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柴米油盐诗酒花》 第1节 九六城堡【南陌云归。】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重生]柴米油盐诗酒花》 作者:青青绿萝裙 文案: 重生回来—— 没有报仇雪恨,不走人生巅峰,不想发家致富 今生,我愿为你隐姓埋名 焚香点茶,挂画插花,松花酿酒,宜室宜家 然而,隐姓埋名没有那么简单 还要逆天改命会做饭 内容标签:现代架空 重生 甜文 主角:孟樱,霍云松 ┃ 配角:…… ┃ 其它:柴米油盐,诗酒花茶 ========================= ☆、第1章 四水归堂(捉虫) 惊蛰过后,春雨连绵,孟樱午睡醒来在天井里洗脸,正好看到放在屋檐下的芍药和牡丹都发了新芽,眼看原来的花盆已经种不下了,等雨停了就要把它们移种到院子里。 细雨绵绵,她站在屋檐下看了会儿雨才去开店,但原本店里的生意就很一般,何况是雨天,她想着反正也没有人来,干脆拿了纸笔伏在案上画起画来。 她是历史专业毕业,毕业时的论文是《宋代文人画简述》,这也和她从小学工笔有关,她耐性好,受得住寂寞,最适合静下心来画工笔这样精巧而细密的画,无论是花鸟还是美人,都栩栩如生,因为成绩优异,还没有毕业就受到了省城的博物馆的青睐,她原本是想应下,可谁料从小一直带她的姑奶奶去世了,临走前在遗嘱中点名将自己所有的遗产都赠予她,其中就包括姑奶奶守了大半辈子的香铺。 她从小就在姑奶奶身边长大,这位姑奶奶一生没有嫁人,与兄弟也不亲近,但是当她的父母离婚后,她却是唯一一个愿意带孟樱的人。 那个时候她妈妈移民加拿大,爸爸又组成了家庭,两个人都不愿意带着孩子,就想托付给两边的老人。可外公外婆有舅舅家的两个孩子,实在带不过来,而那个时候奶奶正好生了一场病,爷爷一向被伺候惯了,连饭都不会做,怎么可能照顾她,何况那个时候继母生了弟弟,她就被忽略得更彻底了。 如果不是姑奶奶仗义援手,孟樱自认不会有一个温暖平静的童年,所以当姑奶奶去世后,她放弃了省城的工作,回到了这个小县城里,重新将香铺开张了,算是继承遗志。 然而,她虽然想到在这种地方卖香料生意不会太好,可没有想到是这么冷清,开张一个月不能回本,她只好紧随时代潮流,注册了名为“一炉香”的手工制香网店。 网店的客源比这家小县城多得多,她的生意渐渐好了起来,又接了瓷器设计的活,两个月下来,竟然略有盈余。 只不过网店虽好,却把她困在了电脑面前,她今天动笔不到两个小时就已经第八次被被旺旺的提示音打断了,顾客至上,她不得不放下画笔坐回电脑面前。 【沉香屑】15:23:21 店家,香收到了,但是没有收到拍的时候说的香 孟樱认得这个id,沉香屑是她的老客户了,下过十几单,一直都给好评,还免费给她做宣传,她不会讹人,估计是她打包快递的时候真的忘记把新研制的赠香忘记了。 【一炉香】15:24:01 非常抱歉,我马上给您补货 【沉香屑】15:24:34 [笑脸]谢谢店家,我很期待你的新品 【一炉香】15:24:01 以后也请多关照生意[微笑] 孟樱比只知道守着店的姑奶奶多了几分生意头脑,每次新研究出了香都会给客人免费附赠试用,等她正式挂出去的时候就不愁生意了。 然而,生意越好,工作量也就越大,所以思前想后,孟樱在一周前贴出了招聘启事,包吃包住,每月1500工资,仅限女生。 她头一次做老板,惴惴不安,而现实也印证了她的猜测,迄今为止,应聘者为零。 虽然小县城的消费水平低,但隔壁就是省城,开一个小时的车就能到,年轻人都去省城寻找发展机会了,而年纪大一点儿的又搞不懂淘宝客服,连打字都不利索,就算来应聘她也不敢收。 “拜托来个人吧。”她从抽屉里找出快递单,填写上沉香屑发过来的地址,自言自语道,“好歹和我做个伴。” 她一个人住在那么大一个院子里,清净是清净,但也怪冷清的,有时候大半夜也觉得害怕,很想有个女生能住进来做个伴,也壮胆。 仿佛听到了她的心事似的,当她填好快递单时,刚一抬头就看到门外的雨帘中走来一个人,她连忙迎上去:“快递……?”尾音上调,满含疑惑。 从雨中走来的人打着一把黑胶伞,路不平,雨水已经积攒起了一个个水洼,可他闲庭信步,丝毫不为这恶劣的天气所迫,孟樱倚着门扉怔怔看着他,等他走到屋檐下时,一阵夹杂着雨丝的春风吹来,屋檐下挂着的风铃被吹响,叮当一声,甚是清脆。 他收了伞,露出一张年轻清俊的面庞,虽然只穿着衬衣长裤,但气质特别,过目难忘。 孟樱以为他是客人,正要让他进来,却见他抖落了雨伞上的水珠,对她微微一笑:“你好,我是来应聘的。” 孟樱面上难掩讶异,她打量着他,怎么都不像是会来她这样的小店应聘的男人:“你是不是走错了呀?”她语调轻柔舒缓,尾音娇俏,是典型江南人吴语的腔调。 “这里不是写着招人吗?”他指着她贴在墙上的纸。 她扶着门框,微微一点头就笑,“可我招的是女孩子呀。” 要知道,香铺是典型的江南民居结构,也就是俗称的四水归堂,和四合院一样都是四面围起来一个小院子,中间露天的地方叫天井,进门的第一间是前厅,只有一楼,砖瓦结构,中间一间作为一炉香的店铺,左右两边各有一间小屋,左边是她的书房,用来画画看书,右边一间专门辟出来招待客人,用以焚香静坐。 从前厅往后走就是天井,正对着坐北朝南的就是居住的二层小楼,与前院一样都是三间砖木结构,一楼分别是厨房、正厅和卫生间,后面开了一扇小门,背后就是河流。 二楼上去便是一个搭出来的小露台,延伸到河面之上,窗户打开便能看见后面的河流,夏天清风吹来,十分凉快,左右便各是一间卧室,她只住了左边的一间,右边的还空着。 这样的屋子,如果不招个女孩子,怎么和她朝夕相处在一个屋檐下? 然而对方却没有轻易被她说服,反而说:“我不需要很多钱,我只想要个栖身的地方。” 孟樱咬着嘴唇,心里有点为难,但她看到屋檐下滴滴答答落下来的雨水都打湿了他的肩头,心中不忍就松了口:“那你先进来吧,外面下雨。” 这样的退让在他的意料之中,但一想到她是这样的心软,他就心中酸涩,如果他再迟一点来,那可怎么办? 虽说让他进了门,但孟樱却并没有把他当做应聘者来对待,她给他倒了杯茶,又递了纸巾:“你衣服湿了。” “谢谢。”他接过纸巾按一按肩头,在侧身的一瞬间忍住眼中的泪光,等一个呼吸过后,他又若无其事地转头对她道谢,手中的纸巾迅速浸湿了水,变成皱巴巴的一团。 孟樱抿了抿唇:“我真的只招女孩子,雨停了你就去别的地方看看吧。” “你不要怕。”敏慧如他自然看出了孟樱的防备,他从口袋里掏出准备好的身份证,“我不是坏人。” 他凝视她的目光不带一丝一毫的侵略性,也不让人觉得无礼不适,孟樱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把他的身份证接了过来:“霍云松?” “是。”他轻轻应声。 “你为什么要来我这里呢。”她把身份证放到桌上推过去,“工资又不高的呀。”她是真的不解,霍云松看起来就不像是生在普通人家,就算穿着再简单也难掩光华。 霍云松自然有说辞应对:“我有难言之隐。”他顿一顿,不露声色地观察着她的神情,“无家可归,身无分文,如果你不能收留我,我只能露宿街头了。” “可是不合适呀。”她还是很为难,“不然你去其他人那里看看吧。” “你试一试,才知道我合不合适。”霍云松轻笑起来,语气缓慢而轻柔,“好不好?” 孟樱被他这句话说得莫名耳朵发烫,明明是说试一试工作,但是他说出来却好像是绵绵情话,听得她面皮都涨红了。 “那、”她罕见地结巴了一下,实在说不出回绝的话,“那你会做饭吗?”如果不会,她也就可以用这个借口婉拒了。 没想到霍云松也不直接回答,他说的是:“我不知道你喜不喜欢,但是我可以试一试。” 说着他就已经站了起来,孟樱想掀起帘子走到天井里,霍云松却比她快一步,先把蓝印花布的布帘掀了起来,孟樱抓了个空,愕然地抬头看他,他低头对她笑一笑:“走啊。” “噢。”她往前走了几步,又回头看了他一眼,总觉得哪里怪怪的,正要把他带进厨房里去,霍云松却拦了她一把:“你出去吧,油烟重。”他的手轻轻贴在了她的后背上,他往前走一步她就身不由己地陷在了他的臂弯里,被他带出了门。 孟樱下意识地转身,他却已经把布帘放下了,她在天井里站了一会儿,觉得自己鬼迷心窍了似的。 而霍云松在帘子放下来的一瞬间便垂下了眼睫,他手撑着灶台用力深吸口气,这才将按捺住内心的战栗,没有人知道,他刚刚碰到她背上的手是颤抖得多么厉害。 他今天见到的是年轻健康的孟樱,就像是三月里的早樱在枝头开得正好。可他前世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就已经在弥留之际,骨瘦如柴,病得已经脱了形,他都不敢用力,生怕用多了一分力她就会觉得疼。 他陪伴她三个月,荷花开的那一日,她病逝在了苦海寺,她生前只有两个遗愿,一是将她的骨灰葬于苦海寺的荷塘,二是恳请他不要为自己报仇。 他只答应了第一件事,他死后他将她的尸体火化葬入荷塘,但却回到了山下,一个月后,他回到苦海寺落发出家。 晨钟暮鼓二十年,时光倒转,他回到二十五年前,今时今日的孟樱才二十二岁,一切的厄运还未曾开始。 2 孟樱在天井里站了片刻,掀起帘子来偷偷往里头瞄了一眼,只见霍云松背对着她,正在翻捡灶台上的菜,她想了想,还是悄悄退了出去。 一转身却吃了口风,孟樱不禁咳嗽了几声,赶紧快步走回了屋内。正巧,真的快递员到了,骑着电瓶车,身披雨披,一身的水,在外面喊:“有没有快递?” 孟樱哎呀一声,这才想起来要给“沉香屑”的赠香忘记打包了,赶紧从香盒中取出三支【返魂梅】来,为了确保香不在运输中损毁,她特地定制了香盒,种种成本相加,香的价格怎么降得下来。 “一共三个。”孟樱把补发的赠香与其他今天卖出的两份一起交给快递。 “没问题。”快递小哥爽快地说,马上把她递过来的包裹塞进包里免得被淋湿。 孟樱看了看时间,决定先去微博把【返魂梅】的上新预告写了,她习惯用钢笔手写,纸是最老旧的红线竖排的信纸。 【返魂梅】并不是指梅花,而是指代香气犹如梅花的香品,又名韩魏公浓梅香,因韩琦所爱而传香法,后惠洪又从苏轼处得知此香方,传于黄庭坚,黄庭坚以“返魂香”的典故将此香更名为“返魂梅”,是一种合香。 她落笔写道:“东坡得于韩忠献家,知子有香癖而不相授,岂小鞭其后之意乎。洪驹父集古今香方,自谓无以过此。以其名意未显,易之为返魂梅。” 又附上香方,“黑角沉半两、丁香一分、郁金半分(麦麸炒令赤色)、腊茶末一钱、麝香一字、定粉一米粒(即韶粉是)、白蜜一盏。各为末,麝先细研,取腊茶之半汤点澄清调麝,次入沉香,次入丁香,次入郁金,次入余茶及定粉,共研细,乃入蜜,使稀稠得宜,收沙瓶器中,窨月余,取烧久则益佳,烧时以云母石或银叶衬之。” 她写完后又把两页纸放在灯光下拍照,然后上传微博: 【香炉峰雪】v: 3月上新:返魂梅。 第2节 [图片][图片] 在接手香铺之前,她就已经是微博上小有名气的博主,时常会写一些书画类的科普文章,一炉香开业后,她又增加了关于香料的科普,如不是有数万粉丝作为后援,她的网店也没那么容易开的起来。 因为id叫做“香炉峰雪”,原本是指白乐天的“香炉峰雪拨帘看”,可她开的是香铺,不知什么时候起,大家叫她“香老板”,无端端一股旖旎的味道。 微博一发出就叮咚叮咚提示音响个不停,她正在回复关于返魂香和返魂梅之间不得不说的问题时,布帘被掀开,霍云松端了一个碗出来了。 孟樱一怔:“好啦?” “好了。”他把碗端到她面前放下,这让她看见他的手,手指修长匀称,指甲修剪整齐,她一看就笑了,这双手可以写字,可以摘芙蓉,却不能洗菜扫地。 但她如果以这样的借口拒绝未免太过轻率,孟樱拿了汤勺又放下,斟酌着用词:“你做了一碗白粥……”她面露为难之色,话含在口中半天才说,“可我不能总吃白粥的呀。” 她以为婉拒的意图已经十分明显,谁知霍云松说:“你有点感冒了,”说罢顿了片刻,孟樱似在他眼中看见一闪而逝的笑意,“不是白粥。” 不是白粥也最多放了一勺白糖。孟樱那么想着,还是舀了一小勺尝了一口,一尝就知道不是白粥了,只是味道有些奇怪,她回味了片刻:“放了醋和姜?” “是,还有葱白。”霍云松轻轻说。 孟樱咦了一声:“神仙粥?” 她果然记起来了。霍云松唇边难掩笑意,声音比之前更低沉温柔了一分:“是。” 神仙粥是民间广为流传的经验方,“糯米半合,生姜五大片,河水二碗,入砂锅煮二滚,加入带须葱头七八个,煮至米烂,入醋半小钟即可”,要趁热吃,或只吃粥汤。 神仙粥对于感冒伤风的初级症状有很好的治疗效果,因此民间也有歌诀说“一把糯米煮成汤,七根葱白七片姜,熬熟对入半杯醋,伤风治感冒保安康”。 孟樱捏着汤勺的手有点不知往哪里放了,她记得自己好像在厨房外面咳嗽过一声,却没有想到他听见了,还特地煮了神仙粥给她吃。 这不禁让她想起了小时候,姑奶奶一直觉得药是三分毒,因此幼年时但凡是有些咳嗽都会煮神仙粥给她吃,但老人家并不刻意挑去葱白与生姜,所以她一时没有尝出来。 霍云松看着她略微怔忪的表情,亦是想起了当时孟樱和他说起神仙粥时的情形来,她那时身体已经一日坏过一日,有一天和他玩笑说“小时候我姑奶奶说神仙粥包治百病,不如今天试一试,说不定阎王还能饶我几天性命”。 他就煮了这一碗神仙粥给她,糯米半合,生姜五片,七段葱白,半钟食醋,他以为她喜欢,可谁晓得她吃了一口就说吃不下了,他吃了剩下的粥才知道,味道实在算不上好。 “对不起啊,”她那时对他笑,“其实这个其实一点儿也不好吃,我以前会偷偷倒了,再在白粥里拌一勺白糖骗我姑奶奶说是神仙粥,但现在其实什么味道都尝不出来了。” 想及此事,他问孟樱:“好吃吗?” 孟樱皱着眉毛:“不好吃。” 霍云松再也忍不住轻笑出声,孟樱抬头看他,发现他眉梢眼角俱是笑意,这样开怀的样子让她郁闷不已:“有那么好笑吗,是不好吃啊。” 他半蹲下来,与坐在椅子上的她对视,“对不起,那再给我一次机会好不好?” 又来了。 孟樱不由自主地往椅子里挪了挪,像是要离他再远一点儿似的,她想不明白,明明是一句没有任何歧义的话,她不该理解成那样的涵义,然而大脑却不受控制,旖旎的猜想让她脸颊发烫,连呼吸都急促了起来。 她深吸了一口气,赶紧回绝,“不行,你做的我不喜欢吃,请你回去吧。” 霍云松刚想说什么,门外却传来一个中年女人的声音:“樱樱啊,你在哪里?” 孟樱一听这声音就皱起了眉头,也顾不得霍云松了,赶紧走出去:“大姑姑?” “樱樱在啊。”来人是一个打扮很时髦的中年妇女,酒红色卷发,渔网丝袜罗马鞋,一脸精明相。 孟樱不咸不淡地问:“大姑来有什么事吗?” “就是我前天微信上和你说的事啊,看你这孩子老不把长辈的事放心上,这态度可不对。”大姑喋喋不休唠叨着,就是吃准了孟樱像她生父,唯唯诺诺又好拿捏,若非如此,也不会被后面娶的老婆哄得连女儿都不要了,“大姑不是和你说你堂妹刚毕业嘛,要我说也不要她找什么辛苦的工作,女孩子家家找个好男人嫁了不就好了呀。” 孟樱刚想说话,大姑却不给她机会,“所以我说,叫她到她堂姐这里来不就好了,你年纪大,也应该照顾照顾妹妹啊,而且你又分到了那么大一笔钱。” “姑奶奶没有留下钱。”这件事孟樱已经强调过无数遍了,可是没有人相信她,他们只认为她继承了一大笔遗产却不愿意照拂亲戚。 “反正明天就让你妹来你店里上班吧,她小孩子家家不用开太高的工资,每个月两千就行了,我明天让她十点钟过来。”大姑一张快嘴,不等孟樱同意就自顾自把事情定了下来。 孟樱急了:“不行的呀!” “怎么不行?”大姑冷笑,“你拿了那么大一笔钱,还有那么大一栋房子,就不肯帮帮你妹妹,你就那么冷血?” 孟樱不善言辞,只能站牢一点不松口:“不行。” “为什么不行,你不是招人吗,还是你看不起你妹妹?”大姑一张利嘴不饶人。 “老板娘。”霍云松走出来,“有客人问还有没有木樨香。” 孟樱下意识答道:“这是去年做的了,应该还只剩一盒。”话一出口她就明白了霍云松的用意,也顾不得多想,先打发了难缠的大姑再说,“大姑,我已经招到人了,连合同都签了,我付不起两个人的工钱的呀。” 大姑狐疑地看着霍云松,县城上的人她都认识,但从来没有见过他,嘴上就说得难听了起来:“樱樱,肯定是亲戚自己人才能信啊,你还年轻,别被人说几句好听的话给骗了,谁知道是什么不三不四的人啊。” “有什么不好的呀,我一个人住在这里,有人搬搬抬抬也是好的呀,而且他是我大学同学,不是什么不三不四的人。”孟樱才不愿意让那个心比天高家里油瓶倒了都不扶的堂妹来店里帮忙,那是她白给工资还要伺候千金小姐。 霍云松唇边闪过一丝笑意,孟樱的生父软弱,爷奶偏心,姑姑们又是精明角色,她不受长辈欢喜,要不是这样,前世也不会在病重时无人照料,只能到寺庙里去等死。 但在他眼里,再精明的小市民也不过尔尔,不必先急着解决他们,当务之急是在她身边安顿下来。 大姑没达到目的岂肯罢休:“小小年纪就晓得和男人同居了,你骨头真是贱的来。” 孟樱被她这样难听的话气得眼睛都红了,她性子上来了,紧咬着牙也不松口:“不关你的事。”说完砰一声就把人给关到门外了,可背一靠上门扉眼泪就要掉下来了。 霍云松哑然失笑,但看她都落泪了也舍不得,轻言慢语哄她:“不生气了,为这种人有什么好生气的。” “又关你什么事了。”孟樱没好声气,推他一把,“你走开啊。” 她连发脾气都是带不了泼辣气的,怎么能不受人欺负呢。 霍云松就好脾气地笑:“你答应用我了的,不能反悔的。” “试用期工资500块,做不好叫你吃排头。”她还记得不能在新员工面前哭,抹了抹眼泪,故作恼怒瞪他一眼。 霍云松好几秒的时间没说话,像是在衡量,实际上是有意装给她看,免得答应得太快惹人疑窦,半晌才说:“也行,那试用期多久?” “三个月!”她说,“你不做现在就可以走。” “做啊。”他气定神闲地说着,唇角有令人遐想的笑意,“我会做的事有很多。” “最好是这样。”她摔了帘子出去,等过了半分钟,突然转身进来,脸颊绯红,“你是不是故意的?” 他一眨眼,像是没有明白:“什么?” 孟樱咬着嘴唇端详他半天,总觉得那不是自己的错觉,可要真论起来,他偏偏什么也都不曾说,活像是她自己生了心魔。 ☆、第3章 蓬蒿尖烩荷花豆腐(捉虫) 开工要做的第一件事是买菜做饭,孟樱给了他一个零钱袋:“去买今天和明天的菜回来,不许超过,如果买的不好我就赶你走。” 霍云松忍着笑接过来:“好的,我去买菜了,你还要不要买点其他的?” “不要。”孟樱看了看天色,雨不知什么时候就停了,“菜场就直走在第二个路口左拐,过红绿灯那边就到了,你不认识就问路吧。” “好。” 霍云松前脚刚走,孟樱就接到了陶柏的电话:“亲爱的sakura么么哒,你在干什么呢,画儿画好了没有?” 孟樱对于他的不正经很是无奈:“还没呢,你急着要呀?” “不急,我就问问你开始画了没有,咱们走得可是高端定制的路线,怎么可以随随便便交工呢?”陶柏是孟樱的大学同学,家里做瓷器生意,专门为有钱人家定制各式各样的瓷器。 据他所说,买家里要求低一点儿的仅仅是对花纹装饰诸多挑剔,如果是懂行的,那就连烧瓷的用哪里的土都要讲究,好在后者少之又少,多半都是跟风,连五大名窑都说不全。 可再不懂行的人对于花样总是看得见的,按照陶柏的说法就是:“一个个花样贼多,有个老女人还问我能不能镶金丝,我去,这审美我也是跪了啊!” 为了满足这些行外人挑剔的眼光,他在开除了无数设计师后,拉上了孟樱合作:“你有技术我有资本,做成一单我给你分红啊!” 他家里做了几十年生意了,公司有口碑有人脉,孟樱和他合作只需要专心画图就能赚到不菲的抽成,从大学开始和他合作也有两年时间了,两个人也从纯粹的工作拍档变成了生活里的好朋友。 陶柏总挂在嘴上的一句话就是“如果不是我妈拦着,我真想娶你算了,万一有人挖我墙角呢”,但这句话孟樱也就听听而已,陶柏性格虽然好,但家世却在省城里也排的上名号,他母亲是日本知名财团的千金,怎么看得上她这样的小家碧玉。 “sakura,这牡丹你就笃悠悠慢慢画,就怎么富丽堂皇怎么画,买家老有钱了。”陶柏在电话那头嚷嚷,他是中日混血,说话的时候是中日文混合也就罢了,偏偏还要带点儿方言,怎么听怎么搞笑,“这年头人有钱了还不满足,非要有文化不可,你说你三十年前还是土地里刨食的农民,现在学人家世家大族干什么。” 孟樱就笑着说:“他们学,我们好做生意呀。” “这倒是,而且这样的傻多速多来几个才好,一个个都学京城那几家的做派,我生意也别做了。” 两个人说了会儿正事,陶柏就问:“怎么了,刚才听你接电话不开心啊,是不是还没招到人,不然我给你招一个,我这儿大学生多得是。” “人家大学生肯到我这里的呀?”孟樱也不瞒着他,“刚刚来了一个人,我觉得挺奇怪的。” 陶柏精神一震:“怎么,看着不怀好意?赶紧报警啊!” “也不能说不怀好意,就是他这样的人会来我这样的小店里怪奇怪的。”孟樱托着腮说,“我看到身份证了,叫霍云松,网上查了一下好像也没什么不对的。” 陶柏咦了一声:“这个名字我好像听过。” “你听过?” 陶柏仔细回忆了一下,一击掌:“想起来了,小时候我见过,他们家之前好像出了点事儿啊,哎,那个人是不是高高白白帅帅的但是没有我帅的那种?” 孟樱忍俊不禁:“都什么和什么呀,到底怎么回事,你真的认得呀?” “现在当然不认得了,好多年没见了,听说一直在外面读书,前两个月刚回来,还没来得及见个面呢,就出事了。”陶柏虽然没有刻意打听,但这件事也算是一桩新闻了,“他们家原本也是做生意的,结果不知道怎么的牵扯进了官司里,家里所有资产都被冻结了,他爸坐牢了,继母才二十八岁,立马卷了家里的钱和情人跑了,就剩他一个。” 这样的事情离孟樱太遥远,她轻轻啊了一声,不知道怎么说:“他妈妈呢?” “死了呀,怀孕的时候老公带小三进门,气死了呗。”陶柏一撇嘴,“听说霍家本家治家很严,到这边就烂成这样了,切。” 孟樱突然对自己之前恶劣的态度感到愧疚:“这样啊……” “哎,我就随便一说,指不定同名同姓呢,不过如果是他也不稀奇,听说他们家是被人搞了,他要不就躲出国要不就躲乡下,不过挺惨的,大少爷当了那么多年……”陶柏话还没有说完,孟樱就听见脚步声,往外一张望发现是霍云松回来了。 她不知怎么的有点心虚,压低声音匆匆说了句“我有事先挂了微信联系”就把电话给挂了。 在霍云松走进来的几步中,她咬着嘴唇,只觉得心扑通扑通乱跳,为自己偷窥了别人的秘密而面红耳赤,虽然说任是谁看到这样一个人来她这样的小店里面试总会觉得奇怪的,可现在想想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每个人都有难言之隐,何必咄咄逼人非要追根究底呢。 霎时间,她就决定把这件事藏在心里,绝对不会主动说出来叫他难堪。 可主意很美,她却不是一个能很好掩饰自己想法的人,霍云松一回来就看出来她的态度有所改变了。 她现在对他温和了很多:“东西放这里吧,我带你去看一下你的房间。” 霍云松佯装没有发现,但心里已经有所猜测,孟樱所有的社会关系他都一清二楚,包括她有一个叫做陶柏的朋友,他所知道的“霍云松”,此时此刻早已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但是有什么关系呢,就算是他刻意安排,可真的追究起来,他其实什么都不曾说过,一切都是别人妄自揣测罢了,有趣的是,从别人口中说出来的话要远比他刻意解释令人信服得多。 现在的孟樱恐怕已经接受了他对“霍云松”的设定安排,对于他身无分文来到这个小县城的目的不会有太多的疑虑。 以及,这样坎坷的身世,多多少少也会引起她作为女性的同情与怜悯,寒冰化冻,一旦开始,就再也结不成冰了。 孟樱不晓得一切都是他的安排,她对于自己定下的苛刻要求有点后悔:“你身上有钱吗,我可以预支给你一点工钱。” 第3节 他温柔地应下来:“好啊,我只有几件换洗的衣服。” 孟樱预支给了他一个月的工钱,霍云松只收了一张钞票:“我没有要花钱的地方,去买些生活用品就够了,这些就请老板娘帮我收起来吧。” “毛巾牙刷吗,不用买了,我有新的。”孟樱赶紧给他找出新的洗漱用具来。 霍云松接过:“我一会儿再收拾,你饿不饿,我去给你做饭吧。” “我去吧。”孟樱有点难为情,觉得自己像是一个苛刻的坏老板,霍云松笑着问,“你不是在画画吗,我去吧。” 说罢不容分说把她拉回了工作室,甚至替她换了笔洗里的清水才离开。 他今天买菜的时间已经晚了,晚市上的菜已经没有早晨新鲜,幸好他下午在锅里看见还有半碗鸡汤,正好拿来与野菜一起做汤羹。 他出生在世家大族,前世二十多年都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世界各地的珍馐都轻易尝遍,自己更是从来不进厨房的,连一碗面都不用自己下。 可后来的二十年,晨钟暮鼓,青灯古佛,所吃、所住、所穿都只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求,因为不沾荤腥,野菜就成了常吃的东西。 那个时候他就想过,如果孟樱还活着,那么就算是粗茶淡饭,布衣旧书,隐姓埋名一辈子都是好的。 他现在做的,就是他想做的事。 二月里,田地里的野菜正好,早市没赶上的农民们下午也有卖新摘下的野菜,他买了马兰头,可以和豆腐干切丁后清炒,如果有春笋更佳。 他也买了蓬蒿,《红楼梦》里晴雯说蓬蒿无论是炒鸡肉还是炒肉丝都油腻,所以不如做汤。先用火腿汁点豆腐浆,在把鸡汤倒入锅内煮沸,然后一勺勺舀起豆腐浆在汤内凝结成花瓣。 这是他头一次做,第一次做坏了,他也不气馁,俗话说治大国若烹小鲜,既然他前者能做好,没有道理后者不行。 等荷花一瓣瓣成了型,就把蓬蒿的嫩尖部分摘下,与豆腐一同放入鸡汤中,再加盐、绍酒、姜汁,火上烩熟,就是一道清雅的蓬蒿尖烩荷花豆腐。 她中午还剩了一道油豆腐嵌肉在碗柜里,热一热就好吃了。 “吃饭了。”他的声音打断了她的作画,孟樱小心翼翼地将笔搁在了笔架上,她的牡丹图已经有了雏形。 吃饭的地方就是正厅,普通人家没有那么多讲究,就是一张八仙桌,待客吃饭均可,八仙桌是上了年纪的老东西,可木头质量好,几十年了还坚固得很。 霍云松先给她盛了碗汤:“喝汤暖胃。” “呃,好。”孟樱要接过来,正好碰到了他的手指,她最初没有在意,以为自己接过了碗后他会松开,没有想到他的无名指直接勾住了她的小指,孟樱像是被烫了一下似的抽手,恼羞成怒地看着他。 霍云松像是什么都没发生似的把汤碗放到她面前,看到她的表情还关切地问:“是不是烫到了?” 孟樱咬了咬嘴唇,懊恼地低下头去:“没事。” “那就好。”霍云松轻轻笑了起来。 ☆、第4章 建盏(捉虫) 不知不觉,天色渐暗,霍云松在厨房里洗了碗出来,就看到孟樱在伏案画画,她从小就爱独处,不似其他孩童一样乐衷于玩耍嬉戏,更喜欢看书画画,或者帮姑奶奶制香。 一个人待得时间久了,渐渐也就不善言辞,不大懂交际,人人都觉得她性子绵软好欺负,从小到大也不知吃了多少亏。 要霍云松说,这样的性格并不坏,若是孟樱有父母疼爱,家中又经济宽裕,无忧无虑一生未尝不好,可惜她母亲移民,父亲另娶,平白继承的遗产又招了亲戚眼红,怎么能不被算计? 不过,既然他来了,那么她这样就没有什么不好的了,不是不能想办法叫她强硬起来,只是如果是这样,要他回来干什么?他舍掉了荣华富贵,舍掉了身份地位,隐姓埋名在这小县城里,不就是想换她这一生的平安无忧吗? 霍云松站在阴影里,静静凝视着她的侧颜,她全神贯注在牡丹图上,不曾注意到他的窥视。 阿樱现在这样,多好啊。 厨房的烧水壶发出一声悠鸣,霍云松提了一壶水回来替她续茶,孟樱喝茶用的是阔口小足的建盏,因为瓷胎和釉料含铁量高,烧制就成了深蓝色,还有独特的兔毫纹,在灯光下像是浩瀚星辰,又像是大海深处,十分美丽,是宋代文人最喜爱的茶具之一。 但茶壶却是寻常,只胜在精致小巧,约莫是店铺里随便买来的,和茶盏都不是一对,霍云松觉得好笑,早些年他在家喝茶规矩不少,后来出家了就很少喝茶,一杯白水也可,哪里还有那么多讲究。 不过,端茶倒水于他而言虽然是再平常不过的事,可这替人倒水是破天荒头一回,他自己不觉得什么,把孟樱吓着了。 她说“不用”,想抬手想把茶壶移开,没想到情急之下却打翻了茶壶,眼看滚烫的热水就要洒到她的手上,霍云松当机立断,直接一把握住了她的手,半盏热水就泼到了他的手背上,立刻就红了一大片。 孟樱这时也不记得自己的手被人攥在手里了,连忙推一推他:“去冲一冲冷水,疼不疼?” “没事。”他并不想松开手,刚才他不是不能把茶壶打翻到另一侧去,可如果是这样,一来她的画肯定就泡汤了,二来怎么能握到她的手呢,为了这个,吃点皮肉之苦算什么。 只可惜孟樱又催促了一声,他也知道欲速则不达,只能恋恋不舍松了手。 孟樱心中歉疚,跟着他进了卫生间,拧开水龙头给他冲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是我对不起,吓到你了。”霍云松微微垂头,目光始终停留在她搭在水龙头上的玉手上,这样的纤纤玉指,令人心生旖旎之念。 孟樱却不知道他的心思,她想了想,去厨房打了一个鸡蛋,只留下鸡蛋清在碗里端来:“我给你涂一下吧,这个很有效的。” 霍云松唇边难掩笑意,低声说:“好啊。” 孟樱指尖沾了鸡蛋清液涂到他的手背上,肌肤相触的地方是滑腻的鸡蛋清,可她的温度却实实在在得传了过来。 霍云松趁着她低头专心的时候,轻轻吸了口气,他到今天还记得她的尸身在他怀里一点点冷下去,到最后四肢僵硬,让他不忍多看。 他现在最害怕的就是她冰冷的一双手。 “我没事了。”他突然说,“你的手很冷。” 孟樱缩了缩手,以为是自己的手让他觉得冷了:“我的手太冷了吗?” “我没事了。”霍云松洗掉鸡蛋清,低头注视着她的眼睛,孟樱果然感觉到局促,她之前紧张之下没有注意到自己和一个刚认识一天的男人共处在这样一个狭小的房间里,现在发觉了便觉得浑身不自在。 她退后一步说:“那你再冲一下,如果还疼的话就去买个药膏吧。” 霍云松点点头,她如释重负,慌忙转身离开了。 发生了这样一件事,孟樱也没有心情画画了,她把桌子收拾干净,对走出来的霍云松说:“不早了,你回去休息吧,被子在柜子里,我刚晒过的。” “好,那我来关门吧。” 孟樱也不和他抢,等他把门窗都锁紧后说:“我平时九、十点钟才开门,如果你要去吃早饭的话,钥匙在这里。”她示意他看一个花瓶,钥匙就塞在瓶子里,她又拉开柜台的一个抽屉,“这里是零钱,你明天要去买菜。” “好。” 两人一前一后进了后面的小楼,楼梯虽然是加固过的,可踩上去依旧会发出吱呀一声响,霍云松走在孟樱后面,两个人的影子投在雪白的墙壁上,靠得极近,孟樱心慌意乱,不由加快了脚步,霍云松还扶了她的手臂一把:“慢点。” 他扶着她的手不放开了,孟樱更觉懊恼,觉得这少少的几阶楼梯漫长极了,好容易走完了,忙说:“没事的话我先休息了,明天见。”说罢迅速掩了门进屋,还从里面反锁了。 可刚一锁门她就想起来一件糟糕的事,神情懊恼:“怎么把这个忘了。” 对面那间房是她少女时期居住的,里头的家具和被褥都是她用过的,原本以为来的会是个女孩子,可现在想一想是一个男人住在她从前的闺房里,怎么都觉得奇怪。 可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她只能催眠自己把这件事情忘掉。 而霍云松是一眼看去便觉得有点好笑,因为那还是上个世纪的人才用的绸缎被面,她用的是杏色鸟雀的花纹,东西自然是好东西,可已经落伍太久了,里面的棉絮还是手弹的棉花,厚实还是厚实的,就是有点重了,霍云松自打出生就没有用过这样的被子。 但想一想那是她曾经用过的,再老旧的东西都生出一股香艳的味道来,他甚至想着,这绸缎被面上是否还残留着她的脂粉香气? 唉,盖着这样的被子,怎么能让人安安稳稳的睡觉呢。 这注定是个不眠之夜了。 次日清晨,霍云松一早就起来了,早上六点钟,菜场上卖菜的人却不少,比起昨天的晚市,早上的菜可要新鲜得多,鱼也好。 回来的路上也没忘记在早餐摊子上买豆浆,老板问:“要不要烧卖,刚蒸好。” “好,谢谢。” “小伙子不是本地人啊,看着眼生。”县城地方小,因为经济不算发达,也没有太多的外地人,本地人彼此之间都熟悉,就算不认识一个人,拐个弯的亲戚总是认识的,老板一眼就认出了霍云松是个生面孔。 霍云松轻笑着说:“是,我刚来这里。” “走亲戚呐?” “我在弄堂里面的那家香铺,打工。”最后两个字有点陌生,霍云松显然也没有想到会给自己安上这样的名头,说着自己先笑了。 老板听他一说就想起来了:“孟家老太的香铺啊,是阿樱在管吧。”孟樱离开这里有一段时日了,但街坊邻居却还记得那个安静的小姑娘。 “是的,以后请多关照。”霍云松接过了老板打包好的豆浆烧卖。 等孟樱起来的时候就看到厨房里还温热的豆浆烧卖,她倒了一碟醋,心想虽然性别和她预想的不符,但这新来的店员还是很勤快的,那家烧卖不好买,等她起床的时候早就卖完了,倒是好一段时间没吃到过了。 吃过早饭去前厅时,地上都已经打扫干净了,她昨天没有来得及清洗的笔和颜料都整齐地收好,霍云松在架子前抽出一个个香盒,清点香的数目。 “老板娘,返魂梅已经没有了。”他打开香盒给她看,里面只剩了两支线香。 孟樱尝试新制返魂梅时不敢多用材料,生怕做出来不好就浪费了,调出的香粉也只做了十来根线香方便送人,也在这些天陆陆续续送给了客人,没想到反馈不错,大部分人都表示很期待她的新香品。 可等她查看材料时才发现,麝香沉香什么的还好说,白蜜却没有了,炼蜜不难,但却考验功夫,她正准备盥手,大姑的声音却隔了老远就传来:“樱樱啊!我和你说……” 孟樱下意识地皱眉,霍云松对她微微笑了笑:“你进去忙,我来招呼客人。” 他的笑意并不深,甚至语气也并不强烈,眼神亦很平和,但孟樱就是在那一刹那被他说服了,她点点头,转身进了右厢房的工作间。 她前脚刚走,孟大姑就进了门,一只脚刚跨进门槛,就看到有人站在她不远处,她以为是孟樱,上前一步就想理论:“樱樱我和你说,找外人哪有自家亲戚靠谱……” 屋里的光线稍暗,她慢了一秒钟才看见面前的人不是孟樱,而是比她高了一头的霍云松,他不动声色:“欢迎光临。” 孟大姑是市井中修炼的厚脸皮,乍一看霍云松是怵了几秒钟,可在这样的小店铺里,她能猜出他是谁?当下就指着他骂:“是不是你骗了我侄女,让她招你做工,我一看你就不像是好东西,当心我去派出所报警抓你。” “不好意思,老板娘不在。”霍云松说,“请回吧。” 孟大姑心里更是怀疑:“你是从哪里来的,我以前没见过你?” 正说着,孟大姑的女儿不情不愿地跟了上来:“妈!谁要来表姐这里打工啊,我……”她一句话还没有说完,猛然一见霍云松,顿时瞠目结舌,只觉以前见过的校草欧巴都成了粪土,哪有眼前的人风华气度,于是话到嘴边硬生生都给吞回去,立刻露出一张笑脸来,“妈,表姐呢,你和她说我可以在这里打工,工资不用太高。” 孟大姑拍了拍女儿,目光炯炯盯着霍云松,压低了嗓门:“说,你是不是冲着阿樱这套房子来的?我告诉你,算计我们家的东西,没门!” 霍云松面色不变,心中却冷笑起来,孟大姑现在算计的是孟家姑奶奶留给孟樱的这套房,以后算计的可是孟樱的命! 这套房子算什么,四五线小县城的一套房最多不过一百多万,真正让孟大姑起了贪婪之心的是京城来的一个消息,一个关于“振灵香”的消息。 振灵香这个名字或许生僻,但另一个名字“返生香”一听就知道是什么,振灵香不如返魂香那么有名,但实际上有异曲同工之妙。 差别只在于,根据记载,返魂香一点,埋在土里的死人都会复活,死亡八十年后才无法复生,而振灵香的效果要微弱许多,《十洲记》里记载,死者未满三日,闻之即可复活。 返魂香玄妙不可言,只在典故中出现过,因此有人认为返魂香早已在历史中失传,可次一等的振灵香却还在世间流传,那人身居高位,自然有人效犬马之劳,一直在秘密搜寻这种神奇的香料。 后来不知怎么的,一个鹰犬得知孟家这位寡居的老姑婆藏有振灵香,所以化名来到孟家人身边,暗中透露说是一种非常昂贵的香料,所以他会出千万高价收取。 孟大姑心眼活络,一听就有了想头,用尽手段想把那块香料搞到手,从此一家人飞黄腾达。 前世,他此时仍在北京,从不知有孟樱这个人,她无法应付如狼似虎的家人,一次次让步,她的命运就仿佛就在此被下了诅咒,越来越糟,越来越难,到最后……红颜早逝。 ☆、第5章 炼蜜 “那我也告诉你。”霍云松轻轻说,“离阿樱远一点。” 第4节 孟大姑这样泼辣的人怎么听得下这种话:“你威胁我?!叫樱樱出来,我让她开除你!” 她声音那么大,孟樱怎么可能听不见,她在后面躲了会儿,觉得躲不下去了,掀了帘子进来:“大姑,你干什么呀,一早在我这里吵,我还要做生意的呀。” “你做什么生意啦,半天也没有个客人上门,还有你这个新招的人哦,真是不识相,我和你说,外面的人哪里有自己人好啊,你看蓉蓉都来了,你把他开掉吧。”孟大姑理所当然地提出了要求。 孟樱怎么肯:“这不行的,大姑你不要说了,不行就是不行的。” 霍云松知道她就算是急了也说不出什么理由来,因此她一说完就接话说:“老板娘和我签了合同的,如果她没有任何理由开除我,必须赔我两个月的工钱。” “对的呀,我哪里有钱赔。”孟樱并不笨,只是总不知道如何和人争执,霍云松一起头她就能顺着往下说了,“大姑你也知道我爸不给我钱的,我没有钱的呀。” 孟大姑却伺机打探:“阿姑不是给你留了钱啊。” “买了墓地就花完了。”孟樱这是大实话,现在不仅房价要涨,公墓的价格也节节攀升,姑奶奶对她好,现在人死了,孟樱唯一能做的就是为她挑一个好的墓地,所以留下来的钱基本上都在里面了。 孟大姑追问:“那其他值钱的都没给你留啊?” “只有这家铺子呀,我要靠它吃饭的,大姑你再这样我做不成生意了,我回去和爷爷说。”孟樱没办法,只能搬出家里的长辈来。 孟大姑投鼠忌器,她是有点想占孟樱的便宜,但孟樱的爷爷也就是她爸多重男轻女她是知道的,要是被老头子知道了,钱肯定留着给儿子,她们几个做女儿的一分钱都分不到。 她只能暂时闭嘴,但把尹蓉推过来:“那你要照顾一下妹妹的,就让她在你这里帮帮忙吧。” “我招人了呀。”孟樱指着霍云松说,“他一个人就够了。” 孟大姑说:“可以帮你管管帐什么的。” 尹蓉小鸡啄米似的点点头:“对啊姐,我帮你收收钱什么的没问题。” 霍云松就笑:“不是说这里半天都没有一个客人吗,哪里需要别人管账。” 孟樱忙不迭点头:“就是呀,我自己管就好了。” 尹蓉不死心,偷偷看了霍云松一眼,眼珠子一转,她干什么要来这里看表姐脸色呢,又不是不能上门了,既然是亲戚,孟樱还能拦着她过来不成?这么一想,她才不愿意留在这个小铺子里受罪呢,赶紧捅一捅孟大姑:“算了妈,我和你说,有人给我介绍了银行里的工作,总比这里做好啊,钱拿得多。” 孟大姑将信将疑:“真的假的?” “当然是真的,介绍的是一直追我那个。”尹蓉得意地笑,“他爸是银行经理。” 孟大姑一琢磨,的确是银行里做事更体面,她心里有了主意,嘴上却不饶人,非要埋汰孟樱两句:“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等你吃了亏别回家来哭。” 孟樱巴不得她赶紧走,哪里还管她讲了什么,一直到她们母女两走得没影了才松口气。 霍云松给她倒了一杯水,孟樱接过来,抿了抿唇,似是有点难为情被他看到这样的事:“谢谢啊。” “一杯水而已。”霍云松就当不知道她是在谢自己出言相帮,云清风淡。 孟樱也没有做好和他说家里事的准备,见他那么体贴,感激地笑了一笑,小口小口喝着水。 霍云松唇角微微上扬,就算是接下来的日子都不得太平,但只要他陪伴在她身边,那又有什么需要畏惧的呢? 吃过午饭,孟樱斜靠在榻上打盹,霍云松说:“困就回去睡好了,我来看店。” “不能再睡了,今天起得晚。”孟樱被困意侵袭,不得不站起来找些事做,“我去炼蜜了。” 蜂蜜是调香中不可或缺的材料,她每过一段时间就会熬制,而炼蜜的细节也有详细的记载: “白沙蜜若干,绵滤入磁罐,油纸重迭,蜜封罐口,大釜内重汤煮一日,取出,就罐于火上煨煎数沸,便出尽水气,则经年不变。每斤加苏合油二两更妙,或少入朴硝,除去蜜气,尤佳。凡炼蜜不可大过,过则浓厚,和香多不匀。” 她一向用古法制香,以求还原古时韵味,这些都是做熟了的,但倒进瓷罐里的时候蜂蜜漏了一点出来,她手指一滑,差点把罐子摔个粉碎,幸好及时有人伸了手过来拖了一把。 “我来吧,这个很重。”霍云松提起罐子,孟樱也不推辞,摁住过滤网,这样一来,难免有蜂蜜就顺着她的指尖渗了下去。 霍云松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的手,孟樱要画画,要制香,所以手腕上什么饰物都没有,但指若青葱,手腕白皙,让他不禁想入非非,若是她纤手破新橙,那又该是怎么样美丽的画面? 等倒好蜂蜜又密封后,孟樱才去洗手,霍云松眼眸微垂,不露声色地拿过了那条擦手的毛巾,等孟樱洗干净手后就看到他呈着擦手巾递过来,她局促地笑了笑,显然不习惯有人对她这样大献殷勤:“谢谢。” 她想把毛巾接过来,没想到霍云松手掌一合,把她的双手裹到了毛巾里,然后隔着薄薄的毛巾,将手指插入她的指缝中,从指根开始,一点点用毛巾拭净水滴。 孟樱浑身不自在,觉得好像是被他握住了双手,说不出得亲昵:“我自己来就好了。” “这样比较干净。”他若无其事地替她擦干了手,再把毛巾挂回去,面上不见一丝一毫的异常。 孟樱总觉得两个人相处时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气氛,她有点心慌,给他指了活做:“你去前面看着店,有客人来了怎么办,这里我自己就行了。” “好。”霍云松也不着急,他素来沉得住气,对孟樱,十年八年都不嫌长,要紧的是徐徐图之,不能让她生了反感。 他一走,孟樱就松了口气,接着炼蜜,接下来的工作没有技术含量,她很快就做好了。 春日无事,吃过中饭便可以歇一个午觉,孟樱在书房的榻上睡了个午觉,醒来便发现霍云松坐在窗边的太师椅里读书,窗外是冒了新芽的石榴树,阳光照进来,为他的侧颜渡上一层柔和的光晕,像是宣纸上滴落墨渍的毛边儿。 坐中佳士,左右修竹。 不期然的,孟樱脑海中竟然浮现出这样的一句话。 “醒了?”霍云松注意到这边的响动,搁下手里的书去为她倒了杯蜂蜜茶,“润润喉咙。” 孟樱接过茶杯,略有些腼腆地低下头去:“谢谢。” “你才睡了一会儿。”霍云松看了看钟,“不到四十分钟,还可以再休息一下。” 孟樱摇了摇头:“睡醒了,你在看什么书?” “我从书架上拿的,抱歉,没有事先征求你的同意。”霍云松歉意地欠欠身。 孟樱连忙摆手:“没关系的呀,你随便看好了……你在看《文选》?” “是。”霍云松唇边渐渐浮上来一丝笑意,“读诸集宜春。” 孟樱一怔,“读经宜冬,其神专也,读史宜夏,其时久也,读诸子宜秋,其致别也,读诸集宜春,其机畅也”,虽说不是什么生僻的典故,但也不是“春花秋月”谁都能说上来的。 她记得陶柏曾经说过,这年头有权有钱的不稀奇,上个世纪借着契机白手起家的人不在少数,可因着谁都知道的缘故,这些人家论起家学渊源来却差得远,早些年还好说,现在盛世太平了,是新贵还是世家,一目了然。 像是陶柏好了,哪怕他再不学无术,外家与日本皇室沾亲带故,从小便是耳濡目染,那年夏夜,他开车送她回宿舍,恰巧天空一轮明月,他随口就来一句“蛸壶やはかなき梦を夏の月(章鱼壶中梦黄粱,天边夏月)”。 想到这里,孟樱对陶柏的猜测愈发肯定起来,但越是知道,她越不能露出来,只能佯装什么都没有想到似的对他笑了笑:“是呀,那你看好了,我去画画了。” “好呀。”霍云松收回了视线,他心思缜密,不过用一句看似随意的话便试探出了孟樱的态度。 一切如他所料,哪怕今后他露出再多不合情理的地方,孟樱恐怕也不会追问下去,不仅不会追问,她反而会尽心尽力替他圆场,生怕他知道她已经知晓了所谓的真相而尴尬起来。 这样算计人心未免落于下成,但如今霍云松一无所有,如果不步步为营,机关算尽,又怎么能顺利在她身边安顿下来,以谋后事呢? 何况要博取佳人欢心,难道傻不愣登剖出一颗心来就会有人要了吗?爱情何尝不需要手段,只要他记得自己的真心,那就永远不会误入歧途。 ☆、第6章 馄饨鸡 春季万物生长,萧索了一个冬天的花盆总算热闹起来,孟樱种的海棠芍药都发了芽,天井中隐隐可见一片嫩绿,十分可爱。 她习惯在天气最好的下午洗头发,刚倒了水就听见外面尹蓉的声音:“我姐在吗?” 霍云松答:“在洗头呢,你有什么事?” “没什么事儿还不能来了,这是我姐的店。”尹蓉在柜台上挑挑拣拣,“不是香铺么,怎么什么都没有,我姐怎么做生意的?” 从正门进屋,首先看到的就是一个七星斗柜,与药铺十分相似,但格子里装的都是香料,每一格都贴着标签,右边靠墙是一排柜子,上面摆放着花瓶与一套炉瓶三事,墙上挂着一幅孟樱临摹的一幅《簪花仕女图》。 左手边是一个博古架,摆着一些摆件,有根雕玉瓶,还有……一个怎么看都是古玩摊子上捡来玩的疑似青铜器的哆啦a梦,底部还有小篆刻的“乾隆年制”,霍云松觉得孟樱买这个回来实在是童心未泯。 “你要什么?”对于尹蓉的来意,霍云松是心知肚明,但他并不戳破。 尹蓉眼珠子一转:“那你给我介绍介绍好了。” 霍云松对孟樱有无限耐心,却不代表他对其他人也有,遂淡淡说:“你不是来找你姐的呀?” “我是来找你的,你看不出来吗?”尹蓉大大方方承认了,“我叫尹蓉,你叫我蓉蓉就行了,你叫什么?” 霍云松手肘撑着柜台,示意尹蓉靠近,她果然受到引诱,情不自禁走过去,只听他说:“尹小姐,我的目标是你姐姐。” 尹蓉被孟大姑灌输了不知道多少阴谋论,一听这话就炸了:“你是冲着我姐的家产来的?我告诉你,她也就这套房子,她妈在国外给人家带小孩,她爸才不认她这个赔钱货呢,呵。” “那又怎么样?”霍云松反问,“我一无所有,想留下来,只有你姐姐能帮我,你能吗?” 尹蓉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恨恨看了他一会儿,看到孟樱出来便告状:“姐,你快把他赶出去,这个人就是冲着你的钱来的,他个小白脸!” “蓉蓉!”孟樱心里是认定霍云松“落难”的,生怕他听见这句话心里不好受,赶紧打断她,“你胡说什么!你来干什么呀?” 尹蓉知道勾搭霍云松没戏就想赶紧把他弄走,孟家的东西可决不能让外人分了去:“姐你相信我,是他刚才亲口承认的,他就是惦记着你这边的房子呢!” “蓉蓉,你再胡说我生气了,你没事就回去吧,我忙着呢。”孟樱调头就往里走,不肯继续听下去。 尹蓉气个半死,恨恨地看着霍云松:“你把我姐哄得倒是好。”她走到门口又不甘心,扭头丢下狠话,“算你厉害,你给我等着。” 霍云松瞥了她一眼,一个字都没有多说。 孟樱听见没有声响便重新折返回来:“蓉蓉走了?” “是啊。” “她就是这样喜欢胡说的,你不要放在心上。”孟樱是半分都不信尹蓉说的话,还担心霍云松听着会不舒服,可又不知道怎么解释,站在那里为难极了。 霍云松微微笑了笑:“我没放心上,倒是让你担心了。”他的目光满含歉意,反倒是让孟樱不好意思起来:“那我去洗头了。” 说罢匆匆放了帘子走了出去,一眼都不肯多看他。 霍云松低头轻轻笑了笑,尹蓉和孟大姑精明世故,算计来算计去无非都是钱,和他们说话自然也是只谈钱最方便,如今晓得他一无所有,孑然一身,就算品貌再出色,孟大姑和尹蓉都不会考虑他,反而要处处提防,以免他捷足先登,让她们竹篮打水一场空。 孟樱原本就和孟家人不亲近,再被这么处处挑拨,心里怎么还会信她们的话,肯定不会再与从前一样迫于无奈松了口,况且他受得委屈越多,她对他心中的愧疚也就越多,必定想要弥补,一来二去的,难道还愁没有希望? 若非如此,何必留着这一家人,一出戏里如果没有反派,男女主角怎么走到一起呢。 而尹蓉也不负所望,傍晚时分又来了,孟樱刚送走快递,一瞄见她和孟大姑气势汹汹走来,赶紧转身关门:“下班了,快帮我把门关上。” 霍云松忍着笑:“今天这么早关店?” “天暗了,我们早点吃饭。”孟樱一急就手忙脚乱,把门碰上了却怎么都锁不上,霍云松站到她身后,伸手去帮她锁门,他的手臂只要往里靠一寸就是她的腰,像是随时随地一合拢就能把她揽到怀里。 孟樱恍然不觉,看到他帮忙把门锁了才松了口气,可不过就是一转身,就正正好撞进他的怀里,霎时间,她整个人都僵住了。 她背后的紧闭的门,面前是他的胸膛,呼吸起伏间,两个人轻轻一碰又马上分开,像是羽毛挠在了心头那样似有若无的痒痒。 她面颊绯红,不知如何是好,霍云松不敢逼她太急,像是刚刚发现两人的距离如此亲密,立刻侧身让开,孟樱这才长松了口气,一眼都不敢看他,匆忙就往天井里去了。 霍云松从袖子的褶皱间拈起她刚才不慎掉落的一根发丝,他凑近了一闻,仿佛有隐约的香气,令人想入非非。 而孟樱则站在院子里懊恼,也不知怎么的,她总觉得自打霍云松进了这屋,老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像是他有所暧昧,但细究起来却都站不住脚,活像是她自己生了心魔似的。 难不成是自己对他起了心思?孟樱一念至此,先把自己给吓了一跳,她性子慢热,与激烈的感情多半无缘,不熟悉的人会以为她冷淡,难以相处,但如果相交甚久,就像是陈年佳酿,会越来越香。 她与霍云松不过相识短短两天,怎么可能会对他有别的心思呢?思来想去,孟樱最后把这些异样归结为自己一个单身女性与陌生男人居住的警惕。 一定是她太敏感,想多了。 第5节 正当孟樱努力说服自己的时候,霍云松锁了门走出来,看到她站在天井里发呆,像是十分诧异:“怎么站在风里,快进去?” 孟樱一刹那脸如火烧,她扭过头去:“我在外面透透气。” 霍云松心知肚明却不说破,进屋去拿了件薄披肩拢在她肩头:“当心感冒了,我先进去做饭了。” 孟樱想要躲开,又觉得太过刻意了,只能忍着异样由他提自己披上了披肩,幸好这回霍云松并没有任何奇异的举止,她又在心里说服了自己一遍,紧张的肩膀慢慢放松了:“好。” 霍云松看到她已经消了戒心,微微笑了笑,转身进了厨房。 砂锅里,下午就开始炖的鸡肉已经被中小火炖得酥烂,盖子一掀,香气就混杂着水汽扑面而来,两个人一顿吃不完一只全鸡,他就只取部分鸡汤和鸡肉加入早已煮熟小馄饨,没过多久,金黄鲜美的鸡汤里就浮起了一只只白白胖胖的馄饨,他盛了两碗馄饨鸡端到八仙桌上:“吃饭了。” 孟樱应了一声,刚进屋就闻到了香气:“馄饨鸡?你怎么做起这个来了。” “这两天看你的胃口不大好,晚上吃点清淡的。”霍云松又端了几样小菜来,“你吃十五个够不够,我多包了几个馄饨,明天早上也可以吃。” 孟樱用调羹舀一舀鸡汤,小馄饨虽小,但胜在鲜美,一看就令人食指大动:“够了。” “那尝一尝,小心烫。” 孟樱尝了一个,馄饨皮滑肉鲜,鸡肉骨肉皆烂,鸡汤鲜美多滋,点缀其中的木耳竹笋肉皮都恰到好处,的确美味,她半是不解半是好奇:“你做菜的水平那么高,从前在家一直做吗?” 霍云松失笑,他在霍家怎么可能有机会近厨房,都是霍苾芬的功劳,作为霍家大小姐,她一向都是几位小姐中最能干的,他第一次见到苾芬时,她才十一岁,高高瘦瘦,容貌秀美,眼角有一颗泪痣,但眼神沉静,不似同龄孩童。 他祖父就说:“她以后就是你妹妹,你带着她吧。” 他点点头,又问她姓名,苾芬便说:“院长叫我小芬,爷爷说让我姓霍。” 霍芬听起来太过平庸,他想了想就说:“苾芬孝祀,你叫霍苾芬吧。” 是的,霍苾芬并非霍云松的姐妹,也非私生女,而是从孤儿院里领养来的孩子,要说起来,更像是从小培养的生活助理,他带霍苾芬出去的时候也是这么介绍的,“这是我的助理”,或者是“这是我的秘书”,不知情的人一无所觉,可若是知情的,私底下便沿袭旧俗,称为“大丫鬟”。 有趣的是,这些大丫鬟冠以霍家之姓,在外称为霍家小姐,但与传统的认知不同,老派家族总不肯摒弃旧日的习俗,仿佛想借此留住些什么,因从前“小姐”多为贱称,所以从不这般称呼自家女儿,霍云松的大妹妹该叫“霍大姑娘”,活脱脱是从《红楼梦》里走出来似的。 然而,不管是《红楼梦》里穿“银红袄儿,青缎背心,白绫细折裙”的大丫鬟,还是现在穿着香奈儿套装的“秘书助理”,称呼一直在变,可谁都知道换汤不换药,还是老样子。 想到这里,霍云松不免觉得好笑,他想了想说:“家里人很会做饭,耳濡目染就学了一点,你不要嫌弃。” “如果你这样叫嫌弃,那我真的是笨手笨脚了。”孟樱浑然不知霍云松家中的复杂,她笑了笑说,“我姑奶奶也不爱做饭,觉得厨房里烟火气太重,身上总有味道,那就不好调香了。” 霍云松便说:“说的是极,以后做饭有我,你不必担心。”顿了一刻,他唇角微扬,“我是心甘情愿的。” ☆、第7章 黄瓜拌金虾活花屏 做饭这种事,天然带着烟火气,如果一个男人在厨房里在灶台前做饭,那么他不管是什么出身,什么来历,总让人觉得亲近许多。 也许霍云松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虽然他一直在做扫地烧水这样的琐事,可生于簪缨之家那么多年,他与旁人的气质截然不同,孟樱对待他总是疏离又客气,除了必要的对话,宁可和陶柏聊微信也不愿意和他多说几句话。 但做饭不一样,柴米油盐酱醋茶,件件都是最接地气的事,孟樱不知不觉就放松了,对他多笑了好多次,霍云松受宠若惊,去洗碗的时候还觉得有点不真实。 甚至于他锁了门回房睡觉的时候,孟樱还特地过来敲门,要知道这两天她是一回房间就把门锁上,从没有到他的房间里来过。 “有打扰到你吗?”孟樱站在原本是自己卧室的房门口,竟然有点紧张。 霍云松轻轻笑了笑:“进来说吧,外面风大。”他侧身让她进去,孟樱迟疑了一下,还是进去了,房间里收拾得很干净,被子叠得整整齐齐的,衣柜半开着,里面只挂了一件衣服。 整个房间干净得有点萧索,这让孟樱立刻愧疚了起来,她把一叠钱放到桌上:“最近天冷冷热热的,你去买几件衣服吧,不要感冒了。” 霍云松感觉得到她的软化,他应了一声:“好。” 孟樱又对他微笑起来了,看起来轻松了许多:“那我先回去了,你早点休息。” “你也是。”霍云松送她到房间门口,看到她进了自己的房间才关上门。 现在已经是四月份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觉得在夏天结束之前,他就能搬到对面房间去住。 不过,孟樱难得的好意可不能辜负,他第二天就去买了件薄毛衣,这样里面穿一件衬衫的话也就够了。 然而孟樱看起来很不满意他新买的毛衣,霍云松问她:“不好吗?” “机器织的不暖和,而且毛线也不好。”孟樱伸出手去捏了捏他的衣角,眉头紧皱,“这样穿了也不保暖。” 霍云松很随意地笑了:“不要紧。” “你在哪里买的?”孟樱怎么看都觉得那劣质的毛衣和他的气质格格不入,想起他的“身世”,心中突然懊恼起来,也不知怎么的,脱口就说,“我给你重新织一件吧。” 霍云松是有示弱扮可怜的意图在,可也万万想不到她竟然会说出那么一句话来,大感意外,当时就怔住了。 而孟樱也因为自己的一时失言而面皮涨红,要反口却不知如何把话收回来。 霍云松怎么会放过这样一个大好机会,他看着她的眼睛:“樱樱,”顿了一刻,他又说,“我感激不尽。” 孟樱这下想反悔都不成了,既然木已成舟,她也就不再多想,便说:“我带你去做几件衣服吧。”顿了顿,仿佛觉得自己的语气太过自然,生硬地加上一句,“钱从你工资里扣。” 霍云松怎么会不同意。 孟樱吃了早饭就带他去了街尾的裁缝铺,别看现在流行网购,但裁缝有裁缝的好处,所以生意并不差,一进门就看见房顶上挂着不少衣服,风一吹就有一连串的衣摆晃动,在墙上投下明明暗暗的影子。 这家裁缝铺叫许记裁缝,许裁缝是祖传的手艺,孟樱的姑奶奶年轻时就在这里做旗袍穿,孟樱也是他看着长大的。 “阿樱来了啊,快开春了,今年春天的衣服做好没有?”许裁缝大约五六十岁,穿着围裙,戴着袖套,脖子上还挂了软尺,手里正拿着一块划粉量尺寸。 “我还在选料子呢,到时候再来麻烦您。”孟樱侧开身,示意霍云松走进来,“许爷爷,这是我朋友,你帮着做几件春衫好不好呀?” 许裁缝一看见霍云松就笑了:“阿樱,这是你对象啊?” “不是。”孟樱臊得脸上一红,“我朋友,普通朋友。” 许裁缝又抬头看看霍云松,宽容地笑了笑:“好吧。”他掀起帘子,“你跟我进来。” 帘子后面是一个狭小的空间,许裁缝指了指面前的空地:“小伙子站过来,我给你量量。” 霍云松走过去站定,很客气地对他点了点头:“麻烦您了。” “这有什么好麻烦的。”许裁缝看着他特别自然地抬手转身,就知道是平时习惯量身做衣服的,“你是要做衬衫呢还是西装?” “几件衬衫就行了。”他已经不需要再穿西装礼服了,那些衣香鬓影已成往日旧梦。 许裁缝在一本小簿子上用铅笔记下了他上身的尺寸,等量裤子的时候,自然而然问起了每个新裁缝都会问的“左边还是右边”的问题,霍云松习以为常,平静地答了。 许裁缝记好了尺寸,掀帘子出去:“过十天来拿吧。” 孟樱掏钱包:“那我先付定金。” “不用,来的时候一起付吧。”许裁缝没少给孟家姑奶奶做衣服,据说曾经也是倾慕她的后生,可惜孟家姑奶奶终身未嫁,“你姑奶奶可没和我那么客气过。” 孟樱就笑:“那谢谢许爷爷了。”她指着霍云松说,“到时候我让他自己来拿。” “我认得了呀,是你朋友。”许裁缝俏皮地冲她挤挤眼,虽然说是“朋友”,可意味深长,满是调侃。 孟樱当做没听见似的告辞回家,路过毛线店的时候在门外站了足足一分钟,最后还是抹不开脸进去挑毛线了。 霍云松忍俊不禁,费了好大力气才控制住自己不要笑出来,但孟樱这样既不能反悔又不甘心的样子实在有趣。 “这个和这个,你要哪一个?”孟樱挑了烟灰色和青灰色的毛线,转过身问他。 霍云松说:“你选的都好。” 孟樱恼他这么说话不是一天两天了,今天终于呛了回去:“那要我说,不打了,天就要热了,打好你也穿不了。” 这点功力怎么和霍云松比,他眼睛都不眨一下:“今年穿不了,还有明年、后年,一辈子那么长呢。” 这人、这人怎么这样!孟樱这回彻底不理他了。 霍云松也不着急,回到香铺时间尚早,他进厨房做中饭,鸡汤自然是主菜,两个人也吃不了许多,今天天气比昨儿热了些,竟然反常地飙到了二十多度,他就炒了一个草头,再做了个冷菜,黄瓜拌金虾。 孟樱吃了这顿中饭像是气消了一半,从抽屉里找出毛线针,拿着一兜毛线进书房去了,书房和前厅之间只隔两扇移动门,更准确地说,那是一架“花屏”。 霍云松在京城会所里时见过仿沈复之妻芸娘所做的活花屏,“每屏—扇,用木梢二枝约长四五寸作矮条凳式,虚其中,横四挡,宽一尺许,四角凿圆眼,插竹编方眼,屏约高六七尺,用砂盆种扁豆置屏中,盘延屏上,两人可移动”。 京城会所做的活花屏自然是花繁叶碧,花时四季不同,春夏秋冬的花屏也可以随着客人的喜好而改变,若是冬天在室内想闻梅香的,便也有插满梅枝的“梅屏”,但若是想多些春天的气息,现在这个时代,不管是“蔷薇架”还是“素馨屏”都是轻而易举的事了。 但到了孟樱这里,估计是怕江南雨水多蚊虫也多,她也不用鲜花假花装饰,屏障以玻璃为屏,以墨为花,两面玻璃之间又点了一盏小灯,等夜里阳光消失,在室内就能看见被灯光映衬得隐隐约约朦朦胧胧的花,似梦非梦,似花非花,且叠影重重,很有奇幻感。 霍云松觉得她大概是从雍正鼓捣圆明园的时候得来的灵感,可不管怎么说,至少对他而言,擦玻璃的工作量轻多了(……),毕竟他现在每天要负责做饭扫地浇花烧水洗衣服收衣服打杂,柴米油盐可比风花雪月辛苦多了。 言归正传,平时孟樱是不关这两扇门的,留着通风透气,但今天一进屋就把门关上,可见是对他真的记恨上了。 孟樱选好了针,可拿起来又放下,明明是她自己答应下来的事,可偏偏就不想做,带着一股说不出的羞恼之意,她用了半个钟头重新理好了毛线团,再用十分钟起了个头,霍云松正巧就是这个时候进来给她换了杯茶,视线不过往那毛线上一瞥,她就像是被蛇咬了似的把东西往旁边一扔:“我要画画了。” 霍云松轻咳一声,忍住笑意,替她把画笔拿出来,又铺好了宣纸:“之前不是画好了吗?” “多画几幅不行吗。”她指了指外面,“你进来了谁看店,快出去。” 霍云松从善如流:“好,我这就出去。”他走的时候还没忘记替她把门重新掩上。 他虽然什么都没有说,甚至没有给她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可孟樱就是有一种被人看破的窘迫感,她扭过头去看着窗外,那里养着一盆吊兰,刚下过雨,吊兰长得茂盛极了,碧绿的叶子垂挂下来,几乎占满了一半的窗户,太阳照进来,叶片上像镀了一层金光,隐隐约约可以看见小小的白色花苞。 她走过去拨了拨挂着的玻璃瓶,迎面而来阵阵暖风,风吹走了她脸颊上的温度,却吹不走她心里异样的感觉。 ☆、第8章 松花饼 “叮咚”一声,她的手机响了,孟樱接起电话:“陶柏?” “sakura么么哒!”陶柏一接通电话就送上甜言蜜语,“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之前那个兰花的单子终于敲定啦,改了十稿烧了八次啊,我都后悔接这一单了,好在现在搞定了,钱一到账我就给你打过去。” 孟樱被他逗笑了,柔声问:“钱的事是不急的,我也不缺钱用,不过那个兰花的单子我可是记忆犹新,当时是说要拿去送人?” “听说是的呀,要送到京城去呀,好像是去给个小姑娘过生日,绞尽脑汁想办法去拍人家的娇臀呢。要我说,在省城当个暴发户也没什么不好的,何必去京城热脸贴人家冷屁股呢。” 陶柏一打开话匣子就停不下来,好像什么事到了他的嘴里都能说上十几分钟,怪就怪在他讲得有趣,孟樱最喜欢和他说话,连乏味的事都变得有趣极了,尤其是今天,和陶柏聊天总好过她一个人纠结要不要去打毛线。 她问:“从花瓶到杯碟,样样都是兰花,那个姑娘的名字里不是有个‘兰’字?” 陶柏忍不住冷笑说:“我也这么问过呀,你知道那个女人怎么和我说的,姑娘家的名字怎么好叫外面的人知道啦,你懂不懂规矩啊,我勒个去呀,大清朝灭亡多少年了,我还以为我穿越了呢!” 孟樱也讶异极了:“不能让别人知道女孩子的名字?这是什么人家,太奇怪了。” “我觉得是他们家画虎不成反类犬,你也知道,人越是缺什么越是想炫耀什么,没底蕴就想学人家呗,但这老牌世家是随便学得会的么,学点皮毛就来炫耀,搞得来东施效颦,我爸也是,总觉得我妈咪那边是日本的规矩,到国内来行不通,你猜他出了个什么招?”陶柏八卦起自家父母来也一点儿都不留情面。 孟樱想了想,诚实地说:“我想不出来,难道是翻古书吗?” “规矩这种事,几百年来不知道变了多少回,还能照着《礼记》里来?”陶柏挖苦自家父亲,“他给我找了个小妈,京城来的名媛,听说以前是伺候哪个世家少爷的,多多少少学了一手,到省城来可吃香了,我爹顺着呢,连别墅都给人买好了,就想指着她学点东西给自己脸上贴金呢。” 孟樱大为惊奇,还以为自己回到了一百年前:“这也行的呀?” “当然啦,古代为什么说‘宁娶大家婢,不娶小家女’呀,不就是这个道理么,要是能娶上人家的大丫鬟,我觉得他能立刻和我妈离婚,sakura,你别以为男人娶个白富美少奋斗二十年是loser专利,到了我爹这份上,几亿身家有个屁用,该跪舔的时候还得跪舔。” 陶柏就不能理解父亲为什么到了这个年纪还要钻营,钱已经赚够了,一家人舒舒服服过完下半辈子不是问题,何必呢。 第6节 孟樱想了想,安慰他说:“往好处想,叔叔有目标有斗志也是好事,他至少不做伤天害理的事。” “那你是说对了,我爸虽然一心往上爬,但做生意没话说,三天两头去厂里突击检查,我有没有和你说过,我爸年轻的时候在日本,就在我外公的厂里做个主管,有一回窑里烧坏了一批瓷器,直接叫人拖到厂房外面都给砸了,那天我外公正好来视察,一眼就相中他了,怎么样,这段子是不是很耳熟,活脱脱的成功人士励志鸡汤。” 陶柏说着说着也对父亲消了气,人无完人,他自己尚且靠着父母吃饭,又有什么面目去对父亲的行为挑三拣四呢。 但纵然如此,不代表他对这种“复古”的行为没有意见,他说,“sakura,之前省城里还有人开女德班你晓得伐,教小姑娘琴棋书画也没什么,教人家小姑娘读《女戒》,还说要捆小脚,神经病啊!”陶柏觉得除了匪夷所思,没有别的词可以形容这些丧心病狂的人了。 孟樱骇然:“缠脚?” “可不是,都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歪风邪气。”陶柏抒发完自己的郁闷,转而关心起孟樱的生活来,“对了,sakura我还没有问你呢,你新招的店员怎么样,没有欺负你吧?”他的声音严肃了起来,孟樱性格有多软绵他是知道的,因为不懂得拒绝别人,他害怕她被人占了便宜也不敢说。 孟樱顿了一刻才说:“没有,挺好的,做事很勤快,我现在可以专心画画了。” “知人知面不知心,别轻易放松警惕,如果有什么事就给我打电话。”陶柏再三叮嘱。 对于他的好意,孟樱全部都答应下来:“好。” “画不用急,你就当个消遣赚个零花钱就行了,画久了伤眼睛。” “好。” “有空就来省城玩儿,别老猫在老家长霉。” 孟樱声音里带了笑意:“好。” “这边有好的展览我就来接你去看,不准拒绝,还有,这里新开了一家日本料理,是日本一个大师傅的亲传弟子噢,寿司一等一的好吃,你一定要来吃。” “是是是,好好好,一定来。” 陶柏这才满意:“那我不打扰你啦,有空给我打电话,么么哒。” 孟樱挂了电话,又看见了被自己丢在篮里的毛线,兴许是和陶柏说过后心绪便平复了下来,她想了想,还是准备兑现自己的诺言,拿起毛线开始织起来。 霍云松在门外听不见声音了,知道他们大概是结束了通话,他虽然听不见电话那头的声音,但听孟樱愉快的笑声和轻松的语气,他都知道肯定是陶柏。 他曾经见过陶柏一面,在孟樱死后。 那年夏天,苦海寺的荷花开得特别好。知客僧告诉他,有位客人想见孟樱,那时,孟樱刚刚过世两个月,他听闻她有一个朋友,料想应该是他,便去见他。 陶柏站在荷花塘边等着,面容憔悴,看到知客僧带了一个男人过来,急忙说:“我要找的是个女孩。” 他对知客僧点点头,示意他先离开,这才问他:“你是陶柏?” “是,你是谁?”他大为不解。 他沉默一刻,望向那无边无际的荷塘:“今年的荷花开得特别好。” 陶柏心急如焚,没有耐心与他打机锋,直截了当地问:“sakura呢?” “她就在这里。”他指着荷塘说,“她生前告诉我,希望在火化后将骨灰撒入荷塘。” 陶柏一怔,两行眼泪猝不及防涌出眼眶,他红着眼睛问:“我来迟了吗?她恨我吗?” “知道你结婚,她很为你高兴,只是遗憾不能参加你的婚礼,并没有怨恨。”霍云松将孟樱的手书交给他,“这是她临终前写给你的信。” 陶柏拆开信一看,那只有小林一茶的俳句——“露の世は露の世ながらさりながら(露水的世,虽然是露水的世,虽然如此)”。 顿时,陶柏泣不成声,他抓着那封信,把信都捏皱了,又手忙脚乱想去展平,可眼泪落在纸上,化开了墨迹,他哽咽着把脸埋在胳膊里,像是小孩子一样蹲在池塘边不肯起来。 那一刻霍云松知道,陶柏大约是喜欢她的,他心里升起同病相怜之意:“进来喝杯茶吧。” 陶柏跟着他进了屋,他泡了杯茶给他,陶柏坐定便问:“她走的时候,是不是……” “很平静,早上起来便说想吃松花饼,吃过又喝了杯茶,突然就能坐起身来了,问我要了纸笔,给你写了信后就说又困了,睡下就再也没有醒过来。” 陶柏的眼睛更红了,喃喃说:“世の中は三日見ぬ間桜かな。” 他当时没有听清,后来才猜出大约是大岛蓼太的那句“时隔才三日,人世满樱花”。 不过,那已经是上辈子的事了。 “吱呀——”,孟樱拉开门出来便看见他正在出神:“你望穿秋水也不会有客人上门呀。” “说的是。”霍云松笑了笑,挥去了心头的怅惘,“我刚才听到你说兰花,今天不画牡丹了吗?” 孟樱便把陶柏和她说的“怪事儿”说了,末了还不解:“这都什么事呀,想不通。” 霍云松倒是一下就猜出了那位过生日的女孩是谁,应该是蒋朱蕤,朱蕤一名取自“幽独空林色,朱蕤冒紫茎”,因此她十分偏爱兰花,至于名字不能外传的说法,当然是胡说八道。 但这话不能和孟樱直说,他想了想说:“可能人家不想告诉她吧。” 孟樱也觉得大约是如此,一转头就把这件事抛到了脑后去。 反而是霍云松突然问:“吃不吃松花饼?” 孟樱眉眼一弯,唇角微扬:“我有旧年酿的桂花酒。” 霍云松也笑了起来,松花饼做法并不难,“春末,取松花黄和炼熟蜜匀,作如古龙涎饼状,不惟香味清甘,亦能壮颜益志”,据闻,“歌陶渊明《归去来辞》,以松黄饼供酒”,能使人“洒然起山林之兴,觉驼峰、熊掌皆下风矣”。 孟樱说有桂花酒,想来是对松花饼向往至极了。 正好,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他的松花饼若是做得好,指不定那件新毛衣也能早些到手。 ☆、第9章 青团 孟樱牡丹图画好的时候,清明就到了,雨淅淅沥沥下了几天也不曾停,应了那句“清明时节雨纷纷”,可惜没有酒,孟樱的桂花酒在那天吃松花饼的时候喝尽了,再要酿就得等到今年秋天。 不过,清明有清明的好处。 “明天就是清明了,你去买菜的时候买一把艾叶来。” “……好。” 不怪霍云松答得迟疑,实在是他想不到孟樱会突然开门说话。 他早晨起得早,现在不过六点多一刻,他就收拾妥帖准备出门,可门还没有关上,他就听见对面孟樱的房门吱呀一下开了,她穿着一件白色真丝睡袍,长发微乱,倦眼惺忪。 美人春睡起,难免令人想到花间词里种种令人心神摇曳的场景,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 霍云松放低放柔了声音,像是怕她清醒:“你还要什么?” “一碗豆浆,半笼小笼包。”孟樱说完,折身回房,门扉又掩上了,仿佛刚才只是一场白日春梦。 霍云松轻轻叹了口气。 孟樱睡到八点半才起来,慢悠悠洗漱下楼,豆浆和小笼都还在灶上温着,霍云松拿了扫帚在院子里扫地,下了好几日的雨,院子的青石板上沾满了凋落的花瓣,统统被他扫进沟渠冲走了。 她喝了一口豆浆,举箸夹起一个精致小巧的小笼包在醋碟里一蘸就送入口中,唔,这种小吃还是老家的老字号做得最合口味,从小吃到大,一点都没有厌倦。 霍云松打扫完院子走进来洗手,装着艾叶的塑料袋就在手边,他问:“你买这个是要做什么?” “快清明了,蒸青团吃。”孟樱不喜欢做饭,但对这些家常点心却很喜欢,“你喜欢吃蛋黄馅的还是豆沙馅的?” “都好。”霍云松回答时想起来冰箱里冻着的豆沙,他没记错的话并没有蛋黄,因此微微笑了笑,不疾不徐地补充,“豆沙更好。” 孟樱不知道他耍的小心机,低头了抿了口豆浆,叹气:“我还在想要不要去尝试一下网上很红的那个蛋黄肉松青团呢,既然是这样,还是做豆沙吃。” 她吃干净早饭,把碗碟放到水槽里,霍云松说:“我来洗吧。” 孟樱讨厌洗碗,一听也就欣然放手:“好,谢谢你。” “和我不需要客气。”霍云松修长的手指扶着白瓷碗,水流夹杂着晶莹的泡沫蜿蜒而下,他眼眸微盈,“我说过,我是心甘情愿的。” 听得多了,孟樱自然有了自己应对的法子,她就权当听不见,快步走到前厅去查账了。 这两天的收益不错,返魂梅一经上架就有了几笔订单,她一一查过并无疏漏,便打开了微博准备看看新闻大事。 谁知道微博的私信叮叮咚咚涌入,除了许多日常的答疑之外,问的最多的居然是——“香老板,你们家是不是换客服了呀,好高冷哦。” 孟樱点开他们的截图,哭笑不得地发现他们所言非虚。 “亲,你们能不能包邮啊,人家都是满99包邮的。” “小本生意,车马自费,多谢惠顾。” “老板,能不能送我一个去年端午的香囊,好想要好想要啊!去年没有抽到!拜托拜托。” “可。” “店家,你们的新品什么时候上架?今年夏天还会有红麝香珠吗?” 霍云松这次丢了孟樱的微博链接,但凡上新,她都会提前预告。 不过,这样高冷话少的客服不但没有被投诉,反而引起了粉丝的兴趣,这是孟樱万万没有想到的。 难道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仅仅通过只言片语就能令人心神摇曳? 存着这个念头,孟樱今天多看了霍云松好几眼,霍云松自然发觉了,也不说话,就是在她看过来的时候也笑吟吟地看着她,一来二去的,孟樱自然知道自己的视线太过露骨,瞬间面红耳赤,找了个借口离开:“我去做青团了。” “我来帮你。” “不,”孟樱拒绝地异常坚定,“你看店。” 她绝对不要再和这个男人莫名其妙共处一室了! 霍云松也没有追上去,心有所触才会避之不及,孟樱从一开始就落于下风,可惜这一点她到现在还没有明白。 也最好她不要明白。 孟樱进了厨房才觉得面上的潮红涌退,她总觉得奇怪,为什么和霍云松在一起的时候她总是容易心跳加速脸上泛红,可若是说她心动,又没有那种少女怀春的忐忑与爱慕。 如果她真的喜欢他,为什么总是想避开呢。 孟樱想不明白这个矛盾的问题,不过她一向不强求,既然想不明白就不必再想了,也许某一天就会豁然开朗。 她还是做青团最要紧。 青团是江南一带清明常吃的点心,做法十分简单,将艾草切碎后倒入糯米粉中揉匀,再掐成一个个小团揉圆,包进豆沙馅即可。 原本豆沙馅还要自己煮豆子,但现在网购太过发达,孟樱也就偷懒直接淘宝了。 包好青团上锅蒸熟后静置,等凉了就能吃了,孟樱忍不住尝了半个,这次买的豆沙甜而不腻,配着艾草的清香正合时宜,唔,有点想吃那个蛋黄肉松青团了。 反正吃不完也可以在微博上搞个抽奖回馈粉丝,孟樱拿出手机下单时一点都没有迟疑。 “老板娘,”霍云松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门口,“青团做好了?” “你要吃的话就自己拿,一会儿放进碗柜里。”孟樱侧身避开了他,“我去画画了。” 画才动了三笔,孟樱的爷爷就打电话过来了,说明天就是清明,要她一早回家祭祖。 孟樱沉默了一会儿,答应了下来,但再也没有心情画画了。 第7节 霍云松在帘外听见了声音,略一思忖,去厨房提了水壶进来,在孟樱的茶壶里添了一次水,像是不经意地问:“怎么了,是有什么烦心事吗?” “我不喜欢回家,祭祖这种事,”孟樱的语气里罕见地夹杂了嘲讽的意味,“我们女孩子只有在厨房里做饭的份。” 她不知道陶柏说的那些世家大族是怎么样的,她只知道当初之所以去省城就是不愿意回家受气。 因为是女孩子,过年的压岁钱只有男孩的三分之一,因为是女孩子,出嫁以后就不算是娘家的人,因为是女孩子,清明冬至扫墓祭祖只有在厨房里忙活的份。 别看孟大姑精明市侩,在孟樱爷爷眼里不过是个嫁出去的女儿,要不是会来事儿,他也不会允许她多回娘家。 他真正看重的只有孟樱的父亲孟卓良,卓尔良才,与之相比,孟大姑的孟慧、孟二姑的孟淑简直是随便取的名字。 霍云松说:“不想回去的话就不回去了。” 孟樱一怔:“不回去?”她迟疑了一下,说道,“其实我小时候也是不想去的,他们生了我却不愿意养我,我为什么要回去受气?可姑奶奶和我说,我总归是孟家的人,他们好歹也是我的亲人,处得来多处处,处不来就少见面。” 霍云松略略一想也就明白了孟姑奶奶的意思,她年岁已高,不可能照顾孟樱一辈子,等她过世后,孟樱总归有靠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的时候,否则万一生病了都找不到一个人来照顾,多少可怜。 “那你想不想去呢?” 孟樱托着腮想了好一会儿才说:“去吧,我已经很久没看见我爸爸了。” “那不如早上去一趟,中午回来吃饭。”霍云松给了一个看似各退一步的建议,“如果问起来就说有工作好了,你自己挣钱养活自己,他们要是不同意,就叫他们给你生活费。” 孟樱眨眨眼,她还没有试过这样和长辈抗争,竟然有了几分青春期叛逆的兴奋:“你说得对,我明天回来吃午饭。” 霍云松很自然地问:“那你想吃什么?” “青精饭吧,清明还是要吃这个。”不知道为什么,只是决定明天不和那些所谓的家人待上一整天,孟樱心里就忍不住高兴,像是占了大便宜。 霍云松:“……”他觉得自己可能猜错了,孟樱上辈子的确是乖顺沉默,但骨子里却并不是一个逆来顺受的人,她说不定是一个十分具有反叛精神的人,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去做罢了。 如果是这样,说不定等到他的事情曝光,她不会对他有太大的偏见……毕竟,他可是连家族和姓名都不要了的人。 因为第二天要去父亲家里,孟樱特地多做了几个青团,第二天拿荷叶垫了装在竹篮里提去父亲家。 “你不留两个给我当早饭吃?”霍云松送她到门口,眉眼含笑。 孟樱笑盈盈道:“我买的蛋黄肉松青团今天就到了,你记得给我签收,还有,我不在,不要偷懒不招呼客人。” “好好好,是是是。”霍云松全都应下来,等她转身想走了,低头在她耳边小声说,“我等你回来。” 我等你回来。那声音就在耳边那么近的距离响起,低沉又充满磁性,一钻进耳朵就带来一阵酥麻,孟樱微微一颤,不自然地扭过头去:“你能不能好好说话?” “我说的话冒犯到你了吗?”霍云松像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微微怔忪。 孟樱气闷,在原地酝酿了一分钟,愣是说不出话来,只能咽下这口气:“我走了。”说罢也不给他回应的机会,快步走出了家门。 ☆、第10章 青精饭山家三脆碧涧羹 孟樱不是第一个到孟家的,孟二姑带着女儿李笑嫣已经在帮忙剥豆子了,孟爷爷则在八仙桌前吃早饭,白米粥、油条、肉松和皮蛋,看到她来不咸不淡说:“来了就去厨房帮你奶奶。” 孟樱把篮子里的青团拿出来:“我昨天做的,你们尝尝。” “什么馅儿的?”孟爷爷全名孟天雄,虽然年纪大了,可依旧偏爱重油重味的菜,他在家中素来是大家长做派,大家劝了也没用,“我不吃甜。” 孟樱低声说:“豆沙的,不甜。” “放着吧。”孟天雄筷子一指厨房,“去把我的花生拿出来。” 孟樱提了篮子进厨房,把青团放到碗柜里:“奶奶,我做了青团,豆沙的,不甜。” “好好,我尝尝。”孟奶奶把手在围裙上擦了擦,拿了一个青团,孟樱新做的几个青团做的都比普通的小,适合老人家吃,免得糯米吃多了不消化。 “蛮好吃的。”孟奶奶称赞了一声,却还是只吃了一口就忙着给孟天雄炒花生,刚炒过的花生滚上一层盐粒,装进小碟子里,“给你爷爷端过去。” 孟樱接过来端到外面,孟天雄夹了一筷子塞进嘴里,眉毛一皱:“淡了。”他拿筷子敲了敲碟边,示意孟樱再拿进去加工一下,孟樱说:“太咸对身体不好。” “我轮得到你管教?”孟天雄冷哼一声,“香兰,淡了。” “来了来了。”孟奶奶叫周香兰,名字听着像是大家闺秀,实际上是小妇生的,大妇嚣张,她从小就被寄养在别人家里,寄人篱下,手脚怎么能不勤快,养父母家里忙里忙外收拾得妥妥当当,孟天雄就看准了她持家的本事,这才把人娶回来,一共生了孟大姑孟慧、孟二姑孟淑、孟卓良三个孩子,夫妻之间倒也和顺。 孟奶奶进厨房去再撒了点盐,这才得到了孟天雄的认可:“鱼买回来没有,要红烧,蹄髈呢,老大是不是说她来买?” “爸,我来了。”孟大姑笑吟吟地提着一只蹄髈进来,“我大一早去菜市场拿的,提前和人定才有那么好的蹄髈,爸你闻闻香不香?” 孟天雄眉头舒展:“辛苦你了,小蓉怎么没来?” “他们经理看重她,今天也叫她值班,我和她说一会儿吃饭的时候过来。”孟大姑嘴皮子一碰就丢出那么长一串顺溜的话来,半点磕巴都不打,要知道尹蓉哪里是去值班,明明是在家睡懒觉,孟大姑心疼女儿,不想她大清早来厨房里受罪,这才睁眼说瞎话。 “女孩子家家,没必要挣那么多钱,你怎么让她到银行里去了?”孟天雄咯吱咯吱咬着花生,语带不满。 孟大姑早知道父亲是什么货色,面色不改:“我也是那么和她说的,但爸你不知道,小蓉现在的男朋友啊,就是经理的儿子,未来公公的面子总不好不给的呀,她表现好,也是我们家教得好,是吧阿樱?” 孟樱不知道矛头怎么就对准自己了,头皮一紧,不知道怎么回答,她总觉得孟大姑这话里的涵义是……她收留了霍云松就是没教养不检点? 幸好孟天雄的注意力已经被尹蓉的男朋友吸引过去:“哪家?” “就是银行的钱经理啊,他大哥不是在县政府里工作么,家里条件老好了。”孟大姑舌灿莲花,就差把那未来女婿家里夸上天了。 孟天雄心里衡量了一下对方的家世,满意地点点头:“小蓉还是很懂事的,阿樱,你也好谈个对象了,让你大姑二姑帮你介绍介绍。” 孟二姑温柔地笑笑:“好的呀,阿樱有什么要求,说来二姑听听。” 孟大姑在孟天雄面前绝不会表现出对自家人下手的本性,反而像是热心的长辈一样给她出主意:“我们阿樱条件好呀,香铺那房子就值多少钱啦,条件太差的肯定不行,外地人也不好,最好知根知底的,爸你说对不对?” 孟天雄听了,面色微变:“阿樱是要好好挑一个。” 孟樱直觉不对,但她又想不明白孟大姑这番话哪里不对,明明字字句句都是为她着想,说得也没错。 孟大姑还想说什么,被孟天雄打断了:“闲话就不要说了,去帮你妈做菜,今天十点前就要去坟上。” 孟大姑有点遗憾,但她也知道不能操之过急,只能悻悻提了蹄髈进厨房帮忙了,孟大姑的女儿李笑嫣喊:“表姐,我们去折元宝吧,外婆说她没弄完。” 孟樱也不想进厨房去沾染一身油烟味,更不想听孟大姑冷嘲热讽,赶紧点头答应,和李笑嫣搬了椅子做到角落里去包元宝。 元宝是年年要折的,孟樱只是上手的时候有点生疏,很快就熟练了起来,李笑嫣压低了声音和她说:“尹蓉肯定是偷懒没来,姨妈总是这样。” “那也没办法。”孟樱低头折着元宝,“你比我来得早,看见我爸了吗?” “外公说他没回来,住厂里了。” “那她和小龙呢?”孟樱问的是自己的继母和弟弟。 李笑嫣撇了撇嘴:“我妈说好像是回娘家了,昨天那边扫墓,都那么晚了还没来,怪不得外公脸色那么难看。” 孟樱恍然,怪不得孟天雄一大早脸色不好看呢,今天是清明,儿媳妇儿和孙子居然迟迟没有来,不生气才怪。 “阿樱,快来帮忙。”孟大姑手抚着后颈,哎哟直叫,“我脖子扭到了,你来帮我把鱼杀了。” 孟樱咬了咬嘴唇:“我不会杀鱼。” “连鱼都不会杀,你以后嫁到别人家去怎么办?还要你老公给你做饭伺候你?”孟大姑教训她,“你这孩子太不懂事了。” 孟樱赌气地想,大不了就和霍云松结婚,让他天天做饭去!这个念头一出,她自己先吓了一跳,但转念一想,她不过随便想想,难道还能当真,何必自己吓自己,很快又释怀了。 “既然不会杀鱼,过来把菜洗了总会吧。”孟大姑是打定主意要孟樱进来替代自己的工作了。 李笑嫣说:“姨妈,表姐帮我折元宝呢。” “这么一点东西你一个人折就好了,阿樱进来帮我!”孟大姑的语气斩钉截铁。 孟樱没办法,只能进厨房帮忙洗菜,这个季节水还有点冷,把菜洗完手指就冰冰凉的了。 