那发话之人正是孔子派来的弟子,言偃言子游。他貌不惊人,并无任何过人处,惟独双眼反射阳光,闪闪发亮:“言偃跟随恩师走访多国<:.路狭小,桥梁歪斜。顾得此法纯属偶然罢了……到是大王敢向强晋对抗,这份豪情,世间少有。” 姬凌云笑道:“这些小事算什么,晋国强大但也并非无敌,怕他做什么。到是你们一行人做得乃是大学问,胸怀天下。寡人聆听先生高论] 一月前言偃奉孔子之命来到吴国传教学问。原来,言偃本是吴人,孔门七十二弟子中唯一南方弟子。谦虚好学,擅长文学。 经过姬凌云谴责晋国一事,孔子对不畏强权的吴国好感大生。但他一生未入吴境,学说并未在吴越流传。时正逢言偃学南下传教文学。 姬凌云在后世本是江南.言偃的事迹。言偃曾任鲁国武城宰。用礼乐教化民众,境内到处有弦歌之声,深..南文化第一人,对吴地文化地繁荣作出了很大贡献。 姬凌云深知吴国要想在短期内恢复国力,应当采取融合之法,言偃来访时。他正巧在思索加快吴越融合地办法。随口在这个问题上问了一些问题,言偃才干不凡应对了几句,真知灼见,字字玑珠。 结果这位吴王大惊失色。向 言偃跟随孔子游历天下,深知百姓需求。提出了“命兵修桥,雇民修路”的意见。一个月后,深见成效。 越民见吴兵为他们修桥铺修路命令一下, 不多时,兵民合作,上下一心。 言偃这一计取得了出人意料的效重考虑了起来。儒家他并不排斥,但也谈不上喜欢。 此时此刻,姬 孔子的学问被言偃刻成了竹简,一共有二十三扎之多分是孔子和学生的一些言行,真正记载孔子的学问地却占少数。 姬凌云看后大觉得新奇,很多很多都更他知道的不同。 书中的从来也没有强调过儒学胜于其他学说,相反,孔子对老子李耳很是赞扬,对于墨翟的杂学也是称赞有加。 所谓的重文轻武更是谬谈,的射、御就是讲究习武强身。 认真一琢磨,立刻明白(在于他的本身,而是经过各个时代的需求,适意地乱改其中的精髓,使得面无全非。想来也对,若儒学真的那么臭,怎么可能在中国流传了二千五百年之久。 中国历代的开国皇帝个个都是罕见地英杰,若儒学没有出色之处,他们又怎么可能继续沿用下去? 姬凌云对此召见众臣商议。 伍子胥道:“这孔子名声再外, 直以为他空有名头,却不想果有学问。这里头虽然决大部分都非常有意义。比如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甚有道理。待人处事之时切勿心胸狭窄,而应宽宏大量,.讨厌的事物,硬推给他人,不仅会破坏与他人地关系,也会将事情弄得僵持而不可收拾。此句可供大王警惕,为人者,尚且如此,为君则更因如此。” 姬凌云机械的点了点头,无奈的看着伍子胥,这家伙老毛病又犯了,老是以教训人的口气说话。 孙武子笑道:“我到是喜欢这句‘人无远虑,精辟,治国处世,理当如此。” — 孙武就聪明许多,从侧面 突然,孙武子面色一喜高声道:“这一句也是很妙,‘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 做事不要图快,不要只见眼前目的;只图小利,就办不成大事。 姬凌云神色一秉,自己最近好象确实有些急噪。想那“千古一帝”秦始皇,上任时秦国便是天下第一,纵是如此,他依旧耗费多年才完成一统大业。自己如今只能算的诸侯新秀,吴国离天下第一还相差甚远。可自己打败范蠡,击败越国后,自信心空前的强大,确实有了一些目中无人的举动。 不由汗颜,他道:“上将军教训的是,寡人最近确实有些自大了。” 孙武子“呵呵”一笑,并未说话,只是赞许的点了点头。 韩庆道:“这句我看:道,斯为美。小行也’。”道而行。说简单的,就是喜欢挑刺,是以常常能看透一些他人无法察觉到的事情。 姬凌云沉思,这话的意思是:礼的应用,当以和谐为贵。君主治国之法,最宝贵之:行不通,因以礼来节制和谐。 孔子是正统“周礼”最忠诚的支持者,话中的“.然,周礼却是限制诸侯发展的一大因素,所有在很久以前,周礼就遭到了各个诸侯国的排斥。 吴国想要壮大也必须排斥周礼。 大殿中顿时扬气一阵言论,将儒学分析个透彻。 一个时辰后,.游先生至吴国传教。为了配合子游先生传教,寡人封你为会稽宰如何?”宰是东周时候等同太守,但地位高于太守,总揽城中所有事物。 言偃作揖道:“愿为大王效命。” 言偃才智出众,但那只是在行政上而已,那里能猜透姬凌云如此作为的主要目的。 儒学利大于弊,但其中有些过于讲仁,又有些推崇周礼古法。因此,姬凌云特地封言偃为会稽宰。 让他被事物缠身,使得他无暇他顾,减少儒家学说中不利的影响,并将有利的传播,同时让越国百姓学会仁义,通晓君臣之道,令吴国忠心不二。另外,言偃行政上的才华丝毫不逊色于管,只是于姬凌云发现言偃对孔子的那种超乎寻常的崇拜,热忱,注定了他不能全心全意忠于自己。 因此,姬凌云将他调离吴国核心,以免出现意外。同时又让他在会稽完全的发挥自己的才能。让他治理会稽,以他之才,增强吴国国力。 伍子胥、 伍子胥暗道:“用人之道,就在于尽人之贤愚皆能为我所用。得其长处而又必定会发挥其长处,根据其短处而特意适应其短处。这样使人尽其才,方能取长补短。不能用其忠,但可以借助其智。大王用人的手法,无际可寻,文王姬昌、武王姬发、先圣周公恐怕都有所不及也!”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二十三章回吴,小妮子郑旦 眼姬凌云在越国以有半年,大小事情都上了正轨。言偃之能足以应对。百越异族刚逢大败。各族损失惨重,夫差趁势又吞并了“瓯皑”部落,实力以一跃成了足以和“东越”、“西瓯”对抗的大型部落。 现在百越上下人人自危,无力再南下抢掠。 何况,夫差此刻在百越坐镇,虽然他不在是吴王,但也不至于会见别人暗算他儿子的领地而不闻不问。只怕那些人一准备动手,夫差就会立刻将消息传下山来了。 越国此刻以不需要他们,姬凌云等人也做好了回姑苏的准备。 在回姑苏前,姬凌云还准备完成一项壮举,那便是移民。 越地有越地的好,吴地有吴地的妙。 但总得来说,越地始终要逊色吴地三分。 因为,吴地中心不但有太湖灌溉四方,还连接齐楚,稳占地理优势的便利。但吴地的人口却是不多,吴国灭亡后有大约五十万左右的百姓远走他方。其中一部分入齐、一部分入楚,还有一部分更是流落到了三韩、夷州、扶桑等地。 第122章 自从姬凌云建立吴国以来,原吴国居民大约有八万回归故土,招募流民的方针也使得吴地多了四万来至各国的百姓,但吴地的总人口还是不及越地一半。 当年夫差灭吴后,勾践主动投降越国百姓并未受到很大的损伤,在加上文种、勾践的激励生育政策,使得越国人口大长。 为了达到两地地平衡=> 姬凌云恩准,并令百姓自己报名参加。当然,自愿者将得到住房以及田地。还有许多优惠地政策。 最重要的一点,入吴的百姓可以享受一切吴人地待遇。也就是说,他们的子女可以免费受到先生、武师的教育。 这一点大大激发了越国百姓的主动性,虽然姬凌云也承诺,不用一年,越地也会有施行幼儿的文武教育。但那毕竟是以后的事情了。 谁都希望自己地子女能够成材,他们也知道只要真正有实力的人,无论出身如何。姬凌云都会予以重任。早学一日,他们的子女就将多一分希望。 何况,他们此刻毕竟以是吴国臣民,谁不能希望能够在国都附近生活呢? 命令一下,半月下来各地报名的人数出乎意料的高达十五万人之众。 这可喜坏了姬凌云,原本他认为能够招得十万人以是万幸。却想不到一来就是十五万人。好在,吴越粮食充足,另外王剑平,豪商分散贩卖铁制兵器赚得一大笔黄金。养上这十五万人并不成问题。 平越以后。王剑平就被姬凌云任命为吴国的御用商人,用他那面善心黑的手段祸害别的国家。为吴国赚钱。 十五万百姓排成了一条长龙,浩荡地向姑苏行去,两万士兵正好用来维护次序。百姓们拖家带口,行程缓慢。 花费了一个月的时间才到达城。 =..是在太湖对岸。这里充分得到了太湖的灌,是一处绝佳地农耕之所。只是人口不足,姬凌云一直没有对此宝地进行开发。越国这十五万百姓正是第一批受益人。 姬凌云到达了城后啊!” 伍子胥道:“当年阖闾大王命我造一座新地居城,老夫眼中有三处可以建造。其一、姑苏;其二、宜城;其三、便是这城。但经过细查,最后选定在了姑苏。因为那里有个天然的龟背。” 姬凌云对铸城之道,并不太懂,但也知道姑苏城址选在‘龟背’上,如此可以避免被洪水淹没;城内“人家枕河”便于用水、排水;利于水上交通、城中有耕地,纵然城池背围依旧可以解决战时的口粮问题。整个城池建造的非常科学先进,所以纵然两千多年以后,阖闾大城的建造方法都是一个迷。 姬凌云对此并没有兴趣也未追问高声道:“这城名字不雅,叫吴兴如何?” “吴国兴盛”伍子胥赞许道:“不错,此城可见大王雄心,便叫吴兴吧。” 众人当然没有异议。 安置好百姓以是十日之后的事情了。 姬凌云等人终于回到了阔别以久的都城,此次回归全城沸腾。灭了越国,吴国百姓都出了一口闷气,将来的前景也让所有吴民欢兴雀跃。 鲜花飞扬,百姓高呼。 姬凌云几乎是踏着鲜花 接下来的总结会议姬凌云显然有些心不在焉,答非所问。 众人会心微笑,将手中的事情压了一压,早早解决了这次会议。 姬凌云暗笑众人知趣,在会稽时身旁有个冷蝶。虽没有到饥不择食的地步,但也是想煞了这里的三个美娇娘。心念佳人就在不远后宫,哪里还有心情处理那些琐事,哼着歌儿向后宫走去。 刚步入后宫地界,一美女不顾一切奔了过来,投入了他怀抱,娇躯因激动和兴奋而不住抖颤。 “你这坏蛋,打赢了也 姬凌云感受着怀抱充满青春火热的生命和动人的血肉,所有愁思立时给抛到九天云外,将怀中的佳人抱起道:“你这小妮子口没遮拦的,我在那儿忙的要命,哪有时间养一个,不信问你冷姐姐去。” 口中大叫冤枉,胸中早已被柔情所缠绕。郑旦这小妮子口是心非之下,却无时不藏着一颗火热的心。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二十四章跟西施、郑旦、姜柔玩4p? 着郑旦,姬凌云的目光望向了前方,西施冷静的站在优美,凹凸起伏的娇躯,配上凤冠翠衣,使她有种超乎众生,难以攀折,高高在上的仙姿美态。 她身上佩带着各式各样的饰物,但最夺目却是头上的凤冠,上层由十多颗镶有珠宝的金珠构成,最上方一颗婴儿拳头大小的明亮珍珠,与那绝美的脸旁互相辉映,澄撤晶莹,光彩夺目,但却一点不能夺去她清秀脱俗,超越了所有富贵华丽的气质。 高雅而端庄一词,用在她身上那是再好不过的了。 多日不见,西施较以往多了几分贵气,十足的王后风姿。 姬凌云大赞:“若将天下诸侯的王后共聚一堂,寡人相信王后一定是个中翘楚,无人可比。” 西施轻柔笑道:“谢大王赞赏。” 西施身后一步,略微消瘦的姜柔正痴痴望着姬凌云。 姬凌云见姜柔盈盈俏立厅心处,轻蹙黛眉,楚楚动人,弱质纤纤,搂着郑旦上前将她也抱在了怀内道:“小柔儿,我回来了……” 姜柔激动的点了点头,眼泪却不住的往下流。 西施、郑旦、冷蝶、姜柔,姬凌云的这四位王妃各有不同,但前三者相对比较让姬凌云放心。 尤其是西施,她才智非凡,最识得大体,任何事情她都从大局着想,是自己不可或缺的贤内助;郑旦好强直爽,喜欢口是心非,但任何事情她都摆在脸上。想做什么便会做什么。不会藏在心底,跟她再一起姬凌云回觉得非常开心;而冷蝶性格有些类似与男人,在感情上并不细腻。只要姬凌云待她好,她便无所谓了。 惟独姜柔,姬凌云最不能放心。她感情细腻,敏感非常,性格又颇为内向,加上以前的身份。让她在西施、郑旦、冷蝶面前会觉得很是自卑。时常觉得自己美比不过西施、郑旦,能力又不如西施、冷蝶。只要姬凌云无意中忽视了她一下,她便会自哀自怨起来。 每每念极自此,姬凌云就有种将楚国子西从墓穴里挖出来地冲动,心中对姜柔充满了怜惜。 姬凌云对着三女笑道:“寡人多日未同你们一起用膳,走,一起去‘贤德宫’。” 本来,这时人用膳都是分开而食。尤其是姬凌云更是只能一人高高坐上上头食用。纵然一起用膳,也是分高低入坐。 对此,姬凌云万分抵制,如此用膳完全没有家地感觉。因此。强行命人造了一张方桌几张凳子,一同与西施、郑旦等人用餐。 众大臣本来开始反对。可姬凌云一在坚持。他们也只好暗自认可,毕竟为了这一点点小事就同姬凌云正面对抗,并不是一个理智的做法。 后来,一些大臣觉得希奇也照旧的学着姬凌云地样儿在家里设置了一张一样的方桌。也不知是谁透露出去的,如此竟然发展成了吴地的一种风气。现在几乎挨家挨户都有了这么一个玩意。 姬凌云事后听后也是一阵目瞪口呆。 走在前头,姬凌云暗自懊恼,为什么人只有两只手,而不是三只,四只呢?若是有三只,这回不就可以一手一个了? 唉,还是哪吒幸福,有三头六臂,一次可以亲三个嘴儿,抱六个妹妹,羡慕……… 走在路上的姬凌云有些想入非非。 来到“贤德宫”,西施笑道:“不如让柔儿妹妹亲自下厨吧,她的手艺连宫内地御厨也比不了。” 姬凌云立刻点头赞同:“好,这个主意不错。我最喜欢吃小柔儿做的饭菜了。” 姜柔听候高兴的点了点头,超乎 其实,姬凌云对食物并没有多少讲究,喜欢吃的,不喜欢吃的,他都吃的下去。毕竟,在战场上哪里还是那么多时间为食物考虑,在非常时期有的吃都是一种幸福。 只是姜柔自幼就被子西让人传授取悦人地本事,其他别无长处。以姜柔目前的性格最需要的就是自信。 因此,姬凌云曾在一吃偶然的机会下吃了姜柔亲手熬制地鲜鱼汤,并大势称赞了她的手艺,让她开心了好一阵子。 小半个时辰后,一桌色香味具全地佳肴,出现在了姬凌云等人的面前。菜香四溢,散发着 味道。 “咕噜!”姬凌云略微诧异的看了姜柔一眼,吞下了口中被引诱出来的口水。 四人坐定,在姜柔满怀期肉放入口中咀嚼了起来。 面色一呆,好味道。 姬凌云有些不可置信,姜柔的手艺只能算的普通,那次赞美只是夸大。她真实的手艺远无法跟西施相比,但此刻这笋肉做的却丝毫不逊色于西施。 若非西施一直在他的身旁,他甚至怀疑这是出至西施之手。 西施这时笑道:“味道不错吧,大王不在的大半年中。柔儿妹妹,天天都跟御厨学手艺,只盼着能够亲手为大王做上一桌美食类。” 姜柔听了此言,感激的望了一眼西施,然后害羞的低下了头。 姬凌云愣了片刻,开怀的笑了起来。既为姜柔的深情感动,又为西施的做法而感到欣慰。原来,西施也发现了姜柔有些自卑的毛病,今日这些举动正是为了姜柔而做。 — 想起那日西施答应他,愿意成为吴王后时说的那句“我会尽我所能当好一位王后”的话,心中暗道:“夷光,你确实实现了你的诺言是一个好王后。”同时也想起了自己的那句“我会尽我所能做一位万民景仰的好大王。” 第123章 姬凌云在西施、姜柔的脸颊上分别一吻,大笑道:“这是给你们的奖励。” 郑旦见姬凌云笑也亲自下厨做一餐给你们大家吃吃。” 姬凌云猫躯一振,笑容登时停在脸上……面色有些惨白……郑旦那厨艺…… 有的人说,手艺差的人作出的食物是毒药,可以毒死一个人,而郑旦作出的食物却是复活药,能将死人给毒活过来。 那一天,也就是姬凌云大赞姜柔厨艺好的第二日,也想得到称赞郑旦也端了一碗汤来,那汤黑不溜秋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熬的。 原来,郑旦与西施不同。西施只幼无依无靠,唯一的亲人便是施猛。而郑旦出身大户人家,又不喜欢下厨,这辈子都没进过厨房。 姬凌云记得自己只是吃了一小口就三日不知味道。 别人是美得,而他却是吓的。 此后,姬凌云一听郑旦要下厨,一身如虎般气概都会吓成小猫似的。耗费所有唇舌,姬凌云才打消了郑旦准备亲自下厨的打算。 姬凌云暗自松了口气同三人说笑起来。 用完饭后,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天 一个尴尬的选择摆在了姬凌云的面前,今晚应该睡哪? 自己与三位佳人都分别了大半年之久,此刻无论自己选择睡哪儿,对另外两人都是一个不小的伤害。 思前想后,心不在焉。 干脆……要不……来个大被同眠? “嘿嘿!”姬凌云有些淫荡的笑了起来,伸了个懒腰道:“天色不早,应该休息了。” 话音一落,西施、郑旦、姜柔身子相继一僵,分别看着姬凌云,等候他的选择。 姬凌云“嘿嘿!”一笑,左手、右手同时将西施、郑旦紧紧的搂在怀中道:“我不知道怎么选择,所以干脆不选了。三人一起,大被同眠。” 此话一出,西施、郑旦纷纷吓了一跳,挣扎急道:“不要……我不要……” 姬凌云此刻哪里顾的上那么多,拥着两女就想里屋去,口中道:“小柔儿,跟我进来。”他知道姜柔绝对不会拒绝于他。 果然,姜柔犹豫再三,迈开了脚步。 进入卧室,姬凌云对着西施一阵痛吻直将她吻得娇躯发软倒在床上,见西施周身无力,便才对郑旦下手,刚印上郑旦朱唇却意外见原本柔若软泥的西施竟如闪电般向外头奔去,口中还道:“大王,妾身不扰大王休息……” “息”字一出口,西施的身影以消失在了房内。 姬凌云狠狠的一拍大腿,“哎呀……这丫头竟然跟我玩阴的,可恨………可惜……”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二十五章荒唐的一夜 了西施,姬凌云一脸的郁闷,但看向怀中尚有一位佳然了4p不成3p也是 姬凌云将郑旦翻转过来,看着她,那眼睛真美,诱人欲醉;那红唇微启,一丝芳香传入鼻中,使得姬凌云心中欲火大盛。轻轻将头靠过去,两人的脸原本就只隔一寸距离,这一移,很容易就能吻上她那诱人的红唇。 郑旦眼中闪过一丝慌乱与羞色,同姬凌云享受鱼水之欢也不是一次两次。但在他人面前还是第一次,心底害羞的紧,但没有来得及避开,姬凌云就已经得逞了。吻上了那诱人的香唇。轻轻将两片香软的红唇含住,尽情的品尝着。 品尝了一阵后,姬凌云开始展开全面的进攻,撬开郑旦的小嘴,灵舌滑了进去,尽情的去追逐那因为害羞而躲避的丁香小舌。 郑旦心里又羞又急,被姬凌云吻住小嘴,全身微颤,使不出一丁点儿力气,想推开他根本不可能,只得任他尽情品尝自己的香唇。 突然间,她娇躯一震。姬凌云的手已经开始向她的双峰进发,一手盖着外衣不断的搓搂,又慢慢的从衣口深入衣内。 稍过片刻,又摸入了郑旦的裙中。 郑旦满面绯红,绣母紧闭,红润的小嘴也抿也起来,每一下爱抚都使她浑身颤抖,娇喘呻吟。 姬凌云“哈哈”一笑,未防万一,先推去郑旦所有衣物,这才放心下来。 对着站立不安的姜柔“嘿嘿”一笑。也将她抱上了床。 三人缠绵也许久。开始二女还诸多不适应。但二女都近一年未尝到鱼水之乐,在姬凌云的挑逗下,放下了一切矜持。放开一切享受着姬凌云给她们带来地无边快乐。 云雨过后,姬凌云开始庆幸起西施地早早逃离。他想不到郑旦、姜柔久眶之身竟然如此疯狂。两人配合默契轮番上阵,几乎要将他榨干,好不容易打发了二女。 姬凌云发觉自己腰竟然酸疼了起来,同时身上也冒出了一身的冷汗,万一那时西施未走。那么此刻…… 西施血红的娇躯如蛇一般地缠绕着自己,口中媚笑道:“大王,我还要………” 而那时自己已经累的无法再战,美女在前求欢,而自己却无力享用,人生最大的悲哀,莫过于此。万一真到了那个地步,自己恐怕真的要自杀谢罪了。 “万幸……万幸……”口中说着万幸。沉沉睡去。 一觉直至天明,当姬凌云醒来时,身旁以空无一人。 姬凌云起身扭动着依旧酸麻的腰杆叫来了侍女,问清楚了时辰。 这才知道已经日上三竿。巳时三刻了,即十点半左右。 暗叫了一声“糟糕!” 自从自己即位以来。今日才是首次晚起。 在侍女的服侍下,穿衣,洗面,剔牙。开始,这些姬凌云还是自己动手,但大王当久了也堕落了,这一切都成了理所当然。 出了寝宫,直达大殿。 三女正在殿内,气氛有些尴尬。 郑旦正拉着西施地手,不住赔笑,见姬凌云出来,想起昨夜荒唐,面上绯红。随即又恼怒的瞪了他一眼。 姬凌云见整个阵势,心底也明白了几分。 西施为后宫之长,其与历史上宠,只是为他霸图考虑。为此,她制订了几条规矩。 其中最重要的有三点:一寝;二、大王疲惫时,不得同大王享乐,以免伤大王身,且耽误政事;三、侍寝妃子,不得耽误大王上朝。 郑旦、姜柔昨夜正犯了第三条。 姬凌云尴尬道:“昨天是寡人不对,王后别怪她们了。以后,寡人决不在犯,王后大可放心。” 西施也正愁不知道如何处治郑旦、姜柔二女,若是往常,她不论是谁,都会以宫法处治,严惩不待。但她却知,昨夜之错,在姬凌云之荒唐,而不在二女身上。 姬凌云如此一说,西施也松了口气子说过而改之,善莫大焉。大王应当记此教训……”说到这里,西施面上也是绯红,昨夜她就在不远休息,听了近一晚的声音。若非她有王后的尊严,不能失了身份,也许早就忍耐不住了。 不过也还好如此,不然,姬凌云今晨这腰非断不可了。 姬凌云奇怪了看着出神的西施,叫了两声。 “啊……”西施晃过神来,红霞直至脖子根,暗唾自己一口,然后道:“好象吴相国有事找大王商议……” 姬凌云神色一秉,早餐也顾不得吃急忙向议事厅走去。 天下地大,还是政事最大。 到了议事厅,姬凌云招来了伍子胥,略微尴尬笑道:“寡人一觉睡至现在,相国勿怪。不知相国找寡人有何要事?” “大王不必如此,大王之勤,臣等皆看在眼内,偶尔休息也是无妨。”伍子胥很开明的笑道:“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事,昨夜那伪楚王胜派熊宜僚来我府网上托付他地一门大小。” “怎么?那伪楚王败了?”姬凌云对于伍子胥所说之事并不在意,一语问其关键。 伍子胥点了点头道:“熊胜他不是叶公的对手,八战八败。郢都也被叶公施计攻下,熊胜只胜三城死守。他料定必败,将族人迁移吴地投奔与我。” 姬凌云点头道:“收留他们可以,只是不能在用熊这个姓氏,我们于楚国为盟,不能叫他们说闲话。” 伍子胥笑道:“这个他们早以想到,那熊胜在白地任公,被世人称为‘白公胜’,因此他们的后人以白而姓。”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二十六章韩庆只身入晋 姓!!! 姬凌云虎躯一阵,脑袋出现了暂时的短路,口中囓囓道:“白姓,白公胜的后人,白起!”姬凌云突然觉得天下突然掉下了一块大陷饼,无巧不巧的砸在自己的头上。 春秋战国时期人才辈出,值得人津津乐道的数位可称为“一圣二全三贤四谋五将”: 一圣乃兵圣孙武子,十三篇《孙子兵法》可谓惊世之作,其中内容包罗万象、博大精深,涉及到战争规律、哲理、谋略、政治、经济、外交、天文、地理、等方面内容,堪称古代兵学理论的宝库和集大成者,在世界广为传播。 二全是指两位全才伍子胥、吴起,他们文可治国定天下,武能安邦震群雄。是那种在哪国哪国兴的人物。伍子胥在楚,楚兴,在吴,吴雄。吴起亦是一样,虽他人品不佳,杀妻求将,令人不齿,但一身才干,却是威震诸侯。 三贤乃齐相管仲管夷吾,五羊大夫百里奚,还有魏相李。管仲辅佐齐桓公创立霸业,首创尊王攘夷之法,将齐推向颠峰;秦国本一小国,蛮夷之地,但秦穆公自从重用百里奚后。秦国由一小国,升至能够同齐、晋等大国抗衡的国家,并成为诸侯霸主。其中百里奚功不可没。魏国他西邻秦国,东有淮、颍与齐国和宋国相邻,西南与韩国、南面有鸿沟与楚国接壤,北面则有赵国,可谓四周皆是强敌。 第124章 在这种严峻形势之下。魏文侯姬斯任用李为相,李一上任便发动是李变法。他是变法地创始人,纵然是吴起变法,商鞅变法都是依照李变法为榜样,然后在加以改删。但无疑李变法是最成功的,他将四敌环绕的魏国发展成了战国初期。最大的诸侯王国。可惜的是,魏国除了姬斯外,再无一个象样的国君,若能象秦国拿般连续几代都是名君地话,一统天下的将很有可能就是魏国。 四谋分别是越国文种、范蠡、齐国孙、秦国尉缭。文种、范蠡谋越胜吴;孙助齐破魏;尉缭辅佐秦始皇一统天下。他们都在各自的国家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谋略上在他们那个时代鲜有敌手。 五将则是燕将乐毅,秦将武安君白起,王翦以及廉颇、李牧。 其中。姬凌云最喜欢的就是白起同李牧,此刻他还依稀记得白起的种种事迹。 白起“行伍出身”从小兵开始,在杀戮与拼杀中凭借战功,成就一身威名。其征战沙场三十余载,六国军队只要听说是是他带兵来战,均吓的望风而栗。白起作战以歼敌有生力量为主要目的,战必求歼。一生领兵打仗无数,共歼灭六国军队一百六十五余万,攻城池大小七十余座,被称之为屠夫。杀神,战神,杀人魔。 当然也包括他地出生,秦国并无“白”姓,而白氏的姓氏始祖是白公胜,盛于春秋时代的楚国。历史上。白公胜乱国被诛之后,楚国白氏家族的子孙,为了避乱而纷纷出奔他地。其中白公胜五子,乙、丙、巳、降奔秦为将。因此在秦的白姓人皆是白公胜的后代,白起也是其中之一。 如今历史以改,伍子胥并未被夫差所杀。而伍子胥同白公胜关系密切,白公胜为保血脉将后人送给伍子胥照料。也就是说若白起还能出世,那么他将成为吴将。而非秦将。 姬凌云乐不可吱笑道:“那几位若有才干,可让他们入军中为将。” 伍子胥对姬凌云的胸襟很是赞赏道:“那几人并无大才,再则他们也无心建功,老夫已经从封地内割让了一些送给他们。足以够他们衣食无忧。到是熊宜僚是位善战虎将,可以大用。” 姬凌云高兴笑道:“就让他至军中任职吧,具体任何职位,相国自己决定便可。” 伍子胥点头称好。 这一举动也造就了一位杀神,但他非因内乱而杀,他的目标成了一个个“凶残”的异族。当然在白起面前,他们的那一点儿“凶残”不值得一提。 送走了伍子胥,突然听到“咕噜咕噜”地叫唤,姬凌云摸了摸肚子,这才发觉自己昨夜累了一晚,到现在还空着肚子尚未进食。 正准备命人准备,却闻西施早已让人准备就绪,暗赞西 ,让人送上食物,大块骨朵起来。 时间一晃就是一月。 这一月中,周朝内各个诸侯纷争不断。 “楚王熊章以叶公为帅,在九江城全歼熊胜一万大军,已经彻底击败了熊胜一统楚国全境。 — 熊胜麾下诸将非降则死,其中石乞最为惨烈。在九江城太守府外,为守最后一道防线。拒绝叶公的招降被万箭穿心而死。” “王剑平在晋国贩卖铁器时,发觉有人暗中调查。果断的停止了一切行动,全部撤回晋国。” “齐国姜骜、田恒一系在诱出姜萌、止后,大破姜萌大军,并趁势连克三城,姜骜、田恒军士气大震,即将一统齐国内乱。 晋国上下人心惶惶,四卿们的明争暗斗已经将相互之间的关系发展到了顶点,只差没有走到兵戎相见的最后一步。晋定公也发觉了不寻常,开始制止百姓议论,稳定四卿情绪。 最近赵鞅以带病之身时常让心腹与姜萌、止会面,有许多异常举动,恐怕赵鞅又为了赵氏地发展暗中筹谋着一件不寻常的事情。” “等等,可知道赵鞅在干什么?”姬凌云凝神沉声问道,晋国始终是吴国霸途上最大的一块绊脚石,由不得他不多加注意。 为了更加精确的得到各个诸侯的一切消息动向,姬凌云特地从吴国军队百姓中挑取一些机灵之辈,四散各地刺探情报。 同时也让姜良、王剑平在各处开设酒馆、妓院打厅情报。王剑平品行不端,但值得信任,姜良已经退出商场,接管重任的是姜家的老管家,才干不如王剑平可忠诚却是毋庸置疑。 而韩庆正是这支情报组织的头领,韩庆做事滴水不漏,眼光也异常老辣,正适合担当此任。在决定建设这支情报组织地时候,姬凌云毫不犹豫的就选择了韩庆。 韩庆也不辜负众望,将所有情报处理的有条不紊。情报整理起来每个月汇报一次。紧急重要的,当然另做打算。 这天,正是韩庆向姬凌云汇报地日子,听姬凌云出声询问。 韩庆摇头道:“不知,他们会谈的很隐秘。赵鞅做事也一如以往一般谨慎,几乎不留下任何漏洞。” “此事必须尽快查清,不容半点大意。”姬凌云同赵鞅交过手,深知他的厉害。 “有点困难,”韩庆如实的说,他面容严肃而镇定道:“但保证完成任务。” 赵鞅二十岁即位以来,赵氏一族蒸蒸日上,以赵氏的实力走错一步都会濒临灭亡。尤其是智氏,更是一心想吞并赵氏。但赵鞅深知自己不可以放错,步步谨慎,滴水不漏,根本不给智氏任何抓他把柄的机会。 三十年来,赵鞅竟没有出过一次大错,这份谨慎让所有与他为敌的人动容,震惊。 也因此如此,赵鞅一般不出手,但一出手比有其最终目的。因此可以断定,赵鞅暗中让人同姜萌、止会面背后一定有他的打算。 姬凌云不知道赵鞅的打算是什么,但可以肯定。赵鞅从不做亏本的买卖,这次他不顾身体如此卖命,这其中一定藏在一个很大的阴谋。 “量力而行,别太勉强!”姬凌云也知确实有些困难,赵鞅的谨慎,很难让人抓到他的把柄。何况这情报机构有新建不久,还是许多潜在的问题。于是择中了一下,减少些韩庆的压力。 韩庆微笑点头,认真道:“大王放心,属下不会草率行事。但这事情一般人难以查出,因此,属下打算亲自前往晋国暗查,惟有如此,或许能够看出些破绽。望大王准许。” “那你的身份?”姬凌云知道韩庆本是晋国四卿韩氏的后人,因造韩氏宗族族长忌惮才被赶出晋国,并一路追杀。如果他贸然出现在晋地,很可能遭到韩氏族人的迫害。 韩庆却沉着道:“属下不干没把握的事情,多年来,我的面貌以改变许多。只要乔装打扮,绝对无人认出。” 韩庆一在坚持,姬凌云只要点头答应叮嘱道:“一切小心,以安全为上。”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二十七章审美观极差的女人 苏王宫外。 一个女子怒瞪着四周围在身旁的吴兵,怒火中烧道:“!##%.—>226;!#!” 四周吴兵面面相叙,都不知道那人在说些什么。 那女子口音粗糙,说的很快,绝非周朝的腔调,听也听不懂。 但那女的显然一脸的愤慨,从一旁的马上取下兵器,竟是罕见的双勾,一挥手对着吴兵劈砍过去。 吴兵连忙应对,二十名将士氛围两组。十人手持盾牌将女子围困在内,另十人位于后面,纷纷以长矛刺之。 女子神色严肃,双钩物成旋风意图突围而出。一手将长矛挡住,一手猛劈盾牌。但那些盾牌是以深山老藤编制,寻常兵刃难以耐它如何,只是在盾牌上留下了小小的痕迹。 女子登时大惊失色,连连大叫,一连串不知道的语言叽里呱啦的说出,一对双钩舞的飞快,左冲右突。钩、缕、掏、带、托、压、挑、刨、挂、架等招式连续出手,不停的将进身的兵器搁开。 吴国将士学的是群战之术,他们以盾牌封杀对手的攻击,然后在由长矛手不断的刺击。这种形势下,纵然是姬凌云、伍子胥等类似的一流高手也要耗费一番功夫,跟别说是这女子了。 “住手!”姬凌云制止了众人。此刻他不知道谁对谁错,但被他地感觉就向是一群男人在欺负一个女人。 吴兵散开,跪地叩拜。 姬凌云意外的看着那女子,见她肤色微黑,身行瘦长矫健,并不象是中原女子。少了几分娇柔。却有着几分彪悍的气势,长得别有风味,见她并无受伤,不由暗赞:(奇*书*网*.*整*理*提*供)这些侍卫是保卫王宫的精锐,他们可以说是高手的客星,个个都以群战之术为主。哪怕个人在强,在他们类似的攻击下也要吃上大亏。那女人竟然毫发无伤,确实有几分实力。 “这是怎么回事情?”姬凌云沉声问道。一直以来他都很注意形象。可今日在王宫内散步游荡,竟然听到王宫门口有欧斗地声音,忍不住出来一看。 伍长道:“这女子在王宫门口走来晃去,时不时的向王宫内部看。不知有什么企图,小人让他离去,她却乱说一同,不知说些什么。无论我怎么说,她都不离去。说着说着,突然怒了起来,拔出兵器想要动手。我们只好将她围住。这女子见后又说了一通疯狂的向我们攻了过来。我们只好将她拿下?” “可欧!你们这些周人,都没有我们讲道理。”伍长话音一落,那女子突然冒出这么一句,充满了古怪的秦腔。 说后,挥钩向姬凌云杀来。 “找死!”姬凌云身后的森熊双目一瞪,一鞭挥下。“当”的一声。 第125章 女子的长钩断成了两节,虎口也震出了鲜血。 姬凌云忙一闭眼,很少有人可以硬抗森熊一击,他不行,伍子胥也不行。 好在森熊不愿意打女人,只是击退了对方而已。劳是如此,那女子手腕依旧被震的发麻。 那女子看着森熊那如黑熊一般地身型说道:“你好有气概,当然比我男人差那么一丁点儿。” 森熊“嘿嘿”的一笑。还是第一次有人如此赞他。 姬凌云目瞪口呆之下,沉声道:“姑娘,我们有仇?” 谁知那女子理也不理姬凌云。 这时,一人冲了过来大叫:“自己人。自己人,别打。” 那女子这时笑,用着蹩脚的语言道:“我男人来了,他会为我报仇的。” 姬凌云一脸的迷糊看向远处,眼中的疑惑逐步转成欣喜,“施大……内兄……”内兄是古代丈夫对妻子哥哥的称呼。 来人竟然是施猛。 多年不见,施猛粗壮了许多一脸的风霜之色。 “这……这到底是怎么一成糨糊了。 施猛气喘吁吁的说道:“大王,可不可以先治治我夫人地伤啊。” 姬凌云回过神来,打了个机灵,要是西施自己自己一见面就伤了嫂子,那会是什么后果。不由分说,让人将他们请进王宫。 路上施猛草草的向姬凌云说了经过。 原来,这一切都要从头说起。 施猛当日要为西施偷绕梁,结果失手被擒。范蠡利用施猛诱出西施以后,施猛就成了累赘。 杀当然是不能杀,范蠡 了一个假象,让施猛以为他们去了秦国。范蠡本就弄施猛这类人简直就犹如欺负小孩子一般。施猛被放了后,果然中计深入秦国。 此刻,秦国虽不强大,但疆域极广。施猛以打猎、砍柴,抢劫盗匪为生。两年来足迹便布秦国各地。 — 时正逢秦国内乱,秦悼公被弟.|起大败秦、巴、蜀三国联军,诛杀赢行平定秦国之乱。 西戎乘机来袭,但被秦厉共公派大将伍封、相国文章出阵抵御,大败西戎军。西戎公主雅英被乱军生擒。 相国文章让人相押送雅英回国都,但路上却撞见了几乎找西施找得发狂的施猛。 施猛见雅英的模样,登时想起了下落不明的西施,同仇敌忾之下,施猛一人冲进了秦军中去,将雅英救了出来。 雅英视施猛为世上最最有英雄气概的男人,了解了施猛地一切后。谎称西施在她那儿,在一年前被他截下了。只要施猛当她的手下三年,就将西施还他。 施猛找遍了秦国已经有些死心,见雅英如此说来也不管真假的答应了下来。过了三年,施猛在西戎里成了西戎第一勇士,一柄大斧杀得周遍部落胆寒。 雅英更是对施猛死心塌地,干材烈火,施猛懵懂的成了西戎鹰部落族长的乘龙快婿。这时,施猛也知道雅英欺骗他的事情,一怒之离开了西戎鹰部落。 雅英为人是标准的有了丈夫忘了娘家的人物典范,见施猛离开二话不说地就跟在了施猛的身后。 入秦不久,施猛就听见了姬凌云复国的好消息,他也跟着大心底的高兴。此后,施猛除了打听西施地下落外,最大的乐趣就是在四处询问吴国的近况。 直到一次,他终于听到了西施的下落,而知道的根源便是听商人说的吴国最新消息。吴王姬凌圣明,而王后西施贤惠,两人相互激励成为美谈。 确认后,施猛高兴的几乎发狂,他自然知道西施最喜欢的是谁。不由分说带上雅英就向吴国奔来。 到了吴王宫,可此时此刻谁还认得施猛,这姬凌云的第一位门客。 王宫门口的侍卫自然将他拒之门外。 施猛不得已只好去找认得他的伍子胥、展如。 雅英不愿意被人当成猴看就在王宫门口等候,等他找到了展如后,再到吴王宫前,正好就见雅英挥钩刺向姬凌云的一幕,吓得他登时大了起来。 姬凌云见施猛经历了如此多事吹嘘不已,奇怪的看着雅英道:“你会说中原话,为什么不说。” 雅英那小麦肤色的面庞出现了一丝红晕道:“我见那些人不让我们进去,想教训他们一下啊,谁想到这些兵那么厉害。” 原来,江南的姑娘都是水灵灵的,雅英这类肤色较黑的女子简直可以说是万中无一。雅英一入吴地就被让当成了猴子,心底好不痛快。又见吴兵也阻挡他们找人,见吴兵上来询问公主脾气一发,就起了出气的念头。 雅英也是奇怪的看着姬害的男人,怎么看也没有一点英雄气概嘛?又长又瘦。到是他身后的这位非常的有气概。比不上你,但比起族里的那些男人要好上许多。若不是遇上你再前,我也许会被他迷上也!” 四周的人都鳖着脸。 姬凌云脑袋上也出现了几条黑线,自我安慰道:“审美观的问题,不是错在自己。” 施猛也尴尬不已,塞外众人对这些很开放。 急促的脚步声传来,姬凌云认得脚步声的主人,微笑的请众人出去。 西施再度见到了阔别 兄妹叙旧,别有一番感慨。 事后,姬凌云问道:“内兄,你接下来准备回西戎还是……” 西施紧张的看着施猛。 施猛“哈哈”笑道:“那里虽好,但不是家乡,我不走了,大王若不嫌弃,我施猛依旧在军中效命。” 姬凌云亦笑道:“虎将不嫌多,求之不得。” 雅英道:“既然我男人做主了,我也留下吧。你没啥英雄气概,我也认了。”姬凌云面色一僵,心道:最后一句可不可以不要。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二十八章绝色佳人任清璇 都。 韩庆再次出现在这个生养他的地方,心中拥出一丝伤痛以及刻苦铭心的仇恨:爹,娘终有一日,我要灭了韩家,为你们报仇。 韩庆大步向翠香居走去,在来的路上他已经将绛都内的大小情报都记在了脑海。 这翠香居是绛都最大的酒楼,所有达官显贵都喜欢在此处逗留用膳,是最适合探听情报的绝佳之地。 赵鞅办事谨慎,滴水不漏。韩庆此刻也是毫无头绪,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进了翠香居,韩庆直接来到了二楼,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叫了一些精致的小菜,北地特有的烈酒,自食自饮,眼光时不时的窗外瞄去。 小半个时辰后,窗外路上两骑出现在了韩庆眼中。左边一人形相威猛,眼中电芒闪动,气势威猛深沈正是赵鞅之子赵毋恤。右边一个英俊文雅,气度恢弘乃赵毋恤的义弟四卿中魏桓子之子姬斯。 他们的身后是一批高手护卫,当中最著名的则是郑悉解,他是剑神赵无敌的大弟子,是姬斯的门客。 赵毋恤、姬斯来到翠香居,分别下马走了进去。 韩庆迷起眼睛看着两人消失在自己的视线。 几年不见,他们变化好大,到了令人刮目相看的地步。姑且不说赵毋恤的威猛沉稳,姬斯的坦然自若;更可怕的是他们的眼神和举止里多了一种难以捉摸地气质。令他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姬凌云。 比起姬凌云,他们还欠缺了些,但是那种感觉,确实奇妙。 这次任务,搞不好真的要失败了…… 韩庆微微一笑,继续自斟自饮了起来。 不一刻。赵毋恤、姬斯出现在了二楼的楼梯处,他们向厅中一望,在韩庆面上逗留片刻,一起向三楼走去。 韩庆望向他们二人的背影,若有所思。 赵鞅那儿,韩庆没有自信能够从他身上探出什么。纵然他的才华能够被赵鞅赏识,赵鞅也不会立刻用他。 因此,韩庆的第一步打算就是从赵毋恤身上下手。 赵毋恤、姬斯两人每天午时都会来翠香居小啄一口。这里也是最容易接近两人地地方。只是他没有想到,赵毋恤竟有几分类似姬气质。 拥有这份气质的人,绝对不是简单之辈。 韩庆瞬间就做出了决定,谨慎而行,看了一眼三楼微微叹了口气,翠香居的三楼是一个独立的空间,只有四个房间,分别为晋国四卿而准备,其他人未得允许不得进去。 一连三日,韩庆都没有寻得有利的机会同赵毋恤交谈。但他依然耐心等候。 这日,韩庆如以往一般出现在了翠香居的二楼,一样的酒,一样地小菜,一样的位子,一样的自斟自饮。 突然。喧闹的大街上安静了下来,一点杂音也没有。 韩庆好奇的向窗外望去,却见街道上的百姓都呆呆的看向翠香居,仿佛被幽魂夺去了神智。 轻柔的脚步声响起,一名绝色美女,在四婢拥持下缓缓走了上来。 韩庆脑际轰然一震,泛起惊..容光明艳。有若仙女下凡的美女,在那些剑婢簇拥里,众星捧月般袅袅婷婷移步而至。 那些剑婢无一不美,但跟那绝色一比。登时失去了神采。 韩庆也不由一阵错愕,他一直认为姬凌云地王后西施是世上最漂亮的女子,但今日却又看到一位。 她的容貌跟西施不相上下,少了她的几分端庄睿智,却多了一些英姿大气。 那女来到中央坐下,四位捧剑俾女立于一旁。 韩庆非好色之人,但见到如此美女也不由多看几眼,但逐渐韩庆的目光变的深邃而凝重,这女地绝对不简单。 一个如此出众的女子,在这只有强权,没有正义的世界,绝对不可能这般坦然的坐在这儿。 马蹄阵阵响起,韩庆往窗外望去顿见赵毋恤、姬斯匆匆忙忙的飞驰而来,不经意见,韩庆发现那女子的嘴角露出了淡淡的微笑。 第126章 “蹬、蹬、蹬”的踏步声响起,赵毋恤、姬斯出现在了二楼。 赵毋恤、姬斯这次没有 “赵毋恤、姬斯见过玲珑公主”两人行礼作揖 — 韩庆惊诧了会儿,暗自笑道:“竟然是她?”韩庆当然清楚,眼前这位佳人当年跟姬凌云还有过一纸婚约。但吴国灭亡后,这婚约就不告而散,上门求亲的诸侯,王子几乎要踏破洛邑王宫。 更有趣的是晋定公那老家伙也曾意图染指,向周天子求亲。但赵毋恤、姬斯、智瑶、韩累都有意与任清璇,导致四卿一起向晋定公施压才平息此事。 难怪任清璇名声再外,诸侯王公为之倾倒,实在是动人至极。 看着任清璇,韩庆不由生出一个想法,若大王能够同时坐拥西施、任清璇那会是如何情形? “呵呵”.声轻笑,也为自己这想法感到荒谬。 同时,他也在心中旁算起来,这任清璇名声再外,却并非以容貌而出名,她号称“天下第一才女”决非是一通俗之辈。 任清璇视晋国威胁如无五裂,名义为北方诸国的盟主,却是外强中乾,不值得畏惧。 “不知她来这里为地是什么,对于我的任务有没有冲突。” 正思索间,一嚣张的声音传来,“哈哈,清璇公主来到绛都怎么也不通知在下一声,在下好多做准备,那里能让公主的千金之躯,呆在这种地方。” 韩庆嘴角一歪,越来越热闹了。他并未看清来人,但从那口气已经猜到了对方是谁。除了智氏少主智瑶,其他人断然不敢在赵毋恤、姬斯这两人面前如此嚣张。 果然,相貌俊朗的智瑶昂首走了上来,韩氏继承人韩累也跟在智瑶的身后。智瑶直接无视赵毋恤、姬斯的存在,对着任清璇行礼作揖。 任清璇嫣然一笑道:“我不过觉得宫里闷得荒,出来散一散心,来这里游猎而已。却累各位大架,清璇实在过意不去。” 这一笑,不论是赵毋恤与的神情。 各人忙着表示没相干,同时也言乐意陪对方一同狩猎。 尤其是智瑶口气更是自大道:“在上党附近有一处猎场,那里本只为我父亲大人练兵所用,只要清璇公主愿意。我立刻请父亲大人为公主开放。” 任清璇美目滴溜溜的一转,闪闪生辉宝石般的乌黑眸子飘到的智瑶身上一脸歉意道:“智公子好意清璇心领,但清璇已经答应了赵公子的请求,要同他们一起,恐怕无法与智公子同往了。” 智瑶听候眼中登时闪过一丝妒恨,死死的瞪了是赵毋恤、姬斯一眼,道:“他们不通弓箭,更他们一起有什么意思。” 姬斯冷声道:“什么不通弓箭,你有本事就与我大哥比上一比。” 赵毋恤并不多言,但显然 智瑶正欲发怒但却意外的强忍了下来干笑道:“既然如此,智某还有要事在身,就此告辞。” 任清璇一颔首,俏目中出现了一丝疑惑,但依然从容微笑送他离去。 韩庆脑袋一震,仿佛抓到了什么,往窗望去,只见智瑶飞身上马出气的抽打着马臀,不理会路人向前冲撞而去。 智瑶为人自大,高傲,妒忌心重,为人从来不将他人放在眼中,尤其是赵毋恤。赵毋恤为了家族利益,时常受智瑶的侮辱而不闻不问,步步退让。智瑶更是认为赵毋恤是个废物,对他不屑一顾。今日,在任清璇面前如此受窘,以智瑶的性格怎么可能就此罢休? 智瑶喜欢任清璇入狂,众王公诸侯中提亲最勤的正是他。对于任清璇,他几乎可以用百般谄媚,极力讨好来形容。以他的性格又怎甘愿在佳人面前落于人后? “不妥,这当中e起刚刚不久前得到的情报: “四卿最近纷争以熄,智氏、赵氏不在相互争斗,智宣子仿佛有意退让。” “难道智宣子跟赵鞅之间有什么协议?在这个世上,能够震慑住智瑶的人只有他父亲智宣子。” 韩庆仿佛抓到了什么,赵鞅、赵毋恤难以对付,但智瑶却简单许多。韩庆终于抓到了一个突破口。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二十九章出计泡妞 庆漫步在智公府外围,眉头紧缩,一脸深沉。 自从那日韩庆决定从智瑶入手后就立刻拜访智瑶门客中的一位贪财重臣戌,请求他举荐自己。戊受人钱财,向智瑶举荐韩庆。 智瑶本性自大,高傲,妒忌心重,但他确实有才,而且很会用人,拉拢人。问了韩庆几个问题,见韩庆对答如流,知他确实是一个人才很爽快的将他收入门下。 十天里,韩庆陆续为智瑶出了许多计谋,并得到了智瑶的赏识,地位有显著的提升。 当然,韩庆明白这一切都是智瑶查证了他的身世后的成果,为了不让人怀疑,韩庆先是为自己准备了一个真实的身份,才敢混入智瑶门客中。 智瑶果然让人去查了他的身世,知道韩庆一切属实后才敢用他,但对他始终保持着一分戒心。 不过,他也并非全无所获,韩庆的健谈让他在智瑶的众多门客中关系很好。戊也为了拉拢他,时常给他说一些忌讳,谈一些府中要事。 从他们的口中得知,智宣子曾经下令智瑶今后不得找赵毋恤的麻烦,否则废除他继承人的身份。 须知,智瑶向来得到智宣子的溺爱,无视长子为尊的古训,将智瑶定为继承人。对于智瑶的一切,智宣子相当满意。虽然智宣子也知道智瑶有些时候过于自大,高傲,但这不能改变智宣子对智瑶地宠爱。 一直以来。智宣子还是头一次对智瑶如此严肃的说话,并威胁要废除他继承人的身份。这一下,让智瑶又惊又怒,大发雷霆。 u. 韩庆登时明白这其中必有不正常的关系,要知晋国四卿智氏一家独大。而赵氏却非常弱小。老奸巨滑的智宣子自上任以来就一直以吞并赵氏为自己的主要目地,可赵鞅的出现打破了他的全旁计划。 赵鞅十数次识破他的诡计,并且滴水不漏的完成一个又一个的计划,一步一步的累积功勋,一直官拜正卿爬到了智宣子的头上。 若问智宣子最恨地人是谁?这个人毫无疑问的是赵鞅。 处处与赵鞅作对,恨赵鞅入骨的智宣子会突然转性。开始不与赵鞅作对,这不得不说是一种奇迹,一种被人操控了的奇迹。 而韩庆目前的任务就是将这奇迹给挖掘出来。 “吴勒。公子叫你。”韩庆正在沉思间,一个粗旷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路。吴勒是他此刻的名字,晋国上党人,是个孤儿很有才气,不过真的吴勒已经被他杀了。 韩庆回头一望,那人一张马脸,满面都是络腮胡,年纪大约有三十多岁,虎背熊腰。若论体型之雄伟,只怕吴国惟有施猛、森熊两个巨人可以与之相比。他虽然没有予人那种杀气逼人、毛骨悚然之感。却也大异寻常,气息始终若有若无,难以捉摸。 他是智瑶最信任的心腹名为豫让,韩庆不善于武艺,但也知道豫让是个罕见地高手,含首笑道:“豫兄。请带路。” 豫让不善于讲话,微微一点头向后走去。 窗过一条小巷,韩庆还是第一次走入智公府的内部。智公府管理的非常严密,非得召见门客只能在智公府外围自由走动。 左右四顾,府内四周亭台楼阁,树林山水,美不胜收。 韩庆暗赞,这种东西在吴地稀松平常。大户人家人人有之,但北地要有这等豪华的规模,非要花上十倍之力,二十倍金钱不可。 念此。不由冷笑,晋国四卿果然是四大蛀虫。 来到了智瑶的住处,他的住处较外头地那些更要美上三分。 智瑶有些气急败坏的在正厅中来回渡步,眉头紧缩,咬牙切齿。地上还跪着瑟瑟发抖的戌。 智瑶见韩庆进来直言道:“听戌说你注意很多,说说你有没有办法让我得到任清璇。” 韩庆一阵错愕,出谋划策他很在行,但这帮人泡姑娘却还是第一次,毕竟他自己也是一个雏儿,尴尬道:“清璇公主,为人重视才气,身份又非同寻常,要想得到她恐怕非一日两日之功。” 智瑶怒道:“我也知道,但看着赵毋恤、姬斯这两个杂碎,一天到晚的跟任清璇在一起,我心底就不是滋味。不说得到她,让她离开赵毋恤、姬斯身旁也好。” 韩庆暗笑,智瑶当真被任清璇迷的分不清方向,这任清璇一系列的举动摆明了是在挑唆四卿之间的关系。 韩庆思索道:“属下确实有一个想法,那清璇公主毕竟是天子的义女,只要将她地消息告诉大王,大王一定会宴请清璇公主。到时,清璇公主不得不出席,然后主上可以向大王率先提议,在清璇公主在晋的这段时间里,由主上来保护她,负责她在晋的一切琐事。只要大王答应,主上可以名正言顺的在清璇公主身旁。” 智瑶面上转怒为喜,大叫:“好计,好计。吴勒你果然是个人才,我没有看错你。等会你去库房领上十金作为奖赏。戊,你吩咐下去,将吴勒安排一个独立地庭院。”说完,开心的拍了拍韩庆的肩膀道:“好好干,我不会亏;.得到任清璇,金山,银山我都给你。” 说完,更是长笑了三声,哼声道:“赵毋恤、姬斯你们这队懦夫,跟我抢女人,终有一天我要你们死无全尸。”随后又低声道知赵鞅那个老不死的东西跟我父亲说了些什么,竟让他放弃两家仇恨。否则,我一定好好羞辱那赵懦夫一番不可。” 第127章 韩庆自幼耳聪,智瑶这话说的很小声,但始终落入了他的耳中。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三十章旧爱难忘 公府邸。 “啪!” 姬斯将手中新得来的的情报竹简用力在案上一掷,眉头一挑,道:“没有一丝进展嘛,都这么多天了,竟一点值得注意的消息也没有。” 坐在他对面的李低头道:“赵鞅处事谨慎,我们除了知道他跟齐国姜萌、止有来往外,其他的查不到任何线索。赵鞅下一步的计划我们全然不知。” 姬斯一手托着下巴撑着脑袋,一手在桌上有规律的敲打着道:“赵叔父多智谋,所行之事必有其目的。我们不能如此大意,一定要探其意图,以免我魏氏莫名遭受损失。” 李沉声道:“属下明白,赵鞅善于借他人之力,达到自己的目的。对于他,属下丝毫不敢放松。” 赵鞅的手腕姬斯、李都很清楚,当年,六卿治晋,智氏、范氏、中行氏都与赵氏为敌。智氏势大,赵鞅不敢乱来。联合韩魏,将矛头指向六卿中的范氏、中行氏。 当时赵鞅有一同宗大夫赵午,这赵午是中行氏(荀寅)之甥,而荀寅又是范氏(士吉射)的姻亲,因而得到范氏、中行氏的支持,想把赵鞅赶下台。 结果,赵鞅利用一小事杀了赵午,并引中行氏、范氏来攻,自己则奔晋阳死守。 战争爆发时,整个晋国阵营瞬息万变,错综复杂。赵、韩、魏、智氏之间矛盾重重。然而。在未取得对范氏、中行氏地最后胜利之前,赵鞅尽量避免与他们发生冲突,注意争取韩魏智氏,特别是晋君的支持。对智氏的胁迫,他也委曲求全。 在这种四面皆敌的情况下,赵鞅利用五卿之间的矛盾。奇迹般的取得了胜利,成为晋国正卿。 其实,当时只要韩、魏、智三卿有任何一个相助中行氏、范氏,就可以将赵氏覆灭。然他们都被赵鞅所布置地假象迷惑,任由赵氏与中行氏、范氏内斗,两败俱伤后,他们好坐收渔利。 可是等战后才发现他们都成了赵鞅的棋子,无私的帮助赵鞅对付中行氏、范氏。不但没取得因得的利益。反后令赵鞅成为了晋国正卿,地位由在他们之上。 姬斯对赵鞅很是敬重,但也不敢有任何大意。在利益面前,赵鞅很可能将魏氏当作他的筹码。 姬斯道:“这几日,智瑶的反应很奇怪。以他的性格纵是忌讳我家,不与我作对,也不会放过大哥。如今他对大哥处处忍让这其中一定有问题。” 李微笑道:“属下早已安排下去。” 姬斯一错愕,随后笑道:“有先生在,姬斯到时过于多滤了。” 李沉吟半响道:“属下有句良言,希望主上远离任清璇。这个女的一点也不简单。你们不是一路人。” 姬斯面色一沉道:“我知道你要说什么,这个我自有分寸。清璇公主如此地目的为了维护周天子的地位,因此来晋分化四卿。这点我和大哥都清楚,但……”手。清璇公主的才智谋略,并不逊色男儿。抓住眼前,成败无悔。纵然他日,战场相逢也毫无遗憾……” 李欣慰大笑,只要姬斯雄心不减,能控制住自己的欲望感情,不被情感所束缚。其他一切都无关紧要。 ******************* 此刻韩庆的中心既是兴奋又有不安,但更多的却是无奈。 早料到赵鞅用智宣子之间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交易。只是智宣子那老奸巨滑的狐狸连他最宠信的儿子,下任智氏继承人智瑶都不告诉。那么世上又有几人会知道这一桩交易? 赵鞅一个。智宣子是一个,剩下地恐怕只有疵。 赵鞅、智宣子都是成名以久的狐狸,智宣子在谋略上确实不如赵鞅,但将智氏治理的如此强大也足见他的才能。而疵是智宣子的头号谋臣。是智宣子的智囊。幼年就名冠晋国,是赵鞅唯一忌惮地人物。 二十年前,赵鞅与中行氏、范氏的争斗中,众人都被赵鞅的假象迷惑,惟有疵看破赵鞅诡计。那时,疵不过是一小门客,智宣子对他之言,不已为意。直到事后才明白,追悔莫急,向疵赔礼,予以重用。 二十年来,疵、赵鞅之间的斗智斗勇,从未停歇。赵鞅一生鲜有失措 但数次失利大部分均是栽在疵之手。 赵鞅、智宣子、疵,这三个人中没有一个简单的人物,他们才智过人,韩庆到是不惧,智谋再高也有疏忽的时候。让韩庆烦恼的是他们的年纪,一个个都上了五旬高龄,吃过地饭比韩庆喝过的水还多。如此阅历丰富的人物,以韩庆此刻的身份想要跟他们交谈已是一种妄想,要从他们地口中套出一些什么,更是比登天还要难上三分。 难道就这么回去? 韩庆觉得很不甘心,这么回去大王不会怪我,但也难免会看轻与我,我要随大王建立功勋,为双亲报仇,怎能让大王看轻。 不行,呆在这里一点机会也没有,不如去四周转转,或许会遇到转机。 韩庆大步走出房间,向外走去。没多久,却见一女子气势冲冲的走来。 韩庆大惊失色,转身便走。 “吴勒,见到我,你走什么。”那女人老远就发现了韩庆,见他遇逃,眼圈微红,怒气大叫。 — 韩庆身子一僵,回身尴尬笑道:“大小姐,鄙人刚想起一物未拿,正准备回房,并非是为了躲避大小姐。”回答的很是愉快,但心底却是发颤。韩庆在智公府不怕天,不怕地,只怕这个智公府的大千金。 大小姐来到韩庆身旁道:“那正好,也有事情问你,一起去你屋里谈。” “这个……”韩庆正想用男女不便来推脱。 大小姐已经先一步说道:“别用男女不便的话来搪塞我,我不在乎。” 韩庆将话闷在心底,耸着脑袋跟在大小姐的身后。 才跨入门槛,大小姐就先一步将房门关上。 大小姐淡淡道:“告欣我,你是吗……韩庆。” 韩庆心中叫苦,知道智琳对他起了疑心,因为世上最了解他的人就是智琳。 韩庆同智琳青梅竹马,自幼一起长大。韩庆在弱冠之年,才气就震动绛都。智氏同韩氏向来交好,智宣子也有意将智琳许配给他。男才女貌,他们虽不是夫妻,但所有的人都将这对壁人视为夫妻。 但韩庆遭到了韩庄子的妒忌,全家惨死,韩庆逃亡吴地,此后两人一直没有来往。韩庆心中的至爱,始终是智琳。 也因为如此,韩庆放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以为智琳已经嫁人,心底也一直不愿意揭开这个伤痛。每每有智琳的情报,他都忽略过去。 直到进了智公府才知,智琳一直以未亡人的身份为韩庆死去的父母守孝。 韩庆既是感动又是震惊,他自信日此刻的样子能够瞒过任何人,但却不敢保证可以瞒的住智琳。 果然,那天从智瑶庭院回屋时,不巧的同智琳擦肩而过…… 韩庆一时六神无主,胡乱应道:“我根本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智琳凄怨地轻声道:“小毛哥哥!你不肯认回人家吗?是否要琳儿死在你眼前呢?” 小毛哥哥~~~ 韩庆低下了头,他同智琳第一次相识的时候是因为一只叫小毛的兔子,此后这个称呼一直伴随到他离开…… 韩庆心内恻然,硬起心肠,故作惊奇道:“我吴勒地道的上党人氏,怎么可能是什么韩庆……” 智琳泪水再忍不住挂满脸颊,凄然悲叹:“好吧,你当你是吴勒。当年我同小毛哥哥誓共生死,但因要为公婆守孝,一直芶活至今。小毛哥哥若但真活着,一定会来找我。他不来,就当他死了吧。若你日后有望见到他,就说智琳从未辜负当日誓言。” 智琳猛然抽出匕首向胸口刺去。 “你这时何苦……”韩庆终归不是铁石心肠,制止了智琳愚昧的举动。这一下,无非是不打自招。 智琳破涕而笑,抱着韩庆狂喜道:“就知是你。你若制止,便是我心中的小毛哥哥。若你不制止,纵是小毛哥哥也不是我心中哥。不管你怎么变,至少心中还有我。” 韩庆报抱智琳,智计百出的脑袋早已一片糨糊。 这次任务应该如何完成……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三十一章凌云变法 人在怀,韩庆也不知是好事坏。智琳的出现使得他多及,牵盼。想到那毫无头绪的任务,不由长叹了一声。 智琳愕然道:“你有心事?”随即面色一变道:“你来此处,非是与我相认,那最终目的可是对付我父亲?” 表面不是,但也差不多,韩庆还没有到为爱昏头的地步,摇头道:“我现在乃吴王姬凌云麾下的一个谋臣,来晋国的目的是为了赵鞅。” “赵叔父?”智琳面色惊疑不定,四卿明争暗斗,但表面却是以兄弟相称。 “正是……” 韩庆来晋国的目的确实是为了赵鞅,只是智宣子也陷入了进来,韩庆也算不得说假话,见智琳有些不信确认道:“赵鞅最近的举动有些反常,大王觉得赵鞅很有可能对我吴国不利。大王乃世间之名君,为保吴国安泰,命我入晋国调查。但我意外发觉赵鞅与智叔父暗中密谋一事,此事很有可能威胁到我大吴国的利益。” “于是,你就混进了智公府了?”智琳面色大好智宣子同韩庆是她最亲近的两个人,只要他们不相互敌对,其他一切她都不在乎。 第128章 智琳突然喜道:“小毛哥哥,走,我带你去个地方。” 智琳不等韩庆多说就拉着他走出房间。 两人一马一轿向绛都城外走去,往北走了五里,到达了城郊北园。城郊北园其实是沿湖地广大森林区。间中点缀些亭台,景色雅致,是避暑的一处胜地,智家产业。当年,智琳同韩庆初次相遇的地方就是此处。 进入园中,两人见附近无人。并肩在沿湖的树林内穿插而行,秋林红树,景色优美。想起童年趣事,两人心中充满了欢娱。 穿过一条入林的小径,转了几转,眼前一亮,出现了一小片林中的空地,中间一所木构小亭。 两人相互对坐。交谈甚欢。 韩庆满心思愁,骤然间他心内忽起警兆,耳中依稀传来“哈哈”笑声。 韩庆魂飞魄散,但迅速回复冷静,道:“有人来了。”说罢翻身,跳下了水潭,躲在一旁地水藻中。 片刻后,一阴霾的声音传入韩庆耳中:“琳儿,你怎独自再此?” 韩庆知道这人定是晋国实力最强的掌权者——智宣子。 智琳先道:“见过父亲,疵先生。”随后答道:“家里闷的荒,出来走走。到了这里想一个人静静。” 韩庆闻言暗赞智琳机灵,同时也神色大动,这智宣子、疵来此,不知为得是什么? 智宣子长叹了口气,“你还是忘不了他。说不定他早死了。” “爹……”智琳语气沉闷伤心。 “好好好!”智宣子立刻求饶道:“也罢,爹不管了。你且去别处逛逛,为父有大事同疵先生商议。” 智琳远去的脚步声响起。~反常,是不是那日赵鞅跟主上订了什么无法告诉属下的协议?” 韩庆只觉得心仿佛要从胸口跳出来一般,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 在韩庆离去后。姬凌云的一门心思都放在了变法之上。他通晓中华千年历史,知道变法才是兴国之道。 齐之强在于管仲地改革,魏之雄在于李的“李变法”,秦之尊在于商鞅的“商鞅变法”。楚之盛亦在于吴起的“吴起变法”。 其中“李变法”、“商鞅变法”、“吴起变法”这三种变法,只有“李变法”取得了成功,其他都以失败告终。但仅仅是失败后遗留下来的成效却是让两国受用无穷。 但姬凌云清楚,所谓的变法就是时代的过渡,一个由奴隶制度过渡到封建制度的一次转变。 历史上李在魏国的变法,是中国变法之始,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当时便对其他各国震动很大,从而引发了我国历史上第一次轰轰烈烈地全国性变法,为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过渡,铺平了道路。商鞅变法、吴起变法,无不受到李变法的影响。 历史上 带动的这次转变,使得魏国进入封建时代,而其他处于奴隶时代,稳占据了历史变革的先机。魏国初期的强大,也是这番道理。 吴国现在人口不缺,经济不缺,但跟齐国、晋国比起来却是相差甚远。想要凌驾于他们,唯一地办法就是在思想上,科技上超越他们。首先步入封建时代,以封建时代对抗他们的奴隶时代。 为此,姬凌云日夜不休的回忆着“李变法”、“商鞅变法”、“吴起变法”等变法中的各种关键要素,想破了脑袋,着重选择了六条。其中分围两篇分别是经篇、军政篇。 经济篇有三: 一、废井田、开陌。所谓“陌”,指“井田”中间灌溉的水渠以及与之相应的纵横道路,纵者称“”,横者称“陌”。把标志土地国有的陌封疆去掉,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允许人们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奖励百姓开设农副产业。提倡在一块土地上杂种各种粮食作物,要求农户在住宅周围栽树种桑,充分利用空闲地扩大农户农副业生产。增产者赏,减产者罚。 二、拟定一部法律,将刑法分为重罪、中罪、轻罪。重罪祸急家人,决不姑息;中罪,处决个人,不连累家小;轻罪以严惩,但不至死,以劳力赎罪。以此,以此来维护封建统治秩序。 三、实行“平法”。在年成好地时候,政府以平价收购余粮食作为储备,使粮食价不至于暴跌;荒年时再以平价出售,保证粮价不至于暴涨。用这种方法限止商人的投机活动,保护农民利益。 军政篇又为: 一、改革军制,精选武士。中选者免除全家徭役,并奖给田宅。 二、废除无用、无能的官职,剥夺王室贵族的威权,使他们不能徇私情,因私废公。并废公族疏远者,以抚养战斗之士.精耕战之士。削减无用之开支,以奖励真正为国出力报效地战斗之士。 — 三、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争,各以轻重被刑,以奖励军功而禁止私斗。规定爵位依军功授予,宗室非有军功不得列入公族簿籍。有功劳的贵族子弟,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却不得铺张。 姬凌云看着自己放下一切政事,用时一个多月的心血,大由放声大笑, 他爷爷的,老子真他妈得是个天才。 姬凌云以前不懂得政务,历史上记载的那些变法他根本分不清楚好坏,书上说好就好,书上评坏就坏。 但现在不同,姬凌云经过鬼谷子的言传身教,墨翟的指导,自己的见闻,伍子胥的辅佐,他的治国之能,早已非同寻常。经过的研究,姬凌云发觉“李变法”全面qi书-奇书-齐书,但偏重经济。“商鞅变法”重视中央集权制,商鞅根据李、吴起所留下来的经验,将变法施行的更加彻底,尤其是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更是神来之鞅变法”中的法令太过严苛,他的高压政策,不仅极端压制了人民的思想,对于中国文化典籍也是一种摧残。最后的“吴起变法”恰好与“李变法”相左,轻视经济而着重与军政。 将“李变法”、“商鞅变法”、“吴起变法”这三种变法中的精髓融和,便成了姬凌云此刻写出的新的变法。 姬凌云冽着嘴甚是得意的想道,这几条就叫做“凌云变法”吧,嘿,我姬凌云也要在历史的潮流中秀上一秀。 重新看了一遍“凌云变法”,条拟定一部法律的最末加上了一条,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这一点相当重要,姬凌云不知守天下的难,却已经知道打天下的苦,他不想自己以后的孩子肆意的败坏他打出来的江山。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嘛。 姬凌云将“凌云变法”收拾好,暗想却不知伍相国他们看到这些会有什么表情。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三十二章紧急军情 成了“凌云变法”中的上了一觉后,才精神百倍的起床来。 西施亲自为姬凌云穿衣,郑旦嚼着嘴巴道:“知道你想当一个好大王,可是……也没有必要如此拼命吧。” 姬凌云见西施、郑旦、姜柔眼中都有担忧之色,伸手在郑旦嚼着的嘴巴上刮了一刮“嘿嘿”笑道:“以后不会了,大事我已经理出了一个头绪,余下的事情就教由伍相国他们便可以了。”说完手不安分的向三女袭去。 嬉闹一阵,姬凌云神清气爽召集了伍子胥、孙武子、姜良、管四位吴国的主心骨。 伍子胥、孙武子、姜良、管见姬凌云精神大好,不由放心下来,同时也奇怪不已。姬凌云作风严谨,少有不处理政务的情况发生。 一个月前,姬凌云突然将所有政务通通交由他们处理,自己一人在书房中埋头苦干,不知做些什么。但从姬凌云那严肃的神情可出,他并非偷懒而荒芜国政。 伍子胥、孙武子都他们任由姬凌云“胡来”,他们则全力处理着吴国所有的政务。 伍子胥奇道:“大王这一个月究竟在忙些什么?此刻应当告诉我们了吧?” 姬凌云见伍子胥并不在意,将四份拷贝的“凌云变法”分别发给四人。嘿,如此不在意,呆会自有你们大吃一惊地时候。 姬凌云道:“这是寡人这一个月的心血,诸位参考参考。” 伍子胥漫不经心的看了一眼,刹那间神色无比严肃,双眼死死的瞪着“凌云变法”。 孙武子依旧面沉如水。但那副仿佛天踏下来也不当一回事的表情出现了一丝松动。 姜良、管也沉静无比,时儿点头,时儿皱眉。 四人的表情,姬凌云尽收眼底,微住。 良久,伍子胥干咳两声开口道:“这回天下要大乱喽……” 姬凌云吓了一跳道:“就这些?盖地地赞美类。 伍子胥看着姬凌云。大王这真是惟恐天下不乱,不过……我喜欢。 伍子胥“嘿嘿”扬了扬手上的“凌云变法”笑道:“这些改革没有一点将周氏王朝看在眼内。” 周氏王朝算个什么东西? 姬凌云两眼一白道:“什么周氏王朝?那周天子的血统未必就见得比我高贵。按照诸侯法典,诸侯有权利处理一切领土内的事物,另外,伍相国的眼中难道还有周室王朝?” 姬凌云这话说的却有几分道理,西周、东周王室混乱,在加上周文王姬昌又喜欢乱任义子,周氏血统极度混乱。而吴国开国之主泰姬昌的新兄弟,当年泰伯将位子让姬昌,姬昌才能当上西伯侯。吴国一脉当传。当今天子却也未必及的上。 第129章 伍子胥见姬凌云地狂言也觉得有些道理点头道:“这改革确实是好,所有措施无不针对我国的弊处。尤其是这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这点老夫深意为然。将士参军不外呼功勋,钱财,此二十等爵制较之赵鞅的‘军功爵’强上百倍。将士们闻之。那个还不想卖命一战,为大王效死命。” 所谓“军功爵”,其实质含义便是奖励军功,鼓励杀敌求胜,它是新兴阶级提高军队战斗力的一项措施。当年,赵鞅戚地誓师即宣布:“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士田十万,庶人工商遂,人臣隶免”,此开创了军功爵的先河。但却远没有二十等爵制来的实在。 秦人好战,但未必比的上丹扬的吴地的勇士以及赵燕豪侠。可秦人越战越勇正是因为这令秦人疯狂,嗜战成性的二十等爵制。如此推崇战功,使得秦国军队地战斗力大大增强。 这二十等爵制也是商鞅变法中最精彩的部位。 姬凌云无耻的道:“那是自然,这可是我多日的心血结晶,那赵鞅如何比的了。”姬凌云此刻已经习惯了无耻的侵占产权生涯。若有人不服,姬凌云也大可道:我地变法早商鞅变法两百年,谁抄袭谁的一目了然。 孙武子一语种地道:“世上早已没有人将周天子看在眼中,强权才是一切。想要站在天下至高点,必须看的比他人长远。这种大规模,且有意义的改革,正是强吴之关键。” 姜良作揖道:“属下对这改革并无意见,但这‘平法’却有重农轻商<.盛,必须商农并举,方可。” 姬凌云笑道:“太宰多滤,寡人并未有重农轻商的思想,但粮食却是不同。这粮食是百姓的命脉也是我军作战的依靠。只有将粮食握在手中方才不会被任何自然灾害所击倒。民以食为天,掌握粮食等于掌握民心同时行军作战也可无后顾之忧。其他一切我们可以放宽,但这粮食却必须掌握在自己手上,不容他人染指。” 见姜良退下,姬凌云道:“诸位可还有什么疑问?” 姬凌云地这次变法只是只是列出大纲,还有很多细节需要加强。不过,这并难不倒姬凌云他们,只是数日一套完整的改革方法便整理了出来。 正准备颁布下去的当日,大厅外传来韩庆紧急求见的消息。 不一刻。韩庆神色万分严肃地出现在大厅内,开口道:“大王,属下有紧急军情禀报,还请大王下令除伍丞相、孙上将军、姜太宰、管大夫外,其余人等一律退出大厅十丈以外。”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三十三章成为屠刀 庆以少有的严肃神态出现了在议事大厅。 等众臣退后,姬凌云这才紧紧关闭。幽暗的房间燃起了火红的***。 姬凌云高坐堂上道:“韩太夫,那赵鞅究竟有何用意?” 韩庆面露一丝敬服,道:“赵一脉。” 那日,他同智琳在城郊北园游玩,偶然遇见智宣子、疵。初期打算悄悄离去,却听见智宣子、疵商议起赵鞅的事情来。 春风徐徐,暖人心扉,韩庆在水下凝神暗听。~反常,是不是那日赵鞅跟主上订了什么无法告诉属下的协议?” 智宣子“哈哈”一笑道:“先生无愧为本侯心腹,还是被你看穿了个中奥秘。不错,赵鞅那匹夫意图谋求齐地,将齐地全境赠送与我。”~..疵不堪与谋么?” 智宣子道:“本侯决无轻视先生之处,只是此事太过骇人,本侯一时间也不知如何决定,原打算对此详加思索,等待思虑清晰后再找先生商量。~..确实需要深虑。”他又沉吟了一会儿,缓缓道:“主上如何看待此事?” 智宣子自得大笑:“这还用说,想必是那赵鞅知道自己大限将至,为保赵氏,特地如此疯狂地一击。”~ 智宣子答道:“不就是趁乱打劫而已。齐国现在分为两派。分别以姜萌、止与姜骜、田恒。不久前,田恒用计大破姜萌、止大军,且连战连捷。姜萌、止如今只剩下一城,且兵不过三千,将不满五员,以到生死存亡之险地。姜萌、但此事以被赵鞅压下……~兵救援姜萌、止。待打败姜骜、田恒以后,在一击消灭姜萌、止 “正是!”智宣子大笑。 “不可!”疵急切道:“主上,周朝开国功臣姜尚的封国,当年周公旦摄政时,三监作乱,淮夷叛周。周公命令姜太公曰:‘:+九伯,实得征之’。此后,齐国便有了征伐纵诸侯的权力,诸侯之尊。虽然齐国目前处于内乱,但其影响力却不可谓不大。主上若以此卑劣的手段拿下齐国。一定会招受世人唾骂。” “哈哈……”智宣子连连大笑,“先生,本侯并非笨蛋。赵鞅如此小计我怎能看不出来?本侯当时就表明一切,除非赵鞅他亲自领兵拿下齐国,在由我接收齐地否则本侯决不从他地要求。”~| 智宣子极其嚣张的说道:“他敢不答应?一但他死,正卿之位,非本侯莫数。国给本侯拿下便罢。若不然本侯灭他赵氏全族。” 韩庆从回忆醒来后,将自己在城郊北园听到的这些消息一字不漏的说了出来。 靠,这赵鞅真***牛,都一个脚进入棺材了。凌云倒吸了口凉气,道:“这家伙难道不怕受到千方唾骂吗?” “这也是无奈之举吧?”吟道:“晋国地内部我们外人难以看透,但毫无疑问,只要赵鞅一死。以智宣子在晋国的权势,地位,无人可以动摇他担任正卿。那时,智宣子便是晋国的假王,可能在斗的过智宣子。” 殿内众人纷纷赞同。姬凌云也深以为然,之所以,赵鞅能够压制智宣子,才干是其中之一,但最关键的还是赵鞅正卿这一身份。他利用正卿之职,不断挑起战争,将智氏、赵氏的利益结合,这才保全了赵氏。官大一阶,压死人。便是此道理。 只是赵鞅这步棋走的太过疯狂,为了赵氏一族的兴亡,他抛弃了自己得来不易的名声。利用智宣子的野心,以富饶地齐地为饵,诱他暂时放过 赵鞅这算盘打的不可谓不精,一旦智宣子得到齐地,首先就要治理,教化不服的民众。这断时间中,足以让赵毋恤成为赵氏的首领那时,其强大。 只要赵毋恤在这个时候能不能返回晋土了。 何况,对于齐地可不指智宣子一人在意。齐国实力不强,但它是古国之一,历史悠久,人口众多。吴越富庶甲天下,这句来称江南一点儿也不夸张,可在这个时代毕竟偏远,许多地方都处于弱势。这齐国正是姬凌云的下一个目标。 想到韩庆那那句“借我吴国之手消灭一个赵鞅,还将我吴国算计再内,成为了他地一把屠刀。”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三十四章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人算计,当刀来使,姬凌云眉头微挑道:“不瞒诸位越后。就曾想过我吴国将来的发展。我吴国周遍有五个国家,一为楚国、一为鲁国、一为蔡国、一为国、一为齐国。其中蔡国、国乃小国,不值一菜。鲁国文化大国,但国力不强,经济,人口都不丰,并且咬文嚼字的文士太多。打他们得利少,还有可能遭到他们万千张嘴的唾骂,不值得。” 姬凌云说这里,堂下一阵轰笑。鲁国国力不强,但文士遍地都是出口成脏,下笔如刀的家伙,这点晋国感触最深,众人也均有耳闻。 姬凌云继续道:“唯一值得我军出兵征伐的只有楚国、齐国。其中楚国沃野千里,人口两百余万,乃商贾云集之地,资源十分丰富,此刻论其国力与我国不相上下。而齐国一直保持着东方大国地位,富裕而又强大。他的政治、经济、文化在天下诸侯中位列前三。尤其是盐业,更是天下之冠。但近年来,内乱频频。三年前,齐王之死,使得齐国分裂为两派,相互攻伐,实力由弱于我国。两方相较,自是伐齐得利最大。” 姬凌云顿了一顿,见堂下诸位并无二意,才道:“因此,寡人早有取齐之念,只是我大吴正处于发展阶段,不利出征,只在心中思量而已。如今,赵鞅为了赵氏一脉,设下如此诡计。想要从我们口中夺食。着实可恨。” 姬凌云将齐国喻为口中之食,仿佛以将齐国视为了囊中之物。伍子胥、孙武子、姜良、韩庆、管瑶等人个个觉得姬凌云有些大言不惭,暗自闷笑,但也依稀感觉到姬凌云地志向远非区区齐国那么简单。 伍子胥本就是孤傲之人,凡孤傲者,非绝世之才。便是傻瓜蠢蛋。伍子胥显然属于前者,姬凌云此喻正合他脾胃,大笑道:“大王所言甚是,区区齐国不在话下。赵鞅攻齐也必将有诸多顾及,只要我等将战局把握得当,赵鞅如此举动,将为我吴国作为嫁妆。” “子胥兄说的不错!”孙武子、伍子胥仿佛就向一队天生的搭档,他们可以在瞬息间明白对方的意图。并互补不足。孙武子淡然道:“赵鞅这死前一赌,可以为赵氏带来极大的利益,也可以将赵氏推向灭亡。齐国国力不强,可却是经济、人口、文化的大国,赵鞅这违背信义之策,绝对会引发齐人地愤慨,诛伐,这点对我国相当有利。” 姜良也在第一时间领悟到了他们的意思,笑道:“记得孔子曾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正则民无所措手足。赵鞅灭齐,必遭敌视。若我们在以盟友的身份进入齐国,则名正而言顺。只要我们破了赵鞅。恰好齐国没有了后代,我们大可以大大方方的接受齐国的一切。 第130章 齐国百姓对我们也将不会有太多的仇视。” 姬凌云见众人的想法同他差不多,胸中雄心万丈道:“诸位爱卿所言大妙。我们就给赵鞅来一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充当我军嫁衣。” 好一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大王就是非同一般,韩庆心中大赞道:“赵鞅此人不可等闲视之。其之谨慎,世间少有。为测万全,大王可以励精图治不露任何准备开战的措施。同时,大王可以先与齐国建立邦交。令齐国百姓对我们吴国友好,进一步减少吞噬齐国后,所受到地排斥。” 韩庆说到这里面露古怪之色道:“最好的方法是同齐国联姻,如此对我国最有利处。” 联姻,姬凌云精神一震笑道:“齐国有知名美女吗?” 言外之意,可不就是不漂亮的绝对不娶吗? 想哪去了,韩庆脑袋冒出一丝冷汗道:“并非王子想的那样,由齐国同我们联姻,而是我们同齐国联姻。齐王姜萌的王后在不久前病逝,正好缺上一位王后。” 怎么不早说,害我丢脸,姬凌云白了他一眼尴尬道:“齐国王后也不能随便找个女子,我国哪有匹配的?” “这个不难”比方说伍相国的孙女,孙上将军的孙女,只要有名望配得上齐王就可。” 这小子够狡猾的,伍子胥双眼一亮大笑:“这个包在老夫身上,不就是孙女吗,老夫有的 多少有多少。老夫府上地那些歌姬个个都有不错的个深明大意,心有牵挂的不难。” 够贼,殿内诸位目瞪口呆,只有孙武子、韩庆面色不改,早有此念。 姬凌云也醒悟过来,不禁大笑,又是改革,又是联姻,如此大的动作。若非知情人氏,谁又料想的到自己已经将目标锁定在了齐国呢。 姬凌云道:“将姬子吴给我传来。” 齐国临。 姬子吴奉姬凌云之命来临结盟,说媒,一抵城中,来到齐王宫外求见。 此刻姜骜、田恒正愉快的交谈着,丝毫没有意识到暴风雨地来临。 姜骜豪气道:“如今姜萌、止已经是寡人手中鱼肉,不出月余,寡人就可一统齐国上下,再现我大齐雄风。” 田恒连忙道贺,心中却是万分不屑。若非他协助,姜骜那些许才干哪能稳坐王位。 — 就在这时,外面报到:“报禀齐王,有吴国大夫姬子吴到此,欲见大王。在王宫外叩见。” 姜骜、田恒相继一惊。 姜骜道:“这姬子吴来意如何?” 田恒摇头道:“不知,但吴国正在搞什么变法,应该不至于与我国为难,不可怠慢,请他入内。” 姜骜是田恒刻意选出来的傀儡,是个没有主见的人儿,一到关键时刻全靠田恒那主意,传命道:“相请姬大夫!” 姬子吴上堂,见姜骜面有忧色,上前深深一礼:“齐王在上,外臣姬子吴拜见。” 姜骜看了田恒一眼开口问道:“大夫少礼,不知大夫今日到此,有何贵干?” 姬子吴道:“大王,吴齐两国本世代交好,但因范蠡狗贼挑唆,才使得兵戎相见。大王今以灭越,不想在起战祸,愿意同齐国结为盟友。两国友临,互通贸易。为显诚意,恰有一门好亲,故不避嫌隙,特来作媒。” 姜骜大喜,齐国内乱连连又无固定盟友。新锐吴国,正是理想对象。姬子吴此来正合他们意思,忙道:“不知哪家的千金?” 姬子吴答道:“我吴国伍相国有一孙女,年方二九,才貌双全,欲许大王。” 姜骜大惊失色:“当真?”伍子胥是吴国的四朝元老,其孙女的地位丝毫不逊色与王亲国戚。 姬子吴微笑点头。 田恒暗道:“吴越偏远,他们虽灭越,但实力未必强的过我国。那姬凌云生性好战,想必连年征战已经让吴国无力在战。因此,以联姻之法改善两国邦交,我国在灭了姜萌、止后,也要休息恢复国力。结盟对我国大有利处。伍子胥天下之奇才,能同他结亲较之吴国王亲还要好上三分。”他连连示意姜骜同意。 姜骜郑重其事道:“回去告诉你们大王,寡人应许了。从今日起,吴齐乃盟友之邦,唇齿相依,共通贸易,我们立据为证,不得反悔。” *********************************** 吴国王宫。 姬凌云收到姬子吴的来信,昂首大笑道:“事情如此顺利,看来那田恒除了一些阴谋诡计外,其他真地什么也不懂。” 姜良在一旁叹息道:“想那齐国数百年来都是威镇四夷的强国,那知短短几年,竟衰败至此,真是可悲。” 姬凌云两眼一白,齐国如此还不是归功你那一计,他笑道:“太宰安心,弱肉强食是这个世道,永远更改不了的定律。” 同时也对齐国的弱败吹嘘不已,齐国在八百年地春秋战国里,是强大最久的国家。从姜太公开始到齐灭其间齐国一直都是数一数二的强国。但在春秋末期,齐国却是陷入名副其实的黑暗时代。先有夫差吞齐十万甲兵,短短二十年中就连续换了四任君主,这四任君主其中就有三任是被属下杀死,朝政乱做一团。 姬凌云感慨后道:“齐国的暗弱给了赵鞅可趁之机,也给了我们发展壮大的机会。太宰齐国是你故乡,在赵鞅未发动计划以前,你尽可能的在齐国布下眼线,不得有误。” 姜良领命。 姬凌云看着远方心道:“赵鞅,这回看看究竟是你黄雀,还是我是。”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三十五章绘制海图 万八千顷的太湖,浩瀚飘渺,波涛石惊.,滋润着满着千万良田,哺育着吴国的芸芸众生。 姬凌云卓立战舰指挥台之上,极目太湖两岸,感慨道:“这太湖乃我吴国之根,千年来,我大吴便是依靠这太湖水而茁壮成长。若无太湖,我吴国焉有今日。” 吴国虽位于长江之畔,但这个时代的治水能力急差,一旦长江怒吼,则千万顷良田将毁于旦夕,房屋瞬间冲毁,百姓无路可逃。 因此,长江水好却不如太湖滋润。姬凌云刚刚从吴兴城而来。此刻吴兴城内聚集了十五万越民,三万各地流民。他们在太湖的滋润下,丰衣足食。 尤其是凌云变法颁布后,吴国的百姓更是养成了培养副业的良好习惯,不在拘束与农夫、猎户、樵夫或则渔夫等职业之间。以前,农夫耕地,渔夫捕鱼老实的很,但现在农夫耕地之余可以利用空余时间种桑养蚕,上山砍材,甚至下水补鱼,大大的提高了吴国的生产效率以及经济发展。 那十八万非正统吴民已经在良好的环境下,适应了新的身份,不在怀念以往故国,对吴国的将来充满了信心。 看见百姓们那满足的神情,姬凌云这才有感而发。 根据管的统计上上个月吴国全月收入为五千一百五十三斤黄金和九万八千九百六十枚戈币。而上个月也就是运行了凌云变法后地这个月,吴国全月收入以达八千三百七十六斤黄金和十三万六千八百余枚戈币,足足增加了三分之一。 这是何等惊人的数字,如今才是初见成效便有如此效果。若完全适应运作起来,这成效起码要翻上数倍。如此,也难怪历史上“李变法”一实行。魏国就成为了天下第一的诸侯。这等成效委实惊人。 看着直线上升的经济,姬凌云几乎乐的合不容嘴。 不过不当家不知财米贵,这一当家姬凌云发觉自己竟成了财迷和败家崽。不断的累钱,不断地用出,刚刚到手的八千多斤黄金他一挥手就用的一干二净,还倒贴了两千斤。 其中五千斤用来跟楚国购买战马,四千斤用来扩充水军,铸造战船。余下一千斤则是跟齐国购买诸多杂物。 骑兵、水军这两样是吴国最强的军队特色,不容有任何节省,跟齐国购买杂物更是为了作戏,同时将各类细作安插齐地也不容有任何小气之处。使得姬凌云时常抱怨赚钱如针挑土,花钱如水推沙。 “大王,我们到了洞庭西山了。”护卫的话打断了姬凌云的思绪。 姬凌云踏上了这周围一百二十里,山峰重叠的洞庭西山。 洞庭西山是太湖中最大也是最美丽的岛和山,太湖中一共有其中有|..向延伸。从高处俯视此岛,状似荷花平托于湖波之上。岛上气候宜人、景色秀丽、山水相融、古迹众多、风物清嘉、果木葱郁、物产丰饶,是名副其实的“花果之乡”、“世外桃源”。 姬凌云来此的主要便因这里乃吴国水寨的营地,吴国两万水军皆在这里接受着各式水上训练。 “大王!”早已等候多时的却跃、张吟、符央前来参拜相迎。 “都起来把,寡人此次前来主要是为了检阅水军而来,你们不必多礼。”姬凌云逐一将他们扶起。先是却跃再是张吟最后才是符央。 符央虽被姬凌云谅解,但惩罚却是少不了,此刻他主职练习水军,军权却在却跃、张吟二人之下。 姬凌云在却跃的带领下,向水军训练处走去。 路上,他问道:“那战船研究的如何,是否已经完全造出?” 姬凌云说的是越国的那些战舰,上一战。吴国虽全歼越国水军,但越国战舰的质量在吴国水军之上也是实情。 据说,越国地战舰是由公输班所建造,一切性能都是上上之选。 吴国攻下越国后。缴获了他们的战舰图纸以及不少战舰,惟独这工匠的祖师公输班却不知所踪。 第131章 姬凌云知道若说工匠之技,当世除了墨翟就属公输班最为厉害,为此他还郁闷了好一阵子。 那四千金黄金就是用在了制造新式战舰之上。 却跃兴高采烈的说道:“大王,太棒了。直到新式战舰的出现,我才了解到大人那句‘欲上<.装备了新式战舰后,战力上升了足有三成之多。” “是功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姬凌云白了他一眼,对符央问道:“符兵卫,那些大舰地行驶速度如何?从吴国海域到达齐国海边城镇牟平需要多少时日。” 却跃虽是水军首领,但许多地方确实不如符央,尤其是在一些细节之上。 符央诧异的看了姬凌云一眼道:“正常速度需要六日,若日夜不停三、四日便可到达。” 姬凌云沉吟了会儿道:“寡人需要一张海图,详细的海图。从我吴国至齐国海边城镇牟平这一路上的口岸,可登陆地点,礁石等一一绘出,我有大用。” 符央深深的看了姬凌云一眼道:“八天时间,只要给我八天时间,这海图便可完成。” “好,你立刻去办,事成之后重重有赏。” 符央作揖一拜,领命而去。 却跃喜声问道:“大王,可是有战打了?哈哈,我老却有了这些新式战舰,又有符兄弟协助练兵早已手痒难耐。” 姬凌云意味深长的大笑:“有你发挥的时候。” 要想以最快的速度杀入齐境,这两万水军绝对是毫无疑问地先锋。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三十六章郑旦发威 春江东岸的平原广及百里,一望无际,其中丘峦起伏处,河道纵横,是一个行猎的好地方。 树木荒丛中,一只栗红色,无绒毛,在背脊两旁和体侧下缘镶嵌着有许多排列有序的白色斑点的梅花鹿正警惕的望这四周。 那梅花鹿头上有一对雄伟的实角,角上共4一个钝角,在近基部向前伸出,次杈和眉杈距离较大,位置较高,角尖稍向内弯曲,非常锐利。 “嘣”随着弓弦一响,利箭立时化作一道黑影钻入稀疏的小树林,消失得无影无踪。 “中了!”姬凌云大叫一声,催马上前仔细寻找,想看看自己的成绩,结果扫兴地发现,利箭并没有命中目标,而是钉入了一旁树干足足有半尺深。 他长叹一声,随手将箭支拔出收入箭囊狠声道:“这射箭咋的就这么难。” 也不知姬凌云是否今生与射手无缘,剑法、枪法他提升极快,军中也只有伍子胥、森熊可当他对手。惟独这一手箭术却是极臭,人家的百步穿杨,箭无须发,而他却是百步不穿杨,十箭九不中。 赵鞅行动在即,他为了表示已经无意举动擅动干戈,不在紧抓朝政,以游玩狩猎为先。这天,他就带着冷蝶、郑旦、森熊一伙人乔装来到了富春江东岸狩猎。西施由于身体不适没有同往。姜柔也因不喜走动而没来。 姬凌云来时确实兴高采烈,但那臭臭地箭法却令他的心情消失无终。 郁闷的走出小树林,正见冷蝶长弓指天,连发三箭,却只像弓弦响了两下,劲箭冲天而起。 随箭上望。三支劲箭正中三只大雕,且每一只都中脑袋,可见箭术之精准。 “好!”四周乔装的士兵纷纷大叫称赞。 冷蝶收弓站立,略微得意的看了姬凌云一眼。 姬凌云恶狠狠的瞪了她一眼,目光在她身上转悠,心道:如此嚣张,看我晚上怎么治你。 冷蝶仿佛有所感觉,面上绯红一片。 “耶!你这坏人又没有射中。好样地。”郑旦鼓掌跳到姬凌云身旁一脸嬉笑。 这小妮子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总爱同自己唱反调,姬凌云大义凛然道:“什么没有射中,那梅花鹿可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我不想射中而以。” “吹牛!”郑旦皱着小鼻子一脸的不屑,见姬凌云的吃鳖样心底甭提有多高兴了。 见郑旦那得意的样子,姬凌云心中不岔,见四周森熊正在甩石弹子,冷蝶也在找寻猎物,其他人都各忙各的并未注意到这里。 “嘿嘿”一笑。“啪”的一下,姬凌云伸手在郑旦那丰臀上重重打了一巴掌,大笑着策马逃离。 “啊!”郑旦一蹦三尺高,面色如血,“你……混蛋……” 郑旦大叫的向姬凌云追逐而去,笑声洋溢草原。 当夜。他们在草原上住了一宿,次日正午方才返回。 郑旦提议沿海而行,想看看大海的景色,姬凌云欣然同意。 姬凌云与郑旦、冷蝶并排行与海岸线旁,森熊等一干护卫远远走在后方。 此刻海水并为受到任何污染,那纯净地天蓝色在海天间沟壑出了一道完美的画卷。 一路上郑旦的小嘴一直说个没完没了,那张小嘴如同百灵鸟一般,叽叽喳喳的好听极了。她道:“不知道这海的对面是什么?” 姬凌云笑道:“当然是台湾,那里是一个岛屿。” “台湾?那是哪儿。”郑旦奇怪道:“我听说在大海的对面有蓬莱、洲、方丈三座仙岛,岛上是仙境,有长生不老药。吃了不但可以长生不老。而且还能永保青春,真想要上一些。”说着眼中充满了憧憬。 “噗嗤” 郑旦哼声道:“是有怎样,我要是有只给几个姐妹,就是不给你。” 姬凌云捧腹大笑,“世上那有什么蓬莱、瀛洲、方丈。那些都是欺骗小孩子的鬼话。”不理会郑旦愤怒的眼光笑道:“我们处在的位子叫做地球,是一个圆形球体。而这个世界分为七大洲四大洋分别是亚洲、欧洲、非洲、南美洲、北美洲、南极洲、大洋洲、太平洋、北冰洋、印度洋、大西洋……” 姬 滔不绝地将后世的地理观念说给了郑旦、冷蝶。 人对未知的东西都充满了好奇,也正是因为这种好奇才使得人不断的对真理的追求。 郑旦、冷蝶也不例外,听得是津津有味。 突然,郑旦问了一句:“你怎么知道这么清楚?你说的那些奥地利、澳大利亚、巴西、几内亚等等地方,你去过吗?怎么知道地这么清楚?” “那是……”当然二字尚未出口,姬凌云一楞,呆立半响,才醒悟这个时代根本没有飞机也没有奥地利、澳大利亚、巴西、几内亚等地方,希腊、埃及到是存在,叹了口气道:“这到是没有,不过我在游历的时候遇到一位老者,他是为探险家这些都是他告诉我的。” 郑旦点了点头,失望道:“原来是这样,我还以为真能永保青春哩!” 姬凌云道:“永保青春那是荒谬,不可能。但容颜不改,青春常在我到是有些诀窍。” — 冷蝶微微将马靠近姬凌云一些,竖起了耳朵。 郑旦咬着下唇,犹豫了会儿道:“什么办法?”见姬凌云不为所动,心中恼怒,但青春常在的诱惑实在太大。她脸色一变,娇笑道:“好人,告诉我嘛!行行好啦!” 郑旦的低声下气,姬凌云心中甚是得意,更我斗,你还嫩了些。他面色古怪的轻声道:“其实办法很简单,只要我们晚上多多那个就成……” “什么那个?”郑旦一时间还没有反应过来,骤然间郑旦大叫道:“啊……你这坏蛋……看我饶得了你……”说望便向姬凌云打去。 姬凌云委屈道:“本来就是吗?你想想郑国公主夏姬,她可不就是童颜不改,青春常在,不论岁月怎么增加,她都照样美丽窈窕,妩媚动人。年过四旬,尚且让一个才智过人的大臣放弃整个家族与之私奔,可见其能量之大,古往今来独此一人尔。这难道不是男人滋润的功劳吗?” 郑旦语塞怒道:“我不理睬你了。” 没走多久! “咦,那些人在干什么?”郑旦突然定住了说话,望向远处。 姬凌云也抬头远望,远处一群人围在了一起。大声喊叫地有之,举手助威的也有之,却不知为何如此。 姬凌云让人前去查探。 那人回来道:“大王,那里有人摆设雷台呢!” 打雷台比武,姬凌云大喜,这打雷台比武是江南地区的特色,凡是尚武、轻焊、逞勇者都会架设雷台向周遍群众挑战。(非是擂台,但意义一样) 这个习俗,姬凌云早有耳闻,只是无缘一见。当年刺杀吴王僚的勇士专诸就是从伍子胥在雷台上结实地,根据伍子胥所说,专诸一怒有万人之气,甚不可当,是一位敢于赴难的勇士。 “走,看看去。”姬凌云大喜当先向那雷台走去。 说是雷台,但其实不过就是由简单的木架子搭建而成,样貌简陋,却不丝毫不减周遍五百多人的兴致。 他们纷纷大喊,对于姬凌云他们的到来丝毫没有兴趣。 雷台上两位壮汉厮打在一起,他们用的都是木棍,打的异常激烈。招招以力搏力,可惜只是寻常剑手,并未有任何出采之处。 “我来!”突然间,一声娇咤,绿影一闪郑旦竟然出现在了雷台之上。 姬凌云吓了一跳 郑旦理也不理,雷台上有专门为挑战者准备的木棍,她随手拿起一根,一招便分开了打斗中的两人,她怒气冲冲的道:“你们两个一起上。” 那两壮汉哪情愿 郑旦不理会他们,越女剑法接连使出,不过十合就将两壮汉打下了雷台。 喂、喂、喂,姬凌云苦笑不得道:“这小妮子跟他们有仇吗?下手那么狠,一点情面也不留。” 冷蝶轻轻笑道:“她在出气贝,谁让你不理睬她。” 第132章 姬凌云翻了一白眼。 这时郑旦却道:“还有谁要上来的,你们不会连我都打不过吧?真没用!” 当即,就有两人大怒,跳上了雷台,但也是在十合内就被郑旦打下了雷台。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三十七章勇者之后 “请!”“请!” 郑旦绷紧着脸,瞪着眼前的对手,钢牙猛咬,仿佛在她面前的红脸大汉是她的杀父仇人一般。 这郑旦向来就是心眼小,死要面子,明明爱煞了姬凌云却又无颜承认,处处挑姬凌云的短处与他作对。 但每每都以惨败而告终,在不行就是被对方强行一阵痛吻而失去方寸,首先认输。事后回想起来都会觉得懊恼后悔,恨自己禁不住挑逗。 不久前,又一次放下恨话。本以为,这回在外地姬凌云不敢乱来,打算逼迫他向自己认错。以此来满足她那小小的虚荣心,挣回一些面子。 奈何,姬凌云求额没有将她当成以回事情,不理睬就不理睬,直接跟她斗了起来。 郑旦没啥耐心,见姬凌云不理睬她心中那是又悔又恨,有气正没地方出,恰好遇上这打雷台,想也不想跳上去一出胸中闷气。 连续打了跑了四个人心情大爽,见姬凌云一脸焦急,没由来的生出一丝快意,又想起他先前的举动满腔的委屈又上心头,暗道:“就让你多担心一下,看你以后还敢不敢这样对我。” 郑旦木棍一抖,甩起几朵剑花。这越女剑法轻快飘逸,凄厉无比。郑旦尚未领悟个中精髓,但也厉害非常。 红脸大汉不敢在小觑眼前这女子,长棍在空中一甩,奋起一股旋风,滴溜溜围着郑旦地长剑旋转。 郑旦只觉得一股气流阻着剑柄。不能近身,见对方有如此造诣,心中也不敢轻敌,施出越女剑法,与红脸大汉缠斗起不来。 郑旦的剑讲究轻快灵便,以巧取胜。而红脸大汉的剑则讲究拙和稳,以拙制巧,以稳求胜,因此这一巧一拙交上了手,热闹非凡。 红脸大汉见自己一时取胜不了,心中不由一急,长棍一抖,运上劲力。便向郑旦拦腰拦去。 郑旦见对方猛然变招,长棍向自己扫来,速度之快有如闪电。 郑旦微微一笑,心急正是犯了大忌,小退一步,避过对方来势后,随即木棍向对方木棍反削过去。 双棍相接,郑旦接力打力,打落了红脸大汉手中的长棍。 红脸大汉这时才醒悟,不禁苦笑着说道:“姑娘。本人输了。”说罢,向郑旦抱了抱拳便也下了雷台。 四周静寂无声,他们并非什么什么特殊组织。只是因为吴人向来好斗,因此有这么一个打雷台的习俗。 各村各镇经常举办,因此他们并非受到专业训练,水平并不高。只是娱乐而已。那红脸大汉已经算是他们这一方的好手,却没有想到竟然折在一女子手上。 掌声响起,百姓们也不禁鼓起掌来,欢声擂动。 “我来……”一粗旷地声音响起,一大汉在人群外围向雷台走去。 百姓们见来人呼喝更欢“专韦、专韦、专韦”一时声响动地。 姬凌云注意来人目光落在那人眼中的瞬间,那人眉毛微微一耸。气场陡然起了变化,瞬间人已化成了一柄出鞘的利剑,散发出冷冷的寒光。 姬凌云不禁眯起了眼睛。这种气势曾在伍子胥、墨翟的身上感受过,不过此人又有不同。伍子胥的气势狂烈傲气十足,墨翟的气势祥合包容一切,而此人的气势却是一往无前地决然。秒视生死的豪情。 他身材九尺有余,生得方面在耳,鼻直四方,目深口大,虎背熊腰,显得英武有力,一头短发,干净利落,赤裸着上身,胸前雕琢着一只巨大而丑陋的毒蜂。 他每一步迈出的距离都是一模一样,不难看出这人地武学造诣。 来到雷台前,专韦眉头微蹙,面色沉了下来,“怎么是个女人。” 周遍的一个百姓提醒道:“专英雄,这女子好生了得连续打败了五位好手。” 专韦转身道:“我不打女人。”说完就转身离去。 竟然瞧不起我,郑旦气急怎么样也不能在姬凌云面前丢了面子大叫:“哎,那个谁,有本事上来跟我斗斗。” 专韦头也不回,他的声音传来:“我不打女人,你也不是我的对手。” 郑旦还想说话,却被一人拉住,回望一眼,不知何时姬凌云已经来到了她的身旁高声道:“这位壮士,不知我是否能做你的对手。” 专韦回过头来没有回话,只是冷冷地望着他,仿佛目光能够刺进他的脑子似地,过了良久才点头笑道:“确实是个高手,值得一战……哈哈……” 专韦露出了久逢对手的喜悦,大步来到姬凌云的面前。 云从郑旦手中拿过木棍劝她下去,好奇问道:“兄台不知你身上为何绣着毒蜂?” 姬凌云有此一问,也并非没有道理。“纹身断发”、“尚武好勇”、“好剑轻死”是吴人的习性,这专韦一身装束显然是个吴人。 吴人以水为尊,敬水为天。常人多以龙为纹身,其次在是虎豹蛇。而雕琢毒蜂的却是少之又少。 专韦身上的这毒蜂还是姬凌云遇见地第一遭。 — 专韦沉声道:“毒蜂弱小,却胆气十足。明知攻敌必死,却无所畏惧,愤然就义,我专韦服之。” 此人武功绝非泛泛,观人观颜观喜好。他那笑容是久逢对手的喜悦,这毒蜂论更是显示出了他敢于赴死,视生死如无物的盖世豪情。 姬凌云也为之一懔,但脸上却半点表情都没有流露出来,手腕一抖,长棍抖起几朵剑花,向对方以兵器行了个礼。 专韦一见,也同样以长棍在空中一甩,向姬凌云还了礼数。 专韦见对方已做好准备,一剑迎头劈来,竟是两败俱伤的杀招。 一出手就是如此辣招,这家伙真不简单,姬凌云心念电转硬挡了他一剑,却被他劈得手臂发麻,暗懔此人臂力军中除了怪物森熊,无人可比。 专韦不顾生死,状若疯虎般攻来,剑法大开大阖,精妙绝伦,他此刻不象是在打雷比武,更象是杀敌。 姬凌云早已料到对方实力极强,却没料到他竟然如此可怕。 此人武艺,绝不在伍子胥之下,不,应该说比伍子胥更强。强的不是剑术,而是那一身招招向前,有我无敌,不惧生死的气势。 此人勘称死士也,姬凌云大赞,长啸一声,以攻对攻。 双方都是以快打快,兵器相接的声音以及衣袂吹动的声音,另外再加上双方飞快地身形,真是难得的一场比武。 四周人目瞪口呆,如此激烈的战斗,他们还是有史以来 第一回见到。 姬凌云神色严谨,越女剑法、墨子剑法、伍门快剑中的各式精妙招式随手即来,长剑已如狂风骤雨般连攻七招。专韦也如临大敌,使出毕生所长。 双方不由在打斗中都产生了互钦之情。 对了百余剑,专韦突然收棍不攻,姬凌云一惊也连忙收回刺出去地木棍。 专韦赞道:“好身手,好剑法,收发自如,专韦佩服。” 难得有如此对手,姬凌云意由为尽“哈哈”大笑:“壮士为何不攻?” 专韦简洁道:“你我无仇,不必在斗。”原来,专韦自幼习得家传绝技,此技非同一般,招招是攻,无一守招,乃以命博命之法。若非勇猛无双,悍不惧死之人,无法发挥个中妙处。尤其是最后一招,这一招一但使出,则只有三个结果,不是自己死,就是对手死,在不然两个一起死,狠辣异常。 姬凌云的剑技,专韦生平仅见,他性好斗,勇往无前,斗到处,生怕自己一时争先,祭出那一式杀招。 姬凌云不明白专韦心中所想,笑道:“壮士武艺非凡,为何情愿在这乡间埋没一生。”姬凌云非好斗之人,之所以出言挑战正是动了求才之念。 专韦道:“家母尚在,未敢远游。” 简单明了,好一个孝子,姬凌云大赞。专韦又道:“足下剑技之妙,想来也非无名之辈,可愿陪我喝上一盅。” 姬凌云笑道:“故所愿尔,在下姬凌云。” “吴王!”专韦巨震,连连下跪叩拜,四周百姓也吓了一跳,高呼万岁。 专韦尊敬的对姬凌云叩首三下道:“鄙人无状,与恩人动武,罪该万死。” 恩人,姬凌云一脸奇怪。 专韦道:“祖父乃堂邑专诸。” 当年专诸感吴王阖闾之诚,决心以死相报刺吴王僚,但不放心母亲。专诸母告诉专诸,大丈夫立于天地之间,当做名垂青史之事,不要因为家庭小事而遗憾终生,然后上吊自尽。以死断绝了专诸的犹豫之心,免除了专诸的后顾之忧。 专诸鱼肠刺吴王僚与吴王僚同归于尽,专诸之后,由吴王阖闾抚养成人。 因此,专韦称姬凌云为恩人。 姬凌云大喜连忙扶起专韦,大笑:“原来是专英雄之后,当年专英雄可是我吴国功臣。想不到他竟然有如此出众的后人。”姬凌云从靴中取出鱼肠放在专韦手上。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三十八章风云渐起 凌云望专韦慎重的将鱼肠剑放在他手上,大笑道:“遗泽,该由壮士承受。” 专韦望着手中的鱼肠剑想起先祖刺杀吴王僚的雄风,在念起自己的碌碌无为,大感惭愧,泪湿双目跪地道:“专韦一介武夫,那敢受如此重礼。” “不然!” 第133章 姬凌云重声道:“当年,令先祖以此剑刺杀吴王僚后,我祖望剑而叹‘专烈士亡,无人可配此剑’遂将鱼肠剑函封,永不再用。我父王后来开启曰‘鱼肠之剑,勇士之剑,就此函封,非明知之举’,将剑取出,准备赏赐给勇士,但吴国上下却无一人可受此剑。寡人将此剑佩带身上,正是为了完成父王未完成之事,准备将其赠于真勇士。” 姬凌云愁然长叹:“但类似专诸这类豪杰世上又有几人,这鱼肠剑也一直未寻得真主。”而后,姬凌云开心道:“今日偶然间遇得专壮士,寡人便知此剑非壮士莫数不可。” 当真是一派胡言,郑旦见姬凌云如此吹嘘,不由暗自窃笑。 当年,姬凌云至楚国归来以后,不只一次向她同西施吹嘘自己在楚国的作为。什么一手持剑,一手拿鱼肠,又是勇猛无挫,又是斩杀蔡城。当然,伍子胥赠送鱼肠剑一事情也告诉了她们。 姬凌云此次正是欺负专韦不知此事,夸大吴国对专诸的尊敬之情。 专韦果然深受感动道:“吴国对我专氏一族地大恩。专韦感激不尽。不知大王可有用在下之处。” 等的就是这句话,姬凌云怒道:“专壮士休要如此,寡人赠剑全是一番心意。再则壮士那不惧生死的豪情足以配得上这把鱼肠宝剑。” 专韦哪里知道这是姬凌云以退为进之法,感动道:“若大王有用的到专韦之处,请知会一声,专韦当效仿先祖以死相报。” 姬凌云摇头道:“阁下乃是吴国英烈之后。岂敢劳动尊驾?再说,我吴国勇士不少,当年令租杀吴王僚于王宫,但却被乱军所杀,尸骨无存。这种惨事,万万不可再行。” 大王处处为我专氏着想,这份恩义怎能不报,专韦将心一横高声道:“我专韦堂堂男儿。怎能知恩不报。如此行径,岂不丢我先祖颜面。大王若在如此推托,专韦则自于大王跟前,以报大王大恩。” 乖乖,这么强大,姬凌云也吓了一跳,古人轻死,果然不差。他叹道:“既然如此,寡人身旁正缺一位武艺超群的护卫……不知……” 专韦想也不想道:“专韦自当效命,誓死保护大王安全。只是……”专韦犹豫片刻道:“家母在堂。心有所顾虑。” 姬凌云要是不是专韦的报恩,效仿专诸杀一两个人而已。他要地是专韦这一生的效忠,时刻护他左右为他效命,为大吴效死,在才是姬凌云真正的目的。 姬凌云见专韦已经入套笑道:“这又有何妨?我吴国向来不会亏待任何一人,上至官兵。下到百姓。你大可将令堂接至姑苏,寡人请佣人照顾便是。” 专韦一声长啸,声震四方。 “我专韦虽无军略,却还有一点武功,若蒙大王不弃,愿效犬马之劳!”这番言语斩钉截铁,那一身的肌肉也随之跳动。 四周百姓见此全都跪下狂呼:“大王爱才,吴国之幸。万岁!万岁!万万岁!” 姬凌云带上专韦接了专韦母亲一起向姑苏行去。 路上姬凌云同专韦闲谈,漫不经意的问道:“先前专兄那剑法招招都是攻击,仿佛以死相斗,以命相博。不知是否正确?” 专韦点头道:“正如大王所言,属下剑法来至于先祖。此剑法与寻常剑法不同。寻常剑法有攻有守,但先祖这套剑法却是有攻无守,注重气势。以小伤换取他人性命。非勇悍之人,无法发挥个中神妙之处。” 姬凌云感同身受,先前与专韦对攻他就曾受那勇往无前,有我无敌的士气干扰。自己武艺不凡,尚且如此。若是胆小惧死之人,岂不不战而败? 假若以此剑法练出一队死士,岂不又有如墨者的三千剑士? 墨者受到信仰所迷,个个无视生死,他们不精通群战之术,但那瞬间爆发出来地力量却是罕有敌手。 墨者不善于战场群攻,但用来撕破对方阵形,搅乱敌军,奇袭地方军寨等战略意图却是最佳的兵种。 姬凌云高声赞道:“好一个非勇 ,无法发挥个中神妙之处。这种勇士剑法若用到战大放异彩。” 专韦惭愧道:“这到要让大王失望了,先祖是个屠夫,他的一身武艺来至于手中的那把屠刀。所有招式也以劈砍为主,少有刺击。无视生死生死尚且不够,非大力者不可。” 屠刀,那跟陌刀有什么区别?姬凌云一愣相继大喜道,“来人将陌刀给我拿来。”姬凌云的亲卫也有陌刀手,他们其中一人解下了兵器交给了姬凌云。 “看,此刀可用?”他将陌刀递给了专韦。 专韦眼中出现狂喜神色,一把抢过陌刀认真的观看了起来。突然,专韦一声长啸跳下了战马,陌刀随手耍出,简单快截,大气磅礴。 好刀法,刀法注重气势。专韦的武艺本就以气势为主,在配合这刀法有攻无守,以小伤换取大伤的壮烈之气,更是将专韦的武艺体现的淋漓尽致。 “痛快、痛快!”专韦如入魔了一般,不断地劈砍,一懈多年来用剑劈砍的郁闷之情。 专韦收刀而力大笑答:“这玩意叫陌刀,真是好东西,可惜就是轻了一些。” — 姬凌云暗笑这刀是给寻常士兵用的,对于你这类拥有神力的汉子自然嫌轻,他笑道:“回城我便让风胡子匠师亲自为你打造一把铁刀,赠于专兄。” 专韦大喜拜谢,高声道:“有了这刀,只要大王给我不怕死的人,我将这刀法传开又如何。反正他们也是为大王效命。” 姬凌云听后开怀大笑。 众人回到了姑苏,已经是深夜。 安顿好了专韦母子,姬凌云、郑旦、冷蝶回到了吴王宫殿,迎面碰上了等候已久的太宰姜良。 姬凌云让郑旦、冷蝶先行回宫,带着姜良来到了大殿。 姜良低声道:“刚刚得到了情报,姜骜、田恒败了。” 姬凌云玩了两天神色有些疲惫,但听此言精神立时大震急问道:“详细情况快快给我道来。” 姜良道:“根据得到了情报所说,前日深夜,赵鞅以一万三千精锐奇袭了姜骜、田恒围困柯邑地两万大军。那两万大军不察被前后夹击杀的大败,几乎全军覆没。随后,赵鞅连夜兴兵,连克五城,一直杀到了章丘城。如今赵鞅跟姜萌、止浑成一军,人数高达一万六千之众。他们直逼临而去,相信以赵鞅之才攻破临并非难事。” “这么说,这一切都在我等的掌控之中?” 姜良点头道:“暂时还没有出现意外,相信不久以后姜骜、田恒就会向我国求援。” 姬凌云闭目沉思片刻,果断道:“吩咐下去,齐国形势每半日一报,如果有特殊情况,立刻汇报。” 姜良提议道:“不如让属下前去齐地,如此更能分析局势,提出有利的建议。齐国是属下家乡,那里的一切属下非常熟悉,可当此重任。” “也好……”姬凌云点了点头,前线确实需要一个人,而齐人姜良无疑是最好的人选择,双眼深深望着姜良道:“小心点,齐国比不上你。我可不想因为芝麻而丢了西瓜。” 姜良坚定的点了点头。 十日后,赵鞅、姜萌、止大军势如破竹,一直攻至齐国国都临 齐国临城外。 赵鞅、姜萌、止把酒而欢。 姜萌、止为感谢赵鞅救助之恩,无数优美奉承的词语尽数落在赵鞅头上。 姜萌举杯敬道:“赵正卿大恩,姜萌此生不忘记,必当日夜供奉。” 日夜供奉?赵鞅心底好笑,那苍白地面色也意外出色一丝红润低声道:“齐王不必客气,只要你能履行诺言就可。” 赵鞅当然不能将他真实的目的告诉姜萌、止,为了掩饰自己最终的目地,赵鞅刻意让姜萌、止答应帮助他们复国之后献上十座城池并向晋国称臣。 +毫不逊色伍员督造的姑苏大城以及赵正卿麾下谋臣建造的晋阳大城,想要攻下谈何容易?” 赵鞅面上闪过一丝不屑道:“区区临,不过就是几寸土城而已。明日此临必将在我等手中。”智者必胜的傲气宣言,是一智者最动人之处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三十九章暗设妙计 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是华夏文明发祥地之一。 因其城临于水而得名。临城从吕尚时开始修建,有大小二城,大城为外城,小城在大城中西南角,为宫城。大城有十三个城门,有鹿门、龙门等,正南门为稷门,对着门外的牛山和稷山。 经过了八日的水路赶程,姜良来到了久违的临。入城就见城中百姓惶惶不安,纷纷结伴外出逃难。众多士兵沿街巡查,气氛中充满了危机。 姜良同老管家姜平在城内东面一所大宅会面。 姜平一脸欣善,宅内满布手下,约有五、六十人,大部分是昔日随姜良闯商场的家将,余下小部分都是新脸孔,姜良知道是姜平召来训练的孤儿,以姜家的一切尊。 他们都是姜氏商场的主干人物,都有不俗的商业才能。 每一个晋见他的手下,都露出真心崇敬的神色。姜良在策略布局上是一把好手,在商场上也是一个翻云覆雨的人物。他们未必知道姜良此刻的真实身份,却清楚姜良由一个身无分纹的百姓,短期内打拼出来了一个姜氏家族。 姜良一声长笑,向姜平道:“姜老,你做得很好,我没有看错你。” 姜平风霜满脸,老态龙钟连忙道:“少主公夸奖。为了避人耳目,眼下这里只有五十五人,但全是忠于我方的好手。若有需要。 第134章 我还可调来更多地人来的。此刻那些人都集中在附近几个大城,负起侦察打探的任务。” 姜良点头道:“这几日临城中有什么异动。” 姜平想了许久道:“没有什么不外乎是乱做一团,百姓离家的离家,逃跑的逃跑跟前一段时间的简直就是一个天,一个地。” 一个天,一个地?姜良思绪严谨绝不放过任何可疑之处。“怎么说,这几日跟前一段时间有何差别?” “前一段时间,这临上下都在吹嘘姜骜、田恒地功绩,都将他们吹成了齐桓公、管夷吾的转世,许多齐民都纷纷赶到临附近、城中定居。那时临城中就连走路也是挨着走……”姜平这一辈子都呆在齐国,想到如今的齐国感慨叹道:“但此刻临却是巷邑无行人。” 听后姜良心中出现一丝疑惑,但并未想到问题所在。过了良久,依然无所获。暗笑自己多疑,吩咐下去让所有人密切监视齐地的一切动向。 就这样姜良足不出户,终日在大宅内分析情报,阅览书籍。 反之姜平终日在外奔波,收集各方面的消息。多年来姜家以临为基地,建立了庞大的商业情报网,一方面通过各式身分的商人,另一方面又在齐军内安插眼线,养兵千日,在这时发挥出惊人的作用。 两日后。赵鞅偕同姜萌、止终于杀到了临城下。 “少主,赵鞅此刻正同姜萌、止把酒言欢,大设庆功之宴。只是将临城团团围住没有一丝打算出兵地迹象。”姜平又一次将信息报告给了姜良。 大设庆功之宴?没有一丝打算出兵的迹象?姜良满心疑问,此临之战对赵鞅来说是至关重要,只要他能够破城擒住姜骜、田恒。那么,赵鞅就能够一举消灭姜骜、田恒以及姜萌、止。 他们这对人一亡。齐国血脉登时截断。齐国亦将陷入群龙无首的地步,然后他大可通知智宣子,让智宣子率领数万大军前来一统齐地。将智宣子引出晋地,保存晋国赵氏,达到赵鞅最终的目的。 这祸水东引之法,纵然是伍子胥、孙武子这些奇才都赞叹不已。赵鞅应该知道这时间拖的越久,对他这位外人来说越是没有得利之处。祸水东引之法也将因为时效而起不到想象中的最佳效果。 赵鞅没有理由在这个时候大设庆功之宴,除非他以有了破敌之法。而且还是胜券在握。 姜良一遍又一遍的看着手中情报。 姜平见姜良神色有些疲惫道:“少主,时候不早了,早些休息吧!” 时候……时间……姜良皱起眉头,怔怔地想了一会儿。忽然提高了声音:“对就是时间……兵贵神速,但赵鞅却为了这次战役准备了两三个月,这绝对不是一个用兵之人该放的错误。除非……他另有所求……” 他一面念着,一面大步来到案几前。 案几旁边大大小小成捆的木简堆积如山,姜良找出了三个月前地临情况。终于发出一声欢呼:“好一个赵鞅,好一个惑敌之计。他煽动百姓,吹嘘姜骜、田恒的功绩,让他们向临迁移。三个月,九十天,纵然每天在百姓中混入一个晋国死士都可达到百人。以赵鞅之能,又何止这些。想必这临城中的晋国死士不会下五百余人,他们故意装做不攻,让守军放松警惕,然后从内部攻克。赵鞅之所以沉默了三个月,是因为他明白临是他祸水东引的唯一阻碍。临城坚,强攻很难攻克。因此,他故意吹捧煽动,先高功送德麻痹姜骜、田恒,暗中却是在为攻打临埋下了重重一笔。” 想明白一切,姜良叹道:“赵s打算在赵鞅灭掉齐国之后,智宣子支援之前。以救援齐国的正义之师,集合优势兵力以水陆三万大军强行击破赵鞅的一万多晋兵,一统齐地。若让赵鞅如此快地就将齐国灭了,大王一定没有时间在智宣子支援之前消灭赵鞅。为了大王的目的,应该帮姜骜、田恒他们一下,使得他们不至于败的如此迅速。”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四十章“拖”字决,成英雄之妙法 城的夜晚,繁星闪烁,惊寂无声。 赵鞅身披长袍站在山坡上凝望临城,他的面色苍白无半点血色,脸部瘦的几乎可以看出骨头的轮廓,但他的双眼却是一如以往的冷静,深邃。 “咳、咳”赵鞅喉咙一阵发痒捂着嘴巴忍不住大声咳了起来,缓缓的拿开手。月光下,赵鞅那干枯手掌上闪烁着黝黑的亮光,凄楚一笑,“终于来了吗?” 脑中出现了半年前,神医扁鹊愤怒的骂言。 那天,他不顾扁鹊不得操劳,不能上朝的医嘱,坚决的参加了晋国的会议。回到了府邸引面就被扁鹊一头奚落。 “赵鞅,老夫敬你贤德,才不远千里赶来给你治病。你病入血脉,加上思虑过渡,以到生死存亡之地。老夫劝你多多休息,你不听;老夫劝你定时接受针灸,你也不听;老夫劝你接受砭石疗法不要过问正事你还是不听。老夫有六不治,向你这种不爱惜生命,不听医嘱,适意妄为的人最是痛恨。今后,你是死是活不甘老夫之事,你也休要在找我为你医治。” 扁鹊大怒之下,拂袖而去,但走了几步却又停了下来叹道:“你病之医治之法,老夫亦留书记下。你若有意,按照我述之言医治。两年之内,可以痊愈。若你继续如此,绝对无法活过一年。待你喉部难耐,咳血之时,便证明你病以入骨髓之日。那时神仙难救。” 赵鞅看着手中地血,眼中出现一丝决然,暗忖扁神医却可谓是医者父母心,但你又怎知我心中之所想。我赵鞅这一生为赵氏而生,为赵氏而亡,怎能在关键的时候就此退缩。死在我眼中并不可怕。我怕的是赵氏因为我自己的疏忽而陷入死地。 “我赵鞅不求名传天下,只求赵氏辉煌万载。”面对此黑夜,赵鞅大喊出了胸中的报复。 “唉!”赵鞅身后出现了一声叹息,一黑影缓缓上前来到了赵鞅身旁。 那人一身白衣昂然阔步,他的脚每踏在地上没有一丝响音,仿佛是微风浮过。他走得似乎不是很快,但却让人心生一股压迫之感。他面肤手肤头发眉毛均晶莹如白雪,奇怪地是如此人物却丝毫不见老态。反而显得极其高猛强壮以及沉狠。 “苦了你了!”那人长长叹了口气,赵氏家主本是他,但他一生只求剑道,其他一切都不在眼中。赵鞅身上那沉重无比的担子,可以算是他强行压在对方的身上。 “叔父休要如此说,你有你的志向,赵鞅绝无怪你之念。只是……赵鞅命不久以,毋恤……”说道赵毋恤,赵鞅苍白的脸色出现了慈祥的微笑:“毋恤孩儿就依靠叔父多多担待了。” 那人微微点了点头道:“你放心,有我在。我却不信有人敢动他毫发。”他说的斩钉截铁,身上形成一股莫可抗御无敌天下的气势。 赵鞅听了那人地保证,欣慰一笑。他看了看天见月亮以到中空,轻声道:“时间差不多了……”双眼看着临城,眼中出现“等待”二字。 没过多久,临城内火光冲天。隐约的喊杀声逐渐传来。 赵鞅闭目静听,骤然间神色大变,“不好,我的计策被识破了。”赵鞅久经战场数十载,只要听到将士的呼喊,将士的脚步声,他都能分辨出大致有多少兵马。 临城内传来的喊杀声人数绝对不只是五百,而是数千。显然。敌方已经识破了他准备多时的妙计。 一定有高人襄助,赵鞅脑中闪过这个念头,他在战前研究过姜骜、田恒。姜骜十足一个废物,小事犹豫不觉。大事又无主见,一切都以田恒为主。田恒却有几分才干,但只是限于阴谋诡计,在内斗上是一把好手,军事上却毫无建树,尚且不如他麾下的大将。他的计策虽不算是出众,但也非姜骜、田恒之流可以破解的。 “来人,传令全军,全力攻打南门!”赵鞅果断地下令,既然计策不行只有硬来,无论如何,今夜一定要拿下临。 那人微微一笑,冷哼道:“被识破了了如何?那一些无能的齐兵哪是我徒孙们的对手,我那五百徒孙没有一个逊色于墨翟那匹夫的三千墨者。”言语间竟然丝毫没有将墨翟这 看在眼内。 果然,赵鞅的军队刚摆出强攻的架势,临城中地五百剑士便杀退了三千伏兵,占领了临南门。 赵鞅大军蜂拥而入,直冲临的齐王府而去。 临这座古城数 唯一遗憾的是姜骜、田恒因为早有准备已经趁乱逃出了临。 ************************** 吴王宫殿。 韩庆兴冲冲的跑到了大殿高声道:“大王,田恒来了。” “来了真快!”姬凌云双手一合道:“我去后头避避,等会再来,你去将田恒带到此处。” — 自从姜良至齐后,姬凌云没有一日不观望齐国的动向。直到五日前,他收到了姜良的来信。信上言明了齐国的局势。 赵鞅仅仅一夜间就攻打下了齐国国都临,姜骜、田恒在他的设计掩护下逃到了齐国第二大城彭城。根据姜良地探察,这彭城城池坚固,难以攻克。但姜骜、田恒他们经过前线失利,又逢临大败,身旁的兵力以不到五千。而且,齐国将士的战力本就不高现在又是士气低下,彭城坚持不住几日。最后,还说明姜骜、田恒他们援,让自己做好万全准备。 此刻,姬凌云耍的手段就是拖,慢慢拖,瞧准时间地拖。在赵鞅没有杀死姜骜以及姜萌、止后,绝对不能先一步到达战场。 第135章 因为,姬凌云要以英雄的身份入齐,此刻赵鞅的身份是帮助姜萌的齐国友人。如果在赵鞅没有发动计划杀掉姜萌,那么姬凌云入齐的身份将更赵鞅一样,只是一个帮助姜萌,一个帮助姜骜而已。 但倘若赵鞅发动计划在帮助姜萌打败姜骜以后,又杀姜萌断齐国血脉,强占齐国政权。这时的赵鞅将是一个万恶无耻,背信弃义的恶魔,小人。至于讨伐恶魔,小人的姬凌云,自然就成了英雄。 虽然这个英雄并不光彩,但至少姬凌云占据了大义。 大义是政治立场的最关键因素之一。 田恒随着韩庆慌慌张张的来到了吴王大殿,此时的他以无半点位高权重的模样,一身的狼狈,门牙也缺了两个说话漏着风。 原来,田恒在同姜骜乘马逃跑时,由于骑术极差掉下了马背,摔了一个狗啃泥。不巧的是,田恒嘴巴着地的时候狠狠的撞上了地上头,两颗门牙就此报销。 大殿中,田恒来回渡步时不时的搓手,等的很是不耐。不只一次向韩庆询问姬凌云何时到来。 每次韩庆都尴尬的说姬凌云昨夜与王妃嬉戏了一夜至今为醒,让田恒认为姬凌云一点也不关心天下之事。 过了许久,姬凌云才姗姗来迟两眼朦胧的看着田恒道:“田相国,不知你来我吴国做什么?”问题刚一问玩就无力的打了一个哈哈。 田恒跪地泣声道:“吴王救命……那姜萌叛贼勾结赵鞅攻打我齐国,如今临城已经被赵鞅攻下。赵鞅大军正直逼彭城而来,田恒恳请大王救救我齐国吧!!!”田恒这一番话说的又急又快,口中漏风还带这哭腔。那话说的要多难听,就有多难听。若非姬凌云早已知道事情的经过,否则决计听不明白田恒说的是什么。 他故做大吃一惊道:“什么?姜萌勾结了赵鞅,并且拿下了临?” 田恒点头道:“千真万缺,敌军势大,我军难以抵抗,请吴王增援。” “这个……”姬凌云有些犹豫。 田恒认为姬凌云在谈条件忙援,寡君将送大王五座万户城池,并且向大王称臣。”田恒此刻也顾不了那么多了,只要能够继续享受荣华,这个背国的臭名就由姜骜来承担把。 姬凌云正色道:“田相国误会了,寡人不是不愿意出兵帮忙。而是,你也看见了,我吴国正处于休养生息阶段。将士在田里种地草也没有备齐,你让我如何出兵?这样吧,寡人立刻下令全军回营待命,筹办粮草。” 田恒见姬凌云答应的如此爽快也无话可说只能再三恳求加快速度告辞离去。 田恒走后,姬凌云、韩庆相视大笑。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四十一章布控全局 驾!驾!”马蹄飞踏,尘飞扬,十余匹骏马如箭一般驰而过,霎时再无踪迹,路人纷纷为之侧目,胡乱猜测。 姬凌云策马飞奔,身后的乃是专韦以及十余位护卫。一送走田恒后,姬凌云便快马加鞭的赶往钱塘江,路上未做任何停留。 来到了钱塘江岸,姬凌云一行人上了早已等候多时大型渔船,向东方海面行驶而去。 姬凌云稳当的坐在渔船中,这本是为了掩人耳目而造的渔船,因此船内宽敞,各类食物,美酒都有配备。 姬凌云斟了两盅酒让专韦坐下与之同饮。 专韦跪地而坐,看着清澈透亮的黄色酒液叮叮咚咚倾入杯中,专韦只觉得全身里外都痒了起来。 他深深的嗅了一口,一饮而尽,竟已醺醺然不知身在何处,“好酒,吴国的美酒恐怕也只有中山国的中山古酒可以比美。较之他国的那些糟糠,胜上何止一筹。” 姬凌云傲然道:“这是自然,这酒是我吴文化之一,‘苏式老酒’在周朝时就以名传天下,谁能比之。” 时战乱年间,粮草并不丰足,许多国家为了储蓄粮食都严禁酿酒。惟独吴越不同,吴越土地富庶,人口又是稀少,所得粮食远胜于食用。酿酒工业,日新月异,诸侯国中惟有齐国的即墨老酒,中山国的中山古酒能够相比。 但齐国、中山国所产酒量有限。远不如吴国有名。 姬凌云深知这酒地诱惑,即位不久,就下达可民间禁止酿酒之令。吴国所有美酒都出于官家,如今,这酒业以是吴国第二大收入行业,每年都可为吴国带来丰厚的利润。 专韦连喝两盅。赞不绝口,见一旁有鱼,哈哈一笑道:“大王,今日就让你尝尝我的手艺。”说罢,架起青铜锅,做起烧鱼来。 姬凌云兴致勃勃的看着专韦,当年专诸不但武艺高强,而且厨艺过人。一手烧鱼技巧名传千古,被后人供奉为“厨师之祖”。这“厨师之祖”的后代,却不知手艺如何。 一条白嫩的小鱼在专韦熟练地翻滚之下,竟散发出了诱人的香味。 “给!”专韦将一盘金黄色的全炙鱼放在姬凌云面前自信道:“属下这手艺绝对不逊色先祖。” 姬凌云挟了一点尝食,鱼肉入口爽滑润口,酸中带着鲜,鱼肉在口里似乎是慢慢地融化再进入肠胃,犹如一条活鱼在口中游动着一不留神便没了影。 “好!”姬凌云顾不得烫连续夹了几块入口道:“难怪当年吴王僚非令先祖之全炙鱼不食,这全炙鱼确有过人之处啊!” 两人边吃边聊,姬凌云完全没有将专韦当作属下看待。专韦感动不已。不经意见,两人已经到了目的地。 走出船仓,只见浩瀚无际的大海中,三百余艘大小战船横列江面,其上均配有远程投石机,迎风招展的帅旗上。写着硕大的“伍”字。 吴国未做好战斗准备,显然是为了欺骗田恒所说,这一万五千人水陆大军早已在伍子胥的率领下等候多时了。 “参见大王,大王万岁!” 雷鸣般地声音响彻上空,一万五千人齐声呐喊的声势何等之惊人。 姬凌云微笑的左右摇手向这群吴国勇士致敬,在众人的簇拥下他上了主舰“余皇”,此“余皇”以非惜日的“余皇”。吴国匠师根据公输班留下的图纸,反复研究而新造的大型战舰。 其规模以远胜从越国缴获的战舰。在现今这不重视水战的天下中,这“余皇”毫无疑问是目前最大的战舰。 甲板上伍子胥、却跃、端科、张吟、符央等将跪地恭迎,神态遵从。 “伍相国、却将军、端将军、张将军、符兵卫,你们快快请起……”:.请起。” 谢大王之声,顿时不绝于耳。 “伍相国,田恒已经至吴求援。如今临已经被赵鞅攻破,姜骜、田恒在姜良地帮助下逃离了临,现在正逃至彭城,芶延残喘。赵鞅率军一路追击已经逼近彭城。”姬凌云仰望着蔚蓝的天空,淡淡的向伍子胥叙述着目前的局势。 “这么说临此刻并无大军防守?”伍子胥双眼闪动着睿智的光芒。 伍子胥就是伍子胥,只是听了如此简短的情报就发觉了赵鞅最薄弱地一点。姬凌云点头笑道:“正是如此,至少在赵鞅回军之前,智宣子未达临之后,临城的防守异常薄弱。两千人不到,不要一日就可以攻下。但为了得到最佳利益,在赵鞅未杀姜萌断齐国血脉之后,相国不可以出现在齐国境内。” 顿了一顿,姬凌云详细道:“也就是说相国要先将舰队停泊在齐国附近的海中,在赵鞅在杀害姜萌回军之前,这短短的时间内登岸拿下齐国国都临。当然,在赵鞅在杀害姜萌时,寡人也将会带兵出现在齐地,为相国争取时间。” “另外,智宣子那儿相国也需要多多注意。寡人已经派姬子吴大夫前往晋国,只要赵鞅杀害姜萌,又或者智宣子出兵。他都会游说智宣子陈述厉害关键,但能否劝住智宣子尚且不知,必须谨慎堤防。” “但无论智宣子是否出兵,相国必须要拿下临。只要拿下临我军就将占据战场的主动,胜券在握。反之,主动权就会落在赵鞅之手对我军则是大大的不利。” 这次侵齐之战,姬凌云再次发挥出他那控制全局的指挥水平。他从全面的角度剖析战争本身,并且提出正确地战略方针——占领临,掐断赵鞅粮道,归路。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四十二章天下无敌 城外,赵鞅的万余大军紧凑的列阵于靠水的平原地带有意,姜萌、止的军队驻扎之处正好位于赵鞅的万余大军中央,形成包围之势。 “叔父,侄儿有一事相求。”赵鞅神态恭谦的来到一位正在打坐发须眉毛都洁白如雪的威猛长者面前。 那威猛长者神色旁膝而坐腰杆笔直如同白杨一般,双手达在腿上闭目静思。对于赵鞅的问题想也没想,神色也没有任何变化开口就道:“说!” 赵鞅长叹了口气道:“侄儿刚刚得到消息,吴王姬凌云已经点齐两万大军向彭城方向火速赶来。他们速度极快,已经逼近了齐国国境。如果,我军在不能攻克彭城,姬凌云将会协助姜骜、田恒同我军正面交锋。吴军势大,吴王姬凌云才干卓越。与之正面交锋,我军难有胜算不说,还会付出惨重的代价……我” “直入正题,你说的那些我不太明白,也听不懂。”威猛长者神色有些不耐烦,对于军政大事,他一向是避而远之。 赵鞅知他秉性如此,倒也不以为忤。他这位叔父脾气由是古怪,爱剑成痴,喜剑如狂,一生只对剑道敢兴趣。既不在意权势也没有别的癣好,从他将赵氏族长之位让给自己和五十八岁高龄却依旧没有一个女人这点可以看出,自己这位叔父已经将剑当成了他的一切,也难怪当年一败。 第136章 他会将自己关上整整二十年。若不是他对自己一丝的内疚,恐怕纵是自己以八台大轿也休想请动他过来襄助。 赵鞅叹了口气,其实自己也不愿意要求他做一些他不喜欢的事情。只是情况已经有些出乎了自己的意料。 本来自己打算利用齐国人心不稳,军心浮动这一弱点来从内部化解齐国,以便达到减少伤亡而拿下彭城的目的。 但是自己所料不及地是姬凌云来的出乎意料的快,从整备到出兵不过短短数日。十足的体现了强国风采以及吴国那出色的运作能力。依照计算,姬凌云那先头骑兵赶到之时,自己还不能够拿下彭城。 放在自己面前的只有三条道路,一是强攻;二、是跟姬凌云先大战一场;三则让叔父出马。强攻城池,损兵折将并非明智之举;跟姬凌云大战更是不符合实际,自己对付姜骜、田恒确实象欺负小孩子一般,但姬凌云不见得会逊色自己,以自己的病情也不可能在同姬凌云斗智斗勇。为了减少伤亡也只能来求叔父帮忙了。 赵鞅道:“彭城有四门,分别由姜骜、田恒麾下的四将镇守。其中西城守将王伦是一个贪生怕死又贪财之辈。叔父只要吓他一吓,在将财宝赠于他,一定可以说服他开城归降。至于入城之法,侄儿已经准备万全,今夜凌晨时分,在西城城角会有人抛下绳索接叔父上去。” 威猛长者点了点头,神色依旧不改道:“我知道了,你退下吧!” 赵鞅点头而退。 **************************** 姜骜、田恒战败了,赵鞅强攻下了彭城。自己成了接下之囚,受尽了屈辱虐打,活得生不如死。 他们一群人拖着血粼粼地残躯被带到了街口。 “姜骜策划刺杀齐简公罪大恶极,当受五马分尸之刑。” 朦胧中,姜骜的脑袋、双手、双脚都被绳子紧紧套住,五马一起用力飞蹦。姜骜身体浮空。他的脖子被拉长的一截,随后是双手,双脚。 突然间,五匹战马同时嘶鸣大叫发力,血花喷射中。五匹马分别拖着一个脑袋、两条手臂、两条大腿向不同的地方奔去,地上还拖着一条长长的血印。 姜骜那失去了支持的身躯重重的摔在地上,瞬息之间,五处伤口喷射出来的血液便将他的身体泡在了其中。 不久。又一任命下来:“田恒策划刺杀齐简公罪大恶极,当受五马分尸之刑。” 田恒也受到了姜骜一样地待遇,惨不忍睹。 很快就轮到了自己。 “王伦追随姜骜、田恒杀人放火,偷盗奸淫.。坑蒙拐骗,坏事做绝毫无人性,罪大恶极,当受五马分尸之刑。” …………… “不,不要,我没有……”王伦猛地惊 立起身体睁开眼睛,发现自己的心跳好快,全身上下那感觉仿佛象是从水中捞出来的一样。 王伦松了一口气,自语道:“还好是做梦……不然……” — 话好没有说完,王伦只是觉得身上极冷,耳中却听到一阵桀桀笑声,这笑声虽说是笑,其中却无半分笑意,反而充满的冷森森的杀气。 一个人影出现在了他的身旁,黑灯瞎火,他看不清楚来人地相貌,只是觉得这个人身上有一股可怕的气息,让人莫可抗御,令他觉得自己不过是对方手中的一只蚂蚁。 “……啊……啊……”他想大叫却发觉自己叫不出声音。眼前之人的给王伦带来的恐惧竟然让一个人吓得忘记了如何发声。 “哈哈哈!”那黑影竟事无忌惮的大笑了三声森然道:“你的府邸有二十名明哨,十五名暗哨,他们现在都在前往鬼门关的路上,你若不介意我也可以送你去。” 王伦吓地魂飞九天战战兢兢道:“你……你……是谁,……你到底是谁?”最后一句几乎是大吼的喊可出来。声音越大,越是心虚的表现。 那黑影冷冷的道:“赵……无……敌。” 王伦一听这名顿时吓得瘫到再地,完全失去了任何反抗之心。谁不知晋国剑神赵无敌,人如其名,天下无敌。 赵无敌将赵鞅给他地财宝通通倒在了地上,冷冷道:“这些给你,明日辰时开门投降,否则……我将你五马分尸。”说完也不理会王伦是否答应,青烟一般的消失无踪。 王伦被一地的财宝吸引待抬起头时却以不见赵无敌的踪迹。 王伦吓的冷汗直流看了会儿一地的财宝,朦胧的月光下,它们充满了难以言语的诱惑力,又抬头看了看原先赵无敌占的位置,想到那个可怕的梦,身子竟不住的颤抖起来。 他发疯似的跑了出去,在府内转了一圈,失魂落魄的回到了屋里。三十五名明暗护卫一个不多一个不少通通一剑毙命。杀死他们并不难,但要在不出一点动静的情况下杀了他们可就非人力所办的到的。 剑神,剑神,难道他的剑术真可通神? 王伦紧张的吞了口唾沫,将珠宝收起,在将死人藏好,当作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 清晨的彭城被薄雾笼罩,虽然已经过了立夏季节,但清楚依旧有些微凉,空气湿润。 赵鞅下达了强攻的死命令,一波一波的晋国赵家军高举着盾牌不要命的向彭城北门冲去。 他们都是跟随常胜将赵鞅多年的常胜军,人人手上都有十条以上的性命,这种程度的攻城对他们来说已经是小菜一叠。 虽然有无数赵家军倒下,但这也是情况必然。攻城之战,怎么可能不付出一定的伤亡。对于伤亡,他们早已是司空见惯。再多的尸体,在残酷的代价也挡不住他们前进的脚步。 为了应对赵鞅这次的强攻,姜骜、田恒在进攻之前就已经来到了城墙上指挥。他们指挥水平并不高,但却给了将士们很大的动力。 尤其是田恒不停的大喊:“将士们,我们的吴国盟友已经快到齐国拉,只要我们能够在坚持两、三天的时间,我们就可以将赵鞅这个干扰我国政务的异国狗贼赶出齐国,扬我大齐国威。”田恒打战不行,收拢人心却是好手。 几句话就将彭城守军的士气提了起来。齐军多年未于外敌交战,但依靠城池之便利,还是打退了两波强攻的晋国赵家军。 田恒正打算夸口藐视晋国赵家军提升士气,却见一人慌慌张张的跑来道:“大王,相国不好了。西城王伦已经开城投降,大批晋军已经杀尽了城……啊……” 那名士兵话还没有说完就已经被一枝利箭穿破了胸膛。 田恒魂飞破散,正准备投降却见一将已经冲到面前,不管他娘的三七二十一,一招劈下,剁了田恒的脑袋。 另一边的姜骜吓得尿了裤 原来,赵鞅已经下达了死命令,城墙上的齐兵一个也不能放过,尤其是姜骜、田恒二人。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四十三章向临淄进军 到姜骜、田恒的尸体,最高兴的人莫过于姜萌、止近年来连连内乱,齐晏孺子、齐悼公、齐简公三位齐国君王都是遭受臣子的反叛而被权臣刺杀。因此,身怀齐国王室血脉之人仅于姜骜、姜萌。 如今姜骜已经被赵鞅杀死,姜萌已经是唯一身怀齐国王室血脉的王子。除了他,齐国以无人可以坐上王位。 虽然他们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割让十座城池,每年向晋国进贡并且向晋国称臣。但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只要齐国能够恢复如期,一样可以摆脱晋国。 在政治上只有永远的利益,没有永远的敌人。 赵鞅的出现打断了他们的欢喜,走到他们身旁。 姜萌、止连连向赵鞅道谢,并再三承诺一定会遵守于晋国之间的约定。 赵鞅面不改色,对两人的道谢视如不见淡淡道:“两位好象高兴过早了一些,吴王姬凌云的两万大军已经接近齐地。不要两日,他们的先锋骑兵就会兵临彭城,敌众我寡,并不好对付。” “哈哈,赵正卿无须担心,这点寡人早已经想好了对策。”姜萌眼中闪过一丝自得,大有指点江山之气魄,滔滔不绝道:“吴王姬凌云以弱势复国,斩勾践破越国是当世少有的君王。而今吴国需要的是休养生息,而不是再启战火。他们之所以会率大军前来。只因他们跟姜骜、田恒那两个叛贼之间有过协议。现在姜骜、田恒已经伏法,他们之间地约定已经不复存在。只要寡人以齐王名义在同吴王姬凌云协商,建立两国互利之盟约。以姬凌云之干略,必不会妄动战火,率军撤退。” “好!哈哈!好!”赵鞅当先鼓起了手掌,大赞道:“不错。你比姜骜那个窝囊废确实强上不少。只可惜,你还是太嫩了一点。这些话你不应该在我面前说,因为这将是你让我决定你命运的一番宣言。” 赵鞅面色坚定决然道:“来人,将姜萌、止就地诛杀,传令下去包围齐国营地,将所有齐兵全部铲除。” 姜萌、止大为惊恐,大叫:“赵鞅,你这是何意?” 赵鞅讥笑道:“去问鬼怪吧。或许他们会告诉你们。” 赵鞅话音刚落,两名刀斧手已经冲进了大帐,手起刀落将姜萌、止斩杀。 至此,由姜太公起成立近六百年的齐国正式灭亡。 随即震天的哭喊声响起,帐外的齐兵怎么样也没有想到本来一起上战场杀敌的战友会突然向他们高举起无情地屠刀。 既无大将指挥,又毫无准备,战斗力也远逊色于身经百战的晋国赵家常胜军。如此差距根本就不需要计算,猜都能够猜出战果如何。 第137章 短短不过一刻的工夫,遍地堆积得都是齐兵的死尸。战场上冲来杀去的,尽是红着眼睛只顾奋力砍杀的赵家常胜军。 不到半个时辰。齐兵几乎全部被杀绝,只有极小部分得以逃生。 得到消息后的赵鞅微微一叹:这又是何苦呢!自己根本就没有想过要杀你们,只要你们听话一切都按照吩咐去办。你们损失的不过是齐国而已,可你们非要自作主张跟姬凌云和谈。若真让你们谈成,那我又如何借助姬凌云地手消灭智宣子? 怪只怪你们太天真,太自以为是了。政治并非是你们这类人可以掌握的东西。 “赵双!”赵鞅大声道。 “在!”赵鞅身后的一位中年人应声说道。 赵鞅从胸口拿出两封信道:“你立刻返回绛都亲手将这两封信交给少主,让他分别交给智宣子同疵。” 这赵双是赵氏的旁支之一也是赵无敌的得意弟子之一,深通剑术精髓,本领高强。临城一战正是他率领一干剑手强行击溃三千伏兵打开了临城门。 赵双稳重成熟不说二话接过信就向外走去。 “传令下去,全军驻入彭城,严防死守,不得让任何人出入。”赵鞅大声的向左右下达了命令。 赵鞅的所作所为在齐地上下引起了极大的愤慨,无耻。奸诈,卑鄙、阴险、狡猾、肮脏等等不雅观的词语通通都用在了赵鞅身上。 无数齐国百姓天天漫骂赵鞅,同时也为自己的将来忧心不已。齐国血脉以断,齐国无后已经灭亡。他们这一些亡国之民应该如何在这片熟悉而陌生地土地上下去? 就在百姓无助的时候,姬凌云高举义旗,颁布赵鞅的五大罪状,以为盟友雪耻,为齐人报仇为由,兵锋直指赵鞅所在的彭城。 一入齐地,姬凌云便受到了齐国百姓的热情款待,百姓们仿佛对待英雄一般迎接他们,美食美酒随军献上。 姬凌云推让不肯接受,大义凛然道:“寡人仓库里的粮食美酒不少,并不缺乏,无须大家破费。” 百姓闻之,个个欢喜,纷纷称赞。 那赞美之语,姬凌云有时也听地脸红。 一路上,姬凌云号令严明,多次曾言如有妄取百姓一物者斩。于是所到之处,秋毫无犯。百姓扶老携幼,满路瞻观。 姬凌云有时甚至觉得他此刻的行动如同三国中刘备入蜀一般。 此时,在齐国牟平口岸正东方二十里外的茫茫海域,三百艘战舰整齐的列在一起。 伍子胥此刻已经得到了赵鞅杀姜骜、田恒,诛姜萌、止这一情报,正下令全军向牟平口岸进发。 在行前,他也再三强调了军纪,此战功成,全军大赏,但若有人贪图小利,无论是谁,格杀勿论。 伍子胥卓立在战船前端,大海壮丽景色尽收眼底。此行的胜败,关系整个战局。此次姬凌云毅然出师,孤注一掷,跟天下至强的晋国交锋。 伍子胥知道有大部分原因是基于他对自己的信心。他相信自己能够在赵鞅、智宣子之前攻下临。 伍子胥昂首向天“哈哈”大笑,“大王你且放心,无论是谁,这临我伍员是要定了。”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四十四章激辩智宣子(上) 国绛都。 赵毋恤一从赵双的手中收到赵鞅信后,顾不得自己正在用餐,丢下一切向智公府走去。 智氏同赵氏,老死不相往来。 这还是赵毋恤第一次走入智公府。 饶是赵毋恤见多识广,进了智公府眼睛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才好,宫舍内也不知究竟有多少间楼阁,一重重美轮美奂的房屋回廊,望不到头,走不到边。高楼亭阁少则三层,多则高达六层,几乎碰到了天。入宫后就没有见到一个男子,来来往往的全是身着绫罗绸缎,少见养眼的佳人。 这智公府在某些地方的繁华竟由盛于晋国王宫,难怪世人说智宣子用来维护府邸的费用都可以养活上万百姓。 他久在西北苦寒之地,随父征战疆场,受尽了苦难。加上赵鞅为人勤俭,赵公府较之一些大商的府邸还要不如。赵毋恤对这种豪华奢侈的景色建筑并不多见,仿佛就象是香巴老入城一般。 赵毋恤傻傻地跟着领路女官犹如走迷宫一般在宫舍里转来转去,足足半个时辰才来到一处最为豪华的院落。 四周建筑物的屋柱趺瓦,尽数都是铸铜造就,上面再以金漆画着龙虎等图饰,威严十足。 正前方一张巨大的包金紫檀木案几后方座这一名清瘦狡猾的老头。 那清瘦狡猾的老头正是晋国实力最强的权臣智宣子。他手中实力不亚于一个诸侯,甚至超越了许多诸侯。 “贤侄还是首次来我府邸,真乃稀客,却不知所谓何事?”智宣子熟练地打着官腔,那如狐般的眼珠不停转动,不知又在耍什么把戏。 赵毋恤在智宣子面前显得从容镇定。双手承上赵鞅给予的信函道:“这是我父亲从齐国带来的信笺,请叔父过目。” 智宣子闻言,按耐不住心中的激动,绕过巨大的紫檀木案几,来到赵毋恤地面前。他盯着赵毋恤,宽大的袍子微微颤抖,两只竹干般的细手互相搓了又搓,却不知该说些什么。 智宣子想了想。但仍然盯着他,然后在从赵毋恤手中接过了信函,回过身去,迫不及待的将信拆开。 信上只有简短的几句话,却让智宣子胸怀大畅,心满意足。 “智兄,鞅以遵守约定杀姜骜、田恒,诛姜萌、止。齐国现今混乱,鞅与彭城抵御吴王姬凌云的两万大军。鞅最近身体以出现不适,望兄收信后立刻领兵来援。” 智宣子故做镇定平静道:“疵先生。你送毋恤贤侄出府。”~ 待疵、赵毋恤走远后,智宣子这才放声大笑,“智氏兴旺,就在今朝。” 智宣子自幼博览群书,尤其精通纬预言之术。 他乃名门嫡子,看到周朝王室一步步逐渐解体。分崩离析的乱世降临,他打心眼儿里高兴。 因为他手中握有的权力已经足以令他成为一方诸侯,只是一直没有可观地机会。在初期,他本打算吞并赵氏,然后在蚕食魏、韩,将四卿政权集于一身,架空晋王以自立。 但不幸的是才干出众,野心勃勃的智宣子很倒霉的遇上了一个较他更为出色的赵鞅。赵简子。赵鞅凭借出色的权谋手段,多次将他的行动绞杀于腹中。 智宣子满腔的抱负被赵鞅压的死死的,这心中地仇怨可想而知。数十年下来,智宣子以到了花甲之年。除了对赵鞅的愤慨外,一身雄心壮志早已消散。 可上天垂帘,在他最后的一段时间内送给了他一份大礼:自己的仇敌赵鞅,为了保全赵氏,决定设诡计灭齐,将齐国一地赠送于他。 这对智宣子来说无疑是天大的好消息,智宣子手中有七万大军,较之齐国边境的蔡国、国、鲁国、吴国还要强,只要能够在齐国占稳脚跟,得到齐国百姓地认同。他无疑就是新的齐王。 “称王”对于智宣子来说是一个天大的诱惑,因为在幼年的时候,这就是他的梦想;成年的时候,他为这个梦想而努力拼搏,直到年迈梦想的破灭。 几乎心死的智宣子突然发现梦想唾手可得,这种心情常人永远无法理解。 他根本就没有办法从理智地角度去考虑赵 值得信任,完全是以一种迫不及待的情绪,主动地接那套说辞。 诱惑让他失去了理智,智宣子大步走上了紫檀木案几,那去刻刀准备调集早已待命的晋国智家军东征齐国,去实现多年以前地梦想。 他正写好出兵命令,忽然外面进来通禀,吴国使者姬子吴求见。 — 吴国使者?智宣子神色错愕,暗忖自己于吴国姬凌云从来没有任何交集,他派使者来见自己做什么? “请他进来!”智宣子神情不定,将出兵命令藏好,面无表情的等待着姬子吴。 不一刻,姬子吴大步走进厅堂。 智宣子见姬子吴奇貌不扬,朴实无华不由微皱眉头,如此样貌也能充当使者?心底对吴国印象大减。 姬子吴目光敏锐以将智宣子的表情看在眼中,忿忿不平的想道:这智宣子果然喜欢以貌取人,自己长得一副狐狸相,还好意思如此看人,真是狐狸不知鼻子尖。 心中如此所想,但面上却没有任何表情。作为一个说客,最主要的不是口才,而是心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冷静,不能让对方知道自己的底牌。否则底牌都在对方手上,纵是口才通神,又如何游说? “见过智宣子大人!”姬子吴不卑不抗的作揖拜见。 智宣子轻轻抖了抖罗衣,冷冷地看着下面的姬子吴道:“吴国同我大晋并无任何邦交,你若有心建交大可去王宫找大王,来我府上做什么?” 逐客之意,现于脸上。 智宣子可没有忘记,吴国也是他入主齐国的一大障碍。 姬子吴面带温和的笑意,直接无视了智宣子的逐客道:“姬子吴奉寡君之命,要求智大人安心待在晋国,休要作出出征齐国这样的蠢事。” “大胆!”智宣子气急,猛得一拍紫檀木案几站力了起来,气急败坏的指着姬子吴,嘴角不住抖动。 姬子吴依旧面色平常道:“这不是大胆,而是劝告。寡君也有心夺取齐地,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斗,特地让我前来劝说智大人,休要不自量力,妄送前程。” 姬子吴这番话说的张狂,其实不然。一个出色的说客,面对不同的对手应该采取不同的办法,而不是一层不变的长篇大论。 第138章 对付智宣子这种老奸巨滑的狐狸,如果不在声势上压倒他,以他的个性根本不屑与你交谈。 果然,智宣子面色阴沉的可怕,但也没有再做逐客的举动,只是冷声道:“就你们大王那两万兵马也想跟我抢齐国?” 姬子吴摇头道:“并非两万,而是四万。两万吸引赵鞅的注意,两万由水路攻打临。” 智宣子神色大变,从怀中拿出齐国地图认真端望,突然大叫一声,“好一招妙棋,这临一下,等于将赵鞅的退路完全切断,可恨……可恨……你们这是早有准备?” 姬子吴笑道:“智大人果然名不虚传,这一战寡君早以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纵然智大人亲自出战,寡君也毫不畏惧。” 智宣子森然道:“好大的口气,只要我先一步拿下临,你们的计划将一举不得,反而倍受钳制。更何况,我有大军七万余,加上赵鞅那儿的一万余,共有近九万大军,你们区区四万,能耐我如何?” “哈哈!”姬子吴昂首长笑道:“智大人你说我应该笑你无知好,还是愚昧好?”不理会智宣子的因愤怒而扭曲的脸高声道:“在下不才,愿问大人四个问题。” “一、行军作战可有兵多则必胜的规定?如果没有,敢问一句,大人,你可有十足的把握打败寡君?打败伍员伍相国?打败孙武子孙上将军?” “二、敢问大人,你凭什么跟寡君战斗?寡君有整个吴国为后盾,而大人有什么?晋国吗?你可敢保证你率军出征的时候,其他三卿不会眼红?不会联合起来对你下手?晋定公在怎么窝囊,他毕竟是晋国的大王,你率大军入齐这一举动,晋定公真的会不闻不问吗?大人后方不稳,凭什么与寡君作战?”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四十五章激辩智宣子(下) 着已经有些警觉的智宣子,姬子吴继续辩驳道:“第可敢保证赵鞅与你是一条心?赵鞅如此巴结你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存赵氏。保存赵氏可不只是巴结智大人这一个死办法,比如,消灭大人的军队?或者杀了大人?这些都可以保存赵氏,而且比巴结大人好上百倍。敢问大人,你真的能确定赵鞅不会暗中对你下手吗?” “四、赵鞅背信弃义,以如此卑劣的手段灭了齐国。齐国百姓会如何看待此事?天下人又会如何看待此事?敢问得利的大人又如何堵住这来至天下的悠悠之口?难道大人真的要花上几年时间来取得齐国百姓的民心吗?” 四个问题中,附带了无数小问,智宣子额上冷汗直流。 姬子吴的一番话,彻底将智宣子从欲望中拉了出来,很理智的分析了起来。 良久,智宣子面色发白,他发现自己竟然连一个问题也回答不上来,这四个问题看似不相干,却处处串联起来。 第一问,能否打败姬凌云?伍子胥?孙武子? 这个问题无论让谁来答,也都只有一个答案。姬凌云还好说,毕竟年轻,但伍子胥、孙武子都是成名以久的兵法大家,谁敢说自己可以稳胜他们? 第二问,凭什么跟姬凌云作战? 确实,四卿之间的明争暗斗早已有了上百年的历史。相互之间都有不小地仇怨。他们不可能看着自己做大,而不闻不问。出征时,万一他们联合起来断绝自己粮草,有或则一起攻打自己的根基,自己将如何是好?姬凌云、伍子胥、孙武子都不是等闲之辈,他们可以游说自己。难道就不能游说其他三卿? 第三问,能否确定赵鞅会不会暗中对自己下手? 这个问题问在了点子上了,自己与赵鞅之间累积了二、三十年的恩怨。赵鞅是为了保存赵氏才如此厚待自己。保存赵氏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消灭自己的大军,以赵鞅之能,万一暗通姬凌云、伍子胥、孙武子。那么到时这四人连手,自己 第四问更是长远概括,自己冒那么多险,只为了一个虚幻的头衔是否值得? 姬子吴见智宣子面色越来越苍白。微笑地续道:“其实大人根本不必如此,我有一法可以帮助大人达成心中所想,并且不必如此费心,费力。” 智宣子此时此刻,哪敢小觑这位奇貌不扬,朴实无华的使者,忙作揖道:“恭闻高见。” “赵鞅以此卑劣的手段灭齐,大大有损晋国颜面。大人可向晋定公提议废除赵鞅正卿头衔,并且将赵鞅逐出晋国,以挽回晋国声誉。同时。只要大人不出兵,临将为寡君所得。如此,赵鞅则成为袋中之老鼠,下场惟有死耳!” “赵鞅一死,这正卿之位非大人莫数。大人可以光明正大的剿灭赵氏,然后在逐渐利用职权。不断发展实力。不出三载,大人将掌握晋国实权,成为赵盾第二,晋国的卫冕之王。到时这晋定公大人想废就废,想留就留,岂不美哉?” 姬子吴这番说辞,乃是来此之前,孙武子早就为他编排妥当的。为的就是让智宣子在不防碍他们夺取齐国的同时,竟可能地给晋国制造内乱。 智宣子确实老奸巨滑,才智过人,但他同某些人一般在权力的欲望中迷失了自己。失去了本应该有的英明决策。先前,他为赵鞅利用权力所迷,但在姬子吴的巧言游说下,恢复了理智。 可在不知不觉中,他再度陷入了权力的欲望里去。这回不是赵鞅,而是在一旁游说的姬子吴。 智宣子在欲望的驱使下很自然的接受了姬子吴的妙计,想来想去,此法都比赵鞅的那个办法来地安全。 这回智宣子也吸取了上次的教训,不在独断独行,他道:“姬先生一番妙言,让本侯颇为心动,可此事非同小可,请容本侯多多考虑……来人,将姬先生安排到贵宾室,好生款待,不得有任何怠慢。” 姬子吴微笑的点头离去,不在强求。 姬子吴并为离开智公府,而是问清了智瑶的住处,让侍女带领他去找智瑶。姬子吴心地明白,智宣子对于他先前的一番话已经为之心动,只是差一点点火候而已。只要在智宣子的头上倒上一些油,此事定成。 这倒油地最好人选无疑是智宣子最信任的两人:一个是智宣子之子智瑶,另一个则是他的谋主疵。 由于智宣子先前吩咐过,侍女没有任何犹豫就带着姬子吴向智瑶的别院走去。 — 来到一处繁华的别院,一阵嬉笑声由别院内的大厅中传来。 “可是你们少主?”姬子吴低声询问。 侍女点了点头,正准备通报,却被姬子吴一把拉住,高声道:“智公子,好高的雅兴,可否让在下一同作陪?” 洪钟一般的大笑声忽然从院内屋中传了出来:“外面何人,若是朋友一同进来畅饮又有何妨?” 侍女禀报道:“姬先生乃主人贵宾,奴婢受他之命,带他来此。” 走步声响起,智瑶大步走了出来,大笑道:“原来是父亲大人地贵宾,智瑶失敬,请。”智瑶热情的拉着姬子吴向大厅走去。 大厅中一群秀丽的舞姬正在翩翩起舞,她们披着淡蓝色的薄纱,上身全裸,隐约可见晃荡地双乳,下身虽有白布包缠私处,可是两片薄纱却无法遮住她结实而又丰润的双臀,在摇曳的***下,散发出一股极为魅惑的气息。 在上手更有四名几尽全裸的佳丽醉态朦胧,相互饮酒自娱,时不时将酒洒在玲珑绞躯上,酒香四溢。 “先生坐!”智瑶安排姬子吴坐下,并伸手操起吊壶里舀酒的铜勺,为他亲自斟了一盅道:“父亲大人的贵宾就是我智瑶的贵宾,来,干了。”用酒杯在姬子吴酒杯缘上轻轻一碰,自顾自一饮而尽。 回到主位捞起两位佳丽就向姬子吴推去,“好好伺候这位先生,若有怠慢,休怪我无情。”俊雅的脸上出现了一丝厉色。 两女战栗,一脸惊恐凄楚之色,急忙缠着姬子吴极尽讨好之色。 姬子吴这才明白,智宣子为何要立智瑶为继承人,他对一个不再的姓名的贵人尚且如此,若一个真正有才之人恐怕将会好上百倍。 只是可惜智瑶空有一副聪明才智,却过于自大。 对于智瑶这类人,姬子吴当然以讨好为主,几番奉承令智瑶仿佛飞上了天堂,好感大生,以兄弟相处。谈了一会,姬子吴漫不经意的夸起智瑶出众的相貌,说他若是在吴国一定会引了那些秀丽美女投怀送报。 智瑶闻之长长一叹道:“那又如何?天下佳丽无数,又有谁能比得上玲珑公主一根毫发?” 姬子吴奇道:“可是那第一才女?” 智瑶点头道:“不只是第一才女,还是第一美女。” 姬子吴笑道:“佳人配英雄,想来那玲珑公主一定逃不过智兄的手心。” 智瑶摇头苦笑:“若她能够如此轻易得到,我也不必如此。只是我怎么也想不通,那赵毋恤、姬斯有何能耐,竟受到她的亲睐。” “赵毋恤,可是那老狐狸赵鞅之子?” 智瑶点了点头奇道:“姬兄与赵鞅有过结?” 姬子吴道:“这到没有,只不过在国事上有些仇怨。他利用寡君来消灭你智家军,手段卑劣之极。” 智瑶此时还不知道智宣子真正的意图问道:“这话从何说起?” 姬子吴将赵鞅的打算跟智瑶说了一变,但其中赵鞅为救赵氏而作出的举动改为赵鞅想要让智氏更吴国死斗,以坐收渔翁之利。 智瑶心中对赵氏深恨之,明晓得姬子吴的意图,但也不禁以主观念头来考虑此事。 姬子吴长叹道:“与其跟我吴国争夺方寸土地,到不如以强势灭赵,成为晋国的卫冕之王。” 第139章 灭赵,除赵毋恤!!!卫冕之王!!! 智瑶大为意动举杯道:“姬兄安心,有智某在,那赵鞅休想如愿。” 姬子吴微笑也举杯示意。 又陪智瑶畅谈了段时间,姬子吴告辞离去。 行至院外,突闻侍女道:“疵先生请贵宾往‘翠香居’一聚。” 姬子吴大喜,智瑶已经被他说服,只要在说服智宣子最信任的谋主,他的任务就将完成。对于疵,姬子吴却未太过在意,一个无法冷静面对利益诱惑,无法给主上正确意见的人,并不见得有多少高明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四十六章战前的平静 了智公府,一辆马车已经等候多时。姬子吴上了马的“翠香居”飞驰而去。疵接见他的地方是“翠香居”的三楼,据说只有晋国四卿方能上去的地方。 一边全是大窗,可以眺望绛都的部分景色,美不胜收。两人靠在软垫上,席地而坐,中间隔了一张大方几,放满酒菜,气氛亲切,下人退出后,只留下了他们两人。~瘪,奇丑无比,一双眼睛却是灵活多变,郁郁生姿。 他一边殷勤劝饮,随口问起姬子吴在吴国的地位。 姬子吴笑道:“吴国士大夫。”~屈居于一小小士大夫,难道不觉可惜吗?”~.这疵莫不是一个傻瓜? 自己在出使之前,已经将这次的目标分析了一遍。智宣子老奸巨滑,智瑶骄而自大,疵冷静机智,谋略百出,是智氏中唯一能同赵鞅交锋的人物。 因此,对付智宣子自己用言语震慑之;对付智瑶自己用奉承吹捧之。惟独疵没有特定的方法,打算待机而动,以不变应对万变,将他视为自己此行的困难之一。 可见过智宣子后。自己才发觉疵并非传言中那么厉害。智宣子为权势所迷,失去了因有地判断力。而身为智宣子的首席谋主却未发觉这点加以劝戒,足见疵的才智还不足以担任谋主一职,更别说跟赵鞅相提并论。 这回,疵竟然傻傻的公开求才,难道他不知道当前的形势?智宣子才不过是区区四卿。而自己的主上却是一国之王,且对自己还非常信赖。自己又不傻,就算择木而栖,也不必要从凤凰窝里跳到麻雀巢里去吧? 姬子吴淡淡地看了疵一眼道:“寡君待姬某如己出,此等知遇之恩,怎可以官位来辨别?何况,寡君为才适用,以功绩而迁升。重视实干。职位不高,只能怪自己无能,怎能怪到寡君身上。” “子吴先生先前是否觉得某刚才的那个问题可笑?”疵“哈哈”一笑,眼中竟然出现了智慧的光芒,自有一股清清素雅之气,让人不由生出敬佩之情,忘记他那丑陋无比的面容。 姬子吴心底更是震惊,一庸俗之人怎会有如此气质,但若不庸俗,先前的疑问又如何解释?疵到底是智计百出的谋士。还是有名无实的庸人? “其实,你心中的问题非常简单。只是,你生在江南,不知我绛都地一切,更不知这‘翠香居’的一切。”疵仿佛看透了姬子吴心中所想,悠然自得道:“这‘翠香居’是我绛都的一大特色。尤其是这三楼。三楼只分四间,分别为晋国四卿所准备。最独特的是四个房间正好对这四卿所居住的府邸。” 姬子吴手中酒杯落地,神色间大为震动。 “你是赵鞅的人???”按照疵所说,‘翠香居’大窗方向对着的地方是哪卿的府邸,他们所在的地方便是那卿使用的房间。 可他依稀记得大窗方向是朝向南方,那里没有豪华高耸地智公府,有的只是朴实无华的赵公府,也就是说他们所在的房间乃四卿中赵氏所特用的房间。~<.鞅。” 这一切通通都明了了。疵之才,名副其实。但他却是赵鞅地人,他巴不得智宣子陷入诱惑之中,怎么可能将智宣子从诱惑中拉出来? 一个布了近三十年的局。一个当了三十年内应而不被发觉的人。 姬子吴先是一愣然后口中苦涩道:“赵鞅好深的心机,疵先生好强的本事。” 近三十年了,与其称赞赵鞅,到不如赞美疵。若非有超人之能,疵怎能瞒得住老奸巨滑的智宣子三十年,并且还倍受智宣子信赖。~少主赵毋恤都是世间罕见之英杰,丝毫不逊色于贵上吴王。” “这事免谈!”姬子吴一声长啸由三楼窗外向下跳去。 半空中一支利箭射中 脚腿处,身体倾斜重重的摔了下去,竟是毫发无损。下面早已经堆满了茅草。 “先生神机妙算,这姬子吴果然由窗外跳下,却不知我们地人早已在那埋伏。”赵毋恤大步来到了疵的身旁,手中握者一张铁弓。那精准的一箭显然出自他的手笔。~地小人,用人有如姬凌云者,哪可能用他。只有从窗户跳下,才有机会侥幸不死,然后在将我的身份暴露。这份忠贞,委实不意。将他擒住,好言相劝,纵是不投降,也可跟姬凌云做上一笔交易。” “是,先生。”对于疵,赵毋恤打从心底的敬重。~兵齐国。待智宣子出兵后,还望少主以一切手段暗中联合魏韩二卿共同抵制智氏。但在胜负为分之前,不可露出半点异常。” 赵毋恤问道:“那先生和父亲怎么办?” “我们有我们的打算,少主不必问了。切记,千万别辜负主上的苦心。”疵面色出现一丝决绝。 齐国的归属对他们来说已经不重要了,眼下唯一能做的就是让智宣子跟姬凌云血战一场,消弱智氏与吴国的实力。无论是谁拿下齐国,都不能让对方好受。 — ******************** 彭城外,绵绵旷野,一座高耸而坚固的军寨与彭城遥相对应。 经过多日的奔袭,姬凌云已经顺利的来到了彭城下,并在彭城以南的三十里外的旷野,跟赵鞅对峙于彭城内外,气氛剑拔弩张。 大战前的平静,使得两军将士也被紧张的气氛所困扰。 赵鞅闲庭信步,这里逛逛,那里走走,苍白的脸上洋溢着自信的微笑。时不时的跟身旁的侍卫搭上几句,毫不将战局看在眼内。 那副自信渐渐将赵家军心底的紧张吹散。赵家军纷纷心想:“侯爷号称‘常胜将’,领兵作战几乎战无不胜,他如此轻松一定有妙计在胸。” 于是,个个都抛去了紧张,神气十足。他们坚信,只要赵鞅在就没有打不胜的战。 与此同时,对面号称第一强国的晋国,吴国兵将也受到了不小的压力,全军上下都充满了沉闷的气息。 姬凌云毫不在意叫上了一队士兵竟悠然自得的外出打猎。 齐地多山地,多丘陵,同时猎物也多。 一日下来,姬凌云等人可谓收获颇丰。 这齐地确实是打猎的绝佳场所,纵然姬凌云箭术不佳,也被他打中了三只野兔,一只鹿,及一头野猪,突破了零的记录,心情大爽。 箭术超群的冷蝶,箭法出众的项鹰,善于丢石弹子的森熊所猎到的野味更不用说了,一行人的收获足足有一大车。 “这里不错,以后狩猎可以在这里进行。”姬凌云开怀大笑。 冷蝶一身戎装并行在姬凌云身旁,见姬凌云笑的如此开怀也跟着高兴。 回到营地,姬凌云将打来的野味通通卸下,大声道:“将士们,有本事的吃肉,没本事的喝粥。” 吴国的军队编制为‘军、旅、卒、什、伍’五级。什由二伍组成,自什以上,卒、旅、军皆为十进制,即十什一卒,百人;十卒一旅,千人;十旅一军,万人 姬凌云让全军分为两百卒,选择其中五位能手以淘汰赛的方式进行绞斗,前三十名者全卒吃肉,落败的喝粥。 这命令一下,全军都活跃了起来。 肉他们不是没有吃过,但吴国大王亲自打的野味确不多见。为了这个荣誉,人人都兴奋的红了眼。 斗志卓然上升,嗷嗷大叫。 姬凌云见气氛上升,再次道:“此战对我吴国意义甚重,没有吃到肉的将士也别灰心。待胜利回吴后,功勋最多者,寡人授予勇士称号,并与勇士当面共饮。” 什么紧张,什么气闷,通通不见,全军上下人人眼中放光。与王共饮,是将士最高的荣誉,个个擦拳磨掌巴不得大战早日来临。 姬凌云见全军士气上升了几倍,微微一笑,看着彭城方向,战意十足。 与赵鞅的大战,即将拉开帷幕。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四十七章送上门的大礼 凌云大帐,烛火通明。 牛皮帷幕当中升着一大堆篝火,火上架着两只剥洗干净的野兔,还挂着一只大吊壶,浓郁的酒香正不住地从壶里散发出来。 帐中有两人,一个吴王姬凌云,一个兵圣孙武子。 姬凌云对着美酒,美味视若无睹,直愣愣的看着齐国地图,各种代表士兵的草头布片,不断的被他的手摆动成各种阵行,各种战术。在伍子胥、孙武子这两位旷世齐才的训练下,姬凌云的战术水平直线上升。 不敢说在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但若是在战场上碰上他们也有一战之力。 但在失去先天的优势下,面对赵鞅的死守战术,姬凌云想破了脑袋,却还是一筹莫展。看了一眼孙武子,登时气不打一处来。 这家伙从进帐来到现在一直在一盘悠闲自得的饮酒吃肉,一副事不关己,己不操心,天塌下来有高个顶的模样。也不知道他是成竹在胸,还是和自己一般想不通透。 姬凌云忍不住问道:“喂,孙上将军,你可有办法拿下这该死的彭城?” 第140章 孙武子一抹嘴抬头送上两字:“没有!”说完扯下一根兔腿,大口咀嚼起来。 姬凌云翻了个白眼,继续摆弄着手中的草头布片,耳中却听孙武子含糊不清的声音传来:“这赵鞅是难得的一位人才,在多年前,他以赵氏根基晋阳城为赌注。研究出了一套守城战术,让六卿中强大地范氏、中行氏纷纷刹羽城下,被赵鞅瞧出战机,一击而破。” 孙武子吞下口中兔肉,续道:“这赵鞅对我们也摆出了这个战术,这死守之意。相当明显。行军作战以情报为先,以赵鞅之能想必已经得到了子胥兄奇袭临一事,得知这个消息,他却依旧按兵不动,这里头大有文章。” 孙武子说到这里不在说话,斟了杯酒浅尝起来。 姬凌云顺着孙武子给的思路想了下去,临位于齐国南临泰山,西接济水章丘。是唯一的回晋之路,以及粮草运输的通道。 只要伍子胥占领临,赵鞅将是袋中之鼠,瓮中之鳖,无路可逃。本以为只要赵鞅得知伍子胥出现在牟平以后,他就会为了保全粮道而火速撤退,将所有占领的城池无私的赠送给自己。 但显然这种假设已经失败,伍子胥出现在牟平早以不是一日两日,若他想要撤退恐怕也不用等到现在。 奇就是奇在这儿,赵鞅真会傻到自掘墓穴吗? 为了守住一个彭城而放弃自己地粮道? 姬凌云想到了一种可能。沉声道:“只怕是赵鞅因为某种我们不知道的因素,而肯定智宣子会出兵救援。” 孙武子赞许的点了点头道:“老夫也是这么考虑……” 那你不早说,姬凌云压下自己想海扁孙武子的冲动,继续看着地图。 智宣子的兵力高达七万,这次出兵对他来说至关重要。这兵一出,绝对少不了六万。而临一城地理位置极好。属于兵家必争之地。纵然伍相国先一步得到临,那么他的命运也将是被智宣子围困城中,无法断赵鞅,粮道及后路。 这恐怕就是赵鞅无后顾之忧的死守彭城的主要原因。 正在此时,外面专韦来通报,韩庆先生到了。 帐门掀开,韩庆疾步走了进来,面色严肃道:“智宣子起兵了。足足六万大军,以智国为先锋大将率战车一百余,直扑临而去。意图十分明显,打算先相国一步到达临。” 果然……姬凌云不由微皱眉头道:“可有姬子吴地消息?” 韩庆摇了摇头道:“自从姬子吴进入智公府以后就未再有消息。怕是已经……” “先不管这些……”姬凌云制止了韩庆的猜测道:“以相国之才,智国还不是他的对手。这临归属我军,这点绝对错不了。唯一摆开我们面前的难题就是赵鞅,赵鞅不除,我军难以放开手脚。” 这时,孙武子插了句话,“进攻,不断的进攻。从进攻中寻找敌人破绽,不要居于眼前。以正合,以奇胜。” 进攻,不断的进攻,从进攻中寻找敌人破绽? 姬凌云听闻这话有如拨云见青天,又惊又喜,环顾两人,放声大笑,“孙上将军说的既是,既然他要死守,让他死守好了。我们不断的向其余各地发动攻击,与相国汇合直攻智宣子大军。我到要看看他能够忍耐几日。只要他们出得彭城,以我军的实力一定可以稳占上风。” 这到不是姬凌云口气狂妄,晋国将士精锐不假,但精通群战之术的吴国将士也未必会逊色他们。尤其是此刻,吴国经济地飞速发展,他手上已经有了五千骑兵,戈盾手早就全部淘汰,转为了刀盾手,杀伤力又何止是上升一筹。 况且,晋国之所以威镇天下,主要原因乃是所向无敌的战车阵。姬凌云胸中早已经有了克制战车的绝妙之法。 “传令下去全军上下死守营寨,所有将军各守本分不得有误。”姬凌云带着自信的微笑下达了命令,如今他还须等待伍子胥的消息。 只要伍子胥拿下临,一切计划才能够继续进行下去。 此刻伍子胥正率大军抵达昌邑,一路上他们并未受到任何抵抗,反而倍受百姓欢迎。昌邑离齐都临尚有百里,大军两日方可到达。 这时,斥候来报:“大人,临以西三百里处发现智氏先锋大将智国,他们以战车代步,速度极快,估计在三日后就可到达临。” “三日?”伍子胥低声沉吟,微笑的捻着胡须道:“有趣,有趣,多年来老夫首次为吴统兵,对方就送上了这么重地大礼,真是感激不尽。” 智国与他的一百乘战车,在伍子胥眼中已经成了送上门的功绩。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四十八章大战淄川口(上) 日后,伍子胥来到了临城下,潜在齐地的姜良第一伍子胥。 两人并立城下。 姜良不断向伍子胥讲述着城中的一切,“临此刻有两千守军,人数不多,但均是精锐之士。他们是晋国赵家军的嫡系队伍,个个身经百战。而我军远来,一万五千将士中有一万水军,不善于攻城。余下五千虽也是百战之士,但却没有攻城器械。临时制造过时间不够,若是强攻只怕要耗费一日时间,而智国的一百五十余乘战车近一万军马离此处不过大半日的路程。依照预算,我们尚没有拿下临,智国便会抵达战场。” 伍子胥习惯性的捻着胡须问道:“大半日,我得到的情报可是一日?” 姜良苦笑道:“那智国是智氏一族少有的大将,他同智果合称为‘智氏双壁’。论极阵战才干,他们由在智宣子之上。在大周不甚有名,但在匈奴却是杀神一般的人物。匈奴最惧怕的四人正是赵鞅、赵毋恤、智国、智果。智国知道临城的重要,以令全军加速。这齐国百年来均是实力大国,官道宽大而平稳。战车飞驰起来,那不是一般的快。” 姜良有些心事重重,战场上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预算永远无法代替事实,出征前那华丽的预算,一到真正实行起来却是变的困难重重。 “眼下最大的难题就是如何在智国到来之前攻克临。”姜良提出了自己地建议。 伍子胥“哈哈”一笑。“姜太宰莫要如此。用大王的话来说这就是几人忧天,皇帝不急太监急。” 他不知道皇帝是什么意思,但对于姬凌云口中的那些名词,却是异常喜欢。 “时间我们有的是!”伍子胥面色冷酷,成竹在胸。 姜良大喜:“莫非相国以有了破城妙计?” “没有!”伍子胥望着远处,幽幽道:“但智宣子的本部大军离我们还有六、七日的路程。只要我们将智国地这一百五十余乘战车消灭,我们不就多出了六、七日的时间了。何必那么麻烦,想什么攻城之法。” “嘿嘿”姜良尴尬的笑了起来,古怪的看着伍子胥,自己虽以谋略见长,但也粗通军略,可跟伍子胥、孙武子在一起,某些时候会有一种自己是三岁小孩的感触。 临对整个战局如此重要。若是常人一定发疯的向临发动攻势,而伍子胥却不慌不忙的将目光放在消灭对方的大军之上。 难道这就是所谓地差距? 姜良心底不由一阵失落。 伍子胥看了姜良一眼道:“用兵之法,莫过六字‘以正合,以奇胜’。既然那智国看透了我们的意图,夺取临,那我们为什么还要按照他的想法去干?难道让要我们激发对方的士气,开阔他们的思路?这等找死的蠢事,老夫才不去做。搅乱对方的思路,诱他们做出错误的决策。这才是真正的决胜之道。” 伍子胥对兵法的认识丝毫不在孙武子之下。 姜良大悟作揖道:“谢相国指点。” 这时,端科由远处飞快地奔袭过来道:“大人。临城二十里外有一出叫做川口的支流,乃是水的支流,地形极低,智国要想到达临这条支流是他们的必经之路。” “好!”伍子胥昂首大笑道:“破敌之处,便是此地。” “走,我们一起去看看地形。”伍子胥策马而去。智国匹夫,又怎能在能他眼中存在一丝分量。 *************************** 通往临的官道上,尘土遮天盖地一百五十余乘战车齐奔,那声势足以让数万大军胆寒。尤其是这冠甲天下的晋国战车。 百年来,晋国战车阵几乎是无敌地象征,他们所到之处,无不是人仰马翻,秋风扫叶。 智国长相甚是威武。满面的剽悍之色,多年的飞驰并未在他脸上出现任何疲倦,反而异常兴奋。 他常年与匈奴交战,但却未遇到了中原敌手。也不知这伍子胥是否如传言一般厉害,暗自忖道:“伍子胥,可别让智某失望。” 他望向身旁的一位商贾打扮的的年轻人轻蔑道:“小鬼,这里 还有多少里。”这小鬼是他从路上抓来的一个向导,熟悉。就是胆子贼小,比晋国的娘们还不如,逮住他地当时,还吓的尿了裤子。 小鬼缩在战车一角战战兢兢道:“前方在过四十里便是临,临商业发达,沿着这官道直走,过条小溪东行二十里就到了。” 智国命人敲起金锣,传令全军休息。 — 副将不解询问。 智国坦然道:“久闻伍子胥乃智谋之士,我军远来疲乏,继续奔驰难免不会被对方所趁。休息半个时辰,然后一口气奔行四十里,直冲吴国大军,让那些无知的吴兵见识一下,什么叫做真正的战车。哼,一些不知所谓地家伙。打败了一群无能的战车队,就妄自称战车的天敌,他们吴国也配?” 第141章 在吴越之战中,吴国奇迹般的以步卒消灭了越国的六百乘战车。在这种以战车为上的世界中,这无疑是一个奇迹。 因此,有人将吴国称为“战车的天敌”,这话传入依靠战车而无敌天下的晋国兵将的耳中自是一种耻辱。尤其是智国,智国自幼对战车情有独钟,成年后用战车杀的匈奴望风而逃。此次战斗,他力争前锋,目的正是要为战车正名,告诉世人只有战车才是真正的无敌,无人可克。 “报,我军附近出现小股吴兵,他们对我后方将士射了一轮弓箭已经退去。李副将询问是否要追击?”正当智国闭目休息的时候,一传令兵由后方赶上。 智国面带讥笑,区区小计,怎能瞒我,冷声道:“不追,原地待命。” 盏茶功夫,又有一人来报: “中军遭受小股吴兵的袭击。” “右军遭受小股吴兵的袭击。” “左军遭受小股吴兵的袭击。” 短短小半个时辰,智国的先锋军竟然受到了五次不同程度的袭击,而且一次比一次急促。先锋军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死了近百人。可他们却未伤到一个吴兵。 先锋军上下恼怒不已,纷纷向智国求战。但智国却只给了他们七个字:“不准,死守,违令斩。” 全军将士大为不解,不知向来果断的智国为什么这次会这么胆小。但智国自己心底清楚,他望了全军将士一眼,继续闭目休息。 伍子胥并不是那些莽撞好战的匈奴。他以战术称雄,吴国目前的情况跟晋国智氏很是相似。吴国要想占据主动必须占领临,而智氏想要无后顾之患也必须占领临。临如此重要,此刻的伍子胥必然是在强攻临。由于怕遭到自己的这支军队的袭击,刻意安排了这些小股吴兵吸引自己的注意,拖延自己赶到战场的时间。 现在追击正好中了对方的计策,养精蓄锐,恢复体力后,再一举冲至临,阻止吴国夺城。如此才是他们目前最需要办的事情。 半个时辰后,智家军再度飞奔起来。休息过的他们跑的更快,更有声势。尤其是莫名其妙的的奇袭都让他们憋了一肚子的火气,恨不得立刻冲到临,杀吴兵一个落花流水,哭爹喊娘。 奔行二十里,智国已经率兵来到川口。 一队整齐的吴兵突然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没有任何语言,也没有任何鼓声。 第一排千支弩,像一千道电光般,向迎阵冲来的百辆战车疾射而去,向最着名的车战之术宣战。 强劲的弩,透穿过披甲的马身,透穿过披甲持戈的战士,透穿过披甲持弓的箭手,一时人仰马翻,整队战车,以有一部分乱成一团,战士从马车上倒撞下地,鲜血飞溅。 还有十辆马车继续冲来。刚好第二排千枝弩箭及时射出,智家军又一次人仰马翻,血染黄沙。 吴军一齐欢呼,大声耻笑。 智国眉头一皱,手一挥先头部队,在重重革盾的掩护下,缓缓从十多个摆渡口源源不绝地越过川口。 智家军不负盛名,行军迅速,不到半一个时辰已有小部分军队越过川口,临时搭起供给战马通行的木桥,并在这边背靠川口摆开战阵。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四十九章大战淄川口(下) 子胥和姜良高踞马上,远远眺看着撕杀中的战场。 吴国凭借弩箭之利,利用川口的阻挡给了智氏先锋军一个残酷的教训。 “晋国就是不学乖,还将战车拿出来献丑。”伍子胥一脸的轻松,这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马,那么他们可以轻易的策马过河。但战车却是不行,且不说河底的淤泥,石头,就算是水的冲力也够他们喝上一壶的。 在这种没有桥的情况下,对岸晋国战车几乎成了这边吴国弩箭的活靶子——只有被射的份。(这点象极了中国男足) 突然,智家军改变了作战方针,以专门防治弩箭的重革盾兵为前锋渡河阻挡箭雨,一部分入水抢修搭建浮桥。 晋国智家军虽不如赵家军,身经百战,但智宣子才大气粗,全军上下都配备最好的装备。论实力并不在他们之下。 加上智国治军严谨,智家军在失利的情况下,丝毫没有任何胆怯,认真的执行着智国的命令。 伍子胥见智国如此迅速的选择了正确的应对方法,并且还在短时间内搭建了两座可供战车通过的浮桥,也不由赞许的点了点头。 “这智国到是有些本事。”当然,仅仅只是有些而已。 智家军的重革盾兵开始向前移动。战车也一架一架地缓缓驶过浮桥。不一刻,以有三十架过了浮桥,他们已经坐好了冲锋的准备。 这一招用的极妙,阻挡智家军的吴兵只有两千,却均是弩箭手。实力有限,他们只能对付一支部队。若弩箭手瞄准的是重革盾兵。那么一旦战车启动起来将是这些弩箭手的噩梦。倘若弩箭手瞄准地是战车队,那么重革盾兵将会趁机近身肉搏。 伍子胥坦然自若道:“点烟!” 一堆狼烟高高升起,那两千弩箭手见了竟然毫无征兆的拔腿就跑。智家军看的莫名其妙,想要追击却听见智国禁止追击的命令。 姜良奇道:“怎么不追了?以智家军的战车足以追上。” 伍子胥奇怪的看着姜良一眼,姜良自觉失言,尴尬的笑了起来。 伍子胥悠然道:“因为他太相信自己了,以为我们这些都是做作。为了推延他们到达临的一种手段,因此。不想将时间花在这无聊地追敌之上。太过重视临——这将是他失败的重要原因。” “真正的战斗这才刚刚开始。”伍子胥一指侍卫道:“点狼烟。” 又一股黑烟高高升起。 对于智国下令禁止追击一事,许多将士都不甚了解。智国也不愿多做解释,在主观上他已经认定了伍子胥在攻打临,为了尽快的到达临,吃些小亏算不了什么。吴兵攻的越是频繁,越是代表他们的急噪。 突然,他所乘坐的战车停了下来,四匹马不安分的胡乱鸣叫,仿佛天要踏下来一般。智国急忙扶稳战定,心觉奇怪。这些马都是上等的北地战马。怎会突然发狂。 惊疑间,耳中蓦地传来一声巨响,随之又有轰隆之声,其声撼天震地,动魄惊魂,谁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怪声。 有的士兵惊呼连连:“洪水来啦 智国翘首而望。“隆隆”地洪水如一座座小山,劈头盖脸涌了进来,川口立刻积满了近一丈深的水,浮桥上的士兵冲得七零八乱,浮桥了消失无踪,呼救的绝望声听之令人心碎。 智国呆滞看到挣扎水中的不习水性的军士心中痛如刀绞。 原来,早在不久前,伍子胥已经让人在上游以沙土填高河坝蓄积水源。由于时间不长。所蓄水源不足。 因此,这水不大,只是一股冲劲,但这股冲劲却将智国地先锋军截成了两段。已经达到了伍子胥意料中的效果。 “起鼓!”见到这一幕的伍子胥下达了全军冲锋的命令。 咚!咚!咚! 一下接一下传来的战鼓。震动着每一个人的心弦。 :|.近。显然打算以压倒性地兵力、雷霆万钧的优势,迅速以泰山盖顶的声势,击溃晋师。 决定性的一刻,终於来临。 却跃、张吟、王双共计一万大军源源杀出,直接冲向了川口西岸地先锋军。另一方,即川口东岸,端科、诸奎也各领三千大军杀出。 吴兵两面夹击,晋国那威镇天下的战车完全发挥不出威力。他们被却跃、端科两头一挤,纷纷落入河中。 胜负昭然若揭。 见吴兵以稳超胜券,姜良长叹了一口道:“看相国用兵,仿佛就如同欣赏歌舞一般。步步若定,将对方的每一步棋都算计在内。” 伍子胥一捻胡须道:“打仗就是如此,不是被算计,就是在对方算计中。想要打好战就不应该依照常理来行。倘若发觉自己的意图被对方察觉,无论目的多么重要必须放弃。因为,你的目的以在对方眼中,不管怎么掩饰,只要他不改初衷,直攻要害失败的依旧是你。” 这一战直杀到当日黄昏,吴军取得全面胜利。智国的一万雄师伤亡大半,被困在了川口的河中,直把把川口变成了血河。 六名副将战死沙场,智国仅以身免,率领残余退向西方,同智宣子汇合。 战后伍子胥辖胜利之势来到了临城下,劝降不得后。 伍子胥看着临,双眼冒火召集了众将道:“现在你们有五日的时间攻打临,这五日中你们一万多人若拿不下这区区两千人就可以集体自尽谢罪了。” 当然用不了五日,临守将得知智氏先锋战败后士气大减,被一拥而上的吴兵杀败,临落陷。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五十章秘密武器 下最难熬的事情莫过于等待,无休止的等待。在未确切消息,姬凌云只能按兵不动。 如今局势模糊,在兵力上姬凌云处于绝对的劣势。 智宣子的六万大军加上赵鞅的一万,对方的兵力已经高达七万有余,而且大部分都是战车。战车虽不如骑兵,但那冲击力却是远在骑兵之上。一旦失去了临那也意味着这场侵齐之战彻底失败。 毕竟在对方已经控制住一半齐国的情况下,以他们的实力还不至于能够毫无忌惮的在齐国攻城略地。 虽然他很信任伍子胥,但这终究还是战场,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英明如拿破仑•波拿巴者也会意外的在滑铁卢这么一个小地方苍鹰折翼。 第142章 很显然姬凌云这种多心存属多余,伍子胥的战报很快便传至他的手上。 “六月十六日,相国弃临转战智氏先锋军。与智国战于川口,决水截断敌先锋军,并以合围之势,破智国,斩六将,克临。智氏先锋军落水战死者近约万人。智国残部突破重围,西行与大军汇合。” 姬凌云急促地念道,声音洪亮之极。 “打得好,伐齐之胜,伍相国当居首功。”姬凌云眉飞色舞,拿下临战斗的主动权便掌控在了自己手上。 孰话说控制篮板就是控制比赛,而在战场上掌握主动权就是掌握胜利。 “利用智国地主观意念。步步设伏,掌握自动。好一招,出奇制胜,反其道而行。”孙武子一眼就看穿了伍子胥这计划的精华,赞许的点了点头,暗忖这老伙计的战术还是一如以往的犀利。 姬凌云面色一整。大笑道:“伍相国取得如此辉煌的战绩,我们也没有里要在这里跟赵鞅这缩头乌龟在这里消耗下去。” 顿了一顿,他下令道:“传令全军,绕开彭城向淳于城、杞城出发。” 孙武子意动问道:“大王可有什么打算?” 姬凌云直得一笑道:“寡人准备不理会赵鞅,北上同伍相国合军一处。” 孙武子眼中微微露出惊讶之色,随即问道:“这是为何?” “我军以得临,掌握了战场地主动,完全没有必要跟赵鞅在这里消耗下去。赵鞅这坚固的乌龟壳。我们是没发打破,可也不需要打破。只要我们战胜了智宣子的大军,赵鞅将不战而败。何况,赵鞅不可能看着我军与伍相国汇合而无动于衷。”姬凌云目光深邃平静道:“赵鞅不愿意于我们正面交战,寡人就要逼迫赵鞅不得不于我一战。” 此法乃姬凌云在得到孙武子的提示后偶然中想到的一招出动出击之法。 依照目前的情况,死守赵鞅绝对是一个错误的决策。因为,赵鞅存在的目地只是为了协助智宣子夺取齐国。纵然他们破了赵鞅的大军,甚至将赵鞅杀了,他们依旧还是要跟势大的智宣子一战。 反之,若他们破了智宣子。那么赵鞅的全盘计划将会终结,而他也将困死在彭城。当然,赵鞅不至于傻到在彭城等死。 而唯一的办法便是与智宣子联军。 孙武子点头道:“确实是好计,我们同子胥联军,将会实力大涨。而赵鞅与智宣子联军,虽然在兵力上可以胜过我们许多。但他们心不在一处。实际却是相互提防,使诈。如此,反而会减弱对方的力量。” “孙上将军说是极是……”姬凌云瞪着孙武子咬牙切齿,面目狰狞。这个计策最妙的地方就是在此处。姬凌云、伍子胥、孙武子三个目标一致,合作默契。两军合为一处绝对是一加一大于二。然赵鞅的目的是消耗智宣子与自己的实力,智宣子老奸巨滑也不会傻到完全相信赵鞅。他们两军加起来只怕是一加一小于一地结果。 为了拟定这个计策,姬凌云连续想了整整一日,可谓是茶不思。饭不想。可孙武子却是一语道破他这计策的最妙之处。使得他有充分有理由怀疑孙武子早就心有定计,只是他一直藏在心底,不说出来让自己在一旁想破脑袋。 当然,孙武子是否真的以有定计。也只有他一人知晓。 姬凌云全军拔寨而起,大军直朝临行去。一路上那些曾被赵鞅攻克的城池在姬凌云的强势下,纷纷望风而降。 ************************ 城! “好厉害的姬凌云!” 赵鞅得到伍子胥攻下临地消息后就觉得心中不妙,果然没有多久他就听到姬凌云拔寨绕过彭城北上的消息。 — 他是何等聪明,心思机敏当世不做第二人想,略微一思索心里便跟明镜似的,已将来龙去脉想得通通透透。 他原本打算拖住姬凌云,任由智宣子与伍子胥在临死斗,消弱两家实力。但此刻姬凌云北上,恐怕已经瞧出了自己的打算,意图直接击破智宣子,以求速胜。 赵双好奇道:“主上,姬凌云此举动难道不怕粮道被我军切断吗?” 赵鞅摇头道:“没用的,吴国水军天下无双,他们水上运输,纵是我们有心,也无力动手。” 顿了一顿,长长叹了口气道:“进也不是,退也不能,前途两难也!” 智宣子此刻确实占据兵力上的优势,但他不识得兵。智国、智果有大将之才,可又哪里是姬凌云、伍子胥、孙武子这三位旷世奇才的对手。两军真若交锋,智宣子必败无疑。自己确实无意生还而归,但也不能就这样活活被困死。唯一的办法只有放弃彭城同智宣子联军,尽可能地以兵力取胜。 有他在,也许能够减少自己同智宣子之间的矛盾。 赵鞅想到了一个人——疵。那个智谋不逊色自己被自己派出去担任了三十年卧底的人才。 **************************** “参见大王。”伍子胥、姜良、却跃、端科等将至城外迎接。 连日行军,姬凌云终于抵达了临,纵身下马,将众人扶起大笑道:“取得临,诸位功高卓著,回到姑苏后,寡人定当重重有赏。” 他拉着伍子胥大笑道:“尤其是||处以第一强国自居,从来不将各国诸侯看在眼中,不可一世。结果如何?还不是被我大吴杀的哭爹喊娘,片甲不流?相国那一招出奇制胜大展我吴国威风,真是痛快之极。” 伍子胥笑容满面,连连谦逊,若有所指道:“大王实在套抬举伍某人了,那智宣子算什么东西,一个不知兵地蠢物罢了。胜他有何希奇,怎值大王如此赞誉?到是赵鞅有些能力,遇上他当许谨慎行事。” 姬凌云心地暗赞,跟聪明人说话就是遐意,自己不过觉得这附近有智宣子的眼线。记起智宣子以貌取人,重视颜面这一弱点。临时起意,想羞辱智宣子一番,让他昏昏脑袋。这才刚一开头,伍子胥就心领神会,高声附和,还顺道挑拨离间,配合默契。 姬凌云安排展如镇守北海县,以北海、临为犄角,严阵以待。 智宣子果然知道了姬凌云、伍子胥当众羞辱他一事。大怒气急,来临城下强攻挑衅。姬凌云留了一个心眼,并未出示自己的秘密武器——陌刀手。仅以长矛手应战,便让智宣子损失惨重,狼狈而归。 此后,智宣子也不敢在小瞧姬凌云,不在贸然出兵。 在彭城的赵鞅果然暗耐不住,弃了彭城向智宣子靠拢。路上,姬凌云让项鹰不断以骑兵袭扰,而赵鞅拒不出战来到了智宣子以南的五离外驻扎。 两日后,赵鞅同智宣子合围一处。 虽然智宣子、赵鞅都再三严令,两军不得互斗。但智氏、赵氏敌对三十年,谁看谁都看不顺眼。 小兵对小兵,将军对将军。 两者暗中相斗,言语相征,怎么样也避免不了。就连设宴喝酒,他们也要分个高低,摆出不将对方灌倒取得胜利誓不罢休的模样,可谓热闹非常。 吴国情报首领张言多次将智氏、赵氏暗斗的情况传给了姬凌云等人,笑得众人都直不起腰来。 “大王,智宣子、赵鞅又联名送来战书,请求大王决死一战。”韩庆拿着手中的战书将又字说的特别严重。因为,这已经是第六封了。 “烧了!”姬凌云看也不看微笑的回了两字。 如今局面只有依靠战术取胜,但智氏、赵氏正在兴头上,自己怎好意思打扰他们,况且,对付战车的秘密武器还在未到的运输船上。想到这里,姬凌云心中露出得意的微笑。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五十一章临淄定策 明,正午。 沧海是齐国的内海,三面环陆,在齐之北、晋之东、燕之南。与蓬莱遥相对峙,岸线所围的形态好似一个葫芦,这里地势极为险要。 三国时期,曹操破袁后就曾在晋之东登山望远,并写下了《观沧海》这不朽的诗篇。在春秋时期,这险要的地势却无人敢于问津。 齐国尚且有国水军的记载,但晋、燕豪杰十之八九都是汗鸭子,这沧海便成了无人立足的死亡区域。 当然,例外在这日打破。数十艘大型运输船出现在了沧海上方,他们准确的避开所有礁石,停泊在了下密口岸。 这些全都归功于水军的三千健儿。前些日子三千吴国健儿亲自畅游沧海,将沧海附近的地形亲身经历一变。哪儿有礁石不利于行船,哪儿可以行船详细的绘制了一份海图。他们用他们的行动征服了这无人问津的沧海。 一袋袋的大米,从运输船上搬下。 在五千将士的守护下,整整四十车的货物运送到了临城中。 吴师在临暂时驻扎,各主要将领又一次集中在齐王的宫殿内,研讨敌我形势,以定作战方针。 姬凌云环顾众将,首先道:“我军现在深入齐国腹地,随时会展开与敌人的主力战。”说完目光转向负责负责情报的姜良道:“只不知现在敌方的部署如何?” 姜良肃容道:“我军自从进入齐人地土地。一路舍重而就轻,巧妙的拿下了临重地。据探子的描述:敌人的调动以临为主。但智宣子、赵鞅结仇以久,他们虽有心联合一气,但将士们却是相互敌视。为了防止两军不合,他们频频向我军下战书,以求决战。” 姬凌云道:“根据眼下形势。你认为我们下一步应采取什么行动?” 姜良答道:“目下想要取胜的方法不外两条,一是死守临,严阵以待。 第143章 我军占据齐国百姓民心,时间越久对我军越是有利;另一是依照原定计划,速战速决,接受对方战书,与之决战。”顿了一顿又道:“假如我军改取第一条取胜方法的话,好处在减少我军伤亡。以静制动,以不变而应万变。另外还可用骑兵骚扰对方粮道,打经济消耗战,迫使他们退却。不过,现今我方士气高昂又占据军事重地临。也可趁势一举击破敌方主力,是以不论速战速决还是不变而应万变都与我军有利。” 韩庆附和道:“姜良太宰之言不无道理,但我军一占据要塞,二有安全稳固地防线,三得当地百姓信任,四拥无任何险阻的运输线路。此四点利处。可保我军利于不败之地。另外晋国公卿权力过大,早有夺主之势,国力四裂,名义还为北方诸国的盟主,却是外强中弱。只要我们暗中挑拨,可让晋国内部生变。如此我军必胜。反之我等若速战速决。则晋军得以从容布置,我少敌众,较难取胜。” 无可否认,韩庆此法的最为稳妥的决策。不战而趋人,将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可姬凌云却并不喜欢,总觉得有些别扭。 他默不作声,望向伍子胥、孙武子,自己在各方面成长极快。但这远见却始终不如这两位老家伙来的老辣。很多事情,他要想上一会儿,才能看的通透。但伍子胥、孙武子却可以在第一时间内看透一切。 虽然有些嫉妒,但姬凌云也知道类似伍子胥、孙武子这类的人物几千年来也找不出多少个。跟他们比战略。比远见那存属找罪受。 一时各人地目光都集中到他们两人身上。 孙武子知道这不是推让的时候,淡淡一笑,从容道:“在一般情形,两位的提议,正应对老夫兵法中的不战而趋人之兵,是上上之策。”说罢眼光环顾众人,神光灿灿,使人感到他胸有成竹。 孙武子续道:“但现在的情况却是例外,大家莫要忘了,大王此战堵上了吴国的发展,其目的为的是什么?是齐国,大王想吞噬齐国,融合齐国。吸取齐国之长处,将我大吴发展成天下第一强国,并且带领诸位建立不朽功勋,以求载入史册,;退智宣子、赵鞅,那么齐人将会如何看待我们?他们会认为我们懦弱 为我们用心不良,入齐的目的是为了夺取齐地,而不友报仇。跟智宣子、赵鞅是一样地侵略者,只不过我们身上多了一层伪善的衣装而已……当然,这一切都是实情……” “嘿嘿……” — 孙武子说到这里,下方一阵轰笑。这春秋哪有什么义战可言,所谓的义,不外乎是欺骗百姓,或者找一个堵住天下人的悠悠之口而已。 孙武子道:“这些当然不能让百姓察觉,否则他们会对我们产生厌恶。认为我们也是入侵者,不断的反对我们,从而坏了大王的大事。这点,非常不可取。反之,我们果断出击,以少克多,表现出强大地优势,打败智宣子、;了亡国之仇,是他们的恩人,从而接受我们,遵守我们定下的律法。姜太宰,你身为我国太宰,同时也是齐人,可否说说两地百姓人口的差距?” 姜良此刻也领悟到了孙武子的意图笑道:“我吴越偏远,因此人口一直是我国最大的弊端之一。越国尚未别大王灭时,姜某做了一个统计,我吴国人口经过‘吴友之乱’后锐减至四十万余,加上越国近六十万百姓,以及大王募集的数万流民,我吴国现在人口约达百万。但世人皆之,人口密集之地向来都偏于北方。齐国历代都是东方大国,近年来,齐国内乱不安,人口流失神大,但初步统计这里的百姓依旧高达二百四十余万之多,是我吴国地两倍还要多出一半。” 所有人都忍不住的吸了口凉气,人口的多寡,对于一个国家的重要不言而喻。尤其是吴国这种极缺人口地国家来说更是致命的诱惑。 姬凌云也大吃一惊_年内乱之下还能保持如此惊人的数字,也不由暗暗幸喜。人口越多,越能体现变法的成效。若能让这二百四十余万百姓归顺自己,吴国将挤身为同晋国一般的强国。 伍子胥这时也开口道:“若我国能收服这二百四十余万百姓,而大王又以实力以少胜多大败晋国大军。此战后,大王的声望将超越晋定公,可成为春秋之诸侯霸主,雄视天下。称霸以后,将离大王的鸿图伟业,更进一步。因此,老夫认为韩大夫那一计是妙,但远不如速战速决来的实在,更有利处。” 姬凌云点头道:“战争永远未政治服务,这速战速决确实要冒上一定风险。但寡人认为利益如此丰厚,这险值得去冒。” 端科处事严谨疑问道:“但问题是如何速战速决?晋国兵力在我国之上,且他们都以战车为主,力量十足。这齐地不同于吴地,吴地多水多山,战车发挥不出实际威力。然齐地却大多都是原野适合战车的冲刺。晋国战车阵天下无双,向来都是无敌于天下,在原野上与之交锋,决非明智之举动。” 孙武子微微一笑道:“这点无须在意,恐怕大王早就作好了准备了吧?” 姬凌云一拍脑袋,还是没有瞒过你们,真是狐狸中的狐狸。不久前运到的物质,粮食其实只是战局一小部分,其他都是破战 他潇洒一笑,露出雪白的牙齿,神态轻松地道:“不错,端将军的话其实正是我军克敌制胜的关键。晋、秦诸国皆沈迷车战之术,积习难返。纵然是赵鞅这类奇才也免除不了旧习,认为战车等于无敌。寡人这番就要破他们的战车,逼迫他们以于我们步战。我军向来以步战为主,以我军之长,克彼军之短。则我军必胜。” 韩庆也是晋人,对车战之术非常熟悉忙道:“这车战之术存于世间数百年,如何破之?” 姬凌云道:“弩、:之战车阵法。” 此刻的战车阵是以战车冲锋为主,但战国时期才渐渐转为是骑、步、车不同兵种的混合之战。 韩庆微微皱眉,这三样都是稀松平常有什么可值得称赞的? 姬凌云缓缓说出个中妙处,厅中众人只觉得眼中一亮。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五十二章最后一战 战车之强,在于其无与伦比的冲击力,以及战车上士由于战车上士兵无须走动,他们一般都身着数层革制皮甲,关键的要害处还要加嵌铜片。是以寻常弓箭难以损伤。但这弩却不同,弩比之弓,只是多了一个机括,但威力却增强弓十倍不止,能穿射任何护甲,也包括战车上的战士甲冑。另外,弩在张开以後,弦管便稳在弩机上,并不须要像弓一样总要用手臂发力拉着弦,这样可以有较长的时间瞄准,因此能更准确地射中目标。” “还有一个更大的好处,众弩可以集中齐射,给敌人以突然而猛烈的打击。如果张弓射箭,仅能靠一个人的臂力,张弩远射,除了使用臂力外,还可以用脚蹬等方法,使力量加强,射程增远,威力也无与伦比。” “万弩齐发,何等威势。足以压制战车阵的冲锋及大范围的杀伤敌军。” 姬凌云取来一支弩箭,一把弓弩,把箭放在弩机括上拉紧,长箭定在弩机上,把弩箭瞄向远在齐王宫外二百步外的一个庭柱,一接机括,弩箭“嗤”地射出,正中庭柱,整个弩箭竟有一般没入庭柱。 他“哈哈”笑道:“如此威势,血肉之躯,如何能挡。” 韩庆点头道:“不错,这弩箭确实可以压制战车阵的冲锋并且穿裂士兵的甲冑,可据属下所知,这弩制作需要精巧很费时力。而弩箭也非一般弓箭可比。难以大量生产。诸多问题,并不实用,不如弓箭实惠。” 姬凌云道:“确实如此,弓弩不实惠,但并不能掩盖其威力。它恰恰是战车阵地客星之一,所谓好钢用在刀刃上。所以。寡人早已命管将我吴国这数年来积累下来的弓弩,弩箭全部都运到了临。准备将它们通通都用在对付智宣子、赵鞅他们战车上。” 好钢用在刀刃上,韩庆不懂什么意思,可他早已习惯了姬凌云的一些修饰词语,见姬凌云以做了万全准备,遂不在多言。 “至于这标枪,大家在当年阅兵的时候都已经见过,它的威力如何也是有目共睹。战车最大的动力。毫无疑问就是战马。可北地战马生命力旺盛,身受多处伤痕依旧可以战斗,这点也是晋国战车强大地原因之一。可一旦战马被这标枪射中,不说它立死,但也能将它重创,不听御者的指挥。” 姬凌云微笑道:“一旦战马失控,那么结局如何不用我在严明了吧?” 众臣点了点头,连连称赞,眼中好奇的意味甚浓。弩,标枪确实可以克制战车不假。但粗壮树干这种玩意儿用来攻城还说的过去,怎么可能用来克制战车? 姬凌云问项鹰道:“项将军,我军上下惟你骑术最好。你能策马越过这张案几吗?”姬凌云手指着身前的一个膝盖左右高的案几。 项鹰不屑一顾道:“这点高度,末将幼儿时,就可策马越过。” “那么御车呢?”姬凌云又追问了一句。 项鹰摇头道:“不能,不单是末将不能。天下也没有一个可以办的到。那战车两个轮子又没有翅膀,怎么可能飞的起来。” “正是如此,那么我们在晋国战车冲锋时,将上千根粗壮树干滚在战场上,那将会有什么效果”者,遇到树干,大石依旧要避而远之。何况是春秋时代地战车? 项鹰朗声长笑,他精于骑术,善于御术,立时把握到姬凌云此一招的神髓。道:“大王计谋,鬼神难策。 第144章 若真将这粗壮树干横于战场,纵然战马可以越过,可后头的战车绝对无法通过。” 姬凌云战起身来高声道:“晋国战车无非以人、马、车组成。寡人以弩破他人,标枪克他马,树干卡他车,三者皆被我破,晋国战车有何可惧!!!” 众将士诸谋臣个个一齐瞠目结舌,沉思片刻都言可行。 端科佩服道:“大王以三克三,筹备周全。想那晋国无非是以战车而称雄,战车一破,比起陆战,他们晋国如何是我军陌刀手、长矛手之对手?” 韩庆道:“大王有克敌妙法,臣下以无异议。但还需注意两点,粗壮树干最好是削成四方形,如此可 阻挡晋国战车战车。另外,战场之选择还需要慎重择于平坦的原野,应该选择微微倾斜的原野。如此可增强弓弩的威力,提高标枪的射程,以及便于树干的滚动。” 姜良道:“关于地形,属下到有一合适的地点。在昌安县以东三十里,临西南二十里处有一称鲁原地平原,那里地势东高西低,正好可以充当战场。” 姬凌云大喜,立刻派人前去探察鲁原地形,并且绘制详细地图,并对众人昂声道:“诸公,这一战关系我吴国千秋基业,只许成功,不可失败。” 众人齐声应诺,人人士气高昂。 在场无不是胸话壮志之辈,自己所佐之主,能够称霸诸侯就在这一战,怎能不誓死效命,以求留传千古。 接下来,吴军上下都陷入紧张的备战之中。 姬凌云、伍子胥、孙武子三人更是天天呆在一起研究破敌战术,伍子胥、孙武子两人在着关键时刻也不私藏,各种奇妙的战术逐一设计出来,让姬凌云目瞪口呆。 “大王……”姜良急冲冲的跑进了议事大厅道:“鲁原的地图已经绘制好了,属下还曾乔装亲自去巡查过。跟属下记忆中的一样,那鲁原确实符合我军此次地作战计划。” 姬凌云接过地图仔细端详,脑中渐渐浮现地图上的一切,一个诡异的笑容,泛上他的嘴角,轻轻道:“就是这里,这里将是下最重要的一步。接下来,只差对方的战书了。” *************************** — “可恶……一群没胆的胆小鬼……缩头王八……”种种不雅的词语从智宣子地口中不停的冒出。 梦想是美好的,但现实却是残酷的。 做着称王梦地智宣子在疵的诱惑下,改变了想法,重新将目标放在了夺取齐地上。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自己信赖的爱将智国首战就被伍子胥杀的大败,损失了近万人马不说,还让对方占据了临重地,失去了先机。 临城厚,吴多以战车为住,并不善于攻城。贸然出击,只会妄自增加损失。 万般无奈之下,望向了一旁的赵鞅。两人多年为敌,抛去仇恨不说,对于他的才干,智宣子还是有几分佩服的,问道:“赵兄,你可有让姬凌云出战之法?如此耗费下去也不是个办法。” 赵鞅此刻的面色较之前些日子更加的难看,咳血的次数也越来越多,他看了智宣子一眼道:“智兄莫急,其实对方跟我们一样也不愿意消耗下去的。他们要想得到齐国的民心,就必须跟我们决战,并且将我们打败。”他身体虽差,但脑袋却依然好用,分析道:“最近临诸将忙碌,几日便是一个会议,显然他们已经有些无所适从。要不了多久,对方一定会同我们决战。智兄继续下达战书,激励士气。争取在战时,全军能够发挥十成实力。” 智宣子传头看向疵,询问他的意见。~ 智宣子依言照办,命人再去下达战书。 这一回,智宣子并未抱多大希望,可当日下午他便得到了回复:五日后,鲁原一决生死。 智宣子听后狂笑畏。他以为区区鲁原的陡坡就能限制我晋国战车阵,荒谬之极。五日后,老夫就要让姬凌云尝尝什么才是真正是车战之术,什么才是无敌的战车阵。” 同一时间,赵鞅也得到了姬凌云回应的消息,独自思索后。在赵双的搀扶下来到了赵无敌的营帐。 他对赵无敌道事,如果智宣子败了,请您务必将他杀死,不可令其返回晋国,另外疵是位人才,可以很好的辅佐毋恤,能救则救。” 赵无敌点头答应。 赵鞅再次咳出了口血,豪气长笑道:“五日后,将是我赵鞅此生最后一战。”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五十三章战云密布 声雷动,号角齐鸣,这一战姬凌云精锐尽出。 虽说晋国四卿败坏晋政,可是晋国实力却是十倍于吴。尤其是智氏,更是掌握晋国一半实力,盛强已久,兵员训练精良,加上猛将如云,谋臣如雨,在这等存亡之际,必能上下一心,誓抗吴师。所以吴国可以取胜的方法,全在战术的较量上。这可说是姬凌云仅遇的一场最大的军事赌博。 自己这次毅然出师,孤注一掷,大部分原因是基于自己对全军上下的信心,还有几分迫与无奈。马鞍、马镫、陌刀、治铁是自己的秘密武器,但始终不能永远瞒过天下之人。因此,在被世人得知以前,必须来一场大战,达到出其不意的效果。否则人人知晓,自己隐瞒至今又有何意义。 当然他对这次战争抱有有强大的争胜信念,一举一动,肯定和有力,无不透露出他勇往直前的强大信心。但这一切却是完全主观的想法,这便同剑客一样,每一剑击出,都要有强大的信心支持。哪怕对手再强,也不能退缩。如此才可把剑术的极致发挥出来,至于能否取得真正的最后胜利,那是另一个问题。 看着将士们手中的强弩,背上的标枪,还有隐藏在人群中的树干。心中微笑,这都是这次行动的胜败关键,如能适当地运用,可发挥出惊人的威力。 “咚!咚!咚!” 有节奏地鼓音。从对面冒起,晋军呐喊示威之声逐渐加强,战士踏足前进、整齐划一,每走一步都会发出一声雷鸣般的声响,仿佛是催命的符咒。 远处旗帜飘扬,阵形似海。只其威势足令人生出不战自溃,无法与之抗衡的霸道气势。晋军的战车在阵前分数列横排,每辆战车后有一小队步兵。 “好强的军势,这天下第一强国,在军事上确实骇人听闻。”孙武子惊讶称赞。 伍子胥也认可地点了点头,敌势强,兼且猛将如云,孤傲者如伍子胥也变得谦虚起来。 姬凌云看着晋国庞大的队伍。奋然道:“果然如想象一样强大,今日后,世人一提起强大晋国,首先想到的必然是我们这些将晋国打败的勇士。” 众人感染了他的豪气,士气高涨起来,充满也对胜利的渴望。 咚!咚!咚! 五百辆战车缓缓驰出,每辆战车上的战士和着后方传来的鼓声,敲响横悬车上地战鼓。战车上持戟的武士,一齐把长戟指向吴军,战车加速。五百战车一齐向前冲刺,天地间一时充斥着万马奔腾、千车并驰的声音,杀气弥漫整个战场。 一排战车横冲而来,每辆战车后面跟着数十人一队的步兵,一齐喊杀,直冲过来。 “战车在前。步兵再后。真是老套的招数。”对于晋国的战车姬凌云和伍子胥、孙武子以及在晋国长大的韩庆研究过。 晋国战车一般用四匹马拉乘,车体为独辕_.米),或直或曲,辕前>用于驾马;车一般为双轮,轮子用木制。直径约四尺(1.4米);长毂;车轴一般长约一丈在两端镶有铜_.尺,宽约两尺半0.8米),四周设有栏杆。后方设有门以供人员上下。同时,晋国还加大了车辕的曲度,抬高了辕端,从而减轻了服马压力,提高了车速;加宽了车箱,使得人员更灵活的在车内自由挥动兵器作战,而_.固,更耐用。 一般的战车配备甲士三名,三人各有不同地分工,一人负责驾车称为“御者”,一名负责远距离射击称为兵格斗称为“戎右”。战车的主要武器有两类,格斗兵器和远射兵器。 车战的主要格斗兵器为戈或戟,一般长三米左右,由“戎右”使用在战车交错时用于勾击或啄击。 战车是一种大型兵器灵活性较低很难单独作战,因此在战车中一般除本车的甲士外还配备一定的“徒卒”协同作战,并在作战中由一定数量战车组成编队。在西周一般每乘战车配有徒卒十人,五乘战车组成一队,每五队组成一个“正偏”,每四个“正偏”组成一个师,每五个师组成一个军。 另外在车兵和直接配署地徒卒外还有大约两倍的步兵单独编组用于协同作战。到了春秋时期,车战成为主要作战方式,随着各国兵源的增加军队中车载甲士和步卒的比例有了变化,每乘战车的徒卒增大到七十余人。 而战车体积长宽各近3,加上两侧部署的徒卒,要占有相当大的体积。因而这样的大型战斗单位地机动.,难以回转和迂回。加上武器使用的限制,双方要争取在交错格斗的瞬间或得夹击的机会。使得要发挥出部队地最大战斗力,就必须组成严密的阵型,要求部队有良好的纪律、指挥。有了以上的特点决定了西周、春秋时代的军队作战十分讲究阵势和队型。 以此保障整个部队行动的统一协调,使“勇者不能独进,怯者不能独退”,部队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整体作战力量。 但是这样的作战十分的节奏十分的缓慢,交战过程中战车不能快速奔驰,步兵也不能快速奔跑,追击时也要保持队形,也不利于长途的追击。 第145章 典型的战例就有在周灭商的决定性战役牧野之战中,周军指挥就命令士兵每前进六、七步就停下来重整队型。 : 可想而知。如此完全无法真正发挥战车地冲击力。马的速度才刚一加起来,便要停车整队,这种速度还比不上步卒的冲锋。 到了春秋初期期,这时的车战才有了较大的发展,阵型较以前更灵活多变,战斗中徒卒也发挥着更大的作用。这一时期徒卒不再单一部署在战车地前方。而是分散部署在战车的四周,加强了向各个方面的机动力量。分散部署,并形成多排的纵深部署,使战车的运动更灵活,便于调动,能适应多变的战场,防备敌人的冲击并能快速的进攻和追击。 其中最经典地便是楚国,楚国抛弃墨守成规的法则。将战车周边的徒卒一律删除,不在讲究什么阵形。靠得就是战车那最原始,最野蛮的冲击力,他们将冲锋战车喻为死士,不求杀敌,自求乱敌阵型,将战车的冲力发挥到了极至。楚国以此车战之术将以战车称雄的晋国打蒙了,杀得晋国落花流水,夺取了霸权。 — 晋国亦不甘示弱,也开始打破常规。不断的改进战车之术。楚国亦是同样,所以若论车战之术,天下以晋楚最强,其他国家的车战之术都是效仿晋楚两国而行。 当年,吴国大王阖闾刚刚崭露头角的时候,晋臣巫臣就曾经入吴传授吴国车战之术。本来。晋国是打算让吴国来牵制楚国,可是阖手上有伍子胥、孙武子这类的帅才,又有夫概王这类可以以一单百却又深通战术地无敌猛将,不但破了楚国还强抢了晋国霸主的地位。 经过百年的改革,战车阵渐渐分为两种不同的战法,一种是楚国的重视冲击力,以战车为主,不设置步卒。利用无与伦比的冲击力来冲乱对方阵形,取得胜利。令一种是晋国地,他们也吸取了教训,重视起了战车的冲击力。同时还设有步卒。此法虽稍微减弱了战车的冲击力,却大大的提高了他的稳定性。 所以,晋国一直都是战车阵的主宰,称他们冠甲天下,丝毫不显得谦虚。 现在晋国战车阵正是他们惯用的战术以步卒配合战车行动。战车在前冲击,而步卒再后固守,支援。很老套,但却很实用。 姬凌云表面笑这战法老套,但在心底却不敢轻视。晋国就是以这老套的战车战法,称雄于天下。 他大喝一声:“预备滚木。” 吴军战鼓急擂,五千名战士藏在前排将士地后面,他们的手上分别都抱着粗壮的滚木排瞄向敌人,吴国的专门为晋国战车而准备地新武器终于要派上了用场。 战车愈奔愈近,车上全身披挂的武士清晰可见,千百枝长戟,闪闪生光。车上另一战士手执长弓,准备硬射进吴阵。 战车冲入三百步之内,这是弩箭的射程,但姬凌云却并没有下令射击,而是在一旁等待,真正的杀招只有在关键的时候才能亮相,过早亮出底牌,是一种极其愚蠢的行为。 当战车冲入三一百五十步时。 姬凌云这才从容的下达了命令:“放滚木!” 前排士兵熟练的左右移开,为后方的将士让出了一条通道。 “嘿……哈……”吴兵将士纷纷大喝,将手中的滚木重重的抛了下去。滚木借着坡力直向晋国战车滚去。 那些御手个个都有着不凡的技术,一抖马缰,四匹马竟一起起跳同时跃过了滚木的袭击。正如想象中的一样,晋国战车的马越过的滚木,但战车却无法飞奔卡在了山坡中央,只有少部分带着滚木前行。可是滚木并非一个,很快他们的战车遇上了第二根,第三根。一地的滚木已经成功的止住了晋国战车的冲击。 很快跟战车在一起的步卒发挥了出了功效,他们不畏生死的猛冲在前为战车开路,将滚木移开。 这时,吴军一齐欢呼,姬凌云下达了出击命令。森熊、王双、熊宜僚各领一队长矛手向战车阵猛压过去。 此次作为试探攻击,对方将军乃智无极,智氏一族紧次于豫让、师的好手,在整个晋国也排的上名次,每战必前,勇如猛虎,身旁的四大护卫都是一流剑手,在战场上护他左右。 战车受阻,智无极怒火中烧,见吴兵以如潮水般向他们冲来。知道对方想利用战车不能行的瞬间,同自己短兵交战。 他大吼一声,跳下战车率部众向吴兵冲杀过去。 猛然间,他觉得天色一暗,一个巨大的黑影出现在他的面前,尚未看清来人本能的一矛刺去,只听当的一声清响,自己的兵器仿佛刺在了一堵城墙之上。 他还来不及变色,就觉得脑袋被牛蹄踏到一般,在失去了知觉以前,他隐约看到自己的脑袋爆了,脑浆喷射一地。 智无极的四大护卫大惊失色,无暇多想,挥剑刺向来人,四剑正中那黑影的前胸。四人大喜,杂碎,这还不在你胸膛开个大洞? 只是剑尖刚刚接触到来人的身体,他们顿觉得有异,自己这一剑竟然仿佛是撞上了一道钢墙! 这怎可能……血肉之躯怎么可能挡得住刀剑? 他们耳中传来一阵“哗啦啦”的声响,黑影的左右手向中间一合,两位剑手的脑袋不由自主的撞在了一起。筋断骨折声中,两竟然凹陷了进去。 另外两位剑手惶恐,转身便逃,没走几步他们就感觉到自己双脚已经离地,轻飘飘地好像在飞一样。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五十四章胜负一线 围众兵们目瞪口呆地看着,完全失去了胆气,所有人现了两个字——怪物。那怪物面对智将军的矛刺不屑一顾,只是一挥手就用粗大的铁鞭敲爆了智将军的脑袋。身中四大剑客的一击,却没有受到任何伤害。反而一手抓着一人的脑袋,向里一合。这若无其事的一击,竟然将两人的脑袋打的凹陷进去。 还有两位剑客想逃,可没走几步就被那怪物逮了个正着,一手一个向拎小鸡一样的将他拎了起来,然后充当武器,左右横扫打倒了一大片。 “不过瘾……”如地狱恶魔般的声音从那怪物的口中传出,众兵们心中都升起一个想法:那怪物口中的不过瘾是指什么。 但很快他们就知道了答案,那怪物以将手中昏迷的两位剑客甩了出去。两位剑客不说粗壮,但也有百来斤竟然被那怪物抛起数丈高,皮球似的翻滚着向人群飞去! 怪物从地上拿起了自己的双鞭,嚎叫一声,向着身旁的己方士兵敲砸过去。 天哪,这究竟是哪里来的怪物——只见那怪物将双鞭舞成了个圈,被双鞭扫中的部位已经没有半点模样,就像是堆积在案板上的一堆碎肉。 更恐怖的是那怪物对人的脑袋情有独衷,十鞭中起码有八鞭是砸向对方脑袋的。那脑浆与血肉喷射的情形,周遍人顿时有股反胃的感觉。 那怪物连续杀了二十余人。打破了十八个脑袋,突然昂天大吼道:“汰……真他娘地过瘾……” 那人双鞭横于左右,体格巨伟,竟比房檐还要高上些许,一张丑陋的长脸,脸上居然可以看出一块块的肌肉。光亮的脑袋没有一根头发,两只眼睛精光四射地向向四方盯着,宛如一对灯笼。他没有披甲,刺裸的上身密密麻麻地缠着无数条细长的黑黑链子,仿佛套着一张大网,将他地身子缠住,每走一步都会发出“哗啦啦”的声响。 他昂首咆哮矗立在众人面前,双手横握着乌黑的铁鞭。仿佛是一尊生铁铸就的凶神。掌控着人类的生死。 数名智无极地亲兵壮起胆子,呐喊着冲了上去。那怪物纹丝不动,兵器砍在他身上,发出一阵声响,却伤不了那怪物分毫。 “杂碎……”那怪物吼了一声,铁鞭再度挥舞起来。那些亲兵毫无反抗能力的残死在那对铁鞭之下,当然大部分人尝受到了独一无二的爆头绝技。 剩下的人再也不敢上前,进又不是,退又不是,一个个战战兢兢戳在了原地。那怪物自始自终。根本没有看他们一眼。他地眼中只有杀戮,再次吼叫一声,无尽的挥舞着铁鞭。 那怪物正是森熊,以他的人没有的那鼓狠劲,就象狼一样,血可以燃烧他的斗志。激发他那举世无双的潜能。 姬凌云已经着手逐步将他训练成类似吕布型的无双猛将,只要一上战场就可以摧毁敌人士气的无敌战将。 他那十一尺(23左右)的高大身材,一身比牛还结实i定他与战马无缘。因为没有一匹马可以承受地了他的重量,但他的力量却比项鹰策马冲刺时刺出的力量还要强大。另外,在加上他这一身的刀枪不入的铁链,用姬凌云地话了来形容就是人形坦克。 众兵见人形坦克向他们移来,呆立了半晌后。“轰”地一声,四散奔逃。 看到森熊的表现,姬凌云喜忧参半,森熊的表现在他的意料之外。同时森熊那一身的煞气也在他的意料之外。 在战场上森熊犹如是一尊杀人机器一般,让人心寒,而寻常森熊也不芶言笑,不喜欢同他人交谈,不喜欢说话。自己问一句,他便答一句,仿佛就象是一个机器人,没有微笑,没有情感。只有在战场上才能看见他那发泄出来的表情。 “真不知道我如此训练他,是对是错!”姬凌云情不自尽的长叹了口气。 伍子胥听见此言,微笑安慰道:“大王不必如此,老夫活了多年,很少看错人。森熊此人,是专门为战场而生地豪勇之士,更是注重情义。他如此刻苦的训练自 非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可以更好的帮助大王。 第146章 只候给他找一门亲事,相信一切都会好转起来。另外……” 伍子胥地语气转为严厉斥责道:“大王将这战场看成什么了,战机瞬息万变,一不留神,则会损失大军。尤其是此刻关系我吴国兴亡一战,跟是应该竭尽全力指挥,怎能为此小事而分心。” 姬凌云打了个激灵,这老家伙教训人来还是这般严厉,不在妄想,向战场看去。 战场形势一片大好,失去了战车的晋兵在徒步战上跟吴兵有着明显的差距,尤其是在智无极被森熊爆头以后,吴兵稳占上风。 另外两将王双、熊宜僚表现也颇为不凡,他们一个是范蠡麾下的第一猛将,一个是白公胜麾下的头号猛将,都以勇猛而闻名于世,冲锋陷阵自然不凡。另外,他们首次上阵就被姬凌云重用,这份信任让他们发挥出了十二分能力杀的晋兵节节败退。 己军受挫,智宣子的脸上非常难看,他紧握的拳头张开再抓紧,似乎正捏着姬凌云的咽喉。 他智氏独尊晋国,手中掌握的权力无人可比,也因此养成了喜好颜面的性格。可是入齐以来,他先锋军智国先有川口之败,再有临城下的狼狈。本来他打算利用战车,在赵鞅面前挽回颜面,却万万没有想到对方早已想好了克制战车的方法,打了他一个措手不及。更想不到的是他命智无极压上,准备为战车清理道路。而以勇猛著称的智无极竟被一合给爆了脑袋。 目瞪口呆中,智宣子失声大叫:“这怎么可能,世上难道真有鬼神,他怎么可能以血肉之躯,硬抗矛剑。” — “也许问题在那壮汉身上的那黑悠悠的东西上吧?”一旁的赵鞅一语言中关键所在,但具体什么他也说不清楚。一来,太远看不清楚;二来,铁器尚未普及,他不可能想得到有人会那么大方用铁制的链条缠绕整个身躯。 “好一位勇士,此人只怕比之当年的夫概王还要勇上三分。他应该就是那位号称的吴国第一战将的森熊,可谓当世之‘凶神’也”赵鞅见森熊视身旁晋兵如无物,不由出声赞叹。心中也暗自感慨,另外两人也是难得一见的勇猛之士,展如、项鹰这类知名猛士尚未出战,也不知对方军中有多少到底有多少能人。 赵鞅若有所指道:“智兄,这首战失败最伤士气,不如让我赵家精锐出战,为全军挽回士气可好?” 智宣子眉头一皱,心中不悦,暗忖难道我智家军会逊色你赵家军不成?强硬道:“不可,你我两军战法不同,也未经过训练,上去只会给我军增添麻烦。” 言外之意,好象赵鞅所率的赵家军是累赘一般。 赵家诸将不岔,生着闷气。赵鞅却不已为意的笑了一笑,不在多言。 这时,疵道:“主上,看这个阵势,姬凌云他们一定是做了周全的准备,属下认为这种试探性的攻击并不能达到理想中的效果。我们应该发挥我军兵多的优势,集合我军所有主力向对方发动以兵力取胜。” “妙啊!”赵鞅大赞,“以我军之长克彼军之短,先生此计乃上上之策也。”言罢,酸酸的道:“真羡慕智兄有怎么一位出色的谋士。” 智宣子得意非常“哈哈”大笑。 同一时间,在对面的姬凌云却有些举棋不定。 “怎么还不行动,难道是我们计算有误?或者,赵鞅没能劝服智宣子与我军一决生死?”姬凌云心底纳闷,这一战他们战术最关键之处便是利用赵鞅来达到破敌破敌之效。 他同伍子胥、孙武子研究战术时,一致认为赵鞅的最终目的是让吴国同智宣子两败俱伤。因此,最佳的方法就是全军齐出,以消耗战的方式消耗吴国同智宣子的兵力。 所以,吴兵的战术正是利用这点来施行,只要敌方大军全出则吴兵就等于胜利了一半,但若敌方大军不全出,胜负将极其危险。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五十五章破阵 锣声想起,已经陷入危机的晋兵如得圣旨一般慌张退一波攻击显然是吴兵稳占了上风。 姬凌云也招回了士兵,搬回了抛出的滚木,一时间只觉得心脏“扑通、扑通”的直跳,一切成败就要看敌军下一步的行动。 若是他们在这样分批攻击,那么自己终有驴技穷之时。一旦三手杀招被对方摸透,以赵鞅之能,智宣子之狡诈一定可以想出克制的方法。 因此,自己只有一次机会一次性破了他们的战车之阵,只要战车之阵一破,以战车为雄的晋兵一定会大受打击。另外在加上吴兵那鲜有敌手的步战能力,出色的群战之术以及战场兵器的王者——陌刀都可以成为自己决胜的关键。 敌军的下一步,关系到了整场战役的胜负。 “扑通、扑通”不关是自己,伍子胥、孙武子这两位奇才也慎重的望着远方。 咚!咚!咚! 对面的鼓声终于响起,原野对面上出现了一个大型的横阵,他们在广阔的平原上布阵,战车一字排开不做纵深配置。依旧把徒卒部署在战车的后方,这样的队型可以左右呼应,避免受敌军夹击,在接近战两车交错时,如果能维持严密的队形有利于形成夹击对手的机会。 晋国终于行动了,一千五百余乘战车横列在草原之上,其中有智氏也有赵氏。 智宣子拿定了主意。将所有战车聚集一起坐着最后地冲刺。 成了! “哈哈,哈哈哈哈——” 见到对方如此庞大的车阵,姬凌云按奈不住胸中的喜悦,昂首长笑了起来。笑声中孕育着无穷的自信和必胜的决心。 众将士见姬凌云笑了如此欢乐,均受震动,暗忖:“大王一定有了必胜的决心。才能够笑地如此欢乐。自己应当多多杀敌,累积军功才是。” 有了这种想法,登时他们觉得眼前这庞大的车阵不在可怕。在他们的眼中这些晋兵已经成为了一个个的功勋。人人均抱有不顾生死力拼求胜之心。 大战开始。 鼓音撼动山岳,一千五百余乘战车,所发出的蹄声轰天响起。那令人恐怖的气息迎面扑来,那气息仿佛犹如死神扑面一般。 姬凌云心底凛然,这种气息足以让人不战而溃,这战车也并非自己想象中的那么无能。否则也不至于盛传了千年。 “战士们,我们将会是破这战车阵的第一人,此战后,诸位就等着受到天下人地膜拜吧!”姬凌云自信的吼声,正好瓦解了敌军战车所营造的恐怖气息。 他再次大喝一声:“预备滚木。” 依旧是一百五十步,姬凌云再次下达了放滚木的命令。 吴兵将士纷纷大喝,将手中的滚木重重的抛了下去。但这一次丢的更多,范围更广,他们将所有准备了的滚木一口气全部向晋兵砸去。 智宣子见此哈哈大笑:“威镇江东的姬凌云也不过如此,还用这老套的战术……上!” 战鼓响起。有节奏地鼓音,可传往整个战场,那些在战车后的徒卒们再次冲上前去,不过这一次他们的人数更多,同时也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姬凌云面露讥笑之色,如此平凡的战术自己怎么可能在继续用上一次。智老头儿,你也太小觑我了。 “放箭!”这回,姬凌云没有在下令冲击,而是下达了射击的命令。 巾帼女将冷蝶得命后,即刻命令六千弓手不断地向空中抛射,他们占据高处,这类抛射战法很容易就将箭枝射到了一百五十步的敌军中去。抛物线状的箭矢如同暴雨般落下去,晋军发出一阵阵呼天抢地的哀号。 “三阵连射”是姬凌云为弓箭兵所创造的战术。这战术在后世稀松平常,但在春秋时期,却是难得一见。 弓箭队分为三层,轮流的向晋军射去。此战法意在连环。源源不断的射出弓箭,寒敌之胆。 智宣子此刻真想狠狠的煽自己一个巴掌,他依旧认为姬凌云会用那老套地战法。因此,派出徒卒清理战场的同时,还派了一队长矛手组成矛阵固守前沿。 可是,姬凌云却意外的出动了箭阵。那些长矛手本就是低级士兵,身着着寻常的革甲,如何能够抵挡地住弓箭的射击。望着一个个倒地的将士,他肠子都悔青了。 “压上 戈盾手,剑盾手给我压上去。”智宣子气急败坏的 晋军军纪严谨,行动迅速,戈盾手,剑盾手很快就落实了智宣子的命令,冲到了长矛手的前面,把革盾整整齐齐分三行排在阵前,组成了一个长达里许的盾牌阵,把晋军重重保护起来,抵挡着激射而来的箭羽。 !哚!哚…… 大多箭羽都射在了革盾之上,发出一连窜的声响,只有小部分落入人群之中。 弓箭队的威力遭受到了限制,姬凌云不忧反喜,以看死人的目光望向了他们。 — 他大喝一声:“预备神弩。” 吴军战鼓急擂,八千具上满箭矢的弩弓,分前后十排瞄向敌人,这破战车的最厉害的武器终于派上用场。 姬凌云震天大喝道:“放箭 第一排一千支弩,像一千道电光般,向对面的士兵战车疾射而去。 强劲的弩,透穿了前排的革盾,刺入了他们的身体,成片的人倒在了血水中。区区两轮无可匹敌的弩箭击破了由戈盾手,剑盾手组成的盾牌阵。 随着领军主将的号令,一排一排的弩箭,在数息的短暂时间下,连续发射出去。 第三轮时,弩箭后,战车前方的长矛手所剩无几。 当弩箭射至第六轮时,已经开始屠杀为战车清理战场的徒卒;第八轮时,弩箭已经开始,向最着名的车战之术宣战。 第147章 它们透穿过披甲的马身,透穿过披甲持戟的战士,透穿过披甲持弓的箭手,一时人仰马翻,整队一千五百余辆战车,有一大半乱成一团,战士从马车上倒撞下地,鲜血飞溅。 五个回合后,吴军一共射出了四万枝弩箭,在射程内的敌人无一幸免的人仰马翻,血肉飞溅,情况教人惨不忍睹。 一千五百余乘战车至少有一千两百乘损失在这无情的弩箭之下。 “收箭,全军前行五十步,投掷标枪。”姬凌云望着血海中挣扎的敌人,下达了催命之符。 鼓声将姬凌云的命令传达开来,早已作好准备的五千长于臂力的标枪上先进了五十步,对着余三百余战车,发起了最后的攻击。 “放!”姬凌云命令 呼!呼!呼……的破空声此起彼落,标枪不及弩阵范围之广,但威力却远在弓弩之上,中者几乎有死无生,纵然是生命力强悍的战马也是凶多极少。 这标枪射出又一次人仰马翻,血染草原。 战车那极低的机动性注定了他们落得逃无可逃,躲无可躲悲壮下场。 晋军何曾见过如此惊人的武器,一时心胆俱寒。 威震天下的晋国战车至此宣告败阵。 这一切就像一个没法醒过来或能够改变的噩梦,智宣子神情呆滞,自己引以为傲的战车阵在区区不过半个时辰就被对方所破,而且是破得毫无还手之力。 赵鞅身披红披风高踞马上,面容深沈,不露喜怒,但心中却是一脸的不可思议,一口带黑的血从他的口中喷出,他心里暗叹一口气,这姬凌云确是不世奇才,每一招均能命中己方的致命弱点。 他先以滚木阻挡战车去路组合盾牌阵,在配上许多徒卒,近一万六千多人挤压在了一起。然后在发射弩阵,战车本就不善于移动,又被许多士兵阻碍更是无法动弹。 弩阵!真是好大手笔,射矛,好绝的招术。 弓弩不是没有,但因造价太高,少有人使用,向姬凌云这般的弩阵至今以前还未有任何一人使用过。 赵鞅此时此刻对于那素未蒙面的对手产生了一股惺惺相惜的感觉。 “冲锋!前军,左军、右军出击……” 在破掉晋国战车以 智宣子知道不能容许这情形继续下去,虽然战车阵破了,但在兵力上他们还是占据着优势。一声令下,除了中军以外,所有士兵都冲杀出来,往吴阵杀去。 见智宣子已经出动了所有力量,姬凌云看了一眼留在中军,后军的王牌——陌刀手,令旗一挥——全军冲锋。 第七部吴甲震天下 第五十六章威镇天下 车大部分的战马都倒在血泊下,晋国名震天下的车战派不上用场。晋人步兵本是较弱的一环,现在却要倚赖它杀敌取胜。 智宣子一声令下,居中两旁的步兵缓缓前进,以强大的兵力优势,准备援助伤亡惨重的先锋部队。 姬凌云知道时机成熟,一声号令,吴军的中间裂开一条通道,森熊手挥双铁鞭,一马当先,率着两千精锐的长矛手,从这隙缝直杀出阵,往晋人杀去。 当森熊亲率的兵刚冲出阵时,吴军前排的过万步兵,一声大喊。在端科、冷蝶的率领下,长矛在前冲,弓箭后方射,像一个三角形的尖锥,直刺向晋人的心脏。一时冲奔的声音,震动着整个战场。 森熊走在这尖锥的尖端,刹那间挺进重重晋军内,踏着尸体,向敌人攻去。 双铁鞭在身前化作两股黑风,晋人纷纷在血溅中倒下。不一刻,整队长矛手在他的率领下,杀进敌人的腹地,把晋人的先部队冲得七零八落,溃不成军,活像一个血肉屠场。 吴王姬凌云和伍子胥等人在后方押阵,见两军混战一处笑道:“智宣子已经准备作最后反击,应是我们全军出动的时候了。” 言罢,高声咆哮道:“将士们,你们是世上独一无二的陌刀手,这战是你们首次出现于世间。请用你们手中的刀,杀出你们地威风来。” 一声令下。剩下的一万陌刀手,士气高涨,咆哮连连,飞速向前推进,战争全面开展。 伍子胥捻须微笑,目光中充满了赞许。战场上的冷兵器王者只有两个一是矛。一是刀。矛适合冲刺,适合组成矛阵据守。而刀灵活轻便,杀伤力更是百兵之冠,更加适合于群战,混战。 姬凌云以长矛手冲阵,弓箭兵协助,然后在让陌刀手上前杀敌,时机无不把握的恰倒好处。将兵种的优劣势配合无间。 整个战场除了姬凌云身旁的六千精兵和智宣子中军地一万余士卒外,全部战员都投入了混战,一片惨烈。 森熊在敌阵内来回冲杀,所向披靡,犹如一把锋利无比的巨剑,强行刺穿了一道道晋兵所列成的阵势。而端科正好相反,是一面坚固如钢铁的盾,他充分的发挥了吴兵善于群战的特点,瓦解了敌人一波又一波的反攻。 游走在他们附近的展如当然是一把嗜血夺魂地刀,身后陌刀手士气高昂。在他带领下,就象那群狼入羊群,嗜血的杀戮着。 晋人最擅车战,一旦失去所依,无论在士气和实力上的打击,都大得难以估计。陡然间又遭受到如此猛烈的攻击。那求胜之心已经消散。 若非人多势众,他们早已支持不住了。 姬凌云眉头一皱,己方在战场上已经占据了上风,如此下去胜利以是自己的囊中之物。但敌众我寡,这优势并不大,纵是胜利也是惨胜。 他将目光看向了远处高起的帅旗,那里正是晋军的中军主帅之处。 他道:“项鹰你领四千五百骑兵,由右翼迂回。直冲晋军中军主帅。施猛、雅英你们领五百骑兵,晚项鹰片刻由左迂回直冲晋军中军主帅。你们记住断敌旌旗,打跑智宣子,不可杀他。” 项鹰智勇双全。用骑之术,天下无双,他指挥四千骑兵足以让晋军中军的一万精锐焦头烂额,并吸引他们的全部主意力。而施猛、雅英武艺非凡,正好可以充当斩将夺帅一事。 项鹰犹豫道:“末将这一走,大王的中军怎么办?” 吴国中军共有六千,项鹰这五千骑兵一走,中军仅仅只余下了薄弱地一千。 姬凌云大声道:“我只要胜利,不要什么中军。” 项鹰不在犹豫,依计而行,施猛、雅英也随后而去。 马蹄狂奔,起漫天尘土,有如两条威力无匹的龙卷风,分左右两侧向晋师直迫而来。 “胜败就在此一举,寡人决定亲自上前助阵,诸位保重了。”长啸一声,姬凌云着八百无前亲卫朝前线杀去。 伍子胥、孙武子等人见四周区区两百人相对苦笑分别暗忖:这只怕是世上最寒酸的中军主阵了。 吴王亲临战场与将士并肩而战,这等光辉何等荣耀!!! 吴军个个都仿佛吞食了大量的兴奋剂一般,忘记了疲劳,忘记了伤痛“嗷嗷”叫的挥舞着兵刃,只把眼前的晋兵看成了杀父 般。 姬凌云纵深切入,他自从在阿青地帮助下将剑法化繁为简以后,对武学的认识突飞猛进,这枪法也随之大幅度的提高。 尤其是阿青在吴王宫的一月时间,姬凌云天天与她切磋,一身武艺更是凌驾在了伍子胥之上。从那以后,姬凌云还是首次上得战场于敌人正面交锋。长枪一使出来,身旁一丈以内,无人可以靠近。 晋兵见姬凌云这条大鱼就在他们附近,奋不顾身地拦截,但纷纷在他惊人的武艺下当场被击毙,为吴军在乱战中锁定了局势。 也不知杀了多久,猛然间晋军一阵悲呼,自顾的乱做一团。 — 姬凌云定神一看,施猛正高举着晋军帅旗大声咆哮,晋军中军处已经插上了一杆吴国的王旗“翼虎”。 远远看去那只威风凛凛白额大老虎,正在昂天长啸,背后的一对翅膀仿佛令猛虎腾空而起一般。 “大吴必胜,大吴无敌。”姬凌云情不自禁地高举着长枪震天大呼。 所有吴国将士也跟着放声吼叫了起来,声震鲁原。 这一战由日出直杀到日落,吴军取得全面胜利。智宣子与赵鞅的六万余雄师,伤亡大半。在晋军退却时,吴军又乘胜追击,杀得血流成河,尸横遍野,鲁原一半草皮被染成了红色。 智国、师、武黑数将当场身死,赵鞅被擒,智宣子只带领十余人逃走。 这一战使得吴国威镇天下,吴王姬凌云更是家传户晓,声望以在晋定公之上。 鲁原一战后,吴师紧蹑残军之尾,先后在稷下,昌城等地多次接战,吴师五战五胜,晋军至此一败涂地,无力反抗。 “大王,智宣子死了。”项鹰神色古怪的来到了姬凌云的面前。 姬凌云奇道:“怎么死地,不是说了不能伤害他吗?” 这智宣子对于吴国已经不存在任何的威胁,杀了他吴国不会多长一块肉。到是将他放回晋国,以他的威信在晋国还能制造一点混乱。 因此,姬凌云一开始就没有打算杀他,只是这个家伙不自量力,明明遭到了如此挫败还死皮赖脸的收拢残兵,拒城死守。 不得已姬凌云只好一次一次的将他打败,打算将他以趋赶的形势把他赶出齐国,可就当姬凌云即将把智宣子赶出齐地的时候,却听到智宣子死去的消息。 姬凌云奇怪的想道:“莫非是自杀……不可能”他很快就否决了这个想法,类似智宣子这类的野心家是绝对不可能轻生的,项鹰神情古怪一定大有文章。 项鹰道:“是被一人杀的,凶手不清楚。 第148章 但是一剑封喉,厉害无比。” 姬凌云不屑一笑,一剑封喉算的了什么?智宣子并无出众剑术,寻常能手都可以办到。 “一剑封了十人喉……”项鹰见姬凌云如此表情,附加了一句。 姬凌云一震策马上前,来到尸体前,下马端详了智宣子等人的尸首。伤口切向一致,确实是出至一人之手,一剑而封喉。 好高明的剑术! 那一剑又快又准,力道恰倒好处,多一分太多,少一分又死不了。 姬凌云也是用剑能手,放眼吴国除了阿青那不知实力深浅的变态以外,少有敌手,这一剑他自问作不到,除非是十个人战在一排让他杀还差不多。 姬凌云脑中浮现了一个人,那个连大宗师墨翟也差点死在他手上的人物。 “回军庆功!”姬凌云下达了撤退的命令,类似赵无敌这类的高手想要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他们,不亚于在大海中捞针。 姬凌云没有乘马而是上了赵鞅没有半点亏待于他。面对一个将死的智者,姬凌云还没有那个心肠将他关到天牢中去。 “你胜了,赵无敌杀了智宣子,在也没有人可以威胁到你赵氏的存在。”姬凌云略微佩服的看着半死不活的赵鞅,一个身受病魔如此摧残的人,却依然布下如此庞大的计谋,这赵鞅无愧为当世之俊杰。 赵鞅也微微笑道:“大王也是大王这诸侯霸主的地位已经无人可以动摇。”姬凌云、赵鞅对视大笑,颇有英雄识英雄之感。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一章入主齐国 凌云率领大军凯旋回到了临,姬凌云、伍子胥等人下,缓缓策骑,这时家家户户紧闭不出,大街上除了吴兵“的哒的哒”的马蹄声外,落针可闻。 姬凌云心中感慨,长叹道:“齐人还是有些惧怕我等,我们必须近早解决这个难题。只要我们在将齐国融合,我国将成为仅次于晋国的强大国家。” 姜良这时笑道:“大王无须当心,只须明日。属下保管临百姓,上门求大王莫走。” 姬凌云好奇道:“太宰又有什么妙计?” 姜良摇头笑道:“不可说也,大王明日便知。” 姬凌云见姜良故弄玄虚笑道:“行,寡人明日就听太宰好消息。但事先声明,若明日太宰办成此事,寡人重重有赏,倘若办不到?嘿嘿……”姬凌云阴阴笑道:“寡人将以重罪论处。”得意的看了郁闷的姜良一眼,暗忖:居然在寡人面前装模做样,不惩治下你,还不晓得谁才是吴王。 姜良苦着脸认命的点了点头,然后道:“如此属下有两个条件,其一将城中所有的将士都撤至南门营地;其二请大王委屈一夜,在军营中休息。一个时辰后,属下希望临城内没有一个吴国兵将。” “好,寡人这就下令!”姬凌云不清楚姜良在搞什么鬼注意,但还是答应了姜良的要求,反正一切问题明日就可以分晓。 带着这个疑问。姬凌云回到了临南城地军寨,看了会儿书,便有了困意,在一旁的竹塌上睡了过去。 朦胧间,姬凌云耳中传来一阵阵的喧闹声,“何人喧哗?”他不悦得直起了身子。大战最耗费心力。无论是出谋,拟订战略还是上阵杀敌都在考验着一人的心力。往往大战后,姬凌云都习惯美美的睡上几觉,不让他人打扰。 专韦听到了帐内的声音,大步走了进来道:“不知道为什么,今个一大早我军营寨外就聚集了一大群地百姓……” 百姓……难道……姬凌云想起了姜良昨天跟自己的约定,惊诧道:“不会吧!他真的办到了……” “什么不会?”帐中只有两人,专韦还以为姬凌云在同他说话。 “没事!”姬凌云应了一句。披上外衣向外头走去。 来到营寨外。 老天耶,姬凌云心底怪叫了一声,双腿都觉得有些发软,这是在打劫,还是准备强攻军寨,难怪一路上的士兵紧张西西。这一觉醒来,突然发觉自家门口多了二十多万人,你会有什么感觉。 一眼望去,营寨外密密麻麻的全部都是人,不说二十多万。至少也有十八万以上,而且人数还在继续上升。他们见到姬凌云,先是一阵杂乱,“吴王来了”“吴王来了”类似的声音此起彼落。 然后他们纷纷跪下,他们各说各的,乱做一团。显然没有准备,但意思姬凌云却听的一清二楚,他们说地不是别的,全是要求自己留下,别走之类的话。 姬凌云望着一旁的姜良,这转变也太大了,昨天还害怕的不敢出门,今日却求自己别走。这算是怎么回事? 面对姬凌云询问的目光,姜良只是微微点了点头,表示这一切是他的杰作,因场合不对。没有将实情说出。 姬凌云摇手制止了诸多百姓的杂乱喧哗,高声道:“我姬凌云有何德何能,竟可得诸位父老乡亲如此爱戴,真是惭愧。” 前方的一位古来稀的老太公道:“老朽活了那么多年,还是首次见到想大王这般严谨地的军队,他们不但不拿我们一针一线,同时还帮助我们维护治安。如此正义之师,古来罕见。恐怕也只有百年前武王姬发的仁义大军可以比拟。现今齐国无主,四方诸侯均想吞噬我齐地。老朽恳求大王为齐国数十万户百姓着想,庇佑我等安危。” 姬凌云还未说话,又有一壮年道:“一地若无强大的诸侯庇佑,必将陷入战乱之中。并非我等不顾旧恩,但齐国王室血脉以断。齐国已经不在,我等自赵鞅轼杀姜骜、姜萌后,以是亡国之民。为求生存,我等都愿意加入吴国,求得平安。” 再有一幼儿道:“大王乃世间英豪,为我齐国报仇雪耻,我长大一定要如同大王一般。做个好汉。” 有三人开了头,周 你一言,我一言发说了起来,主题都离不开劝说姬凌 姬凌云大喜再度制止了一干百姓的喧闹,高声道:“既然诸位如此看得起姬某,那么今日姬某就答应诸位之请,并再此立誓。今后无论齐人,吴人,寡人都一视同仁,决不徇私偏袒。吴国制度也将逐步在齐地展开,只有诸位能够安分守己,寡=去,寡人一言如九鼎重,决不失信于诸位。” — 四方百姓听了四散开来,不一会儿城中已是爆竹四起,百业争相开张,家家户户都是张灯结彩,香花红烛摆满大道两旁,全城百姓就像过年过节一样穿红着绿,个个都是喜气洋溢,涌向城门去迎接吴军入城。 姬凌云心中窃喜,但还不知这唱的是哪一出戏,看着姜良道:“太宰,你这是如何作到地?太不可思议了……” 姜良微笑道:“其实,这并不困难,只是迎合了百姓的意愿而已。百姓是最纯朴的人,只要有能管住他们的衣食住行,他们便会无所依求。我姜氏商行在临立足多年,口碑极好,人缘也是极为广阔。临上下所有商行皆与我多有来往。昨日傍晚,我让老管家着手搬迁一事,来去冲冲,弄得临上下人所皆知。熟人见了纷纷打听,老管家依我之言对他们道‘吴王并未入城,显是没有留下之念。鄙人麾下的行脚商人探之,晋国、鲁国、卫国、蔡国、国都有军队在我齐国边境待命。如今齐国无主,以无实力抵抗。而吴大王姬凌云却又无心齐地,只要吴大王一走,无双,对我们齐地秋毫无犯,但晋国、鲁国、卫国、蔡国、国他们都是豺狼之国,一旦大举入侵,我齐国必将陷入更大的战火之中。到时那些豺狼之国在我国土地上大师掠夺,我姜氏家大业大,岂不成为这群豺狼的主要目标?因此,我以决定将重心移至吴地,在吴地发展。兄弟,听老哥一句话,去吴地发展吧。吴国现在或许不是最强,但是他们连强大如此的晋国都能够战胜,我相信这天下霸主必然是吴王无疑。’” 姜良道:“这番话很快地从临传扬开来,恐。他们不怕苦,不怕累,惟独怕那战火的袭扰。在属下刻意宣扬之下,临上下人尽皆知。” 姬凌云心中大悟,原来如此。这消息说的是一板一眼,半真半假。晋国、鲁国、卫国、蔡国、国都在边境屯兵不假,但那一切都是为了自保。吴国势头如此强盛,他们惧怕吴国会入侵他们领土。 这消息在姜良口中一传,成了诸国意图吞并齐地。百姓最怕的自然是战祸,因此这战祸一起,背井离乡地流民比比皆是。 可谁又希望,喜欢背井离乡呢?于是,自己这吴国就成为了他们的依靠,他们均认为吴国连天下第一强国晋国都能打败,得到他们的庇佑一定能够避开战祸。 在有心人的煽动下,百姓们自当纷纷来军营外求自己别走。 姬凌云一拍姜良肩头笑道:“真有你的,这种法子你也想的出来。只是,这人数也太多了一些吧?差不多都达到二十万了!” 姜良苦笑,“粗略计算了遍有二十二万人左右。” 老天,这不是等于我吴国五分之一的人口了?姬凌云惊道:“多?” 姜良点头道:“大王太小看这临了,临是我大周第一城池,无论是大王的姑苏还是天子的洛邑都无法跟这临相比。齐国负山带海,自泰山东至琅邪,北至海,地方二千里。这里是天下的中心,也称齐地为齐州。齐即脐,意为天之脐,即天地之腹心之意。把临划分为二十一个乡,每乡二千户,共四万二千户,二十一万人。齐国未内乱时,城中仅可以出征的男子就有一十五万。时一般城市就是“千丈之城,万家之邑”。但临的人口在鼎盛时期,仅一城便高达五十万余人。 第149章 由姜太公治理齐国始,这临的人口便是天下之最,直至现在临城的人口依旧是天下之最。一夜之间,聚集二十余万百姓并非难事。”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二章结交四邻 阵目瞪口呆,姬凌云这时才意思到自己捡到宝了。认识不详,事实上称之为“中州”的豫州才位于天下之中,但在此刻世人的理念里,临才位于天下之中。它东临水,西依系水,北为平原,南有牛山、稷山,为鲁山余脉。其地东至海,西至中原各国,南经至吴越,北经燕至辽东,东北至莱,东南至即墨,西南至鲁,条条大路畅通无阻。 难怪齐国那么富庶,有这么一个人口多,交通又发达的宝地在,怎能不富裕。哈哈,吴越农耕甲天下,齐地商业最繁荣。自己即的齐地,又坐拥吴越,可谓占尽了便宜。 姬凌云心情愉快高声道:“有临在,我吴国日后哪还愁什么吃穿……走,进城……” 在百姓的欢呼声中,姬凌云和吴国大军止高气昂的进了临城。 城中北部有二条东西向的大道称为“庄”,能容六辆马车并行,中部一条东西向的大道称为“康”,比“庄”更宽,可以陈师列阵,后世中的康庄大道一词便是由这里演变而出。 姬凌云等人通过康、庄道路,驶过临城中最繁华的中心地带“国市”,再度来到了齐国王宫。 姬凌云对左右大笑道:“这处行宫,比我吴国那王宫强上不少。”齐国灭,齐国王宫自是不存,但也无人敢入住。拆了也觉得可惜。姬凌云索性将它当成了行宫,同会稽一样,时不时地来住上月余,处理政事。 进了王宫,四周宽大繁华。姬凌云暗赞,毕竟是历经六百年的齐国王宫。论起华丽肃穆由在吴王王宫之上。 没走几步,姬凌云就看见一座恢弘的“太公之庙”。这是祭祀齐国开国君王,大周第一功臣姜子牙的祖庙,又称为“大宫”。 “大王,这‘太公之庙’可要拆除?”姜良的声音有些颤抖,这姜子牙是齐国的始祖,也将姜家地祖先,他这一身才干全来至于姜子牙流传下来的太公韬略。对于姜子牙的敬重之在姬凌云之下。 姬凌云略微一思索。自己不是秦始皇,没有必要走他的老路,他眼中闪过道奇光,坚定道:“寡人非但不拆,而且还要修筑,让这太公祖庙流传百世,使得世人都知这姜子牙乃我中华先圣。” 顿了一顿,姬凌云在道:“寡人对姜太公的奇计、兵法也非常敬佩,你选个良辰吉日,寡人要亲自参拜这位古之大贤。” 姜良问这个问题时。姬凌云想起了历史上的千古一帝秦始皇的“焚书坑儒”。 秦始皇凭借出众的干略创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地封建集权王朝——秦朝。由于当时社会上百家争鸣,各项学说严重的阻碍了秦始皇对征服的原六国民众思想的统一,并威胁到了秦朝的统治。 公元前213秦丞相李斯进言,说诸子百家“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 于是,秦始皇为了统一原六国人民的思想,于当年开始销毁除法家以外的所有诸子百家的著作,一直到公元前206年秦朝灭亡,史称“焚书”。 在焚书开始的第二年,即公元前212,秦始皇为了进一步排除不同的政治思想和见解。在当时秦首都咸阳将四百六十余名儒士和方士坑杀,史称“坑儒”。 “焚书坑儒”这四个字也让秦始皇背负了二千多年地骂名。 姬凌云自己分析了秦始皇的作为,处在秦始皇那个时代来说,秦始皇并没有作错。他焚书坑儒,意在维护统一的集权政治,反对是古非今,打击方士荒诞不经的怪谈异说。这想法是对,但却并未收到预期的效果。纵是秦始皇和李斯恐怕也料不到焚书坑儒会加快秦朝的灭亡。 但处在两千年后来考虑,秦始皇则确实该骂。春秋战国时期,中华文化几乎战在全世界地颠峰,许多工艺早欧洲等国数百年之久。其中墨翟的杂学,汇集了宇宙论、数学、数学、物理学、哲学等方面,一些理念早欧洲千年。但这些文化几乎都来至六国,楚文化,齐鲁文化,则是其中翘楚。 秦国则不同,它长于军事,却弱于文化。