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医馆诡秘事件(出书版)》 第1节 书香门第【小呆瓜哟】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书 名:牙医馆诡秘事件 作 者:庄秦 【内容推荐】 月黑风高聊斋夜,发生在现代都市喧嚣角落最离奇诡异的故事,血衣小镇、惊悚恐怖的牙医馆、阴森逼人的绝命巴士站、史上最令人心寒胆颤的动物园……现实生活的每上角落,到底隐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发生着多少不为人知的怪事? 不断散发的寒意令人战栗!催命的黑猫再次出现了,地下三尺有请!也许你知道得太多了,也许你嗅一嗅死亡的真实气味,每晚一个离奇故事正在上演…… 别出声,看看这个世界的另一面,聆听那些另类的故事。 ---------------------- chapter 1 恐怖牙医馆 谁说牙医就不能牙疼了?即使自己是城市里最有名的牙医,也是有权利牙疼的。 这个世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悖论,比如说写恐怖小说的作家,往往都是胆小如鼠,一边敲字一边瑟瑟发抖,害怕自己文章中的妖魔鬼怪突然从电脑屏幕里伸出一只枯瘦如柴的手来掐住自己的脖子;又比如说上帝的儿子神父教士在蒙主宠召的时候往往会泪流满面,不是因为即将面对上帝而兴奋,只是对死亡单纯的恐惧。所以,当范蒙觉得自己的牙齿开始钻心般疼痛的时候,他并不感到奇怪。谁说牙医就不能牙疼了?即使自己是城市里最有名的牙医,也是有权利牙疼的。 范蒙一起床就发现半边脸高高地肿了起来,他明白这是一夜牙疼的使然。牙医的牙齿也会疼,尽管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但是让病人知道了总是不好的,于是他嚼了几粒甲硝唑含片后还是来到了诊所。 范蒙三年前还是市医院里一个郁郁不得志的牙科主治医师,当时他交了一个市直机关里的女友,面容姣好,身材火辣,他疯狂爱上了那个女人。女友说要有房有车才嫁给他,一个小小的主治医师又到哪里去挣房挣车呢,于是范蒙打起了病人红包与药品回扣的主意,没想到收钱的时候被暗访的记者偷拍了个正着。无奈之下,范蒙只有辞职谢罪,那个身材火辣的女友也因为这事离开了他。 范蒙在走无退路的情况下,拿出所有的积蓄去香港爱德华牙科学院进修了一番,一年后重新回到本市,开了这家范氏牙科诊所。范蒙的牙医技术本来就扎实,再加上在香港深造后的成就,短短两年时间,他的范氏牙科在本市已经是声誉鹊起,成为牙科界的翘楚。 到了诊所,范蒙的牙还是疼得厉害,他捂着肿起的脸叫沈萧帮他看看。 沈萧是诊所的特聘医师,两年前范蒙开业招兵买马时在人才市场偶尔遇到了沈萧。当时沈萧说自己有医师证,但在来本市的火车上被偷走了,因为没有医师证,沈萧对薪金的要求相当低,所以范蒙当即聘用了他。没想到,沈萧的牙科技术相当好,甚至不在范蒙之下,很快就成了范氏牙科的顶梁柱。沈萧为人低调,谦虚谨慎,所以也得到了范蒙的器重。在范蒙的帮助下,沈萧重新拿到了医师证。尽管有投资商愿意帮助沈萧开一家新的牙科诊所,但沈萧却依然愿意在范氏牙科甘为绿叶,打着范蒙的下手。所以范蒙也与沈萧成了无话不说的好友。 沈萧看了看范蒙的口腔,然后说:老范啊,好像你的口腔里没有发炎的迹象啊。 范蒙一愣:什么,没发炎?你看我的脸,都肿这么高了! 沈萧仔细端详了一会,说:老范,你的脸也没肿呢。 听了沈萧的话,范蒙走到墙边的镜子前。果然,这会儿看起来,脸的确没有肿,就连牙也不是这么疼了。准确的说,牙齿已经一点也不疼了。 说也奇怪,刚才还疼得厉害,现在却没事了。不过牙疼就是这样的,口腔里的神经有时就是这么神经的。于是范蒙苦笑了一声,走进自己的诊疗室,等待着病人的来临。 范蒙的诊疗室里除了一台美国进口的牙科诊疗机外,在靠近墙壁的地方摆了一台冰柜,还有几副人体骨骼标本。范蒙在清闲或是累过之后,就喜欢捧着一罐清漆,一点一点将清漆抹在骨架上。所以在屋里,尽管范蒙常喷上一点空气清新剂,但总还是有股淡淡的刺鼻气味。 每个人都会有点怪癖的,特别是才华出众的人。范蒙是在自己的诊疗室里摆放骨架标本,闲时为骨架涂上一层清漆,而沈萧则是养花。 沈萧的诊疗室里摆满了他种植的绿色植物。绿箩、巴西木、龟背竹、滴水观音,甚至在天花板上还悬了根绳子下来,钩住了一盆叶片颀长的吊兰。在诊疗室连着的后花园里,还种满了各种各样的奇花异草,甚至栽了几棵樱花树。很多病人都说他这里更像一个小型的植物园,听了这些话,沈萧总是报以羞赧的微笑。 范蒙是在中午时见到商嫣的,那时他正准备出去吃碗米粉,可一看到商嫣,他就放弃了这个念头。他不愿意让商嫣看到自己,于是砰的一声关上了门,并放出铭牌:正在会客,然后闷闷不乐地站在墙前的骨架标本前,狠狠地刷着清漆,屋里又散发出一阵清漆的刺鼻气味。 商嫣就是三年前令范蒙铤而走险被医院开除的那个身材火辣的女友。商嫣并不知道大名鼎鼎的范氏牙科老板就是范蒙。如果知道了,说不定她也会少少地后悔一下。不过现在她也混得不错,早就嫁给了一个身家千万的商人。 商嫣一年前为商人生了个大胖小子,但在怀孕时却发现丈夫在外面有了二奶,这大概也是所有商人妇最永恒的痛苦吧。为了挽回自己的丈夫,商嫣决定做出一些改变。她的容貌是不差的,产后的身材恢复也相当不错,唯一她觉得有遗憾的就是自己的牙齿比较稀疏,她认为就是这点小小的不足促使丈夫离开了自己,所以特意来市里最出名的范氏牙科做烤瓷牙。 她一走进范氏牙科就让护士为她找这里最好的医生。这里最好的医生就是范蒙与沈萧,既然范蒙打出了正在会客的牌子,商嫣自然就被安排给沈萧。 这仅仅是个二减一等于一的简单数学题而已。 走进沈萧的诊疗室后,商嫣先是故作夸张地赞美了一下屋里愈发茂盛的绿色观赏植物后,就说明了来意--她要做烤瓷牙,而且是所有的牙齿。 沈萧先介绍了一下各种材质的烤瓷牙,边缘瓷的、钛合金基底的、全瓷基底的、含贵重金属的,材质不同的烤瓷牙,价格就不尽相同。没等他介绍完,商嫣就傲然道:不管什么价格,我只要最贵最好的。 听了她的话,沈萧眼睛顿时一亮,说:商女士,既然如此,我建议您做烤瓷牙不如做植牙。 植牙是什么?商嫣惊诧地问。 沈萧眨了眨眼睛,说:植牙,就是将贵重金属,我们一般用白金,经过精密电脑设计,制成牙根型的圆柱体植入您的牙床骨内,再在这人工牙根上制作假牙,假牙也全是用纯白金制成,由于人工牙根深植于牙骨内,不需要藉自然牙齿的力量就可有承受正常的咀嚼力量,功能和美观上几乎和自然牙一样。甚至,比自然牙更好,当然,这种手术的价格…… 价格不是问题,只要效果好,我就做!商嫣不容置疑地说道。 效果当然好,不信你看……沈萧从抽屉里取出了一件模型,是整个口腔所有牙齿的模型,每颗牙齿都洁白无瑕,整整齐齐,几乎完美。 商嫣眼前一亮,大声惊呼:太好了!我就做这样的牙齿! 沈萧笑了笑,说:商女士,做这样的手术,我得先把您所有的牙齿都拔光,然后再做模具,最后手术。这手术的过程也比较长,即使是不间断地做,也得花上四十八个小时,您必须得先通知你的亲属。呵呵,免得他们以为您失踪了。 商嫣这时却有点踌躇了:要做这么久啊……能让我先考虑一下吗? 当然没问题,这是您的权利。沈萧递了一张名片给商嫣,您做好了决定,可以随时通知我。 范蒙先给沈萧试探着打了个电话,当得知商嫣已经走了后,他才开了诊疗室的门,长长地吁了一口气,这时的他已经饿得前胸贴到了后背。屋里的清漆味太浓,他在里面喷了好几次空气清新剂。 范蒙和同样饿的沈萧一起在诊所对面的贵州羊肉粉店吃黄焖米粉,聊到了商嫣的牙齿。当然,范蒙并没有说出商嫣就是自己三年前的女友。 当得知了沈萧推荐商嫣植牙后,范蒙对沈萧说:一般的病人听到了这种手术,心里都会产生或多或少的恐惧感,他们多半会在两天内做出做还是不做的决定,一旦过了两天,他们就会因为恐惧而放弃这次手术。 沈萧点了点头,回答:是的,我们就等上两天吧,不过我看商女士似乎很有决断力,我猜她应该会来做植牙的。 范蒙也有同样的想法,因为当年商嫣决定与他分手时,只考虑了三分钟,即使是一大帮人来劝说,她也没有听从。为了避免与商嫣的见面,范蒙决定休假几天。这段时间他一直牙疼,为了不影响诊所的形象,他也正好可以在家好好休息一下。 沈萧在范蒙请假后,就成了范氏牙科的头号人物。不过他对权利并没有什么兴趣,他对商嫣是否来植牙更感兴趣。他也相信,如果商嫣要来,一定会在两天内做出决定。 不过,结果让他很是郁闷。第一天,商嫣没来。第二天,商嫣还是没来。第三天,终于有人来了,来的却是商嫣的丈夫。 商嫣的丈夫叫杜南,城里著名的建材老板。他随后向警方报案,他的妻子商嫣在两天前打电话,说在范氏牙科做植牙手术,手术整整要做两天两夜,四十八小时。杜南考虑到范氏牙科是城市里最好的牙科诊所,所以就同意了。 这四十八小时里,杜南拨过妻子的手机,但一直是关机状态,他估计是妻子的手机没地方充电,所以也没在意。杜南白天要忙生意上的事,晚上还要到二奶家过夜,所以一直没时间到诊所来看望商嫣。对于这一点,他并不内疚,反正他与商嫣早就没什么感情了,前段时间甚至还商谈过离婚的事,只是因为财产分割的具体事宜还存在比较大的分歧,所以只好作罢。 但是两天后,商嫣并没有回家,这令他感到有些不安。于是来到了范氏诊所,没想到却听这里的人说,商嫣根本就没在这里做植牙手术。商嫣失踪了,所以杜南立刻报了案,他不能不急。因为公司虽然是自己的,但是三年前注册时用的是商嫣的名字。当时市里有规定,凡是市直机关停薪留职下海经商的人员,可以享受免税五年的优惠政策。如今商嫣失踪了,许多需要她出面才能搞定的事就有了麻烦。 警方立刻通知诊所老板范蒙到场。当范蒙一走进诊所,杜南就大声叫道:我知道你,你是商嫣的前任男友!商嫣给我看过你的照片!一定是你见到商嫣后起了坏心,劫持走了她! 他的话一说完,在场的警察都用怀疑地眼光看着范蒙,那是一种打量犯罪嫌疑人的眼光。特别是当他们知道从商嫣来到诊所的那天起,范蒙请了足足一周时间的假后,这种眼光里的怀疑变得更炽盛了。 当范蒙辩解说自己是因为牙疼才在家休息时,一个年轻的警察甚至不客气地驳道:牙医也会牙疼?别开玩笑了。 范蒙垂头丧气地被警察带走了。他之所以垂头丧气,是因为这已经是他这辈子第二次去警局了,上一次是因为三年前的受贿事件,而那次事件最终以他退回贿款并深刻检讨而告终。当然,他也花了不少银子上下打点疏通关系,才能得到下场这么轻的一个结局。 范蒙没想到,他这辈子进了两次警局,竟然都是拜商嫣所赐。 一个最有想象力的警察是这样设想范蒙的犯罪情景。 当范蒙看到商嫣从沈萧的诊疗室里走出来,他就戴好口罩留下了商嫣。如今的医用十八层口罩是如此的宽,足以遮住他的大半张脸,更足以让商嫣认不出他。 他借口为商嫣做检查,在商嫣的牙床上注射了高强度的麻醉剂,然后把商嫣藏在了诊疗室的冰柜里,那个冰柜可真大。下班的时候,通常是范蒙最后一个走的,于是他带走了已经被冻死的商嫣,并把尸体带回了家。 至于他怎么处理尸体,出于他曾经对商嫣的仇恨,估计再变态的方法也想得出。比如说把尸体与象征邪恶的黑猫一起砌进墙里,比如说把尸体埋到郊外的玉米田里等待秋后又香又嫩的新鲜玉米上市,又比如说把皮肤肌肉内脏切割成碎块吃掉,再把骨头磨成粉末拿去喂鸡。 虽然这个警察的想像力来自于爱伦坡、史蒂芬金与希区柯克小说的综合,但是警方也同样进行了详尽的调查。 范蒙的家里没有找到血液残留的痕迹,墙壁上没有溅过暗红色椭圆型血点,屋里没有重新粉刷过,更没有新砌的墙;附近没有可以用来磨碎骨头的粉碎机,也没听说哪里的玉米地有新翻过的迹象。虽然没有人证明范蒙这几天一直呆在家里,但他起码说得出这几天演过什么样的电视连续剧。 总而言之一句话--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这件事是范蒙干的。 范蒙从警局里独自走出来时,衬衣已经散发出酸涩的汗臭味,他回家洗了个澡后马上赶到了诊所。 诊所还是如平常般运作,范蒙打心里感谢沈萧的帮助。他认为自己有必要去沈萧的诊疗室表示一下感谢。 推开沈萧的房间,沈萧正捧着一具完整牙床模型仔细端详着,一看到范蒙,他就放下了模型,说:老范,你回来了就好,我还怕自己镇不住店呢。 范蒙呵呵一笑,说:小沈,我也是想通了,你是我最好的帮手。我准备下个月分给你三成的股份,让你成为我的合伙人……他一边说,眼光一边落到了桌上的那具牙齿模型上。 范蒙似乎突然想到了什么,然后恍然若失地站起来,两眼无神双足瘫软,跌跌撞撞步履蹒跚地走回了自己的诊疗室。关上了门,范蒙看到靠在墙边的骨架标本因为几天没照料,骨骼已经显得干涩枯黄。范蒙也只有站在这些骨架标本面前,才能体验到生活的快乐。他又拿起小刷子,一点一点将透明的清漆刷在了骨架上,黏稠的液体渐渐干凝,骨骼也变得平滑而富有光泽。 三年前,范蒙被伪装成病人的报社记者欺骗,然后又被商嫣抛弃,这些事令他不再相信任何人。他偏执地认为,只有没有生命的骨架才是最可靠的。他将这些骨架标本当作了自己最好的朋友,没人的时候就向它们倾吐心声。范蒙还四处收集骨架,有时甚至有人向他推销刚从坟墓里挖出来的骷髅。挖出来的骷髅自然会带着难闻的死亡的气息,这也是为什么范蒙会每天都为骨架刷上清漆的原因。 范蒙自己都不知道屋里到底有多少副骨架,反正密密麻麻堆在了墙边,也许十几具,也许二十几具,甚至更多。 范蒙刷着清漆的手突然停下了动作,他凝视着面前的一副骨架,面无表情。忽然,他像是想起了什么,抬起脚来,歇斯底里地向面前这骨架蹬去。这副骨架稀里哗啦顿时散了架,或大或小的骨骼在地上翻滚跳跃着,像是打翻了的围棋棋子。 范蒙无神地踱到了电话旁,拾起话筒,手指颤抖地拨出一个号码。 警察在最快的时间赶到了范氏牙科诊所,带走沈萧。 正如范蒙所说,沈萧桌上的那副牙齿模型是用商嫣的牙齿做成的。 当年范蒙之所以能与商嫣在一起,正是因为商嫣来请范蒙为她锢牙矫正。范蒙对商嫣的牙型熟悉得不能再熟悉,就算商嫣后来没有坚持戴矫正器,范蒙也一眼就认出了那副模型是用她的牙齿制成。 沈萧很快心理防线便被攻破,他对所做的一切供认不讳。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爱好,就如范蒙喜欢搜集骨架标本一般,沈萧的爱好也很奇怪,喜欢用真人的牙齿做成口腔模型,特别是美女的牙齿。当他看到面容姣好身材火辣的商嫣走进诊疗室,他就被深深吸引住了。当商嫣张开嘴露出一口不甚整齐的牙齿后,沈萧哑然失笑,如此漂亮的美女竟有这样的缺陷,这倒也是个绝妙无比的讽刺,这也正是他最喜欢的一种类型。他当时就下了决心,一定要把商嫣的牙齿做成模型留在自己的办公桌上。可惜他不知道范蒙对商嫣的牙齿也这么熟悉,竟在他抚手把玩的时候辨认了出来,可谓人算不如天算。 沈萧在给商嫣的牙床上注射了过量的进口麻醉剂,然后看着商嫣慢慢沉睡,他的脸上露出不易被人觉察的笑容。 当警方问沈萧是怎样处理商嫣的尸体时,沈萧冷笑着指了指诊疗室背后的花园。那时,花园里的樱花正开得繁花似锦。警察挖开了后花园樱花树下的泥土,找到了已经腐烂的皮肤、肌肉纤维、内脏。有了这样的营养,难怪樱花可以开得如此绚烂。 沈萧被带走后,警察又对后花园掘地三尺,找到了无数难以形容的肌肉组织,算不出到底有多少。但可以想象那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但是奇怪的是,警察竟在后花园里没找到一块死者的骨骼,哪怕是一截小指骨也没有找到。警察讯问沈萧时问到了这一点,沈萧要求范蒙到场他才会说出真相。 当范蒙赶到警局时,沈萧才冷笑着,一字一顿地说:我把所有的骨骼都用铁丝穿在一起,做成骨架,刷上一道清漆,然后扔进了老范的诊疗室里。听罢此言,范蒙与提审的警察一起在讯问室里呕吐了。 在清理了范蒙诊疗室里的骨架标本,警方查出了七具比较新鲜,死亡时间应该是一年内的骨架。根据沈萧的供认,警方终于了结了这一年来城市里的七起妇女失踪的无头公案。警方还根据dna辨认出,那具被范蒙踢倒散落一地的骨架,正是属于商嫣的。但奇怪的是,当法医试图将那具骨架重新拼在一起时,却发现少了一块左腿的胫骨,无论如何都没办法将骨架的重组完成。 更有意思的是,警方根据沈萧的指纹,竟查出他是邻省的在逃犯。两年前,他在邻省被控告猥亵尸体而畏罪潜逃。至于问及他为什么要敲掉死者的牙齿做成模型时,沈萧只是狞笑着说,他怕猥亵尸体时,被女人的牙齿把他的宝贝玩意弄伤。 这件事结束后,范蒙的牙齿还是经常无缘无故地疼痛,他去大医院找同行帮忙检查了很多次,但都说查不到原因。直到有一天,他回忆起自己的植牙手术是沈萧做的,于是多了个心眼,下了个狠心敲下一颗牙齿拿在显微镜下仔细检查。他一看到结果后,就半蹲在地上呕吐起来。那不是钛合金做成的假牙,而是一颗货真价实的人体自然牙。至于这牙齿是沈萧从哪里弄来的,不用说也能猜得到。 当天,范蒙就拿着榔头敲掉了自己满口整齐洁白的牙齿。 这个故事看上去到这里应该就完了,作为一个作家的我,也希望到此就结束了。大家都知道,我是一个写恐怖小说的自由撰稿人,收入少少,偶尔也会帮某家稿费千字千元的全国性杂志写点煽情的纪实稿。当那家杂志听说我认识范蒙时,就托我去采访这起轰动全国的大案,写出一篇图文并茂的大案纪实来。 第2节 但当我向范蒙提出采访要求的时候,他还没有从这次事件的惊悸里解脱出来,所以拒绝了我的采访。不过千字千元的诱惑的确令我心痒难搔,于是我偷偷跟在范蒙的身后,就如狗仔队一般。不过我发誓,我只是为了凑到那篇图文并茂的大案纪实里的图片。不过我除了随身携带了高像素的拍照手机外,还心怀叵测地拿了支录音笔。谁知道范蒙会不会突然答应我的采访要求呢? 那天,我跟踪范蒙走进了一个灯光昏暗的酒吧,看到他和一个满脸横肉的中年男人相谈甚欢,没有了半点平时的阴郁。我猜想范蒙此刻的心情正好,于是准备上前再次向他约请采访。可当我走近的时候,却听到那个中年人拍着范蒙的肩膀说:老范,这次多亏了你的神机妙算…… 我觉得这里面肯定有料可爆,于是偷偷将录音笔拨开后,放在了附近足以收听到他们谈话的地方。一个小时后,他们分别离开,我也取回了录音笔。 深夜,我独自一人呆在自己那阴冷潮湿的寓所里,在电脑前仔细聆听他们的对话,通过分析,我竟发现了另一件不为人知且匪夷所思的惊天阴谋。 与范蒙一起在酒吧里谈话的中年男人,是商嫣的现任丈夫,建材老板杜南。杜南想与商嫣离婚,但商嫣却并不同意。这激怒了杜南,他甚至下了杀心。但他毕竟胆子小,见血的事还是做不出。如果能找到个办法,让别人帮他杀死商嫣且不会有后顾之忧,那就完美了。于是他找到了自己的好友范蒙。 范蒙早就知道了沈萧的怪癖,甚至知道沈萧在牙医诊所里杀人、养花、猥亵尸体、做牙齿模型,但他一直隐忍不发。他知道,他的事业还得靠沈萧帮助,看在钱的分上,他就睁只眼闭只眼了。但是他最近发现诊所的账目出现了问题,大笔收入不知去向,他私下彻底查过后,才发现问题出在了沈萧的身上。他这才明白沈萧一直都在扮猪食老虎,是埋在自己身边最危险的炸弹。如果有办法让警察查出沈萧曾经在诊所里变态杀人的真相,而自己又不用出面的话,那无疑是最完美的。 