孟大姑还一个劲儿在那里说自己脖子扭了,前两天搬东西手腕不能受力了,孟二姑充耳不闻,孟奶奶装耳聋当没听见,孟大姑只能揪着孟樱不放,孟樱没办法,只能避了出去,刚巧遇到过来的孟卓良一家人。 孟卓良的第二任妻子叫尤琦秀,夫妻两人开了一家染布厂,生意不错,他们的独生子孟飞龙今年虚岁十七岁,读的是市里的高中,清明放假三天,他昨天一回来就去了外公外婆家,今天才回来。 “小龙个子又高了。”孟天雄也只有面对心爱的孙子时才会露出笑容,“学校里怎么样?” 孟飞龙高高瘦瘦,性格略微腼腆:“挺好的。” 尤琦秀笑着补充:“之前期中考考了班里第六,年纪三十,我和他爸说要是能继续保持,就有希望考进一本。” “小龙读书用功,你们别太逼他了。”孟天雄掏出两张百元大钞,“拿着,给自己买点吃的。” 孟飞龙看了母亲一眼,乖乖收了起来:“谢谢爷爷。” 那边祖孙和乐融融,这边孟卓良也很客气地问长女:“你现在管了你姑奶奶的店,生意怎么样?” “还可以。”孟樱从小到大也只有节假日才会和父亲见面,虽说是亲父女,但客气地像是普通亲戚。 孟卓良也知道和这个女儿没多少感情,不过例行公事:“有什么困难就来找爸爸,爸爸给你安排个工作。” “我这样挺好的。”孟樱低声说,“您别担心。” 孟卓良也就意思意思过问一下,既然她没什么需要操心的也就不再多话。 倒是尤琦秀推了儿子一把:“去,帮你姐姐端碗去。” “哪里用得着小龙去端,笑嫣你去。”孟天雄这一辈子都没进过厨房,看见水杯打翻了也不会扶一下,怎么舍得孙子去吃这个苦。 李笑嫣扁了扁嘴,正要反驳,没想到尤琦秀抢先开口了:“爸你太惯着孩子了,小龙那么大个人了,总该帮家里做点事。”她一瞪孟飞龙,“还不去?” 孟飞龙也觉得全家人都在干活就自己偷懒不大好,他从初中就开始住宿学习独立,在学校里也都是自己洗衣服打扫卫生,不觉得帮忙做点事有什么问题。 当然了,那也仅限于端端盘子拿拿碗什么的,真要他做什么家务活他也是不愿意的。 十点钟,孟奶奶已经把菜全部烧好,扫帚鲜花和香都准备妥当,孟天雄这才带着孟卓良、孟飞龙去坟上扫墓。 他们一走,孟大姑就哎哟哟说家里还要烧饭先回去了,孟二姑倒是没说什么,但也坐下来松口气,李笑嫣更是跑得没影了。 孟樱觉得和继母相顾无言十分尴尬,就进厨房里去帮孟奶奶做午饭,拿去坟前供奉的菜基本上都会带回来,但还要炒一些素菜,今天孟家人难得聚齐,菜是少不了的。 “你去玩吧,这里我来就行了。”孟奶奶赶她出去休息。 孟樱帮她择菜洗干净,快到十一点了才说:“奶奶,我今天不大适意,先回去了。”她还是不敢直接说想走,只能托病。 孟奶奶关切地问:“怎么了?伤风了?” “我身上来了。” 孟奶奶立刻就明白了,从柜子里拿了袋红糖给她:“你早点回去吧,泡点红糖水喝。” 孟樱没想到那么顺利,她回家时还带着几分上学时请病假可以不去上学的雀跃:“我回来了。” “欢迎回来。”霍云松手里端着一只白瓷碗,碗里是饱满青碧的米粒,与寻常米香不同,还融着一股清香自然的味道。 孟樱尤为意外:“你做好啦?”青精饭与青团一样,都是江南一带的风俗,霍云松既然没有吃过青团,她还以为他不会做,本是随口一提而已。 “卿卿所愿,怎敢不从?”霍云松摆好碗筷,又端了一盘“山家三脆”和一碗“碧涧羹”来,所谓“山家三脆”指的是嫩笋、新鲜的小菌菇、枸杞头,将这三者“入盐汤焯熟,同香熟油、胡椒盐各少许,酱油滴醋拌食”即可,而要做的好吃,关键在于枸杞头,不要选择枝条上新发绿叶的苗芽,而要选择在根部枝条的新芽。 而“碧涧羹”其实就是芹菜,因为做羹时清淡又芳香,杜甫有“青芹碧涧羹”的诗句,因此得名。 第8节 孟樱就笑:“我发现你很擅长做素菜,是偏爱吃素吗?” “不是。” “那是为什么?” 霍云松凝视着她的眼眸,轻笑道:“如何让我遇见你,在我最美丽的时刻。” 孟樱眼中浮现了一丝困惑,但很快她就明白过来,席慕蓉说“如何让我遇见你,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他让我们结一段尘缘”。 所以霍云松这番话中的涵义便是,我想要遇见你,所以我在佛前吃斋念佛了五百年,如此一来,擅长素斋并不算什么,重要的是我想和你有缘。 “你……”孟樱瞠目结舌,心慌意乱,她不知道自己理解的对不对,也不知道是不是他随口一说。 霍云松但笑不语,他可不算是说谎,出家的十年里,他吃的最多的就是素斋,青精饭也在其中。 青精饭做法简单,“采枝叶捣汁浸米白好粳米,不拘多少,候一二时,蒸饭曝干,坚而碧色收贮,如用时,先用滚水,量以米数,煮一滚即成饭矣。用水不可多,亦不可少。久服益颜延年”,本是道家修炼养生所用,但到明代时,青精饭成了浴佛节的内容,因此进入了佛家,又叫“阿弥饭”,他前世也没有少吃。 可惜,青精饭再好再养生,若是生无可恋,那也毫无作用,再绵软清香的米粒吃进嘴里也要噎着喉咙。 ☆、第11章 香茶饼 霍云松青精饭做得太多,最后吃不完,也没有必要暴晒脱水以后吃,干脆捣烂了做成乌米糕,孟樱也不包馅,直接拌了些糖切成手指长的小糕,当下午茶吃,味道也不赖。 清明第二天,孟樱的弟弟孟飞龙过来了,背着书包,提了一个纸袋,谁知道一进门没看见孟樱反而看见了霍云松:“你是谁?” “孟飞龙?”霍云松正在旺旺上回复客人,向他指了指旁边的书房,“你姐姐在里面画画。” 孟飞龙上上下下打量着霍云松,欲言又止,最后还是进屋去找孟樱了:“姐,奶奶让我给你带点青团来,大姑说是蓉姐特地去上海买来的。” 孟樱转头一看……她刚买了一箱的蛋黄肉松青团,最近在搞活动,两箱包邮还送个豆沙的。 “我有,你带去学校吃吧。” “我已经吃腻了。”孟飞龙撇了撇嘴,“淘宝包邮还当我不知道,就哄哄爷爷而已。”他把袋子往地上一放,“姐,反正你吃吧,我要回学校了。” 孟樱放下画笔:“吃过饭了吗,不然你在我这里吃了再走吧。” “不用,晚上还要上自习。”孟飞龙顿了顿,眼神难掩八卦,“姐,外面那个人是我未来姐夫吗?” “呸。”孟樱赶紧辟谣,“他是我雇的员工,什么姐夫。” “他会是来打工的?”孟飞龙打死都不信,“姐,你别以为我不知道后面两间房靠得多近,你不想说就算了。” “真不是。” “我会替你在爸妈那里保密的。” 孟樱百口莫辩:“真的不是,你想多了。” “好吧好吧,等你想说了再说。”孟飞龙对她挥挥手,“我走了。” 孟樱送他到门口,又塞钱给他:“拿着自己买点东西。” 孟飞龙缩手躲个不停:“我不要!姐我真不要,我有钱!”他知道家里爷爷最偏心自己,几个姐姐都没他零花钱多,尤其是尤琦秀早就说过,现在的厂是她和孟卓良开的,她不可能允许孟卓良拿家里的钱去贴孟樱,最多孟樱结婚的时候给点算是心意,其他的钱都是孟飞龙的,这个姐姐想都不要想。 孟飞龙小时候不懂事,长大了却觉得有点对不起她,可要他说把钱分给孟樱一半,两人的感情也不到这份上,因为知道做不到,所以更愧疚些,哪里肯要她的钱。 姐弟俩谁也没法说服谁,最后霍云松拿了一个小锦囊出来了:“这个是你姐姐刚做出来的,拿去送女同学玩吧。” 孟飞龙脸上一红:“我不要。” “围巾的回礼。”霍云松指着他书包里隐隐约约露出来的围巾一角,眨了眨眼睛。 孟飞龙捂着书包倒退了一步,面上惊慌:“你、你怎么知道……” “都是四月份了,还把围巾一直带着,肯定是很重要的人送的吧。”霍云松把锦囊递给他,“而且看起来就是手织的。” 孟飞龙犹犹豫豫接了过来,又看了孟樱一眼:“姐。” 孟樱这才反应过来弟弟早恋了,她心情复杂:“我不会说的。” “谢谢姐,我也会替你保密的。”孟飞龙和这个姐姐一向不亲近,但这时却因为有了共同的秘密而多了几分亲密感,说话也自然了起来,“不过老姐,这是什么东西?” 孟樱说:“香茶饼。”她平均每个月都做一些新的东西上架,香茶饼就是这两天的成果,在《□□》里,兰陵笑笑生屡屡提起过这种似香非香的物品,在茶余饭后咀嚼有清新口气的作用,相当于现代的木糖醇口香糖。 就在孟飞龙来之前,她刚刚写好香茶饼的方子,准备在微博上更新: “甘松、白豆蔻、沉香、檀香、桂枝、白芷各三钱,孩儿茶、细茶、南薄荷各一两,木香、藁本各一钱,共为末。入片脑五分,甘草半斤,细锉。水浸一宿,去渣,熬成膏,和剂。” 但相比于口香糖,香茶饼更带有一股风流香艳的古意,就像是那首词里说的,“莺舌偷传,低语教人嚼”,女子将舌尖的香茶饼用吻递送给醉酒的夫君,该是多么缠绵悱恻的画面。 不过……这个就没有必要告诉孟飞龙了,所以孟樱只是简单地说:“你就当成是特别的口香糖好了,吃完饭含在嘴里会很香。” 孟飞龙对于孟樱所做的东西并不了解,但这并不妨碍他一直认为这家香铺里的东西很有逼格,所以能拿这么特别的“口香糖”去送给女朋友,他也是觉得很有面子的事。 “那谢谢姐了。”孟飞龙把东西装进书包,对孟樱和霍云松挥挥手,“也谢谢姐夫,再见。” 霍云松笑纳了他的称呼:“路上小心。” 孟樱“哎”了一声,刚想叫住孟飞龙说个清楚,没想到这小子一溜烟就跑了,转眼就看不见了踪影。 她一肚子气只能对着霍云松撒:“你乱应什么?” “什么?”霍云松一如既往地佯装无辜。 但孟樱这回是真的生了气:“你不要总是乱说话。” “我说了什么?”霍云松满含笑意地看着她,他很想知道孟樱究竟有没有可能把心里话说出来,“你若是不说,我怎么能知道呢?” 孟樱咬了咬嘴唇,神情犹豫,霍云松耐心地等待着她的回应,大概是清明的反叛让孟樱尝到了甜头,她竟然真的鼓起勇气开了口:“你不要那样对我说话了,我觉得很不好……很容易误会,可能你没有别的意思,但是我希望你换一种方式和我说话。” “会误会什么?” “就是,就是,”孟樱语结,“就是很不好,我们没有什么特别的关系,不要说这种暧昧的话。” 霍云松忍俊不禁:“阿樱,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他眼中泛起愉悦的光,“心有尘埃,才会见尘埃。” 孟樱一怔,脱口否认:“你胡说!”霍云松的意思是,是她对他有绮念,才会觉得他的每一句话都饱含暗示。 她不信。 不过短短数日,她怎么可能对他心生感情,她不信。 但霍云松真的是胡说吗?孟樱惊慌地想,是不是真的是她有了想法,这才觉得暧昧不适,是她希望他对自己有想法吗?这难道才是她内心深处真正的想法? 霍云松看着她心神慌乱的样子,轻轻叹了口气:“嗯,我是胡说的。”他是胡说的,但也不是。 孟樱觉得他的每句话都别有含义,这自然是他刻意误导的结果,所以,他是胡说的,而之所以那么做的原因,就是为了这一刻她的反应。 如果孟樱真的毫无念头,自然可以底气十足地反驳他,可她却怀疑自己了,这才是真的心有尘埃。 她应该有一点喜欢他的吧。那就好。 他在来之前就考虑过许许多多的问题,譬如如果她喜欢的仍旧是前世的丈夫该怎么办,又或者说,她就是不喜欢他这个样子的,也有可能,她更喜欢无话不谈的陶柏……来之前,他做过种种猜测,想过每一种可能的应对方式,他只有百分之五十的把握可以得偿所愿。 可即便是如此,他还是来了,他决然放弃了一切,来到她身边。 决定是他自己做的,不能怪任何人,可当知道她或许是有一点喜欢他的时候,他怎么能不高兴呢? 有什么比知道她或许有一点喜欢自己更好的事呢? 只要她也是有一点喜欢他的,那他就有信心和她长长久久走下去,无论手段。 既然已经得到了结果,霍云松即刻有了决断,他握着她的手,恳切道:“阿樱,我很抱歉,刚才的话都是我胡说的,一直以来都是我不好,请你千万千万原谅我。” 孟樱被这突如其来的转折弄懵了:“为什么?”她脑子里一团浆糊,他说是胡说的,那她究竟是不是喜欢他? “因为我喜欢你。”霍云松轻轻笑着说,“我想知道你是不是也喜欢我。”他不等孟樱回答,手臂一收,将她顺势搂入怀中,也不在意她瞬间僵硬的身体,在她耳边轻轻说,“阿樱,你可能不知道自己喜不喜欢我,不过没关系,我还有很长很长的时间,我可以一直等你到喜欢我为止,所以,不要让我走好吗?” 孟樱气短:“我没说让你走呀。”虽然她刚才是有那么一瞬间想过。 “那就好。”霍云松适可而止,很快松开了怀抱,若无其事地说,“那我去做饭了,你还要画一会儿吗?” “……啊?哦哦。”孟樱梦游似的回到了桌前,提笔落下,直到画了三朵花瓣才发现自己把花瓣涂成了叶子的绿色。 孟樱不可思议地看着面前的画,她刚才脑子里是在想什么? “阿樱,吃饭了。”霍云松拉开门,视线一下就落到了她的画上,孟樱的动作比脑子更快,她在宣纸上一抓把画揉成了一团丢进了纸篓里,动作一气呵成。 霍云松:“……”他要不要装作没看见那朵绿色的牡丹? “那么快就吃饭了吗?”孟樱竭力保持镇定,像是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站起来,结果起得太急,膝盖顿时磕到了桌角,砰一声撞得霍云松都替她觉得疼。 “当心。”霍云松扶住她的手臂,免得她重心不稳摔倒。 孟樱从没有觉得那么丢脸过,她感觉自己脸庞发烫,窘迫得转过头去:“我没事。” 霍云松半蹲下来看了看她的膝盖:“青了。”他的手指触碰到她的腿,那相触的战栗令孟樱站立不稳,几乎要再摔倒一次。 这一次,霍云松搂住了她的腰:“别动,先坐下来,我把饭给你端过来。” “不用,就只是撞了一下而已。”孟樱想要再站起来,却被他强硬地摁回了位置上:“阿樱。” 她迷惘地抬头:“嗯?我没事。” 霍云松半蹲下来,握着她的手:“可是你这样,我会心疼的。” 孟樱:“……”总觉得有什么事改变了,但有什么事压根又没变。 ☆、第12章 鲥鱼 孟樱被表白后的日子和之前并没有什么不同,每天早晨起来下楼就能看到温着的早餐,豆浆、烧麦、小笼、粽子、豆腐脑、馄饨、面条……霍云松仿佛是每天换着花样给她准备着早饭,每一样都合她的胃口。 接着,她画画,他打扫卫生,准备开店,天井里的花已经抽条,有好几朵都绽开了花苞,平添了几分春天的艳色。 不过,上门的客人依旧寥寥无几,反倒是淘宝的订单提示时常响起,霍云松作为淘宝客服既称职又不称职,他的回答总是寥寥数语,可不知怎么的,隔了山水迢迢,那一头的小姑娘都能感受到他的魅力,锲而不舍地试图调戏他,结果反而被四两拨千斤地挡了回去。 可越是这样,越是让人心痒痒,甚至孟樱在查看后台的时候还发现有个姑娘一口气下了十个一模一样订单,就为了让霍云松写十个快递单! 孟樱很难想象他会有这么大的魅力,这不禁让她想起昨天在微博上转发了她上新预告的朋友,除了称赞香茶饼“风流别致”之外,还特地提起了快递单上的字,“让我最意外的是,香老板家的快递单上的字居然是馆阁体,香老板不是练小楷的吗?” 孟樱的画画得好,字却是中规中矩的小楷,临的是钟绍京的《灵飞经》,而霍云松……她放下画笔走过去拿起单子一看:“你怎么写馆阁体呀?” “你不喜欢?”霍云松放下了笔,修长的手指压在花花绿绿的快递单上,竟然让人产生错觉,仿佛他写的不是快递单,而是《落花诗帖》。 孟樱侧了侧头:“那倒不是,只是现在很少有人练这个了。”虽然馆阁体整洁大方,但毫无个性,很难相信霍云松写的竟然是这样的字体。 “字如其人,”霍云松对她一笑,“除了你,我不想别人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 第9节 孟樱不可避免地被这样一句不是告白但胜似告白的话给击中了,但她并没有说话,只是仔细核实了一遍手里的快递单子,然后点点头:“记得一会儿就寄出去,不然客人要投诉的。”然后恍若无事一般转身回书房继续画画,像是刚才他的话只是春日一阵微风,吹过就散了。 霍云松轻轻一笑,放下快递单回厨房做饭:来日方长,何必着急。 今天的午饭有鲥鱼,袁枚曾说,“鲥鱼用蜜酒蒸食,如治刀鱼之法便佳。或竟用油煎,加清酱、酒酿亦佳”,孟樱喜欢吃清炖的,红烧也曾见过,可现在放置在水晶盘里的鲥鱼颜色不变,形态不变,犹如在水中畅游,栩栩如生,恰似杜甫所说的“水精之盘行素鳞”,实为罕见。 她用筷子浸入汤中一拨,骇笑:“都是油?” “是。”霍云松也是在京城的时候吃过这样的做法,鲥鱼吃的人不少,但敢油浸的不多,但油浸有油浸的妙处,只有油没有水,只用微火不用大火,是煮是蒸还是煎炸,实难分辨,但这样做出来的鲥鱼鲜嫩无比,能最大程度上保留本色。 “你尝尝看。” 孟樱夹了一块鱼肉放进嘴里,果然与之前所吃的大有不同,她十分惊奇:“这做法是谁想出来的,真别致。” “是一个朋友想的,他是一个很特别的人。”霍云松轻轻说。 孟樱第一次听见他提起自己的朋友:“是好朋友吗?” 好朋友?霍云松哑然失笑,他想了想说:“那是一个很温柔的人,和我不一样。”那个人就是太温柔了,所以到最后才成了伤心人。 可他不一样。 孟樱想起来霍云松的事,不免小心翼翼:“那……你现在还和这些朋友有联系吗?” 霍云松听出了她掩饰下的关怀,他微微笑了笑:“真正的朋友是不会因为身份的改变而疏远你的,是我不想回去而已。” “你为什么要来这里?”孟樱困惑极了,“你不属于这个县城。” 霍云松唇边笑意更浓:“可这里有你。” 孟樱恼羞成怒:“我是认真地问,你再这样我生气了。” 霍云松这才想起来,按照剧本的设定,他在来这里之前根本不认识孟樱,那怎么能为她而来呢?就算编一个借口说从前见过她,一见钟情,那“为她而来”就成了孟樱身上的负担。 他并不希望她背负起这背后的一切。 “好吧,事实上是我随便上了一辆车,随便买了一张票,随便停在了这里,”霍云松用手背撑着头,笑意盈眉,“然后,我就看到了你的招工,我决定在这里留下来,就是这样。” 孟樱循规蹈矩惯了,从没有想过可以这样选择自己的人生,将信将疑:“这样也可以吗?” “为什么不可以?”霍云松反问,“我们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所以也没有办法选择人生的起点,但这一切都是基于这一点而开始,因此,通常我们也很难真正决定自己的人生。” “就好像你一样,因为你出生在这个家庭,因为你被孟老太太养大,所以你会重新回到这里,根是你成长的源头,也束缚了你。” 这番话并不是霍云松自己说的,而是当年在苦海寺的孟樱亲口所说,那时她已被查出癌症,而丈夫外遇,胎儿流产,亲人反目成仇,她最后取走了自己所有的积蓄,没有留在医院,而是选择到了苦海寺,将所有财产赠予寺院,只求能在寺中了此残生。 是她自己说的,“苦海寺在红尘之外,我不想再和从前的事有任何牵扯,只有现在我才觉得快乐,我是我自己,而不是孟家的女儿,也不是左晨旭的妻子”。 可此时此刻的孟樱从未想过这一切,因为姑奶奶去世,她放弃省城的工作回到家乡,因为生在孟家,她再不喜欢也依旧逆来顺受。 她从没有想过要和过去一刀两断,无根之人如浮萍,她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害怕。 “阿樱,拒绝自己不想要的人生并没有那么难。”霍云松勾住了她的手指,将她细嫩白皙的指尖握入掌中,“你不要害怕,你不是一个人。” 孟樱茫然地看着他,迟疑着说:“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和过去一刀两断,你不说,我不会问的。但是,你怎么知道我不想要这样的生活呢,我觉得现在很好啊。” 霍云松沉默了一瞬,轻轻叹了口气:“是挺好的,我陪着你呢。” 如果孟樱愿意跟着他走,那他自然有办法让孟家的人永远找不到她,让这之后的一切都不会发生,可她不愿意,毕竟现在,所有的一切都还没有发生,她凭什么放弃一切跟他走?何况孟樱从不是果断决绝的人,前世若不是人之将死,又怎么能下定决心离开? 可若要他眼睁睁看着她受过那些苦才恍然明白,他宁可她永远不知道人心险诈。 也罢,反正也做好一生一世隐姓埋名在此的决定了,那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呢,不过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而已。 孟樱并不知道霍云松的尝试与努力,她只知道自己听见他那样暧昧的话又不免耳朵发烫,赶紧抽出手来:“谁要你陪了,快去寄快递,偷懒就扣你工资了。” “是是是,我这就去。”霍云松正准备起身,正巧孟樱的手机亮了,来电显示的人名正是左晨旭。 他微微一怔,说曹操曹操到,没想到就是今天。 孟樱接了电话:“喂,晨旭?” “樱樱吗?”那一头左晨旭的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我是晨旭,有没有打扰到你?” “没有,你怎么打电话给我了?” “这不是快要五一了么,我打算回家一趟,听说你现在就在家里?有没有兴趣来参加高中同学聚会啊?” “同学聚会?” “是啊,大家都毕业四五年了,好久没见了,我就说五一小长假大家在老家聚聚,你觉得呢?” 孟樱恍惚了一下,这才笑:“挺好的。” “那你来不来?”左晨旭笑眯眯地问,“我挺想见你的,咱们也好几年没见过了吧。” 孟樱想了想,还是答应了:“那好吧,什么时候?” “5月2号,到时候我去你家接你,对了,你还住在老地方吧?”左晨旭小时候就住在孟樱家隔壁,两个人算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县城又是那么大点儿地方,两个人一块儿上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可高三毕业的时候,左晨旭一家就搬到市里去住了。 她去了省城读大学,左晨旭则去了首都,两个人也是好久没有见面了。 “我一直住在那里。”孟樱的声音都放柔和了,“你还记得吧?” “嘁,住了十几年哪能忘,那就这么说定了。” 霍云松站在门外听完了整段对话,和他想象的不同,原来孟樱和左晨旭的重逢是那么简单,那么欣喜,只听一听就能想象在阳光灿烂的少年时代,他们曾是如何的亲密无间。 也许,在小孟樱摔倒的时候,他也曾扶起过她,也许,在下大雨的时候,两个人曾撑着一把伞回家,也许,作业忘记写的时候,他自然而然地会拿她的作业过来抄,也许,当她被人欺负的时候,他会是第一个站出来保护她的人。 他们肯定有过很美好的时光,毕竟,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所以孟樱最后决定嫁给了他,不是吗? 只可惜,那么美丽的开始,却不曾有个好的结局。 这一生,左晨旭不会再有机会开始这个故事了。 他保证。 ☆、第13章 襄王有意 孟樱对这一次同学聚会很重视,这表现在她去许裁缝那里做了一身新裙子,浅青色的丝麻长裙,花纹像极了《捣练图》里仕女所着的襦裙,孟樱十分稀罕,立即买下做了长裙。 许裁缝戴着老花眼镜,笑眯眯地看着她试穿:“我就说这里只有阿樱能把这布穿得好看,你说是不是?”他问的是靠在窗边陪孟樱一起来的霍云松。 他侧头微笑了一下:“是。” 虽然知道孟樱做新裙子不是为了给他看,可当他看到那么鲜活美丽的孟樱时,他觉得其他的一切都不再重要。 “真好看。”他由衷称赞。 孟樱是美人吗?这恐怕很难说是,她不过是县城里的平民姑娘,并没有令人一眼惊艳的美貌,甚至他们初见时,她已经憔悴病重。 但他从未注意过她的容貌,他只是喜欢她而已,因为喜欢她,所以蹙眉顾盼之间,便觉得心悸不已。 孟樱像是被他说得难为情了,一头钻进更衣室里换下了裙子,不过好心情还在继续,因为她路过一家饰品店的时候买了一把珍珠回家串手链。 教程是网上下的,线是普通的钓鱼线和细钢丝,教程很详细,有各个步骤的分解图示,但孟樱研究了半天发现自己好像没有点亮这个技能,只能遗憾地放弃。 她转眼去淘宝上下了个订单。 凌晨一点多的时候,孟樱从梦里醒来,迷迷糊糊地去上厕所,没想到霍云松的房间里还透着灯光,她一时好奇就敲了敲门。 霍云松很快就把门打开了,孟樱“你……”了一个字,后面的话就梗在了喉头——她看见霍云松桌上的那个珍珠手链了,那串珍珠手链的花型很复杂,中间一层的主体交织成四叶草的花纹,上下还各有两层波浪纹,如果不是因为特别美,孟樱也不会兴起编织的念头。 但看起来复杂,编起来更复杂,她今天尝试了一下午都没有成功。 可现在,那串被编织好的珍珠手链就静静放在那里,在昏黄的灯光下闪着温柔的光泽,美得不可思议。 “你还没有睡?”霍云松像是没有注意到她的表情似的,随口说,“那正好,来试试看,不知道有没有大了。” 他拿了手链围在她的手腕上量尺寸,不大不小,正好可以扣上。 “看起来可以。”霍云松把手链松开,“给你。” 孟樱怔怔接过,声音轻得听不见:“你是干什么呀?” 霍云松快速眨了眨眼睛,像是没有想到她会那么问,他看了她几秒钟,顿时笑了:“阿樱,我说过我喜欢你。”他的笑意弥漫开来,“我既然喜欢你,当然是想讨你欢心,难道你看不出来吗?” 孟樱看出来了,正是因为看出来了,才觉得无所适从,她一直没有想好要怎么面对他那天看似突兀实则顺理成章的告白,幸好霍云松从没有提起过。 但他不提起,并不代表他没有动作。 他的每一个眼神,每一个笑容,每一个动作,都在不断地诠释着“我喜欢你”。 熟睡醒来,夜色浓重,万籁俱寂,孟樱比白天更容易打开心房,她微微垂着头,指尖拨着手链上的一颗珍珠,低声说:“你不要这样,我可能……”可能没有办法给你回报,因为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是不是喜欢你,会不会喜欢你。 “那并不重要,我喜欢你,并不一定要你也喜欢我。”霍云松口中说着安慰她的话,内心却早已有了决定,可越是有了成算,他的语气越是温和动人,“喜欢一个人就好比是太阳东升西落,春天树木发芽,都是自然到极点的事,你不必强求。” 如果一切顺利,自然不必强求。 可若是路途坎坷,如不强求,他拿什么来改变命运? 但他的态度安慰到了孟樱,她松了口气,又有些愧疚地看着他,霍云松见机不可失,立即抱了她一下:“真的没关系,很晚了,早点睡吧。”说罢还在她的发上吻了一下。 这天时地利人和,孟樱愣是没发现自己被占了便宜,还一脸愧疚地回房间睡觉去了。 霍云松觉得大晚上的没白演这出戏,要知道他八点多的时候就把手链编完了,愣是拖到这个时候演那么一出,和当年陈阿娇费尽心力找司马相如写《长门赋》有得一拼了。 不过……他后知后觉地发现,刚才那一抱和前世他抱孟樱感觉区别很大。 前世他抱过她很多次,心里只有怜惜痛惜,但今天孟樱是半夜起来的,只穿着睡裙,里面应该……没穿内衣。 霍云松想明白了,他在黑暗中笑了起来,差点忘了,晨钟暮鼓二十年是前世的事了,今生的他才二十七岁,还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呢。 顺理成章的,他夜里做了一个很美好的梦。 第二天孟樱发现天井里晒了床单,她瞅了两眼,多嘴问了句:“怎么今天洗,天气又不好。” 今天是个阴天。 霍云松拿着簸箕去倒垃圾,无比自然地回答:“我昨天做了一个梦,”顿了两秒钟,又补充,“和你。” 孟樱整整过了五秒钟才反应过来他话里的涵义,她面红耳赤,心跳加剧,这种感觉太陌生了,以至于她过了好一会儿才说:“你……你流氓!” “是人之常情。”霍云松非常坦然,甚至他昨天在意识到了自己的*后还松了口气。 出家了二十年,执念不改,但要是生理上无欲无求了,以后生活好像会不大和谐。 如果说霍云松之前的行为话语都只是暗撩,那么这个颇具暗示性的梦就很直白地点明了“我喜欢你”这句话中被隐含的部分。 我喜欢你,那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喜欢。 第10节 很奇怪,从霍云松在那个雨天踏进这里开始,孟樱虽然偶尔觉得他说的话暧昧不已,但从没有感觉到侵略性,换言之,她不觉得害怕,没有想过要逃离。 霍云松太君子太出尘了,她知道他是一个出色的男人,但霍云松特有的气质使得她很难对这样一个人产生情愫,孟樱看他就好像是看被寄托了美好寓意的梅兰竹菊。 那种喜欢和欣赏,不是爱情。 这一点,连霍云松本人都没有想到,二十年红尘外的生活给予了他旁人没有的气质,也淡化了他的性别魅力,如果是前世二十七岁的霍云松,或许更容易让孟樱喜欢上。 在爱情中,荷尔蒙的加成是必不可少的,通常的悸动都从生理开始,再燃烧到灵魂。 幸好,现在明白这一点还不算晚。 而代价是孟樱整整一天都没有理他。 五一前一天,左晨旭又给孟樱打了电话,告诉了她聚会的地点,是市里的一个五星级酒店,说是市里,但其实开车也不过二十分钟的车程,“我前两年回去过一次,变得挺多的,到时候我来接你,免得你找不到地方”。 “市里我比你熟,怎么会找不到地方呢。”孟樱微微笑着,声音很温柔。 左晨旭在电话那头揶揄她:“是吗,那是谁在自己家门口的巷子里迷路了半个钟头?” “那是我五岁的时候。”孟樱哭笑不得,“你不要再提起来了。” “三岁看老,你们小姑娘就是方向感不好,到时候迷路了我还要去找你,总之,后天我来接你,快到了给你打电话。”左晨旭压根没给她说不的机会,已经替她做出了决定。 孟樱只能同意。 2号下午四点多钟,左晨旭给孟樱打电话,说在路上,大约还有二十分钟就会到了。 孟樱已经换上了新裙子,梳好了头发,正靠在窗边看书。 霍云松决定不在今天与左晨旭会面,如果左晨旭在孟樱家中看到有陌生男人存在,也许会起警惕之心,他在没有把握之前不会贸然暴露自己,所以他很自然地说:“既然今天你要出去,不如提前关门吧。” “好啊。”孟樱对关门时间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要当天的快递送走,一天的生意就算是结束了。 “那我出去拿衣服。”天气渐渐热了,霍云松前两天特意去许裁缝那里订做了两件衬衫,就是为了这个时候找借口离开。 孟樱没有丝毫的怀疑就同意了。 半个钟头后,左晨旭到了孟樱家门口,他熟门熟路地进屋,看到的就是倚在窗前看书的女子,清丽婉约,一如少年时。 “樱樱。”左晨旭手腕一抬,把原本挂在食指上晃悠的车钥匙一把握进了手心,他一屁股坐到孟樱对面,上上下下打量着她,笑意掩都掩不住,“路上堵车,我来晚了啊,不过刚才差点没认出你,我还以为走错门了呢,真是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了啊。” “你又乱讲。”孟樱合上了书,“从小到大就爱欺负我。” 左晨旭颇为得意:“也只有我能欺负你。” 孟樱怔了一下,低下头没说话,她从小就是内向腼腆的性格,一直招人欺负,从幼儿园开始,左晨旭就在她身边充当着保护者的角色,有人对她挥拳头,他就敢把拳头砸到对方脸上,把人打趴了就得意洋洋地揪着她的辫子说:“你真没用,总是要我保护你。” “不过没关系,我会一直保护你的。” “只有我一个人能欺负你。” 孟樱觉得自己应该是会被这句话感动的,这句话又霸道又温暖,她的少女时代曾无数次被感动过,那让她觉得自己是很特别的。 但奇怪的是,这次没有。 她甚至升起了一个荒诞的念头,为什么要用欺负来作为占有的奖赏呢? 像霍云松说的,一直陪着她,只有让她一个人了解他,不是更好吗? ☆、第14章 青梅竹马 左晨旭没有发觉孟樱的异常,从扎着羊角辫因为迷路会在巷子口哭的小女孩到现在秀丽婉约的女人,他觉得孟樱在这十几年中并没有什么改变。 一如既往地温柔,像是春天的暖风,和她在一起,他永远觉得舒服自在。 她知道自己所有的事,她知道自己的性格,她永远不会怪自己,所以在北京那么多年,他还是很想念她。 就好像吃惯了外头天南海北的美食,还是会惦记家乡桥头的那甜碗豆浆一样,这种植入记忆深处的温暖他永远忘不了。 尤其是和黄璨的相处已经让他精疲力竭,他几乎是迫不及待想要逃离她的身边。 要说起来,黄璨也没什么不好的,出身好,带着好人家女孩儿的骄矜气,但也不讨人厌,交往之初,他们感情还是很好的。 可一时的新鲜喜爱并不能维持太久,毕业以后,越来越多的问题浮出了水面,黄璨家在北京,想要他也留下来,并且如果以后结婚,黄家愿意为他的事业提供帮助。 左晨旭却想回到家里,他家的生意已经做到了省城,有人脉,有资本,他在省城里开始会比在京城方便很多,虽然北京是天子脚下,可俗话说得好,宁*头不做凤尾。 他要是一开始就靠黄璨,以后还能在家里抬得起头来?他又不是没本事的小白脸。 除了这个,他也实在是有点厌倦黄璨自以为是的性格了,这位大小姐自作主张的事已经不止一次,他的人生,没有道理要听别人的安排,哪怕是以为了他好的名义也不行。 回老家前,他和黄璨大吵一架,他正式提出了分手。 这次组织同学会,一是觉得高中同学好久不见聚聚也好,二是重新联系上自己在老家的人脉,他已经决定要在省城创办一家公司,先借着这个聚会摸摸底也好。 “说起来,樱樱你怎么回老家了,我还以为你会留在省城呢。”左晨旭对孟樱到没有什么人脉不人脉的想法,在他眼里,孟樱一直都是需要保护照顾的对象,他找谁拉关系也不会找她。 孟樱轻声说:“姑奶奶去世了,把这铺子留给了我,我就回来了。” “节哀,你也别太难过了。”左晨旭体贴地转移了话题,“说起来,今天的聚会很多人都会来,不知道你还认得几个,好多人都结婚了呢。” 孟樱配合得露出了意外的神情:“是吗?” “可不是,我说了,这次聚会不准带家属,不然孩子一带过来就鸡飞狗跳了。”左晨旭拉开了车门让孟樱上车,笑眯眯地说,“大家就随便聚聚,没别的意思。” 孟樱相信了。 如果聚会上大家没有张口闭口说自己工资多少多少,或者男朋友家里多有钱的话。 “孟樱,你现在每个月工资多少钱啊?” “……我自己开了家店。” “啊,那是老板咯,赚得多不多啊?” “一天也没有几个客人。” “你这么漂亮,肯定有男朋友了吧,什么时候结婚,别忘记给我们发喜糖。” “还没有。” 回答完这三个问题,孟樱深深反思自己为什么要来参加这个同学聚会,幸而左晨旭一手端着红酒杯一手赶人:“去去去,别烦我们樱樱,她和你们不一样。” “唷,这不是左总嘛,怕我们欺负你的小青梅呢。”那个打趣孟樱的女同学笑得一脸揶揄,“高中时就这样,生怕我们欺负她是吧,你也不看看,当初你放狠话说欺负她就是和你过不去,谁还给她甩过脸色?” 左晨旭高中时成绩出色,长得又英俊高大,实在不缺女孩子爱慕,作为他唯一的青梅竹马,孟樱当年没少被说过酸话。 不过也仅限于此了,自从有个女孩子挤兑她不成反被左晨旭骂哭了,学校里就再也没有人敢明面上和她过不去了。 “知道就好。”左晨旭挥手挤开原本坐在孟樱旁边的男人,看了她的酒杯一眼,“你们是不是灌她酒了?阿樱不喜欢喝酒的。” 他也不用孟樱多提,替她把杯里的红酒换成了清茶。 那个女同学就笑着说:“行,你护着她我们没意见,那她该喝的酒你也不会逃吧?” “尽管来。”左晨旭撸起了袖子。 酒过三巡,人已微醺。 有个喝得舌头都大了的男同学不知道从哪里挤进来,狠狠一拍左晨旭的肩膀,拍得他差点跳起来:“你谋杀啊!” “嘿嘿,小旭旭啊,哥女儿都有了,你什么辰光结婚?”他是左晨旭的室友,还是上下铺,当年感情最是要好。 “要你管了,事业为重,知不知道?”左晨旭翻了对白眼,“等我事业有成,还怕娶不到白富美?” “就怕你想娶的不是白富美。”对方笑嘻嘻地说,“是小青梅呀。” “咳咳。”原本在喝茶的孟樱一时不慎呛到了气管了,剧烈的咳嗽立刻引来了大家善意的玩笑:“看看看看,我说得对不对?” “你们别乱说。”孟樱微微皱了皱眉头。 “乱说?”下铺室友对此表示不服,使劲用手肘撞了撞左晨旭,“小旭旭,你自己说。” 左晨旭也撞了他一下,这才说:“别提这个,我烦着呢。” “怎么回事儿?说来我们高兴高兴。” “我和我女朋友分手了,暂时不考虑结婚的事儿。”左晨旭撇了撇嘴,“事业为重,我再说一遍,事业为重。” 还不等下铺室友说话,从前左晨旭的同桌也挤进来加入了话题:“你和那个大小姐分手了呀?分得好!那个女人鼻孔朝天,你和她结婚少不了受气,谁让人家家里有钱呢。” 有好事者赶紧加入这个大八卦,纷纷追问:“怎么回事,什么大小姐白富美?” 听着他们一来一回八卦,孟樱这才知道左晨旭在北京交了一个女朋友,左晨旭的高中同学去北京玩的时候见过她一面,印象极差,虽然浑身名牌但颐指气使,相当令人不快。 “她这个人就这样,老子受不了她很久了。”左晨旭和同学一碰杯,酒意上头就说了心里话,“我是男人啊,在外面都不知道要给我留面子,我又不靠她家,凭什么受气,愣是把我弄得和倒贴的小白脸似的,谁受得了?现在哥不玩了,她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吧,不奉陪了!” 孟樱听着左晨旭有一下没一下数落着前女友,终于开始开口了:“既然曾经在一起过,分开就分开了,也没必要这么说她。” “樱樱你就是好心,你不知道我受了多少气,黄璨要是有你一半,不,十分之一的好脾气,我也不会和她闹得分手。”左晨旭直哼哼,“我才不娶那种女人,我受够了。” 他眉头微挑,“樱樱,你到底帮谁?” 孟樱顿了一下,这才发觉他是喝醉了,和喝醉了的人没什么好说的,她眼睛都不眨一下就岔了过去:“你要喝点茶吗,喝多了吧?” “这点酒不算什么。”左晨旭转头和人喝了一杯,又说,“我真醉了你就把我送回家去,你认识我家吧?” 不等孟樱回答,他又拽着另一个同学过来了:“一会儿是不是你开车,你把樱樱送回去啊。” 左晨旭做事周到,特地在聚会前就确定了不爱喝酒的几个同学,让他们分批把其他人送回家。 “知道了左总,你和我说过好多遍了,我保证把你家樱樱送回去,行了吧?” 左晨旭这才满意地松了手。 一个和孟樱关系还不错的女同学便凑过来低声说:“你真的不考虑一下左晨旭啊?” “什么?” “别装傻了,他对你的维护有眼睛都看得见,现在他又和北京那边的分手了,打算回来发展,这不是天意嘛。” 孟樱摇了摇头。 聚会一直闹腾到十点多,大家又说要去ktv唱歌,孟樱精力有限,实在无力支撑下半场,就说要先走。 左晨旭死活拉着她不让她走:“樱樱,你要是走了,这群王八蛋得把我丢大街上过夜。” “对,我们都狼心狗肺。”同学们笑嘻嘻地簇拥着孟樱一块儿去ktv唱歌,“走吧走吧,一会儿送你回去,谁让其他女同胞都有老公来接呢。” 孟樱不是唯一一个想走的人,可正如他们所说,其他人不是老公来接就是男朋友来接,再不济也可以自己开车回去,唯有她住得远,如果特意送她就太不方便了。 她不喜欢给人带来麻烦,虽然已经十分困倦,但还是强撑着去了ktv。 第11节 一进包厢就有人开始鬼哭狼嚎,孟樱脑壳疼得慌,旁边还有人拿着手机咔嚓咔嚓发着微博,又问她:“孟樱你有微博吗,我们互关一下啊。” 孟樱顿了片刻,异常坚决地说:“没有,我不玩这个。” 好在人家也不过顺嘴一提,并没有当真。 孟樱撑着头拿出手机,想和霍云松说一声晚些回去,又不知道该怎么联系他,家里没有固话,他也没有手机……她正苦恼着,就听见包厢的门砰一下被人推开,这巨大的声音甚至盖过了不知道哪位仁兄在嚎的“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 “找到你了。”走进来的高挑女子逆光而来,霎时吸引了包厢内所有人的注意力,喝酒的,聊天的,大牌的,唱歌的,都不约而同停了下来。 “我是左晨旭的女朋友,他人在哪里,叫他出来。”来者不善,那女子踩着高跟鞋哒哒走了进来,俯视着已经喝得七晕八素的一群人,视线扫过每个人的脸庞,终于停在了孟樱身上,“你是孟樱孟小姐?” 孟樱有点懵,不知道短短几秒钟之内发生了什么事,她只是本能地点点头:“是,你是?” “我叫黄璨。”那个女人一步步走近孟樱,居高临下地看着她,“你应该知道我是谁吧。” ☆、第15章 白煮蛋 面对这位黄璨黄小姐的问题,孟樱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虽然左晨旭说已经和女友分手,但黄璨刚才的自我介绍是女朋友而非前女友,显然并不打算就此放手。 对于这个明显是陷阱的问题,孟樱只能笑一笑:“我们是第一次见面。” “虽然是第一次见面,我却已经认出了孟小姐。”黄璨的摘掉了墨镜,露出了艳丽精致的整张脸,“我想知道,左晨旭在哪里,我从北京特地过来找他,他不会避而不见吧?” 孟樱还真没有注意左晨旭去了哪里:“大概是……”她话音未落,就看见门口出现了熟悉的身影,黄璨转头一看,刚从洗手间回来的左晨旭就站在那里皱着眉看着她。 包厢顿时陷入了一种诡异的静谧,只有老男孩在荧幕中欢快地唱着《小苹果》。 “我还以为你不敢见我呢。”黄璨鲜红的嘴唇微弯。 左晨旭靠着门口,不想让同学们看笑话:“我们出去说。” “不必,既然是同学聚会,那就都是熟人,做个见证也很合适。”黄璨从手提包里拿出了一张照片递给孟樱,“孟小姐,这是你和左晨旭的合影吧?” 孟樱一头雾水地接过来一看,那张照片是她毕业时和左晨旭在学校门口的大石头前照的,两个人还是青涩的学生模样,同样的照片她也有一张,不同的是这张照片中间明显有撕裂的痕迹。 “黄璨,我以为你可不会那么无聊。”左晨旭显然有点不耐烦听她继续说下去了,“我们的事没必要扯到别人。” “没必要?你不就为这张照片要和我分手吗?”黄璨冷笑,“这件事我要是就这么忍了,以后还要不要在四九城里混了。” 左晨旭听着火大,在黄璨眼里,和他分不分手是次要的,伤了她黄大小姐的面子才是关键,她要是就这么被人甩了,以后怎么在北京继续混下去? “分就分了,你管我是什么理由?”左晨旭回之冷笑,“该不会黄家大小姐分不起这个手吧?再闹下去才是真的难看了。” 黄璨秀眉一拧:“你是真要和我杠下去了?” “是你不放过我。” “好,你等着。”黄璨转身,把孟樱还回来的照片狠狠抽在了孟樱的脸上,“你也给我等着。” 孟樱天降横祸,还没有搞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就被甩了一脸照片,别看照片柔软,这啪一下拍在她脸上很快就肿起了一道红痕。 这顿时激怒了左晨旭,他一把拽住黄璨:“你干什么?” “我不好过,你也别想好过,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想回来找你的青梅竹马重温旧梦,要分手?你也不看看我同不同意,不然人家还以为我黄家的女儿是随便可以让人甩的。”黄璨挣脱了左晨旭的桎梏,冷笑一声,头也不回地走了。 全程唯一遭殃但压根没搞清楚事情发展经过的孟樱:“……” 这出闹剧最后以左晨旭亲自开车送孟樱回家作为结局。 孟樱一路上都不敢开口说话,左晨旭这是醉酒驾驶,虽然他强调很多遍酒醒了,但孟樱还是能不说话就不说话,免得他分心,到时候出车祸乐子可就大了。 可就算是这样,他也闯了一个红灯,虽然没有过路的行人也把孟樱吓得够呛:“你开慢点,不急的。” “不要紧,我心里有数。”左晨旭看也不看她一下,自顾自踩下了油门。 孟樱心惊胆战,度秒如年,好不容易挨到家门口,左晨旭车是停了,但却没有及时开锁,孟樱开车门失败,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晨旭,我到了。” 左晨旭降下了车窗,点燃了一支烟,深吸一口,徐徐吐出烟雾:“樱樱,这件事是我没处理好,连累你了。” “没关系的。”孟樱怎么可能说得出生气的话来,何况这件事也不是左晨旭的错,她柔声安慰,“你好好和她说,不要吵架。” “她那能叫吵架?在她心里,她的面子比什么都重要。”左晨旭弹了弹烟灰,“她是在报仇呢。” 孟樱不好说人家的坏话,只能委婉地劝说:“情侣之间哪有不吵架的,好好说就是了。” “我已经受够她的脾气了。”左晨旭把烟蒂往窗外一丢,恨恨丢下狠话,“谁怕谁。” 孟樱又累又困,还被人打了一巴掌,可左晨旭不告别,她也开不了口说要下车,好在左晨旭很快回过神来,亲自替她开了车门:“到了,你好好休息。” “你也是。”孟樱和他告别,“别想太多了。” 左晨旭挥了挥手,目送孟樱开门,就在此时,屋里的灯突然亮了,左晨旭猛地一惊,伸手拉住了孟樱的手腕:“等等,里面的灯怎么亮了?有人?” “啊,嗯。”孟樱应了一声,想挣脱左晨旭的手,可他并没有注意。 因为,门开了。 左晨旭的酒意不过还剩三分,但当他看到这个推门出来的男人时,还以为自己的酒根本没有醒。 这样气度,这般品貌的人,就算不是在诗礼簪缨家,也该在富贵温柔乡,怎么会出现在孟樱的香铺里? “阿樱。”霍云松拉亮了屋檐下的灯,昏黄的灯光照出了她红肿的脸颊,他目光一凝,“你的脸怎么了?” 孟樱摸了摸自己的脸颊:“没事,不小心碰到了。” “不是手打的,是被什么东西甩在了脸上?”霍云松微微皱眉,但神色尚算缓和。 可偏偏此时此刻,左晨旭开口了:“你是谁?” 霍云松闻到了一股酒气,他一手搂住孟樱,将她护到身后,一手拽住了左晨旭的衣领提到面前,扑面而来的酒味更加浓重了,霍云松的脸色从没有那么难看过:“你喝酒了?你喝酒了还敢开车?” “你放开我。”左晨旭从没有受过这样的奇耻大辱,他想一拳揍在霍云松脸上,谁知道手臂还没有挥起来,霍云松已经一把把他推出好几步,他踉跄了两步,差一点摔在地上,“你有病啊!” “你要死要活我没兴趣。”霍云松冷冷看着他,“但阿樱的命,你赔不起,滚。” 他的语气不见得多么激烈,他也没有太多愤怒的动作,他只不过说了一个“滚”字,可不知怎么的,左晨旭在这夜风里硬生生地打了一个哆嗦。 他不知道是什么令他突然不敢开口说话,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被对方的气势全然压制,这种难以反抗的感觉令他觉得羞耻又恐惧。 霍云松关上了门。 孟樱一直被他拽进屋才说话:“你就这么把他丢外面了?” “阿樱。”霍云松一路牵着她回屋上楼,“你喜欢谁都可以,你不喜欢我也没有关系,但我决不能容忍任何人把你的命当儿戏。” 孟樱一怔,赶紧解释:“不是的,他是好心要送我回来,今天发生了很多事,他心情不好而已。” “他心情不好可以去死。”霍云松进卫生间里拧了湿毛巾进来,语气寡淡,“谁也不会管他,可如果他真的把你放在心上,就绝对不会喝着酒还开车送你回来,万一出事了怎么办?” 他费尽心血不过想保她一世安宁,可竟然有人这样忽略她的生命,霍云松可以容忍左晨旭喜欢她,娶过她,可决不能容忍他轻贱她的命。 孟樱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强笑着说:“我不是平安回来了吗?” “是我的失误,我该亲自去接你的。”霍云松深吸口气,压下了内心翻涌的怒火与自责,“我怎么可以把你交到那种人手里。” 他俯下身为她擦拭脸上的伤口,孟樱不知怎的,看着这样的霍云松觉得陌生极了,她不敢拒绝,只能微微侧过头,尽力忽略心底的异样:“晨旭没那么糟糕,他真的只是心情不好而已,我没事,你不要生气了。” “我没有生气。”霍云松替她擦了脸,可脸上的红肿并没有马上消退,“我只是在害怕而已,如果没有你,我活着也没有任何意义。” 孟樱轻轻说:“我真的没事。” “不会再有下次了,我保证。”霍云松低着头,凝视着她的眼眸。 孟樱在他的眼瞳里看到了自己的倒影,鬼使神差的,她点点头:“嗯。” 那个人,视她的生命如儿戏,这个人,视她如自己生命。 从这一刻开始,她就注定走上了与前世截然不同的路。 “我去煮个蛋,你洗漱一下,我一会儿上来。”霍云松善于管理自己的情绪,那几分钟的失态仿佛只是错觉,他已经重回平静。 孟樱无暇追究这些,快速洗了个澡,刚换上睡衣出来,霍云松就把白煮蛋剥好了:“来,坐这里。” 这里明明是孟樱的卧室,他却更像是主人,奇怪的是孟樱好似没有发现这样的身份颠倒,温顺地坐在了他身边。 霍云松把剥好的鸡蛋裹在纱巾里,轻柔地在她肿起的脸颊上滚来滚去:“疼不疼?” “有一点。” “是怎么回事,可不可以告诉我?” 也许是月色太美而他太温柔,孟樱微低着头,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又说:“那个黄小姐看起来很……骄傲的样子。” “呵。”在他的记忆里有资格骄傲的黄小姐……可不是黄璨。 收起心中淡淡的轻蔑,霍云松把注意力放在了孟樱红肿的半侧脸颊上,鸡蛋滚了半天总算起了点作用,看起来没刚才那么可怕了,但他还是止不住心疼:“怎么不躲啊?” “她只是不小心甩到我的。”孟樱也猜到黄璨之所以迁怒她大概是以为她和左晨旭有点猫腻,可实际上他们已经许久没有联系了,她内心坦荡,自然不觉得是大事。 “两个人的感情牵扯到别人就过分了。”霍云松说,“阿樱,你不要参与进去好吗?” 孟樱对他微微一笑:“我本来就没打算参与啊,” 这倒是很出乎霍云松的预料,他还以为……“我还以为,你喜欢他呢。” ☆、第16章 锅糍茶 “什么?”孟樱诧异地瞪大了眼睛,“我喜欢谁?” 霍云松的语气很平静:“我说,我以为你喜欢你的那个同学兼邻居和竹马。” “你说晨旭?”孟樱困惑地眨眨眼睛,“你为什么会那么觉得呢?” “你和陶柏打电话的时候很开心,显然你们是非常要好的朋友,”霍云松像是局外人一般剖析着她的种种反应,“你和这位同学打电话的时候语气却总是不自觉地放轻,你的笑容……非常温柔。” 孟樱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唇角:“是吗?” “嗯,不过大概是我想错了。”霍云松眼中流露出淡淡的笑意,“如果你真的喜欢他,你不会一点都不伤心,也一点儿都没有窃喜。” 孟樱若有所思,霍云松说的没错,能见到昔日好友她自然是欢喜的,他的感情出现了波折她也很关切,但也仅限于此了。 “嗯,我不喜欢他的。”孟樱很明确地给了答案。 霍云松的笑意愈浓,他这个时间差打得不错,孟樱在这个时候是不可能喜欢左晨旭的,因为他的一笔烂账还没有算清楚,向来不喜欢与人相争的孟樱怎么可能蹚进这三角恋的浑水? 现在的她最多只有往日青梅竹马的情分而已,她真正喜欢上左晨旭是后来的事了,那个时候的她只有那么一个保护者,她很自然地将所有的感情都寄托在了他一个人身上,从此深陷泥沼。 这些事未来还会不会发生很难预料,但他在左晨旭刚刚回来,感情生活一团糟,而且还枉顾孟樱生命的情况下提出来这件事,孟樱的答案可想而知。 第12节 这个答案是很关键的,她说出来“我不喜欢他”就等于是对自己做了一个自我暗示,她相信此时自己内心的答案,那后面要再动心可就难了。 因为她已经下意识地摒弃了会喜欢上左晨旭的可能。 霍云松承认这种心理暗示不甚光彩,但这种揣摩人心、操控人意的本领仿佛是他与生俱来的能力,对于孟樱这样自我意识不坚定又极容易受影响的人而言更是如此。 她以为所有的答案都是内心的自我意志,实际上不过是他刻意为之而已。 处心积虑,费尽心血,不过想让她喜欢而已。 或许这可怕,可悲,又很可笑,但他不后悔。 “很晚了,你早点休息,明天就不要早起了。”霍云松给她倒了杯温水,“有什么事都有我,你睡到自然醒就可以了。” 孟樱这一晚上经历了不少事,又累又困,也不和他多客套:“好。” “晚安。”他关掉了灯。 黑暗中,传来她轻柔的回应:“晚安。” 第二天一大早,霍云松刚开门就迎来了不速之客——不是左晨旭,而是尹蓉。 她进门第一件事没有找孟樱,而是上上下下打量了霍云松一番,这才冷嘲热讽道:“我还以为你踌躇满志,没想到端茶倒水那么久,还没把我姐哄到手啊?” 霍云松心底升起疑云,尹蓉这性子是无事不登三宝殿,这番话绝不是无的放矢,短短一夜之间,发生了什么事? “那又怎么样?” 尹蓉原本就是来看孟樱笑话的:“我是来转达外公的话的,我们孟家没有当小三的人,她要是不回家把事情说清楚,别怪外公他老人家不客气。” “小三?”孟樱也就昨天去参加了个同学聚会,难道是黄璨? “你还不知道?”尹蓉不怀好意地问,“难道我姐还没回来?她今天都要上热门了,不信你看。” 霍云松一看朋友圈里的帖子就知道自己所料不差,黄璨下手极快,一个名为《防火防盗防同学,别打着青梅竹马的幌子当小三了!》的帖子迅速在朋友圈里传播了起来,还附有当时在ktv里拍的几张照片。 帖子里,楼主绘声绘色地描绘了女主(黄璨)如何去同学聚会上捉奸渣男(左晨旭)和白莲花同学小三(孟樱)的事情始末。 有趣的是,照片里的黄璨拍得并不清楚,只能看见一双大长腿,可孟樱的脸虽然因为手机像素的关系有些模糊,但熟悉的人却可以一眼就认出来。 不是有备而来?谁信! 黄璨下手倒是狠,这不像是想挽回左晨旭的样子,反而更像是报复才对……霍云松脑中闪过多个念头,面上却很平静:“不过是瞎说而已。” “你不怕外公和我姐一刀两断?他这个人最要面子,这种事把我们家的脸都丢光了。”尹蓉试探着问。 “那不是更好?”霍云松轻笑一声,“到时候我肯定谢你帮忙。” 尹蓉这才想起来这个男人是恨不得孟樱和孟家划清界限,到时候他再和孟樱一结婚……房子还能落到孟家人手里? “你以为我会让你得逞?”尹蓉知道自己今天把事情捅给孟天雄是个昏招,不过没关系,她还可以在孟樱这里刷刷好感度,两面讨好,“我姐呢?” 霍云松说:“她病了在休息,不见客。” “那我去看看她。”尹蓉作势要往里头走,被霍云松一扫帚拦住了,“你干什么?” 霍云松没耐心应付她:“说了她病了,你要是再不走,可别我怪我不客气了。” 尹蓉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对他很是忌惮,被他那么一吓唬还真的不敢往前走了,话虽如此,她嘴上是不肯饶人的:“病了就算了,不过我也想劝劝你,我姐和左晨旭从小一起长大,两人感情好着呢,她是宁可去当小三也不想和你在一起,你这做人啊,太失败了。” “这不劳你费心。”霍云松把门一开,“请。” “呵,丢孟家的脸。” 尹蓉走了,霍云松却没有高兴起来,黄璨的这些小手段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旁人骂得再凶也不过都是些跳梁小丑,再多的污言秽语也难以动摇他们分毫。 可孟樱不一样,她敏感又纤弱,如果被说成是破坏人家感情的小三,她一定会非常难过的。 霍云松想了想,先登录了孟樱的微博账号,她的这个“香炉峰雪”的id是大学以后才注册的,基本上没有个人信息,马甲捂得很牢,发的照片也都是室内,一般认不出来具体的地点,更别提是孟樱的真实身份了。 不过这并没有什么用,黄璨要查肯定能查得出来,不过霍云松相信她不会现在就动手,那个帖子什么实质性的证据都没有,如果贸然把枪口对准了孟樱的这个微博号,很容易就被网友们喷回去,那就得不偿失了。 那个帖子的目的应该只在于挑起左晨旭的怒火,这是第一步,第二步应该是把左晨旭逼到孟樱身边,不管他们之前是不是有一腿,黄璨既然要毁掉他们,没有也会想办法制造机会有。 只有这样,她才能拿到“证据”,譬如……捉奸视频。 到时候,“铁证如山”,不怕他们名声不臭。 霍云松承认黄璨不是个简单的女人,看似莽撞的举动背后是狠辣的决心,不过,他就喜欢和聪明人交手,因为聪明人才会反被聪明误。 距离黄璨真正动手还有时间,这足够让他做一些必要的准备了。 霍云松思量着上了楼,他敲了敲门:“阿樱?” “进来。” 他推门而入,只见孟樱面色苍白地从卫生间里走了出来,床单和被套都换过了,他马上明白过来,一把搀扶着她:“你身上不舒服就躺着休息吧。” “没事,咳咳。”孟樱也是倒霉,昨天受了惊还吹了风,今天就有点发烧,这也就罢了,偏偏大姨妈也来凑热闹,她一下子就被打倒了。 霍云松试了试她额头的温度:“有点发烧,你快躺着。”他扶着她上床躺好,又把被子给她捂紧,“我去给你做点吃的,你想吃什么?” “什么都可以,我不饿。”孟樱神色恹恹。 霍云松柔声道:“不可以,吃点热的再把药吃了,出身汗就好了,要是不吃,我只能给你做神仙粥了。” 孟樱一点也不想吃神仙粥,思量了半天才说:“那就吃锅糍茶吧,加牛奶和糙米,你会做吗?” “会。”霍云松用手背轻轻抚摸了一下她的脸颊,“你乖乖等着。” 锅糍茶是江南特产,其实就是开水冲饭糍干,这种饭糍干是要用糯米饭在大铁锅上摊开碾成薄片,等焦而不干,皮子翘开才算成功,用开水一冲就能吃了,江南一带一般用来待客。 孟樱在柜子里还收了小半袋,霍云松把锅糍倒在碗里用热牛奶冲开,再加一把糙米一勺糖端给孟樱,顺手拿走了她的手机:“你昨天拍的照片我帮你发吧。” “嗯,麻烦你了。”孟樱会定期拍摄一些和香料有关的照片发到微博上,她昨天只拍了一部分,原本以为今天能补上,没想到却病倒了,“你可以再补几张,凑够九张再发。” “好。” 霍云松拿着手机走到门外点开微信,翻了一遍孟樱的朋友圈,发现有谁转了那个小三帖子的人就屏蔽掉他们的朋友圈,孟樱微博用得比微信多,不常看朋友圈里的消息,就算一时半会儿觉得清净了也不大会起疑心。 等到事情过去再把那几个人从小黑屋里放出来也不迟。 接下来就是微博。 孟樱以往上传的照片中有不少是香珠手串,干放着不好看,她拍过自己戴着手串的照片,大家这才知道“香老板”是个女人。 而这一次孟樱要发的照片是由一位客户定制的一块特殊的同心佩,非金非玉,而是以香料制成,久闻可以安神养心,同心佩一面刻着“永结同心”,另一面刻着“白头偕老”,是那位客人特地为未婚妻定制的礼物。 霍云松在阳光下找了几个角度,拍了几张不错的照片,登陆微博,发送。 【香炉峰雪】v: 香老板受惊生病,这几天由我暂时打理她的微博,此为客人定制的同心佩:此物结同心,白头与卿老。 [组图] 【银仪】:!!!你不会是那个写馆阁体的客服小哥吧!手好看!! 【风爷是个小公举】:啊啊啊!手控简直要疯!手好好看!!求多上镜! 【宅女红杏】:舔舔!真的是那个高冷的客服小哥吗!好美的手,这个同心佩也好好看,有链接吗,我这就去下单! 【香老板求嫁】:小哥不要走!帮我问问香老板这是什么画真的好美腻[图片] 【留学党想去死一死】:海外党情何以堪!!为什么我们不包邮嘤嘤!我想问问那个香茶饼还有吗为什么已经卖断货了qaq还有小哥你的手为什么辣么好看! 霍云松……霍云松虽然故意把同心佩放在手里拍了一张,但他绝没有想到下面的楼会歪的那么快,几乎没有一个人是去看同心佩,反而都在关注他的手了。 他想了想,挑了id【香老板求嫁】的问题回复了。 【香炉峰雪】回复【香老板求嫁】:唐寅《孟蜀宫妓图》 【香老板求嫁】:啊啊啊!小哥也回我了!你居然不仅仅是客服小哥,还会认画吗?你和香老板是什么关系? ☆、第17章 杏酪 微博下面好奇霍云松和孟樱关系的人不少,但霍云松却没有时间去回复她们,不过短短几分钟的时间,他发现后台又多了不少圈,有许多都是圈了来问孟樱各种各样的问题的。 他一条条回复过去。 【七秀萝莉】: 香炉峰雪,香老板香老板,这个是我朋友发给我的,他说是玉佩,我觉得不像,这是什么呀? 【香炉峰雪】回复【七秀萝莉】:白玉镂雕龙凤对屏 【遥对织女星】: 网上看到的图,这是什么摆件,看起来很酷炫的样子香炉峰雪,香老板求解答 【香炉峰雪】回复【遥对织女星】:紫檀镶玉宝船首饰盒 【君心似我心】: 香炉峰雪,香老板,我同学说这是《女史箴图》,但和我在故宫里看到的不一样啊,是不是盗版? 【香炉峰雪】回复【君心似我心】:大英博物馆收藏的《女史箴图》,和国内摹本略有不同 【诗和远方】:逛到了当地的一家老宅,听说以前是大户人家,求问这字是什么意思? 【香炉峰雪】回复【诗和远方】: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 他回复了十来条乱七八糟的提问,结果微博下面……又炸了。 孟樱擅长认书画,这算是她的专业,当网友提出超出她专业范围的问题时,她一般都会帮忙圈其他大神来解答,所以她平时回答的范围绝对没有那么广泛,但霍云松今天不仅回答了书画、器物相关,还答了不少其他类别的问题。 所以微博下面的画风已经变成了…… 【香老板求嫁】:我赌五毛,这个不是单纯的客服小哥[赞156] 【银仪】:我猜是香老板的男朋友~~~~~~~~~~~[赞123] 【宅女红杏】:这是一个深藏不露的客服小哥,你写的快递单我还留着呢,馆阁体的快递单可不常见啊![赞72] 【关爱单身狗】:神秘的客服君快翻我牌子!求临幸![图片] 可不管下面的粉丝怎么哀求,香炉峰雪却再也没有回答任何一个问题,直到十二点新一条微博的出现。 【香炉峰雪】v: 抱歉,我给香老板做饭去了,照片里的是牡丹,御衣黄。//关爱单身狗:神秘的客服君快翻我牌子!求临幸![图片] 于是下面一波的回复都变成了“求照片”。 第13节 霍云松觉得这样的事情很有意思,他们那么喜欢孟樱,但是当黄璨丢出那个所谓的“捉奸视频”时,没有人相信她。 人们宁愿相信一个微博上颇有名气的大v是个小三,也不愿意相信她苍白的辩解。 难道真的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霍云松心中一哂,不再去想这种费解的问题,既然孟樱做不到视若无睹,那他就不能让那样的事重演一遍。 首先,就从营造“香老板有个很不错的男朋友”的认知开始吧。 下午三点钟,他发了新一条微博。 【香炉峰雪】v: 如诸位所愿。 [照片] 照片上是一碗洁白如雪的杏酪。 【风爷是个小公举】:6666666666我抢到了沙发!! 【神玖夜】:我就一个上午没刷微博发生了什么!香老板的男朋友?老板娘咩? 【银仪】:啊啊啊!杏仁茶!!《红楼梦》里的杏仁茶!客服小哥你还要腿部挂件吗,上过大学的那种! 【香老板求嫁】:客服小哥,我不要嫁香老板了我要嫁你!! 【遥对织女星】:小哥小哥,香老板都放方子的,求做法! 霍云松看着右上角的评论提示数越来越多,慢条斯理地磨墨写做法,仍然选择了端正整洁的馆阁体: “京师甜杏仁,用热水泡,加炉灰一撮,入水,侯冷,即捏去皮,用清水漂净,再量入清水,如磨豆腐法带水磨碎。用绢袋榨汁去渣,以汁入调、煮熟,如白糖霜热啖。或量加个乳亦可。” 写完杏酪也凉了,正好可以端给孟樱吃。 孟樱中午吃了药,现在已经好多了,看到他进来抿唇一笑。 “我做了点心,你吃一口。”霍云松把杏仁茶端到她面前,孟樱想接过碗来,被他躲开了,“烫,我替你拿着。” 孟樱不习惯让人替自己捧着碗吃东西:“你放在托盘里,我自己吃吧。” “不要紧。”霍云松坐在了床边,一眼就看到了孟樱手机上显示的几个未接来电,他又去看孟樱,她乌黑的头发散乱得披在肩头,面色苍白,连拿着汤匙的手都看起来没多少力气。 她沉默地吃完了这碗杏仁茶,还对他笑一笑:“很好吃,谢谢。” 霍云松叹了口气:“阿樱。” “嗯?” “如果难过的话,可以告诉我。”霍云松知道自己之前做的都是无用功了,左晨旭多半是为了向孟樱解释,把帖子也给她看了。 孟樱摇了摇头:“我不难过。”只有被放在心上的人伤害才会难过,她和黄璨素昧平生,怎么会因为她而伤心呢? 她只是不开心而已。 霍云松轻轻抱住她:“阿樱。” “我真的不难过。”她笑着说,“我没事。” 这个笑容让霍云松恍惚间想起了前世,在苦海寺里病得快要死了的孟樱也经常这样笑着说“我没事”。 那时他无能为力,因为生死面前,权势富贵皆浮云。 现在还是无能为力,因为心扉紧闭,只能在外徘徊。 孟樱看见他黯然的神色,不禁问:“你怎么了呀?” “我在想,”霍云松凝视着她的双眸,轻轻问,“是不是我做的还不够好,所以还没有办法真正靠近你。” 也许是因为生病心智脆弱,也许也因为昨天的事对她造成了影响,孟樱很迷惘地叹了口气:“我不知道。” 她昨天确认了自己不喜欢左晨旭,那霍云松呢? 霍云松正想说什么,楼下传来一个人的喊声:“樱樱你在不在家,开门。” 孟樱下意识地微微皱了皱眉,霍云松看见了,目光一沉:“你先休息,我去给他开门。” “嗯。”孟樱不想见左晨旭,倒也不是怪他,只是觉得听他反复解释并没有什么意义,“我想睡一会儿。” 霍云松闻弦歌而知雅意,笑意难以抑制:“好。” 左晨旭是憋着一肚子气来的,早上他和黄璨大吵了一架,给孟樱打电话她又不接,到香铺门口时几乎控制不住怒火。 霍云松的出现是压垮理智的最后一根稻草:“你到底是谁?” “阿樱生病了。”霍云松开门让他进去,平静地像是昨天的失态只是左晨旭的错觉,“进来说吧,省得左领右舍看热闹。” 左晨旭好歹也是在这里生活了十几年的人,对小县城爱看热闹的本性也很了解,为了孟樱的名声,他勉强压下了爆发的火气,跟着霍云松进了门:“你是什么人,阿樱的亲戚?朋友?男朋友?” “嘘。”霍云松关上了门,向他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小声一点,她可能睡着了。” 左晨旭像是一拳打在棉花上似的无处着力,霍云松带他上楼敲了敲门,孟樱没有回答。 霍云松便说:“她睡着了。” “她生病了?”左晨旭将信将疑,他更倾向于孟樱并不想见她,“樱樱,我进来了。” 他伸手推门进去,还刻意看了霍云松一眼,奇怪地发现这个男人并没有阻止他。 左晨旭一进来,孟樱就不好再装睡,她睁开眼:“晨旭。” “你真的病了?”左晨旭有些意外,赶紧坐到她身边,“没事吧,是感冒还是发烧了?” 孟樱不自然地往里挪了挪:“稍微有点感冒,不严重。”如果说霍云松是因为和她相处久了习惯了,那左晨旭这突如其来的靠近就让她十分不适。 是,他们是青梅竹马,小时候一起上过学,当过同桌,但现在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左晨旭这样不管不顾就坐到她床边的举动令她局促不已。 左晨旭对着孟樱尽量心平气和:“你一直没接我电话,你知不知道我很担心你?” 孟樱觉得有些歉疚,她虽然一天都在睡觉,但也的确是故意开了静音不想接他的电话,左晨旭那么一说,她难免觉得自己任性了:“对不起……” “你需要休息。”霍云松冷淡地说,“何况道歉并没有什么用。” 左晨旭争锋相对:“我和樱樱的事,轮不到你插嘴。” 孟樱有些无措,或许有些女孩很喜欢男人为自己争风吃醋的样子,但那绝对不包括孟樱,她不喜欢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也不希望别人因自己而发生争执。 霍云松的眼神和她轻轻一碰,孟樱的慌乱溢于言表,她似乎想说什么,可又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合适。 不过,他已经得到答案了,他主动退让:“我先去做饭了。”他转身出去,把独处空间留给了他们两个人。 左晨旭一挑眉毛,心情痛快,昨天晚上那口恶气总算吐出了一半:“樱樱,黄璨做的事我很抱歉,我已经和她说清楚了,不可能再和她在一起。” 站在门外听到这句话的霍云松不免心中冷笑,左晨旭这番话虽然表达了他对黄璨的厌恶,可何尝不是自信黄璨对他仍然有感情。 他还以为黄璨还是对他余情未了,做的所有事都是为了挽回他……真可笑。 更可笑的是,他口口声声说是来道歉,可字里行间都把责任往黄璨身上推,是黄璨的错,是黄璨不肯放过我,都是黄璨闹出来的事。 他也不想想,如果不是他,黄璨怎么可能把这把火烧到孟樱身上。 是左晨旭的无心?还是他刻意为之? ☆、第18章 榛松果品白糖粥 “我已经和黄璨吵过了,她说会找人删掉帖子。” “好。” “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让你受委屈了,你不会生我的气吧?” “不会。” 左晨旭满意了,他笑眯眯地说:“我就知道你一定不会怪我的,等过两天你病好了,我带你出去玩。” “不用。”孟樱笑着摆了摆手,“你刚回来,工作肯定很忙。” “忙是肯定的,但又不是不能休息。”左晨旭回到省城犹如鱼回到水里,创业资金由家人支援,还有其他叔叔伯伯帮忙,起步不会太难,他对自己有信心。 孟樱打理这一间铺子就觉得足够,对于他的创业也没有什么可以聊的话题,只能说:“那你加油。” 她笑意温婉,眼波温柔,左晨旭一下子看出了神,他想起黄璨骂孟樱是“白莲花”,白莲花是什么意思他知道,类似的热帖也看过不少,记得有一回学校里也发生了类似的女汉子正室怒打白莲花小三的绯闻,那天宿舍夜聊,大家观点不一。 有人说:“现在网上总骂什么绿茶婊白莲花,妈的老子就喜欢温温柔柔的女人不行啊?非说是作,怪不得要分手呢,是我我也分手。” “哎哟,你们还挑,我只要有女朋友就烧高香了,不管是什么性格我都供起来当菩萨。”单身狗也有单身狗的怨念。 “晨旭你说呢,黄璨可是我们系花,就是脾气不大好,以后有你受的。” 记得那个时候他刚和黄璨在一起,就喜欢她那骄矜傲气的模样,不小家子气,那才是北京的气度:“你们懂什么,我就喜欢她那样子。” 那时候百般好,现在想想他就想不通了,怎么会喜欢这样一个女人,明明像孟樱这样不争不抢的性格更好。 所以说,怎么能怪男人喜欢小三,明明就是女朋友胡闹折腾,所以他们才忍不住找了更能理解他们的女孩才对。 左晨旭在心里为自己开脱着,难免起了些心思,没有黄璨对比,他还真把孟樱当老朋友看,可现在越比越不是滋味,越想越心猿意马。 “樱樱,那个人是谁啊?”左晨旭纳罕了好久,以孟樱的性格,不会随意让不熟悉的人近身。 孟樱沉默片刻才说:“是我朋友。” “男朋友?” 不是。孟樱这两个字都到了唇边,可看着目光炯炯的左晨旭,不知怎么的突然心生忐忑,说出口的便成了:“还不是。” 不是?还不是。 中文的词汇多么微妙,不过一字之差,态度天壤之别,可偏偏都是否认。 左晨旭感觉到了,他笑了笑,有点漫不经心似的:“怪不得看我和看仇人似的,还没追到你就严防死守。” 孟樱微微蹙眉,霍云松昨天生气的原因并不是他和她那么亲近,他还不至于那么小气,他生气是因为左晨旭枉顾她的性命,但左晨旭显然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这样不算高明的挑拨让她罕见地心生不悦:“没有这样的事。” “啧,嫁出去的女儿才是泼出去的水。”左晨旭并没有意识到关键,口中调侃道,“你还没和他交往呢就这么对我呀,我会伤心的。” 孟樱抿了抿唇,没有说话,左晨旭看了她一会儿,脸色也不好看起来:“不是吧樱樱,我们俩多少年的交情了,我说两句你就不高兴了?” “没有。”孟樱不想让朋友不开心,连忙说,“我只是有点不舒服。” 左晨旭的目的已经达到,也不继续纠缠:“那我先回去了,你好好休息啊。” 第14节 “好。” 一直到左晨旭离开,孟樱心里绷紧的弦才松下来, 霍云松拿了温水和药片进来:“晚上想吃点什么?” 孟樱也没想到有一天和朋友说一会儿话会像打仗一样累:“喝粥吧,谢谢你。” “想吃甜的还是咸的?” “甜的吧。” 霍云松答应下来,下楼进厨房用榛子松仁熬了一碗粳米粥,怕她嘴里苦,还多加了两片果脯,看起来就像是西门大官人曾吃过的榛松果品白糖粥了。 孟樱吃了小半碗就说吃不下了,霍云松也不勉强,拿了温度计给她量了体温,37°8,他什么也没说,替她捻好被子:“你先睡一会儿,如果晚上烧上去我就要送你去医院了。” “谢谢你照顾我。”孟樱知道霍云松这么无微不至地照顾她是因为喜欢,但人家毕竟是招来看铺子的,能这样当保姆忙前忙后,怎么都该道声谢。 昏暗的灯光下,霍云松微微一笑:“是我的荣幸。” 孟樱这一觉睡得很不踏实,以为已经睡了很久,可看了看时间只过去三个钟头,她断断续续地做梦,梦一醒就忘了个干净。 迷迷糊糊中,她感觉有人在喊自己:“阿樱。” 她费力撑开眼皮,含含糊糊地问:“我发烧了吗?” 霍云松轻声说:“我带你去医院,你起来把衣服穿上。” 孟樱听话得拿了衣服往身上套,可袖管半天都伸不进去,霍云松扶着她的手臂帮她穿上了外套,她穿得是睡袍,没办法在外面再套一条裤子,霍云松只能多拿了一条披肩盖上:“趴到我背上来。” 孟樱在他的牵引下趴到了他背上,霍云松背着她下楼出门,一直往医院里走。 家里没有车,从这里走到县医院大约要二十分钟,大晚上的,街上一个人都没有,孟樱睁开眼看了会儿,意识到自己在他背上,小声说:“我自己走吧,我能走。” “没关系,很快就到了。” 孟樱闭了闭眼睛,好像只过了一秒,但下一刻她看见的就是护士给她的手背扎针了,霍云松一手环着她的肩给她依靠,一手虚按着她的手腕方便护士扎针。 针刺进皮肤里,有一小段的血液回流,他低声问:“疼不疼?” 孟樱摇了摇头。 护士摁住针,抬头对她笑了笑:“你男朋友对你真好。” 孟樱想要说话,可喉咙发涩,活像是被黏住了一样,就这么一耽误,护士已经利落地替她粘好了输液针,霍云松提着瓶子带她去位置上坐好:“最近冷冷热热,感冒的人多,病床满了,你先将就一下,一会儿我再去问问有没有空床。” 他蹲下来把披肩盖在她腿上,又问护士要了个一次性的纸杯倒水给她喝。 水润泽了喉咙,孟樱找回了自己的声音:“没关系,我这样就好。” “饿吗,我带了点吃的。”霍云松从塑料袋里拿出了一个青团。 孟樱什么都不想吃,捧着纸杯把水喝完了。 药液顺着针一点点进入血管,孟樱觉得精神渐渐好了起来:“你可以回家先休息,我一个人可以的。” “不行。”霍云松条理分明地给出理由,“第一,你总要有人帮忙提瓶子去厕所,第二,还要有人能帮你去倒水,第三,就算你都能自己做,我不放心,第四……” 孟樱等着他说第四,谁晓得霍云松点到为止,不往下说了。 “第四是什么?”她问。 “第四,我怕我一走,会有人取而代之。”他不知道前世的孟樱有没有生这个病,如果有,今天来探病的左晨旭也一样会带她去医院,一个失意,一个生病,多好的机会。 孟樱被他逗笑了,她撑着头,慢慢说:“你好像觉得我一定会喜欢上晨旭一样,可我们认识那么久了,只是朋友。” “都是朋友,左晨旭和陶柏一样吗?”霍云松反问。 陶柏对孟樱的感情他很清楚,他喜欢孟樱是喜欢她身上淡泊又温柔的气质,他和她说话舒心又随意,兴致来了可以聊到天明,多年不见也不会生疏,这样的感情比爱情更难得。 何况,他知道自己不是非她不可。 “我没有办法保证自己一生一世都喜欢sakura,”前世的陶柏曾经那么和他说,“如果有一天我爱上了别人,我肯定会伤害她,所以我宁愿就到此为止。” 爱情永远比友情难以控制,他不够爱她,所以不敢去赌自己今后会不会变心,所以宁可只做最好的朋友,那反而可以长长久久,欢欢喜喜。 霍云松很欣赏陶柏的放弃,这不是懦弱,而是爱护。 但左晨旭不一样。 孟樱也感觉到了,可她说不清为什么不一样,只能说:“朋友可以有很多种。” “如果只是朋友,那自然无妨,可很显然他并不希望只是朋友而已。”霍云松给她添了半杯水,“他对你有企图,我看得出来。” 孟樱不禁莞尔:“我并没有那么讨人喜欢,小时候我比较内向,所以很容易被人欺负,他只是习惯要保护我而已,对他来说,我就像是妹妹一样,是你想多了。” 她想,也许是因为霍云松喜欢她,这才患得患失,一会儿觉得她喜欢左晨旭,一会儿又觉得左晨旭喜欢她,可实际上很少会有人喜欢她这样性格的女孩子,是他想多了。 “那要不要打个赌?”霍云松眨眨眼,“我相信我作为情敌的直觉。” 夜深人静,输液室里绝大部分的人都陷入了沉睡,墙角的电视机里放着重播的电视剧,孟樱的身体还是绵软无力,可精神不错,她竟然说:“好的呀。” “那如果我赢了,”霍云松微微垂下眼睑,睫毛轻颤,“你就认真考虑我,好不好?” 孟樱托着腮问:“那如果我赢了呢。” “那你想要什么,只要我能做到,我都答应你。” 孟樱又问:“要是我想你离开呢?” “如果你真的那么无情的话。”霍云松温柔地注视着她的眼睛,“那我只能走了,可是,你会吗,阿樱?” 孟樱将视线转到自己扎了针的手背上,良久才说:“我不知道。” 霍云松倏然笑了起来。 ☆、第19章 桂花糖芋苗 孟樱的输液在凌晨三点钟结束了,药物在她体内发生作用,她不肯要霍云松背回去,两个人作伴慢慢往家里走。 孟樱和他说起许多童年的往事,她还很小的时候是跟着父母一起住的,但两个人总是吵架,她在家里觉得害怕,总是一个人坐在门外看月亮。 “那天我刚刚看了一集动画片,我很喜欢的女主角原来是月球上的人,她飞回月球去了,我觉得更伤心了,偷偷哭了一场。”孟樱说着说着,自己先笑了起来,“可我现在已经忘记是什么片子了,不然还可以再看一次。” 霍云松那一刻很希望自己看过那部动画片,然而……很遗憾,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他都没看过那种东西。 孟樱问他:“那你呢,你小时候都做什么?” 霍云松想了想,回答说:“看书,练字,种花,上课。” 孟樱竟然没有起疑,她还说:“那我也差不多,我和姑奶奶住以后,基本上也是调香、画画、看书、上课。” 霍云松忍了笑,说道:“那我们很般配。” 孟樱转头瞪了他一眼:“你又胡说。” “你知道我没有。”霍云松笑了起来,“因为如果不是这样,你不会留我到今天。” 这倒是真的,霍云松如果不是这样的性格,他们不可能一起生活那么久,甚至可以说,孟樱觉得这段同居的日子不仅没有为她带来困扰,反而让她舒心不少。 换一个人,哪怕是她预想过的女孩子,都不可能比他更好了。 “那我也要生气。”孟樱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这句话是撒娇,她觉得自己只是很认真地表明态度。 霍云松听出来了,这是孟樱第一次用这种语气和他说话,她不自觉,他却听得心都化了。 这种时候,什么原则都可以不要,“好,我不说了。” 回到家里,霍云松还给她下了一碗面条,孟樱吃完被他哄去睡觉:“什么都不要想,好好休息,万事有我。” 他这几句话说得普通极了,也没信誓旦旦,可孟樱就是安心极了,脑袋沾上枕头就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她闻到了一股香气,不是食物,是安神香。 她睁开眼转头看去,霍云松开了窗,五月的风已经暖融融的了,很符合“暖风熏得游人醉”的说法,窗外是徽派建筑最典型的白墙黑瓦,河边种的柳树绿意盎然,随风拂动。 屋里安神香静静燃烧,一缕白烟袅袅,霍云松就倚在窗边眺望远方。 素处以默,妙机其微。 孟樱看出了神。 她还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喜欢他,但如果可以,她希望会,他看起来就很好。 “醒了?”霍云松转身,打破了一室静谧,“先喝口水,头还疼不疼?” “还有一点晕。” “应该又烧上去了,今天还要再去医院一次。”霍云松开门出去,“你先上个厕所,我去给你弄点吃的,还是甜的吗?” 孟樱露出一个略显娇憨的笑容:“嗯,生病要吃甜的。” 霍云松说:“好。”顿了一秒,还是把话说出口了,“上好厕所别躺下,我给你换个床单。” 孟樱……孟樱还没来得及脸红,霍云松就体贴地关门下楼了。 她清理好自己之后特地自己把床单换了,又在窗边坐了好一会儿,看避无可避,这才下楼。 霍云松淡定地像是刚才什么话都没说一样在给她的午饭拍照。 孟樱多看了两眼,他就把手机递过来了,她解锁一看,居然是自己的微博。 【香炉峰雪】v: 香老板的病还没有好,微博与淘宝大部分的提问不能及时回答,见谅。 [图片] 图片是一碗鲜亮诱人的糖芋苗,芋头隐隐约约漂浮在红糖浆里,面上还撒着一把干桂花,在阳光的照耀下,糖浆红艳逼人,波光潋滟,煞是好看。 她下意识地点开评论,她就生了个病两天没上微博,粉丝们的画风已经变成了这样: 【彗心心心心心】:老板娘老板娘,香老板病好了能继续发吃的吗? 【琯琯】:考完试爬上来一看世界都变了23333,香老板的微博认证可以变成知名美食博主了 【樱玲雪】:香老板病了就好好休息,身体最重要!!反正我们有老板娘[doge] 【用户5583】:被老板娘圈粉!求继续上镜!手辣么好看不要浪费~~~ 【香老板求嫁】:期待香老板病好以后看到猛涨的三万粉丝╮(╯_╰)╭ 孟樱一脸懵:“老板娘是谁?” 第15节 霍云松把糖芋苗端到她面前,言简意赅:“我。” “啊?” “她们说我是你男朋友,所以叫我老板娘。”霍云松答得异常淡定。 孟樱好一会儿才缓过来:“那你不解释?” “我和你住在一起,我给你做饭,我照顾你……”霍云松对她一眨眼,“解释好像也没什么用。” 不是没用,是你不想解释吧。孟樱心里想着,决定不和他争辩这个,她笨嘴拙舌,到时候肯定被他绕进去。 不如先吃糖芋苗。 她没吭声,没发微博解释,这对霍云松而言已经足够了。 孟樱下午又去输了一次液,顺便刷了一遍微博,还是按照原先她的风格,能答就答,不能答就艾特别人。 于是大家都知道香老板的病好了,大家也都知道,老板娘不见了。 孟樱无视了下面一波刷“求老板娘”的留言,淡定地点开一个视频看,结果发现是《正室街头怒打小三,小三街头裸奔痛哭》。 不堪入目。 孟樱有时觉得自己如果不是还上微博,大概就要和这个世界脱轨了,她按部就班地过着自己的生活,可外面的世界已经翻天覆地。 “饿吗?”霍云松半蹲下来把盖在她腿上的披肩整理好,“想吃什么,我晚上给你做。” 孟樱想了半天才说:“吃咸的吧。” 她的病已经渐渐好了起来,再每顿都吃甜就腻了。 “好。” 昨天那个给孟樱扎针的护士来换班,看到霍云松半蹲着和她说话的样子,忍不住又说了一句“你男朋友对你真好”。 孟樱一怔,霍云松握住了她的手,她低头去看他却看不到他的表情,就是那一霎的心颤,她没有开口解释,但也没有否认,只是略显腼腆地对护士笑了一笑。 但是做完她就后悔了,她不觉得自己在给出明确回答前有资格误导霍云松,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如果不喜欢还留恋着他的温暖,那也太卑劣了。 “对不起。”她低声说,“我应该说清楚的,对不起。”她说着就要去拿手机发微博解释清楚。 霍云松眼明手快地阻止了她。 “阿樱,有时候人们只愿意看到他们想看的事,而并不在乎真相是什么。”霍云松握着她的手不松开,“我是不是你男朋友,其实那位护士小姐并不看重。” 孟樱低声说:“我不想你误会。” “我没有误会,我知道你现在还没有答案。”霍云松微笑着说,“你没有说谎不是吗,你没有说是,我怎么会误会呢。” 孟樱仍然迟疑:“可我让她误会了。” “就算你说不是,她也会觉得你是害羞,人们只看到自己想要的答案,事实真相如何并不在意,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那个护士最近和男朋友吵架了,也许是忘记了纪念日,也许是不够体贴,所以她才会接二连三地感慨‘我对你好’,关键不是我是不是你男朋友,而是好不好。” 孟樱微微错愕:“啊?” “你不信?” “也不是。”孟樱想了想说,“我只是突然发现你对人观察得很仔细。” 观察很仔细?霍云松感慨万千,这也许是他得到过的最温柔的评价了,通常情况下人们都更倾向于给他标上“老谋深算”“心机深沉”这样褒贬难辨的定语。 他难得心中不安:“你不会讨厌我这样吧?” “怎么会?”