这焚书坑儒几乎灭绝了商周所有文化,毁灭了古代许多典籍,造成文化史上难以弥补的损失,使得秦始皇前期大多东西都是一片空白。 凡是都有两面性,秦始皇认为对的东西,在两千年后,却是大错特错。因此,这毁灭中华文化的事情,姬凌云绝对 来,也不愿意因为自己的关系,让后世的棒子们在我来嚼舌根。 所以,秦始皇是学不得的,姬凌云只有走融合这一条道路。楚国之强就是因为它融合了吴越文化,秦国之强也在于融合了巴蜀文化。 只要自己融合了诸国文化,一样可以让吴国一统天下。 想到这里,姬凌云心底也在暗自庆幸:好在自己生活在春秋末年,天下人对国家地观念极淡,否则融合各国文化将困难重重。 — 春秋末年与战国前期,百姓们心中并无国家观念的存在,他们无所谓自己是那一个国家,有才干的人哪里可以得到重用就在哪里生根。普通百姓更是简单,谁对他们好,他们就会对谁好。直到战国末期,由于战乱连连,诸侯与诸侯之间的仇恨越来越大。百姓也随之相互敌视,这才有了家国之别。 姜良长出了口气道:“大王胸怀过人,姜良这是以小人之心,猜大王之腹。” 姬凌云“哈哈”大笑,不已为意,内心却有些迫不及待地想道:“若是我一统大周,不知这千古一帝的名号,会不会出现在我的头上。” 余下数日,姬凌云异常顺利的接管了齐国的所有土地,并且四处派使者与周遍诸侯交好。毕竟,吴国一口吃下了综合实力尚在自己之上的齐国,好好消化是现在吴国唯一的出路。 姬凌云声势大涨,尤在晋定公之上。就连吴国也有隐隐超越晋国的势头。周遍的鲁、蔡、宋等国如何敢在老虎鼻下拔须,纷纷同吴国示好,表示愿意与吴国建交,通商。 外交很繁杂,但却非常重要,也是门很深的学问,用得好有些时候更胜百万雄师。半月下来,除晋国外中原诸国都与吴国建立了外交协议。 行宫大殿。 姬凌云道:“卫后庄公是如何答复我们国的?” 韩庆答道:“卫后庄公愿意跟我们建交,但在同盟上却是犹豫不决,没有主见。” 姬凌云心忖,这卫国同其他国家不同,其他国家只要建交便可。以吴国的实力,他们还不敢胡乱撒野。 惟独晋国是个例外,眼下吴国要消化齐国,不易开战。自己让吴国水军镇守黄河,晋国那群旱鸭子出兵十万也毫不惧怕。可从晋到齐还有一条道路,便是借道卫国,此法可以绕过吴国水军。 “无论如何,都要将卫国拉拢过来!”姬凌云冷声道:“你去找寻卫国的弱点,实在不行我们来硬的。他要在晋国的鼻息下生存,我就送他下地狱。” 韩庆沉默的点着头。 一日后,姜良求得黄道吉日,姬凌云斋戒沐浴,公开祭祀太公姜子牙,此举传开原齐国百姓纷纷称赞,盛得好评。 当夜,祭祀归来。 姬凌云正抱着冷蝶说着情话,不知不觉谈到了墨翟。 冷蝶忧心道:“不知义父现在如何,身体可好?” 姬凌云握着冷蝶那满是老茧的小手道:“放心吧,岳父那一身本领你还不知晓?墨者行会就算是国家也未必能够耐他们如何。” 冷蝶摇头道:“我不是在担心这个,我跟义父的联系一直也没有中断。这几日,师兄来信说,义父最近大受打击,常常露出烦躁的情绪,他们很是担心。” 姬凌云心底嘀咕:“墨者注重守心,放下一切,进入虚无状态。墨翟之守心,已经到了泰山崩塌而面不改色的地步,是什么事情让他情绪异常?难道是因为认识到了墨学的不足?” 他撇了撇嘴,这些干我屁事,抱起冷蝶笑道:“是人都会有情绪,喜怒哀乐,人之常情。若无这些七情六欲,人岂非同畜生一样?” 冷蝶轻轻的给了姬凌云一拳道:“不许这样说我义父。” “好,不说不说。”姬凌云大手摸上了冷蝶的小肚子道:“那我们来说说,什么时候给我生个大胖小子。” 冷蝶面色绯红低声:“作怪。” 姬凌云见冷蝶面红而赤大笑了起来,这小妞在战场上是一个十足的女罗刹,在外人面前也是一副坚强勇敢的模样,可一到床上她便如同闺女一般羞羞答答的,较之稳重的西施还要不如。 正准备更进一步,专韦的声音由外头传来:“大王,楚国叶公求见。”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三章敲诈放血 凌云一脸不爽的看着老而不死的叶公,人生最大的郁备雄起时,被打断叫去做另一件事情。 “叶公好久不见,你还是这般贱滥……”姬凌云口中不满的占着叶公的便宜。 叶公毫未知觉,当真认为姬凌云夸他健朗也客套道:“老朽托吴王鸿福,没病没痛。与往常一般。” 姬凌云也随口跟着叶公打起了“哈哈”,这老家伙来此的举动,他早已心知肚明,若非此事对吴国有利可图,他也不会过来鸟这老东西。 叶公见姬凌云并未问其来意,只好道:“此次外臣前来是奉我大王之命,向吴王祝贺。 第150章 恭喜吴王击败了强晋,将齐国纳入手中。吴王如此伟绩,只怕是吴国百年第一人也。纵然放眼天下,可比吴王者,也不多见。” 嘿嘿!姬凌云心底窃笑,这享受他人拍马屁的滋味确实不错,尤其拍马之人还是叶公之流的智者。 他心底清楚越是这样越表示对方有事相求,享受被拍马屁的感觉,但绝不因奉承而失去理智,“寡人比起先祖阖闾还差怎么一点,尤其是在名气上凌云尚且不能跟先祖相比。” 好个小狐狸,年小,野心到是一点也不小!!叶公心底暗骂,论名气姬凌云的名望以在晋定公之上,大周无人可以匹敌。姬凌云口中的名气,不就是指那“尊王”之名。诸侯之首地霸主地位? 叶公一叹,谁让自己有求于人,在来之前,他早已做好了吃亏的打算,微微笑道:“外臣来时,我大王再三嘱咐外臣。一定要与吴王加深关系。彼此互利..全力支持。” 顿了一顿,叶公道:“为表诚意,大王特地让外臣献上一匹汗血宝马,五百斤上等精铁。” 老狐狸!!!姬凌云也在心中骂了一句,这汗血宝马是孝敬自己的不假,至于五百斤上等精铁这完全是用来提醒自己。楚国也产铁,而且还是上等精铁。他眯眼笑道:“所谓来儿不往非礼也。寡人这就命人准备厚礼回赠。” 叶公失望的摇了摇头道:“吴王看来并没有明白寡君之意,近年来,我楚国疆域中发现了三处铁矿,但由于着冶炼之术不精,难以将所采得的铁矿锻造成铁器。贸然间听闻吴王已经将铁器锻造成了兵刃,并在战场上将晋国的大军杀地大败。寡君感慨之余也佩服吴国技艺之精湛,特命外臣远来求教。” 果然……这铁器一旦使用,立刻就引起了诸国的重视。姬凌云一幅恍然大悟的模样,拉长了声音道:“原……来……如……此……”突然间。他脑中闪过《大话西游》中的经典话剧,随口道:“你们想要学习我吴国的冶炼之术?你们想学你们就跟寡人说清楚不就行了吗?虽然你很有诚意地看着我,但不说出来寡人一样不知道你想要什么?不直说寡人又怎么知道你们想学。不可能说你们想学寡人不教你们,你们不想学,寡人偏要较会你们。大家讲道理,说明白嘛。” 叶公听了一阵迷糊。这到底是教还是不教?不就是两字,有必要说这么一大串吗? 看着迷糊的叶公,姬凌云心底吼道:“伟大的唐僧,你***太能忽悠了。” 叶公捏了把冷汗,想不到这小狐狸还有如此八婆地一面。他恍然明白,眼前的姬凌云早已不是当年在楚国的那个凌云王子,想要在他手上得到好处就一定要放适当的血而已。精明的狐狸不会为了小利而失了大利。 叶公沉闷了半响,点头苦笑道:“吴王。吴国有你为王,肯定吃不了亏。干脆大王开出一个价码,冶炼之术换取什么东西,这算是互惠贸易。只要不过火。合理,我们都接受。” “那个是自然!”姬凌云见叶公服软,又在心底赞美了一边伟大的唐僧,笑道:“这样吧,寡人也不贪心就给寡人五百上等精铁,一千上等精铜,三千匹优秀战马如何?” 见过狮子大开口的,还没有见过口气这么大的,叶公面色不佳道:“吴王,你这也太强人所难了吧?” “会吗?”姬凌云嬉嬉笑道:“楚国地大物博,沃野千里。难道区区五百上等精铁,一千上等精铜都拿出出来?秦国乃西方之霸,秦厉共公上位以来,先后破匈奴、西戎。巴、蜀、西戎义渠都曾朝贡献礼,以其国力拿出三千匹优秀战马亦不会很难吧?” 叶公心神震动,此次来见姬凌云正是秦厉共公与楚王共同的意思,那汗血宝马也是秦国所赠的厚礼。 遭了,这汗血宝马是西域地宝贝,不说在大周难得一见,就是西域也不满百匹。楚国战乱刚平,如何拿得出这种宝贝。为了那冶炼之术,为了楚国,叶公一咬牙道:“好,吴王的要求外臣答应了。” “成交!”姬凌云如狐狸一般笑了起来。 对于这冶炼之术,姬凌云从来也没有想过要隐瞒多久,因为,不只是吴国,天下各国都有专家研究这冶炼之术。 史书上也记载了,这冶炼之术正是在春秋末期,战国初期广传开来。具体谁造的无人得知,但可以肯定一点,六国前后几乎在同一时间拥有了这门技术。 可见,诸国对冶炼之术已经研究的相当可观,其中只剩下一个门槛没有跨过,只要这个门槛,铁器就将现世。 如今,铁器的威力以被各国知晓,他们一定会加倍的研究冶炼之术。不出年余,以中华古人地头脑,这冶炼之术将不是什么秘密。 与其等着秘密不是秘密,不如趁早利用秘密赚上一笔。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四章无双良驹——汗血马 易一谈拢,姬凌云大笑的拉着叶公去看那汗血宝马。战,对于武器,马匹非常钟爱,先前由于在讨价还价,所以才对叶公口中的汗血宝马不闻不问,装做毫不在意。其实在他的心底早已乐开了花。 这“汗血宝马”在全世界的总数量非常稀少:一共只有三千匹左右,其中有两千多匹在土库曼斯坦,也是古代的大宛。它们被土库曼斯坦奉为国宝,并将汗血马的形象绘制在国徽和货币上。中国仅仅只有八匹而已,足见其稀少珍贵,在古代被称之为“天马”。 汉武帝元景四年秋,有个名叫暴利长的敦煌囚徒,在当地捕得一匹汗血宝马献给汉武帝。汉武帝得到此马后,心喜若狂,称其为“天马”。并作歌咏之,歌曰:“太一贡兮天马下,沾赤汗兮沫流赭。骋容与兮万里,今安匹兮龙为友。” 同时还有为求汗血宝马而两伐大宛国的记载。 相传这汗血宝马可日行千里,更会从肩膀附近位置流出像血一样的汗液。可对于汗血宝马除了一些历史的记载和影视文学中的描述之外,生活在后世的人几乎没人可以目睹它的风采,也难以辨别。 是历史记载有误,还是因为人们的大势捕猎,不断的引种、杂交令纯正的汗血宝马灭绝,这谁也不得而知。 “天马来兮从西极,经万里兮归有德,承灵威兮降外国。涉流沙兮四夷服。” 这是司马迁在史记中对汗血宝马的描述,也是中华史上对汗血马地最早记载,也是令姬凌云一直坚信汗血宝马确有其事的原因。 一路拉着叶公快步走向宫外,叶公摇头苦笑不迭。原本以为姬凌云对马一点儿兴趣也没有,因此对汗血宝马不闻不问,此刻方知自己是上对方的当了。 未到临行宫外,猛听得忽律律一声长声马嘶,如龙吟一般响亮。姬凌云不自禁的喝彩道:“好马!只闻其声。便知其能。” 出得行宫。便见一匹除了脑门的一块白色“月芽”外,全身毛赤如血的宝马驻立在宫门之外,高昂着头颅,一对马眼在黑夜中闪闪发光。 它的四肢健长,一条条的肌肉象是由钢筋铸就,皮毛光亮而富有活力,宛如炽烈地地狱之火。顾盼之际。显是神骏非凡,更惊奇地是周遍地诸多良驹都低耸着头颅,向是膜拜一般。 有趣的是这马鼻以上部分微微向外突出,有些像兔子的头,让姬凌云想起了三国时期无双吕布的坐骑赤兔,相传赤兔就是全身火炭红,头呈兔状,因而的名赤兔。 “这鼻子有些象兔子。”姬凌云轻轻一笑。他爱马不假。但对于相马的知识却知道的甚少。 叶公忍笑解释道:“无双马师伯乐在《相马经》中有言‘得兔与狐,鸟与鱼,得此四物。毋相其余’又言‘欲得兔之头与其肩,欲得狐之周草与其耳,欲得鸟目与颈膺,欲得鱼之鳍与脊。’因此,这相马首先看马头,其中兔头良驹,最为珍贵。马有无数种类,但兔头良驹却是类型中地王者。” 原来,伯乐依据马的头部形状,形象地将马分为直头、兔头、凹头、楔头、半兔头等几种,这些当中以兔头最为出众。奔腾千里几日事,渡水登山如平地。 姬凌云白了叶公一眼暗恨道:就说这兔头的汗血宝马是汗血宝马中的王者不就成了,说这么一大通摆明了欺负我没有看过《相马经》。 不理会叶公,姬凌云先一步来到了那宝马前,与其对望。 小眼瞪大眼,刹那间姬凌云仿佛察觉到了宝马眼中闪过一丝不屑。 他摇了摇头,暗笑自己多疑,四望了一眼,一个憨厚的青年手中正持着马僵低耸着头,对姬凌云的到来毫未察觉。 项鹰竟也站在一旁,深深的望着汗血宝马眼中出现的一丝痴迷,那感觉就象是一个二十年未见过女子偶然间遇到一个西施级别地美女一般,也对他地到来毫未察觉。 姬凌云“哈哈”大笑道:“项将军若是喜欢,这马寡人送你如何?” 此言一出,登时振动三人。 叶公心底长叹,他这才明白,为什么姬凌云年纪轻轻却能依然招揽到如此多的能人豪杰。姬凌云对马的钟爱,并不见得逊色项鹰。但他却可 土,这等豪气,又有几人能够做到? 憨厚地青年猛然抬头,望了姬凌云一眼,眼中充满了无尽的愤慨。姬凌云心下奇怪,但也不已为意。 而项鹰却是周身震动,深深的看了汗血宝马一眼,冷静的摇头道:“大王;.:年,末将在塞外游历时,曾在、荤粥两族中见过这汗血宝马,它们分别是王、荤粥王的坐骑。可是比上这匹,他们的却要差上许多。 第151章 只是末将奇怪汗血宝马世间少有,这等出众的更是万中无一。就算在塞外、西域也难得一见,中原怎么会有如此骏马?” 姬凌云心底是爱煞了此马,见项鹰推辞也不硬塞,笑着解释道:“这是秦国大王厉共公托叶公赠于寡人的贡品。秦国地处大周西陲,那儿与大宛间隔不远。而大宛国正是这汗血宝马的故乡,他们能够得到这汗血宝马并不希奇。” 憨厚青年眼中出现一丝奇色,仿佛对姬凌云如此知道的如此之多而感到诧异。 姬凌云大声道:“走,我们一起去城外溜溜。”他见猎欣喜。顾不得天色以暮,叫上护卫一起往城北走去。 城北有一处广阔的平原,正是遛马的宝地。 姬凌云让人给汗血宝马装上马鞍、马镫。 一直牵着汗血宝马的憨厚青年道:“我来,月芽儿性烈,不让生人碰它。” 月芽儿?应该是这马的名字吧?姬凌云看着马脑上的白色“月芽”,想道这称呼到也贴切。 叶公看着下人递上的马鞍、马镫,动容道:“就是这东西让骑兵的实力大增?” “不错,终有一日,这骑兵将取代战车,出现在历史的潮流中,”姬凌云大方的笑道:“怎样?寡人送叶公几副如何?”时代在进步,要想顺应历史潮流就不应该有故步自封的思想,不断创新才是真正的发展之路。 叶公摇头道:“不用了,这东西如此简单,回去让人制作做便可。” 确实马鞍、马镫如此简单,怎么可能隐瞒的住。 在项鹰的指导监督下,憨厚青年将马鞍、马镫都装在了月芽儿的身上。 姬凌云告罪一声,有些迫不及待的来到月芽儿身旁,深吸了口气。烈马需要驯服,姬凌云也不敢轻易上马,做好准备后忽地跃起,稳稳当当的便落在马背之上。 月芽儿一动不动,仿佛认命了一般。姬凌云自幼好骑马,一生也驯服过不知多少凶狠的劣马。但是却以这次最为轻松,不由奇道:“这也算是烈……哎呀……” 姬凌云“马”力,如箭般往前窜了出去。 姬凌云一时左右摇摆,猛然间,月芽儿急停下来,前踢高高抬起,呈七十五角度倾斜,将姬凌云狠狠的摔了个狗啃泥。 众人惊呼中,那月芽儿竟然高高抬起双蹄向地上的姬凌云狠狠的踩去。 姬凌云吓得魂飞破散,情急间手一撑,脚一蹬,向一旁滚去。泥土飞溅中,姬凌云勘勘躲过这一击。 月芽儿并未追击,只是高高的昂着头颅。 姬凌云松了口气,只觉得后背冷汗直流,那一击瞧准他脑袋踏去,若不是他身手高人一等,恐怕自己要象森熊的对手一般给暴头了。 起得身子,便听一声厉喝:“孽障尔敢!!!” 原来,专韦见姬凌云无恙,心底松了口气,随即又觉得自己失职,怒火一冲,挥刀向月芽儿砍去。 “不要……”三人同时大喊。 人影闪过,两道青芒一闪,当当两声。 叶公手持断剑战在一旁,姬凌云的青冥架住了专韦的宿铁刀,而那憨厚青年正挡在月芽儿的身前,专韦的宿铁刀离他的脑袋不足一寸。 姬凌云收回了青冥剑,暗忖方才好险,专韦出刀之后,叶公与自己同时出剑。叶公离专韦不远,先一步挡在了专韦面前。但宿铁刀是由欧冶子最出色的徒弟风胡子亲手铸造,只是一下就断了叶公的宝剑。但也亏叶公这一挡,才使得自己赶上阻挡了专韦那愚蠢的举动。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五章驯服宝马 凌云收回了青冥剑,笑着拍了拍专韦的肩头道:“专此,好男儿不会被困难给压倒。想你一介英豪,怎跟这马匹怄气?快跟叶公与这位小兄弟道歉。” 专韦羞愧道:“大王教训的是,末将紧记再心。” 接着专韦分别对叶公与那憨厚青年抱拳赔礼。 叶公从容以对,心下凛然,这吴国确实藏龙卧虎,一不知名之将,有如此能耐。更难得得是事,姬凌云在他的心目中竟有如此崇高的地位,不由暗自想道:“晋国强大,但内部公卿乱国。而吴国比不上强晋,内部却是上下一心。孰强孰弱,一望可知。” 至于憨厚青年更是吓的连连回礼,他本低贱马夫,哪里受过这等待遇。 姬凌云道:“属下卤莽,回头寡人还叶公一柄上好铁剑作为赔礼。” 叶公点头微笑,道谢接纳。 姬凌云重重的看了那憨厚青年一眼,比之叶公的表现,这憨厚青年更令他注意。叶公当年跟伍子胥并称楚国两大剑客,伍子胥奔走吴国后。叶公更是当了数十年的楚国第一剑客,以他的武艺,后发先制,阻挡了专韦的剑势并不希奇。 到是这憨厚青年本领平庸,却先一步挡在了月芽儿的身前。足见这憨厚青年对月芽儿的真挚感情,细细回想他的表现。从一开始因为自己无视月芽儿,对自己产生的愤慨。到后来,对月芽儿地细心体贴。最后更是不惜以生命为月芽儿挡刀。 这其中的问题,明眼人都可以看的出来。 恐怕这月芽儿是这憨厚青年的家中之物,但因秦国强权不得不将它献出,弱肉强食不外乎如此。 姬凌云坦然一笑,暗忖既然你无力保护这月芽儿,就让姬某人带为照料吧! 若说先前姬凌云只是对着汗血宝马感兴趣,此刻将升华为誓在必得。这马儿已经彻底激发了我们姬大王的脾气 姬凌云大步走到月芽儿面前,望着那灯笼大的眼睛。月芽儿振鬣长嘶。似乎在炫耀自己的能耐。显得十分得意。同时姬凌云再次从它的眼中看到了一丝不屑。 靠,娘地,我姬某人长这么大,还没有被人这么小觑过,更没被人摔过。今天姬某人就更你耗上了。 姬凌云手握缰绳,在手上缠了几圈,深吸了口气。再度一跃而上。岂知那月芽儿仿佛有灵性一般,就在姬凌云身体浮空地那一瞬间,猛然起步疾飞。他这下竟没骑上,反而被挂在了马侧。 姬凌云一手缠着缰绳,左脚却卡在了马镫上,整个身子向右倾斜,浮在半空之中。 混帐,你这家伙耍赖。 姬凌云大怒。暗道:“难道自己连这个畜生都胜不了。”大吼一声。不顾左脚地疼痛,手脚一起用力强行翻上了马背。但月芽儿显然没有打算让姬凌云坐上它那高贵的背脊,再度加速起来。 糟糕。姬凌云暗叫不好,自己左脚已经在先前的使力中移位,月芽儿这么一跑,肯定要滑出马镫。 眼看自己就要被甩出去,慌忙间姬凌云一手抓住了月芽儿颈中马鬣。那月芽儿吃了一惊,三度加速奔跑更快。 姬凌云左脚滑离了马镫,无处借力,但因一手抓着缰绳,一手握着马鬣,身子被拖着飞在空中,左右摆动。 这比云霄飞车还要刺激百倍,姬凌云心底生出这么一个念头,长笑了一声,叫道:“月芽儿,你能奈我如何?乖乖认命罢了。” 口气嚣张,手指却只是紧抓马鬣跟马缰不放。 月芽儿仿佛听懂了姬凌云的话,长嘶鸣叫,四度加快了速度。月芽儿越跑越快,在黑夜中有如一道血色闪电,在草原上划过。 “大王、大王………” 类似的惊呼越来越轻,传头一看,转瞬之间,自己离叶公、专韦、项鹰他们的距离以拉成了一个影子。 风刮在姬凌云的脸旁,阵阵刺痛,感觉月芽儿还在加速,心底产生一股不祥地预感。他凝神定气,怪叫一声,这家伙想要用惯力将自己甩出去。 果然,月芽儿在速度加到极限之时,四蹄急停,在草地上留下了四条印记。姬凌云在惯力的作用下,身体象炮弹一 飞去。 月芽儿显然有些得意。 姬凌云一声长啸,在落地的时候右手果断的放开,左手猛力一拉,在空中的姬凌云顿时朝左方飞去,狠狠的撞在了月芽儿粗壮的身躯上,掉落在地。 他顾不得疼痛,转瞬间翻上了马背,双腿夹注了马腹,双手抱住了马的颈勃,得意地笑道:“月芽儿,告诉你。圆脑袋始终比你这长脑袋管用。” 月芽儿显得气急,惊嘶连连,一时前足自立,一时后腿猛踢,有如发疯中魔一般。但姬凌云深得驯马精髓双腿夹紧,始终没给它颠下背来。 一人一马就这样较量着,追逐着,无论是它怎么样冲刺,跳跃,姬凌云双手都不分开,并且一停用驯马之法,却也始终无法将它驯服。 月芽儿狂奔乱跃,在草原上前后左右急驰,蹦跳了一个多时辰,竟丝毫未出现疲惫地现象。 由后方赶到的叶公、专韦、项鹰诸位都看得心下骇然。 专韦急道:“项将军,叶公,这可如何是好?这马如此恶劣难驯,万一有个意外……不如我们帮上一帮。”这并非专韦不信任姬凌云的本事,只是月芽儿所表现出来地能力以在他理解的范围之外。他何尝见到过如此力长的战马。 “不可,凡是骏马必有烈性,但如被人制服之后,那就一生对主人敬畏忠心。要是众人合力对付,它将宁死不屈。尤其是月芽儿这类无比出众的马中之王。”说话的正是那憨厚青年。 项鹰也摇头道:“静观其变,大王的脾气你也知道,此刻他跟着马敖上了。我等若是阻止,指不定会受到怎样的责罚。” 项鹰看了一眼焦虑的憨厚青年道:“这马你驯服过?” 憨厚青年苦笑道:“我哪有这个能耐,月芽儿连草原第一驯马好手都无法驯服,被它踏死蹄下,何况:..一同养大,它不反对我们驰骋而已。 第152章 师兄说了,月芽儿是汗血宝马中的龙种,要想驯服它当以技术是万万不能,人力无法与马力相比,要想让月芽儿驯服,必须以意志坚持到月芽儿认可。草原第一驯马好手便是输在了意志上,被月芽儿摔下踏死。” 项鹰、专韦与那青年不在多言,担忧的目光望向了远处的一人一马。 谁也没发觉,叶公听了憨厚青年的话后,双拳紧握,眼中闪过一丝怒火。 姬凌云也是一股子的倔强脾气,勒着马脖子不断的给自己打气:老子打败了春秋时期最著名的军事谋略家兼政治家范蠡,收编了越国,一统了齐国,破了第一强国晋国,还俘虏了赵鞅,将来还要称“霸”,任“皇”,怎能输给你这长脑袋的家伙。 姬凌云被那月芽儿累得满身大汗,只觉得体力直线下降,视线也有些模糊。他用力咬破舌尖,剧痛让他始终保持这清醒,不一刻他的满口都是血腥。 月芽儿翻腾跳跃,用尽一切办法都摆脱不开,这才知道遇了真主,忽地立定不动,大口的喘粗气。 成了吗?姬凌云一阵狂喜,蹦紧的神经一下放松开来,身体脱力的向一旁倒去,重摔在地上也毫未察觉,脑中只出现两字“好累!” 隐约间,一阵湿热由脸部传来,软软的,滑滑的。睁眼一看,月芽儿正低着硕大的马头,伸出舌头,不断的舐着他的面颊,神态十分亲热。 姬凌云咧嘴“呵呵”笑了起来,一股难以言语的成就感直入心田。 姬凌云吃力的起身,叶公、专韦、项鹰再次赶到。 叶公、专韦、项鹰三人均神色大变。专韦焦急道:“大王,哪儿伤着了。” 姬凌云冽嘴道:“摔了两交,这腰,屁股痛死了。”说着还不断的敲打着腰部,专韦指着姬凌云的前胸,吓得说不出话来。 姬凌云敌头一看,郝然发觉自己的胸口处竟是猩红一片,那颜色与血迹无异暗忖:我没有受伤啊……难道…… 姬凌云“啊”的一声尖叫,伸手在月芽儿右肩上一抹,手上却是一手的猩红。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六章不知觉中的刺杀 凌云看着手上猩红的血迹,闻了一闻,并无血的腥味淡淡的汗味。摸了摸马脸,见它精神健旺,全无半分受伤之象。想起书中记载,终于哈哈大笑了起来,说道:“这不是血,是汗!汗血马的红色汗液。” 专韦一愕,道:“汗?红色的汗?有这古怪的东西吗?” 项鹰道:“有,大王说的不假。专将军久在吴地,自然不知这汗血马的好处。这汗血马有寻常马匹没有的诸多优势,如步伐轻盈,力量大,速度快,耐力好,通灵性等。纵是下等的汗血马都要优胜我大汉战马多矣。传言这汗血马在高速疾跑后,肩膀处会流出像鲜血的汗水,因此才称为汗血马。只是这种情形我也还是第一次见到,太神气了。那些拥有这类马的大王个个将它们当成宝贝一样供奉,一点也不清楚它们存在的价值。”说着准备近前细看。 月芽儿忽然飞起后足,踹了过去。 项鹰身手矫捷,才勘勘躲过,惊道:“性子还是这么难驯……” 众人看得都笑了起来。 专韦道:“大王,这月芽儿太女孩子气,不如改个把。这马浑身如碳火,叫它‘火龙驹’如何,这名字可威风的紧。” 姬凌云摇头不屑道:“俗套,世人都喜欢要一些威风的坐骑。寡人却偏不,这月芽儿不错,小兔头也好,小火儿也可以。不过,既然它以用了月芽儿一名。就叫它月芽儿吧。马都习惯了,寡人也懒得改了。” 小兔头,小火儿…… 众人实在不敢相信,如此威猛的一匹良驹,竟然叫上这个名字,人人都觉得身上冒起了鸡皮疙瘩。 憨厚青年来到月芽儿身旁,轻扶着棕毛,眼中溢出了晶莹地泪珠。 月芽儿也亲热的不断舐他的手背。 姬凌云心底一叹。起了将这月芽儿还给他的冲动。但理智却告诉他不行。这憨厚青年能够被迫将马送来。显然是有威胁的到他的东西存在。有第一次妥协,当然也有可能第二次。毕竟在这乱世中一匹良驹还是很有吸引力的。 姬凌云道:“你叫什么名字?若不嫌弃寡人聘请你为马师,替我照顾这月芽儿。” 憨厚青年露出意动的神色,但一想到自己地师兄,神情暗淡了下来,摇头道:“小人名唤孙婴,秦国人。大王地好意小人心领。但小人家在秦国,不能不归。” 孙婴低头沉默了会儿,突然鼓起勇气抬头道:“小人希望大王答应小人几事。” 跟自己谈条件?姬凌云还说无妨。” 孙婴道:“月芽儿所食草料远在寻常马匹之上,大王不可饿了它。” 姬凌云笑道:“我吴国算不上大国,但一匹马却还养得起。” 孙婴再道:“月芽儿喜欢洁净,又不愿外人触碰。大王每阁几日,要为它细细洗刷。不可怠慢。” “这也无妨。寡人爱煞了这月芽儿,何况寡人要月芽儿不仅只是充当寻常代步坐骑,而是要他成为寡人冲阵杀敌的伙伴。为他洗刷毛发,正是增加友好的不二妙法。” 孙婴最后道:“最后一点,月芽儿爱跑,喜欢跑,尤其是快速奔驰。大王不可将它关在马内不闻不问,否则在好的马也将成为废物。” “这三点,寡人无不答应。”姬凌云慎重说道。 孙婴松了口气笑道:“月芽儿有大王照顾,小人也就放心了。”不舍的看了月芽儿一眼,退了下去。 姬凌云道:“这赠马之恩,寡人不敢忘却。若你有难处,可至姑苏寻我。力有所极,一定遵从。”不知为何,姬凌云有种感觉。他同孙婴很快就会再见,而且孙婴对他的霸业会有极大的帮助。 姬凌云收服宝马心情愉快,招呼众人向临走去。 入得城中,叶公、项鹰相继告辞。 姬凌云将马拉回行宫,命人去叫韩庆,自己亲自为它细细洗刷。累了半天,却见月芽儿舒服地抬着头“哼哼”的喷着粗气。 这到底谁是谁的主人?被你摔的半死,还要帮你洗澡,刷毛,不岔之余,将一大桶水向它 了过去。 月芽儿身躯抖动,水花四处乱甩。柔顺的毛发被水沾在了一起,竖立起来,象极了杂毛刺猬。 与月芽儿嬉戏时,受到传招的韩庆以来到了一旁。姬凌云将月芽儿栓好。他边走边语破天惊的对韩庆道:“今日,寡人发现了一件有趣是事情,有人想借助月芽儿杀寡人。” “月芽儿?”韩庆一脸的疑惑和沉重。 姬凌云笑道:“就是先前地那匹马儿,现在已经被寡人驯服。但这马很烈,很傲。不让生人骑乘,一旦被它摔下马背,那前蹄会毫不留情地踏下,将人踩死。寡人今日就险些着了道,命丧马下。寡人的武艺,韩大夫清楚。寡人都几乎着道,若是常人非死不可。” 姬凌云将今日的情形向韩庆叙述了一遍。 韩庆沉吟道:“大王认为这是哪国所为?” “秦国!”姬凌云道:“若是楚国,叶公绝对不会亲自前来。寡人在事后也从叶公地眼中瞧出了一点怒火,显然他也已经察觉到了这点。他掩盖的很好,但可能是因为太过愤怒而忽略了一些细节,或者故意如此表示他的无辜。我念在吴国还需要楚国提供战马、精铜等等物质。这个盟友对我们非常需要。因此,装做不知而已。” 韩庆点头道:“那大王有什么打算?” 姬凌云冷静道:“谋定而后动,秦国边陲,他们对其不了解。你先去收集秦国的情报,看看秦国究竟为何要向寡人动手。” 这点是姬凌云最奇怪之处,所谓远交近攻,秦国跟吴国并不相连。依照常例,秦国没有必要向吴国下手。 韩庆领命而去。 秦厉共公?这位秦国奴隶时代同春秋五霸之一秦穆公齐名的君王终于开始张开了属于自己的獠牙,有趣! 姬凌云想着傍晚时分,发生的事情,露出了奇怪的笑容。 接下来的六日里,姬凌云送走了叶公,开始着手融合齐国的政务。时间很紧,但每天姬凌云都要抽出一个时辰,让月芽儿尽情的飞奔,不到流出汗血,决不停歇。 开始他还不适应月芽儿那罕见的速度,在马上不敢乱动。这时间一久,他与月芽儿也产生了足够的默契。飞奔之余还不时舞起了枪法。奇书-整理-提供下载同时利用月芽儿的速度,奇书网他还创出几式以速度为主的杀招。 这天,姬凌云遛马回来。姜良迎面走来道:“赵鞅快不行了。” 姬凌云对赵鞅并无任何厌恶之心,反而觉得他可敬,何况,自己能够如此迅速的夺取齐地,并得齐国百姓支持,赵鞅的举动可谓功不可莫。 嘿!自己还真找不出任何理由讨厌他。 姬凌云来到了软禁赵鞅的庭院,走进院内,不由大吃一惊。不过短短月余,这赵鞅已经变的不成人样。他双目紧闭,面色白如宣纸,身体微微发抖,一副身染重病的模样。 他走向张大夫问道:“情况怎么样了?” 张大夫摇了摇头道:“病入骨髓,无药可医。最多只有一月之命,此刻他日常生活..注意,不定时的大小解并及时清理。” 张大夫是吴国随军军医,一身医术,极为高明,他说一月之命就绝对错不了。 姬凌云沉默了会儿道:“寡人意图将他送回晋国,你看如何?” 姜良点头道:“也好,赵鞅一世英雄,送他归国正可体现大王的恢弘气度,同时……”姜良小心的说道:“也可以让赵毋恤注意一下子吴大夫的行踪。” 第153章 姬子吴在晋国失踪,一直是姬凌云心中的痛楚。他不只一次大骂在绛都的那些密探,可是无论怎么努力,始终得不到半点姬子吴的下落。 一听姜良提起姬子吴,姬凌云心中便是一阵自责,若不是自己让他前往晋国也不会如此生死不知。姬子吴在谋略上不如姜良、韩庆重要,但狡辩、游说上却无人可比,长叹了口气道:“赵鞅是事情你自己处理便可,无须在过问我了。”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七章来至周天子的邀请 天晃眼即过。 这日下午,姬凌云正在跟群臣商议天子寿诞一事,时周天子称为周敬王,名为姬匄。 这姬匄是周景王第二子,周悼王弟。悼王死后,周景王宠爱的庶长子王子姬朝赶走敬王,自立为王,时人称之为“西王”。 而姬匄在刘卷、单旗扶持继位,居于翟泉,时人称为“东王”,后来在晋国的帮助下,姬匄击败了西王姬朝,在洛邑称立足。 半个月后,正是姬匄的六十寿辰,姬匄出人意料的号众诸侯前往洛邑祝寿。 得知消息后的姬凌云又是惊讶又是好笑,只觉得姬匄脑袋秀逗了,否则也不可能做出如此无聊的事情。 事情越是离奇,越有值得注意之处。因此,姬凌云一得到消息就召集了诸臣商议。 “诸位想必已经听说,姬匄这有名无实的天子,号召天下诸侯为他祝寿……”姬凌云托着下巴奇道:“天子直辖的‘王畿’,近年来在戎狄不断袭扰和诸侯不断蚕食下,大大缩小。仅剩下成周方圆一二百里之地。他们控制诸侯的权力早已丧失。天子不仅经济上有求于诸侯,政治上也受诸侯的摆布,甚至连拥兵的权力也被晋定公剥夺。如此天子,还有什么颜面召见众诸侯为他祝寿?” 不说姬凌云不将那周天子放在眼底,纵是姜良、韩庆也是一脸的不屑。在他们眼中,那如乞丐一般的天子。依靠仰仗他人鼻息而生存地天子,还不如他们过的象个人样。 姜良沉声道:“大王的疑问正是属下疑惑不解之处,这姬匄老实了多年。若无什么目的怎可能如此广集诸侯?属下认为,为防万一,还是应该谨慎行事为妙。” 韩庆摇头道:“属下不认同姜太宰之言,大王虽得齐地,隐有成为霸主之势。但真正明确支持大王的不过楚国一国而已。其余宋国、鲁国、郑国、卫国、蔡国等国君都未明确表态。今天子尚有‘共主’的名义,仍然具有一定的号召力。一些小国为免遭他人口舌一定会前往祝寿。大王正好可以于之结交。为称霸做好准备。” 诸侯对周天子的看法。只怕跟自己差不多。如今没有一个诸侯会将周天子看在眼内,同时奇妙地是,这无人看得起地周天子,却没有任何一诸侯敢公开向他挑衅。因为,这是春秋乱世,而非战国争雄。 春秋、战国之间最显著地不同就在于春秋有一个天子,而战国没有。战国诸侯是为了天下而战。而春秋诸侯却是为了称霸,就利用王室这个旗号“挟天子以令诸侯”,以此不断发展自己势力。 周王室暗弱无能,周天子犹如乞丐,可就是这乞丐可以代表着天下正义。 姬凌云暗忖,自己远见超于常人,众诸侯以争夺霸权为主,而自己却以取得天下为目标。若自己能够成为周天子号令的尊王。成为新一任诸侯之长。对于自己取得天下的目的更为有利。 他本是胆大赌徒般的人物。否则在意思到“月芽儿”的危险之余,也不会贸然的再次上马。 只要他高兴,什么事情都敢去做。为此。伍子胥就没少训他卤莽,但姬凌云并不在乎,怕东怕西还不如横刀自尽算了。 毕竟,人倒霉地时候,喝水会呛死,吃饭会咽死,呆在屋里可能因房屋倒塌而被砸,甚至连于美女欢好之时,也有可能因兴奋过度而猝死。 如此多的意外,如果都要因怕死而一一堤防。活得那么累,哪有横刀自尽,一了百了来的舒坦。 也因该去见见自己的那些对手了,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不去了解对手,将来怎么有十足的把握应对? 姬凌云笑道:“区区成周洛邑,又非龙堂虎穴,有何可惧?寡人决定就去洛邑见见那所谓的天子是什么德性,也去看看他究竟在玩什么花样。” 就算是龙堂虎穴,只要你有兴趣,也会没头没脑的闯进去吧! 伍子胥对姬凌云找的借口嗤之以鼻,但也没有反对。吴国现在就犹如一头刚刚吃下壮牛地猛虎,是他最饱,最虚弱,最没有战意地时刻。在未消化之前,并不适合战斗。周天子无权,但却是诸侯共主。 此刻的吴国没有必要落他人口舌,引发不需要的争斗。是以,他也同意姬凌云前去洛邑一行。 事情以定,姬凌云六日后开拨。 在布置上,姬凌云突然发觉了一大难处。这临地繁华由胜于姑苏、会稽、梅里。而齐国不同于吴国,吴国以农业为本,商业为基。而齐国却是商业为本,农业为基。 至管仲以来,齐国一直依靠商业富国,临.让一能人治理此处,可发挥极大效用,为吴国创造更多.庸人治理,只会坏了这绝佳的优势。同时,让才干平凡的人治理,不至于捣乱,也无法发挥临的长处。 这“海内名都”必须要找一个能人治理。自己麾下的治世人才首推伍子胥、管、言偃。伍子胥是自己倚赖的助臂,不可能留下治理临。而管正处理着吴国上下大小政务,也无精力来管这临。言偃是一个绝佳的人选,但其是孔子学生,对孔子的敬慕胜于一切。自己用他治理会稽是因人而用,但若让他治理临,什么时候被他卖了都不知道。 姬凌云不由问道:可治理这临?” 众人不语,这临非大才不可治理,一时间都没有适合人选。 这时,姜良想到一人站出来道:“臣下在行商时,与上党在结交一人。此人熟知兵法,精于政务,一定可当此重任。” “是谁?叫什么?” 姜良道:“此人复姓西门,单名一个豹字,叫西门豹……”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八章姬子吴归来 门豹?!! 这三个字姬凌云也是耳熟能详了,在后世中,小学课文里头就有一篇叫做《西门豹治》的文章。 其大意是指西门豹被魏文侯姬斯任命为令。 当时城人烟稀少,田地荒芜,百业萧条,一片冷清。西门豹经过调查方知,百姓为河伯娶媳妇所困扰。 这河伯娶媳妇表面上是为祭祀河伯的一习俗,实际却是县的三老、巫婆等地方豪绅、官吏为了中饱私囊而设计的一谎言。 西门豹得知一切后,巧妙地利用县三老、巫婆等地方豪绅、官吏为河伯娶妻的机会,亲探河湾。于河伯纳妇之日将计就计,将吏巫投掷河中。惩治了地方恶霸势力,遂颁律令,禁止巫风,教育了广大的百姓,收复民心一事。 后来,西门豹趁机征发集百姓开挖了十二条渠道,把漳河水引到田里,灌溉庄稼,并疏河筑堤。从此,漳河两岸年年丰收,水患亦由此根治。 城在西门豹为上任以前是一个处于要塞的落魄城镇,但西门豹上任以后,发展农业生产的同时,还实行“寓兵于农、藏粮于民”的政策。 不过区区数载,城便民富兵强,成为战国时期燕赵不敢进犯的魏国东北重镇。 更难得的是西门豹不但拥精通政务,而且还熟之兵法。或许比不上一些知明的兵法大家,但镇守一地却是绰绰有余。 这临不但是经济中心。同时还是吴国在西北方的门户。晋国若想攻吴,必过两条防线,其一是黄河天堑,其二是门户临。 若西门豹出仕,那么吴国地边防。一有吴国强大的水军,二有西门豹镇守,双重保险,不说万无一失。但足以支撑到吴国大军赶到战场。 也就是说。这西门豹是一个完美的临宰。没有任何一人比西门豹更适合这临宰一职位。 更让姬凌云在意的是西门豹的刚正不阿和不畏惧强权。在战国初期,世家的能力可以左右一个君王。 但是西门豹却对那些世家贵冑毫不理睬。 西门豹罢官正是体现他崇高品德的最好例证。 西门豹初任地令时,终日勤勉,为官清廉,刚正不阿,深得民心。 因他对魏文侯的左右亲信从不去巴结讨好。使得这些人怀恨在心,勾结起来。说了西门豹地许多坏话。年底,西门豹向魏文侯作述职报告后,政绩突出地他本应受嘉奖,却因魏文侯受到了误倒而被收去了官印,罢了他地官职。 西门豹心里明白自已被罢官的原因,便向魏文侯请求说:“去年,属下缺乏做官的经验,请允许属下再干一年。如治理不当。甘愿受死。” 魏文侯也是一贤君,答应了西门豹,又将官印给了他。 此后。西门豹回到地后,开始疏于实事,而去极力巴结魏文侯的左右亲信。一年过后,他照例去述职。虽然政绩比上年大为下降,可魏文侯却称赞有加,奖赏丰厚。 这时,西门豹慎重道:“去年下官为大王和百姓竭尽全力,大王却收缴了我的官印。如今我疏于实事,因巴结大王亲信,所以印象好,大王就对我大加礼遇,可实际功劳却大不如过去。这种赏罚不明的官我不想再做下去了。” 西门豹得知魏文侯被蒙蔽后,知道自己势力不足,并没有傻傻的直言劝说。而是聪明地以铁打的证据来证明一切,劝服魏文侯令他改过自新。 第154章 这种为官清廉,嫉恶如仇,刚正不阿,类似与狄仁杰、包拯、海瑞级别的清官、廉史可谓万里无一。 姬凌云大笑:“这西门豹正是绝佳的完美人选,其不但为官清廉,精于政务,还是一个识兵的人才。由他治理临,既可造福一方,也可庇佑一方,寡人大是放心。太宰快说,此人在哪?寡人亲自去请。” 反应这么大?姜良诧异的望着姬凌云道:“大王认识这西门豹?怎知的比属下还清楚?属下与他也不过三面之缘而已。若非大王提出求才一事,属下一时还记不起他来。他家就在河东上党郊外的民居中。” 完蛋了,这喜才地毛病一犯就是控制不住嘴巴又露馅了!!!姬 上冒出一丝冷汗胡扯道:“寡人在游历时,曾经在墨听闻过西门豹地大名,能得墨翟先生称赞的人一定非同一般。”用墨翟来圆谎,已经成了姬凌云的习惯之一。 话音一落,伍子胥那看白痴似地眼神就瞄向了姬凌云道:“大王,这上党可是晋国重镇,如今晋国上下对你可是恨入骨髓。你去上党,难不成真的认为晋国上至晋定公,下至兵将都是瞎子不成?由你胡来?” 余下重臣并未说话显然跟伍子胥一个意思。 糟糕,姬凌云苦笑,自己受一些野史茶毒太深,一想到奇才便觉得应该亲自相请,事实上那有这般容易。只怕以自己的身份,一入晋地就被人盯上了,连忙笑道:“说说而已,说说而已……当不得真……” 他正色道:“对于人才,寡人向来是多多益善,从不嫌多。太宰,既然你与西门豹有交情,就由你持寡人亲笔书函入上党为寡人求才。” 姜良有姜氏商队做掩护,此次行事起来要比姬凌云要安全的多。 姜良点头领命。 姬凌云正待商议随行人员,大殿外专韦粗旷的传了过来:“大王,殿外姬子吴,姬大夫求见。” 什么?姬凌云动容的站立起身来:姬子吴销声匿迹多日,自己甚至都为他准备的衣冠冢,以示哀悼…… 不由分说,他大步走了出去。 刚下出大殿,就看到门口长梯下一人正背负双手不是姬子吴又是谁来。 “哈哈,姬大夫无恙,寡人倍感欣慰。”姬凌云大笑快步走了下去。 姬子吴拜道:“属下恭贺大王全取齐地,威临天下。”然后再道:“属下有辱使命,甘愿受罚。” 姬凌云摇头道:“无恙就好,余下一切无须计较。这游说一事,本来就成败参半,失败正是成功之母,下次注意就好。” 说罢,拉着姬子吴向大殿走去。 姬子吴向姬凌云述说出行的经过。 姬凌云听了这才发觉自己在浅意思里错怪了姬子吴,这任务姬子吴可谓完成的异常出色,从他辩智宣子开始,到结交智瑶,这一切都做的完美无缺。 只是谁又料得到智宣子麾下的谋主,可以左右智宣子思绪的人竟然是赵鞅的亲信?如此结果,只怕神机妙算如诸葛亮者也料不到吧。 姬凌云问道:“那你是如何逃出的?” 姬子吴从怀中取过一张绢布道:“属下也不太清楚,只是让我将这信交给大王,并派人前来表示愿意从我军手上求购冶炼技术。” 姬凌云接过绢布,粗略一观笑道:“这赵毋恤有些英雄气概,见我们将其父归还,也将姬大夫送了回来,还了我们这个恩情。顿,道:“来人有请晋国使者。” 不一刻,一个矮小精干的使者走了进来,“拜见吴王。” 姬凌云让使者起身道:“回告贵上,寡人对他这知恩图报的真性情很是欣赏,若有机会定请他喝上几盅。”不等那使者再言,他道:“至于贵上在信中所求,寡人已经慎重考虑。念在你们我们送归姬大夫之恩。只要你们出三千头耕牛以及五百斤中山佳酿的话,寡人立刻将冶炼技术奉上。” 这军事交易不同于市音。 成就交易,不成拉倒。讨来讨去,或许能家的颜面对丢失的一干二净。 因此,姬凌云直接叫出了自己的价码。 使者细细盘算惊讶的看了姬凌云一眼,这个价码竟跟自己的底线相差无机,好厉害的人物。尹铎默不做声,良久道:“成交!” 姬凌云一笑,让姬子吴款待眼前这位使者。本来他有意要求战马,但齐地正是需要耕牛发展的时候。因此,将战马改成了耕牛。 至于中山佳酿是中山国的特产,稀少昂贵。晋国与中山国交好,求得这中山佳酿并非难事。中山佳酿是北地烈酒,乃秦人最爱,贩卖到秦国可以求得更多的马匹。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九章姬氏同宗——上任卫君 走了使者,姬凌云开始宣布此次出行人选。根据大臣朝贡所带军马不能超过五百,是以这出行人选是重中之重。 他思绪片刻才朗声道:“前往成周洛邑的人手也不必太多,何况此外齐地尚有许多大事需人料理。这样罢,请伍相国率领端科、却跃、张吟、王双诸将,留镇临,重建齐地发展,并于四邻结交,作好外交关系。请姜太宰入晋,为寡人寻访西门豹之下落。成后,前往洛邑于寡人会合。孙武子上将军领展如、冯平、王双、雷凌、熊宜僚等将回吴国临驻守,同管先生齐力治国,并且以寡人的名义下令在吴越募兵,这新兵的训练由上将军全权处理。姬子吴大夫先寡人一步,去洛邑为我等做准备,同时打探众出使诸侯国一切动向。相继带寡人拜访,并分辨哪些愿意与我军和睦共处,那些和我军有着敌视之情。这件事甚不易办,但子吴大夫大才,定能克建殊功。至于同往之事,则由寡人和冷王妃、韩大夫、项鹰将军、森熊将军、专韦将军、施猛将军夫妇一起同行,所带士兵二百五十名为寡人的直系无前卫,令二百五十名由项鹰将军麾下骑兵中挑选翘楚随行。” 姬凌云或许在谋略、战术上要逊色伍子胥、孙武子,但他在用人上的才干却是无人可比。时人都以忠贞用人,而他却是以能力用人。纵然有人不忠于他,他依旧可以发挥他的长处。并且限制他地危害。 这一番布置也可谓是无可挑剔。伍子胥文治邦国,武定天下,时齐地新得,大部分人都很安分,但也有少部分在暗中作梗。在西门豹未达临之前,伍子胥无疑是镇守临的最佳人选。 孙武子在军略上的才干,天下少有对手,将他调回姑苏正好可以防范可能发生的意外。同时。齐地广阔。百姓众多。兵力还不足以保护他们。募兵以是当务之急。而孙武子练兵之法,天下无对,正好可以发挥他的长处。 姬子吴也是一般,他善于察言观色,可以老练的看出诸国使者、诸侯是否真心于吴国交好。 而韩庆可助自己出谋划策,冷蝶、项鹰、森熊等人都有各自长处,可壮自己声势。 无前卫以长矛手为主。陌刀手为辅,攻守兼资,还能混战,项鹰的骑兵便于突破,纵然发生某些意外,这五百人足以让任何人安然撤退。 众人一一接令,无不凛遵。 当日会议结束,分别休息。 六日后。姬凌云安排好琐事后。率领众人,和伍子胥道别。伍子胥道:“大王,万事保重。吴国可无伍员。但不能没有大王。” 姬凌云握着他手,心中颇为感动。这伍子胥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情感,总是显出严苛地一面,今日破例说了这么煽情话语,那地确是十分担心姬凌云安危。 他笑道:“相国同寡人对吴国一般重要,此行寡人绝不卤莽行事。” 伍子胥和孙武子等将直送临十里外,这才作别。 一行人行出百余里,在稷下城中歇宿。 这日清晨动身,在甘凉大路上赶道,骄阳如火,天气热了起来。行了两个多时辰,眼见前面一排三十来棵柳树,柳树附近有条小溪。众人心中甚喜,催赶坐骑,奔到柳树之下休息。 到得近处,只见柳树下已有八个人坐着。八名大汉均作猎户打扮,腰挎宝剑,背负长弓,显得骁勇,他们身旁还有些许猎物,堆放在地。 齐人善射,猎户极多。众人也不已为意,但姬凌云却发觉,在他们来到时八名大汉眼中均出现一丝烦躁、惶恐。他们对望一眼,匆匆离去。 韩庆低声道:“这八人地行头不象是猎户,更象是杀手。” 姬凌云道:“为何?” 韩庆答道:“他们无猎户的常识,猎户依靠打猎为生,少有结伴,此其一;其二、天热地烫,死肉地上放久会加速发臭。若他们真是猎户,应当将猎物挂在阴处树干之上。” 姬凌云暗忖,那八人均有不错的功底,自己对上也要耗费一番功夫。若他们真是刺客,以他们的实力合力刺杀一人,这人应该不简单。 于是,他点头道:“我也觉得他们有些问题……专韦,你去跟着他们,看他们干些什么。若是杀人,当加以制止。齐地百姓尚未归心,不可出大乱子。” 专韦领命,策马而去。 不过片刻,专韦却已经归来,他徒步而行,身上有些许血迹,手中抓着缰绳,一个受伤的人握在马上。 专韦走到姬凌云跟前,躬身行礼道:“大王,妙算。那些人确实是杀手。但奇怪的是对象竟是一个百姓。属下遵从大王之言,上前制止,却受到他们施以辣手。一怒之下,将他们杀了。这百姓中了一箭,昏死过去。这附近没有村庄,只好将他带来。” 专韦说的轻飘,连杀九位大汉,便似家常便饭一般。 第155章 姬凌云苦笑,吴人轻死,但跟轻别人死,若能留一活口就可探知实情。 这话在姬凌云口中并未说出口,嘉奖了几句,让随行军医为那人治伤。一百姓会有人特地雇人刺杀,这点纵是打死他,也不能信。 那人胸口中箭,但未伤至要害,在随行军医熟练地医治下,逐渐清醒。他见四周都是人,脸上微露惧色。在见身旁专韦顿时松了口气,原来,他在昏迷前曾见到专韦救他一幕,晓得这些人是友非敌。 他低声道:“小民见过诸位,谢诸位救命之恩。” “小民,真的是小民吗?”姬凌云微笑问道,有持无恐,望着他的双眼道:“告诉寡人你的来历,否则将你削成人棍,丢到河里去。还有,寡人叫姬凌云,你应该听过这个名字。” “吴王!!!”那人面露惶恐之色,同时竟然还有一丝兴奋,他道:“在下与大王同宗,姬氏一脉后人,卫国上任国君姬辄。”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十章扶持卫君 人的话让在场的诸位目瞪口呆,尤其是专韦,他哪曾手救的人竟然是一国之君。 姬凌云怀疑道:“你让我们如何信你,你又有什么可以证明自己身份的证据?” 姬凌云的话引起周围众人不住的点头。天下如此之大,他们随便出行,随手救了一人,这人就可能是一国之君的话,那么这个国君也太不值钱了。 姬辄大急,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千万不能再次错过了,一咬牙道:“有,我有卫国留传下来的王玺。” 他搂起裤脚,小腿处正仅仅的绑着一个锦囊,卸下锦囊,里头果真露出了一块印记。 姬凌云对美玉宝石不感兴趣也分不清好坏,将印记拿在手上把玩了会儿,便交给了韩庆由 韩庆对玉石做过一番研究,鉴定了会儿道:“材质、雕琢都是上上之选择,应该假不了。具体如何我没有见过。” 姬凌云点了点头,那就错不了了。 若非对方真是前卫君,这王玺也不可能出现在他的身上。毕竟不会有人傻到带着一个假的王玺四处乱跑。 “来人,给前卫君铺上草垫。”确认了他的身份,姬凌云表现的异常热情,拉着他攀谈了起来,犹如多年不见的兄弟一般。很快,两人就以族弟、宗长称呼了起来。 姬凌云是周太王长子泰伯之后,吴国一脉单传。辈分极高,当今世上无人可比。细细算来,纵是周敬王姬匄,晋定公姬午谱上他们都要小上姬凌云两到三个辈分。这宗长自然是姬凌云。 姬凌云越说越高兴,而姬辄显然是心不在焉。时儿焦虑,时儿烦躁。 姬凌云见了会心微笑,谈了一会。漫不经意的问起姬辄为何遭人刺杀。 姬辄但听此言。精神徒然大震。随即长叹了口气道:“还不是我那狠心地父亲……” 姬凌云诧异道:“怎会如此?”姬凌云对春秋的了解,仅仅限于一些吴、越、齐、晋、秦等一些有活力,知名的大国。对于卫国这小国的一切却不甚了解,也没有兴趣去了解。若非卫国依附晋国,对吴国可能造成危害,他也不会有兴趣跟姬辄在这里交谈。 他看得出来姬辄年不过三十,却是一个很有野心的人物。 姬辄一脸的悲痛道:“本来家丑不可外扬。但我那父亲实在太过狠心。我自幼得先祖卫灵公姬元之宠爱,昭告天下承袭先祖之位担任卫国君主。上位以来,我从不懈怠国事,可谁知我父亲姬蒯聩却勾结大臣,夺我王位。不得已寡人只好逃奔齐国,芶且而生。可谁料到,那狠心的父亲却依旧不放过我,不停的派人刺杀于我。丝毫不顾念父子之情。” 姬凌云突然想起了他大哥姬吴友。心底黯然,感同身受地叹道:“这权力实在可怕,在它地诱惑下。这父子相残,兄弟成仇之事,竟屡见不鲜。” 姬凌云这时依稀想起自己在读《东周列国志》时,确实有这么一出父子相残地事情。记得书中的姬辄跟齐王有过交情,得到了他的庇佑。后来,在一个卫国大夫的帮助下,成功返回卫国复位。 原来如此!!!姬凌云登时想通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因为自己的出现,使得齐国陷入两强争斗的局面,自顾不暇。因而,这姬辄并没有得到庇佑,后来赵鞅闪电灭齐,而自己又占领了齐地。 这一系列地变数让姬辄陷入投靠无门的绝地,只是不知姬辄因为什么被姬蒯聩发现并派人暗杀。 姬凌云并不知道,姬辄这人才干平庸,却野心十足。他早已忘记了姬蒯聩的养育之恩,将姬蒯聩看成了自己的仇人。他本来打算借助齐国的实力复国,但因姬凌云的出现打破了他的全部计划。这无奈之下,只好在齐地蛰伏起来。他暗中联络在卫国的旧部,准备除掉姬蒯聩。但他那旧部却利益熏心不但没有依照姬辄说地去办,反而将姬辄地所在之处抖了出来。 姬蒯聩也是薄情寡义之人,要不然也不会抢自己儿子的王位。当即就收买了八位好手来刺杀姬辄。 这条道正是姬辄必行之路,那八人 这里以逸待劳,却因姬凌云等人的出现而不得已临时地点。 姬辄被专韦所救,见到了姬凌云心中动起了利用对方帮助自己复国地念头。 姬辄道:“父亲实在太狠毒了,夺取我的王位不说,还不顾念父子之情,处处痛下杀手。请宗长看在你我同一祖先的情分上救救族弟吧?” 姬凌云会心的微笑,姬辄的那些伎俩他早已心中有数。只是当今卫国国君姬蒯聩是晋国奴仆,依靠仰仗晋国的鼻息生存,万事以晋国为先。 齐地有黄河天堑,又有泰山要地。晋国想要入齐地报仇,卫国将是他们最好的踏板。姬凌云自己曾经拉拢过现任国君卫后庄公姬蒯聩,但得到的全是模棱两可的答案。 对于墙头草的姬蒯聩,姬凌云已经失去了耐心,早有对付他另立新君的打算,只有一直没有合适的人选。 姬辄的出现,刚好让他的眼睛一亮,出言试探了一番。发觉姬辄无情无义,才干平庸,却野心十足,正是最佳的傀儡人选。 姬凌云双眼直射姬辄道:“族弟,你我明人不说暗话。对于姬蒯聩那混帐的作为,寡人早已看不过眼。世人都知,晋国与我吴国是生死大敌,而那姬蒯聩却仰仗晋国的鼻息生存。着实可恨,我早有除他之心。” 姬辄听姬凌云已经将话说死,也顾不得丢脸不丢脸咬牙狠声道:“宗长此言深得我心,姬蒯聩那老匹夫连自己的儿子都要害,我还跟他谈论什么父子之情。宗长若能助族弟坐上卫王之位。族弟甘愿受吴国支配,一切以吴国为先。” “哈哈!”姬凌云大笑,“如此大可不必,寡人需要的是一个盟友一起抵御晋国,而非要一个奴仆。寡人毫无要求,全力助族弟夺取王位。” 先前的试探,让他将姬辄看了个透彻。这姬辄野心不小,不会甘愿受任何一人的支配。自己若是如此做来,以姬辄的性格一定为了脱离自己而投奔晋国。但若自己同他结为盟友,他则会安心当好自己的卫王,若这时晋国游说他便会担心晋国可能会支配,吞并他,从而站在自己这边。 姬凌云根本就不稀罕卫国每年上缴的贡品,他要的是一个可以为他看守门户的狗。等到吴国彻底同化齐国的时候,那看门之狗也没有存在的意义。 姬辄哪里知晓姬凌云这背后的打算,只以为姬凌云需要盟友一起对抗晋国。如此好事,他想也没有想,便以一口答应下来。 姬凌云安排人送姬辄前往临,并修书给伍子胥告诉他主焦点打算。见信送出,暗自忖道:“让伍相国治理临完全是大材小用,也应该给他找找事做。” 在柳树下休息一阵,众人再度上路朝洛邑行去。 ********************************* 沿着千里汾河而下,至临汾盆地南端,汾水折而向西注入黄河。就在这回环转弯之侧,有一块“河汾之东方百里”的地方,这便是中华民族发祥地之一的曲沃县。 这曲沃是晋国别都,同时也是晋国四卿之智氏的根基。 曲沃智公府中,智瑶双目充满血丝,无力的坐在智氏宗族族长的位上。风水轮流转,如今的智氏以非惜日的智氏。 以往智氏犹如天上星辰一般闪耀,但此刻却是枯萎待死的黄花,辉煌以成为了回忆。 在智瑶的下手坐着一位黑衣年青,他模样英俊但身上却无时不浮现一股阴冷之色。黑衣年青道:“怎样?事情你考虑的如何?” 智瑶沉默不言。 黑衣年青再道:“我没有足够的耐心,快回答我。难道你真想智氏被赵毋恤、姬斯等人吞并吗?跟我合作,你将得到你想要的一切。” 智瑶早已心动,咬牙道:“我答应。” “爽快!”黑衣年青大笑道:“这将是一个消灭天下大诸侯最好的机会。” 黑衣年青大笑离去。 豫让失魂的走了进来,跪地痛哭求道:“主上,豫让求您了,别做蠢事。属下不懂什么大道理,但也知勾结异族会受到天下人唾弃的啊……”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十一章途经郑地 间充裕,姬凌云一行人以游山玩水之心,缓缓向络邑经过历下,濮阳,穿过卫境,来到了郑国地界。 看着熟悉的一草一木,姬凌云脑中浮现了自己和墨翟、公孙纵一起并肩作战,对抗晋国正卿赵鞅一事。而自己也是在这个时候认识了对自己异常冷淡,最后被自己霸王硬上弓的冷蝶。 第156章 扭头一望,见冷蝶正红着脸望着自己,显然也会想起了两个结识的经过。相对微笑,一切都在不言之中。 行了一个时辰,前面草原上来了一行人众,多数都是身穿衣甲的兵将,令有一名重甲将军。双方渐渐行近,一名重甲将军高声道:“前面可是吴王的队伍?” 听得声音,姬凌云大笑着迎了上去,“原来是公孙兄,许久不见了。” 公孙纵一脸的奇怪,自己此生并未入吴,结交的吴人也是有限,究竟何人认识自己,放眼眺望。 对方为首之人骑着一匹神俊无比犹如烈焰一般的罕见良驹,马上那人看上去甚是眼熟,但却并无深刻的印象,想破脑袋也没有想清楚来人是谁?究竟何时见过。 原来,数年前的相逢,姬凌云不过是一个落魄的王子,但此刻却是鼎鼎大名的吴王,经过多年来的出生入死,领兵带将,培养了一种领袖的气度,不战而能屈人。 公孙纵怎么样也不能将眼前的吴王跟那时地无名相提并论。待见到姬凌云身旁容颜不变依旧英姿飒爽的冷蝶这才想起姬凌云来! “无名兄,是你!你投奔了吴……”后几个字还没有出口。他方才发觉在这群约五百人的队伍中姬凌云骑的是最好的马,穿的是最华丽的衣服,同时也是最耀眼的一个。 难道……莫非………公孙纵在惜年,共抗晋国时就多次为姬凌云所表现出来地气度所折服,多次猜测他地身份,但都是限制在一些将相世家,怎样也没有将他由大王这个角度去考虑。 难怪当年他多次拒绝自己地邀请,以他的身份和才学又怎会甘心在郑国当一下臣。公孙纵想起当年多次劝说姬凌云加入郑国的事情。不由苦笑。 公孙纵回神过来。忙上前拜道:“外臣公孙纵拜见吴王,外臣奉寡军之命,恭候吴王多时,还请吴王至新郑一叙。” 这郑国多次受到晋国的迫害,上下对晋国均是恨之入骨。与之交好,对吴大有益处。姬凌云欣然点头道:“请公孙将军带路。” 姬凌云与公孙纵并行,并多次与公孙纵攀谈。公孙纵开始还有些拘束。但在姬凌云的热情下也很快也放开了话夹子。 姬凌云问起了惜年同自己并肩作战过的郑阔老将军。 公孙纵面色登时暗了下来,愤然道:“郑老将军已经辞世了。” 姬凌云当年也略微知道一些郑国的家事,自从公孙纵先祖公孙侨过世后,这郑国就由相国子喜当家,这子喜与公孙侨不和,一上任就改了公孙那令郑国蒸蒸日上地国策,使得郑国渐渐没落。 郑阔是郑声公的大舅,在郑国威望不在郑声公之下。有他在还能够牵制子喜。他这一辞世。以优柔寡断的郑声公根本就不足以控制的了子喜。只怕这个郑国的部分权力已经握在了这子喜的手上了。 姬凌云见公孙纵心事重重知道自己所料不差,心中暗自欢喜。这公孙纵的才略丝毫不逊色与自己麾下的展如、项鹰等将,放眼大周他也是一员难得地大将。自己军中展如狂野善攻。喜欢打硬战。项鹰用兵灵活,善于奔袭,用奇。而这公孙纵却是善于防守,精于防守,从防守中反击敌人。他地防守能力,就算是楚国兵法大家叶公也在他的手上吃过大亏。 在战场上一个善守的大将,使用得当,远比一个善攻地大将有用的多。 《孙子兵法》中也言道: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有一个善守者,善攻者才能毫无顾及的全力去攻。 这就好比官渡之战与赤壁之战,官渡之战曹操用奇破了袁绍,袁绍手中无将能挡曹操攻势,以至各处要塞失守,导致惨败无法翻身。 而赤壁之战,周瑜用黄盖之计,大破曹操。本来孙刘大军可趁胜追击,但一善守者曹仁却将孙刘大军阻挡在了南郡之外,使得曹操从容而退,所付出的损失大大减小。 姬凌云此刻身旁正缺少一个善守之大将,也是因此他对公孙纵可谓念念不忘,心中早已决定不将公孙纵收复,势不罢休。 这郑国越是优待子喜,越是在伤公孙纵的心,一旦爆发或者心灰意冷,公孙纵必将另谋他途。 不知不觉,姬凌云等人已经到达了新郑十里外的城郊。 郑声公为表示隆重,十里相迎。 初见姬凌云也是觉得眼熟,待公孙纵提起无名时。 郑声公这才恍然,想起自己当日的卸磨杀驴的举动,大为尴尬。 姬凌云心中明白,长笑道:“寡人与郑公大是有缘,多年前,你便连手对付晋国豺狼,今日你我又将再度连手对付豺狼,这岂不是天意乎?” 姬凌云这话盖过了所有尴尬,郑声公也大笑了起来,道:“吴王所言极是。” 两人携手齐入新郑。 当天,郑声公设宴款待,并命郑国所有官员都一齐陪同。 宴会上,众人谈笑风生,姬凌云处处表现出了对郑声公的友好以及对公孙纵的看中,反之那郑国相国子喜,姬凌云那是爱理不礼。除了给他一些颜面以外,完全看不出丝毫热情。 此举甚得公孙纵欢喜,高兴。同时,子喜阴霾的双眼不时望着公孙纵寒气十足,认为姬凌云如此对他,完全是因为公孙纵说了他的坏话。见子喜如此,姬凌云再度露出会心微笑。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十二章玲珑公主的身世 会结束,以是凌晨时分。姬凌云等人被安置到了郑备招待他国使臣的别馆之中。 正准备休息,却闻郑声公求见。 姬凌云禀退了所有人,在大厅中接见了郑声公。 郑声公神神秘秘的走进了大厅,一身便服,身后跟着相国子喜,他也是一身的便服。显然是偷偷的暗中前来。 姬凌云暗自嘀咕:“搞什么,向作贼一样。”同时,也多看了子喜两眼,这郑声公连作贼都要带上子喜,可见对他的信任。难怪公孙纵此刻那么不得志,自己的死对头掌控着朝政,他能得志,那便是出鬼了。若非公孙纵的先祖贤相公孙侨的余威不减,也许子喜早就对公孙从纵下手了也不一定。 应该找个时机提醒一下子喜,这公孙纵是我的人,别被他给杀了。姬凌云暗自旁算着,不如暗中跟子喜合作?子喜排挤公孙纵而自己却是希望公孙纵受到排挤。两人之间还是有可以利用的地方的。 郑声公见姬凌云独自一人接见他,也让子喜出去等候。 两人就坐,客套了一番。 郑声公若有所指的问道:“吴王,您可知周天子究竟意欲何为?” 原来如此,难怪这郑声公要如此小心。姬凌云大悟,这郑国向来就没有将周天子看在眼里,在春秋初年,这郑国非常活跃。甚至,一段时间之内,强大的齐国也对郑国俯首称臣。跟随郑国东征西讨。 郑庄公时代郑国内部肃清了反动势力,外部灭了许国,败了宋国,甚至还射中了周天子周桓王地肩膀,是当时最强盛的国家,史称“郑庄公小霸”。也从那一箭起,周天子的地位大大下跌。 此后,郑国日益衰落。但也从来没有向周天子朝贡过任何贡品。 这回会周天子突然使出了这么大的手笔。据说天下五等诸侯国以上的六位国君都要参加。其中还包括了晋、吴这甚至超七等的大国都要参加。 郑国如今实力大跌。兵不满两万,将也不过公孙纵而已。万一这要是追究起来,这郑国很可能成为他人的口中之食。 这等事情明里不好讨论,郑声公只好在深夜凌晨来找自己来商议。此刻,吴国并不是最强,但声望却是最高,而且还打败了最强的晋国。破了赵鞅长胜不败地神话。只要得到自己地庇佑,就无人敢在他们头上撒野。 姬凌云道:“这点郑公放心,寡人此刻也不太清楚这周天子召集群臣地目的是什么。但显然不会同我们番旧帐,当今天下诸侯又有谁真正将周天子看在眼中?以周天子那点实力难道还能跟天下诸侯对抗不成?” 姬凌云在此刻实话实说,语气中充满了对周天子的不屑,丝毫不将他放在眼内。反正这个时代没有录音机,说话不需要负任何责任,就算传开了也未必有人会信。 郑声公心下大安。连连称赞姬凌云有豪气魄力。并扬言将以他马首是瞻。 在郑国呆了两日,领略了嵩山风光后,姬凌云便同郑声公一起赶向了洛邑。 不一日已到周天子的都城洛邑大都。洛邑称为大都。实在有些过时。至少这洛邑远比不上姑苏,更别提临了。 根据周礼记载“王城方九里,诸侯城按七、五、三递减”,也就是说以九为尊,惟有天子之城可见九里,余下诸侯按照七、五、三等递减。吴国如今属于七等大国,依照古礼只能造一座七里左右的都城。 但伍子胥建造姑苏时,压根没把这条规律看在眼内,将姑苏大城造的比洛邑大上许多。其他各国也是一样,临在齐国数百年的扩建下,早已超过指定标准。 晋国地绛都、晋阳,楚国的郢都等等,这些都超过了王城的标准。 至于洛邑则是作茧自缚,纵然周天子有心扩建城池无法自刮嘴巴违背祖训,将城池扩大到九里以外。 “刘桓拜见吴王、郑公……” “属下姬子吴见过大王、郑公……” 姬凌云、郑声公刚抵洛邑,负责接待姬凌云的刘桓和早早入洛邑的姬子吴一同恭迎。 姬凌云看着刘桓心道:“这周天子还真给我面子……” 周朝的体系分为宗法制和分封制,是以周天子为中心,各个诸侯国围绕的封建王朝(此封建为 侯之意)。 第157章 同时还建立起一套无孔不入的礼乐制度,有秩序地封建国家。周朝为了有效地控制广大被征服地地区和部族,分封姬姓贵族、功臣和联盟的异姓部落首领为诸侯,到各被征服地区去建立政权。 而诸侯分为两种,一种是王畿外诸侯,一种是王畿内诸侯。 周天子直接控制的地区称为王畿,也就是洛邑周围地河洛地区。 王畿外诸侯直接管理控制王畿以外属于自己的土地。 王畿内诸侯则协同周天子一起协助管理王畿内部土地,同时王畿内的诸侯还可以在朝廷内直接任职。 周朝的官制繁杂。王朝官员为:总揽朝政的太宰、掌祭祠礼仪的太宗、掌历法记事的太史、掌祈祷的太祝、掌神事的人工、掌占卜的人卜,这些合称六卿, 而这刘桓正是王畿内的刘子国的国君,也是姬姓,但因国名为刘,而改为刘姓,称之为刘桓公。正是东周总揽朝政的太宰,在王畿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周天子让刘桓公来接待他,显然给了吴国十足的颜面。 姬凌云微笑还礼道:“刘公太宰乃王畿中的擎天玉柱,保护周天子安危。凌云怎敢受此大礼。”此言到不是奉承。当年刘桓公的先祖刘卷协助姬匄击败了姬朝,在王畿战稳了天子脚跟。二十年前,王室内部尹氏政变,周天子逃窜外地。刘桓公平定了尹氏,将逃难在外的周天子迎接回王城。此后,他又率军多次讨伐乱党,稳定了东周王朝在王畿内部的政权,并得到太宰一位。本来周朝太宰可以管天下诸侯,但此刻这太宰也只能在王畿中称雄而已。 刘桓公苦笑的摇头,目前的情况他比谁都清楚,不说晋、吴这类大国,纵是郑国也可轻易灭了王畿,他这太宰远不如实际有用。 跟随刘桓公入城,跟姬凌云想的差不多,这王城并不算繁华。城中以朴实百姓居多,那些有权势的大商不会这在连自己都保护不了洛邑立足。 行脚商,客栈、酒馆是这洛邑最大的收入。 姬凌云摇头叹道:“天子之都,落魄至此。”暗忖难怪后世人言论,春秋时期,天子依靠诸侯救济而活;战国时期,天子如同猪狗靠乞讨而活。 刘桓公见姬凌云如此|情况还算好的,四十年前,二天子并立之时,情况更是糟糕,据说天子连饭都没法吃饱。” 一路闲话,这刘桓公非常健谈,能说会道,不以身份而压人。同姬凌云之间谈的非常愉快。姬凌云问起了天子寿诞一事。 刘桓公笑道:“这事大王别在问我了,具体的我也不太清楚。我虽为太宰,但比不上一人贴天子的心,只是依稀知道这召开众诸侯的主意出至于玲珑公主。” 玲珑公主?又是她? 姬凌云皱起了眉头,他听韩庆说过这玲珑公主在晋国曾以明谋离间晋国四卿,自己也曾经跟她一起对付过晋国。此人才智丝毫不逊色于男人,武艺也属一流。表面上看来玲珑公主确实在为周王室奔波,但姬凌云却觉得心中总有一个疙瘩,这大周已经烂到骨子里了。任清璇为什么还要如此迈力?以她的智谋应该不至于看不透这一点。又或者是说任清璇背后还有自己的不可告人的目的。 姬凌云问道:“这玲珑公主究竟是何许人也,竟得天子如此宠爱。” 刘桓公望着姬凌云露出了古怪的笑意,如实道:“这也不算是秘密了,二十年前,尹氏政变,太师尹朝意图取天子而代之。天子逃亡外地被一年轻貌美的女子所救,并有了合体之缘。后来天子为了大事留下了块玉配离开了那女子。尹氏政变平定后,天子对那女子念念不忘,多方寻找却无踪迹。这一找就是十年,十年后终于有了那女子的消息。不过那女子已经嫁人,并且因病而死去多年。只是留下了一个十岁的女孩儿,靠着邻居接济而生。天子悲痛不已,命人将那女孩儿带回王宫。天子见那女孩儿的相貌无不酷似当年的女子,将她认做了义女,赐为‘玲珑公主’宠爱有佳,言听计从。”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十三章敌友难分 ,想不到这窝囊的周天子竟是一个痴情种子,姬凌云的这番话心中暗笑,略微一思索问道:“这玲珑公主家中可还有什么亲人?又或者发现玲珑公主时的村庄,现在在哪儿?” 刘桓公奇怪的看了姬凌云一眼道:“玲珑公主身世可怜,他父亲在他出生不久就死于意外。母亲也在玲珑公主八岁那年因劳累而得病去世。玲珑公主身性乖巧,而被邻居所喜爱好心收养。” “至于那村庄却不得而知了,十年过去了,王畿变化如此之大……也许早就不存在了也说不定。”刘桓公想了半天还是没有想到那任清璇的具体出生的。 周天子也许是一个痴情种子,但绝对不是一个明君,贤君。他能吃能喝,能作爱。却不能布控全局,在幕后操纵这一切。 所谓不寻常之事,必有其不寻常之原因。 这任清璇不可能无端的号令诸侯前来为周天子祝寿,她一定怀着某种目的才做出了如此夸张的举动。 这个举动可能对吴国有利,也可能将吴国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姬凌云暗忖自己手上关于任清璇的资料还是太少,只凭借这些东西无从分析她的举动以及背后的主要目的。 他再次向刘桓公询问道:“刘公,可知那发现玲珑公主出现的村落大致在什么地方?” 刘桓公苦思许久,才道:“好象是在西北方向的王畿附近。吴王若是真有兴趣可以派人去问问,应该可以找到一点儿地迹象。” 刘桓公接着道:“大王这方法确实少见,时人都频频对玲珑公主展现自己的才能,以求取得她的青睐。而大王却从公主的身世入手,说不定真能抱得美人归。” 姬凌云大张这嘴巴,怪不得这家伙原先笑的那么淫荡,原来是有此误会。他将自己当成了那任清璇的追求者了。 “刘公这是误……”他正想澄清一切。 刘桓公却一脸明白的笑容道:“吴王不必多说,这些刘某人都明白。这是吴王的绝密技巧。刘某绝对不向他人透露。” 老天。你都明白些什么?还绝密技巧……姬凌云登觉得有些头晕目眩,正待张口。刘桓公却道:“吴王不必否认,想那玲珑公主生得绝美倾城,让人忍不住便生出喜欢之心,加上其文滔武略,才智也是天下绝顶。如此佳人,谁能够不为之心动。老夫若能年轻二十是玲珑公主地裙下之臣。” 姬凌云双眼一白,索性不说了,这种事情只会越抹越黑。 刘桓公打量着姬凌云赞道:“吴王相貌人品才学都是世上无双,依老夫所见这最有可能得到玲珑公主青睐地人中,你可谓第一人选。” 姬凌云见刘桓公如此称赞自己给了他一个笑脸。 刘桓公显然会错了意继续道:“说来,这玲珑公主跟吴王还有些缘分。聘礼以收,若吴国不发生那事情,只怕连王子都有了吧!本来这桩婚姻也未必能够告吹。只是吴王又娶了妃子。并且立了西施为后。这桩婚姻才就此打住,只要吴王有心,愿意废后。还是有希望地……” 姬凌云听刘桓公越说越过火,不悦道:“刘公啥时改行当媒人了?” 刘桓公诧异,在他眼中西施不过是一民间女子,而任清璇却是天子义女,天下第一才女兼之天下第一美女,谁娶得她不但可以享用美人名气大展还可以得到一个不错的贤内助。晋定公就曾扬言,若能娶得任清璇,他立刻废后另立。 姬凌云望着刘桓公明白他心底西施可是中国古代四大美女之一,论容貌哪里会逊色于什么天下第一美女。论才略,在历史上她一人深入王宫扳倒了吴国擎天玉柱伍子胥,还耗费了吴国无数财力物力。即便是现在她也将偌大的吴王宫治理的紧紧有条,不出任何纰漏。伍子胥、孙武子对她也是口服心服,这才略也不见得逊色于那任清璇。 姬凌云“哈哈”大笑:“这些所谓的什么天下第一才女,第一美女。不过是一些好事之人,随口乱封胡诌的而已。我却不信他见过天下所有女子,也不信他将天下女子都一起对比过。至少我觉得这任清璇美艳不如寡人的王妃,才干也要逊色一筹。” 刘桓公惊道:“此话当真?世上竟有比玲珑公主还美地女子?” 姬凌云笑道:“那还有假的不成,天下美人无数,这第一可不是说是便是。若将寡人王后与玲珑公主放在一起,供寡人选择。寡人看也不会去看那玲珑公主一眼。”他心底对任清璇已有了偏见,此刻更加不愿意堕了心爱女子的颜面,大大夸赞了西施一番。 不知不觉,众人已经来到了城东的一处大宅子外。 刘桓公道:“吴王,这里便是天子为您准备的府邸。吴王舟车劳顿,可在这里休息,刘某也不多做打扰。” 姬凌云道:“刘公,寡人何时能够觐见天子?” 刘桓公道:“明日便可。” 刘桓公命人带郑声公去城西府邸,却不亲自前往。 郑声公不悦的哼了一声,拂袖而去。 进入府邸,里头并不豪华,但任何摆设无不恰倒好处,令人觉得清爽舒适,通体舒畅。 姬凌云不由点头赞道:“不错,简朴而不失高雅,确实不错!” 姬子吴道:“这里的一切都是由玲珑公主亲自设计,耗费了一番心血。” 听得她来,姬凌云立刻改口道:“她无聊的没事做吗?这女人弄出如此大地阵战也不知有什么目地。” 第158章 姬子吴摇头道:“也不是如此,众诸侯中惟有晋、吴两国得此殊荣。”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十四章无硝烟发战争 不到这娘们还挺看得起自己的,姬凌云沉声道:“这普通人物,同我吴国也不知是敌是友。诸位在这异地,一切应当谨慎而行,不可大意。韩庆,你是怎么看这任清璇的这些的?” 韩庆沉吟道:“属下对那玲珑公主并不太了解,只是在绛都时见过她一面。这女人给属下的感觉就是三个字……”韩庆伸出了三个指头道:“不简单……” 他幽幽道:“在她身边的人个个都是不凡,赵毋恤、姬斯等等。一个如此了得的人物应该不至于会用这等低下的挑唆之计。况且吴、晋两国,势如水火,根本无须挑拨。” 姬凌云认同的点了点头,这赵毋恤是一个大器晚成的人物,在前期他的表现以忍为主,后期灭了智氏以后,他的表现不在赵鞅之下,与他父亲赵鞅共称简襄之烈。而姬斯则是大魏文侯,他是中华第一个将国家由奴隶制度转成封建制度的君王。以才干来言,战国中他只在秦始皇之下。 一个女子想要吸引住如此出众的豪杰,只靠姿色显然不行。 这时,韩庆道:“依照属下的看法,这任清璇一定是故意表示出她想要挑拨吴、晋两国争斗的意图转移我们的视线,以此来掩盖更深的阴谋。而这阴谋应该跟这次寿诞有这某种联系。” 姬凌云一合双手,下令道:“韩庆,你想办法竟可能的去查查这任清璇地一切事情。包括她的身世……若是引人询问,你就说寡人看上了任清璇,想多知道她的一切事情好抱得美人归。” “是!”韩庆领命。 姬凌云独自思索了会儿问向了姬子吴:“子吴大夫,你来说说这洛邑的情况。有多少诸侯愿意与我们交好,又有多少诸侯同我们交恶?” 姬子吴回答道:“这洛邑的复杂远在我等的想象之外,王畿虽小,不过区区两百里的土地,但依旧权谋不断。周天子孤立。他日夜就是吃喝玩乐。不在有惜年那光复周朝的雄心与壮志。四十年前。王畿内两天子并立,刘卷、单旗协助周天子姬匄坐稳王畿。刘氏、单氏也为天子所器重,成为两大权臣。如今他们分为两派一派主张自强自治,一派主张以晋国为尊。刘氏家主便是负责迎接我们地刘桓公,他主张自强自治。而负责迎接晋定公是单武公,他地女儿是晋太子地妃子之一,因此向来主张以晋国为尊。” 姬凌云点头道:“人都是自私的。这派系之别无可避免,并不希奇。”纵是吴国也有一些派系之别的现象。 只是姬凌云精明,他认为派系之别,无可避免。就连秦始皇、李世民这类皇帝也改变不了。但只要他们良性循环,相互监督,也并非坏事。 如此姬凌云可以视而不见,但是只要出现因为派系之争而出现内斗的情况,他则会毫不留情的杀鸡儆猴。 关于这点吴国还算是不错。姬凌云处事不偏不倚。赏罚分明。君军臣一心,派系之间也相处的异常融洽,没有出现派系纵容包庇的事情。 姬凌云示意姬子吴继续说下去。 姬子吴道:“这次响应周天子地诸侯共有近二十余位。但他们大多都是送上礼物,随便表示一下,真正决定来只有八个五等大国以上的诸侯。” 姬凌云暗笑,这次寿小国不来也是明智之举。他问道:“哪八国?” 姬子吴答道:“除我大吴外,分别是晋、郑、中山、卫、鲁、楚、燕。” 姬凌云问道:“秦国呢?” 姬子吴奇怪的看了姬凌云一眼道:“这诸侯参加寿诞,那蛮夷之国来凑什么热闹?” 姬凌云登时想起,这秦、楚都曾是蛮夷之国,无权力朝见天子。楚国在春秋中期因文化的发展而得到了各地诸侯的认可。而秦国却一直因重视武力而不屑发展文化,使得这蛮夷之国的称呼一直带到了秦始皇的时代。 因此,秦国是没有权力朝见天子地。 “鲁国地使者,你见到了吗?”姬凌云开口就问中了要害,这次寿诞吴国不但要小心应对那任清璇暗中的谋划,明里还需要对抗来至晋国的挑衅。 这是一场不见硝烟地战争,这场战争的胜负决定了 主的归属。 姬凌云清楚自己不可弱了吴国的颜面,若是在这寿诞之上弱了声势,不如晋国。日后自己想要称霸将很难得到诸侯们的支持 来的八个诸侯国,除自己和晋国外,卫国是仰仗晋国的鼻息生存,定会支持晋国,燕国刚刚于北方的异族打了一战,国力大损,也不得不听晋国号令。中山国三面为晋国包围,为了生存他们无疑也是晋国一派。 而自己这方楚国是自己忠实的盟友无疑,而郑国也决定依从自己。剩下的只看鲁国,鲁国支持自己,自己将可以跟晋国分庭抗衡。一旦他支持晋国则自己在交锋前的声势上就会逊色他们一筹。 姬子吴在姬凌云期盼的眼光下,缓缓说道:“鲁国还未有做出明确的决定,但属下觉得鲁国使者有意向我吴国示好。” 姬凌云大笑道:“这就好,子吴大夫功劳卓著,寡人此刻提升你为大夫。” 姬子吴感激叩拜,他原本是士大夫,上升为大夫,提高了整整一阶。 姬凌云沉声道:“子吴,你多多与鲁国使者接触,并且将鲁国国君到达的时间告诉寡人。”只要得到鲁哀公的支持,这次寿诞的重点无疑是吴、晋两国的重磅较量。 姬凌云大方的发给属下诸位一笔公费让他们自己出去乐和乐和,休息放纵一番,但也再三强调不可闹事。 同时还乐呵呵的说道:“也不知这洛邑的姑娘干净不干净,别为了一时舒畅,惹了一身病根,失去了身为男人的尊严。” 众人纷纷一阵轰笑,四散而去。 冷蝶脸红红站在一旁见众人离开唾了他一口道:“那有你这样做大王的,怂恿属下去那种地方。” 姬凌云强词夺理道:“那种地方怎么了?男人嘛,都要有些生理需求,尤其是他们这些未成家以打战为生的勇将,猛士,总们,应该放纵的时候还是要放纵的。” 冷蝶气道:“说来说去我看是你想去那种鬼地方才是,还有你多次是问起了任狐狸精到底有何居心。究竟是看上人家,还是什么?”她冷着脸,一脸喝了一坛子醋的模样。 她认真道:“在数年前我就觉得她是个狐狸精,果然不假。” 姬凌云一把抱着冷蝶道:“别提她了,那小丫头不就是脸蛋漂亮一点吗?要身材没身材,要能耐没能耐的。送给我,我都不要。哪有我的好蝶儿好,不但身材好能用又能干。”“干”这一字,他说的特别重。 “阿呦”冷蝶惊叫了一声,姬凌云的双手已经覆盖了她的胸前,一手更是伸进了她的铠甲,捏拿着乳尖儿。 冷蝶不堪挑逗,不一刻就以气喘吁吁,面色绯红,喘息叫道:“不……不可以……啊……啊……大王还有事情要做,要考虑呢……” 姬凌云怪叫一声道:“你家大王可是个天才,绝妙的主意也只有在床蹋间欢好时才想的出来。与爱妃欢好正是为了想一个 在冷蝶的尖叫声中,姬凌云将她拦腰抱起向卧房走去,口中好不断的说着调戏的话语。 这冷蝶在床地间不似西施的含蓄,也不似郑旦的妩媚,更不似姜柔的放荡,那害羞矜持的模样却时刻让他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翌日清晨,刘桓公早早的来到了姬凌云现在居住的府邸准备带他入王宫觐见天子。 姬凌云虽然瞧不起所谓的诸侯共主,但也清楚礼不可废。梳洗过后,穿起隆重的吴王服饰跟随刘桓公向周天子所在的宫殿行 姬凌云看着周遍街道,发觉这街道每隔一段路程就有一个粥棚,许多人都衣裳不整的等着他人放粥。 刘桓公见姬凌云一脸奇怪,解释道:“洛邑并不富裕,但因这里战乱少,流民喜欢向这里靠拢。他们无衣无食,玲珑公主便在城中设置了粥棚,供给人民生计,并且安排他们入住。唉!这玲珑公主在洛邑城中犹如女娲娘娘一般高贵。” 姬凌云额上冒汗,暗道:“怎么说来说去,这洛邑的一切都离不开这任清璇。”一路闲话,进入了天子宫殿。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十五章可爱的周天子 子宫殿中庭台楼阁,庄严而不失优美,雄壮而不失柔跟洛邑外头的世界比起来简直可谓一天一地。 此番景象也正应对那么一句古话:“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姬凌云自己并 若是为了自己的奢侈而令百姓不得安生,这种奢侈却令姬凌云感到不耻,心中对那个未见过面的天子感到一阵厌恶。 刘桓公边走边道:“自从先父联合晋国帮助天子在王畿立足之后,晋国国君已经不将周天子看在了眼内。为了更好的控制,他收了天子的军权,只留下三千做稳固治安之用。同时还将这宫殿布置的繁华无比,在宫殿后方更是设置了酒池肉林,供天子以享乐。晋君此心,当诛也。” 姬凌云听后对天子的厌恶也是大减,对那傀儡般的周天子充满了叹息。据他所知这姬匄还是很有抱负的。 为了光复大周,他年轻时跟将士一起吃糟糠,一起睡小屋硬席,相当的有豪气。但只因这大周已经烂入骨髓,无可就救。 天下诸侯没有一个会协助于天子的。天子没兵、没钱、没权且还有一个大国监视限制。 第159章 情况如此恶劣,纵是秦皇汉武、唐宗宋祖也未必能改变这事实。 何况,这周天子并非秦皇汉武、唐宗宋祖这等明君,他不过是一个有抱负,却无足够才气的君王而已。多次地反抗已经让他认清了事实。这大周的天下已经不在需要周天子,他的存在只是一个摆设。摆设的好看则继续生存下去,若是碍着了晋君的眼,他完全有可能打破摆设,重新换上一位不碍眼的。 为了生存,这周天子放弃了抱负,全心全意的做起了摆设。 刘桓公引姬凌云并肩走进大殿东面的长廊,长廊和王宫内墙相连。两人在长廊并肩走着。在朝阳地沐浴下。两旁殿宇楼台,美不胜收。 沿着王宫内墙过了长长地通道,走迷宫似地转了三个弯,这才来到了内城。 穿过城门,一座巍峨高耸的宫殿出现眼前,那九十五节阶梯显示着这座宫殿的庄严。每一阶梯两头分别由两名健壮的武士,他们手持斧铖目不斜视。表情极其威严,宛如一尊尊的塑像一般纹丝不动。 姬凌云摇头惋惜,好好的壮士在这里成了摆设,失去了男儿丈夫因有的豪情,这些兵看似厉害,但一上战场却是如同废物。 登九十五台阶而见苍天之子,姬凌云一笑,跟随刘桓公走上这象征着登天地台阶。 在宫门前还有一口高达一丈余。重达千斤以上的青铜大鼎。这时鼎被视为传国重器、国家和权力的象征。而这千斤巨鼎正是周武王姬发所铸就的镇国大鼎。 姬凌云赞赏的看着这镇国大鼎,当今世界恐怕也只有周朝的冶炼之术可以铸造出如此完美的镇国大之鼎。 绕过大鼎,来到了宫殿外。 刘桓公熟练的招呼门口地内侍太监。不一刻。内侍太监以乃独特地尖锐嗓音宣布姬凌云上殿。 进得大殿,只觉得四周一片空旷。这大殿之广,犹如一个三个篮球场的面积,但因殿内除了刘桓公与自己外,只有一个发须花白的胖老头和十多名美艳宫女内侍。 那老头上身紫罗王袍,下身纱织大裙,被十多名美貌女官团团包围,莺莺燕燕,热闹非凡。 “你就是那个打败晋国赵鞅地姬凌云?孤王听清璇提起过你,果然是一表人才,风度翩翩。” 那被美女包围的肥胖老头正是当今的周天子姬匄,年近六十的姬匄已不复当年的豪气,在眼前这个下巴堆满了油脂的人身上,再也看不到从前那个以复兴大周为己任的姬匄的半点影子。 近年来奢侈淫荡的生活,以让原本消瘦的姬匄,长成了猪样。 这一刻,姬凌云觉得特想笑,咬着下唇,竭力控制自己。胖子常见,但肥胖老头却不多见,肥胖老头不多见,可爱的肥胖老头更是异常少见。 姬氏子孙以英武俊美而扬名,当年的武王姬发以及伯邑考就是个中翘楚。多年来,姬氏子孙多娶美貌女子为妻,长久以来姬氏子孙的相貌也皆是不凡。 这姬匄以前也是英武过人的俊男,这一胖使得了他那张俊俏的脸蛋变的肉嘟嘟的,亮泽的如同抹上了一层油。小小的眼睛,腆着个大肚子,几乎就是那弥勒佛的翻版,还有几分象灌蓝高手中的那个教练老爹,实在……实在是太可爱了。 姬凌云忍笑道:“回周天子话,臣下正是姬凌云。”他恭敬道:“臣下闻天子寿诞在即,特来王都朝贺,以表臣下对天子的敬重。”这番化说的姬凌云自己都觉得肉麻。 周天子显得极是受用满意道:“吴王忠心,孤王感受的到,不必拘礼。” 姬凌云再度拜道:“天子,那勾践杀我父王,臣下以灭越为报仇,而那晋国目无大周律法,兴兵犯齐,以卑劣手段断了齐国血脉。臣下以盟友身份将目无大周律法的晋国赶出了齐地。如今越地、齐地以成无主之地。臣下恳请天下下令将越地、齐地并于我吴国土地。臣下好一并治理。” 姬凌云这举动看似多此一举,但却可名正而言顺的接管越地、齐地。更主要的是给周天子一个好的印象。 天下诸侯都以实力说话,无视天子,而姬凌云却如此重视周天子的封赏,这对于无权的周天子来说绝对是一个震撼,使他觉得自己与晋君不同。 晋君带他如猪狗养着,而姬凌云却将他以周天子对待着,差距之大,无言而喻。 这拉拢周天子,正是姬凌云在洛邑中准备走的第一步棋。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十六章刀劈绝色丽人 天子心底清楚,也明白。此时此刻根本不需要他下旨插手这越齐两国的土地都是吴国的。 这点不只是一些小国认可,就连与吴国敌对的晋国也是默认了吴国对齐地的所有权。 毕竟,这是吴国凭借真本事从晋将手中打下来的土地,他晋国有什么资格反对? 对此,周天子早已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若非任清璇告诉他齐国之事,恐怕在这个时候他都不知道齐国以灭。 姬凌云这不必要的举动正是对自己这天子地位的认可。 周天子心中激动,自己至上位以来何尝受到过这种待遇,兴奋道:“好……太宰拟旨,孤王准吴王所奏,将齐地、越地都并归吴地,传令天下。” 刘桓公拟好圣旨,周天子从一旁拿出久未用过的天子玉玺,哈了哈气,“啪”的一下,用力的盖了下去。 姬凌云心头一宽,这印一盖,周天子有八成希望倒向自己这里。 事情办妥后,姬凌云同刘桓公一起走出了天子大殿。 刘桓公对姬凌云双手作揖道:“吴王好城府,好手段。” 姬凌云“哈哈”笑道:“刘公此话怎说,寡人不过是依照大周律法形势而已。周律有言,王畿外诸侯不得随意攻伐,更不得妄自侵占他国土地。越灭、齐亡,这两块区域本以无主。《诗经•小雅&#山》中第二卷有言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齐、越无主,自然是周天子的土地,寡人此刻向天子求得有何失礼之处?” 刘桓公语塞摇头苦笑道:“吴王这舌辩之技,本公自愧不如。本公不跟吴王如此客套,直言了吧。当今世上以无任何诸侯会在意这所谓地诸侯共主,吴王如此做来,无非是要将这消息传开。传入晋定公的耳中。令晋定公对天子心生猜忌。不满。从而拉拢天子站在吴国这一边。” 姬凌云也不回答。依旧一副笑脸。这种离间之计算不得高明,但却可以频频取得奇效。纵然所有人都可以看透,但晋定公本人却不可能坦然面对。 刘桓公感慨道:“世人都称本公为大周第一忠臣,其实本公对那周天子也早以失去了信心。但刘子国一族跟天子已经密不可分。天子兴,则刘子国兴;天子亡,则刘子国亡。门人大多劝我同那晋国走狗单武公一样,投奔一实力强大的诸侯。可他们又哪知本公之想法。单武公当晋之走狗,可繁荣一时。当他单国之名,早已受到了玷污。本公全心辅佐天子,只是为不玷污刘子国的声誉而已。” “由于本公主张自强自治,处处于晋国作对。晋定公早有除我之心,但前端日子晋国四卿混乱,后来吴国的崛起更是打破了晋国百年不败至强的神话。从而也使得晋国自危,不敢在这关键时刻向本公下手。” 姬凌云意思到这可能是一个侵入天子内部的机会。晋国内部有单武公可以监视并控制天子的一举一动。而自己却对天子内部一无所知。这刘桓公是周天子最信赖地大臣。若能相交互利对于吴国有利而无弊。 他道:“既然刘公不愿依靠王畿外来诸侯,为何还要跟我说上这些?” 刘桓公直言不讳道:“制衡!以前晋国一家独大,无人可比。本公对其毫无办法。但吴国地出现却已经起到了牵制作用。晋国已经不敢向以往那样对待周天子,而吴王则需要利用周天子来对付晋国。如此一来,周天子将成了晋、吴相争地关键人物之一,地位将大大的上升。” 他笑道:“天子兴,则刘子国兴。天子地位的上升,我刘子国才能再度兴旺。如今实力晋强吴弱,天子只要站在吴国这边才能达到理想中的——制衡。” 刘桓公慎重道:“刘某需要吴国来钳制晋国,同样,此刻吴国若得到刘某的帮助,在对抗晋国时的胜算将会更大。” 姬凌云不住的点头大赞:“刘公能在这王畿这夹缝中不依靠诸侯而生存果然有些本事,就凭这份才干就另寡人刮目相看。若大人在王畿呆不下去,可来姑苏寻找寡人,寡人定以国士代之,令刘氏兴盛不灭。” 刘桓公也不推辞点头称谢,随即道:“那么这合作一事?” 姬凌云 笑道:“寡人准了,你、我同心协力,合作愉快!! 刘桓公一错愕,他还不太习惯这姬凌云地一些怪词,细想一下才明白过来道:“同心协力,合作愉快!” 他提议道:“这想要与晋定公对抗,首先要在声势上不弱于他。晋国强大多时,盟友众多。大王应当多多拉拢一些诸侯,不说要超越晋国,但至少不要输给晋国。” 姬凌云嘴巴一歪,等你提请,黄花菜都凉了,口中道:“这一切寡人以有应对之策,如今惟独鲁国还在犹豫不决,寡人于鲁君不熟悉,没有过多交集,比较麻烦。”他知道鲁国善文,遵从周礼。诸多诸侯中只有鲁国年年向周王室朝贡。刘桓公也多次出使鲁国与鲁哀公交好。 刘桓会意公笑道:“吴王想让刘某出面直说好了,这鲁哀公可是刘某至交,待他至洛邑时,刘某亲自前去游说,决不有负使命。” 第160章 姬凌云大喜。 两人沿着来路向王城外走去。 ********************************* 专韦独自一人靠在王城外的城墙上,望着高大的天子宫殿,眼中平静无波。在那里面有着值得自己奉献出一切的君王。 很多人都得到了姬凌云发的公费,他也是一样,行囊里多了两锭金块。但他却认为自己的任务就是保护姬凌云安危,顾本分?这等事情自己若是干出来,怎算的上勇士所为? 无论姬凌云任何劝说,他最后都没有答应。 大王说他武艺少有敌手,可老虎也有打盹的时候,更何况是大王。 突然间,他发觉周边有些异样,余光内所有地人都直愣愣地看着一个地方,回头一望,不知何时,一位高雅的少女出现在了王城前面。 他自顾痴痴地看,瞪圆了眼睛,屏住了呼吸! 好美!天底下竟有能于两位主母不相上下的人! 不一刻,他回过神来,低下了眼蒙不在观望,心中却是“砰、砰、砰”地跳个不停。这种情况已经出现过两次。一次是见到了郑旦王妃,一次是西施王后。 他自问自己不是一个好色之人,但见到她们却还是忍不住觉得惊艳。有人说女人美到了一定程度,上天都要嫉妒,石头也会动容。 这句话应该可以用来形容她们吧? 他再次抬头望了人与大王非亲非故,看看也少不了一两肉。 大约是久已习惯太多赞叹和贪婪的目光,那女子依旧骑着自己的爱骑‘白雪’,面不改色。 突然,她的视线被一物深深的吸引,呆呆的望着,眼中出现了一丝欢喜,跳下马背,身后的六名配剑俾女中走出一位,一言不发的牵住了白雪。 专韦突然发觉那绝色丽人竟然向自己走来,眼中竟充满了欢喜,思想单纯的他也不由想入非非,难道她是看上了自己? 他顿觉得自己想是吃了蜜糖一般,心儿飞上的天堂。 “好俊的马儿,如同碳 听了这话的专韦只觉得从天堂登时跌下了地狱,给了自己两个巴掌,仿佛要打醒自己似的,暗道:“敢情自己的魅力还比不上大王的一匹马儿。” 绝色丽人眼中并无他人继续看着马道:“兔儿马,马中王;汗血马,马中皇。这竟是兔头的汗血马?” 绝色丽人眼中出现无尽的欢喜,她对马的认识远在他人之上,区区几眼就看出了这是少见的纯汗血宝马。 绝色丽人问道:“这马儿可卖?” 专韦沉声道:“这是我家大王坐骑,谁也不卖。” “大王!”绝色丽人一低头,眼中出现一丝怒火道:“你家大王可是姬凌云?” 专韦答道:“正是!” 绝色丽人意外的低声骂道:“这个混蛋,真可惜了一匹好马儿。” 专韦听了大怒,一刀劈了过去。他不允许任何人姬凌云,污蔑无论是谁!绝色丽人吓得花容失色,情急之下,伸手一挡。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十七章记仇 当”的一声,专韦的刀劈砍在了硬物之上,仅接着一“咔嚓”声由绝色丽人的手肘处传来。 好在那绝色丽人身手矫捷,在阻挡对方刀劲的那一瞬间移开了上身。 宿铁刀重重的劈在了绝色丽人的腰间,将她打倒再地。 周遍所有人都惊呆了,不过区区转瞬之间,这一切来得太快,快得让人几乎无从适应。 “公主……”六名剑俾悲呼一声,仗剑而上。 侍卫们也红着眼向专韦逼去。 “住手……”一声暴喝,刘桓公怒目圆瞪叫道:“全部退下。” 侍卫们得命退却。 但那六名剑俾依旧仗剑向前,姬凌云眉头微皱,高声道:“专韦不得伤人!” 专韦的刀招有攻无守,招招是勇往无前的杀招,以杀敌,毙敌为主,让他不得伤人却也难为了他。 那六名剑俾竟然不乏好手,碍于姬凌云的命令专韦发挥不出实力万一,被六名剑俾一阵抢攻手忙脚乱。 姬凌云大怒,这六名剑俾委实不知好歹,以专韦的武艺杀她们是易如反掌。快跑近前,穿入众人之中,拔出青冥剑伍门快剑中的连环快剑瞬间使出。 连续三剑准确无误的以剑背猛抽剑俾持剑手背,打落三人手中宝剑,随即又将另三人的攻势阻挡,并且以同样方法击落她们手中之剑。这几下兔起鹘落,快速无伦。姬凌云三招连环丝毫不见拖泥带水。 姬凌云恼她们出手狠辣,下手极重,六名剑俾的手背立时青紫一块,肿起来。他冷笑一声,说道:“尔等武艺,偷鸡摸狗还成。想要杀人,回去在练几年罢,若非寡人不想杀你们。此刻你们早已小命儿不保。” 他这番话口气极大。六名剑俾尽皆骇然。眼见姬凌云适才露了这么一手匪夷所思地武功,无人再怀疑他的说话。 姬凌云巡查任清璇伤势,本来专韦那一刀中着必死,但他却发现任清璇中刀后并未有血迹喷出,以料对方必用妙法保住了性命。 任清璇萎缩在地,面色发白,紧咬着下唇。额上冷汗频频冒出,发梢湿透。她强忍着痛楚,一声也不吭。 手腕衣袖破处露出了一把铁制匕首,而其腰间则挂着干将莫邪中的一把。姬凌云大悟,他尚且不知专韦与任清璇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情。但专韦那一刀又快又急,在毫未知觉之下他自己也不敢保证一定避的开。而任清璇在刹那之间,以手腕处暗藏的匕首争取了些许时间,然后果敢的以腰部对上了专韦的刀。令刀锋劈在干将剑上保得自己一命。 好惊人的反应。好果断地抉择。如果任清璇在处理这突发事情上有一丝地犹豫,那么她必将血溅当场。 “看什么,还不快些给我接骨。”任清璇见姬凌云地目光在自己的手腕与腰间游走咬牙切齿的说着。 “有这么求人的吗?”姬凌云低声嘀咕。手上也不含糊,双手摸到她脱损的手肘出,将移位的骨头仔细对准接上。 姬凌云的手法远不如身经千百战地夫差老辣,直把任清璇痛得呲牙咧嘴倒抽冷气,但她任是没有哼上一口。 “好了,这是我第一次给人接骨,你应该感到荣幸才是。”姬凌云拍了拍手,从任清璇的袖口撕下了块布包扎了起来。 任清璇气得横眉竖眼道:“第一次你还敢动手?” 姬凌云乐呵呵的笑道:“这有什么,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不成?这接骨一事在军营里见多了,再说不是你叫我帮你接骨的吗?” 任清璇气不打一出来,男人他见过不少,但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没有风度的男人。其实这到不是姬凌云不懂得怜香惜玉,只是在他心底早已将任清璇看成了自己在洛邑里最有危害的对手,在浅意识里就有一种不能输给她的感觉。 六剑俾中年纪最长的一位站了出来,厉声道:“此人对公主使刀,意图杀害公主,大逆不道,应当依法论处。” “谁敢?”姬凌云听了双目圆瞪语气有力,又带着一种不容置疑地力量,迫得那剑俾不由自主地退了一步。 “我地=罢。属下放错,理当受罚,此天经地义。但这罚也只能他来惩罚,决不允许外人指手画脚。 “专韦,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姬凌云心下也是有些郁闷,在这个紧要关头得罪了在洛邑威望甚高的玲珑公主,并非是一见好事情。 专韦冷声道:“她侮辱大王,侮辱大王者,死。” 姬凌云诧异的看着任清璇,自己好象没有得罪过他吧? 任清璇心下一惊,忙掩饰这道:“你本来就是个混蛋、骗子……” 这骗子一出口,姬凌云这才醒悟,在四、五年前,自己和任清璇联手对付过赵鞅,那时自己是以无名地身份在她面前。 这丫头心思缜密,从一小小的事情中竟然猜中了自己的身份,只是自己百般否认掩饰,才蒙骗过去。 猛得一拍脑袋无奈道:“我的姑奶奶哎,这都是几年前的事情了?你怎么还记得啊,心眼这么小?” 任清璇被叫成了‘姑奶奶’面上登时绯红,冷哼道:“孔夫子都说‘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你欺瞒了我五年,难道还有理不成?” 姬凌云连连告罪,跟女人讲道理比对牛弹琴还要难上三分。 任清璇这才放过姬凌云,匆匆离去。 刘桓公这时上前道:“吴王,你是如何得罪公主的?公主性子高傲,但气度却不逊色于男子,少有动怒的时候。” 姬凌云闻言,眼中闪过一丝疑惑,任清璇真的将那小事记挂了五年吗?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十八章密道监视 凌云回到了府邸,二话没说四处派人去将所有跟来洛军通通请来。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除了森熊外所有人员一并到齐。他们不明姬凌云为何如此急切的召见,纷纷相互询问,暗自揣测。 见姬凌云从后门来到大堂,众人都闭上了嘴巴,大殿内立时,落针可闻。 姬凌云放眼扫视四周,见森熊无踪问道:“森熊将军何在?” 项鹰答道:“森熊将军不喜欢女闾馆里的气氛,并未于末将一起,暂时不知所踪。”这女馆在后世就是妓院。 当年管仲治齐国,就设有“女闾”,女闾就是公娼--这不是指公家准许的妓院,而是官办的妓院。管仲开办目的,是增加国库收入。《坚集》续集里说:“管子治齐,置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充国用。 第161章 此即花粉钱之始也。” 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经费来源,一部份却是靠吃软饭吃来的。手段虽不光彩,但获利极多,各国争先效仿。女馆至今已经发展成了各大城池都存在一处设施。 这一切姬凌云都是在齐国编创的史书中发现的,当时他也觉得有趣。这闻名天下的管仲,竟然是妓院的创始之人。 说曹操,曹操道。正当这时,森熊匆匆忙忙的赶来,这众人到齐破天荒的面上微红,竟露出了害羞之色。 姬凌云暗奇,但也未过问。森熊早已是大人。私人空间还是需要的。 他板着俊脸,沉声问道:“你们从昨日散会至现在可有一人惹过是非?尤其是跟漂亮女子,或者是玲珑公主地人?” 今天那任清璇对他有着明显的成见。一个成大事者,首先必须心胸宽广。这任清璇的豪情丝毫不逊色须眉男儿,以她的胸襟气度不至于在一件芝麻绿豆大小的事情上记仇五 自己没有惹她,唯一的可能便是他麾下的将领,在什么地方无意中得罪了那任清璇。 结果出人意料,没有一个人生过事端。 韩庆奉自己的命在收集任清璇地资料。施猛、雅英夫妇在称外狩猎。项鹰着整天都呆在女馆中。都不可能与任清璇有任何干系。至于森熊他在街上游荡,以他那个性只要别人不去招惹他,他也不会去动别人。再说了,他那块头坐着都比别人站着高,谁没事敢去招惹他啊? 姬凌云退了众人。 韩庆独自留了下来问道:“大王可是遇到了什么事情,如此慎重。” 姬凌云将今日是事情对韩庆说了出来。 韩庆也露出跟姬凌云一样地神色道:“事情越是奇怪离奇,越有值得注意之处。属下自问对人性看地比较透彻。类似于叶公、任清璇这般有城府的人物。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不能全信。但有一点意外,下意思或无意间说出的话却是值得重视。因为那是未经过脑袋想出的无心之失。依照大王所说,那任清璇好马,而且懂马。在得知月芽儿是大王的坐骑后,心底明白以大王吴国之主的身份,这月芽儿绝非钱物可以换取地到。因而心下惋惜,无心的说出了她对大王的看法。属下认为,这种无心是最真实的。可以断言。任清璇一定是因为某些原因而对大王产生的不满。” 韩庆之说正是姬凌云心中最忧心之事:虽然任清璇一身的迷。但自己也丝毫不惧与她。只是这敌明我暗,自己在什么时候得罪她都毫不清楚。万一对方真有心对付吴国,在出其不意之下。吴国必将会受到无法估计的损失。 姬凌云让韩庆继续着手对任清璇的查询,并且传令下去全军小心,所有人不得单独出行。 “他娘地,这只任狐狸玩什么神秘。自己一没揍她爹,二没戏她娘,究竟哪儿得罪她了?要是显得没事去女闾馆当当女闾也好,何必在我面前摆个面色。” 姬凌云一拍案几猛得站立起来“哗啦”一声,一旁地笔筒滚落了一地。 该死,这运气背来,连喝水也会塞牙。姬凌云离席将兔毫笔,逐一捡起。见还有一支离的较远,不情愿的迈起了步伐。无意间,脚尖踩到了兔毫笔地笔杆。 这兔毫笔向离弦的箭一般的向前飞去,窜到了老远。 姬凌云上前将它捡起,那着它瞄准笔筒投了过去。也许他天生跟远程技艺无缘,射箭不成,这投壶也不行,来了一个三不沾,碰到了案几蹦向了另一头。 他再次上前准备弓身拾捡,余光下意外的发现与他座位的正后方的墙角处有一道细小的裂痕。裂痕不大,很容易忽略过去。 起初,姬凌云也不已为意,但骤然间他如同被惊雷,闪电劈中了一般,呆呆的望着那道细小的裂痕,越看越觉得那是因人为而引起。 他的脑中闪过了几段话: 这里的一切都是由玲珑公主亲自设计,耗费了一番心血。 也不是如此,众诸侯中惟有晋、吴两国得此殊荣。 在数年前我就觉得她是个狐狸精,果然不假。 别提她了,那小丫头不就是脸蛋漂亮一点吗?要身材没身材,要能耐没能耐的。送给我,我都不要。 这后两句话若传入任清璇的耳中,以她那高傲的个性,定然万分不悦。 原来如此,姬凌云恍然大悟,任清璇只怕早已在这大殿中做了手脚,若自己猜的不差,自己的脚下一定是个空心的存在有一个密道,同时还有人藏入其中在监视着自己的举动。 那一道裂痕正是为了更清晰的听得自己发布的命令而设置,而自己连日的举动却......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十九章我饿了…… 着那条裂缝,姬凌云笑的很欢。名枪易躲,暗箭难至强之人,惧怕的不是敌强,而是深藏于暗处的绣花之针。 这任清璇就有如这绣花之针,她在暗处可以随时穿破任何坚固的甲胄直达心脏,但一处于明处,这绣花之针随手可灭。 姬凌云看着细缝,不动声色的退下,并未轻举妄动。这任清璇敌我不明,不因这此刻于之交恶。 转眼过了三日,离天子寿诞之日以不过三天。 楚王熊章已经在一日前到达,鲁国国君鲁哀公也于今晨抵达了洛邑。 “吴王,大喜了。”刘桓公同姬子吴兴冲冲的走进了大殿。 姬凌云知大事以成,笑道:“有刘公出马,这游说鲁哀公一事,自然马到功成。” 刘桓公惭愧不已,连连称赞姬子吴的本事。 原来,晋君晋定公也想在声势上压过姬凌云一筹,早已找上了鲁哀公,威逼利诱,逼迫鲁哀公站在他们一方。 鲁哀公未明确表明,但也因畏惧晋国强大,早已心动。 刘桓公的游说并未于其达成了一致,到是同行的姬子吴利用三寸不烂之舌,陈说厉害,说服了鲁哀公。决议共同对付强势以久的晋国。 “如此甚好,晋定公尚未到达,寡人就以得到楚、郑、鲁三国的支持,实在值得庆贺。”姬凌云一阵大笑,命人大设宴席。于夜间宴请楚王熊章、郑声公姬胜、鲁哀公姬将三国诸侯。 姬凌云精神亢奋,只觉得一身气力无处使用,叫上专韦去后院对练。 专韦也是个武痴,每每跟姬凌云这类高手交锋都会觉得武艺有所上涨,闻他相召,喜幸若狂的点了点头。 两人很快就战作一处,彼此间由于早已熟悉对方地招数打的非常之严谨。招招对攻,兵器碰撞之声不觉于耳。 战到恬处。 一个熟悉的女声在一旁响起道:“这种兵器就是刀吗?我来试试!” 一根青竹棒儿点在了姬凌云的剑上。随即青光闪动。万丈青芒刺他周身六处要害。姬凌云正待反击。却见那万丈青芒不露半点可乘的空隙,那股凄厉气势也无懈可击,时心中惊骇,难以形容。 不得已连退三步避开,以青竹棒做兵器,能一招将自己逼退的人除了阿青还能有谁。姬凌云苦笑,自己虽然被偷袭。但这一招就将自己逼的如此狼狈,心里确实感到不是滋味。这阿青的武艺好象又提升了不少。 相比姬凌云,专韦更是惊骇莫明来形容此刻地心情。 阿青逼退姬凌云后,也不在强攻。青竹棒儿一转,就对专韦攻了三计杀招。青绣棒儿画破长空,瞬息间刺上专韦咽喉。 专韦连忙在身前舞出一阵刀网,意图占着兵器之利将青竹棒斩断。 但那青竹棒儿却象张眼睛似地毫发无伤地穿过刀网,依附在专韦的刀背之上。两厢一碰。刀网利消。 专韦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这三十斤中的宿铁刀竟然比不上一个姑娘家的青竹棒,怒火上冲,右手一扬。呼的一声,宿铁刀直出,猛往阿青胸口击去。 阿青与他相距不过数尺,见他挥刀打来,势道威猛无比,“咯咯”一笑。青绣棒再次向宿铁刀背点去。两人刀棒相交,身子都是一震。 阿青自那年与习武以来,数年来从未遇到敌手。此时自己一棒却勘勘阻挡对方攻势,但觉对方刀法粗糙简单,可力道深厚,不禁敌忾之心大增,运棒成风,连进三招。 专韦一一对攻拆开。 阿青越攻越急,全是进手招数,招招狠极险极。 姬凌云在一旁委实为专韦捏了一把冷汗,好在专韦也非等闲之辈,以命搏命,只攻不守。 到第十五招上,阿青竹棒突然平淡无奇,穿过专韦的刀背,直射专韦胸膛。这一招却是躲无可躲。 绣棒在专韦胸膛处轻轻一按,飘然而退。 专韦心道:“若她手中的是剑,非要自己地命不可。”他却不知,阿青若想杀他,那竹棒依旧可以轻易刺入他的胸膛,穿了他的心脏。 阿青收招后摇摆着青竹棒儿道:“这人的功夫不错,但不是你的对手。” 姬凌云苦笑道:“阿青姑娘,你怎么来这儿了?” 阿青皱眉怒道:“什么阿青姑娘,说了多少次了,我叫阿青,不叫阿青姑娘。,在叫错,我打你了。”她示威的扬起了青绣棒。 姬凌云还真的有些怕她那根青竹棒,忙道:“好好好,叫阿青,叫阿青。阿青,你怎么来这里了?” 阿青嬉笑道:“为什么不能来,这里挡的住我吗?我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姬凌云暗道:“还真不知道什么地方可以挡地住你。”他自问吴王宫殿防守够严密了,而上次阿青离开地时候竟无人知道她是怎么离去,从哪里离去的。吴王宫殿尚且如此,这小小的府邸又算地了什么? 第162章 还不照样来去自如。 想到此处,他却见阿青清秀的面上绯红,预言又止,好象又什么难言之隐,不解问道:“阿青,你有什么事情?” “我……我……”阿青连说了两个“我”字,急得直跺脚,却说不出个所以然。 “咕噜……咕噜……” 姬凌云正暗自称奇,不知什么事情难住了这位天下第一的女高手,突然间耳中听得一阵怪音,那怪音的出处正是阿青那细柔的腹部。 阿青道:“我饿了……”这三字声若蚊鸣,几不得闻,低下了头,羞不可抑。姬凌云呆若木鸡……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二十章争斗 着狼吞虎咽的阿青,姬凌云还不知道这些饭菜会有那道:“阿青,你有几天没有吃东西了?” 阿青口中塞着青菜,米饭含糊不清道:“有三天了吧……弄在路上的钱被偷了……买不起食物……” 姬凌云惊道:“不会吧?以你的武艺这怎么可能?” 阿青咽下了口中的食物自得道:“当然不可能,被我抓住了,还教训了一顿……” “那……” 阿青低头难过道:“只是他太可怜了,上有八十岁的双亲在堂,下有还在吃奶的婴儿需要抚养,妻子因穷跟人跑了,儿子放牛被摔断了腿。大哥高官却被官员痛揍一顿,打掉了满口的牙。一家子近十口人都要依靠他来养活……” 姬凌云一脸的白痴相:“然后呢?怎么样了?” 阿青道:“我看他可怜,将所有的盘缠都给他了。” “都给了?一分未留?” 阿青点了点头道:“都给了,一分未留。” 姬凌云对这阿青彻底无语,想笑也不知道从何处笑起,阿青的遭遇让他想起了郭靖。但无疑这郭靖的幸运的,他的天真憨厚令他得到了黄蓉的青眼有加,而阿青却将钱财给了一个无赖。 他此刻有一种想要了解阿青内心的冲动问道:“你难道就没有想过将钱给了他,你吃什么?用什么?” 阿青道:“这个我到是没有想过,只是觉得如果我不将钱给他们。他们一家人可能会饿死。” 姬凌云眼睛瞪着老大,世上当真还有这类蠢人,自己不是在看电视剧吧?再次问道:“难道你就没有怀疑他在骗你吗?” 阿青认真的点了点头道:“有过哦,但一想万一他说地不是假话,那不是害了他们吗?” 怎么可能是真的?老天在怎么不公平也不可能将这么多的灾难安排到一人头上,姬凌云嗤之以鼻的想到。 正想笑她天真,谁知阿青可爱的眨了眨眼睛道:“反正那些金块都是你给我买羊的,又不是自己赚的。给了他也不心疼。” 姬凌云呆立半响差点气背过去。敢情这真正的冤大头还是自己。不解地看着阿青,她毫无阅历,为什么不在竹林待着?好奇询问。 阿青道:“你说地啊,外面地世界多么多么精彩,我好奇就出来逛逛。” 阿青连续吃了三大碗饭,舒服的摸着鼓鼓的小肚子,露出了满足的笑容道:“还是这米饭。青菜好吃。” 姬凌云见桌上的两荤一素,两荤动都没动,到是素菜吃的干净,道:“你不吃肉的?” 阿青皱起了眉头,“油稀稀地什么好吃的?若不是你在这个地方,我还不知应该怎么办才好。” 姬凌云道:“你功夫那么好,怎么连口饭都弄不到?”阿青道:“我才不去干坏人干的事情。” 原来,阿青在将身上的钱都送出去后。顿时没有了主意。加上她又不愿意干一些打家劫舍的勾当。只好空着肚子准备回家。实在耐不住饿的时候才打一些野味,忍着恶心油腻强咽下去,没走半日。听到了姬凌云在洛邑的消息,心念一动,就连续跑了三天的路,来姬凌云这而打秋风。 姬凌云听了经过笑地合不拢嘴,这丫头太可爱了,太有趣了。拥有一身几乎无敌天下地武艺竟然会穷的没有饭吃。 姬凌云让阿青给他讲将一路上的见闻。 阿青一生长于竹林,以放羊为生,无一好友。因一身剑术天下无双,名气甚大。后范闻名而来,阿青听他谈吐隽雅,见识渊博,不禁大为倾倒。 范蠡为了越国可以使用一切手段,他利用阿青天真无邪,阅历低等弱点,劝她救西施、郑旦并刺杀姬凌云。但结果阿青反被姬凌云用起弱点进行反击,掠走了阿青。也因此,阿青对姬凌云有着很深地印象。 后来,她在战场上救得姬凌云,两人交谈甚欢,谈天对剑,如同知己。如今,姬凌云已是阿青最信任的人物之一,也是唯一相熟的男性。 此时和姬凌云相谈,不知如何,竟是感到了生平未有之喜。她本来不善长篇大论,来去无踪,少于别人说她之事。可是这时竟说得滔滔不绝,把自己因不通世事而闯出的诸般蠢举傻事,竟一古脑儿的都说了出来,说到忘形之处,还不时发出一阵银灵般的笑声。 有一次,阿青路过一小村庄,一农家的小猪逃了出来。那农民追不上,累的上起不接下气,口 的咒骂,说逮住它将它宰了吃。 阿青见农民追得几乎胜下了半条命,心下不忍,一棒将那猪给搓死了,结果被那农民背着锄头追着跑了好几里地索赔。 类似的故事数不剩数,听得姬凌云又笑又气,这家伙的身上完全没有高手的气质,仿佛就是邻家的无邪小女。 相互聊了半个时辰,忽然脚步声急,一士兵急走而至道:“大王,森熊将军在城北与晋定公的人马打起来了……他们的人好多,足足有数百人之多……” 姬凌云神色大变,立即起身道:“召集所有将领,向城北赶去。将士兵通通集合起来,骑兵随我先走,步卒压后。” 姬凌云面色极为严肃道:“阿青,等会帮我一个忙?” 阿青道:“什么?没问题!” “杀一个人!”姬凌云道:“若我的人死了,我以骑兵冲乱对方,你帮我杀了晋定公。” “这个……”阿青并不喜欢杀人皱眉问道:“那叫晋定公的是好人,还是恶人。” 姬凌云笑道:“当然是恶人,大大的恶人。间接死在他手上没有十万,也有八万。”这到不是姬凌云夸张,晋定公并不是一个优秀的君主,他放任手下制造的杀戮,战火便布中山、燕、郑、齐、鲁等诸个国家。 阿青点了点头默认了下来。 这不是姬凌云卤莽,而是经过深思熟滤。若森熊被杀,吴国无论在接受什么样的道歉都将落入下风,有损国威,除非血债血偿,则不能挽回颜面。 **************************** 森熊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踏入如归酒馆,完全是出于好奇。 他是被一阵悠扬的歌声吸引: 关关睢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参差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参差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 参差菜,左右毛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森熊并非未听过如此动人的歌曲,但那歌女清脆的嗓音却让他为之心动。竟管他听得并不太明白,但还是走了进去。 他突然发现,自己来到了一处幽静的酒馆中。一位少妇,正倚靠厢房前面的走廊柱坐着,面前有着一口破旧的琴。 他只顾痴痴地看,只觉得心都要从口腔中蹦达出来似的。那少妇二十年许,并不见得很美,但是秀丽可人,有着一股温柔贤淑的气息。唯一的缺陷便是双眼无神,后来森熊才知道那少妇竟是一个瞎子。 森熊也不知为何,从来没有有过那种感觉。他那死寂的心,竟象活过来一般。 从他人的口中,森熊了解到:那妇人为叫王氏,三年前嫁入洛邑王家,有一弟弟据说是在晋国任职。王氏嫁入王家不到一年,夫家被晋兵杀害。王氏独自照顾年迈双亲,日夜操劳,嘘寒问暖,毫无怨言。不久前,因劳累而得了大病,双目失明。妇人并未灰心,因唱得一口好曲,学过几年的音律,来这如归酒馆卖唱,维持生计。 森熊闻之又惜又怜,有心娶她,但也知自己面貌不佳,羞于开口。无事时,便来着如归酒馆远远观望。每次给钱时,出手阔绰。 王氏也知道森熊,心底暗自感激。 不日,王氏名声传出,惹事混混也来调戏。森熊大怒,将他们当小鸡似的丢了出去。森熊乃沙场悍将,这些小混混如何能敌,吃亏后不敢再来。 王氏更是感激,无事之余,也会陪森熊闲聊。 就是这样,森熊几乎将如归酒馆当成了第二个家,姬凌云也得到了消息,有心为森熊提亲,但却被他一口拒绝。 在王氏面前,森熊始终觉得有些自卑。 这日,王氏因婆婆得病,在正午时分才向如归酒馆赶去。 正午人多,而王氏眼睛不好使,被人挤倒在地,正好惊了赶来祝寿的晋定公的马匹。侍从大怒,狠狠的鞭笞着王氏。 而森熊等了一上午,不见王氏心中担心,准备去王氏家中一看,正巧遇上。见王氏在地上翻滚哀号,他只觉得心如刀割,比自己受到百处伤痕还要痛。 吼了一声,冲上前去,将那侍从倒提起来活生生的撕成两断。(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二十章悍将无敌铁骨柔情 熊将手中的两块碎肉丢到了地上,顾不得一身的血腥妇人王氏将她护在了身后,另一手拿着铁鞭警惕的望向四方,牙裂齿,双目瞪的如若灯笼,象极了一只受了伤害被血腥味激起的恶狼。 第163章 晋定公喜好颜面,一方诸侯,怎能为一介刁民拂了脸面,怒道:“大胆刁民,竟如此无礼,给我拿下。” 晋兵训练有数,晋定公一声令下,立时有十余人向森熊围去。 森熊一把将王氏护在怀中,铁鞭化作一片黑光寒芒,护在身前,以势如破竹之威,大步杀进敌阵。想起王氏先前所受之痛楚,登时杀气腾腾,把生死抛之于九霄云外。抬手一鞭,就打暴了一人之头颅,挥手横扫,三人便倒飞了出去,一口气,连杀十人,勇不可当。 忽感有异,森熊的本能告诉他,背后正有几支利器,从极刁钻的角度,向他急速刺来:几乎在同一时间,他看到前方和左右两侧出现了十多名持戈战士,同以极快的速度向自己推进。 身陷重围,对于森熊来说本是常事。但此刻要护着一人,却遇上最棘手的局面,等于陷入死地。 “姑娘放心,森熊纵是身死,也要护得姑娘周全。” 他将王氏搂在了怀中,铁鞭蓦地反手回旋,立刻响起一连串叮当之声,身后刺来的长戈纷纷被铁鞭大力击飞。他方自心下懔然,面前又有三支长戈闪电般刺到。 森熊大喝一声。铁鞭迅快出击,几乎在同一时间挡开眼前夺魄勾魂的三击,他绝不停滞,身子同时向前冲去,剑柄在擦身而过时,回手撞在左侧大汉地胁下,一阵骨裂声音中,大汉侧跌开去。把另一个从旁攻来的大汉。撞得倒飞而去。 就在这刹那。一股尖锐的劲风当空剌来。森熊心下一,迅速横移,反手一击,将来敌击飞一丈开外,眼看是活或不了了。 隐约间,森熊听得怀中佳人轻声细语:“将军,民妇本为草芥。怎干将军如此相待。将军神勇无敌,自行杀出重围,莫要为了民妇而含恨于此,不值得……” 森熊耳中听得怀中佳人关切之语,但觉就算如此死了,也是值得的。他吼道:“什么值得不不值得,我认为值得就成。” 森熊只觉得热血沸腾,战意滔天。大叫一声:“森熊再此。谁敢挡我。”铁鞭挥起,两名晋国武士震开数丈。 森熊舞动铁鞭,远挑近打。下手狠辣,遇上者无不死残。 众晋兵纷纷退开,森熊左冲右突,连毙二十余人,竟被他硬生生的杀出了一条血路。 晋定公心下大怒,他以晓得这森熊正是敌仇姬凌云麾下的一员悍将,如此让他杀出重围,那晋国颜面何存。何况,此人如此神勇,若不早除之,必是心腹之患。 “杀死此人着,寡人重重有赏。”晋定公下达了绝杀之令。 赵毋恤、姬斯如若未闻,分别立于晋定公两侧,将晋定公的命令由从坐耳放入,右耳赶出。 韩庄子到是觉得这是一个难得的立功机会,命令手下猛将张吟、张、张祅、张则四兄弟出战。 这张吟、张、张祅、张则是一母同胞地孪生兄弟,均是韩庄子麾下地虎将,他们在战场上齐出,齐入,擅长合击之术,以四当百。 四人持拿着一样长地长戟,策马电刺森熊而去。 这四人四枝长戟生出嗡嗡的震响,分攻森熊前额、持鞭的右手、左腰和右脚,笼罩了他身体的每一个部分,而且刺来的时间拿捏奇准,纵使森熊当时避过,势必引起他们的连锁反应,至死方休。 张吟、张、张祅、张则兄弟四人,一出手则把森熊迫上死地。 森熊感受到了张氏四兄弟的杀意,此时心底出奇平静,忽然他发觉敌人刺来地四戟中,露出了一线奇怪的空隙,在电光石火间,他恍然明白这是因为自己杀了一地的晋兵,恰好实体挡住了战马落脚的地方,其中两人为了避免马前失踢,稍微令战马偏离了阵势。四人一向习惯了以一定的默契推进,可目下这特别的情形,却使他们露出一个破绽。 森熊算不得聪慧,但在武学上却是很有天赋。躬身前标,铁鞭闪电般劈在两枝长戟上,长戟应力向两侧,撞在另外两枝长戟上,完全化解了敌人的攻势。铁鞭没有一刻拖延,连续两击打在了马头上。 森熊的神力何等地惊人,马匹如何承受地住,登时向一旁倒下,抽搐而死。 张祅、张则摔于马下,张吟、张的战马也受到了惊吓。 森熊一步上前踏住张则的胸口,胸骨断裂,直接将其踏死,张祅吓地魂飞破散,森熊飞起一脚,正中张祅下额,颈骨断裂之余,如炮弹一般将张吟砸下了马背。 他左手松开王氏,一鞭磕开张的长戟,一手擒住张的脚裸,用力一提,上空甩了两圈对着刚刚起身的张吟打去。 在森熊的神力下,张的脑袋狠狠的撞向了张吟的头颅。血花飞溅中,两人触死当场。 “何人阻我!” 森熊力除四将以后,越杀越勇,铁鞭挥扫之下,转瞬间又连毙二十余人。 晋兵为之惶恐,无人再敢上前。 森熊站立当场犹如神人,身不戴甲,持一根铁鞭,连杀晋军四将六十余人。虽身受数创,却依旧如古松一般,屹立不倒。而一直在他怀中的佳人儿,却是毫发无伤。 森熊此刻也顾不得如此多来,低声道:“若能活着,我一定娶你……”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二十一章长街激战 兵不敢上前,但这不代表他们就拿森熊没有办法。是最糟糕的情况。 森熊自持神勇,遇得百人围攻,也丝毫不惧。惟独能令其忧心的却是远程的弓箭、弩箭。这弓箭、弩箭向来都是勇士的客星,难以抵挡。 果然,这近战无果,晋兵摆出了弓箭阵势,数十支黝黑的箭头瞄准了森熊全身。 森熊心下懔然,这数十支箭羽射来自己能够阻挡几枝?又能够支持几个回合?他不知道,但也不想知道。此刻他的想法很简单,在自己死之前,不让任何让伤到怀中的佳人儿。他再度将王氏藏在身后,冷眼望着有些指高气昂的晋定公。 大街上一片寂静,所有百姓早已逃得无踪,门窗紧闭,一些胆大的悄悄的由门逢中向外观望。 突然间“的达……的达”的马蹄声想起,众人惊疑间,一道红影冲开晋兵所布的包围圈,在空中化过一条彩虹弧线,出现在了森熊面前。 众人只是觉得眼睛一眨,在他们的视线中就凭空多出了一人一马。 在正午骄阳的光辉下,月芽儿那一身红如烈焰一般的毛发闪闪发亮,比太阳这骄阳还要明艳,马上一人握着一把青色的怪异兵器冷冷的向前眺望。 森熊失声道:“大王……” 周遍人这才晓得,眼前此人正是那位弱冠之年便以威镇天下的吴王姬凌云。 姬凌云借助月芽儿之神速,首先来到了事发地点。 他望着面前地晋定公。冷声道:“你就是那个姬午?打不过我吴国就派着一群人围攻寡人麾下的一将出气?” 晋定公眼中闪过敌视的光芒巧言道:“小辈,夫差莫不是没有教你如何尊重长辈?你就以这种语气跟长辈说话的?好无道德教养!想当年,你先祖阖闾大王在寡人面前都是毕恭毕敬,连大声说话也是不敢。”阖虽是英雄了得,但在发展前期,国力不强之时,却要看晋国眼色行事。晋定公将此说出正是打算好好羞辱姬凌云一番。 “长辈?”姬凌云“哈哈”大笑:“如此说来你姬午还是一个奉守礼节,孝义两全的好人物?” 晋定公自得傲然道:“那是自然!!!谁人不知我姬午孝义两全。” 姬凌云顿觉得一身恶寒。心道:“我呸。这家伙端是厚颜羞耻。不要皮面。如此大话也说的出口!!!” 他面不改色的说道:“你晋国创国之人乃代历经五百六十多载,其间一共经历三十四代。而我吴国自吴太公姬太伯建立勾吴古国起一共历经六百五十余载,至我这代却仅仅只是经历了二十七代。论爵位寡人高居于王,而你却不过是个公爵。道辈分我姬凌云在姬氏宗族谱上是你祖爷爷一辈的人物。既然你姬午孝义两全,见寡人为何不行这叩拜之礼?” 姬凌云嚣张地大笑了起来。 这吴国远居江南,代代相传。比起中原区域地争斗,吴国地君王,大部分都是寿终正寝。往往晋传了三四代,吴国的君王始终是那一个。晋定公对吴国了解并不深厚,自认为年长得势,却不知正中姬凌云下怀。 晋定公羞得面红耳赤,却也无从辩驳,怒道:“姬凌云。寡人不与你做这口舌之争。你麾下这位将军毫无道理的杀我军四将六十余人。着实可恨。只要你将他交于寡人处治,寡人可以不在与尔追究,否则……休怪寡人不给天子情面。” 他自以为此刻有占据主动。完全可以以实力逼迫姬凌云就范。只要姬凌云交出森熊,则吴国威严扫地。若是不交,则他也有借口动手拿人。 姬凌云和气的正容道:“你这话可就不对了,寡人的属下放错,因由寡人处治于你晋公何干?再说,是非曲直还未下定论,怎能将人交于你来处理?” 晋定公还以为姬凌云服软,冷哼一声:“此事没得商量。” 姬凌云过滤了晋定公的话,将面前晋兵视若无睹,回身道:“森将军,寡人早有命令。在天子之都,不可放肆,你为何在这大街上胡来?” “我……”森熊不善于言 种情况他一时也不知道从何说起。 这时在森熊背后的那女子走了出来,跪地道:“民妇王氏乃一寡妇,双目失明,于酒家卖唱为生,以此养活公婆二老。今日正中午,民妇不小心被挤落再地,惊了晋公御驾。 第164章 晋公让人鞭笞民妇出气。森熊将军世之豪杰,见民妇受苦上前为民妇出头。而那晋公却毫无人性,心胸狭隘。为了这点小事,却意图对我们辣下杀手。森熊将军将军本可突围杀出,但因救民妇而受累如此。” 那王氏字字精辟,语语利落,将森熊地义,晋定公的小鸡肚肠说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此语一出,晋国诸位都羞红了脸。 一些人为非作歹惯了,一切都不当会事,可一受到指责却发觉如此荒唐。 尤其是此刻晋定公,在他眼中这教训这刁民天经地义,也没有人劝止他。可这事情一闹大,他却也不知道该如何收场了。 姬凌云露出了讽刺的笑容:“姬午,这就是你口中的道理?明明是你狗仗人事,欺压百姓,还有脸面相我要人,真是无耻之尤。”姬凌云越说越怒与向前的和气判若两人,只差没有将晋定公指着鼻子骂: “类似你这等无耻小人,那还有颜面芶活于世。我看还不如找根树叉子上吊算了……最好在上吊前在脸上砍上七八十刀的,以免到了下面见到自己的列祖列宗,丢人现眼……丢你晋国地脸到是无所谓,但你丢得却是我姬氏地脸,寡人还真得管上一管。” 好一阵痛骂,直将那晋定公姬午骂的是周身抽搐,面色发白,几乎背气过去,一手指着姬凌云厉声大叫:“姬凌云,你欺人太甚……” 正在这时,姬凌云摸了摸月芽儿头上的月芽。骤然间,两声大喝,由左右两方屋顶传来。 阿青飞身而下,灵动地犹如燕子,又快又稳。双腿起处,人未着地,已将两名晋国武士踢飞,左足一着地,身体有违常理的原地转了一圈,一丈内三十余名晋兵通通摔倒在地。 阿青朝晋定公飞去,手中青竹棒儿布成了道剑网,剑网之中飘忽来去,浅青色布衫的衣袖和带子飞扬开来,好看已极,但听得“啊哟”“开,有的举手按头,有的蹲在地下,每一人都被恨恨的敲打脑袋,或折左腿,或伤右腿。 另一方的专韦不似.技巧在乱战中体现了十足威力,刀刀强攻,一刀一个,瞬杀十余人。 冷蝶站立屋顶之下,一手持弓将整个战场一览无余,手中长弓专门对准赵毋恤、姬斯、韩庄子三人射去。 刹那之间,场面一片混乱,他们的注意力都被姬凌云高声漫骂而吸引。突然遭受如此沉重的打击,顿时显得有些自顾不暇。 姬凌云冷眼旁观,阿青虽不杀人,但每次出手都有三人以上失去战力;专韦视自己生死如无物,视敌人生死更如草芥。 此刻他出手如狂,单刀飞舞,横砍直劈,逢人便杀,威势直不可当,但见街上上点点滴滴的溅满了鲜血,地上倒下了不身首异处,有的膛破肢断。 来赴寿诞的晋兵,十之八九都亲手杀过人的勇士,此刻这般惊心动魄的恶斗,却实是生平从所未见。敌人只有三个,可是他们如疯虎、如鬼魅、忽东忽西的乱砍乱杀、狂冲猛击。不少高手上前接战,都被他以更快、更猛、更狠、更精的招数给打倒,击杀了。 他们均非胆怯怕死长街上血肉横飞,人头乱滚,满耳只闻临死时的惨叫之声。 “保护主上……” “保护主上……” 利箭一个个的射死护卫,大部分人终于清醒对方的目的,赵、魏、韩三卿家臣门客将赵毋恤、姬斯、韩庄子团团围住保护。反之,晋定公身旁的护卫却是不多。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二十二章擒拿晋定公 凌云见此脸上的笑意越更盛,猛得一夹马腹。月芽者,姬凌云日夜骑乘,常常亲自为其梳洗,刷毛,心有灵犀。 姬凌云这一夹,月芽儿立刻不动声色的飞奔起来,连续三个加速,越奔越快,过得瞬息,以冲入晋兵丛中。 姬凌云根本无须动手,月芽儿凭借一股冲力一口气撞开了一条血路到达晋定公身前,扬手一枪刺死一壮汉,迅速抽出向另一壮汉刺去。 另一壮汉大惊,急忙以剑背抵挡姬凌云的这一枪,但姬凌云的兵器是刚柔并济的枪,而非矛。枪杆一弯,枪头滑出剑背直入那人喉咙。 晋国军士都被阿青、专韦吸引住了注意力,而大多好手都护在了赵毋恤、姬斯、韩庄子的身旁,待发觉之时以来之不及。 晋定公身旁的那两好汉,唤做王虎、卫龙。他们负责保护晋定公安危,可姬凌云来得实在太快,王虎毫无准备就被刺死,而卫龙也不明枪之特性,一招殒命。 姬凌云跃上晋定公的乘车轻易将他擒住。 幽暗的青冥剑架在晋定公的颈部,姬凌云微笑的看着四周。他用剑拍了拍晋定公的脸颊,大声对所有人道:“都给我住手!!!” 这一刻,长街上所有的目光都集合在他的身上,姬凌云厉声道:“谁敢妄动,我就杀死你们大王……” 晋定公凝望脖子上的长剑,又惊又怒。他乃天下诸侯至强。何尝经历过如此阵战,双目喷火,面容绷紧,却也不敢妄自动弹。 姬凌云虎目四望,但凡被他目光扫过地将士无不后退一至两步,不敢上前。 晋定公心中惧怕,但毕竟是一方霸主,强忍着惧意强横道:“你不敢杀我。要是杀了我。我晋国上下势必视吴国为死仇。到时一个也活不成!!!” 姬凌云寒声道:“那便试上一试。”他抓着晋定公的发冠用力往下一按,大腿也在这时向上猛顶,一声脆响,晋定公的鼻子股断裂,鲜血直流。 “你若在说上一句不中听的话,寡人将你按在地上践踏,说上两句。我要你狗命……” 晋定公完全吓傻了,周遍的人也惊呆了。 至大周立国起,至现在从未一诸侯在未破敌国大军时,敢随便杀害别大国诸侯。更何况这是在会盟之时,天子之都。姬凌云如此举动,几乎完全无视天子的存在,若一个不慎很可能会引得众诸侯群起来攻。 也因为如此,晋定公才一直未对姬凌云痛下辣手。 晋定公早在姬凌云出现以后就动了杀机。但因恐吴国上下同仇敌忾。高举哀兵杀入晋国。更担心的是其余诸侯国也因此而高举义旗,插上一脚。晋国虽然强大,但也不是诸国合军的对手。 姬凌云也正是吃准重了晋定公这一点。他才有持无恐地当枪匹马闯了进来。 姬凌云开始也有晋定公这个顾虑,但自从知道晋定公依仗权势,欺压百姓后。他却没有了这个顾及。 只因晋定公有错在先,且自己又处于弱势,晋定公又是无礼在前。这消息一闹开,必然会盛传晋定公欺负妇孺而姬凌云不畏强势,为民出头一事。更让他无所忌惮地是晋国内部不稳,晋定公一死,晋国必将陷入内乱之中。 如此一来,他们哪还有闲功夫来对付吴国。 阿青见大事以定,轻步近前。出乎意料,她抬手就朝晋定公地脑袋上打了一棒,口中娇声指责道:“让你这坏蛋欺负人……” 她恼晋定公欺负百姓,心中也对姬凌云口中那晋定公的罪行,深信不疑。所以下手极重,直打得晋定公嚎啕大叫,转瞬间就可以发现晋定公的脑袋高出了一节。 这丫头真是天不怕地不怕了,姬凌云暗忖自己是因为有吴国作为靠山,再有诸多不利因素才敢如此放肆。而阿青却是一个寻常百姓,一无靠山,二无后盾,却敢如此敲打天下第一诸侯的脑袋,这份胆色委实惊人。 晋定公遭到重创,只能怨恨的看着姬凌云,不敢乱动。 战马的斯鸣声响起,二百五十匹吴国精骑姗姗来持,他们人人手持着弓弩对这长街上的所有晋兵。 若说先前姬凌云只是擒贼擒王,让长街地晋国兵将投鼠忌器,不敢妄动。那么此刻便是完全控制了局势。 领兵的项鹰此刻是一脸忧心,他在女闾身上驰骋的时候得知了森熊被围攻的消息,二话不说,立刻歇火。刚出女闾馆他就得到了姬凌云的命令,召集骑兵装做迷路,在大街上多逛两圈这才赶向事发地点。 刚一到达,就见姬凌云已经掌握了制胜的关键,他立刻传令以为骑兵专门佩带的弩箭控制全局。但此刻事情已经闹得如此不可开交,如何收场却是一个关键问题。毕竟晋定公是晋国国君,不是说杀就杀的。 项鹰来到了姬凌云复耳说了此事。 姬凌云摇头微笑,并不在意。 又是一阵马蹄传来,近千士卒地脚步声骤然响起。 姬凌云看向声音传来地方向心道:“收拾摊子的人来了……” 远处玲珑公主任清璇策马飞奔而来,而后还有一队雄赳赳,气昂昂的士兵。 来到近前,任清璇见晋定公满面鲜血,头上还鼓起了一个大包。 任清璇豪情不逊色于男子,但始终是个一个女人。是女人都会有一些小心眼,这晋定公年事以高,足以担任任清璇地爷爷,但这晋定公却不知廉耻的数次想求她为后。她表面无所谓,但心低却是一阵恶心作呕。 此刻她见不可一世的晋定公如此狼狈,竟也生出一丝快意。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二十三章好事成双 清璇见吴国将士完全控制了局面,又见一地晋国士兵肃的皱起了秀眉。吴国崇尚水,文化也以水为主。因此,所有兵将的服饰以蓝色为主,而晋国兵将却是以黄色为主。 一眼望去,那一地的尸体中竟无一个吴兵尸体。吴国竟然以零伤亡,就控制了全局,将天下至强的晋国完全控制,这…… 任清璇有些不敢相信,在她印象中姬凌云绝对没有如此的可怕。 第165章 她神情复杂的望向了姬凌云,此刻姬凌云正高立晋定公的御驾之上,说不尽的威风凛凛,英雄了得。 任清璇驻马而立,扬鞭指着姬凌云道:“吴王,这里是天子之都,而不是南方的姑苏城,这里容不得你如此乱来。你在这天子之都,无视天子,妄动刀兵,丝毫不将大周天子看在眼中。你就不怕天子圣令一下,诸侯共同诛之吗?” 姬凌云表面做出一副恭敬模样,心里却道:“大周天子,算什么东西……”他无视任清璇的指责,指向王氏道:“事情经过,这位妇人最清楚。公主若要问罪,还是先问清楚事情缘由在来开口。” 任清璇见姬凌云那有持无恐的模样,心底就有气,自己明明是一个才气与容貌并重的少女,但在姬凌云、冷蝶的口中却成了一个狐狸精,一个要身材没身材,要能耐没能耐的。送给他,他都不要的差劲女子。如此粗俗不堪地评价对她来说还是有史以来第一糟,她可以容忍姬凌云在五年前的欺骗。但却不能忍受如此不堪的污蔑。 姬凌云,你别得意的太早,这笔帐我先记下了。 想来姬凌云也是够冤枉的,他说这番话的时候完全是在哄着吃醋的冷蝶,他哪里想得到他与冷蝶调情的时候,这位公主大人正在他们脚下津津有味地偷听呢? 任清璇详细地向妇人王氏询问了经过。 王氏再次将她向姬凌云解释地原话一字不差的说了一遍,在某些地方还更加强调了晋定公的小鸡肚肠以及森熊的勇烈忠义。听的任清璇是义愤填膺,同时也觉得可笑。如此大的阵战。起因竟是一次小小的意外。 姬凌云高声道:“孰是孰非。此刻玲珑公主应该了然于胸。寡人麾下地森熊将军完全是出于仗义。而晋国这边却是依仗人多,完全不顾道义的辣下杀手。寡人得知后,孤身前来劝解。而晋定公却是处处紧逼,并且放下狠话,威胁寡人。寡人在生命受到威胁之下,不得已才出此下策。闹成如今局面,寡人万分抱歉。” “胡扯……”晋定公气的吹胡子瞪眼睛愤然道:“公主。你可千万别信这混帐的胡言乱语,明明是他们先出手偷袭……啊………” 姬凌云在晋定公的肚子上打了一拳道:“我在跟公主说话,你这阶下囚,插什么嘴?” 晋定公本以为任清璇在这里,姬凌云不敢放肆,却想不到依旧挨了一拳,剧痛让他躬起了身躯。 “你……”任清璇也是大怒,如此无视她的人姬凌云是第一个。 姬凌云无所谓的道:“公主莫要生气。寡人就是这个倔脾气。”他瞪着晋定公强横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百倍奉还!寡人不管他的谁,实力多少强。寡人都不会让他如意。大不了玉石俱焚,两败俱伤。我不好过,也不会让他睡地好觉。” “这姬午欺负百姓再前,意图杀寡人爱将再后。寡人与他好说歹说,给他颜面,不与追究。他却蛮不讲理,丝毫不给寡人颜面,反之处处刁难。明明有错在前,却咄咄逼人。如此小人行径,寡人岂能轻易饶他。” 说罢,还准备动手。 “住手……”任清璇身心无力,在让姬凌云这样闹下去,只怕这次寿诞无法举行了。她最终地目的也将高吹。 突然间,任清璇明白过来姬凌云这个举动是在试探她的最终目地。假如自己的目的是为了离间晋国、吴国,那么自己将巴不得晋国、吴国闹的天昏地暗,无法挽回。如此将不会制止他那过激的行为。但是只要自己出言制止,就表示自己唆使周天子举办这次寿诞是另有所图。 任清璇眼珠转动沉声道:“吴王,晋公确实有错,但天子寿诞将近,吴王又在这天子脚下如此乱来, 对天子的大大不敬?诸侯在王畿以外的事情,天子无这王畿内之时却不可任人乱来,吴王可否看在大周天子的颜面上放过晋公?” 好狡猾的一只狐狸精,姬凌云本意正如任清璇想的一般,但任清璇这回答的却是借助周天子的颜面,巧妙的避开了问题关键。尚且还无法看出任清璇的最终目的如何。 姬凌云犹豫了会儿道:“如此……看在天子的颜面上,寡人却也不好多加为难。这样吧,寡人退上一步。只要晋公当众向那妇人认错,赔偿其医药费用便可。” 任清璇会心微笑,已然明白姬凌云的用意。 姬凌云这手可谓玩的漂亮之极,诈看之下,这一句道歉简单之极。可一旦这歉一道,晋定公就等于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一身的伤痛也变的理所当然,纵然他想报仇也不能用这个理由。 总之一句话,晋定公的这张老脸在今天可谓丢的是一干二净。 姬凌云的目光向那三卿扫去赵毋恤、姬斯、韩庄子都在冷眼看着晋定公,有的眼中竟然出现了喜悦之情。 姬凌云暗忖,自己今天这一闹,说不定三家分晋的这一历史事件将会早早到来。 在姬凌云的强势下,晋定公这刀板上的鱼肉不得不向妇人王氏低头。 姬凌云放了晋定公,谦然道:“晋公,吴某适才多有得罪,万分抱歉。” 晋定公冷哼一声,拂袖而走。 姬凌云不已为意的笑了笑,这晋定公遭了那么多的罪也该让他牛气一下。 “玲珑公主,美若天仙,今夜寡人在府中设宴,不知公主可愿意赏脸?”姬凌云对着任清璇提出了邀请。 任清璇并未被那句“美若天仙”而打动,脑中反而浮现出了姬凌云的那句要身材没身材,要能耐没能耐的。送给他,他都不要,秀目一瞪道:“本宫有事,抽不开身。” 姬凌云也没有指望答应,向她告辞一声,领着众人向府邸走去。 半路王氏谢过姬凌云的搭救之恩,准备告辞离去。 森熊傻傻的拉着王氏的衣角,扭捏的如同上花轿的娘们。 王氏被拽着衣角,原是苍白的脸容红润起来,真是人比花娇,难怪森熊这等铁汉亦要为之动心,着迷。 姬凌云心中好笑,这森熊在战场上的雄风也不知哪儿去了,变的比娘们还要娘们。他柔声道:“姑娘这可是要回家?” 王氏呆了一呆,低声道:“回大王,民妇家中还有公公婆婆在堂,为媳者,自当照顾。” 姬凌云早已熟知了王氏的一切,明白要想让森熊、王氏结合,最大的困难便是王氏的公婆。 姬凌云道:“你可知今日这晋定公受了多大的羞辱?寡人有吴国为后盾,那晋定公奈何不了我等。但你们却不一样,他要杀你们泄愤,不过点头之事。” 王氏无神的两眼一红道:“那该怎么办?” 姬凌云微笑道:“这样吧!我给姑娘两个选择,一是由我们派人把姑娘送回吴国,在我吴国境内,晋定公还不至于乱来。一是你嫁给我这兄弟森熊。”一手拍着森熊的肩头,鼓励的对他点了点头。 森熊剧震一下,往森熊望来,神情既尴尬,但又有掩不住的感激。 这铁汉鼓起勇气道:“嫁给我,我娶你……” 王氏两眼泛红,以蚊般的声音轻轻道:“民妇家中还有公公婆婆……” 森熊急道:“你公公婆婆就是我公公婆婆……我给他们吃,给他们住,我们一起照顾他们……” 姬凌云也劝道:“我这位兄弟模样不佳,但绝对是一个英雄了得的人物。也绝不会亏待你们的……” 王氏扭捏道:“这事还需问过公婆……” 姬凌云大喜道:“这是容易,寡人这就去向尔公婆下聘,做媒。” 王氏公公婆婆对王氏的日夜辛劳早已内疚不已,现得人照顾并无不悦,反而高兴连连。 姬凌云将王氏与其公婆都接去府邸,不由松了一口气,给了晋定公一个下马威,又圆满地解决了森熊的问题,可谓好事成双也!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二十四章晋国的命运 北大宅,晋公临时行馆,魏氏别院。 姬斯端坐上首,面色冷静沉重,一动不动的有如木雕,坐在他对面的李也是一脸的严肃。 在智宣子战死后,晋国的国政有了地覆天翻的变化。赵鞅被姬凌云所放,回国后十天也没有活到便驾鹤西归,呜呼哀哉。 魏桓子在新任赵氏宗长赵毋恤的协助下以绝对优势夺取了晋国正卿一职,紧接着赵氏、魏氏、韩氏三家趁智氏风烛残年之时,由魏桓子以正卿名义宣布了智宣子的十条罪状,合力侵吞了智氏大片土地。 智氏实力大损,无力抵抗。大部分土地受到了剥削,如今仅仅只余下的发家之处河套地区。那里以被智氏家族统治了数百余年,根深蒂固。赵氏、魏氏、韩氏一时间也无法将他吃下。 即便如此,晋定公已经对智氏家族生出了厌恶,这智氏消亡已经是迟早之事。 “早就听闻这姬凌云年纪轻轻,却是胆略过人,今日一见,此人比想象中的更加可怕。”姬斯忘形啧啧道,既又担忧,又有兴奋。 李深知自己这位主上心性广阔,志比天高。现今晋国一无赵鞅把持平衡,二无智宣子钳制三卿。这晋国已经呈现三分的迹象。晋定公进过今日一事,颜面大损,传到晋国定会成为茶余饭后的笑料,大失民望。 此正是一个千载难逢的绝妙机会,以姬斯之雄心。怎能放过?同时,那姬凌云地表现也让自己这位心高气傲感到了一丝威胁。 李微笑的点了点头,暗忖有一个强敌激励,对于大王来说未必不是一件好事情。 姬斯问道:“李先生,今日这情形,你是怎么看的?” 第166章 李道:“姬凌云的举动看似卤莽冲动,实际上确是运筹帷幄,这晋定公全然不是对手。” “岂只不是对手……”姬斯不屑道:“姬午那家伙更姬凌云完全是两种不同类型的人。姬午根本没那资格跟姬凌云扯在一起。” 晋定公虽是姬斯的大王。可姬斯话语间完全没有一丝的敬重。反而处处表示出他的不屑,丝毫未将晋定公看在眼内,已经发展到直接呼唤其姓名地地步。 “那糊涂家伙,狂妄自大。自诩是第一强国,好颜面,摆架子。本来以晋国之实力完全有可能在天子地寿诞上大出风头。说什么寡人是天下第一诸侯。最后抵达洛邑才能显得天下第一诸侯地威风。可现在倒好,处处处于弱势的姬凌云交盟友同对晋国,结刘桓打入周王朝内部,将晋国的优势之处全部消弱。今日发生这等事情,他却毫无应对之法,象呆驴一般的任由姬凌云摆动……真是丢了我等的颜面……” 姬斯沉思了片刻大笑了起来:“话说回来,那姬凌云也真是够胆大的,单枪匹马。来到阵前。还当众殴打晋定公,想取晋定公的性命。当时我还真有心命人杀他……只是这在天子之都,杀害大国君王。定会引得天下地的注意,以及吴国上下的愤慨。这后果无法预料,始终不敢下手……” 李长叹苦笑道:“王上,属下于大王的想法一致,却也不敢妄动。在这魄力上,姬凌云远胜我们多矣。” 姬斯心有不甘却也不得不承认姬凌云在今日的表现确实无懈可击,那种单枪匹马冲入敌丛中的豪情,不卑不亢,吸引众人目光的气度,以四人控制四百人的手段,确实有些骇人听闻。 他想起了姬凌云麾下地那几为人物羡慕道:“这治国扩土,人才为上。姬凌云麾下随便几天就有如此厉害,实在令人欣羡。” 顿了一顿,姬斯压低嗓音道:“先生,你看如此这危局我们应当如何走出,我魏氏一日不自立,一日要听任晋定公地差遣。与其如此消耗下去,不如利剑断丝,早日求存。” 李自信笑道:“主上此事莫急,属下以有了主意。” 在同一时刻,赵氏别院中。 赵毋恤面色苍白的靠在床沿,肩膀上被白色纱布缠绕。今日伏击时,冷蝶的第一箭正是射向他赵毋恤。 那一箭又急又准,好在赵毋恤身经百战,反应敏捷,这才避开要害,免得一死。 赵毋恤爽朗笑道:“这点伤势对我来说以算不得什么,诸位别为我担忧。你们一路劳顿,下去休息………义父,你且留下。”~成了赵氏的托孤大臣。赵鞅临终前还命赵毋恤任疵为父,在背后为赵毋恤出谋画策。 待众人走出后,赵毋恤开口道:“义父,斯弟多次向我暗示分裂晋国一事。当时,我并未明确答复,认为此时过早,可今日这晋定公的表现实在大失所望。父亲在临终前说姬凌云是超世之杰,无人可比。若日后与其对抗,首先当集合众人之力,才有望能胜……” “原先,我还有些认为父亲大人夸大,可此刻才明白父亲大人所言非虚。吴国政策优良,国力日上,超越我晋国并非不可能。我赵氏在晋定公麾下以无法得到有效实在的发展,为了赵氏,我有意同魏氏结盟瓜分晋国!义父,你看如何?” “晋国三分,以成定局。早些、晚些,意义不大。主上理当与魏氏合作,但合作的同时还要暗中跟韩氏接头,商量瓜分晋国大计。与魏商量时,主上可取得一地,将大头让与魏;与韩商量时,主上也要那一地,将大头让与韩。如此瓜分时魏、韩则任由主上取得一地,不与主上争斗。至于余下土地任由魏、韩凭本事获取。无论结果如何,我实力最小的赵氏却取得了最大的利益。” 一个诡异的笑容,泛上疵那干枯的脸上。 晋国未来以成定局。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二十五章身世疑云 抵府邸,韩庆微笑的迎了上来道:“大王神威盖世,邑都在盛传大王为救百姓,不畏强势,怒惩晋定公一事。” 姬凌云哈哈大笑道:“由他们去传吧,正好可以为吴国挣挣面子。” 韩庆给姬凌云打了个单独相谈的眼色 姬凌云点头让人安排王氏的公公婆婆,独自拉着韩庆向后院走去。 自从发觉议事大厅有鬼后,他就下令所有人小事无所顾及,大事必须谨慎开口,姬凌云在后院找到了一块议,以防被人偷听。 到了后院,姬凌云问道:“什么事这么要紧?是不是有了那任清璇的消息了?” “大王圣明!”韩庆道:“属下经过多方探察在王畿外西北方三十里处找到了玲珑公主以及她母亲呆过的村庄。” 王畿外!!!姬凌云有种不好的预感。 韩庆道:“如今那里以是废墟一片,一个人影也没有了。据说遭到犬戎的袭击,全村上下无一活口。” “你这是意外,还是人为?”姬凌云沉声问道。 自从当年申侯联合国和犬戎举兵入攻西周,攻破镐京后。这犬戎异族就认准了大周王朝的繁华,时常派一队小股骑兵深入各地抢掠。 晋国保受其害,晋定公大怒,多次派赵鞅、智宣子西击犬戎,数次小破犬戎。犬戎不敢造次,后发觉天子王畿无兵无势。 犬戎平均每年都要深入王畿抢掠侵占。使得天子王畿的地范围越来越小,如今只不过仅有二百余里的土地而已。 犬戎骑兵所到之处鸡犬不留,那村庄在王畿之外,显然是受到过犬戎骑兵的攻击。有可能是意外,也有可能是人为。因此,姬凌云有此一问。 若是意外还好,若是人为,那便是杀人灭口。所谓真金不怕火来炼。怕火来炼非真金。这任清璇的若身世没鬼。不至于如此大费周章。 韩庆脸上露出了神秘的笑容道:“人为,灭口!” 韩庆续道:“属下根据消息,顺条摸瓜……” 姬凌云白了韩庆一眼道:“是顺藤摸瓜,学不来别乱学,丢人……”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说成语在吴国成了一种时尚。吴国上下许多人都开始学着姬凌云说话,时不时的就来一句成语。他们没有学过。只凭记忆传言,闹出了不少的笑话。 “是顺藤摸瓜,顺藤摸瓜……”韩庆尴尬的笑了笑,继续道:“一直摸索到了传言中任清璇长大地村庄附近,可那里已经荒芜一片,不见任何人地踪迹,消息也在这里中断。于是,属下想得了一打草惊蛇地办法。” 他看了看姬凌云见“打草惊蛇”并未说错再次道:“我让一人在装做外出经商而归的大贾。在村庄遗址痛哭。然后以寻找妻儿的名义重金询问那村庄的消息。我料算任清璇听闻此消息。一定会怕当初的事情干的不够彻底,有遗漏之徒,在附近监视。果然不出属下所料。当日便有可疑人物在附近出没。我在让一人乔装成在那次灾难中侥幸存活的人物,一番交谈后领走了五十金。当夜,那人便受到不明人物地刺杀。属下有八成把握认为杀手是任清璇的人,而任清璇的意图很明显……杀人灭口。” 姬凌云大笑着拍着韩庆的肩膀道:“干得好,如此看来这任清璇的身世不仅仅是周天子的义女那么简单。她的目的也绝对不是为了大周,而是另有图谋。她这是在打着复兴大周地旗帜,为一个神秘组织办事。” 顿了一顿,他再道:“还能继续查下去吗?” 韩庆无奈地摇头道:“这任清璇乃是属下遇到最棘手的人物,我查到村庄遗址的时候所有线索就一并断了,属下还是耍了一些手段才知道了事情。再要彻查下去却也不知从哪开始了。” 姬凌云沉思了会儿,让韩庆传令下去即刻起任何人不得外出,谨防意外。 自己得罪了晋定公,又有一个潜在地敌人,天子寿诞还有两日就要举行。那时,便是与晋定公真正交锋的时刻,而任清璇的魔爪也将待机而动。 在此之前,姬凌云不希望自己麾下任何一人发生意外。 姬凌云强调道:“违令者,重打五十军棍,罚俸禄半年,官降三级。” 休息片刻,有侍卫来报:“楚君、郑君、鲁君一并求见。” 姬凌云登时想起自己下令请他们赴宴一事,忙让人备上酒席,亲自出去相迎。 楚王熊章、郑声公姬胜两人姬凌云早已见过,鲁哀公姬将还是第一次见到,这姬将除了有几分姬氏子孙的俊朗外并没有什么出采之处。在他的印象中也没有姬将这号人物,足见姬将一生并没有干过任何出采事情,本人也并无大才。 姬凌云热情的将他们都引进了府邸,楚王、郑声公、鲁哀公一举一动无不表现出对姬凌云的尊敬。 姬凌云完胜晋定公一事,已经让他们意识到了吴国的强势。对于姬凌云这年轻后生,他们不敢再有任何的轻视之念。 几盅酒下来,郑声公首先道:“吴王今日大挫姬午锐气,实在为我等出了一口恶气。大王之能,不亚于阖闾大王、夫差大王,我郑国上下愿意听任大王意思行事。” 楚王、鲁哀公暗骂郑声公狡诈之余也一并表示愿意一吴国马首是瞻。 姬凌云今日的雷厉风行,不但让他们收起了轻视之念,同时还坚定了他们合力对付晋国的信念。 转眼两天即过,周天子的寿辰已到。 姬凌云在冷蝶的催促下穿着华丽而笨重的吴王服带上礼物走向了天子宫殿。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二十六章挑衅、斗宝 凌云刚一出得府邸,一身青衣,玲珑秀气,睫的越女阿青就出现在了他的身前。 第167章 阿青有些无聊的摇摆着手中的青竹棒儿道:“这地方腻是无趣,你这是去哪儿玩,带我一起去成不?”随即憨憨的娇笑道,“你不带我去,我自己也要偷偷跟去。” “好吧……但是这一路上,你都得听我的。不然……”姬凌云嘿嘿一笑,这不然什么他自己都不好说。阿青天不怕,地不怕,与其说出来不如留个让她自己想象的空间。 “大王……”韩庆刚想发言,便被姬凌云给制止住了。 韩庆这类人对于阿青没有半点的好感,只因她不懂得礼节,不晓尊卑,还特别的无礼,在他们的眼中,阿青大大咧咧,见姬凌云不跪拜,直呼姬凌云的名字等等行径,这一切都是对王权的挑衅。 姬凌云清楚韩庆的顾虑,这阿青虽不通晓礼节,但却是天真淳朴,充满了正义感,且跟自己有着亦师亦友的关系。跟她再一起,他可以毫无顾及的与之交谈,不用多留一个心眼。这对于一个君王来说是非常不容易的。 阿青言出必践,与其让她冒冒失失的窜进王宫,不如带着,看管住她。以阿青的绝世武艺,在寿诞上兴许还能为自己出出力。 姬凌云命人给阿青准备了一匹马,并骑而行。 阿青道: 姬凌云道:“给周天子祝寿……” “周天子?”阿青疑惑道:“你朋友?这名字有趣地紧,天子、天子。上天之子。”阿青念了两遍“咯咯”的笑了起来。 姬凌云解释道: “那也是一个官了,跟你和勾践比谁大?”这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时代早已过去。为了巩固自己的实力,各地的诸侯都对各自领地的百姓洗过脑,各地百姓只知诸侯而不晓天子。有些阅历不足之人,更是不知世上还有周天子这号人物。 阿青便是如此。她惊道:“竟然有比你和勾践更大的人物……”在她地印象里。诸侯已是最大地官了。 天子寿诞在宫内地安德大殿举行。 周天子的王席设在对正大门的殿北。两旁每边各设二十席,均面向殿心广场般的大空间,席分前后两排,每席可坐两人,前席当然是众王室贵胄诸侯,后席则是特别有身分地位的武士家将。 愈接近天子的酒席中,身分地位便更崇高。姬凌云的席位设于右上首与太宰刘桓公同席。姬凌云满意地点了点头,这周朝并没有左尊右卑还是右尊左卑的思想。 天子左西右东,朝臣依官位由尊至卑一字排开。夏商周时,朝官尊左;燕饮、凶事、兵事尊右。战国时朝官尊左;军中尊右。 左右之分是为区分文武而设置并没有大小之意。 众宾客入殿后。分别坐入自己的酒席。谈话时都是交头接耳,不敢喧哗,气氛紧张严肃。 姬凌云请刘桓公上坐。自己居下,阿青、冷蝶、韩庆、项鹰等文臣武将依次在后,他望向对面,那是一个身材不高,却孔武有力的汉子。 刘桓公介绍道:“他就是晋定公的走狗单武公,武艺不俗。官拜大元帅与我共掌王畿兵权。” 正逢对方目光向这儿望来,姬凌云微微的一点头。那单武公不屑的哼了一声,高傲的抬着头。 “好嚣张地家伙!”冷蝶咬牙切齿地说道。 身后诸将认同的点着头,眼露凶光。 姬凌云淡淡一笑道:这单武公张狂外表,不值一提。” 刘桓公佩服的看着姬凌云,若不是有晋国撑腰,这单武公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 当晋定公协同赵毋恤、姬斯、韩庄子进场时,立即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一来自是因为晋国是第一大强国,更是因为前些日子闹得满城风雨的丑事。 虽过两日,但晋定公那猩红踏扁的鼻子依旧留下了姬凌云的辉煌战绩,前额上还敷了厚厚的一层粉,看上去雪白无暇,只是面部表情但凡稍有变化,就要像下雪似的簌簌掉渣。 姬凌云对阿青道:“那额上的珍珠白粉就是你的杰作。” 阿青想起了那当头一棒“咯咯”的笑了起来,竟意犹未尽道:“这家伙坏透顶了,活该。看他这副怪笑的模样,也不知道又在想什么坏注意,真想在教训他一下……” 刘桓公的表情就象是吃了大便一样,这晋定公好歹也是天下第一诸侯,在那不知名的姑娘口中却象是一贯三岁孩童,想教训就教训似的。 这时,本已入席的单武公起身迎来,至晋定公的面前点头哈腰,仿佛被抽去了脊梁骨一般,适才的张狂早丢到乌拉圭去了。 专韦嘟哝道: 众人皆笑了起来。 姬凌云突然发现这晋定公竟意外的向自己走来,说了两句客气后。大殿以是一片寂静。谁不知吴、晋死仇,大多人都带着幸灾乐祸的表情看好戏似的看向他们。 晋定公凑到他身前道:“久闻这吴地繁华异宝极多,却不知吴王打算送什么样的厚礼给天子?” 姬凌云客气道: 晋定公皮笑肉不笑道:“这可巧了,寡人也是送晋国的宝贝,不知那国的更加珍贵一些。”说罢洋洋得意的走向了对面一席。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二十七章寿诞前的屁声 蝶凤目阴寒,死死的瞪着晋定公,秀手紧握若。此张弓箭,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射出去。 项鹰、专韦均不满道:“这家伙太嚣张了。” 森熊也是一言不发的瞪着晋定公,一身的骨头噼里啪啦直响。 韩庆皱着眉头道:“这姬午意图和我吴国斗宝,如此嚣张恐怕他有十足的把握获胜吧!!!”他心底明白,自己这位大王酷爱兵法、习武。除了对宝剑、良驹有些欲望以外,对那些宝石、玉器根本毫不在意。 齐地改革,需要大量资金,为了筹措资金。管曾提议将齐、吴、越三国搜集的无价宝器、美玉、字画等物品高价卖出。这一卖国库中的这些珍宝少了一半,而姬凌云却眉头也没有皱一个。 一个不喜爱收集宝物的君王,他手中哪能拿的出真正的好东西出来。 听了韩庆的话,冷蝶气道:“这姬午太小瞧人了,我吴国怎能输给他?大王,拿出一些好东西出来,让他瞧瞧厉害。” 姬凌云摸了摸鼻子尴尬道:“若比宝剑,我们还有的一比。寡人的国库中有纯钧,胜邪,巨阙等欧冶子留下的宝剑,可这周天子不喜欢剑也是人所共知的事情。说道比其他的……我们还真比不过晋国。” 在春秋时期,晋国是称霸诸侯时间最长的一个国家。说起强国就不得不提北霸——强晋。数百年下来,这强晋每年收到的贡品都可以用几何数来计算。长久累积下来。鬼知那晋国国库中有多少鲜为人知地奇珍异宝。 冷蝶急道:“那可怎么办呀?一想到姬午那自得的模样,我这气就不打一处出来。” 姬凌云道:“别急,这天踏不下来。生活总要继续,活人总不能被尿给活活憋死吧?先看看对方的东西再说。” 姬凌云表现的非常冷静,他总共带来多少东西他心底清楚。既然没有本事变出宝贝也只能随机应变。 这随机应变在关键的时候,可胜过十万大军。 “当”钟声响起,天子近侍拉扯着尖锐而刺耳的喊声道:“大王将至,诸位入席恭候。” 以入席的公卿贵冑纷纷起身恭候。未入席的公卿贵冑也急忙入席。 姬凌云在等候周天子时。突然想到一事正色地告戒道:“等会见到周天子后。绝对不允许笑。” 刘桓公听后差点就先笑喷了,脸憋地绯红。 众人正想询问,却听见近侍太监地又一声叫唤:“周天子驾到……” 在妃嫔簇拥下,肥胖可爱的周天子昂然步入殿内,后面跟着超尘脱俗的玲珑公主任清璇以及随身近卫。 周天子竭力摆出一副威严的表情,想令自己的目光显得更加敏锐,步伐更加沉稳。但是那两只原本就被肥肉挤成了缝儿的小眼睛。和横向而长的身躯,无论怎么努力也看不出任何效果,到是象极了一摇一摆地鸭子。 姬凌云早有准备并未象第一次见到周天子那般失态。 但余下众人却想起姬凌云先前的告诫,恍然明白,这下更加不可收拾。 “噗嗤”一声,毫无顾及的阿青首先忍耐不住笑出声来。 笑声是会感染的,阿青这一笑,登时令冷蝶、项鹰、专韦等人忍耐不住跟着大笑了起来。整个大殿中。没有见过周天子的比比皆是。 他们见这诸侯共主竟是这番模样。早已忍俊不禁,在阿青、冷蝶、项鹰他们的带领下个个都大笑了起来。 周天子的脸色登时难看无比,变成了猪肝的颜色。 好说歹说。周天子也是诸侯共主,遭受如此嬉笑他地面子上如何过地去,高声吼道:“笑什么笑?” 周天子的这一怒,登时压下了所有的笑声。 大殿中决大部分人都盯着姬凌云,尤其是晋定公和任清璇,她们那看好戏地讥讽神情让姬凌云有一股痛扁他们的冲动。 周天子怒瞪着姬凌云,面色扭曲。他自知自己这天子只有虚名,早已是个傀儡,但无论是谁也都要给他三分面子。在寿诞之上,当众遭受如此羞辱他还是第一次。 “天子恕罪……”姬凌云忙站了出来道:“麾下诸位如此,皆乃臣下之 ...适才又想放了,但天子即将到达臣下总不能以屁声迎接吧?那可是对天子大大的不敬……” 姬凌云扭捏道:“但这屁说来就来,臣下是越憋越想放,根本就憋不住。 第168章 不得已,只好让麾下诸位以笑声掩盖。臣下觉得以笑声来迎接天子总比以屁声迎接天子来的强。” 这一番话说的殿中众人忍俊不禁,再度大笑起来。 姬凌云怒吼道:“笑什么笑?有什么好笑的?谁妈的没有屁眼,没放过屁的。都是乌龟王八有什么好笑的。除非你们没有屁眼,否则就可以笑。” 这一吼登时震慑住了四方诸侯君臣,人人闭上了尊口,无人敢承认自己没有屁眼。 周天子也露出了满意的神色,姬凌云已经给了他一个台阶同时还送给他三个糖,对他是仁至义尽。 任清璇看着姬凌云也觉得心中厌恶正逐渐减少,心道:“抛去那几句话不说,这家伙的才干应变却是世上罕见。” 姬凌云惟恐天下不乱道:“臣下麾下的将士笑是为了给臣下遮丑,但却不知晋公笑的那么欢乐为的是什么?臣下这边一笑,他们那儿也跟着笑了起来。莫不是晋公也吃坏了肚子,想放屁,让麾下的文臣将士为他遮丑吗?” 姬凌云是笑非笑的看着晋定公一脸的调戏之意。 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姬凌云吸引到了晋定公的身上。 晋定公料不到姬凌云突的杀了一个回马枪,他哪有姬凌云的那随机应变的能力,立时急得满头大汗,吱吱呜呜,说不出了所以然来,那模样简直就是那热锅中的蚂蚁,刀锋上的蚂蚱。心中早已将姬凌云跟周天子骂开了花,若是平常他哪能顾及这周天子的颜面。但此刻在众诸侯之中,万一自己作出什么不正常的偏激举动,拂了周天子的面子,那将成为千夫所指的众矢之的。 在晋定公身后的姬斯实在看不过眼,心道:“这姬午自己丢人好了,搞得我们这些臣子也跟着一起丢脸,真没面子。” 他给了李使了一个眼色。 李会意出声道:“回天子,晋公与吴王有着一些小摩擦。这点人尽皆知,晋公喜好颜面,处处想优胜吴王一筹。吴王那边突然发笑,晋公还以为这是吴王耍的某些手段。会错了意,这才命我们等一起大笑。晋公的本意是以笑声来迎接大王,而非他意。” 晋定公犹如大海中偶然抓住稻草的尘埃,连连点头。 周天子也打起了圆场道:“原是一场误会,吴王还请入坐。” 姬凌云有些不甘心的看了李一眼,摇着头向席位上走去。 阿青不好意思的吐了吐舌头低声道:“对不住了呀,那周天子长的跟我家养的胖小羊一样,实在太……可爱了……” 姬凌云气瞪着眼睛道:“还说?” 阿青低头嘀咕道:“人家忍不住嘛!谁晓得大家会一起笑起来……说真的,那周天子长的跟我家养的胖小羊很象,我还记得那胖小羊就叫做小胖……” “闭嘴呀……”姬凌云怕阿青再这样说下去会再次引起混乱忙堵上了她的嘴。 “对了,刚才那个解围的人是谁?他思路清晰,年纪不大,却有这一股能成大气的气质。”姬凌云低声询问韩庆。 韩庆想了会儿道:“他是四卿之魏氏继承人姬斯的门客,叫做李……” 姬凌云大感错愕,暗道可惜。这李是一圣二全三贤四谋五将中的三贤之一,是第一个将一国家由奴隶时代转化为封建时代的人物。自己的凌云变法,其中有一部分是来至于他的李变法。 这时周天子已经走到了设在殿端的主席,他独自走到主席处,玲珑公主任清璇立于身侧,余下众姬分坐到后面那三席里,确有诸侯共主的排场。 众人都双手相叠躬身请周天子入席。 周天子坐定后,柔声道:“众卿家平身,赐坐。”众人高颂祝贺之辞后,跪坐席处。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二十八章和氏之璧 女在第一时间为众人斟上了美酒。 周天子举杯道:“孤王稳坐天子之位四十余载,其间全赖各路诸候贤臣鼎立襄助。这才使得我大周王朝百姓享得太平,威镇四夷。” 众人心下鄙视,但却一起欢呼,轰然畅饮,气氛热烈。 周天子当了多年的傀儡,外交手腕早已如泥鳅般油滑。他挨个将诸侯都称赞了一遍,不偏不移,恰倒好处。 本来不大看得起他的姬凌云等人亦为之心折,暗忖这周天子稳坐天子之位多年,这气度确是与别不同。 一队乐队鱼贯走进殿中,面向这大周天子,奏起乐来。 这队乐队有十人,分作两列,作跪状,身穿银灰色窄袖长衣,头戴黄色帽巾。 左起第一人是指挥,双手挥舞鼓杖,敲击鼓面。后面四人吹着笙箫等各乐器,其他五人,有人侧身弹瑟,有的在拍手唱歌,隐见乳浪玉腿,作出各种曼妙的姿态,教人心神荡漾。一时殿内充满欢乐喜庆的气氛。 姬凌云向来对这歌舞兴趣不大,尤其是见识过西施、郑旦两人的歌舞后,在欣赏别的,那滋味等同嚼蜡一般。他一边装作留心欣赏,一边目光四处巡游,见到晋定公那得意的表情,心下触动,这家伙到底有什么宝贝,如此胜券在握? 他看向晋定公后边的几个席位,那赵毋恤也正好向他望来。一对上眼,赵毋恤友好的一笑。举起酒杯悄悄做了一个碰杯地举动。 姬凌云含笑点头拿起酒杯一饮而尽,这赵毋恤深通兵法阵战,为人豪迈,大有武王姬发之风,值得一交。 一旁的姬斯面无表情,难知喜怒,姬凌云深知此人同刘邦、刘备一般,善用人才。善抓人心。自身才干也是不菲是一个出色的人物。 李在姬斯之后。他目光不时望向姬凌云,眼中充满了疑惑,自己多年拟定了一套治国之术,以求将来在姬斯成为诸侯之后派上用场。却没有想到,这吴王颁布的新法有一部分竟是自己那套治国之术中的精髓。 他不明白的摇着头,难道自己跟吴王的所见略同?也没有道理啊,这所见略同或许有这可能。但名字也没有理由一样啊?这平法是自己想了一夜才思索出来的法令名称,吴王怎么也想到这平法这名称。 这凌云变法地精髓正是包含了李变法、吴起变法以及商鞅变法中地精髓。只怕李想破脑袋也想不出,这姬凌云颁布地新法中有三分之一来至于他的李变法。 乐队演奏完毕,周天子举杯劝饮。 酒过一巡,晋定公站起身来走出席坐谓周天子道:“天子六十寿诞,臣下代表全晋国祝天子万岁无疆,长寿安康。” 周天子仰天大笑道:“爱卿快快请起!” 晋定公道:“臣下有一绝世宝物,愿献给天子作为长寿贺礼。” 周天子喜道:“快快承上!” 一个小厮手捧着一华丽的紫檀木盒走了上来。那木盒纹理纤细致密。质地细腻,温软如玉,质朴而典雅。华丽而天成,神秘无限。 这盛放之物都如此高贵,那木盒中的东西究竟是何物?姬凌云也不由生出一窥究竟的想法。 殿中人人都瞪大着眼睛,他们知道好戏即将上演。 晋定公示意小厮打的古玉稳当的平躺在紫檀木盒之中,细细望去那古玉四周竟有宝光闪烁。 这是何物?姬凌云有些呆了,对于玉石他并不太了解,但也是见识过无数玉器宝石。若说眼前地古玉是美玉,那么他国库里的那些所谓的宝石最多不过是水坑中那土里土气的石头。 姬凌云突然听到了楚王熊章的惊声叫唤:“这是和氏之璧……” 姬凌云呆立片刻,这和氏之璧被后人简称为和氏璧,是一个家喻户晓的东西。是历史上著名的美玉,在它流传的数百年连城地天下共传之宝。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曾令玉工将雕琢和氏璧成为皇帝玉玺,称之为“天子玺”。玉玺上刻文是丞相李斯以大篆书写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字。 传说公元前219年,秦始皇南巡行至洞庭湖时,风浪骤起,所乘之舟行将覆没。始皇抛传国玉玺于湖中,祀神镇浪,方得平安过湖。八年后,当他出行至华阴平舒道时,有人持玉玺站在道中,对始皇侍从说:“请将此玺还给祖龙。”言毕不见踪影。传国玉玺复归于秦。 秦末战乱,刘邦.给刘邦。刘邦建汉登基,佩此传国玉玺,号称“汉传国玺”。 此后玉玺珍藏在长乐宫,成为皇权象征,也因为如此又有言得和氏璧者,可得天下。 姬凌云一拍脑袋十五座大城,名副其实的无价之宝。 他心底苦笑,难怪晋定公胜券在握,这种千古异宝,什么东西比地上? 晋定公洋洋自得的看了姬凌云一眼道:“不错,这正是天下百玉之王——和氏之璧,一个多少金钱也买不到的宝贝。” 他恭敬道:“臣下听闻天子喜爱美玉,特地将这得来不易的和氏之璧献给天子。” 晋定公再度看了姬凌喜欢玉石,而这和氏之璧却是碧玉之王,我到要看看你在如何胜得了我。 韩庆低下了头,这回凶多极少了。能胜过和氏之璧之物,世上又能有几个? 姬凌云看着和氏之璧,想着应对之法,直接认输并不是他的作风。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二十九章天子之剑 凌云想了片刻,并未想到应对之策。 这在和氏之璧,产于楚国。 三百年前,楚国有一个叫和的琢玉能手,在荆山里得到一块璞玉。和捧着璞玉去见楚厉王,厉王命玉工查看,玉工说这只不过是一块石头而已。楚厉王大怒,以欺君之罪砍下和的左脚。 楚厉王死后,楚武王即位,和再次捧着理玉去楚见武王,楚武王又命玉工查看,玉工仍然说只是一块石头,和因此又失去了右脚。 第169章 楚武王又死,楚文王即位,和抱着璞玉在楚山下痛哭了三天三夜,哭干了眼泪后又继续哭血。 楚文王得知后派人询问为何,和说:我并不是哭我被砍去了双脚,而是哭宝玉被当成了石头,忠贞之人被当成了欺君之徒,无罪而受刑辱。于是,楚文王命人剖开这块璞玉,见真是稀世之玉,命名为和氏之璧。和氏之璧遂成为楚国的国宝,从不轻易视人。 关于这和氏之璧的传说姬凌云的脑中有两个版本: 一是楚国向赵国求婚,以和氏之璧作为聘礼,使之到了赵国,以至有了后来的完璧归赵一说;一是楚文王得此和氏之璧,十分爱惜,舍不得雕琢成器,将其奉为宝物珍藏起来。过了四百余年,楚威王为表彰有功忠臣,特将和氏之璧赐予相国昭阳。昭阳率宾客游赤山时,出玉璧供人观赏。不料众人散去后,那和氏璧却不翼而飞。五十余年后。赵国人在集市上以五百金购得一块玉。经玉工鉴别,此玉就是失踪多年的和氏璧。赵惠文王听说和氏璧在赵国出现,遂据为己有。同一时刻,秦昭王亦获悉此事,致信赵惠文王,愿以秦国十五座城池换取玉璧,完璧归赵一典故也在那一刻开始。 此两个版本如同一对公婆,各有道理。因没有史料真实记载这事。到底哪个版本正确。却是不得而知。 令姬凌云疑惑地是这两个版本都是战国时期的事情。如今还是春秋末期,这和氏之璧怎么就到了晋国了呢? 那和氏之璧纯白无瑕,宝光闪烁,雕镂之处,天衣无缝,无愧是稀世之宝之名,自己对玉石不太了解。分不清楚真伪。但殿中诸多诸侯公卿也因有识货之人,此刻他们一个个象深闺怨妇一般的看着和氏之璧,足见此玉无假。 姬凌云问向一旁的楚王熊章道:“楚王,这和氏之璧不是你楚国之物吗?怎么成了晋国的了?” 楚王眼中闪过一丝怒火,低声道:“这丑事并不因向外人提醒,但吴王问起,熊某也不隐瞒了。吴王可知道巫臣此人?” 姬凌云点了点头,说道巫臣就不得不提一人——夏姬。 时人都言潘金莲是中国第一淫妇。但跟夏姬比起来潘金莲连为夏姬提鞋都不配。这夏姬是春秋时郑穆公之女。她未出嫁时,便与自己的庶兄公子蛮私通,不到三年。公子蛮死去。随后她嫁给夏御叔,夏姬的名字也就由此而来。 十二年后,夏御叔壮年而逝,夏姬年近四十,但仍是云鬟雾鬓、剪水秋眸、肌肤胜雪。陈国大臣孔宁与仪行父,先后都成了夏姬的床幕之宾。 不久后,陈国国君灵公也拜倒夏姬裙下,四人弄出个一妇三夫同欢同乐地格局。后来,楚国兵临城下,春秋五霸之一地楚庄王擒住了夏姬,见她颜容妍丽,对答委婉,不觉为之怦然心动。不忍心杀之,但传说这夏姬精通采补之术,四五十岁却美如芳邻处子,与之共寝之人,大多短命而死。 楚庄王将她送给了襄老,也许是因为夏姬太美,襄老被掏空了身子。这楚国身经百战地第一猛将竟然得到夏姬后的几天就战死沙场。 夏姬假托迎丧之名而回到郑国,然而楚国大夫巫臣久慕夏姬美艳,借出使齐国的机会,绕道郑国,在驿站馆舍中与夏姬幽会,结下秦晋之好。 这巫臣是一位拥有超凡才干的智者,也是中华史上最早的一位纵横家,可他却为了一个年近五十的夏姬抛弃了一切,放弃整个家族与之私奔,成为古往今来的第一人尔。 夏姬一生,与陈灵公等三个国君有不正当关系,故称“三代王后”;她先后嫁了七次,又称“七为夫人”;有九个丈夫死于她地采补之术,又称“九为寡妇”,这等逆天级别的人物,潘金莲那一村妇如何比拟的了。 想到这里,姬凌云真想煽自己一个耳光,一想到夏姬这位奇人,他就不由自主的将她跟西施比比,此两人究竟谁美。 那巫臣私奔到了晋国,掀开了纵横捭阖的序幕。公元前584,巫臣主动向晋景公请求出使吴国,受到吴国国君寿梦的欢迎。巫臣为吴国带来了三十辆晋国战车,并留下十五辆战车及射手、御者,帮助吴国训练部队,教吴国使用战车,使用战阵,唆使吴人反叛楚国而自立。巫臣走时,还把儿子狐庸留下吴国效力。 在巫臣的帮助下,吴国彻底强大了起来。巫臣也达到了他利用吴国牵制楚国,壮大晋国的策略。 总得说来,这巫臣还是吴国地一大功臣。 楚王愤然道:“当年晋景公喜好美玉,这巫臣小儿为了取信于他,用计盗走了和氏之璧,献给了晋景公。此事有辱国体,知道地人并不多。” 姬凌云咋舌忖道:原来还有这么一个未知的版本,这和氏之璧在晋,而历史上赵氏得到了晋国大部分的土地。这和氏之璧落入他们之手也是合情合理。 这么说来这和氏之璧确实是真地无疑了,姬凌云皱起了眉头,在这种情况下输给晋定公并不丢脸。但一看见晋定公那得意的恶心嘴脸。他地心中就是一阵不痛快,有一股抽他一 动。 这时,晋定公已经退下,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姬凌云的身上。一股挑衅的目光从对面射来,姬凌云暗道:“难不成自己真要活活被尿给憋死?” 韩庆这时在后头低声道:“大王,我看不如将贡品换了?珍珠也是属于珍宝一类,在和氏之璧面前,那珍珠在大也只能作为陪衬。” 顿了一顿。提议道:“不如就送那套编钟吧。那编钟是齐桓公姜小白留传下来的宝贝。不算珍贵,但意义非常。” 意义,姬凌云默念了一句,大受启发,大张着嘴巴几乎要笑出声来,在韩庆耳旁一阵耳语。 韩庆犹豫道:“这……不好吧……万一……” “什么万一不万一的,我都不怕。你担心什么?快去……”姬凌云推了韩庆一下,站立起身来到堂前道:“臣下代表吴国祝天子福如东海长流水,寿比南山不老松。” “好!”周天子大赞,“爱卿起身。” 姬凌云道:“臣下也有一礼物送于天子……只是……”他面上如此犹豫神色,一副想说却又不敢说的模样。 晋定公阴阳怪气道:“是不是拿不出什么好东西,不好意思说出口啊?” 周天子得到了和氏之璧这种千古异宝心情大好道:“吴王不必如此,只要心意到了孤王一样欢喜。” 姬凌云尴尬地挠着头道:“回天子,您意错臣下地意思了。难以开口并非是不好意思。而是那宝物太过贵重需要天子下位恭迎……” 这番话登时调足了所有参加这寿诞地人的胃口,个个惊奇的看着姬凌云暗自猜测究竟是什么宝物,竟需要这诸侯共主的周天子下位迎接。 晋定公惊疑的看着姬凌云说不出话来。 周天子奇道:“究竟是什么宝贝?” 姬凌云道:“臣下想给天子一个惊喜。臣下可以保证,那宝物绝对值得大王叩首躬迎。” 叩首躬迎这四个字更是给四方诸侯带来了沉重的心里压力。 姬凌云心底暗笑:这一手在后世叫做‘抄做’,只要‘抄做’的好,丑如芙蓉姐姐也能成名;只要‘抄做’地妙,垃圾电影也能赚翻个天。 周天子见姬凌云表情严肃并不象是在说大话,点头走下了主席。 这时,韩庆双手捧着一个长达的三尺左右的锦盒缓步走到了周天子的面前。 在万众瞩目之下,韩庆打开了锦盒,将之直立的拿在手上。锦盒内正静静的平趟着一把古朴的宝剑,它的剑身比一般较短,形状就像柳树地叶子,制作也比较粗糙。 晋定公大笑道:“就这破玩意也需要周天子下位恭迎……” 晋定公地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姬凌云打断。 “混帐,你姬午算什么东西,敢侮辱此剑?”姬凌云厉声大骂晋定公,然后对周天子道:“天子,这姬午侮辱我大周文王,挑衅我大周所有君臣百姓,实为乱臣贼子。臣下提议将这乱臣贼子,就地正法以示警戒。” 乱臣贼子,如此具有震撼性的称呼让众人都傻了眼,纷纷暗想:“有这么严重吗?” 姬凌云道:“此剑乃我大周文王所携之配剑,号称‘天子之剑’。” ‘天子之剑’众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你……你有什么证据?”晋定公出声质问,但语气却早已透露出了:[没有一个惧怕这个所谓地诸侯共主。可大周文王却不一样,他虽然死去了百年,但他同武王姬发在百姓心中却是神圣的。 大周境内有三庙不可拆除。一是女娲庙;一是文王姬昌庙;一是武王姬发庙。 晋定公清楚若那把破剑真是所谓的‘天子之剑’,他先前的语言确实可以判做乱臣贼子。因此,中气非常不足。 面对晋定公的问题,姬凌云不慌不忙道:“在回答之前,你先回答我几个问题。” 姬凌云道:“一、大周文王最信任的大臣是谁?” 晋定公答道:“当然是太公姜尚,这点人所共知。” 姬凌云笑道:“二、大周文王的托孤大臣是何人?” 晋定公答道:“太公姜尚。” “三、这建立大周功绩最高者又是何人?” “太公姜尚。” “四、谁是大周武王的师尚父?” “太公姜尚。” “五、谁有资格讨伐天下诸侯?” “太公姜尚。” 姬凌云一连问了五个问题,答案都是太公姜尚。 姬凌云高声道:“这五个问题可以看出太公姜尚乃是文王倾商,武王克殷的首席谋主、最高军事统帅和大周的开国元勋。 第170章 他是文王之太师,武王之师尚父。文王归天之前,亲自赐‘天子之剑’与太公姜尚,让他上打昏君,下斩奸佞。这太公逝世以后,这把‘天子之剑’就成了齐国供奉的至宝,一直深藏国库之内。臣下也是偶然之间得到此剑,并且从齐国的史册上得知这件事情。” 姬凌云说的很是沉重,加上他先前的五个问题作为衬托,说服力十足。更何况无人可以证明姬凌云说的有假,这种事情也只能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周天子归地迎拜,晋定公见事以至此也急忙认错。 周天子自然不会怪罪于他,当然也无力怪罪。 顷刻间,殿中所有人都先后给那古剑叩头。 姬凌云在心底感慨道:“这名人效应,果然厉害。一把破剑,转眼成宝。”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三十章寿诞惊变 定公的那和氏之璧确实是天下至宝,但在意义上又哪剑相比?这天子之剑代表着大周文王,周天子见之也不得不行叩拜之礼。 众人回到位上,冷蝶高兴的低声笑道:“大好了,想不到那把看起来不怎么样的剑竟然是天子之剑。大王为何不早说,害我白白担心了一阵。” 姬凌云暗自偷笑,没有回答。 一旁的刘桓公压低着嗓音道:“吴王,那把剑真是天子之剑?” 姬凌云低声道:“我怎么知道是与不是?” 姬凌云并未打算隐瞒,其实他心底清楚的很。在座的诸位都不是傻子,这天子之剑中的水分不是一般的足。只是他们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它不是,又不能直接拂吴国的颜面。只好信其有,不能信其无。 随后,他又追加了一句,“说不定那剑真是天子之剑也有可能,它是商朝的古董。本来寡人打算用它来送给爱好收藏古器的楚王。却想不到在关键时候竟会派了这么大的用场。” 刘桓公摇头苦笑,这家伙举止虽然平和有礼,而内心实则是刚烈不屈。适意大胆,那不服输的性子使得他全身更散发出一股犀利而强韧的斗气。 韩庆此刻长叹了口气道:“可吓死我了,万一拆穿。我吴国之颜面将一扫而空。” 姬凌云却不已为意道:“这担忧存属多余,即便是周文王拉的一陀屎。那屎也是世上最香地屎,即便再臭也无人敢说它臭。只要他们没有决定性的证据证明那把剑不是天子之剑,便不敢站出来指责。” 阿青拍手笑道:“你真是跟狐狸一样狡猾,你看那坏蛋被你气得!” 姬凌云也不知道阿青这话是褒还是贬,看向对面。 晋定公果然是一脸大便的坐在席上,时不时瞟向自己的目光中充满了无尽的愤恨。 他数败于姬凌云,一雪耻辱之心埋没了理智。为了显示晋国这第一强国的阔气,从而稳胜姬凌云。他忍痛献出心爱的和氏之璧。来挽回颜面。 开始一切都在他的计划之内。众诸侯大臣地惊叹。赞美,周天子地喜幸若狂,都让他非常满意,觉得付出地都值了。 可万万没有想到姬凌云竟然拿出了一把称之为天子之剑的古剑,还能上斩昏君,下除奸佞。更气人的是那古剑很有可能只是一把普通寻常之物,只是被姬凌云无耻的冠上了大周文王的称号。使之身价千倍。 一把古剑胜过自己的和氏之璧,这种滋味实在不好受。 接下来则是余下诸国的礼物,楚、燕、卫、鲁、郑、中山等国所赠送之宝皆非凡品,但比起和氏之璧地珍贵,天子之剑的震撼却是大大不如。 酒过中巡。 在天子后方的任清璇娇声笑道:“人闻吴国上下豪杰好剑轻死,武风别盛。各路名家辈出,令人深深向往。吴王一身武艺更是得天下第一剑伍子胥以及墨翟大师的真传,无巧清璇也好武艺。有时间还望吴王亲自指点一二。” 姬凌云向任清璇望了过去。这个角度刚好看到她的侧面,纤巧的鼻子恰到好处的耸起,便她的轮廊既有性格而又巧俏。长长睫毛下,乌亮地眼睛,外加一脸地高傲,姬凌云心想若能把这样骄横的美女驯服,应是男性的一大快事。 任清璇对姬凌云地盯视,止即起了感应,抱以妩媚的笑容。 正留心瞧着任清璇的晋定公看得妒火狂烧,赵毋恤、姬斯两人心底也是一阵不痛快。 晋定公仰天大笑道:“吴王身为南方高手不假,但若谈武技,在我晋国不败剑神赵无敌面前,那确实贻笑大家,还是好好藏拙好了。” 姬凌云看了阿青一眼,赵无敌那一剑封十喉的惊世技艺,此刻还在他脑中挥之不去,也许不败剑神的传奇到目前为止只有阿青可以打破。 阿青看着晋定公笑道:“坏人,那不败剑神赵无敌很厉害吗?跟我比起来怎么样?” 众人轰然大笑,也不知是笑“坏人”,还是再笑阿青不自量力。 晋定公怒道:“你练扎草人吧。” 阿青嘻嘻笑道:“请你吹块肥肉。”说罢,箸(筷子)夹起块肥肉,手腕一抖,就听晋定公“啊”.着喉咙大力咳嗽起来。 不久,却见一块油腻的肥肉由晋定公的嘴里蹦出。 所有人都惊恐的看着阿青,其中以赵毋恤与他身后的几位高手最为震惊。他们在晋定公之后,却没有看清那姑娘是怎么出手的。 全场高手无不现出惊异之容,阿青的这一手把这些眼高于顶的各国高手全震慑住了。 姬凌云苦笑连连,后悔不已。这阿青无畏无惧,十足的一个闯祸精,常时武风极盛,宴会间舞剑比试,几乎是例行节目。不过寿诞的宴会,还是别搞得剑拔弩张的为好。 任清璇仿佛有意挑动争斗,高声赞道:“这位姑娘好俊的身手,只怕不在那赵无敌之下吧。” 晋方高手无不现出羞辱之容,这赵无敌在晋国武者心中的地位犹如神一般,怎融他人玷污? 一些脾气躁的以纷纷开口挑衅。 这时,外头突然慌慌张张的跑来了一个士兵,高声道:“不好了,回禀天子。吴国数百将士纷纷拿着兵器在王宫外部大声叫唤,说异族犯境,有紧急军情要向吴王汇报。他们士气迫人,大有强攻王宫的架势。” 姬凌云呆了呆忙道:“天子,我吴国军士大多由孙武子上将军训练而出。他们视军纪为天职,若非大事发生,绝对不会擅自行.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三十一章兵临城下 良抵达上党的时候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就找到了西门豹邻居,才知西门豹早已搬家到了晋阳。他兼道而行,马不停蹄在第五日傍晚到了晋阳。经过多方查探终于在阳曲发现了西门豹的踪迹。 原来,西门豹的双亲都亡于水患,早在幼年他就立志要解决天下水患。当然这是出生牛犊的狂妄之言。但也因如此在读书学习之余,他对治水非常有兴趣,时常研究各地河渠。晋阳附近有一条大河晋水。 这晋水本是凶狠无比,时时危害周遍百姓。但自从赵鞅之师,赵氏谋主薰安于建立晋阳大城之后,这晋水却成了造福周遍百姓的生命之水。 这董安于出身史官世家,不但善于治水、铸城还是超群的战略家和政治家,一身才略乃晋国第一人。赵鞅也认其为师,自叹不如。 赵鞅正是在董安于的帮助下,才挽救赵氏于危难之中。但这董安于太过厉害,厉害的全晋阳找不出一个是他之敌。晋国诸多有识之士,隐隐感到,如果董安于尽心竭力地辅佐赵鞅,这赵氏迟早会独霸晋国。留下此人,终归是其他上卿的隐患。 于是,势力最大的智氏连同魏、韩合力逼迫赵鞅处死董安于。赵鞅左右为难,而董安于却从容就义,自缢身亡。 西门豹看了董安于治理晋水的方针也大为赞叹,得到了一条治水良方。 堵不如疏,疏不如灌。灌不如护。与其堵水,不如疏通;与其疏通,不如灌溉;与其灌溉,不如保护植被。 西门豹将这治水要略写下以后,姜良正好寻到西门豹临时借助的草庐。 老友见面,抵足夜谈,谈尽千万事。 多年不见,西门豹地一身治世要略。姜良亦是自愧不如。暗想此人在政务上的才略丝毫不逊色于管。于是。下定决心,一定要将西门豹带回吴国。 姜良说明白来意,西门豹也有卖于君王一展所长的想法。但其为人谨慎,并未直接答应,而是愿意跟姜良一起前往洛邑见一见那名传天下的吴王姬凌云,看看他是否如传言一样,那么英明神武。 第二天一大早。休息了一晚的姜良、西门豹带着一干部下直奔南方而去。 到了河套草原,茫茫千里,姜良、西门豹均觉得心情舒畅。正当他们称赞祖国山河美的时候,草原上掠起十余头兀鹰,啾啾鸣叫。 姜良、西门豹均觉得诧异,上前探察,走得近处。但见十三人围攻一重伤男子,地上还有近二十具尸体。空气中漫布着一股浓厚的血腥味。那重伤男子握着一把短匕。发疯似的不断向那十三人攻去。 重伤男子且战且退,连杀十人,但身上也多出三处伤口。 姜良瞪圆了眼睛。此人勇悍,不逊于专韦。正想救援却见那重伤男子吼叫一声,以妙招连刺死两人,短匕脱手,直接刺入了最后一人地胸口。 那重伤男子也摇摇欲坠,走了两步倒了下去。 姜良让人将其救回,登时惊骇莫名,那重伤男子身负重伤二十余处,浑身是血还发着高烧。 姜良见那些杀手地兵器上刻着“智氏”地字样,他清楚这河套地区是智氏的天下,智氏的军队很快就会找来,急忙绕路而行。 第171章 六日后,姜良、西门豹等人到达了洛邑,这时姬凌云已经入宫为天子祝寿,而那重伤男子一路上昏昏沉沉,口中不断的囓囓自语。说什么千古罪人,说什么民族罪人等等听不懂的话语。 姜良吩咐军医好生照顾。 连日赶路,他与西门豹异常疲劳,相继睡去。 朦胧中,姜良发觉有人叫自己,睁眼却见西门豹神色无比严肃的站在床前。 原来,西门豹只是小睡了会儿,醒过来后闲得无事,在府中散步。路经病房,听见那重伤男子醒来的消息。 进去与之闲聊,却听到了一个惊天阴谋。 那重伤男子叫做豫让,他是晋国四卿之一智氏地族长智瑶的心复武士。智瑶因智氏家族没落而失去理智,在一神秘黑衣人的诱惑下与异族联合。他们准备在调离河套百姓,放异族大军深入王畿,并在众诸侯为天子过寿时,奇袭洛邑王城。 那豫让正是在劝说不果后,毅然离去 智瑶发觉而一路追杀。 姜良得到这个消息,睡意全无,立刻让人往临求援,在西门豹的提醒下,安排了斥候在洛邑十里之内侦察。 姜良亲自前去通知姬凌云,但王宫侍卫仿佛得到了特别的关照,说天子寿诞其间任何人都求见。 姜良好说歹说也得不到通融,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叫上施猛调了一队士兵逼宫,摆出攻打王宫的架势,迫使士兵前去通报。 姬凌云见到姜良的第一眼,心中就知情况不妙。姜良稳重,若不是到了千钧一发的时刻,他不会如此乱来。 “不好了,大王!”姜良见到了姬凌云冲了上前,顾不得行礼将所有地事情挑要紧地说了一遍。 电光火石间,姬凌云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拉着姜良向宫内走去。 安德大殿内,姬凌云在姜良将经过对着周天子与诸位诸侯说后,对着所有人道:“一切情况就是这样,事态万分紧急。” 当下大殿乱做一团。那些胆小的诸侯大臣,如同苍蝇一般“翁翁”直叫,让人听得心烦意乱。 郑声公、卫后庄公这些胆小之辈更是动了逃跑之念。 晋定公气急大声咆哮道:“这是污蔑,我晋国上卿怎会勾结异族。” 姬凌云理都不愿意理他,只是冷冷地道:“是与不是,日落之前,自有公断。只是天子,在外敌未来之前还需做好万全打算。” 正说间,又有士兵来报道:“宫外有一受伤斥候求见。” 姬凌云神色逐渐严肃起来,这斥候受伤这也代表他遇到了敌人。 一名背心中了三箭的吴兵在侍卫的搀扶下走了进来,直接来到姬凌云面前道:“大王,八里外遇到了大片异族骑兵,人数不下余两万,侦察小队全部阵亡……我……也去了……大王保重……” 话音刚落,那吴兵就倒了下去。 赵毋恤来到尸体前拔出了一枝箭,那箭头竟呈现扁平蛇矛状。他惊讶道:“这是乌龙铁脊箭是山戎精锐王师所特制的箭枝,曾让我大军吃尽苦头。” 若众人对吴国斥候的话还存有疑虑,那么此刻疑虑尽去,大殿内更为慌乱。 郑声公立马跳了出来道:“禀天子,郑国还有事情需要外臣处理,外臣告退……” “混帐!”姬凌云怒极一把抓住郑声公的衣口骂道:“你白痴啊,你跑的过那些异族的骑兵?只怕他们此刻已经在洛邑附近了。你若在这里害的全城动乱,无力回天,我第一个杀了你。” 郑声公带着哭腔道:“那怎么办?总不能在这儿等死啊……就以我手上的五百人,根本挡不住那些残忍的异族豺狼。” “合起来,将士兵合起来。只有如此,我们才有生存的希望。”姬凌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平静的说道。 他看了四周一眼,楚王、燕孝公、鲁哀公还能保持冷静,晋定公也在瑟瑟发抖,而中山王、郑声公、卫后庄公已经吓的话不成声。周天子坐在主席一脸的死寂,任清璇竟是一脸的不敢相信。 他大声道:“要想活命,就别在这里等死。只要能坚持几日,消息传开,各国大军自会来援。” 姬斯扬声附和道:“吴王说的不错,与其等死,不如放手一拼。死则轰轰烈烈,生则流芳千古。若在这里哭哭啼啼,史书上必将记载敌寇来时,某国某国国君,心胆碎裂,惧死哀号,成为万千人的笑柄。” 姬斯这一番话说的恰倒好处,从名、利劝说,既给了众人求生的欲望又有破釜沉舟的决心。 姬斯的话给了场上所有人都敲响了警钟。纵是郑声公也擦干了泪水,装做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 姬凌云赞许的望了姬斯一眼,这大魏的先驱者果然不同凡响。他对周天子“天子,如今这种情况还你由您来决定吧?” 此时此刻,众诸侯急需一个首领指挥,这诸侯共主正是不二人选。 周天子做梦都想得到指挥天下诸侯的权力,可这一刻权力到手他却无从指挥,看着众人不知如何分配,求助的目光看向了任清璇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三十二章担任联合军盟主 凌云警惕的看着任清璇,一切都来得太巧。即便这个人谋划,但也绝对脱不了个中干系。 只是这任清璇与跟诸国国君交好,在洛邑很有威望。自己没有决定性的铁证,奈何不得她。 面对姬凌云的逼视,任清璇淡然道:“父王,本宫赞同吴王的提议,将洛邑城中所有士兵都聚集起来,由一人全权统领指挥。在这个关键时刻,诸位国君大臣理当放下所有恩怨,同心用力,共同对抗外辱。” 顿了一顿,任清璇又道:“这蛇无首不走,父王年迈,对于这统帅军队只怕是有心无力。因当从诸位诸侯大臣中挑选一位,当这联合军的统帅,盟主。” 这话音一落,诸多诸侯的眼中几乎同时都闪过贪婪的目光。此次若能转危为安,这联合军的盟主必将名动天下,成为诸侯之长,尊王的不二人选。 卫后庄公首先叫道:“寡人推选晋国国君晋定公,他乃第一大国诸侯,有这能力成为盟主。” 单武公亦带领着一方大臣在一旁高声附和。 真服了他们,在这个时候还有心情争吵,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姬凌云皱起了眉头,在这样争吵下去,还没有吵出答案只怕对方就要杀到城下了。 他望了四周一眼高声道:“我来说句话,这盟主之位,人人想当,但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当,都有资格当的。我提五个人选。晋国上卿赵毋恤、燕国国君燕孝公、大周太宰刘桓公、楚国国君楚惠王,最后一个是我。只有我们这五人有资格担任这盟主之位,其他人选都是扯淡。” 晋定公大怒道:“你说是就是了?你怎么不干脆说只有你一人可以担任盟主?” 姬凌云也是气急破口大骂道:“姬午,老子问你?你会带兵吗?你会打战吗?你懂得军略吗?你什么时候带过兵,什么时候你上过战场?你一个不知兵地家伙这在关键时刻有什么资格统帅全军?” 姬凌云平息怒气,心平气和的对众人说道:“我提出的这五个人都是带过兵,通晓军略并上过战场的人物。赵毋恤乃赵鞅之子,自幼跟随父亲征战疆场。多次领军同楼烦、林胡、山戎等异族作战。立下赫赫战功。燕孝公、楚惠王都在保卫国地土之时领兵与敌人打过战。刘桓公也多次平定王畿内乱,多次阻击入侵的犬戎、山戎等族的入侵。至于我破越、战晋无不在战场的最前沿。如今情况恶劣,这盟主人选必须是一个通晓军略,懂得打战的人物。只有如此才有希望带领全军取得胜利。” 姬凌云望向四周斩钉截铁道:“除了这五个人外,其他地人我一盖不与理会。与其将将士地命运交给一个不知兵地人乱来,还不如自己想办法突围。如此,或许还有一丝生存的希望。” 姬凌云的话发人深省。晋定公也无语而对。一个君王,不一定需要通晓军略,但一个统帅,则必须通晓军略。 赵毋恤这时语破惊天的道:“我赵毋恤代表赵氏支持吴王担任联合军盟主。” 姬凌云确实有心担任这联合军盟主一位,但却想不到首先支持他的竟是晋国赵毋恤。 姬斯一阵犹豫,这时,刘桓公也道:“承蒙吴王赞赏,本公这点微末之技。小打小闹还成。面对大战万万不能。本公也觉得吴王是最佳人选。” 李暗叹,自己这位主上什么都好,绝对是成大事的人选。但在魄力上却必不上姬凌云、赵毋恤。拉了拉他的衣秀,给了他一个眼色。 姬斯豁出去地高声道:“我也代表魏氏支持吴王担任联合军盟主。” 晋国来的三卿中,两卿都公开支持姬凌云,这让晋定公与一干诸侯都傻了眼。 这时,任清璇也意外的表了态度道:“以战绩而言,吴王姬凌云与晋国上卿赵毋恤为最,但赵毋恤之战绩多是赵鞅为帅,其本人少有单独领军之时。本宫觉得此统帅非吴王姬凌云不可。” 姬凌云诧异的看了任清璇一眼,不清楚她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但有了任清璇的支持,朝中大多大臣都站在了姬凌云这一边。燕孝公、楚惠王、郑声公、鲁哀公等诸侯也纷纷支持姬凌云担任这联合军的盟主。 周天子见姬凌云众望所归,当即下令姬凌云掌管洛邑城中所有所有兵权,并有权力过问城中所有事情。 周天子让人呈上天子之剑道:“事态危急,孤王特赐吴王天子之剑,授予你先斩后奏之权力。” 第172章 姬凌云双手捧着自己献上去地天子之剑表情百变多样,这回你可是真真正正地天子之剑了。 他高举天子之剑道:“诸公听令……” “公孙纵将军,你善于守城寡人命你领五百郑国将士镇守洛邑西门。” 公孙纵沉声应道:“诺!” “赵毋恤将军,你领晋国将士镇守北门;燕孝公,你领燕国将士镇守南门;楚惠王,你领楚国将士镇守东门。尔等关闭城门死守各区,不得怠慢。” 赵毋恤、燕孝公、楚惠王都是识得大体之人,齐声领命。 “余下诸人在两个时辰后,将城中所有士兵集合一处。统一训练,统一调配,不得有误。”姬凌云环视众人,这联合军最大的弱点就是战法不一,毫无默契。要想发挥联合军最大的潜力,首先必须将他们融合一体,不分国家疆界。 “是!”有些人并不情愿,但在如此这种情况之下,却由不得他们不答应。 “另外,玲珑公主任清璇与姬斯一道,负责安抚民心;刘桓公,你将城中所有地食物集合起来,定量,统一分配。”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三十三章六千vs十万 凌云熟练有序的将一个个任务恰倒好处的颁布下去,人都领到了相应的队伍。 中山王、郑声公、卫后庄公这类胆小怕事的人都得到了保护周天子的命令。当然这保护是好听的,其实就是让他们躲藏在最后方保命而已。 众人各自散去,执行任务。 姬凌云快步赶上姬斯在他身旁道:“姬兄,此次任务你多多注意任清璇。我指得是什么你心底应该清楚。还有,告诉赵毋恤,隔墙有耳,商议要事切不可在房中。” 说罢大步远去。 姬斯神色复杂的望着姬凌云的背影,沉默许久笑道:“突然间,我觉得这一战我们还是有希望获胜的。” 李点了点头道:“也许他行……从容的调遣,恰倒好处的任命,充满自信的微笑,确实给人无比的信心。” 犹豫了会儿,李问道:“这任清璇跟这次事件脱不了关系,若主上是姬凌云你会如此用她吗?” 姬斯张可张嘴,摇头叹道:“我不敢冒这个险。” 李望着姬凌云已经不在的背影道:“这才是用人的最高境界,任清璇在洛邑声望尤胜天子,她来安抚百姓必得奇效。只要有利可图。姬凌云完全不在意所用之人是奸邪之徒,还是用心险恶之辈。说道这用人,天下诸侯难出姬凌云左右……” 姬斯道:“不明白,这姬凌云怎么就这么大胆。我们才见面不到两次,他怎么敢让我来监视玲珑公主。难道他就不怕我跟玲珑公主串通一气吗?我喜欢玲珑公主这可是天下皆知是事情。只要我真瞒假报,以玲珑公主的智谋只怕不要两天,这洛邑必将乱做一团,没有了百姓支持,洛邑根本支持不住。” 李笑道:“也许对方看透了主上地本质,若主上是一个因美色而昏头的人,他也不会将这个任务教给主上了。” 姬斯点了点头。在心底他确实爱煞了任清璇。但这任清璇一旦更他的抱负比起来那将是不值一提。 “走罢。难得与姬凌云并肩作战,我们就趁机看看他有多少能耐。” 姬凌云回到了府邸直接来到了豫让的病房,想见一见这位春秋义侠。 春秋战国共有四大刺客,专诸、聂政、要离、荆柯,他们的信条都是“士为知己者死”。他们均以视死如归的气魄和撼动山河的壮举,在历史上留下了自己的侠义之名。 但他们充其量不过是义士,被诸侯利用地义士。说白了就是达到某中目地地工具。 但豫让却大不一样。 豫让最初是给范氏的家臣,然后又陪嫁到了中行氏。但都是默默无闻,得不到重用。直到他做了智瑶的家臣以后,才受到了智瑶重用,而且主臣之间关系很是密切。 但赵毋恤却在战斗中利用了智瑶本性的贪婪,联合韩、魏合谋将智瑶杀了。赵毋恤曾经多次为了赵氏而忍受智瑶的侮辱。这智瑶一死,赵毋恤立刻将智瑶的头盖骨漆成了酒杯。 在这种情况之下,豫让没有得到任何人的指示。也没有任何人要求他干什么。只是凭借智瑶以往对他地恩德依然当起了刺客。 他更名改姓,伪装成受过刑的人,进入赵毋恤宫中修整厕所。怀揣匕首。打算伺机行刺赵毋恤。但赵毋恤身经百战,他对危险非常敏感。便急时,未到厕所,赵毋恤只是心一悸动,便让人搜索厕所,从而发觉了豫让。 豫让被擒,赵毋恤念他忠义放他归去。但他杀赵毋恤的心不死,为了不让赵毋恤发觉。豫让不惜将毒漆涂在身上,使身上的肌肤溃烂。同时吞下火红的炭火,使自己的声音变成嘶哑,他乔装打扮使自己的相貌不可辨认,沿街讨饭,就连他的妻子也不认识他来。 豫让摸准了赵毋恤出行地时间和路线。在赵毋恤外出地一天,提前埋伏于一桥下。本以为万无一失,但赵毋恤过桥的时候,马突然受惊,立时猜到是有人行刺,手下人去打探,果然在桥下找到了豫让。 可悲豫让,空有一身超凡武艺却不得不输给命运,两次刺杀连赵毋恤的模样都没有瞧见,就被赵毋恤给发现。 豫让知道生还无望,就请求赵毋恤把衣服脱下一件,让他刺杀。赵毋恤满足了他这个要求,派人拿着自己地衣裳给豫让,豫让拔出宝剑多次跳起来击刺它,仰天大呼道:“吾可以下报智伯矣!”遂伏剑自杀。 豫让击衣的典故便是 豫让完全可以不用理会智瑶的仇,因为智氏以被灭族,他一介白身,就算报得大仇也无济于事。只是因为智瑶以国士遇他,所以豫让决定以国士报之。 这义侠,惟豫让不可当也。 姬凌云大步迈进病房处,登时傻眼,浑身是伤的义侠竟然死死的跟现以改名森氏的王氏妇人紧紧抱在了一起,甚是亲昵。 不会吧?难道这义侠喜好这一口?惊诧间,姬凌云但见森熊几乎要发了狂,赶忙制止道:“你们……” 森氏吓得连忙叩拜。 姬凌云察言观色,森氏神色间只有对自己的敬畏和哭泣过的痕迹,却没有丝毫被捉奸的感觉,心知这其中定有不寻常之处,调笑道:“还不解释解释,我着森兄弟那神情几乎要将豫英雄给吃了。” 森氏恍然羞道:“这豫让便是奴家在晋国的亲弟,我们多年没见一时激动……” 姬凌云记起这森氏确有一弟,只是森氏与前夫家搬到洛邑后,均不知双方所踪,一直没有联系,想不到世上竟有这等巧合之事。 森熊这时长松了口气道:“可吓死我了。” 森氏大窘的站在一旁。 豫让看着森熊道:“你就是姐夫罢,谢谢你救了我姐。不过你得好好待他,不然我可饶不了你。” 说话间,豫让手上随便比划了两招。 姬凌云看的出那招式极为精妙,见他伤口出血。不由暗忖:这些古人还是不是人,一个个都将自己的身体当成敌人的一样,随意蹂躏。 森熊憨憨的笑着,拍着胸口保证不会。 姬凌云让森熊领森氏出去,自己坐在了床沿笑道:“认识一下,寡人叫姬凌云。” 豫让点了点头,神色复杂的看着他。 姬凌云此刻早已今非惜比,一双眼睛毒辣的狠,笑道:“你好象对寡人有点意见?” 豫让道:“很复杂,我这一生除了姐姐外,惟有主上对我最好。而正是因为你的关系主上才变得如此巨大,如若两人。要是以往,我怎么样也要杀了你。可……”豫让懊恼的挠着头道:“你现在是我姐夫的君王,又是我姐的救命恩人。听我姐说了你救人的经过,绝对是一个英雄的所为。要我在杀你,我实在是下不了这个手。” 姬凌云笑道:“这还不简单?下不了这个手就不杀嘛!有人一定要你杀寡人吗?再说寡人我不清楚为什么因为寡人的关系使得智瑶判若两人,但却明白一人若本性不坏,绝对不会因为一点小挫折而性情大变。” 豫让看着姬凌云心中大生好感,知道自己有意杀他,却依旧如此热情,毫无防备,确实当的上英雄二字。 在豫让他们这等武夫眼中,英雄很简单,只要不怕死,有本事,讲义气的就是英雄。 姬凌云问道:“可以跟我说说具体的事情吗?现在那些异族豺狼已经临近城下,情况紧急,我需要确切的消息。” 豫让眼中露出挣扎之色。 姬凌云肃穆道:“寡人无权逼你做些什么,但有一点必须提醒你。这件事情已经不是个人的私事,他牵扯到了整个大周的安危。这洛邑城中有一位大周天子,六位五等诸侯国以上的君王。一旦我们战死,大周将会再度动乱。那些异族也势必会趁势入侵我中原,试想一下,若真是如此。以那些豺狼的作风,我们大周将会遭受什么样的损失。是尸横片野?还是血流成河?” 豫让道:“这点我也明白,不然我也不会出逃了。具体情况,我也不太清楚。开始主上对我全无防备,但自从我劝说他不要跟异族勾结开始,他便不在信任我了。我只知道一个黑衣人,是他布置了这一切。他说他说服了北戎、犬戎、赤狄、白狄四族合力入侵中原。但中原各国强大,强攻不成需要智取。这智取之法,正是借道于河套,利用天子寿诞的机会将各国诸侯一并消灭。” 姬凌云问道:“对方有多少人马?” 豫让答道:“黑衣人说合军十万余。” 第173章 姬凌云心情逐渐沉重了起来六千对付十万,这战一个字——悬!!! “知道那黑衣人是谁吗?长得什么样子?” 豫让摇头道:“不知,但那黑衣人的口音却是吴越口音,这点不假,可以肯定。”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三十四章驱民攻城 让的话在姬凌云再度陷入沉思之中,这吴越口音跟中不同。在阖以前,吴国远居江南,不与外界流通。因此吴越口音丝毫没有受到中原文化的影响,时常出现他国人听不懂吴越人说话的事情出现。 自从阖闾问鼎中原,成为诸侯之长后,这才打开与中原诸国的接触。口音也渐渐改善,可自始至终吴越口音都有很重的鼻腔。非自幼在吴越生长之人,很难说出一口流利的吴越口音。也就是说,那黑衣人很可能正是吴越人。 神秘黑衣人?玲珑公主任清璇?操纵一切的幕后指使者?北戎、犬戎、赤狄、白狄四族的族长? 姬凌云只觉得自己被重重阴谋包裹着,一张大网,将天下五等诸侯都网在了一起,暗自忖道:“看来自己在决定为天子祝寿的时候就已经陷入了对方所布置的局中。” 这时,姬凌云想到了文种,放眼吴越能布置出如此庞大的局,除了伍子胥也只有拟定伐吴九术的他了。只是文种早以被勾践砍了脑袋,又如何能够布这个局呢? 姬凌云拍了拍豫让的肩膀,道:“好好休息。没事别在乱动,再将伤口动裂,我就让人告诉你姐,让她用眼泪来对付你。” 豫让打了一个寒战,他什么都不惧,惟独他姐姐的泪水,却是他的致命客星,吓得连连告饶,心底也生出一股暖意。 出了豫让的病房,姜良带着一位二十左右地青年引了上来。 姜良介绍道:“大王。幸不辱命。这位便是西门豹先生。” “西门豹见过吴王!”西门豹对姬凌云行了一礼,口中恭称吴王,显是没有立刻投效之念。 这西门豹内穿绛紫长袍,头戴武,外罩青色风衣,看上去神采奕奕。相貌并不见得出众,但给人一种精干的感觉。 正待开口,却见一兵将匆匆赶来道:“盟主。西门公孙纵将军请盟主速去。商议要事。” 姬凌云错愕。歉然道:“西门先生,战况紧急,恕在下不便奉陪。姜太宰,你且陪西门先生四处看看……” 他忙纵马急奔面前,一口气驰到西门,耳中顿听一阵喧闹之声。 上得城墙,只见公孙纵、赵毋恤、任清璇、姬斯、李等人都在。另有一排守兵弯弓搭箭,指向城外。 “盟主来了……由他定夺……” 众人让开一条通道。 姬凌云对赵毋恤、任清璇、姬斯三人道:“你们也来了?” 赵毋恤点头道:“听到西门出事,放心不下。” “什么情况……”姬凌云问向了公孙纵。 公孙纵皱着眉头道:“盟主,你看……” 公孙纵指着西方,只见远处尘土四扬,密密麻麻的黑影向这边涌来。 姬凌云迷眼西望,距离太远了,模糊不清。只是依稀可见那些黑影都是人。“看不清楚。是什么?” 公孙纵深深的吸了口气道:“百姓,上万名百姓。”公孙纵苦恼的说道:“自从末将接管着西门以后。首先就让斥候四处侦察附近一切动向。半个时辰前,一小队敌军出现在了西门附近。他们见城门紧锁。守备深严,也没有多做停留。可不久,斥候便发觉一队近万人的部队,他们趋赶着上万百姓,向洛邑攻来。” 姬凌云点了点头道:“想必对方已经意识到我军发现了他们奇袭的意图,不在强攻而用此阴招。” 公孙纵道:“盟主,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处治这些百姓。赵毋恤将军说驱赶敌国百姓先行,是异族惯用地手段之一。此法既能屠戮敌国百姓,又可动摇敌兵军心,可说是一石两鸟。这手法残暴毒辣,往往得收奇效。” 姬凌云问道:“毋恤将军,你们遇到这有什么破解之法?” 赵毋恤摇头道:“类似情况都是守军遇到地比较多,我向来都是跟随父亲以大军迎战,也未亲自遇到这种情况。但不外乎两种结果,放百姓入城,一般是必败无疑,而不放百姓入城,则士气大减,但还有希望坚持到最后。” 姬斯摇头叹道:“这难民中难免混有异族奸细,若放进城来,为祸不小。但若不放,她们必将遭受戎狄异族地屠杀,我等又余心何忍?” “便有一两个奸细,也不能因此误了数千百姓的性命。只是百姓身后的那万余士兵却不能让他们入城。”公孙纵提出了他的意见。 众人都看着姬凌云,如何决定只有看着这盟主的了。 姬凌云沉吟片刻,看着越来越近的百姓,他们扶老携幼,大哭小叫,凄怆无比。幻想着他们都在自己面前一个个的倒下,心中便是悲愤莫明。拿定主意斩钉截铁地道:“这伙百姓无论如何都得救上一救。” 他坚定的看向赵毋恤道:“这戎狄蛮夷的编制如何?” 赵毋恤答道:“戎狄蛮夷与我周军的编制大不相同。此外,羌兵无须金鼓令旗,而代之的|.不清其意图何为,确是难以对付。他们没有文官,只有武职。将领大多以族中勇士担任,分为万夫长、千夫长、百夫长,大军行动以万夫长的命令为准。此外,他们将懂得军略的人称之为‘圣者’,这‘圣者’等同与我们谋士,但地位更高。” 姬凌云点了点头再度问道:“他们的战术如何?对攻城可有研究。” 赵毋恤笑道:“战术地不足是戎狄蛮夷最大地弱点,对于攻城他们更是毫无章法。只知道利用百姓,一涌而上。” 姬凌云猛得大笑道:“如此甚妙……毋恤将军,可否敢随我去敌军狼头处一游?”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三十五章阵前布局 毋恤不知姬凌云想到了什么办法但也不愿示弱高声道也!” 姬凌云昂声道:“玲珑公主,你熟悉洛邑,速去准备三株粗大的古树。断其枝丫,浇上火油运至这城楼之上,姬兄你找几人充当帮手。” 任清璇幽怨的看了姬凌云,显出自己的不满,但还是授命而去。 “公孙纵将军,你立刻在这翁城之内摆满拒鹿角,只留给百姓入城的通道,但不允许骑兵路过,同时还要多多准备拒马,在百姓入城后以拒马将通道堵上。” 这拒鹿角跟拒马是两种不同的军事器械,拒鹿角是将许多尖锐而坚固的树枝或树干捆绑在一起而成,因形状像鹿角而得名,不可移动。而拒马就是把圆木削尖,并交叉固定在一起以阻止骑兵进攻,可以移动。 “森熊将军,你领着我麾下的二百五十名无前卫听从公孙纵将军的指挥,利用拒鹿角与拒马,死守城门,务必保证城门不失。” “二百五十人?会不会太少了?对方可是近一万的异族大军啊!!!”公孙纵皱起了眉头,向他这般善守之人,首要条件就是要谨慎,心细,不漏过一个敌人可以利用的细节。 “不少了……这二百五十位将士都是我国的精锐,个个可以一当十。我们只开大城门旁边的小门,以小门放百姓入城。同时也以小门来拒敌,那地方狭小。军队越多。反而伸展不开,限制了他们的灵活性。二百五十人足以应对。”姬凌云说着,但为了安公孙纵地心,还是让刘桓公领五百人过来压阵。 姬凌云慎重的嘱咐公孙纵道:“这次计划有两点最为关键,其一、在百姓入城后,要第一时间丢下树干将百姓与戎狄蛮夷分化开来,然后在点火阻挡戎狄蛮夷的骑兵趁势冲入城内。其二、在阻挡住戎狄蛮夷冲刺的那一刹那,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将拒马把百姓经过的通道给堵住。压制对方骑兵。” 公孙纵与姬凌云共同对付过赵鞅。知道他的才干。将他的命令一字一句地死记在心。 姬凌云看向冷蝶道:“你在城上帮助公孙将军守城,杀敌之余着重找寻身披铜甲地人,发现一个射一个。” 冷蝶有意跟随姬凌云一起,但也知道姬凌云作战时颁布地将令,若非有十足的理由,否则即便是伍子胥、孙武子也无权过问更改。 “至于你……”姬凌云看着阿青道:“你不喜欢杀人,我不勉强你干什么。随便吧!你若想帮忙用它。战场上你那青绣棒儿没有任何用处。” 姬凌云将自己的青冥配剑给了阿青,同时让侍卫去府邸将纯钧宝剑取来。 安排好了一切,赵毋恤赞许道:“好一手妙招,盟主在短时间内能想出如此精密的计划,赵某自愧不如。” 赵毋恤也是身经百战深通排兵布阵及军略之术的能人,眼见姬凌云的诸多命令怎还能猜不透姬凌云的真正意图。 这戎狄蛮夷不善于攻城,也不喜欢攻城。若城门死毕,他们或许会听主将调遣。逐一按照计划攻城。可是这城门开了一道口子。这崇尚武勇地蛮夷,八成会不要命的想从这道口子通过,然后顺利的进城烧杀抢掠。那样一个小小的口子近万人堆挤在一块儿。蛮夷骑兵的冲击力根本就发挥不出来。同时,戎狄蛮夷对攻城有着潜在的惧怕。他们自恃武勇天下无敌,可却不敢大势进入我大周腹地,除了忌惮我大周少数名将外,只因大周城池坚固让他们无计而施。因此,一旦遇到攻城他们本能的就会以大军压上,以众击寡。如此一来,一人致命的弱点也随之产生。 赵毋恤暗道:“顷刻之间,想出如此妙计。 第174章 也难怪父亲大人对他地评价如此之高。” 姬凌云长笑道:“毋恤将军,纵观天下群雄,惟你我二人通晓军略,上得战场。今日我们比上一比,看谁向一步取得敌方大将之头颅。” 他直称赵毋恤群雄,赵毋恤并未否认。他与姬斯有着本质上地区别。姬斯阴沉多谋,野心十足,不甘心于人后,欲称雄诸侯之心久矣!而赵毋恤生性豪迈,遇事果断。他同他父亲赵鞅一样 展赵氏,光大赵氏为主。他不介意在谁之下,为谁有个前提,在他之上之人,必须要能够让他心服。如今他对晋定公已经失望透顶,他早就没有把晋定公当成一回事情。 对于姬凌云的挑衅,不,跟正确的说应该是激励。 赵毋恤昂然以对:“就让盟主看看我赵氏雄风。” ************************************** 公孙纵、冷蝶、阿青直立城头,只见戎狄蛮夷大多精兵持毛执斧,驱逼大周百姓上城。众百姓越行越近,痛哭哀嚎者比比皆是。 远处一个孕妇,一个老人被挤倒在地,为了活命他们不断地向前爬行,模样凄惨无比。戎狄蛮夷一斧砍去老人首级,一枪刺穿孕妇腹部,毫无怜悯之心的哈哈大笑,对自己的杰作甚是满意。 大笑之余,又有人杀了二十余名落后的百姓。 这戎狄蛮夷倚仗个人武勇,横行不法,欺压百姓,如同禽兽。公孙纵、冷蝶、阿青等人早以耳闻以久,只是没料到竟是这般残暴狠毒。 三人都看的目眦牙裂。 “这些人怎这般歹毒!”阿青一身武艺天下鲜有敌手,但心性单纯,阅历低下,对于坏人通常只是教训一二,少有辣小杀手之时,何尝亲眼见过这般景象,登时红了双眼,泪珠竟落了下来。 冷蝶寒声道:“更他们这些禽兽有什么道理可讲,杀一个少一个。”取出铁胎弓,高举张开,另一手从挂在腰的箭筒上取出三箭,一支接一支的劲箭从铁胎弓射出,每支均如一道道的闪电般往敌阵激射而去。 “当当当!”血肉横飞,无坚不摧的劲箭视人体如薄纸,钻入人身,正面向着冷蝶进入射程的禽兽一个接一个的东歪西倒,血染平原。从铁胎弓射出的劲箭仍像永无休止似的,一个个的戎狄蛮夷纷纷中箭,眼睁睁瞧着死神的来临。 戎狄蛮夷惊怒连连,他们的箭法本就不如冷蝶高强。冷蝶又占据高墙之便利,他们根本奈何不得与她。 所有的怒气通通都出在了百姓身,趋赶的更加迅速,不一刻,先头百姓已经开始入城。 “射,他娘的给我抛射……”公孙纵早被戎狄蛮夷气红了眼咆哮连连。 见百姓以有半数入城,而戎狄蛮夷已经到达射程后,红着双眼的下达了抛射命令。 抛射可以加强弓箭手的射程,此时抛射正好可以避开百姓,射向后面的戎狄蛮夷。这次远道而来,所有诸侯不无带自己军中最精锐的部队。郑国军队的战力普遍低下,但这一支却是精挑细选出来的精锐,在射程内的蛮夷无一幸免的人仰马翻,血肉飞溅,情况直教人大生快意。 就连心性单纯的阿青也不禁大声叫好。 传令兵这时匆匆来报:“将军,百姓决大部分已经入城,先头蛮夷亦将杀到,请速做决断。” “冷王妃,随我来。”公孙纵叫上冷蝶疾步来到翁城城墙上。 公孙纵叮嘱道:“等会滚木落下之时,还请冷王妃,以火箭射之。” 古代城池分围城郭与内城,内城是军王统治者居住的地方,而城郭是百姓居住之处。为了加强防御,城郭外还有一个翁城。 翁城是古代城池中依附于城门,与城墙连为一体的附属建筑,多呈半圆形,少数呈方形或矩形。当敌人攻入瓮城时,如将主城门和瓮城门关闭,守军即可对敌形成“瓮中捉鳖”之势。 此刻瓮城多是拒鹿角、拒马、仅有一条通道让百姓进入城郭。无数百姓通过了瓮城,直接进入城郭。 这时,戎狄蛮夷的先头的骑兵部队以跟着百姓身后进入了瓮城。 公孙纵大叫:“放滚木……” 粗大的树干从城墙上落下,冷蝶眼疾手快火箭“嗖”的一声,以在半空中射中树干。树干上下都涂满了火油,顷刻间全燃了起来。落在戎狄蛮夷群中,将入城的蛮夷分为两截。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三十六章瓮城血战 多动物都怕火,战马也不例外。这火红的热浪从天急防的戎狄骑兵不是因为战马受惊摔下马背,便是因为战马的失控而停止了前进的步伐。 公孙纵果断道:“拒马堵上道路,森熊将军率枪阵压上。” 随着公孙纵命令的下达,早已经准备妥当的士兵将一座座长行的拒马一层层的阻挡在了瓮城门口。 无前卫的长矛手列出了整齐的长矛阵,铁制长矛架在了拒马上等候着戎狄骑兵的杀到。 火势渐弱,戎狄骑兵个个都在马背上长大的勇士,控制好了受惊的战马后再次向前冲锋。这刚一起步,雄壮的战马就无情的撞上了拒马。 尖锐的拒马角刺入了战马的前胸,血花喷射中,十数杆长矛扎入了马体,马上的骑士也被无前卫刺死。 这四周都是拒马角与拒鹿角,在它们的阻挡下骑兵无法行动开来,在无前位的刺击下,这些威镇天下的戎狄骑兵等同送死不般。 “下马而战,下马而……” 一个身着铜甲的千夫长终于发现了问题,准确的下达了命令。 但他还没喊两声,冷蝶就发现了他的行踪,扬手一箭射入了那千夫长的喉咙。森熊被拒马角挡着,无法上前,但也不甘失去风头,不断的从腰间布袋中取出青铜小戟,朝人群中射去。 森熊力大,在这人群中无须瞄准,一射一个中。转眼就有二十余人死在他的小戟之下。施猛依仗长斧之便利,站在最前沿不断伸出拒马角斩杀贼寇。 大周时期,各项科技均不发达,生产力特别地底下,那些以游牧而生的异族更是不如,他们的长矛大多都的硬木杆和青铜头组成,有的甚至就是木制。在施猛铁斧的劈砍下,那些兵器如同茅草一般纷纷折断。 雅英跟在了森熊的身后。同冷蝶一般不断的张弓射击。 戎狄骑兵在频频失误下终于学地了乖。他们下了战马。开始徒步与无前卫作战。 无前卫是姬凌云地嫡系亲卫,跟随姬凌云经历了所有战役,经过他亲传杀敌之术,还特别受到孙武子地优待训练,一身杀敌群战之术,在吴国兵将中无人可比。 戎狄士兵虽是勇悍,可他们毫无阵法、战术。他们崇尚个人英勇。却不通晓群战之术,无视人与人之间的团结配合,在徒步作战中又哪比得上无前卫? 在地势占优的情况之下,无前卫将人多示众的戎狄士兵压着打,稳占上风。 公孙纵一阵惊叹,“天下雄兵,莫过与此。” ************************ 姬凌云领着项鹰、专韦出了洛邑城南,高举着丈二长枪。策着马儿打个转。向军士高呼道:“将士们。你们是冠军骑,独一无二的冠军骑。这冠军是第一的意思。你们是世上第一支骑兵部队,亦是最强的一支骑兵部队。如今有人意图踩在你们地头上夺去你们这冠军的头衔。你们可愿意……” 吴兵在姬凌云、孙武子等人刻意的训练之下,他们视生死如无物,视荣誉为一切。他们可以英勇战死,但不能让人踩在他们的头上,践踏他们的尊严。 众战士立即齐声呐喊,“不愿意,不愿意……”的呼叫声冲天而起,没有一个人不战意大盛。 姬凌云露出一个与残酷战场绝不相衬的笑容,灿烂如天上的阳光,从容道:“那赵国骑兵意图同我们比赛,谁要是能先杀了那戎狄大下地万夫长,谁就可当这天下第一。” 项鹰双目射出只有姬凌云才明白地神色,振臂高呼和应道:“我们可以战死,却不容得任何人将属于我们的荣誉抢走。” “骑兵无敌,惟有冠军……”姬凌云再次高声激励,众战士再度呐喊了起来。 冠军骑在姬凌云、项鹰的激励下如洪流一般向西方涌去。 ****************** 此时,瓮城中地战役已经进展到了白热化。 森熊甩手一戟杀死了一个四十余岁的壮汉。 “阿爹……”一个戎狄年青抱着以死的尸体大声悲呼。 “可恶……”他双目赤红的大声咆哮,冲上前去双手抓着拒马角奋力向前推去。施猛大斧一挥断了他的一对手腕。 他竟然视若无堵用身体冲向了拒马角。 “阿兄……” 一个跟那戎狄年青面貌相识的年青见父亲、兄弟惨死也发起疯来,丢了兵器不要命的冲向了拒马角。 疯了,瓮城中的戎狄人几乎都疯,他们前仆后继,越战越勇,悲疼的呼喊声接连不断。他们竟以血肉之躯撞开了拒马角,逐步拉回了劣势。 “其他人接着摆阵,来五十人,随我杀上去。”面对如疯似狂的戎狄士兵,森熊彻底被激发了煞气,冲上前去以个人神勇挡住了缺口。 森熊所率领的大半是陌刀好手,齐声呐喊,奋勇当先,两军相交,即有五十余名戎狄兵被杀死。 森熊一干人左冲右突。森熊越杀越勇,但身旁的是人却是越来越少,趁这撕杀之机,吴兵已经重新堵住了缺口。 第175章 但情况并不乐观,论实力吴兵在戎狄士兵之上,但戎狄士兵此时此刻却如魔神复生一般,大叫复仇,神勇无挫。 吴兵勉力死战,才保持不落下风。 森熊此刻身旁仅剩十余人,他们面对百倍与己的敌人,不断的挥舞着兵器,报着杀一个够本,杀两个有的赚的心态,奋力死战。 当两军激战之际,阿青心中也似有两军交战一般,眼见森熊身遭危难,在人群之中吴兵一个个的倒下,想起戎狄士兵的残暴,心中乱成一团。 突然间,瞧见一旁的绳索,不由自主的将它套在城垛,飞身而下.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三十七章斩杀贼首 青如同燕子一般轻巧的由城墙下滑落,稳当的落在了 周遭士兵大叫:“不好!”一个妙龄少女落入凶残戎狄的人群中,此番下场,不许计算,也可知晓。 阿青稳当落地,一声娇喝:“我才不让你们入城伤害百姓。” 在戎狄士兵的目瞪口呆下,阿青同旋涡一般,原地旋转了一圈,措不提防之下,周遭一圈人纷纷倒地。 十人,不多不少,每人的喉咙处都有一条细逢,隐隐有血迹流出。 如此情形城上城下兵将近千,无不瞧得张大了口合不拢来。 阿青顾不得反胃,青冥剑挥洒了起来,她不喜欢杀人,并不代表她不会杀人,越女剑法是当世最犀利的剑法之一。由这位创始人使出更是鬼神难当,挥洒竟隐约有风雷之声由剑中传来,当者披靡。 阿青以一人之力在乱军中短时间内连杀六十余人,以那惊世剑技震撼了整个战场,凄厉的剑芒便布周身,贼兵磕者既死,挨者便亡。 森熊见阿青的声势远胜自己,暗道:“我一个大男人,怎么可以输给一个娇滴滴的小绣娘。” 这攀比之心一起,立刻吼声连连,依仗着一身刀枪不入的铁链铠甲,一对铁鞭劈、扫、扎、抽、划、架、拉、截、摔、刺、撩等招式随手而出。 铁鞭无刃,以力取胜。这铁鞭配上森熊的神力,在人群中横扫自如。 在阿青、森熊地发威下。剩余得吴兵已经稳住了阵脚,借助地形之便利不断的阻击这拥挤在瓮城中的戎狄士兵。场面十分惨烈,喊声一阵响于一阵。 犬戎万夫长立马于小丘之上,亲自督战,身旁一百多面大皮鼓打得咚咚声响,震耳欲聋,甚么说话的声音都给淹没了。但见千夫长、百夫长一个个或死或伤,血染战甲。从阵前抬了下来。 万夫长哥尔玛身经百战。在整个犬戎亦是数一数二的勇士。十年前多次杀入晋、秦以及中原联军望风披靡。此刻见了这一番厮杀,也不由得暗暗心惊:“都说周人懦怯无用,可这一旦借助城池,竟是如此了得。” 哥尔玛眼高于天,自不会认为周人勇悍,只以为是他们借助城池之缘故。 眼看时间到了午后,太阳升到了头顶。 坐在马背上等了一个半时辰的哥尔玛只觉得嗓子里都要冒出烟来。他舔了舔干裂的嘴唇。不停的咒骂,“胆小地周人,有本事就在野地与我战上一战。让他们见识一下,我白犬儿郎地神威。” 这犬戎又叫,尊崇白犬,以族中地图腾为狼。当时的犬并不像后世那样完全脱离狼的状态,那时的白犬如狼一般凶猛,犬戎上下都称自己为白犬儿郎。他们崇尚武力。在战场上视退后者为懦夫。 这大周跟犬戎是生死不休的死敌。西周末期,犬戎族攻杀,幽王的宠妃被掳。象征华夏最高权力和地位的“九鼎”宝器也被犬戎掠往草原,都城丰、镐西北被犬戎占领,成为史上第一个被异族颠覆地朝代。 而周穆王也曾两征犬戎,擒获犬戎五王,犬戎视以为耻。 大周日渐混乱,而犬戎却日渐强盛,但大周的城池却一直是他们犬戎的噩梦。面对高耸的城池,纵是在神勇的勇士也抵不过城墙上的利箭、滚木、巨石以及滚油。 这哥尔玛天性遵从强者,对于族中强者视为父兄,对于弱者适意打骂。他每战必前,永远冲在战场的最前头,但面对这大周的城池却也是一筹莫展,只能乖乖地呆在后头。 这种在后头看着族人死战地感觉一点也不好受,哥尔玛只骂得口干舌燥,不停的让士兵压上去。 不能以力取胜,那么就以多来取胜,这是哥尔玛此刻的想法。 有人提醒他身旁地护卫太少。 但哥尔玛却是大大咧咧的说道:“周人那些懦怯的废物,来了更好。我也可以大开杀戒,松松胫骨,有何可惧。” 哥尔玛只在中军留下了一千人,余下都被他调向了前线。 这哥尔玛也是一个大胆心细之人,也清楚周人狡猾战术多变,特地留下了一千应对。他早就知道城中只有不到六千的人马,纵然有人偷袭人数也不会很多,一千可以以一当十的犬戎精骑足以应对。 又战良久,忽听得右方齐声呐喊,一队敌军急驰而至,直冲向小丘。 犬戎军纪很差,一位百夫长见到 ,不做通报,自行杀了过去。只要能取得军功,那里上下没有人会去计较他的过失。 哥尔玛居高临下,放眼望去,只见一名敌军将军手执双矛,骑了一匹高头大马,在战阵中左冲右突,威不可当。自己麾下的一名百夫长两合就被他刺下了马背。 哥尔玛左手一指,回头问左右道:“此人如此勇猛,可知是谁么?”左首一个黑袍将军道:“启禀哥尔玛勇士,这人便是赵毋恤。近年来赵毋恤随他父亲征战,多次大破林胡、楼烦、东胡等族部落,草原上称他为东方的雄鹰,威名不小。” 哥尔玛失声道:“啊!原来是他!此人神勇,是周朝难得的好汉!”他不惊反喜,大叫:“我且去会上一会。” 正准备策马上前,却听左方又有喊杀声传来。 哥尔玛皱眉眺望,眼中露出的贪婪的光辉,望着姬凌云口水几乎都要流了出来。更加确切的说应该是望着他的马儿。 草原上的民族没有一个不喜欢马,类似月芽儿这等龙驹放眼整个草原也是难得一见。 哥尔玛道:“如此宝马让周人骑乘实在可惜,骨儿塔,你领大队人马去迎战赵毋恤,这个不知道叫什么的让我来对付。” 黑袍将军骨儿塔一脸的不情愿,但还是领兵去了。按照犬戎族的规矩,谁的战利品归谁。哥尔玛临时改变主意,显然是不想他人同他争马。 哥尔玛率四将齐声呼喝,手挺兵刃冲了上去。 姬凌云见五人身高马大,个个都穿戴盔甲,一个带着白色头饰,四个带着红色头饰。想起赵毋恤的介绍:白色头饰是万夫长,青色头饰是千夫长,红色头饰百夫长,而黄色头饰是十夫长。 姬凌云眼前这五人显然是一个万夫长。四个百夫长,他长啸一声大呼道:“肥羊……”招呼着项鹰、专韦对向他们冲去。 姬凌云吼叫连连,月芽儿瞬间加速,纵马奔近身来,当即拍马迎上,长枪一起,电刺而出,那万夫长没有想到月芽儿会突然加速,眨眼见长枪以在他胸前,魂飞破散之余,本能的向右倾斜,以高超的骑术将身体与马儿平行。拍的一声,姬凌云的长枪从万夫长的身上穿过,跟着一矛透胸而入在万夫长身后那百夫长的胸口。 与一百夫长交错之时,姬凌云反手抽出纯钧宝剑向后一劈,将他砍倒在地,这些动作一气呵成,姬凌云就没有少做练习。 项鹰横过铁矛格开了另一百夫长他长矛,左手探前抓住百夫长的长矛,大喝一声,铁矛重重击在他的头盔之上,只打得他脑盖碎裂。 专韦也遇上了自己的对手,他直接纵身朝他的对手扑去。原来,专韦不善马战也不喜马战。那百夫长哪里料到专韦会出这么一个怪招,大意之下被扑倒在地。 头晕脑涨间,专韦一刀砍了他的脑袋。 哥尔玛甚是悍勇,虽见麾下四人丧命,仍是喊声如雷,挺矛来刺。 项鹰抬手挡住了哥尔玛的长矛,地上的专韦使出了地膛刀,砍了哥尔玛战马的前蹄,哥尔玛摔在地上,姬凌云赶上一枪了结了他的性命。 哥尔玛纵是在神勇也难逃三位好手的合击。毕竟战场上只有胜负,绝非是呈现个人勇武的时候。 姬凌云取了哥尔玛的人头挂在了马颈,率先击溃了来袭的犬戎骑兵,朝本阵冲去。 刚达阵前却见一骑已经砍下了犬戎的狼头大取在手中,定睛一看却是赵氏宗长赵毋恤。 赵毋恤也见到了姬凌云扬了扬手中的狼头大。 姬凌云不甘示落的指着马颈上哥尔玛的人头。 两人相对一笑。 赵毋恤指着城门前不知情的犬戎士兵做了冲刺的手势。 姬凌云一点头,两道洪流便向城门冲刺了过去。 不过赵氏骑兵在冲刺的时候口中还叽里呱啦的乱吼一通。 专韦道:“他们吼什么?” 姬凌云略一思索道:“应该是喊犬戎话,告诉他们主帅死了。” 项鹰细细听了一听点头道:“他们在喊万夫长死拉,大队人马杀来拉!”项鹰在塞外生活了近十年,会说他们的话。 姬凌云大笑道:“这话怎么说来着?” 项鹰道:“!•#*())*—……%###(……” “???”什么鬼话,姬凌云两眼一白,乱喊乱叫了起来。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三十八章戎狄的优势 国冠军骑、赵氏精骑,吼声连连,声势浩大。 第176章 公孙纵也听得动静,大声呼喊,庆贺。 戎狄士兵听得喊声,都不由回头而望,只见哥尔玛的大正自向他们冲来,手持大的竟是一周人。周人旁边一人一手舞动长枪,另一手却摔着一个头颅。看不清相貌,但那头颅额上那白色头饰已经表明了他的身份。 戎狄士兵见中军被破,主将殒命,登时军心大乱,士无斗志,纷纷后退。 公孙纵及时下令追杀,大开西门,上千精兵冲了出来。 戎狄军心已乱,自相残杀,死者不计其数。戎狄乃游牧民族,周兵军纪严谨,可以作到败而不溃。但这些游牧民族一旦失利,则会四处溃散。一路上抛旗投枪,溃不成军,纷纷向西奔逃。 游牧民族骑术精湛,大多都逃出升天。只是攻入洛邑的一千余戎狄精锐之师却无一活命。 这一仗戎狄联军损折了两千余众,洛邑守军占据地利只阵亡三百五十余人。 姬凌云不及解甲休息,巡视战场,慰抚将士,却见阿青浑身是血,神情呆滞的站在城门前。周遍看她的人有敬佩,也有畏惧,心中大痛。这阿青最值得姬凌云欣赏的便是天真善良,拥有一生绝世武艺却从来不用来欺负他人。 此番上得战场,还杀那这么多人,只怕对她打击不小。 姬凌云此刻已经从公孙纵的口中得到了瓮城血战地经过,这一战能够得胜。阿青的出手襄助是功不可莫,赶忙快步上 阿青望着姬凌云“哇”的一下,竟抱住他大声痛哭了起来:“我杀了好多的人杀了好多的人……好可怕……” 阿青对杀人有着一股潜在的排斥,对于奸恶之人,她通常是刺瞎对方眼睛或废除一手一脚作为惩罚。她以往杀过的人用手指头来,但此刻几个时辰间竟杀了上百人,阿青回想起来就是一阵后怕,生怕自己会成为一个嗜杀成性地恶魔。 周遍人仿佛遇到地鬼一样。先前还是一个女中豪杰。这回怎么成了一个哭涕涕地娇弱娘们了? 阿青将自己害怕的事情低声告诉了姬凌云。 原来在阿青的字典里乱杀人的人是坏蛋。杀很多人的人是恶魔。她今天杀了这么多的人,不就等于她自己就是恶魔了? 姬凌云不由啼笑皆非,道:“你是女英雄,女豪杰,谁敢说你是恶魔,我找谁拼命去。” 阿青怯生生的道:“ “当然!!你不信,问问大家……”姬凌云高声对众人道:“战士们。你们说说阿青姑娘今日的举动是不是英雄豪杰所为?” “是……”排山倒海的声音传来。 姬凌云做了一个耳朵受不了的表情道:“你看,一人会说谎,但不至于人人都会说谎吧?你瞧这些人对你是如何的尊敬?他们敬你保护了整个洛邑,保护了整个洛邑城里的百姓。你难道不觉得自己跟光荣,很伟大吗?” 阿青笑了起来,用力的点着头。突然间,阿青发觉自己此刻竟窝在姬凌云的怀中大为窘迫,几个转身就消失不见。 四周将士都 冷蝶也无奈地白了姬凌云一眼。 姬凌云尴尬的摸着鼻子。 赵毋恤上来解围道:“盟主。这一地的死马毁了可惜。我看不如将肉削下,阉起来充当军粮。” 姬凌云看了一地地死马,点头同意。 这时。施猛已经清点了伤亡的人数,一脸黯然道:“大王,我们无前卫一共战死了一百二十三位兄弟。” “这么多?”姬凌云心痛道:“以我的计算只要我们能够占据上风,压制对方的攻势。将他们用拒鹿角、拒马困在瓮城城门这块地方,应该可以将伤亡人数压制在百人以下。莫非我们吴兵压制不了戎狄士兵?” 施猛也一脸奇怪道:“不清楚,战斗<.占上风,那些戎狄人根本奈何不得我们,只有送死的份。可这越打下去,戎狄士兵竟越来越厉害,越来越疯狂。我们差点就抵挡不住,好在有森熊和阿青。” 姬凌云一脸的不解,不知问题出在哪儿。 赵毋恤一脸的震惊,戎狄人不善于步战相比他们的骑战来说步战确实弱了一些。但戎狄人凶狠力大,一般步卒也难以项背。这无前卫竟能够面对如此勇悍的敌人竟占于上风,实在不可思议。 “盟主并不了解戎狄,才会有如此误算。戎狄之强不在于指挥与编制,而是它的作战方式。”赵毋恤长叹着为姬凌云解惑:“这塞外北地一带民风彪悍,不论老幼妇孺,人人使得长矛,骑得大马。每次上阵都以部落家族为单位,大多都是.|丧命,哪有不拼命地?故每次作战,人人都能奋勇冲锋,不畏生死,至死方休。其战斗意志之强,我大周军远不可及也。” 姬凌云恍然大悟道:“原来如此,所谓哀兵必胜就这个道理。戎狄蛮夷虽然凶残,但也是人。是人就有七情六欲,见到兄弟、父母、妻儿惨死,怎能不陷入疯狂之中?随着伤亡人数的增加,越来越多的人陷入疯狂,戎狄也就越战越强。我军论实力尤胜于戎狄,但杀到后头,戎狄人已经不在为战而战,他们是为了复仇而战,战斗意志远胜我们,所以才会越来越强。”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三十九章加封大元帅 毋恤的话敲响了姬凌云的警钟,在战场上任何一个小可能导致全局的失利,尤其是面对一个不熟悉的敌人。 “赵毋恤将军,等会有时间吗?我们一起聊聊那些戎狄。”对于一个统帅来说最大的危险就是对敌人一无所知,姬凌云此刻急需了解一些戎狄方面的知识。项鹰和施猛都在草原上生活过,但他们知道的绝不如赵毋恤全面。 赵氏一族的领地晋阳就在草原之内,赵毋恤没少给异族打交到。历史上也有记载,赵国王室有一半是异族血统,在赵国境内与异族通婚是相当正常的事情。也是因为如此,赵武灵王那胡服骑射的法令得到了广大民众的支持。虽然也有反对者,但在支持者的面前不值得一提。 而赵国成功以这种通婚的同化方法将楼烦收服,楼烦那冠甲天下的骑射部队也成为了赵武灵王麾下最强悍的军队之一。 赵毋恤点头笑道:“吴王的文滔武略毋恤也是仰慕以久,洛邑北门有我麾下大将镇守,不足为虑,愿陪吴王畅谈天下之事。” 刚走几步,刘桓公兴冲冲的寻了过来。先是一阵道喜,庆贺姬凌云、赵毋恤旗开得胜,斩将夺旗。华美的字句将姬凌云、赵毋恤赞美上了天。 姬凌云不敢大意,类似与刘桓公这种老奸巨滑的人物,他越是赞美,越有不寻常的事情相求。 果然,在姬凌云谦逊过后。刘桓公忧心道:“盟主,属下已经将所有救出的百姓全部聚集一块,适才细点了一下,包括老幼共有一万一千三百五十六人。” 姬凌云点头道:“城中可有地方安置这些百姓?” 刘桓公答道:“这不是问题,这洛邑毕竟是天子王城,安排一万余人并不困难。只是这些人当中绝对有一些是戎狄方地奸细,我们可不能不闻不问啊。这些奸细兴许有百人,甚至千人。若是这样。洛邑危矣!!!大周危矣!!!” 这到是个问题!!! 姬凌云沉思片刻。当初自己只想着如何救人,直接无视了这个问题。若是现在不做处理,只怕自己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姬凌云向众人问道:“这戎狄异族跟我大周百姓没有两样,都是一个鼻子,一对眼睛,一张嘴巴,有谁知道可以辨认他们 虽是问众人。但目光却看向赵毋恤。这里没有一人,比赵毋恤更了解戎狄异族。 赵毋恤道:“有两种方法,一是身高,那戎狄异族日夜与自然抗衡,普遍高大,身强力壮。而洛邑属于中原,以农耕织布为主,决大部分人都要小上草原异族一大块。在则是气味。草原上的异族是游牧民族。他们以畜牧为生,以羊奶羊肉为主食。因此,人人的身上都有着一股羊骚味。虽经过处理能将这羊骚味的味道减低。但那骚味早已深入他们骨髓,无论怎么清洗都会留下淡淡的味道。” 姬凌云沉吟道:“将这一万百姓无规律分成六队,女子为一队,其他男子可分五队。只要有羊骚味者,统一将他们关在一处。注意多多留意,肤色黝黑高大的人物。” “冷蝶,你找几个侍女负责所有女子地检查。你在一旁小心侯着,戎狄女子也是战士。”姬凌云在不久前冲杀敌阵地时候,就曾遇到许多持矛跨马地女战士而且武艺不赖。 这时,一宫廷侍卫策马来到了姬凌云的面前,手上拿着一卷诏书道:“吴王姬凌云听旨。” 姬凌云等人跪地接旨,却不知周天子又在玩什么花样。 宫廷侍卫道:“孤王闻得吴王大破敌军,心中甚是宽慰。大周有此良才理当嘉奖。特封爱卿为平寇元帅一职,授予爱卿王畿内所有兵权,愿爱卿早日荡平贼寇。” 姬凌云领旨谢恩,王畿外诸侯无权过问王畿内所有事情。姬凌云名义上是联合军盟主,但也不能指挥王畿内的士兵。 可有了这卷诏书,姬凌云完全可以调动王畿内所有的兵马。 若是在四百年前,这元帅可调天下兵马,地位等同姜子牙,但此刻却只能在王畿内逞逞威风。 不过,姬凌云现在是诸侯盟主又得这元帅一职,等于完全掌控了整个王畿的军权,手握着炙手可热的 心中勇气了滔天豪情。 姬凌云清楚,这重担是一把双刃剑,自己若用的好,可成就自己一世辉煌;若用不好,自己则是人人唾骂地千古罪人。 第177章 姬凌云让刘桓公前去处理那些百姓。 刘桓公领命而去,没走几步,回头道:“盟主,城中的士兵还在校场晾着类。” 姬凌云呆了一呆,记起自己在接任联军盟主以后,确实发布过将士兵集合一处的命令。只是自己因为戎狄突然来袭给耽搁了。现在事情又多,这事早已忘在了脑后。 对着赵毋恤抱歉一笑,策马赶向了洛邑中央的校场。 赵毋恤略一犹豫,虽然与姬凌云相处的时间不长,但赵毋恤发觉自己竟在姬凌云身上学得不少东西。这次意外,还有许多难关摆在姬凌云的面前。 赵毋恤非常好奇,准备亲眼看看姬凌云是如何将这些难关一个一个击破的,爽朗一笑,策马紧随其后。 姬凌云当时的命令是在两个时辰后集合,但那一战就打了近三个时辰。天色已经发黑,并且还过了吃饭用餐地时间。那些被放了一个时辰余鸽子地士兵们早已等不不耐烦了,交头接耳抱怨不停。 姬凌云走上了校场上的高台,扫视了众人将一眼,昂声道:“劳诸位将士久候了,本帅本也不至于晾诸位与此,只是路上遇到了一群蟊贼在耳旁吵闹,搅的本帅头昏脑涨。本帅一怒之下和赵毋恤将军带上五百来人,砍了蟊贼首领地.了一些。” 全军上下轰然大笑,在场的所有士兵对戎狄异族都没有好感。姬凌云如此一说,他们心中的不快全部消除,反而觉得姬凌云特别有本事,特别可靠。世人都视戎狄异族为豺狼虎豹,避之不急,而姬凌云却是他们如贼,短短三个时辰就以千人破敌一万,并且还杀了他们的主将,夺了他们的狼头大,这份能耐,实属罕见。 尤其是那近三千的洛邑守兵,几乎每年都要被戎狄异族的小股游骑欺负。看着他们杀入王畿,却只能无动于衷,姬凌云此战着实为他们出了一口恶气。 “杀的好,也该让;场就这样喊了出来。 姬凌云制止了众人的呐喊,慷慨激昂道:“或许我们不在同一地,或许我们不是一国人。但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性,那就是大周将士。我们身上都流着大周的血液,都是大周的子民。我们绝对不允许那些异族豺狼在我们头上撒野,愿意谁我打豺狼的脱下你们的衣服,此后大家不分吴国人,晋国人,楚国人,燕国人,所有人都是大周将士,为大周杀敌。” “好……”几乎所有人都脱下了他们的军服,赤裸着穿着皮甲,高声呐喊。 各国的军服颜色不同,泾渭分明,若穿在一起很容易分出谁和谁是吴国人,谁和谁是晋国人,这样很难将他们合为一军。在这种敌强我弱的情况下,若不能同心协力,统一而战,则必败无疑。 取消国家之分,统一训练 姬凌云望向众人道:“很好,如今贼寇十万大军已经在洛邑四周组成了一条封锁线,阻止一切消息的传出和透入。但诸位别怕,本帅早在他们防线未稳的时候派出了信使,只要能够坚持几天,各地诸侯三十万大军定能将这些蟊贼杀出风头。” 所有将士再次大呼了起来,姬凌云的着番话给了他们十足的信心。人人都想,贼寇有十万,而我们却有三十万的援兵。比他们多上整整二十万大军,哪有不胜的道理。 突然,姬凌云高声道 将士你望望我,我看看你,无人应话。 姬凌云再道:“单武公何在?” 还是无人答应,最后一名都尉道:“单武公等候了许久,不见元帅自行用餐去了。” 姬凌云露出了坏坏的微笑,第一步是统一,这第二步就是立威。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四十章校场立威 凌云得到了理想中的答案,登时间勃然大怒:“统兵纪为先。这单武公无视本帅将令,未得命令,擅自离去。如此藐视军纪,罪大恶极。执法官,这单武公这等行径应如何处理。” 执法官面无表情严厉道:“不尊帅令,按律当斩,以正军纪!” “元帅恕罪,我想单公也是一时失察,求元帅饶单公一命。”最左边走出一将,跪地向姬凌云求情。 随即,那将身后的一千五百余人相继跪下为单武公求情。 执法官显然没有料到这个局面,大吃一惊,不安的看着姬凌云。 赵毋恤上前低声道:“此人是单武公麾下一将,叫甘季识得大体,颇有才干……” 姬凌云对赵毋恤露出了一个自信的微笑。 这单武公在洛邑掌握着一半兵权,共计一千五百余人。这点姬凌云在以知道,他将立威的目标设定在单武公身上自然不会毫无准备的卤莽行事,导致军生哗变,不战自败。 姬凌云在心底早已有了万全之策。如今这种情况,并未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他昂声道:“这藐视军纪,本因当斩。但此刻是用人之即,本帅可饶单武公不死,让他将功赎罪。甘季将军,去请单公过来,本帅有要事与之商议。” 这里姬凌云特地用了一个请字。 过了半个时辰,单武公才姗姗来迟。 