当范蒙与杜南见面后,两个完美的计划重合在了一起。沈萧对面容姣好身材火辣但牙型欠缺的美女有着特殊的兴趣,而商嫣恰好是这样的美女。于是杜南常常在家里遗留一些关于牙齿整形方面的报纸广告,又有意无意在商嫣面前说范式牙科是城市里最好的牙医诊所。 果然,商嫣下了决心一个人来到了范蒙的诊所。当时范蒙躲到了自己的诊疗室里,就是为了给沈萧提供机会。当商嫣走进了沈萧的诊疗室,范蒙就知道他与杜南的完美计划已经成功了一半。而后来的事实证明,剩下的一半也实现了。 我捏着录音笔,听着这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身体不禁战栗了起来。虽然我是个写恐怖小说的专业作家,但却没亲身体验到如此令人恐惧的真实事件。 沈萧案的专案组组长恰好是我的一个朋友,他结束了这起案件后,得到了一个奖赏,去负责某个女子歌唱比赛全国决赛的安保任务。我一直很喜欢这节目,特别欣赏比赛里一个来自西南有着天籁之声擅唱英文歌的某张姓歌手,我曾经三番五次地找那组长索要比赛门票,但都被他无情地拒绝了。 不过现在我想。我的这支录音笔一定会为我要来一张歌唱比赛的门票吧。于是我在凌晨三点的时候,兴奋地拨通了组长的电话。 一周后,我在电视台演播厅里欣赏着张姓歌手的精彩演唱,她一唱完,全场就响起震耳欲聋的掌声。女主持人娇滴滴地请求大家保持安静好让评委点评,大厅刚一安静,我的手机就不合时宜地叫了起来。在电视导播的不满眼神下,我不好意思地走到厅外接这个电话。 是组长给我打来的。当他拿到了我的录音笔后,本已解散的专案组又重新集合。他告诉我,最终范蒙与杜南还是被无罪释放了。 范蒙是这么解释的,当他知道了沈萧案的全过程后,突然萌发了写一篇恐怖小说的念头,他看过很多不错的恐怖小说,他相信自己的恐怖小说处女作会比很多成名作家的更优秀。 他在酒吧里与杜南的对话,正是他在虚拟案件的重演,关于最后他与杜南的阴谋,完全是他的虚构,他要为真实的案件加上一个虚构的不一般的希区柯克式的结局。 范蒙甚至在家里的电脑里,已经写好了恐怖小说的第一稿,标题就叫《恐怖牙医馆》。警方调查后,发现没有更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范蒙与杜南有犯罪的嫌疑。 而事实上,就算录音笔里的对话是真实的,警方也无法对范蒙与杜南定罪,因为他们的一切举动都没有越过法律的准则。 我黯然地挂断电话,手机却又响了。看号码,竟是范蒙。 他很嚣张地说:老庄,有空来看看我的恐怖小说处女作,帮我提点意见。 我没好气地说:你都不答应我的采访要求。 范蒙哈哈一笑,竟当即同意了我的要求。看在千字千元纪实稿的分上,我也答应了帮他看稿的要求。 在挂断电话前,范蒙突然问我:你知道警察在我的诊疗室里重组那副散落的骨架时,为什么会少一块胫骨吗? 我说了声不知道。 范蒙阴恻恻地说:我一直有个梦想,希望用206个人的不同骨骸拼成一个完美的骨架模型。商嫣的小腿胫骨实在是太漂亮了,现在我的完美模型已经完成了七根骨头了…… 我大声惊呼,目瞪口呆。这时,范蒙又狞笑着说了一句话: 我刚才说的,是我那部《恐怖牙医馆》的一个希区柯克式的结局。本文内容,全为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chapter 2 半夏的故事 所有离奇的事件,最终都可以找到合理的解释。没有什么是科学解释不了的。 作为一个不算成功的悬疑小说作家,我常常陷入无文章可写的可悲境地。一打开文档,就会出现头昏脑涨的状态,实在是令人感到无比沮丧。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往往会寻求一下灵感,比如说,进行一次乡间的旅行。 所以,我在一个炎热的夏日,来到了位于远郊的一座避暑农庄。在那里,我遇到了一个叫半夏的十九岁少女。 避暑农庄坐落在一望无垠的麦田之中。那幢有着尖顶的黑色哥特式三层建筑物,就修建在绿油油的麦田正中,农庄外却不伦不类地修建了一个中式牌坊,看上去很是煞风景。 第一次见到半夏的时候,她就坐在农庄大门牌坊的阴影里,衣着污秽,两眼无神直勾勾地望着我,手指紧紧抠进了湿润的泥土中。突然间,她的右手从泥土里拔了出来,在她的手指里,竟捉着一只肥硕的蚯蚓。她飞快地将蚯蚓塞进了两片薄薄的嘴唇中,使劲咀嚼起来。从她的牙缝中,流淌出了难以名状的白色浆汁,我顿时感觉胃里一阵阵翻涌,无比的恶心。 专程接待我的农庄服务员小林对我说:罗先生,这个姑娘那里有点不正常。他指了指自己的太阳穴。 我不置可否地哦的一声,提着皮箱穿过了牌坊。当我走过半夏身边的时候,她双目微闭,正陶醉在咀嚼蚯蚓美味的享受之中,这不禁让我再次感到毛骨悚然,不寒而栗。 在前台安排住宿的时候,小林一边摇晃着指尖的钥匙串,一边对前台接待员说:刚才,我看到半夏又在牌坊那里吃蚯蚓了。 接待员是个漂亮的女孩,她漠不关心地随口答道:她一定以为自己吃的是手指吧? 哈哈,吃什么,补什么。小林一说完,就与接待员一起嗤嗤地低声笑了起来。 手指?我诧异地问道。作为一个悬疑小说作家,我对任何奇怪的事物都充满了好奇。没想到小林与漂亮的接待员却同时陷入了沉默,前台附近的空气仿佛凝滞了,只听到头顶上的吊扇吱嘎作响,缓慢绵长地转动着。 这座农庄是我第一次入住,客房的条件还算不错,冷气很足。我刚放下行李,就接到了秀娟打来的电话。秀娟就是那个漂亮的前台接待员。她通知我,午饭的时间到了。 餐厅里的人并不多,只有三三两两的住客,看来这座避暑农庄的生意并不好。很奇怪,农庄的餐厅竟然在黑色大楼的二楼。与其说这是一座餐厅,倒不如说像是一个久经年月的仓库。在这里,我第二次看到了半夏。 半夏坐在餐厅最阴暗的角落里,呆呆地望着面前的盘子。盘子里,是一堆红艳艳的胡萝卜,就像一根根染满了鲜血的手指。很快,半夏就注意到我正在窥视她。她埋下了头,脑袋都几乎跌进了那盘胡萝卜里。然后,她伸出了右手,抓起胡萝卜,塞进嘴里,大口大口咬了起来,发嘎嘣嘎嘣的清脆声响。 我不禁暗暗思忖,半夏一定是个害怕陌生人的女孩。 就在这个时候,我忽然听到餐厅的某个角落里,突然发出了一声琴音:当……我循声望去,看到一个胖子站在黑暗的角落中,在他面前,有一台笨重的蒙满了灰尘的破旧钢琴。那声琴音,正是胖子饶有兴趣弹出的音符。 琴音划过寂静的空气,就像一把铁制的汤匙划过搪瓷碗,令我感到一阵阵心惊肉跳。正当我皱起眉头的时候,我听到了一声女孩的尖叫,是半夏在尖叫。 半夏像是受了惊的兔子一样,从餐桌后跳了起来,赤红着一双眼睛,像那台钢琴冲了过去。她挥舞拳头砸向那个胖子,还不住用脚踢。她的嘴里,发出含混不清的声音,虽然我听不懂她说的是什么,但我却看得出,她非常愤怒。 直到小林和秀娟如幽灵一般出现在他们身边,拉开了半夏,那个胖子都没搞清楚这里出现的是什么状况。 小林和秀娟拖着半夏从我身边走过的时候,出于关切,我凑了上去,向小林问道:这姑娘怎么了? 小林还没有来得及回答我的问题,半夏突然伸出了她的左手,飞快地向我的脸抓了过来。我根本没有时间做出反应,她的左手已经触碰到了我的面庞。我不禁暗叫了一声不好,她的手可以从泥土里捉出肥硕的蚯蚓,自然也能将我的脸抓出一道道血痕。我只好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奇怪的是,疼痛并没有像预料中那样如期而至。我只感到一个柔软的,肉茬般的东西生硬拂过了我的面颊,很粗粝的感觉,却没有任何疼痛。 我睁开眼,看到了一个光秃秃的手掌,那就是半夏的左手!她的左手,五根手指都不翼而飞了,就像一个小型的乒乓球拍一样! 半夏很快就被拖走了。胖子还在不住埋怨,小林已经回到了餐厅,缩在吧台后一声不响地望着面前一张张桌子。吊扇吱吱嘎嘎地叫着,餐厅里的气氛很是沉闷。 我走到了小林身前,问:半夏的左手是怎么回事?她为什么要袭击那个胖子? 小林长长吐出一口气,抬眼问我:罗先生,您有烟吗? 我递了一根特醇三五给他,他掐去了过滤嘴,点上后狠狠吸了一口,语气缓慢地对我说:半夏,其实以前是个很聪明的女孩。如果不是五年前的那件事,或许她现在已经是个很不错的钢琴手了。 五年前发生了什么事?我大声问道。 五年前,这个地方还没有建成避暑农庄,但这幢哥特式的三层建筑物却一直挺立在此,没有人知道它究竟是什么时候建造的。因为这幢楼的外墙是黑色的,所以附近的村民们都称之为黑楼。 黑楼的主人是位老太太,姓顾。十年前,顾老太太从省城的音乐学院退休后,就买下了这幢麦田里的旧楼颐养天年。每天下午,她都坐在躺椅上看书。看书之余,她会在一扇落地窗前弹奏钢琴。琴声悠扬婉转,仿佛在讲述她一生的故事。 每当顾老太太弹钢琴的时候,附近的小孩就会像被催了眠,入了魔障一般游走到黑楼外,如痴如醉地呆呆聆听那美妙悠扬的琴声。村民们都说,顾老太太的琴声被她倾注了魔力,要是小孩听太久的话,他们的魂魄就会被漂浮在琴声中的恶魔摄走,变成一具具行尸走肉。 这无稽的流言像是长了脚一样,很快就传遍了附近的所有村庄。愤怒的村民曾经想冲进黑楼,用武力驱赶走顾老太太。但是黑楼的铁门非常坚固,村民根本无法攻入,于是他们只好将自己的孩子关在家中,不准他们在下午顾老太太弹钢琴的时候外出。 为了辟邪,村民们还在风水阴阳先生的指点下,在黑楼外竖起了一座中式的牌坊,据说这样就可以形成一道结界,将恶魔囚困在黑楼之中,无法潜到村庄中摄走小孩的魂魄。 对于那些谣言,顾老太太只是置之一笑,从来没有在意过。她每天还是一如既往地在落地窗前弹奏钢琴,当琴音响起的时候,她就会陶醉在自己用音符建立起来的虚幻世界中。可是,连续几天,只要她弹累了,抬起头来,视线穿越落地窗的玻璃,落到窗外的麦田时,就会诧异地看到一个八九岁的小女孩站在麦田边,微闭着双眼,随着琴音摇头晃脑。 顾老太太还发现,只要琴音响起的时候,小女孩就会平举起手臂,她的手指随着音符的改变而抖动着,仿佛正弹奏着一台看不见的钢琴一般。每天,小女孩都会来到黑楼旁,跟随顾老太太的琴音而沉醉。有一天,正当顾老太太弹琴的时候,忽然窗外闪过一道无声的闪电,接着倾盆的暴雨毫无征兆地落了下来。顾老太太向窗外望去,看到小女孩依然站在麦田边,对暴雨竟然恍然不觉。 老太太觉得心中有些隐隐的疼痛,她的手指停止了弹奏。琴音戛然而止,而那小女孩也仿佛从梦境中醒来,对这突如而来的暴雨竟显得茫然不知所措,呆立在雨幕中,愣愣地望着落地窗后的顾老太太。 叹了一口气后,顾老太太下楼打开了铁门。 这个小女孩就是半夏。她是个孤女,父母据说是被几个强盗撞开了木门后,强盗当着她的面杀死了他们,然后将家中的财物洗劫一空。半夏一直靠村民们接济才活到现在这么大,所以当她来到黑楼的时候,也没有人来阻止她。 走进黑楼后,一个新奇的世界蓦地出现在半夏面前,如同黑夜里的一道光亮。在黑楼的二楼,她一看到落地窗前的钢琴,就兴奋地扑了过去,两只修长的手指不停在琴键上弹拨。钢琴发出了低沉的吼叫,半夏却嗤嗤地笑了起来。 顾老太太捉住了半夏的左手,在眼前仔细端详那修长的手指。良久,她问:小姑娘,你想学习弹钢琴吗?半夏使劲地点头,两只眼睛瞪得大大的。 从此之后,半夏搬进了黑楼里,跟随顾老太太学习弹钢琴。 顾老太太的积蓄颇丰,所以她们不用为了生活而担忧。半夏对于钢琴演奏有着非一般的天赋,再加上名师指导,很快她就可以熟练地弹奏钢琴曲了。 半夏的琴艺开始突飞猛进,五年后,她已经可以接近完美地演奏大部分世界名曲。顾老太太也在五年前的那个夏天,在电话里给过去的同事们说,她发现了一个钢琴奇才。她准备在天气转凉之后,就带着半夏去省城的音乐学院,把这颗好苗子介绍给钢琴界的名宿们。 可是,谁也想不到,在那个夏天,却发生了一起意外。 那个夏天很反常,天气不是很热,还一直在下大雨。大雨持续了一个多礼拜,在那个礼拜里,半夏与顾老太太一直呆在黑楼里,反复练习着一首名为《恶魔的颤音》的曲子。这手曲子难度甚大,半夏手指上的茧子都被磨破了,也没掌握好弹奏的技巧。 雨终于停了。 半夏与顾老太太决定休息一下,去邻近的镇上采购生活用品。她们刚走出黑楼,就惊诧地看到,那座伫立在黑楼外的中式牌坊竟然在持续的暴雨中坍塌了。牌坊断成了破碎的几截,散落在麦田里,一个穿着绿色制服的邮递员正好从黑楼前路过,这个邮递员自幼在附近的村落里长大,他一看到坍塌的牌坊与站在黑楼前的顾老太太与半夏,就惊恐地发出一声尖叫,然后跨上自行车,飞快地向附近的村庄骑去。 很快,附近的村落都听说了黑楼外那座牌坊的坍塌。村民们都在传说,牌坊坍塌了,囚困恶灵的结界也就被破坏了,黑楼里的恶魔会冲出禁锢,游荡到村庄中摄走小孩的魂魄。谣言越传越烈,许多家里有小孩的村民自发来到了黑楼外。他们想要打开黑楼的铁门,赶走邪恶的顾老太太与半夏。 黑楼的铁门紧锁着,村民们冲击了几次,都无法撞开。一个眼尖的村民,发现黑楼二楼的一扇落地窗户大大开着,于是叫嚷着,要其他村民搭成人梯,从窗户冲进黑楼中去。正当他们搭出人梯的时候,落地窗里忽然冒出了一股浓烟,还有女孩的一声尖叫。但那声尖叫很快就戛然而止了,然后村民们看到窗户里蹿出了呼呼的火苗。 尽管村民们都希望赶走顾老太太与半夏,但他们的本性始终是淳朴的。看到黑楼失火后,他们奋不顾身地攀爬到二楼,从窗户冲了进去,奋力灭火。还好,火并不是很大,他们很快就灭了火。在一间屋子里,他们找到了半夏与顾老太太。 第一个走进那间屋的村民,一看到屋里的情形,立刻晕倒在了地上。第二个走进那间屋的村民,一看到屋里的情形,就立刻退了出来,大口大口呕吐了起来。 那间屋里就是半夏跟着顾老太太学习钢琴的房间。顾老太太躺在了一片血泊之中,早已停止了呼吸。她的头颅破碎,头皮裂开,露出白生生的头骨,鲜血将她花白的头发都染成了嫣红的颜色。而最可怕的就是,顾老太太的耳朵竟然不翼而飞,太阳穴下只剩下了两个血洞。 半夏坐在地上,目光呆滞,脸色煞白。她的嘴里,似乎含着什么东西正在咀嚼,而她的左手,则满是鲜血。当半夏看到屋里冲进了村民后,她缓缓地抬起了左手。她的左手,手指都不见了,仿佛被人连根切掉。 发生了什么事?村民叫了起来。 半夏嗤嗤地笑了起来,在她笑的时候,不可避免地张开了嘴,两根手指从她的嘴唇里掉了出来,跌落在了地上,已经被她咀嚼得不成模样了。 天哪!真的是被囚禁的恶魔出笼了!村民绝望地哀叹。 半夏的眼睛里泛着赤红,她听到村民的哀叹后,突然站了起来,犹如一头脱困的猛兽一般,冲向了那个村民,一手捉住了村民的手掌,张开嘴就咬了过去。村民猛地缩手,幸好半夏失血过多,刚一冲过去,就嘤咛一声,晕倒在了地上。 半夏被送到了镇上的医院,因为手指被损毁得太过于严重,再加上没有人为她付医药费,医院没有办法为她做断指再植手术。她被送回黑楼的时候,村民们已经在黑楼外又竖立起了一个中式牌坊。 回到了黑楼,半夏整天躲在楼里,很少出门。即使偶尔出一趟门,看到她的村民都发现她与以前不一样了。她神情呆滞,两眼无神,穿的衣裳也是很久没清洗了,浑身散发着臭气。村民们都在传言,说半夏疯了。 的确,半夏真的是疯了。她整天只吃酷似手指的胡萝卜,要不就吃地里那些肥硕的蚯蚓。 就这样过了三年,顾老太太的儿子从国外回来,将黑楼卖给了一个商人,商人将这里改造成了避暑农庄。 顾老太太的儿子出售黑楼时,要价非常低,而他只有一个要求,如果谁要买黑楼,就要负责照顾半夏下半辈子的生活。据说这是顾老太太在十年前就定下的遗嘱。 小林讲这个故事的时候,足足抽完了三根特醇三五。这个故事也吸引了在避暑农庄餐厅里用餐的所有住客。小林指着角落里的那台钢琴,说:那台钢琴后,就是用窗帘挡着的落地窗户。当时,顾老太太就是死在那台钢琴旁的。听了这话,我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尽管此时是酷暑,我却感觉到浑身冰冷,仿佛跌入冰窖之中。 听完故事后,那个刚才还不停埋怨的胖子,此刻也显得很是忧伤。他摸出了钱包,抽出一叠百元大钞,递给了小林,说:用这些钱买点好吃的东西给半夏吧,别让她再吃胡萝卜和蚯蚓了。 我则生出了要写一篇悬疑小说的冲动,我想把半夏的故事写出来。不过,我却有点不明白,为什么在五年前的夏日里,顾老太太会突然死亡,还失去了自己的耳朵。而半夏则失去了自己的手指,还将手指塞进了嘴里,大口咀嚼。 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每一件事都是有根源的。 第3节 除非,半夏是个疯子。 可是,从现在的状况来看,半夏和一个疯子又有什么区别呢? 我不禁有些黯然,又点上了一根烟。 小林拿着抹布清洁着吧台,我忽然问了一个问题:小林,半夏的故事,你是听谁说的?你能保证这个故事的真实性吗?说实话,我问这个话,是有一点私心的。如果小林讲的故事没有证据支持,我只能写出一篇悬疑小说,换取微薄的稿费。如果小林能为我提供第一手的资料,那么我就能写出一篇社会写真纪实,发表在畅销杂志上,得到千字千元的巨额稿费。 听了我的问话后,小林对我说:这个故事当然是真的!我就是在附近的村落里长大的,和半夏同龄。小时候我就认识半夏,自从她住进黑楼,我才渐渐与她失去了联系。这个故事我是听我父亲告诉我的,他就是那个发现牌坊坍塌的邮递员。当时,他也跟随村民来到了黑楼,想要赶走顾老太太与半夏。别忘了,那时我还是一个小孩,我父亲也担心恶魔会摄走我的魂魄。就是我父亲发现了二楼的落地窗户冒出了黑烟,也是他第一个爬上二楼救火的。 太好了,小林,你能介绍我认识你父亲吗?我想采访一下他。我塞给了他一张名片,还顺便塞了几张百元大钞。 小林面露喜色地回答:没问题,罗先生。不过,我父亲今天去镇上看病了,我安排你们明天见面吧。 见我很是开心,小林又对我说:对了,罗先生,您还可以采访另外一个知情人,秀娟的父亲。秀娟的父亲当时是镇上医院的医生,半夏被送进医院后,就是秀娟的父亲负责医治,他可以向你提供很多有用的线索。 真是一个有用的线索,我环顾了一下四周,看到秀娟正坐在钢琴旁,拉开了挡住落地窗户的窗帘,翻着一本小说。 我慢悠悠地走了过去,发现她正在看一本悬疑小说,是一个叫庄秦的作家写的《夜长梦多》。这本书我也看过,知道这是一个关于恶魔与阴谋的悬疑故事,于是我问她:秀娟,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恶魔吗? 秀娟摇了摇头,说:不,我从来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怪力乱神的说法。她合上了那本《夜长梦多》,指着封面上一个背上全是文身的男人,说,就像这本书里所说的那样,所有离奇的事件,最终都可以找到合理的解释。没有什么是科学解释不了的。 那你怎么解释顾老太太之死与半夏的发疯呢?半夏的手指是被谁切下来的?顾老太太的耳朵又是被谁切下来的?如果不是恶魔,又是谁呢?我的问题犹如一串连珠炮。 秀娟瞟了我一眼后,说:我不知道是谁干的,但是我知道那一定不是恶魔作祟! 你为什么这么肯定? 她答道:好吧,我来给你讲个故事吧。她看了看周围的几个住客后,对我说:我们找个地方,我单独给你说吧。 五年前,秀娟十四岁,她也与半夏和小林同龄。 那个夏日,持续一周的暴雨终于停止了,秀娟来到了镇上的医院,缠着父亲下班后带她去城里玩。