孟樱奇怪,“心思细的男人很难得的。”说着说着,她自己先笑了起来,“我没觉得有什么不好。” 霍云松不想放开她的手了,他知道孟樱说的是真心话,她总是这样,从不以恶意揣测别人,因为如果一旦以有色眼光看待别人,那么,那个人无论做什么你都不能客观对待。 她曾经说过:“我不想变成我不喜欢的那种人,我希望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对得起我的良心,那样就算死了,我也可以很坦然。” 所以,前世那个问题就算没有问出口,他也能猜到她的答案,那一定是“没关系”。 前世,孟樱的死是源于别人对振灵香的觊觎,他现在还不确定这是巧合还是有人刻意为之,但可以肯定的是,振灵香是造成她红颜薄命的罪魁祸首。 可他呢,他难道是无缘无故去苦海寺见她的吗?当然不是。 那是因为振灵香的受益者是他,那支香辗转多人,最后落到霍家手里,霍家老太太亲手点燃了这支振灵香,把他从昏迷中唤醒。 于是两个没有任何可能的人有了交集。 他痊愈后去寻找这支香的主人,得知她已经离婚重病,打听到她在苦海寺,千里迢迢去见她。 初见的那一天,她伏在案前画荷花,她已经很瘦很憔悴了,但眼睛却很澄澈,看不到对命运的怨恨,也不见对世事的愤怒,她专心画着荷花,哪怕四月里,荷花一朵都没有开。 他站在一边看了很久,心生畏惧,不忍惊动。 就是这一眼,他改变了主意,原本只是顺路过来聊表谢意,现在变成在苦海寺小住避暑。 这后来也改变了他的命运。 他一连三天去看她画画,孟樱看见了他,请他进来喝茶。 他不知道自己的感情什么时候开始发酵,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拖延了三个月都没有走,他更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办法开口告诉她真相。 后来孟樱死了,他终于明白过来,他喜欢她,所以不希望在她活着的时候知道自己在她的悲惨命运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他希望她走的时候,记忆中的他是一场美丽的邂逅。 重生回来,处心积虑,步步为营,终于回到她身边。 这一次,不是为了感激救命之恩,也没有不能说出口的残酷真相。 只有,一个纯粹圆满的爱情故事。 ☆、第20章 狸奴 孟樱生病的意外多多少少给香铺里“同居”的两个人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比如孟樱经常半夜点开微博,看着下面的粉丝热热闹闹地呼唤着只出现了两天的“老板娘”。 她好几次都想回复说那不是她男朋友,可指尖点在屏幕上半天,她还是关掉了页面翻身睡觉。 还有更多的改变是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就好比她从前睡觉都一定会把门反锁,可这两天霍云松进进出出照顾她,她完全放松了警惕心,已经连续好几晚睡觉没锁门了。 霍云松似乎也感觉到了她那细微的改变,他不仅没有趁热打铁,甚至还微微后退一步,以免短时间内他靠的太近,令她觉得不适。 以退为进这一招,真是不管什么时候都好用。 他稍稍克制,孟樱就把那天他替她换床单的尴尬忘记了。 他偶尔也会猜测孟樱前世的事,她不肯和他说太多,但以孟樱的性格,如果和左晨旭在一起了,应该会一心一意对他,反而是左晨旭,一开始喜欢她的温柔美好,到后面会不会觉得她淡而无味,不比红玫瑰热烈奔放? “阿樱。”他突然问,“你有想过以后吗?” 孟樱正在浇花,闻言一怔:“什么以后?” “你希望和什么样的人结婚,结婚以后过什么日子吗?” 孟樱低声说:“我不知道,陶柏说,我很容易结婚,但可能很难找到喜欢的人,他说如果不喜欢,宁可就不要结婚,不结婚也没什么,但要多交朋友,以后老了还能一起出去玩。” “他说得对。”能左右孟樱的因素太多了,她可能因为长辈的压力结婚,也可能被哄着哄着就松口结婚了,她性格绵软好拿捏,又好骗,娶回家当老婆不必担心后院起火,而以她的性格,就算受了委屈也不会提出离婚,多好。 可那样,她的一生都毁了,所以还不如不结婚。 “你也觉得吗?”孟樱面露迟疑。 实际上,她有件事没有和霍云松说,这两天同学群里不少人都看到了那个帖子,大家为他们义愤填膺,更有甚者直接说“不如你们俩在一起得了”、“孟樱等了你那么多年,早该修成正果了”。 她不知道为什么他们都会觉得她和左晨旭是一对,更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在等他,她不断地说“没关系”、“没有这样的事”,可大家就好像没看到一样,自顾自high着出主意。 更让她心里没底的是,左晨旭竟然也没有直接否认,只是反复强调“这件事是我对不起樱樱,我会补偿她的”。 可她不喜欢左晨旭,左晨旭也应该不喜欢她,他为什么要那么说呢。 霍云松仿佛知道她在想什么似的,笃定地说:“是,不喜欢就不要结婚,不过,”他顿了顿,孟樱朝他看去,他微笑起来,“不过,选我就不用考虑这些了。” 孟樱:“……你怎么自相矛盾?” “因为或许我没有办法保证给你最快乐的生活,但至少可以像现在这样”他问,“你喜欢现在的日子吗?” 现在的日子?孟樱想了想,点头:“喜欢。” 她想不出现在的生活有什么不好的,一日三餐有人操心,家务琐事有人全包,她想画画想养花都可以,随心所欲,自在悠然。 如果结婚以后过的是这样的日子,好像也没有那么可怕。 可她毕竟不是象牙塔里的小公举,网上隔三差五就有出轨抓小三、勇斗恶婆婆、极品亲戚来我家的好戏,和另一个人在一起生活,谈何容易。 霍云松说:“如果结婚之前就能看明白,也不至于不容易。” “……”孟樱诧异极了,“你是不是会读心术?” 霍云松忍俊不禁:“是呀。” 孟樱:“啊?” “骗你的。”霍云松笑了笑,“你不是说我观察仔细吗,我是随便猜的。” 孟樱觉得离奇:“你猜对了。” “还想再听听吗?” 孟樱换了一盆花浇水,五月里,芍药开得花团锦簇,看着就觉得热闹。 霍云松说:“那我来说说你理想的结婚对象吧。” 孟樱隐约猜到了他的用意,但她不做声,抿唇笑了笑:“好的呀。” 他便说:“第一,你不擅长和人打交道,很多事你虽然不说,但并不意味着没有想法,所以和你结婚的人最好要很懂你,有些话你不用说他就知道,这是首要条件。” 孟樱想,这个世界上灵魂伴侣难得,有一个人能懂你已经弥足珍贵:“这也挺难的。” “你不要着急,我接着说第二,”霍云松略一沉吟,道,“你很温柔。” “嗯?”她微微侧头,看起来有些许少女的娇憨,“是吗?” “当然,”霍云松清了清嗓子,歪头杀是犯规的,他尽力往下说,“很多人会误以为你很温柔所以你会是一个持家的好妻子,但实际上……你不喜欢做饭,不喜欢洗碗,也不喜欢洗衣服,你讨厌做家务吧?” 这下轮到孟樱不好意思了:“很明显吗?” “绝大部分的人都不喜欢做家务,这很正常。”霍云松说,“所以,这个理想对象就算不是特别爱做家务,但至少都会做,不能因为你是妻子就把所有的事都理所当然地交给你一个人。” 孟樱若有所思地看了他一眼:“还有呢?” “很多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都是因为没有共同语言,你喜欢画画看书,对方至少要知道四书五经,最好哪天你问起家里种什么花的时候,他可以回答‘梅令人高、兰令人幽、海棠令人艳、牡丹令人豪,但群芳纵好,不及樱樱’。” 第16节 霍云松笑问,“这其三,我说得是也不是?” 孟樱半晌无言。 “我说得对吗?” “对。” “既然我都说对了,那我是不是符合第一条懂你的条件呢?” 来了来了,孟樱绝对有理由相信他说了那么多都是为了这一句的铺垫,她颇没好气地说:“何止是符合第一条,你怎么不说你每一条都很符合呢?” 这三条明明都是为他自己量身定制的,说不是自夸她都不信。 谁知霍云松说:“那倒不至于。”顿了片刻,他又说,“除了第一条,我觉得后面两个条件我都可以做得更好。” 孟樱:“……” “如果你给我机会的话,第一条我也可以做得更好。”他的笑意从唇角弥漫到眉梢,“灵肉合一什么的。” 孟樱来气:“其实,有第四点。” “什么?” “第四,我希望他会养猫。”孟樱很喜欢猫咪,但又有些害怕养不好那些毛茸茸的小家伙,不然家里养只猫,冬天的时候可以怀抱着取暖。 嗯,溪柴火软蛮毡暖,我与狸奴不出门,多好。 话音刚落,“喵。” 孟樱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地看见屋檐上掉下来一只小猫,它在半空中调整了姿势,四足落地,悄然无声。 霍云松也没说话,他看着那只猫甩了甩尾巴,走过来绕着他的裤脚打转,还喵喵不停叫着。 孟樱彻底懵了:“你、你这不会……”她只是随口胡说,怎么可能就从天而降一只猫? “不是。”霍云松很镇定地把它提起来,“前两天买菜的时候在路边看到的野猫,喂了它几条小鱼,不知道怎么会现在找过来。” 他素来不信命运,但这只猫在这个时候掉落在这里,不由得他不信天意。 如果这样的机会都不抓住,他就不是霍云松了:“阿樱。” “啊?”她还在迷茫。 “我们养了它吧。” 孟樱看了看霍云松,又看了看那只猫,最后决定……蹲下来哄猫:“咪咪,过来。” 猫没有理她,显然这个陌生人不如那天给它小鱼干的男人亲近,它喵喵地叫着,期待他能再给自己一条小鱼吃。 孟樱丢掉水壶去厨房里找吃的:“猫都吃什么呀,这个鱼能吃吗?”她说的是中午吃剩的鲫鱼豆腐汤。 霍云松把这只猫提起来:“不能吧。” 孟樱问:“那怎么办?” “它看起来还很小。”霍云松把它放下,“我去买条鱼来,阿樱。”他叫住准备摸猫的孟樱,语气严肃,“只能用手摸一摸,没有驱虫没有打疫苗,不准抱。” 孟樱格外听话:“哦。” 他出去了,十五分钟后提着一条鱼回来,孟樱正蹲在离猫半米远的地方看着它,那只猫也不怕人,自顾自趴在花盆边晒太阳。 看见他回来,一脸惊奇:“它好瘦好小啊,多大了?” 霍云松罕见地答不上来,他想想说:“一会儿吃了鱼,如果愿意留下来,就带它去驱虫打针。” “如果不呢?”孟樱恋恋不舍。 霍云松就笑:“你都提了第四条了,我怎么都得养一只才行了。” 孟樱哦了一声,新奇地伸出手指,轻轻在猫的脑袋上摸了一下,它没躲,这让孟樱受到了鼓舞,她又轻轻摸了一下。 霍云松觉得,这也许是孟樱最稚气的时候了。 “阿樱。”他端着蒸好的鱼肉出来,孟樱对他招手,笑容满面:“快来。” 霍云松把碟子放在猫面前,它一咕噜爬起来,嗅了嗅就大快朵颐。 “阿樱,”他轻声问,“如果,我是说如果我们留下它,你想给它取什么名字?” 孟樱不假思索:“狸奴。” ☆、第21章 爱伦坡 可能是知道自己在霍云松追老婆的过程中很重要,狸奴看在那几条小鱼的份上,勉为其难留了下来。 去县城唯一一家宠物医院打针驱虫,因为岁数小,暂时还不能做绝育,但孟樱很喜欢,这表现在她接连收了三天快递,猫窝、猫砂、猫粮、猫罐头,还有猫抓板、猫玩具,这劲头连霍云松都意外:“你那么喜欢猫吗?” “嗯啊。”家里添了新成员,孟樱的心情明媚极了,“我小时候,住在巷尾的那户人家养了一只狸花猫,特别可爱,还有一部动画片叫起司猫,特别特别可爱。” “那怎么不养一只?” “姑奶奶不喜欢。” 霍云松一叹,孟老太太对孟樱当然是好的,可寄人篱下毕竟不比在家,她小时候肯定很少撒娇,也很少提条件,如果是无忧无虑养大的孩子,怎么可能像她一样安静耐心。 陪伴老人不是容易的事。 “没关系。”他温柔地说,“现在你当家做主,我们都听你的。” 孟樱瞥他一眼,扭过头去:“你是我雇的员工,你当然要听我的。”她专心拿逗猫棒逗猫,画也不画了,“你快去做饭。” “是是是。”霍云松认命地走向厨房,走到半路站定回头,“迄今为止,你对我还满意吗?” “还可以吧。”她只给99分,多一分怕他骄傲。 “那你有没有兴趣延长一下合同。”霍云松问,“比如至死方休什么的。” 孟樱理也不理他:“狸奴我们去吃小鱼干好不好?” “喵~” 霍云松也不失望,就在他转身进屋的一刹那,他好像听见孟樱说:“我考虑一下。” 他转头,却发现孟樱在给狸奴拍小视频,但狸奴总是不肯配合,不是把头扭开就是走远了不理她。 孟樱没办法,只能求助:“霍云松。” “哦。” 于是今天的微博就变成了这样: 【香炉峰雪】v: 裹盐迎得小狸奴,尽护山房万卷书[微笑] [秒拍视频] 视频里,狸奴笃悠悠趴在一个人的膝盖上,男人修长的手指挠着它的下巴,那温柔的抚摸一看就很舒服,它眯起眼睛,尾巴垂下来,在半空中晃一下,又晃一下,惬意极了。 就在此时,另一只纤细白皙的手出现在了镜头里,像是怕惊扰到猫咪一样,轻轻地,轻轻地在它身上摸了一下,狸奴抬起前肢想要拍开她,被男人一把抓住,它不解地转着脑袋,像是不明白为什么给自己挠痒痒的人突然握住了它的前肢。 但它喜欢这个男人,所以没有亮出锋利的爪子,只是委委屈屈地“喵~”了一声。 他还不放过它,轻轻抬起它的前肢,让那个女人摸了摸它毛茸茸的爪子和软乎乎的肉垫。 镜头一黑,视频结束了。 【关爱单身狗】:心情如id 【香老板求嫁】:猝不及防一把狗粮!!!虽然一句话也没有,但我还是被伤害到了! 【麒铃铃阁子】:扒开表象看本质,这不是秀猫!是在秀恩爱啊!! 【红橙黄绿青蓝紫的蓝蓝】:[摇手]已经脑补所有的对话,喵:愚蠢的人类,竟想摸本宫的爪子!拖出去斩了!香老板:它不喜欢我,老板娘:没事,我喜欢你,来,给你摸,喵:可恶的情敌!放开本宫!![赞538] 【紫儿潜水看书爱男神】:楼上的段子666666 孟樱完全不知道为什么评论会变成这样,难道不该是大家都说“猫猫好可爱”吗? 为什么会觉得是她在秀恩爱呢?她百思不得其解。 陶柏打来电话,万年如一的开头:“sakura么么哒!” “我养了一只猫!”孟樱迫不及待地说,“特别可爱。” 陶柏笑嘻嘻地说:“我知道,我看到你的微博了,恭喜你呀。” 孟樱很警觉:“恭喜我什么,我和他不是那个,我就是想说我养了一只猫!” “哈哈哈哈,我知道。”陶柏看见评论就知道孟樱估计死都想不明白,他乐颠颠地笑,“没办法,网友们的脑洞都大,而且你这本来就很暧昧。” “它不让我拍,我只能让霍云松抱住它,就是这样而已。”孟樱分辩。 陶柏马上收敛了笑声,不再嘲笑她:“噢噢,那只猫多大了。” 孟樱说起来就忘记了之前的不快:“五个多月了,我特地问了,好像是人家丢掉的宠物猫。” “嗯嗯,你这个是美短,以前肯定是家养的。”陶柏笑眯眯地说,“我明天去你那里方不方便?” 孟樱欣喜极了:“好,你来,”顿了顿,又说,“看我的猫。” “哎呀你这么说了我都不能不买见面礼。”陶柏轻快地说,“sakura我下午来方不方便。” “我总是在家里,什么时候都方便的。” 第二天,陶柏大包小包到了孟樱家门口,刚一进门就喊:“sakura我来啦!”他兴冲冲进门,一抬头看见的却是在写快递单的霍云松。 “啊!”他惊了一惊,脱口就想问,你是霍云松?你是我知道的那个霍云松?你怎么变那么好看了?整容了吗? 他一肚子的问题想问,可对上霍云松的眼睛就一个字都吐不出来了,因为他对他微微笑了笑:“陶柏。” “哎!你认得我?”陶柏长了一张娃娃脸,二十五六岁的人看起来还像是大学生,笑起来怎么都让人讨厌不起来,“你是霍云松?” “是。”他指了指书房,“阿樱在画画。”他推开花屏,发现打脸了,孟樱正全心全意半蹲在地上给狸奴拍照呢。 陶柏率先憋不住笑起来:“阿樱啊,你还是那么不招小动物喜欢,”他和霍云松爆料,“读大学的时候她就喜欢喂学校里的野猫,可不管怎么样它们就是不吃她喂的东西,可好笑了。” 孟樱面颊微红:“你不要说这个。” “嗯嗯嗯我错了,我向你赔罪。”陶柏把礼物提过来,“送猫的营养膏。” 孟樱放弃逗猫站起来,她和陶柏熟悉,也不用推辞,马上收下:“谢谢。” 第17节 “别急着谢,看我这个。”陶柏又变戏法似的从身后拎出一个袋子来,“当当当,你要的百乐色彩雫全套。” 他一个个墨水瓶往外掏,孟樱就一个个拿起来放在阳光下欣赏它们的颜色。 紫式部、朝颜、露草、孔雀、月夜、冬将军、雾雨、秋樱、山葡萄……总共24种不同颜色的墨水一一排开,在阳光下闪烁着令人心醉的颜色。 陶柏问:“你不是刚买了四季彩么,怎么又买那么多,用的过来吗?” “我刚入彩墨的坑,所以先买这几个火的试试水。”孟樱欣赏完,心满意足地收进盒子里,“过两天上新我就用新墨了。” 陶柏翻了翻白眼,又拿出一个小盒子:“还有这个,你的爱伦坡。”他趴倒在桌子上,和霍云松吐槽,“她过年的时候买了百利金m400,喜欢得要死要活的,上个月和我说又喜欢上了万宝龙的这个爱伦坡,除了长得不一样有什么区别。” “就是不一样。”孟樱开了箱,把那支万宝龙爱伦坡捧出来细细把玩。 陶柏扭头对霍云松说:“你是不是也不能理解,她画工笔的,居然喜欢钢笔?要是收集画笔我能理解,但是是钢笔啊,和她平时画风完全不符合。” 霍云松也是第一次知道孟樱居然喜欢收集钢笔:“她喜欢最重要。” “听见没有。”孟樱一心两用,随口就说了句小女生气的话,引得陶柏多看了好几眼,可她愣是没发现这句话有多恃宠而骄。 陶柏眨了眨眼睛,决定不去提醒她,sakura脸皮薄,一说穿以后就没戏看啦。 她就用已经使用了小半瓶的阿帕奇晚霞来尝试,这瓶墨水大名鼎鼎,随着钢笔出水与下笔的轻重,墨水将晕染出不同的颜色,独一无二。 孟樱托着腮想了片刻,提笔写:山中何事,松花酿酒,春水煎茶 “果然不一样。”孟樱试写了几行字,特别的手感令她更觉心喜。 陶柏拉过纸:“给我试试。” 孟樱把笔递给他,他随手写了松尾芭蕉的千古名句: 古池や 蛙飛びこむ 水の音 (闲寂古池旁,青蛙跳进水中央,扑通一声响) 孟樱看着他写,突然就想起霍云松来,她把笔递给他:“你真的字是什么样的?” 霍云松唇角一弯,接过笔来,写了一首悼词: 曾见仙人海上来,遗我朱樱栽高台, 少年慕恋不知起,欲效刘郎常徘徊。 仙人辞去二十载,红叶三千沉碧海, 晨钟暮鼓欺世人,夜夜梦魂访蓬莱。 陶柏先称赞说:“字里金生,行间玉润,法则温雅,美丽多方,”这是照搬的,他的总结是,“好看!” 他兴致勃勃地和霍云松八卦,“我和你讲,最近省城的傻多速喜欢附庸风雅,上古琴课上绘画书法班,但是呢,好多人的审美就和乾隆一样,宝宝心里苦但是宝宝没地方说。” 霍云松微笑:“是吗?” “是的呀,我怎么好骗你,不过你这字真的好看。”陶柏对比了一下自己和孟樱的,实话实说,“反正比我们写的好看。” “我不大会日文。”霍云松温和地说,“更不会画画。” “这倒是,sakura画画真的是很棒的。”陶柏转头问孟樱,“sakura?” 孟樱被陶柏喊了一声才回过神,她神思不定:“什么?” “你怎么啦?”陶柏学她一样托腮看着她,“难道是霍云松的字写得太好,所以你看入了迷?” 孟樱迟疑了一下才说:“这是你写的?” “你希望呢?”霍云松意味深长地反问。 孟樱说:“写这首诗的人一定失去过很重要的人,希望你不是,不然也太难过了。” 难过吗?当然难过的,最美最温柔的日子只有那三个月,三个月后,只剩下了无穷无尽的痛苦与折磨。 决意出家,与其说是骗世人无欲无求,不如是骗自己,可那并没有什么用,依旧是整夜整夜睡不着觉。 孟樱因振灵香而死,他却因此香而活,两人之间本就有因果,这是他欠她的,那怎么办呢?那自然是……惟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 不过,霍云松回过神来,对担忧的孟樱笑了一笑:“这一次不会了。” 这一次……应该是在说她?孟樱若有所思,如果是这样的话,也就是说还有上一次,那个人,是他的初恋吗? ☆、第22章 老司机呀带带我 陶柏觉得气氛有些古怪,他摸了摸下巴,笑着岔开了话题:“sakura,我难得来一趟,你会留我吃饭吧?” 换做从前孟樱肯定一口答应,然后打电话叫饭店的外卖,但现在是霍云松做饭,多个人吃饭就得多烧菜,她不由多看了他一眼。 这个眼神没逃过陶柏的法眼,他大呼小叫:“不是吧,你留我吃个饭还要他同意?sakura我是很相信你的,你不好骗我的呀!”说好的没有别的关系呢,没有别的关系你留我吃饭还要看他脸色? “我没骗你。”孟樱赶紧澄清,“只不过……”她话还没有说完,霍云松就笑说:“老板说什么就是什么,我再去买点菜回来。” 陶柏……陶柏一口茶喷在了狸奴身上,狸奴尖利地叫了一声,飞快窜开躲到了外面,他无暇顾及,一边抹水一边咳嗽:“咳咳,等等,不是叫外卖吗,霍云松做饭?” 霍云松很平静:“外面的自然不比家里烧的好,你想吃什么?” 陶柏现在有点后悔了,他本来说要留下来吃饭,是看准了这边几家老字号的饭菜,以往他过来都是如此,但现在要让霍云松做饭……他心里有点怵。 孟樱瞪了他一眼,示意他千万不要流露出对霍云松落难到此的同情,以免他心里更为不适,陶柏浑身一个激灵,立刻变脸,严肃地说:“那挺好的,我想吃肉。” 霍云松对他们的小动作视若无睹,拿了零钱就出去了。 陶柏张头探脑,眼看霍云松走远了,忙不迭和孟樱吐槽:“sakura你不厚道呀,这么大一个雷放下来差点把我炸死了。” “那,我也没有想到。”孟樱还记得当初霍云松来应聘时她出的难题呢,还以为能叫他知难而退,没想到霍云松做饭的本事不差,从那天开始就接手了家里的一日三餐。 陶柏仔细想想,也只能服气:“也就是你能把人家这么当普通员工使唤啦,我就算知道他不比以前,还是做不到平常心,sakura你是对的。” 平常心?孟樱心里苦笑,她哪里是平常心呢。 陶柏看出她神色有异,不由关切地询问:“sakura,你怎么啦,有什么不开心的就和我说。” 孟樱和陶柏关系再好,感情这样私密的事也说不出口,可她不说不意味着陶柏看不出来:“他是不是喜欢你啊?” “咳咳咳。”这回轮到孟樱呛着茶了,“为什么这么说?” 陶柏指着自己的眼睛,一脸严肃:“因为我没瞎。” 孟樱:“……” “好啦,很简单啊,”陶柏两手托腮,表情看起来分外软萌,“我以前以为他到你这边来有两种可能,一避避风头,等风声过去了就会回去,该报仇报仇,该算账算账,二是心灰意冷大彻大悟,就好像我那个小舅舅一样。” 陶柏的外家一共有四个孩子,他母亲排行第三,一共有两个兄长,一个弟弟,大家庭自然免不了有争夺家产的戏码,他母亲帮了大哥算是优胜,二舅舅贼心不死,依旧谋划着卷土重来,唯有小舅舅,在家庭大战中落败,心情不好决定去寺庙禅修一段日子。 结果突然就对人世间心灰意冷,觉得脱出红尘才是归宿,于是飞快回家离婚,直接在寺庙里出家了。 然后现在当了主持,算是“事业有成”的另类版本。 “但是要是想回去,现在也该有打算了,搞他们家的人只是在省城里有点分量,他只要去北京就不会有事,说不定还有别的造化呢。”陶柏掰着手指头和她逐一分析,“所以,他应该是放弃了吧。” 孟樱从没有想过这些问题,怔了片刻:“他从没有提过要走。” “这就是关键,因为就算他不想报仇,真的是心灰意冷要远离是是非非,也应该离开这里了。”陶柏有理有据,“要知道,搞他们家的人连省里的关系都有,别说你这个小县城里了,想隐居什么的,最好是去大山里自己建个房子,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要么出国彻底和过去说拜拜,留在这里是为了什么?” 孟樱竟然无话可说。 陶柏话锋一转,振振有词,“不过,出国也好,去山里隐居也好,没有女朋友还是单身狗,哪里比得上在这里和sakura嗲嗲地过日子嘛,对不对咯?” 孟樱恼羞成怒:“你说什么呢!” 陶柏做了个鬼脸:“我又没有说错。” 孟樱咬唇:“画不给你了!” 陶柏立马捂胸做震惊状:“这就是你不对了,你怎么可以重色轻友!”他提醒,“我给你带了爱伦坡,爱伦坡!” 孟樱还想说什么,外头传来了开门的声音,陶柏顿时坐直,佯装两人压根没在背后说人家:“sakura,你之前要我帮忙定做的那套炉瓶三事快弄好了,你是打算上架卖呀还是自己用?” “先做一批来试试看,”说起正事,孟樱暂时放下了纠结,和陶柏商量,“大家说点线香没有焚香的仪式感。” 陶柏:“……好作哦。” 孟樱的“一炉香”里除了卖香之外,还会卖一些附属产品,比如香插,有陶柏的这层关系在,自然肥水不流外人田,虽然定价比淘宝上其他同款要高,但是由孟樱亲自设计,陶柏质量把关,口碑一向不错。 但是插香点燃那么简单的步骤显然已经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了,孟樱想了半天,还是决定先烧几套炉瓶三事出来试试水。 价格可以定的高一点,关键是做工要精美,这样才能满足客户装逼的心理需求。 “不过我觉得问题不大,话说你最近粉丝怎么涨得那么快,前两天才8万多,现在已经12万了,你买粉啦?” 孟樱装聋作哑:“咦,我是不是没告诉你我拍到了明前龙井。” 陶柏以头抢地:“你泡茶的技术不过关呀sakura。”日本茶道盛行,陶柏的鉴赏水平一向很高,尤其是他老妈平时爱好有二,一是插花,二是茶道。 所以孟樱这一般的泡茶水准……太家(dan)常(teng)了。 孟樱很有自知之名,反正她原本的目的也不是泡茶:“那你看看画吧,我牡丹图都画好了,一共十一张。” 陶柏正经起来:“画了那么多?” “你选一选好了。”孟樱是出了名的慢工出细活,画如果达不到她自己的标准,她不会给出去,客户爱等不等。 有意思的是,这年头越有脾气的设计师越让顾客喜欢,客户们觉得没有脾气的设计都不是好设计。 陶柏认真地筛选起来:“我喜欢这张。” 孟樱看了一眼:“御衣黄比较素淡,可能不是她会喜欢的风格。”这次的客人审美和乾隆是一个画风,就喜欢富丽堂皇姹紫嫣红的。 “我知道,但牡丹老是大红大紫的太辣眼睛了。”陶柏决定把这张素淡的也拿回去烧来试试,“这几张她应该会喜欢,够艳。” 霍云松做好饭出来的时候就看见他们俩认真地在聊正事,狸奴翻着肚皮啃脚丫,没人理它,它觉得有点寂寞了。 所以它决定大发慈悲去临幸一下那个一只想要摸它的女人。 此时孟樱正拿着自己的画和陶柏说话,狸奴要是扑过去,她面前的茶杯多半会打翻,这画了好半天的稿子估计会报废。 就在那电光火石间,霍云松伸手拎住了半空中意图袭击的狸奴,狸奴撒娇似的“喵”了一声,唤回了陶柏和孟樱的注意力。 陶柏赶紧把画收好:“一点声音都没有,吓我一跳。” 孟樱则被狸奴在空中乱蹬的四肢吸引了注意力,趁它不注意,飞快地捏了捏它的肉垫。 第18节 被占了便宜的狸奴:“喵~~~~~~~~~~~~~”护驾!!有人非礼本宫!! 霍云松:“……”他决定当没看见,“吃饭了。” 陶柏一边往八仙桌走一边想一会儿去哪里吃夜宵,毕竟孟樱的做饭水平堪称一般,所以他对霍云松做饭并不寄予厚望,毕竟要比孟樱做的好吃实在是太容易了呢〒▽〒 但是,但是!当霍云松把菜端上来的时候,陶柏完美诠释了目瞪口呆是什么意思。 菜是山药肉圆、奶汤核桃肉、虾油豆腐、蓬蒿菜和西湖莼菜羹。 陶柏弱弱地问:“你还真的会做饭啊?” 霍云松一哂:“不然阿樱吃什么?” 孟樱:“……”她聚精会神地看着狸奴吃着水煮鸡胸肉,佯装自己没有听到。 陶柏恍然大悟,这应该是最近孟樱的日常生活,他不由为小伙伴掬了一把同情泪……看这无时无刻,每句话都在撩的手段绝对是个老司机。 不过孟樱那么傻白甜的姑娘居然能坚持到现在,这大大出乎了陶柏的预料。 陶柏决定稍微试探一下:“霍云松,我们以前是不是见过?”见没见过他也不知道,因为“那个霍云松”出国很早,而他小时候多在日本,两人很有可能在某某家的宴会上见过面,但也可能压根不认识。 霍云松神色不变:“我没有印象。” “你是省城人吗?”他佯装好奇。 孟樱给他使眼色,示意他不要多问,陶柏装作没听见:“你的口音听不出是哪里人呢。” 霍云松像是完全没有察觉到这背后的深意,仍然平静地回答:“老家在北京。” 陶柏眨眨眼,唔,霍家是在北京的没错,所以霍云松也不算说谎? 孟樱瞪他:你问这个干什么? 别急,待我再问个最重要的问题。陶柏做完了铺垫,看似随意实则精心地抛出了最大的问题:“话说,你以前有女朋友吗?” 霍云松放下筷子,轻描淡写:“以前没有,”顿了一秒,看向孟樱,笑意清浅,“若是有幸,以后会有。” 孟樱:“……”滴,日常卡。 陶柏:“……”老司机带带我。 ☆、第23章 乳滴 陶柏在孟樱家里度过了十分有意义的一天,临走时,他还握着孟樱的手无语凝噎:“如果京城世家走出来的人都是这个样子的,那我这辈子都不想去北京混了嘤嘤。” 孟樱觉得她好像逐渐对霍云松的魅力免疫了:“有那么夸张吗?” “我特么的都要被掰弯了嘤嘤。” 孟樱恍恍惚惚,陶柏走后她特地去厨房看了一眼在洗碗的霍云松,厨房橘色的灯光下,他正挽着衬衫的袖子洗碗,水流顺着他的指缝流淌下来,洁白的泡沫温柔地包裹着他的修长手指,嗯,他的手的确和粉丝们说的一样好看。 而且……因为是五月,日常温度已经飙到了二十五六度,许裁缝最近给他做的衬衫料子不错,就是有点透,所以……好像隐隐可以看见腰腹的肌肉。 等等。意识到自己在看什么的孟樱脑袋嗡一声彻底懵了。 肯定是陶柏说的话误导了她,她又羞又气,可四肢僵硬,竟然迈不动脚步。 霍云松一扭头就看到了神情异样的孟樱,他心中微微讶异,但不动声色地走过去,柔声问:“怎么了,是不是狸奴欺负你了?” 孟樱没想到他会找了那么好的一个借口,摇摇头又点了点头,窘得脸都红了。 霍云松一时并没有想到孟樱竟然是因为害羞才差点哭了的,但这并不妨碍他抓住这个机会。 他轻轻抱住了她,力道真的很轻,不会让她觉得被冒犯,这更像是一个来自朋友的抚慰:“发生什么事了吗,可以告诉我吗?” 孟樱根本听不清他说了什么,她只觉得自己的心跳加快,快得都要跳出喉咙了。 霍云松几乎本能地感觉到了不同,他试探着收紧胳膊,将她更紧密地拥在怀中,然后……他听见了她的心跳声。 孟樱被他那么抱着,两个人薄薄的春衫没有办法隔绝他身体的温度,她能感觉到这个怀抱的力量与温暖,她完全忘记了挣脱,甚至下意识地,她往他的肩头轻轻一靠。 霍云松又抱紧了一分,心中却疑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刚才吃饭的时候还其乐融融的,难道是陶柏临走前说了什么?不会呀,陶柏不是左晨旭,绝不会说一些让孟樱伤心难过的话。 这到底是怎么了? 他脑海中闪过万千念头,声音却不疾不徐,温和极了:“这样有没有觉得心情好一点?” 鬼使神差的,孟樱微不可闻地应了一声:“嗯。” 霍云松反倒是一怔,一个不可置信的念头冒了上来,他用力抱紧了她,独属于女性的柔软触感在怀中绽放,他的心像是夏日里的冰淇淋,在暖洋洋的温度下融化成奶油:“那、多抱一会儿好不好?” 孟樱没有说话,这一刻她像是着了魔,真的以为自己是受了委屈想要寻找安慰,她放任自己靠在他肩头,像是沉醉在一场美好的梦里。 如果真的只是梦就好了,如果只是梦……就不用担心这样做是不是太自私太过分,毕竟她什么都没有答应他,但却挥霍着他的关心与爱护。 “如果,”她问,“如果我没有选择你,你会恨我吗?” 霍云松心里一紧,他原本以为孟樱态度有所软化,难道他猜错了,不仅没有,她还有了决断? “不会。”他说,“我想你和我在一起,但更想你快乐。” “我不是故意拖着不给你答案的。”孟樱靠在他肩上,看不见他的脸,反而能把心里话说出口了。 霍云松先放了半颗心:“我知道,你只是还不知道答案。” 如果是性格爽利活泼的女孩子,可能遇到了喜欢的男孩子就会去追,可孟樱恐怕什么是喜欢都还分辨不出来,她不知道怎么样才算是喜欢一个人,又从来都没有谈过恋爱,自然小心翼翼,瞻前顾后。 “我会等的,多久都等。” 好半天,孟樱才问:“什么样的叫喜欢?” “和一个人在一起觉得快乐,情不自禁想要和她说话,分享所有的一切,而等到见不到的时候会想念,今天没有过去就期待明天。”霍云松笑着说,“我比很多人都幸运了,因为就算你还没有答应我,我至少可以每天都看见你,在你身边,不管你的决定是什么,都没有关系。” 孟樱小心翼翼地问:“那我要是不同意,你不是都白费了吗?” “为喜欢的人付出,没有白费的说法。”霍云松凑到她耳边,“至少,我现在抱到你了。” 孟樱终于从熏染的感觉中挣脱出来,她轻轻推了他一把,霍云松顺势就松开了她,在她说话前先带走了话题:“嗯,虽然很高兴能安慰到你,不过再抱下去我就要失礼了。” 孟樱怔忪,霍云松握拳放在唇边轻咳一声:“我去一趟洗手间。” 孟樱满脸迷惘地回了房间。 在她脑海里,任何和性有关的知识都只是……雾里看花。 可见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她都不会想明白刚才霍云松身上发生了什么奇妙的变化。 狸奴大概有特殊招财技巧,陶柏来后的第二天,左晨旭也来了,带着他的赔礼。 “那只是意外而已。”孟樱难得在霍云松的帮助下抱住了狸奴,正专心致志给它梳毛,心不在焉地和左晨旭聊天。 左晨旭把新款肾系列的手机推过去:“别啊,大家都是老朋友了,我妈知道我害得你被打了一巴掌,差点没骂死我,还让我提着水果篮和牛奶来看你,你不会真想要那个吧?” “阿姨太可气了,我也没什么事。”孟樱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是后来吹了风才生病的,真的和你没关系。” 左晨旭拱手讨饶:“你就当帮帮我的忙,我妈要是知道我这点事都办不成非剐了我不可,你也知道我刚开公司,还要我老妈给我投资呢,啊,樱樱,帮帮忙啦。” 左妈妈的性格孟樱是知道的,她特别喜欢女孩子,觉得男孩子调皮,不如女孩子文静,其中又特别喜欢孟樱,因为她特别文静乖巧,坐在位置上可以一下午一动不动,简直是左妈妈心目中最完美的贴心小棉袄。 孟樱知道左妈妈喜欢她,心先软了一半:“阿姨最近还好吗?” “挺好的,她自己开店,有事业,不过还是老催我结婚。”左晨旭大吐苦水,“因为黄璨的事,她嘲讽我老半天了,说我从小也是个臭脾气,就该找个脾气好的女朋友,要不然结婚天天吵,迟早离婚,你说这是我亲妈吗?” “阿姨是为你好,你的脾气是很急。”孟樱客观点评,实事求是。 左晨旭现在已经好多了,小时候脾气更急更臭,上课一言不合就顶撞老师,被罚站批评也不低头,当时他这种叛逆的性格很受小女生欢迎,他因此收到了不少情书。 “我以前觉得我妈说的都是废话,现在想想还是挺有道理的,黄璨这次闹得那么难看……”左晨旭长长叹了口气,“要不是都是老同学,我们俩那么好的交情,我真不知道怎么下台。” 孟樱好脾气地笑了笑:“分手而已,你想多了,大家都没放心上。” “你不放心上就行了。”左晨旭笑眯眯地说,“樱樱,过两天去我家吃饭呗,我妈挺想你的。” 孟樱婉拒:“怎么好麻烦阿姨呢,没关系的,你再道歉就是真不把我当朋友看了。” “哎哎哎,一码归一码啊。”左晨旭摆了摆手,“我妈是真想你了,她说现在的小姑娘一个个都太浮躁了,”他绘声绘色模仿着左妈妈的口吻,把孟樱逗笑了,这才说,“你也知道我妈想你当她女儿不是一天两天了,我工作忙没空陪她,你要是能去看看她她肯定很高兴。” 孟樱不好再拒绝一次,想了想说:“我什么时候去省城就去看看阿姨,阿姨现在是住省城吧?” 高中的时候左家才刚刚搬到市里,但这两年的功夫,左父的生意高歌猛进,现在全家都搬到省城里了。 “那就这么说定了,你提前和我说一声,我妈肯定要做好饭等你去。”左晨旭达成目的,看了看表,很爽快地告辞了,“那我先回去了。” 孟樱送他到门口,他才若无其事地提起来:“对了,那天你那个朋友呢?” “做点心。”不知怎的,孟樱听见左晨旭提起霍云松便觉不妙。 果然,左晨旭说:“你交什么朋友,按理说我不该问,但樱樱,别把不知底细的人放在身边,你一个女孩子家家,万一吃亏了可怎么办?” “不会的。” “怎么不会?”左晨旭语重心长,“知人知面不知心,你一向单纯,被人卖了还帮人家数钱呢,凡事多留个心眼总没错。” 停了片刻,他又低声说,“这个男人看起来就与众不同,你就没想过他为什么会留在你这里?还替你做点心?哪个大男人会窝在家里看铺子做饭,他没目的我是绝对不会相信的。” 他看孟樱不说话,拍了拍她的脑袋,孟樱下意识地避开了,左晨旭忍俊不禁:“噢噢,我错了,你现在大了,不能被我那么揉脑袋了。” 孟樱也想把这尴尬的场面混过去,笑了笑说:“会长不高的。” “女孩子这样足够了,太高了男人会有压力的。”左晨旭没放在心上,“我说得话你好好想想,有事情就给我打电话,我随叫随到。”他并指在额前一挥,做了一个敬礼的动作。 孟樱被他逗笑了:“好了,快回去吧,替我向阿姨问好。” “到时候你自己和她说,到省城了给我打电话。” 左晨旭风风火火地来,又风风火火地走了。 香铺重归宁静。 孟樱刚画完了牡丹的单子,现在并没有要紧的活,干脆进后院去看霍云松做点心。 日头西斜,厨房里亮堂堂的,霍云松拿着汤匙,耐心地一滴滴往水里滴,原本滚烫的牛乳遇冷,在水中凝结成了一滴滴水滴。 孟樱问:“你在做什么东西?” “乳滴,你们南方应该叫焦酪。”霍云松对她解释。 乳滴的做法在面点中也算简单,“牛乳熬一次,用绢布滤冷水盆内。取出再熬,再倾入水,数次,膻气净尽。入锅,加白糖熬热,用匙取乳滴冷水盆内(水另换),任成形象。或加胭脂、栀子各颜色,美观。” 孟樱看着有趣,拿了个汤匙,学他一点点滴到冷水里,牛乳的分量,滴落的高低轻重不同,滴出来的形状也不尽相同,十分有趣。 “我做的不好看。”孟樱想滴朵荷花出来,以失败告终。 第19节 霍云松气定神闲:“没事,有我。” 孟樱抬头看了他一眼,低低“嗯”了一声,她想,也许左晨旭说得是对的,防人之心不可无,霍云松留在这里的确不同寻常。 但同样的,她也相信自己的感觉,她坚信他不会是坏人,这一点,她不会看错。 ☆、第24章 炉瓶三事 左晨旭新送的这款手机最后被孟樱用了,她原来的手机被霍云松拿走了。 “为什么非要用旧的,”孟樱用不惯ios系统,研究半天才上手,“我不大会用这个系统。” 霍云松说:“为了照顾你朋友的心情。” “你都说了是朋友,你想多了。”孟樱也隐隐感觉到了左晨旭对她的态度发生了某种转变,但她将此归咎于两人太久不见面的缘故。 霍云松现在主要日常刷好感度,并不急着解决左晨旭,一是有些事还有待证实,二是对付这种人就要一劳永逸,否则仗着当年的一点感情死缠烂打也是麻烦。 孟樱正在研究相机,一不留神就把霍云松给拍了进去,她拍的时候不觉得,点开照片来一看……“你在看什么?” “啊,嗯……我觉得手机的像素不错,以后拍照可以拍得更好一点了。”孟樱转身对着窗台上的绿萝拍了一张,再下个软件调调色,果然比之前的照片更有味道了。 “快递!”快递小哥骑着摩托,在门外喊了一嗓子,“孟樱的快递。” 孟樱赶紧放下手机去签收,霍云松借机往前走一步,借身体的遮挡快速滑了滑屏幕,绿萝前面的那一张照片果然有他。 唔,怎么说呢,这种口是心非偷偷拍照的小动作在别的女孩子身上算是傲娇,在孟樱身上就绝对不能戳穿了。 要是知道被他发现了,孟樱估计能窘得三天不和他说话。 霍云松想着,低头把躲在椅子下面的狸奴抱了出来,正巧孟樱捧了快递进来,大为意外:“狸奴躲在这儿?我找它都没找到。” “刚刚跑过来的。”霍云松才不会告诉她狸奴偷偷躲在椅子下面很久了,就是不想让她找到。 孟樱欢天喜地:“今天好像没有梳毛。”她去抽屉里拿出桃木梳,给躲在霍云松怀里的狸奴梳毛。 狸奴:本宫不要情敌伺候本宫!!咕噜……好吧,就这一次。 霍云松偶尔给狸奴换个姿势,方便孟樱给它梳毛,间或看一眼低头偷偷挠猫下巴的孟樱一眼,突然觉得,大概在孟樱的择偶条件里,其他都是次要的,会养猫或许是首位才对? 他居然一直都不知道,幸好老天保佑。 孟樱给狸奴梳了毛,又揉了揉它的脑袋,这才心满意足地开始拆快递。 快递是陶柏寄过来的炉瓶三事,她总共才定了十套,都是最简约的白瓷,怎么都不会出错。 “是不是小了一点?”霍云松家里也有一套炉瓶三事,只不过是铜制,大小也比孟樱的这一套大一号。 孟樱一件件拿起来仔细检查是否有碎裂,回答说:“对啊,我特地弄小了一点,这与其说是真的用来焚香,不如说是玩具。” 现代人除了真正的香道爱好者,谁会真的买一套价值不菲的炉瓶三事回家呢,摆着还嫌占地方呢。 孟樱思来想去,干脆订做了那么一套迷你版的炉瓶三事,小是小了点,但功能俱全,就算不用来焚香,摆在办公桌上装x也是很别致□□的。 “要写说明书还是怎么的?”霍云松看她把新买的笔墨拿出来又放了回去,不由询问。 孟樱咬着唇思量:“我是写下来还是干脆拍个视频算了。” 她以前基本上都是手写方子然后配图,但那天狸奴的视频给了她灵感,拍视频好像方便多了。 霍云松就拿了她的手机:“那我帮你拍吧。” “好。” 书房对面的静室很少派到用场,只有在客人上门的时候她才会在这里焚香招待,迄今为止,霍云松没见到有谁真的来过。 但这并不妨碍他需要每天打扫卫生。 静室的布置是日式风格,榻榻米,蒲团和矮几,窗台上摆着几盆多肉,墙上挂着孟樱自己画的一副工笔。 孟樱找了靠南的位置坐下,从矮柜里找出拍摄视频要用的工具,炉瓶三事有了,香粉也必不可少,她决定用最稳妥的檀香做示范。 《香史》里说,“焚香必于深房曲室,矮桌置炉,与人膝平,火上设银叶或云母,制如盘形,以之衬香,香不及火,自然舒慢无烟燥气”。 霍云松调了镜头,问她:“可以开始了吗?” “呃,……我有点紧张。” 霍云松忍俊不禁:“不拍你的人,只拍手。” “那万一我做错了怎么办?”她呐呐问,“东西突然掉了什么的。” “没关系,可以剪掉,你不要怕。” 孟樱深吸口气,全神贯注示范起来,她一旦专心就浑然忘我,压根不记得旁边还有人在拍。 所谓炉瓶三事是指香炉、香盒和箸瓶,香炉用以焚香,香盒用来盛放香粉,而箸瓶中则放香铲、香箸和香匙。 从箸瓶中取出香匙,斟少量香粉在回环花纹的花范中,所谓花范实际上是以木头雕刻的一种模具,所谓“(香篆)镂木以为之,以范香尘,为篆文”,因此经过模具压印的香粉就不再是香粉,名为香篆。 把花范倒扣过来,香篆就会掉落下来,这样就可以点燃了。 然而,孟樱今天所做的毕竟是玩具版本,真正的香篆在古代多用于计时,花范上会印有刻度,有人将一昼夜划分为一百个刻度,制出了极其有名的“百刻香”,香长二百四十分,每个时辰大约燃烧二尺,共计二百四十存,一般用于宴席或者供奉于佛前。 当然了,这样的香篆就比较大了,不禁花范上要有刻度,更难得的是香粉必须特别配置,否则就不准时了。 孟樱这个迷你版的么……用来附庸风雅也足够了。 视频拍完了。 霍云松回放了一遍给她看,孟樱这才发觉狸奴居然出现了几秒钟,半个脑袋探过来想闻闻香粉,被霍云松揪住脖子后面的皮毛给提了回来,她居然完全没有意识到。 除了这个小小的意外,一切都很顺利,她很满意:“这样就不用剪了吧。” “调一下滤镜再加个音乐就好了。”霍云松问她,“你喜欢什么歌?” 孟樱想了想:“妆台秋思。” “怎么听那么悲的曲?” “因为喜欢香夭,驸马与公主洞房花烛夜殉情殉国。” 霍云松深觉不祥,便笑:“换一个吧。” “那你定吧。” 【香炉峰雪】v: 六月预定,炉瓶三事,附使用说明。 [秒拍视频] 【宅女红杏】:噗!别以为你用了古筝版我就听不出来是《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赞1429] 【刷题狗坐等放暑假】:我赌一毛这个是老板娘,他才会在结尾用句号[赞1234] 【神玖夜】:2333佩服楼上的观察能力,不过大家不觉得重点错嘛? 【慧心心心心心】:色调很美,香老板的手也很美,焚香也很风雅,我就问为什么bgm居然是这个!!难道不该是更高大上的高山流水之类的吗? 【关爱单身狗】:这年头连看个香道博主都会被虐狗了,香老板和老板娘的手又同框啦!!! 【喵星人不爱铲屎】:好吧,香老板和老板娘你们拿去,我承包狸奴! 【七秀萝莉】:我歪个楼,老板娘什么时候放个做菜的视频,我觉得香老板的粉丝还能再抢救一下[赞728] 【抱住一个丝瓜】:求做饭视频,我就想知道老板娘做饭是不是也是没有烟火气,同意的赞我![赞4890] 孟樱:“……为什么是这首歌?” 霍云松:“情之所至,乐随情移。” 孟樱低头看了一遍微博的评论,像是突然失忆一样换了一个话题:“他们要你做饭呀。” 霍云松轻描淡写:“好啊。” 孟樱很好奇他会做什么。 第二天,霍云松提了一篮栀子花回来,要不是还看见有猪肉和虾,孟樱真以为他路上被卖花的小姑娘搭讪了。 “你要做什么?” “端木煎和芙蓉肉。” 嗯,都没有听说过。 端木煎比想象中简单很多,霍云松摘了完整大瓣的栀子花瓣,用开水灼过,晾干,在用甘草水和稀面糊里滚过,下油锅煎就好。 孟樱尝了一片,微甜,很脆,若说口感有什么特别的那也未必,但咀嚼的是栀子花瓣,无缘无故就多了清芳之气。 “芙蓉肉是不是《随园食单》里的那个?”她问。 “是。” 袁枚是个大吃货,《随园食单》里珍馐数不胜数,芙蓉肉只是其一,是以猪肉与虾肉为原料,因为虾肉熟透后色如芙蓉,故名之。 做饭的视频太长,霍云松下了一个剪辑软件进行后期处理,孟樱托着头看着他做,不禁好奇:“你会做饭可以说是家里耳濡目染,那你怎么会做视频?” “不会啊。”霍云松坦然,“我刚下了几个教程看了看而已。” 孟樱:“……”来自学神深深的恶意。 剪辑完毕,这一回孟樱盯着他配bgm,霍云松总算没有再乱来,选了一首中规中矩的《出水莲》。 不过她没有放松警惕,看着他附上了菜谱: 【香炉峰雪】v: 端木煎:“旧访刘漫塘宰,留午酌,出此供,清芳极可爱。询之,乃栀子花也。采大瓣者,以汤灼过,少干,用甘草水稀稀面拖油煎之,名檐卜煎。杜诗云:‘于身色有用,与道气相和’。今既制之,清和之风备矣。” 芙蓉肉:“精肉一斤,切片,清酱拖过,风干一个时辰。用大虾肉四十个,猪油二两,切骰子大,将虾肉放在猪肉上,一只虾,一块肉,敲扁,将滚水煮熟撩起。熬菜油半斤,将肉片放在眼铜勺内,将滚油灌熟。再用秋油半酒杯,酒一杯,鸡汤一茶杯,熬滚,浇肉片上,加蒸粉、葱、椒,糁上起锅。” 写到这里,霍云松突然说:“阿樱,狸奴刚才是不是出去了?” 孟樱一惊,立即站起身来走到外头去看:“狸奴?” 趁着她起身的间隙,霍云松飞快在后面加了一段话: “柴米油盐,诗酒花茶,天生一对,怎不般配?” 点击发布,over。 第20节 ☆、第25章 梅苏丸 已经一点多了,可孟樱还是一点睡意都没有,距离微博发布已经过去了好几个小时,她可以看到评论不断地增长,但她一条都没有看。 按理说,她是该恼恨霍云松写的那句不是告白胜似告白的话的,君不见微博底下已经炸了锅。 可她竟然犹豫再三,都没有删掉它。 孟樱翻了个身,还是睡不着,她干脆拉亮了床头灯,把塞在抽屉里的一张纸抽了出来。 纸上是霍云松写的那首诗。 孟樱不相信这只是随便写写的游戏之作,这首诗里的指向性太强了。 曾见仙人海上来……少年慕恋不知起,这明显是化用巫山神女的典故自比,那是他的初恋吗? 不过奇怪的是后面几句,孟樱的指尖久久停留在“仙人辞去二十载”边,看后面的三千红叶沉碧海和梦魂访蓬莱,那个爱慕的女子应该已经去世了才对。 可霍云松年纪才多少,二十年……不会,难道是虚指?如果是虚指,十年百年不是更好? 偏偏是二十年。 想不明白。 还有前面的晨钟暮鼓,是指出家吗,那更不像了。 或许真的是她想错了。 孟樱咬了咬嘴唇,啪一下拉了灯,睡觉睡觉,不想了。 第二天她起迟了,一直到九点多醒来她还以为才七点,外头灰蒙蒙的,她打开了窗才发现下起了不小的雨。 春天已经结束,梅雨也该来了。 孟樱顿时把昨晚的纠结抛到了脑后,江南的梅雨天,谁过谁知道,衣服永远晾不干,被子都是潮嗒嗒的,一不留神衣服鞋子毛巾家具全要发霉。 霍云松就看见孟樱今天大变样,早上起晚了不说,匆忙吃完早饭就出门去了超市,回来拎了一大袋子的东西。 “你买了什么?”他替她拎过袋子。 “除湿剂。”孟樱拆了包装袋,先把除湿盒放进衣柜鞋柜里,又去书房理书,全部铺上旧报纸后还要塞几个除湿包。 可就算是这样,每年还是有不少书受潮,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梅雨一开始,潮湿的空气就无孔不入,楼层高还好一点儿,可像是香铺这样临水又低矮的房型,绝对是受潮的重灾区。 孟樱把试图跳上书柜的狸奴抱下来,下定了决心:“我要去买一台烘干机。” 霍云松:“……噢。”生在干燥北方的人不懂梅雨的痛。 “你去理一下看看还有多少香料没有卖完。”孟樱微蹙眉头,“不知道有没有受潮。” 相比于其他人更不幸的是,香料也会受潮,如果发霉那就乐子大了。 幸亏六月份准备的是炉瓶三事,否则炮制好的香料也许要废掉不少。 不然……“我再买个除湿机吧。”孟樱转头又去淘宝上下了个订单。 就这么浑浑噩噩过了一上午,霍云松终于察觉到了不对劲,笑着试探:“是不是昨天没睡好,今天不怎么精神的样子。” “没有啊。”孟樱花了一上午解决掉了梅雨季的烦恼,不免又重新想起昨天晚上纠结的事情来。 她不想去看他的眼睛。 霍云松猜想她大约是不开心了,可昨晚上还好好的……果然还是他昨天晚上自作主张惹着她生气了? “昨天是我不好,我现在就去删了好不好?” “发都发了,删掉不过是欲盖弥彰。”孟樱淡淡说,“我去画画了。” 嗯,这下确定是真的生气了。 霍云松点开孟樱的微博,昨天发的那一条微博下面的评论已经有两千多条,虽然有“厨房很有李安《饮食男女》里的那种烟火气”这样正常的评论,但更多的是“虐狗”or“狗粮”。 孟樱生气是应该的,但霍云松以为她会真的是纯粹因为他多加了一句话而生气,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摸不准缘由。 不过,也不要紧,少女心事虽然比国家大事还要难猜,但要哄却没有那么难。 五月正巧是梅子熟透的季节,可以做梅苏丸来吃。 “乌梅肉二两,干葛六钱,檀香一钱,苏叶三钱,炒盐一钱,白糖一斤,共为末。乌梅肉捣烂,为丸。” 霍云松其实并不是特别擅长做这个,如果说做素斋是出家后才学会的,那很多孟樱以为他很熟练的食物,都是他第一次尝试,梅苏丸也一样。 类似的药果脯从前家里也有,他爷爷就喜欢清晨起来含一颗,生津补肺,很有好处,只不过那方子是相熟的老中医开的,据闻是清廷秘方,与这广为流传的自然又不相同。 大众版有大众版的好处,至少容易做,霍云松做完后还在外面包了一片薄荷叶。 他把这新零嘴端去书房讨心上人欢心。 孟樱瞅了瞅他,不吃。 “阿樱。”他笑盈盈地喊她名字,“尝一尝。” 她看了他一眼,勉为其难,拈起一颗放进嘴里,酸甜的味道顿时席卷了味蕾,他问:“酸不酸?” “还好。” “那就好,我从前家里有,但没有亲手做过。”霍云松不露声色地试探着,孟樱果然转过头来,努力装作不在意似的问:“你从没有说起过以前的事。” 霍云松知道症结在哪里了,他眨了眨眼:“过去的事都已经过去了,提起来也没有意义,无论我从前过的是什么生活,以后我只想和你一起。” 孟樱扭头,当作没有听见。 然而,霍云松怎么会放过这样一个机会,慢悠悠地补上,“不过,如果是阿樱问,那也是应该的。” 不等孟樱否认,他便说,“我是家里最受宠的孩子。”霍家仍然保留着传统世家的许多规矩,或者说是陋习更为恰当,他是家中的嫡长孙,一出生就被抱到当家的祖父身边教养,与父母感情疏离,父亲不仅有情人,还有一个私生子和一个私生女,母亲都知道,但冷眼旁观,从不作为。 她心里门清,只要霍老先生健在,那些人再蹦跶也碍不着儿子什么事。 不过,她儿子现在已经“死”了,霍家应该洗过一轮牌了吧,也不要紧,毕竟是门当户对的联姻,霍太太永远是霍太太,他的弟弟妹妹们进了门也得不认生母。 呵,这也是霍家的“规矩”,姨娘永远是姨娘,霍太太可以换,扶正是不可能的,多有趣呀,还像是《红楼梦》里的时代。 孟樱看霍云松只说了一句就沉默下去,还以为是自己问错话了,毕竟“霍云松”从前如何,现在都犹如泡影,他一无所有了。 想到这里,她马上就笑着说:“这是乌梅做的吗,吃起来又不大一样。” 霍云松微微一笑,算是谢过她的关心,但他还是继续说了下去,“宠爱的另一面是期待,长辈都对我寄予厚望,可我却让他们失望了。” 继承人是传承之本,否则偌大一个家族就会乱套,他从小就被祖父带在身边教育,一言一行都必须合乎身份,君子六艺,哪怕传到现代有所改动,射从射箭变成了枪械,御从骑马变成了开车,本质并没有改变。 他所有的课程都由私人老师教授,完成后再去考外头被大众所认可的学历。 五岁启蒙,没有同学,没有朋友,只有老师一对一授业。 如果说老师仅仅能交给他知识,长辈传授的是智慧。 霍老先生与朋友喝茶也好,赏花也罢,都会把他带在身边,他替长辈们奉茶倒水,陪坐一旁,一字一句体会他们看似随意实则并不简单的对话。 聊天结束后,霍老先生会亲自考教他今日所得,虽然从无谩骂,可谆谆教导背后,是常人难以承受的压力。 十二岁,终于进入中学念书,走上与常人看似并无不同的升学道路,可他自己知道那是不一样的。 水手会羡慕船长的威风,却很难想象船长的压力,要带领一个家族继续走向辉煌,谈何容易? 家族培养继承人也不容易,可倾注了二十多年心血的继承人,“死”了。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大概算是一个不孝的人。”他说,“可是,我还是那么做了,你会觉得我做错了吗?” 孟樱皱眉苦思,在她知道的剧本里,霍云松家破人亡,他可以选择去北京求助,卷土重来,报仇雪恨,可他没有,他选择了避居在此。 所以她说,“没有对或者错吧,既然是你的长辈,应该希望你过得好,只要你觉得现在过得好,那就不算错。” 她不觉得非要大富大贵振兴家族才算是成功,如果霍云松不喜欢的话,和她在这里有什么不好的呢? “那就好。”霍云松轻笑起来,“和阿樱在一起,我觉得是最好的结果了。” 是啊,和阿樱在一起才最重要,是以谁的身份……那并不重要。 可他对霍家真的就那么无情吗?那自然未必,是霍家养育了他,给予了他一切,如果霍云松出身在平民之家,焉能有今日之底气? 他能保证的是,不管未来他是否会恢复身份回去,现在他的“死”对霍家而言利大于弊。 只不过,恐怕是回不去了。 想要和孟樱在一起,想要她快乐幸福,霍家的枷锁就不能套在她身上,那太沉重了,她承受不起。 今生,我愿为你隐姓埋名,只求你长命百岁,平安到老。 作者有话要说:  一直想不好后面要不要回霍家,好纠结啊_(:3」∠)_ ☆、第26章 蛋糕 也许是霍云松偶尔的示弱令孟樱动容,她不仅不再甩脸色,更是绞尽脑汁想安慰他,可她笨嘴拙舌,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只能拿自身做对比:“你的家人希望你好,所以你过得好就是最好的报答了,你看我爸爸妈妈,根本不关心我过得好不好。” “我关心就够了。”霍云松轻轻松松把话题接过,“所以,我知道阿樱刚才想问的不是这个。” 孟樱都快忘了自己原本想知道的事,听他那么一说,脸色微微一僵:“我没有要问什么。” “噢,那是我想说。”霍云松从善如流,“关于我的感情生活。” 孟樱:“……”她觉得不能答应他,如果男朋友的洞察力总是那么强,以后一点秘密都没有了。 霍云松曲指敲着桌子,“从哪里开始说好呢。” “有那么多?”孟樱脱口问。 “阿樱觉得我会有很多吗?” 孟樱深怕这是一个坑,赶紧摇头:“我不知道。” “看起来是觉得我会有很多了。”霍云松点点头,又笑,“没有。” “咦?”孟樱难以置信,“没有?”没有那首诗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霍云松反而问:“阿樱为什么会觉得我有呢。” 孟樱下意识地说了实话:“那首诗……” 噢,那首诗。 第21节 知道了答案了霍云松心情异常愉悦:“我做了一个和你相关的梦……咳,不是那个梦。”孟樱颊上的红晕稍稍退去,她还记得那天洗床单的那个梦呢。 “我梦见你嫁给了左晨旭,我们分开了。” 孟樱:“……”前半句就算了,后面那句也太……他们好像没有在一起过吧。 “梦里,我死了吗?”孟樱斟酌片刻,没敢问诗的前半部分是不是洗床单的内容,只问了结局。 霍云松不想多提前世的噩梦,一笔带过:“他辜负了你。” 孟樱释怀:“那只是梦呀。” “我不怕那个梦,”霍云松静静看着她,“我怕的是梦变成现实。” 孟樱觉得他的目光带着伤感与痛惜,不由放柔了声音:“我说过的呀,我不喜欢他的。” “我知道。”霍云松低声笑了起来,“我也知道,阿樱现在开始考虑我了,我真的很高兴。” 孟樱:“……” 霍云松握了握她的手,很快松开:“快递该来了,我先去填单子。” 孟樱干巴巴地应了一声:“噢。” 霍云松含笑出去了。 这应该是很美好的一天,如果没有傍晚时孟家打来的电话的话。 明天是六月一号,是儿童节,也是孟飞龙的生日,所以孟卓良喊她回家吃饭,给弟弟过生日。 孟樱答应了,照往年的旧例包了五百的红包,送什么礼物都不如送钱实惠,只是明天那顿饭……原来距离清明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吗,她怎么觉得不久之前才回家吃过饭呢。 “又发愁?”霍云松洗漱完看见孟樱的房间还亮着灯,便敲门进去和她说话。 孟樱在吹头发,吹吹停停,半天都没有干,听他问起便叹了口气:“明天又要回家吃饭。” 明天是周五,孟飞龙下午才会放学,所以肯定是吃的晚饭,晚饭谁准备呢?自然不会是大忙人的继母,必然是疼爱孙子的孟奶奶和亲生姐姐的她。 以前并不觉得去做饭有多难熬,但她已经快三个月没怎么下厨了,现在想一想都觉得受不了油烟味。 霍云松把她宠坏了。她不得不承认这个现实。 孟樱有些烦恼:“小龙是我弟弟,我去给他过生日也是应该的,我只是……”她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烦闷的情绪,“我只是不想这样过。” “我明白。”霍云松说,“兄弟姐妹之间应该和睦相处,但并不意味着要牺牲你而成全你弟弟。” 孟家的重男轻女很明显,作为女孩,孟樱没有孟飞龙受重视,作为未嫁女,孟天雄自然而然地觉得姐姐需要为弟弟服务,因为男孩才能传宗接代,女孩子嫁出去就是别人家的了,也必须靠娘家人才能立得住。 在这样的思想下,孟家的资源必然向男孩倾斜,在日常生活中,女孩的地位就要低上一头。 孟樱不喜欢这样,所以她避开孟家人独居在此,可偏偏又不能真正摆脱这样的境况。 “那我该怎么办呀?”她可怜兮兮地问,“我不想去。” 霍云松柔声说:“那就和上一次一样,我们去还是去,就是晚一点再去,如果他们问起来就说生意忙,走不开,他们一定可以体谅你的。” 孟樱为这个提议而心动,踟蹰不定:“那、那我爷爷肯定会说做生意肯定没有给弟弟过生日重要的。” “他也只能说说而已。”霍云松平静地指出事实,“阿樱,你完全可以脱离他们自己生活,所以你爷爷只不过能说你两句而已,说便说了,那又如何?” 说便说了,那又如何?孟樱一怔,是呀,孟天雄再不满意又如何,她经历独立,不需要依仗他们生活,除了拿道理压制,还能怎么样呢? 不过就是被说两句,就算是她早去帮忙,也从来没有在孟天雄嘴里听到过好话。 左右都是不满意,那干脆就随他去吧。 “那……我明天关门的时候再去?”她小心翼翼地问。 霍云松一本正经地给她找说服自己的借口:“是呀,现在又下雨了,明天我们还得再整理一下香料,如果霉掉就不好了,这么忙,早去肯定不行的。” 孟樱终于重展笑颜:“嗯。” 霍云松看了看时间,在香闺多逗留片刻自然是好,可过犹不及,他起身道别:“那我就先回去了,晚安。” “晚安。”孟樱轻松愉快地送走了他。 一夜好梦。 次日,她特地晚起了一个小时,吃过饭后先替狸奴梳毛,又上微博回答了问题,中午小憩,起来和霍云松整理了花盆,整理香料,又和陶柏打了电话,确认了下一个订单,给新稿子画了草图,一直到四点多,她才“抽出空来”去孟家。 不出意外,一进门就得到孟天雄不满的质问:“怎么来的那么晚,小龙马上就回来了。” “店里有些事耽搁了。”孟樱中规中矩地回答。 孟天雄皱了皱眉头,正要发火,孟奶奶赶紧说:“樱樱来得正好,帮我去把蛋糕拿了吧,票在这里。” 孟樱宁可去跑腿也不想留在这里,拿了票据去蛋糕店,糕点师正在往蛋糕上裱奶油花,一朵朵嫣红的花朵绽放开来,像是魔法一样。 “你好,我之前定了这里的起司奶油水果夹心生日蛋糕。”她把票据递过去。 糕点师抬头对她笑了笑,露出左边一颗可爱的虎牙:“那这个就是你的,你等我一下呀。” 孟樱就隔着玻璃看他点缀,樱桃、巧克力酱、装饰用的糖果,热热闹闹,色彩缤纷。 她突然想起自己从前的生日,没有那么西式的蛋糕,姑奶奶在世的时候也只有一碗长寿面。 “好了。”糕点师完成了自己的作品,装进盒子里让她提回家。 孟樱回孟家时已经五点多了,其他人都已经到齐了。 “樱樱来了啊,快来。”孟奶奶在厨房里忙前忙后,孟飞龙坐在孟天雄旁边,爷孙俩你问我答,和乐融融。 尤琦秀开了瓶酒,和孟卓良说:“你喝一点?” “喝一点吧,今天不去厂里了。” 孟樱进厨房帮孟奶奶端菜,孟奶奶推了她一把:“你出去吧,我一个人就行了。” 尤琦秀听了,瞄了自家儿子一眼:“小龙,你和你姐姐坐。” 孟家也是八仙桌,主位自然是孟天雄的位置,孟卓良、尤琦秀、孟飞龙各坐了一边。 孟飞龙挪挪位置:“姐,你坐这来。”姐弟俩有了共同的小秘密后,孟飞龙自觉和这个姐姐亲近多了。 孟樱把准备好的红包递给他:“生日快乐。” 孟飞龙笑喷:“姐,你可真实际。” “那是你姐懂事。”尤琦秀在公公面前从不没收孟飞龙的零花钱,瞥了一眼红包的厚度,放了心,“收起来吧。” “谢谢妈,谢谢姐。”孟飞龙爽快地把钱塞进了口袋里。 孟天雄喝着黄酒,吃了一块肥肉,终于问完了孙子最近好不好,学习累不累的相关问题,提起了孟樱早已经忘记的事:“樱樱,那天蓉蓉过来和我说你和晨旭是怎么了?” 他目光如电,“说实话,别和我打马虎眼。” 饭桌上顿时一静,孟樱觉得全家人的目光都在自己脸上,如芒在背:“我和他没什么事。” 孟奶奶从厨房里出来,手在围裙上擦了擦,坐下来加入话题:“那蓉蓉怎么说大家都在说你当了什么,什么小三?” 孟卓良也皱起了眉头,他对这个女儿是不够关心,但这并不代表他会坐视她做出这种破坏家风的事情来:“什么小三?” “有话好好说,樱樱不像是这样的人。”尤琦秀眉毛一扬,对着两父子十分不屑,尹蓉是什么性格她不知道?多半是捕风捉影上上眼药,偏偏孟樱这性子不爱争辩,她不吃亏谁吃亏。 “樱樱你说说是怎么回事,别让你爸和爷爷听了别人的胡说八道。” 孟樱对继母最为感激的便是这里,她虽然不容许她染指家里的财产,但私心都摆在明面上,只要不妨碍孟飞龙,她不介意帮继女一把。 “那天我们高中同学聚会,晨旭的女朋友和他吵架了,我坐在旁边,所以不小心被打了一下。”孟樱模棱两可地说,“我住的太远,晨旭就送我回来,是别人乱写的。” 孟天雄的神色缓和下来:“那就好,下次你也注意点,别给人说三道四的机会。” 这下连孟飞龙都同情起这个姐姐来,被人说小三已经够惨了,不是还要被责怪,真可怜。 但他也没有胆子在爷爷面前放肆,只能低头吃饭当没听见。 反倒是孟卓良想起来了:“你说的晨旭是左晨旭吧,左家那个,他妈是不是开服装店的?” “你那都是早八百年的老皇历了。”尤琦秀给他夹了一筷猪肝,数落说,“左晨旭他妈就是那个仇兰桂啊,上个礼拜我们去吃王老板儿子的喜酒,不是也见到她啦,她还和我打招呼呢,我就纳闷了我什么时候认识兰桂服装公司的老板娘了,原来是托了樱樱的福啊。” 孟卓良这下全想起来了,反驳说:“那我说的也没错,他们家以前是开服装店的,现在生意做大了。” “可不是,有名的女强人。”尤琦秀心里是很佩服仇兰桂这样的女人的,难免多问了几句,“原来樱樱和她儿子是老同学啊。” 孟樱赔笑:“以前的同学而已,毕业以后就不多见了。” 尤琦秀笑了笑:“不过那倒是奇怪,你说左晨旭和他女朋友吵架?我那天听他妈说是分手了呀,还和我们抱怨说儿子不懂事尽给她添麻烦呢。” 一群女人聚在一起无非是说老公说儿子,仇兰桂生意做得大,捧她的人也多,那天饭桌上她一个劲儿数落儿子多么多么不懂事,找的女朋友不合心意,她喜欢文静乖巧的女孩子等等,当时她还以为只是寻常,现在想想……说不定是说给她听的。 可惜那个时候她还不知道孟樱和左晨旭的关系,否则哪里听不出来。 真有趣啊,这个继女不声不响的,没想到钓了一条大鱼。 要是真能和左家当了亲家…… 作者有话要说:  有很多事,只是欠缺一个鼓励的人和一个说服自己的借口~樱樱以前就是太单纯了,被霍云松一教就发现,咦,我还能这样阳奉阴违,顿时发现了新世界~ 大家对回不回各有看法,其实还挺有趣的,因为大家角度不同,所以基本上都是站在樱樱的立场上,希望她不受伤害,希望她快乐。 然而,如果这是一篇女配文或者别的什么,那霍云松就是为了一个女人不要家族的混账吧,比如还珠里的五阿哥,很多反琼瑶的同人都说他没有承担起皇子的责任云云,祝英台也是,萝丝也是,从前歌颂爱情,如今觉得她们不如去和马文才、卡尔在一起更合适,这样才对得起父母对得起家族…… 要脱离桎梏,做回自己,其实是很难的,突然想起了我之前在火影同人里写的阿信,他一直到死,才完成了对自我的超越与满足 当然了,樱樱和云松会是he,我已经想好怎么处理了,应该和大家想得都不一样,我之前说的樱樱的坚强与难得可能大家还不能在这样柴米油盐的生活中体会到,等霍云松掉马的时候,大家或许会发现这性格……嘿嘿嘿 今天不防盗了,我发现还没有盗版呢23333 ☆、第27章 酒酿鸡蛋 孟樱心惊胆战回到家里,看见霍云松的第一件事就是拽住了他的袖子。 霍云松意外:“阿樱?” “我爸好像……”孟樱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支吾了半天,还是说,“他们好像想撮合我和晨旭。” 霍云松忍俊不禁:“所以呢?” “我觉得,我觉得有点,”她回想起今天吃的那顿艰难的饭,孟卓良看似不经意,实则把她和左晨旭相识的事全问清楚了,“有点恐怖。” 尤琦秀听见他来赔过罪了还称赞左家“懂事知礼”,连孟天雄都被说服了,和颜悦色地叮嘱她交友要慎重。 霍云松趁她心慌意乱,自然地牵住了她的手:“这没有什么好意外的,左家条件不错,左晨旭和你又有青梅竹马的情分,在旁人看来,你们俩在一起挺般配的。” 第22节 “可我不喜欢他呀。”孟樱苦恼极了,半个月前她可以说霍云松想得太多,可现在她发现不止他想得多,大家都开始想多了。 现实好像朝着某种神秘的预言发展,这个认知令她不寒而栗。 霍云松没忍住笑出声来:“阿樱,这都什么年代了,你要真不喜欢他,还能强逼着你上花轿呀?” “我只是觉得……没那么容易。”她只是单纯了一点,又不是傻,左晨旭是什么态度还看不出来,但如果左妈妈没有这个心,尤琦秀也不敢那么说,孟樱抬起头来看着他,“你觉得呢?” 霍云松说:“我觉得你该先吃个夜宵,我们边吃边聊好不好?” 他镇定的态度感染了孟樱,她点点头:“好,吃什么?” “你走以后外面有人卖酒酿,我就买了一点。”霍云松对这种江南的小吃不怎么了解,特地上网查了一下,“听说加红糖和蛋会很好吃,我给你做一个?” 孟樱是知道的:“酒酿鸡蛋呀,养颜丰胸的。” “啊。”霍云松站定,低头看了她一眼,不知怎么的突然握拳咳嗽了一声,“哦,那我是真的不知道。” 孟樱顺着他的目光低头看见了自己的胸,六月的夏衣是遮不住身体的线条,她面颊一红,咬着嘴唇不说话了。 霍云松就当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开火煮蛋:“你在担心什么呢?” “我和晨旭很早就认识了。”孟樱坐在厨房的小板凳上托着腮看着他,“不知道为什么,从小到大就有人喜欢欺负我,他一直替我出头,”她看着外面淅淅沥沥又下起来的小雨,语气低沉,“以前这边的路还没那么好走,雨下得大了就会积水,他还会把我背回家门口。” “我没有什么朋友,和兄弟姐妹都不亲,我们真的是老朋友了,我怕事情真的像你说的那样……我不想这样。” 这个世界上爱情很难得,友情同样,她很珍惜这个一路陪伴自己长大的朋友,希望以后也可以像小时候那样无嫌猜。 可如果变了质,就不能回头了。 她不喜欢他,所以不能把青梅竹马变成一场佳话,只会分道扬镳,再见尴尬。 霍云松听着滋味莫名,他原先的想法是任其自然,左晨旭也好,左妈妈也罢,他们越是强求,孟樱就会离他们越远。 他知道她会被辜负,所以他希望她离他们越远越好。 可孟樱不知道。 她还惦记着左晨旭和她青梅竹马的少年时光,还惦记着左妈妈对她的嘘寒问暖。 “你想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知道这件事是怎么回事。”霍云松在酒酿里磕了一个鸡蛋,“阿樱,我说句小人的话,你不要见怪。” “什么?” “相中你做媳妇,可不是单纯喜欢你而已。”霍云松往酒酿里加红糖和蜂蜜,“你明白吗?” 孟樱蹙了眉,不解:“可是,我有什么别的好处吗?” 啪,霍云松关了火,把酒酿鸡蛋倒进木碗里端给她:“你觉得不是好处,别人未必那么想,就说左晨旭的母亲仇兰桂吧。” 酒酿的热气扑上来,模糊了眉眼。 “左晨旭家里是近十年发家的,生意做得好,运气和本事都不能太差,仇兰桂从摆地摊做起,有了自己的门店,现在又有了自己的服装公司,可见是个有本事的女人,这样的女人,性格也很要强。”霍云松慢慢说,“她喜欢你,我猜有几个原因。” 孟樱专心致志地听着。 “第一,你的确招人喜欢,以长辈的心态看,不浮躁不跳脱,文文静静的女孩子不多了,所以你小的时候她就喜欢你,这是性格好; 第二,同样是因为你不争不抢……她是怎么看出来的?阿樱,你的家庭说简单简单,说复杂也很复杂,如果你有心争抢,不会住在这里,和父亲那么疏远,你没有要和弟弟争家产的念头,这是品性好,没有人会喜欢家宅不宁。” 孟樱有理由怀疑他是在变着花样夸她。 “但最重要的是,安全。”霍云松说,“不管什么人家结亲,都少不了门当户对四个字,左家现在生意做大了,要结婚,要么和省里有关系的人家,要么和有钱人家,一个互补,一个联合,都是好路子,可惜进退两难。” 他看了孟樱一眼,问,“不懂?” 孟樱诚实地说:“我知道你说得对,门当户对,和门当户对也和我没有关系的呀。” “所以关键在进退两难,市里的人家他们看不上了,省里的又不够格,要么低娶,要么高攀,总有弊端。”霍云松轻轻说,“高攀的弊端在于,好人家的女儿不管性格如何,都很骄傲。而仇兰桂也是个要强的人,她不会喜欢一个厉害的儿媳妇,何况……她是什么出身?” 孟樱下意识地回答:“仇阿姨以前是服装厂里的工人。” “这不就是了,儿媳妇比她出身高,有底气,她还要在儿媳妇面前伏低做小?十几年辛辛苦苦起早贪黑,总算有点成绩了,还要娶回家一尊大佛供着……何必呢。” 孟樱听着像是宅斗小说,好半天才说:“你为什么觉得仇阿姨很在意这个呢?” “上次左晨旭不是说了么,他还要讨好他妈给他公司注资。”霍云松笑了笑,“或许是我猜错了,不过,我更倾向于她很在乎现在自己在家的地位,说起来,很少听见左晨旭的父亲,他是做什么的?” “左叔叔好像是在国企里工作。”孟樱回忆从前去左家做客的点点滴滴,左父没有什么存在感,和和气气的老好人一个,左妈妈雷厉风行,风风火火……霍云松或许还真没说错。 她艰难地开口,“就算是低娶,为什么是我,比我好的人有的是。” “既然是低娶,看重的就是品性了,你不争不抢,不会动摇她在家里在儿子心里的地位,又是知根知底的,虽然借不上力,可胜在家宅安稳,既然如此,选你有什么不好的?她毕竟很喜欢你。”霍云松徐徐说,“你觉得对不对?” 孟樱说不出话来。 霍云松做了总结,“其实我很欣赏仇兰桂,很多人就算不甘心,为了前途也会选择高攀,可她没有,能打拼到今天,她心里也有骄傲,她相信自己就算不借亲家的能力也可以发展得更好,她是有魄力的。 以及,在为儿子选择妻子的事情上,她虽然有自己的私心,可我不能否认她的眼光,妻贤夫祸少,选择你并没有错,对儿子好,对左家也好。” 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世事永远没有想的那么简单。 孟樱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我知道仇阿姨,如果晨旭不点头,她是不会同意的。” “左晨旭啊。”霍云松摸了摸汤碗,“快吃,要冷了。” 孟樱这才拿起汤匙。 他说,“男人的心理更好猜了,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别说以你的性格会不会发现他出轨,就算发现了,他跪一跪,哭一哭,保证再不来往,你能不心软?毕竟是青梅竹马的情分。” 孟樱不可置信:“你胡说。”她不能相信左晨旭竟然是抱着这样龌龊的心思和她重逢,她不信,“你肯定是在胡说。” “是啊。”霍云松坦然承认,“我怕你听完我刚才说的,觉得和左晨旭在一起也不错,所以故意说他坏话。” 孟樱语结:“你、你说认真的?” “嗯。”霍云松叹了口气,“他现在应该还没有这个想法,他对你有感情……黄璨磨掉了他太多脾气,他重新发现了你的好,仅此而已。” 孟樱不知道哪里来得脾气:“我懂,大鱼大肉吃惯了,突然觉得清粥小菜好吃,我又不是没看过言情小说。” “噢。”霍云松拿了碗去洗,语气平淡,“你生气了。” “没有。” “阿樱,你气我这样说你的老朋友,好像所有人都目的不纯,你不喜欢,我知道。”他说,“我也承认,我有私心,说他好话把你推过去,我做不到,你觉得我小人也没有关系。” “因为我从来都不是君子。”他从不是光风霁月、胸怀坦荡的人,她看到了湖面上晶莹美丽的白雪,便以为是他全部,可湖面下深不见底的深渊,才是他的内心。 他隐藏了所有的骄傲,小心翼翼地在她面前展现自己温和谦逊的一面,可是,伪装就是伪装,总有破绽。 他不会给左晨旭一丝一毫的褒扬,因为这个人在他心里……提鞋都不配。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可以在一起了~嘛呀总算快了 其实,左晨旭和仇兰桂都不是坏人,尤其是仇兰桂,她是真的很喜欢樱樱,所以想她做儿媳妇,但不能避免的是,这件事里她有别的考虑,人性没那么坏,但也没那么好,仅此而已 霍云松那么说,其实还是耍心机的啦,你们不要老相信他,就像他自己说的,他不是君子,所以他会把情敌最坏的地方告诉她,让她离左晨旭越来越远,而如果是宋先生的话应该正好相反,不在背后说人坏话,反而会说一个人的难得之处 霍云松真正的性格不是他现在表露出来的那样,或者说,这是他最美好的地方了,他藏起了自己所有的阴暗,只把最好的留给她,只有她 ☆、第28章 fff 霍云松是第一次和她发脾气,虽然他克制得很好,甚至堪称彬彬有礼,但孟樱还是突然感觉到害怕了。 她眼睁睁看着他上楼回房,在厨房里只觉得站也站不住,她又羞又气,不敢相信自己刚才说了什么。 是她开口问他的,还要嫌他说的话不动听。 她明明知道他对左晨旭有成见,还要发脾气。 他是唯一一个全心全意为她考虑的人,她却这样对待他。 孟樱后悔极了,在厨房里如坐针毡,越想越难受,又害怕他自此再也不理她了,这样的认知甚至超过了悔意,她的心就像是掉进了无底洞,慌得不知如何是好。 她大脑一片空白,也不知过了多久才回过神,她站起身来,鼓起勇气上楼去敲门:“霍云松。” 他开了门,看着她微红的眼眶,深吸口气,将所有的情绪都强行压下,他微笑起来:“阿樱,怎么哭了?” “我、我……”孟樱看着他,眼睛泛上水光,“对不起。”泪水模糊了她的视线,她再一次道歉,“对不起,是我不好。” 霍云松把她带进怀里,轻轻拍着她的背:“不是你的错,是我不好,我不该这么说的。” 孟樱靠在他肩头低声啜泣:“对不起,我是无心的,真的对不起。” “没事没事,我们都不好,扯平了,嗯?”霍云松有一下没一下拍着她的背,柔声哄她。 孟樱抽泣着,断断续续地说:“以后我说错话了,你可以说我,但不要这样,我有点害怕。” “好。” “刚才,”她想停下哭泣了,可一时半会竟然很难停下来,声音沙哑,“刚才你不理我了,我觉得很难过。” 霍云松愧疚极了,他也没有想到自己会在那一霎失控,以至于情绪外露,如果可以,他宁愿一辈子压抑自己的情绪,不让她伤心。 “对不……” “我是不是喜欢上你了。” 霍云松倒吸一口冷气,不可置信的欣喜席卷了他的心房,他勉强保持理智:“阿樱,你说什么?” “我、我也不知道。”孟樱也说不清为什么她会那么觉得,可这个念头自然而然浮现上来,她在某一个神秘瞬间顿悟——原来这就是喜欢。 简单到不可思议,突如其来到难以置信,可是真真实实发生了。 霍云松抱紧了她,知道她或许说不出口第二遍,便这么问:“你喜欢我,是真的吗?” 孟樱鼓起勇气:“是。” “谢谢你,阿樱。”重生回来已有五年之久,殚精竭虑,战战兢兢,不过为了今时今日;朝思暮想,日夜难眠,不过为了此时此刻。 现在,所有的付出都有了最好的回报。 这一句话,足够了。 对于孟樱而言,说出这句话就好像是卸下了重担,她浑身轻松,心里只余甜蜜,她终于可以踏踏实实地靠在他肩头,享受他怀抱的温暖。 也不知道相拥了多久,孟樱终于觉得困倦,她有些不好意思:“我该洗澡睡觉了。” “嗯。”霍云松应是应了,就是不松开她。 孟樱又等了会儿,推推他:“松开呀。” 霍云松这才松开她,孟樱抿唇笑了笑,也不说话,转身进卫生间洗澡了。 第23节 洗完一出来,又被人从身后抱住,孟樱有点难为情:“我要睡觉了。” “我等你睡着再回去。” 孟樱被他迷惑,莫名其妙就让他也进了房间,她脱了鞋上床躺下,霍云松就坐在床边握着她的手,从指根到手心,一寸寸抚摸过去,无限眷恋。 “你这样我睡不着。”孟樱诚实地说,“明天还会见面的呀。” “明天也是过一天少一天。” 孟樱总觉得他这句话里有情深不寿的叹息,她不愿深究,把被子拉上来一点,盖住发烫的脸颊,声音清甜:“那我睡了。” “晚安。” 孟樱闭上眼,放慢呼吸,佯装自己已经渐渐入睡,过了一会儿,她感觉到额角有轻柔的触感,随后,他轻微的脚步声远去,门被轻轻带上了。 孟樱这才睁开眼,用力翻了个身,心里又是害羞又是新奇,根本睡不着觉,她回想着这段日子的点点滴滴,觉得心里好像开出了一朵花,她欣喜于它的美丽,又害怕它的脆弱。 她不知道这段恋情有一个美好的开始后,是否依然会有美好的延续,她憧憬着未来,又惧怕这段恋情会因为风雨而夭折。 这一夜就在患得患失中过去了。 第二天她奇迹般的很早就醒了,只不过太早起床难免显得不够矜持,孟樱翻了个身,从床头柜上拿了手机,微信上显示了几条未读信息。 左晨旭:樱樱,我妈要加你微信,你记得通过一下,她的id是这个[图片] 孟樱点开截图一看,仇兰桂的id名非常文艺,叫兰桂芬芳,孟樱切回通讯录,果然有新好友申请,她点击通过,又去看陶柏的微信。 陶柏给她转了一个展览预告,说省城博物馆将展出一批明清书画,展出时间仅半个月。 他还留了言: 陶小柏:sakura,有空的话可以去看,我昨天去了,很棒 陶小柏:对了,照片拿过来了,啧,这么自恋的客户我也是第一次见,辛苦sakura了,么么哒[客户虐我千百遍,我待客户如初恋.jpg] 孟樱:我有空就去看,照片收到了 就在此时,兰桂芬芳的新消息过来了。 兰桂芬芳:樱樱?我是你仇阿姨,好久不见[微笑] 孟樱:阿姨好,很久没见到您了,身体还好吗? 兰桂芬芳:好的好的 兰桂芬芳:樱樱,过两天是阿姨五十岁生日,想请你来家里吃个便饭,不知道你同不同意[调皮] 孟樱懵了一下,赶紧起来,握着手机想了半天,想拒绝又不知道怎么说,呆坐了一会儿,突然想起来她是有男朋友的人,赶紧推开窗户往楼下看。 前厅的门已经开了,他不知道有没有回来……“霍云松。”她试探着喊了一声。 霍云松拿着扫帚和簸箕从屋里走出来,看到她推开窗子叫他十分惊讶:“我在,怎么了?” “你上来。” 女朋友有令,哪敢不从。霍云松上了楼,略显诧异:“阿樱,怎么了?” “仇阿姨叫我去她家里吃饭,我怎么拒绝呀?” 霍云松侧头看着她,大约是因为已经确定了关系,孟樱不再刻意与他保持距离,头发都落到了他的肩膀上。 “以你的性格会怎么回?” 孟樱迟疑了一下:“我……不会很明确地拒绝她。” “那就这么回。”霍云松把手机还给她,“吃完早饭我再和你分析这件事。” 孟樱接过,乖乖“噢”了一声,低头回复。 孟樱:阿姨,我有空就来,先祝您生日快乐[鲜花] 兰桂芬芳:好好,你要是愿意来阿姨就太高兴了,到时候给晨旭打电话,让他去接你 孟樱:谢谢阿姨 孟樱回复完,抬起头来:“我说好了。” “嗯。”霍云松伸开手臂抱住她,孟樱忍不住笑起来:“你怎么又抱我。” 霍云松能感觉到怀中人的亲近与温软,他低声说:“因为我很高兴,阿樱现在有什么事都会想到我,我真的很高兴。” 孟樱遇到事情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他怎么能不动容不高兴,这证明他在她心里已经是第一位的了。 他成为了她的依靠。 有什么比她这样的信赖更珍贵的呢? 好在他还有分寸,略略抱了会儿就松开,让孟樱去洗漱换衣服,等她收拾好出来,牵着她的手往楼下走。 “我自己可以走。” “太陡了,我扶着你。” 这个楼梯孟樱走了快二十年,还是第一次知道它居然那么危险。 等到了桌前,他把豆浆和生煎端过来,又拿了一碟醋,孟樱问:“你吃过了吗?” “没有,正好和你一起吃。”今天孟樱起得太早,他难得可以和她共进早餐。 生煎皮薄馅鲜,松软可口,底下的一层皮金黄脆香,咬一口就有鲜美的汤汁流出来。 豆浆是甜的,孟樱喝着喝着想起来了:“你喜欢喝甜的豆浆还是咸的?” “都可以。” “豆花呢?” “也都可以。”霍云松唇边含笑,“阿樱吃什么,我就吃什么。” 孟樱面色微红,却还是坚持:“那我也想知道你喜欢吃什么。” 霍云松沉吟一会儿:“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孟樱低头:“生煎?” 霍云松对她眨眨眼:“不是。” “豆浆?” “也不是。” 孟樱感觉出一点来了,她耳朵发烫,不肯承认:“那你说谎了。” “没有。” “有。” “好吧。” “喵~”狸奴迈着小步子走过来,蹭了蹭霍云松的裤腿,本宫的小鱼干呢? 霍云松去给它倒猫粮,孟樱偷偷松了口气,摸了摸自己的脸,温度高的吓人,不看也知道肯定红粉绯绯。 吃过早饭,孟樱去把陶柏之前发给她的照片打印出来,新的单子要求十分奇葩,客户很喜欢仕女图,但不希望是古代名家的仕女图,他把自己初恋的照片发了过来,说希望可以以初恋为蓝本设计一副仕女图。 