他对姬凌云抱了一拳轻蔑道:“不知吴王请本公来此商议何事?”他口中自叫吴王。这言外之意正是否认了姬凌云这平寇元帅一职,表示自己不会将军权交出。 “上来说话!”姬凌云和善的笑道。 单武公协同两位属下走上了校台,来到了姬凌云地身旁。 姬凌云徒得面色一冷,勒令道:“跪下……” 单武公顿感诧异,姬凌云再次厉声道:“跪下……” 单武公还未反应过来,专韦以飞起两脚踹在了单武公的后腿。这专韦也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主,他恼单武公傲慢,下脚极重。直将单武公踢跪倒在地哀嚎不已。 单武公身后的两名护卫面色大变。主辱臣死。单武公受此屈辱,等于当面在他们脸上煽了两个巴掌。 正准备拔剑,森熊怒气上涌,说道:“就你们这些杂碎,敢在大哥面前动手。”.他们高高举起。他们只想吓唬一下姬凌云,驳回颜面,哪里料到森熊会抢先出手,一时间不察,一招被制 到森熊手臂振处,以将他们从校台上摔了出去,砰的一声,两人重重摔在地上。登时便晕了过去。 这么一来。校场登时乱了。 甘季大惊失色急忙道:“元帅你这是为何?” “我这是为何?”姬凌云斜眼瞄着甘季道:“甘季将军,这个问题问的好。本帅给了你颜面,不计较单武公的过失。免去他死罪。可这死罪能免,但活罪却不可不罚,否则本帅如何一公证治军?” “依照本帅原先的想法打他十来军棍以视惩戒,便如此算了……”姬凌云看了单武公一眼讥笑道:“可这个家伙到好,让他来受罚,可他却悠哉悠哉地荡到此处。不到一刻地路程,他却走了半个时辰。言语间对本帅毫无敬意,而且还出言讥讽。如此张狂之人,本帅怎可轻饶。” 甘季无言以对,恍然明白,自己这一干人早已中了姬凌云暗设地陷阱。 这姬凌云根本没有将主上看在眼中,之所以他用请以及一些敬语完全是因为看透了主上的本性,故意让主上认为姬凌云惧怕他,惧怕他手中的军队,从而使得主上落入姬凌云设置的陷阱中去。 唉,主上真是糊涂,这姬凌云连天下至强的晋定公都敢打,怎么可能惧怕与他? 姬凌云这时高声吼道:“单武公无视军纪,藐视本帅,该当何罪?” “死罪……”校场上大多人对傲慢的单武公没有好感,比起姬凌云表现出来的广阔胸襟,那单武公地表现让人从心底生出厌恶。 单武公大叫:“姬凌云,你敢杀我?你若敢动我一下,我麾下将士绝对不放过你!!!” 姬凌云道:“那就试试看……森熊……”他大手一挥道:“将单武公就地仗毙。” 命令一下,专韦将单武公按在地上。 单武公吓得大叫:“甘季救………啊……” “我”字还未出口,就被单武公的惨叫给代替。 森熊神力无双,在姬凌云的示意下,出手决不留情,只是一棒就听见单武公屁股内部骨头的断裂之声,整个屁股血肉模糊。 单武公登时给痛晕了过去。 第二棒森熊硬生生的将晕阙过去的单武公给打醒过来。 凄怆的叫声让校场所有人都心惊胆寒,谁也料不到风趣和善的姬凌云会有如此狠辣地一面。 第三棒下去,那粗长地军棍竟然断成两截,而单武公早已出气多,入气少了。 到了第五棒,只听哗啦一声,那木造的校台竟然承受不住森熊的大力陷了下去,单武公重重地从校台上摔到了台下。 森熊一手将单武公抬起,试了试鼻息说道:“没气了。” 全场将士如同怪物一般的看着森熊。 纵然姬凌云早已习惯了森熊的怪力也为森熊的表现大吃一惊。 赵毋恤忧心努了努嘴,暗中指了指甘季。 此时甘季周身颤抖拳头紧握,所有单武公麾下的士兵都看着他,只要他一声令下,那一千五百将士将会立刻造反。姬凌云不已为意的笑了笑,独自向甘季走去。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四十一章巧用连坐法 凌云下了校台来到了甘季的面前,看着微笑道:“甘说过你。你是个识的大体的人,你现在有两个选择。其一、追随我杀敌,荡平贼寇,名留青史。其二、为单武公报仇,成为勾结异族的千古罪人。” 顿了一顿,姬凌云道:“没错,这单武公确实是我故意杀他立威的,原因其实我不说你也应该知道一二。 第178章 这单武公傲慢自大,不服我调遣。如今大周的存亡系在我身上,我的命运也赌在了这一战。与公与私,我都不允许类似单武公的人出现。为了大周,当然也是为了我自己。” 甘季犹豫许久叹服道:“甘季服了,末将实在不愿见到洛邑城破的那一天。末将与麾下将士愿听元帅调遣。” 那一千五百将士也齐声道:“我等愿听元帅调遣!” 姬凌云大笑着拍了拍甘季的肩膀,心底也松了一口气。 其实姬凌云的心中也没有十足的把握,他这一切都在赌,在赌甘季的决定。 在姬凌云授命为联合军盟主以后,他就有除掉单武公的想法。这单武公不比赵毋恤、姬斯、燕孝公、楚惠王、刘桓公等人,他们都明白事理,清楚状况。 虽然,他们未必甘愿屈居与姬凌云之下,但最起码他们不会捣乱,在未破戎狄异族之前,为了自身的安全他们会全力配合姬凌云破敌。 而单武公不同,他傲慢自大堪比三国中的袁绍。有他在姬凌云根本不能完全地指挥他麾下的一千五百将士。 在这种关键时候,一粒老鼠屎完全可以坏了一锅汤。 这场战役姬凌云不允许失败,一旦失败也就意味着死,意味着遗臭万年。世人都将知道由于姬凌云指挥不当,导致戎狄异族杀入洛邑,使得大周灭亡,天下陷入动乱。 在这种情况下最好的预防方法不是看住汤,而是将老鼠斩尽杀绝。 因此。姬凌云早就有杀单武公之心。他在跟刘桓公闲谈的时候。刘桓公曾经说过这单武公号武公,但却是一个不晓军略不知带兵的傻瓜。他麾下的一千五百将士通通都由甘季带领,甘季在军中的威望远远胜过单武公。 只要甘季不反,哪怕杀了单武公,那些士兵不会轻举妄动。 而这甘季识得大体,颇有才干,姬凌云如此对单武公痛下杀手就是在赌甘季在这种形势之下不敢轻举妄动。 虽然胜负是五五之数。但姬凌云天生就是赌徒,没有什么东西他不敢赌的。天幸,他赌运不错,这一把他胜了。 甘季也是一个有雄心抱负地人才,他不敢背负着勾结异族这个他担待不起地罪名。 甘季是否真心臣服,姬凌云不清楚,也不需要清楚,因为他知道甘季和赵毋恤、姬斯等人一样。在未破戎狄异族之前。他会全力地支持他。 姬凌云不需要天下人都对他忠心,只要是个可用之人,他都会将对方用在点子上。 赵毋恤暗中对姬凌云竖起了大拇指。暗道:“自己在军略上或许能够和他一比,但在这种权术上却相差甚远了。” 姬凌云宣布了解散的命令,并命令全军明日一早在此地集合。 这校场的事情刚了,那刘桓公就屁颠屁颠的跑来。 姬凌云搂了搂发涨的脑袋,心道:“这重担还不是一般人可以抗的了的,真娘地累!” 他强打起精神道:“怎么样查出了多少有羊骚味的人?” 刘桓公苦笑道:“足足有四百人,其中三百男的,一百女的,其中有四十七人在检察的时候反抗被杀了,还剩下三百五十三人。” 姬凌云摸着鼻子诧异道:“这么多?难道这群人将我们当成傻子了吗?” 刘桓公道:“我也觉得奇怪,但我将他们关在一处。然后暗中观察,发现他们大多都认识,聚在一起商议着什么事情。我敢肯定,那剩下三百五十三人绝大部分都是那戎狄的内应,这回他们可下血本了。” 姬凌云冷声道:“那就让他们血本无归,传令下去将他们全部都杀了,一个也不留。” 姬凌云略微思索了会儿,心下生疑:戎狄还不至于愚笨至此吧?问向赵毋恤道:“毋恤 与你交战的那些异族他们的智谋如何?” 赵毋恤答道:“普遍不高,战术水平低下。个别圣者也有些能耐,但远不如我们大周地智谋之士。好几次都遇到那些所谓地圣者都在根据兵书硬套,少有能够灵活运用的。” 姬凌云点了点头,思绪有些凌乱。 刘桓公一脸沉重的说道:“元帅,这命令哪怕你.去做。如今唯一让我放心不下地还是那些百姓,戎狄人确实好辨认,但大周人却分不清忠奸了。他们既然能够派戎狄人混进来,自然也可能让投靠他们的大周百姓混进来。我军兵员本就不足,总不能派队士兵看着他们吧?这奸细不除,必将为患。” 姬凌云也露出凝重之色,常言道: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要分出一个人的心谈何容易,更跟不要说这一万多人的心。 “要是有测谎仪就好可了,管他是上天的神仙,还是地下的魔鬼都可以一个个的揪出来。”姬凌云心神不宁的想到。 今日这突发的变故几乎耗光了姬凌云所有的脑细胞,使的他很难在静下心来想事情。 赵毋恤强硬道:“就将他们困住,让他们无法动弹。” 分辨不出来干脆就将他们困住!!! 姬凌云灵机大动,不由想起了商鞅的连坐法,猛得计上心头,大叫道:“对,我们就将他们困住,用的不是兵而是百姓。” 这连坐法是商鞅为秦国拟定的一条严法,商鞅认为要使君主政权达到“至治”,必须使得最亲密的夫妻和朋友,也不能互廷检举揭发,使得任何“恶”“非”都不能隐匿。只有这样,才能制止“恶”“非”的发生。 这连坐法的主要目的就是要使得百姓互相保证,互相监视,互相揭发,一人有罪,五人连坐,即使是有心也没有办法为非作恶。 这条令法太过苛刻,用来对付百姓太过残忍。但此刻的非常时期用来对付这群难民,却无不可。 他微笑的对刘桓公、赵毋恤说道:“我有一法,可让对方内应完全失效。” 姬凌云故意不说,调足了两人胃口后才道:“我相信大多周人还是有些良知的,愿意为戎狄异族卖命的人并不多,那一万人中最多也只有个别几个。我们可胡乱的将他们分组,每组十人。并告诉他们,在他们之间有戎狄奸细,要他们互相监视,互相揭发。若藏匿不报者,十人皆诛。” 刘桓公大悟高兴道:“如此在生命的威胁下,他们一定不敢放松,监视着同组人员。如此即便我们不派士兵看守,他们也会.当起士兵一职位。这注意太妙了,元帅,我可算是服了你了,在怎么难的问题在你面前好象都能够如此轻易的解决。” 姬凌云“哈哈”大笑,有些大言不惭的说道:“那是自然,也不看看我是谁。” 稍微放松了一下精神,点要注意,十人一体。无论是哪个人他想要离开,比如说入厕,或是喝水,都必须通知每一个人后才能离开,并且要有三人以上的百姓相陪,否则一律严法处治。” 非常时期用非常之法,在关键时刻,这法绝对不能宽松。 刘桓公笑道:“老夫才智不如元帅,但完成元帅命令却不成问题。元帅早些休息,属下这就去处理,争取在天明前将事情完成。”他也发觉了姬凌云神色间的疲惫,早早告辞离去。 赵毋恤也知趣的告辞离去。 姬凌云揉了搂眼睛,任由马匹自行走动,趴在月芽儿的背上沉沉睡去。 这脑力的疲乏,较之身心的疲惫更加难过。 赵毋恤远远看着姬凌云消失的背影感慨道:“这家伙还真是厉害,一天之内就果断的解决了三件常人无法处理的大事,这家伙还是人吗?这份本领只怕是董师也难以项背吧?”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四十二章世道如此,为之奈何 凌云将整个头都浸入刚打上来的井水,清凉的井水刺经,足足泡了许久才抬起头来。 接过冷蝶递过来的毛巾擦拭着湿漉漉的长发,顿时觉得神清气爽。 冷蝶想起姬凌云在马背上沉睡的哪个模样,心疼的抱怨道:“当什么盟主,累的半死不说,连觉也不让睡上一个。” “肯定有时间发生,不然那刘桓公断然不会在这个时候过来打扰。”姬凌云伸了一个懒腰,他回到府邸还没有休息上一个时辰就听到了刘桓公紧急求见的消息。 对此冷蝶心疼的不停抱怨,本来话不多的她此刻象极了受气的小媳妇,嘴上说个不定。 姬凌云对上嘴巴在冷蝶的唇上深深一吻,将她的话给堵了回去,嬉笑的拍了拍冷蝶的翘臀道:“你先回房,我一会就来。” 经过了短暂打盹的姬凌云精神大为好转出现在刘桓公,面前的时候已经恢复了原先的翩翩风采。 刘桓公不停的在大殿中来回走动急得一头是汗,见姬凌云偏门进来赶忙迎了上去。 姬凌云率先开口道:“这里闷热,我们去外头说。”不等刘桓公开口,就先一步来着他走出去了。 也不知道这议事厅地下的那些偷听者会不会那么敬业,这凌晨时分还有人在下面偷听。至少姬凌云此刻还不敢冒这个险。 刘桓公顾不得姬凌云如此怪异的举动,姬凌云一停下来他就急忙道:“元帅。不妙了,内奸跑了一个。” 原来,这连坐法一颁布,那些潜藏在人群中地内因便按捺不住。有三人出来捣乱,三人个个有一身不俗的本领,一时间不查让他们三个伤了六名护卫 姬凌云一拍脑袋,暗道:“上当了,这三人不用说一定是幌子。”既然他们本领不凡。大可以暗中行动。完全没有必要傻乎乎的直接跟数百军队交手。除非别有用心。故意制造混乱。为某人做掩护。 第179章 果然,刘桓公道:“哪料他们如此狡猾,这头一乱。另一边就有人突围而出,那突围之人对洛邑极为熟悉,一眨眼的功夫就消失在小巷子里去了。” 姬凌云一脸白痴的看着刘桓公,这刘桓公老谋深算,竟然会栽在这种小伎俩上。既是好笑,也是不该。 刘桓公见姬凌云这种神情也恨不得打自己几个耳刮子叹道:“终日打雁,今天却让一只雁崽子啄瞎了眼睛。若传了开来,我这老脸往那搁啊!” 姬凌云知道这事情也怪不得刘桓公,在某些时候天才的智商往往等于零。好比三国时候的曹操,曹操一生战绩辉煌,什么硬战没有打过,什么计谋没见过。可却在宛城、赤壁大载跟头。这两战与其说周瑜、张竹厉害。还不如说曹操脑袋秀逗了。 “传令下去。即刻起洛邑所有城门未得本帅手谕,禁止开启。若有人未持本帅手谕,企图开门者。无论是谁格杀勿论。”姬凌云安慰的拍了拍刘桓公地肩膀道:“刘公不必过于在意,只要我们不开城门,那一个蟊贼坏不了事情。况且,那贼未必就逃得了本帅地五指山。” “五指山?”刘桓公脑袋上挂着一个大大地问号。 姬凌云自信笑道:“就是手掌心的意思!” 刘桓公大喜过望:“他在哪儿?” 姬凌云微微笑道:“刘公大可放心安睡,明日一早,本帅有四成把握擒得那蟊贼。” 刘桓公知姬凌云为人,若无把握不会夸这海口,放心离去。 姬凌云原地思索的片刻,回房取了宝剑向阿青的客房走去。 “阿青……”姬凌云敲着房门低声叫唤。 “在这儿呢……”阿青的声音从后方传来。 明亮的月光下,阿青不知何时正高高地盘坐在旁边高墙上,仿佛与整个环境融为一体。 她披散着头发,湿热的晚风吹拂着发稍,在风中微微飘浮,静静地坐在那里,那双清澈明亮地眼睛仿佛笔直地看到他的心里,勇敢坚强之中,还夹杂着少许少年的稚气,又流露出一种令人心悸的悲哀和善良。 姬凌云奇怪的看着阿青,阿青那哀痛的眼神让他很不舒服,奇道:“怎么晚不睡觉,你在那儿干吗?” 阿青点了点头,又垂首道:“睡不着,想事情呢!”她看看了姬凌云道:“上来啊,一起坐。” 姬凌云看着近一丈的高墙道:“没梯子怎么上来?” “真苯!没梯子你不可以跳啊!”阿青向前一跳轻飘飘的落地,然后小跑几步,左足在墙上一点,身子斗然拔高数尺,右足跟着在墙上一点,再升高了数尺,一手抓着墙沿稳当当地上了高墙。 姬凌云两眼放光,有这轻身功夫难怪她到哪儿都来去自如,是一个当贼地料,看来自己此行没有找错人。 “我可没有你那么高的轻身功夫,比猴子还要猴子……拉我一把!”在阿青的帮助下,姬凌云上了高墙。 做在了她地身旁道:“你在想什么呢?” 阿青黯然神伤:“想道今天死了这么多人心里就很是难过,他们的家人一定很伤心吧?我还记得当年爹爹过世的时候,我和娘亲就哭的很伤心……” 阿青这个简单的问题将自郁才智不凡的姬凌云问住了: 伤心如何?悲痛又如何?在这弱肉强食的世界里,除了以战止战,建立一个只能维持几百年太平的新次序制度以外,还能有什么办法? 世道如此,为之奈何……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三十三章夜探公主府(接 第42章) 多事情以阿青那性格让她想也想不明白,姬凌云也无一般的她扯入这复杂又肮脏的政治中来。 姬凌云赶忙说了两个后世的冷笑话,将阿青逗笑,并婉转的说道:“阿青,可不可以帮我个忙?” 这个年代,死板的人多如河中鱼虾,哪里有后世人风趣? 阿青被姬凌云那并不太出采的冷笑话逗的前扑后仰,吟吟笑道:“没有问题,只要我做的到了一定帮。” 阿青本就乐于助人,而姬凌云又是她仅有的好友之一。朋友有难,怎能不帮?也不问什么事,一口就应承了下来。 姬凌云神色神秘的在阿青耳旁说了一句话。 “什么?”阿青几乎跳了起来:“你很缺钱吗?需要去偷东西?”紧接着又道:“偷东西可不好,要是真的缺钱,我这里有块玉佩,将它卖了或许能值得上几个钱。” 姬凌云一脸痴呆,自己不就是告诉她让她帮助自己潜入玲珑公主府吗?这想到哪去了。看着阿青有些不舍的表情,暗忖:“这玉佩并不算是名贵,但对于她来说一定别有意义吧!!!” 他这到没有猜错,这玉佩是阿青父亲在临终前给的遗物,异常重要。 “想哪儿去了……”姬凌云心中又气又有些感动,忙将自己想法对阿青草草说了一遍。 原来,姬凌云分析那逃脱者的心理,发现了一个很大地漏洞。如果那个逃脱者是一个间谍。那么他完全没有必要如此冒险。 间谍的目的无非的刺探虚实,将洛邑城中的情况、弱点将城中的讯息传达出城,让攻城者做好万全准备。同时也可通过各种隐秘而高明的手腕,制造混乱使得城池不攻自破。 因此,这间谍并非人人都可以当得了的,除了要有一身出色地手腕之外,还要低调,不让人发现他地存在。 反之。那逃脱者弄出这么一个情况来。这哪里是一个间谍地所为?这不是摆明了让己方知道城中已经混入了一个武艺高强的间谍吗? 如此细想只有两个答案一则是那逃脱者是个二百五。什么也不懂;一则是那逃脱者有一件重要的事情需要立刻处理。 第二个答案的可能显然远大于第一个答案。 姬凌云并不清楚那逃脱者有什么急事,但却料到那逃脱者要想得到如今洛邑的情况就必须通过个别知道详情的大人物才可以。 类似的人很多,最有可疑地却只有玲珑公主任清璇一人。 姬凌云正是让阿青带他去公主府提逛,即便遇不到也可去探探对方的底。 阿青不大听得懂姬凌云说的一切,但却也明白了姬凌云不是去干坏事,露出了洁白的牙齿嬉嬉笑道:“我就知道你不是一个坏人。走,我们一起去玲珑公主的府上看看。” 公主府落座于天子王城附近。相比天子王城的繁华,这公主府却显得异常寒酸,但认真研究而来却寒酸的异常有味道。朴实而不失高雅,给人一种特别有格调的感觉。 姬凌云在暗处观望,神色严肃。刚才他与阿青在公主府外逛了一圈,发觉这公主府异常地小,前后才不过六亩田地地范围而已。这样一来,虽给搜寻减了不少便利。但是也大大的增加了潜入的难度。 地方越小。巡逻兵地巡视也就越严密。 阿青见四周无人来到了一处高强之下,凝神静听了片刻,手脚配合轻易的翻上了公主府的城墙。 姬凌云身手灵活不假。但却从来没有刻意练习过这攀爬之术。若无工具,这在没有落脚之处的高墙下,无计可思。 阿青竹棒一伸将姬凌云拉了上去,两人轻巧的翻进了公主府内。 落脚之处,是一个偏僻的别院。别院中并无人居住,除了屋前照路的灯笼外,屋里并无任何灯光。 姬凌云记起电视上的那些偷东西的小贼,紧张的垫着脚尖躲在一旁的树后,伸长脑袋不停的四望。 阿青惊奇的看着姬凌云大大咧咧的道:“你在干什么呀?” 姬凌云白眼道:“不先藏好,万一被人发现怎么办?” 阿青奇道:“哪里有人?我怎么没有听到?”凝神片刻道:“乱说这儿附近根本就没有人。” 姬凌云嗤之以鼻的道:“耳朵怎么可能听得到脚步声。” “怎么不可以,莫说脚步声,只要我平静下来,蛇爬的声音都逃不过我的耳朵。”见姬凌云一脸的不信,阿青气道:“看看是你说的对,还是我说的对。” 她不由分说的强拉着姬凌云眼者小路走出了偏院,姬凌云暗暗叫苦,这阿青不是一个爱耍小性子的人,但却一个非常讨厌别人不信她话的人,尤其是她的朋友。自己无意中放了这个忌讳,真把她给惹恼了。 姬凌云一时间也觉得手足无措,自己的力气虽在阿青之上,但因不敢闹出过大动静,只好任由阿青拉着走。 奇怪的是,一连穿过三个院子,姬凌云竟连人影也没有瞧见一个。 怎么会这样? 姬凌云连连认错安慰,将她的火给灭掉后,沉思了起来。 这公主府不比天子王宫,但也绝非是一个想来便能来的地方,怎么会一个守卫也没有? 难道…… 姬凌云灵光一闪,失声道:“莫非这是刻意而为……” 他一手捂着嘴巴心道:“任清璇知道有人会与她接头,为了不让人发觉有意的调开巡逻护卫。”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三十四章惊悉毒计 凌云|事情,否则这偌大的公主府也不至于鬼影都没有一个。 他以知阿青那以耳带目的本事,急忙让阿青四下搜寻。 阿青如同燕子一般灵巧,眨眼间消失在了夜幕之中。 姬凌云窝在暗处候了片刻,阿青已然如鬼魅一般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姬凌云急切的抓着她的手道:“怎么样?可有收获?” 月色下,姬凌云英武的面庞满怀期望的看着阿青。 不晓情爱的阿青对上姬凌云的目光,没由的心里一慌,手就象是被蚊子咬到了一般,退了一步,挣脱开来,暗暗想道:“我这是怎么了? 第180章 怎么有种害怕的感觉?” 不知何时。那清秀的面庞早已通红一片,只是月色朦胧将其轻轻罩住。 姬凌云见阿青有些失常,但也并未深究阿青个性本就与众不同有些异常也属正常,再次询问了一遍。 呸!这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阿青赶紧吸了口气,平静下来,心中暗暗气恼:什么时候,自己也变得这般怕东怕西的了? 看面前的姬凌云正看着发呆的自己,一副不解的模样,她讪讪一笑心道:“老虎我都不怕,他又不是我对手我怕他干什么。” 阿青深深的吸了口气道:“没有两个人,只有一个在昨天周天子寿诞的时候坐在天子身旁地那个跟西施姐姐,郑旦姐姐差不多漂亮的公主。正坐在不远的院子中赏月。” 姬凌云双眼一亮,赏月吗?只怕是等人吧?心中大喜,知道自己并没有来晚,那个逃跑的间谍只怕在未确定完全不敢轻易露面。 姬凌云忙催阿青带他过去。 四周树木环绕,花木池沼,假山亭榭,是个较小的花园,布置相当不俗。任清璇站在花园当中昂望天际。整个人静静的沐浴在那圣洁的月光之下。风轻微扬起。吹拂起她那黑色的长发。此情此景。更显得任清璇仙意盎然,宛如月光仙子,只是那仙子地面容却是一片哀愁,使得周遍地美景也呈现着压抑地气氛。 见惯了绝色美女的姬凌云也不由一愣神,此刻的任清璇比往常见到的任清璇更加的真实。 那一脸伪笑的任清璇,远远不如这时显得美丽。 阿青见姬凌云愣神,鳖了一眼貌若天仙的任清璇。心下一阵烦躁,暗忖:他不会是为了偷看人家姑娘才来地吧? 主观的思想已经占据了阿青的理智,连解释的机会也不给,在他的腰间狠狠的一掐,低声道:“你若是作出对不起西施姐姐,郑旦姐姐的事情来,我就用我的竹棒儿打你一顿。” 姬凌云徒得受到非人地折磨,任是咬着牙没有吭上一声。恼怒地瞪阿青一眼。 刚于此时。对面传来一声“布谷”的鸟叫声,而任清璇却立刻回了两声“布谷”。 足音响起,姬凌云的心“卜卜”跳了起来。知道任清璇如此地神秘,定是有不寻常的事情即将发生。说不定对方那一直藏于水中的身世也将浮出水面,不由紧张起来。 他好好的藏身于园外,以 姬凌云把头探出少许,朝前望去,竖耳凝听。只见一个黑影从对面的高墙上越过,对方来到了任清璇的面前。 黑影恭敬的双膝跪地,只听那人高呼道:“王云方见过公主,祝公主千岁,千岁,千千岁!!!” 公主……姬凌云神色诧异,难不成自己估计错误,对方真的是公主? 任清璇平静的说道:“起来吧!”这时的她不但具有公主的威严,还具有了公主的气度。姬凌云一时间竟分不清楚那个更加真实了。 王云方起身,但却不敢抬头。 任清璇冷笑道:“我妹,一并说出来吧!!!” 王云方神色尴尬的辩解道:“大王如此也是情不得以……” “够了……”任清璇大声道:“你的那些谎话去哄骗儿童去吧,别在这儿糊弄我。当初说好 定公、吴王下手,制造混乱,让我监视他们的举动,行程。可现在呢?十万大军,整整十万大军,若非经过精密的计算,准确的布局,怎么可能 姬凌云越听越是糊涂,只清楚任清璇并非这次事件的主谋,他们原先的计划是除掉自己与晋定公。因此早早的在他们的住处下挖了密道,但计划这一切的主谋并没有按照原订计划行事,反而一举调来了十万异族大军。确不知任清璇口中的主谋哥哥和王云方口中的大王究竟是何人? 王云方显然无语而对,长叹道:“大王也许有他自己的考虑……这个属下却不知晓,也不敢妄加猜测。只是希望公主.帮助我等夺取洛邑。” “大局为重……”任清璇凄楚笑道:“大局,为了大局我难道付出的还不够多吗?我若此时帮你,我任清璇这一生将遭受万民的唾骂?即便死了在青史上也将记载,毒蝎女子任清璇与某年某月某日,勾结戎狄异族肆虐中原,灭周氏王朝与洛邑。至此,天下大乱。” “难道非要我一介女子,成为千古人人唾骂的罪人,他们才甘心不成?”任清璇斩钉截铁的说道:“这事我绝不同意,若早知道会是这个局面,当初我也不会将天下诸侯汇集与此。回去告诉我大哥,他既然那么信任他的狗头~我不想管,也不愿意再管。” 任清璇自幼就胸怀大志,只恨场,以求得威震天下,以是毕生憾事。让她成为人人唾骂的人,这是万万不能。 任清璇道:“你们若是真有能耐杀进洛邑,此乃你们本事;若无力战胜姬凌云也只怪你们无能,别再来求我做些什么。” 王云方大急道:“公主不可,军师神算。他早已料到公主对大王怀有不满,其实他已经有了对策,只是为了试探公主是否真心,方才要主公帮忙。” 任清璇摇头道:“那又如何受万人唾骂,不如英勇而亡,留得美名。我任清璇一介女流,但也决不与异族同流。” 姬凌云在暗处也不由暗赞任清璇那高贵气节,虽然已经证实两人是敌非友,但还是心生折服之念。 任清璇一脸不屑的笑道:“那狗头我。他在姬凌云等人未来之前,先一步在城南高府安置了两百余死士。今日,你们故意让四百多人过来送死,为了就是给姬凌云他们制造错觉。使得他们以为你们无计可失,从而忽视内部的防御。而你的目的则是劝我领这两百余死士,以增防为由,出其不意的攻占南门,迎戎狄异族入城……这些我说的可对?” 任清璇继续道:“我若同意在指定时间内一起强攻一门里应外合一举拿下洛邑。可笑那狗头自命不凡,区区计策却被我这女流之辈一眼看穿。如此计策也只能瞒住毫不知情的姬凌云等人而已。” 姬凌云浑体出了一身冷汗,暗叫好险,那便像一只潜伏在一旁许久的毒蛇,若不防备,被咬死了都不知是什么一回事呢。同时也领教了那狗头.:住自己的计策,在烂也是好计。 更在想起那狗头活路,端是厉害无比,直叫人不寒而栗。 若非刘桓公来寻自己,只怕自己此刻正在温柔乡中沉睡。那时若遇上奇袭,自己恐怕真的见不着明天的太阳了。 此人是否是豫让口中的那个带有吴越口音的黑衣人?他的真实身份究竟是谁? 当姬凌云恨不得任清璇继续谈论狗头既然知道了军师的计策,也应该清楚这洛邑以凶多极少,为何还要如此固执呢?横竖都是城破国亡,不若由公主占这盖世武勋。”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三十五章擒贼 到了王云方的狂言,暗处的姬凌云嘿嘿心道:“盖世不知便罢,而今让我知道了。这武勋应该是我的了吧!!!” 诚然,那不知姓名的狗头军师的布局确实可谓天衣无缝,自己在身心俱疲的情况之下完全没有察觉到对方的计策。依照目前的情况,那计策成功的可能性非常之大。可如今这一切会让他们施行。 同时也想到,任清璇为人高傲,一身干略,丝毫不逊色男子。真才实学之人,怎么会为这点功勋而放下尊严? 王云方此言只会适得其反。 任清璇冷然道:“我任清璇在怎么不济也不需要违背良心的借用他人的计谋为自己取得功勋。” “你走吧!”去,你大可放心。你也不必在劝,我说不管便是不管。” 王云方由不死心,依旧哀求道:“公主,大王的手段你不清楚。较之先王还要狠辣三分,对于任何不忠于他的人,不听他命令的人绝对不会顾念兄妹之谊而手下留情的。公主您是无法在此事上置身与事外,不然这天下恐怕没有公主的立足之地。” 任清璇这时神色突然变得恍惚起来,双眼无神,泪珠滚滚而下,口中囔囔道:“父王………”满脸都是哀痛之色。 突然,任清璇问道:“王护卫。你是我父王的贴身侍卫。父王生前犹如国士,更视如心腹之将。请你如实告诉我,父王究竟是怎么死地?我远在洛邑不知详情,但还是觉得有些问题。” 王云方点头道:“先王确实是死于逆贼之手,这点在下可以指天起誓。” 姬凌云此时此话题,仿佛是在存心诱惑他一般。 凡是重要的话都只是挨到一个边,只要任清璇同王云方之间的谈话在深入|.:姬凌云变得全无头绪。 他娘的。在这样下去非被急死不可。姬凌云被诱惑的浑身难耐。若非还有些理智早就冲上去将王云方暴打一顿了。 气呼呼的看着两人心底祈祷着他们对透露些消息给自己。 谁知得到答案地任清璇只是淡淡地看了王云方一眼,转身便走。 王云方犹豫片刻,想起先王死前让他好生照顾任清璇地话语高声道:“战场无情,性命至上,请公主三思啊。” 任清璇理了不理 王云方长长叹了口气,转身离开了公主府邸。 阿青听着两人的脚步声消息,低声道:“他们都走了。我们现在怎么办。” 姬凌云看了看任清璇消息的地方,又看了看王云方消失的地方,暗道:“任清璇个性高傲,不会与异族同流合污,暂而王云方却身怀破城之妙法,关系全局,不可轻视。” “走!”姬凌云拉着阿青向王云方走的地方追去。 第181章 见他消失地路线,细细一想。让阿青尾行其后。自己朝另一方向跑去,到达目的地舒舒服服的靠在了墙上。 姬凌云有路痴的毛病,因此在到洛邑时曾经为了记熟道路。天天游荡在大街小巷,美名曰:逛街,其实就是认路。因此,他对这一带极为熟悉。 洛邑施行宵禁,王云方一逃犯之身,不敢光明正大的在大街上行走。因而,专绕远路挑小巷而行。 而姬凌云所在之地,正那条小巷的唯一出口。 等了许久,王云方匆匆跑来。 “兄台,慢走!”姬凌云挡在了他的面前。 王云方二话不说,知道来者不善,反而加快了速度,脚尖一点,拔剑在手电刺姬凌云周身要害,打算强行突围借助速度做到一击毙杀。 “好剑法!”姬凌云大赞,王云方这一手极妙,大有壮士一去不复还的架势。他将速度、力量发挥到了极至,即退从容走脱。 但他太小瞧地面前地人物。 姬凌云是当世有术的高手之一,身怀最善守的墨子剑法,最快地伍门快剑,最凄厉的越女剑法。 到目前为止和姬凌云交过手的人群中也只有阿青一人可以一招逼的他后退,王云方显然还没有到阿青那个神级的境界。 墨子剑法中的攻守兼资使了出来,攻守兼资,攻守并济。攻可在守前,守亦可在前,随情况适意改变,奇妙无穷。 姬凌云姬凌云以守势化解对方这猛力一击,然后在以攻势将他避退。 王云方这一招全力而为,并未留后手,在对方的进攻下,不得不退后三步。 王云方知遇到了高手,不做任何表示,撒腿向后方逃去。 知道自己不能速胜,又不能闹出大的动静,果断的选择逃走,好冷静的一个人物!!!姬凌云心底暗赞,也不急着追赶漫步走去。 王云方没 王云方暗道:“我拿那人没折,难道还对付不了你这个女流之辈?”在这个时代,女子如同货物,大多男人都有轻视的心里。 再次脚尖一点,如出一辙的向阿青攻去。 小瞧阿青的剑术? 这是世上最愚蠢的行径。 王云方那一招确实厉害,但因小瞧了阿青,少了那么一些勇往无前的气势,较之先前那招,差上不少。 在阿青的眼中那是破绽百出,青竹棒儿轻轻一点,挨着剑背刺中王云方的右手,打落他的长剑,紧跟着一招横扫打在了王云方的腹部将他打飞了出去。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三十六章险棋一招 凌云正好赶上,长剑架在了王云方的颈脖上,微笑的我走上一探吧?” 王云方不动声色的站起身来,徒然间一手抓着姬凌云的宝剑往脖子上一摸。血花喷射中,他软软的倒在了地上。 姬凌云大吃一惊,暗骂自己糊涂。这古人重视气节,凡是玩命之徒,少有怕死之人,自己以剑威胁不正和了他轻生自杀的心愿? 这可如何是好? 姬凌云本意是利用王云方得到联系异族军队计将他们引入瓮城围杀。但这王云方一死,姬凌云无法得到联系城外异族的方法,城外的那些异族不见动静自然会察觉异常不在妄动。 局势敌强我弱,抓住每一个战机重创敌军,缩小两军差距,乃是以弱胜强的不二法门。如今眼看一个绝佳的战机即将从手中流走,怎能让他不为之可惜,懊恼。 处理好王云方的尸体后,姬凌云和阿青回到了府邸。 姬凌云叫来了姜良、韩庆、西门豹。 后院花园,四人做在凉席上吹的微风到也别有风味。 姬凌云将今也的经过对三人详细的说上一遍。 西门豹听了大惊连忙告退,这可是顶级机密,若让外人听去死上百次也不为过。 “不必如此!”西门豹长于治世,善于军略,在计谋上却毫无建树。姬凌云也不指望他能出得什么妙计,有意请西门豹来正是为了表示对他的信任。怎能让他离去? “西门先生地人品我们等还是信任的过,此事关乎我大周的存亡,绝非我吴国一国之兴衰。多一个人多一个脑袋,办法也就多上一个。古话也说得好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姬凌云一秉忙改口道:“顶一个太公望。为了大周,无论是谁只要他心怀正义均可在一旁出计。” 西门豹巨震作揖道:“吴王气度恢弘,到是在下失礼了。” 姬凌云惭愧道:“哪里,若不是寡人。西门先生也不会身陷如此险地。” 西门豹忙摇头道:“豹虽不才。在这一刻为了大周千万百姓。亦愿战死疆场,无所畏惧。” 西门豹重新入坐。 姜良首先发言道:“大王之意,良大体明白。若要解决当前之事,只需遣支精干部队城南高府团团围困变可消灭当前之隐患。但如此将白白便宜了那准备袭击洛邑的戎狄贼寇,对于全旁战局毫无影响。大王之忧,可在于凭百错过一次战机?” 姬凌云点了点头,这姜良的大局光果然非同一般。只是瞬间就发现了关键之处。难怪连伍相国这等挑剔之人对他这位太宰也是满意之极。 姬凌云叹道:“正是如此,都是寡人过于粗心,导致王云方横死当场,不然只要我们能从他的口中套出联络戎狄贼寇的方式,也就万事大吉了。” 姜良摇头道:“大王不必如此,依属下的猜测那王云方未必就知道联络戎狄贼寇地方式,将他完好擒住也将是竹篮子打水,空欢喜一场。” “为何?”姬凌云细想了一下。幡然大悟道:“原来如此。太宰此言正符合那神秘军师地性格。” 从开始地布局假意让任清璇以天子寿诞的名义请天下诸侯一聚起,一直到现在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那就是“完美”。 神秘军师为了让任清璇依照他的布局来走欺骗了任清璇。为了不让他效力的国家成为众矢之的假借异族之手行事,同时还以异族使节的身份利用智瑶对晋国的不满以利诱之。一直到目前为至,整个清楚地计划里,除了知道他会说一口吴越话来,其他的竟是一无所知。 可见此人的布局谨慎已经到达了步步为营的地步,每一个人在他的手上都是棋子一枚完成任务的棋子。 这类人通常只会将一个任务派给一枚棋子,而不会将同样的任务派给第二人,或者是第三人。 姜良很肯定的说道:“这王云方他地任务是通知任清璇,劝说任清璇暗中帮助城内地死士夺城。他存在的价值意义是牵线搭桥,将任清璇与城中的死士连接起来。王云方地任务存在 的危险,以那神秘军师的手腕应该不会将联络戎狄贼给他来处理。真正负责联络戎狄贼寇的人应该是位于城南高府中那些死士的首领。” 西门豹也认可的点头道:“听姜兄这么理。那神秘军师布局谨慎,他也怕有人会利用这联络暗号引诱他们上当。不会将这消息留传开来,越少人知自是越佳。城中的死士首领是那神秘军师最厉害的杀招,应该最有可能是知道这暗号联络。” 姬凌云沉吟道:“这也就是说我们要想抓住这次战机必须要从住在城南高府中的那些死士入手?” “韩庆,你有什么办法?”姬凌云问向了一直没有说话韩庆在主观大局上不如姜良,但鬼点子却远在姜良之上。 韩庆道:“属下有一步险棋,到是可以试上一试。不过就是危险了一些。” 姬凌云急道:“有总比没有好,管他险是不险,说说看………” 韩庆阴阴笑道:“他口中得到联络暗号无疑是难如登天。就算我们有手段将他制服,但在时间上也不允许我们这么做。” 姬凌云点了点头道:“确实如此,死士的嘴巴向来严实,在数个时辰内就企图撬开他的嘴巴,并不太可能。” 韩庆点头续:“所以属下暗自思量可不可以利用那些死士为我们效命,主动将那些准备奇袭洛邑的人给引诱至瓮城。” 姬凌云虎躯剧震忙道:“说下去……” 韩庆道:“我们可以让人假装是公主的亲信,代表公主行事诓骗那些死士。” “不妥!”西门豹摇头道:“这等大事,公主怎能不亲自前往?漏洞太大,不符合常例。” 韩庆诡异笑道:“可这任清璇万一无法抽开身呢?西门先生你想想,大王是洛邑大元帅,调集城防一事非大王印玺不可!大王英俊潇洒而任清璇也 “行!”姜良猛的一拍大腿,道:“这个办法行,就说任清璇来求大王调换驻防时被大王强留下来陪之饮乐无法脱身。此说辞正好可以掩盖任清璇为什么不亲自前往的理由<任清璇之人必须冒着极大的危险说服那些死士相信他的话,将他当成任清璇的替身。万一露出一点破绽,那么那人将必 韩庆道:“这个计策由我想出来的,当然由我来执行。” “还是我来吧!”姜良笑道:“鬼主意你多,但这口才你却比不上我这个商人了。” “你们两人不用争了……你们都不行……”姬凌云对于麾下大臣的才华非常了解,道:“姜太宰沉着稳重,口才极佳,但也因心思缜密而喜欢三思而后行,急智不足,不能担当此任。韩大夫却有急智,但口才、持重上却是|吴一人而已。” 姬子吴虽不长于计谋,军略,但在察言观色、随机应变上却是无人可比,那一张利嘴更是犹如长枪、利剑杀人与无形。 若姜良、韩庆此行胜算位三成,那么却姬子吴可以高达六成。 第182章 姜良点头认可道:“这姬大夫却是是不二人选,可他来洛邑多时,最近又常常联络诸侯,露面在外会受到影响。” “这个不是问题,他们是那神秘军师的后招,应该不至于大势在外头走动。认得:适不过了。” 在这个关键时刻,用人更是不能马虎。 姜良、韩庆都无话可说。 姬凌云将姬子吴请了过来,细说经过。 姬子吴晓得危险,但还是当仁不让的接过了这个任务。 姬凌云鼓励的拍了拍姬子吴的肩膀高声道:“传令给任清璇,就说寡人命她立刻来府邸商议要事,”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三十七章请君入瓮,关门打狗 姬凌云的期待中,任清服,更加显现出一身山峦起伏、美不胜收的体态。 姬凌云上下打量想道:“抛去别的不说,这任清璇确实生得一副罕见的天仙姿容。” 姬凌云大步迎前,高声道:“欢迎玲珑公主大驾光临。” 任清璇的笑声银铃轻响忧色的佳人。任清璇轻轻笑道:“不知道大元帅有什么要事,需要这这个时候找本宫商议?” 姬凌云答非所问,看着任清璇腰间的干将、莫邪道:“这干将、莫邪乃是罕见的神兵利器之一。本帅麾下有一冶炼奇人,想研究这两把宝剑,以求精近我吴国的兵器,不知道清璇公主可否忍痛割爱一晚?” 任清璇诧异的看着姬凌云一眼,犹豫了会儿。她绝非小气之人,但是对于姬凌云却不得不小心行事。 凌晨时分,将自己叫来只是为了研究宝剑这么简单? 这不说任清璇不相信了:是实在找不出借剑的借口。 任清璇试笑非笑的打量着姬凌云,对方的借口虽是荒唐,但却无法拒绝。这干将、莫邪本就是吴国之物,是求亲的聘礼。依照习俗收了聘礼,等于答应了婚事。如今婚事告吹,根据惯例应当退回聘礼。 这干将、莫邪在意义上来说本以不属于他的东西了,只是任清璇爱煞了这两把剑。强占这不还。 现今,姬凌云以吴王、大元帅地身份向任清璇借剑,无论如何这个面子也是一定要给:“既是元帅要求,清璇怎敢不从。只是吴国利器早在百年前就已经是诸侯至强,后来又制造出较之青铜硬上三分的铁器,现在还要研究兵器,不知意图何在?” 解下干将、莫邪交给了姬凌云,姬凌云深沉笑道:“惟有精益求精。方能问鼎诸侯。不知这个答案公主可是满意?” 任清璇双眼一亮。暗赞好一个精益求精。大王都是如此。难怪吴国各项水平胜于他国。 姬凌云道:“公主稍候片刻, 出得大殿,姬凌云慎重的将干将、莫邪交给了早已乔装好了的姬子吴嘱咐道:“万事小心,若遇到危险。寡人准许你直接道明身份,告诉贼首。只要他放了你,我可饶他不死,放他出城。” 姬子吴微笑了接过双剑道:“大王不必如此。属下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 回到了大殿。 任清璇开口道:“元帅叫清璇到此,应该不只是为了借剑吧?” 姬凌云先不答话让吩咐下人将早已准备好的各种美酒佳肴端了上来,这才道:“本帅来洛邑多日还未与公主深入交谈。今夜月色甚美,姬某独自赏月,甚觉寂寞特地请公主前来陪伴。” 任清璇面色顿时冷若冰霜,大觉失望。 本来她对姬凌云还有些信心 贼寇已经布下了重重陷阱,洛邑危在旦夕。如此关键之刻。姬凌云还赏月、寻花。实在不可救药。 她看着姬凌云冷声道:“本宫不是招之极来,挥之极去的酒家歌女,不愿同你在这里胡闹……”正准备转身离去突然停下脚步道:“另外。贼寇当前。即便月色再好也是虚幻。你好止为之。”她不好明说,也只能如此暗中提示。 姬凌云不理会对方的话,满满的喝了一盅酒。 “月色美或不美,非眼中所见,”他用一根手指点着自己地胸膛道,“而,呃,而在心有所感……” 他连打了几个酒呃,托着下巴笑道:“今夜本帅外出游街地时候,杀了一个人,得到了一些秘密,想到了一点办法。这心中快意,实所难言啊。” 任清璇几乎惊呆了,正准备迈出去地脚步又缩了回来,暗想:“会是他吗?”随即肯定的点了点头:一定是的,姬凌云这家伙表面看起来大大咧咧。其实心底比谁都要贼,自己不过因为无意识的说错一句话,他便对自己产生了怀疑。让韩庆暗中调查自己。此刻,若非他对自己起疑,绝不会在这个时候将自己请来。 “你到底想说什么?有什么企图?”任清璇并未感到惊慌,就算知道自己的一切,那又如何?他有何凭证?再说城中大多百姓都受过我的恩惠。只要自己发出号令,整个洛邑都将陷入恐慌。那时,洛邑大乱,你姬凌云就算是有通天之才亦无法挽回局势。 对于任清璇的镇定,姬凌云由衷佩服,这个时候还能如此沉着,这天下第一才女确实不同凡响。 姬凌云鼓掌大笑:“父!”斟满两盅,大声道:“来,来,来,今日你我共谋一醉!” 任清璇大吃一惊道:“元帅,认得先父么?” “这到是奇了,先父过世地时候,王子好象还拿不起剑,上不得马吧?” 姬凌云暗叫可惜,他想趁这个时机故意套任清璇的话,让她认为自己已经知道 但任清璇却是滴水不漏,同时还示威的看了他一眼,一副我就不上当的神情,挑衅之色十足。 姬凌云示意任清璇入坐。 任清璇这时也没有反对,学着姬凌云一口喝干为她斟的酒,一颔首走向了客席。 姬凌云这时道:“这次请公主前来决无恶意,只是想请公主看上一出好戏。这戏名嘛,就叫做‘请君入瓮,关门打狗’。”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三十八章妙言智辩 刀疤这是一个人的名字,但不是真名,只是这假名用也渐渐让人淡忘了。 王刀疤年纪大约五十余岁,人如其名,脸上交错着两道大疤,将他的五官毁得不成样子。他的左半脸从额角到下巴,右半脸也是一样。两条又深又长的伤疤在他的脸上呈现了一个“x”的形状。而两道刀疤交错的地方正是他那高挺的鼻子,那鼻子被两条疤截成了四段,几乎可以看见里面的骨头。 这两条有一个来头,当年王刀疤十八上下的时候也是一个英武少年,以神勇而称雄燕国,与北地矛王乐羊何称燕国双杰。 乐羊为燕国征战疆场,威镇四夷,而王刀疤因家中父母尚在并未出仕。王刀疤还有一朋友唤做王昆,此人面善心恶,表里不一。在王刀疤面前是一个出手阔绰的豪侠,背地里却是无恶不作。 因王刀疤与村中的一位娇美姑娘交好,引得了王昆的嫉妒。王昆利用权势将王刀疤关进了大牢,同时还借机占有了那姑娘,逼死了王刀疤的全家,那姑娘到后来也因被玩腻了,卖到了大草原上去了。 王刀疤本活不了,但命不该绝。他蹲住的死牢旁边是燕国最大的马贼的首领,在行刑前的那一刻,一群马贼杀近了牢房,顺便救了王刀疤。 出狱后的王刀疤即刻得知自己父母被残害的消息,发疯似的去寻王昆报仇。王昆家大业大,父亲是镇边大将。府中地护卫都是行伍出生的好手。 王刀疤一人难敌群手,险些丧命,强撑着口气杀出了重围。 为了警视自己报仇,他用手中利剑很很的在脸上划了一个巨大的“x”状。伤好后,王刀疤投奔了那个救了他的马贼。 三十年下来,王刀疤放弃了自己原来的一切,什么道义也仁慈通通抛弃,成了一个烧杀抢掠为生的恶魔。并且还取代了首领之位。成为了一个令人闻风散胆的马贼首领。 至于王昆地仇。他早已报了。在第二年。他成为首领副手地时候。将王昆一家老小三十口人通通擒来。每次用餐时,他从中乱选出一名亲人,从他身上挖下一块血肉,让王昆生吃硬吞。 不要半年,王昆竟生吃了自己地孩子,父母,他被王刀疤以此手段逼疯。王刀疤尤不解恨。断了王昆的手脚将他丢在秃鹰常出没之地,亲眼看他被秃鹰慢慢啄死。 此后,王刀疤在北方成为了恶魔的代名词,纵然是燕国也奈何不得他们。 多年下来,王刀疤已经从一个充满志向的少年成功转行到了一个卑鄙,狡猾,阴狠的黑道老大。 常言说的好,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这资格越老。胆子却是越小。 王刀疤杀累了也杀疲了,燕国国君也开始重视起民生,开始着重对马贼流寇下手。他早以没有了以往的干劲。心生洗手不干地念头,只是还差上一笔享清福的钱财。这时,一个黑衣人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那人不知身份亦不知姓名,只是出售阔绰,一开口就以两万两黄金为定金,让他们潜入洛邑为他们控制城门迎接戎狄大军入城,事后还有四万两黄金的酬谢。 他们都是马贼,眼中只有利益而无国家。 这整整六万两黄金几乎是他们数十年来所掠夺财务的总和,王刀疤经受不起这等诱惑,同意了那黑衣人的要求。带上了两百心腹手下,在任清璇的帮助下潜入了洛邑。 “小王,现在什么时候了?”信。 小王真名叫王镇是王刀疤从战场上拣回来地孤儿,王刀疤也就将王镇当成儿子一般赡养。 王镇恭敬道:“已经快到约定时间了,看样子对方是来不了了。” 第183章 王刀疤眼中闪过利芒道:“通知所有人,准备家伙。他们来不了,我们也只要强攻了。” 正当王刀疤准备好一切地时候人求见。 王刀疤眼中出现了一阵怀疑问道:“公主没有亲自前来?” “没有,只有他一个人 王刀疤想起了黑衣人的告诫:“若未见到玲珑公主地本人,其他人等若是冒名而来一 ,不可大意。” 王刀疤不动声色的道:“来人,请他进来说话。” 姬子吴压腰挂着干将、莫邪平静的看着这宽大的高府,心道:“也许这将是一条不归之路。”随即又想:“虽说自己无亲无也没什么遗憾,但大王如此器重自己,自己怎可轻言生死?” 念至此处,姬子吴豪情万丈的看着高府,即便里头是龙潭虎穴,今日自己可得闯上一闯。 “先生里面请……” 姬子吴终于等到了回应,步上大门前的平台走近了府邸,刚步入大厅却闻一人大喝:“来啊,帮我给他绊上。” 三人贴身而上,姬子吴不善于武艺还未作出反应就被严实的包裹了起来。姬子吴大叫:“你们这是干什么?放开我。” 王刀疤森然道:“你这内应好生猖狂,竟然敢独身前来,到是有些胆量。” 姬子吴大声反对道:“壮士,你误会了。我是你们的盟友,大家一伙得。你们抓错人了,放开我。” 王刀疤“哈哈”大笑道:“你少老蒙我,那人说了。这件事情至关重大,若公主同意,她自会亲自前来,而不是派遣一个不知伙。同时,那人也曾经说道‘除非玲珑公主的本人亲自前来,其余任何人等一律处死’。” 曾经? 姬子吴从王刀疤的话中捕捉到了一丝漏洞大叫:“等等,我有话要说。” 王刀疤看了看外头的天色寒声道:“还有一点时间,我到要看看你能说什么。” 姬子吴不卑不亢道:“请问首领姜太公可厉害?” 姜子牙在大周百姓心中的地位如同是神一般,王刀疤怎么能不认识不耐烦道:“当然厉害,最可比的上他?” 姬子吴道:“只是没有。姜太公如此厉害,但不能算到数月以后的事情,那幕后黑衣人如何能算到数月以后之事?战场之上,千变万化,他又怎能一一猜透?” 王刀疤见姬子吴说出了幕后黑衣人,那坚定的信心产生了一丝动摇,又听他说得字字在理,不由问道:“你凭什么证明你自己是公主的使者?” 姬子吴忙道:“我身上有换防的指令。” 王刀疤在原先试探之时,以明白姬子吴并不善于武艺,大方的将他松绑。 姬子吴递上了干将、莫邪和调兵换防的指令。 这时战乱,常人均喜欢身佩宝剑,以应对未知的命运。 随着剑地位的提升,佩剑已经发展成了可代表一个活人的存在。 “好剑……”王刀疤仔细审查了两把宝剑发出了难得的感慨,点了点头暗想确实是公主的佩剑不假。 他在拿过调兵换防的指令,粗略一观,神色大变怒道:“这指令上明明盖着吴王大印而不是玲珑公主的大印,你是这作合解释?” 姬子吴从容道:“现在络邑上下都是姬凌云说的算术,没有他手盖的大印,怎么可能完成任务,调走对方的士兵离去?” 姬子吴说出了幕后黑衣人又拿出了任清璇的佩剑和换防指令,如此举措却让王刀疤信了三成。但他也不敢大意,问道:“这事情这么紧急,那玲珑公主为何不来?” “你当我家公主不想来嘛!!大声吼叫起来。 王刀疤错愕,恼怒之余还有着么此刻为何不见踪影?” 姬子吴大声骂道:“都是那个混蛋自以为是,自作聪明。他以为他的办法天衣无缝,他以为自己是姜太公复生,我呸,若不是他,公主也不会落入狼口。” 姬子吴继续大骂:“那混蛋不曾料到姬凌云会成为洛邑的中指挥,公主根本无权调换大军。为了胜利她只好上门去求姬凌云,但那姬凌云表面是个正人君子,却借机让我家公主陪他喝酒、吃肉,公主为了大局走不开身,只好让我前来。真不知现在他怎么样了……”说着,姬子吴竟大声痛哭了起来。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三十九章请君入瓮 刀疤面上惊疑不定,任清璇的模样他曾经远远的窥视真我见尤怜,较之梦中的天仙还要美上三分。 面对如此人物,姬凌云把持不住将她强留府中这完全有这可能,若是自己只怕此刻已经强逼着她上床了。 他深深的看着姬子吴,只见他面容伤痛一脸的愤慨,丝毫没有任何做作,完全是悲从心生,心底更是信了五成。 但这还不足以让王刀疤有勇气冒上这个危险。 “听你的口气你是见过那黑衣人?”王刀疤双眼狡诈的看着姬子吴,只要他说错一句话,甚至一个字,王刀疤那充满血腥的双手将会捏断姬子吴的脖子。 姬子吴毫不做犹豫的回答道:“何止的见过,我还跟他一起喝过酒类!!!” 王刀疤快速问道:“那他叫什么名字,什么职位、长什么模样?” “他是我国军师,叫……啊……”姬子吴察言观色的本领天下无对,反应能力也是数一数二,他正打算乱编一个姓名的时候,突然高声尖叫了一声。 姬子吴神色徒然惊恐起来,双手捂着嘴巴,不停的摇头道:“我什么也没有说过,我什么也没有说过。首领,求你别问了。这是我国的高度机密,若是传出一个字,我全家上下性命不保,” 王刀疤眼中的杀机散去,他是不知道黑衣人叫什么名字,但却听黑衣人的护卫曾经叫他军师。并且还知道黑衣人地身份特殊,名字等一切可以透露他身份的东西都被他拒绝。若面前着人真的与那黑衣人一伙的,势必清楚这一点,如此便不会透露有关那黑衣人的任何消息。 姬子吴的表现正好符合王刀疤的心中所想,情不自禁的点了点头。 姬子吴看了,暗叫好险,总算欺瞒了过去。 从姬凌云地叙述中,姬子吴得知神秘黑衣人地布局非常严谨。自己地名字绝不外露。本打算随口胡上一个蒙骗过去。但却意外发觉了王刀疤眼中的杀机,这才幡然醒悟,连连改口,并作出一副惶恐不安的神色。 姬子吴见自己赌对赶忙趁热打铁跪地哀求道:“求求大人,千万不可将我适才之言传开 见姬子吴那模样王刀疤心底已经信了八成,但这还不足以让他冒险。战场上士兵的胆子越打越大。而阴谋中,却让人的胆子越来越小。以王刀疤此刻的胆子,没有九成地胜算不敢轻举妄动。 王刀疤装做十分信任的模样,热情的上前拉着姬子吴的手道:“失敬、失敬……这事情关乎我弟兄的生命,所以不得不慎重而行,使者大人勿怪。” 姬子吴客气的回应道:“无妨,约有片刻就到了约定的时辰,不知大人何时动手。” 王刀疤道:“立刻。马上。使者稍坐片刻。我这就去让人准备。” 王刀疤出得大殿立刻吩咐叫来王镇道:“小王,你立刻前去姬凌云居住的地方调查,看看玲珑公主是不是在那儿。若在立刻回来。不在则在去公主府一趟,将这一切调查清楚。” 王刀疤回到了大殿,让人 姬子吴装着一副为任清璇焦虑地模样,无心享用美味,时不时地向王刀疤询问何时出兵。 王刀疤微笑了饮尽杯中之酒,想道:“这家伙这么着急,看来那娇滴滴的美人儿真是身陷虎口了……” 片刻过后,王镇疾步走了进来,压低着嗓音道:“姬凌云的住处防守甚严,我不敢靠近,但公主地鸾架确实停在府邸外边,还有几个公主家奴在外头等候。” 王刀疤经过重重试探,这才放宽了心笑道:“我麾下的两百死士已经准备妥当,还请使者依计行事。” 姬子吴喜兴若狂的大叫:“走,快,快,晚了只怕公主要吃亏了。” 王刀疤暗笑:“都这么长时间,什么亏都因该吃了吧?”不知道何时,王刀疤在心底已经认同了姬子吴的身份。 一行人穿上早已准备多时的大周军服,整齐的列队,光明正大的朝南方走去。 路上巡逻士兵瞧见也纷纷被姬凌云的亲笔帅令打发。为了方便行事,高府至城墙之间不过区区上百步的路程。 不一刻,一行人就到了瓮城里城墙附近。 “什么人?”一队兵马飞驰而来,领头的竟然是赵毋恤。 姬子吴吓得魂飞破散,欲哭无泪,这赵毋恤怎么在这?万一他识破了贼人的取城之计,坏了大事,这可如何是好? 完了,他一定认得自己。 姬子吴的任务正是接触个个诸侯贵冑,建立一个关系网。他私下与赵毋恤接触早已不下三次,在绛都的时候自己还差点葬送在他的手上 王刀疤神色露出桀骜阴狠之色,手已经攀上了剑柄。 “原来是管家啊!”赵毋恤很意外的跟着姬子吴打着招呼,翻身马来到了姬子吴的面前热情道:“管家这是去哪儿?” 姬子吴何等聪明,立刻明白这是姬凌云的安排。此刻他扮演的身份正的任清璇最信任的管家。他冷静的笑着答道:“奉吴王之命来南门换防的……只是不知将军这么晚了为何还留连与此?” 赵毋恤爽朗笑道:“敌寇在外,无心睡眠,出来逛逛,随便巡视一下城防。”顿了一顿,他悄悄道:“玲珑公主可好?” 第184章 姬子吴跳了起来急道:“毋恤将军,公主不好,很不好。她被吴王给请过府邸了,这么晚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 “什么?”赵毋恤大叫了 几乎跳了起来:“玲珑公主被姬凌云那混帐请过府了此夜里?姬凌云,你这混蛋,你若敢动公主一跟毫发,我饶不了你。” “来人,走,随我一起去姬凌云的住处……走……”赵毋恤气急败坏地上了马背,扬鞭而去。 姬子吴看着赵毋恤消失的背影,暗道:“这演得是那一出啊?我怎么一点儿也不懂?” 王刀疤若有所指的道:“看来使者跟赵毋恤相当熟悉啊?” 姬子吴自得道:“那是自然。实话告诉你。不仅仅是赵毋恤将军就连晋定公都曾求过我勒……”说着灿灿笑道:“不过这些都是沾了公主的光。他们想让我在公主面前说些好话才如此对我。” 王刀疤心下释然。以任清璇的身份地位强来铁定不成,惟有讨得欢心才可。姬子吴正是最好的一个突破口。 经此一事,王刀疤对姬子吴已经没有任何怀疑之心。 众人来到了城翁之下,叫来了守将,出示了调兵换防的指令。守将没有多做犹豫立刻离开了岗位。 在所有守兵走后,王刀疤想起那将要到手的四万黄金得意地大笑了起来,“想不到这些蠢猪。这么愚笨。” 人在得意地时候,也就意味着这是他最自大,最无防备地时刻。姬子吴趁机道:“首领,这事拖的越久越无好处,不如我们现在就给他们发出信号。” 王刀疤点了点头道:“你说的不错!”他叫来王镇道:“小王,你让十八位弟兄分别战在城外左右高举火把。” 王刀疤请姬子吴一起前去迎接。 姬子吴拒绝道:“不了,其实我我父母都是惨死在这些异族人的手上,对他们并没有好感。只是命令所致。不得不如此。我去城楼上为首领监视动向。这关键时刻绝对不能出错。” 王刀疤点头道:“这样也好!” 说着王刀疤不疑有他的向城外走去。 姬子吴上得瓮城城墙遥望远处,在昏暗的夜色下依稀可见密密麻麻的人潮如同群蚁一般涌来,人数足足有万人之多。 这时。人影闪动,两声尸体倒地地声音传入姬子吴的耳中。忙回头一看,却见专韦站在他的身后,示笑非笑的看着。 专韦高兴的给了他一拳道:“好样的,你真办到了。” 姬子吴退了两步顾不得疼痛道:“你怎么如此乱来,这城上还有一百五十名贼寇呢?” “是吗?你看看!”专韦哈哈笑道,指着左右不以为意。 姬子吴左右一看,登时大惊。火光照耀下,地上排列着一地的尸体,那些尸体到底的附近都有一人顶换。 他们竟然在自己豪未察觉地情况之下,将瓮城上地贼兵通通杀掉了,“你们是怎么办到的?” 专韦笑道:“这些贼寇都是玩命之徒,但远远不比各国的优秀剑手,大王一纸号令将六国所有剑术非凡地剑客都聚集起来,潜伏在瓮城的楼顶。这些剑客共有一百多人,只要每人暗杀一到两个,那些贼兵就清理干净了。” 姬子吴低声道:“接下来怎么做?” 专韦摇头道:“不清楚,等赵毋恤将军的指令吧!大王已经任命他为这次行动的指挥,我们听命就是了。” 姬子吴奇道:“赵毋恤?他不是走了吗?” 专韦道:“想要全歼这次来敌并不容易,赵毋恤将军做了许多准备,在收尾的时候你们正好赶到。不得已赵毋恤将军只好贸然现身拖出了你们一会儿,这也亏得你们临时的出色应对,瞒过了那些没脑子的家伙。” 姬子吴这才明白,赵毋恤当时的用意,暗道:“这赵毋恤还真不简单,竟然将自己给瞒出了。” 这时,对方已经迎来一骑,那人来到了王刀疤的身前,他们不知道说些什么后,那人回马远去。 当那人回到了那密密麻麻的蚂蚁群中后,那群蚂蚁的速度有着显著的提高,马蹄声了阵阵响起。 “他们冲锋了!”姬子吴这还是第一次上得战场,心底紧张,拳头紧握,呼吸也 专韦见蹄声如雷,不惊反喜道:“哈!这下又可以好好杀上一顿了。” 马蹄声中,一个个戎狄骑兵冲进了瓮城,他们没有做任何的犹豫冲入了 眼见一个个的戎狄骑兵入城,专韦急得犹如热锅上的蚂蚁。此刻以有半数戎狄骑兵冲入了翁城,而他们却没有接到任何攻击的命令。 这时,远处已经传来了阵阵的喊杀之声,城中的士兵已经和戎狄骑兵交了火,不知情形如何,谁胜利谁败。 等了许久,传令兵终于来到:“起禀专韦将军,毋恤将军有令,等所有戎狄骑兵入城后立刻死闭瓮城外部城门,并且死守瓮城不失。” ******************* 赵毋恤冷冷的看着战场,类似的指挥他早已不下百次,但这次确是印象最深。敌人为夺取洛邑布下这等罗网,可谓是机关算近,而姬凌云却是机关破尽,一个个的将对方的计划挽杀篮中,并且急于有利的回击,如此干略实在惊人。 “毋恤将军,情况如何?”姬凌云穿着一身精美的盔甲缓缓而来,身旁还跟着任清璇、冷蝶。 赵毋恤露出了温和的笑意:“一切都在展恐之中,这群天真的戎狄贼子,我让他们一个也回不去。”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四十章长街激战 夜。 月亮羞羞答答地多躲进了云层,那厚重的云层仿佛是将士身上的铠甲,将它遮盖得严严实实。朦胧透出的月色为天空和大地抹上了一层凄凉的色彩。 马蹄踏地那沉重杂乱的声响,战马的喘息和喷鼻声也越来越近,戎狄骑兵们策马急速冲了过来。他们松散的阵容和巨大的呐喊声,使得他们看上去宛如洪水般波涛汹涌,在配合那万马奔腾的景象,异常动人心魄。 联盟军的一千士兵阻挡在了街口静静地矗立在寒冷的深夜中,他们排成整齐的队伍,面前是一层又一层的拒马角,同时街道两旁的房屋中与屋顶上都布满了联盟军。他们有的手持弓箭,有的抱着装满火油的陶罐,还有的牵扯着拌马索。 戎狄骑兵的速度在这时发挥的淋漓尽致,他们闪电般靠近,霎时间已接近一百五十步之距。他们个个兴奋的嗷嗷大叫,戎狄人怕城墙,不怕硬战。此刻他们心底只有一个想法,那便是拿下洛邑,然后在城中大势抢掠三日。 周人的财宝,周人的美女都是他们梦寐以求的战利品。 在利益的诱惑下,他们忘记了一切,脑中只有一个字——冲。也是因此,他们忽略了四周,忽略了脚下。 “传令给窦隼……”赵毋恤向前望去,“别让他们靠近我军,给他们一点颜色看看!”传令兵纵马飞也似地跑开,过不多时。随着沉闷密集的战鼓声急促地响起。 浑无邪马冲在头阵,听到鼓声以隐隐感到有些不妙。就在此时,一根缰绳悄然地出现在浑无邪的马下。 浑无邪是赤狄族中的第一勇士,是赤狄王夫于罗的爱将,积功成为万夫长,武艺出众,精于骑战,来去如风。 浑无邪有所防备。战马直立。后蹄腾空而起巧妙的策马避过。 如此骑术看的。姬凌云大声叫好,“这草原民族,无愧与草原民族这等御术,我是不如。” 任清璇不满的嗔道:“这个时候你还有心关注这个?” 姬凌云知道自己这一举动不但没有让任清璇为难,反而帮了她的大忙。事后,她那个神秘地大哥纵然追究起这件事情来,她已经可以不用左右为难。直接将过错推给王云方便可。只要她说她同意了那狗头军师地计策,但因王云方使得计策暴光,这才改变了注意。反正也是死无对证,如此她既不用为以后不能回国而担忧,也可以保住自己地名声。 两全齐美之下,心情大为愉快。对姬凌云的态度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弯,甚是亲密,犹如相交多年的知己至交一般。 浑无邪有此骑术。但他身后的那群士兵却没有如此本领。 街道两旁上百根拌马索毫无依照的竖立了起来。有的拌着了马腿,连人带马一起朝前飞去;有地被拌着了身体,马向前冲人越朝后倒飞了出去。撞在了己方将士的身上,摔下马背然后在惨遭践踏。 原本在地上的普通缰绳,此刻却成了戎狄骑兵的噩梦。 洛邑的街道很宽,但在诸多骑兵的拥挤下,却显得特别狭小。尤其是戎狄骑兵不善于整队,本就杂乱无章的队伍更加显得混乱。 浑无邪依旧大喊着前冲,在浑无邪的带领下,戎狄骑兵混乱之中也有了一个明确地目标。活着地人砍断了绳索,向前冲来。 赵毋恤持弓在手,张弓射向了浑无邪。 赵毋恤天资并不算是出众,但他不同与姬凌云那般喜好玩乐,其自幼在阵战兵学,箭术力上下了很深的功夫,基本功扎实无比。这一箭去势之猛,划破长空。 浑无邪只觉得一缕锐利的杀气扑面而来,还来不及猜想到是什么原因,利箭以破开层层人海,已到了他地面门! 就在中箭的瞬间,数十年的草原驰骋、征战厮杀,使得这位虎将作出了惊人之举,电光火石之间,他用力侧头,竟一口咬住了箭头! 浑无邪满头汗巨大的冲击震得他门牙疼痛,满嘴鲜血,牙齿都瘸了三个。 “好箭法!” 第185章 冷蝶神情大动,越越欲试,难得有人在箭术上与之抗衡,今日出现了一个兴起了比试的 姬凌云看着冷蝶的神情微微笑道:“去吧!切记,只能伤他,不可杀他。” 冷蝶奇怪的看了姬凌云领命上前。 任清璇笑道: 姬凌云白眼道:“你都看得出来,难道我会比你差吗?” 能让姬凌云如此轻松,原因无他,在看赵毋恤的布置后,姬凌云已经知道了赵毋恤的全旁计划。 他自问此刻接过指挥的权力也未必做得比赵毋恤要好,索性任其发挥看看他的 那一箭并不是赵毋恤的箭法不行,而是刻意为之。面门不是要害,就算浑无邪躲不开那一箭也死不了。 这时,赵毋恤又放了第二箭,这一箭去势更为惊人。浑无邪有所准备他身体向一边疾闪,同时拔矛在面门上一挡! 矛箭剧烈撞击,浑无邪只觉得自己手腕一抖,虎口猛然大痛,一股炽热的烈风自耳根擦过,半边脸都火辣辣地难受,随即身后惨呼连连。 被他这拼命一拨,利箭略微偏了方向,擦着他的面庞笔直飞了过去,在身后一名侍卫的胸膛上开了一个大洞。 浑无邪暗自庆幸,冷汗直流,他一向看不起周人,认为他们暗弱无能。只知道自己打自己丝毫不如他们族人团结。不想此番奉赤狄王夫于罗之命前来袭击洛邑,竟然遇到如此厉害的对手,如此高明的箭法! 正疑糊间,浑无邪只觉得全身僵硬,周身血液都已经冰冷凝固,一支狞牙般的利箭已经无声无息的到了他的右肘,未做任何反应箭枝已经刺穿了他的右肘。右肘中箭意味着右臂不能弯曲,等于废了。 浑无邪面色苍白的向前方望去,只一双眼睛冷冷地瞄准着自己,反映着火光,呈现出一种绚丽的紫红,竟是一个佳人。 冷蝶冷冷的一笑,退了回去。这种偷袭也只能用上一次。 姬凌云鼓励的笑了笑,冷蝶也难得的在众人面前露出了罕见的笑容。 赵毋恤对着姬凌云数起了大拇指,暗道:“他身旁的人一个也不能够小觑。”想起初次进入洛邑时,自己中的那一箭也不由觉得头皮发麻。 那女人跟自己的箭术,完全是两个极端。自己的箭术大力而气势避人,让人躲无可躲,而那女人的箭术却是刁钻狠辣,无声无息,往往在中箭时也不知道箭从何来。 “毋恤将军,我这里有一百骑弩手,可供尔调遣。”姬凌云这时对赵毋恤大声说到。 赵毋恤大喜过望,他的战术相当明确。先将敌人全部引入城中,然后在以拒马角以及长矛手,弓箭手封死所有街道小巷,在以火头手制造混乱,使得敌方没有能力组成反击。并且集中优势兵力阻击他们,迫使他们撤退,将他们逼入瓮城中施行全面围杀。 但出现了一些意外,浑无邪的勇悍是赵毋恤所料不及的。他完全不顾生死的冲锋,令他的计划受阻。 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杀了浑无邪也是无济于事。杀了他只能造成全军混乱,这在狭小的长街上,一旦混乱,贼兵势必胡乱突围。 戎狄贼寇个个勇悍,乱战起来只会增加联盟军的伤亡。毕竟戎狄贼寇消耗得起,而联盟军的六千将士却是死一个少一个。 唯一之法,便是浑无邪下令撤退。惟有如此,方才能使得戎狄贼寇全数退入瓮城之中。 浑无邪勇悍如此若非受到沉重打击,难以让他心生撤退之念。然世若论瞬间伤害又有何比得上吴国的弩阵? 浑无邪右臂无力,但左臂还可以使力。他挽着左手大斧依旧指挥的将士冲杀,只见他一斧一声咆哮,已经成了戎狄贼寇的精神支柱。 就在浑无邪杀的兴起之时,他忽然发现,在一通鼓声过后,身旁的敌人退回了小巷。 正疑惑间,漫天的弩箭越空而来! 浑无邪嗔目结舌,手足无措,强弩射程可达二百五十步,此时两军距离尚且不足一百步,在这密集的街道中他们躲无可躲。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四十一章关门打狗 那间,追魂夺命的弩箭穿人透马,往往一箭就可洞穿身体,戎狄骑兵人马悲嘶,阵头顿时一片混乱。 强弩这种高等利器因为有构造繁杂,易坏,而且弩箭难造等等弱点,所有在大周各个诸侯国很少使用。除了吴国为了破战车阵从而大规模生产过外,其他诸侯国都只是适当制造一些而已。 在大周尚且如此,科技更为落后的草原上更是难得一见。 好比浑无邪,他也只是听过在大周有一种比弓箭厉害的神器而已。此刻遇到,由于并不清楚它的弊端,只当这弓弩可以无限制的发射。 浑无邪以没有时间考虑为什么弩箭不从他对面射来,他清楚的知道如此下去,他们必然全军覆没。在这种利器之下,余下的这一百步他们很难冲的近身。 “撤退……”看着一个个倒地残死的士兵,浑无邪不甘的吹起了撤退的号角之声。 刺耳的牛角声盖过战场的喧闹,传入了每一个戎狄人的耳中。 他们本就处于被动,兵无战心,听得这号角,个个如同天籁。他们为了方便纷纷跳下了马背,向瓮城逃去。 人挤着人,人踏着人。在这一刻,人性的贪婪,自私,一览无余。 他们又哪里得知,他们去的是一条不归之路。 正在他们一心前冲的时候,专韦已经将瓮城城门关死。那些戎狄士兵那里注意那么多,一直到了城门口才发觉城门关闭。 正待看个究竟。后方的人便涌了过来。 人越聚越多,前面知情地人用力往后挤而后头不清楚状况的人却朝前面冲。 挤、压、践、踏,死者不计其数。 这时,联盟军已经压了上来,六国精锐齐出。姬凌云也耐不住寂寞,带上一队人马杀了上去。 浑无邪来到城边,发觉不对,但以无力回天。这撤退命令下达后。全军战意大减。在对方的紧逼之下。如何再能挽回战意? 浑无邪也随着人群进了瓮城,见己方大军拥挤在了一块,恍然明白,厉声大吼:“出去……出去……”但他的喉声在这杂乱的人群中是那么的渺小。 姬凌云亲率一队无前精锐将所有的戎狄贼寇通通赶进了瓮城。 一声令下,瓮城的城门在士兵地推动下紧紧关闭。 洛邑瓮城之战,联盟军可谓大获全胜,己方阵亡者五百余人。伤者不到九百,杀敌却两千余,俘敌兵将八千余人。 众人没有处理降兵地经验,对着困死在这瓮城中地八千多俘虏,大感头痛。 姬凌云心底叹道:“总算才明白为何古时白起长平之战后会把四十万降兵坑杀了,那么多人想把他们逐一斩首恐怕没有人受得了,不杀却又养不起,总不能将他们放回去把!” 赵毋恤来到姬凌云的身旁。道:“杀了吧。他们不能放也不能留,反正是祸害。” 姬凌云点了点头道:“射……” 这一声令下,意味着杀入洛邑城中的一万戎狄士兵无一活着回去。 此时清点战场的项鹰走过来到:“大王。除了这些士兵。他们还虏获了七千匹战马,您看这如何处治?” 姬凌云略微一思索,道:“全部杀了做熏肉。我们没有那么多干草养活它们。” 项鹰心有不忍低声道:“那些可都是好马啊,百里无一。比我们的战马强上不少,我们的骑兵无论是战力还是默契都在别国之上,但战马却并非正统战马,远远出不上毋恤将军麾下的那支骑兵。要不,留下几百匹也好?” 赵毋恤装做没有听见地看着天。 姬凌云沉吟了会儿道:“这样吧!!!你挑选出一千六百匹战马来,分为八份作为此战的奖赏。八个诸侯国一人分上两千。其余的都杀了做熏肉,充当军粮。” 姬凌云可不是袁绍之流的蠢蛋,既然当上这诸侯盟主就必须公证的让他人心服。同时,心底也多了一份心事。 从现在的情况看来,骑兵已经开始进一步的取代战车。赵毋恤麾下更是已经有了一支精锐的骑兵队。 这骑战也逐渐取代战车成为陆战之王。 此后地战马将更加难买,吴国地处北方那不适宜养马,纵然同一品种地战马在吴地驯养起来就是没有北方战马出色。 吴国如今的战马大多来至于楚国,而楚国的战马却来至于秦国。这样一来二往,自己手中得到地战马是三手货色,不说很差,却也没有的好。 原先还不知,但自从见到了赵毋恤的骑兵队时也发觉之间的差距。 虽然,此刻赵毋恤麾下的骑兵队不是自己的对手,但人之间的差距可以随的苦练而逐渐缩短,但马却不同。不好的马在怎么训练也成不了良驹。若不改善吴国战马的质量,冠军骑这冠军的称号。用不了多时还真的可能要让出去。 这一点从项鹰那急切求马的表情就可以看出其中的重要。 “要是有信的过的人选,在北地帮助自己开一家马场训练战马那就好了!”这个念头在姬凌云的脑海中一闪而过。 项鹰大喜能得两百是两百,有在怎么也比没有的要好,兴冲冲的走下城去。 姬凌云叹道:“这马比人还难伺候。” 项鹰对于马比姬凌云要了解的多的多,笑道:“其实着样战马也并非那么难,只要品种好,在加上地势的影响就算是良驹。你们南方气候温和,所以战马的体力,耐力都没有经过苦寒的考验,当然不行。北方的战马不需要多余的训练,只要它们活下来的就是好马。 第186章 相对来说南方确实要强上不少。当然,北方马要是经过特殊的训练更加出色。” 听了这话,姬凌云想要在北地暗中开设马场的心更加坚定了。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四十二章比狠 凌云对蒙古塞外非常的向往,那里绿草如荫,一望无上头奔驰可以享受着大自然这淳朴的味道,也有心将它变为自己的牧场。 趁着这个时期,姬凌云频频向赵毋恤询问北地草原之事。 赵毋恤也觉得没有什么可以私藏的,将自己知道的一切通通说了出来。 姬凌云问到了各族之间的长处,短处。 赵毋恤略微一想道:“都没有什么差别。但是我认为主要差别在于马匹。各族马匹种类不同,驯养不同,训练的方式也大不相同。这也造成了各族实力的差别。” “打个比方来说,我赵氏领地附近河曲一带的马和北地马不一样,又高又大,腿长力猛,就算背上骑两三个人照样奔走如飞,所以我麾下的这队骑兵主要战术是重甲长矛的突击以及短程的冲杀,只要训练得当,他们必将势不可当。” 姬凌云点了点头,赵氏骑兵的那些马个个都高上自己骑兵一大截。姬凌云暗道:“他所说的应该是后世享有‘龙驹’美名的河曲马吧!!!” 河曲马亦称乔科马,体形结构匀称,耳长敏捷,胸深广,背长腰短平直,四肢关节筋..色。河曲马繁殖性能好、遗传性多变的气候有极强的适应能力,在海4000以上的高山骑乘。自如,特别以善走沼泽草地而著称。因其适应性强,具有挽乘驮载兼用地体形,役用性能颇佳而享誉骑兵与各地农牧民。 赵毋恤再道:“还有一种马,非常之矮小,但生命力极强,耐力非常之好。它们速度不快,但却非常灵活。大多战马因马匹过于高大。步子太大。以致于不能骑射。但是那种马却没有这种弊端。他们可以大机动的迂回以骑射拖跨高头大马。” 姬凌云冽嘴一笑,暗忖这应该就是蒙古马了,欧洲的马普遍高大,体重有的甚至超过一吨,欧洲的骑士们也因此都是身披几十公斤的重铠,加上马的盔甲,最后再加上人高体重的骑士。全部算起来不下二百公斤。但是当年地蒙古大军就是骑着这种矮小而坚韧地蒙古马打败了人高马大地欧洲骑士。 “因此我认为骑兵最关键的在于马而不是人,什么样的马就有什么样的骑兵。纵然人再勇,马不成也是徒然。当然,马好人不成也是一样。不过听传在遥远的西北方有叫荤粥部落,他们人数不多,但族人将族中男子个个威猛无挫,人人可生擒虎豹。作战时勇猛无比,让北地人异族闻风丧胆称他们为‘狻猊’。” 姬凌云见赵毋恤说来说去都没有说道匈奴好奇问道:“那匈奴呢?” 赵毋恤疑惑道:“匈奴?那是哪一个部落?草原上的吗?我没听说过。” 姬凌云呆了一呆。不对啊。这匈奴可是中华千百年来的劲敌,怎么可能没有?他依稀记得战国时期就有匈奴地记载,战国末期匈奴实力更是到达了鼎盛。 只可惜他们遇上了同样处于鼎盛时期的秦国。秦国文化水平不高,但军事水平却是天下无敌,蒙恬率三十万大军北击匈奴,一战就击败匈奴各部大军,迫使匈奴望风而逃,远去大漠以北七百里。 中国历史上对抗匈奴的英雄数不胜数,赵将李牧、秦将蒙恬、汉将卫青、霍去病等都是闻名遐迩的人物。 “难不成,匈奴还未创建?记得战国前期就有了匈奴。这也就是说在这春秋末期的北方将有人创立匈奴王朝?”姬凌云暗自想道。 突然间,姬凌云都一种很微妙的感觉,自己总有一天会跟那位可能出现的匈奴王朝的创始人来一场惊天动地地大战。 赵毋恤一脸奇怪地看着姬凌云。 姬凌云回过神来连忙掩饰道:“我在游历天下时,到了河曲附近。在那里曾经遇到了一个异族人。他虽是异族却有不逊色与中原豪杰的豪气,他说他是匈奴人。因此想知道一些关于匈奴的事情。” 赵毋恤明白地点了点头道:“草原上的民族数以百计,我也只是知道其中一二,那匈奴可能就是其中之一把。” 姬凌云问道:“大周兵的实力与那些异族比起来怎么样?” 沉吟了会儿道:“这个不好说,有城的地方我们胜算上则他们胜算大。他们族人以养马畜牧为生,那训马之术天下无对,想要在骑兵上胜过他们绝非易事。纵观我大周百年也只有秦穆公在真正意义上战胜过异族。只因秦穆公麾下有相马大师伯乐、九方皋这两人的存在。他们改良了北地的战马,使秦之战马优胜于异族,这才创下次辉煌的战绩。” “伯乐、九方皋……”姬凌云在心中默念了一遍,自己要想在北方开设牧场首先就需要一个类似于伯乐、九方皋的人才。 赵毋恤为人非常健谈,这话夹子一但开打就有收不住的架势。他看了一眼月芽儿羡慕道:“吴王那坐骑不知从何处得来,世之良驹,莫过于此。” 姬凌云淡淡道:“秦国国君送得!!!” 赵毋恤惊讶道:“这秦历共公好大方,这种龙种本就万中无一,而且极难养大。野生马虽是健壮,但因散漫,无欲无求绝对不至于如此神俊。在战场上我曾见过这马在人群中不断的以身体,马蹄来攻击身边的士兵,非常有经验,一定是经过名家精心训练而成的战马。训练寻常战马容易,当要将这类高傲的龙驹训练成才就不简单了。这相马,驯马之术,还是秦国最强啊。” 姬凌云神色大动,确实正如赵毋恤说的一样。他自己也时常意识到月芽儿会避箭、踢要伤害它的人,甚至躲避对方的攻击等等特性。原先只以为月芽儿通灵,却没有想过它受到过类似的特别训练。这时他想起了那位叫孙婴的憨厚青年。据他所说这月芽儿是他一手带大,难不成他就是自己的伯乐? 姬凌云同赵毋恤谈了许多塞外的事情,配合他记忆中的一些知识,对于异族他大体上也有了一个深刻的了解。 远处,冷蝶正让人端着酒菜走了过来。 太阳高照,姬凌云发觉自己早已讥肠碌碌,从深夜到天明他们还米粒未进。赵毋恤也好不了多少。 两人都是在战场上滚爬过来的人物,也没有那么多讲究就地吃喝了起来。还别说,这个战马浑身都是瘦肉,吃起来油而不腻,味道相当不错。 这刚一吃饱,姬凌云就听戎狄大军在西城聚集的消息。 姬凌云哈哈笑道:“这些崽子真是听话,知道爷我饱餐下肚需要消化,他们就送上了门来。” 知会一声,同赵毋恤一起向西城走去。 到了西城,公孙纵汇报了一切。 “吴王,毋恤将军。斥候来报,这些戎狄贼寇一大早就有调动大军的迹象,此刻在这北门已经聚集了三万左右的大军,具体意图还不明显。” 姬凌云点了点头,朝远处望去,那里叠叠层层的都是戎狄贼寇的影子。 突然,对方号角声骤然响起。 三万大军风驰电掣一般的涌来,这三万匹马飞奔的景象简直比黄河咆哮还要雄壮几分。联盟军上下士兵都暗自捏了一把冷汗。 姬凌云瞪大着眼睛道:“我没有看错吧?骑马攻城?他们的马会飞吗?” 不知对方在搞什么名堂,但公孙纵还是下达了警戒的命令。 正当戎狄贼寇进入射程中的时候,竟然有如海浪一般的退了回去。 “不会吧!”姬凌云双目有些失神,这可是疲敌之计?这些蛮夷怎么变得聪明了? 果然,不到半个时辰,当守城将士有些松懈的时候。 他们的大军再度冲了 一个上午,戎狄贼寇攻城八次,其中三次真攻,五次佯攻搅的守军疲惫不堪。 姬凌云立刻召集众诸侯以及他们麾下的谋士商议。敌强我弱,对方用这等卑劣的招术反覆研究下,没人能有相应的对策应对。 赵毋恤麾下的疵道:“这种下去与我军不利,与其这样我们不如使计让他们攻城,对方不善于攻城,一旦攻城必将士气大跌,我们也可拖疲敌军为援兵求得优势。” 姬凌云双目一亮决然道:“我们就来看看谁更狠。来人,将城中那一万具贼寇的尸体的人头全部割下挂在城墙上以示警戒。”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四十三章誓死一战 声雷动,号角齐鸣,奏的非是进攻的鼓号,而是哀号曲。 戎狄的围城军倾巢而出,在城外阔野摆开阵势。数也数不清的人影在阔野上串动。他们上窜下跳,大呼大叫。 而城墙这边的楼城上却挂满了血粼粼的人头,未流干的鲜血飕飕的向下掉,同样是数也数不清楚。 沉重的送葬曲让整个原野充满了哀怨。 姬凌云、任清璇、赵毋恤、姬斯、刘桓公等人抵达西城墙头,冷蝶、韩庆、李、项鹰、施猛、雅英、窦隼、公孙纵等文臣武将早先一步来到城琛,遥察敌情。 一干士兵看着浩荡的声势人人脸如土色,目生惧意。 洛邑头上每一个守城的战士,无不志气被夺,迷失在恐惧和绝望中。 姬凌云等人来到了最前沿,加入观敌的行列。 刘桓公脸上血色尽褪,瞥身旁的姬凌云一眼,目光重投城外,低声道:“这下可激怒他们了!一场大战无可避免。” 姬凌云也觉得有些头皮发麻,对方竟然摆出这个阵势,轻轻笑道:“不怕他来,只怕他们不来。” 第187章 赵毋恤道:“这是他们的祭神仪式,看来他们为这些人超度后就准备攻击了。” 晚打不如早打,姬凌云神色一定哈哈大笑:“怪不得这么哀怨,原来他们在这哭爹喊娘。将士们,敌人哭,我们自然要笑。起战鼓。大笑起来。” “咚!咚!咚!” 有节奏的鼓音,从欢笑声地汪洋中冒起,戎狄的的牛角号尖锐,却不如军鼓雄浑动人心魄。整齐划一的声响,二十面大鼓、五十面中鼓、两百面小鼓汇集一处的雷鸣响声由城墙上传向四方。 笑声可以冲淡恐惧,随着城墙上的笑声响起,将士们的心底也逐渐淡忘了恐惧。 戎狄人较之大周人更加相信迷信,相信天神。他们初升拜太阳。傍晚拜月亮。认为他们的一切都是天神赐予地。而他们都是神地子民。 扰乱祭祀,在戎狄那儿是要受到烈火焚身之刑法,惟有如此才能洗去他们身上地罪恶。如今,姬凌云在戎狄祭祀亡灵时,命全军放生大笑,还以战鼓阻挠,这完全是伤口抹盐之举动。 姬凌云丝毫不觉得自己的罪恶。从城墙上取下两个头颅用抛石机远远的投掷了过去。那两颗人头如同炮弹一般飞到了戎狄军政之前。 一骑飞过将两颗头颅拾进了军营。 戎狄军顿时混乱了起来,那两颗人头分别是万夫长哥尔玛以及浑无邪。在草原上当上万夫长之人都是人人信服的好汉,勇士。 姬凌云这举动已经不算是在伤口上抹盐,而是抹盐之后,又插上了两刀。 脾气暴躁的万夫长浑无炯,首先忍耐不住大吼一声:“我要为我哥哥报仇!”浑无炯正是赤狄的第一勇士浑无邪的弟弟。 他不等通报带上了一千分队杀向了城墙。 “射!!!”姬凌云让冷蝶、赵毋恤表演他们那出众地箭术。 赵毋恤毫无保留的弯弓射出了一箭,凄厉的长箭,化做一道异彩射向了浑无炯。 浑无炯早有准备。一矛磕飞了浑无炯的利箭。又是一下打掉了冷蝶暗中射出的一箭。戎狄军营中禁不住爆出震天喝是天神下凡,立时士气大振。 浑无炯毫不犹豫。大吼着向城墙冲来。 姬凌云对森熊使了个眼色。 森熊对着浑无炯以甩石子的方式投出了飞石。 浑无炯见黑影袭来,本能的挺矛搁挡。 这一击非同小可,绝非一般弓箭手或者石担手可以比拟的了地,飞石断了浑无炯地兵器,打在了他的胸口。 身边人抢上,冷蝶、赵毋恤早已补上一箭杀了浑无炯。 城墙上数以千计的联盟军战土齐声呐喊欢呼,喊叫声像潮水般往城下鞭,士气昂扬沸腾至极点。 冷蝶、赵毋恤武功高强,连珠快箭接连使出凡是靠近浑无炯身旁地将士无一身还,那几乎识人的利箭百发百中,让跟随浑无炯冲锋的兵士寒了胆,竟无人敢上前抢夺。 戎狄营中一片寂静。 姬凌云抬手面向城外的贼寇,大喝道:“只要我姬凌云尚有一口气在,誓与洛邑共存亡,有本事就让他们攻进洛邑来吧……” 赵毋恤狂喝道:“大周必胜,大周必胜。” 城墙上各将兵齐声应和,“大周必胜,大周必胜。”的呼声,传遍大地,直冲云霄。 两军本就你死我活,只凭实力决定存亡。 成则为王,败则为寇! 此刻的战事已经到了最为关键的时刻。 经过连连的挑逗,戎狄大军终于失去了理智前扑后涌的向城门攻来。 他们记得耻辱,仇恨,忘记了死亡,不停的踏着同伴的尸体杀向了洛邑。而大周兵亦同样的骁勇无惧,借助城池的便利不断的打击着源源不绝的戎狄大军。 这一战连续杀了整整两天,两夜,洛邑的城墙还曾一度失守,但在姬凌云、赵毋恤率领自家猛将 城墙上不断友人倒下,也不断有人堵上。毫无退路可言的大周将士发挥了誓死一战的决心。 洛邑攻防战,历经了两天两夜的血战,联盟军伤亡人数高达两千五百人,而临时雇佣之民兵战死了五千余人,可谓损失惨重。但他们取得的战果却是无法预算,除去别的不说,当以阵亡人数来言,戎狄大军便达到了三万以上的恐怖数字。 戎狄大军在巨大的伤亡之下,终于支持不住撤退的号角声响了起来,他们狼狈的退了回去。 “成功了……” “我们成功了……”姬凌云站在城墙的顶端昂首长啸………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四十四章辉煌的战果 一战打的极为艰苦,整个洛邑智将、勇将、良将无数的项鹰、森熊;郑国的公孙纵、楚国的黄松;赵氏窦隼、史黯等等都是不可多得的大将,他们可以独当一面,但却不能统筹全局。 放眼洛邑也只有姬凌云同赵毋恤有这个实力,两天两夜中他们几乎都没有好好休息,最多也只是轮流打个盹而已。 为了激励全军,姬凌云和赵毋恤大多都在战场的最前沿,也不知杀了多少人。姬凌云那把长枪在无数次的刺击中寿终正寝,断为两截。 那号称“千匹骏马,三处富乡,两座大城”都无法换回来的宝剑纯均也被杀的缺了口。 所有参战的将士几乎人人都带有大小不等的伤痕,尤其是公孙纵在乱军中被贼寇的长矛戳中了腹部,险些丧命。 赵毋恤撕牙咧嘴的来到了姬凌云的身旁道:“这回,他们在也不敢妄动了吧?” 姬凌云微笑道:“谁知道啊!就算来了也不怕,顶多在杀他们个尸横片野。我就不信他们还不怕……” 其实这场苦战并非完全无战术可言,相反,姬凌云是经过深思熟滤也决定下来的战术。 戎狄贼寇对洛邑用上了疲敌战术,虽然俗套,但却相当有用。纵然姬凌云可以以轮流休息应对,但这种任敌戏耍的感觉在这种孤立无援,敌强我若的情况之下对于全军的士气将会是一个很大地打击。 与其坐以待毙,不如主动出击。利用心理战术,以己之长克敌之短。 姬凌云将上万人头挂在了城墙之上,目的正是为了惹怒戎狄贼寇,同时也在对方的心底埋藏了一个恐惧的阴影。 然后以战鼓和笑声阻断对方的祭祀,更以哥尔玛以及浑无邪的人头自接示威,引发戎狄贼寇的复仇之心。 所谓哀兵必胜,其意在于哀兵悲愤满腔,从而散失理智。奋勇向前。无畏无惧。但姬凌云却是反其道而行之。利用哀兵来作为制胜之关键。 以哀痛,仇恨让戎狄贼寇忘记一切,誓死向前。如此虽然令戎狄贼寇战意升,但却使得他们忘记了自己的弱处。 戎狄贼寇在强,但不善于攻城这个弱点却依旧存在,他们没头没脑地攻击,反而更加速了他们地伤亡。 三天两夜。平均每天一万几千士兵地消耗。纵是人口诸多的大周也消耗不起,何况是人口稀少的戎狄贼寇? 巨大的伤亡,加上那一万个人头所留下的阴影,足以让这些异族心生胆却,从而不敢攻城。 同时,洛邑上下的士兵却会因为这一战所取得的辉煌战果而信心百倍。 姬凌云站在了城垛之上大声喊道:“所有死守城墙地兄弟们……你们可知道你们已经创造了奇迹,谱写了历史。不过短短几天……三场大战……我们以六千将士为基础,歼灭了四万两千余贼寇……这战绩是何等光耀!!!毫无疑问。在这城墙上的是英雄……” 所有沉浸在喜悦中的士兵纷纷一呆,他们知道他们胜利了,但却忽视了自己取得的战果。如今被姬凌云当众说起。所有人才知道自己竟是如此的厉害。 所有士兵不惊暗想:“三战就能杀他们四万两千之多。若是在来三战不就是杀了八王四千?这样细算,我们还要什么援兵?” 又有人想道:“那些看似凶狠的戎狄贼寇也不怎么厉害嘛?十万人确实吓人,但也只能吓吓人而已,才几天功夫就被我们杀了一半。剩下一半,有什么可怕的。” 怀着如此心态地士兵比比皆是,他们大吼大叫了起来。 从这一刻起,他们身上没有了对敌人人数地惧怕,有的是对胜利的渴望,有地是对谱写历史的向往。 看着一城.的士兵,姬凌云露出了喜悦的笑容。 只要全军充满了信心,以戎狄贼寇那末流的攻城水平,绝对难以拿下这坚固的王城洛邑。 赵毋恤告辞养伤去了。 姬凌云点头微笑,这家伙也是条汉子,在第一天正午就被冷箭射中的肩膀受了伤,但却一直坚持到了现在,此刻他的身 十多处伤痕了。 姬凌云想到这里得意的看了看自己全身上下无一伤痕的尸体,几天下来自己杀的人并不逊色于森熊、施猛一干猛将,但被并没有受到任何重创。只因,专韦时刻呆在他的身旁护着他的右翼,而冷蝶躲上了楼城的顶端为他护航,阿青也时不时的支援。更因为墨子剑法的防御天下无双,水泼不进,在万众从中也无人攻破他所布下的剑网。 种种因素下,虽然是一场恶战,姬凌云除了疲惫以外,并无任何不是。 下得了城墙,姬斯、任清璇迎了上来,口说恭喜。 姬凌云也连道:“同喜,同喜!这功劳也有你们的一份。”这洛邑能够守下来,功劳卓著的不仅仅只是自己跟赵毋恤,姬斯、任清璇也是功不可没,他们不似二人站在战场上的最前沿,但确维持着整个战斗的运做。他们安抚百姓搬运守城工具,劝说百姓上城墙助战。 第188章 若没有他们劝说的一万临时民兵上了城墙,这洛邑也未必能够防守下来。 稍微聊了会儿,姬凌云就告辞离去。 戎狄贼寇元气大伤,此时此刻正是好好睡上一觉的时候。 日落黄昏,正是用晚膳的时间,一路上各大施放食物之处急满了人。人潮蜂拥,姬凌云呵呵笑了起来,这战事一起,吃饱饭已经成了百姓最大的渴望。 但很快姬凌云就笑不起来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阴霾。人潮中显然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青年力壮的再前,而老弱妇懦却被挤在了最后。 纵然他们渴望上前一点,但又哪里是青状者的对手。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如此景象姬斯、任清璇他们都视而不见吗?”姬凌云长鞭指向了施放食物的粥棚。 韩庆知道自己这位主公的正义感又犯了忙道:“不是视而不见,而是管不了。战乱一起,是人心最浮动的时刻。若强行命令他们干一些不愿意干的事情很可能造成哗变。百姓最关心的无疑就是食物,倘若勒令青壮年等老弱妇懦用过食物后在食用,他们会因害怕食物不足而心生不满。我们又没有足够的士兵维持次序,只好暂时放任。好在,食物充足,那些马肉以及收集起来的粮食够我们吃上一阵。他们最多是晚吃而已,不会饿肚子。” 韩庆这两日也未休息,洛邑那么大,只靠姬斯、任清璇安抚显然不足。随行的文臣都被分派到四周安抚去了。知道这个事情,生怕姬凌云引起众怒,连忙解释。 姬凌云暂时也想不到什么好注意,一拍马鞭绝尘而去。 回到了府邸,直接进了浴池,享受着娇俾女的揉捏按摩,但心底却一点儿也无法高兴起来。 若自己手上有多余的士兵,非得很很的教训他们不可……姬凌云咬牙切齿的想道,此刻他以完全融入了这个时代。对于他压百姓一事也已经司空见惯,能忍则忍,不贸然出头。但唯一忍受不住的就是欺负老弱妇懦。 强者欺负弱者在乱世中无可避免,但若欺负老弱妇懦却是禽兽行径。 姬凌云躺在浴池中不舍么方法可以完美的处理好这件事情。 众人苦思之余,姬凌云听得的西门豹声音中屋外传来,“韩兄,吴王呢?我有要事求见。” 韩庆压低着声音道:“大王正在休息,没有急事别来打扰。” 西门豹道:“我这就是急事……这几天,我见每每用餐时各处发放食物的地方次序混乱,想到一个好的方法解决这事……” “快快进来……”姬凌云听得精神大震,不等西门豹说完就开口叫他入内。 西门豹走近了浴室,里头热气蒸腾,水雾弥漫,什么也看不清楚,定了定神,隐约间才发现对面的水池里正躺着一人,身后还有两个侍女在为那人揉捏,心中苦笑:这位吴王的举止每每的出人意料,不拘一革。若不是知道他的为人,此刻早已将他当成贪图享乐的小人了。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四十五章扭转局势的妙计 俾女小手的捏揉下,姬凌云顿时觉得这三天两夜拼杀而空,浑身上下的毛孔无不舒坦的张开了口子。本人也舒服的几乎呻吟起来,暗道:“这温柔香是英雄冢,到也形容的贴切。” 他虽心急那些百姓之事,但这该享受的时候,还是得好好享受一番。 他的眼力比西门豹要好的多,第一时间就发现了进入浴室的西门豹,笑道:“西门先生,你向前走三十步,便可见到 西门豹走上前去,等到近处一看,才真正大大地吃了一惊:吴王兼之平寇大元帅姬凌云披头散发地躺在浴池里,他上身赤裸,露出一身精健的肌肉、修长有力的双臂平伸着。两位俾女正在他身后为他揉捏肩部。 “我向来不喜欢老套的礼法,倒让西门先生笑话了。”姬凌云发觉了西门豹的不自然,嘴角浮现出淡淡的微笑。 此时的姬凌云放浪形骸,大异于白日战场上的那个杀罚果敢的威严统帅,却别有一种率性的狂放味道。 西门豹也是不喜欢约束之人,他不信鬼怪,力求创新,对于姬凌云除了一些意外,并无任何不好的想法,反而觉得此时的姬凌云更加的真实,笑道:“大王在战场上拼杀三天两夜,如此放松休息又有何不可。” 姬凌云大笑:“寡人就是欣赏西门先生这样的人,时代在进步,这天下也应该朝前迈进。历史应当尊重而不是死守。要想我大周立于世界之颠,必须不断的改进,不断地创新。故步自封,只会遭到淘汰。” 西门豹听得双眼发亮,姬中泛起知己之感。 姬凌云叹道:“先前西门先生口中的那主意是什么?不忙先生说,寡人在回来的路上就见到那幅景象,心中难过却无良策应对。” 西门豹明悟。难怪自己一说有注意解决用餐次序混乱一事就被叫了进来。原来他已经在为这事情而忧心。正打算开口却听姬凌云愤然道:“那些混蛋真的可恶,竟然如此对待妇孺,理当好好整治一番。” 西门豹感慨道:“吴王心中想法,草民略知一二。但草民敢问吴王 姬凌云闻之一呆,暗叫惭愧,自己只看见妇孺在受欺负。却未想到其他。西门豹问得精辟,他们所犯何罪? 怕死,乃人之常情。他们恐食物分光,抢先领取这也是情有可原。是人就有私心,这点无可厚非。 姬凌云干咳一声道:“这事确实是寡人偏激了,西门先生继续说……” 西门豹正热道:“之所以混乱是因为没有次序,只要我们在这用餐制度上编制一条次序,让他们按照次序行事。便可解决所有问题。” “请恕草民无礼……”西门而不考虑其他,决非长远之计。守卫洛邑关靠余下的上千士兵显然不行,洛邑的存亡要依靠百姓……只要将百姓地力量聚集才能战胜敌寇。” 姬凌云忧心道:“你这话可说道寡人心坎里去了。我军虽然连续打了三个漂亮地胜战,但敌强我弱地形势依旧未变。休息片刻后,寡人也准备跟玲珑公主、姬斯等人商议如何将洛邑城中的百姓凝聚起来。” 西门豹道:“可是这些百姓一上战场就势必会要吃要喝,吃饱喝足后也未必有心迎战来敌,如此又该如何?” “这个?”姬凌云犹豫道:“寡人到是没有考虑,但我想那些百姓还不至于如此不通情理吧?” 西门豹笑道:“这通情理要看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人天性善妒,什么活也不干的人依旧可以等着食物上门,那么那些上得战场一样得到食物的百姓心中作何感想?是毫无所谓,还是心有芥蒂?” 姬凌云彻底的呆住了难怪愿意上战场的人那么少,有吃有喝,他们凭什么要上战场送死?好一个人性,西门先生,你这番话可是一语重地啊!西门先生的主要次序何在?寡人洗耳恭听!!!” 姬凌云在水中抱拳作揖,显得不伦不类。 西门豹客气道:“大人别这样,豹只不过地遵守本分而已。草民以为洛邑城中所设之分发食物处,一律不向青壮男丁开放,只供妇孺老人食用。青壮男丁及部分有劳动力的妇女一律前往前项为守卫洛邑出力,凭借出工竹码领取食物。同时,将绣码分为三等,下等竹码为搬运守城物质,发放少许食物。中等绣码为修补城池,发放许多事物,而上等竹码为参军护城发放许多食物。同时为了显示上等竹码之人,高人一等,用餐时间,分为三段上等竹码在前先吃,而中等竹码在后,第二吃,下等绣码之人,则最后吃。如此等级分明,既不会为妇孺老人造成困扰,也可为守 “妙啊!”姬凌云兴奋的一拍水怕这城中所有的百姓都为我们所用。纵然不指望他们出城杀敌,但协助守军防守却正好适合。” 姬凌云大喜过望,西门豹如此计策,当真是妙不可言。利用人的虚荣心,出得此计竟然一举改变了所有局势。 此刻姬凌云只觉得原本狭小的道路变得无限光明,心中以有八成的把握守住洛邑、侯得援兵,取得胜利。 战场瞬息万变,有八成胜算,以是不易。 姬凌云大赞:“若杀退贼寇,西门先生,功不可莫。” 西门豹谦逊不敢。两人相对一笑。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四十六章援兵抵达 凌云得到了西门豹的妙计立刻带上他招集了任清璇、公等人,他并未将计策私吞而是让西门豹将他的计策详细多众人说了一遍。 西门豹心底敬重,姬凌云已经为战胜戎狄大军打下了基础,而他这一计正好可以起到画龙点睛之效。若姬凌云将这计策归为己有,这旷世之功将落他一人身上。 西门豹将计策告之了众人。在场之人无不叫好,望着西门豹的神情都变得奇怪了起来。 当天,姬凌云就联合洛邑所有大臣将这策略颁布并且迅速执行了下去。百姓们为了吃饭、生存,城中的青壮纷纷加入自己意想中的行列。 胃口大,力气足的参军;胃口小,力气小的修补城池,建设防御攻势;贪生怕死的则加入了运输守城器材的行列。 一时间,民兵的数量聚增到了三万,而民工的人数亦到达了六万。 为了让民兵有一战之力,姬凌云集合和洛邑城中所有将领,轮流教他们一些简单而食用的杀敌、守城之术。 也许是被打怕了,一连五天戎狄异族都没有明显的动静。这也让全洛邑上下有了五天的休息喘息时间。 到了第六天。 第189章 呜、唔、哦…… 尖锐的牛角号声再次响了起来,洛邑三里外的戎狄大军他们光着脚丫,打着赤膊跳起了隆重的舞蹈。 “求神之舞?”姬凌云在跟赵毋恤聊天的时候曾经听他说过,在草原上一旦决定了一项关系全族命运地决策。他们就会跳起“求神之舞”,以求得上苍的庇佑。 姬凌云暗道:“商议了五天,看来他们还是决定死战到底。”他微微一笑,双目眺望着对面轻声道:“既然如此……那就来吧,以现在洛邑的军势,完全可以支撑到援兵的到达。” 虽然他率领的是一支连乌合之众都不如的百姓,但他有这个信心将这群百姓的最大潜力给激发出来,坚持到最后一刻。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城下的戎狄贼寇终于停下了脚步。开始摆出了进攻地架势。 “啪……啪……啪……”姬凌云率先鼓起了掌来。笑道:“人家为我们起舞,虽说难看了一点,但也是他们地一番心意。别吝啬掌声,大方一点,鼓起来。” 将士们轰然大笑,阵阵掌声随即响起。 那些民兵都被其他将士轻松地神情所感染,渐渐的松弛起来。对战场的那份恐惧也减少了许多。 姬凌云见了露出了淡淡的笑意,作为一个统帅除了指挥全军以外,还必须深入将士的心里。老兵经战阵懂得调整心态,但新兵却对此一无所知。初次上阵紧张在所难免,若一根弦蹦的太紧,遇到强大刺激的时刻,很可能造成精神崩溃,适当放松对他们大有利处。 战斗终于打响。姬凌云早已做好在经历一场恶战地准备。手中的三尺青锋打磨的锋利无比。城墙内部放满各式各样的守城器械“有投石车、滚油、沸水、擂木、巨石、锅灰、箭枝等等,只要对方一近前,这类利器将挥洒而下。造成可观的伤害。 “弓箭手准备,投石手瞄准,余下人等各拿起武器,准备战斗……” 姬凌云神情肃穆,这一刻他恢复了自己杀罚果敢的统帅身份。 但情况完全出乎姬凌云的意料…… 那些戎狄贼寇竟然没有使出全力,而是向那羊拉屎一般,拉出一点在挤出一点,慢慢腾腾,毫无求胜之心。 “他们这是在找死吗?”姬凌云暗自嘀咕,这戎狄大军的攻城之术本就不强,此刻却不一鼓作气,大举攻城。以人海战术抢得先机;反而大违常理地处处试探着攻击,如同送死无异。 远处戎狄营寨不见人影,透出一股高深莫测。这种怪异地战术如同山雨欲来前的那种充满张力的不寻常之平静,非常诡异。 休息了五日,赵毋恤伤势好了大半和任清璇、姬斯一起来到了城墙之上。 赵毋恤道:“状况如何?我放心不下特来看看。” 姬凌云指了指战场让他们自己看。 他们三人你眼望我眼,均生出不祥地感觉。 赵毋恤长吁一口气道:“对方这一手非常 使我们无法摸清他的实力部署,具体动向,还能近观我军的弱点。” 任清璇扫视了戎狄营寨一眼,那儿不见人影,神秘兮兮的情状,沉声道:“对方军中有个智谋之士,他们看破了我们消耗他们实力,坚守城池,等待援兵的计策。” 姬凌云摇头道:“他未必能看破我们的全旁策略,可是却采取最正确的战术应对。以不变来应万变,任我们大翻肋斗,却仍翻不出他掌心。” 任清璇惊讶道:“你是说我们在等?” “不错……有这个可能!”赵毋恤眺望东方临处,沉声道:“敌人来得太快太急,我们毫无防备,完全隔绝在了洛邑。也只有吴国姜太宰事先发觉异样将消息传达出去。除了吴国,这天下无人知道我们身陷死地。所以……”赵毋恤看了四人一眼,“我们唯一能依靠的援军就是吴国。” 姬凌云虎躯一震,压低嗓音道:“这就是戎狄贼寇的真正目的,任由一支军队拖住我们,让我们全力应对,无暇他顾。而他们自留一支主力大军,养精蓄锐,准备对付即将达到的吴国将士。在临行前,本帅曾让孙武子上将军率大军返回姑苏,齐地临一代的将士最多也只有两万五千。齐地新定,要留下五千看守,我们真正的援兵也只有两万。” 赵毋恤一拳打在了城墙上道:“恨少!戎狄贼寇来去如风,这洛邑王畿茫茫平原,正是戎狄贼寇发挥实力的最好之处。以他们的实力来说要破两万大军并不困难,若这唯一的援兵溃败,这洛邑也将失去最后的依托。” 姬凌云笑道:“也不用怎么沉闷,身陷洛邑的不是别人,而是我——吴王姬凌云。可以想象来的两万大军的统帅必然是镇守临的相国伍子胥。伍相国老而成精,那一身军略纵然是我也自愧不如,戎狄贼寇虽有能人,但想要胜过他老人家也非易事。” 一提到伍子胥,众人心中大定下来。人影树皮,伍子胥的军事水平是得到天下所有人的认同,没有任何一个人敢轻易的小觑于他。 戎狄贼寇的噩梦在三日后揭开了序幕。 戎狄贼寇的以不变而应对万变,让姬凌云等人也只能以等以对,实力悬殊而不敢贸然出击。 这天,姬凌云巡视城楼,却听士兵来报北门杀来了一支船队,他们挂的是吴国的旗帜,快与敌人交锋。 姬凌云急冲冲的来到了北门,见北方蜿蜒的伊水出出现了数十艘战船,他们顺流而下在戎狄贼寇毫无知觉之下杀进了包围圈来到了洛邑城下。 这洛邑乃八河汇聚之地,大小河道纵横交错,只要有庞大的水师船,可把结集的精锐迅速送往任何地方。 当然任何地方的水军也可顺着河道来到洛邑。 姬凌云远远眺望,在战舰之上,为首一人竟吴国水军统帅却跃。 *********************************** 原来,伍子胥得到传令侍卫的消息,吓得老脸血色全无。十万对上六千,这位身经百战的老将比谁都清楚这之间的差距。 不由分说,清点两万兵马从水路西行,强行突破了卫国的军事防线,花费五天时间来到了王畿附近。 伍子胥老谋深算,他并无同戎狄贼寇交手的经验,但却深知戎狄贼寇骑兵的厉害。他所带的皆是水军步卒,硬打绝无胜算。他故意露出行踪,分化戎狄贼寇。 戎狄贼寇果然中计,暗中分了两万前去奇袭。 伍子胥巧施诈败之计,将戎狄贼寇向东方引去,同时命却跃率领三千偏师直攻戎狄贼寇的畜牧之地——河套平原。 戎狄贼寇将重心放在了洛邑和伍子胥的身上,从而忽视了畜牧重地。 却跃一战功成,杀得牛羊数十万,尽数焚烧,然后利用水流之便利奇袭戎狄贼寇最薄弱的北方防线,成功来到了洛邑城下。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四十七章前后夹击 着即将到达的援兵,姬凌云知道自己已经立足了不败 热情的将却跃迎进了城内,姬凌云大势称赞了却跃一番,并问到了伍子胥的下落。 却跃答道:“大王放心,伍相国正在戏耍那些戎狄蟊贼呢。他让我转告大王……”他警惕的看了一眼任清璇,附耳说道:“不出三日,他会在深夜时分,从戎狄蟊贼的后方直接杀入戎狄大营。到时还望大王聚集城中所有兵力随他一起夹击戎狄蟊贼。” 姬凌云也未问详情,伍子胥有此一说,定有他的意图。 同时,却跃也说了将戎狄蟊贼畜牧要地摧毁一事。 姬凌云、任清璇、赵毋恤、姬斯、刘桓公等人大喜过望,戎狄异族以畜牧为生,行军大战从来不筹备粮草。而是随时畜牧以羊乳、马乳、牛乳以及各种肉类为主食。杀光了他们的牛、羊等于断了他们的粮草一般。 这一战已经是胜券在握了。 “不好!”赵毋恤仿佛想到了什么面色一变,严肃道:“牛羊就是戎狄异族的衣食之源,向来都珍惜得紧。大多人都以为戎狄异族以牛羊为食,其实不然。牛乳羊乳才是他们的食物。满满喝一腹,比粮谷还管饱。只有在宴请宾客,或是到了牛羊老死,这才吃肉。否则戎狄全族数十万人,不要没几月就可吃下十万只牛羊,他们如何负担的起?” 赵毋恤长长吁一口气道:“却跃将军这一口气毁了他们数十万只牛羊,这对戎狄异族确实是一个极大地打击。但也毁了他们的衣食之源。这对于戎狄异族来说是毁家灭族的仇恨,只怕他们得知事情后,一定会发疯的向洛邑发起攻击。此刻还不是放松的时候,应该速做准备才行。” 姬凌云惊讶道:“粮草没了,那些贼寇还有心事攻击洛邑?” 赵毋恤苦笑道:“这戎狄异族在很多地方更我大周完全不一样,他们战时将牛羊分为两处。大部分牛羊为了不给大军造成困恼,畜养在草木丰茂的沃土,也就是却跃将军所袭击的河洛平原。而小部分牛羊为了方便取食。则畜养在了大军栖息的地方。却跃将军借住水军之便利。神兵天降般地奇袭了河洛平原。但在贼寇大军栖息地地方依旧还有小部分地牛羊,足够他们支持一阵。” 姬凌云沉吟片刻,赵毋恤虽不至于料事如神,但在军略上的才能确实不凡。赵鞅为了训练自己这位儿子将他弃与北地同各类异族战斗,在对异族战术的熟悉上,这赵毋恤是当仁不让的人选。 “传令下去,全城警戒。不得放松!” 就在戎狄大军再次迫近之际,姬凌云早已作好守城的准备。 第190章 这天正午,姬凌云和赵毋恤巡视在城楼修筑的防御工事。 号角骤急,成千上万的人影蜂拥而来。 忽听得城下戎狄大军呼喊连连,喊声自远而近,如潮水涌近,到后来数万人齐声高呼,真如天崩地裂一般。 但见两根九大高高举起。两队戎狄大军拥卫下青伞黄盖。两彪人马锵锵驰近。 赵毋恤惊讶道:“这下了不得了,赤狄王、白狄王亲自压阵。这一场恶战无法避免了。” 戎狄大军见大往亲至,士气大振。只见红旗招动。城下队伍分向左右,两个万人队冲上来急攻西门。 这些正是地赤狄王、白狄王的亲卫,最是精锐之师,也是迄今从未出动过的生力军,人人要在各自的大王眼前建立功勋,所有兵将便如蚂蚁般爬向城头。 数十架长梯高高耸立,喊杀声,填满城墙外的空间,声势骇人至极点。 姬凌云攘臂大呼:“兄弟们,今日叫这些蟊贼的大王亲眼瞧瞧咱们大周好男儿的身手!”他这一声呼喝中气充沛,万众呐喊喧嚷之中,仍是人人听得清楚。 在最前头的正是吴国地三千精锐,他们忽听得大王地呼叫,登时精神大振。他们皆是水军,未必是守城能手,但因水战以弓箭为先,个个都是射箭能手。 长箭脱手而出,城下顿时哀嚎成片。 喊杀震天。 这时戎狄的传令官大呼:“众勇士听者:大王有旨,哪一个最先攻登城墙,便将洛邑一半财务赏赐于他。” 戎狄兵将大声欢呼,军中骁将悍卒个个不顾性命的扑将上来。 苦战大半日,其时夜已三更,皓月当空,明星闪烁,照临下土,天上云淡风轻,一片平和,地面上却是近十万人在舍死忘生地恶战。 这一场大战自正午直杀到深夜,双方死伤均极惨重,胜败不决。大周军占了地利,而戎狄军却仗着人多。 姬凌云一边指挥,一边救火。一旦防线松动,他便立刻补上,将贼寇杀退。 三尺青峰挥洒之间,将墨子剑法中的守、伍门快剑中的快、越女剑法中的犀利发挥的淋漓尽致,隐隐有三剑合一的迹象,即快又狠且攻守兼备。 杀得兴起之际,忽听得远处一声人潮呐喊随鼓风而至,刹那之间似乎将那千军万马的厮杀声一齐淹没。 姬凌云心头一凛,凝神眺望。只见西北方的戎狄兵翻翻滚滚,不住向两旁散开,一支军队在刀山枪林中急驱而前,犹似大船破浪冲波而行。 姬凌云大喜,凝目望向那方时,一张旌旗高高升起。一只威猛无挫的白虎在旗上张大虎口昂首咆哮,教之寻常猛虎不同的是在那白虎的背后还插了一对可以飞翔的翅膀。 那竟是吴国的翼虎旌旗!!! 当年,吴国创始人吴太伯至荆蛮时,文身断发。以白虎为旗,自建勾吴古国,而后至吴国阖闾时期。阖闾为表雄心在白虎背上插上双翼,此后翼虎旗则成为了吴国旌旗,装载着吴国的辉煌与荣耀! 国来了……”却跃兴奋地来到姬凌云的身旁,手中的停的往下滴血忙道:“大王,依照拟订的计策,开城冲杀出去吧!!!” 姬凌云一抹额上汗水冷静而睿智的道:“别忙。在最佳的时候出击。” 戎狄大军本就不善于攻城。久战皆疲。此方猛遭伍子胥的偷袭。登时使得乱做一团。 赤狄王、白狄王目瞪口呆地看着无数持拿长矛、大刀地士兵从洛水所延伸地夜色中钻出来,出现在西南面,笔直地冲过戎狄大军空虚地营盘,从自己攻城部队的背后杀过来。来者的先头部队是骑兵,黑色的铠甲与夜色融为一体,呈现出一种黑色死亡的气息。伴随着雷霆般的怒吼,他们一个个雷奔电走。快马如龙,当者披靡,见人便杀,仿佛是从地狱回到人间的复仇鬼神。 远处一杆高举地大竖立当空,周遍还捆绑的火把,是一只昂首咆哮的翼虎,旁边还有一旗,比上翼虎小上不少。他们好不容易才看得清楚。上书三个大字,“相国伍”。 赤狄王、白狄王先是看得怔住,随即惊天动地一声狂叫:“伍子胥……”他们对视一眼。均想道: 他怎么会在这里,难道北戎王、犬戎王都亡了不成? 但这怎么可能?不是说伍子胥只有两万大军吗?北戎王、犬戎王不是传来消息说他们胜利了吗?短短几天时间,大周的那些窝囊兵,怎么可能在平原上胜得过我们草原上的民族? 莫明 赤狄王向来喜好面子,咬牙道:“这般回去,有何颜面见族中之人。赌上草原之子的名声也要得胜回去。” 打了一辈子战还是第一次这么窝囊。白狄王地心中也充满了不甘,连连点头称是。 两人大叫伴随着咆哮,又悔又急地他们再顾不上攻城,拨转马头便领得大军向伍子胥的方向冲了过去。 骑兵无法攻城,所以际,他们哪里去寻得战马,只好徒步作战。 在冠军骑地猛冲狠杀之下,疲惫不堪的戎狄大军支撑不住多久就已经溃不成军——纵然有的临时骑上战马,可这慌乱之间,还怎么纵马飞奔,挺矛杀敌? 戎狄大军败象以现。 赤狄王、白狄王不甘的吼声连连,以求扭转局势。他们用力鞭打战马,仿佛要将怒气全都发泄在它身上。口中不断用草原上的语言大声叫喊:“立即冲锋!所有草原上的勇士们,天神会保佑我们,以他的无边神力,保佑 话音未落,背后又传那间觉得心都冷了:只见阳再度城门大开,一直龟缩在城中的姬凌云、赵毋恤等人呐喊着自背后杀了过来!两头都是强敌,赤狄王、白狄王完全乱了方寸,犹豫许久才决定一人杀向一头。 此刻早已为时以晚,短短不过一刻的工夫,遍地堆积得都是戎狄人的死尸。战场上冲来杀去的,尽是红着眼睛只顾挥刀砍杀的联盟大军。 姬凌云策马在大下飞速向前冲杀。将视线所及的敌人一个个杀死,没人是他一合的对手。战马踏过无数的尸体,不断向戎狄大军中纵深楔入。他一面厮杀,还可以一面向身旁的专韦下达指令,让他对发布旗号,指挥军队分进合击。 随着时间的推.松散的戎狄大军分割包围了起来,把他们一团团、一块块地包围屠杀。 原本人山人海的戎狄大军纷纷倒地,战场变成了一片尸山血海。 “大王……” 姬凌云冲杀间,听得他人叫唤,却见端科正在他不远处奋力杀敌,神情喜悦,满脸激动。 姬凌云长啸一声,“杀敌后在叙!!!” 这一战杀的天昏地暗,赤狄王皋落革在乱军中被吴兵断了马蹄摔落下马,被人践踏致死。白狄王仇由章被箭羽射中左眼,往北方逃窜而去。 赤狄王、白狄王一个逃,一个死,胜负不用自说。 姬凌云大呼传令,乘势冲杀,军心已乱,自相残杀,死者不计其数,一路上抛旗投矛,溃不成军,纷纷向北奔逃。 大军直追出三十余里,眼见戎狄兵退势不止,这才凯旋而回。 姬凌云领军回到洛邑城边,久久不见踪迹的周天子早已率领亲兵将校,大吹大擂,列队在城外相迎。众百姓也拥在城外,烛,罗拜慰劳。 姬凌云拉着伍子胥之手,拿起百姓呈上来的一杯美酒,转敬伍子胥,说道:“伍相国,你今日不但救了寡人的性命,还救了整个大周,使得大周不受戎狄异族践踏,寡人敬你一杯。” 伍子胥满怀欣慰,这一日可待。有一句话藏在心中十余年始终未说,这时再也忍不住了,低声说道:“能在见吴国重新位列尊王,我伍元死而无憾了。” 他君臣二人自来万事心照,伍子胥对吴国用心之深,丝毫不在古之屈原,甚至远胜与他。 二人携手入城,但听得军民夹道欢呼,声若轰雷。 整个洛邑中家家悬彩,户户腾欢,喜庆无限,纵有忧伤也被冲淡了不少。 周天子大设宴席款待伍子胥。 宴席上,赵毋恤好奇问道:“伍相国请恕在下多嘴,毋恤想破脑袋也想不出伍相国如何会出现在这战场之上,又如何消灭那北戎王、犬戎王的两万大军的?”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四十八章 了赵毋恤的提问,大殿内所有人都静了下来,这也包他也很是好奇,根据却跃的描述。 伍子胥用谋使得戎狄分出两万与之交战,同时让却跃领三千将士奇袭戎狄的畜牧重地河洛平原。 如此一来,伍子胥的敌人将是两万精于陆战的戎狄骑兵。伍子胥带来的军队中确实有小部分是冠军骑,但他们由水路而来,并未携带马匹。要以一万七千步卒战胜两万戎狄骑兵,对于伍子胥这类奇才来言算不上很难。 但匪夷所思的是伍子胥的速度太快,这边却跃乘水路才刚刚到达不久,而他却做好了战斗的准备,于当天夜里对戎狄大军的后方发起了攻势。 却跃先走一步在前,除了在奇袭河洛平原耗费了一些时间以外。因心系姬凌云安危,没有做任何的停顿。反而,伍子胥即要诈败诱敌,又要于两万戎狄骑兵正面交锋。他的形势即不占天时,也不占地利,甚至连人和也无。 在这种情况下,伍子胥却几乎毫无损伤的出现在了戎狄攻城军的后方,他的速度只比却跃慢上一线,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 同时也在所有人心中留下了一个问题:北戎、犬戎、赤狄、白狄四族合力入侵中原,赤狄王、白狄王在对付洛邑;北戎王、犬戎王则阻击伍子胥。 第191章 如今伍子胥却安然的到了洛邑,那北戎王、犬戎王呢?当真被伍子胥剿灭了吗?但这怎么可能?在这短短的时间里。伍子胥怎么可能做那么多地事情……这一战他是怎么打的? 这一系列的问题,在姬凌云心中藏了许久。自从伍子胥出现的那一刻他就在想,本打算这宴会后,私下询问,现在赵毋恤先一步问起,也对了他的意思。 姬凌云好奇的望着坐在自己附近的伍子胥。 伍子胥哈哈大笑:“孙武子有云,‘出奇制胜’,老夫这取胜之道。无非如此。此刻那些贼恐怕还在郑境瞎窜呢!” 姬凌云先是不解。想了半晌。面色也微微吃重:“难道……” 伍子胥道:“大王也看出来了?”他长吸了一口气,面色郑重道:“老夫没有跟这些异族交过手,对他们毫无所知。但这盛名之下无虚士,戎狄蟊贼能够称雄草原,强大如晋国者,智谋如赵鞅者也只能以守应对,不敢过于深入可见一般。所以。老夫根本就没有打算与戎狄贼正面交锋。而是故意败退引戎狄贼深入郑境,以嵩山为掩护让符央领二千兵马戏耍那些蟊贼,做假象迷惑。而老夫另起大军悄悄绕过戎狄贼,到达我事先停放战船之处,借助洛邑八河汇聚之地的便利,从水路来到了戎狄军寨地后方。” 伍子胥说到这里大多人也明白了过来,心中即是敬佩又有堤防,还有一丝对姬凌云地嫉妒。 他们心底暗想:“这伍元无愧为吴国地擎天玉柱。这么好的一位人才。怎么就投在了姬凌云的麾下……可惜……可惜……” 伍子胥续道:“老夫原打算让士兵人人手持火种,在悄无声息地夺取戎狄蟊贼的牧群后,用火驱赶着牲畜直扑敌人营盘。冲乱敌军阵脚。随后挥军掩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敌人尚不能组织有效反击时就一举端掉戎狄蟊贼的中军帐,再同洛邑城中的守军前后夹击,从容收拾这群无首的敌军。” “只是没有料到,当老夫到达戎狄营寨附近,即将进攻地前夕,斥侯来报:那群戎狄蟊贼竟然赌上了所有兵力,强行攻打烙邑。在远处窥视许久,觉得一时半会儿那些蟊贼无法落城,于是改变了原来的战术,决定先让所有将士吃了干粮后卸甲休息,养精蓄锐,就地等待总攻的时机。” 伍子胥说的口渴引了盅酒继续道:“这一‘等’,就是三个时辰。直到确定那些蟊贼已精疲力竭之后,这才下达了攻击的命令。蟊贼营寨里的战马正好便宜了随行而来的冠军骑……” 赵毋恤只听得双眼发光,沉声道:“这么说来,我们还可以打上一战?” “不错,不过毋恤将军切末心急,那些蟊贼逃不过老夫的手心。”伍子胥点了点头,胸有成竹道:“此刻想必那贼寇也快得到这里地消息,那时他们势必会由北方逃窜。这洛邑乃乃八河汇聚之地,大小河道纵横交错。老夫以让千名斥候分布四处,只须探得贼寇地动向。我吴国船舰可在最短的时间由水路阻挡在他们之前,将结集的精锐迅速送往该处。” 姬凌云暗赞,伍子胥不但会用兵,这战略远见也超乎一般,在战时已经将对方算死,任由敌人疲于奔命,而自己则在关键时候发出致命一击。 赵毋恤呆立半响道:“久闻伍相国乃世之奇才,果然不虚也,赵毋恤佩服之极。”言语间,一片恭敬,无丝毫做作。 伍子胥性烈刚直也不谦虚,微笑地接受了赵毋恤的赞赏。 这一场酒宴,吴国俨然是其中主角。姬凌云和伍子胥一个带领他们苦战、死守;一个千里来援,解救危机。 两人更是受到了无尽的称赞。 所有人中也只有晋定公绷着一张老脸,丝毫见不得任何喜色。这一趟惊险的寿诞,这位天下至强诸侯的君王,可谓丢尽了颜面。 姬凌云在接受众人赞美之余也时不时的看向了晋定公,见晋国三卿中赵毋恤、韩庄子已经有意无意的跟晋定公拉开距离,而姬斯这位魏氏的继承人表现也是一般。 他心底暗笑,在 恤合作的这几天来,隐约之中对此有所察觉。此番无因,暗道:“经此一役。也不知这晋国还能维持多久。” 在一片笑语声中,宴会结束。 回到了府邸后,姬凌云拉着伍子胥二人在后院叙话。 姬凌云将自己在洛邑的经过大体而详细地说了一遍。 伍子胥沉吟半响道:“如此说来,这次的整个事件都是由任清璇背后的那个神秘国家主谋,为了就是可以一举荡平五等诸侯国君,然后在利用诸侯国争权夺利的时候,迅速壮大,从而成为诸侯霸主。” 姬凌云点头道:“我也是这么认为的。种种迹象都以表明这幕后的主使者就秦国的秦厉共公。” 根据现有的情报来说。幕后地主使者跟戎狄有着不小地联系。至少关系非常之密切,否则也不可能让戎狄异族信服,如此大张旗鼓地来攻。另外,这幕后的主使者的年龄不大,任清璇称他为哥哥,那王云方也曾说大王年轻气盛,较之先王还要狠辣三分。可见一二。还有,任清璇曾经问起她父王的死因,而秦厉共公之父秦悼公正是在两年前,因内乱被杀。更值得怀疑的是秦厉共公的相国换做文章,跟文种之子很是相似,横有可能便是一人。如此也因对了豫让口中的那个操吴越口音地吴人。最后,北戎在晋国附近不假,可犬戎却是位于陇右边陲。若无秦人支持。他们很难出现在洛邑这一带。 诸多疑点矛头通通都指向了秦国,这不得不让姬凌云怀疑秦国之动机,况且在临时。秦国也曾经让月芽儿刺杀过自己。 当时,姬凌云就觉得奇怪,自己与秦国无冤无仇,自己的吴国在大周极东而秦国却位于大周极西,可谓老死不相往来,为什么要舍上一匹好马来杀自己。 如今却有了答案,文种死于勾践之手,却因中了吴国之计,文章为此迁怒与自己合情合理。 听得姬凌云的分析,伍子胥点头笑道:“果真如此,当真是虎父无犬子。只是这家伙继承了他父亲的优点,但也继承了他父亲的缺点。如此庞大的战略布局,与当年的文种无异,也许还要胜上一筹,但战术之差,却让人不忍卒睹,较他父亲还要不如。当年,文种在战术上还有范这位军事奇才补之不足,但文章却无这个运气,十万大军愣是打不下一个六千守军的城池。正应了大王地那句话‘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崽会打洞’ 姬凌云白眼道:“伍相国,你这是真糊涂还是假糊涂,真地有怎么简单吗?我总是觉得发动这场战役真正获力的不是秦国。反之,异族得利还要大上一些。” 伍子胥沉声道:“这点刚才老夫也在考虑,但却没有任何头绪。类似于文种、文章这类长于战术之人,想要摸清他的一切这不大可能。老夫觉得没有必要为此伤神,与其想这些虚无缥缈之事,不如好好考虑如何发展吴国。只要吴国强大,任何阴谋诡计,在绝对地实力面前将会不堪一击。” 伍子胥语重心长的说道:“虽说兵者诡道也,以正合,以奇胜。正奇相辅,但这正永远在奇之前。奇谋妙计,可遇而不可求。战战想着要以弱胜强,那是傻子行径。以强凌弱,才的战术。想当年于楚国交战之时,老夫与长卿为了拟订一个破敌战术那是几天几夜,不眠不休。但楚军那些废才却轻易的在阵战见取得优势,只因当时的楚国有着绝对强于我吴国的实力。” 姬凌云认同的点了点头,这强者永远要凌驾于弱者之上。 两人畅谈了一夜,伍子胥幸喜的发现此时此刻姬凌云对于战术的运用丝毫不在自己之下。这战略远见还要逊于自己一筹,但也有了十足的进步。高兴之余,也倍感欣慰,幻想着有朝一日,姬凌云这位罕见的军事奇能够自己的高瞻战略之余,同时也继承孙武子的鬼神战术。 翌日清晨,姬凌云得到了余下戎狄异族的消息。对方在收到战败的消息后也失去了再战之念,北戎王、犬戎王仓皇的指挥着紧存的两万军队向北方逃窜,打算渡过黄河从草原上回到自己的领地。 姬凌云、伍子胥领一万五千水军与赵毋恤、项鹰的三千余骑士,在战场东北一座约好的坡丘上会师,人人战意高昂,精神抖擞。 项鹰毫不谦虚的说道:“我冠军骑新得战马两千匹,现以训练熟悉,装配上了马鞍、马镫,随时等待大王将令,展现我天下一起骑兵队的威风。” 这家伙自从得到了缴获的两千战马以后,一直都向副食了兴奋剂一般,整个人都陷入了亢奋之中,苦求一战。 姬凌云笑道:“你且领骑兵前往戎狄异族出没的地方探视,只要见到我军与他们交手立刻奔杀对方后防。路上一切,都须听从赵毋恤将军的。” 项鹰虽是智勇双全的猛将,且行事胆大包天,但在战术上的运用却不如赵毋恤厉害。 接他着对赵毋恤道:“小心谨慎,我将率兵在敌半渡时而击之,务求一战功成。” 赵毋恤叹服,并无异议。 姬凌云高声道:“能否得到全功,就看此役!” 言罢各自挥军去也。 赵毋恤、项鹰也飞快的从陆路向发现戎狄异族的方向飞驰而去。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四十九章任清璇的坦白 凌云率领着一万水师潜伏在黄河分支的一个河渠中,投罗网,而伍子胥在姬凌云的安排下先一步至黄河北岸等候敌人。 在他们计算下,敌人这支队伍必是清一色骑兵,而军力不过两万骑间。 第192章 北人不善水,戎狄异族更是如此,理该不难应付。 在这黄河之上,吴越水军等同无敌。 附近的河面均有放哨,只要右方二十里外戎狄异族的主力军有任何异动,他们都会了若指掌。 蓦地左方二十里许外狼烟冲天而起,遍布长空。 姬凌云见了对左右道:“戎狄贼寇已经渡至黄河北岸,伍相国已经与他们正面交锋起来。” 却跃大笑道:“那些贼寇一旦到了水上就犹如煮熟了的鸭子,飞不了了。大王,下令吧……” 姬凌云微笑摇头道:“不急,不急。如今还不是最佳时机。戎狄贼寇归途被断,以他们之脾性,一定会疯狂反扑,以重兵突围。等他们将士聚集河面上之时,我等在做袭击,那才最理想不过。” 候至片刻,水上暗哨如飞掠至,大喜报告道:“大王今趟又是料敌如神,戎狄贼寇用尽所有抢夺来的船只,意图强行突破黄河北岸。” 姬凌云笑道:“此刻才是进攻之良机……” “起鼓、扬帆,直敌寇船舰之中……” 黄河咆哮如同狮吼,吴国水师顺风顺水。那速度比上离弦之箭,还要快上三分。 不过一个时辰,吴国水师已经抵达战场。各人早弯弓搭箭,敌人进入射程,劲箭破空而去,敌人纷纷中箭翻倒。 敌战舰不过是从附近百姓抢夺来的竹筏,小船。遭到吴国战舰如此顺流冲击,立时阵势大乱。硬被断为首尾不能相顾地两截。 一边本是新败之军。更是疲惫之师;另一方却是连场大胜。士气如虹,将士用命,相去实不可以道理计。几乎是一接触,戎狄大军便只懂四散窜逃,不敢应战。 一番追逐后,部份敌人折返南岸的阵地,另一批则被姬凌云和伍子胥的人马重重围困。正作负隅顽抗。 不一刻就被消灭干净。 两军会师一同向黄河南岸杀去。 这时,赵毋恤、项鹰已经到了战场,他们见在黄河南岸的戎狄贼寇想要逃跑先一步的冲杀过来。 戎狄军刚刚抵挡住赵毋恤、项鹰的冲击,姬凌云、伍子胥亦在这一刻从后方杀来。 姬凌云手中的铁长矛在烈阳的照耀下光芒大盛,见人便斩,手下没有一合之将。 “当!” 铁长矛硬被架住。 两人打个照脸,那人衣着华丽,一身铠甲竟是黄金铸就。姬凌云大笑道:“好一条大鱼。这么巧竟在这里遇上了。任何?报上名来。是北戎王、犬戎王?” 他未见过北戎王、犬戎王,但知道草原上生产力极低,千夫长、万夫长才有资格披待可覆盖全身地青铜甲冑。眼前这人地盔甲以黄金铸就。地位一定不凡。 那人怒目相视恨声道:“我乃北戎王,你又是何人?” 姬凌云淡淡笑道:“姬凌云……” 就在两人相对时,姬凌云身旁地无前卫已经在第一时间将北戎王包围隔绝了起来,包围圈内仅余的十多名手下已被斩瓜切菜的给斩下马来,只剩下他孤零零的匹马单骑。 北戎王被围在核心处,听得姬凌云之名,脸上阵红阵白,眼中射出惊惧恼怒之神色。就是这年轻人毁了这一切几乎完美的计划,同时也是这年轻人将自己的性命掌握手中。 姬凌云淡淡问道:“回答我几个问题,也许我会放了你。” 北戎王眼底出现了屈辱的神色,但理智告诉他此刻不是逞强地时候。 姬凌云竖起了三根指头道:“三个问题:一、谁将你们聚集一块的?二、你可知道这洛邑城中谁是你们的内应?三、这背后的主使者是何人,为哪国效力?” 北戎王答道:“是犬戎王说有利可图将我们聚在了一块,内应是谁不知道,但犬戎王告诉我们是他先藏匿起来的。至于第三个……我实在不知。犬戎王在我们等人中声望、辈分最高,这是结盟是他的意思。” 姬凌云这三个问题看是简单,却让他知道了一切自己想知道的时间。事实就是这北戎王对幕后的事情一概不知。他既不清秦国在这次地计划中占有多大地分量,也不知任清璇的身份,更不能指正秦国或者是任清璇。 姬凌云冷笑道:“既然你什么也不知情,留你又有何用?” 北戎王脸色一变咬牙道:“大王以取得如此胜利,足以名传天下,何必赶尽杀绝。” 姬凌云一对虎目精芒电闪,冷笑道:“你们包围我洛邑之时可曾想过手下留情?你们年年侵犯我大周境内,所到之处寸草不生,那时你又曾想过手下留情?” “此时此刻要 ,万万不能!”倏地策马上前,闪电一般临近北戎王狂风骤雨般往前攻去。 北戎王大骇下竭力运斧抵挡,却被姬凌云含怒出手的狂猛枪法杀得左支右拙,汗流浃背。 四方围拢过来地人愈来愈多,人人见姬凌云神勇若此,都高声呐喊,为他打气。高喊喝采声震撼原野。 交错间,姬凌云一计回马枪,长矛直接穿透北戎王的胸前。 北戎王看着胸口的长矛脸上露出难以相信的表情,接着战斧掉地,“砰”的一声倒跌地上,扬起一蓬尘土。 众人纷举兵器致敬,欢声雷动。 姬凌云抽出长矛。暗自捏了把冷汗,这长矛就是没有长枪好使,心中暗道:“不知吩咐下去的椆木可曾找到。” 长枪好坏主要在于枪杆,这枪杆多用木制之,红椆木最佳,合木软轻次之,白蜡杆更次之。姬凌云用地枪多是白蜡杆制成,但白蜡杆无论在木质柔硬、韧性、耐腐上都比不上红椆木。 这几年。姬凌云也不知用断了几根白蜡长枪。虽有心以更佳的红椆木为杆。但红椆木是后世的叫法,在这两千多年前并无红椆木一说。因此,一直未能如愿。 姬凌云朝四周望去,北戎王死在了自己的矛下,犬戎王也在逃跑的时候被施猛砍成了两截,锁定了胜局。 姬凌云振臂长呼道:“将士们,我军虽胜。但为了不让这些四散贼寇为祸乡里,大家分为十队,四散杀贼,也让这些手上沾满了我大周子民鲜血的贼寇见识一下厉害。” 众人轰然应诺,四散而去。 百年来,常常立于不败之地的戎狄各族,终于尝受到了因得的苦果。十万大军浩荡而来,能回国者却不足千人。随行中北戎王、犬戎王、赤狄王分别战死。惟独白狄王仇由章一人逃脱。 自此。洛邑一事以完全了解,“姬凌云”这三个字再次震撼天下。同时,表现不俗地赵毋恤、姬斯等人也被世人详知。任清璇在战乱间不顾个人安危。亲自安抚百姓,也无愧这天下第一才女之名。在他们其中随姬凌云一同苦战每一个环节地赵毋恤,声望更是隐隐超过了在洛邑大丢脸面地晋定公。 公孙纵也在姬凌云的多番赞美之下,声望也隐隐压了郑声公一头。 君王的声望不如臣下,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信息。 一场寿诞,惹出无数是非,这洛邑早已成了不详之地。见事情平息,众诸侯纷纷告辞而去。 黄昏时份,天上下起了蒙蒙细雨,姬凌云邀请来公孙纵一起喝酒,所有事情都交给了伍子胥他们。 并肩作战的生死战友无奈离别,最是令人怅然若失。 连日大战皆在西门,而公孙纵正是西门守将。两人在战场上相处一日,更胜相交十载。对喝两口闷酒后,姬凌云斜睨公孙纵一眼慎重道:“公孙兄,此去务必小心奸人之手。” 公孙纵呆了半晌,想起郑国的奸佞相国子喜,神色愤慨道:“我公孙纵顶天立地,岂惧他那奸贼?” 姬凌云拿起酒壶,骨嘟骨嘟的灌了十多口,任由嘴角泻出地酒花洒得襟前尽湿,然后急促地喘气道:“今时不同往日,以前是子喜要对付你,而现在却是连郑声公也不会轻易放过你。” 公孙纵摇头道:“大王对我公孙一族极好,只是听信谗言才会如此,吴王这是多虑了。” 姬凌云微微一笑道:“也许吧!”他象是自语又象是对公孙纵说话道:“有一句话叫做当局者迷,旁观者清。郑声公忌惮的是你祖父公孙。公孙之贤德与管仲无异,太得百姓喜爱。郑声公怕你公孙一族威胁到他的地位,所以敬而不用。情愿予以高官厚禄,却不放重权。他不动,是因为你不值得他动。但如今这场史无前例的战役在短期内必将传遍天下,那些有功之臣,将为世人称赞。” 公孙纵脸色有些发白,已经意识到了一些危机。 见此,姬凌云隐去笑意,沉声道:“公孙将军在这一战死守北门,功绩斐然。这卫我大周的英雄人物必有你一个。然而郑声公说好听的是在保护周天子,但谁不清楚那不过是个幌子。真正是目的无非是龟缩在最后头,怕死求生而已。所谓一山不能藏二虎,以郑声公的心胸绝对不允许国人地声望在他之上。想想当初他是如何对待墨翟先生就可见一般。” 公孙纵沉默不语,良久才道:“公孙纵谢过吴王提醒,但在下为人顶天立地,致死不屈,怎可向奸佞小人低头?” 姬凌云早已知道这个效果,公孙纵地为人跟他用兵一样,善守严谨,耿直不阿,遂然笑道:“寡人就知会是这个结果,但还是忍不住劝上一劝——至刚易折!” 公孙纵心下感激,但口风依旧不改。 姬凌云叹道:“坦白说。寡人真是嫉妒郑声公有你这等忠 将。今日请你前来正是有意招募,但此刻却开不了了。” 公孙纵对于姬凌云今日地目地也猜到一二,见他如此坦白感激道:“吴王对我的这份情义,公孙纵铭感五内。 第193章 在下也有一身报复,也非只晓得愚忠之人。若真如吴王所料,大王容不得我,我必带家眷来投。若大王容得在下,在下将誓死为郑国效忠。绝无他念。” 姬凌云大喜道:“如此寡人在姑苏翘首以盼。待公孙将军来归。” 公孙纵苦笑:“吴王仿佛已经料定大王容不得在下?” 姬凌云正容道:“不错。郑声公就那么大的心眼,怎能容得将军这类大才。” 公孙纵不敢多言,告辞离去。 公孙纵走后不久,内堂走出了韩庆。 韩庆道:“恭喜大王又得大将一位。” 姬凌云哈哈大笑道:“如何?跟子喜搭上了吗?” 韩庆答道:“已经联系上了,他对公孙纵本就心怀忌惮。即便我们不要求,他也会对公孙纵动手。” 姬凌云点头道:“这个寡也知道,但公孙纵早一日为寡人效力。寡人早一日安心。对了,你要提醒子喜,切不可伤害公孙纵以及他一家人的毫发,否则寡人让他全族不得安身。” 韩庆点头道:“大王放心,属下已经交代下去。以我们吴国表现出来的实力,谅那子喜也没有那个胆子忤逆大王的意愿。” 姬凌云看向远处,暗道:“公孙将军,寡人怎么做也是为你着想。以你之才。在郑声公麾下作为实在有限。那里比得上在我麾下发展来的迅速?” 公孙纵回到了府邸,郑声公已经准备起程,见他到来一阵讥讽:“公孙将军好生威风。竟还须寡人在这等你。” 这般当众挖苦,令公孙纵满肚冤屈,更加觉得姬凌云难得。 *********************** 两日后,姬凌云也请辞而去,周天子感激地让任清璇、刘桓公送行。这等荣耀,也只有姬凌云一人得到。 洛邑十里开外。 姬凌云与刘桓公惜惜依别。 任清璇突然道:“吴王,可否借一步说话?” 姬凌云笑道:“当然!” 两人走出百丈之远,任清璇微笑地看着姬凌云道:“想必你对我地身世非常好奇吧?” 姬凌云一愣,随即点了点头强调道:“不是非常,而是很是好奇!除了,我现在除了依稀知道你的秦国的以外,其他都是一个迷。” 任清璇眼中闪过一丝惊讶笑道:“你果然不简单,我与赵毋恤、姬斯相交多时,他们却只能知道我有问题,却不知道我是哪国之人。你竟然能在怎么短的时间猜透,足以说明我没有看错人。你确实是世间少有的英雄人物。” 姬凌云心里也觉得美孜孜,但没有答话。 任清璇道:“我是秦悼;.秦惠公亡故之前,特传位给我父王秦悼公。但惠公之妻宠爱次子,欲立次子为王。并使人陷害我父王,我父王遭受迫害准备前往陇西求救在那儿的阵边大将伍寇。但祖母一路派人追杀,我父王身受重伤,逃出秦地,被我母亲所救。后来,我父王在伍寇老将军地帮助下夺回了王位,成为了名阵一方的秦悼公,而我母亲也嫁给了我父王。我母亲是个老实的妇道人家,在与父王无意间的交谈中她说出了自己曾经更周天子有过一段情分。” 说到这里,任清璇一脸的伤痛之色。她深吸了几口气努力的平复了心情道:“我父王很崇拜中原的文化,最大的希望就是能跟中原融为一体,不在是人人唾弃地蛮夷。为此,他多次请大贤入秦讲学,可是除了老子李耳外无一人理睬我父王。听到这个消息,父王不气反喜暗自谋划。在我十岁那年利用周天子对我娘地痴情,将我送到了周天子的身旁。目的只有一个,让周天子认同秦国地地位,并且让中原文化进入秦地。可是……” 这时,任清璇一脸的沉痛:“随着周天子对我的宠爱,父王发觉了更大的利益。让我作为秦国密探,为秦国办事。后来,我父的叛乱而死于非命,我那大哥赢厉继承的王位。我那大哥自从任命文章为丞相后,百战百胜,对他信服无比。正是那文章布下了这整个计划。” 任清璇看了一眼姬凌云道:“难道你不惊讶?” 姬凌云无所谓的笑道:“除了你和你父亲的那一段我不清楚外,其他都我都知道。有什么好惊讶的?我还知道那文章是越国文种之子,他对我有着很深的仇恨。” 顿了一顿,姬凌云道:“我只是觉得奇怪,你为什么将这一切都告诉我?” 第八部天子寿诞 第五十章一石三鸟 着目瞪口呆的任清璇,姬凌云调笑道:“是不是本人洒,惹得你这位天下第一才女芳心暗许了?” 任清璇呸了一口,横了口没拦的姬凌云一眼,端是风情万种,风华绝代,擅口微张道:“休要乱说,只没想到你知道的那么多,连我不知道的你也清楚。” 姬凌云幽幽道:“那文章太过自负,也太过心急。为了报仇在寿诞之前他就曾派人以一些小伎俩暗害我。从而令我感受到了秦国的敌意,对于敌人我都不会有任何怠慢。秦国上下事情我都略知一二。文种当年是我吴国劲敌之一,他的一切我吴国了如指掌。” 任清璇一扬马鞭指向西方道:“不久我也要回国了……回到我自己那阔别以久的既熟悉又陌生的国家。除了一些印象外,对于那里我几乎一概不知。” 姬凌云笑道:“所以 任清璇娇笑道:“当然,难道你还真认为我喜欢上你不成?”她看了一眼冷蝶羡慕道:“其实我很羡慕她,能够上得战场。我自幼对兵法韬略非常有兴趣,但却因女儿只身只能被人供养着,空有一身本领却是无处施展。义父对我真的很好,但这里却没有任何值得我在留下的理由。回秦国或许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折,我必须去面对我的大哥。也许,在哪里有我一展所长的机会。” 任清璇神色复杂地看你却是第一个。能让伍员、孙武子这类惊世奇才信服以是不易。况且你还有一身不逊色于他们的战略、战术。在洛邑有所得罪之处还望吴王大人大量,末要追究。这一切都是我与秦国之事,千万不要迁怒于义父。” 任清璇口说对洛邑毫无怀念,但语气还是充满了对周天子的不舍。 姬凌云很是好奇,能让心高气傲的任.头道歉,这胖乎乎爱天子究竟有什么魅力? “你对周天子真的很好!” 任清璇苦笑道:“比起他对我做的,我这些不过是大海中的一滴水而已。他不是一个好天子,但却是一个好父亲。好情郎。” 姬凌云朝任清璇瞧去。后i前地美好回忆。 只看任清璇地神态表现,非常美好的童年回忆。那段时间不一定精彩,但却充满了爱。 任清璇悄悄抹去了眼中的泪水道:“义父名义上是天子,却要依仗着别人的鼻息生存。这种滋味常人永远无法想象。我今日将自己的一切向吴王坦白,为了就是要跟吴王坐上一笔赔本的买卖。” 姬凌云隐隐猜道任清璇的决定,静静地听着。 任清璇道:.|..为秦国效力外。更是为了保护义父。若非晋国忌惮我在众诸侯间的声望 他伤感的叹息道:“我这一走,义父就没有了保障。他君,手上也无任何权利,对付不了晋定公。将他一人留在洛邑,无依无靠,任由晋定公欺凌。我实在放心不下,也于心不忍。所以……” 任清璇说到这里深深的看了姬凌云一眼道:“我决定劝昭高天下。命你姬凌云为诸侯之长,成霸主,尊王以令诸侯。” “啊……”姬凌云惊讶的叫:>.是最为隆重的一事,天下诸侯无不以称霸为毕生目标。姬凌云并不太稀罕什么霸主之位,但这事情临头也不由大叫起来。 很快姬凌云就恢复了镇定,毕竟这称霸并不是他的最终目标,况且这天下没有白吃的早餐,沉声问道:“你有什么条件?” 任清璇见姬凌云这么快了清代君王个个都是难得地贤主、名君。阖闾重用伍子胥、孙武,鼓励政策,施恩行惠,率军,此后破越、又再次破楚, 接长江和淮水,开辟出一条通向宋、鲁地水道,进逼国推向历史的高峰,无人敢于之争风。 他们两人在军事上才成就,无人可比。纵然作拥数国在十万吴兵都不敢相争。但他们有同一个缺点,利欲熏心大。功成时,自喻天下无敌而放松警惕,为他人所乘。 姬凌云在军事上地才略同阖闾、夫差无异,甚在这利欲上,显然远胜于阖闾、夫差。 任清璇暗道:“这姬凌云毕竟不是阖闾、夫差,不会放他们同一样的错误。”她回神道:“没有什么别的要求,只希望吴王能善待我义父,让他安详的渡过晚年。” “就这么简 任清璇点头道:“就是如利视图的人物,我这是抛开一切身份,以一个女儿的身份,跟你说这一些。我将自己的身世告诉你也是为了让你相信,我说的一切。” 姬凌云沉吟了会儿,若是真如任清璇说的那样,这还真是一桩稳赚的买卖。当下应承道:“只要周天子不做出危害我吴国利益的事情,我可以好好的照顾他,决不亏待。” 任清璇放心的笑道:“有吴王这句话,我也走的安心了。你也大可放心。我义父早已失去了以往的壮志雄心,只想着安详的.年。” 她一扬马鞭道:“为表诚意,半年内,我必劝说义父答应,并挑选良辰吉日,亲自招集天下诸侯会盟。” 说罢,策马飞奔而去。 姬凌云亲抚着月.语道:“这任清璇也不容易,还真是厉害。 第194章 这一石三鸟之计,却让人心甘情愿的走进她布下的圈套。” 一路朝东,在路上姬凌云将任清璇对自己说的话向伍子胥叙述一遍。 这伍子胥是最让姬凌云信任的一人,吴国的大小事情姬凌云很少瞒他。当然,伍子胥往往也能给姬凌云一个满意的答 这种情形犹如武王与姜尚,刘备同诸葛亮一般。 伍子胥笑道:“这是好事,想不到这玲珑公主如此有情有义,老夫对她也刮目相看了起来。” “只是……”伍男子。其如此向大王坦承的目的有三:其一、将我们与她之间的恩怨一笔勾销,不在追究她在洛邑的总总事情。其二、她不知道我们发现了她多少秘密,为了不让我们将这些公布出来,使人怀疑她跟异族勾结,毁她一生。索性说明白一切,将我们跟我们替她保守秘密。其三、故做姿态,使我们承她之情,好好对待周天子。” “这三点有条有理,让我们明知是计,却又不得不为了霸主之位甘愿中计。类似于她这般的人物可不多见,此刻为了霸主而放过她也不知是好是坏。”伍子胥目光以长远而著称,很快就想到了日后。 姬凌云这时却意璇回秦国对我们未必是一件坏事。相国有所不知,那文章同他父亲文种一样,是一个极其阴险的小人。在计谋上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而那任清璇却是一位通晓军略君子,如此之人,最看不起的就是文章这等不讲道义,无视天下大局的小人。而文章又曾害过她,他们之事,必会因为理念的不同而相互争斗,造成秦国内部的动荡。” 为了增加说服力,姬凌云补充道:“寡人曾经亲耳听到任清璇侮辱文章为狗头军师,可见任清璇对文章的不满。” 伍子胥双目一亮,“君子与小人的结合是最难对付的一个组合,但君子与小人之间若是存在矛盾,那也见是他们之间致命的隔阂。我们到时只需在暗处煽火,便可取得奇效。” 姬凌云哈哈大笑:“寡人 第九部天下大乱 第一章黄河逸事 国仪城,以北三十里开外。 卫后庄公姬蒯聩看了茫茫原野道:“还有多少时间到达黄池?” 卫后庄公的护卫冯午道:“大王,前面二十里外就是我国边境,末将以通知当地守军至边境迎接。依照这样的速度只需两个时辰我等便可到达。” 卫后庄公催促道:“快些,快些,据说那些戎狄贼寇并没有完全杀干净,再这郑国附近还有几股小小戎狄贼寇。戎狄贼寇如此厉害,我们只有百人,怕不是对手。早一日到达国境,得到军队庇护也好早一些安心。” 卫国将士至洛邑时,随行五百。但在洛邑一役中,折损了近四百将士。如今保护卫后庄公安危的将士仅余一百左右。 冯午眼底闪过一丝鄙夷,跟在这种人的手下有什么出息? 在洛邑之战时,冯午彻底领悟到了卫后庄公的无能,早以打定主意:一回到卫国后,立刻挂印而去,不在为无能的卫后庄公效命。 正思索间,前面传来一阵阵的竟惊叹。 冯午策马上前一看:好大的一只老虎,绝对不小于四百斤!!! 只见原野上出现了一位壮汉,他赤露着上身,背上扛着一只重达四百余近的大虎,一步一步的在原野上走着,脚步刚劲而有力,丝毫不见疲态,黝黑而刚毅的脸上露出了收获巨大的丝丝兴奋。 回过神来的冯午不惊暗自炸舌:“好家伙,这人看上去。还不到三十岁,竟有如此神力。此人武艺绝对在自己之上……唉,这天下将地英豪为何如此之多。” 卫后庄公从车帐中探出头来,问道:“何事喧闹,为何不走了?” 冯午来到卫后庄公的撵车前向他叙述了情况。 卫后庄公听后双眼一亮,在傻的君王也知道人才的重要,卫后庄公暗忖:自己身旁并无真正神勇的勇士,如今出现一个怎能不好好珍惜?当下决定让人将那位背虎壮汉叫到近前。 卫后庄公见逐渐走近的壮汉。不由大势赞叹。不说他武艺多高。单看他这一身的力道也知道此人绝对是一位难见的勇士。 壮汉背着大虎不卑不亢地道:“你叫我?” 卫后庄公装成了一脸求财若渴地友善笑容,只是演技极差,有形无神让人一看就知是在虚笑。 “这大虎可是壮士杀地?” 壮汉傲然道:“那是当然,我以杀虎为生。这大虎正是我追寻三日,翻了五座大山在擒住的猛虎。”说着,警惕的看着卫后庄公道:“难道你想强抢不成?” 那目光如电,卫后庄公对上他的目光也觉得心底生寒。 卫后庄公尴尬一笑。干咳两声道:“寡人乃大卫国君,怎会在意你那区区老虎?寡人不过是见你有些勇力,想收你入帐下效命而已。” 壮汉皱眉道:“为你办事可吃的饱?” 卫后庄公“噗嗤”一声笑了起来,暗道:“这家伙跟猪有什么两样?”觉得如此发笑有失体面,顿时紧绷着脸道:“我卫国乃当世强国之一,你要吃多少有多少。” 冯午面上再度露出鄙夷之色,卫国这几年因蒯聩、姬辄父子不顾名分争夺君位,国力已经大减。只依靠仰仗晋国鼻息而存。现在晋国声威大损。卫国情况更是险峻。这“强国”之言也只能是骗骗不知时势的山野村夫而已。 壮汉将背上老虎弃之一旁,连忙跪地叩拜。 卫后庄公高傲的仰着头,就是这种万人膜拜地感觉。使得他不惜向自己的亲生儿子下毒手,从他亲生儿子手上抢夺王位。 他大步上前意图搀扶起壮汉。 谁知,异变突至。 壮汉突然大吼一声,双手抓起重达四百斤的大虎向兵丛中砸去。瞬息之间,那壮汉从腰间拔出一把青色匕首像一道闪电般,向卫后庄公射去。 这是一起筹划严密的刺杀。 卫后庄公不通武艺,毫未察觉,一剑被刺中胸口心脏之处。 这一击,刺穿了心脏,大罗神仙也是难救。 冯午反应最快,全力向壮汉挥剑刺去。 壮汉的青色匕首架在冯午这雷霆万钧一剑的锋锐处。 冯午正想刺出第二剑,意外发现自己的宝剑竟断成了两节,未做任何反应胸口入被青色匕首刺入。 冯午看着壮汉张了张口道:“鱼……鱼……”最后一字尚未出口就闭上了双眼。 在混乱之间,那壮汉一口气连杀十余人,从容而退。 卫兵竟无人敢追。 家你眼望我眼,四处逃散。 ***************************************** 姬凌云出了王畿以后,登上了吴国船舰,顺黄河而下,一路东行。 阿青还是首次登上如此大的船,兴奋不已,这里瞧瞧,那里看看,不知烦恼是为何物。 姬凌云时常看着阿青出神,非常羡慕她能够过地如此快乐。 这天夜里,阿青坐在船头一身青衫,笑靥如花,双脚荡啊荡地,口中唱着悦耳的山歌,似乎这么坐在这船头甚是好玩。 姬凌云好奇问道:“阿青你就没有烦恼吗?” 阿青歪着头道:“有哦……我亲手养大的小羊一只只地死了,有时经常会想要是羊儿能长命百岁就好了,这样它们就不会死,就可以陪我玩了。” 姬凌云一阵无语,这非正常人的思绪果然跟正常人不同,再问道:“我是说属于你自己的烦心事儿。” 阿青想了一想道:“你这人好奇怪也,都说是烦心事了。那为什么还要去想它?不去想它,不就不烦心了吗?” 阿青有些紧张的问道:“怎么了,你有烦心事吗?” 姬凌云摇了摇头,叹道:“没有,就是有些累了,心情不好” 一切的事情都按照预定的计划进行,有任清璇的帮助,这霸主之位已经是姬凌云的囊中之物。晋国强大,但经过洛邑一役,分裂之势以不可避免,吴国离第一大国的宝座以是不远。同时,洛邑一役也使得吴国在各个诸侯国之间建立了崇高的威望,都露出愿意更吴国建交的意思。一个国家外交越强,也就意味着这个国家的经济越是发达。同大国诸侯建立邦交,对吴国的发展将会起到不可言语的好处。 只是这事情越顺利,姬凌云就觉得肩膀上的压力越重,常常让他有一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 因此,非常羡慕阿青的无忧无滤。 阿青眼珠子一转,笑着招手道:“你过来,我教你一个能够开心的方法。” 姬凌云奇怪的走到了阿青的身旁,上了船头。 阿青起身站在了船头之上,同时也拉着姬凌云一起站着。 船头落脚处不多,两人站上去更是有掉下黄河的危险。但两人均是武艺超凡之辈,也不至于掉入河中。 阿青道:“来,你站在我后面,抱着我……” 姬凌云闻之一呆,还未做任何表示,就被阿青拉到了身后,双手不听使唤的搂着她的纤细腰枝,并明显感受到阿青的身体微微颤抖了一下。 阿青道:“推我下去……” 姬凌云更是傻了眼,这什么跟什么啊…… 阿青见姬凌云久久为见动静,一跺脚身体向后一挤道:“你推啊……” 姬凌云被阿青一挤,不禁退了两步。 而阿青却一下子失去了依靠,脚步一滑“扑通”一声,跌入了水中。 这处乃黄河中下游的交接处.少有不下百丈,不会水之人落入水中险死还生。 第195章 姬凌云大急,赶忙跳了下去。 阿青识得水性,但却没有想到黄河之水,如此湍急。一落入水中,还未来得及浮出水面就被向下冲去,脑袋狠狠的撞在了前面的一艘战舰之上。 一阵巨痛,接着就是一阵晕眩。 忽然给姬凌云两只大手托着小蛮腰,一股大力涌来,浮出了水面。 早有冷静的士兵抛下了绳索,姬凌云一手抱着阿青,一手紧抓绳索任由他们将自己拉上去。 姬凌云放下阿青让她平躺在了甲板之上,不住的拍着她的脸颊道:“醒醒,阿青醒醒……” “噗……”一口河水中阿青的 阿青缓缓的坐起来,带着哭腔轻轻的触碰着碰伤的脑袋道:“好痛哦……” 姬凌云松了口气笑道:“你这是打算干什么?” 阿青苦着脸道:“我以前不高兴的时候就将羊儿丢进河中在将它救起来,看那羊儿湿漉漉的模样,心情立刻就开心起来。这里没有羊,所以只好用人了啊……谁……知道……” 阿青话还没有说完,姬凌云就联想起了前后因果,看着她头上的大包,忍不住放声大笑起来。这一笑什么烦恼,什么压抑也随风而去。 第九部天下大乱 第二章良材归附 从那夜被阿青逗笑后,姬凌云的心情大为好转,心中所谓正邪之分,存于一念之间。压力与动力也是一般,心情愉快,脑袋也就变得特别的灵活起来。 独自一个人暗忖道:能者多劳,自己肩膀上的重担越来越重,这也不就是证明自己越来越能干吗?吴国发展的形势如日中天,也不正是说明自己在决策上的英明神武?以当前的局势,吴国想要一统,还必须经过千难万难。只要自己坚持到底,这“千古一帝”的称号十之八九就戴在自己的头上。 “千古一帝”这称谓可是天下君王都梦寐以求的称呼,姬凌云也不例外,逐步的将压力化为激发自己的动力。 吴兵战舰出得黄河,进入渤海,直至抵达沧海,停泊在了下密口岸。 几经周转,姬凌云再度走进了临长街,并且受到了百姓的热情欢迎。 姬凌云在洛邑的表现早已传遍大江南北,齐地百姓也觉得面上有光,吹锣打鼓的迎他入城 在临休息了两日。 这天,姬凌云正在后院习武弄枪,亲卫来报,专韦求见。 姬凌云大喜,让专韦至膳堂用膳,然后命人将姬辄请来。 半个时辰后。 姬凌云在行宫大殿接见了专韦、姬辄。 一番叙旧后,姬辄略带谄媚的笑道:“吴王在洛邑这一战,名动天下。威扬宇内,值得庆贺,值得庆贺。” 这口中说的漂亮,心理却想着任何开口询问帮助自己成为卫王。 姬凌云心下反感,跟这种两面三刀地人打交道,最是让人厌恶,也不愿意与他多说,直接让专韦叙述了情况。 专韦淡然道:“计划比想象中的还要顺利。在三天前。我以杀了卫后庄公姬蒯聩。”当下将自己杀他的经过叙述了一遍。 姬凌云听了暗自摇头。卫国的军心竟然如此低下,枉费了自己的一般布置。原先,在他的计划中,专韦刺杀了卫后庄公后,将会遭到余下百名卫兵的围攻。这时,吴国最精锐的无前卫将会穿着戎狄贼寇地衣服将他们屠杀干净,将事情嫁祸给戎狄异族。 计划确实不错。但姬凌云却没有想到卫国一点凝聚力都没有,卫兵见到大王身死,首先考虑地不是死战,而是逃跑。这点,卫国更吴国没有地比,莫说死了,纵是自己陷入围攻之中,吴国兵将都会用鲜血为自己强行铺开一条道路。 随即。姬凌云又暗自笑了起来:这样也不错。卫国只是自己防卫线上的一个踏板,越是没用越能够轻易掌控。 另一旁的姬辄则喜幸若狂,失态的大笑起来道:“老狗。你也有今天……”对于姬蒯聩这个父亲,姬辄冠于“老狗”这种不雅的身份。 姬凌云看着几乎陷入疯狂的姬辄,不惊感慨忖道:“这权力真是可怕,好好的一对父子,竟然为了一个王位,变成这般模样。” 同时也想起地自己的父亲夫差,温欣的笑了起来。他们父子情深,在这王位的过渡上却表现的非常的和平。 其实夫差重视权力,并非没有想过重新坐上吴王一位,但因姬凌云是他最衷爱的儿子,也是他如今唯一的儿子。在则,吴国之灭亡皆因他而起,如此厚颜地占据儿子取得地成绩,世人又会如何说他?更主要的是夫差自己手上也有着一股不小的权力。心高气傲地夫差觉得与其占据儿子取得的成绩,引发父子争斗,遭受世人耻笑,还不如自己凭借双手白手起家,再度打下一片江山,让世人知道他夫差之大名。 正因为有了这个想法,夫差才坦然的将吴王印记传授给了姬凌云,但此却非姬凌云所能知晓得了。 姬辄亦觉得自己失态,尴尬的笑了两声道:“吴王准备什么时候助我登上卫国王位?” 姬凌云道:“这个不急,今日叫你来正是为了商议此事。与其我出兵帮助你夺取王位,不如让卫国的众大夫迎你入卫担任国君,这样姬蒯聩之死,别人才不会怀疑到我们头上。” 姬辄恨极了姬蒯聩,但也不愿背上弑父之名,连连点头说是,一时间也没有办法问道:“不知吴王有什么妙法?” 姬凌云笑道:“这方法简单,谁是卫国最有权力的人,你就暗中联系上他,就说你已经得到了我吴国的支持。只要他愿意扶持你,你就升他+云面子。” 姬辄贪婪着点着头,迫不及待的告辞离去。 姬凌云见姬辄出了殿门,笑道:“我很期待这姬辄会将卫国治理成什么模样。” 专韦蔑视道:“这种不孝之人,成就有数。” 姬凌云大张着嘴巴点头道:“这点寡人也有同感。” 随后,姬凌云招来了西门豹。 这西门豹一直未答应姬凌云的招募,但却没有拒绝他的邀请。显然是为了看一看,吴国是否真如传言中的那么壮实。 三天过去了,也应该有了一个答案。 西门豹依旧是一副农民百姓的装束,显得朴实无华。 姬凌云道:“西门先生,对于寡人的请求,你可考虑清楚?” 西门豹双膝跪地道:“连日来,西门豹走遍了附近所有的大小村落,所到之处,百姓人人笑口颜开,言语中只要说道大王,他们无不称赞连连。一个新亡之国,无国之民,若非得到合理的安置,仁政的对待,绝对不会有如此景象。吴王不但精于军事也善于治国,如此人物正是在下理想中的名君。西门豹此生愿为大王效命,绝无二心。” 姬凌云大喜过望笑道:“得西门先生,这临百姓有服矣!来人,拟旨,即可起命西门豹为临宰,总揽临所有大小事物,传告临境内各村、各镇务必全力配合。” 第九部天下大乱 第三章水上情报网 是大周知名的商业大都会,对于以商为主,以农为说,临就是他们的根。 在临收得的商业税可以养活一个国家。 若言世上最强大的国家是哪一个,这个不好说,风水轮流转,各凭本事。但要说这天下最富庶的国家是哪个,毫无疑问就是齐国。 齐国水陆便利,齐境内的富商更是多如牛毛,其中以临为最。 自管仲以商立国以来,这临都由国君亲自掌控,不容他人染指。可见其之重要,以关乎到了齐国的存亡。 吴国地处偏远,注定无法向临一般以商为主。是以,这临将会成为吴国的经济命脉,商业的中心,其之重要也是不言而喻。 西门豹听了姬凌云的任命只觉得周身一震,心底充满了激动,冷静道:“大王,臣下一无名望,二无功勋,担任这至关重要的临宰,恐怕有诸多不便。” 姬凌云慎重的沉声道:“正是因为临对吴国将来的经济发展将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才不能等闲视之,更不能以以贤、以名、以德来衡量这临的价值。农业是社会安定的根本,而商业却是让国家富强的因素,二者却一不可。要想让我吴国发展成为天下第一大国,必须农商并重。正好如今吴越富饶主农,而齐地富庶主商。吴国将来也得依靠这两地的发展。因此……” 姬凌云深深的看了西门豹一眼,道:“这担任临宰地人选首先要有才。有能力将临合理而有效的治理,将临存在的潜力给挖掘出来。其次才是有德,临太富,若无德只怕大部分的财富都会进入私人的裤带子里。至于名气,这东西完全可以后天培养,只要你干的出色,名气自会上升。” 姬凌云走下了高堂来到西门豹的面前道:“恰好,这两点你都不缺。论才干你不逊色于总理我吴国政务的管。论德行。你在洛邑地表现也足以证明你不是一个小人。寡人不需要那么多借口。理由。寡人只问你一句话:你可有自信将临地所有潜力挖掘起来,可有能力治理这属于我吴国地第一大都会。” 西门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斩钉截铁的说道:“能!” “好!”姬凌云大喜道:“寡人等的就是你这句话,任命不变,这临宰一职,非你不可。” 西门豹感激道:“属下必当竭尽全力,为大王治理好临。” 姬凌云满意的点着头。 西门豹没有辜负姬凌云的期望。直从得到任命的那一刻后。他几乎不眠不休,花了十天考察临地势。回到府邸后,又连夜刻出十卷治理临地大致方针。 第196章 于第二天一早献给了姬凌云。 姬凌云与伍子胥、姜良一同观阅。 这西门豹治理临的方针,分为三大项目,数十条小方针。 三大项目分别是:治理盐业,开发河运,治理黄河水患。其余小方针包括了开办夜市,加大即墨老酒的生产量。限量贩卖等等。 姬凌云看完也不禁为之动容。暗道:“自己这回真的捡到宝了。” 这西门豹的才干由要在他的意料之外。 十卷手札,上千字迹,只能以字字珠玑来形容。尤其是三大项目。更是绝妙的治理方案。治理盐业不用说,盐业千百年来一直是最赚钱的行业之一,它本小利大,且人人还离不开它。齐地是大周最大地产盐地,所产食贩卖各地。近年来,齐国内乱平凡。各大世家胡乱产盐谋取暴利,导致了齐国盐业地亏损。而西门豹的至盐方针正好弥补了这个方面的不足,大大地提高了盐的利润。 有一句古话,要致富,先修路。交通是阻止科技发展,文化交流,物品买卖的最大障碍。在古代更是如此。这时没有火车也没有飞机,有的只是牛和马。要运上个上千斤的货物需要数十辆大车,途中还有可能遭到打劫,需要大批的护卫护航。这等大手笔世人谁拿的出来?但河运却不一样,几艘大船就可运送上千斤的货物,而且安全,不需要很多的人力。如此,不但促进了经济的发展,还增加的文化的交流。 治理黄河水患,更不用 毁天灭地。 治理水患正是西门豹的长处,条条框框,或堵或疏,无不一应周全。其中最令姬凌云看中的是其中的注释。 在注释中,西门豹说:“水患之尤,不在于虚幻之鬼怪,而是在于人为。最好的防范方法是多种树木与黄河四周。” 这保护植被可是数前年后的东西,西门豹能看透这点,实属不易。 姬凌云问道:“西门先生,这注释中的学问高明的很,你是从何处得知的?” 西门豹一愣,那注释只是他的一个想法,并未求证,惭愧道:“这个……却是属下胡言,并没有依据。但属下研究过此道,确实发现草木丰茂的地方不易发生崩塌,而荒芜之地往往是最先塌陷之处。” 姬凌云动容的想到,古人或许没有后世的科技那么发达,但他们这种多看多想多研究的做法确值得赞叹。 姬凌云道:“这点寡人许了,其实这道理非常之简单。好比搭建房屋,要想房屋结实,必先选好根基。根死死的抓着地面,深入地底。一两棵不值得一提,但千棵万棵,甚至十万,百万,它们所有的力量聚集起来,足以对抗洪水的冲击。” 西门豹为之一怔,这对二十一世纪的人来说,是人人都知道的道理,但对那时代的人来说,却是难得一闻的稀罕事情。 西门豹双目亮了起来,咀嚼他的话意,露出深思的神色,不自觉地点着头。最后叹服道:“大王,智谋鬼神难测,西门豹佩服之极。” 姬凌云暗叫惭愧,若不是自己多上两千年的知识,只怕自己在这些奇才当中连屁也不是一个。 伍子胥本来对姬凌云如此看中一个新人,还有些微词,觉得他有些过于草率,将临这吴国将来的经济命脉交给一个生人打理。但看完这上千字迹后亦动容道:“这西门豹当真是一个少见的人才,这临宰之位当真非他莫数。调教个十几年,兴许还是为相之才,这临确实可以托付于他。” 赞叹之余,对姬凌云的用人,识人之术更加的佩服。高兴的暗道:“吴国有了大王真是历代先王积累下来的恩德。” 一代名将,四朝之臣,对吴国的将来充满了向往。 姬凌云看着开发河运这一条道:“这开发河运是一条很好的政策,寡人觉得这里面有着丰厚的利润,我们应该将这利润控制在自己的手上。” 姜良摇头道:“这样不妥,若是我国掌控这河运,各国诸侯怕我们以此来危害他们,不会配合我们行动。” 姬凌云沉声道:“我意正是如此,寡人不但要建造陆地上的情报网,还要在长江、黄河,以及所在流域的各个地区建设一道严密的水上情报网,帮助我国获取更多的情报。” 伍子胥震惊道:“不错,大王这种想法胆大,前无古人。同时,老夫也觉得非常之有效,最了解各国行情的,这商人做不二人选。尤其是行脚商人,他们见多识广,对于各国的动向最知道不过了。这河运一起,行脚商人必将蜂拥而至。那时之地。” 西门豹想不到自己治理临的方案竟能用在这军政之上,细细一想,提议道:“不如这样,我们暗中扶持一可靠之人。给他资金,赠送他运输大船,支住他起家。表面上他是一大商,但背地里却是我国内应。等到对方发达之时,所得之利润,我们可以同他五五分账。” 姬凌云一拍大腿道:“这主意甚妙!如此一来,既不会遭受各国阻碍,也可不受人怀疑的收集情报。” 伍子胥笑道:“此事关系我吴国之将来,必须尽快处理。但也不可草率行事,尤其是这人选问题,必须慎重。” 姜良沉吟片刻道:“我有一人选……不知是否可行。” 第九部天下大乱 第四章落魄的猗顿 凌云打算利用水运建设一个水上的情报网,但却苦无人才。 正当他为这苦恼的时候,姜良站出来说他有一个非常合适的人选。 姬凌云露出了感兴趣的神色,这姜良从商多年,足迹踏遍大江南北。他个人因大方多谋,喜欢结交各地的有志之士。使得他本人交友满天下奇qisuu.书,其中不乏各类才干极其出色的人物。军中有许多人才都是由姜良举荐才加入吴国。 就连现今总揽政务的管、新秀西门豹等大才也都是姜良推荐得来。 姬凌云心中期待,不知姜良要举荐何人。 姜良在众人的注释下,从容不迫道:“他叫顿,非常精明能干,很有商业头脑,值得一试。” 顿!!! 姬凌云双眼一亮,又是一个闻名遐迩的人物,这人在后世并不太出名,但姬凌云却是慕名以久。当年,他老爸为了让他接班没少跟他说一些古代的商业趣闻。 这顿就是当中经常提到的一位。 顿原是春秋时代的鲁国的贫寒书生,他在生计艰难时,听到陶朱公治产积居,与时逐,数年间获金巨万,成大富的消息,羡慕不已。于是,诚心诚意的前往齐国向巨富陶朱公求教。 陶朱公给他指明了一条道路道:“子欲速富,当畜五牸。” 这牸是母畜之意。 顿恍然大悟,按照陶朱公的指示。迁徙西河,在氏南部畜牧牛羊。他辛勤经营,畜牧规模日渐扩大,又兼营盐业。十年之间,其息不可计,赀拟王公,驰名天下,成为了一个可以跟陶朱公相提并论地巨富商贾。 虽说顿的起家是依靠陶朱公的指点。但若无真正的才能又怎么可能与商业鼻祖陶朱公相提并论呢? 姬凌云怀疑道:“这顿是当世知名的商贾。家财上万。恐怕不会全心为我们效力吧?这水上情报网关系我吴将来的发展。这无法确定忠贞之人。还是不用为妙。” 这掌控情报网之首领不需要有很高的才华,但必须要有十成的忠心。否则一但为敌人所用,那将死都不知道怎么死地。 姜良一愣,摇头苦笑道:“家财上万?大王你说地顿,可不是我说地那个顿。我说的那个顿是一个从商失败的商贩。因歉了一屁股的债,被人占了房屋,赶了出来。露宿街头。妻子因此跟人跑了,只留下了一个女儿,依靠乞讨渡日。后来,女儿得了重病,卖身为女儿治病。我见那女孩快死了,便请大夫为她治疗。于是,此二人就在我府上帮忙作些杂务。有一次,老管家姜平从巴蜀订购了一批上好的香料。但因这香料闻所未闻。虽好可是无人问津。老管家大急,这巴蜀到临相隔千里,若不能大卖。将是一庄亏大本的买卖。顿听后献上一计,让人将小部分香料放在大街上以过期为由烧毁。这一烧那香料的功效完全发挥了出来,附近几条大街都充满了香气。一时间,香料地名气大涨,立刻供不应求,大赚了一笔。我也因此事注意起顿来。经过一月的注意,属下发觉这顿讲究信义,吃苦耐劳,而且知恩图报,更重要的是很有商业头脑。于是,我就让他管理了一家店铺,效果极佳。大王这一说,属下便想到了他。” 姬凌云呆立了半响,几乎笑出声来,可以肯定这顿就是自己说的那个顿。只是这陶朱公就是范,历史以改。这陶朱公尚未出现,还是叫鸱夷子皮的时候就因自己的出现而回到了越国。 最后,战败自尽。 历史上的顿是因得到了范蠡这陶朱公的指点,才成就了一番事业。想不到,如今这范不在,他竟然落魄至此。 也好,这顿地才干自不用说,一定能够当此重任。 但这前提一定要忠心才行。 姬凌云道:“太宰,你去将他请来。” 不一会儿,顿随着姜良来到了大殿。 这顿长得一般,一副老好人地模样让人觉得他非常值得信任。 姬凌云早已过了以貌 顿颔首作揖道:“草民正是。” 姬凌云道:“你可知这天下最好做的买卖是那种买卖?” 顿摇头道:“不知,但草民知道天下各行各业都有可做之处。无论是木材,青铜,还是香料,粮食都可以制富。没有最好做地买卖,只有最好的商人。” 第197章 姬凌云笑道:“你错了,最好做的买卖是跟官家做买卖,只要得到官家的支持。即便在冷的行业也能大赚。” 商人重利,只要给予他足够的利润,在加上安抚、嘉奖等手段,足以让非黑心商人归心。 顿沉吟片刻道:“大王所言正是,草民愚笨。” 姬凌云道:“这来意想必在路上你已经听太宰说了,你有什么看法?” 顿道:“这大王运输业,确实前无古人,只要经营得当,必然红火。只是大王这分红,草民有些意见。” 姬凌云心中不快暗道:“五当此大任。”不动声色道:“你要多少?” 顿道:“草民觉得二八分帐为好……” “大胆……”姬凌云大怒, 顿丝毫不惧笑道:“大王息怒,这二八分帐是大王八,草民二。” 姬凌云一愣,冷静了下来道:“你有什么条件?” 面对如此高的利润,主动放弃三成,一定别有用心。 顿答道:“大王鼓励河运为了促进发展,而草民从商意在赚钱。草民只收二成利润,但请大王同意草民以这二成利润开发别的商业渠道。” 第九部天下大乱 第五章暗夜盗马 了顿的话,姬凌云顿时笑了起来。顿就是顿,何一个赚钱的机会,时机,也明白自己的东西才是自己的道理。 这运输业前无古人,这背后之利润却是无比之巨大。 载人,载货都可以得到一大笔不菲的钱财。一艘大型运输船保养得当可以用上十几年,几乎可以算是无本的买卖。 顿深知其中的利润,但这始终不属于自己,虽然自己可得五分利润,但毫无疑问以他的能力根本拿不出大型运输船,一旦出现意外。只要姬凌云那方将运输船冻结,偌大的运输商号立刻无法运转。 但只要自己利用这个机会,打通一条属于自己的商业渠道。哪怕最后对方翻脸,自己也可利用新的渠道发家致富。 姬凌云看了顿一眼道:“寡人答应。”他找不出来不答应的理由,顿的商业头脑不逊色于范蠡,这意味着顿自己大把大把赚钱之余,还会为吴国带来大笔的商业税收和经济的繁荣。 至于,水上情报网一事,姬凌云没有立刻说明。这东西关系重大,在没有足够实力,没有完全信任顿的情况下,还不允许贸然行动。 当天夜里,姬凌云抱着冷蝶在看星星,说了一大通肉麻的情话。 冷蝶白了姬凌云一眼,娇媚道:“无事献殷情,非奸即盗。说吧,有什么事情需要我帮忙的?” 姬凌云尴尬地摸着鼻子,他哪里想到自己嘴里传出去的话语。竟然会用在自己的身上,在冷蝶轻轻的吹了口气道:“也没有什么,只是想问问墨翟先生在哪?我找管敖二哥有些事情。” 冷蝶只觉得一股热气从耳旁传到了心田,娇躯微微一颤,忍着不似白了他一眼道:“我也不清楚他们的具体位子,但若真的有急事,我有办法通知到他们。” 姬凌云道:“我想造几艘大型的货船,最起码可以经受的起上万斤地货物。当今世上除了鲁班、墨翟大师以及管敖二哥有这个本事外。其他人造地不值一提。” 其实吴国也有这个技术。但吴国地大小船舰都有了自己的风格。让他们来造很容易被他国察觉。而交给墨翟、管敖来制造那就不一样。他们不但技术好,而且还有属于他们的风格,不让外人察觉。 冷蝶点头道:“这个好办,我墨门中人大多都是以手工为生,木匠占据了一半,要建造船只并不困难。而且还是廉价销售,向来都是童叟无欺。不象公输班那样想要出名,将一生的本领卖于诸侯,毫无依据的劝说他们用自己造的攻城器械发动战争。” 墨者之反战,因此,墨门中人对于喜战的公输班,人人都抱有敌视之意。 翌日清晨,姬凌云召见了临境内所有地大小官员,大权交给了西门豹。并勒令所有官员全力配合西门豹的治理改革。 当天下午。大军便在齐地百姓的送别下登上了“余皇”战舰,沿着海岸线,顺流而下。 不一日。到了宜城口岸,准备在当地休整一日。 这天夜里,姬凌云突然听士兵汇报,月芽儿失态发狂,在马厩里乱叫乱跳,已经踢死了两匹好马,伤了三名马师。 姬凌云听了大急,这月芽儿如今可是他的宝贝,平时爱护的紧。生怕它出什么意外,衣服也来不急穿,冲冲的向马厩走去。 还未到马厩,姬凌云就听得一阵喧哗,同时还夹杂着月芽儿的嘶鸣声。 走进一看,顿时大惊,只见月芽儿如发疯中魔一般,一时前足人立,一时后腿猛踢。头颅不住摇摆,那情形不象是发疯,到有些打算挣脱绑上木桩上地缰绳一般。 许多巡逻士兵都被吸引到这儿,只是大家知道这月芽儿是姬凌云地宝贝,不敢伤它分毫。导致了上百人还制服不住一匹马的尴尬局面。 在众人的惊呼中,姬凌云慢步走了上前。 月芽儿见到姬凌云意外地安静了下来,大大的眼睛盯着他伸出舌头,来舐他的手背,暴躁之色,完全消散。 怎么回事? 姬凌云心底生出疑问,这月芽儿是战马,向来听话安静,到底是受到了什么刺激如此发狂? 这时,远处传来了一阵尖锐刺儿的“桀桀”口哨声。 月芽儿的鼻子冲出一股猛烈的鼻息,一声高昂的嘶鸣又有发狂的举动。 凌云连忙抓的马缰,不断断的抚摩着月芽儿的颈处,精力才将它安抚下来。 姬凌云暗道:“月芽儿的发狂,莫非跟那口哨声有关系?”沉吟片刻,问道:“在这战马发狂之即,你们是否听到了口哨声?” 马师摇头答道:“未成,小的在附近屋舍休息,听到大王的战马发狂后在醒来,一直没有听到口哨声。” 姬凌云双眼一瞪:“是未听到,还是未注意???” 马师吓的冷汗直流,说不出话来。 这个时代,人命比马贱。尤其是千金难买的宝马,马师见姬凌云的爱驹发狂,吓都吓了个半死,哪里还注意的到那么多。 一个士兵这时道:“我有注意。在巡逻的时候,小的听到了几声刺耳的口哨声,开始还觉得奇怪,但也不以为意。可没有一会儿就得知大王的战马发狂的消息……是不是,小王!” 那士兵顶了一顶身旁的一个叫小王的兵士。 小王紧张的连连点头。 姬凌云若有所思的下命道:“来人,寻声搜寻,务必将那吹口哨之人给我擒住。” 这时,又是一声哨音传来。 醒过来的专韦首先闻声飞驰而去,月芽儿有姬凌云在一旁安抚,到也没有继续发狂。盏茶功夫间,专韦背着一青年来到了姬凌云的面前,将之丢掷于地。 姬凌云望向来人,正如自己预料的一样,那青年正是孙婴,那个可以为了‘月芽儿’而性命不要的憨厚青年。 月芽儿见了他热情的低下了头,将磨蹭的他的脸颊。 孙婴一把搂着月芽儿眼泪不住的流下来。 姬凌云让士兵,马夫散去,只留下了专韦和几名亲卫。 姬凌云道:“你若想见月芽儿,上门来见便是。何必如此?” 孙婴摇头道:“见到又怎样?大王您能让我将它带走吗?” 姬凌云诧异道:“这是为何,出尔反尔?” 孙婴长叹道:“大王也许不知,秦厉共公当初赠马于你根本就未安好心,他想借月芽儿之烈性,治大王于死地。” 姬凌云无所谓的笑道:“这点我早已清楚,只是一直在装做不知而已。” 孙婴一愣苦笑道:“大王明知危险好不服输,难怪月芽儿也认你为主,都是那么的倔。” 姬凌云微笑的摸着马颈道:“你为什么要来这里?” 孙婴答道:“秦厉共公也是爱马之人,当初他为了大业,才忍痛将月芽儿献了出来。本欲治大王与死地,但大王却意外的驯服了月芽儿,使之计划落空。回到秦国我受到了一阵责骂,并受到严厉的惩罚。不久后,我在秦国听到了大王骑着月芽儿杀退戎狄的消息。那几天,秦厉共公非常生气,许多人都无辜受到了牵连。我是他的马夫,当然也不例外。前一个月,他用我师兄的性命作为要挟,要我盗出月芽儿。我师兄命在旦夕,我也只好依言造做。” 姬凌云沉吟道:“秦厉共公让你一人前来,到是放心的很。” 孙婴苦涩道:“那是因为这类事情,当初我也干过。这月芽儿是由我与师兄两人一起花费心血养大的龙马,后来被秦厉共公听闻强抢了去。我心中不岔,当夜就用这种方法将马盗了出来。” 姬凌云看着神俊无比的月芽儿,若有所指的问道:“这月芽儿是你们一手调教出来的?” 孙婴自傲道:“当然不假。我先祖乃相马大师伯乐孙阳,而我师兄的先祖是跟我先祖齐名的驯马大师九方皋。我和师兄自幼就习得祖传的相马,驯马之术。三年前,师兄深入大宛磨练相马,驯马之术,至大宛王城见得刚出生不久的月芽儿。因月芽儿是罕见的龙种,它的食量是寻常马驹的三倍以上。月芽儿的主人不识货,见它吃得多却长不壮将它廉价贩卖。师兄买了月芽儿后,会到了陇右。精心抚养半载,师兄发觉月牙儿是万里无一的绝佳战马。于是,我样训练。三年后,草原上没有一匹马能够快过月芽儿,也没有一匹马有月芽儿灵活。但也因能力太强,草原上没有一个驯马大师能够将它驯服。” 第198章 ps:脸红了,还有一张又要拖到明天了! 第九部天下大乱 第六章伯乐之后 婴一说起月芽儿,脸上便露出了自得的神情。月芽弟的心血结晶,也是他们此生最得意的作品。 当年在训练的时候,他们每一关都严格的根据月芽儿的自身状况来制定而成。他们可以这般的出色体格,无与伦比的速度,以及避箭伤敌的能力。 姬凌云问起了孙婴口中的那位师兄。 孙婴念极师兄,神色立时黯淡了下来,难过道:“我孙氏与九方氏世代交好,当年两家先祖佐秦穆公征讨西戎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但后辈无能,只晓得识普通良马,无法同先祖一般辨别骏马。家道因此而中落,两家相互扶持度日。二十年前,秦国发生疫病。我孙氏一脉只余下我一人尚存,九方氏也只剩下了师兄与师傅。为了不让祖传的绝技失传,我献出了先祖所遗留下来的相马心得,同时师傅也将祖传的驯马心得拿了出来,将两家的精髓融合为一处。师兄是百年罕见的相马人才,得到相马心得以后,相马能力大为提升,一眼便可分辨天下稀有的骏马,这识马能力早已不在先祖之下。师兄更厉害的地方不在于他的相马,而是在于育种。这马与人不同,马的好坏取决与马种。他可以将善于奔跑的马更善于耐力的马结合,培育成一匹即善于奔跑又善于耐力的优秀种类,这点纵然是先祖也只是有这么一个想法。无法作到师兄那么出色……” 姬凌云双手怀抱在胸前一脸笑意的说道:“继续吹,我到是要看看你会将你师兄吹成什么模样?” 孙婴如此大势吹捧他地师兄,无非是发现了姬凌云的爱才之心,打算利用吴国的实力救出他的师兄。 孙婴尴尬非常大,孙婴心中的那些小伎俩根本就瞒不过姬凌云。 孙婴似乎也明白了这点,不在自作聪明,如实道:“回大王。小的先前确实有心让大王救我师兄。但所说之话。却丝毫没有一丝地搀假。师兄之才,别于先祖,更胜于|.与师兄相依为命。由于我俩酷爱马匹,一天到晚均以马为话题。五年前,我提出了一个想法。在优秀地马都有一些纰漏,比如:快马不善于负重。不善于久战耐力,不适合战场。而耐力马跑不快,不灵活,上得战场却不晓得避箭,更不晓得以身体最强壮地部位撞击敌人。再则如晋国赵氏附近的河曲马,这河曲马持久力较强,疲劳恢复快,是难得罕见的战马。但也有他的弊处。论速度河曲马只有算是中上水准。论耐力也只能算是中上水准,负重与其他都是中上水准。各项能力并无出采之处,非常的均衡。被人称为最适合作为战马的种马。但论速度它不如千里马,论耐力又不如北地神处全部优势。 但我觉得这种优势,劣势是可以弥补的。快马不善于负重,但若在训练时,发挥他速度之余,另外再做一些耐力,负重的训练。如此虽不能将快马变为耐力马,但至少可以弥补快马的不足,耐马与河曲马也是一般。” 孙婴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一说起马,他就异常的激动,大有滔滔不绝的架势。 姬凌云听的入神,孙婴这种专家说出来地话,比起半吊子地赵毋恤说起来更加的简洁明了,同时也更有说服力。 孙婴继续道:“世上没有完美的战马,如同没有完美地人一样。但我们完全可以在发挥种马长处的时候以训练的方法弥补他的不足。” 即便姬凌云是个门外汉,也认同孙婴的这个说话,若有所悟的点了点头。 孙婴道:“我这个想法得到了师兄的支持,在我这想法上师兄另辟捷径,更深一步认为优秀骏马应当从马种开始培养,经过了多年的研究,终于有所心得。于是,打算深入极西的大宛国,培育马种,但因遇到了月芽儿才提前归来。” 孙婴爱怜的看着月芽儿道:“经过近三年的训练,月芽儿已经用了事实证明只要经过合理的训练,不足是可以得到弥补的。月芽儿未必是最好的马,但绝对是世上最完美的战马。在战场上它可以给主人最大的帮助。” 姬凌云听得双目放光,若孙婴的话句句是实,那么他们两兄弟绝对是罕见的人才,一等一的人才。他们若能加入吴国,吴国在马匹上的不足将会得到很好的改善。 他沉声问道:“你这话可有任何不实之处?” 孙婴严肃道:“不敢欺瞒吴王,在下之言,句句是实。” “好!”姬凌云高声道:“对于人才,寡人向来是宁可错过,决不放过。你的师兄寡人决定派人前去营救,但是……” 姬凌云话音一转,森然道:“如果寡人耗费心力,救出了一个庸才,到时你可别怪寡人出手无情。” 孙婴感激的跪地磕头道:“吴.:师兄,小人愿意为吴王做牛做马,决不失言。” 姬凌云大笑,“我不需要你做牛做马,只要你能好好得帮我驯马便可。” 姬凌云想了一想又道:“在姑苏的驿官,不可让人发觉你的行踪。余下一切等救得你师兄后在做打算。” 孙婴欣然同意。 在问明了一切,姬凌云微笑的点了点头。 孙婴的师兄叫做九方翼,如今是秦国闭的马场中为秦国驯养战马。 秦厉共公只是在口头上威胁孙婴,并没有将九方翼给关押起来。 第九部天下大乱 第七章柔情似水的郑旦 即,姬凌云亲自挑选了十二名好手,由专韦带领连夜方的秦国而去。类似于九方翼这类的人才,越早属于吴国效果越佳。 因心系姑苏家人,姬凌云第二天一早就赶往了姑苏。 不一日来到太湖河畔,极目远望,无边无际的平原之上,营帐一座连着一座,成千成万的士兵举刀欢呼,成千成万的矛头耀日生辉。千万座灰色的营帐之中,耸立着一座黄绸大帐,营帐顶子以黄金铸成,帐前高高悬着一杆大,上书吴•上将军•孙的字样。 这里是离姑苏最近的一处军营,也是新兵的训练营地。从这里走出来的兵将都是善战、勇悍的战士,吴国大军的辉煌由这里开始。 如此拉风,原因无他,只因这军营是由兵圣孙武子全权处理。进了孙武子的麾下,哪怕是一驮臭不可闻的屎,他也有办法将它练成一个士兵的模样。 孙武子就是有这个能耐,这点姬凌云都不得不服。 路过这里,姬凌云便忍不住在里面走上一走,吴国的将来依靠的就是他们这些勇士。 忽见尘头起处,一队骑兵驰来相迎,为首老将正是威名传遍四海的兵圣孙武子,一方交谈,在孙武子的带领下姬凌云参观了这占地十数里的训练场地。 这里姬凌云并不是第一次来,但每一次来都有不同的感受。只因孙武子地训练方法千变万化,因人而异。没有固定的形势,总能让姬凌云受益非浅。 孙武子介绍道:“如今这军营中共有新兵五万,只需再过一年,他们便可上得战场。那时,我国善战之军士将聚增至九万,足以啸傲天下。” 姬凌云点头道:“九万?我国水军有些不足,不如在募集个一万渔夫,凑足十万大军。相国。上将军。你们看如何?” 伍子胥捻须微笑道:“善也!军队是强国之根本。水军乃我吴国之特色之一,对于将来压制长江、黄河可取得奇效,应该重视。依照我吴国如今的生产力,在配合齐地的富庶,足以养活十万大军。” 孙武子也微笑的点头同意。 雷厉风行是姬凌云贯有的风格,当即下命道:“快马传令给符央,寡人特封他为水军副督统。责令他于吴越招募一万水军在太湖中心训练。” 符央最近的表现极佳,姬凌云决定给他一次重掌水军的机会,在姬凌云地心目中,却跃是一员难得地水上战将,但决非一个出色地水军统帅。 连续逛过了八个大寨,其间八个大寨中的兵士,仿佛似姬凌云这行人如同无物。他们就象是空气一般,在八个大寨飘过。无人做任何反应。 对于孙武子的这项能力。姬凌云可谓由衷的敬佩,孙武子训练出来的兵不一定是最强,但第一是最听话的。他们个个视军令为天命。在训练时,不会受到外界的影响。哪怕,姬凌云站在他们地面前,他们也不会终止训练,除非下达停止的命令。 一路南行,来到了弓箭手的训练场地。 有的在做弓箭的拉伸练习,有的在做臂力练习,还有的在做眼力的训练。 这时,一支百人队来到了靶场地前面准备在做射击练习。 姬凌云停下了脚步,饶有兴趣地看着他们,不知会不会向想象中的那么糟糕。 吴越水军甲天下,吴国步卒没敢当,这是留传以久的一句描述吴越水军以及吴国步卒强大地形容词语。 吴国以水军,步卒称雄于世,但这世界是很公平的,有强的一面,自然也有若的一方骑兵、弓箭这两项一直是吴国最薄弱的领域,真正的善射者少之又少。 冷蝶不止一此向他抱怨吴兵弓手的基础太差。 “准备……射……”那名教官一声令下,百名弓手弯弓拉箭一气呵成,长箭射出无不正中箭靶,一部分中正靶心,另外一部分也离靶心不远。 “咦!”冷蝶惊讶的叫了一声,与以往不同,这些弓手的根基十足,拉弓射箭的姿势也非常的到位。 姬凌云也非常奇怪。 孙武子捻须笑道:“这些人都是由齐地招募来的壮士。” 第199章 姬凌云大笑,“以齐人训练弓手,当真妙 每个国家都有每个国家的特色,好比晋国那儿草木丰茂,善于战马栖息,又有戎狄为伍,因此晋兵勇悍,战车之术,天下无双;吴越临海多水山川又险,因此百姓登山涉,如屡平地,水战之术,举世无双;而齐国却是箭阵独步天下。 主要原因有二:一、齐地多山,多丘陵,多猎物。二、历代齐王都好田猎,“国人化之,遂成风俗”,因此导致齐人尚猎,箭术非凡。 卢令令,其人美且仁。 卢重环,其人美且。 卢重鋂,其人美且偲。 这是《诗经》中《卢令》中最短的一首诗歌,全诗各句,上写犬,下写人。写犬,重在铃声、套环,状猎犬之迅捷、灵便、矫疾;写人,各用一“美”字,突现其英俊。用仁、、偲三字,则极赞猎人的内秀、勇壮、威仪。由犬及人,以犬衬人,以人带犬,共同构成独特的典型形象,声情并茂,表达出齐人的尚武风习,以及对英雄猎手的尊崇。 孙武子道:“将他国之长处弥补我国之弊端,大王这一招融合才是真正妙得紧啊!” 姬凌云在心底嘿嘿暗笑,这不是自己妙得紧,而是诸葛亮妙得紧。他的七擒七纵令南蛮归心,孟获臣服,并以南中勇士创立的无当飞军,威镇曹魏,自己不过是借花献佛而已。同时也想道:“拿下了齐国,吴国无论是在经济上,军事上,还是人口上都占据了显著的优势。看来自己的这一步棋,走的非常之正确。接下来是应该休养生息的时候了,将齐国发展起来,完全融入吴国才是当务之急。” 姬凌云出了军营,在暮色苍茫下正要赶回了姑苏。突然间,斜刺里刺来一剑,削向他的双足。以他此时武功,哪能让人从身侧偷袭,侧身正要还击,鼻中已闻到一股香气,又见那人是个女子,急忙缩手,叫道:“郑旦丫头,你怎么在这儿……” 只见郑旦气呼呼的站在一旁,手中拿着一根竹丫。 两人睽别半年,此番重逢,只见她消瘦了一些,身材更高了些,在劲风茂草之中长身玉立,更显得英姿飒爽。 姬凌云又叫了声道:“郑旦丫头……” 郑旦喜极而涕,叫道,“你还知道回来啦!害得我在城门口等了大半日……你竟然还有心在这里逛荡……”姬凌云见她真情流露,心中也甚感动。一时间千言万语,也不知从何说起。 过了良久,姬凌云一把将郑旦拉上了月芽儿的马背,双腿一夹,闪电一般的向远方飙射而去。 身后诸将一愣神,姬凌云已经只剩下了一个影子,空气中只留下了一句话:“你们自行回故苏,寡人先走一步。” 伍子胥、孙武子两人你看我,我看你,相继苦笑不迭。 姬凌云依旧是姬凌云,一旦任性起来,他们也毫无办法。 姬凌云将郑旦搂在怀中,大笑道:“想不到郑女侠,竟然会为了姬某人成了一块望夫石,最后还按耐不住思念,自各儿跑道军营来了。” 郑旦依旧不甘示弱口是心非的道:“谁……谁……成了望夫石了,谁按耐不住了。本姑娘不过……不过……” 她连说了好几个不过,就是不过不出一个所以然来。 最后强横道:“我不过怕你想我想得慌,所以才来见你一见……” 姬凌云点头若有其事的道:“原来如此,可是……你要是不想我,又怎么会怕我想你想得慌呢?” 郑旦说不过他,扭头在他的手臂上咬了一口道:“就是我念你念的慌了怎么样?你这一去就是大半年的,回来也不往家里走去什么军营,还我等了许久,我心底生气又怎么样。”说着顿觉得满腹委屈,哭了出来。 姬凌云在郑旦脸颊上轻轻的一吻道:“听了你这番话,我高兴还来不及呢,哪敢怎么样?”随后有些愧疚的说道:“我公务再身,有时候也确实冷落了你们……” 郑旦缩在姬凌云的怀里道:“我能明白你的感受,也能理解。但这一到关键时候就是忍不住的感到委屈……” 第九部天下大乱 第八章一炮双响 妒,这是任何人都有的一种可怕的情绪,郑旦有这种爱姬凌云之极的表现。 姬凌云心中感动却不能作出任何保证。 得之桑榆,失之东偶。 这是千古不变的定律,姬凌云想要成为人人称道的“千古一帝”就必须付出超出常人的努力做为代价才能够得尝所愿。 “你平日里少有机会出来游玩,今天我带你在这草原上尽情的奔驰一般。在太阳落山以前,感到海边欣赏晚霞!”姬凌云一拍马臀,月芽儿加速奔驰了起来。 游玩良久,看了晚霞。 郑旦依依不舍道:“我们回去,这个时候西施妹妹和姜柔妹妹早已等急了吧?为了迎接你回来,姜柔妹妹早早的就做了许多你爱吃的东西。每过段时间就热上一次,这回兴许已经热化了。” 姬凌云点了点头,两人共骑一马向姑苏飞奔而去。 路上郑旦在姬凌云的怀中幽幽道:“我也想要一个宝宝可以吗……” 姬凌云惊诧道:“这个可不是我说的算,最多以后我们……等等……”姬凌云顿时反应过来结巴道:“你……你……那又是什么意思?” 郑旦白了他一眼,恨声道:“你这人怎么搞得,走了大半年,连自己要做父亲了也不知道。” 姬凌云喜幸若狂大叫道:“谁……是谁怀上的?怎么也不让人通知我一声?”随即醒悟道:“一定是夷光,只有她才会将这消息压制下来。不让我分神,安心处理国事……” 郑旦抱怨道:“可不是西施妹妹,在你走后不久,西施妹妹就觉得恶心干呕。看了大夫才知道是有了宝宝。管大人本打算立刻将这个消息告诉你,但西施妹妹却不让他将这个消息传开,以防止你在战场上分心。” 姬凌云听得又愧有喜,不断的催促着月芽儿,以罕见地速度到了吴国王宫。家人相见。自有一番悲喜。 看着挺着大肚。脸上充满了母性光辉的西施。欢喜的不知道怎么样才好,又是蹦又是跳,不住的围着西施转。不时的伸手摸摸,又有时腹听听,如同孩子一般。 西施嗔道:“都快做 姬凌云“嘿嘿”笑道:“我这不是高兴吗……对了,我们的孩子还有多久才会出生?” 西施欢喜道:“快了。还有一月吧!” 吴国有后的消息传开,举国大喜。 生子本是天经地义,但在于吴国却不一样。 当年,勾践破吴,为了斩草除根一举将吴国血脉全部处死。至今,只有姬凌云一人得以幸免。 吴国王室血脉也仅存这一条,一旦姬凌云有个异样,也就意味这吴国将会绝后。现今。吴国王室血脉又多了一条。吴国上下所有大小官员都比自己生了孩子还要高兴。 一个月地分挽期很快到达。姬凌云急不可耐,在房外来回走动。眼看着热水一盆盆地端近房屋,在变为血水端出。其中还夹杂着一声声地喊叫。只恨不得立刻冲了进去。 伍子胥、孙武子等人也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丝毫不见得比姬凌云好上多少。 郑旦听得脸色发白暗道:“原来生宝宝那么苦,我……我还是不生了吧……”想到这里又是一阵舍不得,神色复杂。 “哇……哇……” 仿佛过了一个世纪,姬凌云终于听到了婴儿的哭喊声。 产婆欢喜的跑了出来,大叫道:“生了,生了……王后生了,王后生了。恭喜大王,生了一个男孩……” 伍子胥、孙武子等一干重臣,纷纷跪地恭贺。 姬凌云跳着向屋内跑去,刚踏进屋中就被另一产婆轰了出来,“急什么,还有一个……” 姬凌云脑袋一轰,欢喜的找不到北了,竟是一炮双响。 过了不久,另一个男婴也顺利生产下来。 姬凌云抱着两个白嘟嘟的孩儿,不住的在他们地小脸上亲着,只把两个小家伙吓的“哇哇”大哭,声音洪亮震耳。 产婆纷纷欢喜道:“两位王子声音洪亮,将来一定不凡。” 姬凌云此刻也顾不得他们是不是奉承之言,听的欢喜大方的道:“赏,人人有赏,给所有产婆赏黄金十斤。” 郑旦、姜柔、冷蝶、阿青几女也凑了上来,望见姬凌云怀中的那两个粉雕玉琢的婴儿,顿时幸喜的哇哇直叫。 郑旦手舞足蹈的身出手来,大叫:“好可爱地宝宝,我要一个,我要一个。” 阿青也高兴地上前。 姬凌云小心翼翼的将婴儿交给他们两个,高兴的向内屋走去。 屋内檀香袅袅,如云似雾。 西施无力地躺在床上,容颜消瘦了许多,脸色惨白,红润的嘴唇毫无血色,头发凌乱,发稍还有这汗滞,足见她生产时所受的苦。 姬凌云惊奇的发现此刻的西施比精神十足的西施还要美上三分,完全符合了历史上病美人的称号。 三步并做两步的来到床前,握着她的双手道:“两个孩子都平安无恙,只是苦了你了。吴国有后,你可是我吴国最大的功臣那。” 西施温柔的笑道:“只要大王欢喜就好,我没事,不必为我担心。” 西施道:“可未王儿想好名字?” 姬凌云道:“这个……名字,我想让我父王来取,你看怎么样?” 西施惊诧道:“父王……” 姬凌云在西施耳旁一阵低语,将夫差没有死的事情告诉了她。 第200章 第九部天下大乱 第九章“政”、“武” 差失踪,早已人尽皆知。 相隔多年,因越国早已放出射死了夫差的流言。夫差这失踪在所有人的心目中同死并无两样。 西施万万没有想到夫差竟然还存活在世上,而且还在百越诸族中当任了一个部落的族长。 惊诧了半响,西施急道:“大王,我没去过百越丛林,但也知那儿瘴气横生,野兽蛇虫无数。父王年事渐长,怎么受得了这个苦。不如我们将他接回来,以敬孝道?” 姬凌云苦笑道:“若能如此我哪还用等上今天,父王的脾气倔的很。他那性格注定了这一辈子要活个轰轰烈烈,精精彩彩。若让他安心的在一个地方等死,对他而言,那滋为未必就比横刀一抹来的痛快。” 他望着远方伤感道:“这些年,我一直未断同父王之间的联系。对我父王而言,他宁愿战死在沙场,也不愿默默无闻的安详死去。此刻,在他的眼中,一统百越重于一切吧!!!” “好了,不说这些了。等会我就让人送信给我父王,征求他老人家的意思。”姬凌云在这欢喜之日,不愿意在说这些敏感的话题。 西施善解人意的笑了笑说道:“我想见一见我们的孩子。” 姬凌云让郑旦、阿青将孩子抱了进来。 西施左看看,右看看温欣的笑了起来。 两个小家伙仿佛自己对面的妇人正是自己地娘亲同时伸长了手臂向她扑去。 郑旦急的大叫:“小家伙别逃,我还没有抱够呢……” 姬凌云调笑道:“丫头。又不是不让你生。既然你这么喜欢小孩,自己生一个不就是了。又何必抢西施的!” 郑旦点头欢喜道:“好啊!”随即又想道西施先前的惨叫,粉脸一白死命的摇了摇头怯生生的道:“这个……还是不要了。” 见众人都报以疑惑的目光。 郑旦低耸着头道:“我怕疼……” 房间中寂静了片刻,爆发出了一阵轰然大笑。 姬凌云得子一事,很快传遍了大周各处。此时吴国国势隆盛,姬凌云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各国诸侯听得此讯息,纷纷来贺。珍贵礼物堆满了国库。 为此。姬凌云还常抱着两位娃儿笑他们是当世最富有的婴儿。 一月转眼即过。 这天。姑苏上下又欢腾地了起来。 在姬凌云变法地政策下,吴国经济有了十足地发展。百姓们除了解决了自身的问题,家中还多了许多小钱,余粮。 百姓们知道这一切都是姬凌云给予他们的,对于姬凌云他们由衷的充满的敬意,信服。今日正是姬凌云孩子满月之日。 无须任何刻意强调,安排。诸多百姓自行穿戴上干净漂亮的节日衣服至女娲庙、龙王庙、文王庙、武王庙等地为他们吴国的小王子祈服,并且在街上欢庆起来。 诸多大臣也一起来到吴王宫祝贺,但却意外地没有发现姬凌云、西施以及两个小家伙的影子。只有老将孙武子在一旁主持着大局。 此刻,姬凌云正偕同西施以及小王子来到了伍子胥的相国府拜见了远到而来的前吴王夫差。 短短几年未见,夫差人比起上次见面又显得消瘦了许多,一身的皮肤以被晒的黝黑发亮。此刻他一脸欣慰的笑意,显得非常有生气。 姬凌云双目不由一红,上前拜道:“孩儿拜见父王。” 西施还是首次见到夫差。认真的将这位难得见上一面地公公模样记在脑海后。也上前见礼道:“夷光见过父王给父王请安。” 夫差双目也微微湿润,搀扶着两人起身,细细打量着西施。眼中出现了一丝赞赏。当年,他也是尝遍百花之人,但西施地出众还是吸引了他的眼球。感慨道:“王儿真是好服气啊,竟能娶到如此出众的女子为妻。” 夫差虽是好色,但也有自己地原则,对于自己的儿媳也不报有任何幻想,很快就被他们两人怀中的婴儿吸引了全部的注意力。 他一手抱着一个,那威严的面庞象是生出了花儿一样,不住的调笑都乐,连连大叫:“吴国有后,吴国有后……” 夫差把一个婴儿还给了姬凌云,空出了一个手,从怀中拿出了两个白色的吊缀。一人 个道:“这是父王特地为给两位孙儿祝这满月,准备西。” 姬凌云接过一看白润而光洁,握在手中坚硬无比,惊讶道:“这是象牙?” 夫差微微笑道:“王儿好见识,这两个而吊缀乃父王深入南方不毛之地,猎来的巨象之牙,从中选起精髓,雕琢出来的象牙。这东西在我们族部有辟邪、去灾之功效,也不知是真是假。” 象牙饰品在后世数不胜数,但相对于东周时期的武器质量来言,要猎上一头大象是何等的不易。 姬凌云感动道:“这吊缀之珍贵不在于它是否能够避邪,而是在于父王对后一辈的祝福与期望。有了这些,足以胜过一切。” 夫差哈哈大笑:“王儿还是向原来一样会哄父王开心。” 一家三口聊了许久,姬凌云问到了两个小孩的姓名。 夫差指着两个小家伙身上的吊缀道:“在这个上面哩!” 姬凌云抱着大儿子见他他象牙吊缀后面刻着一个大大的“政”字,“姬政!好名字,政者正也,一国不可失正,亦不能无政。” 夫差给嫡长子冠以“政”字,足见他对姬政的期望。 二儿子的吊缀后面则是一个“武”字。 姬凌云暗笑,夫差给二子起名一个是“政”,一个为“武”,显然是有意让他们两兄弟政武结合,铸就大吴辉煌。 夫差并没有多做停留,此刻百越也不安分。 在夫差的扩张之下,其他族部也开始红了眼。为了增强实力有样学样的蚕食起身旁的部落。 向来安定,团结的百越人在利益的驱使之不断的展开了杀伐之术。原本百越山脉中存有大小近百个部落,此时却只是余下了六个大型部落。 夫差所率领的区吴族已经是六个大型部落中最知名的一个部落,同时也引起了其他族部的注意。 此刻正是最为关键的时刻,若非发生了吴国有后这等大事,他根本就不会冒险来此。只是于姬凌云匆匆一聚,就赶回了百越。 姬凌云有些失落,但还是强打起精神参加了文武百官为姬政、姬武满月酒宴。 吴国的政务一切都已经上了正轨,除了一些个别意外的事情非要他处理不可外,已经完全轮不到姬凌云来操心,只有齐地以及在外交上的一些琐事还 临在西门豹的规划下,前景非常的好。其他各地也呈现着一副热火朝天,干劲十足的景象。 这天,朝会。 姬凌云问道:“铁器在我吴国境内的普及如何?” 伍子胥道:“吴越两地的普及率以高达七成,而齐国的普及率也有三成。” 随着铁器的广泛传开,已经不仅仅只是限制于兵器。 姬凌云在科技从来不甘心弱于人后,他国开始用铁器制造兵器时。吴国这铁器制品的先驱者,已经开始将铁器运用到了农业、手工业等生产中去。铁器坚硬、锋利,远胜过木石和青铜工具。铁的广泛使用,也标志着社会生产力的显著提高。 姬凌云沉吟片刻道:“齐国的铁器普及还需要抓紧,他们那人口多。铁器的普及越广泛,带给我国的效率就越好。尤其是要注重铁矿的开采,对于那些能够分辨矿产资源的人才,因当给予高薪任用,挽留。接下来的方针应该将重心放在齐国之上,伍相国,齐国那里由你来督促此事。” 伍子胥沉声领命。 姬凌云在道:“兵贵于精鼓励生育新一代的劳动力。” 孙武子也点头允诺。 “至于,外交贸易。这个别联系各国大案任务就餐交给子吴了不得,以你的才干一定可以通过游说圆满得绝对两国之间的关系。让我们能够安心的发展几年为好。” 姬子吴微笑的拍着胸口保证能够完成任务。 大事情处理完毕,余下一些小事也罢不足为顾虑。 只过得片刻,一天的任务就以完成。 遣散众人,正打算去后院跟两个宝贝儿子嬉戏,却闻专韦求见。 第九部天下大乱 第十章战马靠的是训练 凌云在大殿接见了专韦,同行的还有一个身材矮小,一看就让人心生不喜相貌非常之猥琐的中年大叔。 专韦与那猥琐大叔一同上前参见。 猥琐大叔道:“草民九方翼叩谢吴王的救命大恩。” 九方翼!!! 姬凌云自从见到他时已经有了一些心理准备,此刻确认还是有一阵不可思议。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期盼以久的人才竟然是一个“猥琐大叔”。 虽然此刻姬凌云早已脱离了以貌取人的识人境界,但对于面前的这位猥琐大叔实在生不出半点的好感。望着他,姬凌云竟会有一种在看老鼠的感觉。 多年下来,姬凌云早已练成了神色不外露的本领,暗道:“不管他长的如何,只要有才,可以大用,这也无妨。” 他热情的道:“欢迎九方先生来到吴国。” 九方翼因相貌的原因受尽了白眼,见姬凌云并不介意他的相貌,顿时好感大生,谦逊连连。 两人小叙片刻。 姬凌云将话题传向了战马上,感慨道:“寡人最是敬重当年的伯乐、九方皋两位古人。他们虽然出生寒微,但却帮助秦穆公战胜了时时危害我大周边境的犬戎族人。 第201章 实为我方后辈之楷模。寡人向来爱马,对于月芽儿这类神驹,打心底之欢喜。” 他笑道:“说来惭愧,寡人爱马。可对于养马,驯马之术,却是一概不知。姬某不只一次听孙婴说九方先生是相马、识马的大师,在此道上并不逊色于当年地伯乐孙阳。贸然问上一句,如何才能训出一队杰出的骏马?” 九方翼答道:“这要看是什么用途的骏马,有的骏马善于奔跑,但若用这种马来负重显然不行。有的骏马善于负重,可若用它来冲锋杀敌也是不成。马有数百种类。每一类型的马都有他独到之处。用得好。劣马也能成宝。用的不好,良马也只会被糟蹋。” 姬凌云低声沉吟道:“这跟用人没有两样吗?”抬头看向九方翼,肃穆道:“我要的是战马,冲锋陷阵无往不利地战马。” 九方翼并不意外,姬凌云是全大周第一个意识到骑兵威力地人,必然清楚一队好地战马在战场将会让这支骑兵队的整体实力上升数倍。 “战马是所有马种类中最难训练的类型,首先马必须要高大。高头大马有利与士兵的冲锋。其次必须要有十足的爆发之力,再次要有充足的耐力。符合这般条件的惟有极西之地大宛国地大宛马种。大宛马体质结实,听话、快速、适于长途行军,尤其是它的爆发力无与伦比,训练得当,将会是世上最优秀的战马。” 姬凌云皱起了眉头,大宛产战马,这他并非没有听说过。只是吴国与大宛相隔何止千万里。要想从哪里购买战马。并不符合实际。 不说那天价的路费,一路上的安全也是一个问题,当下道:“大宛产好马。寡人早已知晓,但那儿远在万里之外来去行程都要大半年。何况,途中还需要经过大小数十个国家,如何才能大批大批 九方翼错愕,大悟道:“大王这是误会了,草民之意并非是大批购入,而是向大宛国购买少量的马种自己繁殖。建设自己的马厂,驯养属于自己地战马。” “繁殖?在吴地?”姬凌云想起了赵毋恤在洛邑城墙上地那一番话道:“成吗?” 九方翼使劲的点着头道:“当然可以,在下先祖正是吴人,在秦国的时候他就常说世上最佳养马之地,在于吴越之间,在于河套附近,在于雪山之下,在于河洛平原,这些地方草木丰茂,对于战马地成长有着奇效。” 姬凌云奇道:“这话真的还是假的?寡人怎么听说南方气候温和,这里的马匹体力,耐力都没有经过苦寒的考验,远远比不上北方的战马。” 九方翼问道:“这话谁说的?” 姬凌云答道:“是晋国赵毋恤还有我国的项鹰将军。” 九方翼摇头道:“他们只是知道其一,而不知其二。他们说的那话既对又错。对在北地苦寒,那儿的马匹为了生存,经过了自然的考验。体力,耐力都非常之强。错在南方的马比不上北方的战马。其实,南方草木丰茂,适合马匹的成长,驯养出的战马未必就会逊色于北方战马,只是常人不知个中奥妙而已。” 姬凌云这时奇道:“那为何南方的马始终都要比北方的马矮上一截?速度、耐力也远不如北方的马。” 九方翼微笑的问道:“那负重呢?” 姬凌云沉吟了会儿道:“南方的马好象是要强上一些。” 九方翼道:“其实这些都是因为马种的原因和地势的关系。自古南舟北马,南方人不重视马匹,这马匹的质量如何好的了?而北方不同,他们以马代步,对马的要求很高。因此,不断的引进良马,然后配种改良。久而久之,日复一日,南方的马自然会远不如北方的马。” “还有大王先前所说,北方气候恶劣,所以产得好马,这话并不正确。世人都以为野马才是最好的战马,大范围的捕猎,驯服,充当坐骑,其实不然。野马在大自然的考验下,确实有胆,有力,有速度,但野马的这些能力本领,是为接受大自然的考验而练出来的。并非是根据战场上的种种情况而生,决非战马的最好选择。” 九方翼坚定的说道:“真正的战马靠的是训练,而不是南方北方。” 第九部天下大乱 第十一章飞马牧场 凌云作为一个后世人,对于战马这总东西可谓一概不朝这么多年也没有刻意去学习,至今对于马的了解,他仅仅只限于皮毛,知道的也不过是一些无关紧要的常识而已。 九方翼也不善于描述,一番话说的有头无尾,姬凌云听得是糊里糊涂,比不听还要乱上三分。 九方翼似乎也意识到了问题,见姬凌云不太听的懂,想了会儿,才道:“打个最简单的比方:道路上有一道火坑,火坑里烈火熊熊。野生战马与寻常战马在冲刺是时候,遇到这火他们会毫不犹豫的停下来,哪怕这是在冲锋的时候。其实只要他们加快速度,这小小的火坑它们完全可以轻易的踏过,可是它们却会因这一道小小的火坑而不听主人的命令,停步不前。这是为什么?” 九方翼自问自答:“其实这道理非常简单,因为他们怕火,不敢冲。这怕火这是野生动物的天性,没有任何一种动物可以避免,哪怕强大如狮虎者也是如此。但只要经过训练,马完全可以做到不怕火,即便是面前布有火海他们依然可以毫无畏惧的冲过去。” 九方翼正容道:“这便是训练的优势。只要训练得当,战马可以除去对火的畏惧;只要训练得当,战马可以拥有过人的速度;只要训练得当,战马也可以拥有过人的耐力。” 姬凌云终于有些明白了一些,大笑道:“这么说来赵毋恤说的那些话都是妄言谬论?” 九方翼答道:“也不竟然。北地苦寒,那里地地理条件确实给战马的训练提供了许多的便利。只是,这种便利完全可以通过训练弥补过来。” 姬凌云听了心情大好,“这么说来我吴国也能驯养出北地的高头大马?” 九方翼斩钉截铁的点头道:“只要马种优良在配合吴地的水草,经过严格的训练,绝对不会逊色于北地战马。若是有驯马能手,要想胜过北地战马也不无可能。” “驯马能手?”姬凌云道:“当年贵先祖九方皋就是驯马能手,他驯的战马甚至超越在马背上成长地犬戎异族。不知足下能否担任我吴国地驯马师?若能屈就。寡人将为九方先生建设一个大型马场。并且还设立一个马官。官阶俸禄等同将军。” 九方翼惭愧道:“在下才疏学浅,寻马之能远不如先祖万一。不过……在下可为大王举荐一人,此人大王认识,正是草民师弟孙婴。其驯马之才能不在当年草民先祖之下,他将月芽儿训练至如此神俊,能力可见一般。” 姬凌云开始听九方翼如此一说满心失望,听到后来只能以“欣喜若狂”这四个字加以形容。大笑道:“你们师兄弟也是奇怪,不继任祖业,反而将对方祖传之秘,学个通透。” 于是,姬凌云让人将孙婴给请了过来。 孙婴见到九方翼,叫了一声“师兄”同他紧紧抱在了一起,泪湿双目。 姬凌云也为他们之间地情义感动也不制止,静在一旁等候。 过了良久。孙婴才于九方翼分开。尴尬道:“大王恕罪,草民自幼得师兄照顾。到了吴国,总有一种在也见不到他的感觉。是以情不自以。还妄大王恕罪。” “无妨!”姬凌云淡淡笑道:“只是你这家伙瞒得寡人好苦!!!寡人苦求驯马大师以久,却未想到这真正的驯马大师竟在自己的身旁。” 孙婴以明白姬凌云之意,坦然道:“驯马大师,草民愧不敢当。但大王救我师兄,即为草民恩人。草民愿以胸中所学,为大王效命。” 九方翼也道:“九方翼也愿以胸中所学,为大王相马,寻马,改善吴国战马之马种,提高吴国战马之素质。” 姬凌云高兴的大叫道:“得到两位贤才,寡人的骑兵实力必将大幅度上升。”随后,正容道:“来人拟诏孙婴、九方翼时为大才,寡人贤不计出身。再此,特册封孙婴为驯马都尉,九方翼为相马都尉,官阶俸禄等同将军。” 孙婴、九方翼见姬凌云如此器重,心中各自大喜,均为投得明主而感到庆幸。 尤其是九方翼。 九方翼除 外还有一项特殊的能力,骏马繁殖,杂交。这项能地实验才能产生效果,而这繁殖,杂交需要了支付的起。不由暗道:“大王如此大方,不知是否会支持我的实验。” 两人同时拜谢。 姬凌云急切道:“这筹办马场一事,刻不容缓。寡人立刻命国库准备黄金两千斤,并下令招募民夫三万,赶建‘飞马牧场’。” 这一想起牧场,姬凌云不由想起了《大唐双龙传》里的那个“飞马牧场”。若自己建立的马场能够象“飞马牧场”那般拉风也不辜负自己的这番心血。 孙婴、九方翼相继大喜:“‘飞马牧场’果然好名字。” 姬凌云道:“这第一件事情应该是选址吧?这地址关系到马场兴衰之关键,必须隆重决定。” 孙婴这时道:“大王安心,这地址属下以有适合的目标,当年师兄先祖九方皋,曾经说过天下驯马,养马之宝地所知之处共有四个,分别是:吴越之间,河套附近,雪山之下,河洛平原。属下被秦栗共公胁迫来吴盗马,在大王未至之前,曾经去吴越之间实地调查。发现竟陵西南方,那里有长江的两条支流漳水与沮水。这两水界划出沃原后注入长江,那里气候温和,土壤肥沃,水草丰饶是绝佳地养马之地。 第202章 兼之,那儿群山环抱地势高低起伏是一个训练战马脚力、耐力的天然场所。” 说干就干,姬凌云心中的大事之一正是南方地战马不如北地。只有他知道骑兵在战场上的功效,在汽车未出现以前,骑兵以陆战王者的这个称号一直延续了上数千年之久。眼看这个大事即将解决,姬凌云干劲十足。 于在当天就让管取出两千斤黄金,作为初期经费,同时也下达了招募民工的指令。特令姜良放弃一切手上任务,亲自督造“飞马牧场”。 孙婴根据自己驯马的需求,规划了牧场的各种各样的建筑。 姬凌云不太看的明白,但秉着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心态,无一删减满足了孙婴的一切要求。 孙婴感动莫名干得更加迈力。 九方翼也开始发挥了他的功效,此次于狄戎异族大战,吴兵一共虏获了八千匹骏马。本来不至于那么多,所有战利品一众诸国平分,吴兵紧分得三千。但伍子胥发动奇袭时,顺手牵羊夺来的五千匹骏马姬凌云私自吞了,并未上报。 这八千匹骏马全部都是产于草原的优秀战马,其中不乏优良品种。 姬凌云一看看过去,认为他们除了颜色的差别外几乎都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而九方翼这对鼠眼,只要在它们身上瞄上一瞄,很快就能分出它的优劣。不要片刻,就可以辨别出它们的种类,几乎万事万灵。 姬凌云当时还有些不信,亲自挑选了十匹战马比赛,比的是速度,耐力。 九方翼将每匹马都观察了一便后,立刻就下达了定论。一号马速度取胜,九号马耐力取胜。 这一比之下胜负即分,结局如胜,九号马耐力取胜。 姬凌云这时才真真对这个长象如同老鼠一般的男子信服起来,任由九方翼选择其中良驹进行配种,繁殖。 这一看让姬凌云大喜过望,战马,这七千战马当中竟有五百余匹是大宛马,其中还有一匹甚至拥有汗血马的血统。 九方翼很肯定的说道:“这马一定是汗血种马与大宛母马所产出的新品种,能力不如汗血马,但却在大宛马之上。” 姬凌云记得非常清楚,这匹马是由北戎王那儿缴获来的宝马。 九方翼如获至宝,哀求着将那马留下作为研究。 姬凌云自他所长,暗忖改变吴国马匹的品种,质量,少不了他的研究,繁殖,于是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下来。经过漫长的五天准备,飞马牧场正式动土建造。 第九部天下大乱 第十二章尊王攘夷 马牧场构造非常之庞大,动用三万民夫也非一朝一夕事情。但现在马场还未发展起来,只有五百匹大宛种马,并不需要很大的繁殖场地。 姬凌云动用千人在一日之间都搭建了一个临时的种马繁殖场地。 姬凌云的野心很大。既然,大宛马是最理想的战马人选,姬凌云索性以发展、繁殖大宛马为主。将那五百余匹纯种大宛马都交给了孙婴来繁殖。 战马的繁殖非常缓慢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为了募集更多优异的战马,姬凌云特地让姬子吴出使晋国会见了赵氏宗长赵毋恤。 值得一提的是姬凌云率领联合军大破狄戎之后,晋定公、赵毋恤、魏斯、韩庄子分别从卫国绕过了智瑶的领地,由壶关到达各自居所。 十日后,赵毋恤、魏斯、韩庄子合军十数万,分三路夹击智瑶。 此刻,智瑶勾结异族的恶性传遍了晋国,智家军上下毫无战意,投降倒戈者比比皆是。智瑶自知不敌,领着一干心腹之兵将深入草原,无知所踪。 庞大的智氏一脉至此在晋国烟消云散,智氏的所有土地都被赵毋恤、魏斯、韩庄子三人瓜分。 自从回到晋国以后,赵、魏、韩三卿表现的异常默契。他们在同一时间离开了国都绛都,赵毋恤回到了晋阳;魏桓子同魏斯回到了安邑;韩庄子也回到了平阳。他们不在服从晋定公的指挥,并且瓜分晋国剩余土地,只留下了绛城与曲沃两地给晋定公养老。 晋定公此刻无兵无权,毫无反抗之力,只能任由他们宰割。 赵、魏、韩三卿回到领地后都大势进行的改革,魏桓子同魏斯在李的率领下轰动天下的《李变法》终于拉开了序章。 不过。此刻他的变法借鉴了姬凌云地《凌云变法》,在《李变法》改进的许多对于魏国不稳定的因素,比他在历史上的《李变法》更加的完美,更加的实用。 赵毋恤所领的赵氏一脉也有.竟然死而复生。这位晋阳之父,晋国公认的智谋军略第一人以一招假死之法,欺骗了天下所有志之士。 姬凌云得到这个消息也是惊讶不已,历史上地董安于因才能太过出众,晋国无人可比。在赵氏对抗范氏、中行氏时,在关键时刻,他出奇兵扭转战局。帮助赵鞅消灭了范氏、中行氏。赵鞅见他都以“薰师”相称,也因此遭到了忌惮。智文子着令赵鞅处死董安于,董安于为保赵氏慷慨就义。 如今这董安于竟然没死,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姬凌云当初得到这个消息也是一脸的呆滞,若这是蝴蝶效应,可真是玩大了。薰安于从出道至辉煌只有短短几年,但只凭这短短几年就足以看出董安于的才干足以当上“一流”二字。 相比魏氏与赵氏的改革,韩氏韩庄子要显得较为无力,但也在进行的制度的完善于军事的扩充。 姬子吴出使晋国会见了赵毋恤,此时。赵氏亦在追求改革,所需要财务以天文数字来算计。 赵氏正是缺钱之时,而吴国除去可以跟赵氏买马还可以于燕国、楚国购买,稳占了交易的主动权。 姬子吴能言善辩。天下少有人出其左右,抓住有利优势不断的为吴国谋求福利。谈判的十分顺利,从晋阳到临地这条商业渠道正式打通。 姬凌云还一次性的购买了一千匹河曲马扩建骑兵队。 这时,洛邑以传来讯息。周天子大发昭文令天下诸侯以吴国为长,辅佐天子共同治理天下。 得到这个消息的吴国可谓举国欢腾。 数十年前,吴王阖闾称霸。使得不为人知的偏远小国一举成为天下知名大国。经过多年风雨。姬凌云再次谱写了这段辉煌。 朝堂上一干人等也是笑逐言开。 伍子胥笑道:“依照惯例。这诸侯之长首要大事就是诸侯会盟。齐之强盛在于‘葵丘之盟’、‘盟’。我吴国想要强盛。首先也因主持一个会盟,以张显大王霸主之位。” 项鹰拍手道:“甚好,甚好!我吴国兵强,冠甲天下,兼之,有破狄戎之声势。大王做这霸主之位理所当然,我大吴也正好借次机会处处风头。” 众人都点头称是。 姜良问道:“大王,此次会盟选择何处才好?” 姬凌云略一沉吟,说道:“父王一生追求莫过于饮马黄河,问鼎诸侯。现今寡人以完成其夙愿,我想,本教这次会盟,便在辉黄河之畔举行。” 伍子胥点头称赞: 之水,正可突出大王声势。以老夫之见,这具体地为上。延邑那儿水流平缓,正适合我吴国水军列阵江上。此次会盟,我等不但要显示出我吴国强大,也要让他们觉得我吴国深不可测。” 当下群臣各无异议,言明三个多月后地八月中秋,天下各路诸侯,齐集黄河之畔,进行縻延会盟。 次日清晨,吴国各项传令使,分头自姑苏出发,传下吴王号令:诸路诸侯,凡大周臣子者,至縻延会盟,商议共扶周天子王室。 此后,姬凌云都在了位会盟一事所操劳。 前往各地的使者也纷纷来报晋定公、郑声公、中山王、卫出公、鲁哀公、燕孝公、楚惠王等五等大国都答应愿意参加会盟,其他蔡国、陈国、宋国、国等小国更是不用说了,一律赞同答应。 如此声势,纵是当年首任霸主齐桓公姜小白也是远远不如。 三个月下来,为了不失礼与人前,姬凌云苦学了整整两个月的礼节,只把他累得是头昏脑涨。 这日午后,姬凌云叫来伍子胥商量一月后的縻延会盟,有哪几件大事要向诸侯交代。他虽然年轻。但当重任以久。自信一生能力皆不弱与他人,足以光复吴国。但对这主盟却常自有战战兢兢之意,唯惧不克负荷,误了大事,惹天下人之笑柄。伍子胥深通大周礼数也晓得政务,正是咨询地最佳人选。 两人谈了一会。 伍子胥呈上一卷手札。 姬凌云见封面写着“尊王攘夷”四个字的题签,下面并没有注视谁写的姓名小字,显然不是古人之作。 姬凌云赞道:“伍相国,你文武全才,真乃寡人之姜尚。吴国之栋梁。” 伍子胥谢道:“多谢大王嘉奖。” 姬凌云翻开书来,但见小楷恭录,事事旁征博引。书中记载得明白,这“尊王攘夷”是齐国管仲为了更好地帮助齐桓公谋取利益地国策。表面上是尊奉周王为中原之主,抵御北方游牧民族。但实际却是假借天子之手控制天下诸侯,令齐国飞速发展。 此后,晋文公、秦穆公、楚庄王等霸主都曾以相同地方法,假借天子之手控制天下诸侯,以壮大自己。 自此之后,这诸侯之长。霸主之位就成了众诸侯眼红的目标。 姬凌云读到此处,不禁长叹,说道:“这‘尊王攘夷’究竟是高明,还是愚蠢。尊王攘夷确实可以令一诸侯成为诸侯之长。以此来控制天下诸侯。但这只是一时,而不是一世;只能延缓战争,而不能结束战争。 第203章 若这‘尊王攘夷’之法继续维持下去,诸侯只以霸主为毕生目标。只怕这天下将永无和平之日。” 伍子胥道:“大王这话有失偏颇,管仲这一‘尊王攘夷’可以说地高明之极。大王说的也有道理,但大王确认没有将当时的情况考虑在内。这大周江山源于大商。大商江山起于成汤。大商立国时。天下诸侯数以千计。到武王时。姬发将天下重新规划,大搞分封。把王族与功臣分封到国家各个地方,建立起众多诸侯国,数量超过百个。但随着礼崩乐坏,诸侯之间相互蚕食,壮大,野心十足,他们想尽一切办法壮大。只要有任何一人透露出对大周的不满,对大周的敌视。这些人将会大义凛然的高举义旗,挑拨百姓,全力讨伐。在齐桓公、管仲地治理下,齐国强大无疑,但也无力抵抗所有诸侯的反叛。在这种情况下,管仲无疑是最明智的。他再三为了辅佐大周。直接将与齐国为敌的人推向了与大周为敌的政治立场。这一举动,完全使得齐国占据了主动。 若管仲的想法同大王一样,那么老夫敢以性命担保。齐国在那一刻,便只能存在于青史之上,成为他人笑柄。” 姬凌云心头一阵,这一统的心态早已深入他的骨髓,只是想不到这一统会这么难。 伍子胥沉声道:“老夫明白大王之雄心壮志,这一统确实是千古奇功,但此时此刻时机却尚未到达。吴国如今好比当年地齐桓公,国力强大,四方诸侯信服。但只要大王一露出反意,这四方诸侯绝对不会错失这次良机,合力对付我吴国。” 姬凌云知伍子胥并非危言耸听,而是却有其事,点头应道:“寡人明白,这地位越高,越不胜寒。诸侯之长确实可以给寡人带来无边的荣誉,优势,同时也引得他人的嫉恨。所以,这一统不到关键时机,不可露出半点想法。应当学习齐桓公一般,全力辅助周天子,积累美名,发展国力,等到关键时刻可能表露意图 伍子胥欣慰笑道:“大王睿智,正是如此。” 姬凌云问道:“那什么时候才是关键时刻?最佳时机?” 伍子胥沉吟道:“当周天子失德,天下百姓不在信任周天子的时候。只要有这个时机,大王将可一飞冲天,若无这个时机……” 说到这里,伍子胥高声道:“老夫恳请大王,放弃一统之念,否则吴国将堕入万劫不复之死地。” 姬凌云点了点头,说道:“寡人晓得。”他又道:“伍相国,这部书可否放寡人这儿借我一阅,也好让我多知一些往圣先贤地业绩遗训?” 伍子胥点头道:“正要请大王指教。” 伍子胥走出去后,姬凌云面色沉了下来。今日伍子胥的这方话让他意识到了危机。这天下必须一统,但却不能草率形势了。 本来姬凌云有想法在自己担任诸侯之长的时候,利用一切便利为吴国谋取暴利,等强大以后就开始效仿秦始皇布武天下。 但经过伍子胥怎么一提醒,令他幡然省悟。此刻是春秋,而不是战国。 战国时期,天下无主,而春秋时期,天下却有一个周天子。 姬凌云认真的翻阅了伍子胥编写地“尊王攘夷”手稿,这手稿里头记载了齐桓公担任诸侯之长以后同管仲所经历地所有事情。其中大到六合诸侯,小到册封官员。 姬凌云越看越是感动,齐国存在齐国史籍的资料库里地所有典籍成千上万,要将他们地言行收集下来,绝非一日之功。 在他们地言行,做法旁边,伍子胥都做了细小的批注,论述他地见解,看法。伍子胥认为,齐桓公是所有霸主中最出色的一位。他虽不如秦穆公有才,亦不如阖闾霸气,但他却将尊王攘夷这一国策进行到底,为齐国强盛打下了殷实的基础。 花了两个时辰。姬凌云才将吐了口气。此刻,他以完全明白伍子胥的苦心,也意识到了自己此刻正在刀尖之上。走错一步将死无全尸。走对一步将名传宇内。 姬凌云独自一人呈大字的躺在布垫之上,脑中思考着历史的进程:伍子胥说破的很对,当周天子失德。天下百姓不在信任周天子的时候。才是自己放手去干的那一刻。 什么时候当周天子失德。什么时候天下百姓不在信任周天子? 这个伍子胥不知道,所以他才恳求姬凌云。在时机为到之前不能够轻举妄动。 姬凌云自认远见不如伍子胥,但他却有着一个最谁也没有的优势。 那便是晓得历史的进程,家,册封他们为诸侯的那一刻,失去了天下百姓地支持。 如今在蝴蝶效应之下,赵、韩、魏已经比历史上早上数十年分裂,他们已经将晋国分成了三份,离自领诸侯的日子并不远了。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既然这等大事,草率不得,那便认真谋划,好好的打一场不见硝烟的政治战斗。 “如何才能让周天子,大失民望?”姬凌云首先想地就这这个问题,他这时想起了明朝的崇祯皇帝。崇祯皇帝是一位相当出色的皇帝,慨然有为,沈机独断,刈除奸逆。最后落得名声狼籍,只因错在了害死明朝的擎天玉柱袁崇焕。从而使得,其大失名望。 姬凌云叹道:“只可惜这个时代没有袁崇焕这类可以左右百姓思想地人……”猛然间,他坐起身来,“没有,难道自己不可以创造一个吗?” 一个大胆的想法在他的脑中出现,只要这个布局成功吴国可以解决一切不安地因素。 姬凌云沉吟片刻,在案桌上翻来覆去,终于找到了一份密函,打开一看。密函写道:七月二十六日,赵、韩、魏三家使者分别派人至洛邑与义父长子姬仁秘谈,具体内容不详,但三家使者走后,姬仁立刻至王宫劝说义父收回封汝<.情一定做到,另外小心晋国三卿。 这是任清璇不久以前给他的秘信,信中大致说晋国三卿反对自己担任霸主。具体原因不详,但姬凌云可以肯定他们想自立,却不自己。他们怕自己担任霸主之后,为了维护大周政权,利用这个借口对他们发难。 姬凌云渐渐露出了自信地微笑,暗道:“这是一个很好的布局机会,以自己为受害者,利用赵、韩、魏三家演上一场苦肉之计。” 他却不知,这个计划改变了整个大周的局势,直接将大周推向了灭亡。 第九部天下大乱 第十三章人小鬼大 盟之日将近,姬凌云偕同伍子胥、孙武子、姜良、展符央等文武诸将,离开了姑苏,前往黄河之畔的縻延邑。 一行人晓行夜宿,向西北方行去,一路上只见田地金黄一片,百姓谈笑风生。姬凌云等人心情大好。 途经地,却见田地荒芜,民有饥色。 沿海诸省本为殷实富庶之区,但眼前饿琈遍野,生民之困,已到极处。众人纷纷慨叹百姓惨遭劫难。却又知这国国君奸猾无恩,霸居此地之期必不久长,正是吴国蚕食的最佳良机。 伍子胥道:“这国同蔡国正好夹杂在我国领土之中,严重阻碍了我国吴、齐两地的接触,发展,有机会最好能将他们除去,打通吴、齐两地的主干连接。” 姬凌云微微一笑,这早已是他心中念叨的事情之一。他在这国、蔡国的吴国密探不下百计,一举一动都在掌控之中。 他淡淡笑道:“国国君暴而无恩,百姓深恨。在会盟以后,寡人正好可以以大义将其吞噬。只是这蔡国国君并无大恶,不可急于求之。” 这一日来到临,这里离縻延邑已然不远。时日还早,姬凌云决定在这里盘缠数日,审视一番西门豹所治理的成果。 姬凌云并未声张,入住在一家偏僻的小客栈中。 客店人不多,寥寥无几,只有两桌客人。正中间一桌是一对青年农夫,一坛小酒,几牒小菜,把酒言欢,好不热闹。 另一桌有些奇怪一个是彪壮的黑衣大汉,另一个却是一个小不点儿。机灵可爱,身子瘦小单薄,一对小眼睛滴溜溜的转,仿佛是山中的猴子精一般,灵活无比。 姬凌云露出了一个若有若无的微笑。 姬凌云打量那个小不点儿的时候,小不点儿也正好在打量着他,调皮地露出了一截舌头,挽起袖子,两个小指将嘴巴掰的老大,上翻着白眼。双手食指把眼下皮翻了出来,怪做着鬼脸。 展如“噗嗤”一笑,“这小家伙好有意思。” 姬凌云点了点头,眼中出现了一丝疑惑,那小不点儿的手臂上有一条淡淡的勒横,看起来就向是被绳子绑过的一样。 这时,那个黑衣大汉蒲扇般的手掌狠狠的拍在了那小不点儿的脑袋上,森然道:“吃饭,等会我们还要赶路。” 小不点儿倔着嘴抓了一块肉大口咀嚼了起来。 正奇怪间,店小二引了上来。 姬凌云出手阔绰。装作是富商大贾模样,叫了些酒菜与青年农夫旁边的位子上坐了下来。小店难见阔绰的商贾,店小二奔走趋奉,服侍殷勤。 姬凌云问起临城地一切。谈了一会,漫不经意的道:“小二,这生意不怎么好吗?” 店小二道:“这位爷,您这话可就说错了呀。别看小店小。但生意却异常的好。不信,您过两个时辰后在来看看?这里肯定都是客人,现在里用餐的时间还有一段距离。客人都在集市做生意哩。” 姬凌云问道:“你们这儿的客人都是商人?” 店小二点头道:“大多都是。不瞒爷说。临别的没有。就是商人多。尤其是最近这段日子,临出了西门大人这么一个好官。 第204章 这临的商人比以往多了许多。城里的大小客店在用餐的时候几乎都被挤的满满地。” 姬凌云满意的笑了起来,短短几个月,西门豹就已经得到了这般好评,足见他的才能确实得到了发挥。 “掌柜,结帐!”那黑衣大汉这时大叫了一声。 那小不点儿眼中突然露出了焦急之色,端起一旁未吃干净的剩菜朝姬凌云远远丢来。 专韦眉头一挑,也在桌前拿起一盘菜,对砸了过去。 “旷当”一声,青铜准确地撞在了一起掉落在地。 姬凌云的护卫都站起了身,将他围在中心。 森熊怒气冲冲的走上前去。 黑衣大汉眼中闪过一丝温怒,一些焦急,一把将小不点儿藏在身后道:“庶子玩劣,诸位勿怪,告辞。” 正说间,小不点儿神色焦急,猛地一低头,张口便往他手背上用力咬去,黑衣大汉只觉手上一阵剧痛,大叫一声:“啊!”松开右手qi書網-奇书,一脚将小不点儿踢飞了三丈开外。 “可恶……”黑衣大汉恩骂一声,抽出腰间配剑向小不点儿冲去。 “救他……”姬凌云话音一落,就听一声惨叫。 冷蝶的冷箭在第一时间刺穿了黑衣大汉地膝盖。 森熊快步敢上象抓小鸡一般的将黑衣大汉举了起来,随手丢在了姬凌云的面前。 黑衣大汉抱着大腿怨恨地仇,何……何故如此……” 姬凌云道:“事情因果我尚且不知,但我 确定你在干有为法纪之事。在别处我或许可能放你吴国境内,我却不得不管上一管。” 黑衣大汉紧张地大叫:“我与那孩子是叔侄关系,何来……啊……”话未说完,就是一声惨叫。 原来那小不点儿已经爬了起来,被黑衣大汉那一踹着实厉害,脸成了青紫,脑袋起了一个大包,痛得险些便要哭了出来。 他见黑衣大汉被擒住壮着胆子冲了过去,对折黑衣大汉就是一阵猛踢。 本来,那小不点儿小屁孩一个,没多少力气。但那一阵乱踢,正好踢在了他中箭地膝盖处。 小不点儿发现了这一点,一手抓着箭簇大力一搅,登时痛得黑衣大汉全身痉挛,哀号连连。 小不点儿见此,冽嘴竟笑了起来。 姬凌云同身旁的人互望了一眼,均觉得背后凉飕飕地,均想道:“这个小娃哪家的孩子,如此狠辣。” 姬凌云让人将小不点儿抱开。问他是否认识黑衣大汉。 小不点儿张了张口发不了声,只好摇着头愤然的 看着哀号不止的黑衣大汉,姬凌云笑道:“事实胜于一切,显然这小不点儿与你并无干系。” 正当姬凌云准备继续问话时,一队士兵冲了进来。 为首一人厉声大喝:“何人敢在临闹事?” 店掌柜匆匆来到那人身旁急道:“展民保,就是他们。”说着一手指向姬凌云等人。 姬凌云暗自点了点头,这民保是西门豹想出来地官职,意在保卫一方居民安危利益,得到了他的首肯。 姬凌云 展民保来到姬凌云面前一丈开外。目光在众人身上扫视了番,沉声道:“闹事,伤人,有违法纪!诸位随我至府衙走上一趟,听候大人发落。” “你……”森熊大怒,但被姬凌云以眼神制止,然后又对姜良施了一个眼色。 姜良会意从怀中取出一块金子,将事情的经过草草的说了一便,暗中将金子递给了他。 展民保大怒,一掌拍飞了金子。横眉竖眼道:“本人是西门大人,亲自挑选的民保,意在保民而不是收你这黑心之钱。看你如此行径,也不是一个好东西。来人。将他们通通拿下回府衙问罪。” 展如急道:“一场误会,这位是当今吴王,并非歹人。” 展民保一阵错愕,见姬凌云气度恢弘。却有几分大人物的架势,正犹豫间猛然响起西门豹令法无人情的教诲,咬牙道:“吴王又怎么样。即便是吴王在临也不能乱违法纪。” 姬凌云并未开口说话。想看一看这位展民保知道自己身份后的反应。点了点头笑道:“那好,押送就免了。我们一起去衙门走上一趟。反正,寡人也要才算见见西门先生。” 展民保也不知姬凌云的 一行人浩浩荡荡的来到了临府衙,得知消息地西门豹早早就出来迎接。 展民保早有心理准备,但还是吓出了身冷汗,忙陪不是。 姬凌云大笑嘉奖了两人,并且还赏赐给了展民保一斤黄金。 看着展民保,姬凌云笑道:“西门先生,你为我大吴选出了一位正直优异的人才啊!” 西门豹道:“临商贩数以千计,这维护治安的人员必不可少。而这些维护治安的人员往往可以体现整个临的风貌。要想将临发展为真正是商业大都会,首当其冲的就是要有一个公证公平的商业气氛。因此,属下以将所有维护治安的人员撤去重新挑选,每一人都经过了严格的筛选。” 姬凌云又问了许多临的风貌和改变。 西门豹一一作答,随口即来,整个临地变化几乎都在这位能史的眼中。 姬凌云当即为西门豹做了一块匾额,并亲笔写上“治世之能史”五个大字。 虽然,姬凌云的几个字写得确实不咋样,但对于西门豹来说,这绝对是一个比黄金更珍贵的东西。 正说间,临掌管刑事案件地官吏王雷已经审理好了先前的案件,并拿出公堂档案给姬凌云查阅。 姬凌云粗略一观,上面写得明白,那黑衣汉子名叫李黑,是一个专门拐卖儿童的人贩子,将一些七、八岁的孩子抢掠,拐骗到别地给人做童工,当奴隶,稍微好一点地是当儿女。 一月前,李黑在安邑准备大干一比,用惯用的手法骗了三名七、八岁左右一同玩耍的孩子。计划本来异常顺利,但半路却杀出了一个程咬金。 一个四岁左右地小孩将他骗人地手法批判地一文不值,说的李黑牙口无言,并且大叫抓强盗。 李黑当时一不做,而不休 将三名小孩打晕,那四岁地小孩也把他绑了起来一并 那三名小孩以奴隶的身份卖给了地方大户,惟独那四岁的小孩卖不出去。 根据李黑的叙述,并非没人看中那小孩。相反,那小孩长得机灵可爱,不只一人有心购买。只是小孩年少老成,摔这个。砸那个,愣的将到手的生意搞没了。 连续几次都是如此,李黑气得火冒三丈,放下了狠话最后给他一次机会,否则就杀了他。 李黑约好了时间,见时间尚早,打算喝上两盅再去交易。无巧不巧,正好在客店遇上了姬凌云一伙人。 看完后,姬凌云叹道:“那小家伙好不简单,如此年少便有如此心计。实属罕见。” 伍子胥、孙武子频频点头。 孙武子道:“只要将他卖出,买家在一段时间里,必然会将他困住,防止他逃跑。若是如此,短时间内那小家伙将无回到家乡地机会。到是跟着李黑,四处游走,也许还能有逃跑的机会。” “不只是如此!”姬凌云想起了初次见到那小鬼发生的事情,道:“在客栈时,那小鬼已经在向我们求救。他做鬼脸吸引我们的注意,然后故意露出手腕上的伤痕。告诉我们他遭到了绑架。只是当时寡人认为是那小孩的恶作剧,没有 苦笑一阵,姬凌云道:“只可惜那小孩是个哑巴……有种天妒英才的感觉。对了,那小孩的家在哪儿。派一个人送他回家。” 王雷道:“那小孩没说,只是要求要见大王。” “见我?”姬凌云略微一沉吟,点头道:“带他进来。” 那小鬼高昂着头,做着一副大人的模样左摇右摆的来到了姬凌云地面前。指了指嘴巴,双手不停的比划,意思是要笔、墨 姬凌云看了老半天才明白。让人拿来笔、墨饶有兴趣的看着他。 那小鬼拿起笔。熟练的蘸了蘸墨。在地下写道:“我叫吴立,是晋国三卿魏桓子麾下将军之侄。我想跟你一起去找叔父。安全。” 姬凌云看着较为秀丽的字迹道:“好,看在你这一手好字的份上,寡人准了。” 小吴立继续写道:“在走之前,带我看大夫。那个坏蛋不知道给我灌了什么东西,嗓子又痛又干,火烧一样,说不出话来。” 姬凌云笑道:“原来你不是哑巴……” 小吴立愤慨的看着姬凌云写道:“你才是哑巴!!!” 见小吴立愤怒的表情,姬凌云大笑了起来。 姬凌云让人叫来了随 小吴立被灌的是一种刺激性极强地物品,有轻微的毒素。人喝了不至于身亡,但薄弱的喉咙却会因此而沙哑以至于失声。 大夫配了一些解毒的草药,早晚服食。三日后,小吴立已经能够开口说话了。 次日,姬凌云等人带上小吴立一齐西行。 一路上有了一个可以消遣地对象,到也相当的自在。 别看小吴立年少,但觉得是一个天才,以才思敏捷来称赞他一点也不为过,只是个性自大,口气狂妄,是人小鬼大的典范。 也因为如此,小吴立时常会出现打肿着脸来充胖子的行为出现,逗地众人哈哈大笑。尤其是他的那句“小孩的直觉”地口芶言笑地孙武子也不禁大笑了起来。 眼看快到了縻延邑,小吴立糗着一张脸一点也没有了前些日子那股夸夸自谈地模样,到是象将要上断头台一般。 “喂,小子,就快到縻延邑了。要不了多少时间,你就可以与你叔父见面。 第205章 怎么一副如此模样?一点儿也不象是你……”姬凌云看着跟专韦共乘一匹的小吴立笑着说道:“没有你地狂言,还真有些不自在了。” 小吴立低耸着脑袋回了一句:“没有心情。” 姬凌云眨着眼睛道:“是不是觉得快要到目的地了,某些谎话要被拆穿了,觉得不好意思了起来呢?” 小吴立大张着嘴巴道:“你怎么知道?” 姬凌云故做神秘道:“男人的直觉。” 小吴立翻白了双眼,舒知道,叔父说你可能会是姬斯大人最:毕竟才四岁,比起你来确实差那么小小一丁点儿,被你看出来也不是什么丢脸的事情。” 顿了一顿,他道:“我隐瞒了我的真正名字。” 姬凌云“哈哈”大笑:猫,明天也可以叫阿狗,反正不过是一个代号而已。你怕我以你来要挟你的叔父这也是人之常情,并没有什么不对。反正,你还是你,不会因为叫阿猫就变成小猫了。” 第九部天下大乱 第十四章小兵神吴起 日后,姬凌云一行人到了縻延邑外。先到的却跃以知姬凌云驾到,列成长队,迎出城来。 其时却跃以及数万水军,早已在縻延邑中搭造了许多茅舍木屋,以供与会的各路诸侯将士居住。 还有六日,便是会盟之期,黄河之畔筑了高坛,坛前烧起熊熊大火,一切已经准备妥当。 伍子胥对这会盟多有研究,姬凌云任命他为会盟主持,安排一切行程,事项。 姬凌云接见诸路诸侯后,便在内城演习会盟进程。 这日午后属下将士报道:“晋国赵毋恤、魏桓子、韩庄子,姬斯诸人以到城外。” 姬凌云问道:“晋定公可有到来?” 属下将士道:“未曾见到,据说晋定公操劳过度,身体不适,无法参加延会盟,但他以派赵毋恤、魏桓子、韩庄子三卿作为晋国代表前来参加主盟。” 姬凌云大喜,晋国当真已经分裂。晋定公不来参加绝对不是因为身体不适,而是因为赵毋恤、魏桓子、韩庄子这三卿不允许他来参加。 只因姬凌云一旦当上诸侯之长后,即意味着他可以插手各国诸侯内部的大小事情。三卿分晋在道义上来说非但站不住脚,而且还是大逆不道。 在这个时代,卿大夫掌权的比比皆是。好比鲁国,季孙氏、叔孙氏、孟孙氏他们三人就控制者鲁国的朝政,被人称之为鲁国三恒。还有原齐国的田恒,他地话比齐公地话还要有用三分。 因此。世人虽知三卿才是晋国的实际掌权者。但因并不少见也都习以为常。但却无人知道他们真正的目的是反叛自立。 晋国三卿如此举动,显然已经剥夺了晋定公结交外邻,拉拢盟友的权力。 姬凌云暗道:“都做到了这个份上,晋国离分裂已经不远了。不过……有我在,你们想要安心分裂也不容易……” 他微笑的亲自迎出门去,同时还叫上了小吴立。 赵毋恤、魏桓子、韩庄子,姬斯等人恭敬的站在城外。见到姬凌云出来,一齐躬身行礼,说道:“参见吴王!” 姬凌云地身份本就在他们之上。这时又是周天子亲命的诸侯霸主。地位高他们何止一阶?由不得不他们不谨慎对待。 这时,姬斯身后一将发现了小吴立惊讶道:“起儿,你怎么在这儿?” 小吴立高兴的扑了上去大叫叔父。说清楚原由。 那将听后急忙上前叩谢,他一直在军营练兵,对家中发生地事情一概不知,也不知何原因并未得到吴立失踪地消息。此刻听吴立说起,登时平白吓出了一生冷汗。惭愧的感恩道:“起儿是我过世兄长的独子,当年兄长为救我而遭歹人杀害。在下以抱憾终身。若起儿在有何异样,在下百死也不能安心。请受吴辰三拜……” 吴辰恭恭敬敬,规规矩矩地磕了上个头,但姬凌云却毫无反应。 起儿,吴起,立同以起,小吴立是小吴起。 姬凌云发觉他干了一件天大的蠢事,他怎么也没有自大小天才竟然是吴起,兵神吴起。 吴起中国历史上的一朵光芒四射的奇葩。是一个不可多得地杰出政治家,也是世界军事史上一颗永垂不朽的璀璨巨星。也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可以和“兵圣”孙武齐驱并驾地伟大军事家, 世人谈兵,莫不言“孙吴”,孙乃孙武,吴即是吴起。 吴起一生出将入相,除了发挥出惊世的军事才华外,在内政上也颇有建树是难得的全才。 放眼整个春秋战国人才辈出,能当全才者也只有吴起以及伍子胥。 他在魏文侯姬斯麾下效命二十年,一共为魏国打了大小战役七十二场,共六十二胜十平,无一败绩,十足的常胜将军。 但人无完人,吴起生性刚直自喜,持才自傲,名利心极重,母丧不归,杀妻求将成为了一生用不磨灭的污点,有才无德之中的典范。 可无论怎么样,吴起那旷古烁今的才华,足以让吴起二字,永垂不朽。 小吴立那骄傲自大,口气狂妄,却又才思敏捷,细细想来,简直就是吴起的翻版,姬凌云心底苦笑,一个如此伟人在自己身旁,自己却毫未察觉。 随即一想,释然开来。吴起在厉害,现在也不过是一个四岁的小屁孩,等到他成年,只怕还要等上十数年。那时自己也许早就一统了天下,以这时吴起等自己的交情,在加上他那渴望出人头地的名利之心,何愁他不乖乖送上门来? 二十年后吴起果然在姬凌云的麾下效命,成为西征军主帅谱写他战无不胜的神话,扩地千里。因姬凌云的出现,虽然秉性难改,但母丧不归,杀妻求将这两典故早已不复存在,成为了人人称道的兵神,为列四神之一,地位仅次于姬凌云的军神,得成一代伟业。 姬凌云扶起吴辰,连道无妨。 姬凌云热情的请赵毋恤、魏桓子、韩庄子,姬斯等人入内,设宴款待。 过了五日,各路诸侯已经到齐,大小加起来多达二十余个,其中不乏不请自来之辈,周天子甚至还让他的两位爱子一同前来宣旨,正式授命姬凌云霸主之位。 这天,正午,侍卫来报:“大王,两位王子已经到了縻延邑。” 姬凌云不紧不忙的出去迎接,并没有表现出特别的热情,只是敷衍的几句就打发他们去驿馆休息。 姬仁气得双目冒火,几欲爆走。 当天夜里,姬凌云却热情的款待了另一位王子姬壬,态度于清晨比起来相差甚多。 第九部天下大乱 第十五章廪延会盟 仁怒气冲冲的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口中不停的骂着姬恨不得将他千刀万寡的模样。 凌云小儿欺人太甚!!! 自己好说歹说也是周天子的嫡系长子,将来的大周天子。区区诸侯怎感对我如此无理,如此不敬,气煞我也…… 想起自己来到縻延邑之前,还有心拉拢姬凌云,在父王百年后让他扶持自己坐上大周天子的宝座一事,心中更是愤怒,暗道:“这姬凌云确实同他们说的那样,重任不得。一旦重任就会如同阖闾、夫差一般,狂妄自大,目空一切。父王真是老糊涂了,竟然任命怎么一个人为霸主。可恨的妖女,竟劝父王做出如此蠢事……大周的天下应该由大周天子来治理,哪里轮得到他姬凌云……” 姬仁越想心头越火,愤愤不平的想道:“好你个姬凌云,现在我斗不过你。日后别让我逮到机会,到时看我如何能饶得了你。” 愤怒之下,姬仁心生一计,姬凌云如此无礼,不将自己放在眼里。何不这样联合姬壬,告诉父王就说姬凌云完全不将他老人家放在眼里,劝说父王收回成命? 想着,姬仁得意大笑了起来,让人前去请姬壬。 盏茶功夫间就有士兵来报:“二王子早在几个时辰前,被吴王请去参加宴会,至今未归。” 姬仁神色大动。 一个人一旦对某个人生出的偏见,那么无论这个人做了什么,在他的眼中都是别有所图。居心不良。 “混蛋……”姬仁将面前地案几踢飞了老远怒道:“天子之位是我地。谁也别想把它从我手上枪走,无论是谁,都不可原谅。” 姬仁终于意识到了危机,他不得不承认如今的姬凌云如日中天,声望无人可比。在任清璇的多方举荐下,姬凌云在周天子的心里占有这一席之地,在加上吴国的声势。姬凌云支持的人很可能就是下任天子的人选。依照大周传嫡不传庶地规定。唯一能和自己争王位的只有自己这位弟弟姬壬。若是姬真的得到了姬凌云地鼎立支持,那么他地地位很有可能不保。 不行,不能如此被动下去!!! 姬仁大声道:“来人。给寡人请赵毋恤、魏桓子、韩庄子来这里一叙。就说本王子有要事相商。” ******************* .+.府衙。 姬凌云热情的招待了姬壬,当今周天子的子女有许多,但能够继承天子之位地却只有姬仁与姬壬两个。 姬凌云对姬壬这个周天子的候选人显得非常热情。高举酒杯道:“今昼日多有怠慢,寡人再此向王子赔罪。” 姬壬性子有些懦弱,不知姬凌云在打什么算盘,有些拘束,忐忑不安。回礼道:“这个无妨,我并不介意。只是大哥非常:颇有言词。吴王最好对大哥好好解释,无须对我如此……” “哼……”姬壬的话还没有说完,姬凌云就冷冷的哼了一声,不悦带者鄙夷道:“正是因为姬仁,寡人才会如此。 第206章 否则,又那会对二王子无礼。”他直呼姬仁,对他全无敬意。 姬壬灿灿笑道:“吴王同大哥一定有什么误会吧?” “误会!”姬凌云不屑的撇嘴正容道:“这不是误会,而是敌视。寡人此生最讨厌地就是人前是人,背后是鬼的无耻小人。平日里,寡人跟姬仁关系算是不错,他曾要求寡人帮助他打败二王子,取得周天子之位。同时还允诺寡人,事成之后,要封寡人为诸侯之长,天下霸主。可是,现今他却不止一次向周天子说寡人坏话,劝说周天子取消对寡人地任命。还好天子英明,没有听那小人之言。这简直是岂有此理,我姬凌云绝对不会让一个出耳反耳的人,但是当天担任这大周天子之位。” 姬壬面色徒然大变,意识到了姬凌云的最终目的。这能继承天子之位的只有他同姬仁有资格,姬凌云不同意姬仁继承周天子之位,反过来说就是打算支持他为天子。 姬凌云道:“经过寡人观察,姬仁不过是一目光短浅的无能之辈,没有资格继承大统。到是二王子却有富贵之象, 言。” 姬壬有些心动,这周天子之位,谁能不爱,谁能无动于衷? 但姬壬处事优柔寡断,面对自己的同胞大哥,一时间也拿不定主意,道:“吴王今日之言,且勿对第三人说起,容我好好考虑。” 话一到此,匆匆告辞离去。 姬凌云并未阻拦,只是劝他好好考虑。 送走姬壬,姬凌云大口的喝着酒暗道:“姬仁颇有才干,但年青气盛,未吃过苦,不知忍字奥意。一旦得知自己召见了姬壬,一定不坐以待毙,而是自动反击。