听说城里的音像店新进了一批港台明星的磁带,秀娟特别迷恋那几个叫f4的电视明星。 秀娟很害怕去父亲的诊室,因为里面到处都摆着泡有褐色药水的瓶子。瓶子里,全是各种人体器官。干涸的心脏、凸起的眼珠、皱巴巴的皮肤……看一眼就会让人做噩梦。所以秀娟就在诊室外的长椅等着,不一会儿她竟然躺在长椅上睡着了。 大概是在下午临近下班的时候,秀娟被一阵嘈杂声惊醒了。本来她以为是父亲下班了,她正欣喜若狂地准备叫父亲跟她一起去城里买磁带。但她很快就发现是自己弄错了,因为她看到几个村民抱着一个昏迷的小女孩,冲进了父亲的诊室。 秀娟知道,这一下父亲肯定有得忙了,看来今天没办法准点下班,更没时间陪她去城里买磁带了。她很失望,准备离开医院,却在这个时候,她听到诊室里传出一声女孩的呻吟。这呻吟,她非常熟悉,是半夏的声音。秀娟曾经是五年前和半夏在一间小学里同过桌,自从五年前半夏住进了黑楼后,她们才渐渐疏远。 秀娟好奇地走到诊室外,透过门缝像屋里望去。当她看到屋里的情形后,顿时噔噔噔退后了几步,用力拍着自己的胸脯,她向上天祈祷,希望自己永远也不要再看到那惨烈的一幕。 刚才,她看到父亲捉住半夏的双手,并排放在一起仔细观察对比。半夏的右手,手指修长,晶莹剔透,仿佛两根即将成熟的小葱。而她的左手,五根手指都不见了,只剩血肉模糊的手掌,散发着血腥的气味。诊室的门关着,但门外很快就聚集了一群嗜血的苍蝇,妄图从门缝里钻进去。几个护士慌张地跑了过来,朝着诊室大门喷洒着杀虫剂。苍蝇扑簌簌地落到了地上,密密麻麻一片。 秀娟在诊室外干呕着,一个护士帮她轻拍着后背。这时,秀娟听到诊室里传来了父亲那高亢的嗓音:这手指我没法接!你们看,手掌上的切口很平滑,应该是被刀切断的,甚至有可能是被手术刀切断的。而这些手指,早就被啃噬得支离破碎,血管神经都被损毁了,根本无法与手掌上的血管神经连在一起! 很快,半夏的手掌被包扎好,送进了住院部。而秀娟的父亲也按时下班,然后陪秀娟去了城里,买到了f4最新主演的一套电视偶像剧vcd。 拿到了f4的vcd,秀娟立刻忘记了刚才在医院里看到半夏的悲惨一幕。她牵着父亲的手,蹦蹦跳跳回到了位于镇上的家里。她连饭都没吃,就准备打开vcd机,观赏仔仔与暴龙的演出。就在这时,他家房门响起了砰砰砰的敲门声。 打开门,门外站着的是这个小镇的镇长。 尽管这只是个偏远的小镇,但镇长在这里却拥有至高无上的威严。他走进门,对秀娟的父亲使了个眼色。秀娟的父亲立刻对秀娟说:乖女,你先出去玩一会儿,爸爸和镇长有正事要谈。 秀娟出了门,却并没有走远,她总觉得今天父亲与镇长的神情有些古怪,于是她躲在了门外,偷听着父亲与镇长的对话。 镇长的声音非常严肃:这件事就这样决定了,关于半夏的手指是被利刃切下来的事,绝对不可以外传,否则会在我们这个宁静的小镇里,引起无法预计后果的谣言。 父亲诺诺地说:嗯,如果我们隐瞒了这个事实,那么怎么解释这件事呢?难道说是黑楼里的恶魔作祟吗?难道这样就不会引起令人恐慌的谣言吗? 镇长冷笑了一声,说:黑楼恶魔的谣言算什么?只要找几个阴阳先生带路作法,在黑楼外再立上一个牌坊,村民们的恐慌就会立刻平复的。 嗯,有道理……可是…… 还没等父亲说出后面的话,镇长就说道:你别担心其他事了,我知道怎么安排的。这件事,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说完,镇长就转过身来开门,准备离开。秀娟连忙溜出了院子,装作在街边跳皮筋。 果然,父亲没有将半夏的手指是被利刃切下来的事告诉其他人。一个月后,原来镇上的医院院长退休了,而父亲则成为了镇医院的新任院长。 秀娟起初还不明白半夏手指被切断意味着什么,但她知道这件事一定事关重大,所以她也守口如瓶,不敢给任何人讲。 后来,她进了高中,迷上了看推理小说与悬疑小说。书看得多了,自然想法也变得多了起来,她开始思索,半夏的手指为什么会是被利刃切断的。有一天,她陷入沉思的时候,竟然睡着了。在睡梦中,她仿佛看到了一幕血淋淋的画面。 村民们手提着长矛,浩浩荡荡向黑楼走了过去,他们一边走,一边大声说:我们一定要把那一老一少两个巫婆赶出去。要是他们不走,我们就砍掉她们的手指,不让她们再弹奏恶魔的钢琴曲!这几句话引来了一片喝彩声。 黑楼前,人群停止了脚步。他们抱来了圆木,使劲撞击黑楼的铁门,但铁门却纹丝不动。 一个汉子突然指着黑楼二楼的一扇窗户,高声说道:你们看,那扇窗户没有关! 几个汉子搭成了人梯,村民们沿着人梯攀爬进了黑楼,然后提着长矛利刃四处搜寻顾老太太与半夏。终于,他们在那间有着落地窗户与钢琴的房间里,找到了她们。 你们离不离开我们的村庄?一个村民大声质问。 这是我的家,我为什么要离开?顾老太太高声回敬。 村民们愤怒了,提着匕首冲了上来,向顾老太太的脑袋砍了过去。匕首割去了老太太的两只耳朵,村民继续问:你滚不滚?老太太固执而又高傲地摇着头。 村民更愤怒了。一个村民举着一根铁棒挤了进来,用力敲向老太太的头颅。手起棍落,刹那间,鲜血直迸,顾老太太软绵绵地跌坐在地上,身体抽搐了几下,停止了呼吸。 坐在血泊中的半夏被吓坏了,她张大了嘴,木然地看着眼前这一切,竟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村民看了看她,说:这小孩,还是不要杀了,只要让她没法再弹琴就行了。另一个村民走了上来,拔出了匕首,按住半夏的左手。匕首落下,一根一根割掉了半夏的手指。半夏痛苦地嚎叫,在地上滚来滚去。当她停止挣扎的时候,两只眼睛已经再也没有闪烁光芒,她惊恐地望着周围的人,然后,她哭了。 在所有人的面前,半夏疯了。她拾起地上的手指,塞进了嘴里,用力地咀嚼、咀嚼、咀嚼…… 几个村民面面相觑,良久,一个人才喃喃地说:太惨了,还是送她去医院吧…… 秀娟望着我的脸,对我说:是的,这全都是我在梦里看到的,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一切曾经发生过。但是,这样的推断却很符合逻辑的演绎,如果你要写篇悬疑小说的话,这些素材已经足够你写了。 不过,我并不仅仅是想写出一篇悬疑小说,我更想知道这件事的真相。我对秀娟说:这五年来,你不是一直将这个秘密藏在心里的吗?为什么你今天愿意说出来呢? 秀娟叹了一口气,幽幽地说:今天早晨,我接到了父亲打来的电话。他告诉我,昨天他去做了核磁共振,今天刚拿到结果,他得了肺癌,已经是晚期了。省城的医生说,他最多还有三个月的时间。既然如此,父亲已经没有什么好顾忌的了,我想,他会说出一切真相的。 你能让我见见你的父亲吗?我的声音有些黯然。 一会儿下了班,我就会回家去看望父亲。到时候,你和我一起回去吧。她答道。她的脸颊上滑下了两串晶莹的泪水。 下午五点的时候,我与秀娟一起走出了避暑农庄外的牌坊,搭上了一辆路过的牛车。大概半个小时后,我们来到了镇上。这真是个小镇,两条狭窄的石板路呈十字贯穿了整个镇子,镇医院就在十字交叉的路口边。 走进了院长办公室,我看到了秀娟的父亲。他已经五十多岁了,很瘦,头发花白,穿着白大褂。他坐在沙发上,抽着香烟。在他身边,还坐着一位老人,身材高大,身体健壮,目光炯炯有神。 我看到在办公室一隅的书柜里,摆放着许多盛满了福尔马林液体的透明玻璃瓶,里面漂浮着各种人体的器官。 秀娟扯了扯我的衣角,对我说:那位老人就是镇长! 作为一个作家,我擅长迅速结识任何陌生人。很快,我就和他们气氛友好地寒暄了起来。当医院院长,也就是秀娟的父亲,知道了我的来意后,眉头紧蹙地望了一眼镇长。镇长幽幽叹了一口气后,对他说:你还是告诉罗作家吧。这件事埋在我们的心里已经太久了,秘密不可能永远藏在心中的。我总觉得正是因为你一直守口如瓶,没有渠道发泄心中淤积的苦闷,你才得了那该死的病症。如果再不说出来,我怕我也会得和你一样的病…… 院长脸上一片死灰,忧伤地点了点头。他抚着胸口,对我说:其实,我也有过与秀娟同样的猜测,不过,我很快就确定了,半夏的故事并不是我们想像中的那样。 那是怎么样的呢?我挺直了腰,向他问道。 院长与镇长沉默了,他们仿佛陷入了遥远的回忆之中。尽管那件事距离现在只有五年的时间,但他们却似乎并不想把这件事的真相呈现在我们的面前。 院长点上了一根烟,但很快就剧烈地咳起了嗽。秀娟上前一步,从她父亲的嘴里抢走了那根香烟,埋怨地说:您就别抽烟了,你的肺已经那个样子了…… 尴尬地笑了笑,院长对我们说:说起来,我正是在那件事发生之后,才开始使劲抽烟的。要是不用香烟来麻醉自己的大脑,我怕我早已经崩溃了。 当时秀娟的父亲还不是院长,只是一个外科医生而已。自从那天晚上镇长来找过他之后,他就陷入了焦躁不安的情绪之中。他在那个晚上,做了一个恐怖的噩梦。那个梦,与秀娟在上高中后做个梦一模一样。醒来后,他平生第一次拆开了一包香烟,用力地吮吸起来,活像一个瘾君子老烟枪。 当重复的梦境一次又一次出现的时候,医生开始相信,他梦见的就是事实的真相。可是,他却始终没有证据去证明自己的猜想。他知道,镇长是为了保护镇里的居民,才不让他把半夏手指是被利刃切下来的真相公布出去。 终于,他下定了决心,决定去见一见当天在现场的那些村民们。 他第一个找到的,就是小林的父亲,那个穿着绿色制服的邮递员。他们在镇口的一棵榕树下进行了对话。 医生旁敲侧击拐弯抹角地问,那天邮递员翻进黑楼后,究竟看到了什么?他们是不是做了什么不可告人的事? 邮递员立刻就明白了医生的猜测,他大声地叫了起来:我发誓,我所说的一切都是真实的,绝无半句谎言。我真的是看到黑楼里燃起了火焰,才和其他人一起从二楼翻进了黑楼里。当我们走进琴房的时候,就看到顾老太太已经死了,而半夏真的正在啃噬手指。 那为什么半夏的手指是被利刃切断的呢?如果是她自己啃下来的,她的手掌上,应该留下参差不齐的痕迹啊!医生步步紧逼。 邮递员抱着头,大叫:我怎么会知道呢?说不定是半夏自己用刀把手指切下来,然后再塞进嘴里咀嚼的。她是个疯子,她做出的事,我们又怎么能够理解呢? 医生说:在这之前,你路过黑楼看到牌坊坍塌时,也看到半夏站在黑楼外,当时还是好好的。为什么这么快的时间里她就疯了呢?其中必然有诱因的。 邮递员痛苦地回答: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你就不要再逼我了!我说的全是实话!我向上天发誓,要是我说了一句假话,天打雷劈全家死光光! 咳咳……从他们的背后传来了一声沉重的咳嗽声。医生回过头去,看到了高大魁梧的镇长正站在榕树后。邮递员像是得到了赦免一般,飞快地逃离了镇口。 医生,我们来聊一聊吧。镇长缓缓说道。 医生一屁股坐在了榕树的须根上,点上一根烟,气呼呼地一句话都不说。 镇长望着医生的眼睛,说道:医生,我向你保证,事实并不像是你想像中的那样。 那真相是怎么样的? 真相就是,半夏杀死了顾老太太,然后又用匕首割去了自己的手指,塞进了嘴里咀嚼。镇长斩钉截铁地补充了一句,这就是事实的真相!半夏疯了! 半夏为什么会疯?在发生这事的几个小时前,她还是好好的! 唉……镇长叹了一口气,问,医生,你真的想知道半夏为什么会疯吗?医生使劲地点头。 你知道半夏的亲生父母是怎么死的吗?镇长问。 医生知道,半夏的父母是在一次入室抢劫中被强盗杀害的。那几个强盗后来被捉住后,曾经坦然承认,他们是当着半夏的面,杀死了她的父母。为了拷问银行密码,他们用匕首将半夏父母的手指全都削了下来,还割掉了耳朵。然后塞进嘴里吞下了肚子里。 那个时候,医生还没有来到这个小镇。一切都是从其他村民那里听来的。 镇长告诉医生,当时发生那事的时候,半夏就因为受了严重的刺激,开始畏惧一切陌生人。她不和任何人说话,只用随身听听一盒钢琴曲的磁带,陷入了自闭的状态中。看着半夏日渐消瘦,镇长和镇里的几个好心人动了恻隐之心,出资将她送进了省城的精神病院,经过了一年多的治疗,半夏终于治愈出院,回到了黑楼附近村落的家里。 半夏靠着乡亲的接济,活到了九岁。那一年,顾老太太搬进了黑楼里。因顾老太太琴声的诱惑,半夏离开了村落,住进了黑楼。村民们并没有阻拦,因为他们觉得,不用接济半夏,也算是少了一点点负担。 这个和半夏发疯又有什么样的关系?医生好奇地问。 镇长轻叹道:当年半夏家被抢劫时,是几个劫匪用铁棒撞开了她家的木门。而黑楼出事的时候,那些村民也是用铁棒来撞击铁门的。这情形,就与当年半夏家里被灭门的情况几乎一模一样…… 啊……医生发出了一声短促的惊呼。在他面前,仿佛出现了一副画面。 半夏和顾老太太站在门外,看着坍塌的牌坊,目瞪口呆。顾老太太忽然说道:半夏,来跟我回黑楼去,把门锁好!不要让任何人进来。 她们刚回到黑楼,就听到屋外传来了人声鼎沸的嘈杂声。从二楼琴房的落地窗望出去,她们看到绿油油的麦田后,出现了一群手持长矛,提着铁棒的乡村汉子。村民们走到黑楼外,用最污秽的语言大声咒骂。见没有什么成效,他们开始用铁棒去撞击黑楼的铁门。 咣……咣咣咣……撞击的声音在黑楼中回响。半夏瑟缩在钢琴下,浑身开始不停地战栗。 半夏,别怕,他们进不来的。顾老太太搂住半夏,安慰道。 半夏却战栗得更厉害了,她的头埋在顾老太太的怀里,眼中流出了泪水。 一楼铁门的撞击还在持续,一声比一声响亮。顾老太太仍然安慰着半夏,告诉她黑楼里不会出现任何危险。可是,当她说完的时候,却发现半夏的神情有些与往常不同。 半夏的眼睛里流露出赤红色的光芒,她的瞳孔骤然紧缩,瞳仁仿佛消失了一般。她的身体也停止了颤抖,她钻出钢琴,走到了落地窗边,望着楼下发狂的村民们。她忽然笑了。 她笑的声音非常响亮,仿佛看到了最开心的事一般。 第4节 怎么了?半夏,你这是怎么了?顾老太太问道。不知道为什么,她感觉到了一丝不知从何而来的恐惧。 半夏没有回答老人的问话,而是转过身来,一字一顿地说:他们就要进来了,他们进来后,会割掉我们的手指和耳朵,问我们银行卡的密码。最后他们会杀死我们,然后将屋里所有的一切都洗劫一空。他们还会把我们的手指和耳朵都塞进嘴里吞下肚子。 瞎说!他们只是想把我们赶出黑楼。他们都是些迷信的人!顾老太太冷静地说道,我保证,他们根本就进不来黑楼,我们不会有事的! 啊……半夏捂住了耳朵,不愿意再听老人的解释,她发出了一声刺耳的尖叫。 尖叫声透过落地窗户,传到了黑楼外。叫声戛然而止,半夏呆滞地望着顾老太太,喃喃地说:奶奶,我不能让他们闯进来杀死你。 我的好闺女,他们不会闯进来的。 奶奶,他们肯定会闯进来的。我知道结局,我早就知道结局了! 半夏,你在说什么?什么结局? 奶奶,我不能让他们割掉我们的手指和耳朵,更不能让他们把手指和耳朵吞进肚子里去。我要让他们没有手指可割,没有耳朵可割! 半夏没有再说话了,在她的手里,多了一把匕首。她向顾老太太走了过去,越走越近,越走越近…… 半夏将顾老太太推倒在地,老太太的头颅撞击在坚硬的地板上,头皮被撞裂了。连她都没想到,半夏的力量竟是那么大,她的眼前一片漆黑,她想,自己的头骨都被撞裂了吧!或许,发了狂的人,力量已经不再受自己的控制了。 顾老太太晕过去之前,最后看到的,是半夏一边狞笑,一边握着匕首,伸向了她的耳朵。接着,一阵尖锐的刺痛从耳朵传递了过来…… 半夏笑了起来,她低声哼起了钢琴曲,是那首《恶魔的颤音》。割掉了顾老太太的耳朵后,她又使劲割下了自己左手的手指,就像在案板上切菜一样。最后,她将手指塞进了嘴里,嘎崩嘎崩地咀嚼了起来。 直到邮递员与其他村民一起冲进了琴房里,她还在咀嚼手指,根本没有感觉到一丝疼痛。 但那血腥而又诡异的一幕,却让村民们不寒而栗。 镇长对我说:罗作家,你也应该理解我,为什么不让院长把这件事的真相说出去。你知道,我们这里一直是一个远离市区的宁静小镇,民风淳朴。除了偶尔会有一点迷信活动之外,村民们都是很善良的。他顿了顿,继续说,顾老太太的确是半夏杀死的,她有精神病也是不容置疑的事。就算那天村民们没有攻击黑楼,半夏迟早还是会发疯的。我不想因为这件事,就让村民们背上一辈子沉重的包袱,所以我更情愿把这个秘密保守下来。 我鄙夷地望了一眼镇长,说:其实,你们所设想的真相,也是出于你们的想像。当邮递员走进琴房的时候,只看到了结果,却没看到事情发生的经过。我们谁都不知道琴房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你们只是设计出了一个最能让你们接受的过程。严格来说,那也只是个猜测,没有任何证据支持的。 是的。院长也答道,没错,这的确没法寻求证据支持。但是你也不能否认,这个猜测非常符合逻辑的演绎。 我表示赞同地点了点头,说:没错,同样的道理,秀娟的猜测,也一样符合逻辑的演绎。 你的意思是,村民们杀死了顾老太太,然后又割掉了半夏的手指?就算这样的想法符合逻辑,但是你没办法找出证据的。院长反驳道。 我继续说:那你也没办法找出证据证明你们的猜测。 我们的声音越来越大,我明白,这样争论下去只会陷入一个怪圈,不会有任何双方都能接受的结论。于是,我干脆起身告辞。当然,院长和镇长也没有留我。 在出门的时候,我随意瞄了一眼,才发现院长办公室一隅的书柜里,最显然的两只盛满福尔马林的广口瓶里,浸泡着的竟是一枚手指与一只耳朵。我不禁问:这手指与耳朵,难道就是半夏与顾老太太的? 院长点了点头,说:是的,这是当时我亲手做成标本存档的。 手指与耳朵在褐色的液体里浮沉着,切口边缘粘连着支离破碎的肉屑,怵目惊心,令我的心脏不由得加快了跳动,几乎令我无法承受。我赶紧扭过了头,走出了镇医院的院长办公室。 我一个人回到避暑农庄的时候,晚餐刚刚才开始。 所有的住客都围在餐厅里一张大得有点夸张的长桌上,享用着丰盛的晚餐。我稍稍迟到了一点,看到离我最近的地方有个空位,就赶紧坐了下来。坐下之后,我才发现坐在我身旁的,就是那个今天午饭时被半夏袭击了的胖子。 我说过,我非常善于与陌生人在最短的时间里打成一片。所以,我在吃了一口凉拌西红柿后,就向那个胖子问道:今天中午你被半夏踢过的小腿,现在还疼吗? 胖子揉了揉腿,说:还好,现在已经不疼了。他也尝了一口菜,然后挤着眼睛问我,罗先生,听说你是一个写悬疑小说的作家。中午你和秀娟的对话,被我不小心听到了,我发誓我不是故意偷听的。而且,我也知道你和秀娟一起去见了她父亲。能不能给我说一下你的见闻? 说实话,作为一个作家,我是不愿意将自己的素材拿给别人分享的。但是,今天中午看到这个胖子从钱包里拿出一叠百元大钞,感觉这个人是个可交的朋友。所以,我也没有隐瞒自己的收获,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 听完了我的介绍,胖子若有所思地对我说:黑楼琴房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现在看来就像一个罗生门事件一般,没有人知道真相,每种猜测都有合理存在的可能性,但同时又没有证据的支撑。 是的。我表示赞同。 罗先生,既然你是写悬疑小说的作家,那你认为哪种猜测最有可能是真实的呢?胖子问。 我沉吟了片刻后,答道:其实,我更倾向于院长与镇长的那种说法。尽管我和他们在抬杠,但我真的觉得,村民们对黑楼的攻击,说不定正是诱发半夏发疯的起因。随即,我又补充了一句,可惜,当时琴房里只有半夏与顾老太太,而顾老太太已经死于非命,真相只有半夏一个人知道,她现在却疯了,所以我们或许永远都不可能再知道真相了。 