这么奇怪的要求孟樱也是头一次见,所以她把照片打印出来,准备研究一下怎么融合在画里比较合适。 她拿了铅笔在纸上初步勾勒,霍云松走进来问:“今天喝什么茶?” 孟樱头也不抬道:“天那么热,不喝热茶了,我喝杯柠檬水就好。” 过了十分钟,霍云松端了一杯柠檬蜂蜜水给她,并在她对面坐下,久久凝视,不愿离去。 孟樱被他看得脸红:“你不看点了呀?” “有人进来我看得见。”他说着,还是体谅孟樱脸皮薄,把话题转移到了正事上,“我们来说一说仇兰桂吧。” 孟樱侧耳倾听。 “其实,这顿饭你去吃了也没关系。”霍云松轻笑道,“这是一个表态的机会。” 作者有话要说:  心情如章节名 ☆、第29章 雪香扇、雪花糕 表态? 孟樱恍然:“你是让我在吃饭的时候表示我对左晨旭没有兴趣吗?”她觉得自己能胜任,天真地笑了起来,“那很容易啊,我有男朋友了。” 她的这句话让霍云松打好的腹稿全无了用武之地,他欲言又止,到最后不得不说:“阿樱,你这样,你这样……”他罕见地词穷,半晌才说,“我想亲你了。” 孟樱:“……我什么也没说。” “咳。”霍云松低头咳嗽了一声,稍稍平复了自己的心情,这才说,“你既然不希望破坏你和裘兰桂、左晨旭的情分,那就不能让他们发现你已经明白了他们的意图。” 孟樱不解:“为什么?” “你发现了,还拒绝了……在他们看来,是不识抬举,很有可能恼羞成怒,虽然也可能是我小人之心,但谨慎起见,还是应该尽量避免。”要霍云松说,和那家人一拍两散最好,可孟樱既然还惦记着当年的情谊,那就多绕几个弯。 孟樱咬了咬嘴唇:“我昨天不是故意的。” “不是你的错,是我不好。”孟樱就算知道了左家的人可能目的不纯,也对他们保留最大的善意,这是她美好的地方,是他不应该破坏。 霍云松说,“你的性格很难说谎,也很难刻意去表达什么,仇兰桂一眼就能看出来了,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平时怎么做,那天也怎么做,等结束的时候我会去接你,到时候就什么都不用说了。” 孟樱思量了一番,直觉不对:“真的要那么麻烦吗?你是不是还有什么没说?” 霍云松总觉得孟樱虽然不够敏锐,但直觉很准,这一回也不例外,他想了想,坦然承认:“有一点小人之心。” “没关系,我想听。” “但凡是母亲,总觉得自家孩子是最好的,仇兰桂不可能例外,你就算今天告诉她你有男朋友了,且不说她可能意识到你识破了她的意图,就算是她信了,也未必觉得你这个男朋友比得过左晨旭。” 霍云松对她眨眨眼,“一种可能是她觉得你不识抬举,竟然不喜欢左晨旭,所以干脆就放弃了,另一种是想再努力一下,让你知道嫁到左家来是多么难得的好事,我昨天说过,她很喜欢你,所以我倾向于后者。” 孟樱明白了,她忍着笑:“你的意思是,只要你出现,仇阿姨就明白了他的儿子比不过你,所以不会再想让我嫁给晨旭,是这个意思吗?” 霍云松笑语盈盈:“那你觉得呢,我和左晨旭,谁好?” 孟樱稍微有些羞涩,但还是咬着嘴唇,小声说:“那还是我男朋友好。” 话音未落,她就瞄见一片黑影投下,霍云松俯过身来,在她脸颊上轻轻一碰,她受惊似的往后一缩:“你干嘛呀?” 第24节 “你说这样的话,我把持不住。”霍云松吻完,冷静地坐了回去,“阿樱,你千万不要对别人那么说,我会嫉妒死的。” 孟樱讶异极了:“别人又不是我男朋友。” 霍云松:“……”要死了,他撩了她那么久,总算知道被撩是什么感觉了,何况他是刻意,孟樱是无意的。 就是这样出自真心又无意的撩人最折磨人! 他决定去洗个衣服冷静一下。 孟樱托着腮看着他又出去了,她等了两分钟,他没回来,她就低头继续画图,也不知道是不是心情好,她画得很顺手,一不留神就到中午了。 长时间固定不变的姿势让她的颈椎酸痛难忍,她放下画笔,站起来活动身体,一探身正好可以看到霍云松在给狸奴梳毛。 狸奴很乖巧地躺在他腿上,要伸爪子伸爪子,要伸腿伸腿,就算露肚皮也没关系,霍云松的手指在它的毛发间若隐若现,狸奴舒服得眯起了眼睛。 “喵~”本宫要他做本宫的男人! 霍云松听到声响,抬起头来正要和她说话,却敏锐的发现孟樱有点小不开心:“要来吗?” “要。”孟樱坐到他身边,接过梳子给狸奴梳毛。 狸奴睁开眼,看见是她,翻了个身,把屁股对着她。 “它不喜欢我。”孟樱抿了抿唇。 霍云松把狸奴的前腿抬起来,方便孟樱梳毛:“我喜欢你啊。” “狸奴也喜欢你啊。” 霍云松听着有趣极了,他从没有这样正式地和人交往过,也不曾细心琢磨过女朋友的心理,但这不妨碍他觉得孟樱的变化实在太可爱了。 明明几天前她还因为狸奴更喜欢他不喜欢自己而吃醋,现在居然反过来,酸狸奴也喜欢他。 这样患得患失,这样变幻莫测,这样……才是爱情真正的感觉吗? 霍云松习惯对所有事都做预判,习惯掌控步调,但他这一刻突然发现了,爱情是没有办法掌控的。 他从前所有的谋算都只能到此为止,爱情不是一个人的单向选择,而是双向纠缠,他不能预测孟樱了,他也不再能预测自己。 在爱情中,他也会变得不像自己。 “我只喜欢你。” 孟樱心里蓦然欢喜,可还来不及反应,狸奴突然翻身跳了起来:“喵~~”敢和本宫抢男人?拖出去一丈红! 孟樱说:“狸奴不开心了。” 霍云松:“……”好复杂的三角恋,心累。 难得看到霍云松吃亏,孟樱居然觉得有点高兴,但她很厚道地隐藏了笑意:“我们吃饭吧。” “好。” 在一起的第一顿饭,大家都吃得很矜持,这仅仅表现在两个人互相夹了一次菜。 饭后,孟樱在书房的榻上小憩,外头又下起雨来,整个房间都充斥着梅雨天特有的闷热和潮湿。 霍云松搬了椅子坐在她身边,拿了把团扇给她扇风,孟樱有点不好意思:“不用,我不热。” “没关系,我正好看本书。”霍云松抽了本书放在膝盖上,结果被跳上来的狸奴一爪子拍了下去。 孟樱靠在靠枕上,慢吞吞地说:“好像书和狸奴,只能选一个。” 霍云松也不生气,把掉在地上的书捡起来放在狸奴身上,正好当做看书的支架:“这样就行了。” 孟樱失笑,换了个姿势,拿起手机刷微博,还问他:“梅雨天没有半个月停不了,剩下的香料也不够了,我想停两天。” “好啊。”霍云松没有意见,他微笑着说,“我说过,我们家的事,都你做主。” 孟樱脸上微微一红,她佯装无事:“所以我想不如弄个抽奖吧,回馈一下粉丝,我最近粉丝都快20万了。” “好啊。”霍云松对女朋友无条件遵从。 孟樱撑着头想了半天,有了主意:“我记得我有不少空白桧扇。”陶柏三天两头在中日之间往返,每去一趟都必然会给孟樱带些礼物,桧扇是日本著名的特产,他也没少带。 且考虑到孟樱喜欢自己画画,他带来了不少空白的桧扇供她发挥,孟樱全妥善收藏了起来,正好在这时用到。 她打开一面桧扇细细把玩:“画一幅倒也不费事,就是太普通了一点。” “不如水调龙脑末。” 孟樱轻轻啊了一声:“雪香扇?” 根据记载,五代后蜀徐慧妃常与后主孟昶登楼,以龙脑末涂白扇。扇坠地,为人所得。蜀人争效其制,名曰“雪香扇”。 “这倒挺好的,我可以让中奖的人自己选一款香味。”她把桧扇放到窗边拍照,待上传的时候霍云松说:“说起来,有个点心和这个很配。” 孟樱好奇:“是什么?” “等我做好了告诉你。”霍云松抽走她的手机,“晚点再发也不迟,你该午睡了。” 孟樱这才想起她本来是打算午睡的,可现在霍云松看着她,她怎么睡得着:“我不困。” 霍云松拉着她坐到榻上,按着她的肩膀让她躺下,用手盖住了她的眼睛:“这样就睡得着了。” “你这样我更不可能睡着了。”孟樱把他的手拉下来,小声抱怨。 霍云松失笑,只能说:“那好,我去做点心,等你睡醒就能吃了,好不好?” 孟樱犹豫了一下,点点头,霍云松起身出去,替她合上了门。 孟樱以为自己睡不着,没想到今天真的起得太早,她靠在枕头一阖眼就睡着了。 霍云松进厨房开始做点心,和雪香扇相配的点心,自然是雪花糕了。 和现在用椰蓉牛奶做的雪花糕不同,主料是糯米,“蒸糯饭捣烂,用芝麻屑加糖为馅,打成一饼,再切方块”,更像是现代的糯饭糕。 霍云松趁着蒸饭的时候去书房看了孟樱一次,她睡得正香,睡颜恬淡而安静,眉目舒展,应该是做了好梦。 真好呵。他想,前世的孟樱就没有睡过一个好觉,哪怕在梦里也被病痛缠身,她不愿意让他知道,所以一声不吭。 她不知道他很多次夜里悄悄进来,还能看到她颊上未干的泪痕。 那时的他们,一个是隐瞒真相的间接凶手,一个是离婚将死的病人,谁也没有资格在那仅剩的三个月里将感情袒露出口。 但现在不一样了。 他们在一起了,他拿到了进入她未来的通行证,他有资格拥抱她,安慰她,和她一起到老。 多好。 这样的感觉太美好了,美好到他有那么一会儿觉得不真实,生怕自己还在梦里。 如果是梦……希望这一生都不要醒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  啊,终于等到他被撩的这一天!!! ☆、第30章 国士无双 【香炉峰雪】v: 因为连绵的梅雨天,店铺里除了新上架的炉瓶三事可以照常发货,其余物品为保证质量暂时下架,请见谅,为表歉意,来一次微博抽奖,转发即可,三天后开,奖品是雪香扇一把,中奖的粉丝可以选择喜欢的香料和花卉,图一是空白的桧扇,图二是老板娘新做的雪花糕,这个不抽奖[微笑] [图片1][图片2] 转发:7452 评论:4298 【樱玲雪】:噢噢噢噢噢,香老板第一次承认是老板娘了,果然有jq!同意的赞我!!!让我看到你们的手!!! [赞 7689] 【貌美如花的蓝蓝】:我喜欢香老板的画嗷嗷嗷抽我抽我!!! 【水墨神君】:老板娘做的是什么好想吃![口水] 【宅女红杏】:香老板学坏了23333,居然秀恩爱 【彗心心心心心】:我什么都不说,我默默往嘴里塞了一把狗粮…… 【风爷是个小公举】:香老板:我就秀个恩爱,顺便抽个奖~ 【一树蝉声】:被安利来的,据说香老板负责风花雪月,老板娘负责柴米油盐,这对cp我站了! 微博上的评论孟樱没有功夫去看,趁着这两天歇业,她决定去省城一趟,看展览,去左家吃饭,顺便买些东西。 霍云松问她:“那你是要我留在家里看家,还是陪你一起去?” 孟樱诧异:“你不想陪我去吗?”她要在省城住几天,一个人住酒店还有点害怕,当然要男朋友陪着去。 “荣幸至极。” 孟樱所在的县城名为青萍县,因为横穿的青萍河而得名,孟樱家后面的那条河就是青萍河的支流,也许是藻类繁殖,终年呈现碧绿色。 从青萍县到省城开车只需要一个多小时,如果大巴就慢一点,大约两个小时左右。 他们早上十点钟出发,到省城正好可以办理入住,为了安全起见,孟樱选择了一家四星级酒店,在省城市中心,交通便捷,评价也不错。 唯一纠结了一下的是定几间房。 孟樱出于女孩子的羞涩,当然愿意自己独自住一间,但最近的新闻里少不了住酒店的种种隐患,她看得怕了,又不敢一个人住。 霍云松问她:“一个人害怕?” 她点点头。 他又问:“怕不怕我?” 她又摇了摇头。最近她睡觉都不锁房门,霍云松要是真的想做点什么,就算锁了也没用,早就可以下手了。 她相信他不会不尊重她。 “那定标间好不好?” 孟樱犹豫了好半天才下定决心:“那你不可以欺负我的。” 她说得认真又慎重,霍云松也不拿这个开玩笑,很温柔地应了:“你放心。” 到了酒店放下行李,孟樱打电话给陶柏约他出来吃饭。 陶柏欣喜极了:“我马上来,我知道有一家日料店超级正宗!” 孟樱还来不及告诉他霍云松一块儿来了他就风风火火挂了电话,活像是急着去投胎。 等见了面,陶柏刚想给孟樱一个热情的拥抱,就瞥见霍云松从同一个房间里出来了,他硬生生刹了车,意味深长:“噢噢噢~~~~~~~~~~” 第25节 孟樱咬牙:“不准笑我。” “我哪里笑了。”陶柏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我老早就看出来有jq了,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我早就知道了好吧,太阳底下无新事。” 霍云松:“咳。” 陶柏顾左言他:“你们来的正巧,我刚被我爸烦呢,真受不了他。” “叔叔怎么了?” “吃饭的时候和你们说。”陶柏一肚子的苦水,都会炸了。 等到了日料店点了单,他迫不及待开始吐槽自家的爹:“还记得我和你说过的那个兰花吧,上次礼物一送过去,哟呵,人家很欣赏嘛,所以那个老女人就对我爹和颜悦色,说要合作把我们家的瓷器推销到京城去,只要打开了门路,到时候我们家就成了薛宝钗他们家啦!” “然后呢?”孟樱听八卦听得津津有味。 陶柏说:“但是呢,这生意不是白做的,那个女人和蒋家有点亲戚关系,觉得我们没有她,连人家的毛都摸不上,所以狮子大开口,我爹当然不同意了,喂狼也不是喂那只母猪呀,所以和人家闹掰了。那个女人就放了狠话说让我们走着瞧,哎哟吓死宝宝了,好结棍哦。” 孟樱:“啊?”贵圈真乱。 陶柏给自己添了杯茶,继续说,“个么我爹也咽不下这口气呀,他想北京的市场想很久了,就去问那个女人,看看有什么办法,结果那个女人说,京城这些人里,有点品味的人都会自己专门找人烧瓷,市场都被垄断了,他吃不了这个饼,但我爹要是能放弃,他也做不到今天,所以这不是找我想办法么。” 他双手托脑袋,愁眉苦脸,“你们说这怎么办呢?” 孟樱自然而然地转头看男朋友,霍云松看到她的目光,低头笑了笑:“你是在问我?” “啊,不是。”孟樱这才惊觉自己做了什么,她依赖霍云松倒没什么,但照剧本,她是不知道霍云松的身份的。 一听陶柏说这个就求助男朋友,他还能不知道自己知道了? 孟樱心里忐忑,试图抢救,“我就随便看看。” 陶柏也知道不好,赶紧转移话题,笑眯眯地说:“sakura你尝尝这个天妇罗,做得很不错。” 孟樱也认真尝美食,她又选择性失忆了:“是挺好吃的。” 霍云松失笑着摇了摇头,又为他们俩的心意而感动,孟樱能和陶柏交朋友,未尝不是因为两个人都有赤子之心。 “你说北京市场……”霍云松给孟樱夹了一个五花肉番茄卷,微微笑了笑,“说的是北京的哪个市场?” 陶柏眨眨眼:“就是那个市场,我爹目标一向定得高。” “那你就别想了。”霍云松直接否决掉了他的提议,“你找蒋家也没用,蒋家是将门之后,人家对用什么瓷不感兴趣,也不兴这样的作风。” 陶柏:会心一击。 他虚心求教:“那我该怎么办?” “京城那么多人家,不是谁家都讲究的。”霍云松说得很含蓄。 陶柏:“啊?”说人话好嘛听不懂。 霍云松不紧不慢,“有些是不讲究,有些是不能讲究,还有些是不会讲究。” 陶柏给他倒了杯清酒,酒液澄澈芳香,更有趣的是,这瓶清酒的名字叫国士无双,孟樱细细品了一番,又抬头看见陶柏殷殷的态度,觉得巧合非常,差点笑出声来,赶紧低头吃菜掩饰。 霍云松不觉,他叹了口气:“是不是我要说得更直白一点?” 陶柏点头如小鸡啄米。 “不讲究的你没办法,不能讲究的更没办法,不会讲究的……”霍云松说到这里,突然莫名其妙另起了一个话头,“几年前,京城里出过一道名菜。” 陶柏跟不上他的节奏,只能努力听。 “做菜的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厨师,一次很巧合的机会,他在春日宴上做了一道鱼,得到了一个人的称赞。”霍云松眸光微转,“从此以后,这就成了京城名菜,现在宴请国宾的时候还经常可以看到。” 陶柏吐槽:“这不是和乾隆下江南吃了一道菜然后御笔题字一样吗……啊!”他明白了。 霍云松的意思是,如果他和不会讲究的人合作,就等于被打上了low的标签,从此以后只能给暴发户合作,别想进入核心圈层玩耍了。 就那么一句话,绕那么大一个圈子,心好累啊! 眼看陶柏明白了,霍云松接上了原先的话题,“京城真正有头有脸的人家,衣食住行都有专门的人打理,”霍云松调整了说话方式,免得陶柏继续抓瞎,“几十年的交情,你们肯定插不上手。” 陶柏八卦之魂熊熊燃起:“我听说好几个著名的奢侈品到那边都铩羽而归啊?” “是,老派人不喜欢那一套。”别看国内那么多姑娘都以拥有奢侈品为荣,诚然,许多品牌已经占据了中国的高端市场,但还有一部分人它们是永远无法攻克的。 因为人家不买账。 霍云松从前所有的衣服都是由霍家亲近的老裁缝量身定做的,从他牙牙学语到翩翩少年郎,那个老裁缝见证了他的成长,甚至比其他家人还要亲近些,前些年他孙子要出国念书,还是他帮忙写了推荐信给教授。 这样的地位,不是外来人可以取代的。 陶柏闻言垮下了脸:“那我们家就更难了啊,中日合资〒▽〒” 对此,霍云松爱莫能助,不过,他抿了一口清酒,笑意清淡:“话是那么说,但现在年轻人都没有这样的想法,有很多人还是很欣赏那些品牌的理念。” 比如霍苾芬,香奈儿是她的心头好,他觉得这挺好的,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 像他就喜欢孟樱。 “可那又绕回来了,搭不上线啊。”陶柏听得都快愁死了。 霍云松总算说到了正事:“南锣鼓巷你知道吗?” “知道啊,我去玩过好几次呢,没意思。” “南锣鼓巷边上一点有个胡同,叫……”他话还没说完,陶柏飞快接上:“帽儿胡同?” 霍云松叹了口气,跳过了具体地址,“有一家陶艺馆。” 陶柏:“啊?” “你去那里试试。” 陶柏:??? 霍云松说到这里已经是仁至义尽,他转而关心起女朋友来:“阿樱,你是不是晕车了,胃口好像不大好?” 孟樱微笑着说:“没有,听你们说得有趣,忘记吃了。” 霍云松心里一紧,他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最担心的事就要发生了。 作者有话要说:  说真的,大家不要纠结防盗了,防盗只是为了防盗而已,要凑3000字不多不少很累的,我真的就不换了 要看蛊祸的可以去微博,各种甜甜 以及,最后什么事都没有,大家别紧张= = ☆、第31章 玉体 陶柏直觉气氛不对,但他毕竟是得了便宜的人,只能夹紧尾巴卖乖,先说笑话把孟樱逗开心了,再送他们俩去展览馆,然后义正言辞表示自己下午要工作,坚决不留下当电灯泡。 今天是工作日,展览馆里的人不多,孟樱一个个橱窗慢慢看,霍云松就跟在她后面帮她提包。 她看完了一幅画,一站直,霍云松就给她递了水。 她接过来喝了一口,忍不住笑了出来:“我没生气。” 霍云松轻声说:“我一直没有和你说过我的来历。” “只要你不是犯罪分子没有结过婚有过小孩也没有过吸毒赌博家暴……我都可以接受。”孟樱俏皮地对他眨了眨眼睛。 霍云松:“……”他更担心了。 不过既然是孟樱表态说不问的,他也不会没事找事,而是借机握住了她的手:“阿樱,谢谢你。” 孟樱抿唇笑了笑,两个人手拉着手继续逛展览。 霍云松很满意,幸好是省城,只要不是特别倒霉,肯定没人能认出他来,要是搁在北京……没和孟樱结婚前他绝不去北京。 有时候孟樱要拍照,两只手都腾不出空来,霍云松就把手轻轻搭在她的肩上或腰上,好让她知道自己一直都在。 孟樱一开始有点不习惯,她很少有和人那么亲密的时候,但她忍住了,过了一会儿他走开了,她反而有点失落,扭头看了他一眼。 他拧开了矿泉水给她:“多喝水。” “不想喝。” 霍云松问:“我带了糖,你要不要含一片。” “不用。” 孟樱好像察觉到了他淡然外表下的笨拙,这场恋爱同样让他忐忑紧张。 “这样就行了。”她挽住了他的胳膊,霍云松略显震动,但很快接过了她身体的重量。 孟樱不再全心全意看画,有一搭没一搭和他聊天:“以前在省城有朋友吗,要不要去见见?” “不用。”那个霍云松很早就出国了,国内的朋友在他家出事后也是树倒猢狲散,而他呢? 他也没有朋友。 “我没有什么朋友。” 朋友是要交心的,不管是高兴还是吵架,都是出自内心的情谊,他的心从没有和谁靠近过,所以,就算他死了,也不会有人为他伤心。 这样挺好的。 孟樱疑惑:“那你之前提起的那个朋友呢?” “他啊。”霍云松微微顿了顿,“能和他交朋友,大概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事了。” 孟樱眉眼一弯:“所以还是有朋友。” “或许吧。” 他们曾经有过一次短暂的会面。 “此去福祸难料,或许如你所愿,或许尸骨无存。” “我心意已决。” “一旦你离开霍家,就只是一个普通人,你想要护她周全,不容易。” “至少我还有血肉之躯。” “既然如此,我帮你。” 有些朋友早早相识,可却不得不半路分道扬镳,有些在人生半程偶遇,却可以为挚友。 孟樱却像是高兴了,她对霍云松从前的生活依旧不了解,但真正的朋友是不会因为身份地位的差别而改变,不管他选择避世还是入世,有朋友都是好的。 第26节 花了一个下午在展览上,快到吃饭的点,陶柏打电话来问他们在哪里,再度任劳任怨当司机请他们去吃饭,这次吃饭比中午轻松很多,边吃边聊,不知不觉就过去了两个小时。 陶柏说晚上有约美女,殷切地把两个人送回酒店,那时已经快八点了。 霍云松按了电梯,问她:“累不累?” “有一点。”对于整天坐在桌前工作又不锻炼的人,逛一整天的展览还是很吃力的。 他们两人的楼层在五楼,电梯门刚开,迎面扑来的人差点把孟樱撞了一个趔趄,幸好霍云松及时从她身后搂住了她。 他皱眉看向来人,那是个年轻女孩,看样子像是大学生,花容失色地抓着孟樱的胳膊:“帮帮我,我不认识他们。” 孟樱讶异地抬头看去,只见两个凶恶的男人正朝这边追过来,霍云松把孟樱和那个女孩都扯到身后去,神色不变,一手去按电梯关门的按钮,一边抬腿把想扒门的男人踹了出去。 踹的地方太准,电梯门关上的时候还能听见那个男人的哀嚎。 孟樱还没有反应过来,电梯就降到了楼下,那个女孩还拽着孟樱的胳膊惊魂未定,霍云松把他们带到酒店大堂的沙发上坐下,让酒店的服务人员报警并要求他们调出监控。 那个女孩拉着孟樱也过来看,哆哆嗦嗦拿出手机开始拍,霍云松握住了她的手机:“别拍11号。” 女孩愣了一下,这才发现10号摄像头对准的是走廊,11号拍的却是电梯内部,她虽然不明所以,但对救命恩人的话还是很听从的,只拍了10号监控拍到的她被那两个男人拉扯追赶的场景。 十分钟后,警察就到了。 霍云松拉起孟樱的手:“我们先上去吧。”他又对那个女孩说,“警察来了,你可以松开我的女朋友了。” 酒店的保安和警察给了那个女孩莫大的安慰,她有些不好意思地松开手,对他们连连道谢。 孟樱一直回到房间还心有余悸:“这也太吓人了,那是怎么回事?” “不知道,估计是认错人了。” 孟樱还觉得害怕:“幸好我不是一个人来。”要是她真的是一个人,估计当时就被吓懵了。 “有我呢。”霍云松温言安慰,“不用怕。” 饶是如此,孟樱还是在沙发上坐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来准备去洗澡。 但凡是酒店,卫生间的玻璃墙就没有不透明的,这家酒店也不例外,本来还有一个卷帘可以遮一遮,但偏偏坏了放不下来。 霍云松站起身说:“我去外面走一走。” “不用。”孟樱捧了块浴巾挂上去,“我一个人在房间里害怕,这样就好了。” 大约还是觉得不好意思,她进了浴室不到一分钟就又出来开了电视机,特地把音量调大:“你看电视。” 霍云松看着荧幕中热吻的男女,调成了新闻频道:“我看新闻吧。” 看什么都行。 孟樱锁上了门,开始洗澡。 洗澡很顺利,没有半路变成冷水,也没有出现虫子,孟樱顺利地洗完了澡,从淋浴间里出来准备穿睡衣,但湿哒哒的头发总是滴水很不舒服,她就想先擦干了头发再穿上睡衣。 变故就是这个时候发生的。 没有风,没有人力,可挂在玻璃上的浴巾就是这么猝不及防地掉了。 孟樱一怔,抬头去看,霍云松听见响动,回身去看。 四目相对。 孟樱大脑一片空白,甚至忘记了要转身回避。 霍云松平日里的反应比她快了不知多少倍,可这个时候也一样只有愣住的份,原因无他,万万没想到。 前世他和孟樱有过较为亲密的接触,那也仅限于拥抱,今生亦是,但孟樱基本上是穿着整齐,就算那次抱到了只穿睡衣的她,隐约感觉到她并没有看起来那么纤细,但绝不会有亲眼看到那么震撼。 她有非常美丽的胸型,或许她自己并不知道。 但霍云松知道,所以他甚至没有办法眨一下眼睛。 孟樱终于回过神来,猛地抱住胸背过身去,整张脸都红透了。 霍云松如梦初醒,赶紧起身出去避开,他要是不走出去,孟樱恐怕死都不会从浴室里出来。 过了五分钟,孟樱深呼吸了好几次,终于换好衣服出来了,霍云松一直没回来,她也不敢开门去看,先拿了吹风机吹头发。 吹风机呜呜呜的声音掩盖住了动静,她被一把抱住的时候才发现霍云松回来了。 “你放开我。”她弱声弱气地说。 霍云松说:“阿樱,我答应过你不欺负你,你放心。”停顿片刻,他才轻轻叹了口气,“但是你犯规。” 孟樱才委屈:“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掉了。” “我知道。”他的声音很温柔,但动作不,他一个横抱把孟樱抱到了床上,她吓得心脏砰砰乱跳。 霍云松安抚她:“别怕别怕,你信我吗?” 孟樱犹豫一下,点点头。 “我说过不会欺负你的,我就抱抱你。” 话是那么说,但当他滚烫炽热的身体靠过来的时候,孟樱还是窘得不知如何是好,霍云松从她背后搂抱住她,从她的肩膀开始抚摸着她的手臂,每拂过一寸,孟樱都觉得那里的皮肤烫得要烧起来。 “阿樱,在你做好准备之前,我不会做的。”他在她的耳边轻轻说,“但是,你要知道,在有些事上,我和别的男人并没有什么分别。” “我已经有一点失控了。”他紧紧握住她的手,与她十指相扣,生怕再过一会儿,他的**就将战胜理智,“阿樱,你会嫁给我吗?” 孟樱一怔,不知道他在这种时候为什么要问那么严肃的问题,但她还是说:“如果顺利的话,会吧。” 他像是松了口气似的,将脸埋在她的颈窝里,孟樱只能感觉到他炽热的呼吸喷在耳后,她的心都要跳出来了。 “我会等的。”他像是在对她保证,又像是在告诫自己,“我能等的。” 她会嫁给他,他们会一直一直在一起,所以他不用心急,他会得到她的。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更晚了抱歉= =应该是**抽了,打电话给客服才成功~ 一直有人问我那个人是不是宋先生,我只能说,不管是为了和谐还是为了这篇文的独立性,我都是不会正面回应的,但是我知道很多人一直惦记着他,我也是,所以在这篇文里,我准备了一些似是而非的小礼物 我在这篇文里准备的这些小惊喜,希望不会给大家带来反感,因为如果纯粹的为了剧情,大可以不必这么写,因为男主一手策划了这一切才更牛逼不是吗? 但我还是那么写了,我想,蛊祸的读者看到,一定会明白,会为了这一点细小的礼物而开心,如果不是,也不必在意,那真的只是很小的一点点,不会影响剧情,大家就当是我的一点怀念吧 最后,不要在这篇文里找蛊祸的影子,霍云松不是宋峥清,孟樱也不是孙晴好,这是另一个故事了 ☆、第32章 巴山夜雨涨秋池 孟樱一晚上没睡好,有可能是酒店的床太软,有可能是昨天电梯上的突发事件还没有缓过去,不过更有可能是后来的意外太令人措手不及。 反正她一晚上没睡好,早晨起来的时候眼圈都是青的。 霍云松看着怪不忍心的:“一会儿回来睡个午觉吧。” 孟樱看着他心里还别扭,低头没说话。 霍云松也知道昨天吓到她了,以孟樱的性格,谈恋爱必须循序渐进,可谁能知道昨天会有这么一个猝不及防的意外呢? 不过事已至此,最好的办法就是装作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免得她尴尬:“你想好要去哪里了吗,我查一下路线。” “不用,我认识。”孟樱收拾好随身带的小包,竭力平静,“走吧。” 上午逛了两个展览,一个雕塑展一个香水展,看完以后在附近吃了顿简单的午饭,然后回酒店午睡。 这一觉就睡得十分香甜,醒过来已经三点多了。 孟樱吓了一跳,问霍云松:“你怎么不叫醒我,我还没有去给阿姨买礼物。”按照原来的计划,她下午睡醒后就去附近的百货商店里买份礼物,不用太贵重,但也要还了那个手机的人情。 “没关系,还来得及。”她睡得那么好,他怎么忍心叫醒她。 孟樱赶紧起来洗脸化妆,虽然仇兰桂说只是家常便饭,但既然去长辈家里,还是应该穿着得体。 她选的礼物是碎钻胸针。 如果只是去吃一顿便饭,这样的礼物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问题就在于……说好的便饭变成了一个晚宴。 要不是下车的时候看到来接她的左晨旭,孟樱还以为自己走错了门,她问:“不是……吃便饭吗?” “我妈没和你说吗?”左晨旭西装笔挺,语气却有些焦躁,“她可能忘记了,我们家出了点事。” 孟樱马上说:“那我改天再来拜访阿姨好了。” “别啊。”左晨旭几乎是硬把她拽进了家里,低声说,“我妈心情不好,看到你来肯定很高兴,宴会是晚上六点开始,现在还早,拜托你了。” 孟樱看着来来去去准备晚上宴会的酒店人员,想不明白怎么就和说好的不一样呢。 左晨旭拉着她上楼,推开一间房门:“妈,樱樱来了。”说罢把她推了进去。 孟樱不能再走,只能硬着头皮进去:“仇阿姨。” “樱樱来了。”仇兰桂坐在梳妆镜前挑选配饰,看见她还温柔地笑了笑,“比以前漂亮了那么多,我都认不出来了,真是女大十八变。” 孟樱脸颊微红:“阿姨不要笑话我了。” “哪有,我说的是实话,你这孩子啊,就是太实诚了。”仇兰桂拉着她在身边坐下,仔细打量她。 二十二岁的孟樱年轻漂亮,健康温顺,不争不抢,就好像是每个婆婆都会喜欢的儿媳妇。 仇兰桂很满意,拍了拍她的手,亲昵地说:“本来呢是想叫你来家里吃个便饭,没想到出了点意外,多叫了几个朋友,你也别在意,阿姨朋友的孩子们也会来,你就当是多交几个朋友。” 孟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下意识地推拒:“那我改天再来吧。” “没关系,都是我们家的熟人,你从小就内向,不都是小旭带着你玩吗。”仇兰桂的语气不容反驳,“怎么,你连阿姨的面子都不给了?” 孟樱浑身不舒服,还要笑着说:“阿姨别这么说。” “那就对了,今天是阿姨的生日,你也希望阿姨开开心心的过,对吧。”仇兰桂抓着她的手出去,把在楼下忙碌的左晨旭叫了上来,“小旭,你带樱樱到处转转,我今天就把她交给你了,要是照顾不好,看我不剥了你的皮。” “妈,看你说的,我还能不照顾樱樱啊?”左晨旭拉了她的胳膊,“走,我带你去看看我家的花园,你不是一向都喜欢这种花花草草么。” 他拉人的力道太大,孟樱赶紧跟着他走了几步:“等等。”她问,“怎么回事呀?” 左晨旭叹了口气:“我爸昨天在家里放了个大雷。” “左叔叔?” “嗯,他说他外头有个女儿,想借这个机会带回家里给大家介绍介绍。”左晨旭面无表情地说,“比我才小了三岁。” 孟樱脚步一顿,难以置信:“叔叔……” “我妈气疯了,和我爸大吵了一架,我爸这次态度挺坚定的,他说他一直不知道外头有那么个女儿,还他妈当年的初恋生的,说是有次同学聚会喝多了……当时没在意,不知道那个女人怀了,总之那个痴情的女人等了十几年,现在夏紫薇找上门来了。”左晨旭冷冷地说,“反正我爸是信了。” 第27节 孟樱觉得一时不能接受:“所以……” “我爸说,说是私生女是上不得台面,就说是堂妹,想把她拉进这个圈子里来,好以后找个结婚对象。”左晨旭也气得不轻,想不到他爸竟然能办出这样的荒唐事。 “阿姨同意了?” “应该是吧,他们俩昨天说了一夜,好像达成了共识,”左晨旭猜测是他爸付出了不少利益才能让他妈松口,但这个就不必对孟樱提了,“今天早上临时叫人来安排,这么匆匆忙忙叫人家来吃饭,别人猜不出来才有鬼。” 孟樱沉默了一会儿,轻轻叹了口气:“那阿姨该怎么办啊。” “这你不用担心,我妈伤心是伤心,那么多年的夫妻了,”左晨旭带着孟樱在院子里乱逛,“不过她肯定不会被打倒,我妈是个坚强的女人。” 孟樱想起霍云松对仇兰桂的评价,点点头同意了他的说法。 左晨旭看起来轻松一点儿了:“一会儿来的都是我们家比较要好的几个朋友,我给你介绍介绍,人都不错。” “不用了。”孟樱赶紧说,“我一会儿就回去了。” 左晨旭不同意:“那怎么行,你难得来一趟,不许再说走了,不然我翻脸了啊。” 孟樱对他这样最没办法,幸好她也想着还要等霍云松来接她,勉强同意了。 左晨旭这才高兴起来,带她在花园里转悠,两个人随便聊了聊小时候的趣事,那边就有佣人来说客人到了。 左晨旭得去迎接,孟樱正巧也累了,干脆坐在花园的秋千上休息:“你去吧,我在这里歇会儿。” “那行,你要喝什么吃什么就叫人给你拿过来,别客气,就像以前来我家一样。” 左晨旭一走,孟樱就想拿手机把事情和霍云松说一声,可谁知道他前脚一走,就有个女孩子后脚跟了过来:“孟姐姐吗?” 孟樱抬起头,那个女孩对她很客气地笑了笑:“我能坐在这里吗?” “嗯。”孟樱给她让了一点位置。 那个女孩就笑着说:“刚才看你和大哥聊得那么开心,应该就是爸爸说的孟姐姐了。” 孟樱对她笑了笑,疑惑道:“你是……” “我叫余秋池。”她大大方方地说,“就是那个被领进门的小三的女儿。” 孟樱这下是真的意外了,可她就算心里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也不会表达出来伤害别人,所以只是微微笑了笑:“余小姐的名字很好。” 问君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名字虽然好,但落在外室所生的女儿身上,怎么都有些讽刺。 “孟姐姐果然脾气好,怪不得婶婶喜欢你。”余秋池对她笑着说,“虽然爸爸有别的想法,但我倒是和仇阿姨一样,都觉得孟姐姐好。” 饶是已经听过霍云松的分析,孟樱还是止不住地诧异:“什、什么?” “姐姐不会不知道吧?”余秋池更惊讶了,“今天宴会的主角不是我,而是给大哥挑的儿媳妇……仇阿姨应该是看好姐姐的,不过我爸爸有别的想法。” 孟樱错愕地看着她:“是这样的吗?” “原来姐姐真的不知道呀。”余秋池好像很懊悔自己说漏了嘴,“我不是故意的。”她好像很歉疚似的,朝她欠了欠身就离开了。 孟樱也坐不住了,找了一个卫生间给霍云松打电话。 听了前因后果,霍云松也感觉到了不对劲:“我记得三天前你们就约好了吃饭吧。” “对,而且是说吃个便饭的。”说好的便饭变成了高大上的宴会,孟樱现在进退两难,愁都愁死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呀?” 霍云松说:“请你吃饭是真,趁机相亲也是真,但中间肯定发生了什么变故,否则仇兰桂支持的是你,可却让你随随便便上门了,这很不对劲。” 更不对劲的是,那个余秋池怎么会现在出现?照理说,她应该在十月份后才会出现,是哪里出了变故? 霍云松知道凡事都有蝴蝶效应,很多事在不知不觉中会发生改变,但他从不干涉左家的事,为什么余秋池会提前出现了? “你不用着急,既然你不会做左家的媳妇,那就当个普通的客人就可以了。”霍云松心中的疑惑没有解开,但他还是先安抚了孟樱,“我还是会来接你。” 孟樱应了一声,却迟迟不肯挂电话。 霍云松想了想就明白了她的迟疑:“你是担心到时候仇兰桂下不来台?” 仇兰桂一心扶持孟樱,她却有了男朋友,这样明晃晃的打脸或许会让她很难看,这和孟樱原本想无声无息解决此事的初衷是违背的。 “阿樱,这没有办法,所有的事都不过是她一厢情愿,她没有提前和你打招呼就让你面临这样的情况,那后果她也要自己承担。”霍云松说,“这是自食其果,你不用愧疚。” 孟樱轻轻叹了口气:“好吧。” 挂了电话出去,外面已经有了热闹的说笑声,她给自己催眠,这些事都和她没有关系,她不会介入左家的家事,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客人。 然而,似乎上天并没有听见她的祈祷,仇兰桂一眼就看到了她,笑语盈盈地叫她过去:“樱樱来,到阿姨这里来。” 同一时间。 霍云松在反复揣摩今天的怪异之处,余秋池肯定不是简单货色,她在孟樱面前说的那番话太刻意了,如果孟樱真的对左晨旭有意思,恐怕就要心乱了。 她的目的是什么呢?觉得孟樱会嫁进左家,提前刷个好感度?有或者是在向仇兰桂示好? 不像。不管她怎么做,她都是小三的女儿,仇兰桂和她是死仇,于情于理,她都应该支持自己的父亲才对。 最令他忌惮的是,余秋池出现的时机不对,前世她出现在左家时是九月左父的寿辰,和这一次类似,左父把她带回家中,声称是自己的女儿,并将她带到寿宴上介绍给亲朋好友认识。 可现在才六月,她这次为什么会提早出现……霍云松疑虑更重,他再度回想了一番孟樱刚才所说的话。 余秋池的母亲是在同学聚会上和左父好上的,同学聚会? 他记得没错的话,前世那个捉奸视频爆出来的时候正逢十一,恰好是孟樱和左晨旭的初中同学聚会。 还记得从前她自嘲过:“我唯一参加的两次同学聚会都好像是我命运的转折点,一次和他重逢,一次嫁给了他。” 还记得当时网上的评论都是“防火防盗防同学”,所以,一样是同学聚会? 看来黄璨安排在那一次并不是偶然,对于仇兰桂来说,丈夫在同学聚会上和初恋重温旧梦,还生了女儿,是心里拔不出来的一根刺。 就在不到一个月以后,孟樱又和左晨旭在同学聚会上被“捉奸”,哪怕那是她看好的儿媳妇,做出这样的事情来不仅丢了左家的脸,更在她心里扎了第二根刺。 如此一来,孟樱或许前世不仅没有得到仇兰桂的支持,甚至这位原本一力主张她嫁到左家的女人,很可能漠视了她的死亡。 这个黄璨绝不简单,这时机安排得太好了。 霍云松一直有一个地方想不明白,那就是孟樱一直安分守己在自己的香铺里,为什么会引起那个鹰犬的注意,觉得她手上有振灵香? 是谁泄露了这个消息?孟家人?不可能,他们根本不知道那是什么。 左晨旭?他对香料一窍不通,孟樱不可能会特意提起这件事。 他始终怀疑那个人是黄璨,只有这样才能解释孟樱的命运,不,那不是命运,弱者所谓的命运,不过是强者手里的一局棋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我居然给一个炮灰取了一个不错的名字_(:3」∠)_ ☆、第33章 上错车 霍云松重新梳理了一遍黄璨的动作。 首先,在五一的高中同学聚会上出现,指责孟樱是小三,并发帖造谣,可惜那时无图无真相,并没有起波澜,但她把左晨旭的目光吸引到了孟樱身上,不管左晨旭从前对孟樱有没有想法,他都重新对她起了心思。 之后,十一的初中同学聚会,她自导自演了一场捉奸大戏,促使孟樱加入左家的同时又搞臭了她的名声,以及,利用余秋池在仇兰桂心里埋了刺,让这位左家的当家夫人和孟樱起了隔阂。 再然后,她或许通过某种方式,把孟樱拥有振灵香的消息透露了出去,引起了某位大人物的重视,鹰犬指使孟家人盗走了振灵香。 同时,有人开始明面上打压左家,要求左家找出振灵香,孟樱为了左晨旭,应该会选择把香拿出来,可惜那个时候她已经没有了,振灵香已经被孟大姑一家卖掉。 左家迁怒孟樱,左晨旭与孟樱的感情出现了裂痕,渐渐的,左家衰微,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向了孟樱。 黄璨再度出现,以拯救者的姿态帮助了左晨旭,左晨旭出轨,孟樱落胎,在医院被查出患了癌症。 两人离婚,孟樱到了苦海寺。 他们遇见了,相爱了,阴阳永隔了。 霍云松想到孟樱的死,不得不深吸几口气来平复内心,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余秋池提前出现,为什么? 她在黄璨安排好的戏码里究竟充当了什么角色,毕竟她出现的时机太巧,前脚一膈应仇兰桂,孟樱就和左晨旭在同学聚会上发生了关系? 他从不相信巧合,她应该是黄璨埋伏在左家的棋子。 这样或许就能解释为什么孟樱后来会得癌症,他原以为是孟樱原本就身体不好,但这几个月相处下来,她分明很健康。 一个健康的人怎么会在短短的几年里就重病不起?除非有人刻意投毒加害。 如果余秋池提前出现,是否也证明黄璨的动作提前了? 在母亲宴会上爆出来和左晨旭有染会如何?霍云松冷静地假设,左家脸面无光,仇兰桂尤其如此,就算把孟樱娶进家门,这件事也不可能忘记。 黄璨达到了目的,余秋池呢?她打了仇兰桂的脸。很好,双方得利,极有可能结盟。 霍云松站了起来,给陶柏打电话:“你在哪里?” “我、我在家啊?”陶柏一脸懵。 “我给你个地址,你尽快开车到那里,我会马上和你会面,阿樱有危险。”霍云松挂了电话,起身下楼,招手拦了一辆出租车,吐字清晰,“到天源路19号帝景别苑,请尽快。” 他的语气和态度带着天然的压迫感,出租车司机一个激灵,一脚踩下了油门。 霍云松紧皱眉头,这个黄璨到底是什么人? 她玩弄了左晨旭,以拯救者的姿态再度出现,濒临危机的左家把她视为最后的希望,她如愿以偿重新得到了左晨旭,并以胜利者的姿态俯视了曾经看不起她的仇兰桂。 整出戏里她需要做的事并不多,两次聚会,一个余秋池就足够了,不过是茶余饭后随便下了一步棋,不费吹灰之力。 可这时机之准你,心思之缜密,不是寻常人可以做到。 京城黄家有这号人物?不可能,黄家这一辈的女孩子只有三个,都是以“攵”命名,没有名“璨”的女孩儿。 除非……外室女?奇怪,如果真的是黄家的女儿,哪怕是私生女,也不至于对左晨旭那么念念不忘,绕了那么大的圈子还要和他在一起。 或许是他想多了,毕竟前世他处理掉黄璨并不费劲,可能只不过是平民百姓家出了个厉害的角色罢了。 霍云松揉了揉眉心,他离开霍家前时间太过紧凑,为了把事情安排妥当,他并没有仔细调查过黄璨,这是他的疏忽。 “师傅,可以再快一点吗?”他抽了张百元大钞给他,“我很赶时间。” 司机默不作声接过了钞票,忍不住多嘴:“我能多问一句,您那么急是干什么去吗?” “捉奸。” 还以为是逃逸,原来是捉奸?司机精神一震,同为男人,头上发绿绝对不能忍。 他马上又把码数提高了,信心满满:“看我的。” 是他快,还是黄璨快? 孟樱也不知道,就好像她不知道为什么喝了那杯柠檬水后会突然失去意识。 第28节 吵醒她的是男人粗重的呼吸声,她费力撑开眼皮,只能看到左晨旭的脸,他意识不清地扯着她的裙子,想把她的衣服脱下来,他的手揉捏着她的胸脯,另一只手伸进了她的裙子里。 孟樱吓坏了,昨天霍云松抱她的时候她也感觉到了害怕,但现在不一样,她感到了深深的恐惧。 她想推开他,可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她出声试图唤醒他:“晨旭,你疯了,你放开我。” “樱樱啊。”左晨旭动作没停,“看不出来你很有料啊,没事,我会娶你的。” 他终于摸到了她背后的拉链,用力拉开,大片洁白的肌肤暴露出来,孟樱用力推开他:“你放开我。” 她眼泪大颗大颗涌出来,哀求他,“你不要这样。” 左晨旭昏昏沉沉,只保留一丝意识,他只想遵从本能:“你别动。” “求求你了,放开我吧。”孟樱泣不成声,“我不要这样。” “什么?”左晨旭没听清,他剥掉了她的长裙。 砰,门被人一脚踹开,孟樱的心跳也差点停止了。 有人一把拽开了左晨旭,关切地俯下身:“阿樱?” 孟樱的视线被泪水模糊,她没有看清他是谁:“我不要这样,救救我。” “是我。”霍云松把她的衣服扯好,把她横抱起来,“没事了,我们离开这里。” 孟樱眨眨眼,泪水掉出眼眶:“霍云松?” “是我,我来迟了。”霍云松沉声说,“我们先离开这里。” 一阵脚步声传来,陶柏探头一看,脱口而出:“卧槽??” “我找到她了,快走。”霍云松低声说。 陶柏都快吓尿了:“好好好,赶紧走,妈蛋我们这是擅闯民居啊〒▽〒” 左家的别墅有后门,他们不过是寻常富贵人家,安保力量只有小区的保安,根本拦不住他们,霍云松带着陶柏很轻松地就撬了后门进去,所有人都在楼下聊天吃饭,音乐声掩盖了一切。 他没有看见黄璨,恐怕她也没准备那么快出现,只要余秋池能让宾客看到房间里的那一幕就够了。 霍云松心中冷笑,更紧地抱住了孟樱,她伏在他怀里,一声不吭。 陶柏一直到开车离开这边还没反应过来:“这他妈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个左家你熟悉吗?”霍云松问。 陶柏想想,摇头:“不熟,不是一个圈子里的。” “嗯。”他低头思量片刻,还是说,“如果你方便,就去查一下左晨旭在北京的那个女朋友,她叫黄璨。” 陶柏问:“是她干的?” “**不离十。” “为什么?” “不知道。” 陶柏没有多问,应承下来:“我反正过两天就要去北京了,我会努力问的。” 霍云松投桃报李,提点他:“去那个陶艺店的时候,姿态摆得低一点,客气一点。” 陶柏秒懂:“明白!”说完,他又很严肃地表态,“sakura是我的朋友,我帮她是应该的,你不用太客气。” 霍云松一怔,笑了笑:“也对。” 剩余的路途是一片沉默,陶柏把他们送回酒店,想了想,很认真地说:“如果左家的人问起来了,你就推到我身上,我在省城里还有点脸,不信他们敢来问我。” “好。” “那我走了。” “一路小心。” 送走了陶柏,霍云松才走到床边问孟樱:“阿樱?” 孟樱蜷缩在被窝里微微发抖,霍云松满心愧疚:“对不起,阿樱,我来晚了。”他头一次发觉自己原来也有词穷的时候,“没关系,已经过去了,是我,我不会伤害你的。” 被子下传来一声低低的抽泣:“我很害怕。” “我知道。”霍云松温声说,“谁遇到了这样的事都会害怕,没关系的,我在这里,没有人可以伤害你了。”他试着去握她的手,她挣脱了,把手缩进了被子里。 但霍云松已经察觉到了不对劲,孟樱的手烫得惊人,他皱眉,“阿樱,你是不是不舒服?” 过了好一会儿,孟樱哽咽着说:“我很难受,怎么办?” 霍云松一时难以确定她服用了什么药物,斟酌半天,还是下定决心:“我们得去医院。” 如果只是纯粹的助兴药也就罢了,如果是毒品……那可就完了。 孟樱不肯:“我不去。” “听话,万一是□□怎么办,对你的身体会有损害的,别担心,我会一直陪着你,医生不会笑话你的。”霍云松半搂半抱把她弄起来,替她稍稍整理了一下衣着,扶着她去医院。 酒店附近就有一家大型综合医院,他挂了急诊,孟樱抽了血去化验,整个人难受得蜷缩在他怀里。 化验结果很快就出来了,霍云松扫了一眼,松了口气:“没事没事,只是很普通的药而已。” “我怎么了?”她的眼睛雾蒙蒙的,双颊发红。 霍云松没有回答,孟樱更害怕了:“到底是怎么了?” “迷药而已。”大庭广众之下告诉她是催~情药,她得在地上找个缝钻进去。 回到酒店已经是凌晨一点多,霍云松拿了冷毛巾给她擦脸,擦了两下发现没卸妆,他重新找了卸妆水一点点替她擦掉化妆品,孟樱强忍着不适:“我是怎么了?” “药劲还没过去。”霍云松喂她喝了点水,“别担心,一会儿就好了。” 孟樱松了口气:“会好的吗?” “当然。”霍云松坐在她床边握着她的手,就像前世一样,“这次是我不好,我不该叫你去吃饭的。” 孟樱说:“不关你的事,是我自己不小心,是我太笨了吧,人家给我喝我就拿来喝了。”在仇兰桂家里,又是一个明显对自己释放善意的女孩从服务生手里端了杯柠檬水给她,她怎么能想到饮料里被下了药? 这种一看就是电视剧里的狗血剧情,怎么会真的上演? 她想不明白。 她更不明白的是,左晨旭显然并没有完全失去意识,他怎么可以放任自己做出那样的事来? 十几年的老朋友,青梅竹马的邻居,难道这些情分,他一点都不念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霍云松:阿樱,上错车了,快下来 好了,左晨旭彻底狗带,樱樱不会原谅他的,大家放心 ☆、第34章 谈判 孟樱觉得自己做了一个噩梦,梦里她被人死死压在身下,她不能动弹,不能言语,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被侵犯。 她想哀求他放开自己,但她发不出任何声音,哪怕是哭泣也做不到。 绝望充斥了她的内心,她几乎想一死了之。 然后,梦醒了。她睁开眼,看到霍云松打开了她卧室的灯,她眨眨眼,慢慢坐了起来:“我又做梦了。” “我知道。”霍云松扶她坐起来,“没关系,只是梦而已。” 孟樱抬头看着灯,觉得眼睛酸涩,她闭上眼,喉咙干涩:“我是不是一个特别没有用的人?” “为什么会这么说?” “我知道家里人偏心,我很难过,但还是一次又一次勉强自己回去,因为我做不到恩断义绝。 读大学的时候,同学来借我的衣服穿,我不愿意的,可我说不出拒绝的话来,只能把那件衣服偷偷丢掉了。 这次也是,如果我能坚决地说要走就好了,可仇阿姨那么说,我就拒绝不了了,这也就算了,后来……我也只知道哭,我连推开他都做不到。” 孟樱抱着膝盖,哽咽着说,“实际上没有发生什么,可我还是每天做噩梦,我想起来还觉得好害怕。” 霍云松什么都没有说,静静地听她倾吐心事。 “你说你喜欢我,我一开始是很不相信的。”孟樱自嘲地笑笑,“我没有什么值得别人喜欢的。” 霍云松低声笑了笑:“那只是你自己不知道而已。”他耐心地说,“你在我眼里,就像是沙子中的珍珠一样,怎么会不喜欢呢?” “这不可能。” “真的。”霍云松抱住她,“你很好,你觉得自己不好的地方,恰恰是我觉得你最珍贵的地方,人非草木,如果情分说断就断,那这个人也未免太可怕了。” 孟樱把脸靠在他肩头,迷惘地问:“你不觉得我是一个很懦弱的人吗?” “不,你是个温柔的人。”霍云松吻着她的头发,“温柔的人总是要吃亏一点。” 孟樱破涕为笑:“你哄我好了。” “我说的是实话,何况,不是有我吗?”他的嘴唇碰到了她的耳垂,她微微一颤,“我存在的意义,就是替你做你做不到的事。” 孟樱贴近了他一分:“才不是。”她抬起头来,与他四目相对,“我遇见了你,我才觉得……才觉得……”她找不到合适的形容,“我才觉得心里安稳了。” 她不再是没有人在意的浮萍,她有了男朋友,有了可以依靠的人,有了可以倾诉的对象,她觉得自己不再是断了线的风筝,有人牵着她了。 这种有所依的感觉太好了,让她从内心深处温暖起来。 霍云松就笑:“所以,有我在身边才能睡安稳吗?” 孟樱有点难为情,这两天她如惊弓之鸟,只有霍云松陪在身边才会好一点,这让他不得不陪着她睡着之后再回去,可她半夜又会梦魇,还要害得他时常半夜起来照看。 “我……”她想说什么,霍云松伸出手,手指贴上了她的唇:“好了,什么都不用说,睡吧,我陪你。” 孟樱感激地笑了笑,霍云松替她盖好被子:“什么都不要想,我就在这里,没人可以伤害你。” 孟樱做了几个深呼吸,情绪略略平稳,霍云松握着她的手,关掉了灯:“好了,我就在这里,睡吧。” 他有一下没一下拍着被子,就好像是哄孩子一样哄她睡觉,孟樱一开始还觉得有些好笑,可渐渐的,她在这样规律的拍打节奏中有了浓浓的睡意,不知什么时候,她竟然已经睡着了。 黑暗里,霍云松的眼睛冰冷至极。 第二天一大早,不速之客登门了。 孟樱是被拍门声吵醒的,霍云松就站在窗边,一语不发地看着门外的几个人,面色冷峻,她心里不安:“怎么了?” “不该来的人还是来了。”霍云松淡淡说,“我下去会会他们。” 第29节 孟樱脸色一变:“是、是他吗?” “除了他们母子,还有你的父亲,继母,弟弟。”霍云松每吐出一个字,孟樱的脸色就苍白一分,她难以控制自己的泪腺分泌出泪水:“为什么?” “赔罪。”霍云松说,“阿樱,我不想让你听到我和他们的谈话,所以我会把门锁上,你待在房间里不要下去,好吗?” 孟樱仰着头,乌黑的头发散落肩上,嘴唇苍白毫无血色,看起来格外惹人怜惜:“为什么……” “信我吗?”他柔声问。 孟樱点点头,抬起手背擦掉了眼泪,鼻音浓重:“嗯。” “不要下去,等我,做得到吗?”他扶着她的肩膀,声音依旧柔和。 孟樱又点了点头。 霍云松吻了吻她的额头:“乖。” 下楼的时候,他的心情意外地平静,左家人的到访,孟家人的参与,都在他的预料之中。 因为那天,孟樱遗失了原本裙子上的腰带。 只要余秋池带人到了那个房间,发生过什么事根本瞒不住人,而见证这个场景的人里,一定会有仇兰桂。 仇兰桂肯定能猜到是谁,就算左晨旭不肯说也没有用,他们一定会上门来“赔罪”,或许,为了增加说服力,他们还会邀请孟家夫妇。 只要左家提出娶孟樱,孟家夫妇的怒火必然会消散十之**,毕竟在许多人看来,这不失为一个好结局。 左家会对孟樱有愧疚,左家财力雄厚是个好亲家,两人又是青梅竹马……霍云松随随便便就能想到八百十条说服的理由。 呵。他心里冷笑着,慢慢打开了门。 “樱樱……”原本准备喊女儿的孟卓良卡壳了,“你是谁?” 霍云松淡淡说:“进来说。” 一行人进了门,霍云松又把门重新锁上,小县城爱八卦的人太多,他不想孟樱受到二次伤害。 他转过身,几乎所有人都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仇兰桂更是以审视的目光把他扫了好几遍。 他说:“我姓霍,是阿樱的男朋友,她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所以我来和各位谈谈。”他的目光在仇兰桂面上停顿下来,仇兰桂面上不显,心里却掀起了惊涛骇浪。 这个眼神……这个眼神竟然令她不寒而栗。 孟卓良将信将疑:“你是樱樱的男朋友?怎么没听她提起来过?” “恕我直言,这只能证明你作为一个父亲十分失职。”霍云松对孟飞龙说,“小龙,你到楼上去。” 孟飞龙是死皮赖脸跟着过来的:“为什么呀?” “你姐姐现在很害怕一个人待着。”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刻意看了左晨旭一眼,“你去楼上陪她说说话。” 孟飞龙不由自主地迈开腿:“哦。” “待在门外就行了。”霍云松淡淡说,“她也怕人靠近。” 孟飞龙头皮一紧,总觉得浑身发毛,迫不及待地上楼去,不想在这里多停留一分钟。 霍云松带他们到了静室坐下,孟卓良近乎苛刻地打量着他,率先开了口:“既然你是樱樱的男朋友,那我也算是你的长辈……” “我知道你们来干什么。”霍云松充耳不闻孟卓良的开场白,自顾自开了口,孟卓良微怒,正想说话,尤琦秀在他胳膊上掐了一把,示意他闭嘴。 左晨旭理亏,所以马上就说:“我们是来找樱樱的。” “她不会见你。”霍云松讥笑道,“如果你真觉得对不起她,那就应该再也不要出现,然而,你没有。” 他微微侧头,“你以为你痛哭流涕地道歉她就会像以前一样原谅你?你以为这是一件赔礼道歉就能揭过去的事?你以为,你是谁?” 左晨旭沉不住气,刚要发火,仇兰桂一巴掌把他拍了下去,她看着面前这个年轻人,微微笑:“你虽然是樱樱的男朋友,但你并不能替她做主。” “我可以。” “这件事还是我们和她面对面谈来得好,或许她有别的想法呢?” 霍云松嗤笑:“你过来,无非是想告诉她,你儿子知道错了,这是一个意外,你们觉得非常抱歉,不过事已至此还是要想想挽救的办法,正好,她和左晨旭青梅竹马有感情基础,不如试着相处相处,正好你一直都很喜欢她,想要她作儿媳妇……不就是这样吗?” 尤琦秀面色微微变化,霍云松说的没错,今天仇兰桂先到了孟家,言语客气,态度低三下四,先道歉,再提出解决办法,连消带打就搞定了他们夫妻。 仇兰桂被人戳破了算盘,脸色逐渐难堪起来。 “如果是赔罪,那不如请你解释解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阿樱会遇见这样可怕的事?”霍云松曲指敲着桌面,神色淡漠,“还是你觉得让你儿子娶她就是最大的诚意最大的赔罪了?” 仇兰桂柳眉一竖:“这是你对长辈的态度?” “长辈?你?”霍云松唇角一勾,“我给你看点东西吧。” 他掏出一部手机,点开一段视频,里头断断续续传来孟樱的声音……“你放开我……求求你了”。 左晨旭顿时面红耳赤,他暴怒:“你为什么会有这个?” “这部手机就出现在那个房间里,我带阿樱走的时候带走了它。”霍云松关掉了视频,收回了手机,“若不然,我怕这个视频落到有心人手里,会成为要挟她的把柄。” “你是什么意思?”仇兰桂拍桌而起。 霍云松从口袋中取出一张纸展开,推到她面前:“这是当天晚上阿樱去医院的化验单,她被人下了药,再加上这个视频,”他冷冷道,“我们可以告你儿子强~奸未遂。” 没有人预料到会有这样的后果,仇兰桂问:“你想告到法院去,不怕阿樱被人戳脊梁骨吗?” “我知道这个社会就是喜欢指责受害者。”霍云松神情不变,“不过,无所谓,我会娶她,我会照顾她,正好,你们所有人都伤了她的心,她除了我,没有任何人能依靠,我可以带她走。” “这个社会,谁关心谁的过去,换一个城市,没有人知道她是谁,但你儿子永远都是□□犯,你觉得呢,仇女士?” 孟卓良太阳穴青筋暴起:“你要带走我的女儿,你问过我了吗?” “作为一个父亲,你没有保护好你的女儿,甚至还要为伤害她的人求情。”霍云松抿了抿唇,像是听了个好笑的笑话,“问你?” 尤琦秀从进门开始便沉默,现在才开口:“大家是来商量处理办法而不是来吵架的,对吧,我想你要带樱樱离开,她一定也会很难过的,我们都是为了她好,所以这件事还是心平气和解决最好,没有必要闹成这样。” 仇兰桂勉强冷静下来:“说吧,你的条件。” “带着你儿子滚得远远的,永远不要出现在她面前。” 仇兰桂说:“视频给我。” “不。”霍云松微笑起来,“我不是在和你谈生意,我是在要挟你,不想你的儿子身败名裂就滚。” 仇兰桂冷笑:“做人留一线,你别太过分。” “接受,或者不接受,你只有这两个选择。”霍云松好整以暇,“我给你一分钟的时间。” 左晨旭额上沁出汗来:“妈?” 仇兰桂做出了决定:“我是看在樱樱的面子上,如果这个视频流出去了,被毁掉的肯定不是我儿子,我希望你记住。” 霍云松做了一个请的手势,仇兰桂面色极为难看:“走。” 左晨旭不忿,突然喊起来:“樱樱你在不在,我要和你说话……”他话音未落,霍云松猛地起身,一把揪起他的衣领,掐住他的脖子把他摁到了墙上。 气管被人扼住,左晨旭呼吸不得,脑袋充血,整张脸涨得通红。 仇兰桂扑上去想拉开他,霍云松一转身,直接把左晨旭当做武器推了出去,正好撞到了扑过来的仇兰桂,母子两人摔到了一起。 “再不滚,我就不客气了。”他站在那里,身长玉立,但仅仅用目光就逼迫他们起不出反抗之心。 尤琦秀看在眼里,心中暗暗惊惧,她那个闷声不响的继女,究竟找了个什么样的男朋友? 作者有话要说:  好了,主线剧情到此告一段落,下次就该是掉马了_(:3」∠)_ 明天继续我最喜欢的日常~ ☆、第35章 鱼圆 霍云松上楼的时候,孟飞龙正一屁股坐在门外面绞尽脑汁和孟樱聊天:“姐,我昨天就放暑假了,我妈叫我去上补习班我不想去,你要不帮我说说情吧……” 他和孟樱相处的时间太少,感觉自己的话题也干巴巴的根本聊不下去,一看到霍云松上来,如蒙大赦:“姐夫你来了,搞定了吗?” 这声姐夫说得霍云松心情甚好,他总算露出一丝笑意:“嗯,已经好了。” 孟飞龙犹豫了一下,压低声音问:“我姐她真的……” “就算没有,这也是犯罪。”霍云松说,“我不会让他再见你姐姐。” 孟飞龙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这一代的孩子都格外早熟,他犹豫了一下,试探着提议:“那、那我能来这儿过暑假么?” 霍云松挑眉,以目示意。 孟飞龙抓抓脑袋,有点不好意思:“我妈没空管我,让我上补习班,但是吧……我下个学期就高三了,这暑假才半个月,我不想去啊,不如陪陪我姐。” 恐怕陪姐姐是假,不想去补习班是真,又或者,还和女朋友有约定……霍云松笑了笑,开了门:“那你得问你姐姐。” 孟飞龙和孟樱求情:“姐,你就帮帮我吧,我就半个月的暑假我妈还要我去补习班,她想让我最后一年冲进年级前十。” 孟樱勉强笑了笑:“那你来吧,我帮你补习好了。” “诶?”孟飞龙一愣,突然想起来他姐是以全校第一的成绩考进省城大学的,妥妥的学霸。 他乐了,“好,我这就跟我妈说,我明天过来。” 当时,孟樱和霍云松都以为他只是白天过来写作业晚上回家而已,然而,第二天一大早,孟飞龙拖了一个行李箱过来。 孟樱刚起来,抱着狸奴在看书,乍一见便错愕:“你带那么多东西来干什么?” “我不是要来住几天吗?”孟飞龙把行李箱往地上一放,“我睡哪儿?” 家里只有两间房……孟樱看向霍云松,他仿佛理解了她的眼神,又像是故意曲解:“你睡我那边吧。” “好耶。”孟飞龙从书包里翻出笔记本电脑,“姐,wifi密码是多少?” 孟樱:“……啊?” 孟飞龙觉得她是受过打击以后神思恍惚,不由自主放低了声音:“姐?” “123456。”孟樱回过神,给他报了密码。 孟飞龙满足了,抱着笔记本在房间里转悠一圈,到静室里安安静静上网去了。 孟樱这才问:“你和小龙住?”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霍云松心情好极了,“我想去你那里打个地铺。” 孟樱的第一反应是拒绝,可她想起了这几天他每天夜里来来回回折腾,莫名地心一软,松口答应了:“那好吧。” 霍云松上楼去收拾房间,还记得他曾算过,夏天结束前他可以搬到对面去,现在有神助攻在,竟然在盛夏开始前就达到了阶段性目标。 第30节 可喜可贺。 他心情一好,做的菜就格外丰盛,中饭是芙蓉蛋、茭白榨菜肉丝和鱼圆,那鱼圆白白胖胖看似普通,孟飞龙咬了一口,鲜得他口水都流出来了:“这个鱼丸好好吃啊!这怎么做的呀?” “用白鱼、青鱼活者,剖半钉板上,用刀刮下肉,留剌的板上;将肉斩化,用豆粉、猪油拌,将手搅之;放微微盐水,不用清酱,加葱、姜汁作团,成后,放滚水中煮熟撩起,冷水养之,临吃入鸡汤、紫菜滚。”霍云松一边说着一边把一颗鱼圆夹到了孟樱碗里。 孟飞龙:懵逼.jpg “姐,他是说古文吗?” “说菜谱。”孟樱觉得应该履行一下做姐姐的义务,所以突然严肃地说,“下午你把作业写一下吧。” 孟飞龙:“……放假还不到三天呢姐姐。” “那每天写一点。”孟樱认真地说,“我上学的时候,一个礼拜就把作业写完了?” 孟飞龙张大嘴:“那后面的时间呢?” “读书,画画,帮姑奶奶看店。”孟樱决定下午把抽奖的礼物给画了。 孟飞龙觉得她姐变成这个样子,那个没见过几面的姑奶奶要负绝大部分责任。 养孩子不仅仅是给口饭吃,还要关注心理健康!by刚上过心理课的孟飞龙 吃过午饭,霍云松去厨房洗碗,孟飞龙厚着脸皮说下午一点再开始写作业,孟樱犹豫了一下,还是同意了:“说好了,一点啊。” “嗯嗯,一点。”孟飞龙应得爽快,反正又没说到几点。 然而,霍云松进门,给孟樱倒了杯热茶:“一点到几点?” 孟樱扭头看着他,孟飞龙这才说:“一点到五点,晚上我可以打游戏吧?” “戴耳机,不要吵到你姐姐。”霍云松温和地说,“不然我有别的主意。” 孟飞龙被他这语气说得浑身一哆嗦,就差指天发誓:“我保证。” 霍云松微笑:“很好。” 下午,孟飞龙冲了包速溶咖啡,开始苦逼地刷题,他上的是市里最好的高中,为了考上好的大学,所有人都在全力以赴。 这也就算了,他显然还背负着他爹和他爷爷的双重期待,尤琦秀甚至说连他出国深造的钱都准备好了。 如此殷殷厚望,实在让人亚历山大。 奋笔疾书了一个多小时,他起来舒展筋骨,一探头却看到书房里孟樱正靠在霍云松怀里,两个人坐在榻上一起看书。 卧槽!他捂住嘴,把要脱口而出的惊呼憋了回去,这真的、真的太辣眼睛了。 他不是没见过世面,亲嘴这种事他初中就做过了,毕竟长得帅又读书好,怎么会没有女朋友呢。 可小年轻偷偷拉手亲嘴的感觉,都比不上他们俩靠在一起看书。 好像他们自成一个世界,好像谁也无法打扰。 这种画面……有点美。青春期的少年在心里这么下了评论。 为了不打扰柔弱养病的姐姐,更为了不惹怒未来姐夫,孟飞龙难得锁在房间里写作业,烦了就打开手机刷刷微博,和女朋友微信聊聊天。 小女朋友说要和他比谁先做完暑假作业,他发了个“好”,然后重重叹了口气,两手托腮:不知道为什么,暑假第三天就觉得心好累啊。 “喵~”狸奴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进来,轻盈地跳上了窗台,尾巴扫到了他的咖啡杯,几根猫毛就这么掉进了他的被子里。 孟飞龙的脸顿时就绿了。 隔壁的两个人不知道小少年的玻璃心碎了一地,霍云松搂着孟樱,给她当人肉靠垫,两个人正在看同一本书。 《影梅庵忆语》。 “你喜欢董小宛吗?”霍云松问她。 孟樱摇摇头。 他又问,“芸娘呢?” 孟樱还是摇头。 “那你喜欢谁?”董小宛兼具才名艳名,一生都是传奇,而芸娘聪慧贤良,与沈复恩爱情深,孟樱居然都不喜欢。 孟樱说:“张出尘。” 红拂女?霍云松想了想,倒也不算太意外,有时候人们总是会喜欢一些与自己截然不同的人:“羡慕她?” 孟樱点了点头:“有时候我很羡慕那样的人,因为知道自己做不到,我这两天……”她稍微停了片刻才说,“看了一些文章。” 霍云松用鼓励的眼神示意她继续说,孟樱酝酿了好一会儿:“里面说,并不是穿着暴露大胆的女孩子更容易受到侵犯,正相反,真正被侵犯的都是看起来逆来顺受的女孩子,因为犯人知道就算做了什么,她们也不敢报警说出去。” “如果我不是这样的性格,是不是他就会放开我了?”孟樱说着说着眼眶又红了,“他明明知道我是谁,他叫了我的名字的。” 她不知道霍云松有那个视频,她怕他不相信,一遍遍强调,“我说了放开我,他认出我了,可是他没有,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霍云松当然知道左晨旭为什么不肯放开她,一是中了药,意志力不强,二是对她原本就有所图,三是觉得就算做了也不会有严重后果,大不了就娶她,如此一来,怎么会放手呢。 但现在把这□□裸的心思暴露给孟樱也太残忍了。 霍云松叹了口气,把人搂紧一点:“阿樱,这不是你的错,你想错了,人的性格有千千万万种,哪有对错之分,做错的是他而不是你。如果非要一个女孩子精通十八般武艺才能让自己不受伤害,那要法律要道德做什么呢?” “在这个世界上,好人不会因为你性格软弱就来伤害你,坏人也不会因为你坚强就放弃伤害,错的是加害者,而不是受害者,你怎么可以在自己身上找原因呢,你没有错,你也没有软弱,你很勇敢了,你告诉他你不愿意了不是吗?”他拿了纸巾给她擦眼泪,“我很为你骄傲,你有好多难得的地方,但你自己不知道。” 孟樱才不信:“你哄我。” “真的,第一难得是明辨是非,人心都是长偏的,自己身在局中,就不能真正客观公正地去评价一个人,仇兰桂算计你你却没有生气,是因为你知道她并不算是一个坏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你体谅她。 第二难得是你愿意退一步,人人都不愿意吃亏,不占便宜就算善良,可你愿意退一步,这样的事,我做不到,但你可以。” 霍云松略一沉吟,又说,“我那个朋友……其实以前我们并不熟悉,有一次,有人找上门去求情,他避而不见,被人骂仗势欺人,目下无尘,我问他为什么不见,他说老人家年纪大了,何必给他难堪。他不见不是拿乔,而是体谅,从此之后我就很服气。” “阿樱,以直报怨,以德报德,我认为你拥有这样的美德,这是很难得的事,所以不必怀疑自己,你很好。” 孟樱被他说得很不好意思:“我没有这样好。” “你是,所以我才那么喜欢你。” 他从前为什么会喜欢上一个病重的女人?不是因为容貌,不是因为才华,而是因为她难得的珍贵。 如果是他遭受了这些事,就算无法报仇,也必然心存怨恨。 可孟樱没有,他问她想不想要报仇,她拒绝了。 “我的生命已经剩下不到三个月,我已经受够那些事的折磨了,我不希望我最后的日子还要被那些事所困扰,它们已经离开我了,我现在觉得很平静。” “报仇不会让我开心,他们过得不好,他们出事了,死了,我还会去想是不是我做得太过分,我这样做到底是对还是错,我了解自己,我会陷入那样的痛苦中难以自拔。” “所以这样已经很好了,那些无关紧要的人已经不能伤害我了,我觉得这样很好。” 苦海寺的方丈说她有慧根,孟樱就笑:“那我也不想出家,我现在已经很难看了,如果头发也没了就更难看了。” 难看?怎么会难看呢,在他眼里,那个时候的孟樱好像珍珠一样光彩夺目。 这个世界上的强大有许多种,有钱有势是一种,武力值高超是一种,但孟樱的强大在于她的内心。 她不被外物所困扰,她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她可以控制自己不去怨恨,内心坚定,一往无前。 只可惜世人大多只承认外在的强大,而不愿承认内心的力量更加难得。 他看见了,所以为她神魂颠倒。 ☆、第36章 振灵香 暮色四合的时候,香铺里的晚饭也就开始了,晚上除了中午的菜之外还有一道炒鸭蛋黄,放了姜末和醋,吃起来颇似蟹黄。 孟飞龙一口气吃了两碗饭,还对孟樱抱怨:“奶奶做饭太油了,吃几次还好吃,吃多了腻得慌。” 孟天雄喜欢吃油腻的食物,孟奶奶做饭自然多依着丈夫来,而孟天雄觉得孟飞龙正在长身体,一个劲让他吃红烧肉猪蹄膀,吃得他都要吐了。 还是他姐这里的饭菜好吃,他姐夫真是个人才。 吃过饭,孟樱把他写完的试卷拿过来一张张检查,一个下午,孟飞龙写了语数外三张试卷。 “我明天下午再做理综的卷子。”孟飞龙托着脑袋看孟樱给他检查,孟樱先看得语文,她速度慢,看完一张发现霍云松帮她把数学和英语的都看完了。 “这一题从第二步开始就算错了。”霍云松握着铅笔给他把算错的地方圈出来。 孟飞龙看他一目十行相当佩服:“姐夫,你是学什么的?” 孟樱一听也好奇地看过来,霍云松头也没抬,漫不经心地回答:“核物理。” 孟飞龙惊呆了:“啊?这么牛逼!是哪个学校?” “剑桥三一。” 孟飞龙:噗通一声跪下想叫爸爸。 孟樱也意外极了:“你从来没说过。” “这些都不重要。”霍云松对她眨眨眼,“我最引以为豪的身份是阿樱的男朋友。” 孟樱面红耳赤,伸手拍了他一下,孟飞龙低头看试卷,嘴里不断说:“我什么都没有听见!” 孟樱在弟弟面前还是有点害羞:“既然这样,你盯着小龙把这几道题改了,我上楼去了。” “听令。”霍云松对孟飞龙勾勾手指,“最后一题我教你,过来。” 孟飞龙屁颠屁颠挨了过去:“姐夫你说,我听着。”妈蛋他老妈找的什么补习班都弱爆了,剑桥的高材生教他作业说出去没有人会信啊! 左晨旭算什么,最多一个富二代!他坚决站他姐夫这边一百年不动摇! “语文没什么问题,从今天开始,三天看完一本书就行了。”霍云松指了指孟樱的书架,“叫你姐姐帮你安排。” 孟飞龙点头。 “英语,”他翻了翻那张英语试卷,“不大好,明天你把你们的高考范围给我看一下。” 孟飞龙再点点头。 “数学还可以,你理科应该不错吧,明天把理综试卷做了我看看你的水平。”霍·不显山不露水·真·学霸·云松轻描淡写敲定了孟飞龙半个月的悲惨生活。 孟飞龙被霍云松盯着改完了卷子,这才得到准许可以在房间里打一会儿游戏,不知不觉就玩到了十一点多,他偷偷溜出去准备洗个澡睡觉。 路过孟樱门前时,他脚步一顿,侧耳倾听。 “吱呀——”门开了,霍云松看着他:“有事?” 第31节 “没、没有。”孟飞龙打死都不敢说是想听听会不会有不和谐的声响。 他好像想多了〒▽〒 孟飞龙被赶回房间睡觉后,孟樱才真正要面对和男朋友共处一室的局面。 霍云松抱了一卷草席,准备在地上打个地铺,孟樱坐在床上看他忙碌,纠结了半天,还是说:“不然。” 霍云松抬头看她:“嗯?” 她一咬牙:“你上来睡。” “好啊。”霍云松不见异色,自然地问,“睡里面还是外面?” 孟樱想想:“我睡里面吧。”她把自己的被子枕头挪进去一点,给霍云松腾出地方。 他把自己的枕头放上去和她并排,实在情难自禁,忍不住微笑起来:睡里面还是睡外面,虽然看似是个普通的问题,其实可以很好地揣测孟樱的心思。 睡外面,她还没有摆脱左晨旭带来的影响,下意识觉得在外面方便逃离,如果被关在里面可能会有危险,换言之,她还不够信任他。 但如果是谁里面,也就是说她潜意识中认为他挡在面前,她可以放心而不是害怕。 如此一来,孟樱的选择如何令他不高兴呢。 “那我关灯了。”霍云松拉灭了床头灯。 孟樱发现自己并不如想象中紧张,这几天的陪伴足以让她适应黑暗中两个人的独处。 霍云松的声音就在她的耳边响起:“害怕吗?” “不怕。”她说,“我只是还睡不着。” “那我们说说话?” “好呀。”孟樱想了想,很天真地提议,“你给我讲个故事吧。” 讲故事?霍云松心中微微一动,他轻笑起来:“可以啊,我讲个振灵香的故事吧。” “振灵香?”孟樱当然听过这传闻中与返魂香并列的名香,“起死回生的故事吗?” 霍云松笑了笑:“是啊,有个人因为工作的缘故受了很严重的伤,他昏迷不醒了很久,他的家人非常担心,所以就去找了振灵香,这支香烧了一天一夜,第二天,那个人醒了过来。” 孟樱有点嫌弃:“这故事不是很好听。” 可霍云松还是坚持讲了下去:“那个人醒后,非常感激那支香的主人,特地去找她致谢。” “然后呢?” “他爱上了她。” 孟樱:“……这故事真的很老套。”话虽如此,她却还是想知道结局,“他们在一起了吗?” “嗯,在一起了,很恩爱。”霍云松想,跨越了前世和今生,他们还是在一起了,救命之恩真的要以身相许才可以。 孟樱想想,勉为其难表扬了一下:“大团圆,挺好的。” 霍云松失笑:“我不是很会讲故事,你多包涵。” “你也有不擅长的事吗?”孟樱觉得自家男朋友除了不会生孩子,其他堪称全能。 “当然。”在这样的黑暗里,她的呼吸声清晰可闻,霍云松心猿意马,忍不住开了一个带颜色的玩笑,“比如我哄女朋友睡觉只有一个办法,显然讲故事不是。” 孟樱好奇:“那是什么?” “现在不能做给你看。”霍云松清了清嗓子,“小龙还没有成年,听到不好。” 孟樱的反应速度比从前快多了,她一把拉起被子把自己埋了进去,单方面结束了今天的夜聊。 霍云松心平气和地想,还好,只是害羞而已,看来左晨旭对她的阴影已经消散不少了。 那么接下来的关键问题就在于……黄璨下一步会怎么做呢? *** 省城高级私人会所的高级包厢外,余秋池深吸了口气,抬手敲了敲门。 “进来。”里头传来一个女人懒洋洋的声音。 余秋池走进去,握紧了拳头,强迫自己镇定下来:“黄小姐,失败了。” “噢?”黄璨正坐在真皮沙发里抽烟,闻言眉毛都不曾挑一下,哪里还像是那个骄横的大小姐,“怎么回事?” 余秋池能被黄璨选中作为棋子,自然有她的长处:“我们进去的时候孟樱已经不见了,手机也被人拿走,但她的腰带留在了床上,仇兰桂还是知道了。” “嗯?救她的人是谁?”黄璨吸了口烟,徐徐吐出烟雾。 余秋池说:“小区里的监控录像拍到了一个车牌号码,我托朋友查了,是陶家独子陶柏的车。” “陶家?”黄璨想了想,“他和孟樱是什么关系?” “朋友。” “这倒不奇怪了。”黄璨并不在意左晨旭是不是真的成功侵犯了孟樱,她关心的是后续,“仇兰桂没去道歉?” 正如霍云松把仇兰桂的心思摸得透透的,黄璨也很了解那个女人的想法,不过是不想要个难以掌控的儿媳妇罢了。 她并不在乎最后能不能和左晨旭在一起,毕竟她选中左晨旭也不过是为了解决一个麻烦而已,左晨旭只是她的道具,她的棋子。 可就是这样一个男人,竟然敢甩掉她? 呵。她要是不教他重新做人,她就不叫黄璨。 为了那个要孟樱的女人?那就连她,连同你们所谓青梅竹马的感情,一起毁掉好了。 当白月光变成了干瘪的饭粒,她不信还有什么深情。 余秋池把黄璨眉眼中的嘲讽看得一清二楚,她愈发小心:“去了,左晨旭一块儿去的,可是据说孟樱已经有男朋友了,所以拒绝了他们的提议。” 黄璨的表情终于起了变化:“男朋友,是姓陶的?” “我不知道。”余秋池有点尴尬,她在左家的地位尴尬,并不能知晓事情的始末,但黄璨在乎的不是这个:“左晨旭是什么反应?” “他非常生气,不停咒骂那个男人。” “对孟樱呢?” 这次余秋池犹豫了一下才说:“很愧疚,他和仇兰桂说很对不起孟樱。” “啧。”黄璨按灭了烟头。 按照她原本的计划,左晨旭应该和孟樱再多相处一段时间,培养更多的感情,那么到时候就算真的发生了关系,左晨旭会更想娶孟樱过门,而孟樱也不会太抗拒。 可惜,京城的事出了些变动,她明天就要离开,不得不提前布局。 竟然功亏一篑?她了解男人的劣根性,越是得不到越珍贵,她要毁掉他们的感情,就必须让他们先在一起,然后在艰难的生活中耗尽所有的爱意,最后彼此痛恨,老死不相往来,这才痛快。 可是,现在的事态发展显然与她的目的背道而驰,左晨旭得不到孟樱又对她做了那样的事,肯定愈加愧疚,愈加……念念不忘。 余秋池看她皱紧了眉头,大气也不敢出一下,好在黄璨很快就恢复了过来:“没你的事了,你先回去吧,我会再来找你。” “好的。”余秋池二话不说就退了出去。 黄璨点燃了第二支烟,她心想,也罢,棋局最大的魅力就在于不确定性,你永远都不知道对方会下在哪里,现实中的棋局更是如此,变幻莫测。 但,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 所以,真有趣。黄璨缓缓吐气,白色的烟雾袅袅升起,遮住了她唇边的笑意。 作者有话要说:  嗯,不洗白黄璨,她就是这样的人,赢不了我,活该你死,霍云松和黄璨的性格里有很相似的地方,不过一个是男主,一个是反派,所以天然不同 这次的反派特地写了那么一个女人,会坏到底,不会洗白 霍云松之前吃亏就是吃亏在他小看了黄璨~他还是有自己骄傲的 有些人,就算不是重生的,也依旧不好对付,因为重生毕竟不涨智商,不过像霍云松那样的人重生的话,就是真的开挂了= = ☆、第37章 酪樱桃、水果膏 孟樱第二天找出了那支压箱底的振灵香,霍云松看到的时候非常意外,没有想到这样东西会在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早晨出现在他面前。 “猜猜这是什么。”孟樱打开木盒,笑眯眯地问。 霍云松心头一动:“振灵香?” “你总是猜得那么准,一点都不好玩。”孟樱没有达到惊喜的目的,皱了皱鼻子,随手把木盒塞进了抽屉里,“狸奴,狸奴你去哪里了?” 她好像就是不经意随便拿出来看看,兴趣消失后又抛到了脑后,一心一意在家里找起狸奴来。 孟飞龙在房间里喊:“在我这儿呢。” 孟樱去静室里把猫抱出来:“你今天还没有梳毛呢,不要乱动。” 霍云松把梳子递给她,心绪难平,忍不住问:“振灵香真的可以起死回生吗?”前世,他的确是在振灵香燃尽后醒来,但他没有闻到任何香味。 孟樱眨眨眼,满脸惊奇:“你居然相信这个?”一直被男朋友宠爱的孟樱像是瞬间找到了一个可以哄对方开心的点子,突然兴致勃□□来,“那我点给你看看好不好?” 她说着就要去翻盒子。 霍云松一把拉住了她:“这么珍贵的东西……” “珍贵?”孟樱忍不住笑出声来,“好香**,好茶自斟,何况相比于《十洲记》里那不靠谱的记载,我更倾向于振灵香的意思是‘振草木之灵,化而为香’,我姑奶奶也说,振灵香的特别之处在于采集了数百种香气而成,没有你想的那么神奇。” 霍云松已经恢复如初,笑着说:“阿樱,你可真残忍,得让我保留一点对神话的敬畏。” 他难得有这样的时候,孟樱几乎想无条件纵容他:“那好吧,我不点了,送给你。”她随手就这么把装有振灵香的盒子交给了他。 霍云松今天第二次露出意外的表情:“给我?” “对啊,你好像很喜欢的样子。”孟樱挠着狸奴的下巴,抬起头来展颜轻笑,“你留着也好,点了也好,送人也好,都是你的事了。” 霍云松没想到会有这样的神展开,他觉得手里的盒子越来越重,以至于他不得不把盒子交还给孟樱。 “你不要吗?”孟樱还有点失望。 “要啊。”霍云松觉得还回去后觉得才压力消失无踪,“但我们家的东西都应该是阿樱保管。” 他说是说在孟樱这里打工,但压根就没领过工资,所有的钱他都以“保管”的名义放在孟樱这里。 所以如果哪一天孟樱生气要把他赶出家门的话,他大概得流落街头。 孟樱把盒子放回抽屉里,像是有点难为情似的嗔怪:“都是你女朋友了,不要再这么说话了。” “好话说一辈子都不嫌多。”霍云松从她身后抱住她的腰,“这样才能长长久久。” 第32节 孟樱还没说话,外面就传来孟飞龙的声音:“我能进来吗?” 孟樱一听,赶紧挣脱他的怀抱去开门:“小龙?” “姐,天气好热,我去买个棒冰吃行么。”孟飞龙把理综卷子递给霍云松,“卷子我写完了。” 孟樱拿了零钱给他:“去吧,多买一点也没关系。” “姐你真好,我妈就不准我多吃。”孟飞龙拿了钱,乐颠颠出去买了一大袋的棒冰回来。 小布丁,娃娃头,三色杯,绿舌头,光明冰砖……“不知道你们喜欢吃哪个,我就都买了。” 霍云松摇头:“我不吃。” 孟樱犹豫了一下,也拒绝了:“我也不吃。” 孟飞龙很失望:“你们怎么都不吃啊?” “姑奶奶说不健康。”孟樱话是那么说,还是从塑料袋里挑出了光明冰砖,“不过这个可以吃。” 孟飞龙很高兴:“姐夫你吃什么?” 霍云松没有回答他,而是把冰砖从孟樱手里拿了过去:“这个这么吃太冰了,你等我一下。” 过了会儿,他就端着一碗樱桃出来了,水晶碗里,鲜红的樱桃艳色逼人,浇着洁白如雪的冰砖,冰砖微微有些融化,滴滴答答渗透进樱桃里,别提多诱人了。 “冰淇淋樱桃?”孟飞龙问。 霍云松把水晶碗放在孟樱面前:“确切的说,是酪樱桃,改良版的。” “酪樱桃是什么鬼?”孟飞龙不好意思和姐姐抢“爱心甜品”,只能一边吃自己的小布丁一边追问。 霍云松说:“唐代经常吃的一种甜品,把牛乳酪冰冻后浇到樱桃上,大概也就像是这样的半凝固体,还是挺像的吧?”他说着问孟樱,“会不会太甜了?” 光明冰砖本来就是偏甜味,如果樱桃也很甜的话很容易就齁了。 孟樱摇摇头:“还好,不过我觉得用酸奶冰冻一下会更好吃。” 霍云松想想:“可以,或者也可以换一种水果。” 孟飞龙听得都馋了:“西瓜?” “西瓜糖分太高,这样不好吃。” 孟樱便说:“说起西瓜,我倒是想起了另一种做法。” 霍云松如有灵犀,就笑:“你想我做董小宛?”他们昨天才一同看过《影梅庵忆语》,董小宛的灵巧心思令人心动。 她提出过一种水果膏的做法,“取五月桃汁、西瓜汁,一穰一丝漉尽,以文火煎至七八分,始搅糖细炼,桃膏如大红琥珀,瓜膏可比金丝内糖,每酷暑,姬必手取示洁,坐炉边静看火候成膏,不使焦桔,分浓淡为数种,此尤异色异味也”。 现在正是吃桃子西瓜的季节。 “好吗?”孟樱托着腮,笑盈盈地问。 霍云松佯装叹气:“女朋友的吩咐,我是从来不敢不从的。” 孟飞龙:假装自己是围观的吃瓜群众。 既然说了要试着做水果膏,霍云松就征用了孟飞龙,带他去买水果,孟樱则在家里收拾了一番,准备重新开张店铺。 梅雨季已经过去好几天了,她就借着自己受惊吓的借口多歇了两天,再不做生意就要吃西北风了。 下午把桧扇画好po在了微博上。 【香炉峰雪】v: 之前抽奖的礼物已经画好了,今天就可以寄出,祝贺中奖的姑娘@香老板求嫁 [图片] 评论: 【香老板求嫁】:跪谢女神[爱心][爱心] 【宅女红杏】:香老板[大哭]我也想要那么漂亮的扇子,求多开几次奖! 