同时也将不在信任于姬壬,且对他处处提防。姬处事优柔寡断,但也不是一个傻瓜在那种情况之下,与自己结盟是最好的选择。” 不一刻,姬凌云就得到了姬仁召见赵毋恤、魏桓子、韩庄子秘谈一事。 姬凌云淡淡自语笑道:“果然是他们暗中做鬼,这样也好。利用他们可以更加完美的实现我的计划。” 翌日,姬凌云大会诸侯于黄河之畔,焚火烧香,宣告縻延会盟开始。 首先由天子代表姬仁、姬壬上高台宣布周天子意旨。 姬仁心中不甘,但也无力制止,手持周天子意旨上得盟坛,念道:“姬氏凌云,太伯之后。文采武功,时之英豪。狄戎复强,凭陵中夏,凌云仗义翦伐,以尊王室。自文、武以下,皆赖凌云之休,岂惟朕躬。各路诸侯,当尽先效仿。为表功绩,命姬氏凌云为诸侯之长,姬姓之伯,协助寡人治理天下。” 姬凌云跪拜稽首道:“臣姬凌云,幸歼抵寇。皆仗天子之灵,臣何功焉?天子如此厚待臣当誓死以报。” 姬仁高声道:“天子赐亲笔命辞一份曰:敬服王命,以绥四国,纠王。”意思是让姬凌云恭敬地服从天子的命令,以安抚四方诸侯,并惩治不忠于王室的邪恶之人。 姬凌云大喜,这如同后世的尚方宝剑,连忙再次跪拜谢恩。 姬凌云率先登上盟坛,鲁哀公、卫出公、燕孝公、楚惠王、赵毋恤、魏桓子、韩庄子等人依次登坛。 姬凌云手执作为牺牲的一头牛的牛耳,将其割下,放在伍子胥手捧的容器“敦”里,然后宣读盟约以祷告神灵,并且定下方策。 姬凌云高声道:“为我大周和平,凡同盟诸侯都要友好和睦相处。不可擅自启动战事;不可对百姓施暴;不可阻碍粮食流通;不可示意废黜太子;不可以妾为妻;不可让妇人参与政事;不可擅杀大臣;若外寇入侵,大周危机,诸侯当立刻救援。一切以大周利益为主,若有违背者,天下臣民当共同诛之。” 这等安排方策,十九出于伍子胥、姜良的定计,相当完善。姬凌云宣示出来,四周将士欢声雷动。 宣读完毕,姬凌云将盟约交给伍子胥,捧起放有牛耳的容器饮了一小口血,然后将容器递给燕孝公,燕孝公歃血后递给鲁哀公,鲁哀公歃血后递给卫出公,依次类推。 ~<.归于好。有背盟者,神明之,殃及子孙,陨命绝祀 众人齐身道:“决不相负。” 伍子胥将盟约的正本放在作为牺牲的牛身上一并埋入事先挖掘好的坎中,盟约的副本各路诸侯人手一份带回本国。 诸路诸侯共同参见诸侯之长。 姬凌云将众人逐一扶起。 繁杂的会盟仪式至此完毕,姬凌云带头,诸侯依次退下盟坛。姬凌云终成为史上最年青的一代霸主,脸上不免露出一丝得意之色。 时间尚早,姬凌云请众诸侯巡视水军。 盟址附近,吴军三万水军在大江之上厉兵秣马,身披甲冑,手持金戈战戟和犀皮盾牌,扯起战旗和长幡,选好地形,分成左右中三军一字排开。八五八书房符央手持玉铖,坐在余皇战舰中,亲自在中军擂鼓助威,三军挥舞兵器齐声响应,向四方怒吼,喊声惊天动地。 诸侯无不骇然,均想吴军之强在于步卒,骑兵,这水军尚且如此,更甚一筹的步卒,骑兵将会是何等神勇。 第九部天下大乱 第十六章五年时间 延会盟,繁杂的程序将姬壬累得直立不起腰来,脑中那吴国水军的神威,心中不由泛起一阵涟漪,感慨万分。 如此军队才可当上雄师二字。素闻吴国步卒冠甲天下,数千骑兵也是当世无双。不甚出名的水军就有如此实力,也不知吴国的军事到底有多强,暗道:“若父王有这么一只雄师又怎么会落得如此地步。” 罢了,不去想了,大周以败落上百年之久,非父王之过,想多了也只能徒添伤感。 姬壬去找姬仁商议回洛邑一事。 姬仁见姬壬到来冷冷的说道:“你来做什么?” 姬壬.声道:“我来是想问问大哥何时回洛邑。” 姬仁道:“我什么时候走不干你的事情,你要走自己走便是了,别来防碍我。”逐客之意,显于脸上。 姬壬脸上一阵青一阵白,恼怒的拂袖而去。 路上正好遇见了赵毋恤、魏桓子、韩庄子,姬斯四人,姬壬看着四人的身影顿时明白了姬仁将要干些什么,一咬牙向姬凌云的住处走去。 ********** .+ 众人纷纷高声庆贺,纷纷道喜:“恭贺大王终于如愿以偿,成为天下霸主。” 姬凌云笑逐言开,高声道:“寡人得意完成父王夙愿,成为天下霸主,诸侯之长。全赖诸位之功。决不敢忘。今日,我等不醉不归。” 众臣大声欢呼,齐声叫唤;“大王万岁……大王万岁……” 姬凌云与诸位大臣欢庆之时,余光正好瞧见伍子胥正悄悄的退出殿外。 姬凌云一愣,随即跟出。 “寡人有此成就,相国居功至伟。何不跟大家一同欢庆?” 伍子胥听到身后传来姬凌云的声音连忙抹去激动地泪水,回过身来道:“老夫早已过了同他们一般如此活跃了年岁。不去凑那个乐闹了。能再次见到吴国称霸,昂立在诸侯之首,老夫此生也了无遗憾了。” 姬凌云见伍子胥发须皆白。面上皱纹也多了许多。心中充满了对这位老臣地敬意。若无伍子胥,又哪里来现在的姬凌云?又哪里来如此强大的吴国? “相国,辛苦你了……”姬凌云的声音有些哽咽。 伍子胥笑道:“能见到吴国飞速发展。那种高兴的心情又有什么比得了呢?” 正说间,姬凌云突然发觉远处有一人影正孤独的望着天空,凝神眺望,却是“兵圣”孙武子。 伍子胥沉声道:“我这位老朋友最近有些异常,尤其是今日会盟过后更加显得闷闷不乐。仿佛有什么心事。” 姬凌云笑道:“可是是因为今日会盟,寡人说了不当的话吧……我们一起看看去……” 来到孙武子地身后。 姬凌云道:“上将军可是在想今日会盟一事?” 孙武子作揖行礼。然后才点头道:“恩……老臣实在想不明白。大王既然有心一统天下,又何必在会盟上定下诸侯不能擅自动交兵的条约呢?大王曾说过,这天下要破后而立。只有先以武力征服一切,才能真正是消弭战祸,百姓才能够远离战争的困恼。可是,大王今日地条约一下,自是不能自我违背。不违背则无法动刀兵,不动刀兵即无法一统。老夫思前想后,怎么样也无法理解大王今日地做法。” “够了,别说了……”伍子胥皱眉怒道:“老朋友,你应该清楚,这一统的背后的风险,它很可能颠覆整个吴国。为了吴国,这在事情上不允许草率。哪怕放弃一统也不能用吴国地将来来做赌注。” 孙武子摇头道:“不,我必须知道。我正是为了大王的天下一统才出的山,若非如此,我又何故下山?” 这孙武子跟伍子胥最大不同就是:伍子胥一切以吴国为主,为了吴国,他可以不惜一切。而孙武子却早已看淡了一切,名利,钱物对他来说如同粪土一般。惟有一统,为百姓消弭战祸,才能激发起他胸中的豪情。 “五年……”姬凌云看着孙武子伸出了五个指头慎重道:“寡人不知道怎么解释,但五年,上将军给寡人五年时间。我敢保证一切都会不一样,我吴国将会以最小的代价,奇qisuu.书得到最大地利益。至于一统……上将军大可放心,自始至终寡人从来没有忘记自己一统天下宏愿。” 并非姬凌云不信任孙武子,不将自己的计划说出来。而是他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这个口。 第207章 因为,他这个计策太过匪夷所思,太过想当然了。每一个步骤几乎都是空想,也只有姬凌云自己一人清楚。 他地计策虽是空想,但却是历史改革的必然性。无论是谁也无法改变由春秋时期过度到战国时期的这么一个转变。 孙武子见姬凌云如此自信点头笑道:“老臣拭目以待。” 这时,姬壬来报的消息传来。 姬凌云哈哈一笑道:“在寡人的计划中,这姬壬将站这举足轻重的地位。” 告别了伍子胥、孙武子。姬 刚一见面,姬壬就上前泣声呼道:“吴王救我,吴王救我!我无心与大哥争夺天子之位,但此刻他却视我为眼中之盯,特别请了晋国的赵毋恤、魏桓子、韩庄子来对付我。我无权无势,哪里是他们的对手。” 姬凌云笑道:“对付姬仁小儿,寡人全力支持。只要你不负寡人,寡人保你是天子之继承人。” 姬壬大喜道:“壬决不相负。” 聊了句句,问清楚了状况,姬凌云突然道:“大王现在的身体如何?” 姬壬忧心道:“父王酒色伤身,大夫说已经没有几年可活了。” 第九部天下大乱 第十七章活周公——姬凌云 凌云同姬壬在偏堂商议了半个时辰,姬壬带着一副胜情离开了府邸。 姬凌云陪同重臣同欢了一夜。 翌日一早,前来会盟的众诸侯纷纷告辞离去。 姬凌云也满载着荣誉回到了吴国。 为了纪念这这次的荣耀,吴国洗清了原有的年号。以凌云为号,过年后改为凌云一年。 国与国之间的战争,正是因为没有一个强大得能压制诸国的人,就像小孩打架没人管一样,只要有人管,小孩们就不敢打架。 因此一次霸主的诞生,意味着大周的天下将得到短暂的太平。 姬凌云有实力,有威望,他足以压住任何一个国家使得他们投鼠忌器,不敢乱来。 昏庸、贪婪的君王收起昏庸、贪婪;野心的君王埋藏起了野心。混乱的大周因为姬凌云的出现而步入了短暂的和平。 在姬凌云主事,公证严明,不偏不倚,天下人无不心服,感恩带德。 吴国凌云四年,南风徐徐,四季如春。西南方的飞马牧场中。 一个俊秀可爱,粉里透红的绿裳小孩,手中拿着一根竹剑,勤练着剑法。别看他年纪尚小,但却舞的有摸有样。 这日,他已经练完了第一招的七式,高兴的大喊大叫:“师傅,师傅,政儿练成了,政儿练成了。” 一个二十来岁清秀青年尖着嗓子大声叫好,“太厉害了,王子。想不到你才练了几天。剑法便如此出神入化。” “你少拍马屁了。”绿裳小孩白了他一眼,道:“你说的话,我不相信。父王教导我说,忠言逆耳,太好听的话都不是真话。” 这时,不远处地一个茅屋中,走出了一个青裳少女。二十来岁上下。一张瓜子脸,睫:|.个小酒窝,特别地耐看,手中还握着一根青色的竹棒。 绿裳小孩在那青裳少女面前把一招的七式完整的演练一遍。 演练完毕。望向青裳少女问道:“师傅,我练得怎么样?” 青裳少女微皱眉一手托着下巴沉吟道:“大致上还不错。不过在第五式、第六式和第七式连接的地方,身体似乎有些不自然。” 绿裳小孩苦着脸道:“我自己也这么觉得。”绿裳小孩再次比划第五式、第六式和第七式连接的招式,“虽然练了很多次,但这里始终练不顺。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青裳少女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敲了敲自己的脑袋。“这招很好使啊,你怎么就学不会呢?”说着,以竹棒带剑,重复了绿裳小孩使出地那一招,顿时青芒四射,风雷响起,随即风平浪静,不留半点痕迹。 正是出手时如奔雷怒吼,收招时如大山岿然。 绿裳小孩惊羡不已喜道:“阿青师傅就是厉害天下第一高手。” 青裳少女不由愣住了,她正是拥有超凡剑术的越女阿青。她与姬凌云之间的关系剪不断,理还乱。两人有时如同至交知己一起坐下赏月谈天说地;有时如同兄妹一般相互关心、关怀;又有时向亲密无间地恋人,心有灵犀。 阿青并不是一个什么也不懂地乡下野丫头,知道什么是情,什么是爱。但因不清楚姬凌云对她的感觉如何一直将心底的感觉埋藏内心深处。 为了能时常见上对方一面,她特地以飞马牧场水好,草好为由住了进来。 那绿裳小孩正是姬凌云地长子姬政,这小家伙十足的是一个小凌云的翻版,调皮捣蛋,生性好动,好玩,喜欢剑术武艺。因为知道阿青的武艺胜过姬凌云多矣,哭着喊着要败她为师。在姬凌云的首肯之下,得尝所愿。但阿青剑术超凡入圣,却不会教人,只有让姬政模仿她地剑法。 姬政还小,天性聪慧,但远远不能理解这越女剑法的精髓,总是练得似事而非,难有长进。 姬政倔着小嘴道:“这剑怎么也练不好,我还准备在他回来之前舞剑让他高兴高兴。” 阿青眼中出现了一丝异彩道:“你父王要回来了?什么时候?” 姬政斜着脑袋道:“就在这几天吧!母后已经得到了汇报父王已经打了一个大胜战,凯旋回归。不多日就可到达姑苏。” 阿青欢喜 你怎么也不高兴?” 姬政奶声奶气地说道:“父王那么厉害,对于胜利我都习惯了,没什么可以高兴的。”他吐了吐舌头道:“要是那天父王败了,我才会觉得奇怪。” 在这四年之间,姬凌云协助周天子治理天下,手握天下大权,管尽天下不平之事。令天下诸侯又惧又敬。 凌云一年,巴、蜀联军受人挑唆,兴兵伐楚。楚惠王向姬凌云求救,姬凌云联合鲁、郑、卫、蔡四国起兵十万,于三月后大破巴蜀联军。 凌云二年春,秦国朝北扩张,为了更好的规划,侵占三里王畿土地,大损大周颜面。姬凌云大怒,汇合诸侯陈兵十五万于函谷关下。战事未起,秦厉共公当先派人议和。为此,秦国损失百里之地,函谷关以北所有土地皆并入王畿。 凌云二年秋,西北戎狄再度犯境。晋国、王畿云起吴兵六万,破之。 凌云四年,北地大旱,东胡起兵十余万,攻入燕国。因镇边大将乐羊被贬入狱,无人可挡东胡攻势。东胡大军连克五城,杀至燕国腹地。燕孝公临时启用乐羊稳住战事并向诸侯之长姬凌云求救。 姬凌云再度汇合天下诸侯,救援燕国。苦战九和月,或以力攻,或以智取,终破东胡,杀的东胡撤退一千余里,并在姬凌云的主持下,设置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五郡建造长城用以防御东胡的南下。 四年来,姬凌云可谓征战不停,他统率部属,以战养战,军纪严明,人人奋勇善战,纵横西域,塞外,所向无敌。加之牛马繁殖,人口滋长,众诸侯的示好。吴国在国力上骎骎然已有超越晋国的架势。 正因为姬凌云的存在,天下太平了四年。天下百姓对姬凌云无不感恩,称之为‘活周公’。孔子也不止一次评价姬凌云为当世周公旦,‘活公旦’一说也是由此而来。 而在北地异族部落,姬凌云却如魔鬼一般存在。时人练箭皆以姬凌云为靶,以泻心中之恨。 阿青用竹棒轻轻的敲打着姬政的脑袋道:“乱说。” 姬政摸了摸头道:“本来就是嘛……”还想待说,意外看见阿青眼中露出了狂喜之色,惊疑间只觉得一股大力传来身体竟然腾空了起来。 “好你个小子,竟然想你父王打败战,看父王如何收拾你……” 姬凌云大笑的抱住了从空中往下掉的姬政轻轻的拍打着他的小屁屁。 四年来,姬凌云壮实了不少,多了几分沧桑,下巴处还留了一戳小胡子,更显得英武。 姬政高兴的大叫:“父王……”伸手去抓他的胡子。 两人嬉笑了一阵。 姬政道:“父王,不是说你要过几日才到吗?怎么这么快就来了。” 姬凌云道:“和东胡这一战打了大半年,路上听说武儿病了,就先一步回来了,到了姑苏却见是讹传。我们一家人都在,只差你这个小活宝。”说着舞剑给父王庆功。就来看看,你练的如何了。” 姬政扫兴道:“孩儿怎么也练不好。” 姬凌云让姬政重新练上一遍。 姬政依言照做。 姬凌云对于剑的研究由在阿青之上,一眼就看出了姬政的错误在哪,笑道:“剑法靠悟,尤其是越女剑法,更是以悟为主。自己领会的东西才:|式不同的人使出会有不同的效果。比如,你阿青师傅一招普通的直刺,快、准、狠完全体现出她的敏捷速度,而若让你森熊叔父用起来,却是慢,猛,以力破巧,发挥出了他力的长处。虽然你师傅已传你剑招及要领,但最重要的还是要你自己能融会贯通,知道吗?” 姬政颔首道:“父王教训得是。” 此时,不远处忽然有一骑接近,那人道:“紧急密报,求大王亲启。” 姬凌云接过密函,见书写道:“天子将逝,毁周之计开启。” 第九部天下大乱 第十八章毁周之计 凌云将书函藏与胸中,准备等空闲之时在将其烧毁。了整整四年:四年里,他兢兢业业,一丝不芶的协助周天子处理天下大事。名义上说是协助,但实际完全都是他一人说的算。 第208章 在公证敬业之上,他远远甚于齐桓公、晋文公。在保证本国不失利的情况下处处维护周天子的利益与声望。不但深得大周王室的支持,就连各国百姓也称赞信服。 古有周公吐脯,天下归心;现有凌云治国,万民所向。 在天下各国百姓的心中,姬凌云甚至代替了古代的周公一般,以贤德而扬名四方,为将来的取得天下打下了不可磨灭的基础。 四年来,姬凌云等得这是这一刻的到来,为了能够推翻腐烂以久的周朝,建立新的时代。他特地将这个筹谋四年的计划,称之为“毁周之计”。 同阿青闲聊了会儿,姬凌云邀请她一同去姑苏坐坐。 阿青美目转动,嫣然笑道:“好啊,你想我去,我就去。” 姬凌云嘀咕道:“为什么是我想……” 沉思间,姬政一手拉着姬凌云,另一手拉着阿青笑着向“飞马牧场”深处走去,边走边道:“父王,师傅,我带你去看看的我小马儿。” 一行人,进入了“飞马牧场”的腹地。 此时的“飞马牧场”早已今非惜比。 因姬凌云重视在战马的调教,每年都要向此地投资大比的经费。或让孙婴扩建马场,增添训练器材;或让九方翼持重金北入荒原。购马优秀地战马进行繁殖。 “飞马牧场”发展地极为迅速。如今,这马场的专业人员就高达三千人,战马到了惊人的两万五千多匹。其中部分是向晋国赵氏购买,部分是对外时所得到的战利品,但决大部分是经过自己繁殖得来的。 来到马厩旁,姬政高兴的指着一匹红色小马,拍手道:“父王。那就是您送我的小马儿,看看它长地多健壮。” 汗血宝马难求,在大周土地上难得一见。 整个飞马牧场也只有四匹。其中还包括了自己的那匹神驹月芽儿。另外三匹:一匹叫做秦娘。来至与秦国。还有两匹一匹唤火云,一匹唤小政儿。 两年前,时任清璇已经以赢翎之名。回到了秦国。秦厉共公赐名为银翎公主。如她想的相左,任清璇并没有得到秦厉共公地重用,只是挂了一个虚名。 任清璇当然不甘心寂寞,去极北陇右地区等待时机。一次镇边大将伍封回秦都雍城叙职,北方强大地义渠之戎挥师来攻。边境失守。 临危间,任清璇挺身而出。以三千败卒固守危城,直至伍封援兵到达。任清璇的举动将秦国的损失减至最少。大将伍封赶到之时,大呼奇迹,力荐任清璇为将。 秦厉共公亦意识到任清璇地才能,不在因她是女人而小觑她,给了她一支部队让她协助伍封夺回失地。 有兵在手,任清璇展尽胸中所学,连战连捷,官拜上将军,并组建了一支飞凤军,以美貌、战术威镇秦边异族。 义渠之戎被杀的大败,向秦厉共公求和,并且以难得一见的汗血宝马为代价。 秦厉共公在文章、任清璇、伍封等人的辅佐下,秦国实力大涨。亦学起吴、晋、楚开始进行改革。 只秦地少金,少铁,虽拥有了冶炼之术,但普遍士兵依旧使用青铜为器。而在大周诸侯,铁器的运用已经开始普及到了农业,手工业。 思量秦文化与中原文化差距太大,任清璇提议促进秦国与中原诸侯国地通商,以此来进行文化交流,改善秦文化与中原文化的差距。 秦厉共公允诺。 自从吴王姬凌云开创了骑兵地先河后,骑兵已经逐步取代了战车。各国诸侯无不开始组建属于自己的骑兵队,使得中原战马奇缺,马价不断上涨,造就了中原马贵的一个局面。 任清璇这一法,妙到极点。不多时,秦国马匹,畅销诸国,获利极多。弥补了秦国黄金不足的局面。于是,任清璇又出一法,以良铁、精铁换马。秦国少金,少铁的情况得到了改善。 也许是生意太过红火,秦国出函古关外并没有多少四通八达,适 的土地。靠近王畿的那一块非常的不错,而且那里地,可共马匹食用。 秦厉共公经过实地考察,打算在哪里建造一座商业城池,提高于中原诸侯国的交流。不幸由此而生,在规划城池中,为了将城池造的更加出色,有意无意的侵占了王畿境内的三里土地。 说有意,是因为规划城池的官员知道那是周天子的土地;说无意却是因为侵占王畿土地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情。 大周逐渐衰败,本来居于千里沃土的王畿,因为某某诸侯国的需要侵占个数十里,某某诸侯国的需要在侵占个数十里,甚至于狄戎异族也时不时的来凑凑热闹蚕食一些土地。 百年下来,王畿的位置也不过只是余下百里而已。 因此,规划的官员很自然的将三里王畿土地归为己有。 这一下正好触碰了姬凌云这头江东蛟龙的逆鳞,为了更好的实行“毁周之计”,他极力的维护着大周的权威。 随即,姬凌云汇合诸侯与黄池,陈兵十五万,杀向了秦地,一举杀至函古关下,摧毁了秦国近年来的努力。 秦厉共公气得几欲发狂,但在文章、任清璇、伍封等人的劝说下,还是忍气求和。为了讨好姬凌云,私下里秦厉共公将那匹义渠之戎赠送的汗血马转送给了姬凌云。 姬凌云同意退兵,但却把函古关以东的所有土地都划入了王畿,限制了秦国与中原诸国的交流。 那匹汗血马正是秦娘,因为其是纯种的汗血母马,姬凌云将它交给了九方翼,令它繁衍后代,与月芽儿交配,繁衍纯种的汗血宝马。因而将它改名为秦娘,取意来至与秦国的产子母马。 火云、小政儿便是秦娘所生,火云,姬凌云赏赐给了项鹰;而小政儿则给了长子姬政。 见小政儿长的极为健壮,姬凌云笑道:“为什么给它取做小政儿?” 姬政斜着脑袋道:“我想我是父王的宝贝小政儿,而小政儿又是小政儿的宝贝小政儿,这样多好。” 姬凌云“呵呵”的笑了起来,摸了摸姬政的脑袋,暗道:“如此天真活泼的日子也不知他能维持多久。身为吴国的嫡长子,姬政一出生就注定了他将来不能够向寻常孩子一样,嬉戏玩乐。否则,只有被历史淘汰。好比自己,在前世自己是一个不愁吃,不愁穿,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富家子弟;而在今生却不得不为了生存,为了肩膀上的重担而变得富有心计,变得更加的冷血。” 轻轻的叹了一口气,记得在后世读历史的时候。常常为历史上的一些伟人而倾倒,他们为了一个计划,可以不顾一切,可是隐忍多年,甚至可以忍受任何屈辱。 但如今自己何尝不是为了一个计划而带了四年的面具做人? 他并不想做什么活周公,但为了吴国他却不得不带上这个面具,成为了一个人人景仰大人物。 又想到“毁周之计”即将来临,姬凌云也松了一口气。 这周天子姬匄将死,姬仁、姬壬的天子之争,更加到达了白热化。姬仁的优势在于得到了晋三卿的暗助,同时也得周天子的喜欢,而姬壬的优势在于得到自己的帮忙。 两人之争,必将是一片动乱。 这时,只要大周天子之位。晋三卿将取得全面的胜利。 表彰功臣时,晋三卿将会得尝所愿晋。 而支持姬壬的自己将会被周天子视为异类,废黜自己这霸主之职位。 到那时……叛国如赵、魏、韩者得到了朝廷的封赏,而一心为国的“活周公”却得到了废黜。 如此不公,大周王朝必将遭受千夫所指,万民所唾,彻底失去了民心,不在受到百姓的支持。 天下也将如此而步入无天子的战国混战时期。 这推动这动乱的却正是被称为活周公的自己。 姬凌云想到此处,哈哈大笑,暗道:“吴国也将如此而取周代之。” 第九部天下大乱 第十九章马场内部 准备离去,闻得讯息的孙婴匆匆来到了姬凌云的面前 孙婴参拜道:“不知大王驾到,孙婴未及迎接,望大王恕罪。” 姬凌云笑道:“寡人此来只是接王儿回去,并未打算多留,也就没有通知孙都尉……既然,孙都尉来了,那么正好时间充足,你就带我参观一下这大周第一马场。” 姬凌云御下的手腕早已炉火纯青,一番话不但赞了孙婴的业绩,还给足了他的颜面,令他觉得自己得到了重视。 孙婴听后眉开眼笑道:“大王有此兴致,属下奉陪到底。” 一行人边走边聊。 孙婴向姬凌云汇报了具体情况:“大王,这‘飞马牧场’在大王的鼎立支持之下,现今以存有战马两万五千多匹。其中大多分为四个种类,分别是大宛马、河曲马、北地马以及西南马四种。为了满足大王的需求,‘飞马牧场’主要发展的也是这四种马,四种实用的军用战马。” 姬凌云点了点头,当年,孙婴在空闲的时候,曾经详细的向他介绍过这四种古老的马种。 大宛马马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步伐轻盈,爆发力强、速度快、耐力好,乘坐此马冲锋陷阵,无往不利。 河曲马颈宽厚,躯干平直,胸廓深广,体形粗壮,具有绝对的挽用马优势,兼之性情温顺,气质稳静,持久力较强,疲劳恢复快,各项属性都属于中上水准,加上数量众多,价格也较为便宜是最理想的战马。 北地马体格不大,身躯粗壮,四肢坚实有力,体质粗糙结实,头大额宽。胸廓深长,腿短,关节、肌发达。 第209章 被毛浓密,毛色复杂,耐劳,不畏寒冷,生命力极强,能够在艰苦恶劣的条件下生存。迂回奔袭作战以此等战马最佳。 西南马分布于巴蜀山区,体形小,善走山路。这种马马头较大,颈高昂。鬃、尾、鬣毛丰长。身体结构良好,肌发达,蹄质坚实。善于爬山越岭,可驮运货物百斤以上。运送军事物质远胜过耕牛,人力。 这四种马正是战场上不可缺少马种。 孙婴继续道:“四年来,大宛马已经繁殖到了五千匹以上,经过多年的训练大王已经可以组建一只以纯种大宛马为主的骑兵。河曲马稍微逊色于大宛马。但因占据着便宜,数量多的优势已经扩大到了一万两千匹。北地马不多见,只有三千匹左右。余下的五千匹是用来运输粮草辎重的西南马。” 孙婴拍着胸膛保证说道:“数量不多。但属下敢保证。这些由我精心训练出来的战马遇到狄戎、东胡、楼烦等在马背上张大的异族所驯养出来地战马毫不逊色,正面对上只胜不败。绝不会堕了大王与先祖的颜面。” 姬凌云“哈哈”笑道:“这个寡人一直都深信不疑,否则也不会大把大把的往这儿丢钱了……对了,九方都尉呢?怎么没有见到?” 孙婴笑道:“我那师兄同我一样是一个马痴,我之痴在于不断的训练,研究,怎么样以最好的方法挖掘出一匹马的内在潜力。而师兄之痴,却在于相马,配种。思考着如何改善战马种类的同时秉承公马、母马遗留下来.点。此刻,得到了大王地支持,也不知道他在哪儿为大王物色好马去了。这人一旦成痴,想停下来也停不住。” 姬凌云对于这点也深有体会,四年来,姬凌云动兵四次,虽是为了维护大周的权威,但又何尝不是在抒发潜藏在心底的那好战血液? 不知不觉来到了“飞马牧场”内部的驯马之地。 姬凌云跳目远望,一伙人指挥着大马、小马在平地上快速奔驰。大马雄健高大,而小马却是矮小地幼马。那些大马的背上均有一个人在一旁呵斥着马,同时还一边抓着马鞍左右跳跃,看起来活像后世马戏团里的特技表演。 姬政看了大呼小叫不住的拍手:“好……好……好,漂亮……真好玩儿?”看着马师,姬政道:“真羡慕,我什么时候才能向他们一样。” 姬凌云奇怪地看着孙婴,暗道:“难不成不是他们的娱乐?” 孙婴解释道:“如此训练有两个好处,其一、小马玩劣,不知口令和不懂驯服也不听教导,没有大马的带领,小马是很难教的。这就好比我是师傅,而大马是父母。师傅教导,父母带领,如此可令小马更快地驯服。” “其二、战场之上,骑士与敌人正面交锋之间,难免要左右砍杀以及,相互碰撞。这样很容易造成战马的脚步不稳,导致骑士失去平衡。左右跳跃是为了教马学会均衡,维持稳定。” 姬凌云一行人继续深入,不多时来到了一条小溪旁边。 姬政指着前方大叫:“父王那里着火了。” 姬凌云早已看见,不远处的四周却有人在一旁观望,视若无睹,暗道:“这应该又是一个训练项目吧?” 果然,孙婴笑道:“大王子已。” 这时,一匹尖锐地嘶鸣声响起,一匹健壮地战马竟然越过了火墙,独自从火堆里冲了过来跑到了溪边,大口的喝着水。 进接着两匹,三匹,不一会儿以有数百匹战马冲过了火海,来到溪边痛快地畅饮起来。 孙婴道:“这是马的耐力与胆色的训练,正午十分,当天气最炎热的时候。我让骑手在草地上奔跑,不给它们水喝磨练它们的意志。然后在把他们关入火栅栏围起来的地方,放任他们不管。为了生存,为了喝水,他们会克服对火的恐惧跃过火墙。久而久之,它们将不在惧怕火。” 第九部天下大乱 第二十章暗流急涌 于孙婴的训练,姬凌云只能以“叹为观止”四个字来方法千奇百怪,却又妙在其中。 他让百人舞剑,为得是让战马适应战场的刀光剑影;让人在战马睡觉时突然击鼓,为得是让战马适应战场的喧闹,不至于受惊慌乱,等等手段不计其数。 参观了整个“飞马牧场”后,姬凌云这才发觉自己的决定是多么正确,有这“飞马牧场”在,姬凌云坚信在骑兵上大周很难找出一支可以跟冠军骑相较的骑兵队。 姬凌云走前对孙婴说道:“骑兵将会主宰日后的野战,对于一个国家来说,骑兵的强大意味着他可以在大周疆土上任意驰骋。应该花的钱财绝对不能省,飞马牧场若有需求尽管直言,寡人决不吝啬。” 孙婴感激涕淋,点头应诺。 大力褒奖了孙婴后,姬凌云带着阿青、姬政回到了姑苏吴王王宫。 首先见到的是跟姬政几乎同时出生的姬武,他们是双胞胎长得非常相似,但并不难辨认。姬政调皮好动,身体健壮象极了姬凌云。而姬武却妄称“武”字,他身子较为瘦小喜静,爱读书,好音律,非常懂事,有几分年少老成的味道,跟“武”字八竿子打不到边。 他认识的字,会写的字足足是姬政的好几十倍。 “父王、阿青阿姨、大哥!”姬武恭敬的行礼问安。 姬凌云一把将他抱来怀中笑道:“看书以后可以看,难得我们一家子在一起,一去热闹热闹。” 姬武轻声应了一下静静的靠在父亲的怀里不在说话。 阿青听了姬凌云的话,登时胡思乱想起来,一家人?他将我看成一家人吗?怎么心跳的好快,脸也热热的。 呸,我在想写什么东西,真难为情…… 红着脸,偷偷的看了姬凌云一眼,见他没什么反应。心底愁然生起一阵心酸,不满的倔起了嘴巴。 姬政奇道:“师傅,你这是怎么了,一会儿脸红,一会儿难为情没,一会儿却又倔着小嘴儿,生病了吗?” 阿青大窘很很的瞪了他一眼,后者吐出了舌头。 当晚大排筵席。张灯结彩,好不热闹。 阿青在众女之见很有人缘,一到宫内就被西施、郑旦、姜柔、冷蝶拉去聊着家常。姬凌云一个人照顾着五个孩子,虽然忙得手足无措。但还是拒绝了俾女的帮忙,即便屎尿淋身也毫不在意,一个人乐在其中。 四年来,除了姬政、姬武外。郑旦、姜柔、冷蝶都产龙凤。郑旦口说不生,但这种事情又岂是人为可以制止地了得?继西施之后,不过数月就怀上了吴国的第一位长公主,出生之时。姑苏城内大雪芬飞,因而取名为姬雪菲。姜柔、冷蝶也分别产下一子一女,男的叫姬铭。女的叫姬雪瑶。 当夜。姬凌云抱着西施在凤塌上相互闲聊。 西施道:“大王。你打算如何处理阿青姑娘。” 姬凌云左右言他,一副做贼心虚的模样。 西施白眼道:“你那心思别说是我了就连郑旦姐姐、姜柔妹妹都察觉出来你对阿青有些异样。否则以你的性格怎会给阿青自由出入吴王宫后院的令牌。也只有阿青姑娘天真无邪,还不自知,自己在一旁患得患失而已。” 姬凌云沉吟道:“你说的我都明白,我也知道自己对阿青确实有着好感,而阿青对我也有些意思。但……阿青如同一块毫无瑕疵地碧玉,她向往的是自由,快乐,无忧无虑的日子。她曾告诉我,她最开心的日子就是骑着牛儿,赶着羊儿,看着羊儿长大,看着它们生着小羊。快乐地时候可以一起笑,羊死的时候能够大哭一场,然后在为它建造墓穴……这种日子,我如何能够给她?” 西施沉默了许久,叹道:“你说的也有些道理,但阿青武艺出神入化,若能陪在大王身旁,大王决不会为宵小所乘。吴国如此的势头早已让大王成为众矢之地,妾身真的很为大王的安危担忧。” 姬凌云低声安慰,自信笑道:“寡人如今有左右护卫在,哪怕赵无敌亲至。以三敌一,寡人也有信心取他首级。” 除了专韦外,义侠豫让也在其姐的劝说下加入了吴国,成为了他护卫副统 豫让擅长匕首格斗,专韦还将鱼肠送给了他。 这些年他们两人为姬凌云立下了不少功绩,也杀了不少地刺客。 姬凌云知西施在处理大小事上刚果决绝,但一面对自己的安危却时常失了分寸。怕自己有个意外,吴国失去支柱,顷刻崩塌,连忙设法岔开话题。 ********************************** 在同一时间段里,姬仁的面色变得阴沉可怕,最近这段时日对他来说可谓诸事不顺。跪坐在草席之上看着眼前地心腹谋士不甘道:“那老东西那儿还没有任何音训?死都快死了,还紧紧地占着天子之位,不退让,也不立后,他到底在想一些什么?” 历代的政治斗争都极其残酷,无父无子,亲情相对。这些年来,姬匄地模棱两可,左右为难,已经让姬仁深感不耻,觉得他这周天子当的太过窝囊无能,明明心向着自己却不敢立自己作为天子。 心底深处也渐渐的对着父亲,产生的极大的不满,甚至于认为姬匄没有资格担任他的父亲。 姬仁的对面是一个清秀的中年文士,大冬日里却摇着一把扇子显得十分有学问,有智谋,面露胸有成竹之态,淡淡笑道:“主上,这也不能怪天子,谁让姬凌云支持二王子呢?姬凌云身为霸主,在大周的威望无人可比,有的甚至;|冠军骑,无前卫,所向无敌,威镇天下。 第210章 天子想要立后,不得不考虑这个因素。” 姬仁愤怒的吼道:“别提他们,都是他们。若不是姬凌云从中阻扰,姬壬那混帐在那老东西耳旁大说本殿下的不是,本殿下此刻早已坐上了周天子的宝座了。” “姬凌云……姬壬……”姬仁咬牙切齿的说道:“若有一日,本殿坐上了天子之位,一定要让他们好看。” 中年文士看着姬仁暗笑:“大王真是神机妙算,知道姬仁在周天子将死的时候一定会因急功近利而失去理智。” 他叫孙驰乃孙武子的长子,因父孙武之功食采于富春,定居富春。当年越国杀入吴境,他和孙明、孙敌两兄弟怕受到牵累而流四年前他们回到了吴国,孙明被姬凌云任命为一方太守,孙敌从军编入了展如的麾下效命。 而孙驰因为处事圆滑,姬凌云任命他执行了一个秘密任务,化名充当姬仁的心腹谋士,将他的一举一动都掌握在手。 孙驰沉声道:“主上,你可知你现在的处境非常之危险,稍有一丝差错,很可能会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姬仁皱眉道:“有那么严重?” 孙驰肃穆道:“一点儿也不搀假。大王,天子已经活不了多少时日,若他在生前没有留下诏书,或者指命大王为继承人。那么,姬凌云势必会公开支持二王子登位,那时一切皆休。主上在无翻身之日。” 姬仁道:“我也有三卿说虽这么说,但姬仁语气中却显得没有什么信心。 孙驰冷笑道:“论实力,三卿确实不逊色姬凌云,但说道号召力,天下谁能比得上姬凌云?他振臂一呼,四方必然响应,到时……” 孙驰没有继续说下去,姬仁也明白了那些意思,脸色苍白的问道:“那你说应该怎么办?” 孙驰面露杀机,森然道:“要想永诀后患,只有痛下杀手。” 姬仁不敢置信的看着孙驰咋舌道:“先生这是让我杀了姬壬?” “然也!”孙驰点头道:路,失去依靠。” “可这样一来,我的名声?”姬仁对于杀姬壬并没有排斥,他所担心的是自己的名声会不会受到玷污。 孙驰低声道:“主上放心,属下一定会做的天衣无缝。为了主上的霸业,在这关键的时刻,主上且勿犹豫。”姬仁微微点了点头,天下大势,就此改变。 第九部天下大乱 第二十一章周天子归天 云四年,十一月初一,春节! 大雪芬飞,银装素裹。 在这古老而隆重的节日里,姑苏上下张灯结彩,喜庆洋洋。 一大早,姬凌云穿上了华丽的衣裳,准备祭拜祖先。在他的印象中春节应该是一月、二月左右的事情,但因各代岁首之日不尽一致,春节的前后也不相同:夏代为正月初一,商代为十二月初一,周代则为十一月初一。 不过习俗还是一致,多是以祭拜祖先,进酒降神为主。 吴国祖庙内。 姬凌云与西施并立在前,郑旦、姜柔、冷蝶以及众子女位列于后,接着是吴国的公卿大臣。子妇曾孙,各上椒酒,焚香拜祭。 主持的是一位高龄长者,主管着吴国朝中的一切祭祀活动。 出了祖庙,以是正午。 伍子胥走到姬凌云的身旁暗道:“大王,五年之期将到,您可有十足的把握?” 姬凌云一愣神,奇道:“什么五年之期?” 伍子胥急道:“就是大王与长卿兄的那个赌约啊!!!长卿兄可是一个非常严肃正紧的人物,若大王在五年内没有给他一个答案,他必然会挂帅离去,从此不在过问吴国是非。” 姬凌云忽然想起在“縻延之盟”的那天晚上确实跟孙武子有怎么一个约定,只是这时间一久,一些记忆逐渐淡忘掉了,尴尬的扰笑道:“是有这么回事,我都忘记了……” 伍子胥苦笑:“这可关系到长卿兄的去留,如此重大的事情怎能如此草率?” 姬凌云微笑道:“忘记了只表示寡人对这个约定不放在心上。必胜的约定没有必要去记它,相国等着吧……”他看着洛邑的方向自信道:“就在今天,差不多这个时候,一场关于大周的未来变革正在洛邑开始……” 伍子胥惊讶的看着姬凌云,此刻的他露出了一副完全都在掌控之中的神情。 ************************* 正午时分,姬壬得意而谦逊地走在了洛邑的长街上,相比姬仁,他的日子可是好过了不少。在姬凌云的支持下,原本不属于他的天子之位已经近在咫尺之间。 朝堂中的诸多大臣也因为姬凌云的关系决大部分都向他示好,表示支持他的意思。 路旁地百姓见到姬壬纷纷示意,行礼。 姬壬也不厌其烦的颔首回礼。 “亲近百姓,关心百姓,开设粥棚”这十二个字是姬凌云在四年前教给他收拢民心的绝妙法门。 玲珑公主任清璇离开洛邑以后,姬壬就接管了她遗留下来的粥棚,不住地收拢民心。四年下来。姬早已变成了人人称赞“大好人”,“大善人”。 刚刚祭拜完先祖,姬壬就迫不及待的履行自己每日一逛洛邑的亲民行动。 春节的大街上比往常要热闹许多,闲赋在家地百姓都走出了屋子三、五八群的聚集在一起聊天。 姬壬走到了闹市。突然一个浑身是血的瘦小青年出现在了他的面前,登时把他吓得连退三步,跺在护卫地后方。 那瘦小青年跪在姬壬面前嚎啕大哭,“二王子。你救救小人吧,大王子见我家婆姨美貌,强抢了去。小人不依,被他毒打了一顿。二王子乃洛邑的大善人。求求你救救我家婆姨吧。” “小的……小地,给你磕头了……” 砰、砰、砰…… 头与地面地碰撞声,传入了姬壬地耳中。才不过十下。瘦小青年的脑门出已经出现了血印。 姬壬神色大动。四年前。鉴于姬凌云出色地维护了大周王朝的权利,周天子将其招至洛邑褒奖。那时。他们两人针对如何取得天子继承人时整整畅谈了一夜。 那一夜,姬凌云为自己拟定了“亲近百姓,关心百姓,开设粥棚”的策略,同时,还说:“仅仅只是得到百姓的支持还万万不够,最好能在得到百姓支持的同时抓住姬仁的污点,毁去他的名声。这般双管齐下,定能取得奇效。” 姬壬暗道:“在父王命悬一线的关键时刻,姬仁干下这等蠢事,难道不足以表明本殿下天命所归!!!此事得好好利用利用。不但可以在百姓面上竖立形象,还可以诋毁姬仁……” 他面上装做一脸的 愤然道:“若这事真乃我大哥所为,我一定会还你个着,走上前去打算扶起那瘦小青年。 刚一触碰到瘦小青年的双臂。易变突发,瘦小青年眼中闪现一丝杀机,袖口中一把匕首已经向姬壬的胸口刺去。 一击穿透心脏,姬壬没有时间做出任何反应便倒地死去。 瘦小青年将死人推向了姬壬的护卫,飞快的向一旁的小巷中跑去,转瞬之间,消失不见。 姬壬遇刺身死,顷刻间如同在洛邑的上放了一颗原子弹一般,人人借知,议论纷纷。所有矛头通通都一起指向了姬仁。 ********************************* 洛邑的动荡,远在吴国的姬凌云一概不知,除了处理一些必要公务外就是亲自训练他的嫡系“无前卫”,空闲之余就是同家人共想天伦之乐。在不然举家出游,南方好山好水,各处景象美不胜收。 这天,姬凌云正在听韩庆述说“水上情报网”的一些详情。 姬凌云当年的大胆提意已经得到了很好的实施,“水上情报网”非常的进行的非常顺利,顿也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人才,更是一个聪明的商人。 聪明的商人知道如何审时度势,只要吴国强盛一天,顿就不会用自己的生命来开玩笑,更何况顿只是一个商人,在出色也只是一个商人,姬凌云有足够的信心能够死死的将他吃住。 韩庆道:“跟预想中的一样,这运输行业确确实实是一块肥得冒油的肥肉,这一开发起来立刻得到了两地商贾的重视,除了开始有些亏损外,现在拥有二十支大型运输船的氏运输都有些供不应求。一月下来的利润,甚至超越了大城重镇一月的所有收入。各地的大商贾纷纷要求与顿长期合作。如今他已经开发了三十多条重要航线。另外,他准备在扩充二十艘商船,请求我们的意见。” 姬凌云沉吟道:“二十条太多,天下大乱将至,这运输行业必受影象。三十艘商船足以,令他在扩充十艘就可。” 韩庆神秘的道:“大王,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要听哪个?” 姬凌云白眼道:“一并说来。” 韩庆道:“坏消息是姬斯的麾下的门客李已经盯上了‘氏运输’多次暗中与之交谈,好消息是顿并没有背叛我们,将他们自己的谈话一字不漏的告诉了属下。属下有意………将计就计!” 姬凌云神色动容,这李还真不简单,短短时日内就发觉了这水上运输行业的妙处,无愧为三贤之一。这么一来,在关键时刻,这顿还可能发挥奇效,尤其是将来与魏国交锋的时候。 他严肃说道:“这李一事,关系重大。从今日以后,更加要小心谨慎,不能让他们知道这顿是我们这边的人。” 为了这个“水上情报网”,护并且还将总部设置在了远离吴地的王畿。 第211章 只有个别的人才知道顿的真实的身份。 韩庆点头道:“这点属下明白。” “另外……”姬凌云道:“进一步加强对顿的控制,人心难测,我们必须要作好完全的防范。尤其是商人,不可全信。” 韩庆阴阴笑道:“这点大王放心,如今这顿早已被属下全面监控起来。他的夫人正是属下的一位女侍从,其女的丈夫也是属下的人,甚至于顿的左右心腹也是属下安排的。他们均受过严密训练,顿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属下的耳目。” 顿了一顿,他续道:“论赚钱,十个韩庆也不是顿的对手,但若言阴谋诡计,政治手腕。他二十个顿,我也能够将他治的死死的。” 姬凌云微笑的点了点头,说到阴谋整个吴国也难找一个可以跟韩庆相提并论的。 接下来又商议了一些琐事,其他各国的情况。如秦国在汉水上中游建筑南郑城意图攻打巴蜀,楚国厉兵秣马,晋国三卿异动频频等等事情。 正商议间,有加急来报:“洛邑姬壬遇刺而亡,周天子气急归天。” 第九部天下大乱 第二十二章动乱爆发 到周天子气死的消息,姬凌云正和韩庆在商议秦国的共公在汉水上中游建筑南郑城,并让任清璇驻兵齐国边境,意图以相当的明显。 南郑一带处秦岭、巴山之间。跌宕起伏的山川地势,温暖湿润的海陆气候,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秦巴山地,非常适合稻米的成长。但此刻那里毕竟是未开荒之地,如此劳师动众显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于巴蜀也。打算以此地作为储蓄战略物资的跳板,准备进军巴蜀。 突然间听得周天子气死的消息,姬凌云顿觉有些意外,但这也在意料之中。亲子仇视,这对于一个父亲来说,天下之悲,莫过与此。 周天子本就只余下不到半条性命,随时都有死去的可能。在这种情况之下,遭逢亲子惨死。这弑子之人,竟有可能是自己的另一个儿子,这份打击不可谓不大。 一个正常人都未必承受的住如此沉重的打击,更别说是一个将死的老人了。 姬凌云果断的下令道:“韩庆,先不管秦国的动向。那里离我们甚远,即便想管也管不着。这个大周将会因为周天子的死而变得动荡起来。你马上立刻将重心放在王畿上下,同时加强对晋国三卿的监视,他们是动乱的根本。那边的消息六日……啊,不……三日一报,要是遇到什么紧急状况立刻通报,不得有误。” 韩庆见姬凌云说是严肃认真,并不太明白原由。但其知道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能让他知道的不用他讯问,不想他知道的问也没用,反而会引起对方的反感。 没有多余的问题,韩庆告辞,领命而去,加强了对于王畿以及晋国的监视。 ******************** 洛邑城,姬仁府邸。 姬仁眼圈有些微红,周天子与姬壬的死让他从心底里松了一口气。但毕竟终究是父子一场,伤心也是再所难免。 只要一想到无人可以与之争夺天子之位,这天子之位即将是他的囊中之物时,什么悲伤通通消失无踪,有的只剩下喜悦同兴奋,脑中不时的幻想地自己将会成为周武王、周穆王一般的神武君王。想到高兴之处,不由长啸一声,起身原地转了一圈道:“先生。你看孤王这样可向那统御天下诸侯的大周天子?” 孙驰心底不屑一股,暗道:“跟我家大王比起来,你差太远了!”口中说道:“不错,是有几分周天子更象了。” 姬仁得意是“哈哈”大笑,笑后问道:“先生,你看下一步孤王因该怎么办?” 孙驰沉声道:“向吴王示好,以虔诚之心。求得他的支持。” “什么?”姬仁眉头紧缩,若非眼前之人是他最依赖的心腹谋士早就将他给轰了出去,强硬的道:“姬凌云那小儿是如何藐视孤王的??又如何帮助姬壬对付孤王地??先生不会通通都忘记了吧?此刻,我以是大周的卫冕天子为什么还要以虔诚之心。求得他的支持?” 孙驰道:“主上,属下这完全是为您考虑。大王要想坐稳这周天子之位,首先要得到的不是什么名正言顺。而是天下诸侯地支持。平心而言。敢问主上除了晋国。当世诸侯还有谁会支持大王,听从主上的吩咐?” “这个……”姬仁沉吟了片刻道:“好象没有。”这些年。他的精力都花在了于姬壬的内斗上,很少与他国接触。 孙驰道:“这就是了,既然天下诸侯都不一定会支持主上,那么主上这天子还当地下去吗?这空头天子值得主上如此吗?” 他强调道:“当世只有姬凌云有足够的号召力,让天下诸侯认同大王。” 姬仁牙口无言,不知如何反驳。良久,愤然道:“可是孤王只要一想起姬凌云的所作所为就是一腔的怒火,难以平息。” 孙驰神色诡异地笑道:“来日方长,主上一时得不到天下诸侯的支持,并不代表一辈子都是如此。一旦时间一到,以主上周天子的身份还怕制服不了一个区区吴王吗?” 姬仁露出了明白地神色,大声称赞:“先生无愧寡人最倚重地心腹,就怎么办。先忍一时之气。等时间成熟之后,再来收拾他。” 在他地心中已经将自己视为当今周天子,周天子都放下颜面低声下气的请求。姬凌云不过是一个区区诸侯怎会不卖他地面子。 同时,孙驰心底暗笑:“你现在笑的如此欢乐,等到得到大王的回复后只怕要气的失去理智,瞎搞乱来了” ************************** 六日后,周天子与姬壬的死讯终于传到了吴国,同时还有姬仁示弱求合的书札使者。吴国上下百姓议论纷纷,朝中大臣也频频商议,不知姬凌云应该如何处理此事。 朝堂之上,姬凌云当众勃然大怒,将书札弃之一旁看也不看,大吼道:“王子在王畿遇刺,周天子突然身死。如此,重大事情,不彻查清楚,大周国威何在?此事,寡人无权过问,但也绝不同意。并且寡人以决定号召天下诸侯一起调查王子与周天子的死因,以求水落石出,将幕后真凶,公布于世。” 使者仓皇的逃出吴地,返回洛邑,将姬凌云的可恨之处添油加醋的说了一通。 姬仁何曾想到姬凌云会如此不给他颜面,登时气得昏了头脑,失去理智。 在孙驰等人的支持下,自行继承了天子之为,并且不顾众人劝阻,下令封赵毋恤、魏桓子、韩庄子三人为诸侯,并且以大不敬之罪废除了姬凌云霸主之位,改立坐拥关中千里沃土,日渐强大的秦厉共公。 消息传开,天下大动。史无前例的动乱即将爆发。 第九部天下大乱 第二十三章蚕食小国,扩充实力 仁的任命短期内便以传遍了大周各地,百姓震怒,天 晋国原名唐,西周初期,周成王封其弟叔虞于唐。叔虞子改称晋,曾迁都于曲沃、绛等地。西周末年,晋文侯拥戴周平王东迁洛邑,杀死在西周故地自立的携王,为东周的缔造立下汗马之功,保存的周朝的血脉,受到周平王奖赏。对于大周来说,晋国是一个立有大功的国家。 而赵毋恤、魏桓子、韩庄子三人分裂晋国之行为,实数于大逆不道,名不正而言不顺,可谓乱臣贼子。 而秦国在中原诸侯,百姓的眼中却是人人鄙夷的蛮夷之辈,在他们的眼中秦人象征着野蛮,象征着杀戮。 姬仁保乱臣贼子而分有大功之国,立西秦蛮夷为霸而废南方贤者之位。如此不公,如此糊涂。登时寒了天下诸侯,百姓之心。向来尊敬周王朝的文化之国,礼仪之邦的鲁国亦开始指责起姬仁那无知的行为,不承认如今的周氏王朝的地位。 其中在百姓心中威望十足,一心想恢复礼乐制度的孔子,亦写诏文指责起姬仁的无知无畏。 大周的天下乱做一团,威严扫地,民心全失。 处在风浪尖口的姬凌云却是一片安逸,对外头的动乱不闻不问。 这天,姬凌云接见了与他同伙演唱这初戏的孙驰。 姬凌云大笑上前,拍着孙驰的肩头道:“我吴国日后若取得天下,全赖孙少将军今日之功。” 孙驰摇头道:“大王布置了一切,属下只是依计行事而已。到是大王神机妙算,将姬仁、姬壬玩弄与掌骨之间由不自知,这分能耐天下罕见。” “哪里,哪里……”姬凌云不屑的摇了摇头:“姬仁、姬壬都是自作聪明的草包,对付他们如同踩死蚂蚁一般,不值一提。” 接着,他低声道:“你这次回来可作好了万全准备?” 孙驰严肃道:“大王放心,属下早已布置了一切。来回国之前。属下先向姬仁提出出使赵、魏、韩三国的要求,假装遭到劫匪袭击。以一身材与我差不多的该死之人为替身,将他丢入三条饿了三天的野狗笼中,任由它们啃咬的面目全非,装做被杀弃尸遭受野狗啃咬的模样。姬仁并非心细多疑之人,瞒他并不困难。” 姬凌云满意的点了点头问道:“现在洛邑地情况如何了?” 孙驰伸出一根手指道:“最贴切的一个字‘乱’,百姓乱、大臣乱、就连姬仁自己也乱了起来。他万万想不到赵毋恤、魏桓子、韩庄子三人会鸟尽弓藏,百般讨好他的三人。一旦得到了封赏,立刻就同他划清了界线,不闻不闻。秦厉共公虽接受了这霸主之位,但显然没有将它当作一回事情。 第212章 秦国大军依旧乘兵在南郑附近,丝毫没有支援他的意思。这半个月来,天下诸侯无一人响应姬仁这天子的号召。” 说着他长叹道:“这大周以堕落至此,属下认为纵然是周武王再生。姜尚重现以无法挽回了。” 姬凌云道:“你父亲说的很对,看得也比我们长远。大周好比一棵苍天大树,在周武王时期,这棵大树统御着整片森林。但如今这大树中心已经被一个个的昏君。侫臣锯空,有形而无实。早已无法统御这片树林,与其让它继续腐烂下去。威胁其他的树木。不如将它除去减少伤亡。另立新王。” 他看向远处道:“洛邑之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寡人不想第三人知整件事地详情,包括你的父亲。” 孙驰会意喜声道:“臣下这数年来,遵从大王吩咐微服在吴境内,审查各地业绩及贪官污吏,现今以满四载,特来复命。” 姬凌云沉声道:“四年艰辛,孙先生为我吴国查出大小污吏十余人,为我吴国清廉朝纲立下汗马之功,寡人特封你为大夫,伺候寡人左右,为寡人出谋。” 孙驰高声领命,离去。 姬凌云在厅内来回走动,突然来到案几前,执笔写道:“吴本一偏远小国,先天子不以臣卑鄙,猥自任臣为诸侯霸主。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天子以驱驰,至今以有四年之久。四年中,臣受命以来,夙夜 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天子之明,是以兢兢业业,呕心无做出任何愧对大周,愧对良心,愧对百姓之事。今无辜遭废,且冠以大不敬之天罪,臣即是惶恐又是不甘。臣所言无非是察觉先天子与王子之死,事有蹊跷,想彻查清楚,以震国威。仅此而已。新天子待我不公,臣却不能不义,甘愿交出霸主之位,以后一心只为吴国,不问大周世事。” 此祭文姬凌云写给已故周敬王,但顷刻间就传遍了大周南北。 祭文中的最后一句“不问大周世事”,让天下诸侯纷纷心动,均暗自想道:“大周无姬凌云庇护,我国亦休养四载。此刻,岂不正是我等壮大之时?” 短短月余间,久别的战火再次弥漫大周。 赵国国君赵毋恤亲征楼烦,魏国国君魏桓子命魏斯共略中山,楚国亦挥兵与蔡,郑国则攻许,秦国亦展开了针对巴蜀地战略。 *********************** 吴国相国府。 两位曾经创造无数奇迹的兵法大家此刻正在府邸促膝长谈,各抒己见。 伍子胥敬了孙武子一杯道:“对于这些日子发生的事情你是如何看待的?” 孙武子轻轻地抿了一小口,长叹道:“不得不服啊!大王坐在吴地,竟然能操纵一切,而丝毫不被人察觉,这份能耐老夫也觉得惊讶。” 他看着伍子胥道:“老朋友,我也不瞒你说!当年,大王接任这霸主之位时,老夫当初真的认为他已经开始象其祖上一般,为到手的权力而堕落。忘记了一统天下的雄心壮志,失去了当初地那股豪情。多次萌生退意,只是在心底还留者一丝希望,期盼。辅佐名君,一统天下是老夫毕生宏愿,除了大王以外,天下诸侯无人有这个魄力,想法。因此,强迫着自己留了下来,等候那五年的到来。” “此时此刻,我却发觉自己错的相当地厉害。大王在经历过战场以及各种各样地磨砺后,早已学会了隐藏自己。将自己简单地一面表现出来,而厉害的却深藏了起来。他并非失去了当初地那股豪情,而是将他深藏在心底,不被他人发觉。以前,你我都可以从大王的语气,动作中看透他的意图,可是最近这几年,我却发觉自己竟然被他给误倒了,完全不知道他的心底想些什么。尤其是……他究竟如何算到赵毋恤、魏桓子、韩庄子会分裂晋国的,关于这点,我始终无法看透。这事实摆在眼前,我依然觉得不可思议。” 伍子胥惊讶道:“你也没有看透这点?”说着摇头苦笑:“老夫也是一样,他操纵姬仁、姬壬的手法,手腕,自从孙驰出现后我能猜透一二,但关于他如何知道赵毋恤、魏桓子、韩庄子有自立之心,这点老夫依然想不通透,也是因为如此,我才请你来我府上想看看你的想法。” 两位惊世奇才想破了脑袋也无法想透,他们哪里知道这是历史的必然性。姬凌云正是因为知道这段历史才敢设下如此庞大的布局。 “算了……”伍子胥放弃道:“不去想这些已经过去的事情了,这天下已经大乱。各国诸侯都在积极的扩张领土,我吴国的十余万雄师此刻早已等的不耐烦了。对此,你有什么意见?” 孙武子道:“十六个字‘蚕食小国,扩充实力,逐步壮大,等待决战’。” 伍子胥“哈哈”大笑道:“又同老夫想的一样,与其同强国决战,两败俱伤,让他人有可趁之机,不如逐步扩张,徐徐图之。” 伍子胥道:“走,我们一起去找大王。” 两人来到吴王宫,见了姬凌云绝口不提对于赵毋恤、魏桓子、韩庄子三人在他们心中的疑问。 只是一同问道:“此刻天下大乱,诸侯各自为战。不知,大王准备何时动兵?” 姬凌云正容道:“此刻,现在。伍相国,寡人命你令五万大军荡平、、郯、杞四个小国,打通齐地至吴地的通道。”伍子胥高声领命。 第九部天下大乱 第二十四章夫差之难(上) 国、国、郯国、杞国这四个国家除了国外,其余是末等小国,土地不过百里,士兵不满五千。 根本就无须交战,伍子胥凭借那过人的声望,直接迫使国、郯国、国三国归降,交出了土地。 根据姬凌云的要求,伍子胥并没有向大周对付君王常理一样将他们驱逐出境,或者杀害。而是热情的接回姑苏,在朝堂上挂个闲职,衣食无忧的让他们安想晚年。 .>战之兵,保卫疆土。郊公己狂亲自带兵赶来会战伍子胥。 |<_色于吴国兵将,更何况国并无出色的将才。郊公却也通晓些军略,但与伍子胥比较起来那是天壤之别,水准完全不在一个档次。 短短十日,伍子胥就以百人不到的伤亡击破了国军队,将郊公围困在居城内。保受欺凌的百姓奋起反抗,打开了城门。 伍子胥令大军策骑而入,擒住欲逃的郊公,并且颁布了郊公的十大罪状,在街头斩首示众。 吴地与齐地的干线正式连接了起来。 与此同时,姬凌云自己也率领这四万大军向西扩张领地。月余间,灭国三个。直同楚国的九江相连。 至此,青徐二州以全归吴国所有,扬州决大部分土地也在姬凌云的手中,只有淮南一部分土地依旧属于蔡国。 姬凌云本欲攻占蔡国,但一次始料未及的突法事件,却让姬凌云不得不停止对蔡国的征伐。 这天,姬凌云正在和伍子胥、孙武子、姜良、韩庆一起商议如何迅速的拿下蔡国土地。 姬凌云首先道:“蔡国实力不弱,但却无法同我吴国相比,破蔡并不困难。但我们应该注意一点,此时此刻。我们的盟友楚国也在攻打蔡国,而且比我们早上许多,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要想取得最大的利益,我们必须在楚国的取胜之前,竟可能的夺取蔡国土地。” 姜良道:“蔡国国都下蔡离我国地钟离城相隔不远,我们可在楚军急攻蔡国之时,起一队精锐奇袭蔡国国都下蔡,只要取得下蔡。蔡国必乱。我们埋伏于边境的大军正可杀出,趁乱攻取蔡国。” 韩庆摇头道:“这办法好是好,但此刻却不能取得奇效。太宰有所不知,楚国叶公在我军拿下国后不久。已经停止了攻势,并未继续发动攻击。显然,叶公已经在着手提防我军趁虚而入。如今大周名存实亡,天下诸侯都积极的扩充实力。楚国这次大举进犯蔡国。可谓事在必行,早已开始堤防我们了。” 自从天下动乱开始,楚国就在领地边陲筑起了防线,安排了大军。以防止吴国的进犯。同时与吴国的通商也减少了许多。 姬凌云心道:“晋国的实力几乎被三卿瓜分干净,如今只余下了一座都城养老。实力以从天下第一强国,跌落至了最末等的小国。吴国如今的实力以是当之无愧地天下第一。此刻无人敢妄自触动吴国虎须。但也因为如此。天下诸侯无不对吴国防范三分。敬畏三分。”暗自思索了会儿,沉吟道:“必要是时候可以跟楚国打上一战。这乱世中只有利益而无盟友。既然楚国可能会触犯我们的利益,我们也无须同他们客气。” 伍子胥大笑道:“正应该如此,楚国算什么东西,也敢跟我吴国争风。” 伍子胥最讨厌的国家就是楚国,那是诛灭他全族的国家。为了吴国地利益,他可以忍受与楚国交好,但这与楚开战却正对了他的意愿。 众臣也无人反对。 姬凌云道:“既然诸位一致通过,寡人决定亲自率大军征讨蔡国。” 这话音一落,展如突然心急火燎的跑了进来道:“不好了,大王。前几日,末将正领着麾下将士在越国腹地练习长途奔袭,在句无城附近时,遇到了一伙百越人围攻一个周人。末将谴人救之,却发现那周人竟然是伍相国的长公子伍辛。” “什么!”姬凌云、伍子胥、孙武子相继变色。姜 庆不知实情,但他们三人却是清楚。当年,夫差在中人才极缺。伍子胥特地让伍辛去百越协助夫差。 多年下来,伍辛在百越区吴族地地位只在夫差之下,放眼整个百越也是赫赫有名。 第213章 他被一群百越人围攻,这就意味着…… 姬凌云心底生出了一丝的不安忙道:“伍辛在哪?发生了什么事情?” 展如道:“正在姑苏南城的医馆内,具体非常事情末将也不是很清楚。但是他切说了有十万火急的军情要向大王禀报,接着就晕了过去。” “十万火急,十万火急……”姬凌云念叨了两句道:“孙上将军,你立刻准备所有大军待命;姜太宰,你火速准备好大军地粮食,越快越好。” 孙武子、姜良齐声领命。 姬凌云立即偕同伍子胥、韩庆等人让展如带路一起走向了南城医馆。 医馆位于姑苏城南的一处繁华地带,大夫姓商是神医扁鹊的徒弟,医术极高,比吴王宫内地御医还要厉害三分,在姑苏很有名望。 姬凌云都曾有心请他做御医,但却被他以王宫内无法接触到各种疑难杂症,不利于医术地增长为由给拒绝了。 姬凌云也未强求,还时常请他入王宫给病人医病,检查。 来到医馆,姬凌云见伍辛正紧闭双眼地趟在床上,一脸的苍白之色,一看就知是因失血过多而引起地,身上还有许多横七竖八的伤口。无一例外,那些伤口都呈现这饿臭的黑色。 伍子胥身体晃了一晃,他老来得子,自从逃出楚国以后他就一心想着报仇。十年来没有碰过一个女人,等到破楚以后才开始考虑续后一事情。多年下来,也仅有两子。小儿子憨厚老实,异常的平庸。他唯一的希望都寄托在这伍辛身上,见伍辛如此,纵然他在过刚强也觉得一阵头晕目眩。 姬凌云担忧的看了伍子胥一.声询问他的病情。 伍子胥强撑着道:“大王不必如此,老夫也想了解我儿的情况。” 商大夫道:“大王、相国,你们无须担心。伍辛将军并没有大碍,只是流血过多而已。至于他的昏迷却是因为他身上的毒引起的。这毒非常罕见,应该是出越国至北的百越地区。本来鄙人也不知道怎么解,但鄙人发现伍辛将军身上的伤口早已被他自己敷上了解药。老夫以从他身上的解药中了解到了成分,已经将毒性去除了。只要高烧一退,伍辛将军就可醒来。” 商大夫的话姬凌云、伍 一日后,伍辛正如商大夫说的一般清醒了过来。 姬凌云得到了消息后立刻赶向了医馆。 当姬凌云赶到时,伍子胥、孙武子两人已经一脸沉重的站在那儿。 姬凌云细细的问了一些伍辛的病情后,将商大夫请了出去。 姬凌云来到床前,伍辛正虚弱的张着双眼,想要起来参拜。 姬凌云挥手制止问道:“到底出现了什么意外?”姬凌云为了这事,昨夜担心的一夜未眠。 伍子胥道:“还是我来说吧!”他深吸了口气道:“我们被楚国算计了。这该死的楚国,老夫饶不了他……”他将前因后果向姬凌云详细的说了一便。 “该死!”姬凌云一拳 原来,叶公沈诸梁早在出兵蔡国以前就已经开始提防吴国夺取蔡国。在利益面前,叶公并没有退让,并且有心与吴国一较长短。 自从吴国扫平、、郯、杞四国以后,叶公怕吴国做收渔翁之力,而停止不攻。功略蔡国对楚国意义重大,叶公不想与吴国敌。于是想了一个阴恨的计策,收买百越异族,让他们出兵侵略越地。以次吸引姬凌云的注意,让吴国出现后顾之忧,从而无法于之争夺蔡国领地。 他们的使者来到了百越,本打算劝说六大族长对付吴国,却意外的发现了夫差——吴王夫差。 第九部天下大乱 第二十五章夫差之难(下) 辛接着伍子胥的话叙述说道:“楚国使者发现了夫差后,将这个事情告诉了东越族族长虞虎。这虞虎为人老奸巨滑,阴毒狠辣,是夫差大王在百越中最大的敌人。他立刻召集了其他四大部落的族长将这消息告诉了他们。” 伍辛长长叹了口气道:“数年前,越国刚灭不久,百越诸族曾经联合起来杀入越地,夫差大王向大王通信,使得他们被吴兵一举歼灭。此后,百越诸族又曾多次下山抢掠,但始终因夫差大王的暗中相告而被吴兵所败。原先,他们只以为是吴兵厉害,并未多想。但现在联合我区吴族的先进武器,加上以前区吴族的种种事迹,不难想象出是我们暗中通知了吴国对付他们。” “接下来呢?”姬凌云的额头上冒出了一丝冷汗,对于百越那边的形势他也知道一些。如今的百越分为六个大型部落,分别是“东越”、“西瓯”、“余皑”、“骆稽”、“山越”还有夫差统御的“区吴”。 这六个大型部落中“东越”、“区吴”较为强大,其余四族实力大多不相伯仲。百越族是一个非常怪异的民族,他们平时相互仇视,暗中较量,但只有有外敌在,他们会奇迹般的联合一气,齐心对付外敌。 夫差的身份暴光,其余五大部落势必会视他为异类,一同共讨“区吴”。这实力悬殊,而父王那儿又没有防范。只怕…… 姬凌云几乎敢想下去。只觉得心底空空的,没有一个底。 伍辛道:“大王宽心,事情并没有想象中地糟糕。主宰百越山中的六个部落中有一个叫山越的部落。他们的首领是一个叫墨西哥的人……” “噗嗤……墨西哥……”姬凌云脸部的肌肉急剧抽动,老天,这名字起的有创意,怎么不干脆叫澳大利亚或者美利坚,再不来个马来西亚也成。 看着三人一脸奇怪的看着自己,姬凌云忙将脸色一整道:“继续。” 伍辛点头道:“这百越族中本来没有山越,在数年前。西瓯族族长俞侥攻破了仆句族杀了墨西哥一家人。墨西哥为人神勇豪迈,重视情义。他为了报仇,将各部落难民组织、聚集起来,一步步发展到了现在这个地步。他们人数不多,但个个都是最勇悍的人物,生活在我百越最高地山峰之上,那里气候恶劣也造就了他们一身的本领。在山越发展初期。西瓯族族长俞侥曾多次围剿他们,以决后患。那时他们实力弱小,只能东躲西藏。夫差大王有意招揽他们,给了他们很多帮助。墨西哥要报仇并没有同意。但却一直感激夫差大王,时常将猎到的虎豹送给大王。” 伍辛呼吸有些急促,身体因太过虚弱。这番话已经耗费了他大半的体力。吸了口气。休息片刻。接着道:“在他们五族商议过后,墨西哥毅然站在了夫差大王这一边。将五族密谋地事情告诉了夫差大王,并且说服全族勇士前来支援。夫差大王得到了这个消息立刻退回了山寨,借助山寨的坚固联合山越一同抵挡四族的攻势。区吴山寨依山傍险,融合了中原的技术,坚固非常。一月下来,四族暂时不能奈我们如何。但是……” 伍辛叹气道:“百越就是百越和中原不一样,中原有余粮,一座坚城可以守上几年。但百越却依靠不断地狩猎为生,一旦停止了狩猎,全族上下将无以为继。” 姬凌云深通兵法,这粮草无以为继在军事上意味着什么他怎能不知,忙问道:“现在寨中的具体情况如何,还剩余多少粮食?” 伍辛答道:“好在我区吴族不比他族,每年都要跟吴国交易大量粮食稻米。夫差大王久战沙场,知道粮食的重要,将其储蓄起来,只选快坏、快霉的吃。久而久知,储蓄了大批地粮食。依照人口计算,省一些应该可以支持九个月之久。这九个月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但夫差大王为了不坐而待死,特地协助属下突围,向大王求援。” “本以为无人发觉……”说着,他苦笑道:“想不到还是掉进了他们的陷阱被一路追杀,好在遇上了展如将军。” “九个月 :“既然如此,我们还有时间。楚国这仇寡人记住了越以后一并向他们讨回来。” 伍辛张口还象说些什么,却被伍子胥怒目一瞪,吓得将话吞到了肚子里去。 姬凌云看着伍子胥、孙武子道:“相国,上将军,寡人决定放弃一切对外征讨,各处要塞监守岗位。并亲起大军八万,利用这个机会征讨百越,永诀后患。你们意下如何?” 孙武子道:“大王想要一统天下,必要扫荡群雄。这扫荡群雄,非众不济。而百越依阻深地,心腹未平,难以图远。” 伍子胥也点头道:“老夫也是一个意思。叶公晓得用此计,魏之李、吴辰;赵之董安于、疵;秦之任清璇、文章,他们均是当世奇才,将来遇上未必不会用此计对之。以长远来说荡平百越,以绝后患,乃当务之急。” 姬凌云点头慎重道:“既然两位都答应,那么明日朝会寡人立刻宣布。这攻打百越并不容易,我等一定要做好万全的准备。尤其是粮草、草药以及一些必要地军事物资。” 伍子胥和孙武子见姬凌云如此慎重都有一些不已为然,他们并未更百越交过手,丝毫不知道他们地厉害。 姬凌云心底却是清楚地很,这百越之强并非以人数跟技术来衡量的。 历史上,雄才大略地秦始皇在消灭了东方六国后,把统一的目光放到了南边的百越之地,发动了对百越的战争。 秦瓯战争,秦始皇调动五十万大军在屠>]<.落。战争开始,秦军以凌厉的攻势,冲散了组织还不很严密的西瓯部落的全民队伍,部落首领阵亡。但是,西瓯部落迅速转入山林,推举勇敢有谋者为将,继续进行战斗。他们发挥自己善于爬山越岭和驾船荡舟的长处,充分利用当地山高密林和河多谷深的地形,采取机动灵活的战术,从各个地点发起对秦军及供应线的夜袭和进攻,使浩大的秦军处处挨打,晕头转面,结果大破秦军,杀尉屠>= 最后,军事强大的秦国还是依靠拉锯战跟百越西瓯拼消耗,将人数不多的百越西瓯族消耗带尽,这才取得了胜利。 第214章 在这拉锯战的过程中,百越军不惜与野兽为伍,不断对秦军部队进行偷袭,切断秦军粮道,迫使秦始皇命令征调大量民工开凿灵渠,沟通了湘江和漓江水系,确保了秦军的粮草运输。 当时,秦军强大,却只能依靠如此手段获胜,可见在山林中的百越族民在气候、地利的帮助下会产生多大的力量。 姬凌云强调道:“莫要以为这百越跟我们以前的对手一样,容易对付。这次,南征胜负不过五五而已,即便败的一塌糊涂,全军覆没,寡人也不觉得奇怪。” 伍子胥和孙武子同时动容,相互对视了一眼,均露出沉重之色分别想道:自己这位大王也是心高气傲之辈,若不是百越真有如此实力,他不会如此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伍辛接口道:“大王说的及是,我在百越多年,深知那里的恶劣。一般人进入百越,根本不用百越人动手,当凭而炎热的气候就足以让人致命。另外,还不包括毒虫、毒蚊。我们南方蚊子众多,人被咬上无非痒而已。但山上的蚊子却可致命,还有毒蛇,毒泉、猛兽等等自然的威胁,数不胜数。更致命的是山上非常容易引发瘟疫,一旦瘟疫发生,在强大的军队也只有覆灭一途。” 伍子胥和孙武子听了神情更是严肃,他们想不到百越哪里的自然环境竟如此难恶劣。 姬凌云微笑道:“其实也没有想象中的糟糕,打类似的战争最怕的是对地形,情况一无所知。我们外有伍辛将军,内又有父王接应。只要能克服自然的威胁,我吴国雄师未必会逊色于百越劲旅。” 这时,伍辛挣扎着起来道:“我这儿有百越山河图,关于百越内部的一切图上几乎都有记载。这图是夫差大王为了一统百越所画,同时近十年,耗费了无数心血财力。” 姬凌云大喜过望,暗道:“这张‘百越山河图’足可匹敌大秦十万雄师。” 第十部南征百越 第一章大军出征 日,姬凌云在朝会上宣布了夫差未死的消息,高声说昨日得到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根据可靠消息所言,寡人父王并没有死……” 堂下顿时哗然一片,夫差的尸体虽没寻到,但其之死以是众人公认。这个消息如同重磅炸弹一般在人群中炸来。 诸多大臣议论纷纷。 姬凌云道:“当年,越国背信弃义,偷袭我军营地。父王身受重伤,掉入河中,但天幸未死,流落再外。当初,他以为吴国以灭,毅然深入百越,以求借助百越之力光复我大吴。多年下来,父王以成百越族中最具有实力的部落族长之一。只是……最近他身份暴露,百越各族以联合起来齐力对付父王。这百越异族时常侵入我国境内抢掠不说,如今还威胁到了寡人的父王。在公,那百越各族实为我吴国之后患,后患不出,吴国一日难安;在私,为人子女者,以孝义为先。父王有难,性命危在旦夕,寡人不能坐视不管,违背孝道。因此,寡人决定利用这次契机,亲自率领八万大军南征百越,以决我吴国后患。” “孝义”乃立国之本,南征百越古未有之,但姬凌云将此次出征冠以“孝义”二字,大臣即便有心反对也无从开口。 这一战,姬凌云根本就容不得有反对的意见。 “既然诸位并无异议,出征百越一事就如此决定。”姬凌云一锤定音,随即下达了出兵指令。 “在寡人出兵期间。军中一切大小事物都由伍相国全权处理,管上大夫从旁协助政务,且筹备粮草,供我大军之用。孙上将军、项鹰将军协助伍相国处理军事,兼之保卫我吴国不受他国侵犯。” 如此布置,姬凌云经过了深思熟虑,孙武子年事以高,虽精通休生养心之长寿之术,但毕竟是八旬有余的高龄。让他上战场不符合实际。伍子胥年岁要小上一些,可也有七十有三,深入环境恶劣地百越山林,对他的体能显然是一种考验。伍子胥是吴国擎天玉柱。姬凌云不敢冒这个险。虽然这场未知的战役中,他很有可能需要借助到伍子胥谋。 姬凌云继续道:“姜良、韩庆为我随军谋士,展如、端科、森熊、施猛、雅英、冯平、王双、熊宜僚等将随行,公孙纵将军运送粮草。” 这命令一下。当即惹恼了一人。 伍子胥吹胡子瞪眼睛的站了出来,大声道:“我伍元至馀昧大王起,经历四朝,任三朝之相。哪次大战少得了我?朝中诸将几乎全去。为何我要留在在姑苏中,难不成大人认为我了老,不堪重用吗?” “你……”姬凌云虽料到伍子胥会不满反对。但却没有想到他如此咄咄逼人。倚老卖老。难怪祖父和父王都敬他而不喜欢他。 姬凌云想起伍子胥为自己做的种种。释然笑道:“相国这是哪里的话,相国之能。天下共知。此次南下,寡人认为最大的敌人不是百越,而是包藏祸心的楚国。楚国各地领土皆与我国接轨,我大军南下,国内较为空虚。这个时间最忌惮地就是他国谁能不惧。寡人觉得有伍相国在,必能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令他国不敢来犯。” 此话入耳,伍子胥更是震怒,过了好一阵才清醒过来,随即定了定神,叹道道:“对付叶公,上将军一人足以,何需老夫在。既然大王主意以决,认为老夫年迈,不堪与谋。老夫听命就是了。” 伍子胥的这一番话说的如同深闺怨妇一般,充满了委屈、愤慨还有不甘。 他是何等聪明,此时心里跟明镜似地,已将来龙去脉以及姬凌云心中的想法想得通通透透。 若是寻常姬凌云怎会将他放在大后方,八成是因为山越气候恶劣,而自己又年事以高,怕自己经受不住考验而发生意外。 姬凌云满面尴尬之色,伍子胥的倚老卖老确实让他左右为难,道:“姬某决无轻视相国之处,只是此行对敌次要。对付自然气候是重中之重,伍相国万一有个意外,我吴国只怕要受到沉重的打击。” 伍子胥摇手赌气道:“大王不必如此,此事非同小可,我一老头确 理由参合进来。”他又沉吟了一会儿,低声道:“迈,碍事,不用老夫。老夫就去百越投奔前大王去。” 姬凌云长叹了口气,这伍子胥性子刚强孤傲,只怕不答应他,他真地会孤身南下,到时更加危险,无奈的妥协道:“寡人依相国便是了。” 伍子胥笑道:“老夫领命。” 见此,姬凌云再次露出了无奈的神情,摇了摇头。这种脾气,无论是谁都不喜欢。 姬凌云望向了武将一列的公孙纵。 在当年洛邑分别之后,一切果然如他预料地一般。在相国子喜的挑唆下,郑声公开始采取了一系列的举动,措施来压制在洛邑取得辉煌成就地公孙纵。同时,还明升暗降。任命他为高一阶地文官,以此老套地方法剥夺了他的兵权。 公孙纵自问问心无愧,受到如此待遇一怒之下挂印离去,遵守当初于姬凌云地约定前来相投。姬凌云当即封他为将军,并且给了他一支兵马,任他按照自己的风格进行训练。 姬凌云道:“公孙将军,寡人让你运粮,这决非看轻你之意。要知道我军深入蛮地。地理位置极不熟悉。这些粮草就是我军的命根。只要这粮草一失,我们这近十万大军,在讥饿的情况下,没有几个可以安然离开。而百越人久居山地,地理位置非常的熟悉,万一有一条可以绕到我军后方的小路,而我们却茫然不知。一旦奇袭成功,那我军危矣!” 公孙纵原本对运送粮草多有微词,但一听这里头有那么多的学问,连忙拍着胸口保证道:“大王,大可放心。这粮草只要有末将在一日,纵是蚂蚁也休想将盗走一粒。” 散会后,姬凌云来到了城南医馆,询问伍辛要准备一些什么必备品。 伍辛经过肄业的休息,身体略微有些好转,说话以不象原来的有气无力。他在百越生活多年,对那儿的一山一水了解的非常清楚,毫不犹豫的说道:“首先最主要的两个问题必须解决,一是水,一是防暑气。百越丛林中溪流众多,但能安全饮用的却是不多。有的水喝了人嗓子不能说话,喉咙溃烂而死;有的喝了身子发黑立刻就死;更有的水渐上身也可能引发死亡。” 姬凌云暗笑,这些东西在这个时代觉得奇怪,但在后世却异常平凡。具体什么姬凌云早已记不清楚了。只是依稀记得在在化学课上中上过,这些在科学上是正常的化学反应。 诸葛亮南征时遇没有遇到过哑泉、灭泉、黑泉、柔泉史无记载,但这四泉确确实实的存在。只要河流下蕴涵着重金属,盐类或者酸性物质,就能产生对人体有害的一些化学物质。所谓的毒就是来至于这些化学物质。 姬凌云笑道:“关于水源,这点无须担心。我军只要多备壶罐,需要时撅地取水。另外,我们也可观察河水中的生物。水中生物多者,可证明无毒。” 伍辛惊讶的望着姬凌云叹服道:“大王未去过百越,知道的却比末将还要多。这方法确实可行。” 姬凌云同伍辛聊了许久,发现此次出征百越还有许多东西没有准备齐全,同时也意识到了此次出征必须有要熟悉百越山路的人带领。否则,纵然有地图想要作到对百越了如指掌也不可能。 大军为了等伍辛的伤一切物资。 当夜,姬凌云召集了| 翌日一早,姬凌云率领众人,和孙武子、西施道别。 孙武子道:“大王,保重。” 姬凌云道:“坐镇国都,孙上将军多多辛苦了。” 第215章 孙武子向伍子胥道:“在山上担心被老虎吃了。” 伍子胥握着他手,心中颇为感动。他们两人情若兄弟,短短只言片语,早已胜过千言万语。 姬凌云深深的望了众妻儿一言,策马远去。 八万大军立刻化成了一条洪流。 第十部南征百越 第二章气候恶劣 凌云领着八万大军通过了吴境内最后一座城池,也是侵的最后的一道堡垒——句无城。 过了句无城,等于已经进入到百越的地界。 南行百余里,南征大军在百越山脚下就地歇宿。姬凌云熬夜看了半宿的“百越山河图”,但禁不住睡意,直接趴在案几上睡了起来。 睡到中夜,隐约见听得帐内走进来在了他的身上,心中一动,睁开了双眼。只见小小一个人影在烛光下移动,正准备走向帐外。他急忙抢步上去,叫道:“蝶儿,怎么你也来了?” 那人影正是冷蝶。姬凌云每次出征,冷蝶都默默的守护在左右。但这次她因生下姬雪瑶不过一年,姬凌云担心她身体异样,并没有让她随军出征。 冷蝶似乎受尽了委屈,眼中还有着一丝丝的恐惧道:“你到哪里,我……我也跟到哪里。尤其是在战场之上……” 姬凌云怜惜之心大起心想:“冷蝶父母双亡,都死于战祸。因此,她从小对战争非常的畏惧,生怕战争再一次剥夺了她亲人的性命。在她心底姬凌云跟墨翟是他唯一的亲人,所以每当在战场上,若非有任务再身一对眼睛都不会离开自己。” 念此,他柔声道:“好,就依你,我也带你一起征讨百越去便是了。” 冷蝶大喜,抬起头来。朦朦胧胧的烛光在她清丽秀美地小小脸庞上笼了一层轻纱,海水般的眼波中已尽是欢笑,心道:“只要两人在一起,哪怕死了 姬凌云让冷蝶重新领回她的弓箭部队,稍微聊了片刻,各自回帐歇息去了。军中有戒令,出征其间禁止行男女之事,姬凌云身为主帅更是需要以身坐责。姬凌云、冷蝶一起从军多年,也从未有过违背过一次军令。 大军在百越山脚下休整了三日。处理好一切事情后。于第四日上,大军从容不迫的进入了山区。 山路狭小斜长是此次行军的最大考验,姬凌云等人不得不下马而行。 姬凌云在山坡上回望最后方那长长的运输队,再一次庆幸自己得到了两位顶极的优秀人才。感慨道:“若非当初自己九方翼要求大数量的购买西南马,恐怕现在要用人力搬运粮食了。” 这西南马在西南马被人称之为驮马,因盛产于巴蜀,也叫做蜀马。西南驮马乃是巴蜀最最重要的交通工具之一。它们马头较大。颈高昂,鬃、尾、鬣毛丰长。身体结构良好,肌发达,蹄质坚实。速度不快,但善于爬山越岭,可驮运货物百斤以上。 为了胜利!!!这次。姬凌云一次调用了近两千匹类似地驮马运送粮食。以保证粮到无恙。巴蜀之险不输于百越。这些西南驮马大师孙婴的训练下,无论是耐力还是体力都要胜于巴蜀的驮马。在人力的协助下。它们并不困难地走在军队的后方。停下休息的时候,姬凌云甚至还能看见它们在悠闲的吃着青草,树叶。 走了三天,姬凌云地大军已经翻过了两座不知名的山峰。酷热的天气,使得树林中充满了一股,令人作呕的味道。 铠甲早已卸下,姬凌云半裸着上身,脖子上还挂着一条汗巾,不住地用不知名的大树叶扇着风,喉咙有如火烤一般,只觉得 他向左右看去,只见士兵们也都差不多,一个个累得够戗,原本严整的阵容已经变得有些松散,纪律也逐渐难以保持了。 再一次用汗巾擦拭了全身,一条干巴巴地汗巾已经被汗沾得已经可以拧出水来,长长地吐了口气道:“这里地气候比我们想象中的还要糟糕啊!” 伍子胥也裸着半截身子,面色有些苍白,用手一摸脸,手腕一斗,豆大地汗珠飞射出去,“确实如此,在这样下去。我军战斗力将大幅度的下降,减弱。此刻,老夫终于明白大王为何对这百越如此重视。在这种环境下生活的人,实力绝对不会逊色于经过严格训练出的军队。” 伍辛此刻的身体已经恢复王,前方大约五里处有一块可 的地方,正午快到了,在那里落脚比较合适。” 此时此刻,尚未出现的百越族人已经不是吴国大军的第一敌人。对抗这恶劣的气候才是吴国的当务之急。 伍辛很有经验的说出了这地方的气候特点,“白日山中普遍较热,以午时以后为最,黄昏气候会略微下将,而午夜却偏冷。” 针对这个常规,姬凌云、伍子胥、姜良等人一起研究了最为合理的走法。 黎明做饭,清晨动身,正午休息睡觉,黄昏做饭,用饭后继续赶路,午夜再次休息睡觉。根据地图上的适合驻扎营地的地方确定行走路程。以次方法来避开酷热的正午和寒冷的午夜。尽可能的保持士兵的体力,防止中暑,着凉。 走了大约一个时辰,吴国大军来到了伍辛说的那个可以休息的地方。 那是一片树林,可以遮挡太阳不远处还有一条可以饮用的泉水。最主要的是四周较为空旷,没有伏兵的迹象,同时还可以轻易的观察四周的动静,防止敌人趁机来袭。 大军驻扎了下来,姬凌云立刻吩咐人去煮盐水给将士服用。 对于任何防暑,姬凌云没有什么印象,想来想去只是记得淡盐水可以消炎、解暑。于是,姬凌云准备了许多的食用盐,特令全军上天必须服用两次盐水,效果非常的好。 巡视了军营,安抚了军心。 姬凌云招来伍子胥、姜良、韩庆、伍辛一同商议军情。 姬凌云首先道:“我们在着山中走了整整三天,可是却没有见到一个百越族的族民,你们有什么看法?” 伍子胥喝了两口温盐水,苍白的面色上出现了一丝血色道:“谁说百越蛮夷不懂得兵法,依我看他们的智谋一点儿也不逊色我们大周人,甚至还在大多人之上。” 姜良的战略眼光极强也意识到了百越蛮夷的主要意图,开口道:“这正应对了大王当年的一句话‘溪云初起日沉阁,山雨欲来风满楼’。这百越蛮夷占据了这战役的主动,他们知道我们为了救夫差大王一定会深入这百越腹地。同时,他们也了解山上的气候会给我们带来不利。于是,他们利用恶劣的气候来对付我军,减弱我军的战力我军的战意。然后在百越丛林深出将我们一举歼灭。” 伍辛很肯定的点头道:“这一定是东越族族长虞虎的诡计,百越族人崇尚武力。对于落小无能之人,不屑一顾,很少有人会静下心来舞文弄墨,学习中原的文化。这虞虎却是和异类,他不善于武艺却喜欢读书,尤其是爱一些兵书,以三滔、六略为最。最崇拜大周的丞相姜子牙,常常将他念在口中。为人也非常之狡猾,是夫差大王在百越唯一的对手。不久前,百越局势两家称雄,但现在夫差大王遭受到了如此攻击,声望实力都将大减。这百越已经开始出现东越族一家独大大的局面,我们这次的主要对手一定是他。也只有他才能够想象出如此严密的计策。” 姬凌云看着地图,突然发觉“余皑”部落就在前方的不远处,而在前往区吴的这条狭长通道的右手处,有恰巧有一条小路可以通向余皑寨下。 姬凌云大喜道:“既然援父王。我们何不反其道而行之。我们大可利用这次契机,反客为主。表面上前往区吴,实际却起精锐一直由小路直奔余皑寨下,夺取余皑寨。” 姬凌云道:“这样一来,不但可以乱敌之心,还可以迫使对方不得不和我们交战。尤其是可以让那些诸族族长心慌意乱,身怕国的下一个美餐。那时,他们或从暗出出来跟我们决战,又或者他们会保护自己的山寨而同虞虎分开,这样也可减弱他们的力量。再则,我们需要胜利来增加士气。” 众人皆说好。 在无计可图之下,姬凌云这大胆的反客为主,正是掌握战役主动权关键。ps:眼睛都快睁不开了,睡觉去。 第十部南征百越 第三章夫差的信心 吴族山寨。 夫差死死的抓着心口,硕大的汗珠如雨水一般由苍白的发稍飞速落下,脸色苍白如雪,不见丝毫血色,口中还撑着一根硬木棍,强迫自己不发出任何声音。 由于太过用力,牙都被咬出了血,和着口水。沿着硬木棍一滴一滴的滴在了地上,逐渐形成了一大摊的血迹。 他痛的不能张口,痛的不敢发声,痛得身体抽搐,痛得口吐白沫。即便是这样,他也没有叫任何一个人。 夫差忍着一切,独自一人在房中默默的承受着。 一股顽强的意志告诉他,一定要撑下去,撑下去。他将这一切的痛楚藏在心头,直至痛晕,痛死过去。 两日转眼过去,夫差逐渐从昏迷中醒来,眨了眨眼睛发觉自己的心脏已经没有那么痛后,冽嘴无声的笑了起来,暗自道:“看来自己命不该绝,又硬挺过了一次,在西边前走了一趟……虞虎小儿,在王儿未到之前,我夫差绝对会守住这份基业,不让你的野心得逞。” 草草的做了一些掩饰,夫差强露着笑脸走出了大门,区吴三十六狂章立刻迎了上来,忧心的询问他的身体状况。 老大道:“王,你一连两天都待在屋内,也不出来走动走动,是不是病情又加重了?” 第216章 两天???夫差心底一惊,以往痛晕不过几个时辰就能够清醒,可这一次却昏迷了整整两天!!! 他眉头微微一皱。如今局势混乱,山寨被重重包围了起来,族民既不能狩猎,也不能走出山寨。 区吴族虽陷入困境,但山寨中却丝毫不见混乱,只因为这几年自己累积下来的足够威望,可以震慑地住他们。可一旦自己的身体的异常传扬开来,势必会造成无法预算的混乱,让敌人有机可趁。 夫差不动声色的微微一笑。说道:“没有这回事,这两日寡人都在休息,思考策略。身体不但无恙,还有些好转。尤其是今天。这醒来,精神大好。心情也舒畅了许多,出来走走,看看族民。” “走……一起出去转转!”夫差领着三十六人向山寨内部走去。 一路上的区吴族民见到夫差个个都恭敬的行礼问好。望向他的眼神中充满了敬畏以及信服。他们只在乎夫差能否给他们带来希望,带来美好的生活,并不很在意他地身份。其实,百越族民中当中有一大福分都有大周的血统。他们大多都是因为躲避战乱而逃上山的。 而夫差本性护短,对于他的子民关心有佳,对于别国子民视如猪狗。草芥。自己地人错了也是对的。别族的人对的也是错地。在他麾下的百姓大多都受过他的庇护,很受族人的尊敬。爱戴。 两日来,区吴族内谣言不断,纷纷说夫差将死。 夫差这一走,那谣言登 夫差来到了山寨城墙上,入眼就见一位穿枣红色长袍地汉子。他长得浓眉大眼,方面大耳,下长这厚厚的络腮胡子,如同钢针一般倒立着。看似魁梧,却长的异常矮小、黝黑。此刻,他正站在了山寨城墙地城垛之上,一手拿着山中老藤编制而成地藤盾,一手拿着一杆铁制地三叉戟,一对豹子般的大眼睛眺望着远处。 “墨兄弟!”夫差高声打着招呼。 那个叫墨兄弟地矮小壮汉正是山越族族长墨西哥。他见到夫差,大喜的跳下了城墙,动作如同豹子一般迅捷。来到了对方的面前关心道:“夫差大哥,你身体怎么样了,好一些了吗?”对于夫差,墨西哥都要加上“大哥”二字, 雪中送炭跟锦上添花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当年墨西哥被追杀逼赶的时候,无人愿意得罪西瓯族族长俞侥,他面对的是朋友的出卖,仇敌的追杀。惟独夫差例外,他完全不惧西瓯族,尽一切努力帮助他度过难关。 山越发展初期也是夫差送来粮食,兵器,为他巩固基础,这份恩德墨西哥此生不忘,虽说与百越诸族为敌,实为不智,但为了义气,墨西哥依旧义无返顾的跟夫差一同作战。 夫差微笑的表示自己无恙,并询问当前的情况。 墨西哥嘟哝道:“那一群胆小鬼狡猾的很,他们只围不攻。又不与我们战斗,这战打的实在无趣。昨夜,我耐不住寂寞,领着本部千人出去想打他们个奇袭。被他们一通乱箭给射了回来,奇怪的是他们明明有机会出击,扩大战果,但却没有做任何行动。” 夫差沉声道:“他们只围不攻,原因有二。一是打算困死我们,这山寨中无法狩猎,只要我们粮草耗尽,全寨上下不攻自破兵一卒。虞虎通晓兵法,这正是兵法中的断粮、笼城战术。” 夫差双目放着寒光道:“虞虎要的不只是我的命,他想要整个区吴以及我麾下的士兵。” 墨西哥大悟愤然道:“好狡诈的狐狸。竟然想以这种方法逼迫他们投降,实在太阴险了。夫差大哥,我看与其等死,不如拼死一战。我墨西哥没什么智谋,但说起冲锋杀敌这百越还找不出第二个胜过我的。” 夫差淡淡笑道:“墨兄弟莫要着急,这虞虎还有一个打算是利用兄弟我为诱饵,引诱我王儿姬凌云深入这百越腹地,然后在利用然优势将其击败。以次建立自己的威信,好方便他一统百越。” 墨西哥惊道:“那这可如何是好?虞虎这个智谋确实不凡,但为人太过疑心。让他一统百越,百越必将遭到可怕的危难。” 夫差冷冷的道:“虞虎之败,就在于此。他高估了自己的实力也低估了我王儿的能力。只要我们守在这里,不久以后,必来捷报。” 第十部南征百越 第四章争取时间 皑山是百越群山中的一处山峰,这里是余皑族世代栖山峰高达百丈,怪石林立,树丛茂密,非常的隐蔽险要。 这里是百越群山中最接近越地的一个山寨,向来都是百越众族的前哨,实力不弱。 在余皑山右山腰的密林之中,一队千人的士卒正在艰难的前行。 孙驰看了一眼身旁的士兵,见他们各各都汗流浃背,身上布满了被灌木从割伤的细小伤口,可却无一人露出一丝的不满。人人都一副无所谓的表情,轻松、愉快。一点儿也不象是在执行任务,反而象是在游历、欣赏景色一般。 他想起了当年他父亲孙武子说过的话“真正是虎狼之师,无敌之旅,需要拥有的不是最强大的力量,亦不是最强的装备,而是平常心。” 当时他询问:“为什么?”. 孙武子那时道:“人所做的一切都离不开心,有心则事事顺利,无心则万事不成。尤其是在战场之上,一只军队若能自由的控制自己的心态,控制自己的情绪,控制自己的意志,该爆发的时候爆发,该平静的时候则平静。如此的军队才能够冠上虎狼之师,无敌之旅的称号。” 孙驰低声道:“刚者易折,柔者无力;刚柔相济者,不如刚之强亦不如柔之韧。但若能控制刚柔,该刚时,至刚;该柔时,至柔,方能所向披靡。这无前卫不战时,养精蓄锐。本能的利用每一刻来放松神经休息,战时却又能在刹那间拿出自己最好地战斗水平。难怪天下人说天下骁勇,莫过无前。大王的这无前卫的表现实在惊人。” “孙少将军一个人在说些什么?”豫让自幼在北方长大习惯了那里的寒冷,在这酷热的南方生活,本就觉得很不适应。如今更是在比姑苏由热数倍的百越山中,那汗水就向雨点一般的往下直掉。一路上就不停的找人说话,转移注意力,听到孙驰的自言自语立刻就接了过去。 孙驰笑道:“没有什么,只是看着这些无前卫心生感慨而已。如此劲旅实在天下罕见。” 豫让望了望懒散地无前卫,不已未然的撇了撇嘴道:“一支军队之强大在于严厉的军队,可这些兵却毫无军纪可言,这‘天下罕见’不知从何处说起。当年。我在晋国的时候曾经见过赵鞅麾下地劲旅,在吴国也见到了展如将军的陌刀手。无论怎么看,他们的实力都在无前卫之上。” 孙驰摇头笑道:“这知识表面现象而已,军纪的存在是为了约束人地懒惰。贪生怕死以及练习他们的默契。但若一支军队早已将默契溶入骨髓,懒惰,贪生怕死弃之在外,他们何需军纪的约束?他们需要的是休息。利用休息将自身地状态调节到最好,然后在战斗的时候发挥出所有的实力。” 豫让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孙驰道:“他们不类似这种部队往往只有在关键地时候才会任用他们。无前卫是实力有多少。呆会你便可亲眼目睹。” 道路越走难走。小道已经消失。 孙驰、豫让、伍辛一伙人完全是踏着荆棘在行走,一个个地大腿都是血嶙嶙的。 孙驰拔掉了刺入皮肉里地小刺道:“伍辛将军。这哪里有路可以行走,你确认自己没有带错路?” 伍辛摇头道:“不会有错,这余皑山原本只有一条通向山寨的道路,但因猎人喜欢往荒木丛林中猎取猎物。常常在这里经过,无意见发现了这个秘密。在族里传开后,猎人渐多,于是走出了一条隐秘的小路。但是余皑族族长觉得这是一条非常有利的秘密战线,将来战时可以借用。于是,禁止族人行走,并且让族人严守秘密。纵然是我们,也是在不久前听到了一点风声,然后从余皑少主口中套出来的。” 大军又走了半个时辰,一行人果然来到了余皑山寨附近。 那是一座构造非常简单的山寨,寨门以木栅栏搭建而成,门口还有着几排拒马角,作为掩护。 寨门内隐约可见十余人守着这通向山寨的大门。 “不好办哪?”孙驰看着余皑山寨微微皱起了眉头,他们所在的距离离寨门处大约有两百余丈。以无前卫冲 度大约心数七十下左右可以到达城下,而这七十下足上寨门。 这余皑山寨虽然构造简单,远远不如大周城墙坚固,但他们没有任何的攻城器械。一旦余皑山寨关上城门以弓箭御之,他们将毫无办法。 孙驰强调道:“无前卫必须在对方关上寨门之前,冲入寨中。”他看向伍辛问道:“伍少将军,这余皑山寨的实力怎么样?你稍微估计一下,这余皑山寨如今的实力。” 伍辛沉声道:“这余皑部落在百越六族中实力中等,大约有十余万左右的族人,其中老弱妇孺大占了六、七成,有两万五千能征善战的士卒,还有一万专门负责狩猎的猎人。战时,食物吃紧现在这个时刻猎人大多都在外狩猎。如今这余皑山寨中的守卫最多不会超过五千。依照余皑族的习惯通常余皑族长再外征战而余皑族少主领军镇守。” 孙驰沉吟道:“以无前卫的实力在奇袭下破五千对手不足为奇,但前提必须要令余皑山寨在无前卫到达之前,防止寨门关闭。” 伍辛道:“最好是有一人可以牵制住对方,为无前卫争取一些时间。” 第217章 这时,豫让说道:“我来,大王在看地图时就已料到会有这种局面,特地命我前来正是为了在这个时刻取得效用。” 孙驰关心道:“那你小心一些。” 豫让自信一笑,说道:“以我的武艺,争取一些时间不是问题。” 伍辛道:“时间还早,你肤色略黑,可以拌成百越人。可以乔装成外出狩猎,而发现敌军踪迹的而受伤的猎人。百越人向来团结,也许他们是会怀疑你,但不会射箭,只会让你靠近询问。你擅长近身作战,一旦近身将如鱼得水。” 孙驰道:“这办法好,但豫兄弟不会说百越的方言。” 伍辛笑道:“所以我说,时间还早。百越的方言就当年吴越的方言,只因后来吴国称霸中原,为了跟中原更好的沟通才改了口音。不需要学的多,只要学会两句话就可以了。” “第一句是‘紧急情况,紧急情况,吴蛮子来了’;一直跑到寨外,然后该说第二句防备’。” 豫让学了许久,终于练得有摸有样。 伍辛叫来一名士兵对他说了一句话,然后歉声道:“我刚不久受了重伤,不适合流血,只要委屈你了。” 那名士兵摇了摇头道:“为了胜利,一点儿血算不了什么。” 伍辛用刀在他的手心处划了一刀,用血沾在了豫让的身上,然后将一支利箭插到豫让的腋下。 做好了一切准备,豫让披散着头发,从灌木丛中跳了出来往山寨跑去。 孙驰低声道:“准备战斗。” 这命令一下,无前卫的眼神顿时变得犀利无比,顷刻之间,进入了战斗的状态。 豫让脚步蹒跚的向前跑去,口中用百越语大声叫着:“紧急情况,紧急情况,吴蛮子来了……” 对面守卫城墙的是一位中年战士,叫余别荒,是一名老战士,颇有威望。 余别荒大叫:“站着别动,在靠近我要放箭了?” 豫让一惊,脚下一个踉跄重重的摔倒在地,朝前爬了两爬,起身继续叫着向前冲去。 “应该怎么办?余头儿。”余别荒手下的一名士兵开口询问。 余别荒暗道:“万一他真有紧急情况怎么办?” 百越族的军纪远远无法与吴国相比,余别荒道:“也许是同族中人,杀了不妥。干脆让他近前,反正隔着拒马角那时在询问清楚。” 豫让安全的来到了寨门外,开口就用百越语道:“快报告少主长,吴蛮子已经向这里杀来了,快快防备。” 余别荒得到消息一阵错愕。 豫让双目一寒,好机会,拔出腋下利箭,甩手投向了余别荒,正中喉部。在他人尚未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一脚踏上拒马角的空隙间,用力一蹬,身体如同大鸟一般飞向了寨门内部。 第十部南征百越 第五章大破余皑山 让人还在空中就飞起一脚踢向了刺在余别荒喉部的箭力刺穿了余别荒的颈部,大瞪着眼睛不甘心的死去。 豫让脚步刚一落地,就有四人欺上身来,刀枪剑棒一并向豫让身上使去。 这近身勾打之术,百越人为了生存,时常以野兽搏斗,一身技巧,天下无对。百越人同中原人大不一样,他们人少,很顾家园,守家者大多为一等一的好手,这四人正是个中的骁勇之辈。 但豫让最擅长的也是近身搏斗,灵如猿猴,快如苍鹰。眼见四人砍到,一手伸出,右腿勾扫,霎时之间,一人被他抓住用身体挡住了另三人的兵器,然后在摔出丈余。另三人则被他勾扫倒地。他使的是草原上正宗摔交之术,只是有了中原基本功为底,手脚上劲力以及灵活大得异乎寻常,一下子就杀了一人,放倒三人。 豫让大步一迈一脚踩断了一余皑族人的喉咙,锐利的鱼肠短匕不知何时出现在了他的手中,俯身两下一刺将正准备起身的两人刺死,动作一气呵成,干净利落。 守在寨门口的另外七人围了上来,将豫让团团围住。但见白刃闪动,黄光耀眼,七人都已经高举起了兵刃,准备进攻。 豫让见七人中有一个人同他一般都是用短兵器,只不过拿人用的是短剑。一瞥之间,当即抢先一步近身而上。 若言这短兵之战,豫让自问不会输于任何一人。 那人也有几分功底。心念一转,自己的手臂比他长如此自接对刺,自己将先一步刺入他地心脏,大步上前对刺过去, 谁知,豫让向变戏法一般小指一动,鱼肠短匕在他的手上转了一圈,原本直握着短匕,转眼变成了横握。向右一削,只听得短剑勇士惨叫一声,手腕已经被削断在地。 两人错身而过,豫让一把抓住他。往人群中一扫,再次用人挡住了所有的兵刃,打断了六人的进攻, 豫让手中拿着一人并没有减弱他多少速度。他以死人为盾,不住的用他挡住攻来的刀枪剑戟,近身与敌战斗。 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短兵器虽然会因近身而承受更大的风险。但在窄小的地方更适于发挥,灵活性更大,速度也将随之上升。 只要给他近身的人无一例外。都在他那狂风暴雨一般地攻击中。含恨而终。 七人转眼被豫让杀死。 这时远处冲来两人。高叫一声:“吴蛮子休要猖狂。” 他们是长的一模一样是一对双胞兄弟,左手各执滕盾。右手一挺长矛,一持短戈,两人唿哨一声,滕盾护身,分从左右向豫让攻了过去。 他们在这余皑族中非常的出名一对兄弟,叫做余吉强、余吉猛,被人称做“余氏兄弟”,他们自小一同玩乐,一同狩猎,一同杀敌,默契十足,只是一个眼神便明白了各自的意思,分别自左右包抄。 豫让对敌经验丰富,曾经在智氏门下地上百门客的围杀中突出重围,对这等围杀技巧早已应付自如。 但此刻却有些动容,左右这两人动作一致,速度一致,力道看起来也是一致,分不清楚谁高谁敌。更使豫让惊讶的是,两人的兵器一个是长矛,一个是短戈。长短兵器相辅相成,他们自左右攻来。 自己若是后退,则必被长矛所伤;若上前则被短戈所挫;攻长矛则无法防御短戈;守短戈却无法防范长矛。 好厉害地合击之术,豫让脑中出现了一丝赞许,电光火石之间,毅然向持拿长矛挥刃攻去。 余吉强眼中杀机大盛,手中加重的力道。他们兄弟之间默契合作了四十年,丧生在他们手中的百越勇士数不胜数。任何一个环节都有百次以上的实战经验,只要自己挡住对方地这一击,他们兄弟就可以接连不断的攻击,一人一下,无人可破。 正以为胜利即将到来,突然间,他神色大变。 豫让冷冷一笑一手抓过青铜长矛,鱼肠短匕猛得挥下,这鱼肠乃铸剑大师欧冶子以百炼之法,千锤百炼而铸造成的匕首。说道锋利,无物可比。顿时将青铜长矛斩为两断,并且迅速向余吉猛投掷过去。 余吉猛大吃一惊,百试百灵地组合连击竟然这样被破了,见断长矛以飞到近前,忙变招挥动短戈拨开。 正当他收招之际,豫让已经快步逼上。 余吉强厉声大叫:“不要……”“啊……”后半句还没有出口,只听得余吉猛残叫一声,已经被豫让搓死。 余吉强悲愤狂叫举盾向豫让冲来。 豫让飞起滑地一脚踢在了对方地小腿处,将其放倒,匕首猛力一刺,没入他地腹中往上一拉,顿将余吉强的肚子破开了两半 地肠子都流了出来。 余皑族人面面相觑,均为豫让这短时间所表现出来的气势所震撼。 早有族人醒悟过来,连叫放箭。 豫让一手拎起一具尸体,一手从余吉强手中拿过了滕盾,心虚的躲在了后头。任凭他刚才多少拉风,在这挡无可挡的箭雨面前却不赶托大。 回望了一眼,却见这时的无前卫已经冲到了近前,他们熟练的越过了拒马角举着大大的盾牌向前冲去。 他们如同草原上的一群恶狼,面对着箭雨却丝毫不减速度,纵然有个别中箭倒下也丝毫不能影响到他们的速度。 豫让目瞪口呆之间,无前卫已经冲到了弓箭手的面前,没有一丝多余的动作只是简单的劈砍或者刺击,在陌刀、长矛手的威力下,他们三下五除二的就将弓箭手消灭干净。 豫让大张着嘴巴失声道:“这……这……是那支懒散地部队吗?怎么向变了一群人一样。” 只见千名无前卫自动的分成了五十个小队。二十人一组,每组七名长矛手十三名陌刀手。他们组成了一个个类似圆形的古怪整形。冲时长矛手在前突击,而陌刀手则在左右护航。混战时,陌刀手立刻又会出现在正前方又长矛手在后头进行出其不意的刺击。 两种不同的兵种在这一刻竟然配合矛手冲刺,暗袭以及陌刀手的混战,灵活等特性。 “这实在太不可思议了……”豫让一脸的震惊,在对方人数众多地情况之下,无前卫竟然稳稳控制住了局面。 半个时辰以后。无前卫杀退了所有的反抗力量,占领了余皑山寨。山寨里的百姓,士兵通同成了阶下囚,被控制了起来。 孙驰让人给姬凌云送去捷报。等待他的到来。 当姬凌云受到了胜利地战报时,正在前往上寨的路上,得到了首战告捷的胜利讯系后,大喜过望。对左右道:“果然是虎父无犬儿,两位少将军将军一但能够成为日后我吴国支柱栋梁。” 伍子胥见姬凌云如此称赞伍辛也为自己的儿子得到了赏识而感到高兴。 第218章 “将胜利地消息传达下去……”姬凌云瞧准了时机,将胜利的消息传了下去,并且加以润色。夸张。 吴国虽然兵强马壮,但在这个未知之地,难免会生出不安之情。尤其是在这种六、七天天见不到一个敌人的情况之下。将士们所受到的精神压力是何等之强。 若是这样持续下去终有一日。吴国兵将将会散失一支军队最重要地斗志,气势。失去了这些。吴国大军在这丛林之中将不堪一击。 姬凌云的目的正式要消除吴国将士心中那压抑地心态,让他们知道百越异族并非如想象中地可怕,激发他们地斗志。 姬凌云高声道:“既然百越诸族惧怕我军,不敢正面与之交战。那么我们干脆直接杀到他们山寨里头去,将他们一个个的击破,让他们知道我大吴儿郎地身手。” 他这一方话给了吴国将士极大的信心支持,尤其是将敌人诱敌深入以及气候攻击的计策说成胆小惧怕,不敢交战,使得吴国兵将均意识道,敌人不战的原因是因为害怕,而不是别有诡计。 众将士登时精神大振,均想:“这百越与我吴国交战无数次了,又有哪一次胜过他们的?这山中除了热了一些又有什么可怕的!” 在首战完胜的情况之下,吴国将士的士气完全被激发了出来,不在因为气候的影响而变得死气成成。 大军昂首挺胸的进入了余皑山寨,大军驻入山寨休整。 山寨中有上好的泉水,地窖中更是有许多余皑族用来过动的猎物。姬凌云自是毫不客气,通通笑纳。 孙驰来到姬凌云的身旁问道:“大王,这山寨中有近十万妇孺,你看他们应该怎样处理。” 姬凌云微微笑道:“寡人要这些妇孺做什么,通通给我放了。寡人可没有食物养他们,让他们去消耗别族的粮食,引发内乱去。” 伍子胥笑赞道:“大王好一手一石三鸟,这下那些百越各族有的折腾了。” 姬凌云露出了自信的微笑,相对以前。此时的姬凌云跟喜欢布局,享受那掌控一切,决胜千里的快感。 姬凌云此次出争有三个目的:其一、永诀后患。吴国想要一统天下,就必须清除百越这可以威胁到他们父子情深,安能袖手旁观;其三、招募百越勇士为卒,为他冲锋陷阵。 姬凌云深知第一个目的与第二个目的并不困难,难的是第三个目的,要让百越勇士真心归附并不容易。此时正好可以利用此事大做文章,放 俘虏以张显他的友好,另外余皑族族长若是得知自己道别族中去,必然会问他们要人。百越诸族决非表面这般友好,到口的肥肉哪有吐出的道理,即便要给也只是其中的部分。如此,势必会造成百越诸族之间地裂痕。此外。余皑族的一切正好是其余部落的前车之鉴。 姬凌云已经打破了他们的原定计划,他们不可能在安心的依照原定计划,等候自己上门。他们害怕自己会落得跟余皑族一样的下场,所以除了主动出战或者死守山寨以外他们别无选择。 这一石三鸟一出,必定会反客为主,化被动为主动。 孙驰这时又道:“还有三千降兵应该怎么处理?放老弱妇儒对吴国没有什么影响,还不用消费食物,但这三千降兵却可以对他们造成威胁。” 姬凌云眉头一皱,正要下决定。 伍辛这时急冲冲的跑了过来高兴说道:“大王。末将在那三千降兵里发现了一条大鱼。他叫余微和是余皑族的少族长。末将曾与他一起喝过酒,不会弄错。” 姬凌云点了点头道:“不过是一个小货色而已,除非有大用,否则这大鱼二字用得并不妥当。” 伍辛点头肯定道:“绝对值得。大王可知这余皑族东西方有个比余皑族还要大的部落?” 姬凌云早已将“百越山河图”看了不下百变直接道:“从这里下山,朝东西方翻过三个山头,可到达骆稽山,山上就有一个叫‘骆稽族’地百越部落。但据寡人所知那骆稽山的地势较余皑山还要险峻三分。实力也要强上三分。我军手中没有攻城器械,这个时候强攻并非妙策。” 伍辛道:“所以要利用余微和。大王有所不知这余皑族同骆稽族世代交好,相互之间连连通婚。余微和的亲姐姐正是嫁给了当今的骆稽族地年轻族长沙武。沙武很喜欢余微和的亲姐姐给了她很大的权力。尤其是现在沙武不在山寨中,这山寨那女人的话更有分量。同时。那女人对他这个软弱地弟弟宝贝的不得了。只要大王将他放了,那女人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将他迎进山寨,那些族民士兵也不例外……” 伍辛说道这里。姬凌云双眼一亮也明白起伍辛的意思。 伍辛继续道:“骆稽山两面环山有着天然地屏障。同时也有两个城门。正好适合末将的这个计划。” 虚张声势,声东击西……姬凌云明白了伍辛的想法。微笑道:“确实是一条大鱼。短期内连破两寨一定会被那些头头很大地震撼。更加适合寡人地大局方针‘反客为主’。” 于是,姬凌云将两百名精通越语,肤色黝黑地人安排到了余皑族中,然后将他们以及三千俘虏押送到了山寨附近的大型广场。一出色地口才来了一通慷慨激昂的演讲说明了自己的来意,并且表示了相当的友好。 姬凌云高声道:“寡人无意于你们为难,但是你们的族长却想害死寡人的父王。寡人绝对不能原谅他们的罪行,但我知道你们是无辜的。所以寡人决定放了你们,自己求生去吧。希望下次你们莫要在落入寡人之手。” 所有人都不敢相信的看着姬凌云,本以为必死的他们突然得到了生存的希望,登时觉得自己在做梦一般,所有人都呆呆的看着姬凌云,动也不动。 姬凌云绷着脸道:“还不走,难道想被活埋吗?” 周遍的士兵配合的打叫:“活埋、活埋、活埋……” 余皑族人个个脸色发白争先恐后的向山寨下方逃去。 姬凌云“呵呵” 不多时,伍辛兴冲冲的跑来道:“大王,一切都依照想象中的进行,那余微和自认为侥幸逃过一劫难,生怕我军反悔。他一停留向骆稽山的方向跑去。十有八九去投奔他那疼他的姐姐。” 姬凌云大赞道:“若克骆稽山寨,伍将当居首功。” 伍辛好久没有如此畅快过了,夫差军事水平极高,但不擅长布局,大方针处理的并不到位,远不如在姬凌云这儿战战都有打的必要,不会出现打没有必要打的战,网白白损失兵力的情况。夫差完全是为战而战,战绩虽然斐然却并不见的对发展有多重要。 姬凌云在余皑山寨休整了两天,其间他让士卒翻遍了整个山寨,直到没有任何可以收刮的东西后,让人一把火将余皑山寨烧了个干干净净,片瓦不留。 大军驶向了骆稽山,向着骆稽山寨进军而去。 第十部南征百越 第六章妇人愚昧 热的烈日当空,阎本长站在骆稽山山寨顶层,一阵风阴靈一片,丝毫感觉不到凉爽之意,反而更加觉得烦闷。 看着山寨下密密麻麻数以万计的百姓,烦恼的皱起了眉头,一种叫做无奈的感觉充斥着心田。 自己应该怎么办?是狠心将他们拘之寨外?还是放他们入内?此时,姬凌云的这一手妙棋,以夺下了余皑山,打破了虞虎族长的诱敌,疲敌之计。 骆稽山同余皑山相隔不过三日路程,族长临走时将骆稽山交给了我再三叮嘱,要守好家园。防止敌人在骆稽山寨空虚的时候,起主力大军前来劫寨。 以此切断骆稽山寨与骆稽族主力的联系。因此自己虽不能参与军事行动,但肩头这幅担子比起埋伏杀敌,却更加沉重。 自族长沙武出战区吴族以来,阎本长不敢有丝毫马虎大意:他将山寨里里外外的防御措施挨个检查过一遍,重新修缮加固了寨门和外围栅栏,又检阅士兵,亲自检查诸般军用器械。所有能够想到的地方需要检查,他全都一丝不芶地做完。 阎本长本就是一个心细之人,做事以小心谨慎为主,处处都先要尽量考虑周密。以目前骆稽山寨的坚固,他相信完全可以抵挡吴国的攻击,直至援兵的到达。 只是他却没有想到自己面对的不是骁勇而闻名的吴国军队,而是成千上万。数之不尽的逃亡百姓。 这些百姓杀之不得,却又不能放他们入内,端是让人左右为难。 此刻山寨下地百姓大叫着想要入内,不断的推怂着寨门,情绪激动,难以抑制。 旁边去,不等吴兵到来。这寨门就会被他们给挤破了。” 阎本长长叹道:“左亦为难,右亦为难。对待这些百姓轻不得。重不得,一时间我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应对。” 那将把心一横,提议道:“干脆我们放箭将他们逼走?” 阎本长摇头道:“不可以啊!,这个办法我不是没有想过。但这余皑族世代与我族交好,相互扶助,之间有着三百年的友谊,几乎不分彼此。将他们拒之在外以是万般无奈的举动。若在以弓箭对之……不但族长夫人那里讨不得好。就是族长那儿也不好交代。更别说百越诸族了。我们对盟友放箭,确实可以解除暂时的困惑。可事后又有哪个族部愿意更一个可以对交情超过三百年的盟友放箭的人结盟呢?如今地百越乱成一片,一旦没有盟友必然会受到他族的吞噬。为了骆稽族的将来,此法完全不可行。” 就这样时间越拖越久。 第219章 山寨下的百姓已经渐渐沉不住气,开始不停地向山寨发起冲击。 “不行,这样下去。寨门终究会被冲垮。没有这寨门。我方根本抵挡不住吴国的攻势。”阎本长焦急的不住自语。 与其骆稽族现在被灭不如赌上一局也许还有转机。阎本长眼中出现厉色。一不做,二不休。狠声道:“不管了,传令下去,弓箭手准备……” “啊……”先前那位将军叫了一声忙道:“不是说不能放箭吗?怎么还……” 阎本长苦笑道:“不得已而为之,若不制止住余皑族民的举动,我骆稽族这几日便会被吴国攻下,成为第二地余皑族。射箭虽在日后会对我军造成很大的影响,但那都是以后的事情了,以后在想法子解决。” 很快,上千弓手就以准备完毕。 黝黑的箭头瞄向了城下地余皑族民。 余皑族民见了怒吼连连,更加 正当阎本长准备下令地时候山寨下地余皑族民突然安静了下来,随即“少族长、少族长”地呼喊声响了起来。 聚集在山寨下的余皑族民主动分开了一条道路,狼狈不堪地余微和正向前走来。 阎本长脸色苍白“射箭”的命令再也无法说出口了,他可以朝无关重要的余皑族民放箭,但绝对不能没有原由的放箭况这个少主还是自家族长的小舅子。 正犹豫间,余微和以来到山寨前方高声怒骂道:“阎本长,你这个老狗。我族与骆稽族相交三百余年,每逢危机时相互帮助。此刻,我族遭难,你竟然对我族加以弓箭……沙武大哥不在,还有我姐姐,这骆稽族还轮不到你着老狗发号命令。” 阎本长的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但见下方辱骂声成片,心中仿若火烧。阎本长本是吴人,在骆稽族呆了三十年。因学识丰富而被上任族长命为现任族长沙武的启蒙恩师,倍受器重,在骆稽族有着很高的威望,纵是在整个百越也是知名的智者。如此被当众辱骂还是 来第一次。 气愤加上事在必行,阎本长咬牙下达了射击的命令。 这刚射一轮,所有士兵就听得一声 一个高髻云鬓,身穿华裳彩衣的贵妇大步走了过来,站在阎本长的面前冷冷看着他。 她身后站着一个鼠头鼠脑的年青,正是经常与他作对的磊王孙,两人身后站立着八名高大的勇士,再后则是十多名士卒,都是神色不善。 这磊王孙擅长吹嘘拍马,是遭人弃在山上的孤儿,后被族人收养,跟沙武一同成长。两人关系密切,而磊王孙为人机灵时常逗沙武开心,被沙武视为心腹。阎本长对磊王孙这种小人充满了不屑,经常检举他的恶性,磊王孙深以为恨。 见到这种阵仗,阎本长那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忙跪下叩头道:“阎本长拜见余皑夫人。” 余皑夫人年不过三十,长得雍容华贵,凤目含威,高起的鼻柱直透山根,显出她是个性格刚强和有主见地人。 磊王孙指着阎本长狠狠的道:“夫人,正是这老东西不让余皑族民进城,还下令射杀余微和少族长。” 磊王孙狡诈非常,阎本长放箭的本意是逼退余皑族民,但在他口中却成了射杀。而且还指名到姓的说余微和,余皑夫人最疼爱的弟弟。 余皑夫人凤目生寒,轻叱道:“阎本长,你好大的狗胆。你那箭对着我的族人不说。就连我弟弟你也敢冒犯,你这来家伙真以为是族长的老师,老娘就治不了你是吗?”百越不服气教化,没有那么多的讲究。余皑夫人虽为女子。但也是一口一个老娘,一口一个老东西,粗鄙地话语将她那气质消除的一干二净。 阎本长心下鄙夷不亢不卑道:“阎某一心为我骆稽族,所做事情都为族长考虑。所以向来胆大。不惧任何人。” “你……”余皑夫人更是恼怒,但也有些忌惮他的声望。 这时,磊王孙突然大声叫了起来:“夫人不好了。余微和少族长中箭了。” 余皑夫人三步并作两步来到山寨城墙前向下望去。此时山寨下方乱成了一锅粥。余皑族民哪里想得到对方竟然会真的放箭。失去理智地涌向了山寨前。而余微和肩膀中了一箭被人扶到了一旁。 余皑夫人心痛的大喊道:“开门,赶快开门。” 阎本长上前坚决道:“不行。没有我的命令谁也不能开。” 余皑夫人彻底的被激怒了一巴掌煽在了阎本长地脸上,尖锐的爪子在他的面布留下了四道血痕,“老东西,你再敢阻拦,老娘要你的狗命。” 阎本长为了骆稽族不得不强忍怒气道:“夫人,阎某明白夫人爱弟心切,但且听我一言。吴王姬凌云破越、败晋,战戎狄,为当世之常胜将军,并非等闲之辈。他将余皑族民通通释放,一定别有用意。” 余皑夫人被磊王孙挑拨,显然不清楚来龙去脉,瞪了磊王孙一眼后,冷冷道:“事情究竟如何?你给我清楚道来。” 阎本长道:“姬凌云出人意料地奇袭了余皑山寨,此法打破了虞虎族长的计策。对方行军诡异,我们一无法判断他们的动向。我骆稽族离余皑最近,最有可能继余皑山寨之后,成为第二个被攻击地地方。” 余皑夫人道:“那又如何?我们山寨中有一万勇士,而族长也不会做事不管,怕他们做什么?另外,这跟我族地族民有什么关系?” 阎本长急道:“大有关系,姬凌云善于用谋。他很可能故意放了所有地余皑族民,然后在数万族民中藏个上百人的吴兵。只要他们一开寨门,他们就可以混进寨来。我们山寨中有一万勇士,但吴国却来了八万勇士。万一混入城内地吴兵,悄悄的打开了城门,我们如何抵挡吴国的八万大军?” 阎本长近乎哀求的说道:“夫人为了大局考虑,这事情你还是别管了。” 余皑夫人犹豫不定道:“要不只将我弟弟放进来,他只有一个人,不可能是吴兵。” 阎本长坚决道:“不行,现在群情激愤,一旦开了山寨门,他们必然会如同河水一般的冲进来。” 余皑夫人恼怒异常,却又不知如何去说,看了磊王孙一眼。 磊王孙“哈哈”大笑,“阎本长,你若想找一个借口,应该找一个好一点的。别在这个糊弄夫人。你一口一个姬凌云善于用谋,一口一个姬凌云非常厉害。然后又说什么可能,或许,也许之类的无聊废话。” 磊王孙若有所指的对余皑夫人说道:“夫人,你别被他的假仁假义所骗了。难道只凭借阎本长的假设,您就要放弃余微和少族长的性命吗?” 余皑夫人点头道:“你说的有理…… 本长道:“我不能因为你的怀疑而看着我弟弟送死。 阎本长大急道:“夫人,我说的一切虽是怀疑,但却合情合理啊。” 磊王孙辩驳道:“什么是合情合理?有证据才是合情合理,没有证据就是别有居心。你口口声声说余皑族民中藏了吴国的士兵。甚至不惜杀了余微和少族长也不让他们进城。你如此肯定,却拿不出任何证据这是何道理?” 余皑族民中藏了吴兵是阎本长对于对方战术地猜想,如何拿的出证据来。 磊王孙却道:“你拿不出来,我却有证据可以证明你阎本长别有居心。”他斩钉截铁的道:“夫人,阎本长的所作所为跟他的说的话存在很大的漏洞。您想一想,阎本长说是担心余皑族民中藏了吴国的士兵,但余微和少族长跟你有何仇怨。他乃夫人的弟弟,为了怎么看也不可能是吴人,你为什么要对着他放箭。想要杀了他?” 面对磊王孙犀利地质问,阎本长被逼得说不出话来实言道:“那是误伤。” “误伤?”磊王孙得意洋洋的说道:“那为什么士兵们都说余微和少族长和你交谈不久,人尚在城门下方,你却下达了射击的命令。若不是夫人及时赶到。如今余微和少族长已经要被射成大山里的蜂窝了吧?” 磊王孙对余皑夫人道:“夫人事实很明显,阎本长所谓地为了我骆稽族都是虚伪的妄言,他的目的是想要杀死余微和少族长。至于他最终地目的我暂时不知,但很有可能是因为阎本长受到了别族的诱惑。想分裂我族与余皑族之间的关系。只要他杀了余微和少族长,并且将余皑族赶走。那么从今以后我骆稽族将会背上一个残害盟友地罪名,永世不得翻身。” 余皑夫人凤目直视阎本长道:“开寨门,你的事。我们先记下,等大王来在做定夺。” 阎本长虽然明白自己已经完全被磊王孙逼近了死路,但还是死撑着道:“不行。为了我骆稽族。这寨门绝对不能开。” 余皑夫人对于阎本长已经不存在着任何的信任。下令道:“来人……阎本长用心险恶,意图颠覆我族。将他拿下关入大牢。” 余皑夫人在骆稽族地权势地位只在族长沙武之下,命令一下,当即就有士兵将阎本长捆绑起来。 阎本长哭道:“妇人愚昧,如今姬凌云刚破了余皑山寨,气焰正盛,一旦骆稽山寨出现破绽,骆稽族危矣. 余皑夫人听更是生气,让人封了他地嘴巴,下令打开寨门。 ******************************* 余皑族长此刻丝毫不觉得自己族中地异变,同东越、西瓯、骆稽三族族长在大帐里喝酒饮乐。 骆稽族族长沙武美美的喝了一盅酒,闭目回味了会儿,满意地咋了咋嘴,满意的赞道:“中原的东西就是好,这酒还真是美味,色泽清亮透明,酒香浓郁,喝入口中口味醇厚,微苦而余香不绝。 第220章 好东西,好东西。” 虞虎笑道:“这酒在中原被成为‘即墨老酒’本是齐国特产,但自从姬凌云占据齐国以后,这‘即墨老酒’便成可吴国的特产了。” 沙武又喝了一盅,依旧赞不绝口,可惜道:“酒是好酒,可惜数量太少,一点儿也不过瘾。若有一坛,或者五斤,那该多好。” 虞虎阴沉道:“沙族长这个心愿虞某可无能为力了,需知这种酒产量本就不多,价格也高的吓人。尤其是我们想买更是需要常人五倍以上的价格,昂贵无比,堪比黄金。你喝的那一点酒是虞某花了上百斤的黄金买来的,更气人的是花了那么多钱财却并没有买到最好的。根据分析,这‘即墨老酒’中是被黑心的吴人充了水的。” 沙武大怒:“可恨,那些吴蛮子将我们当作猴子耍,一点儿也没有将我们看成是人。” 虞虎接话笑道:“所以对于吴蛮子,我的态度一向是除之而后快。只要这次我们能够成功,杀了吴国的大王姬凌云,我将乘机杀出百越去,象吴国侵占齐国一样,占领他们的土地,抢夺他们的食物,用来改善我们百越族人的生活。” 沙武大笑:“虞族长还是那么有魄力,真的到那个时候,我沙武一定出兵帮助族长。” 西瓯、余皑两族族长也露出的感兴趣的神色,纷纷附和均想着那一天的到来。 第十部南征百越 第七章险要的骆稽山寨 虎看着西瓯、骆稽、余皑三族的族长,露出了耐人寻心中想道:“百越的变革就在这几日。” 整个百越如今能与自己抗衡者亦只有区吴族的夫差一人,西瓯、骆稽、余皑三族均不成气候,无论实力还是谋略都要逊色自己一筹。 而今自己已经布下了天罗地网,只等着姬凌云的到来。只要能利用这个契机,战胜远来的姬凌云,并将他消灭。到时在整个百越中,自己的威望将无人可比。 而困在区吴族的区吴族人亦将失去最后的希望。 夫差有旧患在身,命不久已。一旦得到姬凌云战死的消息,定会经受不住打击而不久去世,再不然亦可待他们的粮草耗尽,不战而胜。 虞虎自信笑道:“姬凌云妄读了多许兵书,纵兵深入水土不适的不毛之地,正是放了兵家之大忌。” 沙武大笑:“是极,是极。姬凌云怎么样也不会想到我们早已在他的必经之路,设下重重埋伏,只等他那疲惫的军队进入,我百越群山的腹地。这一战功成,吴国必将大乱。到时候楚国将杀进吴地,而我们也可以进攻越地,大势掠夺。” 西瓯族长俞侥与余皑族长余黑虎相继附和。 俞侥大笑道:“到时,他们掠夺的不再在小小的句无边城,而是辉煌的会稽,甚至姑苏。” 四人大发言论,兴致高昂。 正谈在兴头之上。有兵来报:“诸位族长,前方有信息传来。” 虞虎笑道:“时间正好,若我所料不差。这信息当是姬凌云以绕过骆稽山头,正进一步的向我军埋伏之地赶来。” 为了突出自己地才能,显得自己神机妙算。虞虎早有吩咐,什么时候向他汇报什么讯息,这个时辰,差不多正是演算好的时间。 正当他准备接受赞赏的时候,却发现来得并不是自己派出去的斥候。而是一个陌生人。 余黑虎惊诧道:“傻愣子,你怎么来了?” 傻愣子见到余黑虎登时放声大哭:“族长,不好了。姬凌云在七日前率兵攻破了我余皑山寨,全寨上下百姓全部被虏。少主长生死不知……” 余黑虎傻傻的呆立在一旁。 俞侥、沙武亦大张着嘴巴。 虞虎地脑子里一片混乱,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怎么可能?姬凌云虽然厉害可怕,但却有致命的弱点,就是心狠的不够彻底。姬凌云对敌人确实不会手下留情。但对自己人却无法狠下心肠。夫差最喜欢的儿子便是姬凌云,以姬凌云地性格知道自己的父王身怀旧患,处在生死边缘,他怎么可能不加速行军。而去攻打余皑山寨? 这一点都不符合兵书上的记载。 虞虎一面大步来左手旁的书架旁边,书架上大大小小成捆地木简堆积如山,他不耐烦地将一卷卷的书札向后丢去。木简顿时滚得满地都是。这才从上百册的木简里选出一束碗口粗细的紫红色木简。将之在手上平平铺开。里面密密麻麻地刻着无数小字,原来是太公姜子牙所著的兵书《太公六韬》。 他找到其中的兵道篇。念道:“武王曰:‘敌知我情,通我谋,为之奈何?’太公曰:‘兵胜之术,密察敌人之机而速乘其利,复疾击其不意。’这段话明明是说作战取胜的方法,在于周密察明敌情,抓住有利地时机,而出其不意地打击它。为什么却失去了效果?” 不等他反应,余黑虎已经起身告辞道:“我族遭逢危难,不能在这儿等了。诸位族长,余黑虎再这里告辞了。” 沙武亦面色吓人的站了起来,余皑山寨离他的骆稽山寨只有几日路程,余皑山寨被破,骆稽山寨恐怕也要受到波及,对虞虎道:“虞虎族长,余皑族与我族世代交好,沙武不能做事不管,告辞。” 虞虎回神连忙阻拦。 余黑虎语气不善道:“难不成虞族长想要余某坐视我族被灭而不闻不问?” 虞虎道:“虞某绝对无此意,但姬凌云有八万大军,以你们地兵力任何对付地了?去也只是送死而已,姬凌云父亲就在这区吴山寨中,他终有要来地那一刻。只要一到来,我们就可将他擒杀,何必如此沉不住气呢?” 沙武冷然道:“东越族在百越群山至东,吴国军队威胁不到你,你自然是乐得按兵不动。而我等大寨若失,过冬的食物,物资将全部落入敌手,将无法生存。” 虞虎忙道:“沙族长休要动怒,只要我们破了吴国地大军又何愁没有食物,寒衣过冬?最多到时候我从族里,分出一些食 们就是了。另外,你们在这个的食物供应,全由我当。” 虞虎话一出口就知不妙,当年且瓯族遭受到了区吴族的进攻,区吴三十六狂章带领着万人队破了且瓯所居住的地方。且瓯族长逃到了东越。当时,虞虎热情的招待了他,承诺给予且瓯族所有物质。后来,且瓯族一直被虞虎当作枪使,最后直接被虞虎所吞并。 虞虎恨不得给自己一个耳光。 果然,这话一出口余黑虎、沙武眼中都生起提防之心大起,想起当年的“且瓯族”均道:“不饶虞族长费心,我等心意以决。” 不在理会虞虎的挽留,两人断然离去,同时还带走了两族近五万大军。 俞侥急道:“这可如何是好?” 虞虎冷笑道:“他们会后悔的,一定会……” 虞虎对余黑虎、沙武的离去,痛恨的咬牙切齿。一群无知的废物,竟然打破了自己地全部计划。 原本他打算在战胜区吴后。利用西瓯、骆稽、余皑三族的族长对自己相当的信任可以找个机会将他们暗害,反戈一击,然后在接收整个区吴族的实力。 东越、区吴一旦联合,东越将成为百越霸主,一统百越,然后在利用吴国无君王的混乱率领族人南下。 虞虎眼睛滴溜溜的转动着,暗道:“原定计划不可用,应该重新想办法才行。”他看着手中兵书上的一段话:“外乱而内整,示饥而实饱。内精而外钝。一合一离,一聚一散。阴其谋,密其机,高其垒。伏其锐士,寂若无声,敌不知我所备,欲其西。袭其东。” 一屡狡猾的笑意出现在他的脸上暗道:“姬凌云如此无情,一切均是为了利益,那么我们就用利益诱惑他们中计。” ******************************** 姬凌云跪坐在树阴下纳凉,地上铺着“百越山河图”。细细计算着地形,敌方地路程。区吴族位于百越群山的中部,距离骆稽族的营地有二十日的路程。 百越诸族以人力传送讯息。一人日夜急迟。七日左右就可到达。然后大军回防。百越人善走山路,二十日地路程大约可以缩短五日。 从传递消息开始至对方大军回击上下加算起来大概需要二十二日左右的时间。现在他们已经耗费了八日,还剩下十四日左右。 吴国的两百勇士虽然进入了山寨,但却被严密的限制了起来,完全不能够取得意想中地效果。若非,姬凌云手上有县子硕送的传令神鹰,他们连相互通讯都成问题,要想里应外合,必须要在对方援军到达之前,取消山寨对余皑族民的监控。 姬凌云道:“刚才寡人根据地图,大致算了一下。我们大约还有十四日左右的时间,但是为了避免误差,减少三日,改为十一日,十一日内我军必须要拿下骆稽山寨。” 听了姬凌云地分析,伍辛登时一脸的来过这百越山中?” 姬凌云摇头道:“没有,这里太热。若非必要,鬼才会来。” 伍辛呆立了半响,摇头苦笑,大王究竟是什么怪物,在此次出征以前并没有来过百越竟然只凭地图而粗算的数字竟然跟自己算地一模一样。自己在百越群山中生活了近十年,对这里地地形了如指掌,知道确切地数字并不难。而大王却只看地图就能浮现原始地形,这分能耐委实太过骇人。 看了伍子胥一眼,记起他当年的教诲“想要学会打仗,首先要学会看地图”以前自己为了学习看懂地图而被关在房间里足不出户整整一年。 第221章 至今依旧无法作到父亲所要求地那个水准,敬佩的说道:“大王这看图的本领,末将是自愧不如。” 顿了顿,他继续道:“不过大王放心,时间非常充足。很快,骆稽族人就会消除对那些族民监控,并且要求他们帮助修筑山寨。” 姬凌云笑问道:“你好象很有把握的样子?” 伍辛自信道:“这是自然,我区吴族曾经有意向骆稽族开战,因此末将对骆稽族做过很彻底的调查。发现了阎本长跟磊王孙之间的不和,阎本长是一个治理政务的人才,对骆稽族忠心不二,而磊王孙却是一个小人。小人与忠臣,注定无法共存。磊王孙利用余皑夫人对余微和的宠爱,搬倒了阎本长。但余皑夫人却为了以防万一而将余皑族民,限制起来,不允许他们走动。磊王孙心中势必不会甘心,以他那记仇的性格只要阎本长不死,他就会百般的不自在。为了消除阎本长残留下来的 他必然会反对任何阎本长的所有决策。” “原来如此!”姬凌云明白的点了点头,问道:“这骆稽族有多少实力?” 伍辛道:“不多,包括老弱妇孺再内全族大概十八万人左右,士兵大约有近四万。跟我们吴国比起来是相差甚远,但在百越却是一股不小的实力,鲜有人愿意与之为敌。” 姬凌云道:“那不是跟我们大周的县镇差不多吗?一个山寨住十八万人,比普通县镇要大上一些。不过。他们了寨门还有些象样外,其他的远远比不了我吴国的一切。” 伍辛先是一愣,随即明悟。姬凌云还不知道百越是任何生活的,立刻道:“大王对这百越还是不太了解。这里的人远不如城镇里过的自在。一个部落有着属于自己的大片领地,在这些领地中便布了多个山寨。他们被分散到了各地,平常族里的百姓住在生存在自己的山寨,相互之间少有来往。惟独在战斗地时候,他们为了更好的守备领地。更好的得到族民的支持会将多个山寨中地族民聚集起来,一起对抗外敌。所以,我们在余皑山寨才能虏获如此多的余皑族民。这骆稽族也是一样,他们领地便广阔共有八处大型山寨。而这骆稽山却是他们的王寨。那些山寨都不需要什么守备能力,但王寨却是在通向山顶的必经之路搭建高大地寨门将整个山头够归为他们的土地领地,因山中地形险恶,大多都是易守难攻。非常安全。族民也愿意近王寨躲避战祸。如今各族都是一样,他们派我们袭击他们的山寨,作出不必要的损失都将百姓聚集到了王寨。” 姬凌云这才明白百越诸族奇怪地生活方式,随即又有一个问题产生。疑惑的托着下巴自语道:“奇怪了,能当上族长的人都应该有两把刷子。他们为什么怎么肯定自己会从了他们地意愿踏入他们地陷阱呢?难道就因为我父王被围?这理由太过牵强了一些,这里头应该有什么问题吧?” 伍辛神色动了动。没有说话。表情有些古怪。 姬凌云正想询问。 伍子胥道:“大王。姜良地病情好象严重了一些。”说完在暗处狠狠的瞪了伍辛一眼。 “啊!”姬凌云叫了一声,赶忙走了过去。天气过于炎热。体质虚弱地姜良已经中暑了,整个人昏昏沉沉的。 姬凌云上前问道:“身体好些了吗?” 姜良点了点头道:“休息了两日,喝了大夫的去暑草药,精神已经好了许多。” 姬凌云看了伍子胥一眼,当他是关心则乱说道:“你的身体太弱了,回去后要多多加强练习。否则,你难以达成想象中的期望。” 姜良抗变道:| 姬凌云面带微笑很肯定的道:“就这么定了,这事没得商量。”据说孔丘力能扛牛,可轻易放倒十名大汉。不说要练成他那副能耐,但至少不至于如此脆弱。 大军一路慢行,一切果然如同伍辛说料一般。 磊王孙为了的增加自己的声势,不断的在余皑夫人耳旁说着阎本长的坏话,并且说服了余皑夫人打消了对余皑族民的监控,并且集合余皑族中的劳力者,搬运各种东西修筑骆稽山寨的大门。 得到了这个消息,姬凌云加快了行军的节奏,于第三日后来到了骆稽山寨的东寨门前。 姬凌云惊讶的看着高高耸排在了狭小的一线天处。 伍辛道:“要想从正面上山必须要传过大门经过这长长的狭道,各族实力不一,但要说地形险要,这骆稽山可居首位。” 姬凌云赞道:“这地方正可谓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这狭道又长又窄,大军根本施展不开。另一边呢?” 伍辛答道:“另一边是侧门,没有这里险峻,但那里地面凹凸不平,地方了不大,并不利于大军的驻扎,更主要的是那里便于过。” 姬凌云沉吟道:“既然如此,那么攻城吧。强攻山寨,吸引山寨居民的视线,也好方便我军在山寨中的内应行事。” 一连攻打了两日,骆稽族人借助山寨之险要连续打退了吴国十余次强攻,虽然吴国的攻势一次较一次更加猛烈,但对方也还击的非常坚决。 姬凌云作为吴军的统帅非常清楚的感受到了东寨门的守备正逐渐的加强,骆稽山寨中的士卒仅有万余人,东寨门的守备正逐渐的加强也就意味着南寨门的守备正在减弱。 第十部南征百越 第八章激战南寨门 晨时分,旗猎猎地飘动起来,如夜色般深沉浓重的始流动,变得凶猛而有力。 风从无情的从四周上吹来,一直往山上刮。随着越来越强的风势,树林沙沙作响,使寂静的夜色变得热闹起来。 潜伏在骆稽山寨中的吴兵聚集到了一块竹林中,韩庆警惕的望着四周,附近除了鼾声并没有额外的声音。 为了防御吴国的强攻,只要有力气的人都被派出去干活,以劳力混得温饱。余皑族民在这骆稽山寨中属于非族民,受到了不少是压榨。几乎个个累的死去活来,倒头就睡。 韩庆当年受到了越国的虐待,在锡山上卖了多年的苦力,这些劳力对他来说并不算什么。余下吴国兵将更是精神十足,相对与他们平日的训练,这点劳力只不过是小菜一叠而已。 “夜黑风大,气候湿冷,是一个好天气。”韩庆躺在铺着破布的草地上抬头悠闲的看着天,耐心的侯着豫让。 猛然间,一条黑色的人影无声无息的出现在了他的身旁,定神一看,正是豫让。 “调查的怎么样?”韩庆坐起了身子。 豫让压低了声音道:“这南寨门附近就有一处骆稽蛮兵休息的山洞群,每个洞内住的人数分别是五至八人不等,共有八十余个。” 韩庆问道:“可有守兵巡逻?” “没有!”豫让道:“这里不同于我们中原的城池,数十万人密集地缩在一起。这骆稽王寨的范围足有小半座山峰。没有个数万人他们想侦察也无能为力吧。不过在观察着四周的动向。”他不屑一顾的说道:“那些了望塔也只能观察个大概,人多瞒不过,我一人却可以轻易的从他们的眼皮子底下走过。” 韩庆暗道:“整个骆稽山寨只有一万士卒,我军两日强攻损失了一些。面对如此威胁,军队都应该聚集在前沿。加上山寨中的一些大人物都需要护卫。这骆稽山寨如此巨大,没有兵力巡逻也是正常。”双手环在胸前道:“可发现他们地兵器放在哪儿?” 豫让答道:“我仔细查过了,都在他们住的山洞里” 与以往的里应外合不同,这次他们在进入山寨的时候,因为余皑夫人对他们心存怀疑。除去了所有具备杀伤力地器械。潜近寨内的两百人虽然都是精锐,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兵器的吴国精锐也奈何不了持拿利器的骆稽蛮兵。 所以,在奇袭之前。首先最重要地是要准备好,可以用来搏斗的兵器。 这兵器的来源也只有来至骆稽蛮兵。 因此。韩庆让豫让去调查骆稽蛮兵休息住处以及他们存放兵器的地方。 韩庆沉声问道:“可不可以偷个三十把剑出来?” 豫让自信十足地道:“只要有时间,不说三十把,两百把都不是问题。” 韩庆摇头苦笑,也知道他并没有说大话。豫让的武艺在吴国朝堂中只逊色姬凌云、伍子胥跟专韦不相上下。尤其是善于潜行,蛰伏。 韩庆道:“不需要那么多,也没有必要冒那个险。只要三十把足以,其他的人可以用削尖地竹子作为兵器。若非需要一队精锐攻坚。准备兵器可以增强他们地实力,我们根本不用冒这个险。” 姬凌云早有吩咐,进入骆稽山寨后。一切都以韩庆为主。他地命令就是军令。 豫让点头领命。 韩庆告诉他相见的地点后。将地上地破布披在身上向西方的竹林走去。 豫让先在地上躺了盏茶时间,确认没有注意他后起身向远处走去。先前调查时。早已来过了一趟。 哪里哨兵望的见,哪里哨兵望不见,一清二楚,当下毫不费力的来到了所谓的山洞群。 百越人建筑技术并不高明,他们没有周人的房屋。所住的地方不过是在山中平坦的地方沿壁凿出一个大的洞穴。 这里是专供士兵休息的地方,离寨门很近为了就是在关键时候,应对突法事故。 豫让摸黑进入了洞内借着微弱的月关发现洞里正躺着五位赤着身子的大汉,拔出绑在大腿上的匕首有意送他们一程。但一想起自己的举动很可能导致姬凌云的计策全盘失效,暂时忍了下来。 第222章 在墙角找到了兵器,悄悄出了山洞。 凑足了三十把后,豫让回到了指定地点。 韩庆见豫让行动如此迅速,暗暗惊讶:“这大王用人真是神通广大,豫让不到一个时辰就完成了最关键的任务,如此顺利只怕皆不出大王预料。” 众人一阵商议,依计策行事。 韩庆将三十把兵器交给了最用悍 人。两百人各自背上削尖的一捆长竹,并将兵器藏光明正大的向南寨门走去。 路上有人问起,就说夜晚肚子饿,睡不着。一起砍些竹子,换取食物。 在百越中食物是异常重要的一 “吃饱”这一个词对于百越人来说是一种奢侈,只要能餐餐吃上五、六分饱,保证自己有力气狩猎,有气力战斗,就以心满意足。 而百越族人的主食为野味,野果和黍、元麦。 野味,野果是自然产物,百越群山中数不胜数,尤其是野果一年三季,每季都可收的果物万斤。 而黍、元麦却是中原留传至百越的一种食物,在山区中用于过冬的主食,百越人将溪边的土地挖平,引溪水灌之,种上易于存活的元麦、黍。丰收后将之埋于地窖,收藏起来待战争以及过冬之用。 但山区毕竟是山区。优势劣势,非常明显。 野果数量虽多太少;元麦、黍又因地形的关系,收获远不如大周丰盛。 因以上几点,百越人对待食物都非常地节省。骆稽族人哪里甘心将食物平白无故的给余皑族民使用。因此,余皑族民要想取得食物,必须要以劳力换取。 百越人经过上百年的进化也越来越懂得生存之到,他们在山中种满了翠绣。平时可以绣笋为食,战时削尖竹子代替弓箭对敌。 而韩庆等人正是抓住了这个漏洞,人人背负着一大捆削尖了的竹子,光明正大的向南寨门走去。 越国也算是百越的分支。但因融入了中原的精华,而成为大周承认的诸侯国。姬凌云特别选的这些人都是一些会说百越语地越地士兵。 运送竹子他们干了好几天,一切程序非常的熟练,当下毫不费力的混到了南寨门下。 士兵见了他们也如若未见。毕竟此刻战况正急,储备作战物资天经地义。 众人齐聚存放竹子的地方,韩庆冷静地下令:“寨门城墙上共有五六十余人,豫让你带五十人上去将他们全部杀了。点火通知大王。十人去开城门,八十人分为两队,分别清除寨门内部的敌人。余下四十人别管战事。一直往北方跑。同时不停的大叫吴蛮子大军杀到,南寨门失守。上万蛮子已经杀进寨了。” 韩庆有条不紊的颁布着命令,在来之时,他眼睛就不住已将南寨门的一切牢记在心,恰当的安排着各项任务。 豫让担心韩庆的安危。 韩庆笑道:“无妨,我就躲在这个角落待城门开时逃出城去,不会有任何危险。” 自保,始终是韩庆考虑问题最关键地一环。 豫让点头拿起两根竹子,脚下一瞪,无与伦比的爆发力让他几下就上了寨楼,左右手连刺,削尖竹子的锋利并不逊色长矛,这出其不意之下连杀五名守卫。 其他人也相互向自己地任务所在冲了过去。 一名族中旅长惊讶地大叫:“干什么,造反吗?”疾步走了过来,他尚且不知道情况,以为是起了冲突,含恨出手。 豫让眼睛一飘,右手竹子镖射而出。两人相隔太近,那旅长来不及反应就被,利竹透胸而过,劲力不止,旅长身后地士兵也连带着一下被刺破了胸膛, 豫让高吼一声,“两人放火,其他人随我杀。” 豫让手挺长竹,当先冲出,当者辟易,无人敢撄其锋。只见那豫让长绣一闪,便有一名士卒被刺要害,魂归西天。 豫让并不善用长兵器,但武艺这东西一法通,万法明。武艺之诀窍不外乎快、准、狠,寻常的刺击在他那够快,够准,够狠地本能下使出,竟如同一个长兵器的大师一般,一口气连杀了十余人。待对方走近以后,才拔出了鱼肠短匕对敌。 这时,余下的吴兵也以杀出,出其不意的打乱了骆稽族人的守卫,造成了守卫线的全面崩溃。 守卫四散而战,乱做一团。 *************************************** 展如将水壶中仅有的水倒入喉咙,又舔了舔干裂的嘴唇,随即向对面连绵的丘陵望去。一座巨大的黑影出现在他的眼前。 那时是骆稽山寨的南寨门亦将他的任务之一,支援韩庆、豫让占领南寨门,等候大军到来。 在他身后的是吴国最具有杀伤力的军队——陌刀卫。 他早已趁着夜色带领着一千精锐陌刀卫潜伏在了弯曲的拐角处,那里是南寨门守军的死角,肉眼之力决计发现不了他们。 由于南 向南弯曲的地形,这里并不适合大军的驻扎,但却非士兵的躲藏。 所以姬凌云的对策正是以小股精锐部队配合韩庆、豫让强占南寨门,然后在动用大军杀入骆稽山寨,将之攻克。 等候之间,忽远处山寨上火把闪了三闪。随即又有士兵来报:“南寨门喊杀之声大震,两支人马正在交兵。” 展如“哈哈”大笑。“终于等到了。” 熊宜僚道:“将军,咱们上吗?”展如大叫道:“当然要上!忍受了五年,终于有表现的机会了。走,将士们先去随他将那些蟊贼屠杀干净。” 展如、熊宜僚各带士兵奋勇杀出,这时南寨门早已被韩庆、豫让他们打开。展如、熊宜僚杀进了寨门与闻讯而来地骆稽族的士卒交战起来。 展如、熊宜僚冲入敌阵,长矛挥动,两名骆稽族的将官首先遭殃挑死,跟着统兵的旅长也被展如一矛刺穿了 骆稽族人群龙无首,乱上加乱。 山寨中的吴兵见来了外援。大声欢呼。 骆稽族人更是惊呼连连,四下奔逃。 百越人崇尚武艺,视绝勇者为英雄。 其余人等见展如、熊宜僚两人威风凛凛,有若天神。无不赞叹:“好一对英雄将军,想不到周人中竟也有如此好人物。” 此时展如早已看清楚了形势。吴国兵将虽前后夹攻,骆稽族人死伤了上百人,余下的不敢恋战。分头落荒而走。虽然取得优势,但是吴兵的阵行却是一片混乱,各自为战完全无法发挥全部吴兵群战实力。如此情形若遭到善于单兵作战的百越族人反扑,必然惨败。 韩庆是谋士。智谋过人,但指挥绝非他的强项,豫让更是勇武侠士对于军略是一窍不通。他们等拿下南寨门在于奇。而不在于指挥当。 展如横矛大笑。心道:“大王真是神机妙算。早料到又如此情形,让我不要给予进攻。首先稳住阵脚,以防对方反扑。”当下大声叫道:“我乃吴国大将展如,所有兄弟听我号令,一起随我就地防卫。” 展如智勇双全是一位足以担当一面地大将,只是吴国因为有伍子胥、孙武子这两位惊世骇俗的天下奇才在,所以锋芒被他们完全掩盖,但在新一辈的人中,展如的能耐位列前矛,若除去孙武子,他便是吴国第一大将。 在他合理得当地指挥下,占领南寨门的所有吴国兵将已经占据有利地形等待骆稽族人的反扑。 骆稽族人有着百越人将占领南寨门而坐视不管。 果然,不久之后。一群骆稽族人已经猛冲狠杀了过来。 密密麻麻的人影,蚂蚁般向这边涌来。随即在复杂的地形前,毫无编制分散成数百个小队的骆稽族人,源源不断地开进充满死亡地战场,向对面的敌军发起猛攻。 战斗几乎是在南寨门的各个地方同时展开,吴兵人数并不占据优势,但却列着整齐地队行毫无畏惧地迎上前去,士兵们在矮树和灌木之间遭遇,拼杀得异常惨烈。 展如放弃了冲杀,在这个时候多一个出色地指挥官,远胜于多一个出色的猛将。 一队队地骆稽族人没完没了动的迹象,展如看在眼中,急在心头。 为了家园骆稽族人已经豁出去了一切,完全的不计较伤亡,以人潮冲击防线。面对这种战术,若没有足够的兵力,时间一久,恐怕有被击败的危险! 以目前战况来看,企图以死守,拖延时间是相当困难的。如今之计,惟有改变方针,迅速击破当前敌人,才能扭转局面。僵敌人的兵力只会越积越多。 “冲锋!”展如一声令下。 身着皮甲皮兜、手握滕盾陌刀的吴国士兵,打着“展”字旗号,宛如猛虎一般在丘陵和沟壑之间敏捷地穿梭冲刺。他们虽然不断有人倒下,但却踏着鲜血和死尸不断的冲击。战友与战友之间的默契配合,吴人那好剑轻死的英雄气概,竟显无疑。 一个、两个在陌刀卫的强大攻势下,骆稽族人也经受不起死亡的恐惧,不断从掉头逃跑,如鸟兽散。 展如松了口气,一番恶战下来手头剩下的可战之兵还不足五百,兵力已经濒临枯竭。但他却知道经过这一次痛击,骆稽族人在想组织将士发动有威力的进攻,非要花上半个时辰的精心准备不可。那时,吴国的大军早已到达。 第十部南征百越 第九章长臂越人 如展如想的一样,在骆稽族人重新聚集反攻的时候,批援军已经先一步到达。 五千陌刀卫加入战场后直接扭转的一切不利的局势。 第二批、第三批…… 随着人数越来越多,短短的一个时辰,骆稽山寨的南寨门附近就聚集了整整六万吴国士卒…… 骆稽山寨东寨门。 第223章 姬凌云站在西面一处高达三丈的了望态向远处俯视,这一带地势北低南高,丘陵沟壑纵横交错,环境十分复杂。所以部队根本无法形成整齐而密集的方阵,或者锋利尖锐的锋矢阵。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只能采取分散大部队,组成小编制前进攻击。小编制更加突出个人神勇以及对地形的熟悉。 吴国士兵训练以群战为主,对这中地形上处在极其不利的地位。另外,百越人在山丘沟壑中生存,常以猛兽为伍,单兵作战能力极强。这这点上吴国也不占据优势,要想以最小的代价取得胜利,最好的方法也只有一个——以人数之间的差距取得胜利,发挥此刻吴国最强大的优势。 姬凌云并没有打算放过这骆稽族人,命六万吴国将士攻打南寨门,剩余下的两万者受在东寨门旁,以求一网打尽。 “大王,南方军队已经出击……” “大王,我军大破骆稽族守军,已经全数杀入骆稽山寨中心……” 捷报频频传来,吴国以完全占据了主动。 在六万吴国勇士的猛冲狠杀之下。骆稽族地余皑夫人以及一干高层人员借助熟知地形的便利退到了东寨门,打算由此逃离。 展如追兵赶至,而姬凌云也以待命多时。两支军队如同夹心饼干一般将余皑夫人以及一干高层人员困死在了他们引以为傲的铜墙铁壁之内,除了投降别无其他选择。 战了一夜,又整理了半日,扫除一切危险以后,这才放心的迎姬凌云入内。 翌日午时,姬凌云正式率大军驻入了骆稽山寨。 姬凌云走在队伍的最前方,韩庆、展如、豫让、熊宜僚、冯平、王双六人早已在前方阔地等候。 看到姬凌云等人缓缓走来。展如上前一步道:“大王,这是昨日一役的详细战报,还请大王过目。”说着双手捧过一|.太多,六万大军的集体冲锋。未战就以寒了敌胆,形势完全是一面倒。除了展如初期遇到一些数并不大。只是半天就已经整理完毕。 姬凌云双手接过白布缠绕着隐约还透着血迹。“你受伤了?” 展如尴尬地挠着头黝黑的脸上竟出现了一丝羞色道:“被一个小卒伤了,并不碍事。” 姬凌云奇怪的瞄了他一眼,这阵战交锋。混乱中为敌所伤是非常平常的一件事情。有什么好值得害羞地?:而是问道:“我军伤亡有多少?” 展如略微苦涩道:“阵亡者总共八百一十六人,重伤者五百八十八人。轻伤不记。其中,陌刀卫占据其中大半。” 陌刀卫是展如麾下最精锐的部队,一战而折损那么多,心中有些哀痛也是理所当然。 听到这个数字,姬凌|讶。战前,姬凌云将战况地走势早已在脑中演练了十余次,可以说一切都在掌控之中。但惟独攻取骆稽山寨南寨门的那一刻,不好掌控。 姬凌云曾亲自考察过那里的地形,那里的地形向南弯曲,在拐角处可以形成一个视野死角。而那死角只能隐藏千名士卒,多了就有被发现地危险。 因此支援韩庆、豫让的援兵也只有这一千人。展如必须在第二批援兵到来之前,守住南寨门。 而南寨门失守的那一刻,必然会遭到骆稽族人地疯狂反扑。如此考验地便是大将地智、勇以及士卒的战力,为此姬凌云还刻严阵以待。想不到即便如此,依旧出现了如此大地伤亡。骆稽族人的战力,着实让姬凌云赶到惊讶。 上天是公平的,他没有赐予他们肥沃的土地,没有赐予他们先进的技术,但却赐予了他们强健的体魄,赐予了他们无穷的精力。 姬凌云暗道:“若将他们训练成军必将又是一支强大无比铁军。”历史上的诸葛亮又何尝不是如此。《资治通鉴》中记载,诸葛亮七纵七擒平定南蛮后,挑选南中劲旅创建了无当飞军。 姬凌云心有所想,一言不发地想前走去,众将亦纷纷紧随而去。 走了一里,姬凌云环已就地掩埋完毕,除了一些微弱的痕迹,几乎看不出这里经过一场大战。 姬凌云看着展如问道:“展将军,你说说|如何?” 展如以明白姬凌云的意图活,速度相当的快,力量也大。若训练成军,必然是难得的劲旅。同时……” 展如脸色再次红了起来,“他们有一个先天的优势,手臂必上我们要长上一截,便于用力,便于砍杀。我胳膊上的伤就是跟一小卒对战时被意外伤到的?” 姬凌云惊道:“那个小卒能伤的了你?”展如智勇双全,一身武艺也可当勇将二字,能单独伤他的人一定非同一般。 展如扭捏道:“非常普通的一个小卒……只是……他手臂很长一把短短的青铜剑在他手上向用长矛一样。我见他的短兵器想以长克短,却意外被他那不合理的手臂刺伤了……” 第十部南征百越 第十章屠夫,魔鬼? 如的话引起了一阵轰笑。 姬凌云也不由好笑,难怪先前展如被问起受伤后会是一副那样奇怪的表情。战场上受伤对于将军来说天经地义,但一个勇将在同一个无名小卒单打时,被如此奇怪的方法伤到确实值得一笑。同时也值得深思。 展如武艺非凡都会如此被常理误到,措手不及。那么一般人呢?一般的士卒遇上这等事情会不会被误到,从而被刺受伤? 答案是可以肯定的。 在常理面前,人会本能的做出一些事情。如同展如一样,以为对方伤不了自己,大意之下,却因对方的手长而中招。若那名士卒用的是陌刀而不是剑,那么情况又该如何? 陌刀简单威力十足,杀伤力无与伦比,尤其是乱战中最为好用。若说它的短处就只有偏短了一点。手臂长的人正好可以弥补这个缺陷,可将战力提升一个档次。另外加上百越人力量大,精力旺以及身手灵活的优势,完全是为了陌刀的长处而生的。若是组建一支类似的军队必然可以震惊诸侯。 姬凌云微微笑了起来,融合是吴国飞速发展的根本。这百越的存在对自己大有益处,还是当以融合为上。 姬凌云问道:“我们手上有多少俘虏士兵还有百姓?” 展如道:“战俘一共有四千三百八十余人,百姓却不知道还在清点之中,但数量太多。并不好清点。” 伍辛接话道:“骆稽族民、余皑族民加起来大概有十七万左右吧。据外出狩猎地猎人在加上余皑逃进骆稽山寨的三万多人,初步预算十七万左右。” 十七万,不少啊!姬凌云一手托着下巴问道:“那么山寨里有多少食物?可供这些百姓食用?” “大王,此事不必发愁!”展如非常吃惊的说道,“都说百越贫苦,我看不见得。末将去了山寨里的地窖发现了许许多多的食物。有干肉、熏肉、竹笋还有元麦、黍、(大豆)等等东西数不胜数。另外,东面山坡上有各种各样的果树青梅、桃、~以维持半年之久。” 姬凌云奇怪的看着伍辛,在他的印象中百越应该非常的贫穷。怎么会那么富庶?在拿下余皑山寨时,他就为他们储藏地食物而感到惊讶,但因不明情况而并未深究。 伍辛“嘿嘿”笑道:“这一切都是夫差大王的功劳,其实只要将百越群山的物质利用起来。百越人完全不需要下山抢掠食物过冬。问题出在他们不会分配,移植,更不懂得借鉴。春夏秋三季,百越山中的果实众多。但一部分果实一旦于树分离,时间一久就会出现腐烂。夫差大王将果树移植到了区吴族地附近,这样方便取食。又不容易坏。同时还从吴国引进了优秀的元麦种、黍种、种等容易存活的粮食。在溪边掘土耕种。产出了大麦,米黍、豆。数量不多。但也可勉强过冬。各族见了也纷纷效仿,也因为如此,各部落之间不需要团结一气下山掠夺,就已经可谓维持温饱,并且还有剩余。这才导致了人口激长,各族战乱不断,纷争不平。” “原来如此!”姬凌云大笑的点了点头道:“来人传令给管,让他在百越群山脚下建造一坐城池……此外,你们将这些百姓给我看住了,等平定百越之后,他们将是那里地第一批当地吴国居民。” 伍子胥道:“大王这手确实是妙,但只怕这些人不信任我们。我军完美的融合齐越是因为他们是周人,跟我们一样同宗。而百越却算是异族,异类。两地成见以久,他们应该不会轻易的相信我们。除非值得他们相信的人,为我们说话。” 得到伍子胥地提醒,姬凌云想起了伍辛曾经提到过的阎本长,忙问其下落。众人不知,姬凌云让人带来了投降磊王孙,从他口中得知了阎本长的所在。 原来,在阎本长“出事”以后,磊王孙就一直在余皑夫人地面前大说阎本长地不是,并且指出了一系列地“罪证”将他关入了死牢。 姬凌云走向了骆稽族的议事山洞,命人将阎本长请到了那里。 骆稽族地议事山洞 经过精心雕琢凿出的大洞穴,洞穴里满目琳琅以珍宝正前方的高台上铺着一张大老虎皮。寻常虎皮必是黄章黑纹,这一张虎皮却是白章黑纹,甚是奇特,一看就知名贵非凡。 姬凌云信步上前,走到虎皮上坐下,暗笑道:“这东西柔软舒适,回去时带回姑苏铺在王位上一定气派的紧。” 没坐一会儿,展如押着一位肮脏不堪,衣衫褴褛的儒生走了进来。此人异常瘦弱,头发又脏又乱,散发着霉烂与酸腐的难闻臭气,似乎一直都是住在畜栏里面一般。 正应对了一句古话“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不用说明,他这一身定然是磊王孙搞出来的杰作。 第224章 来人看了一眼坐在最上头的姬凌云眼中出现了一丝惊讶,想不到名满天下的姬凌云竟如此的年轻。 姬凌云仔细打量。发现这人其实长得倒不难看,只不过脸上满是泥垢,又胡子拉碴,身上还有粪渣,真实相貌反而不引人注意。倘若洗个澡,再将头发和胡须梳理干净,应当也算是仪表堂堂的男子。 姬凌云让人先带他去梳.,虽然他并没有洁僻,但和一个臭烘烘的人说话总觉得不是滋味。 半个时辰以后,展如带着一个绛紫长袍,头戴武的中年男子走了进来。来人面带犹豫并无半点神采,但比起先前的满身污垢臭气,早已如脱胎换骨一般变了模样,只是心事重重,看着姬凌云张了张嘴却不知应该说些什么? 在公面前这人一战而毁了他的家园,在私他却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帮助自己摆脱了那非人的日子。想要怒,这火气上不来,想要道谢,却也开不了口。 姬凌云对阎本长点了点 阎本长坦坦荡荡没有什么不好说了,将他的来历说了一便。 三十多年以前,吴王阖闾攻破楚国国都,伍子胥因仇恨迷失双眼,鞭笞楚王尸体并纵容阖闾大军在楚国烧杀抢掠。阖闾之叛乱,吴国出现了短暂的混乱。 阎本长在那时为了躲避战乱而上了百越群山,百越诛族对于有学问的人非常敬重。阎本长很快就被骆稽族长看上予以重任,实为族中第一智者,倍受敬重。 姬凌云听了漫不经心道:“寡人正在为一见事情烦忧,不知阎先生可位寡人解忧?” 阎本长道:“鄙人山野之徒,哪有如此能耐为大王解忧。” 姬凌云装做没有听见问道:“这骆稽山寨中大约有十七万的百越百姓,人数太多太多,更让寡人不悦的是他们很不听话,吵吵人实在心烦,不知先生可有良策?” 决策者居然向对手问计,此言一出,连阎本长也不禁默然。 阎本长道:“不听话,干脆就放了?” 姬凌云点头笑道:“是个好法子,但不是个好注意。这些百越百姓视寡人为仇敌,放了他们岂不是有任何好处……” 随即,他喜声笑道:“寡人这儿有一计,不如让他们自己挖一条长长的过道,然后将他们逼下过道,在盖上沙土。这样省时省你看怎么样?” 阎本长一阵眩晕,眼前这年轻人竟如此毒辣,想一口气活埋近二十万无辜百姓? 他优雅地用袖口擦拭着额头面颊的汗水,刚才的一句话直接吓出了他一身的汗,忙道:“吴王不可,坑杀无辜百姓对您的声望有害。” 姬凌云大大咧咧的道:“那不一样,寡人坑杀的不过是一些不听话又该死是异族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说不定还能在青史留名类……” 阎本长大怒叫道:“即便留名也是恶名,屠夫,魔鬼……” 姬凌云闻言打了个哈哈,露齿一笑道:“屠夫,魔鬼?这称呼我到是挺喜欢的,寡人最讨厌不听话的人了,既然他们不肯听话,寡人今天就要当一回屠夫,魔鬼……来人……” “慢!”阎本长大声制止道:“是不是他们听话,大王就会考虑饶他们一死?” 第十部南征百越 第十一章互惠互利 凌云漫不经心地抠着指甲里的污垢,闻言眯起了双眼“阎先生真的有那本事让那些顽固的百越族民乖乖听话,不吵不闹,不给寡人增添麻烦?” 阎本长神色严肃的点了点头,高傲的将头撇向了一边,仿佛不屑于理会他这个无情的刽子手一般。但因心系那十七万百姓却不得不开口道:“我在百越生活了三十年,有着不错的功绩、声望。我的话对他们有一定的说服力,只要吴王你能够保证不虐待他们,善待他们,我有信心让他们依从吴王的心意,不给吴王增添任何不必要的麻烦。”在百越待了三十多年,阎本长被骆稽族喻为‘族中第一智者’,这点信心还是有的。 姬凌云一手托着下巴若有所指以及余皑族的族民,那么也能劝服他们放下以往恩怨成见,不与寡人为敌,为寡人效命喽?” 阎本长不禁愕然,人命关天姬凌云竟然答非所问,说一些不干主题的事情。心中一秉,回想起来,姬凌云的名气传便宇内。即便在这百越群山中,这“活周公”的大名亦是人尽皆知。周公是何等之贤,姬凌云这被称为“活周公”的人,怎可能对一群毫无威胁的妇孺下如此辣手? 他失声叫道:“你一开始就根本没有要杀他们的意思?” 姬凌云依旧露出淡淡的笑容道:“这事自有我地想法,不用你来操心。我姬凌云是个老粗。不会拐弯抹角,你只需回答我是与不是,其他的以你现在的身份还没有资格过问。” 是的,一定是的。姬凌云如此恐吓,一定是为了让我帮助他同化骆稽族民。这种事情,他在对越国,齐国的时候就曾做过…… 姬凌云一定想重施旧计,让骆稽族民也成为他的棋子,任他利用…… 阎本长轻蔑一笑。自己虽是吴人,但在骆稽族的这三十年里自己的血,自己地肉都以与这里的族民融合在了一起,想要让我出卖族民的利益。这是妄想。听得姬凌云说他是个老粗,不由的嗤之以鼻,大皱眉头,暗笑道:“你姬凌云如此人物。若是一个老粗,那么公猪也能怀孕生崽了。” 阎本长斩钉截铁地说道:“这个要求请恕鄙人难以从命。” 姬凌云一副早已知道答案的表情,双手一合,一脸遗憾的说道:“早就知道你会说这个答案了……好吧!就这样了。你不从,我也不为难你,下去休息吧!” 阎本长本以为姬凌云会用言语说服。早已做好了一口回绝他的准备。谁知事情大出他地意料。姬凌云除了一副遗憾的表情外。没有在如何处治俘虏的问题上多说一个字。如此情形比先前更让他觉得心虚不宁。 转身走了六步,阎本长停下了脚步。顿了一会儿,一脚迈前却又缩了回来,显示出了他此刻心中的焦虑不安。 姬凌云嘴角微翘,暗道:“就你那两下也想跟我斗,吃得你死死地。” 阎本长考虑片刻最终回过身来道:“吴王,鄙人斗胆问上一句,您准备如何处置那十七万百姓?” 姬凌云探着双手道:“这好象不干阎先生的事情吧?”顿了一顿,他道:“告诉你也无妨,反正要不了多久你也会知道。在我姬凌云眼中只有世上的人共分围两种:一是自己人,一是敌人,没有第三选择。那十七万百越族民显然不是自己人,那么他们就是我姬凌云地敌人。你说地不错,屠杀他们确实有违天理。同时也会坏了寡人地名声,但想让我用粮食养他们却是万万不能。所以……”他看着阎本长道:“我决定将他们全部放走……” 阎本长面色惨白,立时想到了姬凌云怎么做将会出现的后果,大叫道:“十七万妇孺就这样被赶出去,他们一无余粮,二无器材,你让他们怎么活?你这样做,跟杀了他们有什么区别?” 姬凌云无所谓地耸了耸肩膀道:“当然有。杀了他们,寡人是恶人。放了他们,寡人是善人。至于他们怎么活这就不关我的事了,桥归桥,路归路,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弱肉强食。他们自己没有 法生存,也只能怨他们无能,怪不到寡人的身上。酷,但却是这个乱世最真实的写照。” 阎本长只觉得愤怒渐渐在胸中凝结,已然失去理智大声道:“姬凌云!难道在你的脑子里面对世间万物只有利与害的计算吗?对那些受到战祸波及的百姓,你就没有动上一点恻隐之心么?” “不错!”姬凌云严肃的回答道:“这就是我,同时也是历史的必然性。你我身份不同,看问题大不一样。在你的眼里他们是手无缚鸡之力的百姓,而在寡人眼里他们却是洪水,却是猛兽。看似毫无威胁的他们,二十年后,却可以造出一支庞大的军队,他们可能会杀入吴国,甚至奴役吴国。你告诉寡人,寡人有什么义务用粮食养这些同寡人为敌的百越族民?你若能给出一个能人寡人心服的答案,寡人不建议干一回蠢事,放过他们。” 阎本长愤怒之极,但也听明白了姬凌云话中的意思,仔细想来确实是这么一会事情。多年来的战争大多都由百越人挑起的,他们为了生存不断的掠夺大周的食物。 阎本长低头长叹:“难道就没有一个两全的解决方法吗?” “有!只有一个办法!”姬凌云高声道:“象越齐一样,整个百越族人融入我吴国成为我吴国中的一员。寡人可以保证,只要是吴国人,不论他是在越地出生,还是齐地,甚至是这百越群山,寡人都可以做到一视同仁,不偏不倚。” 阎本长讥笑道:“吴王如此无非是将百越视为棋子,又能安得什么好心。” 姬凌云道:“你这话又对又错。你们是寡人的棋子,被寡人利用。而寡人又何尝不是你们的棋子,被你们利用着?寡人利用你们的富国,寡人利用你们强兵。同时你们不是也在利用寡人,利用寡人为你们挡灾,保你们平安么?” 他看向远处深沉道:“万事皆有两面,你可想成利用。但在寡人眼里却是互利,寡人求的是税收,而百姓求的是平稳安定。寡人从百姓身上得到税收,而百姓从寡人这里得到平稳安定的生活。” 姬凌云有些无奈的笑道:“说了这么多也不知道你听懂多少,但可以肯定的是。百越民族归顺寡人,得到的利处绝对比于寡人为敌来的多。 第225章 阎先生你大可算上一算,寡人一统百越后,百越百姓可以得到近百年的远离战祸的安详生活,但若寡人没有一统百越,那么百越诸族将会依旧如同现在一样相互内斗,不断的消耗着各自的实力,很难在有安宁之日。” 姬凌云正容道:“寡人知道阎先生有女娲娘娘般的心肠,不想看到更多更大的伤亡。其实,寡人也是一样,所以喜欢先生好好考虑一下。” 阎本长深深的看着姬凌云,虽然对方的话有一些听不太明白,但他却切切实实的感受到了姬凌云的心声,仁,大义,鄙人这些微末伎俩又算得了什么?战争象征着结束,但也意味着另一个崭新的开+ 阎本长高声道:“阎某不才,愿意为吴王说服百越族民放下心中仇恨,共同创造新的吴国。” 姬凌云高兴的来到了阎本长的面前,双手扶着他的肩上道:“安抚百越族民一事就拜托先生了。” 阎本长感受到了肩膀上的包在阎某身上。” 阎本长在骆稽族、余皑族之间的声望之高,尤出乎姬凌云等人的意料之外。阎本长面前不久以后,那十七万妇孺都老实,安静了下来。 姬凌云见了满心的欢喜,只要个蔡国不指。楚国走了一步自认为高明,实际上却是奇臭无比的棋局。 在骆稽山寨休整其间,姬凌云一边让诸将熟悉山寨中的各类放手设备,还在四处安排了上百名的斥候,暗哨等待这骆稽族、余皑族的援兵。 这日,正午早有斥候来报:“敌军已经迫近。” 第十部南征百越 第十二章迎头痛击 凌云将头盔夹在手腕处,任由漆黑细长的头发散乱地他仰望天空,烈阳当空,浮云正在飞快地聚合。连绵起伏的群山,层层叠叠、郁郁葱葱的林海。微风浮过,漫山遍野的沙沙声越来越大,逐渐汇成一曲动听的歌谣。 此时,这位吴国大王正站在骆稽山寨东寨门之上,一张棱角分明的脸上五官配合得恰到好处,一件鲜红大披风,向后飞舞猎猎做响,散发着江南男儿俊秀坚毅的魅力。只是眼神冷如坚冰,眉宇之间带着一股逼人的寒气,显出了一派吴国大王的威严。 三军于山寨下待命,数万人抬头仰视着他们的大王,眼中竟是狂热的崇拜。在他们的心底,姬凌云文滔武略,举世无双是一个近乎神的存在。 此刻的姬凌云神采飞扬,自信满面。 当初姬凌云估计,敌军从传递消息开始至对方大军回击上下加算起来大概需要二十二日左右的时间,但事实却证明这一估计出现了略微的误差。 十九日,整整十九日。如此速度比姬凌云意料中的二十二日减少了三日。在军事上这三日意味着来援的百越族人平均每天要多跑上近乎百里之地。 姬凌云得到这个消息,立刻意思到了战机的来临。自己自幼会看地图,一副地图在面前可以令他在脑中浮现出一片与地图中相差无几的地形。 姬凌云可以很自豪的说上一句,自己地预算绝对不会出现如此大的差距。唯一的解释就是他们不顾疲劳。有违常理的加速行军。 人的潜力,速度是有限制的。若太过追求行军速度,势必会给军队带来极大的负担。尤其是在营地被夺,亲人、朋友、族人都落入敌人之手的情况之下,将士们所受到的心里压力更是不言而语。 在生理以及心理地双重打击下,骁勇善战的百越勇士能发挥出多少实力,姬凌云非常有兴趣知道。 他高声传令道:“森熊领军两千长矛手为前军;施猛、雅英领两千陌刀手为右翼;展如领领两千陌刀手为左翼,端科领四千弓箭手埋伏与三路大军之后,待三军撤退以后。阻挡对方追击。此战在于给敌人一个迎头痛击,杀其锐气,不可久战。” 姬凌云胸有成竹,指挥若定。诸位接到军令的将军各自领军而去。 军法有云:“以己之长,克敌之短。”这一战,姬凌云完全是针对对方的弱点而拟定地一次作战计划。 姬凌云亲自送一万大军远去,见大军的身影被山林所掩盖。微笑着自语道:“为了骆稽山寨,你们不计疲劳的驰援而来,这时打算休息未免也晚了一些。” 森熊大军列成了长蛇之阵,这这种婉转的山区中飞速地强行着。 森熊身体硕大。速度却是不慢,迈着远胜常人的大步,向前飞奔。那高大的身材、肌肉蟠虬。雄壮威武的有如猛狮。 行地半日。森熊已经下了骆稽山,早有斥候来报。敌人的五万援兵正在对面的山林驻扎,休息。 他厉声道:“儿郎们都听好了,所有人整备好你们武器,列成锋矢阵翻越那道山岭后,立即投入战斗!” 此时地森熊以非原先那没头没脑,只知冲杀地莽夫。毕竟久经阵战,对于一些行军要领,普通战术也了解了七七八八。 孙武子因材施教,森熊头脑简单,注定不能向姬凌云、伍子胥那般将阵法间地诸多变化一一了然于胸。因此,选择了最简单,变化最少的几种重于攻击地阵法传授。 这锋矢阵是森熊最喜欢用的一种阵形,以他本人为锋尖,冲入敌阵纵深突击,对个中的变化也以用得得心应手。 快马加鞭翻越山岭之后,眼前豁然开朗,雄壮险峻地骆稽山已被抛在了脑后,在前方广阔的小丘陵上,蚂蚁一般地聚拢着众多的人。 森熊眼睛一亮:那高高竖起的,正是骆稽族以及余皑族的军旗! 大概是早已得到了因讯,他们已经列好了队伍待命。 森熊笑起来,露出两排雪白地牙,仿佛一头即将扑向猎物的猛虎,对方人数是他二十倍以上,但他却没有任何畏惧的表情,连速度也没有减下来直接对着对方的中心军旗出冲了过去。 旌旗猎猎,鼓声阵阵。 碧空如洗的晴日下,两万多名百越军列成方圆二里的方阵,黄绿相兼的土地衬托着他们古铜色的战袍,显得分外扎眼。 站在临时堆成的土山上,沙武向下俯视士兵。他们一个个肮脏干瘪,胡须和头发没工夫整理。又脏又长,人人眼中均有疲态。由于脱离大半月来连日赶路,日夜兼行,全军上下又疲又累,吃饭的时间都要榨压一些出来,哪里还有.打扮。 沙武心中又是庆幸又是叫苦。本打算加快速度救援骆稽山寨,一路风餐露宿,疲惫不堪,却得到了骆稽山寨以破的消息。不得已休整大军,打算待士兵体力恢复以后在行攻寨。可还没有休息半日就得到了敌军来袭的消息。好在对方人数不多,只有一万不到一些,若在多了几万,自己恐怕要遁入山林,暂时躲避了。 “想不到!”身旁的余黑虎皱眉道,“骆稽山寨如此险峻,他们竟然可以轻易攻破,并且料到我军远来来疲惫,迎头出击,倒还真有些本事——来者是谁,姬凌云吗?” “岳父不必惊慌,姬凌云傲慢自大,来的人数不多,尚不足我军地十之一二。”沙武也是好战之辈,高声道:“今日,我便要斩敌将首级,扬我军威。” 第十部南征百越 第十三章神力王倒拔大樟树 武在百越中也是一名能争善战的骁勇之将,骆稽族的军事天才夫差所带领的区吴族和老奸巨滑的虞虎带领的东越族,在百越六族中位列第三全归功于他的出色的天赋,在墨西哥未出现以前,他的实至名归的百越第一勇将,对自己的一身武艺相当自负。此刻即便姬凌云亲至他也不将之放在眼底,只因两千人实在太少了。 沙武最辉煌的一战是在十年前,以一万强行杀败敌人三万。如今自己这儿有五万军队,对方不过两千,还不够塞牙缝的呢。 “还是小心为好,根据情报对方一共出动了一万大军……天哦……”余黑虎突然颤抖着声音,指着前方大声惊呼起来,“那是什么怪物……” 沙武当即吓了一跳,向对面远远眺望,只见冲来最前头的一个体型巨大的黑影,他停下了冲锋的脚步,至一株大樟树旁,右手向下,把身倒缴着;却把左手环着树干吼叫一声,全身劲到一使,将那株樟树带根拔起。他手中举着一根粗壮的大树,正向自己这方大步奔来。 那大树一头枝繁叶茂,另一头根丝万千,上头还沾了不下新鲜泥土。 沙武倒吸了一口凉气,那大樟树不下于四五百斤,要将它连根拔起非有千万斤之神力不可。 余黑虎失声大叫:“这吴蛮子中竟出了如此好人物,身体若无千万斤气力,如何拔得起……” 他环顾四周。身旁诸将士兵的脸上都浮现出恐怖地神色。这人难道是神灵转世,否则怎会有如此力量。此刻他们见这凶神恶煞般地森熊,无不心生畏惧。有的傻了,有的呆了,有的甚至是跪地膜拜,直呼:“神明显灵,神明显灵……”就连吴兵已经冲入了射程之内也忘记了张弓射箭。 沙武暗叫“不好!”,对方如此举动以在自己的军队中埋下了一个恐惧的影子。不容众人多做议论,他已拔出佩剑。大喝道:“大伙儿别怕,对方不过是力气大些而已,即便再强也不过是个人!这厮轻视我军,所以才带了数千兵马。我军数倍于敌,这是上天特将此贼的人头送给了咱们!诸位切勿忘记,我们的亲人、朋友、族人都在他们的手中。此刻若心存畏惧,如何能够救出他们?” 诸将面面相觑。但此事也不容他们多做犹豫,皆道:“愿听族长将令!” 余黑虎也配合道:“我余皑族众也愿意听从调遣。” 第226章 数万人七嘴八舌地大声叫嚷,倒也颇具声势。 看到成功激发起这股尚存的微弱士气,沙武略微松了一口气。连忙变阵将弓手调回阵后。自己欺敌人少,本打算连射几会箭羽,乱对方阵行。然后在冲杀一通。直接灭了这两千吴蛮子。可事情发展却出乎意料之外。对方大将的那恐怖的一身蛮力狠狠地打击了他们的士气,竟令他们心声恐惧之念。使得他们忘记了张弓。 此刻对方已经快要冲到了近前,即便在张弓劲射也射不了两合,反而会同对方短兵相接,导致弓兵队的溃败。 嘿,那大汉确实有千斤之力,但再怎样能征惯战,不过凭这么点人马就想打败我百越勇士沙武,未免也太托大了。即便没有弓兵的助阵,自己也一样能够获胜。也可以利用此天赐良机先取得一场小胜,提升一下将士们地士气,挽回骆稽山寨被破地颓势。 沙武大声呼喝着,百越特制的虎皮大鼓震天响器起,见敌军已经冲到近前,大喝一声:“来得正好!全军压上,捻碎他们……” 骆稽族的勇士高举着兵器向对面冲来的吴国军队迎了上去。 百越人锻造技艺低下,他们并没有成套地作战武器,基本上什么兵器顺手就用什么。两万个人就有两万种长短不一,品种繁杂的武器。 沙武为了躲避森熊手中的大樟树特地命前队分散开来突击打算将伤亡减至最小。 森熊双目一冷,面上全是讥讽之色,“去”地大叫一声,左脚猛一瞪地,腰鼓瞬间发力,双手臂也跟着一并用力。这一刻他身上地肌肉顿时鼓胀了起来,大腿、胸部、手臂同时涨大了一圈,无与伦比地爆发力 这一刻的力量提升到了顶点。 四五百斤大樟树脱手而出,飞向了冲过来地骆稽士兵。 冲在对前头的士兵突然觉得眼前一黑,脑袋上“呼”的一声,仅接着身后便传来了一阵哀号之声。 周围众兵们目瞪口呆地看着。 一人要想举起四五百斤的大樟树本就是不易,对方非但将大樟树连根拔起还被抛起丈高,投出七八丈远的距离,并且准确的砸到了人群之中! 他们再度惊恐的望着森熊,郝然发觉对方的落脚之处竟然凹了下去。 森熊停顿了片刻,顺了口气吼道:“弃盾,突击。” 吴国用来冲锋的长矛手一般都会佩带藤盾用来防止对方的射击。 森熊见敌方士气被夺,当先冲杀了过去。两军瞬间就厮杀在了一处,鲜血四溅,人仰马翻。 仅仅一回合的突刺,百。 森熊大吼一声,仿佛半空打了个霹雳,寒光一闪,五、六个人被铁鞭一扫向皮球一样倒飞出了数丈开外。鲜血飞溅中,森熊一马当先,强行击碎了前面数层人潮。二根铁鞭左右盘旋,分开敌军血肉的波浪,摧枯拉朽一般冲向旌旗之处!周围无人敢近,但凡进入攻击范围,必定一击毙命!他纵声长啸,吼声远远地传了出去,仿佛是一头下山的猛虎! 森熊纵深突刺, 吴兵将士见主将勇悍,狂喜之下纷纷大呼道:“凶神无敌,当者辟易!!!” 士气登时大涨。 反之,骆稽族士兵在战前就为森熊夺了士气,猛然间遭受如此狂攻狠杀,仿佛被打蒙了一般,处处受制。 沙武惊怒连连,想不到对方区区上千人,竟然可以发出如此猛烈的冲击。他的大军如同蚂蚁草芥一般,看似数量众多,实是不堪一击。 沙武阴沉这脸|.平生大辱,狠声道:“我就不信你们当真的铁打的,即便在精锐也架不住人多。” 当即,他下达了围杀的指令。 两万大军齐上,将森熊和两千吴兵死死包围了起来。 森熊压力巨增,杀了数十人又补上数十人,杀不胜杀。 尽管再来:.憋了一把火。 吴兵配合默契,甲胃厚实,武器锋利,确实要比我们百越士兵剽悍快捷,然而论单兵近战却未必能胜我骆稽族勇士。只要如此消耗下去,待对方筋疲力竭的时候,自己在军。 正在此时,左翼传来惊天动地的呐喊声,沙武暗叫不好:适才自己的注意力竟然全被森熊吸引过去了,却忽略了对方还有人马。他转头一看,只见两千持拿长柄陌刀的吴兵包围圈处压来。 正打算命人抵御右翼也传来了类似的喊杀声,地平线上同样出现了两千持拿长柄陌刀的吴兵,他们亦向包围圈处压来。 三路士兵?他们要是合成一军,到也不不足为惧,只是分围三路,漫无目的的乱击,却无法判断他们的目的如何。倘若能解决一路,余下的两路定会不战自败。 想到这里并将令旗交给了余黑虎,自己走下土坡领着麾下最向了在包围圈中的森熊。 来到了前沿,在即将和敌兵撞在一起地瞬间。沙武微微偏开一点角度避开了刺来的长矛,顺势将长剑刺入敌人的咽喉。 另外两位吴兵随后而至,长长的长矛笔直地刺来。沙武挥动大戟应战,磕飞刺来兵器,乘那两名敌兵尚未收回兵器时,呐喊着冲上去,一戟一个,将他们死。 乱军之中,沙武倚仗眼疾手快,拨打开了六七条长矛,连斩了三名敌兵。眼角余光所及,忽然却看见一个赤着身子的巨型大汉。 那大汉如若天神下凡,一次挥击就可连杀数人,简直就是一台杀人机器。 沙武见大汉一直向前杀敌,并没有留意到自己。 第十部南征百越 第十四章暗中偷袭 武见对方一心前冲杀敌,完全没有注意自己,幡然醒冲阵大将一般都能眼观六路,这眼观六路大多是指眼角余光。大将以余光看士兵服饰的不同来分辨敌我双方。吴国的军队身着大海一般的蓝色衣甲,而自己因为周服以蚕丝编制而成,柔软舒适,自小就钟爱周服。今日不巧,正是穿着兽皮软甲外加蓝色劲服。那怪物在人群中之以为我是自己人,所以自己虽然在他不远的地方,那粗重的铁鞭却一直没有打来。 沙武大喜过望,只要自己杀了这怪物,对方这中路军队将士气大迭,从而为己军所破。对方这战术之厉害在于三路齐头并进,一旦一路被破,其余两路将不足为惧。 想到这里,沙武心中以有定计,这战场之上只有胜败而无“卑鄙”一说。大戟纵向横扫,猛得扭动身体,爆发出惊人的锐气和力量,大戟从身彻弹起,戟锋高速旋转,自左向右疾扫而去。 这一戟,他聚集了毕生的力道。戟风滑破长空,发出无比凄厉的破空之声,所到之处,无论,吴兵还是骆稽兵,只要在攻击范围之内,都在这一刻被绞杀,丈余之内以无一人可以阻碍他的行动。 好!就趁现在……沙武双目大张,小腿猛的发力电射那怪物大汉而去。 森熊心生警觉,扭头正见一身着蓝衣之将向他猛刺过来。 这可不妙!饶是森熊神勇无敌也难挡这一偷袭,以往他有铁链甲护身。刀枪不入,但此战比的是速度,从骆稽山寨到这里许要进过大半日地奔行。森熊纵然拥有无敌神力也不可能有那长力,身着上百斤的铁链甲跑到这儿并立刻投入战斗。 因此,森熊此战身上完全没有穿戴任何铠甲防护。 眼见戟尖即将透身,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十年的汗水训练,征战厮杀,使得这位无敌猛将身体中爆发出惊人的潜力。大声吼叫一声。左脚猛力一登,整个人向炮弹一样向右飞了过去,躲开这一击。巨大的身体连续砸倒了七八名骆稽士兵,然后重重的摔在地上。 森熊眼圈猩红一片。腰尖的痛楚让他意识到自己虽然躲过这致命的一击,但还是受到了不小的伤害。 这时,颈勃处传来了一阵巨痛,原来一名骆稽士兵被森熊那巨大地身体压的喘不过气来。手脚都在对方的身下动弹不了,只有一个脑袋可以自由转动,大急之下也忘记了恐惧张口向森熊咬去。 森熊一个肘击打到了那骆稽士兵的胸口,抬起拳头就向对方地脑袋砸去。连续几下。直将对方的脑袋打扁,埋进了土里这才罢休。 森熊重新站了起来,那双眸子死死地瞪住了罪魁祸首里头充满了愤怒。连武器也不拿。大步向沙武冲了过去。 沙武只觉得一股冷气从脚底一直传上了心头。一股叫做恐惧的情绪在他心底蔓延。他征战多年,杀人无数。这还是头一次如此害怕,并且心生逃跑之念。 要逃吗?沙武在问自己。 不行!他想逃,很想很想,但绝对不行。 百越尚武成风,人人崇拜勇士,以成为勇士为最高荣耀。他们可以战败,但却不能够畏惧。只要自己这一逃,不但全军士气大跌,此生他也休想在族人面前抬起头来做人。 他的目光落在森熊地腰间,那里被自己开了一道口子,正往外流着鲜血。沙武见此不由生出了一丝的侥幸心理,暗道:“这怪物以受了伤,实力必然大减。此刻他手中并无兵器,在如此情况下,自己未必会逊色与他。” 随着一声怒吼,那沙武用尽所有的力气,挺戟向森熊猛刺过来!见大戟即将刺入对方的胸膛,不由松了口气。但手上大戟一僵。尽裂地发现,这一戟竟然刺不下去! 那怪物一手抓地戟杆对他狰狞的笑了起来,随后他猛然发现自己的双脚竟然已经离开地面,身体也渐渐浮空了起来。 “咔嚓”一声,大戟经受不住如此重量折为两段。 沙武惊魂未定,此刻也顾不上许多,准备逃跑。 但森熊岂能如他所愿,忽然大吼一声,一手抓着他地衣襟,随即将他高高地举了起来。 第227章 沙武大吼大叫,但都无济于 森熊双手分别抓着沙武地两条腿,砸向了身旁的骆稽士兵,一扫就是一片,连续舞动几下,将他如铅球一般地远远丢了出去。在尸体上撕下了一块布,草草的堵住了伤口,拣起一把长矛杀到了自己地方,重新拿起铁鞭继续奋勇杀着。 骆稽士兵见森熊如此骁勇,谁也不愿正面接战,纷纷不由自主的避开。 森熊走哪,哪儿溃败,加上.落,战力迅速下降。反之,森熊的长矛队虽身陷重围,但在森熊的激励下个个勇如狮虎,快若狼豹。 在后方指挥的余黑虎见势不妙小的伤害,无法再战。 沙武顾不得伤,大叫道:“岳父大人,吴兵确实勇悍,但他们有一个致命的弱点。他们兵少,架不住我们人多。只要在将余下万计大军压上,定可获得全胜。他们个个效用善战,不是简单之辈,杀了也断姬凌云一臂。” 余黑虎见对方说的在理,点了点头,正准备下令只听得东边山前军士呐喊,旌旗招动,西前山又有敌军的叫喊,漫天尘土飞扬。 沙武东征西讨,经验丰富,善于观敌,已从对方带起的滚滚烟尘中看破了追兵的虚实……那尘土显示对方人数至少有三万大军,连连心道:“不好,我军中计了。” 第十部南征百越 第十五章兵学境界——置身事外 着远方尘土飞扬,沙武想死的心都有了。原来如此,云真正是目的。难怪要将军队分成三队?难怪要将他们会漫无目的的狂攻猛杀。 “那是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一个确切的目标,他们的目的正是拖延时间,为大军赶到战场而拖延时间。”沙武忍不住的失声大叫。 余黑虎脸色苍白,只听到自己上下牙齿相碰的咯咯声,用他那颤抖的声线说道:“你……你……是说姬……凌云……”发觉自己失态,他大大的吸了三口气道:“姬凌云将这一切都计算在内?他此次来袭是经过了周密的计划:先以少量兵力诱我们轻敌与之决战,趁我们不在意的时候,在偷偷的动用大军配合那三路部队发动强攻,利用我们远来疲惫,无法长时间作战的弱点,彻底击溃我们?” “除此之外,我想不到任何解释。”沙武眼中露出了一丝惧色,语气也有一些气垒,森熊给予他的打击实在太大,那被玩弄的厌恶感觉充斥心头,几乎将他的信心全部击碎,无奈的叹了口气道:“自从吴国占领越国之后,我们与吴国多次交战,但从来没有占到任何便宜。姬凌云文滔武略传遍天下,传言他以得伍子胥、孙武子二人的真传,一并拥有他们那长远的战略目光以及鬼神难测的行军战术。以他之能还不至于如此卤莽到以这么一点兵力来对战我们五万大军。这样同让爱将,精锐前来送死有什么区别……我们早应该想到他们会留有后手……是我们大意了……” 余黑虎奇道:“可是……可是……我们在骆稽山寨到这里一共布了百名的暗哨。他们一点消息也没有传来。那里地地势你比我清楚,只有一条山上的路线而已。” 沙武也不知道为何,仿佛倒向了吴国,解释道:“也许那些暗哨早已暴露被杀,也许被对方反过来利用。又也许象他攻取余皑山一样,发现了一条我们也不知道的小路。总之,这姬凌云非等闲之辈,兴许他有他的妙法。” 此刻,沙武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处境。因为失败。使得他生出了前所未有的恐惧;因为恐惧,使得他散失了继续战斗的信心;因为失去信心,使得他选择了逃避;因为选择逃避,又使得他的自尊心受损;因为自尊心受损。使得他的为自己寻找失败地借口;因为在寻找失败的借口,使得他觉得对手太强;因为觉得对手太强,使得他精神崩溃…… 种种一切让姬凌云的形象在他脑中不断的扩大,认为他无可匹敌自己完全不是对手。将他看成了一尊神。而不是一个人。 余黑虎也没有时间多想,他自问在军事上不如自己这位女婿,自己地想法未必有他的精准。同时也不敢以余皑族最后的一点兵力做赌注,当即声嘶力竭地大声喊道:“撤退……” 数万大军仿佛受惊了的蚂蚁群纷纷掉头逃窜。 森熊大声呼喝道:“敌军以溃。一鼓作气,杀敌建功。” 展如、施猛与雅英夫妇两路军队也一并大声激励,奋起直追。一直杀到山林间这才停步。 森熊、施猛与雅英夫妇本本欲再追却被展如阻拦了下来。 森熊不满道:“咋了。展兄弟……敌人溃败。我军援兵赶到不正是追击地大好机会吗?” 施猛与雅英也点了点头。 展如笑道:“我们哪来的援兵,那些不过是大王的战术而已。那尘土是端科将军制造出来的假象。” 森熊、施猛、雅英相继错愕。 展如解释道:“此战之关键在于战术而非军队上地优势。骆稽族人自幼生活这这片山中。对这附近的一草一木在熟悉不过了。我军若有大动向决计瞒不过他们,即便大王有心以兵力取胜对方也不会同意。因为,只要大王这边一动,他们那儿就会得到消息,权衡利弊后会因士兵体力不济从而避开我军锋芒。因此,大王定下这欺敌战术以我三路大军为引,令对方大意并且心生奇怪,然后在取得一定成效以后,虚张声势,令敌方因为不能久战这一弱点而胆寒不战而败。” 展如指着山林道:“百越人个个善于丛林作战,我军人数本不及他们,贸然进林与 利。” 森熊、施猛、雅英三人点了点头表示明白。 施猛道:“嘿,大王原来有这个打算,直说就好了嘛,干吗要这样。”敢如此抱怨姬凌云的在吴国中也只有他这个大舅子了,这到不是施猛依仗妹势,而是他本性如此心底藏不住话,脑袋里想什么就说什么。 展如道:“三位将军都是直爽之人,弄虚作假非你们长处。大王说地要想瞒过敌人首先就要瞒过自己人,若非三位将军欺瞒住了对方,我们怎能如此顺利地完成任务?” 展如等人准备了片刻一起离去。 也许是发现中计,骆稽族、余皑族人等通通命本族将士出击,但却招受到了端科地暗中阻击,行动再度终止。 是役,吴国损兵一千一百士卒,但前后却共斩首一万三千余人。骆稽族、余皑族损失惨重。一战下来有六十名知名勇士 军队凯旋的回到了骆稽山寨,姬凌云问起战况地种种,展如详细的将森熊的表现叙述了一遍。 姬凌云也不禁动容道:“好样的,小森这一手玩的表漂亮,战前先寒敌胆,好一招出色的心理战术。计策进行的如此顺利,全赖他在战前就控制住了局面。” 对于姬凌云的嘉奖,森熊憨厚的点着头道:“只要大哥大王高兴就好。”在他的眼中,姬凌云一直先是大哥,在是大王。 姬凌云奇怪问道:“只是这心理战术,小森从哪里学来的?” 森熊答道:“是孙上将军教的,他说战场气势就能够主宰战场。我不大明白这些,后来孙上将军简单的说只要自己在战前能够显示一下自己的力气,吓一吓对方,就能够有效的主宰气势。跟他们对战的时候想到这点就试了一试,果然好用。” 姬凌云再度嘉奖了他们,命他们下去休息。 沉默了半响,姬凌云长长的吐了口气,感慨叹道:“这打战真是一们深傲的学问,一点儿也不能马虎。在战场上,一位大将无心的举动往往可以影响到整个战况的胜败。” 因为森熊出人意料的举动,姬凌云原本的计策完全被打乱。原本他只是想趁对方远来疲惫,不能久战这一弱点,以虚张声势之法,给他们一个迎头痛击,打击他们的士气,杀杀他们的威风。 但森熊这一举动让对方的士气低落中部大军混乱,端科立刻改变了原本拟订的战术,在最恰当的时候出击,让痛击教训变成了大破敌军。 一个小小而不经意的举动却人有如此大的变化,着实出了姬凌云的意料之外。 他不得不暗自揣摩:这次的意外向着自己,虽然原定计划失效,但却取得了更加完美的效果。但若意外不向着自己,岂不是为敌所趁了? 伍子胥听了姬凌云的感慨,眼中出现了一丝异彩道:“这就是战争,在没有得到结果之前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发生。一个小小的疏忽或者是对方不经意的一个命令,举动都有可能扭转战局给未知的战况带来无数的可能。《孙子兵法》中理。也是因为战场上的千变万化,所以天下才有无数人醉心于兵学,著写兵书,研究战术,战法,我们通常称这类人为兵家——长卿兄就是个中翘楚。” 伍子胥说着欣慰的笑道:“这兵学一道,博大而精深。世上理念不同,战术也各不相同,各有长处。因此无一人可窥之全貌。大王布局确实巧妙,但布局只能是战场的前奏,并不能够代表胜利。老夫常想,大王如此顺利,不知对将来是好是坏。但听大王今日这番感慨,以知忧心多余。大王对兵学的理解以更进一步,在继续下去不难达到长卿兄那置身事外的境界。” 姬凌云好奇道:“什么是‘置身事外’?” 伍子胥严肃道:“无视胜败,无视生死,将自己置身于另一个世界冷眼观看一切动向。不偏不倚,不受任何私心的影响,不受任何外力的阻挠,抛开一切思绪,剩下的只有真理。” 第十部南征百越 第十六章水土不服 无视胜败,无视生死,将自己置身于另一个世界冷眼向。 第228章 不偏不倚,不受任何私心的影响,不受任何外力的阻挠,抛开一切思绪,剩下的只有真理。” 伍子胥的这番话象巨石一般敲打在他的前胸,呆立了半响,暗道:“这怎么可能……”人是一种有情感的动物,情绪的差异必不可免。为人正直的人,处事公证严明;心存私心的人,处事害人利己;心善的人,为他人着想;心恶之人,以害人为乐。 七情六欲是人类基本的生理要求和心理动态,是人性基础的基础,是人人皆有的本性,也是人间生活的最基本色调。但人与人并不一样,七情六欲的表现也就有五花八门,正所谓七情六欲人人有,千差万别各不同,任何人都应该逃不了这个约束。 虽然将自己置身事外可以起到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的效果,但人是动物,当然具有求生存的基本欲望,就连孟子也说:“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没有情,没有欲,六根清净,四大皆空,不食人间烟火,没有儿女情长,没有悲欢离合,这样的人不是尼姑、和尚,就是神仙、鬼怪了。 姬凌云惊讶道:“孙上将军真的能够抛开一切情欲,看的如此开明?”说这话时,他想起了墨翟。 墨翟亦算是他的恩师之一,虽然表面上墨者“守心忘情”,但任何事情不起恐惧之心。所有喜怒哀乐,甚至父子亲情、夫妻之爱,也弃于心外,纵然泰山崩塌,亲人惨死亦要理智的判断地任何事情。但实际上他们只是控制住了自己情感,并没有做到真正的“忘”。 伍子胥摇头道:“抛开一切情欲谈何容易?恐怕世上无人真正作到这一点。但长卿却看谈了一切,心无旁物,不被世俗所困饶,能作到这点的据老夫所知千百年来也只有太公姜尚和长卿兄两人而已。” 姬凌云听了大叫..以高,不能在征战疆场,否者以他之能。天下有谁是他的对手。 同时,姬凌云也明白了伍子胥真正是用意。 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伍子胥真是当心自己过于顺利而小事了天下英豪,在告戒自己并非无人识破他的布局。只是还没有遇到而已。 姬凌云只觉得身体有种热血沸腾的感觉,双眼望着远方暗道:“这劲敌是赵毋恤、姬斯还是秦国 伍子胥摇头苦笑,大王这副斗志满面的神色也不知有没有将自己的劝告听进去。 ************* 过了十日。已经到了盛夏之期,这百越群山中地天气更加的恶劣,太阳早已不是因有的金黄色。而是照在皮肤上会产生灼热感觉的纯白色。 这天。伍辛一脸忧色地向姬凌云汇报道:“从三天前开始。我军守卫,巡逻士兵陆续昏迷。至今已有三百人之多,身体不适的人高达上千。根据大夫的记载,他们都中了暑气,不至于致命,但却无力在战,军中士气也出现 最令人担忧的事情终于发生了,天气越来越热。在毒辣烈日地照射之下,吴兵水土不服的不利之处逐渐的显示了出来。才不过短短三日,军中上下就以有千余人身受其害。如此下去,情况万分不妙。 姬凌云心底暗自焦急,根据伍辛在山中多年的经验,这山中最热地时间特别的长,有时两月,有时三月,最高峰甚至半年也不下一滴雨。如此下去,对吴国的前景非常地不利。 姬凌云暗道:“必须速战速决。”随即又问:“敌方地情况如何了?” 伍辛道:“不知道是否将他们杀怕了,自从那一战过后他们就一直按兵不动,多次挑衅也坚守不出,又或者他们发现了我军地异常,打算利用气候于我军决战。” 伍辛并没有说明, 空气闷热,汗如雨下,姬凌云在洞穴中依旧如此难受,更别说在外头受到烈日地直接轰烤了。 他闭目深思,突然睁开双眼警惕地向前看去,只见一名士兵慌张的跑了进来叫道:“大王,不好了伍相国……他……相国他……” 那士兵大口的喘着粗气,说话也含糊不清。 姬凌云、伍辛心跳骤急,同时道:“你把事情说明白,伍相国(父亲)他到底怎么了?” 士兵痛心疾首道:“相国这几日在山寨中东走西逛,不久前已经晕过去了……” 此言入耳,姬凌云只觉得天旋地转,伍辛身体晃了晃一屁股坐在地上。 姬凌云焦急异常,伍万大军。身形微晃,已窜出十余丈外,当下迈开脚步,疾奔伍子胥住的山洞而去。 到得洞前,强行挤开正敷着布巾,军中大夫正给他做针灸。 姬凌云急道:“相国的身体怎么样了?” 另一位大夫道:“是中了暑气……” 大夫还未说完,就听伍子胥道:“大王莫要担心,老夫只要休息几日就好。” 姬凌云知道伍子胥的脾性,对这话如若未闻,继续向答复询问。 大夫道:“这山里的阳光特别厉害,青年人中了暑气还可以抵挡一阵,但伍相国年事以高,体魄远不如青年,必须好好静养,否则会有生命危险。” “咳咳……”伍子胥大声咳着,口中怒道:“闭嘴,不过小小暑气,哪有那么严重……大王,别听这糊涂大夫乱说……” 第十部南征百越 第十七章神秘潜入者 子胥性格刚烈偏激,在吴国效力了四五十年扶持出了下的吴国君王,面对他即便姬凌云也要忌惮三分。 听了伍子胥的厉声大喝,大夫吓得后退了一步,低着头不敢说话。 “住口……”姬凌云眼圈微红,厉声道:“从今日起,相国在这里安心修养。不可在过问军中任何事物。若敢违背,寡人即刻下令摘去伍相国相国之位,贬至太湖养老休心,决不失言。” 随后,姬凌云续道:“若相国不信,大可试试。” 伍子胥如遭五雷轰顶,脑袋一片空白。呆立了半响,愁然长叹了一口不在说话。伍子胥至周景王二十三年投奔吴国以后,帮助了吴王阖闾登上王位将他扶持成为霸主;夫差自幼也得到伍子胥的教诲,成为一个不可多得的君王;姬凌云的成材也跟伍子胥有着密切的干系。 在吴国论资历,论辈分,吴国无人出伍子胥左右。姬凌云对他也是尊重有加,予以重任,视为左膀右臂,常以晚辈之礼对待,少有摆弄架子的时刻。 如此严厉的训斥,在姬凌云与伍子胥之间还是第一次。 伍子胥曾经多次跟阖闾大声争辩,也曾多次在夫差面前倚老卖老,但此刻却不敢多说一句。他比谁有了解姬凌云,只要他在愤怒下决定的事情是绝对不会更改的。 姬凌云对大夫说道:“伍相国就交给你了,从今日起他不是吴国的相国而是一个病人。一个需要听从大夫指示地病人。” 大夫擦了擦额上的汗水连连点头。 姬凌云走出了山洞抬头看着纯白色的烈日感受着皮肤上传来的火热。一个人暗自思考。这太阳如此毒辣,对于不善于山林炎热的吴兵是一个严格的考验。如今伍相国都以中招,长时间下去,定然不行,必须要尽快想办法了。 敌人严阵死守,要想打破僵局只有进攻一法。但敌人狡诈,依山而守又善于山战,贸然攻击定然得不偿失,必须想一个万全之策才行。 姬凌云招重臣商议。思量许久,依旧不得破敌妙法。 当夜,姬凌云去探望伍子胥的情况。 半日过去,伍子胥并未出现任何好转。面色反而更加苍白,病症仿佛有加重的迹象,而且人也呈现昏迷状态。 姬凌云大惊忙问原由。 大夫长叹道:“这中暑气有三种症状,在医学上将这三种症状分为:预兆暑气症状、轻微暑气症状和严重暑气症状。人若在烈日高温下。出现头痛、轻微头晕、口渴、多汗、四肢无力发酸、思绪不宁、手脚不便等情况,是为预兆暑气症状,只要阴暗处休息片刻,吃些含盐食物。可很快恢复。但若不加以理会过不了几时就会出现重度头晕、口渴面色潮红、大量出汗、皮肤灼热或者四肢湿冷、面色苍白,脉搏增快等新得症状,及时处理只需要一两日即可恢复。但若硬撑不医。则将进入严重暑气症状。这种情况是最严重的一种。如不及时救治,妥善医治将会危急生命。” 姬凌云心中出现了不好地预感。颤声问道:“伍相国是什么症状?” 大夫沉声道:“伍相国头痛、心慌、口渴、恶心、呕吐、皮肤湿冷、肌肉抽搐、大量出汗,时儿晕厥或神志模糊,身体温度也高于常人,这些无不是严重暑气症状的特征。” 姬凌云想起了同伍子胥相识的一幕一幕,从开始的不屑到后来地器重;他想起了自己初次学剑时伍子胥那严厉的表情,想起了吴国灭亡时伍子胥那痛苦的神态,想起了自己称霸时伍子胥那高兴的泪水。 最了解姬凌云地人是伍子胥,同时最了解伍子胥的亦是姬凌云。 伍子胥文治邦国,武定天下,是为全才,惟独性格是他此生最大弱点。 他偏执刚暴、说话刻薄,太注重自己的意见。因此他敢当面呵斥夫差,令夫差受辱于众臣前,也敢在自己面前倚老卖老,让自己难堪。历史上自己的父王夫差不理解他,他以为这样做是为了吴国地江山,但在夫差的眼里,这完全 自己。因此,夫差最后忍受不了他,命 但自己却明白伍子胥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吴国,他将一切都奉献给了吴国。只是身为属下,他缺乏与上司沟通,不善于处理与上司地人际关系而已。 姬凌云不敢相信地摇了摇头道:“相国不会……真地……去吧?” 第229章 大夫如实道:“这个还不能肯定,但中暑气并非大病,只要安心接受医治,治愈的情况非常大。可若伍相国不解开胸中心结,不安心接受医治,则必死无疑。” “心结?”姬凌云奇怪地看着大夫。 大夫点头道:“伍相国在昏迷的时候口中不断的叫着‘大王’,这个心结只有大王能解开。依照我们的猜测,他一定有事情和大王商议。” 姬凌云见伍子胥嘴巴不停微张,仿佛想要说些什么,但声音太小,只能听到他在囓囓自语。附耳过去,却闻轻微的“大王……大王……”从伍子胥的口中说出。 姬凌云轻声叫唤了两声,发现他这是无意识的呻吟,忙道:“可有办法让他醒来?” 大夫点了点头,拿出针灸在火心上烤了烤,消了消毒连刺伍子胥身上六处大穴,然后一手掐着他的人中。大约心跳三十下的时间,伍子胥“咳”了一下,清醒了过来。 迷惘的四望了一下,见到姬凌云大喜道:“大王,你终于来了……”正待开口,看见大夫站在一旁,立刻示意他出去。 大夫走后,伍子胥有些虚弱的道:“大王关心老夫,老夫心中感激。大王且听我说,老夫这几日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也许看到姬凌云皱起了眉头,他忙道:“老夫将要说是事关系重大,不得不在这时候说。大王放心,只要将这事情一说,老夫保证听大王的劝告安心养病,以便日后再为大王效命。” 姬凌云点了点头,没有制止,也许伍子胥将要说的正是大夫口中那心病。 伍子胥续道:“不久前老夫一直在思索有什么破敌之法,一日无意见来到了骆稽山寨西面的那一处山崖旁……向下望了望想看看是否能够攀爬下去,以奇兵破敌。” “不可能的!”姬凌云也知道那山崖,并且早已派人试过,那山崖高达百丈,奇险无比几乎没有什么落脚之地。一百名身手矫捷的士兵没有一个可以爬过十丈之远。 “正如大王所言,不可能。可在四日前,老夫饱食散步的时候又一次经过那山崖,却意外的发现山崖下的一株沿壁不老松的树干有飞舞着一条绳索。老夫记性一直很好,前些日子那株不老松上绝对没有什么绳索,而大王这几日也没有让人试爬下山。可那树干上确确实实的多了一条绳索,老夫细心的留意了四周发现了有人攀爬过的痕迹。本来老夫还不至于怀疑,但那人自作聪明觉得痕迹过于明显刻意伪装了一番,暴露了他们的行迹。非鬼祟之人,不行鬼樂之事。” 姬凌云一脸的惊讶,道:“这怎么可能,那山崖是如此的险峻?” 伍子胥道:“我们确实不可能,但骆稽族民自幼在这山中长大,以山林为伍。十数万人中未必不会出现一个攀爬天才。” 姬凌云严肃道:“这么说以有人们知晓,都在他们的掌握之中?” 伍子胥点了点头,道:“确实如此。这山寨很大,隐藏一人,我们怎样也找不到。但对方来的目的是收集情报,自然不会躲在暗处。最好的方法是混入百姓之中,收集情报掩护自己。为了确认这一点,老夫那些愿意归顺我军,可以行动的百姓身上进行调查,并且锁定了十人。经过连日细返,老夫已经发现了那人的身份。正准备向大王禀告,但却无意间昏迷了过去。” 姬凌云这时想起了那士兵的话:“相国这几日在山寨中东走西逛,不久前已经晕过去了……” 这才恍然大悟,伍子胥并不是漫无目的的东走西逛,而是在寻找敌方混入山寨的神秘人,他的这一身病,正是为了吴国所受。 第十部南征百越 第十八章演戏布局 伍子胥躺在病床之上,随时都有生命危险。而他却中所念的是吴国,心中所想的还是吴国。这让姬凌云即是感动,又是惭愧,暗道:“伍相国为吴国所做的一切丝毫不逊色于三国时期的诸葛丞相,‘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八个字,正是伍子胥对吴国最为真实的描述。” 姬凌云道:“为了吴国累了相国了。” 伍子胥微微笑道:“无妨,这些日子老夫亦体会到了百越族人内在的潜力,只要能够打胜此战,大王就可以挺进腹地与夫差大王汇合,且合兵一处,那时百越定矣。” 说了许多的话,伍子胥面上皆是疲惫之色,精神却是大好,长长的松了口气道:“以大王的智谋即以知道谁是敌方内应,接下来就不需要老夫搀和了。去打一场漂亮的战吧,老夫有些乏了。” 姬凌云起身道:“相国好好休息,寡人一定不会辜负相国这代价沉重的情报。” 出得洞穴,姬凌云连夜招来韩庆、姜良。经过多日的休息,姜良身体大为好转已经可以参与政事了。 姬凌云将伍子胥得到的情报向两人一说。 姜良喜声道:“太好了,有了这个突破口,不愁无法战胜敌军。”同时亦赞道:“相国对吴国之诚,丝毫不逊色于太公姜尚,正是我辈楷模。” 韩庆向来以己为先听伍子胥如此也有些失常的点了点头。 三人针对这消息敞开了分析,定计。整整一夜。三人拟定了一个瞒天过海地计策,战术。 随着伍子胥的病危,军中士气受到了极大的打击,加上气候恶劣,将士被烈日晒烦躁不安,严谨的军纪逐渐难以维持,百姓也多有抱怨。 姬凌云为求安宁天天奔跑于军营、医营、百姓居民房内以及百姓工作的地方。 天天不歇,愿以将士百姓共苦。 一连六日。这天,姬凌云再次来到了南山果林。这里种植了近十亩地的果树。天气炽热,为了不让这些果树晒死,百姓们每天都要给果树浇水,施肥。 依旧如以往一样巡视果林。来到中段~旁正在浇水的青年身上略微逗留片刻,微微一笑。 那人肤色黝黑,顶著亮滑的光头,体形瘦小。但一对手臂却如猿猴一般长,细细观察会发现他地手掌全是老茧,脚步了异常的轻捷。正因为种种特征使得伍子胥对他格外关注,很快就发觉了他的不正常之处。他叫解侯珍。正是伍子胥发现的内应。 姬凌云没有多留意一眼,继续向前走着。 突然,姬凌云身子晃了一晃。甩了甩脑袋向前倒下。朝山下滚去。众人大为惊恐。纷纷惊叫:“大王,大王……” 解侯珍神情大动对身旁伙伴道:“一起去看看?” 一人为难道:“不好吧?” 解侯珍怂恿道:“你不是说吴王是一个仁德爱民地好人吗?他天天来这里问候我们。现在他失足,我们怎能不去?” 三五人纷纷点头一同上前。 ********* “哎呦”姬凌云疼的大叫了.怨道:“你轻点儿……疼呢!” 冷碟一脸的心疼,手心沾了一沾药酒,哼了一声:“活该!!不是演戏吗?干吗要那么认真,摔成这样你怪谁来着,就应该痛死你。”口中不让人,但下手却是轻了许多。 姬凌云一脸的郁闷道:“装得不象怎么骗得过别人?” 冷碟见他胆敢回嘴,报复地用力一按,只疼的他差点流出眼泪,又轻轻吹了两口道:“那也不至于把自己真得弄昏过去吧?” 姬凌云想到这里就是一脸的尴尬,依照他的计划本来滚两圈意思一下,但脑袋却意外地撞在了草丛里的石头上出现了短暂的目眩,受控制,真得滚下了山,晕阙了过去。这等糗事,他哪好意思说出口,只好硬撑地大义凛然道:“为了吴国,这点小伤算得了什么!!!” 一旁地姜良、韩庆抬头望着洞顶,两人不愿意见他们打情骂俏,但听了姬凌云这话人人眼中都出现了笑意,在他们地计划里压根没有怎么一回事情,显然已经猜到了姬凌云摔交的真正原因。 上好了药酒,姬凌云道:“计划进行地怎么样了?那解侯珍起疑了吗?” 姜良摇头道:“大王这是假戏真演,解侯珍怎么可能看的出来。一切都进行的非常顺利,过不了几日就能得到奇效。” 姬凌云慎重道:“这次机会是相国冒生命的危险换来的,绝对不能浪费错失。” 姜良、韩庆齐声说事。 此后,一连两日姬凌云不绝。 南山果林,一群无事的百姓聚集起来闲聊。 解侯珍道:“你们谁知吴王的情况怎么样了?以往吴王一天要来这里两、三次,而这两天却一次也没有来。” 一个中年人道:“吴们山上的热气。我看他一连几日遭受太阳毒晒一定中了山中的暑气,情况不妙。” “是的、是的……”一少年不住的点头:“我兄长分到的任务是挑水,为吴国大军提供饮用水。他在军营的时候听到了吴兵的交谈,根据他们说得。吴王已经得了严重暑气症状有生命危险,军中所有大夫好象是没有任何办法。还有 中年人叹了口气道:“也不知道为什么,心底很不是滋味。吴王虽然入侵我们土地,但对我们却比族长对我们还好,希望他不要出什么事情。” 中年人看了解侯珍一眼道:“解兄弟,怎么不说话了?” 解侯珍应了一声,“我也一:消息。 这时,一士兵来到他们不远处喊道:“吴王中了暑气,谁能医治好吴王的病,奖赏一百斤黄金。” 第十部南征百越 第十九章调虎离山 侯珍随姜良走在前往姬凌云寝宫的路上,天上阳光依 两人相互闲聊。 姜良问道:“解大夫学过几年的医术?” 第230章 解侯珍自信满满的笑道:“我们这里叫做巫术,不叫医术。我本是百越山林深处一个小部落里的世袭巫医,先祖在殷商时期曾是纣王殷寿的御用巫医,多次帮助纣王和妲己娘娘治病,深受王恩。但后来武王八路大军攻朝歌,先祖被迫逃进了百越深山,久居下来。在下自幼跟随阿爹学习巫术。虽不甚出名,但自问一身巫术在百越群山中也可位列翘楚。” 为了进一步得到更精准的消息,解侯珍在听到吴国全山寨求医时,大胆的冒充巫医决定亲自试探虚实。 姜良心中暗笑:“这家伙为了告诉自己的医术高明,特地瞎掰了这么一段假史,也真有他的。”口中却万分客套:“想不到令先祖竟是殷商王朝的御用巫医,解大夫继承祖业……医术……阿不……巫术一定更加厉害。” 解侯珍坦然的接受,仿佛却有一身的真才实学。 两人边走边聊一直到达姬凌云所居住的山洞外。 姜良让解侯珍梢等片刻自己入内通报。大约过了小半个时辰才有一位士兵请解侯珍入内。 解侯珍步入洞穴见姜良跟一持刀大汉眼圈微红双手直立在床塌前,一清秀美女坐在床塌上抹眼哭泣。吴国大王姬凌云正安静的躺在了床塌上面色绯红,汗珠直流。一服奄奄一息地模样。 他羡慕的看了姬凌云一眼,暗道:“吴国大王就是吴国大王,外出打仗还带上一个女人消遣……嘿嘿……只可惜无福消受喽。”纵然他并不精通医术,但见姬凌云这副模样加上吴国上下的反应早已猜到对方病入膏肓,生死悬于一线。 姜良介绍道:“王妃,这位便是姜某说的那位神医,他先祖是殷商王朝的御用巫医,别看他年纪不大,但一身医术却相当不凡。” 冷蝶微微点头回礼起身让开。道:“神医若能救大王性命,我吴国上下决不亏待于你。” 解侯珍装摸做样的说道:“草民是巫医而非神医,王妃,大人记住了。” 他来到塌前伸手去为姬凌云把脉。骤然间,根根毛发都竖立起来,就像被猛虎盯住了一般,而就在他抬头的一瞬。那站在姜良身旁的持刀大汉气息骤然暴长,眼神如刀般刺来,心口奇痛,竟仿佛真中了一刀似的。一种压迫感竟使他几乎透不过气来! 此人武功绝非泛泛,要杀自己只怕也是几刀了事,这姬凌云麾下果然人才辈出。 这时。他手以触到了姬凌云地肌肤。人手滚烫如火烤一般。一时紧张竟“啊”的一声叫了出来。 姜良忙问:“怎么了,大夫?” “好烫!”解侯珍看着姬凌云掩饰道:“我行医多年。治过无数中暑气的人,这么烫还是第一次遇到。” 姜良忧心道:“不只解大夫这么说,军中所有大夫也都这么讲,不知大夫有什么妙法医治?” 解侯珍哪里懂得什么医术,沉吟片刻道:“我需要想上一想……” 姜良从怀中拿出一块麻布道:“这是我军医为大王开的一份药方,大夫可以借鉴借鉴。” 解侯珍伸手接过,里外看了看发现上面地字自己一个也不认识,这才想起自己哪里是什么巫医大夫,根本就是一个斗大字不认识一个的文盲。为了不让自己露相,不住的点头说好。丝毫没有发觉从一开始他就将药方拿反了。 姜良、冷蝶对望了一眼,发现对方的眼中全是笑意,均想道:“一字不识,还冒充大夫。这家伙胆子还真大。” 姜良忍笑问道:“解大夫……你看……” 解侯珍道:“好,很好。这位大夫深得医术精髓,这药方处处针对吴王病根,开地非常好。” 冷蝶疑问道:“可是大王服用了许久一点效果了没有?” “这个……”解侯珍皱起了眉头道:“药力不够……对……药力不够。吴王这病非常严重,重病需要重药医,只需依照这药方上的种类,数量加倍用量,煎熬就可。” 冷蝶听了连连称赞。 姜良这时引诱道:“解大夫,大王这病跟水土 没有关系。有位大夫说大王病情加重有一部分原因酷热难耐,只要大王下山回到姑苏静休便可康复。” 解侯珍心中一动,若让姬凌云撤退,这战岂不是不战而退胜,当即马上道:“这也是关键因素之一,低温能降火,山上闷热因此加速了大王的病情,若将大王转移到气候凉爽的地方,可取得奇效。” 姜良面色黯然道:“果然……还是需要这样……” 冷蝶道:“太宰,你有什么打算?” 姜良道:“为了大王,只好将他暗中送回吴……”他话没有说完,警惕地看了解侯珍一眼,然后道:“解大夫,你到门口等着。你医术高明,大王就交给你看守了。” 解侯珍恨不得狠狠的刮自己两个耳光,为了不引起怀疑只有认命的走了出去。 解侯珍出了洞穴无聊地在一旁等候着。 过了半个时辰,韩庆急冲冲地走进了洞穴。 解侯珍暗道:“这人是姬凌云地心腹,如此着急一定有大事情。”看了看洞口的两名卫兵,灵机一动,装做头晕地模样道:“两位兵兄,我是吴王的大夫,这外头太热,在晒下去我非中暑气不可。我中暑气到没有什么,可是一旦吴王没了我的医治出了意外可就不好了。” 一位士兵一愣,进入通报。不久,出来道:“太宰让你进洞来,但只能在外延无阳光的地方,不可深入。” 解侯珍大喜走了进去,见两位士兵都目不斜视的看着前方,悄悄的向洞内移动,直到听得见动里的声音,这才停止。 “什么?要撤退?这怎么可以,我们已经取得了如此成绩,何况夫差大王还在他们的包围圈内。”一个阴沉的声音传到解侯珍的耳中,他依稀记得这是韩庆的声音。 接着,姜良的声音传到了他的耳中:“韩兄误会姜某的意思了,姜某也不甘心失败,亦不愿就这样失败。适才姜某得知伍相国中的只是寻常暑气,现在已经有了好转。姜某的本意是大军留下,由伍相国统领全军。至于大王,我们悄悄的将他送回姑苏养伤。” 韩庆认同道:“这办法好,即可让大王前去医治,而可保住当前战果……只是……大王的安全是一个问题。” 姜良笑道:“关于这个,我以想到了万全之法。你所担心的无非是在对面上头驻扎的余皑和骆稽族的残部而已,怕他们得到通知半路截击擒住大王。但只要我们在送走大王的前一天,在对面山下布满大军,作出一副大举攻山的模样。那些贼必然胆战心惊,坚守不出。而我们也不进攻,就这样相互僵持。然后在悄悄的送大王离去,有我们在他如何知道大王的行踪又如何能够出兵拦截呢?” 韩庆连声说妙。 解侯珍大喜过望,暗道:“有我在,怎么可能不出兵阻拦,只要我将消息传出去待擒了姬凌云,我方必胜。” 当夜!解侯珍从山林暗处取得了自己的攀爬工具匆匆下山报信。 解侯珍下了山崖不久,暗处走出了一人向解侯珍下山的地方,微微一笑转身而去。 姬凌云寝宫洞穴。 豫让大步走进山洞对着上首正在跟姜良、韩庆叙话的姬凌云禀报道:“正如大王所料,解侯珍那贼小子已经翻下山崖去了。” 姬凌云高声长笑:“计策以成,也不枉费寡人在热水中泡了半个时辰。”为了装病,为了不让解侯珍起疑,在解侯珍进山洞前的半个时辰,姬凌云都泡在了热腾腾的滚水里直把自己泡了个浑身充血发烫这才把罢休, 姬凌云道:“这计一出,势必会将善战的沙武和一部分精锐调离山头,那时对面营地无智勇善战之将,正是我军可趁之战机。姜太宰,此刻寡人不好出现你暗中通知展如将军准备好攻山军队,作好战前准备。他的陌刀卫将是这次攻山的主力。韩大夫,我估计解侯珍还有可能上山接应,他就交由你对付了。寡人不但要破对方营地,还要生擒了骆稽族的族长沙武。” 姬凌云浑身充满了斗志。姜良、韩庆齐声领命。 第十部南征百越 第二十章计策成矣 稽族同余皑族营地。 解侯珍下了骆稽山寨在第一时间里,将自己得到了重要情报告诉了沙武、余黑虎二位族长。 听得姬凌云因中暑气而病入膏肓,两人惊喜的又叫又跳,连连高呼“天神庇佑,天神庇佑……” 他们自知兵不如对方,将不如对方,智谋亦逊色于对方。因此,名义上是坚守待命,实际却是畏战不前。见连日太阳毒辣,便存侥幸之心,效仿虞虎的战术,以气候对之。想不到竟真能奏效,雄才伟略的姬凌云在大自然的面前一败涂地。 解侯珍接着又将姜良、韩庆之间的叙话一字不漏的说了一遍。 沙武先是一片呆滞,随后高呼道:“天神果然是站在我们这边,他以他那无穷的力量帮我们创造了一次难得的战机。” 姜良的计策打算大军吸引自己的注意力,然后在悄悄的将姬凌云送走。这悄悄意味这对方的人数诀不会超过五百,只要自己在对方的行军路上设下埋伏,定可一战而功成,擒住吴王姬凌云。 沙武大喜道:“只要我们擒住了姬凌云就可换回骆稽山寨,同时还可以额外得到无数物资财宝。到时我骆稽族就可以超越东越、区吴两族,成为百越第一部落。”此外,他还在心中加了一句:“也可以摆脱对姬凌云的恐惧。” 虽然离那一战已经过了大半个月,但姬凌云、森熊给沙武带来的恐惧却丝毫未减。 第231章 多次早噩梦中梦见他们。梦里姬凌云常以神地形势出现,那足以毁天灭地的实力让沙武恐惧的无法动弹。森熊也是一般,只是梦里的他更加的神勇,更加的厉害三两招就能将他制的死死的。无尽的噩梦几乎让沙武夜不敢寐,天天都生活在恐惧噩梦之中。 沙武非常地清楚,要想改变这一状况,要想解除恐惧,唯一的办法就是面对,并且战胜对方。 人不会对自己的手下败将产生恐惧。沙武并不打算错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对余黑虎道:“岳父,你我两族地兴衰就看这一战,我决定带上三千精锐前去姬凌云的必经之路埋伏。务必生擒姬凌云。” 余黑虎为人向来多疑,问道:“这其中会不会有诈,姬凌云狡猾多谋,不可不防?” 解侯珍不悦道:“这些都是我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之事,哪会有假。”这些消息是他冒生命危险探听来了,见人怀疑很不高兴。 沙武沉声道:“并不排除这个可能,但我们已经别无选择。只能赌上一赌。”他看向解侯珍道:“解兄弟,劳烦你在上山一趟,最好能探出他们的路线。再不然能够得到他们的最新动向也好。” 解侯珍道:“沙兄吩咐。在下造办。”解侯珍确实出生于百越山林深处一个小部落。但跟世袭巫医却挨不上边。他们部落是在一处悬崖上,因此人人善于攀爬之术。 解侯珍身子瘦小轻便。手臂几可过膝,如若猿猴一般占据了先天地优势,一身的攀爬技术,在整个百越中举世无双。 但因跟族长闹矛盾离开了族部,在练习攀爬时,一次意外被岩壁里的毒蛇咬中,摔下了山崖压死了两只嬉戏的幼虎。 这下了不得了,发狂地母虎比公虎还要勇猛三分。正当解侯珍要被母虎撕裂的时候,沙武救了他一命,两人因而此结为至交。 解侯珍在一处险峻的地方居住了下来,天天攀爬高山险地为乐。沙武想要了解骆稽山寨地情况,便请解侯珍出山。解侯珍有心要报当年之恩,便答应了下来。 ********************* 当解侯珍回到山寨地时候,已是第二天地深夜,早有士兵在他的住处等候多时。见解侯珍到来,士兵上前道:“解大夫,您老这是去哪了?韩中大夫早已等候多时了。”韩庆在吴国频频出计,多次立有大功,以被姬凌云由大夫提升至了中大夫。 解侯珍无可奈何,心想:自己此刻消失多时,只怕引起了对方地怀疑。若让让他们知道自己手臂酸痛,一定会从中猜出一二,只得忍着痛楚跟随士兵的脚步。 两人一直走出居民区。 解侯珍看着士兵又是焦急,又是奇怪,不知韩庆找他有什么事情,不安的问道:“小兄弟等了多久了。” 士兵道:“大半天了吧!都急死我了。” 解侯珍又是一惊,斜眼看他,只见他并无任何敌意,决不是识穿了自己机关的模样。心中大安,道:“我山上想起踩些山药为大王医病,但日光太毒,只好在林中休息,一觉睡到了现在。” 士兵感激道:“解大夫为大王受累了,若大夫真能救我大王性命,小的日后求神一定帮大夫烧上几柱香。” 解侯珍心中大为惊讶,姬凌云病危,姜良、韩庆这类忠臣重臣难过是理所当然,但连一传令小兵都如此关心,这……姬凌云究竟是何方神圣。 士兵不再多说,当先引路,不久便到了韩庆居住的地方。 韩庆听解侯珍到来看了一眼,至案几上那起一扎书简,神秘一笑道:“让他进来。” 解侯珍上前一揖,说道:“草民见过韩中大夫,累中大夫久候。”将自己晚到的原因在说一遍。 韩庆将手中的书简放在案几上,随手用两卷书简压着道:“无妨。此次贸然招大夫前来是有一件要事需要相商,不忙大夫说,韩某以接下了暗送大王回国的任务。此行路途遥远需要大夫随军而行,姜太宰认为你医术过人做适合此职位,对这你有什么想法?” 解侯珍暗叫:“天住我也!”当即表示自己万死不辞。 这时,有人叫韩庆出洞一谈。 解侯珍见空空的洞穴目光望向了被韩庆藏起来的书简。 解侯珍快布上前取出那书简,打开一看竟是一副百越地图,一条细小的红线正从骆稽山寨一直连到了出山的入口解侯珍大震莫非这是护送姬凌云出山的路线? 第十部南征百越 第二十一章树上开花 着烈阳逐渐西沉,天边色彩缤纷,开始是纯白,随即再来为朱红,最终一片桃红。天空密布的云雾仿佛受到背后火球的高温烘烤,逐渐变黑分解,最终越变越薄,直到消失不见。又过了一个时辰,缤纷的各种颜色渐渐暗了下去,最后混合在了一起,变得一片不透光的黑。 涂吉山下火光熊熊,军帐层层叠叠,连绵不绝。 余黑虎在站在山上眺望,记得六日前,自己初次见到这个阵仗腿都吓软了。他并非没有见过七万大军,但如此结构严谨,规模庞大的七万大军却从未见过。 当时,他还感慨:“周人果然与我们不同,难怪他们要叫我们为蛮夷。我们的十万大军在一起要不象是山腰上的马蜂窝一样,密密麻麻的堆积在一起,再不然就象茅坑的大粪,这里一陀,那里一块。哪象周人,那才叫做水准。每一个营寨,都环环相扣;每一个炉灶都搭建的那么整齐,那么有学问。” 此刻却是不屑一顾,高声对左右道:“这营阵摆的到是繁华,可是却无任何实用之处,根本比不上我们军所布的营阵实用。” 在得到解侯珍的传信后,沙武根据他定的下计策已经在十日前悄然离开了涂吉山,前往了姬凌云将要撤退的地方守侯。 而吴国的大军也跟想象中的一样,在六日前包围了涂吉山,将他们困在了山上。 起初。余黑虎疑心吴国有诈,怕他们强行攻山,担心的夜不能寐小心翼翼地命人把手每一个山口。 但六日过去,山下的吴兵只是围而不攻。他们曾在近处观察,发现吴兵们有的在玩乐,有的在训练,有的在纳凉,惟独没有攻山的意图,一切正如解侯珍探得到的消息一样。没有任何偏差。 余黑虎这时才放心下来,相信了解侯珍探得到的消息。吴国确实意图坚守不攻,想要在粮食上拖跨自己。 有了这个想法,余黑虎胆子逐渐大了起来。将吴兵的布阵批判地一无事处,同时还心道:“你们看准了我们无粮食补充,打算以守待攻,确实是妙;但我们却瞧中了你们的死穴。不出十日,你们的大王被我军擒获,到时看你们还如何猖狂。” 微风轻轻拂过,顺风传来食物的香气。那是肉羹地味道。余黑虎顺风望去,远处篝火点点,吴兵似乎在埋锅造饭。 那香气让这位平日威风八面的余皑族族长暗自吞着口水:自从余皑山被毁。骆稽山被占领以后。余皑族。骆稽族就失去了食物来源。为了节省食物,平日他们都以大麦兑着树叶。草根为食,连他也不能例外,这肉羹是啥滋味都快忘记了。 余黑虎有些忿忿不平的想道:“今日你们吃的痛快,过不了多久,我让你们哭不出来。”想着,大袖一挥走回营帐喝树叶粥去了。 ************ 山脚下吴军营寨火光成片,看似都在埋锅造饭,实是人潮蜂拥,枕戈待旦。晚餐早在一个时辰之前,他们已经悄悄吃掉了。 军中大帐里群将集结,大小将领一字排开。 得重病地姬凌云身着铠甲高立堂上,精气十足。 诸将大多不知道详情,见此即是高兴又是兴奋。 施猛道:“大王,你可担心死我了。” 姬凌云“哈哈”一笑,对众人深深一揖,道歉道:“姬某决无有心轻视、欺瞒诸位之处,只是为了胜利情势所逼而已。” 诸将皆摇手道:“大王不必如此,胜负之事非同小可,必要时理当如此。” 姬凌云豪气道:“这些日子,我们被这些蟊贼的龟缩战术利用这里的酷热气候搅的心烦不已。今夜我们就给他们一个教训,告诉他们龟壳在硬也硬不过我军手中地利刃。今夜就让我们协力一起打破这个龟壳,扬我军威。” 诸将轰笑齐身大呼:“打破龟壳,扬我军威……” 姬凌云道:“在此之前,我们需要拟定一个合理的作战计划。姜太宰,你把涂吉山的情况给诸位说下。” “是,大王!”姜良站出来道:“涂吉山并不是很高,但树木丛生。整片山林被树木所覆盖,因此 人神勇,而不利于我军地群战。同时山路较为陡峭,上不利于攀爬。虽然我军占有奇字,但在战前必须先克服这两个弱点。” 姬凌云虽然以有定策,但时间足够还是想让将领自己思考,听听他们地战术笑问道:“诸位有何高见?” 展如站出来道:“末将并不同意姜太宰地说法,弱点就是弱点,想要克服决非一日之攻。在时间上我们只能避免,而不能克服。” 姜良微笑的点了点头。 姬凌云道:“如此说来,展将军以有了攻山之法?” 展如点头道:“看着涂吉山,末将想起了当年地博城,记得在多年前,大王被夫差大王任命为右军统帅,征讨齐国。路遇博城用了一招叫‘树上开花’的计策。大王让让一万两千士卒分为四队,多立火把分别攻打博城南门,北门、西门、东门,四面合击。守军不知来犯之敌究竟多少,只好分兵而守。 第232章 半时辰后,博城西门露出兵少之态。然后大王全力攻打西门,遂破博城。此战末将觉得只要改上一改,攻山时完全可以借鉴此法。‘树上开花’顾名思义,此树本无花,而树则可以有花,剪彩易被假象所惑。所以,我军大可再用树上开花之计,巧布迷魂阵,虚张声势,以求击败敌人。” 展如走到地图前扫视了诸将一眼,说出了他的计划:“我们将两万军队分为八队同时向八个方向一起擂鼓进攻,虚张声势。敌军现在以被我军围而不攻的假想所迷惑,一旦受到八面围攻,定然不自所措。无法分辨哪路是真攻,哪里是佯攻。在不得已之下,敌将只能将兵力分为八处抵御,而我军余下部队强攻一点。虽然山林中,我军不占据地利,但以纵击寡,以准备齐全之师,攻打毫无防备之旅,怎能不胜?” “说得妙,此法却可破敌。”姬凌云带头鼓掌起来。 余下诸将亦一同鼓掌。 冯平道:“展将军计策甚妙,但若在添上一步,方才万全。” 众人都看着冯平。 姬凌云也想看看他的表现,这冯平是当年范蠡最信任的属下,自从降了自己后为一方大将,多有建树。姬凌云将他调回正是有大用之意,给了他一个鼓励的眼神。 冯平得到了姬凌云鼓励的眼神,心中一暖道:“这涂吉山并不是很大,展将军此计一出,大军尚未攻到山顶,敌将必然警觉,从而调兵来防。虽然我军胜负以定,但敌方的援兵依旧能给我军带来不小的压力,或多或少造成一定的伤害。” 展如认可的点了点头道:“确实如此,但不知冯将军如何完善?” 冯平笑道:“树上开花之计,并非规定只有一朵真花,也可有两朵真花。大体战况不便,唯一改变的是将主力一分为二。当敌人发觉我军真实意图的时候必然会向各处调兵回援,首先调动的将是附近的两处守备点。说简单一点,我军打算主攻一号山头,敌将支持不住,必然会向附近的二号山头,三号山头调兵。这兵一调,这兵一调二号山头,三号山头守备的兵力必然不足,正好是我军的可趁之机。末将觉得如此攻破二号山头的几率原必合军强攻一号山头更加简单方便。只要我军能杀山山顶,余下一切不值一提。” 姬凌云道:“展将军与冯将军的计策合起来正是一套极其出色的攻山战术,寡人采纳了。展将军,这一号山头由你来攻,可有信心?” 展如高声道:“末将绝对不让大王失望!” “好,那寡人命你领军两万由北方发动强攻!”接着姬凌云看向冯平道:“冯将军,这主攻二号山头的计划是你想出来的,让你上有没有问题?” 冯平兴奋道:“决无问题,末将早已做好完全准备。” 命令一个个的颁布了下去,吴国兵将在山寨中憋了一月早已心痒难耐,擦拳磨掌,全军上下在得知姬凌云无恙后更是士气高涨。 第十部南征百越 第二十二章攻山 黑虎艰难的咽下了难喝的树叶粥悠闲的躺在塌上假寐毫无娱乐项目可言,以往他还能四处逛逛,打打野味。但如今涂吉山被吴国的人马围的严严实实,甭说下山打猎了,只要一近对方军寨保管你变成刺猬回来。 对方虽不攻击,但为了不让任何为棵威胁到姬凌云的出现防守的非常深严,即便是蚊子也休想光明正大的从营地通过。 在余黑虎被困山中的这短日子以来,他每天能做的除了睡觉还是睡觉。 朦胧间余黑虎做了一个可怕的噩梦:火,四周全是火,红通通的一片。无边的热浪似乎如同海啸一般,而他余黑虎正处于这火蛇环绕的中心地。火蛇不停的烧着他的肌肤,火辣辣的疼。 他不停的跑啊……跑啊……跑……但仿佛这世界没有尽头,无论怎么跑都无法跑出火海,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肌肤一点点的被烧成焦碳…… “不要……”余黑虎坐起了身子,这才发觉是一个梦,一个非常真实的梦,而他被这个梦,吓出了一头的汗,发稍都可以滴出水来。 他一直失魂落魄地坐着,喃喃道:“要出什么事情了,怎么做这个怪梦。”看了看帐外,发觉自己才睡了半个时辰而已。 他还未起身,忽然敌人的号角响彻云天,土山下爆发出震天动地的喊杀声! “怎么回事?到底怎么啦?”余黑虎惊慌失措地跳起来,颤声道。 一名护卫匆匆忙忙地跑上来惊慌道:“族长。大事不好。大事不好……吴兵,吴兵杀上来了!” “什么?”董承面色苍白,想起了适才那个不祥的梦。 他急忙奔到山头向下张望,下面一片漆黑。夜晚地月亮不大,又有树木阻挡视线。一对肉眼什么也看不清楚,但耳中却能听到山腰间传来的密密麻麻的鼓声,吼叫声以及喊杀声,四面八方都有根本不知道敌人将会从哪儿攻上来。 掉头问那护卫时,他的声音抖得厉害。几乎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语无伦次:“吴兵,吴兵刚刚不是在埋锅造饭么?不是说……他们……不会出击吗?他们……怎么杀来的……从哪个方向杀过来的?怎么……怎么跟说的不一样?” 身为全军总指挥,余黑虎毫无总指挥的模样。首先乱了阵脚。原本那护卫只是担心,但被余黑虎怎么一搞,吓得几乎要哭了出来“小人,小人也不知道呀!” 这才几句话地工夫。敌方胜利的呼号又近了许多,到处都是刀枪碰撞的铿锵之声和撕心裂肺地惨叫。 “将军!这里守不住了!咱们赶紧逃罢!!”胆小的士兵已经开始打起了退堂鼓。 “逃?”余黑虎一直焦急地来回渡步,听到这个字才回过神来,喃喃道。“怎么逃,涂吉山被围得死死的,连对方主力在哪儿都不知道……逃得出去么?咱们手中有近四万大军。若战都不战就逃。日后我们如何在百越群山中立足?” 余黑虎最终下了决心高声道:“在山林中作战。我们百越勇士当世第一。区区吴国,怎是对手。来人……全军分为八队。死守个个山上路口。沙武大王已经去擒吴王姬凌云了,只要我们坚持数日,必获得全胜。” 诸将面面相觑轰然应诺。 余黑虎刚松了一口气,想道:“这里出了意外,不知武儿那里是否顺利。” 吴国的六万大军军乘着夜色,摘铃衔枚,秘密潜至涂吉山山脚下,向山上部队发起八面虚张声势的围攻。 但北方展如一军却是真真实实地强攻,两万吴兵蜂拥而上如山顶的守军杀的难舍难分,山岗上密密麻麻的人影,蚂蚁般向前涌去。随即在复杂地地形前,以伍的编制分散成数百个小队,源源不断地开进充满死亡的战场,向对面地敌军发起猛攻。战斗几乎是在山岗地各个地方同时展开,无数地敌人以同样的小队涌现出来,士兵们在矮树和灌木之间遭遇,拼杀得异常惨烈。 展如看着战场点点头,他不得不承认这百越兵确实是丛林中地好手,在丛林间所发挥出的威力确实在在吴兵之上。 但即便这样也不能扭转战局,对方突受奇袭,准备不足。另外,展如手中的攻山士兵是守山士兵的四倍,占据着绝对的数量优势,以纵击寡。 展如将两万大军分为三队,每队均有三种兵种混合组成,利用弓、矛、刀三种兵器的长处混合起来使用。 先以弓阵射击乱敌,在以长矛突击破防线,最后用陌刀阵来杀敌。 三队配合轮流冲锋,不断的以强攻的方式向上冲击。每一次的冲锋突杀,他们都可以将山上的守军杀退三十步开外,这样不需十来次回合冲锋便可杀上山顶。 山顶上喊杀声依旧,但余黑虎以无先前焦急的模样。 对方看似声势浩大,但却不值一提,八路大军没有一个给他们造成威胁,他指挥的也是游刃有余。 “报!”几名士兵来到了余黑虎的身旁,焦急道:“族长,北方攻势甚急,我军以支撑不住,请求增援。” 余黑虎面色一沉道:“什么情况?” 士兵道:“原先对方攻势不强,但过不了多久,他们的攻势如猛虎一般神勇,一波一波只怕有好几万人。” 余黑虎失措地跳起来,好几万人!!原来如此,表面上是八面齐攻,实际目的却是为了分散我军主力,然后强攻一点。 “来人,命令全军,每队抽出三千将士支援北方防卫。” 这命令一下,万事皆休。 半个时辰后,冯平利用地方兵少的弱点,两万大军入神兵天降一般击溃了防线,杀上了山顶。余黑虎最后的希望破灭,软倒在地上! 第十部南征百越 第二十三章效仿先人 武带着三名好手神色严肃的藏身在草丛中,那模样如猎物的狮子一般,双眼泛着兴奋的红光。 一开始他也曾怀疑此行有诈,但他却不能不冒这个险。因为他们的粮食只能维持一个月不到,在不想办法扭转战局等待着他们只有两条路:一是灭亡;一是厚着颜面去求虞虎,成为一条任他驱使的狗。 毫无疑问,沙武哪条也不能选,但有又必须作出选择。只因,姬凌云不在,骆稽山寨此后更是以守为主,一旦如此,他们将失去夺回骆稽山寨的可能,那时,等待他们的也只有粮食告急,要不灭亡,要不当狗。 沙武即不要灭亡也不要给人家当狗,也只有孤注一掷拼上一拼。 值得庆幸的是种种迹象表明,他这一趟来对了。 第233章 姬凌云确实躺在轿子上,在少量精锐的掩护下从预定的道路下山。 唯一出乎意料的是对方的巡视太过深严。跟随姬凌云一起的护卫只有六百人,这其中就有三百五十位经验丰富的巡逻好手。他们遍布以姬凌云为中心的方圆十里之地,十里内的任何风吹草动有瞒不过他们。 沙武带来的三千精锐根本就不敢进入吴兵所布置的十里防线,因为一旦打草惊蛇,吴兵有充足的时间转移走姬凌云。 百越山脉如此庞大要找两个人即便有百万大军也是无济于事。 在沙武小的时候曾经听族中第一智者阎本长过一则真实地故事, 鲁庄公喜爱力士。麾下有一力士叫曹沫,力能顶牛,勇猛无比,被任命为将军与齐国交战。但霸主齐桓公实力强大,鲁国三战三败。鲁庄公惧怕齐国让遂邑求和,仍以曹沫为将,而齐桓公也决定与鲁庄公在柯设坛结盟。 那日,结盟之期,曹沫突然持匕首挟持了齐桓公。齐桓公左右无人敢动。管仲问曹沫:“你想干什么?”曹沫说:“齐强大而鲁国弱,而大国侵鲁亦甚矣。今鲁城坏即压齐境,君其图之。” 齐桓公性命受到了威胁,不得已妥协答应还回侵占鲁国的所有城池。 由于他们带来的军队失去了因有的效用。不但不能破敌,反而成了累赘。不得已沙武也只能效仿曹沫采取极端的手法——擒贼擒王。 沙武心道:“只要能擒得姬凌云,所有问题都可以解决。” 当然,沙武并非卤莽之辈。这次行动经过了严谨的考虑,以解侯珍为内应利用夜晚的便利将他们带到姬凌云的附近。 虽然经过了严谨的考虑,但如此行径也只能以“草率”二字形容,沙武明白这一点。但他别无选择。 “伟大地神明啊,您最忠实的子民向您祈祷,请保佑您忠实的子民。能够顺利的渡过这一劫难……” 正当他祷告地时候。远处一条人影时隐时现。在向这方走来。 沙武秉气凝神,这一带荒木丛生。他们躲在草丛深处肉影难以发现,为防万一他还是拔出了匕首。 “沙兄弟……你在哪?”来人却是解侯珍。 两人汇合一处,沙武与三名好手穿上了解侯珍带来的吴兵衣甲有惊无险的来到了解侯珍的营帐。 营帐内有两个大桶,桶里穿满了茶色地苦药。 解侯珍道:“这是另一大夫开的防暑良药,我将任务接手过来,等会你们装成分派药水的士兵,借此靠近吴王所居住的大帐。根据我地调查,吴王睡觉喜静,帐内不会有人把守。” 出了吴王,五人带着两个大桶苦药四处派送。 不多时,来到了吴王大帐附近的一处营帐,接着火光沙武见营帐内并无人影心中大喜,欺身上前,用匕首划开篷帐,钻身进去。 ****************************** 在吴兵的猛攻下狠杀之下,余黑虎部进行了微弱抵抗之后,大部队沿着姬凌云事先敞开地缺口向西南地盆地方向混乱溃退。姬凌云亲自率大军埋伏暗处袭击。溃败中地余黑虎部毫无再战之力。 是役,吴军大获全胜,姬凌云损兵一千五百不到,前后共斩首九千余。骆稽族、余皑族几乎全军覆没。包括余黑虎在内的一百三十名大小将校、一万二千五百八十六名士兵做了俘虏。 看着那大大小小俘虏就觉得头痛,命人将俘虏赶回骆打算。 路上姬凌云等人遇上了韩庆地军队,两军汇合,就地驻扎整备。 军中大帐里,韩庆和森熊押着两名落魄敌将朝他们走来。姬凌云定睛一看,其中一个赫然是这次吴兵胜利的大功臣解侯珍,另一个则是一个三十余岁的锦衣大汉,不用说明姬凌云便猜到了他的身份——骆稽族的族长沙武。 姬凌云哈哈笑道:“原来是沙族长和解壮士!” 沙武双手被反缚身后,仍是一面不屈神色,看着自己心中畏惧的好人物竟是一个如此青年的俊杰,不由大为差异,随即冷哼道:“我沙武乃百越族的好汉,狡猾的周人要杀要就杀任随你意,却不可侮辱我。” 在受缚以前,沙武已经作好了死的准备。 韩庆向姬凌云禀报道:“如大王预算的一样。三日前,沙武想效仿曹沫擒齐公生擒大王,但被豫让副统领给拿下了。” 原来,那日睡在吴王大帐中的除了一位容貌与姬凌云有三分相识的人外,还有姬凌云的护卫豫让。 在沙武冲进大帐的那一刻,豫让已经挺身迎战。在沙武措手不及之下,三招就被豫让以那出色的近身功夫制服。 另外,沙武带去在三千士了。 沙武听了此言,大惊道:“这一切都在你们的算计中?” 姬凌云笑道:“绝大部分是,否则你们真当我吴国营地是自己后花园吗?可以自由的来去自如?其中却小部分有些偏差,但这并不影响总体过程。” 这番话石破天惊,震得沙武顿时睁开大瞪双眼,他倒吸了一口冷气,道:“吴王莫非是天人,竟能想的如此长远,可以猜中我们法。” 姬凌云神色出现了一点迟疑,被人称做天人还是第一次,随即笑道:“这并不是什么天人,常人只要想到那一步,自然可以明白沙族长的意图。” “余皑山寨被破,被毁。骆稽山寨也以成了我军驻守的要地,族内的十余万百姓也被我军控制再内。食物短缺又没有后备资源的你们必须要在食物用尽以前夺回骆稽山寨。”姬凌云胸有成竹,傲然笑道:“正因为你别无选择,所以大部分行动都在意料之中。为了更有把握的将你擒住,寡人特地让人布置的水泼不进。为得就是给你们一个刺杀寡人的机会,让你们自动送上门来。” 沙武摇头长叹:“我总算见识到何谓用兵如神,何谓决胜千里。吴国有大王在,我们百越毫无取胜的可能。只是沙某还是不明白这一切都是吴王的谋划,那么解兄弟明明亲眼看见你生死不明的躺在长轿内,为什么会是假的?若非他亲眼见到,确认了大王确实来了,确实处在生病状态,我也不至于会冒这个危险?” 姬凌云微微一笑道:“这是寡人计策中最精彩的一个部分,正是利用了人心的盲点。寡人在军中找了一个与寡人有三分相识的人物,通过精心乔装,他有寡人五分的相貌。近处确实很容易发觉,但远处,侧面却只能依稀看见一个轮廓,在加上寡人的衣着掩饰以及生病中模样的微微改变,只要不让解壮士看见乔装寡人的士兵的正了。因为寡人是吴王,依照常人的心态在寡人的面前他们是不敢盯着寡人的脸部看的,这样一来,被解壮士发现的几率大大降低。当然,这一切都离不开韩庆先生的实地指挥。若无他时机把握的得当,你们也不至于自投罗网。” 沙武苦笑道:“沙某败于吴王之手,这跟头栽的不冤。来吧!死在吴王这等英豪手里,怎样也比芶活在虞虎这小人手中更加痛快。” 姬凌云一怔,原本他没有想过要杀沙武,通过阎本长的介绍,他对沙武有一定的了解。知道沙武为人正派,算得上是一个人物。自己要治理百越少不了要任用百越人为官,沙武是最合适的人选之一。 但一听他对虞虎有如此成见,顿时有了新的想法,那一万多俘虏也有了去处。 第十部南征百越 第二十四章百越族的前身 沙武视生死如无物,姬凌云向对方竖起拇指赞道:“似你这种不怕死的人物,在我大周亦不多见,立即给我解绑!” 众兵依言为沙武、解侯珍松缚。 姬凌云向厅中众人打了个一个眼色。姬凌云与诸将之间的默契是非言语所能表达了,一个个知趣的退下。 沙武诧异道:“你这是做什么?难道你就不怕我们两个对你无礼吗?” 姬凌云一言不发,腰间宝剑出手向沙武刺去。沙武原本面露讥色,但转瞬间神色大变,那一剑说快不快,说慢也不慢,竟全无破绽可言,使他泛起无从招架的感觉,连退五步依然无法躲过,回神过来后,姬凌云的长剑以不知何时指到了他的喉咙前端。 沙武面色苍白,暗道:“好厉害的剑!” 沙武本不至于如此不济,但却小瞧了姬凌云的剑术。而姬凌云这一出手就是越女剑法中的三大绝招之一,当年初次见阿青的时候他就是被这一招杀得落花流水,举剑再战的勇气都没有,足见它的厉害之处,令人防不胜防。 沙武再度苦笑:“面对吴王,沙武想不服气也是不成,干脆给我一个痛快吧,能死在吴王这等英雄手里,也算是值得了。”他如同其他百越人一般,崇拜武艺高强的勇士,姬凌云的武艺已经得到了他的认同改做英雄相称。 姬凌云微笑的看着两人道:“现在我们之间说地话只有天知地知和我们三个人知道,沙族长为何一心求死。难道沙族长真的那么不堪吗?” 沙武见对方无杀自己的念头道:“你又想使什么阴谋诡计?若你以为我沙武是一个贪生怕死的人,那就大错特错了。” 解侯珍从一开始都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站在沙武的身旁,一副誓死相随的模样。 姬凌云带着友善的笑容心平气和的道:“寡人知道沙族长不但不是贪生怕死地人,且是还是一个铁铮铮的硬汉子。坦白说,寡人还是非常欣赏你的,现在也不是劝你投降,而是和你有商有量的说上几句。只要大家开心见诚,我可以立即放沙族长走。 第234章 还任由族长把手下上万余士兵带走。” 沙武露出不能置信地神色。 姬凌云拍着胸口说道:“你称我英雄,既然要当英雄自然要信守承诺。此时此刻,我完全没有必要欺骗族长。” 姬凌云说是却是事实,对方要想杀自己有如踩死一只蚂蚁那么简单。有必要用上欺骗的手段吗? 沙武沉吟片晌,露出一丝苦涩的表情,叹道:“原来如此,吴王是想让我跟虞虎拼斗个你死我活吧?” 姬凌云微笑道:“这话从何说起?” 沙武道:“虞虎这人自私自利。而且非常狡猾。换作吴王是虞虎,原本全军覆没遭俘的将士全体无恙归来,你会怎么想?他能放过我吗?” 姬凌云道:“这个寡人早有办法解决,除去这个不谈。寡人就想问上一问。我若放了你们,你们又待如何?是继续与我军为敌?还是与我军握手言和?” 沙武凝望他片晌,似在猜度他地意思。随即面色越来越凝重。此刻。他已然意思到问题的关键。他手中无食物为济。即便有这么一条生路在他面前他也走不下去。除非向姬凌云妥协,或者向虞虎妥协。 向姬凌云妥协。实为叛族,无论怎样自己始终是百越族人;向虞虎妥协更是等于葬送骆稽族将来,何况他对虞虎本来就无啥好感,若非东越族实力过于强大。他根本就不愿意对他加以颜色。 沙武敲了敲头,恨它在王,你还是杀了我吧,这样更痛快一些。我不愿意背叛族人,亦不愿意在虞虎那里求存,成为他野心的棋子,最后遭受他地吞噬。” 姬凌云啼笑皆非,但正让你为难,就要迫你做出选择。怎样?难道你要要抛弃自己的族人去当缩头乌龟,或则学做懦夫以死来逃避这一切吗?” 沙武愕然道:“吴王,你究竟想怎么样?”此时此刻,他完全摸不透姬凌云的想法,意图。 姬凌云笑道:“很简单,我想你带领族人加入我吴国,为我 战。” 沙武正想开口,姬凌云抢楚,你所顾及地无非是吴人和百越人而已。是吴人或者是百越人真地那么重要吗?你们百越地先祖大禹不正是华夏族人?并且还是我华夏最出色的君王之一,他所铸造地夏禹九鼎至今还是我大周的镇国宝器。先祖既为华夏之民,你等后人难道想不认祖先吗?此外,我吴国所有居民的先祖都流着百越族人的血,这难道也是假的吗?” 当年大禹治水时,在排水问题上损害了长江下游地区的东夷部落的利益,而引起涂山氏的不满,濒于兵戎。但在大禹强大的军事压力和高明的政治手腕下,涂山氏被迫就范,但以后仍然矛盾迭起,始终不得平静。 大禹年老时,精心安后,这涂山也更名为会稽山。这是一个向东夷各族显示实力的大会,在会上东夷的防风氏来得晚了,大禹当即诛杀了傲慢不羁的防风氏。 大禹死后,长子夏启继承父位。此时还是禅让制度,功大者为君王。东夷伯益曾辅佐大禹治水立有大功,此时出来争位,但却被夏启杀了。如此举动引起涂山氏的狂怒,起兵反叛。失败后的涂人不得不迁出涂山。 夏启在打败了涂人后,又迎战维护母权势力的有扈氏。最终战胜了一切对手坐稳了天子位置,从而结束了“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原始公社制度,开创了“大道既隐,天下为家”的奴隶制社会。 夏启死后,传位给花花公子太康,太康放纵情欲,不谋后世,在位二十九年,被东夷强大族属的有穷氏首领后废除。 但后也是个只知穷兵黩武、淫游佚的人物。他不修民事,不理国政,把国事交给奸人寒去管。寒培植自己的势力,内外勾结,占有了后的王位。 夏启的后人少康在光复了夏氏王朝,但此时的夏室虽已匡复,但仍十分孱弱。不肯服输的东夷各族,对夏政权构成了巨大威胁。 少康死后,少康之子杼接任帝位。杼幼年时跟着少康东躲西藏,过着流亡生活。少年时,即英雄盖世,战无不胜。带领大军打算扫荡青州、徐州,振臂一呼,得到了华夏各族属的响应。各族属都派遣兵众,肩负斧、铖,跟着杼去打青、徐。 由于杼的大军多以“铖”为兵刃,他们强悍神勇,世人皆称呼他们为“越人”、“百越”。 百越最初是夏王朝危难之际,由四面八方从各族属中聚拢来跟随杼出征的勇士,得胜归来后,成了夏朝时期的贵族,他们一个个都着帝杼颁发给他们的铁卷,享受着各种特权。百越族民也逐渐形成,他们遍布于夏人活动的范围内,其中以河南中部为最多,留在青、徐的也有不少。 但后来经过商朝、周朝的变人,只有江南荒芜地区依旧有这百越的称呼。 商朝末年,吴国开国先祖泰来到了江南。他拉拢当地的百越居民,自创了勾吴古国。也因此触犯了越国的利益,吴越开战。那些不愿意受到战乱和越国调遣的族人纷纷逃入了百越群山。千百年来的沧桑变异,逃入百越群山中的百越人已经逐渐自成一脉,于吴越割除了所有关系。 总归起来,吴国还是百越的分支之一。 沙武多说的牙口无言。 姬凌云道:“其实你们在意是不是什么吴国,百越。你们真正在意是的权力,怕自己的权力因为我吴国的介入而消失,我说的可对?” 他走上前去道:“给你两个选择,一、看着自己的族人受苦,送死,而你却甘心做个懦夫,缩头乌龟。二、加入我吴国,以你的功勋来维护自己的族人,让他们可以享受到以往享受不到日子。此外,顺从寡人还有一个好处。寡人可以带领你们打出长江,杀出黄河,逐鹿中原,令百越勇士之名传遍天下。” 第十部南征百越 第二十五章疑点,棋子 武这才露出心动的神情,一个有志气的男人,心中抱存青史,天下扬名。