胖子忽然来了精神,挺直了腰身,对我说:罗先生,你觉得会不会有其他的可能性呢?说不定,琴房里并不是只有半夏和顾老太太两个人。 哦?你的意思是……我感到他话里有话。 罗先生,听了你刚才介绍的线索,我在猜,会不会还有另外一种可能性呢……胖子眯起了眼睛,点上了一根烟。 看到黑楼外的牌坊坍塌了,半夏的心都抓紧了。她知道,这牌坊就是附近村民中的心理支柱,同时也是她与顾老太太避免被冲击的精神屏障。 当她们听到邮递员的一声尖叫,就知道过不了多久,村民就会赶过来。顾老太太连忙招呼半夏回到黑楼里去,只有那扇坚固的铁门可以帮助她们阻拦村民的进攻。 顾老太太与半夏走到铁门门口的时候,顾老太太呓了一声,说:半夏,刚才我们出来的时候,是不是没有关门啊? 果然,铁门大大地开着。 半夏喃喃地回答:好像,刚才我们真的没有关门。 两人进了黑楼,关上了铁门。 走进楼里之后,半夏忽然感觉心里有点莫名的忐忑。她四下张望了一下,却没发现有什么异样。上了二楼,进了琴房,顾老太太说:半夏,你去弹首曲子吧,就弹那首《恶魔的颤音》。 半夏乖乖地坐到了钢琴前,翻开琴盖,指尖如飞地弹奏出了那首曲子。音符如同流淌的河水,荡漾在黑楼的每个角落。半夏微微闭上眼睛,陶醉在自己弹奏出来的音符之中。她知道,依照平时的习惯,顾老太太一定会躺在钢琴后的摇椅上,闭目欣赏这首曲子。 弹奏出整首《恶魔的颤音》,总共需要八分钟的时间。在这八分钟里,半夏专心致志,心无旁骛。就算屋外响起惊雷,她也是听不见的。她的确是一个演奏钢琴的天才,她的整个生命都属于钢琴。 八分钟后,半夏用全身气力将最后一个重音倾注在了钢琴键盘上。然后,她睁开了眼睛,思绪也从九霄云外重新回到了现实世界中。当她睁开眼睛的一刹那,她看到一条黑影扑向了她。 半夏还没来得及反应,黑影就已经来到了她身边。她只感觉太阳穴遭到重重的一击,两眼一片漆黑,陷入了无可救药的昏迷之中。在她失去知觉前的一刹那,她用眼睛的余光向钢琴后望了一眼。她看到了倒一片血泊之中的顾老太太。血是从老太太的头颅渗出来的,染红了地板,鲜血还不住从她的脸颊上方汩汩涌出,耳朵所在的地方血肉模糊。 就连半夏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醒过来的,她只知道,自己是被黑楼外的嘈杂声惊醒的。她睁开眼,就感觉左手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这钻心的疼痛几乎令她再次昏迷过去。 半夏挣扎着举起了自己的左手,她看到了一双没有了手指的左手。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发出了一声尖叫。但这尖叫的声音很是含糊不清,仿佛她的嘴里被塞进了什么东西。至于是什么东西,连半夏自己都不知道,她浑身无力,根本没有气力将嘴里的东西吐出来。她眼看着鲜血从左手手掌上流淌了出来,感觉着热量从身体里慢慢流逝而去。 突然琴房的房门被砰的一声撞开了,两个村民从门外冲了进来。第一个进来的人,一看到屋里的情形,就晕倒了过去。而另外一个村民则转过身去大口大口呕吐了起来。 半夏无力地耷拉下了脑袋,因为重力的缘故,她嘴里的东西终于滑落了出来,她也看清楚了那究竟是什么。那是几根已经被咀嚼得不成形状的手指,正是她自己的左手手指。 她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再次晕了过去。 等她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已经躺在医院里了。但她却无法叙述自己的经历,她的思维已经混乱了。她被自己看到的一切被吓疯了。 高,实在是高!听完胖子讲的故事,我不由得竖起大拇指,说:你讲的东西,完全就是个完美的连环变态杀手惊悚故事。可是,那条黑影究竟是谁呢? 胖子耸了耸肩膀,说:这个我就不知道了,毕竟我是第一次来到这里。我只是根据你提供的线索,编出这么一个故事罢了。 就算你的构想有一定的道理吧,可那个变态杀手为什么要割去顾老太太的耳朵与半夏的手指呢?我又问道。 胖子吐出一个烟圈,伸了个懒腰,说:那就说不清楚了。说不定这个变态杀手有奇怪的爱好,用这种手法来显示自己作案的身份。也说不定他喜欢搜集人体的残肢作为纪念品,他把顾老太太的耳朵和半夏的手指带回家里,放进盛满了福尔马林的广口瓶里作为永久保存。嘿嘿……顾老太太是音乐老师,她的耳朵就是她最宝贵的财富。半夏是弹奏钢琴的天才,她的手指就是她最宝贵的财富!凶手一定是想搜集每个人最重要的身体器官,然后泡在瓶子里,组成一个完整的人体模型。说完这话之后,胖子显得有些得意忘形,他腆起肚子,摁熄了香烟,不怀好意地扭过头来问我,罗先生,作为一个悬疑小说作家,你觉得你身体最重要的器官是什么? 这个问题让我感觉很是别扭,但我还是答道:我想,对于我来说,拥有一双善于观察的眼睛,才是最重要的。我必须要从纷繁的素材中,一眼就找出最有价值的元素,有机地组织在自己的小说中。 呵呵,罗先生,那你要当心哦,千万不要被那个变态杀手碰到了,否则你就会变成瞎子的。胖子笑了起来。 哈哈!我也毫不示弱地笑了起来,说:我觉得你很有写悬疑小说的天赋啊!你可千万不要浪费了这个才能。 没想到胖子立刻递了一张名片过来,讪笑着说:罗先生,这是我的名片,真是见笑了。 看了胖子的名片,我才知道这个家伙叫庄秦。一个比我更出名的悬疑小说作家。真没想到我竟然会在这座避暑农庄里遇到自己的同行。中午我看到秀娟正在阅读的那本《夜长梦多》,正是庄秦的作品,那就是一本关于连环变态杀手的悬疑小说。难怪他可以凭借我提供的几个素材,立刻编出一个故事出来。 不过,我必须要承认,庄秦编的这个故事,尽管非常离奇,但依然符合逻辑的演绎。当然,他的故事也没有任何事实证据可以佐证。 但自从听了他的故事,我的脑海里老是浮现出一副画面。镇医院院长办公室里的那个书柜,里面摆放的广口瓶里,不是正有半夏的手指与顾老太太的耳朵吗?难道院长就是那个变态杀手吗?我简直不敢相信这个假设。 我向庄秦说出自己的假设,但他马上就否定了我的说法。他说:如果我是那个喜欢搜集人体器官的变态凶手,我一定只会在广口瓶里保存那些完好的器官,而不会将支离破碎的残肢放在福尔马林里。而医院院长办公室里保存的那些粘连着肉茬的耳朵与手指,对于一个尽量追求完美的凶手来说,是一点价值都没有的! 他又说道:事实上,今天下午我也没闲着。下午我去附近的村落走了走,找到了一个五年前也参与了围攻黑楼的村民。他告诉我,当时他亲眼看到半夏从嘴里吐出了咀嚼过的手指,只有四根手指。在现场,也只找到了顾老太太的一只耳朵。他们原本猜测另外一只耳朵与一只手指,都被半夏吃进了肚子里。但是,另外一个情况,却让我更加相信,秀娟与院长的猜测都是错误的,真正的结论应该正如我所推测的那样,半夏与顾老太太是遭到了变态杀手的毒手。 什么情况?我问道。 在现场,根本没有发现切掉手指与耳朵的那把利刃!庄秦答道,唯一的解释,那把利刃是被真正的凶手带走了。 庄秦对我说:罗先生,我想那个真正的凶手一定会露出马脚的。五年前,黑楼附近全是一望无际的麦田。不管凶手来到黑楼,还是离开黑楼,前前后后总会遇到一两个村民的。只要在附近村落里好好寻访一下,发动村民帮忙回忆,一定能够回忆起当时附近出现了什么陌生人没有。 真是个好主意!我对他的想法,并没抱有太大的希望。那件事已经过去了五年,我很怀疑他是不是能够从村民的描述里查出凶手是谁。而且,如果那个凶手并非陌生人,而是附近村落里的某个人,那么他寻找陌生人的努力,就会完全付诸于乌有。 漫长而又丰盛的晚餐终于结束了。我们正准备各自回房的时候,餐厅的玻璃门忽然吱呀一声被推开了。一个穿着绿色制服的中年人走了进来,向吧台走去。而吧台里的小林则快步走了出来,来到我和庄秦身边,说:罗先生,庄先生,我今天给我老爸打了个电话,让他赶过来给你们提供资料。现在他已经来了。 原来这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就是当年的那个邮递员,难怪他穿着一件绿色的制服。 等到避暑农庄的住客们都离开了餐厅,我和庄秦也开始了与邮递员的对话。 邮递员回忆了片刻,说:那天,我在经过黑楼的时候,还真看见了一个陌生人,慌慌张张地在麦田旁的公路上行走。他看见我骑自行车经过,却根本没有避让,还和我的自行车撞了一下。 那个人长什么模样?我赶紧问道。 邮递员开始形容那个陌生人的模样。在他形容的时候,庄秦则拿出了一支碳素铅笔,在一张白纸上画起一张模拟头像。他不断根据邮递员的描述,更改着纸上的画像。大概过了十分钟,他将白纸展现给邮递员看。邮递员看了白纸上的头像,猛一拍脑门,大声叫道:对,就是他!他就是那个陌生人! 白纸上,一个五大三粗的凶恶汉子正狠狠地瞪着我们。 听了邮递员的话,我也不禁面露喜色,看来庄秦绘制的画像,就是凶手的真正面貌。想不到这次到避暑农庄来,我竟能在无意中为五年前的一桩血案协助找寻出破案的线索。 邮递员也准备起身告辞了,他刚站起来,庄秦忽然问:对了,五年前你从黑楼经过,可是据我所知,好像从邮局到你住的村庄,并不经过黑楼啊。 邮递员愣了一下,说:我那天是先去附近的另外一个村庄送信去了,然后再回我所住的那个村庄去,正好要经过黑楼。 庄秦的眼神忽然变得有些锐利,他咄咄逼人地继续问道:今天下午,我也走访了那几个村庄,开始我并没有问到当时谁家收到了信。 庄先生,你在怀疑我?邮递员的神色变得慌张了起来,他不快地辩解道,那边的村庄这么多,你怎么知道我是去了哪个村庄送信了? 庄秦不慌不忙地回答:是的,我是不能知道你去了哪个村庄,但是只要找警察去邮局查一查邮件来往记录就知道了。事实上,今天下午,我已经委托了省城的警察帮忙,去你所在的邮局调出了五年前的记录。 邮递员的面颊上滴出了大颗大颗的汗珠,他却忘记了擦拭。 而庄秦继续说道:对了,你知道为什么我会执意让小林让你在今天晚上赶到避暑农庄来吗? 邮递员面无表情地问:为什么? 因为只要你来到了农庄,那么你家里现在就没人了。此刻,我的两个身手不凡的朋友,已经撬开了你家的大门,在你家里仔细搜寻,看能不能找到浸泡着手指与耳朵的广口瓶。庄秦不动声色地答道。他看了看手表,微笑着说:现在,大概他们已经得到结果了吧。 他的话音刚一落下,他的手机铃声就响了起来。 邮递员的脸色,顿时变作了一片死灰。 正如庄秦所预料的那样,在邮递员家里的地窖里,他的两个朋友找到了一扇暗门。打开暗门,里面摆满了大大小小的玻璃瓶。玻璃瓶中,全是浸泡在福尔马林液中的人体器官。有手指,有耳朵,有胳膊,有心脏,有肠子。 经过dna辨别,瓶子里的手指属于半夏,耳朵属于顾老太太。 胳膊则属于一个在三年前失踪的乞丐。邮递员说,那个乞丐能够在三九严寒中赤裸着胳膊平端饭钵乞讨,他的胳膊一定很特别。 瓶子里的心脏属于一个在七年前失踪的短跑运动员。邮递员说,运动员能够跑得这么快,他的心脏功能一定很完美。 肠子则是属于一位警察,他在六年前失踪。邮递员说,这个警察向来乐于助人,还从微薄的工资里抽出一部分钱来捐给贫困学生,他的心肠一定非常好。邮递员本来想同时收藏警察的心脏与肠子,但因为他已经有了运动员的心脏,所以才只收藏了警察的肠子。 第5节 而他的动机,则非常简单。正如庄秦所推测的那样,他就是想搜集人体器官,拼凑出一个完美的人体模型出来。邮递员招认,十年前,他曾经在省城的医学院里打工,有一次在清扫标本室的时候,他无意将一具完整的人体标本撞倒在地上,人体标本被摔得支离破碎粉身碎骨。医院方面要求他赔偿一具完全一样的标本,否则就要开除他。当然,他是没办法赔偿的,所以他失去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在他收拾行囊离开医学院的时候,他就暗暗发誓,一定要凭借自己的能力,做出一具完美的标本,然后寄给医学院,出一口心中的恶气。 邮递员被警察带走了。我坐在庄秦对面,问:如果邮递员不是真正的凶手,而你则委托朋友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搜查邮递员的住宅。难道你就不怕以后邮递员控告你私闯民宅吗? 庄秦笑了起来,答道:如果邮递员不是真正的凶手,那么当他回家后,只会以为家里遭了贼,根本不会怀疑我的。他顿了顿,又说,事实上,当我把画在白纸上的头像拿给他看的时候,我就知道了,他在撒谎。 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当他描述那个陌生人嘴唇很厚的时候,我就把模拟头像的嘴唇画得很薄。他说陌生人是个高鼻梁的时候,我就画成塌鼻子。他说陌生人的眼睛很小的时候,我就画成大眼睛。我完全是虚构出了一个头像,他却说跟他看到的陌生人一模一样,这不是撒谎,还是什么? 到了这个时候,我才不得不承认,庄秦不仅是个出色的悬疑小说作家,还是个天才的侦探。 离开避暑农庄的时候,庄秦的一个医生朋友领走了半夏。半夏会被送进一家专业的精神疾病治疗中心,接受自闭症的治疗。我想在那个地方,她一定会改掉吃胡萝卜与蚯蚓的习惯。 送我们离开的时候,秀娟与她的父亲也来到了农庄。秀娟将那本《夜长梦多》递到了庄秦面前,得到了一个龙飞凤舞般的签名。而院长则握着我与庄秦的手,开心地说,虽然他只有三个月的时间,但当他到了地底,就再也不会做噩梦了。 回到了城市,经过庄秦的同意,发生在农庄的这个故事,将由我记录下来。 当我写完这个故事之后,我只做了一件事。 我拉开了壁橱,将里面的一扇墙壁敲碎,取出了里面藏着的一个个大大小小盛满了福尔马林的广口瓶。 我用绞肉机将瓶子里的眼珠、舌头、肾脏、手指搅得粉碎,然后扔进了抽水马桶,冲进了下水道。我发誓,我以后不会再去拼凑一具完美的人体模型,这样做,实在是太危险了。 我庆幸,那天在农庄的餐厅里,灯光很是昏暗,邮递员一直没有直视我的面孔。而庄秦如果真的按照邮递员所有的描述,画出一个厚嘴唇、高鼻梁、小眼睛的男人后,一定会发现,他把我的模样画在了白纸上。 chapter 3 绝命巴士站 在他身后的公交车玻璃窗上,挂着一张标语,上面写着:自觉维护车内洁净,请朝窗外吐痰。 从我的窗户望下去,透过密密匝匝的树叶缝隙,就可以看到一座公交车站。 这条马路不算繁华,经过此处的公交车也仅有两条线路,平日很是安静,这也是我选择这里做工作室的原因。 我是个艺术家,一个寂寞的艺术家。 每天我在这两百平方米由仓库改建成的工作室里,手握电焊枪、眼戴护目镜,在一块块巨大的钢板前通宵达旦地忙碌。我的工作就是用电焊枪创作铁艺雕塑,这是一个很冷门的艺术行当,但创作出的作品却深受顾客的喜欢。 铁艺雕塑,冷硬、坚固,抽象、带有明显的符号元素。在街心公园的角落里,在某些颇具品位的高端人士家中,都可以看到我的作品。在这个城市里,从事这项艺术创作的人只有我一个,所以我从来不愁作品的销路,收入也算不错。 在钢板上进行电焊时,会产生强光与噪音,而我又习惯在深夜进行创作,所以为工作室选址时,我特别在意工作室的深色窗帘厚度与隔音条件。 现在我租用的工作室,是一幢五层高的废弃仓库,经过房东的改建后,变作了一间间两百平方米的房间,还特意安装了隔音板与纯黑色天鹅绒窗帘。 我租的是四楼的房间,我的邻居全是与我差不多的年轻艺术工作者。因为大家都喜欢半夜工作,工作时又爱抽点烟喝点酒,所以楼下的公交车站旁,有一处通宵营业的烟摊,还兼卖冰冻灌装啤酒,为我们带来了很大的便利。 烟摊的老板是一对老夫妻,年约六十,我们都管他们叫烟叔与烟婶。 烟叔与烟婶交替在公交车站旁守摊,每人守十二小时,无论晴雨,从不收摊。见他们一把年纪还那么辛苦,所以住在这幢旧仓库里的艺术工作者们,也都很照顾他们的生意。 那天清晨,我刚完成了一座小型铁艺雕塑,是几把按真实比例制造的铁制手枪模型。严格说来,这不算雕塑作品,只是枪械复制品而已。这次订货的,是这座城市的体校射击队。为了训练队员的臂力,客户要求我按照真实比例制造出铁制模型,外观得与真实枪械一致,而且重量必须远远高于真实枪械。 体校要得很急,我忙碌了整整一个通宵,才将作品进行完最后打磨,并且刷上了一道机油。 按照客户的要求,我必须于上午九点准时把作品交到体校办公室验货收钱。 我没车,这条马路又很偏僻,几乎从来见不到空载的出租车,所以只能选择搭乘公交车外出。 因为机油还没干,我只能把几把手枪模型绑在一起,在外面裹了一层塑胶薄膜,又放在一只深色塑胶袋里,拎在手中下了楼。出门的时候我看了看挂钟,才清晨七点半。已是深秋了,外面天还没亮透,窗外黑魆魆的,渗着一股凉意。 毕竟手枪都是铁做的,虽然很小,但也挺沉的。只下四层楼,我却觉得手臂传来一阵阵酸痛,浑身是汗,一点也不觉得冷。一来到楼下的公交车站,我就忙不迭地把雕塑扔在了烟摊旁的地上,长长地吐了一口气,用力甩着胳膊。 现在守在烟摊旁的,是烟婶。烟婶满脸都是皱纹,像干瘪的橘子皮一般。她看到我后,和善地对我说:小伙子,天凉了,你清晨出门可要穿厚一点哦。 我感激地冲烟婶笑了笑,然后准备摸钱在她那里买了一包烟。可掏钱的时候,我却意外地发现自己忘带钱包了。真是糟糕,验货收钱的合同还夹在钱包里。我只好耸了耸肩膀,对烟婶说:不好意思,我得回家去拿钱包。 不过,我可不想再次拎着这沉重的塑胶袋再次上楼,那会让我的手臂再次酸痛难忍。于是我指了指扔在地上的塑胶袋,对烟婶说:麻烦您帮我看着这塑胶袋,我上楼拿钱包,马上就下来。 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吧?要是一会儿你下楼后说少了什么东西,我可不负责任!烟婶小心翼翼地说道。 我呵呵一笑,说:没啥值钱的东西,就一堆铁玩意儿罢了。不等她再说什么,我就转身向旧仓库走去。要是再不抓紧时间,我就得迟到了。 其实旧仓库也有电梯,如果我乘电梯上楼,肯定会节约不少时间。可惜租用仓库五楼的,是一个制作金箔画的艺术家,他财大气粗,把整层楼全都租下了。因为金箔画的原材料价格不菲,那家伙担心有人见财起意,于是连电梯也一起包了下来。电梯仅能在五楼停靠,直通底层负一楼的停车场里。而且就连停车场也特意用木板为他隔出了一大块专用车位,有专用出口,直接与电梯入口挨在了一起。 虽然其他艺术家对此也有颇多怨言,但考虑到楼层并不高,所以大家也就忍了。 我花了七八分钟,从公交车站跑到四楼的工作室,取了钱包,再跑着下了楼。 刚出了楼道口,我就看到从马路街口那边出现了一辆公交车,正快速朝公交车站驶来,真是太巧了。我赶紧准备过马路,抬眼一看,却发现烟婶正蹲在地上,用手摸着我扔在地上的那只黑色塑胶袋,似乎正思考着塑胶袋里装的是什么硬邦邦的东西,布满皱纹的脸上写满了恐惧。 我头皮不禁一阵阵发麻,虽然塑胶袋里装的是铁制的手枪模型,但如果只是摸一摸,说不定烟婶会以为里面装的是真正的手枪。真是让人难堪呀,天知道她会不会以为我是贩卖军火枪支的不良青年? 可我也没时间向她解释,公交车马上就要进站了。我三步并作两步,快步过了马路,一把从烟婶手中拎过了沉重的塑胶袋。刚才过马路前,我就瞄了一眼那辆驶入马路的公交车,因为这条马路上行人稀少,车辆也不多,所以公交车的车速很快。以我的推算,当我拎起塑胶袋的同时,公交车也该进站了。 可当我转过头的时候,却意外地发现公交车并没到站。