【水墨神君】:香老板下次可不可以抽老板娘做的点心!念念不忘杏仁茶的我哭晕在厕所_(:3」∠)_ 【神玖夜】:我什么都不说,我就静静等下一次 【琯琯】:香老板你考虑一下这个上架卖呀!多贵我都会入的!太美啦! 【萌萌】:〒▽〒这把扇子的美腻程度根本不输给乐天上的啊,求上架!! 孟樱翻了翻评论,又发了一条新的。 【香炉峰雪】v: 谢谢大家的喜欢,但真正的桧扇上要涂以金箔银箔才会更好看,同样成本也会很高。 她以为能打消众人的心思,然而大家纷纷表示——“就算吃土也要入!” 孟樱思来想去,决定先试着画画看,就算没有人买她也可以自己收藏把玩,她把这个想法和陶柏说了,他非常支持,顺便先预定了几把准备拿去送人。 两个人就桧扇的事情讨论了半天,孟樱这才问起他那边的进展来:“你还在北京?” “嗯,我去过那家陶艺馆了,你别说,里面的作品很有灵气,而且不标价,有缘者得之,你说有趣不有趣?”陶柏正在街边等师傅给他捏糖人,绘声绘色地和孟樱描述自己的经历,“我觉得那家店的老板肯定有来头,我得装作不知道,无心偶遇,最好成为知己,然后就嘿嘿嘿。” 孟樱忍俊不禁:“所以,老板可能是个女人?” “不知道啊,如果是就最好了。”陶柏笑嘻嘻地说,“肯定是个才女。” “那我就提前祝你好运了。”陶柏要是真的能在陶艺馆里遇到他的真命天女,孟樱一定会为他高兴的。 陶柏听她语气轻松,故作随意地问:“别老说我了,你最近怎么样?” 孟樱听出了他隐藏的关切,微微沉默一瞬,笑着说:“我挺好的,我弟弟最近来陪我,家里很热闹。” “那就好。”陶柏不敢问左家人有没有来找她麻烦,怕她重新勾起伤心事。 孟樱重复了一遍:“我真的没事。”霍云松现在夜里寸步不离地守着她,她昨天晚上一个噩梦也没有做。 已经过去了,不是吗?她不该再让关心她的人为她而担忧。 她应该学会自己勇敢地面对现实,而不是像之前那样蜷缩在霍云松身后,由他为自己遮风挡雨。 他也是人,总有会累的时候,她可能现在还做不到很好,但她会努力尝试,至少……先从克服自己的恐惧开始。 陶柏像是放了心:“没事就好啦,我从北京回来给你带礼物哦么么哒!” “好呀,有没有驴打滚和豌豆黄。” “有有有,必须有。”陶柏又松了口气,能吃能喝,事情就好一半了。 结束了通话,孟樱靠在桌边出神,也许是最喜欢的人不在,狸奴在房间里转了一圈,勉为其难地跳上了孟樱的膝头。 孟樱抚摸着它光滑柔顺的背脊,点了点它的鼻子:“霍云松走了才想起我,我在你心里是不是备胎呀?” 狸奴:“喵~”备胎什么备胎,你个奸妃!! 门外传来脚步声和说话声。 “姐夫,这瓜这么大,能做多少啊?” “不知道。” “我以为你都知道呢,你没做过吗?” “没有。” “那你为什么要答应我姐啊?” “她想要的,只要我有,我一定给,如果我没有,那也要想办法有。” 作者有话要说:  抱歉,今天和朋友会面,替换晚了~防盗替换会持续到中秋,中秋节那天会双更,之后换一种办法,一直替换太麻烦了 讲个小故事,今天逛街的时候看中了一个手镯,死贵,想想看下个月生日了,买了吧,开心中,路上遇到了两个人,帮了个小忙,被真挚地感谢了,也开心,然而……既然都这样了,我手镯是不是白买了??? 不买明明也会开心啊!!!好贵的呢!!!心疼自己 ☆、第38章 五色花露 孟飞龙觉得自从到姐姐家小住后,新世界的大门就被打开了。 作为一个理科生,他最头痛的两门课就是语文和英语,英语单词语法还能靠死记硬背,语文有些题完全就不科学不合逻辑! 凭什么下雨就是“衬托阴郁的心情”“暗示糟糕的结局”? 算了,槽多无口。 总之,这是他有生以来最特别的一个暑假,早上□□点钟,他(未来)姐夫就敲门让他起床吃早饭,他姐起床时间不定,有时候早一点有时候晚一点,但不管什么时候起来,他姐夫永远都是和颜悦色地准备好早饭。 不喜欢吃也没关系,马上给你做,我下面给你吃?? 然后上午开始写语文和英语两套卷子,按照高考时间计时,做完吃午饭,吃过午饭后可以休息一下上一会儿网或者睡一觉,下午开始做理综或者数学,做完看书,吃下午茶,陪狸奴玩一会儿,吃晚饭,晚上可以打游戏。 这么规律的生活并不是因为孟飞龙自制力有多强,而是因为孟樱和霍云松基本上都在看书聊天画画,他们安静的气场压制了孟飞龙的浮躁,让他也老老实实跟着一起用功起来。 “港真,我觉得我以后的小侄子小侄女肯定也是个学霸。”孟飞龙有感而发,有这样的爹妈,孩子肯定不会是喜欢打游戏上网的熊孩子。 孟樱大窘:“你胡说什么?” “我哪里胡说了?”孟飞龙冤枉极了,“难道你们决定丁克?” 那倒不至于,就是他们俩到现在还仅限于亲吻阶段而已,还不是深吻,只是轻轻碰一下。 在这种时候和孟樱提生孩子,简直就是提醒她你每天晚上和男朋友睡一起是不是可以发生点什么了。 霍云松不动声色地带走了话题:“小龙来帮我搬这几个罐子。” 孟飞龙哼哧哼哧去当苦力,把几个白瓷罐子放到天井里:“这是什么呀?” “董小宛的另一个成名作。”孟樱抱着狸奴站在廊下,笑眯眯地看着他们忙碌。 孟飞龙吐槽:“姐,昨天那个西瓜膏还不够吗,我觉得已经够好吃了。” 前两天,霍云松试着做的西瓜膏非常成功,颜色像是朝日初生的太阳,放在白瓷碗里好看极了,孟樱拍了半天的照才开始品尝。 他以为这就够了,没想到今天又来一回?“这又是什么啊?” “应该是叫……花露?” 同样是冒辟疆在《影梅庵忆语》里所记载,“酿饴为露,和以盐梅,凡有色香花蕊,皆于初放时采渍之。经年香味、颜色不变,红鲜如摘,而花汁融液露中,入口喷鼻,奇香异艳,非复恒有。最娇者为秋海棠露。海棠无香,此独露凝香发。又俗名断肠草,以为不食,而味美独冠诸花。次则梅英、野蔷该、玫瑰、丹桂、甘菊之属。至橙黄、橘红、佛手、香橼,去白缕丝,色味更胜。酒后出数十种,五色浮动白瓷中,解醒消渴,金茎仙掌,难与争衡也”。 第33节 乍看之下,很难搞清楚花露是怎么做的,重点其实在于开头八个字,“酿饴为露,和以盐梅”,后面的大段绘声绘色的形容都可以总结成……你喜欢啥水果啥花都能浸进去吃。 喜欢花的用花,喜欢水果的就水果,然而不管用什么材料,底料的做法才是最难的。 霍云松为了搞清楚什么叫“酿饴为露,和以盐梅”,特地又去翻了书,幸好同一时代不管是《红楼梦》也好,《金~瓶~梅》也罢,或多或少都提起过如何保存鲜果。 用糖。 《调鼎集》里记载了如何制作这种特殊的糖:上洋糖十斤,和天雨水,盛瓦器内。炭火熬炼,待糖起沫,掠尽。水少再加,炼至三五斤,磁罐收贮。如杏、梅、桃、李,一切鲜果,浸入糖内,火(应为“久”)之,取出,鲜丽非常。若养桃、梅花、桂花、荷花,更佳。 这还不够,《养小录》里又说:酸青梅卤汁至妙,凡糖制各果,入汁少许,则果不坏,而色鲜不退。 看,专业食谱的记载就比冒辟疆写的容易理解得多,关键是糖和梅卤,要先用盐腌制梅子,在阳光下长时间放置,再加糖进行提炼,两者相加,才是“酿饴为露,和以盐梅”。 然后就可以喜欢什么加什么,长时间浸泡后,鲜花鲜果都会保持着原有的形态色泽,成为了天然无添加剂的蜜饯。 孟飞龙举手:“那花露究竟是什么鬼?” “花露就是拿掉蜜饯以后的汤汁呀。”孟樱抚摸着狸奴,对弟弟眨眨眼,“因为别人只吃蜜饯,而董小宛却别出心裁用了花露,所以才会流传那么久。” 孟飞龙:“……突然好希望高考考这篇文章,我保证可以拿满分!” “就是不知道好不好吃。”孟樱看着罐子叹了口气,“要明年才知道呢。” 是的,他们才刚刚开始第一步,距离品尝到董氏花露的风味还早得很呢。 孟飞龙:白流那么多口水了。 吃过晚饭,孟飞龙终于摸到电脑开始打游戏,孟樱则和霍云松在书房里下棋。 霍云松第一次感觉到了头疼:“阿樱。” “嗯?”孟樱拈着棋子皱眉苦思。 霍云松试探着问:“不然,我给你读本书吧。” 他说得委婉,但向来迟钝的孟樱在此时竟然分外敏锐起来:“你是不是嫌我下得不好?” 何止是不好,简直臭得一塌糊涂。孟樱的心思一眼就能看穿,下棋更是如此,生怕别人不知道她的目的似的,霍云松都不知道该怎么让才显得不是那么明显。 霍云松握拳放在唇边轻咳一声:“不是不好。” “是很不好。”孟樱沮丧极了,“你不是第一个那么说的了。” 霍云松把她之前下的棋子挪开:“没关系,我教你。”他把棋子挪了个地方,“是我,我就会下这里。” 孟樱瞪大了眼睛:“为什么?这样我就不能吃掉你了。” 饶是知道她说的是吃掉棋子,霍云松还是被撩了一下,要不是顾及到隔壁孟飞龙还在,他觉得自己会忍不住做点少儿不宜的事。 孟樱伸手在他眼前晃晃:“回神。” “嗯,下这里是有原因的。”他收敛绮思,无奈地就事论事和孟樱说起怎么下棋来。 孟樱兴致勃勃,以至于孟飞龙打游戏到十点钟准备去睡觉的时候还错愕地发现他们还没有结束:“你们……还不睡吗?” “这局下完就结束了。”孟樱很认真地允诺,虽然这句话她已经说了三遍了,每次都因为死得太早而决定再来一盘。 孟飞龙站在旁边围观了一会儿,终于明白为什么会下那么久了,他不忍伤害“柔弱”的姐姐,默默上楼去洗澡,顺便开始每晚和女朋友的夜聊。 自从目睹了霍云松如何哄孟樱开心,他觉得自己的撩妹指数已经上升到了一个新的境界,原本总抱怨他“不懂女孩子”的女朋友都夸他最近嘴巴特别甜o(*^▽^*)o 跟着未来姐夫混就是有前途。 然而,在他心里几乎无所不能的霍云松现在面临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 孟樱洗澡出来了,她还换了一件睡裙,要知道之前她的睡衣都是非常保守的睡袍,从脖子遮到小腿,宽宽松松,不显身材。 但这件睡裙显然不是,细吊带,只到大腿,腰部微收。 她一走进来他就怔住了,那天酒店里才发现她胸型完美,今天又发现她腿型太好,简直令人把持不住。 这真的犯规! 他深吸口气,伸出手臂,一把把正在拍水的孟樱搂到了怀里,孟樱吓了一跳:“你干嘛呀?” “你好香。”他把脸埋在她的颈窝里轻嗅,觉得这样的香气令她沉醉。 孟樱想了想问:“是什么香味?” “柑橘?还是玫瑰?”霍云松说,“我分不出来了。” 孟樱笑眯眯地说:“那是我衣服上的味道。”香料的味道虽然好,但用久了难免厌倦,春天百花开的时候她就会收集花瓣,晒干后放进一个小纱袋里,纱袋上缝上系绳后就成了小香囊。 这些香囊可以系在衣架上,这样把衣服挂上去后就会自然染上香气,她冬天会用熏笼,夏天多用这样的法子熏衣服。 霍云松后退几步坐在了床边,孟樱被他带的只能坐在他腿上,一坐下去她就感觉到了不对劲,瞬间就脸红了。 霍云松轻声笑:“为什么脸红,我只是抱抱你。” 孟樱咬了咬嘴唇,在心里默念这是自然现象,她前两天恶补了不少相关知识,并不气恼,只觉羞涩:“我、我还没擦好面霜。” “那你去。”他松开了手,孟樱赶紧站起来,看也不敢看他就去梳妆台边继续补必要的护肤流程。 她刻意放慢了速度,但总是有做完的时候,霍云松就坐在床边等着她:“好了没有?” 孟樱竭力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好了,你让让。” 霍云松不让反笑:“那你过来。” 孟樱磨磨蹭蹭走到床边,被他重新抱回腿上坐下,他紧紧揽着她的腰:“现在好了吧?” “好了呀,所以我要睡觉了,你快让开。” 霍云松说:“不行。” “为什么?”孟樱的心都漏跳了一拍。 “因为我想吻你了。” 作者有话要说:  呃,虽然基本上每章都会提到一点可以装x的东西,但详细写的不算多,炉瓶三事是写的比较全面的,然后就是这个花露,每个都详细写不大现实,一是没那么多好写的,二是太占字数了,所以就挑几个有趣的详细写写吧 花露的详解来源于孟晖老师的《花点的春天》,这是我重要的参考书之一,但国内不大好买 今天在微博说到谢馥春的鸭蛋粉,我买的是最便宜的那一款,桂花香,放在衣柜里熏衣服挺好的,但香气不浓,大家可以照着樱樱的办法,拿一个小香囊,塞点干花呀香粉呀挂在衣架上,长度差不多是在腋下这里,这样的话衣服会比较香一点 ☆、第39章 定州公库印香 今天的早饭仍然是甜豆浆和烧卖,和平时不一样的是,烧卖的形状有点不一样。 孟飞龙早上就对着碟子里的烧卖研究了很久,看到孟樱下来马上发挥好奇宝宝的天性:“姐,这家烧卖居然包的形状都不一样,哪里买的?” 孟樱看了一眼,这不是她平时常吃的那家铺子:“那家店没开吗?” “不是。”霍云松说,“我做的。”他倒了一碟醋给她,举箸到她面前,微笑着说,“你试试看。” 孟樱接过筷子,想起昨天晚上的拥吻还有点不好意思,不敢和他对视,只能问:“这是什么名堂?” 霍云松一样一样报过去:“桃花烧卖、凤尾烧卖、月牙烧卖、菊花烧卖。” 孟樱明白了:“按形状命名的呀?” “是。”一般的早点铺里可没有那么多花头,但霍家不同,哪怕是一笼烧卖也有不同的形状,图一个“花团锦簇”的好意头。 昨天终于正儿八经接了一次吻,今天需要讨好一下女朋友。 “天越来越热了,想吃绿豆汤还是酸梅汁?”霍云松问孟樱。 孟飞龙举手:“我想吃东北大板。” 霍云松没有理他,仍旧望着孟樱,她想了想:“不能都要吗?” “当然可以。”霍云松瞥了孟飞龙一眼,他浑身一个激灵,口中说着“我去写卷子”就迅速离场。 孟樱不明所以,霍云松慢悠悠地接上文,“如果阿樱愿意给我一个早安吻的话。” 孟樱异常干脆地做了决定:“那算了。” 霍云松:“……”他摸了摸鼻子,叹气,“好吧,当我没有说过。” 孟樱说:“我不吃了。” “是我的错。”霍云松表态表得十分迅速,“我这就去弄酸梅汤。” 孟樱喊住他:“等等。” 霍云松配合得停下了脚步,孟樱走过去,在他面颊上轻轻一碰,在霍云松讶异的眼神里清了清嗓子:“我要工作了,不许在来打扰我。” 有这样的意外之喜,霍云松已经心满意足了。 孟樱也不是故意找借口,偷懒了那么久,今天必须上新了,正巧之前炉瓶三事的销量很不错,但也有不少买家表示对手残略残忍,香篆掉下来有点技术难度,所以她今天特地准备了另一种适合做成香范的香粉——定州公库印香。 “笺香一两、檀香一两、零陵香一两、藿香一两、甘松一两、茅香半雨、大黄半两、右杵罗为末,用如常法。凡作印篆,须以杏仁末少许拌香,则不起尘,及易出脱,后皆仿此。” 称量这种事,孟樱以前还用天平确保不出差错,后来实在嫌麻烦,换成厨房用的电子秤了,其实这也是多此一举,她现在完全可以凭借自己的手感确定分量。 杏仁末少许,她就估摸着选了点分量先试试,效果不错,那要记得这次上架的时候免费赠送一小袋杏仁末。 鉴于之前抽奖又涨了一波粉丝,新品上架后就卖掉了不少,算是一个开门红。 就在她忙碌的时候,听见外头传来孟大姑的声音:“樱樱呢?出了这么大的事也不告诉我,这孩子也真是的,樱樱,樱樱你在哪里?” 孟樱一听就她的声音就头疼,但听霍云松和孟飞龙没有回应,才反应过来他们俩是出去买东西了。 她只能自己迎上去:“大姑?” “樱樱啊。”孟大姑一个箭步走上前来,上上下下的打量她,嘴里不住说,“我刚听说你遇到了那样的事,唉,你这孩子也真是的,这么大的事怎么好瞒着我们呢,我们好给你出出主意呀。” 孟樱微微后退一步,与她保持距离:“大姑在说什么?” “我都听你奶奶说了,你是不是被……”话音未落,孟樱就皱起了眉头:“没有。” “在大姑面前不用说谎。”孟大姑目露怜惜,“女孩子家家遇到这种事啊就是吃亏,不过没关系,大姑帮你想办法,大姑的同事有个侄子,年纪跟你刚刚好……” 孟樱听她滔滔不绝把那个男人夸成了一朵花,这才说:“我有男朋友了。” “就是你店里那个打工的?”孟大姑冷笑,“这种外地人心思最多,你可别被他骗了,结婚肯定是要找知根知底的本地人才放心。” “我喜欢他。”孟樱抿了抿唇,“我已经决定了,大姑不用再说了。” 孟大姑急了:“你这孩子怎么不听话呢,你遇到这样的事,他不嫌弃?” “他不会,还有,没有那样的事。”从前孟樱反驳孟大姑的话总觉得底气不足,“为了你好”和“听长辈的话没错”就好像是万金油,每次她都被说得毫无招架之力。 第34节 但这一次例外,她非常确定以及肯定,霍云松不会,所以哪怕孟樱的声调也不曾变,孟大姑还是感觉到她话中的坚定。 “樱樱。”孟大姑还想再做努力。 孟樱轻柔地说:“大姑,我真的已经想好了,请您也不要再说了。” 在孟樱这里作威作福了十几年,孟大姑头一回没了法子,她这侄女还是那样的好脾气,连狠话都不会说一句,可当她那么坚定地表达出自己的意愿后,她反而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了。 “大姑?”孟飞龙在门外偷听了半天,总算被霍云松松开准许他进来英雄救姐了,“你怎么来了,爷爷让你来找我的?” 孟大姑吓了一跳:“小龙你怎么在这里?” “我姐给我补课呢。”孟飞龙笑嘻嘻地说,“大姑怎么来了,是奶奶想我了吗?” 孟大姑干笑一声,孟飞龙可是孟天雄的心尖子,她折腾孟樱老人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宝贝孙子要是少了根头发,她得被轰出家门。 “大姑就是来看看你们,我还要回去做饭呢。”孟大姑嘴里说着,脚已经出了大门。 孟飞龙撇了撇嘴:“姐,大姑是不是又来占你便宜了?” “没有。”孟樱不知道他和霍云松在门外把话都听全了,若无其事地说,“你们去买了什么呀?” 霍云松拍了拍孟飞龙的肩膀,示意他什么也不必多说:“绿豆冻一冻更好煮,今天先吃酸梅汤怎么样?” “好的呀。”孟樱发现自己竟然并没有为孟大姑的话而感到伤心,她露出笑靥,“我记得我买了冰格。” 孟飞龙比心:“爱心的吗?” “不是,骷髅的。” 孟飞龙:“……???” 孟樱居然没有说谎,她找出冰格来加水冻好,等霍云松煮好了酸梅汤,稍微凉了就加进去一块块冰,透明的冰骷髅头在玻璃杯里沉浮,孟飞龙莫名觉得很带感:“姐,这和你画风不大像啊。” 他姐用花花草草猫猫狗狗都是正常的,可骷髅是什么鬼,感觉被穿越了呢。 “是我微博抽奖抽到的,”孟樱用吸管搅了搅酸梅汤,戳着浮起来的冰块,“我觉得挺酷的。” 霍云松面不改色,自从知道孟樱喜欢红拂女后,他就已经习惯了她偶尔不符合人设的地方。 按照网上的说法,那叫反差萌。 霍云松:“阿樱说得对=w=” 孟飞龙:这个句式我记下了=3= 狸奴:“喵~”不可以忘了本宫。 “狸奴不可以喝这个。”孟樱想把狸奴抱起来,被它敏捷地躲开了,她锲而不舍,找出猫布丁出去诱哄它,“狸奴来吃这个。” 狸奴非常生气,一窜身就到了天井里,孟樱不肯放弃地追了过去:“狸奴,你乖一点,我们吃布丁好不好?” 她一走,孟飞龙就压低声音问:“姐夫,我过两天就要回家去了,我大姑再来可怎么办啊?” “那就让她来。”霍云松心里异常轻松。 孟樱今天的表现大大出乎他的预料,所以在孟飞龙想要冲进去为孟樱解围时,他拦住了他,在门外静静听完了全部对话。 他能感觉到在左家受到惊吓后,她已经度过了那段羞耻与自我厌恶的阶段,反而慢慢变得坚强起来,这种变化非常细微,如果不是朝夕相处,很难感觉到,但她真的变了。 这是一个法治的年代,只要不是凭借暴力强制掌控,那么影响人们选择的无非就是孝道、伦理、舆论……可当她内心坚定时,这些就不再成为影响她的因素了。 只要她知道自己该怎么选,孟大姑说得天花乱坠也无法改变,孟天雄骂她不孝不听话也没有用场。 她变得……有点像是他前世认识的样子了。 这应该是一件好事,虽然他恐怕很难像以前那样轻易而举地影响她的判断,但只要他是她心里认定的,那就不需要担心她有一天会放弃他了。 唔,这个认定要怎么认定,还是要多下点功夫。 孟飞龙不知道他一瞬间脑袋里转了那么多的念头,仍旧忧心:“要不然我在爷爷面前说两句,你不知道大姑的嘴多碎,我估计她都要把这件事说得所有人都知道了。” 霍云松不置可否,反而问:“你要和你爷爷说,该怎么说?” “呃……”孟飞龙卡了壳,孟天雄对他千依百顺,这难道不是照实说就行了吗? 霍云松微微一笑:“说得好,你大姑就不敢乱说话,说的不好,他还得让你姐姐和左晨旭好,你自己掂量清楚。” 孟飞龙觉得自己好像get到了非常微妙的意思:“姐夫你是啥意思?” “自己想。” 反正不管孟天雄是什么反应,也不论孟大姑在外面怎么说,孟樱既然同意和他在一起了,那他就不会给他们留分手的机会。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不要听我安利就去买了,每个人对香气的感受是不一样的,我喜欢的大家未必喜欢~ 写这章好想吃烧卖,我觉得烧卖蒸熟了以后在油里煎一下再吃会更好次哟~ ☆、第40章 莲房鱼包 孟飞龙在暑假结束前几天结束了在香铺小住的美好时光,因为尤琦秀女士决定带他来一场短途旅行。 孟飞龙收拾东西的时候还依依不舍,他从小就没和这个姐姐相处过多少日子,姐姐更像是一个生疏的亲戚,但这几天小住下来,他发现自己这个姐姐比同学家的不知道好多少倍。 从不乱告状,也从不乱翻他的东西,也不指手画脚,除了每天盯着他写作业和看书之外,基本上有求必应。 想吃棒冰?买。想打游戏?可以。想和女朋友出去见个面?当做不知道。 而霍云松呢?这个姐夫他打101分,多给1分不怕他骄傲! 学会了如何哄女孩子高兴,学会了说话的艺术,吃到了好棒的食物,顺便帮他把高考的学校都选好了,两个人还聊了聊如果要出国的话去美国还是英国比较好。 “我明天一早就要出去玩了,我和我妈说今天再住一晚。”孟飞龙已经搞定了所有的暑假作业,正抱着狸奴剪指甲,“我们今天晚上吃顿大餐吧。” 家里虽然是霍云松做饭,但他眼睛紧紧盯着孟樱,“姐,好不好嘛。” 不止孟飞龙喜欢这个姐姐,孟樱也喜欢这个弟弟,她从没有感受到除了姑奶奶之外的人带来的亲情,所以很快退让了:“霍云松……” “好呀。”要说霍云松有多喜欢孟飞龙,那肯定是假话,感情是有一点点的,但未必会比狸奴多多少,于他而言,孟飞龙更像是必要的情感投资。 他在孟家是宝贝疙瘩,他和孟樱亲近可以为孟樱带来更多的好处,也会为两个人的将来带来回报,仅此而已。 所以,就算孟樱不说,他也不介意对这个涉世未深的少年好一点。 怀着这样的心思,他晚上特地做了一道非常特别的菜。 孟飞龙看到他碰了一把莲花回来就惊呆了,他托了托自己的下巴:“姐夫,你这是要干嘛?送花要送玫瑰,送荷花你让我姐怎么养?” 孟樱听见声响也放下画笔走了出来,她也很意外:“你想炸了吃?” “都不是。”霍云松把荷花捧进厨房里,比了比蒸屉的大小,荷花太大,放不下,他不得不只掰下了莲蓬部分。 孟飞龙今天没有作业,得以近距离围观:“这是要干什么?” 霍云松想了想问他:“你喜欢吃上次的鱼圆吗?” “喜欢呀!”孟飞龙说起来眼睛就闪闪发亮。 “会杀鱼吗?” “不会。” 霍云松把鱼从水盆里捞出来拍晕,熟练地开肠剖肚,孟飞龙问:“姐夫,你怎么会做饭呀,我爸和我爷爷一辈子都不进厨房的,说那是女人做的事。” “你喜欢一个人,自然就想把好的东西都捧到她面前,我以前也不会的。”霍云松轻轻笑了笑,从前他的手可以下棋,可以写字,可以斟茗,怎么可能沾上烟火气。 可过日子不就是柴米油盐么,谁能一辈子风花雪月,她不擅长,那就他来做好了。 幸亏他还算做得不错。 “呃,姐夫。”孟飞龙期期艾艾了半天,还是决定问出自己的疑问,“那天你和我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霍云松瞥他一眼就知道是什么事,可他并不说破,反而问:“什么话?” “就是……我该怎么和爷爷说的事。” “说服的人办法有很多种,诱之以利,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胁之以威,”霍云松问,“你选哪一个?” 孟飞龙结结巴巴地说:“都、都是一家人,不用这样吧?”他对家里有什么要求,通常撒撒娇就能如意,有些原则性的问题撒娇了也没用,哪里能想得到那么多。 “做了选择就去做,这没有高下之分。”霍云松把刮了鳞去了内脏的鱼放到水龙头下冲干净,“只不过,在你爷爷眼里,你姐姐没有什么分量,你要动之以情就很难了。” 孟飞龙原本放下的心又提了起来:“那我就说这样对姐姐不好,对我们家也不好?” “你自己发挥,你又不是你姐姐,我可不会手把手教你。” 孟飞龙:森森感受到了那浓浓的宠溺_(:3」∠)_比偶像剧还肉麻,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就在此时,心有灵犀似的,孟樱拿了本书进来了:“我知道你要做什么了。” 霍云松看到书的封皮就知道她猜对了:“被你想到了。” “什么?”孟飞龙又苦逼地跟不上节奏了。 孟樱说:“锦瓣金蓑织几重,问鱼何事得相容。涌身既入莲房去,好度华池独化龙。” “谁的诗,李白?杜甫?白居易?姐你这题超纲了啊我没复习过。” 孟樱把书递给他,孟飞龙翻到她折好的那一页:“莲房鱼包?”他狐疑地看向孟樱,她点了点头,他这才继续念,“将莲花中嫩房去穰截底,剜穰留其孔,以酒、酱、香料加活鳜鱼块实其内,仍以底坐甑内蒸熟。或中外涂以蜜,出碟,用渔父三鲜供之。三鲜,莲、菊、菱汤瀣也。” 啊,由衷感谢他这几天读的书,古文可以理解地**不离十了呢! 感觉高考语文可以考个不错的成绩=3= 霍云松其实很担心这次会做坏了,因为从前他吃的莲房鱼包都是一整朵莲花端上来,莲蓬里是调好味的鱼肉,莲花里是水晶虾仁,工序繁复不知道多少倍。 幸好,《山家清供》比起《随园食单》或者《食宪鸿秘》来说,亲民得多,毕竟大多数都是山里的野菜(……),这道菜也意外地容易。 至少吃的几个人都觉得很不错,唇齿之间有荷花的香气。 孟飞龙第二天一早就起来了,但霍云松比他更早,已经买了早饭回来了,这年纪的男孩子正是胃口好的时候,他一口气吃了一碗大馄饨和一笼小包子。 就在此时,门被敲响了,尤琦秀戴着墨镜站在门外,看到霍云松来开门就问:“小龙起来了吗?” “在吃早饭。”霍云松让她进去。 “妈你怎么那么早,我马上就吃好了。”孟飞龙一口吃掉了最后一只馄饨,抹了抹嘴,“我去提行李。” 霍云松说:“轻一点。” “知道啦,我保证不吵醒姐。”孟飞龙拎着行李箱轻手轻脚地下来了。 尤琦秀很客气地对霍云松道谢:“最近小龙麻烦你们照顾了。” 第35节 “不用,他是阿樱的弟弟。”霍云松对尤琦秀只维持着面上的客气,尤琦秀也是如此。 倒是孟飞龙临别还依依不舍:“告诉我姐,我回来给她带礼物。” “好。” 尤琦秀看着自家儿子突然和这个姐姐有了感情,倒也不是不高兴,有个亲近的兄弟姐妹并不是坏事,尤其是孟樱这个性格,怎么都不像是会和弟弟抢家产的,因为她的安分懂事,一家人迄今为止也没有过什么矛盾。 私心里说,她一方面觉得孟樱这个性格容易吃亏,但另一方面又觉得她这样挺好的,至少她心里很舒服。 上了路,她一边开车一边和孟卓良打电话:“我已经接到小龙了,一会儿就上飞机,挺好的,给他姐添了不少麻烦……”她把手机递给孟飞龙,“你爸问你这几天过得怎么样?” 孟飞龙接过手机,如同打通了任督二脉,兴奋到飞起:“爸!嗯嗯,没有麻烦……对对,姐很照顾我,姐夫还帮我补习,他是剑桥的学生啊剑桥的!太牛逼了!挺好的,吃得也好,特别好,我都重了……不是,她很想要我去陪她的好吧,她过得日子太无聊了,每天就是画个画啊看看书啊,她说我去了家里都热闹得多,真没有添麻烦!而且我还帮她把大姑赶走了呢。 不是!不是我对长辈不尊敬,是大姑太过分了,你不知道她那天怎么说的,太难听了,她是我姐,我要是不帮她,我还算是弟弟吗?她都把姐说哭了,还说要说出去……好了好了,不说就不说,我挂了。” 虽然被父亲说对长辈没礼貌,但告了一状的孟飞龙心情舒坦多了,挂了电话继续和尤琦秀吐槽:“妈,你说大姑这个人怎么那么烦啊,说的话太难听了,姐也没惹她呀。” “她是看见便宜就想去占,看见人家好欺负就去捏,欺软怕硬。”尤琦秀可不是孟卓良,觉得是长辈儿子就不能说话了,人在做天在看,孟慧做的事人人都看在眼里。 孟飞龙还有点担心:“她还说要把之前的事说出去,妈,你们别瞒着我,是不是那个人渣真的欺负姐姐了?” “这是大人的事,你别管。” “妈,那是我姐姐!”孟飞龙难得认真,“我和你说,我们班有个女生,她也有个同父异母的弟弟,比我们小一年级,天天吵,学校里也撕,你说我们家这样多难得,你就帮帮忙吧,别让大姑真的把事情说得所有人都知道,那太难堪了。” 尤琦秀面色平静:“我和你说,这件事你要么自己和你爸说去,我的原则就是对你姐的事一个字不提,说多说少都是错,好心人家也当你是恶意,我是继母,你是她弟弟,你爸是她亲爹,这可不一样。” “不用这样吧,妈~老妈~亲爱的尤女士~我们是一家人啊!”孟飞龙和母亲亲近,撒娇起来毫无心理负担。 尤琦秀给了他脑袋一巴掌:“我没找借口,你要帮她你就找你爸找你爷爷去,我说了还适得其反,这种事你以后就懂了,现在坐好系上安全带,我们要上高速了。” 这一刻,孟飞龙发现,原来有的时候仅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也是没有用的。 该怎么办呢?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关于做菜的内容,我的参考书没有几本,就是《山家清供》、《随园食单》、《食宪鸿秘》、《花点的春天》,前面三本可以买中华书局的中华生活经典系列,这个系列里有很多很棒的书哟!强推!!有钱的就买一套!!我的参考书基本上都是这一套里的,包括香谱什么的 孟晖老师的书里,花点可以港代,她的《画堂香事》也很不错,喜欢香的姑娘可以买来看看,通俗易懂,其他孟晖老师的书也很不错,如果对考据有兴趣的话,推荐扬之水老师的作品 其他的可以看《闲情偶寄》、《浮生六记》、《幽梦影》之类的,志怪类推一本《酉阳杂俎》,第二个故事就看得我懵逼了 另外的一时想不起来了,等我想到了再推荐给大家,么么哒 ☆、第41章 试衣play 孟飞龙走后,霍云松也没有搬回自己的房间,他的借口是……“开两个空调电费太贵了”。 孟樱:“噢。”我就装作相信你的样子吧。 当然,电费是有点贵,因为太热了。 七月中旬开始,温度就开始使劲地往上飙,孟樱干脆关了门,反正也没有生意,主要的收入全靠网店,关了门正好在书房里开空调。 除此之外,她还买了个制冷机放厨房,又买了打蛋机、搅拌机、榨汁机,霍云松每天都要收到好多快递。 还有特别好看的碟子小碗筷子杯子,把家里的碗柜塞得满满当当。 一开始霍云松以为是她喜欢,到后面听她小心翼翼地问好不好看的时候,他就感觉出来了。 孟樱好像在哄他。虽然方法有点笨拙,毕竟对于男人来说,换个别的方式会更让他心花怒放。 然而孟樱get不到,她今天难得出门到许裁缝那里去拿衣服,给他看新做好的衬衫:“你看看合不合适,这两个颜色都是我选的,我今天还给你选了一块特别好的料子。” “阿樱选的一定都很好。”为了配合她,霍云松把衣服一件件拿起来看了一遍,再度给予肯定,“我很喜欢。” 孟樱抿抿唇笑起来。 碍事的电灯泡已经走了,霍云松解开了衬衫的一颗扣子:“我试给你看看?” 孟樱瞪他:“试什么呀,吃饭了。” “好吧。”霍云松撩过就收,现在天还没黑,天时就没有达标。 晚上,卧室内,他抱着孟樱又提起了这件事:“真的不要我试给你看吗,万一不合身呢?” 孟樱正靠在椅子里看微博,闻言看了看他:“那好吧。” 霍云松走过去抽掉她的手机放在一边,孟樱撑着头看着他:“你不是要试衣服吗?” “对啊。”他气定神闲,捉住她的一只手,十指相扣,用她的手指来解睡衣扣子,一点一点,仿佛在探索什么秘境,她像是着了魔,竟然没有挣脱。 霍云松脱掉了整件上衣,然后再上前一步,将她搂进怀中,令她的脸颊贴住了自己的胸膛。 孟樱还是免不了脸红:“你不是要试衣服么,放手呀。” “天太热,穿不上。”霍云松隔着丝薄的睡衣抚摸她的背脊,在她耳畔小声说,“反正又没有别人。” 孟樱竭力镇定:“空调开那么低,会感冒的。” “盖着被子怎么会感冒?”霍云松搂着她腰的手一用力就把她拉了起来,他后退几步坐到了床上。 孟樱急了:“不准像上次那样。” 上次他就把她半搂半抱坐到腿上,亲到最后她整个人都晕了,衣服也乱了,也不知道被他占了多少便宜,这次坚决不行! 霍云松笑了笑:“可以。”他往床上一倒,让孟樱整个都趴在了他身上,他的手从腰滑到了臀又到了裙底,不轻不重地爱抚。 孟樱下意识地并拢腿,谁知触感反而更加明显了,她伸手想坐起来推开他,霍云松察觉了,他拉过一边的被子盖到了她身上:“乖,别怕,没事的,你压着我呢,别紧张,放松一点。” “你把手拿开。”孟樱闭紧了眼睛,“我不舒服。” “不要怕。”霍云松轻轻抚摸着她的脊背,从上到下,一遍又一遍,“不是什么羞于启齿的事,那次只是一个意外,我们总会走到这一步的。” 孟樱还是紧张起来:“我不喜欢……我不舒服,我很难受。” “没事没事。”霍云松放开她,两个人面对面坐了起来,他捧起她的面孔,在她的唇角脸颊落下细碎轻柔的吻,“不要紧张,看着我的眼睛。” 孟樱被他的手托着抬起头,她看见他眼中的温柔与爱意,原本紧绷的身体慢慢放松下来。 霍云松慢慢说:“阿樱,如果你真的不喜欢,我不会碰你一下,但我想你不是,我亲吻你的时候,你讨厌吗?” 孟樱摇了摇头,她的头发散落在肩头,显得她无助又可怜。 “那你不是讨厌我对你的亲近,是不是?” 她点了点头。 “为什么紧张,是想起了之前的事吗?” 孟樱犹豫了一下,微微点了点头。 “之前的事你为什么会害怕?”霍云松把她肩头的头发拨下去,柔声询问。 孟樱抿了抿唇:“我不想,不想和他……” “那和我呢?” “和你什么?”孟樱装作没有听懂,心砰砰乱跳。 霍云松还和她仔细解释:“和我再近一点的接触,近一点,再近一点。” “不想!”答得那么快,一听就知道是假的。 霍云松调整了问话的方式,问想不想是绝对得不到答案的:“你不想和他发生关系,如果发生了,你会很痛苦,是不是?” “你可不可以不要再问这个了。”孟樱对他临时客串的这个心理医生表示不满。 霍云松从善如流:“好,我不提他,那如果是我,如果现在你喝酒喝多了,或者因为别的什么缘故,和我呢,如果真的发生了,你会痛苦吗?”他摁住了她的唇,“你不用告诉我,你自己知道答案就好了。” 孟樱认真地想了想,如果是和霍云松的话……倒也没什么,如果他们一直在一起,总会走到那一步的,或许未来他们还会有孩子。 “想好了吗?”他问。 孟樱点点头。 霍云松就说:“如果你觉得会很痛苦,那么证明在你心里,我还没有和你做这件事的资格,那是我们感情不到位,是我的错,如果不是……”他注视着她的双眼,“我还可以往下说吗?” 孟樱微不可见地点了点头。 霍云松就知道答案了:“如果并不觉得,那你其实并不抗拒这件事的后果,既然你不是害怕结果,那就是……你觉得这个过程会很难接受,你是不是怕痛?” 孟樱还要呆一呆:“不是说顺利的话不会痛的吗?” “所以我想知道你紧张什么。”霍云松也少见地想不明白,“告诉我,我们一起解决。” 孟樱摇了摇头:“我不知道。” “那这样。”霍云松下床关掉了灯,只留下一盏昏暗的夜灯照明,他放下了纱帐,让床上独立成了一个小世界,“来,躺下。” 孟樱乖乖躺在了自己睡觉的位置,霍云松从她身后抱住了她:“这里是我们家,这个房间里只有你和我,我看不见你,你也看不见我,所以不要害羞,我会亲近你,如果你受不了了,觉得疼了,你就告诉我,不要忍着,好吗?” 孟樱点了点头后才意识到他看不见,她不得不开口:“好。” 霍云松拨开她的头发,亲吻她的耳廓和后颈,他能感觉到她的呼吸逐渐急促起来,但她并没有喊停。 他的手心触碰到了更柔软更敏感的地方,触觉和视觉带来的刺激截然不同,他能感受到自己的理智被欲~望侵袭。 他另一只手触碰到了裙底的秘密。 他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只是一两分钟,孟樱就去推他的手,他松开了:“很疼吗?” “不是。”她捂着胸口,心跳快得不可思议,“我也不知道。” 霍云松把声音放到最温柔:“阿樱,你不要怕,我需要你告诉我你的感觉,我想知道你怎么了,是你觉得很害怕,还是觉得身体很难受,还是都有?” 如果是心理原因,那就克服它,如果是生理问题,那就去医院,如果两者皆有,那也一定有办法。 孟樱能听出他隐含的担忧,她努力描述那种感觉:“很奇怪的感觉,很不舒服,很陌生,就像那天我喝了那杯柠檬水一样。” 霍云松:“……呃。”他大概是第一次在孟樱面前词穷,也大概是头一回不知道该说什么才更妥当,因为他大概猜到原因了。 应该是小县城里的中学没有做好生理卫生教育。 或许字面上的意思她都懂,但没有真正经历过,她不知道那是什么,又有之前被下药的阴影,所以她误会了。 “阿樱,你信我吗?”他捉住她的手,紧紧扣住。 孟樱有了不好的想法:“我是……怎么了吗?” “咳,恰恰相反,应该什么事都没有。”他心头去了一块大石,笑意就充盈眉梢,“如果你信我,那我们就再试一试,我保证不会有事。” 孟樱犹豫了很久,开口问的却是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那天,你和我说是迷药,真的吗?” 第36节 霍云松轻咳一声:“我骗你的。” 孟樱:“……为什么?” “怕你害羞。” 孟樱翻了个身,决定今天的成人剧场就到此为止:“我要睡了。” 霍云松不肯松手:“那我呢?” “你去厕所呀。”孟樱把脸埋到被子里,“不要把被子弄脏了。” 霍云松突然有点怀念那个第一次知道会脸红把他推出去的孟樱了。 “真舍得把我赶走啊。”他吻着她的头发,“阿樱,你对别人那么好,不可以对我这么无情。” “是男朋友才对你不好的。”孟樱把他推出帐外,“快去快去,不要等我睡着了再回来。” 霍云松叹了口气,自己选的老婆,跪着都得哄完,认了。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不要笑,毕竟有觉得躺着就能生孩子的博士生夫妻= =我们家阿樱缺乏生理卫生知识也没啥大不了的 以她的性格,之前根本不会去做相关的尝试,这很正常嘛 反正之后的剧情都是为了铺垫和谐,你们懂的,保证和谐完以后再进入主线=3= ☆、第42章 猫饭 夏天并不是春天,照理说,不是一个适合发情的季节,可也许是受到了男女主人那粉红泡泡的刺激,狸奴发情了。 那凄厉的叫声孟樱听得心都碎了,县城里的宠物医院医疗水平不够,她赶紧在网上问了一圈省城有没有特别好的医院,打算带狸奴去做绝育。 霍云松当然不放心她一个人出门,两个人自然一道去。 在去之前,孟樱还想会不会遇到左晨旭,但很快就觉得自己是杞人忧天,省城那么大,怎么可能会那么巧。 就是那么巧。 左晨旭先叫住了她:“樱樱。” 孟樱原本弯腰看着笼子里的狸奴,它的麻药还没过去,沉沉睡着,一听熟悉的声音,她下意识地抬起头:“晨旭?” “真的是你。”左晨旭惊喜交加,几步并作一步走过来,可面对面了,他心里打好的腹稿全没了用场,“我、樱樱、我……其实我想和你说……” 孟樱委婉地打断他:“我知道,不用说了。” “不行。”左晨旭一转头就看到了在排队付费的霍云松,他一咬牙,拽过孟樱的手,“樱樱,隔壁有家咖啡店,我们喝杯咖啡,你让我把话说完好吗?” 孟樱被他一碰就后退了好几步,惊慌失措地喊男朋友:“霍云松。” “我在。”霍云松买了给狸奴的药,走回到她身边,揽着她的肩膀,“别怕。” 左晨旭看到她这样,脸色难看极了:“樱樱。” “我们出去谈。”霍云松也不喜欢被人围着看热闹,但凡有可能被人拍照传到网上去的事,他都必须竭力避免。 左晨旭同意了。 咖啡馆的包厢里,孟樱喝了杯热茶才勉强平复下来,她还以为自己已经没事了,没想到还会有那么大的反应。 左晨旭低声下气地和她道歉:“樱樱,我很抱歉,你不要怕,我保证现在不靠近你了,但你听我把话说完好吗?” 孟樱深吸了口气,微微点了点头。 左晨旭却顿了好半天才开口:“那天的事,我和我妈都觉得对不住你,这件事不好声张,查了半个来月,最后说是有个服务生吸毒误放了,我们都不信,我一直都想问问你,你在……之前是吃了什么东西,余秋池说她给了你一杯水?” 孟樱点点头:“是。” “我就知道是她!”左晨旭重重一捶桌面,咬牙切齿,“虽然没有证据,但除了她,没有人会那么做。” 孟樱沉默地听着,霍云松也没有出言打断,这反而让左晨旭浑身不适,他喝了一口咖啡,略略定神:“樱樱,我要怎么做才能让你原谅我?” “原谅?”孟樱茫然地眨了眨眼睛,她发现自己竟然从来没有想过这件事。 “我们幼儿园的时候就认识了。”左晨旭说,“一个小学,一个初中,一个高中,那么多年的感情,你不能因为一个意外就说不要就不要了,何况这件事也不是我想的,我也是被迫的。” 孟樱轻轻叹了口气:“那、那个时候你为什么不停下来,你知道是我,对吗?” “我控制不住自己。”左晨旭显得有些焦躁,他用力抓着自己的头发,“我也被下药了,我神志不清,我真不是有意的。” 孟樱不再提这件事了,可她很明白,如果是霍云松……她不禁扭头看了他一眼,霍云松把手盖在了她的手背上,无声地支持。 她笑了一笑,觉得自己的想法是对的,如果是霍云松……一定不会。 “樱樱,你原谅我,好不好?” 孟樱说:“我不恨你。” 左晨旭喜出望外:“真的吗?樱樱,谢谢你。” 与之相反的是,孟樱眼中泛起了泪光:“我不喜欢恨或者讨厌这样的情绪,但是我真的很难过。” 左晨旭的笑意一点点收了回去:“樱樱……” “我不原谅你,不会让我更好过,我原谅你,我也不会更难过,”孟樱用小银勺无意义地搅着咖啡,轻轻叹了口气,“如果我原谅你,你会好过一点的话,那我原谅你。” 这样的“原谅”比痛骂他一顿还要令左晨旭难受,一步错,步步错:“樱樱,真的没办法了吗?” “一张纸被撕破了,就算你重新粘了起来也不可能完好无损。”孟樱抿了抿唇,“我没有办法骗你,更不能骗自己,晨旭,我真的非常难过,我再也不想想起那件事了。” 左晨旭半晌没说话,他知道,孟樱可以原谅他很多事,但绝不包括这一件。 他自己心里也清楚,只是不愿意接受这个现实而已,他在心里仍残留着那么一丝希望,希望孟樱会像以前一样包容他的过错。 可她没有。 “我真的,”他痛苦地闭了闭眼睛,“真的很对不起你。” 孟樱没有说话,她不知道该怎么说,也不知道该如何应对,唯有沉默来表达自己无声的抗议。 霍云松看了看时间:“我们该走了,狸奴要醒了。” “我们走了,再见。”孟樱对左晨旭说,他抬起头来看着她,孟樱的眉目还是柔和的,甚至他在她的目光里仍然看不见恨意和厌恶。 良久,他的嘴唇才动了动:“再见。” 覆水难收。他第一次那么深刻地感受到了这句话里深深的无力感。 他可以怪余秋池,可以怪幕后主使,但他心里清楚,他就算再怎么推卸责任,这件事依旧有他的错在。 早知道,当时多控制自己一下就好了,早知道,把她推开就好了,一步错,步步错,一失足成千古恨,古人诚不欺我。 这个朋友,他终究还是永远失去了。 路上,孟樱问霍云松:“我做得对吗?” “你觉得不该原谅他吗?”霍云松牵着她的手,两个人慢悠悠走在树下的阴影里,七月的阳光灿烂极了,穿透茂密的梧桐叶,在地上落下三三两两的斑点。 孟樱说:“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不,你做得很对,你原谅他,愿意重新和他做朋友,一如既往,那叫以德报怨,你恨他,你要报仇,那是以怨报怨。”霍云松说着说着也笑了起来,“老实说,前者虽然少见,但我也曾见过,后者是见得太多,像阿樱这样以直报怨的,我是真的第一次见。” 孟樱停下来不走了:“你笑话我。” “没有,我只是觉得……”霍云松想了想,慎重地说,“你很珍贵。” 孟樱:“听起来像大熊猫。” “对我来说,你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宝贝。”他抬起她的手背,凑到唇边一吻。 孟樱:“……我们还是去接狸奴吧。” #男朋友随时随地开始表白好羞耻肿么破# 被剥夺了做母亲资格的狸奴回到家还怏怏不乐,孟樱拿逗猫棒逗它也没有反应,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 “好可怜,公猫只要被割蛋蛋就好了,你还要被剖肚子。”孟樱摸摸它的脑袋,“很快就好了,坚强点。” 狸奴把头扭过去,趴在自己的爪子上,眼神放空:“喵~”本宫失去了为喜欢男人生猴子的资格嘤嘤,宝宝心里苦〒▽〒 它这样子连霍云松都难得生了怜惜,今天的晚饭不是罐头也不是猫粮,他特意去买了虾和鸡胸肉,虾去头掐尾,剥去虾壳煮熟后剁碎,鸡胸肉亦是水煮后手撕成丝,拌在一起,又加了一点米饭,装进它专属的碗里给它吃。 “看起来胃口是不大好啊。”霍云松也伸手摸了摸它,狸奴勉强睁开一只眼睛,伸出粉红色的舌头舔了舔他的手指。 孟樱叹了口气:“女孩子就是命苦一点。” 霍云松看她一眼:“你不想生孩子的话我们可以不生,我对这个没有想法。” 孟樱:“啊?”她明明在说狸奴,怎么说起她生不生孩子来。 霍云松反而来了兴致,两个人就蹲在狸奴边上讨论这人生大事:“这也是必要的沟通,你想不想生孩子?” “我、我没想过。”还没结婚就要考虑生孩子了吗?孟樱小心翼翼,“不是结婚了才需要考虑吗?” 霍云松失笑:“那如果你想丁克我又想要个孩子,或者我想丁克你又想要孩子怎么办?” 孟樱努力思考了一下,如果有个孩子……她不会让ta像自己这样,从小就没有父母的关怀,她不会像姑奶奶一样严厉,她会尽可能满足ta所有的小要求,让ta有一个幸福而温暖的童年。 她被自己的想象击中,难以抑制兴奋,她咬着嘴唇,眼睛闪闪发亮:“那我希望ta像你。” 她希望ta可以像霍云松一样,聪明细心,待人温和礼貌,该强势的时候强势,该谦逊的时候谦逊,如果是男孩子,一定要像他一样会哄女孩子开心,会觉得妈妈是世界上最好的女人。 这样的场景,她想一想都会怦然心动。 霍云松把她搂进怀里,也忍不住笑意:“可我希望像你。”无论生男生女,他都希望可以像孟樱一样遵照自己内心的意愿活着,与世俗格格不入也没有关系,而不要像他,活得那么累。 可是……就算是孟樱自己愿意生一个孩子,可他一想到前世孟樱那无缘出生的胎儿,心中就充满了忧虑。 今生,她能如愿以偿吗? 作者有话要说:  中秋快乐!! ☆、第43章 闺房之乐 孟樱第一次对和霍云松在一起一辈子这件事有了明确的概念。 他们会生活在一起,会有孩子,孩子会长大会离开,但他们还是会陪伴彼此……听起来就很棒。 霍云松在临睡前听她对未来的憧憬,嗯嗯附和了两声之后问:“那我们什么时候生?” 第37节 “我困了,我们睡觉了好不好?”孟樱抱着他的胳膊,用脸颊蹭了蹭他的手臂。 霍云松:“……”孟樱这一招已经连续用了三天了,他第一天就看出来了但是松口了,第二天还是没有坚持住,今天第三天……“好吧。” 喜欢一个人,就会无条件为她退让,就算她不讲理又能怎么办,认了。 又是一个睡得不是特别安稳的夜晚,第二天他睁开眼睛的时候,才早上六点钟。 孟樱正依偎在他怀里睡得正香,他微微调整视线就能看到她半露微露的美好身段,在晨曦下,她的每一寸肌肤都有蛊惑人爱抚的魅力。 他也就是那么做了。 于是孟樱迷迷糊糊就做了一个梦,梦里她泡在温泉里,温热的水流抚摸着她的全身,她觉得放松极了。 但渐渐的,水里好像有了不听话的鱼,试不试啄着她的胳膊和腿,轻轻的,并不让人讨厌,就是有些痒痒。 再后来,这不听话的鱼钻到了裙底,她还没有来得及惊慌,异样而陌生的快感就席卷了全身,她无法描述那样的感觉,好像灵魂暂时出窍了,尘世的喧嚣瞬间远离。 肉身原来会有这样单纯的快乐吗?这比在夏天吃一碗冰酸梅汤,冬天捂着暖宝宝还要舒服许多。 这是什么? 梦醒了。 她一睁开眼,看见的是霍云松笑盈盈的眉眼,她用力眨眨眼才恢复了清醒:“几点了?” “六点多。”霍云松换了个姿势抱住她,在她耳边轻轻问,“喜欢吗?” 孟樱:“什么?” 他又沿着她身体的曲线抚摸了一把,孟樱明白过来了,恼羞成怒:“你怎么可以趁我睡觉的时候……你怎么能这样呀?” “心理治疗呀。”霍云松吻着她的唇角,“是不是很管用?” 孟樱又气又羞,使劲推开他:“你怎么还不去开店,我要开除你了。” “那我可以直接升职成老板娘了?”霍云松哪里还会把这句话当真,捧着她的脸又吻了两下,“现在可不可以?” 孟樱已经知道那不可怕了,但想一想还觉得慌乱,她用力摇头:“不行,你要给我一点心理准备,现在不行。” 霍云松贴紧她柔软的身躯:“真的不可以吗?” 他汹涌的欲~望几乎难以抑制,毫不保留地传递给了孟樱,她心软了一分,可要她现在毫无准备就步入成人世界,她还是很害怕。 “好吧。”霍云松也不忍心用她的心软来逼迫她达到目的,不过,这也并不妨碍他以退为进捞点好处,“我说过我等你。” 孟樱咬了咬嘴唇,呐呐道:“对不起啊……” “与其说这个,”他的指腹按揉着她的双唇,“不如……帮帮我。” 孟樱:“……”他是不是故意的?这不是就是所谓的漫天要价就地还钱?? 可她心里纵然有再多猜测,看到霍云松那深情而真挚的眼眸时,她就觉得自己不受控制了:“那、那好吧。” 昏头的代价是洗了三遍手。 霍云松泡了热茶走进书房里,一推开门就觉得一阵冷风:“空调开那么低?” 孟樱披了个薄披肩,低头画画,闻言面无表情地说:“给你降降火。” “不要生气了。”霍云松给她斟了杯茶,“你对谁都不生气,为什么偏偏生我的气?” 孟樱一仰头:“我就生气,不行吗?” “我的荣幸。”霍云松刚尝到甜头,别说是被甩冷脸了,孟樱打他一巴掌他都能把另一边脸凑过去。 “不过空调不要开那么低,容易着凉。”他说着把温度调高了几度,又走过去摸了摸她的手臂,觉得不冰才放心。 孟樱不理他:“狸奴呢,心情好点没有?” “还躲在窝里不肯出来。”霍云松说,“不如你再开个罐头哄哄它。”他看孟樱并不感兴趣,就笑,“那我去?” 孟樱淡淡看他一眼,低头勾线:“噢,反正我也心情不好。” 霍云松抑制不住笑声,在她身边坐下,搂住她的腰:“不生气了,都是我不好,我不理狸奴,我只哄樱樱。” 孟樱放下笔:“那你不许再那样了。” “哪样?” “你知道的。”孟樱抿紧了唇,脸颊绯绯。 霍云松笑意盈眉:“阿樱,闺房之乐,有甚于此者,难道你都不要了吗?” 孟樱当然知道有甚于此者,但那样、那样就够让人难为情的了,她想一想后面的事都觉得心惊肉跳。 霍云松起身在书架上找书,指尖拂过一本本书的书籍,最后垂落下来,一本未拿,他转身,笑盈盈地问:“阿樱,不如以后睡觉前我给你念‘梦觉渡头雨村遇旧,缘申石上士隐授书’,如何?” 孟樱呆了一呆,原想着这是《红楼梦》里的哪一出,但很快就想到了另一本大名鼎鼎的□□:“什么如何,当然不好!”兔子急了还咬人呢,孟樱一指门外,“该做饭了,你快去做饭。” “好吧,听樱樱的。”霍云松并不失望,他现在都能和孟樱聊一些十八禁的话题了,聊着聊着就可以实践了。 夏天还那么长呢。 孟樱在家里消磨了一下午,画完了那副以客户初恋为原型的仕女图,她拍了照片给陶柏,让他去和客户汇报进度。 狸奴今天吃了猫饭,虽然看起来胃口还不是很好,但至少比昨天有精神得多。 霍云松就问孟樱要不要去散个步,孟樱想想同意了。 县城实际上是一个你走在街上十有**会遇到熟人的地方,但孟樱例外,她只和几个邻居或者许裁缝这样有来往的人熟识,平日里很少出门,堪称深居简出。 傍晚,日头西斜,红霞满天,大家都趁着这一天中最阴凉的时候外出,去公园里走路锻炼的老人,在巷子里玩耍的孩童,还有在桥上坐着闲话家常的人们。 江南民居依水而建,每隔一段距离便有一个桥洞,桥洞是当地人的说法,并不是指桥梁下的拱形洞,被称之为公共码头更确切一些,用于居民浣衣洗碗,只不过时代发展迅速,现在家家户户都有自来水,桥洞下便只有三三两两玩耍的孩童。 “啊。”孟樱路过那边的时候轻呼一声,下意识地往霍云松身边靠了靠,霍云松揽住她:“怎么了?” 孟樱皱紧眉头:“有癞□□,我小时候就有,现在怎么还有。” “你怕这个?” “我小时候起了疹子,我姑奶奶说拿癞□□揉一揉就好了,就拿手帕包了一只,活的,要来给我治病,”孟樱现在想起来还觉得一身鸡皮疙瘩,“我做了好久的噩梦。” 走过桥洞便是一座桥,这里当地的居民有坐在桥上闲话家常的习惯,尤其是炎炎夏日,燥热退去后的傍晚,凉风习习,大家拿一把蒲扇,挨个坐在桥上聊天。 孟樱不认得那几个人,但有个四五十岁的大婶竟然叫住了霍云松:“小霍,你也出来走路啊。” “是。”霍云松对她微笑着颔首,“我陪樱樱出来。” “噢,这就是樱樱吧,一晃眼都那么大了,变得我都认不出来了。”那个穿红着绿的大婶一边夸着孟樱一边和其他老姐妹介绍,“这个是孟家老太太的侄孙女,你们家的香铺现在还开着吗?” “开着的。”孟樱拘谨地回答。 “卖点什么香呀?过两天就该是十五了。”另一个大婶也好奇地加入了话题。 七月十五是鬼节,所以有些人家会在这一天祭祖,给从地府里出来遛弯的祖宗们吃顿好的。 孟樱有点尴尬:“不是那种香。” 又有第三个大婶插话了:“孟家老太的香铺呀,我知道,都是给小姑娘用的。” 孟樱被迫在桥上停留了十分钟,用以回答热心大婶们“你爷爷最近好不好”、“你妈有没有来看过你”、“你奶奶人还好吗”的问题。 最后落荒而逃。 她对始作俑者怒目而视:“为什么她们会认得你呀?” “那个是卖烧卖的老板娘呀。”霍云松每天早晨早起去菜市场买菜买早饭,他样貌生得那么出色,不知道多少老阿姨第一眼看见他就问“有没有女朋友”,那么几个月下来,从卖鸡蛋卖青菜的老太太到卖小笼卖油条卖豆浆的老阿姨,人人都知道孟樱有个男朋友了。 只有她一个人还蒙在鼓里罢了。 孟樱原本还打算去超市一趟,经此一事,就想打退堂鼓了:“不然我们回去吧。” “现在就回去吗?”霍云松看了看天色,“还很早。” 孟樱一想到晚上回去睡觉就要旧事重提就踟蹰起来,相比之下,还是继续往前走吧。 “那就再走走吧。” 霍云松哪里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他想了想,静静陪她走了一段路才说:“阿樱,快要七夕了。” 孟樱想一想日子,恍然:“还真的是。” “那你想好怎么过了吗?”他问。 孟樱摇头,只有清明中秋端午这样的节日她才要过,不管是二月十四的情人节还是七月初七的情人节,她从来都没有过过。 “既然如此,不如这一次,我们过一个特别的七夕吧。” *** 从今天起,会以这样结尾放作者有话说的模式防盗,看看效果好不好= =不好咱们再换~ ☆、第44章 水丹青 七夕本来不是情人节,但耐不住时代发展太快,大家已经不流行乞巧了,七夕就是虐单身狗的日子。 孟樱以前从来不过这个节日,今年作为脱团的第一年,也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 霍云松的提议是去附近的一个温泉山庄,她同意了。 山庄在半山腰,因为情人节的关系,带小温泉的房间十分紧俏,孟樱和霍云松一路走上山,已经看到了三四对来过七夕的情侣。 整个温泉山庄都非常有过节的气氛,烛光晚餐,粉红玫瑰,还有一整盒的小雨伞静静躺在床中央。 包装太过精美可爱,孟樱还以为是巧克力,拆开来一看,纳闷:“这是什么?” 霍云松已经习惯孟樱在这方面的知识空白,非常冷静地回答:“避孕套。” 啪。孟樱手里的小雨伞掉到了地上,霍云松捡起来一看:“居然还是荧光的。” 孟樱:“……”呆若木鸡。 “这种马卡龙的颜色是避孕套吗?”她不敢相信。 霍云松说:“七夕啊。” 孟樱默默把它丢进了垃圾桶。 霍云松忍笑:“你可以拿来吹气球。” “你为什么会认得出来?”孟樱狐疑地看着他,“你用过?” 第38节 霍云松:“……”他清了清嗓子,“我给你示范一下?” “走开。”孟樱在他肩膀上捶了一下,“你又耍流氓。” “知道还跟我来。”霍云松握住她的手腕,把她圈在墙壁与怀抱的小小空隙里,“阿樱是认定我了,是不是?” 孟樱扭过头不吭声,霍云松捧起她的脸和她亲吻,她温顺地任由他索取,渐渐放任自己沉迷在这唇齿相依。 到了这一步,霍云松反而从容不迫起来,他松开了孟樱:“先吃晚饭,再泡温泉,好不好?” 孟樱点头同意,能多拖一刻最好再拖一刻。 晚饭是日式料理,孟樱尤其喜欢吃他们家的寿司,觉得味道有别于其他日料店,霍云松就笑着说:“这让我想起了另一道菜,回家做给你吃。” “寿司?” “不是。”霍云松还不肯告诉她,“回家你就知道了。” 孟樱低头笑:“刚来你就和我说回家,明明是你要来的。” “今天毕竟是七夕。”霍云松说,“虽然我们以后还会一起过很多次,但第一次毕竟是值得纪念的。” 孟樱托着腮笑起来:“这倒是,这是我第一次过七夕。”小时候过七夕之风不盛,等到大学时才和二月十四一起风靡起来,同宿舍的女生早早就开始打扮,她那时还不解,就算因为牛郎织女把七夕算成了情人节,那也是个悲剧呀。 现在才明白,过什么节不重要,情人节圣诞节都是一样的,和有情人一起过才最重要。 吃过晚饭,在山上散步,浓郁苍翠的树木将暑气遮挡在外,温度明显比城市低了好几度。 山上栽着紫薇,粉粉嫩嫩绽放在枝头,热闹又可爱。 霍云松与他并肩走了一会儿,却笑:“我闻见的都是你手腕上珠子的香气。” 孟樱平日在家不爱佩戴任何饰物,浑身清清爽爽,但出门的时候会戴一串香珠,她今天带的就是红麝香珠,举手投足间,香气隐隐约约,忽远忽近,十分撩人。 “有暗香盈袖。”霍云松这么说。 孟樱一听,特地换了一个位置,用戴香珠的那只手牵住他,侧头微笑:“这样你也香了。” 霍云松觉得心头落满了花瓣:“还不够,再紧一点。” 孟樱与他十指紧扣:“这样?” “再近一点好不好?”霍云松靠近她,在她唇边落下一个吻。 花前,月下,两人紧密相拥,心跳相闻。 一直到天渐渐黑透,他们才返回温泉山庄,华灯初上,回房间的一路上,已经看到过无数对擦肩而过的男男女女,空气中仿佛也弥漫起棉花糖的香甜味。 孟樱回到房间才发现自己的脸已经红透了。 房间里的小温泉比公共的大温泉小得多,只能容许两到三个人,不过,因为穿着泳衣泡温泉,所以并没有“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的香艳。 霍云松安排的重头戏在后面。 泡完温泉,他端了一个托盘进来,竟然是一套茶具。 孟樱正在擦拭头发,一看难免讶异:“大晚上的,你要喝茶呀?” “不,七夕礼物。” 孟樱挂好干毛巾坐到他对面:“你要泡茶给我喝?” “嗯,很久没试过了,可能手生了。”霍云松说着拈起一块茶饼,掰碎了用个小巧是石磨碾成碎粉。 孟樱已经很久没有看到过那么复古的泡茶手法了,这是在唐宋时期流行的品茶方法,她耐心地继续看下去。 茶饼碾成细粉后倒入杯盏中,注入沸水,再用茶筅搅拌,茶汤搅拌后浮上来一层汤花,只见他手腕轻动,茶汤上漂浮的花纹也发生了变化。 孟樱慢慢瞪大了眼睛,只见在他的运作下,杯盏中浮现了一枝花,花间掩映一轮明月,而在下方,两只鸳鸯正交颈。 花前月下,一对鸳鸯。 “矮纸斜行闲作草,晴窗细乳戏分茶……我从没有真正见过。”孟樱还沉浸在这样神乎其技的表演里,眼睛一眨不眨,若非亲眼所见,谁能相信世界上竟然有这样神乎其技的技艺。 霍云松放下了茶筅,茶上的花纹徐徐消散,那惊艳的丹青犹如海市蜃楼,消散后不留一丝一毫的痕迹,让人以为刚才的那一切不过只是幻觉而已。 霍云松声音低缓,但字字有力:“我这一生,既不求荣华富贵,也不求名利权势,唯一的心愿,就是和阿樱在一起,一生一世不相负。” 他向她伸出手,手心朝上,“如果樱樱信我……” 他看向她,深邃的眼神令人沉溺,孟樱就把手放在了他手心里,昏黄的灯光下,她微微一笑:“我信你的呀。” 霍云松握着她的手往回一收,将她整个人带进怀里:“那么,以后是不是不管发生什么事,你都不会离开我?” 孟樱想想:“如果我还爱你的话,我不会。” “那你要一直爱我。”他搂着她的腰,手从浴衣的领口滑落进去,孟樱微微一颤,险些站立不稳。 霍云松含住她的耳垂,轻柔舔舐,紧接着步步后退,倒向柔软的圆床。 宽大的浴衣里有着无限风情,粉颈、酥胸、柳腰、雪股、花心……身上的汗干了又湿,汗液渗进香珠里,麝香的香气融入了爱欲,愈发浓郁。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孟樱醒来时天已大亮,霍云松坐在窗边读书,一室阳光。 她翻了个身,虽然只是细微的声响,但霍云松很快就注意到了,他走到她身边,俯身在她脸颊上吻了一下:“醒了吗?” 孟樱点点头,但没有起身。 霍云松用指尖描绘着她的眉眼:“七夕快乐。” “七夕已经过了。”孟樱开口,声音沙哑而慵懒。 霍云松微笑:“不,我的意思是,我还想再过一次。” 孟樱抱紧了被子,昨夜的一切想起来就让她脸红:“我好累。” “疼吗?”霍云松把手伸到被子里去,孟樱躲开了,拍开他的手:“走开呀。” 霍云松抽回手,解开浴衣的系带:“我起得太早,有点困了。” 昨天后面是拉了灯的,孟樱没有那么害羞,这样青天白日乍一见,她吓得赶紧把头扭过去不看,霍云松看准机会,掀起被子睡了进去,把孟樱一把抱进怀里。 孟樱对他幼稚的行为哭笑不得:“都天亮了,该起床了,你不要闹。” “不。”他咬着她的锁骨,“我要你。” 孟樱抱住了他,抚摸着他的后颈:“就算不这样,我也不会离开你的。”她说,“就好像如果那一次,”说到这里,她好像难以启齿一样顿了片刻,才继续说,“我也不会和晨旭在一起的。” “阿樱,你这样我真的,”霍云松把她用力搂进怀中,“真的会想把你带进深山里,就你、我、狸奴,永远不见外人。” “啊,那你不仅要会做饭,还必须会种田,会电工,会打猎……”孟樱数着数着自己先笑了,“我才不要与世隔绝,何况,大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你这样不行的呀。” 霍云松亲吻她的手指:“我以为你很喜欢家乡。” “家里这边呢,安静,节奏也慢,但你也看到了,大家都太熟悉了,随便谁都可以叫出我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的名字,人人都知道我是谁,我其实不喜欢这样。” 孟樱说,“我本来不想回来的,省城也挺好的,没有人认识我,我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大家不会随便对别人的生活指手画脚,我本来都找好租的房子了,虽然离市中心有点远,但有个小院子,可以种花。” 霍云松心中一动:“那如果有个院子可以养养花,没有人会插手你的生活,去北京也可以吗?” “那北京太干了,空气也不好,”孟樱就当是闲话家常,“不过有故宫,有机会的话我想去那边看看。” “所以,在哪里生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想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对吗?” “不。”孟樱摇摇头,很认真地说,“还要和你在一起。” 霍云松顿时失去了言语,她这样的话,不是告白胜似告白,他除了深深亲吻她,竟然没有任何语言能够描述自己的心情。 他何其有幸,才能得到神女如此青睐。 平生足矣。 *** 水丹青又叫茶百戏、分茶、汤茶,是相当牛逼的一个技能,宋代的时候非常流行,但一度失传,最近才有人复原出来,所以咖啡拉花什么的其实是古人玩剩下的~ 图片贴失败了,大家自己百度一下就能看到,非常厉害,非常美丽~ ☆、第45章 黄桷兰 在温泉山庄的度假虽然只持续了三天,但甜蜜却延续到了生活中。 最明显的一个地方就是霍云松起床买早饭的时间推迟了很多,孟樱起得就更迟了。 睡得晚起得迟也就罢了,自从两人有了夫妻之实后,她换衣服他也不出去了,她洗澡锁了门也没用,他能若无其事地进来搂着她一起洗。 孟樱第一次“被洗澡”的时候破天荒咬了他一口,这不咬还罢了,一咬更是刺激,她几乎是被压在墙上体验了新姿势。 可怜的孟樱一直觉得霍云松克制,现在才发现之前所有的一切都是假象。 “都是骗人的,骗子。”她赌气,把被子全都裹在自己身上,不给霍云松留一丝一毫。 霍云松觉得,孟樱对谁不发脾气就对他发脾气这件事简直可爱炸了,他忍不住就想逗她生气再把她哄好——太好哄了,没有任何难度,所以对这个游戏乐此不疲。 “我情难自禁。”他从她背后抱住她,“你是我的了,我一想到这里,怎么可能控制我自己。” 裹紧被子太热,孟樱稍稍松开了一点点,霍云松借机把被子都扯了下来:“好了,我知道错了,不要这样裹着,太热了。” “那你保证三天之内不许再来了。”孟樱严肃地看着他,要他正面回应。 霍云松笑着点头:“好,我保证。” 他在孟樱这里信用度还是很高的,孟樱放心了,正准备睡觉,手机响起了提示音,她拿过来一看,是孟飞龙发的微信。 飞龙在天: 姐,爷爷让你十五那天回家吃饭,还有,我爸那个大嘴巴已经把姐夫的事说了,你得带他一块儿来。 孟樱一看就皱起了眉:“我爷爷让我带你回家吃饭。” “这是好事。”霍云松语气从容,“见家长也是应该的。” 孟樱对他有无限信心,听他那么说了,自然也就答应下来。 七月十五,鬼门开,然并卵,因为街上的人并不见得少,孟樱这一回无师自通,愣是拖到快五点的时候才带着霍云松回家。 今天祭祖,孟大姑孟二姑作为出嫁女,晚上必须回夫家吃饭,饭桌上清净了不少。 孟樱一进门就看到孟天雄冷峻的目光扫向自己,她拽紧了霍云松的衣袖:“爷爷奶奶,爸爸,阿姨,我们过来了。” 孟卓良还记得那天在香铺里的下马威,不咸不淡应了一声,而孟天雄更是重重冷哼一声,不悦之意溢于言表。 第39节 霍云松也不介意,神色自若:“孟老先生,孟老夫人,孟先生,尤女士,初次见面,我是阿樱的男朋友,我姓霍,霍云松。” 连孟樱都感觉到了不对劲,可她只觉得这称呼有些奇怪,并没有深思。 反而尤琦秀因为霍云松一句“尤女士”而心情明媚起来,她打了个圆场:“快过来坐。” 孟樱拉着霍云松在八仙桌一端坐下,孟天雄还是一个人独占一边,以显示大家长的身份,孟卓良和尤琦秀坐一边,孟飞龙该是和孟奶奶坐,但孟奶奶在厨房里忙进忙出,并没有坐下与他们一同吃饭。 霍云松冷眼旁观,孟家吃饭与他家里也有相似之处,孟天雄不拿筷子吃第一口饭菜,其他人就不许开动,唯有大家长动筷了,这顿饭才能开始吃。 孟樱吃饭也只吃面前的几道菜,多以素菜为主,鱼肉这样的大荤则被孟奶奶放在孟天雄面前,也靠近孟飞龙。 饭桌上一时无声。 孟樱给霍云松夹了几次菜,给了他一个歉疚的眼神,霍云松在桌下握了握她的手。 孟天雄喝了两杯黄酒,慢悠悠开了口:“你现在住在阿樱那里?你们是什么时候认识的?没有结婚就住到女方家里,你们家的规矩是谁教的?” 孟樱顿时面色涨红:“爷爷。” “我和他说话,你插什么嘴?”孟天雄冷冷看了这个孙女一眼,“女生外向。” 霍云松不卑不亢:“是,我和阿樱住在一起,她一个人住我不放心,我们认识有一段日子了,过段时间就打算结婚,至于我们家的规矩……”他前两句话还算谦逊,但到这里又显得强硬起来,“我就是我们家的规矩。” 孟飞龙咋舌,还不知道该怎么帮忙,就听霍云松不紧不慢补充了一句,“以后结婚了,阿樱就是我的规矩。” 孟樱:“吃饭。”她夹了一块番茄炒蛋给他。 尤琦秀对这个继女刮目相看。 孟天雄脸色更加难看,被小辈当众下脸令他难堪:“你就是这样和长辈讲话的吗,你就是这样想娶我孙女的吗?” “您误会了。”霍云松话是那么说,却不见得对他低下身段道歉。 “樱樱,你就是找这样一个人来气我的吗?”孟天雄摔了筷子,惹得厨房里的孟奶奶赶紧出来:“发什么脾气呀,樱樱你也是,干嘛惹你爷爷生气,他是为了你好,女孩子家要是不自尊自爱,以后到了婆家也不会受人看重的。” 孟飞龙忍不住小小顶了句嘴:“奶奶,他对我姐可好了,这都什么年代了,婚前同居很流行的。” “这种事小孩子别插嘴。”孟奶奶说,“樱樱,和你爷爷道歉。” 孟樱咽下饭粒,放下筷子:“爷爷奶奶,对不起。” “反正这件事我不同意,你要是和他在一起,就别进孟家门。”孟天雄丢了狠话。 孟樱发现自己竟然也并没有很伤心,她顿了片刻,说:“哦。”她站起身来,拿过随身的小包,“那我们回去了。” 这家里没有人想到平时不声不响的孟樱居然真的说走就走,丝毫不给家人留面子,孟天雄气了个倒仰,孟奶奶也尴尬地站在那里不知道怎么办,还是尤琦秀八面玲珑笑了笑:“干什么呀,樱樱难得回家来吃顿饭,有什么事不能好好说的,非要发脾气。” 孟卓良也说:“就是,你爷爷说你是为了你好,你这样发脾气是什么意思?” 孟樱说:“爸,我没发脾气。” “长辈说你两句你就摔筷子走人,这还叫不发脾气?”孟卓良火气也上来了。 “以前,你们要我从家里离开,去姑奶奶那里,我去了,今天,爷爷让我不进孟家门,我不进就是了,反正这个门我也没进过。”孟樱眼中浸润了泪光,“你们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我从来都没有说过一个‘不’,就这样,我还算不听话吗?” 她的问题令他们哑口无言,他们没有办法说,长辈让你滚不是真的要你滚,而是要你跪下来认错道歉求他们不要赶走你,这样的表现才是令人满意的。 说让你滚你就滚,那不是听话,那是顶撞。 但孟樱不明白,她已经够千依百顺,为什么还是不能如意,让她带霍云松回来吃饭,就是为了羞辱他吗? 她是孟家的女儿,是孟家的骨血,没有办法才只能一直忍受,血缘无法割断。 可霍云松不可以。 什么是爱情,爱情就是有了软肋,也有了盔甲。她有了要守护的东西,有了想要保护的人,自然而然就会坚强起来,无坚不摧。 “我们先走了。”她拉着霍云松的手,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孟家的大门。 在门口,她对霍云松微笑:“我以后都不用再来了。” 霍云松心有不忍:“今天的事,我也是有责任的。”他并没有像任何一个上门的女婿一样谦卑而讨好,他的傲慢可以被感受到。 “我知道。”孟樱说,“我不希望你这样,你并不是把我买走,也不是从此以后我就归你家有,我一直觉得这种事挺莫名其妙的。” 霍云松牵着她的手,微垂眼眸:“为什么呢?” “我们决定在一起,是我和你从各自的家庭脱离出来,重新组成新的一个家,不是你到我家里去,或者我到你家里去,这是和平的,自愿的,如果是别人家,或许是感激父母的养育之恩,把孩子带到那么大,另一个人却要把她带走,对于这样的父母,姿态放低一点可以令他们好过,可我呢?” 孟樱问他,“他们没有养过我,却要我背负起‘孟家女儿’的一切,为什么?” 她落下眼泪来,“为什么呀,我不进那个门还不行么,我会有一个属于我的新家,我不要他们了。” 她快步往家里走,像是这样可以摆脱掉孟家带来的一切一样,霍云松跟在她身后走了一段路,突然叫住了她:“阿樱。” 孟樱停下脚步,满脸泪痕。 霍云松像是没有看到似的,在街边的小摊子上买了一串黄桷兰,夏季是黄桷兰开得最好的日子,时常有人摘了后用别针别成一串在街边叫卖。 香气老远都能闻得见。 他买了一串黄桷兰,替她佩戴在衣襟上,馥郁芬芳的香气扑面而来,霍云松说:“你要记住你说过的话,我们会有一个新的家庭,和孟家没有关系,也和霍家没有关系,只和霍云松,和孟樱有关系。” “好吗?” 孟樱流泪太多,以至于脑袋微微发胀,霍云松的这番话并没有引起她的注意,她很快点了点头:“好。” “那我们回家吧。” 不管未来的家是在香铺,还是在遥远的京城,有一点无比明确,孟家的女儿也好,霍家的继承人也好,他们独属于彼此。 孟家的事情,孟樱以他意想不到的决绝之心了断了,她不愿意让他受一点委屈,那么同样的,他也绝对不会让她受一点点的委屈。 ☆、第46章 荷叶鮓 从孟家回来后,孟樱难过了一晚上,翻来覆去没有睡好,他都听见了,可不知道该怎么劝慰她。 或许很多人都会认为就算和家里人吵架,也总是该和好的,毕竟血缘是无法舍弃的,这也是绝大多数中国人的想法,父权和宗族在漫长的历史中屹立不倒,迄今仍然是家庭关系的主流。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孩子是父母血脉的延续,是父母的附属品,父母对孩子拥有绝对的掌控力,而这其中,父权更占主导地位。 孟天雄和孟卓良是孟家的大家长,在家庭中说一不二,他们让孟樱不进门,是威胁她的一种手段。 她听话地不进了,这不是顺从,是反抗。 连霍云松都没有想到她竟然会有勇气做出这样决然的反抗,刹那的勇气再次震慑到他,一如当年在苦海寺,她和所有人都斩断联系,她说她只做“孟樱”,只做自己。 可霍云松是不能只做自己的。 霍家凭什么可以多年屹立不倒,就是因为家族世代传承,逐渐壮大,才会被称之为世家。 而祖父、父亲的地位又传承到了他的身上,他得益于这样的宗族关系,享受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可当他决意出家后才反思这个问题。 生在家族,个人不再是个人,个人的自由与意志被剥夺,家族的利益才是首位。 作为个人,他和谁结婚都是自己的自由,可作为霍家人,霍家的儿媳又怎么可以是孟樱这样的女孩子? 几十年前,或许在特殊的历史环境下,可以鲤鱼跃龙门,可现在就算还有高考,难道还能有“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机会吗? 阶级已经逐渐固化。 他和孟樱是两个世界的人。 想要长相厮守,最后的办法就是隐姓埋名在此,再也不要回北京。 可真的能那么一帆风顺吗?振灵香的事还没有解决,黄璨是否有后招?到时候,仅仅是普通人的他,真的能有办法吗? 太难了。 他已经逐渐明白,前世可以顺利解决黄璨,并不是因为他棋高一着,而是有霍家为后台,可现在他没有了凭仗,而黄璨有。 他们的结局,是否会颠倒过来? 怎么办?怎么办! “你也没睡着吧。”孟樱翻了个身,面对着他。 霍云松和她面对面:“你怎么知道?” “你睡着了我翻身的话,你就会抱我,但你刚才一点动静都没有。”两人刚睡一起的时候,孟樱都以为霍云松没睡着,她只要换一个姿势,他就会下意识地把她搂紧一点,一开始觉得苦恼,现在想想却甜蜜起来。 她问,“你为什么也睡不着?” “没事。”霍云松抱着她,“想点事情而已。” 孟樱枕着他的手臂:“我知道你有很多事没有告诉我。” “我以为没那么明显。”霍云松抚摸着她的脸颊,“那你为什么不问?” “我觉得你只是太爱我。”孟樱听见他有力的心跳声,内心平静,“我看到那个手机里的视频了,你是对的。” 哪怕到现在,她看到那个视频里哀求的自己还会遍体生寒,他藏起来不让她看到是有原因的,她并不怨恨他的隐瞒。 霍云松握住她的手,缓缓收紧:“你信任我。” 有很多情侣甚至于夫妻最后走到陌路,不信任是很重要的原因,不是不爱了,而是有些事没有办法完全相信伴侣的选择。 但孟樱相信他,她知道他隐瞒了一些事,也能感觉到他的一些小动作,但她选择了相信他,毫无保留地,相信他不会伤害她。 他为这样的信任而惶恐。 “比相信我自己还要相信你。”孟樱说。 “那你相信我两件事,永远都不要忘记。” “好。” “我爱你,你比我的命还重要,这一点永远不会变。” “我相信你现在说的是真的,可是永远太远了,没有必要。” “我知道不会变。” “那好吧。” “不管遇到什么事,我们都不会分开,好吗?” “好。” 他原本忐忑的心情瞬间就平静下来了,他的心回落到肚子里,他对未来又有了把握,他不再焦虑了。 第40节 孟樱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了,等她醒来的时候,新的一天已经开始了。 就好像他们过的每一天。 下楼吃早饭的时候,她看到厨房里好大几片荷叶,她好奇地张望:“你在做什么?” “做菜。”霍云松淘了米,洗干净手,把早晨新买来的黄桷兰别在她胸前,孟樱用手指拨了拨,很是喜欢:“也就这段时间有玉兰了。” 黄桷兰是学名,当地人称之为黄玉兰,经常“玉兰”“玉兰”地叫。 霍云松在她脸颊落下一个吻:“去吃早饭吧,我今天买了粽子。” “什么馅的?” “豆沙,你要蘸糖吗?” “不用,应该够甜。” 霍云松从罐子里倒出豆浆:“我也这样想,所以今天的豆浆我没让他们加糖,你觉得淡我再给你加。” “这样就行了。”孟樱吃完了婴儿拳头大小的豆沙粽,昨日忧郁的心情瞬间被甜食治愈了。 她发现虽然昨天的事令她难过,但也让她如释重负,觉得脚步都比从前轻快了几分。 她甚至放下了工作,拿手机拍霍云松做饭:“我也想学那个剪视频的软件,你教我好不好?” “好的呀。”在这江南水乡待得久了,他说话也仿佛带上了吴音的缱绻与温柔,唇齿之间,像是藕断丝连的蜜糖。 孟樱看着他将鱼切成一段段,就像是日料里的寿司,他也煮了饭,但却将鱼肉和饭拌在一起包在荷叶里。 “我以前听说过,古代的诗人会把鱼包在荷塘的荷叶上,再把酒瓶浸入山泉里,等到日头下山的时候再把一整朵荷叶摘下来,酒瓶里的酒也已经凉了,正好可以吃。”孟樱已经想不起来什么时候读到过这样一段记载,问他,“这叫什么?” “荷叶鲊。” 孟樱想起来了:“绿水饭香稻,青荷包紫鳞。”这首《渔夫歌》并不是特别出名,她读过是因为喜欢最后四句。 于中还自乐,所欲全吾真。 而笑独醒者,临流多苦辛。 她希望的也正是这样避世而居的生活,过自己想要过的日子,不因为世俗的变化而改变自己的本性。 霍云松很明白,所以他说:“很衬你,可惜要过两天才能吃,倒是之前的花露可以浸些水果了,你想吃什么,我一会儿去给你买。” “我们吃过晚饭一块儿去。”孟樱说,“买些苹果和梨吧。” “好。” 吃过午饭,孟樱要困午觉,可偏偏又睡不着,要霍云松给她念一本书,霍云松便随手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任意翻开一页,念道:“是日季春,万花烂熳,牡丹芍药,棣棠木香,种种上市,卖花者以马头竹蓝铺排,歌叫之声,清奇可听,晴帘静院,晓幙高楼,宿病未醒,好梦初觉,闻之莫不新愁易感,幽恨悬生。” 他念着念着,反而勾起了心事,许多次他自梦里醒来,孟樱就在怀中睡得香甜,他恍然如梦,生怕那一天醒来,并不是在帐中,在香铺,在江南水乡。 而是在苦海寺,荷花未开,晨钟已响,生命又过去一天,他却毫无触动。 “现在的生活就好像是在做梦一样。”他说,“如果是这样,一辈子也很容易就过去了吧。” 早起,买菜,做饭,打扫,中饭,午睡,读书,晚餐,散步,归家,洗漱,**。 每天的生活就不断在重复这样的步骤,他以为自己会觉得枯燥单调,然而没有。 柴米油盐才是生活的真滋味,传奇风云早就成为了过去,他偶尔想起,却从不后悔。 或许一辈子真的可以就这么过去。 这怎么可能呢? 命运发来嘲讽。 夜半时分,霍云松听见天井里有些微响动,他瞬间惊醒,但按兵不动,悄悄起身,藏在窗边挑开帘子往下望了一眼。 并没有看到人影。 他想下楼一看究竟,孟樱却醒了:“怎么了?”她也听见了声响,顿时心就揪了起来,“有小偷?” “没事,我下去一下,别怕。”霍云松安抚她,“待在房间里不要出来,好吗?” 孟樱拥着被子,犹豫着点了点头。 霍云松下楼去,踩在楼梯上一点声响都没有,天井里,草木暗影重重,好像躲了什么人。 他走到了书房门口,门开着,露出一道缝,有人在里面翻找什么,霍云松把门轻轻推开一点,微微闭上眼,猛地拉亮了灯:“谁派你来的?” 照理说,突然亮起的灯光会让人瞬间失明几秒钟,他闭眼再睁开会更快恢复视力,可没想到的是那人虽然被灯光照得顿时失明,可动作却没有停滞,飞快朝他丢出了手里的东西,然后跳窗而出,逃之夭夭。 霍云松捡起盒子,那里装得是孟樱自己常点的檀香……是普通的小偷?还是特意为振灵香而来? 看这非同一般的身手,恐怕不会是普通的入室行窃。 他的心慢慢沉了下去。 重新关好窗户锁好门,霍云松回到房间,孟樱一看见他回来就忍不住问:“你没事吧?” “没事,就是一个小偷,我还没过去他就吓跑了。”霍云松搂住她安慰,“别怕。” 孟樱长舒了口气:“那就让他偷吧,反正家里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我担心死了。”她依偎在他的胸膛,“我只有你了。” “是我不好。”霍云松亲吻她的额角,不住抚摸她的后背来舒缓她的紧张,“让你担心了。” 孟樱反而难为情起来:“没事就好,我们睡吧。” 重新躺回了床上,霍云松却一丝睡意也无,如果真的是为了盗振灵香而来,那这香该怎么办呢? *** 霍云松的感慨我就随便写写,大家不要较真_(:3」∠)_这只是一篇傻白甜的宠文,不探讨社会阶层~ 明天会有神秘人登场,我觉得大家会挺期待的~ ☆、第47章 地藏香 第二天,孟樱清理了一下被翻乱的书房,除了画被毁掉,有几盒香粉被打翻之外,其他并没有什么损失。 她觉得挺奇怪的:“我们家看起来就不像是有钱的样子,何况偷东西不是应该到卧室里么,在我的书房里翻什么?” 损失的东西金额不大,报警都没什么用,孟樱只能当做是自己运气不好了。 振灵香就被她和其他香料塞在一个柜子里,毫不起眼,也不珍贵,霍云松不知道别人是否有办法分辨这种香料,但从昨天的行为来看,他们应该认不出来。 他对振灵香并没有占有欲,只觉得是个麻烦,留着,难免继续遭人觊觎,送走,又怕到时候需要它来做交换。 他心中游移不定,孟樱却不当回事,反而对生活迸发出极大的乐趣与热情来。 晚上和他散步成为了固定模式,有时候是去许裁缝家里选新布料,给自己定了两件裙子,给他做了好几身衣服。 许裁缝有时候打趣她,问她什么时候结婚,她也就微微脸红着说:“那要再过段辰光。” 和他一起逛超市,换了情侣的牙刷杯和牙刷,还有情侣拖鞋,她问他:“你喜欢这个猫咪的还是这个胖哒的?” 霍云松想起狸奴,就笑:“猫的吧。” “可我两个都喜欢怎么办?”她抱着他的胳膊,仰起头问他。 霍云松说:“那就都买。” “不行,不可以乱花钱。”她纠结了五分钟,还是买了胖哒的拖鞋,还振振有词,“如果还是猫咪的,狸奴会吃醋的。” 于是又给狸奴买了新的碗,买了新的床单和被套,最后问他需不需要再买一套放调味料的小罐子。 那个小罐子做成了各种动物形状,特别可爱。 霍云松说:“我靠老婆养,这就不发表意见了。” “那就买了吧。” 在长达一个小时的购物里,他唯一主动提出要买的是避孕套,孟樱当做没有听见,但他把几盒避孕套丢进购物车里的时候,她也没有表示反对。 他简直爱惨了她这样可爱的性格。 又试着做了新的香粉,不再是用来做香篆,而是可以涂脸抹身,更像是现代的爽身粉。 新香名为梅真。 “零陵叶、甘松、白檀、丁香、白梅末各半两,脑麝少许,为细末,糁衣、傅身皆可用之。” 