无论是千年还是万年,只要人一提起他都会赞一句:“真英雄,真豪杰!” 沙武自幼就喜欢听阎本长说古时英雄,先人的故事,常常想自己是否能够向他们一样,即便死了千百年,依旧被人仰慕,被人惦记。 但他长大后才明白这一切都不可能的,因为他们位于百越群山之中与大周隔绝,即便在怎么英雄了得,也不可能被世人记在心中。长久以来,这一直是沙武心中最大的遗憾。 姬凌云的话燃起了他心中的希望火花,。 姬凌云心叫“有门!”,日前,阎本长告诉自己沙武为人重视名利,如今看来确实属实。 “若是沙族长担心寡人会剥夺你的权利,这点你大可放心。寡人不但不会剥夺你的权利,反而还会给你权利。此战若寡人获胜,必将重组百越。寡人有意将百越分为三个部分,其中一部分就由你来统辖,实力绝对要胜于你此刻的骆稽族族长。”姬凌云见沙武心动,趁热打铁。 沙武以无话无话可说,一方是死路,一方却是转载自己梦想之路,无可厚非的选择了后者。 姬凌云笑道:“由今天开始,大家就是一国,有福同享,有祸同受,我姬凌云说过的话,从来没有不算数的。” 顿了一顿,姬凌云道:“沙族长……啊!不……现在应该称呼你为沙将军了……对了。沙将军。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寡人特想知道那虞虎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 沙武一脸地不屑道:“他是一个小人,十足的无耻小人,喜欢从别人背后暗下杀手。百越族部有许多都都是被他蒙骗后在反遭吞噬的。不过他本领有那么一点,善于用计,大王要担心一些。他好象在手中有什么可以制胜的秘密后招,对此战的胜负非常的有信心。” 姬凌云不动声色的一个小的疏忽都有可能导致失败。任何消息都值得重视。 沙武摇头道:“并不清楚,对方藏的很隐秘,但从他地口气来看,那后招一定非常厉害。记得他..了他设下的埋伏圈内,就可让大王麾下的精锐变成一个个畏首畏尾的废物。” 姬凌云眼中出现一丝沉重点头道:“寡人记下了,只要寡人不中他计便可让他毫无办法。”他双眼看着沙武眼中露出了丝丝兴奋道:“寡人听你口气,仿佛对虞虎很有成见?” 沙武点头道:“非常地讨厌。还有一丝恨意。不瞒大王,那老狗当年曾欺骗过我的阿爹,使得阿爹战死沙场。” 姬凌云道:“我有一法可以帮助沙将军报我?” 沙武摇头道:“因该.……”说到这里,沙武心头大动。难道大王想……这是个好注意,但虞虎那人惟利是图,我孤身一人回去。虞虎无利可图。哪里将会死于自己。 沙武将这个想法详细的向姬凌云述说着。 姬凌云很认真的听着。待对方说完以后毫不在意地说道道:“这个何难之有?我们刚破涂吉山,这涂吉山山上的四万余皑、骆稽联军战死。受埋着共计两万余,还有近两万人正以逃兵的方式在山地中流窜。以你的声望将他们聚集起来不是难事……然后在趁我不防备地时候将那一万多俘虏营救出去,应该可以凑起个两万以上的军队……” 沙武目光呆滞愕然道:“大王真乃神人也,如此妙法也能想出。我族惨败后取得小胜,那老狗一定不会怀疑什么。” 姬凌云将帐外众臣重狼,他已在我军行动之前发觉了异常,根本没有被我们俘虏,只是败得狼狈了一点而已,对吗?” 沙武听得心领神会,点头应是。 沙武带着三千心腹悄悄出了趁夜营地。 第235章 夜沉如水,梦呓如诗。 冷风吹去了白日地炎热,本是最容易睡地时辰。姬凌云却独自一人望着长空。静静地坐在一处缓缓地思索一些事情。清凉而有强劲地夜风骤然撞击他的全身。那是一种豁然开朗地感 从出兵开始姬凌云就觉任,自己也并未追究。但最近这些日子他心里的不安越来越盛。 为什么老奸巨滑的虞虎会不顾一切的中他的计策,会率领大军长驱直入,而不是迂回的其他长期较量? 等等疑团时不时的在他的脑中盘旋,怎么长时间过去了,姬凌云始终没有想透,暗道:“难道自己一开始就想错了方向?” 他猛得打了一个激灵,惊恐的想道:“难不成问题不在虞虎,而是在父王哪儿?” 两日后,沙武成功收编了五千残兵,利用熟知地形的便利,袭击了姬凌云运送俘虏的队伍,成功的在姬凌云的眼皮子底下劫走了所有战俘。 沙武回到了区吴族的外围,虞虎虽然没有起疑,但对沙武不听他号令的事情充满了不悦,若非沙武手上还有两万军队可用,他早就借机将他杀了。 虞虎喜怒不显于色,依旧热情的接待了沙武,并却加以安慰。俞侥则在一旁冷嘲热讽,令沙武满腔怒火,更心向着吴国的友好,团结。 第十部南征百越 第二十六章力排众议 日后,姬凌云留下两万大军镇守骆稽山寨,发兵朝区 也不知虞虎是否被吓破了胆,一路上毫无动静,只是死死的卡在了上区吴山的道路之上。这区吴山原本叫天鹰涧是百越群山中知名的险峻之地。 夫差踏遍领地内的大小山川,最终将住址选在了三面绝壁,只有一条上山道路的天鹰涧,并且被其改名为区吴山。 山中的防御措施部分都按照大周的筑法建造,寨门以上等的木材搭建,同时还有在外围内部铺上了一层厚厚的土木、砖石,非常的坚固。外人强攻,很难攻破,但只要外人将下山的路口堵死,山上的人也无法下得山去。 区吴族正是遇到了这种状况,虞虎狡猾的堵住了这唯一的下山通道,在通道上设有了重兵。即便夫差军事才干非凡,也无法在这险要之地,从对方数万大军镇守的地方通过。夫差也曾试过多次,但始终无济于事。 经过十三日的行程,姬凌云在虞虎对面十里外的小盆地上安下了营寨。 这天,姬凌云招集了姜良、韩庆、孙驰、伍辛四人商议着接下来的作战方法,由于伍子胥的身体并未痊愈,姬凌云将他留在了骆稽山寨修养。 伍辛指着地图将区吴山的险要之处一一表明。 姬凌云听候苦笑,这确实是符合父王的作风。夫差做事,只求最好完全不去计较后果。这区吴山的防线确实完美,但却因为太过完美所以没有留下退路。反而被虞虎利用被困死在了山中。不能动弹。 “必须尽快想办法突破所布置的防线跟山上地父王取得联系……”姬凌云斩钉截铁地道:“哪怕硬攻。也要给我杀出一条血路。” 姜良摇头道:“虞虎围山以有大半年之久,无论是针对山上设施,还是针对山下的防御设施都建造的非常完备。除去沙武将军的近两万士兵不说,虞虎和俞侥的部队共有六万余将士。若硬要强攻,只怕会是一场艰难的苦战。” 伍辛赞同道:“确实如此,我军即便有沙武将军临阵反戈也未必会取得奇效。我对虞虎这人多:|计着身旁的人。为自己谋取利益。同时,他也在每一时,每一刻的提防着身边地人。怕自己受到身旁人地算计……除了自己意外。他不相信任何一个人,对于他们,虞虎都会留有一手以做防范。对任何人都是一样。即便虞虎不怀疑沙武将军以为我军所用,也不会放心的让日占据着自己的死穴上。这一点,从沙武将军无任何消息传来就可猜中一二。 姬凌云并没有跟沙武拟订什么策略,有些时候策略并不代表一切。姬凌云在沙武之前对他道:“在没有把握完全击溃虞虎地那一刻,我们就是敌人。”沙武毫无音训。也可表明他的处境并不是很好。 “虞虎如此举动有利也有弊!”韩庆的的眼光依旧如此的犀利:“他把守要害,虽然将我们与夫差大王完全隔离。但也给他们留下了只能死守,而不能移动地致命弱点。相比对方而言,我们则可以毫无顾及的四处出击。” 伍辛笑道:“韩中大夫又将话说道点子上了,其实夫差大王早已有跟虞虎一决生死地念头。但因楚国使者了夫差大王完全的处在了不利的状态之下。这才陷入了被动。” 伍辛指着地图接着道:“虞虎所领的东越族在百越群山的最深处,而俞侥所领的西瓯族则位于东越之北,区吴之南,处在两族的中间位置。如此,对我区吴大大的不妙,因为西瓯族跟东越族是一个鼻孔出气。我军若攻西瓯族,东越族必来救援。而我军若绕过西瓯族,则会陷入东越族与西瓯族两面夹击的不利情况,同时这区吴山也暴露在了西瓯族的大军之下。因而,要想与东越族决战,夫差大王首先要灭掉西瓯族,而且是要在东越族的援兵到来之前。所以,大王你看这里……” 伍辛指着地图上的一条由区吴山附近迂回至西瓯族的小小的细线道:“这里本是无人问迹的山野,但夫差大王为了奇袭拿下西瓯族,特地命千人劈荆斩棘开辟出来了一条全新的小道。这条小道因为是我区吴族自己开辟的,鲜为人知。只要大王在这里以一军虚张声势,然后在悄悄的起大军由此路饶过区吴攻打下西瓯族。那么到时东越族就在我军的眼皮子底下,虞虎那老东西见自己的老巢危险一定坐不住从而回援。如此,可以兵不血刃的跟区吴合军一处。那时,我军有区吴族以及山越族的勇士助阵,又有西瓯山寨为跳板,还有沙武将军为内应,这一战想输都难。” 姬凌云握了握拳头,伍辛的办法确实是好,但在时间上却…… 韩庆、孙驰对伍辛的战术大为赞同。 姜良也道:“若敌人真不知道有这条道路确实可以一试。” 姬凌云面色一沉道:“我却不同意,这计策太过想当然了。一、这开辟的小路,必然奇险。在烈日之下,我军即要赶路,还要登山涉水,对将士的体力是一大考验,到了西瓯山寨附近,我军还有多少人有力气战斗的,这点值得考虑。 二、虚张声势,用多不灵。一旦暴露,全旁计划将付诸东流。 三,这一切计划的关键因素是这条小道,不被敌人发觉。万一对方早已知道这条小径,我军只怕要全军覆没。与其这般麻烦,不如纵兵强攻与父王里应外合。” 伍辛正想开口。 姜良在一旁拉住了他摇了摇头,暗叹:大王还是知道了一切。他不是不敢冒险,而是不想继续浪费时间。这种情况也只有伍相国能够强迫大王改变注意,但伍相国却远在骆稽山寨…… 我们都被大王给瞒过去了…… 第十部南征百越 第二十七章领先的一头雾水 差病危一事,虽然伍子胥他们隐藏的很好,但还是有迹可以寻得。比如说:在吴国医馆的时候,自己听伍辛说区吴山寨中还有九个月余粮,便应了一句时间充足。这时,伍辛就意图开口说些什么,但很快闭上了嘴巴,双眼望着自己身后的伍子胥,眼中出现了淡淡的惧色;还有百越山中,在攻打骆稽山寨之前,自己怀疑起了虞虎意图的时候,当时伍辛就曾露出过古怪的表情,但很快就被伍子胥岔开了话题,等等细节数不胜数,但是姬凌云自己却一直没有特别在意。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隐私,姬凌云并非性格多疑且又八卦的老顽固,没有兴趣去关注他们的琐事。 原先姬凌云一直以为对方肯定自己会从了他们的意愿踏入他们的陷阱,是因为他们估错了自己的能力。但是这种说法存在着许多的漏洞。直到那一夜,姬凌云改变了自己的思路,对方认为自己会中计的原因不在自己身上,也不在对方身上,而是在他的父王夫差的身上。 如此一想,一切原由都说的过去。因为大周以孝义为先,而自己也以仁、义、法来治理国家。虞虎他们一定是认为自己因救父心切而失去了方寸理智才设计出这么一招。 当即,姬凌云也明白的伍子胥等人的良苦用心,但也有些气愤,不满,他并未声张,而是打算确认自己的想法。 回到了骆稽山寨后,姬凌云召见了阎本长。既然虞虎他们会以夫差用计。夫差的情况阎本长应该会知道一二。询问之下。果然得出了他想要地答案,阎本长并不知道夫差现在地情况怎么样,但夫差身怀旧患,身子时好时坏却是人人皆知. 如此答案证实了姬凌云的想法无误,虽然他很想立刻起兵,但理智却不允许他这么做。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原则,伍子胥的原则是不能伤害到吴国的利益。一旦伤害了吴国的利益,以他的性格绝对不会妥协半步。 历史上地他正是因为坚持自己的原则,在越国。在西施的观点上寸步不让。多次在众臣面前说道夫差地不是,让高傲地夫差多次在群臣面前丢脸,导致了杀身之祸。 姬凌云最敬的是伍子胥。最怕的也是伍子胥。面对这位一心为吴地老臣的倚老卖老完全没有办法, 于是,他故做什么也不知道,并将伍子胥留在了骆稽山寨。 若是以往,姬凌云那一身的赌徒心态一定会从了伍辛的计策。 第236章 冒险试上一试,可如今却得知夫差命在旦夕。 姬凌云握紧拳头目光坚定的看着重臣。道:“为了胜利寡人已经耽误了好几个月地时间,在如此拖延下去,父王很可能因此而得不到及时的医治而就此离我而去。不能在拖了,时间已经来不及了……” 伍辛听了此话如鲠在喉,他很想告诉姬凌云那伤已经近十年地旧患已经种下了病根,即便神仙下凡也无法医治,但张了张嘴怎么也说不出话来。 姜良长叹了口气道:“我并不赞同大王如此决定,但大王心意以决,我姜良奉陪到底……打吧!” 姬凌云感激的看了姜良一眼。 姜良腕尔笑道:“想不到我也有失去理智的时候。” 帐中所有人都大笑了起来,以无人反对姬凌云的求战之念。 韩庆道:“既然要打,就应该设法通知夫差大王。根据伍将军所说,这区吴山寨中有四万大军,若能里应外合可将伤亡减至最小,同时也能更轻松的击破敌军。” 伍辛道:“在山下施放狼烟,山寨里可以看见。不过……我们即便放了狼烟,夫差大王也未必会出战。那虞虎老奸巨滑,夫差大王也未必会知道是我们放的。” 姬凌云双目一亮,想起了儿时往事: “凌云我儿,你看那是父王为你准备的五岁寿礼。” 广场上上千壮士在挥剑起舞,剑光闪烁,人影霍霍,好不热闹。最后他们一起跪在了五座高台的四周,然后有人点起了五座高台上的干湿树叶,青色的烟雾冲天而起。 “王儿可知道这些轻烟象征这什么?” “对!象征这你的名字,你的 |冲云霄。父王为王儿取名凌云,正是希望你日后能够向这轻烟一般,能有同天相争的凌云豪情。” “从今年开始,父王每年都在这里为王儿准备一个高台,直到王儿能够拥有这与天比高的豪情。” 以往景象历历在目,他心不由自主地怦怦跳动,恍惚之间,仿佛自己又回到了灿烂美好的同年,耳中听到了,仿佛是夫差那慈祥而又孤傲语气。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姬凌云总算回过神来,不知不觉泪水已经湿润了眼眶,擦去面颊上的泪水,笑道:“让诸位见笑了,诸位放心。如何通知父王……寡人以有办法了。” 在原地停留,休整了两日, 吴国全军上下都得到了足够的休息,战力恢复,士气高涨。 第三日清晨,嘹亮的集合鼓声在军营上下骤然响起,吴国营地顿时热闹了起来,该梳洗的梳洗,该穿戴了穿戴,准备好一切的都通通赶向了校场。 不过区区半个时辰,近六万军队上千将校逐一整齐的排列起来,军纪之严明,效率之迅速可见一般。 姬凌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卯足了中气高声喊叫道:“诸位,吴国的勇士们,你们一定在好奇为什么大清早的将你们集合起来。其实寡人有要紧的事情请求各位帮忙……” 营地里一片哗然,,这类大王向属下说这种话的,他们还是第一次遇到。 在全军的奇怪之下,姬凌云将夫差的情况告诉了所有士卒,将士。 “人生最大的悲哀莫过于‘子欲养而亲不在’,寡人自幼遍失去的母亲,父王以是寡人唯一的亲人。惜日,吴国动乱之时,寡人以为父王已经祸难,悲痛莫名,但如此得知父王安在心中的喜悦,无言而表。可前日却得到父王身怀旧疾,以命在旦夕的消息。寡人心情顿入谷底,想要见其一面关心病况,却为敌方所阻拦。” 沉痛的话语直接送入在场每个人的耳朵里,听到这句话,所有人顿时全都静下来。校场上近六万的人海聚精会神地听着,谁也没再大声喧哗,黑压压的校场鸦雀无声,偶尔能听到一两声咳嗽。 “寡人心力憔悴,无计可施,望能借诸位之力,杀开血路助我上山。”说到这里,姬凌云对着全军将士深深的作揖鞠躬。 绝大多数台下的士兵和早已泣不成声,在这乱世之中有几人可以按想太平的?念及亲人惨亡,无不痛断肝肠。 数万将士一同跪了下来,展如高声道:“大王小心感动天地,展如不才愿为先锋,为大王死战到底。” 其余将士也齐声呐喊:“愿为大王死战到底……” 军营内人声鼎沸,这股高昂的斗志向四周散发开去,仿佛泰山从天而降砸入海中,激起翻江倒海般的巨浪,势不可当。 军旗上的白色翼虎仿佛也在这个时候放声高吼,掀起巨大的战争之风。 全军开向了战场。 此役,姬凌云亲自督中阵,展如、冯平、王双为前军;端科、森熊为左军;施猛、雅英夫妇为右军,三路大军分三路同时向山腰上的百越军发动了猛烈的攻势。 在姬凌云先前的激励下,吴兵的斗志上升到了极点。三路三万大军,他们完全无视生死的压了上去。 才不过半个时辰,双方就以杀的轰轰烈烈。 这时,姬凌云的后方燃起了二十八处狼烟,二十八条黑色的浓烟直冲天际。 姜良在一旁问道:“大王,如此真的能让夫差大王明白,并且出兵?” 姬凌云自信笑道:“那是自然,要不了多时,我军就能与区吴族的勇士联手了。” 这时,战场上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在吴兵的三路军队的猛冲狠杀之下,吴兵气势如虹,势如破竹,但贼兵却出乎异常的弱小。 在展如、冯平、王双、森熊、施猛、雅英等猛将的冲杀下,他们逐寸逐寸的占领着对方的有利地形朝前杀去,贼军竟然节节败退,被杀的如同丧家之犬。 “这是怎么会事?”姬凌云惊讶的看着战场一头的雾水。 第十部南征百越 第二十八章一个空壳 凌云双眼死盯着战场,敌方的营寨非常的庞大,纵向下,足有十里之长,将区吴山所有的出入口逐一封死。 营寨中旌旗林立,布置的深合兵法,隐隐中透出一股肃杀之气。 本以为会有一番苦战,但几轮冲刺下来被姬凌云激发起滔天战意的吴兵竟将对方一举压制,稳占上风。 诚然,吴兵之精锐自是天下莫敌,受到姬凌云激励的吴兵士气高昂,无谓生死使得他们个个如有神助,但这并非是稳占上风的理由。 两军交战,讲究颇多。地利,天时,人和是个中关键。若在平地上吴兵取得如此战果,无须怀疑。可如今敌方占于守势地利又有天时襄助,人和则是两半参半。。 在这种敌方占有绝对的优势情况之下,吴兵想要取得胜利必须要经过一番苦战,然后在借助夫差的实力才有可能取得完胜。 三万吴兵怎可能在区区几回合内就杀的敌方六万将士节节败退? 姬凌云心中大是不解,难道这其中有什么阴谋? “奇怪了,这对方的阵势松散的很,破绽百出啊!”姬凌云正在思考大局的时候,姜良已经注意到了细节。 姬凌云神色大动,细细一看,如果如此! 战场上敌方将士漫山片野防守展如的军队看起来有上万人,实则仅仅只有八千人而已。左路、右路也是一样,两边的兵力加起来不过一万。 姜良通晓军略。但战术上却远不如姬凌云。他都能发现对方破绽百出。姬凌云更是如此,好好的一个大寨,却因为兵力地松散不足,而变得如同虚设。 兵力不足! 姬凌云两眼地瞳孔急速收缩,难道…… 姬凌云连忙传令旌旗手下达了新得战术指令:“命展如将军将万余士兵,临时分成十队,分头出击。齐头并进。” 展如得令后,攻守之间便分为了十队,分别由十处发起进攻。 如此一击。登时让敌方的阵脚大乱。兵力不足的劣势立刻显现了出来。 姬凌云“哈哈”大笑,“我虽不知为何,但这看似吓人的山寨却是一个虚张声势。似有无实的空壳。”他特地让展如分为了十队出击,为得就是想辨别对方虚实。若对方兵力充足,一定会分兵应对,或者谴后备兵出战。不然则会因为兵力不足而无法应对。 姬凌云又让左军、右军分为十队,分头突击。情况跟前军一样。敌军兵力不足的弊端立刻显现了起来。 姬凌云笑地合不笼嘴,面对破绽百出的敌人。他每一次下令都命中敌方要害。一次又一次地击破了敌人的反击。 “全军突击!” 胜负以定,姬凌云高举起了令旗下达了冲锋的命令。 山坡上,树木下,夹道之中……尸体无处不在,满地都是又粘又滑地血,几乎让人站不稳脚。 肉体中箭挨刀地钝响和士兵濒死地凄厉惨叫里,六万吴国大军已经全部压上一步一步的将敌人向山上逼去。 一路追杀,大约一个时辰左右,区吴族的援兵也已经杀到。 为了防止认错误杀,区吴将士人人都披带蓝色衣甲。 为首一人正是矮小地善战的山越族族长墨西哥,他处在上风的优势,率领着一队士兵猛冲下来。 敌将的指挥乃西瓯族族长俞侥,正是墨西哥的生死大仇,眼睁睁瞧着墨西哥攻至,可却只能狼狈逃窜。他只有两万不到地士兵,经过吴兵六万大军的猛冲狠杀,早已损失过半。余下地大部分的军队都在前言与吴兵作战,那里还有兵力迎战新敌。 正犹豫是否要调兵来战,但时机稍瞬即逝。墨西哥已然杀到了近前 倏然间整个败退的西瓯族族将士,被突如其来的军队给冲乱,而在墨西的领头下,气势如虹,势如破竹的把来敌断作两截,令得他们四散窜逃,令无法作有效的拦截反击,纵使有心使力,仍是一筹莫展。 第237章 吴兵以及区吴勇士齐声呐喊,奋身杀敌。 墨西哥一手持滕盾,一手那三叉戟不断的给人制造着血腥伤害,他身体矮小,却是出了名的力大无穷, 活。 他眼中瞄见一个身材高大的刀疤敌将,登时怒火狂烧。当年,西瓯族族长俞侥纵兵屠杀墨西哥墨西哥全家时,这叫费极的敌将正是执行着。 虽然主谋俞侥尚未寻到,但能杀费极这帮凶却也可以出一口恶气。 墨西哥纵声长啸,吼声远远地传了出去,仿佛一头下山的猛虎! 整个身体如猎豹一般蓦地从地上弹起,鲜血飞溅中,一马当先,击碎了前面数层人潮。直往费极掠去,手中三叉戟横劈费极的头颅。 此时几十名西瓯族士兵包裹着费极,他们已经被区吴兵团团围住,尚在苦苦支撑。 费极满身都是鲜血,猛然听到这吼声,心下大骇,对方浑身披重甲,跃上空中却轻盈有如狸猫,这等武艺,前所未见。他哪知墨西哥自从家人遇难以来,被追杀的如同丧家之犬,饱受历练,意志如钢铁一般坚硬,后得夫差传授中原奥妙战技,又常以猛兽为伍,获益良多,本领更上一层楼,那是如今的他可以比拟的? 到底是西瓯族第一勇士盛名非虚,反应的迅速也是超凡,在这样的劣势下,仍能翻身向后,跟着地上红影闪动,原来费极借势滚了开去。 墨西哥乘势追击,向着地上滚动的红影刹那间剌下十多下,费极或掌或拳,一边滚避,一边挡格。 砰一声费极撞着一株树干,他身形一闪,躲在了树后,他从另一头钻出,大叫一声,双手奋力将大斧砍向了墨西哥。 墨西哥抬手举盾搁挡。 费极面露讥笑,心中不由涌起一阵狂喜老子着巨斧可断任何盾牌,你这着矮子找死。 然而这股狂喜,瞬间就化为了剧痛! 巨斧尚未砍到盾牌,墨西哥的动作快如闪电,掌中三叉戟一吐即收,已经刺穿了费极使力的右肩,原来那搁挡只是虚晃一招而已。 墨西哥大声咆哮着,三叉戟由上向下刺入费极的左臂,自肩胛骨向下削出,直把费极的左臂的肌肉如同拨皮一般给削了下来。血粼粼的手臂上出现了一条凹痕,可以明显的看里面的骨头。 墨西哥由不尽兴,捡起一根长矛避开要害从前胸吼叫一声,身子拔地起上升数尺,一个两百斤的大汉在他手中如同无物,奋力将长矛刺入树干。 费极如同烧鸡一般被串凉了起来,此时的他还在长矛上抽搐挣扎,鲜血淋漓地场面让诸多人恶心大吐了起来。 墨西哥向别处杀去,但见到这恐怖一幕的敌军纷纷四散溃逃,与其被吴兵的千军万马踩死也不愿和对这头穷凶极恶的野兽交手,有的甚至直接自尽,以求避开墨西哥。 此时森熊和墨西哥在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的战场核心处会师。 墨西哥见森熊神威盖世,那一对不小百斤的铁鞭每一次挥击都能将敌人击飞出去,大是羡慕。尤其是那一身的铁链铠甲重达上百斤,刀枪不入,可以完全无视敌人的攻击,暗自叹道:“世上竟有如此好汉!!!” 这时左方一人向森熊彻面杀去。森熊头也不抬,回手一击,将来人击出数丈开外,铁鞭去势不减,连连打死了三人,最后打在了一柱碗口大的树上。只听咔嚓一声,碗口粗的大树竟然直接被这一击打断。 “此人神力竟然在我之上?”墨西哥好战,见猎心喜,暗道:“我且上前去试上一试。” “好汉!吃我一招!”墨西哥向疾奔飞身剌出,宛似一条恶龙在张牙舞爪。 森熊体格庞大,但却不减他的速度,见一人气势汹汹的对他冲来,也不已为意,一手搁挡,另一手向来人劈去。只要挡下这一招,来人必然会头破血流。 谁知,两兵相交,森熊只觉得一股大力自手臂传来,身体不由自主的向后仰去。 森熊竟然连续退了六步,这才制住了后退的劲道。 森熊呆了一呆,不敢相信的看着那个长得只比自己肚子要高上一点点的家伙,眼中露出了一丝兴奋的红光,这比力气他还是第一次输给一个人。 第十部南征百越 第二十九章不屈的斗志 熊兴奋的冽着嘴,无敌最是寂寞。由于森熊个性单以轻易的作到心无杂念,因此一身武艺上升的特别迅速,如今在吴国中也只有阿青一人可以稳胜于他。 姬凌云曾经也跟森熊比过,但那已经不叫比赛而是在练习耐力。在森熊的攻击下,姬凌云除了躲,除了逃没有别的办法。一直耗到六百多招开外,森熊回气的时候露出了一点破绽,才让姬凌云有了可趁之机。由开始到结束,姬凌云也只是有过这么一次出手的机会而已。 此后,姬凌云再也不敢跟森熊比武了。 森熊一添了干裂的嘴唇,全身的细胞都兴奋了起来,自己的怪力可以断金裂石,少有人可以挡下自己的猛力一击。这几年除了败在大哥大王以及和那小丫头手上外,以无人可以战胜自己。想不到这小小的百越山中竟然有人以力量将自己逼退,实在令人兴奋。 高兴的吼叫了一声,森熊大步向墨西哥冲去,大叫道:“这回换我来了。” “呀……哈……” 百近重的铁鞭向墨西哥猛砸过去,墨西哥是第一个将他以力量逼退的人物。因此,他决定以力还击。 墨西哥只觉得心脏猛的一跳,对方竟然只退了六步就将自己猛烈的攻势化解?惊骇之下,见森熊以大步向他冲来。 不知觉中,墨西哥竟然出现了一丝的恐惧,自己仿佛成了对方眼中的一个猎物,一个待死的猎物。 可恨!墨西哥为自己会有这种感觉而感到羞耻,同时更激起了他的不屈的斗志,奋起余力将盾牌挡在了胸前。 “砰!”的一声巨响,墨西哥顿时觉得胸口被巨石狠狠的砸了一下,透不过气来。左臂已经失去了知觉,一股前所未见的力道让他向后退去。 “蹬……蹬……蹬……”一连退了九步,被石子一拌坐倒在地。 墨西哥但觉胸口热血翻涌。 森熊的眼神中出现了一丝认同,但是在墨西哥地眼中却成了嘲弄。再度慢慢的爬了起身来,这次换做右手持盾,挑衅的看了森熊一眼。 森熊一怔,面无表情的再度向墨西哥打去,这一下力道更大。 墨西哥以受重创更为不济,立足不定,向后接连摔了两个筋斗,哇的一声。喷出一口鲜血,委顿在地,便似一堆软泥。 这时天已大明,烈日当空。只见墨西哥背脊一动。挣扎着慢慢坐起,只觉得脑袋昏昏沉沉,随时可能倒下,但脑中却有一个声音,不停的叫他 此时,战斗已经结束,墨西哥与森熊合军的那一刹那,已经宣告了俞侥的失败。西瓯族地士兵逃的逃,降得降。 四周有数千众人围观。但静得连一针落地都能听见。 但吴兵认为墨西哥是敌人未加制止,而墨西哥带来的士兵虽然明白原由,但他们这儿有规定,勇士较技,外人不得插手。虽然焦急,但也只能静看下去。 墨西哥想起了阿爹的话:“人可以被打倒,但意志却不能随着自己地倒下而倒下……” 他深深吸一口气。终于硬生生站起,睁开眼睛道:“再来……” “好!”区吴将士与山越将士齐声大叫,均道:这才是真正的勇士,可以失败但却不能够认输。 森熊也动容道:“好一个汉子……” 墨西哥听得这话,勇气倍增。他早已知道自己不是森熊的对手。如此坚持只为求得对方的认可。 尊严!这一词在墨西哥的字典里重于一切。 墨西哥道:“再来……” 森熊又一次挥动起了铁鞭打向了墨西哥手中的盾牌。 这一下,森熊不忍收了五成的力量,但还是将墨西哥打飞出了三丈开外,被早已准备好的区吴士兵借住了。 “森将军,你在干什么?”一声惊慌的喊声自一旁传来伍辛快步上前探视。 区吴士兵认得伍辛恭敬的让开了一条道路,见墨西哥一动也不动地躺着。嘴角虎口都是鲜血,不由目眦尽裂的瞪着森熊吼道:“他是夫差大王的恩人,你怎么可以对他下如此重手?” 他不晓得事情的经过,只是看到了森熊给了墨西哥致命一击,使得他如一捆稻草般,在空中平平的飞了出去,重重摔在了人群之中,似已毙命。 他于墨西哥交情深厚,情急下也失去了理智对着森熊大声吼叫了起来。 森熊等人这才发觉自己打错了了,奇怪的想道:“既然是自己人,未啥他还要向自己动手?” 在身旁士兵的提醒下,伍辛在才明白了事情地经过,以来不及道歉连叫军医。 这时,姬凌云等人也听闻了事情的经过赶到了这里。 大夫道:“这位壮士受了很重的伤,若是常人早已死去多时,但他体魄异常的出众,还余下了一口气。只要医治得当,半年便能康复。” 在场的所有人听到这个消息都松了口气,欢呼起来。 伍辛拉着姬凌云来到了高处,大声用百越语道:“区吴、山越地兄弟们,他正是你们所爱戴的夫差族长之子,名镇天下的吴王姬凌云……这半年来,你们饱受其他四族的欺负。如今这一切已经成了过去,吴王已经以强横无比的力量烧了余皑族的山寨,攻占了骆稽族地要塞,打败了余皑族和骆稽族,将他们彻底击溃。现今,我们又杀得西瓯族哭爹叫娘,并且还擒住了西瓯族的族长俞侥。 第238章 欢呼吧!吴王已经帮助了我们击破了来敌,带来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我们现在已经不用躲藏在区吴的山寨中,可以大模大样的下山,享受胜利的战果。欢迎英雄的到来,现在我们请我们的英雄山上……” 在伍辛的激励下,区吴将士与山越将士一起高呼了起来。 两个粗壮的勇士来到了姬凌云的身前跪下,分别交叉着握住对方的手。 姬凌云诧异的看着伍辛。 伍辛道:“这是这里迎接英雄的见礼节,若不上去就是看不起他们” 姬凌云苦笑的迈进了他们的手腕内被抬着上了区吴山寨。 第十部南征百越 第三十章父子谈心 凌云在众人的簇拥下上得山顶,夫差早已等候多时 “父王!”姬凌云归心如失,顾不得是否有失身份,从两人身上挣脱而下,一味疾足而行。远来的苍须老者,正是自己的亲生之父,多年别离,一旦重逢,悲喜齐聚心头。见父亲白发苍苍,反使他一时呆了一呆,不知该如何表示才好。 夫差见一位秀逸青年,正是失踪多年的爱子,老人家一阵激动,也一样说不出话来。 夫差激动道:“为父能在有生之年见王儿一面,死而无憾矣。” 姬凌云见夫差面如白纸,整个人瘦小了一圈,发鬓苍白如雪,面上也是皱纹横生,早已不负当年之威勇,心中内疚酸楚,伏地便拜,哭道:“父王,孩儿凌云不孝,没能早日前来相救,累父王受尽了辛苦,孩儿……”一言未竟,早已是泪眼交睫,语不成声。 夫差俯身将他拉起,凝眸注视半晌,一把将他拥在怀内,说道:“我儿是顶天立地的大丈夫,大英雄,怎可如此哭哭啼啼的,教人笑话了……”言未必,眼中也饱含着惊喜之泪。以往的夫差即便千刀临身,万刀剔骨也决不会流一滴泪水, 但老来才知亲情贵,夫差自知命不久矣,一切虚幻的权力以如粪土一般早已看淡,心中惟有亲情至上。 在亲情的感化下,孤傲如夫差者,霸道如夫差者,亦不禁老泪纵横。 夫差阅人千万,此刻在见姬凌云,风仪出尘,气定神闲。隐隐有一层宝光罩着,尤其是一双眼睛,神光充足,黑中泛亮,隐隐闪出寒光,如两把利刃,洞人肺腑,令人自然产生出一种不怒而威的钦慕感觉。 另外,还有那一身骨架,已然完全定型。健壮的身材,表现着一种清丽绝尘的风仪,无论是站在何处,与何人比较,均不由令人产出鹤立鸡群,出类拔革的不凡之感! 夫差愈看愈乐,知道对方坐了多年地诸侯霸主,越发的稳健成熟,不由又放声而笑,连赞“好”“好”道:“王儿果然已有成就。父王见了不知有多么喜欢哪!这多来年,你经历了一些什么?快。说给父王听听……” 姬凌云一怔,以往的夫差决计不会如此婆妈罗嗦,他双眼竟出现少有的期待之色,不由悲喜交集。一心想做人上人的夫差想通了一切,懂得享受情亲自是值得高兴,但却亦证明夫差命在旦夕,不然以夫差那独一无二性格又怎会如此轻易的放下 他目光一触到夫差苍老的面孔,不由心中一酸,险些又落下泪来,点头道:“只要父王喜欢。孩儿将一切都说给父王听。” 这是一幕父子重逢的场面,充满了至情至诚,周遍的人看着也不由感动,无人打扰! 也不知经过了多久。伍辛大概是明白不能这样僵持下去也是不成,陡地哈哈笑道:“两位大王,叙旧也不在一时。我们的勇士们刚打了一场大战。还空着肚子呢。” 姬凌云、夫差闻声惊醒! 夫差大笑道:“是极,默尔法,你将所有吴国地将士好生安顿下来,不可怠慢了他们;伍辛,你去地窖取出酒肉食物,老夫要和全族,吴军上下共同欢庆。” 姬凌云听了暗笑,父王始终是父王,虽有小小的变化,但这本性依旧不改。只要高兴,可以不计较任何后果,干出任何事情。 这个时候,区吴山寨被困以有大半七七八八,如此一奢侈,只怕日后区吴族要拉紧裤腰带干活了。 伍辛求救似的看着姬凌云。 姬凌云暗自点了点头,心道:“只要父王高兴,也不差腐败这一回。” 夫差身后的一位叫默尔法的老者领命邀请吴国诸将往山寨走去。 夫差道:“离宴会还有一段时间,王儿随我去房中聊聊。”拉着姬凌云,往山上走去。 步入卧室,夫差连连催问这些年发生了什么事情,想知道姬凌云的想法为什么如此之大,更想深一步的了解自己这位陌生而又熟悉的儿子。 姬凌云于是将自己年来经历,择要地详细说出。 当说道于任清璇的交易时。 夫差“哈哈”笑道:“父 光并不差啊,这任清璇确实有一手。无论才智美貌王儿,日后,将她娶来也可成为你的助臂。” 姬凌云想起任清璇的绝世容颜,确实有些心动,羞道:“父王,您说哪里去了。人家如今是秦国第一位女将军,而且能力非凡,不逊色于一般男子,实为我军一大劲敌。将来止不定还要跟她打上一战。” “嘿!”夫差道:“这有什么,大男人就应该如此。征服越出众女人,就越代表你越出色。应该向你父王一样,只要看上的女人绝对不放过。求不到就抢,抢到了就是你的。日后,跟她打仗的时候将她俘虏过来不就是你的了?听父王的,没错。” — 姬凌云摇头苦笑。 随后,他又说了自己设下的“毁周之计”。 夫差炸舌道:“好好地霸主为什么不当着?搞出怎么多名堂?”霸主是夫差这一身的追求,他并不清楚姬凌云的野心,对姬凌云的做法一点儿也不理解。 姬凌云道:“父王,请恕孩儿直言。这霸主只是一个虚名,在意义上并没有多大地作用。孩儿根本就不屑当之,要当就学那周武王当天子。周王朝存在对于孩儿的志向不利,因此必须将他毁去。” 夫差显然被吓倒了一脸的震惊,讶道:“这样,天下诸侯会服王儿吗?” 姬凌云自信满满地说道:“父王,你这就错了。孩儿不需要他们服气,也不稀罕他们服气。只要孩儿将他们全部灭了,让这个世间只有一个吴国,看谁还敢不服气。” 夫差呆立了半响,依稀记得当年姬凌云还在很小的时候就说过的话,但自己却因为种种原因将他当成了小孩子家的妄言,想不到如今的姬凌云却一点一点的朝着那个自己想都不敢想的方向迈进。 他发出了一阵阵震耳的爽然笑声:“无愧是我夫差的儿子,果然有非一般的志气,豪情。虽然王儿如此雄心可能会令我吴国陷入万劫不复之地,但父王相信王儿一定可以作到,父王也会竭尽全力的支持你。人活在这个世上就因该这样当一个人上之人,将天下之人踩在脚下。” 将天下之人踩在脚下,如此看视诱人,其实是自掘墓穴。过于霸气有利有弊,秦始皇成于他的霸气,败也是他的霸气。 对于中国历史来言,秦始皇一统六合,扫平八荒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但在于世界历史反响平平,远不如汉唐。纵观中华上千年历史,惟有汉唐最是繁荣,对中国,对世界的影响最为广大。 开拓者理当效仿秦始皇,但帝、景帝、昭帝、宣帝以及太宗、武则天等人看齐,只有这样才能更利于吴国的发展,更利于中华的发展以及在世界历史上的定义。 这些姬凌云并没有说出来,毕竟谈到取得天下他才不过迈出了第一步而已。 姬凌云继续说了下去,说道了相国伍子胥的忠心。他将伍子胥为吴国所做的一切都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包括这一次的隐瞒病情,还有他为了吴国而病倒一事。 夫差长长的叹了口气道:“想不到伍员那老家伙竟然为我吴国付出了那么多……”回想往事,自己当初也是在伍子胥的教导下长大,以及他的等等一切行径,那些无不表现出伍子胥的赤胆忠心,愧疚的自语道:“相国,寡人愧对你啊!” 他懊恼的说道:“父王一直以为伍相国刚腹自傲,耳中容不得别人的意见。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自己,为了他自己的名气。对于他的谴责,对于他让父王在群臣面前丢脸,常常还心生恨意。有时竟会起杀他之念,父王无颜在见他矣。” 姬凌云知道夫差和伍子胥之间明白也清楚一切原由,但夫差孤傲霸气注定了他不能向伍子胥认错,而同样的伍子胥的偏执刚暴,对于自己无错的事情,也注定了他不会向夫差低头。 这样一来,两人的关系越来越僵,以至有了不可收拾的后果。其实只要他们来一次坦诚布公,将会什么事情也没有。 姬凌云心道:“就让我来替两个顽固解开这个心结吧!” 第十部南征百越 第三十一章旧疾 凌云看着懊恼的夫差,暗字忖道:父王虽然懊恼,但也未必会放下脸来向伍子胥认错。有了悔意却藏在中心不说出来,这跟不后悔有什么两样,得好好想个办法才行。老人家少一个心结也就少一份心事,对身体大有利处。 他沉思片刻,计上心中,笑容满面的说道:“父王对于伍相国在某些地方处理的确实有些失于公证,但伍相国也并非没有错,他那牛脾气有时候就连孩儿也受不了,常常有揍他一顿的想法。” 刚开始夫差听姬凌云说他错的时候面色有些不悦,认识错了跟要承认错误是完全两码子事情。 第239章 夫差为认识错了而感到懊恼,但却不承认自己错了,尤其是让他人指责自己的错误。 因为,他是夫差,孤傲霸道的夫差。 但听姬凌云说到后面不由一个劲的点头附和道:“就是,当初之事也不能怪父王啊!那时父王好歹也是吴国的大王,有什么不对婉转一些说明不就好了。何必要大声囔囔,惟恐天下不知。一不按照他的意思就横加指责,也不避避闲。在朝堂之上,百官面前就指着父王训斥父王的不对,不是,让父王在百官面前大丢颜面,这样任谁也受不了吧?要错也是两个人的错,不能全怪在父王一个人的身上” 此刻的夫差有些小家子气,宁可将错误分给别人一点,也不愿意承认自己的错误。 姬凌云摸透了这种心态笑道:“正是因为如此,所以伍相国也有一些后悔,认为当初不是他太过刚强,也许吴国会是另一幅模样?” 夫差动容道:“那老家伙真的这么说的?” 姬凌云笑道:“那还有假。孩儿怎样也不敢欺骗父王啊,他确实为以前的态度深感后悔类。这些年来他脾气也改善了许多,孩儿深有体会。他还对孩儿说有心向大王赔罪,但却拉不下这个老脸,又怕父王不谅解他。” 夫差神色顿时有些不自然起来,那老家伙都拿地起放的下,敢于承认错误,想我夫差一世英豪,论到胸襟怎会输给那老家伙。不行,绝对不行。 他打着“哈哈”道:“怎么会?你父王我是这种会为小事计较的人吗?王儿常说相国肚里能撑船。你父王好歹也当过一国之王,这肚里撑上一头大象也毫不吃力。既然老家伙放不下颜面就让父王先来好了,也让他知道你父王不是个小气之人。” 姬凌云笑得如阳光一般灿烂奉承道:“伍相国虽说是世间少有的英才,但论胸襟广阔,那里比得上我们吴国的姬姓儿郎。” 夫差欣慰的开怀大笑。 姬凌云也连忙叉开的话题,这事说到这里已经够了。夫差喜欢听奉承的话,但并非傻瓜,在继续下去只怕会露馅。 姬凌云最后将不久前奇怪的一战说了出来。 夫差托着下巴道:“这就是奇了,我们在山上不知道山下的种种,但对方营寨里地动向却是知道一二。他们并没有多大的变化。有时候玩玩诱我军出寨的小伎俩外没有别的异常。虞虎那老狐狸特别的狡猾,父王同他明争按斗了多年。两方胜负五五,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他如此做怪异的举动不会毫无目的,一定别有用途。” 姬凌云点头道:“孩儿也是这么认为,从他们的布阵上就可以看出虞虎通晓军略,懂得用兵。今日一战,若非对方为了虚张声势将两万大军当作八万大军摆设,发挥不出一万士兵的威力,而且还因兵力分散,阵势漏洞百出。孩儿想胜也并非那么容易。孩儿认为虞虎有意用虚张声势地办法让我们军不敢攻他们的营地,而大队人马却暗中藏在了某地。等待时机以求杀我们一个措手不及。” 说到这里,姬凌云大笑了起来,“如此我们还要应该谢谢伍相国地隐瞒。虞虎老奸巨滑若非有十足的把握不会出此险招。只怕他不知孩儿因为不清楚父王身上有伤,所以才从容镇定的指挥每一场战役。误认为孩儿狼心狗肺不会贸然攻寨,所以才想出了这么一招。他想不到孩儿会因为心急父王的安慰,而不顾伤亡的强行发动攻势。这才导致了营寨被破的这一局面。” 夫差细细一想,觉得大有可能也大笑了起来,“这就叫做精心谋划千万手,不如胡乱打一通。这虞老狐狸这一次败的真冤枉。” 也许是笑得太过厉害,夫差额上冒出了豆大的汗珠,猛得一手按住了胸口痛得脸色发白。 姬凌云神色大变,急道:“父王……您这是……对……找大夫去……”他显得有些语无伦次,彻底慌张了起来。 夫差拉着姬凌云道:“不用,一会儿就好。刚才一时没有把持住,笑得太厉害了,只要盏茶功夫就会没事了。” 姬凌云实在拗不过夫差只好给他倒了一杯热水,焦急无助。 喝下了热水的夫差神色好了好多,长长的吐了口气道:“这是旧疾,老毛病了,叫大夫来也没有用。吴国最好地大夫上次去吴国的时候已经让他们看过了,他们都说病入骨髓,难以医治。” 姬凌云恼道:“到底是什么样的伤,那么麻烦?”他只知道是箭伤引发的,如何患得却不知道了。 夫差道:“就是当年陈音地那一箭。” 姬凌云神色一秉,想起了自己在成为吴王之前的那一次会面,夫差曾听说自己没有落下病根而大松了口气,登时明白那个时候夫差自己知道了自己的伤势。 原来夫差并没有姬凌云那般幸运中了一箭及时被救并且由神医扁鹊去了病根。 当年,夫差中箭落水,伤口为河水侵入,被人救起是伤口已经腐烂并发着恶臭,虽然被百越山中地灵药治好,但却落下了病患。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伤势复发的时间越来越短,也越来越痛,人亦足见的虚弱苍老起来。 第十部南征百越 第三十二章机关算尽的虞虎 越人依仗山林而存,外出打猎常常数日,甚至数十日所栖息的地方正是树干,只有有一株可以遮阳的大树,百越人就可以安安稳稳的睡上一个美觉,而且还不用担心怪物来袭。 东越族、骆稽族一起大约六万军队正密密麻麻的聚集在一处茂密的山林之中,若有若无的一条由人工凿开小道由北往南迂回而去。 道路上荆棘遍地,显然这小路少有行人。 火辣辣的阳光射在地面上,炎热的空气里没有一丝的风,草叶干枯打卷,无精打采地弯曲着,一动不动。 虽然长于百越,生于百越,但身体向来瘦弱的虞虎依旧忍受不了这个鬼天气。虞虎赤裸着上身,领着一队护卫来到山林附近的小河旁洗澡,去热。他看似悠闲,可面色阴沉如铁,脸上没有一丝笑容。尽管已想好了击败姬凌云的计策,可依旧不敢有任何放松。 算计是虞虎的长处,同时也是他的短处。善于算计之人,必然时时担心遭人算计。在未一统百越成为百越王者以前,他都不敢有任何的松懈。 虞虎将身子泡入水中脑中依旧不停的算计者:对付什么人用什么办法,姬凌云既然无视夫差生死,显然是一位重视权势,胜利,而不在乎亲情的枭雄人物。尽管自己曾失算过,在战略上败在他的手里,可那不过是自己麻痹大意而已。自己认为大周讲究孝义,姬凌云是公认的仁德之君,所以才会认为他在得知夫差病危这一消息后,会为了营救夫差而放弃一切有利的战机,从而掉入自己的陷阱。但是现在的自己已经明白了。姬凌云和自己一样是一个为了利益而不择手段地人。只要根据这点,小心应对,区区毛孩还不是自己的对手。 他又阴险地笑了笑:虽说我们联军在不久前败得够惨,可自己也不是一无所获。姬凌云攻破了余皑山寨、骆稽山寨,并砍了那余黑虎那老狗的脑袋,实是帮了自己一个大大的忙。 余黑虎那老狗一心帮着他的女婿沙武称雄一方,沙武那小狗自恃甚高,一向与己理念不合,自己当年又用计害死了他的老爹,对自己防范的特别的严。自己想将他们吞并都无从下手。这下倒好,没有了余黑虎那老狗的帮助,他骆稽族的实力本就不如自己东越族强大,何况他无粮食为济,山寨也被人夺了过去,想要生存必须要依赖自己地救助,成为一条听话的狗儿。如此这般,他还能逃出自己的手心吗? 想到这里,他满怀壮志,心情微微好转。思绪跳过了沙武,又转到姬凌云的头上。不久前。楚国的那个叫叶公的家伙又派来了信使,说只要自己能够杀了姬凌云,他就送给自己五千把铁制兵器和铠甲,并且将越地送给自己。 念及此事,虞虎嗤之以鼻:“大周的那些蠢货都将自己看的多聪明,把老子当成没有见过世面的傻瓜了。越地,哼!!区区越地那有那繁华的姑苏富庶,老子答应你们地要求是为了迷惑你们,待我杀了姬凌云、一统了百越后,老子让你们来吸引吴国残余的主力。而老子在以奇兵突击,攻越占吴,将属于我百越族地东西一并夺回来……” 最后,他自语念道:“此刻吴兵想必已经到了区吴山下。嘿嘿!你们一定想不到老子会知道这条通向西瓯族的小道,夫差那家伙确实干得隐秘,但老子一直将你看成劲敌对你怎会没有任何的防备?竟想以这小小的山道取得主动。实在太天真,无知了。伍辛那小鬼是夫差的心腹,一定也知道这条道路。依照他们以往的作战风格一定不会在这个时候贸然攻山,改走小路奇袭西瓯族正是不二之选……” “哈哈……”虞虎大笑道:“你们万万没有想到老子会在这个地方等你们吧!到时,老子让你们见识一下特地管你们吓的哭爹叫娘,无力在战。” “哎呦!!”正想到高兴的时候,虞虎突然叫了一声,迅速将手深入水中,搅动了会儿大叫了一声:“好家伙……”随即,竟中水中抓出了一条长达四米的蛇。它头部成椭圆形,颈部膨大,头部顶鳞後面有一对大枕鳞。蛇体色乌黑色或 ,具有四五十条较窄而色淡地横带,唯部为土黄色,色,有黑色线状斑纹。 此刻它颈部两侧会膨胀起来,并发出呼呼的响声,但那蛇的尾巴和头颈以被虞虎死死掐住,动趟不得。 虞虎上下观察片刻,大笑道:“是条眼睛王蛇,不错。 第240章 将它独自关起来等会用的上,还有去拿蛇药过来,被这东西咬了一口怪疼地,还发麻了。” 东越族善于捕蛇,虞虎更是个中翘楚,眼睛王蛇的毒虽是世间少有,但他们早已研制出了克制的解药,因此他并不慌张。 先用匕首划开一个十字口子,熟练地挤出毒水清洗伤口,然后在敷上蛇药。 “什么人?”一阵细小的走路声传来,虞虎的护卫眼中寒光闪动,抓起长矛,大斧等兵器,警惕的看向远处。 虞虎抬手打个凉棚仔细眺望,只见三人正穿过由于烈日曝晒而变得青黄斑驳的草地,向这里急速接近。 — “是我,大事不好了!”沙武的声音传到了他的耳中,不详的预感充斥着心头。 三人渐渐近了,虞虎分辨出对面另外两人的身份,眼神变幻不定,从开始的警惕和惊讶,到最后成为了迷惑和不解。 那两人不是西瓯族族长俞侥的护卫吗? 他提气长声道道:“你们怎么来了?俞侥族长呢?”尽管心中焦躁,但是还是显得非常冷静,同时还发现了他们全身上下都是血迹斑斑。又追问道:“这一身的伤,是怎么弄的……” 等他们来到跟前,虞虎才发现他们每个人身上的伤痕都不下十处,他们都是俞侥的护卫,族中难得的勇士,如今几人竟被伤成这样,要不是亲眼所见,简直不能想象。 一人伏身放声嚎啕道:“吴兵强攻了营寨,他们和区吴族前后冲杀,我军几乎全军覆没。族长……族长挨了三刀……生死不明……” 此言入耳,虞虎只觉得天旋地转,这么说来自己的计划全部都是空谈,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姬凌云不是一个很有理智的人吗……怎么会…… 虞虎面貌本就丑陋,长着一张驴脸,此刻更因过度激动而扭曲狰狞。 沙武见虞虎气得浑身抽搐,心中大是痛快几欲高声叫好,暗道:“老狗,你也有今天。”同时,也未姬凌云的能力而感到敬佩。 他并不清楚具体的情况如何,只是知道在某一个晚上,突然他带兵来到这个地方,然后蛰伏躲避起来。虞虎对他防的很深,其他的一概不知,但为了姬凌云赋予的任务,不得已才忍气呆了下来。 看此情形,足以表明老奸巨滑的虞虎狠狠的栽了一个跟头。 沙武装做手足无措的模样道:“虞族长,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撤退……向西瓯族的方向撤退……”虞虎闭着眼睛艰难地说,这四个字仿佛用尽了最后一点的气力。 ************************* 区吴山上夫差拿着一块碎裂的盾牌,惊讶道:“这……这……怎么可能……居然裂了……” “怎么了,父王,看什么呢?”姬凌云昨夜在山寨中陪着区吴族上下痛饮至了凌晨时分,这一早醒来就见到夫差看着一块碎裂的盾牌囓囓自语。 夫差见姬凌云醒来将手中的盾牌给了姬凌云道:“王儿麾下的那叫森熊的大个儿到底有多少力气?” 姬凌云道:“孩儿也不知道,反正至今没有一个人的力气可以跟他相比。”说完,追加了一句,“为什么这样问?” 夫差道:“孩儿可知这藤盾吗?森熊那家伙竟然将他给打裂了。” 姬凌云不已未然的笑道:“我当是什么呢,这有什么希奇的,寻常的盾牌森熊一击就能将他打暴,纵然是铁盾也能留了一个深深的痕迹,这藤盾能坚持三合不错了,比我吴国士兵用的藤盾要好上许多。” 夫差摇头道:“这可不是一般的藤盾,他是以百越最高峰中千年老藤编制而成,刀箭难伤,坚固无比。” 第十部南征百越 第三十三章藤甲兵即将诞生 得夫差如此一说,姬凌云眼珠咕噜的转了圈,心动道那么神奇?” 夫差点了点头道:“若非如此,这藤盾也不会在我手上。” 姬凌云心想,也对!夫差何等人物,若非值得重视他人也不敢将这等东西来见夫差。他却不知,夫差是因为以探望墨西哥时,从墨西哥那里得到了这个东西。 夫差赞道:“用陌刀,大铁斧猛力将它剁开或许不足为奇,但森熊将军用的兵器是鞭。他完全是以力将这藤盾震裂,这就吓人了。也难怪他能将大樟树连根拔起,王儿等收到怎么一位虎将真是我吴国之大幸。” 姬凌云点头说是,但心思早就飞到了九霄云外。为了亲自证实一下,姬凌云叫来了专韦,让他以七成之力试上一试。 专韦鼓足了七成的力道往那藤盾上看去,一声翠响,宿铁刀深入藤盾一寸,濒临两半,但却没有将它斩段。 专韦赞道:“果然是好盾!”他的宿铁刀,背厚刃锋,最利于劈砍,是铸刀大师风胡子的得意力作之一。寻常盾牌即便由人拿,受力不均也是一斩即断,可这藤盾放在地上,吃了自己七成的力道的全部力量,却依然未断,比起寻常的盾牌好上何止一筹。 姬凌云见了大喜,专韦以七成之力配上宿铁宝刀还未能将斩断,若用在战场之上,寻常士兵哪能动它们分毫。 夫差奇怪的出声询问。 姬凌云高兴道:“父王,您看到没有!这滕甲如此坚固,若将他编成盔甲被士兵使用,那岂不是一队刀枪不入的怪物军团?” 姬凌云可记得藤甲兵的大名,那是足智多谋的诸葛亮都为之头疼地兵种。 夫差作战经验何等的丰富立刻意识到了其中的奥妙。一拍大腿叫道:“我怎么就没有想到这点……走……我们去看看墨兄弟去!” 姬凌云跟随夫差来到了墨西哥的住处。 夫差在百越山中生活的多年,但还是不习惯住山洞里,在山坡上搭建了房屋居住。墨西哥住的地方正是离夫差主居不远的客房,不用盏茶功夫就来到目的地。 夫差推门而入大叫道:“墨兄弟,我带我的儿子来看你了。” 墨西哥喜道:“大哥快快进来,刚才你来了会儿就走了,可闷死兄弟我了。” 姬凌云见墨西哥面色红润,精神大好,只是左右手绑着厚厚的木板和纱布,那样子特别地滑稽。 姬凌云上前道:“属下卤莽伤了墨族长。凌云在这里向墨族长赔罪了。” 墨西哥囓囓道:“什么伤不伤了,我自己打不过他,怪得了谁。”说着,他眼睛透着光亮道:“不过说真的,你麾下的那位高大勇士实在太厉害了。无论是力量,还是技术都是一等一的好,真想同他在好好打上一战,” 姬凌云暗笑,都伤成这样了还想着跟对方较量,这天下的怪人真是无奇不有。不过这家伙掌握这百越山中最精锐的一支部队。若是收为己用,一定大有利处。于是。笑道:“这个无妨,寡人可以做主。墨族长是我父王的救命恩人,只要墨族长高兴,不只是森熊,寡人麾下的勇士都可以陪你过招……只是,你得有输的心里准备才行。我麾下的专韦、豫让两位勇士个个都不逊色森熊将军,恐怕你不一定会是对手。” 墨西哥不怒反喜道:“愈是这样才愈有趣,老是跟不是自己对手地人交战一点儿乐趣也没有。”随即,他沉吟道:“大夫说我这一对臂膀要一个月才能完全康复,不知你什么时候走?” 姬凌云道:“这个不急首才行,那虞虎如此可恶,寡人非要砍下他的脑袋不可。何况实在不行,族长也可以下山嘛。这山上人少。若论真正是勇士还是我大周战场上居多。” 墨西哥听后双眼先是一亮,但随后又黯淡了下来。 夫差明白姬凌云地意图,但也了解墨西哥。话说道这里已经够了,在继续下去反而会另对方不快,插话道:“杂事休提,今日我和与王儿来此是想询问一下这藤盾一事。记得你原先说过,这藤盾你是根据山越山顶的千年老藤铸造而成,刀剑难伤。不知道,你可否想过用它们来编制铠甲?这样可以铸造一支刀枪难伤的军队。” 墨西哥也是神情大动喜道:“这点我没有想过,但应该可行。只是山中千年老藤数量虽多,但难以开采,制作也非常的繁杂。要想老藤耐用,必须要先藤入水浸泡半月,然后在晾晒三日之干,然后油浸一周再取出来晒干坚,刀砍枪刺不入。” 姬凌云点头道:“制作虽然繁杂,但在战场上却能大用,值得如此。” “对了!”墨西哥想到了一点尴尬道:“这种藤有个致命弱点,非常容易着火。” 姬凌云笑道:“这个无妨,只要在藤甲外围包裹上一层防火的牛皮就可预防火箭,另外只要不中敌人火计,怕火又有何妨?” 墨西哥点头笑道:“确实如此,你这脑瓜子比我的好用多了,等战事结束后,我立刻着手试验。” 姬凌云道:“实验成功,寡人以同价粮食物质与墨族长交换。” 墨西哥毫不在意的 姬凌云口上说的好听,但心里已然决定,若墨西哥不归顺与他,他也只好狠下心来将他们除尽。他可没有忘记,在三国时期,这百越群山只有山越而没有别的部落。 历史上是山越一族最后一统了百越群山,是不是墨西哥历史没有记载,但山越的存在绝对是一个祸害。 第十部南征百越 第三十四章血屠山寨 墨西哥交谈了多时,姬凌云对对方有了一个大致的了为人丈义,有恩必还,有仇必报,毫无心机,只因为人因直爽,勇武过人,对兄弟士卒有如己出,深得各路勇士爱戴,敬服,以至争先投奔。 第241章 他是一个很好的大将,但却不是一个上位者,一统百越的应该另有其人,或者是他的后人。 不过,这一切已经不重要了,只要他没有野心,能予以大用便可。 正聊到兴头上,伍辛匆匆的走了进来,他望了厅内一眼恭声禀报道:“大王,越公,属下经过多方查证,已经证实了西瓯族族长俞侥的话,确定了虞虎老儿的行踪。” 一国不可有两头,夫差大王一称早已成为历史。夫差不想让人误解,亦不想落人口舌,自动降低了因有的爵位,改王为公。本来,姬凌云有意将吴国最富庶的土地赐予他,但夫差却不并意图拆了越国的宗庙,在原地立一座吴国的英烈祠,好以此来羞辱那以死多年的勾践,以解心头之恨。 经过姬凌云的百般劝说,夫差才打消此念,但初衷却是不改,要求担任越公在勾践的位子上安详的渡过晚年。 姬凌云知道夫差的脾性只好答应。 听了伍辛的报告,姬凌云点头自语道:“这虞虎还真有一手……”不由微笑庆幸,若非这区吴山中被困的人是病入膏肓的夫差,恐怕自己会采用伍辛的计策。如此便可能会中虞虎的计谋。 姬凌云道:“敌方现在在哪?” 伍辛回道:“正抄小路快速向西瓯族撤去。” 姬凌云沉吟片刻道:“传令下去,命令全军整装待命,准备出战。” “是!”伍辛高声领命。 夫差道:“百越深处地形更是复杂,吴兵在山上能够发挥出地力量不如我族勇士熟练。我让三十六狂章带领三万区吴勇士一同助阵。” 墨西哥懊恼道:“可恨!我这双手受伤不能于你们一同作战。但我麾下的六千精锐却可以带我一战。他们个个都是勇士,绝对能够帮的上你。” 姬凌云连声道谢,心中暗喜,这正是竖立威信的大好时机。 墨西哥提醒道:“我麾下的那些人个个都是勇士,他们并不向吴兵和区吴兵那么守规矩。” 姬凌云不已为意,他麾下不乏桀骜不逊之辈,那个不被他制的方法服服帖帖,微笑道:“放心,我用森熊来治他们,定能让他们听话。” 在纪律上。百越士卒远不如吴国士卒。六万吴国大军都集结了多时,区吴族和山越族的将士才姗姗来迟。 为了避免混乱不合,姬凌云将军队分为三部。森熊、孙弛带领着山越六千士卒为先锋大军,自己率领六万吴兵为中军,区吴的三万士卒则由伍辛来带领。 森熊神勇正好可以治住山越兵的桀骜不逊,孙弛的军略也可以弥补森熊地不足,同时伍辛跟随夫差多年,在区吴族中有着一定的威信。 他没有指挥过区吴族和山越族的士兵,双方都存在这不信任的关系。如此,不但可以避免这类事情发生。还可能如指臂使的指挥他们。 近十万大军分为三队直奔西瓯族而去。 ******************************** 西瓯族飞云峰下,虞虎跟沙武和他们的六万大军风尘仆仆的来到了这里。望着较为险峻的山峰,虞虎有些犹豫不绝。 是开杀,还是劝说? 他的眉头拧成了一条线,左右为难。西瓯族的实力不如东越、骆稽,但由于附近有一块广阔地盆地,盆地上纵横交错了六道河渠,四季不断,水源充足,是百越群山中唯一适合种水稻的地方,被称为‘六水盆地’。正是因为有‘六水盆地’地存在。西瓯族的收成是百越诸族中最好的一个,山寨中存粮无数。 正因为这些粮食才令虞虎有些犯难,自己若不取,则必然为姬凌云所取;自己若强取。则怕寒了己方将士的心。因为,东越族跟西瓯族非常的要好,族中人相互通婚者。多如牛毛,万一引起群愤,自己也不好交代…… 看了一眼沙武,心道:“ 己来干,不如让他来做这个蠢事,若真到了不可收拾己也好拿他来抵罪。”于是道:“沙族长,那姬凌云确实厉害,我们如今只有一线取胜的机会,老夫认为以守待攻是应对当前局势的最好办法。”为了增加说服力,他说出了自己的计策,道:“我们如今落得如此下场无非是因为姬凌云太过厉害,只要我们将他逼走,一切难题都可以解决。” 他诚恳的说道:“我以让人出使楚国,面见楚国重臣叶公,告诉他让他出兵袭击吴国,而我们在这里拖住姬凌云。吴国和百越哪个重要,不用多说,姬凌云一旦得知后背受敌,定然舍我们而去,那时便是我等反击之时。” — 沙武听了心道:“好狡猾地老狗!”口中却奉承道:“果然是妙计。” 虞虎忧心道:“但再此之前,我们必须要筹集足够的粮草。我族粮草仅够自己使用,养不起贵族这两万军队。以我之见,西瓯族已经无主,不如纵兵上山将山里的粮食一并抢来,以解我等危机,反正就算我们不取,早晚也会被姬凌云取走。” 沙武深知虞虎算计的厉害,每做一件事情都有他地目的,他如此和气,一定有什么诡计,细细沉吟,恍然明白微笑着点头道:“虞族长所说确实有道理,但却漏了一点。粮食固然重要,但兵力才是重中之重。这西瓯族如今有五千守军,我等若是强攻一定伤亡甚巨。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伤亡,还请族长利用身份先去诈开城门,然后沙某在纵兵杀入。” 他眯眼看着虞虎,心底冷哼:老狗想让我一人做罪人,做梦,我即便是死也要将你们 虞虎眼中出现了一丝愤怒,拳头紧紧地握在了一起,心道:“不行,我必须克制住,这个时候跟这小狗翻脸,只会带来灭亡。” 他双拳随即松开,露出了“和善”的笑容,正待劝说。远处快马来报:“族长,区吴那边已经有了消息,姬凌云与区吴、山越合军一处,共计十数万大军分兵三路正快速向这里驰来,前军大约三日左右便可到达。” 三日,十数万大军。 虞虎心头一跳,时间太急,百姓行军太慢,现在除了抢掠已经没有任何办法。 沙武急道:“时间紧迫,请虞族长速定主意。” 虞虎咬了咬牙,这小狗之所以会对自己言听计从那是因为他需要自己粮食的接济,若让他们得到了粮食,指不定会闹出什么事情。反正无法撇开关系,到不如将粮食握在自己的手中。于是,他狠声道:“好!沙族长,你带领本部军马将西瓯族种的粮食全部毁去,我带兵杀上山去。” 危机之下,虞虎果断的作出了自认为最高明的决策。 沙武无奈,只好领军向‘六水盆地’冲去。 虞虎望着高耸的飞云峰,一挥手大军向山上驶去。 ***************************** 当姬凌云的大军赶到飞云峰的时候,这里已经成了一片焦土。 姬凌云记得当时自己有说有笑的上飞云峰,但一踏入西瓯山寨,不禁倒吸了一口晾气,呆呆的站立在了那里,仿佛中了定身咒一般。 他征战沙场多年,却从未看到如此惊心动魄的一幕。 到处都是尸体和血,在他的面前鲜血已经浸透可每一寸的土地,干枯的血迹,将土壤自接染成了血红色。 无数残缺不全的尸体到在地上,在烈日的暴晒之下,发出一阵阵刺鼻的恶臭,蛐蛐在尸体上游乐,秃鹰在空中唱歌,好好的一座山寨竟然成了蛐蛐、秃鹰的乐园,他仿佛置身于死城,置身于地狱一般。 “不可原谅……”姬凌云双目赤红,他并不是第一次见到这种景象,但对象是百姓却是第一次见到。 百姓在乱世中有什么罪过? 他可以理解理解历史上的大将坑杀降卒,但却不能理解他们无辜的杀害百姓。百姓付出了自己的一切,为了只是要有一个安稳的生活,这中要求真的很过份吗? 第十部南征百越 第三十五章因仇恨而狂的少主 一刻,姬凌云真真正正的体会到了战场给百姓带来的道:“但愿天下百姓能够早日得到解脱,吴国百姓不会受到战火的波及。” 看来因该加快一统步伐才行,姬凌云眼中露出了少有的坚毅之色。 听了姬凌云的感慨,姜良很肯定的说道:“这话听起来有些荒谬,但良坚信只要有大王在,这个愿望一定可以实现。当今天下也只有大王有武王姬发之能。” 姬凌云眉头一挑,眺望长空,暗道“姬发无非是一个诸侯天子而已,寡人的目的可不只有这一些。 “大王,快点处理吧!这天气做容易引发瘟疫。”这时,韩庆的声音从一旁传来。他最怕凌云建言。 姬凌云摇了摇头,将心神重新拉了回来,“传令下去,一部分人去挖一个大坑,一部分人去准备干柴,再来一部分人将尸体全部聚集起来火化,以防瘟疫的发生……” 正说间,“咔嚓”一声,他忽然听到旁边响起了踩断树枝的声音。偏过头一看,原来有四个衣衫褴褛的百姓拿着木棍木子弓箭之类的东西躲在一旁的大树下,望着自己,畏畏缩缩地眼中充满了恐惧。 “大王……你看……”身旁的专韦突然指着那些百姓身旁的一件东西。 “天哪!!!他们在吃什么?”姬凌云的目光落在那东西上,喉中涌出一股恶心的感觉,那……那东西竟然是一个人大腿,而且还根部还有被啃咬过得痕迹。虽然他常听人吃人一事,但耳中所闻跟亲眼所见完全是两马子事情。 姜良看了脸色微变。 第242章 饶是他喜怒不形于色,也不禁流露出几欲作呕的表情。韩庆看着长着 他们竟将粮食全部抢走,一点儿也没有为百姓留下,姬凌云大叫道:“还愣着干什么,拿出米粮造饭,先解决百姓温饱再说。” *************** 夜幕降临,姬凌云地怒气依旧未平。他看着刚刚统计的数字表格心凉了大半,西瓯族山下有百姓一共十五万人,可而今却只是剩下了不到三万病残妇孺。虞虎连续两日。抢掠不断,这大约累积下来的伤亡数字已经超越了十万。 如今,他们已经将所有尸体聚齐起来火化,余下的三万病残妇孺也得到了妥善的安排。 姬凌云叹了口气,暗道:“自己能为他们做得也只有这些了。”他将手中的书简用力丢了出去,不愿意再看。对执行命令的姜良、韩庆道:“你们先去休息吧!这笔帐,我们要在虞虎身上加倍的要回来。” 姬凌云心情烦闷,今日发生的事情对他的感触太大。现在只要他一闭上眼睛,脑中就会出现那群可怜百姓啃咬着人肉地景象,无法睡眠。他当先走了出去。看着皎洁的月色。姬凌云暗自庆幸,还好将冷碟留在了区吴上。否者她恐怕要向自己一样难以入眠了。 右面传来一阵细碎的脚步声,随即在被月光照耀得雪白的地面上,忽然就多出了一个老长的倒影。 “谁!”姬凌云回头观望,专韦、豫让两人早已先一步取出了兵器。 姜良、韩庆也停下了脚步。 一个黑影从不远处的竹林中走了出来,“是我,吴王放心,我并没有恶意。” 姬凌云喝道:“鬼鬼樂樂,既然没有恶意,何不上来答话。” 话音一落,那黑影便向这边走来。 进入在火光所及之处。姬凌云看清楚了来人。对方是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是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但他颈部挂着一条兽牙项链腰间挂着一把铁剑。虽然铁剑在中原早已是常见之物,但在这百越却只有贵族人才佩带的起。 姬凌云可以断定。来人的身份一定不简单。 姬凌云尚未开口,来人就自我介绍道:“我是一个罪人,西瓯族地少主俞桥。是我下令开门引虞虎那畜生近来的。” 一提到虞虎,那人目眦尽裂,泪涕横流,眼中出现了无穷地恨意。 姬凌云能够理解俞桥心中的痛苦,自己是一个外人见到如此的西瓯族那愤慨之心都无以复加,何况是俞桥——他本人。 他安慰道:“错不在你,即便你不开门,以你们的实力也抵挡不住。” “但……我恨……”俞桥面容因为过度激动而扭曲狰狞,他“哇”地喷出一大口血,鲜血混着眼泪一起流下来,仰天嘶声嗥叫,凄厉尖锐的声音仿佛利刃刮过钢铁,刺得人人耳鼓生疼!他满口鲜血,衬托着白森森的牙齿,身体摇摇晃晃,眼里满是怨毒的凶光,看上去好似一条负伤的猛虎,“我恨……我恨……我恨……” 他赤红的双眼瞪着姬凌云道:“若虞虎那畜生光明正大的给我打上一战,让我为保护族人为了,让我尽力一战。这样我可以安心地去见我的阿爹,但现在……我不过是一条偷生的狗而已,有什么资格,有什么颜面去见我阿爹。” 姬凌云叹道:“你爹并没有死,但他也活不了多久了,墨西哥不会放给他的。”他顿了一顿道:“说出你地来意,你我是敌非友,没有必要胡扯其他。” 俞桥道:“我可以帮助你们击败虞虎,我知道他的一个秘密,可以帮助你们战胜他。” 姬凌云奇道:“你为什么要帮寡人?细说起来寡人还是你的仇人,若非寡人,你父亲也不至于被擒。” 俞桥大声道:“我帮地不是你而是自己,我确实恨你,但我更恨虞虎。你是光明正大的胜了我的父亲,而他……他却是利用卑劣的手段对自己的盟友狠下毒手……” 第十部南征百越 第三十六章自断一臂 桥仿佛疯了一般,有哭又叫,大声吼道:“山寨中的过了,他们烧、杀、抢、掠根本就不是人。一个个都是冷血的禽兽魔鬼……” 姬凌云双手环抱胸前冷静的说道:“寡人不是在这里听你抱怨的,将这吼叫抱怨的力气留到报仇吧。说了那么多寡人还不知道你口中的那个秘密是什么?” 俞桥呆了一呆,肩膀无力地塌下来,警惕的看了一旁的姜良、韩庆等人一眼,意思相当明显。 “无妨!”姬凌云道:“有话直说,他们都是寡人的心腹,没有什么好隐瞒的。” 俞桥很明显的松了口气,只要能够为十万族人报仇,其他的都无所谓了,管他是不是叛族。俞桥说道:“东越山的地势仅次于拥有天然屏障的骆稽山,而东越山寨的坚固又仅次于区吴山寨。虽然东越山寨险不如骆稽山,坚不如区吴山寨,但却同时继承了骆稽山的险和区吴山寨的坚,说道山寨的坚固这东越山寨绝对是当之无愧的第一。现在他们有六万军队,而你们却只有十万余。战场之上,向来守方得利,若不以计取胜,兵力在多也只能望寨徒劳而已。不过虞虎这人贪生怕死,精于算计,为人处事,做事总喜欢为自己留下一条退路。他在山寨后方为自己准备了一条小路,做逃生之用。只要利用这条小路便可到达山岭,虞虎就住在山岭附近,只须千人就可轻易将虞虎擒住。” 姬凌云疑问道:“既然这是秘密。那你怎么知道的这么详细?” “在我小时候,虞豹告诉我地,我也曾经走过……”俞桥面露恶心之色缓缓道:“在二十年前,那老畜生有一个最钟爱的孙子叫虞豹,聪慧机灵是一个公认的神童。巫师说那是天神赐予东越族的福星。那家伙人小,但受尽百般宠爱。当时的我比他小上一岁,两人经常再一起玩耍。有一次,我们两人在山岭上一起戏弄一只兔子。但那兔子却趁机逃走了。于是,虞豹就求他的护卫将兔子捉来,兔子是抓到了,可那人却被看见这一幕的虞虎杀了。后来,我偷偷的问了虞豹为什么。虞豹偷偷地告诉我说那里是东越族的禁地,有一条可以通下山的小道。不久后。虞豹落崖死了。五年前,偶然间想到这事,一时好奇就偷偷看了看,果真从那里下了山。” 姬凌云与姜良、韩庆相互对望了一眼,俞桥说的有板有眼,神色也无任何破绽,想来却有此事。 但姬凌云始终觉得俞桥另有所图,他话中无假。但意图未必只有一个,于是问道:“你我敌对,让我凭什么相信你?” 俞桥眼中竟是疯狂。咧嘴大笑道:“这样够不够!”他在刹那间拔出了自己的配剑向自己的右臂猛力斩下。他狂怒之际,使力极猛,那铁剑又异常锋利,剑锋落处,他地一条右臂登时无声无息的给卸了下来。 “啊……”俞桥惊怒交迸。惨叫一声,一对不大的双眼,这一刻却瞪得如牛眼一般大小。眼中除了疯狂就是仇恨。 姬凌云也想不到对方竟会如此,被吓得“啊”的一声,退了一步。 “你这是何苦呢?”看了几乎发疯的俞桥,姬凌云生出了一丝不忍。 “这是我活该,这是我软弱,怕死的下场……”俞桥不顾自己的伤一脸的狰狞道:“你知道吗?你知道虞虎他们杀进山寨来地时候我在干什么吗?我告诉你……我怕死……我装死……敌人杀来了,我身为西瓯族的少主没有带领族人奋起反抗,而是藏在了死人堆里不敢动弹。看着十万族人一个个的被杀,我不敢起身,看着妻子受辱,我还是不敢起身,最后就连我儿子被人砍下了脑袋,我依旧不敢出来。向我这样窝囊地废物还有什么颜面存活在世上。我早就不想活了,但我不甘心就这样死。 我要报仇……我要报仇………我要报仇……” 俞桥厉声大吼“我不能让虞虎开开心心的活着,我要毁了他的一切,然后在杀了他。这手臂既是我对自己怕死的惩罚,也是我自己的决心!” “扑通”一下,俞桥跪了下来,“我求求你 我,帮我报仇……我全力助你,要求只有一个,让我他……” 山冈上一片寂静,良久,姬凌云开口道:“好吧!寡人答应你了!”条件如此丰厚,容不得姬凌云不为之心动。 “你先去将血止住,然后休息静养,但等处理好余下地一切后,在前往东越攻伐。” 姬凌云让两个士兵将俞桥带去医治,然后才松了一口气,对付一个可怜的疯子,比对付一个正常要吃力的多。 他看着姜良、韩庆道:“你们怎么看?” 韩庆简洁道:“如此疯狂,不象有假。恐怕他受到如此地打击,精神早已失常。他忘记不了自己在关键时候了无法面对族人,妻儿唯一能做的就是报仇,他想通过报仇来消除自己对自己的怨恨。这种人物是最难控制的,因为他的疯狂,让你你知道他的下一步是什么。” 姜良也点头赞同韩庆的说法,从另一个角度分析道:“我也认为不会有假,但必须要谨慎行事。这时的俞桥让人看了心寒,一个人最可怕的不是对敌人狠心,而是对自己狠心。一个可以可以不皱眉头的砍下自己一条手臂的人,我想不出有什么事情是他不敢去做的。 我们无法以常例思维去算计他,约束他,他可以在任何情况下,干出任何出人意料的事情。对于他,我们不能放松一丝一毫的警惕之心。” 姬凌云听了两人的建言,沉吟道:“首先我们可以肯定一点,俞桥对虞虎那深入骨髓的恨意。 第243章 所以我认为在我们没有帮助他除去虞虎之前,他绝对可以信任。一旦除去了虞虎,我们就让他自生自灭吧。只要他不来惹我们,我们没有必要去理他。姜良,他就交给你了,从他口中问出那条小道的大致信息,然后让解侯珍前去探路,并且通知沙武。若一切如俞桥说的那样,我们不但能够一口气端了这最后一个绊脚石,一统百越群山,还能以最小的伤亡拿下东越山寨,保留东越山寨的整体实力,为将来募兵做好准备。” 月光下,那支断手静静的躺在地上,姬凌云瞄了一眼道:“将它埋了把,搁在这里令人不快。” 姬凌云大军在山上休整了半个月,这半个月里,姬凌云曾去见过俞桥,他这些日子精神好了许多,并无任何异常。那股疯狂也消失无终跟平常人没有什么两样,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还会出来。 这天,前去探路的解侯珍已经回来。 姬凌云立刻召见了他,让他说明情况。 解侯珍道:“根据姜太宰给我的地图,我在后山的山壁处确实发现了一个由枝叶掩盖起来的人工山洞,洞里还有近千具骸骨。应该是虞虎为了保密而将所有工人一并除去。大约向前走了千步左右会出现一个由老藤编成的长梯,长梯上面是一处密林,那里确实是传说不可攀越的东越族的后山。那里虽有小路,但依旧非常的险峻。小路也只是到达山腰为止,余下的还是需要攀沿,在不起眼的地方有向梯子一样的树藤,也许怕人发现,那里没有一个守卫。可以很轻易的利用那条道路混上山顶……对了,我这里有沙兄绘制的一张东越山寨的草图,也许对你们有些用处。” 姬凌云大喜的接过:“就差它了……” 姬凌云摊开用动物是知道一个大概方向,但这已经足够。 姬凌云细看了草图,立刻召集了姜良、韩庆、展如、端科、伍辛、冯平等将开了一个小型会议,商量总体的作战计划。 经过了一个时辰的讨论终于定了下一套四面开花的作战方针。 会议结束前,姬凌云问姜良道:“俞桥最近情况怎么样?” 姜良道:“一切都好,就是身子较虚,最近一直在练习左手,并没有任何异常。” “练习左手?”姬凌 姜良点头道:“俞桥右手被废,想要熟练的用左手,还需要一段时间吧?” 姬凌云眯起了双眼笑道:“是吗?也许是吧!” 第十部南征百越 第三十七章下马之威 凌云的大军经过了一番爬山涉水终于来到了东越山下这山峰高耸入云,气势磅礴,如展旗峰,远远看去如一面大旗迎风招展。 姬凌云命令全军驻扎下来,并未有攻寨的架势,而是整日得在山中各个地方流连忘返,美名曰:探视地形,实则游山玩水,丝毫不将当前的 “好一座玲珑多姿的山峰,这五族王寨真是各有不同啊。”姬凌云来到了一处飞瀑下方,眼见飞瀑流过,被青苔分割成条条飞金泄银的白色水链.恰似银线穿珠精制而成的珠帘悬挂于悬崖峭壁之上。不由心中有些感慨,来了百越山脉中多日,每日每夜睁眼是山,闭眼也是山。但影响最深的还是要属于余皑山的清静幽深;骆稽山的险峻奇特;区吴山的雄伟磅礴;飞云峰的秀丽宜人以及这玲东越山的玲珑多姿。 伍辛赞同的笑道:“经过连头,众人自然选择其中最适合的一个,作为王寨。只是……大王,这样真的可以吗?” “安啦!”姬凌云无所谓的笑道:“出来玩的,别想那么多。我们这里放松,东越上山也会跟着放松,时间一久,我们的胜算将会大大的增加。” 伍辛听了姬凌云的话,脸上露出了担忧的神色说道:“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我怕……山越那边会有怨言。他们不象我们区吴族一般。我们区吴兵也是根据中原的练兵之法训练出来地精锐之士。晓得军纪。而他们却是由墨西哥族长将来自各族的壮士聚集起来杂兵,让他们冲锋陷阵可以无往不利,但若让他们在一旁什么也不干,却会呆立不住抱怨连连。恐怕,他们未必会理解大王的用意。” 姬凌云对着伍辛眨了眨眼睛微微笑道:“正是因为不理解,寡人才会如此推延……”不给伍辛思考的时间,他摆了摆手道:“我累了,走吧。回军营睡觉去。” 一路游荡来到了军寨外,迎面碰上了等候已久的孙弛。 “大王唉,大事不好了,山越族那些家伙要造反了……你您到哪里去了?事情发生时,我等四处寻找,却未能找到您。”孙弛一脸的焦虑。焦急,在这大热天里,汗水早已湿透了他的衣裳。 “厄……”姬凌云脸上不急反喜:“今天处理完公务,逛了逛营地,然后观测地形去了……什么事大惊小怪的,慢慢说,天踏不下来。” 孙弛长叹道:“那六千兵并不好管理,但有森熊将军在他们都要安分三分。可不久前。在他们中流传这一个说法,说是大王畏惧虞虎,有十万大军再手却不敢出战。今日一个山越在兵说道此事。正好被森熊将军听到了。森熊将军一手将那人举起抛出了数丈远,森熊将军本是外人,如此行径立刻引起了诸多人地不满。意图反抗,但都被森熊将军打倒在地。后来,乌戈罕站了出来。制止了动乱,并要求大王给一个说法,不然他们就要走了。” 伍辛大怒。“岂有此理,即便不满,大王也是全军统帅,怎可如此乱来。理当严惩,以正军纪。” 姬凌云自信的微笑道:“寡人要的是他们心服口服,而不是小小的惩戒……走,去看看,这些家伙有什么能耐……” 伍辛惊诧的看了姬凌云,想起了先前在瀑布下的那番话,神色动容地暗道:“莫非……大王有意如此?” 一路来到了西北方山越营地,营地内上下六千余人都在做着不同的训练,他们练得不是配合,不是默契,而是个人的神勇。 姬凌云不屑的撇了撇嘴,这种训练在山中确实可行,一旦出了山个人神勇绝对比不上团队合作。 姬凌云将六千山越兵都聚集了起来,他们个个都极不友善的望这姬凌云,有的目光带者不屑,有的目光带着鄙视,并未显得多大热情。 姬凌云大张着嘴巴打了一个“哈哈”,看了下面一眼道:“你们可以走了,回到你们族长那里去,寡人这里不需要你们……” 伍辛已经有些明白姬凌云的意图,将他地话一五一十的用山越话翻译了出去。 当即立刻引起了一阵骚动。 乌戈罕愤怒的站了出来,用着蹩脚地语言说道:“你们吗?” 姬凌云知道这乌戈罕是墨西哥同甘共苦的好兄弟是山越族的第二号人物,声望只在墨西哥之下,在山越中有着很强的号召力。 他望着对方笑道:“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你们的武勇值得称赞,但你们地脑子却不太好用。简单的说,笨的很。” 伍辛看了姬凌云一眼,一咬牙,翻译了出去。 乌戈罕气得哇哇大叫,说了一大通听不懂地话。 伍辛翻译道:“他说你侮辱了 姬凌云先问伍辛“接受”两字用山越语怎么说,然后在向乌戈罕道:“!#%—*#(接受)” 乌戈罕翻身上了校台,从一旁的兵器架上取了一柄大斧,挑衅的在姬凌云面前卷了一个大风车。 姬凌云也缓缓的拔出了 其实,自从东越退回山寨中死守后,姬凌云早就没有将它当成一回事情,毕竟实力太过悬殊。即便没有俞桥的出现,他依旧可以利用沙武打开寨门,然后冲杀进去,以十二万大军欺负东越族的四万大军。 俞桥的出现无非是起到减少伤亡的作用而已,这一战,姬凌云完全可以交给展如来打,根本无须自己出马。 之所以如此,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让山越心服,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强大,从而生出崇拜,敬慕之情。 他逗留不战,正是为了给这些桀骜不逊的山越一个下马之威。 第十部南征百越 第三十八章立赌约,克山寨 越校场上寂静无声 姬凌云一手将剑搭在肩上,在夕阳余辉的照射下,身上仿佛散发着异样的光彩,显得高大而威武。 在他的前面,乌戈罕跪在地上双手撑着地面,仿佛在叩拜着君王,此刻的他一脸的不敢相信,那种感觉如同做梦一般。 好强,真的好强,比族长还要强! 乌戈罕满头大汗,看着自己从发稍滴落的汗水,陷入了不堪回首的那一幕,连战三场,竟三场连败。 第一场: 一剑,只是一剑,看似普通的一剑,却轻易的出现在了自己的胸前,防不胜防。 “你轻敌了,我们再来!” 自己因瞧不起看似无能的对方,导致了一招惨败。 第二场: 吸取了教训的自己,不在轻敌,一出手就是一阵强攻,但在第五合时,却轻易的被对方一剑打落了兵器。 “你急噪了,我们再来。” 自己想一鼓作气,利用自己力大的优势,不断的强攻猛杀,本以为可以搬回一局,但对方却象大海中的扁舟,看似摇摇晃晃,实则稳稳当当,,一步不退的化解了自己的攻势,并且准确的一剑抽打在自己的手背上,打落了兵器。 第三场: 再次吸取了教训,不再轻敌,亦不在猛攻狠打,而是以守待攻寻求时机或是比拼耐力。但结局依旧是惨败。对方地剑时儿快如疾风飞旋。 第244章 时儿慢如森林摆舞,时儿猛如烈火,时儿稳如大山,时儿难知如阴,时儿雷霆万钧,自己仅仅只是撑到了十合,便失去在再战的勇气,沮丧的瘫倒在了地上。 “实力悬殊,再战无异。”姬凌云一脸的傲气,经过了多年的战场生涯。这许多累积起来的宝贵经验,配合伍子胥、孙武子两个惊世奇才的循循善诱,倾囊相授,使他像打开灵窍般通明透彻地掌握到敌我双方的虚实强弱,能透视敌人的诸般玄虚真假。他以兵法悟剑,兵法越是通透,剑法也就越是厉害。 在加以越女剑法,墨子剑法,伍门快剑的帮助,姬凌云自信当世除了阿青、赵无敌、墨翟外。难找出一位能够稳胜自己地人出来。 乌戈罕站了起来恭敬的望着姬凌云叹服道:“吴王武艺超群,乌戈罕远远不如,我认输了。” “但是……但是……”乌戈罕抬起了头。坚定的说道:“但是我绝对不容忍他人侮辱我的族人,战友。绝对……” 姬凌云眯起了眼睛让伍辛将自己的话一字一句的翻译给众人听,“我这不叫做侮辱,而是实事求是。你们一个个确实是笨蛋,莽夫。” 乌戈罕脸色再变,但考虑到对方武艺超群自己远不是对手,只气得身子发颤。 姬凌云见此笑道:“这么说你。你别不服气。行军打战,最重要的莫过于统一的指挥,这战未打,你们却胡乱闹了起来。这难道不是莽夫、傻瓜的行为?” 乌戈罕大声反驳道:“那是因为你懦弱,有十万大军再手却不敢于虞虎开战。我们山越族人,只敬服无惧的勇士,而不是懦弱,胆小地懦夫。 六千山越士卒也一起起哄,大声支援乌戈罕。 姬凌云听了伍辛的翻译。非但不怒反而大声笑了起来,“还不承认自己是莽夫?行军作战讲究计谋策略。而你们见寡人不战。便认真的认为寡人胆小,懦弱。这种行径,跟莽夫有什么差别?” 乌戈罕压根就不相信姬凌云地话,冷哼道:“这都是借口,你每天除了游玩就是睡觉,这种人能出什么好的计策。 姬凌云心平气和的说道:“这样吧,我们做一个估计,看看到底谁是莽夫。”他收起了嬉皮笑脸,整个人变得异常的肃穆,充满了威严,说道:“若你是我,你做怎么做?” 乌戈罕被姬凌云的转变吓的退了一步,此刻的他跟原先判若两人。乌戈罕只是觉得呼吸有些不顺畅,对方盯着自己地眼睛里,有着一股逼人的锐气,让他不敢直视。 乌戈罕叫苦不迭,想不到对方竟然有如此气势,本就不甚灵光的脑袋几乎是一片空白,使劲的摇着头,咬着牙道:“若我是统帅,必然全军压上。利用兵力的优势,强攻山寨,取得胜利。” 姬凌云“呵呵”一笑又恢复 的表情说道:“依照你这办法,伤亡几何,时间几何 乌戈罕压力顿消,刚才那感觉如此做梦一般,看着人畜无害的姬凌云,心道:“我这是什么了?竟被他吓住?”想起姬凌云的问题,连道:“若是进展顺利,大约半年就可攻下山寨,伤亡人数大约在五六万之间。”五六万人,乌戈罕说的非常地轻松,仿佛这不是五六万条性命而是五六万根茅草一般。 姬凌云点头笑道:“半年,你们也只有这个水平了。”乌戈罕听了伍辛的翻译正待大怒,却又闻伍辛语破天惊地说道:“三天,只要三天,寡人就可以以不到五千人地伤亡人数,攻下东越山寨。 ” 乌戈罕惊讶的说不出话来,重新打量着对方,怎么看也不觉得眼前这笑眯眯地家伙可以如此轻易的攻下即险又坚的东越山寨,不由嗤之以鼻道:“尽说大话。” 姬凌云道:“你既然不信,那我们就赌上一赌。我若以不到五千人的伤亡人数在三天内攻下东越山寨,你待如何?” 乌戈罕高声道:“若吴王真的做到,以五千人的伤亡,在三天内攻下东越山寨。我乌戈罕此生对吴王心服口服,任凭差遣,并为我族所犯之事向吴王磕头赔罪。但……若吴王作不到又将如何?” 姬凌云沉声道:“不可能,这个世上没有我姬凌云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情。” 姬凌云又恢复了那威严自信的神色,瞄了他一眼,大笑的离去。 乌戈罕心中一禀,暗道:“也许他真能作到也不一定。” 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假面具,身为上位者更是应该如此。姬凌云也不例外,不同的场合,带上不同的面具早已成为自然。为了迷惑敌人,他可以带上天真无邪,一无所知的面具;为了激励己方成员,他可以带上一切全在掌控之中的自信面具。 有的时候姬凌云自己都不清楚到底是哪个模样的自己才是真正的自己。 “也许在自己享受成功的那一刻时的喜悦情绪,才是真正的自己吧!”姬凌云时常这样子想。 一连过去两天,姬凌云依旧如常的游山玩水,直到第二天的黄昏。 姬凌云这才命令伍辛领着三万区吴士卒来到了东越山寨前一里外的地方驻扎下来,全军上下都在建造营寨,搭设防御攻势,摆出死守的模样出来。 当夜,凌晨时分。一条人影闪入了沙武居住的山洞内。 片刻后,沙武带领着三千精锐袭击了东越山寨,在东越族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占领了最关键的要塞。 这时,原本打算占地死守的区吴族如神兵天将一般从暗处杀出。 同一时间里,余下的一万七千骆稽士兵分散为上百个队伍,满山寨的大吼大叫,制造混乱。 在他们的努力下,才不过半个时辰,整个东越山寨都乱了起来,个个好似热锅上的蚂蚁,不听将令,不尊指挥。 有智谋见识的大将意识到只有虞虎可以稳定局势,匆匆禀报,可他们一进山洞大殿,就见里头躺者数十具尸体,虞虎早已消失不见。山洞深处的洞壁上以鲜血写着整齐的排列着四行,十六个血嶙嶙的大字:“虞虎小儿,为人卑劣;取其狗头,以喂野狗。” 虞虎以死的消息瞬息间就在山寨中传开了,东越山寨乱上加乱。 东越士兵个个象疯无论敌我,因为在这黑暗之中,他们根本分辨不出谁是自己人,谁是敌人,入眼的全是黑糊糊的百越人。 但区吴士卒和骆稽士少出现误杀的情况。并且当大军杀到之时,他们都会丢下兵器抱头蹲下。 区吴士卒早已得到将令不可杀投降之人,其余的百姓,士兵见骆稽士卒如此可保不死,在天性的驱使之下,他们一个个有样学样的抱头投降。 失去首领指挥的东越军,被盟友遗弃的东越军,除了小部分还在拼死抵抗外,大多头失去了战斗意志。 天明时分,姬凌云又调了展如、端科、施猛一同率领五万进入东越山寨。 一时间,东越山寨里的己方部队激增到了近十万余,彻底控制住了局势 第十部南征百越 第三十九章意料中的刺杀 到吴国辕门,烈阳高照,乌戈罕身负荆条眯起眼睛向见左右的刀山戟海在朝阳照耀下闪动点点金光,仪仗的士兵肃然分列两旁,为他分开一条可供四马并行的驰道。 他不禁有一种错觉,这营寨如同龙塘虎穴一般深严,不安和期待的心情,在胸中反复交织。 对于这次打赌,乌戈罕本不已为然,在得知姬凌云回寨后依旧我行我素游玩享乐以后,更是觉得胜券在握。 可事实远远出乎的意料:他——姬凌云,一个被自己瞧不起的人,在一个晚上就攻破了百越群山中最坚固的东越山寨。 乌戈罕恍然发觉自己是多么的天真,在对方的眼中自己或许真的如同笨蛋一般了,想起了那个赌约,他心悦诚服的背上了荆条前来赔罪。 说明来意,乌戈罕步行入营,一路走一路看,只见周围的军营层层叠叠、错落有致;一队队巡营士兵精气十足、整然有序;粮草辎重堆积如山,守备森严。单看这营盘的布置,乌戈罕就能感觉到主人胸中韬略,同时也暗笑自己有眼无珠。 大约走了足足一盏茶的功夫,才来到硕大的中军大帐前。壮硕无匹的专韦正怀抱大刀,如山一般矗立在帐门口。此时见乌戈罕背负荆条到来,以知道是怎么一回事情,点头道:“乌戈罕请稍后,我这就去禀报。” 得知乌戈罕到来地中军大帐前。姬凌云正看着手中的战报:由于战斗进行的异常顺利,大多数东越士兵被惊醒时就得到了吴国十万大军杀入寨中,并且虞虎被杀的假消息。守军并没有多做抵抗,只付出了三千六百余人的代价就拿下了坚固的东越山寨。现在大军正在清理战场,扫除隐患。 姬凌云虽早已料到了结果,但是依旧大喜道:“这一战打了漂亮,百越平复,我军扫除了后患,总体实力又上升了一个台阶” 取得了最终的胜利,姜良的心情也是大好。以少有的圆滑语气说道:“全赖大王洪福齐天,战未开打就有人送上了难逢的战机。” 姬凌云在姜良地提示下,想起了那个疯狂的西瓯族少主俞桥,问道:“虞虎现在在哪?” 韩庆道:“应该在送来的路上吧!若我们计算无误,潜入山寨的我军,在擒拿住虞虎以后,立刻退入后山要地镇守等候,等我军稳定局势在再出来汇合。细算时间,应该快到营寨了。” “等会虞虎到来的时候,直接将他交给俞桥。不用在知会我了。”姬凌云下了一个有些莫名其妙的命令。 这时,帐外的专韦传来了乌戈罕求见的讯息。 第245章 姬凌云摸了摸自己那不是很长的胡须道:“这么快就来了,比预计的还要好……让他进来。” 乌戈罕刚迈进宽大地军帐。姬凌云不由一怔,对方赤裸着上身荆条捆绑在身上,尖锐的芒刺深入皮肉以是猩红一片。对方对此丝毫未觉,只是面露尴尬的愧疚之色。 “乌壮士,别来无恙乎?几句生气地玩笑话,何必如此当真。 ” 大笑声中,姬凌云站起身来。绕过书案,拍了拍乌戈罕臂膀,举头打量了几眼点头道:“寡人当时听闻士卒报道说‘山越人不听命令,不服从指挥,意图背信诺言’,心中很的不快。因此,说话语气重了一些,乌壮士无须较真。”说着,意图为乌戈罕松绑。 乌戈罕退了一步避开。面上的愧疚之色更是浓厚,自己不义在前。大失体面的指责一位智勇绝伦的人物无能在后。姬凌云若是怪罪。自己心头还好受一些。可他如此大度,更加的显出了自己的过错。 “乌戈罕不识吴王本领。多次出言侮辱。如此行径,现在想来实在丢人。吴王大度,更显得乌戈罕地无知。乌戈罕诚心向吴王认错,望吴王恩准。”他双膝跪地“咚、咚、咚”的连磕了三个响头,然后道:“族人无礼,乌戈罕代表他们向吴王赔罪。”再次连磕了三个响头。 “无妨!”姬凌云扶起乌戈罕,解下了他身上的荆条道:“过去的事情就让他过去,无须多做计较。只要你能记住这次教训,日后不在放类似的错误,这几个头也磕得值了。” 乌戈罕心头急跳,颇有受宠若惊之感,诚恳的敬服道:“乌戈罕此生决不忘记吴王的教诲。”他这类人似诺言为一切,早已定下 输后对姬凌云心服口服,并且任凭差遣就决不会失言 正在此时,外面专韦来通报,西瓯族少主俞桥求见。 姬凌云道:“不是让他自行离去吗?” 专韦道:“他说大王为他报了血仇,怎么样也要当面谢恩。” 姬凌云听了眼中露出了一丝寒意,让乌戈罕站于一侧,走回了堂上请他入内。 帐门掀开,俞桥走了进来,进帐后拜倒道:“谢吴王丈义襄助,俞桥以在不久前亲自手刃仇人,不枉此生了。” 姬凌云背过身去,冷冷道:“既然大仇以报,寡人也不留你了,去库房领取五斤黄金自行讨生活去吧。” 俞桥闻言先是一愣,然后道:“为报吴王大恩,我愿将西瓯族世代流传了三百年的一个秘密说出来……这儿可有地图?” 姜良一指帐内坐上角,那里正挂这一副百越的山河图。 俞桥走了上去,可就在此时,惊人地变化发生了。 俞桥左手的袖口里突然露出了一把匕首,发疯似地向姬凌云扑去。 众人惊呼间,姬凌云似乎早已有了防备,迅速地抓住了他的左臂,右肘重重地顶在了俞桥的胸口,借力施出了过肩摔。俞桥挣扎爬起,姬凌云再度出击,一脚飞起,正中俞桥前胸。筋断骨折声中,整个人笔直地飞了出去! 俞桥胸骨以断,撕牙冽嘴,血红的双眼瞪着姬凌云道:“你早已知道我的意图?” 姬凌云点了点头。 “什么时候?”俞桥一脸的不信。 “从你自作聪明的那一刻!”姬凌云淡淡的说道:“你太小瞧了我中原的好人物,寡人对剑颇有心得。那夜,你自断一臂时,你左手用剑一气呵成。 而后来你却学什么左手的适应,一个惯用左手的人装做不习惯用左手无非是想让人对你掉以轻心,好达到你刺杀寡人的目的。你除了恨虞虎毁了你们的山寨外,同时还恨寡人害死了你的父亲。所以一开始,你早已有了全旁的计划,借用寡人的手帮你报仇,然后在寻找时机杀了寡人。” 俞桥猛地仰天哈哈大笑,阴森疯狂的笑声回荡在帐篷里,“哇”地又吐了一大口血:想不到自己的一番计算,早以在对方的意料在内。!不甘心的问道:“既然你早以明白,什么不早早的杀了我?” 姬凌云看了俞桥一眼,没有说话。他非铁石心肠,俞桥所受之苦,常人无法体会。他对吴国已经无法造成任何威胁,姬凌云知道他意图加害自己,但还是有心放他一马,只是对方早已失去理智,两次求生的机会都无动于衷。 俞桥明白了姬凌云的意思大声咆哮道:“我俞桥绝不需要你的可怜!”因为适才大笑和声嘶力竭的咆哮,此时他的嗓子变得沙哑难听,就好像地狱传出的嚎叫。 当场就先一步划破了自己的喉咙。 姬凌云凝望这死尸一眼,叹道:“将他好生安葬,无论怎么说他都是攻克东越山的一大功臣。” 从开始到现在,乌戈罕将姬凌云的运筹帷幄都看在眼中,心中更是佩服的五体投地。 次日清晨,山上的危机已经解除。 姬凌云带着姜良、韩庆、专韦、豫让等一干心腹上了东越山寨。 此刻山寨中一片狼迹,尸体虽然已经全部清理,但各处都依旧有着大战过后的气息,血迹斑斑。 来到了山寨中央的校场,校场的一端并列派着许多大箱子。 姬凌云好奇的问道:“那些是什么?” 展如微微一愣,摇头道:“属下不知,这些大箱子本来放在山洞里的,但那处山洞正好我军需要借用就将它们搬了出来。因为上了锁,大王曾说尽量不要扰民,具体什么倒不是很清楚。” 姬凌云本不在过问可箱子里头突然传来了“嘟、嘟、嘟”的声响,里头装的竟是活物。 好奇之下让人打开看看,谁知这锁一撬,盖子一开,姬凌云一干人等,登时吓得跳了起来。 第十部南征百越 第四十章杀手锏 凌云这时也顾不得什么大王仪态,一咕噜的爬上了一惊魂未定的看着下方。其他人也好不到那里去。 展如、专韦、豫让等猛将护卫如同受惊了的蚂蚁一般,左跳右跳,四散逃窜。姜良、韩庆更是吓得面如土色,惊叫连连:“蛇……蛇……蛇……” 一条蛇并不可怕,两条蛇也能够坦然对付,但上千条蛇花花绿绿如同如同蚂蚁一般四散冲刺,这番景象无论是谁见了也会心里发虚。 “咕嘟!”姬凌云暗自吞了一口口水,只见树下向四周逃窜的蛇高达数十种,姬凌云认识的有白唇竹叶青、白眉蛇、灰蓝扁尾海蛇、金环蛇、银环蛇、尖 天哪,中国最毒的十大毒蛇竟聚集其中之八,有的更是在后世更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种类,想必是因为时代的变革而导致了灭绝。 一般来说蛇怕人,见人则逃。除非你踩到它或者对它做出攻击的举动才会自动的攻击人类,但这些蛇却是意外的疯狂,他们在逃散之余,还不断的对身旁的人类进行攻击,撕咬奇书网,有的甚至直接缠绕在人的身上啃咬着。 场面一片慌乱,维持了大约一会儿,一伙百越人冲了过来,为首一人大叫:“大王莫怕,沙武来了……” 他们一个个都手持火把,奇怪的是那些蛇见了他们一个个向瘟神一般。往别处逃散开来。 姬凌云爬下了树,脚下虚空,有如做了一场噩梦一般,拍了拍胸口道:“呼,好险呐!吓死我了……” 这个时候展如、专韦、豫让、姜良、韩庆等人也回了来,个个都是惊魂未定地模样。 大家相互望了一眼,同时“哈哈”大笑了起来,在场的哪一个不是身经百战,武艺超群或者才智过人之辈,何尝有过这么狼狈的经历。 姬凌云“哈哈”大笑道:“想不到我们还有被追的抱头鼠窜的经历。传开来不知要笑掉多少人的大牙。” 韩庆回想起来依旧心底发虚,无所谓道:“笑就笑了,现在想起那情形,我还是有些害怕……” 众人不约而同的点了点头。 姬凌云看了沙武一眼道:“好在沙将军来得及时,不然寡人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沙武尴尬的挠着头,“嘿嘿”的笑了起来,心头只呼:“天神庇佑,天神庇佑……” 原来,吴国一统百越的形势已经大定,谁亦无力阻止。为了竖立一个好地形象。这几日。沙武非常卖力的帮助展如处理东越山寨中的大小事情,而展如不通晓百越话,大小事情几乎都由沙武来处理。沙武本就不擅长处理这些琐事。 直累得前胸痛后背疼臂麻腿酸四肢无力。一觉错过了迎接姬凌云的大好时辰,匆匆赶来时,正巧遇上这档子事。他久居百越对蛇的习性了如指掌,立刻作出了最正确的决断,莫名其妙的捡到了一个大功。 姬凌云对沙武这几日的表现以从展如口中得知,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鼓励,然后奇怪的说道:“怎么会有这么多地毒蛇。看起来不小于上千条吧?若在加上这十几口大箱子,岂不是有万条之多?” 沙武走到箱子附近,贴耳听了一听,然后又闻了一闻点头肯定道:“大王,这些确实是毒蛇,错不了。” 姜良、韩庆同时疑问道:“这么多条蛇拿来干什么?” 专韦一添嘴唇道:“拿来干什么?这问题问得傻,当然拿来吃哩。蛇羹也是世间的美味之一,大王,这回我们有口服了。” 姬凌云白了专韦一眼道:“拿来吃?有这个可能。但这数量也太多了一些……对了……”骤然间,姬凌云想起了沙武当日说过的话。笑道:“这就是虞虎地秘密武器……” 他看向沙武道:“沙将军。你可曾记得当日你跟寡人说过,虞虎手中有一可以制胜的秘密后招。 第246章 因此对此战的胜负非常的有信心?” 沙武点了点头道:“恩,我是说过,不过那应该是虞虎唬人的吧。若真有后招怎会败的如此迅速。” 姬凌云大笑了起来:“不是不用,而是用不到。单看虞虎布局以诱为先,意图引我军进入他们的埋伏中去。细细一想,虞虎两次用计都是如此。便有疑问 么虞虎一定要故技重施呢?” 姜良、韩庆在瞬间就明白了意图。 展如眉头也跟着舒展了开来说道:“因为他们必须如此,不将我们引到一个狭小靠近山崖地地方,他们怎么能够从高处将这些毒蛇丢入我军阵中,并且引发动乱呢?” 众人登时明白过来,人人高呼道:“好狡猾的一个坏胚子。” 姬凌云暗自庆幸,自己和展如、专韦、豫让这些胆大包天的人物都被吓的手足无措,若这些东西真的被丢到自己兵队的中心,那取得的效果绝对要胜于十面埋伏。自己的军队本就不善于山战,在这山林间混乱结局只有一个。 难怪虞虎会有如此必胜的信心,原来他有这么一手自己想也想不到地妙招。 利用动物取胜的名将数不胜数,但象虞虎这般利用毒蛇地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姬凌云深思许久,说道:“来人,将这些毒蛇全部平均放生各处山头。” 虞虎这招杀手锏妙不可言,姬凌云自忖若非运气极佳,遇到这种情况必然是败多胜少。指不定这一手妙棋在日后地战场上用的上。 他指着那些装蛇地箱子道:“说不定哪一日,这些家伙会成为我军克敌制胜的关键,今趟寡人要好好的巴结下它们。” 此役后,整个百越除了山越尚未归顺以外,其他各族都在姬凌云的掌控之中。 姬凌云下令烧毁东越山寨,然后将十三万东越百姓押送到了西瓯族的飞云峰下,命他们砍伐树木,在这里重新建设一个新的家园。 姬凌云留下了两万人驻守监督,自己领着大军回到了区吴族。 夫差、墨西哥远来迎接。 老远夫差那豪迈的声音就远远传来:“王儿之能,经天纬地;放眼天下,谁能可比。”夫差喜形于色,对他来说此身最自豪的事情就是有姬凌云这么一个儿子。 墨西哥也感慨道:“一月便克东越,如此本领,难怪得大哥如此称赞。” 一行人高兴的聚集在了一处。 姬凌云先问候过夫差,然后在对墨西哥道:“墨壮士手臂可曾康复?” 墨西哥将手臂高举摇了一摇道:“完全好了,完全可以跟吴王麾下的勇士大战一场……墨某自小的好斗,早盼望能与吴国勇士大战一场。” 姬凌云笑道:“墨壮士还是如此直率好斗……好,只要寡人麾下勇士同意,寡人决不阻拦,” 得到姬凌云的恩准,专韦、豫让神色大动,他们皆是好武之人,并同时为墨西哥当日力拼森熊的气魄所动容,均有意同他们一战。 专韦、豫让同时齐声道:“好气魄,在下专韦(豫让)是大王的护卫之一,愿意同你一战。” 专韦望了豫让一眼,道:“大哥为先,我先斗在一阵,让弟再来。” 豫让见专韦与他争大急道:“大哥应当让让小弟,还是我先来吧。” “我先来……” “让我来……” 两人竟然僵持不下。 姬凌云苦笑,武痴对武痴,谁先谁后不是一样。 “好了,抓阄来道:“石头在哪个手,谁猜中谁先?” 专韦道:“左手!” 豫让道:“右手!” 姬凌云摊开了 “哈哈,我先!”专韦欢喜的叫了一声。 豫让暗恨自己运气背,只能退而求其次。 姬凌云知道专韦、豫让的用意,他们都想全力的跟一个体力,精神、战意都十足的情况下与对手交战,而不是在对方体力,精神、战意不足的时候乘人之危。因此,个个争先。 姬凌云对豫让道:“寡人在百越还要呆上整整一个月,还怕没有时间跟对方交手吗?” 豫让高兴的点了点头,能和不同的对手战斗,对于他们这类的武者来说是莫大的喜事。 众人来到了校场,一起观看两人的比斗。 看着校场上专韦、墨西哥你来我往,姬凌云心中却在想着如何劝说墨西哥归降。 第十部南征百越 第四十一章比武,教导 光灿烂。 校场上,人声鼎沸。比武,在百越来说是一等一的大事,因为这象征着地位,象征的名气。他们没有中原的文化,没有千奇百怪的工业,有的只是健壮的体魄和矫捷的身手。 在中原你不会武艺不要紧,只要有一项长处能够养活自己,没人瞧不起你。但在百越却不行,在百越中若无出色的武艺将会遭到他人的鄙夷。 因此,他们很看中比赛的胜负,比赛的结果。 这时专韦,墨西哥都走下场来,专韦持的当然是他的着名兵器宿铁刀,墨西哥则拿着三叉戟跟一面盾牌。 墨西哥手中三叉戟忽地弹上半空,化出万道子影,虎虎生风,校场上空满是寒芒,光耀眼目的戟尖反光,使校场上项时陷入重重戟影裹,这墨西哥一出手,吸引了全场日光。 满天戟影倏地收去,变成一支长达七尺的三叉戟,离指着三丈外的吴国勇士专韦。 专韦一沈腰,宿铁刀回指墨西哥。 一股沈雄的杀气,立时在两名蓄势欲发的高手间生起,教人呼吸顿止。 姬凌云心下大叫“漂亮”,这墨西哥果然高明,一出手便占了主动之势,看来他的图谋,是想先声夺人,试探一下对方的虚实。但专韦战斗的经验何等的丰富,浑身上下稳若泰山,不露丝毫破绽。 让姬凌云在意地是墨西哥刚刚使用出来的戟法。那戟法象极了吴国的祖传招术。 吴国重武,历代宗室人员中都有罕勇猛无双的悍将,二十二代姬馀昧,以勇武而扬名。二十二代吴武王姬僚,万夫莫敌,姬僚之子庆忌更是知名的天下第一猛将,还有威猛无双的夫概王打遍吴楚无敌手,阖、夫差也都是上得战场驰骋的悍将。 因此,吴国的战斗技巧,经过历代的磨练。其害处是接触时全无花巧,动辄重伤身亡,端是奥妙无比,想不到竟被墨西哥学了去。 想着,姬凌云看了一眼夫差,当今世上除了夫差,没有一个人知道那些招式。就连他自己也只是依稀记得几招而已。 墨西哥的人,也正像是他手里地三叉戟,削锐、锋利、精悍。他的眼睛始终在盯着他的对手,双手合抱。斜握着三叉戟,如同在看着猎物。 而专韦却只是随随便便的将刀横在胸前。 墨西哥手一抡,一七尺长的三叉戟。就飞舞而起,带起了一阵凌厉的戟风,压得周旁的花草全都低下了头。 专韦却没有低头,身形一闪,已从三叉戟抡起的圆弧外滑了过去。 姬凌云远远看着,脱口而赞:“攻的好,避的妙!” 夫差赞同笑道:“地确是各有千秋。墨西哥若是勇猛无绰的老虎。那专韦遍是灵活骁勇的雄鹰。” 姬凌云笑道:“我却认为专韦是雄狮。”论力气,老虎确实要胜于雄狮,但若言头脑,一百头猛虎也比不上一只雄狮。老虎有着究极地力量,而雄狮除了一身力量以外还有无与伦比的脑袋。 这也是老虎不如狮子的原因之一。 夫差道:“墨西哥用的是父王教的战技,这一战恐怕专韦败多胜少。 ”姬凌云道:“战技在好也看使用的人物,真正有效的招式,一招就已足够。在真正高手地面前,任何招术都能够化腐朽而神奇。”这一刻。他想起了阿青。 夫差忽又叹了口气,道:“只可惜你没有看见当年我叔叔施展他我们吴国技艺时候的威风在他手里任何人都难以走过三合。” 姬凌云有些不服气道:“森熊未必会逊色于他。” “差得太远了……”夫差一撇头。回忆起了往事。 确实,森熊只能算是猛将。而当年的夫概王却是战将。不但拥有无敌的神勇,而且还拥有伍子胥、孙武子都为之动容的战术才能。 姬凌云再也没有说什么,因为这时决斗早已开始。 他们才说了了七八句话,墨西哥却已经攻出了三十招,他的招式变化间不如刀来的巧妙,但那盾牌却正好弥补了这个缺陷。 无论谁都看不出这么样一个一个矮小的人物,竟真的施展了如此刚烈威猛地戟法。四周欢声如雷, 他二十招攻出,专韦只还了六招。 夫差皱眉道:“看样子专韦是想以逸待劳.手。” 又笑了笑,道:“不只是如此,同时还在控制着对方夫差道:“怎么说?”姬凌云道:“专韦一直在控制着自己地力道,并没有使处十成的全力。待关键地时候,专韦突然用处十成之力,以适应专韦力道的墨西哥,定会吃上大亏。面对旗鼓相当的对手,战术才是取胜的关键。在战场上,墨西哥或许能胜专韦,但在这单兵对战中,墨西哥经验远远比不上专韦。” ******************** 夜。 灯已燃起。 屋里子充满了烤肉和酒的香气。屋梁很高,墨西哥直接躺在地上,出神的望着屋顶,他败了,败得很惨。 若说中午这一战,畅快淋漓,那么晚上这一战就是耻辱,莫大的耻辱。 和专韦一战,他们打了六百回合,最后堪堪以一招落败。全寨上下都为他们所带来的精彩战斗所欢呼,鼓掌。 第247章 但因得知姬凌云武艺更高时,心痒难耐,上前挑战。 这一战几乎成了他的噩梦。交手十合不到,自己就莫名其妙的败了,对方每出一剑自己出手的所有路线都被封死,完全被克制住了,毫无还手之力。(奇*书*网*.*整*理*提*供)想不到自己竟然如此之弱,不由大是沮丧。 墨西哥醉眼朦胧的喃喃道:“中原果然不比这里,差距实在太大。”输给森熊完全是因为力气所致,但输给姬凌云又说明什么呢? 其实,他并没有他想象中的弱,但因姬凌云看了他和专韦的比斗,对他的一招一式,了如指掌,而墨西哥对姬凌云的了解却是零。 两相比较,墨西哥自然吃了大亏。更何况,姬凌云是一个高手,一个罕见的厉害角色。当然,这一切墨西哥并不知晓,只道自己本领差,而姬凌云本领好。自己引以为傲武艺,如此不堪一击,心中的滋味自是不好受。 走步声响起,一个人影出现在眼前。 墨西哥皱眉一看,道:“你来干什么?”他的语气有些不快,无论是谁见到给自己带来耻辱的人,都不会有好的表情。 姬凌云笑道:“夜晚无聊,我见这里***通明,想找一个酒伴请他喝酒。” “好!”墨西哥大叫一声,“我陪你喝!”墨西哥又拿出了一个大碗,斟满了酒道:“我敬你……” “等等!”墨西哥正欲饮用,却别姬凌云一口拒绝,道:“喝酒要开开心心的喝,痛痛快快的喝,跟一个借酒消愁<.们先解决心事,再来喝酒。” 墨西哥咕哝道:“哪有那么多的规矩。” 姬凌云问道:“你有什么心事,不妨说来听听?” 墨西哥呆立着看着碗里的酒默然不语。 姬凌云笑道:“其实你不说我也知道,今夜一战,败得不知所措,不明所以,对吗?” 墨西哥点了点头。 姬凌云道:“你最大的缺点是太过依赖招式,不晓得活用。父王教你的技击之术,确实厉害,但那不是你自己的。每一个人有每一个人的长处,比如说今日我败你的那一招,你刺向我的面门,这一招他人使用出来可威力大增,但你使出来看似威猛实际却是威力大减。因为你太矮了,创出那一招的人是我爷爷阖闾,阖闾的身高于我差不多,但他的手臂比常人要长上一些,所以他可以完美发挥出这一招的威力。而你不行,阖闾刺敌是直刺,而你却是斜刺,完全将你的空门漏了出来。别人的招术不一定适合你用,但如果你能吸收他人的精髓,将之改良,以自己身体的优势来使出那一招,但你刺的不是我的面门,而是胸口,下阴的话,我又哪能如此轻易的接下这一招呢?” 墨西哥登时如醍醐灌顶一般,大笑了起来,“我就觉得大哥较我的技击之术有些地方用出来别扭,原来问题出在这里。哈哈……” 墨西哥对姬凌云深深的作揖道:“墨西哥谢过吴王指点,此恩此德,墨西哥永世不忘。” 姬凌云端起酒杯道:“现在可以喝了……” 墨西哥大笑的一饮而尽。 两人对饮了三碗,姬凌云放下了大碗道:“酒喝了,也该说说正事了。对于将来墨壮士有什么打算?” 第十部南征百越 第四十二章一统百越两大难题 凌云直视墨西哥,等候对方的答案。跟墨西哥这类交道,开门见山,有话直说是最好的交谈方法,拐弯抹角反而会惹他们不喜。 墨西哥倏地起身,道:“吴王擒得西瓯族族长俞侥,助我报了大仇,现今又慷慨指点武艺,如此恩情,墨西哥永身不忘,但此事还需要经过我与族人,商议才能做出决定。山越并非是我一人的山越,它是经过我与族人克服重重困难才得到的家园。具体如此如何好需要看他们的意思。” 姬凌云看得出来,墨西哥对自己对夫差一点儿也不排斥,反而充满了感激。他性格直率,说是因为族人的关系,便不会有虚假。 “寡人决定重新建设百越,五天,只有五天,到时是敌是友还望寡人给我一句话。”姬凌云定下了一个期限。 墨西哥懊恼的拍了拍头道:“大哥说的对,我还真不是一个干这行的材料。好好的朋友,转眼就可能是敌人。算了……不去想了,将这些难题较给他们吧!当初我组建山越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跟西瓯族对抗,为我+就无所谓。” 墨西哥笑道:“来,喝酒……” 两人放下了一切,痛快畅饮了起来。 ***************************************** 五天地时限才刚过一日。墨西哥就代表着自己的族民向姬凌云效忠。 这山越的效忠在情理之内,意料之中。毕竟,墨西哥不是傻瓜,山越里的人也不是傻瓜。如今的姬凌云手中的正规军与降兵加起来一共十六万,总人数比山越全族的百姓还要多,何况他们见识到了吴国勇士的神勇,见识到了姬凌云兵法的厉害。非常清楚的知道若真地交战起来,有死无生。另外,他们根本不愿意开战,夫差一直对山越不薄。若无夫差的支持,山越也不能够坚持到现在。 因此,对于山越人来说,和平的解决这件时间是最完美的结局。 为了更好的管辖控制百越,姬凌云决定在百越山中建造三座城池,分别为百越群山中部的区吴城,百越群山北部的骆稽城还有百越群山南部的山越城。 以族名代替城名,既有意义,也使得各族部落相继欢喜。 姬凌云也趁机也颁布了三条指令:第一、百越人治百越,重用百越官吏;第二、越地新建。免税一年;第三、吴百越同化,迁十万百越人出山,与吴人居住。田地房屋一切由官府办理。有吴百越通婚者,赏耕牛一头,财务:偏袒。 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姬凌云特地选中区吴族中的十万百姓北迁越地。因为越地如今是夫差地封地,他们已经习惯了夫差的统治。信任夫差。因此让他们在夫差的领地下生活,并不会产生多大地排斥。 余下东越族百姓迁移至区吴城,骆稽族、山越族不做任何改变,但全部迁移至骆稽、山越城。余下西瓯族、余皑族的百姓混合起来,分别安插在三个城池中去。以次来减弱百越的总体实力,杜绝未知的隐患。 百越百姓虽少,但是融合百越百姓远远比融合齐、越困难的多。因为,齐、越跟吴国差别不大,生活方式没有什么两样。无非是换了一个统治者而以。但是百越却非换一个统治者那么简单而已,他们还改变习惯以久的生活方式。要被各种严法条约束缚。 不能象往常一样自由自在。这些问题若是处理不当,所谓的融合只不过是一句空话而已。 好在有夫差这座架连两地地桥梁。并未给百越造成多大的不便。 在融合的过程中,姬凌云曾经遇到了两大难题。第一、语言不通;第二、百越开销太大。 凡有人类的地方就会有语言。它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进行思维和传递信息的工具,是人类保存认识成果的载体正是因为有了语言。正是因为有了语言,人类才可以相互交流,相互扶持,不断的发展成为大地 想要相互理解支持,想要让百越融入吴国,首先必须要解决语言不通这个问题。 对此吴国上下没有少开会议讨论。 伍辛精通两国语言最具有发言权,认真地说道:“我认为口音这种事情强迫不来,毕竟百越人早已经习惯了百越语言,强迫他们学习能够取得的效果微乎其微,必须缓缓改善。大人习惯了,一时间无法改善,但小孩可以。小孩接受能力强,且对百越语不熟悉,我们完全可以利用我们中原文化地优势,反客为主。” 伍辛微笑续说道:“我们中原文化地优势在于文字,百越因为并不重视文化,十有八九是个不会写字,更别说书籍了。我们可以在区吴城、骆稽城、山越城中设立私塾,教导百越的新一代学习我中原文化。” 姜良这时也补充道:“其实吴国本地方言多少有些百越音调,但经过多年地发展已经渐渐与中原同化,脱离了本来的面貌。所以除了老一辈的人物,少有能说百越语的。由此可见,在利益面前,百姓会作出最理智的选择。当年,中原文化入吴,吴国百姓在感受到中原文化的妙处后自己改变了自己。大王在百越群山外建设了一个大集市正是最明智的决定。百越群山中缺粮,想要换取粮食,他们必须要用钱币或者物品下山交换。但若不通语言,则卖不到自己想要地东西。大王如 在集市附近设置一个向导营。让精通双方语言的诚帮助买家卖家公平交易,最后收取些许费用。论谁都不愿意平白多出一些钱币,为了俭省,他们不需强迫自己会主动的学习一切。” 伍辛熟知百越的一切,提出的意见非常的有针对性;而姜良在出仕以前是个成功的商人,最善于把握百姓的心理需求,看似粗俗,但却妙在其中。对于百姓来言,每一分钱都是血汗。珍贵无比,能省下一分是一分。为了节省而学习吴国方言,对于百姓来说是最心甘情愿的一件事情。 伍辛、姜良的地提议立刻得到了所有人的赞同,各项措施很快就分布了下去。 伍辛有长远考虑,效果不佳,但姜良的提议却得到了很好成效,有动力才有成效,现今百越百姓除了日常生活外,大部分时间都用来学习吴国方言。 第248章 解决了一个难题,第二个大难题紧接而来。 这时的百越不比后世的福建等地。这里群山环绕,并不适合种植稻米,百姓的生计也就成了一大问题。 伍子胥很快发现了这个问题找到了姬凌云道:“大王。以往百越以群居为主,他们打到的猎物平均分,得到的粮食也平均分,采到的果实也一起享用。因此,种种问题都能通过相互理解来决解决。但我们吴国的制度同他们相反,讲究自食自力,多劳者多得。一旦这种制度在百越施行。有很大地可能使得百越百姓难以维持生计。 若一味的由我国填补,长久下来恐怕会伤我国根基。” 伍子胥的问题点醒了姬凌云,百越毕竟是百越,那里地地形决定了一切。吴国地域宽广,土壤肥沃,有数不尽的田地供百姓耕种,同时水产也冠甲天下,临乃是大周商业的中心地,丝织业。矿业也较为发达,百姓们可以任意选择适合自己的行业。不说人人皆富。但人人都能可以吃饱饭。 而百越又不一样,仅有的适合耕种的土地不足以养活全城的人。一旦遇到干旱更是连收成了没有;猎户泛滥,运气不好地猎人有时一个月也猎不到一头猎物连温饱也无法解决。 这个问题几乎难倒了所有的人。 姬凌云有些不甘心的暗想:难道自己辛辛苦苦打下来的地方会成为累赘不成?看着伍辛、沙武、阎本长道:“这百越就没有一点儿优势?” 阎本长道:“也不是没有。据臣下所知百越有三大优势,第一矿产丰富,这百越山脉中矿石无数有金,银,铜,铁,锡、煤等等物质,数不胜数。第二、药材遍地。深山中药草万千,神农氏所著的《百草经》中共有二百五十二种植物,其中有一大部分都可以在百越山中寻得踪迹,其中不乏一些稀有名贵之物。第三、木材遍野。百越山中的木材种类繁杂,有上百种之多,其中血~<材,更是数不胜数。但是……” 阎本长脸色一暗道:“这些都是百越的魂宝,可百越地形不佳,运送起来非常麻烦。” “这个不难!”听到这里,很少开口的墨西哥说道:“在出百越群山的西南方那里盛产地一种叫做‘象’的动物。它躯体魁伟庞大,生性聪明,通人性。虽行动缓慢,然而攀山过水如同平地,陡峭山路视为大道,可运载沉重地物资,我们可以以象来运输。” 伍辛不只一次猎过大象忙问道:“那家伙力气确实大地惊人,但激怒它们也会遭到苦果,真的能够驯服吗?” 墨西哥很肯定地点头道:“不知方法做不到,但只要晓得其中诀窍就不难。大王,末将当年那个地方救过一人,他深通驯象之术,可以为大王效力。” 这一提大象,姬凌云登时想起了战象,历史上记载大约在中国商朝时代,有将象编入军队的记载。在会战中,战象通常被布置在军阵的中央。位于中央使战象能有效地挫败敌方的冲锋,也便于它们自己发动冲锋。 战象的冲锋并不能简单地被装备长矛的步兵方阵化解,这一点与骑兵不同。战象冲锋的威力在于它们巨大的力量。它们冲垮敌人的阵型,践踏敌方的士兵,挥舞长牙破坏厮杀。敌方没有被冲垮的那部分军队,至少会被战象的冲锋驱赶到一边,或者是其压迫下后退。除此之外,战象并不需要与敌人接触就能引起恐慌,在它们的冲锋面前敌人会因为恐惧而望风披靡。 姬凌云眼中闪射兴奋的光芒暗忖:“不如自己也组建一队象兵?”心思电转,连忙叫道:“墨将军,这会议结束后立刻带他来见寡人,寡人有要事询问。” 墨西哥点头说是。 伍子胥摇头 其实这时候姬凌云已经发现了百越的妙处,他知伍子胥也清楚,那所谓的不足弥补真正是意思是不能够,除了木材,矿业,草药都是打战必倍的物质qi书-奇书-齐书。卖出去可得到一大笔的钱财,但这是利于敌人的愚蠢做法。除了木材,矿业,草药都不能够大量的贩卖。 “要是那些瓜果以果实为食足以,只可惜它们烂的太快。”伍辛想来想去想不到好法子忍不住出声抱怨。 他却不知,这一语正好惊醒了梦中之人。 第十一部战国七雄 第一章天下大变 烂等于发酵。 姬凌云在伍辛的提议下突然想到了酒,在我们的祖先尚为猿的时候,就已经和酒发生了关系。因为.,:+.然发^.|.. 这酒的历史在中国源远流长,《史记》中记载,仪狄造“旨酒”以献大禹,这是以人工酿酒的发端,在尧时,酒已流行于社会。 它作为一种独具风味的饮品。伴随着中国五千年的历史,小到婚丧嫁娶,交际应酬,大到开国庆典,都缺不了酒。它在中国不仅仅是生理感官的需要,它更是一种沉淀在中国的一种文化。 姬凌云大笑道:“我们不如放弃耕种稻米,取长而补短,在山中广种水果,以水果为发展根本。” 伍辛惊诧道:“难道大王不知水果会因气候而腐烂吗?百越山险,运输困难。挑百斤水果下山都会有一半腐烂,大范围种植死赔不赚。” 姬凌云眨了眨眼,神秘的笑道:“除了食用,贩卖,难道我们就不能用来酿酒吗?” “果子酒?”姜良皱着眉头道:“那跟水有什么区别?” 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酿酒技术的逐渐提升,以果酿酒早已被米谷所代替,在世人眼中果儿酒远远比不上米谷酿制出来的醇香。 只有姬凌云清楚,并非果子酿制的酒不如稻米酒,只是没有人掌握各种诀窍而已。在后世中以水果酿制出来的美酒丝毫不逊色于稻米酒,有些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自信满满地说道:“对于酒的历史寡人知道一些,自从杜康以稻米酿出美酒以后,世人都认为米谷酿造的美酒胜于水果。因此,以稻米酿酒的技术日渐提高而以水果酒的技术却是裹足不前。其实,并不然也。稻米酒有稻米的醇香而水果酒有水果的甘甜,只要我们研究出这项技术,寡人敢以性命担保。果子酒一点也不逊色稻米酒。” 为了增强说服力,姬凌云道:“当年,寡人在游历期间。曾经有幸尝过一些果子酿出的美酒,那味道至今还让寡人垂言三尺。即便我国名酒即墨老酒也远远不及。” 众人都惊讶的大张起了嘴巴。要知道这即墨老酒是大周最好地美酒之一,当世也只有中山佳酿可以比拟,由于数量极少。贵如黄金,其味道自然不言而喻。 这连即墨老酒也远远比不上的酒,那味道又将如何? 大伙儿你眼望我眼,见姬凌云一脸的向往,并非说谎都不禁地暗自吞着口水。他们哪里知道姬凌云说的是两千五百年后地顶级葡萄酒,以这个时代的酿酒技术根本造不出来。 伍子胥知姬凌云在正事上绝不会胡说乱来,他如此说来无论那比得上即墨老酒的果子酒是否存在都有极大地把握,遂点头道:“若真能成功,这不失为一个妙法。” 姜良是个商人比谁都清楚酒背后的利润,很快就明白了姬凌云的真正用意。说道:“由于生产力低下,大周各各诸侯国为了储蓄粮食都严禁私人酿酒。 天下诸侯惟有中山国与吴国例外。因为两国有中山佳酿和即墨老酒这类酒中之王可以为本国换取巨金,但也都限制产量。不能扩大生产规模。毕竟,粮食才是一切。正是因为如此也就导致了酒成了一种奢侈品。一种让人拒绝不了的奢侈品,一种让人离不开的奢侈品。最关键的一点……” 姜良一字一句道:“酒不存在坏的因素,它越放越是香醇;越放越让人爱不释手。这种生意只赚不赔。若能批量生产,一定可以大卖。只要可以赚取足够的黄金也就不存在无以为济的问题。” 姜良话音刚落,展如就抢先道:“这个我也认同……” “哈哈……”大伙见展如如此都善意的笑了起来,展如好酒,这在吴国是人人皆晓地事情。 姬凌云一锤定音,当即命人从即墨请来那里的酿酒大师研制酿果子酒的技术。同时还根据百越地优势建造了矿石开采产,伐木场雇佣百越百姓为劳力,最后还传授他们分辨草药、医学,耕种技术、冶炼技术、文化等等中原文化,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并且使之充满了对中原文化地向往,心甘情愿的接 。 整合百越进行的如火如茶,天下之势也有了惊人的变化。 姬凌云回到了姑苏与家人做了短暂的聚合后,立刻投入了新的勾心斗角中去,看起了大半年来的诸国动向。 姬凌云登时膛目结舌,原来只是吴国干得风风火火,其他的诸侯国也是日新月异,一日三变。 除吴国外,以赵国、魏国、韩国、燕国、秦国、楚国六国为最,战国新的七雄已经开始隐隐呈现世间。 除了燕国以外,其他的五国都有了十足的发展。 赵国国君赵毋恤亲率大军北击楼烦,战胜楼烦国后听取了董安于的计策并没有攻杀他们的人马,而是采用了“致其兵”的策略,把将收容改编,继续为赵国所用,组建了一支“胡刀骑士”,横扫异域,旅破东胡,将赵国领地往北千里的土地并入自己版图,设置去中、雁门,代三郡治,军事实力大涨。 魏国的姬斯也同赵毋恤逊色于自己。他以反间之计利用燕国国君多疑的特点,从燕国招揽了大将乐羊,他任用李为相,吴辰、乐羊为将。 实行变法,改革政治,奖励耕战,兴修水利,发展封建经济,北灭中山国,西取秦西河之地,开拓大片疆土。 第249章 更为重要的是,他拜子夏为师,把儒的地位提到了从来未有的高度。魏国名义上虽是魏桓子当家,但姬斯却已经总揽魏国的所有权力。姬斯麾下的上将军吴辰更是为吴国训练出了一支换做“魏武卒”的强兵。 韩国也有不俗气的表现,韩庄子假意与郑国结盟,并重金收买郑国相国子喜怂恿郑声公讨伐宋国。郑声公中计,起全国之兵征讨宋国。在郑国刚灭宋之际,韩国军队乘虚而入攻破了郑国的都城新郑,将郑声公困在了宋国。郑国军队在宋国不得民心,很快就被韩国所灭。韩国一举得到了郑国与宋国的土地,并且迁居至新郑。 姬凌云看到这里,登时无语而对,这胡刀骑士是战国时期赵国武灵王创建的精锐之一,与齐国的技击骑士并称战国时期最么比历史早百年就出现了? 还有魏武卒也是一样,魏武卒的创建者为吴起,当年吴起训练魏武卒时,士兵手执一支长矛、身上背着二十支长箭与一张铁胎硬弓、同时携带三天军粮,总重约五十余斤,连续急行军一百里还能立即投入激战的士兵,才可以成为武卒。吴起率领魏武卒征战南征北战,创下了“大战七十二,全胜六十四,其余均不分胜负”的奇功伟绩。三十年来,吴起率领魏武卒攻下函谷关,大大小小历经六十四战,夺取了秦国黄河西岸的五百多里土地,将秦国压缩到了华山以西的狭长地带。魏武卒是当世的步战士兵最为精锐和彪捍的。 天哪?这是怎么会事,本来因吴起训练出的军队,现在由吴起的叔叔吴辰训练起来了……姬凌云大张着嘴巴,这玩笑可大了,因该说是蝴蝶效应,还是历史的神奇? 同时,姬刀骑士都能够提早出现,这秦国的铁鹰剑士不知是否出现世间。 他继续看了下去,目瞪口呆中,“铁鹰剑士”四个篆体字出现在了情报中。 在四月前,楚国叶公领大军八万攻打巴地,巴王奋起反抗。秦厉共公命相国文章出使蜀国商议灭巴、平分巴地。蜀王受到蛊惑,出兵巴地,巴国两面受击溃不成军。 秦国上将军赢最精锐的千人,严格训练命为铁鹰剑士。 在巴国两面受击之际,千名铁鹰剑士如同神兵天将,一举攻破了秦巴相临的天险,并且奔袭百里,以讯雷之势杀入了巴城。 楚国、秦国、蜀国三面夹击,巴国顷刻覆灭。在商议瓜分巴地之时,秦国、楚国再次联合一气,一同对巴地的蜀国发杀的大败。 秦国完全占领了巴国,而劳师动众的楚国却是一地一城也未得到。 第十一部战国七雄 第二章精锐对比 细的看完了六国的近况,姬凌云长长的吐了口气,自周之计”以后,天下终于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大动乱。 短短一年时间,大周各地无不战火缤纷。郑国、中山国这类五等大国都遭到了灭国之难,其他更小的国家不说自明。 原本大周境内的诸侯国有三四十个之多,如今却仅仅只余下十个而已。对于目前的动乱,姬凌云看的很开。从春秋群侯到战国七雄,然后由七雄走向一统。这是历史的必然性,谁也无法改变。自己的存在,只不过是推动了这个进程而已。 但冥冥自有主宰,历史并非可以轻易撼动的,自己的出现确实给吴国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同样的也给别的国家带来了不稳定的变化。 最简单的例子就是变革,历史上从奴隶时代转向封建时代,这一历史进程,一共经历了一百余年。首先有魏国的李变法的胜利,当先冲击了奴隶时代不安分的因素,然后吴起又用吴起变法在楚国进行推动,最后商鞅用他的商鞅变法完成了这长达百年的这个转变历程。 虽然吴起变法和商鞅变法都是失败之作,但对于中国的历史来演,两人确实是大大的功臣。 然而凌云变法却一举打破了这个规程,李变法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他抓住了民心,加上魏国新立,魏斯的英明果敢,并未受到士大夫的强烈阻扰。而吴起变法和商鞅变法却因为不注重民生社定,又侵犯了广大士大夫的利益,因此失败并非是很意外的事情。 但自己的凌云变法却是集合了三种变法之大成。既有李变法安定民生之效果,又有吴起变法和商鞅变法的治国、治军之精髓。另外,吴国那些根深蒂固的士大夫被心狠的勾践杀的一干二净,在加上伍子胥这位四朝元老的鼎立襄助,几乎没有受到任何的阻碍,短短时日之内就将吴国由奴隶时代推向了封建时代。 因为吴国的成功导致了天下诸侯相继效仿,推动了一阵变革的狂潮直接使得华夏从落后的奴隶时代走向了控制华夏两千年的封建时代。 结果,吴国是最大的胜利者,可其他诸国也是一样,都因为姬凌云那史无前例的变革,得到的莫大的好处。 还有,在历史的推动下,胡刀骑士、魏武卒、铁鹰剑士等等不在一个时代的无敌精锐,竟然同时粉末登场,显然是历史这玩意不想让自己安安稳稳的夺取天下,因此刻意制造出种种困难,以次来阻止自己胡乱的改变历史章程。 姬凌云冷冷一笑,心中想道:“不要以为将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提早出现,我姬凌云就怕了你们,那些胡刀骑士、魏武卒、铁鹰剑士难道真能强过我吴国的精锐不成?” 他一拍案几大叫道:“来人,将伍相国、孙武子上将军、展如将军、项鹰将军、施猛将军、孙驰将军还有墨西哥将军叫来。” 伍相国处理国事,工作的地方就在吴王宫很快就来到了大殿。 伍子胥因为百越山上的那场大病,身体虚弱了许多,面上多了几条明显的皱纹。姬凌云知道以他的性格不会安心养老,但也已经决定了不在让他上战场操劳,他跟孙武子一样在大后方为吴国效命。 伍子胥自己也隐约有所察觉,并没有强求什么。 两人一起聊到了国事,姬凌云将他的想法说的一便。 伍子胥只是沉吟片刻,便极力赞同。 约莫半个时辰,孙武子、展如、项鹰、施猛、孙驰、墨西哥六人由城外军营赶来,参拜过后等着姬凌云发话。 姬凌云将自己先前看的六国近况递给了一旁的近侍让他从头到尾念了一遍。 念完后,姬凌云发话道:“这是诸国的最近动向,休整了四年,各国军力、财力、士气都呈现饱和的状态,发动如此大规模的战斗不足为奇,也皆在寡人的意料之中。惟独意外的是各国出现了胡刀骑士、魏武卒、铁鹰剑士等这些精锐。” 他扫视了众人一眼,傲然道:“众所皆知,这天下之精锐,莫过于吴国勇士。 这些年来,吴国无论是骑卒、水卒还是步卒都位于诸侯国之上。而诸国搞出了胡刀骑士、魏武卒、铁鹰剑士这些玩意,摆明了是跟我们吴国叫板。如今世人都说胡刀骑士、魏武卒、铁鹰剑士可当吴国精锐,不知你们听了做何感想?” “哼!”展如第一个不满,高声道:“竟吹大气,我却不信那魏武卒、铁鹰剑士能比得上我老展的陌刀精锐。” 项鹰也道:“光说没用,到时在战场上就能见分晓。什么胡刀骑士,我冠军骑才是天下第一骑兵。” 其余人等也纷纷给自己打气。 姬凌云拍手笑道:“诸将如此自信,寡人倍感欣慰。但寡人觉得不能过于自大,应当精益求精,对此我军也应该稍微做一些变动才行。” 他正容道:“展如将军,你回营后立刻召集所有陌刀卫,挑选其中最精锐的千人组成一支唤做陌刀锐士的队伍,上调俸禄,予以最好的装备,加强特训。项鹰将军、施猛将军你们两人从冠军骑中同样挑选千人组成一支唤做冠军突击队的队伍,待遇同上,加强特训。墨西哥将军,你将百越军中挑选千人组成一支唤做勇士营的队伍,待遇同上,加强特训。孙驰将军,从今日起无前卫改名为无前禁卫军,所穿铠甲皆换成山越藤甲,加强特训。” 第十一部战国七雄 第三章先下手为强 后,姬凌云豪气干云的说道:“赵国有胡刀骑士,魏卒,秦国有铁鹰剑士,而我们吴国也有陌刀锐士、冠军突击队、勇士营、无前禁卫军。寡人就不信比起精锐我们吴国会输给他们。” 诸将个个都是热血沸腾,作为一个将军最大的期望就是能够指挥一支所向无敌的军队,现在姬凌云给了他们这个机会,他们怎能不好好珍惜这次难得的机会?大扯着嗓子一起齐声道:“我等定当不辜负大王所期望,一定训练出真正的精锐之士让天下人知道,吴国的精兵永远是当世第一。” 姬凌云将目光看向了孙武子,这说道练兵这位千古兵圣才是真正是天下第一。从开始到现在,他一直在想着事情,对自己的提议并没有发表任何看法。 过了许久,孙武子沉吟道:“大王这办法甚好,若有一支真正的铁血精锐在战场上确实可以取得奇效。但老夫认为还应该创建一个新的规章制度,刚才老夫一直在想如何将将士的潜力激发出来。将士所求,无非钱财,荣誉。大王提升了他们的俸禄,虽可以激发将士的潜力,但还不够彻底。” 他抬起头看着姬凌云道:“一支重视荣誉的军队,远远比以金钱堆砌出来的军队更有凝聚力,更不惧死,更加勇悍。”他一连说了三个更,这凝聚力、不惧死、勇悍是审视一支军队最关键地几个因素。 姬凌云听了孙武子的这番话。想起了一句话:“荣誉,才是军人的一切。” 第250章 微笑道:“寡人有一个主意,我们可以采取淘汰制度,以淘汰制度来激发将士对荣誉的渴望。” “淘汰制度?”大殿中所有人都皱起了眉头,虽然他们早已习惯了姬凌云口中的诸多名词。有时还会说上一些,但对“淘汰”这个新地词汇却是一无所知。 “简单的说就是轮换!好比一个山头的两只老虎一样,厉害的老虎称王,不厉害的滚蛋,练厉害了再来挑战。” 姬凌云如此简单的解释让孙武子眼前一亮,说了两个字:“可行!” 展如点头道:“这个办法好,没有选中的士卒一定加倍努力,而选中的士卒又会因为怕被人挤下而更加努力。如此相互激励。追逐。将士们地战力只会越来越强。 ” 接着,姬凌云等人根据淘汰制度又相互补充了一些重要的因素,将陌刀锐士、冠军突击队、勇士营、无前禁卫军等主打精锐象明星一般培养,受万人瞩目,集荣誉于一身。并且鼓励全军将士积极挑战,每年进行一次精锐大挑选。 拟定了新得制度后,展如、项鹰、施猛、孙驰、墨西哥五人一起告辞而去,迫不及待的去筹办属于他们的精锐之士。 姬凌云留下了伍子胥跟孙武子,拿起诸国资料问道:“你们怎么看楚国近日的举动?” 伍子胥自从看了那份资料就一直在考虑这见事情,此刻回答道:“有两种可能。一是被秦国摆了一道,中了他们地诡计。一是可刻意讨好,楚国无心夺取巴地。老夫跟叶公交过手,是一个很不错的对手。那任清璇想要戏耍他,应该还没有这个本事。因此,第二种可能性要大上许多。” 姬凌云默默的点着头,吴楚之间的关系因蔡国而闹的僵硬,更为百越一事而正式破裂。吴国强大,远不是楚国能够匹敌。而秦楚交好。连秦抗吴并非不可能。又或者任清璇为了取得巴地,利用楚国目前的困境,以秦楚抗吴为由,迫使楚国就范出兵协助。这也并非不无可能,任清璇除了一身韬略以外,最大地长处就是利用时势,为自己赚取优势,在洛邑的时候她就曾经这么干过。以霸主而饵,利用自己。让自己帮她照顾周天子和保住她的身份,而自己却为了当上霸主之位。而不得不答应她的要求。 姬凌云想了许久说道:“寡人总觉得,我们吴国仿佛陷入了一个奇怪的局势当中,成了真正的孤家寡人了?” 伍子胥大笑道:“这就是强者的命运,吴国之强,天下惧惊,谁能不怕?为了大王的梦想,伐楚一役,必须加快进程。” 若言战略目光一清二楚,他断言道:“我吴国地科技太过超前,已经远远将众诸侯甩在了身后。由于太强,也令我吴国成为了众矢之的。现今秦楚为盟,三晋连合 必行。在这样发展下去,我们最终的对手将不在是是整个天下。” 与天下诸侯为敌,这位旷世奇才不惊还喜,充满了昂昂斗志,仿佛他们都在一群杂碎,蚂蚁。 姬凌云脸上挂起了淡淡的微笑,伍子胥就是伍子胥,现在的吴国好比孝公商鞅变法后的秦国,不,应该比秦国更强。历史上正是因为秦国强大才使得天下诸侯群起而攻,上演了一出惊天动地的合纵、连横之说。如此发展下去,不难想象天下诸侯将来的举动,合纵在那时已经不是一件很意外的事情。 秦国因为占据了巴蜀山险、函古天堑,一次次地将六国的大军抵挡在了关外,粉碎了六国地阴谋。 可自己的吴国呢?吴国强大,但却没有秦国的地利,一旦跟天下诸侯交战起来,各诸侯诸路齐出,吴国必将陷入被动的挨打局面。 如何摆脱这个局面,扭转局势,是吴国当前的首要因素。 姬凌云正是因为看破了这点才刻意留下了伍子胥、孙武子。而伍子胥也没有辜负他期望,一语“伐楚一役,必须加快进程”直接点明了扭转局势的关键。 吴国虽然没有加上赵破楼烦,魏灭中山,韩战郑国,需要一段时间的休整。在休整期间,他们不可能在发动大规模的战争。 只要吴国能在他们休整其间先下手灭掉楚国,一切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 因为楚国当年逐鹿中原时,同中原诸侯交恶,为了防止中原诸侯的攻伐,建立了“东不羹城”、“个军事基地,形成北面的屏障,进可攻,退可守。只要吴国灭了楚国就可以利用这四个军事基地以及伏牛山区形成天然屏障,为吴国组成全新的防线,在抵御诸国联军攻击的同时,等待战机逐一击破。 姬凌云托着下巴道:“楚国虽然不及我吴国,但也有精兵十万,并不易破啊!” — 伍子胥眉头一挑,不屑道:“当年老夫用三万精兵以疲楚战术,让拥有三十万大军的楚国疲于奔命象无头苍蝇一样被老夫玩弄鼓掌。现在他们仅有十万,又有何可惧。” 孙武子这时道:“楚国之强,强在幅员辽阔,而败亦败在幅员辽阔。我们可以适意进攻楚国各地,让他们防不胜防。” 孙武子的话不 因为吴楚共有长江天堑,吴国的水军可以轻易的进入楚国腹地,然而因为荆楚土地过于宽广,所以很多地方都存在了防守漏洞。当年,伍子胥正是看中这一点设计出了疲楚战术拖跨了楚国。 疲楚之策!!! 姬凌云想着十万楚军晕头转向的模样,阴阴的笑了起来,看着伍子胥、孙武子这两个老家伙,五十年前还没有尝够甜头,又想用这一招了。 但这是他们最终的目标吗? 姬凌云在心底问着自己,不是,绝对不是。这两个老东西有计策绝对不会这样告诉自己,依照他们以往的作风,一定偷偷计划好了一切,然后在让自己先行考虑,实在想不出了,悄悄给个提示。只有在关键的时间他们才会说出自己的用意,最后,再摆出无比高傲的先生口气给予指导战术精髓。每每都把自己气的牙齿痒痒得,恨不得将他们活剥,生吞了。 刚刚开始,次都被奚落,接受他们的指点,那种感觉就象是一个乞丐在接受施舍一般难受。但多年下来,姬凌云已经发现自己不知在什么时候已经能够跟上他们两人的思绪。 他不在去想那两个老家伙,独自闭目苦思起来。 蓦然间,姬凌云一拍案几,大叫道:“来人,将姬子吴大夫请来。”说着略微得意的看了伍子胥、孙武子一眼。 伍子胥、孙武子听了姬凌云的传令,相视一笑,眼中皆是赞赏。 他们太了解自己这位君主了,姬凌云个性高傲,容易到手的东西往往不屑一顾,但却是一个不甘心认输的人。你在他面前越是孤高,越表示出瞧不起他的模样,他就越受不了,在自尊心的激励下,就越会想办法超越。 正是在他们两人不断的激将下,姬凌云才会无止境的发奋图强,学识向火箭一般不断的上升 第十一部战国七雄 第四章沈门五子 国郢都,叶公府邸。 “啪!” 叶公跪坐在地将新得来的情报竹简用力在案上一掷,长长的叹了口气,双手按在太阳穴上轻轻的按揉着,以减轻自己的疲劳。 他双眼布满了红丝,一脸的疲惫神色,显然已经好久没有睡个安稳的觉了。 在过去的两个月里,叶公白日忙于国事,结交有邻;夜晚研究诸侯近况,思索应对之策,少有休息的时刻。 这是一个宽阔的屋子,日幕以落,四周都点上了油灯,照得屋子里红通通的。除了叶公外,还有五个人跪坐在下首。 他们模样相貌各有相象之处,人人都担忧的看着叶公。 为首一男子看了最下首的一个中年人一眼,给了一个严厉的神色。 “父亲大人……”一个破锣似的嗓音怯生生由一旁传来:“父亲大人,你已经三日没有合眼了,早早休息去吧。” 叶公斜眼见自己最小的一个儿子有些惧恐的跪坐在一旁,虽然他极力掩饰,但那股害怕之意却流露无遗。 叶公只恨得牙根儿都痒了起来,咬牙切齿道:“畜生,这不都是你惹出来的大祸。可恨,想我叶公一世英明,却毁在你着畜生手里。若楚国能度过这个难关才好,要是有个万一,我第一个就砍下你的脑袋。” 那中年男子吓得半死,身子发抖象是出了麻疹一般。战战兢兢地说道:“孩……孩儿也是出于好意……想帮助楚国而已。” 叶公按耐不住胸中怒气,拍案而起道:“你还敢狡辩,若不是你将夫差的身份泄露,吴楚之间关系弄到如此地步?” 为首那男子忙劝道:“父亲息怒,事情已经如此再责怪信弟也无法改变状况。父亲是楚国的支柱。您老已经三日没有合眼了,万一倒下,楚国真的要完了……我们兄弟也很担心父亲大人的身体。” 叶公哼了一声,总算平息了怒气,但还是大声呵斥道:“你给我滚出去,见了你,这气就不打一处来。生了你这么一个逆子,我如何有颜面去面对楚国地历代祖先?” 看着狼狈而逃的小儿子。叶公恨铁不成钢的叹了口气。自己一共有五个儿子,分别以忠孝仁义信命名。 忠孝仁义四子,个个不凡,尤其是长子沈忠,三子沈仁由为出色。二子沈孝,四子沈义不如两者,但一个遇事也沉着冷静,一个无谋却有勇,值得信赖。惟独五子沈信,最让人头疼。虽名信,但为人却一点儿也不值得信赖,明明连如何握刀都不会,手无缚鸡之力,却自命武勇不凡,喜欢出风头。 在一年前,自己有意帮楚国攻取蔡国,但却因吴国的介入使得进度裹足不前。 第251章 蔡国的地势对楚国相当的重要,自己当时并不打算退步。反而准备全取蔡国土地,为楚国争取最大利益。自己苦思许久,决定暗中游说百越给吴国的后方制造麻烦,以此吸引吴国的注意。 当时,自己为了慎重起见让自己最为稳重地二子沈孝前去执行这个任务。在沈孝出发之前,发生了一件本来小得不能在小的事,自己万万没有想到就是这个小事将楚国推向了毁灭的边缘。 在沈孝临行前,沈信来找自己表示愿意跟随沈孝一同前往百越,学习为人处世的经验。本来自己有些担心。但在沈孝的劝说下竟然对沈信生出了一丝希望,破天荒地同意了他的请求。 沈孝、沈信一行到了百越。在沈孝的游说下一切都进行的非常顺利。直到遇见夫差为止。本来,自己并没有跟吴国争风的念头,只是想制造一个意外,让吴国放弃蔡国。可沈信认出了夫差后,竟然自主的说出了夫差地身份,并怂恿百越各族对付夫差,直接将自己由暗处转到了明处。 吴楚之间建立多年的关系,在这一刻瞬间崩塌。 虽然目的已经达到,吴国确实放弃了对蔡国的征伐,但吴楚之间的关系也只能以战争来说话了。 叶公既气沈信的无能,又是自责自己当时不该心软,将楚国推向了绝境。他狠狠的打了自己三个巴掌,疼痛让他清醒了许多,重新坐下拿起了吴国最新的动向。 “父亲……” 沈忠是沈诸梁最出众的一个儿子,官拜楚国上将军自幼学习韬略,为楚国立下过无数地汗马功劳。伐蔡之战中,其自领一军屡占屡胜,最后攻破蔡国国都下蔡,深得沈诸梁信赖,视为左膀右臂。 他见叶公这般模样在了忍不住的站了出来,跪地泣声道:您了,休息去吧……自从得到吴国军队调动频繁以后,您老已经三日没有合眼了。” 其他三人也站了出来,一起跪地恳求。 叶公正要发怒,忽然从远处传来喧嚣声,尖锐的嗓音来:“楚王驾到,速来跪迎。” 叶公满腹怒火,却也只有匆匆向屋外赶去,刚出屋外,就看到门口一人正背负双手,望着远去的沈信,一副若有所思的神态。 叶公正待叩拜。 楚王立刻上前相扶,见叶公真的一脸疲态,既是感动又是内疚:“听说叶老以三日未眠,您老还是早些休息去吧。” 叶公当即醒悟,骂道:“那个逆子……” 楚王叹息道:“叶老也别过分指责令郎了,也别过于自责。这一切都是我楚国的命数。谁又料想的到以死多年的夫差会出现在百越呢?既然这一战已经无法避免,寡人只有希望叶老能够养足了精神,带领楚国度过这次难关。” 楚王地信任让叶公感动的无以复加。 叶公道:“大王放心,秦国公主已经与老臣约定好了,只要老臣帮它攻取巴地,她就出兵帮助我国抵御吴国。只要能够在秦国援兵到来之前,保证我国不大败,并非没有取胜地可能。对此,老夫也已经有了定计。” 第十一部战国七雄 第五章知己知彼 云六年,三月十一日。 吴王姬凌云采取伍子胥和孙武子的提议,以“彼出则归,彼归则出”的战略,分师扰楚,使楚军疲于奔命。 凌云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吴军大将展如、项鹰、符央攻楚之下蔡、潜、六三城,楚军往救,吴军还。吴军公孙纵、施猛、端科又再攻弦、汝清、英氏三城,楚军往救,吴军又退。 凌云六年,五月一十三日。 楚国大将沈忠、沈仁率兵攻吴钟离、桐城两城,吴军往救,楚军还。随后,叶公亲帅大军出昭关直逼吴国朱方城,吴军往救,楚军又退。 凌云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吴军水军在黄河下游设下天罗地网,使三晋不能轻易过河,并且命姬子吴出使鲁国、卫国,签订了攻守联盟。吴国至此再无后顾之忧,姬凌云和伍子胥、孙武子三人更是密锣紧鼓,计画大举攻楚,两国形势危急,大战一触即发。 这天姬凌云在训练吴军的大校场上阅兵,二十万吴兵车容整齐,进退井然有序,姬凌云心内满意,想起自己由一个对政治、韬略一无所知的人,摇身一变却成为天下闻名,手握三十万大军的吴国大王,真为春梦一场。 看着赳赳雄兵,对即将来临的战争也充满了信心。无论是兵、将还是后勤,吴国的实力远远的在楚国之上。 如今的楚国举尽全国之兵才不过十万,而吴国的流动大军就有整整二十万,其余十万分别镇守各地。守护国土。军事实力,完全不是一个档次。 比起物质就更不用提了,荆楚襄樊一地虽号称幅员辽阔,但又怎比拥有江东粮仓,齐地经济地吴国? 休整了四年的吴国,在后勤实力上也只能以粮谷生虫,黄金满仓加以形容。 总之,就是一句话,两国的实力差距太大。 姬凌云吩咐手下继续练兵后,想返回吴王宫休息。刚走到校场的门口,一人迎面而来,正是韩庆。 韩庆先是躬身施礼,然后在姬凌云耳旁禀报道:“大王,叶公在六日前,出兵进攻我国徐城。徐城守将请求支援。” 姬凌云眼中寒芒电闪。问道:“魏国有什么动向?” 韩庆道:“至今没有。” 姬凌云无聊的打了个哈哈道:“让项鹰将军去跑一探,将叶公逼退就好了。在魏国动兵以前,我军决不妄动。” 几乎是心有灵犀。吴楚很意外的都使用了同一种战术,伍子胥和孙武子用他们以前对付楚国的疲楚战术。而叶公也效仿两人拟定了疲吴战术,双方你来我往,他进我退。我进他退就象做游戏躲猫猫一样。 不过,同一种战术却有两种意义。吴国的疲楚战术是真正为了让楚国疲于奔命,让他们不知自己真正是意图在哪里。而楚国的意图却是为了拖延时间,利用这个战术所带来时间差来联络各国诸侯,等候秦国的援军。 韩庆奇怪问道:“大王,这兵贵神速,疲楚战术虽染能够让楚国无法兼顾,可却给了他们休整待援地时间。从楚国也用疲敌战术也可以看出,对方主要用意就是推延时间。虽然秦国并没有明确表现出要支援楚国的意图,但叶公帮助秦国攻取巴地以露出了一些端倪。在这样拖下去,恐怕会对战事不利。” 姬凌云神秘一笑,“出兵早已准备好了,等得不过的士兵的时机而已。这一战我们需要借助魏国的掩护。” “魏国?” “不错。你认为吴楚大战,魏国会坐以待毙吗?虽然魏国刚刚经过一场大战,不可能向我军一样有足够的财力、物力出动大军。但陈兵边境给我军施加压力,三不之来一个袭击却非常地容易。”姬凌云留下了一句莫名其妙地话,撤马朝前飞驰而去。 凌云六年,七月一十八日。 楚国使臣抵达魏国安邑,与魏恒子秘密商议多时,事后魏国命大将乐羊陈兵四万于狩猎为借口驻扎在了吴魏边境,暗指高唐邑,并运送了大批的攻城器械。 ********************** 长江之上,浩瀚无际,滚滚江水,蹦腾东流。 姬凌云拄剑卓立在余皇战船前端, 岸壮丽景色尽收眼底。此时天尚未亮,在五百艘巨下,天上星月黯然失色,似在显示他吴国的兴起,使本地楚国失去往日地光辉。 五桅布帆张满下,舰群以快似奔马的速度,朝长江上游开去。 这余皇是吴国最出色地战舰甲板上楼起四层,高达九丈,可容战士八百之众。所用材料是百越群山中最好的金丝楠木,不但木材坚硬,而且极为耐腐是造船的上品。 姬凌云目光落在岸旁地奇山峻岭暗道:“这躺一定要拿下楚国,将这长江归为己有。” 站在他后侧的心腹手下韩庆恭敬地道:“天亮前可抵弦城,大王今趟倘能占领楚国,将楚国防线与吴国防线结合,天下诸侯再也难以撼动大王的疆土。” 姬凌云嘴角逸出一丝高深莫测的笑意,淡淡道:“这才是一个开始而已。”目击黝黑的长江两岸回头问道:“你知道楚国的历史吗?” 韩庆点头道:“知道一些。” 姬凌云笑道:“我所知道的楚国,只怕比楚王知道的楚国还要多的多……要想击败敌人,首先就必须了解敌人。” 他一个人自言自语道:“长江在楚国和川中被一道长峡约束住,山峡向东南奔放,泻成汪洋万顷的庭湖,再折向东北,至武昌,与汉水相接。 长江水和汉水界画着一大片的沃原,这便是荆楚民族的根据地。强大的春秋霸王楚国,就是从这块土地兴盛起来。” “西周末期,周王朝为了治理南方,解除蛮夷之祸。虽沿汉水下游树立了一些小封国,但都因为国力所限,非但不能牵制号称蛮夷的楚国,反适足以供它蚕食,供它吸取中原文化。” “在强楚西面一带,巴、庸等均为弱小民族,只配做楚的附庸。南面洞庭湖外是无穷无尽的沃土,提供了楚国生存兴盛的根本。” “在东面,迄东周中期我吴国勃兴以前,楚人也无劲敌。吴国亦一直是楚国的附庸,所以一直以来,楚国只有侵略别国的份儿,没有被侵略的危险。” “这种安全是北面个个诸侯国家所欠缺的。军事上的安全,土壤肥美,人口密度低,楚人比起当时各国,有一种使人仰羡不及的生存空间,待中原诸侯发现楚国的危害时候,楚国已经成为当时军事和经济巨人,无力撼动。” 第252章 “因此,楚庄王以绝对凌驾于天下诸侯之上的实力,一举夺取了霸主之位,入主中原,将自己由蛮夷的身份融入中原。” “此后,楚国所有危险都来至于北方强国,为了抵御北方强国,他们建造了东不羹城、屏障。可是他们却忽略了一点,那就是我们吴国。” “楚国将注意力都放在了北方,将北方诸侯视为劲敌,从而忽视了南方的防御。另外,楚国人口大多之处,大多都是人际罕见的沼泽荒地。正是面对在千穿百孔的楚国防线,伍相国、孙武子上将军才能够创造奇迹,五战就杀入了楚国郢都,将当时霸主的都会,置於控制之下。” “此后,楚国国力遭到了重创,刚恢复过来又遇到白公内乱。好不容易平定内乱,得到了几年休养生息的时间。但养十万大军,已经让楚国的经济背上了一个沉重的包袱。为了增强实力,他们又劳师动众的征讨蔡国。如此大的:面的防线并未有得到很好的改善,依旧是千穿百孔。” “这叶公心大,寡人知道他意图占领蔡地,然后利用昭关的天险与吴国平分长江,以长江建设防线,以抗我吴国。只是他千我父王的出现而满旁皆输。” 韩庆叹服道:“原来如此,臣下是觉得奇怪。为什么楚国对吴国的防线那么薄弱,想不到其中还有这么一段历史。真是天佑我吴国,只要我们能够抵达弦城,不需要多少抵抗就可以直接逼近楚国国都郢都。” 姬凌云接话道:“只要我们能攻入楚国郢都,任凭他们北面防御多么强大依旧不堪一击。”同时,他心里加了一句,“只怕叶公也是这么想的。” 第十一部战国七雄 第六章我讨厌失败 了一个小错,春秋资料难找,地形城池很难辨认。说姬凌云即将抵达弦城,今日发现原来弦城在淮河附近,不是在长江附近,我误将淮河看成长江了。现在改成舒城。 ****** 烈日当空。 在楚国都城外十里迎宾厅外,集中了楚国的文武重臣,自太子熊中而下,令尹申子皙、叶公、沈孝、沈仁等人全部到齐。 迎宾厅四边围满了楚兵,虽然有上万兵员,却是鸦雀无声,显示出精良的训练。他们个个翘首远盼向是在等待什么人? 远处尘烟滚滚,一阵马蹄声远远传来,黑影逐渐出现在地平线上,一队骑兵冲来,井然有序,转眼出现在了众人面前,由东向西打横一字排开,共分七队。 马上士卒全身甲胃,以皮革为主,再缀以青铜护器,手执长达丈八的长矛,每人还配有一件披风,随风飘扬在众人面前列出阵形,好不威风。 楚国一向多湖和沼泽,精于对车战运用。对于骑兵却只能说是一知半解,文武重臣见到这样的架势和装备,均觉心颤神荡。纷纷暗想:“就以这队骑兵来言,我国就万万不如。” 为首一将环顾楚国君臣,见到除了太子熊中、申子皙和叶公等有限几人外,余人显然都为骑兵的气势所慑,心下大感满意,翻身下马向熊中抱拳道:“末将范威见过太子中,铠甲再身不便行礼多有得罪。” 熊中谦让的挥手道:“无妨,范将军为楚而来,不必居于小节。”他回答的不卑不亢。同时还令范威大生好感,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 熊中看了看范威地身后道:“范将军,赢公主何在?” 范威尴尬的笑道:“赢上将军已经去舒城勘察地形去了。” “什么?”熊中、申子皙、叶公等人相继大惊。 范威见纵人的表情如此更为尴尬道:“诸位大人不必如此慌张,赢上将军就是这个个性,万事以公事为主。在来的路上她得到了由吴国传来的情报,说吴王的举动有些异常。于是。就让末将代她前来,并向诸位说声道歉。” 熊中听了傻傻地站在了一旁,敢情自己做了这么多的准备,父王还特地派了一万兵马前来迎接声势。近百位王公贵冑。一万楚国精锐就这样被那个传说中的那个秦国的高傲公主给放了鸽子? 叶公摇头苦笑,早就听说秦国公主性格古怪高傲好强,做事雷厉风行,想不到本人比传言还要胜上三分。他说道:“赢公主行前可说了什么?” 范威我传个话,她说战事紧急。敌强我弱,多准备一刻就多一点胜利的希望。至于其他事情可待胜利后在说。她在前沿等候叶老。” 叶公说道:“既然如此,请范将军在城外委屈一夜,明日辰时即可出发。” 熊中、申子皙、叶公等人正准备离去。 “留步!”范威说道:“诸位大人,上将军不喜欢别人称她为公主,日后遇到切勿以赢公主相称。上将军走到这一步决不是依靠公主的这个身份得来了。”说完。范威眼中全是自豪和信服,仿佛在赢翎麾下效命是最幸福的一件事情。 *************************** 以改名赢翎的任清璇乔装成一个山草药商的女儿,牵着一条瘦小地毛驴向舒城走去。 随行的不过是一个乔装草药商地护卫而已。 毛驴左右各有一个五尺长的木箱,其中一个,暗藏两把被铜漆包裹的铁剑,看起来跟劣质青铜剑没有什么两样。对于此行,她极端小心,不敢有丝毫大意。 此刻的她以灰尘扑面,麻布裹胸,丝毫没有任何美态。看起来就是一个有着飞机场的乡下丑村姑,身上地味道被一股辛辣的山草药味道所掩盖,让人避而远之。 “仲将军,前面就是舒城,不可露出破绽。这一刻起我是你的女儿,而你是一个山草药商。”任清璇语气平淡,却自有威严之气。 仲青虎面向凶恶,虎背熊腰,为人天生神力,勇猛过人。祖辈本是山中猎户,因其左肩有一大块青色胎记,所以父母起名叫“青虎”,十岁那年,被权贵割了舌头。长大后将那些权贵一一杀了,但也因此连累亲人,从此落草。在一次抢劫 军包围,连杀三百余人,力竭被擒。 任清璇得知后,赦免了他。并且将他那些以充军地家人救了回来。仲青虎感激之余,成为任清璇第一位门客,同时也是秦国第一悍将。 仲青虎点了点,他不能说话,但对任清璇却是信服无比,言听计从。 舒城西周时期属舒国,分立舒鲍、舒龙等国,史称群舒国,但被楚国所灭,建立郡县,此城也是姬凌云攻楚的第一个目标。 任清璇混入了城中,此刻舒城中乱做一团,百姓相互奔走,大多百姓都因吴国大军即将到来,战火即将燃起而离乡避祸。 城中空出许许多多的空房,他们很轻易的就找到了一处偏僻又空无人烟的地方,入住了下来。 任清璇看了仲青虎一眼道:“阿爹,我在房里休息,在表哥没有来临之前,别来打扰我。” 仲青虎点了点头,并且拍了拍胸口,指手划脚的做了几个手势,意思说仲青虎自当尽力维护上将军周全。 任清璇展言一笑,不再多说,走进了里屋。脱下外衣,除去胸,一片丝绸飘然落下,那是楚国的地图,一山一水都画的准确易懂。 她拣起地图,认真而仔细的研究了起来。作为一个统帅,首先要清楚自己将要施展才华的地方有什么利于自己的优势,不利于自己的劣势。不能实地考察,这看地图便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同时也是一门很深的学问。 一个时辰后,有节奏的敲门声传来。 任清璇心中一动,收起地图,连忙步入偏厅。 一健硕的男子卓立厅中,一面风霜,看似老成,却拥有一张娃娃脸,异常的可爱,让人心生好感,见到任清璇眼中露出激动的神色。 任清璇让仲青虎去外头 那人噗的一声,跪了下来。 任清璇慌忙扶起道:“现在时势不同,飞扬将军你不须如此,快将你探察到速速道来。” 那个被叫做飞扬的将军脸容一整道:“城中共有守兵六千,防御措施非常到位。守将是当地的一个贵族叫成句,精明干练,颇有才干,士卒也充满了战意。”他从怀里拿出了一张兽皮道:“这是城中所有的布局以及防御设施。” 任清璇点了点头,在进城时她就已经发现城中的守兵个个都是善战之士,细细端详了由云飞扬绘制的草图道:“姬凌云兵分两路,一路走陆路由大将展如率领七万大军从桐城直逼舒城;另一路姬凌云自己率领走水路由长江直逼舒城,人数大约十万,共计十七万。展如军明日早晨可到达舒城,姬凌云要明日凌晨左右才能到达。” “这舒城是吴国攻打楚国的一个重要踏板,后方基地。展如一旦到达立刻会发动强攻,以舒城现在的防守力量估计只能坚持三个时辰。飞扬将军,你在去探察消息,明日傍晚城门关闭之前,再来汇报。” 飞扬将军忧心道:“您的安危……” 任清璇非常自信的说而不仅仅只是土地,他的兵不会为难百姓。” 凌云六年,七月一十三日,清晨。 展如率领七万陆兵抵达楚国舒城,稍做修整,亲自督阵由三面攻打舒城。守将成句奋死抵抗,但仅仅只是坚持了两个时辰便城墙失守。 成句战死,六千守将无一生还。 当夜,傍晚。 任清璇再次会见了飞扬将军,得知了一切情况。 “两个时辰……”任清璇闭目笑道:“看来还是低估了吴兵的战斗力……”她顿了一顿道:“展如攻下了舒城,做了什么没有说……搭建防御器械?” 第253章 飞扬将军道:“除了安抚百姓没有别的了,看得出来他们对这一战非常的自信,只有进攻,没有防守。” 任清璇道:“整理一切,我们趁姬凌云没到的时候赶快出城。他一来,我们还没有走那就麻烦了。” 飞扬将军诧异道:“上将军好象很在意姬凌云?” 任清璇点头道:“他是忌惮的对手。你永远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在我的眼中他比伍子胥、孙武子更可怕。” 飞扬将军惊道:“那上将军为何还要亲自冒险?” 任清璇握紧了拳头坚定道:“因为我讨厌失败……” 第十一部战国七雄 第七章女孩儿心思 清璇准备好了一切,由仲青虎开路,任清璇、飞扬将右,混入出城的百姓中去。手机站zuilu这舒城是吴国攻略楚国的踏板,储蓄粮草的基地。这里不允许有任何闪失,所以城内楚国的百姓一个也不能留下。 正如任清璇说的一样,姬凌云要得是整个楚国,而不是一个空壳,所以很友善的给了百姓两天的搬迁时间。在这段时间里,百姓可以自由出入,正是逃离的最佳时机。 三人来到了城门前,正欲出城却见一群吴国士卒将他们这群百姓围了起来。 仲青虎面色一变,正欲反抗,却被任清璇死死的拉了住。 任清璇面色平静无常,心生却是疑云重重,难道自己的身份败露了?不可能,自己的行踪隐秘,除非仲青虎、云飞扬外没有人知道她的行踪。即便是范威也只知道自己在舒城附近探测地形。 仲青虎对自己忠心不二,云飞扬也深受自己的恩惠,不至于背叛自己,正在她胡思乱想间,吴将高声道明了原因:“吴王驾到,百姓分于两侧,强行闯入者,当以刺客论处。” 听了此言,任清璇松了口气,暗笑自己疑神疑鬼,过于谨慎,心中又是奇怪,依照行程姬凌云应该在今夜快至凌晨左右到达,怎么早了三个时辰?她偷偷的抬头向城门方向眺望,姬凌云在兵将的簇拥下骑着月芽儿缓缓向这边走来。 任清璇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六年没见他比原来更加吸引人了。三十岁,正是男人的黄金年龄,姬凌云今年正好三十。看起来却不如二十来岁来得俊俏,但一身气质却跟以往有着天壤之别。 任清璇是何等的骄傲,眼光是何等的孤高,区区小白脸又如何能入她地法眼。手机站zuilu才华、气质才是她识人的第一准则。 想起在秦国的那些追求自己的公孙贵冑,任清璇不屑的撇了撇嘴巴,跟姬凌云比起来。那些人简直是将烛火与烈日的差距,嫁人理当嫁这种英雄豪杰,若跟那些无能地王孙贵冑终日生活在一处,还不如搏个名存青史更加有意义。 想起自己幼时的豪言。不由眼波流转,粉颊晕红,却是七分娇羞,带着三分喜悦。 那是在盛夏的一天,洛邑王宫中,四季桂开满了偏院花园。那淡淡的香气。充斥着整个花园,令人心旷神怡。 任清璇如同其他女子一般爱花。尤其是爱桂花。看着满院姬匄为她刻意栽种地桂花就觉得中心一片宁静。 胖乎乎的周天子大笑的走进了院内说道:“璇儿的魅力真是无可抵挡,今日孤王又收到了两位诸侯希望娶璇儿为妻的奏章。” 任清璇轻轻的哼了哼道:“父王,不用去理会他们。那些无能地家伙璇儿才看不上眼哩。” 周天子道:“那璇儿想嫁个什么样的夫君?” 任清璇道:“当然是象武王姬发、齐桓、晋文、楚庄、阖闾这样地天下第一的大英雄。” 细细想来,当今天下除了姬凌云,还有谁能当这天下第一大英雄的称呼? 蓦然间又是眼圈微红。想起了死去多时的周天子姬匄暗道:“义父,女儿不孝,无法在您的陵前为您上香守孝。” 在一旁地云飞扬看着任清璇甚是奇怪。自己这位主上行事向来果断,这会儿怎么一会儿羞,一会儿笑,一会儿又哭的?顺着他的目光看起,突然心念一动:“莫非上将军对这姬凌云暗中已生情意?”当下点了点头,古古怪怪地一笑。手机站zuilu上将军在强也是个女人,只要是女人在感情上都会比较细腻。 任清璇心思百转,突然见到姬凌云向她望来,心头一跳,连忙底下了头。 因为天空作美,连日来长江上都刮着强烈的西风。虽然是逆流而上,但速度却快几成,比预计的时间早到了舒城。 姬凌云坐在马上觉得人群中有双眼睛正在奇怪的注视着他,自从领悟到剑术精髓以后,他直觉就非常的精准。好奇的在人群中搜索着,目光所极之处,是一个拥有一双漂亮眼睛的丑村姑。 他胡思乱想起来:那双眼睛清澈迷人,不比夷光、郑丫头差,可惜了那一双眼睛,也许正是因为那不堪的相貌才突出那双美丽的眼睛吧? 等等,姬凌云脑中忽然出现了一副熟悉的画 双眼睛好熟悉自己应该在哪里见过?重新寻找,确以 姬凌云摇了摇头,加快了向城主府衙的速度。 一抵府衙,稍做休整。姬凌云就将一众大臣聚集在了一处。 展如扼要地向姬凌云说了陆路的情况:“楚国已经放弃了诸多小城的防守,一路上大小关隘都只有千人不到的守卫。末将认为,楚国这是在收缩兵力,准备集合优势于我军一决死战。” 姬凌云笑道:“看来楚国这次是吸取了教训了。”当年,吴攻楚一战,楚国占这兵多,不把吴国放在眼里,兵力分散,导致了被逐一击破的命运。 姬凌云缓缓续道:“从两年前开始,我们夺取了国各地以及江南各地,全面控制了淮河、长江中下游。我国的战船,如今可以畅通无阻地抵达荆楚腹地。这对我们伐楚创造了至关重要的条件。另外,楚国煽动百越对付我国,这是一个很好的借口,使我们大举攻楚时,出师有名。这一战我军几乎占据了所有因有的优势,在天下人眼里,楚国根本没有办法抵挡我国雄师,胜利对我们来说已经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寡人亦是这样认为的,相信你们也是一样。在这种情况下若是失败,我们将无颜面对天下之人。所以,我们越看轻楚国,就越要胜利。因为,败给强者,不是耻辱。败给弱者,却是天大的耻辱。吴国受不了这个羞辱,寡人也受不了。你们是否受得了寡人不清楚,但对付弱者,最好的办法就是用尽全力,一拳将他们打倒。” 众人一齐点头,斗志昂扬。这一战他们眼中有的只是胜利,进攻,没有失败和防守。吴国不允许失败,天下第一强国的尊严,不容被践踏。 姬凌云道:“在攻打楚国的期间,其他诸国绝对不会置之不理。因此这一战主要是快,速战速决。” 韩庆道:“属下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针对此点,我曾根据楚国的地形,设计出两条能最快抵达楚都郢城的路线。” 说到这里,韩庆卖个关神色,大是满意道:“一条由陆路强攻,顺舒城沿着淮河南岸向西推进,穿越大别山,攻方城,南下南阳,杀入襄樊,一抵此地,郢都便在三日马程之内。” 展如道:“这一路不妥,韩大夫所设计的行军路线,无疑是最快速入郢的路线,这点末将毫无异议。但可虑者,楚国在这条路上,关隘重重,尤其是方城,此乃楚国至关重要的军事重镇,位于南阳盆地东北隅,伏牛山东麓,唐白河上游,那里有楚国最长的楚长城,在北方诸国的进攻下,依然屹立不倒,兼之在那一带由主事的老将斗怀通晓兵法,为人清廉在当地深得军信赖,对方以逸代劳,我方要想强攻下来,并不容易。” 冯平道:“末将对展将军的忧虑,颇有同感。入楚来我军节节胜利,遇城下城,遇关破关,造成今日的优势,在于敌远我近,楚师鞭长莫及,故而每战必败,于是对方索性放弃城塞。可是日后我大吴劳师远征,变成敌近而我远,相差不可以里计。我军比楚国势众,比楚国精锐,但相对而言,所需要的粮食也就大大增加,即使方城下,敌人的后援会源源不绝,而我方的战线则大大拉长。” 众人心下无不凛然,楚国地域宽广,这悠长的战线是首要克服的问题。 韩庆从容一笑,“还有第二条,这一条相比大家都应该有所耳闻,从舒城南下,过大隧、直辕、冥阨三关险隘,挺进到汉水东岸,直逼郢都。如此避开方城一关,免得以硬碰硬,舍西就南,实行远程奔袭,攻其必守之地。” 展如惊讶道:“这不是当年孙上将军攻楚时定下的战略路线吗?” 韩庆点头道:“不错,路线一样,但是意义却是不同。 当年楚国以战车称雄天下。而楚人为防卫郢都,对附近关隘,一向严谨。但这冥等三关既偏且远,因有高山所阻,不能西进,只可南下,故而防守粗疏。这条路线尽多低行车。” 第十一部战国七雄 第八章西进,南下 庆说道这里,眼中全的佩服,说道:“孙上将军天纵其不意,攻其无备的高深兵法,辅佐迂为直的战略精要,全线击败楚国攻入郢都。如此战术,普天之下也只有孙上将军一人可以把握各种精要。” 姬凌云点了点头,吴破楚之战集合了孙武子用兵的所有精华,在孙武子的指挥下吴军灵活机动,因敌用兵,以迂回奔袭、后退疲敌、寻机决战、深远追击等近十种临时根据敌方动向而产生的战术,以极小的代价,一举战胜多年的敌手楚国,给长期称雄的楚国带来了十分沉重的打击,几乎覆灭。 第254章 从而有力地改变了春秋晚期的整个战略格局,为吴国的进一步崛起,进而争霸中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最难得的是孙武子每次出击,撤退都恰到好处,妙之毫厘。姬凌云每每想起这一战都有自叹不如的感觉。 韩庆续道:“但是而今的吴国以非原来的吴国,现今的楚国也非当日的南方霸主。时势逆转,如今吴国的实力远在楚国之上,行此路的用意自然也大不一样。我军当前首要之务,一定要解决战线过长的问题,确保后勤安全。” “在陆路上敌方占据在地利之便要,战线过长会使得运输困难,于我军不利。但我军却有一项楚国遥不可及的优势,那就是水军。楚国有水军,但跟我吴国水军比起来却是有着荧火酷月之别。” “叶公熟知兵法明白这点,他是在三江口建筑堡垒,在高处设立了三百具抛石器材。 使得我国的战舰不得靠近江岸。但只要我军能够突破三关,就能够从后方攻下三江口,占据长江中游的登陆点,将中下游的连成一线。那时,我军粮草可高枕无忧地由长江运送到了前线。粮食无忧,我军势众兵精的优势可以发挥到极至。” 展如眼前一亮。道:“孙上将军在《势篇》中写道:故形人而我无形,则我专而敌分,我专为一,敌分十。是以十攻其一也,则我众而敌寡;能以众击寡者,则吾之所与战者,约矣。如此情况,正符合兵书中的形势。我军有三十万之众,目标明显。兵力分布清楚可知。而楚国占据山川地利,摸不透他们进兵的动向。如此。我军必然多做防范,因防守之处多以致兵力分散,在这个情形下,我军分而敌专,虽众却寡。有陷入被动的情况。如今,我们强攻一处,逼迫楚国与我军硬碰。他们必然会聚兵死抗,将他们从无形变做有形。” 冯平也点头赞同:“这条路线尽多低洼沼泽,三关又位于大别山脉。而我军以陆战称雄又得百越勇士襄助,陆战,山战皆不是走此路对于我军大有利处。” 墨西哥听得头昏脑涨,完全插不上话,但听得此言,立刻拍着胸口保证,“大王放心,这大别山我没有听说过,但却不在我的眼里。我们百越人个个是山林间地好手,孙上将军在出征前还传授了我们几套简单的阵法、战术,实力大涨,完全有能力帮助大王取得胜利。”语气间充满了对孙武子这位兵圣的推崇,敬重。 姬凌云不知孙武子对这些百越兵做了什么训练,但效果却可以想象。墨西哥好武,敬重勇士。而孙武子年事以高,加上武艺平平,若非得到了莫大的好处,墨西哥怎么可能对他如此推崇,敬重。 韩庆见无人反对提出意见时,再次道:“如此我军还有一个优势。两条道路是西、南走向,一条往西、一条朝南,两地相<.强攻三关,楚国必然会聚兵抵挡。这南方聚兵,这西方必然兵力不足,若三关强攻不下,亦可出兵袭击方城,由陆路进攻。” 顿了一顿:“唯一可顾虑地事,叶公和赢翎先一步看穿,做好了万全的准备。叶公、赢翎都非简单之辈,一个老谋深算,一个心思缜密,我军这些伎俩,也许瞒不过他们。”他看了一眼姬凌云,心中有些奇怪,自己只是一个谋士,任务是在关键的时候出谋划策,在战略观和战术的拟定上,并非自己的长处,远不如自己这位深得伍子胥、孙武子真传的大王。可他却意外地一句话也不说,只是静静的听自己分析,定计。 “姜太宰也没有跟来,难道说大王心中已经有了决断?”这个念头在韩庆地脑中一闪而过,遂不在多言。 姬凌云微笑不语,脸上的神情高深莫测,使人难以揣测他的心意。他知道全军上下都对自己心悦诚服,马首是瞻。此刻是正是下决断的时候了。 “韩大夫制定的<|i联合,可南可北,令楚军不知我军主攻何在,应防之处太多,兵力分散,致使我方胜算大增。”言罢仰天长笑起来,这一笑,等于完全同意了韩庆所必制定地第二条路线。 韩庆心中也有所明:|局,不知他如何出妙法破解。 根据,韩庆所指定的路线,姬凌云又和众臣商议了攻伐战术。 展如提议道:“末将认为,此时正好可以实行三路奇攻的策略。以水军威胁三江口,以小股骑兵袭扰方城,再以大军攻打三关。三江口、方城对楚国来说至关重要,干系到整个战局。受到威胁,他们一定会分散兵力据守,减轻三关所带给我军的压力。” 姬凌云点头赞同。同时,还立刻下达了出兵火速攻打三关的命令。 他想道:“在开战前,先来上一点开胃菜……尝尝。” 第十一部战国七雄 第九章逼战 国弦城。 楚太子熊中神情不悦的看着南方,心头念着那个放了自己鸽子的秦国公主,自己好说歹说也是一国太子,被如此无视还是第一次。若非楚国陷于危难,自己才不愿意如此下作,嬉皮笑脸。 “来了……” 正当他忿忿不平间,身旁的范威高叫了一声。 一群人迎面而来,当中一人是非常美丽的少女,一身武装,妩媚中带有英气,一对明眸闪露着野性,大胆又充满了挑战。 熊中登时神魂颠倒,心中的不满早已飞到了九霄云外。他见过美女无数,但如此让他受魂的却是破题儿第一次。任清璇的美充满了睿智、威严让人沉迷其中却又不敢亵渎。 只见所有相迎的人都停止了动作,显然注意力都给她吸引了过去。只有叶公跟范威还能保持一丝清明。 前者阅历万千,一颗心早已不为外物所侵;后者是任清璇所倚重的大将,几乎天天见面,对此早已成了一种免疫。 见到熊中双眼沉醉,任清璇心底厌恶,但还是微微作揖躬身施礼,这熊中是楚国太子,自己此行的目的一是试探吴国虚实;一是保楚对吴。当今秦君雄心万丈,早已有入主中原的壮志豪情,但吴国的存在却令秦国倍感危机。秦君清楚,只要吴国依旧强大,秦国就无法安稳的入主中原,遂让自己入楚抗吴,助楚一臂之力。自己的行动若能得到熊中的支持,将大有利处。 熊中为对方风采所迷,勘勘回神。忙道:“赢公主不必如此,这秦楚交好。公主为楚而来,正是楚国的贵……”熊中话没说完,却见对方一脸地阴霾。登时想起范威的警告,心中叫苦不迭,自己适才脑子一片空白。哪里还记得什么警告,尴尬的站在一旁。 任清璇自视甚高,但因这公主的身份屡不得志,即便她兄才也因她是女儿身有意将她远嫁诸侯。完成一项政治交易。 她走到今天这一步,所付出的远比男儿要多得多。因此,非常讨厌别人无视她的艰辛成果,而以公主地身份看她。 她阴沉地道:“太子中不必多礼,你我敌人相同齐心对敌就可,我来楚国也并非是为了做客。” 叶公见气氛僵硬连忙圆场道:“赢上将军此行。一定颇有收获。当前形势紧张,还是先 一提起正式。任清璇立刻就恢复了原来的神态。 众人抵达城主府邸。叶公作为楚国最高统帅位于最上首,任清璇身为贵宾立于左上方第一位,而熊中站在任清璇对面,右上方第一位,余下诸将依主次站立。 叶公道:“不知赢上将军此行。有何收获?”他已经领教过了任清璇的厉害,不敢有任何轻视。在半年前的攻巴战役中,自己被这家伙利用帮助她全取地巴地。到头来自己楚国却一地未得,轻飘飘的被她以一句“日后吴国攻楚时,本将一定劝我皇兄出兵帮楚”就给打发了,更可气的自己明明是帮了秦国一个大忙,到头来还觉得自己在接受恩惠一样。深感对方厉害的同时也好奇对方此次深入敌腹的收获,也许能够成为破吴的关键。在敌强我弱地情况下,叶公不想错过任何一个可以利用的战机。 众将也露出倾听地神态,目下吴国攻楚国在即,如此抵御成为最首要考虑的因素。 任清璇微微一笑,道:“此行并没有很大的收获,只是根据吴国的动向推算出他们日后的些许动向和他们大致地实力。” 她看了众人一眼淡淡道:“吴兵在攻打下舒城后,没有立刻修复破损的城池,而是将城中所有百姓迁移。姬凌云的十万大军到达舒城后,他们并没有安营扎寨,只是就地休息,起锅造饭。” 殿内大多人都茫然不解,这些跟战争无关紧要地东西能够证明什么? 任清璇解释道:“敌方没有立刻修复破损的城池,是因为没有这个必要。而将城中所有百姓迁移这表示舒城对吴国即将进行的战略中有这重要的意义。既然舒城这么重要,那为什么吴国不重视呢?” 沈忠道:“因为没有这个必要,吴国一定想到了办法控制我军,使我军不能威胁到舒城,他们有足够的时间 城墙。” 任清璇双眼露出一丝赞许,“不错,楚国是你们的母国,这里的一草一木没有人比你们更熟悉。你们要想躲藏起来没有人有本事找的到。姬凌云却有把握让你们不能分散兵力去对付舒城。只有一个办法能够做到这点……” 任清璇非常肯定的城池要塞,迫使楚军救援,由暗处转明。” 熊中接话道:“这么一来,吴军要攻击的地点将是方城?方城是我国第一军事重镇,其同我国都城郢都一样重要。” “除方城外,还有三江口。三江口是长江中游的登陆口岸,若被吴兵占领,吴国水军将可轻易的将兵源、战斗物质送至前线。” 第255章 一直没有开口的叶公这时开口道:“我军在三江口附近竖立了三百具抛石车,威力极大,吴国水军无法登岸。他们若想解决战线过长的问题必须过三关,由陆路拿下三江口。一旦失去这个口岸,吴兵就可塑汉水直上,威逼我我楚国国都,亦是一座 “抛石车?”任清璇问道:“可是公输班大夫造的利器?” 叶公沉默的点了点头,他向来跟喜好功名的公输班不对眼,但还却不得不佩服他的创造之能。那三百抛石车居高而下,不但精准且威力奇大。三百弹齐发,即便是铁板也要破个窟窿。正是有那三百抛石车在,他才敢无视吴国水军的存在。 熊中想不到这一点点的情报其中竟然会有那么大的学问,忙问道:“那吴兵并没有安营扎寨,只是就地休息,起锅造饭,又有什么用意?” 任清璇抬起眼帘淡淡道:“说明姬凌云并没有久呆的打算,最迟一二日,他就会大军压境。”沉吟了会儿,继续道:“你们这里有什么消息,能否确定吴国的具体攻击的地点?” 叶公摇了摇头,道:“我国暗哨传来的消息还不如上将军带来的详细,在出兵意图上始终没有露出端倪。不过,老夫认为吴国想要速战速决,只有两条道路,一条顺舒城沿着淮河南岸向西推进,穿越大别山,攻方城,南下南阳,杀入襄樊。 另一条是走当年孙武子奇袭楚国的道路。” 沈忠道:“值得担心的是这两条道路一南一西,相隔太远,而我军大多是步卒,步卒行军缓慢,不好一并防守。” 叶公插言道:“这个反为容易,在战前我已经预料到了这个局面,在汉水上下有存大批竹筏,关键时刻可以骑兵骚扰,大军由汉水上下,日夜不停,可以大大减缓行程……对了……”他追问道:“吴国的士兵的大致实力如何?” 任清璇摇了摇头:“远在我的意料之外,吴国精锐甲天下并不是夸张之语。我只能说一句,尽量避免跟吴国打遭遇战。在同等兵力,同等地形的情况下,我们的胜算不过三成……” 正在这个时候,一个传令兵气喘吁吁的冲了进来,来不及跪拜,大叫道:“叶公、太子中,在昨日吴兵五万先锋大军正迅速向西南方向进军扑大隧、直辕、冥阨三关,速度奇快。”在楚国斥候首领有着直闯军帐的权力,当然前提必须是在 叶公、任清璇两个脸色瞬间一白,立刻意思到情况的危机。 现今,楚国的军队在弦城一线,因为不清楚吴国的主攻何点,在这里等待吴国的情报。在确认吴兵动向后,在决定防守方案。可吴兵这一手太过迅速,他们根本来不及准备。 叶公道:“吴国的目标是大隧、直辕、冥阨三关。沈忠,你立刻带上一万人马轻装赶往大隧关,做好战前准备,并亲自指挥防守。” 沈忠道:“可是吴兵赶了多日,现在在去来得及吗?” 叶公苦笑道:“来得及,老夫跟赢上将军会在路上截击,拖延吴兵的行程,为你们创造时间。” 刚刚才说不可更吴国进行遭遇战,如今却不得不打上一这一战。 任清璇也微微叹了口气,他真正的目的就是要逼我们一战吧!!! 第十一部战国七雄 第十章柏举之战 举这是一个令吴国首次扬名于天下的地方,吴国正是战而坐上了霸主的宝座。醉露书院那一战成就了吴国,也成就了一代兵圣孙武子。 历史是由许多必然,偶然组成的,这一天依旧在柏举这片土地上吴楚之间展开首次交锋。 姬凌云和手下一众大将,高踞马上,眺望着对面的楚军。楚国的国力比不上吴国,但军队的阵容却是可圈可点,不负盛名。 吴国除了三万队万人的步卒外,其他清一色全是骑兵,在这柏举上摆开阵势,静静的与楚军对峙。 五日前,姬凌云只是在舒城开了一个会议后,就命令大军马不停蹄的向柏举以及大隧、直辕、冥阨三关险隘逼近。来得都是吴国精锐,个个都有着强健的体魄,即便连续急行军一百里也能够继续战斗。 他们日夜兼程的逼近大隧、直辕、冥阨三关,楚国不得已前来阻击,意图拖住吴兵的前进的步伐。 “看来这一战,并没有想象中的容易。”姬凌云暗忖的点了点头,这楚国最不缺的就是人才,这叶公老当益壮,并不负名将之称。醉露书院 姬凌云挺马上前,声聚于喉间,震天大喊道:“将士们,你们可知道王者的定义?” 他自问自答:“这王者就是第一,永远的第一。当今天下,那个国家可当王者二字?” 将士们无不纵声大喊:“吴国!” “不错!”姬凌云道:“是吴国。吴国是王者,王者是吴国。一个王者之国,必须要有王者的尊严。我们吴国无敌于天下,这无敌就是我们的尊严。而尊严需要胜利来维持……胜利又是怎么来得?胜利是你们这些王者之卒拼杀出来的,吴国地尊严既是你们的尊严。” “诸位现在请逼上双眼,试想一下。一个七八岁的毛头小子将你们打倒,在你们头上撒尿的情形,你们觉得如何?是好笑,还是耻辱?” 将士们各各面红脖子粗。撕声大叫:“耻辱……” “不错,是耻辱。因为败给了弱者就是耻辱……对面的楚国就是那个毛头小子,他们是弱者,王者的尊严不允许弱者来践踏。相信你们也不愿意让那些毛头小子在你们头上撒野、撒尿。赌上王者地尊严尽情一战,让楚人见识一下什么才是真正的王者……” 姬凌云喝道:“起鼓……王者必胜!” 楚军一方瞧得心惊胆战,对面五万计的吴国战士齐声呐喊道:“王者必胜,吴国必胜。醉露书院” 接著两翼的吴兵两翼地吴兵摆出了阵战,中军却稳丝不动,充满诡秘不可测度的味儿。那一阵阵的怒吼,大起声势夺人的奇效。 战鼓声起。前排开始推进,隔开三五个马位之后,轮到第二排出动,前两排均为短刀盾手,第三排和第四排才是最精锐的陌刀卫。在后面则是弓箭手,他们受到了前四排的护航,以抛射战技击杀敌人。中军地情况就象隐藏在暗黑中一样。让人摸不清楚虚实。姬凌云、韩庆、孙驰居中军之首,后方是一排骑兵,在骑兵后面是六人一排一干名最强悍且休息充足的无前禁卫军。他们借着前排骑兵地掩护,不让敌人看破他们的虚实,令对方摸不透他们的实力。 吴军战鼓擂得震耳欲聋,全军随著战鼓的节奏,昂扬而坚定地朝敌阵推进。 韩庆笑道:“大王激励全军的豪言,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姬凌云扫视敌阵地形势。 起伏不平的山丘上,敌方的骑兵、步卒一组一组地布于各处丘顶上,可以推见两军即将交锋以后,山丘上地士兵将像潮水般冲下,利用地利的优势取得上风。 战术上确是无懈可击,以高的优势来缩短两国士卒将才差距。 可惜他们的对手并非等闲之人,而是诡变百出,得到伍子胥、孙武子真传的姬凌云。 在姬凌云巧妙的安排之下,吴兵虽然连连赶路,但始终保持着将士的战斗的体力,而楚国为了前来阻挡,必然不顾一切,体力大减,成了欠缺休息的疲兵。加上楚军并不晓得吴国的秘密武器,突然遭遇必将乱成一团。 姬凌云点头笑道:“只要管用,不在乎其他。”他高举托在肩上的青色长枪,露出充满信心的笑意。 此时,吴国已经跟楚国正式交锋,正如姬凌云所想,楚国在吴兵行至山坡的时候,由山坡俯冲而下,一头狠狠的撞进了吴兵丛中。 纵是吴兵精锐,被如此一冲也变得有些混乱,但很快就恢复了过来。士气高昂的他们暂时跟着占据地理的楚国斗的不相上下。 姬凌云见敌阵尚有骑兵未动,下令道:“施猛、雅英,你们夫妻各领一万骑兵分左右翼迂回杀向对方骑兵处。” 施猛、雅英一声呐喊,带头冲出,全速杀往敌阵,直指利所在的心脏地带。 见吴国以出骑兵,秦国骑兵亦按耐不住。 任清璇道:“仲将军、范将军你们各率一队骑兵前去迎战吴骑。虽然骑兵诞生于吴国,但我们秦人常年用骑兵跟生存在马背上的民族交战,本将坚信,若战力你们并不逊色他们。出击,击败吴国骑兵,你们就是天下第一骑军。” 富有煽动性的言语,在她这位绝色佳人口中说出更加具有煽动性。 战场上吴国与秦楚大军混战在了一处,由于对方采取了正确的战术,虽不及吴国将士精锐,但也同吴兵斗了个旗鼓相当。 双方互有损伤,但吴国中军的步卒却渐渐出现了不支的现象,正缓缓的被楚兵向山坡下压去。吴国且战且退,渐渐下了山坡。 姬凌云沉声喝道:“是时候啦!”战鼓震响,又急又密,充满杀伐的意味。 第十一部战国七雄 第十一章鬼神战术 着姬凌云的号令一下,吴军后方一阵震天鼓声响起,长空,至少有百个战鼓同时敲响。醉露书院 无前禁卫军副统帅孙驰发出命令,“无前禁卫军突击。” 刀枪不入的无前禁卫军首次投入了战斗。他们齐身高喊着:“南方水神,铸我金身,刀枪不入,所向披靡。” 无前禁卫军卷地而至。 一千人仅仅只是一千人,但正是这一千人彻底的改变了整个战局。 无前禁卫军一冲入楚军中后,仅仅只是对攻了几合,楚军立时混乱了起来。 第256章 他们并不是畏惧无前禁卫军所表现出来的强大力量,而是被他们那刀枪不入的身体给吓住了,被他们的口号被唬住了。 这时,大周刚刚因为凌云变法由奴隶社会转向封建社会,各项学说,文化还不够完善。这鬼神妖魔之论,早已深入民心。在这个时代不信鬼神者,那是少之又少。楚军见无前禁卫军刀枪不入,本就生出了恐惧的情绪,又听他们口中念叨的咒语,登时觉得心底发寒,毛孔栗然,四肢不听使唤。 叶公、任清璇相互对方,眼中也是惊骇之色。他们站在高处,山坡下的所有情况一览无余。楚国的板上一样,掉落于地;剑砍矛刺,亦不能伤吴兵分毫。这群吴国士兵确确实实不惧怕任何刀剑。 这怎么可能!天下真有刀枪不入的军队?恐惧在他们心中曼延,姬凌云的确可怕,他们知道,也有心里准备,但眼前的情况却完全出乎他们的学识之外,仿佛做梦一样,完全失去了方寸。 这无前禁卫军有着超越一切的力量,是吴国最强的军队。但相对他带来的恐惧,区区战力却是不值得一提。醉露书院 面对仿佛被鬼神化身的无前禁卫军。楚军根本就无法继续战斗。因为他们是人,人力怎么能够跟刀枪不入地鬼神抗衡? 楚军几乎完全失去了抵抗之力,逃跑,避开,以是他们当前之要。楚军欲往左右逃窜。 但在不知不觉中他们以从原先吴兵的退缩中,冲下了山坡。左右正是吴秦骑兵交战之处,无法通过,只能够向后方逃去。 楚军本就已经寒了胆,中军主阵又被逃兵怎么一冲。立时呈现溃败之象。 “杀!全军突击……王者无敌……”姬凌云自然不会放弃这个千栽难逢的好机会,高喊着“王者无敌”的口号。发出了最后突击的命令。 姬凌云、施猛、雅英、孙驰对从山坡上迎击地秦楚兵展开绝不留情的歼灭战。杀得对方死横山野,血染草石。 吴兵都晓得胜利在望,士气高涨至极点,勇不可挡。他们势如破竹地登上敌阵内部,强攻上了山坡。 姬凌云眼中只有楚国在远方金光闪闪的标志。加速奔驰,仗着一身本领和月芽儿的脚力变成领头的前锋,挡者披靡。杀下山坡之际。楚军以全面崩溃,掉在山野间地兵器,随处可见。楚国主力军从主动优势变成丧家之犬般四下逃亡。 其实在无前禁卫军出击的那一刻,胜负已经揭晓。 吴兵军以一整天时间,处理死伤狼籍地战场,收集秦楚军遗留下来地粮食、兵器、马匹、营帐等丰富的战利品。 敌人的尸骸集中一处以柴火烧为灰烬掩埋,伤者则尽成俘虏。 此战吴兵方面阵亡者不过五百多人,无前禁卫军更是零伤亡。醉露书院秦楚方面死伤则近八千之众,这是一场几近完美的漂亮胜仗,可惜因柏举地势复杂,楚人对此地熟悉无比,而吴兵却异常生疏无法再远驰追击敌人,未能乘势扩大战果。 不过,姬凌云“开胃菜”的目地已经达到,并且成功的在楚人心底安扎下了一个叫恐惧的种子。 已方死者被集中到二十多个帐幕内,将他们和陪葬地日用品衣物一起火化,然后收集骨灰,待将来回国后举行葬礼。 就地安营扎寨,夜晚时分,吴国诸将齐聚一堂,畅谈吃肉,对这一战嬉笑连连。 孙驰拍着大腿笑道:“你们没有看见今日那些楚兵的窝囊样子,有一个不知道叫什么的将领冲到我的面前,对我劈了两刀,见没有任何效果,当时就吓得脸都绿了,任我将他 砍了下来。他们还真将我们当成了不畏惧任何刀矛了。” 韩庆打趣的笑道:“那是当然,人对未知的东西都会抱有恐惧的心里。当年你不是也一样?无前禁卫军初次装备这些藤甲的时候,你惊讶的几乎要掉下了下巴,吓得向小孩子一样跳了起来。” 孙驰嘿嘿笑道:“当时你也好不到哪里去,惊得向傻子一般呆在那里。” 在一个月前,第一批藤甲送来以后,姬凌云当时有心炫耀,召集了吴国所有胘股重臣。并让穿戴上藤甲的无前禁卫军真刀真枪的相互撕杀。直把当时的所有大臣吓得说不出话来,即便伍子胥、孙武子也都是一脸的震惊,意外的出现了短暂的失神。 想到那时的胡闹,姬凌云笑道:“这话在自己这里说说就是了,别传出去,即便对自己人也是一样。” 韩庆点头道:“不错,这藤甲越神秘,越能够让楚人恐惧,同时亦能激发我军的士气,现在军中都在传言,无前禁卫军得到了南方水神的庇佑,我吴国有神仙襄助,士气也变得异常的高涨。” 众人连忙说是,并岔开了话题。 姬凌云问起了施猛的伤势:在今日的战场上,施猛遇到了一位秦国的哑巴将军仲青虎被他砍伤了腰部。 *************************************** 当夜,姬凌云招来了解侯珍和张言。 当日,姬凌云收服了沙武后,这解侯珍就受到了姬凌云的热情的邀请,成为了姬凌云麾下的门客。 姬凌云的门客跟麾下大臣有很大的区别,大臣是属于吴国这个机构,他们的存在对吴国的兴亡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没有了他们吴国的机构将会运转困难。而门客却是一些能人义士,可有可无,但相对非常的自由。好比这解侯珍他文不成,武不就,但却有着一身天下无对的攀爬技术。让他当官显然不成,因此以门客收留,发放俸禄。 姬凌云对两人打了招呼,然后向解侯珍问道:“侯珍,最近过的如何?” 解侯珍裂的嘴笑了起来:“非常舒服,与百越比起来,那姑苏就向天神住的地方一样,太美了,大好了。” 姬凌云笑道:“玩要尽情的玩,但也不能荒废了一身的本领。” 解侯珍高声道:“大王放心,这一年里,我并没有荒废下来。得到了大王的那些攀登器械,我以觉得技术又上升了一些。同时,我还学会了辨别地图和绘制地图。虽然不是那么准确,但我会努力的。” 解侯珍热忠于攀爬,对于看地图和绘制地图是一窍不通,而姬凌云招揽解侯珍正是看中了他那一身出神入化的攀爬技术,好为他翻山越岭,开辟道路。因此,这绘制地图由是重要,在招揽他之后就一直让专业人事教他看地图和绘制地图。解侯珍并不聪明,但他为了淳朴肯学,进步的非常快。 姬凌云拿出了一张关于大别山以及大隧、直辕、冥阨三关的地图道:“看了懂吗?” 解侯珍点了点头。 姬凌云笑道:“养兵千日,用在一时。你的任务就是在大别山中寻找能够绕过这三个关隘路线,然后绘制下来。 ” 解侯珍高声领命而去。 “张言!”姬凌云将目光放到了一个长得非常平庸的青年身上,自从他在伐越一战被姬凌云发现他出色的语言天赋后,就推荐他败墨翟的三徒弟县子硕学习打探情报,散步流言的本领。 出师后担任吴国的斥候首领,多次乔装成敌方士兵以一口流利的敌方口音,探得出有利的情报,为吴国立下许多功劳,被破格提拔为斥候将军,冠上了将军的头衔。 张言站了出来道:“末将在。” “寡人记得的语言应该更加熟悉,你想办法潜入楚军中散布谣言,就说吴国有天神庇佑,不可战胜……还有,一切以安全为上。”姬凌云背后另有目的,不想为此平白葬送一个人才的性命。 安排好了一切,姬凌云露出了胜利的微笑,一切都在掌握中,接下来就要看姬子吴的了。 第十一部战国七雄 第十二章商议对策 隧隘道是大别山与桐柏山之间重要隘口,是楚军抵御隘口。醉露书院楚军异常重视,秦楚军屯兵六万再此,对付即将来临的吴国大军。 虽然占据这地利、守军的优势,但秦楚兵士气异常低落,显然没有什么胜利的信心。 吴国鬼神战术的厉害之处不在于那支由姬凌云亲手训练出来的无前禁卫军的力量,而是他们所带来的无边恐惧。 自从柏举之战过后,楚军人心惶惶,尤其是那些亲自于无前禁卫军交手的那队士卒,更是毫无战意。 至今还把吴人视为拥有不死之身的神的使者。 这天,争对目的的情况,楚国的总指挥叶公不得不招集了楚太子熊中、秦上将军赢翎以及沈忠、沈孝、沈仁、范威、云飞扬等将商议当前之要。 叶公首先道:“秦楚吴交锋,秦楚首先因对方奇怪的战术受挫失利,导致全军上下军无战心,士气大损。久久不见恢复,如此下去,我秦楚前景堪忧,大军在如此下去,恐怕难逃不战自乱的命运。” 熊中道:“我认为当前之急是要安抚军心,最近秦楚两军之间的流言有些异常,很可能是混入了吴军的奸细。他们在暗处胡乱的散布谣言,乱我军纪。只要能够擒住内奸,在施加一些强制的手段,严惩散布谣言,捣乱军心者。如此,因可恢复军中士气。” 他看向了任清璇,仿佛希望从她的脸上得到一丝的赞许。 任清璇面不改色道:“太子中的想法跟我原先一样,在六日前,我和叶老就以有了这个打算。但姬凌云曾经化名为无名,跟随过墨翟先生一段时日,深得墨翟先生的信赖。墨翟先生以各项杂学名传天下,其中以易容术最为神奇,可化身千万。醉露书院我不确定姬凌云一定学过,但姬凌云是何等睿智。 第257章 他当年流亡再外,最忌讳的就是暴露身份,这易容术怎能不学?” 她说道了重点:“根据可靠情报。吴国有一个屡立战功的斥候叫张言,因为功绩升迁至了将军……姬凌云向来以赏罚分明而著称,斥候是最下级的兵种之一,能升迁将军谈何容易?经过多方打探,我秦国密探从一个醉酒的士兵口中得知了一些那个张言地消息。据说这个人博闻强记,幼年就跟随父亲周游列国,精通天下方言,对各地的风土人情如掌中之物,言其易也。他能够乔装成任何国家的人。并且利用同乡之情,很容易地得到他人的信任,在不知不觉中被对方套出有利的情报。如此人才。姬凌云一定会将易容术传授。我有八成把握肯定混入我军中的内奸就是这个人,在六万人中想要找出一个化身千万的人。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若大势铺张,只会随了对方的心愿,搞得人心不安。而细探暗访又效果缓慢。所以太子中的主意并不适合这个时候使用。” 她否决的有些婉转。给足了熊中地颜面。但熊中却高兴不起来。他此行的目的除了跟随叶公熟悉军中事物。更重要地是取得任清璇这位秦国公主的芳心。以此来结交秦国,并且让任清璇全力住楚国渡过难关。 他自从第一眼见到任清璇后。就由衷地庆幸自己能够接下这个任务,但多日的相处,熊中不只是一次觉得自己比不上她,在才干方面相差太多。对方的才干学识能够算地上卓越,而自己最多也只是一个优秀而已。 这时,沈忠开口道:“想要治标必须治本,秦楚军之所以恐惧;之所以惊慌,问题全在对方地那支军队身上。醉露书院那是动乱地根源,只要根源一断,流言蜚语自当不攻而破。只可惜对于那支军队我们根本一无所知,除了他们的名称——无前禁卫军外。” 沈孝说道:“我在战后询问过那些与吴国交战地楚兵,他们一口咬定对方有着不死之身,兵器无法伤身。在对战交锋的同时他们还会喊着‘南方水神,铸我金身,刀枪不入,所向披靡’的口号。” 范威指挥的骑兵,在战场上并没有跟无前禁卫军交手,但他斩钉截铁的说道:“什么不死之身都是屁话,我却不信世上会有什么鬼神,若是真有这天下早就乱套了。再说吴兵真得到了什么南方水神的庇佑,这天下早就是姬凌云的了,又何必如此设置战术?只须一万人直接杀向郢都不就是了?反正 不会死,即便中伏也没有什么。我看一定是他们的的铁甲,跟他们的骑兵一样。”在与吴国骑兵的交战中,吴骑凭借在要害处的铁片防护,多次令秦国骑兵攻击无效,让他们大吃苦头。 “不对!”叶公摇着头道:“我同意范将军的说法,对拥有不死之身的真正秘密在于铠甲,但决非铁甲,或是铜甲。通常盔甲都是在要害处绑上铜条、铁片,其他部位多以皮甲,竹片代替。如此做来一是为了减轻将士的负担,一是增加他们的灵活性,发挥出更大的力量。那一战,我们在山坡上看了很久,吴兵上下都披着一层皮大衣,护遍全身。里面到底是什么不清楚,但绝对是全身武装。倘若,那些兵全身上下都佩带铁甲、铜甲的话,那么每个人身上少说也要负担上五十斤以上的重量。纵然,吴兵精锐,天下第一,亦不可能身着五十斤以上的铠甲却依旧箭步如飞,灵活无比。” 场面一时间冷了下来,无前禁卫军不仅仅只是给楚国士兵带来困惑,不安。即便是大将也同样的心烦意乱,不知如何应对。 任清璇闭上双眼,回忆其那一战说道:“如果要在那支军队上找弱点的话,我认为那弱点就在面部,那些士卒身着奇怪的皮大衣。身体、腿部都有东西防护,即便脑袋左右以及后脑勺也是装备着一顶奇怪的皮帽。唯一暴露的地方只有面部,只可惜……未能一试。” 叶公略一沈吟,总结了所有人的看法、意见道:“所以真正令人感到恐惧的不是吴兵,而是我们自己本身。吴兵只是用了我们不知道的欺诈手法,而我军确将他们神话,使得人人心中都有了一堵不可逾越的高墙。所以,我们此刻首先要消除将士心中的恐惧,然后在全力打探那些不死之身的真正奥秘。且不论上将军那弱点是否存在,我们都有必要宣传开来,告诉我国兵将,吴兵的弱点以安军心。” 熊中赞同道:“这办法不错,反正我军目前是占据隘口死守,而无前禁卫军也仅仅只有千人而已。姬凌云不会让他们参与攻城之战,我们有充足的证实的时间。” ******************************* 月色凄凉,在云层的遮挡下,四周显得非常宁静。 任清璇站在大隧隘道的城墙上眺望远处,这个时候,对面的吴兵已经聚增到了十五万之众,连绵十余里,让人望而生畏。 在同一切天空下,不知道他此刻在干什么?任清璇一直在想着姬凌云的意图,脑中不断的闪过对方的影子,却一直一无所得。 正当打算放弃的时候,叶公走了上来:“赢上将军和老臣一样都睡不安稳?” 任清璇苦笑道:“秦楚处处被动,现今对方主要目的尚不明确,如何能够安稳的睡个好觉?” 叶公诧异道:“看来我们想的是同一件事情,虽然吴兵取得了首场胜利,但显然不是他拖延出兵日子的借口。我曾经研究过当年的柏举之战,孙武子对战机的敏锐察觉力和随机应变的能力都让人无从抵御。姬凌云深得他的教诲,虽然他未必能够胜过孙武子,但绝对不至于连兵贵神速的简单的道理也弄不清楚。” 任清璇点头道:“我也有同样的想法,正是因为得知姬凌云如此延误出兵的时间,才觉得可疑,这才亲临前线打探消息。到目前为止,吴国还没有暴露任何它真正是意图……我总觉得对方的目的最终不是三关,而是意在方城。当然,这只是我一个人的假设,也可以说是直觉,没有任何依据……因为我找不出任何吴国任何可以进攻的地方。吴国势大,兵强,有些东西他们想隐藏也隐藏不了。如今吴国十五万大军驻扎在了城外,三万水军攻打三江口,还有小部分在袭扰方城。此外,五万军队在黄河一线防止魏国的进犯,余下士兵散布各地重镇。按照这种局势,吴国想要拿下三关或则攻取方城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虽然我们不占据兵力上的优势,但我们的盟友却遍布大周,上拖的越久对我们就越有利……究竟是多疑,还是遗漏了什么关键之处,那就不得而知了。” 她嫣然一笑:“我很期待对方会用什么手段打破僵局。” 第十一部战国七雄 第十三章意在方城 大隧隘道以北二十里外,吴军营阵。醉露书院 “展如……传球!”姬凌云高叫了一声,展如本能的将手中的篮球传给了姬凌云。 人影一闪,墨西哥如鬼魅一般的出现在了姬凌云的前面,长臂伸展竟然有着不逊色狼王加内特的长度,双眼充满杀机的瞪着他道:“竞技场上无大小,这可是大王您说的啊!可别怪我让您当众出丑了?” “是吗?”姬凌云淡淡的说道,眼帘也不抬,“啪”的一下,抬手就将求从墨西哥的头上传了出去。 墨西哥的运动神经比球场上所有队员的人还要好,但在姬凌云大约一米八五的身材面前,他那一米六八的身材,显然不值得一晒。 墨西哥大叫了声:“狡猾!”向球追了过去。 孙驰刚一接球,就见墨西哥跟冯平逼了上来,没有运球直接将球反传给了姬凌云。 姬凌云正欲前冲,端科已经补防冲了过来,微微一笑。左摇,右摆,转身过人,两次简单的变速,加上一个高难度的技巧已经失去了眼前对手的影子。 “快补位!”冷静的端科是彼队的队长,一个大猩猩一般的身影出现在了姬凌云的眼前,不用问也知道,这人是森熊,他的盖冒绝对是张伯伦中的张伯伦,有着一盖冒将一个硬汉击昏迷的记录,而这个硬汉正是拥有强健体魄的展如。 做了一个假动作,一个直塞球从森熊的垮下传过,展如接球勾手得分。 篮下展如高高仰起了手臂,接受围观士兵的欢呼。三年前,被森熊的一个盖冒打昏,被其视为毕生之耻辱。从那以后,他苦练篮球,凭借出色的运动机能。技术突飞猛进。如今已经是吴国最出色的大前锋,更确切的说是地球上最出色地大前锋。醉露书院 扬手跟迎面来的展如击掌相庆,姬凌云拍了拍手掌道:“回防!”他的位置是控球后卫,体能不是最好。但凭借着出色的技术和无与伦比地指挥力却是地球上第一的控球后卫。 裁判一扬手,将沙漏倒转,比赛继续,由对方发球。那沙漏正是篮球二十四妙规则的记时器。 新一轮的攻势即将发动,这时暂停的声音却意外的响了起来。 姬凌云看向场外,韩庆跟解侯珍站在一旁看着自己。对他们点了点头,对候补席叫了一声:“来一个顶我地位子……其他人继续玩。” 姬凌云接过冷蝶递过来的毛巾一边擦着汗珠,一边让两人去大帐商议。 韩庆笑道:“自从大王发明这篮球以来,将士们的兴致都很高啊!” 姬凌云道:“这时能够玩乐的东西太少,有一个如此有意义的运动,自然吸引了众人的兴趣。何况这也是一种体能和身体协调性的训练,对士兵大有益处。” 这个时代除了一些歌舞,根本就没有什么助兴而又有意义的活动。 第258章 姬凌云自小就没有艺术细胞,歌舞在他眼中就是一群漂亮的女人摇来摆去地扭着屁股。什么也看不懂。 一天兴致凛然,姬凌云带着家人出游,结果在齐地看见了几个小孩在踢猪尿泡,一时醒悟,创出了足球,篮球这两项全世界的运动项目,并传扬了开来。并称之为“男人的运动”。姬凌云喜好的东西,自然带出了一股潮流。吴国上流社会无不争先学习,很快就流传开来,风靡吴国上下。 尤其是军营中的士兵,他们除了枯燥的训练外,没有其他的玩乐项目。醉露书院这两种激烈地竞技正好对了他们的口味。 孙武子觉得足球、篮球对将士地身体训练非常有益处。更是极力推荐广泛在军中运用。姬凌云经常在想,自己这两项发明早了西方两千多年。会不会在千年以后改变中国那“足球沙漠”的称号,甚至摘下美国篮球王国的桂冠,并带在自己的头上。 来到了中军大帐。 解侯珍向姬凌云汇报了此行的收获。 “大王,这大别山被断层分割成许多菱形断块,是东南至西北走向,山麓线挺直,山坡陡峭,有着明显地断层崖,比属下想象中地还要难攀登。” 姬凌云早已知道这些,早他的记忆中依稀有着大别山地记载,它位于长江与淮河水系的分水岭。大别山真正的高山并不多,那里多为低山丘陵。山间谷地宽广开阔,并有河漫滩和阶地平原,是主要农耕地区。但山地多深谷陡坡,地形复杂,坡向多变,地势较高,个别山峰却高的出奇。楚国建造三关初期,正是依照各处险要地形所建造,易守难攻。 他点了点头,表示明白。 解侯珍道:“经过连日搜寻,属下在大隧隘道以东的深山中发现了一条裂缝,那是一条溪流。只要踏水而过,只是需要三日脚程就可以绕过大隧隘道。这条溪流里长满了青苔,并没有任何破损的地方,依照属下的经验,至少半年没有人走过这条道理,所以非常安全……这是属下绘制的地图。” “太好了!”姬凌云大喜的接过解侯珍绘制的草图,认真的观察了起来,良久道:“这条路可以供我军两万士卒行走而不被敌人发现。两万大军出其不意,足以拿下大隧隘道。” 韩庆提议道:“大王,臣之见,不必如此着急。最好再找出能够绕过直辕、冥二关的小路,这样一来,可以防止对方有所防备。” 姬凌云正准备说话,解侯珍抢先道:“不用了……”他有些无奈的说道:“绕过了大隧隘道以后,属下曾经看了一看直辕隘道的地形。那里不象大隧隘道这样,那里附近山峦交错,群峰环结,关城以山为障,凿山成隘,在直辕隘道附近有一座路碑,路碑上写着车不能方轨,马不能并骑十个字。那儿的山高达百丈,陡峭之极,不能多带粮食,否则不好攀登。我一个人翻越不是问题,饥饿时可以依靠狩猎、山果果腹。但人一多,则会因为缺少食物而饿死在山上。” 韩庆皱起了眉头,道:“直辕隘道竟险峻至此?大王,如此我们应该想办法先拿下直辕隘道才行。不然,就算攻克了大隧隘道,楚军依旧可以退回直辕隘道固守。攻下直辕隘道可比攻下大隧隘道困难的多。” 解侯珍摇头道:“没有用的,我虽然不懂兵法。但也知道一些常识。我军若两面夹击大隧隘道,大隧隘道定然防守不住。但若去攻打直辕隘道,恐怕直辕隘道未攻打下来,大隧隘道里的六万秦楚大军就会趁机分兵襄助,到时候受到夹击的就是我们了。” 姬凌云完全没有韩庆的担忧,他让鼓励了解侯珍几句,赏给他一些钱物,让他下去休息,然后在对韩庆道:“韩大夫勿为次事多做担忧,寡人攻打三关不过须晃一枪而已,从一开始,寡人真正是目的就是楚国的重镇方城。只有南下南阳才能将我军兵力的优势发挥到至极。寡人聚兵与此就是为了吸引楚国的大批军队。” 韩庆奇道:“我国军队都聚集在这里,那怎么攻打方城呢?方城守将可非等闲之辈,何况那里还有三万守军,对于楚国来说是一座重要性不下于楚国郢都的城塞。” 姬凌云神秘的笑道:“寡人清楚,好戏才刚要开始……”他顿了一顿道:“最近你可发觉我军军营中有些不寻常?” 韩庆并没有继续追问,他深知在某些时候话多并不是一件好事。对于姬凌云的问题,他稍做沉思问道:“大王话中说得可是指来至于秦国、楚国的内奸?” 姬凌云点了点头道:“不错,就是他们。我们的鬼神战术利用了人性的弱点,在楚军将士心中产生了极大的恐惧,虽然对方用弱点之说镇压了下来,但依旧有着余波。对方想要平息此事,必须要了解无前禁卫军的一切。他们的猜测,确实是实情,但他们并不知这些,日后秦楚与我吴国必有一战,他们怎么可能不派人来调查无前禁卫军的底细?寡人对军中琐事并不太过问,但也可以猜到军中一定混进了敌方的奸细。毕竟,我军有十五万大军,人多繁杂,手段高明的人不难混入其中。” 韩庆点头承认道:“确实发现了三人,但属下已经将他们控制了起来。准备观察几日,看看能否抓到同伙,好将他们一网打尽。” 姬凌云眯起了眼睛道:“完全没有必要,你想办法不动声色的让他们知道我军发现小路一事,寡人要兵不血刃的拿下大隧隘道。真正是战役不应该在这里打响,利用我们的优势在平原上跟他们一战,才是最正确的选择。这在山道隘口,我国完全不能发挥出应该有的优势。” 在双方的勾心斗角中,真正是战役才正要打响。 第十一部战国七雄 第十四章心细如发 吴兵找到了一条可以绕过大隧隘道的捷径这一消息在有心人的散布下很快就传道了叶公的耳中。醉露书院 对此消息将信将疑的叶公找来了任清璇和熊中两人一起商议。 叶公先将事情的经过说了一便,然后道:“这消息来的太过突然,至今老夫都有些不敢相信,但确又不能不信。我们楚国赌不起,也不能能赌。我想听听你们的意见?” 任清璇依旧如往常一般冷静说道:“在让我们出主意以前,叶老最好还是将事情的经过详详细细的告诉我们。” 叶公道:“还是让俞城来说吧……来人,将俞城叫上来。” 不一刻,一个相貌平凡的不能在平凡的男子,健步走进了议事厅,他约莫三十来岁,是那种让人见上一面回头就会忘记的人物。 任清璇暗笑,“是一个干内应的材料。”密探这一行业并非人人都可以做得,首要条件就是相貌平凡,不能太丑当然亦不可太俊,更不能有显著的特征。因为这让会人对他产生印象,不利于行事。 叶公道:“你将自己在吴国军营里的见闻以及探听来的消息详细的说上一遍。” 任清璇这时补充了一句,“越详细越好,最好在加上你怎么混入对方军营又是怎么逃脱的……” 俞城看向了叶公,得到了他的赞同后,脸色不改的向众人说出了他在吴国军营里所遇到的一切: “属下初次进入吴国军营的时候是在十三天前的一个晚上,对方防守的很严密,很紧凑。越深入军营中心,越是深严。我们仅仅只能在边缘外围活动,很难混入中心,确切的说是不可能。因为我们在外围就经常有被发现地危险,更别说混入中心了。醉露书院” 任清璇点了点头:吴国上下的吴兵决大部分都是经过孙武子的训练铸基。视军令为生命,他们军营中的防备是诸国中最好地。秦国的多名密探也多次传来消息说无法混入军中腹地,得不到真正的消息。 “跟我一起混入的还有一个人,但很不幸。他被发现了,吴兵心生的警惕,加强了戒严,我根本无法行动,只好躲到了一个无人的大帐篷里。意外地发现自己竟然走进了吴国的炊事营中,没有藏多久。就有人走了进来,发现了我,并让我烹制一些烤肉。原来,他是吴国大将展如的亲卫,展如因为处罚一些士兵而延误了用餐的时间。那亲卫不熟悉炊事营,误将我认成了炊事营中的一员。不久后,炊事营长走了进来,见他与展如的亲卫聊得甚是开心,虽疑惑却也没有声张。只是偷偷询问了我的来历。我当时告诉他是因为训练时后犯了错误,被展如降极贬下来的。炊事营长见我和展如的亲卫聊地如此开心,也听说了展如军中出现了一点状况并没有怀疑,我料想他一个小小的炊事营长未必敢去求证,于是在炊事营呆了下来,和一群人专门负责洗菜。” “十天后,我逐渐熟悉了炊事营里的生活。跟营里的吴兵混得很熟。在那一天,我们一伙人为吴兵造好了饭后。无事相互聊天。也不知是谁开的头,大伙儿将话题说道了现在的局势上来。可以看出吴军上下对于姬凌云非常崇拜,他们说的都是大王什么时候取得胜利,大王什么时候拿下大隧隘道,有或者什么攻下郢都。没有一个说姬凌云会失败地。” 任清璇、叶公听到这里相互对视。醉露书院均望见了对方眼中的不安。一个人若想得到属下地誓死效命,除了让他信服外。更需要的是崇拜,盲目的崇拜。这种崇拜,使得将士深信一点,只要有对方在绝对不会输。这种信念可以激发出士兵所有的勇气,让他们忘记死亡的恐惧。就连炊事兵都如此崇拜姬凌云,那么吴国地士兵呢?岂不是将姬凌云当作神明来崇拜? 第259章 俞城接着道:“讨论到关键之处,炊事营长突然说道打败楚国还有一段时日,但攻下大隧隘道应该快了,因为解客卿回来了嘛,我刚刚还为他烧了他最爱吃地肉粥,他吃的高兴,还差人赏了我一些刚刚得到地奖励。当时,我不明白这话的意思,但打听之下得知解客卿叫解侯珍是姬凌云少有的门客之一,百越族人。是一个善于走山道,有着一身攀爬本领的人物,前些日子被派出去执行任务。具体什么任务不清楚,但如今吴国在进攻大隧隘道,而大隧隘道附近却又被群山环绕。” “如此一想,结合以上就足以猜出姬凌云的大致意图。他让解侯珍去一个发挥他本领的地方,而且还完成了姬凌云的任务,得到了奖赏。此后,我又特别留意了百越人的动向,果然发现了墨西哥的百越军有着大动作,可以想象一定是解侯珍找到了大隧隘道的破绽,而墨西哥正准备利用着破绽攻取大隧隘道。” 任清璇道:“这个消息并非是你亲耳所听?而是自己分析出来的?” “当然!”俞城对于任清璇的语气有些不悦道:“这种机密情报若非姬凌云的心腹,别人怎么可能听到?虽然这些都是我自己的分析,但我并不觉得有什么错误。” 任清璇笑道:“看来你是误会了,我并没有怀疑你的意思。叶老能够将你叫来,足以证明他对你的信任。对于你说的发现捷径奇袭,这点已经无须置疑。但我必须确认一点,这消息是刻意传出来的,还是有意传出来的。这点对我们当前的情况非常的重要……若是无意,这表明姬凌云的主要目标是三关,然后是三江口。但要是这个消息是对方刻意传出来,让你知道的。这证明姬凌云是要我们误会他的意图,那么他战略的攻击点就是在方城。” 她非常严肃的说道:“对我们现在来说一关的得失,无关紧要,弄清楚吴国即将执行的战略才是当前大事,否则我们永远向失去了狼王的群狼一样,被猎人玩弄于掌骨之内。最后,被对方捏死。” 俞城脸上的不悦全消,对任清璇作揖赔罪。 任清璇道:“我需要再听一遍经过,俞壮士可以再说一遍吗?” 俞城点了点头,又详细的将经过向任清璇一一到来。 任清璇听得很仔细仔细,任何一个细节都不放过,她一连让俞城说了三遍。 叶公一脸笑意的坐在上首,并没有制止任清璇的举动,而是让对方放手去干。他深知自已经老了,虽然还保持着往日的能力,但脑力却非常容易疲劳。可任清璇不同,任清璇本来就是一个才智卓越的人物,另外她是女人,女人心细,善于抓住细小的漏洞、破绽,看清楚真实的本质。心细如发,无孔不入正是对任清璇最真实的写照。 俞城说道第四遍解侯珍赏赐给炊事营长的时候。 任清璇突然打断道:“你确定这是解侯珍差人赏了炊事营长?” 俞城肯定的说道:“不错,那炊事营长确实是这么说的。” 任清璇仿佛找到了什么问道:“我想知道吴国造饭的程序,象解侯珍这一级别的人物他们所吃的食物是指定一人做的吗?” 俞城摇头道:“不是!包括姬凌云在内,吴兵有五百余名将官,他们的食物通常分别由三十多个炊事营长做的,没有特殊。来不及的时候,其他的人也可能被安排顶替,在打战中哪有那么多的讲究。” 任清璇自信的笑了起来:“问题就出现在这里,即便解侯珍真的想赏赐那个炊事营长,可他又怎么知道谁做的?总不至于在用餐前,还刻意确认一下是谁为他造饭的吧?我觉得这是对方的为了通知你的一个信息,让你知道解侯珍成功完成了自己的任务。一个人要说谎话,必须要编上许多的谎言弥补,而这里正是对方谎言中的漏洞。所以……” 她看向叶公道:“姬凌云的目的根本不是三关,而是方城。他攻打大隧隘道只是一个假象,因为他不想有无谓的伤亡,所以才故意将这个消息透露。这样既可以迷惑我军的视线又能够逼迫我军退出大隧隘道,他们好不费一兵一卒的拿下这里。他准备将决战场地设定在适合大规模作战的阔地,而不是这狭小不能伸展军队的山地。” 熊中听了大急道:“既是这样,那么我们得赶快支援方城才是。” 任清璇道:“不急,我们不宜妄动,好不容易知道对方的意图,动作过大,只会让对方察觉,改变战术。” 叶公这时笑了起来:“上将军说的不错,这是一个契机,一个可以战胜吴国的契机,应该好好利用,不能错过。” 第十一部战国七雄 第十五章包围方城 凌云六年,八月十八日,深夜。醉露书院 吴国大将墨西哥率领着两万百越兵在解侯珍的带领下,悄悄的由小路往大隧隘道绕去。 次日,清晨。 姬凌云率大军来到了大隧隘道关下喝令楚国将士投降,并放出话来给守军三日的考虑时间。这三天恰好是墨西哥绕过大隧隘道的时日。 当天夜晚,叶公就做出了准备了撤退的举动。是时,楚军中谣言又起,留传着各种不同种类的流言蜚语。其中最有说服力的就是叶公惧怕吴国的无前禁卫军,所谓无前禁卫军的弱点都是胡说瞎掰,为了让他们安心而编造出来的谎言。一时间,刚刚压制下去的恐惧又开始在楚军中曼延。 凌云六年,八月二十一日,正午。 墨西哥绕至了大隧隘道的后方,当大隧隘道早已人去楼空,姬凌云如愿以尝的拿下了大隧隘道。 直辕隘道位于大别山中端,右为白马尖,左是天堂寨边缘。白马尖那里云雾翻飞缥缈,波澜起伏,浩瀚似海,天高云淡之际,极目楚天,可下窥百里峰峦。是为大别山最高峰,高度在六百丈以上,人力不可攀越。 而天堂寨为大别山第二高峰,高度亦在六百丈以上,古称“吴楚东南第一关。”直辕隘道就夹在这险要的山地的中间,易守难攻。 这里自从当年受到吴国上将军孙武子的奇袭后,兼之路程陡峭,一直是不毛之地,山道两边长满了荆棘荒草。 叶公站在关城上向外望去,不禁微微苦笑起来:这姬凌云下手可真快,自己刚刚决定撤退,自己畏惧不战的流言就传了出来。已经受过一次欺骗的楚军,老办法已经不足以平复这流言蜚语。醉露书院恐怕自己要想摆脱畏战不前这个流言,只能在日后以自己行动来证明了。 “关于破吴的计划,叶老想好了么?”温柔、甜美的声音自身后传来。 叶公左右看了一眼,沉默了半晌才正容道:“恩!已经有了初步的计划。但此事尚需从长计议。我们虽然知道了姬凌云的最终目地,但终究只是胡乱猜测而已,对方什么时候实施,什么时候分兵出击,却是一点底也没有。还是那句话楚国不能赌,因为输不起。老夫思前想后。还是决定以稳为主。” 他顿了顿,又叹道:“其实上将军说得也对,非常时刻用非常的办法。想要打败吴国最好的办法是险中求胜,以仅有的资本赌上一赌。只是我不想成为楚国地罪人,为了一个胜算不到三成的计划,赔上整个楚国。” 适才问话的,正是秦国公主任清璇。听叶公如此说,她眼神中浮现一抹失望之色,苦笑道:“叶老乃仁义宽厚之君子。清璇日后听从吩咐就是了。” 在面对破吴的计划里,叶公、任清璇在本质上起了不小的冲突。叶公一心为楚国,不敢冒险以稳为上。而任清璇只在乎她的对手,却不在乎楚国地存亡。因此,想出了一招险棋。 她意图做出发觉姬凌云攻取方城的战略,迂回救援方城。强迫姬凌云改变战术,强攻兵力不足的直辕隘道。然后诱敌诈败将吴兵吸引至直辕隘道中。然后火烧直辕隘道。利用大别山两边的荆棘荒草,施行火攻计划。 这一计最大的关键利用吴兵的弱点。吴兵一直以仁义之师自居,很少对手无兵器的俘虏动手。醉露书院如此,安排上数千纵火敢死队,放弃抵抗。利用吴兵追击楚兵的时候,用藏在身上的火种在山道两旁放火。制造全军混乱。 若是成功。可以大破常胜不败地吴国,但要是失败。楚国则失去这阻挡吴国南下的最坚固的一处要塞,等同失去了一处最有利的屏障。 此计,对任清璇来说有两大便利之处。其一、计策若成,可大破吴国,完成此行任务;其二、即便失败,在火攻之下,也可重创吴国。削弱吴国本就是她此行的任务之。所以,无论成功失败,对任清璇以及秦国都有好处。 而叶公的办法却是稳健之策,利用姬凌云攻取方城的大战略,以方城吸引吴兵大部队地兵力,返攻大隧隘道。在叶公撤离大隧隘道之前,他已经在暗中做了手脚。只要将大隧隘道的吴兵消灭就可以先断姬凌云一臂,消弱吴国地实力,然后在寻求战机破敌。 听到叶公并不采纳,任清璇也只能暗叹可惜。 叶公毅然点头,就此决定了下来。随即想了想道:“方城能否守住是其中关键,我这就修书派使者通知斗怀将军。” 两人商议已定,任清璇道:“姬凌云那厮警觉得很,我们不能露出任何不寻常之处。最好利用我军流言四起的时候,将重心用在安抚军心上,以此掩饰我军的动向。”说着准备告辞。 “就依上将军之言!”叶公招来了一位亲信,又从怀中取出早已写好的信件,小心翼翼地交给了他,让他小心的前往方城。 第260章 看着亲信背影逐渐消失,他地脸上浮现一丝微笑。 随着弓弦一响,亲信大叫了一声应声而落。 熊宜僚走到近前,圆脸上始终浮现着难以捉摸地微笑。 “熊将军真有一身好箭术,”他身侧还有一人,笑道,“饶是叶公奸诈似鬼,也决计料不到我等会在此给他来个半路截击。这厮如此着急的送出一封信,不知道上面都说了些什么。万一是军事机要,只消将这东西呈递给大王过目,将军一定能够立上大功。” “立不立功,这到是无所谓。”熊宜僚将信件从那亲信身上搜出,漫声应道,“只要能够打败楚国,杀了楚王,为白公报仇,也算报了白公当年地知遇之恩。” 想到昔日白公的百般照顾,熊宜僚悲从中来,泣不成声,一旁的护卫也为之动容。当年,白公内乱,这熊宜僚正是白公麾下的第一猛将。但因白公知必败无疑,命熊宜僚带着家眷投奔了伍子胥。 伍子胥晓得熊宜僚武勇将他推荐给了姬凌云,成为吴将。虽是如此,但他始终无法介怀白公的仇以及其恩德。 姬凌云因知道熊宜僚对楚国非常熟悉,派他袭扰方城。而熊宜僚担心叶公会暗中出兵袭击他的军队,早在冥隘道边缘安排了暗哨。连日来敌人没有发现,却发现了一人神色紧张的从冥隘道出来,直奔方城方向。 暗哨先一步通知了熊宜僚,这才有了以上的这一幕。他打开信件只看了一眼,神色立刻大变,面容僵硬而死板。 旁边护卫看出他神色有异,赶忙问道:“将军?怎么?上面都写了什么?” 熊宜僚咬牙道:“叶老儿已经想出了对付我军的计策……不行,快,在对方计策没有施行之前,将这信送到韩庆大夫的手上。” 当韩庆收到叶公的信时,以是凌城时分,他正合衣安睡。看到信得内容,委实吓了一大跳,不由心中大惊,暗忖莫非是情况有变? 他并不清楚自己这位大王的大致战术,但叶公为人老奸巨滑,名传于世,而那位秦国公主也非等闲之辈,对方竟然看透了吴军意在方城,那么想出对应的计策也并非不可能。 念此,他怕贻误军机,急急忙忙的赶往姬凌云休息的营帐。 睡梦中被叫醒的姬凌云,朦胧着双眼坐在塌上,不满的看着韩庆,意思很明显,不给一个交代,我要你好看。 韩庆将信交给了姬凌云。 姬凌云一看,不为所动的打了个“哈哈”道:“好了,寡人知道了,你休息去吧。”他抬手将信丢进了一旁的火盆,重新躺了下去。 韩庆呆呆的看着以布革写成的秘信在火盆中猛烈的燃成灰烬,脑袋一时也出现了短路。 姬凌云已经闭上了眼睛,嘟哝道:“他们能看出寡人意在方城非常的不错,但他们从一开始就放了一个天大的错误,完全误解了寡人的本意。他们只知道我军的战略,却不晓得战术。若只是寻常的攻打方城,哪里值得寡人、伍相国、孙武子三人在战术的细节上商议了整整一个晚上?那信传到斗怀的手里或许能够给我军带来少少麻烦,但现在没了,什么麻烦也没有……”最后几个字说的很轻,已经睡了过去。 凌云六年,九月六日,夜晚。 五万吴兵如同神兵天将包围了楚国重镇----方城,而在大隧隘道的十五万吴兵却一个也没有少。 第十一部战国七雄 第十六章威逼鲁君 凌云六年,九月六日,响午。醉露书院 鲁国商丘边城。 这商丘本是宋国城池,但两年前被郑国攻陷,同时郑国也为韩国所败。鲁国、韩国平分宋地,以商丘为界,两国各得土地一半。 五万铠甲分明的吴国精锐,隐藏在了楚鲁边境的一块山林之中。 项鹰坐在战马上轻抚着马颈,那马叫做火云是月牙儿与秦娘生的纯种汗血马,它经过了孙婴的训练,各项能力远在其他战马之上。 项鹰得到马后,喜兴若狂,恨不得天天与它缠在一起,宝贝得不得了。 “姜太宰、将军,在下还要前往卫国一行,我们就此别过,愿你们早日完成大王所布下的任务。”一个柔美如女子,却又充满感染力的嗓音轻轻地自后面传来,正是吴国最能言善道的姬子吴。 项鹰自信的笑道:“下次我们见面的时候,将会在郢都王宫的庆攻宴会上。当然,这前提是大夫别将任务搞砸了才行。” 姬子吴眨了眨眼睛,笑道:“彼此彼此……” .“你们也别太自大了,担心象大王说的那样阴沟里翻船。”姜良也微笑的站在一旁,说虽如此,但脸上却没有任何忧色。 他看了看时间,然后道:“从这里到楚国方城飞马奔驰,需要大半日的路程,你们到达方城后,立刻依照大王的计策行事。现在可以出发了……” 项鹰长啸一声抱拳道:“各位,郢都见!”随后下令道:“将士们,在马尾处绑上枯枝……以湿布蒙面……上马……出发!” 两万匹战马几乎同时嘶鸣,万马齐奔带起了阵阵尘土,马尾处的枯枝摆动,更是带起了漫天尘土。将两万将士包裹在尘土中,远远看去。醉露书院只闻蹄声而不见人影。 “咳……咳……”姜良、姬子吴难过的用手在眼前扇着风,久久尘土才沉淀下来。 姬子吴吐掉了口中的沙土说道:“没有问题吧?” 姜良点头道:“当然!不可能中的可能是所有战术中最高明的一招,也是百战百胜的一招。历史上诸多名将都是用了这一手才能扭转乾坤。因为他不可能,所以没有人会去注意。要想半日抵达方城。从吴国地角度上看根本不可能。先不说这条路的路程如何远,单是路上的五关,三个军事重镇就足以让我吴国望而止步。只要我们的军队一旦出现吴楚边境,消息就会立刻传到方城,然后方城警戒,再由方城将消息传至叶公手上。如此。我们国军队还没有到达方城,叶公地援兵就如此出现在了方城。” “是以,此计不通。纵然叶公在如何老谋深算,秦公主在如何机敏诡诈都不会将注意这点完全不可行的路线上。而大王这一手另辟蹊径由中立国鲁国借道,直捣方城。叶公、秦公主只怕做梦也不会想到。” “只是,我觉得奇怪……”这时,姜良有些意外的看着姬子吴道:“明明是我们去求鲁国国君要求借道,到头来怎么变成了他求我们一样,答应了你如此苛刻的条件?”他道:“答应开放疆界帮助我军掩护已是不易。而你却与此同时还让鲁君提供我军所有粮食,这补给我五万大军的粮食?” 姬子吴神秘的笑道:“无非是威胁利诱,利用鲁哀公胆小怕事地个性,小小的耍了一个手段而已……”他摸了抹胸口处的新增的伤口,面庞一片坚毅。 这挨近心脏的一剑却是他自己刺的。醉露书院 那是在五日前,他又一次至鲁国国都曲阜求见鲁哀公姬将。 鲁哀公接见了姬子吴,并且诧异的说道:“子吴大夫将去又来。不知有和要事?”在两、三个月前,姬子吴来过一次鲁国。并与鲁国缔结盟友。 姬子吴作揖笑道:“此行在下身肩使命,希望哀公帮助鄙国一个大忙。” 鲁哀公警惕的看着姬子吴,意识对方来者不善,这吴国、楚国正在楚地进行一场规模浩大的战役,这个时候需要自己帮忙绝对不会有好事情。他思虑再三。觉得吴国不能够得罪,婉转道:“我鲁国早已有国策方针。以宣扬大周文化为上,绝不加入任何国家争斗。若吴王想要我鲁国出兵帮助,实在是无法从命。” 姬子吴心中冷笑:“若鲁国强大你们还能如此安分?不是不加入任何国家争斗,而是无力加入吧?”他道:“哀公一定误会了子吴地来意,我王明白贵国的坚持也深以为然,贵国文化位列诸侯第一,我王也敬佩不已。所以在数月前,命在下前来与贵国交好,互不侵犯。但楚蛮在数百年前就多次为祸我大周各国,甚至一度将周氏王朝控制。不久前更是串通百越异族意图灭我吴国。我王震怒以发誓不灭楚国,势不为人。在下此来并非是为了让贵国违背自己的立场而是向贵国借道,希望贵国让出一条道路供我军前往楚地,并且帮助我军做些掩护,不让他人发觉。” 鲁哀公面色惊疑不定,他想起了当年晋献公的假道伐虢。 春秋中期,晋国想吞并邻近的两个小国:虞和虢,这两个国家之间关系不错。晋如袭虞,虢会出兵救援;晋若攻虢,虞也会出兵相助。 而晋国故意在晋、虢边境制造事端,找到了伐虢的借口。晋国要求虞国借道让晋国伐虢,虞公认为交一个弱国盟友,不如结交一个强有力的盟友,不听大臣宫子奇地再三劝说,一意孤行。 晋大军通过虞国道路,攻打虢国,很快就取得了胜利。班师回国时,把劫夺的财产分了许多送给虞公。虞公更是大喜过望,对晋国毫不怀疑。在虞国境内地晋军对毫不设防的虞国发动了奇袭,虞国在瞬息见就被晋国灭亡。 前车之辙,后车之鉴,有史为例,这国道怎能外借? “哀公可在想当年晋献公的假道伐虢?”姬子吴最善于察言观色,一眼便猜中了鲁哀公所担心之事。 鲁哀公被说中的心事,尴尬的笑了起来。 姬子吴摇头叹息:“想不到在哀公眼里,我王竟然如同晋献公这鼠辈一样,真为我家大王不值。当年,晋献公虽并国十七,服国三十八,但所做之事却是背信弃义,言而无信,出卖盟友之举动。 第261章 而我王却处处维护大周利益,被大周背弃,却依旧未说一句周王朝地坏话。其言而有信是天下公认地。怎能用晋献公与他相提并论?” 鲁哀公张了张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若他说是,则有诋毁姬凌云之嫌疑,他小小鲁国怎敢担这个罪过?但是若说不呢?他又有什么理由拒绝呢? 姬子吴一句叹息,已经将鲁哀公逼得左右为难的地步。 姬子吴这时突然强横道:“实话告诉哀公,这不是一次寻常地战役。以我王的性格,不会干出偏激的事情。但他为人至孝,楚国的作为一度至我王的父亲越公予以死地。这是他绝对不能容忍的。他报着不能胜利就战死疆场被抬回吴国的决心打这一战。而在这一战中最关键的就是借道鲁国攻打楚国。不论哀公同不同意,这个战术必须执行,五万大军必要由鲁国进入战场。” 鲁哀公犹豫再三叹道:“好吧,我信吴王,答应借道,并为你们做掩护。”他本就在左右为难之间,忽然听见姬子吴这强硬的话,不得不松口。反正无论自己怎么选择这吴国由鲁国经过都无法避免。与其让吴军踏着鲁国人民的尸体上走过,不如自己退让一步。 姬子吴笑道:“此外,我王还有一个比较过分的要求,希望鲁国能够在一个月内补给我军五万人马的粮食。我军在胜利后将多上总数的三成一并归还。” 鲁哀公拍案而起怒道:“这……这何止是比较过分……简直是欺人太甚。寡人已经答应借道,而你们却还要让寡人用我鲁国人民辛劳耕种的粮食为你们充当军资?真当我鲁国无人,好欺负吗?” 姬子吴摇头道:“我王并非这个意思,只是在战术上的需要……” “不借……”鲁哀公打断姬子吴的话,斩钉截铁的说道:“寡人若是如此做,如何有颜面担任鲁国国君,若答应你们这种无礼的要求,我鲁国的国威又何在?” 姬子吴并没有说话,摇头长叹了一声,然后大叫道:“大王,我姬子吴有负您的所托,未能完成任务,实在无言再见,只有以死相殉。”毫无征兆的从袖中拔出匕首向胸口扎去,鲜血喷射中,姬子吴倒地不起。 鲁哀公当场吓傻了,姬子吴若是死了,他将百口莫辩。等楚国灭亡后,吴国那无坚不摧的长矛将会刺入鲁国的胸膛。 见姬子吴并未死去,连忙上前大叫:“子吴大夫,子吴大夫……只要你无恙,寡人什么都答应你。” 第十一部战国七雄 第十七章华武尚在,方城不落 楚国方城。醉露书院 这方城位于南阳盆地东北隅,伏牛山东麓,唐白河上游,东邻泌阳县,南接宛城,西连南召,北依叶城,是南阳的北大门。 方城素称“五界一口”,处于北亚热带与南暖温带、长江流域与淮河流域、南阳盆地与黄淮海平原、伏牛山脉与桐柏山脉和华北地台与秦岭地槽的五个自然分界线上,东北部是全国九大隘口之一的方城缺口,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 这里有中国第一座长城---楚长城。春秋时,楚国为“控霸南土,争强中原”,约在楚文王十二年伐申灭邓之后,在南阳东北开始修筑长城,设缯关。该长城自隹隹经方城山,达比阳入唐河。 当年齐桓公率鲁、宋等八国联军与楚对峙于召陵,楚成王派大夫屈完出使齐军。屈完对齐桓公说:“君若以德绥诸侯,谁敢不服。君若以力,楚国方城以为城,汉水以为池,虽众无所用之。”齐桓公深以为然遂与楚订盟,史称“召陵之盟”。可见楚长城在当时的影响力。 而方城背靠方城山,紧挨楚长城是抵御北方进攻最有利的屏障----楚国如今的军事中心地。醉露书院 其守将斗怀为楚国知名老将,是楚国第十三代国君若敖的后裔,其父斗成然更在楚平王时当任楚国令尹,掌握楚国的军政大权。 斗怀并无通天之能,但老而弥坚,为人用兵严谨,公证无私。在十年前,其长子斗昆触犯律法,大收贿赂,以养歌姬。斗怀一怒之下,将他推向城外乱杖击毙。深得当地百姓爱戴,以及楚王熊章的信赖。镇守方城四十年从未出错,领地百姓夜不闭户,方城稳若泰山。故有传言。“华武尚在,方城不落”。 这华武正是斗怀的字,意思是方城只要有斗怀在,方城永远不会落陷。 “华武尚在,方城不落!”方城之上一个双鬓苍白的老将默念着这八个字,长叹了一声。暗道:“这是百姓对我的期望,我一定不能够辜负,但到底谁是敌人?” 他正是方城的老将斗怀。方城的守备遍布楚国北方,当吴国骑兵踏入楚国领地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有斥候将消息传到方城。 “怎么消息还没有来!”斗怀神色有些紧张,但这并不怪他。如今地楚国贵族谁能不紧张? 上到楚王贵胄,下至平民百姓,谁都知道吴楚两国之间存在的差距。醉露书院虽然楚国有近十万大军,但那些都是缺少实战经验的战士。纵然他们得到了充足的时间训练。可战场上经验地重要并不逊色训练。 事实上这一战,并没有多少人看好楚国,他们唯一可做的只有抵抗到底,相信奇迹的出现。 斗怀也是一样。 正因为如此,他更加需要小心谨慎。 “父亲大人,已经有消息了!”在漫长的等待中,斗怀的身后响起了一个雄浑的男音。一个粗壮地中年男子来到了他的身后。 “快……对方到底是什么人,据我所知鲁国没有那么强大的军事力量。”斗怀有些迫不及待。回身来着自己唯一的儿子斗哲。 斗哲道:“是吴国。” “果然是……可恨的鲁国。”这个答案早在意料之中,斗怀一拳打在了城墙上,“吴国一定得到了鲁国的帮助,否则不会瞒过我们布下的密探。”渐渐平复了下来,他道:“怎样?对方有多少兵马?” 斗哲预言有止。在对方凌厉的目光下。低头道:“不清楚……” 斗怀厉声道:“不清楚?怎么可能不清楚?对方都要杀了门口了,你竟然跟我说不清楚?你的那些手下干什么吃地?难不成一个个的都是废物?” 斗哲心中有气。但对方是他的父亲,只能低着头道:“这不能怪我的手下们,而是根本看不清楚。他们所到之处尘土漫天飞扬,决大部分士兵都隐蔽在尘土中实在确确实实看不清楚数量。唯一知道的也只是对方全是骑兵,而且是吴国骑兵。” 斗怀见斗哲反驳大声道:“你就不能让士兵靠近一些?” 斗哲双目微红也大声道:“我试过了,但吴国来的都是骑兵,而且装备了弩箭,只要我的人马一入他们射程,必定会被射杀。我已经派了十个好手靠近他们,但无一例外,他们全部都被射杀了……对此,孩儿实在无能为力。” 斗怀长叹了口气道:“也罢,你也随我征战多年了,依照尘土你大致估算一下,他们有多少人马。” “不下余十万……”斗哲说出了一个惊人地数字,“根据尘土来看,确实有十万大军,但吴国的十五万部队都聚集在了三关那一带,他们不可能再多出十万大军,更何况是十万骑兵。所以,我认为他们一定想了办法掩盖人数,从中所以做了手脚。大致地数量也无法估算的出来。” 斗怀还是首次遇到这种状况,敌人都要杀到门口了,而他却一点儿也不清楚敌人的底细。汗珠从额上滚滚落下, “你有什么主意?”斗怀问向了斗哲。 斗哲对答道:“办法无非两个,对方远来疲惫,是一群疲乏之师,而我守军却气力十足,可以利用此契机战胜对方。另外,则是稳妥之策,我们死守方城向叶老求援。等待援军,然后一起想破敌之计。” 他年青气盛,无畏无惧道:“我认为我们应该赌上一赌,也许这只是对方唬人的一种手段而已。只要抓住战机,胜利近在眼前。” “要是对方早已做了严密的对策战术又该如何?你这冲出去岂不是中了对方地诡计,将楚国推向灭亡吗?”斗怀依旧发扬了他谨慎地作风,不为眼前的利益而心动。 他说道:“我们地任务是保卫方城,方城对于楚国来说极其重要,不允许出现任何差错,只要受住方城,我们就是胜者……去通知叶公这里的情况,让他回师救援。” 第十一部战国七雄 第十八章兵发方城 经过大半日的奔驰,项鹰已经来到了方城脚下,一路上的奔行让他们又渴又饿,但他们并没有立刻休息。醉露书院而是耐着饥饿在一处傍水的平原安营扎寨,行动间多立火把。在黑夜中远远看去就象是一条火龙。 项鹰一脸的风尘,一路上他们都在尘土中行动,除了被布巾包裹的口鼻外,身上各处无不充满了尘土,头发早已硬的打结,身体抖上一抖都能荡起一阵飞灰。 但他清楚自己身肩的使命,根本来不及打理这些。姬凌云当日的嘱咐不停的在脑中浮现,他的任务只有一个,那就是利用斗怀谨慎的特点,虚张声势将对方困在方城中。 “一旅旅长、二旅旅长、三旅旅长你们带领麾下骑士在营地四周巡逻,发现可疑人等,无论是谁立刻射杀。” “四旅旅长、五旅旅长、六旅旅长你们辛劳一些,安排全军的扎营。七旅旅长、八旅旅长、九旅旅长、十旅旅长,他们轮流在营地中巡视,每人手上各拿两个火把。余下一军休息,以防对方突然来袭。” 吴国的军队编制为军、旅、卒、什、伍五级。 第262章 什由二伍组成,自什以上,卒、旅、军皆为十进制,即十什一卒,百人;十卒一旅,千人;十旅一军,万人。 项鹰一共带来两万人,共有两军,二十个旅。 方城城墙上***通明,巡逻士兵来回穿梭,了望塔上的楚兵正瞪大这眼睛眺望远处,只要里许内出现敌军的影子绝对逃不过他那如同猫头鹰一般的双眼。 什么样的将军,什么样的兵。老将斗怀作风严谨,用兵谨慎,处事认真一丝不苟。醉露书院他带出来的兵也跟他一般,认真一丝不苟。非常仔细的执行这属于自己地任务。 看着将士们都做出如临大敌却又斗志昂扬的表情,斗怀心中一片安慰,这些年自己对这些兵将关怀备至,上至发放俸禄。下到将士生病,无不细心过问,如今正是用到这些兵将的时候,他们的表现让斗怀对胜利充满了信心,暗道:“有他们在,无论对方如何攻击。自己都能够坚持地到楚兵的来援。” “父亲大人……”正在斗怀斗志昂扬的时候,斗哲大步走了过来,一脸的惭愧道:“孩儿无能,还是没有办法探出敌人的人数。” 斗怀拍了拍斗哲的肩膀道:“不必过于沮丧,敌方在白日以尘土掩盖军队地数量,而后又借着夜幕隐藏,显然已经做了万全的准备,探测不出来并非你的过错。我们也并非一定要清楚他们具体的人数,只要稳守方城等待叶公的援兵就可。另外……” 斗怀话音一转。“明日清晨,天明时分,我们就可以得到对方的具体人数。到那个时候,我们在决定是否可以出击。” 斗哲点了点头,然后又道:“在一个时辰前,属下又得到秘报。三万楚兵已经押送着数百车辎重向方城这里赶来,大约在两日后可以到达。” “又是三万……”斗怀拍了拍脑袋。心底大是惊讶暗道:“这吴国究竟有多少兵马?”顿了一顿,道:“不必去管它。对方有三万士兵押送,我们根本没有足够的兵力前去劫持。” 次日清晨,天刚蒙蒙亮。 姜良已经率领着三万兵马来到了方城城下,在城墙上斗怀、斗哲的目瞪口呆中,方城下的吴国士兵已经激增到了五万。醉露书院 楚国已经完全错失了一个绝佳地战机。 见到姜良的抵达。项鹰完全松了一口气。昨天的奔驰已经让其麾下的骑兵疲惫不堪,人经过一夜的休息。能恢复些许战力,但战马却不行。这一路的奔驰不单是对人的考验,更主要地是战马。 要想让战马在短期内恢复体力唯一的办法是喂上上等地马饲料。可他们轻装赶路,上哪里去找上等的马饲料?只以嫩草根本就不足以让体力消耗过度的战马在一夜之间就恢复过来。 所以,此时此刻他麾下的骑兵战力无法发挥吃原来的五成,若这个时候跟楚军交战,胜算并不大。 姜良地抵达完全让他摆脱了这个困境。 项鹰笑道:“终于来了,可把我担心坏了。” 姜良看了看时辰,道:“路上遇到一些麻烦,比预计地要晚上一些,但好在赶上了。” 项鹰问道:“什么麻烦?” “在路过陈城的时候,那里地守将意图劫粮,但被我打发了,幸亏那守将迟钝并没有发现我们的秘密。”其实这运粮只是一个幌子,是这次计划中的关键一步。 项鹰的任务是虚张声势,以出其不意之法将方城守将斗怀困在城中。但虚就是虚,项鹰的方法一旦在天亮之后,就很容易被斗怀识破。因此,这第二步就是化虚为实,补充攻打方城的士兵。 而步卒的速度远远逊色骑兵,不能够一同出发。唯一的办法就是由水路进军,此行虽大大的缩短了距离,但却异常的不安全。因为为了隐藏行迹,他们并没有吴国的舟舰,只能以竹筏代步。一旦遭遇伏击将有覆灭之险,因而他们选择夜晚行军,表面上装成运粮队伍,实际在辎重车里粮食只是占了一个部分,大多都是为了行军而准备的竹筏。 因走水路,路程大大简短。姜良所只是用了不到一天的时间就到达了方城。 姜良在来之前得到了姬凌云全权负责的口令,一到吴兵营寨立刻让项鹰的骑兵休息,自己的步卒接管一切。 凌云六年,九月八日,黄昏。 大隧隘道。 姬凌云此刻也没有了往日轻松的表情,对于未知的战况显得心事重重。虽然这大胆的一计,经过了他自己、伍子胥、孙武子三人整整一夜的布局、润色,一切都在掌握之中。但这是战场,未知的战场,在战场上一切都有可能。 世上没有一个军事家能够完全的掌控一切,一个小小的变化或者是一次未知的意外都可能造成战局全旁的失利。 依照计划的走向,这个时候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时刻,只要过了这一关,迎接吴国的将是战局的主动以及胜利的曙光。而一但失利对于吴国的军心将会是一次沉重的打击。 这时,在大隧隘道中的一株大蓉树下,姬凌云正和韩庆对弈围棋。 但看棋盘上白子连连得手,两条白色的大龙将黑子的布局杀得落花流水。 “棋局纵横十七道,合二百八十九道。对弈对战,三尺棋局,等同战场;陈聚士卒,两敌相当。大王心虚不宁,弈者举棋不定,不胜其耦。”见姬凌云的黑子已经无回天之力,韩庆微笑的收回了棋子,明指对方心神不定,不易对弈,暗中却以典故劝说姬凌云应该遇事冷静,当机立断。 “弈者举棋不定,不胜其耦”这句话出自老子之徒文子之笔。当年,卫国人宁殖将国君卫献公驱逐,另立公孙剽为国君。临终前嘱咐儿子宁喜去齐国接回卫献公。宁喜去看望了卫献公表示愿意帮他回国。卫献公回国后就杀了宁喜。 文子对于这事批判道:“今宁子视君不如弈棋,其何以免乎?弈者举棋不定,不胜其耦,而况置君而弗定乎?必不免矣!” 姬凌云点了点头,露出了平静的微笑,心中却感慨伍子胥在做人方面要是有韩庆一半就好了。 人在关键的时候难免会生出负面的情绪,这时就需要他人的提点,安慰。若伍子胥在此,想必又是一阵说教,虽达到了目的,却让自己一阵窝火。 而韩庆却每每在这个时候都会以一典故暗中提示,如此不但听着舒心,保全了自己的颜面,还达到了应有的目的。 “来,时间尚早,我们再奕一局。”姬凌云心平气和的说道。 韩庆点头应战。 姬凌云棋艺比起韩庆要逊色不少,但这一局姬凌云却显得异常神勇,两人杀的难舍难分,最后仅以一子落败。 棋局失利,战局得利。 这头刚一败,那头就以有捷报传来。 姜良、项鹰已经成功的控制住了局势,完成了任务。在兵力的劣势之下,谨慎的斗怀已经被困在了方城之中。 姬凌云大笑了三声,下令道:“全军集合,兵发方城。” 第十一部战国七雄 第十九章项鹰的成长 “千战万战,攻城最难!尤其是这方城。醉露书院”面对着耸立在自己眼前的方城,姬凌云发出了一阵感慨。攻城战役,本是所有战斗中最难打的。因此,孙武子才有“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一说。 即便是小城若是遭到殊死抵抗,破城也是极费劲的事,更别说类似方城这种防备近乎完美的巨型山城。 在过去的几天里,吴楚展开了激烈的竞赛。 在战术上叶公、任清璇确实失算了,但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叶公、任清璇无论是哪一个都不是可以轻易打倒的人物。 他们在最短的时间里做出了最为正确的决定,留下一万人死守直辕隘道,余下士兵抛下一切重物,只带兵器,食物都抛在一旁,全部由路上各城镇供应。 在与吴国开战之前,叶公已经准备好了近万竹筏,他们沿汉水而上,行军异常迅速。依照路程,不难赶在吴兵的前头。 但姬凌云早已做了准备,项鹰的两万骑兵养精蓄锐以后与负责袭扰方城的熊宜僚合兵一处,共计两万五千南下南阳盆地,在南阳盆地上阻击楚国援兵。 经过十日对战,项鹰、熊宜僚使出浑身解数,五战两胜三负,破敌七千,损失人马将近一万二,此刻正在南阳盆地边缘游戈。 项鹰、熊宜僚并没有在叶公、任清璇手上占得便宜。但却成功地拖延了楚军十天十夜,让他们无法冲出南阳盆地,给姬凌云的大军争取了足够的时间。 经过连续行军,姬凌云以及五万吴国的先头部队已经抵达了方城,余下十万将在后几日陆续到达。醉露书院 在抵达方城以后,姬凌云一连数日都在方城四周徘徊。希望能够寻得一处破绽,好增加攻城效率。