与此同时,我听到了砰的一声巨响,然后又听到烟婶传来一声惊呼:糟糕,不好了! 我抬眼望去,发现在不远的地方,发生了一起车祸。 那辆公交车与一辆厢式货车撞到了一起。厢式货车是从旧仓库的地下停车场里驶出的,看行驶的路线,正是从金箔画艺术家的专用出口驶出来的。 厢式货车刚驶出停车场出口,就被疾速驶来的公交车拦腰撞到了侧门上。 公交车的挡风玻璃全碎了,好在车上除了司机外,只有几个年轻的男乘客,虽然受了伤,但都不严重。但厢式货车就没那么幸运了,因为相撞的力度太大,侧门拧成麻花状,满地碎玻璃,司机满头是血地趴在方向盘上一动不动。 公交车司机吓坏了,跌跌撞撞地下了车,惊慌失措地看着厢式货车的驾驶台,不知道该做什么好。 见到这样的情况,我也顾不上要去体校送货,立刻摸出了手机,准备报警。这时,我忽然听到背后传来一阵急促的风声。只是刹那间,我就发现手里的手机被一只手夺走了。回头一看,夺走手机的竟是烟婶。 小伙子,报警电话还是我来打吧,这里很偏僻,你给警察说不清来这里的路线。 烟婶说得倒也有道理,于是趁着她拨打报警电话的时候,我也跑到车祸现场,看能不能帮上一点忙。 大概是因为这个点上,旧仓库的艺术家们都在睡觉,所以没人下来看热闹。 清理掉车窗的碎玻璃,我拍了拍厢式货车司机的肩膀。侧门已经变形,司机睁开眼,发出一声呻吟,好在腿没卡在驾驶台里,还能动弹。我刚把他搀扶下车,他便又晕过去了。 公交车司机是个留着络腮胡子的大汉,他气喘吁吁地连声对我说:是我的错,我从后面撞过来的,是我的全责!我赔钱,赔医药费!我这就打电话让保险公司的人过来!你们快清点一下车上的货物有没有损毁?要是有损毁,我也赔! 我正想对络腮胡子说,我不是厢式货车的车主,跟我说这个没用。这时,我听到一个怒气冲冲的声音:赔,你赔得起吗?车里全是金箔画,价值上百万! 回过头,我看到一个养尊处优的中年胖子,身着一套故作风雅的唐装,剃了个光头,脖子上戴着一根拇指粗细的金项链。 我知道这位中年胖子就是著名的金箔画艺术家曾德江,江湖上人称曾大师,擅长在高纯度的金箔上作画。 曾大师的话显然让那络腮胡子司机吓了一大跳,他战战兢兢地问:上百万?哎呀,就算卖了我也赔不起。但这家伙话锋一转,又说道:还好我们公交车是国家财产,又保了险,就算损失再大也能赔! 曾大师却无意纠缠过多,只是高声说道:金箔画没这么容易损毁的,我得赶着去交货,没功夫和你闲聊。他挥了挥手,对满头是血的厢式货车司机说:快把画全取下车,去车库把我的私家车开出来,用轿车去送货!搞快一点,要是误了事,你就别再来上班了! 司机顾不上擦拭额头上的血迹,赶紧撬开货车变形的侧门,从里面抱出了两个纸箱,向地下停车场跑去。 唉,要不要看下你那纸箱里的货物损毁没有呀?络腮胡子拦住了货车司机,连声说,还是当着我的面看看吧,要是本来没损毁,你拿进停车场里偷偷弄几下,再出来说在车祸里被毁了,那可就说不清了! 货车司机无助地望着曾大师,不知道说什么好,曾大师狠狠瞪了络腮胡子,说道:你不用管金箔画,就算损毁了我也不追究你责任。我们得马上去送货,没时间耽误了!然后他一把拉开了络腮胡子。 络腮胡子忙不迭地说:这可是你说的哦,说话要算话啊!他又偏过头来对我说,这位先生,您是目击证人,可要为我作证哦! 我也知道金箔画价值不菲,要是真在车祸里损毁了,也太可惜了。虽然曾大师无意追究责任,但这对一个视作品为生命的艺术家来说,是极不负责任的做法。所以我也说:曾大师,您还是看看金箔画的情况吧,要是真出了问题,可以让保险公司负责的,又花不了多少时间,何乐而不为呢? 小子,这里没你的事!曾大师瞪了我一眼,他在嫌我多管闲事。 看他语气不那么和善,我忍不住还了几句嘴。曾大师别看年龄不小了,火气还挺大,居然捋开袖子想打我,就连那个满脸是血的货车司机也抡起拳头冲了上来。 我虽然年轻一点,但一个打两个,肯定占不了什么便宜。还好,这时那位守烟摊的烟婶做了一番和事佬。她拦在了我和曾大师之间,一把拽住了曾大师的胳膊。曾大师怎么也不好对老太太动手的,所以烟婶只是轻轻一拽,就把曾大师拉到了一边。 只见烟婶对曾大师说了几句什么话之后,曾大师的神色忽然变得紧张,然后又渐渐缓和。过了一会儿,他朝我瞄了一眼,又朝公交车站的站台瞄了一眼。最后,他慢慢走了过来,冲我抱了个拳,不紧不慢地朗声说:兄弟,今天的事到此为止,咱们改天一起喝茶聊天。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如此前倨后恭,但随后从烟婶鬼鬼祟祟瞟向公交车站地上那只黑色塑胶袋的眼神中,我终于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烟婶刚才就摸出了我那只扔在地上的黑塑胶袋里,装着类似手枪的玩意儿。她当然猜不到塑胶袋里装的是铁制的枪支复制品,还以为我真是什么混黑道的江湖人士。看到我和曾大师争吵,她担心我会跑回车站取手枪,所以赶紧劝住了曾大师。 只不过看曾大师的心理素质也真是不错,毕竟是见过大场面的大师级人物,听说我有枪后,还能面不改色地说话。 我正发愣的时候,却看到曾大师和那个抱着纸箱的货车司机已经埋着脑袋,走进了地下停车场里。 看来他们真不准备查看金箔画的损毁情况了,就算真出了问题,也是他自己的事。 我也懒得再管了,和那络腮胡子打了个招呼后,便转身向公交车站走去。恰在此时,又一辆公交车向车站驶来。我不能再耽误时间了,还得赶紧去体校送货收钱。 这辆才开来的公交车,车速很慢,后面还跟了一辆警车,一辆拖车。有警车盯着,公交车当然不敢超速行驶,警车和拖车应该都是烟婶打报警电话后召来的。可惜货车司机和曾大师都已经进了地下停车场,双方当事人只剩了一方,不知道这一下警察该如何处理。不过车祸现场只要看一眼,就知道是公交车的全责,就算曾大师不在,也没什么不好处理的。 我走到公交车站的时候,刚才那辆出事的公交车上的乘客,也纷纷跟在我身后,来到了车站,准备转乘下一辆公交车。 不过我注意到,并非所有乘客都来到了车站,只有三个年轻男子走到了我身边,还有几个乘客留在了原来的公交车上。我不禁猜度,难道是那几个乘客都在车祸里受了伤,需要等待救护车吗?而身边这三个年轻人难道不用等待警察做笔录吗? 我正疑惑时,公交车已经进站了,恰好将车门停靠在我面前。 我弯下腰,用右手拎起了地上的黑塑胶袋,上车时,朝刚才的车祸现场瞄了一眼,看到烟婶站在络腮胡子身边,正向赶到的交警大声说着什么。她大概是作为目击证人,向警方描述事发经过吧。 你干什么呢?上不上车?愣在这里干什么?驾驶台上传来一个粗暴而又略带神经质的声音。 我抬起头,才看到这辆停在面前的公交车上,驾驶台坐着一个消瘦的司机,正瞪着眼睛,不满地对我说道。 这司机年龄不大,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穿了一件雪白的衬衫,外套红西装制服,西装上一点灰尘都没沾上。在他身后的公交车玻璃窗上,挂着一张标语,上面写着:自觉维护车内洁净,请朝窗外吐痰。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只顾着远望车祸现场,竟然忘记上车,堵住了车门。我赶紧拎着黑色塑胶袋上了车,然后伸手摸钱包,准备把零钞投入投币口中。可我右手拎着塑胶袋,钱包放在右侧裤兜里,不太好摸,于是我只好顺手将塑胶袋放在了驾驶台里的引擎盖上,然后伸手去摸钱。 就在这时,我听到那身着红西装的司机大声吼了起来:你干什么?为什么要把东西放在引擎盖上?哎哟,这黑口袋里放的是什么?怎么油腻腻的?脏死了!从声音听得出,他很激动。 只见那司机跨出了驾驶座,站在引擎盖旁,抓住黑塑胶袋,一把扔到了后面的车厢地板上。塑胶袋里的铁家伙落到地上,发出了清脆的响声。我心疼死了,担心连夜制好的枪械模型会被这司机砸坏。我正想发火,却见到司机正用一块棉纱用力擦拭着引擎盖。在引擎盖上,散落在一块块浅黄色的油污。 我这才意识到,出门前我在枪械模型上涂过一层机油。黑塑胶袋在地上放置了过长时间,机油渐渐渗出塑胶袋,所以一放在引擎盖上,机油便流了出来。 真是对不起。我连声道歉。但司机却毫不理会,只顾着自己擦拭引擎盖,擦掉了引擎盖上油污不说,还朝着被弄脏的地方喷了一层香味剂,又拿干毛巾和湿毛巾反复擦拭。 这司机准是有洁癖吧? 刚才司机还嫌我堵住车门浪费了时间,而现在他却全神贯注为引擎盖打扫卫生,根本不理会一车等待开车的乘客,真是此一时彼一时啊,我不禁苦笑。 我拎着黑塑胶袋在车厢靠后的地方找了个座位坐下,然后把塑胶袋扔在了地上。从前一辆车转过来的三个年轻乘客也分别坐在了我前后排的座位上。司机依然趴在引擎盖上打扫着卫生,还不时哈出几口气,再接着擦拭。 有乘客发出怨言,但这个有洁癖的司机却充耳不闻。无奈之下,我干脆将脑袋伸出车窗外,朝着后边的车祸现场大叫:交警同志,快过来一下呀,这辆车的司机不开车了! 可让我郁闷的是,在车祸现场处理相关事宜的交警,根本不理会我,只是埋头钻进那辆厢式货车里,拿着个奇怪的仪器做着检测。那奇怪的仪器,怎么看都像是一个超小型的吸尘器。 其他乘客也和我一样,伸出头要求交警过来干涉。这时,我们这辆车上的红西装司机终于将擦拭引擎盖的毛巾收拾好,小心翼翼叠好,放进一个小皮包里,接着发动了引擎。 第6节 他回过头来,对车厢里的乘客恶狠狠地说了一句:谁再弄脏我的驾驶台,我就对谁不客气了!他的脖子不停颤动着,似乎快要神经质快要爆发了。 司机的心情显然很不好,踩着刹车使劲轰着油门,连轰了十多次后,才松开刹车,然后猛扭方向盘。 他的野蛮驾驶,立刻让所有乘客吃到了苦头,大家东倒西歪,差点全都摔倒在车厢地板上。我忍不住倾斜着身体咒骂了一句,可还没骂完,身体旋即又是猛一抖动,耳边传来砰的一声巨响,紧接着我被一股来历不明的力量给重重摔倒在地板上。 车窗上的几块玻璃全碎裂了,玻璃碎片像一粒粒珠子,来回在地板上跳跃着。 再回头看,车厢里所有乘客全都摔倒在地上,车厢甚至还有些微微倾斜。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与身边一个年轻乘客互相搀扶着爬了起来,朝车窗外望了一眼,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刚才就在红西装司机扭动方向盘的一刹那,后面冲过来一辆小轿车,恰好从侧面撞到了驾驶座。轿车的车速极快,冲击力也极大,所以在震碎车窗玻璃,也让所有乘客也摔倒在了地上。 我再朝小轿车望去,轿车的车头已经七拱八翘,显然无法再行驶了。坐在驾驶座上的人,还颇为面熟,竟然是那位金箔画艺术家曾大师,以及他那位满脸是血的专职司机。而且那位司机脸上的血现在变得更多了。 我们这辆车上,身着红西装的公交车司机没什么大碍。他跨出驾驶台后,抡着一把铁扳手下了车,对着曾大师怒吼道:你们怎么开车的?我是正常上道,你从后面撞过来,你们是全责!他摸出手机,显然是准备报警。 我连忙探出头来,对司机说:不用打电话了,不远处就有交警。 真是太晦气了,短短一条街,不到五十米远的地方居然连出了两起车祸。不过,更倒霉的却是曾大师,两起车祸受损的都是他的车。 曾大师挣扎着从轿车里钻了出来,对红西装司机说:真是对不起,你遭受的损失,我全额赔偿。车上的乘客,去医院检查的钱,我也全额承担。你就不用叫交警来了,小事故而已,我们自己协商处理就行了。 司机却撇了撇嘴,说:我开的是公交车,是国家财产,出了什么事,公司都会负责的。你跟我说这些没用,我必须叫警察来。 曾大师从怀里摸出了一个信封,厚厚的,塞到了司机的口袋里,低三下四地告饶:大哥,我有急事,马上得去送货……你就帮个忙吧,损失我会负责到底的…… 不行!必须得让交警出现场!这身着红西装的司机推开了曾大师递来的信封。看来他不禁身体上有洁癖,心理上也有洁癖,怎么都不愿意接受曾大师的条件。 曾大师的司机也钻出了受损严重的小轿车,他怀里还搂着那只装着金箔画的小纸箱。他焦急地问:大师,现在我们怎么办呀? 曾大师耸耸肩膀,无奈地说:车是你开的,那就只有让你留在现场等待交警处理,我一个人去送货了!他瞄了一眼空空荡荡的马路,除了四辆因车祸抛锚的车辆之外,根本没有出租车途经此地。这里实在是太偏僻了,看来只有等待下一辆公交车了。 我和车上的乘客也只好纷纷下车,重新回到站台上,我依然拎着那只沉甸甸的黑色塑胶袋,袋中渗出的机油已经弄湿了我的手。 下了车后,我才发觉刚才和我一起上车的那三个年轻人,一前一后地把我夹在了中间,令我感觉颇为不爽。 他们想干什么?难道想打劫?可惜选我作打劫对象,他们真是看走了眼。我不禁翻了翻白眼,懒得再理他们。 都两辆公交车了,我还一直呆在站台上,没离开这条马路。我只希望下一辆驶来的公交车,千万别再出什么事了,我还得抓紧时间去体校送货呢。 曾大师也捧着小纸箱走了过来,他老人家也打算乘坐公交车离开这里了。他是艺术圈里的前辈,所以我侧身让了让,请他排在了我前面。他看了我一眼,又瞄了瞄我手里拎着的黑色塑胶袋,什么也没说,只是微微一笑。 在他瞄我的时候,我发觉他的身体似乎微微战栗了一下。呵呵,他一定还以为我那黑色塑胶袋里装着的是手枪吧?我也不由得哑然失笑。 就在曾大师站到我身前的时候,一件奇怪的事突然发生了。 站在我身侧的一个年轻男人突然冲了过来,一把抓住曾大师手里的小纸箱,夺了过来,撒开脚丫就朝街道的另一侧狂奔而去。 啊,这家伙是抢劫犯!他抢走了价值约百万的金箔画! 这条街上有处理事故的交警,还有警车,他居然还有这么大的胆量,敢于当街行抢! 我高声喊着:抓贼呀!而曾大师则满脸苍白,迟疑了片刻之后,忽然转过身来,一把抓住我手中的黑色塑胶袋,猛地一拖。在他的力量之下,塑胶袋顿时被撕破了,里面几把铁制手枪模型摔落在了地上。 身边传来一阵阵尖叫声,站在车站的乘客们纷纷朝后退去,而曾大师则拾起一把手枪,怒气冲冲地扬着枪朝那辆仍然抛锚在站台边的公交车跑去。他抬起手,对那个穿红西装的司机叫道:快把车钥匙给我!我要去追那个抢劫犯! 看着黑洞洞的枪口,红西装司机只好把裤兜里的钥匙扔给了曾大师。 曾大师上了公交车后,又对他那位满脸是血的专职司机说:你还愣着干什么?快上来给我开车! 专职司机这才如梦方醒,连滚带爬地上了公交车,接过钥匙准备发动引擎。他的动作实在是太猛烈了,头上的鲜血再次淌出,滴得驾驶台到处都是殷红的血迹。 我看得目瞪口呆,直到曾大师和他的司机都上了公交车,我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真是糟糕,我制作的手枪模型,被曾大师当作真正的手枪,拿走了一把。过一会儿我去体校交货,少了一把可怎么交差呀? 我只好无奈地俯下身,准备拾起掉落在地上剩下的手枪模型。 就在我刚弯下腰的时候,突然一股巨大的力量向我袭来,我被这股力量压倒在地上,丝毫不能动弹。 是两个年轻的男人突然冲到我身边,扭住了我的手,把我压倒在地上。我的双手被他们反剪到身后,一把冰凉的手铐拷在了我的手腕上。 一个男人在我耳边狠狠地说道:我们是警察,你被捕了! 被捕?为什么?我歇斯底里地叫道。 那还用说吗?你非法持枪!是不是贩卖军火的不法分子? 嘿,真是邪门了,这两个家伙竟然是警察?他们一直跟着我,难道从一开始就知道我的塑胶袋里装着枪?他们怎么会知道? 忽然之间,我猛然醒悟。 一定是守烟摊的那位烟婶,借我电话报警的时候,顺便说我身上有枪,进行了举报吧! 这位颇具正义感的老太太,可把我害惨了。 咦,对了,既然他们两人是警察,那么刚才一直和他们走在一起,后来又抢走曾大师金箔画的那个家伙,岂不也是警察吗?警察为什么会抢走曾大师的东西? 我被一个个疑问,弄得搞不清状况了。我被两个年轻人压在马路上,挣扎着趴在地上抬起头。 这时,我又看到了奇怪的一幕。 曾大师和他那专职司机控制的公交车已经启动了,慢慢向前滑去。而公交车原来的司机,那位有洁癖、身着红西装的司机,则手握铁扳手,跟在公交车一侧,一只手抓住了车窗。他猛一蹬地,轻轻一翻身,竟然翻进了车里。 这家伙想干什么?一个压住我的警察,诧异地问。 另一个警察迟疑地答道:莫非他想做次见义勇为的孤胆英雄? 只是几秒之后,另一件更奇怪的事发生了。 公交车突然失去了控制,歪扭着竟向马路一侧的花台撞了过去。 砰的一声,公交车撞到花台,停止了前进。而前方那个抱着小纸箱狂奔的年轻人也停下了脚步,诧异地朝后看着。 在第一桩车祸现场进行处理的交警,闻声也赶了过来。不过,我看到他们手里都握着手枪,不禁感觉有些诧异,交警怎么会佩枪呢?而且就连第一桩车祸事件的肇事方,那位开公交车的络腮胡子也跑了过来,在他手里也握着一把手枪。 我已经被两个便衣警察控制住了,他们扭着我,来到了那辆撞在花台上的公交车旁。 前门已经被打开了,曾大师坐在地上,脑袋耷拉在一边,正汩汩地冒着血。他抬着手,手中握着手枪,食指正用力地扳动着扳机。可惜那把枪只是把模型,只能发出吧嗒吧嗒的空响声,却射不出子弹来。 他那专职司机更惨,不禁脸上是血,就连衣服也到处都是血。 那位穿红西装的公交车司机则握着扳手,一言不发地看着跪坐在地上的两个人。 警察一拥而上,给曾大师和他的专职司机戴上了手铐,又把穿红西装的公交车司机请了下来。 当他们发现我携带的手枪都是模型,又在我的钱包里找到了体校与我签订的合同后,立刻解开了我的手铐,还连声向我道歉。 面对他们的道歉,我当然得说没关系啦。毕竟他们也是因为接到了烟婶的报警后,才赶到了这里。不过,我还是疑惑地询问,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曾大师为什么会被捕?肇事的第一辆公交车,为什么司机也带着手枪?他们的同事为什么会突然假扮抢劫犯,抢走曾大师的小纸箱? 警察很快就给了我答案。 曾大师以制作金箔画为由,租下了旧仓库的整个五层,还包下了一半地下停车场与电梯。因为制作金箔画,需要使用到大量电镀技术,不可避免会产生污水与废弃,所以房东还为他修建了单独的下水道与烟囱。 不过,警方却一直在注意曾大师的行踪,怀疑他在从事制造软性毒品的勾当,制毒地点就是他的金箔画工作室中。 警方也提取过下水道里的废水,但废水早已经过曾大师的处理了,查不出任何毒品成分。 因此警方不得不采用非常规举动。 曾大师每个月都会选择一天外出送货,名义上是送金箔画,实际上却是送软性毒品。不过,因为没有确实证据,也不想打草惊蛇,所以警方无法直接检查他那辆用作送货的厢式货车。 于是,在今天清晨,也就是厢式货车外出送货的时候,警方制造了一起车祸。 第一桩车祸的时候,驾驶公交车的络腮胡子就是警方办案人员。他故意撞到厢式货车上,令其抛锚,逼使曾大师与司机换乘私家车外出。 如果装盛金箔画的小纸箱里真有毒品,车祸时剧烈的碰撞必然能使毒品的粉末发生摇晃,微量毒品会溢出纸箱。等曾大师离开后,警方再用类似超小型吸尘器的专用设施,采集厢式货车内的微量粉末颗粒,拿回化验室检验是否存在毒品成分。 而今天清晨发生的第二桩车祸,就完全出乎警方的预料了。 多次发生车祸,警方担心曾大师嗅出不利于他的企图,于是当机立断,决定临时让一位原本来追查非法贩卖枪支案件的警员,假扮劫匪抢走曾大师手中的纸箱。反正纸箱上有曾大师的指纹,如果能直接在纸箱中找到毒品,那就是指控他的铁证。 