孟樱渐渐发现,即便是最便利的仅仅需要点燃的线香,销量都不是特别大,更不必说是需要用到炉瓶三事的香粉了,在所有商品中,反而是香珠和香茶饼这样更具实用性的产品销路更好一些。 今时不同往日,很少有人能静下心来真正品味香的风雅,所以新产品最好兼顾实用与雅致。 梅真香可以用来当爽身粉,也可以洒在衣服上,实用性较高,装x也是很不错的选择。 果然,她一在微博上发了上新预告,粉丝们就嗷嗷叫着“买买买”“剁手剁手”“吃土吃土”。 梅真香上架一天,原本准备好的30份就一销而空。 “物以稀为贵呀。”孟樱不知道什么叫饥饿营销,但这并不妨碍她靠直觉这么做。 霍云松围观全程,觉得孟樱做生意和谈恋爱一样,虽然全靠直觉,但准得过分。 和陶柏合作,所以时而会有不菲的收入,在微博有了不少的粉丝后开网店,保证了一定的客户群,她虽然没有刻意去想过,只是遵照心意去做,但每一步都走得不急不躁,恰到好处。 这不得不说是一种天赋。 “我觉得,”他说,“我可以心安理得地靠老婆养了。” “怎么可以这么说呢。”孟樱有点生气,“每天做饭洗衣服也是家里很重要的事,是因为我不喜欢做你才接过去的,是你在照顾我才对。” 霍云松:“……”在一起之后总是被女朋友撩到,真是风水轮流转,万万没想到! 孟樱从没有这样清晰地明白过自己的人生,她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庭,她不会被排除出去,她是这个家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她的未来,会和自己喜欢的人一起度过。 一想到这里,就觉得未来充满了光明,对明天充满了期待。 她甚至说:“如果我们早一点生孩子的话,狸奴可以和宝宝一起长大,她们可以成为彼此的玩伴。” 霍云松:“……”樱樱真是太可爱了。 七月三十,孟樱特地出了趟门,买回了许多香烛,霍云松意外:“这是要干什么?” “今天是地藏节,要插香的呀。”孟樱洗了手,“我们快点把饭吃了,然后出去插香。” 霍云松第一次经历这个节日,颇感兴趣,等他洗了碗和孟樱一起出门的时候,家家户户门前都插上了香烛,棒香被插在砖头里,泡沫上,地缝里,门角边,花样百出。 第41节 远远望去,巷子两边都闪烁着幽微的火光,像是开启了一条通向未知世界的光之路。 孟樱点燃了一捧棒香,用泡沫盒做底,插满了香烛,看到他在张望就笑:“这样看过去很漂亮吧。” “是,这是为了庆祝地藏菩萨生日?” 孟樱想想,摇了摇头:“我不记得了,总之在我印象里就是今天要插香的。” 霍云松饶有兴趣地看着:“那我们随便走走?” “好。” 两个人按照平日里散步的路线慢慢走,时不时有孩子跑来跑去,手里都拿着一把香。 孟樱说:“有很多习惯我都忘了,在省城念书的时候从没有看见大家过这个节,也许过不了多久,这里也会慢慢遗忘。” “这也是难免的,之前立秋,也是悄无声息就过了。”霍云松喟叹,“从前八月秋社,要做社糕社酒,出嫁女须归外家,现在谁还记得呢?” 两人散了步回来,天色已经微黑,道路两边的香烛更加明亮,照出一条归家的路。 “有客人?”孟樱率先看见站在香铺前的人影,微微疑惑,“这是谁?” 霍云松随她的视线看去,一个不可能出现在这里的人就站在他们的家门口,正看着一群孩子插香。 他错愕万分,脱口而出:“你怎么在这里?” “不请自来。”那人的声音温润动听,“不知道能不能请我进去喝杯茶。” 霍云松知道门口不是说话的地方,开了门让他进去:“你来这里干什么?” “路过,讨杯茶喝。” 孟樱开了灯,这才看见这位访客的长相,清俊温和,眉眼间却有浓浓的疲倦,她不知他是谁,但能感觉到并不是不速之客。 “你的朋友?”她问霍云松。 霍云松顿了一顿才回答:“嗯。” 孟樱笑起来:“那你们好好说话,我去书房画画,不打扰你们。” “好。”霍云松也并不希望她听到他们的谈话。 两人在静室落座,霍云松给他倒了杯水:“你不该过来。” “你放心。”他轻轻说,“我偶然路过,并没有打扰你的意思。” 霍云松沉默片刻:“我不是责备你。” 他微微笑起来:“还没有恭喜你得偿所愿。” “谢谢。”霍云松微蹙眉头,总有不好的预感。 果然,他说,“有一个消息要告诉你,你要有心理准备。” 他很冷静:“霍家出事了?” “不是,梅乡被选定召开一场国际会议,大概过不了多久就会对外公布了。”他低声说,“我这次来就是为了这件事。” 霍云松心里一沉:“多久了?”前世也有这么一次国际会议,但地点根本不是梅乡。 有事情已经改变了。 “最终决定出来已经有半个月了。”他说,“你最好早做打算。” 霍云松皱紧了眉头,梅乡毗邻青萍县,可以说,到时候梅乡戒严,会有许多人涌入这里。 当然也包括认识他的人。 除非他和孟樱立刻搬走,否则很难说会不会曝光身份。 “谢谢你提醒我。”他说,“非常,非常感谢。” “举手之劳,不必客气。”他站起来,“我该走了。” 霍云松看了一眼那杯从未被动过的白开水:“不是说喝茶吗?” “都说了是喝茶。” “恕招待不周。” 他们推门出去,孟樱听见了:“这就要走了?”霍云松还是第一次有朋友来看他,孟樱打心眼里希望他们可以多聊一会儿。 那人便微微笑了:“是,打扰两位了,我带了一点礼物。”话音刚落,就见一个高挑的美女提了一个箱子进来。 霍云松隐隐猜到了,立刻说:“你不用那么客气。” “你不是喜欢吃螃蟹么。”他说,“我特地带过来的。” 孟樱讶异了:“你喜欢吃螃蟹?” 霍云松轻咳一声:“还行。” “你都不告诉我。”孟樱有点生气,但不好意思在客人面前说,折回房间里去拿东西。 霍云松瞥他一眼:“不用这么小心眼吧,我不给你喝茶是为了你好。” “做客总不好空手来。”他笑,“这可不关我的事。” 孟樱拿了一个木匣出来递给他:“我们家没有什么可以回礼的,这个给你。” 他并不问是什么,彬彬有礼地道谢:“谢谢孟小姐。” 那人来得突兀,离开得也太快,就好像是在这个特殊的节日里,一位来自幽冥的访客。 霍云松问孟樱:“你送了什么给他?” “木犀香。” *** 七月三十地藏节要插棒香,这边有这个传统,不知道大家家乡有没有,这是我童年印象极为深刻的事,巷子两边都是幽微的火光,时不时会有人在拐角烧纸,真的感觉像是走在黄泉路上 大家想知道那是什么样的场景的话,可以百度一下“地藏香”,应该会有图片~ 掉马倒计时,不过樱樱还没那么快知道真相 ☆、第48章 螃蟹 孟樱对霍云松生气了。 “我什么都告诉你,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我和你两个人过日子,你事事迁就我,我却连你喜欢什么都不知道,我生气了!” 霍云松试图哄她:“那是因为我最喜欢樱樱,其他的都不重要。” “我不听。”孟樱把耳朵捂上,背对着他不肯理他。 霍云松用力把她抱回怀里:“不生气了,我不说不是因为还没到吃螃蟹的季节么,所以才没有想起来。” “不听。”孟樱翻过身把他推开,再翻回去生气。 霍云松看了她一会儿:“阿樱。” 孟樱听他说。 “你这样我很想亲你。”他咬了咬她的耳垂,怎么都觉得她实在太招人怜爱,连生气都是。 孟樱这下是气上加气:“我在生气,你能不能不要这样?” 霍云松终于有那么一丢丢理解当初左晨旭为什么喜欢欺负孟樱了,她这所谓的生气吧,比撒娇还惹人喜爱,恨不得赶紧搂到怀里亲亲抱抱哄哄。 “那你打我一下吧。”他佯装严肃,“我保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谁要打你了,我说我生气了!”孟樱脸颊微粉,眼睛明亮,霍云松在心里默数了三声,实在没办法忍住,翻身把人压倒:“那我只能这样让你消气了。” 事后,孟樱气鼓鼓地说:“我和你说,别以为你,别以为那个一次我就会原谅你。” 霍云松微笑:“那就两次。” 孟樱:“……” 第二天,霍云松问她:“还生气吗?” 孟樱瞪着他:“生气!” “别生气了,是我不好,我以后不会了。”霍云松半蹲下来,握住她的手赔礼道歉,“原谅我吧。” 孟樱满意了:“那不可以再不告诉我,我也想知道你喜欢什么。” “我喜欢阿樱呀。”霍云松亲吻她的手背,“最喜欢,最喜欢的就是你了。” 就算在一起那么长时间,最亲密的事情也做过不止一次,可孟樱每每听到他这样的话都会难为情:“都已经在一起了,不要再那么说了。” “不可以,爱这种事,做起来是很重要,但说出来也同样。”他说,“我希望你知道我一直爱着你,好吗?” 孟樱怔了怔,点点头,又觉得不够,轻轻说了声:“我也是。” 霍云松唇角上扬:“这个季节螃蟹还很难得,我做给你吃,好不好?” 孟樱说:“那你要多吃一点。” 霍云松喜欢吃蟹并不是什么秘密,人不可以无癖,也总有喜欢或者不喜欢的东西,张岱还是个吃蟹狂人呢。 但和某些人爱吃鱼也擅做鱼不同,他从前可没亲自下厨做过,尤其是这篓螃蟹很是难得,起码还要有半个月才会有螃蟹上市,而且极其昂贵,这几只吃了恐怕要等一个多月才能吃到价格不那么贵的螃蟹。 谨慎起见,霍云松决定不做任何多余的加工,直接煮熟就吃。 螃蟹不加盐醋而五味全,吃过蟹肉再吃其他食物,只能说是除却巫山不是云。 所以为了避免吃了胃难受,霍云松给孟樱炖了一碗白米粥,让她先吃一小碗垫垫,又准备了一点果酒驱寒。 当然了,蘸的醋里也不能忘记加上姜末。 孟樱故意捏着一只蟹钳,把整只螃蟹拎起来在他面前晃晃:“要吗?” “螃蟹那么多,又不是非它不可。”霍云松拎起锅里的另一只螃蟹给自己,笑盈盈地说,“我只非你不可。” 孟樱有些羞涩,但更多的却是被男朋友哄好的开心,霍云松说得对,甜言蜜语永远都不能少,它能让平凡的生活变得比传奇还要具有吸引力。 霍云松第一次徒手吃螃蟹,还有点不知从何下手,想了半天才去拿了把剪刀出来,总算顺手许多。 孟樱把不容易吃的蟹钳丢给他,看他帮自己一个个剪开,这才拿了筷子小心地把蟹腿蟹钳里的肉都挑进了壳里。 做完这一切,她才在蟹肉上浇了醋汁,慢慢吃了两口就停了下来,霍云松哪怕在品尝自己最喜爱的食物时也注意到了:“太凉了?我替你把酒热一热吧。” 第42节 听过烧酒要热,到没有听过果酒也要热的,不过也无妨,她点点头:“不要太烫了。” “我用热水烫一烫就好。” 过了几分钟,他烫好了酒出来,给她斟了一杯,坐回去的时候才发现属于他的碟子里多了好些蟹肉,而孟樱的螃蟹壳里已经空了。 “我过两天要来例假了,这个太凉了,还是不吃了。”她抿了口果酒,青梅酒香气清淡,微微含酸。 霍云松知道这只是借口,但她的宠爱让他心口发酸又发甜,他什么都没说,默不作声地都吃完了。 自己的好意被人这样毫无保留地接受,孟樱也觉得开心极了,倒酒给他:“你也喝一点。” 霍云松故意问:“那要是我喝醉了做坏事怎么办?” “那你就和狸奴睡。” “狸奴倒是肯定会欢迎我的。”他很笃定,“不过,它是母猫,你不吃醋呀?” 孟樱斜他一眼,难得风情:“我不吃醋,你就好同意呀?” 他笑了起来:“我当然是坚决不同意的。” 孟樱也跟着笑了起来,笑着笑着,徒然伤感:“我从来没有这样开心过。”也许很小的时候,父母都还很疼爱她的年纪,她也有过这样随心所欲的日子。 想笑就笑,想发脾气就发脾气,想哭闹就哭闹,因为知道自己最亲的人会无条件纵容自己的小脾气。 可后来到了姑奶奶家,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她知道自己被抛弃了,这个被叫做“姑奶奶”的人收留了她。 她要听话,才有地方住,有饭吃,有学上。 慢慢的,就开始懂事听话,就安静耐心,就温顺乖巧。 直到遇到了他,她才重新做回那个任性的小女孩儿,生气的时候可以发脾气,不生气的时候也可以发脾气,因为知道不管怎么样他都不会离开她。 霍云松把她拉进怀里:“这样的日子,我们会过一辈子,我永远都不会离开你,做你自己,知道吗?” “我已经很开心了。”她说,“什么时候,你也能像我一样开心呢。” 霍云松轻轻笑了起来:“都说人生不如意十之**,可我□□都已经称心如意,有一一二又如何呢?人生不能太圆满了,月满则亏,这样刚刚好。” 孟樱居然觉得有道理:“那也对,我已经很幸运了,这样就好了,那些事都不要紧。” 霍云松忍不住笑起来:“阿樱,幸好是你选了我,要是你选的不是我,我会嫉妒得把那个人碎尸万段。” “啊。”她好像被惊讶到了,“是我我就不会,我从来没有想过你这么好的人会喜欢我,如果不是我的,那也是应该的。” 霍云松吻住她的唇,还依稀残留着蟹肉的鲜味与醋的酸味,当然,还有酒的味道。 七月三十过后,中秋节很快就要到了,比国庆还稍稍早了几天,那也就意味着……螃蟹真的还没有上市。 霍云松很遗憾,但孟樱告诉他:“要中秋了的话,鲜肉月饼应该就有了。” 和一年四季都卖鲜肉月饼的店铺不同,青萍县有一家特别有名的点心店,名叫【八珍点心铺】,曾经上过中央电视台的美食节目,在附近都极有名气。 这样老字号的点心铺制作点心永远遵照时令,清明的时候有青团,端午节的时候有粽子,夏季会有绿豆百合汤和凉糕卖,重阳的时候自然是重阳糕。 临近中秋,自然是月饼的季节,在各色的咸甜月饼里,又以鲜肉月饼最为出名,每天早上开店不到半个小时,鲜肉月饼就会被一扫而空,下午三点左右还会再上一次,如果都错过了,那就吃不到了。 霍云松买完菜回家的时候绕路去买,恰恰好赶上了最后几个,拿回家的时候还是热乎的。 这要趁热才好吃,他捧着月饼去叫孟樱,她闻见香味就起来了:“你买到月饼了?” “是,今天去晚了,差点买不到,没想到居然那么受欢迎。” 孟樱起来洗脸刷牙:“青团和粽子家里都能自己做,但没有谁家是做月饼的,他们家的鲜肉月饼又最好吃,很难买的。” “那我明天先去买了月饼再去买菜好了。” 孟樱照例早晨喝一碗豆浆:“这家豆浆也是做了几十年了,也不知道是什么方子,比自己家里磨出来的还要香。” 说着又想起来,“我不是特别喜欢吃面点,不过我们下次可以去吃菜市场旁边的那家面馆,他们家的面也是很有名的,汤底好就算了,面也好,别人家里都做不来。” 这样藏龙卧虎的店铺在青萍县还有好几家,有一家做酱鸭做得特别好,酱汁鲜亮,烧得入味,不知不觉就能吃下好几块;又有一家的汤包特别好,咬破一个口就有鲜美的汤汁涌入口中,绽放舌尖;当然了,那个经常在傍晚才出摊的老太太炸的臭豆腐也是一绝,沾上酱一口气可以吃下好几块。 霍云松正听孟樱绘声绘色描述着这些民间小吃,她却突然停下了:“咦,有消息推送,梅乡要开什么国际会议?” 他的笑意一顿,渐渐凝固了。 *** 说到酱鸭和臭豆腐就想吃……唉!鲜肉月饼好吃啊! ☆、第49章 橙膏 梅乡与青萍县是隶属于同一个市的下辖县城,只不过梅乡作为典型的江南水乡,又因为镇上著名的梅园,成为了国内外都有名气的旅游景点。 相比于梅乡的热闹与商业氛围,虽然青萍县不少地方已经改建成高楼大厦,但也保留了部分江南水乡的特色,有河流,有四水归堂,有拱桥,孟樱住的地方就是原汁原味的江南民居。 梅乡接办了这次国际会议对于整个市乃至整个省来说都是一件大好事,上至政府下至平民百姓,都知道这是一个大机遇。 霍云松除外。 他明明记得从前这个会议是放在另一个著名景点来着,怎么突然就变成了梅乡,他走之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果然,蜗居在江南小镇的结果就是信息封闭,只能和广大人民群众一起接受结果。 该来的总会来,但万万想不到来得居然那么快。 会议原本在半年之后,霍云松怎么都没想到,看到新闻后不过半个月,他就见到了故人。 秋天是果实成熟的季节,孟樱突然说要吃橙子,两个人便出去买东西,秋季下午的阳光已经不热烈,秋风微凉,正适合出门。 先去了水果店买了橙子,霍云松又添了几个梨:“你有点咳嗽,回去炖点冰糖雪梨吃。” “我感冒还不是因为你。”孟樱恨恨瞪他。 要不是因为在浴室里拖延的时间太久,忽冷忽热,怎么都不至于感冒。 霍云松背锅背得很爽快:“好,是我的错。” 路过菜市场的时候,顺便又买了些菜,孟樱发现霍云松和菜市场的摊贩都已经十分熟稔,会很热情地替他抹掉零头或是赠送一把小葱一块姜。 霍云松买了一块豆腐:“晚上炖鲫鱼豆腐汤给你吃?” “好。” 路过八珍点心铺的时候正好是新一波鲜肉月饼出锅,队排了好长一串,基本上都是大妈大婶,其中有两个画风完全不一样的人一眼就吸引了霍云松的注意力。 殷家三姑娘殷梨,和她的表弟石唯。 这不算是一个好消息,他和殷家兄妹还挺熟的,哪怕是殷杰的大丫鬟也和他见过好多次,绝对能认出来。 别说是殷梨了。 可现在绕路走已经来不及了,尤其是孟樱说:“我想吃核桃饼,这个应该不用排队。” 鲜肉月饼单独有售卖的窗口,其他窗口则照常卖一些寻常糕点,例如绿豆糕、云片糕和核桃饼。 “称半斤核桃饼。” 称重量的大妈对她印象不深,但认得霍云松,想想也就知道孟樱是谁了:“是孟樱啊,很长辰光没看到你了呀。” “我不大出门。”孟樱经常出门散步后渐渐习惯了他们的自来熟,可以应对一二。 大妈对她笑了笑,又给她多包了两块核桃饼,重量明显超过了半斤,孟樱道谢,霍云松接过袋子来提着。 回家的路与排队卖鲜肉月饼的队伍重合。 石唯没有看到他,还在痛骂始作俑者:“都怪那个姓田的王八蛋,谁知道他居然会追过来,三姐,你放心,我和大哥的立场一样,你不喜欢就绝不嫁,就是要先忍忍,青萍虽然没有梅乡那么方便,但也很古色古香嘛,就比如这家月饼吧,梅乡那都是骗旅客的,这家店可是上过电视台的。” “没事,田家现在势头正好,我能避开就已经是大哥疼我了,要是换成二哥,非得叫我和他一起吃饭去。” 梅乡的会议已经成为了各家子弟刷成绩的副本,不知道多少人被放到这里来历练,殷梨的大哥是这样,田郁同样。 田家有联姻的意思,看上的是殷家本家的三姑娘殷梨,年岁相当,品貌出众,最是合适。 照理说,在梅乡遇见了,哪怕心里不喜欢,也得客客气气地一起吃顿饭,联络联络感情。 表弟石唯知道殷梨不喜欢田郁,特地通风报信,带着她避到了青萍,虽说躲得了一时躲不过一世,但能躲一躲总是好的。 说不定家里人就改变主意了呢。殷梨这么苦中作乐地想着,还要安慰表弟:“这里是比梅乡清净,挺好的。” 石唯见她并没有因为自己把她带到这样偏僻的县城而生气,暗赞一声,他这位三姐不愧是当年差点被殷家许给霍家当孙媳妇的人,是他一溜儿表姐表妹里最识大体的。 他也就顺着往下说:“不过这家店也太火了,队伍都排得那么长了……卧槽!三姐!” 殷梨原本在低头看手机,听到他的惨叫也唬了一跳:“干嘛呢小唯?” “三、三姐……那个,那个人。”石唯见了鬼似的,结结巴巴地说,“像不像霍、霍孟泽?” “你疯了呀。”殷梨徒然伤感,“云松已经死了。” 话是那么说,她随着石唯的视线看过去,顿时也愣住了。 他牵着一个年轻姑娘的手,还提着一袋子水果,塑料袋是那种特别艳俗的红色,可即便是这样,她也不会认错他的样子。 “都说故宫里有鬼,没说这地方也闹鬼啊。”石唯寒毛直竖,竟然不敢叫他。 还是殷梨反应够快,立刻说:“我记得苾芬说,尸体一直都没有找到,霍家一直在找他,说不定……说不定就没死呢。” 她想到这里,心跳加速,她一把拽起表弟:“走。” 石唯也清醒过来,跟着她一路随他们走到了香铺门口。 霍云松关门的时候与殷梨的视线交汇,轻轻一碰又错开。 他关上了门。 石唯发现殷梨剧烈地颤抖了起来,她抓住他的手腕:“小唯,是他,肯定是他,他认出我了。” 石唯这时候反而冷静下来:“所以呢?” 一句反问令殷梨从狂喜中回过神来,所以呢?霍家长子明明应该在一次恐怖袭击中不幸身亡,可他还活着。 他在这个江南小镇上隐姓埋名地生活着,不回霍家,不告知任何人,为什么? “这件事,要通知霍家吗?”石唯问,“三姐,这件事,很奇怪。” 殷梨渐渐皱起了眉头:“你说得对,但我不认为是霍家故意安排,他们没有任何理由那么做,云松是继承人,他一死,霍家就人心浮动,这得不偿失。” 石唯问:“那如果不是霍家,而是霍家的某个人呢。” 殷梨沉默片刻,点头:“你说得有道理,这件事不能打草惊蛇,我只能告诉苾芬一个人。” 第43节 “她会相信吗?” “她是云松的大丫鬟,主忧臣辱,主辱臣死。”殷梨冷冷回答。 霍云松觉得最迟明天早晨,他就会看到霍苾芬了,所以在此之前,还是先和孟樱打个预防针比较好。 “我今天好像看见以前的朋友了。”他一边把橙子切开,一边随口提起。 孟樱原本拿了纸笔出来想写手账——这是她最新的爱好,闻言立刻放下手头上的事,连忙问:“真的吗?” “你好像很高兴?” “你上次那个朋友就挺好的呀。” 霍云松想起来这个问题了:“阿樱,如果你以后见到我其他的朋友,千万千万不要提起那个人。” “为什么?” “那个朋友和那些朋友之间不是特别友好,如果知道我和那个人也做了朋友……”霍云松用幼儿园里交朋友的幼稚行为来解释他们之间复杂的关系。 孟樱又接受了:“是这样呀,那好吧。” 霍云松说:“不过,那几个朋友也不一定看见我了。” “是好朋友吗?”她问。 霍云松觉得很难定义这样的朋友关系,只能说:“还可以吧,我不是特别想见从前的那些人,所以不会刻意去见他们。” 孟樱觉得自己应该明白了,安慰他:“没关系,你想见就见,不想见……”她想了想,很坚定地说,“我帮你挡着!” “谢谢阿樱。”霍云松把橙子放到开水里煮,洗了手拥抱了她一下。 孟樱接受了,还主动在他脸颊上吻了一下以示支持:“你在做什么?” “橙膏,这两个橙子有点酸,这样加工一下也许会更好吃。” 孟樱眨眨眼:“听起来很棒,那我去画下来。” “手账很有趣吗?”孟樱最近入了手账坑,先是买了各色的手账本,又买了很有趣的胶带和小剪刀,加上之前买的各色彩墨和铅笔,铺开来的壮观程度绝不逊于她画工笔。 孟樱说:“当然很有趣了,这是我们的家庭记录。” 这下霍云松也觉得很棒了:“听起来以后老了还可以翻出来怀念。” “是。” 孟樱先画早上吃过的面条和中午吃的几道菜,又画了一只狸奴,写上它的生活记录,等她画好橙子的时候,霍云松的橙膏也做好了。 “你快来帮我把做法写上。”孟樱把新宠爱伦坡递给他。 霍云松接过笔和本子,在空白处写上橙膏的做法: “黄橙四两,用刀切破,入汤煮熟。取出,去核捣烂,加白糖,稀布滤汁,盛磁盘,再顿过。冻就,切食。” 写完呈给女朋友阅览,她表示满意。 飞机上。 霍苾芬握紧了手机,她已经超过二十四个小时没有睡觉,高强度的工作令她身心俱疲,但她已经失眠半年了。 这半年来,她每天入睡都必须依靠安眠药才可以成功。 助理给她倒了一杯咖啡:“芬姐,我们这次也是要去梅乡吗?” “对。”霍苾芬拜托殷梨和石唯不要将霍云松的消息告诉任何人,即便是自己也只是说要去一趟梅乡,她打算到了那里之后再半路去青萍,以确保霍云松的安全。 但……那个人,真的会是已经消失半年之久的霍孟泽吗? *** 嗯,男主真实姓名总算是出来了,他本名应该是霍孟泽,孟,长也,云松是他的字,所以叫霍云松也没错,行文里称呼不会换的,大家知道就好。 那个橙膏看起来很简单又很好吃的样子…… ☆、第50章 大丫鬟 霍云松今天起得稍微迟了一点,七点钟才准备出门,一开门,他就看到了霍苾芬。 她穿着一身黑色的职业装,虽然穿着高跟鞋,但身体挺得笔直,肩头微湿,显然浸染了晨露,恐怕已经在这里站了很久了。 看到他的一瞬间,她原本紧绷的表情瞬间松弛,泪水夺眶而出:“大哥。” “站了一晚上?”霍云松微微叹了口气,“进来吧。” 他开门让她进去,霍苾芬千言万语梗在喉头,却不知该如何开场,霍云松看她几眼:“多久没休息了?” “也没多久。”霍苾芬低声说,也不诉苦。 霍云松就欣赏她那坚强的韧劲,他微微点头,示意她在楼下稍等,他回到楼上,轻轻摇醒了孟樱:“阿樱。” “啊,怎么了,已经很晚了吗?”孟樱睡眼惺忪,不知时间。 霍云松轻声说:“我妹妹过来了,应该是连夜赶飞机过来的,我想让她在隔壁休息一下,可以吗?” 孟樱这下醒过来了,马上说:“当然可以,你妹妹来了,亲生妹妹?” “不是,我是独子。”他示意她不必起来,“你再睡一会儿就好,我会安排好,不必担心。” 孟樱想起来:“有客人来……” “不必当是客人,”霍云松斟酌着词句,“我先去买菜,回来再和你解释好吗?” 孟樱很是疑惑,但霍云松既然那么说了,她相信他必有缘由,点头答应了。 霍云松到楼下示意霍苾芬跟上来,她打量着周围,眼眶微红:“大哥,你……” “和爷爷报个平安,你应该和他说过这次要过来吧。”霍云松对着霍苾芬的态度与从前无二,仿佛他并没有消失半年之久,“然后休息一下,我买菜回来再说。” 霍苾芬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买、买菜,你在这里……” “香铺的老板娘是我的女朋友,我会娶她,但她不知道我是谁,我不希望你提前透露任何一个字,明白吗?”他的语气虽然温和,但态度不容置疑。 霍苾芬先是点了点头,然后又问:“爷爷那边……” “我会亲自和他解释。” 霍云松把被褥从柜子里抱出来,霍苾芬哪里敢让他给自己铺床,赶紧接过来,霍云松说:“我希望回来的时候看到你已经休息了,苾芬,我需要你在良好的状态下为我做事,我说明白了吗?” “我明白了。”霍苾芬严肃起来,“我不会向那个女孩提起任何一个字。” 霍云松颔首:“很好。” 孟樱起来的时候特地去隔壁的房间看了一眼,隔着花窗,她能隐隐见到一个人影,她轻手轻脚的下楼:“云松。” “我在。”霍云松说,“先吃早饭,我买了豆花。” 孟樱一边喝豆花一边问:“怎么回事呀,你妹妹怎么突然来了?” “我遇见了一些不是很好的事,所以才来了这里,没有告诉任何人,就是希望不被别人打扰,重新开始生活。”霍云松坐在她对面剥毛豆,“大概是昨天那个朋友认出了我,所以告诉了他们。” “不用担心,我会解决这件事。” 孟樱握住他的手:“那我可以做什么?” “爱我,永远不离开我。”他说,“可以吗?” 孟樱点点头:“我永远不会离开你。” 吃中饭的时候,霍苾芬醒了,她整理好被褥,略作洗漱便下楼来,正好看到霍云松盛了饭出来,看见她还说:“醒了?来吃饭。” 霍苾芬深吸了口气,以保证自己可以不露出任何破绽,她略微颤抖着手接过霍云松递过来的一碗饭:“谢谢大哥。” “不客气。”霍云松坐下来,为她们做介绍,“阿樱,这是我大妹妹霍苾芬,你叫她苾芬就可以了。” 孟樱想了想才知道是哪两个字:“苾芬孝祀的那个苾芬吗?” “是。”霍苾芬不知道该用什么态度来面对孟樱,只能微笑。 霍云松握住孟樱的手:“这是我,”他看着孟樱,问,“老板娘?女朋友?未婚妻?” 孟樱故意说:“老板娘。” 霍云松笑了笑:“阿樱说是什么就是什么。” 孟樱反而难为情起来,偷偷瞪他一眼。 霍苾芬味同嚼蜡,一边为霍云松的态度而心惊,一边又焦灼地想知道他为什么半年来音讯全无,也不知道是怎么吃完的这顿饭。 吃过饭,霍云松去厨房洗碗,神态自若,她连忙说:“我来吧。” “怎么可以让客人洗碗,你坐着吧。”霍云松语气轻松,眼神却暗带警示,霍苾芬不敢忤逆,如坐针毡。 洗了碗,霍云松又哄孟樱午睡,她说:“我今天不睡了,下午要工作。” “那好好加油。”霍云松握起她的手,在她手背上吻了吻。 等书房的门一关上,他的笑容就消失了,为了避免孟樱听见,他选择在正厅里和霍苾芬说话:“打电话给爷爷。” 霍苾芬照做,电话拨出没几声就接通了。 “爷爷,我是云松。”霍云松轻声说。 那边沉默了很长时间,才有个苍老的声音问:“你什么时候回来?” “我会让苾芬今天就回去,过两天,我会带她一起过来,所有的事情,我都会当面解释。”霍云松语气镇定,仿佛这一幕已经预演过无数次。 那边说:“好。”顿了几秒,忍不住又补充,“早点回家。” 这下轮到霍云松沉默了片刻,他说:“好。” 通话到此结束,祖孙俩都不是情绪外露的人,寥寥数语报过平安,其余的尽在不言中。 霍苾芬终于忍不住问:“大哥,你为什么……” “苾芬。”霍云松打断她,“我说了,所有的事情,我都会回家解释,你不必多问。” “您是想赶我走吗?”霍苾芬涌上泪来,“至少,让我在这里,我不能看着您做那些事。” 霍云松轻轻一笑:“那些事?”他说,“人活在世上,要吃饭要穿衣,谁家能避免洗衣做饭呢,这又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霍苾芬心头剧痛:“大哥,你吃了那么多苦,这本来不该是你做的事。”她在霍家说是大丫鬟,也就帮忙斟茶倒水而已,出门在外做事,还有自己的私人助理,保镖司机都是一应俱全的,更别提霍云松了。 他这样的人沾染了烟火气,岂不是都是她们的罪过。 第44节 “我没有吃苦。”霍云松和她聊天的时候也没忘记去厨房里烧一壶水,“正好相反,这段时间我过得很快乐。” “快乐?”霍苾芬不可置信,“为什么?” “苾芬,你后悔来霍家吗?”霍云松问她。 她摇了摇头:“那是我一生最幸运的事。”如果不是到了霍家,她的人生肯定是另一种样子,为拮据的金钱而忙碌,为细碎的生活而操心。 “可如果不进霍家,你就是你自己,你的人生你自己做主。”霍云松说,“进了霍家,你说是我的妹妹,实际上并没有自由。” 霍苾芬说:“人要得到什么,必然付出什么,我并不后悔自己抓住那个机会。” 霍云松想想,微微自嘲:“也是,至少,这也是你自己选的,我是没得选。” “大哥?”霍苾芬听着不对劲,试探着问,“你什么时候回北京呢?” 霍云松神色恢复如常:“用不了几天,你不用担心。” 霍苾芬又问:“那孟小姐呢?” “我当然带她一起。”霍云松问,“我原来的身份证注销了吗?” 霍苾芬激动地说:“当然没有!我们都不愿意相信这件事……你会回来的,对吗?”只要霍云松回来,霍家所有的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一切回到正轨。 “我会回霍家一趟。”他说。 霍苾芬知他甚深,听出了他话里的涵义,震惊地问:“难道,大哥还打算离开?” “我也不知道。”霍云松说,“她愿意陪我留下来,我就回霍家,她想回这里,我陪她回来,苾芬,不会有第二种可能。” 霍苾芬哪怕心中有所猜想,但也绝对认为是天方夜谭,她怎么都想不到,这番话会从霍云松嘴里说出来:“大哥,你,你疯了吗?” “我都死过一次了,疯了又怎么样?”霍云松轻轻一笑,“苾芬,你想我回去,那么,帮我把她留下来。” 霍苾芬闭了闭眼,平静下来:“我明白了,我会照您的吩咐去做。” “我的房间还保持原样?” “是。” “那么,有一些事你可以帮我办到。” 霍苾芬来去匆匆,孟樱还没来得及和她打什么交道,她就说定了六点的飞机,不得不走了。 孟樱就这么莫名其妙把她送走了,真的如霍云松说,他全都处理好了。 夜里,她问:“那,你还有其他亲人吗?” “有。”霍云松抚摸着她的手臂,“你愿意陪我去一趟北京吗?” 孟樱奇怪:“北京?” “是,我的亲人都在那里,我需要回去见他们一次,我想你陪我一起去。”霍云松问,“可以吗?” 孟樱没有说话,他觉得自己比想象中还要紧张:“阿樱?” “你的心跳得真快。”孟樱忍俊不禁,“很紧张吗?” 霍云松沉默一会儿,承认:“是,我很怕你说不。” “我怎么会呢。”孟樱戳了戳他的胸膛,写了“ok”,“我陪你呀,我说过,不会离开你的。” 霍云松这才长出了口气:“阿樱,你学坏了,居然吓我。” “没有。”孟樱难得看他吃亏,怎么肯认。 霍云松抱住她:“你不是想看故宫吗,我们就先去玩两天,把你想看的地方都看了,然后再去也不迟。” “可以吗?” “当然,你想去哪里?” 孟樱数数觉得好多:“故宫景山、天坛地坛、颐和园圆明园、恭王府雍王府、什刹海……这要去几天?” “好多天。”霍云松低声说,“不过,我们有时间。” “也不用每个都去一遍。”孟樱说,“我们在国庆之后去吧,到时候天不会太热,人也不会太多。” 他柔声说:“都听你的。” ☆、第51章 飞英会 去北京之前,香铺来了两个客人。 那个时候,孟樱正很生气地满房间抓狸奴,和霍云松告状:“它又不肯剪爪子了,你帮我把它抓住不要让它动。” 霍云松笑了笑:“好,等等。”他一伸胳膊就把躲在柜子上的狸奴拎了下来,狸奴委屈死了:“喵~喵~” “都说了不许跑了。”孟樱拿了指甲钳给它剪爪子,霍云松就耐心地抱着狸奴,免得它去挠她。 站在门口全程围观的殷梨和石唯:“……” 殷梨到现在还记得十八岁那年初见,她从国外回来,被两个哥哥带着去参加今年的飞英会。 地点是在霍家的醉芳园,霍孟泽是主,她是客,桃花树下,她大哥把她引荐给他:“我家三妹,单名一个梨字。” “殷三姑娘。”他递了一杯酒给她,小小的白色的酒盅,这是飞英会的规矩,参加宴会的客人手中都要有一杯酒,待春风吹过,花从枝头坠落,飘飘扬扬,落在谁的杯中,那人就要喝尽杯中的酒,飞英会之名由此而来。 递给她的那一杯酒是粉粉嫩嫩的桃红色,他唇边有着淡淡的笑意,“这是去年新酿的果酒,不醉人。” “谢谢霍大哥。”她抿了一口,果真酸酸甜甜,并没有多少酒精度数。 霍孟泽和殷家老大殷杰聊了几句,说起前两天刚办过生日宴会,他就笑笑:“那真是不巧,前儿我出了趟远门,没赶上三姑娘的芳辰,回头我让苾芬把礼物补上,三姑娘可别见怪。” “霍大哥说笑了。”她随母亲在国外住得久了,还没有适应国内这样的文化传统,颇有些拘谨。 霍孟泽便问她:“十八了,取字没有?” “爷爷亲自给她取的,”殷杰就笑,“丽华。” 霍孟泽摩挲着酒盅的杯沿,对她微微笑了笑:“娶妻当娶阴丽华,好名字。” 她的心蓦然漏跳了一拍。 后来渐渐熟了,就彼此以字称呼,每次他叫她“殷丽华”的时候,她都会想起那句话。 娶妻当娶阴丽华。 “这猫挺可爱的呀。”石唯的声音打断了她的追忆,殷梨回过神来,看到他居然手贱想去摸一摸人家的猫。 要不是在外面,她恨不得拧这表弟的耳朵,你也不看看你面前站的人是谁,你去摸他的猫? 没想到孟樱很客气:“要摸吗?” 石唯欣喜:“可以吗?” “可以。”孟樱说,“她是个女孩子,特别喜欢长得好看的人。” 石唯去摸狸奴,狸奴果然没抗拒,懒洋洋地窝在孟樱怀里甩尾巴。 石唯过足了瘾,霍云松才说:“把它给我吧,你好好去画画,省得它来吵你。” “那好吧。”孟樱把狸奴给它,一看能被霍云松抱,狸奴二话不说立刻跑到他怀里蹲着,露出肚皮要他摸。 孟樱一步三回头,幽怨难平。 霍云松看到她进门,把狸奴从怀里拎出来放到地上:“别去吵她,知道没有?” 狸奴委屈:“喵~~”本宫爱的男人背后总是对我辣么冷淡。 气氛一下子安静下来,谁也没有先开口。 霍云松对着他们当然和霍苾芬不同:“买什么?” “呃……”石唯看看表姐,不知道该怎么搭话。 殷梨轻轻问:“你没事吧?” “侥幸未死。” “为什么不回霍家,大家都……很难过。”殷梨轻声说,“有什么不得已的理由吗?” 霍云松颔首:“是。” 听到这个答案,殷梨像是松了口气似的,她知道分寸,不会多问,只是忍不住替他感慨一声:“你受苦了。” 受苦?他现在每天可以抱着喜欢的人睡觉再抱着她醒来,觉得人生极乐莫过于此,有什么好受苦的。 但也许在他们看来,他隐姓埋名就是忍气吞声,被囿于那么一个小店铺里,应该痛苦不堪才对。 “老板娘还挺漂亮的啊。”石唯忍不住发表了一下自己的看法,这种戏码也不少见,大明湖畔的夏雨荷嘛! 霍云松知道他们对孟樱的看法,他不动声色:“谢谢。” 石唯:“???” “谢谢你夸我的意中人。” 石唯倒吸了一口冷气,就好像霍苾芬在圈外是霍家大小姐,其实圈内都知道是大丫鬟一样,不同的指代有不同的涵义,要是不清楚他们的语言艺术,很容易被搞昏头。 他和霍苾芬介绍孟樱的时候说过女朋友这个词,那是因为当着孟樱的面,在普通人看来,女朋友就是正式的交往对象了。 但他们自己人说起来,女朋友只不过是莺莺燕燕,召之即来挥之即去。 而未婚妻的意思就是正儿八经的要结婚的,和家族有关系的未来伴侣,这是一种正式的关系。 可是,他说的是“意中人”。 钟情的人,中意的人,这和其他所有的都不一样,这代表了他这个人所认定,不是寻欢作乐,不是家族要求,而是霍云松看中的。 霍云松见他们明白了,便说:“要买点什么走吗,做不成生意,老板娘要生气的。” 石唯:“不是说是意中人吗?” “你可能还没有搞清楚情况。”霍云松说,“我现在靠她吃饭,吃软饭,你懂吗?” 石唯:“嗯哈?”吃软饭?他?吃软饭??? 殷梨明白过来了,她大大方方笑了笑:“行啊,哪个好,我正好买点回去当手信。” “这个吧。”霍云松取出一个瓷罐,“木樨油。” 第45节 石唯年纪还小,忍不住好奇心:“这是什么玩意儿?” 霍云松取出孟樱新写好的一张香方给他。 “凌晨摘木犀花半开者,拣去茎蒂,令净,高量一斗,取清麻油一斤,轻手拌匀,捺瓷器中,厚以油纸密封罐口,坐于釜内,以重汤煮一饷久,取出安顿稳燥处,十日后倾出,以手沘其清液,收之,最要封闭最密,久而愈香。如此油入黄蜡,为面脂,馨香也。” 殷梨就说:“那就要这个吧。” “谢谢惠顾。” 石唯苦逼地拎着几个罐子离开了香铺,路上,他忍不住问:“三姐,他这是什么意思?” “你是不是没带脑子。”殷梨叹了口气,“之前爷爷有意思让我们和霍家联姻,虽然没有说出口,但我都能感觉到的事,霍云松会不知道?” “所以呢?他是决定要把那个女人带回霍家吗?那你怎么办?虽然那个老板娘看起来脾气挺好的样子……”石唯对在外面养个小情人的做法早已习惯,混得好的是如夫人,混得不好的就是小星星。 殷梨对自家表弟的智商无语:“他不是要养在外面,他要娶回家,所以告诉我,最好让我别蹚这浑水,不然到时候弄得没脸。” “他什么时候说的?”石唯惊悚了,“我断片了?” “他不用说,意中人三个字就够了。” 不不,除了意中人之外,“吃软饭”三个字还暗示了什么,是她猜的那个意思吗? 石唯看她瞬间沉默下来,稍微有点替她可惜:“三姐,你是不是挺喜欢他的呀?” 殷梨说:“是啊,不然爷爷物色孙女的时候,我又何必那么费力。” 石唯呐呐了半天才说:“之前的事没说下去,不就是因为他出事了么,现在他好好的,也不是没希望啊。” “就是没希望。”殷梨看着他,拍了拍小少年的肩膀,“你想想,霍家大公子是什么身份,这胎投得难道还不够好吗?代表了什么,我不说你也知道,他说不要就不要了,你看他这样,像是被迫留下的吗?” “他为了那个女人,什么都不要了,小唯,你做得到吗?”殷梨不是不了解霍云松,相反,她很了解他,正因为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她才希望嫁给他。 一是喜欢,二是放心,她知道和他在一起绝对是百利而无一害。 但如果她非要嫁给他,那不是和他在一起,那是和他作对。 “我绝不会和他做敌人。”殷梨放弃地很果断,“相反,我要帮他,这样他才会承我的情……说不定我还能用这件事摆脱田郁这个麻烦。” 石唯:“……”不是很懂你们的样子。 殷梨看着表弟一脸懵逼,温柔地摸了摸他的头,石唯是她表弟,石家虽然富裕,但并没有殷家霍家那些规矩,他一直都挺自由的,但他们不是。 “三姐,霍云松要娶那个女人,可能吗?”石唯思来想去都觉得这走向不对劲,“天差地别啊,老实说,我觉得他可能是之前受了伤,所以在这里养病,日久生情也是正常的,他们之间没可能明媒正娶的。” 殷梨淡淡道:“要得到什么,就付出什么,我刚才说过,他可以什么都不要,既然无所求,凭什么说不?” 石唯说:“我就是觉得什么都不要这不现实,霍家的长孙,和一个普通人,能比吗?” “小唯,你不了解霍云松,他是一个很理智很理智的人,是霍家教出来最完美的一个继承人,”殷梨说,“我有时候觉得很害怕,因为他做的每一件事 ☆、第52章 初进霍家门(上) 秋季的北京是这个城市最美的时候,蓝天白云,碧空如洗,霍云松下飞机的时候想,他还是回来了。 他知道自己一到北京,就该有很多人知道他回来的消息了,可他没有第一时间回霍家。 他和孟樱先住进了酒店,然后像每一个普通的游客一样去看景点。 故宫里人山人海,霍云松牵着孟樱的手,两个人就随着人流慢慢逛,孟樱买了很多故宫的周边,胶带书签手链,她说:“回去以后可以再抽个奖,这些做得都挺有意思的。” “好啊。”他笑了笑,佯装没有看见隐藏在人群里的保镖。 他也没有上前来相认。 逛完了故宫,两人在附近吃了顿饭,今天的行程就宣告结束。 第二天去了颐和园,这比故宫适合拍照,霍云松给孟樱拍了两张照片,她要求删掉:“不好看,我都没化妆。” “我觉得挺好的。”霍云松不肯让她删,最后还是抵不过她的恳求,遗憾删除。 晚上去了南锣鼓巷,孟樱略有失望:“没有什么特别有趣的。” “一直都是。”身边来来往往的不是普通民众就是各地游客,旁边的各色店铺里熙熙攘攘,挤满了人群。 他从没有以这样的视角看过这个城市,突然觉得陌生极了。 草草逛过,两人还是很早就回了酒店休息,孟樱看行程:“明天去恭王府吧,什刹海在旁边,应该很近。” “好啊。”霍云松坐到她身边,叫她的名字,“阿樱。” 孟樱抬起头:“嗯?” 霍云松拿出了一枚很小的银戒指:“如果我现在向你求婚,你会答应吗?” 孟樱意外极了,她疑惑地看着霍云松,却发现他眼中的慎重不容作假,她总觉得有什么事要发生了:“为什么?” “我想你嫁给我。”霍云松拿着那枚细细的银戒指,“只要你不介意我现在只能买得起这样的戒指。” 孟樱和他在一起后照旧给他零花钱,看来这些私房钱都今天用来买戒指了,这虽然只是一枚银戒,但做工精细,还是很漂亮的。 她想了想:“那你再来一次。” 霍云松会意,半跪在她面前:“孟樱小姐,请你嫁我为妻可好?” 孟樱把手递给他,让他为自己戴上了那枚戒指,她放在灯下仔细端详了一番,突然笑了:“那现在是未婚妻了吗?” “只要你愿意,我们明天就去领证。”霍云松说,“我带了户口本。” 孟樱震惊了:“你是不是早有预谋?” “是。”他坦然承认,“我的户口在北京。”那天在故宫,其实霍苾芬也在,伪装后隐藏在人流中,她把自己从前的身份证明交给了他。 领证还是很慎重的事,孟樱想了想,有些犹豫,霍云松问她:“你觉得太快了,是吗?” “我不知道,我总觉得……”她也觉得奇怪,为什么自己心底隐约不安,“有点没底。” 霍云松叹了口气,放弃了,他不该这样对她,她有知情权,而不是应该在知道一切之前就被他绑上婚姻的船,这样对她不公平。 “没关系,你能答应我就很高兴了。”霍云松吻了吻她的额头,“今天走了那么多路你肯定累了,早点休息吧。” 孟樱露出笑靥:“好。” 第二天,风和日丽,绝对是个好天气。 他们先逛了恭王府,出门的时候看到有三轮车,说是可以在胡同里逛一逛,最后可以送到什刹海,孟樱觉得这主意不错,拉着他上了车。 骑三轮的师傅尽职尽责和他们聊着北京的各个八卦,说起四合院的历史更是头头是道,门前为什么种槐树,门槛为什么有高低,门墩的方圆又有什么讲究,听得孟樱十分感兴趣。 兴致上来了,三轮师傅忍不住指着不远处的一个院子说:“这位姑娘,你知道那边那个院子是谁家的吗?” 孟樱说:“这院子很新,我猜不出来。” “这是京城霍家的院子,”三轮师傅蹬着车,神神秘秘和他们八卦,“听说,只有当家人最喜欢的那个孙子才能住进去,其他人进都别想进这个门,可惜啊,半年前好像办了丧事,那段时间院子前都挂着白灯笼呢。” 他说着,正要拐弯,霍云松却说:“停一停。” 三轮师傅以为他们要下去拍照,很爽快地把车停了,霍云松给了他小费:“谢谢,就到这里吧。” 孟樱疑惑:“不是去什刹海吗?” 霍云松说:“既然到了家门口,你就先和我回家吧。” 孟樱:“啊?” 三轮师傅:“……” 孟樱被霍云松牵着进霍家门的时候还有点茫然:“我们是去哪儿?” 霍云松紧紧握着她的手,语气平静:“回家。” 霍家是典型现代新修的四合院,一进门看见的是偌大的影壁,她只看了一眼,没认出是神兽还是飞龙,接着又进了一道垂花门,这就算是内院了,两边是抄手游廊,正对着的就是正房。 霍苾芬迎上来,低声说:“爷爷和四少爷在后院下棋。” “霍致远?”霍云松轻笑一声,“他常来?” 霍苾芬面色微沉:“是,最近几个月常来,爷爷还留他在这里过了几次夜。” 霍云松显然并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他牵着孟樱的手:“没关系,我们先过去吧,既然进了家门,还是要先见一见爷爷。” 孟樱还糊里糊涂的,完全不知道这是什么情况。 陆陆续续遇见一些不知是佣人还是保镖,均停下脚步,微微欠身等他们走过去,然后重新开始工作,条理分明。 孟樱还想,她刚刚还以为要听见一句“林姑娘来了”。 正房后面有一个小花园,有个老人正在和一个年轻人下棋,两个人旁若无人,显然并没有注意到霍云松的到来。 旁边还有一个笑盈盈的年轻姑娘站着,时不时为他们斟茶倒水。 霍云松也不在意,正好和孟樱解释一下究竟是怎么回事:“阿樱,那个是我爷爷,另一个是我三叔的儿子霍季沣。” 孟樱声音微微一颤:“那,你是谁?” “我的本名,”他说到这里,停顿了很久才说,“叫霍孟泽,云松是我的表字。” 霍家嫡孙取名皆是按照严格的排行,他是长孙,所以叫霍孟泽,孟,长也。 孟樱觉得有点难过:“那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呢。” “因为不重要了。”霍云松说完这句话就再也没有开口。 等了约莫半个小时,那盘棋才下完,霍云松知道会有这么一个下马威,所以并不焦躁,孟樱只觉得事情超出了预料,沉默着不说话,也不觉得难熬。 最后还是霍季沣先发现了他,笑容满面:“大哥回来了,爷爷和我说大哥没事,我还一直不敢相信呢,没事就好,回来就好。” “多谢致远关心,侥幸不死,是我的运气。”霍云松看向霍老先生,“爷爷,我回来了。” “说死就死,说失踪就失踪,”霍老先生刚知道他安然无恙时自然是欣喜不已,可他拖了那么久才回来,怒气也少不了,可他和霍云松一样,并不是会把怒意表现出来的人,他只是不咸不淡地反问,“现在,说回来就回来,你怎么知道这霍家还有你的位置?” 霍云松走到霍老先生面前半蹲下来,就好像小时候承欢膝下一样:“霍家有没有我的位置并不重要,我都死过一次,有什么还看不开放不下的?” 霍老先生眉毛微微一动,但并不开口。 “这一次回来,一是想让您安心,让您担心这么久,是我的过错,二是把我中意的人带回来给您看看。”霍云松的声音很低,“如果您觉得我不配再进这个霍家的门,那我这就离开,请您保重身体。” 孟樱终于明白为什么他会说是霍孟泽还是霍云松都不重要了。 他好像真的只是来探望亲人而已。 霍老先生被气着了:“你说什么?”他狐疑地看着这个孙子,想要知道他是不是以退为进。 第46节 霍云松说:“我和阿樱给您带了礼物。”他看向孟樱,孟樱把包里的一个木盒取出来递给他,霍云松把盒子打开,“这是安神香,您晚上睡不好的时候点一支吧。” 他细心地替霍老先生整理好盖在腿上的毛毯,对霍季沣说:“好好孝顺爷爷,不要学我做个不孝子。” 他站起身来,“爷爷,那我们就先走了。” 他这句话一说,霍苾芬蓦然色变,而霍季沣和霍菁菁脸上难掩喜色。 霍老先生心中冷哼一声,上不得台面就是上不得台面,霍季沣怎么好和霍云松比,这个孙子他带在身边教了二十多年,哪怕是摆了他一道,但能瞒过霍家那么久,就是他的本事。 霍家的继承人是否听话顺从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没有能力。 他不可能放弃霍云松,因为他没有时间再去培养一个继承人,也不可能找到一个比他更出色的继承人。 “回来。”霍老先生服了软,“两句话都没说就要走,你还真是够孝顺的。” “爷爷哪里的话。”霍云松也微笑,“我还以为您是想我快点滚。” “坐下说话。”霍老先生指了指椅子,“苾芬,泡茶来,你大哥好久都没吃过家里的东西了。” 又对霍季沣轻描淡写,“致远今天就先回去吧。” 霍苾芬唇角微扬:“是。” 霍季沣面色微微一白,但也知道分寸,绝不敢造次,还要笑着说:“爷爷真偏心,大哥回来就不要我了,那我改天再来。” 孟樱有点羡慕他可以退场,霍云松又骗人,说了要走,结果还是走不了。 霍云松牵了她的手,让她在自己身边坐下,霍老先生锐利的目光从她脸上扫过,她紧张地去拉霍云松的袖子。 霍云松握着她的手,“爷爷,你别吓她,阿樱胆子比较小,何况她现在应该被我弄糊涂了。” 霍老先生挑了挑眉毛:“怎么?” “进家门之前,她都还不知道我的名字该叫孟泽。”霍云松说,“是我的错,您别怪她。” 霍苾芬斟了茶上来,又上了糖蒸酥酪:“孟小姐,大哥说你喜欢吃甜点,家里的厨师比不得大哥细心,这酥酪您尝尝合不合意。” “谢谢。”孟樱看了霍云松一眼,手足无措,他故意逗她:“我喂你?” 三个字吓得孟樱赶紧自己拿起汤匙尝了一口,不甜不淡,刚刚好。 霍老先生:“……”这是不是故意来气我的? “到底怎么一回事,你现在可以说清楚了吧?” 霍孟泽的死亡或者说是失踪,来源于一次恐怖~袭击,那时他正巧在国外的大使馆里,枪战开始的时候,他立刻躲了起来,避免死在了扫射中。 后来,袭击者挟持了大使馆的人,要求谈判,反复折腾了三个多小时,最后他们如愿以偿达成了交易,除此之外,还要求一部直升机离开这里。 为了确保安全,他们要求一名人质同行,彼时,大使馆里还有另一位大人物的独子,因为他身份不凡,被袭击者一眼看中要求带走。 霍云松就是在这个时候站出去的,他冒认那位独子的身份,成为了他们的人质,理由有二: ☆、第53章 初进霍家门(中) 这些前因是孟樱不知道的,霍云松之所以详细地说了一遍,一是为了给后面的事做铺垫,二是让孟樱心疼一下,好不要找他秋后算账。 孟樱也果真没有再去纠结他为什么骗她,她吓得心都要跳出来了:“你从来、从来都没有告诉过我。” “我见你的时候,我已经没事了。”他握住她的双手安慰。 霍老先生并不想重温一遍失去孙子的痛苦,他问:“之后呢?” “我被出海的渔民所救,在当地的小医院里待了一个月。”霍云松说,“保险起见,我没有透露自己的身份。” 霍老先生微微颔首,被陌生人救起,不知情况如何,又身在异乡,命悬一线,不用真实身份而用化名,这是明智的选择。 他问:“那之后为什么不回来?” “一开始的时候,我在想,是不是我死了会更好。”霍云松语气平静,像是不知道自己的话会给他们带来多大的震动。 霍老先生脱口便斥:“胡闹!” “我活着,恩情锐减,甚至有一天会消失不见,反而觉得挟恩图报,可我死了……没有什么比得过死人。”霍云松问,“不是吗?” 霍老先生知道他说得对,死了又复活,这里头的文章就大了,说不定还会以为是霍家筹谋了一切,可如果霍云松死了……没有谁会赌上自己的继承人,那太亏本了。 可就算是这样,“人活着比什么都重要。”霍老先生这么说。 霍云松微微笑了笑,继续往下说:“过了一段时间,我又有了别的想法,爷爷不要见怪,那个时候我整天在病床上无所事事,也只能想些无关紧要的事了。” 这下反而是孟樱问他:“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我为霍家而生,从小时候起,我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霍家,所以那个时候,我也为霍家的利益死了。”霍云松抚摸着她的手背,缓缓握拢,“为霍家生,为霍家死,我什么时候可以为自己活一次?” 孟樱怔住了,这个问题他们曾经似是而非提起过,那个时候,她不明白为什么孟家没有养她,却要她履行做孟家女儿的一切,霍云松让她为自己活。 所以,在此之前,他自己也想过这个问题吗? 为霍家生,为霍家活,为霍家死。 他都死过一次了,为什么不能为自己活一次? 霍老先生却一哂:“你太天真了,你之所以可以在这里对我说这样的话,是因为你是我的孙子,不然,你以为呢?” “我知道,我的血肉是父母给予,我的一切都是爷爷给我的,所以,”他抬起头来,对霍老先生说,“我想知道,如果我失去了一切,我会怎么样。” “第一个困难,是我没有钱了,我坠海的时候,身上只带了一点点的现金,付医药费都不够,所以卖掉了一些东西,最值钱的应该是手表,可惜坏了。”霍云松回想起那段日子,不由笑了起来,“爷爷,你说得对,我离开了霍家,我什么都不是。” 霍老先生反而觉得心疼起来,这个孙子含着金汤匙长大,哪里为钱发过愁:“我也不是这个意思。” “我用身上最后的钱买了一张车票,没有刻意选择去哪里。”他说的当然是谎话,但像模像样,逻辑通顺,谁也没有怀疑,“去青萍县,只是因为钱恰好够车费而已,我到了那里,看到有一家香铺在招工,所以我厚颜请求老板娘收留我。” 霍云松看向孟樱,对她眨眨眼,“老板娘心软,让我留了下来,我就这么活了下来,然后喜欢上了她,她同意和我在一起了,我发现事情也没那么糟糕,老板娘养家糊口,我就做做饭买买菜,过得也挺好的。” 孟樱眼眶都红了,眼睛里蓄满了眼泪,霍云松哭笑不得:“阿樱,别哭,这没什么好哭的,不然我怎么遇见你?” 孟樱也知道这个时候哭出来真的是太糟糕了,可情难自禁:“你可以和我说的呀,和我在那里吃了那么多苦,你没有必要留在那里的。” “我不觉得苦,”他说,“正相反,我过得很轻松,很简单的生活,早晨去买菜做饭,陪你读书,给狸奴梳毛,晚上去散步,对我来说,这样的生活真的很宝贵,我真的没有后悔过。” 霍老先生沉默了半天,才问:“你是真的不想回来了?” “我听到梅乡开会的新闻就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我只是做了一个梦而已,梦里不知身是客。”他看着霍老先生,“我的一切都是霍家给的,二十多年的心血,不是我死一次就能还的。” 霍云松了解霍老先生,同样的,霍老先生也了解自己的孙子。 他可以放弃这个孙子,重新选择一个继承人,霍云松会离开,会回到那个小地方继续过他柴米油盐的日子。 他已经不在乎自己被放弃了。 而他如果要留下他,那必须做出让步。 真的是……长大了啊。 霍老先生不知道是自豪还是恼怒:“说出你的条件。” “我要和阿樱结婚,我要和她在一起。”霍云松很冷静,“然后,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孟樱一惊,脱口就说:“我不同意。” 霍云松转头看了她两秒钟,退让了:“好,那就没有条件,我们回青萍。”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孟樱被他这突如其来的一出弄懵了,霍云松柔声安抚她:“阿樱,没关系的。” 霍老先生似笑非笑:“看来你还没有告诉过她,做你的妻子意味着什么,你有没有想过,你一意孤行,痛苦的人是她。” 他阅人无数,孟樱是什么性格,看一眼就知道了。 哪怕她有好的出身,相匹配的身份,就冲这傻白甜的性格都不可能,要是真的聪明有能力,网开一面不是不可以,可她欠缺了最重要的能力。 孟樱才不理他,她对霍云松说:“我不要你为我选什么,你应该、你应该选择你想要的生活,你想回来,那就回来,你不想回来,我们就离开。”她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她要和霍云松在一起就必须回家去忍受孟家的挑剔与侮辱,她才不同意。 她不在意他究竟是那个一无所有的霍云松,还是那个霍家的霍孟泽,是后者就要为霍家呕心沥血一辈子,这、这也太……她希望他能选自己想要的生活。 霍云松微微牵动嘴角,像是觉得苦涩又甜蜜,他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江南小镇的平静生活,但至少这段时光,他是快乐的。 但现在回去是不可能的了,他回京城的那一刹那就决定了,他回不去了。 可是这里的无奈和妥协,孟樱不会明白,事情没有她想的那么简单,他能有那么几个月做自己的时光已经太难得了。 他们这样的人,没有自由的权利。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让她在自己身边也能过上和从前一样的生活。 所以他问:“如果,我想回家,你愿意陪我留在北京吗?” 孟樱迟疑了一下,很诚实地说:“我不知道呀。” “也是。”霍云松吻了吻她的手背,问霍老先生,“我想先带阿樱去休息一下,晚上等我爸妈来了,我还有些事要同您说。” 霍老先生深深看他一眼,同意了:“去吧。” 霍云松带孟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霍苾芬已经收拾过了,佣人拿出来的拖鞋是情侣款的胖哒。 孟樱为这样的巧合而开心:“你看。” “喜欢吗?”他问。 孟樱明白过来了:“你弄的?” “阿樱,不管我们回不回去,我都必须留在这里做一个决定。”霍云松捧着她的面颊,“你愿意陪我在这里先住几天吗?” 孟樱点了点头,霍云松吻了吻她的额头:“已经有人去酒店拿我们的行李了,你要先洗澡休息一下吗,晚饭我让人端进来吃好不好,就我们两个人。” 孟樱犹豫了一下,说:“你想留下来吗?” 霍云松沉默了很久才开口:“我说过,我是家里最受宠的孩子,这和小龙在家里的受宠不一样,这里的院子,其他兄弟姐们们只有逢年过节才能进来,可我从小就住在这里。” 孟樱明白了:“你想回来的。” “我在香铺里过得更快乐,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我也知道,我这么做辜负了很多人。” 霍云松抱住她的腰,脸颊贴着她的脸,他低声说,“我爷爷希望我继承霍家,他在我身上花了很多心血,我离开,他的心血付诸东流。” “我的父母只有我一个孩子,虽然我父亲还有两个孩子,但他们没有可能进家门,我的死亡意味着我父亲的地位岌岌可危,我母亲更是没有了凭仗,还有,苾芬是我的妹妹……这么说或许你还不明白,她是我的附庸,我好,她才好,我死,她一文不值。” 孟樱听着惊骇不已:“你们家……你们家怎么这样?” “我一直瞒着你是我不好,因为我怕你听见以后会离开我。”霍云松握住她的手,“你答应过我不会离开我的。” 孟樱抱紧他:“我没有说要离开你。”她简直不敢想在这样的家庭中,如果她还放弃他,他要怎么办,“我不会离开你的。” 第47节 “阿樱,我会尽量去争取和你回青萍。”霍云松抚摸着她的头发,轻声说,“我会尽力,你要相信我。” 孟樱犹豫了一下,没有同意:“我想知道你的愿望,你想留下吗?” “想。”他说,“我留下来,恢复身份,就没有人能再伤害你了。” 孟樱恼恨:“你没有明白我的意思,我不要你为了我,为了什么霍家,为了你,为了你自己,我不要你为了牺牲,我不会开心的,我只要想一想,想一想你和我回去的话你要背负多少,我就觉得难过,我不会开心的。” “我们家是你和我两个人,不是你为了我付出一切,如果是这样, ☆、第54章 初进霍家门(下) 夜里,霍云松的父亲霍元和母亲廖君洁赶来,看到完好无损的儿子,心头总算落下一块大石,廖君洁罕见地落了眼泪:“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毕竟是身上掉下来的肉,就算不是为了地位权势,血缘亲情也是斩不断的。 “父亲,母亲。”霍云松从霍苾芬手中接过茶盏,亲手端给父母和爷爷。 廖君洁根本不想喝茶,她迫不及待地问:“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霍云松又把之前的那番话重复了一遍。 廖君洁第一个反对:“我不同意。”她觉得这件事荒谬得不像是自家儿子的做法,“你要是喜欢她,我不反对你和她保持关系,但娶进门来,不行。” 霍老先生嗤笑一声,他倒是很有兴趣,想知道这个孙子怎么说服他们。 他有备而来,不会轻易打消这个念头,难道还是会和下午一样,以离开为要挟? “我为救他而死也就算了,”霍云松不紧不慢道,“可现在没有死成,好处霍家已经拿了。” 霍老先生在心里给他打分,不错,这的确是一个不得不重视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恩情就变成了结仇,那就得不偿失了。 廖君洁是霍太太,她不会不明白其中的利害关系:“那就非要娶她吗?” “不娶她,你信吗?”霍云松想过很多说服他们的借口,他很冷静,“我痴迷上一个平凡的女人,为她隐姓埋名,为她不肯回来,听起来很不可思议,但这是事实,既然是事实,我就不怕人拆穿。” 霍元说:“那也不是非此不可。” “我只是给你们一个理由,非此不可的原因只有一个,我要娶她。”霍云松说,“她如果不愿留在这里,我会和她一起走。” 廖君洁不可置信:“为了她,你什么都不要了?” “妈,你不用怀疑我是不是在夸大其词,我已经那么做了。” 霍元略作沉吟,霍老先生还能换一个孙子,对他来说,也没有第二个儿子可以换了,要保证自己的地位,他的儿子就必须是继承人,所以,他第一个松了口:“那个女孩子……是个怎么样的人?” 如果是个聪明有能耐的,倒也不是不能操作一二。 霍老先生毫不留情地嘲笑了他:“像个小白兔一样,你儿子压根没告诉人家是谁,人家会不会留下来还不知道呢。” “这是我和她的事,她已经答应嫁给我了,不会反悔。”霍云松淡淡道。 霍元问:“如果她不能承担起你妻子的责任……云松,娶别人,你一样可以和她在一起。” 廖君洁讽刺一笑,霍元和她性格不合,夫妻两貌合神离,他养了数个情人,并且并不掩饰。 “如果做我妻子的责任是忍受丈夫有别的女人,那我想她没有必要那么做。”霍云松说,“如果是别的事,我会去做。” 廖君洁不得不和丈夫站在同一阵线:“有些事情,需要你的妻子去做。” “我以为伴侣是陪你度过后半生而不是成为工作伙伴。” 霍老先生忍不住打断了他:“我可不想听你这种心灵鸡汤,你自己也知道她不合适。” “是,我知道,但她只是不适合做你们心目中人选,而不是我。” “你应该知道我们也不会同意的。” 霍云松说:“这一点我不会让步。” 气氛陷入了僵局,霍苾芬给所有人添了一次茶,随后恭敬地站在一边当背景板。 廖君洁率先打破了沉默:“我要见见她。” “她休息了。”霍云松说,“明天我带她来见您。” 廖君洁红唇一勾,语气却不客气:“你连让她来见我都不敢,她怎么在这里生活下去。” “我知道。”霍云松说,“所以,我走也可以。” “你不用拿这个来威胁我们,”霍老先生并不是喜欢被人要挟的人,“用多了,就不灵了,我再说一遍,霍家不是非你不可。” 霍云松定定看了他一会儿,微不可见地一叹:“我没有以此为要挟,我是认真的,事实上,没有比我更清楚她做不到,我不希望她为我而变成那样的人,所以,我愿意放弃这里的一切,离开霍家,再也不回来。” 他看着他们,“如果是这样,我感激不尽。” 霍老先生微微闭了闭眼,平静地说:“那你走吧。” 这是一场谈判,一开始他不敢说这句话,是怕他真的不顾一切离开,可现在谈下来他的看法发生了改变。 他觉得霍云松做不到,所以他不再退让,反而强势了起来。 “谢谢爷爷。”霍云松说,“那我们明天就走。” 廖君洁看了看霍元,他微微摇了摇头,示意她不要说话,他也不认为霍云松真的会离开,这只是祖孙俩的博弈而已。 不管怎么样,霍云松既然还活着,其他人就别想染指这个位置。 好歹做了那么多年的夫妻,廖君洁能明白丈夫的想法,她决定第二天从孟樱入手,解决掉这个麻烦。 今天的谈判到此告一段落,几个人各怀心思散场了。 霍云松回到房间里,孟樱还没有睡,正在看他以前的照片,听到他回来就笑:“你们谈完了?” “是。”霍云松说,“爷爷让我离开,我们明天就可以回家了。” 孟樱意外极了:“什么?” 霍云松居然还很轻松:“就好像那天你爷爷让你别进家门一样,他让我走,我同意了。” 孟樱觉得不可思议:“可是他很疼你呀,怎么会让你走?” “我们家……并不是普通的家庭,感情并不能代表什么。”霍云松抱住她,亲吻她的眉毛,“不用担心,这样很好,我们回青萍去,和以前一样生活,他们如果想我了,会来看我,以后我们也能来北京看他们,好不好?” 孟樱总觉得不现实:“是因为我才让你走的吗?”她有些不安,“你们可以再商量商量,不用这样的。” “因为你,也不仅仅是因为你。”霍云松脱了外套,搂着她坐到沙发里,和她咬耳朵,“你问我想要什么样的生活,对我来说,不管是留在北京还是回到青萍都是一样的,只要你在我的身边,我不管是去买菜做饭还是去做别的事,都是觉得有意义,就好像你很努力赚钱一样,都是为了我们更好的生活。” 孟樱能够理解他的意思,她从前开店都是随心所欲,对挣钱并没有多大的兴趣,但自从和霍云松在一起后,她突然对挣钱和布置家里有了强烈的兴趣。 爱情会让人对未来对生活充满热情。 “阿樱,我想你在未来也可以像现在这样生活,这就是我的条件。”霍云松说,“这是我想要的生活,为此,我可以付出一切。” “他们想要我娶一个聪明,有能力扮演好霍太太的女人,一个八面玲珑,长袖善舞的女人,可如果你变成了这个样子,我的付出和努力又有什么意义?” 他想要守护的,就是那样一个不会被世俗沾染的孟樱,为了这样的她,他可以披荆斩棘,永不疲倦。 “不管是留在霍家,还是放弃霍孟泽的身份,哪一个可以让我如愿以偿,我就选哪一条路。”他用额角碰着她的额头,靠得那么近,呼吸相闻,“明天我们去领证吧。” 孟樱:“……啊?” “霍云松那张身份证是假的,我想用自己的身份和你结婚,一旦离开北京,户口本就拿不到了,明天早上我们就去,好不好?”霍云松亲吻她的唇角,一路延伸到脖颈,“你已经答应我的求婚了,不可以反悔。” 孟樱躲开他:“你别闹了,你家里都不同意,就这样和我结婚不好吧?” “你家里也不同意,你不是还答应了。”霍云松诱惑她,“反正我们不管怎么样都会在一起的,你也总想和真正的我结婚吧?” 孟樱有点松动:“可是……” “没有什么可是的,何况我家人也没有不同意,让我离开就是同意我们在一起了。”霍云松欺负孟樱不知道谈话内容,直接先把人给定了下来,“明天我们先去领证,领完以后就回青萍。” 孟樱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可她信霍云松信惯了:“那好吧。” 于是第二天一早,廖君洁没有找到孟樱,问霍苾芬:“他们人呢?” 霍苾芬说:“大哥和孟小姐一早就收拾东西离开了。” 廖君洁诧异:“真走了?”她还以为昨天就是说说而已,等今天告别的时候,她这个当妈的再挽留一番,大家各退一步,自然还有的谈。 这怎么说走就走,和剧本不一样啊! 霍苾芬不敢告诉她霍云松把户口本一块儿带走了,这东西在霍家不受重视,就算连霍老先生也想不到霍云松敢做得那么狠,立马就去把结婚证领了。 他知道消息的时候,霍云松都和孟樱上飞机了。 “他真的,真的今天去领证了?”霍老先生又问了一遍霍苾芬,这是史无前例的。 霍苾芬说:“是,大哥还说,不管怎么样,他身上流的是霍家的血,他没死的消息现在也都该传遍了,总要自圆其说。” “这小王八蛋!”霍老先生气得砸了一套汝窑的茶具。 霍云松的意思很明白了,他不管选哪条路,剧本都给他们写好了,他侥幸不死,为了一个女人不肯回霍家,被找见了回家谈了一次,谈崩了,他放弃一切,和那姑娘领了证回小县城里过日子去了。 这故事是假的也就算了,偏偏还是真的,偏偏他来了那么一出,这戏霍家甭管乐不乐意,捏着鼻子也得给他圆了。 “长进了,真长进了啊,我不管同不同意,都得认了那个孙媳妇。”霍老先生硬生生给气笑了。 霍云松昨天说的都他妈全是废话,他们不认这个孙媳妇就回青萍,行,领了证再回,不管乐不乐意,为了霍家,这孙媳妇都得认。 这认都认了,还能要他回青萍去,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当然得要他回来。 还谈判个屁谈判,这小混蛋就是算好了回家的,他居然还上当了。 霍老先生气个半死之余,又升起自豪来,这个长孙有能耐有本事,不愧是他一手教出来的。 他用实力证明了一切。 可就算是这样还是忍不下那口气! “让他赶紧给我滚回来!”霍老先生 ☆、第55章 鲈鱼脍 霍云松下了飞机接到电话,说了句:“知道了。”但没提什么时候回家。 孟樱问:“怎么了?” “爷爷被我们的感情感动了,要我们回家。”霍云松轻描淡写。 第48节 孟樱:“……我又不傻。” “总之,就是这样。”霍云松在她脸颊上吻了一记。 孟樱又担忧起来:“我们真的要去北京吗?”她一想到要离开熟悉的环境就有点发憷。 “也可以不去,反正爷爷让我滚了。”霍云松很淡定,“我那么听话,还不算孝顺吗?” 孟樱不舍得他像自己这样和家人断绝关系,她和孟家了断不觉得伤心,只觉得松了口气,可想到霍云松的家人对他那么好,她不希望他像自己这样。 有家人疼爱,总是好的。 “什么时候走呀。”她问。 霍云松失笑:“暂时不会走,我们还要和以前一样生活一段日子。” 孟樱迷惘地看着他,他说:“我有别的理由。” “那好吧。”知道不是马上就走,孟樱就松了口气。 霍苾芬也是如实把他的话转告给了霍老先生,他已经彻底冷静了下来,同意了他的做法:“他说得对,戏都唱到这里了,不能功亏一篑。” 总要让他回去一段时间,祖孙俩闹翻的事也得人尽皆知了,然后再叫廖君洁去把人劝回来。 但想想还是好生气,“他不就还想谈条件么,这个小王八蛋!”他就不信廖君洁去的时候这臭小子不给他老婆争好处。 廖君洁不是不聪明,但这件事上,她争不过儿子。 婆媳问题也给他解决了。 妈的!浑身心眼玩到自家人身上了!真长进了!! 霍老先生一口血在喉咙里,想想明明那么不爽还得帮他把戏给圆了就觉得好生气。 去他妈的大局为重。 “爷爷,喝茶。”霍苾芬端了茶上来,有点担心要不要叫家庭医生来候着。 霍老先生气个半死,霍云松倒是过得挺好的。 日子又上了正轨,他每天还是早起去买菜,照例和脸熟的大妈大婶们打个招呼,回家做饭,给狸奴铲屎。 变了的是孟樱。 她有的时候会突然问他:“我们什么时候走呀?” 他知道她不是想走,她是怕走。 跟他到一个陌生的城市过从不了解的生活,她心里不是不害怕的,可还是点头同意和他走了。 霍云松一想到这里就觉得心头刺痛,不管他怎么努力,有些事终究回不到从前了,孟樱也不可能原原本本过上和这里一模一样的生活。 这里是他们的家,她轻松,快乐,自由,毫无压力。 霍家呢? “阿樱,我们不走了吧。”夜里,他怀抱着她柔软的身躯,突然说,“就留在这里。” 孟樱闷闷说:“不要。” “为什么?” “因为我都知道了,我知道了你是谁,我也知道了你家人想要你回去,我不可能把你再留在这里,我做不到,你同意我都不会同意的。”她说,“我跟你去北京,我心里还好过一点。” 走到这一步,她怎么可能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和他继续在这里过柴米油盐的日子。 已经回不去了。 霍云松心里难受极了:“都是我不好,早知道就不带你回去了,我应该永远瞒着你的。” “那我也会不开心的。”她那么说着,自己也觉得没有两全的办法,“我不想被你永远瞒着。” 霍云松也知道这些都不过是无力的挣扎而已,早已经没有别的选择了。 “我保证,你不需要做任何改变,你可以做你喜欢做的事,我不会让任何人干涉你,就等于是我们换了一个地方住。”他说到这里,稍微顿了顿,“就是我可能没有时间每天都给你做饭了,但我一定每天回家陪你睡觉。” 孟樱把一个枕头丢进他怀里:“谁要你每天回来睡觉了,流氓。” 霍云松亲吻她的后颈:“那我真的要耍流氓了。” “不行不行。”孟樱推他,“太痒了。” 他吸吮她的锁骨:“可我要你。” “不行。”孟樱不肯,“我要惩罚你三天不可以碰我。” “为什么?” “谁让你瞒着我那么大的事的。”孟樱把脸埋在被子里,警告他,“不许胡来。” 这件事是霍云松理亏,但不代表他会罢手:“我用一辈子赔,可我现在要你。”他叩开她的贝齿,与她唇舌缠绕,“给我,樱樱。” 帐内的呼吸声渐渐粗重起来,间或有浅浅低低的□□,窗外,明月高悬。 霍云松的事情,还是被人知道了,他今天下午去菜市场买了一条鱼的路上就看到了眼熟的面孔。 但因为梅乡开会的消息,游客的数量猛增,周边几个县城都来了不少外地人,并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 甚至,打听孟樱的香铺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在很多人看来,香铺里卖的东西,也就只有城里人才会喜欢。 有人上门来买香,孟樱负责招待,结果被人用x光似的目光上上下下扫视了好几次,来客心想,这老板娘也不是什么绝色,居然闹得霍孟泽和霍家断绝关系? “你们要买什么?”她问。 来的人无非都是些公子小姐,人人财大气粗,看也不看就说:“都给我来一份。” 孟樱咦了一声:“都要吗?” “对,都要。” 可拿出来了,对方又难免挑三拣四,嫌这个不够香,那个又太冲,等孟樱拿回香料的时候,那个人竟然摸了摸她的手。 孟樱轻呼一声抽回手,香料盒吧嗒一下掉在地上。 “干嘛,摸一下又不是强上你。”那个公子哥还笑嘻嘻地说,“不过,霍孟泽喜欢的女人,我还真的挺好奇的。” 孟樱面色一白:“你出去,我不做你的生意。” “别啊,开门做生意还怕这个,不如我们好好聊聊价钱?”他说着要来拉她的手腕,孟樱后退了好几步:“你干什么?” “阿樱。”霍云松掀了帘子进来,一看到她这样就立刻把人护到了身后,“你们干什么?” “霍大公子好,我也没把你女人怎么着,摸一下而已。”他说着说着又恍然,“噢,我忘了,你已经和霍家没关系了。” 霍云松面无表情,一把拽住他的衣领,直接把人丢了出去,然后砰一下关上了门。 孟樱悄悄擦了眼泪,若无其事地问:“他们来干什么?” “不过是有人想看我笑话而已。”霍云松淡淡道,“我从前站得有多高,他们就想看我摔得有多惨。” 孟樱最看不得这样的场景:“你快点回去吧,别被他们这样说。” “我不在乎,就算是真的和你在这里过一辈子,我也不在乎。”他握着她的手,“就是连累你了。” 孟樱摇了摇头:“我们关店吧,我不想他们看笑话一样看你。” “好。” 戏,当然越真越好,他越是无力,越是落魄,越是被人嘲笑欺辱,也就越能取信于人。 当然,来的不仅仅有看笑话的,还有来劝他的。 殷杰和殷梨两兄妹来的时候,正好是下午四点左右,他们敲了门,孟樱细开一道缝,看见是殷梨才开门让他们进来。 殷梨问:“我们是不是打搅了,你们都关门了。” “没有,最近来的人太多我才关店的。”孟樱说,“进来吧。”她给他们泡了两杯茶,玻璃杯,放了茶叶注入沸水,这样的茶殷家兄妹自然是不会喝的。 殷杰淡淡看她一眼:“云松呢?” “在厨房里。” 殷杰走到厨房里的时候,霍云松正在做鲈鱼脍。 “吴郡□□月霜下时,收鲈三尺以下,劈做鲙,水浸,布包沥水尽,散置盆内。取香柔花叶,相间细切,和脍拌匀。霜鲈肉白如雪,且不做腥,谓之‘金齑玉鲙,东南佳味’。” 霍云松看见了殷杰,他要摸烟来抽,被他阻止了:“别在这里抽烟。” 殷杰忍了忍,把烟塞回了烟盒里:“霍云松,你在这里是干什么?” “做饭啊。”他拈起一片鲈鱼,“刀工可以吗?”那片鲈鱼肉薄如蝉翼,能映出光来。 他以为以他初入门的厨艺要很久以后才能挑战这样的经典名菜,没想到现在就成功了,看来这半年的刻苦没有白费。 霍云松犹自愉悦,可谁他妈要看这个了,殷杰忍无可忍:“人人都在看你笑话,你真的要和那个女人在这里过一辈子,为此不惜和霍家断绝关系?” “是啊。”霍云松很平淡地回答,“你不都看到了吗?” 殷杰咬牙:“你别告诉我你是真爱上她了,你是不是疯了,你什么女人不能有,非要在这里……”他环视着这个厨房,要不是亲眼看到,他做梦也想不到这个男人会在这里做这样的事,“你疯了。” “或许吧。”他说,“我以前也没想过会过这样的日子。” “你真的爱上她了?”殷杰觉得这个世界都玄幻了,“她有什么好的?” 霍云松一本正经地说:“这不能告诉你。” 殷杰深吸口气,勉强冷静下来:“云松,你不是那样的人,从小到大,我和你从小到大,我从没见过你做过一件不理智的事。” 他点头:“是。” “那你为什么要那么做?” ☆、第56章 家谱 殷家兄妹来了又走了。 孟樱抱着狸奴站在厨房门口看他做菜,择菜刷锅这样的事,半年来他已经做得很习惯了,她也看得很习惯了。 可现在,这原本家常的场景在她看来,就好像是水中月镜中花,碰一碰就会消散的。 不真实极了。 她放下狸奴,从他背后抱住他,这样亲密的举动很少在孟樱身上出现,霍云松即刻感觉到了异常:“阿樱?” 第49节 “如果有一天,我们吵架了,要分开。”她把脸颊贴在他的背上,轻轻说,“你不要把我留在北京,你把我送回来,好吗?” 霍云松心中蓦然一痛:“阿樱,不要这么说,我不会留你一个人。” 孟樱不是对他们的感情没有信心,只是对现实没有信心而已,未来的生活,可能复杂到她没有办法应对:“你对我没有期望,对吗?” 如果对她有所期待,她怕自己达不到,有希望就有失望。 “你对我来说,已经是最好最好了,不会有更好。”霍云松明白她的意思,他愈发温柔小心,“只要你待在我身边,我只有这一个请求,其他的事,都交给我。” 孟樱觉得更心烦意乱了:“我现在就觉得很害怕很紧张了,到时候怎么办呀?” 霍云松不禁笑了笑,反而问了她另一个问题:“既然你觉得接下去的路会很难走,为什么不抛弃我?” 按照寻常套路,知道门不当户不对之后,女方不是应该提出分手才算理智清醒吗? 可孟樱从来没有说过,她知道自己性格中的软弱部分,她害怕未知的世界,可却从没有想过要离开他。 “我答应你不会离开你的。”孟樱还以为他也在害怕,赶紧安慰新上任的老公。 “如果我没有让你答应,你就会离开我了吗?”他反问。 孟樱想想,答道:“不会吧,你需要我。”她对自己没有信心,但这个人是她自己选的,她已经想好了要和他共度一生,虽然出了一个完全想不到的大意外,但如果因为还没有发生的事就放弃,那也太可笑了。 何况,他既然说了会处理好,她相信他,只是……“我还是有点悬心。”她想到这里就有些懊恼,“你别笑话我。” “怎么会,人对未知的事总是有所恐惧的。”霍云松说,“你觉得我身无分文到你家门口请求你收留的时候,我不害怕吗?” 孟樱眨眨眼:“我有那么可怕吗?” “可对我来说,这是一个陌生的地方,我没有钱,没有退路,甚至差一点就要露宿街头,我不知道我的未来会走向什么样的方向,我心里也很担心很害怕,只是或许你没有看出来而已。”他面不改色地说着谎。 孟樱看了他一会儿,皱起眉毛:“可我总觉得你那天信心满满,好像很笃定我会收留你一样,是错觉吗?” 这敏锐的直觉……霍云松眼睛都不眨一下:“当然是错觉,我只是运气好,遇见你,我用光了我所有的运气。” “这个是别人的台词,我不听。” 看到她重新展露笑颜,霍云松才稍稍放心,他决定把回家的时间再往后拖延一段日子,尽可能得多和孟樱说一说他家里的情况。 之前他为了强调她不必应付那些人,特地什么都没有提,可显然这是个错误的方式,因为未知,所以反而更紧张了。 幸好还来得及。 他开始零星向她说起从前的生活:“我爷爷有四个儿子,一个女儿,我父亲是长子,他和我母亲不住在那里,两个人各有房产,我妈有个固定的情人,我爸长情的有两个,因为给他生了孩子,几个叔叔也是差不多的情况,如果不算私生子女,其实我们家和普通人家并没有什么区别。” “真的吗?” “假的。”他说,“我爷爷也有兄弟姐妹,但基本上都不在北京,分散到全国各地了,离我们最近省城也有一家,比较远了,前段时间听说出了事,他们家的孩子叫霍云嵩,嵩山的嵩,和我的表字很像,当年来北京还出过点小乐子。” 孟樱心里囧囧,看起来是认错人了,幸好从没有说起过,不丢脸,就当没这回事儿! 霍云松就当也不知道那件事,“就说我们这一房,我家,三个叔叔和一个姑姑,嫡子有五个,我二叔家生儿子生得晚,排行最小,叫霍幼淳,三叔家的排行第二和第四,一个叫霍仲涣,一个叫霍季沣,四叔家的排行第三,叫霍叔澈。” 孟樱:“……好复杂。” “不复杂,我们家的排行很好认,孟仲叔季幼,这一辈都是水部。”霍云松很同情她,因为他们家不止有嫡子,还有嫡女,“我还有三个妹妹,阿樱,在我们这样的家里,叫姑娘的,是指嫡生的女儿,就是合法妻子所生,叫小姐的,不是义妹就是私生女,你懂了吗?” 孟樱:“姑娘?” “是,我有三个妹妹,大妹妹霍如霏,二妹妹霍如雪,三妹妹霍如霓,都是如字辈雨字部,其他的私生女也没多大机会来见你。” 孟樱十分费解:“你有那么多亲妹妹,为什么还要有义妹?” “霍家的男丁都有义妹……好吧,其实就是大丫鬟。”霍云松出生在那样的环境里还不觉得,一跳出来再回头看就发现真的是糟粕不少,“每个男孩子从小就会有那么一个妹妹,她们享受的待遇和私生女差不多,所以会统一排行,看起来就会比较乱。” 孟樱觉得太穿越:“为什么要有这种?” “大丫鬟就相当于是生活助理,私人秘书,也等同于心腹,我有很多事都会交给苾芬去办,因为她在外没有任何亲属,霍家给予她的是她不可能得到的一切,通常来说,不会背叛。” 孟樱咬着嘴唇:“那为什么是女孩子?” “女孩子细心,而且……”霍云松清了清嗓子,“一般来说,占有一个女人的身心,就等于得到了她全部的忠诚,何况有些场合不适合带情人,但又需要解决一些问题,也有这个必要。” 孟樱站起身来:“我不想听了。” “最关键的也不想听吗?”霍云松把人重新搂回怀里,笑盈盈地说,“我可没这么对苾芬,想要得到一个人的忠诚有很多办法,这样未免落于下成,尤其是,我没有和不喜欢的人发生关系的兴趣。” 孟樱脸色稍缓:“你真的没有……和别人在一起过吗?” “天、地、良、心。”霍云松咬住她的耳垂,“我要是有过,哪能等你那么久,这个你应该清楚,是不是?” 孟樱的双颊霎时红若胭脂,自从七夕之后,夜里好好睡觉的次数屈指可数。 霍云松看到她在昏黄灯光下微红的面颊和明亮的双眸,一把把灯拉了,抱着她滚进帐子里:“今天睡前故事讲完了,睡觉吧。” “你还没讲完呢。”她推拒,“再这样以后我不听了。” “我真的讲完了。” *** 北京。 有人问:“都调查清楚了?” “是的。”下属毕恭毕敬回答,“特地去了青萍县,比霍老先生说得还要具体一些,霍孟泽在那里天天早晨起来去菜市场买菜,人人都认得,知道姓霍,和女朋友一起经营一家香铺。” 那人不语。 下属递上一叠资料:“香铺的老板娘有一个微博,从今年五月份开始就能看见踪影,这些快递单上的字应该就是他写的,还有这几个视频,虽然没有露脸,但应该就是霍孟泽在做饭。” 那人一张张仔细看过去,半晌,终于露了一点笑意:“看起来还挺不错的。”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怎么能相信霍孟泽这样的人,会躲在一家小香铺里过这样柴米油盐的日子?买菜,做饭,写快递?闻所未闻,难以想象。 怪不得霍老气个半死也不肯说出实情,宁可当这个孙子真的死了。 “你觉得,霍孟泽这样理智的人,真的会做出这样不合情理的事吗?” 下属答:“属下不知。” 