但这方城在建造初,就是为了抵御秦、晋、齐等强国所建筑,每一块城墙都是以上等砖士铸造而成,当中还以杉木作为支架。城楼上的哨塔。箭楼每阁两丈就有一个,构造的无懈可击。 “大王,项鹰、熊宜僚两位将军回来了。”正在姬凌云思考破城办法地时候,侍卫传来了项鹰抵达的消息。 人影渐近,两人一前一后地走了进来。 两人近前后拜倒道:“项鹰、熊宜僚拜见大王。”项鹰的手臂上、前胸处都缠着纱布隐隐有鲜红的血迹,而熊宜僚更为严重。身上被包裹的象个种子,走路也一瘸一拐。不用问,但看两人这副模样就知道十日来,他们所经历地战况是何等的激烈。 看到他们进来,姬凌云严峻的脸上露出了温和的笑意,看着二将,大笑起来,笑声中满是欢畅之意:“项将军千里行军。 第263章 又战秦楚联军,为我军赢得了宝贵的时间。寡人已记为一等军功。熊宜僚,你奋勇冲锋,功劳簿上也有你的一笔,待回师之后亦重重有赏!” 项鹰不敢置信地抬头道:“大王……”五战三败,这战绩并不光彩。他并没有奢望得到奖赏。 姬凌云摇手道:“项将军不必多说。五战三败。虽不光好看,但却充满了意义。先不说敌纵我寡。对方为救方城一定对你们发动了极其猛烈地攻势,你们死战不退。不为劣势所动,从弱势中取得两胜,为我军争取了时间,虽败尤荣,寡人紧记在心。此乃大功,当赏!” 两将感激涕淋。醉露书院 姬凌云赐坐,并问起了其中详情。跟他意料中的一样,自从叶公、任清璇发觉项鹰、熊宜僚的军队后,为了行军顺利立刻就对其发动了猛烈的攻势。秦楚联军齐出,一战下来熊宜僚的五千步卒几乎全军覆没,项鹰的骑兵遇上了秦国的骑兵。双方交战,并没有取得想象中的优势,反而被他们占着些须上风,最后熊宜僚地步卒溃败,楚军意图包围,项鹰果断的撤退。 此后两战,秦楚兵都是使用着同一种战术赢得了胜利。他们以秦国地骑兵为先锋,然后在以楚国步卒施行包抄。吴国骑兵既要以实力不相上下的秦骑战斗又要担心楚国的包抄,一心两用,完全失去了主动。 此后两战项鹰发觉对秦楚兵薄弱之处,改变了战术不在跟秦骑纠缠,以迂回的方式专门朝楚国步卒下手,不断的逼迫他们。秦骑一来就走,绕至另一头攻击,取得了两次胜利,成功地阻挡了楚军前进地步伐。 项鹰懊恼的说道:“若是我早一些不意气用事,也许能够早一点发现秦骑地弱点,也不用打的如此被动。” 姬凌云笑问道:“这话怎么说?” 项鹰脸色微红后悔道:“末将太看中这第一了,在战场上完全失去大王所教的平常心。末将自诩冠军骑天下第一,见秦骑与我冠军骑战了不相上下,心中起了一较长短的念头,一心想以实力胜过对方,完全无视了敌我双方的优势、劣势。末将麾下的骑兵坐下的马匹善于耐力,奔袭,而秦骑的马匹的长处却在爆发力上。与之硬拼,我吴骑完全处在下风。因此,末将三战都占不到任何便宜。直到第四战,在战场上末将再次听到了秦公主的挑衅才明白过来,对方是意图让我以己之短,攻彼之长。这才想起了大王往日的教诲,改变了战术,绕过秦骑,利用耐力拖垮秦骑,攻打楚卒薄弱之处。” 姬凌云赞许道:“项将军吸取了战败的教训,足见将军成长了一步,日后引以为戒,定能更加熟练的运用骑兵。骑兵真正厉害之处,不在于他的爆发力,而是迂回的机动能力。”历史上真正的策骑高手无不是以骑兵的机动能力为主,而不是追求片刻的强大。其中最厉害的当属于霸王项羽,彭城一战,项羽利用骑兵的机动能力见缝插针以三万破刘邦五十六万创造了骑兵史上的神话。 项鹰点了点头道:“末将此刻方才明白大王的真正用意。以后,末将再也不用骑兵狂冲猛杀,那是施将军的任务。而末将的任务是充分的发挥骑兵因有的移动能力,不与敌正面交锋,只攻敌薄弱之处。” 姬凌云闻言大喜:吴国的骑兵分为两种,一部分由项鹰率领,所乘之坐骑善于耐力,长途奔袭,用于迂回作战。另一部分是由施猛率领,所乘之坐骑善于瞬间爆发力,不利于久战,但破坏力却是当世无双。 只是这个时候骑兵才刚刚运用到战场,许多战术都没有形成,完全不明白移动能力才是骑兵最恐怖的地方。项鹰也一直都不太理解姬凌云为什么这么分配。姬凌云自己也不知道怎么解释,他长于布局战术,但这冲锋陷阵却比不上展如、项鹰。他只是懂得这个意思,若让他自己指挥,更是不如。因此,项鹰也一直对姬凌云的这种决定有着潜在的抗拒,只是出于对他的敬重,没有说出来,每每作战都喜欢横冲直撞。 而在南阳的这三败却打通了项鹰的灵智,让他意识到了骑兵机动能力的妙处,喜欢上了这种感觉。 姬凌云暗自想道:“叶公、任清璇无愧是最好的磨刀石,项鹰的成长全赖他们的那三场胜战。” 他问道:“叶公、任清璇他们怎么样了?” 项鹰奇怪说道:“他们退回了南阳宛城,好象已经放弃了支援方城,属下不知他们的具体意图。” 姬凌云大笑道:“意图很明显,他们已经放弃了方城。” 项鹰惊讶的看着姬凌云:“这方城对楚国如此重要,他们为什么要放弃?” 姬凌云看着项鹰道:“这要看你都做了一些什么?你以同一种战术击败了叶公、秦公主两次,虽说伤亡不大,但足以引起他们的重视。类似你这般的骑兵战术第一次出现在战场之上。他们一时间找不出破绽,只能先思索应对之法,否则只会被动的挨打。可时间不等人,在他们思索应对之法的时候,我吴国大军已经抵达了方城。他们只有两条路可走,其一、继续北上与我吴国二十万大军正面交锋;其二、退守一地,养精蓄锐,作好一切战前准备,待我们以极大的代价拿下方城后,在同我军决战。若是你,你会选择哪个?” 项鹰摇了摇头:“末将不知道怎么选择。前者,非明智之举;但选择后者就意味这背弃同僚。” “不错!”姬凌云道:“可叶公、秦公主不是你,在这方面比你更加果断,他们不会意气用事。所以,他们理智的选择了后者。” 第十一部战国七雄 第二十章强攻方城 当天,姬凌云就将叶公的动向告之了方城里的守将,很快叶公放弃方城的消息就在方城中蔓延。本以为可以大幅度的降低敌方士气,使得吴军有机会可趁。可谁料方城守军不但没有如想象中的那般露出被抛弃的绝望神色,反而个个斗志昂扬,心存死志,战意较之以前更上一筹。 午时刚过,校场周围已经人山人海,百姓们得知了城中即将阅兵的消息,都争先恐后地挤过来,想要看一看他们敬爱的斗怀将军如何带领他们闯过这个难关。 斗怀还未出现,两万多名整装待发的战士早已静静地站在校场的中央。风吹拂着旗帜和战袍。战士们手持兵刃,纹丝不动,显示出良好的训练和纪律。 远处的人群突然嘈杂起来,随着充满拥戴之意的欢呼震耳欲聋地响起,百姓们潮水般向两侧分开,为他们共同爱戴的将军让路。 在“郧公”的大纛旗下,缓缓走来一位老将。他八尺多高的个头,肩膀宽阔,天庭饱满,鼻梁又高又直,脸上似乎充满了沧桑。他有一对鹰隼般的锐眼,这双眼睛正笔直地向前方凝视,显得坚毅和沉稳。 “郧公!”“大人!”“将军!”围观的百姓人声鼎沸,欢呼雀跃。各种称呼繁杂不一,但都充满了对斗怀的敬意。人的名儿,树的影儿。 斗怀的形象在百姓、将士心里早已生了根,他可靠、他公证、他无私、他无可替代。 周围战士地呼吸声也变得粗重了些,大多士兵还是第一次参加这种仪式,何况是在这种危险而尴尬的局势面前。 斗怀在部将的簇拥下大步登台。先向周围人群致意,然后才对四周人道:“听见你们的欢呼,我觉得特别的高兴,真的。我斗怀治理这方城细细算来已经有四十年了,在这期间,方城依然是方城。依旧是那个高高守卫我楚国门户的方城。但人却早已不在是以往的那些人了……对于你们我只能一句……对不起,我没有兑现我自己地诺言” 这开场第一句话扬声送了出去,无论是士兵还是百姓,全都面面相觑,谁也想不到斗怀竟然会出如此伤感的话来。 “我还记得三十年前,二十年,十年前的景象。”斗怀顿了顿,才扬声道;“记得我初次来到方城的时候。这里一片凄凉。那是因为吴国的侵略。吴王阖闾率领猪狗不如的吴国暴兵,在我楚地周边的郡县大肆屠杀抢掠。虽然因为夫概的反叛吴国后背受敌,使得我国在秦国地帮助下,夺回了属于我们的土地。可土地能够夺回。但受到的损失却无法挽回。那个时候的楚国一片阴霾。因为当年孙武子绕过了方城,所以方城并没有受到直接地危害。但也因为如此,楚国的流民都朝这里聚集。我来得初期,这里的百姓人挨着人,连食物也吃不上。当地的世族不仁,利用流民为他们挖黄金,挖青铜牟取暴利,一整日的工作,得到的仅仅只是一碗连猪都不吃的烂糟糠。” 清越的话语直接送入在场每个人的耳朵里,听到这句话。所有人顿时全都静下来。校场上八九万的人山人海聚精会神地听着,谁也没再大声喧哗,黑压压地校场鸦雀无声。 “为什么会如此?我们楚国人民为什么要受到如此磨难?”斗怀沉痛的道。隐隐可听到他的切齿之声,“是因为战争。战争毁去了我们地家园,毁去了我们的希望;更毁去了我们地生活。” “当时,为了躲避战争,绝大多数人都迁到其他的地方去了……留下地人,要么上山做了流寇;要么在死尸堆里不甘的咽下了他们最后一口气……四十年前。我见到这个景象。发誓一定会尽我一切所能,为方城的百姓带来好的生活。让你们不愁吃,不愁穿,衣食无忧。” 斗怀长长叹了口气道:“我用了十年时间,开阔了万顷田地,挖通了百条河渠,保障了方城所有百姓都吃得上粮食。在用十年时间,打击了方城上下地那些无良地贵族,黑心的商贩,使得方城一片安详。” 第264章 “可是……如此日子还没有经过十年”斗怀老泪纵横道:“白公那个混帐背弃了自己地国家,他利用大王的仁慈,反抗大王,给我楚国的经济带来了毁灭性的灾害。迫不得已下,我将方城的青壮送上了战场,而且还提高了税率,又累得百姓过上了以往无法解决温饱的苦日子。” “这是为什么?” “还是两个字----战争。战争的出现,注定我们的命运。” 绝大多数台下的士兵和校场周围的百姓早已泣不成声,五十年来家家户户都有人在战争里丧命,念及亲人惨亡,无不肝肠寸断。 “还不容易白公被消灭了……我本打算在以这方城为,重整方城,使家乡父老得以重享太平,再度过上平静的生活……可是……” 他的声音陡然拔高:“谁想到白公虽死,可又来了比他更加厉害十倍的吴国,战争又要来了。而我今年也有六十了,面对如此强大的敌人。实话我并没有把握取胜……是我辜负了你们的期望,是我没有完成自己的诺言,一切都是我的错。” “如今城外有二十万大军,十万大军是什么概念?这意味着他们的人数比我们整个方城里所有的人合起来还要多上一万。他们倘若将士兵布成方阵,那就需要方圆十余里的地方;假使将他们列成宽半里的行军队列,那么这队列就可以将我们方城包围的严严实实!对方太强、太强。强得让人失去对战的勇气。” 他深深的鞠礼然后斩钉截铁的道:“但是……在这里我可以向你们保证……我没有兑现我自己的诺言,但我这一生都将向这个目标前进,即便是战死在城头,我也要保住方城,保护住我们共同的家园。” 台下的士兵百姓都疯了,他们忘记了叶公的背弃,脑中只有一个念头,死战到底,抵抗到底。 他们都清楚,斗怀并没有对不起他们,真正对不起他们的是那该死的战争。 台下人群中一位农民打扮的人高举起了一条手臂高喊道:“保卫家园,抵抗到底,击跨……” 他正想随着人潮喊“吴国”两字,突然醒悟过来,狠狠的给了自己两个巴掌,暗道:“该死,我怎么也激动起来了?”他正是吴国的张言,完成了在叶公军中的使命后,姬凌云立刻将他调往了方城,希望可以派上用场。 张言心里怦怦乱跳,听了斗怀的话自己这一个外人都觉得热血沸腾,那么那些亲身经历的百姓将会受到什么大的鼓励? 左右眺望,至此全场气氛达到了顶点,“保卫家园,抵抗到底”的口号,在场数万人群的怒吼此起彼伏,震耳欲聋。 张言只觉得胸膛发紧,几乎不能呼吸,暗道:“必须尽快将这里的情况告诉大王。” 姬凌云得到张言的消息已经是一日后的事情了,看着手中密密麻麻的演讲词,坦然笑道:“想不到那老家伙竟会这种煽情的宣言……但……只依靠如此,是无法战胜寡人的二十万大军的。” 他的轻松,但斗怀的演讲还是让他意识到了一些危机。此刻,吴国二十万军队已经起聚方城城下。而他们至今也没有发现这方城的弱点,只因斗怀太过谨慎,任何的防线都由他亲自把关。一旦发现不足之处,立刻以兵力或者搭建箭楼弥补,只把方城守护的固若金汤,水泼不进。 既然取巧不行,只有强攻了。 姬凌云在心底拿定了主意。 第二日,清晨。 姬凌云来到方城城下,见城上守卫斗志凛然的模样,对身旁的将士道:“既然没有破绽,我们就从不断的进攻中找出对方的破绽。” 他望着方城想道:“我就不信,你方城在坚固,难道还能够阻挡我二十万大军的步伐不成。我二十万大军一人洒泡尿就足以冲毁你们的城门。” 姬凌云召集了军中诸将,分布了攻城的任务。 随后来到全军前沿,徒然放声大喝,声音震得将士们耳鼓发麻:“传令下去,准备攻城。全军出击,踏平方城!将不落的方城踩在脚下,以此来证实你们的武勇。第一位攻上城池者,寡人奖赏黄金一千,锦布百匹,记特等功勋一次。” 第十一部战国七雄 第二十一章致命弱点 云越堆越厚,天气渐渐热起来。醉露书院随着时间的流逝,第一波的攻势冲清晨一直到中午时。这攻城战役打的比想象中的更加艰难。经历了四个时辰的苦战,训练有数的吴兵,竟然没有一个能够登上城楼的。 每当要成功上城的时候,对方都会用上一些不知名的机关器械,将登城的吴兵通通打落下来。 方城的城墙上意外的出现了许许多多犀利的守城工具,其中还有一些类似连弩车、转射机、籍车等机关器械。 若非明确的知道墨翟的下落,姬凌云甚至怀疑这守城的人是墨者行会里的人物。细查之下,才知道这些犀利的守城工具全部出至公输班之手。 作为一个后世人,对于公输班的大名可是如雷贯耳,想不到这位号称木匠祖师的人物竟然在楚国,并为楚国效命。 “大王……”这时,展如从战场的前沿走来,这场攻城战役由他亲自指挥,四个时辰却没有一人登城,这让他觉得异常的羞辱,一脸的阴霾:“末将刚刚统计了伤亡人数……”微微一叹道:“短短四个时辰,我军就阵亡了两千兄弟……” 姬凌云点了点头坚决的道:“他们不会白死的,破城以后。醉露书院城中士卒都会为他们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对于百姓,姬凌云一直坚信百姓无罪。但对于士卒,他却没有那么仁慈,去在意他们的死亡。 这天以是向方城发起进攻的第五天。整天没日没夜地交战。方城上下几乎都被鲜血染红了。 姬凌云吐了一口气,他揉了揉满是红筋地眼睛,扭动着僵硬的脖颈。身体因为站力太久而微微有些发僵。透过眼前战场,眼前看到依然是高高耸立的方城,同时在城上城下多了许多尸体,他们象落叶一般,几乎铺满了方城上下地每一寸土地。 五天中,他们在距离城门五百步的地方挖掘出了一条宽三十步、深一丈、长十里的南北壕沟。挖掘出地泥土被运到壕沟的前端,在那里堆成十座硕大无比的土山,吴国士兵在土山上与楚军对射,为攻城的将士做掩护。 一架架的抛石车被抬上了土山,落石毫不停歇的向城中砸去。可尽管吴兵用尽了一切攻城办法。这方城却依旧如泰山一般屹立不倒。醉露书院 方城的守军在斗怀的带领下,个个勇悍不惧生死。他们一次又一次地打退了吴国的进攻。短短五天。吴兵地伤亡人数已经激增到了两万余人。虽然这其中有一万是攻楚以来所俘虏地降兵,但另外的一万吴国精锐也足以让姬凌云肉疼好一阵子。 “第一队下,第二队跟上!”姬凌云见前线的士兵露出了疲惫之态。下达了交换攻方地命令。 号角急吹,第二波攻城部队已如蚂蚁一般蜂拥而上,他们顶着城上的箭雨,踏着敌我双方的残肢断臂,扶起了倒地的云梯。推动了冲车。又一次发起了新一轮的攻势。 “大王。”第二波攻势展开不久,姜良、韩庆一同走了过来。他们地眼中亦布满了血丝,显然跟自己一样,渡过了许多地不眠之夜。自己为无法破城而忧,他们身为谋士也在因为无计破城而烦。 姜良道:“大王,战况如何?” 姬凌云叹道:“可以说顺利,但也能说不顺利。”这顺利是指吴兵非常的迈力,表现地非常出色,一切都在控制之中。而不顺利却是指方城的守备太过严密,抵抗的过于激烈。综合起来的意思便是一切都在掌握之中,攻下方城指日可待,但伤亡却是无法估量。 姜良、韩庆跟随姬凌云多年,对于他话中之意在明白不过了。 韩庆道:“大王,这几日,微臣与姜太宰查阅了方城上下,终于发现了方城的致命弱点。无须强攻,方城智取可下。” 姬凌云略微一沉吟下令道:“鸣金,收兵。” 由于攻城军的退却,战场陷入了短暂的宁静。四周地喧嚣之声几乎都听不到了。敌我双方都沉静在难得的平静中去。 吴军军帐。 姬凌云迫不及待的问道:“方城的致命弱点在哪儿?” 姜良道:“方城经过楚国多年的扩建,各处都近乎完美,毫无破绽。属下与韩中大夫所指的致命弱点非指城池,而是指守将斗怀。” “斗怀?”姬凌云微微皱起了眉头,据他所知,这斗怀公证无私,深得军民爱戴。这方城之所以难以攻下,全占着此人的威望。若无他的存在,方城绝非这般难攻。怎会成为致命弱点的? 韩庆微笑道:“大王可知道为何西门豹会引起诸多人的不满,多次状告西门豹说尽我的坏话。” “哈哈!”姬凌云恍然大悟,原来如此。西门豹是吴国最秉公执法,最公证无私的一位贤臣。但因其治理临淄期间,过于公证,触犯了许多人的利益。导致了许多人纷纷指责,甚至告到自己这里来。 斗怀的性质跟西门豹相同,过于公证必然会触犯他人的利益。 姜良接着韩庆的话道:“属下这几日多方擦探,得知这方城山中蕴涵着丰富的矿石,其中有两处金矿,一处银矿,以及一些青铜矿石。在多年前,这里的富商雇佣民工,流民,发疯似的开采着山中的矿石。但后来却被斗怀制止。并将其列为国有,亲自安排人开采。所得矿石除了上缴以外,余下都用来开发方城。 第265章 斗怀是好心,一心为楚。但他这般举动却断了城中世族贵胄的财路。方城落陷以是定局,唯一可虑者,无非是早晚,以及伤亡。这点我们清楚,相信城中的这些世族贵胄也应该清楚。只要能够联系上他们,给予他们足够的利润。不难劝说他们为我军效命。” 第十一部战国七雄 第二十一章恩威并施 凌云六年,九月二十三日,深夜。 子笙高举着铁铲用力向地上挖去,没挖两下就已经累的半死,肥大的身躯躺在一个九尺宽,六尺深的洞里,大口大口的吸着粗气。自从自己出生以来,还没有受过这样的罪,都怪姬凌云那个混帐,什么地方不好打,偏偏来攻打方城。 也不知是因为上了年纪还是舒适的生活过得太久,子笙越来越讨厌活动,尤其是体力活,每天对他来说最幸福的日子就是头枕着美姬的大腿,张口吃着由那葱葱玉指送上来的美味。在不然就吃几个药丸,跟着美姬大干一场。 可是现在,他却不得不自己动手,干着这辈子从来没有干过的重活。 作为方城资格最老的贵胄,子笙一生下来就带着享受不尽的荣华富贵。他祖上九代,代代都是楚国重臣,其中有三代位列楚国令尹,掌握楚**政大权。尤其是子鱼,他是霸主楚庄王视为长城的左膀右臂,大小事物楚庄王都要跟子鱼商议。 有着显赫家世,注定了子笙的命运,贪婪成性的他才二十岁就被封为公爵,拥有属于自己的领地----宛城,一度被人称之为宛公,尽得南阳财富。他与兄长楚令尹子西一个把持楚国朝政,一个聚敛钱财,成为了楚国的两大毒瘤。 因为方城山拥有楚国最大金矿还有稀少的银矿,贪婪的子笙将魔手伸向了方城山。利用子西的权利霸占了方城山上的一处金矿,利用私权牟取暴利。 但这一切都被斗怀打破,斗怀为了发展方城,将方城山上的金矿、银矿归为国有,拟定了制度,合理的开采,公平的分配。本来可以占有七成利润地子笙一下子仅仅只能得到一成利润。 这如何能让子笙甘心?处处利用权利对付斗怀。但因叶公的介入。子笙不但没有扳倒斗怀,反而丢了属于他自己的领地。 子西虽然掌握楚国的军政大权,但面对楚庄王地亲孙子,当今楚王地亲叔父叶公却也无能为力。也只能自认倒霉。并且对子笙许诺有朝一日。扳倒斗怀为他报仇。 因此,子笙举家来到了方城。想亲眼见斗怀被扳倒时候的凄楚模样。但世事无常,子西被白公所杀。 一时间,楚国风云九代地子氏家族的粱柱倒塌。子笙自觉得报仇无望,改行从商,安心的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 多年聚集的家底,以及一些小聪明也让他财富增长迅速,使之成为了方城最富裕的商贾。本以为可以如此渡过一生,但吴国兵临城下。让他看到了末日。不禁暗自思考:这城破之后,自己的万贯家财有多少还属于自己? 连续失眠了三日。终于想出了一个自以为绝妙的计策,将万贯家财都埋藏起来,不让他人寻到。 于是,将佣人都赶出了后院,独自一人迈力挖掘了起来。只是他体胖如猪。力小同兔。挖了八日,却仅仅只挖出九尺宽。六尺深地小洞,勉勉强强才够填补他那肥大的身躯。 看着这小小地洞穴,子笙的心都冷了:在这样挖下去,只怕自己累死,也挖掘不出自己预计中的大洞。 这还怎么继续挖掘下去? 这方城又能够坚守几日? 想到这些让人焦头烂额的事,子笙不由的闭上了眼睛,本想闭目沉思,但疲倦夹杂着睡意侵袭而来,沉沉睡去。 朦胧间,他突然觉得有人在踩着他地肚子,猛地惊醒,睁开眼睛,确见眼前是一把明晃晃地刀子。而那握刀之人正一脸戏谑的踩着自己地肚子。 “起来……胖子,爷爷问你话呢。” 子笙吓得脸色苍白,全身颤抖如大神上身一般,以那发颤的声音道:“大爷……饶命……爷爷……饶命,小得不知爷爷驾临,实在是罪多。这里有一些钱财,孝敬爷爷……”他从怀里掏来掏去,终于掏出了一把金豆子。 他看了一眼手中的金豆子,心中不舍一咬牙道:“小得只有这些,我只要两个,其他都孝敬爷爷……”他慌忙选其中两大最大的,藏在了怀里。 握刀之人笑道:“见过贪财的,还没有见过如此贪财的。为了几个金豆子连小命也不要……”他踹了对方一脚道:“收起来,你家张爷爷不稀罕这些东西。” 那自称“张爷爷”的人物,正是张言。自从发觉了方城的致命弱点以后,姬凌云等人就开始物色最适合完成任务的人选。多方考虑之下,一致认为贪婪且跟斗怀有仇的子笙是最适合的人选。 因此,张言在这天夜里来到了子笙的府邸,本欲试探一下虚实,可但刚翻墙进入后院就听见了一阵如同猪叫的呼噜声。 寻声望去就见一个肉山一般的肥胖男子正在一个坑洞中呼啦大睡,那人穿着一身丝绸新衣,虽然满是泥土,但却光亮如鲜显然是以上等丝绸做成。 张言见多识广见到这副景象立刻意识到了那肥胖男子的身份和用意,登时计上心头,改变了原来的方针,直接叫醒了他。 看着对方惊疑不定的眼神,张言微微一笑,用刀割下了对方身上的一块衣料,垫在地上坐了下来,和蔼的说道:“你不用惊慌,我叫张言是吴王麾下的将军,有些事情想跟你聊聊,你不会拒绝吧?”他吹了吹刀锋,脸旁显得有些狰狞。 张言哪敢拒绝,忙道:“无妨,无妨。我最喜欢跟类似将军一般的英雄豪杰谈天。” 张言看着那个大洞问道:“这个是用来埋钱的吧?方城失陷在即,有很多商贾都打算将珠宝埋藏起来,等日后在取出来使用。” 子笙面露尴尬之色连忙摇头,正打算说不是。 张言惊讶道:“不是,难道你这是在自掘墓穴?已经做好了死的打算?” 子笙只得点头道:“是用来埋藏珠宝的。” 张言把玩着手中的短刀,漫不经心的说道:“你是个生意人,我家大王想跟你做上一笔生意。这方城有六个城门,只要你能打开一门让我军入城,有你的好处。至少你不用挖墓穴,藏你的那些跟你生命一般珍贵的家财。” 子笙听了张言此话,心中安定了几分,暗道:“原来是他们有求于我……反正,这方城的落陷已经是时间问题,不如帮他们一帮。” 他定了定神,咳了两声给自己壮了壮胆道:“帮了你们,我能够得到什么好处。” 张言道:“这个得看你的作用有多大。你应该知道方城山吧,这方城山一山是宝,盛产矿石。记得有一处金矿是楚国最大的金矿,里头金石无数。我家大王说了,只要你能够打开城门,放我军入城。那金矿就当作谢礼,送给你。” 子笙眼中闪过一丝的贪婪,他依靠方城山至富发家,比谁有清楚金矿所带来的利润,只要有那么一座,这辈子将衣食无忧。 他沉吟片刻道:“我要整个方城山,只要吴王允诺,给我整个方城山,我绝对将所有事情办的稳稳当当。” 张言面色不改一探手,揪住了子笙的当胸衣襟处,随即一把将他拎了起来,从洞穴对面提到自己的面前。冷笑起来,重重一拳就打在对方的软肋上:“胖子,给你三分颜色,你就翘起了尾巴!告诉你,这是命令,而不是求你。”他将地下的布料塞进了对方的嘴里,随着拳头雨点般落下,子笙那贪恋肥脸上五官立时挤成了一堆,想要哭爹叫娘,但却无法出声。 他一记窝心脚狠踹在子笙那肉呼呼的肚子上,哈哈大笑中,将全身肥肉簌簌发抖的子笙揪了起来,一刀刺入了他的大腿,冷笑道:“胖子,再次警告你。我家大王是命令你开城门,而不是求你。你不干,自有他人干。反正这方城终有被攻破的一天,到时候,我大王会将你身上的肥肉一块一块的割下来喂狗,让你有财也无命去用。” 他拽下了子笙口中的丝绸布道:“一句话干不干。” 子笙过了半晌才倒过一口气来,有气无力道:“干。” 张言将子笙丢在了地上,从身上撕下一块麻布,草草的帮子笙做了一个简单的包扎,然后道:“这才象话,别把自己想的太高。在我家大王面前,他要捻死你,就象踩死一只蚂蚁一样容易。” 张言拍了拍他的肥脸道:“有了定计后,你在你家院门口多挂上一个灯笼,然后将人赶出后院,我自然会过来找你。” “记着……你的命在我家大王手上,认真干活有你的好处,但你要是有什么歪心,我敢保证你不会过的舒坦。” 张言拍了拍手,大步离去。 子笙惊惧的看着张言消失的身影,叹了一口气不敢乱动心思。 第十一部战国七雄 第二十二章攻破方城 凌云六年,九月二十六日,正午。 这三日,姬凌云并没有对方城发动类似先前那般猛烈的攻势,只是让人在四门虚张声势,不断的以佯攻疲敌,偶尔来一次实攻,以疲敌战术掩饰自己真正的目的。 城中守将均不岔的漫骂姬凌云诡诈,却无人意思到他真正的目的是为了等待来至城中的消息。 姬凌云最讨厌的就是等待,但为了胜利却又不得不静下心来。这方城是楚国的门户,只要自己破了方城,叶公就只有两条路可以走。 第266章 一条跟自己大战一场,另一条撤回郢都,龟缩在城中。 依照目前的情形,两条都是死路。 因为秦楚只是联军,为了抵抗吴国的一次集体行动,并未到唇亡齿寒的地步。楚国灭了,秦国依旧可以活的有姿有色。所以,任清璇不会跟随叶公躲在郢都等死。她有着极大抱负,不会为了楚国而葬送自己的前程。所以只要选择撤回郢都,任清璇必然离开。 到那时,楚国因秦国的离去而实力大减,自己就可以轻易的将楚国余地收服,只留下一个郢都,看看他们能够坚持几日。 即便叶公选择一战,那时的结局也显而易见,这并非他姬凌云自大,而是吴国无论将、兵、士气、斗志还是在人数以及对胜利的渴望上都远胜楚兵,楚国的能够反败为胜地几率那是微乎其微。 这意味着只要自己破了方城,楚国就是自己的囊中之物。 正当姬凌云沉浸在自己编织地美梦中。韩庆快步走了过来道:“大王,微臣已经得到了方城传来的消息。信上说明日子时三刻。他们会用计打开方城南门,以六盏烛火为号。迎我军入城。” 姬凌云大喜过望:“这么快?” “恩!”韩庆将刚刚得到地信函交给了姬凌云道:“他们晚边盗取令符,今晚就为我们开门。” 原来,子笙虽以从商,但在楚国上下有着很深的关系网。楚令尹子西虽然贪财,但也有几分才气,为楚国立下了不少功劳。 子西被白公所杀,但却留有二子。长子子楚在楚王身旁担任谋士。次子子汾正好在方城担任一名将军。 那日子笙受到了张言的利诱、恐吓以后。次日一早,就请来了自己的侄儿子汾,在密室中商议起昨夜之事。 子笙为保家财。为了方城山上的那一座金矿不愧余力向子汾灌输不良思想。或是利诱,或是劝说,到后来更是跪地乞求。 他大义凛然外加声泪俱下的将形势仔仔细细分析一遍,不断的将自己脑海中构造出来地蓝图告诉子汾,述说地加入吴国将会有多少多少便利。 经过子笙的劝说。本来就年轻气盛。一心想要爬向高处的子汾心动了。在利益地趋势下,他决定倒戈相向。反楚归吴。 但子汾归根究底只是一个将军,他并没有打开城门的权利。另外,城中的士兵对斗怀敬若神明,他麾下的那些兵将根本只听斗怀一人的调遣,不值得信赖。 他们经过合计,想出了一条毒计。子汾跟方城南门地守将交好,得知外人要想开方城城门,只有两个途径。其一、持有斗怀地令牌;其二、持有各门守将的令牌。子汾那好友正好有那么一块,他们拟定计划与夜间骗那人一叙,并将他杀害夺取令牌,然后以令牌诈开城门。 姬凌云、韩庆等人并不晓得这一切,但一致认为张言阅历丰富,他如此有信心一定已经有了详细地计划。 姬凌云立刻下令,准备一万件黑色衣物。 九月二十七日,子时一刻。 耳边尽是风的低吼,呼噜呼噜的,五百名被黑夜包裹的无前禁卫军在夜色的掩护下,缓缓的匍匐前进。 他们都身披黑色外袍,武器也被黑布掩盖,远远看去,根本无法察觉他们的存在。经过臆断时间的爬行,他们离方城城门已经不足两百步。 他们目光自视前方,等待着暗号。 子时三刻,月亮已经躲近了云层。 六盏烛火准时的在城南亮起,一声呼啸,墨西哥首先向城门冲了过去。 两百步,以墨西哥的速度来说仅仅只是需要十五秒不到,他如同闪电一般的切入城中,杀退了城门旁边的六名守兵。 其他士兵发觉想要强行关闭城门,墨西哥吼叫一声,以一当百,成功的拖延了十秒钟。余下的五百人在这十秒钟内相继杀到。他们口念咒语,刀枪不 楚兵骇然,他们虽然听说过吴国军中有一支被鬼神附身的士兵,但毕竟只是听说,这实战起来说带给他们的恐惧,远远出乎他们的意料之外。 五百名无前禁卫军压制住了局势,面对源源不断的楚兵,他们坚守住了自己的岗位。 远处阵阵的马蹄声响起,施猛没有辜负期望,及时的赶到了战场。他们穿过无前禁卫军所布置的防线,冲入了城中。 源源不断的吴兵加入了战场,短短时间里方城南城已经聚集了五万大军,他们先控制了城门,处决了所有守将,逐步向城中蚕食。 与此同时,方城的东门,西门,北门在同一时间遭受到了猛烈的攻击,守城的士兵无暇增援。 斗怀只能率领余下的一五千人马来迎战吴国的五万大军。 姬凌云亲自赶到北门指挥战斗,他用四万士卒缠在斗怀的一五千万大军,然后在命项鹰迂回的杀向城守府邸。 在斗怀节节败退的同时,城守府邸已经是一片火海。城守府邸仅有的三百守军根本就抵挡不住项鹰的一次突击。 第十一部战国七雄 第二十三章被迫一战 九月二十八日,酉时三刻。 方城一役,历时十个时辰。吴兵以南门为突破口,吸引了城中余下的守军的注意,另外在由项鹰率领的骑兵迂回攻破了城守府邸。随后项鹰又赶往西、北、东三门,与城外的攻城军里应外合,拿下了城门。 吴国近二十万大军分别由四门杀进了方城,将攻城战衍变成街头巷战。 巷战者,以精兵为上。 吴国精锐冠甲天下,兼之,姬凌云亲自驾临前线督战,击鼓助威。吴国上下将士无不卖命拼杀。 是役,吴军大获全胜,歼敌近一万五千,俘虏一万。吴军方面也付出了七千生命作为代价。入楚的门户正式打开,只要穿过南阳,楚国都城指日可待。 端科这时已经清点好了俘虏人数来到姬凌云的身旁道:“大王,此役,我军一共俘虏了九千八百余楚兵。他们怎么处理?” 姬凌云冷然道:“寡人早在攻城前就已经给方城守军打了招呼。若不投降,城破后将校一级别的官员,全部处死,家眷充当军妓。以他们的鲜血,祭奠我吴国英灵。另外,从余下士兵挑选其中精壮编入敢死队。剩下的留着,攻打楚国时,寡人需要他们充当先锋。” 战争既是如此,俘虏的命比狗还要贱上三分。 他们吃了最差,穿的最差。但却要干最苦,最累,最危险地活儿。 什么优待俘虏在这个时代都是屁话,在世人的眼里俘虏等同奴隶。其实,吴国对俘虏的态度。比起其他的国家已经要好上一大截。其他国家对待俘虏,完全是对待猪狗一般,榨干他们的每一点价值。 而吴国相同,以榨干他们地每一点价值为主要目的。但却会给他们一个机会。只要他们立了军功,或者做了对吴国有利的事情,都可能得到赦免,卖几年苦力后反乡,甚至直接释放。 此时展如和五名吴兵将士押着一名敌将朝他们走来。姬凌云定睛一看。来人近六十余岁,发须皆白。一脸的不屈,赫然是方城守将斗怀。 姬凌云哈哈笑道:“原来是斗大将军!” 斗怀双手被反缚身后,仍是一面不屈神色。冷哼了一声,不理会姬凌云。 姬凌云摆了摆手,道:“斗将军的气节姬某佩服,寡人知道多说无意,您的家人我会好生照料。您的那未满周岁的孙子我也会托人抚养。绝不亏待于他。现在让您最后和您地家人见上一面。”随后,让人将他拉下去。以他这个年龄。对生死已经看了很淡,不会留下污点存在世上。类似这种人无论怎么劝说也不会改变他地气节。 在亲情的驱使下,斗怀停下了脚步动容道:“谢谢!” 姬凌云笑道:“不用,这是对于您在最后一刻也未烧毁城中粮草地小小补偿。” 斗怀冷声道:“我不烧粮草是为了城中的百姓,不是为了你们,更不是为了什么补偿。” 姬凌云眨了眨眼睛道:“我明白。” 子笙又是点头,又是哈腰对待面前的张言如同自己亲娘一般热情,双手恭敬地盛上了一盅浓郁辛辣的烈酒。 张言笑嘻嘻的架着二郎腿接过三脚黄金酒杯一口饮尽,热辣的感觉由喉间直达肺腑深处,“好酒!”二字,不禁脱口而出。 “满上,满上……” 张言象是在指挥下人一般,眼中只有杯中那淡黄色的液体。 子笙一阵肉痛,这酒可是百年前,霸主楚庄王送给当时当任令尹地子鱼地中山佳酿,从酿成到现在足足有两百年的历史。我这里只有一瓶,子氏家族一直保存着,不舍得拿出来享用。这次为了讨好张言,他拿出了自己地家底。见张言放口牛饮,糟蹋美酒,心中后悔万分,只能干笑着又为他斟上了满满一盅。见张言喝的高兴,搓了搓手道:“将军大人,方城已经被攻陷,那大王对小人的承诺呢?” 张言漫不经心地嗅了嗅酒香,闻言笑了起来:“你说什么?你见过大王呢?他给你了什么承诺?” 子笙不禁愕然,这战事才刚刚平息,再说自己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商人,有什么资格见到那势力最强的天下霸主,干笑道:“小的又不是将军,哪有那个福分见到大王。” “这到也是!”张言认真的点了点头道:“即便是我要见大王也不是那么容易,别说是你呢。”说完,斜眼看着子笙道:“你没有见到大王,那怎么得到大王的承诺的?” 子笙回想起来,自从自己跟吴兵扯上关系以来,一切都是由对方说的算,自己确实没有得到什么认可,大急道:“将军您怎么能这样? 第267章 您不是说只要我帮助你们攻下方城,您就将方城山山上最大的那个金矿送给我吗?” 张言眨了眨眼道:“是我说的没错,但这关大王什么事情?大王可没有开这个金口,再说你真的听清楚我述评的话了吗?” 子笙大叫道:“当然,你明明白白的说:你家大王说了,只要我能够打开城门,放吴军入城。那金矿就当作谢礼,送给我。” 张言笑眯眯的看着子笙焦急的模样,见他手舞足蹈的将自己当时说话的表情模仿出来,笑得更加开心了。 “对……我想起来了……我是这么说过……”张言的承认让子笙松了口气,但随口的一句话让子笙面色发白。 张言一脸严肃的说道:“大王没有说这话,而我却说了。这意味着我假传军令,这可是要杀头的。” 子笙呆了片刻,只觉得左胸一凉,随即一阵剧痛袭击了他。 当意识稍有恢复的时候,张言笑眯眯的声音仿佛自万里之遥处飘了来:“只怪你太贪婪,大王不在意一个金矿,但在意一个祸国害民的奸商。” 张言一边擦拭着长刀上的血迹,一边捧起适才的一坛子酒,暗道:“这好东西留在这里只会便宜他人,不如送给大王尝尝。” 宛城。 叶公失魂落魄的坐在席子上,手中的战报掉在地上尤不自知,口中囔囔道:“落陷了,方城落陷了……华武也死了……” 叶公悲痛自嘲:“华武自幼同我一起长大,情若兄弟,可如今我却背弃了他,害他惨死……” 堂下熊中、任清璇等人无不忧心的看着叶公。 熊中安慰道:“叶老,方城落陷落陷并非您的过错,全是子笙那畜生暗中通敌,您老无须自责,那畜生以被城中守兵杀了解恨,元凶以死怪谁都没有意义。反正除了方城我们还有宛城,还有樊城,只要我们守着这两处坚城,一样可以抵御吴国的进攻。” 叶公听了此言,苦笑的摇着头叹道:“没有用了,太子,你只知其一,却不知其二。我们死守宛城、樊城没有任何意义。方城之所以重要并不在于它的险要,而是它挽住了我楚国的门户。从方城至郢都,需要经过十余日的路程,途中有宛城、樊城作为掩护,所以姬凌云不敢直奔郢都,因为他们在楚地没有落脚之处,一但粮道一断,他们就无法维持粮食的输送,不战自败。可如今,他们占据了方城,以方城为踏板,以方城为储备粮食的场所。他们可以完全可以不用顾忌宛城、樊城直接绕道郢都,围攻郢都。他们不理会我们,我们死守宛城、樊城只会加速郢都的失陷。郢都是我楚国的象征,郢都落陷,楚国上下将会失去主干,从此失去了反抗的机会。” 熊中料想不到事态如此严峻急道:“那我们死守郢都呢?死守郢都,等待局势变化。” 叶公长叹了口气,看了任清璇一眼。 任清璇以充满歉意是笑容应对。死守郢都看起来是一个战术,应对之法。但其实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一个坐以待毙的蠢办法。 而任清璇有自己的理想,有自己的事业,不可能坐以待毙跟着叶公在郢都等待那个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出现的战机。 万一在战机没出现,郢都就已经坚持不住,那岂不是要搭上自己的一条性命?为了楚国,这压根就不值得。 叶公理解的点了点头道:“我们只能跟吴国一战,在襄樊这块大地上跟吴国决一死战。” 四周诸将都吸了凉气,吴国士卒勇悍,他们是亲身体会过的。 第十一部战国七雄 第二十四章那是吴国的水军 见到军中将士都摆出了一副苦瓜脸,任清璇心底暗叹,吴国大军的勇悍深入人心,即便身处敌对,亦不得不服。 她微笑着鼓励道:“吴国将士虽然勇悍,但我们秦楚兵却未必会逊色他们。况且我们还有援兵襄助,这一战并非毫无胜算。” 熊中喜道:“如此说来,秦国还准备派兵增援?” 任清璇摇头道:“援兵不是秦国,而是魏国。” 魏国? 众将均露出惊疑之色。 叶公露出的自信的笑容道:“不错,吴国之所以能够在短期内突破进展,完全是因为他们出了一招险棋,怪棋。他们故意等魏国作出反应后,这才出兵目的是为了麻痹我们。让我们认为吴国留了部分人马镇守黄河天堑,他们只带来了水陆大军十八万。” “他们借助鲁国领地,奇袭方城。这一招我们大大的出乎了我们的意料之外,使得我军陷入被动。但这也让吴国露出了一个致命的弱点……” 他看了众人一眼道:“临淄……齐地临淄。自从吴国占领齐国以后,自从西门豹担任临淄宰以后,这临淄俨然成为了当世第一大的商业都会,其繁荣更在姑苏之上。临淄对吴国的重要绝对不下于都城姑苏。据我所知,吴国一共有三十万大其中二十万可以自由调用,十万为各地守军。在出战前,姬凌云在黄河南部驻兵六万防卫魏国,而他其水陆大军十八万攻我楚国。现今,他们由黄河南部调来五万,这意味着黄河防线上吴国只有一万守军。魏国在吴楚边缘有五万精锐,只要他们出兵攻吴,吴国将会陷入腹背受敌的难堪地步。” 沈忠问道:“那怎么让魏国攻吴呢?吴国是当世第一强国,恐怕没有人愿意惹到这个强敌吧?” 任清璇笑道:“正是因为吴国是当世第一强国,魏国才会攻打吴国。魏国国君名义上是魏桓子。但是实际管事的却是姬斯。我了解姬斯,这个人野心极大,最早提出分裂晋国的人就是他,也是他一手促成了三家分晋。他对霸主渴望以久,不会放过这个打击吴国的机会。只要他出兵。万事皆定。” 叶公微笑的告诉了众人一个好消息:“其实在吴国还未开战的时候,沈某就已经跟姬斯取得了联系。姬斯答应我们只要时机一到,他们会立刻出兵支援我国。他们陈兵魏吴边境,其实正是在帮助我国,给吴国制造压力。” 一干文臣武将闻之大喜,斗志凛然,颓废之色一扫而空,重新燃起了斗志。 他们并没有发觉叶公、任清璇的自信有些勉强。姬凌云是何等人物。如此大的破绽他怎么可能不清楚? 可是,若不这样激励。面对连战连胜的强大吴国,他们胜利地希望将会更加的渺小。 魏国都城安邑。 这日魏国重臣齐聚一堂,一起商议是否出战攻吴。 登时朝堂上分起了主战。主和两派。其中主和派基本上是一些拥有家世地位的顽固老臣,而主战派却是魏国近来补充的新鲜血液。他们之中有达官显贵也有贩夫走卒,只要有才干,姬斯会毫不犹豫的将他举荐被自己地父王。 其中李悝更是以一介布衣当上了魏国的相国,掌握着魏国的军政大权。 虽然顽固的主和派措辞坚决。但显然不是主战派的对手。 李悝、子夏、田子方、段干木等人妙语连连。权衡利弊,直将主和派辩驳的牙口无言。 魏桓子最后一锤定音。决定攻打吴国,抢占临淄。 李悝优先道:“欲占临淄,首先要攻破高唐邑。这高唐邑是位于黄河北岸,属于吴国北方的门户,要想攻过黄河,首先要攻下这门户。” 乐羊站出来说道:“吴国兵力聚集南方楚国,正是便利于我国的大好战机。但姬凌云并非等闲,在拟定计划地时候就已经做好了万全地准备。他让吴国最善守的公孙纵镇守着高唐邑。末将在战前曾经暗中寻访过高唐邑,那里地防守丝毫让人察觉不到破绽。这公孙纵无愧良将之名。” 姬斯点头道:“在洛邑时,姬凌云曾让公孙纵镇守最为重要的城门,其间公孙纵在防守中的表现丝毫不逊色姬凌云以及赵毋恤,是个难缠地对手。” “所以,我认为主要攻打的地方不是高唐邑,而是卫国。由卫国渡过黄河,然后在东征吴国,即便不成我们们亦可以得到卫国的土地。”说话的正是魏国的上将军吴辰:“我们可以明攻高唐,暗打卫国。” “今天地风很大啊,而且可能有暴雨,是一个好天气。”吴辰抬头看着灰蒙蒙地天空囔囔自语。 “为什么?”身旁的副将不明白。 “我知道,我知道!”一旁地小吴起嚣张的大叫道:“因为天气差,所以敌方的防备一定松懈。” 吴辰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小吴起虽小,性格虽然张狂嚣张,但却处处透露着他的不凡。吴辰最大的心愿就是将他这位侄儿培育成一个类似孙武一般的神话。他无视了小吴起的年纪,将他带上了战场。 飓风卷起,风帆被吹了“呱呱”作响,黄河澎湃的附和着,奏出了一曲飓风与波涛的乐章。 魏国的士兵坐在甲板之上,身体随着波涛不停的摇晃着,身体强壮的不停的咒骂。身体稍弱的已经吐了个满堂喝彩。 这些北方的汉子一到了船上就成了地道的旱鸭子。 “上将军,北面出现了大舰的踪迹,有十艘,不是五十艘。”桅杆上的了望兵突然撕声喊叫着。 “什么!”吴辰脸色一变,大叫道:“准备迎战。” 转念一想,再次大叫道:“不,全军撤退,那是吴国的水军。” 第十一部战国七雄 第二十五章水上称雄方城内乱 老天爷似乎没有打算让吴辰全身而退,凛冽的东风朝着黄河下游刮去。吴国水军借助着上游以及风向的优势,全军上下如同一支离弦的利箭向吴辰所率领的水军激射而去。 第268章 吴辰并不精通水战,但也清楚自己一方虽有着兵力上的优势,可对方却位于上风,占据顺流的地优势。他们如此一鼓作气的猛冲下来,自己麾下的这些北方军队,势必无法抵挡,直接陷入了危局。 “没有办法了,让三艘大船在前面布阵阻挡,其他人左右散开,避开对方的冲击。”吴辰灵机一动,想到了应对之法。 这似乎是眼下最好的办法,同时也是唯一的办法。放弃三艘大舰,拖延时间,为大军赢得时间。 “敌人似乎想避开我军的冲刺。”吴国水军大将却跃遥遥眺望前方,在第一时间就识破了吴辰的意图。比起吴辰的第一次水战,却跃这在水上讨生活的水贼,无论是经验还是知识面上都要广上许多。水战,对他来说已经是一种本能,一种赖以生存的本能。 符央点头赞同,对于深谐水战之道的他来说,吴辰这第一次指挥水军的菜鸟,一举一动,根本很难瞒的过他。 “大舰正面迎敌,借助风力,水流之力,直冲对方大舰。小舰迂回前进,以机动力绕过对方的大舰,主攻运兵船只。” 符央面色严肃,指挥若定,这是他再次担任水军统帅后所指挥的第一场战役,他可不想以失败的面孔去见给了他第二次机会的姬凌云。 “却将军。小舰由你来指挥。北方军队大多不通水战,在这澎湃地黄河中行动起来必然畏首畏尾,正是可趁之机,利用你们的灵活,将他们都赶到黄河中去。” 却跃点头应诺。大声呼喝:“兄弟们!杀啊!” 五十艘小舰转舵,改变了航向。迂回前进。大舰无法轻易改变航向,但对于小舰来说却是小菜一叠。 火把燃起,点燃火箭。 却跃吐气扬声,拉开两方水师战幔的第一支火箭,从铁胎弓激射而去,在黄河上空划出一道诡艳的轨迹,命中敌舰满张的风帆上,烈焰熊熊而起。 这个时候地水战均以弓箭为先,然后在进行短兵冲杀。 但吴国水军完全违反了常例。惯例。 先头的几支小舰野蛮地冲向了对方的运兵船,不做任何攻势,直接冲撞了上去。在即将撞上的那一刻,船上的士兵都一同跳入了黄河。 在激流的冲击下,他们很快脱离的战场,借助水流的冲力斜次的向岸上游去。而敌军战舰,随着“轰!轰!轰!”的几声巨响。接着是船体断裂地可怕摩擦声,木屑横飞,黄河水蜂拥灌入。船只逐渐倾斜。 以几艘小舰换取装载了数百人的大舰,这买卖在划算不过了。 目前敌舰上的敌人注意力全集中在正前方冲来的吴国大舰,加上这些小舰,行动迅捷,到他们惊觉吴国小舰的接近。已错恨难返。来不及反应。 却跃率着小舰在魏国大舰与大舰中的缝隙中灵活的行动,如同蝴蝶穿花一般。看谁不顺眼,看那个船舰兵多就冲撞上去。 符央以收拾掉了三艘挡路地魏国大舰,二十艘吴国大舰排成雁行阵意图攻打魏国、军两翼。 刚一靠近,漫天火箭激射而出。 由符央所创造的水上蝴蝶阵渐渐形成。 水上蝴蝶阵讲究内外齐攻,或是以大舰强攻,内部小舰腐蚀;或者内部小舰强攻,外部大舰包抄辅助,如同八卦阵一般,变化万千,厉害非常,是吴国水军的第一利器。 黑烟漫空,敌人水师在内外攻打下,阵脚大乱,部份掉头逃走,更有部份在慌乱下撞往岸旁石礁,声势浩大地船队,只余任由宰割的份儿。 船上船下哀号连片,细细一看大多都是魏国的士兵。北方人少有善水者,即便会游泳,但又怎能于黄河抗衡,几番挣扎就已经脱力,抽筋而亡。 吴国的士兵早已做了无数次练习,在这种情况下,一旦落水,他们做的不是挣扎,不是于激流抗衡。他们熟练地保持着自己地体力,尽量让自己浮在水面上,静静的顺流而下,倾斜着游向岸边。 以吴人地水性,只要不遇上大漩涡,一般都能够逃脱厄运。 黄河水战,吴军大获全胜,毁敌舰八十余艘,能逃返魏的敌舰不到二十艘。吴军方面阵亡者二百三十人,伤者不到一千,三艘大舰毁破沉没,却杀敌近五千,俘敌兵将五千余人,近一万人消失在黄河之中。魏国临时组建的水军损失惨重,短期内魏国休想由水路南侵,能否保着黄河防线亦都成了问题。 黄河水战水战刚一落幕,方城中也演绎了一场闹剧。因为斗怀太值得吴地百姓敬重,斗怀被处死以后,在有心人的煽动下,百姓发起了一场暴乱。他们纷纷上街以铁铲,铁杷,锄头等器械进攻着在方城中的吴兵。 事态越发的严重。 方城议事大厅里,吴国诸将气得连连骂声连连。 展如气愤的大声咆哮道:“到底是那个混帐胡乱散布谣言,让展爷爷逮着非剥了他的皮不可,气死我拉。” 姬凌云森然道:“不用去找什么元凶,也不必如此。从现在起只要有威胁吴兵举动的百姓一律就地格杀,同时祸及家人。两岁幼儿,七十岁高龄老者除外,其他年龄段者一律同罪连珠。” 姬凌云不愿意对百姓下重手,但并不代表他可以任由百姓在他头上作威作福,而无动于衷。他下达了生平首次的屠杀命令。 诸将闻之均感差异,姬凌云向来都是讨厌那些依仗权势,作威作福的世族贵胄,对于百姓却异常的好,且常说“君舟,民水,水可载舟亦能覆舟。”类似如此的命令还是第一次。 姬凌云寒着脸道:“愣什么,快去执行。” “是!”诸将领命。 “另外,镇压住动乱以后,你们立刻整备大军,我们即日南下。”姬凌云咬牙切齿的说道:“你们如此不愿意打这一战,寡人偏偏要逼你们早日决战。” 姜良长叹:“想不到以贤德而扬名于世是叶公,居然会用出这种卑劣的手段。为了推延时间,他们派人散布谣言,让我军为方城的内乱耽搁时间。” “他们的意图是让我军首尾不得相顾吧?”韩庆的眼光依旧是如此毒辣。时间多延迟一日,齐地就多一份危险。只要楚国能够在魏国攻入齐地以前保持不灭,那么楚国就有了喘气的机会。 姬凌云冷笑道:“这足以证明楚国已经完了,他们需要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拖延时间。如此卑鄙,寡人怎会让他们得逞。至于那些百姓……”他咬牙道:“寡人自问攻下方城以后没有亏待他们,但他们却如此因流言而伤我军将士,岂能轻易牢过他们。寡人到要看看是寡人的刀子硬,还是那般愚民的胆子强。” 这会儿楚国的那些愚民可伤透了他的心了,姬凌云并不觉得自己是一个好人,但至少他可以问心无愧的说一句,他从未做过一件有损麾下百姓利益的事情。对于方城里的百姓也是一样,在方城粮库中得到的粮食也在斗怀分配给他们的数量上加了一筹,对他们可以说仁至义尽,而他们却如此反自己,实在令他觉得难受。 这时,韩庆问道:“叶公这手段确实不光彩,但却证明了一件事情。魏国、楚国早已暗中联合。他们对我临淄已经构成了威胁,临淄乃我国的经济命脉,决不可失。那里只有一万人马真的没有关系吗?” 姬凌云笑道:“并非一万,而是两万。魏国姬斯、李悝见识过公孙将军的才能。孙上将军研究过魏国攻中山所打的几战。魏国士兵勇悍,作战灵活。其上将军吴辰善于灵活运用士卒,不会打死战。他曾断言,魏国一定会由水路攻打卫国。如此,寡人事先留了一手,藏兵卫国。当然,这其中离不开子吴先生的游说,至于公孙将军,寡人信他一定可以坚守到最后一刻。” 这是君臣之间的信任,没有任何道理可讲。 仁慈果然没有刀子自接,面对群情激愤的方城百姓,在刀子面前很快就软了下来,乖乖躲到了屋子里面,畏惧的看着来往巡逻的吴兵。 解决了方城的内乱,姬凌云就传令全军准备南下,与楚国一决死战。在南下的前一刻,姬凌云招来了项鹰…… 第十一部战国七雄 第二十六章最后一手 镇压了方城内乱后,姬凌云带着怒意领着十八万大军浩浩荡荡的奔向南阳盆地。不三日,姬凌云就得到了叶公、任清璇撤出宛城的消息。 展如得到此讯息叹服道:“一切都如大王所料,叶公果然放弃了宛城。” “这是明智的决定……”姬凌云对叶公、任清璇这种举动,显得非常赞赏。自己得到了方城,这宛城对吴国的作用不是很大,自己不会耗费兵力的攻打这种多余的坚城。叶公、任清璇他们显然意识到了这点,自动退出了宛城。 “大王,要不要派兵去占领它,这宛城是南阳中最富庶的一座城池,拥有他等于拥有了南阳盆地这一半的财富。”熊宜僚是楚人,对南阳的情况了如指掌。但那脑袋显然没有他的一身肌肉好用。 “不用!”姬凌云一口回绝了这个提议,只要打败了叶公、打败了楚国,这宛城迟早是自己的。没有必要在这个时候分兵去占领一座对战略意义不大的城池。与其这样,不如集中所有兵力直接消灭楚国的有生力量。 他摸了摸下巴下长出的短短山羊胡问道:“楚军如今的动向是什么?” “还在向南撤退,好象在赶往某处的决战地点。”韩庆手中握着吴国的情报来源,对于这项工作,他所做的一切一直都很令姬凌云满意。最可靠,最有利的消息总是经他之手,第一时间传到姬凌云的手上。 第269章 继续南行,又过三日,终于有了秦楚军的最新消息。 “大王,根据可靠消息。这秦楚军已经退向了樊城。”韩庆向姬凌云汇报了秦楚军的最新动向。 “樊城!”姬凌云眼眸里出现了一丝的不解,樊城如此对吴国的意义等同宛城。没有攻取地意义跟必要,奇道:“他们不要郢都了吗?”在如今这种情况下,吴兵完全可以绕过樊城,进入襄樊大地,直攻楚都。 “这到不是!”韩庆见姬凌云曲解了自己意思,忙解释道:“并非是樊城,而是在樊城以北的一处叫樊川的山丘上,他们好象打算在那里与我军一决死战。” “拿地图来!”姬凌云下马跳上了一旁的王驾战车。这个时候战车已经淘汰,但却以另一种形势出现----仪仗。豪华的御驾代表的是身份的象征。 姬凌云的王驾战车就是以八匹青一色一根杂毛也没有的白色骏马所牵驰,它们外表高大俊美,漂亮地如同神话里的天马一般,坐乘起来四平八稳,王驾里头也是极度豪华奢侈。 不过,这马车并不为姬凌云所喜爱。总喜欢以月芽儿代步,除非到处理政事的时候,他才会钻进属于他的王驾战车。 跪坐在软垫之上。他摊开了地图。目下当务之急是需要找一个安营扎寨的地方,休整大 吴兵人多势重,行军速度比不上秦楚军。一路尾随,以多有疲态。而秦楚军已经在樊川上休整,直接交战并不利于吴国。 姬凌云在地图上找到了樊川,那里地势较高,并不算险要,只能算是善可,对于秦楚军来说并没有很大的便宜,朝北看去意图寻找一个适合扎营地地方。结果。看到了一个啼笑皆非的名字----罾川口。 因为有《三国演义》的存在,使得姬凌云对三国特别地敢兴趣。特别喜欢书中的几个人物,其中胸才伟略。超世之杰的曹操、百折不挠,终成大器的刘备以及智深似海,鞠躬尽瘁的诸葛亮都是他的最爱。关羽、张辽、赵云等智勇之将也得他的欢喜。对于三国里的大小事情都略知一二。而这罾川口正关羽当年水淹七军,威镇华夏的地方。 意外的摇了摇头暗笑,发觉这罾川口竟然是这附近最适合驻扎大军地地方。这里是南阳盆地与襄樊之间的一片平川。川间。清澈的罾口江纤回蜿蜒,宛如绿带向北飘去。除了地势极低以外。并无其他地弱点。历史上身经百战的于禁会选择在这里扎营也并非不无道理。在怎么说他也是曹营外姓第一将,深通兵法韬略,亦得曹操的信赖。 看了看地势较高,并无什么独特之处的樊川,在看了看地势较地却异常适合安营扎寨的罾川 姬凌云忍不住笑出声来,心中暗忖:不会吧,难道叶公想用关羽对付于禁地办法对付自己?历史不会出现这种巧合吧? 他招来熊宜僚问道:“熊将军,这个季节这里经常下暴雨吗?” 熊宜僚想了一想道:“不会,襄樊这里通常是九月有大暴雨,可如今已经快到了十月中旬了。下暴雨地时节已经过去,应该不会在下了。”他说的非常肯定。 姬凌云想了想道:“去问问那些降卒,问问他们这里近一个月来地情况如何?是否下了大雨,多问几个,相互印证一下。” 不久!熊宜僚就走了过来道:“回大王,今年襄樊少雨,除了九月初下过场暴雨外,这一个月里少有降雨罾口江都浅了许多。” 姬凌云略微一沉吟道:“传令下去,加速行军。兵发罾川口,先锋军先至那儿整备,四处巡查一下地形,尤其要多注意水流的动向,全军稍后在那里安营扎寨。”在撤离宛城以后,叶公、任清璇统率五万联军向南进发,沿途劝离了附近的百姓,浪费了不少时间,终于在这日清晨的薄雾里抵达了樊川。 一至此地,秦楚联军立刻劳师动众,全军皆行动了起来。他们砍伐树木,不断的在樊川各个险要之处铸起了防御措施。 叶公焦虑的在营帐内走来走去,来回度步,任清璇也不负以往的沉着,镇定,面露焦虑的神态,时不时的看着帐外在等待着什么,楚太子熊中更是不济,一眼的血丝,楚国成败就在这一刻,为此他以好几日没有安稳的睡上一个好觉了。 沉重的脚步声响起,叶公、任清璇、熊中三人将心揪在了一起,情不自禁的一同把目光看向了帐外。 沈忠急冲冲的走了进来,面色一脸的激动,一步入帐门就大声喊道:“成了,成了。吴国已经在罾川口安扎下了营寨,父亲大人的主意成了。” 叶公、任清璇、熊中三人相互对望,随即营帐中爆发了一阵兴奋的吼叫声。 “神明庇佑,神明庇佑……”熊中仿佛平白得到糖果的娃儿一样,大吼大叫了起来。 叶公、任清璇表现的还算冷静。 “我们现在最要紧的就是不让吴国发现我们的具体意图,这工程太大恐怕瞒不了多久。我们必须尽快行动。”任清璇一针见血的指出了当前之急。 叶公舒心的笑道:“姬凌云将驻兵之地选择在了罾川口,足见他对罾川口的了解。罾川口位于低洼处,而我们却站在高处。即便最近这里无雨,不可能使用水攻,但以姬凌云的性格一定会考虑这点,从而做出防备。在这时用水攻,只能伤敌,而不能破敌。我们必须在对方无所防范的情况下,在发动水攻,这样才可以完全的击溃吴国的大军。否则,不能改变楚国目前的形势。” 任清璇还想说写什么,但叶公却以微笑的说道:“我明白上将军的意思,但如今方城以破。吴国已经威胁到了郢都的安危,伤敌解决不了问题,所以这个险我们不得不冒。” 他顿了一顿说道:“楚国的危难,不能傻等着魏国来救。”随后又道:“不过,上将军大可放心。为了这次计划,我事先做了许多准备,有信心能够瞒过姬凌云。因为……姬凌云作战很讲究一点,知己知彼。他从不打没有把握的战;不逞强亦不自傲。所以,战无不胜。襄樊一月未下大雨,他一定万万不会料到,我军会在这种不利的情况下使用水攻之策。只要他一放松警惕,我们就能够将他赶回吴国。那时,天下也只有秦、赵、魏最强了。” “希望如此。”任清璇对叶公的安慰抱以苦笑,并没有多说,清楚自己与叶公立场不同,事情的处理方法也不一样。 她不愿意见到吴国强大,所有否认了这个险计。她知道只要这一计水攻失败,楚国面对吴国将没有了任何应对之法,再也无法抵御吴国的大军。到时候吞并了楚国的吴国将会成为周朝创建以来前所未有的强大诸侯。但也明白,正是因为这是叶公最后的一手,所以叶公才会不得已的冒这个危险 第十一部战国七雄 第二十七章神秘的信函 姬凌云刚抵达罾川口不久,屁股善未坐热先锋军展如就以匆匆来报。 “大王,末将根据您的要求,将罾口江上下游都探察了一番。这罾口江是襄江的一条支流,并无任何独特之处。这一个月来这里滴水未下,江水不过腰间。无法对我军产生任何危害。” 姬凌云放心的松了一口气。 “大王,这古训有云低处流水冲,安营扎寨最忌讳此理。虽然对方在水路无法对我军造成极大的伤害,但也没有必要冒这个危险吧?”姜良对姬凌云如此安营扎寨有些不理解,诚然这罾川口确实是最适合大军安营扎寨的一个地方,但适合大军安营扎寨的也不只有这一处。其他地方不如罾川口广阔,但至少不会有危险。 “太宰这么说,足以证明你不了解那秦国公主。”姬凌云有些答非所问。 姜良认可的点了点头:“臣下确实不了解那伪装成天子女儿的秦国公主,只有一些事迹作为参考,但这跟大王安营扎寨有什么关系?” “关系可大了!”姬凌云脸上露出了神秘的笑容:“寡人了解她,她是一个很好的对手,很难得的对手,我还有些佩服她。一个女人能够走到这一步,非常的不容易。秦国那是一个蛮夷之国,他们崇尚武风,却不推崇文化。在那种大男人的世界里。她以一皆女流走到今天这一步,我相信这非常地不容易。她所经历的过程,恐怕远在我们的想象之内。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越难得到的东西越珍贵,只有这样才会珍惜。在于她的接触中,寡人可以体会到她得不甘,那种对这个世道地不满。她想证明自己。以她自己的才能证明自己的价值。如今她做到了,在做到的同时,她因为付出的太多,所以更会珍惜得到的这一切。而我们目前的敌人是楚国,而不是她,不是秦国。所以,寡人不想在她身上消耗兵力,消耗时间。寡人要以绝对的优势打跑她,将她赶回秦国去……嘿嘿嘿……”说着,原本脸上神秘的笑容突然变成了坏坏的奸笑。 笑了笑后。又道:“我军最大地优势就是兵力优势。寡人这回要好好的欺负她一下,所以寡人需要一个能够伸展大军的地方。这个地方在这附近也只有一马平川地罾川口了。” 姜良这才明白了姬凌云真正的用意,见到姬凌云那坏坏的奸笑心底没由来得一颤。大王这一手太奸了,不过如此一来秦军一撤,叶公也就仅仅余下了两万五千人马。十八万对付两万五千,这差距可不是轻易可以弥补的。 吴国已经胜券在握了。 这时,有士兵送上了一封奇怪的秘信。 “大王,这里有一封秘信,信上写着吴王亲启四个字样。” 第270章 当姬凌云正打算更姜良结束对话,独自休息的时候卫兵传来了一句奇怪的话,他手里拿着一枝箭枝,箭枝上绑着一块青色碎布。 姬凌云奇怪的拿过箭枝。碎布上确实写着“吴王亲启”四个字,一时间姬凌云觉得着字迹非常的眼熟,仿佛自己在那里见过。也许是时间久了。没有什么印象。 “在哪儿找到的?”他好奇地问了一句。 卫兵道:“这是由我军军营外射来的,一箭正中栅栏。我们追去的时候,送信人已经不见了,只是知道对方穿着青色地长袍。” 姬凌云听了更是奇怪,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接过箭枝取下了碎布。眼光一瞟,面色顿时凝重了起来。 “怎么了?”姜良很少看到自己的君主露出这副模样。 “这信上说叶公准备水攻。而我们即将成为这里的鱼鳖。”姬凌云说出了自己都觉得有些好笑的话。 十日转瞬既过,吴楚双方都陷入了短暂地平静,在这平静中却隐约可见浪潮地涌动。 这日,清晨,大雾弥漫,象征着秋天的到来。 就在这一片寂静地早晨,忽儿狂风大作,只听得一种气势磅礴的声音,犹如万马争奔,恰似征鼙震地,轰轰隆隆而来。其声撼天震地,动魄惊魂,谁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怪声。 人往上走,水往下流,虽然吴营距离樊水上游有十多里路,但屯在沙包中的河水就像一头关在笼子里的猛兽,不停地翻滚咆哮,一旦开闸,其势可想而知,十多里路瞬间便到。 就在樊川的最高出,叶公一脸通红的看着身后的万倾湖水,当他下令砍断千斤锁的时候, 阻挡河流的沙包失去了依托,向下流倒塌,万倾水流争先恐后地拥往缺口喷射而出,缺口越冲越大,不一会沙包全都被卷走,屯积在这儿的几丈高的水,一时间像无数匹脱缰的野马,横冲直憧,一下子跌了下去。水以惊人的流速往下游淌去,吞噬着大片的原野和树林,灌进了他们的营地,也冲进了吴兵扎营的罾口川,片刻之间,陆地成了汪洋,高丘成了孤岛,郁郁葱葱的树木中到处有浊浪在翻滚,水还在流着…… 这里无法看到清楚十几里以外的地方,但河水确确实实的冲进了吴国的营地。 叶公正式松了口气道:“这大水不足以冲垮吴国大军,但却可以摧毁他们的斗志,他们的粮食,他们的士气。等这水一退,我军由正面攻入,赢上将军还请迂回至吴国后方突袭。” 任清璇神色复杂的看着远处,眼中竟出现了一丝的不安,那位唯一让自己动心的天下第一英雄,真的就这么亡了吗? 就算如此,她还是接受了叶公的分配。 第十一部战国七雄 第二十八章福星高照 站在樊川的最高处,默然的看着下面的水乡泽国,叶公的神色间以没有了先前的欣喜。这大水一冲虽然冲跨了吴国的大军,但樊城以北的大片田地也将陷入汪洋之中。 所谓杀敌一万,自损三千。经过这一战,楚国损失惨重,这几十年中恐怕在也没有希望称雄中原了。 可若不是万不得已,自己也不会做如此决定。想到以后楚国百姓流离失所,叶公心中就隐隐作痛。 这时,身旁的将领都在称赞叶公的神机妙算。 “叶老这一手实在高明,吴国大军经过这大水一冲,以陷入必败无疑的死地。只是这一手飞扬实在不解,这万顷洪水是怎么来的?据在下所知,襄樊附近河道众多,但仅仅只有罾口江这一条河流通往罾川口。若叶老掘罾川口灌溉堤坝,罾口江水位必然下降。吴国众将中不乏智勇双全的良将,定会发现问题。属下也曾巡查了罾口江,那里的水位并没有多少变化,上游也没有受堵的现象,请叶老解惑。”云飞扬是人清璇麾下最善于动脑的一位大将,深偕用兵之道。并对于叶公这一计,却始终觉得匪夷所思,不得其解。 云飞扬同时也是这四周诸将心中的疑问。叶公这一计,除了任清璇、熊中、沈忠外,他人毫不知情。 叶公不想将自己的情绪感染给他人,吐了口浊气笑道:“一个字障?” “障?”众人不得其解。 “这个障是了解。”叶公感慨道:“老夫也不过是甩了一些小手段而已,因为姬凌云了解襄樊,所以知道罾川口的地势利于大军驻扎,也知道唯一的弱点是地处低洼之处,容易遭到水攻,这水攻的关键就是罾口江。近日来。襄樊附近少雨,罾口江水位不高。无法发动水攻。姬凌云清楚这一点,所以他大胆的将大军驻扎在了罾川口这里,而不怕我军水攻。” “而老夫在吴国围攻方城的时候就让大王以保护百姓的名义将襄樊百姓全部转移到了郢都以南地地方,让襄樊一地往来无行人。然后在偷偷的动用大军将樊水。荆水挖通,将两条河渠改道向北,形成一条新地河渠,另外在这樊川后挖了一个大型的水库。储蓄江水。” 说到这里,叶公露出了侥幸的神态:“好在吴国的视线都在方城以及我军身上,加上这附近没有百姓,保密措施做地严谨。两个月来,他们丝毫不知襄樊这里的情况。改河渠,挖掘水库工程浩大,但方城给我们争取了足够的时间。我们动用了一万楚兵日夜开工,一个月左右改变了河渠的流向,在以十日挖掘水库,然后在十日蓄水。终于派上了用场。” 这时,叶公脸上又露出了前所未有地遗憾。其实本来依照他们原先的估计,这河渠应该挖的更宽。水库挖的更大,蓄水也应该更大。但吴国速度太快,吴军以强大的优势短短时日就拿下了方城。那时候,楚军的挖掘工程还没有完成。不得已,叶公只好让人煽动方城百姓作乱。 叶公为人正直。以贤德传扬于世。忠孝仁义。一直都是他的座右铭。方城一事,至今都是他的一块心病。 此刻。在他眼中唯一值得庆贺的就是楚国当初为了加快速度采用了公输班分段施工的方法,虽然没有达到想象中地那样完美,但也算完成了任务。 在预计中,这水攻可以让吴国二十万大军尽成河中鱼虾,而现在只能冲毁他们的营地,粮食,余下的还需要亲自动手处理。不过,经过如此大水地冲击,吴兵的士气还能剩下多少呢? 众将听了叶公的话,更是称赞他用兵如神。 云飞扬也叹服道:“最妙的是叶老将水库设置在了我军营寨的后方,吴人就算有心寻找,也不可能想到这点。” 随着水库里地水逐渐少去。 叶公下达了冲锋地命令,楚国士兵全部投入了战场两万五千,顺大水冲过的道路蜂拥而下。 任清璇亦率领着所有秦军向左迂回。 而在这个时候姬凌云却吓出了一声地冷汗,站在土山堤坝上额上全是冰冷的汗珠,心脏“扑通、扑通”的跳个不停。 他与诸将相互对望均看到了众人眼中的那一份逃过劫难的高 原来,当初姬凌云在接到那一份未有署名的信后,虽然他觉得好笑,但却异常在意那字迹。 那字迹对他来说确实非常的眼熟,可始终想不出究竟是谁,对方用意如何,是敌还是是友? 后来,细细一想,觉得对方不是敌人,就是朋友。但若是敌人,他这么做有什么用意?告诉自己这些能够误倒自己什么?完全没有意义,叶公没有必要做这种无聊的事情,消磨时间。 如此一想,是朋友的可能就要大上许多,用意也简单许多。对方不想吴国失败,所以通风报信。 姬凌云处事向来魄力十足,也不管消息来源是否正确,直接用出了应对之法。 吴兵营地横向纵横十余里,姬凌云在中心部分挖掘了一道既长且宽的隔水鸿沟,通向罾口江。并将所有泥土,以布袋装起堆砌成了一座土墙,以木桩固定。 开始,姬凌云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些放傻,但这日突然得到了楚军大举向高处移动的消息,回想起那神秘人的来信。幡然省悟,意识到对方这是要放水了,当即就下令全军躲到了土墙后面。 果然,吴兵大部队刚刚撤入土墙就听得巨响连连,远处的洪水奔腾而来,那声势让姬凌云、展如等身经百战的人物都觉得心惊胆寒,更别说寻常士兵了。一个个都是面色发白,双目圆瞪,眼中有恐惧也有欢喜。 水火无情,在这大水的力量面前,人力显得多么的渺小。好在吴国已经做了准备,大水来临时,一冲上土墙水便立刻陷入鸿沟而流向了罾口江。 土墙每阁一段距离就有一根大树干作为支撑,而沙袋也是“品”字行组成,堆成了一个三角形,根基稳健,牢固异常,水冲不塌。 随着时间的流逝,大水沿着土墙,鸿沟逐渐流入罾口江,水势渐渐小去。 “如此情况还真得感谢那位神秘人哩!”水患基本解除,韩庆的语气充满了畅快之意,无不表达着他此刻的心情。 “大王,你可知那神秘人是什么来头?”韩庆在感慨之后,再度最问了一句。 “不知道!”姬凌云摇了摇头道:“但这个人我一定认识,只是想不起来了……罢了,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快去整备大军,这大水一退,这叶老头的军队带会就要来了。哼哼……寡人这回到要看看叶老头还能耍出什么花招。” 姬凌云本来对叶公还存有些尊敬,但方城内乱以及这次水攻,对于叶公的看法起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直接冠以“叶老头”的藐视称呼。 略微一沉吟,姬凌云下令道:“展如将军,你领三万精锐在这里阻击等回攻来的楚国大军。 第271章 端科将军,你领一万向敌方左翼迂回,以最快的速度直取樊川,擒拿叶公。余下十四万大军待命,等会随寡人从右翼迂回,一起是欺负欺负那秦国丫头。” “大王怎么知道秦国军马会由右翼而来?”端科问道,万一由他的左路而来,他的万余步卒,恐怕不是秦国骑兵的对手。用兵细心,不贪功绩,不逞强,一切以胜利为主是端科最大的优点。 “无妨!”姬凌云胸有成竹道:“若秦国由左路进军,绝对不是你们的对手。左路濒临罾口江岸,经过这大水一冲,土地泥泞,车马不能行。秦国若由这路来等同送死。” 说话间,大水已经流尽,姬凌云亦下达了出击的命令。 展如就地驻守,而姬凌云、端科各率一支兵马向分别朝左右迂回杀去。 姬凌云以施猛所率领的骑兵为开路前锋,迂回着向樊川攻去。 行至半路,正好遇见了秦国的开路骑兵。 秦国军马均觉得诧异,而施猛却红起了双眼,想起了项鹰说过,秦国笑话过吴骑无能的话,吼叫了一声:“这才是吴国冠军骑。”二话不说,直接冲了过去。 施猛的冠军骑跟项鹰的冠军骑是两个特性,他的战马以爆发力为上,瞬间所发挥出来的力量鬼神难挡,闪电一般切入秦骑阵中。 秦骑善在诧异吴国骑兵为何出现,他们已经冲到了秦骑的近前。 第十一部战国七雄 第二十九章欺负“弱女子” 秦国是一个很注重效率的国家。这头刚一交战,很快就有消息就传到了后方的任清璇耳中。 “你在说一遍?”任清璇也不知道自己是应该欢喜,还是忧愁。自从叶公的计策成功以后,她的心就起了阵阵涟漪,不知对面的那个他是否平安。 内心的天枰在那一刻起就左右摇摆起来。理性告诉她不能够如此去想,但感性却又忍不住不去想,向来冷静的她也意外出现了左右矛盾的情绪。 刚才传令兵说的话,她听的很清楚,但还是忍不住又问了一遍,具体为什么她自己也不清楚。 “是,上将军。在前面半里之处,我军遇上了吴国骑兵,此刻双方正在交战之中。”传令兵并没有多少的想法,如实的重复的一遍。 但余下诸将却有些意外的看着任清璇,均觉得奇怪,从先前开始他们这位上将军就有些魂不守舍。 任清璇心念百转,吴军既然出现在这里就表明了吴国并没有中计,中计的是他们,吴国这是在将计就计。 “上将军,吴国出现在这里,那么吴王姬凌云一定在某处准备吃掉我们……这吴王太厉害了,我们都以为他们将会是待宰的鱼虾,现在看来大错特错。吴国是一只陷入了浅滩中的蛟龙,叶老的那一把大水非但没有将吴国消灭,反而帮助他们回到了海中任意翱翔。我们这些自以为戏弄到蛟龙的鱼虾,在不准备恐怕要被对方一口吞掉了。”云飞扬是唯一一个意识到任清璇心事的人,一番话表面上看似对任清璇分析情况,实际是告诉他姬凌云非但无恙,反而如同蛟龙一般活跃,而他们再不做准备就要成为那蛟龙的美食了。 任清璇被说的面色微红,隐约知道了自己麾下这位智将的意思。略微一沉吟道:“以不变,应对万变。敌方具体实力多少。我们毫无头绪。敌强我弱,贸然出击恐入对方陷阱。就地据守,等待对方来袭。” 转眼之间,任清璇又恢复了自己最真实的身份,以不容置疑地语气下达了战术意图,然后在道:“告诉范威将军,一旦支持不住,务必退回此处。” “要不要将这个消息告诉叶老!”一名偏将说道。 “不用,叶老将所有军队都派上了前线。告诉他也没有用。这个时候他没有理由得不到自己中计的消息。”任清璇很理智地分析着。 接着,她将手中的两万军队依照地势摆开了防守阵势。 但时不于她,防守阵势还没有摆好,秦骑兵已经败退了下来。随之而来的还有吴国的冠军骑,只是他们并没有发动冲锋,而是在远处游戈。 骑兵统帅范威已经身负六处伤痕,其中有一胸口的一箭最为严重,他们根本不敢将它取下。 “上将军,末将无能,不能帮你们多拖延一刻时间。”范威并不在意自己的伤势,而是一脸懊恼的望着任清璇。 任清璇抱以满意的笑容道:“在不了解敌方动向的情况下,你已经做地很好了。”随即,大声催促秦军准备。 “上将军。不要。敌方不仅仅只有骑兵,他们来了好多人,好多人……初步预计至少有十来万之多。正快速向这里赶来。”就在被抬下去的一刻,范威说出了一个石破天惊的消息情报。 任清璇、云飞扬等秦将都瞪大了眼睛。十来万?意味着吴国的兵力在他们地五倍以上。 平地野战,以骑兵、人数作为首要胜利条件。而今秦国骑兵已经溃败,人数也远远不如对方。更主要的是罾川口这里的地形宽广,平坦。不但没有合适的防守地利。而且还便利与大军的伸展。 这战秦国占不到任何的优势。任清璇在脑中预算着这一战的胜负几率,事实告诉他秦国能够打败眼前敌人的几率为零。不说吴国的其他大军。就连眼前的一万骑兵地冲锋他们都未必抵挡的住。 正当任清璇还在想着主意的时候,面前地吴国冠军骑已经在做冲锋前的准备。 “上将军,你看吴骑他们在列队,看来他们已经得到了冲锋的命令。”云飞扬善意的提醒道。 “长矛手列成方阵,速至全军前沿,铸成长矛阵,阻挡吴骑攻势。弓手在后,待骑兵进入射程时,轮番射击。”秦骑已经溃败,想要抵挡吴骑那恐怖的冲击力,惟有利有长矛阵挽杀对方地冲锋,任清璇也随着吴骑地变化,改变了阵势。 五千长矛手,他们脚顶着脚。尽量长伸着长矛,如同刺猬一般。这办法最苯,但却最有效用。吴骑若正面冲锋,必然会撞上长矛手的长矛,冲击力会使得前排地吴骑死的更快。长矛阵是最有效阻挡骑兵冲锋的阵形。 而弓手却可以在长矛手阻挡住吴骑冲刺的时候,可以对后方的骑兵造成巨大的伤害。任清璇如意算盘打的非常妙,但任清璇显然小瞧了吴国的骑兵,吴国的骑兵除了冲锋还装备了强弩,无坚不催的强弩。 还未接触,在距离秦国长矛阵尚有两百步的时候,吴国的骑兵就停了下来,他们熟练的拿出了强弩,扣动了弩机。强劲的弩箭连岩石都能射穿,更别说是秦兵身上的那薄薄的皮甲。有的连穿两人,有的被射得身躯狂震,有的还从地面上飞了起来,仰面跌去。 仅仅几轮射击,长矛阵就已经被射的残破不堪,失去了威力。 正当任清璇准备撤回弓兵的时候,吴骑的冲击已经开始。两百步的距离对于吴骑来说不算什么,顷刻之间就已经切入长矛阵正中,本就七凌八落的长矛阵瞬息间溃败,而来不及撤退的弓兵更是成为带待宰的羔羊。 面对着吴骑,本就不擅长近战的他们毫无还手的余地。 “上将军,我军左翼出现了大批的吴兵,人数不下五万。” “上将军,我军左翼出现了大批的吴兵,人数不下五万。” 短短的时间,任清璇就接到了两名斥候传来的不利消息。 “吴国这是打算将我们全部歼灭。”云飞扬看穿了姬凌云的举动,“他们以骑兵攻打我军中路,让我们拒阵死守。然后在以步卒从左右翼包抄我军将我军团团围困,逐步歼灭。这吴兵好大的胃口,不得不防。若陷入我们的包围中,想撤都撤不了了。” 任清璇心念百转,一对娇嫩的双手握了又放,放了又握,显示出了此刻她心中的矛盾。这一战,从一开始自己就陷入了对方的陷阱,死战下去,必然将会陷入全军覆没的绝地。 全军覆没!!! 这值得吗?? 为了秦国自己可以付出一切,包括生命。可如今现在是为楚国而战,自己的付出真的值得吗? 她看了一眼四周的秦兵,虽然陷入了绝地,苦战,但他们的眼中却始终流露着对自己的敬意。 这些都是自己带出来的兵将,自己好不容易走到今天这一步,花了好大的功夫才得到了他们的认同,认可,难道要为了楚国而失去这一切吗? “传令全军,向西突围。”不一刻,任清璇下达了一个让诸将哗然的命令。 “上将军,你是想……”云飞扬已经意识到了任清璇的想法。 “不错,水攻失败,楚国已经失去了一切,在也没有力量跟吴国抗衡了。我们留在这里起不到任何作用,回国和死在这里是我们仅有的两个选择。”任清璇很平静的诉说着,“而我选择回国……” 她几乎要咬断了牙根,这是她从军后的第一次失败,而且是羞辱的撤退。 “大王、一切都如同你预料的一般,秦国向西撤退了。看来,他们是选择由庸地回秦国巴地。”冯平崇拜的看着姬凌云。他不只是一次见识到姬凌云的布局,但每一次都让他打从心底的佩服。 “不知道有没有将她气哭了?”姬凌云微笑的摸了摸鼻子,嘴角都翘了起来。以十四万大军欺负一个“弱女子”,这传出去好象有够丢脸的也。 “传令下去,森熊将军,你带领五万步卒往左前进,配合展如将军夹击楚国军队。冯平将军,你带领七万步卒追击秦军,将他们赶出楚境。施猛将军随我一起直取樊川捉拿叶公。” 第272章 姬凌云这一战的最终目的就是叶公,叶公是楚国的希望,是楚国的擎天玉柱,一但这擎天玉柱倒塌,楚国等同陷入了死地。 第十一部战国七雄 第三十章生擒叶公 罾川口一役,吴国取得了攻打楚国的决定性的胜利。这一战,叶公水攻计策事先被吴王姬凌云识破,将计就计将楚国大军全数引入吴军军寨,围而歼之。两万五千楚兵战死万余,余下皆降。 秦国援军在迂回攻打吴军营地的路上遇到了吴兵主力,双方交战。实力悬殊,秦国大军往南遁去,吴军追击杀敌五千。 姬凌云同端科分兵两路直奔樊川,但这时叶公早已离开多时。 “根据逼供,叶公在半个时辰前离开樊川具体的动向不详,但应该不会逃的太远。”端科轻装而来,一路上没有遇到任何阻碍,速度较姬凌云还要快上一分。他来到这里时,叶公已经不在了。抓到了几位楚兵,在逼供之下才得知了叶公离开的具体时间。 “端科将军,你立刻带领步卒搜寻这四周十里的每一块土地,绝对不能放过一个余党。所有冠军骑的人员每一旅为一组,以火箭为号四散的在十里外寻找叶公,每一个地方也不能放过,擒住叶公者,寡人重重有赏。”姬凌云大声的吩咐下来。 正准备亲自参与搜寻,再度吩咐道:“告诉所有降兵,有人要是知道叶公的下落,寡人饶他所有罪行,另外奖赏一千黄金。还有,传令给展如将军、森熊将军、冯平将军,他们的事情处理完毕后,立刻投入搜索。”在他的眼中,这一战若是不能擒得叶公就算是失败。为了擒得叶公,他放弃了以骑兵追击秦兵扩大战果,放弃了全歼秦军的机会。为了就是能够早一刻加入搜寻,多一分找到叶公的希望。 叶公对于楚国来说是已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层面的精神领袖。等同楚王一般的存在。在楚军中他地威望尤要胜过楚王,擒得叶公一定会大大的打击楚军的士气。 现今楚国全线溃败,仅有都城剩余的两万守军。楚都郢都的防御不在方城之下,要是让叶公回到郢都。吴兵又必须陪上时间,付出代价来换取。吴攻楚之战已经到了落幕的时候,破楚已指日可待。绝对不能让叶公这老家伙来搅局。 “我就不信这叶老头能够生出一对翅膀飞出寡人地十八万大军。”姬凌云双腿一夹,挥动马鞭领着一部分人往正南方搜寻而去。 十八万大军搜索一个人。这规模不可谓不大。 在吴国兵将的搜查下,沈忠、沈义以及一些逃亡在外地楚将相继给被吴兵擒拿住了。唯一遗憾的是叶公和楚国太子熊中始终不见踪迹。 “恐怕这诡计多端的叶老头一定事先知道了我们的意图,带着楚太子熊中躲藏在某个地方。”搜寻了一日,吴国兵将毫无所获,姬凌云突然醒悟到了叶公的意图。隐藏在某处地人物。远远比移动中的人更加的难找。叶公是一定躲藏早某处,等自己以为他们已经逃远,放松警惕的时候在撤回郢都。 “大王,言之有理!”韩庆善于看透人心,知道叶公的狡猾之处。 “大王,属下有一计,可以让叶公主动献身。”韩庆脑中突然闪过了一个妙计,高兴道:“叶公一时找不到,而我军也不能够这样耗费下去。反正郢都里的人不知道这里的真实情况,我们可以大势宣扬我军已经擒住了叶公与太子熊中。郢都里若没有叶公和太子熊中二人。一定会应此而士气低下。我军即便没有擒住叶公与太子熊中二人也达到了目的。同时……叶公是个聪明人,一旦听说我军的意图必然会猜到我军的意图。为了澄清一切,保护楚国。以叶公地性格即便知道这是引诱他出现的计策,也一定会现身赶往郢都。” “不错,韩中大夫的这计有用,比起我们瞎找一通高明地多。”展如听了点头同意。 其他诸将也不喜欢如此盲目的胡乱的乱找一气,一致认同了韩庆的办法。 姬凌云亦觉得可行。采纳了他的主意。在楚境大势宣扬自己已经擒住了叶公以及太子熊中。然后,亲自率领二十万大军朝郢都杀去。 进入襄樊低界。吴国大军只是用了三日地时间就来到了郢都,将郢都里三层,外三层地包裹了起来。 “这郢都东西长四公里半,南北宽三公里半,城墙四周长十五公里半,都为夯土筑成。全城共有城门八座,南北各有水门一座,每各城门有三个并行的门道,攻之不易,但城中地士气显然因为叶公与太子熊中的被擒而显得异常低下,一片死气。我军现在的实力二十倍与楚国,即便是强攻,这郢都也轻易可下。”韩庆冷静的分析着,语气中充满了胜利的喜悦。依照当前的情况,吴国即便是想输都难。 诸将纷纷请命初战。 “到了这一步,我们已经不用着急了。”姬凌云显然有他自己的打算,吩咐诸将夺取楚地境内的余下所有的城池,打通了长江流域。 他对郢都采取了围而不攻的方针,对已攻占的地区实行减赋税,废苛政,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保护楚国的固有文化,优待地方名流等收服人心的政策,已经着手从根本上瓦解楚国。 姬凌云此刻要的不是攻下郢都,而是要楚王自己认罪投降。以武力让人强行屈服和让楚王自己屈服,率领群臣归附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 这日,姬凌云正在军营中处理着楚地的公务,展如的信使传来了一个好的消息。 展如在出兵夺取宛城的路上意外的遇到了楚国太子熊中,熊中被擒。当夜,叶公暗中潜入军营意图营救熊中。 虽然叶公是楚国第一剑手,但毕竟老迈气力不支,在大军的围攻下失手被擒。 第十一部战国七雄 第三十一章死守孤城 战鼓震天。 晨曦的曙光照耀在高唐邑城头时,魏军便从四方八面发动一波接一波的攻击,喊杀震天。不但截断护城河的源头,还以沙石填平了主城门外的一大截护城河。 公孙纵、王双、雷凌三人登上城楼时,只见敌人大军缓缓注到城墙和黄河支流间的平原中,书有“魏”、“乐”、“吴”字的大旗在中军处随风飘扬,军容鼎盛,威势迫人。 当矢石劲箭像雨点般投下,粉碎了魏国军的再一次攻势后,敌人正重整阵脚。公孙纵和雷凌头脑发胀的瞧着布在城外由六万人组成的庞大兵阵,茫然不知所措。他们虽是智计过人,但面对这种千军万马,对垒沙场的局面,却是不知该如何应付。 王双在两人间颓然坐下。这一战打的着实辛苦,自从吴辰在南线失利之后,魏国就放弃了南下的战略,聚合了魏国大部分军队强攻齐地的门户----高唐邑。 八万大军轮番向高唐邑发动猛攻,王双是城中的第一猛将,每到坚持不住时,就亲自冲在了前头,带领着麾下的精锐将城上的敌军赶了下去。 虽然在脑力上王双比不上公孙纵、雷凌二人,但所立下的功绩一点也不逊色他们。 在一次的攻城中,北地矛王乐羊亲自登城,并且杀上了城楼。对于这乐羊,王双如雷贯耳。号称当世最强地长兵器宗师,冲阵矛法也被喻为最强的战场武技。吴军中神勇的项鹰就是乐羊的弟子之一,并且自认为武艺不及这位师尊一半。 天下间更有传言“剑论赵无敌,矛属乐羊子”,他们两人是天下间公认的剑、矛宗师。 在来之前就听项鹰说过乐羊,乐羊领兵并没有什么独特之处,但却让人无从应对。因为。乐羊善于打硬战。无论敌方用什么战术,乐羊都会以猛烈的攻击应对。哪怕身旁只有一千人,敌方有十万,他都会毫不犹豫的吹起冲锋地号角,给予对方最猛烈地攻击。 二十年前在燕国的时候,有一次东胡犯境。而燕国大军的主力都在对付晋国,门户无终邑仅仅只有两千人而已,而来犯的敌人却有三万,整整三万东胡骑兵。 而乐羊在大白天里直接打开了城门,带上了所有的军队放弃无终邑冲向了东胡大军。东胡大军料想不到乐羊如此大胆,临时整军来战。 两千人燕兵直接撕破了东胡大军临时来战的敌军,直冲敌营中心斩杀敌酋,以力将三万敌军击溃。那一战,乐羊一人就杀了十余名东胡勇士。 从那时起,乐羊地威名震动了整个北疆。此后乐羊以强悍的战斗风格,帮助了燕国打退了无数次的强敌,其中不乏强大的晋、齐两国。 燕孝公心疑乐羊不忠。将他逼离了燕国,实在是最愚蠢的举动,白白的让魏国捡了一个天大便宜。 魏国以乐羊为大将从一开始,高唐邑就面对了这位大将的极其猛烈的攻击,一波一波。若非公孙纵和雷凌都有真才实学。这高唐邑早就倒在了这位大将手上。 王双还依稀记得当时。乐羊杀上了城楼那泛着红光的铁长矛将四周的吴兵逐一杀退,顺利登城。自己当时前去应战。仅仅只是斗了二十合,腰间就被他地铁长矛扫中飞出了三丈开外。好在公孙纵留有一手,身旁带着五十名弩手。 五十名弩手暗放冷箭,乐羊当时为副将所救,但还是中了三箭无法再战,在卫兵的护卫下,下了城池,保住了高唐邑。 “怎么了,王大哥,伤势又复发了吗?”雷凌一脸的紧张焦急。他与冯平、王双三人是吴国中仅有地越国降将,平时三人相互扶持感情极好。 “没事,我还能战呢!在大王的援兵没有到达之前,我不会倒下。”对于雷凌的关心,王双报以了比较勉强的一个微笑。 第273章 “下去休息吧,这里有我和雷将军。刚刚击退他们的攻击,离下一波还有断时间,在对方攻城地时候,将军再来助我等一臂之力。”公孙纵说出了一个折中地办法。 王双点了点头也不在坚持,腰部传来的阵阵疼痛,确实让他感到有些受不了。 王双下去后。 公孙纵、雷凌并肩卓立墙头,城外是军容鼎盛,旌旗似海地魏国大军。乐羊、吴辰的中军布在一个小丘上,以骑兵为主,重装备的盔甲军为副。 前锋军由盾牌兵、箭手、刀斧手和工事兵组成,配备了檑木、云梯、楼车等攻城的必备器械。左右侧翼军每军五千人,清一式的都是骑兵。中军的后方尚有两支部队,既可防御后路,又可作增援的兵员。当看这种严谨的布阵,就可知对方的大将并非等闲之辈。 此时太阳升上中天,普照大地,映得兵器烁烁生辉,更添杀伐的气氛。 战鼓敲响。 先头的敢死队背着二十多架云梯开始朝高唐邑方向移动,每架云梯后布满了手持盾牌的登城士卒,只要敢死队架起云梯,他们便可以从冒着城头发下的箭雨,向城头上发起攻势。魏军以步卒而名扬天下,只要想想魏军在半年之内攻克下五等大国中山的所有城塞,便知这些看来如蚂蚁大小的兵卒不是闹着玩的。 号角声大起。 数以百计的投石车在数百名工事兵的推动下,以向了战场前沿,追在了登城死士之后。数万魏军一齐发喊,战马狂嘶,令高唐邑外风云变色。 “雷将军,你可觉得有些奇怪?”看着城下缓缓而来的魏兵,公孙纵在指挥之余还问了雷凌一个问题。 “你也发觉了?”雷凌惊讶的说了一声,随后点头道:“是有些异常!他们攻打的急了一些。几乎一次挨着一次,没有休息。” “这证明了一点,大王伐楚,一定取得了新一步的进展,他们急了。”公孙纵说出了这背后的意义,高声呐喊道:“大王已经攻打下了楚国,我吴国以成为了百年来最强大的诸侯,援兵即将到达。为了胜利,守住这最后一刻,等待大王的封赏吧!!!大王曾说,守住高唐邑全军上下都可得到丰厚的奖赏,功劳最高的前百人,将得到与之对面共饮庆功酒的权利。” 雷凌趁势大声喝道:“将士们听着,为了天下第一的尊严,吴军必胜,魏军必败。” 声音高而不亢,传遍城头。 众将士随他一起喊叫。 与王对面共饮是士卒兵将最大的荣耀,尤其是向姬凌云这样的传奇人物。吼声传开,城楼上下的吴兵也跟着齐声呼喊,声冲宵汉。既有援兵,又有荣耀,吴兵士气大震。那呐喊声直将魏军的喊杀声给掩盖。 当王双恬睡片刻赶返墙头时,吴军正粉碎了敌人的第一波攻势,留下了数以百计的尸骸,十多具破烂的挡檑木、楼车、无数弓箭和兵器。 城民组成的工事兵不断把矢石滚油等运往墙头,补充刚才的消耗,墙头满是来回奔走的军民。 “怎么样了!”王双问道。 “还可以,将士们士气不错,伤亡不大,还可以支撑十天左右……但十天之后……”雷凌有些疲惫的说道:“十天之后,若对方在这样强攻,就算城不落,我们也没有多余的巨石了。” 没有巨石,意味着他们以后只能在对方的投石车面前陷入被动的挨打局面。多日的交战,一万三千守兵只剩下不到四千,若在陷入被动,这城……阴霾笼罩在三人的脸上。 “箭枝怎么样?”王双追问了一句。巨石对守城重要,但箭枝更加重要。 “箭枝不占位置,足够!”公孙纵露出了难得的笑意,姬凌云在战前就在城中预备了五十万枝箭枝,够他们用上一阵子。 守城者,殛杀敌为上公孙纵突然想起了姬凌云给他的墨者守城战术中有这么一句话。说道:“如果我们这个时候下城去捡箭枝会有什么效果?” 雷凌大悟,笑道:“对方一定会以为我军箭枝不足,然后会拼光我们的箭枝。从而可以减少我军巨石的消耗,以及加大敌军的伤亡人数。” 雷凌豪气道:“能拖一日,是一日。无论如何,即便是战死,我们也要坚持到大王的来援。” “不错!我王双本是越国一降将。大王却毫不怀疑,真心厚待,我早就决定将这命交给了他。这关键时刻,正是我等报答的时候。”王双高声附和。 “我也是一样。”公孙纵道:“我在郑国受尽了鸟气,卖了半辈子的命,最后连军权都给我缴了去,让我当什么狗屁大夫管理百姓种田。还是这里好,不但得到了重用,还被受关怀。打仗也能够安心打,不用当心小人在背后下套。能够成为吴将是我公孙纵的服气,此刻即便死了,也不后悔。” 三人一起伸出了大手握在了一起,齐声道:“我们一起努力,将魏狗赶回去。” 三人长笑,说不尽的豪情壮气。 第十一部战国七雄 第三十二章围魏救吴 向高唐邑发起进攻以有一个多月。整天没日没夜地交战,姑且不论死在攻城中的同袍,光是因胆寒而被处死的将士就已经超过了三千人。其他士卒的伤亡人数初步估计已经到达了四万之多。 时近黎明,外面一团漆黑。 乐羊看了看着如同巨兽一般存在的高唐邑,发出了一声无计可施的长叹。 “乐兄,还在为高唐邑而忧愁?”魏国上将军吴辰披了件风衣来到了乐羊的身旁。 淡淡看了吴辰一眼,乐羊道:“是啊!乐某从军以有三十年了,大小打过多少战,攻下多少座城池自己也记不太清楚了,但这高唐邑却是最难攻的一座。三万八千人战死在这城下,想想都觉得心寒。” 吴辰却很平静的说道:“三万八千人中有两万八千不过是中山国的降卒罢了,没有多少战力。我军粮食不丰,将他们送上前线正好可以缓解我军在粮草上的不足,将军不必介怀。”以降卒冲阵,减少正规军的伤亡。这在战场上是常见的事情,这点吴辰看的很开。 他眺望着高唐邑,缓缓说道:“与你一样,这高唐邑如今也成了我的噩梦。为了它,不也知几天没有睡好觉了。不久前,我们得到了方城落陷的消息。在南方,我们的对头已经打开了入楚的门户,而我们却……在这样下去恐怕。我们还没有踏入齐地,吴国已经解决了楚国回兵增援了……为了我们魏国发展,为了我们魏国地前途,在吴灭楚之前,必须要拿下临淄这天下第一的大都会。” 这番话既是给乐羊打气又是对他自己施加压力。 “你有主意了?”乐羊看向吴辰,知道眼前这人年纪不如自己,但在军略计谋上的才华。远远胜于自己。 吴辰点了点头道:“这几天我发觉了一件怪事。在两军休息的空挡。吴军会打开城门来拾取箭枝。” “这有什么?”乐羊擅长打硬战,对战机的把握很有一套,但微末的细节却不太擅长。 “表面上看,城中快没有箭枝了。所以,他们才要冒险一试。但我查了一查这几日的伤亡人数,这三日来。我们战死是士卒一共高达五千,这是何等惊人地数字。我查了查尸体,发觉大多数人都是中箭而亡。”吴辰脸上浮现了自信地微笑,“他们没有快没有箭枝了,那为什么还如此奢侈的放箭?” 乐羊沉声道:“这确实有些奇怪。” 吴辰笑道:“用兵以诡诈为先,对方既然施展诈术,一定别有用意。也许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又或者是为了掩盖些什么?我认为后者可能性要大一些,这高唐邑吴军已经守了一个多月,在我军不断的进攻之下,一些漏洞以渐渐产生。守将公孙纵有大才。若是事先发觉漏洞,一定会想办法弥补,而这怪事正是他们弥补漏洞的方法。” “在得知对方箭枝快用完后。我本能的起了打算耗光他们箭枝地想法,改变了攻城战术。这一改,难道正好弥补了对方的漏洞?”乐羊已经领悟到了吴辰的想法。 吴辰点头道:“正是如此。虽然我们暂时不知对方的真实漏洞,但只要改回战术一定能够让对方的漏洞扩大。” 乐羊双拳紧握,露出了自信的微笑。 第二日。两人正打算依计行事。突然。听闻姬斯使者求见。 两人互望一眼,均见对方眼中的诧异。 “两位将军。大王请你们火速回师。”使者一入内就下了一个石破惊天的命令。 “为什么?发生什么事情了?”乐羊惊讶的大叫,拿下临淄魏国才能够真正的打击到吴国,真正地强大起来。否则在实力上魏国永远都要逊色吴国几筹。 使者道:“这是为了王都的安全,两位将军有所不知。在三日前,吴国水军奇袭了我国边境的港口,万余骑兵直逼安邑而去。” “什么?”吴辰、乐羊两人大震。 吴辰急道:“敌将何人,有多少人马?” 使者答道:“敌将乃项鹰,有一万余骑左右。他们已经连续攻克了三座城县,正向安邑逼去。” 项鹰!!! 乐羊出现了短暂地失神,当年他在自己麾下的时候还是一个屁大的小孩,想不到几年未见,他竟然成功的将骑兵发扬光大,取得的成就比自己这位师傅还要惊人。 “好厉害!”吴辰想到了什么,失神了片刻,囔囔道:“从等待我军出兵,到借径奇袭方城,再到黄河伏兵,最后攻取口岸,威胁安邑,以此来迫使我军撤退。这……这战略方针一环接着一环,一环离不开一环……而我们却从一开始就顺着他们地脚步前进,每走一步都在对方地意料之中,完全在他们的控制之内。” 第274章 自嘲地一笑:“感觉我们就象是被超控的木偶。” 乐羊大张着嘴巴惊骇道:“这……是真的?怎么可能……” 吴辰苦笑道:“一个人不可能,但三个人未必不可能。孙武子有着鬼神一般的战术才能,伍子胥有着超世的战略目光,而姬凌云正好有着超控他们两人的才干。三人合力,秦、魏、楚三国竟完全被他们玩弄在了鼓掌之中。”怎么办?”乐羊问道。 吴辰咬着牙根,被羞辱的感觉在心头回荡看了乐羊一眼道:“你甘心吗?” “不!”乐羊大声的叫着,同吴辰一样,他们并非不能接受失败,但却受不了如此羞辱。 “那就跳出他们的计划!”吴辰一字一句道:“他们意图让我们回军,我们偏不。强攻高唐邑夺取临淄,走出他们的束缚,打乱他们的战略节奏。一切罪过,由我来挡。” “算我一个!”乐羊拿起了自己的长矛道:“我亲自督战……至于安邑那里让太子聚成死守。项鹰是骑兵,不善于攻城,而安邑是巨城,城中有三万守军,只要不打野战。安邑绝对不会失陷。” 吴辰道:“将军安心督战,安邑那儿我会修书交代……这回一定要杀他们吴国一个措手不及。” 第十一部战国七雄 第三十三章血战孤城 “轰!” 擂木像怒龙撞击在城门上,发出震耳欲聋的一下巨响。 魏军又猝然发动另一次狂攻。 勾在墙头一角倦极而眠的公孙纵醒了过来,睁眼一看,睡前本是完整的墙头此刻却露出一个塌陷的缺口。城外漫山遍野都是火把光,耳内贯满喊杀声、飞石的呼啸声以及巨石撞到地上或墙上的隆然震声。 “啪、啪、啪”重重的扇了自己三个耳光,打跑了睡意,拿起武器冲向了城头。 “哗啦啦!” 滚热的油倾倒到城墙下,巡夜的雷凌已经开始组织起了反击。 公孙纵知会了一声,从亲卫的手中取过一枝弩机,左手一挥,带上了三百人,沿墙头朝主城塌陷的缺口方向赶去。守城军民正在来回奔走抗敌,人人眼睛血红,脑中似是只有一个简单的目的,就是以任何手段把来进犯的敌人堵住和杀死。 墙头上伏尸处处,殷红的鲜血不住添加在变得焦黑的血迹上,但谁都没空闲去理会。 天上密云重重,星月无光。 墙头火把猎猎高燃,染得一片血红,眼前所见有如人间地狱。 这已经是魏军强攻的第六天了,也不知道出了什么状况。本来,惑敌之计取得了一些良效,但从那天清晨一切都变了模样。 魏军换回了原来的战术,比原来攻地更急更狠。第五天。他们发现了高唐邑的弱点。开始改以投石车强攻。原本就摇摇欲坠的高唐邑更加的不堪,城墙的夯土已经出现了裂痕。 敌人的兵力不断增加,已经完全不顾及伤亡。又在同一时间对其他城门假作佯攻,以分散他们的兵力。 他和雷凌不眠不休地指挥着这场惨烈地护城之战,到刚才实在坚持不住,走路都有些困难了,才不得已假寐片刻。岂知一合眼就沉沉睡去。 战鼓骤响,他已有点分不清楚敌人来自何方,只将自己打的面上高肿才清醒过来。 “轰!” 今趟又是擂木撞击城墙的声音,脚下似是摇晃了一下,面前塌陷的地方又扩大了一点,以有三人并行的位置。 魏军一个接着一个,如同潮水一般涌了进来。 公孙纵浑身巨震,脑中只有一个念头:完了。高唐邑守不住了。要落陷了…… “啊……” 惊诧间,一血人在魏军丛中站了起来,手里拿着一块不知从哪里来的门板,横在胸前将冲进来的魏军推了出去。 他用门板挡在了缺口,口中发狂的大叫着,以一之力,阻挡住了魏兵地涌入。 这时,已经在城里地魏军发现了情况。他们在背后以手中的兵器不断的砍在那人的身上。一刀,又是一刀。但那人仿佛是一座无法翻越的高山,任由兵器加身也毫不退步,死死的挡住了缺口。 公孙纵大喜过望。只要不让魏军涌入,这高唐邑还有希望。 他吼叫着冲了过去,长矛如毒蛇出洞连续刺穿了三名魏军的脖子,城中余下的魏军瞬息间就被吴兵杀尽。 “砰”地一声,在城外魏兵的劈砍下。不厚的门板断成了两截。血人缓缓的倒下。 “放箭……放箭……放箭……” 公孙纵扯着嗓子,不住地大声咆哮。 三百人均取出了弓弩。对着城墙缺口扳动了括机。血花飞渐中,犀利无比的弩箭将密集在城缺口的魏军通通射倒,暂时挽回了失陷的局面。 “快,来人。组织人运送沙袋,用沙袋沙袋堵住缺口。”公孙纵来不及顾及其他不断通过传讯兵发出各种命令,一派指挥若定的统帅气度。 他身上染满鲜血,恐怕连他自己也分不清楚那些血是自己地,那些是来自敌人地。 箭矢雨点般交射着。 公孙纵利用弓弩的压制成功地在缺口处筑起了三层过腰间的沙袋,将魏兵隔离再了城外。 魏兵并不气馁,他们一波一波的冲向了这个缺口。 “放箭……”见魏兵聚集,公孙纵喊出了自己也不知道喊了多少遍的口号。并没有如同想象中的一样压倒对方。 零散的几支利箭,只是带走了区区几人的生命。 “怎么回事?”公孙纵气愤的吼叫了起来。 “没有弩箭了……”一名士兵小声的说道。 公孙纵这才醒悟,魏兵攻打的急,守城的士兵飞速消耗。为了增加兵力,他们早将一些后勤兵种安置在了守军阵营中。这样缓解了士兵的消耗,但却令后勤兵短缺。适才为了填补城墙,他以命后勤兵制造沙袋填补,弩箭已经切断了输送。 “快堵住缺口,另外让人送弩箭过来。”公孙纵已经看见了有魏兵爬上了沙袋,跳进了城中,忙命人上前。 漆黑的夜色中,一道闪电划空而过。照得天地一片煞白时,现出一道颀长的人影,出现在了缺口的沙袋处。 那人高大而威猛,随着他的出现。站在缺口附近的吴兵没几下功夫统统变成了尸体。公孙纵睁大了眼睛,这些都是他的亲卫个个是军中武艺出众、视死如归之勇士,明明守住了缺口,但一瞬间却被人切瓜砍菜一般斩除。乐羊!!! 就算此人化了灰,他也从对方的身型武艺中认出是魏国大将乐羊。 此时一名士兵正好跳上前补位城头,还没站稳,血光迸溅之中,人头飞上了半空,无头地尸身被他一脚踹得向后倒。 公孙纵立时明白,对方一直在等待自己弩箭用尽的时候,猛一咬牙,冲了上去。 乐羊发出一阵震耳狂笑,充满了杀伐的味道,忽又收止笑声,冷哼道:“公孙纵……今日就是你的死期。” 乐羊高高跃起,长矛化作厉芒,破开了夜空,朝公孙纵刺去,公孙纵举矛对抗。 “霍!”一声过后。公孙纵有若触电,整个往后跌,骇人之极。 乐羊以养精蓄锐之身对付公孙纵疲惫不堪之体,只是一合就将公孙纵击飞了出去。 乐羊一脸的狞笑,只要杀了公孙纵,高唐邑必落无疑。 大步上前,正准备结果了对方的性命。 正在这当口,一冷箭直射乐羊前胸。乐羊只觉得一缕锐利的杀气扑面而来,还来不及猜想到是什么原因,利箭已到了他的心脏! 就在中箭的瞬间,数十年的驰骋疆场、征战厮杀,使得这位无双猛将身体中爆发出惊人的潜力。硬是偏移了一寸,利箭透胸而过。乐羊喷出一口鲜血,飞远处。 已经杀进城的魏军大骇,抢着乐羊的身躯退了回去。 在地上的公孙纵也喷出了一口鲜血,但却笑了起来。他知道自己的体力就算是在颠峰时刻亦不可能是乐羊的对手,何况现在他连兵器也握不稳。唯一的胜算就是背后的那把弓弩,一个人无论他的武艺多强也不可能在近距离的避开弩箭的射击。 乐羊的生死不知,让魏国这一次的进攻再度受阻,士气也受到了不小的影响。 魏军放弃了这次机会,退了回去。 公孙纵吃力的爬起,大口的喘着粗气,享受着活下来的幸运。 眼睛扫视着战场,脑中突然浮现出了一个神勇无惧的血人,挣扎着起身。高唐邑之所以守的住全是因为那血人的神勇为自己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城中守军已经自觉的开始搬运起尸体,他冲入了尸体堆中拔下了一具又一一具终于找到了那血人。 入眼看的眼熟,待擦拭去他脸上的血迹后,顿时呆立了起来泪水充满了双眼。 “王将军……”公孙纵终于看清楚了血人是谁,血人竟是陪他们一起并肩作战一个半月的守将----王双。 这时,捍卫城墙的雷凌也走了过来,看着王双的尸首泪水充着血水流了下来。雷凌来到公孙纵身旁,公孙纵朝他瞧来,眼内满布红筋,把他扯往一旁道:“这次糟了,魏军在怎么攻下去,恐怕捱不过三天了。”指着远处道:“那边的城墙被撞破了一个缺口,现在全赖沙石堵塞着,下一次这里一定会是他们主攻的地点。” 雷凌忍着失去战友的痛苦,强打着精神道:“走一步,算一步吧。这个缺口,我看可以用陷阱来弥补。我们先用沙土填补,然后在后方挖掘一个深坑。这样可以抵挡一阵子。” 公孙纵点头同意,拍了拍雷凌的肩头道:“还请节哀。” 第275章 雷凌露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说道:“走上了这条路早有了心理准备……只是没有想到来得竟那么快。为了不让王大哥白死,我们一定要守住高唐邑,等待大王的援兵。” 公孙纵坚定的说道:“一定可以的。” 第十一部战国七雄 第三十四章贵人相助 多如繁星的火把聚拢在一处,仿佛无限宽广的炽热火海,上空笼罩着厚重的滚滚黑烟。 项鹰抬头昂望着长空,繁星点点,好似颗颗明珠,镶嵌在天幕下,闪闪地发着光。如此美丽而宁静的夜色,可他却无心欣赏。 当日,姬凌云在南下与叶公决战之前,特地叫住了他,给予了他一个非常严峻的任务----解决高唐邑的危机。 姬凌云特别命他利用骑兵的速度穿过鲁境、卫境,利用水军之勇,强渡黄河,直逼魏国国都安邑,以威胁魏都之举,迫使魏军撤退以解高唐邑之危机。 这一路进行的异常顺利,吴国水军在符央的指挥下成功的占领了魏军的水港。而他亦进军顺利,一路上利用骑兵的灵活轻易的击破了各地的反抗。也许是因为魏国将军队都聚集在了高唐邑,腹地的守军不但稀少,而且不堪一击,很快他们大队人马就逼近了魏都安邑。 但情况却并非如意料中的那般,虽然他们离安邑只有一日半的行程。但是早有消息传来,在高唐邑的魏军丝毫没有撤退的迹象,反而更加猛烈的攻城。 高唐邑以到了岌岌可危的险地,而他此刻却丝毫没有任何办法。在这里的魏军已经学了乖,他们收缩兵力,不在与自己交锋,龟缩在城中,完全一副看好戏的模样。 怎样才能迫使魏军撤退,怎样才能诱使魏军出战? 项鹰痛苦的挠着头。这打战他在行,想阴谋算计却不是不是他地长处。 正在他苦恼之时,巡夜的士兵突然近前道:“将军,我们在巡夜的时候,在我军军营附近逮着一位鬼鬼祟祟的文人,他指名说要见将军。” “见我?”项鹰一脸的奇怪,疑惑。在这晋地他可没有什么认识的人物,略微一想道:“请他进来。” 一位说不尽寒碜的中年男子出现,其峨冠博带,面色有些苍白,显得文质彬彬,手无傅鸡之力,一身青裳,在衣角处还缺了一角。但奇怪地是那薄弱的身躯。竟然有一种令人高山仰止的气息。 项鹰摇了摇头。暗想:“怎么可能,这种感觉自己只在大王、伍相国、孙上将军这三人身上遇到过,这寻常的文人身上怎么可能有?” “本将好象不认识你?”项鹰对着眼前的中年男子保留了几分的防备。 中年男子淡然道:“问题不在于将军是否认识鄙人,而是在于鄙人能够为将军解决当前的苦恼。” 项鹰眼中更是透露出一丝戒备,警惕道:“先生知道本将遇到的难题?” 中年男子微微一笑,柔声道:“这有何难,将军乃吴王麾下地大将,深入敌营自有其目地。吴王南征楚国而魏国犯吴边城。吴王无时间回援。只能派将军袭击魏国都城,以此来逼迫魏国退兵。但吴王太过自信也低估了魏国上将军吴辰的能力。世人皆认为君命如天,但吴国上将军孙武子先生却认为君命有所不受。然,同孙武子先生有着同样想法的人并非不存在。那吴辰就是一个。夫之将者,能审时度势者,可称为帅。而帅者在于必要时刻,会因时势变化而行动,并非一切以君王意图行事。此刻吴辰以决定在吴国回师之前攻破高唐邑。占领临淄。这临淄有多少守军你比我更加清楚。吴国若得了楚地却失了临淄。此正是舍大而求小也。” 项鹰闻言始一手不知觉握上了剑柄道:“你为何知道的如此清楚。” 中年男子高深莫测的说道:“猜得,想得。” “先生有何办法破此危局。项鹰在此求教!”项鹰犹豫了片刻,眼前这人说的比他自己知道的还要清楚三分。虽然不知道对方的来历亦不知其用意,但为了胜利,项鹰毅然决定放下身份,虚心求教。 中年男子赞许笑道:“孔夫子有言,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将军不以鄙人卑贱,能做到此点,实乃吴王之服气。” 他顿了一顿悠悠道:“其实要魏国撤军出战并不困难,关键在于将军是否有能力以万骑击溃魏国地三万步卒。” 项鹰自信笑道:“只是步卒完全不是问题。” 若是以前,项鹰一定不敢说如此大话,但南阳三败让他领会到了用骑之精髓。在骑兵的机动力下,步卒完全跟不上骑兵的脚步。 中年男子眼中闪过丝丝光芒道:“吴国之强大在于根本,吴王仁政,制度完善,加上民心归附。而魏国起步较吴国晚上许多,而那姬斯心比天高,一心想要取吴国而待之。因此,不愧余力的发展魏国。但他忽视了一点,成功并非一时之功。吴国在江东发展了千年,有了千年地基础。而魏国的存在却仅仅不到十年,无论是向心力还是凝聚力都比不上吴国。可魏国却向吴国看齐,极力发展,三家分晋后,魏国为了扩充实力而大势募兵,使得魏国粮食吃紧。好在魏相李悝有通天之能,以出色的政治才华解决了这个难题。” “在一年前魏国出兵攻下了中山国,得到了中山国的大片土地,可魏国不思休养生息,而窥视齐地。使得魏国出现了一个致命的伤害,那就是粮草地不丰。” 中年男子依旧以平缓地语气说道:“北地以高粱为主,收成远不如南方的水稻。而高粱一般在初冬前期收割,现在才不过仲秋,将军看到魏田地里地高粱就没有什么想法吗?” 中年男子微笑道:“只要将军派遣骑兵在魏地大势烧毁高粱,一定可以逼迫魏国出战。只要急迫来战的魏军,安邑真的受到威胁。那吴辰就算有通天之胆亦不敢不来救援。另外,魏国田地里的这些高粱是他们魏国明天的根本,少了他们足以让魏国大伤元气。” 第十一部战国七雄 第三十五章交易 凌云六年,十一月六日。 项鹰分兵十路四散于魏地各处田地放火,短短三日之间,近万顷田地遭受到了烈火的吞噬,魏国上下惶恐、震动。 十一月七日。 魏国太子姬斯率领安邑城内的三万精锐步卒出战,但项鹰拒绝交锋,依旧利用骑兵速度四散放火,烧毁魏国田地。 三万魏国精锐步卒面对吴国骑兵的优良机动力,也只能在屁股后面无用的直追,疲于追赶。 十一月十日。 项鹰突然改变战术,放弃了烧粮,一万余骑兵直奔魏国国都安邑。此刻,安邑城中的守兵不过三千,安邑危在旦夕。 十一月十一日。 姬斯得到了消息,急忙率领大军回援。 十一月十五日。 在前往安邑的必经路上,一万吴兵已经养足了精神,他们个个精神抖擞,士气昂扬。 这八天的行动,他们完全将魏军玩弄于鼓掌之中,全军上下亦因此而显得格外的兴奋,战意十足。 “我军能取得如此优势,先生真的功不可没。”项鹰大笑的坐在爱骑火云背上,语气恭敬而热情。 “这不值得一提。那姬斯确实是当世少有的贤主名君,治理国家,收拢贤才,发展经济,乃他的强项。但对于军略却是一知半解。他为统帅还不如寻常将军可靠,胜他在常理之中。若是遇到赵毋恤、吴辰、乐羊就没有那么好对付了。”中年男子显示出了丰富地见闻,学识,仿佛对吴国、魏国、赵国等国家了如指掌。 “话虽如此,但先生让项某先疲敌再决战的战术实在高明。若不是先生出谋,项某一定会傻傻的直接跟魏国打上一战。项某虽有把握胜那姬斯,但也会付出不小的代价,远不如此刻形势逆转。看似敌众我寡,但实则却是敌疲我强。”项鹰由衷的服气道:“先生的军事理念跟我家大王很是相近,都是以减少己方伤亡为目标。不断的以各种奇怪的方法,扩大我军的优势。” 中年男子闻言并不觉得奇怪,反而露出了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 项鹰沉吟了片刻,又一次问道:“先生。我家大王重才识才,只要有能力。不问出生,不求出处。以先生之才一定可以得赏识,最后封侯拜相都有可能。何必隐于山野,了此一生呢?” 中年男子回答地如以往一样。“不是鄙人不出仕,实乃时机未到。鄙人十五年前下山,游历大周疆土,寻求真解。现今以得到答案,正准备回山禀承恩师。待得到恩师允许以后,方才是鄙人下山之时。帮助将军,只不过是机缘巧合而已。” 项鹰见中年男子再次拒绝也只能暗自叹息,但也知道类似这种才学惊人的人物强求不得。若自己过多逼迫反而会惹的他投靠他人。他能够帮助自己足以表明他有意结好吴国之心,要是被自己搞砸了,将会是吴国的一大损失。 正思索间,以有探马来报魏兵已经在十里之外。 项鹰抛开了一切烦恼。高声下令道:“敌方远来疲惫,决不是我军对手。李莽、王悍两位将军由左右两翼各领骑兵两千迂回突击,余下随我由正面强攻。” 魏兵此刻正是紧急行军,迎头痛击是最好地战术。 十一月十六日。 项鹰亲率八千骑兵由正面冲乱三万魏卒,姬斯集结后军准备抵抗。但李莽、王悍正好由左右两翼杀出。先一步击溃了魏国还为集结完成的阵型。 三面齐攻。魏军大败。 项鹰率骑兵一路追杀,将三万魏卒打的落花流水。 第276章 全军溃散。他们不要俘虏,这一战死在吴国铁骑下的魏卒高达一万人。 郢都城下。 姬凌云这一日又来到了叶公的住处。软禁叶公地大宅子门口有着众多的吴军守卫,对于这个楚国第一剑手的防卫,他不敢有任何大意。 “小将拜见吴王!”在踏进门的时候,他拍了拍吴军守卫的肩膀,守卫们都露出了激动的神色。 “姬凌云,你又来干什么?”沈仁远远就看见了姬凌云,拳头紧握,额上青筋突暴。 姬凌云对于这种外露的敌意,轻轻地避让过去,笑道:“我是来报仇的。”不过,他指了指叶公面前地棋盘。 沈仁冷哼道:“自取其辱而已。” 姬凌云笑了一笑,没有说话。 这是事实。 围城已经有一个月了,城中虽然被阴霾笼罩,但始终不露任何投降的意愿。吴国条件占领了除郢都以外所有的城镇。楚国的灭亡,以成定局。 姬凌云闲得无聊来找叶公对奕棋局。 人生有得有失,战场得利,棋场失利。对奕了近十局,姬凌云在叶公手上没有赢过一局,把把都被杀地落花流水。 “仁儿,退下。”叶公依旧不失风范,虽然是街下之囚,但还是有礼的请姬凌云入坐。 沈仁看见是父亲发话,也就不再多说什么,恶狠狠的瞪了姬凌云一眼。姬凌云若无其事的摇了摇头,如今他以是吴国大王,麾下臣民数百万,最不缺的就是气度。 同时也知道,沈仁原本对他没有任何敌意,只是失败,对自尊心极强地他说,确实是一件无法接受地事情,如此行径只是为了寻找发泄不满的地方而已。更何况,姬凌云还是很欣赏这位猛士地。 沈门五子以沈忠、沈仁最是出色,沈忠是一智将,而这沈仁却是一勇将,以武勇而扬名。一身武艺比墨西哥还要强上三分,在战场上曾让展如大吃苦头,后来还是森熊率领大军赶到才顺利将他制服。 姬凌云来到叶公的对面坐下,专韦、豫让并排站在他的身后。 这棋局一开,姬凌云就一改以往的作风表现出了强大而有力的攻势,两条白色长龙不断的对着叶公布在棋盘上的黑色乌龟发动了阵阵猛攻。坚固的龟壳让他无从下手,但那种兴奋的感觉在场的所有人都察觉的出来。 叶公若有所指的问道:“吴王可是遇到了什么心情愉快的事情?” 姬凌云抬起头来眨了眨眼笑道:“被你看出来了?”他将棋子下到了关键之处平淡的说道:“算是个好消息,寡人刚刚接到了北方的捷报。寡人先前让项鹰奇袭魏都以围魏救吴之法,迫使围攻我高唐邑的魏军撤退。但意外敌将吴辰识破了寡人的计谋,高唐邑落陷在即……” 说到这里,姬凌云故意停顿了下来,偷偷的看了一眼他们的表情:叶公一脸凝重,心思早已不在棋盘之上。另外沈忠、沈仁二人则喜上眉梢,露出了丝丝微笑。 他会心的笑了笑接着道:“但贵人相助,一神秘文士帮项将军出了一计。项将军火烧魏国田地逼迫魏国一战。那一战,我军大胜杀敌一万,将魏国的三万大军杀的四处逃散。而在高唐邑的魏军已经开始向魏国撤退……” 他说的平淡,但在三人耳中无疑是石破天惊。 “啊……”“啊……” 这话音一落,就听沈忠、沈仁二人一同叫出了声。 叶公手中的近十枚白子通通从手上滑落掉在了棋盘之上,眼中泪水以充满了眼眶。 对于三人怪异的行为,姬凌云并没有觉得奇怪,他们失手被擒,但中心却始终向着楚国。而楚国死守孤城,在这种既无援兵又无良计的情况之下。唯一的希望就是魏国攻克高唐邑,杀入临淄,迫使吴国撤兵。 这是楚国唯一的生路,姬凌云这个消息却如同当头棒喝一样,一棍子打碎了他们心中那唯一的一丝期望。 叶公双眼无神,口中不停的自语:“天亡楚国……天亡楚国……” “混蛋……我杀了你……”沈仁跳了起来,以他那过人的爆发力,两步冲到了姬凌云的面前,挥起拳头向他砸去。 姬凌云看也不看他一眼,只是一直望着叶公。 沈仁还没有碰到姬凌云的一根毫发,专韦、豫让就已经先一步抢上将沈仁按在了地上。 “退下!”叶公再度制止了沈仁的莽撞,长叹了口气道:“吴王今日来不仅仅只是为了下棋吧?” “当然!”姬凌云没有否认,双手环抱胸前直言道:“你们最后的希望破灭了,灭亡只是时间问题。我看我们是时候做笔交易了。” 第十一部战国七雄 第三十六章威逼利诱 姬凌云的话让叶公陷入了沉默,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只能平静的望着对方,暗自苦笑。交易?自己还有筹码交易吗?作为一个失败者,这个时候还不是只能任凭对方处治? 姬凌云见叶公没有开口续道:“现在得局势以你的才能应该是在清楚不过了。秦国的退出,魏国的败北,楚国已经没有任何为棵威胁到我国的援兵,这样下去灭亡只不过是时间问题。” “那可不一定……”站在一旁的沈忠想要狡辩:“还有赵国、还有……” 话还没有说完,姬凌云就大声打断道:“不要自欺欺人,你这些话连三岁孩童也瞒不了。” 叶公沉默的半响道:“你到底想怎么样?” “爽快!”姬凌云笑赞道:“寡人要你劝说楚王出城投降。楚王熊章是你的侄儿,平时对你言听事从,对于你的意见应该听的进去。” “这不可能,我父亲才不会做这种事情。”叶公还没有说话,被专韦、豫让按在地上的沈仁大声叫囔了起来。 叶公裂嘴笑道:“你想让我成为楚国的罪人吗?” 姬凌云不问反答:“那你想熊氏一族绝后吗?” 叶公面上的表情立刻僵硬在了脸上,低下了高贵的头颅。若让熊氏一族灭绝,自己有什么颜面去见自己九泉下地父亲? 想当年自己的父亲沈尹戍。他柏举之战为国捐躯,死前还曾留有血书告戒自己要为楚国流干每一滴的血液。如今自己却是街下之囚,什么也做不了,悲痛之情现于面上。 姬凌云把玩着手中的棋子平静的说道:“楚王熊章食古不化,拒不投降。寡人已经失去了等待的耐心。已经决定不日攻城,这郢都经过你们几代的经营,异常牢固。拿下它,想必要费上一番功夫。攻下城后,为了祭奠入楚以来战死的亡灵,寡人有意以楚国所有王族子孙之血液祭祀他们。以安慰他们的在天之灵。” 叶公听得身躯颤抖愤怒道:“吴王,如此屠杀,你就没有一点恻隐之心么?” “有,寡人当然有。”姬凌云很认真的说道:“所以寡人给他们一次机会。但他们地死活全在你的手上,你的一举一动决定着他们的生死。只要你让寡人兵不血刃地拿到郢都,寡人可以给他们一条生路?” 他伸出了一根手指道:“前提是你愿不愿意让他们存活下来。” 要定郢都上下的生死,只需姬凌云他一句话而已。但他偏偏要让逼着叶公来决定,只有叶公才能劝说楚王熊章改变心意。也只有以熊章等人的性命作为要挟。才能够让食古不化的叶公屈服。 “我若说服了大王开城投降,你真的会放了大王等人?”叶公对姬凌云地话产生了置疑,但也可以看出他的意志出现了动摇。 姬凌云使劲的摇头道:“这个你别误会,寡人只是说给他们一条生路,但没说放过他们。寡人可以让他们吃好的,住好的。但绝对不会放过他们,让他们逃到别的国家继续与寡人作对。” 叶公觉得自己仿佛是被戏弄了一般,一拍棋桌怒道:“如此软禁跟杀了他们有什么区别。” 姬凌云对答道:“当然有。杀了他们,是绝了你们熊氏之后。但软禁他们,始终会有放他们的一日。” 叶公讥笑道:“那是什么时候?” 姬凌云道:“无法对我军造成人民和威胁的时候吧?这个我也不能确定,但起码要五十年以后了。不怕你笑话。寡人地志向并非常人能够理解的。自从寡人担任吴国大王以后,寡人就以一统天下,剿灭所有诸侯为目标……” 话一出口,叶公、沈忠、沈仁都惊讶的张起了嘴巴。 “吓到了吧?”姬凌云正色道:“燕雀怎知鸿鹄之志。世人以称霸为荣,而寡人却立志塞过三皇五帝。一统天下。到时候天下没有楚国。没有秦国,亦没有赵、魏、韩。天下百姓只有一个称呼那就是吴国臣民。我大周之所以乱了数百年,全是因为诸侯纷争,只要除去诸侯纷争,天下才能真正的除去战祸,享得太平。” “只要楚地百姓向齐地百姓、越地百姓这般融入我吴国成为了我吴国子民,那时寡人就可以考虑放熊氏一族自由。” 叶公、沈忠、沈仁三人显然都被姬凌云给吓坏了,个个傻在那里。这种宣言在后世见多不怪,可在这春秋时代,却是少见多怪。 叶公尴尬了干磕了几声,叹服道:“吴王果真是非常人也。” 沈忠、沈仁一脸地讥笑,同时道:“这莫不是做梦吧?” 姬凌云看了两人一眼笑道:“你们认为寡人没有实力吗?二三十年内,寡人一定会效仿周武王扫荡六合,整顿八荒。同时还要改变制度,取消胡乱封王制,让普天之下皆是王土。” 沈忠、沈仁面上的讥笑不变,但姬凌云却可以从他们的眼中读出一些敬佩。 第277章 “怎样?”这时天下大乱,姬凌云也不在乎这番话是否能够传出去,继续看着叶公道:“寡人只因想要加快融合楚国的速度对抗北方强敌,若非如此寡人早就杀近城中搅他个血流成河。该如此决定叶老给寡人一个答案,寡人的耐心有限。” 叶公问道:“我能信你吗?” 姬凌云再度反问:“你有选择地权利吗?你能信则信,不能信也得信。” 叶公沉吟半响终于妥协长叹道:“也罢,这个罪人,由寡人来当吧,希望大王能够信守承诺,在天下太平,百姓忘记楚国地时候,放熊氏一族自由。我这就修书劝大王开城投降。”话一说罢,叶公仿佛一瞬间苍白了十岁。 第十一部战国七雄 第三十七章楚灭 吴兵围城的一个多月,楚王熊章像热锅上的蚂蚁,日不安,夜不眠,想起祖上数百年留传下来的基业即将断送在自己手中,不禁自艾自怨,惶惶不安。 自己一生并未犯有大过,可到如今弄得这般下场,惶惶不得终日,真恨不得一死了之,同时亦对城外的姬凌云充满了怨恨。忽见令尹申子皙和沈孝领着一个落魄的人走上堂来,见他身着官带,头发凌乱,一副死气沉沉的模样,问道:“相国、大夫,此人从何而来?” 申子皙张了张口叹道:“他是太子……” 那落魄的人抬起了头颅,凌乱的头发中露出了一张俊秀的面庞,正是楚国的太子熊中。 “王儿……”熊章显然难以想象那落魄之人竟然是自己的那正直少壮,精力旺盛的爱子,“你不是被姬凌云擒去了吗?” 熊中眼中含泪羞愧的无言以对,拿出了叶公写给他的书信,低沉道:“这是叶老给父亲的书信。” 熊章忍着心头的不安上前接过了竹简,才看了开头几字,人以呆立当场,竹简从他的手中滑落在地,双目以完全失去了光彩。 他并不清楚信中写的是什么,但竹简里的开头几字正是魏国退兵的消息。和叶公一样,郢都之所以不倒皆是因为楚国还有一线希望。 楚国的臣民对这个国家还有一点点地期盼。然而造成这希望的因素正是来至于北方地魏国。魏国失利。楚国焉有希望? 申子皙疑惑的上前捡起了竹简,这一看之下登时怒火中烧:“沈诸梁妄为王族中人。竟然修书劝说大王归降,这岂有此理。” 沈孝大怒:“我父亲不是这种人。”一把抢过竹简,细看之下,如同被地狱中的勾魂使者夺去了魂魄,沮丧的瘫倒在地。 熊章再度拿过竹简将余下的内容看完,缄默的回头望着楚王的宝座,长长的叹了口气道:“来人,通知吴王。寡人明日开城投降。” “大王……”申子皙眼中地泪珠滚滚而下,劝说道:“我楚国经历了万千磨难,方才有了今日。只要坚持信念,我们可以向五十年前一样一定可以度过难关的。” 熊章苦涩的笑了起来:“若有希望,叔父即便死上千百次以他的脾性也不会在这竹简上写上一个字。寡人信叔父。寡人信他的决定一定是为了寡人,或者是为我们熊氏着想。” 凌云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楚王熊章递降表以吴营。 翌日,熊章携带宗室百官白衣出降,至此楚国灭亡,享国三百零一年。 姬凌云高坐马上见熊章缓缓而来,不由暗自为其感到惋惜。 自古以来,得者喜。失者悲。 此时此刻熊章地心情不问可知,以是悲伤到了极点的。但自古以来,有道伐无道,有德者居主。天下早晚一统。此乃大势所趋。在自己手上统一,远比在秦始皇手中统一的要好的多。 姬凌云一挥手亦缓缓向前文武随后,步军在前,马队押后,炮声齐鸣。旌旗招展。一队队。一彪彪,斩斩齐齐。浩浩荡荡,来至城前。 “罪臣熊章,携带文武,请求大王宽恕。”此时此刻,熊章以不能在自称寡人,更不能在以楚国国君自居。身份的骤然变化,让这位曾经的楚王涕泗滂沱。 后方的诸位大臣亦是一般。 姬凌云以感慨万千的心情接受到熊章地请降,当众册封他为安乐公,在姑苏城中安排了一处府邸居住。 熊章知道这对外的一个形势而已,日后自己将会过着大门不能迈的日子,但在这种情况之下他只能磕首谢恩。 虽得到郢都,但是户口、粮册、帐簿等等要事一并交割,也不是一时半时的事情。 数万士兵入得城来,这时家家户户紧闭不出,大街上除了吴兵“地哒的哒”的马蹄声外,落针可闻。这时,城中的守军皆以从另一门撤出让姬凌云安全接手。 待熊章交割印绶文籍完毕,重新叙礼坐定。 姬凌云居中,熊章、叶公并肩坐在上首。其他大小文武依次入坐。 刚刚覆灭楚国,该做的事情数不胜数。姬凌云首先命姜良清理原有账册薄籍,盘查库府中所有地粮饷和公物,然后要登记成册,以备查考。再修书一封送往吴地,言明楚国已经平定,要将楚国宗室家眷送往姑苏居住,嘱咐伍子胥、孙武子要确保楚国宗室地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熊章开始也很想得开,此番热泪又止不住汩汩而下。失去了整个国家,可以算是天意,伤心之时还有借口安慰。可现在要离开楚国,却倍感悲痛起来。毕竟生在楚国,为楚国付出了大半辈子心血,蓦然要去人生地疏地国家,可能一辈也不能回到这片故土,不由的悲由心生。 姬凌云见了也仅仅只生出一些感慨,自己对他称得上是仁至义尽,问心无愧。 为了防止万一,当日姬凌云就依照楚国世袭谱上的名额亲点了一百五十八名楚国宗室,勒令他们同家眷一起迁移吴地。为防万一,他让三万大军沿途护送至长江口岸,再由水军押送至吴地。 楚地是个丰腴之地,这里沃野千里,出产富饶,尤其人才出众,是别处无法比拟的。 “叶老,寡人要治理楚地,需要大批人才,您帮我举荐几个?”叶公追根究底其实也算是楚国宗室,只因其父沈尹戍因封为沈邑,所以改为沈姓。但姬凌云却指名刻意留下了他,将他安排在自己的身旁,协助自己。 “老夫只是答应帮吴王说服我王开城投降而已,并没有额外要求让老夫为你效力吧?”叶公有些不买姬凌云的帐,将他的请求不冷不热的一口回绝。 姬凌云无所谓的耸了耸肩膀笑道:“这个寡人无所谓,但寡人说道做到。等到楚地完全与吴国融合,这里的百姓成为吴国百姓的时候,寡人这才会考虑是否要放了熊氏一族。多耽搁一些时日,熊章他们就多被软禁一些时间。你老若不想熊章他们早些回到故土,不说寡人也不在乎。反正被软禁的又不是寡人的什么人……” “你……”看着在耍无赖的姬凌云,叶公无可奈何的叹了一口气,遇上这位煞星算时间倒霉,说道:“跟在主上后面的那些大臣都是一些大多都是阿谀奉承的无能之辈,真正有才的没有几个。” 此刻他也只能称熊章为主上。 姬凌云认同的点了点头,他需要的是一些能够重用,且有原则的大才治理楚地,而不是一些品行不端的墙头草。 用人虽说唯才是用,但姬凌云也不会傻到用品行不端的墙头草来治理地方。贪污受贿还是小事,万一在关键时候把你卖了,将城池送给了其他国家,那时哭都来不及了,所以用人还是以品行为上。 真正是忠贞之士是不会如此轻易屈服的,那些跟随熊章一起归降的人物,除非有大才,或是名望很高。否者一概小用,不予重任。 叶公随口说了三人:“申子皙、王瑞、李则。王瑞、李则,此二人皆有担任地方之首的才能,若是镇守一地,可富国强民。只是,出身不好,在楚国暂时担任大夫一位,未能历练,展现才华。至于申子皙,他不用老夫多说,是为相之才,在我楚国掌握军政大权,极有管理天赋,且是楚国名门之后,声望在楚地无人可比。但是……”叶公冷冷的说道:“此人顽固,死脑筋,想要让他归顺可不容易。” 王瑞、李则是身份关系未得楚王重用,收服他们并不困难,但申子皙却让姬凌云感到了一些头疼。 这申子皙是楚国申包胥的后人,申包胥乃伍子胥的好友。当年,伍子胥因父亲冤案逃离楚国,途遇申包胥对他道“我必覆楚”。申包胥回道:“子能覆之,我必能兴之。”后来,吴王用伍子胥、孙武子破楚入郢。申包胥随楚昭王撤出辗转随国。后自请赴秦,求秦哀公出兵救楚。秦哀公不想得罪吴国,并不答应,而申包胥却七日不食,日夜痛哭于秦廷,哀求秦哀公出兵。 秦哀公后被申包胥所感动,出兵救楚。当时,吴国又遇夫概反叛作乱,只能放弃楚国回到吴国。楚国因此而得到了延续,此后申包胥直言请救兵是为了楚国人民,拒受赏赐。随即隐居山中,以度余年。 申子皙有了这层身份,加上本来就身怀大才,短短年余就当上了楚国令尹。在位其间,楚地经济日渐富庶,楚国能如此快的从白公作乱的乌云中走出来,并且聚兵十万,此人功不可没。只是为人顽固,在熊章答应投降以后已经弃官挂印。 第十一部战国七雄 第三十八章统一货币、度量衡和文字 暂且放下申子皙,姬凌云也没有立刻用起王瑞、李则。这两个人是叶公介绍的,才能不用置疑,但在忠诚以及其他方面,却不得不多上一个心眼。 第278章 叶公这老家伙在不久前还差点用一把大水要了他以及近二十万大军的小命。 完全信任他,姬凌云还没有那么大胆。至少也要先调查一二,弄清楚对方的详情资料在考虑是否能够重用。 望着叶公,姬凌云似笑非笑的说道:“叶老好象还漏了一人吧?” “有吗?”叶公眼中出现了迷茫之色。 “当然!”姬凌云笑道:“申子皙确实是一位大才,但说起声望、才干跟某个人相比还有一点距离。”双眼一直看着叶公,那话中某人指谁异常明显。 叶公摇头拒绝道:“老夫心以随着楚国的覆灭而死去,吴王又何必强求?” “你心既以死,那为何还在顾及熊章等人的死活?”姬凌云显得有些强词夺理又有些蛮横的道:“我们再来做个交易。你应该清楚熊章他们名义上是为吴国出仕,享福,但实是软禁坐牢,毫无自由。在狭小的空间里,生活上二三十年,那滋味一定不好受。只要叶老同意帮寡人的忙,寡人可以答应你给熊章等人一天两个时辰的活动时间,每两个月还会安排一次狩猎、踏青、赏雪等娱乐供他消遣如何?” 叶公略微露出了心动的神色,看得出来他对熊章确实很好,也难怪熊章看了叶公的书信会毫不犹豫的接受投降。这种信任只有在两个人推心置腹、肝胆相照的情况下才会出现。 姬凌云趁胜追击长长地叹息道:“寡人生性好动,让寡人待在某个地方不能走动,不能交流。不要二三十年。只需一个月寡人就可能因此而疯掉。想那熊章半生享受尽了荣华,突然间成了完完全全失去自由地囚犯,还不知会不会一时想不开,引颈一刀死了算了。” 叶公思绪再三,觉得并不排除这个可能。死囚自杀这类事情,在他治下也并不少见,咬了咬牙松口道:“吴王想让老夫干些什么?” 姬凌云有些得意的笑道:“很简单,帮我吴国取得楚国百姓的信任。”要融合楚国,首先要得到楚国百姓的信任。 吴楚是世仇。虽然近年来两国关系善可,但对于五十年前的大屠杀楚国人民始终心存芥蒂。 伍子胥也曾经为此事而感到后悔。伍子胥性烈,当年为了报仇而被迷失了心志,非但未阻止当时吴王的屠杀抢掠,反而变本加厉的挖掘楚王墓穴。鞭尸三百,令楚国人民对吴国恨之入骨。 民心不存,安能久居? 很快,因为孙武子的离去,夫概的叛乱,秦国地加入、楚地百姓的反抗,使得楚国重新夺回了属于自己的土地。 当年一战,对于楚国百姓来说还是一个难以抹去的阴影。吴军向来号称仁义之师。大军所到之处秋毫无犯。各地百姓不说相继欢迎,但也不至于奋起反抗。 可到了楚国却发生了类似的事情,虽说其中有叶公地煽动。但若非当地居民对吴国有强烈的敌视感,怎会轻易的让叶公得逞。自己当时以铁血手腕镇压住了暴动。但杀戮只能解决一时的问题,想要让楚地的百姓心甘情愿的交出自己所种下的粮食,心甘情愿的为吴国投军,为吴国而战,更以吴国为荣。首先要做地就是让楚地的百姓信任吴国。要是连简单的信任都谈不上就别说其他的了。 叶公在楚地地威望更胜熊中这个楚王。 叶公以明白了姬凌云话中的含义。露出了一些为难之色。一旦他如此做来,很可能会背上不义之名。 姬凌云道:“为了熊章。为了天下太平早日到来,叶老委屈一些又有何妨?” “好!老夫认输了。”叶公权衡利弊,无奈的同意。 “叶老,暂时在这里休息。寡人先安排好一切,再送叶老回家。至于你的家人,只要寡人健在,这天下没有几个敢为难他们。”这治理好楚地,是吴国通向天下霸图最快的一条出路。招募楚地人才,也是收服楚地民心仅仅只是第一步。接下来还有许多事情需要姬凌云来处理。 告别了叶公,姬凌云来到了楚王宫正厅,如同原先一样这辉煌地楚国王宫如今已经成为了他地第三座行宫。 在正厅等候多时的姜良见姬凌云地到来,向他汇报了楚国目前的财政状况。 姜良高兴的说道:“楚国一地,县、邑、侯国一百五十七。户口三十二万三千,大小官吏一万二千,男女老幼二百一十六万余,米谷一百八十万斛,后官两千余人。还有黄金一百二十万余,布革绸缎三万匹,美玉千块……这是详细的帐簿介绍。”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姜良把手中的竹简递给了姬凌 姬凌云随手翻了翻,高兴的大声道:“这么说来,我们发了?” “何止是发了,是大发才对。”也许是因为太高兴了,姜良也罕见的说出了不符合他此刻身份的话语。 姬凌云奇道:“这楚国其他资源善可,惟独这黄金多的吓人,足足有黄金一百二十万。可以堆满一整间房屋了吧!!!” “这些黄金占了国库的一大半,里头金光闪闪,人走进去保证花眼。”姜良说着感受,也解释了原因:“这楚国盛产黄金,他们用黄金组成板形货币,取命为郢爰。这郢爰在上层官员手上流动,至今以是一种时尚。所以,存金特别多。” 姬凌云依稀记得中国出土最早的黄金货币就是这楚国的郢爰,想到这里记起一事问道:“现在吴地、越地、齐地都是以什么货币交易的?” 姜良道:“齐地大多用刀币,吴越是戈币,但这仅仅只是用在小东西上。一些大的物品,或者数量多的,通常还是以黄金为主。另外绸缎布匹也是一种通用的货币。不过,百姓私下里确是实物交换的多。” 姬凌云双手环在胸前问道:“寡人有一个想法,不知是否可行。现今,我国以得大周一半土地,可不可以来个整顿,统一货币和度量衡,还有文字。这样便于管制也利于各地的交流,融和。” 姜良双手一合道:“这办法好。大王,不瞒您说。臣下的老管家姜平不只是一次向臣下抱怨货币太杂,不能通用。臣下早有一统货币之念,但天子尚在,时机也一直没有成熟。天下大乱后,事情又太多,一时忘记了。现在我军声势如日中天,正是如此改革的时机。只是,度量衡容易确定,但货币、文字却不太容易?文字是用哪国的文字?货币用哪国的货币?”这点需要好好协商。 姬凌云回想了一下秦始皇统一货币、度量衡和文字时的信息,说道:“度量衡就按照我吴国现有的计算,文字一切参照鲁国文字,至于货币,我们可以新创一种,圆形,带孔,正面可以刻上千秋万载或者大吴威武等等吉祥字样,你看如何?” 姜良点头赞同:“大王这个办法不错,鲁国文化是天下文化的中心地,鲁国文学,文字各地通用,用鲁国文字可以更容易得到大众的接受。货币也是一样,这样可以完全体现出我吴国的非同寻常,使用我吴国货币可以让他们时刻意识到自己是吴国人。” “好,就这么定下了。”姬凌云觉得自己又做了一件利于千秋后代的事情,开心的伸展着手臂道:“你先针对这个拟订一个大体的方针,等我们回国以后可招集群臣大家一起讨论。” 姜良欣然接了整个任务,正要商讨细节,忽然外面进来通禀,大将展如到了。 展如昂首挺胸大步走进厅堂。 姜良见姬凌云还有事情处理,自己手上的这任务并不急在一时,起身道:“大王,属下尚有事务急需处理,先行告退。”展如和姜良照面相互点头,打了个招呼道:“大王,末将清点出来了。包括先前投降我军的,现有降兵四万六千八百五十六人,您看应该怎么处理?” 姬凌云道:“还是跟往常一样吧,选择其中精壮,加以训练,能完全配合训练的人编入各军之中,其他不符和规格或者不配合者,将他们送到前线修筑长城,时效五年,表现好的人可以减少刑期,若打算跑的人依照死囚处死。” “是!”展如领命而去。 军中所有军臣都被分配了任务,姬凌云自己反而觉得无所事事,无聊的在宫里走了会儿,换了件寻常的衣服,带上专韦、豫让走出了王府。 这刚一出门,一秀丽的身影就由远处冲了过来。 第十一部战国七雄 第三十九章软香扑怀 姬凌云武艺非凡,六识敏锐,刚一走出楚王宫殿,余光就以察觉一人向他奔来,待看清来人立时神色大动。 “站住……”周边士兵也发现了来人,厉声大叫。在姬凌云身后的专韦、豫让二人更是已经拔出了刀剑。 惊诧之余,姬凌云立时转身大叫:“住手……” 回过身来软香扑怀,一具火热的娇躯与之紧紧的贴在了一起。错愕之间,一双手臂不知觉的将她搂在了怀中,一阵软玉温香充满怀抱,令人魂销。低头望去,似水的容颜上露出了焦虑、惊悸、害羞、悲痛等等数种情绪。很难想象一张清丽脱俗的玉容上被出现那么多的表情。更难想象的是这集合了数种情绪的娇颜上非但没有减少她的姿色,反而让她显得更加神秘,更加的动人。 低头看着,不自然的兴起把她拥入怀里轻怜蜜爱的强烈冲动,双臂情不自禁的紧了一紧,似乎想将对方溶入自己的身体中去。怀中的这位美女明显地娇躯一震,还垂下了目光,仿佛陷入了回忆,神情古怪之极。 那美女贝齿咬了一下丰润性感的红唇,轻轻道:“你……放手……”三个字如若蚊吟,要不是两人紧贴一起决计听不见。 第279章 说完,微微的扭动着身躯。 身躯的扭动,变成两个躯体的热烈磨擦,对双方都产生了强烈的效果。姬凌云作为男性的本能更是一飞冲天,直挺而起。 若此刻是在荒郊野外或是无人的房间,姬凌云铁定会按耐不住欲火,将之就地正法。但遗憾的是此时在露天里,大庭广众之中。 遗憾地微微叹息。只得忍着欲火将怀里地佳人推到了一旁。同时也觉得奇怪,对方可是一个高贵而端庄的少妇。当年,在自己的“强迫”下有过一小段的亲密接触,本欲进一步发展,可后来被人“捉奸”了。 这十数年来,姬凌云也时常想象着两人见面的场景,但做梦也没有想到会如此销魂。 “叶……绮……”姬凌云张了张嘴,不知道应该叫她什么,想叫她叶姑娘。这样显得异常生疏,想亲热叫绮云,他们好象也没有那么亲密。毕竟,他们相处的时间还不满十二个小时。 “这些年……你还好吧!”久久在从他的口中蹦出这么句话。 来人正是叶公最怜惜的小女儿----叶绮云。 叶绮云为父亲而来,叶公和几位兄长的下落不明。让她食不能安稳,夜也无法枕眠,实在放心不下。只好独自前来请求见上姬凌云一面,希望能够得知父亲、兄长地下落。但此刻的姬凌云又岂是想见就见的? 多次请求都被楚王宫殿外的士兵挡了回来,屡次不成。后因在王宫门外逗留,形迹可疑,差点被当成心怀不轨的间谍,刺客抓进大牢。 不得已只好偷偷地躲在一旁。干起了守株待兔的蠢事。等了许久,脚都站麻了,终于看见了姬凌云的身影。 虽然相隔了十余年,但她还是一眼认出了他。 为了不让自己错失良机。由暗处飞奔而出。可是,叶绮云忽略了一点,她自由家教深严,为人也端庄文静,这辈子仅有几次跑步的经历。加之脚又出现酸麻的症状。跑起来身体不能协调一致,左脚拌到了自己的脚跟。整个人摔了出去。那感觉更投怀送抱没有两样,这也难怪姬凌云会产生误会。 叶绮云似乎不敢直视着姬凌云,只是微微的点了点头“还好”二字,如同蚊吟。 “那就好了!”姬凌云露出了开心的笑容,毕竟是一个她心动过地女子,听了她过的不错也觉得有些欣慰。 回想当年,自己不过是一个不懂事情,且衣食无忧的王子,可短短十余载自己已经成了吴国的国君,兼是天下第一诸侯,名镇天下地霸主,尊王。 命运之奇,由此可见。 姬凌云感慨万千不知觉的道:“多年不见,你还是跟原来一样漂亮,容貌没有什么变化……”摸了摸不是很长的胡子道:“而我却老了。” 叶绮云温和地轻语道:“不是老了,是长大了,成熟了。” 叶绮云年长于姬凌云十岁,但她驻颜有术,保养有方。但姬凌云这十年来却饱历忧患,大悲大乐,经过无数战场历练,更是留起了胡须。因之两人再度重逢,反显得姬凌云的年纪比她更为大了。 正待露出笑颜,叶绮云忽然父亲、兄长的容颜,立时愁容满面,盈盈拜道:“家父及兄长与吴王对立疆场,至今生死不知,妇人乞求大王告之,大恩大德,终身不忘。” “真能被你惦记终身那就好了……”姬凌云小声嘟哝了一声,叶绮云脸上骤然飘起了两片红云。 姬凌云笑道:“你大可放心,叶老如今被我向天帝一般供奉着,你地兄才我早已命人好生对待。他们都很好,就算你不来,我也会让他们回去地。” 这一刻,姬凌云在无意中放弃了自己已经用了十来年的称呼。 叶绮云终于松了口气,身心放松之下,身躯竟然摇摇欲坠,向后倒了过去。原来,叶绮云本就缺乏运动锻炼,身体纤弱。在父亲、兄长生死未卜地压力下,四处求救,早已超出负荷。现在得知父亲、兄长都安然无恙,绷紧的神经立时松懈,那超出负荷的身体在刹那之间,失去了任何功效。 姬凌云大为惊恐,大步上前将她搂在怀中,叫了叫却不见转醒,忙将之拦腰抱起,准备向王宫里走去。 这脚步一迈就听远处传来一阵慌张的咆哮:“站住,将我娘亲放下。” 第十一部战国七雄 第四十章再见小宝儿 日落西斜,王府左侧的天际万道红霞,把楚国王宫衬托得如神仙宅第。 姬凌云抱起叶绮云准备走近王府,忽地一阵马蹄声从左侧传来,以极高的速度,直向两人立身处奔来,口中还发出愤怒的呼喝声。 姬凌云自然回首侧望。 数骑从王府侧的树林奔来,当先一名是位非常美丽的少女,一身武装,英气迫人里带着无限妩媚。一对明眸闪露着野性,大胆又充满了挑战。全身紧裹在银光闪闪的武士服内,显示出了那凹凸丰满的身躯,更值得注意的是那无限的妩媚中还流露着青涩的味道。 背后是六名年轻俊伟的男子,以姬凌云的眼力自然不难看出他们都非等闲之辈,可称之为好手。 众骑士背上都挂着长弓箭筒,宝剑长矛,一看便知是来者不善。 那少女口称叶绮云是她的娘亲,显然是那天真无邪的小宝 只是在姬凌云的印象中的小宝儿是一个缠着她大叫“英雄”的淘气丫头,一个不陪她玩耍就跑来教训自己的小屁孩儿。想不到十来年不见,已经是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 姬凌云见小宝儿张牙舞爪的模样,回忆起了第二次见面时,那因为自己毁约而大发雷霆之怒的小小宝儿完完全全的结合在了一起,不由暗笑,这丫头没有多少变化吗? “别动那女的。”姬凌云抱着叶绮云不方便出手,也不打算出手。但话中之意,却很明显。女的不能伤害,其他人不用留情。 专韦、豫让久随姬凌云,心意相通,立时明白,互望一眼,专韦不急不缓的商量道:“运气不错,六人,一人三个。你我兄弟也无须相争。” 豫让大笑称善。 两人持出刀剑分左右绕开小宝儿。 专韦宿铁刀斜身横扫,斩断一马马腿,随即转身力劈。宿铁刀划断了第二匹马的喉咙,最后宿铁刀又如同长了眼睛似的出现在了第三匹马的腹部,轻轻一抖割断了左旁马镫的麻绳。 当先一人因马前失蹄,被重重的抛了出去,第二人也因战马失控而被巅下了马背,第三人因为双手握着兵器,重心都聚在了双腿上,这马镫一断,马上的人无法把握平衡重重地摔下了马背。 一招三式将马上的三人通通打下在地。快速逼上一人一脚,干净利落的将他们打昏。轻松地拍了拍手,看向另一边。 在同一时间里,豫让也解决了另外三人,同样的干净利落---他利用自身的速度。来到了第一人的身前,躲过了对方刺来的长矛,翻身上了对方的马背一抬手将他打晕丢了下去。 这时,另外两人的长矛分别刺到。豫让眼急手快,一手一个将之握在了手中,在借助两人的力道自立而起,最后飞身而下双手击在了他们颈部的动脉上。 他们是好手,但专韦、豫让却是好手中地好手。 姬凌云见两人胜得如此爽快。正待叫好,小宝儿以到近前。忽地一抽马头,两条修长的大腿一夹马腹,骏马一声急嘶。放开四蹄笔直的朝却姬凌云冲来,一把锋芒四射的长剑,握在手中。 姬凌云精神集中在她手上的长剑,这就是著名地锟剑。据说周穆王决定用武力去征讨西部少数民族统治的西戎之时,西戎首领自知难以抵御这一来势汹汹的进攻。为了讨好周穆王。平息战祸。西戎首领献上了稀世之宝锟。此剑是用锟山所产的精铁打成,经反复锻造而成。剑长一尺八寸。剑刃放射红光,锋利无比,用它来切削玉石,就像切削泥土一样,毫不费力。 锟剑破空画出一道美丽的弧线,随着骏马冲近,向姬凌云面门刺来。 这一剑来势凶猛,但在姬凌云眼中,却知道小宝儿留有余力,非是要一剑将自己杀死,姬凌云小退了一步,然后卓立不动,这是对方的死角,任由道小宝儿有三头六臂在这死角处,也伤不到自己。眼前寒芒一闪,长剑在眼前一寸滑开,健马在身边擦过。 姬凌云回过身来笑道:“小宝儿,你我十二三年没见了。好不容易见上一次就这般对待你的英雄叔叔,当年我是白疼你拉。” 小宝儿转过身来娇斥道:“你这坏蛋,抓了我祖父,现在还想抓我娘亲,尽会欺负一些老人妇人算什么英雄,有本事就和我带来的好汉比比,输了就赶快放了我祖父、娘亲,还有放了我地大舅、二舅、三舅他们。” “好汉,你是说他们?”姬凌云似笑非笑的指了指身后早已被制服的六人,“他们武艺不错,勉勉强强算得上好手,但好汉你的英雄叔叔却一点也看不出来。”那股戏谑之意却流露无遗。 小宝儿眼波左右回转,这才发现他带来地六个人都象死猪一样躺在了地上。这下可把小宝儿气得不清,横眉竖眼的,一个劲的嘀咕着:“废物,废物!个个都说自己有多厉害,多神勇,才这么丁点时间就被打倒了,还没有我能打。” 她看着姬凌云那不怀好意的神情,大声道:“你想怎样?我……我可不怕你……”她挥了挥剑,故做镇定,但怎么看都有一股小孩子心虚,以大吼的方式给自己壮胆充场面地感觉。“是吗?”姬凌云看了小宝儿一眼,不愿意在继续跟他闹下去,正容道:“好了,别闹了。 第280章 你娘因为担心过渡晕过去了,我们一起进宫,找了大夫给她看看。” “真地?”小宝儿眼中出现了一点点的怀疑。但姬凌云听地出来,她口气有着明显的松动,可能因为在心底还是认为自己是那个陪她一起玩耍的好人吧!!! 姬凌云笑道:“我若是一个坏人,你认为你现在还能这么跟我说话?这里可是我的地盘,随随便便都可以叫出两三万人出来,吓都可以吓死你。” 说完,不在理会她由她身旁走过,向楚王宫里走去。 小宝儿犹豫了会儿也迈开了步伐。 专韦快步跟上指了指躺在地上的六人道:“大王,他们怎么办?” 姬凌云还未开口,小宝儿就跺着脚抢先道:“不要理会这些无能家伙,一点忙了帮不上,太丢面子了,就丢在那里吧。” 姬凌云别有深意的笑道:“你这丫头,既然有心救他们,又何必摆出这么恶劣的态度出来?” 小宝儿被搓破了心事慌张的大叫道:“我……我才没有呢?” “但是你的脸红了……”豫让一语搓破了小宝儿的谎言。 姬凌云问道:“此刻在你心中我还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大坏蛋吧小宝儿登时急了:“不是的……只是……只是……”她连说了两个“只是”始终没有说出了所以然来。 良久以后,才说了一句话。“只是为了防止万一而已,没有必要将他们牵扯进来。其实在心底宝儿还是相信你的……云叔。” 姬凌云来到了偏殿,并且请来了大夫。 大夫给叶绮云把了脉,诊断片刻后对众人道:“叶郡主只是因劳累过度,而导致气脉不顺,暂时晕阙过去而已。只要服上两副安神汤,静心休养数日就可完全康复。” 小宝儿高兴的大叫:“太好了,云叔果然是一个好人。” 说着,竟然跳到姬凌云的身上,双手搂着他的脖子,高兴的上窜下跳,兴奋不已。 姬凌云觉得有些晕晕的,专韦、豫让让古怪的眼神让他决定有些发虚,急道:“下来说话,这样怪难为情的。” 小宝儿不已为意的笑道:“这有什么,小时候云叔都不在这样抱我的吗?” 姬凌云抗辩道:“你都说了那是在小时候……” 小宝儿嬉笑道:“有什么不一样,云叔还是云叔,宝儿还是宝儿啊……啊!对了……”小宝儿似乎想到了什么,双眼可怜兮兮的望着姬凌云说道:“自从当年云叔离开后,宝儿无时无刻不挂念着云叔,想知道云叔的消息。后来,吴国发生了内乱,大家都说云叔已经死了,宝儿和娘哭的可伤心了。每每想到云叔的时候,宝儿都忍不住流泪。后来,云叔又出现了,而且还干了许许多多的大事情。宝儿又是高兴又是难过,宝儿没有说错,云叔果然是天下第一的大英雄……但这大英雄可能已经把宝儿给忘记了。宝儿等了近十年,云叔都没有来看宝儿。谁想云叔后来竟然要跟宝儿的祖父打仗,宝儿当时求祖父不要跟云叔打,可祖父却打了宝儿一个巴掌。那是祖父第一次打宝儿,宝儿当时恨死他了。可后来听说他被擒了,却有忍不住挂念他,现在有人说他死了,又有人说他被云叔关了起来。宝儿真的很担心祖父……” 第十一部战国七雄 第四十一章我娶你娘,好不好 看着可怜兮兮的小宝儿,姬凌云的心中生出了奇怪的感觉。也许是缘分,自从在十多年前,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就有一种将她呵护在手心里好好爱护的冲动。十多年过去了,小宝儿以长成了大宝儿,亭亭玉立。那种奇妙的感觉非但没有消失,反而更加的深刻,向以前一样,摸了摸她的脑袋,微笑的安慰道:“宝儿大可放心,叶老和几位公子是宝儿的家人,祖父,你云叔怎么会伤害他们呢,他们现在过的好好的哩。” 小宝儿双手依然缠着自己心目中的英雄叔叔,仿佛生怕他离开似的,听了姬凌云的话欢喜叫道:“还是云叔对宝儿最好,不忍心伤害宝儿关心的人,宝儿给云叔两个奖励……”说着,在姬凌云的左右脸颊上留下了两个唇印。 姬凌云仿佛被触了电一般,笑容尴尬的僵硬在了脸上。 小宝儿见了“哈哈”大笑了起来,收回了如水蛇一般的双臂笑道:“这回就放过云叔了……” 姬凌云不禁松了口气,这小宝儿热情还真让他有点招架不住,但听了后面一句话,面色又垮了下来。 “反正时间有的是,不急在这一时。” 姬凌云定了定神,道:“叶老就在这附近,宝儿要不要去见他?” “不要!”小宝儿嘟起了小嘴,一副我很生气的模样,原先对的叶公担忧早就随着姬凌云说的近况给打散了,高声说道:“他打宝儿,把宝儿的脸都打肿了,宝儿的气还没有消呢,不想跟他说话。” 姬凌云苦笑地摇头。也许自小被宠坏了,小宝儿脾气跟小时候一般娇纵,恐怕也只有叶绮云一人可以管的了她。一时间。他也想起了自家的儿女。摇头笑了起来,自己还不是一样,有什么资格说别人呢。 在姬凌云地眼中男孩子是需要严格教育、用心管教地,而女孩子却是要拿来捧在手心里宠爱的。在重男轻女的这个时代里,姬凌云破天荒的以重女轻男是怪异举动来对待自己的孩子。 “云叔,想什么呢?”察觉到小宝儿的一双小手在眼前晃呀晃,姬凌云一怔,随即笑道:“再想时间过的真快。印象中的小宝儿还是一个一天到晚跟在我屁股后面吵闹着要我陪着下斗兽棋地小丫头呢。” “对哦!”小宝儿似乎想到了什么,从腰件取下了一个丝绸做的绣花锦囊,结开细绳里面只有一张粗布手帕,感觉有些眼熟。等小宝儿将粗布手帕摊开露出了上面的花纹后,姬凌云终于想起了粗布手帕的来历,“这不是我当年留下的棋谱吗?” 在十多年前,为了逗小小宝儿开心,自己当时用手帕画了一副斗兽棋。教她玩耍。事隔多少年,自己已经记不清楚了,想不到小宝儿还留在身旁。上面的纹路清晰可见,显然小宝儿保养的非常好。 姬凌云问道:“这东西你还留着?” “当然拉!”小宝儿高兴的说道:“这可是云叔送给宝儿地第一个礼物,也是唯一的礼物。它可我宝儿快乐的源泉。陪伴我过了整整十三年三个月二十一天呢。” 小宝儿如数家珍,对当年的事情记忆的非常清楚。 姬凌云突然想起一事,面色有些尴尬偷偷地问道:“你的记忆真好,怎么记得那么清楚?” 小宝儿得意洋洋的说道:“那是当然,跟云叔接触的每一个画面我都记得本清楚哩。” “那……”姬凌云突然有一种遇哭无泪的感觉。要是真地如此。那么在十三年三个月二十一天前地那天晚上自己与叶绮云亲热时,被她捉奸的事情岂不也印在了脑海里?自己当时以逗叶绮云开心为由。利用小宝儿地年幼无知而瞒混了过去,但是如今小宝儿已经十八了,在这个年代已经可以做好几个孩子的妈了,怎么可能不明白那晚发生了什么事情? 小宝儿好奇的瞪着大眼睛问道:“怎么了,云叔。你好象好热啊!” 不知不觉,心虚的冷汗流了出来。 姬凌云显得有些手足无措语无伦次的道:“啊……是啊……很热……确实很热……你看,我都出了一身的汗……”说着,还用手抹去了额头上的汗珠。他眼神闪烁,以全无那种指挥若定的神态。 “是吗吗吗吗吗……”这一个“吗”字拖得老长,显是充满了怀疑。这时以是晚秋,虽然还没有到一年里最冷的时候,但晚上已经有明显的转冷迹象,在怎么样也不可能“热”得出汗。 小宝儿眼珠转了转,手指着姬凌云上下抖动,恍然大悟道:“原来云叔是在意那件事情啊……” 姬凌云心中凉了半截,若是他人,姬凌云未必会如此难堪,但他与小宝儿似乎上辈子相识,极是有缘,心底早已将她当成了女儿一般看待。偷情被自己女儿捉住,本就够难为情的,更何况偷情的对象是小宝儿的亲生娘亲。 小宝儿摆了摆手道:“其实也没有什么拉,云叔是大英雄,干的是大事情。没有时间来看宝儿,宝儿不怪你的拉。” 听了小宝儿这番话,姬凌云彻底松了口气,原来宝儿说的是这事情,一时间只觉得身上的千斤重担都消失了。 正当他安心的时候,小宝儿突然凑到姬凌云的耳旁一阵秘密耳语,然后露出了恶魔般的笑容。隐约间,姬凌云仿佛看到了姬凌云的嘴角露出两个尖尖的牙齿,而头上也长出了一对黑色的小角。 “轰!!!” 姬凌云呆呆的站着,脑中荡漾着小宝儿刚才说的那断话:“那天晚上云叔干的坏事,宝儿可记得很清楚哦……别在想用逗娘开心的鬼话糊弄宝儿,宝儿已经长大了。” 那种感觉就想大冬天里被人请进了一件温暖如春的房间里。正觉得舒服的时候,却被人拔光了所有衣服踢出了房间一样。 姬凌云的脸色红了起来,但见小宝儿没有任何不开心的神色,登时明白被戏弄了,给个小宝儿一个脑瓜崩,恶狠狠的道:“好你个宝儿,既然戏弄你云叔。” 小宝儿远远跳开笑道:“比起叫云叔,宝儿更希望叫你爹爹。他们都有爹爹,宝儿也好想有一个。” 其实,在很久以前,小宝儿印象中的爹爹就跟姬凌云一模一样。 看了一眼风韵犹存的叶绮云,回想起十三年前的那个夜晚,姬凌云发觉自己竟然有些心动了,想道:“也许,这样挺不错的。” 第281章 从感性来说,叶绮云的美仅仅逊色于西施、任清璇和郑旦也是万里无一的绝色,在某些方面还要胜过三人,另外附带一个开心果儿。站在理性上来说娶了叶绮云可以得到沈门四子的效忠,同时也有安定楚地官僚的效果,可谓百利而无一害。 至于那些道德纲常在这个时代根本就不存在,即便在以儒为主的汉朝都有刘备娶吴懿之妹,益州旧主刘焉之子刘瑁之妻;孙权娶表侄女陆尚之妻;曹丕娶袁熙之妻等等事例,何况是这礼教还不成熟的春秋时代? 姬凌云突然问道:“那我娶了你娘可好?” “啊……”小宝儿显然还没有想到姬凌云会问这个问题,傻站了片刻,随即拍手大叫:“好极,好极。这样一来,宝儿有爹了,娘亲也遂了心愿。不瞒云叔您说,娘亲此刻带随身带着你送给她的那首诗哩。” 姬凌云这才回想起来,当年自己来离开楚国的时候,曾效仿古时候的文人骚客抄了一首唐朝诗人元稹的离别情诗送给了叶绮云。当时,自己年少无知,只是为了好玩玩而已。现听小宝儿这么说来当时叶绮云是当真了? 他哪里知道“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这几个字的魅力。姬凌云是摘抄下来的自然不觉得。可在叶绮云眼中却不一样,若非动了真感情,怎么可能写下如此动人而凄美的诗句呢? 正在这时,床头处传来了细小的声响,叶绮云已经苏醒了过来。 小宝儿高兴的扑了过去,高兴的直喊“娘亲”。 叶绮云见到了小宝儿,显然大吃了一惊。两人细语交谈将经过说了清楚。 叶绮云听完经过瞪了小宝儿一眼,急忙下床作揖道歉:“小女卤莽开罪了大王,还请大王赎罪。” 姬凌云大笑道:“我可是宝儿的英雄叔叔,怎么可能怪罪她?怎么样,身体好些了吗?我们一起去见叶老如何?” 叶绮云心头跳了一跳,总觉得姬凌云看她的目光有些变味。 第十一部战国七雄 第四十二章你愿意嫁给我吗? 改一个明显的错误,今天一个细心的书友向我提出了一个漏洞。是关于叶绮云的年纪,在第二部 第十五章里我写到叶绮云二十出头,两人分开了十三年,怎么样也不可能大姬凌云十岁以上。 我特地查了一下资料,《礼记*内则》有言:女子十年不出十有五年而笄。《仪礼*士婚礼》有言:女子许嫁,笄而礼之,称字。 前文也有写叶绮云十五岁嫁入秦国,成亲第二日,相士说叶绮云有克夫命,其丈夫待之如瘟神,后三天死去。同年,生下了宝儿。 第一次,见到姬凌云的时候,宝儿五岁,而叶绮云在二十、二十一之间。十三年后,叶绮云最大也是三十四岁,大姬凌云四岁,不会大上十岁以上。 嘿嘿!!!说来惭愧,这些细节我自己都不记得了,好在有细心的书友帮助。前文以改,叶绮云的年龄定为三十四岁大姬凌云四岁。 以上这些,不算在字数之内。 姬凌云带着叶绮云、小宝儿穿过了长殿走向了软禁叶公的庭院。叶绮云一脸激动,秀目有些湿润,而小宝儿却是一脸的不情愿,嘟起了嘴巴,显然对叶公的那一巴掌耿耿于怀,但却不敢违背叶绮云,跟在最后头一直做着鬼脸。 因为手中有楚王熊章这张王牌。软禁叶公的庭院四周并没有多少士兵把守。这样更显得叶公受到了良好的待遇。 小宝儿不觉得什么,但叶绮云眼中却露出了感激地神色,在她的印象中。俘虏、囚犯应该关押在暗无天日的牢房中受苦。而叶公住得却是庭院花园,看上去不象是受苦,反而是在享福。 庭院依山水而建,面积广阔,有长廊和另一座偏殿相连。三人在长廊先后走着。在月色的陪伴下,两旁殿宇楼台,美不胜收。 来到正堂的门前,姬凌云高声道:“叶老安好,姬凌云拜见。”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叶公并不喜欢姬凌云,但始终不忘因有的基本礼仪,亲自前来迎接。 房门一开。叶绮云就以高叫一声:“爹爹!”向那门内地叶公奔去,扑在他地怀里,放声大哭。叶绮云本是端庄稳重的妇人,但为人至孝。叶公被擒以后,外头流言无数,蜚语连篇。有说叶公已经战死;有说叶公受尽折磨;也有说叶公被做成了肉馅儿。千奇百怪,叶绮云听也不是,不听也不是。整日的胡思乱想。寝食难安。虽得姬凌云保证,但毕竟不是亲眼所见。此刻见了,这一个月忍下来的泪水,如同火山爆发一样的喷射了出来,很快就染湿了叶公的前胸衣襟。 叶公左手搂住了叶绮云。露出了激动的神色,叶绮云的一生等于毁在他地手上,对于自己这女儿,心中始终都存在万分的愧疚,柔声道:“你怎么来拉!” 叶绮云道:“父亲、兄长下落不明。生死不知。女儿怎么安的下心。好在父亲兄长都无恙,女儿放心了。”说着拿出丝巾拭泪而笑。动作优雅之极。 叶公笑道:“我一个糟老头有什么有恙无恙的,能够活着见到你们就知足到底了。” 小宝儿沉着脸哼声道:“别把宝儿算计在内,宝儿可不想见你。” “宝儿……”叶绮云将脸一沉,别有严母风范。但小宝儿却凛然不惧躲在姬凌云的身后叫道:“有云叔罩着宝儿,宝儿才不怕你们……除非……” 小宝儿伸出了一个头先是做了个鬼脸,然后道:“除非你向宝儿认错,否则,宝儿绝对不理你。”说着,一脸期望的看着叶公。 叶公大笑,“好好好,祖父依你。打了你是祖父的不对,这样可以了吧?” 小宝儿喜道:“祖父认错喽,祖父认错喽!”说着拍掌而呼。叶公道:“错了,错了,为了逗你这鬼丫头高兴,还管甚么对还是错的……来,让祖父看看,你是胖了,还是瘦了?” 小宝儿甚是开心,知道两人之间地误会全因自己的不识大体,也软语说道:“宝儿其实也有错,我们两两抵消。你不在打宝儿,宝儿以后也永远乖啦,到死都听你的话儿。” 叶公见爱女,孙女无恙,本已喜极,又听她这样说,心情大好,捏着她的脸蛋说道:“祖父疼宝儿还来不及,怎会在打你。” 他叹了口气,虽然知道姬凌云对他如此器重,绝大部分是为了立一个榜样,告诉整个楚国的官员,吴王姬凌云对楚国降臣、重臣,礼遇有加,一视同仁,完全不已楚臣为念。以此来安定那些归降楚臣地不安之心,消除他们的担忧,全心为吴国效命,整治楚国。明知如此,但还是由衷的谢道:“吴王,谢谢你今日所做的一切。” 姬凌云对此抱以一个友善的笑容,说道:“今日,你们就住在这里吧,寡人还有要事,先行告辞了。” 离开了别院,姬凌云让下人准备了三个小菜,两壶好酒,来到了行宫寝室外地庭院。呜呜地秋风从东方吹来,却无法吹走他的心事,明亮地月光长空窗户,打在地上一片雪白。外面远远传来士卒巡逻的脚步声音。 他坐在石凳上,自斟自饮,脑中却想着是否真的要娶叶绮 对于女人,自己向来没有什么野望。三千嫔妃或者佳丽无数这门子事情也只是在年少无知的时候想过,现在自己人生的目标,存在这个世上的意义就是成为那个没有出生的秦始皇,甚至超越秦始皇,成为华夏第一个皇帝。 但不知为何,糊里糊涂的问出了那个问题,竟然问小宝儿娶她娘好不好。此刻,想起来还真不知道自己当时为什么那么问。 难道自己早就将绮云当作自己的禁脔了? 脑中不断的回想起十三年前的那个夜晚,叶绮云无助的靠在自己的胸膛倾诉着,那股强烈的怜惜感觉油然而生。在想象着叶绮云靠着他人胸口上的情景,无尽的妒火情不自禁的涌了上来。 “啪嗒!” 一声重响,失去了饮酒情绪的他将三角酒杯重重往石桌上放下,呼吸有些急促了起来。 他作为一个君王,一个即将一统天下,建立不世霸业,要成为千古一帝的男人,想得到的女人怎么可以投入他人的怀抱? 一口气将酒杯里的酒罐入喉中,在将它抛向了远处,叫了六个人,大步大步的走向原楚国王宫的藏宝室。 进入藏宝室。过了盏茶功夫,出来的时候,六个人的手里已经多了许许多多的东西,珍宝玉器,数不胜数。 领着一干人等再度来到了叶公的住处,叫开了屋门。 看着满目琳琅的珠宝玉器,叶公眼中充满了迷茫。这位楚国重臣实在不知自己为何得到如此赏赐。 小宝儿神色大悦,已然明白了姬凌云的目的,在暗中偷偷的给了他一个大拇指。 叶公疑惑问道:“吴王,你这是……” 姬凌云自信的笑了笑,行了一揖,并未下拜,此刻以他的身份不可能在拜任何外人,高声道:“寡人不喜欢拐弯抹角,我就直说了吧。寡人欲纳绮云姑娘为妃,望叶老恩准。” 此言一出,立惊四座。 叶公那满面的笑容立刻僵硬在了脸上,略一沉吟,立时明白了姬凌云的用意,冷冷道:“吴王身份崇高,小女高攀不上。” 姬凌云早知有这种局面,笑道:“此刻,叶老心底一定是在想。寡人手段卑劣,打算以联姻之法,来拉拢与你。同时,也是为了进一步的安定楚国诸臣之心,可对?” 叶公冷哼一声,反问道:“难道不是?既然吴王将话都言明了,老夫有话也就直说了吧。 第282章 十九年前,老夫为了结交秦国,而小女许给了秦国上卿之子,也因此毁了她的一生。老夫至今依旧难以忘怀,悔恨不已。心中早已下定决定,后半辈子一定要她开心,快乐。若非小女心甘情愿,即便是大王亲自相求,也不让小女在经历类似的事情。同样,只要小女首肯,无论对方是谁,只要她能够幸福,我可以不去计较对方的 叶公说的深情并茂,言语中透露着无穷的悔恨。 叶绮云也哽咽出声,那种悲惨的经历,对于只有十五岁的她来说是永远难以抹去的伤痛。 姬凌云也为之动容,随即却洋洋得意的想到,你说的那人不正是我吗? 他自信笑道:寡人并不完全否认我的意图,但若仅仅只是如此,我也绝对不会出现在这里,楚国贵胄不仅仅只有你叶公一人有女儿。有些事情是你无法预计的。我和绮云的缘分在十三年前就开始了,当时的宝儿也是一个见证人。” 说着,他来到了叶绮云的身前温柔的望着她的双眼道:“绮云,你愿意嫁给我吗?” 第十一部战国七雄 第四十三章好事喜成 叶绮云看着前眼前的男子,心中如打翻了的五味瓶,酸甜苦辣咸,什么滋味都有了。回想起自己的经历,泪水忍不住夺出眼眶。 自从自己由秦国回到了叶邑后,因为受伤的太深,拒绝见任何外人。整天都在照看小宝儿,将所有的心思都用在了小宝儿的身上。 对于那个时候的自己来说,小宝儿就是自己的一切,就是自己的生命,自己存活下去的理由。 而自己却完全不知道自己的这种做法给小宝儿带来的伤害。 虽然自己想尽了一切办法,始终无法让小宝儿真正的开心,快乐起来。直到有一天,一个男人的出现。 他告诉自己小宝儿需要是童年是一个无忧无滤的童年,快乐的童年。若自己将所有的一切都寄托在小宝儿身上,小宝儿根本就承受不了。 在那人温柔的呵护下,自己那原本以死了心被意外的被点燃了。他年轻、他英俊又有才华无不符合心中丈夫的选择。在不知不觉中,自己已经沦陷了,除了宝儿之外,内心深出又多了一人。 其实,这一切终归讲究一个缘字。 当年,叶绮云才十五岁,刚刚接触情爱,但根本就不了解情爱,尚待发觉情爱的时候就被嫁给了一个陌生人。在嫁出去的路上她曾多次幻想自己的丈夫是一个英俊温柔,无可挑剔的白马王子或是高贤才俊。 可是,当见到对方的那一刹那。所有地梦都破灭了。对方并非英俊温柔,而是粗旷暴躁;并非无可挑剔,而是一无是处。 当时,叶绮云自我安慰,也许只要接触多了一切就会好了。可是,梦随着一个相士的一句“此女八字与令郎相克,触之必克”的话给破灭了。她的夫君在青楼争风被人失手打死。 这一切本来跟她毫无关系。但公公婆婆却将罪过怪在了她的身上。背后指指点点不说。还时常恶意刁难,受尽白眼,责骂。 这一切对她这一个刚刚满十五岁不久的姑娘来说残忍到了极点。终于,她忍耐不住逃了回来。 也许是伤的太深了,此后多年,她都不敢接触外人,尤其是异性。随着时间地流逝,宝儿渐渐大了。叶绮云也渐渐地走出了黑暗,但对不认识的异性依旧避而远之。 可姬凌云却再不知不觉中另辟蹊径,通过了小宝儿这道桥梁进入了叶绮云的内心深处,成为了第一个聆听她心事的男人,第一个安慰她的男人,更是第一个同她有着心灵交流的男人。 与此同时,当时的姬凌云年青高贵,温柔俊雅。“才高八斗”且风度翩翩,十足的白马王子。这才让姬凌云闯进了她地心田。 叶绮云在姬凌云的注视下,显得格外为难。她知叶公并不同意这门婚事,更是因为在逃避。第一次婚姻的伤口还没有痊愈,暂时没有勇气走下去。 姬凌云深沉的念叨:“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听了这首诗,叶公长长的叹了口气,脸上既有苦涩的表情又有欣慰的神态。在很久以前,他就隐约察觉到了叶绮云的变化。唯一地线索就是这首讲述离别之苦。感人至深的情诗。可无论他们怎么旁敲侧击都无法从叶绮云那儿套出一丝一毫的讯息。即便他想破了脑袋都想不到这首离别情诗竟是姬凌云的杰作。 叶绮云听了姬凌云亲口念出这首诗,面色逐渐红润。神色也变得扭捏起来。就是这首诗,正是因为这首诗所表达出来的意境,所散发出来地不舍以及爱怜让她惦记了整整十三个春秋。 似乎受到了激励,叶绮云抬起了头又迅速低下道:“我愿意。” 叶公在听到那首诗后已经知道了答案,并不意外的点了点头道:“孩子,爹爹说话算话。只要你高兴,开心,不会阻拦你的幸福,无论对方是谁……好啦,吴王,这些聘礼老夫都收下了。至于良辰吉时,吴王你自己决定吧!”为了叶绮云的幸福,叶公选择了妥协,答应了这门婚事。 小宝儿高兴道:“好耶,好耶!云叔是爹爹,爹爹是云叔,宝儿以后也有爹爹来疼了。”说着扑到姬凌云的怀中大势撒娇。 叶公、叶绮云见了都暗自松了口气。这门亲事成后,他们最担心地就是小宝儿,现在才觉得是杞人忧天了。 叶公道:“吴王,等这里是事了,我就到太湖那里隐居吧,听说那里山明水秀,老夫好生向往。” 姬凌云点头答应,然后道:“几位舅子就留下吧,他们好年轻,有自己地功业需要建立。” 叶公道:“只要他们同意,老夫并没有意见。” 这是叶公的表态或者是说妥协。叶公一心向楚,让他真心侍吴,难如登天。唯一地办法就是归隐,无权无势,不在过问吴楚,一身轻松,地点选择在了太湖,显然有甘愿在吴地为质的意思。 至于叶公的几个儿子,姬凌云并不太在意。一来,他们并无叶公这么有威望,这么有能力。二嘛,在吴国的军制中统兵将军是没有管粮的权利的,即便有心造反,也不会有粮草接应。 与此同时,叶公还透露了一个消息给姬凌云。那申子皙为人至孝,其有一母亲得了怪病,生命垂危。这怪病生还的几率不大,当今世上也只有扁鹊能够医治,只要能为申子皙求来扁鹊,一定可以让这老顽固感恩效命。 姬凌云通知全吴国寻找神医扁鹊,并将之请到了楚国郢都。在扁鹊的妙手之下,申子皙的母亲的怪病已经得到了很好的控制。 第十二部修养生息 第一章人和圣人 对于姬凌云所做的一切,申子皙感动万分,不用姬凌云开口,主动请求效命。 刚刚得到楚国叶家的效忠后,又得申子皙的忠诚,姬凌云的治楚计划得到了全面而有效的发展。 在叶公、申子皙的帮助下,姬凌云得到了楚国大小官员的认可。各地的设施开始运转起来,其中以矿业发展的最快。楚国地大物丰,那号称天下至宝的和氏之壁就是出于荆楚附近的荆山。 因此,在申子皙的提议下,姬凌云物以尽用,大势开采玉石、铁矿、金矿以及银矿帮助楚地提高经济发展。 春耕不日到来,为了能让楚国尽快恢复元气。姬凌云还特地从齐吴两地调来了三十万把锄头,五万只耕牛以及上万水稻的秧苗,无偿的赠送给楚地里的百姓,打着恢复家园的旗号,实施治楚方针。 那些得到了好处的地方百姓,纷纷赞扬姬凌云贤明。而未得到好处,不信任吴国的百姓也只能长吁断叹,追悔莫极。 在不知不觉中,各地的百姓也慢慢开始接受了吴国的统治。 与此同时,姬凌云亦在楚国个个大型城镇开设了招贤馆,招募荆楚人才。时之,姬凌云威名更盛,意图报效之人极多。 经过严格考验,有能者,分散至个个郡县治理地方。其中颜回、南宫适、段皓、颐无亥四人是个中的翘楚。 颜回、南宫适均是孔子的弟子,颜回是孔子最得意弟子,为人谦逊好学,但性格又内向,沉默寡言。天资极是聪慧,孔子弟子中最有才干的一个。 南宫适以智自将,世清不废,世浊不污。孔子多次称赞其“君子哉若人,上德哉若人”以表示南宫适除了一身才学外,品德极其高尚。 时,孔子以在三年前辞世,一身的政治理想在当时无法得到实施,但其之伟大在于“知其不可行而行之”,将自己地政治理想寄托于后世。颜回、南宫适二人都是欲实现孔子的理想来到了楚地出仕。 姬凌云对孔子徒弟的态度向来是敬而不大用。但现在却不一样。以前。姬凌云所顾虑的是孔子的威望。孔子有一种独特的人格魅力,可以让自己的弟子盲目的服从,令他们抛开一切荣华富贵。 姬凌云担心因此会对吴国不利,所以只用他们的才华治理郡县,而不用在治理国家。现在,孔子以死,这份担忧以不存在。因此,对颜回、南宫适异常的器重。 有一点无可厚非。儒学是最适合治理国家地学说。要不然,儒学也不可能留传两千年之久。 在中华两千年地历史中,涌现出来的贤君圣主数不胜数,若非儒学可用,又怎会倍受重视? 姬凌云自己也对儒学不排斥,尤其是其中忠君爱国的思想,姬凌云更是有意广泛推广。 另外段皓、颐无亥是楚国的没落的贵族,自幼学习韬略。 第283章 意图重新光耀门楣,现在别编入展如的麾下效命。 凌云七年,一月七日。 这天一早,姬凌云招集了治楚的姜良、申子皙、颜回、南宫适、王瑞、李则这六位重臣。 姬凌云首先道:“下月十六日是寡人父王的六十寿辰,诸位也知道父王身体不适。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离寡人而去。因此,寡人决定即日返回姑苏为其举办一个隆重地宴会。” 南宫适有礼的作揖道:“百行孝为先,为人子女,理当如此。”儒家注重仁孝,对姬凌云如此行为。南宫适赞叹不已。 姬凌云似乎已经习惯了南宫适的礼仪客套。笑道:“如今的楚地尚在治理之中,寡人走的并不能安心。因此。决定让姜良太宰代寡人总理楚地政务,你们有什么意见?” 众人摇头表示没有异议,毕竟姜良的才学功绩以及名望都是有目共睹的,无可挑剔。 “你们几人也各有任务,申子皙大夫你辅佐姜良处理大小事物;王瑞大夫你负责督促各地的玉石、银、金、铁矿地开采。李则大夫你负责来年的土地开垦,耕种。南宫适大夫,你的任务是管理刑法,对于那些趁乱牟取暴利的不法官员,商人加以严惩。”姬凌云拍手鼓励道:“诸位务必同心协力,将这重现楚地繁华。” 众人齐声领命。 姬凌云再对颜回说道:“颜大夫,你跟随我回姑苏。” 颜回向来沉默寡言,不爱说话,只是点头回礼。 随后,姬凌云又召见了展如、冯平、熊宜僚、段皓、颐无亥、沈孝六将,命他们领兵五万镇守楚地的各处要害,以防他国偷袭。 处理好了这一切,姬凌云由乌林登船,班师回朝。 在长江上行驶了七天。 这日,姬凌云走进了颜回地仓内,入眼就见一位眉清目秀,身材硕长,颌下三绺长髯,皂帽布襦的文士在案桌上奋笔直书,丝毫没有察觉姬凌云的到来。 姬凌云左右观望,顿时发觉着小小的仓内堆满了书籍,足足有千卷之多。 姬凌云道:“颜大夫七日不出船舱,寡人还以为你身体不适呢?” 颜回放下手中的书卷温和道:“让大王担心了,属下想趁着这几日无事,整理一些古籍。等到了吴国,恐怕就没有那么多时间来整理了。” 姬凌云走到近前看了看颜回所写地东西:“初九:潜龙,勿用。九二:见龙再田,利见大人……上九:亢龙有悔……用九:见群龙无首,吉……” 姬凌云问道:“这不是《易》吗?” 颜回点头道:“不错,《易》在我华夏历史悠久,里面地精髓深不可测。但许多文献、古籍都以失传。先师在世时,属下曾帮助他整理古代典籍。这整理并不限于一般的刻写与编简,而是着重于考证及校对,把我等周游列国时所获得地不同古籍互作参证,去伪存真,将先人的智慧完全重现世间,造福后人。尤其是《易》,恩师曾称他为古今奇书,智慧的根源,尤要细心考察。先师经过多年辛劳将《易》整编成书。属下在楚国时,得到过一卷前人留下来的关于《易》的竹简,上面所记载的一个地方一句话里,与先师记载的有些出入,属下正在研究,是那本文献上出了纰漏。” 姬凌云大奇道:“不就是一句话吗?何必如此大费周章?” 颜回立时正容道:“大王说的不错,仅仅只是一句话而已。但这一句话却是前人的智慧,前人著《易》正是为了造福后人,教导后人。我等生为后人又怎么可以无视前人的辛劳,草率的更改以及曲解前人的智慧呢?” 看着颜回认真的神色,姬凌云为之动容,也为刚才自己说的话而感到惭愧。想想在二十一世纪,中华的古人被批判的一无是处,中华的经典文学成了无人问津的地摊货,而那些西方的文学却是人人称善,争先学习。那时候的人又怎知道这先前人著书时的辛劳?叹声道:“寡人收回先前所说的话。” 颜回笑道:“大王不用这样,其实子路以前也问过先师这个问题。先师当时就说了同样的话。”子路也是孔子的弟子之一,为人卤莽,武艺高强,以故。 姬凌云想着那位“千古圣人”问道:“孔子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颜回想了想认真道:“首先他是一个人,一个拥有喜怒哀乐的人。其次,在我们几位弟子心中却是一个圣人。” 姬凌云先的一愣,随后“哈哈”大笑了起来,“颜大夫不愧是孔子最得意的弟子,你这一句话如醍醐灌顶一般令寡人茅塞顿开。” 不错,孔子先是一个人,然后才是圣人。 是人难免有错,作为一个开创者,在没有前人经验的教训下,他不可能知道自己所创的东西是否全部正确。因为有一些东西是要经过时间的考验才能体会出真谛的,作为开创者他也只能将自己的意思全部表达出来而已。 正因为后人的愚昧,完全将孔子看作了圣人,而忽视了他是一个人。因此,人们才会将孔子的对,对中华的贡献看作是理所当然,而孔子的一点错误,却因为他是圣人而无限的放大,到最后更是千方百计的加以贬罚。 这就是中华历史的悲哀。 孔子留下自己的学识是为了造福后人,而不是让后人将他看成一个圣来盲目的听从。 颜回这一句话完全应对了孔子的人生,他先是人,然后才是圣。这圣并不是无所不能的神,而是一种对于高尚之人发自内心的一种崇拜,一种尊敬。 开始姬凌云自己也放了同样的错误,将孔子看成了圣人。所有认为他的一些小毛病是不可原谅的,但现在想起来却发现自己对这位圣人更加的敬重了。那是打心底的敬佩,而不是盲目的崇拜 第十二部修养生息 第二章万世师表 除去了对孔子存在的一点点偏见,姬凌云开始向颜回了解起孔子,了解起儒学来。 虽然言偃曾入吴传教,但言偃本人远不及颜回,更因为自己当时忌讳孔子将他丢在了会稽不闻不问,对于那些学问也仅仅只是知道其中一二。 孔子以死,天下间得孔子真传的除颜回外也仅有曾参而已。但在历史上孔子最信赖、最器重,最敬重的学生只有颜回一人,也一直认为颜回将是他的传人。他们之间的关系可以算是亦师亦友。 孔子不止一次对颜回的“不迁怒,不二过”而感到敬佩。 不迁怒就是当自己心情不好的时候,不迁怒与别人;而不二过就是这次做错的事下次绝对不再犯同样的错误。说说很容易,但真正做到的又有几个呢? 可是颜回却能够做到,对于这点,孔子自己也是自愧不如。 只是颜回英年早逝,除了留下与孔子一同修葺的《易经》外,并没有留下其他著作。也许是蝴蝶效应,现在的颜回在孔子死后居然依旧健在,而且在为宣扬孔子的学问,为造福后人而努力着。 颜回将书札放到了一旁,跟姬凌云讲起了他们路上的见闻。 孔子的弟子千奇百怪有出生高贵,家财万贯的端木子贡,有好勇力,性伉直的仲子路,也有好打瞌睡,被孔子骂作“朽木不可雕,粪土之墙不可污”的宰子我,还有大肚量,能忍人所不能忍之耻辱的公冶长;更有被父亲差点一棍打死。醒来后反而认为父亲打他损了力气的痴孝子曾参,千奇百怪的人物因有尽有。 姬凌云听了捧腹大笑:“这曾参太有趣了,因为一点小事而被打得晕死过去,反而如此维护他地父亲,这究竟是傻,还是孝。” 姬凌云如此大笑,全是因为听了一则关于曾参的小故事。 有一次,曾参去田里除草,不小心弄断了一根瓜秧。他父亲曾点发起火来,拿着大棍子。一棍子曾参打得昏死过去。所幸曾参命大。又活了过来。苏醒后,马上强做出一付活蹦乱跳的样子,以示无碍,并哭丧着脸向曾点请罪,说是因为打他而让老人家费了力,自己真是该死。然后又蹦跳进屋,搬出琴来大弹,以免父亲还想着这事内疚。 颜回也微微笑道:“当时先师也曾大骂曾参不懂得小杖则受。大杖则走的道理。万一真被打死了,岂不是陷父亲于不义不慈之地,让父亲背个恶名吗?” 姬凌云问道:“孔子收徒就没有讲究吗?” 颜回断然道:“没有,一直以来。我大周都有着学在贵胄一说,只有贵族子弟才有权学习知识。颜回出身卑贱,无权无势,生下来就是为奴的命运,想学一点也不行。后来是先师给了属下的希望。当年其一句有教无类打破了这个约束。无分贵族与平民,不分国界与华夷,只要有心向学,都可以在先师这里入学受教。他的弟子有来自鲁、齐、晋、宋、陈、蔡、秦、楚等不同国家,这不仅打破了当时的国界。也打破了当时的夷夏之分。” 姬凌云沉默的点了点头,孔子有教无类地思想在教育发展史上具有跨时代地意义,只凭这一点,足以受到后世人的景仰,万世师表这四个字。当之无愧。 颜回眼中露出了无限推崇之色说道:“先师不仅仅只是如此而已。他对待他们如慈母般地关怀备至,如严父般地导以正道。如朋友般地切磋相长。告诉我们要学而时习之、温故而知新、三人行必有我师、不耻下问等等诲人不倦的精神。也因为如此,先师的乎所有几弟子都对他如同父亲一样。” 听了这么多,姬凌云感慨的称赞道:“孔子无愧被世人称为天之木铎,寡人好是敬重。” 颜回道:“先师也不只是一次称赞大王的行为作风类。” 第284章 “是吗?”若是以往,姬凌只会笑上一笑,但此刻却有一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颜回点头道:“属下不敢撒谎。对于大王在吴地建设私塾,免费教育百姓子女学习知识,先师是推崇有佳,认为这是改善民生,推动大周发展的一项辉煌地举措。多次有意亲自求见,但年事以高,身体不便,另外还有许多典籍需要整理,离不开身,因此才让言偃师兄代他前来。” 姬凌云有些惭愧的摇了摇头,这种义务教育在后世以成惯例,自己不过是生搬硬套,哪里比得上孔子这开创先河的壮举。 此后,姬凌云时常来找颜回聊天。颜回平常虽沉默寡言,不善讲话,但一旦说开,满肚子的学问就会一股脑的钻了出来,让姬凌云受益非潜,也让他对儒学有了一个深刻的了解。 这日,姬凌云问了一个比较难堪的问题,“颜大夫,你认为你们能够成功吗?据寡人所知,你们在其他各国碰了不少钉子,寡人也说上实话,在这个乱世中,你们的那套用在教育上绝对地一流,但用在治国方面就显得有些软弱,不够刚强。” 颜回并没有觉得不悦,反而高兴道:“大王能够一看出本质,足可当先师的知己。先师并不奢望他的治国理念能够得到各国的运用,但却依旧朝着这个方向而努力。知其不可行而行之,先师一直坚信,仁学一定可以随着时间的变化而不断地发展,为后世所用。” 姬凌云闻言默然,孔子的想法是正确的。历史证明随着时间的变化,孟子将仁学发展为仁政,成为了一项非常有意义的学问。但因在两汉时期,为了巩固政权,儒学地仁政成为了帝王治下牺牲品,到了宋朝儒学地仁政更是因为妖精朱熹的出现变质成了禁锢思想地学说。 姬凌云握紧了拳头,想道:“孔圣人,您老放心。我姬凌云可以向您保证,在寡人创造的世界里,儒学会依照您老想象中的一样与其他学说,逐渐发展,完善,绝不会成为皇权中牺牲品。” 第十二部修养生息 第三章犒赏 经过了半月的行程,姬凌云等人踏上了江东土地,一路上有颜回作伴到也不觉得寂寞。这刚一下船,两岸就爆发出了阵阵喝彩:原来附近的百姓得到消息,以早早的前来迎接了。吴国越是强大,对他们来说就越有面子,越感到自豪。 颜回放眼四顾,深感吴地百姓的热情,赞叹道:“想不到大王如此受到百姓的敬重,爱戴。” 姬凌云自豪道:“这就是寡人治国的成效。寡人治国,上以仁为本,其中在辅之墨翟先生的尚贤、节用节葬,同时还加之律法的约束。使得领地内的百姓感受到仁政的同时,还能够尊重贤德之人,勤俭节约。在法制的约束之下,成为一个有用之人。” 颜回问道:“何为有用之人。” 姬凌云笑道:“有利于国家之人,就是有用之人。上至将军,大夫,小到百姓走卒,都可称为有用之人。将军以武艺,军略保卫国家,大夫以才智、谋略治理国家,百姓走卒则以劳动造福国家,他们皆可称有用之人。” 说完笑着对路人挥手致意,继续南下,大军凯旋回到了吴都姑苏。 早有伍子胥、孙武子、管繇、公孙纵等人前来迎接,就连在越地休养的夫差也赶到了这里,站在伍子胥、孙武子的前面。经过一年的静心休养,不用操劳国事,夫差身体以有好转之势。兼之。姬凌云除去夙敌,凯旋归来,将吴国再度推向了历史的高峰。显得格外高兴,红光满面。 姬凌云远远就看到了夫差,跳下马背上前跑来:“孩儿见过父王!”单膝跪地低头参拜。 夫差微笑地将之扶起:“吴国再度威扬天下,父王好是欢喜。” 姬凌云道:“都是父王教导有方。” 夫差闻之哈哈大笑。 这时,一旁的伍子胥、孙武子、管繇、公孙纵等人这时也同四周百姓一起参拜道贺。 姬凌云逐一扶起。 来到公孙纵、雷凌的身前,拉着他两人地手说道:“这一战我军能够取得如此辉煌的战果,全赖两位将军死守孤城。有此胜利,你二人功不可没。” 公孙纵激动的说道:“有大王这番话。末将即便是粉身碎骨也觉得值了,只可惜王将军没有机会亲耳听到大王的嘉奖。” 姬凌云早在各地送来的战报中得知了王双战死的消息,伤感的叹了口气道:“王双将军的功绩寡人和后人都不会忘记。寡人已经决定在高唐邑为王双将军设立一块丰碑。以供当代,后人景仰。” 雷凌泪湿双目哽咽拜道:“末将替王大哥,叩谢大王恩德。” 姬凌云再次走到了项鹰地身前拍着他的肩膀道:“在魏地的那一战打地真漂亮。” 项鹰笑道:“谢大王赞赏。” 接着,他又走到了姬子吴的面前道:“子吴先生,你这一张嘴,可比十万雄师啊,若不是你成功说服了鲁君、卫君。吴相国、孙上将军的战术亦不可能得到有效的实施。” 姬子吴道:“大王如此器重子吴,子吴怎敢不以死相报?” 姬凌云回过身旁望着身上后浩浩荡荡的大军,高声道:“将士们,我们凯旋回家了。大家游街一圈,接受亲人、好友的欢呼吧,游行后,寡人在各军营地犒赏诸位在前线奋战的将士。” “好!”吴兵齐声呐呼,声震姑苏上下。 回到了吴国王宫。姬凌云首先是召集众臣,奖赏提升有功将士。 定下计策的伍子胥、孙武子各得黄金一千,布匹三百,展如、项鹰战功卓越升为吴国上将军,韩庆屡出良谋。提升为上大夫。公孙纵被提拔为高唐邑宰。治理并镇守高唐邑,并命雷凌辅之。 瑞科、森熊、施猛、雅英等人都官升一阶。赏黄金、布匹若干,余下诸将各有封赏。另外,所有出战将士也按照各自杀敌人数,以及功绩得到各种不同的爵位待遇。 根据《凌云变法》中军政篇里的二十等爵制来奖赏出征地将士士卒。 这的二十等爵制是效仿商鞅变法而制订,可分为四个等级,相当于士的是:一级公士,二级上造,三级簪袅,四级不更;相当于大夫的是:五级大夫,六级官大夫,七级公大夫,八级公乘,九级五大夫。相当于卿的是:十级左庶长,十一级右庶长,十二级左更,十三级中更,十四级右更,十五级少上造,十六级大良造,十七级驷车庶长,十八级大庶长;相当于诸侯地是:十九级关内侯,二十级彻侯。按照不同的爵位,享受不同的政治、经济特权。立了军功,爵位逐次递进;反之,有罪也可以“夺爵”,除去爵位。 这二十等爵制无视兵将。因此,吴国将士一旦上了战场无不迈力拼杀,以求得功勋,荣誉,成为人上之人。 姬凌云将功勋逐一划分,归类好赏罚以后,讯问起了自己不在这一年中的吴国近况,尤其是关心百越的发展。 负责处理这事情地管繇站出来说了八个字:“百越发展,大获成功。” 姬凌云双目一亮问道:“这话怎么说?” 管繇道:“以前我国所虑地是百越土地贫瘠,不利于耕种稻米,粮食无以为济。当时大王提议改种果实,以果实代替稻米。以酿果子酒,改善民生。经过五十位齐、吴酿酒大师的日夜研究,这酿果子酒地技术以在半年前获得全新的突破。他们把蒲桃、山楂混合起来酿制。酿出来的美酒味道没有用米谷酿制出来的辛辣,但却甜中有酸,酸中又带着甜,喝起来回味悠长,别有另一种风味。属下曾在姑苏命人贩卖,短短时日便销售一空,又让人去临淄贩卖,价格翻了一倍半,还是销售一空。于是,属下又找到了姜府的老管家让他将酒带至燕国去卖,价格又翻了八倍。开始没人过问,但后来有一好酒的商人好奇小尝了一口。二话不说,将所有的酒通通的买了过去。仅仅只是实验就以有如此效果,若批量生产,定然可以赚回不少的金子,足以换取因用的米粮以及生活物资。同时还可以为我军赚得大把的税收。另外,百越地的矿业、木材业也有很大的提高。只凭百越山这一年所采集的铁矿,就足够锻造十万口刀。” 管繇说到这里,真诚的敬佩道:“大王神机妙算,这百越一地,确实是不折不扣的宝地啊。不久以后,属下可以肯定百越山中的果子酒将会是我吴国的一大特产。” 姬凌云听到这个消息也了却了一个心事,打战就是打钱,打粮,吴国的经济实力远远凌驾与其他四国,在将来的对战中足以立于不败之地。 伍子胥上前说道:“在仁政与法制的相互结合下,吴国百姓都能感受得到大王的恩德,亦能管束自己的行为,一切安好,少有大事发现。唯一值得一提的是,属下动用的国库巨资建造了一个大象牧场,用来卷养大象的。” 姬凌云记起了这事,在平定百越以后,墨西哥曾说他有一个朋友懂得驯象之术,可以以象来运输货物,解决百越山中运输困难的问题。当时,自己就想到了战象,意图为吴国继藤甲兵以外,另打造一队可以令敌人闻风丧胆的部队。只是那时时机不成立,这个计划暂时搁置。后来,又要将心神放在对付楚国上面,把这事情给忘记了。经过伍子胥这么一说,登时记起喜声叫道:“怎么了,象兵一事,是否成了?” 伍子胥笑道:“虽未成,但不远矣。这一年来,伍辛、沙武二人联手,各领两百优秀猎手四处捕捉大象,至今以擒得成年象五十六只,小象三十八只。 第285章 此刻正在句无城东南方三十里处的一个山谷中接受训练。乌木乎说大象聪慧,温顺,稍加训练就能够通晓人言,上得战场。但要成为冲锋陷阵的战象,还需要一、两年的时间。一、两年后,他拍着胸口告诉老夫,一定会训练出一队英勇无比的战象部队。” 姬凌云兴奋的不能自已,高声叫道:“太好了,真想早一些欣赏到战象的神威。” 伍子胥道:“这个无妨,大王过些日子抽时间去看看就是了。” 姬凌云直点着头,在这个时代中他还没有见过大象哩,也不知道这里的大象与后世是是否一样。 余下其他人也分别向姬凌云汇报了一些锁事。 会议结束,姬凌云在众人散会的时候叫住了伍子胥、孙武子以及项鹰三人。 第十二部修养生息 第四章齐乐融融 项鹰被册封为上将军,成为了吴国拥有最高头衔的将军之一,本欲回家告诉家人一同欢喜,却不想被姬凌云叫留了下来,好奇问道:“大王,您叫末将所谓何事?” 姬凌云让项鹰坐下:“并无大事,只是对那个神秘文士的身份有些好奇,你且将认识他的经过给寡人叙述一遍。” 项鹰知道自己这位大王,求才若渴,见到人才就象是老鼠见到了大米一般,决不放过。自己若不交代清楚,只怕会令他寝食难安,略一沉吟,完完本本的将与那神秘文士见面以及相处的经过一字不拉的说了出来。包括了他的长相,身着的服饰,特征等等一些细节,无不一一详细描述。 姬凌云习惯性了摸了摸胡子,不知在什么时候开始,一旦思考的时候,右手就会不由自主的轻抚着胡须,“青色长袍,衣角缺了一块,这么说来他们是同一个人。” 伍子胥、孙武子、项鹰三人并不知道这件事情,听得此言均觉得奇怪。 项鹰道:“难道大王见过那神秘文士?” 姬凌云道:“没有,但他曾帮了寡人大忙。若不是他,我军伐楚可能惨遭失败的命运。”他将叶公的水攻之计以及那封提醒自己的秘信一事向三人说了。 伍子胥满脑子里想的都是如何令吴国强大,立时道:“对于天下诸侯了如指掌,事先识破叶公之计,并且还迫魏出战,以疲敌、戏敌之法击败敌人。从这神秘文士的表现来看,能力非同一般,是个可用之才,也许更是难得一求的大才。”说着,责怪项鹰道:“如此人才,你怎么不将他留下?” 项鹰叹着气,有些委屈的说道:“末将多此出言挽留。但都被他拒绝。本有着带他来见大王,让大王说服的打算,但在末将与魏军交战的时候,那神秘文士已经离开了。” 孙武子看着姬凌云道:“大王心中是不是已经有了怀疑的人选?” 姬凌云摇了摇头疑惑道:“一直以来,寡人都在怀疑那个人或许是墨翟先生。但听项将军的叙述,墨翟先生可以除去。墨翟长得人高马大,威武不凡,不可能是一个文弱文士。不会是他,又会是谁呢?” 对了! 姬凌云觉得有些尿急,忽然间脑中出现一位人选:“难道是他?” 越想越有可能,他道:“孙上将军,你有多少时间没有跟鬼谷子恩师联络过了?” 孙武子恍然醒悟道:“难道是公孙圣?” 姬凌云因尿急而记起了那个初次见面,就被自己淋了一身尿的师兄公孙圣。说道:“十之八九错不了,寡人的用兵之道,军事理念部分来至于上将军所著地《孙子兵法》。部分是寡人自己的经验心得,而对方军事理念却与寡人的很是相似。每个人经验不能共享,能够相似的地方也只有《孙子兵法》。世上知道《孙子兵法》的人不多,我那师兄公孙圣就是一个,很可能也是受到了《孙子兵法》地影响,所以军事理念于我有异曲同工之效。” 顿了一顿,叙道:“算算时间,师兄也应该出山了。现在是关键时期,正好请他出山襄助。项将军,你先下去休息。” 项鹰领命走了出去。 孙武子道:“鬼谷子喜欢清净。所住的地方不易公开,还是让我孙儿走上一趟吧。” 姬凌云也知自己那位师傅的脾气性情,收徒除了讲究资质更是注重机缘,若无法找到他,即便资质再好也是不收。浩瀚的云梦山正是测试机缘的绝加场所。所以不能透露他的行踪,遂然点头道:“这样也好。” 姬凌云再道:“政儿和武儿,怎么样了?你们说说谁可为我吴国太子?”姬凌云留下伍子胥、孙武子的主要目的就是询问爱子姬政、姬武的学习情况。 姬政、姬武分别是嫡长次子,吴国地储君很可能就是他们其中一个,所以。姬凌云早早的安排了伍子胥、孙武子充当他们的启蒙恩师。教授他们治理国家、统率军队地本领。 其实,对于这立嫡立庶。姬凌云心中很是矛盾。决断如他者,也不知应该如何选择。依照上千年的经验,应该不分嫡庶,选择其中最有才干的即位,这样才能让国家长久昌盛下去。但如此一来,将会出现一个很可怕的结果。自己一统天下之后,就是皇帝,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皇帝。 这皇帝人人都想坐,倘若十几个,甚至二十几个都有权利继承皇位的话,绝对能够造成无法挽回的内乱。 两利相权择其重,两弊相权择其轻。为了不让这种事情发生,姬凌云最后还是决定依照古训中的立嫡不立庶的继承方式来选择吴国的下一代。 为了保证继承人有足够地才能,姬凌云从小就派严师教诲,并时常关心他们的进度。 伍子胥听姬凌云说起姬政、姬武,面上多出的皱纹立时消散道:“大王子,二王子都有天纵之才,学习领悟的很快,性格各有不同,但将来必定会成为我吴国的栋梁。” 孙武子也道:“大王子姬政跟大王很是相象好动,不服输,只有一激就会发狠学习,进步地很快,尤其是在军略上有着惊人的天赋。二王子天资聪颖,恬静淡然,喜好读书,但对军学好象兴趣不大。依老夫之见,大王子可主武,而二王子可主文,因才而习,可成大器。至于立谁为太子,这个暂时好不用着急。大王正当壮年,这事情大可以推后处理,等两位王子懂事,有担当了以后在选择不迟。” 姬凌云也觉得是早了一些,这般询问也只是随口问问探探他们的想法。伍子胥、孙武子都是正直,贤德之辈,他们如此说来,显然不会有错。若非姬政、姬武两人都有潜力成为吴国储君,他们两人也不至于会给出这样的答案。 姬凌云亲自送伍子胥、孙武子离开王宫后,这才向后宫方向走去。 这时,姬凌云所有的嫔妃子女都聚集在吴王后地寝居一同等着参见,姬凌云暂时未到,众人热情地聚集在一起,谈天说地,相处的异常融洽,可见西施之能。 在女官地提醒下,众人远远见姬凌云正龙行虎步的向他们走来。 一干人等全部上前参拜:“臣妾(儿臣)叩见大王(父王),恭祝大王(父王)凯旋而归。” 姬凌云大笑的让所有人起身,先给众女打了个招呼,一手一个将姬政、姬武抱了起来,道:“听伍相国、孙上将军说,在父王不在的时候你们非常的用功,进步很大。父王听了打从心底的高兴,你们想要什么,说。只要父王办得到一定答应你们。” 姬政开心的抬起手叫道:“父王,父王,孩儿要出去狩猎。” “好,父王答应你。但这几天,父王刚刚回来,政事较多,一时也抽不开身。六日后,父王就带你去齐地狩猎,那里民风善射,是天然的狩猎场所。”姬凌云一口答应下来,然后看向姬武。 姬武想了一会儿老成的说道:“给孩儿找一个先生吧,伍相国、孙上将军精通政务和军学,但对于一些前人流传下来的文献,典籍却了解的不深。有好多地方,孩儿都不甚了解。” 姬凌云点头答应,同时也道:“该学是时候用心学,该玩的时候痛快的玩,被太勉强自己。六日后跟父王一起去狩猎吧?” 姬武点头道:“好!” 姬凌云放下两人又依次抱起了郑旦、冷蝶的女儿姬雪菲、姬雪瑶以及姜柔的儿子姬铭嬉笑逗乐。 最后,走到了叶宝儿的面前。叶宝儿知道母亲的遭遇后,异常痛恨那不知道姓名的爹,不愿意跟他姓赢,所以随母姓叶,捏了捏她的鼻子道:“这些日子过的好吗?” 因为军队中不能带家眷,所以叶绮云母女先一步来到了姑苏。 还没有成亲,依照常理,叶绮云母女是不能进入后宫的。但西施早早就将她们请入了后宫,混熟了关系。 姬凌云来的时候远远就见众女相处的非常融洽,而叶宝儿更是以大姐姐的身份带着自己的几位子女玩耍。 看到这一幕,姬凌云不得不佩服西施处理人际关系的高超手腕,同时再度的庆幸自己找到了一个好王后,一个能够真正治理好后宫的好王后。 由西施担任王后以有八九年了,在这些年里,后宫没有发生一件让自己分心的事情。这种情况即便在中国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也不多见。 第十二部修养生息 第五章厚礼 姬凌云与嫔妃子女一起进入了大殿。西施温柔的为他除去了外袍披风,姜柔也送上了自己最爱喝的人参茶。 这人参茶有着抗疲劳、滋补强身、健胃提神、固脱生津、强心安神等作用,对于姬凌云这种经常处于疲劳状态的人有着奇效,那种初入口微带苦,尔后回味甘醇的感觉,如今以是他的最爱。 第286章 众人离别一年,自有许多话要诉说。 郑旦不住的缠着姬凌云说些战场上的事情。 姬凌云将大体的经过说了一遍,其中大势的吹捧自己有多多少少的英明神武,将自己吹得是一个天下无敌的人物。将那紧凑而宏大的战略说成自己一个人拟定了,破叶公的水攻,舍去了神秘人秘信通知一事,说成了是自己的神机妙算,魏地的一切也改成了自己的决胜千里。面不红,耳不赤的吹嘘着自己,仿佛这天下就他一个人是天才,其他的人都同白痴划上了等号。 冷蝶在一旁忍俊不禁,伐楚一战的艰辛,她可是亲身体会。但正所谓,贤德者,守于国家,稳定民心,谴良将征讨。而惯战者,御兵他国,激励士气,南征北战,建立伟业。自己这位夫君极有军事天赋,以后少不了领兵出征,征讨他国。知道姬凌云如此夸大自己,无非是日后出征是时候让她们放心而已。 诸女或多或少听出一些夸张的成分。但子女们却还没有那个的分析判断能力,说道精彩的地方一个个大叫着“父王厉害”,逗的姬凌云父怀大慰。 夜色朦胧,众人见时候不早,一个个的告辞离去。 不一刻,大厅中只留下了姬凌云、西施二人。 虽然以是老夫老妻了,但在这种气氛下,西施还是露出了娇羞的神态,更加显得美艳不可方物。 姬凌云拉着对方的柔荑走向了卧室。 对于自己儿子的教育,姬凌云一向不愧余力。同家人相聚了一夜后。次日,早朝之时,就让姬武拜颜回为师,由学识渊博的颜回指点姬武学问。同时,还传令给临淄地西门豹由他事先准备好狩猎场地。 查阅了一年以来。吴国的进度发展,综合了一下吴国的国力。姬凌云郝然发现,自己治下的百姓竟以高达七百五十万之多,几乎占据了天下的二分之一,土地更是将大周一半疆界归于麾下。 即便,自己这时尚未说明,吴国一统天下地架势明眼人一望可知。哈哈!七百五十万百姓,大周一半的疆界,天下诸侯可有匹敌者乎。”姬凌云有些嚣张的大笑了起来。这个时候,他完全有了嚣张的资格,嚣张的资本。 堂下诸位重臣也乘机奉承。赞扬道:“大王有粮仓江东,又有经济中心临淄,还有玉石金山的楚地,这天下以无人谁敢与您匹敌。” 姬凌云冷笑道:“一个一个来,量他们还没有那个胆子。,但聚集起来一起上,未必不会。不过,我吴国天下第一,何惧他们联手来犯。” 姬凌云豪气挥起了拳头道:“来一个我们杀一个,来两个我们就杀一双。凡是任何与我吴国为敌者,虽远必诛。” 众臣一个个都呆若木鸡,他们这位大王平时和和气气,很少露出这般强硬的气魄。一干武将听了这翻言语,个个被激励的热血沸腾。高喊道:“与我吴国为敌者,虽远必诛。”如此,强硬的气魄,正是他们地最爱。 文臣也轰然醒悟,高声呐喊。 姬凌云满意的看着下面。由今天开始。吴国即将要开始要露出一统天下的獠牙。以前未到时候,但如今吴国地声势以如日中天。即便不露獠牙。天下诸侯也不会再跟吴国友好。与其如此,不如公开意图,激发全军斗志。 今天只是一个开始,一个适应的过程。猛虎的獠牙既已露出。待恰当的时机到来,吴国就会公开一统天下之意。 “吴相国,孙上将军,我军攻下了楚地,感觉在兵力上有些不足,你们有何看法?”姬凌云见吴国经济、粮食、人口都呈现了饱和的状态,起了扩军之念。 伍子胥一脸的激动,吴国真正辉煌之日即将到来,那时后的吴国将会是前无古人的强大,高声道:“我军有足够的兵器,粮食、军资。此时,扩军对我军并无很大的影响。” 孙武子脸上亦露出了笑意,这一统天下,造福万民是他心中地梦,吴国离这个梦已经很近了。随着,众人的目光都落在他的身上,孙武子平静的道:“大王,以我军当前的实力最好是扩军十万,将兵力提升到四十万众。届时,即便天下诸侯联合一气,我们地实力也不会逊色他们多少,无须忌讳他们合众人之力,对付我国。” 姬凌云道:“恩准,即日起各州郡粘贴募兵令,择十万青壮之士扩充军力。统一由孙上将军训练基础,增强战力。” 此外,姬凌云还下令在楚地的姜良招募百姓扩建“东不羹城”、“西不羹城”、“陈城”、“上蔡”四个军事重地,并且让囚徒、俘虏修筑在方城一线的楚国遗留下来的长城。同时,也让公孙纵扩建高唐邑,利用楚国遗留下来的军事要地搭建防线,以对北方强敌。 三日后,姬凌云正式迎娶了叶绮云,但这仅仅只是纳妾,规模并不大,只是请了一些大臣参加,繁文缛节都少了许多。 当然,这只是一个形式而已,姬凌云、叶绮云并不在意这般,最关键地是两人在一起了。 云梦山,鬼谷。 公孙圣恭敬地跪在地上,在他的面前是一位发须皆白地奇人----鬼谷子。 公孙圣磕了三个头道:“徒儿已经有了决定,请恩师准许徒儿下山,一展抱负。” 鬼谷子以到八十高龄,但应精通养生之术,精神十足,面色红润犹如中年,说道:“下山历练十余年,徒儿心中的疑惑莫非已经解决?” 公孙圣道:“不错,这十年来,徒儿游历天下,尝试人间百态,各种辛酸,发觉师弟之言,字字不差。想要天下太平,百姓安定惟有大周一统,使得天下百姓无国界之别,然后以新秩序约束万民,方可功成。徒儿此次下山正是决定协助师弟,一统大周,望恩师准许。” 公孙圣自幼受到鬼谷子的影响,认为世间纷争来源于人心贪欲。无论协助哪个诸侯成就霸业,都会令大周百姓苦不堪言,平添纷争。与其助纣为虐,不如修身养性,远离世间烦恼,纷争。 早年公孙圣最大的心愿就是继承鬼谷子遗志,在鬼谷中修身养性,学习易理。在鬼谷子百年之后,继承鬼谷子的称号,将鬼古一门留传下去。 但后来姬凌云与孙武子的一统观念让公孙圣心愿动摇,鬼谷子从不强迫自己的徒弟,命他下山历练,等有了决定以后在山上告之。 经历了十年历练,公孙圣亲身体验到了战争的残酷,百姓的痛楚。同时,看到了越地、齐地的繁华,看到了在吴国统治下越人,齐人的幸福日子,公孙圣在那一刻肯定了自己的想法。 鬼谷子淡然道:“为师早就跟你说过不喜欢强迫人,你认为是对的,那就是去做。但答应为师,在功成之后,继承鬼谷门的遗志,将鬼谷留传下去。” 公孙圣恭敬道:“徒儿紧记恩师教诲,功成之后一定回到鬼古,继承鬼谷门的遗志。” 鬼谷子道:“你暗中协助凌云一事,凌云已经猜到是你所为。前日,凌云以来信相请,你此次去必将得到重用公孙圣笑道:“徒儿并不准备前往吴地。” 鬼谷子惊奇道:“莫非你心中的圣主不是凌云?” 公孙圣自信道:“确是师弟,但圣同师弟以有十余年没见,当年承蒙他赠送《孙子兵法》,才有我公孙圣的今时今日。这初次见面,徒儿要献上一份厚礼才行。” “厚礼?”鬼谷子很是好奇。 “不错,厚礼!一个让师弟不得不心动的厚礼,一份让吴国提前十年一统的厚礼!”公孙圣的语气充满了自傲。 这是智者的宣言,还是大吹牛皮呢? 第十二部修养生息 第六章朝堂争风 凌云凌云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纵观当时天下形势,周室逐渐式微,淡出人心。诸国势力日趋庞大,扩展军力。列强之中,又以吴国实力最为雄厚,凌驾在其他诸国之上。 吴国以长江两岸肥沃的土地为根基,以富庶齐地为资本虽偏处西南方,却早有进窥中原,一统天下之心。一时威临天下,莫可抵挡。但北地豪杰并不逊色,三晋地处中原之地,雄霸黄河流域。赵、魏、韩本由强晋分裂而成。此刻,共有强敌,异常齐心。强吴同三晋互相牵制。强吴受三晋阻,未能主宰中原;而有强吴在,赵、魏、韩也不敢过于放肆。 再说强吴和三晋两强的情形,吴国自从著名的鲁原之战后,全得齐国领地,又因破楚之战将楚国纳与麾下。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吴王姬凌云麾下人才汲汲,风头一时无两。吴国国力强盛,天下共惊。故虽被除去霸主之名,却是当之无愧的卫冕霸主。加上周朝公室王族日渐衰弱,权力,号召力全无。天下诸侯无不各怀异志,藐视王朝,所以这时的姬凌云以是真真正正的天下第一人。 至于三晋:却说三晋之中,惟魏文侯姬斯最贤,能虚心下士;又以赵毋恤最善战,精于韬略,两人皆有大才,四方贤士闻风来归,国力强盛。韩国稍弱,但也得郑、宋之地,居于中原。 在这等形势下,僻处西北方坐拥雍州的秦国,在立志图强的雄主秦厉共公赢利的领导下,乘时而与。赢利重用深知中原政情的文章为相国,此人家族因伍子胥之策,尽为越王勾践所杀,矢志扶助秦国。以报大恨。根据父亲文种的治国理念,修法制,下贤良,选勇士,习战技。以利之无害,成之无败,生之无杀,与之无夺。乐之无苦,喜之无怒。为秦国进行富国强兵之道,卓有成效。 所谓利之无害,成之无败,生之无杀,与之无夺,乐之无苦,喜之无怒。 第287章 其深意为无夺民所好,则利也;民不失其时。则成之;省刑去罚,则生之;薄其赋敛,则与之;无多台游。则乐之;静而无苛,则喜之。民失所好,则害之;农失其时,则败之;有罪不赦,则杀之;重赋厚敛,则夺之;多作台游以罢民,则苦之;劳扰民力,则怒之;善为国者,遇民如父母之爱其子,如兄之爱其弟。闻其饥寒为之哀。见其劳苦为之悲。 秦厉共公以此治国观念,缓刑薄罚,省其赋敛,于是人民殷富,皆有带甲之勇。 当然。这时秦国的实力仍然落在吴国、三晋之后,但已形成一股新兴地势力,在西北方蠢蠢欲动。 秦都雍城。 这一日,在秦厉共公赢利带领下,最主要的文臣将领在议事厅聚集。 秦厉共公赢利首先发言道:“若我秦国如今国力不及吴国。但以可与中原诸侯一较高下。寡人欲继承先祖秦穆公的遗志。逐鹿中原,争霸天下。诸位爱卿认为应从何处先行做起?”说完精芒闪耀的双目。环顾手下群臣。这赢利长得龙颔虎额,眉清目秀,身材匀称,但举手头足,自有狼顾之相,凶残而又狡诈且有慑人的气魄。 诸将一齐沈吟,秦国说强不如吴国、赵国,说弱却要比韩国、魏国要强上一些。自保并无问题,但想要逐鹿中原与天下群雄交锋却显得有些力不从心。若没有充分的理由或者对策,必遭秦厉共公的轻视。 相国文章首先打破沈默,扬声道:“大王,依照臣下之意,这争霸天下并不急在一时。” 在文章说话的同时,另一人也发表了建议,她就是秦厉共公地妹妹,上任秦国国君的庶女,曾化名为任清璇的赢翎公主。 “兄长,小妹认为这争霸天下,时机未到。当前所做之事,应该扩充疆域联合赵、魏、韩三晋对抗吴国。” 群臣诧异。 赢利也有些意外,自己这位妹妹不知为了对于文章异常的排斥,甚至是不屑不齿,尤其是对他那些见不得光的手段,更是反感。 两人一个手段卑鄙诡诈,喜用权谋,而另一个手段正气严谨,长于领兵。两人完全不合脾胃,常常争吵不休,意见如此一致,目前还是破天荒的头一回。 赢利淡一笑,也不置评,等着听他们说着各自的想法,建议。 文章笑道:“公主请先说。”虽然明白“公主”二字是任清璇的忌讳,但文章从来也没有叫过她上将军。或者从一开始,他就不认为任清璇是秦国的上将军。虽然任清璇有足够地能力胜任。 任清璇板着脸道:“我国偏处西北方,与蜀地及各异族为邻,东面强敌环伺。理应先与外修好,转而南下蜀地,攻占蜀都,转扩张为专心内政,待国势富强,等三晋与吴国两败俱伤时,始可从容定计,切忌时机未熟,便轻举妄动。”利用秦国天险休养生息,等待扩张战机,是任清璇一直以来的战术方针。 文章摇头朗声笑道:“公主此言,实在过于小家子气,未免不合实际。需知在今日这弱肉强食的年代,我等虽无扩地之心,他人却早有伐我等之意,兼之巴蜀一地荒芜,人口又不多,要之实在无用。如若龟缩不出,凭这数百里之地,终是难成大事。所以目下当务之急,应着眼于辟地拓展,这样国势日强,始有争势逐鹿天下之望。” 赢利神色不动地道:“相国心雄志高是我大秦之福,只是相国先前才说争霸天下并不急在一时,现在为何又说要辟地拓展?” 文章胸有成竹地道:“当今天下,以吴国最强。吴国号称有雄兵五十万,兼得江东沃土,齐地富饶,楚地玉石金矿还有蔡地地铜矿。其之强大,以让天下胆寒,不宜在让他们发展下去。若要争霸中原,这吴国便是我等踏脚之石。” 任清璇咯咯一笑道:“这样也正对了相国的下怀了,有谁不知你跟吴国之间的恩怨?”言外之意,正是暗讽文章因私仇而妄顾国家利益。 文章并不理会,他为人同其父亲文种一般城府极深,不会流露心内的感情,这时他满面冷俊,不见丝毫波动地说道:“臣下并不否认对吴国怀有恨意,但臣下更加明白有恨意报不了仇。只有秦国强大才能助臣下报仇。勾践之成功在于忍,臣下在这忍上并不逊色于他。在秦国的利益面前,仇恨不值得一提。大王明鉴,吴国已经露出了他的獠牙,若不在加以钳制,等他们破了赵、魏、韩三晋,实力再度提升后,我军要想在称霸中原,无疑是痴人说梦。联合三晋同对吴国才是正理。” 上大夫司马怀附和道:“文相国果然高瞻远瞩,为我秦国谋福。此番话语所言甚是。”这司马怀与文章一向站在同一阵线,共同进退。 任清璇、云飞扬等将连连冷笑,摇头表示极不同意。 赢利见任清璇面带冷笑,心下一动,便问:“王妹你的意见如何?” 任清璇道:“文相国指出秦国之兴,在乎于联合三晋,本将完全同意。但对实行的方法,却觉得仍有商榷余地。尤其是现在,我国北端一新建部族匈奴正大势扩张,实力上升之快,令人心寒,而南下又有蜀国交恶。在这时,若在于吴国为敌,以姬凌云那个性必然不会就此罢休。假如他联合蜀国于我军一战,我军势必不敌。” 司马怀反对道:“若吴国敢来赵、魏、韩三晋正可挥兵襄助。” 云飞扬讥笑道:“上大夫不闻黄河一战?高唐邑一战乎?现在的吴国比当时更为强大,而且占据了楚国防卫北地的军事重城,他们完全有实力分兵而战。吴国一旦得到蜀国帮助,他们可以光明正大地由祁山杀入我军要地天水。到时候,我国只怕有倾覆的危险。” 司马怀语塞。 任清璇诚恳道:“兄长,要使国家富强,务必扩展疆土;想要是军队强大,务必使民众富有;蜀国,是西方偏远的国家,是以戎狄为首领的国家,经过桀、纣的祸乱后国力衰微,以我大秦军伐之,就如同豺狼驱逐羊群一般。我们既可以取得它地土地,扩展我国的疆土;又能够得到它的钱财,足以使我国的民众富有。如此好事,哪里去找。等拿下蜀地后,在对付吴国也不迟啊!” 赢利拍案叫绝,连与他一向不和的司马怀,也不得不点头同意。 文章面色阴沈,不露半点喜怒变化,又被任清璇坏去好事,这刻心下更是充满杀机。 文章见赢利已经决定不在相劝,但上前道:“大王,臣下有一知己学识惊人,愿意投效大王,为大王效命。” 赢利道:“谁?” “公孙圣!”文章说出了一个名字。 第十二部修养生息 第七章离间之计 文章回到府第,立即使人请公孙圣到来。这时刚刚离别鬼谷子的公孙圣正在客房静坐潜修,听到有请,连忙来到文章的书房内。过去这一年里,两人曾多次在此畅论各国形势与计策,兵法。 见公孙圣至,文章欣然道:“文某不负公孙兄所托,明早大王召见,你我一同进宫。我王是一知人善用的良主,以公孙兄之能一定可以得到重用。唯一要小心的,便是公主赢翎与云飞扬两人。”他的语气对公孙圣非常敬重。 公孙圣感激涕淋道:“文相国大力帮忙,使鄙人才能一展抱负,大恩不言谢。”这时他的说话竟带有着越音,原来他在来秦国之前,在特地去越国居住了一月,一方面整理思绪,拟定步骤,一方面试图改变带有吴音的谈吐。 此刻他的身份是越国一个没落世家的后人,家人全部死在了吴国的刀兵之下,以起到同病相怜的好处。 文章真诚道:“以公孙兄之才,岂会埋没。文某不过是略尽绵力而已,只是公孙兄由我推荐,赢翎与云飞扬一定不会罢休。” 公孙圣奇道:“这是为何?” 文章长叹道:“这秦国本来朝纲清明,但自从赢翎公主回到了秦国以后,一切就起了变化。尤其是随着其功绩的聚长,地位不断上升,一切行为变的异常嚣张。依仗着兄长之势,全然不将文臣放在眼中,认为我们只会动嘴皮。不堪大用,实在可气。” 公孙圣双目出现温色道:“这岂有此理,所谓文治武功,缺一不可。即便赢翎贵为公主,这样说也不能原谅。想想先人姜太公、管夷吾、百里奚、鲍叔牙、晏婴等人,哪一个不是名镇天下的人物?” 文章一拍大腿高声道:“正是如此,公孙兄真是文某知己。文某是意思于公孙兄一致,所以文某一直在对抗赢翎与云飞扬一干人等……唉……”他长长的叹了口气道:“只是文某势当力薄,暂且不是他们地对手。” 公孙圣哪还能不明白文章话中的含义,高声道:“文相国放心。只要鄙人得到重用,一定全力支持相国,对抗赢翎与云飞扬一干人等。”他说将话语中的“重用”二字说的特别的重。 此刻,公孙圣扮演的角色是一个拥有急智,谋略、才干都异于常人的智者,但这智者却是一个眼中只有利益,善于见风使舵的小人。 文章与公孙圣相处的半年,在佩服他的智慧之余也知道他地一个什么人物,听得此言。会心大笑道:“你我二人合力,何惧赢翎与云飞扬等人,不出十年。你我必然是大秦权臣。”公孙圣摇头拒绝:“鄙人求财,不求权。为权者,若过于贪财,遭受世人唾骂。纵然掌权也长久不了,只有幕后敛财,在是鄙人所愿。” 这一番话说的妙在其中,既表现出了不会跟文章争权,也露出了同流合污,臭味相同的感觉。 第288章 文章道:“既然我们目标一致。那么就应该一起想办法对付赢翎这个贱丫头,公孙兄足智多谋。你有什么良策?” 公孙圣道:“良策并非没有,但鄙人必须要了解关于赢翎最近的一切事情。只有了解,才能使出好计。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好一句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文章失声动容。这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出至《孙子兵法》,文章并不晓得,以为是公孙圣所创。 文章听其言,将赢翎公主最近的一切动向。以及今日朝堂之上的纷争详详细细的告之公孙圣。 公孙圣装做沉思。但心中却异常纳闷,这文章品德不好。十足的小人,但却有大才。战略眼光超于常人,出谋布局也是妙之毫厘,在政务上也很有一手。与赢翎公主敌对,完全是因为性格不和所至。但所做的一切却是为了秦国无疑,正如他说地有秦国强大才能助他报仇,。秦国的强大对他来说大有好处,而他的存在也为秦国地强大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可根据文章先前所说,他于赢翎公主在战略上发生了分歧。他主张联合三晋攻吴,而赢翎公主却主张伐蜀。 从政治正确来说,侵略蜀国也不是什么正确的事。而从现实来说,这确实是塌塌实实的务实政策,比起攻吴强上许多。毕竟吴国是天下第一诸侯,势力强横。攻吴不要个三年五载,难见其效,同时还可能因激怒吴国而威胁自身安全。但蜀国弱小,挥兵伐之,半年可得奇效,且并无危险。 如此占便宜是事情以文章的战略眼光怎么可能看不出其中的奥妙? 若是常人或许不值得在意,但文章确是一个战略眼光超于常人的奇才,一个不逊色乃父文种的战略家。战略上是事情他最拿手不过了,怎么可能会看错?莫非其中有什么问题?难道文章的心不在秦国?他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才会为秦国效命地吗,他与赢翎公主对抗不是因为性格不和,而是因为赢翎公主破坏他暗中削弱秦国的计划? 公孙圣面不改色心中却是千回百转,暗自笑道:“也许这次的除了完成目的外,还有意外的收获。” 文章见公孙圣面带笑意,立刻问道:“公孙兄,你可想出什么计策?”公孙圣高深莫测地说道:“离间,以离间之计,离间大王与赢翎公主之间的关系。” 文章失望道:“大王不是一个贤德的君主,但却是一个睿智,厉害的人物。在权谋上天下诸侯无人出其左右,即便吴王姬凌云在着方面也要逊色他一筹。因为他够狠、够辣,可以完全无视亲情,寻常的离间计根本不在他眼内。” 公孙圣听了却笑道:“我有说我地离间之计是寻常地离间计吗?” 第十二部修养生息 第八章暗潮涌动 在秦国的议事厅内,秦厉共公赢利高踞龙座之上,面无表情,现在离约定见公孙圣的时间,只有半刻时光。 他前面两边分别坐着任清璇、云飞扬、赢怵和司马怀四人。 司马怀和赢怵面有得意之色,任清璇和云飞扬神情却略见紧张。大秦国的朝政非同他国一般廉正,这和秦国的经历有关。 秦国一直偏远西北方,借助函古关之坚固,逐步发展。远离中原诸国,因此中原文化也难以进入秦国。 秦国立储不依周礼,而是以君王喜好为主。先任秦国国君秦悼公本来衷爱五子赢回,有立赢回之心。但秦悼公之弟赢行,突然联合巴、蜀起兵反叛,将秦悼公、赢回等等赢氏王族杀死自立为秦君。 赢行势大,朝中诸臣尽先依附。 赢利侥幸生还,在叔父赢怵、镇边大将伍封和门客文章的帮助下打败了赢行,夺过了秦君之位。赢利这人虽有过人之才亦有过人的气度,但手段却异常狠辣。为了摆脱世家约束,总揽朝政大权,借此机会杀鸡儆猴,一口气诛灭大小世家五十余户,近千人受到波及。 这样虽解决了内忧,但却出现人才的短缺。那时,赢利身旁可以信任的也只有文章、赢怵、伍封三人而已。其中赢怵、伍封皆是将才,对于国政只是略知一二。在政事上仅文章一人可用,可以值得信任。 于是,文章一跃成为秦国相国。文章使用其父文种的治国理念,使得秦国朝政清廉。四方的人才也相继依附。 由于赢利只能依靠文章,所以文章大权在握,使得朝堂之中大多都是他的亲信,以他马首是瞻。 赢利重用文章之也忌惮文章。只是秦国诸臣中无人是文章地对手。所以,深通权谋的赢利,依旧表现出了对文章的足够器重。 这一局面直到任清璇的出现,赢利开始对任清璇这个便宜地妹妹毫无好感,甚至有些排斥。但后来却意外的发现了任清璇的才干,那份不逊色文章的才华。在他的安排下,任清璇逐渐崭露头角,最后成为了秦国最出色的上将军,自成一派,于文章分庭抗衡。 虽然赢利站在任清璇一边。但任清璇起步太晚,实力终究要逊色文章三分。 如今文章又介绍了一位人才,此人虽是小人。但在赢利面前从不说假话,如果公孙圣如文章说的那帮出色,文章这老贼的气焰会更难抑制。 其中属任清璇更是忧心,以前任清璇除去个人的偏见对文章的才能还是有些敬佩地。当然在此之前,要避开他的那些既狠毒又不光彩的手段。但近年来,文章地表现却有些异常,各个决策都不如以往干练。 好比昨日。 任清璇不否认自己讨厌文章,但也不得不承认文章在战略布局上的天赋。那洛邑布局,步步紧凑,招招狠辣。若非对手是“他”,文章那次的布局万万没有不成之理。 秦国当务之急是发展,只有拿下蜀国,秦国才能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发展。以文章在战略布局上的天赋,不可能不知道这点。奇怪的是文章并没有将矛头指向蜀国。而是对向了吴国。如此举动不得不让人感到疑惑。 这是被仇恨迷惑住了心神,还是另有所图。 任清璇没有任何证据,无法推测下去。可有一点毫无疑问,在这个关键时刻,再度增强文章的实力。并不是一个好事。 时间一点一滴地过去。各人静默无声,辰时转瞬即至。便在这时。文章、公孙圣两人抵达的消息,经人报了进来。 赢利容颜大悦,爱才是成大事者最重要的关键之一,赢利显然有成大事的先决条件。 文章引着一个英气纤弱地中年,昂然进入会议厅内。 观人先看气质。 赢利细察那纤弱的中年,见他英华内敛,双目精灵有神,气定神闲,有种一切都无所谓,一切都在掌控之中的感觉。 文章、公孙圣两人叩见之后,赢利心下欢喜,连忙赐坐。 赢利微笑道:“久仰公孙先生大名,能得先生实乃寡人之幸?” 公孙圣忙说客气。 任清璇一旁出声问道:“文相国将先生吹捧的天下无双,敢问先生可懂兵法?” 公孙圣笑道:“略知一 任清璇问道:“敢问先生可有必胜之兵法?” 公孙圣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众人皆为之动容。 任清璇面色不佳,沉声道:“何谓知己知彼?” 公孙圣微笑道:“世上并无常胜将军。即便善战如姜太公者,也有败于殷商太师闻种的时候。不过,决定战争胜败地基本因素,无非是将敌我双方的优劣情况,加以分析,相互比较,以此来估算战争胜败。这要由道、将、法、天、地五项入手。了解这些情况,才可掌握致胜之道。了解双方究竟那一方的将帅指挥高明,得天时地利,法令严谨,武器精良,兵卒训练有素,赏罚公正严明。根据凡此种种,就可判断谁胜谁败。” 天下用兵有谁能比孙武子? 《孙子兵法》中的这几点,字字珠玑,一字一句,无不包含用兵大道。饶是公孙圣自负才学过人,也不敢擅自更改《孙子兵法》的一字一句。 这一番话说得厅内众人纷纷点头,连任清璇、云飞扬两人脸上也现出尊敬神色,不得不服。 赢利神色狂喜问道:“什么是治国地目标。”治国政治才是国家地根本,军事只不过是为政治服务的一个手段。他掌管朝政,最关心地当然是政冶上的问题。 公孙圣从容答道:“治理国家最后的目标就是要使得百姓的希望和君主的希望达成一致。为自己服务就是为君主服务。这样可以叫他们为君主死,为君主生,而且绝不违抗。如此上下一心,何愁大事不成。” 赢利恍然道:“原来如此。”他环顾四周,高声道:“以后,公孙先生的这番良言就是我大秦国政务的最终目标。” 众臣齐声说是。 任清璇于这时插口道:“公孙先生文滔武略,世间少有。赢翎佩服,请问先生,我秦国如今应该如何才能强盛发展,以求争霸天下,成为名副其实的天下霸主。” 这话明里询问,实则是暗探关键。公孙圣的才华以让折服,若公孙圣支持伐蜀,说明公孙圣虽得文章举荐,但并未成为文章一党,可以拉拢。若是支持伐吴,表明公孙圣以和文章已经同流合污,就必须采取措施。 公孙圣道:“欲求争霸天下,首先要与吴相斗。只是……以秦国目前的实力要想对抗吴国,实在是不智、昏庸之举。所谓致胜之道,当避强取弱,逐渐蚕食小国,累积而进。如此我秦国必有一日可与吴国一较长短。” 任清璇大喜:“公孙先生果然高瞻远瞩,本将赞同。” 第289章 公孙圣此话虽是无心,但经历过昨天朝会的人都可以听出有骂文章的意思。 由此可见,公孙圣是由文章举荐不假,但还没有被他收入自己的派系之内。 云飞扬道:“那么以先生之见,我秦国因蚕食何地为好?” 公孙圣傲然道:“自然是南方蜀地,在下早年游历天下,抵达过蜀地。那里文化落后,科技底下,且并不齐心。看似不值得耗费兵力、财礼,实则不然。其一、蜀地百姓常年登山涉水,膂力过人,个个都是难得的勇士、力士,若将他们征服,可用来补充兵力。其二、蜀地山险,秦国若能将蜀地连接,即可组成一道由北至南的天然屏障,以此抵御外敌,即便吴国有雄兵五十万也未必奈何得了我们。其三、在将来对吴中,我们可以联合三晋,一起攻吴。到时,我军可以出武关攻吴宛城,也可出上庸攻攻吴樊城,更可出东川攻吴郢都。届时,我军可选三条进攻路线,而吴国却不得不分兵应对我军的三条路线。如此,我军可大战便宜。” 公孙圣恳求道:“大王,攻取蜀地,我秦国以后进可攻,退能守,在战略上将完全立于不败之地。伐蜀一战,关系重大,请大王三思。” 赢利哈哈大笑:“与君一席话,寡人疑难全消。先生放心,寡人以命王妹为三军统帅,功略蜀地。” 公孙圣提醒道:“大王不可小视蜀人,他们实力是不如我秦国。可他们占据地利,熟悉山道,最好是出动大军,直接拿下成都,招降蜀国。否则费时费力,还使得我军难以前行。” 这时,赢利对公孙圣只有信服,二话不说立刻恩准。 任清璇见秦国得此大才面露欣喜之色。 文章在一旁如枯木一般,神色不变,在心中却是狂喜:“你实力越强,就越引起忌惮。” 第十二部修养生息 第九章阿青,有资格娶她吗? 凌云凌云七年,九月一日。 秦上将军赢翎率六万秦军南下征讨蜀国,军事浩荡,立志踏平兵不满万的弱小蜀国。 九月十八日。 赢翎率大军入蜀,首战告捷,斩蜀兵一千八百,破蜀国边邑。同日,守兵退守剑门关,以拒秦军。 九月二十日。 赢翎不计较伤亡,以六万大军昼夜不停,强攻剑门关,八百蜀兵全部阵亡。 三日后,蜀王下令放弃所有城塞,退守成都。 十月十一日。 赢翎抵达成都城下,劝降不果,挥兵攻城,蜀国军民奋起反抗,成都城三月不下,秦军多有伤亡。 翌年,大雪。赢翎围困成都,下令停止攻城。 凌云八年,三月一日。 秦国突然传出流言,多年以前,秦悼公之弟赢行,联合巴、蜀起兵反叛,将秦悼公、赢回等等赢氏王族杀死自立为秦君一事,因有人暗中策划煽动,而煽动之人,正是当今秦军秦厉共公赢利。 赢利因知秦悼公酷爱五子赢回,欲将国君之位传于赢回。自知即位无望,心有不甘,暗中挑唆赢行反叛,自己设计躲过一截。然后,借助叔父赢怵、镇边大将伍封之力将赢行击败,夺取秦君之位。 此流言叙述的有板有眼,如同真事一般。 赢利闻之大怒,立即下令:再说此大逆不道之言论者,移除三族,老幼不留。 此令一出,秦国上下震动,口不敢言,心中怀疑更胜。 凌云八年,三月十八日。 “春风又绿江南岸。江南景色甲天下。”姬凌云刚处理完朝政,站在观星楼上眺望着远处。看着姑苏城中那水道纵横,满城新绿的景色,口中咕噜着自己随口瞎掰的诗句,还一副自我感觉良好的模样,沾沾自喜。 一个女声突得由后面响起:“原来你躲在这里啊!胆小鬼……” 姬凌云吓了一跳,待回过来的时候那女人已经到了他身旁,与之并排而立。胆敢如此的,这世上也只有无畏无惧的阿青一人了。在她的手中永远有那么一根青竹棒儿。 姬凌云一脸地无奈拍了拍胸口道:“我的姑奶奶哎,你走路就不能发出一点声音来吗?人吓人可是会吓死人的。” 阿青挺了挺鼻子道:“是你自己没用。我走那么近了你都没有发觉,要是我是刺客,你早死拉。” 姬凌云苦笑道:“这世上还有跟你一样的人吗?” 阿青道:“不知道,但不知道并不代表没有……啊,对了,你怎么躲这了,不是说好要比武的吗?不敢拉……” 姬凌云双眼一白,道:“不比了,不比了……输惨了我……”姬凌云很高傲,向来不服输。可如今对阿青的剑术却是不得不服。他自认为天资过人,但遇上了一个天资通神的家伙,也是无可奈何。 从开始到现在也只有当年自己施诈的时候赢过对方一次。余下是逢战必输。更气人的是阿青仿佛跟自己耗上了,隔三差五的来找自己比武。 虽然,在这期间自己地武艺进步的很是迅速,但比起阿青还是有那么一些距离,翻越不了。 搞得姬凌云现在见到阿青都有一股退避三舍,调头逃跑的感觉。更值得气愤的是西施滥用职权,破例给了阿青一个可以自由出入后宫各处的令牌。 用西施的话说就是阿青是姬政的师傅有义务进入后宫教导他学习,同时,阿青还是他们一干人的闺中密友,不介意她在后宫走动。找她们聊天,拉家常,总是通报,太过麻烦。害他连收回的借口也没有。 除非是躲到议事厅,书房等禁地。否则。阿青都会如同鬼魅一样,凭空出现,吓自己一跳,还振振有辞的说训练自己地反应能力。 其实,姬凌云明白阿青的心意。若不是这个借口他们连见面的机会也没有。除非是自己有意相见。 西施也有意撮合自己同阿青。一来,西施明白自己地心意。二来,更是因为阿青那一身天下无敌的武艺。假如阿青在自己的身旁,天下没有一个可以伤的到自己。 西施先是吴国皇后,后才是一个女人。她一切以吴国,以自己为重,这是皇后的使命,也是她的职责。 姬凌云也晓得西施的打算,但心中却隐隐排斥。这并非他不喜欢阿青,相反是非常的喜欢,尤其是喜欢阿青那满足的笑容。 世人都有私心,不容易满足。任何人都是一样,惟独阿青除外。 一点点微不足道的事情都能让她露出满足地笑容,比方说家里养的羊,生了一只小羊羔,又或者一天不吃草的羊羔突然吃草了。这一点点的小事,可以让她高兴一整天。 阿青不受约束,不受管教,喜欢干自己的事情。她养羊却以砍材为生,因为她地羊从来不卖,也不吃。而是一直将羊养到老死,然后将它埋了,做一个墓穴,立一个墓碑。她是在享受乐趣,而不是纯粹为了赚钱。 这样的一个人物自己有资格娶她吗?自己要剥夺她的自由吗?失去自由,被后宫束缚住的她会一样快乐,露出一样笑容吗? 姬凌云不知道也非常的矛盾,既有意娶她,又不想她失去笑容。 “在想什么呢?”阿青将脸靠向了姬凌云,露出了满足地笑容。 见了阿青地笑容,姬凌云心情也好了起来:“没有什么,在想怎么样才能打败你。你会越女剑法,我也会越女剑法,同时,我还会伍门快剑和墨子剑法,为什么就是打不赢你?” 阿青道:“不知道,我所知道的早就告诉你了。也许是你太笨了,又或者是你地眼睛不好,我总能发现你的破绽,而你却发现不了我的。” 姬凌云无言以对。 这时,伍子胥差侍卫来报说战象已经初步训练完成。 姬凌云大喜道:“阿青,我带你去看大象怎样?” 阿青嘻嘻的笑了起来,道:“好呀!” 第十二部修养生息 第十章战象 这日午后,姬凌云、阿青带上了十名侍卫稍做准备,意图前往句无城附近的大象牧场而去。 行至北门,正巧遇上了森熊。 森熊冲锋陷阵,无人可比,但对于练兵,却一窍不通,麾下三千冲阵死士都由副将掌管训练,以及一切事物。森熊除了训练自身实力外,其他的事情并不多。 这日,觉得烦闷出来走走,打算去酒馆饮了几盅,恰好遇上了姬凌云、阿青一行人,得知姬凌云去处,也囔着同行。 姬凌云极宠森熊,命人送来一辆马车,一同前行。森熊体格粗壮硕大,即便是月芽儿这种神驹也受不到他的体重,想要远行也只有马车代步。 十二骑一车乔装径向南行,不一日已到,伍子胥建造的大象牧场。 这大象牧场,建造在山丘与盆地之间,一条清澈的河流直西向动流淌而过,直入大海。这象兵是吴国的秘密兵种,打算在关键的时候才投放战场,取得奇效。但这大象牧场却造的并不隐秘,位于句无城东南方三十里处的山谷中。 对于伍子胥的这一手,姬凌云非常赞同。世上没有永远的秘密,与其百般掩饰,惹有心人怀疑,还不如光明正大,让别人失去兴趣。 如今自己的敌人数不胜数,想要探测自己秘密的人更是如过江之鱼。你越是隐蔽,反而越显得心虚。 好比这大象牧场,牧场上下全无希奇之处,怎么看都象是为了运输百越物质而建造的圈养大象的地方,另人对他失去兴趣。 进入牧场,六只粗壮的大象立于左右两旁,象夫手里拿着长鞭在一旁等待着顾客的上门。这里是商人租用大象运送货物的地方,百越经济发展迅速,许多商人都来这里租用大象上百越山中进货或者卖货。 第290章 “哇嗷!”阿青开心的大叫了起来。指着其中一头大象道:“那只最大,怕是有好几千斤吧?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家伙,它的头比我养地小白还要大。”阿青将所有的羊都娶了名字,小白是阿青所养羊中体形最大的一个。 姬凌云看去那象足足有一丈高,鼻长如麻绳,牙利如弯刀,耳大如蒲扇,四肢粗壮又如圆柱,以后世的单位计算。搜书网不会下余三吨。不由奇怪,伍子胥说过,开设次行业是为了掩饰大象牧场的重要。只是为何以如此强壮的大象运送货物,怕是有大材小用的嫌疑。 他却不知,这大象虽大,但年事以高。不能成为战象。 姬凌云微笑道:“这象可称为亚洲象,在我们这里是地上最大的动物,想上去骑骑吗?”阿青死劲的点着头颅,又有些担心地道:“这家伙一定很凶吧?可以骑吗?” 姬凌云道:“这你就错了,亚洲象是最小的大象种类,它们性情温和,不会攻击对它无伤害的人类,如同家畜一般,可供骑乘或服劳役。” 说着,姬凌云叫来了那头最大象地象夫。租用了他的大象,让象夫教阿青御象之术。 阿青为人单纯,学任何东西都非常的快,短短时间内就学会了简单的御象之术,坐在象肩上挥动着长鞭。 大象膝关节不能自由屈曲。奔跑起来,左摇右晃,声势惊人,那足踏地时所发出地声响,如同敲想了个战鼓。动人心魄。 姬凌云大喜。一只象奔跑起来就是如此声威,若十只。五十只,甚至百只呢?那规模若不亲眼所见,恐怕难以猜想,念此,心中更加迫切的想见识一下。告诉阿青自己要离开一下后,向牧场深出走去。 里头是驯养大象的地方,三十余只大小象在右旁的泥潭水池里打滚,还有一些在槽食里吃着树叶,果子,野草。 看着大把大把的食物被吃进肚里,姬凌云额上不禁出了一丝冷汗,暗想,这些家伙胃口真大。好在这些家伙食量虽大,但并不挑食,竹笋、嫩叶、青草、野芭蕉和棕叶芦等等食物都合口味。这个时代荒木丛生,最不缺的就是植被,为它们收集食物简单容易。 走到最深处,防守逐渐严密了起来。但对于姬凌云来说等同虚设,身份一亮,谁敢阻拦。在负责人的带领下,姬凌云来到了牧场最深处的一排新建的屋舍前面。 “大王,请跟我来。”负责人是一个中年男子,叫胡忠。胡忠是跟随伍子胥多年的一位门客,为人值得信任。 跟随他走进了一间不起眼地房间,里头有一人看守。两人核对了暗号,胡忠道:“这位是大王。” 那人赶忙参拜。 姬凌云连让对方免礼,这里他还是第一次来,显得有些被动。 那人带姬凌云来到了里屋,推开了里屋里的书架,入眼竟是一个艺人大小,漆黑悠长的山洞隧道。姬凌云心下暗赞:“这密道布置得妙极!谁有料得到秘道的入口处,竟会是在一处紧挨山壁,毫不起眼的屋舍之中。” “大王,请随我来。”胡忠当先带头而入,在隧道中曲曲折折地奔出数十丈,眼前亮光隐现,以到了尽头。 出了隧道,姬凌云只觉眼前突然一亮,有股柳岸花明之感。这四周白茫茫的一片,顿觉四周豁然开朗。只见自己身处在个人间仙境,世外桃源之中。四周都是巍峨的山崖,陡峭耸立,放眼望去竟是难以及顶。 “拜见大王!”有过一面之缘的乌木乎等候多时,见姬凌云出来赶忙拜见。 姬凌云笑道:“这地方确实够隐秘的。” 乌木乎点头笑道:“伍相国寻到这里确实也费了一番心血。” 姬凌云道:“值得了,这么多重保护,可以确保这驯象之术不被外人偷学。”让他人知道吴国有象兵,并不是最重要,最重要地是让他们也学会着驯象之术,用来对付自己。 这个时代地大象,并非后世那么奇缺,只要有心并不难得到。 姬凌云心念着战象神威,直接让乌木乎带自己去训练基地。路上,他问道:“现在的象兵也能够上得了战场?” 乌木乎自豪地说道:“可以,目前我军有五十头可以上战场杀敌的象兵,它们冲刺起来那威力决不逊色万马奔腾,在声势上可能还优胜他们。” 朝南走了五十余丈,入耳可闻中蹄踏地以及大象嘶鸣之声,再走五十余丈,五十头高达一丈的雄壮巨象并列站在一排,相互之间各隔两丈。 在它们的对面三十丈外是密密麻麻稻草人,足足不下千个。 它们的大腿都有藤甲包裹,身上也覆盖着藤甲,前额处也是一样,左右象牙各绑着一口锐利的战刀。象肩上坐着一御手,这御手全身是黑黝黝的藤甲,郝然是百越的那种特有的藤甲。大象背上左右各固定着三个竹篓,每个竹篓中立着一人,四个持拿长矛,两个持拿弓箭。在中央还坐立一人,一样穿着黑黝黝的藤甲。 乌木乎向姬凌云介绍道:“战象冲锋,可摧城拔营寨。大象皮肉厚,刀剑难伤,在加上腾甲防护,以防万一,如此战象将成无敌形态。当前御手是御象关键,因此身着百越藤甲,使其刀枪不入,在乱军中依旧可以指挥战象冲刺。另外,左右三人,可增强战象左右杀伤力,为了防止敌人从战象的左右翼攻击,他们也穿上了百越藤甲。” 姬凌云问道:“那战象背上的那一个呢?” 乌木乎道:“那也是御手。战象这东西平时乖巧温顺,但攻击起来却是异常暴烈,敌我不分。因此,御手是其中最为关键的一还,为防万一每匹战象上都多安置一位御手,以防万 “妙,真是妙!”姬凌云鼓起了手掌,迫不及待道:“快开始吧。” 在乌木乎的一声令下后。 “喝日、喝日、喝日……”战象的口中一齐冲出了一股嘶鸣之声,仅接着“咚、咚、咚……”震耳欲聋的踏地声响起,在这一刻,大地仿佛都为之震动了起来。 五十头战象不紧不慢的向前冲去,虽然速度不快,但却有一种难以言语的压迫感,姬凌云几乎可以想象出在这种压迫感面前,敌人瑟瑟发抖的景象。 这五十头战象中就属中间那头最为巨大,别的都在一丈左右,即两米五到三米之间,而那头象却意外的高出一丈开外,却有三米三之高,在众象之中如用鹤立鸡群一般耀眼。它的速度最快,冲在了最前头。 抵达稻草人面前后,硕大的头颅左右摇摆,象牙上的战刀连续砍倒五个稻草人,然后发狂前冲,他们如同坦克一样,将一个个的稻草人撞倒、踏烂,那威力骇人听闻。 姬凌云看的目瞪口呆,忘记了喝彩。 第十二部修养生息 第十一章战象(续) 除了战象的冲锋,践踏,战象背上的勇士也表现不凡。为了配合战象是神勇,这些勇士都是万里挑一的人物。 他们或是矛刺,或是箭射,占据高处的便利,每一下都攻击在稻草人的头部。可以想象,假如在战场上他们还能那么精准的话,绝对会是敌人的噩梦。 只是一轮冲刺,那上千稻草人决大部分都倒在了地上。 “好!”姬凌云大声叫囔,赞不绝口,毫不吝啬的将赞美之词用在这一群战象,以及乌木乎的身上。 乌木乎听得姬凌云的谬赞,顿觉一切辛苦都有了价值,自己的努力没有白费。对于他来说,能得到姬凌云这位吴国之主,天下第一英雄如此称赞,这种无与伦比的荣誉感比万两黄金还要珍贵。 一旁的森熊见巨象是神勇,对任何事情都不在意的他也露出了感兴趣的神色。 这时,乌木乎自豪的说道:“大王,这战象的威力远远不如这些呢!” 姬凌云心痒难耐,忙道:“还有什么?” 乌木乎微笑道:“这战象虽慢,但上得了高山,下得了激流,在任何地方都能发挥威力。它最大的能力就是冲锋,拔寨。大王只不过见识到它冲锋而已,还有拔寨的威力并没有见识过哩。” 姬凌云心情激动而亢奋,忙让乌木乎让自己见识一下战象兵地拔寨能力。 在乌木乎的领路下。姬凌云又向前走了一百五十丈左右,一排高达两米。长达两千米开外地栅栏耸立在平地上,一共有三层,随着自己的靠近,逐渐印入眼帘。 乌木乎道:“大王可以试一试,这栅栏是否标准,牢固。” 姬凌云明白乌木乎的意思,从一旁护卫那里牵了匹马,飞奔到了栅栏前。这栅栏是以坚固的榆木接连起来,入地有三尺深,推起来纹丝不动。 三层如是一样。 别处也查视了一番。都异常的坚固。比起行军时,为了防止敌人来袭,所搭建的防御栅栏还要牢固三分。 此时,五十头战象均以待命,姬凌云牵马退至一旁,同时给了乌木乎一个手势,打算近距离的观看。 乌木乎再度发起了冲锋的号令。 战象长嘶一声,再次发足狂奔,这一次因为面对着战象,更加体会到了那种难以言语的压迫感觉。 同时。他身旁的马居然在这种压力下狂躁不安了起来,马头左右摇摆,口中发出了惊慌地嘶鸣声。 姬凌云放开了马缰,那匹马毫不犹豫的撇下了他,夹着马尾巴箭一般的逃跑了。在大象面前,战马都失去了战斗的勇气。 姬凌云啼笑皆非,但此刻也无暇理会,因为战象群已经快接近栅栏了。 双眼瞪着战象群。觉得心脏都要跳出了胸膛。 第291章 两军争风,野战居多。因此,营地则成为重中之重的因素环节,只要营地尚在,就有着进可攻,退可守的便利。 历代兵家无不重视营地的选择、搭建,亦很讲究营地的选择、搭建。它就像一个移动的城池,能为你的部队提供补给、临时指挥地场所。使得你的战线能深入敌军领地。 正因为它的重要,所以更加需要好好保护,栅栏,是保护营寨的屏障,可以保护营寨内的军队免遭伤害。在栅栏中也可以建造各种防御工事。抵挡来敌,要想攻入其中绝非易事。必须一击而中。否则坚持下去只会凭添伤亡。 除非有一种可以一口气冲断栅栏的力量。 如果这象兵拥有这股力量,那么他们将是当之无愧的拔寨机器。 转瞬间,带头的战象逼近了栅栏,大步一迈,只听“咔嚓”一声,第一层栅栏如同泡沫一般,根部断裂朝前方倒去,但长达两千米地栅栏也不是等闲,虽然根部以断可依旧坚守着岗位。 但是第二只,第三只……第十只……第二十只大象一起使力的时候,栅栏以如同虚设,它们将第一层栅栏践踏在脚下,又将第二层栅栏冲断,仅接着第三层栅栏也成了战象群训练的牺牲品。 此时此刻,姬凌云甚至可以想象的出,这群象兵日后在战场上将敌人营寨冲垮的景象。这五十头战象完全可以坐到上万人都无法办到的事情。 再想想那匹马的举动,对于战象这种陌生而巨大的东西,它们也避免不了心生恐惧吧? 乌木乎、森熊、专韦、豫让等人走了过来。 森熊眼睛不断地向象群中瞄去。 专韦高声道:“大王,这一群家伙太厉害了,若是上了战场那还了得?” 姬凌云点头赞同,“这战象虽非无敌,倘若用在恰当的时候,一定能够向无前禁卫军一般,让天下人为之胆寒。” 乌木乎道:“大王,这战象的威力你可曾满意?” 姬凌云大笑:“当然。”虽然乌木乎如此询问有一些邀功的意思,但姬凌云却不在意,反而欢喜的紧。喜欢名利又任何?自己还不是一样看中那个“千古一帝”地称号,明明喜欢,却装地道貌岸然的模样,这才让人觉得恶心。当即将任命乌木乎为将军,封爵位为官大夫。 乌木乎大喜过望,这官大夫是二十等爵制地第六阶,这等于他从无阶上升到了六阶,一口气跨越整整六个阶层,同时还受封为将军。这些封赏,对于他这个一无过人神勇,二无足够智谋的人来说是莫大的荣耀。 “大王,那头大象可不可以送给我,当坐骑啊?”森熊欲言又止,想了许久终于说了出来。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姬凌云郝然发觉,那竟是象群中最大的那一头,先是一愣,随即大笑:“怪不得小森先前一直露出奇怪的神态,原来是看中了自己心仪的坐骑了。好,寡人答应了。” “不可……”乌木乎大急道:“别得可以,惟独这只不行。大王,您有所不知。这象是一群一群在一起的生活的动物,而这头象是罕见的种类,有着块头大、力大、有灵性、聪慧等等优势,末将好不容易的将它推举群象认可信服的象王。冲锋陷阵的时候,有它冲在最前头可完全激发战象的实力,但若将它们分开,不但实力大减,而且还会使得象群失去主心骨,不服从指挥。要在另立并不容易,何况我们如今从哪里能寻到如此出众的象王?” 姬凌云早已有了对策,笑道:“不用分开,以后就是这队象兵的首领就是森熊将军。”如此决定并不草率,先前那一呆中,姬凌云就已经有心任命森熊为象兵首领。 