哪怕曾大师狗急跳墙劫走公交车,警方也会派警员严密监控他的去向,令他逃无可逃。 但谁也没想到,还没等到安排监控曾大师,那位身着红西装有洁癖的公交车司机就见义勇为,如美国动作大片中的孤胆英雄,用一柄铁制扳手制服了曾大师和他的专职司机。 真是太富有戏剧性了。 而那位假扮劫匪的警员,只跑出几步,便打开了纸箱。当时就有一大袋裹着绿色胶囊的小药丸,映入了他的眼帘。不用说,那就是俗称安非他命的软性毒品! 说起来,今天的大英雄,非那位身着红西装,还有洁癖的公交车司机莫属。 已经有电视台的记者赶到了现场,出了这样的特大新闻,又有一位孤胆英雄横空出世,想不让记者来都不可能。 我也挤进了人群,想听听这位司机会说出怎样一番豪言壮语。 一个漂亮的女记者,向勇敢的司机伸出了话筒,温柔地问:请问在当时如此紧急的情况下,您为什么会选择翻入车厢中,独自与两个毒贩搏斗呢? 司机腼腆地笑了笑,扬着手中的铁制扳手,说:在开车之前,我就说过,谁再弄脏我的驾驶台,我就对谁不客气。 然后他抬起头,望着远处正被警方带走的曾大师和他的专职司机,神经质地恶狠狠说出了一句话:我让你们把鲜血滴在驾驶台里,我让你们把鲜血滴在驾驶台里! chapter 4 要命的黑猫 为什么会这样啊?只要对猫咪好,猫咪不会这样袭击人的!你们都对猫咪做了什么啊? 和一帮死党酒过三巡后,我的脑袋开始晕了,感觉就好像有无数支尖针在刺着我的头皮。还好凝薇一直陪在我身边,还替我喝了好几杯哥们不怀好意敬来的酒。我无助地趴在桌子上,凝薇帮我揉着太阳穴,笑嘻嘻地说:秦石,这下不行了吧?我耷拉着头,一个劲地说:不行了,不行了。 坐在对面的死胖子顿时来了精神,大声叫着:男人不能说不行的!说错了话,罚酒罚酒!我摆着手,凝薇却一把接过了死胖子的酒杯一饮而尽。她大方得体地说:这下可以放过我家秦石了吧?她这话一落,那几个死党也无话可说,只好放走了我和凝薇。 本来我想去取车,凝薇却使劲掐了一把我的胳膊,说:还开车?你喝了这么多酒,不想要命了呀?她一招手,一辆黄色的出租车停在了我们的面前。 凝薇怕我在出租车上忍不住呕吐,悄悄把车窗拉下来了一点点。从窗外掠进来的冷风顿时让我恢复了一点点的清醒。我迷迷糊糊中听到凝薇问我:你家怎么走?我现在已经喝得分不清东南西北了,根本不知道自己家怎么走,只好摇晃着脑袋说:去你那里吧。 然后我听到凝薇说了句:好。尽管我已经迷糊了,但还是听出了她吐出这个字时,语气里全是欣喜。 我根本不知道车是什么时候停的,当我被凝薇扶下了车才发现自己身处郊外的一处高尚小区。我的眼皮有些沉重,我挣扎着抬起眼皮,看到在皎洁的月光下,远处淡黄色外墙的联排式别墅显得格外显眼。 出租车开走的时候,一股刺鼻的汽油尾气向我喷来,这气味让我感到非常不舒服。我突然弯下了腰,一股污秽之物顿时从我的喉头喷薄而出,我竟在高尚小区的大门外呕吐了起来。凝薇在我呕吐的时候,一直用手轻轻拍着我的背,这让我感觉非常受用。腹腔的不爽终于过去了,呕吐完了之后,我的精神竟如没喝酒之前一样清醒。我揉了揉眼睛,对凝薇说:咦?!我怎么在这个地方啊? 凝薇踢了我一脚,力度不是很大,动作也不快,被我轻易地闪开了。我笑着说:怎么,你要谋杀亲夫呀?凝薇啐了我一口,说:什么亲夫呀?谁会嫁给你这么一个喝又喝不了多少还拼命喝酒的笨蛋? 第7节 我看着月光下的凝薇,皎白的月光投影在她的身后,在她的身体边缘形成了一圈嫩黄色的光晕。不知不觉中,我竟有点痴了。 我与凝薇认识的时间并不长,她原本是我的客户,三个月前我跟她谈一笔生意,在谈判席上唇枪舌剑,斗得个不亦乐乎。谈判最终以皆大欢喜的结果顺利结束,而我也和她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我们走得很近,甚至连今天我的大学同窗聚会,我也把她拉来陪我一起去。说实话,从我的内心来说,我倒是很有把她收为女朋友的用意,毕竟大家男未婚女为嫁,资源不优化组合就意味着浪费,我敢肯定她也有这样的心思。不过我却一直没把这事挑明,因为我也怕如果自己会错了意,我们之间连朋友也做不成。我可不想冒这样的险,要知道,现在要想找个可以一起喝酒的红粉知己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不过,今天在我喝醉后,凝薇竟然把我带到了她家附近,看来她真的对我有意思。我的心怦怦地剧烈跳了几下,我想,今天一定不能放过这样难得的机会。 我想顺势去搂凝薇的腰,反正我是个喝醉了酒的人,她一定也不会责怪我吧。我如此想着,就伸出脚向她靠过去。不过到了这个时候,我不得不叹服酒精的力量,它令我的小脑变得不发达了,最直接的后果就是让我的脚步变得跌跌撞撞,我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在了凝薇的身边。 我听到了凝薇低低地笑了一声,我抬起了沉重得像是灌了铅块的眼皮,正想自我解嘲地说上两句。这时,我看到了一条黑影飞快地从我身前一晃而过,转瞬之间就消失无影了。 是的,真的是一条黑影,很小,匍匐在地上,快速地跑过。它离我的鼻间只有几公分的距离,在它驰过的时候带起了一丝风,让我的鼻翼感到了几分凉意。在它跑过的时候,我分明地看到有一点寒冷的闪光从我的眼前掠过,令我的酒意顿时醒了一半。我扭过头来对凝薇说:你看到了吗? 看到什么? 一条黑影,像阵风一样从我身边跑过去了。 呵,是只猫吧?凝薇哑然失笑。 嗯。我点点头。大概那真的是只猫吧,而且是只浑身黢黑身形矫健的土猫。而我看到的那点闪光,也许只是猫颈子上戴着的项圈吧。 我所在的这个城市里,养猫的人都喜欢给猫戴上一个金属的项圈,一是为了好看,二是为了让猫远离虱子的困扰。据说项圈上涂抹了一层类似农药一样的东西,只要虱子嗅到了就会跌落在地,立刻进入极乐世界。不过这种项圈会不会对猫的健康有什么不好,倒没有什么人去理会。 这时,我听到了一个苍老的声音在我的身后响起:年轻人,你们有没有看到一只走失的黑猫?回过头去,是一个全身黑衣的老太太。她全身都包裹在一片黑暗里,如果不是一张苍白到极点的脸显现在我的面前,我根本就没法从黑夜里将她分辨出来。 凝薇朝着黑猫掠去的方向指了指,说:好像有只黑猫向那边跑去了。 老太太咧嘴一笑,说了声谢谢,就向那边颤巍巍慢悠悠地走了过去,转眼就消失在了一片黑暗之中。 等老太太走了后,凝薇温柔地扶起了我,问:秦石,你要不要到我家去喝杯热茶? 说实话,我等这句话已经很久了。我凝视着凝薇,她的眸子在月光下显得好亮。可是,我却对她说:不用了,已经很晚了,我想我该回家了。 我在她的眸子里看到失望,可我却管不了这么多,跌跌撞撞挣开了她的怀抱,向小区大门歪歪斜斜地跑去。正好一辆黄色的出租车闪着前灯经过这里,我一挥手,车停在了我的面前。 在我离开的时候,我似乎听到了凝薇在大声地咒骂,当然,她咒骂的对象就是我。 我坐在出租车里,暗暗叹了一口气。 我当然不能告诉凝薇,我之所以要改变心意的原因,竟源于那只从我鼻尖快速掠过的黑猫。 在我的心里,对于全身黑黢黢的猫,一直充满深入骨髓般的恐惧。 一年前的这个时候,我还不认识凝薇,那时我正和一个漂亮的女孩谈着一场恋爱,我们几乎到了谈婚轮嫁的程度。那个女孩叫薛弦,我偶尔会去她位于三十一楼的一套两室一厅过夜,只要一进屋,就会看到她养的两只猫,一公一母,都是没有一根杂毛的黑猫。 薛弦给公猫取名叫克林登,给母猫取名则叫莱温米基。 薛弦实在是太喜欢莱温米基了,她不仅为她买来了价格不菲的袋装名牌猫食,还买了很多玩具,比如橡胶做的耗子。可惜我一看到那和黑猫一样黑黢黢的橡胶耗子,就会倒尽了胃口。而更可恶的是,薛弦就连睡觉的时候都喜欢把那只小母猫抱到床上,放在她与我之间。 至于那只公猫克林登,就没这么幸运了,到了晚上就会被薛弦关进阴暗潮湿的厕所里,那只公猫会因为相思成苦整夜通宵不停号啕,发出小孩哭泣一般的声音。 我常常问薛弦,为什么只对莱温米基好,却对克林登这么残酷。要知道让小两口到了晚上却见不了面,那是一件异常没有人道的事。薛弦听了我的问话后,冲我瞥了一眼后说,就是要对明明有了家室,却还要在外面花心的男人厉害一点。 我不禁哑然失笑。 自从薛弦一到了晚上就把公猫关进厕所里之后,克林登与莱温米基就调整了它们的生物钟,把亲热的时间改到了白天。我的邻居是个自由撰嚎人,习惯了夜晚写字白天睡觉,他不止一次向我抱怨,一到了天亮他准备睡觉的时候,就会听到我家里的两只黑猫在阳台上高声嚎叫着爱情大合唱,弄得他几乎神经衰弱。 我看的出来,薛弦的确很不喜欢这只公猫。她不仅只给克林登吃剩菜剩饭,到了晚上把它关进厕所里,而且每次她只要见到了两只黑猫在阳台上亲热的时候,就会用穿着尖头高跟鞋的脚使劲踢开克林登,然后抱走莱温米基。她还会温柔地对着莱温米基说:别和这坏男人混在一起,不然会耽误你一辈子的。接着她会回过头来,恶狠狠地警告克林登:你要是再纠缠莱温米基,当心我阉了你!克林登仿佛听得懂人话一样,一听到薛弦这么说,就立刻蜷缩在沙发脚底瑟瑟发抖,它的身体因为长期吃不饱饭而显得瘦骨嶙峋,皮毛也没有半点光泽。 我在薛弦家过夜的时间并不多,但是每周都会有那么一两次。 记得那是去年夏天的一天,我和薛弦去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我们因为高兴,都喝了不少酒。在结束了婚宴后,我去了薛弦位于三十一楼的家,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在她家门外的走廊上时,我们听到屋里传来像小孩哭泣一样的声音。我知道,那是两只黑猫又在阳台上进行爱情合唱曲了,于是小心翼翼地瞟了一眼薛弦。果然不出所料,薛弦的脸色陡然一变,原本因为酒精原因而显得潮红一片的脸,立刻变成苍白的颜色,没有一点血色。她手指颤抖地用钥匙打开了门,然后直接冲进了阳台。 等她再走出阳台的时候,我看到她的左手拎着克林登,右手拎着莱温米基,满脸的怒气。 我连忙上前对薛弦说:唉,你这么大一人,又何必和两只猫生气呀? 薛弦瞪了我一眼,说道:我早就警告过克林登了,不要再纠缠莱温米基,不然我就阉了它!他今天居然又来干坏事,我现在就阉了它! 克林登在她的右手里大声嚎叫着,四肢不停挣扎抖动,两只眼睛的瞳孔放大到了极限,分明是莫大的恐惧使然。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畜生,也能够体会到最切身的恐惧。 薛弦一把扔掉了左手里的莱温米基,莱温米基尖叫了一声后,立刻惊恐失措地钻进了床底,只露出了一双熠熠发亮的眸子,趴在地上一动不动。薛弦看着手里剩下的克林登,冷笑了一声。 我的心里突然有点发慌,我问:薛弦,你真的要阉了这公猫? 薛弦瞥了我一眼,答道:没这么简单。她说完后,拎着克林登走进厨房,然后砰的一声关上了厨房的门。看着冰冷的门板,我突然觉得一阵眩晕,也许是晚上喝的酒又上头了吧。我无力地坐在了沙发上,抬起头来,正好望到了天花板上的吊顶,吊顶上的一圈圈水渍就像一只只眼睛般也望着我。我感觉到了一阵如潮水一般涌来的困意,就在这时,我听到了厨房里传出了公猫克林登的惨叫。 十分钟后,薛弦从厨房里走了出来,拍着手对我说:秦石,我已经处理好了,以后都不会再有公猫来骚扰莱温米基了。 你对克林登做什么了?我向薛弦问道,但我的声音却不知为何,竟然变得莫名颤抖起来。 薛弦看上去有些疲惫,她靠在我身上,有气无力地说:好累啊,我们去休息吧。 我搂着她,却在她的身体上嗅到一股浓郁的腥臊气味。这是一种汗水与血液混合的气息,我再看了看她穿着出席婚宴的晚装,上面有一大块呈喷溅状的暗红色液体留下的痕迹,那是血液! 那是克林登的血吗? 一想到这里,我的身体立刻就有了不好的反应,胃里似乎有什么难以叙述的东西在暗暗翻涌。 我将薛弦扶到了床上后,立刻走进了厨房。我的天,厨房里像是经历了一场浩劫,地上到处都是斑斑的血迹,还没有干,散发着刺鼻的腥味。而那只叫克林登的黑猫则软绵绵地躺在案板上,头耷拉在一边,眼睛已经闭上了,全身的黑毛也变得黏糊糊的,沾满了红色的血液。 黑猫已经死了,我当时看到的是他的正面。当我走到它的尸体旁时,更被吓了一大跳。克林登后背上的皮被扒了一半下来,露出皮下的粉红色的骨骼肌。这只可怜的黑猫实在是太瘦了,它那白色的骨骼几乎要刺出肌肉的禁锢,突兀得令人触目惊心。 天哪,薛弦真的杀了这只叫克林登的黑猫! 我的胃开始痉挛,喉头慢慢有些发甜。我害怕在这厨房里呕吐,赶紧逃也似的掩着嘴冲出了厨房。 回到卧室,薛弦已经抱着莱温米基躺在了床上。薛弦闭着眼睛,嘴里喃喃地说:莱温米基,亲爱的,以后再也没有臭公猫来骚扰你了。以后你要乖乖的,听妈妈的话……她还没说完,就发出了低低的鼾声。莱温米基则挣脱了薛弦的怀抱,温顺地趴在她身边,蜷成一团,眼珠滴溜溜地望着我。 说实话,如果换一天,我一定马上轰走莱温米基,然后躺在薛弦身边搂住她不停骚扰。可今天我在厨房看到了惨死的克林登后,再也没有了往日的兴致。于是我抱了一床卧具躺在客厅的沙发上,那一夜,我噩梦连连,一闭上眼睛就看到案板上的那只黑猫。 次日清晨,我浑身冷汗地醒转过来,竟然已经是日上三竿的时候了。 我站起了身,看到薛弦的房门还关着。这小懒虫。我不禁暗暗地骂道。 我推开了门,顿时一股腥味直扑入鼻。我看到了屋里的一切,立刻忍不住勾下了腰,大口大口地呕吐了起来。当我弯下腰的时候,看到那只叫莱温米基的小母猫飞快地从我脚边跑过,蹦上窗台,喵呜一声,然后直挺挺地跳了下去。 当接到报警的警察到来后,看到卧室里的一幕,就吓得双腿发软,脸色苍白。后来他对我说,他这辈子从来没见过这么恐怖的现场。 薛弦的咽喉被咬断了,法医一眼就从伤口上看出来,是被猫科动物的牙齿慢慢咬断的。她全身没有一块完好的皮肤,所有的地方都被猫科动物的爪子抓得伤痕累累。从薛弦体内流出的血液把整张白色的床单染得通红,血液甚至还流到了地板上,凝成了一块一块暗红色的血渍。一摊摊血迹凝成了一个个圆圈,看上去触目惊心,让人情不自禁地心跳加快浑身颤抖。 而更可怕的是薛弦的背,皮肤被噬破后,又被爪子不知用什么办法揭开了,露出皮肤下粉红色的皮下组织。法医甚至没有办法确定薛弦死亡的准确时间,因为在她的后背上没有一块残留的皮肤,找不到一个可以用来佐证的尸斑。 毫无疑问,薛弦是被那只名叫莱温米基的黑猫杀死的,因为她在当天晚上残酷地杀死了莱温米基的男友,那只叫克林登的黑猫。 莱温米基从三十一楼的窗台跳了下去,自然也逃脱不了死亡的命运。它的尸体在楼下的水泥地找到的时候,全身没有一根完整的骨头,所有的骨头都跌得粉碎。 接警的那个警察曾经问我,为什么薛弦只喜欢那只叫莱温米基的母猫,而如此憎恨那只叫克林登的公猫。我只能无辜地耸耸肩膀,说:谁知道呢? 警察只好拍拍我的肩膀,说:兄弟,还好你没娶这么一个变态的女人当老婆。其实猫是最好相处的动物,只要你对它好,它就会一辈子对你好。警察还告诉我,他家里就养了一群可爱的流浪猫。 我是又过了一段时间才从薛弦曾经的朋友那里知道了一些事情。几年前薛弦刚大学毕业的时候,爱了一个已婚的官员,当她怀上了那个官员的骨肉时,想逼迫那个男人离婚娶她。可惜,那个官员用了一点小手段,就逼使薛弦做掉了肚子里的那团血,撇清了这事,并从薛弦身边全身而退。 据说那个欺骗了薛弦的男人也没什么好下场,他在今年的一场车祸里死于非命,而他的原配夫人则神秘失踪,很多人都说她被人贩子卖到了西北的某处农村。 想到这里,我不禁在出租车里叹了一口气。 坐在出租车的后座上,一年前那段不愉快的回忆令我黯然神伤。冷风从车窗灌进来的时候,让我感觉自己头晕得实在厉害。我让司机停下车后,站在路边痛痛快快吐了一场,把胃里的污秽之物全留在马路边上。 重新回到车里,我才觉得自己的脑子清醒了很多。这时,我才想起刚才自己竟然把凝薇一个人留在了小区的门口,这样做实在是有违风度与我一贯的作风。 我给司机说了一声,让他重新把车开回我上车的地方。司机嘟囔了一句后,还是把我送会了郊外小区的大门处。我刚下车,黄色的出租车就像一阵风般驶走了。过了很久我才想起,我给了司机一张粉红色的百元大钞,竟忘记了要他找钱,难怪他走得这么急。 我梭巡了一下四周,在月光下,周围一片寂静,我没有看到凝薇。也许她已经一个人回家了吧,于是我摸出手机准备给她打个电话。 这时,我又听到身后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先生,您看到一只走失的猫没有?全身都是黑色的。我回过头去,又是那个刚才遇到的黑衣老太太。我刚才下车的时候明明看到四周没有人的,不知道这老太太是从哪里突然出现的,她真是形同鬼魅。 虽然我对黑猫素无好感,但我还是抱歉地摇摇头,说:对不起,我没看到。 老太太木然地呆立了片刻,转过身去,踌躇着向远处走去,瘦弱的身躯慢慢隐没在了一片黑暗之中。 我没理会这个莫名其妙出现的老太太,掏出手机拨出了凝薇的号码。出乎我的意料,我竟听到从不远的地方传来了铃声。我在电话里对凝薇说了几句话后就切断了通话,向铃声传来的方向走去。在经过了一条低矮灌木丛中的小道后,我看在一幢大楼的门洞看到了凝薇,不知为何她竟蹲在地上,手里似乎拿着什么东西。 凝薇,你在干什么呢?怎么这么久了还没回家?我大声地问她。 凝薇抬起头来,对着我说:我刚才去小卖部买了点火腿肠,正在喂这只猫呢。在她的脚下,一只黑猫正趴在那里,享用着细长的火腿肠。 一看到黑猫,我就感觉到不自在,体内的肾上腺素在急速地分泌,心脏突突突地跳着,似乎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我情不自禁登登登向后退出了几步。 秦石,你怎么了?你看,这猫咪好可爱啊。凝薇露出了她柔弱的一面,声音像银铃一般清脆,此刻还充满了天真与童趣,哪里像个终日在商场里搏杀的女强人。 我当然不能在她面前露了怯意,于是深深吸了一口气,让心脏稍稍回落了一点。黑猫不管怎样,只是个十多斤的小动物,我又怎么可以害怕呢? 我在凝薇身边也蹲了下来,凝薇对我说:来,你来摸摸它吧,它好温顺的。 我不由自主地摇头,说:算了,我怕有跳蚤。 秦石,我把这猫抱回去养,你说好吗?凝薇突然问我。 不好!我的声音陡然提高了几个分贝,看着凝薇诧异惊恐的脸,我知道她被我吓住了,连忙说,刚才有个穿黑衣的老太太在四处找丢失的黑猫,这只黑猫一定是老太太养的,要是你抱回去了,人家老太太会伤心的。 凝薇也想起了那个找寻黑猫的老太太,她可怜楚楚地望着我,说:可是,我真的喜欢这只猫啊。你看,我和它好投缘,它好乖巧的。 我不知道该怎么劝说凝薇放弃她这个会让我恐惧的想法,这时,我听到身后传来轻微的脚步声。我抬头望去,谢天谢地,正是那个穿着黑衣的老太太。 我连忙抬高的声音,对那老太太说道:嘿,老太太,您的黑猫在这里呢,我们找到了。我说这话的时候,看到身前的黑猫突然哆嗦了一下,钻到了凝薇的腿下,身体不住地颤抖着。 老太太缓慢地走到了我们的身边,垂下头,默然地看着这只黑猫,然后摇了摇头,说:先生,这不是我找的那只黑猫。我的猫是只母猫,这只猫是公猫。说完,她就转过了身,向一旁低矮的灌木丛走去,只是一瞬,她就消失在了灌木丛后,如同鬼魅一般。 呵呵,这只猫不是她的。看来注定要让我成为它的主人。凝薇欢天喜地地说道。