那人闭上眼睛假寐,心道,也罢,毕竟是于我有恩,不管是真是假,霍家既然已投靠于我,那继承人若是一个蠢货,百害而无一利,这段时间的施恩也就白费了。 想到这里,他睁开眼睛,“明天我去拜访一下霍万里。” 下属点头应是。 离开办公室时,他和推车的清洁女工交换了一个隐秘的眼神,清洁工心领神会。 下班后,她出现在了另一个办公室里。 “还是起了疑心?”那个人笑了笑,“真的都能看出假的来,也是本事。” “在有心人眼里,要么有利,要么有害,没有真的和假的。”清洁女工说,“也就只有您还相信真心了。” 他说:“是真的,为什么不信?” 人这一生,如果总是循规蹈矩,按部就班,岂不是太可惜了吗?总要有那么一次,为了一个人不顾一切,就好像飞蛾去追逐火焰。 霍孟泽那么难,还是 ☆、第57章 冬至 廖君洁到香铺的时候,已经是十二月份了。 所有人都知道她为什么去,即将冬至,《东京梦华录》里说:“十一月冬至。京师最重此节,虽至贫者,一年之间,积累假借,至此日更易新衣,备办饮食,享祀先祖。官放关扑,庆祝往来,一如年节。” 这是和春节并重的大节日,霍家有祭祖的传统,霍云松既然活着,作为长孙,他不应该缺席。 哪怕是早有心理准备,廖君洁踏进香铺的时候还是红了眼眶,她的儿子不到一岁就被霍万里抱去身边教养,她知道这是对他最好的选择,所以痛快放手。 母子俩的感情并不算亲密,但这不代表她不爱他。 现在,她的儿子,竟然在这么一个小地方做一个普通男人都不会做的事。 她忍着怒火,敲开了门。 来开门的人是孟樱,她没有见过廖君洁,但廖君洁已经看到过她的照片,不等她说话,劈头盖脸就怒斥:“你到底是给我儿子灌了什么迷汤,让他在这种地方陪你过这样的日子!” 孟樱最不擅长的就是和人争吵,如果是别的事,她还可以辩驳一二,但廖君洁的话她却无法反驳,她甚至一时想不起来该叫她什么:“霍、廖阿姨?” “这是你叫的吗?”廖君洁环视周围简陋的环境,双目微红,“小泽呢?” 孟樱对这个称呼很陌生,要想一下才反应过来是霍云松,赶紧说:“他在后面……做饭。”最后两个字轻不可闻,她自己都觉得心虚。 就在此时,霍云松正好端了栗子炒鸡出来:“阿樱,过来尝尝……妈?” 孟樱不想打搅他们母子团聚,接过栗子炒鸡和筷子,偷吃了一块,霍云松立刻问:“怎么样,味道正好吗?” “好吃。”孟樱把空间留给他们母子,“我去盛饭。” 霍云松说:“妈,你吃过饭了吗?” 廖君洁心痛至极:“我哪有什么心思吃饭……”话没有说完,霍云松就打断了她:“那就留下来吃顿饭吧。” 今天的晚饭是栗子炒鸡、芙蓉蛋和小青菜。 廖君洁一口饭也吃不下去,霍云松替她夹了栗子:“妈,你尝尝看,现在是吃栗子的时候。” “这都是你做的?”廖君洁百感交集,如果眼神可以杀人,孟樱现在已经尸骨无存了。 霍云松说:“妈,你得明白一件事。” “什么?” “在这件事里,被牺牲的人不是我,是阿樱,你和我都知道,我肯定会回到霍家去,她必然需要放弃这里的一切跟我离开。”霍云松沉声说,“是我对不起她,不是她对不起我。” “她有什么地方对不起我的?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她收留了我,让我安身立命,活了下来,对她来说,我是一个外来的一无所有的人,我到她这里的时候一分钱都没有,她这样对待我,我却一直都在欺骗她,整件事里,如果要有一个罪魁祸首,那一定是我。” “你可以说我不孝,说我混账,说我疯了,我都认,事实如此,但你们不可以指责她,她从没有对不起过我,更没有对不起霍家。” 廖君洁被儿子的这番话说得哑口无言。 孟樱在桌子底下悄悄碰了碰他的手,被他瞬间捉住,握进掌心。 吃过饭,孟樱小声问:“我去洗碗吧,你陪陪你妈妈。” “不用,今天的晚饭是不是还没有画到日记上去,快去,我要检查的。”霍云松给了她一个颊吻,把她推进书房里。 廖君洁决定和孟樱单独谈谈,她开门见山:“孟小姐,虽然我儿子用我们无法反驳的态度和你结婚了,但这不意味我就承认你是我的儿媳,在我看来,你远远不够资格做霍家的大少奶奶。” 孟樱欲言又止。 第50节 廖君洁冷冷道:“连和我说话的勇气都没有吗?” 孟樱这才说:“我不想做,他也说我不需要去做,我做我自己就好了。” “你既然要进霍家的门,又不愿意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孟小姐,我很怀疑你究竟明不明白自己在做什么?”廖君洁的口吻严厉了起来,“他一意孤行要娶你进门,已经背负了很大的压力,你如果不能帮到他,那就尽早离开他。” 孟樱问:“怎么样才算是帮到他呢?” “做霍家的儿媳,最基本的是不给霍家丢人,就算是做花瓶,也得做一个上得了台面的花瓶,你连最基本的礼仪课都过不了关,你坐的姿势,你说话的用词,你甚至连走路都走不好。”廖君洁每说一点,就更痛恨孟樱一分。 “小泽是霍家的继承人,他的妻子必须有能力筹办家里大大小小所有的事务,从一场宴会到祭祖,都必须完美,她还必须懂得应酬交际,在社交圈里为他做他不方便做的一切事。” 廖君洁问,“你,哪一点做得到?” 孟樱说:“我永远都做不到。”她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人,霍云松来了香铺以后,她甚至可以不用出门去和任何人打交道,她喜欢一个人安静地待着,只要几个知心朋友能说话就好。 应酬和社交让她觉得异常疲累和尴尬,犹如酷刑。 这样的她,怎么可能成为廖君洁口中的霍家少奶奶,是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是她。 “我不会去那么做的。”她说,“我做不到,也不想去做。” 廖君洁的怒火以几何倍上涨:“你连尝试都不愿意,我真的怀疑你是不是真的爱他,你连为爱人牺牲的准备都没有吗?” “我很喜欢他,可我就算再喜欢一个人,我也不想变成我不喜欢的样子。”孟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她一和人争执,哪怕并不觉得委屈,自然而然就会哭出来,这不受她的理智控制,“他说我不用改变。” 廖君洁讽刺一笑:“他是为了你才那么说的,他为了做了那么多,可你呢?你那么自私,我真为我儿子不值!” 孟樱咬着嘴唇不说话,她不想变成廖君洁说的那种人,或许那样更适合当霍云松的妻子,可如果有一天,她变成了自己不喜欢的人,她自己都不会喜欢自己,他还会像现在那样喜欢她吗? 如果改变,只希望是因为自己而变得更好,为了讨好别人而改变,总有一天会连自己都失去。 廖君洁竭力忍耐着怒火,她的视线不经意落到了孟樱画的本子上,隐隐看见上面似乎都是菜谱,她更是动气,一把把本子抽过来摔在地上:“你就是让他在你这里做这样的事?他爷爷从小培养他,是要他继承霍家,是要他为国出力,是要他走到他能力所能达到的最高点,可你呢,你毁了他。” 孟樱把本子捡起来,掸尽灰尘,紧紧抿着唇:“霍太太,你不要随便动我的东西。” 这是她细心记录的,他们过去的每一天,是生活的琐碎,但也是爱情的点滴,她很认真地去记录它们,希望它们成为美好记忆的一部分。 她不容许这些东西被廖君洁说得一文不值。 廖君洁冷笑一声,把本子从她手里夺过来,一页一页撕下来丢在地上,孟樱惊呆了:“你还给我。” “我绝不容许我的儿子在这些东西里消磨一生。”廖君洁咬紧牙关,恨不得把这里所有的一切都毁尸灭迹。 只要一想到他们是怎么议论她的儿子的,她就心就像是被刀割一样难受。 从前的他有多么被人称赞,有多么被人仰望,现在对他的嘲笑和侮辱就有多少。 站得越高,摔得越惨,她以为她的孩子永远不会摔下来,她为他而感到骄傲,可是,是这个女人,她勾引着她的儿子从云端上跳了下来,摔进泥泞里,被人践踏。 她怎么能不恨! 孟樱眼看着自己细心保存的一切变成了纸片,只觉得眼前一阵阵发黑,她站立不稳,砰一声摔倒在了地上。 廖君洁突然愣住了。 一张纸片飘到了她面前,上面是霍云松亲笔写的一行字: 一饮一啄是天定, 一蔬一饭皆深情。 霍云松拉开门进来的时候就看到满屋飘散的纸片和摔倒在地的孟樱,他的心脏像是被无形的手握紧,几乎难以呼吸:“阿樱?” 他把孟樱抱起来放到榻上,轻轻呼唤她的名字,“阿樱,醒醒,樱樱?” 孟樱过了好长时间才觉得自己恢复了视力,她迷惘地看着霍云松,他像是松了好大一口气:“阿樱,听得见我说话吗?” 她微微点点头,强忍着眼泪,“我刚才摔了一跤,没事了。” 霍云松无意追究她是不是在说谎,他握着她的手:“有没有觉得哪里不舒服?” 她的心口疼得厉害,但她并不打算说,只是微微摇了摇头。 霍云松稍稍放心,让她在榻上躺着,自己蹲在地上把散落的纸片捡起来。 廖君洁从哪种疯狂的情绪中挣脱了出来,脸上有些挂不住,但也没法开口道歉。 霍云松也不在意,他把纸片都捡了起来,很平静地对廖君洁说:“妈,我还不打算回去,你回去吧。” 廖君洁生怕自己这一出弄得他真绝了回家的念头:“你爷爷说……” “什么时候阿樱不用再受到这种待遇,我就什么时候回去,如果妈真的意难平,我可以不回去。”霍云松说,“是我不孝。” 廖君洁咬牙: ☆、第58章 南李主帐中香 廖君洁妥协了,她回到了北京,转述了他的条件。 霍老先生沉默了很久,点头同意了:“他有这个魄力,我可以给他这个机会。”霍云松敢说这样的话,证明他已经把其他的路都给堵死了。 他不可能放弃孟樱,也相信自己一定能做到,这是非比寻常的决心和信心。 “我倒是想知道,他到底能走到什么地步。” 霍家的掌权者挑剔孟樱并不是因为她这个人有多糟糕,而是不符合霍家的利益,只要利益不受损,她是怎么样的人都可以。 霍云松对孟樱说:“我有资格可以和他们讨价还价,只因为我比其他人更出色,只要我一直如此,就没有人可以伤害你。”他在灯下把纸片一张张粘回去,偶尔抬起头来对她笑一笑,“阿樱,谢谢你一直相信我。” 孟樱半躺在榻上,好一会儿才说:“我不愿意为了你变成那样,你会觉得我自私吗?” “就像你不希望我因为你而做出选择一样,我也不希望你因为我改变自己,你永远没有办法讨好任何人,正相反,如果别人希望你怎么样你就怎么样,大家反而会看不起你。”霍云松说,“坚定你自己的想法,那并不是错的。” 孟樱点了点头。 人生的道路有千千万万条,并没有对错之分,每一条道路都可以通往成功,只要你坚定地走下去。 “我其实不觉得自己有多糟糕,”孟樱像是赌气似的说,“我知道我不会和人打交道,但是我会画画,我的粉丝都很喜欢我。” 霍云松忍着笑:“是是是,但最喜欢你的是我,这个你要清楚,你要这么想,如果你真的那么糟糕,我为什么没有喜欢上那些人,反而喜欢你呢?” 说起这个来,他又想起了一件事,“不过,到了北京之后,你想做什么呢?我给你开一家香铺好不好,就和这里一样。” 孟樱托着腮看着他:“开香铺不是我想做的事……虽然我很喜欢调香,但每次看后台销量不好,我也很紧张的。” 霍云松想起来了,孟樱之所以开香铺是因为孟家姑奶奶过世了,这并不是她想要做的事。 “那你想做什么,不管做什么我都可以支持你。” “我想……”孟樱很认真地考虑了一下,“去念书。” 霍云松立刻答应下来:“好,你想念哪个学校,什么专业,我替你去办。” “我可以自己考。”她的语气里有那么一丢丢的骄傲,“我以前读书成绩很好的。” 霍云松立即笑了起来:“好,那你就当是去北京念书,你丈夫在北京工作,如果有一天我丢了饭碗,就跟你回老家继续开网店,你养活我。” 孟樱一旦有了明确的目标,知道要去北京干什么,反而就没有之前那么忐忑了,她不是嫁到别人家里去,她是去念书,不管这段婚姻最后能不能走到尽头,念了书也不亏。 有了退路,有了目标,她就有了安全感,心头搬走了一块大石,孟樱整个人都轻松了起来:“那我要先买参考书了,研究生考试在1月份,很近了呀。” 霍云松用胶带把手帐粘好,他妈只顾着把内页撕下来,没有撕得太碎,真是不幸中的万幸。 “我记得我书房里有很多牛皮纸的本子,”霍云松尽量用轻松的语气说,“那个肯定撕不坏,还可以留给我们的孩子看。” 孟樱笑了笑,稍稍升起了对去北京的向往。 【一炉香】今年最后一个上架的香是“江南李主帐中香”,这李主指的就是李煜,写过“香印成灰,可奈情怀,欲睡朦胧入梦来”的香词,据闻所记载的“帐中香”就有五种之多。 孟樱只选取了其中一种做尝试: “沉香一两(剉细如炷大),苏合香(以不津瓷器盛),以香投油,封浸百日,爇之。入蔷薇水更佳。” 【香炉峰雪】v: 冬天了,12月的上新是帐中香,配合小鸭子使用效果更佳^_^ [图片][图片] 孟樱的第一张配图照例是香方,第二张是一只小鸭子造型的香炉,李清照那首著名的《醉花阴》里说,“薄雾浓云愁永昼,瑞脑消金兽”,香炉时常被做成可爱的动物造型,孟樱自己就有一只小鸭子的铜制香炉,最近刚从箱底找出来,虽然陈设在外也可以,但她习惯放在床帐里。 霍云松看了不动声色,等她夜里去洗澡的时候,他铺好被褥,点燃帐中香,袅袅白烟从香炉里飘出,犹如仙境,他默默拍了一张照片。 【香炉峰雪】v: 却爱熏香小鸭,羡他长在屏帷。 [照片] 大家一眼就分辨出了他是谁。 【宅女红杏】:你!是!老!板!娘!!!! 【热爱改名的蓝蓝】:吞了这把狗粮,哇一声哭了出来!!深夜虐狗〒▽〒 【水墨神君】:已经脑补一万字的□□_(:3∠)_这是一条心跳加快的微博 【神之玖玖】:就我在意老板娘的床居然是架子床吗??好美!!! 【初酒酒的南朋友】:回楼上,看起来就很结实的样子对不对!懂我的赞我! 【桃之夭夭】:这床,这帐,这香,嘿嘿嘿233333 孟樱睡前刷到这一条微博,都躺下了又起来打他:“起来。” 霍云松很配合得坐起来:“要我提供什么服务吗?” “你又发什么奇怪的微博了。”孟樱瞪他,“不准随便用我的微博发这种东西。” 霍云松按住她的肩膀,把她压回被窝里:“这样坐起来你不冷呀?” “不冷。”先不提有一重帐子,被窝里多了一个人,连热水袋都不用,他身上暖和着呢。 “瞎说。”霍云松摸摸她的脸,一本正经地胡扯,“那么凉,我给你暖暖。” 孟樱一听就知道他要使坏:“你再欺负我,我就不跟你去北京了。” 霍云松闻言动作一顿,竟然真的停了手,孟樱突然发现这招有用,就好像是捡到了什么宝贝,顿时心花怒放。 霍云松:“……”就让你开心会儿吧。 冬天是个寒冷的季节,不,这并不是废话,因为等于可以吃烤红薯和糖炒栗子! 第51节 而且狸奴因为冷,会主动跳到她的腿上求虎摸,简直不能更棒^_^ 陶柏到的时候,她就一边剥着烤红薯一边背英语单词,狸奴窝在她腿上打盹,霍云松替她在腿上盖了块毛毯,坐在一边读书。 陶柏整整看了他们好几分钟才说:“我最近听说了一个消息。” 霍云松慢悠悠地说:“那你的效率可真是够低的。” “所以,那是真的?”陶柏盯着他,“你是霍孟泽?” “是啊。”霍云松指着锅里的红薯,“吃吗,我刚上街买的。” 陶柏一屁股坐下:“天啦撸,发生了什么,我就回了一趟老家而已啊!” 孟樱遮住单词本,重新默写了一遍拼写,头也不回地说:“就是有一天,我男朋友告诉我他离家出走被人发现了,不得不掉了马甲。” 陶柏捧心:“sakura,你这描述真是让我的小心脏吃不消哇!” 孟樱问:“你可以问他我说得对不对。” “阿樱说得都对。”霍云松正色道。 陶柏:“宝宝好方!” 霍云松问:“吃红薯吗?” “吃。”陶柏毫不客气地拿了一个剥皮啃了一口,“所以呢,事情解决了?” 孟樱又很随意的说:“所以我和他扯证了。” “噗,咳咳咳咳。”陶柏红薯卡在了嗓子眼里,差点翻白眼晕过去,“sakura!不要在我吃东西的时候放这种炸弹好不好?” 孟樱很无辜地看着他。 陶柏拍拍胸口给自己顺顺气:“sakura,我觉得你学坏了。”以前那个软萌萌的sakura呢,为什么被霍云松教成了这个样子! 自家的大白菜被猪拱了,就算是香猪也不行! “所以你们打算怎么办?”陶柏问。 霍云松说:“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只要阿樱不嫌弃我没出息,我就继续吃软饭。” 陶柏:“sakura!你快嫌弃他!” “嫌弃他了谁来每天做饭洗衣服啊。”孟樱这次换了政治书,一边划重点一边撸狸奴的毛。 陶柏无言以对。 霍云松听到笔记本电脑叮咚叮咚的提示音,他从外面拿了一打快递单来,开始一个个写订单的地址,然后出去一个个打包包裹。 陶柏托着腮,小声问:“sakura?” “嗯?”孟樱偶尔抬起头来看他一眼,“怎么了?” 陶柏两只手托腮:“你很喜欢他,对吧?” 孟樱点点头:“他对我最好。” “真好骗。”陶柏重重叹了口气,“sakura你那么傻白甜,怎么可能在霍家过得好?” 孟樱眨了眨眼睛。 陶柏没好气:“我又不瞎,这不是考研的政治书么,你又不可能去省城读,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去北京念了。” 孟樱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陶柏哼了一声:“我不会说出去的,但我很生气,你居然瞒着我。” “我不是要瞒着你,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说。”孟樱放下了笔,学他托腮,“我也觉得这件事很不真实,像是偶像剧一样。” 陶柏很无情地拆穿她:“你看过几部偶像剧?你小时候根本不能看湾湾的偶像剧吧。”说完,又忍不住道,“不过人家就是看看,你是真的碰见了,啧啧啧。” 孟樱抿了抿唇,笑了。 陶柏看她这样,只能叹了口气:“我能为你做的事不多,不过,以前你帮我画画的事知道的人不多,我不会说出去的,像他们家这样的,不会允许你做这种事。” 霍孟泽的妻子不是不可以画画,但要画也只能是阳春白雪被人欣赏,而不是被乱七八糟的人挑三拣四。 “他说没关系的。”孟樱不想这么对朋友。 陶柏用力挥了挥手:“你不要觉得不好意思,我现在都抱上霍孟泽这条金大腿了,到时候……嘿嘿嘿。” 孟樱:“……噢。”她差点忘了。 “不过,”陶柏突然很认真地说, ☆、第59章 青花耕织图碗 一月,孟樱在这边考完b大的研究生入学考试,霍云松问她:“你想在这里过年,还是我们去北京?” 孟樱犹豫了一下,在这儿过年,她肯定是不愿意再去孟家的,还不如让霍云松回家和家人团圆:“去北京吧。” 霍云松用指腹摩挲了一下她的脸颊:“好。” 走之前,孟樱带走的东西不多,只带了随身物品和用惯的纸笔,还有一些放不得的香料。 家具都用防尘布遮了,霍云松看着就觉得孟樱似乎准备随时随地再回来,但他也不说破,只是问:“要不要和叔叔阿姨道个别?” 孟樱同意了,她没去孟家那边,而是去了父亲的厂里。 巧的是,孟卓良不在,尤琦秀在,她就见了继母。 尤琦秀看到她过来很是热情,给她倒了水,又说:“小龙马上就要放寒假了,吵着要去你那里呢。”压根没提那天吃饭的不痛快。 孟樱给了她一个红包:“这是给小龙的压岁钱……我要去北京了。” 尤琦秀愕然:“什么?” “我和霍云松结婚了,他家在北京那边。”孟樱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最近发生的事,只能含糊着说,“今年不回来过年了。” 尤琦秀有点惊讶:“什么时候的事?你怎么也不和家里说一声。” “想结就结了。”孟樱镇定了下来,“以后有时间再回来看你们。” 尤琦秀对她也没有多少感情,虽然很意外孟樱的离开,但也没说什么:“行吧,我会转告你爸爸的,在那边要是受了委屈就回家里来,这年头结婚离婚都不算什么事儿。” “谢谢阿姨。” 孟樱发现,要到走了,她才发现自己对孟家不是毫无感情的,但这样的感情太淡薄了,不足以让她觉得自己不是无根浮萍。 霍云松替她拢好披肩:“走吧。” 孟樱黯然,微微点了点头。 二进霍家门,与上一次没有什么区别。 霍云松陪她先回房间里去休息,孟樱一沾枕头就睡着了,只是不安稳,霍云松陪了她一会儿才去见霍老先生。 霍老先生大名叫霍万里,底下还有两个弟弟,霍千里和霍百里,独他最有出息。 见到霍云松来了,就笑:“论理说,霍家媳妇过门的头一年,该是你母亲带着她办的。” 霍云松就知道过年前回来没好事,他点头认了:“我来。” “说出去也不怕别人笑话。”霍老先生冷哼一声。 霍云松倒是宠辱不惊:“那就笑吧。” 霍老先生恨不得给他一巴掌:“快滚!”看见他就生气! 霍云松很爽快地起身回房了。 他的书房和从前没什么两样,除了外面的大书房,里面还有一个小间,原是用来休息的。 他推开门,里头原先的床帐都收拾了,取而代之的是和孟樱的书房别无二致的摆设,连她书架上的书都一本本寻来摆好,用的画笔、纸张、颜料,也都是一模一样的。 “你费心了。”他看着霍苾芬,眼中露出一丝暖意。 霍苾芬就笑:“大哥这可就见外了,你回来,比什么都重要。”她点亮ipad,“所以我们先把过年的事捋一捋可好?” “菜单拟好送上来给我看一眼就是了。”霍云松略一沉吟,“今年,把外面的几个兄弟姐妹都叫进来吃顿年夜饭。” 霍苾芬微微有些吃惊:“那太太那边……” “我会和我妈说,好歹是自家人,热热闹闹的没什么不好。” 几个霍太太当然不想见到外面小妇养的孩子,这不是明晃晃打脸么,可若是不来,到时候几个人的眼睛统统盯着孟樱,那还了得? 不如就更乱一些,何况虽然是私生子女,好歹是自家人,与其在外面惹是生非,不如放在眼皮子底下更让人放心。 霍云松拣着最要紧的几件事叫霍苾芬去办了,随后回房间去看了看孟樱,她竟然还没有醒,他有点担心,摸了摸她的额头,生怕她生病了。 可她只是睡着了。 霍云松把狸奴从笼子里抱了出来,到了陌生的地方,狸奴显得紧张而警惕,霍云松把它放到孟樱枕边:“好好陪着它。” 熟悉的人让狸奴感到放松,哪怕这个人是它一直以来的情敌也一样。它罕见地温顺地趴在孟樱身边,尾巴一晃一晃在半空中打着秋千。 孟樱醒过来的时候就感觉到脸颊边痒痒的,一摸才发现是狸奴正用尾巴扫过她的脸。 她揉了揉它的下巴,看了一眼时间,居然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她到霍家的时候才四点,她居然睡了那么久。 她起身去卫生间洗漱,一开门才发现霍云松居然正在洗澡,她睡糊涂了,眨了眨眼睛还没有反应过来。 直到霍云松水也不擦干就过来把她抱住她才觉得不好:“我不知道你在洗……隔音太好了。” “哦。”霍云松的唇摩挲着她的耳廓,“那真巧,你睡醒了吗?” “醒了……我想洗个脸。”孟樱武力值不过关,被他抱住十有*逃不出魔爪。 霍云松把她拉进淋浴房:“我帮你洗。” 孟樱:“我还没有吃晚饭。” “洗好了再吃。”霍云松打开热水,孟樱顿时被浇了个湿透,霍云松捧起她的脸亲吻,把她湿透了的睡衣剥下来丢在地上。 霍云松亲吻她的后背时还说:“不用担心着凉,这里的浴室是恒温的。” 孟樱站立不稳,只能勉强扶着他的胳膊才能不摔到在地:“你再这样,我要回家了。” “你的家不是有我才是家吗?”他轻轻哼笑。 孟樱有点委屈:“可我好累,我不想这样。” “真的?”他捧着她的脸,让水流冲干净沾上她脸颊的泡沫。 第52节 孟樱点点头。 他吻了吻她的额头:“好,是我不好,你别生气。”他关了水,替她去浴缸里放热水,孟樱蹲下去把自己湿透的睡衣捡起来。 霍云松接过来丢进脏衣篓里:“衣服以后丢在这里就好,会有人负责清洗的。” 孟樱不习惯,小声问:“内衣也是?” “确切的说,是用内衣的洗衣机。”霍云松吻了她一记,“不然我也不舍得让你贴身的东西被别人碰。” 孟樱放心了。 霍云松把她拦腰抱起来放进浴缸里,自己冲干净了换上居家服:“你先休息一下,我去给你弄点吃的,想吃什么?” 孟樱爱上了会在水中晕染开来的泡泡浴,用手去捧泡沫,霍云松沾了一点抹到她脸上,孟樱想抹回去,被他一躲开了:“要不要吃糖蛋?” 孟樱点点头:“要全熟的蛋黄。” “阿樱喜欢吃什么我还能不知道?”他抚摸着她圆润光洁的肩头,恋恋不舍地离开。 孟樱洗了个热水澡,起身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是被霍云松拽进来的,根本没拿换的衣服。 她只能退而求其次,换了一身浴袍出去,外头霍苾芬正在和霍云松说话:“太太不是很高兴……” “给我妈打电话。” 霍苾芬拨了廖君洁的电话,那边一接通,霍云松就问:“您可是不高兴了?” 那边也不知道说了什么,霍云松不禁轻笑起来:“妈,都什么年代了,没必要在这些小事上拿捏……不,和她没有关系,是我的主意,我大半年没在,要是再不给他们紧紧弦,还当我不会回来了,是,我知道致远最近有些小动作,我心里有数,您放心。” 和廖君洁的电话打了很长时间,母子俩交换了些许信息,霍云松一心二用,看到她出来便把桌上的一碗糖蛋递给她,孟樱就坐在一边慢慢吃。 等他说完电话便第一时间问她:“怎么样?” 她说:“和家里的一样。” 她吃的第一口就知道这是霍云松亲自下厨做的,味道和在香铺里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只有盛着蛋的碗,家里是普通的瓷碗,而这只碗……她仔细端详一番,不确定地问:“这个有点眼熟。” “嗯,是仿康熙年间的青花耕织图碗。” 刘松年曾作《耕织图》,同时代还有《农耕二十一图》和《纺织二十四图》,康熙年间,耕织图纹成为瓷器的常用题材,多用青花或五彩,霍家的这一套耕织图纹的瓷器虽然是仿作,但程度之精美,足以成为个中极品。 这水平,肯定是陶柏家里的瓷器厂比不上的。 霍云松从前对这些吃喝玩乐的东西不上心,现在仔细看看,问霍苾芬:“我们家用的东西都那么老气吗?” 霍苾芬:“……一直都这样啊。”言下之意就是,你以前怎么不觉得呢,矫情! 孟樱忍俊不禁:“因为你老成啊。” 霍云松一把搂住她的腰:“连阿樱都学着编排我了,真长进了。” 孟樱还不习惯在别人面前那么亲热,顿时脸颊发烫,伸手去推他:“别这样,快松开我。” 霍苾芬:“……”这个孟小姐还真的是只小白兔,看看别人家大丫鬟,往“哥哥”床上送人都是日常工作,自己亲自上阵也是常有的事,还能为这个害臊? 这个样子,以后少不得要为她多操点心了。 ☆、第60章 大年三十 出人预料的,孟樱在霍家的生活可以说是一派平静,霍云松给她准备的小书房和家里一般无二,她仍然可以画画调香,除此之外,他每天都抽出一点时间带她去……买东西。 孟樱不理解:“你要买什么?” “给我们家里添点东西。”霍云松原先也不觉得自己房间有什么不好的,和霍老先生那里一样统一都是中式风格,古朴大气。 可在香铺住过以后,总觉得没有人气,冷冰冰的。 孟樱还是不理解:“家里缺什么了吗?”没有吧,连她玩香的器具都一应俱全,怎么可能缺了什么。 缺了什么还能住上二十几年也没发觉? “不知道,也许不是樱樱挑的,所以怎么都觉得没有人气。”霍云松和她手牵手,怂恿她去买买买。 孟樱:“……那是你家。”她还没说什么呢,他倒是先嫌弃起来了。 以前怎么没发现他这么矫情呢。 “我以前不注意这些。”霍云松也不知道该买什么,香铺里的摆设是很乱的,墙上有了污渍,桌角可能有些霉点,窗上的锁或许锈了,桌上的东西也乱糟糟的,孟樱画完画之后也会不肯洗颜料盒,一夜过去就干透了。 墙上还贴着民国时期的月历牌,上头是一个个穿着旗袍的姑娘,还有孟樱从前得的奖状。 乱糟糟的,但是很温暖。 孟樱想了半天,最后给他买了一对做旧的三花猫摆件,霍云松立刻说:“我回去就摆桌上。” 孟樱似有所悟。 第二天她在街边摊上买了几盆多肉给他放在窗台上,又给他买了很多花纹典雅鲜亮的胶带,贡献了自己的一些彩墨,全是喵喵的便签纸,以及一台标签打印机,因为风格太过少女,被霍苾芬看见要走了:“大哥,这和你的风格不符合,还是给我吧。” 霍云松:“……”这是我老婆给我的,“还我。” “大哥,你看你这边的风格那么正经,被爷爷看见多不好。”霍苾芬神色自若,“你让孟小姐给你再买一个吧。” 霍云松瞪她:“叫大嫂。” “孟小姐说让我不要那么叫。”霍苾芬严肃地说,“显老。” 霍云松忍了这口气,转头和孟樱说:“苾芬把你给我的东西拿走了。” “她和我说了,我觉得有道理。”孟樱安慰他,“我再给你买一个。” 于是孟樱就给他买了一个核舟记里小船样子的卷笔刀,放在书桌上像是个精致的摆件,还有一盒彩虹铅笔,笔杆从外观看是质朴的木头,但削了才发现里面是七色的彩虹,所以虽然东西很有“内涵”,乍看上去,画风却比之前和谐多了。 霍云松不动声色,但孟樱知道他不高兴。 所以她画了一幅月下美人的工笔画给他,霍云松自己题了字:世无梦里朱樱,不愿生此世界。 霍云松把这幅画装裱之后挂在了书房里,取代了原先“勤能补拙”的书法。 霍万里很嫌弃:“你这题字是什么玩意儿,恶不恶心?” 霍云松看他一眼:“年轻人的想法老人家不懂。” 霍万里继续挑剔:“这画灵气不足,格局太小,她就不能画个□□?”其实,霍万里知道孟樱画还画得不错的时候,稍微有那么一点点满意。 虽说才艺不过末流,但书画毕竟高雅,不是拿不上台面的东西,也更符合他们这一辈人的审美。 霍云松才不在意,孟樱给他画个哆啦a梦他都能面不改色挂墙上去,所以他很冷静地回嘴:“那我们天生一对,正好。” 霍万里:“……”他想去测一测dna看看这小王八蛋是谁的种!他们霍家从不出情种啊! 反而孟樱看着这句话若有所思:“我记得你曾经写过,曾见仙人海上来,遗我朱樱栽高台……” 霍云松眼皮子一跳,不错,他很喜欢用朱樱的意象替代孟樱,她是红颜薄命,如樱花易逝:“你说得对,这不是很好的兆头,我换掉它。” 孟樱反而不在意:“我觉得挺好的,我很喜欢,不许你摘下来。” 她说“不许”了,霍云松立即改变主意:“那好,下次你再画一幅给我,我再换。” “哪有那么多画,美得你。” 除了这些零碎的小事,过年前真正重要的事是裁新衣,霍云松定下年前要回家时,裁缝那头就开始做了,主要紧着他,孟樱只做了一两件。 霍云松原本叫裁缝来是给她添几件新衣裳的,但结果却变成了。 孟樱吃着枣泥糕,歪头看着他:“转过去我看看。” 嗯……变成了他试衣play。 如果是只有他们两个人,他很乐意陪他玩,可惜霍苾芬和裁缝都在,她是很认真地在给他选衣服。 “这个挺好的看的。”她站起来给他整理了一下衣襟,“不用改了。” “听你的。”霍云松知道她难为情,有人的时候,只敢在她的手背上吻一下。 在这样虽然和原先不同,但依旧琐碎的生活中,大年三十到了。 孟樱起床后陪狸奴玩耍了一会儿,回书房复习了功课,再出门的时候……她怀疑自己穿越了! 霍家热闹得像是从地下突然冒出了无数个人,除却来来去去忙碌的佣人,还多了好些个打扮精致的姑娘。 她一开门就听见一个女孩子的声音:“大哥这次也太过分了,为什么要让那些不三不四的人进门?” 孟樱脚步一顿,然后慢慢退回了书房,轻悄悄把门给关上了。 她躲回自己的房间,点开一集无脑剧看了起来,能够在大年三十那么忙的时候还看脑残剧,真的是太幸运了! 不用准备做饭,不用应酬客人,不用忙碌,能抱着狸奴安安静静在窗边晒太阳,还有比这更幸福的事吗? 陶柏还发微信问她:霍家的年节怎么样,是不是规矩很多烦死人? 孟樱回答:我不知道,我在看电视剧,你看,狸奴又胖了。顺带附上一张狸奴啃脚丫的玉照。 陶柏心服口服。 孟樱躲了半天的清净,霍云松却是一刻不得闲,好不容易抽出空休息片刻,就看到孟樱拿了逗猫棒在逗狸奴玩耍。 他的心立即就平静下来了。 “阿樱。” “你回来了。”孟樱举起狸奴的爪子,“握手。” 霍云松捏了捏狸奴的爪子,然后把它拎到一边,张开手臂把孟樱抱进怀里:“一天没见到我,想我了吗?” 孟樱:“……”其实不是特别想,她过得挺充实的,时间嗖一下就过去了,“嗯……要吃饭了吗?” 霍云松不仅没有生气,反而只有高兴的份儿:“快要开始了,换件衣服和我下去吧。” 北方有暖气,所以在室内基本上用不着外套,孟樱穿了件裙子,搭了条披肩就下去了。 狸奴:“喵~”本宫又要独守空房了吗? 霍云松先给孟樱打了个预防针:“今天来的人……有点多。” “怎么个多法?”孟樱小心翼翼地问。 霍云松沉默片刻:“我觉得你大概认不清。” 孟樱:“……”不详的预感。 因为霍云松的心血来潮,今年来霍家吃饭的人到得特别齐,不妨来看一下祖孙三辈到底有多少人吧。 第53节 霍老先生霍万里,丧偶,无外室,如今霍家的第一掌权人,1个。 长子霍元,妻廖君洁,嫡子霍云松,私生子霍鸿逸,一个私生女霍鸿馨,大丫鬟霍苾芬,6个。 次子霍亨,妻霍二太太,嫡子霍幼淳,嫡女霍如霏,私生女霍小柔,大丫鬟霍秋秋,6个。 三子霍利,妻霍三太太,嫡子霍仲涣、霍季沣,私生子霍睿,大丫鬟霍小怜、霍菁菁,7个。 四子霍贞,妻霍四太太,嫡子霍叔澈,嫡女是一对双胞胎,霍如雪,霍如霓,私生子霍辉,大丫鬟霍流芳,7个。 孟樱:一脸懵逼.jpg。 何止是子嗣众多,简直是要上天了呀! 通常人家老一辈生几个并不奇怪,可到了霍云松这一辈,独生子女占多数,他们超生也就罢了,居然还有私生子女……怎么就生了那么多? 霍云松低声说:“陋习。”他们家当然不是养儿防老,只是一族之兴岂能依靠一人之力,当然是家里成才的越多越好。 要是非说有什么好的,那就是哪怕是私生子女,霍家也不容许在外面胡闹,管教甚是严格。 但这么庞大的人口还是吓到了孟樱,不过她发现其他人也好不到哪里去。 好像有不少人都第一次发现,家里的人口居然那么多,彼此之间都不曾认全^_^ 霍云松一到场,一群小辈就围了过来,双胞胎的霍如雪和霍如霓就笑:“大哥回来了也不知会我们一声,我们白掉了那么多眼泪。” “我太忙了,一会儿再和妹妹们赔罪。”霍云松笑盈盈地说,“来,介绍你们嫂嫂给你们认认。” 孟樱头皮一紧,拉了拉他的袖子,她真的不想被和自己年纪差不多的小姑娘叫大嫂。 “你们年纪差不多,叫孟姐姐好了。”如果一个称呼可以让孟樱放松下来,他并不在乎自己暂时没有名分。 双胞胎的目光在她身上微微一顿,两个人都很热情地叫人:“孟姐姐。”但热情中又透出一股说不上来的疏离与矜持,完全是没有温度的热情。 孟樱:“……”谢天谢地不热情,她最怕那种自来熟的人了。 霍云松又告诉她:“这是二妹妹和三妹妹。”排行比复杂的名称好记,何况这两个姑娘长得一样,不容易和其他女孩子记混。 正说着,一个稍长一些的女孩子过来,孟樱这下发现规律了,她原本以为霍如雪和霍如霓穿同款不同色的裙子是因为双胞胎,可这个过来的姑娘也穿了一件同款的裙子,只颜色不同。 霍云松说:“这是大妹妹。” 孟樱这下敢确定了,霍家几位正牌的大姑娘今天的衣服都是早就定好的,不同的颜色,但同一款式。 她觉得很有趣,脸上微微露了点笑意,霍云松低声问:“怎么了?” “她们裙子上刺绣的花纹,大妹妹是云,二妹妹是雪,三妹妹是霓虹,你们家的人做衣服都是这样的吗?” 霍云松:“……我没注意过。” 又见过其他几个兄弟,霍云松有四个弟弟,前头三个都已经成年了,各自取字,霍仲涣,表字适嘉,霍叔澈,表字士达,霍季沣,表字致远,霍幼淳不到十八,不算成人,所以只叫名字。 孟樱跟着霍云松以表字称呼,而他们都叫她……“孟小姐”。 也挺好的。 至于其他人,霍云松言简意赅:“叫名字。” 可就算是叫名字也认不全……孟樱觉得今天过来的女孩子们各个都打扮得漂亮极了,妆容精致而不夸张,衣着得体而不喧宾夺主,难得的就是恰到好处。 她不会知道这些平日里也霍家门都进不去的小辈们在接到消息后,是花了多少时间筹备了这一身行头。 小辈们彼此认个眼熟,差不多就到了开席的时候,四家的长辈与霍老先生坐一桌,嫡出的子女们坐一桌,外室的子女们坐一桌,大丫鬟坐一桌。 霍叔澈问:“大哥今年怎么不坐到爷爷那边去?” 霍云松神色自若:“爷爷见我烦着呢。” “大哥做什么惹爷爷生气了?”霍季沣笑了笑,“爷爷最是疼大哥不过的。” “我不准他多喝酒,不高兴了。”霍云松淡淡道,“血压高,不管不行。” 霍万里的确是不高兴,因为他发现上到他面前的菜不是苦瓜就是丝瓜,就算有肉食也只是鱼肉,要么就是豆制品。 他忍了忍,没忍住,发了脾气:“今年的菜单拿过来我看看。” 在一边的侍者立刻捧上今年的菜单,他翻了一翻,火大了:“霍云松。” 就坐在旁边一桌的霍云松特别冷静地说:“是我去掉了你的猪头肉。” 霍万里老先生和孟天雄一样,虽然上了年纪,但就爱吃浓油赤酱的肉菜,其中猪头肉是心头好,从前逢年过节,桌上必要有那么一道菜,猪头烧得皮烂肉酥,香气扑鼻,老人家一口气可以吃不少。 霍云松从前任由他去了,但自从自己做饭以后就发现这吃法对老人的身体大不利。 他就非常果断地把这道菜从菜单上划掉了。 霍万里拼命和自己说,忍住,忍住,大过年的,别和这个孙子怄气。 他很快发现有这个待遇的不止自己一个,因为最喜欢吃狗肉的老三也被剥夺了这个爱好。 “三叔,我看过您今年的体检报告了,血脂有些高。”霍云松微微笑着,让霍利痛苦地接受了今年没有最喜欢的砂锅狗肉的现实〒▽〒 霍云松的生父也不例外:“爸。” ☆、第61章 云林鹅莲花白 小辈这几桌要轻松得多,年轻人吃东西没有太多忌口,不过也不是没有例外。 “大妹妹。”一道炒芙蓉虾上来,霍云松对坐在身边的霍如霏说,“这道菜里有蛋清。” “谢谢大哥。”霍如霏笑了笑,谢过他的好意,她对鸡蛋过敏,往年吃宴的时候都会看一遍菜谱,有鸡蛋的不吃,但像炒芙蓉虾这样有蛋清的食物很难分辨,要避免误食。 另一个受到霍云松特别关照的是霍幼淳:“小淳?是不是菜不合口味?” “没有,挺好的。”霍幼淳含泪把想偷偷丢掉的胡萝卜塞进了嘴里。 “阿樱。” 孟樱手一顿,因为她也在挑胡萝卜,平日里她也不是不吃,但这道汤羹里的胡萝卜不是很好吃,她就给挑出来。 “啊?”她紧张地看着霍云松,他不会也要她把这个胡萝卜吃进去吧? 难道霍家有这个吃饭的习惯,吃菜不准挑吗? 霍云松把她碗里的胡萝卜夹到了自己这里,又用公筷给她夹了她最喜欢的龙井虾仁:“多吃一点,你那么瘦。” 其他人:“……”喂!这仇恨拉得也太准了! 霍云松今年无情地否决掉了往年常上的几道荤菜,换了一道大名鼎鼎的“云林鹅”。 “云林鹅”因倪瓒而出名,在《随园食单》里,袁枚又极其推崇,自然有其过人之处。 “《倪云林集》中载制鹅法。整套鹅一只,洗净后用盐三钱擦其腹内,塞葱一帚填实其中,外将蜜拌酒通身满涂之,锅中一大碗酒、一大碗水蒸之,用竹箸架之,不使鹅身近水。灶内用山茅二束,缓缓烧尽为度。俟锅盖冷后揭开锅盖,将鹅翻身,仍将锅盖封好蒸之,再用茅柴一束烧尽为度。柴俟其自尽,不可挑拨。锅盖用绵纸糊封,逼燥裂缝,以水润之。起锅时,不但鹅烂如泥,汤亦鲜美。以此法制鸭,味美亦同。每茅柴一束,重一斤八两。擦盐时,串入葱、椒末子,以酒和匀。” 现人根据记载复原了这道菜,又根据现今的口味稍作改动,不能说是原汁原味,但也令人大饱口福。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宴席上的酒“莲花白”,这是明代宫廷御酒,曾一度失传,清代咸丰年间才恢复酿制,是采用白莲花蕊,加入黄芪、当归、首乌、砂仁等药材,滋阴补肾,和胃健脾,舒筋活血。 《清稗类钞》中也说,“瀛台种荷万柄,青盘翠盖,一望无涯。孝钦后每令小阉采其蕊,加药料,制为佳酿,名莲花白。注于瓷器,上盖黄云缎袱,以赏亲信之臣。其味清醇,玉液琼浆,不能过也。” 几位霍先生表示今天这顿年夜饭吃得不是很开心,但几位霍太太都表示了高度的赞扬。 虽然霍家宴席上的菜每一道珍馐美味,虽然每一位掌勺的师傅在厨艺界都有不小的名气,虽然……但是,她们要维持身材,控制饮食的必须的,每年只能看看不能多吃也很痛苦。 今年大家都吃得美味又健康,真是皆大欢喜呢^_^ 吃过了饭就是谈话时间,妯娌们聊妯娌的,霍万里带着四个儿子和长孙进书房谈人生,小辈们允许自由活动一段时间。 别看霍家这四合院最高不过二楼,地下可有三层,包括了健身房、恒温泳池、室内高尔夫、酒吧、影音室、台球房、兵乓球房……娱乐的地方一应俱全。 但孟樱不想和那么多人一起玩闹,偷偷溜回了房间休息,拆了两个布丁给狸奴吃,有佣人送了杏仁茶和点心来,她蜷缩在沙发里安安静静读了半本书。 这是她过得最惬意的一个年三十了。 相比之下,霍云松先承受了来自长辈们没有吃饱喝足的怨念,等好不容易散场,事情还没完。 霍万里年纪大了,不能熬夜,聊完人生就回房休息,几个叔叔都说有事,提前离开了,廖君洁和几个妯娌做了spa后也散场了。 霍云松还得带着一众小辈守岁,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守岁是指守过12点就算结束。 所以,接下去是他这个做长兄的和弟弟妹妹们谈人生的时间。 霍仲涣和他只差了一个月,他自然不好多管教,兄弟俩随便聊了聊近况也就过去了。 受到关照的是前段时间搞出三角恋的霍叔澈,在几个兄弟里,唯有他随母亲长了一双桃花眼,打小就受女孩子欢迎,前段时间周家的一对姐妹还为了他在宴会上闹了起来。 霍云松的语气也不重:“要是闹出事来,看你娶哪一个,周家的姑娘可不是你说不要就能不要的。” 霍叔澈笑眯眯地说:“那我是不像大哥那么专情,结个婚闹得人尽皆知,现在人人都在问我这刚进门的大嫂是个什么模样。” “那你告诉他们,上元我准备办开芳宴。”霍云松神色不变,“到时候尽管来看好了。” 霍季沣为了讨霍万里欢心,最近虽然上门勤快了一点儿,还想挖他的墙角,但好歹是“积极向上”,霍云松干脆略过了他。 被爱的教育的是霍幼淳,霍云松问了他功课,期末考没考好,你是霍家的孙子也不顶用,反而多增加了一倍的暑假作业。 接着是三个妹妹,霍如霏已经准备好出国读研,霍如雪和霍如霓正高三,她们不准备考国内的大学,目标是美国常春藤。 相比这几个已经熟悉的兄弟姐妹,霍云松主要的精力在几个第一次见的私生子女上。 这一问就问出事情来了。 他二叔的女儿霍小柔,居然……去当了模特,霍云松的眉头立刻就皱了起来:“签的是哪家公司,都拍过些什么?” 霍小柔虽然名字里带了个柔字,性格却一点都不温柔,她说了公司名称后就紧紧抿着唇,活像是霍云松敢侮辱她的事业,她就敢当场翻脸一样。 霍云松冷眼旁观,直到霍苾芬打完电话回来,把ipad上的照片给他看,霍云松一张张看过去,虽然衣着难免大胆暴露,但都是正经的广告,他的神色微微缓和:“我记得你明明考上了不错的大学,为什么选择去当模特?” “我喜欢。”霍小柔目含挑衅,“我赚正当的钱,不可以吗?” “我想你误会了一件事。”霍云松端起茶碗,用盖子撇了撇浮沫,“霍家并不禁止你做这一行,我们要的是,你做出成绩来。” 霍小柔发现与想象中的不同,但她还是很警惕地问:“你不会阻止我继续做下去?” “那我首先要知道,你的目标是什么,你是通过一个海选进的这家公司,可这家公司在业内并没有太大能量,你拍的都是些不入流的小广告。”霍云松闲闲道,“你走不了太远,国内模特的行情也不够好,除非走了大运,否则你永远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模特。” 他对她微笑,“霍家可以认一个世界顶级名模,但绝不会认一个穿三流牌子的无名之辈,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不想靠你们。”霍小柔还有三分硬骨头。 霍云松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你若是真有能耐,也不至于都入行两年了还混成这样,要么,按我说的路走,要么,你就绝了这份心,你实力不够,我不会容许你丢霍家的脸。” 霍小柔咬紧牙关:“你们怎么这么霸道?” 第54节 “你还可以选另一个办法,去掉霍姓,断绝关系,只要你不是霍家人,你就算沦落到在车展上被人评头论足,和我又有什么关系?”霍云松冷冷道,“你流着霍家的血,我才允许霍家帮你,你最好记清楚这一点。” 霍小柔不得不服了软,如果敢和霍家断绝关系,她妈能打断她的腿,而之所以她可以有骨气地不接受圈内的潜规则,正是因为她知道自己有后路。 就算拼不出来也没关系,霍家可以保证她们母女安稳度过一生。 如果被打回原形……她神情一黯:“我知道了。” 霍云松下一个点了霍鸿馨的名字,这个妹妹和他同父异母,关系自然亲近一些,那也只是一些而已。 她说自己的成绩不大好,高考可能考不到心仪的学校,但学校有自主招生,她想让霍云松帮帮忙。 “可以。”他同意了,不管怎么样,霍家都会尽其所能地让子孙后代获得更好的教育,以培养出更有能力的人才为家族效力。 孟樱进来的时候就看到花厅里坐满了人,已经被聊过的可以放飞自我去刷手机,还没有的只能坐在沙发里等着被点名。 搞得和教导主任找人谈话似的。 她想着要不要先离开,但狸奴已经直奔目标,一下子跳到了霍云松腿上,差点碰翻了他的茶盏。 霍云松一把把狸奴拎起来丢一边,脱了外套披在孟樱肩上,关切地问:“怎么出来都不披件衣服?” “我就开了个门,它就跑出来了。”孟樱是一路追着狸奴过来的,不仅不冷,还觉得身上发热,“它是不是打扰你了?” “没有,聊完了。”霍云松看了看时间,都十一点四十了,他挥挥手放过了最后一个谈话对象,问她饿不饿,“我给你弄点吃的吧?” “我吃过点心了。”孟樱倒是觉得他够辛苦的,今天从睁眼睛开始到现在就没停下来过,“你饿不饿?” 霍云松摇了摇头,拉着她在身边坐下,霍苾芬带人端了宵夜过来,桂圆莲子粥、南瓜红枣粥、海鲜瑶柱粥、鸭子肉粥,两样咸的两样甜的,还有佐粥的小菜几碟。 大家都有些饿了,各自取了合口味的粥吃了,孟樱也陪霍云松又吃了半碗鸭子肉粥。 她说:“不如你做的好吃。” “真的?”霍云松唇角微微上扬,声音愉悦。 花厅的电视机里播放着春晚,主持人开始倒计时:“十、九、八、七……” 孟樱看着他,微微诧异:“当然是……假的。” 霍云松:“……” “三、二、一!” 天空亮起了烟花,新的一年到了。 ☆、第62章 胆瓶梅冻豆腐 新一年的第一天,孟樱就和霍云松出了点小意外。 原因很简单,年三十晚上守岁睡得迟了,相安无事,可睡了一觉醒来那就精神奕奕,何况大清早的本来就性致好,第一次是孟樱半梦半醒间进行的,她太困,也就任由得他去了。 谁想到等睡醒了睁眼,她就觉得不对劲,霍云松也没起来,还和她亲密接触呢。 “你干什么呀。”孟樱下意识地想要起身,结果不动则已,一动……星星之火,立刻燎原。 孟樱往床角蜷缩,霍云松也不必多做什么,只要牢牢压住被子,她没法再盖住自己:“你快下去,起床了。” “大过年的,起那么早做什么?”霍云松握住她的手腕,轻啄她的颈窝,“外面那么冷。” 孟樱侧过头去:“别闹了,不起来人家要笑话我的。” “谁笑话?今天过年,都放假了。”霍云松捧着她的脸颊,把她蓬乱的头发微微整理好,“爷爷才没兴趣管我们房里的事呢,嗯?” 孟樱脸颊微粉:“你不是已经……已经……今天已经有过了。” “阿樱,我觉得有一件事你误会了。”他流连于她美妙的曲线,亲吻她的肩头,“我永远要不够你。” 孟樱还是咬着嘴唇不说话,霍云松渐渐感觉到不对劲了,他停下了动作,仔细端详她的神情:“阿樱,我……你是不是不喜欢我这样?” “不是。”孟樱把被子又往自己怀里拉了拉,侧着身小声说。 霍云松不得不怀疑是不是自己技巧不过关:“咳,那……是我做得不好吗?”他把她板正,“没关系,如果我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好了,你就说出来,我一定改过来好吗?” “你这样,我会很担心是不是你不希望我对你做这种事。” “都说不是了。”孟樱靠在他的肩头,表示自己真的没有讨厌他的亲近。 “那是为什么?” 孟樱过了好一会儿才说:“你……你太用力了,我有点疼。”她把被子拉上去一点,给他看自己的大腿,上面都是一道道的红印子。 要说起来,霍云松在和谐过程中都是很温柔的,前戏做得很足,进行时也会照顾她的感受,但不知怎么的,他揉捏她的时候格外用力,像是想在她身上留下他的印记似的,每次做完她身上都有深浅不一的痕迹。 虽然说过会儿就退掉,但孟樱还是觉得有点疼,她一直不说只是觉得他真是太想要她了而已。 那样浓烈的爱意,让她不忍心去拒绝他。 霍云松握着她的手,仔细查看她身上的痕迹,距离上一次欢爱已经过去一个多小时了,可她胸部和大腿部的红痕依旧存在,更不必说是星星点点的吻痕了。 霍云松看着心里难受,紧紧抱住她:“对不起阿樱。” “是我太怕疼了。”孟樱当然不会怪他。 但只有霍云松知道,他虽然是无意识地加重了力气,但内心深处,他就是希望在她身上多留下一些痕迹。 他希望彻彻底底占有她,宣告他的所有权。 这种隐秘的独占欲一直隐藏在他的心底,前世的他做不到,所以只能咽下所有的嫉妒与悔恨。 直到今生,他得到了她,然后变本加厉,一次又一次明确她的所有权,就好像他喜欢在情到浓时,让她轻轻喊他的名字一样。 只有这样,他才能相信这一切并不是了无痕的春-梦一场,而是真真切切的现实。 他不知道自己弄疼她了。 这一刻,他后悔莫及:“阿樱……” “没关系的。”孟樱用指尖摸了摸他的眉毛,霍云松捉着她的手贴近面颊:“原谅我。” 孟樱失笑:“我就没有怪过你。” “我以后一定轻一点。”他想,孟樱的性格对着外人或许显得过于软和,但对着他那么温柔,他觉得自己的心都要化了。 就为着这一点,他都不想她做任何改变。 他的阿樱那么好,那么好。 最后当然没能再来一次,而是亲吻了一番后就起床了。 霍家难得看不见来来往往的佣人,孟樱觉得自在极了,抱了狸奴在家里转悠参观。 霍云松原本想陪他,但佣人和厨师都放假回家了,他不得不承担起做午饭的重任。 新年的北京银装素裹,白雪皑皑,孟樱作为南方人,没见过那么大的雪,狸奴也是,它一个激动就从孟樱怀里跳了出去,然后脸朝下栽进了雪堆里。 孟樱目瞪口呆,愣了好一会让才把它从雪堆里挖出来,雪堆里一个大字的坑。 狸奴打了两个喷嚏,默默回到了温暖的房间里。 孟樱失笑,干脆一个人在霍家的园子里逛了起来。 霍家宅子是三进的院落,除却正院之外,还有东院和西院,东院住的就是霍云松,霍苾芬和他的司机、保镖等人都住在这里,霍元和廖君洁夫妻来了,也只能住在西院,由此可见霍云松的受宠程度了。 东西正三院各有一个小小的庭院,在院子后面,还有一个大一些的花园,这院落面积已经十分可观,更不必说在地下还有三层。 地下除了娱乐用途的房间之外,最大的两个恒温恒湿的房间一个是霍家的藏书馆,一个是藏品馆,前者是霍家百年来收集的图书,一直有专人打扫管理,并且随时补充书籍。 后者是霍家一些珍贵的收藏品,有时候需要就从里头搬出来使用。 孟樱是第一次去后院的花园,冬日里,梅花开得正香,有细碎的花瓣被风吹落,飘在了皑皑的白雪上。 她就一片片捡起来,没有地方放,就摘了帽子来盛。 要不是梅树太高,她还想折一支来插瓶里。 “你看。”她拿了帽子去厨房找霍云松,“我摘了梅花。” 霍云松一看她头发上沾着雪花就急了,赶紧拿热毛巾替她擦擦脸,孟樱躲开了:“我不冷,我洗了脸就要再做一遍护肤,很麻烦的。” “真的不冷?”霍云松不放心。 孟樱把帽子里的梅花拣到一个白瓷碗里:“真的不冷。” 霍云松放了心:“想要梅花吗,我替你去剪一枝。” 孟樱脸上露出笑意来:“有瓶子吗?” “有。”霍家又怎么能少了插花瓶呢。 霍云松正好有闲暇,特地开了库房去给孟樱挑选。 仅仅瓶器一类就令人眼花缭乱。 霍云松一个个给她介绍过去:“太白尊、观音尊、如意尊、美人肩、天球瓶、胆瓶、梅瓶、玉壶春、灯笼罩、蝙蝠瓶、海棠尊……” 孟樱的视线被一个瓶子牢牢吸引了:“这个是……转心瓶?” “嗯,清代的粉彩镂空转心瓶。” 所谓转心瓶,是指瓶的腹部玲珑剔透,可以看见瓶子里还有一个瓶子,里面的瓶子可以转动,所以叫转心瓶。 孟樱看着那大胆的配色,沉默了一刻:“乾隆年的?” 霍云松沉痛地点点头。 孟樱放弃了这华丽的配色,最后选了一个炉钧釉胆瓶,釉面上的花纹看似山间云岚,缥缈有仙人之气。 “养花胆瓶,其式之高低大小,须与花相衬称,而色之浅深浓淡,又须与花相反。”孟樱对插花是外行,特地问霍云松,“你觉得这个可以吗?” 她选的胆瓶是孔雀绿的颜色,与素淡的梅花正好颜色浓淡相反。 霍云松微笑着点头:“挺好的。” 他剪了几支梅花,插-进胆瓶后稍作修剪:“给你摆到书房里去?” 孟樱欣然同意。 两个人玩了这一出,做饭的时间就有些晚了,霍万里按照平时的饭点出来吃饭,发现居然还没有准备好,他不由得微微动怒:“人呢?” 孟樱走出来:“爷爷。” 霍万里有了不好的预感:“老陈呢?”陈师傅是霍家的厨师领班。 第55节 “回家了。”孟樱说完觉得有歧义,赶紧纠正,“云松放他们假了,今天他做饭。” 霍万里:“……” 霍云松正好端了菜出来,孟樱要去接,被他躲开了:“当心烫到你,我来就好。” 霍万里看着今天的菜,春不老炒冬笋、荔枝肉、鱼片、冻豆腐。 他怒从中来:“你就给我吃这玩意儿?就青菜豆腐?”这个小王八蛋!他平时已经照着家庭医生的说法尽量吃得健康,但是现在大过年的,大过年的的居然吃那么清淡,还让不让人好好过年了? 孟樱咬唇看着霍云松,他解了围裙,很镇定地说:“爷爷,这冻豆腐又不止是豆腐。” 就像《红楼梦》里的茄鲞一样,霍家的冻豆腐也是工序复杂。 “将豆腐冻一夜,切方块,滚去豆味,加鸡汤汁、火腿汁、肉汁煨之。上桌时,撤去鸡火腿之类,单留香蕈、冬笋。豆腐煨久则松,面起蜂窝,如冻腐矣。” 霍云松给他盛了饭,“您该吃得清淡些才好。”反正厨师都放假回家了,霍万里也不会做饭,他也做不出打孙子脸的事,不爱吃也得吃下去。 霍云松心知肚明,但老人家也是要哄的,他又放柔了语气,“何况,我亲自下厨做的饭,您好歹赏我个脸面,尝一尝吧。” 霍万里面色稍缓,还是很给面子地拿起了筷子,待尝了几口,脸色就更好了。 孟樱莞尔,低下头偷偷笑了笑。 她突然觉得,这对祖孙还挺有意思的,原来霍云松不仅把她吃得死死的,连久经风浪的霍万里也不例外。 心里突然平衡多了呢^_^ ☆、第63章 心字香 胆瓶梅甚美。 孟樱怎么看都觉得雅致韵味,可偏偏好像少了点什么。 她苦思冥想良久,恍然,赶紧去翻自己带过来的小盒子,离开香铺之前,她关掉了【一炉香】的网店,遗留下来的香料她都带走了。 当时想的是,如果霍家不方便制香,她还可以坚持一段时间,现在看来,如果她说想要调香,霍云松应该会一股脑儿把香料买来随她玩。 孟樱被自己的想法逗笑了,她也看到了自己去年做的心字香,心字香不在香谱里,只不过当年范成大在《骏鸾录》里提到:“番禺人作心字香,用素茉莉未开者,着净器,薄劈沉香,层层相间封,日一易,不待花蔫,花过香成。” 茉莉开的时候,她就顺便尝试着做了一点,量太少,也就没想过要卖。 心字香徐徐燃烧起来。 霍云松进来的时候就看见孟樱凑近了梅花……撅起唇吹气。 他没忍住笑场了:“你干嘛呢?” “不要过来。”孟樱又换了一个角度吹,终于吹落了几片花瓣,她小心翼翼地给花瓣挪了几个位置,折腾了好半天,终于满意了。 霍云松问:“你在干什么?” 孟樱说:“急雪乍翻香阁絮,轻风吹到胆瓶梅。” 霍云松顿时就明白了,这后一句是,心字已成灰,孟樱是想等心字香烧尽成了香灰后拍个照片。 莫名觉得好可爱^_^ “我陪你等。”他说,“正好有件事和你说。” 心字香的香气逐渐在室内萦绕开,孟樱在香气中长大,并不是不爱鲜花鲜果的天然香气,可香料的味道让她觉得舒适安宁。 “正月十六是个不错的日子,”霍云松说,“我想办开芳宴。” 这个词有点生僻,孟樱想了很久才想到:“锦里开芳宴,兰红艳早年,是那个开芳宴吗?” “正是。” 世家之间的宴会一年到头多如牛毛,除开传统的春节端午中秋重阳,再去掉红白喜事、满月抓周和成人礼,其他乱七八糟的宴会也不少。 比如春季就起码有一个春日宴和飞英会,两者虽然均是春季游玩的宴会,但还是稍有不同,春日宴偏向踏青游玩,而飞英会更多的是聚在一起喝酒聊天。 在这其中,上元节的开芳宴是个大家都知道,但很少有人办的宴会。 所谓“开芳宴”,唐宋金时期在元宵节举办的借以传达夫妻间恩爱信息的传统习俗,开芳宴是由男方主办来表达对妻子爱意的宴会,与之相对的则是由妻子举办的开华宴。 开芳宴“肇始于唐,发展于宋,鼎盛于金,衰落于元”,别说在现代人之间了,就算是他们这些规矩繁重的世家,也很少有人办这个了。 卢照邻有一首诗叫《十五夜观灯》:“锦里开芳宴,兰红艳早年。缛彩遥分地,繁光远缀天。接汉疑星落,依楼似月悬。别有千金笑,来映九枝前。” 只有在诗里,还能依稀窥见当年开芳宴的盛况。 孟樱非常非常惊讶:“你们居然还保留着这样的习惯吗?” “办得人少了,不过对我们正合适。”霍云松耐心地和她解释,“霍家至少在三年里不会允许我们办婚礼。” 孟樱马上说:“我不想办婚礼。”婚姻是两个人的事,只要他们过得好就行了,何必热热闹闹给别人看。 霍云松决定这件事过后再提,他没有答应也没有否认,而是说:“但是,我是想要让他们知道我对你的感情的,嘘——别急着说不,开芳宴只会邀请同辈参加,气氛比较轻松,也是我表态给有心人看的机会。” 他和孟樱解释过之前的事,说出这么一个不好拒绝的理由,她只能答应下来,可又愤愤不平:“为什么他那么多疑?你救了他儿子,他还要来怀疑你?” “可不是,我好委屈。”霍云松顺着她的话往下说,“要不是因为那件事我才能遇见樱樱,我哪里能像现在那么心平气和。” 他搂着她的肩膀哄,“幸好遇见樱樱了,怎么做戏都是值得的,嗯?” 孟樱被他说了那么两句好话,哪里能说个不字。 霍云松便说:“本来十五就挺好的,但有上元灯会,没结婚的都得去相亲,只能挪到十六。” 孟樱有了兴致,追问道:“你们元宵真的相亲呀?” “订婚了的可以不去,不满十八岁也可以不去。”霍云松说起这上元节灯会也大感头痛,从前他没结婚的日子,年年要去灯会应付,幸好今年已经是已婚人士了^_^ 他想到这里,忍不住俯身吻了吻孟樱的唇角,“还要多谢阿樱救我于苦海。” 孟樱要很努力才能不让唇角上翘:“那你有相亲到过喜欢的姑娘吗?” 霍云松面不改色:“我都是去点个卯就走。”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今生也就罢了,前世的灯会,年年都是他最出风头。 他是霍家最有前途的一个,怎么可能没有人青睐。 霍云松从前一个也不曾得罪,猜完一个灯谜就把那盏灯笼拿下来送给小姑娘们。 是兰花的,就送给蒋朱蕤:“这灯笼倒合适蒋大妹妹,可不许嫌弃。” 是兔子的,就送个赵家属兔子的姑娘,“这个和赵六姑娘有缘分,收下吧。” 是仕女图的,就送给殷梨:“殷三妹妹,这个给你玩。” 对谁都和颜悦色,对谁都彬彬有礼,对谁都一样撩得人情难自禁。 这个黑历史可千万不能让孟樱知道。 孟樱看了他一会儿,虽然霍云松的眼神表情都无懈可击,但枕边人自然有枕边人的直觉:“你骗人。” 霍云松:“……”他们家樱樱是不是对他直觉就特别准? “不过我不追究。”孟樱现在会对霍云松使点小坏了,这种恶作剧让她觉得有趣又新鲜极了。 霍云松:“……谢主隆恩。” 心字香燃尽了,孟樱蹲在一边找了好几个角度,终于拍到了一张完美的照片,赶紧发到微博上去。 【香炉峰雪】v: 胆瓶梅甚美,心字香甚雅[微笑] [图片] 评论的速度也自然是飞快。 【水墨神君】:沙发!图片已存当屏保! 【宅女红杏】:我替香老板补充一句,老板娘甚美! 【静静】:故香老板甚喜之! 【老道老道】:吾等心向往之! 【蓝蓝】:今天的评论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哪里不对…… 霍云松现在很少有时间“盗号”发微博了,不用陪孟樱的时候,他得去陪霍万里。 霍万里午睡刚醒,看到他过来酸溜溜地说:“哟,还有人记得我这老人家呢?” “您见谅,我新婚燕尔。”霍云松没有半点害臊,刚刚新婚,蜜里调油怎么了,多正常啊,这证明他们夫妻感情好,家庭和睦。 霍万里:“呵呵。”要不是因为晚上还是这小王八蛋做饭,他不揍他一顿才怪,“找我干嘛?” “我十六打算办开芳宴,和您报备一声。” 霍万里呵呵笑了笑:“真客气,你又不是来和我商量的。” “我和您商量的是另一件事。”霍云松笑了笑,“年后,我也该回去工作了。” 霍家这样的世家大族,运行模式和从前没什么区别,钱,当然是要赚的,所以不动产和股权都不少,否则如何保持那么大一个家族的开销? 每年年末是算账的时候,各项资产都要汇总到他这里重新清算,以免有人从中弄鬼,现在负责这一块的是霍云松的四叔。 之前他还在香铺的时候,就汇总到霍苾芬这里,只要有网,千山万水都不算什么。 但这必然不会是霍云松的去处。 他的专业是核物理,当然不是因为喜欢而去学,也不是因为天分在此,所有的专业都不过是为了后面进相关部门做踏脚石而已。 之前他去驻外大使馆里,也是出公差,后来失踪了,要不是霍家觉得没有找到尸体就不算死,他还得算“光荣牺牲”。 现在他回来了,霍家自然说他“重伤未愈”,暂时在家休养。 可年后,怎么都该去工作了,作为霍家继承人的他自然必须走到与能力相匹配的位置才行,否则何以服众? 霍万里问:“你想换个地方做做?” “恰好相反,我打算一直在那里做下去,直到最后。”霍云松当然不会说他已经和自己这个部门相关的有关部门交了朋友,他只是意有所指,“那位不久就该高升了,一时半会儿的,他还会念着霍家的恩情,可久了就不一定了。” 霍万里并不是没有感觉,俗话说得好,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这是人之常情,只不过还没到卸磨杀驴的时候就……那也未免太早了些。 他不动声色:“你的意思是?” 为了和谐,此间内容不能细表,如此如此,这般这般之后,可以吃晚饭了。 霍万里问:“苾芬去哪儿了?”这孙子他是没办法了,霍苾芬还是听他话的,作为霍家的大丫鬟,厨艺当然也很过关。 第56节 霍云松微笑:“她一年到头都在替我们家奔忙,也该有自己的生活了,我让她出去和朋友度假去了,年初三再回来。” 霍万里差点破口大骂。 ☆、第64章 梅粥 第二天是外嫁女回门的日子。 霍万里早晨起来打了一套太极,去厨房的时候就看见霍云松在做饭了:“吃什么?” “梅粥。” 《山家清供》里,梅粥可谓是清雅至极,“扫落梅英,捡净洗之,用雪水同上白米煮粥。候熟,入英同煮”,梅花、雪水、白米,样样都是不惹尘埃,这装x程度和妙玉的茶有的一拼。 杨万里还写了首诗,才有腊后得春饶,愁见风前作雪飘。脱蕊收将熬粥吃,落英仍好当香烧。 对此,霍老先生表示:“这有味儿?” 霍云松一本正经:“梅粥可治胸闷不舒,食欲减退。” 霍万里不干了:“我出去吃。” “外面吃的不干净。”霍云松提醒他。 霍万里冷笑两声:“谁让你做的难吃呢!” 他说着就穿上大衣出门去,外面煎饼果子豆浆油条的香味飘过来,他熟门熟路找到一家早餐店:“一个大饼,一碗胡辣汤,再来两根油条。” 这架势,一看就知道不是第一次了。 霍云松看着霍万里出门,想想觉得算了,大过年的,他也别把自家爷爷逼得那么惨,偶尔吃一次也没什么,解解馋。 不过……“这粥不好吃吗?”他问刚起床准备吃早饭的孟樱。 孟樱尝了一口:“很好吃的呀,有梅花的香气,米也好。”如果要问到霍家有什么好处,那自然是生活质量蹭蹭蹭往上涨。 衣服随便买,口红论打用,古董随处都有,入口的东西更是大厨亲自掌勺,材料也是万里挑一,她觉得自己至少重了两斤。 霍云松被霍万里打击的玻璃心立刻就复原了。 别人喜不喜欢不重要,阿樱喜欢就好。 下午,霍云松已经出嫁了的姑姑带着孩子和丈夫回门,孟樱只和她在半路碰了一面,霍家这位姑奶奶压根就没看见她就直接走了过去。 孟樱:狸奴又跑到哪里去了!搬了新家就老找不见它! 霍家姑奶奶当然不会认不出孟樱是谁,作为霍万里唯一的女儿,她的能耐不输给任何一个兄弟。 这不过是个下马威而已,然而,这个女孩子这样无视了她,还是令她感到不愉。 “是孟小姐吗?”她停下了脚步。 孟樱原本想去抓狸奴,闻言转身:“您好?” “我是小泽的姑姑。”霍之桃脸上带着笑意,“你……都不招呼一下客人吗?” 孟樱诧异地眨眨眼:“我、我吗?”她对霍家还没有什么归属感,让她作为主人在这里招待客人……“呃,您是来找老先生的吧,他在后面和云松下棋。” 她有些手足无措,“我去给你们泡杯茶。” “不必了。”霍之桃已经验证了自己的想法,她深吸口气,冷着脸往后院走。 孟樱开始发愁了,说了要泡茶当然不好偷懒,但是她泡茶的本事……不是很过关呀。 那只能祭出杀手锏了。 那几坛花露也一起带过来了,这个时候正好舀些出来吃,只要加点水就行了^_^ 霍之桃今天是带着丈夫胡昱和女儿胡茜一起来的,霍万里一看到她就露了笑影:“桃子来了?” 霍之桃的小名叫桃子,因为她出生的时候红通通胖乎乎的,霍万里就给她取了那么一个名,一直到念书的年纪,才正式取了霍之桃的大名。 “爸。”霍之桃把女儿推过去,“叫姥爷。” “姥爷。”胡茜对这个姥爷也很是亲近,坐到霍万里身边撒娇,“姥爷,我可想你了。”也没忘记叫人,“表哥好。” 霍云松把准备好的新年礼物给她:“真乖。” 他每年批发新年礼物也很伤脑子,今年是几个妹妹送了钻石项链,弟弟送了手表,而私生的不论男女都是属相的玉坠。 胡茜是表妹,所以送了属相的手链。 就在此时,他看见孟樱端着托盘进来了,他立刻站起来接过:“怎么做起这个来了?” “呃,”孟樱觉得如果说霍之桃让她招呼人像是在告状,她只好什么都不说,“这个应该可以吃了。” 胡茜机灵地问:“这是什么?” “以前做的花露,现在正好可以吃了。”霍云松端了花露放到胡茜和霍之桃面前,“姑姑姑父先坐,我去泡茶。” 然后拉着孟樱走了。 霍之桃端起花露抿了一口,味道不算太特别,但胜在天然,她牵了牵嘴角:“爸?” “没什么好说的,他乐意,就让他去,总有一天会知道累。”霍万里是拿得起放得下的性子,既然霍云松那么说了,他答应了,那就冷眼旁观不会插手。 孟樱那种性格不是不好,只是难当大任,霍云松一天两天还能忍,难道能帮她担一辈子不成? 柴米油盐中,感情被一点点消耗,而外界的阻挠有时却是淬炼的机会。 他才没这个兴趣当反派呢,哼。 况且像孟樱这样,越是欺负她,那个小王八蛋就越是想保护,怎么都觉得有点欠虐。 霍云松捧着茶具过来,亲自给姑姑姑父泡茶,霍之桃问:“孟小姐没有来?” “既然是孟小姐,何必要她来?”霍云松斟了杯茶,神情从容。 他知道霍家没有一个人叫孟樱少奶奶,他也知道孟樱不喜欢被那么叫,称呼她为“孟小姐”她还更自在一些。 所以他就默许了现在这样不尴不尬的情况。 何况,做孟小姐也没什么不好的,既然是孟小姐,何必要淌霍家的水? 霍之桃没想到吃了那么一个软钉子,略有不悦,但她毕竟是出嫁女,不好对娘家的事指手画脚,尤其是霍云松……她忍了这口气,不再纠结这个话题。 年初三,霍家的裁缝过来了,要给孟樱试之前做的裙子,早在之前,他就有了上元办开芳宴的念头,所以当天孟樱要穿的裙子,才是他关注的重点。 那是一件剪裁合身的杏色长裙,印花是复原宋代《瑶台步月图》上仕女褙子的纹样,孟樱的性格与气质都不适合太过鲜亮的颜色,这样温柔的颜色才能衬出她的温婉来。 而在杏色长裙外头,还有一件轻纱外衣,轻薄透明的质料可以清晰地印出里面那件长裙的花纹。 孟樱有点奇怪为什么还有这么一件外衣,有些衣裙是多层设计,也可能采用轻纱做面料,可这件轻纱外衣显然是单独穿的。 或许是看出了她的疑虑,替她仔细整理衣襟的年轻姑娘说:“这是汉代的风气,马王堆的那件素纱襌衣就很有名。” 孟樱想起来了:“我记得《列女仁智图》里,楚武王夫人和晋羊叔姬身上就有这样的罩衣,你们居然还保留着这样的穿衣风气吗?”最后一句显然是问霍云松。 霍云松挥手让那个助理女孩让开,他亲自替孟樱整理好袖口:“怎么可能,穿衣的风格一变再变,但是有些人……眼光比较高,比较容易接受有名堂的东西。” 孟樱:“噢。”难道是传说中的考据控? 霍云松却对轻纱外衣的扣子不满起来,这件外衣只在胸口部分有一枚梅花形状的纽扣用以固定,霍云松怎么都觉得不好。 “扣子就只有这个吗?” 裁缝师傅戴着老花镜在自己带来的书册里翻找了一番,找到一本簿册:“大公子要是不满意,可以定一个款,让人加紧做就是了。” 霍云松便仔细翻看起来,还问孟樱:“阿樱喜欢哪一种?” 孟樱挨个看过去,仅仅是纽扣的花样就有好几页,每一页都详细地画了样子,珊瑚米珠长圆寿字、铜渡金累丝点翠、蜜蜡纽扣、碧玉纽扣……霍云松说:“清代的盘扣好像不合适。” 说着又翻到了另一部分,依旧是纽扣,但花样变成了鱼形、银锭形、云头形、蝶戏海棠花形、如意云头万字形、寿字形、鸳鸯戏莲……霍云松的目光停在了最后一个,他问孟樱:“樱樱觉得这个怎么样?” 就知道你会选鸳鸯……孟樱说:“好的呀。” 霍云松笑起来:“那就这个,用玉吧,能赶得及吗?” 这枚纽扣是一对鸳鸯左右相望,鸳鸯的头部扎进莲花中,扣合时,头部正好合并成一朵完整的莲花,样式十分精美。 “这有什么赶不及的,大公子要的东西,我一定亲自盯着。” 除却衣服不提,鞋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孟樱实在是怕了他,赶紧说:“我有一双很好看的绣花鞋,我拿给你看。” 青萍县有个会做绣鞋的老太太,年纪虽然大了,但做的绣鞋极为精美,只可惜现在没有多少人喜欢,她也只偶尔做上一双排遣寂寞。 她是许裁缝的邻居,孟樱有一次路过时看见了她的作品,特地恳求她替自己做了一双鞋,做好没多久,老人家就仙逝了,孟樱便再也舍不得拿出来穿过。 霍云松一看刺绣的花纹就同意了:“并蒂莲,是个好兆头。” 至于首饰,孟樱也很认真地说:“我有香珠。”随身的香气令她感觉到放松而安心,没有什么比这更适合佩戴的了。 霍云松略感可惜,幸好他很快找到了可以做的事:“那我们来挑一下口红的颜色吧。” 孟樱:“……啊?” 霍云松真的就握着她的手开始一支支试色。 十分钟后。 孟樱一只手被霍云松握在手里,手背上是颜色不一的口红痕,她另一只手托着腮,开始神游天外。 这有什么好挑的呢。她从前就一支口红,只在特别的场合抹一点,现在就算有了那么多颜色,也没有想要一一尝试的念头,当珍爱的东西是唯一时,它的价值会翻倍。 “我觉得这个比较合适。”他说。 孟樱无所谓:“” ☆、第65章 熏衣 正月十五,上元节。 霍万里对这种年轻人的节日没多大兴趣,早早回去休息了。 霍云松问孟樱:“我带你去看灯吧。” 孟樱好奇地问:“有灯会?” “各个公园里都有,我们就随便走走。”霍云松执着她的手,“好不好?” 第57节 孟樱欣喜:“那好,我去穿外套。” 北方的冷和南方的冷截然不同,孟樱每次出门的时候都要适应好一会儿,霍云松把她的一只手牵到自己的口袋里,十指相扣:“冷吗?”他说着给她整理了一下兔毛帽子,这帽子上用兔毛织着两只兔耳朵,看起来格外可爱。 他没忍住摸了一下,孟樱佯怒:“你今天摸第三次了,不要摸我的兔子耳朵。” “这帽子很可爱啊。”霍云松恋恋不舍松了手,“你哪里买来的?” “昨天陶柏带我去买东西的时候看见的。” “他又来京城了?”霍云松对左晨旭嫉恨交织,但倒是不吃陶柏的醋,或许前世都是同病相怜的沦落人,他对陶柏总是宽容极了,“我没空的时候,你多跟他出去玩,别闷在家里。” 孟樱戴着围巾,说话闷声闷气的:“他有工作要忙的呀。” “好好陪着你,我保证他顺风顺水。”霍云松把她往怀里拉了拉,“当心人。” 面向大众的灯会自然不会像他们在园子里办得一样,大街上到处都是人挤人,有不少是手牵手的情侣,还有跑跳的小孩子们,烟火气迎面而来。 孟樱问:“我们买个灯吧。” “兔子的那个吗?”霍云松在一个地摊边停下了。 孟樱说:“熊猫的。” 噢,胖哒的。霍云松给她挑了一个,让她拿在手里玩,孟樱问:“明天也会有很多灯吗?” “紧张啊?”霍云松轻笑起来,“我说过了,不用紧张,明天你只要跟着我就好了。” 孟樱忧心忡忡:“不用让我先认认人什么的吗,万一我说错话了怎么办?” “不用。”霍云松说,“我自有安排。” 孟樱不是不信他,只是总觉得自己该做些什么,可和人打交道不是她所擅长的,她思来想去,拉拉他的衣袖:“我们回去吧,我想起了有件事没有做。” “这就回去了吗?”霍云松说,“我们还没有看完。” “没什么好看的,回家了。”她说。 回家这个词取悦到他,霍云松愉快地说:“那好吧,回家。” 回家的第一件事,取出明天要穿的衣服挂在外面,然后去书房里选香,她有许多自制的香料,偶尔视心情选上一种,但不知道明天这样的场合该用什么才好。 问霍云松,他甄别一番,说:“就这个吧,冬天也就梅花开,你这个倒也别致。” “别致?”孟樱忍俊不禁,“这都是什么年代了,人家要什么香水没有,偏偏要你这个别致?”她口中虽是这样笑话他,但还是依他所说,选了这“延安郡公蕊香”。 “玄参半斤(净洗去尘土,于银器中以水煮令熟,控干,加入铫中,慢火炒,令微烟出),甘松四两(细剉,拣去杂草、尘土),白檀香二钱(剉),麝香二钱(颗者,俟别药成末,方入研),*二钱(细研,同麝香入),并用新好者杵罗为末,炼蜜和匀,丸如鸡豆大,每药末一两入熟蜜一两,末丸前再入臼杵百余下,油纸密封,贮瓷器,旋取烧之作花气。” 选了香料,再指使霍云松去打一盆热水来放在熏笼下面,熏笼是用竹子编成的罩笼,可大可小,有孔,把熏笼放在热水上,再把衣服铺在上头。 《新纂香谱》中“熏香”一节就提到,“凡欲熏衣,置热汤于笼下,衣覆其上,使之沾润,取去,别以炉爇香,熏毕,迭衣入箧笥隔宿,衣之余香数日不歇”。 热水沾润了衣服后,香气可以更好地附着在上面,拿开后再用熏炉隔火熏香,再把熏笼放在熏炉上罩住,把衣服在熏笼上铺好。 熏香与焚香最大的区别之一在于,熏香有香无烟,用来熏衣服最是美妙不过,如果是古代的大户人家,还可以用来熏被子。 冬天冷冰冰的被子熏过以后,又暖又香,躺进去根本不需要男人暖被窝^_^ 孟樱坐在熏笼边,有隐约的暖意传递过来,她突然心生感慨:“红颜未老恩先断。” 霍云松:“……不许胡说。” 说起熏笼这意象,大家难免想起“红颜未老恩先断,斜倚薰笼坐到明”之句,就连冒辟疆也是在董小宛死后感叹,“与姬细想闺怨,有斜倚熏笼、拨尽寒灰之苦,我两人如在蕊珠众香深处”。 “你就不能说‘欢作沉水香,侬作博山炉’吗?”霍云松说,“我不想听到这样不祥的兆头。” 孟樱意外极了:“我只是随便说说……你不要生气。” “我没有生气。”霍云松微微垂下眼睑,过往的心酸霎时涌上心头来,他想起她死后的点点滴滴,那又何止是无心爱良夜? 那样钻心剜骨之痛,难以言说,生平第一次心生爱慕,可他什么都还来不及做,她就走了。 永远永远离开了他。 就算报仇雪恨又有什么意义,还能把她还回来吗?不过是宣泄自己的愤恨罢了。 报仇这种事,或许她都不在乎,是他一厢情愿而已。 孟樱见他突然沉默下去,不知怎的,觉得心酸极了,她小心走过去握住他的手:“你怎么了呀?” “没事。”他喉头滚动,咽下酸涩之意,“就是觉得明天就是开芳宴了,你这样说,不好。”他要是想掩饰一件事,自然从表情上不会露出一丝一毫的破绽。 可孟樱还是感觉到了:“我是不是说错话惹你不开心了,对不起呀,我不是故意的,你不要难过好不好?”她踮起脚尖,在他唇边轻轻吻了下。 霍云松的神情和缓下来:“阿樱,你是喜欢我的,是不是?” “咦?”孟樱眨眨眼,“我都和你结婚了……你是怎么了?” 霍云松静默片刻,微微笑了起来:“没事,我紧张。” 孟樱:“……”又骗她。 霍云松是个善于抓住机会的人,如果换句话说,那就是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孟樱这么小心地哄着他,他就顺杆子往上爬,抱着她往卧室里去。 孟樱:“把我的衣服挂起来再说。”可不能在这个时候功亏一篑。 霍云松忍耐着:“下次让他们熏好了再拿来就是了,不用你这么辛苦。” “这怎么会辛苦呢?”孟樱说,“我喜欢做这些事。” 霍云松轻吮她的锁骨:“那你喜不喜欢这件事?” 孟樱现在喜欢多了,霍云松刚被准许和她这么亲密接触的时候,占有欲极强,她总觉得犹如海中孤舟,但自从那天之后,他就变得温柔再温柔,小心更小心,像是生怕弄疼了她。 孟樱觉得自己就好像是炎炎夏日下的冰淇淋,一点点被融化成了软绵绵的奶油,滴落在手指上,全是甜腻的味道。 夜深人静,*初歇。 霍云松替她换上干净的睡袍,替她盖好被子,俯身在她脸颊上吻了一下:“好点了吗?要不要给你点个香?” 孟樱点点头,她现在觉得帐子里都是欢好的味道,让她不得不回忆起刚才发生的所有事。 帐中香的香气徐徐飘荡开来。 鲜花或者蔬果的气味都是清冽天然的,但合香的香气通常馥郁浓稠,在帐子里,香气从睡鸭香炉的嘴里飘出来,孟樱的思绪逐渐变得迟钝,她的眼皮慢慢合拢,缓缓进入了梦乡。 霍云松等她睡熟了才起身回到书房里,霍苾芬在那里等着:“让你久等了。” 霍苾芬:“没事,不过挺久的。”这个大丫鬟用极为随意的语气谈论着这件事。 霍云松瞥她一眼:“我的性-生活爷爷也要管?” “大概是在期待曾孙吧。”霍苾芬说,“要我怎么回答?” 霍云松说:“我避孕了。” 霍苾芬不解:“生下孩子的话,无论是大哥还是孟小姐,压力都会轻很多。” “阿樱还想回学校念书,怀孕的话,学业就要被耽误了。”霍云松淡淡道,“等她想生的时候再怀吧。” 霍苾芬虽然觉得奇怪,但霍云松毕竟还年轻,何况也不需要孩子来稳固地位,她点点头,没有再纠缠这个话题。 可霍云松知道,孟樱并不是不想要孩子,她甚至非常想要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她也不会让自己的孩子和自己一样没有得到父母的疼爱。 是他不想要而已。 倒不是说不想要个孩子破坏二人世界,在霍家,孩子一出生就会拥有一个育儿团队,专门哄孩子的育儿师,专职做婴儿餐的厨师,专门给孩童置办服装的服装师,启蒙老师也都是一对一教授知识。 从宝宝开始蹒跚走路到上小学,全都由专业人员一手包办,父母根本不需要参与这些琐碎的杂事。 如此一来,一个孩子对孟樱并不会有太大的影响,而学业这回事,更不可能成为借口了。 ☆、第66章 开芳宴 正月十六,霍家醉芳园,开芳宴。 这是孟樱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出现在霍云松从前的生活圈里,毕竟之前年三十在霍家吃的只能算是家宴。 冬季天黑得早,醉芳园里早早挂起了各色的灯笼,远远望去,犹如星河,蔚为壮观。 霍苾芬站在门口迎接客人,来的人都是各家少爷姑娘,与她都是熟识:“苾芬?霍云松去哪儿了,叫你一个人在这里接我们,太没有礼貌。” “就是,见色忘义的家伙。” 殷梨看着这布置就知道今天恐怕不是吃酒看戏那么简单,便笑:“我十几岁才回国,从没参加过开芳宴,你们去过的同我说说,那是干什么的?”她指着架子上琳琅满目的面具问。 其他人便也说:“好多年没见开芳宴了,我还是小时候去过一回,苾芬,你们今天是想干什么?” “吃酒看戏多没意思,飞英会年年如此,”霍苾芬捧着一个签筒,“既然是殷三姑娘先发现的,那就您先请吧。” “抽签?”殷梨大大方方抽了一支,上头写着“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她笑,“我抽中的是嫦娥,这是要做什么?” 霍苾芬拿了一个嫦娥的面具给她:“现在公园都有主题,我们今儿开芳宴的主题就是《西游记》,您戴好了。” “嚯,化装舞会呐?”大家都是年轻人,要是真看看表演吃吃饭倒是没意思了,一看有新花样,都迫不及待来抽一个。 “我是哪吒。” “我这是二郎神。” “苾芬,我不想要这个高小姐,换一个好不好?” 今天收到邀请的宾客约有二三十个,又可以多带一名伴侣,霍苾芬算了算,约莫有四五十个来客,大家分批次到,自然也就不知道其他人抽中了什么,彼此看来看去,有不满意的,再央着熟悉的换一换。 殷梨的大哥殷杰今天还在梅乡赶不回来,她带着堂妹殷桃过来赴宴,等到了厅里,发觉今儿宴会的座次与往常不同,平日里都是相熟的几家坐在一块儿,又怨的几家隔得远远的,可今天这布置便很是不同。 所有的座位分成了三组,呈现品字形,中间空了块地方,也不搭舞台,左边那组写着“你是长生不老天上神仙”,右边那组写着“他是修炼千年山间精怪”,中间那组却写着“我只做凡间鸳鸯蝴蝶”。 殷桃眨了眨眼睛:“三姐,这倒是挺有趣的。” 可不是挺有趣的么,每一把椅子上都黏着红纸,上头写着名字,殷桃拿着自己的面具:“我是红衣仙女,和姐姐应该在一块儿。” 她们俩便在神仙那一组坐下了。 接下去陆陆续续来了不少人,大家原本都以为能看见新上任的霍家少奶奶,没想到却被这勾起了兴趣,要知道这宴会年年有,要是没点新意,都烦得不能再烦了。 这又不是古代,大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就指望着参加宴会消磨时间,这世界上有趣的玩意儿那么多,谁耐烦参加这样古老无趣的宴会? 等人到齐了,便有两个戴着善财龙女面具的主持人上了台,他们的面具不过是堪堪遮住眼部,一眼就能认出是电视台上以风趣机智闻名的台柱。 那个善财说:“锦里开芳宴,兰红艳早年。缛彩遥分地,繁光远缀天。” 第58节 那个龙女说:“接汉疑星落,依楼似月悬。别有千金笑,来映九枝前。” 这就算开场了。 开头的歌舞与一般宴会无二,只是到了车迟国一节时,请抽到虎、鹿、羊的三位与嘉宾孙悟空来了一场即兴对抗赛,最后三位大仙胜出,孙悟空被罚酒三杯,唱了一首歌,大家一听才发现这原来是个大名鼎鼎的歌星。 这下大家知道这游戏怎么玩儿了,敢情互动的地方在这里呢,没好好研究《西游记》的人大感后悔,生怕有什么怪招轮到自己。 不过表演下来,被请来的嘉宾都是心思通透的娱乐圈明星,哪里敢真的和这些贵人过不去,就算真的能赢也佯装尽力输了一筹,哄得人人开心罢了。 等到了女儿国一节,那善财便说:“请女儿国国王到这中间来。” 抽到高小姐的人从中间凡人这一组走了出来,她声音悦耳:“要我做什么?” “与我们的嘉宾唐玄奘合奏一曲。”龙女说着,便有人抬了一架钢琴出来,而一身红色西装打扮的唐僧走了进来,他也只戴着眼部的面具装饰:“我有没有资格邀请这位小姐共奏一曲?” 大家这才认出来这嘉宾唐僧是有“钢琴王子”之称的著名演奏家,年少有为,英俊极了。 那女儿国国王便说:“荣幸至极,请给我准备一把小提琴吧。” 不多时,两人便坐定,合奏了一曲《女儿情》。 孟樱有些疑惑:“这个女儿国国王是谁,怎么声音我听着耳熟?” 霍云松微微皱眉:“耳熟?”孟樱认得的也不过就是来过香铺的几个人,可这个女儿国国王显然是别人带来的女伴,他并不相熟。 “苾芬,这是谁?” 霍苾芬回想了一下:“是田家二少爷带来的女伴。” 田家?霍云松即刻皱起了眉头,这几年来,田家作为一位大人物的心腹异军突起,锋芒毕露,否则田郁也不敢去追求殷梨了,但现在殷家也不得不考虑这个女婿,由此可见田家炙手可热的程度。 