首先,森熊是全军唯一一个远近皆能的全能战士。其次,也只有森熊一人可以在千军万马之中立于不败之地,最后,森熊完全有实力将象兵的威力发挥到至高。因为,他们是同一种类的怪物,单纯,进攻,没有任何花俏。象兵如此,森熊也是如此。 姬凌云已经在脑中想象着森熊骑在大象上,向下挥洒致命小戟的神勇模样,他高声道:“森熊将军,寡人现在给你个任务。你务必在这这一个月里学会御象之术,然后在适应战象的冲锋战术。” 森熊高兴的咧嘴大笑了起来,双眼闪烁着红光,拍着胸口道:“大王放心,我一定会完成任务。”由于体格大,不能够策马在沙场上驰骋一直是他心中的痛,这会有了象王充当坐骑,试问天下,还有谁这么拉风? 接着,森熊迫不及待的让人教他御象之术,姬凌云则由乌木乎领着在着神秘的山谷中转了一圈。 这山谷有两个入口,一个在灌木从中,险为人知的地方,一个是新开辟的隧道,也就是姬凌云来的那条路。 为了保密,灌木从中的那条道路除了运送大象进来以外,不允许他人路过,怕人走多了渐渐形成一条道路出来。 听了乌木乎的解释,姬凌云才恍然大悟,开始他还觉得奇怪,几吨重的大象怎么才能由那个一人通过的隧道运送进来呢,原来还有一条秘密的道路。 为了保密,伍子胥确实花了不少的心思。 他们先将有野性的大象在牧场中驯服,然后悄悄的送入山谷,并且人工将道路掩盖,不让人通行。 了解了种种,姬凌云突然发觉已经以在山谷中待了一个半时辰,一件事情上了心头,一拍脑袋大叫了声“糟糕,太兴奋了,竟把阿青给忘记了。” 第十二部修养生息 第十二章秦国音训 当姬凌云回到牧场的时候,意料中的事情发生了。阿青发疯似的在牧场中寻找着自己,知道内情的不敢对她如何,但也不能告诉她自己的去处,只能在一旁劝慰。 可是阿青关心则乱,哪里听的进去。 那些不知道内情的人,见阿青在牧场里横冲直撞,如此嚣张,个个都起了教训她的想法。结果可想而知道,一个个三五大粗的男人,被阿青的一根竹棒打的哭爹喊娘,上窜下跳,颜面尽失,也因此惹了众怒。 姬凌云看到她的时候,她正以一敌八,地上还有八人在滚地呻吟,起不了身。 “阿青,住手。”姬凌云连忙出声叫唤。 阿青见了姬凌云大喜,一声娇喝,一招将八人打倒,来到了他的身前道:“你去哪了,还以为你出事了呢,急死我了。” 阿青心直口快,有什么就说什么。 姬凌云见阿青一脸的焦急,眼圈都有些红了,心下感动道:“没去哪,只是有一些公事要处理,离开了段时间,累你担心了。” 阿青面上浮现了两朵红云,低声道:“只要你无恙,我就放心了。” 姬凌云先是一呆,然后差开了话题问道:“怎样,那大象好玩吗?” 阿青见姬凌云无恙已经放宽了心,又听他提起大象,立刻展开了笑容道:“可有意思了。骑起来左摇右晃地,而且还稳当。” 姬凌云提议道:“不如。我们各挑一只,比赛,看谁速度快?” 阿青道:“好啊,好啊!”说着,拍手大笑,指着原先起乘过的那头最大地象道:“我要那头。” 姬凌云还没有骑过大象,但这些大象都经过了驯服,性格温顺,没有任何危险。何况,他本人御马之术出神入化。御象更加简单。毕竟,大象远远没有马的速度和颠簸。 只是让象夫传授了一些诀窍就上了象肩,跟阿青约定了地点,相互奔驰了起来。只要记住口令,御象果然比御马简单多了。 阿青的御术完全配不上她的剑术,一边笑着,一边拍着象头让坐下大象加速,意图赢得胜利。 姬凌云在象肩上欣赏着阿青的笑容,同时还暗暗限制了坐下大象的速度,输赢对他来说无所谓。只要能看到阿青的笑容,一切都无所谓了。 姬凌云无心取胜,阿青想不赢都很困难。 得胜后的阿青,笑得更加欢了。 姬凌云回到姑苏的时候已经的六天后地深夜了,刚走入吴王宫殿,迎面碰上了等候已久的韩庆。 “启禀大王,秦国发生大事情了……这几日,您到哪里去了?得到消息的时候。我等四处寻找,却未能找到您。后来,伍相国说了您的去处,差人去找也没有消息。” 回来的路上,姬凌云念急吴国并无大事,大多数时间都乐得陪在阿青身旁,她想如何就如何,留下了一段美好的回忆。 姬凌云尴尬的“嘿嘿”笑了起来。想不到自己也有耽误国事的时候,见韩庆却有急事,忙问道:“也许是双方错位了吧……秦国发生了什么大事,如此慌张。难道秦国已经拿下了蜀国……”在他的印象中,任清璇早在一年前就开始为伐蜀做准备了。以任清璇的才干。弱小地蜀国,能够取胜的纪律很小。 由于秦地偏远。秦国又挽住了各个要塞,入蜀的山道也极难行走。在加上今年,巴蜀,秦国一代下起了罕见的大雪,更加阻碍了消息的流通。虽然,秦国伐蜀以有半年,但姬凌云却依旧没有得到有关秦署战役的确切消息。 韩庆说道:“去年九月,秦国上将军赢翎率六万大军征讨蜀国,同月十八日,首战告捷,破蜀国边邑。月底,秦军已经拿下了剑门关。十月,秦军已经包围了蜀国都城成都。” 姬凌云惊讶道:“好快的速度,这兵贵神速,那丫头学了十成十啊,依照如此速度,这时,成都应该已经下了吧?”说到底,他还是有些佩服任清璇的才干地,一个女人走到这一步,不容易啊。 韩庆摇头道:“天不助秦国,在蜀国快支持不住的时候,老天下起了暴雪。 第292章 秦军粮道为风雪所阻碍,棉衣也不够用,秦军只能停止了攻城。就在这个时候,秦国传出了一种流言,说当今亲君赢利暗中挑唆赢行反叛,害死了自己的父亲秦悼公……” 韩庆话音一落,姬凌云就“啊”的一声叫了起来,这种流言不可能是无风起浪,这其中一定有未知的阴谋,忙问道:“赢利是怎么反应的?” 韩庆道:“赢利大怒,下令:传此言论者,移除三族,老幼不留。” 姬凌云低头沉吟了片刻,赶忙道:“也是这是一个好的机会……上大夫,你立刻派暗哨去秦国探听消息,任何风吹草动都要向寡人汇报。” 韩庆道:“这个我以安排下去了。” 姬凌云点了点头,突然想到了问题的关键,忙道:“秦国地事情可以不去管他,但赢翎那里一定要派人盯紧。尤其是赢翎本人,她的一举一动寡人都需要知道。将张言派去,我军中也只有他有这个能力了。” 韩庆一脸奇怪,这个时候应该多注意秦国的最新动向才是,看看是否的引起内讧,有机可趁,关注赢翎有什么用意? 姬凌云大笑道:“这是一个罕见的机会,上大夫也许不知道。那赢翎对赢利完全没有好感,之所以会为秦国效力却是因为她地父亲秦悼公。假如流言是真,以赢翎地性格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韩庆大悟。 第十二部修养生息 第十三章计划不如变化 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姬凌云将大小政事都交给了管繇、颜回二人全权处理。至于,姬凌云、伍子胥、孙武子、韩庆四人,将注意都放在了秦国。 一切都如姬凌云所想的一样。任清璇曾经怀疑过赢利,但一直没有确切的证据。知情人氏不是失踪就是去世,事实真相石沉大海。 赢利虽然嫌疑最大,但并不代表他就是真凶。任清璇不敢开罪,也只能暗中探访,最后不了而了知。 正在任清璇放弃后的第三年,事实的真相竟然再度浮现出了水面。背后的真凶竟是自己的兄长,自己所效命的君王。 饶是任清璇才智绝伦,一时间也不知应该如何应付眼前的局势。 是继续攻城?还是回雍城去问了究竟?回雍都,则犯了贻误军情的大罪,继续攻打成都,对流言蜚语不闻不问,任清璇觉得自己无法办到。 虽然流言蜚语当不得真,但这流言说得有板有眼,如同亲眼见到一般。加上消息传开后,赢利的异常举动,无不证明赢利做贼心虚。 这不得不让任清璇心生怀疑。 这时,姬凌云正和伍子胥、孙武子三人起聚一堂,相互商量着,怎么才能趁这个时机得到好处。 事情太过突然,姬凌云、伍子胥、孙武子等人都有一些措手不及。 因为,依照原定计划,吴国的下一个目标将会是韩、魏,而不是在西北方的秦国。 当日,商议军事战略的时候。 伍子胥首先就提出了破赵、韩、魏三晋的战略。他将赵、韩、魏三晋比做是猛虎,而秦国比做是孤狼,吴国却是雄狮。说道:“狮虎相斗,孤狼势弱。将会坐山观虎,等候我军两败俱伤,以求从中得利。而狮狼相争,狼不及狮。是以会寻求外援。同时,猛虎亦不会坐视雄狮扩张,从而助狼攻狮。我吴国假如攻秦,赵、韩、魏势必会趁需而入。但若攻赵、韩、魏,秦国则会按兵不动。与其面对四国,不如先破三晋。” 伍子胥的战略观是整个吴国最出色的。一番话有理有据得到了大众的认可。更何况,赵、韩、魏面临天灾,是最佳地进攻时机。 原本,除吴国以外,以赵、魏实力最强。赵国国君赵毋恤英勇善战,亲率大军北击楼烦,收编楼烦大军,扩地千里,威镇异邦。而姬斯贤明远播。手下能人无数,百姓安居而业,民心归附,更是破灭中山,实力大增。 只是在一年前,魏国与吴国交战中。先是中了孙武子的算计,在黄河一役,折了一万五千水军,又在攻城战中,折损了近四万人马。最后又因姬斯不善领兵,三万大军被项鹰击败,损兵一万余,更因公孙圣的烧粮毒计,使得来年魏国大部分田地颗粒无收,陷入了饥荒,造成了百姓无米下锅的局面。好在有赵、韩地援助,这才使得魏国渡过难关。 经过连方打击。魏国元气大伤。国君魏桓子因此忧虑成疾,无心理国,将魏国国君之位传给了姬斯。姬斯并不妥协,反而更加迈力的处理国事。在姬斯的努力下,魏国情况日渐好转。但综合实力以比不上秦国。 魏国元气大伤。意味着三晋实力大减,正是出兵三晋的大好时机。所以。吴国的重心移在了北地。这才导致了对秦国的侦察有些松懈,半年不得秦地地真实动向。 秦国的这些异变都是姬凌云、伍子胥、孙武子等人史料不及的。 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在完美计划也会被变化打乱。战略方针,亦是一样。当务之急,正是要根据秦国的一切情况来改变原定的计划。 是改变计划攻秦,还是不变计划的出兵三晋,这一切都要依照秦地的实际状况才能下定论,才能取得最大的利益。 此刻,即便姬凌云、伍子胥、孙武子三人也无法定下日后的决策。 吴国地情报网还是值得赞许的,一旦将视线移到秦国后,雪花般的情报,哗啦啦的以最快的速度通过各种渠道传吴国。 不久前,他们还得到了任清璇的举动,对于秦地的流言。这位秦国公主上将军并未做任何表示,一直属于沉默状态。但她的举动却透露了她的意图。如今风雪以停,路道以通,一切物资都准备就绪。 秦军休息了几个月,精力、战力以达颠峰,是最佳的攻城时机。而这位秦国公主却没有发动给予蜀国最后一击地攻势,她在等,等待赢利的表态,或者等待一个关于真相的答案。在此之前,她不会下达任何攻城的命令。 姬凌云、伍子胥、孙武子他们也在等,等赢利的决定,赢利的决定现在已经关系到了吴国下一步的决定。 “大王,秦国又有消息传来了。”就在这个时候,韩庆急冲冲的走进了议事厅。 “快说!!!”这个时候,秦国地消息是最抢手的。姬凌云道:“赢利那家伙对赢翎的做法有什么反应。”不等韩庆说明,他已经猜到这消息是赢利给赢翎的答案。 韩庆道:“不久前,赢利写了一封密信给赢翎公主,信以被赢翎烧毁,具体内容不详。此外,近日来秦国北方草原有聚集军队的迹象,赢利以下令让赢翎速战速决,或者直接班师回朝。” 伍子胥看穿了赢利地本意,冷笑道:“这怕是赢利遮休地一种手段吧?他慌称异族来袭,将流言推给了异族。使人觉得是异族为了更好的攻占秦国,才刻意散布了这出无中生有地流言,以制造混乱,达到目的。并且,光明正大的让赢翎回雍都,收缴她的兵权。”根据情报分析,伍子胥跟孙武子完全认同那流言的真实信,在他们眼中那流言并非是无的放矢,以赢利的为人看来,为达目的运用极端手段正是他的长处。 既然确有其事,赢利难免会为之心虚。赢翎只要一回雍都,以赢利的手腕来说,下场有死无生。赢利写秘信给赢翎,完全是投鼠忌器,害怕赢翎手中的那五万大军。 秦国所有军队加起来不过十来万而已,一下子损失五万,绝对是致命的打击。 姬凌云的想法与伍子胥不谋而和,他了解这段历史,在历史中赢利是接过秦悼公的位子上位的,这内乱并没有发生。换而言之是因为自己的出现才使得秦国发生了这场内乱,这其中最大的变数就是文种之子----文章。 因为自己的出现,文种早死,文章逃脱,并且去了秦国。以文章的狠辣、智计。与其在秦悼公麾下慢慢的向上爬,还不如辅助一位王子助他登位,立下旷世之功,取得高位。这应该也是文章为什么在弱冠之年就能够当上相国的原因吧。若非,文章立下旷世之功,即便在有才华也不可能由一名不经传的门客,一跃成为一国之相。 姬凌云道:“不知赢翎应该如何决断,是反赢利,还是入朝待命。又或者说,整个事故都是一个局,由文章布下的局。” 韩庆点头道:“不乏有这个可能。由于我吴国太强,秦国与三晋之间又早已有了来往,他们联合一气,并非不可能。利用这个理由,假意让赢翎反秦,而在我们坐收渔利接受赢翎归顺时,反戈一击,最后在四国合力将兵锋一齐指向我国……这事情才刚刚发展,必要的消息不足,暂时无法判断背后的这一切。秦国动乱,对我吴国是利,是弊由未可知。” 孙武子笑道:“老夫觉得这是一件好事,文章布下的局不大可能。毕竟,这以是十多年前的事情了,文章未必有这么大的能耐。依照现有情报来判断,这流言是有人刻意传开来的,百姓健忘,他们不可能记忆起十多年前的事情,这事情对秦国的影响不大,百姓不会因此而产生任何动摇。毕竟,这赢利还是一个很出色的君王,百姓在他的治理下过的很好。唯一能受到影响的已然只有秦公主赢翎一人。大王说赢翎、赢利关系平淡,而跟秦悼公却是感情深厚。这幕后黑手的最终目的一定是秦公主赢翎。” 孙武子说的也有道理,当年在洛邑的时候,姬凌云曾经亲眼看到任清璇为秦悼公流泪,也亲耳听到任清璇以不善的口气质问王云方是否是赢利害死了秦悼公。 他们兄弟倘若关系密切,任清璇绝对不会那样质问王云方。 第293章 姬凌云、伍子胥、孙武子、韩庆四人即便有通天之能,也万万料不到这是公孙圣布下的局,为了就是送给姬凌云遗言见面之礼,而这个礼物正是----秦国。 第十二部修养生息 第十四章以国为礼 正在姬凌云、伍子胥、孙武子、韩庆四人相互揣测秦国动乱背后用意的时候,宫殿外意外的传来了孙驰紧急求见的消息。 三人均诧异的看着孙武子。 孙武子摇了摇头,表示并不知情。 姬凌云对下并不摆架子,但治下却是极严,各人自有分工,决不允许过问职责范围之外的事情,否则轻者打军棍,重者杀头。孙驰负责的是领兵,练兵,依照常例,在这个商议军政大事的时候,不允许有人打扰,除非是紧要大事。 孙驰贸然求见,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 “请他进来!” 不一刻,孙驰大步走进了议事厅,看到了伍子胥、孙武子、韩庆三人,对他们微一点头致意,然后道:“启禀大王,末将今日在练兵的时候。有人急见,他交给了末将一封信和一个锦盒让末将呈交给大王……” “胡闹……”孙驰话音还没有落下,伍子胥就双目一瞪,怒气指责道:“这等小事,什么时候不能说,非要在这个时辰?” 伍子胥年纪越大,脾气好象也大了起来。本来还以为发生大事情的他,骤然间听到了这么一件小事,立刻出声训斥了起来。 姬凌云对着孙驰报以一个同情的眼神,伍子胥不象孙武子那样无欲无求,从不勉强。他为了秦国这突发的时间,这几日都未很好的休息。心情烦躁,火气十足。加上他地性格本来就有些苛刻急噪,孙驰这一下正好碰到了枪口上。 孙驰小声道:“本来末将也是这么想的,当记起父亲说过公孙圣。曾赞他智计无双,末将想他送的东西和信函应该很重要吧?” 姬凌云一愣神。竟然是公孙圣送的东西?一年前,他曾让孙武子地小儿子上云梦山求贤。但却得到他再度下山的消息。此后,公孙圣就音训全无,不知去向。一年后再次出现,竟然托人送自己礼物。即是奇怪。又有些好奇。自己地这位师兄一身的神秘,自己竟完全不知他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东西。 “拿上来!”姬凌云从孙驰地手中接过了一个锦囊,取出信笺,上书:“承蒙大王赠送《孙子兵法》,公孙圣铭感于内,特送上大礼一份,以表敬慕之情。”下书:鬼谷公孙圣笔。 姬凌云在案几上找到了当初地那块自己帮助避过叶公水攻的衣襟,相互对比,上面的字迹果然一模一样。 他将衣襟和信笺传阅了下去。然后在命人呈上公孙圣信中的那个所谓的大礼。 不说自己奇怪了,就连伍子胥、孙武子两人也是一头的雾水。打开了锦盒,里头竟是一束碗口粗细的紫红色木简,将之在案几上平平铺开,原来是一副巨大的地图。那是秦国的地图。但却包括了尚未归入秦国版图地蜀国。 莫非,难道…… 姬凌云将地图拿在手上。给堂下众人观看。 韩庆发出了一阵惊呼:“这一切难道是他布下的局?信中说的大礼不可能仅仅只是一副地图而已。所谓的大礼应该是地图上的土地,秦国加蜀国,这礼物确实够大地了。这封信加上地图,还有如今秦国地动向,一起加起来一切一目了然。”跟随了姬凌云多年,韩庆发觉自己的成语越说越顺口了。 伍子胥对公孙圣并不了解怀疑道:“会不会有诈?” “不会!”孙武子微笑地说了两个字。 姬凌云也道:“寡人也有同感。首先,师兄两次在关键的时候帮过寡人,可见他对我军以及寡人并无恶意,况且有没有必要利用这种手段来对付我军。另外,他人冒充也不可能。《孙子兵法》一事,也只有我们两人知道而已。寡人这位师兄才学惊人,潜力深不可测,值得信赖。” 孙武子也同意姬凌云的说法,在鬼谷生活多年,对于公孙圣的为人以及才学还是非常了解的。鬼谷代代留传,以有千年,这公孙圣绝对是其中最出色的弟子无疑。 鬼谷传人在继任上任鬼谷子后,必改名为鬼谷子。是以,世人皆传鬼谷子乃神人也长生不老,实是谬传。 伍子胥见姬凌云、孙武子一致认可了公孙圣的人品实力后也对此人产生的好奇,姬凌云、孙武子如此推崇一人,这种情况还是第一次呢?沉吟道:“那我们现在是放弃攻取三晋的计划,还是怎么样?” 姬凌云果断的道:“放弃攻取三晋,按兵不动,等待伐秦的时机。” 富贵险中求,姬凌云天生具有赌徒心态,从来不惧怕赌博与挑战。比起攻伐三晋,秦国这块骨头显然要好啃上许多。 韩庆突然想起一事惊道:“这公孙圣我听过,在秦国来的情报里,有过公孙圣的名字。他是秦国的大夫,据说是由文章举荐的,深得秦厉共公赢利的重视。这次赢翎能够顺利伐蜀,是他给予了赢利的决心。” 姬凌云一楞,随即笑道:“这就对了,正是因为他要潜入秦国,所以才不能现身,不能和我们有过多的接触,以次来确保计划能够顺利进行。” 韩庆皱起了眉头道:“不能于我们接触,那么我军如何才能跟他配合一气?” 姬凌云指着公孙圣送来的地图笑道:“一切奥妙都在其中,你们仔细看了,这地图上已经标明了我军的进攻路线,只要根据进攻路线走准是没错了。” 姬凌云一拍案几,定了下来,同时在心底想道:“师兄,让寡人看看你是否有能力决胜千里,将秦国送给寡人。” 第十二部修养生息 第十五章毒计陷害 在这场政治风暴的中心,秦都雍城显得格外的平静,平静的让人喘不过气来。这是暴风雨即将来临的景象。 流言仅靠杀戮是无法平息的,尤其是这种政治上的流言。你越是镇压,越显得你心虚。但你要是不镇压,任凭发展,后果也会不堪设想。 有一句话说,谣言止于智者,但更有一句话是三人成虎。 何况,这惹得秦国上下风声鹤唳的流言,仅仅只是谣言这么简单吗?至少,许多明眼人就从其中察觉出了猫腻。 除非赢利能够有百分百的证据可以证明自己的清白。 在这个时候的秦厉共公赢利显然失去了一位明君,英主应该的风度,在空旷的大殿内来回渡步,略显英俊的面庞有些扭曲。在他身旁依旧站立着视为心腹的文章。 此时的文章依旧摆出一个万古不便的僵尸脸色,看着赢利焦虑的模样,心中却是有些幸灾乐祸,笑他活该。文章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好人,更不是一个圣人。只要自己得利,任何人都可以利用。 赢利重用赢翎来权衡朝中实力,以防自己坐大。以文章的才智怎么可能看不出来,只是一直装做不知而已。在暗中,他早已经留了一手。他承认在军事上自己确实比不上那个女人,但在狡猾,诡诈上那女人还是嫩了一点。 虽然,此刻他有办法对付赢翎,可他就是不说,看着赢利这副模样,一股报复的喜悦感油然而生。 所谓吃一堑,长一智。 父亲文种因为在猜忌心重的勾践麾下而被勾践处死。赢利才干尤胜于勾践。猜忌心亦胜于勾践。若秦国称霸,那些功高震主之臣,一个也逃不了。 此刻的文章又岂会重蹈覆辙? 他要的是长久的权利,而不是一时地富贵。 赢利此刻也有些后悔,若不是自己想要平衡朝中实力,自己这位便宜妹妹也不会以一女儿之身,在短短时日内就成为大秦国第一统帅。想不到当时自己引以为傲的举动。竟然会使得秦国陷入这般危机。 归根究柢,造成这一切的都是那个散布真实谣言的幕后黑手。那件事情自己当时做的异常小心。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安枕了十年,想不到还是走漏了风声。 光是赢翎一事就足以令他头痛,前段日子,镇边大将伍封竟也差人来询问此事,言语之中迫有不善。 这伍封不比赢翎。伍封镇守秦国疆界二十年,德高望重。边境守将视他军命为一切,得罪了他,秦国边境将会难以安生。在伍封起疑之前,必须将这事情压下。 赢利看向了文章,知道自己虽对他意图把持朝政有些不满,但在关键时候还是离不开他,问道:“相国有什么办法化解眼前危机?” 文章眯起了小眼道:“赢翎公主手中有五万大军,巴地又是其心腹大将镇守。以她当前的实力,已经成了一个小国诸侯。想要她乖乖听话可不容易。” 赢利厉声道:“难道就没有办法了吗?” 文章笑道:“为今之计也只有一法,先下手为上。” 赢利道:“怎么个下手法?” 文章眼中出现一丝利芒,阴冷着笑道:“最近我国边城附近不是常有异族骑兵游戈的消息吗?我们可以仿冒赢翎公主地字迹伪造一封赢翎公主勾结匈奴王,意图制造内乱,颠覆秦国的书信。先诬告赢翎公主有不轨之心,然后在光明正大地招伍封将军镇压反贼。如此,即便赢翎公主有一百张口,无法为自己辩白。” 赢利早已领教过文章的毒计。此刻听之,还是有种毛孔悚然的感觉,但他就是喜欢这种感觉:“计是好计,只是如何让人信服?还有其麾下的五万大军又该如何?一旦损失这五万大军,我秦国到时连韩、魏都比不了了。” 文章胸有成竹道:“这个容易。 第294章 我们只要贿赂一人就可。赢翎公主麾下有三将。其中云飞扬智勇双全,仲青虎英勇善战。而范威则精于用骑,我秦国最精锐的骑兵就在他的麾下,因为蜀地难行,所以呆在了巴地镇守城寨,只要我们能够说服他,断赢翎公主粮草辎重。赢翎公主再有通天之能也难逃我等手 赢利问道:“有把握吗?”他知道云飞扬、仲青虎、范威三人都是赢翎公主的臂膀,对她忠心耿耿。 “当然!”文章自信地笑了起来,因为范威就是他的人,是他安排在赢翎公主身旁的棋子。 赢利长叹了口气道:“就这么办吧!”他知道面对如此死局也只有用这种毒计才能够奏效了。 文章出了秦王宫没有直接回到自己的府邸,而是直奔公孙圣的住处。 两人就坐。 公孙圣手中把玩着一根已经生绣了个青铜鞭,眼中露出了阵阵的贪婪,欢喜。这青铜鞭看似一根寻常的鞭子,实则不然。它乃殷商时期,太师闻种的打王鞭,价值连城,实是无价之宝,难怪“贪财”的公孙圣会如此迷恋。 文章笑道:“公孙兄,这份礼物你可满意?” 公孙圣赔笑道:“满意,满意。”说话的时候,眼睛依旧不离手上地打王鞭,说道:“有此宝贝,在下日夜不愿意离手,让文兄见笑了。” 文章难得的笑了起来,他文章自诩才学过人,当世能让他忌惮者仅有几人而已。其中包括了他的仇人姬凌云、伍子胥、孙武子,另外还有赵国的董安于、郄疵,还有魏国的李悝,在就是眼前的公孙圣。和公孙圣相处的时间虽短,但对于他的才学,文章亦不得不服,他用计之毒辣,思绪之敏捷,出谋之奇妙尤胜自己。若非他贪财成性,容易驾驭,又可以帮助自己对付伍子胥、孙武子,自己早已容不下他了。 文章假惺惺地笑道:“公孙兄的计谋真是神鬼难料,这一下任那赢翎有通天之能,也只有死路一条。” 公孙圣道:“那是自然,我这一计除非赢翎以死明志,否则罪名永远无法洗脱。以赢翎之好强,又怎么会轻易的自尽罢休。她只要反抗,这罪名就定了下来,再也无力翻身。”说着,奇怪道:“也许是老天帮助,最近这些时候我国边境好象有些不安分。” 文章笑道:“公孙兄太多疑了吧,边城有伍封大将军在,那些宵小哪敢放肆。”说虽如此说,但公孙圣还是察觉出了文章刚才的笑容里有一丝丝的不自然,心道:“伍封在宵小不敢放肆,要是不在呢?”这话他没有问出口,他知道只要自己这话一出口等待他地只有死亡。文章地辣手比起赢利,那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凌云八年,五月六日。 安定守将擒获一名奸细,搜得秘信一封,信中内容竟是秦国上将军赢翎写给北方匈奴王的一封通敌秘信。信上说秦国以因流言而日益衰退,不出半年,就是灭秦之日。 秘信传到雍都,群臣哗然。秦厉共公赢利更是大怒,当即下令赢翎死罪,取其首级之人可升官三级,并赏黄金千两,封为侯爵。 顿时,秦国大震。 凌云八年,五月十六日。 赢翎通敌地消息传到了成都外的秦国军营。 以化名为赢翎的任清璇一脸的苍白,“扑通”一声,直接坐到了地上,双拳紧握咬牙厉声道:“赢利你好狠的手段,父王,你死的好惨……”此时此刻,任清璇立时想通了一切。赢利就是杀害她父王的真凶。 自从消息传开,云飞扬心中早有预感,只是他万万想不到赢利会做的那么绝,一点活路也不给她们。 事情发展到了这个地步,已经没有任何回转的余地了。要不是死,要不是反,别无他途。“上将军,您下令吧!”云飞扬的命是任清璇给的,现在是回报他的时候了。仲青虎也站了出来,他不能说话,但眼神足以代表一切。 任清璇眼圈以红,但强忍住了泪水,在这个关键的时候,她更要为她麾下的将士负责,寒声道:“将这消息封住,不让任何人知晓。在通知范威守住巴地,还有传令下去,立刻攻城。” 命令刚刚下达,任清璇心就沉了下来,在她视线内出现了六位秦国将军。 第十二部修养生息 第十六章诬陷对诬陷 在公孙圣、文章的算计下,任清璇以无路可退。正如公孙圣说的那样,任清璇是高傲的,面对即将来临的危险,她并没有放弃,也没有妥协。因为,她的高傲不允许自己这么做,她可以接受自己败在姬凌云这等英雄的手上,但不能接受自己输给类似文章一样的无耻的佞臣,宵小。 反抗是她唯一的选择。 要反抗,要对付秦国,首先要有一个稳固的根据地。 此时,她们所包围的成都正是不二之选。 将巴蜀联合,利用山道之险,为自己的清白做无声的辩白。 正当任清璇下令不计较伤亡攻打成都的时候,六位秦国将军出现在了她的面前。他们都是军中宿将。无论是家世还是军队中都有不小的威望,更重要的是他们不同于云飞扬、仲青虎。 这两人是她的直系部下,只忠于她一人。而眼前的这六位秦国将军却只忠于秦国,他们来势汹汹,一看就知来者不善。 为首一人走到了任清璇的面前也不参拜,直接质问道:“上将军,我等对你的才学相当仰慕。你既然贵为我秦国的上将军,又为何要勾结匈奴异族,同我大秦为敌?我大秦有何亏待上将军之处?” 任清璇在他们来之前以知不妙,此时一听心中更是气愤。也知赢利以不讲究任何情面,一心想要处死自己,否则他们不可能如此快的得到消息。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圈套,治自己与死地的圈套。 任清璇麾下有三万大军,其中一万骑兵在巴地,在成都这儿的嫡系部队仅有两万。而在她面前的六位将军却有三万士卒。在人数上不占优势。虽然她有自信能够以少胜多,但这内乱一起。她们将无力攻取成都。到头来只有死路一条。 在这个关键的时候更是需要冷静,而不是卤莽。 任清璇面色寒如严冬,威严与肃杀之气由那娇小的身躯喷射而出,“吴志伟,以下放上,污蔑主帅,依照大秦律法该当何罪。” 吴志伟便是那为首大将。 吴志伟见任清璇如此模样,惧由心生,不禁小退了一步。标记1自从任清璇逐渐展露才华之始,秦国地军治有了十足的改善。尤其是军令之严。手段之绝,让所有人又敬又怕。在她麾下触犯军令之人,不论是谁,一概不留情面。 在六年前,秦国亚卿之孙上将军王骆醉酒在大街上逞威。任清璇依照大秦律法打了他五板子。王骆不服,带上了八十多名家将,直冲任清璇所在地军营。 任清璇二话不说,将王骆一行八十多人全部斩杀,人头高挂营外示众。 秦国朝野大动。此后,无人在敢对任清璇所制定地军法说个不字。 赢利以狠下心肠。要至任清璇与死地,下达了绝杀命令。吴志伟此刻完全可以无视任清璇的任何指令,但多年来的敬畏,还是令他不敢放肆。 任清璇冷“哼”一声道:“自从本将上位以来,除了大王还没有人敢这么跟本将说话。今日本将到要看看,你们一个个向谁借了胆子。” 六位秦国将军你眼望我眼,个个都不知所措。 任清璇道:“你们既然不说,好。那就轮到本将说了。刀斧手听令,吴志伟藐视本将,无视秦国军法,胡乱编造谣言罪无可恕,立即推向营门斩首示众。以正我秦国军威。余下赵素、钱杉、李珲、周平、黄硕五人无视本将。各打二十军棍。” “是!”早有八名刀斧手站了出来,意图押送六人执行军法。 “贼子尔敢?”吴志伟、赵素、钱杉、李珲等六将大惊失色。纷纷取出了兵器。 这一下可了不得,周遭士兵不明情况见吴志伟、赵素、钱杉、李珲等六将竟然拿着兵器对付他们的主帅。一个个象是吞了炸药一样,将六将包围了起来。里三层,外三层,足足有上百人,人数还不断的增加。 六将脸都白了,他们得到消息,惊疑不定,想来问一问事实,看看情况。谁想到会成这个局面。 还没有反抗就被制服住了。 六将被绳索绑缚狼狈的跪在任清璇的面前。有人不愿,但在武力的胁迫下还是屈服了。 任清璇冷眼看着他们,正义凛然的寒声道:“吴志伟、赵素、钱杉、李珲、周平、黄硕六人在本将面前意图不轨,还出言不逊,污蔑本将,罪无可恕,通通推下去斩了。” 六将惊恐万分,一个个的大声叫囔了起来。 死亡可以让人感到恐惧,也可以让人变得聪明。 “慢着!”钱杉突然大叫了一声,直眼望着任清璇道:“上将军,你真地没有勾结匈奴异族,同我大秦为敌?” 任清璇冷笑道:“笑话,本将在秦国一人之上,万人之上,又是当今秦君的妹妹,手中握有三万大军,钱财用之不尽。我何必去巴结匈奴异族?这对本将有什么好处?” 吴志伟、赵素、钱杉、李珲、周平五将皆为之动容,眼睛不约而同的看向了同样震惊的黄硕。 吴志伟最是急噪叫道:“黄老弟,这是怎么回事,你不是告诉我们说上将军勾结匈奴异族吗?大王还为之大怒,说只要取了上将军的头颅就可以官三级,并赏黄金千两,封为侯爵?” “这个……”黄硕斗大的汗珠滚滚而下,一时说不出话来。 第295章 “原来如此。”任清璇脸上露出了一副果然如此的模样,走到了黄硕的面前道:“你就是蜀国的奸细,收了蜀王的好处,从而背叛秦国。我说地可对黄硕将军。” 吴志伟、赵素、钱杉、李珲、周平五将糊涂了。 赵素问道:“上将军,你刚才那话是什么意思?” 任清璇道:“最近几日,我军内应来报,在我军将领之中,有人与蜀王有过勾结,谋害于本将。你是这次行动的真兄,想必内应说的内奸就是你了吧?” 黄硕终于馋到了百口莫变的滋味,无论他怎么辩驳。任清璇都是一副你是真凶的模样。 “上将军,你还是拿出证据来得好。”周平跟黄硕关系最是要好,这个时候也只有周平一人站出来帮黄硕说了一句好话。 任清璇冷哼道:“是与不是,等会便知。飞扬,你带一伙人去黄硕的营帐搜查,看看能够找到一些证据。” 云飞扬高声领命。 “我也去!”周平在这个时候还能保持着一些清明,为了防止他们弄虚作假,黄硕首先开口请求。 “好!”任清璇回答的很是畅快,但心中却有着将周平千刀万剐的想法。 在这危机之刻,任清璇好不容易想出对应之法。她料六将如此快地得到这个消息,一定的其中一人因身份的关系得到了事先通知,想集合其他五将之力让自己在不反抗的情况下,不知不觉的死去。 不然,他们也不可能先礼后兵,先来质问自己。 这正是自己可以利用地契机,效仿赢利对付自己地方法,先下手为强,来个恶人先告状。眼看计谋将成,周平却意外的杀了出来坏了她地好事情。 本来以云飞扬的智计,完全可以伪造一个事实,但如今箭在弦上,却是不得不发。同时,她还让吴志伟、赵素搜查她的住处。这样即便黄硕那里没有搜查到什么,她也可以证明自己的清白。 任清璇身正不怕影子斜,营帐内除了一些书籍以及日常用品以外,别无他物,一丁点的线索也没有。 没过片刻,周平气冲冲的由远处冲了过来,手中还拿着一裹包袱和一个盆状容器。来到黄硕面前,对着他就是一脚猛踹,直将他踢了丈余,在地下哀嚎不已。 周平大怒道:“枉我如此信你,想不到你竟然是这样的小人。你看看这些是什么?”他将包袱和容器丢到了地上。 包袱与容器里的东西洒落了出来。 包袱中装的是黄硕的衣服,而容器中却是布灰几片未烧尽的碎布上尽是密密麻麻的小字,奇书-整理-提供下载具体内容怎样却以看不清了。 这个时候,云飞扬一脸阴沉的走了过来,手里也哪着一个包裹,说道:“这是在黄硕床塌底下挖掘出来的东西。” 同样的丢在地上。 珍珠、美玉、黄金、玛瑙这些东西从包裹里滚了出来。 黄硕这一身的罪,即便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了。 第十二部修养生息 第十七章任清璇妥协 刀斧手可不讲任何关系,出色的刀斧手一刀下去可以将牛头劈成两断,更别说是脆弱的人头了。 黄硕那硕大的头颅在吴志伟、赵素、钱杉、李珲、周平五将的面前滚动着,只见那头颅嘴巴大张,双目圆瞪,完全是一副死不瞑目的表情。 “这就是违背军令的下场。”任清璇的话如同从九幽地狱里传来的催命符一般,跪在地下的五将从心底颤抖起来。 任清璇的美天下罕有,但却如罂粟花一般,诱惑却是致命。 黄硕也是文章在秦军中安排的一个棋子,文章本欲让他在消息未传到蜀地之前,联合诸将杀了任清璇。使得任清璇的嫡系亲兵在不知原由的情况下和秦国的军队相互撕杀,然后在借助蜀国之手将这些秦兵全部的留在蜀地。以此毒计来消耗秦国的兵力,达到他那不可告人的秘密。 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任清璇会比黄硕更早的得到消息。黄硕虽然不不蠢,但又如何是任清璇的对手,不过几下就百口莫辩丢了性命。 五将看着头颅不知如何是好,依照秦国的律法,他们今日所犯之罪,唯死路一条。在死亡面前,不是人人都有勇气坦然面对的。 周平咬着牙道:“我等五人错信黄硕逆贼之言,冒犯了上将军,唯死而以,末将甘愿受罚。” 跟随任清璇多年,周平或多或少知道对方的脾气。看前这人最讨厌的就是胆小怕事,卑鄙龌龊的小人。你越是哀求,越显得可怜,她越觉得你无能,越不饶你。其余这样,不如承担一切,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其他人也幡然醒悟,一个个将责任揽在自己的身上表现的视死如归,就象将要慷慨就义的烈士一样。 任清璇面露冷笑。这点伎俩。他们的任大公主又岂会看在眼里?当下冷笑道:“你们应该知道本将治军的原则。你们今日所做的一切,足以让本将杀你们十次。本将很想杀你们,但杀了你们接下来地战就没有的打了。我讨厌失败,不想就这样回到秦国。”她站了起来,在五将面前走来走去,又向是自语又向是对五人述说:“秦国因为谣言使得朝野有些混乱,本将也曾对王兄起了怀疑。所以,一直以来并未下令攻城。前些日子王兄亲自修书澄清一切,本将正打算下令攻城,想不到却发生了这种事。林雷” 她让人将赢利在前些时候向他示弱。澄清谣言时写给他的书信拿了出来。 五将看了心中最后一点的疑惑全都烟消云散,有的只有懊恼和愧疚。 周平尚未说话。一旁的吴志伟以是羞愧难当,挣扎着抢上一步大声道:“上将军,都是我等贪功,听信小人之言。冒犯了上将军!上将军只管在这里休息。吴志伟愿率本部人马荡平蜀国,将蜀王人头献于上将军帐下!” 余下四人也纷纷表态。 任清璇大笑道:“好……本将就在给你们一次机会,你们全起麾下所有兵马强攻成都,不下此城誓不停歇。” 吴志伟、赵素、钱杉、李珲、周平五将被松了绑,对任清璇行了一礼后大步离去,那模样当真有几分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架势。 五将离去,云飞扬婉儿笑道:“上将军这一手真是漂亮,将他们六个蠢材玩弄于鼓掌之间。此次离去。怕是要卖命大干一场了。” 任清璇微笑道:“他们犯的是死罪,我能饶他们,赢利未必会如此。为了补过,他们不卖命都不成。”说着,她又疑惑道:“黄硕营帐是什么一回事情?” 一切都不出她所料。惟独在周平那里出现了些变故。只是。不知为何周平手上会有那些“罪证”。 云飞扬听了大笑了起来,道:“起初末将也觉得有些奇怪。但细细一想也明白了个中关键。想必是那黄硕自认为将要功成,可以回国了,于是事先准备好了行囊。至于那被烧掉的信函可能是赢利或者文章写给他告诉他消息的信笺吧。事有凑巧,经过上将军那么一说,周平见到那两样东西时立刻起了误会,认为黄硕准备好了行囊是意图逃跑,那被烧毁地信笺则是他的通敌秘函。事实据在,加上末将一阵讽刺直把周平气地火冒三丈,失去了理智,一句话也没有就冲出来找黄硕出气。趁着这个时候末将将一包珠宝埋在他的床下又挖了出来,三个证据合在一起,黄硕辩驳的余地都没有了。” 任清璇点了点头也露出了淡淡的微笑。 同时,一件心事又上了心头。 究竟是谁将这个消息告诉自己地呢? 任清璇这次能顺利躲过这劫全归功于一个神秘人告诉她赢利和文章地毒计。 凌云八年,五月十六日,夜晚。 正如任清璇想象的一样,吴志伟、赵素、钱杉、李珲、周平五将知耻而后勇。一个个都象是吃了兴奋剂一样,发疯,发狂的向成都发起了猛攻。 也许是因为秦军太长时间没有攻城了,成都上的守兵在防守上出现了一丝的松懈。为秦军的这次猛攻狠狠的给了蜀兵一个教训。 激战了整整一天一夜,成都虽未被攻破,但却折损了三千余将士的生命。成都城中所有的兵力加起来也不过七千, 这番苦战下来,蜀国几乎损失了一半地兵力。 当蜀王明白秦军这次要动真阁的时候未时以晚,余下的人马根本不足以将成都这座巨城防守的面面具到。兵力不足,使得成都上下一日三惊。 蜀王甚至将百姓屈赶上了城头,一起帮助守城。 五月十九日。 激战三日,秦蜀两军伤亡惨重。 吴志伟、赵素、钱杉、李珲、周平五将皆疲惫不堪。当夜,凌晨。任清璇出五千精锐助阵,强攻北门。 成都北门摇摇欲坠,蜀王亲临战线集结重兵镇守。 战至关键时刻,任清璇在让仲青虎亲率一千秦国最最精锐的铁鹰剑士奇袭成都南门,并亲临战线击鼓助威。 铁鹰剑士神勇无双,头顶城楼箭雨冲上了城头。城头上地百姓一哄而散,守兵也被百姓冲乱了阵脚。 铁鹰剑士以绝对地力量拿下了成都南门。城门大开,早已待命的秦军一拥而上。 当日,清晨。 仲青虎率铁鹰剑士杀入蜀国王宫,亲斩蜀王于刀下,至此,蜀国灭亡,任清璇入主成都。 五月二十日。 任清璇刚一接管成都,赢利地指令就传到了成都。吴志伟、赵素、钱杉、李珲、周平五将一个个目瞪口呆想要反抗却早已被先知先觉的任清璇给擒拿住了。 第296章 他们麾下的将士连日苦战,一个个疲乏不堪,哪里还是任清璇麾下嫡系士卒的对手,何况,他们的主将全部都被任清璇给擒住了。 战还未打,一个个就弃械投降了。 五月二十一日。 任清璇本欲高举义旗,叱责赢利弑父并诬陷自己的罪恶。但义旗还未举出,巴地就以发生变化。 范威是任清璇所倚重的臂膀之一,在这个关键时刻,他并没有声援任清璇的举动。反而,向秦国百姓陈诉任清璇与匈奴勾结的种种“事实”。 此番任清璇真正的是百口莫辩了。 蜀国王宫。 天下最令人难过的事情莫过于被最信赖的人出卖。 任清璇呆呆的看着长空,脸上是数不尽的没落。范威在她未发迹之前就已经跟随她了,当时范威不过是区区马奴,是她发觉了范威的才华,助他一步一步的走到如今这个位置。她从来没有想过他居然会背叛她。 而且是如此的彻底,将她推入了万劫不复之地。 仲青虎不能说话,但双目赤红,双拳紧握,指尖深入掌肉由不自知。他恨,恨自己无能,不能帮上一点儿忙。 云飞扬也一脸的没落,范威的反叛使得他们失去了军队赖以生存的粮食。 任清璇长长的叹了一口气道:“飞扬,你现在去将吴志伟、赵素、钱杉、李珲、周平五将以及他们麾下的所有将士都放了。无论他们是信于不信都将他们放了。” 这个时候,多一张口就等于提前向死亡迈进一步。 任清璇无法对这些曾经为自己迈过命的将士下手,也只能放虎归山。 云飞扬漠然的点了点头,这是当前最好的办法。 任清璇咬了咬牙道:“还有一件事情,在放了他们以后,你混入军中出巴地过庸地前往郢都向姜良求助就说……就说……”她张了张口,最后无奈道:“就说我愿意率兵……率兵归降。” 短短的一句话,她仿佛是用尽了全身力气才说出来的。 云飞扬深深的看了对方一眼,点了点头。 第十二部修养生息 第十八章决定出兵 没有人比云飞扬更了解任清璇的高傲,在他第一次对任清璇印象中,任清璇不过是一个痴心妄想的丫头而已。 他云飞扬是秦国一没落世家的子弟,自由习得祖上留传下来的兵法韬略,以求重新光耀家族。秦悼公时期,参军投入镇边大将军伍封的麾下因作战勇敢,且善于用谋,精通用兵之道,在战场上多有建树。 此后,秦悼公之弟赢行,联合巴、蜀起兵反叛。云飞扬追随伍封镇压叛军,出谋大破赢行又因事先料到赢行撤退路线,擒得赢行立有大功,且被相国文章看中多番示好。 只是当时文章为实行自己的治国方针,大势屠害朝中士族大臣,云飞扬很是反感,将文章的示好视若无睹。 文章本非心胸广阔之人,找了个借口将云飞扬贬成了看守城门的将领,十足的无权闲职。云飞扬心中不岔,有些自暴自弃。 直到任清璇的出现,她的出现改变了云飞扬的一生。 记得任清璇初次向他抛出橄榄枝的时候,云飞扬当时心情不好,不屑的说了一句战场,女人滚开的气话。 任清璇当时气急,留下了一句话:“我还会在来的。” 此后,一直也没有听到任清璇的消息了,这事渐渐在他的脑海中淡去。 直到那一天,他在酒馆里听到了一个消息,镇边大将伍封回秦都雍城叙职,北方强大的义渠之戎挥师来攻,边境失守。林雷临危间,任清璇挺身而出,以三千败卒固守危城,直至伍封援兵到达。后来更是组建了一支飞凤军,,以美貌、战术威镇秦边异族,成为了秦国的女英雄。 起初。他还不在意。但不久后,任清璇再度来到了他的家中,讥讽道:“我现在官职比你大,功绩比你高。你什么都不如我,凭什么小觑于我?” 他记得自己当时羞愧的无地自容,在对方的激将下答应了加入到对方的麾下。 本来,他仅仅只是想给任清璇一个教训后离开。可是,当看到任清璇的付出后,他动容了。 一个比男人更要出色的女人一丝不苟的干着一切不属于她干地事情。她比所有人都努力,比所有人付出的都要多。但得到的成果却因为是个女人而变的非常的小。 他曾经问他为什么,为什么要那么卖命。 她只是高傲的回答了一句:“我要证明给世人看女人绝对不比男人差。尤其是我,绝对不输于任何一个男人。” 从那时起,云飞扬对自己的这位女主上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尽自己一切努力,以自己的才干帮助于她。经过诸多考验。终于得到了秦君赢利的认可。 这一次。任清璇居然放下了自己地高傲去求一个打败过她的男人。她不会不知道自己自己一归顺了对方,这就意味着自己将永远不可能赢过对方。 她之所以这么决定无非是为了麾下两万将士地性命,不忍心看着他们白白跟随自己牺牲罢了。 任清璇做出了这般牺牲,云飞扬觉得自己若无法完成任务,即便是死了也不会觉得瞑目的。 混在兵群之中,云飞扬瞧见了范威这个叛徒,此刻的他正高坐马上心不在焉的看着远方,一股难以言语地暴烈之气由心底冲出,恨不得将对方大卸八块用来喂狗。 但身后士兵地催促让他清醒过来。愤然的看了范威一眼往前走去。 在偏僻的地方脱离的队伍,朝着记忆中的小路赶往郢都。 经过十日,昼夜不停的赶路,云飞扬踏上了郢都的街道。 经过通传,云飞扬并没有如愿的见到姜良。但却见到了令一个人。名动天下的吴王---姬凌云。 见着云飞扬诧异地表情,姬凌云自得的暗笑。秦国的消息一日三变。秦国上下流言四起,乱做一团。自从他决定相信公孙圣后,为了更方便的了解形势便来到了郢都,且将二十万大军分批向这里集结,做伐秦之用。友善的解释道:“云将军不会认为我吴国一点情报能力也没有吧?对于秦国地事情,寡人知道地或许不如你知道的多,但也不会少了。寡人最喜欢占便宜,这种可以捞得好处地地方怎么能够少得了我姬凌云呢?” 云飞扬一脸的风尘,听得此言,心中不由大生好感,暗道:想这样拥有如此权利的人物,却无任何架子的君王,真是难得。 姬凌云道:“云将军,说说你的目的。对于赢公主陷入现在的局面,寡人也觉得很是遗憾。赢利小儿为了掩盖污名也做的太绝了。”口中如此说着,心中却是加了句“才怪!” 云飞扬恭敬道:“公主让末将前来是为了向大王求援的。我家公主说了,只要大王能够伸出援手,她便率领麾下两万将士归顺大王,此后为大王效命。” 姬凌云一震,这个答案既在情理之中,又有些出乎意料。任清璇除了向自己求助,以无路可走。难得的是以她那高傲的性格竟然会在这个时候向自己服软。 他“哈哈”大笑了一声,道:“云将军如此直接,寡人也不含糊。两日之后,寡人亲率二十万大军救援赢公主。” 云飞扬摇头苦笑,二十万大军,这是什么概念?如今的秦国兵力减去上将军的军队,综合起来也不过十万余。姬凌云这二十万大军的真正用意,瞎子也能够猜的出来。 在感慨的同时,也未姬凌云的魄力而感到震惊:吴王姬凌云,果然是个了不得的人物,难怪上将军对他会另眼相看了。 第十二部修养生息 第十九章征服 二十万大军整装待发,等待的只是姬凌云的一个命令。如此大的声势想要瞒过天下之人显然不太符合实际,尤其是那些想把吴国除之而后快的对头。 但这个时候的吴国以非伐楚时候的那个吴国了。攻下了楚地,吴国更添加了十万生力军。除去用来伐秦的二十万以外,国内尚有二十万大军,足以应付一切对手。 郢都城外,浩荡军威。二十万大军聚集此处,人潮涌动,但却可细针落地,足见军纪之严,世所罕见。 姬凌云一行人由过道经过走向校台,在他身旁的是由蜀国赶来求援的云飞扬。此刻,他正在左看右望,看着号称天下第一强兵的吴军是否名副其实。 一路走来看来,云飞扬的面色有些发白,显是为眼前大军的阵容给震撼住了,张了张口却不知说些什么,怎么形容。最后长叹了口气,道:“难怪吴国能够战无不胜,有如此大军誓死效命,想败都难。” 姬凌云闻言笑了笑没有说话,这些由孙武子一手铸基的军队。在军纪上远远胜于他国,尤其是在吴国军中所涌现的明星效应,个人崇拜,都是让吴军强盛的秘诀之一。 一个人要有目标动力才可能进步,军队也是一样。 姬凌云上得校台,看着一看瞧不到边的军队,拔出佩剑高声大呼道:“你们是什么?” “军人!”将士们齐声大喊。在别的国家士卒就是士卒,微不足道。而在吴国士卒在投军的那一刻就成为军人。然后接受思想洗脑,培养他们属于军人地荣誉。告诉他们属于军人的责任。 姬凌云在道:“军人的责任是什么?” 将士们先是一愣,随即喊道:“保家为国。” “放屁!”姬凌云听了竟是火冒三丈,“谁告诉你们的?” 校场下鸦雀无声,将士们个个都茫然无措。 姬凌云挥着剑道:“现在我告诉你们,军人的第一责任是---征服。 第297章 用你们手中的兵器去征服,利用你们地武勇去征服一切。让太阳照射到的地方成为我们地土地。让有河流的地方都有我们族人的踪影。林雷以征服来建立你们的无上功勋,让所有敌人都在你们地面前颤抖。”姬凌云面色有些疯狂。手臂挥个不停,高声道:“现在,告诉寡人----军人地责任是什么?” 姬凌云的话,很快就原封不动的传到了二十万士卒的耳中。二十万士卒都是意气奋扬。突然不约而同的叫道:“征服……征服……征服” 战鼓声随着将士们的呼喊而震天做响。战马听到主人呼喊,跟着嘶鸣起来。刹时间方圆百里上声震天地,似乎正经历着一场大战。 “征服”二字,在长空回荡,久久不歇。 这一刻,姬凌云首次表露出了自己意图征服天下的宣言。 一干大将隐约中以知道姬凌云的心思,个个都觉得热血沸腾。 云飞扬更是目瞪口呆,类似与姬凌云这般人物,千百年来还是第一个。看着一干大将那神情,不知不觉也有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暗道:“在这种英雄麾下效命,并不是件坏事情。” 任清璇放下高傲,低声下气地向自己求援。可见情况以到了千钧一发的地步。不容多想。姬凌云当即调兵谴将。依照公孙圣在地图上所绘的行军之法,兵分三路进军秦国。一路由姬凌云亲自率领。项鹰、冷蝶、瑞科、施猛、雅英、诸奎等将领辅佐,出兵十万,过南阳攻打武关;一路由上将军展如率领,熊宜僚、段皓、颐无亥辅佐,云飞扬一旁协助,起兵七万,由庸地直取汉中南郑。最后一路溯长江而上,沿永安,巴郡河道,直抵西蜀内部,带上粮草支援任清璇。 却说,姬凌云一路出了南阳,直达武关关城。 武关关城,建立在峡谷间一块高的平地上。北依高峻的少习山,南临浩浩地武关河。周围崇山峻岭,路途险阻。关西地势较为平坦,唯出关东行,沿山腰盘曲而过,崖高谷深,狭窄难行,武关易守难攻,为兵家必争之地。 由于武关历代兵事频冗,也有三秦要塞之称。 沉寂地夜空下,一轮皓月缓缓升上了天空,姬凌云等人在武关城下十里外安下了营寨。 这夜,姬凌云带上了专韦、豫让、韩庆三人策马来到了武关城下,遥望关城城楼上***林立,人影来回走动。初步计算一下,平均一刻钟就有一个来回,可见防守之严,几乎水泄不通。 黑黝黝的武关城更是如同蹲伏着地巨兽一般,屹立在这山岭之间。 韩庆看着武关城,眉头渐渐皱了起来,叹道:“这武关之险,名不虚传;这关尹之能也名不虚传。” 关尹少时即好观天文、爱读古籍,修养深厚,并且精通韬略。本是函谷关守将。传言在四十年前,一日夜晚。关尹独立楼观之上凝视星空,忽见东方紫云聚集,其长三万里,形如飞龙,由东向西滚滚而来,自语道:“紫气东来三万里,圣人西行经此地。青牛缓缓载老翁,藏形匿迹混元气。” 关尹早闻老子李耳大名,心想莫非是老子将来?于是派人清扫道路四十里,夹道焚香,以迎圣人。 关尹引老子至官舍,请老子上坐,焚香而行弟子之礼,恳求道:“先生乃当今大圣人也!圣人者,不以一己之智窃为己有,必以天下人智为己任也。今汝将隐居而不仁,求教者必难寻矣!何不将汝之圣智著为书?关尹虽浅陋,愿代先生传于后世,流芳千古,造福万代。” 老聃允诺,以王朝兴衰成败、百姓安危祸福为鉴,溯其源,著上、下两篇,共五千言。上篇起首为“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故人称《道经》。下篇起首为“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故人称为《德经》,合称《道德经》。《道经》言宇宙本根,含天地变化之机,蕴阴阳变幻之妙;下篇《德经》,言处世之方,含人事进退之术,蕴长生久视之道。关尹得之,如获至宝,终日默诵,如饥似渴。 传言虽有些夸大,但关尹得到老子青睐,传授《道德经》确实不假。能得到老子的看中,决计不是等闲之辈。 因武关紧挨吴国疆土。为保边境安全,在姬凌云攻下楚国后不久,赢利就将关尹调至武关,以防吴军来犯。 韩庆道:“当年属下还在晋国时,就有闻关尹将八卦阵的排位修筑防御工事,令强晋兵不过函谷。即便是赵鞅也在关尹做镇守的函谷关下望关而叹。此刻,武关的个个防御工事同样以卦阵的阵势排位,不可小觑。” 姬凌云也赞同的点了点头,以马鞭指着武关城楼,缓缓的说道:“此关隘如此高峻,只要对方固守此关隘,我军如果强攻,只是徒丧精兵而已。” 说着,他脸上隐隐露出笑意,暗道:“不师兄究竟有何办法让我军从关尹手中夺得此城。” 天明时分,在武关西端,一支人数高达上千人的队伍缓缓向武关行去。为首一人方脸、厚唇、浓眉、端鼻,威严而不冷酷,柔慈而无媚态,显得格外有魅力。 只见他光着脚丫子,脚上布满了厚厚的老茧。走在满是石子、荆棘的山路,却丝毫不觉得疼痛,左右共七人紧跟其后,竟是墨翟一干墨者。 墨翟来到武关城下,求见守将关尹。 片刻,关尹来到城头。 这关尹五十余岁,但精通道家养生之道,面色红润,不见老态。 关尹在城上高喊:“墨贤士来我武关所谓何事?” 墨翟抱拳高呼:“鄙人墨翟受秦君赢利之嘱托,前来住大人守城,一同抵御吴国侵略。”关尹眉头微皱道:“贤士可有凭证?” 墨翟从怀中掏出一物,却是一卷书简,高声道:“鄙人刚由秦都雍城面见秦君而来,手中有秦君亲笔任命书信和印鉴,可供大人一阅。” 武关城上丢下了一个竹篮,关尹道:“将书简放于篮上。” 墨翟从之,关尹取得书简上面却有赢利的印鉴,点名由墨翟率墨者助他守城。 关尹大喜过望,立刻下令开门,并且亲自迎接。 两人叙旧。 墨翟道:“后方有我墨者建造的守城器械,威力奇大,可助大人对付吴国虎狼。” 关尹笑道:“久闻墨者精于器械,此番在下可要亲自探了究竟。”说着,一边请墨翟入城,一边让人协助墨者搬运攻城器械。 第十二部修养生息 第二十章神秘老朋友 关尹请墨翟至官舍,请其上坐,奉上茶水,行礼纳拜。 墨翟受宠若惊急忙扶起关尹,道:“鄙人不过世间一俗子,怎敢受大人大礼。”墨家讲究平等,你越是对他尊敬,他越是显得不自在。 而关尹恰恰却是一个守礼之人,当年为了迎接老子。他派人清扫四十里道路,夹道点上檀香,恭迎老子到来。见墨翟如此,急忙后退两步,谦卑道:“恩师与弟子论道时,除孔圣人以外,得其最多称赞的便是墨贤士。恩师与您同辈而交,弟子怎敢越辈冒犯?” 墨翟苦笑,他并不反对讲礼。人与人之间彼此尊重是人赖以生存的原则之一。但若讲礼讲到谦卑的地步就让人觉得厌烦了。自行坐下,不在理会关尹。 这正是关尹所愿。他坐在墨翟下手道:“墨贤士乃大德之人,有幸得见,不吝赐教。” 墨翟顿觉坐立不安,勉强道:“学无止境,赐教不敢,相互印证,追求真理才是永久之道。” 关尹听了大讶,世人见解不同,理念不合,是常理之事。李耳之道学,受人推崇亦受人鄙夷。孔子仁学也是一般,但他们无不坚持自己的信仰、学说,自成一派。但墨翟此言,却是承认自己的理念有不足之处,需要取长补短,加以改正。 这对他们这类坚持自己一身信仰的圣人、贤士来说是一件极其罕见的事情。林雷即便当时最有名地两位圣人:老子、孔子都曾为一些相左的争论不休,到头来谁也说服不了谁。 墨翟笑道:“在一年前,鄙人与令师有过一番交谈。言语间提到了以辞世的左丘明。左丘明在《左氏春秋*宣公二年》中有一句良言值得铭记在心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你我皆非圣人,出错再所难免。与其给后世留下笑柄,不如就此改过,造福万代。” 关尹神情大动,出班作揖。叹道:“关尹受教了。” 墨翟眉头皱了皱,他自认自己不是缺乏耐心之人。但在对方的谦卑下还是觉得浑身不自在,忙道:“论道不急在一刻,不如我等先应付眼前危机?” 关尹连连称是,然后感慨的长叹道:“夫兵者。不祥之器也。物或恶之。故有道者弗居。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故兵者非君子之器也。兵者不祥之器也,不得已而用之,恬为上,勿美也。若美之,是乐杀人也。夫乐杀人,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吉事尚左,丧事尚右;是以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居之也。杀人众。以悲哀莅之;战胜,以丧礼处之。世人愚昧,贪心不足,令大周天下刀兵四起,实是不智。”摇头晃脑。好象是在为天下愚者而感到不值。 而在他的眼中这最愚之人。莫过于城外地姬凌云了。 墨翟脸上露出似笑非笑的笑容。 两人来到了城楼,墨翟脸上露出了些许动容之色。原本见关尹迂不可耐。认为他只是一个徒有虚表之人,但见到武关上那些防御设置恍然发觉,这关尹确实有些本事。他赞道:“这些防御设施竟是以五行八卦之法排列,内涵阴阳两仪之变化,使得城楼浑然一体,难以攻克。 第298章 妙,甚妙。” 墨翟这位守城大师如此称赞,可见这关尹确实有着非凡地能耐。 墨翟细细观察研究,然后开口道:“此法面对人数相近的敌人可发挥奇效,但一旦面对十倍以上的敌人却有些见拙了,还须稍加改善。” 说完,他将时间的想法向关尹一说。 关尹动容道:“墨贤士无愧是守御大师,这守御之术,天下无人可比。” 只是稍加改善,令加了一些墨者地守城器械,这武关竟如同重新修葺过一样,不在是一味地死守,而变成了攻守兼备的堡垒。墨者出现在武关上的消息,很快就被姬凌云知晓了。 姬凌云摇头苦笑,想不到一别十余载,再次见面会在这疆场之上。 冷蝶更是哭了出来,一面是自己最亲最爱的丈夫,一面是养育自己的义父以及一干陪着她成长的师兄弟妹,如何抉择,左右为难。 姬凌云拍了拍冷蝶的肩膀,安慰道:“此战你不用参加了,去后方休息吧?” 冷蝶预言有止,叹了口气走了出去。 一旁的韩庆在冷蝶出去后问道:“大王,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韩庆是知道姬凌云跟墨翟之间的关系地。 姬凌云此刻亦早已不是那个为个人情感所束缚的姬凌云了,猛得一拍案桌道:“既然墨翟选择了与寡人为敌,寡人也无须顾忌什么,就在刀剑上见了真章吧!”顿了一顿,他道:“计划比不上变化,那我师兄即便有通天之能也不可能料到墨翟会来插上一手。不能在等下去了,传令各军准备,明日攻城。” 韩庆点了点头,领命而去。 姬凌云叹了一口气,一股烦躁的感觉由心底生了出来,一脚将案几踢的老远,愤然忖道:这种对自己尊敬的人下手地感觉真是郁闷。 当夜,姬凌云想到明日地战事,翻来覆去怎么也无法入睡,无奈用起了蠢法子,数起了羊羔。 一直数到三千,竟觉得自己越数越是精神,自嘲道:“这么傻的办法也信,真是无可就要了。” 正在这时,竟然有士兵来报:“营寨外有老朋友求见。” 姬凌云登时跳了起来。 老朋友? 是师兄? 还是…… 第十二部修养生息 第二十一章出人意料的变化 姬凌云带着怀疑,好奇的心态向营寨门口走去。路上来回巡视的士兵纷纷行礼问安,他心中有事,仅仅只是微微点了点头,算是回礼。 通过层层营帐,来到了营寨门口。只见一人迎风而立,赫然是那十多年没见的墨门矩子墨翟。 听到了脚步声,墨翟转过头看来。 当姬凌云和墨翟目光相交时,两人登时怔住了。十年的光景象是突然停顿,又象是老天爷给他们开了一个一点也不好笑的玩笑。两人当年相处的何等融洽,何等的愉快。谁又想得到再次见面两人会在这种情况下呢? 姬凌云显得有些震惊,而墨翟亦露出了惊讶的神色。 姬凌云想不到来人竟然会是他,一个既令他敬重又是他敌人的人。而墨翟却是为姬凌云的变化而惊讶。 在十年前,他就觉得姬凌云言谈举止非一般人,定可成就大器。十年后再见,对方果真如他所料,但却想不到会有这般惊人的成就。 十年前,眼前这人是一个略显幼稚的亡国王子;十年后,眼前这人却成了天下第一的诸侯。 事事之奇,由此可见。 气氛一时有些沉默,没有人说话。姬凌云与墨翟就这样望着,都是面无表情,眼中的神情却又都是那么的复杂,任谁也理不清其中的头绪。 良久,墨翟长叹了一口气。 姬凌云好奇问道:“你叹什么气?” 墨翟坦然笑道:“我是在想这一生追求,却因你而变得一文不值,整个人仿佛失去了依靠。这到底是应该怨恨。还是应该高兴。” 姬凌云一脸的诧异,不知墨翟为何会说出这伤感的话来。一时间也忘记了自己那因是否要杀墨翟而衍生出的犹豫心态。 墨翟见姬凌云地神态,“哈哈”一笑,“光顾着伤怀,竟忘了正事。吴王。点齐兵马请入关吧!!!” 姬凌云更加困惑。 墨翟高声道:“在公孙兄的计划下,鄙人已经占据了武关,请大王入关。林雷” 公孙兄??? 公孙圣!!! 姬凌云恍然大悟,虽然他不晓得之间的原由经过。但却清楚的明白了一件事情。墨翟的出现是公孙圣计划地一部分,墨翟并不是自己的敌人,而是自己的盟友。他到武关表面上是为了帮助关尹守城,实则是暗助自己拿下武关。 对此。姬凌云不得不暗中对公孙圣翘起了大拇指,他的这一招莫说关尹,即便是自己也被瞒在了骨子里。 谁又想得到一生以兼爱、非攻,救助弱小为理念地贤士墨翟,居然会放弃毕生最求的理念而帮助强大的吴国呢? 姬凌云大笑的走了上去,“能得墨兄出手襄助,姬凌云感激不尽。” 墨翟眼中再度出现地复杂的神色叹息道:“不必如此,鄙人帮助大王并非是为了吴国。更非为了大王。”他望着长空道:“鄙人是为了天下。” 姬凌云神色一禀,若是常人说这种话。姬凌云只当他在放狗臭屁,不可闻之。即便是老子、孔子亦是一样,但由墨翟口中说出来分量都是大大不同。 老子、孔子都从政,在政治上没有人能够把持住清明,为了大利而牺牲小利之事再所难免。而墨翟却是从民,他兼爱、非攻的思想,等于跟天下诸侯世族为敌。在政治的角度上完全站不住脚跟,因为他的理念一切都利于百姓,利于平民。世上也只有墨翟一人公开的反对诸侯专权。反对世族专政,认为天下之人,无论君王还是乞丐都是平等的。 墨翟所创立的墨学,有些荒唐,不符合实际。根本无法适应历史地潮流。但那一颗拳拳的为民之心,却值得世人尊重。 “仁”这一个字在墨翟身上得到了完美的体现。孔子的“仁”,在于制度。而最好墨翟的“仁”却是在于人人平等,百姓个个远离战火,丰衣足食。 姬凌云正容道:“这点寡人可以向墨兄保证,我姬凌云对天下百姓皆一视同仁。只要他们不作出有损吴国利益的事情,寡人绝对不事先作出任何愧对百姓的事情。这点不是寡人吹嘘,天下诸侯没有一个人向寡人一样,如此对待百姓。” 墨翟微笑的点了点头道:“我信你。” 姬凌云好奇的问起了墨翟为什么会于公孙圣联合在了一起。 墨翟笑道:“我与公孙兄两人可以说是同一类人吧!还记得当初你离开的时候对我说过地话吗?” 姬凌云点了点头,那段难得的历练时常在他的脑海里浮现,无法忘怀。 墨翟想起了前事,心中感慨万千道:“当初你说如今诸侯混战不休,相互攻伐。单凭学问不足以抚平乱世,想要抚平乱世,真正实现天下太平。惟有一法,那就是消除国家诸侯的限制,令万民归一,建立一个新的制度。对此,鄙人当时心中有些明悟,又有些茫然。鄙人出生低微,了解百姓之劳苦。在青年时,思前想后终于定下了一个理想。就是要消除天下之大害,实现天下之大利。这天下地大害,莫如弱肉强食,强者侵略弱者、大国侵略小国、智者压迫愚者。而这切祸患地根由,是由于人与人间彼此不相爱,若能兼相爱,交相利,便可以均分财富,再无嫉怨恨争夺,实现了天下之大利。” 他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丫道:“为了这个理想,我几乎付出了自己地一切。直到遇上了你,经过你当时的开导。鄙人开始游历天下,寻找答案。后来遇上了同样迷茫的公孙兄,公孙兄于鄙人微有相同之处。他原先认为世间纷争来源于人心贪欲。无论协助哪个诸侯成就霸业,都会令大周百姓苦不堪言,凭添纷争。与其助纣为虐,不如修身养性,远离世间烦恼,纷争。但经过你与孙武子先生的影响,他的观念有了变化。为了寻求答案,下山历练。也许是经历一样,也许是相互欣赏。我们结为至交,一起寻找着答案。我们曾周游各国,观察民情,最后终改变了想法。一致认为若要天下太平,唯一的方法就是消弭国家之别,把所有人置于一个君主的统治下。只有这样和有这一统天下的人才能实现我毕生的理想,实现天下的之大利。” 说完,墨翟看着姬凌云道:“毫无疑问,大王是诸侯中最适合一统天下的人,吴国是最适合一统的国家。所以,我们才一起决定帮助大王,一统天下。当今之势,可谓三分天下。其中吴国最强,三晋次之,秦国再次之。三家相互牵制,无论是谁想要一统都非易事。公孙兄认为最好、最快的一统方法就是将三家变为两家。公孙兄早年经过秦国的时候,曾经救给一将死之人,得到了赢利令麾下谋士文章教唆赢行谋反一消息。于是,公孙兄就定下良策,拟定方针,将秦国诱入瓮中任吴国吞噬。” 墨翟笑道:“为了这个计划,公孙兄还让鄙人毒死了西方羌族人的马匹,让他们将怒火撒在秦军身上。秦军守将抵御不住,鄙人便趁机增援秦军,并帮助秦军打退了羌人。得到了秦国的信赖,赢利更是为此亲自召见了我等。直到武关传来被攻的消息,鄙人马上装做愤慨,自荐帮助秦国防守城池。赢利不疑有他,加上公孙兄的劝说。他很自然的就派了鄙人与三千墨者,前来助阵。因为鄙人拥有赢利亲笔写下的文书,武关守将关尹毫不怀疑,就将鄙人迎入了武关。” 第299章 墨翟的一番长篇大论,姬凌云听得是如痴如醉,想不到两人竟还有这般经历与故事。 姬凌云了解了大概,心中的怀疑全消,问道:“墨兄,接下来我们应该如何配合行动。寡人可是迫不及待的想在武关的城楼上欣赏明晨的日出呢?” 墨翟大笑,“何需安排,如今这城中的守军不过二千,其中还有一千是我麾下的墨者,大王只须下一声号令,就可大模大样的入城。” 姬凌云奇道:“那城中守兵呢?” 墨翟道:“鄙人以吴军强大,骄傲为由,设置了一场奇袭。此刻武关城中的将士大多都在离这里西北的群山中蛰伏,等待大王明早从那里路过哩。” 姬凌云放声大笑:“果然是好计。” 就这样秦国的门户已经向吴军敞开。 第十二部修养生息 第二十二章智取函谷关 当夜,姬凌云派瑞科领步卒经山间小道,绕过秦军埋伏之地,顺利的拿下了巍峨的武关,接收了关内的一切布防。 翌日,天明。 依旧不知详情的秦国伏兵还在妄想吴兵落入圈套。待他们回过神来的时候,吴国的二十万大军已经将他们团团围死。无须开战,秦军直接弃械归降。 姬凌云高坐马上,看也不看那些被擒了的降卒,遥指武关意气风发的高声道:“全军听令,随寡人入城。” 大军抵达武关城下,只见关城外不远处,早有人马迎接。为首共有八人,其中一位是项鹰,余下分别是曾经一起与姬凌云相处过的禽滑厘、管黔敖、县子硕、公尚过、随巢子五人,还有一位苍鬓壮汉,姬凌云未成见过。 想必,那就是胡非子吧? 在墨翟的几个弟子中也只有胡非子是他没有见过的。当年在助阵对晋的时候,胡非子的双亲正巧去世不久,胡非子告别墨翟回乡守孝。 “大王!”瑞科大步迎了上来高声道:“末将在诸位墨者朋友的协助下,已经兵不血刃的接收了武关。” “辛苦了!”姬凌云微笑的对瑞科点了点头,然后向墨翟的几位徒弟问好。 六人中最于姬凌云亲近的便是长得如同猴子一般的县子硕,当年也是他不远千里将冷蝶送到了他地身旁。还在自己的请求下破例地收了张言为徒。传授他刺探军情,蛊惑人心的技术。使得张言成为了吴国唯一一个斥候将军。 县子硕大笑的上前拍着姬凌云的肩膀道:“你小子果然厉害。我们第一次见面,你不过是一个落魄的王子;第二次见面,你以发展成了江东的蛟龙;这回是第三次见面,现在的你却已成为了天下第一诸侯。如此下去,下次再见的时候,恐怕你这个天下都是你的了。” 姬凌云知墨者不讲究礼节,对县子硕地举动不已为意“哈哈”笑道:“得县三哥吉言,兄弟我一定努力。” 冷蝶是墨翟的义女,姬凌云尊重她。因为对于墨翟的徒弟都以大哥、二哥、三哥相称。墨翟不好这些,所以他们两的关系不变。 说笑间,众人一起向武关关城内走去。林雷 守将关尹给绑缚在了关内最大的议事厅中,此刻正双眼喷火的瞪着一干墨者,恨不得将他们拔皮抽骨。直到看见姬凌云,双眼顿成死灰。显然已经从对方的装束中,隐约猜到了他地身份。 姬凌云命人将他押下。 墨翟这时出面求情。请求放了关尹。 姬凌云本来就没有想过要杀他,但见墨翟出面也乐得卖墨翟一个面子,顺水推舟的对关尹道:“既然有墨兄为你求情,寡人就饶了你。不过还得委屈你几天。来人,将此人看护起来,好生对待。” 墨翟神秘笑道:“大王可是想拿下函谷关?” 姬凌云一愣,点头笑道:“不错。秦军无论如何都想不到我军会如此快速的攻破武关。若得到消息,必然会全军震恐,然后向三晋求援。三晋视我吴国为死敌,在公在私。必然会前来救援。函谷关便是他们入秦最近的道路,只要我们能够在秦国未察觉武关以失的时候,拿下函谷关。那么就等于卡住了三晋入秦的道路,那时,我军面对的仅仅只是秦国而已。一个秦国,对我吴国来说根本不在话下。当然,三晋也可以通过草原,绕过异族领地支援秦国。不过,当他们抵达的时候,秦国已经快要灭亡了。” 墨翟听了这番话。脸上出现了惊诧之色,随即苦笑道:“这应该就是智者所见相同吧?” 姬凌云不明所以。 墨翟从袖中去出一卷书简递给了姬凌云道:“公孙兄乃当世神人,他以想好攻取函谷关的计策,一切都在这书简之中。” 姬凌云迫不及待的接过书简打开阅览。其中内容竟是让墨者协助函谷关地守将宋陵防御函谷关,书简中在落笔处竟然有秦君赢利的印玺。 “这怎么可能?”姬凌云失声叫了起来。 墨翟变魔术似的从袖中取出了两根竹片。上面各写满了字迹。道:“这样就有可能了。” 姬凌云拿过两根竹片,一片上面写道“武关乃我大秦门户。军事重地。其意之深,不容有失。寡人为策万一,特让墨者前来助君,同对强敌。”另一片写“尹公乃寡人重要臂膀,不可获缺。大敌当前,望公全力一战,务必将吴国虎狼拒于关外。寡人大军,不日赶来支援。待吴军退却后,寡人必将重赏。” 他看了看竹片,在看看了书简轰然大笑了起来,高声赞道:“师兄这一计,绝了。” 这时候尚且没有发明纸张,书简是唯一的书写用具。它们多用竹片制成,每片写字一行,将一篇文章的所有竹片编联起来,就是书简亦可称之为“简牍”。 而公孙圣将赢利写给关尹的书简拆开,将其中写有武关以及关尹姓名的竹片取出拓写一份,但却将武关改为了函谷关,关尹的姓名改成了函谷关守将宋陵的姓名。这样一来,全篇就成了赢利让墨翟帮助宋陵一同镇守函谷关。那在书简最后的秦军印玺始终没有任何变化。 墨翟在武关城下以赢利写地御令,毫不怀疑的被请进了武关。但若在函谷关的时候,他又可将书简拆开,去掉关键的竹片,装上公孙圣拓写的竹片,俨然又是一封盖有赢利印玺地“亲笔书简”。 姬凌云将书简慎重地交给了墨翟,道:“墨兄,这一次又得麻烦你了。” 墨翟笑道:“只要大王不忘对鄙人的承诺,区区小事,不值一晒。”他顿了一顿,道:“只要我们军用过早膳,立刻出发。” 六月一十一日。 姬凌云在墨者行会地帮助下不费一兵一卒,攻取了武关,打开了吴国入秦的门户。姬凌云不换秦国旌旗,不走任何风声,将战略目光看向了连接秦国与中原的唯一隘口----函谷关。 六月一十五日。 经过了四天的跋涉,墨翟率领墨者来到了函谷关下。 函谷关是中国历史上建置最早的雄关要塞之一,因关在谷中,深险如函,故称函谷关。始建于东周。是东去洛阳,西达长安的咽喉,亦是老子著作《道德经》的地方。 墨翟望着函谷关,不久之前他曾来到这里作过实地考察,知函谷关关城为不规则四方形。城墙基宽三丈,东城墙沿弘农涧河岸蜿蜒起伏,长七百八十余丈;西城墙沿衡岭塬而筑,长五百六十余丈,南城墙长八十余丈,实是天下第一关。感慨之余不由庆幸,若非用计,此关纵有雄兵万百一时也难以攻克,到时也不知道要牺牲多少将士。 在大弟子禽滑厘的提醒下,墨翟定了定心神靠近了关城。程序如同武关一样,先呈上书简,在决定一切。 取代关尹的守将宋陵,并非是一个睿智之人,但却是一个心细之人,疑惑问道:“吴军出现在武关,依照常例,你们应该去武关帮助关尹将军,怎么会来函谷关?” 墨翟很自然的回答道:“将军可能有所不知,那吴王姬凌云生性狡诈,用兵虚虚实实,让人摸不着头脑。他攻是不攻,不攻才是攻。他故意说要攻打武关,,其实真正的意图却是想通过天子领地,神不知,鬼不觉的攻打函谷关。贵军相国文章有通天之才,事先料到那贼子的诡计,并让鄙人帮助大人守城。” 宋陵见墨翟不象是说谎,又知墨翟在不久前帮助秦国抵御了羌族的入侵,为秦国立下大功。可以说是自己人,兼之墨翟威名远扬心底便信了他的话,将墨翟以及三千墨者放入城中。 三千墨者被安排在了南方,宋陵当即设宴款待墨翟,并让关内全部将军相陪。墨翟安排了一番同县子硕以及随巢子一起前去赴宴。 宴会上,众人相处愉快。 在傍晚士兵用餐的时候,三千墨者在管黔敖、公尚过、胡非子的带领下杀向了正在享用食物,毫无防范的秦兵。 关中的秦兵在慌乱时连兵器亦找不到,更别说反抗了。 有士卒去官邸报信,一进大厅却发现宋陵以及其他三位将军都以被墨翟生擒住了。宋陵虽然通晓武艺,但比起墨翟这位公认的剑术宗师,逊上何至一筹!!! 很快,宋陵被擒的消息传了开来,关内秦军更是失去了战斗的欲望。 函谷关因此落陷。 得到消息的姬凌云立刻让瑞科分兵一万前去镇守函谷关。 五日之内,秦国连失两处门户,朝野巨震。吴国这王者的强势让他们心底发寒,有的更是生出了投降之心。 第十二部修养生息 第二十三章孤注一掷 赢利呆呆的坐在自己的书房之中,抬头呆呆的望着屋顶。 第300章 那意气风发的神态早已消失的一干二净,取而代之的是无比憔悴的神情。眼眶黑肿显然是三夜未眠的迹象,眼珠中布满了血丝,样子恐怖而吓人,一个好好的青年,在短短时日里仿佛苍老了十余岁。 得到武关,函谷关落陷的消息以有三天了。 自从派出墨翟后,赢利天天都在等待大军进程和战斗的消息。 只几天,墨翟就到了武关,武关关令关尹派信使报告自己墨翟已到达了武关,并且还大势称赞了墨翟的才华。当时,赢利还曾夸奖他墨翟“行军无紊,才干非凡”。可是他哪里料到“才干非凡”的墨翟及麾下墨者竟是他人棋子,在五个昼夜之间就帮助自己的死敌拿下了自己麾下至关重要的两处门户关隘,彻底覆灭了镇守两地的万余士卒。 万余士卒在吴兵眼中算不得什么,但对于兵源不足的秦国来说,却是不小的数量。 记得那一天,侥幸从函谷关逃出升天秦国士卒历尽千辛万苦回到了秦都雍城。那时,赢利还记得自己正在朝堂上意气风发的向朝中大臣灌输秦军必胜的意念,说着自己打算以武关天险阻挡吴军主力,集结大军先行消灭汉中之敌,在反过头来对付吴兵主力的卓越战术。 突然,前线听得前线的消息,开始还以为取得了优秀的战果,但见侥幸逃生的士卒形容憔悴,衣衫褴褛,不安的举动在胸中回荡。忍不住大声惊问到:“莫非前线兵败,否则怎是这等模样?” 那士卒叩首悲痛叫道:“正如大王,意料的一样。”哭丧着脸向赢利以及朝中大臣说明了 群臣惶恐。 即便三天过去了,赢利始终没有忘记那个时候议事大厅里的景象。当时,他听了肺都要气炸了,朝堂上的文人世家你一言、我一语。将吴国说得如何如何强大,将姬凌云赞成了举世无双的英雄人物。话里无不表现出悲观的情绪,暗指自己以及秦国一无是处,根本不是对方地敌手。 有人说:“吴国雄兵五十万,战将千员,龙骧虎视,前来并吞秦国。s而我国在关中劲旅不过七万,实力悬殊,如何是吴国的对手。” 有人又说:“吴国强大,不可立敌。” 有地干脆就挑明了说:“自古以来。哪有不亡之国?哪有不败之家?吴王姬凌云今以取得一半天下,众人归心,强欲与争,以卵击石。我观吴王姬凌云贤德、仁慈,不如效仿当年晋文公依附我国一例,暂时归顺吴国,待日后吴国衰败之时。在做打算。当年,晋文公重耳遭到骊姬之乱的迫害,离开了晋国都城绛邑,四处逃亡。后得春秋霸主秦穆公的款待,在秦穆公的帮助重耳即位。 开始,晋文公依照约定依附秦国,但随着晋国的强大,不但脱离了秦国的怀抱,反而成了新的霸主。 那话中之意,明里是外赢利委曲求全。实着却是想以避战的方法来保住富贵。 赢利当时恨不得将他们通通砍头,以泄心头之恨。但是,他知道如今人心浮动,若在大势杀戮,只会造成更大的潜在危机。为了秦国,他强迫自己忍了下来,当场甩袖而走。 并且将自己关在了书房之中,这一呆就是三天。三天里,赢利滴水未进。 “大王,文章相国。公孙圣大夫求见。”在这寂静无声地书房中,侍卫刚强的声音在空气中回荡。 “请他们进来!”赢利的声音有些沙哑,但充满了令人窒息的煞气。 “是!”侍卫应了一声,急促的脚步声随之远去,仿佛要离开这个恐怖的地方。 紧接着又有脚步声响起。文章、公孙圣步入书房一同行礼参拜。 赢利道:“你们起来。坐下说话。” 文章、公孙圣分别与两旁跪坐,抬头看向赢利都忍不住惊讶的叫了起来。只不过三日不见。赢利地模样竟然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尤其是那一身的浓厚的煞气,让文章、公孙圣都不约而同的皱起了眉头。 文章资格比公孙圣要老上许多,问道:“大王,您不要紧吧?” 赢利添了添已经干裂的嘴唇道:“没事,寡人很好,你们放心。今日,寡人召见你们来是想问一问你们对当前局势的看法。我们到底是战,还是降。” 文章立时表态道:“吴国强大不假,但我秦国亦不惧怕他们。战,即便到死,也要战。” 赢利满意的看了文章一眼,然后在看向了公孙圣。 公孙圣面不改色,知赢利心中已经有了决断,自己若是说降,即便赢利不杀他,亦不会在用他,平静而稳重的说道:“纵然死战,决不妥协。今我秦国尚有关中、天水,兵精粮足,尚且有一战之力。这如此情况之下,反欲投降,甘当奴才,卑躬屈膝,必未后人所以耻笑。我公孙圣丢不起这个颜面,大王更是丢不起。” 赢利昂首“哈哈”大笑道:“想我巍巍大秦,整个朝中居然只有相国与大夫才是寡人的心腹,我赢利实在愧对历代先祖。但我大秦只有战死地君王,没有投降的君王。我得不到的东西,他人亦休想得到。”说到这里的时候,赢利眼中竟是疯狂,煞气更胜。 文章、公孙圣对望了一眼,均看出对方眼中的诧异。 大笑过后,赢利问道:“两位先生均有盖世之才,你们认为依照当前的情况,我们应该如何打这一战?” 公孙圣抢先道:“臣下觉得应该立刻将伍封将军掉回雍城,死守城池,然后派使者游说三晋,让他们出兵帮助我国。” 公孙圣说完并没有望着赢利,反而偷偷向文章看了过去。 果然,见到文章平淡无奇的看了他一眼,然后在淡淡的说道:“文某并不认同公孙大夫的主意,臣下认为当前首要大事是主动出击,召集所有兵力,主动迎击。” 公孙圣诧异问道:“这是为何?” 文章道:“公孙大夫不闻楚国熊章一例?姬凌云领兵征战疆场,所打之战不下百次,仅有一次败在范蠡之手。如此辉煌战绩至有他独到之处,若我们学熊章一样。他依旧可以将雍城围死。相互消耗下去。如此,我军必败。与其这样,不如冒险进军,杀姬凌云一个措手不及,或许还有胜利的机会。” 文章滔滔不绝地说道:“此外,吴国强势朝野震恐。如果我们在象乌龟一样缩在龟壳之中,恐怕朝野中人更会人人自危,更加助长了那些萌生投降之意的懦夫的气焰。” 公孙圣面色露出为难的表情道:“我还是觉得应该死守为上,贸然出击太过冒险。不如这样,还是让大王决定吧!!!大王才是秦国之主,这等大事也只有大王能够做出最准确的决定。” 赢利拍案而起道:“寡人决定了,秦国只有英雄没有懦夫。文相国说地对,我们不能当乌龟,应该主动出击,以求反败为胜。” 文章、公孙圣齐声道:“大王英明。” 文章松了一口气,心底窃喜不已。公孙圣也是一样,姬凌云地军事才干,天下少有敌手。不怕你战,只怕你避战。若一人有心避战,即便再有才华的人一时间也无法取胜。 赢利一掌定音道:“就这样决定了。等伍封将军抵达之后。寡人立刻前去迎战,文相国,你充当寡人地随军谋士,一起出征。至于雍城就交给公孙大夫治理了。” 文章神色微变,急在心头。 公孙圣神色也是微变,道:“大王,不可。臣下资力微薄,哪能号令群臣。” 赢利冷哼道:“才干你是不缺,非常时期还讲什么资历。如果寡人将雍城交给那些废物,只怕寡人一出城,他们就关上城门投降了罢。这镇守雍城,非你不可。寡人再将配剑交于你,在提拔你为上卿,地位仅次于文相国。在寡人不在其间,若发现意图不轨者,可立即将之斩首,无须通报。” 公孙圣面色严肃拜伏在地,高声道:“臣下谢大王恩典,必不辜负大王厚望。”伏地其间,公孙圣眼中露出了一丝兴奋。 显然,在这一次的交锋中,公孙圣胜过了文章。 第十二部修养生息 第二十四章石破天惊的消息 公孙圣和文章都是当时少有的聪慧之人,心思缜密,目光长远。对任何事情都非常的敏感,能够在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小时中察觉出一些问题。 经过这段时间的形势发展,以及双方的所作所为。两人都对对方起了疑心。公孙圣隐约察觉到了文章背后的意图。反之,文章在朦胧间亦感觉到公孙圣的用心不良。 只是双方都仅仅只是怀疑没有证据证明。表面上两人是至交好友,其实暗地里不知交锋了多少次了。 公孙圣在朝中的威望,实力远远不如文章。是以勉强将自己维持在不败之地,无法有效的还击。等了许久,终于等到了这么一个机会,打胜了一场无硝烟的战争。 其实,公孙圣自己巴不得让赢利出战,但他非常清楚只要自己一说出战,文章会立刻说不出战。这样,有意出战的赢利绝对派遣对口味的自己充当随军谋士,而不会选择不对他口味,反对出战的文章。 可现在他先一步说不战,那么文章在说不战的话,纵然赢利有心出战也会因此而打消这个念头。 公孙圣并不清楚文章的真正意图,其背后有什么目的他也不晓得,但却知道若在文章实现他的计划一定会对吴国不利,因此,公孙圣果断的出击,先一步打破文章的计划,迫使他随军出征,令对方的计划胎死腹中。 至于吴秦对战,公孙圣并不担心。文章长于战略而不是战术,赢利强与于权术,也不长于战术,老将伍封经验丰富,却是大将之才,但在应变上尚且不如任清璇。 第301章 他们跟已得伍子胥、孙武子真传的大王正面交锋。胜算并不是很大。只要自己传出消息,告之赢利、文章的意图,让他有个准备就可。 文章淡淡的看着公孙圣。眉头微微起皱,竟露出冷冷笑的笑意。两个人表面上和谐的关系正式打破。 吴国攻下武关、函古关的消息,如同霹雳闪电一般传遍遍了天下诸国。 赵国国君赵毋恤此刻正在扫荡北疆,在姬凌云伐秦地前三个月。赵毋恤已经率领赵国六万骑兵,北出雁门将兵锋指向了东胡异族。s 赵毋恤天性好战,三晋联合,使之不得对内起兵,只能将矛头指向了塞外。一有空闲,他便会领上一队骑兵远出塞外。一年之中。赵毋恤几乎有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战马上渡过的。 自从赵国建立以来,赵毋恤在这数载中收服大小异族三十部落余个,击破的大小部落五十个。 以战养战,赵毋恤以这种粗鄙,却妙用无穷地方法,无时无刻的训练己方将士,威镇异域。使得北方闻赵丧胆。 而东胡是一个古老游牧民族,是一个部落联盟,包括了当时族属相同而名号不一的大小部落。早在商朝就有东胡的活动记载。此时,主要活动在当时燕国的北部和东北部,也就是西辽河的上游老哈河、西拉木伦河流域。 他是一个强大的部落联盟,时常窥视中原。与燕国和赵国的接触比较频繁,经常发动战争。 赵国以北的部落,大多都以臣服赵国,惟有东胡却不将赵国看在眼内,甚至是时常挑衅。赵毋恤本打算将精力用在对付吴国身上。但那东胡王却不知好歹,派兵来惹赵毋恤这个煞星。 赵毋恤忍无可忍,亲率大军迎敌。采用了强攻,迂回地战术,以自己精兵对抗来敌,再命大将窦隼率领赵国最精锐的胡刀骑士迂回穿插,大破东胡。经过一路追杀,赵毋恤已经远出千里,将来犯的八万贼寇彻底杀溃,连续收服了六个原本是东胡联盟的族部。 赵毋恤高坐在马上口中抱怨道:“整个漠北就没有一个象样的对手吗?”在他的眼中战斗不是杀戮。而是乐趣。 每一场战斗的过程都会让他生出一种难以言语地快感,使其深深的为之陶醉。 在他身旁站着两位文士。 一个神色木纳,呆板,表情却有如一个木偶,看不出有什么奇特之处。另一个中等身材。面貌干瘪,长得是奇丑无比。但那一双眼睛却是灵活多变,郁郁生姿。 木纳男子道:“蛮夷人不晓战术,不通阵法,不知鬼谋,远不如中原人厉害,我等取胜也是正常之事。” 奇丑男子“咻咻”笑道:“我到是觉得这战打的舒服。若对手都是这般蠢材,我也可以安乐一些。” 赵毋恤笑道:“义父还是这个样子,若真是这样,人生岂不无趣的紧?还是董师但的话对寡人的脾胃,不断的同优秀的对手战斗,才能真正的得到成长。真想早日跟姬凌云一较高下,不知我和他到底谁厉害一些。” 木纳男子、奇丑男子正是赵国相国董安于以及上卿郄疵,两人都是盛名以久,虽然奇貌不扬,但一生才干却是世间难得。 “大王不是对手!”董安于话不多,但字字精辟从不做作,有一是一。 赵毋恤不服气道:“为什么?” “冲锋陷阵,你比他强,但战略布局,你却远逊于他。他为政而战,所打的每一战都有意义。而大王却是为战而战,盲目地追求胜利,不在乎其他。这样纵然可以使得大王在战场上保持着不屈的斗志,同时却会在不知不觉中消耗自己的国力。”这次回答的是赵毋恤的义父郄疵。 赵毋恤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不明白。 董安于、郄疵相互对望了一眼,均暗叹了口气,知道赵毋恤这毛病一时半会儿是改不过来了。 人无完人,世上那有没有弱点的人呢?即便是姬凌云也有致命的弱点哩。 两人同时想到,相视一笑,均想到了自己手上的那张王牌。 这时,快马来报,“大王,秦国传来消息。说姬凌云已经攻下了武关、函谷关了两座关城,现今以向秦国深处深 “这么快!”三人脑中同时闪过这个念头。他们无时不在注意秦国的战况,前不久才得知吴国兵分三路攻秦。短短时日,吴国竟然已经拿下了两座秦国最坚固的关城。 “对方用地是什么妙计?”郄疵忙问道。 传令兵将知道得到的消息细细一说。 三人无奈的摇了摇头,得到墨者行会的襄助,姬凌云以后的防线将更加稳固了。 传令兵又道:“还有秦国已经派出了使者求援,希望我国与韩、魏可以出兵共同对付吴国贼寇。” 赵毋恤道:“你们怎么看?” 郄疵摇头道:“姬凌云地战略目光真是可怕,没有了函谷关我们必须亲骑通过草原,绕个大圈,穿过匈奴地领土,我们才能够救得了秦国。” 听到匈奴,赵毋恤这时突然想起了一个人,问道:“你们觉得挛广义如何?” “那个匈奴单于?”董安于、郄疵相继一愣。然后,董安于道:“是个好人物。” 郄疵紧接着道:“此人是荤粥的少族长,据说仰慕中原文化,自幼就来到了中原。三十年后归国。因习得一身本领,他父亲让他统率一万骑兵。此后,挛广义利用着一万骑兵杀败了月氏、猃狁地三万大军,更是收编了他们的实力。后来,他杀了他的父亲、兄弟,成了荤粥一族的族长,将荤粥威震天下的狻猊铁骑编入自己的麾下。此后,他一直南征北战,战无不胜。他认为荤粥不够霸气就建立了匈奴。根据消息,此人麾下有许多中原人,其中智氏余孽就在挛广义的麾下效命。但他的敌手都是一些异族人,虽是常胜,但与姬凌云的常胜却是相差甚多。大王怎么突然问起这个来了?” 赵毋恤道:“当年在洛邑时,姬凌云曾说他有一个匈奴朋友,极有干略。但那个时候匈奴还没有建立,姬凌云对北方不熟,不可能事先知道匈奴。恐怕姬凌云口中的匈奴朋友就是这个人。” 郄疵动容道:“姬凌云居然跟挛广义有关联?根据消息,最近这些匈奴人在秦国的边境聚集了大军。难道,姬凌云为了防止他们救援秦国已经知会了匈奴人,让他们堵截我们吗?” 赵毋恤摇头道:“除此之外,我想不到别的理由了。” “有!”董安于简洁的说了一句石破天惊的话道:“占领秦国,秦相文章是挛广义的人。” 第十二部修养生息 第二十五章丧心病狂 咸阳。 这咸阳位于省八百里秦川腹地,在关中平原的中部,渭水穿南,宗山亘北,其落座在渭水以北,山南叫阳,水北也叫阳。因山水俱阳,故称咸阳。这里风景秀丽,四季分明,物产丰富,是秦国最富庶的土地之一。 姬凌云早闻这咸阳大名了,这里是中国著名古都之一,是历史悠久的文化古城。古时,周人曾在咸阳一带长期活动。秦始皇嬴政在此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制,将多民族政权结合一体的封建帝国----秦王朝。 周、汉、唐等十一个朝代也都曾把咸阳做为都城或京畿之地,成为我国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史上,咸阳闪烁过灿烂的光辉。 但此刻的咸阳却与姬凌云脑中想象的不一样,此时的咸阳谈不上落魄,但也决计说不上繁华。走在大街上,左右无行人,屋舍没有得到合理的规划,邻与邻之间,落建的歪歪斜斜,丝毫没有千古名都的风貌。 自从拿下武关和函谷关以后,姬凌云就得到了公孙圣的秘密书函,告诉他关于赢利打算准备出兵一决生死的消息。 姬凌云详细思索,布下了一个局,叫来了项鹰、施猛、雅英,命他们领一队兵马前去破敌,而自己则扫平周遍不降的城邑。 今日,他们已经来到了咸阳。咸阳守军在吴国大军未到之前自己逃跑。余下一顽固的将军拼死抵抗。他在城墙上指挥时,被冷蝶神箭射死。 咸阳遂破。 姬凌云刚一入城。见城中荒凉地景象,对左右道:“你们怎么看这咸阳?” 韩庆道:“依山傍水,位于关中平原中心,是一块绝佳的风水宝地,兼之接近中原,我若是秦君必然在此地建都。” 公尚过笑道:“鄙人对政务并不太精通,但受到恩师地影响,对建筑一学颇有研究。也觉得在这里圈上块土地,重新建设规划。以这里的地理环境来说绝对不逊色于姑苏大城。恩师当年路过姑苏,曾对姑苏的建设大势称赞。说姑苏城址选在龟背之上。可以避免被洪水淹没;城内水陆相继,添加了姑苏大城的特色,城中更是有耕地,纵然城池被围依旧可以解决战时的口粮难处。s为了做到最好,伍相国以人力改变了吴境内的五条主干河流的流向,才达到了理想的效果。在看看这咸阳,这咸阳附近有渭、泾、沣、涝、、、、灞八条河流。它们在咸阳城四周穿流,隐隐有将这里环绕之势。若将八条河流所环绕的疆域归于咸阳,必将可以新建一座更胜姑苏的大城。” 公尚过本人是墨翟地四弟子,机敏过人,善于出谋画策。对敌作战,即便是墨翟也时常向他求教。 墨翟本人不愿意加入吴国,但并不反对弟子加入。经过协商,墨翟的六个徒弟有三个愿意加入吴国效命,其中分别是善于建筑,发明攻城器械的管黔敖;灵活如猴。不需要任何道具就可以模仿任何人的声线,善于打探消息情报的县子硕,以及公尚过三人。 第302章 公尚过并不精于建筑之术,不过在纵兄弟的耳闻目染之下也有了一些心得,一番话说的姬凌云大感惊讶。 后世地长安就是在秦咸阳遗址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史记》中有记载“汉长安,秦咸阳也”;旧唐书地理志》也说:“京师,故秦之咸阳,汉之长安也。” 由此可见,咸阳就是后世的长安。而八水绕长安正是长安驰名中外的景色之一。 姬凌云暗忖:“吴国虽好,但毕竟偏远,远离中原,自己是不是应该考虑一下迁都了?”略一思考,道:“来人。呆会叫管黔敖大夫来我营帐一趟。” 公尚过揣测道:“难道大王想在这里建造城池?”他笑了笑道:“鄙人对这方面也不太了解。瞎说的。” 姬凌云笑道:“只要可行为什么不呢?还有尽快将鄙人这毛病去掉。”鄙人是墨者对自己的称呼,泛指自己是布衣之士。粗鄙之人。姬凌云虽也讨厌诸多的繁文缛节,但更不愿意听自己的属下一口一个的称自己是粗鄙之人。 公尚过习惯成自然,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点头说是。 韩庆面上露出欣喜之色,道:“大王,莫不是有意迁都?” 姬凌云点了点头。 “太好了!”韩庆高兴地叫囔了起来。 其实吴地远离中原,占地固守,绝对是天下宝地。不同的是姬凌云的目标是一统天下,是不断的进攻扩地而不是坚守领土。以当前的形势来说,吴地在战略的需求上已经不足以扩极天下。 私下里他和姜良、管繇多次说道这事。只因吴地的吴国的根源,兼之没有合适的地方,一定没有开口而已。 韩庆道:“依照大周疆域的地形来说,这咸阳和天子之都洛邑是最适合建都地地方。不过,洛邑是天子之都,即便如此天子似有似无也不能随便攻取。这咸阳虽好,只是秦国乃蛮夷之国,国人不晓中原文化,治理起来是一大弊处。” 姬凌云道:“所以此事拖不得,这咸阳是秦国土地最肥沃的地方,交通也很方便。。想要让中原的文化流入秦国,就必须在咸阳建造一座能够吸引中原人来入境的城邑。只要双方能够交流,文化的传递是什么迅速地。我们现在不需要这个地方,待破秦后,一统天下时,那就很难说了,未雨绸缪吧。” 出了咸阳,姬凌云来到了军营。得到了传召地管黔敖已经等待多时了。 姬凌云将自己意图在咸阳建造一坐规模宏大气派的皇城告诉了管黔敖。 管黔敖在这方面是个天才,只是稍微地想一想便道:“这个构思不错,或许可行。但必须要规划,实地考察,要经过精细的计算才能够设计的完善。” 姬凌云赞同道:“时间充足,你有好几年的时间,不用着急慢慢来,。或许,这新建设的城池会是日后的王城,应该花费的地方不用节省。” 虽然天下没有一统,但在姬凌云的眼中,这天下早晚会是他的囊中之物。无论是什么障碍都无法阻挡他一统天下的决心和步伐。 秦都雍城。 赢利自从决定出征以后,精神变得异常的亢奋,眼中充满了斗志和煞气,那是孤注一掷的神情。 经过漫长的等待,伍封终于率领他麾下的三万秦兵来到了秦都雍城。 赢利亲自出城迎接这位帮助秦国镇守边疆二十年功劳显著的老将。 伍封中等身材,面白微须,见到赢利后拜倒道:“伍封拜见大王。”举止严正而刻板神态专著,在他的脖颈上留有一道大伤疤,满面的杀气, 赢利道:“老将军来了就好,想不到我秦国会遭如此磨难。若秦国有个不幸叫寡人如何去面对秦国历代的祖先,如何面对寡人的父王。”惭愧的竟然流下了泪水,模样煽情之极。 伍封心中对赢利还存有一些怀疑,但大敌当前,因此决口不提任清璇一事,直接拍着胸口抱拳道:“大王放心,无论是谁。除非他从老夫的身躯上踩过,否则,老夫绝对不会让他们威胁到秦国的安危。” 迎伍封入城,来到了议事大厅。 赢利将自己准备出城与吴军决战的想法重复了一遍,同时还加上了文章的观点。 伍封点了并无不妥,点头说好,另外又提起了一件事情道:“大王,老将之所以晚来了几日,乃是因为在我国狄道附近有过小部分的匈奴骑兵出现,末将怕他们对我秦国有不轨的举动,派人详细的搜查了一番,故而来晚。” 赢利皱着眉头紧张道:“没有问题吧?” 伍封摇了摇头道:“没有任何发现,但老夫却一直觉得奇怪。” 文章沉声道:“既然查无所获,就不该在想。吴国强大,并非分心可以对付的了的。” 伍封点了点头,不在提匈奴之事。 在伍封未来之前,赢利他们已经准备好了所有的军事物质,等待的只是伍封的大军而已。大军既到,一切就绪。 翌日,赢利就下达了出征的命令。 朝中大小重臣于城外相送。 赢利在走前将公孙圣拉到了一旁道:“若寡人得胜回来便罢;但若寡人战死,你立刻告之各处城将,命他们将所有城池屋舍烧毁。尤其是雍城,一切都要焚烧干净。寡人得不到的东西,他人也休想得到。” 公孙圣那古井不波的眼神中终于出现了一丝震撼。 第十二部修养生息 第二十六章失利? 秦国的军队仅仅只是往北走了三日,就得到了一份至关重要的军事情报。 秦国的军营中炊烟渺渺,这是起灶作饭的迅息。 作为高层人士,赢利、文章、伍封三人有着特权,一停歇下来就有可口美味的饭菜摆上。饭菜之香充满了营帐,但他们三人却是无心享用,一个个的皱着眉头,想着军机要事。 让他们如此烦恼的原因皆在于他们刚刚得到了吴国的行军情报。 赢利生平出参加过两次战役,对于打战知道的实在不多,随军亲征最主要的目的只是在激励将士的士气而已,真正的决断还要依靠文章、伍封等一干文武大将。 赢利问道:“这项鹰究竟有何企图,也不攻城,行军竟然如此迅速?”在今日傍晚,他们得到了斥候传来的消息。消息说吴国上将军行军迅速,避开了镐京、泾阳等大城,直接往秦国雍城而去,速度奇快如同风驰电掣一般, “快!这个字是项鹰用兵的诀窍,自从他创建骑兵以来,行军的速度已经无人出其左右。”文章将吴国视为死敌,对于吴国的一切都非常的了解熟悉,说道:“项鹰这举动只怕是想重新上演一幕,吴国对付楚国的战术。当年,楚国最失算的一招,便是失去了方城。这是造成楚国灭国的主要原因。吴兵所到之处,战无不胜。为了更加方便他们攻取秦地,他们将矛头直指雍城。让我们心生忌讳,从而死守雍城。好让他们不受到任何阻碍尽情的夺取我军地城邑。” 伍封听得连连点头。他也有着是同样的意思。 “好狡猾地贼胚子。”赢利忿忿不平的斥骂,对于两人道:“他想寡人撤退,死守城碍,寡人却不上他的当。他不要寡人进军,寡人偏偏就进军给他看看。” 赢利道:“比计谋寡人是不如他,但论战士骁勇,我秦国勇士却不惧怕任何挑战。” 伍封听了点了点头。 文章高声称赞道:“大王豪气,臣等远远不如。只是行军作战并非是为了逞一时半刻之骁勇,所谓斗力不如斗智。臣下到有一计,或许可让吴国吃上大亏。” 赢利赶忙询问。 文章道:“正因为吴国长胜不败。所以军中有着骄纵之气,狂妄而自大,不将他人放在眼底。只要我军做出将各地守军收拢聚集雍城的假象,以对方的自信一定会认为我等中计,从而忽视路途间的防守。前面不远是邑我军可以将六万大军分为两部,其中一部过渭水,藏兵于邑所在的渭水之南。令一部藏兵与邑北方山区。待敌人即将到达邑之时。我军过河出山阻挡在吴军面前。与其一战,吴国精锐天下闻名,但经过连日奔袭,体力必然不支。到时以我军精力充沛之勇士与吴军体力不支的劲旅交锋,哪有不胜之理?况且,我军在人数上远胜于他们。” 伍封久经过战场,知阵战交锋时,军队最重要的是士气与气力。文章这一计若成,吴兵的士气将会受损,体力也会不济。交锋起来秦军可以占尽便宜。 赢利不太通晓军略,但计策地好坏还是分得清楚,连连称好并采纳其计策。 却说,项鹰得到军令马不停蹄的向雍城飞奔而去,一路上他歇马不歇人,速度飞快。才不过三日,便急行了五百里路。如此的行军速度,不说后无来者,这前无古人却是一定的了。 在距离邑尚有三十里地时,项鹰得到了一份来至于县子硕送上来的情报。情报上将秦军在邑南北的藏身地方绘制的一清二楚。 项鹰想道:“这县子硕还真是厉害,如此机密地消息,竟如此轻易就到手了。” 待全军休息完毕后,项鹰再度向西方飞驰,丝毫不受两路伏兵的影响。速度也丝毫没有减慢。 即将抵达邑时。养精蓄锐的六万秦兵已经列好了阵势。以勇武而扬名的秦国勇士,个个如同饥饿的豺狼一样。通红的双眼死死瞪着项鹰以及他麾下的疲惫吴兵。 赢利得意的策马上前,大笑道:“对面的项将军,你说说看以我军精力充沛之勇士与你麾下的这些体力不支地劲旅交锋,谁赢的机会更加大一些呢?” 第303章 项鹰也跟着上前,笑道:“战未打,这输赢有何意义?所有战场一道,千变万化,孰胜孰败,又岂是你可能料的到的?” 文章这时由赢利的背后走出,提醒道:“大王,对方这是在拖延时间。” 赢利醒悟高声道:“项将军,寡人不于你废话。是战是降,不过一句话而已。” 项鹰眼中闪现着利芒,高声道:“项某会用实际行动来表明态度……” 这“度”字的话音一落,项鹰便大喝了一声,“冲锋……” 一万五千的骑兵毫不犹豫的高举着兵器朝秦兵杀去。 秦人骁勇好斗,项鹰的军队也是百战之士,双方在邑附近进行着激烈的战斗,双方都已经杀红了眼,脑中除了杀戮外,别地什么也没有了。 但尚失了移动力又在疲乏状态的情况之下,项鹰的轻骑已经渐渐出现不不支的迹象,阵形松动,局部混乱。 “撤退!”项鹰知道在战下去只会徒增伤亡而已,果断的下达了撤退地任务,并且亲自断后。 这一战吴国失利,吴国地旌旗遍地都是,吴军慌慌张张的向四处逃散。 第十二部修养生息 第二十七章你追我赶 吴兵的失败在赢利、文章、伍封的意料之内。毕竟秦人膘悍,在稳战优势的情况之下,想不胜利都很难。 但在有心人的眼中,如此优势仿佛是对方刻意造成的。 眼看着吴军败退,赢利突然发觉威镇天下的吴军未必就如传言中的说的那么厉害。至少,在初次交锋中,自己已经取得了暂时的优胜。 赢利来到阵前高声呼喊着,大叫着。在喧闹的战场上,赢利的呼喊声根本就无法传播,但他的举动无疑是对秦军最大的激励。 士气如宏的他们在赢利的激励下,发疯似的肆意的虐杀着自己的对手。 赢利传令下去发动了总攻的战鼓声。 “慢着,大王。”鼓尚未响起,心中存有疑惑的文章突然开口制止,道:“大王,您不觉得有些奇怪吗?吴国怎会败的如此迅速?” 赢利眉头微皱不悦道:“这不是中了相国的计策吗?我军以精力充沛之勇士战体力不支的劲旅,稳占上风啊!!!” 这时,在前线指挥的伍封意外的退了回来,听到他们两人争论的问题后,说道:“大王,末将也同意相国的观点。盛名之下无虚士。吴王姬凌云仅靠千人起家,绝对不是一个容易对付的角色。吴国兵多将广,那项鹰在吴国军队中的地位仅在孙武子、展如之下。他败的如此快速,败的如此不合情理,这其中八成有问题。” 赢利并不通晓军略,但也并非傻瓜,细细一想也觉得有些可疑,说道:“难道这是诱敌计策,引诱我军追击?” 文章点头道:“臣下是有这个想法。如今伍封将军也是这个意思,那就错不了了。” 看着即将撤离战场的项鹰,赢利懊恼道:“可惜了,没有在一开始就发动攻击。双方交战的时间不满半个时辰,并未给对方造成多少损伤。” 伍封突然大笑了起来。道:“我们不是还可以趁胜追击吗,只要我们趁胜追击一定可以扩大战果。” 赢利、文章都惊奇的看着伍封,不晓得对方有什么打算。既然知道这很可能是诱敌计策,为什么还要追击呢? 时间紧迫,伍封长话短说简洁的说道:“大王,这诱敌计策人人都会使用,但能否用好却是非常关键。在吴国军中只有项鹰一人有如此地速度,而且往东不远就算关中平原。那里方圆数百里都是平川,少有可以隐藏军队的地方。在平原上我军可以尽情的追击,扩大战果。只要在关键的时候停步不前。不踏入他们设下的埋伏圈内,我们又何必在意对方是否有伏兵呢?”伍封在战场上地经验远远不是赢利、文章可以比及的。 两人略一思索,一同展开了笑颜。 赢利在这关键的时候尽显名君气度,高声道:“寡人对于阵战之术不太精通,现在将这调配的权力交于上将军,上将军可代寡人发号施令。” 伍封严肃的点了点头,当仁不让道:“四万骑兵随末将追击。余下两万步卒看守辎重,随后跟来。” 接着,他对赢利抱拳道:“大王,请静侯末将佳音。” 赢利深沉道:“上将军,寡人就将秦国的命运交给你了。” 巨大的重担向伍封压来。 面对巨大的压力,有的人会选择抱怨,有的人会选择逃避,但有一种人却可以将压力转化成为动力。 显然,伍封就是这一类人物,肩头地压力重上一分。他的决心也会强上一分。 得到了赢利权力支持的伍封,展开了漫长的追击战。 项鹰对骑兵的控制力,天下鲜有人出其左右。但伍封也非等闲之辈,以往他所对面的敌人都是在马背上生存的异族,个人若是不精通骑兵地指挥,根本无力对付那些来去如风的异族贼寇。尤其是善于追击。 在二十年前,伍封在战术上可以胜过那些异族贼寇。但每每即将获胜的时候,那些异族贼寇就会调头逃跑,让伍封无能为力。 时间一久,伍封却自行琢磨出了一套追击骑兵的方法。而且百试百灵。 他们两人都是用骑高手,你追我赶之间,各种罕见的骑兵战术层出不穷,双方摩擦无数,交战无数。 因为项鹰是败卒。所以交战的结果大多均以项鹰失利。 关中平原。渭水上游。 项鹰指挥着将士轮流给战马洗身、喂水、吃草等等事宜。双方你追我赶,三日有余。所奔驰之地以不下四百余里。 将士个个都尽显疲态,一部分人的屁股上都磨出了水疱,一路跑来关是战马就累死了两百余匹。可见双放追逐之激烈,实在是前所罕见。 项鹰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取下水壶大口大口的灌了下去。他还是第一次遇到一个在使用骑兵上能与之对抗的好人物。内心又是兴奋,又是懊恼,还有一些些地不甘。 这时,副将向他汇报了三日来的情况说道:“上将军,连日来,我军以折损了三千弟兄,还有五百失踪。” 激烈的行军,掉队是难免的。这失踪是指因某种原因而不得不脱离队行的人物。 “三千弟兄啊!”项鹰长叹了口气:“对方还真是厉害哩,即便我用尽了全力也无法大范围的甩开他们。可惜,不能与之一战。” 正说间,一骑快马来到了项鹰的面前。 项鹰定睛一看,却是县子硕。 县子硕排着身上的灰尘对项鹰说道:“老项啊,那家伙又追上来了。现在在我们后方十五里的地方,他们也停了下来在做休整了。” 项鹰摇头苦笑,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那伍封就象是那附骨之蛆一般,既难以摆脱,又缠的死紧。 “休息半个时辰,继续北行。”项鹰得到了伍封地消息,沉吟片刻立时下达了军令。 县子硕一抱拳道:“消息带到。上将军,属下再去监视。” “等等!”项鹰制止道:“县兄不必麻烦,我军已经行驶了四百余里,前面三十里就是新平山,我军以在那里埋伏多时了。只要我们逃入新平山,我们的使命就算完成了。” 半个时辰转眼既过。 项鹰又开始了新的得逃亡。 行至二十里处,项鹰缓缓减慢了速度。 “的儿哒……的儿哒”地马蹄声由后方响起,远处沉烟蔽日,秦国地骑兵趁势又追赶了上来。 “其他人进入新平山,留下五千人随我殿后。”项鹰从容的颁布了命令。 项鹰一马当先直接逆行冲入了对方地军阵。 秦军、吴军再度交锋。 也许秦军料想不到一直充当老鼠的吴军对突然点头逆击,一时间显得有些狼狈。 此时伍封尚在队列的中间,他愕然抬首向前眺望,不由倒吸了一口冷气,吴兵终于亮出獠牙了,自己的前军已经加速追赶已经变得毫无阵行,被准备就绪的精锐骑兵猛力一冲,原本就零散的阵行变得更加混乱了。 赶紧环顾四周,这一带是一片平原,最利骑兵驰突。倘若不马上稳定部队,待吴兵缓过神来,纵兵大杀,只怕自己就是全军覆没之局! “前军停步,左右迂回包围。” 在此危局,他反而镇定下来,在判断时局后飞速地下达着命令,发挥了一名指挥官的最高效率。 在下达了那些命令之后,伍封大叫一声:“前队人马原地待命,中军部队,全都跟我来!” 伍封就像一道闪电,勇猛地楔入敌群之中。 尘土被彼此急促翻动的马蹄从大地掀起,形成一片遮天蔽日的黄雾,直往人口鼻里钻。到处都是晃来晃去的人影,然而谁也看不清对方的真面目。他不待仔细观看,眯起眼睛,但凡是面向自己奔来的骑兵影子,迎面便刺。铁长矛左挥右挑,如披瓜斩菜一般,将身旁的敌军挑下马倍。 项鹰的目的已经达到,见对方的包围尚未完成,呼哨一声,撤入了新平山中。 伍封来到山前,见地势险要,“哈哈”大笑对左右道:“区区小计怎能瞒我。”接着,领着军队向后撤去。 一切事情正如伍封所想的一样吗? 不。 当然不。 深得伍子胥、孙武子真传的姬凌云又怎会布下如此简单、易破的局呢? 第十二部修养生息 第二十八章计中有计 )新平山山道。 项鹰双手环抱胸前,身体靠在自己的爱驹身上,眼睛看着前方象似在等待着什么。 第304章 在他的背后静静的排列着上万名士卒。他们列队整齐,不发出任何声响,一看就知是一群真正的精锐之士。 突然间,项鹰双眼一亮,目光所触极之处,一人气急败坏的远远走来,口中不住是说着些什么。 来人却是县子硕。 县子硕走到近前,气呼呼的说道:“那伍封实在是太狡猾了。他到了新平山入口处竟然停下了脚步,然后竟然分批离开了,根本就没有进山谷的意思。大王的伏击计策早就被他们看穿了。他们一路远来不是因为中计被我们牵着鼻子走,而是我们被他们给戏弄了。” 一想到这些日子的辛苦,徒劳无功,县子硕实在忍不住不发牢骚。 项鹰却意外的笑了起来,“一切皆如大王所料。” “什么?”县子硕一脸的诧异。 项鹰笑道:“大王说我强贼弱,在这种情况之下,抓住每一个战机;消耗每一个敌人,减少两军之间的差距。这是以少胜多,以弱击强的不二法门。秦国的国力、军力与我军相差甚远,即便明知是计,秦国那边也会为了扩大战果而冒险出击。” 县子硕更是觉得奇怪,道:“大王既然知道这计不可行,为什么还要用?” 项鹰神秘的笑道:“好戏才刚刚开始,你急什么。仔细想想,这三日来,表面上看确实是秦军追赶我吴国骑军。但反过来一想,我吴国骑军何尝不是拖着秦国骑军呢?” 项鹰不在说话,让人将潜伏在左右的伏兵叫了出来。整顿了一番。朝着伍封远去的方向尾随跟去。 关中平原中部。 项鹰与伍封的骑兵速度飞快,在交战之余,还能在三日中行的四百里地,但秦国的步卒却没有那个速度,只能在后边押送着军事物资慢慢地追赶。 虽是如此。但对于前线的战况他们还是知道的非常清楚的。一切如伍封所料,一路上的吴国骑兵只是知道逃跑,仿佛完全失去了对战地勇气。 三日下来就杀敌三千,实在是大快人心。 这日夜里,赢利的军帐中等火通明。赢利与文章正在商议着秦国下一步应该走的道路。 文章说道:“我军虽然首战获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终归没有伤到吴国根骨。我们必须要想出一个计划,如此盲目的打着消耗战,以我军目前的实力是无法消耗的起的。” 赢利点头同意,将目光看向了文章。 文章正待开口要说。突然帐外传来了赢怵紧急求见的消息。 赢利请士兵入内,问道:“叔父,这么晚了有什么事情?” 赢怵恭敬的说道:“适才末将在巡视军营,哨兵远远看见了无数火把向我军行驶而来。末将派人查探,却发现来人是两个千人骑兵队,他们穿地是我军的服饰。为首一人,乃伍封麾下的一员将领叫李淮。他说上将军在追击秦军的时候。想出了一条可以消耗敌人的妙计。但因粮草不足,无法在前线呆,特命末将待他来领取粮草……” 赢怵的话还没有说完,赢利就激动的大声叫了起来:“竟有这等事情?”此刻,对于赢利来说,最大地好消息莫过于听到能够帮助秦国打败吴国的妙计了。 赢怵点了点头,道:“李淮确实是这么说的,但具体怎么样。末将就不清楚了,要不要请他进来问上一问?” 赢利向来多疑犹豫道:“来人可靠吗?” 赢怵道:“应该可靠吧!他可是上将军麾下的人物。据说此人颇有才干,深得上将军的信任。常常予以重任。只是,因为人冷淡,不喜欢与他人交流,所有朋友很少。末将也只是与他有过几次照面而已,关系一般。” 文章这时点头道:“大王,这个人属下听说过,为人正直,是一个可靠忠心的人物,值得信任。” 赢利点头道:“既然两位如此说就请他进帐来说话。至于,那麾下的骑兵也请他们入营。送上食物,好生招待。” 赢怵点头说是,大步而去。 不知为何,此刻文章突然觉得一阵心惊胆战。 秦国军营外。 赢怵热情的骑马走出了军营,来到了对面火把汇集的地方。对着为首的李淮说道:“李将军。大王请你入帐一叙。” 李淮策马走出指了指身后地兵将问道:“那他们呢?”话语中有这一口浓厚的秦腔。 赢怵大笑,道:“当然是一并入营。我等都是秦人,都是为秦国效命,怎能怠慢你们?” 李淮冷冷的一笑,只是点了点头也不答话。 赢怵听说过李淮的为人,知道他待人处世的冷淡,不以为意。脸上的笑容不改热情的将李淮以及一众兵将往秦军营地走去。 来到营寨门前。 赢怵道:“李将军,大王要见你。你麾下的这些将士都调到南营去歇息吧。” 李淮“呵呵”笑了起来,说道:“调走他们,先问问我身后的这人吧!”浓厚的秦腔竟成了楚国地音调。 赢怵还未反应过来,就听身后一阵爆喝:“吴国施猛取赢利狗头来了……” 话音一落,赢怵的人头就被施猛一斧斩下了颈勃。 秦营大震。 第十二部修养生息 第二十九章破营 施猛麾下的冠军骑是吴国最具有冲击力的军队之一,在瞬间的爆发力上更是无可匹敌。秦军根本料不到营寨外的人马竟然是敌人了。除了营寨门口的那些士卒及时的反应过来以外,他人都是一副毫不知情的模样。 施猛挥舞着斧子大声喊杀,重达五十六斤的战斧左挥右斩,如披瓜斩菜一般,周遍的几个人反应过来的秦兵,拿着只剩下半截的兵器惨叫着倒在了地上。 敌人也发现了他,一部分秦国已经反应了过来。四条长矛一齐刺想施猛。施猛大吼一声,转瞬之间,那敌人连连砍翻在地,被他抛在了脑后。 赢利、文章听到了喊杀之声,两人不禁愕然,一个个惊奇的走了出来。 刚出寨门就以有士兵来报,将军寨前的事情简单的告诉了两人。 士兵说的简单,只有二十四个字:“寨外秦骑向我军发动猛攻,赢将军以战死,他们正向这方杀来。” 但着二十四个字却如同拥有无穷的魔力一般,让赢利、文章露出了惊骇之色。 两人情不自禁的在脑中想道:“秦骑的大将是李淮,而李淮又是上将军伍封的亲信。这么说来,反得岂不是伍封吗?” 两人本来就重视权力,对于“背叛”二字非常的敏感。如今却听到伍封的亲信诈营门反攻自己的消息。那颗不安的心,登时无规律的跳动了起来。 两人同时吓出了一身的冷汗。 赢利面色苍白,伍封有四万骑兵,而自己这里却只有两万。如果,这一切都如他所想,那么此战是毫无胜算。 刹那之间。 鼓声雷动,号角齐鸣。 这是秦国总冲锋的号角之声。 在四周昏暗之处,无数的战鼓声四面八方的传来。 “砰砰澎澎!”四周炮声雷动,喊叫声像潮水般往洛阳鞭挞。士气昂扬沸腾至极点。天上的星月仿佛也受到了惊吓,躲进了乌云层中。 “大王,我军东方出现大批敌人。” “大王,我军西方出现大批敌人。” “大王,我军北方出现大批敌人。” “大王,我军南方出现大批敌人。”都传来了发现大批敌人的身影,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不知数量,只闻其声,不见其影。 赢利、文章以及聚集到两人身旁的秦军将领,人人脸如土色,目生惧意的眺望着四周黑压压的一片,似乎打算寻找一条可以用来逃生的道路。秦国军寨中,赢利、文章至每一个守城地战士,无不志气被夺。迷失在恐惧和绝望中。 明处的敌人并不可怕,即便再多也有一个心里准备。这暗处的敌人才是真正致命。 因为不知敌人的数量,他们不知是战还是撤;因为不知敌人的数量,他们无法准确的出击;因为不知敌人的数量,他们想撤亦不知往哪儿撤。 赢利脸上血色尽褪,瞥身旁的文章一眼,目光重投远处。低声道:“怎么办?也许伍封背叛寡人了哩!” 文章头皮发麻,无言以对。 正在此时,前面传来一片惊呼,赢利定睛一看,原来施猛已经杀到。一彪人马猛冲出来,轻而易举就驱散了营寨内混乱不堪的秦兵。他们人人手举火把,三下五除二的将附近地营寨全部点燃,火势熊熊! 秦军救火也不是,杀敌也不是,更加的混乱。 施猛仿若咆哮中的雄狮。拍马举斧,单人匹马的往前冲去。 秦将赵南天见施猛竟然孤身突出重围前来攘战,不由大喜,不待赢利下命当即指挥着人马包抄过去,“活捉敌酋”之声响彻军营上下。 转眼之间,施猛已陷入重重包围。 长笑声从施猛寒口中传出,响震军营上下,透出视死如归、勇者不惧、睥睨天下的信心和勇气,直把周遍的气势也压减少许。 他全然不惧,催动战马加速。挥动长达一丈的大斧,刚与敌人一接触,仅仅一击便砍了三人地脑袋。巨大的铁斧左右盘旋飞舞,竟然轻盈快捷仿佛雷电! 那铁斧威力其大,中者无不血渐三尺。身体分家。或是断头。或者少胳膊少腿;有的更是由头至下阴直接被劈为两断。 熊熊烈火中施猛就象是九幽深出的恶魔一般让人人心寒胆裂。 赵南天麾下军士见施猛杀来,无不魂飞魄散。纷纷让开。被他冲出一条血路,笔直地杀到赵南天的马前! 第305章 赵南天看得目瞪口呆,见施猛如杀神一般冲到,只吓得手脚冰冷,拨马便逃。 慌张之间,赵南天哪有施猛来的迅速,只是一斧便将斩赵南天与马下。 施猛大声呼喝,激励士气。 一青年人赶上大声呼喝着:“赢利以死,降者不杀!” 听到这声叫囔,施猛不知是诈,还真以为自己杀的是赢利,高兴的一斧将人头挑起,纵声大笑。 黑夜里,火光中。 远远望去只能看见一个人头的影子又哪里看的清楚死人地相貌? 大多秦卒信以为真,慌忙逃窜。 本想战出鼓励士气的赢利,但见施猛高大威武的影子离他不多百丈,登时心虚了起来。 身旁一将低声叫道:“大王先走,这里由末将殿后。” 赢利连忙点了点头道:“秦将军若寡人得脱,一定重重有赏。” 秦将军一脸苦笑,摇了摇头,接下这份差事,他压根就没有想过能够活着回去。 赢利正准备撤退的时候,那青年人眼尖立刻就发现了他们。火光中,赢利的相貌无法判断,但那一身华丽的龙袍却是异常的显眼。 青年人登时高声叫道:“将军,那锦衣之人就是赢利。” 施猛一愣也来不及多想朝赢利冲将过去。 赢利大骇,魂飞破散。 同一时刻的夜里,姬凌云带着百人赶上了项鹰的部队。 此刻项鹰的部队正在渭水河畔驻扎,在他不远五里地地方正是秦国上将军伍封的营寨。两地相隔不过五里,情形异常的危险,但情况确是反了过来。 不久前还是伍封追,项鹰逃,而如今却是项鹰追,伍封逃。但因人数不比对方,兼之,对方一路小心翼翼没有留下任何给项鹰的漏洞,qi書網-奇书项鹰只是莫名其妙的一路尾随而已。“属下拜见大王!”项鹰、雅英两人从军营内走出来迎接。 姬凌云笑道:“你们干地不错,等获胜后,寡人重重有赏。” 两人齐声拜谢。 三人朝军帐走去。 雅英说道:“大王,你这又在想什么鬼主意?我男人呢?” 虽然在吴军中呆了多年,雅英这一身野性始终没有被施猛去除。 姬凌云笑道:“当然是建立功勋去了,你担心个什么。” 雅英道:“我才不担心他呢,我男人那么厉害,谁能赢他。只是多日不见,有些想他了。”在她地心中,施猛仿佛永远是最厉害的那一个。 姬凌云无奈道:“不急,最多三天你们就可以重新见面了,也许这个时候他已经砍了赢利地脑袋了。” 他眼中闪过了一丝利芒,成竹在胸,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到达营帐。 项鹰向姬凌云汇报了一路上的情况,然后又将伍封最近的动向详细的说了一遍。 项鹰道:“正如大王预料的一样,自从知道我军一路追随的时候。伍封将军就放慢了行军速度,变得小心谨慎起来。显然他这是怕我军,担心在他们快速撤退后,被我军追上,从而无力对抗。依照这个速度,施猛将军有足够的时间完成大王的计划。” 姬凌云点了点头。 这次他的计划每一步都是经过个人的精心计划,成功率高达八成。 首先,他让项鹰以诱敌之计,利用小小的战术漏洞,引诱伍封上当,让他调离大部分的军马。 然后在让施猛领一万士卒,穿上由武关、函谷关缴获的秦军服饰,让他们利用秦军的身份来隐藏行踪。 项鹰、伍封在渭水以北追逐而施猛却从渭水以南行军,如此既避开了伍封也隐藏了自己的身份。 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利用张言骗开秦军营寨的城门,然后直冲秦国军营中帐,赢利的所在地。 第十二部修养生息 第三十章风水论流转 事情说来凑巧,当日墨翟在公孙圣的策划下助秦守城。那时,同他一起合作守称的将领正是镇边大将伍封麾下的亲信李淮。 李淮这人为人冷静、冷傲,不善于言谈。说话简单,不爱搭理人。 在墨翟的杂学中有一项叫做易容术,能将一个人的相貌改变成另一个人的,精心打扮可达六七成象。 张言经过墨翟的精心伪装,以有七成李淮的模样。 当然,熟人一眼可以分辨出来,但李淮的朋友用手指都能够数的过来。在利用夜色,口音的掩饰,足以瞒过任何非李淮朋友的人物。 只要能够顺利的骗开营门,以一万吴骑的实力足以对付秦国的那两万步卒。 何况,姬凌云在告之施猛破敌之法的时候,以让他装成伍封投降吴兵的假象。这样一来,秦吴联军加起来的兵力绝对在四万以上。如此,在兵力上的差距就可以直接摧夸赢利死战到低的决心斗志。 在这种情况之下,即便是生擒或诛杀赢利的几率都是很大的。 只要计划不出差错,秦国一战可定。 不知从何时开始,领阵指挥的姬凌云已经不存在了,剩下的只有在后方规划一切的姬凌云,如棋弈一般将战局置于掌中,一步步的规划,运筹帷幄。平心而论,这种感觉比上战场还要爽上许多。 吴军五里外,伍封军军营。 伍封紧皱着眉头,心中焦虑万分。 若知道会有这种局面,当初他也不会为了扩大一些战果而贸然追击。虽然,真正的骑兵最早于吴国,最早于项鹰,但伍封从来不承认自己在用骑的技巧上会逊色于项鹰。 他的技巧是一步一步通过无数次的战役磨练出来的,放眼整个秦国无人可比。曾自信的认为即便面对天下人亦不在话下。 不过,这几日的较量。他才真正意思到什么才是坐井观天。 那项鹰经过了多日的奔驰来到了邑,早以是疲乏之旅,而自己却是养精蓄锐地秦国勇士。依照常理自己应该稳占上风,可对方却不断的利用地形,技术拉开距离。三日之内,自己的四万骑兵竟然仅仅只是吃掉对方三千人而已。这种情况远在意料之外。 更意外的是自己在撤离的时候,对方竟然跟了上来。自己调头去战,可对方也紧跟着调头撤退;自己放弃不追,对方也会在第一时间不逃。一旦自己后退,对方更是黏了上来,真的如同跗骨之蛆一般,无论自己如何想办法都甩不过他,只能小心翼翼地撤退,以不变应对万变。 如此情况又过了一日,伍封还是没有想到摆脱自己身后这条尾巴的最好办法。 这时。一条情报打乱了伍封所有的思绪。 这日,正午时分。 伍封麾下的爱将李淮抓住了八名逃兵,从他们口中探之消息后,立刻将他们送向了军中大帐。 “什么?”伍封从草席上跳了起来,大步上前一探手,揪住了眼前这位士卒的当胸衣襟处,随即一把将他拎了起来。从对面提到自己的面前,咬牙切齿高声道:“大王……大王,死了?大王,战死了?” 他痛苦的摇着头,泪水滚落了下来,不住的道:“不可能……不可能……告诉我……这不是真的。” 此时,那秦士卒就像一只待宰的肥鸡,神色惶恐之极,悲痛道:“这种事情我怎么可能说谎?不信上将军可以问与我一起逃出了来地人,我们都是听到大王战死的消息后才逃出来来的。” 伍封后退了两步。一屁股坐到了草席上双目失神。 旁边一将走了出来,冷声道:“将军,节哀,也许事情并不如你想的一样。他们的逃兵,话不值得信。”这句话仿佛耳边响起的巨鼓,震得伍封面色大变,心头一阵狂跳,想道:“李淮说的不假。无论如何,我都要亲自确定才能算数。否则,怎对地起大王的信赖?” 伍封下定了决心。让留下一将殿后,自己马不停蹄的向西方奔驰而去。 很快在县子硕的通知下,姬凌云很快就得到了这个消息,微微一笑,下令由项鹰、雅英一同对付那遗留下来殿后的五千骑兵。 经过半日征战。项鹰、雅英无可厚非的取得了胜利。五千骑兵战死三千左右,余下一千八百投降。另外两百以逃窜的不知所终。 项鹰、雅英一同来向姬凌云汇报战果。 项鹰高声道:“大王,我军是否还要追击。不过半日,以我军的速度应该追的上。” 姬凌云自信的一笑道:“不用了,伍封如此反常一定是得到了后方出事地消息。他们此去不计较后果,一定会用上全力行军。待抵达时,正好落入施猛将军的手中。” 在出征前,姬凌云就已经嘱咐了这件事情,让施猛取得胜利后不要立刻撤退。而是运走物资粮草,以逸待劳,时刻准备给予伍封的疲惫之军,致命一击。 邑以东五十里处,急行的秦军终于还是遇上了早已等候多时的施猛了。 没有多余的废话,施猛直接敲打起了战鼓,对着眼前的敌人猛冲狠杀了过去, 风水论流转,不过十日,所有的情况仿佛都被逆转了一样,而超控这一切的人就是----吴王姬凌云。 第十二部修养生息 第三十一章进展顺利 耳边尽是风的低吼,呼噜呼噜的。半人高的野草丛们被吹的得簌簌发抖,它们不由自主地摇摆着瘦弱无助的身体,一会儿胆战心惊地伏倒在地,一会儿怯生生地弓着脊背点头哈腰。 在这广阔的原野上,两股骑兵逐渐逼近,杀气布满了全场。 “冲锋!”伍封大声呼喝着,一面快速上前迎击,一面大声用秦腔大声咆哮着,“所有秦国的勇士们,用你们的刀剑来捍卫你们的国家。” 第306章 秦军训练有数,虽然一个个都以疲乏不堪,但个个都毫不犹豫的高举起了手中的长矛、长戟往施猛掩杀过去。 马蹄声像骤雨般从前方传来,看似浩大,却犯下严重的错误。 他们的对手不是别人而是施猛。骑兵在施猛的手上根本就不需要什么战法,战术。 有的只是冲刺,不断的冲刺。 利用无与伦比的力量打乱敌人的阵行,冲破敌人的防线。任由敌人千般变化,他都只打一处,贯穿一处。 以茁破巧,以力取胜。 姬凌云给这种战术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做凿穿战术。 这凿穿战术是由“天可汗”李世民所创出来的战术。历史上,李世民有一支精锐的轻骑兵部队。会战的时候,他多次亲自率领这支部队迎头杀入敌阵,锐不可当,通常能一直杀到敌人的队尾,贯通到底,再杀回来。反复冲击,直到敌人阵形大乱,丧失斗志,大部队同时掩杀过去。这个战术几乎是百战百胜。 在黄易的《大唐双龙传》里对这个战术评价很高,寇仲就一再使用这个战术,以少克多,其实纯粹是抄袭李世民的战法。担任这种作战任务对武力要求最高,要求个个都是以一当百地猛士。 施猛比之李世民或者是《大唐双龙传》里的寇仲,那是远远不如。但也可看出姬凌云对施猛的期望。 因为,只要用的好,这凿穿战术是一个近乎无敌的存在。 在如此情况下,对付这种队伍与其正面交锋实是棋差一着。 但伍封此刻也毫无方法。因为,他们远来疲惫,若调头而走,降低士气不说,以他们现在的速度根本就无法避开,到时后果会更加狼狈。与其那样还不如正面一战。以多克少,利用人数的优势,打赢这场战役。 如果对上项鹰的骑兵,伍封如此是最正确的决定。只是伍封不知,吴国地冠军骑分位两种。其中一种是以速度为主,一种是以力量为主。 伍封见施猛的骑兵高举了同项鹰一样的“冠军骑”的旌旗,误将施猛的骑兵看成了项鹰的骑兵。认为项鹰骑兵以速度见长,而非力量,遂然决定由正面突击。 原先早有人提议将项鹰与施猛分开,但姬凌云却并不赞同,认为如此虽然有些模糊,但却可以迷惑敌军,让对方不知道自己面对的敌人有什么特性。 连他自己恐怕也不会想到,竟然阴错阳差的占了大便宜。 施猛紧握着手中的一丈巨铁斧,咆哮着催马向前! 鲜血飞溅中,施猛一马当先。配合着冠军骑地威风,击碎了前面数层人潮。巨铁斧左右盘旋,周围无人敢近,但凡进入攻击范围,必定一击毙命! 他纵声长啸,吼声远远地传了出去,仿佛一头下山的猛虎,丛林中的雄狮。 胜败决于一线之差,伍封错误的判断使得秦国骑兵在一接触的时候就落入了下风,处于不利的局面。 “冠军骑”那瞬间所爆发出来的力量让秦国地骑兵们见识到了什么才是真正是力量。那无坚不摧的冲锋对对面迎击而来的秦国骑兵展开绝不留情的歼灭战。杀得对方尸横荒野,血染草石,势如破竹的冲入对方的腹心地。 四方八面尽是朝他们攻来的秦军,胆气稍差者保证可吓至手足发软,任人宰割。 施猛凛然不惧。带头前冲。凿穿战术直朝秦军的尾部杀去。 冠军骑硬在敌人的包围中杀出条血路,全力以赴地摘取胜利的果实。 全军上下无一不负伤浴血。跟来地留下来的五千精锐减至三千五百余人,可见战况的惨烈。不过人人都晓得胜利在望,士气高涨至极点,勇不可挡。 眼看胜利在握,远处又传来阵阵喊杀声,施猛转头一看,觉得心都冷了:只见又一万骑兵远远冲来,他们打着秦国的旗帜,呐喊着自背后杀了过来! 却说,姬凌云与项鹰一块领着余下的部队往秦都雍城逼近。 即将抵达邑的时候,已是将近巳时。 施猛早已在附近等候。 亲眼见到施猛,姬凌云着实松了一口气,根据原先的约定,施猛在破敌后会以最快的速度更自己汇合。 可对方却并没有那么做,姬凌云心理多少有些不安,担心对方会不会出了什么意外。 看到姬凌云等人鱼贯赶来,施猛上前一步道:“大王,这是我军两战的详细战报,还请大王过目。”说着双手捧过一捆木简。 姬凌云双手接过,并未翻阅,而是皱眉问道:“我军伤亡有多少?” 施猛闻言苦涩道道:“末将无能,阵亡者总共两千八百零六人,重伤不治者一千三百九十一人。总计减员四千一百九十七人。” “这么多?”姬凌云皱起了眉头? 施猛叹了一口气道:“本来一切都好好的,但在关键地时候却出现了一小小的意外。” 原来,当日施猛准备前去击杀赢利的时候,一队意外的秦国突然杀进了军营。他们训练有数,战斗力非常的强。吴军措不提防,被杀了个措手不及。 其他人不了解,但施猛心底却清楚地很。 吴兵看起来人数超过四万以上,但充其量不过一万而已。其中七千在附近呐喊,营寨内也只有三千兵将。若被击溃,对方会立时发觉中计,从而定神反攻,到时,只怕是一个两败具残地结局。 施猛只好回身与那异军交战了起来。 好在那异军志在救人,不知详情,并不恋战,救了赢利后就远远遁去。 施猛将无法再战的伤员,以及秦国留下来地物资,一并运过渭水存放在那里的一个县邑中,自己领五千兵马等候伍封的到来。 施猛在初期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但即将取胜的时候,那异军再度出现挽救了伍封的败局。一番苦战,双方损失都惨重。 双方随即罢战。 此后,那异军与伍封连手起来不断的在附近游戈,但因找不到破绽,又见施猛气定神闲,担心这是吴国的计策,从而未曾进攻。 施猛也怕自己一撤退,就引起了对方的警觉,从而发动攻势,因此,按兵不动,直到姬凌云的到来。 听了经过,姬凌云微微皱起了眉头,叹道:“真的人算不如天算,施将军无须自责,这并非你的过错……只是……”他问道:“那异军究竟是什么来历,竟多次坏我军的好事?” “这还是我来说吧!”在施猛身后的张言走了出来,说道:“在此处驻扎的时候,我曾潜入邑去探察过。那异军乃是原先赢公主麾下的骑兵统帅范威,据说在巴地吃了败战回到了秦国。路上听说赢利率军出征,便来襄助以便将攻补过。他这一来,打破了大王的所有计划。” 姬凌云听了,大笑了起来道:“没杀赢利虽然有些可惜,但我们也没有失败,施将军抢了他们的所有辎重,又连续的给了秦军两次教训,值得高兴,值得庆祝。同时也得到了一个好消息哩,范威的出现意味着我军已经和赢公主连手,击败了范威。这个时候应该已经跟展如将军汇合了,等他们破了南郑,便回赶来与我们回合。到那时,二十万大军吓都可以吓死那些与我们为敌的秦人。” 姬凌云揣测的不错。 符央率领的第三路大军抵达成都后,任清璇就迫不及待的出兵巴地,打算亲自惩治范威这个叛徒。 巴地同蜀地相差不了多少大部分都是山区。 范威的骑兵伸展不开,兼之范威在任清璇麾下效命多时,深刻的了解任清璇的厉害之处,自己远不是对手。 如此,人未战,斗志以失,交战起来更不是任清璇的对手。三战三败,任清璇首先完成了任务帮助吴国夺取了巴蜀。 此时,正与展如联合围攻秦国在汉中的最后一个据点----南郑。 总得来说,吴国的三路大军都进展的异常顺利。 第十二部修养生息 第三十二章匈奴来袭 北原山脉,崇山峻岭之中。 一人快速的急行着,耳旁树木飞快倒退,可见来人的速度令人匪夷所思。 在这渺无人烟的山岭中意外的来了许多的不速之客。其中还不乏高手,以及有头有脸的人物。 其中身份最有身份的莫过于在一个年仅四十的中年男子。 那人翻山跃岭来到了中年男子的面前,恭敬的叫了一声:“下属拜彻里骨见单于!!!” 不错。 他就是那匈奴第一任的单于----挛广义。这挛是姓氏,是草原上的一个名不经传的小小姓氏,但因挛广义的出现,使得挛氏日渐辉煌了起来,名震草原大漠。即便是在中土也偶尔可以听到挛广义的传言。 那人浓眉大眼,身材硕长,那漆黑漆黑的胡子占据了他一半的脸旁,一双手小心翼翼地从怀里拿出了一个绢卷。 那双手又粗又大,骨节刚劲,老茧密布,尤其是手掌上端的那几个地方更是结了厚厚的老茧显然经常握着兵器造成的。 他打开了绢卷看着绢卷上的字,皱起了眉头,开口念道:“七月一十一日,吴王姬凌云……吴王姬凌云……姬凌云……”他连说了三个姬凌云,始终说不出后面的话来。 挛广义劈面将绢卷夺来皱起了眉头,说道:“什么姬凌云不姬凌云的,这次算了,等会到族里的时候,我会让人亲自教你认识周字。” 彻里骨一脸的痛苦,抱怨道:“单于,让我学习认字,你还不如杀了更加舒服。现在我一见到这些歪来歪去的东西就有一种杀人的冲动。也不知道这东西有什么好学的,有时间学这东西。 第307章 还不如练练杀人冲锋的技术。在怎么说上了战场还有些用处,学什么周朝的文化礼节,一点用处也没有。” 挛广义双目一瞪,怒道:“正是因为你们有这种想法,才会让我们生活在茫茫大漠、雪地之中。我们匈奴人是在日月真神庇佑下地民族,有着最高贵的血统,身上流着真神的血液,拥有比狮子还要强健的体魄,比恶狼还要聪明的头脑。可是我们却时刻被大周踩在脚下,一点一点的侵占我们的土地。将我们赶向了茫茫大漠,赶向了寒冷的雪地。我们比周人强,可是为什么我们打不过呢?” 彻里骨摇了摇头,在他的眼中周人是任由欺凌的存在,但历史却可以证明一旦惹火了大周,每次最后地胜利者都是周人。他想不明白,但事实就是如此, 挛广义语重心长的说道:“那是因为我们没有文化,没有大周的学问。在我们草原大漠之中,最不缺少的就是向彻里骨你一样的勇士。真正的智者却异常的稀少。而大周看似弱小,但只要在他们上百万人里出那么一个智者就足够我们受的了。我们族重视武勇而不重视文化。所以,我们可以培养出很多很多的勇士,但智者却培养不出来。” 他长叹道:“这些年我都在大周生活,比你们都了解大周的可怕。说实话我们这些小打小闹其实根本就拿不上台面,较真起来我们完全不可能是大周地对手。但他们却忙于内斗,一个个都将兵器对付着自己人。所以才任由我们放肆,不加以理会。一旦,我们触碰到他们的低线,最终倒霉的还是我们。” 彻里骨听得似懂非懂,有些不甘心的说道:“那我们匈奴真的比不上周朝了?” “当然不是!”挛广义眼中出现了狂热的神态:“以前比不上是因为我们不团结,不重视学问。只要我们能够将草原、大漠、雪地所有的民族一统,以我们地实力绝对不会输给汉人。” 说着,他叹了口气道:“本来以我们原定的计划是要暗中使秦国与吴国正面对抗,然后我们在趁机夺取秦地,以秦地为我匈奴立国之根基。然后在想方法攻入中原。想不到赢公主多番坏我们好计,现在又于姬凌云勾结在了一起,使得我们的计划落空,真是可恨之极。” 彻里骨问道:“那姬凌云厉害吗?”即便是彻里骨也多次听得吴王姬凌云的大名。 挛广义点头道:“厉害,十分的厉害。我们现在还不是他的对手,正面交锋我们会吃亏的。所以,我决定放弃秦地,避开吴国的军队。但是………” 他大笑了起来,说道:“我们也不能白来,至少在走之前我们要带上满满的珠宝才行。那雍城经过秦国治理多年。只要我们能够将城中的一切掠夺一空,我们将不愁没有钱粮发展军队了。” 挛广义不在理会彻里骨低声念着手中地绢卷。 信中写道: 广义单于,属下闻单于百战百胜在威扬草原大漠,吞并大小部落五十余个,并建立匈奴。可喜可贺。属下多年潜入秦国暗中为单于效命。本欲将秦国献给单于,奈何计划有变。不得不重新计划。有吴国在,我们想要占领秦国的几率不大,不能勉强。属下认为应该以人口、钱财为住。 属下现已经唆使秦君赢利出雍城与吴国正面交锋。在此其间,属下会尽我所能拖延姬凌云前进的步伐,以供单于夺取物资。 雍城大将聂远是属下心腹,在单于快达雍城之时,属下会用计支离聂远。单于可取尽国库中的奇珍异宝。另外,在雍城以北的仓库中吞放着无数粮草与武器,盔甲可供单于扩充军力。 最下手的落款竟然是文章以及他的印记。 挛广义看了“哈哈”大笑了起来:“真是天佑我匈奴。” 邑以东三十里处,规模浩大的吴国军营就落座与此。 军中大帐内,姬凌云、韩庆、公尚过、项鹰等一干文臣武将聚集在了一起,一同围在地图四周。 姬凌云以棋子代替敌我双方摆设在棋盘上。 一个棋子代表五千军队,首先他拿四颗白棋放在了邑;又拿出五颗白棋放在新平邑,在拿两枚白棋放在雍城,最后在自己军营的所在地放上了十五颗黑棋,说道:“情况就是这样。自从我军连续占了上风以后。秦国的那般兔崽子改行当了乌龟,将手中地兵力一分为二,分别镇守着邑、新平邑,并相互照应,以次来抵御我军的进攻。” 韩庆、公尚过看了半晌,面色微微吃重:“这……” 姬凌云道:“你们也看出来了?”他长吸了一口气,面色郑重道:“我们的敌人确实有过人之处,如今他们退守邑、新平邑,这其中大有文章!” 公尚过点头表示赞同:“对方竟会挽守邑、新平邑,并在作战之前就已经开始巩固城防,这份战略眼光,当真了不起。” 邑、新平邑一个背靠黄河,一个紧挨高山都占据着地利。吴国入关,道路难行,粮道悠长。只要秦军死守邑、新平邑,吴国就甭想靠近雍城一步。因为邑、新平邑都位于军事要冲,不顾他们只会将自己的粮道放在秦国的眼皮底下,对吴国来说是大大地不利。 同时,邑、新平邑一共有四万五千守兵,而姬凌云此刻地手中除去镇守武关、函谷关的士兵外,也只有七万五千地兵力。正面对抗吴国是稳占上风,但在攻防战两军的差距则会大大缩小。 如此一来,也就是说。只消扼守邑、新平邑这两个要冲,就足以将吴国的大军尽数阻挡在,邑、新平邑的这一道防线之外。 姬凌云想要攻打雍城,必须要先破邑、新平邑,其中一座城邑。 一时间大家都没有什么好的办法。 姬凌云暗道:“不知展如、符央的情况如何?若他们能够早日赶来汇合,我们可以光明正大的赶往雍城正当众人都陷入沉思的时候。 张言慌慌张张的在外边求见。 他急冲冲的走了进来开口道:“大王,不得了了,匈奴在前五日,由北原山的小道避开了狄道的秦军,杀入秦地附近。他们战力惊人已经连续攻下了三座城池,此刻正向雍城逼近。” 姬凌云神色大震。 第十二部修养生息 第三十三章形势紧迫 姬凌云只觉得有些头晕,他千算万算却始终想不到匈奴会插上一腿。近年来,姬凌云也一直在留意匈奴的动静。 在世人眼中匈奴不过是方外大漠的一个异族部落,不值一提。只有姬凌云清楚匈奴在中国历史上的定义。 匈奴对于中国来说可以算的上的世仇,由战国开始就不断的窥视中原,意图占领中原。一直到千百年后他们的分支突厥还曾多次威胁大唐的安危。 对于这种潜在而有利的威胁,还是趁早做准备的好。毕竟,谁也无法料定匈奴会不会出现类似于冒顿、阿提拉有或者是成吉思汗的变态人物,危害到自己国家的利益。 因此,在很久以前匈奴开始冒出枝芽的时候他就已经在意了,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在这个时候匈奴会突然插上一脚。而是是如此有力的一脚,这一脚几乎打乱了他所有的计划。 本来,姬凌云并不急得攻打邑以及新平邑这两座城邑。 毕竟攻城是下下之策,是非到必要关头不用的一个战术。 攻取秦国并不急在一时,姬凌云认为自己没有必要耗费巨大的伤亡来换取伐秦的进度。因为只要和在南郑的两路汇合后,吴国大军就可以轻易的围死、新平两邑,然后直接攻打兵力薄弱的雍城可现在匈奴进军迅速,自己若是在耽误下去。雍城早晚会被匈奴所破,到时候他们将财物、人口等掠夺一空,自己得到了不过是一片废墟。到时候自己想哭都哭不出来了。 公尚过说道:“大王,为今之计只有尽早想出破敌之法,为了吴国的利益,我们必须要赶在匈奴之前到达雍城。以免秦地涂炭。”他所想的跟姬凌云想的-近乎一致,都认为要当务之要是要制止匈奴大军的动向。 韩庆点头赞同道:“必须要这样决定,赢利在怎么凶残,但对秦国不会如何。而匈奴却是异类,他们会无所顾及的犯下累累罪行。为了得到更多的钱财很可能会大开杀戒,这对我们吴国来说是一种损失,必须要想办法制止匈奴异族,不能让对方为非作歹。” 项鹰焦虑道:“只是这、新平两邑都是根据地势而建造地坚城,虽以我军的实力想要攻取其中一城并不算困难。但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作到决不可能。我军必须量力而行。” 项鹰的一句话将众人拉回了现实。 确实如此。 虽然有一句话说“没有办不到,只有想不到”,但一个十岁孩童,无论怎么样也不可能打赢一个健壮青年。 攻城战不同于野战,不付出代价,不花费时间是没有奇迹出现的。破不了、新平两邑就意味着不能深入秦国腹地,不能深入秦国腹地也就意味着他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匈奴在秦地为祸。 姬凌云站了起来,来回走动,脑袋飞快的运转着。 公尚过提议道:“不如这样,我们修书与赢利讲和。停战几月。让他们回军支援雍城,将匈奴异族赶回草原大漠在说。这样虽然可能会贻误战机,但怎么样也比任由匈奴异族糟蹋秦地要强些。” 姬凌云沉吟了片刻,权衡利弊说道:“也只有这样了。” 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 吴国如此退让也许会打乱公孙圣的全面布局,延长秦国存亡的时间,但绝对要比放任匈奴作乱要好地多。 第308章 否则的话匈奴来个雍城大屠杀。或者秦地大掠夺,只怕没有个一、二十年,秦地休想在恢复现在的荣光。这也意味着在这一、二十年里,自己将会无止境的向秦地倒贴钱物。 这种傻事情绝对干不得。 姬凌云当即派了使者入城,陈说厉害。同时也让县子硕前往雍城一探,看看公孙圣有什么打算,问问他有什么主意,双管齐下。不知不觉,两个时辰过去了。 前去游说的使者始终没有任何消息,姬凌云表面平静无波。但心底却有些焦虑。在这两个时辰里,他将前因后果详细的想了一遍发觉了其中的不寻常之处。 尤其是关于文章。 在原先的书信中,公孙圣曾透露文章的举止异常,对他的身份和意图产生了怀疑。而事有不巧在这个关键地时候又有匈奴来犯。 本来说匈奴趁火打劫并无不妥之处,奇就奇在那些匈奴人对秦国的防线部署了如指掌。他们以鲜为人知的小道绕过秦国边陲重镇狄道,然后又针对秦国领地的军事分布打起了闪电战,区区几天就已经攻下了秦国的第二大都会天水。 整合了多个部落的匈奴确实很强,但还不至于强到这个地步。除非,他们手上有一副精确无比的地图,同时还知道秦国境内各各军事力量地分布。根据这些情况来行军布阵。避开严密的地方,专攻薄弱之处。 如此一思索,文章的真实身份呼之欲出,其背后的目的也一览无余。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自己派出去的使者只怕是凶多极少了。 正忧虑间。项鹰怒气冲冲的走了进来。大声道:“太可恶了,太可恶了。大王。下令攻城吧!大王为了秦国的百姓,甘愿停战三月,后撤百里。而那秦国狗王根本就不领情,说我们欺瞒于他,说我们这是在耍花招诱骗他们离开、新平两邑,然后我军在攻取两邑,直入雍城。并且还……还将我们派过去的使者给杀了,人头悬挂在城门口示威呢!!!太可气了,太可恨了。” 姬凌云一拍案几,立身而起愤然道:“果然不出我所料。这文章就是匈奴的走狗,他压制住了这条消息,将之嫁祸给我军。最后又杀了使者,断绝我们地意念。好让他的计策从容的实行。” 说道这里,姬凌云呆立了半响。 最后,姬凌云、公尚过、韩庆一同叫道:“不好!” 三人都看见了彼此眼中的惊讶、震惊,他们都不由自主的想到了同一个问题。 如果一切如姬凌云所意料的那样,以文章的才干,以他的布局天份,兼之他办事那滴水不漏的能力又怎么可能会不将雍城算计再内。 恐怕,匈奴的军队一到雍城,雍城地守将恐怕会开城投降吧?即便不是这样,以姬凌云对文章的了解,他绝对会耍某种手帮助匈奴人攻取雍城的。 “怎么办!“怎么办!” “怎么办!” 现在的时间更是紧迫,本来雍城还有一万守军可以抵挡一阵子,推延一下时间。但随之文章的浮出水面,这雍城恐怕以危在旦夕,落陷在即了。 项鹰请命道:“大王,不如强攻吧!!!无论怎么样也得试上一试,不能坐在这个等事情发生啊?” 姬凌云要着头坚决地说道:“不行,我们不能自乱阵脚,乱打一通,这样对我们没有任何好处。必须静下心神,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想出解决之道。” 事态越是严重,姬凌云知道自己越是要稳定心神。 他目前的形势左右思索,想了一遍又一遍,告诉自己说道:“世上没有天衣无缝地局,世上也没有想不出的妙计,关键是在于自己能不能够想出。” 一定行的,自己一定行的。 姬凌云几乎要想炸了脑袋,突然间大吼一声,计上心头,高声道:“有办法了,有办法可。” 他跳了起来兴奋的拉着韩庆的手问道:“上大夫,寡人问你。赢利为什么要拒绝我们的谈和?” 他自问自答道:“是不是因为他不知道事情的真相,不知道事情的经过。他被文章给蒙蔽了,对不对?” 韩庆答道:“确是如此。”姬凌云在道:“在问你,秦国发生了这种变化,他们会不会向赢利报告?” 韩庆道:“会!” 姬凌云再次道:“赢利是秦国的大王,想要靠近他,向他汇报情况需要好几道手续。文章完全有能力将情报压下来,不让赢利知道。但寡人问你如果赢利真实的消息会不会派出援兵?” 韩庆再道:“会,一定会。因为雍城是秦国的根。” 姬凌云最后笑问道:“那么雍城不知道赢利收不到他们的消息,认为赢利会派援兵过来。但赢利确实不知道这个消息,所以他不可能派援兵。在这里就有一个可以扭转一切的因素---援兵。” 第十二部修养生息 第三十四章暗杀夺权 姬凌云向四周对望了一眼斩钉截铁的说道:“秦国不派援兵,但是我们吴国可以派。我们可以让人乔装成秦国的援兵,进入雍城。然后全力帮助公孙圣控制雍城。如今公孙圣掌握雍城的生杀大权,唯一遗憾的是未能掌握兵权。如果他在得到兵权就能够完全的控制雍城的一切调配,以公孙圣的才华,只要能够全权掌控雍城,一定可以抵挡的住异族的入侵,为我们争取到最宝贵的时间。” 韩庆、公尚过相互对望了一眼,高声叫了起来:“妙,甚妙,此计甚妙。” 项鹰奇道:“我吴国的援兵怎么可能轻易的混入秦都雍城?” 姬凌云自信满满的笑道:“平常确实不可以,但眼下却不一样。首先,秦国形势危机紧迫,急需援军。见援军到达必然狂喜,从而忽视检察。在则,如今公孙先生掌握着雍城的生杀大权,只要他认同援兵谁敢反抗?” 项鹰大悟,点头明白。 姬凌云思索着沉吟道:“这援兵不能多,多了更会露馅,只要派五千人就够了。因此,这五千人个个都必须是以一当十的精锐之士……”顿了一顿,他豪气干云的说道:“要赌就赌大一点的,这一次寡人豁出去了。将无前禁卫军和冠军突击队都带上,其他三千人也要挑选最精锐,最忠诚的将士。” 吴国总共有四大强兵,分别是无前禁卫军、冠军突击队、陌刀锐士还有勇士营。其中有以无前禁卫军最精锐,冠军突击队最强悍。 姬凌云一次性将他们编入援兵之中,可见以是下了血本了。 这一战只能成功,不许失败。 略微一讨论,定下了领兵的将领。明处以张言全军统帅负责以秦腔交际,而孙驰则在暗处统帅全军。另外,施猛曾在秦国找了西施多载,口音中也带着浓厚的秦腔。因此,施猛也是其中一人。 在千叮咛万嘱咐之下,吴国的五千援兵悄悄的渡过了渭水。避开秦国的眼线,赶往雍城。 五千乔装成为秦国援兵的吴兵正向他们逐步逼近,但因没有确切的证明,五千援兵被拒绝在了城外,不能入城对敌。 就在双方即将争执起来的时候。 早有得到消息地公孙圣亲自来到了雍城城下。他不动声色的跟张言打着招呼。并且热情得向周边人介绍。将张言说成了他的好友,并直接说明张言本人因常年在边境与异族贼寇对抗,从未到过雍城,所以认识他地人不多。一些无中生有的事迹。也在公孙圣的胡诌下。竟说的有那么一会事情。张言成了难得的英雄人物,颇得城中将士地好感。 有公孙圣作保,并亲自确认身份,因而没有一人在怀疑张言的真实身份。 这好的开始就是成功的一半。当天夜里,公孙圣就请了张言、孙驰至自己府邸一叙。众人齐聚公孙圣地上卿府,进入府里密室开诚布公地谈着大事。 张言、孙驰一起朝公孙圣施礼问好。 公孙圣笑道:“两位将军可折杀在下了。你们都是吴国有功之臣,圣哪里敢受你们的大礼。” 孙驰道:“对于公孙先生的才学,大王与家父多次称赞。此时我吴国胜败就在当前一赌,必须靠能者来指挥全局。大王在我等行前已经嘱咐我们一切都听公孙先生差遣。并道先生之言就是寡人之命,不可违背。违令者,以军法从事。” 公孙圣听了很是感动,姬凌云如此信任让他生出了士为知己者死的感觉,知情况紧急也不推迟道:“如此。在下就却之不恭了。赶问两位将军这五千援兵战力如何?” 兵法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想要战胜敌人必须要先了解自己手上有多少实力。只有这样才更好的发挥自己手上的所有力量。 孙驰拍着胸口担保道:“个个都足以以一当十,其中无前禁卫军、冠军突击队更是精锐中的精锐。以我们手中现有的力量完全可以轻易的拿下雍城,将雍城掌握在手中。” 公孙圣点头喜声道:“这样便好,你们来得真是时候。匈奴这一招远在我地意料之外,我表面上虽然握着生杀大权,但兵力全在大将聂远的手上。聂远是文章的心腹,而文章又可能是匈奴人的奸细。圣手上没有兵权根本奈何不得他,在这关键的时候大王派你们前来真乃英明之举啊。” 他略一沉吟,笑道:“在得知你们即将到来地时候,圣就在想对敌之法。侥幸思得一计可以帮大王打败秦国,夺取秦地,并且让秦国百姓归心。” 孙驰、张言齐声道:“我等愿意听从先生地任何差遣,决不违背。” 公孙圣捻着胡须淡淡笑道:“首先,第一步我们要除去聂远夺得兵权,将雍城的所有兵力集合起来调配。 第309章 只有如此,才能守住雍城,保护雍城不失。” 张言问道:“先生有什么办法?” 公孙圣冷冷地吐了两个字道:“暗杀!” 公孙圣轻轻的笑道:“聂远的一位作风非常严谨的将军,每天活动的地方只有军营和家中。他每天辰时会非常准时的出现在府邸门口,这是最好的刺杀时机。在没有得到消息之前,在下已经准备以此手法夺其兵权,以抗匈奴异族。你们一来,在下更加有把握了。” 聂远将军府第,位于城东,与公孙圣的腹地相隔约两条街道。由将军府往城西校场的大道,先要经过繁忙的市集和大街,然后才转上幽静的林荫大道。大道穿过嫁接南北两地的拱桥,这里景色怡人,可容十马并进。若被封闭,由东城门的路线,便等于被截断。而这正是最快逃离雍城的出路。 清晨寅时末,天还未全亮,将军府四周的居民已开始了一天的活动,牛车马车,通过大街小巷的次数开始频密起来。 比他们更早便守候在此的,是决定刺杀聂远的公孙圣。公孙圣此人并非是手无付鸡之力的书生,恰恰相反他与孔子一般,看似一个文弱书生,但实是一个力能顶牛的力士,膂力过人,尤其是射得一手精准的好箭,可百步穿杨。只是他为人并不张扬,深知扮猪吃虎之道,因此世人一直都认为他不过是区区一个文弱书生而已。 公孙圣此刻正在将军府对面的包间酒馆之中,双目凝望着将军府的所有动静,吴国其他的高手分别在布置在每一个战略性的位置附近游走,做制造混乱之效,只要他弓弦一响,四周乔装成各类的勇士,便会汹涌而出,制造混乱。 公孙圣知道聂远此人颇为自负,依仗一身出色的武艺,所以身旁的护卫并不多,混乱之间根本不足以应对突发事件。 辰时转瞬即至。 聂远由府内走了出来。 公孙圣透窗眺望心中念道:“整理仪表,带上头盔,命下人牵马,然后背向自己踏马镫上马。” 这是聂远每日的习惯,公孙圣早已了如指掌。 果然如公孙圣所说的一样,只见聂远将自己的盔甲摆正,然后带上头盔,接着下人牵来了马匹,最后踏着马镫翻身上马。 忽然,聂远脚下一空马镫缰绳竟然断裂开来。对方立足未稳,心下一惊,较为狼狈的落在地上。 便在这时,公孙圣一箭射出。 箭枝又急又快,刺入聂远颈部,透颈而过。聂远武艺不错,本来并不至于闪避不了飞来的利箭,但因聂远立足未稳,根本不无暇注意后背激射而来的箭枝。聂远立即毙命。 与此同时,又有一箭由酒馆屋顶射出正中聂远后心。 南道远处传来辘辘声响,一串十多辆用骡子拖动盛满小山一样那麽多禾草的车子,缓缓驶进南道。 忽地一阵鼓声,十多辆骡车的禾草下窜出人来,每人手中持着火器,霎时间十多车禾车一齐给点着了,火焰冲天而起,一股股浓厚之极的黑烟,蓦地布满了整个区域。 聂远的府邸等正在风向之下,漫天遍地的浓烟,向府邸飘来,整条南道满布浓烟,把聂远的护卫等呛得眼泪直流,不要说拦截敌人,连视物也大有问题。 聂远的府邸前登时乱做一团。 第十二部修养生息 第三十五章尽得兵权 这是一起完美的刺杀,从开始到结束。整件时间就发生在那短短的顷刻之间,聂远身旁的护卫根本无从反应。 他们唯一知道的就是一个未知的身影在酒馆的楼顶上向聂远射了一箭。同时,也因此而误倒了他们的视线,使得聂远的护卫一口咬顶射死聂远的凶手是在酒馆楼顶放出的冷箭。跟在酒楼喝酒的文弱书生毫无干系。 雍城登时混乱了起来。 聂远有一同胞弟弟叫做聂行,此人跟聂远不同,为人正派及富有同情心,同时精明能干,颇具计谋。平时,虽不耻自己兄长投效文章一事,但毕竟血溶于水网。兄长出事,怎样也不能坐视不理。 聂行听到消息后立刻封锁了城门,根据仅有的一些线索,挨家挨户的搜查,搅的雍城人心惶惶。 得到消息的公孙圣出现在了聂行的面前。 “末将聂行见过上卿。”聂行恭敬的对着公孙圣行礼作揖,真诚的表现出了尊重尊敬的神态。 公孙圣见聂行眼圈有些发红,长叹了口气道:“对于令兄的死,我感到非常的难过,请将军节哀。” 公孙圣虽已经跟文章反目,但仅仅只是忌惮。并没有到水火不容的地步,并未真实的表现出来,在世人眼中公孙圣、文章自始至终都是相处要好的朋友。 所以。公孙圣地这番话在聂行耳中并非是猫哭耗子----假慈悲。同时,公孙圣的作风正派,为秦国立不小功绩,尤其是最近几日。匈奴来犯时,朝野震动。民心不安。正是公孙圣挺身而出整治朝纲,安定民 聂行早已心生佩服之情,见公孙圣如此一说急忙点头说谢。 公孙圣正容道:“我明白将军的心情,也能体谅将军的心情。但你们现在的作为是扰民,而非缉拿凶手。在下得大王重任不得不插手过问。” 聂行身后一将不满地大叫道:“这么说来就是让我家将军枉死了?” “不得对上卿如此无礼!”聂行双目一瞪,怒声叱呵。 那将不敢在言。聂行告罪同时道:“其实聂行也知自己这么做不对,但也是无奈之举。事情发生后,末将就封锁了四门。所以凶手一定在这城中,对方设计周密。时间一久恐怕想查也无从查起了,我们总不能放过他们把?” 公孙圣面露为难之色,问道:“不知有什么线索。老夫曾经办过一些案子,在这方面,有点经验。象你们这样在怎么说也这样挨家挨户的搜查,对秦国百害而无一利。” 聂行点了点头道:“那末将先行谢过了。”他从怀里拿出了一卷布革,上面写着猩红的血迹。说道:“这是对方射第二箭的时候所留下的。” 公孙圣摊开观望,写得竟然是警告、劝降的语句。他神色一变道:“这是匈奴人干的?” 聂行咬牙切齿的说道:“不错,就是那群畜生。他们一定是忌惮我大哥手中的兵力,故而将他杀了。”他又拿出了一根带血地利箭,那利箭造型奇特,头为扁平状,两只相连,纯圆,箭头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竟是以黄金打造。一看就知是穿刺力惊人的利器。 聂行道:“这是匈奴人惯用的狼舌人箭,非大力者不能发挥其威力。同时还以黄金打造,可见射箭之人身份不低。所以,末将认为对方很可能是匈奴人,因此,挨家挨户的搜查一些模样长得类似匈奴人的人物。” 公孙圣沉默了半响,斩钉截铁的说道:“不行,聂将军很抱歉,请你立刻放弃一切搜索行动,加紧操练士卒。” 聂行怒问道:“为什么?” 公孙圣答道:“很简单。这一切都是匈奴人地诡计。将军还请心平气和的想一想,匈奴贼人绕过狄道,袭击天水。速度之快,令人惊叹。显然,为了这一战。匈奴贼人做了充分的准备。他们竟然出现在雍城就绝对不可以等闲视之。观将军所言。这匈奴贼人显然是存心挑衅,故意为之。若非有所图谋。他们何必多此一举?在下认为匈奴贼人的最终目的是要造成雍城内部的混乱,造成雍城内部的动荡不安,为他们日后攻城制造有利的条件。将军这般举止只怕正在匈奴贼人的意料之中,见我们中计怕是在暗处投偷笑了吧。” 聂行愣神片刻,长叹道:“大人说的有理,只是……只是我不甘心……”他一拳打在一旁地树干上,道:“我不甘心就这样放了他们,不甘心那。” 公孙圣劝慰道:“这要看将军怎么想。逝者以逝,即便将军能够轻手杀了凶手又能如何?令兄能再度活过来吗?那凶手最多不过是匈奴人的走狗而已,杀了他真正的黑手还在逍遥快活,将军能安心吗?” “与其这样,不如忍一时之气,将目光看了长远一些。在下个人认为只要将军能够粉碎匈奴贼人的这次来袭,将他们赶回大漠,这才是真正的报仇。既是为家,也是为国。将军,你好好想想。”公孙圣语重心长的向聂行灌输着家国理念。 聂行感同身受长叹道:“多谢大人指点,末将几欲成为大秦罪人。即日起,末将收回搜索将令,并且愿意听从大人差遣,全力抵御匈奴贼人来犯。” 聂行为人说一是一,他这么说来,在心底等于已经将手中的兵权交给了公孙圣。 公孙圣听了此言,微微笑了起来。 一切正如他所想,一切也正如他所料。在不知不觉中,公孙圣已经尽得雍城兵权,更难得的是外人丝毫看不出来任何迹象。 剩下的仅仅只是等待了… 第十二部修养生息 第三十六章项鹰求见 这天,雍城内的占有一席之地的官员公卿几乎在同一时间都得到了公孙圣的邀请。 三十余人聚集在了公孙圣的府邸之中。 公孙圣高冠朝服端坐在殿上,一脸的肃穆,陛阶下排列着文武百官,他们个个神色惊疑不定。 这是公孙圣登得大位以来首次如此隆重的召见所有知名官僚。如今秦国内忧外患,形势紧张,公孙圣如此举动不得不让他们相互揣测,低声商谈。 大殿上的文武按照武右文左排列。 右上方第一位是秦国的老将杜痕,此人年似以高,身份崇高,却以不掌实权。 第310章 接下来正是刚继承兄长之位,掌握雍城兵马大权的上将军聂行,其次冒牌将军张言。而右方首位是掌管钱财的史黄大夫,其次是着手米粮的贾德大夫。 史黄大夫、贾德大夫关系密切一起低声交谈。而聂行与张言也在相互闲聊。张言最擅长的就是交际,几日的相处已经跟聂行之间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张言问道:“聂大哥,你说上卿集合我们有什么事情?” 聂行沉吟道:“上卿才智过人,如此作来自有他的用意。我个人认为应该是匈奴一事,现在对于秦国来说如何驱逐匈奴才是首要大事了。” 张言点头赞同道:“兄我秦国的根基。” 张言眼圈绯红。泪水竟流了下来。哽咽道:“在……在文章的劝说下大王已经放弃了狄道、天水那一块,也不知我的妻儿怎么样了。” 聂行本就对文章权倾朝野不满。此刻更是气得双目冒火,愤然道:“可恶的老贼,若秦国有个异样,我定不饶他。”说着,低声安慰起了张言。 便在这时,人员以全部到齐,公孙圣一脸凝重地站起身上来。 文武重臣都闭上了嘴巴,将目光都放在了他的身上。 公孙圣环顾了四周一眼,长叹了口气道:“告诉大家一个不幸的消息,刚刚得到情报。匈奴的大军已经攻下了锦诸邑,城内的三千守兵全部阵亡,并且遭到了分尸。凶残的匈奴恶贼将将将士的头颅割下,挂在马前以示功绩。” 大殿内一片惊呼。既有为匈奴的凶残而感到义愤填膺,也有为匈奴的残忍而感到恐惧,更有不知道如何保住性命而颤抖。 当年,秦穆公贤明大度,秦国国力蒸蒸日上,遂攻伐西戎。一举攻破锦诸戎、绲戎、翟戎、义渠等十二个戎国,称霸西戎,使秦位列春秋五霸。 锦诸邑就是原来锦诸邑的领土,他们离秦都雍城很近快马加鞭也不过区区五日行程而已。公孙圣长叹了口气,点头无奈的说道:“也只好如此了。”接着,公孙圣下令道:“史黄大夫、贾德大夫,你们准备好俸禄、粮草,为大战作好准备。” “是!”史黄大夫、贾德大夫一起出来领命。 “聂将军、张将军,你们加紧训练,雍城能否守的住,靠的是你们。” 聂行、张言高声应诺。 “杜老将军,您老经验丰富,在下还是首次指挥如此大的场面,若有不足之处还望指点一二。”公孙圣的话给足了杜痕的面子。 杜痕年事以高,比任何人都在意面子,听得心花怒放回礼道:“好说,好说。” 公孙圣最后道:“其余人等各守本分,做好因做之事,否则别怪在下不讲情面。”] 正打算解散众人。 突然,一人急冲冲的来报道:“上卿大人,不好了。在我军以东二十里处出现了大批的骑兵,人数高达两万。” 众臣听了登时哗然 聂行闻之大震,急问道:“是何处的人马?” 那人忙道:“是吴国的军队。” 便在此时,又有一人来报:“上卿大人在东城外有一人求见大人,他说他是吴国上将军项鹰。” 话音一落,更是讶声不断。所有秦国大臣脑袋上仿佛都出现了一个问号,他们在想着同一个问题:这究竟是怎么一会回事情。 所有人都相互商议了起来。 有的人认为是吴国这是示威来的;有的人认为是吴国这是劝降来得;有的人更是认为吴国这是联合匈奴一起对付秦国。 各种各样的说法都有,千奇百怪。 公孙圣神秘的一笑,制止住了众人的商谈道:“他们以礼节求见,我们秦国也不能失了礼数。先不管他们为什么而来,我们就必须接待。待得知他们的意图后,我们在做决定。” 众臣一同说是。 公孙圣让人去请项鹰入城。 第十二部修养生息 第三十七章嘲讽 对于项鹰的突然到来,秦国上下充满了疑问,想不透对方的来意。 公孙圣面色沉着而冷静,分辨不清楚他本人真实的态度。 这时有亲卫来报,项鹰本人已经来到了府邸外门。 公孙圣不再迟疑,率领秦国一干文武大臣一齐出迎。 在大门外除了一些虎视眈眈的秦兵外,还有一群爱凑热闹的百姓。对于项鹰这位“敌人”的来访,他们表现的比一众文武大臣还要兴奋。 台阶下一队人缓步而上,项鹰一马当先。只见他长得浓眉大眼,高鼻阔口,一张四方的国字脸,颇有风霜之色,顾盼之际,极有威势,典型的军人风采。 在项鹰的背后仅仅只是跟了两来个身穿晋服的武士,在诸多秦军之中犹如羊入虎穴之敢,但项鹰面色如常,毫无畏惧。 公孙圣大步迎了上去。 等很快就和走上石阶的项鹰相遇。 两人一阵客套,一边谈笑,一边向上走来。 步入议事大厅。 秦国众人入席。公孙圣回到主位看着项鹰,问道:“吴国与我秦国交恶,项将军又与我秦国毫无瓜葛,请恕在下驽钝,实在不知道将军为何而来。难道是为了充当说客游说我等加入秦国?若是如此,请将军莫开金口,恕不远送。” 一开口,公孙圣就有了逐客之意。 项鹰淡淡笑道:“这是逐客吗?莫非这就是秦国的带客之道?” “哼!对待客人,我们自当热情,但对待敌人却只有这个态度。”对于侵犯自己国家的人。聂行向来没有好感,一开口就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老将军杜痕看着项鹰说道:“老夫承认你吴国确实强大,但我秦国即便是战至最后地一兵一卒也不会向你们投降,趁早死了这条心吧!” 项鹰摇头笑道:“你们有误会了……”他话还没有说完,一旁就有一人插话打断道:“什么误会?你带两万骑兵远来,不是对付我们秦国,难道还是用来打匈奴吗?”说完一阵冷笑。说话之人正是张言。 项鹰很意外的看着张言一眼,笑道:“你这小子够机灵,竟然一语猜中了本将来的意图。不错,我这次来是奉了我家大王之命。前来打匈奴的。” 这话一说,众人哗然。 秦国大臣们你眼看我眼几乎都怀疑自己听错了。 公孙圣惊讶道:“是不是在下听错了,将军说你是来打匈奴的?据我所知。匈奴于你们可是无怨无仇啊!!!” 项鹰冷声道:“别将我家大王想象的如此不堪,他跟你们的国君可大不一样。你们的国君可以妄顾自己国民的生命,对于匈奴入侵而不闻不问,无视他们的生死。” 聂行听了一怔,想起了不久前张言对自己说地话,神色有些难堪。 余下大臣个个义愤填膺,怒声叱喝道:“你说什么?” 项鹰无畏无惧的说道:“你们不必如此。究竟如何一眼可见。匈奴为祸秦地。在秦地内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而赢利却仅仅只派了几千人来增加城防,显然已经完全放弃了在狄道、天水、锦诸邑这一块的百姓。如此狠心,我家大王却作不到。他多次对我们说战争是无情地,但百姓是无辜的。不能为了一点点的恩怨而至百姓生死于不顾。因此,在得知匈奴犯境的时候,我家大王为了秦国的百姓在第一时间里决定放弃眼前的胜利,派出使者于赢利和谈。并且,心甘情愿的撤退百里。让你们有足够地时间打退匈奴异族,保卫百姓利益。但赢利却以小心之心度我家大王君子之腹,认为我家大王是为了骗离他们才下得决定。非但不同意,反而将派出去地使者给杀了,实在可恨之极。” 公孙圣面容肃穆厉声道:“不得诋毁我王。我王仁义为怀。根本不是你说的那种人。” “是那?”项鹰“呵呵”笑了起来:“如果你们不信可以问问那些由前线退出来的秦兵,问问他们我说的是否属实。” 众人的眼光都聚集在张言的脸上。 张言面色为难之色。欲言有止最终道:“确实有怎么一回事情。” 一个个义愤填膺的大臣都呆立当场。尤其是向聂行这般心性正直的官员,个个都无言而对,均不满赢利的如此举动。 张言强辩道:“大王是担心你们心怀不轨。”虽是辩驳,但语气中那心虚之意,却是显而易见。 项鹰放声大笑,无所谓地耸了耸肩膀,道:“到底是不是心怀不轨无所谓了,大王常告诉我们做人要问心无愧,不需要他人的理解。你们认为如何就是如何吧!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我也不愿意跟你们一起斗嘴皮子,我就说我的来意吧。” 项鹰有些目中无人的说道:“你们秦君赢利挽住了、新平两邑,使得我军粮草不能够及时供应,有断粮之危机。为了全局考虑,所以,大王只能派在下领两万骑兵前来与匈奴交战,以保我大周百姓不被异族欺凌。” “我吴国精锐冠甲天下,但面对六万匈奴骑兵还是有一些吃力。所以,如果在这个时候,你们为了打败我吴国,从而与匈奴联手由我军后方偷袭我军的话,那么我军必败。” 项鹰看了四周一眼,道:“这就是我此行地目地,你们可以坐视自己国民百姓受到欺凌,而我家大王却不能够坐视大周百姓受到异族的欺凌。” “言尽于次,若你们还有一些良知地话,就缩在雍城里,别给拖我军后腿了。” 说完,项鹰不在理会众人大步离去。 第十二部修养生息 第二十八章民心尽失 接上一章 羞辱,这是真真正正的羞辱,赤裸裸的羞辱。 第311章 自己的国家,自己的君王不想办法庇佑,依靠他人的救助,这已经是莫大的羞辱了。更何况人家为了大义前来帮忙,自己的君王非但不领情,还把对方的好意看成了驴干肺,更出奇的是还恩将仇报的杀了对方的使者!!! 大厅中所有的文武大臣都觉得自己跟了一个愚蠢无比的君王,与心怀天下的姬凌云比起来简直就是两个极端。 公孙圣张了张口,却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只好道:“你们对此有什么看法?” 文武大臣都羞愧的难以开 公孙圣无奈的长叹了口气,道:“那就这样吧,你们暂且退下,各安本分,不可耽误了政事。” 文武大臣均有气无力的应了一声。 “等等……” 众人正打算离去,公孙圣再度叫住了他们,嘱咐道:“今日之事关系到大王的声威,不可对任何人讲起。你等若有违令着,寡人决不轻饶。” 众人齐声说是。 大伙儿离去,公孙圣独自站在大殿之中,脸上那无奈的神色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神秘微笑。 他低头轻语道:“赢利,你错信毒蛇,终于到被毒蛇反噬的时候了。你的一世英明也只能到这里了。” 虽然公孙圣曾告诉群臣关于项鹰的来意不能说出,但仅仅只是一个晚上。如此消息就在有心人的宣扬下,传遍了大街小巷,成为了百姓茶余饭后必讨论的一件事情。 很快。仅仅不到两天地时间。 赢利恩将仇报,不顾秦国百姓性命,无视百姓死活的恶名的就已经传遍了雍城的大街小巷。 赢利经过上次图谋弑父的丑闻,在百姓心中的地位一直不见得好,此刻更是惹出了众怒,引发了民愤。 所有不好地事情。所有难听的话语都被加在了赢利的头上。多年来累积下来地名望,一夕之间,淡然无存。 反之。姬凌云的做法使得秦国百姓赞赏连连,他的大义凛然,他的心怀天下,伴随着他原有的贤明,被人吹捧成了尧舜在世,文王附身。 九月十六日,项鹰率本部骑兵于锦诸邑遇上三千掠夺该县的匈奴骑兵。亲率大军破之。救下秦国百姓五千,并将匈奴骑兵所掠夺的粮食、财物分于众百姓,且保护他们离开危险之地。 九月二十一日,项鹰率本部骑兵于绲邑遇上一千掠夺该县地匈奴骑兵,亲率大军歼之,救下秦国百姓三千,并将匈奴骑兵所掠夺地粮食、财物分于众百姓,且保护他们离开危险之地。 九月二十六日,项鹰在渭水上游捣获了匈奴分布的一处小型基地。斩敌五千,救得为奴青壮一千余人,取得财务若干。所得之物均分给路上难民做维持生计之用。 十月三日,项鹰与翟邑遇上了大股匈奴兵。双方对阵决战,项鹰计高一筹。以微弱的优势取得胜利。但对方反应神速。一露败绩立刻撤退,仅杀敌八百。 十月六日。一队匈奴骑兵在绲邑游戈。项鹰看出是计,分兵两路,一击而走,敌将追击。然令一路伏兵却救下了作为诱饵的秦国百姓。 十月八日,项鹰下令退兵百里,与雍城以南的废丘中驻扎。 此时,吴国的大军已经不在是议和入侵者,而是英雄,成了秦国百姓心中的英雄。他们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受到秦国百姓的拥戴。 百姓既是无情,也是有情。 为了生存,他们可以为自己的君王付出一切,但一旦自己地君王危害到了他们,他们不会记得当初君王的好,只会记住他们的坏。 赢利是一个好君王,在位期间确实有过不少的作为,将秦国治理的蒸蒸日上。但这一次他地所作所为寒了所有秦地百姓地心。 比起弃他们不顾的秦国,吴国地付出,吴国的表现更适合他们的生存。 尤其是那些被救过的百姓,他们逃到了雍城,不断的向城中百姓描述匈奴人的残暴,他们所受到的欺凌,然后在说了吴军的仁德、吴军的好。 一个异常荒谬的事情出现了,秦都里的百姓对姬凌云跟在赢利之上。这雍城仿佛不在是秦国的国都,而是吴国的城邑一般,令人啼笑皆非。 废丘。 项鹰、县子硕相对而坐。 两人一同苦着个脸,看着摆放在他们面前的地图,丝毫没有任何的喜悦之情。 这几日,项鹰所领的军队几乎都是百战百胜皆因所面对的敌人分散,没有作战的准备,远不如他们灵活所致。 连续几战下来,项鹰都以绝对的优势取得胜利,连战连捷。 但他们的对手并非等闲之辈,连续的失利已经使得他们意识到了错误。竟用了诱敌之计,好在县子硕利用本事混入了百姓群中,察觉了异样,如此才令项鹰避过一劫。 此后,匈奴毅然改变了战术,将军队化零为整,全军推进。 匈奴有五万余骑士,而他们却仅有一万七千左右的骑兵,实力过于悬殊。兼之,匈奴骑兵的个人实力并不逊色于他麾下的骑兵,正面交锋讨不到半点的好处。 因此,项鹰决定暂时退军,避开匈奴大军的锋芒。 吴国与敌交锋注重情报,即便敌人守的再严。县子硕、张言两人都可以变着法子套出一点有用的消息,供姬凌云等人参考、推敲。 可如今对手的匈奴,县子硕长得如猴子一般矮小,在高大的匈奴人面前如同黑夜中的夜明珠一般,显而易见。加上县子硕并不精通匈奴语言,根本就探不到任何有用的消息。 失去了消息来源,项鹰更加不敢贸然行动。 正在这时,城外孙驰求见。 项鹰急忙请他入内。 孙驰早已改变了装束,一身破烂的难民服饰,俊秀的面庞上满是尘土。 项鹰命上奉上茶水问道:“雍城里的情况如何呢?” 孙驰听了顾不得喝水大笑道:“真是大快人心,公孙先生的这一离心之计真是绝妙到了顶点。雍城内百姓因赢利不顾他们死活,对赢利的不满每日剧增。公孙先生已经下令,所有公开诋毁赢利者收监查办。短短数日,被抓的人以高达千人,挤满了雍城大小牢笼。不仅紧只是百姓不满,某些世族大家也对赢利的做法感到了不满。依照公孙先生的话说,在秦地我吴国已经是民心所向,一呼百应,现在仅仅只是差一步而已。只要时机一到,秦地必为我军所有。” 孙驰停了片刻,续道:“事情已经闹的这么大,文章此刻想瞒也瞒不下去了。公孙先生说以他的性格一定会事先逃走。到时候赢利必然会大怒,从而将怒火迁怒到雍城这些百姓的身上。只要他一作出出阁之举,必然会使得雍城震恐,内乱必然发生。” 项鹰、县子硕相对大喜,齐声道:“这太好了。” 项鹰高声赞道:“这公孙先生真乃当世神人也。” .“对了!”他道:“孙将军冒险来此不知有何用意。” 孙驰先喝了口茶水,然后再道:“公孙先生让我给将军传个话,他让你注意秦国北方的一处秘密仓库。当初,文章以扩军为由打造了五万套的铠甲、兵器,存放与此。公孙先生认为文章表面上是为扩军而准备的铠甲、兵器,但公孙先生却一直认为没有那么简单。他怀疑这是文章有意留给匈奴单于的礼物。现今,匈奴大军朝雍城逼近,十有八九意在那五万套的装备。” 项鹰听了大笑道:“好,若对方真的意在那五万套的装备,项某必让他们来得,去不得。” 孙驰起身告辞道:“如此,孙某也就告辞了。公孙先生让我转告将军,如今他一心在处理雍城的事情,权衡关系,无力分心顾及将军这边。还望将军小心从事,那匈奴单于挛广义并非等闲之辈。先前将军能够获得辉煌成就全因挛广义料不到我军的到来,现在他每做意见事情都会要防着将军,将军莫要大意给他盯上了。” 项鹰大笑着让孙驰放心 第十二部修养生息 第二十九章声东击西 夜色朦胧,寂静的笼罩着大地,废丘以南的山坳中。五千匈奴骑兵静静的竖立着,他们身披着精美的狮皮披风,手拿着漆黑的长柄大斧。他们的身体是由虎皮作成的铠甲包裹,在关键的地方都缚有铁片。 他们的坐骑很大,足足有两米之高,宽大的马蹄在地上滑动着,身上的肌肉鼓胀,一看就知爆发力惊人。 他们的眼中充满了藐视一切的死气,威风拂过,狮皮披风发出了猎猎的声响,在他们浓厚的杀气中仿佛月亮都生出了恐惧之心,躲入云层中消失不见。 他们在草原上是无敌的存在,所有部落一听到狻猊铁骑都会吓的抖上三抖。他们是草原上的死神,一旦投入战场就是不死不休。 在三年前,有一个中等的部落不服从挛广义的指挥。挛广义为了听从了智瑶的建议,杀鸡儆猴出动了狻猊铁骑。 那一战使得挛广义的凶名传遍了整个草原、大漠。实力不错的狼罕部落被狻猊铁骑杀至灭族。 那一战是两千对一万。 狻猊铁骑将五倍与自己的敌人杀的落花流水。胜利后,狻猊铁骑无情的对着狼罕部落的妇孺痛下了杀手。 那些妇孺中,包括了八十高龄的老人,还有出生不到一个月的婴儿,无一幸免。由此之后,狻猊铁骑在草原上的定义就是----无敌。 挛广义来到了狻猊铁骑的首领彻里骨的身旁,问道:“准备好了吗?” 彻里骨点了点头,不在说话。 这个时候的他已经没有了当初因为挛广义逼迫他学习大周文化的破窘的模样,几乎是完全变了一个人,手中那重达八十斤的黄金战斧竟呈现着暗红的颜色。 第312章 那是因为这黄金战斧饮了太多的血,血液被黄金吸入斧中,清洗不掉。久而久之,那金黄色地黄金战斧成了如今地暗红战斧。 挛广义道:“要为我们死去的兄弟报仇,此刻废丘城中只有两千守军而已,城中有我们地人。他们会帮助你打开城门---你的任务就是一个字----杀。杀完以后在将所有的物资收集起来带走。” 彻里骨还是没有说话。高举着暗红色地黄金战斧。吼叫道:“杀!” 五千人随后也做着相同的动作,刹那之间。喊杀声整天响起。 但听得蹄声如雷,五千狻猊铁骑朝远方飞奔而去,人数虽不甚多。气势之壮,却似有如千军万马一般。 挛广义看着狻猊铁骑远去的身影面容上露出了淡淡的思愁。 挛广义在中原学习之时,侥幸遇上了落魄的文章。当时,文章因父亲文种之死,悲痛欲决,一蹶不振,终日饮酒消愁。 勾践心狠手辣,深知斩草除根之道。在得知文章逃脱,知其才干,生怕他成为伍子胥第二。于是。派人寻得文章踪迹,将其杀害。 挛广义从杀手口中得知文章是文种之子。文种大名在南方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挛广义自幼就深怀远大抱负,心想:文种乃当世奇人,一身才略,天下少有。这文种是文章之子,且深得勾践忌惮,一定不是凡人。遂然,出手襄助,杀退了勾践派来的杀手。 文章并不道谢。依旧醉生梦死。 挛广义看不过眼,大骂了文章一通,并且将他丢到了河中,任由他自生自灭。文章在死亡的威胁下,不由自主的用处了求生的本能爬上了岸。一身的颓废也随之消散。两人结交成为莫逆。 文章报仇之心油然而生。于是,放眼观察天下诸侯。愁然发现这天下竟无一可投效之人。晋定公志大才疏,齐简公优柔寡断,郑声公昏庸无能,鲁哀公不掌大权。楚惠王熊章到是值得投效,但熊章只是信赖叶公一人,想要得到大权却非易事。秦国地秦悼公却是一个不错的人选,但此人老迈谨慎只怕到死,自己也难登高位。 文章并不急得寻找自己的主君与挛广义结伴而行,共游天下,相互学习。转眼五年过去,姬凌云开始展露头角。 本来姬凌云是文章最好的去处,但父仇焉能无视,心下更急着寻找为了的主君。直到一日,文章得知挛广义的身份。 五年的相处,文章知道挛广义杀伐果敢,手段狠辣,有成大事的气度。更重要的是,挛广义拥有草原人的豪迈,大方,并非是一个忌惮能人地人物,在他手上效命不会重蹈自己父亲的覆辙,毅然投入他的麾下,为他出谋划策。 只是,挛广义所在的荤粥族太过弱小,周遍又是强敌环绕,很难有大的作为。 于是,文章另辟蹊径加入秦国,由秦国引进中原文化,以此来壮大荤粥部落。在秦国,文章遇上了赢利,同时赢利也看中了文章。 两人一拍即和,在文章地谋划下,迫使赢行造反,扶持赢利登上王位,并且被封为相国,成为秦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地人物。 文章有意放弃挛广义,但又觉得赢利为人可能会跟勾践一般,忌惮能人、功臣,生怕自己会落得更自己的父亲一般下场。 蜚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这是范蠡给文种地十二个字的良言,文种因为不信,所以几乎灭族。因此,文章每日都要背上一遍,以提醒自己不要重蹈覆辙。 于是,文章在挛广义与赢利之间来回效命,他为秦国尽心尽力,只求秦国强大。同时,他还策划了洛邑之变,表面上是为秦国消灭强敌,实际也是为了荤粥部落消弱他们对手的实力。 果然,戎狄战败,损失惨重。而荤粥部落却趁势而起,吞下了强大的北戎。 在文章那天才的战略眼光下,秦国越来越发达,已经能够于中原群雄一较长短。同时,荤粥部落也是越来越强大,并且还改名为匈奴。 是该文章作出最后决定的时候了,到底是为匈奴效命,还是为秦国效命。 文章在秦国算是一手遮天,因此,心向秦国。可就在他即将决定是时候,任清璇的出现犹如当头棒喝。 赢利最擅长的是权谋之术,见文章势大有喧宾夺主的意思。于是,扶持任清璇以达平衡。但文章因为父亲的关系在权谋上异常的敏感,知道赢利已经开始忌惮自己。若秦国真的发展起来,只怕自己会是文种第二。 所以,文章毅然加入了匈奴阵营,开始设计让匈奴入主秦国。只是因为任清璇的阻碍,以及赢利的偏袒一直未能成功。挛广义长长的叹了口气,古话说“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看来一点不假。 随着时间的流逝,公孙圣的出现,文章的计划再度遭到了破坏。 匈奴入主秦国以是无望,只能退而求其次。夺取物资、金钱以及人力,以此来壮大匈奴。因此,文章告诉他劝说赢利出战,并且封锁了西方的战事,为了就是让匈奴尽可能的得到秦国的一切资源。 只是事与愿违,姬凌云出人意料的派遣了项鹰助阵秦国,给了一个毫无准备的挛广义一次迎头痛击,杀了匈奴近万人马。 挛广义精通谋略计算,并非等闲之辈,他见项鹰处处破坏他的大计,又闻文章的心腹聂远遇险遭到暗杀。立时怀疑计划败露,于是,想出一计来取雍城。 他以一队匈奴骑兵在绲邑充当诱饵,打算利用难民助他取城。他将两百勇士藏于难民之心,然后假意被人救走,希望他们跟随难民一起混入雍城,里应外合。 只是,没有想到那两百勇士并未跟随大部队到达雍城,而是展转来到了废丘邑。 挛广义得到消息,无可奈何,只能动起为死去战友报仇的念头。在此之前,他打算先去取回文章为他准备的五万套兵器。 便在这出发时前一刻,在废丘邑里的勇士告诉了他一个至关重要的消息。说吴国正准备行军,那目的正是他即将要去的仓库。 挛广义幡然醒悟,明白了过来,自己的一切行动都在对方的算计之内,自己已经遇上了一位很了不得的对手。。 于是,他立刻改变了战术,那前往仓库的士兵一个不少,表面中计,但仅仅只是压制、游走,吸引对方的注意。并不与敌交手,打算将项鹰拖住,从而一举捣毁项鹰所在的基地----废丘邑。 第十二部修养生息 第三十章意外的契机 等候了一夜无果,项鹰登时醒悟其中有诈,飞奔回废丘邑后,整个人傻立当场。在他身后的一万五千大军也是一样,所有人都被当前的惨状给惊呆了。 只见废丘邑中以无一个活口,四处都是残肢断臂,血迹斑斑,那模样实是怵目惊心。 一万五千大军就这样傻傻的站着,眼中充满了摄人的怒火。 “这群混蛋!”县子硕实在忍受不住,大声唾骂。 项鹰忍着怒火让人收拾一切,不久后,手下将详细的情报汇报给了项鹰。 项鹰脸色阴沉。 留守的两千吴兵全部战死,一个不留,另外,城内的三千百姓也受到了惨无人道的屠杀,没有一个活口。 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城内所有的尸体都失去了人头,显然是匈奴人得胜后,将所有人头削去,以示功绩。 项鹰咬牙切齿的说道:“我军的粮食呢?” 新任命的军中主簿摇了摇头,道:“所有的物资全部被截走了,我军现有的粮食仅仅只能维持五日而已。必须尽快想办法,否则我军危险了。” 项鹰默然的点了点头,挥了挥手让主簿下去,他的双手死死握着,指尖深入皮肉而不自知。 许久,他才让自己冷静下来,将这股怨恨埋藏在心底,同时让人去请县子硕。 县子硕走了进来劈面问道:“你有什么打算,要不要退兵?” 项鹰摇了摇头道:“不清楚,如果实在没有他法也只能退兵了。但在此之前,我希望你能潜入雍城一趟,问问公孙先生,看看他有什么办法。” 县子硕点头道:“好,我去。” 县子硕乔装成了难民混入了雍城,以公孙圣此刻在秦国的地位并不是想见就能够见到的。因此,县子硕先找到了自己的徒弟张言。说明来意。然后乔装成侍从,跟随张言见到了公孙圣。 公孙圣的双眼布满了血丝,连日来他周旋在秦国众臣与赢利之间,一面暗中挑拨,一面又加以安抚,使得他们的怒气越胜,却无法爆发。为此,他以有多日未睡上一个好觉了,见到县子硕先是一愣,然后醒悟道:“是不是项鹰将军那里出了什么事情。” 县子硕将废丘邑被屠一事告诉了公孙圣。 听得匈奴如此残暴,公孙圣也不由色变。忍不住骂了一句:“可恶!”定了定神,突然又笑了起来,道:“也许这不是一件坏事情。” 县子硕不悦道:“公孙先生,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公孙圣忙道:“县将军末要误会,在下并没有恶意。只是有意借此契机,帮助我军更快的得到秦地。你们有所不知,消息已经传开。文章知道自己无法在欺瞒下去。已经趁夜逃走了。赢利大发雷霆之怒,命我将文章的家人缉拿归案,受千刀之刑罚。被最信任的人欺骗,对赢利来说是个不小地打击。此时此刻,正是他不知应该信任谁的时候,只要有人公然违背他的意思,他必然不会饶过此人。赢利一旦引起众怒,败亡之日就在眼前。” 县子硕眉头依然皱着,对于这勾心斗角的事情,显然是一窍不通。 第313章 不明白公孙圣说些什么。 公孙圣知道自己在怎么说也是对牛谈情,也懒得解释,略一思索道:“具体事情说了你不明白,但县将军大可放心回去。不过几日,在下必将粮草送到。” 县子硕也不细问,有公孙圣这么一句话就足够了。 县子硕与张言走后,公孙圣独自呆了会儿,然后修书两封分别呈给姬凌云与赢利。 邑。 受到了文章的背叛,赢利气得几欲发狂。此刻,他终于明白了过来。 为什么自己唆使赢行弑君的事情做的那么隐秘。还是传扬了开来。这一切都是因为文章,唆使赢行弑君是文章出地计谋,他当然知道其中详情。一想起自己最信赖的人竟然是匈奴派来的内奸,自己的妹妹也背叛自己投奔了敌人,突然间他觉得自己身边已经没有一个可信之人。 “大王!门外伍封将军求见。”侍卫小心翼翼的说着。最近赢利正在气头之上。只要一惹他动怒,即便不死。只怕也要去一层皮。 赢利醒悟连道:“快请!”也许自己还有这么一人值得信任。 伍封焦虑地走进了大厅,见赢利这副模样,不由叹了口气道:“大王,谁也料不到曾经为我秦国尽心尽力的人会是匈奴内奸。对于此事大王无须过于介怀。” 赢利怒道:“别提他了。”随即又柔声道:“上将军来找寡人有什么事情。” “末将这是为了秦国的将来而来。”伍封恳求道:“事情到了今日这地步,为了秦国的延续必须要想办法解决。末将认为当前首要大事是向吴王澄清一切,请求停战,击退匈奴,安抚民心。” 赢利双眼死瞪着伍封,高声道:“吴国乃窥视我秦国的虎狼,其实力、其危害远远大于匈奴。伍将军竟然让寡人向虎狼屈服,这算什么?” 伍封叹道:“吴国是虎狼不假,但他们狡诈远非匈奴人可以比拟的。他们利用大义的口号笼络了秦地地百姓,使得姬凌云在我秦国民心所向。对此,我们必须做出决定。一旦失去了民心,我们更加难以抵抗吴国的大军。” 赢利无言而对。 正在此时,突然有紧急军情来报。 吴国姬凌云以亲率七万大军攻打邑,来势汹汹。 赢利本为伍封说的心动,但一听此消息,立刻变色,怒道:“上将军真的天真的认为姬凌云会那么好心的帮助我们吗?姬凌云用计险恶狠辣。他劝我们撤离、新平两邑,然后挥军占领。而我们失去、新平两邑不说,还要去跟六万匈奴死战。即便胜利,我军那时还有多少再战之力,到时候以吴国的实力必然可以轻易的吞并我们。与其这样,不如狠下心来,保留实力对付吴国。只要我军雍城还在,一切都有转机。” 伍封也知赢利说的在理,无论怎么选择秦国都会陷入灭顶的灾难,无奈地叹着气,告辞离去。 赢利又怎能不知自己的险境,只是他不甘心而已,看着伍封的身影些疯狂的想道:“寡人得不到的东西,他人也休想得到。” 一日后,赢利得到了公孙圣的来信。信上注明了项鹰在秦国现在的处境,并隐隐有落井下石的意思。 赢利看了“哈哈”大笑,当下修书下令秦将聂行偷袭项鹰营地。 项鹰中匈奴单于挛广义声东击西之计,所带粮草毁于一旦一事以在雍城传扬开来。百姓听可纷纷惋惜。即便是秦国官员也露出了遗憾的神色,虽然他们是敌对,但无可否认项鹰在先前打了许多令他们都觉得大快人心的战役。甚至还报着希望项鹰能打败匈奴,救下更多秦国百姓地心态。 朝会上,公孙圣也在这个时候留下了史黄大夫、贾德大夫、以及聂行、张言并向他们询问对此时的看法。 聂行最是正直,首先说道:“虽然秦吴关系敌对,但末将还是觉得有些遗憾。” 张言赞同道:“项鹰没有了粮食,撤退是必然的。而我秦国又没骑兵与匈奴对抗,这下匈奴又要猖狂了。” 史黄大夫和贾德大夫都是正直无私之人,否则赢利也不会让他们一个管粮、一个管钱。两人想起那些被项鹰所救难民的凄惨模样,均觉得难受叹了口气。 聂行问道:“公孙大人,你足智多谋,能否想个办法帮助一下项鹰,帮助项鹰也就是等于帮助秦国。” 公孙圣苦笑道:“在足智多谋的人也变不出来钱粮啊?家里到是有一些积蓄可以拿出来,奇书网但对方是一万五千大军,不是十几,二十个人。” 这时,张言开口道:“我军中还有一切粮食,可以借给项鹰。” 聂行醒悟忙道:“我也一样,反正我们又不上战场,不如将粮食借给用得到他们地人。” 史黄大夫和贾德大夫对视一眼都明白了对方地意思。 史黄大夫道:“两位将军就算了,为了挽回大王的声誉。我可以破例有粮仓支些粮食借给吴军。” 贾德大夫也道:“我也一样。 第十二部修养生息 第三十一章意志崩溃 见史黄大夫和贾德大夫如此表态,公孙圣先是大喜,然后又是忧心,说道:“我们这般决定恐怕会令大王不悦。” 聂行道:“我们如此决定也是为了秦国,为了大王。大王对我们臣子向来信任,应该不会过于责罚。” 公孙圣一拍手道:“好吧!就这样决定,如果大王怪罪下来,由我一人抗着。” 史黄大夫、贾德大夫、聂行、张言四人齐声道:“我们也愿意一并承当。” 公孙圣道:“不过我们要用大王的名义决定,如此才能为大王争取一些民心。诸位大臣,你们看怎么样?” 四人再度道:“我等并无异议。” 接着,公孙圣让史黄大夫、贾德大夫出使项鹰营地商议借粮、借军响之事。项鹰热情的款待,并且亲入雍城道谢。 公孙圣表面上对史黄大夫、贾德大夫的举动大势赞扬,暗中却修书给赢利告发此事情。 这日,赢利的书信传到了公孙圣的手上,公孙圣见信中所写于自己意料的一般,赢利果然下令让聂行暗袭项鹰军营落井下石。 他命人招来了聂行。 聂行如往常一般恭敬的行礼,问好。 公孙圣仿佛在想着心事,丝毫没有察觉到聂行的到来。 “大人?公孙大人……公孙大人……”聂行一连叫了好几声,声音也一次大过一次。 “恩……啊……你来拉!”公孙圣被聂行惊醒,显得很吃惊,又有一些不知所措。聂行察觉到了公孙圣的不正常,关心问道:“公孙大人,是不是发生了什么大事情了?” 公孙圣“啊”了一声摇头道:“没有,只是有些累了,真的……” 聂行听后笑了起来道:“大人真不会说谎话,如果真是这样又何必心虚呢?” 公孙圣道:“我哪有心虚了……”见聂行似笑非笑的看着他又加了一句:“真的……” 聂行道:“既然是真的。又何必再三强调。” 公孙圣语塞。 聂行正容道:“末将认识的大人是一个正直、无私,敢于说真话,为我大秦敢效死命的人。而不是现在这个吞吞吐吐,有话却不敢说。” 公孙圣长叹了口气道:“我不是不敢说,而是不知道怎么开这个口。” 聂行也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正色道:“公孙大人不防直说,我聂行一身也经历过不少地风浪支持得了。” “算了!”公孙圣从桌上拿起赢利的来信。将它递给聂行道:“这是大王的来信,你自己看吧。” 聂行惊疑不定的接过书信,草草阅览,看到最后赢利的命令“啊”的一声叫了出来。他终于明白了公孙圣为什么会这样为难。将信一丢大声道:“这不是胡闹吗?项鹰在怎么说也是为我们秦国的百姓而战,如果姬凌云真地有私心。他大可以按兵不动,任由匈奴祸乱我国,又怎会出兵来助?我们在这个时候恩将仇报与禽兽又有何意?究竟是谁?哪个混帐……”他本想说“教唆大王干如此糊涂之事”,但话未出口忽然想到真正的逆臣文章已经离开了。话在喉中未说出来,双眼却死死的看着公孙圣想从他那里得到答案。 公孙圣点了点头道:“确实是大王的意思。” 聂行闭上了双眼叹道:“大王怎么会如此糊涂,那个英明神武的大王究竟去哪了?”说话地时候,语气中竟出现了一丝哽咽。 公孙圣问道:“聂将军。你打算怎么做?” 聂行略一沉吟,斩钉截铁的说道:“不干,即便大王杀了末将,末将也不会干这种禽兽不如的行径。公孙大人,请你想一想,我们刚刚以大王的名义借了钱粮给吴国,如果在这个时候出兵攻打吴国。天下人会怎么看我们秦国?百姓又怎么看我们秦国?刚刚为大王挽回的声誉,恐怕又要消散无终了。这事情有违道义,有违百姓,干不得啊。” 公孙圣赞同道:“其实我也是这样想的。不如这样我在修书给大王,澄清其中的厉害干系。然后再做定论,你看如何?” 聂行长叹了口气道:“只好这样了,那么一切都拜托大人了。末将身体有些不适,先告退了。”赢利一系列地行为,举动已经伤透了这位正直将军的 公孙圣再度修书一封,信中所写的内容虽然是为聂行求情,但却将赢利不尊号令一是写的明明白白。 赢利为当前的局势几乎要想破了脑袋,但始终未得到有效的应对办法,不由得心烦意乱了起来。拿出公孙圣给他的信函反复推敲了起来。 第314章 信中所写正是史黄大夫和贾德大夫私借钱粮给项鹰一事。 赢利想起了不久前公孙圣给自己的书信中提起吴国势大。朝中有许多大臣、世家都有以背秦暮吴一事,不由嘀咕:“难道史黄大夫和贾德大夫就是其中之 这没道理啊! 赢利觉得有些不大可能,钱粮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当初他选择掌管钱粮官员的时候是精挑细选,百里挑一才选中了史黄、贾德两人。他们并未有过人地才华。但为人正直、清廉、愿意为民请命是不可多得的忠臣。他们怎么会背叛自己? 一想到“背叛”,赢利再度想起了文章。不由冷笑了起来:自己对文章如此的器重,并且还任命他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相国。到头来怎样?还不是一样的背叛自己?他们也许表面上忠的不得了,实际一个个都是小人。 正当他暗自生闷气的时候,又听下人来报,雍城公孙圣又有消息传来。 又是公孙圣? 赢利奇怪心中忖道:“最近是什么日子,公孙圣为了三天两头的就来信商议。有什么事情他怎么不能解决吗?” 侍卫送上了以金线缝补好的锦囊,先确定没有人拆开后才取出里面的信件,只是看了一眼,他地脸色立刻阴沉了起来。 他越看越怒,这封信看完,他几乎是咬断了自己的牙根,“放肆,太放肆了。一个个都反了,我就不信大秦没有了他们就不会转动。” 赢利本来就对权势看的很重,战况吃紧使之承受巨大的压力。在这关键的时刻,他自己最信任地人背叛了他,同时远在赢利也有他信任地臣子有背叛的嫌疑。如此,状况令赢利烦躁、愤怒到了极点。 现在他又得到了聂行公开地无视他的命令,公开的违背他的意思。再种种压力下,赢利爆发了。 无尽的怨恨,怒气油然而生。 “好!很好!好得很!非常好!”赢利咬牙切齿的说着:“既然一个个都是无耻小人,寡人留你们也没有什么作用。杀、杀、杀!”他一连喊了三个杀字,大声咆哮道:“寡人要将你们一个个的都杀了。” 怒极之下,他写出了诸灭史黄、贾德以及聂行三族的命令,让人以最快的速度送给公孙圣。 很快,公孙圣就得到了赢利的命令,窃喜之余迫不及待的命人请来了史黄大夫、贾德大夫与聂行三人。 公孙圣在三人未来之前脱掉了自己的官服,穿上了一身很简朴,很寒酸的儒生服饰,羽扇纶巾,后背还背着一个包裹,一副出远门的模样,看起来不象是一个重臣,到有几分象是隐居的高士。 史黄大夫、贾德大夫、聂行三人得到召见,心急赢利的答复,很快的就来到了公孙圣的府邸。 三人见到公孙圣的打扮相继一惊,均有不祥的预感。 “大人,你这是?”聂行惊讶的询问着。 公孙圣长叹了口气,指着桌上的信函道:“你们看看就知道了。” 聂行以有过一次如此经历,慌忙上前拿信阅览,直到见到赢利要诛他三族的时候,整个人傻立当场,信由手中落在地下由不自知。 史黄大夫慎重的拣起信函与贾德大夫一同观阅,看完信后两人的反应与聂行几乎一致。 史黄大夫连退两步不甘相信这是事实,大叫道:“告诉我,这不是真的……”而贾德大夫却不停囔囔自语:“君要臣死,臣不敢苟活,但大王为何要向我家人下手。我的孙儿还未满月,我的小儿子才刚刚娶亲,他们又有什么过错?” 三人的意志因为赢利的这封信而崩溃了 第十二部修养生息 第三十二章终定秦国 公孙圣见三人那失落、不甘、懊恼、愤怒等表情分别聚集在他们的脸上,心中大是欢喜,口中却自责道:“这一切都是我的错,若不是我,你们也不至于受这种处罚。可笑,我居然开口要帮你们承当罪责,实在是不知所谓,天真之极。” “我万万没有想到事情竟会到这个地步,我以无颜面对三位。这个命令,我无论如何也不能执行。但军令却不可不违,除非我不在是大秦的臣子。” 公孙圣看着三人,长叹道:“我已经决定了,挂印封金离开秦国。” “大人?”三人实在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 公孙圣摇头道:“你们无须劝我,我以有了决定,就让我走的安心吧!!!赢利的所作所为已经让在下心灰意冷。对于秦国,除了觉得亏欠你们外,以没有任何值得我留恋的了。你们最好也作好准备,赢利这回不是在吓唬你们,继续待在这里恐怕是难逃一死。虽我以将这消息压下,但能瞒多少日就不知道了。” 贾德大夫最是故顾家,闻言苦笑道:“我们三人时代居于秦国,家大业大,能逃哪去?” 公孙圣劝说道:“天下之大,终有容身之处,在怎么说也比等死要强。” “也罢!”贾德大夫叹道:“我在鲁国有一至交,或许可以暂时投奔与他。想不到,我贾某人一心为秦,到头来竟落得如此下场。是可悲。还是可笑?” 史黄大夫也苦笑道:“多年来。我存下了一些积蓄。离开秦地,余下的应该够做一些小本生意。但我不甘心,我们这么一走,世人都会说我们畏罪潜逃,他们哪里知道这一切都是赢利的错。是赢利逼我们地。”他此刻学公孙圣一样,改口自接唤赢利姓名了。可见,此刻他地心境,对于赢利已经彻底的死心了。 这时,一直没有说话的聂行开口了,他说道:“要走你们走,我不走。你们想过没有。如果我们一走。秦国会怎样?赢利是作为确实伤了我的心,但正如吴王说的,秦国百姓是无罪地。如今雍城之所以能够支持的下去,皆因我们几个在这里镇守把关。若我们走了,雍城怎么办?雍城里的百姓又怎么办?” 史黄大夫、贾德大夫两人登时愣住了。 是啊! 雍城一旦没有的公孙圣朝政次序必然混乱;雍城一旦没有了史黄大夫、贾德大夫就没有人能够合理的调配粮食军饷;雍城一旦没有聂行又怎么能够守的住匈奴的铁骑呢? 公孙圣也愣住了,眼中露出了赞许地神色,想不到在这个当口,聂行还能够心系百姓,实在是难人可贵。 公孙圣脸露为难地神色。最终他说道:“实话与你们说吧,其实这点在下已经考虑进去了。我打算在你们走后,将雍城送给吴王姬凌云。因为,当今世上只有吴王姬凌云能够有实力对抗匈奴并且是真心对秦国百姓好的。” 其实,公孙圣早已做了万全的准备。如果三人听劝离开。则将实情公布天下。然后利用民愤迎项鹰入城。 若三人不走,他则会动之以情。晓知以理,劝说三人迎项鹰入城。当然,三人若不同意,他也只能用非常手段了。正是因为有张言的五千精锐在,才使得公孙圣一直有持无恐。 很意外,聂行竟然赞同了公孙圣的观点,说道:“其实,我们都是在欺骗自己而已。吴国区区十万大军就以让我国不知如何因对,待余下十余万赶来汇合后秦国必亡。与其如此,不如趁着秦国在被匈奴糟蹋之前,将城池献给吴国。并且提出一些对秦国百姓有利的条件,这样对于遭受到匈奴洗劫的狄道、天水两地的百姓来说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了。” 公孙圣点头赞同,“不错,这点我到是没有想到。” 史黄大夫、贾德大夫相视一笑,如果真能这样他们也不用走了。自己地家族在秦国已经生了根,谁又愿意背井离乡呢? 于是,四人聚集在了一起,商议着提出什么样的条件才能够帮助秦国百姓谋得更多的好处,什么样的条件才能够让姬凌云接受。 经过反复商讨,四人最终拟定了三个条件。 第一、吴国必须尽快将匈奴驱逐出境,以减少百姓的苦楚。第二、受到匈奴侵犯地土地免税三年,以助其恢复。第三、善待朝中地大小官员,国库内所余下的钱粮,须留一半用于秦地发展。 看着拟好地三个条件,史黄大夫问道:“毕竟是我们求人,这样会不会苛刻了一些。” 公孙圣大笑道:“如果吴国姬凌云连这点气度也没有又哪里值得我们托付?” 四人联名上书将三个条件以及自己的意思派遣心腹告之姬凌 得到书信的姬凌云仰天长笑,“得到秦地,一统天下指日可待。” 四周兵将闻讯,纷纷跪地叩拜,高呼“万岁。” 姬凌云当即回信,并豪气干云的写道:“寡人得四位大才献城,喜不胜喜。所有条件一律答应。同时,寡人附加一点,如果能得到四位大才效忠。寡人另外开恩,受到匈奴侵犯的土地免税五年,余下土地可免税两年。秦国国库寡人分文不取,皆用于秦地建设。” 如此阔绰的手段,登时让公孙圣、聂行等四人大喜,至于姬凌云的条件自然无不恩准。在他们心中姬凌云乃当时豪杰,真英雄也,能为他效命正是他们所愿。 聂行本来还有些看不开,但见姬凌云对他们如此重视,他也实在找不出理由拒绝。 十月十八日,姬凌云率领绕过、新平两邑,直接抵达雍城城下。雍城内大小秦国官员都被公孙圣、聂行等四人说服开城投降。 随即,姬凌云辖胜利之师回头攻打、新平两邑。 、新平两邑自从得知雍城被破以后士气底下,在吴国大军面前显得异常脆弱。范威因城破战死,而赢利不堪受亡国之辱,烧毁议事大厅自焚。老将伍封在火起的那一刻冲入火中在也没有出来。 第315章 姬凌云看着面前两具焦黑的尸体,发出了一声长叹,知道自己已经挽杀了一位伟人。当年,赢行叛乱,赢氏一脉濒临毁灭,拥有赢氏血统者少之又少。而赢利长子夭折,只留有一不满两岁的女儿。 赢氏血脉已然断绝,威镇四方的秦始皇已经不可能再度出现。(别说秦始皇的吕不韦的儿子,没有考证,个人认为可能性不大。) 姬凌云看着废墟,在心底暗叹道:“始皇帝,你老走好。”对于秦始皇,姬凌云至始至终都抱有着相当的尊敬。在中国若不是他开创了一统的概念,天下恐怕还要继续的乱下去。 不过,如此历史以改,姬凌云相信以自己一生两千五百年的经验作为砥柱一定可以干出一番远胜秦始皇的丰功伟业。 姬凌云转身离去,没有过多停留。因为,还有匈奴贼寇等者他收拾呢! 再度来到雍城,公孙圣已经准备好了一切出战事情,只等着明日出征了。 当夜! 姬凌云招来了公孙圣,两人向十多年前一样,面对面的跪坐。 姬凌云道:“师兄,你我已经有近十五年没有见面了吧?” 公孙圣微笑道:“差不多有这些时日了,太久了,记不清了。但当年大王那笨拙的模样还是犹如昨日啊。” 姬凌云也想起了当年在鬼谷的那段时间,因为自己心野,鬼谷子让他耕地、种菜培养心性情操,自己享了半辈子的福,到那时才知道耕地、种菜这看起来很小很简单的事情,原来也是那么的不容易。 他笑道:“师兄初次用计就为寡人得到了秦国与巴蜀,有师兄在何愁天下不定?” 公孙圣谦逊道:“以大王的才学,一统天下即便没有我公孙圣也是必然之事。有了公孙圣无非是将一统的时间缩短了一些而已。” 两人仿佛回到了十五年前在鬼谷的日子,一同高谈论括了起来。 公孙圣说道了自己在秦国的经过,原来公孙圣只是设计逼迫任清璇投奔姬凌云,然后在暗中帮助吴国取得胜利。只是他没有想到文章会背叛,匈奴会来袭,这一切的不利因素将他的计划完全打破。 姬凌云听了非但没有觉得任何的不高兴,反而更加觉得公孙圣是一个大才,一个不逊色伍子胥、孙武子的大才。 因为,布局并不困难。真正困难的是如何因对未知的变化,公孙圣竟然能在如此出乎意料的变化中通过自己的随机应变不断的调整计划,最终达到目的。 当凭这一点,足见公孙圣的不凡。 第十二部修养生息 第三十三章匈奴退兵 当夜。 姬凌云与公孙圣同塌而眠,几乎谈了一整晚。公孙圣那丰富的学识、神速的应变让姬凌云受益非浅,惊叹万分。同时,姬凌云在大局上的战略布局观以及领兵韬略也让公孙圣叹为观止。 一个君王并不需要精通领兵作战,但一个精通领兵作战的君王却恰恰是国人效仿的榜样。 直至黎明时分,两人才先后睡去。 只是过了一个时辰,姬凌云准时的醒了过来。无可否认,姬凌云麾下的人个个都是难得的,罕见的大才。 所以,姬凌云只有表现出足够驾驭他们的才干,才能让他们心服口服的在自己麾下效命。因此,在政事上姬凌云从来不含糊,应该自己干的事情,若无必要绝不让他人插手。放眼整个吴国,即便在大臣中也很难找出一个象姬凌云这般勤劳的人。 昨夜他曾跟公孙圣曾谈过如何规划秦国。公孙圣提出了许多有意义的见解,姬凌云将他记录下来,并且吩咐大臣前去处理,规划。 时近辰时,姬凌云用过早膳准备出兵与匈奴决战。 当他赶到校场的时候却意外听到了一个消息。 匈奴退兵了? 姬凌云有些自得的想道:“莫不是自己天威盖世,匈奴一听到自己的名号就撤退了?”细问之下才明白,原来这是任清璇搞的鬼。 在一个月前。 南郑城外。 在展如、任清璇、符央、云飞扬等吴国大将的轮番猛攻之下,高大坚固地南郑城以摇摇欲坠。眼看落陷在即。 突然。得到了匈奴作乱秦地地消息。 任清璇焦虑非常,虽然因为种种原因她加入了吴国,但对于她父王所统御的秦国百姓依旧充满了庇护之情。听得秦地百姓受匈奴异族惨无人道的迫害,登时心事重重,茶饭不思。想去增援。但苦无没有足够的兵力。 任清璇开始后悔了,当初括建南郑的时候她是为了抵御吴国地入侵,因此建造的特别精细,几乎不留任何破绽。想不到此刻自己一手督建的坚城会成为她的阻碍。 要破南郑还需要充足的兵力作为后盾,只有一万军队可以提供给她。匈奴以骑兵勇悍名震西陲,一万军队根本就不够看。 但任清璇从不放弃终于觅得一条险计,绕道沓中出祁山直攻匈奴的大后方狄道。这时的祁山可非同蜀汉诸葛武侯时期地那个祁山。 在蜀汉期间。巴蜀已经得到了秦、汉两朝地治理开路。祁山以有了明确的道路,是一处连山秀举,罗峰兢峙,被誉为“九州”之名阻,天下之奇峻,地扼蜀陇咽喉;势控攻守要冲的绝佳战略路线。 可这个时候,巴蜀根本就没有经过合理的治理,让蜀地繁华起来的都江堰是什么都不知道。而祁山在这个时代长六百余里,道路艰险难行。而且无一行人,路上全是荆棘茅草,无路可行,是真真正正的不毛之地。 任清璇向展如借了墨西哥与他麾下的一万百越精兵,遇山开道。逢水架桥。其间还要克服迷路、岔路、断粮、断水、中毒、中暑等等险阻。在山中转悠了近一月,粮食耗尽终于出了祁山。抵达了上方谷。 任清璇因为曾经在上方谷狩过猎,所以认识此地。大喜之余,立刻让人四处狩猎,休整待战。 经过查探任清璇发觉匈奴的主力都去了前线,后方狄道这里仅有五千匈奴士兵以及一万负责照顾牛、马、羊的秦国百姓在这里充当奴隶。 任清璇见了怒不可竭瞧准了一个时机狠狠地打了一个奇袭战杀敌三千,将匈奴的五万牛羊一次性的抢了过来,悄悄卷养在上方谷。 然后利用百越精兵的特点四处打着游击,一旦遇到匈奴骑兵,他们就会一股脑的跑上山去,山上是百越人地天下,匈奴人吃了亏后就一直不敢上山。 任清璇则领军四处游击着,只要匈奴人一旦松懈,便立刻让军队下山,好好地教训一下他们。 任清璇就用这一万百越精兵将匈奴的后方搅和地一塌糊涂,却偏偏没有人能够耐她如何。 同时,姬凌云也在这个时候攻取了秦国。 已经逃回到挛广义身旁的文章立刻劝说挛广义撤军。 挛广义也是一个懂得进退的人物,见势不可为就偷偷退兵了。 听完了整个经过,姬凌云忍不住大声称赞了起来,“这一战打的真是漂亮,没有话说。”同时,也在心下凛然。一个女人统帅着一万个男人在前途未知的情况下深入深山寻求战机,这份对胜利的执着、向往,即便是他自己也不曾拥有。 一个女人能够作到这一点,走到这一步,当真是不容易。任清璇的这种精神令人不得不肃然生敬,发出由衷的赞叹。 姬凌云问道:“现在情况这样呢?” 任清璇所派来的传令兵道:“回大王如今匈奴已经往西撤退,我家将军因是步卒不敢追击,正在前方等候大王的驾到。” 姬凌云再次赞许:既有对胜利无穷的执念,又能控制这执念令自己不莽撞,不出阁坏事。这任清璇真的不简单。 想到这秦国一役的收获,姬凌云便忍不住笑出声来。 除了得到秦国与巴蜀的土地外,还得到了一批不错的人才效命,其中不乏云飞扬、聂行这类富有智谋的将才,还有史黄大夫、贾德大夫这类的廉洁之士。更庆幸的是除了他们,还得到了公孙圣、任清璇这两位罕见的,可以独当一面的大才。 收获何止能以“丰富”来形容,几乎让人高兴的流出了口水。 姬凌云心情如用当日的天气一般爽朗,马鞭一挥摇指北方,高声道:“所有骑兵随我一同追击匈奴贼寇。” 三万骑兵齐声高呼大喝,策马飞奔,带起了漫天的尘土。不一刻,就消失在送行人的视野之中。 经过两个半时辰的奔驰,姬凌云在天水城内汇合了任清璇的部队。 自从匈奴撤军以后,就带着墨西哥在天水安顿了下来,等候姬凌云的援兵。 天水本是秦国的第二大都会,但因最早受到匈奴的攻击城中以无任何值钱的东西,除了一切没有任何作用的老人家外,几乎看不到壮年与妇女的身影。可见,匈奴之残暴,人所公愤。 任清璇戎甲在身,玲珑有致的身材被一身女士铠甲包裹着,显得异常有味道,完全可以用“英姿飒爽”这四个字来形容。那一脸的风尘、疲惫,非但掩盖了她的姿容,反而充满了好男儿的刚强。 就在姬凌云打量着任清璇的时候,任清璇同样在打量着姬凌 任清璇见充满成熟味道的姬凌云,暗忖事事无偿。本来,她最大的希望就是能够在战场上堂堂正正的打败对方,以报在楚国战败之恨。谁又想得到再次见面的时候自己竟然成了他的部下。 虽然有些不情愿,但毅然上前拜道:“降将拜见大王。” 姬凌云下马让对方起身,大笑赞道:“赢公主好高明的手段,你的这一手玩的漂亮之极,这一战役,必然会流芳后世。” 第316章 任清璇淡淡的说道:“大王过奖了,这只是末将分内之事。还有,秦国以灭。在下身为秦国罪人早以不是什么公主,我以决定改回任清璇之名。大王,以后没要叫错了。” 姬凌云看了任清璇一眼,不知她在想些什么,关于她的私事自己也不好过问,只好道:“寡人尊重任上将军的决定。” 任清璇先是一愣,随即大喜,姬凌云身为吴国大王,自是金口玉言,这一声上将军足以表示他并没有因为自己是降臣而降低自己的地位。即便是在吴国,自己依然是上将军。说实话,任清璇因为自己付出的太多,所以对自己的地位看的非常的重,决定加入吴国以后,多次想到自己会不会因此而要重新来过,满心的忐忑。此刻终于放下心来,急忙叩谢道:“末将谢大王恩典。” 姬凌云问道:“匈奴那边怎么样了?” 任清璇立刻回答道:“他们进退有序,分两路撤退。一路由狄道出草原,另一路由陇西进入羌地。” 姬凌云奇道:“两路有什么区别?” 任清璇道:“狄道一路运送的是掠夺回来的所有钱粮,一路是押送我大秦十万百姓。” 第十二部修养生息 第三十四章步入陷阱 姬凌云再度问起了匈奴的兵力分布。 任清璇毫不犹豫的回答道:“在项鹰将军的攻击下,匈奴主力只余下了五万余。挛广义将五万主力平均分配两路各两万五千匈奴骑兵。” 姬凌云沉吟了会儿,立刻想通了其中的关键,暗赞挛广义的绝妙手段。在骑兵的数量上,吴国虽然自持财力雄厚,“飞马牧场”不断的向军中运送战马,但在数量上远比不上匈奴这马背上的民族。 对方一分为二,显然是在逼迫自己在两者之间做出选择。 姬凌云这一路中只有三万骑兵,项鹰、施猛各消耗了一些,在补上归顺的秦国骑兵,不多不少差不多三万左右。 三万骑兵吃下一路并不困难,但若分兵两路齐攻,恐怕反而会被他们击败。姬凌云虽未能见识到匈奴骑兵的厉害,但早已从项鹰口中知道了他们的战力一点也不逊色吴骑。 吴国骑兵的长处在于兵甲之坚固,但匈奴骑兵的长处却是吴国骑兵望尘莫及的,那就是---骑术。 据说匈奴人在小的时候会得到一匹小马,并且开始练习骑术。十年,二十年下来,即便是白痴也能练就一身超凡的骑术。 所以,双方对战胜负不过五五,分兵而战只会陷入万劫不复之地。姬凌云看着任清璇问道:“你怎么看?” 任清璇早也洞察了对方的意图,高声道:“两者选其一,还是由大王定夺的好。” “百姓吧!”姬凌云作出了选择,说道:“钱财乃身外之物,但人力却是无价。” 任清璇似乎早已料到姬凌云会这么说,马上就接话道:“末将已经准备好了一切,现在就可以出发了。” 姬凌云并未多做停留,一挥手大军往陇西飞驰而去。 因为要押送大秦十万百姓,所以这一路虽然能够最快的离开秦国疆域,但他们的速度却是快不起来。 虽然匈奴骑兵无情的逼赶着。但一日也难走三十余里。 姬凌云所率的骑兵仅仅三日就追上了他们。还没有交锋,那些匈奴骑兵就象是见到了瘟神一般,逃散无踪了。 吴兵一个个都看得目瞪口呆。 姬凌云摇头苦笑,想必这也在对方的计算之内。 吴国有雄兵四十万一些伤亡还是消耗的起,而匈奴虽然强大。但在人口上的劣势却是显而易见地。他们不敢跟自己打消耗战,也许这就是他们撤兵的真正原因吧。 姬凌云、任清璇相互对视了一眼,发现彼此的意思一致,默契的相视一笑。 随即,他们的目光都被那十万秦国百姓所吸引。一看望去,只见方圆数里之地都是密密麻麻地百姓,他们衣衫褴褛,全身的污垢,身上还散发难闻的恶臭。人人的眼中都出现着惊恐。害怕的意思。 两人相继露出不忍的神情。 姬凌云长叹了口气,传令大军安抚百姓。 看着如此庞大的百姓群,姬凌云心中突然生出一丝疑问,觉得甚是奇怪。十万百姓?会不会太多了一些?诚然。匈奴确实是缺少人口。但一次性掳这么多,他们能够消化的了吗?十万百姓一天所需要的食物,匈奴这游牧民族真地能够支撑的住? 掳掠百姓无非是为了扩充实力。或是充当奴隶。若扩充实力显然人数过多。不符合实际;要是充当奴隶更是荒谬了。这十万人群中至少有一半的妇女,这当哪门子的奴隶。当军妓也不可能啊,四万妇女地军妓团,那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想到这里时,不远处的人群中出现了一丝混乱,两位百姓相互扭打在了一起。 姬凌云好奇的策马上前。 骤然之间。 数道人影已由人群中掠出。 姬凌云已非没有见过阵仗地人。但仍未想过在这个时候会有人会对他下手。才惊觉有人偷袭,敌方已经来到了近前。 登时心中大懔。 众人惊骇。 姬凌云未及反应。刺客以即将杀到。 便在这时,月芽儿一阵嘶鸣,瞬间加速帮助姬凌云避开这一击。 原来,姬凌云心神被那两位百姓给吸引,忽略了身旁事物。而月芽儿却是难得地战马,察觉一人向它扑来,于是,本能的加速避开。 姬凌云惊魂未定,那黑影以被赶到的专韦一刀劈成了两断。又有二十余人相继冲出,他们个个都是好手,显然是想要制姬凌云与死地。 豫让飞身上前,刁钻的鱼肠匕首往对方的致命、要害处搓去。 姬凌云取出长枪或挑、或刺、或搓、或扫,一口气连杀五人。任清璇也拔出了干将、莫邪上前帮助。 这时,任清璇的身后冲出一人,他面有一块青色的胎记,挥舞着大刀竟有万夫不当之勇。姬凌云久闻任清璇麾下有一人是秦国第一猛将仲青虎,想必就是他了吧。 施猛地武艺在吴国诸将中少有敌手,但当年,施猛在伐楚战役中却曾败在仲青虎地手上,险些尚命。 忽然,姬凌云的余光处发觉在百姓群中升起了浓厚地黑烟。 姬凌云久经战阵,哪里还分辨不出这是用来传递信息的狼烟? 在电光火石间,已明白了是甚么一回事。匈奴的铁骑来了。 可能由于马蹄包了布,竟没发出任何声色。 布局巧妙,几乎天依无缝的文章,打开始就在一步一步的算计着他。 虽迫于无奈不得不撤退,但并没有打算就这样放弃。文章深知姬凌云重视百姓而轻视黄白之物。故儿早已料定姬凌云会选择百姓而不是钱物。他早在难民人群中混入杀手,等待时机刺杀姬凌云, 刺杀不一定必须成功,但至少能够制造混乱。然后,匈奴大军在趁乱来袭。 匈奴大军急急撤退,除了不想跟姬凌云硬磕以外,就是要使姬凌云等误以为他他们打算立刻撤回匈奴。其实他们只是逃了不远又迂回了过来,等待他们混乱的一刻。 姬凌云现已经完全的踏入他们的陷阱之中,唯一优胜就是他凭借揣测先一步知道敌的来临。 假若他现在立即逃走,就是在全军未到达天水以前,便被匈奴杀得全军覆没。但若是迎战也是败多胜少,除非牺牲部分兵马死战殿后。 姬凌云再不犹豫,将刺客交给了任清璇他们下令全军准备列阵,全力阻敌,或许还有一线生计。 但是在这关键时候,自己又怎能独自离去? 文章,你无愧是文种之子。 当年,文种九谋用其三就帮助积弱的越国打败了不可一世的第一强国----吴国,而你现在却多次让寡人陷入布局中而不自知。这份才干,确实不凡。 阵势尚未布好,以万计的匈奴兵由左方草原杀将过来。 吴军训练有数,这号令一下,箭如飞蝗般往敌人射去。对方骑兵一排一排的倒下,但尚未换上另一批箭矢时,敌人已杀入阵中,瞬那间前方尽是敌人。 施猛一声发喊,拔出巨大的铁斧,带头冲杀了上去,以微薄的兵力与匈奴兵绞杀在了一起 一时间长达茫茫的原野处,尽是喊杀之声。 施猛的骑兵若冲击力丝毫不逊色于匈奴大军,但匈奴大军是冲刺而来,他们将骑兵的速度配合力量发挥到了极至。 而吴国的绝大部分士兵都在安抚百姓,维护治安,根本就没有准备妥当,更加没有战前准备。 骑兵是一种需要足够的路程冲刺才能将威力发挥到极至的怪异兵种。 匈奴骑兵与冠军骑本就实力相当,但加上冲击力的匈奴骑兵威力自然远远在冠军骑之上。 只是一接触,胜负立分。 冠军骑被匈奴骑兵那无与伦比的冲击力活生生的冲成两截。 冲在最前头的一人正是彻里骨和他的黄金大斧,在他身后的三千人也正无敌于草原的---狻猊铁骑。 怎么办! 是战还是逃! “大王,撤吧!这里由我顶着。”项鹰已经召集了一小部分队伍,准备冲上去拖延时间。 形势直转而下,此时此刻,破敌已经是一种奢望。 项鹰唯一的想法就是用自己的这条命来换取大王的平安。 姬凌云再度面临了巨大的威胁。 姬凌云连胜不败的战绩会因此而中断吗? 第十二部修养生息 第三十五章凿穿战术 姬凌云并没有逃跑的打算。 第317章 在天下人的眼中,君主战败,首先撤退。这并不是一件丢人的事情,但姬凌云却做不出来。 因为,他的高傲不允许他这么做。在他的眼中背弃自己的麾下独自逃跑是一种极其羞辱的事情,这种羞辱会让他后悔一辈子,将会是一种永远抹不去的人生污点。 他自己也知道,自己这种想法很傻,但却并不认为是错的。因为,这就是他姬凌云,独一无二的姬凌云。 看着已经被冲成两截冠军骑,姬凌云心中焦虑非常。他一边强迫自己冷静,一边又叫住了项鹰。 项鹰大声道:“大王,来不及考虑了。末将与冠军突击队一定会帮大王争取到最后的时间的。” 一听冠军突击队,姬凌云脑中出现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就是四个字“凿穿战术”。 姬凌云大声命令道:“项鹰将军你立刻整军,等敌方露出破绽后然后在出击。任将军你马上编队整军抵挡匈奴骑兵的攻势,在他们混乱以前,千万给我守住了。” 姬凌云的命令没有任何置疑的余地。 他来到了冠军突击队的面前高声道:“你们怕死吗?” 一千冠军突击队立刻高声大叫:“不怕!” “好!不怕死得跟我来!”说着,一夹马腹当先冲了上去往西北方向迂回而行。完全不理会项鹰地叫喊。 匈奴这第一次攻击是报着必胜的模样来得,他们打算趁乱一举击溃所有吴兵,为了防止在安抚秦国百姓的吴兵和维持次序的吴兵集结起来,他们必然会全力的前冲,卖命的前冲。他们将注意力都放在了冲锋上,所以左右两翼的防守并不严密。 这就是匈奴骑兵如今的致命弱点。 姬凌云与冠军突击队在迂回中不断的加速。当正面遇上匈奴骑兵地时候,他们已经将战马的速度发挥到了极至。 姬凌云热血沸腾,涌起满胸杀机,也许这一战将是自己最后的一战。无论任何都必须要杀的出色。杀的精彩。 死都不怕,此刻的姬凌云还有什么可惧的? 姬凌云仰首长啸,云气聚合,声震四野,发泄着不尽胸中这股愤懑之气,吼声远远地传了出去,仿佛一头下山的猛虎! 随即,姬凌云纵马上前,骑疾冲入敌阵中,挥枪朝敌人猛刺。狂扫。鲜血飞溅中,他一马当先,击碎了前面数层人潮。 四周喊杀连天,惨烈之极。 姬凌云想起秦国百姓的惨状。以及麾下兵士的惨死,怒愤填膺,杀机大盛。早以决心豁了出去。见人便刺,气势陡盛,遇上他地敌人一时间只有捱枪送命的分儿。 冠军突击队本来就是精锐中的死士,见自己的主帅,自己地君王如此神勇无敌,人人士气大增,竟随他一鼓作气。突破了敌人的阵行。 姬凌云以“凿穿战术”凿开了一条血路。没有任何犹豫再度调转马身回头向匈奴骑兵冲杀了过去。 一队匈奴骑兵在一个匈奴将军的指挥下慌忙前来迎战。 姬凌云咆哮不绝,依仗一身武艺对杀了过去。长枪分开匈奴军血肉地波浪,摧枯拉朽一般冲杀过去! 刹那间就已冲到匈奴将军地面前! 那匈奴将军吓得魂飞魄散,手足发冷。 姬凌云用处了越女剑法中的一招电刺。此招在阿青手中轻盈快捷仿佛雷电,此刻在他的手上竟也不遑多让。 匈奴将军哪曾见过如此精妙快捷的招术,还未反应过来胸口就出现了一个大洞,一阵剧痛传来,自己已经如腾云驾雾一般飞起! 姬凌云将匈奴将军摔了出去,却丝毫不停,长枪挥动,那六名匈奴兵宛如纸糊的一般,瞬间就被捅倒在地上。然后纵马踏过他们的尸体,继续向西狂奔,再不回头。 只要挡在马前,就一律斩杀! 敌骑越来越多,见姬凌云骁勇无敌,难以对抗,谁也不愿正面接战,纷纷向他身后包抄过去。 等姬凌云毫不知绝又冲了一程,杀得数人,再回头看时,身旁竟一个人都没有了。直到此时他发现,自己冲得太快。 他眉头一挑,拨马反身杀去,好似神兵天降。再度与冠军突击队汇合。他们刚才因为缺乏统一的号令和指挥,有些乱了阵脚。现在得到主将回身驰援,一个个顿时勇气倍增,发狠着搏杀。 后方伏满死尸,令人不忍卒睹。 姬凌云头晕脑涨,他自己都已经记不清自己究竟杀了多少人,只知道自己不住地向前冲,杀出血路后,继续回头,如此反复将“凿穿战术”地威力发挥的淋漓尽致。 他全身都已经溅满了鲜血,嗓子已经喊地嘶哑,一枪将一人挑下马背,然后本能的向下一个目标杀去。 随着时间的推移,匈奴骑兵混乱了。他们两万人竟然被姬凌云所率的一千人马来回杀了五个刺穿。 许多匈奴勇气前去抵抗,但皆被姬凌云给杀了。 正应了一句话受虐多了,终有虐待敌人的时候。在姑苏姬凌云每几日都要受到阿青的虐待,他自己不觉得,其实他的武艺在受虐中不断成长。只是因为,他的对手是阿青这类绝世高手,百战百败,所以自己不觉得而已。 这回他将生死置之度外,一心想着杀敌,所有潜力都被激发了出来。端是赵子龙复生,薛仁贵在世,神勇无比。 战场变成了一片尸山血海。 彻里骨发觉了情况不对,惊怒交加,大吼大叫道:“一个个的都是废物,竟然被这么一点人杀得乱做一团,哪里是我们匈奴的勇士。” 他原本脾气就暴躁,如今自己的族人被吴骑杀了一万人,无时无刻不想着将仇寇碎尸万段,更加的嗜杀嗜血。此时听闻后方混乱,不成建制!如此状况竟是为对方一千人所造,更是怒不可遏,杀心大起。 彻里骨猛地横下心,留下副将继续进攻,然后对自己麾下的本部人马喝道:“凡是出两千勇士,跟着我向那个方向冲锋!” 说着用黄金大斧一指,那边正是姬凌云之所在! 这时姬凌云的身上已有大小十多个伤口一起淌血,但他却感不到任何痛楚,杀得几乎入魔,无视一切,不分敌我,只要是在他前面都杀。好在,月芽儿乃马中之王,驮着姬凌云冲在在前头,仅仅只是错伤了两三人而已。 一千冠军突击队现在也仅有三百余人能够跟随在姬凌云的身后。 可见战况之惨烈。 虽然人数不多,但双方都是精锐中的精锐,杀得难舍难分,动人心神。 姬凌云杀的兴起,突然就看到一人正笔直地向自己冲来!那人正是一直在搜寻姬凌云身影的彻里骨。 就在他看见到彻里骨那一瞬间,彻里骨也看见了姬凌云。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双方已经冲入了两丈之距!毒龙一般的长枪瞬间就点在彻里骨的眉心死穴处。 彻里骨反应极快,转斧侧身,连消带打。借助大斧的侧面轻轻一擦,管教对手无从发力,不仅可将敌人的力道化于无形,随后顺势发出的反手一斩更可致敌于死,奥妙无比。 但此番运枪之人,乃枪中之王----姬凌云。枪更是一种罕见的奇门兵器,莫说草原大漠,即便中原之地也是独一无二,乃姬凌云个人专有。 彻里骨力大无穷,只看有一手很挥动八十斤的黄金战斧就可以看出,其力量远在姬凌云之上。 寻常兵器被他这么一磕早就震弹开去,奈何枪是百兵之贼,灵活迅速,神出鬼没较刚强之矛更加的诡诈。 彻里骨的一档非但没有将长枪搁开,反而尖叫了一声,受到了重创,一双眼睛被枪头划过鲜血自流。 原来,姬凌云这一击虽被彻里骨搁开,但他以陷入疯狂之地,只攻不守,无视自己身上的破绽,再度对着彻里骨横扫过去。 彻里骨自是大喜,姬凌云空门已经大开,只要在挡住这一击,自己便可轻易的取他性命。因此,他再度挡住了姬凌云这一计横扫。就在这时,异变发生。枪身受到阻碍,无法继续移动,然长枪柔软,那枪头却自主的朝彻里骨面上滑去,一举削了彻里骨的一对招子。 第十二部修养生息 第三十六章苦战得胜 彻里骨双眼被废,更显得嗜血、疯狂,黄金大斧毫无章法的向姬凌云砍去。见彻里骨攻势如潮,姬凌云自左向右,横扫对方的肩膀! 不料彻里骨根本无视姬凌云的攻击竟然不避不闪,一斧到底! 下一个瞬间,姬凌云枪尖堪堪擦到彻里骨的胸甲,彻里骨大力一斧已然横扫劈到。鲜血飞溅中,姬凌云登时被打下了马背,整个儿人斜飞了出去。 余下的冠军突击队见姬凌云被彻里骨打下了马背,骇得一颗心都要从腔子跳了出来。谁知姬凌云连滚几下,长枪断折成了几段,竟爬起身来。 原来,彻里骨双眼以瞎,出手间毫无准头。那一斧确确实实的打在了姬凌云的身上,但并非斧锋,而是斧杆。 彻里骨将姬凌云打飞了出去,但也将他打醒了过来,那一斧虽然疼痛入骨,但姬凌云这一身铠甲前后有三层,并未受到多少伤害。但彻里骨却被姬凌云在胸口开了一个洞。鲜血如涌泉一般喷射而出。 彻里骨眼睛以瞎,似乎接受不了这个事实,完全无视了身上的伤口发狂的向四周砍杀。瞬息之间,竟有三名吴骑死在他的手中,更有九名匈奴人惨死他的斧下。见此情景的匈奴士兵纷纷避让开来。 同时见到姬凌云安然无恙,见到这一幕的匈奴骑兵互相对视一眼。都流露出惊骇之色:如此巨大地冲撞,如此猛烈的斩击,此人竟然行若无事! 第318章 莫非竟是不死之身?! 他们哪里想得到杀人无数的匈奴第一勇士,竟然会砍错了方位。 不等他们再有反应,姬凌云已经向着他们冲去他,拔出腰间宝剑,寒光一闪,一名匈奴骑士已经被他捅下了马背! 他在地上又捡了一条遗留的长矛,翻身上马。心中大定,长矛虽不如枪实用,但总比剑要强上许多,何况,他还身怀着矛王乐羊的冲阵矛法。 环首四顾,却发现到处都是匈奴的士兵:自己带来的千人部分都已被屠杀殆尽了,只有三百人还苦苦支撑。 刚才与自己拼杀的那大汉此刻依然在发狂的挥舞着兵器,所杀之人有吴兵,但更多却是匈奴兵。 见到那大汉,不由一阵怒火上涌。冷哼道:“反正今日也杀地够本,何惧其他。”再度挺枪向彻里骨杀去。 这并非卤莽之举。 此刻死在彻里骨手上的匈奴兵以有二十余人,而那些匈奴兵被自己人杀害,却一点也不敢反抗。可见此人在匈奴一定有极大的威望。身份或地位很高。 虽然让他这样杀自己人未必不是一件好事情,但一人之力毕竟有限,还不如自己将他讨取。灭敌士气。 光明正大的交锋。姬凌云未必是他对手,但对付一个瞎子却不是问题。 只见他身子倾斜,几乎于马背平行。待靠近彻里骨时,长矛直下往上,由喉咙刺入,在经脑后穿出,一招毙命。 可惜了彻里骨一世神勇却因双目失明。无法判断敌人攻势。只能够在马上左右横扫,不明不白的死在了姬凌云的手上。 匈奴第一勇士战死!!! 这对武力至上。崇拜勇士的匈奴来人,不可不谓不是一个打击。 终于,那浩浩荡荡的,士气高昂的匈奴骑兵出现了混乱。 而项鹰等待的就是这一刻。 项鹰紧握着手中地长枪,他不是不知道姬凌云真正阵中拼杀,生死未卜,也不是不知道自己的好兄弟施猛以及任清璇在前线拼杀,生死同样堪忧,但他就是不能动。 因为他知道姬凌云如此,是为了制造混乱;而施猛以及任清璇如此是为了拖延时间,为了给争取足够的时间。 姬凌云的计策非常明了、简单,但要做起来却异常地困难。 首先,姬凌云的一千人要撼动拥有两万五千骑兵的匈奴大军;而后施猛、任清璇他们必须要抵挡地住匈奴那势如破竹地攻势,最后才轮到他决定胜负。 在此其间,即便在凶险,在不愿,他也只能在一旁掠阵,坐看着姬凌云陷入苦战,坐看着一个个的战友死去。 很显然,一些兵将不明白其中关键,他们见一个个的自己人惨造杀害,早已义愤填膺,纷纷请求出战,但都被他无情的拒绝。将士们很不理解均觉得项鹰过于软弱,怕死。有的更是打算违背军令,自行出战。 项鹰忍痛连杀十人,这才稳定住了军士,他们没有上战场,但却比上战场更加的难受,所有的怒气都被聚集了起来。 功夫不负有心人,匈奴大军终于乱了。 项鹰知道这是姬凌云拼死创出来地战机,大吴能否反败为胜全都要依靠自己这一次地突击了。 为了吴国,为了大王。 项鹰告诉自己绝对不能出现任何闪失,否则自己即便死上一百次也不能够弥补自己这次所放下的过错。 他高举起了兵器厉声大喝:“将士们,看着自己地战友陷入苦战,看见自己的战友一个个倒下,看见自己的大王为了给我们制造战机而生死不明,你们有什么感想?心中是不是有团烈火再烧?如果是,拿起你们的兵器随我从敌军西北方杀进去,让这些匈奴杂碎都他娘的滚回娘胎里去。”项鹰所聚集的四千骑兵大声的呼喊了起来,他们因战友在战场上撕杀,而自己却立在一旁无动于衷,本就为此鳖了一肚子的怨气。见到可以发泄个个都象是发了情的公牛,瞪着通红双眼,扯着嗓子大声吼叫着。 “取弩!”“放箭!”项鹰下达着命令。 匈奴骑兵与吴国骑兵近战实力不相上下,但远战能力,匈奴骑兵却远远比不上了。原因就是两个字----弓弩。 弓弩制造之精巧,可用巧夺天工来形容。而项鹰的骑兵恰好每人都配有这种近似乎无敌的利器。 只见四千吴国骑兵个个拿着弓弩一进入射程立刻就搬动括机,强劲的弩箭激射而出。它们轻易的刺穿了人的身体,简单的放倒生命力旺盛的战马。 在弓弩面前威镇草原的匈奴骑兵就象是被纸糊了的一般,成片的倒了下去露出了一个巨大的缺口。 项鹰一马当先领着四千骑兵由缺口处杀了进去。 古语有云“打蛇打七寸”,项鹰这一次出击正是打在了匈奴大军的七寸之上,也就是狻猊铁骑与匈奴骑兵之间。 项鹰用兵灵活,最擅长的就是利用骑兵的灵活、机动能力迂回作战,专门挑地方薄弱的地方强攻猛杀,直接将对方推向覆灭之地。 这一手有如一把锐利的匕首直接刺入了匈奴大军的胸膛。 狻猊铁骑是匈奴最强悍的军队,而彻里骨是狻猊铁骑的领袖,创始之人。在他们的心中彻里骨是无敌的存在,地位比挛广义这位匈奴单于还要高。听得彻里骨被杀,顿时使得这些在草原上的无敌战士出现了心虚之意。 就在这个时候,项鹰突然将他们与匈奴骑兵掐断,相互之间没了音训,如同被包围了一样。失去了领袖的他们在项鹰、任清璇的前后夹击下很快的就败下阵来。 与此同时,狻猊铁骑是匈奴的骄傲。匈奴士卒无不以加入狻猊铁骑为奋斗的目标,见狻猊铁骑都败阵下来,本就被姬凌云等人杀的心寒的他们更加没有勇气再战下去。 一个逃了!!! 两个也逃了!!! 紧接着是十个、百个、千个、万个…… 失去的勇气的军队根本不是报着不成功便成仁的心态死战到底的吴国死士的对手。 匈奴大军溃败了!!! 在阵中的姬凌云突然间觉得压力减轻了许多,定神过后,这才发觉一个个的匈奴骑兵被朝西方败退了过去。 那些败退的骑兵非常小心的绕过了姬凌云。 而这时姬凌云身旁不过区区两百人而已。“胜了,我们胜了!”两百人幸存下来的骑兵发出了阵阵大笑。 姬凌云也露出了难得的笑容。 这个时候,项鹰、任清璇、云飞扬、仲青虎都来到了姬凌云的身旁,个个都以无比崇拜的眼神看着姬凌云。 任清璇的眼中更是异彩连连。 姬凌云一裂嘴下令道:“追击!” 第十二部修养生息 第三十七章痛打落水狗 天下最值得高兴的事情莫过于能够痛打落水狗。尤其是在自己恨不得将之除之而后快的情形之下。 吴军向来战无不胜,斗志昂扬,但是今日一战,却如同在他们的脸上恨恨的甩了一个耳光一般。 在匈奴大军来势汹汹的情况之下,不可一世的他们居然被杀的毫无还手之力。 不得不说,这是耻辱,莫大的耻辱。上万存活下来的吴兵想到自己先前的不堪,个个都觉得羞愧难当,面红耳赤。 此时此刻,他们突然听悉姬凌云口中吐出这两个字,都是意气奋扬,畅快非常。耳听得信使的传令声在草原上逐渐传开,均不约而同的叫道:“追击!”周边上万吴国兵士都跟声呼叫:“追击,追击!” 他们在向那些逃窜了的匈奴兵发出了死亡的宣言。 雪耻就在这时,一时之间。经历大战,疲乏不堪的吴兵身上仿佛拥有了使不完的力气,嗷嗷大叫了起来。 姬凌云一马当先,任清璇、项鹰、专韦、豫让、仲青虎、云飞扬等将紧在其后跟随。 这一战已经不仅仅只是为了胜负,姬凌云在伍子胥的多番熏陶之下,战略目光比之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一场中原与异族的战争,不仅仅只是吸引中原豪杰的眼光而已,方外异族同样关注。纵观千百年来。中原哪次在内乱地时候异族人不来趁火打劫? 如今的匈奴只是一个开始,所以姬凌云要做的是杀鸡儆猴,让方外异族知道一件事情。那便是侵犯我华夏者,虽远必诛。 姬凌云没有顾及身上的伤口,脑中只是想着一件事情:就以此战,震慑异族,待自己一统九合之后,再来收拾这些不长眼睛的异族鼠辈。这群入侵中原的贼寇,决不能让他们如此安心的回去。 好一番狠杀。 姬凌云一行人足足追击了三天两夜。在这期间。姬凌云等追击的吴国大军不眠不休,日夜奔驰以水充饥,杀敌人数高达上万,一直追出了秦国疆界来到了秦国边缘的邻邦----羌族部落。 这时,县子硕飞驰而来,至姬凌云面前,停马而立,高声叫到:“大王,匈奴一干残兵败卒已经逃进了羌族部落,寻求他们地族长庇佑。” 姬凌云令三军休息。召集诸将汇聚一堂,出声询问道:“这羌族实力如何?”对于羌族,姬凌云在记忆中有些印象,是最早的异族部落之一。曾多次侵犯中原,但因实力不济,兼之没有出现出色的领军人物一直未成气候。 任清璇回答道:“有战士四万。百姓三十来万。在草原上是一个不弱的存在。他们的战士善于骑射,骑射能力在诸异族之冠,即便是匈奴也不敢轻易进犯。他们的大王叫姜豹,才干一般,性情有些软弱胆小,对宏图霸业毫无兴趣。因此一直保持这中立的地位。 第319章 赢利和匈奴都有心与之结交,但姜豹既怕得罪秦国又怕惹怒了匈奴。一直没有正面回应。直到年前。有人毒死了羌族的上万战马并且将之嫁祸给了秦国。姜豹在盛怒之下听从麾下将士的命令,起兵攻打大秦。后因墨翟先生的帮助羌族溃败,后来羌族就加入了匈奴与秦国为敌。” 任清璇常年对外,对于方外异族地情况局势了如指掌,如数家珍的说明了一切。 姬凌云点头不语,公孙圣为了加强赢利对墨翟的信任暗中毒死了上万羌族的战马,想不到竟然会将羌族逼向了匈奴地阵营。 羌族有雄兵四万而自己此刻却仅仅只有万余骑兵,且全部都是疲惫之旅实力悬殊,不能硬碰。 难道就这么放弃? 看着四周望向自己的那些坚定而信服的目光,姬凌云一咬钢牙道:“走!我们去向羌族要人,若他们不从,寡人必让羌族消失于世。” 万余吴兵再度出发,直逼羌族大营而去。 羌族同样是畜牧民族,以帐篷为家跟随草木迁移,看着上万个密密麻麻地帐篷丝毫不必中原城池来地雄伟,别有一番风味。 任清璇感慨称叹:“方外异族,居无定处,不能使文化流传,但却来去自如,很难对付。”任清璇在秦国时就有心向外扩张,但因对方来去如风,很难取得有效的战机。 姬凌云听了此言微微笑道:“方外有方外的长处,我中原也有中原的优势。想要对付他们,只有吸取他们的长处,在扩充自己的优势,如此方可获得全功。” 任清璇听了先是一愣,随即露出了明白的笑容。 对外,姬凌云早有经验,之所以在汉武帝前期,大汉屡次向匈奴屈服绝非大汉精兵不如匈奴,只是吃亏在了马匹之上。汉武帝即为以来,大势驯养战马,不过区区数载就将匈奴赶出了漠北。 唐朝更是如此,唐朝科技发达,装备战术都远远胜于异族,唐朝地天可汗能够威震四夷,跟这些密切相关。只要能够将国家地经济、科技提升起来,莫说对付区区匈奴,即便是纵横天下也无人可挡。 蓦然之间,急促而尖锐的笛鸣之声传来,刺耳非常,紧跟着是连成一片地马蹄之声。 任清璇面色微变道:“这是羌族聚集诸将的骨笛之声,我等一来,他便鸣笛,显是早已做好了准备。” 姬凌云握紧了手中带血的长矛,露了冷冷而自信的笑容。 号角呜呜响起,各处营房中的兵丁飞奔涌出。姬凌云等将在远处观看,听号角第一遍吹罢,各营士卒都已拿了兵器上马。 第二遍号角吹动时,四野里蹄声杂沓,人头攒动。第三遍号角停息,辕门前大草原上已是黑压压的一片,整整齐齐的排列了四个万人队,除了马匹呼吸喘气之外,更无半点耳语和兵器撞碰之声。 “好一个下马之威。”姬凌云冷笑了起来,这羌族能在弱肉强食的草原上生存确实有几分能耐。 其实,姜豹自己心中也充满了犹豫,只是在得悉漠北匈奴部族的强盛,生怕成为北方之患,为祸自己的部落。在匈奴的威逼利诱之下,兼之自己不久前曾经败在秦军之手,实力大退,不得不放弃身份与之建立外交关系。 方外异族信奉神明,重视誓言。当年,双方建立盟约之时,双方都立下了契约重誓,共约谁若违背誓言,必遭灭族之祸。毒誓不能违背,否者自有天神严惩。既然已经建立盟约,匈奴有难,上门求救,羌族自然不能坐视不理。 姬凌云和一干众将远远的站在一旁观看,过了好一阵,只见远处尘头飞扬,以有一队兵马向他们这里走来。 他们带领了三千名精兵,个个锦袍铁甲,左队执长矛,右队持狼牙棒,跨下高头大马,铁甲上铿锵之声里许外即已听到。待到临近,更见锦衣灿烂,盔甲鲜明,刀枪耀日,军容极盛。 姜豹见吴兵站立在远处,虽不如自己这边声势浩大,且皆有疲惫之态。然对方身上以及兵器上均有艳丽的血迹,在太阳的照射下散发了夺目的光彩,有如一群受了伤的饿狼群,处处显示着这支大军的强悍,别有一番威武。比之自己这边的华丽,对方更显示出了一支军队的精髓,悍不惧死。 来到近前,姜豹这才真正觉得心寒胆裂,见对方为首一人身着鲜红的铠甲,身上已被鲜血覆盖看不清楚真实的面貌,头发与胡子之间都结成了一块一块,依稀可见其中的血块,显然是因为沾上了太多的鲜血,未及时清理而产生的。唯一能够看的清的是对方那如同雄鹰一般高傲而明亮的双眼。 在对方身后的兵将也是一般,他们一个个仆仆风尘,一面疲惫神色,但在他们的始终充斥着嗜血的杀气。 不需要多说,只看众人的神态表现,可以想像当时厮杀得日月无光,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的惨烈战况。 姜豹身为一族之长,最起码的表面气度做的非常到位,一拱手不卑不亢的说道:“我羌族世代居住于这片草原休养繁殖,自给自足于贵国并无任何瓜葛恩怨,不知道大王今日率兵来此有何用意?若是为友,我羌族上下势必全族欢庆,但若为敌,我族勇士也不会任人宰割。” 姬凌云昂首大笑:“我姬凌云有话直说,是敌是友只需族长一句话。”他脸色一变,沉声道:“寡人问你,那些匈奴狗,你交是不交!” 第十二部修养生息 第三十八章恐吓利诱 当时的羌族人尚无文字,风俗粗犷,兼之于秦国乃邻邦,大多都会说上一些大周话语。大部分人都能够懂得姬凌云话中的意思,相互一传,羌族诸将士卒,无不相顾愕然,愤然变色。 姬凌云如此态度十分强硬,也是不敬之至。姜豹胆子虽小,却有这上位者的自尊,见姬凌云如此勃然大怒,喝道:“你这小鬼找死!”羌族之地,没有法制,他在国中时稍不如意,便即举手杀人,谁敢对他如此侮辱,这时怒火上冲,从身旁侍卫手里拿过一枝长矛,猛力往姬凌云胸口掷去。 姬凌云动也不动。 “大胆!”任清璇、项鹰、专韦、豫让、仲青虎、云飞扬等将齐声大喝。 专韦抬手将射来的长矛单手接住,回甩了过去。 姜豹急忙闪避,只听几声惨叫,长矛由姜豹的身旁穿过接连刺死了三人,可见这一矛之力,真是非同小可。 羌族诸将看了愤慨之余亦因专韦的力量而为之咋舌。 姬凌云看着姜豹再度大笑了起来,“如此说来,姜族长是选择与我吴国为敌了!好……很好……你要战,我便战。两月之内,寡人四十万大军将再度光临此处,势必灭你羌族以消心头之恨。” 四十万!!! 羌族诸将相继哗然。四十万这是什么概念? 对于羌族来说。他们整个部落地人口,那些老弱病残聚集起来才不过三十余万而已,姜豹的脸色瞬间白了。 “你要战,我便战!” 诸将听了姬凌云的宣战之言,人人意气风发高声奇呼,声震草原。 姜豹并不知吴国究竟有多少人马也不知道吴国的具体情况,但有一点姜豹非常的清楚:那便是吴国确实强大,确实厉害。 边陲小国未见过大的世面,秦国、匈奴在姜豹的眼中已经是数一数二的大国了。可吴国却在短短的时间之内灭了秦国,打败了不可一世地匈奴大军。