她不等我再反对,就抱起了黑猫,还对我说:咱们给它取了名字怎么样? 那就叫克林登吧。不知道为什么,我竟脱口而出这句话。一说完,我就后悔了,我觉得自己的胸口好闷,一口气憋在这里,上也上不去,下也下不来。 变态!这名字好恶心,我最讨厌做事不负责任的男人了。凝薇瞥了我一眼,然后说,我给它取名叫黑贝怎么样? 那是狗的名字。高大威风的狼狗才叫黑贝呢。我反对道。 反对无效,我说它叫黑贝,它就得叫黑贝。凝薇终于显露出商场女强人的风范,否决了我的说法。 和凝薇一起搂着黑猫乘坐电梯时,我浑身都觉得不自在,背心的地方有冷汗在不停渗出,几乎每根毛孔都张开了,这种难受的感觉正呈放射状向我身体的每个部分慢慢蔓延,令我不由自主地感到不寒而栗与毛骨悚然。因为--这只黑猫实在是太像薛弦以前养过的那只克林登了。 那天晚上,我最终还是没有留在凝薇的家里,因为我的确对黑猫充满了难以言说的恐惧,我想我绝对没有办法与一只纯黑的猫呆在同一间房里。当我提出要离开的时候,我分明看到凝薇眼里写满了失望。 不过她立刻就被四处乱跑充满好奇的黑贝吸引住了,她一把拎住了黑贝的后颈,对着它说:明天我就给你买好吃的猫粮和猫沙。还有,你不可以随地大小便啊,不然我会打你的。对了,我还要给你买玩具,就给你买个橡胶做的老鼠吧……她的语气就像是在哄自己的小孩一般。趁着凝薇如此专心的时候,我悄然打开了房门,离开了她的家。 下了楼,已经接近凌晨三点了。我在小区大门外等了十多分钟,都没看到一辆出租车。我忽然觉得有点冷,毕竟已经是凌晨了,深宵的寒风多多少少有些凛冽与刺骨。我不停地跺着脚,想让身体暖和一点。 就在这个时候,我又听到了一个干巴巴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先生,您看到一只走失的黑猫了吗?我的天,又是那个穿着黑衣的老太太。她怎么走路一点声音都没有呀?难道存心是想吓死我? 我没好气地对她说:没看到,我什么都没看到。 突然之间,从远处飘来了一阵哭声,是女人的哭声:呜呜呜……这声音悠扬婉转,忽高忽低,我分辨不出是从哪个方向传来的。正如我刚才所描述的那样,这声音给我的感觉真真切切就是飘来的。 第8节 我忽然想起了一年前在薛弦家里的时候,她的克林登与莱温米基在亲热的时候,就会发出类似女人哭泣时的声音。莫非我听到的女人哭泣的声音,其实是两只猫在亲热吗?难道其中有一只就是眼前这老太太走失的黑猫? 我瞟了一眼老太太,我看到她的脸色陡然一变,眼里露出一道寒光,皱纹全挤到了一起,显得格外狰狞。 这骚蹄子,又在和野汉子厮混了。老太太张开嘴,露出了漏风的门牙,狠狠地说道。她飞快地向附近的一处灌木丛走去,怎么看都不像个动作颤颤巍巍的老太太。 不知道什么原因,我突然心念一动,紧紧跟在了老太太的身后。也许是老太太在听到那声音后的反应与当年薛弦太相似了吧,我感觉到自己的心脏扑通乱跳。 越过了两堆灌木,是一堵灰色的墙。在墙边,站着一个身材娇小的女人。从体型上看,她的年龄大约三十左右,身着一套做工考究的黑色曳地长裙,背对着我和老太太。她的背微微起伏,哭泣的声音就是从她那里发出的--是的,她在哭泣,她在轻轻地抽泣。 她是谁?她为什么在深夜里的小区草坪上哭泣? 我还没有来得及问出心里的疑问,身边的老太太就大步流星地走了过去,一把使劲抓住了那年轻女人的头发,狠狠地说:你跑出来干什么?给我回去! 老太太认识这个女人,可她为什么下手这么狠?她们又是什么样的关系? 我走上前了一步,对老太太说:有话好好说,怎么也不用下手打人吧? 老太太瞪了我一眼,说道:这是我的家事,我想怎么着就怎么着,你少管闲事。 听了这话,反倒激起了我的情绪,我一把捉住了老太太的手腕,说:我偏要管管这闲事怎么样?我最看不得欺负人了。 老太太哼了一声,反手就冲那年轻女人的脸颊上给了一巴掌,大声叫道:你这骚蹄子,还不承认外面有野汉子了。这个多管闲事的男人就是你的野汉子吧?! 老太太这一说,我立刻就没了言语。她居然把我当作了那年轻女人的野汉子?我耸了耸肩膀,正想反唇相讥的时候,却看到那年轻女人向我眨了眨眼睛,示意我不要再说话了。我只好好闭上了嘴。 这身着黑色长裙的年轻女人站直了身,垂下头,默默不语地跟着老太太向远处的一幢楼走去。当她路过我身边的时候,我嗅到了一种名牌香水的味道。 而在她就要消失在灌木丛后的时候,她突然做出了一个奇怪的举动。她把颈后的长发突然撩了起来,露出了光洁的颈项。我吃了一惊,因为我看到了一丝寒光正从她的颈项射了出来,几乎刺痛了我的眼睛。 等她消失之后,我才反应过来我看到的是什么,那是一个金属制成的项圈,平时人们常常把这种项圈栓在猫或者狗的颈子上,用来驱赶跳蚤与虱子。 可是为什么这个年轻女人的颈子上会栓这么一个项圈呢?我百思不得其解。 我快步向她们消失的方向跑去,可等我绕过了灌木丛,空荡荡的草坪上竟一个人也没有。那神秘的老太太与年轻女人都凭空消失了,就像沙漠里的两滴水珠。 当天深夜,我最终还是等到了一辆黄色的出租车,在接近天明的时候才回到了自己的家。我一到了家就躺在了床上,不过我却怎么也睡不着。只要一闭上眼睛,我就会看到身着黑衣的老太太与年轻女人。她们俩的身影不停在我的脑海里萦绕,到了最后莫名其妙幻化成两只黑猫的影像--是克林登与莱温米基,那两只薛弦曾经养过的黑猫。 中午我被凝薇的电话惊醒的时候,已是冷汗连连,内衣全被浸润湿透了。她欣喜地告诉我,黑贝好可爱,已经学会了在猫沙盆里大小便。我无奈地对凝薇说:大小姐,我早晨七点才闭上眼睛呢,你就不要为了黑贝小小的一点成就来打扰我的美梦好不好? 嘁,爱听不听!凝薇啐道,不过她马上又问,晚上一起吃饭好不好? 这当然是个好主意,请美女吃饭一直都是我的强项,所以我立刻就答应了。不过凝薇吩咐我下午开车去小区接她,这时我才想起自己的别克还停在昨天晚上与死党喝酒的那家饭店外。 取了车后,我开车沿着环城高速路向郊区凝薇的家驶去,可是一路上我都有些心不在焉,心里老是想着那个戴着项圈的女人。不知为什么,我总把她的那张脸与薛弦的重合在一起。事实上,她们长得并不像,而且可以说没有半点相似的地方,可我为什么会这么想呢? 我开车的时候,接连踩了几脚急刹车,因为在我的幻觉里,老是看到薛弦或者是那个戴着项圈的女人站在车前,一袭黑衣,一动不动,死死地看着我。等我停下车,车前却空无一物,只听到车后喇叭长鸣与司机的尖声咒骂。 到了凝薇的家里,她不厌其烦地在我面前逗弄着那只叫黑贝的猫咪。可惜我对黑猫还是充满了恐惧,只是远远地看了几眼,就摸出了香烟点上。这时,凝薇大声抗议道:你会熏着黑贝的,上阳台吸烟去! 我夸张地叹了一口气,要知道平时在凝薇面前吸烟她从来都没意见的,今天却为了这只叫黑贝的猫咪要我去阳台吸烟,真是此一时彼一时啊。看来我很危险,这只黑猫会成为我与凝薇之间的第三者。 我走上阳台,摸出一根烟点上,然后美美的吸了一口。我趴在阳台的扶手上,眼睛半眯着享受烟草给我带来的快感。突然之间,我的眼睛睁开了,瞪得圆圆的,直勾勾望着对面的一幢楼。 在那幢楼的同一层阳台上,一个老太太正站在那里用鸡毛掸子打扫着窗户玻璃,我一眼就认出她就是昨天晚上神秘的老太太。她所在的那套房,所有的窗户都紧紧关着,拉上了深色的窗帘布,漏不出一丝光来。 秦石,你进来一下。凝薇大声叫着我的名字。 我进了屋,凝薇对我说:刚才接到了电话通知,我明后天要去邻省出差,你到我这里来帮我看两天家好不好?顺便帮我照顾一下黑贝。 我皱着眉头说:是让我照顾黑贝,然后顺便帮你看家吧?凝薇望着我笑而不语。我又痞气十足地问:那你怎么谢谢我呢?我的脸上一定带了点坏笑。 凝薇袅娜地走到我面前,两只手像八爪鱼一样缠住了我的腰,嘴唇慢慢凑了过来…… 我捉住了她的手,一本正经地说:你的口红是草莓味的。 瞄呜……黑贝一定是不满我抢走了凝薇对它的青睐,发出了不满的叫声。 那天晚上,我是在凝薇家过的夜。一晚上都听到黑贝在门外叫着,还拿爪子挠着门。不知为何,我渐渐不再害怕这只黑猫,相反还有一点点喜欢上了它。 第二天一早,凝薇就收拾好行李独自出差了。我给黑贝喂完食,先到公司去了一趟。处理完公务,我径直开车来到城市的另一头,找到了我的大学同学金三。 金三是个摄影爱好者,在他手里有不少宝贝。当他听说我要借的那样东西后,也忍不住上下打量着我,语重心长地说:你小子还是早点找个女朋友吧,不然当心变得心理变态。 我找他借的是一年前日本出品的一款照相机,这种照相机有很独特的红外线摄影功能,可以高强度地对纺织品进行透视。换句话说,在晚上对着穿着衣物的人拍张相片,最后照片上出现的会是裸露的人体。正因为这个功能受到了广泛的抗议,这款相机早就被厂方强令召回,但金三却拥有城市里唯一的一部这样的相机。 我知道金三一定以为我要偷窥某个姑娘,拍点过瘾的照片。不过他猜错了,我只是想用这部相机透过凝薇对面那幢楼的深色窗帘,看看神秘老太太家里究竟是怎么个状况。 回到了家,一开门,黑贝就黏在我叫边叫个不停,像个受宠的孩子一般。我给它喂完食后,就关上了所有的灯,拉上了窗帘。 我把相机搬到了阳台上,对准了对面那幢房老太太所住的那间房。 那间房的窗帘死死地关着,但依然可以分辨出里面的灯是亮着的。只要里面没关灯,这款相机就可以发挥它的作用。 我把焦距与方向调好后,就勾下头来,将眼睛慢慢凑向镜头孔。这时,脚下的黑贝突然焦躁了起来,不停用头拱着我的脚,还用嘴咬着我的裤腿,想要把我拉到一边去。我轻轻踢了一脚黑贝,对它说:别闹了,等我看看对面究竟在干什么。 我的眼睛已经凑到了相机上,在一片朦胧之中,我渐渐分辨出了那间屋里究竟有什么。当我看清楚了屋里的一切后,不禁大吃一惊,差点一屁股坐在了阳台上。等我反应过来后,不禁大声咒骂道:变态!太变态了!真是太变态了! 在镜头里,我看到了那个年轻的女人,头戴项圈,像只猫一样趴在地上,舔着面前一个盛慢了饭的碗。而一旁,那个老太太手里握着一只皮鞭冷冷地看着年轻女子,眼里全是狰狞的寒芒。 天哪,这个老太太竟然把那女人当作了一只猫在饲养!她疯了吗?如果她没疯,那一定是这个世界疯了。 我必须要阻止这一切! 我冲出了房间,下楼,又上了对面的那幢楼。我使劲敲着老太太的房门,可是一直没有人开门。我又用脚踹了几下,可直到我的两只脚都踹疼了,门也始终紧紧关闭着,倒是隔壁一家打开了房门。一个肥胖的中年妇女皱着眉头对我说,我踹门的这家人,早就搬走了,里面是间空房。 我大声说不可能,因为我才从相机里看到里面有人。中年妇女见我不相信她的话,耸了耸肩膀自顾自地回了屋。我又踹了几脚,可这时我自己也有点怀疑是不是走错了楼层,否则怎么会这么久都没人开门呢? 终于我停下了动作,准备转身离去。可当我刚一转身,就听到大门吱呀一声打开了,我回头望去,透过门缝,里面是深邃到极点的黑暗。 里面会有什么?我要不要进去?突然之间我感到了莫名的恐惧,我不知道进去会遇到什么样的事。可一想到那个被虐待的年轻女人,我就心里一荡,顿时平添一股侠义之气--我一定要想办法把她救出来。 门慢慢打开了,门缝变得越来越宽。里面很安静,静得像座巨大的坟墓一般。 我侧过身体,走进了房间。刚走进一步,一股诡异的穿堂风呼呼掠过,门砰的一声关上了,我浑身打了个战栗,竟被吓了一大跳。 绕过玄关,我走进了一个面积不小的客厅,装修得很不错,简约而又不失品位的风格很对我的胃口。这郊外的小区本来就是著名的富人区,只有有钱的人才买得起这里的房子。实在是难以想像一个颤颤巍巍的老太太和一个被当作猫来饲养的年轻女人竟然可以买得起这里的豪宅。 我在客厅里踱了几步,却没看到一个人。屋里一片寂静,一根针落到地上都可以听得清清楚楚。屋里的人在哪里?那个神秘的老太太和戴着项圈的年轻女人呢?她们在哪里? 还有三间房的房门紧紧关着。我回忆着从相机里看到的那一幕,判断着看到的景象是在哪个方位的房间里发生的。当我确定完毕后,我走到了一扇门前,抬起脚来,狠狠踹了下去。砰的一声,腾起一阵细碎的木屑后,门应声而开。 屋里什么都没有,我却嗅到了一股奇怪的气味。这种气味有着难以言说的味道,我以前从来都没嗅到过。但我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当我嗅进了这种气息,我开始感觉头昏脑涨、四肢无力。 我暗暗叫了一声不好,可那个时候我的身体已经不再受自己的控制。我两腿一软,啪的一声倒在了地上,眼前一片漆黑。 等我再醒转过来的时候,视野模糊,所有的东西都朦朦胧胧的,过了很久我才适应过来。 醒来后的第一眼,就看到在我对面优雅地坐着一个人,正是那个神秘的老太太。在她手里,还拿着一个长线穿着的金属球。 你想干什么?我大声叫道。我想冲过去制服她,却发现自己被五花大绑在了一张花梨木椅子上,双手双脚被勒出火辣辣的疼痛。 我大声地咒骂着:你这变态的老太婆,你究竟在做什么?你为什么要把那个女人当作一只猫来喂养?你现在又想对我做什么? 这老太太看着我冷笑了一声,说:原来你都看到了啊,真是厉害。不过,你知道吗?这个女人现在的下场都是她罪有应得!她撮着嘴叫了一声,猫咪,出来。 我正对着的一扇门吱呀一声打开了,那个年轻的女人身着一袭黑衣匍匐在地上,弓着背飞快地爬了出来,一溜到老太太身边就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用身体不停蹭着老太太的小腿。老太太用手轻轻抚摸着女人的背,女人半闭着眼睛,露出了一幅很受用很舒服的神情。 难道她真的以为自己是只猫?一只黑色的猫? 她有什么罪?你对她做了什么?我歇斯底里地质问她。 老太太叹了一口气,说:其实她倒没犯多大的错,不过她老公却犯下了滔天的罪行,害死了我心爱的女儿。所以,我也要让他最心爱的妻子也受到我的折磨。 你变态!她的这个理由让我很难接受。 呵呵……老太太又是一声冷笑,要让这女人都以为自己是只猫,其实是件很简单的事。同样,我也可以用某种方法让你也以为自己是只猫。你要不要试试?她最后一句话声音陡然提高了几个分贝,眼睛死死地盯着我。 说实话,看了这个身着黑衣的年轻女人趴在地上舔着饭盆,我已经相信了这变态的老太太有着神奇的力量。我可不想也变成一个终日趴在地上舔饭盆的可怜的猫,于是连忙用力地摇着头。 老太太狠狠地瞪着我,然后一字一顿地对我说:不想变成猫,可以!不过,你只有一个下场--死!她站了起来,手里的金属球落了下来,线的一头牵在她的手里,金属球悬在空中,有节奏地在我眼皮前左右摇摆着。 我突然感到了一阵眩晕,眼皮沉重得抬不起来,就像灌了铅一样。睡意像无边无际的潮水一般向我涌来,我突然心里一惊,这是催眠!我曾经无数在科学探索频道看到过相关的纪录片。我真的会死在老太太的手里,看着她如刀锋一般的眼神,我知道她说的绝对不是玩笑。在这时候,还是保住命最重要,哪怕变成一只猫也无所谓。我拼尽了全身的力气,虚弱低声对老太太哀求道:别让我死,还是让我变成一只猫吧。 老太太狞笑了起来,她在我的耳边,缓慢地说:我这么做,都是为了我的女儿报仇。我那美丽的女儿啊,她死得好惨。她曾经是那么漂亮,你要不要看看她的照片? 她从怀里贴身的地方摸出了一张照片,凑到了我的眼前。 我的视线已经模糊了,只看到一个光圈在慢慢地聚拢。良久,我终于看到了照片上的那个年轻的时尚女子。我忽然笑了,我用尽了最后的气力,缓慢、绵长地说出了几个字: 哈……她是薛弦。 我又一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依然被绑在花梨木的椅子上,而那个神秘的老太太坐在我对面,手中拿着薛弦的照片,脸上老泪纵横。 她看到我醒了,立刻问道:你怎么认识薛弦? 我猜这是一个逃出生天的最好机会,于是连忙说:我当然认识她,我是她以前的男朋友,我就是秦石啊!我爱她,当时我都准备与她结婚了。薛弦一直说带我去见你老人家,可还没等到那一天,她就去世了…… 虽然我说得语无伦次,但我的声音却异常颤抖,就如激动莫名一般。老太太点了点头,然后满带深意地望了我一眼,问:你觉得谁是杀死薛弦的凶手? 毫无疑问,杀死薛弦的是那只叫莱温米基的黑猫,而它后来也从三十一楼的窗口跳了下去,摔成了一摊烂泥。可是老太太现在这么问,她要的答案显然不是这样的。我思索了片刻,立刻恍然大悟:真正的凶手是那个男人,那个欺骗了她的官员! 老太太对这个答案相当满意,她冷冷地说道:是的,没错,真正的凶手就是他!可惜他死于车祸,没死在我的手里,这是我最大的遗憾。不过,他的原配老婆被我捉来了,然后我用催眠术让她以为自己是一只温顺的黑猫。我让她做什么她就会做什么,我每天给她吃馊了的饭菜,她也一样地甘之如饴。哈哈,这女人真是蠢透了! 我的心里一惊,原来这个年轻的女人就是当年欺骗薛弦的那个男人的妻子,难怪老太太要如此百般折磨她。不过现在我和老太太相谈甚欢,也许她会放过我。只要我安全出了这个门,立刻就会叫人来解救这年轻的女子。不管是谁,都没有禁锢他人的权利了权利,哪怕她用的是催眠术。 这时,老太太又抬起头来仔仔细细地注视着我,她一双如刀锋般的眼睛似乎要把我的五脏六腑都看个穿,冷冷的眼神令我无处遁迹。我被她打量得不自在了,不由得垂下了头,试图避开她的眼神。 老太太对我说道:除了那个男人,还有个凶手,那就是你!她的这句话似一块寒冰一般,让我浑身一个激灵。我战战兢兢地说:薛弦的死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那天我躺在客厅里的! 是的,那天你躺在客厅里的。如果你睡在薛弦身边,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惨剧了。即使她死了,你也会一起死去,最起码在去黄泉的路上,薛弦也有个伴儿啊……老太太说这些话的时候,已经是泪流满面,但她看我的眼神里却几乎喷出了火。 滴滴滴……滴滴滴…… 从我的裤袋里突然传出了手机的铃声,这声音很短促,是有短消息到来。 老太太从我的裤袋里搜出了手机,拿在手中,按了几下后,在我耳边念道:亲爱的,我今天就把所有事做完了,提前回到了家。本来想给你一个意外的惊喜,可你却不在,看来你也没有好好照顾黑贝。如果不想我生气,现在马上开车到我家里来给我道歉--凝薇留。 老太太阴恻恻地冲笑了笑,说:你还说你爱我女儿,才不到一年的时间,你就勾搭了其他女人。嗯,你已经看到我失去了自己最心爱的人,现在我也要让你失去最心爱的人!我要杀死这个叫凝薇的女人! 不要!我歇斯底里地大叫。 老太太却说:你叫也没用,我现在先要让你因为自己是只猫,和那只小骚蹄子在饭盆里抢食去吧。她蹲在我的身边,手里提着金属球,金属球不停左右摇摆。 她用一种魅惑的声音细声缓慢地念道:现在你已经感到疲倦了,你马上就要睡着了……你马上就会认为自己是只猫,一只黑色的公猫……我数三声,你就会变成一只猫……一、二、三…… 之后的事,我一点也记不得了,我只知道在我晕过去的一刹那,我的胸口忽然变得好疼,那是一种心如刀割的感觉。 第9节 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是躺在医院里,四周都是雪白的墙壁,而我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凝薇。 我激动地抱住她,就如害怕她突然消失一般,大声说道:凝薇,你还活着啊,真是太好了! 