这样的游戏环节约莫持续了两个多小时才结束,而请来的明星都陆续落座,愿意陪酒的陪酒,想拉关系的拉关系,气氛热闹融洽。 等最后取经结束,主持人便说可以摘下面具了,大家这才发现霍云松就带着孟樱坐在凡人组里,两个人一个扮的是唐太宗,一个是长孙皇后。 而那个女儿国国王的面具一摘下来,孟樱和霍云松都认出来了。 居然是黄璨。 黄璨也愣住了。 她就算想象力再丰富,也绝对想不到会在这里看到孟樱,但她很快就反应过来,孟樱就是那个传言中勾引霍家少爷的平民姑娘。 她调查过孟樱,绝不相信她会有这样的心机和手腕,她更倾向于这是霍云松为自己失踪给霍家牟利找的借口。 可不管怎么说,她曾算计过孟樱,这时见到她身份大变,也不由心头一跳,可很快,她就想明白,不管怎么说,就算霍云松查到那次的事情是她所做,可她今天是田二的女伴,田家现在正出风头,霍云松要是会在这个时候为了孟樱给她难堪,恐怕很难和田家交代。 要知道,田二虽然是次子,但极其受宠,不亚于他的大哥,据说田老先生有扶他做继承人的意思,毕竟田家只是新贵,没有霍家必须传给嫡长子的臭规矩。 霍云松倒也是真的没和黄璨当场翻脸,他面无表情地转过头,在孟樱耳边说了什么,孟樱怔了怔,也装作不认识她的样子。 黄璨唇边的弧度更大了。 霍云松当然不是怕和田家翻脸,他早就琢磨着如何对付田家了,先斩那位一个臂膀,也能稍稍回敬前世霍家被卸磨杀驴的仇。 他担心的是只要他对黄璨当面发难,在座的那么多人,总有人能查到缘故。 到时候,受伤害的只有孟樱而已。 但是……黄璨会在这里出现,倒是大大出乎他的预料,不过,他的失踪既然是前世没有的事,那她出现在这里也算不了什么。 他和黄璨一样,既定的事实再惊讶也不过是一秒钟,他们会更快地思考这件事意味着什么,能带来什么,而不会去追究为什么命运如此安排,那于事无补。 黄璨出现在这里,最值得注意的是她怎么和田二搭上了关系,她想做什么,而他能不能尽快将她除去。 不得不说,和田家扯上关系后,他恐怕没有办法像上一回那样轻而易举地解决她。 但……也没有关系,他并不是一个急于求成的人,徐徐图之,万无一失才是他的做事风格。 这些思虑不过是一眨眼的事,霍云松回过神,开始和来宾介绍孟樱,这样的寒暄持续了一刻钟,所有的座位被重新安排,那就是寻常宴会的架势了,酒菜和表演都重新准备。 等所有人再次落座后,舞台也准备好了,请来的嘉宾在后台重新化妆打扮,开始正式的表演节目。 虽说现在的歌舞多种多样,但戏曲还是保留节目,霍云松把戏单递给孟樱:“这是为你举办的,你选一折戏吧。” 孟樱并不常听戏,看着选了《西厢记·佳期》这一折。 霍云松看了便赞:“选得好。” 等台上的歌星唱罢,一个红娘打扮的旦角便粉墨登场,孟樱听到“一个半推半就,一个又惊又爱,一个娇羞满面,一个春意满怀”时就觉得不大对。 等唱到“花心摘柳腰摆,似露滴牡丹开,香恣游蜂采”的时候,她终于明白霍云松说什么选得好了。 她恼恨得瞪他一眼,他却执了她的手在唇边一吻:“我就是那多愁多病的身,你就是那倾国倾城的貌。” 孟樱一口果酒呛到了气管里,不住地咳嗽:“你、咳咳……” 红娘不知觉,还在那里唱着:“一个斜欹云鬓,也不管堕折宝钗,一个掀翻锦被,也不管冻却瘦骸。” *** 好吧,对于这种宴会,我已经尽力了……趴地,不实际就不实际吧,过过过 ☆、第67章 香筒 开芳宴后,霍云松销假,回到了原先的工作部门,也是重新回到了大众的视线,而孟樱却再也没有露过面。 因为,她已经过了笔试,要准备面试了。 参考书她已经翻来过去很多遍,但还是害怕自己答不上教授的题目,霍云松陪她背书,没有告诉她这是稳进的事。 孟樱忐忑地去了学校,满面笑容地回来。 霍云松咬着她的脸颊:“我陪你温书那么久,怎么谢我?” “谢谢你?”孟樱捂着脸颊,对着他一直笑。 霍云松佯装不满:“就这样?” “我给你……画个画?”她很认真地提议。 霍云松给她看自己的手表:“现在是十二点半,我一点一刻要出去。” 孟樱不解地看着他。 “算上收拾的时间,我有半个小时。”他说,“如果你愿意,我可以比平时节约至少半个小时的时间。” 他的手伸进了衣服的下摆,摸到了她□□的背部,他的手指沿着脊椎徐徐往上,指尖一错,熟练地解开了她的内衣。 孟樱抱着胸,免得内衣滑落下去,她嗔怪:“哎呀你又来,现在不行。” “白天我能更清楚地看着你。”他的手肘没入了她的上衣,来到了她的肩头,拨下了肩带,他的手指触摸着她最柔嫩的肌肤,那样的触感令他迷醉,“好不好?” 孟樱不同意,环抱自己侧过身去:“都说不要了呀。” 霍云松另一只手环着她的腰,手指一寸寸来到腹部,挤进腰带里,指腹摩挲着她腰上柔嫩的肌肤,指尖探入幽境:“不会有人看见的,好不好?” 孟樱看了他好一会儿,咬了咬嘴唇:“可是,我来例假了。” 霍云松的手一顿:“我不信。”他的手指继续往下,摸到了卫生巾的轮廓,他犹不死心,被孟樱面红耳赤地拉了出来:“我骗你干什么?不要碰。” 霍云松没办法,只能退一步,揽着她的腰坐到沙发上,嘴唇擦过她的脖颈与锁骨:“那我就这样抱抱你吧。” 孟樱原本还紧绷的身体立刻就软了下来,温顺地靠在他肩头。 霍云松心中轻轻一叹,相比于激烈的情爱,孟樱显然更喜欢这样单纯的拥抱,他心中难免有点说不出的挫败,该不会是她真的不喜欢和他亲密相处吧? 他不放心地和她确认:“阿樱,你不讨厌我和你亲近吧?” 孟樱像是知道他的疑虑,噗嗤一下笑了出来:“你想多了,我真的只是身上不方便,不过我不喜欢白天,这样很奇怪的。” 他不知怎么的,鬼迷心窍了,突然试探着问:“那如果是左晨旭呢?” 孟樱皱眉不解:“什么?” “如果,和你结婚的人是他……会怎么样?” 还是前世,他终于明白了自己的感情,而她已香消玉殒,他下山去见她曾经的丈夫,发现那只不过是一个平庸至极的男人。 可是就是他,得到过她,又抛弃了她,而他呢,他什么都不敢说出口。 那一刻,他嫉妒得失去理智。 所以这时,他情不自禁地问:“如果和你结婚的人是他,和你做-爱的人是他,和你生孩子的,还是他,会怎么样?” “你在说什么乱七八糟的。”孟樱恼恨地看着他,“怪恶心的。” 怪恶心的。 霍云松想不到会是这样一个结果,微微错愕,但旋即狂喜,他咬住了她的肩膀,孟樱吃痛,又好气又好笑:“你又干什么呀?” “你是我的。”他捏着她的耳朵,“你是我的妻子。” 孟樱看着他的眼睛:“我觉得很奇怪,你总是很怕失去我,可现实是,我才是那个嫁进豪门的灰姑娘,只有你不要我的份,你到底是怎么了?” “我怕失去你呀,我怕你觉得在北京不好,觉得霍家规矩太多,觉得我不能够再每时每刻陪着你,我怕你走。”霍云松说着似假非假的话,伸出手指碰她的睫毛。 孟樱想不明白:“你怎么会那么没有安全感呢?”霍云松从小就是天之骄子,要什么有什么,可以说没什么东西是他得不到的。 这样的一个人,怎么会如此患得患失呢? “只有你。”他吻着她的额角,“我不怕失去我今天有的一切,只怕失去你。”他相信如果她想要离开他,不会在意他的财富与地位,她只会悄悄离开,好像自己没有来。 孟樱贴着他的脸颊:“我不会离开你。” “这还差不多。”霍云松的指腹不断摩挲她的脸颊,“为了奖励你用功了那么久,我给你准备了一个小礼物。” 孟樱好奇:“是什么?” 霍云松点了点自己的唇角,孟樱哭笑不得,凑过去在他唇边啄了一下:“现在可以说了吗?” “一个小玩意儿,在枕头下面。”霍云松看了看时间,不得不和她告别,“我得出去了,等我出去以后再看。” 他越是不说,孟樱越是好奇,等他一出门就迫不及待进屋去找。 枕头下面是一个平凡无奇的木盒,她把盒子捧出来打开,里面是一个紫檀木雕刻的香筒。 所谓香筒,“圆径相同,长七八寸者,用檀木做底盖,以铜做胆,刻山水人物,地镂空,置名香于内焚之,香气喷溢,置收案间或衾枕旁,补香篝之不足”。 孟樱没想到会是这样的香具,这的确比什么珠宝首饰都要合她心意。 她立刻焚香尝试,睡鸭香炉适合放在帐子里,但这香筒却适合放在书桌上,更有风流气质。 第59节 她静静欣赏了一会儿这个香筒,决定也回赠一份礼物给他,但是,做什么好呢? 两个小时候,霍苾芬书房的门被敲响了。 “请进来。”她说。 孟樱开了门进去,霍苾芬十分意外,立刻站起来迎接她:“孟小姐怎么来了,有什么需要我帮忙吗?” 孟樱咬了咬嘴唇,期期艾艾地问:“我听说,你们擅长很多事。”根据陶柏的八卦和之前听到的小道消息,她知道这些大丫鬟们从小就受到良好的教育,不仅精通多门语言,也同样获有高等学位。 除此之外,为了更好地帮助“哥哥”,她们也精通厨艺与女工。 霍苾芬柔和地笑起来:“不敢说是擅长,孟小姐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请尽管说,我一定尽力。” 孟樱把藏在背后的手帕拿给她:“你能帮我收一下边吗?” 霍苾芬略显讶异,但她并没有多问,只是把手帕接过:“没问题,用缝纫机可以吗?” “可以。”孟樱有点不好意思,“谢谢你。” “不客气。” 给手帕收边是再简单不过的活儿,霍苾芬很快就做完了:“孟小姐是想绣花吗,我这里有些不错的丝线。” “不不,我不会绣东西。”孟樱摆手推辞,“我只会画画。”她有点好奇,“你们……学这些东西有用吗?” 相比于她是兴趣使然,霍苾芬简直是古代大家闺秀的典范。 霍苾芬给她泡了茶,闻言轻笑:“当然有用,这是安身立命的东西,就和大家上学念书一样,可能我们学的东西是杂了一点,但对今后的生活有用,自然不能算是无用功,否则今天怎么有这个荣幸替孟小姐帮忙呢。” “辛苦吗?”她问。 霍苾芬想了想才说:“孟小姐应该知道,外面的人叫我们这些人‘大丫鬟’,但大丫鬟和大丫鬟之间也是不同的,有些人家收养了孩子,是为了服侍,我说得直白一点,也就是必要的时候当床伴,未来妻子不孕的时候借腹生子,也许这才是大家想象中的丫鬟吧,但大哥对我不是这样。” “我到霍家的第一天,我们有过一次谈话,那个时候我还很小,我只知道我不要回到孤儿院里去,我必须留下来,留在这里才能过上我想要的人生,同样的,我也很害怕,我怕我以后的人生都不再属于我。” 孟樱安安静静地倾听着。 霍苾芬也从来没有和人提起过这件事,难得起了谈兴,“大哥和我说,我的人生属于我自己,我能走到什么程度,也都看我自己,我越是有能力,霍家对我投资的也就越多,如果我做不到,他也不需要我的存在。” “或许在孟小姐看来,我的工作十分辛苦,我要学的东西太多,但我从不这样认为,我学的东西越多,我的价值越重,没有一份工作是不辛苦的,我是孤儿,没有父母亲人无条件的付出,我只有自己去挣,相比之下,我其实已经十分幸运,当年和我在一个孤儿院里的孩子,也许连大学都不能读完,但我可以去耶鲁进修,这都是我自己努力来的。” 顿了片刻,她又说,“我能拥有现在的一切,霍家对我帮助良多,大哥也对我很好,我很愿意为他效劳,但卖艺不卖身,孟小姐这一点可以放心。” 孟樱微窘:“我没有那个意思。” 霍苾芬一看就知道是和霍云松清清白白,毫无男女旖旎之意,她从没有怀疑过他的忠诚。 霍苾芬一本正经道:“我表个忠心而已,孟小姐可别告诉大哥。” 孟樱忍不住笑起来:“好,我不说,你也不要告诉他我请你帮忙的事。” “嗯,我也不说。”霍苾芬笑起来,眼角的泪痣微微一颤,十分动人。 *** 霍云松在这件事上真的是有点魔怔了,他从小要什么有什么,偏偏喜欢的人得不到,得到的是另一个平庸至极的男人,还抛弃了她,他嫉妒得都要疯了,所以今生就特别患得患失,生怕抵不过命运的安排,那也是阿樱脾气好,不然老觉得自己会喜欢上别人,真的很想揍他…… ☆、第68章 丝帕 霍云松回家的时候,神情不虞,霍苾芬问:“大哥?” “没事。”霍云松脱了领带丢在一边,“就是比我想象中还要快而已,他已经迫不及待要让人知道霍家的立场了。” 霍苾芬心里一紧:“怎么突然……” “他一向多疑警惕,对我之前的事还存有疑虑,所以干脆想让霍家过到明面上来,”霍云松的眼神冷下来,“当然,好处给得不少,我要升职了。” 霍苾芬忧喜交加:“那我们怎么办?” “放心吧,他也不敢对我怎么样。”霍云松抿着唇,实在是烦透这条船了,“阿樱呢,出去了吗?” 霍苾芬说:“没有,好像身体不舒服,在房间里休息。” 霍云松一听这个就顾不得再说,转身进屋看孟樱。 她正躺在床上睡觉,狸奴窝在她的肚子上,霍云松一看就知道是老毛病了:“阿樱?” 孟樱睁开眼:“你回来了。” “又难受啊?”霍云松给她身后垫了靠枕,“我给你煮点红糖姜茶。” “我吃过了。”孟樱示意他看床头柜上的杯子,“一大杯都喝了。” 霍云松坐到她身边,替她揉着小腹:“每个月都这样难受,我找人替你看看吧。” “有用吗?”孟樱对此不抱希望,痛经是绝大部分女生的通病,治好的寥寥无几。 霍云松柔声说:“国内最好的医生,还是可以看一看的。” “那好吧。”孟樱对他笑了笑,把准备好的礼物给他,“给你。”她有点不好意思,“我想快点给你,所以没有装起来。” 霍云松接过那块手帕,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装饰,孟樱就在帕子上画了樱花,他的眼神更加温柔:“是你的名字。” “嗯。”孟樱问他,“你喜欢吗?” “喜欢的呀。”霍云松把手帕叠好放进衬衣的口袋里,“横也丝来竖也丝,我明白。” 孟樱大窘:“我可没这意思,你别牵强附会呀。” “是吗?”他轻轻笑起来,“原来是我自作多情,阿樱对我没有思念吗?” 孟樱诚实:“那倒不是。”他不在的时候,她还挺想他的。 “那还是相思,长相思,在长安,美人如花隔云端。”他戏谑地说完,在她唇上咬了一口,还是红糖的甜味。 孟樱莞尔:“这可不是长安。” “长安也好,北京也罢,不过只是个名字,重要的是天子脚下。”霍云松说到这里,眉眼间难免露出一丝郁色。 孟樱伸手抚摸他的眉毛:“怎么啦,有烦心事?” “烦心说不上,就是怪恶心的。”霍云松握着她的手,“同样都是有能耐的人,有些人做事让你佩服,有些人做事只会让你恶心。” 孟樱好奇地问:“怎么个恶心法?” “一言难尽。”霍云松不想把负面的能量传递给他,转移了话题,“那我明天下午带你去医院,来的时候去看可能比较好。” 孟樱同意:“我听你的。” “那你先休息,我不打扰你。”霍云松把狸奴拎到她身边,“让狸奴陪你。” 孟樱捉着狸奴的前腿晃晃:“和爸爸说再见。” “阿樱,你这是狸猫换太子呢。”霍云松忍俊不禁,“这可不行的呀。” “呸。”孟樱红着脸啐他一口,“又胡说八道,快走,不理你了。” 轰走了霍云松,她一边摸着狸奴的毛一边认真地思考起这件事情来,要不要准备生一个孩子呢。 不如明天看医生的时候问问好了。 霍云松带她去看医生,明面上是想给她看看痛经的毛病,实际上是想给她做一个全面的检查,而检查的结果也不出他所料。 孟樱的身体的确不大好,只是症状轻微,平时并没有表现出来。 医生说:“你老婆的病不算严重,好好养着就行了,你们霍家不至于这都做不到,就是……”他做了一个大家都懂的手势。 霍云松把检查报告烧掉,只留下了关于痛经的几项检查:“我知道了,谢谢你。” 他既然心存顾虑,自然不会找和霍家相熟的医生,那免不了会有人给霍万里打小报告,这个医生他是特地请来帮忙的。 “不客气,你有什么话要我带的?” 霍云松凑近低声说了两句话,那医生神色不变:“好。” 霍云松拿起检查报告,起身走了出去,孟樱在休息室里等他:“好了吗?” “好了。”他把检查报告递给另一个医生,那是霍家惯用的老中医了,她看着b超的照片笑了笑:“孟小姐应该只是气血不调,没什么大毛病,很干净。” 霍云松便笑:“那请您开点药吧。” 那老中医开了几个调理身子的方子给霍云松看过,他点了头后才让人拿去抓药。 回去的路上,孟樱好奇地问他:“你还会看药方呀?” “不为良相,就为良医。”霍云松笑了笑,“多多少少也要学一点,免得被人框了也不知道。” 这说起来也是世家大族的老习惯了,古代的时候书籍珍贵,懂得医术的人不多,中医也是在逐步摸索的阶段,谁也不敢保证同样的药方用在不同的人身上是否会有一样的效果,大夫们都是斟酌着来。 而世家子弟早早就能接触医书,多多少少读过一些,有时候大夫开完了药方还能讨论一二,有的大夫为了讨达官贵人的欢心,特地留些余地给人挑刺,好满足对方的虚荣心。 到了现代,医学成为了专业的学科,他们也只是略懂皮毛,不至于两眼一抹黑罢了。 那位中医深受霍万里信任,把方子给霍云松看是给他这个继承人面子,而霍云松自然也不会改动,花花轿子人抬人,他也要给她面子。 不过,他姿态摆的再低,她照样会把今天的检查结果告诉霍万里,他原本已经伪造了病历,只是没想到孟樱的问题并不在于妇科上。 这样也好,至少可以瞒得久一点。 霍云松若无其事把孟樱送回家,下午则回办公室工作。 孟樱问过他他的工作是什么,霍云松很认真地回答:“国家公务员。” 孟樱:“负责什么的呢?” “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孟樱:“……”他是不是觉得她笨才不肯告诉她的? 霍云松:都是大实话。 他们不知道的是,就在他们离开时,医院里发生了另一段对话。 黄璨认出了孟樱的背影:“那个是霍孟泽?” 田二觑她一眼:“应该是,怎么了?” “没什么。”黄璨抚摸着肚子,“有点意外罢了。” 田二冷下脸:“现在还不是对霍家动手的时候,要是我们内讧,上面的人会不高兴的。” “我也没那么傻。”黄璨淡淡说,“我知道我要的是什么,只要我肚子里真的有他的孩子,田家才真正有了保障。” 第60节 田二讥诮道:“如果不是这样,老头子何必费心费力给了你我亲妹妹的身份。” “难道我不是你妹妹吗?”黄璨挑眉,“都是爸的孩子,你是嫡子,就能在田家,我是私生女,所以我只能做黄家的女儿,凭什么?” “就凭谁让你妈不要脸了。”正室所出的子女与外室的子女天然是敌人,田二可以在外人面前兄妹情深,但私下里可不会对黄璨客气。 黄璨也不是忍气吞声的主:“那好,有本事你们田家不要我肚子里的种。” 田二瞥了一眼她平坦的小腹:“怀没怀上还不知道呢,就敢大放厥词。”他到底知道轻重,不再和黄璨争执,“走吧,只要你能怀上那个宝贝疙瘩,你就是田家名正言顺的女儿。” 黄璨也知道独木难支,田家是她往上爬的依靠,也顺势服了软:“我肯定怀上了。” 京城风波诡谲,各种算计,各种阴谋在不同的地方上演。 霍云松回到霍家,就对霍苾芬说:“黄璨的事情查出来了吗?” “黄小姐的身份并不难查,她的父亲黄越开了一家化妆品公司,已经上市了,她从小到大的履历都在这儿。”霍苾芬把一叠资料给她,“大哥查她干什么?” 霍云松想看的并不是这个,这些资料前世他就已经知道了:“她是什么时候和田二认识的?” “三个月前的一次酒会。” 从表面上看,黄璨的身份与经历并没有什么值得人怀疑的地方,田二换女人如流水,喜欢黄璨这种烈性如火的女人也并不意外。 但他总觉得这件事里有古怪的地方:“找人继续盯着。”他说,“黄璨没那么简单。” 霍苾芬看惯了这些风月心计,并不觉得黄璨有多特别,人往高处走,黄璨的家世在普通人看来已经足够富贵,可如果能嫁入田家,那自然又是不同的境遇了。 不过她并不会对霍云松话有任何质疑,点头应下来就准备去办。 临走前她提醒霍云松:“大哥,下周就是田家的烧尾宴。” 烧尾宴……霍云松现在想起田家就头疼:“我记得。” “这种场合当然不带她去。”霍云松根本不想让田家一丝一毫的气息沾染上孟樱。 然而,事情却没有他想的那么顺利。 *** 呃,虽然看起来故事正要进入高-潮,但实际上已经要结尾了_(:3」∠)_勾心斗角的事会避开不详细写,为了和谐,大家脑补吧,补不出来也无所谓,反正只是宠文= = 黄璨是个很厉害的女人哟!虽然会写得含糊,但还是会把该交代的都交代清楚,大家不用担心 明天让你们想念的那个人出来打个酱油吧,快结尾了,再不出现就没得见了,唉 ☆、第69章 烧尾宴 所谓烧尾宴,是有那么一个说法,大家都知道“鲤鱼跃龙门”的典故,传说如果有鲤鱼能够跳过龙门,天上就会有**形成,降下一道天雷烧掉鱼尾,鲤鱼就化成了龙,所以,从唐代开始就有这样的习俗,一个人升官之后就要请客吃饭,这顿饭的名字就叫烧尾宴。 田家这次的烧尾宴是为了田大主办的,田家的老大是二房所出,叫做田晓,田二是长房所出,名叫田昊,田三就是追求殷梨的田郁。 相比于霍家那一目了然的名字排行,田家的规矩并没有那么多,被人笑话没规矩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了,是不是因为这一点田家的老太爷才更看重长房的田二也无从得知。 但不管怎么说,田大的烧尾宴,大家都是要卖面子参加的。 就连霍云松曾救过的那位大人物的独子也不例外,为了以示尊敬,不少人称他为“大少爷”。 他看见霍云松相当亲热:“云松来了,我一直想见你,可我家老头子把我下放了,我还欠你一句谢谢呢。” “您太客气了,职责所在,当不得谢。”霍云松脱了大衣给佣人,亲切又温和地寒暄,“我倒是听说那边遭了雪灾,老先生也真能狠下心,天寒地冻的,连暖气都没有。” “他一贯对我严厉,你也不是不知道,打小就疼我姐多过疼我。”大少爷佯装抱怨,实际上他和霍云松都知道,因为视他为接班人才会这样苦心孤诣地锻炼他,为他铺路。 儿子是拿来继承的,女儿就多疼疼,反正也是要嫁出去的。 有时候,他们这样的人家想法早已根深蒂固,要比普通家庭更难改变。 烧尾宴不是开芳宴,气氛更正式,表演的节目也只有戏曲。 大少爷听着老掉牙的曲目,与霍云松抱怨:“这些年他们也没些新花样,听都听烦了。” 这样的抱怨是亲近的体现,原先他和霍云松也是亲切的,但更多的是图他霍家继承人的身份,可今天可就算是亲密了,田大眼神微动:“我是比不得云松的,之前云松办的开芳宴,我弟弟去了,说是别出心裁。” 他那么一提,大少爷也想起来了:“这么一说,云松,你倒是该谢谢我呢,若不是我,你怎么好和你那夫人见面?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天香国色,才让你这样的人都非卿不娶?” “并没有倾国之色,她只是一个很普通的人,”霍云松提起孟樱来,半是真心,半是做戏给人看,眼里的浓情蜜意都化不开,“只不过,我也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而已,有什么好奇怪的。” “嚯,我是不信的。”大少爷笑眯眯地说,“要是真普通,你怎么藏着今天不带来我看看?” 霍云松说:“她身体不好,前两天刚去医院看过,医生叫多休息呢。”顿了片刻,他又自嘲似的笑笑,“何况,毕竟小家碧玉,带来她恐怕是要失礼了。” 大少爷便说:“这哪里能算是失礼呢,大家都是朋友,你叫人把她请来就是。” 霍云松心底一沉,他看着笑容满面的大少爷和附和的田大,一时不敢确定这是早有预谋还是一时兴起,但不管怎么说,大少爷这句话说出来,分明就是不给他拒绝的余地了。 果然父子俩一个德行。 他心思百转,依旧坚持推托,“还是算了吧,别吓着她。” “这话说得就不对了,我是你们俩的媒人,谢我一谢总是要的,”大少爷说,“再推脱就是看不起我了啊。” 霍云松一顿,松了口:“那我问问她。” “不必那么麻烦,我已经叫人去请了。”大少爷说,“今天的戏虽然老,但都是名角儿,你夫人会喜欢的。” 这下霍云松确定了,这是原就算计好的,是想给他一个警告。 他们再算计霍家,霍云松也不会动怒,毕竟要在四九城里混下去,谁没有干过这样的事儿,这无可厚非。 但是他们动谁不好,偏偏动到了孟樱身上,这是他绝对不能容忍的。 他一语不发,沉默地看起戏来。 田大与大少爷也不以为意。 十分钟后,霍苾芬走过来,轻声说:“大哥,孟小姐被人带走了。” 大少爷转过头,微微笑着说:“是我让人去请的。” 话音刚落,又有另一个人走过来低声说:“大少爷,人没有接到。” “什么?”霍云松转过头,冷冷看着他,“没有接到是什么意思?” 那属下也知道霍云松得罪不起,他也是客客气气安排人去把孟樱请过来的,谁知道人居然已经被接走了。 霍云松顾不得对他发火,立刻打电话给孟樱,幸好那边很快就接通了。 “阿樱,你在哪里?” 孟樱说:“不知道呀,不是你让我来的吗?” “我……”霍云松欲言又止,但很快听见了那边袅袅婷婷的背景声音,他捂住电话,“让他们停一停。” 田大迟疑了一下,还是示意台上的戏曲停下来。 霍云松调响了音量,开了免提:“你那边在唱什么?” 孟樱的声音还挺愉快的:“牡丹亭。” 其他人侧耳倾听,果真是游园惊梦的步步娇:“袅晴丝吹来闲庭院,摇漾春如线……” 霍云松问:“你身边有别人吗?” “没有呀,就我一个人。”孟樱察觉到不对劲了,“怎么了?” 霍云松稳住声音,关掉免提:“没事,是我让你去的,喜欢吗?” “很好听。”孟樱声音里都有笑意。 霍云松柔声道:“我一会儿来接你,等我好吗?” “好。” 挂了电话,就听大少爷冷笑一声:“霍孟泽,你好本事啊,京城里爱听《牡丹亭》这样情情爱爱的,还有谁?” 霍云松冷冷道:“你怀疑我?我倒是想问问,霍家做人做事都问心无愧,他凭什么要对我的樱樱下手?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你告诉我啊!”他的语气渐渐激烈起来,“他用我的妻子威胁我,为什么?你说为什么?” “你们到底瞒了我什么?是不是之前说好的事……还有隐情?”霍云松的每一个字都好像是从牙关里挤出来一样,“你想要和霍家合作,但你瞒了我。” 大少爷面色不虞:“你这是怀疑我?” “那你给我一个他那么做的理由。”霍云松逼视着他的眼睛,“如果不是那个提案有问题,他为什么要绑架她?” “他做过什么破事儿你不知道吗?”大少爷挑眉,“你不如怀疑一下自己是不是头上绿了吧。” 霍云松怒极反笑:“好,你……”他话音未落,霍苾芬就捂着电话说:“大哥,那边打电话来说孟小姐晕倒了,那边准备把孟小姐送回霍家,让你叫医生直接去家里。” 霍云松心都停止跳动了,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紧抿着唇,一把推开大少爷:“滚开,苾芬,通知司机,我们马上回家。” 他急匆匆离开,走到门口还踉跄了一下,若不是霍苾芬扶了他一把,怕是要当场摔倒。 回去的路上,霍云松一语不发,今天孟樱会被带走的事他知道吗?他知道的。 这原本就是他计划中的一环,他知道她只是去看一出《牡丹亭》,可却没有想到她竟然会晕厥。 这是他计划之外的事,但双方很有默契地把这件事处理得很好,他知道对方把孟樱送回霍家的理由,大少爷不知道孟樱对他的分量,可那边知道,可真是因为知道,反而不敢擅自隐瞒病情,只能把人送回去。 同样的,他也不能当着大少爷的面显露对对方的信任,要求他可以直接请医生来替孟樱看病,否则就会引起对方的怀疑。 有趣的是,原本大少爷怀疑他与那边暗通款曲,可孟樱昏迷着让人送了回去,只会让人猜想她是否遭遇了可怕的事,留足了给人们的想象空间,反而打消了大部分对他的怀疑。 如果非要说有什么不在计划之中的,那只有霍云松并不希望孟樱的病太早引起霍家的注意。 可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了。 两相其害取其轻,相比于家族的存亡,孟樱的病情就无关紧要了。 然而,他心里的焦灼并未减轻半分,在车上的每一分钟都度日如年,到了家门口,车还不曾停稳他就拉开车门下车,直奔自己的卧室。 不仅家庭医生在,廖君洁也在,正紧张地问:“到底是什么病?” “孟小姐有心律失常的症状,”家庭医生说,“最好还是到医院做一个详细的检查。” “不用了。”霍云松推门进来,“我知道是什么问题,麻烦您走一趟了。” 廖君洁对于这样的事情十分敏感,立刻质问他:“你知道?你知道为什么要瞒着我们?”她的目光扫过孟樱苍白的脸色,“心律失常……是心脏病?我记得心脏病是不适合怀孕的,你就是因为这个才瞒着我们?” 霍云松嘴角微微一牵,他的母亲可能在其他事情上不够敏感,但在这方面却异常敏锐:“是心肌炎。”他坐到孟樱床边,“你感觉怎么样,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现在好多了。”孟樱原本还对自己闹出那么大动静而感到不安,但听霍云松那么一说,她更加疑惑,“我生病了吗,心肌炎是什么,心脏病吗?” “别紧张,没事的,你的症状不重,很快可以治好,这是很常见的病,别紧张,放松一点。”霍云松轻轻拍着她的手背。 第61节 廖君洁嘲讽他:“连病人自己都瞒着,你还真是够用心良苦的。” “妈,我想陪她一会儿,你能去爷爷那里等我吗?”霍云松说,“我有些事要和你们说。” *** 这位知名不具的先生,真是实力背锅侠[点蜡] 唔,可能写得比较含糊,简单解释一下:有两个大人物a和b,霍云松前世救了a的儿子,霍家和a搭上了线,但是这家人不厚道,最后结果不大好,所以这辈子他决定和b站在一起,但是明面上还是和a走得很近,利用a的疑心和之前的安排让霍家认了樱樱,现在老婆娶回来了,他就打算提起裤子不认人……咳咳,就打算算账了 a手下有田家这个心腹,巴特田家根基浅,所以需要霍家,霍云松明面上和a好,实际上和b才是站一条线上的,a父子疑心病很重,所以要霍云松当面表态,但霍云松有别的计划,所以和b串通,一切都是他安排好的,除了樱樱不小心晕倒了,所以后面是临场发挥_(:3」∠)_ 黄璨怀的是a儿子的孩子,她有自己的目的,但现在田、霍两家一明一暗都是a的人,所以霍云松不能搞死黄璨,只能等有把握的时候再下刀 唉,好复杂,也就那么一章,过去吧,接下去就是霍家的内部矛盾了 ☆、第70章 生不生 廖君洁离开后,孟樱才问:“今天是怎么回事,真的是你叫我去那边的吗?” “是我,不然怎么会拿着你的手帕去呢。”霍云松抱住她,“我在做一些事需要你的配合,但我怕告诉你以后你就会担心,我瞒了你,对不起阿樱。” 孟樱并不怪他:“你要是告诉我了,我肯定会露馅的,而且牡丹亭很好听,他们唱得真好。” 霍云松在她额角吻了下:“现在还难受吗?” “我只是突然觉得心跳得特别快,然后就不记得了。”孟樱问他,“是很严重的病吗,这个不许你瞒我。” “我真的没有骗你,并不严重,我怎么可能在这种事上和你开玩笑?”霍云松收紧怀抱,“没事的,你信我。” 孟樱踟蹰半晌,又问:“我不能生孩子吗?” “最好不要,可能会加重你的心脏负担。”霍云松柔声说,“这样你们都会有危险的。” 孟樱难得坚持:“那治好了再生,不行吗?” 霍云松握紧她的手:“阿樱,对我来说,你的性命最重要,我不希望因为任何人、任何事会威胁到你的性命,这个病是有可能反复的,如果你在怀孕期间病情反复,到时候我肯定会要求你打掉这个孩子,但是流产对你的身体伤害也太大了,我做不到。” 孟樱努力想说服他:“不一定会那么糟糕,可能就平平安安生下来了。” “我不敢赌万一。”霍云松紧紧抿着唇,“如果你为了这个孩子出事,我会一辈子恨他,如果是这样,又何必生下他吃苦呢?” 孟樱大为讶异:“你怎么能这样?” “对我来说,你最重要。”霍云松沉默了半天,才说,“我们找人代孕吧。” “代孕?” “是,做试管,胚胎放进别人的子宫,替你生下来,这样你也不用受分娩之苦。”霍云松抚摸着她的脸颊,“那依然是我和你的孩子。” 孟樱不吭声,霍云松轻轻叫她名字:“阿樱?” “你是不是早就想好了。”孟樱忍着眼泪,“你是不会让我生的,对吗?” 霍云松承认:“是,我已经安排好了。” “安排好了是什么意思?” “冷冻精-子,结扎。”霍云松特别平静地丢下这个惊天大雷。 孟樱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反应才好:“你……你都没有和我商量过,你怎么……怎么就……” “是,我独断专横,我擅做主张,阿樱要是怪我,也是应该的。”他微垂眼睑,笑意苦涩。 这样的示弱让孟樱根本生不起气来,她酝酿了半天,也只能恼怒地怪一句:“你都不和我说。” “对不起。”他搂住她,“对不起。” 孟樱想对他生气,可他全是为了她好,她能生什么气?只能为他担心:“你这么做,爷爷会生气的。” “何止是生气,我觉得要杀了我都不为过。”霍云松拿别的开玩笑也就罢了,这可是血脉传承的大事,“但那又怎么样,我的身体,我自己还做不了主了?” 现在都说女孩子要有选择生或者不生的权利,堕胎是自由选择,可他相信,霍家要是知道孟樱不宜怀孕,指不定就会给他安排七八个女人借腹生子。 只要有继承人,一切都好说,到时候只要说是孟樱生的,依旧是名正言顺的嫡长子。 呵呵。 廖君洁的反应完全在意料之中,霍云松一进门,她便说:“我已经问过医生了,孟樱怀孕有危险,万一到要打胎的地步就没意思了。” 他们倒是不一定非要孟樱怀孩子不可,左右这个儿媳妇也不满意,选别人生也就是了,她不能生,自然也拦不住霍云松和别人生,养在她名下就当是领养的,也算是霍家仁至义尽。 霍云松看了一眼喝茶的霍万里,他老神在在,好像不想掺和:“我不同意。” “小泽,你不能那么任性。”廖君洁皱紧了眉头,“以你的年纪,应该生孩子了,你要等孟樱痊愈再准备,恐怕来不及。” 霍云松嘴角微微一翘,仿佛为接下来的事而感到期待:“我和阿樱商量过了,我们做试管。” “做试管?”霍万里否决,“孩子还是自然生的好。”他知道现在科技发达,但总是本能地不够信任,孩子不在母亲的体内形成反而要在体外受精,总觉得不够保险,说不定生下来的孩子会有残缺。 霍云松说:“我们已经决定了。” “这件事我不会同意的。”霍万里吹了吹茶叶,“你要是不喜欢别人,不是还有苾芬吗?” 霍云松以堪称愉悦的声音说:“可我结扎了。” “……”廖君洁还以为幻听了,“你说什么?” “要么,无子,要么,我和阿樱做试管生一个,你们选。” 霍万里手抖得端不住茶碗:“你是不是以为自己翅膀硬了,这种事也敢擅做主张?” 他算是看出来了,这小王八蛋对自己家里人狠,对自己也狠,就对他老婆好,他妈的霍家那么多年来居然出了个痴情种? “我又不是把自己阉了,您何必那么紧张,孩子依然会有的。”就算不为了霍家的继承人,也要为了孟樱,她一直想要个孩子,他不可能会让她失望,“我只是希望孩子的母亲只有她一个人而已。” “你真的是要气死我。”霍万里气急败坏,“这是你可以拿来随便威胁人的事吗?万一失败呢?这个能不能治好?” “如果失败,我余下那么多弟弟,您让我抱养谁的孩子,我就养谁的孩子,总不会让霍家血脉断绝。” 霍万里恨不得一拐杖打死他:“这能一样吗?” “我的孩子,我决定他的母亲。”霍云松站起身来,“如果没有别的事的话,我去和医生商量一下什么时候开始。” 他走到门口的时候顿住了脚步,低声说,“爷爷,妈妈,阿樱也很想要一个孩子,我不会让她失望的。” 他走后,霍万里才不可思议地问廖君洁:“他刚才那句话是什么意思,他不想要?” 廖君洁怔怔地看着儿子离开的方向,茫然地回答:“我不知道,爸,我是不是从来没有了解过这个孩子。” 霍万里冷哼一声,心想是你没了解过,他都觉得已经不认得这个从小养到大的孩子了。 狠心,绝情,后路断得那么干脆,有几个男人能甘心不能再生?这消息要是给他几个弟弟知道了,指不定有多高兴呢。 他却做得那么干脆,是该说他有魄力呢,还是该怪他不给自己留后路呢? 他真的适合做霍家的继承人吗? 霍云松一方面联系医生给孟樱做详细的身体检查和治疗方案,一方面继续和霍万里商量之后的安排。 霍万里质疑他的决定:“你不该那么早就和他闹翻,这太冒险了。” “我不这么做,他不是照样怀疑霍家吗?”霍云松淡淡道,“生性多疑,父子两一个德行。” 田家和霍家同时站到了一条船上,田家有忠诚,却缺乏底蕴,霍家正好可以弥补,对于上位者来说,两家正好可以彼此制衡。 但田家会有危机感,所以才会建议他们给霍家一点颜色看看,这才有了大少爷强行邀请孟樱的事。 霍云松要是不生气不翻脸才奇怪,那反而会引起他们的怀疑,这样都不生气?霍家难道是软骨头?那自然不是,那么,说不定是别有预谋。 剧本原本那么写并没有什么问题,大少爷不会伤害孟樱,可霍云松不乐意让孟樱参加这个游戏,他请另一个人把孟樱先一步请走了。 这样,他不仅可以翻脸生气,也可以借机怀疑他们与霍家合作的诚意,就把主动权握在自己手里了。 而对于大少爷和他的父亲来说,霍云松的反应无可挑剔,因为想要合作,才会小心谨慎,由此反而会打消一部分疑虑,甚至为了表示诚意,还会对田家稍作惩戒。 这一切环环相扣,出一点差错都会崩盘,霍万里说得很对,霍云松是兵行险着,然而他不得不那么做。 因为他要他们都知道,想怎么玩我都奉陪,动我的妻子,那门都没有。 这样的看重正好可以圆上他之前为孟樱与家里翻脸的行为,那大少爷父子认为,说不定他的失踪并不是刻意为之,而是真的为了一个女人那么做。 疑虑可以再打消一分。 每一步都必须走得恰到好处,都必须□□无缝,否则前后矛盾就会露出马脚。 霍云松并不担心这一点,他对孟樱的感情毫无作伪,真金不怕火炼,他在这一环节永远不会掉链子。 “我最近得到一个消息。”霍云松对霍万里说,“田家多了个女儿,她怀了那个人的孩子。” 霍万里起疑:“田家哪里来的女儿?” “这个女儿,说不定是关键。”霍云松微笑起来。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田家和黄璨打什么主意他已经知道了,正好给了他一个可以除掉黄璨和田家的机会。 生性多疑,怎么能容忍别人刻意算计,就算是心腹也不行。 书生杀人,何必用刀,借之即可。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霍云松的这个做法不好,他没有和阿樱商量就做出了决定,生育毕竟是两个人的事,但霍云松显然心意已决,不留后路,虽然说结扎以后也许能恢复,但也可能会失败,风险还是有的,但对于霍家这样的传统家族来说,这件事简直就是大逆不道动摇根本_(:3」∠)_说过他们挺落后封建的,就别吐槽了 关于a和b是这样的,a:野心勃勃,不争不甘心,b:争,or死,没得选,以及,不要总琢磨着晴好宋先生了,有些细节对的上,有些细节对不上,我故意的 ☆、第71章 女儿心计 田家还有一个女儿的事很少有人知道,但并不是无迹可寻,至少大少爷的父亲就知道这件事。 “田二没有骗我?”大少爷也不曾想到,本来只是在田家随便睡了一个女人,没想到却是田二的亲生妹妹。 他还以为是田二的女朋友而已,那些莺莺燕燕,睡了也就睡了。 可如果是田二的亲妹妹,那事情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他的父亲也心存疑虑,便说:“我去叫人查查,不过早些年,我的确听老田提起过他有个闺女,被人拐了一直没找回来。” 大少爷心里更烦躁了,田家遗失了几十年的女儿,要是不给一个交代,恐怕真的说不过去:“我可不想娶那个女人。” “我也不会让你娶田家的女儿。” 第62节 他的儿子,自然要娶和他们家门当户对的女孩子,可惜现在只能一夫一妻了,不然给个妾的名分也算是心意。 不过,孩子可以生下来,他没必要和孙子过不去。 调查结果很快就出来了,那还是他上山下乡的时候了,当时他已经插队很多年,已经和田二的祖父关系不错,作为村支书的老田很喜欢这个城市里来的年轻人,给予了很多方便,两家人也就是那个时候结下的交情。 他是看着田二的父亲娶了城里来的知青,还参加了他们的婚礼,高考恢复以后,他回到了城里,和田家的往来就少了,但田家还给他寄过全家福。 里面田二的妻子就抱着一个女娃娃。 然而过了些年,他再和田家联系上的时候,田二就出生了,问起原先的那个孩子,说是被拐子拐走了,所以又生了一个。 那个孩子被拐子卖给了一对无法生育的夫妻,就是黄家夫妇,两个人收养了这个女孩子,九几年的时候,黄家开始做生意,越做越好,慢慢地就在北京有了一席之地。 而田家也在他的帮助下来到了北京,成为了他的心腹之一,除了他,田家无所依靠,所以他并不怀疑他们的忠诚。 田家那个没了的女儿是确实存在的,然而黄璨并不是她,她是田二同父异母的私生女,这件事在田家还引起过一阵风浪,田二的母亲坚决要求那个孩子不准生下来,他父亲同意了,要求黄璨的生母打胎。 黄璨的生母为了让她活下来,躲到外地的医院去生,田家知道了消息准备赶过来,巧的是,和她生母同病房的黄家夫妇也生了一个女儿。 正如同所有最滑稽的戏码,她的母亲对调了两个孩子,被田家害死的,才是黄氏夫妇的亲生女儿。 而黄家夫妇并不知情,把黄璨如珠如宝疼爱大了,殊不知这个孩子一出生,就是踏着别人的性命往前爬的。 黄璨十八岁那年,生母找上门来,告诉了她所有的真相,黄璨得知自己的生父已经今时不同往日,便开始谋划着夺回自己真正的身份。 她不要以一个私生女的名义回去。 她要做田家的大小姐,夺回自己该有的一切。 而那个真正的田家小姐,实际上是在出生后就被亲生奶奶给卖了,因为嫌弃不是孙子,瞒着家里人把孩子抱走后卖给了人贩子,回家说是丢了。 霍云松很久以后才查到了这件事,他原意是想找回田家的亲生女儿,以达到自己的目的,谁知道那个女孩子不到八岁就死了,死在了没有人知道的深山里,连坟冢都没有。 不过,黄璨再有心机,霍云松也并不紧张,他现在更关心的是孟樱的身体,心肌炎的治疗还是以休养为主,辅以药物。 幸好霍家千不好万不好,至少能给孟樱提供一个最好的治疗环境,一想到这里,霍云松就一点儿也不后悔回来了。 但他还是对孟樱的病情非常紧张,每天出门回来第一件事就是问她今天做了什么,有没有累着。 孟樱忍不住翻白眼:“看了一本书,一部电影,画了一会儿画,和狸奴玩了一会儿,你到底在紧张什么?”她完全不知道霍云松有什么好担心的,在霍家她衣食无忧,每天闲得长毛,他居然还会担心她累着。 这个病带给她的困扰还不如大姨妈呢!只是偶尔觉得心悸,也并不太严重,和霍云松的架势仿佛是她得了绝症,让她觉得好笑又不解。 “不然我不放心。”霍云松还要摸摸她的心跳,被孟樱一巴掌拍掉了手:“干什么?” “测一下心率。”他说。 测心率伸手到她衣服里干什么,说得她好像看不出来一样,但想想自从他知道她生病后,x生活就只能停了。 孟樱其实很同情他,无肉不欢的人改吃素有点可怜,她一时心软,纵容了他:“那好吧。” 霍云松抱着她温存了好一会儿才恋恋不舍地离开,俯身去听她的心跳:“有没有觉得不舒服?” “没有。”孟樱把自己的薄毛衣整理好,又帮他系扣子,霍云松说:“算了,我换一件一样的就行。” 衬衫经不起□□,现在已经皱巴巴的了,就算扣好扣子也能看出来,不如换一件。 霍云松换了衣服出来,发现孟樱又在看书了,他凑过去看了一眼:“这是什么?” “我跟的那位教授的书,还挺好看的。”孟樱翻了几页,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问,“这不会耽误我上课吧?” “不会。”霍云松也不想她整天在家里,不然没病都闷出病来了,他答应过孟樱,让她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我答应过你的。” 孟樱放心了,和他承诺:“我会好好养病的。” “嗯,等病好一点了,我们就去准备做试管,你喜欢女孩还是男孩?” “像你的话,男孩女孩都好。” “像我不好,如果我没有遇到你,我这一辈子都可能和幸福这种词眼无关,像你,像你更好。” 在门口正准备敲门的霍苾芬:心累,我还是去喝口茶再来好了。 一个月后,医生认为孟樱的病情已经稳定,可以尝试取卵,过程并不愉快,霍云松一直陪着她:“别担心,没事的。” “我们真的不考虑自己生吗?”孟樱紧张极了,“医生说我的身体没有什么问题。” 霍云松轻声说:“就算是现在,生孩子也有风险,你是风险之上还有风险,我怎么敢赌?” 孟樱已经隐隐有所察觉霍云松的异常之处,他对她的生命重视得不可思议,这其中,又格外怕她生病。 她今年才二十三岁,正是一个人身体状态的黄金时间,她不知道霍云松的顾虑由何而来:“我还有什么病吗?”思来想去,只有这个可能,“你不要瞒着我。” 霍云松一怔,忍俊不禁:“怎么会,我没有瞒着你了,真的。” “那你为什么总是一副我好像随时会出事的样子。”她把手心覆到他的手背上,“不许骗我。” “真的没有,你要是真的生病了,我还能瞒着不让你看病?”霍云松笑了笑,“不过我是真的害怕,你看我千辛万苦才遇到你,好不容易把你娶回家了,我能不小心翼翼吗?” 孟樱狐疑:“就这样?” “当然,我觉得我每一天都好像是上天给予的恩赐,我害怕哪一天上天觉得我太幸福,所以要把你带走,我无时无刻不幸福并惶恐着。”霍云松握着她的手,“患得患失,没有得到的时候想办法得到,得到了又害怕失去,你明白吗?” 孟樱觉得有些难为情,她固然是很喜欢霍云松,但她觉得自己对他对感情,比不上他对自己的万分之一。 这样深厚的感情,只能用一生一世去回报。 既然胚胎不会移植到孟樱的体内,那接下来的事情就与她无关,霍云松说:“一切都交给我,我会告诉你进展,你不用担心。” “会失败吗?”孟樱仍是忐忑。 霍云松说了实话:“可能会,但问题不大。”就算因为种种原因流产,那伤害的也不是孟樱的身体,然而,保险起见,他挑选的都是非常健康的代孕母亲,高价酬劳足以使得她们奋不顾身。 只要进行顺利,她们身边就会有专人陪护,怀孕过程有医生定期检查,以免出意外,然而,一直到孩子出生为止,她们都不会知道那个孩子是谁的。 从重生回来开始,他就对今天的事有所准备。 他相信他们一定会生下一个健康可爱的女儿,是,他喜欢女儿,管他霍家必须要嫡长子呢,先有了女儿当小公举,再生一个儿子当苦力就好。 他把这个想法对孟樱说了:“我想先要一个女儿,让她做想做的事情,过自己想过的人生,然后再生一个儿子,他就会比较苦一点。” 他看孟樱面色不虞,马上改口,“不然,先生个哥哥保护妹妹也不错。” “我!只!要!一!个!”孟樱罕见地强势,“不管是男孩女孩,我只要一个!” 霍云松诧异:“为什么?” “我不要把我的爱拆开,我要我的孩子有完完整整的宠爱。”她的双目微微泛红,“爸爸妈妈的爱,都是ta一个人的,我不要生两个,要生你找别人去生。” 她自己就是最好的例子,不是和孟飞龙不好,但是父母的爱永远不可能一碗水端平,总会有所偏疼,霍家重长孙,那女孩儿怎么办,她和霍云松如果更偏爱女孩子,那男孩该有多不公平? 她只要一个孩子,她会把完完整整的爱都给ta一个人,绝不会让ta重走自己的老路。 对于霍云松来说,孟樱和孩子,肯定前者更重要,她要是不想生都没关系,何况只是要一个,他知道她的心结,立即表态:“那就生一个。” *** 解释一下阿樱的病,前世她也是心肌炎,然后怀孕了,不过那个时候还不严重,更严重的是癌症,因为有人长时间给她投毒,所以孩子也流掉了,这个病不致死,但是需要休养,怀孕是个不可控的因素,如果怀孕过程中阿樱犯病,那要么堕胎,要么拼死把孩子生下来,母亲死不死看天意 不管怎么样,都是有风险的事,而对于霍云松来说,孩子是给霍家交差的,他不希望阿樱冒险,就算是百分之一的概率,谁能保证轮不到呢?他不能失去她,而且,生孩子很痛很辛苦,他舍不得。 做试管可能会有一点技术上的问题,但精-子和卵-子属于他们两个人,那就是他们的孩子,代孕只是提供了胚胎发育成长的环境而已,他们的孩子就是那么来的,阿樱不会再自己生了,我倒是不觉得这有什么好遗憾的,人类的技术在进步,就好像是剖腹产和顺产一样,现在很多没有办法自己怀孩子的都会选择试管,也有人选择丁克,人生未必要结婚生子才算是圆满吧 以及,只有一个孩子,霍云松喜欢女孩,霍家看重男孩,不管是重男轻女还是重女轻男,都对另一个不公平,所以,孩子无论男女,一个就够了,把所有的爱都给ta一个人,阿樱吃过亏,不想孩子再经历一遍 ☆、第72章 忆南 江南的春天桃红柳绿,河边的柳树发了新芽,院子里种着的花绽开了花苞,一片生机勃勃的气息。 市一中里,孟飞龙正埋头刷题,作为今年六月就要高考的考生,他觉得自己已经要上天了。 “谁家的家长又来了?”自习课上,大家窃窃私语,学校住宿管得严,家长担心孩子营养跟不上,总是会来学校送东西。 谁家的父母看起来老实贫穷,谁家的父母一看就是大款,这也是学生们茶余饭后的话题。 孟飞龙的同桌是往教室后面一张望,用手肘碰碰他:“哎,是个美女啊,那个姐姐挺漂亮的。” 孟飞龙写一道题写不出来正烦着呢:“漂亮个鬼……卧槽,姐!”他赶紧窜出去。 站在门外对他招手的就是孟樱。 天气已经回暖,她穿了件掐腰的长裙,暖风吹过,愈发显得腰肢纤细,气质出尘。 “姐,你怎么来了。”孟飞龙说,“是不是他欺负你了?” “不是,”孟樱笑了笑,“我回家一段日子,正好过来看看你。” 孟飞龙起疑:“真的没有欺负你吗,那怎么突然回来了?” “他去梅乡了,有工作。”孟樱说,“我就回家住一段日子。” 梅乡的会议一直是最近的热门话题,随着开会时间的逼近,这边的安检也越来越严格,上公交都得被查身份证,怎一个苦逼了得! 孟飞龙左顾右盼,神秘兮兮地问:“姐,我问你,我姐夫是不是很牛逼的人。” 孟樱:“呃……” “是不是和偶像剧里一样,他是失忆了或者是被人追杀所以才躲在这里,现在事情过去了,他就把你带回家里了!”孟飞龙脑洞大开,喋喋不休,“姐我说得对不对,有没有道理?” 孟樱:“嗯……我给你带了点北京的特产,你好好在学校念书。”这孩子的脑洞也太大了,看得偶像剧比她还多,现在的孩子真是了不得。 孟飞龙恋恋不舍:“你这就走了呀?” “我身体不是太好,你姐夫让我早点回去,他要是回来看不到我会生气的。” 孟飞龙急忙问:“你没事吧,你哪里不好啊?” “心脏。”孟樱笑了笑,“不严重,但是要多休息,所以……我就不去看爸爸他们了。” 孟飞龙怔了怔:“你不回来了吗?” “那也不是我的家。”孟樱摸了摸他的脑袋,“比我高那么多了,我就来看看你,你也别告诉他们,开完会我就回北京了。” 孟飞龙说不上来心里是个什么滋味:“你在北京过得好吗?” “很好,就像你说的,你姐夫家里……很厉害吧,我也不是很清楚,我九月份要去a大读研了,如果你考得好,我们还能在一个学校里。” 孟飞龙握拳:“那我考到北京去。” “考什么学校都可以,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吧。” 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做自己想做的事。 第63节 这或许是她想对自己说的话。 梅乡,小桥流水,白墙黛瓦。 茶馆里,霍云松见到了黄璨,她捧着肚子小心翼翼走来,因为没有化妆而略显憔悴,据说,只有怀男胎的时候母亲才会如此。 “你要见我做什么?”霍云松问,“我们之间恐怕没有什么好谈的。” “看来之前的事你已经知道了。”黄璨微微笑了笑,“早知道孟樱的男朋友是你,我也不会给自己找这个麻烦。” 这话绝对是真心的,她根基不稳,没必要和霍家继承人对上。 不过,事已至此,她也不会低头求饶,原本她就选择了和霍云松截然不同的立场。 何况,霍家是庞然大物没有错,霍云松是令人忌惮没有错,可就是这样,才令人兴奋,不是吗? 霍云松看出了黄璨眼眸中流转的神采,这是一个天生适合在四九城里生存的人,她善于抓住机会,聪敏,心狠,他知道他不能像前世一样轻易处理她,只要给她一丝丝机会,她都能翻身爬起来。 真可惜,这样的人就应该在她成长起来之前就解决掉。 凡事有利就有弊,他不是神,自然也不能面面俱到,同样的时间段,他选择了去孟樱身边,和她与世无争过了大半年的日子,也就给了黄璨成长的时机,不过,就算重来一万次,他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孟樱,永远都是最重要的。 “过去的事不必再提了,”既然黄璨已经长成,他也没有必要沉浸在后悔中,反正都是迟早是要收拾的,他又何必多费唇舌,“你也不是来和我说这个的。” 黄璨抿唇一笑:“大公子是个聪明如,自然知道我为什么来?”她佯装无意地摸了摸自己的肚子,“不过以示诚意,还是由我开口吧,其实,我今天来,是有人让我当个中间人。” 霍云松当然知道是谁要黄璨来的,大少爷那天脱口而出说他被戴了绿帽子,这叔叔能忍,婶婶都不能忍,事关男人尊严,家族血脉,岂能儿戏? 这不,拉不下脸来道歉,就把黄璨这个田家的女儿,他的情人推出来了,挨骂给难堪都行,就是给霍云松出气来着。 霍云松实在看不上他的所作所为,做了事却不愿意承担后果,是个没有担当的人,哪怕他不肯痛快认错,那态度强硬也不失为霸气,可偏偏他退缩了,又不愿意站出来,推了个出气筒过来,有什么意思? 不过,他和黄璨有私仇,有这个机会不利用倒是可惜了:“你倒是很有勇气。” 黄璨也不欣赏大少爷这做事的风格,比其他老子来还是差了点,但是,如果他不是这样的人,她怎么能有表现的机会呢? 她又不是因为爱才和他上-床生孩子的,这个男人如何,她不关心,她关心的,永远是自己可以在这件事上获得怎么样的利益。 “我是自告奋勇。”黄璨微微一笑,“正好和大公子了结一下从前的事。” 她有信心,霍云松不会做得太过分,也只能适度,否则就是打了大少爷父子的脸,又和田家结了死仇,就算是恨她入骨,也不会那么做。 像他们这样的人,忍是必备的能力。 越是往上走,越是谨慎小心。 霍云松也知道现在不是对付黄璨的时机,他固然可以略作报复,但怎么能比得上计划中的安排来得痛快呢? 所以他说:“那正好有一件从前的往事,可以请黄,噢,不,田小姐帮忙。” 黄璨心头微微一跳,她知道这些世家关于“小姐”和“姑娘”的说法,有那么一瞬间,她怀疑霍云松知道了自己的真实身份,但她很快就镇定了下来,若无其事地说:“是左晨旭吗?” “希望你的安排能让我满意。”霍云松轻轻笑了起来。 他何必亲自动手对付左晨旭呢,黄璨自然愿意效劳,有什么比看着他们反目成仇更痛快呢? 他还记得当年孟樱说,左晨旭连续几个月不回家,她不想念他,甚至希望他一直都不要回来了。 那个时候他即是希望左晨旭离她远远的,不要占有她,又想,或许那个时候他回来,对孟樱也是一种安慰。 他多么希望那个人是自己。 “大哥?”霍苾芬看到走路走到一半突然停下来的霍云松,疑惑地发问。 霍云松回过神来:“阿樱呢?” “孟小姐说她先回香铺了,会给你留着门。”霍苾芬问,“需要我去把孟小姐接过来吗?” “不用了。”霍云松压下思念,“我开完会之后去找她,你留在这里就行。” 青萍距离梅乡最多就二三十分钟,最近进梅乡的人都查得严,虽然越来越多的游客想要在开会前先睹为快,但拿到通行证的少之又少,连带着都不堵车了。 霍云松到家的时候才七点多,孟樱正在书房里看书,狸奴窝在她腿上打哈欠,没有他在的时候,孟樱和狸奴的相处还是很愉快的。 但是他一来……“喵~~~~”狸奴从孟樱膝盖上跳下去,绕到霍云松脚边打圈圈。 霍云松敷衍地摸了一把它的背脊,走过去揽着她的肩膀:“阿樱。” “你回来了。”孟樱放下书,“辛苦吗?” “好辛苦。”他把脸埋在她颈窝里,“所以你不要动。” 孟樱搂住他的腰:“吃过饭没有?” “早就吃过了。”霍云松亲吻着她的耳垂,“你放心,苾芬会照顾我的生活起居,我不会饿着冻着,但我很累。” 他放松了紧绷的神经,“只有在阿樱身边,我可以什么都不想。” 孟樱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所做的事她完全不了解,廖君洁当时在这里说的话真对,这种无能为力的感觉,实在令人难受。 “幸好还有阿樱。”他说,“没有你,这日子过着有什么意思。” “可我什么都帮不了你。”她说。 霍云松抬起头来,突然笑了:“傻,我要你帮我干什么,有的是人愿意到我身边来帮我,这是他们一生为之奋斗的目标。” “而我的目标,就是阿樱。”他在她唇边啄了一下,“我们不说这些了好不好。” 孟樱点了点头:“那你去洗澡早点睡觉。” “我想和你商量一件事。”霍云松拉着她的手不让她走,“阿樱,去梅乡陪我几天好不好?” 孟樱诧异地眨了眨眼。 霍云松一本正经地和她计算时间:“如果阿樱肯陪我去,那我每天至少可以省下一个半小时和阿樱在一起,一个人的一生也才那么多,白白浪费在路上多可惜。” 孟樱忍俊不禁:“好啊。”她还担心自己回来后,孟家的亲戚会找上门来呢,到时候不见,未免不近人情,可见了,恐怕又令人难过,不如避而不见,时间久了,或许才能彼此谅解。 何况,她别的事不能做,离他近一点总是可以的,这样也不必一大早就起来去梅乡,还能多休息一会儿。 她怎么会不同意呢。 *** 接下去我们欺负一下左晨旭,我和你们讲,霍云松就是一个超级小心眼的人,仇记到现在,有机会就报! ☆、第73章 梅园 孟樱到梅乡的第二天,左晨旭陪着母亲仇兰桂和几个客户一起到梅乡参观。 正式的会议还没有开始,但梅乡每天的游客都有限定,必须提前半个月以上提交申请才能获得批准,通行证允许的参观时间从三个小时到七个小时不等。 至于梅乡内部的居民,更是排查严格,但为了保证世界各国的来宾能体验到梅乡特殊的风土人情,绝大部分店铺都不曾关闭,当然了,查户口是免不了的。 左晨旭足足申请了三次,才拿到了今天的通行证。 梅乡与青萍的景色差不了多少,只不过一个是被商业开发的旅游胜地,一个却是柴米油盐的普通县城,更多了些生活气息。 左晨旭对这种从小司空见惯的景色并没有什么赞叹之情,反而从未见过江南小桥流水的外国客户更有兴趣。 仇兰桂说着一口流利的英语,向几个大客户介绍梅乡的由来。 据闻,梅乡过去只是一个达官显贵的园子,这位显贵十分钟爱梅花,便在这里建了梅园,等他告老还乡,便在梅园养老,还时不时召开诗会,提携有才能的后辈。 这一次开会的主场就是梅园,那里如今已经被全面封锁,不允许参观,只能在外面看看。 左晨旭一心二用,不经意间瞥见了从侧门出来的孟樱。 还有牵着她的霍云松。 这样子看起来像是送丈夫出门的妻子,然而……霍云松说:“不要让自己累着,多休息,有事情给我打电话,我去接你。” 准备出门散步的孟樱:“好。” 两个人在门口告别,霍云松看着她走远才转身回梅园,这里将召开世界级的会议,他有许多工作都要在梅园进行,否则也不能住到这里了。 左晨旭和仇兰桂打了个招呼,转身追上了孟樱离开的方向。 孟樱是第一次来梅乡,虽然与青萍毗邻,但正因为太近,反而没有要来游玩的兴致。 到了这里,才发现经过保护的江南水乡和一直改造的青萍大有不同。 青萍的道路基本都铺成了水泥路,只有少数地方还保留着些许,而梅乡的路却是从附近各个县城收集来的青石板铺成,坑坑洼洼,如果下了雨会很滑,也不适合开车,只能步行。 街边的建筑也保存得很完好,都细心修复过了,不像青萍,老式的建筑已经逐渐被钢筋水泥所取代。 她逛得很起劲。 左晨旭就在十米开外,想要走过去和她打招呼,不料身后冷不丁传来一个声音:“你还是不要去见她比较好。” 左晨旭豁然回头:“黄璨?” 黄璨神情平静,完全不像是他记忆里那个刁蛮的大小姐,这让左晨旭觉得陌生极了:“你怎么会在这里?” “重要吗?”黄璨嘴角微微一翘,“你得感谢我救了你。” “你这是什么意思?”左晨旭觉得莫名其妙极了。 黄璨点了点人群里的几个人:“那几个,都是霍家的保镖,霍孟泽,噢,就是霍云松把身边一半的人都派到了她身边,你在接近她之前就会被人带走,要知道,现在在梅乡消失的人可不少。” 左晨旭怀疑这是在听天方夜谭:“什么?”他稍微抓住了一些重点,“你和霍云松认识?” “最近刚认识,”黄璨漫不经心地撩了撩头发,“前段时间,京城里出了件大事,霍家的长孙要娶一个普通女人,差点和家族断绝关系,不过,他还是排除万难,把她娶回了家,很美的爱情故事,是不是?”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左晨旭质问她,“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真是永远也搞不清楚的脑子。”黄璨讥讽道,“以前就是这样,自以为聪明,其实就是一个糊涂蛋。” “你有病啊!”左晨旭决定收回自己刚才的话,黄璨还是一如既往地难以理喻。 黄璨淡淡看他一眼:“走吧。” 左晨旭皱眉:“去哪儿?” “看他要让你看的事。” 他们远远缀在孟樱后面,她今天要去参观晚宴时的表演团队彩排,霍云松给了她一个小小的卡片,可以令她在梅乡通行无阻。 但黄璨和左晨旭就不行了,左晨旭试图进入戏院,但被好几道警戒线拦了下来,黄璨就站在不远处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你到底想干什么?”左晨旭问。 第64节 黄璨指了指对面的茶馆:“坐下说吧,我怀孕了,站着吃力。” 她在茶馆里找了个视野好的位置坐下,左晨旭犹豫再三,还是坐下了:“你怀孕了?结婚了吗?” “这不关你的事。”黄璨冷冷道。 “你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左晨旭不可思议地看着她,“璨璨,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黄璨仿佛听见了一个笑话似的:“以前?不,你从来没有了解过我,于我而言,你所知道的那个黄璨,只不过是我想让你知道而已。” 她对左晨旭早已没有半点兴趣,懒洋洋地进入了正题,“这段时间,梅乡很热闹,你知道吧?噢,你肯定知道,因为如果不是我,你以为你能拿到这里的通行证?” “黄璨,你别开玩笑了。”左晨旭气得都笑了,“我只想和阿樱打个招呼,我和她十多年的朋友……” “朋友?”黄璨端起茶盅,看着碧波荡漾的茶水冷笑,“你这所谓的朋友,其实有点好笑吧,如果只是朋友,会在钱包里放她的照片,被我看到后也没有否认什么,只是一直说我太多疑,是我胡思乱想?如果是朋友,又怎么会对朋友说,我这个女朋友,还比不上你的青梅竹马?” “你一直都对她有占有欲,”黄璨问,“所以我问你的时候,你下意识地默认了,还记得吗,我们在一起后,你的一个室友说看照片很喜欢这个类型的女孩子,让你做介绍,你很生气地拒绝了。” “那个时候,你的借口是他花心换过好多个女朋友,不肯把自己的青梅给**害,但你扪心自问,难道不是你在吃醋吗?” 左晨旭冷冷道:“你就是来和我翻旧账的吗?” “不,我只是和你随便聊聊,叙叙旧,毕竟以后可能没有这样的机会了。”黄璨吹了吹茶叶,“我们来说说你母亲生日宴会上的那件事吧。” 左晨旭浑身一震,他终于抓住了一个关键:“你怎么知道?” “因为,就是我做的。”黄璨微笑起来,“真可惜,只差一点点。” 左晨旭猛地站了起来,一直坐在远处几桌的保镖顿时站了起来:“小姐?” “没事。”黄璨挥了挥手,示意他们不用紧张,“坐下。” 她的口吻依旧和记忆中一样居高临下,但左晨旭心底升起一股寒气,不,这种居高临下与从前截然不同,冰冷而无情。 这不是从前的那个黄璨。 “我告诉你这件事,是为了你好,至少让你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黄璨看着守卫森严的戏院,这里到时候会和与会人员面对面接触,因此排查严格名列前三,她都进不去,可孟樱进去了。 “你对她有占有欲,可另一个人的独占欲比你还强,不过也是,这种事,是个男人都忍不了。” 左晨旭坐了下来:“你是说,霍云松,他到底是谁?” “我之前说的话,你一句都没有听进去吗?”黄璨疲惫地揉了揉太阳穴,和霍云松说话,三两句似是而非的就有足够的信息量,可左晨旭呢,讲那么明白,他脑子里像是塞满了稻草,“霍云松的本名,叫做霍孟泽,是霍家长孙,铁板钉钉的继承人。” 联想到黄璨刚才说的话,左晨旭汗毛都要竖起来了:“他要干什么?” “他要让你看看,孟樱现在过的是什么日子,他要让你知道,她已经不是那个可以任由你们母子欺辱的女孩子,她嫁到了霍家,哪怕霍家不乐意,也不会允许任何人打霍家的脸。” 左晨旭觉得荒唐极了:“霍家到底是什么?你怎么说得和四王八公一样,你以为这是《红楼梦》吗?还有护官符?” “时代在变,制度在变,王朝在变,可总有些东西是永远不会变的。”黄璨说,“你只要知道,霍孟泽要你死,要你们左家辛苦几十年的心血毁于一旦,轻而易举。” 左晨旭一时说不出话来。 他还记得去年和霍云松的对峙,当时就觉得他十分奇怪,不像是出自普通人家,可黄璨说得也太离奇,不像是在现代社会。 “这是法治社会。”他骇笑,“要我死?” “生不如死。” 霍云松会真的要了左晨旭的命吗?当然不会,杀人犯法,他没有必要给自己留下这样的把柄,甚至,连对左家动手都不会亲自出马。 他是要她动手,解决掉左家,让他们一无所有。 她会做吗?会。 一来,她对左晨旭原本就没有什么感情,甚至还有点怨气,顺便还可以表忠心。 二来,这是大少爷交给她的任务,她总得漂亮得完成。 三来,被逼对付从前的男友,多少不近人情,多少委屈,霍云松又是何等仗势欺人,还能挑拨一下关系。 她不相信霍云松想不到她可以得来的好处,可就算是这样,也宁可把左晨旭除之而后快,他心中的怒气可想而知。 啧,男人的占有欲啊。 作者有话要说:  唔,同志们,明天更一章半,大结局了,不过还会有番外的不要急~ 黄璨在结局的时候还不会死,因为现在已经弄不死了,也不能一次就能把他们弄死,那也太弱了,对付田家、黄璨甚至是a,都有很长的路要走,以及,并不是所有的故事都会以反派的退场而结束的,先退场的不会是坏人,而是弱者,比如左晨旭,黄璨是很坏,她就是我设定的一个彻底的反派,但作为一个反派,坏不要紧,没智商才蛋疼,能身居高位的,可能品性不佳,但没有能力弱的 霍云松是男主,还开挂重生了没错,但他也不是全能的,要达到自己的目的,只能一步步来,但这就是一篇小甜文,后面的我就不写了,结局会重新回到阿樱和霍云松身上,番外是包子 至于左晨旭和左家,也不会死,法治社会嘛,最多破产完蛋,动手的人是黄璨,霍云松一点都不会沾,免得哪天有人捅到阿樱面前影响感情…… 最后开始卖新文的安利了,悬疑剧情故事,我又要开脑洞了: ☆、第74章 正文完 就在黄璨对左晨旭发出完蛋通知书的时候,孟樱从戏院里出来了,她悄悄围观了几名大家的排练,觉得真是名不虚传,清唱也余音绕梁。 她心情很好地在街上闲逛,两边的店铺都开着,她看到了一家胭脂铺子,好奇地进去看。 里面有很多古方研制的胭脂,这多少与制香有共通之处,所以,她和老板娘聊了起来。 聊得太认真,霍云松进来了都没法。 “所以,这个就是玫瑰清露?”孟樱拿着一个水晶瓶子仔细端详。 老板娘说:“对,现在做蒸露不用那么麻烦了,有专门的纯露机,不过我这里卖的香水都是独家配方,不是纯粹的玫瑰露,你可以试一试。” 孟樱在手腕上喷了一点,还没凑过去闻一闻,手腕就被捉住:“我挺喜欢这个味道的,买了吧。” 孟樱轻呼一声:“你怎么在这里?” “知道你在这里,我就直接过来了。”霍云松替她把落下的鬓发拨到而后去,又以指为梳,替她理了理发尾,这些小动作简单却亲密极了,仿佛是在不经意地透露他们的关系,“上午过得开心吗?” “那几位老师不用话筒,我站在戏院后面都听得很清楚,真的好厉害。” “喜欢就好,”霍云松看了看时间,“累了吧,我们去茶馆坐一会儿。” 孟樱觉得他对自己的态度过于慎重,仿佛她是用琉璃做的,一不小心就会跌碎:“我不累。”她看着他眼里的血丝,心疼得一抽一抽的,“是你累了。” “对,是我累了。”霍云松哄她,“陪我回去歇一会儿,我下午还有工作。” 孟樱点头同意了。 霍云松微微笑了笑,握紧她的手,又对老板娘说:“请把这里的东西都送一份到梅园,我住神素院。” “好的。”老板娘这段时间以来见多识广,对此早已面不改色,只不过……这么恩爱的夫妻,也是头一次见。 眼看着霍云松接走了孟樱,黄璨便说:“好了,就到这里吧,我也要回去了。”她拍了拍左晨旭的胸膛,懒洋洋地说,“好日子就要到头了,好好珍惜吧。” 左晨旭并不是笨蛋,他刚才从头到尾把事情梳理了一遍,大致明白了,听此,冷笑道:“如果他连我都不肯放过,你觉得作为罪魁祸首的你,他会放过吗?” “你以为我做这件事是为了讨好他?”黄璨挑了挑秀长的眉毛,“我有那么蠢吗?” 左晨旭都想得到的事,难道她想不到?霍云松怎么可能不对付她,反而帮她一把,那必然是后面有更大的动作。 可那又怎么样? 富贵险中求,越往后,他越是动不了她,现在他选择先解决掉左晨旭而放过她,那么之后她就由不得他揉圆捏扁了。 *** 孟樱和霍云松肩并肩在青石板路上散步,有一搭没一搭闲聊,霍云松说:“梅乡虽然保存得很好,但到底是商业气息太重了,我还是喜欢青萍。” “青萍有那么好吗?”孟樱回想了一下童年,发现现在的青萍还是很糟糕的,“我小的辰光后面的河都是碧绿见底的,大家在那里洗碗洗衣服,还有小孩子下河去游水,现在已经不行了,水都混了。” 而梅乡的河流经过多次治理,还是很干净的。 “那是我遇见你的地方,所以,青萍的一切在我的记忆里,都好像带了滤镜。”霍云松说,“梅乡已经被定为永久会址,青萍的地价一下子就上去了。” 梅乡非常小,景区占了四分之三,因此周边的县城就成为了炙手可热的地方,开发商早在一年前就闻到了气味,试探着拍了好几块地。 如今,青萍自然也不能例外,尤其是孟樱香铺所在的老城区,房屋都已经有了些年头,但小桥流水人家的特色维持得很好,就有开发商把目标瞄准了这里。 孟樱听着大为紧张:“所以,家里是要拆迁了吗?” “是霍家的公司。”霍家这样的老牌世家,当然有自己的家产,否则怎么能合理合法地维持优渥的生活呢? 而地产从古至今,一直都是国人最为看重的一环,霍家的产业基本上都集中于这些传统产业,稳扎稳打,是谨慎,但也错失了不少机会。 他知道孟樱住在这里,也知道他们会在这里相遇,所以,哪怕梅乡没有召开此次会议,他也准备好把那块地买下来了。 但是这是个长期工程,半路又杀出个梅乡会议,以至于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了这里,多生了些许波折。 不过,他先下手为强,他们已经迟了。 “那青萍会变一个样子吗?”孟樱有些迷惘。 霍云松轻轻一叹,改变是在所难免的,他可以提前保下那一块地方,已经是足够幸运,谁能想到梅乡会异军突起呢? 这种变数,不是人可以预知的,现在已经很好了。 “放心吧,至少主动权在我们手上,应该不会有太大的改变,就是邻居会不一样了。” 按照霍云松的想法,孟樱住的那片地方会在保留建筑特色的基础上大规模重建,改为适合疗养度假的独立别院。 江南特有的温润气候,和与梅乡毗邻的地理位置,想必不会缺少客源。 他们也能时不时回来住一住,重温旧梦。 石桥上,人来人往,桥洞里有小船来回穿梭,杨柳在岸边飘荡,孟樱不经意地一回头,却在桥边的一个茶馆里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那个人是不是……” “谁?”霍云松一转头,也看见了他,他眉头微微一皱,他知道他会来,却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来的,这实在是不可思议,因为现在梅乡的整个安保环节都由他负责。 而他,神不知鬼不觉出现了。 茶馆里,有个身着藕色旗袍的女子袅袅婷婷,弹着琵琶唱着旧曲:“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知道他掌握着别人难以想象的力量,可亲眼所见,依旧心生战栗。 这样的人,哪怕心向风花雪月,又怎会有人相信?这样的力量,哪怕原本无心与此,那个人又怎么可能容许? 这注定是殊死一战。 真可怜。 “居然来了梅乡。”霍云松凝眉,这是要出什么事了吗? 再有两天,世界各国的代表都要集中到这里,是为了以防万一,还是……没有想到居然会从梅乡开始。 这样一来,孟樱不能再待在这里了,否则梅乡一旦戒严,他都不能轻易脱身。 第65节 “阿樱。”他说,“我让苾芬送你回青萍。” 孟樱不解,在她看来,今天风和日丽,桃红柳绿,缱绻温柔,正是江南好时节,谁能知道这旖旎风光下的杀机与暗流。 “回香铺等我。”他拉近她,在她额头上落下一个吻,“我爱你。” 他不说则罢,一说孟樱就觉得不安:“怎么了,是要出什么事了吗?” 霍云松轻笑起来:“我不会有事,只是如果有什么事,我恐怕会很忙,到时候顾不上你。” 孟樱狐疑地看着他:“我留在房间里等你回来好了。” “那多无聊,这里一天比一天戒严,明天游客就都不能进来了,你也不想去吃个饭都要过几道安检吧?”梅乡发生什么事都好,最安全的不是他们,而是毫不知情的民众。 大家看到的,永远都是会议顺利召开,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孟樱还是觉得古怪,但她想不明白,所以同意了霍云松的安排:“那好吧。” *** 三天后,梅乡会议正式开始,孟樱起床的时候电视里已经有直播了,她看了一会儿,发现索然无味,又重新给关了。 等给狸奴喂了食,她又重新翻出遥控机开了电视,虽然很无趣,但她想知道是不是一切都顺利。 从电视上看,当然一切顺利。 霍云松也在中午给她打了电话,问她吃过没有,记得要午睡,晚饭后又打了一次电话:“我今天会很晚回来,不要等我。” 会议一共持续两天,第一天晚上有晚宴和节目,等全部结束就很晚了,何况他在结束后还要确认一遍明天的行程。 孟樱说:“如果太晚,就不要回来了,明天给我打电话就好了。” “不行。”霍云松佯怒,“我一天看不见阿樱,我心里不踏实。” 孟樱何尝不是,所以她听到这句话,要咬着嘴唇才能不让自己笑出来。 可霍云松还是失约了。 夜里,突变顿生,虽然及时被发现并控制了局势,但后续的调查也注定他今夜不能入眠了,何况道路已经封锁,他想出去都出不去。 霍云松给孟樱发了短信,说实在太晚,还是决定留下来过一夜,让她不用担心。 那时已经是夜里两点多,他以为孟樱已经睡了,可没有想到她很快回了信息,霍云松看到“不要紧”这三个字就知道她其实一直在等他。 他拨出了电话,孟樱很快就接了:“阿樱,你是不是还没有睡?” “没有呀。”孟樱觉得自己不算说谎,因为她真的歇下了,只是没有他在身边,怎么都睡不着而已,“我只是刚好起来喝水。” 霍云松知道现在戳穿她也没有意思,便叮嘱道:“早点休息,我这边还要忙一会儿,明天结束肯定回来。” “好。” 挂了电话,霍云松问霍苾芬:“梅园和幽篁里怎么样了?”这次会议来宾甚多,一部分安排在了著名的梅园,另一部分则安排在了梅乡最好的酒店幽篁里。 霍苾芬眉目严肃:“一切正常,好像逃到七孔桥那边去了。” 霍云松又问:“查出来是怎么混进来的没有?” 霍苾芬微微摇头,耳边的钻石耳钉闪过一道璀璨的亮光:“暂时不清楚,那边接手了,大哥,我们……” “那就别管了。”霍云松摆了摆手,示意她不必多说,“你再去确认一遍明天的安排,我们只要保证会议顺利进行就行了。” 霍苾芬应了一声,悄悄离开了。 霍云松站在窗边仰头往外看,夜幕是浓重的蓝,唯有明月高悬之处淡了下去,今晚的月亮是如此明亮,皎然的光芒使得周边的星子黯然失色,肉眼几不可见。 虽然山雨欲来,但明天应该会是个好天气。 毕竟现实又不是小说,不会在来时恰好遇见阴雨绵绵的天气,正好相反,通常它发生的时候,风和日丽,暖风醉人,煞是缱绻。 就好像今夜。 有什么事就要发生了,他在静静等待着。 作者有话要说:  所有的话都放在下一章的作者有话说里吧~ ☆、第75章 尾声:似是故人来 孟樱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但第二天醒来时天光已经大亮,她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摸到床头柜上的手机。 霍云松给她留了信息:一切顺利,按时吃饭休息,傍晚返家。 她看见这个就心情明媚起来,推开窗,春日的阳光正灿烂,她在院子里养的花虽然被抛弃了一个冬天,但仍然顽强地长出了花苞。 难得天气那么暖和,阳光也好,她出门吃过早饭,便回来洗头,瓷盆里接了水,就在天井里梳通头发。 狸奴跳到凳子上,伸出爪子去舀盆子里的水,那是刚刚烧开的滚水,它尖叫一声,尾巴炸毛竖了起来,飞快跑开。 孟樱笑弯了腰。 洗过头发,让阳光把水分晒干,快中午的时候,她给狸奴喂了猫粮,打开冰箱,那里有早上去买的生馄饨,一个个圆圆胖胖,是蛋黄鲜肉馅的。 她烧开一锅水,把馄饨一个个丢下去,没一会儿就熟透浮了上来。 吃过中饭,霍云松打电话来叮嘱她午休,孟樱和他确认:“晚上回来吗?” “傍晚就到家。” 得到了他的保证,她很快就睡着了。 梦里仿佛听见悠悠的钟声,远处好像有僧人在念经,木鱼声一阵又一阵,鼻端萦绕着檀香的气味。 她在迷梦中睁开眼,只见月出东山,空碧悠悠,不知何处传来一声清钟,而他握着她的一缕头发,似是手把芙蓉。 她想去触碰他的脸,却发现自己凌空而起,身体轻盈得不可思议,她的手指穿透了他的眉眼,她收回手,怔怔转身。 她躺在床上,身体已经瘦得脱了形,但那确实是她,刚刚咽了气的她。 奇怪的是,她并不觉得害怕,她转头去看霍云松,他缓缓收紧了手,用力攥着她的那一缕头发,眼睫微微颤动,一滴眼泪从他眼角沁出,他唇角紧抿,哪怕一声哽咽也无,也知道他是痛失所爱。 如彼翰林鸟,双栖一朝只。 如彼游川鱼,比目中路析。 原来,我曾遇见过你。 原来,你曾失去过我。 “喵~” 孟樱睁开眼,狸奴一爪子拍在她脸上,怪疼的,但也把她从梦中叫醒。 她是做了一个梦吧,但梦见了什么呢?怎么想不起来了。 手机响了。 是霍云松打来的,他说:“阿樱,刚才医生和我通了电话,胚胎移植成功了,如果顺利的话,我们几个月后就能有一个孩子了。” 这巨大的惊喜砸中了她,让她把梦里的一切都忘记了:“真的吗?” “真的。”霍云松的声音也带了点点笑意。 孟樱高兴坏了,抱过狸奴狠狠揉了两把,狸奴一巴掌拍开她:“喵~”坏女人,你居然要和本宫的男人生猴子了! 孟樱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的喜悦才好,她在书房里转了一圈,决定记下今天发生的事。 手帐她一直在做,廖君洁撕掉的内容早就补好了,现在她一天天往前补,巧了,写完今天的喜讯,要补的,就是他们头一天见面。 那是惊蛰过后,春雨连绵。 她在本子上画了四水归堂,白墙青瓦的屋檐,正一滴一滴往下滴水,是烟雨江南。 落下最后一笔的时候,她听见脚步声,孟樱一怔,连忙站起来往外走去,而霍云松正推开门走进来,恍惚间,场景与去岁初见重叠。 那时,他打着伞从青石板路的那头走来。 与君初相见,犹如故人归。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大家,正文自此全部结束,没有交代的事会在番外里交代的,比如最大的外挂振灵香……这就和蛊祸里的蛊一样,属于不科学的外挂范围,总要给大家交代一下后续 以及,没有烂尾,这就是我想好的结局,从写这篇文开始,就想好了只是一个小短篇,以柴米油盐和风花雪月为主,吃吃喝喝玩玩,权谋都是背景,在青萍的日子,写了很多家常的东西,回了霍家,提了提比较高大上的几件东西,基本想写的都已经写完了,男女主角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所以故事也可以结局了 虽然,结局并不以反派的死亡退场为终结,这也是想好的,争权夺利的事永远没有尽头,霍云松在复仇和爱情之间,选择了后者,他给了黄璨喘息的机会,也没有第一时间就去向a家父子复仇,他选择在最关键的那个时间点,去邂逅一个自己所爱的人 有了阿樱在身边,其他的事,都可以商量,因为名利可以再争,爱人错过了就不会再来 霍云松这个男主从创作开始,大家都比较偏爱,主要的矛盾集中在阿樱身上,太包子,太软弱,白莲花,但我并不认为她输给以往任何一个女主,人的性格是各种各样的,不是每个人都八面玲珑,果决勇敢,毫无畏惧,绝大部分人有勇敢的时候,也有怯弱的地方,人无完人。 阿樱呢,她是一个非常柔软的人,配其他好脾气的人,或者看准她脾气欺负她的人会很受气,但恰恰和霍云松很般配,他是一个心思深沉,说句话会在肚子里拐上七八个弯的人,总以最大的恶意去揣测别人,给他配一个聪明的女人……估计就和爱情没有关系了,他们两个刚刚好,霍云松自己做不到纯白无暇,所以贪恋阿樱的纯粹简单,并且愿意守护她,而阿樱也给予他支持,霍云松有些事做的不地道,比如瞒着阿樱结扎了,换别人不得揍他,但阿樱知道他是为了她好,她就不会怪他,两个人是互补的,正合适的。 而且,我始终认为能以温柔的心来对待别人是很珍贵的事,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有人开始抨击所谓的包子,怒其不争,哀其不幸,然而,哪怕是性格怯懦,若是不曾伤害别人,又有什么理由被指责呢?因为别人性格懦弱就去欺负她,那么,这和因为衣着暴露就去qj别人又有什么分别呢? 阿樱前世就算到死,虽然受尽坎坷,但她从没有做过一件对不起良心的事,又有什么错呢?何况她也不是没有底线,更没有以德报怨,只是默默远离,这难道就是包子吗?我很不能理解说她没有原则的人,或许是大家的原则不一样吧。 不过,我始终认为,我们并不能以局外人的身份肆意评判别人的人生?或许,别人选择的生活方式你不屑一顾,但我们既然是独立的个人,那么,也请彼此尊重吧,反正,我们对自己的选择自己的人生负责。 最后想说,撕-逼打脸这种事,想想痛快,现实生活中会那么做的还是少数,除非情况极端恶劣,忍无可忍。 不要说就是因为现实中不能做到,所以才会对小说里的主角寄予厚望,我承认,小说是满足了现实中人求而不得的渴望,所以灰姑娘模式的故事就算再写一百年也不会过时,但作为作者,写故事有时候不仅仅是为了满足意淫,有时候,我们只是纯粹想讲一个好看的故事,有意义的故事,或者,我喜欢的故事。 当然,作品一旦诞生便脱离作者独自存在,读者有评判的权利,我扪心自问,这篇文也不是写的有多好,不容许别人提意见,脸还没那么大,我只是为我的创作意图和我笔下的角色做最后一次辩护而已。 是也好,非也罢,大家都是能独立思考的人了,也会有自己的答案,反正,我写完啦~~~~~~~~看到最后一章的都是真爱,来,么么哒 最后的最后,打广告,新坑,悬疑剧情,这次不是男主撩女主,是女主撩男主 九六城堡【南陌云归。】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