由此可见吴国并非是一般的强大,至少连秦国、匈奴都无法抗衡羌族远不能对付。 姜豹暗忖:难怪吴国可以打败秦国、匈奴,都败在了姬凌云的手中,原来吴国的实力如此惊人。随即又想到吴国即将来攻打自己,顿时觉得一股寒气上涌,见姬凌云正待离去,忙道:“吴王且慢,有话好说。方外族部不通礼仪,先前得罪。还望见谅。” 姬凌云一手持拿马缰回望姜豹,并不理睬于他只是说道:“人,你交是不交……” “这……”姜豹面露为难之色,道:“吴王有所不知。我羌族与匈奴以在天神坐下立下誓约,不得不救,望吴王不要为难。” 姬凌云面无表情道:“寡人再说最后一遍。要不交人。要不交战任有你选。记住,这不是交易。寡人这是命令你交出逃入你营地里的匈奴贼人……”他拔出了剑遥指着姜豹道:“你没有资格跟寡人谈条件,寡人耐心有限,快回答寡人。” 他的话刚强而有力,丝毫没有将姜豹看在眼内。 这时任清璇拔出了自己的佩剑高声喊道:“快回答,无视吴国神威者……死!” 在任清璇的带动下,上万吴国士兵齐声呐喊了起来。 “无视吴国神威者……死!” “无视吴国神威者……死!” 吴国的万名战士面对面的四万异族大军丝毫没有任何恐惧。他们个个举起了自己地兵器。向世人展现吴国王者的风采。 对面吴国强横的作风,不仅仅只是姜豹一人。即便是跟来的三千名精兵也不由自主地感到心虚。 姬凌云厉声大喝:“姜豹,你是要等着所谓的天神来收拾你们,还是要让寡人诛你全族?” 姜豹神色惊慌,举棋不定,实在不知如何回答。无论是吴国还是匈奴,他们羌族都没有足够的实力与之正面为敌。 任清璇突然说道:“我知姜族长心思,匈奴强大,你羌族无法对付,交出那些残兵,你们不好向匈奴解释,怕他们出兵攻打你们……可对?” 姜豹并未说话,但其神色以透露了他地意思:确实如此。身为一族族长,再不济也必须为族里地生计考虑。 第320章 任清璇似笑非笑的看这姜豹,摇头叹道:“姜族长,你好糊涂。我吴国如今有四十万大军,而匈奴有多少兵马?你好好想想,匈奴经此一役,第一勇士彻里骨被我家大王亲手诛杀,威震草原的狻猊铁骑几乎全军覆没,匈奴小国再拿什么与我大吴抗衡。他日,我大军抵达之时,匈奴人有那实力救援你们吗?为一小国而得罪天下第一强国,为一弱国而放弃与强国结交的机会,这是明智之举吗?” 姜豹被说的意动。 姬凌云依旧扳着脸,沉声道:“姜豹,两月后,战场上见。”说罢,独自策马离去。 姜豹登时大急,姬凌云此刻连考虑的机会都不给他了。 任清璇苦笑的摇了摇头,长叹了口气,准备离去。 姜豹赶忙上前,高声道:“女将军留步,我答应便是了。”姜豹性子本来就软弱,听闻吴国拥有四十万大军早已吓了心寒胆裂,兼之姬凌云、任清璇恩威并施,一个红脸,一个白脸将姜豹逼上了绝路,无奈之下,只能答应了姬凌云地要求。 毕竟,任清璇说地是事实。吴国那么的强大,自己跟匈奴又非铁血至交,他日来攻之时,对方怎么可能会冒险来救自己。反之,吴国却不一样,吴国实力强横,与之为友,等日后自己受难之时,只需随便支援个几万人马就可以帮助自己度过难关。 两番相比,孰重孰轻,一望可见。 只是,原本姜豹想找个台阶下,却万万没有想到姬凌云竟然回身就走。不得已,只能叫住了任清璇向他求救。 任清璇再度叹了一口气,摇头道:“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大王地脾气我很了解。其为让刚烈,说一是一,决定下来的事情很难改变。如今,他以决定与你一战,想要让其改变主意,那可是难上加难。” 姜豹后悔不已,一念到不久以后四十万大军即将攻打自己便忍不住打起了寒战,连忙道:“将军救我。” 任清璇思虑了一番,道:“办法不是没有,只怕族长不同意。” 这个时候,姜豹也以顾不得面子不面子的了连忙道:“尽管直言。” 任清璇伸出了两个指头,先扳倒第一根手道:“第一将所有逃入贵族的所有匈奴异族全部斩首,将他们人头交与我王,以此来证明你的诚意。” “第二,向我军臣服,进贡。”说到此处,她扳下第二根手指:“当然,不会让你们白白,进贡。此后,羌族的事情就是我吴国的事情,只要随敢招惹你们,那便是与我吴国为敌。” 姜豹也露出了为难之色:“这……第一条不是问题,可是第二条未免有些……” 姜豹一阵干笑。 “是吗?”任清璇微微冷笑:“既然这样,那我们战场上见吧!” 在任清璇的逼迫之下,姜豹不得已点头答应。 小半个时辰后,姬凌云的面前出现了一千多个血淋淋的头颅。 姬凌云押来匈奴俘虏进行辨认,这才知道这些人头中竟然有一个是挛广义的结义兄弟,还有三个万夫长,十个千夫长以及若干将官以及他们的亲卫。 得知了这这一切后,姬凌云所求的目的已经达到,兴奋的不能自已,大笑道:“任上将军此功大于一切,保我边境一时安危,寡人先敬将军三杯,具体功绩待回过后在行计算。” 任清璇也不客气,道:“谢,大王赐酒。”三杯皆一饮而尽,娇艳的面容出现了些许粉红,敬服道:“莫非大王胆识过人,利用姜豹的懦弱胆小加以威胁又怎会有今日之功?末将也回敬大王三杯!”“好!哈哈……”姬凌云高兴非常,笑着将酒喝了下去。 六杯酒下肚,任清璇面色通红,如同那娇滴滴的玫瑰,端是美艳不可方物。男人天性好色,姬凌云以有半年未沾女色,刹那之间也为之一愣,随即尴尬的笑了一笑,自顾言他。 任清璇见了嘴角微微的翘了起来。 第十三部一统天下 第一章北方音讯 古语有云:攘外必先安内。想要对异族下手,首先第一大事就是需要国内清明,百姓安居乐业。姬凌云确实有意攻略异域,但是北地及中原尚在赵、魏、韩三晋手中,时刻威胁吴国安宁,不得不除。因此,无法对外开战。 但是既以匈奴结下梁子,对此也不可放松警惕。以匈奴的豺狼习性,对此失利十有八九会怀恨在心,等候时机报仇雪耻。 姬凌云、任清璇此次逼迫羌族,使得羌族与匈奴交恶,并且给与羌族物质,兵器上的帮助,使之成为吴国疆界的保护伞,为吴国对抗匈奴的大军。 这一手不可谓不妙。 羌族实力在匈奴之下,羌族为了对抗匈奴,必然百般讨好吴国,交好吴国,依照吴国的要求行事,间接的为吴国效命。并且促成双方友好,日后吴国一统天下,那么这羌族便会成为吴国对外不可或缺的军事踏板。 姬凌云望了任清璇一眼,心中感慨。此番若无她心思细腻,事先想明白自己的意图,两人配合无间也达不到如此的效果。 回到秦都雍城,展如与符央的两路大军已经成功的拿下了汉中南征,并且赶到了雍城。两人上前交令参拜。 姬凌云高声对所有兵将道:“三路大军分别取得大捷,诸位均有建树,寡人心中宽慰。回姑苏后必然全力嘉奖。今日。寡人摆下庆功酒宴,全军上下不醉不归。” 诸将官相继大喜。 酒宴之前,姬凌云先行探望了受伤地施猛。在前次遇敌的关键时刻,施猛第一个冲了上去,为自己争取道了宝贵的时间。但是因为实力悬殊,在拼死抵抗的时候遭受到了敌人的重创,晕倒在了战场之上。 后来被打扫战场了士兵发现运回了雍城,这些已经是姬凌云追击匈奴余部以后的事情了。 开始,姬凌云未见到施猛的身影还以为他已经战死就义。心中伤感,却不愿意多言,身为吴国大王,身负的是吴国的重担,不能为任何一人而耽误了国家大事。 “大舅,可好?”姬凌云见施猛躺在床榻上,身上尽是白布好似那传说中地木乃伊一般,心中有说不尽的感动。 施猛咧嘴笑了起来:“能吃能睡,死不了,在没有帮助大王一统天下。我怎么敢死?” 姬凌云安心的拍了拍施猛的肩膀,相互聊起了家常。屁股还没有坐热,就听闻有伍子胥的急件传来。 他心中一怔,面色变得有些严肃。知道必有大事发生。 行军打战最忌讳的便是大军与大后方的配合,使得首尾不得相顾,为了减少类似的摩擦。姬凌云出征在外通常都尽可能的给予朝中大臣因有的权力。好让自己专心战事,不为后方地事情分心。 如今朝中有伍子胥坐镇更使得姬凌云无后顾之忧,全力对外一战。若是连伍子胥都无法解决的事情,那么一定非同一般。 “快快将信呈上。”姬凌云忙叫了一声。 果然不出所料,看过信后的姬凌云眉头立刻皱了起来,沉默了片刻,告离了施猛回到行宫后。即可召来了公孙圣、韩庆、公尚过三人商议要事。 三人得到召唤冲冲赶来。 公孙圣见姬凌云面容严肃。试问道:“大王,可是北方有了异常?” 姬凌云奇怪问道:“先生如何得知?寡人自己也不过刚刚得到消息。说是在我军征讨秦国其间,赵、魏、韩三晋已经开始征集粮草、军备,各处城县均受波及,声势异常浩大。”在姬凌云与秦国决战的时候,伍子胥已经从三晋中发觉了异常,但秦地一日三变,匈奴突然插入,令秦国局势难以明晓,为了让姬凌云安心战斗,故而一直将消息压下,自己暗中筹备。不久前,伍子胥得到了明确地消息,说破秦指日可待,这才放心修书相告。在此之前,公孙圣决计不会听到任何风声,因而由此一问。 公孙圣笑道:“大王英明神武,天下以半数属于大王,且刚得秦地,驱逐匈奴,是为大胜。胜者,却不欢喜,可见大王心中必有顾虑,当世除北地赵、魏、韩三晋外,还有何事能值得大王伤神?故而由此一猜。” 姬凌云点头确认了这个消息,“伍相国在信上说此番三晋联合非同一般,他们打算孤注一掷与我军一决生死,看来这又将是一番苦战。” 韩庆笑道:“他们真会挑选时候。”他仿佛知道了什么,但并没有说明。 公尚过点头赞同,道:“只怕对方此举也是经过深思熟虑,从敌方角度上看敌众我寡,吴国日渐强大,无法正面,与之对抗。可越是如此,对方越要打上此战。因为,大王麾下有土地上百万顷,人口数以百万计,朝中且人才辈出,朝纲亦公证清廉。发展一日,可比三晋三日,发展一载,可当三晋两至三载。同时,大王正直壮年,无病无伤,至少还有三四十年可以全心处理朝政。吴国在大王手中如此发展下去,只怕双方差距会越来越大,对方更加拿我吴国毫无办法。因此,打算在我军新战疲惫兼之财力、物力均有消耗之时,急于一战。” 公孙圣沉吟片刻后道:“公尚先生说的在理,属下认为赵、魏、韩三晋急于一战还有一个目的,便是先下手为强,让我军处于被动防守,通过由不断袭扰我国,使我国疲于奔命,经济严重受损,拖延我军发展。换言之,对方是想通过主动出击,御敌国门之外,拖慢对方地发展,在避免坐以待毙地同时,苦苦寻觅历史契机,以求实现击败我军的战略意图。阻止我军发展,伺机击败我军,这两个战略意图相辅相成,尽在这一战中。” 第321章 姬凌云听了一扫阴霾之色“哈哈”大笑了起来,“公孙先生真神了,此言与相国的分析竟然丝毫不差。” 其实,姬凌云对于三晋此举,除了有些慎重以外,并无任何的反应,多年的征战早已使得他心如磐石,再苦再难的战他也打过,又怎么会惧怕三晋来袭。 之所以如此,无非是为了考教公孙圣以及公尚过的才能底线,好令自己在关键地时候,用准人,用对人。 结果令姬凌云非常地满意,公孙圣眼光独到、智谋超群,可比汉之张良、蜀之诸葛。公尚过虽略逊色于公孙圣,但也是非常难得的人才,均可大用。 这时,公孙圣提醒道:“大王,这关键一战务必需大王亲自统军,只是大王这一走,秦地怎么办?秦人蛮横,并未习得中原地礼仪之道,行为处事也别于中原。大王对秦国百姓有恩,有大王在他们或许能够安分一点。大王若走,恐怕他们会受不了约束管制恐怕会生异变。” 公孙圣说的无不道理,吴国之所以强大乃是因为自己吸取了千年的教训,以融合为主要发展手段,吸取众家之长。只是,如此需要有一定的时机磨合,因而自己每次攻下一国都不急着撤退,而是在对方的王城中安抚百姓,令他们接受自己。 但是此刻时间已经不允许姬凌云这么干了。魏文侯姬斯以及赵毋恤都非简单的等闲人物,他们一个有谋,一个有勇,相辅相成,真乃大吴劲敌。自己若不主持大局,除非伍子胥或孙武子统兵,他人恐怕难以在他们手上取得好处。 因此,秦国必须要交给一个值得信任,又有才干能够治理好秦地,解决民生,教化百姓的能人治理。 谁最合适? 姬凌云想了片刻,将朝中所有大臣的能耐一一在脑中拂过,突然选定一人,笑了起来,“寡人以有好的人选,诸位大可安心。” 颜回正是姬凌云中意的人物。 颜回乃孔子最得意的大弟子,才智绝伦,信守礼仪,深的孔子“仁爱”的真传。忠君爱国是仁道之本,所以颜回的忠诚不用质疑。同时,孔子“仁爱”学说讲究“有教无类”,秦人正好不习文化,颜回乃当世少有的大儒恰好可以教化教化秦人,让他们学习文化,同时也可以发扬文化。 说到底姬凌云还是特别的看重文化,因为他知道一个国家军事在强大,在发达终究如过眼云烟,会有衰败的一天,但文化却可以永存于世,造福后人,万代千秋。 第十三部一统天下 第二章决战定策 在有限的时间里,姬凌云从姑苏招来了颜回,告诉他秦地的重要性以及他的任务,并且再三强调道:“秦地的地理位置非常的好,左右皆有天险维护,兼之关中八百里秦川是罕见的黄金沃土,一定会成为我大吴日后不可或缺的地域之一。只是这里的百姓远离中原,不通晓中原文化,思想落后,难成大器。颜大夫治理此地时,务必要从这点入手,教化当地百姓,让他们学习忠君、爱国之道,让他们懂得团结互助之法。” 儒家的精髓就是忠君、爱国、团结、友爱这点也是中华上千年的道德标准,非常值得发扬下去。 颜回一脸的自信道:“教化民众,这正是我等的长处,大王大可安心。” 姬凌云点了点头,这点道不是颜回吹牛,孔子在世之时,其在民间的威望丝毫不会逊色一国之君。突然又想起一事,提醒道:“还有多多注意与邻邦的关系,匈奴乃豺狼之国一定不会就此罢休。如今,他们元气大伤,一时间内很难再有实力来犯我国。但那文章却不得不防,这个人口才很好,指不定会说服一些人在寡人与三晋决战的时候,来趁火打劫。一些小摩擦能忍则忍,大事化小,小事记心等收拾了三晋后就是算总账的时候了。”就算没摩擦,姬凌云这好战份子也没打算放过他们。 大事叮嘱完毕。小事让颜回自己处理。颜回不通晓军略,但治世地才能却非同一般,姬凌云相信颜回能担当此重任。 将秦国交给颜回后,姬凌云马上下令二十万大军驻扎方城,自己独自领着百余心腹回到了姑苏。 经过连日奔驰,姬凌云一脸疲惫,刚一下马鞍,就召见了伍子胥与孙武子。 此二人虽老,但一身的才智却不可小觑。当世之上能胜过他们者寥寥可数。每逢大战,姬凌云均要与之商议军事战略。 这次也不例外。 战略其意泛指统领性的、全局性的、左右胜败的谋略、方案和对策。战略与战术乃二个全异之行动。战术是关于战斗诸种行动之指导法,战略乃连系配合各种战斗之谓。战略为作战之根源,即创意定计;战术乃实行战略所要求之手段。 一个好的战略,优秀的战略就是一个好的开始,胜利的开始。姬凌云之所以战无不胜,最主要地原因就是战略到位。他从来不打无意义的战,也不逞无意义的能,不耗无意义的实力,每一战都有付出的获取。因而越战越强,成就了一世霸业。 然而,这战术的制定通常是由姬凌云、伍子胥与孙武子这位盖世奇才一同研制出来的。 伍子胥、孙武子相继赶到。 两人一同恭恭敬敬的向姬凌云行礼、问好,当世之上也只有姬凌云一人能够得到他们如此慎重的大礼。 姬凌云曾经令他们可以参拜不名、剑履上殿。以此来表彰两位对吴国的卓越贡献。只是,两人并没有答应。因为,姬凌云所表现出来地能力完全值得他们这一拜。 “两位爱卿快快就坐!”姬凌云在他们两人面前完全放下了君王因有的架子。没有此二人的激励。也不会有他姬凌云的今天。 姬凌云笑着看向了伍子胥、孙武子,道:“相国,上将军,你们说这会不会是一统天下地最后一战。” 孙武子道:“能教的我两人都教了,至于如何利用他们来打胜战,这就要看看大王自己的本事了。只要大王能够保持平常之心,将胜负理念置之度外。充份地发挥自己地才能。天份,这一战不难打。” “当然能!”伍子胥就要显得嚣张。张狂一些,高声道:“大王可是我俩一同培育出来的,三晋的那些小丑,怎么能比?” 姬凌云笑了笑,没有再说当下与诸将共议北伐大计。 伍子胥先将详细情况向姬凌云汇报,说道:“在大王征讨秦国的紧要关头,北方就传来了各种不安分的消息。先是赵、魏、韩大范围的征收各地粮草,然后是军队来回调动,如今干脆就将三家的大军聚集在了朝歌、牧野一带,人数高达二十万之多,其目地何意,一望可知。” “二十万?”姬凌云道:“人数可不小!上将军,新兵训练地任何了?”关于新兵,吴国一直都没有停歇,随着土地的扩大,人口地剧增,募兵、练兵的事宜一直都没有放下。 孙武子回答道:“有五万已经可以参战,至于其他的还需要训练上半载方可功成。过早上场反而会有损士气,百害而无一利。” 姬凌云点头明白,在这个时代老兵与新兵、新兵与民兵之间的差距无比的巨大,一支训练未成的军队,上了战场也只有送死的份儿。 “四十五万大军!”想到这个数字,姬凌云不由的笑了起来:“三晋联合才不过二十万而已,我大吴有雄兵四十五万,何惧他们。” 笑后,姬凌云又恢复了以往的神态,问道:“对此,二位有什么看法。” 伍子胥道:“在大王来之前,老臣与长卿兄有过几次合谋。单看对方布局,显然意图是在黄河下游一线的魏地、卫地以及齐地一线与我军决战。胜者,占领临淄破坏我军经济命脉,败者也好退守黄河天险与我军对立,好达成进可攻打齐地、卫地;退可死守本土的战略目的。” 姬凌云点了点头,伍子胥说的非常有道理,在黄河附近开战,无非是想利用黄河天险以策万全。他示意伍子胥继续说下去。 知道了对方的目的,剩下的就是破解。 伍子胥道:“我与长卿兄商议许久,一致认为我军应该利用我军优势,分三路出击,由三处分别攻打赵魏韩破他们根基。” 分兵! 姬凌云先是一愣,战而分兵,可谓是兵家大忌,一个不慎,狠容易被对方逐个击破。突然间,他好像意识道了什么,赶忙拿出大周疆界图,凝望许久。不一会尔,便“哈哈”大笑了起来,大声称赞道:“好一个兵分三路,妙,妙,真是太妙了。这一举动不但可以打破对方的整体计划,同时还能够撼动三晋根基,让他们意图与我军打消耗战的计划全盘落空。” 姬凌云察觉道了伍子胥最终的目的以及战略意图,忍不住大声赞叹了起来。 随后,姬凌云又道:“如果能够说服燕国与我们结盟,出兵骚扰赵魏后方,令他们首尾不得相顾,那就跟是妙不可言了。” 伍子胥同意道:“老臣也有这个想法,赵国与燕国乃世仇,我吴国又曾经帮助过燕国击退可东胡异族的进犯,对燕国有大恩,大王派使者游说,陈述厉害关系,必要时用些逼迫,老臣看来,这事十有八九可成。” “就这么办!”姬凌云道:“寡人这就派人前往燕国游说燕王。” 一切正好应了孙武子《孙子兵法》中的一句话,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这时,姬凌云想到了自己的秘密武器,问伍子胥道:“相国,那森熊那里如何了?象兵进展如何,是否能够赶得上参战?” 第322章 伍子胥道:“不久前老臣还得到过音讯,象兵已经训练就位,在这一战中一定能够让天下人大开眼见。” 姬凌云沉吟道:“好铁应该用在锋刃上,将这消息瞒下,到关键的时候在拿出来使用。” 伍子胥点头说是。 这时,外头传来管繇求见的消息。 姬凌云奇怪命他入内,并且赐坐。 管繇道出了来意:“大王,微臣管理粮草多年,发觉长途作战,粮道线长,一路所需运费不记可数,十分浩大。同时,北地又起兵灾,这一战并非寻常战役,一打起来少则一年半载,多则三年五载,这四十万大军的消耗惊人,一路上所需要的消费又是不知多少。时日以长,即便我大吴再富裕也是消耗不起。” 管繇不说还好,一说姬凌云也露出了忧心之色。 此次伐秦,虽获全功。但因秦地遥远所需粮食不计其数,当路上的运输费用都是一个天文数字。 这次与三晋一战,比的是真才实学,没有任何外力的帮助,自己想要取胜也不容易,三年五载怎么耗的下去? 姬凌云问道:“管大夫有何看法?” 管繇微微笑道:“开邗沟,连接长江和淮水,开辟出一条通向宋、鲁的水道,进逼中原,改陆运于船运。” 第十三部一统天下 第三章四道指令 开邗沟。 姬凌云一拍大腿,确实是一个好法子,历史上秦始皇就曾经开设开掘灵渠,以漕运的方式解决了运输的难题。 只是现在才提出来会不会有些迟了?赵、魏、韩三晋已经陈兵朝歌、牧野一带做足了战前准备,而自己这个时候却还要挖邗沟准备建设运粮渠道,听起来好像有些荒唐。 见姬凌云先喜后忧,管繇哪能不知姬凌云心中的顾虑,当下笑道:“大王勿忧,这时日其实充足的很。现在时近秋季,正是田地稻米成熟的季节,北地本来荒芜,在这个时刻不可能出兵与我军一战。冬季天寒地冻不适合出兵,此外我军有黄河天险守护,又有强大无比的水军力量。在冬天里,我军占据了绝对的优势,所以属下认为三晋绝对不会在冬季出战。此外,春季万物复苏,乃春耕播种的季节,三晋也不至于在这个时候出战,影响春耕。最佳的时机应该在春耕之后,在这其间我们有足够的时间建造好邗沟。” 管繇的分析不仅仅是姬凌云觉得甚是合理,就算是伍子胥、孙武子也认同的点这着头。三晋与自己一样,都知道这场战役的胜败意味着什么,所以做好万全的准备才是真正的取胜之道。 当然,这也不排除对方利用这个心里盲点来一次奇袭,但姬凌云个人觉得这种可能性并不是很大。 这就好比兔子搏虎。在聪明地兔子也不可能打得过老虎。吴国的防线又不是三晋的后花园,岂是他想来就来的了得? 在这个关键的时候,孙武子对这个提议发出了质疑:“计划不错,非常的好,只是提议晚了些。怕是时间不足,如此大的工程万一在战事开始的时候还没有完成,只会白白的浪费时间、金钱。” 孙武子向来不多话,但说地每一句话都是命中要害。 开邗沟为的是在对抗三晋的过程中减少不必要的开资,为吴国减少经济上的负担。可是在开战的时候。邗沟未能开采完毕。如此,非但不能减少不必要的开资,减少经济的负担,还更加重了经济负累。 打战即为打钱,吴国确实富庶,但也禁不起如此的消耗。 “可是不开设邗沟,启动水运,那四十五万大军的人力,物力以及运送费用都可以拖垮我大吴。”管繇很敬重孙武子,但在这原则上面还是据理力争。 姬凌云突然想到伍子胥是春秋战国时期地罕见全才。除了在军事上、政务上都不凡的建树以外,在建筑上也留下了令后世叹为观止的一笔。姑苏城的水陆格局建设即便是后人也想不通以当时地文化技术,伍子胥是怎么将这巨城建造起来的。对于建筑一学,伍子胥应该是最有发言权的。 随即问道:“伍相国。您老地怎么看地?” 伍子胥沉吟了片刻后道:“从募民到测量,最后挖掘。如此大的工程仅仅只用两季的时间确实有些紧了。我想管大夫应该忽略了一点,冬季多雪。春季多雨。这冬季天寒地冻。效率极慢,春天的雨水也可耽误工程,时间并非如想象中的那般充足。” “这……”管繇有些傻眼了,细细一想,诚恳道:“是在下思虑不周,未将气候考虑在内,望大王恕罪。” 姬凌云笑了笑道:“你也是为我大吴着想。我罚你干什么。”顿了一顿又道:“虽然不是时候。但大夫先前那套推理却是让寡人刮目相看。原以为大夫只精通于政务,想不到在这军事上也颇有见解。” 管繇惭愧道:“大王过奖了。前翻所说乃姜太宰与臣下通信时的推论,对于军事,臣下却是不甚精通。” 姬凌云点了点头,心中明了一定是他们在通信时讨论道了国事才有了这一番见解。开始,姬凌云还以为自己看走眼了呢。 “有没有办法可以在预定的期限内完成这一项工程?”开邗沟对于吴国对三晋在战争中有着非同一般地意义,同时,还可以促进江东与中原地联系,可以说是功在今朝,利于千秋,姬凌云明知时间不允许,还是有挖掘邗沟的意图。 “除非改变挖掘地方法,否则利用常理决不可能。”伍子胥一边思索,一边回答,当年,他奉命建造阖闾大城(姑苏)就是利用分段施工、地形地理等等优势在短时间内筑成城中有水,水中有城的阖闾大城。 姬凌云见伍子胥也没有对策,叹了口气道:“如果有火车就好了,什么物资也不用愁了,要东西送东西,要人送人。” 嘿,没有铁道就算老天给自己一辆火车也动不了啊。 咦! 铁道! 这个时侯,姬凌云胡思乱想之间意外的想到了中国的铁路之父詹天佑,猛的站了起来道:“我有办法了。” 姬凌云来到地图前面道:“这邗沟南起扬州以南的长江,北至淮安以北的淮河。我们不一定非要按照古老的方法,由这头挖向那头。我们可以分为数段路程来进行挖掘。” “比如说这由邗沟头为邗城,尾为淮安。我们可以将这段路程分为三个、五个或者更多的区域。每两万人完成一区,其间又可分为四队,一队由南往北挖掘,一队由北往南挖掘,还有两队由中间开始分别向前后挖掘。如此进程起码可以快上一至两倍以上。” 姬凌云口中说的方法正是詹天佑当年建设京张铁路施所用的办法,南北两端同时对凿,并在山的中段开一口大井,在井中再向南北两端对凿。只是,姬凌云的资本远远高于詹天佑,他可以动用十万以上的工人,将工程区域化,数个地方一起动工。 姬凌云这种方法简单易懂,伍子胥、孙武子、管繇等人都露出了欣喜之色。 伍子胥道:“此法可行。” 孙武子虽然先前不同意管繇的这项提议,但却比谁都明白如果邗沟建成对于吴国的作用是多么巨大。最起码水运,吴国永远不用担心粮草会被敌方截取。听了姬凌云的法子立刻道:“应该立刻动工,越快越好。” 姬凌云忙令管繇督促此事,并且下令招募十万农工挖掘邗沟。 孙武子提议让五万新兵蛋子也参予进去。 姬凌云答应了下来,这体力强了将来在战场上也可以发挥出莫大的好处。 这次会议以结束,姬凌云就颁布了四道命令: 第一道,特封展如为吴国镇西上将军,威武侯,领兵十万镇守函谷关,公尚过为随军参谋,聂行、熊宜僚、段皓、颐无亥等将从旁协助,墨翟及三千墨者随军帮忙;第二道,特封项鹰为吴国镇北上将军,英武侯,十万镇守方城,公孙纵、诸奎、墨西哥等将从旁协助。第三道,是命任清璇为吴国讨逆上将军,瑞科为破虏上将军,共为兵马副元帅,同时率领二十万大军驻扎于黄河东安的历城待命,公孙圣为军师,韩庆为军中参谋,施猛、雅英、云飞扬等将辅佐;最后一道;特命符央为水军都督,率领五万水师驻守黄河沿岸,防止敌军过河偷袭。 四道命令一下,姬凌云长长的吐口气,轻松的说道:“不知道赵毋恤和姬斯得到这个消息会有什么样的表情。” 听了这话的伍子胥笑道:“应该是喜忧参半吧!这一战他们只能胜利,输不起了。三路大军,他只能阻挡一路,余下二路也只有任之,由之,别无他法。” 当夜,姬凌云将妻儿聚在一处一同赏月,闲聊家常。 姬凌云难得有次空闲,一大群的儿女唧唧咋咋的围在他的身旁嬉戏,玩耍。有的缠这她讲故事,有的向他夸耀自己多么的厉害,一餐可以吃下一碗的白米饭,这让经历沙场,身心有些疲乏的姬凌云父怀大慰,高兴非常。 姬政揽着姬凌云的脖子道:“父王,你一天到晚的在外边打战,而且只胜不败,总有打完的一天。您打完了,等孩儿长大的时候打什么啊!” 姬凌云听了这话,先是一愣随即大笑道:“好,不错。确实有我姬家好战的血液,天下之大,只怕用几辈子的时间也难以一统吧。放心,等你长大后,有你发挥本事的机会。” 这时,静静在一旁的姬武却与破天惊的说道:“要那么多土地有什么用,别人若不服你终究要反的,不如踏踏实实扩张收心,征服土地容易,但征服人心却是难上之难。” 第323章 第十三部一统天下 第四章无路可退 秋季渐渐来临,今年是一个罕见的丰收之年,雨水充足,阳光明媚。无论是北方、南方还是东方、西方都可以听得到孩子们的欢笑之声。只因收成大好,家家户户都积累了一笔不小的财富。 四方平静无波,除了吴国意图开设连接中原的邗沟,引起了天下人的注意以外,四方安宁。 动荡的时代出现了罕见的祥和。 百姓们纷纷祈求上苍,永远是如此安详和平的日子。他们却不知道,这是暴风雨前的宁静。 一场史无前例的战火即将爆发。 这时,在魏国的都城安邑赵、魏、韩三国国君再度聚集在了一起。 这已经是他们第六次聚会了,至从三家决定集结所有兵力对付吴国的时候,只要一有大事,便会聚在一起商议对策。 可这次不同于以往。 今日,赵、魏、韩三晋正是歃血结盟,成立破吴联盟的大日子。 姬斯因为威望最高,特被任为联盟盟主。 祭坛之上立于最上头的乃是魏君姬斯,下首左右分别为赵、韩国君赵毋恤以及韩庄子。余下分别为各国巩固大臣。 其中有魏国的相国李悝,上将军吴辰,赵国的相国董安于,太宰郄疵,他们个个都是当世一等一的人才,只有韩国略显得寒碜一些。只有太子韩累一人登上高台。 李悝首先站出来说道:“经过多时商讨,各国大臣一致认为要想对付如日中天地吴国首先第一步便是将三国归一,将所有实力聚集起来,放下以往成见一致对外。魏君姬斯贤德无双,尊为三国盟主,坐镇后方,调度指挥,以策万全。” 李悝双手呈上盟主帅印。 姬斯眼地里出现的丝丝欣喜恭敬的双手接过,放于案几之上。对之拜了三拜,高声客套道:“姬某无才无德,承蒙诸位错爱担任盟主,在此其间一定坚守职位,与吴国周旋至最后一刻。若有违背誓言,甘愿受万箭穿心之苦。” 姬斯登上盟主之位,四方将领一同参拜。 姬斯发令道:“赵君毋恤神勇无敌,善于行军作战,特受命为副盟主,挂三国二十万大军帅印。统率全军。” 赵毋恤大部站了出来:“毋恤一定浴血死战,打败吴国豺狼。”对于是否能够真的打败姬凌云,赵毋恤并没有多想。 相比姬斯那意图夺取天下的野心,赵毋恤更加享受战场上的乐趣。一直一来。跟姬凌云一战,打败姬凌云就是他努力奋斗的目标。 眼看这个愿望即将达成,赵毋恤身上充满了渴望一战的昂扬斗志。 紧接着。姬斯又道:“太子累为人小心谨慎。公证廉洁,特令他掌管三国军需粮草,供应前线大军。” 韩累为人有些木讷,只是微微点了点头,表示明白。 在这三国中韩国实力最弱,也无出众人才。若非考虑道韩庄子老奸巨猾,韩国又处于中原要地。还有五万大军可用。这种场合韩国根本无法踏 不过,姬斯、赵毋恤具非等闲。深知唇亡齿寒的道理,对韩国也没有任何成见。 一干人等杀鸡、宰羊对天起誓。 琐事不提,众人回到安邑城,共同商议全局大事。 姬斯这时看向了赵毋恤,问道:“副盟主,在我们当中,独你军事最好,任务也是最重。在军事上,你有什么好地想法?需要配合之处,姬某无不答应。” 赵毋恤略微一沉吟道:“好想法没有,但死法子却有几个。吴国军事天下第一,在兵圣孙武子的训练下号必从,令必遵,行军冲锋如若一人。而我们三家的训练、战术各有不同。所以,首先要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消除这个摩擦,隔阂,让赵兵、魏兵、韩兵融为一体,发挥出最大的力量,唯有这样才能跟身经百战的吴兵有一战之力。”姬斯、韩庄子、韩累等人一同点了点头,他们并不是很懂军略,但也觉得赵毋恤说的很有道理,静静的听了下去。 “然后……”赵毋恤苦笑了耸了耸肩膀道:“然后就在卫地跟吴军一决死战喽。”他说的狠轻松也很无奈。 二十五万大军,他们的这群编制不一地军队要跟多了自己二十五万大军的吴国决战。哪有什么必胜的好法子?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赵毋恤此刻也只能尽量弥补三晋与吴国之间的差距,想要取胜又谈何用意! 便在此时,吴国有急信传来。 姬斯、赵毋恤、韩庄子、韩累以及李悝、吴辰、董安于、郄疵等人个个神色大动,据他们所知,姬凌云早在多人前已经回到了姑苏,这封急信,十之八九是吴国应对他们联军地初步动向。 乐舒大步走进了殿中对上首姬斯行礼道:“大王,父亲大人在边境得到我国内应传来的消息。说吴王姬凌云已经打算兵分三路分别攻打赵、魏、韩三地。” 姬斯急道:“消息可真?” 乐舒道:“父亲大人再三查阅,确实属实。目前,吴国上将军展如、项鹰还有任清璇已经分别驻入函谷关、方城,还有历城待命,一起共计四十万大军,分别是展如十万,项鹰十万,任清璇二十万。” 赵毋恤怀疑道:“战前分兵为兵家之大忌,姬凌云怎么糊涂了,放如此大错。” 李悝、吴辰、董安于、郄疵也露出了懵懂之色。 姬斯大笑:“如此更好,管他几路来。我只一路去,利用我们的优势逐个击破。” 郄疵不敢苟同,摇头道:“事怪必鬼,也许姬凌云会犯糊涂。但是伍子胥、孙武子两人乃当世少有地狐狸又怎会跟着一起糊涂,这其中必有古怪。” 李悝也同意郄疵地观点,问道:“可有详细一些的消息?” 董安于更进一步问道:“除了展如、项鹰他们军中还有何人?” 乐舒答道:“镇守函谷关的有聂行、熊宜僚、段皓、颐无亥……对了,还有墨翟,镇守方城的有公孙纵……”乐舒仅仅只是说了一个公孙纵,吴辰、董安于两人瞬间变色。 “好一个姬凌云……他这是将我们向死路上逼啊!”董安于在转瞬间已然明白了姬凌云的真正有意。 姬斯严肃道:“董先生,这话何解?” 董安于摇头叹息。 吴辰苦笑道:“回大王,这姬凌云确实不能小觑。三路大军,直指我们死穴,我们却没有任何办法应对。” 见姬斯还是一副有听没懂的样子,吴辰耐心道:“吴国由三路而来,我军要想抵御有两法可行。其一、分兵而战;其二、只攻一路。第一条当然是死路,我军兵力本就不比吴国,若在分兵而战十死无生。另外就是大王所说,管他几路来,我只是一路去,利用我们的优势将对方逐个击破。若在平常这计好使,但我们地对手早已料想到这一步。” 他叹了口气说道:“细看对方布阵,展如此人乃姬凌云麾下地第一大将,为人有勇有谋,打仗就像强盗一般,迅速,狂烈,善于打硬战是攻城略地的一把好手,以此人为一军之统帅寻常人等难以应对。再看项鹰,此人善于用骑,这骑战之术天下人难出他左右,同样是攻城略地地好手。这两人如果放任他们不管,不出年余,只怕赵地、韩地皆入其手。但要事管,怎么管,我们拿什么去管?” 姬斯道:“起全军只攻一路,速战速决。”这是姬斯目前想到的唯一办法。 “但若他们不呢?”吴辰反问,“大王别忘了,展如的副将是墨翟,项鹰的副将是公孙纵。墨翟是闻名天下的防守大师,即便一个小城在他手上都能够轻易的抵挡的了十万大军,更别说拥有十万大军在手。有墨翟在,如果他们只守不攻,谁有本事速战速决?公孙纵也是一样,其名确实不如墨翟,但是在打防御战上也不见的会逊色于墨翟。同时,还有姬凌云的主力部队在一旁待命,他会冷眼观战吗?” 姬斯终于明白了过来,倒吸了一口冷气,颤声道:“这么说来,我们岂不是无路可退。” 赵毋恤高声道:“也并非无路可退,放任展如、项鹰,任有他们攻城略地,以所有兵力对战姬凌云的主力部队,只要打败姬凌云的主力部队,我们才有活路。姬凌云这一手太狠了,就算是打成平手,展如、项鹰这两路大军也会取走我们的性命。所以……” 第十三部一统天下 第五章奇兵和弱点 赵毋恤环顾也四周一眼,斩钉截铁的说道:“所以……这一战我们必须胜,而且要大胜,是越快越好。” 赵毋恤的话铿锵有力,但是殿中的诸位却是心事重重。 姬凌云是何许人物? 自起兵以来,除了在江东被范蠡阴了一把以外,毫无败绩,想要在短时间内战胜他谈何容易? 本来他们兴致高昂,认为就算不能够取胜,二十万大军也足以让姬凌云忌惮一二,不可小觑他们。 姬凌云这一手完全打破了他们原来的计划,使得他们的局势由主动变成了被动。从主动出击,变成了被动出击。 姬凌云此刻完全可以等,等个十年八载,可三晋多等一日就等于让展如、项鹰多攻占领一些他们的城池、土地,取得最终的胜利。 “其实这样也不错……”董安于突然笑嘻嘻的说道:“姬凌云如此分兵确实可以为吴国赢取战局的主动权,但也消弱了他们中军的基本力量。我们二十万大军对付他们四十五万,胜算不大。但二十万对二十万胜负却是五五之数,在实力相当的情况下,我们赢面很大,未必会输给他。” 第324章 董安于神情毫不在意仿佛早有破敌奇计藏在心头,丝毫不将姬凌云看在了眼内。 董安于的镇定安了许多人地心。赵毋恤趁机高声道:“这战未开打就一副必输的模样,若是如此胆小,不如夹着尾巴投降好了。” 些许人大窘,连声赞同。 姬斯也趁机大声鼓励。 众人离去,大殿中只余下姬斯、李悝、吴辰三人。 姬斯在位子上独自想了片刻,问道:“两位爱卿,姬凌云真的如此厉害?” 李悝、吴辰同时点了点头。 吴辰正容道:“以前不觉得,真正成为他对手的时候才能觉得他的高明之处。兵分三路,这一手实在是漂亮之极。” 李悝庆幸道:“好在对方的主力在我大魏。展如、项鹰的目标分别是韩、赵两国,一时间里无法威胁道我们大魏。只要在他们威胁道我大魏之前我们能够打败姬凌云的主力部队,一切都不算太晚。到时,赵、韩与吴国都元气大伤,损兵折将,而我魏国却依然如故。如此,便是我大魏崛起之时。” 姬斯眉头微皱,不悦道:“此话慎言,赵、魏、韩虽然国度不一,但吴国强大一日。我们就不允许有任何的异心。吴国所顾及着,并非是我魏国,而是三晋。我们若起异心,必为对方所趁。” 李悝点头说是。他也明白如今不是说这话地时候,但还是由侧面提醒道:“话如此说是不错,大王可以不妨赵毋恤。不妨董安于。但却不能够不妨郄疵。此人诡诈,天下无对。当年,若非他施计,分晋之时,韩、魏又怎么会在赵国之下。” 当年,三家分晋,各怀鬼胎。人人都想占领最大的土地。成为最大的受益者。本来,赵鞅战死齐地。赵氏实力急转而下,成为三卿之末。但赵毋恤用郄疵之计与姬斯结盟,说要对付韩国,在瓜分晋国时,只要一地将大头让给魏国。然后,又暗中搭上了韩国,说姬斯傲慢自大愿意与韩国结盟,对付魏国,并且将大头让给韩国,只要先前与魏国说好的那块土地。最后,瓜分晋国之时,无人跟赵毋恤争夺说好的那块土地,而魏韩却相互争斗了起来。因为,赵毋恤两不相帮,反而充当起了中间人。到头来,魏韩只能各自退让一步,所得之地,还不如赵国一国所得。 如此,实力最弱的赵氏,在郄疵老谋深算的计划下反而占据了晋国最多的土地。 一想起此事,姬斯心中也有些气恼道:“寡人会注意的,那支奇兵安排如何了?” 李悝神秘的笑道:“大王放心,一切都安排妥当,在关键时候定能让吴国大吃一惊。”赵毋恤回到了别院,高坐堂上叹息道:“姬凌云果然有鬼神之能,无论是用兵还是用人,寡人都不及他。” 想着对方兵分三路之谋,若非有吴辰、董安于看破其中关键,自己恐怕真地要用姬斯的方法打这一场战了。 就算现在知道了又有何用? 对方用的是阳谋,光明正大的阳谋,明知道是计,明知道对方会由函谷关杀向赵地,可那又如何?还不是一样不能轻举妄动,眼铮铮地看着展如将来攻下一座座的赵国城池,占领一块块赵国土地而无能为力吗? 赵毋恤不禁想到:“我们之间的差距就那么大吗?”想着在洛邑城上,姬凌云面对十万异族指挥若定地神情,英姿不由一阵沮丧。 董安于哪里不知赵毋恤地想法,赵毋恤一直视姬凌云为对手,劲敌。这事在他们之中并不是一件秘密,笑着道:“大王与姬凌云之间的差距不再才能,而在用人。在干才方面,他长于军略布局,而短于战术运用,而大王却短于军略布局,而长于战术运用,双方各有千秋。但是姬凌云会用人知道用人来弥补知道的短处。据我所知,在战术运用上他从来不多加干涉。要打硬战,他会派上善于打硬战的展如;要打快战,他会派上善于用骑的项鹰;打防御战他会派上公孙纵。这就是姬凌云用人的艺术,他完完全全将自己的缺点隐藏了起来。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姬凌云表面上看起来是一个完人,一个无所不能地神,其实他也有他地弱点,只不过他懂得隐藏自己的弱点。只要,大王能够学会姬凌云用人地艺术,那么大王未必会逊色于对方。” 弱点。 姬凌云还有一个他自己不知道的致命弱点。 董安于和郄疵非常有默契的相识一笑。 第十三部一统天下 第六章画个王八 秋去冬来,冬尽春回,这一晃就是半年之久。 这半年中吴国上下都在紧张的备战之中,粮草、军饷、兵器由各处调往姑苏,以备日后不时之需要。 这一日,姬凌云与朝中大臣共商军政大事。 突然,远处蹄声大作,紧接着传来管繇求见的消息。 姬凌云听之大喜,管繇在半以前受命建设邗沟以事,以解决吴国粮道危机,此刻回来必有佳音。 “臣管繇拜见大王。”管繇得到传召走进了议事大厅。 半年不见,管繇消瘦了许多一脸的风尘与疲惫,姬凌云叹道:“见管大夫这一脸的风霜,寡人心中不安,这半年辛苦大夫了,时日有余不如先休息几日,在向寡人报告不迟。” 虽是客套之话,但听在管繇耳中却备感舒畅,连道:“劳大王挂心,微臣身体并无异样。微臣此来是向大王报告邗沟以在六日正式完成,我吴国的船只可以经长江下游直达淮河下游,然后在转道入颖水,直接可达卫国的陶地。” “太好了!”姬凌云高兴的大叫着,堂下诸臣也笑逐颜开,纷纷庆贺,其中以伍子胥笑的最为高兴。 因为,他是天下为数不多的战略家之一,目光长远,天下人少有出其左右者。他以及姬凌云都清楚,决定性的决战不在魏地,也不在吴地而是在卫地。 只因三晋与吴国之间有着不小的差距,三晋所想第一事不是打败吴国,因为这不符合实际,吴国强大绝非轻易可破。况且赵毋恤应该知道姬凌云用兵的厉害,所以竟可能的减少两国之间地差距是赵毋恤当前第一要事。 姬凌云以兵分三路之法,化被动为主动,使得三晋立于危险之地。迫使他们不得不冒然与吴国决战。 赵毋恤的进攻路线有两条:一是过高唐邑渡黄河直逼齐地临淄;一是进入卫国,以卫国为踏板退可依傍黄河,进可入齐地、中原,使之达到攻守两全的战略目的。 三晋势不如吴国,不敢轻易冒进,失去地利之便,必然会先占领卫国。攻入卫地。以达到其战略目地。 吴国自然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所以这战虽未开打,但类似姬凌云、伍子胥这般拥有超凡远见的人物早已知道决战的地点。 这邗沟能够将粮草物质直接运送道战场,这等大好事,怎能不令姬凌云、伍子胥开怀大喜。 姬凌云甚至放言道:“有此邗沟,吴国后勤无忧矣。”在水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打劫的了吴国的粮食。 会议结束后,姬凌云单独留了下来,脑中想的不慎战场而是在半年前他儿子姬武的一番话。 要那么多土地有什么用,别人若不服你终究要反地,不如踏踏实实扩张收心。征服土地容易。但征服人心却是难上之难。 这平常了一番言论,引起了姬凌云莫大地深知。 征服土地,征服人心。 姬凌云曾经说过让太阳照射道的地方都成为吴国的疆域,有水草的土地就有吴国人的足迹。 说这话的时候,姬凌云有意攻下一个比成吉思汗,比亚历山大等宽广的疆域,受到世人景仰。 但姬武的征服土地容易。征服人心难。却让姬凌云看到了一丝危机。 人的一生时间有限,有很多事情都无法完成。 成吉思汗很强。亚历山大也很厉害,但是他们是一个成功者吗? 显然不是,成吉思汗、亚历山大他们几乎征服了半个地球,但他们始终无法征服人心。人们怕他们,但绝对不敬重他们。他们一死,偌大的帝国顿时瓦解。 亚历山大地王朝看似强大,不过是昙花一现而已。蒙古地王朝也因铁木真的死而四分五裂,内乱频频。在战场上他们确实是胜利者,但对于后世来说却未必是一个胜利者。 在历史中的胜利者是李世民,是刘邦,是汉武帝,他们征服了人心,开创了中华数千年的文化精髓,汉唐盛世。 到底是以马踏天下,征服所有土地为目标,还是以收服人心,缓缓扩张疆域为目标呢?姬凌云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取舍。 万物复苏的春天,姗姗远去,柔韧的秧苗在田地中迎风摇摆。在百姓心中是春季一个神圣的季节,这些秧苗能否茁壮成长,关系道他们以后地生存,也关系道一个国家地安危。 所以,在通常情况之下,春季少有出兵的例子。 这一年也不例外,吴国与三晋之间地这一番打战,在所难免。但大家都都很知趣的避开了春耕。 春耕一过,即三月二十,破吴联盟军盟主姬斯向吴国下达了战书,潇潇洒洒的数百字宣言,东般西凑的列举了姬凌云的十大罪状,且昭告天下。 姬凌云展阅檄文,周围的人汗不敢出,空气显得异常凝重。尤其是大殿中的使者,更是露出了一丝惧怕之色。 姬凌云的鼻孔轻轻扇动了一下,将檄文随手丢在一旁,说:“文采倒不错,这写战书的人看来颇有才气。”说罢,大笑了起来。看了使者一眼,道:“怎么?战书我收到了,你还不走?” 使者战战兢兢的说道:“我……我在等大王的回信。” 第325章 姬凌云不耐烦的说道:“要打就打,那么多废话做什么。”眼珠子一转,古怪笑道:“来人,在这使者的脸上画个王八,在把他赶出去。”说着,对着使者道:“乖乖听话,回去见你们大王。就说这王八就说寡人给他的回信。还有,你别在途中抹了,不然寡人灭你三族。” 说着,独自笑了起来:“寡人就是要天下人知道,区区三晋,寡人根本就看不上眼。” 国之使者,向来代表者这个国家的君王,姬凌云在使者脸上画王八,无异于在姬斯脸上也画了一个王八。 消息传开,世人皆笑。 姬斯恼怒非常,急令赵毋恤起兵出征。 赵毋恤得令,挥兵南下直逼卫国而去。 向来仰仗吴国鼻息的卫国国君姬辄立即向姬凌云求救。 姬凌云将大权交给了伍子胥,告别了家人后动身赶往历城,在临行前他下达了三道命令: 一是让展如东出函谷关,往北直逼赵国而去,攻取赵地。一是让项鹰北出方城,攻取韩地。两路大军尽可能的攻取两国城池,直至攻破他们的都城。最后,命任清璇与瑞科领这中路二十万大军驻入卫国国境。 为了测试邗沟的作用,姬凌云这一次并没有同往常一般,策马奔驰。而是沿着新挖掘的邗沟,逆流而上,然后改道驶入颖水。很快,姬凌云就来到了卫国境内。 这种速度竟然比他以往策马而行快了整整两倍,得到这个答案,他满意的笑了起来。这个工程为求速度耗费许多的资金,但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河岸旁,卫国国君姬辄还有清璇、瑞科等大将都以等候多时。只是不知道为何,姬辄的脸色不太好看,有种强言欢笑的感觉。 一行人进入了卫国国都定陶邑,本来卫国国都在楚丘,但因楚丘在黄河北岸,并不安全,所以姬辄即位以后将国都由楚丘迁移到了更加富庶的定陶邑。 入得王宫,姬辄不敢高坐上首,请姬凌云上王位入座。 姬凌云也不推迟,直接坐了上去。 奉上茶水后,姬辄不住向姬凌云抱怨,哭诉,说三晋欺人太甚,已经攻入卫国腹地,占领了三城六寨,其中还不乏向楚丘这般大城。 最令姬辄心疼的还是楚丘城里的钱财,由于赵毋恤行动太过迅速,姬辄根本没有做好准备,城中所有的钱物都归赵毋恤所有了。 姬凌云得知一切,心中暗笑。难怪自己一开始就觉得姬辄有些不正常,象死了爹娘一样。原来是被赵毋恤抢走了最心爱的钱财。 姬辄为人六亲不认,这个王位还是他从自己父亲手里抢来的,比起六亲,姬辄还更加喜欢钱财。 姬凌云眼底闪过一丝鄙视,大笑着道:“等寡人将三晋打败以后,寡人给你十座跟楚丘一样富庶的城池。” 姬辄大喜过望,姬凌云言出必行在诸侯中是很有威望的。却不知姬凌云心中在想什么时候将姬辄除去,这种六亲不认的人物,留在世上也没有任何价值。 第十三部一统天下 第七章担心、牵挂 亭台楼阁,江南的楼阁建筑冠绝天下,最美得地方莫过于吴国王后西施的居所。姬凌云感西施贤德,不住在背后支持自己将偌大的后宫管理的井井有条。特地为她请能工巧匠建造了一座非常优雅、豪华的楼阁。 林木掩映中,只见一个小湖展现眼前,湖心有片小州,纵横数亩,上面有几座雅致精巧的小楼房舍,一道长桥连接州岸,有若仙人隐居的福地。 这湖中的假山瀑布,飞溅而下,犹如山水画卷。房舍间周边奇花异草,花浪轻翻,州沿处长廊环绕,质古雅,蜿蜒曲折,与通幽的小径接连。便象是一幅美丽的图画,风拂碧水,林花争艳,州上的亭台楼阁与湖光山色交相辉映,小桥流水掩映于枝青叶秀之中,碧波粼粼,绚丽多彩。 在花草林木见,不乏各种奇珍异兽,其中最吸引眼球的莫过于在假山上,沐浴在阳光中的一直色彩斑斓的怪鸟。它具有一条长达半丈的尾屏,呈鲜艳的金属绿色。尾屏主要由尾部上方的覆羽构成。这些覆羽极长,羽尖具虹彩光泽的“眼圈”周围绕以蓝色及青铜色,尾羽颤动,闪烁发光,漂亮之极,正是大周难得一见的孔雀。 在阳光的照射下孔雀犹如凤凰一般炫丽,不住的抖动着羽毛。仿佛是觉得无人欣赏,它张开翅膀向阁楼上飞了过去,停在了以女子的身旁。 天地间突然黯然失色,在白衣女子的面前,孔雀惭愧的收起了尾巴,整个花园秀色都为那女子的风姿所掩盖。 便在此时,只听得一个女子地声音轻轻一声叹息。那双比溪水还要明亮。还要清澈的眼睛却透出一股担忧。 孔雀轻轻的啄了啄那女子的手。若是以往,女子必然将它抱在怀中安抚,可今日却不知为何,心不在焉地将它推了开来。就连一人出现在了她的身后也不知觉。 便在此时,一直手臂由女子的腰间穿过将之抱了起来。 女子顿时失色,面色被吓的惨白一片,回头一望,苦笑道:“姐姐,别闹了,让人看见了多不好。都是做娘的人了。” 在那女子身后也是一位漂亮至极的绿衣女子。与白衣女子的端庄高贵不同,那绿衣女子地神色中透露这一丝调皮地神色。 绿衣女子不满的嘟哝道:“那又如何噢,谁规定当了娘就不能玩了,我才不管哩!” “我就要玩,我就要玩……”说着,大笑着扰起白衣女子的痒痒来。 此二人正是吴国王后西施,以及夫人郑旦。两人本来就是自幼到大的好友,关系亲如姐妹。人前西施为吴国王后,但在人后两人还是以姐妹相称。 西施最怕被人扰痒痒,避之不及。 两人嬉戏了会儿。西施佯怒道:“好了。别闹了。” 郑旦这才发觉西施的异常,关心问道:“怎么了,身体不舒服,要不要请大夫来?” 西施摇了摇头道:“我没事,只是有点闷得慌。” 郑旦见西施眼中的担忧,明白过来取笑道:“噢!!!我明白了,你在担心他呀!” 西施也没有隐瞒。忧心的点了点头。 郑旦轻声道:“以前我也和你一样。总觉得他走后有些茶饭不思,但后来也就习惯了。当初。你不是还劝我们说大王不是一个人的大王,而且天下千千万万人的大王,劝我们不要过于担心,免得让他走的不安。还有……” “他不是向我们保证过一定会安全回来地吗?他那么厉害,一定没有事地。”郑旦这话听起来有些自我安慰。其实,她自己又何尝不担心呢? 西施轻柔的说道:“以前我也是这么想的,大王真的很出色,没有人能够打赢他。但这次回来,我却放心不下了。我不懂得兵法,也不知兵。但也从书中知道水无常形,兵无常势,世上没有人能够完全的左右战局,也没有常胜将军。你看秦国这一战,大王所率的这之大军,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数败秦国以及匈奴大将。可以即将胜利的一刻,却出现了意外。那一战,大王确实胜利了,但他身上了那些伤痕,却足以表明那一战地凶险。” 西施叹了口气轻轻地说道:“大王曾说这一战是他一统大周的最后一战。可对方并非是想象中地弱者,我信大王能够战胜他们,但却担心再有意外发生。毕竟,战场上什么事情都可发生。” 郑旦这时想起了姬凌云与自己同房时,身上多出了十余道伤痕,吓的脸都青了,失声道:“那可任何是好?”一时间,她急的都快哭了出来。 郑旦向来神经大条,但对姬凌云确实一心一意,想到可怕之处,完全失去了方寸。 西施连连劝慰,说自己只是胡乱猜测,并不是实情。奈何,郑旦已经不能自已,一个劲的在念叨:“怎么办……怎么办……” 突然间,郑旦看见了腰间姬凌云送她的宝剑,一蹦三尺高,大声笑道:“有办法了,有办法了。” 郑旦大笑的抱住了西施道:“我们太傻了,忘记了一个人。大王曾说阿青姑娘的从自然中悟剑,是为至尊剑道,一身剑术天下无敌。即便是号称天下第一的赵无敌也未必是她的对手。我们可以求她保护大王,有她在无论如何,大王都不会有性命之忧。” 西施也反应过来,暗笑自己关心着乱,怎么简单的方法都没有想到。她比郑旦多了何止一根神经,早看出阿青对姬凌云的感情非同一般。 姬凌云若有危难,阿青必会誓死相护。 西施一整仪表,威严道:“来人,去请阿青姑娘过来一叙。” 第十三部一统天下 第八章阿青到来 在定陶邑住了一夜,次日一早,姬凌云就领大军开往了鄄邑。 根据得到的消息,赵毋恤在攻取楚丘以后,连续拿下了廪丘、白马,乌巢等黄河口岸,于三日前渡过黄河,且攻占济阴邑。 卫国的军队几乎是不战而降,姬凌云再一次感受道了卫君姬辄的无能。卫国的军队在姬凌云的眼中连乌合之众也谈不上。 一座设施齐备,防御体系极强的城池,在卫兵的无能的守卫下,抵抗不到区区一个时辰就被赵毋恤攻克了下来,数千名的守军如同虚设。 他却不知自从姬辄坐稳王位以来,依仗吴国强势,只知榨取百姓钱物,从不扩充军队,对于士兵的训练更是不闻不问,卫兵根本就没有战斗经验和,不堪一击。如何能挡赵毋恤麾下的二十万精锐大军。 对面卫国大军的无能,姬凌云放弃了对姬辄抱有的那么一丝丝作用的幻想,将他的军队全部赶回了定陶邑,自己全权接管前线的防卫。 第326章 鄄邑历史悠久,是中华民族开发较早的区域之一,素有“古鄄”之称。早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就有先民休养生息在这块土地上。鄄城有文字可考的历史上溯至五帝时期,此刻,姬凌云正是打算以此城为前线据点,对战远来的三晋联盟军。鄄邑与济阴邑之间相隔不过区区八十余里,相隔这一处宽广的平原。姬凌云如此举动,很有针锋相对的意思。 到了鄄邑,姬凌云并不急着决战,而是带着任清璇、公孙圣、韩庆、专韦、豫让、三十六狂章等人和本部子弟兵,驰出营地,研究附近的地形。看看如何建立营寨对敌。 三十六狂章乃是夫差在百越时精心练就的一队死士,训练时常常徒手于野兽搏斗,厉害非常。夫差为了练习他们意志以及杀敌技巧,残忍的以活人俘虏供他们训练,甚至不惜暗中派遣他们下山寻找村落进行屠杀,上至八十岁老人,下至刚出生的婴儿都不放过。 对于他们来说,身体地每一个部位都是杀人利器。每一个人的手上都有不下于上千条冤魂。虽然残忍,但无可否认非常的管用,三十六狂章以血腥的手段威震整个百越,他们已经算不得是人了,他们是不折不扣的魔鬼。杀人机器。 此次出征前,身体渐渐康复的夫差将三十六狂章交给了姬凌云,任由他的调配。 姬凌云不知三十六狂章是如何训练成功的,但也知道他们非常非常地厉害,欣然同意,并且编入自己的无前禁卫军中担任头目。 众人到黄昏时才返回营地,吃过饭后。姬凌云召集了任清璇、公孙圣、韩庆三人商议立寨事宜。 其实关于立寨一事。姬凌云自有打算,但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姬凌云用兵沉稳。从来不冒没有必要的危险,集合众人之长才是他真正战无不胜的诀窍。 经过商议,众人一致认为应该采用“v”字型立寨法。 “v”字型立寨法记载在“墨氏”手札中的一套攻守相继地立寨方法,是由防守大师墨翟在一次修行中受到野狼袭击时,受野狼的智慧启发而创造出来的一套战术。将营寨以倒三角的形式立寨,以两角向外对敌,左右呼应。而后方中心则负责支援左右。或者暗中发出致命一击,让人摸不透己方的真正意图。 公孙圣开口道:“这v字型立寨法虽好。但必须要两位才干出众能够独当一面,且必须是能够随机应变,灵活用兵的大将。只有如此才能做到遥相呼应,发挥出此战术的真正威力。” “这左寨可让孙驰将军镇守,孙将军乃上将军地长子,智勇不凡,可当此大任。至于右寨吗……”姬凌云看了任清璇一眼道:“就让云飞扬将军去守吧!你看如何?云飞扬将军地才干寡人很欣赏哩。” 任清璇见以往的属下即将得到重用,很是高兴道:“飞扬得大王看中正是他地福气,属下并没有异议。” 姬凌云吐了口气轻松的笑道:“那好,就这么定下了。这一战,我们慢慢的打,时间我们有的是。” 姬凌云自己心底再也明白不过了,已经占据了主动的己方大军,根本就没有必要冒然出击。这一战,只要自己能够不败,自己就是胜者。 突然间,姬凌云想到了魏国的那个死蚂蚁,自己如今的情况跟那死蚂蚁不正是一样吗?唯一不同地是他是在等诸葛亮归西,而自己却是在等另外两路大军地好消息。由于内心的偏见,在前世非常喜欢诸葛亮地他,对于司马懿向来都冠以“死蚂蚁”这种藐视的不雅称呼。 吴军不急于出战,三晋联盟军好像也不急着开战。双方都在按兵不动,就像是在比斗耐性一般。 姬凌云等人一时也猜不透对方的用意,但时间拖的越久对吴国越是有利,而他也乐得清闲,时不时的打打篮球,小日子过得悠哉悠哉的。 直到这一天,姬凌云打了会儿篮球,正信步回自己的帅帐。 突然间长街西首传来一阵银铃的叫唤声,显然是在叫自己,蓦然间只觉得一个头,两个大。双眼一闭祈祷自己产生了幻觉。 但: “姬凌云……”“姬凌云……” “姬凌云……你在哪儿啊,快出来,我来找你啦!” 如此接连不绝的声音阵阵传来,且越来越近。当今世上除了阿青以外还有谁敢如此放肆的叫这自己的名字。 正惊疑间,只听得任清璇的声音传来,“谁人在军营中大声喧哗,还胡乱直呼大王的名字?” 阿青奇怪道:“名字就是用来叫的嘛!不用来叫取名字干什么?” 任清璇一时语塞,阿青问的单纯,却也是事实。向来以才智而闻名的任清璇居然被阿青一语问倒,不知如何作答。 “反正你直呼大王的名字就是不对。”这话听起来有些强词夺理了。 阿青的声音更是奇怪,“我平时都是这么叫的啊,有什么不对噢……算了,不跟你说的,我找姬凌云去。” 接着,“姬凌云、姬凌云”的呼喊声,再次传来。 “站住,军营重地不得乱闯。”任清璇估计要气疯了,姬凌云竟仿佛听见了拔剑的声音。 阿青道:“我现在没空跟你玩了!”声音清脆,确含有几分愤怒。 姬凌云听了,暗叫不好,快步向声音传来的地方走了过去。没走几步就听一阵“啊、啊、啊”的声音,随即整个大营一片寂静。姬凌云好生奇怪,抵达了现场,见所有人都惊讶的看这阿青。 任清璇神情有些呆滞,干将莫邪掉落在地,在她身旁的仲青虎也是一脸的不敢相信,但紧贴在喉咙上的那根青竹棒儿却是确确实实的存在。 不用问,姬凌云以猜到了是怎么一回事情。定是任清璇忍不住出手被阿青打掉了兵器,而仲青虎此刻虽是吴将,但对任清璇的尊重显然高于自己,见旧主任清璇有危险也出手相助,只是他们不知阿青的真正实力,所以很快就被阿青制服了。先前那“啊、啊、啊”的声音正是不会说话的仲青虎发出来的。 “阿青,住手。”姬凌云摆成了一个威严的面庞粗声叫道。 阿青见了姬凌云收回了竹棒,笑嘻嘻的跳到了姬凌云的身旁说道:“我可找到你啦,刚才你不在的时候他们欺侮我呢。” 姬凌云额上冒出了一丝冷汗,欺侮你,谁有这个实力,你自己不欺侮别人都不错了。暂不理阿青,向任清璇、仲青虎告了个罪,并且介绍了阿青,称她是自己和西施的朋友,且是姬政的师傅。 仲青虎也知道是个误会,有规律的打了个手势,表示没关系,同时在称赞了阿青的武艺。 任清璇也笑了笑显示自己的大度,同时还轻轻的姬凌云对说道:“她的剑术好厉害。” 声音虽小但难却逃阿青的耳朵,有些得意的说道:“那是当然,在吴国没有人打的过我。” 任清璇更加惊讶,不敢相信的看这姬凌云,在她的映像中姬凌云的武艺在当世是数一数二的。 姬凌云想起了自己被虐的情形,苦笑的点这头道:“不只是吴国,怕是这个天下也难找一个是她的对手。也许赵无敌会是一个,但根据墨翟先生的说法,赵无敌的剑法在意境上远不如阿青。具体谁厉害,就不得而知了。” 第十三部一统天下 第九章被算计了 任清璇神色更是大动,当年还是大周公主的时候。由于晋国势大,任清璇经常出使晋国。对于剑神赵无敌的名声那是如雷贯耳。 在多年以前还亲眼目睹了赵无敌那神出鬼没的剑法,那一战与之交手的正是当世知名剑术宗师墨翟。 墨翟为劝说晋国不要伐郑,亲自晋国国都绛都充当说客。但是却为赵鞅设计迫使与赵无敌一战。 两大高手的决战那可真是惊天地、泣鬼神,尤其是赵无敌那出神入化的剑法有如海浪一般一浪接着一浪的向墨翟冲去。 墨翟如同是大海中的小船,摇摇晃晃随时都是翻船的可能。最终赵无敌以绝对的优势将墨翟击败。 赵无敌那神出鬼没的剑法至今让她记忆由新,时常想起,不只一次暗忖:至今若是上场恐怕连一招也接不下。 念此,不禁多看了阿青两眼,听她说话既直呼姬凌云之名,又露出无比亲热的神态,说了半天觉她言语幼稚,于世务全然不懂,终于问道:“她真的那么厉害?”实在不敢相信,一个如此单纯的女子,竟会身怀这般神技。 姬凌云笑道:“正是因为她天真单纯,心无杂念,丝毫不为外界事物所干扰,方可成就如此技艺。若象我们这般,一天到晚想这想那就学不来了。任清璇似懂非懂的点这头。 “对了……”姬凌云终于想到了问题所在,看着阿青严肃道:“阿青,这是军营,你怎么来啦。还有。我军营里有十万人马,他们都不拦你,还是……” 一般的地方阿青来去自如,姬凌云无法可说,但如果这军营阿青都能够来去自如的话,那真是太可怕了。 阿青眉头一挑,哼了哼道:“你凶什么凶啊,我可以大大方方地从门口走进来的。” 姬凌云问道:“他们不拦你?” 阿青从怀中拿出了一块令牌。得意的在姬凌云面前晃了晃道:“我有这个,谁敢拦我。” “这不是我给西施的令牌吗?怎么在你手上,难不成……”看着这个可以代表自己的令牌,姬凌云脑中出现了一个可能,“是王后派你来的?” “嘻嘻……答对了。”阿青笑道:“正是西施妹妹叫我来保护你的。”不知有意还是无意,她这个“保护”两字说的特别地重。 第327章 “不行!”姬凌云断然拒绝,笑话了,自己一个大男人,堂堂吴王。天下第一诸侯,需要让一个女子保护,这传出去岂不笑掉天下人的大牙。不干,坚决不干。 阿青大急道:“为什么?” “我有护卫了。”姬凌云自认为找了一个很好的借口。 阿青再度哼了哼道:“他们打不过我,没我厉害。” 话一出口,专韦、豫让登时羞红了脸。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他们二人的武艺半斤八两,在伯仲之间。与姬凌云相比相差一点点,差距不大。可姬凌云在阿青面前却只有受虐的份。因此对于阿青这话,他们是一点反应也没有。 唉,谁让自己技不如人呢! 专韦、豫让不由自主的想到,相互望了一眼,均有同病相怜的感觉。 姬凌云又道:“军中不许留女眷。” 阿青反驳道:“骗谁呢,冷蝶姐姐不就是在军营中,再说我只是护卫。不是女眷。” “这……”姬凌云突然发觉阿青变聪明了。不在像以前那么好胡弄,忽悠了。含糊其辞。左言右他,终于,想到了推托之词道:“我有十万大军呢,安全的狠。”说着,瞄了阿青一眼,想道:“你总不至于说自己能够打败十万大军吧?” 阿青好似没有了说词,一时间竟哭了出来。 姬凌云吓了一跳,连忙劝慰。 阿青哽咽道:“我要死啦,我的大白、小花、黑头、红尾以后没有人照顾啦。” 大白、小花、黑头、红尾,姬凌云知道这是阿青所养地小羊的名字,但阿青前一句要死了却令他摸不着头脑,忙问原由。 阿青擦了擦眼睛道:“我来的时候立了什么令状,说要保护你,不让你受伤。西施姐姐说如果做不到我要被杀头的。你这里不要我了,我回去死定了。我一死,我的大白、小花、黑头、红尾就没人照顾了啊。” 军令状! 姬凌云气急,暗骂西施怎么整出这么一个馊注意,转念一想,暗道:“不对,这主意不是西施的风格,以西施地脾气只是好言相劝,怎么可能让阿青立下军令状。” 念此,已然明白过来,不禁破口大骂道:“好你个老东西,竟敢算计寡人。”会出这个馊主意的出个伍子胥那个老家伙外,整个吴国找不出第二地人来。 这时,远在吴国处理政务的伍子胥突然打了一个喷嚏,暗想一定是大王见到了阿青,在咒骂老夫了。嘿嘿,大王,您也别怪老夫多事,用您地话说三晋那里没有一个省油的灯。赵无敌武艺已达巅峰,世上除阿青外无人对付的了他。以三晋那般混蛋的性格一定会用上这一招,有阿青在也可保您的安危啊。 想明白了原由,姬凌云却不敢妄动了。如果逼阿青立军令状的人是西施,自己鸟都不用鸟她,完全不信西施会杀阿青。但伍子胥却不一样,阿青在那般老臣眼中并不讨好,尤其是因为不通晓任何礼节,无视身份,多次引起诸多人的不快。 伍子胥严守军令,触犯军规者死,决计不会对阿青有任何心慈手软。 无奈,姬凌云点头同意了下来。 阿青见姬凌云脸色不悦,劝道:“伍相国这也是为你好啦,他告诉我说赵无敌只有我一个人可以对付地了。” 姬凌云哼哼了两声,愤然道:“我却不信那赵无敌真有三头六臂,能在十万大军中伤我分毫?如果是这样,我姬凌云这三个字倒过来写。” 个人地力量在十万大军面前根本是微不足道。不说别的,一人一泡尿都足以将其淹死十次以上。所以姬凌云完全不相信赵无敌能够拿自己如何。 第十三部一统天下 第十章各怀心思 “主帅,姬凌云与卢虎坡、平衍坡连下两营。且与鄄邑互为犄角,丝毫没有打算出兵的举动。”望着远处那毫无动静的军营,先锋大将乐羊伫立营地中,向身旁的赵毋恤汇报着自己探听出来的消息。 赵毋恤神色不变面色平静如初,胸有成竹地缓缓道:“吴国以占据主动,按兵不动是意料中的事情,并不觉得稀奇。” 不等乐羊继续说下去,一旁的吴辰已经接口道:“主帅的主要意图也非等候姬凌云出战,而是不想中了姬凌云的计策而已。” 赵毋恤赞许的看了吴辰一眼,暗赞姬斯的好手段,居然能够求得如此出色的大才。两人共事不过区区半载,赵毋恤便以察觉吴辰在军事上有着极高的天份,此外,他的那个桀骜不驯的侄子吴起也很不错,点了点头,说道:“不错,姬凌云此人长于布局,策划。你越是心急求战,企图挽回败局,就越是中他的攻心之计,姬凌云非是一朝一日便可击败的对手。赵某并非惧战,与之交战,但小心谨慎些总是没错。” 乐羊想起多年前的那次对决,吴国不正是利用了自己急于求战,攻破高唐邑的心理,从而出兵深入魏国腹地大胜而回吗,想着心有余悸的点了点头。 姬凌云用兵厉害,确实不好对付。一时间气氛有些沉闷。 赵毋恤笑道:“姬凌云用兵厉害不假,可我们也不是庸手。对方若来四十五万军队,我尚且会忌惮三分。但此刻对方兵力不过二十万,正好与我们相仿,并不占据上风有什么好担心的。忘记左右两路大军。我们的敌人只有姬凌云而已。” 吴辰哑然失笑道:“主帅毕竟是主帅,现在我吴辰真的对你信心十足,不再担心。” 站在他旁的乐羊和邮无正、行人烛过、史黯等一干赵魏大将均觉深有同感,赵毋恤能于此等恶劣时刻,仍从容自若,谈笑用兵,确实是能人所不能。 赵毋恤哈哈笑道:“多谢吴将军赞许,本帅受之无愧。”期盼已久地一战。赵毋恤怎可能临阵退却? 诸将皆笑,气氛缓和了不少。赵毋恤的轻松自如。对他们有强大的感染力,忽然间都觉外面的姬凌云再非象传言一般那么可怕。 赵毋恤转过身来,淡淡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首先我们该弄清楚姬凌云那小子的形势。” 接着,面向乐羊道:“乐将军,若论这冲锋陷阵的硬功夫。在我们当中无人比得上你。三日后,本帅要动用将军的本部精锐。试试姬凌云的虚实,可好!”乐羊哈哈笑道:“理所当然,我乃公认地先锋大将,这等事情舍我其谁。” 站在赵毋恤身后的董安于心生感触,在强敌面前,赵毋恤终于成长,不在意气用兵靠出色地战术天份取胜。以懂得适当的运用战略。步步为营,变成一个能与姬凌云在军事上匹敌的优秀君王。 赵毋恤地声音继续传进他耳内道:“敌人兵力并在我们之上。但常胜不败,战意高昂,训练精良。姬凌云更非愚顽之辈,所以短时间内,不会露出任何破绽。我们此战不胜则败,我们要和对面的姬凌云斗脑筋而非比兵力。在没有本帅的命令以前,任何人都不允许冒然出兵。表面上地破绽、优势一切都是虚幻,只有利用我们的攻击使之露出破绽,方才是真正地可乘之机。” 姬凌云用兵如神,虚实难分,任何破绽都有可能是他事先安排的陷阱,将三晋引入万劫不复之地。 董安于点头称赞:“战略完全正确。” 赵毋恤欣然一笑,目光往吴辰投去,求教道:“吴将军有什么意见?” 吴辰从容道:“以己之长,攻彼之短。好战术,但若能晚几日出战,更妙了。” 乐羊、邮无正、行人烛过和史黯等十多名将领无不愕然。 赵毋恤略微一想竖起拇指道:“吴将军高见,吴国兵分三路。余下两路全力抢攻我军薄弱之处,形势危机。姬凌云必然以为我们要速战速决,因此立寨而守。我等按兵不动,反而是最好的攻心战术。” 顿了一顿,赵毋恤高声道:“诸位将军各安本份,十日后我们再同吴国一战。” 十日转瞬即过。 这天,天气异常闷热,到底是炎炎夏日,那种火辣辣的感觉实在让人觉得难受非常。 姬凌云此时正赤露着上身躺在军帐中思索着战局,连日来,三晋联盟军按兵不动,确实有些奇怪,但转念一想也就释然开来。 赵毋恤身经百战,绝非不知兵之人。按兵不动,怕是另有深意。眼下他兵力不足,无法速战速决。而我军令两路部队进展迅速。这种形势下他即便能够取得一时胜利网,也难以改变大局。所以与冒然出兵,不如暂且按兵不动,以免打草惊蛇,等有了对策之后再行出击。 “哼哼!”姬凌云冷笑了起来,看谁忍耐的住,我就不信,你赵毋恤会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国家的领土遭受毁灭。 正当他决定继续按兵不动地时候,位于卢虎坡地云飞扬却传来了三晋出兵的消息,姬凌云原本神色有些无趣,一听这话登时精神百倍,高声道:“终于安奈不住了啊!快,说说详情。”接着披上了外衣,请使者进内说话, 使者入内汇报详情:“今日一早,一直居于济阴邑地三晋盟军突然大举向这儿开杀过来,现在已经快逼近卢虎坡和平衍坡了。” 姬凌云忙召集众将于帐内商议。 诸将刚刚集合就有三晋联盟军的使者前来下达讨战战书。 姬凌云看也不看,笑着对使者说道:“回去告诉赵毋恤,寡人应战。” 使者离去,公孙圣一语道破了对方的意图说道:“此次邀战,对方不安好心,定是想试探一下我军虚实,好做出相应的对策。” 姬凌云无所谓的说道:“他们想试探寡人,寡人也有心试探试探他们。 第328章 这种事情无关紧要,关键在于如何能够不露痕迹的打赢这场战。” “诸位将军,传令全军,火速做好战前准备……”话还没有说完,姬凌云却笑了起来,改口道:“不忙,不忙,慢慢来,这天气腻热了,在帐内休息休息,喝上几口酸梅汤,快活快活。” 这酸梅汤是姬凌云根据后世所发明了去暑良药,一时间也找不着冰块,不过总比没有来得强。 端科诧异问道:“大王不是已经答应了使者一战了吗?为何又……” 姬凌云笑了起来,“寡人确实答应了出战,但寡人可没说什么时候一战。大热天里的,急什么,就让他们慢慢候着吧。” 公孙圣、韩庆明白了姬凌云的意图,同时笑了起来。公孙圣道:“大王这一手也真毒的,这个天里,在营帐中都觉得闷热,更别说是在太阳底下暴晒了。” 姬凌云双眼一瞪,说道:“他们愿意晒,关寡人屁事,寡人又没有求他们出战。” 这一等就是足足一个半时辰,在卢虎坡、平衍坡对面十里的交界处,赵毋恤、董安于、吴辰、乐羊等一干人马正在一处临时搭建的指挥所中来回渡步。 乐羊性子急躁道:“这都一个时辰过去了,吴兵怎么还不来,是不是怕了?这鬼天气,热死人了。” 吴辰坐在草地上瞄了乐羊一眼道:“乐将军,你这般急躁,不热才怪。坐下来喝点水,自然凉了。” 乐羊道:“天气这么热,怎么坐得住,我嗓子都快要冒烟了。”他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拿出水壶向嘴巴里又倒了倒,一滴水也没有了。 “该死!”乐羊叫了一声。 吴辰将水壶丢给乐羊道:“喝我的吧。” 乐羊拿道手上晃了一晃,里头空空如也。不知不觉中,吴辰也已经将自己壶中的水给喝光了。 乐羊问道:“你们哪个还有水?” 邮无正没有好气的说道:“天气这么热,谁还有多余的水留给你。” 一语惊醒梦中人,董安于摇了摇自己的水壶,发觉里头也没有多少了,看看了指挥所外的烈日,不由神色一变,自己坐在阴处尚且如此,那些在烈日下的士兵岂不是更加难受。 第十三部一统天下 第十一章小将求战 想到这里,董安于大叫:“不好!我们中计了!” 诸将惊疑不觉,纷纷看这他。 董安于一指远处兵将,诸将顺着方向眺望而去,无不倒吸了口凉气。 “我的老天!”乐羊大叫了一声,只见原本严整的阵容已经变得有些松散,纪律也逐渐难以保持了。 赵毋恤也忙叫:“不好,我们都将心神放在了呆会将要使用的战术上,却忽略了最基本的因素。” 自己求胜过于心切,反而忽略了战士们的体力消耗。 赵毋恤四周看了看,这一带连个遮荫的地方都没有,要想找个凉快的地方,就必须后退到十里,那里还有些树林,可以躲避酷热。 赵毋恤真是欲哭无泪,早就知道姬凌云诡计多端,自己也做了充足的防范措施,到头来还是着了他的道。 本来,自己下达的战书,等待对方来战,天经地义。谁又想得到姬凌云竟会利用天气在不知不觉之中消耗己方的实力,实在是太卑鄙,太狡猾,太无耻了。 “改变阵形,前队为后队,后队为前队,后撤十里,去那儿的树林休息。我们不能总让战士们这样一直挨晒,”想了一想,他又有些不放心qi书-奇书-齐书,万一在撤退的被姬凌云那混蛋趁机反咬一口,那可划不来了。随即又道:“吴将军,你率兵先退。本帅亲自殿后,大军缓缓撤退。别让那只狐狸逮到机会。” 这撤退命令刚下达不久,还未有效的实施就听得前方鼓声齐鸣,旌旗林立,吴国的大军终于在这一刻姗姗来迟。 赵毋恤气得几乎要骂街,姬凌云这个时候到来摆明了不给他休息的机会,自己若是在这个时候下令撤退的话,姬凌云一定会不讲任何情面的冲杀过来。利用优势将自己的大军杀的溃不成 “战吧!”董安于说了一句话,此时此刻也以别无选择。 乐羊、邮无正、行人烛过和史黯等十多名将领都将目光看向了赵毋恤,等待他的发号施令。 赵毋恤看了远处密密麻麻地军队,问道:“卢虎坡和平衍坡上的吴兵可有动向,不知是否跟姬凌云的主力部队一起来的?” 董安于沉声点头道:“主帅所虑甚是,姬凌云此次用的立寨方法前所未见,古怪之极。但细细寻思却又妙在其中。如果不多多注意,恐怕在关键的时刻在我们毫不知情的情形下突然加入战场,杀向我军地左右两翼。” 赵毋恤立刻派人前去左右查探,很快就有消息传来。卢虎坡和平衍坡的士兵果真没有前往支援姬凌云。 诸将会心一笑。均暗自想道:“必是打算在战斗打响的时候,悄悄前来偷袭。” 赵毋恤道:“谁愿意担任阻截左右吴兵的任务?” 行人烛过站出来道:“老将愿往。”这个名字古怪地很,但历史上确实有这么一个人是赵鞅麾下的大将。) 赵毋恤见行人烛过请命,大喜。这行人烛过十四岁就跟随了赵鞅南征北战,战斗经验异常丰富,确实有能力但此任务,于是说道:“那么卢虎坡就由老将军费心了。” “至于平衍坡……”他还没有说完,一个略显幼稚的声音从人群中传来:“那平衍坡就交给小将吧,小将绝对不辱使命。” 众人寻声望去。却见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一本正经的看着赵毋恤,小脸激动的通红一脸的兴奋,却是吴辰的侄儿小将吴起。 吴辰一板起脸怒道:“小孩子家,一边去。” “不!”吴起倔强的说道:“这里不是你最大。先前元帅说谁愿意担任阻截左右吴兵地任务。小将出来领命,并没有任何过错。” “你……”吴辰气急道:“你没有任何统兵经验。焉能大用?” 吴起却反驳道:“经验可以慢慢积累,人都有第一次,这并不妨碍小将接受这个任务。” 赵毋恤听的有趣,其实在半年以前,他就已经注意到了吴起。吴起年纪虽小,但对兵书韬略却是无一不精,说起来头头是道。而且一些新奇的想法总会让人有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从那时起。赵毋恤便知道吴起地成就必然不凡。 赵毋恤问道:“吴起,你可知这次任务的重要?” “当然!”吴起毫无犹豫地说道:“吴王姬凌云善于布局。总揽一切。打战讲究一个稳字,每打一战,脑中必有一套可以克敌制胜的计划。他知我军前来讨战的人数在他之上,若是寻常一定不会冒然的于我军一战,显然是有心在关键时候让左右两翼的吴兵可以发挥奇兵的作用。只要我们能够掐断吴王姬凌云中军与左右两翼的联系,阻止他们支援中军,便可让对方地中军失去援兵,将他们孤立起来,且将之击退。” 赵毋恤双眼一亮,问道:“为何是击退,而不是击败。” 吴起不屑道:“我们先前以遭算计,能够将敌方击退已经很了不起了。姬凌云哪有那么容易就败。” 赵毋恤双眼变得异常幸喜,如果说第一个问题吴起是因为听了他们地发言从而推论出来的话,那么这第二个问题足见吴起地眼光。 击退,击败,一字之别,但个中意义却非同一般这吴起确确实实是个人才,不,应该说是奇才。 赵毋恤看向吴辰道:“本帅看这吴起可用。” 吴辰点头道:“末将从来不怀疑我这侄儿的能力,只是他的性格不太适合过早领兵。” 吴辰话音刚落,吴起就大叫道:“元帅,别听我叔父的,小将愿意以项上人头立军令状,绝对完成任务。” 赵毋恤看了看吴辰,又看了看吴起,点头道:“好,本帅欣赏你这种性格,当年本帅也是十五岁就上了战场,父亲大人当时给了本帅一支军队,去完成一个任务。并且告诉本帅说如果完不成任务就没有资格当他的儿子。那一战本帅体会道了战场的一切,从那一刻起,本帅才知道什么是男人应该肩负起的责任。一人男人必有要有属于自己的责任。” 吴起高声领命。 吴辰忧心的看了吴起一眼,没有在说话。 第十三部一统天下 第十二章步入危机 擂鼓三通,魏国大将乐羊高举了铁长矛,一马当先的冲杀过来,口中高呼着激励将士的豪言壮语,声势迫人。 姬凌云见敌兵以极快的速度冲杀过来,更难得的是对方在如此高速中竟能保持步伐一统,阵型不乱。可见,对方训练之精良,丝毫不逊色于吴国大军。 “仲青虎,你且令本部兵马上前对敌。不可弱了我军声势。”他从容的下达了出战迎敌的命令。 乐羊是闻名天下的长兵器宗师,一身武艺早已超凡入圣,与赵无敌同为北方两大绝世高手。 此刻,在除了姬凌云本人以外也只有仲青虎一人可当乐羊的神威。 仲青虎“锵!”的拔出黑铁大刀,一手高举酒囊,咬开木塞,昂首向喉咙处灌去,辛辣烧喉的烈酒由喉管入肾,打了一个圈,然后再度涌上喉部。无一例外,一万秦国兵将都如此一般,昂头畅饮。 这是秦国将士的习俗,秦人有两好:第一是好酒,而且是烈酒;第二是好角力,而且是斗狠的那种。在秦国不会喝酒的男人绝对不是秦人,不好角力的男人也绝对不是秦人。 喝酒是秦人与生俱来的天赋,上战场的时候每一个秦人都要喝酒。 第329章 秦人视此为人生最后一次喝酒,表示自己万一战死也不会留有遗憾。 所以喝过最后一口酒的秦人上了战场以后将没有牵挂,不在惧怕死亡。 喝道最后一口的时候,仲青虎停了下来,将口中的酒尽数喷在自己的黑铁大刀上,身后兵将同样如此。 这也是习俗,名为祭刀。祈求上苍,让自己的刀锋利一些,好让自己存活下来,再多杀一些敌人赚取更高功勋。可以买更多的酒。 这就是秦人的作战方式,由不惧死,到对以后的希望。世人可以骂秦人是蛮夷,也可以说秦人不懂礼数,没有文化。但有一点却不可否认,秦人强悍。尤其是秦国地士兵,更是强悍。 借助酒劲,两支先锋军绞杀在了一处。 乐羊矛法精湛,自创的冲阵矛法,乃当世第一的战场杀敌技艺,每一次出手必有死伤。而仲青虎同样不遑多让,以最直接、最快速、最有效的方法砍下了一个又一个的脑袋。 任何仁慈在这一刻都是屁话,在这血肉横飞的战场上只有你死我活。 想要活命地,除了杀死想杀死自己的人。别无他法。谁够狠,谁就能活下去。这才是战场上真正的王道。 “咚咚咚咚……” 战鼓声再度想起。 姬凌云放眼眺望,对面分别驰出两支部队,分别往左右两翼杀来。只看其迅速,可知早蓄势多时。 左翼由吴辰指挥,兵力最强,达两万五千之众,在一般情况下,来世汹汹,领头的正是魏国最精锐的部队---魏武卒。右翼兵力则在万人之间。由邮无正领军,军容鼎盛,气势如虹。 姬凌云也派分别派任清璇以及端科前去迎敌。 任清璇领两万五千士兵对上了吴辰,当先的三千人马同样是精锐中的精锐,号铁鹰剑士。这是一场势均力敌的对抗。 任清璇、吴辰都是当世少有的将才,一个以魏国至强地魏武卒出击。一个以秦国最勇的铁鹰剑士迎战。 双方战坐一处,杀得天昏地暗。星月无光,地摇山动。 同一刻里,端科与邮无正也交起了手。 战场上喊杀连天,似若人间地狱。 突然间,魏国的五千魏武卒居然斜下冲去,直冲前锋交战之处。 任清璇大惊,忙令铁鹰剑士前去支援。但是吴辰早已有了防备。封死了所有支援的去路。任清璇随机应变,不在想这支援。传令铁鹰剑士全力冲杀敌阵左翼,左翼松动。 仲青虎曲部本与乐羊曲部战至最关键的一刻,胜负眼看就要知晓。突然间上方杀来了精锐而强悍的魏武卒,登时打破了局面,前锋部队岌岌可危。 姬凌云心中静如止水,灵台澄明空澈,赵毋恤的意图非常明了想要速战速决,将自己击退。为此,他甚至不惜牺牲左翼来撼动自己的先锋,以求达到这个目的。 公孙圣双眼望这战场说道:“仲青虎的先锋军支持不了多久,大王应当早下决定,是否支援。” 姬凌云从容道:“公孙先生,寡人去后,这里有你指挥。” 公孙圣微一错愕,忙道:“如此不妥,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大王万金之躯,怎能冒险?” 姬凌云“哈哈”笑道:“寡人不做君子,也不愿意当君子。寡人要做地是,不让赵毋恤的诡计得逞。” 赵毋恤放弃左翼,撼动先锋,无非是想逼迫自己支援先锋大军,好用兵力挽回先锋劣势,他们好趁机一压而上,决定胜负。 赵毋恤的军队在太阳底下暴晒了三个小时,体力消耗过巨,不适合久战。时间拖延的越久,对他们越是不利,所以,他们想用此法来稍短双方的劣势。 姬凌云心中明白,正是因为自己的主力未动,所以赵毋恤地主力才不敢妄动。只要自己的主力一动,赵毋恤就不会在顾及其他挥兵全力一战。 姬凌云舞起了长枪,在头上旋挥一匝,大喝道:“无前禁卫军,进攻!” 他地喝令如平地响起的焦雷,轰传远近,已方人马闻声精神大振。 “咚!咚!咚!” 战鼓响起,这是由墨者亲自监制的牛皮巨鼓,声音洪亮,可传数十里之远。鼓音笼罩战场,吴国将士闻之大振。 姬凌云一马当先,长枪螺旋飞舞,挡者披靡,专韦、豫让和三十六狂章紧随其后。整队人马就像一把巨型利剑,一下子就把敌人攻来的先锋队伍冲成两截,杀入敌后。 以千计的敌人从四方八面冲来拦截,却没有人能是他对手,手下见主帅如此勇猛,人人奋不顾身紧随他后,杀敌抗敌,姬凌云王旗到处,无不人仰马翻,战况惨烈至极点。 在姬凌云后方的三十六狂章也真正露出了他们的可怕面容,他们赤脚上阵,身上布满了藤甲,手里均拿着一柄重达五十斤以上地双面战斧。他们咬牙瞪眼,每一次劈砍几乎都要用尽全力,不是将对手地脑袋砍下,就是将对方的肢体斩断,在不然就是把整个人都劈成两段,白花花地肠子脑浆满地乱流,不忍赌目。 无前禁卫军依仗的刀枪不入之身,举手投足之间,便去对手性命。 为什么无前禁卫军可以刀枪不入,至今已不是什么秘密,他的破绽方法世人都知,但直到真正面对上他们的时候,才能够完全体会道他们的可怕之处。 不错。 无前禁卫军的弱点以是人人皆知。 他们全身都有藤甲保护,唯一的弱点就是面部。但在乱战之中,除了有数的能手以外。谁又有本事招招都击中无前禁卫军的面部?何况,无前禁卫军人人都是训练有数的军队,且配有滕盾可以用来抵挡。 因此,即便天下人都知道无前禁卫军的弱点,在乱战中能击中的却没有几人。 魏武卒确实是天下少有的精锐之士,通常在战场上能够无往不利。只是,今日他们遇到了一支攻击、防御几乎完美的军队,号称天下第一军的无前禁卫 在无前禁卫军面前魏武卒几乎只有送死的份,只有个别厉害才能够准确的将兵器送入无前禁卫军的面门。 但好汉架不住人多,出现一个,立马有五把以上的兵器招呼过去。 姬凌云逐寸逐寸的往前杀去,魏武卒则节节败退。 乐羊见情况不妙,一咬牙脱离了队伍往最显目的姬凌云冲杀过来,一路上披荆斩棘,无人可挡,足见乐羊矛王之名,丝毫没有半点掺假。 乐羊双目圆瞪,挺矛便刺。 姬凌云回手抵挡,两人对战十合,你来我往,暂时不分胜负。不过,姬凌云也会乐羊的冲阵矛法,应对起来得心应手。而姬凌云的长枪却算是奇门兵器,让乐羊大为头痛,想不到姬凌云除了精通兵法韬略以外,一身武艺还那么出众。 又战了十合,还是谁也奈何不得谁。 这时,专韦、豫让赶来助战,乐羊不敌而走。 姬凌云也没有追赶,冲杀一阵,稳定了前锋的局势后,正打算回去。突然发觉,不知何事,自己已经被里三层,外三层的包围了。 原来,赵毋恤见姬凌云亲自出战,已知对方看破了自己的好计,不由恼怒异常。突然,灵机一动,察觉出了一丝战机。 马上挥动令旗,利用无比出色的战术天份,暗中对姬凌云施行了包抄。当公孙圣发觉时,赵毋恤已经达成了自己的目的。 第十三部一统天下 第十三章各有所长 赵毋恤此刻是打心底的高兴,数次被姬凌云算计,虽说早有心里准备,但难免有些不快。想不到竟然这么快就被他捉到一次绝佳的反击机会。 赵毋恤高高举起了长矛,,策着马儿打个转,向军士高呼道:“将士们,天佑我等,姬凌云那叛贼已经被我军包围,此刻正是我们击败他的最好时机。” 决定性的优势正在眼前,众战士立即齐声呐喊。“元帅必胜!”的呼叫声冲天而起,没有一个人不战意大盛。 这不但是一个破敌的大好时机,而是还是一个击杀姬凌云的大好机会。 姬凌云此刻陷入重围,一时间内难以突出。 在这万军从中,自己要他死,他纵然有三头六臂也休想逃脱。 赵毋恤果断的排列阵势准备给姬凌云加以致命一击,他将队伍列成八排的长方形阵势,前三排由两万矛盾手组成,中间两排为剑兵,后三排是弓箭手。八五八书房接着再发号令,两支各万人的骑兵驰往战阵左右两端,成为护翼。 显然,赵毋恤打算用矛盾手阻挡吴国的救援大军,再以骑兵游走,防止吴兵突入,或冲出,至于剑兵、弓箭手当然是用来击杀姬凌云所用的。 赵毋恤昂首大笑:“姬凌云,你的死期道矣!” 正当,赵毋恤准这不。第一战就着了他的道。” 赵毋恤道:“人都有长短,大王在军略,计谋上不是远胜赵毋恤。不然,他们也不会这样退却了。” “这话寡人爱听。”姬凌云点头笑了起来。 接着,姬凌云褒奖了任清璇跟端科,在这场战中他们都有不错的表现。当然,对于及时赶到的孙驰,姬凌云也少不了一阵赞扬。 命人打扫战场之余,看了孙驰一眼,姬凌云望向了东处,心中奇怪,这云飞扬为什么没有赶来,难道出了什么意外,忙道:“来人,去东方营地看看,那里有什么异常。”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云飞扬这才一脸狼狈的赶到“战场”。 任清璇、仲青虎担心的迎了上去。 云飞扬对他们露出了一个无恙的表情,来到姬凌云地面前请罪。 姬凌云道:“是不是对方看破了寡人的办法,才使得将军来迟了?” 第330章 一句话便将罪过拉到了自己的身上。 云飞扬感激的看了姬凌云一眼,脸色一阵红一阵白,最后叹了口气说道:“这回末将真的是栽了,被一个十五岁的小鬼打败了不说,还被他生擒了过去,实在丢人。” 姬凌云一愣。 其他诸将也露出了不可思议地神色,大伙儿都盯这云飞扬看意思非常明显,你这不是好好的在这吗?虽然确实是有些狼狈。 姬凌云更是惊奇,云飞扬地才干无可厚非是一员难得的良将,被一个十五岁的小将生擒。谁有这个本事,脑中突然浮现出一个人影,难道是他? 他神色不变,问道:究竟是谁有这个能耐。” 云飞扬对身后的护卫道:“带上来。” 不久,一个小将敷着双手被压了上来。 姬凌云定神一看,这不是当年的小吴起吗? 第十三部一统天下 第十四章时运不佳的吴起 这究竟是怎么一会事情?姬凌云糊涂了,在场的所有将士也都糊涂了。 姬凌云先前脑中闪现的正是当年被自己救下的小吴起,吴起在历史上那是鼎鼎大名。一说兵法,世人首推孙吴。孙吴起是中国军事史上的奇葩,孙是指兵圣孙武,而吴则是兵神吴起。 吴起一生从未打过败战,军事才能极其出色,也只有吴起也这个能力在十五岁的时候将智勇皆全的云飞扬生擒。 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云飞扬确实是被吴起生擒了的,可问题是这个时候被绑缚的明明是吴起而不是云飞扬。 究竟是吴起生擒了云飞扬,还是云飞扬把吴起生擒了。 姬凌云只觉的一个头两个人,完全搞不懂状况。 公孙圣、任清璇、端科、仲青虎等将个个都象是做梦一般,那一脸的表情跟姬凌云相差不了多少。 姬凌云问道:“你吧寡人搞糊涂了,这小吴起不是在你的手里,依照常理应该是你把他生擒,而不是他将你生擒吧!” “呸!”本来一脸傲气,一句话也没有说的吴起,听了姬凌云这话气愤的跳了起来,道:“这个手下败将怎么可能擒的住我,我才不会被他生擒呢!” 吴起年纪虽笑小,但性子却是孤傲,姬凌云这话显然是放了他的忌讳姬凌云没有理会吴起。继续看着云飞扬。 云飞扬被吴起说地面红耳赤,但姬凌云的问题却不能不答,深深的吸了口气道:“其实末将也不知道是怎么以回事情。说来惭愧。末将得知对手是一个十五岁大地小娃儿,又见他连布阵都布不整齐,也丝毫没有将他看在眼底。末将用大王的方法,先以一直队伍诱敌出战,然后在用弩箭乱敌阵型,最后以轻骑借助下坡之便利冲阵,赶来支援。开始一切都非常顺利。可是在后来末将率兵冲阵的时候却意外的跌入了他们所挖的陷阱中去。原来。那小将早已料到我们会利用坡度以轻骑突围,在暗中已经挖掘出了一道深坑。” 姬凌云赞许的看了吴起一眼,吴起天资聪慧,定是故意做出不知兵的假象,令云飞扬心存大意。 与其说是云飞扬大意,不如说是吴起狡猾。谁又想地到一个十五地小鬼会有那么多的心机。 “后来呢?”姬凌云问道。 云飞扬这时露出了奇怪的表情:“后来的时候就有些奇怪了,末将时候被擒,万余轻骑失了指挥。不是被擒就是逃回了军寨,而末将则被关在了一间帐篷里。后来。听到外头一阵撕杀,心知定是王副将率兵前来营救。于是,施计抢了把剑杀了出去。一出帐篷就见魏兵四处逃窜,溃不成军,只有吴起领这小部人马还在抵抗,最后被我们包围生擒。” 姬凌云欢喜问道:“你那副将叫什么?”能够打败吴起,并且将他生擒的人应该有几分能耐。 任清璇明白姬凌云话中的含义。奇怪道:“据我所知。这王副将才干普通,除了异常忠心以外。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云飞扬也点头道:“这也是末将最奇怪的地方,据王副将说他一心想救末将。点齐兵马后,就杀入了敌军地营地。敌人一触即溃,毫无反抗能力。” “这……”姬凌云此刻越听越糊涂,排了排吴起的脑袋问道:“你来说说情况。” 吴起看了姬凌云一眼,虽然相互敌对,但毕竟姬凌云曾是他地救命恩人且对他照顾有加,见他询问愤然说道:“还不是那群混帐,若非他们造反,别说区区云飞扬,就是他的营寨我也将他夺来。” 吴起的话充满了不甘,还是傲气,细细的将经过说了出来。 原来,吴起性格贪慕虚荣,重视官爵,首次领兵,一心想要大放异彩,然后成为真正的领兵大将,征战疆场。 但因吴起年少,性子有高,军中老将、老兵对他并无好感,甚至对他领兵充满了担忧和不信任。因此,吴起的命令并不能得到很好的执行。 见云飞扬地营寨安扎在山坡之上,心中生疑,决定假装糊涂,暗藏杀招。故意乱摆阵型,暗中却命人在关键地段挖掘一道深坑。 这命令一下,老将、老兵因为见吴起乱摆阵型,对他地能力起了怀疑,纷纷询问用意。这人多嘴杂,吴起自然不能开口。 因此,只下令,不说原由。有人不服,吴起立刻军法从事。最后在军法的约束下,魏兵不得不从之。 在擒得云飞扬后,吴起雄心万丈,准备用计夺取吴军在平衍坡地军寨。他暗中谋划,知道云飞扬被擒,对方一定会想方设法的前来营救。于是,想出一计,在对方出营寨救援的时候,自己领一支队伍乔装成吴兵的模样混入营寨。因为,他们从云飞扬身上搜到了将军令牌,完全可以混入营寨由内部攻克。 当然还是一样,吴起只说目的而不说具体计划,以防走漏风声。 这一下魏军砸开了锅,他们只有两万人左右,而吴军营寨却有四五万之众。吴起虽说是打了一场比较好看的胜战,但他的威望还远远没有到达可以让将士跟他冒险,陪他卖命的地步。 毕竟,吴起才十五而已。许多兵士都不同意吴起的计划,他们都知道自己的目的,他们来到这里是为了阻止吴国的援兵,而不是攻取吴军营寨,没有必要冒险。 吴起立功心切,一意孤行,全军大多将士也起了逆反的心理,都不愿意为了一点点的功勋而丢掉自己的小命。 双方争执不休,吴起连连动用军法,处罚了许多威望超过他自己许多的老兵。不服之声,非但没有随着吴起的强势而减弱,反而逐渐加强。 就在这个时候,吴兵冲杀了进来。 丝毫没有准备的魏军被杀了一个措手不及,连连溃败。吴起急忙抛开一切,指挥迎敌。奈何成见以生,对于吴起的号令只有小部分魏卒准确的做到了,其他的不是阳奉阴违,就是不信任吴起的指挥。 一支不从军令的队伍他所能发挥出来的战力可想而知,在吴军的强势下,魏军溃败。吴起在抵抗时被吴兵包围,他武艺一般,难以杀出重围,失手被擒。 正可谓人算不如天算,吴起便是这样莫名其妙的输了自己的初阵。 姬凌云听了啼笑皆非,在后世就多次听说吴起有才无德,贪慕虚荣,好功名,想不到年纪轻轻就如此立功心切,无视也内在的不安因素。 不过,无可否认,吴起的计策确实管用,只是因为没有威望,才铸成了今日之败。如果,吴起能够不急于求成,先累积一定威信,然后再领兵出征,相信情况会好许多。话说回来,抛开一切品行,吴起在军事上确实有超乎常人的天份。 吴起眼珠转了转,对姬凌云讨好的笑道:“吴王,你看我们好歹认识,关系也非同一般。不如你就放了我吧,怎样?” 姬凌云双眼一白,道:“现在才来讨好处,太晚了些了吧。还有放了你,对寡人有什么好处?” 吴起适适当当的说道:“最多我以后再擒了你麾下的将军,我也放他一马就是了。这样也算报答了你的恩情。” “嘿!!”姬凌云笑了起来,这家伙就算是成了阶下囚还是怎么嚣张臭屁,双手环在前胸笑道:“你这么一说,寡人就更加不能放了。你啊,以后就乖乖的坐寡人的侍卫,说不定哪一天寡人心情好会放了你。不过……”他话音一转,语气变为严厉,说道:“你若是胆敢逃跑的话,寡人绝不饶你。杀你,放心,寡人不会,但会挖掉你的膝盖骨头,让你走路都不成。” 吴起并不怕死,但一听要挖他膝盖骨头脸色不由一变。吴起此身最大的梦想就是早已登上相国之位,总揽军政大事。入朝则治世,出战则领兵,成为一个超越历史上任何一个贤人的存在。 可如果膝盖骨头被挖,那么他此身休想在领兵作战,也休想登上相国之位。 不能完成梦想,这对做官欲望极重的吴起来说,比杀了他更加让他难过。因为杀了他,他还有梦在,但若被挖了膝盖骨,成为了残缺不全的人,那么他的梦也就破碎了。 第十三部一统天下 第十五章教导吴起 看着面前有些变色的吴起,姬凌云微微笑了起来,历史上的吴起在二十七岁才算是真正成长,从那时起,方才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如今的吴起才十五岁,在姬凌云面前却还显得有些生嫩,不是对手,一句话就将他吓住了。 这样的旷世奇才,姬凌云这回怎么样也不会放过。 吴起忠于自己的利益,只要给他一展所长的机会。吴起不在意所效忠的对象是谁,只要一个主君可以不忌惮他,能够发挥他的潜力,吴起便会对他尽心尽力。 第331章 哪怕是一个小国,吴起也有绝对的实力将之发展起来。 只要自己能够将吴起留在身旁,时间一久,相信无需他开口,吴起就会自己请缨为吴国效命。 因为他是吴起,一个有大才却无德行的吴起。 记得史书上是这么记载的,吴起因为杀妻求将使得重视仁德的鲁国对吴起生出了不满之心。吴起被迫离开鲁国,投奔魏文侯姬斯。姬斯问大臣李悝说道:“吴起为人如何?”李悝说:“吴起贪荣名而好色,但是,他用兵之能司马田穰苴也不能超过他。”姬斯遂用吴起,此后吴起在姬斯麾下效命二十年,一共为魏国打了大小战役七十二场,共六十二胜十平,无一败绩,辟土四面,拓地千里,威震天下。姬斯身为儒学门徒都可用吴起,自己又怎么会因为吴起身上的瑕疵而放过他呢? 此时此刻,吴起在姬凌云的眼中就是一块尚未被雕琢地璞玉。无价之宝,来到吴起面前,亲自为他解开了绳索,拍了拍他的肩膀,道:“乖乖跟上了,你想要逃也可以,但要好好考虑一下后果。”说着。眼睛望吴起的膝盖处瞄了一瞄。 吴起本能的后退了一步。 姬凌云摇了摇头,继续向前走去。 吴起看这姬凌云的背影,犹豫了一会儿,垂头丧气的迈出了自己的步伐。 孙驰、云飞扬分别回到了自己镇守地营寨,姬凌云也在第一时间赶回了鄄邑。 这一战吴国击退了三晋联盟军,但由于对方撤退及时,双方的损伤差距并非很大,算是一场没有胜负的战役。 事后。姬凌云收到了战后的具体统计。沉默半响,最后道:“这一次的对手果然远非以往的对手可以比拟的。” 这一战吴军参战的人数高达六万,在这六万人中除去三千战死地,有三分之一都受到了不小程度地伤害。这数据是在已往战役中没有的事情。可见,对方士兵的精锐,丝毫不逊色与吴国。 “士兵医治的情况怎么样了?”姬凌云看这眼前的端科。 端科办事一丝不苟,许多复杂,需要耐心的活,姬凌云通常都会交给端科去办,其他人等他是放心不下。 端科答道:“一切正常运作。大王这次带来了五百人以上的医疗部队。伤病救治的很快。” 姬凌云看了在一旁闷头读书的吴起一眼,这家伙自从担任自己的护卫以后一句话也没有说,自己丢给他几本兵法古籍,让他一个人慢慢研究,自己也乐得清静。 “走了,去医疗处看看。”姬凌云来到吴起面前,踢了踢案几地桌脚。 吴起满不情愿地放下了书。乖乖的跟在了后面。 一路上遇到的将士无不恭敬无比的对姬凌云行礼致敬。姬凌云微笑回应。 这个时侯,在姬凌云后面的吴起露出了羡慕的神色。暗忖,若自己也能够象他一样,如此被兵士爱戴。此时此刻,自己恐怕已经攻下平衍坡军寨,并且压着云飞扬在叔父面前领功了。 姬凌云来到医疗处,受了伤的吴国兵士在轮流地接受大夫地包扎和清理伤口,见到姬凌云的到来,众人并没有多少反应,只是个别人点头示意,表示自己地敬意。 在医疗处内无大小,这是姬凌云的命令。因为,姬凌云不想任何一个伤员因为自己而晚一秒接受治疗。 在战争中,姬凌云除了自己的军帐去的最勤的地方就是医疗处,探望这里面的伤员,鼓励、聊天,有时还亲自参予治疗。 诸兵士无不感姬凌云大德。 回到了军帐,姬凌云看这沉默不语的吴起,问道:“你有什么感想?” 吴起淡淡的看了姬凌云一眼,道:“我总算明白为什么吴兵个个一到战场上就勇往直前,一个个对你的命令毫不犹豫。原来,你是这么收买人心的。” 对于吴起话中的刺味,姬凌云视若无睹,若这点气度也没有,吴国也不至于走到今天。他道:“可以这么说,但要知道一点。别人不是傻瓜,是否真心,对方感觉的到。没错,寡人不否认这么做确实有收买人心的目的。但他们都是为了吴国,为了寡人而受的伤害,所以寡人并不认为自己去探望他们有什么不妥。与此同时,这也是在救他们。他们在战场上表现的越神勇,存活下来的机会就越大。同样的道理在战场上他们一丝不苟的完成寡人的任务,一样也可以增加他们活下来的几率。这是非常简单的因果关系,因为,他们为寡人而战,所以寡人有义务关心他们。因为寡人的关心,所以他们敬重寡人,效以死力。因为他们效以死力,所以寡人能够打胜战,他们也因此得到功勋和性命。切忌,永远不要轻视自己的兵,虽然他不如你,虽然他没有你能干,但你却需要他,没有他,你将一事无成。这就是你被擒的真正原因。” 吴起视乎受到了启发,沉默了下来。 姬凌云回到位子上随手拿了本书翻阅了起来,过了不久,隐约间好像……似乎有一句很小很小声的“谢谢”传到了他的耳中。 第十三部一统天下 第十六章相互对峙 这是战役是姬凌云有生以来打的最为艰苦的一战,双方的实力相当,兵力相当,人才也各有长短。整整一年半的时间,双方都处在相互对峙阶段。战局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互有胜负。 但吴国的兵力却因为连连大战稍短到十五万人,三晋联盟军也好不到那里去,二十万大军锐减至了十三四万左右。 姬凌云没有攻下三晋联盟军的据点济阴邑,同样的对方也没有拿下姬凌云所在的据点鄄邑。卢虎坡、平衍坡这两处营地却是不时失守,但在吴国的顽强拼杀下一次又一次的夺了回来。 值得一提的是展如、项鹰的两支队伍进展顺利。由于,他们没有面对敌军主力,所以没有遇到过正面的对抗,所有敌人都在城中据守,概不出战。 展如大军以夏阳为首先攻击点,一路过关斩将,连克曲沃、绛都等重镇,覆灭晋国。现以逼近上党,取得三分之一赵地。由于,赵地民风彪悍,赵鞅、赵毋恤又甚得人心,许多大城都举城抵抗,展如大军的步伐时常受阻。但民兵毕竟不如精锐,一路上展如大军依旧高奏凯歌。 项鹰大军在韩地更是无往而不利,逢关克关、遇城破城,项鹰现已攻取大小城池七十二座,至今韩国仅有都城南郑一座,未被攻下。项鹰将城围困,整军待攻。 同时,燕国也响应姬凌云的号召,出兵南下攻打魏国,燕国的军队由于经常受到东胡异族的侵犯所以也是异常的骁勇善战,他们缺少的是一员可以独挡一面的大将。此番对面魏国地二线队伍,自然也是稳占上风,将魏国的中山一地尽入囊中。 再说三晋联盟军内军心逐渐动荡。韩国几乎灭国,赵国实力大损,魏国也是腹背受敌。许多战士因为家乡被破,从而人心惶惶,时常有逃兵的情况。 赵毋恤仿佛年老了十岁,这一年半来,没有一人比他更加的疲乏。姬凌云用兵之稳,用兵之利,时常让他夜不能寐。为了想出破敌战术,数日不眠。以是常事。 虽然多次以战术取得了优势,但在对方那鬼神难测的布局下,优势常常化为须有。更令他忧心的是大战持续了一年半,可吴兵丝毫没有厌战、反战的情绪,反而己方兵将因为家乡受到了侵略,凝聚力越来越低。 赵毋恤求救似的望向了董安于和郄疵。说道:“董师、义父,情况于我们越发不利,姬凌云一定察觉的出来,在这样僵持下去,寡人怕是真的要撑不下去了。” 董安于淡淡笑道:“大王勿 “寡人怎么可能不急……”赵毋恤见到董安于地笑容,心中涌出一股无名邪火,一拍案几大声咆哮道:“展如大军即将攻打上党。上党乃连接晋阳的门户,这上党一破,门户大开,晋阳危机。而我们这里却一点进展也没有……你还笑的出来……” 胸膛不停的起伏,赵毋恤如一头愤怒的雄狮指着董安于。 静、静、静。 大厅一片寂静。 董安于和郄疵都没有说话,只是淡淡的看着赵毋恤。 赵毋恤逐渐冷静了下来,似乎已经察觉道了过错,叹了口气道:“董师,抱歉,寡人心烦地很。一时间也不知道为何……竟说出那样的话来,实在不该。” 董安于平静的说道:“无妨。大王的一举一动属下等皆看在眼中。战况不利,大王身为全军统帅,身上的压力我等清楚。你以有三天没有休息了吧,疲乏、困恼,烦躁等等情绪在所难免。但大王要记住,在人后可以如此,但在人前若是如此失态。对于大王。对于军队都不是好事情。” 赵毋恤点了点头道:“毋恤知错了,在接掌盟军帅印的时候寡人就以料到这一战很难打。但却没有想到居然困难至此,寡人真的无计可施了。” 郄疵道:“正道,在联盟军中没有一人有实力可以战胜姬凌云以及他那一帮出色地部下。所以,我们也只能从邪道入手。” 赵毋恤精神大振,忙问道:“莫非义父已经有了对策?” 郄疵点头道:“其实在出征以前,董师和郄疵就已经发觉了姬凌云的一个致命弱点,只要姬凌云一除,吴兵主心骨一失,则我军可胜。至于展如大军,对方一但确认了这个消息,自然不敢在我境内多多停留。” 赵毋恤喜声道:“什么破绽?为何不早些使用。” 董安于一脸的自信:“时间越久,成功的几率越大。这一计只有在关键时刻才能取得奇效。 第332章 至于何计,大王不必知道,只要大王明日与姬凌云再战一场,便能知晓。”顿了一顿,又道:“大王可知为什么吴国的兵士一上战场就会变成一具不怕死的躯壳吗?” 董安于给了赵毋恤一个提示。 但赵毋恤并没有会意,反而更加糊涂了。 次日天明,赵毋恤领兵讨战,消息传至姬凌云的耳中。 姬凌云笑着对身旁的诸将说道:“寡人正准备去探探他们的虚实,想不到今日他们却送上门来的。” 比起赵毋恤身上地压力,姬凌云就显得轻松许多。虽然赵毋恤时常在战场上让他吃些小亏,但另外三路大军的成功却足以让他忘掉种种不快。心情好地时候也可以打打篮球,和阿青练练剑享受一下被虐待的感觉,再不然假公济私一把,请任清璇来商议军事,让美女陪自己聊天。 更主要的原因在前几次的交锋中,姬凌云隐约感觉道了三晋联盟军中的异样,发觉他们的总体实力有些下降,只是缺少十足的把握。本打算在这几日去挑挑衅,细细地观察观察。对方如此举动,正好顺了他地意愿,当即点兵出战。 双方在战阵上排列好了阵势,鼓声齐鸣,双方再一次的绞杀在了一起。 在这一年半里,姬凌云、赵毋恤双方交锋了不下三十余次,对于彼此之间地战术,战法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因此,应对起来得心应手, 双方兵将你来我往,分别在姬凌云、赵毋恤的号令下改变阵行派遣援兵。 左翼松动! 姬凌云立刻派施猛前去支援左翼。 左翼不稳! 赵毋恤也在第一刻,让老将行人烛过前去支援。 双方神情肃穆,相互比斗着,战况陷入了僵局。 突然间,联盟军的先锋军出现了一丝破绽。原来,任清璇在对战乐羊之时,故意身临险境。乐羊自恃甚高,打算利用一身出众的武艺将之击杀。刚一脱离队伍就被任清璇的亲卫包围了起来。 在乐羊无暇他顾之时,任清璇暗放冷箭将之射伤。虽然最后乐羊奋起余勇,突围除去,但也无力指挥。 任清璇即刻变阵,强行冲杀。乐羊受伤,无人因对指挥,先锋军呈现溃散之势。 不知为何,赵毋恤并没有派兵支援,稳住阵心。 姬凌云见有机可乘,即刻起大军强攻敌方的先锋军。赵毋恤神色恍惚,精神不济,待发觉异常时,已经来不及支援。 先锋军在姬凌云的强攻之下瞬间溃散。 赵毋恤打了自己一个耳光,暗骂自己竟然在关键的时候失神,不得已鸣金收兵。 姬凌云追击了十里,留下兵士打扫战场回到了军营。 军帐中,姬凌云首先褒奖了此战能胜的关键人物任清璇,然后又与诸将讨论起了这战的经过,说出了自己心中的怀疑。 任清璇点头赞同道:“确实如此,以往对战魏军的时候,压力非常的大。吴辰用兵之灵活,让人防不胜防;而乐羊用兵之强硬,几乎可以压的人喘不过气来。但是今日一战,乐羊依旧神勇如常,万夫难敌,但压力却少了许多。可见并非乐羊之错,而是对方将士有了抵战的情绪,限制住了他们总体实力的发挥。” “还有赵毋恤,今日他的指挥也有一些反常。”公孙圣看这姬凌云说道:“依照往常的赵毋恤,如此破绽还不至于看不出来。除非有意,或者个别其他的原因。” 姬凌云神秘笑道:“精神不济也是因素之一,据我所知,赵毋恤因压力太大,以有多日难以入睡了。”他的笑容很深,赵毋恤的一举一动似乎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第十三部一统天下 第十七章医馆惊变 一个时辰后,端科将这一战的详细数据呈了上来。 姬凌云看后大喜,这一战在数据上显示与以往不同。以往不是势均力敌,就是相差不大。可这一战吴国稳稳却占据了上风,敌方因赵毋恤一个小小的失误,所付出的伤亡代价是吴国的两倍。 不过,己方的伤亡人数还是一如以往,可见三晋联盟军虽然出现了一点内在的问题,但依旧保持着一战之力。 “走,去军医处转转。”姬凌云知会了吴起一声。 经过一年半的相处,吴起对姬凌云的态度有着很大的改观,不在扳着个脸,一句话也不说。有的时候在兵书上看到一些不懂的地方还会向姬凌云求教。 姬凌云在半年前还将《孙子兵法》传授给了他,吴起得到了《孙子兵法》就像是得到了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库一般,日夜研读,求知若渴。 姬凌云很明显的感觉到吴起的军事水平在疯狂的成长,相信不需要五年,吴起就能成为那个历史上战无不胜的兵神。 听了姬凌云的话,吴了点头,将手中的《孙子兵法》藏入怀中紧跟在他的身后。专韦、豫让一如既往,寸步不离。 阿青也不知从那个角落钻了出来,笑嘻嘻的说道:“去哪啊,怎么不叫我。” 姬凌云看了阿青一眼道:“不过是去军医处而已。” 阿青道:“我也要去。” 姬凌云无奈的点了点头道:“去吧,去吧。反正你也是白忙活一场。”他知道即便自己说不,阿青也一定会跟去。也懒得多费口舌。顿了一顿,还是忍不住道:“看看这都一年多了,哪有什么刺客的影子?世上谁不知道我姬凌云武艺高强,派刺客来不就是等于送死吗?” “哼!武艺高强?”阿青不屑地说道:“还不是手下败将一个。==” 一句话让姬凌云彻底的闭嘴了,技不如人,为之奈何。 步入军医处,诸多身着白色服饰的大夫匆匆忙忙的来回走动,同一些轻伤患者打了招呼过后,姬凌云继续向深处走去。 这里面是重伤患者的医疗场所,在里头的都是一些伤势严重。容易死亡的病患。这些人的意志最薄弱,非常容易生出负面的情绪。 所以只要一来军医处,这里是姬凌云必来的地方。往往他地安慰、鼓励可以成为这些病患者最大的动力,使得他们勇敢的活下来。 老远姬凌云就大叫道:“大夫,老程和老谋子的情况怎么样了?” 一人一瘸一拐的从军帐内走了出来,丢掉手中的拐杖“咚咚咚”的磕了三个响头。姬凌云急忙上前将对方扶了起来,急道:“老程,你这是干什么,快起来。” 老程和老谋子是跟随姬凌云十年以上的老兵了,在前几次的战役中分别受到了致命的创伤。其中老程在一次攻城战役中被敌人地滚木砸断了一条腿。而老谋子则是无前禁卫军中的一员悍卒,在与敌人的对战中被流矢刺入左眼,险些身亡。他们是重伤病患者中资格最老的两位老兵了,每一次来。姬凌云都会和他们谈天说地。老程手中地那根拐杖,还是姬凌云根据后世记忆亲自命工匠为老程打造的。 老程涕泪满面道:“大王,老程心里不甘啊!这贼老天要什么不好,偏偏要了我的一条腿。^^如果老天要了我一条胳膊,我还有另一条可以为大王杀敌。要了我一个眼睛,还有另一个可以为大王开路。可是他却要了我一条腿,没有了这条腿,老程就是废人一个,再也不能为大王效命了。所以,我已经决定离开军营回家乡去,不能在这里浪费大王的粮食,增加大王的负担。只怕今生,老程也难再见大王一面。就让老程多磕几个头,算是报答大王多年来地恩情吧。” 姬凌云听了这话,双眼登时红了拉起了老程道:“这是什么屁话,你可是我吴国的英雄,我姬凌云怎么可以这样对待吴国的英雄。” 老程泣道:“老程是个乡下人,不懂得什么大道理。只知道因为大王的关系。我的娃儿现在上了私塾,学了文化。还知道写家书了。这些都是大王的恩典,老程只想为大王而战,报答大王的恩德,现在老程腿断,说什么也不能拖累大王,大王,您就准了吧。” 姬凌云禁不住老程的苦苦哀求点了点头道:“来人,拿一百个戈币来,在送我们的英雄回乡。” 老程连忙拒绝。 姬凌云却扳下了脸道:“老兵还乡,这是遣散费,寡人为人一视同仁,不会多,也不会少,你且保管好了。” 老程伸出双手颤抖地接过了钱币,再度点头拜谢。 姬凌云目送老程一瘸一拐的走出了视线,伤感的长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向帐内走去。 “大夫,老谋子呢!”因为老程的事,姬凌云的语气还是有些伤感。 主治老谋子大夫上前答道:“回大王,老谋子已经返回部队了,他说这里无聊的很,他要会军营继续为大王杀敌。” 姬凌云再度沉默了半响道:“他地伤没有问题吧。” 大夫道:“已经详细检查过了,没有什么问题。不然,在下也不敢放他走了。” 姬凌云默然地点了点头,自己有这么一群兵,真是自己前世修来的福气。这时,姬凌云地目光在这个大型的军帐中环顾了一圈,发现当中又多了许多新面孔。其中一个尤为引人注意。此人身高八尺,发黑如墨,国字脸如磐石一般坚毅,躯体挺拔而有力,一看就知是一个了不得的人物。不由暗赞,军中何时出现了这等人物?细细观望,见他面色苍白,显然是失血过多的景象。随即目光移至对方的右臂上,只见对方右臂空空如也,不知是被什么利器给削了去。 姬凌云暗叫可惜,一般人失了右臂等同废人了,不禁走上前去,边走边问道:“他是哪一营的,在那一场战役中受的伤。” 第333章 大夫答道:“具体情况不知,送来的时候就是因为失血过多而昏迷过去,一直也没有醒来。他是不久前端科将军命人送来的。据说是此人在倒在乱兵从中,血流如注,我们也是在不久前才止住他身上的血。” 来到那人的身旁,细细打量了会儿嘱咐道:“此人要好生照料,看他的模样应该不是一般人物。” 姬凌云转身欲走,便在此时,异变发生。 原本昏迷中的那人突然睁开了双眼,那对眼珠中闪动这犀利的光芒,一抬手抢过姬凌云腰间的湛卢宝剑以雷霆之势刺向姬凌云的要害。 这湛卢宝剑当初姬凌云留在了鬼谷之中,鬼谷子在两年前托公孙圣还给了姬凌云。 只见湛卢宝剑上寒光颤动,那一剑无声无息,却快若疾风闪电。 姬凌云脑中一片空白,根本无力反抗。因为对方的剑太快,快的不可思议,莫说猝不及防,就算是严阵以待,姬凌云都不敢保证自己能够从容的避开。 一声娇喝,有一人的剑更快。若说先前一剑,如同疾风闪电,那么这后头一剑却是自然,莫名其妙,好似那一剑本来就在那个地方,刚刚好顶在了湛卢宝剑的剑背上将之磕偏。 对方神色一变,反手一剑依旧快如疾风闪电。 阿青从容应对,却听“咔嚓”一声,阿青的青竹棒断为两截。以往阿青的对手都在她一个档次之下,所以阿青以竹棒足以应对任何攻击。 可是显然这次的对手显然与阿青在同一档次之内,她以青竹棒对付姬凌云的湛卢宝剑显然在兵器上吃了大亏。 湛卢宝剑可是欧冶子毕竟心血的结晶,削铁如泥,何况是区区一根青竹棒。 对方不在与阿青缠斗,弃阿青直取姬凌云要害。 姬凌云手中无剑,一身武艺,施展不开,不好抵挡,只能连连后退,可他那里又快的过对方的宝剑。眼见利刃直逼胸前,自己竟退无可退,闪无可闪。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阿青奋不顾身,用身子撞倒了姬凌云,挺身去挡那把剑,只见利刃“噗”的一声,插进阿青的胸前,鲜血立刻出来。 阿青咬紧牙关,这一刻眼中充满的坚定,并不顾及身体里的剑,手中的半截竹棒直插对方胸口透心而过。 那人抽搐了一阵,不甘的倒了下去。 阿青回望了姬凌云一眼,笑了一笑身体向一旁倾斜,倒了下去。 第十三部一统天下 第十八章计 姬凌云被这突如其来的场面给惊呆了,什么都顾不得了,伸手捞起阿青,嘴里发出一声大吼,一脚将刺客踢飞了六丈开外。 姬凌云低头,看着怀中面孔雪白,血一直淌下的阿青。哑声大叫:“大夫!大夫!大夫……大夫在哪儿?”他似乎已经忘记了这里正是军中医馆。 专韦、豫让和一些大夫以及伤病患者都被吓傻了,一动也不动。 豫让最先反应过来猛踹了身旁的大夫一脚,大叫道:“你娘的,还愣在这里干什么?” 大夫倒地滚了几圈,忙连滚带爬的向姬凌云方向跑去。 姬凌云仍然抱着阿青,不曾松手,心中悔恨焦急。他低头,看到阿青的脸色越来越白,血一直滴到地下,不禁心慌意乱。他不住的喊着阿青:“阿青!阿青!看着我,别晕过去,保持清醒!跟我说说话!听到没有!”眼泪不知觉的流了出来。 阿青看着姬凌云,觉得胸口好痛,吸着气,觉得每次呼吸,血就跟着流出去。她以为自己要死了。好多话,还没说明白,还没有搞清楚,怎么办? “姬凌云,我是不是快死了?”她挣扎着问。 姬凌云大震:“什么死不死?受这么一点小伤,怎么会死了!听话要好好的活着,好好的活着……”阿青吃力道:“如果能不死我才不……想死呢!活着多好,可以笑,可以哭。可以想,可以说话,死了就什么也做不了了。只是,我中剑了,不想死也不成……可……不可以问你一个问题……你……你……” 话未出口,阿青便向一旁倒了过去。 “她死了……她死了……” 姬凌云神情呆滞。看这刺客的尸体,发疯似的冲了上去,从专韦手中抢过宿铁刀。对着尸体一套乱砍,不知过了多少时间。他脱力地坐到地上。眼前只剩下了一堆血肉。 不知何时,公孙圣、任清璇、施猛、端科等将都到达了帐内。 见姬凌云发泄完毕,公孙圣走了过来低声道:“阿青姑娘只是昏迷了过去,并没有死。” 姬凌云大震,一把抓着公孙圣道:“你再说一遍?” 公孙圣道:“大王,阿青姑娘虽受重伤,但还有死。” 姬凌云来到了阿青身旁,几乎是脚不沾尘的飞窜而至,见她面色苍白。身上的剑已经拔出来了。伤口也坐了包扎,正静静的躺在病床上。 姬凌云急忙上前把脉,虽然很弱,但他确确实实的感受到了阿青那跳动的脉搏。 “太好了!”姬凌云一蹦三尺,抱往阿青地头笑道:“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你会没事的……” 这时,大夫在一旁欲言又止。最后说道:“大王。阿青现在没事,但以后就难说了。” 姬凌云面色一变道:“这话什么意思?” “那刺客的剑太快。太狠,虽然没有伤到阿青姑娘地要害,但也因失血过多而变得异常虚弱。人在虚弱的时候很容易引起其他病症。只要阿青姑娘身体一日不见好转,这危险一日也不能解除。更何况,她现在还没有清醒,能不能醒来也是一个未知之数。”大夫战战兢兢,但还是以一个大夫地职业操守将情况如实的告诉了姬凌云。 姬凌云默然无语,坐在床沿轻抚着阿青的发鬓,问道:“阿青大概什么时候能醒。” 大夫摇了摇头道:“属下医术有限,无法判断。” “那就去找医术高明的大夫来。”姬凌云比自己想想中的还要冷静,眼睛也没有离开阿青那苍白的面庞。 公孙圣道:“臣下已经四处派遣兵士前往各地找寻扁鹊神医的大夫了,此外,臣下在游历天下时,在淮河之畔遇到了隐居在此处的长桑君。长桑君虽不如扁鹊神医有名,但却是扁鹊神医的师傅,一身医术不在扁鹊神医之下,臣下也派人去请了。” 姬凌云没有发觉,公孙圣在说这话地时候眼中露出了一股高深莫测地欣喜。 姬凌云就这样坐着,看着,什么事情也不想管了。 公孙圣道:“大王,你可知刺客是谁?” 姬凌云烦躁道:“此人善使左臂且武艺出神入化,重伤其间就是刺出如此霸道的剑术,当世除赵无敌外,别无他人。”赵无敌三个字,是从他的牙缝里蹦出来的,可见他在中心对赵无敌的愤恨。 公孙圣奇怪道:“这赵无敌与大王近日无怨,往日无仇,为什么要来刺杀大王?” 姬凌云不耐烦的道:“你有完没完啊……赵无敌也是赵氏的一员,而且是赵毋恤地长辈,赵鞅地亲叔叔,你说他为什么要来刺杀寡人?” 公孙圣好不动气点了点头道:“这么说来主使者是赵毋恤,大王难道不想报仇吗?” 报仇!!! 姬凌云回头看了看公孙圣,心底明白过来,俯身在阿青的额上轻轻一吻,低声道:“对不起,阿青。我真地很想很想在这里陪你,直到你醒来为止。但不行,因为我除了是姬凌云外,还是吴王,统御这吴国千万百姓的吴王。” 最后看了看阿青一眼,调头离去,同时道:“去议事厅商议政事,此外对外隐去阿青一事,就说寡人大展神威将刺客击杀,此外再将赵无敌的尸体送还给赵毋恤,告诉他赵无敌的下场就是他日后的榜样。” 济阴邑。 赵毋恤一脸铁青的看这眼前的碎肉,双目露出了汹汹火焰,咬牙切齿地看这董安于和郄疵。指着他们颤声道:“这……这就是你们的主意,办法?” 董安于点了点头道:“不错,这是唯一杀姬凌云的方法。” “你们知不知道,寡人只有这么一位长辈,对待他,寡人就同亲祖父一般。你们却让他们去送死!”赵毋恤手足无措,不知应该那什么态度来对待董安于和郄疵。 郄疵一脸平静的说道:“这是赵无敌同意了的,除了这个办法。我们也没有别的出路也走。” “结果怎么样?”赵毋恤拍案而起,气急反笑:“这就是你们所要地结果。”他指着姬凌云送来的一堆碎肉。咆哮道:“姬凌云出入间身旁护卫不说千人,也有上百。专韦、豫让都是当世少有的剑手,勇士,而姬凌云自己也有一身鬼神难测地武艺。你们让我祖父一人去面对那么多人,能杀他的几率多大,是一层,还是零。这不是让他去送死吗?” “不!”董安于答道:“此次刺杀,赵无敌确实难逃一死,但刺杀地成功率却有八成。” 郄疵接话道:“吴国士卒个个骁勇善战。是因为他们都受到了姬凌云的关心。姬凌云的爱护,所以他们乐意为姬凌云报效死力,姬凌云有一个习惯就是时常去军医处探望那里是伤病。在寻常姬凌云身旁护卫无数,但在军医处却仅仅只有专韦、豫让两人而已。因为,姬凌云怕人多碍事,妨碍住大夫的医疗。所以,在军医处是最好的。也是唯一的下手机会。” 他将自己的计策一一道来:“其实。想要混入军医处非常简单。姬凌云重视伤兵,赵无敌大人先身着吴兵铠甲。混入战场,并且以武艺吸引住一将的注意力,然后在即将胜利的时候,故意让人砍掉右臂,假装昏死过去。 第334章 因为赵无敌大人昏死过去,那将无法查询赵无敌大人地身份来历,逐一询查也不可能,权宜之计也只能先行治疗。赵无敌大人身材魁,只要略微通晓相人之术者,便能看出他地不凡,何况是身为一国之君的姬凌云乎?只要姬凌云注意道赵无敌大人,赵无敌大人的刺杀就等于成功了一半,世上没有人能够在近距离里,躲开他的偷袭一剑。”郄疵很信任赵无敌的武艺。 对于郄疵的这整套计划,赵毋恤也无话可说,确实只要一切顺利,成功率却有八成。只是…… “不管怎么说,你们的计划失败了。非但没有杀死姬凌云,还害得寡人祖父死无全尸,成了肉屑。” “失败了吗?也许吧……”董安于这时却笑了起来道:“大王看这尸体,姬凌云是一个用剑高手。假如真如他所说地一样,赵无敌身上地伤应该是一击致命,或者多伤和一个致命伤口。可是这尸体却有致命伤口无疑,但却成了肉屑,显然这是泄愤所留下的伤痕。如果真地象姬凌云说的那样他大展神威将刺客击杀的话,这一身泄愤的伤痕就不会存在了。” “你是说……”赵毋恤也忘记的生气,神色严肃的看着董安于。 董安于点头道:“我看大展神威是假,中剑不敌是真。因为赵无敌伤了,或者杀了姬凌云。所以才引起了军中士兵的愤慨,将之碎尸。” 董安于话音一落,吴辰、乐羊便走了进来。 他们在门口已经站了好一会儿了,到不是有意偷听,而是听得姬凌云送来东西,怀着对战局关心的心态来到了议事厅外,准备入内却听赵毋恤再发雷霆之怒,言语间又波及刺杀姬凌云,也顾及不了其他细细听了起来。 吴辰道:“这种事情可不能胡乱瞎猜,说不定是一个圈套。” 乐羊却道:“如果计划顺利,我看这成功的几率高达九成九。” 众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乐羊身上。 乐羊道:“天下武艺本质一样,任何兵器只要运用得当都可以发挥相应的威力。在下自幼好武,姬凌云我同他交过手,知道他的底细。若将天下武者化为五等,姬凌云的武艺和在下相差不大,可为一等。然赵无敌却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已经超越了一等,在境界上由要高于我等。一等武者和超越一等的武者之间的差距不是一般的大。莫说出手偷袭,即便正面交锋也可以将对方杀的无还手之力。” 关于武技,乐羊这位宗师的话显然别有份量。 “如此,我们必须尽快确定下来,看看姬凌云到底有没有被刺,这可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大好机会。”吴辰眼中闪烁了兴奋的光芒。 董安于道:“我以命人密切注意吴兵的一切动向,相信不久就会有消息传来。” 说曹操,曹操到。 董安于的话刚说不久,一位身材消瘦的青年疾步走近了殿内。 董安于忙道:“龙猛,我叫你办的事情怎么样了?” 龙猛是赵无敌最杰出的一个弟子,淡淡的看了董安于一眼,道:“搞砸了,不久以前,从鄄邑中闪出了二十余轻骑朝四方飞驰。我逮到了三个,可是还没有开口审问,他们就已经自杀了,身上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 董安于不急反喜笑道:“果然如此,想必姬凌云一时未死,所以四处派人请各地神医。对方要保密,因此这派遣的人一定是忠心无比的亲信。看他们被擒者,即刻自尽可见一般。” 吴辰沉吟了会儿,点了点头,说道:“如果消息属实,我们应该立即出兵” 第十三部一统天下第十九章视死如归 当夜凌晨,姬凌云的吴国大军在卢虎坡、平衍坡大张旗鼓,虚张声势,暗中却悄悄的往东方向齐地撤去。 如此计谋当然瞒不过董安于、郄疵、吴辰等智谋之士,很快他们就察觉了姬凌云的意图,并且派出了追兵。 在鄄邑以东三十里外的一处山阳道左边的山峰上,姬凌云跳目远望,只见一条火龙远远的绕过了鄄邑,向自己这个方向飞驰而来,那点点火把光芒移动的情景在也茫茫黑夜中显得异常壮观。 姬凌云大笑说道:“寡人没有说错吧,任凭赵毋恤、董安于他们千算万算,在此关头,一定中计。”说着,咬牙想到了赵无敌刺在阿青身上的那一剑,忖道:寡人一定要在你们身上讨来。随即他又摇了摇头,在这紧要关头,分心并不是一个理智之举。 一旁的公孙圣仰望星月无光的夜空,长叹道:“在这种情形之下,任谁也无法拒绝如此诱惑。” 确实如此,若在平常。赵毋恤、董安于、吴辰一干人等还可能会三思而后行,但如今形势紧迫,三晋联盟军内在的不安因素以生,用不了多时可能会引起更大的动乱。 何况,吴国的两路大军一路已经快要灭韩,一路即将兵临赵国国都,情况之糟糕也只能用“迫在眉睫”来形容。在这种千钧一发的情况之下,一个可以完败吴国的绝佳机会怎么能够不让赵毋恤、董安于、吴辰等人为之心动,为之疯狂呢? “此战过后,我们应该可以北上了吧,一统天下不在只是梦想。”端科双眼露出了兴奋的光芒,“一统天下”此时此刻已经是吴国上下所有兵将的希望,所有将士莫不以追随姬凌云“一统天下”,建立无上功勋而疯狂。 姬凌云却摇头道:“没有那么容易。赵毋恤、董安于、吴辰虽以入套,但他们都不是等闲之辈,不会轻易上当的。你们看……”他指着远方的那条火龙道:“这火龙看起来有八王左右,但实际上却是经过虚张声势渲染而成,实际人数怕是不足三万。对方真正的杀招是在后面。”他地目光看向了火龙后方那一块什么也望不见的黑影,眼睛中带着笑意,仿佛已经看穿了黑暗。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天色也渐渐转亮,秋日的气候林木间湿气很重,那层层薄雾让人无法看清远处的景象。 斥候将军张言以那矫健灵活的身躯在起伏的山丘上跳跃。不一刻就到了姬凌云的身旁,汇报道:“大王,敌人以在一里之外,即将进入我军的伏击之地。” 姬凌云深吸了一口气,道:“是时候了,按照原定计划进行。说罢手往上扬。四方传令兵立刻以各种各样的传讯方式将姬凌云地意图传给了所有兵将。 不一刻,三晋联盟军追到山脚之下。 乐羊早已听闻手下报道,在前方不远出一队吴兵正在迅速逃窜。乐羊久经战场,见此地山峦迭起,地势险要是一个藏兵伏击的好场所,会心一笑,高举长矛高声道:“吴兵就在眼前。建功之日,就在今朝。诸位将士,随我一同杀敌,同建功勋。” 魏国兵将齐声大喝,更加奋力追之。 这时忽然山后一声炮响。喊声大震,只见吴兵军全部回旗返鼓,树影中飘出中军大旗。上面飘着吴国的翼虎旗帜,姬凌云那黄色的主帅王旗也在空中迎风招展。 乐羊不由大惊失色,定睛看时,只见中军几十员上将,出现在眼前,一身黄金战甲的姬凌云在雾色中若隐若现。 乐羊大惊叫道:“姬凌云还活着!我等轻入重地,落进他的计中了!” 姬凌云“哈哈”大笑道。“此刻知道为时晚矣!” 乐羊一听姬凌云地声音。神色一变,急忙勒马往回跑。背后任清璇大叫道:“贼将休走。你以中了我们大王的妙计,受死吧!” 魏兵魂飞魄散,左右山道上闪现无数吴兵,弩箭激射,弓弦震响,漫天箭羽,好似雨点一般落下,魏兵躲无可躲,避无可避,死伤惨重。 便在此时,魏兵后方鼓声齐鸣。悄悄跟随在乐羊之后的魏兵在这里时候冲破了包围,将乐羊以及他的大军救了出去。 这个时候,在山阳道的绝亭岭处公孙圣一脸悲痛的看着眼前的两千士兵,双目绯红,长叹道:“将士们,你们可知道为何我们要撤退吗?” 两千士兵你望望我,我看看你,均不知何故。他们大多不通晓兵法,但也知吴国在这场战役中占据这很大地优势。同时,他们个个都是吴国的老兵,对于姬凌云是打从心底的敬佩。在他们的眼中只要有姬凌云在,那么胜利就会属于他们。如此,莫名其妙的撤退,实在令他们揣测不已。 公孙圣再度问道:“你们听说过赵无敌这个人吗?” 赵无敌地大名响彻大周,即便是吴国也多有人听到他的名号。一个兵士回答道:“他是晋国的剑神,据说有一身无敌地剑术。” “不错!”公孙圣难过道:“告诉你们一个坏消息,这赵无敌在昨日以伤病员的身份混入我军军营刺杀我王,我王在毫无察觉之下身受重创,命在旦夕之间。” 两千士兵先后露出了惊恐的神色,部分人已经悲呼一声“大王”痛哭了起来,另一部分人也在低声哽咽。 公孙圣道:“我知道你们都是精锐,你们都是真正的汉子。大王命在旦夕,只有安心调养才能够康复,不能在受到打击和惊怒。所以必须要有一队士兵镇守这绝亭岭,在这个险要之地抵御敌军的追击,让大王有足够的时间退至安全的地方休养。” 两千士兵相继都露出了凝听地神色。 公孙圣接着说道:“同时我也知这一战凶多吉少,很有可能会全军覆没。所以,我并不强迫你们,愿意留下地留下,不愿意留下的回到自己地军营,当做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你们什么也没有听到。是走是留,你们自己决定。” “我留下!”公孙圣话音一落,一个人走到了公孙圣的身旁。 第335章 公孙圣惊讶道:“端科将军……你……” “什么也别说了,我意已决,必然在这绝亭岭上战至最后一刻。”端科神色相当平静,有了这个决定后,他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 有了端科这位吴国的破虏上将军,兵马副元帅为榜样,两千士兵个个都露出誓死一战的神态。 “上将军,我陪您……” “副元帅,我也留下……” 两千兵士没有一个人愿意离去,为了他们的大王,他们无怨无悔。 公孙圣还想多说。 端科强横道:“军师,本将知道你想说什么,但敌军狡猾,这里必须要有一人镇守,而我身为吴国的破虏上将军,兵马副元帅最有资格也最令人信服。”同时,低声道:“大王曾经说过一句话,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我在这里,大王的布局成功率将会是百分之百,暂时别告诉大王,等得到我战死的消息后,在告诉他说端科祝大王武运昌隆,一统天下。” 公孙圣深深的看了端科一眼,长叹道:“你的话,我会一字不漏的带到的。” 公孙圣一脸深沉的来到了姬凌云的战车旁,隔着窗口轻声道:“大王一切已经办妥,此事有臣下亲自过问,天衣无缝,敌人必然会上当,中计。”他绝口不提端科之事。 姬凌云在车里头笑道,“天衣无缝那是未必,六层把握还是有的。只是可惜了那两千忠勇的将士。”说着,长长的叹了口气。 牺牲小利而换取大利,这对于一个上位者来说是不可避免的一件事情。姬凌云早有心里准备,但在关键时刻还是忍不住感到难过。公孙圣在心中答道:“只有两千将士成功率只有六层,但多了端科,成功率却是十层。”想起了端科,他也叹道:“大王不必为此事伤感,这一切的付出都是为了日后的太平。只要破了三晋联盟军,大王一统天下的好日子也将到来。” 姬凌云在战车里头,应了一声,然后道:“其实就算计策不成也无关紧要,寡人在留了一手秘密武器,相信不久就会发挥作用了。” 第十三部一统天下第二十章遭擒 听到乐羊带来的消息,赵毋恤愤怒的将自己的头盔狠狠的摔在了地上,口中咆哮道:“可恨,可恶,我们又被他给算计了。” 吴辰淡漠的看了赵毋恤一眼,知道最近几日赵毋恤的精神大不如前,身心都受到了很大的压力,有许多细节发现不了,沉吟了会儿,问乐羊道:“乐兄,你真的能够确定你看到是正是姬凌云?” “这个……”乐羊好真不敢确定,那时候太阳没有出来雾气很大,根本看不清楚对方的真实面目,犹豫了会儿道:“应该不会错,对方确实是穿着姬凌云的铠甲,而且声音也是一样。” “这么说乐将军没有看清楚对方的模样?”董安于瞪大这双眼,惊讶的看这乐羊眼中出现了难见的激动。 “没有!”这一次乐羊回答的很是坚决。 董安于追问道:“那将军怎么不看看清楚?” 乐羊不悦的瞪了董安于一眼,道:“董先生,大雾弥漫,怎么可能看的清楚。再说,姬凌云身旁弩手上千,即便百只猛虎冲上去也无一幸免,我怎么上前。” 董安于也觉得自己的语气有些冲动了,忙道:“将军勿怪,安于只是有些心急了,这事关系道我们三晋的生死存亡,不得不谨慎从事。” 吴辰也在一旁帮衬,说道:“乐将军,此事关系重大,你在好好想想。” 乐羊无奈道:“没有什么好想了,本将又不是糊涂老儿,刚刚过去不足三个时辰的事情。怎么可能忘记。我确实没有看到对方的模糊的面孔,但那一身黄金盔甲、身型和一口地特殊吴腔那是错不了的。” 董安于、吴辰、郄疵三人相互对望。 董安于道:“吴兵有十五万之众,找一个身型同姬凌云一样的不难。” 郄疵也道:“据说姬凌云麾下有以能人叫做张言,他精通天下各国方言,而且能够学他人的口音说话。此人以这几项能力专门为吴国刺探军情,现在已经官拜将军。” “所以说乐将军看到的和听到的不一定就是姬凌云,很可能是他人穿着姬凌云的铠甲以假乱真,用来迷惑我们。”顺着董安于、郄疵的话。吴辰继续推论了下去。 听了三人地话,乐羊也皱起了眉头说道:“你们这么一说,我道想起了一些不寻常的地方。这一年多来,我常为前锋正面对抗姬凌云的前锋部队。姬凌云的指挥方式非常的沉稳,也可以用保守两个字来形容。不急进,不冒进,一步一步直到我们事先露出破绽,然后在以迅雷之力,将优势扩大。” “一个人的战斗风格很难改变的。今日与对方接触的时候。对方大出伏兵的时候。只放箭而不出击,这不是姬凌云地作战风格。因为我军在对方地奇袭之下,已经乱了阵脚。吴国以兵精而闻名,我军乱了阵脚正是他们出击的大好机会,可是他们并没有出击而是一直用箭羽飞射,意图将我们击退,这点非常的值得怀疑。” 郄疵听了乐羊的话,立刻道:“有优势不占。那是傻蛋。事奇必鬼,对方不攻,十之八九是因为不能的关系。姬凌云不在。他们又不敢将消息公开,且无力指挥,只能出此下策,让我们自以为中计,从而放弃追击。” 赵毋恤听了诸位的分析,渐渐的冷静了下来,下令道:“就地安营扎寨。火速派斥候探取敌方动向。” 三百名斥候得令。分散着往吴兵撤退的道路追去。 当天夜里,三百名斥候就有两百多名回到了三晋联盟军地营地。他们所探得的消息一致。山阳道已经有吴兵把守,人数不多,但却占据着最险要之地,无法通行。 得到消息后的赵毋恤、董安于、吴辰、郄疵四人在瞬息之间察觉出了其中地关键。 赵毋恤兴奋道:“一定是对方害怕我们追击,所以才留下了这一支守军。可见,姬凌云确实出现了异样状况。不是死,就是重伤,不能指挥也不能行动。” 吴辰沉吟道:“死的可能性不大,姬凌云要是死了,他们想瞒也瞒不住,只有姬凌云尚在,还能震慑的住群臣的时候,才能够将这些才高气傲的文臣武将统一支配。” “会不会又是计?”郄疵的话提醒了众人,姬凌云最擅长的是用计,布局,他们不只是一次吃过此道地亏了。 正当众人沉思地时候,又有斥候传来了消息,说绝亭岭上有守兵不满三千,其中守将为吴国的破虏上将军,兵马副元帅端科。 赵毋恤大震,忙道:“传令全军,立刻拔营,强攻绝亭岭。” 董安于、吴辰、郄疵三人皆松了一口气。此时此刻,因为端科地存在,他们已经完全相信了姬凌云受重伤无力指挥战斗的消息。 十万大军对着绝亭岭强攻了三天三夜,端科以及两千勇士日夜不休,仿佛拥有无穷的精力一般,愣是将十万大军阻挡在了绝亭岭下,没有一个能够穿过绝亭岭。 越是如此,三晋联盟军攻打的却是激烈,他们清楚端科越是不要命,越能证明姬凌云此刻情况的不妙。 绝亭岭毕竟不是城寨在三晋联盟军的强攻下于第四日清晨被占领,二千士兵全部战死,端科自尽却被乐羊制止,生擒至了赵毋恤的面前。 赵毋恤看这端科,笑道:“好一群勇士,二千人四天之内就令我军损失了八千将士,不知是什么支持你们拥有如此信念?” “呸!”端科眼中皆是血丝,二话不说,一副要杀要剐悉听尊便的神情。 赵毋恤对着董安于、吴辰、郄疵三人说道:“果真被三位说中了,这端科早已心存死意,想必姬凌云是凶多吉少了。” 端科破口大骂:“你们这群卑鄙小人,打不赢我家大王却使用如此卑劣的手段,可耻。” 赵毋恤“哈哈”笑道:“这么说你是承认了姬凌云遇刺重伤一事了……” 端科神色一秉,不再多言。 赵毋恤将端科压入天牢,并且下令全速追击。 第十三部一统天下第二十一章局中局 就在赵毋恤生擒端科后的第三天,他们再一次的得到了姬凌云的消息。 吴国的十数万大军正以极快的速度往东北方的齐地移动,显然是做着回吴国的打算。 赵毋恤紧握这拳头,大声道:“立即跟我追!一直向前,不追上对方,就不要停下!”说着双腿用力夹住马腹,箭一般电射而去。 正当赵毋恤奋起直追的时候,龙猛压这一位面色干瘪的老头来到了赵毋恤的马前,冷冷的说道:“他有你们真正想要的消息。” 龙猛很恨眼前这几人,他们一个个的都是害死自己师傅的凶手,若非赵无敌在生前的时候再三叮嘱他,让他帮助赵毋恤,帮其成就大业,他早不愿意呆着这个地方了,更别说帮赵毋恤。 见龙猛冰冷的神态,赵毋恤也微微的摇了摇头,虽然赵无敌死,他很心痛,但赵无敌毕竟只是一个剑手,在用处上远远比不上董安于以及郄疵重要。 赵毋恤看向面前的老头,见他神色惊恐,身子也吓的发颤,脸上的皱纹都缩在了一块,丝毫看不出有任何能耐。 这种人怎么会跟姬凌云搭上关系? 怀着这个疑问,他问道:“老丈,你可知道吴王姬凌云在 “啊……”老头儿吃了一惊,赶忙死劲的摇着头,道:“不……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他在哪 赵毋恤看得出这老头儿的面色不对,显然是在口是心非。 第336章 只不过,赵毋恤个人的英雄主义很重,让他欺负一个七八十岁的老人,那是万万不能的。 郄疵这时笑眯眯地走到了老头儿的面前,笑的非常地甜。那神情就向是田伯光看到了漂亮妹妹,洪七公发现了鸳鸯五珍烩一般,“老丈。看你这样子应该是儿孙满堂吧?不知家中共有几口人?” 老头儿战战兢兢的说道:“大小加起来十八口子。” 郄疵很温柔的拍了拍老头儿的肩膀道:“十八口子?还挺多的。老人家,年纪大了要多为家里人考虑考虑,平安才是一切。如果你想看这自己的亲人一个个的死在你面前的话,你现在就可以走了。知趣点,告诉我们想知道的事情。” 老头儿以听得面色发白,多年活下了地经验告诉他,这些人随便动动手指就能要他的小命,同时也包括他地所有亲人。 二话不说,老头儿就跪了下来。痛哭流涕。 赵毋恤看了不忍道:“将你知道地都说出来吧,我们不会难为你的。” 老头儿忙哽咽道:“小老儿是这附近颇有微名的大夫。这周边有什么疑难杂症都会来找老夫治病。前几日。一人来请小老儿去会诊,老夫见他出手大方一时财迷心窍跟了去。谁知他们先是蒙上了我地眼睛,接着他们竟带着小老儿来到了一个山坳中。那里有一座小型的军营。他们让小老儿看的人居然是那个威震天下的吴王。小老儿当时吓呆了,那吴王胸口中了一剑,由前胸透入后背伤势非常的严重,险些尚命。” “只是险些尚命,还没有死?”赵毋恤摇着头叹着气,姬凌云一日不死,便是他们的心腹之患。让他们如鲠在喉。难以安心。 老头儿答道:“确实没死,但伤的很重。心脉都受到了损伤,身体极为虚弱,不易劳累,只能安心静养,以待好转。” “你是怎么出来地。”一直在听地董安于突然冒出了这么一句话,显然对老头儿产生的怀疑。依照常理,吴国地那般人不会轻易的暴露行踪。 老头儿为了家人根本没有半点说谎的意图,忙道:“是吴王放我出来的。” 正在众人惊疑不定是时候,老头儿说明白了原由:“一开始,他们是让呆在那里照顾吴王,但我不想家人担心,同时也怕对方的伤调理不好,牵连道了自己。所以并不愿意。他们有强留的意思,但吴王却帮我说了话,叫他的护卫别为难我,并让一个叫豫让的人送我回到了家里。” 董安于点了点头,这敬重老人确实是姬凌云为人处事的风格之一。 赵毋恤忙问道:“你可知对方的具体位址?” 老头儿摇着头道:“无论来去,他们都蒙着我的眼睛,除了知道在一个山坳里外,别的什么也不清楚了。” 赵毋恤看向身旁的诸位,问道:“对此,你们有什么看法?究竟哪个消息是真的?我们得到确切的消息说吴国大军正在齐地开去,而这位老人家又说姬凌云在一处山坳中养病。” “应该两个都是真的,从端科的表现看来。姬凌云受到了重创,性命悬于一刻,在这种情况下,显然不是很适合劳累奔波。所以,他们兵分两路,一路吸引我们的注意,一路悄悄的藏匿起了行踪,在一个僻静的地方调养生息。虚则实之,实则虚之,正是姬凌云向来的用计之法门。”郄疵最擅长的就是推理他人的想法意图,在听完了老头儿的所有话后得出了这么一个结论。 马陵山跨临沭、郯城、新沂三城,是一条低山丘陵。它北起临沭邑曹庄,北南走向,止于宿迁境内的骆马湖边,整个山体连绵起伏,长达百余公里,以状如奔马而得名。这里山清水秀,花香鸟语,气象万千,确实是一个休养生息的好地方。 姬凌云心中感慨,只可惜如此地方在不久的将来会成为一处关系到天下大势的战场。 公孙圣见四周沟深林密,道路曲折,高声道:“大王所说不错,这里确实是一个适于设伏的绝妙之地。” 姬凌云得意的笑了起来,精通历史,这是他独一无二的长处。 在十天前,众人都在未如何设伏和设伏之地而心事重重,姬凌云也是一样。兵法有云:天时不如地利,自古用兵占据地利者胜,所以在选址上一定不能马虎。 一日,他在看地图的时候无意间看到了马陵山,使得他想起了一百年后的马陵之战, 公元前341年,魏惠王派庞涓联合赵国引兵伐韩,包围韩都新郑。韩昭侯求救于齐。齐以田忌、田婴、田盼为将,孙膑为军师。 孙膑见魏军来势凶猛,且敌我力量众寡悬殊,只可智取,不可力敌,便决定采用欲擒故纵之计,诱庞涓上钩。他以减灶之法命令军队由外黄向马陵方向撤退,伏兵于马陵道,一举将庞涓大军击溃。 孙膑是孙武子之后,一身才学不逊色于乃祖,他选中的伏击之地,必然是万里挑一。于是,姬凌云乔装到了马陵山,亲自探测地形,果然不出他所料。孙膑选择的这个地方确实是一个难得的战场,计划也因此而定了下来。 配合他计划的那老汉姓姜,在很久以前本是齐国人,是吴国情报人员在此地安插的眼线之一,而且地位颇高,甚至得到了韩庆的亲自接见。因为年事已高退休了,姬凌云等人在设计这套计划的时候,他的身影无意中出现在了韩庆的眼前。众人见他年事已高,可以更好的瞒过赵毋恤、董安于那一行人。因此,一致认为这姜老汉是做此事的最佳人选。 姜老汉也非常愿意配合。 龙猛身为赵无敌最得意的弟子,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在不知不觉的时候让姜老汉出现在龙猛的眼中并不困难。 姬凌云回到了自己所居住的山坳中,韩庆迎面走了上来,低声道:“我们逮住一个大家伙。” 姬凌云好奇道:“谁?” 韩庆答道:“乔装成樵夫的龙猛。” “好家伙,他们终于注意到了这里了,走,一起去看看。”姬凌云快步向大帐走去。 龙猛此刻双手被敷在身后,神色间一片坦然。他来到龙猛的面前。龙猛瞪大这双眼,吃惊的看这姬凌云,嘴巴张的老大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吃惊吗?”姬凌云在龙猛的身前转了一圈,道:“我非但没有死,反而一点事情也没有。” 龙猛那还能不明白怎么一会事情,恨声道:“你别得意的太早,只要大王他们发觉我没有回去,一定会识破你的诡计。” 姬凌云摇头笑道:“你是一个樵夫,而不是什么龙猛。赵毋恤他们不见你回去,只会更加注意这里,而不是怀疑这里。” 顿了一顿,他继续道:“等着吧,不出五日,寡人必让赵毋恤败于此地。” 第十三部一统天下第二十二章象兵大破连环九寨 就在姬凌云擒住龙猛的第三日,他麾下的暗哨便发现了周边的不寻常之处,将之告诉了在马陵山内的姬凌云。 “他们来的好快!”这一刻,姬凌云胜券在握。 “龙猛的武艺在赵国仅次于赵无敌,专韦一人与之对战三百合不分胜负,还是豫让暗中出手以二敌一才将之擒住。赵毋恤、董安于、吴辰他们具非蠢人,不难猜测出他以落入我等的手中。然后缩小范围,这马陵山自然暴露在他们的眼中。”公孙圣说出了原因。同时还道:“为了以防万一,日久生变,今夜他们就会动手。” “你我所见略同,傍晚用过餐后,命令各部做好一切准备,争取最大限度的杀伤敌军,增大两军优势,将他们赶回黄河以北。”姬凌云说出了自己这次布局的最终目的。 公孙圣听了,双眼闪过丝丝利芒,问道:“大王有办法破三晋联盟的连环九寨?” 所谓“连环九寨”是董安于自创的一种立寨方法,吴国善于围城而战,将敌人困于城中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尤其是姬凌云用兵沉稳,不露一丝破绽,一旦被他围住寻常人等休想突出重围,只能坐以待毙。 董安于为防止此类事情发生,在济阴邑的前后左右共建了九个营寨。这九个营寨以济阴邑为中心围绕起来。可谓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相互扶持。虽不能说是一夫当关,万夫莫敌,但足以挡住任何攻击。 同时也限制住了吴国最擅长地垄城战术,因为九个营寨相隔济阴邑具有一段路程。吴国除非动用四十万大军。否则难以围住。 这也是吴国为什么在一年半里始终没有攻克济阴邑的主要原因之一。 姬凌云在攻城失败后曾经说过一句话,“要破济阴邑,当先克连环九寨。”姬凌云口中的将他们赶回黄河以北。显然是意味着他将要攻克济阴邑。让赵毋恤、董安于、吴辰他们无立足之地,乖乖的滚回黄河以北。 姬凌云说出此话,不正是已经有了破连环九寨的办法了吗? 姬凌云神秘地笑了起来:“公孙先生不知道也是自然,其实寡人还有一支从来不被人知晓地秘密兵种。他们可是摧城拔寨的利器,无人可挡。这才是寡人此次布局的真正目地,只要将他们赶回黄河以北,我吴国地水军才真正的能够派上用场。” 在济阴邑以南的原野上,一群巨型的庞然大物在缓缓地走着,每走一步所发出的声响,让人觉得大地在他们大地脚上颤抖。不协调的喝喝声由庞然大物的口中传出。 在庞然大物的后方乃是一万精锐的骑兵。他们的战马蒙眼,行动却和谐一致。显然是精锐中地精锐。 他们便是吴国最具有力量地军队,其一乃是姬凌云口中的秘密武器战象大军,经过多年地训练发展,战象军已经扩充到了一百二十余头,人人都配备了吴国最先进的武器。 第337章 另一支骑兵却是号称当世第一的冠军骑,由施猛所率领的力量行的冠军骑。 在姬凌云撤退的时候,施猛就接到了姬凌云的命令在途中脱队于颖水中游等待森熊所领的战象军团,并留下了锦囊妙计,告诉他在自己将三晋主力吸走以后,立刻配合战象军团破敌的连环九寨。 施猛见识过连环九寨的威力,心中并不认为仅仅只是凭借着一百多头笨拙的畜生就可以破掉对方的连环九寨,但姬凌云的命令却是不能不服从的。 今日天黑无月,正是暗中偷袭的最好时机。 一行人至连环九寨以南的一座营寨外,施猛有些忧心的看着火把林立的营寨,先一步来到了森熊的身旁,昂头望向他道:“森将军,跟我们想象的不太一样,赵毋恤等人虽然走了,但是你看,这营寨还是一如已往,丝毫没有任何放松戒备的迹象,并没有因大王的退却而轻心大意。” 森熊也是久经战场的猛将,做不到大将的指挥若定,一些基本的用兵常事还是懂得的。正如施猛说的那般,对面的营寨看似寂静无声,其实别有玄机。当即道:“确实如此,不过这并不妨碍我们攻破对方的连环九寨。” 森熊说的相当自信,有一种目空一切的感觉。 施猛还待要说,森熊已经吹起了冲锋的号角,一百二十余头战象在瞬息之间如同吃了兴奋剂一般,迈着巨大的脚步向前冲去,口中传来了森熊那粗大的嗓门:“一切按照计划行事。” 施猛大吃一惊,此刻却也无力制止。 记得在三个月前,姬凌云曾经率兵偷袭过这连环九寨,当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等到其余八寨同来支援的时候优势尽去。因为姬凌云的及时抽身才没有付出巨大的伤亡。 这一战也让吴国上下都见识道了连环九寨的厉害,他万万没有想到施猛居然是这样光明正大的冲了过去,直接于对方的连环九寨硬抗。如此行径,实在是有些自不量力。 施猛呼喝道:“全军准备,等会森将军陷入重围的时候,我们再行杀出将他营救回来,不可恋战。”秉着吴国一贯的同僚合作原则,施猛已经做好的支援的准备。 但接下来的一幕却让施猛目瞪口呆起来。 正如他们预料的一般,此刻他们面对的敌人并非以往容易露出破绽的敌人,虽然表面上三晋联盟军已经占据了绝对的优势,且将吴国的大军逼退。但如此并没有让他们生出一丝一毫的骄敌之心。 连环九寨里的守将依旧如常的执行这属于自己的本份,在象兵出现的那一刹那,连环九寨里的守兵便以敲响了敌袭的警铃声。 训练有数的守兵在第一时间就以准备就绪。弓箭手永远是防守的第一利器,在象兵进入射程以后,箭羽不住的向来敌射去。 早已做了防备的象兵以滕盾保护起了自己唯一露出的破绽——面部,对于其他地方完全无视。 箭羽射在藤甲上纷纷落下,射在大象的身上仿佛是在给它捞痒痒一般,起不到任何效果。 战象兵不费吹灰之力在逐渐增多的箭羽中一口气冲到了寨门口,如以往训练的一般,森熊坐下的象王当先抵达了寨门口。以那巨大无比的脑袋,象牙不停的冲撞这营寨的栅栏,不过并没有什么实质的效果。 这时,敌人已经拿着长矛、长戈冲了上来。 战象上的士兵已经弓手也开始往下射箭,居高临下,效果显然要远胜于对方。森熊此刻更是神勇无敌。 在象王的背部挂这两个巨大的布袋,袋中所装全是森熊的远程武器小戟,每袋五百,足足有千只。 只见他一手抓起一把用力挥甩下去,小戟分散射出,在他的神力下中者非死,则重伤,端是厉害无比。 在他小戟的射程之内只有尸体而不见活人,这并非对方怕死,而是只要对方一入他的射程则必死无疑。 象兵逐渐到位,一头大象的力量有限,但一百头以上大象聚集起来的力量却无法估计,在战象的合力下,它们撞开了栅栏,冲入了营寨践踏起了那些如同蚂蚁一般的敌人。 象兵在商朝的时候就出现过,并不陌生,但在战车横行的周朝中应为稀少而耗费极高早已落伍,淘汰,不为世人所用。 所以,联盟守军没有任何对付这种庞然怪物的经验,被它践踏来,撞过去,毫无任何办法,乱作一团。 远处,施猛大张着嘴巴,呈现出一副呆滞的神态,回神后,大叫一声,“好家伙,果然厉害,难怪大王如此信心十足。伙计们,随我冲上前去。” 象兵以撞开了敌营,冲乱了敌军,剩下来的就要看他们大显神威了。 施猛大喊一声,杀入寨中,径奔中军来杀。 象兵在前,骑兵在后。 象兵冲乱敌阵,骑兵来回杀敌。相互之间,配合的天衣无缝。 敌兵惊慌,正不知敌兵多少,自相扰乱。那森熊百骑与施猛万骑在营内纵横驰骤,逢着便杀。各营鼓噪,举火如星,喊声大震。 一夜之间,吴国依仗象兵之勇,骑兵之力,一口气连破九寨,大胜而归。 第十三部一统天下第二十三章熊熊烈火 同一时日,在这没有月亮、星星的夜晚里。 马陵山完完全全的笼罩在了这夜色之中,好似那洪荒异兽静静耸立在大地上。四周很静,静的令人心底发寒。除了能够听到风的嘶喊以外,别无任何动静。 此刻,姬凌云的眼中一片黑暗,完全看不到马陵道下的景象。为了不让对方有任何机会发现自己的迹象,姬凌云早已下令全军上下人人口含树枝,不得发出半点声响,更别说是点燃火把了。 “都这个时候了,怎么还没有一点动静?”云飞扬皱起了眉头,压低着声音说道:“会不会不来了!” “也许来了,我们还不知道哩!”任清璇低声回了一句,后又道:“你认为他们会光明正大的冲进来吗。这里可是山区,他们来的人数最多不过五万,关键的时候往山里一逃,他们如何寻找的到。” 云飞扬明白过来,不在言语。 姬凌云目光一直看着山道,生怕错过了任何一个瞬间。正如任清璇所说的一样,三晋联军的目的不是为了杀敌,也不是为了打败隐藏在山坳里的吴兵。他们是为了自己而来,要不将自己生擒,要不将自己杀死,只有如此他们才能够挽回局面。 因此,他们绝对不能让山坳里的吴兵有任何准备的时间,唯一的方法就是趁着夜色,不举火把,摸黑行军。行至关键之地,然后在一举杀出,让吴国没有任何准备的机会,好擒住自己或者杀死自己。 等了不知多长时间,目光所及之处突然有火光闪现。紧接着一阵混乱,火把四起。 姬凌云长笑一声。“起鼓,点火,放火,射箭。” 鼓声登时响起,四周杀声也阵阵传开,火把点点,无数的油罐,木材。火把朝山下丢去。箭羽漫天射下, 此地本是平地,喊杀声鼓声由山上直冲而下,在山道上来回震荡,似乎漫山遍野均有兵马一般。 与此同时,现在正直秋日,山道附近干草茂盛,经火一烧,立刻成片燃起,沿岸的野林长草纷纷起火燃烧。敌人以为前后受敌,立时乱了起来,尤以前军为甚。 不一刻,山下已成修罗沙场,惨叫声成片传来。那冲鼻的焦糊味,就连在山顶上的姬凌云也能够闻得到。 火势越烧越大。短短半个时辰里,整个马陵山道都被烈焰围绕。山下的敌兵烧得互相拥抱,五万大军除后军一万免予危难外,其他的皆困死于马陵山道中。 姬凌云心中也有些不忍。但并不打算放过他们,亲自纵兵追杀,一杆长枪有若傲龙出海。挑剌挥打,所到处敌人纷纷倒地。 山道难走,所以这队军乃清一色步兵,想要追上并不困难,再度杀敌三千。 蹄声轰鸣,数千敌骑瞬间杀至。 姬凌云眼利,瞥见领头地正是老对手赵毋恤。哈哈笑道:“毋恤兄别来无恙乎?” 赵毋恤、姬凌云再一次于战场上相逢。 赵毋恤见姬凌云安然无恙。完全不是自己想象中的那般奄奄一息,心中大恨。怒极笑道:“久闻姬凌云布局只能,天下无双。此刻,我赵毋恤才算真真领教。这一战,我输的心服口服。告辞!” 赵毋恤回马就走,姬凌云也不追赶。 双方具有劣势,姬凌云忌惮赵毋恤兵多,而赵毋恤谁忌惮姬凌云大胜气盛,也不知他究竟有多少兵马。谁也没有在这时候冒然动手。 回到了马陵山,大火还在不停的蔓延。 姬凌云下令隔绝火种,制止火势蔓延,直到次日正午时分,大火才渐渐熄灭。 再度命人打扫战场,四万大军能活下来者不过寥寥十余人而已,其中有一部分人神智失常,胡言乱语。 姬凌云叹了口气,道:“今日死的人已经够多了,这十余人起不了多大作用,给些银钱将他们放了吧。”“是!”下人领命而去。 姬凌云从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好人,但这一计就害死了四万人的性命,心底别有一番难受。 公孙圣、任清璇等将均有不忍,一致请姬凌云离开。 姬凌云点了点头,正准备传令离去。 云飞扬大步走了过来,高声道:“大王,战场上还有一人,看他的穿着打扮,可能是一条大鱼。属下发现他的时候,他已经昏迷多时,被许多士兵压在了身体之下,身上有多处烧伤,但性命无忧。” 姬凌云让云飞扬将他带了上来。 第338章 两个士卒抬着一个面如熏碳地人来到了姬凌云的面前,来人很是眼熟。他从卫兵身上拿过水壶,洗去那人脸上的烟尘,露出了一张沉稳清秀的脸庞,竟是魏国上将军吴辰。 姬凌云大笑了起来,“果然是一条大鱼,来人,将他好生照料,不可让他死了。” 这吴辰是吴起的叔父,有他在手哪怕这小兵神不乖乖的就范? 这一把大火烧的三晋联盟军损失惨重,赵毋恤不敢久呆,撤回了济阴邑。 回到了济阴邑,赵毋恤却发觉连环九寨已破,呆立半响,感慨道:“姬凌云的布局鬼神难测,难怪天下豪杰无不败于他手。” 九寨已破,吴国又善于围城战术,济阴邑以无法久呆,收拾细软,当日就弃离了济阴邑,北渡黄河,撤回黄河北岸。在黄河北岸,修筑起了防御工事,意图借助黄河天险来抵御吴国的大军。 第十三部一统天下第二十四章吴起的自白 火,四周全是火。 汹汹的烈火越少越大,烟尘弥漫了整个山道。 耳中全是士兵那痛苦,凄惨的哀号声。他们相互践踏,相互挤推,在死亡的面前,人的意志是那么的脆弱。 “上将军,撤吧。”一个亲卫兵面色很苍白,焦急的来回走着。 “撤,前无路,后无门,往哪里撤?”上将军苦笑了一笑,眼中竟是痛苦的神色,那一声声的惨叫好似那刀子一般,一下一下的刮着他的心窝,令他痛断肝肠。 眼看大火即将把上将军掩盖,亲卫兵将上将军扑到在地,将他压在了身下。一个、两个、三个,十余名亲卫兵用身体将上将军压的严严实实,几乎不留一丝的缝隙。 火,一点一点的将他们吞噬,但他们谁也没有动,任由火在他们身上烧着…… “不要……”吴辰大叫了一声,猛地惊醒,坐立了起来,身上全是被吓出的冷汗,他发现自己的心跳好快,梦到了那残酷的一面。 依稀记得自己当时奉命前去擒拿姬凌云,由于赵国兵将多骑兵,步卒不如魏国。因此,这任务就落到了魏军的手中。同时,乐羊精通骑战,唯有自己能够当此重任。 在行军的时候,为了不让躲藏在山坳中吴国的兵将察觉,己方的士卒个个偃旗息鼓,连火把也不点摸黑行军。 一直抵达了马陵山道。马陵山道两岸绝壁,地形险要。根据可靠的消息,姬凌云与他的吴国军队就是隐藏在这山道尽头的山坳里驻扎,以供姬凌云安心养伤。只要出了山道,自己便有七成的把握将姬凌云生擒。 可就在这关键的时候。前方地士卒突然来报说在出口处有许多树干阻挡住了道路。自己不得已点燃火把看个究竟,却见上百株大树将这出口处围堵的严严实实,其中一棵的树干上还刻有“三晋大军葬于此处”的字样。 待自己幡然醒悟之时,耳中就传来了震天的鼓响,紧接着是烈焰、落石、滚木、箭羽等等催命地器械从顶上落下。 随着火势蔓延。余下一切有如梦境中的一样。 “叔父,你醒了,你终于醒了。”正当吴辰神智渐渐恢复的时候,耳中突然传来了吴起惊喜的呼喊声。 “起儿?”吴辰蓦然发现吴起正一眨也不眨地看着他。“我没死?这……是哪儿?” 吴起一阵犹豫,最终道:“这里是吴国军营。” 吴辰叹了口气,虽说在醒来发觉自己没有死的时候,他已经有了这种心里准备,但听得此言还是忍不住摇头一叹。随即道:“对了,你怎么在这儿,当初叔父还以为你已经死了呢,害我难过好一阵子。” 吴起想起往事。后悔不堪道:“这话说起来就长了,当初起儿目空一切,不将天下人看在眼内,对于部下不去用心沟通。又过于求成,造成内部动荡,平白失去了有效的战机,反而成了阶下之囚。” 吴辰惊奇的看这吴起。那一战的事情,他已经听逃回来的士卒说了。当初他反对吴起领兵正是因为吴起天纵奇才又自视甚高,加上年少狂妄,不精通为人处事之道,没有任何军中威信,却又过于求成,让之领军容易出乱。本来。吴辰有心改掉吴起这些怀毛病。但想尽办法皆不奏效。此刻,听他陈恳认错。心中又惊又喜。 吴起在军事上的天赋,天下人少有匹敌者,但这性格上的弱点却是一个致命地伤害。若能改变,相信将来他会是一个不逊色于孙武子的存在。 看了吴起一会儿,吴辰感感慨道:“这一年半来,起儿变了许多。” 吴起笑道:“人终有一变,夫为将者,必有腹心、耳目、爪牙。无腹心者,如人夜行,无所措手足;无耳目者,如冥然而居,不知运动;无爪牙者,如饥人食毒物,无不死矣。故善将者,必有博闻多智者为腹心,沉审谨密者为耳目,勇悍善敌者为爪牙。一人力短,而众人力长。智勇如姜尚者,若无武庚、管叔、蔡叔、霍叔、周公等人的帮助,他又怎能帮助武王连战连胜?有能力,却不能让部下效以死力者,此为废材。有能力,若能指挥部下如用使臂者,方为大将。” 吴辰听了沉默了会儿,问道:“这些是谁教你的?” 吴起见吴辰面色有些不对,顿时想起了自己地处境。长久以来,自己已然适应了自己的身份,心底已经接受了自己是姬凌云护卫一事。这时才晃神过来答道:“是吴王教我的。” “你已经投靠了吴国?”吴辰的语气有些冷淡。 “没有,叔父,起儿真地没有,只是……”吴起也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些什么,低耸这头道:“自从侄儿被擒以后,吴王便将我带在身旁,命我为他的护卫,跟随在他的身旁。开始侄儿不愿,但是侄儿是阶下之囚,并没有选择的余地。在担任他护卫的第一天,他便让侄儿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且教导侄儿,让侄儿明白了一个道理。” “永远不能小看自己麾下的兵,你对他地期望有多大,他就能产生多大地力量。同时,也告诫侄儿,一个将军若连自己麾下的兵都不信任,那么这些兵又怎么能够信任自己地将军能够带领自己打胜战呢?一个没有求胜的军队,永远不能获得胜利。” “对于吴王的教导,侄儿感同身受。若不是侄儿不信任自己麾下的兵,那些兵又怎么会怀疑自己的能力,从而引发内乱?” “跟在吴王身旁的一年里,吴王的一举一动,所作所为侄儿一清二楚。他所有的举动几乎都是在收买人心,但每一个举动都是那么自然,一点也不做作。” 吴起道:“侄儿曾问他这样做不累吗?吴王却道:有求于人,怎能嫌累。原来,在吴王的心中他麾下的士兵为他打战,他麾下的将领为他卖命,这一切都不是理所当然的。正是因为他姬凌云需要士兵为他打战,需要将领为他卖命,所以他要用自己的行动来报答他们,来为他们着想。而不是象世间大王一般,自己是王,所以士兵为他而战是理所当然,将领为他卖命,也是正常之事,不用为士兵,为将领付出些什么。因为自己是大王,有义务享受大王的权力。两种情况,意义完全不同。吴国之所以强大,毫无疑问关键在于一个人……姬凌云。因姬凌云有这个资格得到士兵、将领的爱戴和效忠。” “看这姬凌云的一举一动,侄儿突然觉得自己非常的渺小。自己的一切跟吴王比起来相差何止千里?拥有这样的大王,这样的主君应该是所有吴国臣子最幸福的事情了吧。无论是心胸,还是气度,吴王都是无可挑剔。” 吴辰无言以对,心中暗叹:“有君主如此,当真是死而无憾了。” 吴起看这吴辰道:“叔父,你知道吗?吴王真的很看重起儿,起儿在军事上的一些不解,不懂的地方,只要去问他,他都会耐心的讲解给起儿听,直到起儿搞明白为止。在不久前,他甚至将《孙子兵法》这部奇书传授给了起儿。” 吴辰面露震惊之色,相传这《孙子兵法》可是一部远胜于《六韬》、《三略》的奇书,可以教人百战百胜的神书。如此谣传不可相信,但却也证明了《孙子兵法》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吴起道:“当初我曾问吴王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他说起儿是一个军事史上的奇葩,将来一定是一个不逊色于孙武子上将军的存在,中华的历史上若少了这么一位将军、用兵大家一定是一大损失,就象是中国的文化不能没有孔子,中国的军事也不能没有孙吴。他的话起儿并不太能够理解,但那语气中的期待和器重,起儿却感受的道。虽然起儿从来没有向他表示效忠,甚至一开始都没有给他什么好脸色,但他却是那样的器重起儿。起儿实在是看不透他的为人,起儿至今也不知日后的路应该怎么去走。” 吴辰拍了拍吴起的肩膀,笑道:“吴起,叔父一手把你带大,并非是别有企图,只是想你过得好而已。平时对你严厉,也是因为不想让你白白浪费你这一生出色的天赋。从今天开始,你已经长大了。一些事情你应该自己做主,莫要畏首畏尾考虑其他。你在心底是怎么想的,你就怎么做。不必在意世人的眼光,但求问心无愧即可。” 第十三部一统天下第二十五章我有一计,可破南郑 吴起惊讶的看着吴辰,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这位向来严肃的叔父会对自己说出这样的话来。 其实,吴辰太了解自己这位侄儿了。吴起天性凉薄,对于“情义”二字看的不是很重,除非对方真的对他有难以报答的大恩。 第339章 否则一切小恩小惠他完全不会看在心上,甚至于直接无视。魏国对于吴起来说仅仅只是一个国家,以他的才华天下那里都可以去,所以在他的心底对于魏国没有任何的留恋、感情。 唯一令他在意的就是自己,自己一手将吴起带大,又将一身所学,倾囊相授,只要不是禽兽,都会心有感激。 如今,吴起视乎已经被姬凌云才学、气度给征服了,已经将他视为自己学习的榜样,对他产生了一股叫做“崇拜”的心态。 此时此刻的吴起对于吴国的感觉远远大于魏国,让他在全心全意的为魏国效命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与其自己以恩情强迫吴起不得加入吴国,以此掩盖他的才华,不如让他自己做决定。无论他加入吴国也好,不加入吴国也罢,这都是他自己的选择。 加入吴国自己虽然很遗憾,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以姬凌云用人的本事,加上他对于吴起的器重,吴起将来的成就一定不可限量。说不定可以如姬凌云说的那般,成就不逊色于孙武子,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同样的道理,假如吴起选择不加入吴国的话,也就意味这魏国将会少一个厉害的对手。日后若是能够逃出去也可以帮助魏国,使得魏国平添一位大才。 无论吴起选择什么,吴辰觉得自己都不会有遗憾了。 吴辰欣慰的抚摸这吴起的脑袋。说道:“这个姬凌云太厉害了,他知道以你这自身甚高,又不甘心失败地性格,想要迫你归顺,那是痴人做梦。所以以此怀柔之法。将你的心给收服了。你嘴上不说,其实心底是很想追随姬凌云,在他麾下建立功勋的,可对?” 吴起不好意思的点了点头。这天下大势基本以定,姬凌云几乎是唯一的选择。何况,这姬凌云又是这个世上唯一让自己心服口服地人。 吴辰一笑,说道:“叔父知道起儿的选择了,按照你的意愿去做吧,叔父不会责怪你的。” 吴起高兴地点着头,正如吴辰料想的一样,若非魏国有他在。不想与之为敌,吴起早就加入吴国了。 吴起道:“叔父,不如你也随我一同加入吴国吧,以吴王的气度是不会在意你曾经于他为敌的。” 吴辰面色一放。冷声道:“此事休提,魏君对我有知遇之恩,我吴辰即便粉骨碎身也无法报答,岂能背信弃义。” 吴起知道自己这位叔父的性子。不在说话了。 他看了吴辰一眼,道:“叔父,您对起儿的恩情,起儿无以为报,不管如何,起儿一定要就你出去。” 话音一落,吴起迈步跑了出去。 吴辰叫了几声。见没有回应。苦笑道:“这孩子……” 吴起一口气跑进了姬凌云的营帐,由于他是姬凌云身旁的护卫。守卫只是看了一眼,并没有阻拦。 走道姬凌云地面前,很意外,吴起先客气的行了一礼。 姬凌云看了后,突然间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虽然这段时日,吴起对他的态度好了许多,但如此尊重却还是第一次。 “吴王,吴起今日求您一事。” “果然有事相求……”姬凌云笑了一笑,以知他后边地话是什么,说道:“说说看。” 吴起道:“吴起求您放了我叔父,此后吴起甘愿任凭差遣。” “不行!”姬凌云一口拒绝,道:不过你不用担心,寡人不会伤害吴辰。寡人麾下的端科将军在也他们的手上,正准备与赵毋恤商议换俘呢。” 吴起一愣,暗忖,难怪叔父一点也不担心自己的处境,原来早已打算。略一沉吟道:“不行,吴王。适才叔父规劝,吴起已经打算投奔吴王,为吴王效命。但是叔父待我恩重如山,若不回报,任何能够与之为敌?吴起恳请吴王答应吴起地请求,只有吴王让吴起报答叔父待吴起的恩情,吴起才能够放手为吴王效命。” 吴起语气有些狂妄,视乎没有他吴起,吴国难以取胜一般。不过,以吴起的能力确实有这个狂妄的资格。 姬凌云正是欣赏吴起这股狂妄的作风,但是此事却没有商量。 端科为了胜利,甘愿以死来为他姬凌云而战。天幸,端科侥幸活了下来,现在有救他的机会,姬凌云无论如何也不会妥协。 吴起听得姬凌云语气坚定,一脸的失望,郁郁不快地站在一旁。 姬凌云没有理会吴起,继续跟公孙圣商议当前局势。 公孙圣道:“展如将军地大军已经攻破了上党,此刻在上党整军,打算休养半月,在攻打赵国国都晋阳。” 姬凌云点头道:“准了,一路上的攻城略地,确实辛苦了。项鹰那里有什么进展?”公孙圣摇了摇头道:“依旧没有进展,韩国将所有兵力都聚集在了国都南郑,并且还动用民兵守城。项鹰所部不善于攻城,南郑依旧稳如泰山。” 郁郁不快地吴起,听了他们的商议突然插声道:“我有一计,可破南郑。” 第十三部一统天下第二十六章暗结匈奴 吴起的话立时引起了姬凌云和公孙圣的注意。 姬凌云双手环绕胸前饶有兴趣的看这吴起,露出了聆听的姿态。以吴起的性格若是没有九成的把握不会轻易的开这个口的。 吴起自信满满的说道:“当年在下曾与叔父一同游历天下,每过一城,叔父便会问我此城如何破之。或用计,或用强,或阴谋,或阳谋,以此来教导与我。有一日路过新郑,叔父又问了相同的问题。那新郑位于中原富庶之地,经过郑国多年修缮远非寻常城池可比。我苦思许久,不得其法。一日听郑国小孩乱唱童谣,说是新郑河十四,家家得安宁。原来,这新郑周边有洧水、溱水、水河、梅河、莲河、暖泉河、高路河等十四条河流,水流不大,但使得新郑附近土囊肥沃,连年丰收。于是,想得一计,将十四条河流中最临近的六条改道,汇为一处,以水淹之法,令新郑成为汪洋泽国。如此,新郑不攻则破。” “那六河可是溱水、水河、梅河、莲河、暖泉河、高路河?”姬凌云当年帮助郑国对抗过强晋,对于那里的地形异常熟悉。吴起这一提,他便心有领会,露出了赞许的笑意。 吴起点头高兴说道:“不错,正是这六条。”然后,他又接着说道:“三晋联盟,各安其职。姬斯总揽后事,政务;赵毋恤负责领兵作战;而韩累却负责押送粮草。三人相辅相成才造就了今日能够与吴国一战的局面。只要吴王能够生擒韩王韩庄子,在以韩庄子交换端科将军便可。” 说来说去,吴起还是有心让姬凌云放了吴辰。以报吴辰的养育之恩。 姬凌云手托下巴沉吟片刻道:“你又如何确定赵毋恤一定会为了韩庄子而放了端科,要知道那时候韩国已经灭亡了,没有实际的利用价值。” 吴起依旧是那副胸有成竹的模样,说道:“这个吴王大可放心,韩累此人别无所长,但为人沉稳至孝,为了他的父亲,他可以干出任何事情。兼之,端科将军是大王的心腹,想必无论赵毋恤等人用什么条件都不能让他归降。或者从他口中套出任何事情。他对于三晋来说没有任何地利用价值。以一没有价值的人,换取三晋联盟的内部和平应该没有人说不愿。” 吴起的分析头头是道,有条不紊。 姬凌云无话可说。一探手道:“寡人被你说服了,就按照你说的办。寡人立刻让人给吴辰将军准备马匹和干粮。放他离去。” 吴起高兴跳了起来:“那么吴王,我可以去送送叔父吗?” “当然可以!”姬凌云毫不介意的说道。 “谢,大王!”吴起叫了一声“大王”,高高兴兴的跑了出去。 “你怎么看他?”看这吴起消失的身影,姬凌云转头看向了公孙圣。 “年纪轻轻,思绪周全,言谈举止。充满了自信,用兵大胆,可谓智勇双全,不枉费大王在他身上所花的心思。”对于吴起。公孙圣也是赞不绝口。如此大才,只要不是嫉妒贤人的人,都会欣赏喜欢。 姬凌云再度将心思放在了当前地事物上,三日后,他便准备驻入济阴邑,随时准备北出黄河,攻占北地。 一晃一月已过。一切如吴起意料中的一样。 项鹰以水攻之法。将新郑变成了汪洋泽国。百姓们用来做饭的灶瞠成了青蛙地天地,城内人们只好悬釜而炊。吊起锅做饭;不久粮食用尽,直至易子而食,状况惨烈。新郑城虽然坚固,几度经营,经得住攻打,但此时已是弹尽粮绝,无法据守,只能开门投降。随即,还没有等姬凌云提议以韩庄子交换端科。 赵毋恤已经派人前来商议换俘一事,显然端科在他们的手上除了耗费粮食以外,没有任何用处。 在这一个月地时间里,姬凌云已经做了了一切准备。全军上下,经过了一个月的修整,个个精气十足。正当他兴致满满准备大势入侵魏地的时候,一个不好的消息却在这个时候传到了姬凌云的耳中。 就快没粮食了!!! 所谓不当家,不知道柴米贵。 在这近两年的交战中,吴国的四十五万大军所消耗地粮食何止千万计。即便吴国在富庶,也禁不住如此的消耗。 所有粮仓皆以见底,里头空空如也。 若非有邗沟的帮忙,怕是早已支撑不住了。 所以,姬凌云得知了伍子胥传来的这个消息后,先是一惊,随后也是一阵点头,能够支持那么长地时间,已经是出乎于意料之外了。 吴国不比他国,自从自己以毁周之计颠覆周朝以后,自己就开始了长达十年的征战。 第340章 从蚕食小国,再到破百越、攻楚、入秦、战匈奴等等大小战役高达百战。 其间休整的时间少之又少,皆因吴地富庶,兼之自己效仿汉朝屯田政策才能令吴国的粮草周转过来。如今四十五万大军皆在前线,田地无人屯耕,坐吃山空,粮食消耗自然远胜以往。 静静的听完符央带来的情况,姬凌云沉默了会儿道:“我军还有多少粮食?” 符央道:“将所有粮食都聚集起来大概够我军半年使用,再从百姓那儿收购一些,勉勉强强可以维持八个月。” 八个月! 姬凌云手指有饥饿中的敲打着桌面,许久才道:“将所有地粮食全部聚集在一块,存放在临淄附近地稷下邑,把你麾下的五万士卒空出来,一起加入战斗,务必一战而功成。” “是!”符央面无表情地回答道。 “此外……”姬凌云看了符央一眼道:“符都督,等会你去从军库里支十五万银钱,犒赏你麾下的士卒,告诉他们这阵子辛苦了。” 符央和他的五万水军虽然没有直接参加战斗,但他们却负责了吴国四十万大军所有的粮草供应需求。 自己这里还好说,只要沿着新挖掘出来的邗沟,走颖水直接抵达卫国的陶地,安全且没有任何风险。但是另外两路呢?这两路深入敌军腹地,要想将粮食运到必须要经过敌人的地盘,这一年半载以来,企图打吴国粮草注意的人比比皆是。但在符央的策划下,愣是没有让对方得逞过,每一次都安全且及时的将粮食送到。 此等功绩,不用多说。 姬凌云向来赏罚分明,并没有因他们未上战场而看清他们。 符央激动的告辞离去,打算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他的部下。 姬凌云独自在帐中思索,八个月灭赵魏确实比较困难,但并非没有这个可能,关键在于是否有值得利用的战机。 正在为如何短期破敌的姬凌云埋头苦思的时候,在黄河北岸的赵毋恤等人已经通过秘密渠道得到了这个消息。 赵毋恤看着乐羊、邮无正、行人烛过和史黯等十多名将笑道:“我们这里不怎么样,对方看来也不好过吗?” 此刻赵毋恤已经一扫战败的阴霾,重新振作了起来。或许,他赵毋恤确实不是姬凌云的对手,但只要有一线机会,他赵毋恤就会奋战到底奇qisuu.c0m书,直至生命的终结。 不仅仅只是吴国粮草告急,三晋的情况也差不多了。大战至此,三晋的余粮经过近两年的消耗,仅仅还能坚持个一年左右而已,比吴国要好上那么一丁点 董安于这时看着郄疵,问道:“你那边的情况怎么样了?” 郄疵依旧是那副铁打不动的神色,说道:“我已经联系上了匈奴,此刻文章应该已经到达安邑与盟主会面了。” 吴辰、乐羊神色一变,一同看向了赵毋恤。此刻赵毋恤神色淡然,显然已经知道此事,心中略微生出不快,但也不在言语。 在怎么说吴国与赵、魏、韩之间属于内战,国人之争。而匈奴却是塞外异族,并非同类,让他们参予中原之事,实在不大妥当。 第十三部一统天下第二十七章目的一致 董安于见吴辰、乐羊神色不悦,心中明白,正如赵毋恤当时的情况一样。不同的是赵毋恤表达的方式更加的激烈。 赵毋恤自从十五岁从军开始就在和异族打战,一生中基本上有一半用在了对付异族的战场上,让他同意跟异族联手,无异于让他跟生死大地一同谈天说地一般困难。但那又任何?自己又何尝希望将匈奴牵扯进来?何况匈奴中还有他赵氏的死敌智瑶的存在。只是当前是形势所逼,不得不如此而已。 董安于对异族的反感一点也不逊色于赵毋恤、吴辰、乐羊等人,但他能够冷静的分析一切的利弊。即便匈奴在可恨,但在这一刻他们的敌人都是一致的。 同时也知道若不解除这个心结,内乱将离此不远。 “诸位的心情老夫可以理解,正如当时的主帅一样。主帅这一生几乎都在在于异族战斗,让他与异族合谋确实有些为难。但目标一致,相互之间可以利用。我们都不希望吴王强大,在这种情况之下,放弃成见,一同对外才是最好的选择。此时此刻,我们已经输不起了。” 吴辰、乐羊也何尝不明白这个道理,只是以想起来心中难免有些疙瘩。 吴辰点了点头,很理智的接受了下来。 乐羊闭起了双眼,来了一个眼不见,心不烦。 赵毋恤似乎也不愿意将话题停留在这个地方,说道:“还是来商议一下怎么对付姬凌云吧,其他的事不去想了。” 顿了一顿,赵毋恤独自分析道:“姬凌云将所有军粮都囤积在了稷下邑,将他的五万水军空了出来。其意非常明了,显然是打算在粮尽以前,以水军攻破黄河防线,将我们都一起收拾掉。黄河防线狭长。吴国水军又是天下无双,要想守住黄河防线,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吴国的水军。” 在场众人皆明白赵毋恤所说的含义,三晋新败。锐气丧尽,缓过当前危机,才是当前之要。 因此,赵魏韩三晋的意图已经从开始固守破敌,改成了坚守拒敌。避过吴国的锐气,再做图谋。 吴辰、乐羊这时互望了一眼,彼此之间点了点头,坐了一个简单地眼神交流。 紧接着,吴辰说道:“此时此刻。我等也不瞒诸位了。其实,在我们手中还有一支秘密的水军部队,人数共有三万人。他们都是生长在黄河边缘的水上健儿,在水性上不会逊色于吴国水军。” 赵毋恤、董安于、郄疵大批面露惊讶之色,想不到魏国竟然还有一支精锐,更想不到的是他们居然藏地那么深。一点消息也不透露。 吴辰道:“三万水军平时都在魏都安邑王宫后院的湖泊训练,只有少数人知道这个消息。因为大王一直将吴国是为劲敌,所以耗资暗中建立水军以便对付吴国的水军。由于吴国水军一直没有出战,而我们又想打姬凌云一个措手不及,所以并没有告之诸位,还请原谅。”他这番话即说明了魏国水军为什么不被世人察觉,同时也将自己隐瞒的意图说的出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解。 赵毋恤不在意这些,是否能够消灭吴国水军才是关键,问道:“这三万水军真的能够对付的了吴国的水军?” 吴辰摇了摇头,很直接地答道:“不能。对方的符央是罕见的水军奇才。纵然我国的水军实力不逊色吴国,但在指挥上却一定不如吴国。” “那有什么用!”赵毋恤一脸的沮丧。 吴辰笑道:“当然有用,姬凌云不知道我们有这么一支军队,所以他有奇兵之效。正面不行,可以由侧面进攻。稷下邑便是第一个目标。” 赵毋恤双眼一亮,沉声道:“只要能够攻破姬凌云的粮草要地姬凌云必然撤退,只是这是有把握吗?” “七成吧!其实李悝相国早在多年前就已经在吴国埋下了一颗棋子。用来偷袭临淄之用。只是想不到姬凌云竟然会将粮草安排在了离临淄不远地稷下邑。”吴辰神色严肃。因为这是他们最后一次反击的机会。 在安邑魏国王宫。 姬斯接见了由匈奴来的使臣文章。 两人一番老掉牙的客套。 文章直接说明了来意:“一直以来,我们都算不上朋友。也算不上是敌人。今日能够聚在一起完全是因为我们都有共同的敌人,我家单于目的是秦国土地,而大王的目地却是入主中原。相互之间的目标并不一致,所以不会伤害到双方的和气。个人认为这次联盟不会有多少阻碍。” 文章的话简单,明了,而且直入正题。 匈奴不会是魏国地朋友,但也不会是魏国的敌人。关键在于双方有共同的敌人,目标一致,利益又没有冲突,明确的告诉了姬斯这是一个双方得利的结果,没有任何理由反对。 姬斯也表现出了自己的果决和态度:“我们需要的是粮食。” 文章毫不犹豫地说道:“在我匈奴有地是牛羊,实在不行,抢也能从别族抢上万头提供给大王充当军粮。不过……” 文章也开出了自己的条件:“我们需要武器,而且是铁制地……” 姬斯道:“铁制武器,在我大周并不少见。你有多少粮食,我们就有多少武器。” “成交!”和聪明人说话简洁方便,各取所需。 交易成功,李悝问道:“不知单于能否出兵帮助?” 文章一脸阴沉的说道:“我军略伤元气,不能出兵。但已经有一个傻瓜被鄙人说服了。义渠之戎已经决定起兵五万攻打秦地。不知那姬凌云得到这个消息会有什么表情……哈哈哈哈……” 第十三部一统天下第二十八章极端奢侈——义渠王 义渠之戎的五万大军在义渠的指挥下枕戈待旦,意图南下谋取秦地。 守卫边城的聂行的得到了这个消息后,立刻将此讯息传至雍城,报告给了雍州刺史颜回。刺史是姬凌云根据汉朝的制度而联想出来的官阶制度。 当年,夏禹将天下分为九州,分别是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梁州、雍州。此时此刻其中姬凌云以得其中之八,手中共有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雍州、梁州这八州,当中虽不包括鲁国、卫国、周王室这些土地,但也可见吴国实力之强。 为了更好的治理,姬凌云当然不能效仿先人的错误,以封王制再度将天下瓜分。 第341章 因此,暂时采用了汉朝的州郡制度,在八州各立以刺史,治理州郡事物。 其中颜回就被命为雍州刺史,西门豹则是青州刺史,姜良也被任命为荆州刺史,其他豫州、梁州等也各有刺史主事。 颜回得到聂行的通报后,立刻招来了史黄大夫、贾德大夫,此二人现在已经成为了颜回的左右手,得利臂膀。 听得颜回所述的消息后,史黄大夫、贾德大夫相继一惊。义渠之戎对于他们来说一点儿也不陌生,在多年前一直是秦国的心腹之患。 早在商、周两代的千余年间,义渠之戎就在秦地以北定居。 西周王朝建立后,义渠臣服于周。周王朝在多次镇压异族遭到激烈反抗后,遂改变策略,采取安抚政策。将五戎即义渠、郁郅、乌氏、朐衍、彭卢等安置于大原地。五戎中,唯义渠居大原中心地带,南临泾水。这里条件好,宜耕宜牧,义渠很快强大起来。 西周末年,犬戎叛周,兵临咸阳城下,并杀幽王于郦山。周平王惧戎狄,慌忙迁都洛邑。义渠趁周室内乱,宣布脱离周王朝的统治,正式建立郡国。 义渠国建立不久,随即出兵并吞了彭卢、郁郅等其他西戎部落。扩大了疆域,并先后筑城数十座,派兵驻守。它的国界西至西海固草原,东达桥山,北控河套,南到泾水。在政局动乱的周朝末年,参与政治、军事地角逐。 在历史上他甚至直接加入了战国时期的合纵与连横,特别是先后同强秦经历了四百年余年的反复军事较量。成为当时秦国称霸西戎的主要对手。 那时义渠之戎的实力之强,连商鞅变法后的秦国也要忌惮三分,不敢正面与之交锋。中原六国均有不及。 此刻义渠虽无历史上的那般强大,但也不可小觑。尤其是义渠之戎刚强勇猛,他们以战死为吉利,病终为不祥。所以作战十分英勇,宁死不屈。 正因为姬凌云知道义渠不可小看,因此在颜回赴任之前,曾再三嘱咐于他。让他结交义渠,在中原未平定之前,不可与之为敌。 史黄大夫皱眉沉吟:“义渠之戎有兵五万,而秦国守军却只有新兵一万,实力悬殊,必须尽快通知大王,让大王早派援 “不妥!”贾德大夫摇头否定:“大王此刻正在与三晋交锋。是非成败在此一举。这天下能否一统,只看今朝。在这关键时刻。怎能给大王增添麻烦?” 一统天下! 姬凌云此刻已经向天下表示了自己的雄心,吴国君臣此刻无不以吴国能够一统天下而努力,而奋斗。 颜回乃孔子之徒,孔子一身信奉周礼,但也非顽固不化之人,否则也不会说出“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这等地经世名言。 一统天下的好处显然要远胜于信奉周礼,封王天下,颜回早已被姬凌云说服,成为了第一个以一统天下为目标的儒门弟子。 对于贾德大夫所说的话,颜回报以赞许的微笑。 “贾德大夫地意思在下也懂,但这天下尚未取得,我等却要丢失秦地岂不更糟。秦地百姓民心未归,若我等将他们至于水火中而不顾,日后秦国百姓还会相信我们吗?”史黄大夫依旧坚持这自己的意见。 颜回此刻也点了点头,史黄大夫也并没有说错。 秦人无礼,自己在担任雍州刺史以后,便开始广办学堂,教授秦人忠君爱国,互敬互爱的思想理念。同时也强调百姓爱国,国家也敬百姓,庇佑百姓。长久以来,取得了很好的成果。比起以前,一言不合就拔刀相向,谁有实力,谁就是对的,这种情形要好上许多。在这危难时刻,如果国家对他们不理不问,只怕自己的一番心血就要付之东流了。 沉吟片刻,想起了姬凌云临走之前说的话: “多多注意与邻邦的关系,匈奴乃豺狼之国一定不会就此罢休。如今,他们元气大伤,一时间内很难再有实力来犯我国。但那文章却不得不防,这个人口才很好,指不定会说服一些人在寡人与三晋决战地时候,来趁火打劫。一些小摩擦能忍则忍,大事化小,小事记心,等收拾了三晋后就是算总账的时候了。” 难道真给大王算中了? 念此,颜回立刻问道:“近你来,这义渠之戎与秦国的关系如何?” 贾德大夫不知所云,答道:“关系并不融洽,在多年前曾经南下攻打秦国,连克数城。后来,赢将军以残兵抵御住了对方的攻势,直至援兵抵达。最后,在伍封老将军和赢将军的齐心下收复了失地,双方交谈停战。之后秦国实力逐渐加强,义渠之戎也不敢前来冒犯了。” “这么说来义渠之戎并非诚心要攻打我吴国!”颜回摸着山羊短须,自语说道。 “这何以见得?”贾德大夫问道。 “秦国强大他们都不敢随便冒犯,我吴国的实力数倍于秦,若非得到他人调唆,有人充当后盾,怎敢轻易来犯?”颜回分析这说道。 “言之有理!”史黄大夫认同地点着头道:“但这有什么关系?” 颜回笑了起来道:“关系可大了。如果义渠之戎是受人调唆的,那便证明他并无与我吴国为敌之意,只不过是受到了利益的或者是他人的蒙蔽。只要我们能够再度说服于他,这一战自然打不成了。” 顿了一顿,他说道:“先不惊动大王。十日后,若没有我地音讯,可按史黄大夫之意休书于大王,请求援兵。” 史黄大夫、贾德大夫大震,叫道:“大人要亲自前往?” 颜回整理了一下仪表,笑道:“责无旁贷,你们等我的好消息。”姬凌云口中的成语已经传遍了天下,如今通晓学问的人,都会说上一两句。 颜回只带了仲由一人前往义渠之戎的都城义渠。 一路上所见,颜回以大致了解义渠之戎的行政情况,虽然义渠之戎的习性逐渐改变,不在是随草木而居。他们也耕种起了土地,但因技术水平底下,又无精良地器械,产量不高,维持不了生计,大都分地收入还是来至于畜牧。 见此,颜回心中以有定计。 一到义渠,颜回便以表明身份要求面见义渠王。 颜回是雍州的最高执法者,义渠王当然知道此人是自己即将面对地敌人,略一沉吟,问道:“他们来了几人?” 属下道:“只有两人而已。” “请他们进来!”义渠王神色阴晴不定,心中不知在想些什么。 在卫兵的带领下,颜回见到了义渠王。 颜回从未见过比他更豪华的人,仅仅只是他头顶高冠那嵌着两排九颗大小相若的红色宝玉,可见一般。只要其中的一颗,足以让一家三口几辈子衣食无忧。 他身上的黄色绵袍缠绕着一颗颗光彩夺目的明珠,奢华贵气,系腰的带子光芒闪烁,金箔银片,互相辉映,从头到脚没有一件装饰不是价值连城的。 即便是他坐下的那卧席都是由最上等的丝绸所制,卧席的露角处金光闪闪,居然是十分罕有的金沙。 这个时代,所谓的金子大部分都是黄铜,真金却是少之又少。而金沙却是真金中的真金,以最纯的上等金块磨碎而成,价值非凡。 这一身行头,当今世上只怕无能能比,至少二十倍于姬凌云。 第十三部一统天下第二十九章嘴利如枪 义渠这里商业并不繁华,人口也不算多,但这里却是通往秦国以及中原的必经道路之一。任何人都知道中原天朝物产丰富。一个匹略微精致的布匹、绸缎在晒塞外西域都可以卖成天价。 因此过往中原的商贾可谓络绎不绝,而义渠王做的就是这个无本的买卖,想要从他的领地经过,必须支付高额的买路费用,否则他的军队会让你一无所有。当然,也可以绕路而行,但世人都知塞外不比中原。这里,马贼、强盗横行无忌,无人过问,多走一些路都可能会被马贼、强盗盯上,然后吃掉。 义渠王这种无本的买卖虽然做的毫无道理,但他却颇讲信用,只要你交了高额的买路费,他便会保你在他的领地里不受到任何的危害。 为了生命,绝大部分的商人都愿意从义渠王的领地经过,也因此义渠王越来越富有。毕竟,这是无本的买卖,想不发财都不行。 颜回也知道这么回事,但想不到义渠王会奢侈如此。心中不由一笑,暗忖:“这义渠王富的流油,一定不会为金钱所动,看来以财游说这路不通。” 察言观色是一个说客最基本的本领,颜回显然已经进入了角色,继续打量着义渠王。 这义渠王身材中等,年纪在四十许间,脸白无须,但脸目精明。 所卧之处是高上三层的平台,台阶下十数名名武士分列两旁,胆小者只看这等声势,已够心寒胆丧。 在颜回不卑不亢的作揖问好时。义渠王坐了起来,细长的眼瞪了开来,射出两道凌厉地目光,落在颜回身上,打量了好一会后,冷哼道:“吴国使臣穿的就这么寒碜?” 颜回跟随孔子游历天下时,以节俭而闻名,即便当上雍州刺史也是一切从简。来的时候。为了不丢吴国的颜面,他特地挑选了一套比较好的衣裳,以丝绸制成。但这跟义渠王的服饰比较起来那是小巫见大巫了。 颜回面上露出一丝羞色,叹道:“说来惭愧,这已经是在下最好的衣裳了。跟义渠王实在无法相比,即便是我家大王也远远无法跟您相比。不,不是相比,而是提也别提。大王的一身似乎还没有您桂冠上地那颗宝石珍贵。” 第342章 义渠王为之愕然。他这一生见过不少使者,没有一个不是大势的夸耀自己的国家,象颜回这样贬低自己国家的却无一人。 义渠王露出感兴趣的神色,讥笑:“可我却听说吴国是成周第一诸侯,实力强大。经济实力也异常地好,坐拥了中原的所有宝地,富庶之处,遍地是宝藏啊。” 颜回点了点头道:“这话有些夸张,但也有些依据。不过在我吴国以节俭为德,我家大王只将金钱用于军事上。用于百姓上,对于穿着从来不讲究。所以,我们个个都寒碜的很,实在丢人。” 一番话。登时让义渠王脸上的讥笑消失无踪,作为一个上位者,他比谁都明白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军事力量才是一切。 一时间,义渠王觉得自己特别的肤浅。以往所有的使者见到他这幅模样,不是大势称赞就是露出羡慕、贪婪的眼光,而眼前这位吴国使者似乎对这些财宝无动于衷。 沉默了会儿,义渠王道:“你可知道本王以决定在十日后出兵攻打吴国?” 颜回笑道:“知道。也因此而来。” “你就不怕我杀了你?”义渠王一脸的寒意。 “怕、当然怕。”颜回很诚实地说道:“世上没有人不怕死。怕死是一个人的天性。只不过有些事情超越了生死,可以让人不惧死亡。所以。我来了。” 义渠王大赞道:“说得好,我不杀你,你回去吧,但本王已经答应了人家,本王向来守信,这一次也不例外。本来有杀你祭旗的念头,但此刻本王敬你是个人物,让你回去。” 颜回突然信心十足,笑道:“大王所说的人家可是匈奴的文章?” “你是如何得知?”义渠王露出惊愕之色,猜到匈奴并不稀奇,但直接说出文章就耐人寻味了。 颜回笑道:“猜的,大王可知文章是什么人物?文章,小人也,最长于诡计。当年,他入秦国为相,看似为秦国效命,其实在暗地里却帮助匈奴谋取秦地。这借助他人之力,达到自己地目的可是他的专长。” 颜回的话若有所指。 义渠王疑声道:“你是说文章在利用本王,借助本王地手对付吴国,然后他在暗中牟利?” “十之八九!”颜回继续道:“匈奴做梦都在想夺取秦地,试问他如何会将好处让给大 义渠王透露道:“这他说了,他说匈奴新败,以他之力,对付不了吴国。所以请本王出手,双方合力,平分秦地。” 颜回眼中闪过一丝利芒,他已从义渠王口中套出了义渠王向得到的东西。秦国土地,这才是让义渠王心动的原因。 略以沉吟,颜回突然大笑了起来:“不知大王要秦国的土地有什么用,当做摆设吗?” 义渠王面色一沉:“秦地富饶,本王自有用处。” 颜回针锋相对:“秦地富饶……哈哈……秦地富饶……不错,秦地确实富饶,但这是对我们周人说的,对你们……未必吧。大王,不知你想过没有,秦国的土地经过开采,只适合耕种粮食、稻米,并不适合畜牧,你们要来何用?以你们的耕种技术,以你们地科技,以你们地人口,就算得到那片富饶的土地也耕种不出来很多地粮食吧?” 义渠王心中一震。 第十三部一统天下第三十章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秦地富庶,义渠王比谁都清楚,秦国的那一片片肥沃的稻田,正是他心动的原因之一。但他却从来没有想过自己适不适合这片土地。 这就好比一个生意人,他看到别人贩卖丝绸,只是短短年余时间就赚了大钱。于是,也心动的开始贩卖丝绸,结果亏的一塌糊涂,倾家荡产。 综合起来只有一个原因:他们只是看到了其中的成效,却忽视了当中的辛酸,忽视了自己是否能够象对方一样将秦国的田地种出同秦国一样的粮食。 义渠王的神色惊疑不定。 颜回似乎以成竹在胸,滔滔不绝的说道:“义渠王,在下管理秦地所有的政务,对于秦地的内政那是无所不知。我可以明确的告诉您,我秦地有一十二万户,合计百姓四十三万七千八百九十六人,除去一些商贩、樵夫、工人等零头,平均每人分摊两亩田地,一年便可耕种出八十万亩良田,若收成好,一年的产出的粮食足够秦地所有百姓食用三年以上。由此可见,秦地富庶不假。但是冒昧的问上一句,贵国共有多少百姓?” “这个……”义渠王实在难以开口。 颜回信心十足的说道:“依照早下计算,贵国百姓不足二十万。其中还因连年打战,以妇孺居多。暂且就算贵国有二十万人劳动力,但这二十万中其中有十五六万以畜牧为生,余下四至五万才真正的依靠种田为生。贵国的耕种技术低下,耕种所得的收成远不如畜牧。仅有这四至五万人,大王要那么多土地有什么用处呢?” 义渠王被说得哑口无言,冷静的开始分析了起来。在他们义渠,真正靠耕种为生的其实才不过两万而已。 “或许你可以说掠夺我们百姓为奴隶。帮助你们耕种。这点,奉劝大王一句,想也别想。我家大王地四十五万大军抽不开身,但也不会让贵国的心愿得逞。在我们吴国有一句话叫做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大王出兵之日,秦国所有百姓将会分批撤人汉中和函谷关外,将所有房屋,稻田付之一炬。一个瓦罐也不会留给你们。等到,我家大王平定北地的时候,四十五万大军会夺回这失去的一切,并且让义渠这个国家在历上消失。”颜回说的斩钉截铁,神色也异常的激动,跟先前的温文尔雅相比,简直是判若两人。 义渠王厉声吼道:“你这是在威胁本王。” “然也!”颜回高傲的昂着头,神色显得有些傲慢。 义渠王笑了起来。“你真不怕本王杀了你?” 颜回平静的笑道:“在来之前,在下已经做好了死地准备,所以此刻任凭义渠王处治。” 此时此刻,义渠王才真正认真考虑起来,并且已经有了答案。 是非曲直,一切利弊颜回已经分析的透彻,只要静下心来细细一想,便可看出个中利益。,义渠王忽然觉得秦国并非如想想中的那般适合自己。同时,自己入秦已经得不到任何好处。仅仅为了一点点对自己可有可无的土地。自己犯得着惹到姬凌云这个吴国豹子吗? 义渠王尴尬的笑了起来,说道:“上国使者请入座。本王被你说服了,这兵本王不出了。”接着,义渠王对外头喊叫道:“来人,上好酒好菜,本王要款待上国使者。” “不,义渠王,这兵你要出。”颜回见义渠王已经服软。微笑着说了一句石破天惊的话来。 “什么?”义渠王也被惊住了。一手掏了掏耳朵,似乎在怀疑自己听错了。 颜回微笑说道:“这话您没有听错。在下也没有说错。这兵要出,但不是对我吴国,而是对匈奴出兵。” 义渠王呆立了半响,神色古怪的看着颜回,不知道自己的士兵为什么突然之间变香了,人人都想利用起来。 颜回知道义渠王并不相信自己,于是说道:“义渠王,对于你来说拥有草场,远远胜于拥有土地。但据我所知,匈奴可是据有草原最丰盛地草场。” 义渠王满心苦笑,话是这么说不错,但也要有实力去拿啊。匈奴强大,谁人不知。吴国强不强大,义渠王远在塞外并不是知道的很清楚,但匈奴的强大却是有目共睹的。 义渠王的表情暴露了他的意思,颜回亲捏的山羊胡须说道:“义渠王这是在忌惮匈奴的强大?恕在下不能明白,这匈奴强大在哪啊?多年前,匈奴起兵五万攻打秦国,途中遇上我吴国大军,结果被杀的是落花流水,那个所谓地第一骑兵狻猊铁骑,几乎被杀的全军覆没,第一勇士也被我王亲手诛杀,在我吴国大军面前他地一点儿反击能力也没有,实在看不出有何强大之处!” “此话当真?”义渠王神色一变。 从义渠王的脸色中,颜回看出了一些端倪,为了劝服义渠王攻打吴国,那文章一定没有真正地将吴国的真正实力告诉义渠王,同时也隐藏了自己战败的原因。并且即尽可能的玷污吴国,让义渠王不知吴国的真正实力。 颜回诚恳的说道:“义渠王,你认为当年秦国实力如何?” 义渠王面色有些难堪,但还是答道:“不错,挺强的。” 颜回笑道:“那我吴国呢?秦国在鼎盛地时候,在我吴国大军面前不堪一击,区区半年,尽取秦地,同时还随手教训了匈奴,将他们赶回了草原。这种力量真地值得小觑吗?义渠王你上了文章的当了。吴国远不是你想想中地那样好欺负,如果吴国真的容易对付的话,匈奴为何败退,他又为何不敢自己进攻,那羌族又为何会反匈奴,而归顺我大吴。义渠王,请你认真的想一想。显然文章是在利用你,他元气大伤,不敢于我军正面对抗,同时也不想吴国强大,攻取北地。所以,让你来充当他的枪杆,日后即便我家大王追究起来,最后迁怒的也只是你而已。” 义渠王想起了文章所说的种种,恼怒的一拍案几,低声暗骂:“这个混蛋。” 颜回教唆道:“义渠王这可是一个天赐良机,匈奴因为知道你们将要出战吴国,所以未加设防,正好是一个可以利用的战机。在大王出兵的同时,颜回可让羌族出兵助大王一臂之力。” “这些年来,匈奴四处征服土地,吞噬大小部落上百。在草原上那是声名狼藉,这时只要有一人站出来声讨,相信一定会得到广大部落的支持。 第343章 那个时候,只要能够打败匈奴,以大王的名声一定是草原第一,当之无愧的成为草原的卫冕之王。” 义渠王被说的心动了。 颜回继续道:“大王麾下的士兵天下少有匹敌者,但装备却是异常的差。大王的兵不如匈奴,并非是大王的能力不行,而是装备不如对方精良。这一点,在下可以帮大王改善,我可以做主廉价提供给大王最精良的铁制武器,铁制铠甲,让你麾下的战士第一当百。” “此话当真!”义渠王已经陷入了颜回所布置的美好陷阱中去。 “当然,一点也不假。”颜回非常肯定的说道:“如果义渠王不放心,可准备好钱财或者马匹,兵器、铠甲五日后便可交易。至于羌族出兵一事,我也可以让羌王修书于你,甚至可以安排你们当面商议。” 颜回虽然没有将义渠打算出兵攻打秦地的消息告诉姬凌云,但姬凌云还是在第一时间之内得到了这个情报。 今时不同往日,如今吴国的情报网已经开始遍布整个大周个个角落,这等大事焉能瞒过姬凌云的耳目。 得到这个消息后,姬凌云怒火更深,在这个关键时候,义渠突然冒了出来显然是有心人可以安排。 “文章,寡人不将你碎尸万段,实难消心头之恨。”除了勾践以外,这文章是第一个引起姬凌云必杀的念头的人物。 “大王,秦国有急报传来。”正在这个时候,屋外传来了侍卫的声音。 姬凌云对颜回的效率有些恼怒,自己都已经得到了消息,他才将消息传来实在不该。不满的接过急报,粗略一观,笑逐颜开。 颜回已经将义渠一事完全搞定,而且还将祸水北引,义渠王已经出兵攻打匈奴。 第十三部一统天下第三十一章奇袭稷下 “好一招以彼之道,还施彼身,颜回这一手实在是太妙了。”姬凌云看了颜回传来的消息,高兴的拍案叫绝,大声叫好。 义渠这兵一出,羌族声援,以匈奴多年来的劣行,那些饱受匈奴欺凌的部落,势必揭竿而起。匈奴经过两年前一战,元气大伤,突然见面对如此大敌,铁定疲于应对。纵然义渠王胜不了匈奴,匈奴在短期内也难以平定动乱。 此举动足以让西方在一年之内,无任何忧患。 一年的时间,足够自己利用了,等破了北地,一统天下,区区匈奴又何足道哉。 更值得他高兴的是在不久前,他刚刚收到了密报,文章已经跟匈奴暗中有了协议,内容不详,但文章在离去之时,带走了大批的兵器铠甲。 不用猜,姬凌云也知道他们之间一定是各取所需,以兵器铠甲换取军粮。 姬凌云先前之火也在此处,此时此刻若三晋拥有大批粮食,必然会死守待命,以消耗吴国军粮为主要目的,不战而胜。 这是吴国远远不想看到了,但如今情况早已改变,匈奴多面受敌,即便给他十个胆子,他们也不敢将牛羊送给三晋。 这个颜回,果然没有辜负寡人的期望。姬凌云突然笑了起来,对自己用人之能也自我称赞不止,完全忘记了颜回来信时的那阵不快。 姬凌云继续看了下去,下文所说是支援义渠兵器一事。这等事情,颜回虽然答应了义渠王,但却不得不征求一下姬凌云的意见。 他略一沉吟,这匈奴在塞外可是象征于吴国的存在第一大部落。他的威望之深,使得他族不敢触之锋芒。义渠、羌族虽以出兵。但真正对上时,难免会底气不足。心中暗忖既然要支援,何不大方一些,让义渠、羌族有些底气。难够有实力与匈奴对抗,同时也可以消耗双方的实力。等自己一统天下以后,征服他们更加顺利了。 “来人,传寡人旨意:匈奴暴虐。天怒人怨,寡人听闻义渠、羌族挥舞正义之师,讨伐不义之旅,心中大快,分别赠送剑五千口,刀三千口,矛两千柄,铠甲万套于两族。祝两族旗开得胜。林雷” 传令兵正待远去,姬凌云开口叫住,“告诉颜回,兵器要上等地,铠甲有个下等的就可以了。” 锋利的兵器可以让义渠、羌族杀更多的敌人,下等的铠甲也可以增加两族在战场上地死亡率,在不知不觉中消弱两族实力,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 想着有些得意的笑了起来,突然之间。姬凌云发现自己很坏。很坏。西方事情以了,姬凌云重新将目光放在了北地。 黄河天险,连日来,三晋联盟军的主力都聚集在了黄河各个可以登陆地口岸,他们射下了各种各样的防御工事,有堡垒、有箭塔、有投石车、也有各种各样的陷阱。 只要吴国一旦进入他们的射程,他们便会无穷无尽的对吴国展开密度极大的抛石打击。一月以来。吴国强攻了数次皆以失败而告终。即便是吴国水军。在如此严密的防守之下,一时间也不能耐他们如何。 这个时侯。韩庆疾步飞奔了过来,对着姬凌云一阵耳语。 姬凌云笑逐颜开,若有所指的说道:“他们终于忍耐不住了啊?” 韩庆展颜笑道:“够久地了,我自己都快要放弃了。” 姬凌云微笑不语,命人请符央至此。 “见过大王!”符央一眼血丝,一脸的疲惫,神情有些低迷,俊雅的面容也出现了一丝的怒色。 姬凌云问道:“情况如何?” 符央眼中出现一丝愧色,叹道:“末将无能,苦思许久,用尽各种办法始终不能突破这黄河天堑。” 姬凌云看的出来符央非常的用心,但三晋防守得当,突破不了也非他之过,安慰的拍了拍对方的肩头问道:“当前的情形,你是怎么看的?” 符央不加思索地说道:“我军粮食即将用尽,而敌方将十万大军在黄河沿岸守了个水泄不通,明显已经知道了我军粮草危机地情况,意图以守待攻,耗尽我军所有粮食。也正因为如此,我军必须在粮食用尽之前,突破黄河口岸。只有如此,我军才算胜利!” 符央之言,正是吴国大多数将领此刻日夜担忧之事。 姬凌云问道:“这些时日,你也是如此做的?” 符央点了点头,“为了早已突破黄河口岸,末将每隔段时间都要发动一次进攻,希望能在进攻中发现对方的弱点,可惜一直未能奏效。” 姬凌云突然问道:“有没有想过对方另有它途?” 符央先是愣了一愣,随后道:“末将觉得没有这个可能,对方兵力摆在那儿,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在我军的眼皮子底下,玩不出什么花样来。” 姬凌云听了很开心的笑了起来,示意符央附耳过来,压低着声音说道:“寡人让你去一个地方………” 说完后,姬凌云立刻点齐大将准备亲自指挥强攻黄河防线。 黄河北岸。 赵毋恤领着董安于、吴辰、乐羊、邮无正、行人烛过和史黯等十多名将领一同巡视着黄河防线。守卫平丘口岸的史黯正向赵毋恤汇报这战况。 “符央这厮有些能耐,这些时日,他几乎每天一战,以最小地代价试探我军虚实,不断地寻找我军漏洞。不过,在这严密的防线下,他们一次次地战败而归。莫说攻破这黄河防线,能否上岸还是一个问题。”史黯神色之间有些得意,依靠董安于设计的这套防御工事,他在这个月里已经打退了吴国的二十次攻击。在这辉煌的战绩之下,他绝对有信心一直坚守到敌方的粮草全部用尽。 赵毋恤若有所指的问道:“最近这段时日对方的攻势是否有加强的迹象?” 史黯很明确的说道:“确实有这个迹象,对方这几日的攻击有些急了,不如以往的沉稳。” 吴辰微笑道:“看来对方已经上当,为了在粮草用尽之前,早日攻陷这黄河口岸,他们的进攻已经失去了耐心。接下来的战役怕是更加困难了,以姬凌云的性格一定会亲自率领大军来攻。姬凌云不比他人,只要他往战场上一站,不用指挥那群吴兵个个就像是发了疯的牛一般难缠。” 董安于眼中出现了一丝精光,同样笑道:“也只有如此才能将姬凌云的目光吸引在这个地方。” 董安于的话音一落,耳旁就有士兵传来发现敌军的呼喊声。 赵毋恤、董安于、吴辰、乐羊、邮无正、行人烛过和史黯等一同来到高台上观望,不出他们所料,姬凌云果然亲自率领大军来攻。 赵毋恤、董安于、吴辰等知情人相对以笑。 赵毋恤低沉道:“计划可以实行了。” 吴辰点了点头,道:“末将这就安排下去。” 赵毋恤奇道:“吴将军不亲自前往?” 吴辰摇头道:“在下并不精通水战,同时我若不在怕引起姬凌云的怀疑。不如让部下去做,只要不遇上难缠的大将,他完全有那个实力完成任务。” 赵毋恤点了点头,长笑道:“现在我们就陪姬凌云玩玩……诸将听我号令,准备迎敌。” 沧海浩大,一粟渺小。古人视沧海为圣地,以表沧海之浩大,无边无际。但自从吴国三千健儿征服沧海以后,这里早已不在神秘,吴国的官船以及猗氏商行在这里来往横行,成为了沧海一景。 但除了吴国的官船以及猗氏商行外,其他船只却不见踪影。只因,沧海神秘,地表中礁石无处不在,除非有精确的航海图,其他船只绝对无法通行。 宇及卓立战舰指挥台之上,沧海四周。 此时天尚未亮,在十艘巨舰的灯炷映照下,天上星月黯然失色,似乎有种不寻常的事情即将发生。 第344章 宇及年在三十许间,身形高瘦,手足颀长,脸容古挫,神色冷漠,一对眼神深邃莫测,予人狠冷无情的感觉。 他本就是纵横黄河两岸的水贼,在一次的抢掠中失手,被关进了死牢。行刑前魏国相国李悝发现了他,将他救了出来,并且任命他为将军,让他训练一支可以抵抗吴国水军的水军。这本是他的强项,加上当将军吃好睡好,还有赏赐于是便答应了下来。 一直以来,他都在魏国的王宫后院训练水军,这次的奇袭敌方的粮草大营是他五年来第一个任务。 第十三部一统天下第三十二章谁是赢家? 宇及身旁的这十艘并非是魏国的战舰,桅杆的旗杆上高高的挂这猗氏商行的标识。这些大舰均由精通墨门技艺的巧匠亲自督建,甲板上楼起三层,高达八丈,每舰可容三吨以内的任何货物。 要说这猗氏商行天下无人不知,这猗氏商行的当家会长猗顿异想天开,开创了运输行业,专门负责水上运输,并且得到了各国的支持。 其中为了促进临淄的发展,姬凌云破天荒的将沧海一带的航海图赠送给了猗顿,打通了吴国通向各国的海上商业渠道,使得临淄一举成为了天下第一的大型商业都会。 姬凌云曾经放言,谁人打猗氏商行的主意,谁就与吴国为敌。 此言一出,天下盗贼皆为震恐,只要瞧见猗氏商行的标识,无论是在厉害的盗贼也要绕道而行。 猗氏商行也因此而名声大震,在猗顿的经营下,猗氏商行已经涉足了冶铁、药材、绸缎等多个行业,成为当世少有的富商大贾之一,家财哪只万贯。 当然有一人不服,此人便是宇及。 宇及向来穷凶极恶,怒上心头,哪管吴国、鸟国将目光放在了猗氏商行的商船上。\谁料知道刚刚准备动手,魏国的军队就将他们包围了起来,关入了死牢。 一直以来,他都在纳闷。自己抢劫猗氏商行只是临时起意,不知为何魏国的军队如此地迅速。 到今时今日他才真正的明白过来。猗氏商行早已和魏国暗通款曲,连成一气了。猗氏商行从来没有遇到了贼人的抢掠,不仅仅只是因为吴国的宣言,魏国一样在暗中保护着猗氏商行。 一个商行明处有天下第一强国吴国的庇佑,暗处又有新秀魏国的保护,在这种情况下若是在出现意外,那才是见鬼了。 念此。宇及看了一眼自己怀中的沧海航行图突然笑了起来,个个都说吴国大王姬凌云英明神武,文武双全,我看那,他就是一个木呆。如此庇佑猗氏商行,却不知猗氏商行早已经是魏国地人了,此刻将他卖了尚不自知。 此番,宇及的任务就是冒充猗氏商行的人,表面上是为了吴国运送粮食而来。^实际这货舰中撞满了士卒。只要他们能够顺利靠岸,船仓里的士卒便会立刻控制港口,然后余下的魏国水军才会由远处赶来。 大军汇于一处,以最快的速度攻打稷下邑,烧毁敌军的粮草重地。 吴辰将一切都布置妥当,宇及的任务就是根据计划执行而已。 “还有多少时间能够到达渡口?”语气颇有些不耐,宇及在王宫练了五年的兵,这第一次执行任务,他准备在最短地时间里,最出色的完成任务。以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 “还有半个时辰就到了。”答话的是猗顿的左右手曹云峰,此人是猗顿的女婿也是他最得力的干将。他的神情有些紧张,眼神不住的往前方眺望,似乎有什么心事。 宇及以为他是胆小怕事,不屑的笑了笑。 突然,不远处地河面上出现了三个火把,曹云峰松了口气,在他人不注意的时候一跃而下。跳进了沧海。 宇及还以为曹云峰是失足落水,忙派人打捞,丝毫没有察觉吴国的水军已经将他们包围了起来。 黄河北岸。 赵毋恤双眼通红,一脸的疲惫。有些脱力的坐在地上,大口的喘这粗气,身旁的乐羊、邮无正、行人烛过和史黯等将也好不到哪里,一个个累的象死猪一样。 董安于、吴辰情况还好,他们只是指挥并没有上战场杀敌,除了耗费了许多脑力外,别无其他情况。 赵毋恤道:“这些混蛋。也不知道吃了什么东西。一个个发了疯一样冲杀过来,完全不顾自己地死活。”说完。心有余悸的看了一眼自己胸口的伤痕。 本来以他的武艺寻常人很难近他地身,但一个吴国士卒在死之前死死的抱住了他的大腿,怎么样也挣脱不掉,自己在那人的背上连插了十剑也毫无用处。陷入如此险境,若非乐羊及时来救,自己恐怕要命丧于此了。 吴辰想起先前的惨烈也后怕的点了点头,一直以来,吴国都很难攻破黄河防线,但这姬凌云一出手,这黄河防线竟数次易手,战况惨烈。若非赵毋恤、乐羊、邮无正等将不顾性命的冲入了战场,以实际行动来稳定军心,只怕此时黄河口岸已经失守,由衷地赞叹道:“这吴国地实力果然不可小觑,越在关键的时候,他们越能发挥超乎异常地实力。” 众人一起讨论起了先前的那一战,也不知过了多久,突然传来了吴国退兵的消息。 赵毋恤、董安于、吴辰等知情人神色骤然大喜,吴国在这个关键时候撤兵意味这什么他们焉能不知。 赵毋恤看着众人高声道:“可追否?” 董安于、吴辰一同摇了摇头。 董安于道:“若无今日这一战可追,但从今日这一战看来吴国的军事力量尚在我们估计之外,若逼的太紧,只怕情况不妙。” 董安于说的正是吴辰想要表达的意思。 赵毋恤松了口气,低声道:“不追,也好。”虽然他很想打败姬凌云,但吴国那强大的军队确实让他头疼。 正当他们自喻胜利的时候,这天夜里,黄河下游传来了一个让他们目瞪口呆的消息……吴国水军已经突破了黄河下游的防线占领了乐陵口岸。 第十三部一统天下第三十三章突破防线 看着这浩荡的黄河水,姬凌云忍不住长啸了一声。虽然,三晋联盟军在这里布置了天罗地网式防卫线,但终究敌不过自己的吴国铁军。 这事说起来有些好笑,同时也有一些运气。 在很多年前,姬凌云为了提高临淄的经济加强姑苏与临淄的联系,想出鼓励海运的政策方案。最后还有心建设一个水上的情报网络,当时落魄的猗顿就是他所选中的代理人。 水上运输办理的红红火火,当中的商机不言而喻。无巧不巧,那魏国的李俚也看中了其中的奥妙,悄悄的找上了猗顿。 殊不知这猗顿早已是自己的人了,姬凌云得到消息后当机立断,撤出一切与猗顿之间的联系,由暗处改为明处支持,让世人都认为自己看中了猗顿给吴国带来的利益。同时也让猗顿交好魏国,取得他们的信任。 在五年前,猗顿暗中传给了姬凌云一个消息,说是李俚找上了他,需要大批的大型船只。只因魏国不善于制造船舰而善于制造船舰的人又大多在江南,而且多数在姬凌云麾下效命。他们无法建造出又坚固又耐用的战舰,只好向猗顿求助。 这消息传到姬凌云的耳中,姬凌云登时意识到了魏国打算建造水军的意图,为了让猗顿得到更好的情报,姬凌云让猗顿同意李俚的要求,并且暗中关注这魏国的动向。 果然不出他所料,在黄河沿岸本来就不多的渔民相继被魏国招募参军,此刻,姬凌云已经确认了魏国暗中训练水军一事,将之谨记在心。 此后,姬凌云也一直没有听到魏国水军的消息,心中意识到对方一定是打算在关键时候启用,以作奇兵之效果。 一月前。=吴国与三晋联盟军的战况已经接近了白热化,姬凌云知道魏国是应该出杀手锏的时候了。 于是,有意将吴国所有粮草安放在了稷下邑,为的就是要引出魏国的水军,将之一举歼灭。 等了许久。果不其然,猗顿再度传来消息告诉姬凌云,魏国李俚已经向他要去了沧海一带地航海图,为了配合行事,他还特地安排了战舰的女婿曹云峰亲自充当向导,为魏国水军引路。 其实,为了以防猗顿心怀不轨,在他的身旁早已被韩庆安排了无数颗棋子,这女婿曹云峰就是其中之一。 曹云峰与韩庆暗中联系,定计。加上姬凌云一同设计了整套计划。 当然,也包括这夺取乐陵口岸。 乐陵口岸是黄河最下游,这里的水流异常湍急,可以用“汹涌澎湃”这四个自来形容,加上这里的礁石遍地,登陆口又异常地险峻,可谓一夫当关,万夫莫敌。 因此,乐陵口岸只有五千魏军驻守,但这五千魏军足以抵挡任何大军的进攻。 姬凌云也没有想过由此处突破黄河口岸。唯一可惜的是这乐陵口岸防外不防内。吴国水军在消灭了魏国水军后,立刻依照魏国的来路踏上了魏国的土地,由后方奇袭乐陵口岸,敌方五千大军全军覆没。 姬凌云之所以撤退也是符央顺利拿下乐陵口岸的消息,本来还企图在撤退的时候赚上一笔,但见对方并没有追击的意图也只能作罢。 “大王。这突破了黄河防线,这北地还不任由大王驰骋。”吴起手舞足蹈很夸张的说道。 姬凌云轻轻的看了一眼吴起,笑道:“小家伙,又想干什么?享受你地吹捧,不付出点代价只怕不行。= 吴起尴尬的笑了笑。扭捏道:“嘻嘻,也没有什么,大王你看,我学了那么久的兵法,还没有真真正正的打一场战,你看是不是……”他后面的话没有说出来,但谁都能猜出是什么话来。 第345章 “好吧。今个寡人高兴。给你两万人马,你去将邺邑给寡人拿下。”姬凌云有些不怀好意的看这吴起。 吴起双眼瞪的老大。吃惊道:“邺邑啊???”他在魏国待了多年,怎能不知这邺邑的重要。这魏国有两大至关重要的城邑,其一是国都安邑,其二便是邺邑。 历史上正是因为姬斯重视邺邑,所以才任命西门豹为为邺令。他治河投巫的故事,在后世几乎妇孺皆知。 此时,西门豹已经是自己麾下地青州刺史,未能成为姬斯的部下,但姬斯依旧任命他的心腹治理此地。 邺邑东西长七里,南北长五里,外城有七个门,内城有四个门,各种防御设施到位,易守难攻。 姬凌云给吴起两万让他攻下邺邑,显然有为难他的意思。 “怎么了,不敢?还是没有信心?”姬凌云不怀好意的激将道。 吴起冷哼一声,鼻子挺了挺道:“谁说的,我偏偏要将邺邑拿下来给你看看。”说完,领命而去。 公孙圣担忧地看了吴起一眼,说道:“大王,吴起年少,怕当不起这个重任。” 姬凌云笑道:“公孙先生,你还真认为寡人没有把握吗?你等着看吧,这小家伙一定有办法将邺邑攻下来的,就因为他是吴起。” “哼哼!”吴起一脚一脚的踢着地上的石子,愤愤不平的想到:“大王竟然看不起我,不行,不管怎样,我非拿下邺邑不可。” 若地常人受到了激将非失去理智,但吴起不同。他心中越是气愤,那小脑袋越是冷静,转的越快。 要怎么拿下邺邑? 《孙子兵法》中提到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为不得已。想要在短时间内攻破邺邑,必须用谋,最好的办法就是将他们诱出邺邑歼之。 诱敌,诱饵! 吴起扰着头,不得其解,心中暗忖:“必须在粮草用尽之前,拿下邺邑。” 粮草! 对了,就是粮草。 吴起突然跳了起来匆匆的向姬凌云的军帐跑去。 姬凌云见吴起去而复返,奇道:“打算放弃了?” “当然不是!”吴起插着腰,高声道:“我以有破敌之计,但还需大王配合才行。我需要一千套燕国士卒的衣甲,不一样不打紧,但是颜色一定要相同。” 姬凌云眼中出现了一丝期待,笑道:“行,燕国铠甲的颜色,寡人军营中有这染色草,过两天就可以给你。” 两天后,吴起领了衣甲兴冲冲地领着两万军队往北方行去,不过那目地好像似乎不到邺邑。 姬凌云暗自嘀咕,这小家伙不会跟寡人一样,是一个路痴吧? 整军三日,姬凌云领大军西进,一路高奏凯歌连破黎阳、朝歌逼近野王邑,也就是后世的河内。 到此,姬凌云并未强攻,而且传令给负责攻打晋阳地展如,命他放弃晋阳,南下直逼魏都安邑,另外也传令给了项鹰一样命他直逼魏都安邑。 十月二十三日,夜。 在邺邑与黎阳之间的官道上,一群士兵正在辛苦的押送着二十大车军粮,回头看了看身后长长一串的粮车和疲惫的士兵们,段硕双眼不住的左右观望,一双小腿不住的打斗,心中将吴起的上下左右的所有亲戚都热情的问候了一遍。 想来也是自己犯贱,人家吴起是什么人物,吴王身边的红人儿,怎么会好端端的跟自己这个小小的旅长臭味相同,摆明的是利用自己吗? 这回倒好,自己这官没有升成,他竟然让自己充当诱饵。虽然心底怕,但段硕也没有逃跑的打算。 一来吴国军纪严明,二来段硕参军是奉了娘亲之命来报答姬凌云的恩情的,若这样逃回去,娘亲非打断他的腿不可。 心中即是希望邺邑的那般混帐不要中了吴起的计谋,又希望对方中吴起的计谋,好让吴军能够攻下邺邑,自己也算立下一个不小的功勋。 不知不觉已经远离了邺邑,段硕着实松了一口气:看来对方是不来了。 正想着,他忽然发现,不知何时战马立住不再前进,只是机警地望着右面,那边正是起伏的丘陵。他眯起眼睛仔细张望,似乎层层山丘组成的暗影中,有什么东西正在急速地逼近。还没来得及辨别那究竟是什么,一种久别重逢的声音就已钻进入他的耳朵,那声音一掠而过,锐利嘹亮,宛如利刃割过天空。 魏军来了! 段硕的脑中只有之命一个念头。 第十三部一统天下第三十四章哀兵必胜 十月二十六日,夜。 姬凌云收到了吴起传来的战报,满怀期待的将战报打开阅览,一句脏话忍不住脱口而出:“娘的……这小子行啊!” 众将开始还以为吴起出了差错,待听到后一句时,相继露出了微笑。 公孙圣忙问缘由。 姬凌云赞许的看着战报,头也不回的答道:“这小子不但拿下了邺邑,还顺手将壶关给拿下来了。” 公孙圣一阵痴呆,“这……”过了许久,才吐出一句话来:“真不可思议!!!” 拿下邺邑并不算很困难,但这壶关却不一样。其因古壶关口山形似壶,且在此置关,古名壶关。始于商、周时,属黎侯国,为冀州域。春秋时期,属晋,后为魏国所得。 延绵千里的太行山将冀州隔成两段,只有一条狭窄的壶关道可以贯穿东西,这种要塞绝非一时半刻能够攻陷的。这壶关可以说是一处不逊色于函谷关的存在,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姬凌云笑着将手中的战报递给了公孙圣,让他传阅下去。 这吴起确实自有一套手段,吴国粮草即将耗尽这事世人皆知。因此,吴起命人假扮燕国粮队,路经邺邑,作出燕国支援吴国粮草的假象。 邺邑守将郑云飞是一员智勇双全的大将,对当今的行事了如指掌。=三晋已经失去了黄河防线,郑云飞知道此时此刻破敌已经是幻想,唯一的退敌希望就是耗,将吴国的军粮消耗光。迫使吴国退兵,他清楚如果让这支粮队安然无恙的送到吴国,那么吴国就有足够的粮食与三晋对战下去。三晋本身就粮草不足,又没有资源补充。如此下去三晋必亡。 唯一的办法就是截住这支粮队,让他们无法抵达吴国军营。虽然郑云飞也想过这可能是计,但他却不得不冒险一试。 此举正中吴起下怀,当郑云飞将燕国粮队包围的时候。吴起已然杀到。郑云飞不敌战死。余下诸多魏军仓惶地逃回了邺邑。 吴起命人混入了逃兵中去。强占了邺邑。虽然郑云飞之弟郑飞鹏殊死一战,但始终无法挽回败局。 便在此时,吴起得到了一个情报。 原来郑飞鹏为人顾家,虽将生死置之度外,但却不忍心自己的家人跟随自己受难。因此,在战前将家人妻儿送往壶关的妻舅汪伦处。 吴起得到这个消息,立刻命一百武艺高强的死士紧随其后。假装抢匪。在离壶关三里外动手抢掠,同时又让一人乔装成家将前去引汪伦救援。*** 当汪伦赶到时,迎接他地却是吴国地大军。吴起将汪伦所带来地千名士卒的首级取下,一并送至壶关乱敌军心,然后大举攻城。 壶关守军军心以乱。不战而溃。 吴起一举拿下了壶关。 公孙圣前后看了一遍,出声赞道:“此人对战机的把握丝毫不再大王之下啊。” 姬凌云笑了起来,道:“此子在军事上的修为假以时日必超过寡人。” 诸将连忙恭喜姬凌云收的大才。 姬凌云看着军帐中的诸将,高声道:“一统天下的最后一战即将到来,诸将当誓死一战,共创辉煌。” 最后一战。 帐中许多将领并不明白。 但公孙圣、任清璇、符央、韩庆已经会意地高呼“必胜”,其他将领也一同高呼了起来。 声音传至帐外。听到声音的吴国将军也齐声符合。 不一刻。整个军营,十七万人都一起高声呼喝了起来。 必胜。二字,震撼九霄。 似乎正印了姬凌云的话,第二日清晨,三晋联盟军已经撤出了野王邑,回到了魏都安邑据守。 三日后,姬凌云的十七万大军抵达魏都安邑。 四日后,吴起的两万大军抵达魏都安邑。 六日后,项鹰地八万大军抵达魏都安邑。 十日后,展如的七万大军抵达魏都安邑。 十一月五日,吴国的三十四万已经集结完毕,将魏都安邑围了个水泄不通。 大军并没有急着攻城,而且在安邑正南方的一片原野上搭建了一个规模浩大的祭坛。 十一月十五日。 三十四万大军撤销了对安邑的包围,聚集在了校场之上。 姬凌云身穿着白色孝服走上了祭坛卓立在三十四万大军面前,三十四万人同时跪拜,那声势震动天地,姬凌云喝令将士平身。随后,道:“公孙圣大夫,我中路大军伤亡人数如何?” 公孙圣也是一身的孝服,跪拜于地说道:“此战历经两年,我中路水陆大军二十五万,现余十八万八千九百七十二人,一共阵亡六万一千零二十八人。” 姬凌云再到:“展如将军,你左路大军情况如何?” 展如跪拜于地,哑声道:“我左路大军现余六万七千零一十二人,共计阵亡三万两千九百八十八人。” 姬凌云道:“项鹰,你呢?” 项鹰面露难受之色,答道:“我右路现余七万六千三百八十四人,共计阵亡两万三千六百一十六人。” 第346章 姬凌云长叹了口气,说道:“四十五万大军哪,我们来地时候有四十五万大军,两年后却只有三十四万了。这两年里,我们共牺牲了十一万七千六百一十六位兄弟,战友。他们为了吴国奉献了自己地生命,为了天下一统这个梦想奉献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 “将士们,来,我们敬他们一杯,祝这十一万七千六百一十六位烈士,走好。”姬凌云将满满地一杯酒洒在了地上。 台下大军也将酒依次洒出,许多人都哽咽的流出了泪水。 姬凌云也伤感的叹了口气,随后高声道:“这十一万七千六百一十六位烈士他们的血,能不能白流。” “不能!”声音在这广阔的原野上回荡,直接传入了安邑城中。 姬凌云长剑在手,高声道:“那好,今天我们就为了死去的战友,兄弟而战,为了延续他们的梦想而战,披上你们的孝服……攻打安邑。” 三十四万大军登时成了无所不能的哀兵。 哀兵必胜!!! 第十三部一统天下第三十五章天下归一 虽然安邑的防御设施非常的到位,虽然赵毋恤的指挥非常的得当,虽然安邑上下在姬斯的安抚下万众一心,但是在一个个身披白色孝服的吴兵面前,在已经失去了理智眼中只有杀戮的吴兵眼中,他们的防御是那么的脆弱。 三天,整整三天。 吴国的三十四万大军不知疲倦的对着安邑轮番发动着猛烈而又强悍的攻势,好比那潮水一样,一浪打着一浪,一浪强过一浪。 安邑成上下血流成河,浮尸遍野,残胳断臂,无处不在。 姬凌云亲自擂鼓助威,双方都损失惨重。大将端科战死、展如被滚油灼伤,生死不明,余下偏将死伤不下三十人。敌方付出的代价更大,为了尽快破城,墨翟动用了三千墨者日夜赶工制造攻城器械。 其中以床子弩为最,在古代这个玩意就是大炮,射程可达五百步,威力巨大绝伦。赵毋恤喜欢冲在最前头,这床子弩的第一射就中正赵毋恤胸口,连穿三人方才力竭。 邮无正、行人烛过和史黯也相继步入赵毋恤的后尘。 可见,战况惨烈,实在难以言喻。 第四日,安邑南门垮塌,一个长达两丈的缺口出现在了吴兵的面前。 吴兵蜂拥杀入,一群人围堵在缺口,却杀不进去。姬凌云鸣金收兵,吴兵暂时退却。 姬凌云这才发现原因,原来,乐羊领着魏武卒死卡在了缺口处,以那无可匹敌的盖世武艺将吴国的攻势抵挡了下来。 姬凌云略一思索,已有定计,忙命无前禁卫军向乐羊冲杀过去。 战鼓再次敲响,吴国大军蜂拥而上。 四天以来,乐羊以不知杀了多少人。见敌军涌来“哈哈”大笑:“一群杂碎,何足惧哉!”舞动长枪,严阵以待。 无前禁卫军至乐羊前一百步时,突然停步。瞬息之间拿出藏在身后的弩箭对乐羊射去。 千弩齐发,乐羊有通天之能也无法逃脱,转瞬间乐羊身上的弩箭以不下百支。乐羊七孔出血,双目不甘的瞪着前方,口中囔囔道:“卑……卑……”鄙字尚未出口,乐羊以向下倒去。 一代长兵宗师就此陨落。 失去了乐羊的魏武卒根本不是无前禁卫军的敌手,无前禁卫军首先冲进了安邑。 紧接着。安邑八门相继失守。 三晋所有守军都退入内城王宫死守。^ 僵持三日,姬斯明白大势已去,火烧议政大厅,自焚于此。 三晋联盟军群龙无首,开城归降。 姬凌云以放过姬斯后人为由,招降了吴辰、李悝、翟璜等一干降臣,董安于年事已高,在攻城时就以劳累过度而病逝,郄疵誓死不降,也服毒自尽。 三晋大势已去。联盟军被姬凌云尽数消灭,赵、魏、韩三国土地尽归姬凌云所有。 姬凌云班师回朝。 凌云十二年,初。姬凌云派使臣前往鲁国、洛邑、燕国劝降;鲁国、洛邑早已是姬凌云口中的佳肴,没有任何地反抗之力,同意归顺。 存在了六百年的周王室正式灭亡,鲁国也消失于世。 燕国因在前次大战,浑水摸鱼夺取了魏国的中山一地,实力大增。对吴国的使者不予回应。 姬凌云大怒,立刻命任清璇、展如、项鹰、吴辰、吴起五人为将,分兵五路杀向燕国。 五路大军连战连捷,同年六月,吴起以奇兵攻陷燕国王城。燕灭。 天下于此一统。 次年元月,姬凌云于洛邑登基为帝,改洛邑为洛阳,成为了历史上地第一位皇帝。并且说服了夫差,改国号为“汉”,并昭告天下:由此刻开始天下再无吴人、楚人、秦人乃至赵人,天下归一。唯有汉人。“陛下。今天是您登基的一周年庆典,要去祖庙祭祖呢。可别迟到了。”娇艳妩媚的西施在姬凌云耳边轻声细语。 龙袍、服饰都以准备妥当。 为姬凌云梳洗完毕后,西施盈盈一拜道:“臣妾恭送陛下。” 姬凌云一把拉着西施的手道:“你也一起去。” 西施犹豫道:“这恐怕不和礼制吧,陛下还要于民同乐呢,怎可带上臣妾?” 姬凌云笑道:“怎么不行朕就是要天下人知道。朕有今日之成就,这一切都和王后有着直接的联系。正因为有王后把持后宫,正因为有伍相国支持朝政,朕才可一心一意的在外征战。王后主家,朕主国,相辅相成,才有今日之盛世。” 西施哪里拗的过姬凌云,只好答应。 两人就这样牵这手走着,虽有些闲言闲语,姬凌云毫不在意。^ 来到大街之上,街道旁地百姓见到姬凌云、西施喜庆连连,纷纷高呼万岁、千岁。百姓早已听闻,西施贤惠,但未曾一见。 此时见了,惊为天人,见姬凌云、西施并肩而立,人人忘情参拜,鲜花满天。 西施想不到自己如此受百姓爱戴,激动的一脸通红。 来到了祖庙,祭拜了吴国的历代先祖以后,姬凌云独自向位于祖庙不远的皇家陵园走去。来到一处豪华的墓地面前,眼中出现了一丝悲痛。 墓碑上写着“大汉开国功臣伍员之灵位。” “相国,你可知道如今天下大治,大汉初,户不及叁百万,此刻竟以高达五百万户,斗米只需五钱,布匹也不过六钱而已,人人都可以吃上饭,穿上衣。可惜。这一切您老都看不到了。” 伍子胥为吴国操劳了一生,身子骨早已疲惫不堪,在姬凌云攻打安邑的时候已经病倒,但却强行将消息压下。 姬凌云回来时。伍子胥以去世多时,这最后一面也没有见到。 此事是姬凌云平身之大恨。为了表彰伍子胥的功绩,姬凌云将伍子胥葬于皇家陵园,位于自己将来陵墓的左侧,以表示无论生死伍子胥都是他的左膀右臂。 吴越边境,竹林小村。 “大白、小花、黑头、红尾……我回来了,你们想我了没。”阿青打开篱笆。一蹦一跳的跑进了院子,家也不回直接跑向后院农舍去看她地宝贝羊 “咦!我的羊呢,大白、小花、黑头、红尾你们哪去了。”阿青突然大叫了起来,“梨婶,我的宝贝们呢?” 梨婶是阿青地邻居,自小看着阿青长大,阿青外出的时候都是由她来照顾羊儿的。 “谁,谁在屋里。”本想去找梨婶问了明白,阿青突然察觉了屋子里有人,脚尖一点。闪身入内。 “啊……”阿青见到来人,忍不住大叫了一声。 “怎么了,见鬼呢?”姬凌云微笑的喝着自己煮地茶,笑吟吟地看这阿青。 “姬凌云,你怎么在这?”阿青想了一想,恍然大悟的叫道:“我的羊是你偷的?” 姬凌云笑道:“别说的怎么难听,我只是帮它们搬了一个家而已,它们还是你地。” 阿青气愤道:“你将它们搬到哪儿去了。” “洛邑!”姬凌云很认真地说道:“洛邑王宫。” “你……”阿青视乎明白了什么。俏脸绯红,“你这是什么意思。” “没有啥意思……”姬凌云摇了摇头,突然上前抱住了阿青说道:“我失去过你一次,不想在失去第二次了,让你逃走一次。不想让你逃走第二次。” 阿青低着头,委屈的说道:“谁叫你不在乎我的?” 原来阿青为姬凌云挡了找赵无敌一剑以后,重伤昏迷了好长一段时间。姬凌云将她安置在了一个幽静的地方,并且请来了神医长桑君为她亲自医治,看护。 在长桑君的细心照料下,阿青逐渐康复,醒来时见不到姬凌云心里好生失望。当时战事在最关键的时刻。姬凌云又怎能轻易离开。阿青本来就对世间大事不甚了解。只认为姬凌云不在意她,满腔地幽怨。 等啊等。等了一月又是一月,终于阿青地伤完全好了,满腔的幽怨也在这个时候爆发了出来,想到:“他既然那么不在意我,我还留在这个做什么。”话也没留,直接走了。 本想忘记那个混蛋,远远地避开,可是无论她走到哪里,哪里都在讨论这姬凌云,讨论着大汉皇帝。 阿青想忘也忘不了,干脆决定回家避开这一切。 姬凌云得知阿青不告而别后,心中大急,赵无敌地那一剑已经触动了他的心弦,本来打算在事后就跟阿青坦白,但她却莫名其妙的走了,找了许久都没有她的踪迹。直到不久前,韩庆的密探才发现阿青的踪迹,得知目标正是她的住处,姬凌云不想抱憾终身,先一步来此等候。 第347章 听了阿青的抱怨,姬凌云方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情,大叫道:“天地良心啊,为了找到你,我都快要急疯拉,后来实在没有办法,只好这这里等你了。怎么样,看我这么诚心地份上,你就嫁给我吧。” 阿青高兴的点着头,道:“看你这么诚心,我跟你回去就是了。” 阳光透过窗帘,照在任清璇的脸上,显得她的脸又秀丽又妩媚,还添了几许风韵,应该是新承雨露的娇媚。 姬凌云摇头苦笑,怪不得在后世里,老板小秘之间,总是传出绯闻。有一个既漂亮,又能干地部下,时刻的在身旁表现出她那充满学识的美,哪怕是百炼钢也受不了。 姬凌云发觉自己沉沦了,轻轻地抱住她:“这么样,做朕的妃子吧!” 任清璇抬头看着姬凌云,嘴角露出一丝笑容,“陛下,能让我当皇后吗?” 姬凌云一愣,斩钉截铁的道:“当然不行。” “那就是了!!”任清璇轻声道:“陛下应该知道清璇的性格,除了个别人外,清璇不喜欢给人踩在嘴角的头上。自从见过西施王后之后,清璇知道自己争不过皇后,所以清璇地目标是将军,天下第一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地女将军。清璇,可不想呆着皇宫里虚度一生,望陛下成全。” 姬凌云捏了捏任清璇的鼻子道:“你都这么说了,朕还能说些什么?” 任清璇娇声道:“清璇虽然不能长期侍奉陛下左右,但除陛下这等英雄以外,世上也没有任何男人可以让清璇心动了。只要大王不嫌弃清璇淫贱,清璇随传随到。” 自始自终,姬凌云都没有成为亚历山大、成吉思汗一类地人物。他想通了,人的一辈子只有短短了数十春秋,所干之事也是有限。 亚历山大得到了什么? 成吉思汗又得到了什么? 他们得到了胜利,得到了土地,在历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笔,但是他们的后人却因此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因为,他们没有掌握人心,一旦他们出了意外,所有不服气的人都会奋起造反。 亚历山大的帝国只是昙花一现,成吉思汗的帝国也是四分五裂。 姬凌云要的不是这些,他要的是一个王朝,辉煌的一个王朝。如汉、唐一般辉煌的王朝,造就一个辉煌的王朝需要的不仅仅只是武力,需要的是民心,需要的是文化。 武力再强,也仅仅只能维持百年,但是文化却可以流传千秋万代,造福千千万万的后世子孙。 姬凌云要当文治武功都是天下无双的千古一帝,而不是一心之知道征服的征服者。 因此,姬凌云在位期间,对内以仁政,对外以武功,短短的一生中完成安内攘外的千秋大业,将家国版图扩张了一倍有余。 匈奴、楼兰、东胡、百越、南蛮相继被姬凌云击败,并且真真正正的归心,融入大汉,以汉人自居。 千百年后,一个又一个国家的兴起,但姬凌云这千古一帝的功绩却无任何帝王可以动摇。 第十三部一统天下第三十六章后记(全书完) 车如龙,人如蚁。 姬凌云茫然的看着四周,一个个帅哥、靓妹打扮着花枝招展,体恤衫、超短迷你裙、还有洞洞裤,一个个出现在姬凌云的面前。 走过路过间,一个个都以惊讶、赞叹的目光将姬凌云打量了一遍,回头率高达百分之一千。 姬凌云一脸的痴呆,“这是什么地方。” “哇,兄弟!”一个人突然重重的派了派姬凌云的肩膀,惊叹道:“你这一身需要不少钱吧。”姬凌云眉头一皱正想喊大胆,确意外的发现一个二十来岁,长的很俊俏的青年站在他的身后,头发中分,且染成了黄色,口中嚼着似乎是口香糖,说话的时候有一股薄荷香味。在他的手上还拿着一个小盒子,怎么看,怎么象后世的笔记本电脑。姬凌云还未说话,他的手已经伸向了姬凌云的皇冠,摸了摸皇冠上那巨大的夜明珠,笑道:“这假的跟真的一样,挺好看的。” 姬凌云习惯的摸了摸胡子,咦,伸手摸了摸下巴关溜溜的,胡须渣子也没有一根,天哪,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我回到了二十一世纪,还是一直以来自己都是在做梦,一看自己身上的龙袍,疑惑的挠了挠头。 依稀记得在他儿孙们正在准备给他过一百岁生日,还差半个时辰就是一百岁的时候,他突然一阵目眩,本以为是时辰到了。这一醒来,竟然一切都变了。 俊俏的青年看这姬凌云问道:“你怎么不说话呀。是个哑巴。” 姬凌云回神过采道:“朕......”心头一震.灵机一动.忙改口道:“真对不起,我是剧组的,在拍戏,不过好像是迷路了。” 俊俏地青年恍然大悟。“原来如此,我是说呢,在这个年代,还有人穿龙袍上街?”再度细细打量着姬凌云道:“不错,你这个相貌不当明星确实是屈才了。比那此什么天王要帅多了,也威武的多。” 姬凌云对于自己的容貌那是相当的自信,嘿嘿一笑问道:“这是什么时代,什么国家。这里是那儿,几号了。” 俊俏的青年道:“你秀逗了,现在是二十一世纪,这里是中国,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在是八月十六号,至于哪儿,你看啊.....”他指着不远处的大招牌。 姬凌云放眼望去。心中一震,那巨大地大理石碑上刻着五个大字“吴王夫差陵”。 激动之余“父王“两字差点脱口而出,细细一想,当年自己就是在吴王夫差陵穿越的,现在也在吴王夫差陵穿越回来呢? 不对! 姬凌云嘀咕道:“当初,吴王夫差陵好像没有这么宏伟。也没有这么多游人吧。”俊俏的青年藐视的看了姬凌云一眼,口中不留情的说道:“都说明星文化少,见识短,果然不假。夫差生了姬凌云这么好的一个儿子出来,他怎能不沾光。” 姬凌云! 姬凌云大张着嘴巴。失声叫道:“姬凌云怎么会出现在中国。” “火星人?”俊俏的青年惊讶的看这姬凌云。 姬凌云连忙摇头。 “那你怎么连千古一帝姬凌云都不知道,世上谁不知道姬凌云创造了中国地千年文化,姬凌云所创造的大汊王朝其制度、科技超过了西方一千多年。姬凌云可是世界公认的第一名人、第一文化人、第一军事家。两千多年里,整个世界都没有一个皇帝的成就能够超越于他。”俊俏的青年激动的说着,手舞足蹈了起来,仿佛他说的不是姬凌云,而是他自己一般。 姬凌云好像有此明白了小心翼翼的问道:“你是姬凌云地崇拜者?” “yes。答对了。”俊俏青年非常自豪的说道:“我可是姬凌云的头号粉丝。最最崇拜他了。他所有的一切,就连他做爱喜欢用什么动作。我都知道。” 姬凌云差点笑喷出来,面上的肌肉抽了一抽,道:“你的笔记本电脑可以借我用下吗?” 俊俏青年犹豫了会儿,说道:“好吧,看你也像个好人,就借你一会儿。” 姬凌云接过笔记本电脑看了看牌子居然是华硕品牌的,熟练的开机上网。同时也想起了后世的一句至理名言“内事不决问百度,外事不决问狗狗。”当即,百度一下姬凌云。 只是用时用时0.036秒的时间,就找到了999999999999篇网页,得意的点了点头,看来我还真的挺红的嘛! 进了百度百科,细细看去自己的事迹果然一一在目,包括后来的征讨匈奴,杀匈奴王、诛文章都又记载。 麾下的其他的将领也得到了很高的评价,尤其是吴起。自己被后人封为军神,而吴起也成了名副其实的兵神,加入吴国以后大小战役七十二,无一败绩,与孙膑合称大汉双壁。 怀着好奇的心里点了孙膑的超级链接,粗略一观双目登时大如灯笼。这孙膑最辉煌的一战竟然是对战西方的亚历山大大帝。 原来姬政之子姬仲意图开拓西方市场,与西方建立关系。所派出的使者为亚历山大割去了耳朵,砍掉了双臂,并且扬言征服天下。 姬仲大怒,派兵马大牙,帅孙膑出征亚历山大。 中西对垒,孙膑以风后流传下来的八阵图大破亚历山大的马其顿方阵,三战三捷,打破了亚历山大不败纪录,并且将之斩杀。 中西方第一次对决,由大汉王朝取得全胜。 姬凌云看的目瞪口呆,原来没有断腿的孙膑这么牛逼。 无意中,姬凌云看到了百度末尾的一则新闻,突然怒由心生,将手中的笔记本电脑狠狠的砸在地上,摔了个七零八碎。 那则内容竟是棒子在高声呐喊:“姬凌云是我们韩国人……” ps,结束了,先向诸位书友说句抱歉,写这本书的时候,天豪有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忙,文章也是挤出时间来写的,连qq都没有时间上。没有说句更你们交流,沟通,实在惭愧。 已经有书友问新书的事情了,天豪决定先休息几天,想想题材,在考虑是否要动笔。如果要写,还望大家支持啊。。。。 更多精彩好书,更多原创手机电子书,请登陆奇书网--isu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