凝薇打了一下我的手,嗔怒着说:你都说什么呀,我这不是好好的吗?她的脸上微微泛起一点红晕。 我连忙松开手,问道:你们是怎么找到我的?那个神神怪怪的老太太又是怎么被你制服的? 凝薇眼神怪怪地望了我一眼,说:是警察查到老太太家庭地址后,打开门找到了你。当时,你和一个女人穿着黑色的外衣趴在地上,拼抢着去舔一个饭盆,盆里全是馊臭的饭菜。我们怎么叫你,你都不答应,只会发出猫一样的叫声。 那时我是被催眠了!我连忙辩解道。 我知道,后来把你送到医院后,医生也是这么说的。给你注射了镇静剂后,你睡到现在才醒。醒了后就没事了。 你还没说那变态老太太是怎么被你制服的呢?莫非你一直隐瞒着我,你练过什么失传的武林绝技?我耐不住心里的好奇,问题如连珠炮一般。 呵呵,你让我慢慢给你说嘛,别那么着急。凝薇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在雪白的病房里显得格外美丽,就如来拯救我的天使一般。 凝薇到了家之后,心里很是不爽。虽然看到黑贝的饭盆里盛满了猫粮,可却没有看到自己的男朋友秦石。她发了个短消息,秦石也没有回,凝薇不由得暗暗咒骂起这个没良心的秦石起来。 她给黑贝洗了个澡后,就百无聊赖地打开电视,看着一部无聊到极点的韩国连续剧。快到午夜的时候,她正准备搂着黑贝睡觉的时候,忽然听到门铃响了。凝薇心里暗地一喜,她猜,莫非是秦石想给她一个意外的惊喜,偷偷送上门来了?她的脸上不由得泛起一朵娇羞的红晕。 凝薇掀开了趴在身上的黑贝,黑贝发出不满的嘟囔声,身体弓了起来,抖动着身上没有一根杂色的黑色皮毛。 凝薇走到门前,先透过猫眼望了一眼,可是走廊上却什么也没有。 秦石,你跟我调皮?还躲在一边?当心我不理你了。凝薇在心里暗暗说道。但是她还是打开了门。 门外一个人都没有,但是一边的太平门似乎在微微颤动。 秦石?你还玩?别以为躲在太平门后我就不知道了。我已经看到你了,快出来。凝薇大声叫道,可她也不知道秦石是不是躲在太平门后。她走到了门前,然后轻轻推开,门后什么也没有,只有空荡荡的紧急楼梯。凝薇耸了耸肩膀,心想刚才或许是谁按错了门铃吧,又或许根本就没人按门铃,只是自己出现了幻听。要知道今天出差一天就干完了两天的事,自己实在是太累了。 凝薇沿着顺时针揉着自己的太阳穴,慢慢走回了自己的房间。她正准备关上门的时候,只听到砰的一声,一只苍老的手帮她关上了门。一个老太太站在了她的面前,就是那个前一夜里,在小区草坪上寻找丢失黑猫的老太太。在她的手里,还拿着一个拴上一根线上的金属球。 凝薇惊慌失措地叫道:你是怎么进来的?你要干什……可她还没来得及说完,那只像树皮一样的手掌已经遮住了她的嘴。在她惊恐的眼睛前,那个金属球正闪动着神秘莫测的光泽,有节奏地左右摇摆着。 老太太用鬼魅般地声音,一字一顿地说道:你现在很疲倦,你需要睡眠,你马上就要睡着了…… 凝薇看到这闪动着诱人光泽左右摇摆的金属球,铺天盖地的倦意立刻如黄昏时垮下来的天幕般,笼罩了她的全身。她无力地闭上了眼睛,等待睡魔慢慢侵入她的整个身体。 就在她即将睡着、成为老太太手里的猎物时,凝薇突然听到了一声怒吼,她顿时清醒了过来。这声怒吼是那只叫黑贝的猫发出来的,它像个愤怒的将军一般,浑身的毛都倒竖了起来,雄赳赳地一跃而起,向老太太扑了过来。老太太猝不及防,被这突然的袭击吓了一跳,手里的金属球也落到了地上,她也一屁股摔倒在地。 黑贝跳在老太太身上,张开嘴露出了尖利的牙齿,一口咬在了老太太的咽喉上,一股鲜血立刻射了出来,溅了凝薇一身。 凝薇大声尖叫着,她的声音引来了隔壁的住户,隔壁的人一冲进了凝薇的屋里,立刻就忍不住弯下腰来呕吐了起来。等他呕吐完了后,还是挣扎着强打起精神拨打了110。 很巧,来得正好就是一年前处理薛弦命案的那个警察。他一走进凝薇的房间,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一幕实在与一年前太相似了。 老太太的咽喉被黑猫一口咬断,鲜血喷溅得整个屋里到处都是。这还不算,愤怒的黑猫还用爪子抓破了老太太裸露在衣物以外的每一寸皮肤,就连她的外衣也被抓得丝丝缕缕。 警察叹着气,黯然说:为什么会这样啊?只要对猫咪好,猫咪不会这样袭击人的!你们都对猫咪做了什么啊? 此时,黑贝躲在了凝薇身下,趴在了地势,伸出舌头梳理着被溅上鲜血的皮毛。而凝薇对警察说:是的,正是因为我对这只猫咪好,它才会奋不顾身地来保护我。没有它,可能现在躺在地上,没有了呼吸,身体渐渐变得冰凉的尸体就是我了。 原本警方准备将黑贝带去人道毁灭,但在我与凝薇的强烈反对下,他们只是把黑贝带到了动物收容所。每到了周末,我都会开着车带凝薇去看黑贝。而我也消除了对黑猫由来已久的恐惧,一看到了黑贝,都会满心欢欣地搂住它。 可是在我与凝薇准备结婚前的几天,黑贝却因为吃了不干净的食物,先是连续拉了几天的肚子,然后不再进食,最后终于离开了这个世界,变成一具冰冷的尸体。 我们把黑贝埋葬在了郊外小区的草坪下,在处理完它的葬礼后,凝薇问我:秦石,我们买两只猫来养,好吗? 我点点头。 凝薇又补充道:我要买两只黑猫,一公一母,它们才不会寂寞。 三天后,凝薇从宠物市场带回了两只浑身油光水滑的黑色猫咪。当她从篮子里拎出猫咪的时候,我突然愣住了。 这两只黑色的猫咪竟然与以前薛弦养的克林登和莱温米基一模一样,它们瞪大了眼睛望向我,眼神似曾相识…… chapter 5 血衣镇 初生的婴儿与死去的老人并排在一处,真是一副极端诡异并且充满了哲学意义的场景。 走了一整天的山路,临近傍晚的时候,我与陈璞终于登上山脊,向下望去,看到了笼罩在一片紫色雾气中的血衣镇。小镇破旧不堪,房屋歪歪倒倒,人烟寂寥,再加上远处不时传来几声乌鸦悲恸的啼叫声,让我情不自禁想起某部哥特式恐怖小说中的场景。 小镇外的山坡上,有几座稀稀拉拉的坟茔,没有墓碑,只有一堆腐朽的陈土,插着歪歪斜斜的十字架。当山风掠过的时候,无数白色的细碎纸屑迎风飘舞,那是祭拜先人的纸钱。看着漫天飞舞的纸钱,陈璞忽然在我耳边幽幽地说:唉,三天后,这里又会多上两座墓了。 陈璞是我读大学时的好哥们,三十岁,与我同龄。三天前,他打电话给我,让我陪他一起回一趟家乡--血衣镇。因为,他的父亲与母亲在一周前,同时离开了人世。 陈璞的父亲是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因为一场久未治愈的肺痨病,终于撒手人寰。在他断气的同一天,与他相濡以沫多年的妻子,在一幢古老而又阴森的老宅里,用一根结实的绳索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尾随丈夫一起去了遥远的天堂。 当我和陈璞搭乘远郊班车前来血衣镇的时候,他就无数次在我耳边念叨:唉,王东啊,我早就让他们到城里来享享清福,可他们就是舍不得家里的老宅,不愿意离开。哪怕生了病,也不肯到城里来看医生。没想到……说着说着,他的眼眶里就盈出了一汪泪水。 作为陈璞最好的朋友,在这个时候,我也只能安慰他:别伤心了,老年人都是念旧的,也是最重感情的…… 在默然之中,我们沿着逶迤的山路,走下了山脊,来到血衣镇的镇口。天已经暗了下来,紫色的薄雾中,我依稀辨出,在镇口外,有一条小河,一座木桥架在小河上。已经是初秋了,河水并不湍急,无声地流淌着。 为了岔开话题,我问陈璞:为什么你的家乡要叫血衣镇?这真是个诡异的名字啊。 陈璞答道:传说在很多年前,这里发生了一场很残酷的战争。嗜血的胜利一方将几千名战败俘虏带到了河边,残忍地砍掉他们的头颅,将无头的尸体扔进了河中。死者的鲜血,淌在河水之中,又渗进河边的沙滩上。所以,整条河的河水都被染成鲜红色,至今,河水依然是红的。镇里的人用河水浆洗衣裳,所有的衣物也被染成了红色的,就如血衣一般。所以,这个小镇一直叫血衣镇。 真是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传说。 我走上木桥,倚着木质的栏杆向下望了一眼,河水缓慢流淌着,河道散发出腐烂的血腥气味,令人作呕。 昏暗的夕阳下,河水的颜色很深,像一团死人毛发酿成的酱油。果然,河水是红的。难怪连这里的雾,都是紫色的。 蜿蜒河道的上游,我们看不见的地方,传来了砰砰砰砰的声音,节奏很慢,是谁在用木棍敲击着河边的卵石。陈璞说:那是镇里的妇人,正在用河水浆洗着衣裳呢。 刚走进小镇,我就看到几个穿着红色衣裳的小孩,正在铺着青石板的道路上,玩着纸牌的游戏。他们听到脚步声后,缓慢停下了手中的游戏,抬起头来望向我和陈璞,眼中流露出奇怪的神情,那是一种很呆滞的眼神,他们的瞳孔前,仿佛笼罩了一层雾,看似没有一点感情,却又都死死盯着我们。 正当我觉得有点纳闷的时候,其中一个孩子忽然跳了起来,从地上拾起一块石头,重重向我们砸来。猝不及防之下,石头砸在了陈璞的手臂上,让他发出了一声呻吟。我正要发怒,陈璞却拉着我的肩膀,说:算了,别和小孩一般见识。 这时,突然从街边一座房屋里冲出一个中年女人,披头散发,面色惨白,同样穿着血红的衣裳,她尖叫了一声,一把抱起了刚才袭击我们的那个小孩,转身跑回了屋里。在街边玩耍的其他孩子,也一哄而散,街道顿时变得清冷起来,一个人也看不到,就如同根本没有发生过任何事一般。 我只好无奈地跟着陈璞,沿着一条笔直的青石板马路,穿过了血衣镇,来到一幢老宅前。 这座老宅,与乡村里的寻常宅子相差无几。一堵不算太高的土墙围绕在宅子外面,黄铜大门紧锁着,两只红色灯笼挂在门庭两侧。门庭上挂着一张门匾,上面写着四个朱漆掉尽的斑驳大字:书香门第。 陈璞走到门前,大声叫着:陈卓,开门!陈卓,开门! 我好奇地问:陈璞,陈卓是谁啊? 陈璞漫不经心地答道:他是我的弟弟,我的孪生弟弟。 这可真让我感到诧异,以前从来没听说过陈璞有一个孪生弟弟。我正想多问一句的时候,在我们身后,也就是老宅对面的一幢宅子的门,突然开了。一个穿着红衣,形容枯槁的老头从屋里走了出来,一看到陈璞,就大声地叫道:是陈璞呀!你终于回来了。 陈璞连忙向我介绍:这一位,是朱大伯,我家多年的邻居。我爸生病的时候,全靠他照顾陈卓。 听了他的话,我不由得有些好奇。既然陈卓是陈璞的孪生弟弟,现在也应该有三十岁了,为什么还要别人照顾呢?难道他得了什么病? 正当我疑惑的时候,朱大伯开口说道:陈璞啊,你也有十多年没回过家了吧?刚才要不是我想起才给陈卓喂了刘医生开的药,还以为你是陈卓呢。你们两兄弟长得实在是太像了。他顿了顿,又说,陈卓吃过药后,睡着了,你怎么叫他,都叫不醒的。你家里的钥匙,我这里也有一把。我去找找,马上给你开门。 看来,陈璞的弟弟是生病了。陈璞也跟着朱大伯走进了屋里,而我则无所事事地四处梭巡着。天已经黑了,朱大伯家门外的灯笼亮了起来。在昏黄的灯光下,我忽然看到陈璞家围墙的拐角处,站着一个人。 那是一个穿着红色衣裳的女人,头发很长,脸色惨白,暗夜之中,犹如鬼魅一般。她看到我,什么话都没有说,却缓缓抬起了手,指向陈璞家的围墙。我顺着她的视线望了过去,看到了一张贴在围墙上的纸片。纸片是用糨糊贴在墙上的,此刻,纸片下沿的糨糊已经干枯了,随着与夜晚同时到来的寒风,纸片迎风摇曳,似垂死挣扎的白色蝴蝶。 是谁把这张纸片贴在了陈璞家的围墙上?疑惑中,我抬起头,却发现那个鬼魅般的女人竟然消失了,就像她从没有出现过一般。难道她真是山中的妖魅?传说在深山里,有一种山鬼,长着美女的面容,每当看到生人的时候,全身就会涌出鲜血,浸湿身上的衣裳。山鬼只有杀死看到的陌生人,才能止住全身流淌的血液。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想起了这个诡异的传说。我的血液仿佛凝固了,犹如梦游一般,缓慢走到那张纸片前。我拿出手机,随便按了一个键,手机屏幕闪烁着蓝幽幽的光,恍若一簇鬼火。 在这微弱的光芒下,我看清了纸片上的字迹。 天惶惶,地惶惶,家里有个夜哭郎。过往君子读一遍,一觉睡到大天光。 在纸片的下方,还画着弯弯曲曲的符咒,符咒下,写了几个字:姜子牙在此,百无禁忌。山鬼邪灵,速速退散! 王东,你在看什么呢?身后传来了陈璞的声音,在他的手里,拿着一串明晃晃的钥匙。 我指了指墙上的纸片,声音有点颤抖:陈璞,这个是什么啊? 陈璞走近后,瞄了一眼,哑然失笑:血衣镇离城市太远了,长久以来,一直缺少医疗条件,教育也跟不上。所以这里的人多少有点迷信,认为小儿夜啼,是受了山鬼的蛊惑。要想让小孩止住啼哭,就在别人的家门外贴上一张纸片。如果有过路人无意中看到纸片,并主动念上一遍,喜欢夜哭的小孩就会不再哭泣。说到底,其实就是种无稽的迷信而已。 我这才明白了,刚才看到的女人并不是什么鬼魅,而是一个爱子心切的母亲。她的出现,就是想让我看到墙上的纸片而已。于是我走了过去,对着墙上的纸片,大声念道:天皇皇,地皇皇,家里有个…… 陈璞推开了老宅的黄铜大门。门轴已经很久没上过油了,发出尖利刺耳的摩擦声。朱大伯领着我们,走进大门。围墙里,是一个小小的院落,什么植物都没有栽种。院子里搭了个塑料棚,棚下,摆着两具黑漆漆的棺材。 看到那两具棺木,陈璞并没有露出太多悲伤的表情,他已经十年没回过家了,或许他和父母之间的感情,并没有我想像中那么炽热吧。 走进了黑黢黢的老屋里,朱大伯刚点燃屋里的油灯,我们就听到一阵哭声。哭声是从里屋里传出来的,呜呜呜……,像是孩子在哭泣。 朱大伯皱了皱眉头,说:大概是陈卓醒来了吧,我去看看他。说完后,他借着昏暗的灯光,走进了里屋。过了一会儿,哭声止住了,接着朱大伯扶着一个穿着红衣、睡眼惺忪的乡村汉子走了出来。 陈卓长得果然很像陈璞,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不过,他的眼神却显得很是呆滞,嘴巴微翕着,黏稠的口水从嘴里淌了出来,挂在嘴边,却不知道去擦一擦。他看到我们后,嘴里立刻发出了叽里咕噜的含糊声音,口水在喉管里打着转,身体也开始兴奋地战栗了起来。我这才明白为什么陈璞从来没给我说过他有个弟弟,原来陈卓是个痴呆症患者。虽然他长了一副成人的模样,却根本没有成人的思想与感受。 忽然间,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想起在镇口看到的那几个小孩,他们的眼神,就与现在所看到陈卓的眼神,几乎一模一样。难道他们也是弱智儿?这血衣镇是怎么了?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智障人士?难道与镇外的那条红色的河有关? 朱大伯在厨房里生了火,为我们打来了热水,还给陈卓熬了药。他告诉我们,这药是镇里的刘医生给陈卓开的,陈卓吃过之后,很快就会再次睡着。刘医生是个老中医,在血衣镇里行医已经三十多年了,他的绝活是治疗小儿夜哭症。只要经他的手,饶是再哭闹的婴孩,也会乖乖安静几天。不过这几天他外出探亲去了,所以难怪会有妇人在墙外贴着符咒,请求路人的帮助。 陈卓吃完药就进屋歇息去了,我和陈璞烫过脚之后,也进了里屋,躺在了他父母曾经睡过的大木床上。听着陈卓的鼾声,陈璞幽幽叹了一口气,对我说:王东,让你见笑了。我苦笑:唉,谁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 陈璞告诉我,以前家里很穷,三十年前,当他父亲看到新出生的竟是一对孪生兄弟时,对生活压力的担心远远超过了初为人父的喜悦。三个月后,父亲将陈璞送到了城里一个久未生育的远亲那里,留下了陈卓一个孩子在身边。这一切是陈璞在十八岁的时候从养父母那里知道的。当时,养父母认为他已经成年了,应该告诉他所有的真相。此后,陈璞回来见过父母两三次。看到这里的贫困与弱智的弟弟后,他决定每个月都寄一笔钱回来。父母用这些钱,修葺好了这幢老宅,也为陈卓买来了治病的药。 听了陈璞的话,我很有感触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说:这么多年,真是难为你了。 陈璞将油灯放在里屋的桌子上,灯油燃烧后,发出一种很原始的香味。睡了吧。陈璞对我说。就在这时,我听到屋外飘来了悠悠的哭声。是婴儿的哭声。 婴儿的哭声像一股烟,在房前屋后飘扬着。血衣镇里的房屋和树木,将烟一般的哭声切割成一缕一缕的细丝,而哭声却依然会很顽强地重新黏合在一起,水银泻地般,无孔不入地钻进房屋中,刺进我们的耳膜里。 我被这连绵不绝的哭声弄得心烦意乱,不禁对陈璞说:你听到了吗?有婴儿在哭。 陈璞翻了个身,淡然地说:哪是什么哭声?这是山风快速掠过老屋的缝隙时,引起的尖利啸叫。这样的声音,每天晚上都能听到,你就别担心了。 油灯光越来越微弱,嗅着那原始的香味,一阵倦意也慢慢袭上了心头。今天走了这么久的山路,我也真的很累了。在陈卓与陈璞的鼾声之中,不知不觉,我也慢慢陷入了无可救药的梦想之中。 朦胧中,我感觉自己的身体在摇曳,仿佛漂浮在水面上一般。我努力睁开眼睛,却看到周围一片鲜红的液体--原来我正漂在血衣镇外的那条红色的河面上。我怎么会在这里?我奋力向湖边游去,却呛了几口红色的河水。河水夹杂着腐烂的恶臭,令我几欲呕吐。河面上氤氲着紫色的雾,我看不到河岸。但我知道这小河并不宽,很快我就会游到岸边。 不过,我错了。河水几乎没有流动,没有一点声息,我根本无法辨别哪里才是河岸所在的方向。我只能胡乱选择一个方向游了过去,我看到紫色的雾气中,隐隐出现了一座横跨的木桥。我抓住了木桥的栏杆,挣扎着爬上了木桥。 我湿淋淋地坐在木桥上,大口大口喘着粗气。直到现在,我还没弄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突然浸没在这条恶臭的河里。就在这个时候,我听到黑暗中,桥的一侧传来脚步声。我抬头望去,看到了一个穿着红色衣裳的老头,他的面孔隐没在紫色的雾气中。我只注意到,他的两只裤管,一只捋到了膝盖,而另一只则垂在脚踝处。垂下头,我忽然看到自己的手里,拿着一把锋利的匕首。 我的梦境,到此为止。 第10节 我被一阵嘈杂声惊醒,睁开眼,屋外已是日上三竿,这一觉我睡得可真是香啊。 我坐了起来,才发现自己竟然上身赤裸着。我记得昨天晚上只是脱掉了外衣,穿着内衣睡的觉。我有点诧异,这时,陈璞走了进来,他穿上了一件红色的衣裳,对我说:王东,你醒了?昨天晚上不知道怎么了,你出了很多汗,贴身的内衣全都湿透了。你在半梦半醒中脱掉了内衣,光着膀子睡的觉。他递给了我一件河水浆洗成红色的粗布内衣,说:这是陈卓的,你先穿上吧。 看着这红色的衣裳,我情不自禁想起镇外的那条红色小河,这让我心里很不痛快,一口气憋在胸口,就像塞了一大团浸湿了的棉花。 穿鞋的时候,我发现鞋底全沾染上了红色的泥土。大概是昨天走了一整天的山路,才把鞋底弄得这么脏吧。 穿上陈卓的衣服,我走出老屋。现在我才发现,在停放棺木的大棚旁,有一口水井,陈卓正吃力地用摇辘打起一桶水。虽然这水不是从河里打起来的,但却依然是红色的,红得非常刺眼,就如一桶黏稠的鲜血。在院落一侧,晾着我的内衣,此刻已经变成通红一片,挂在绳索上,就如悬着一个浑身是血的无头士兵。 陈璞对我说:按照乡村里的习俗,今天我要在院子里摆上席桌,请全血衣镇的人吃一顿饭--这就是所谓的白喜。然后明天将两具棺材送到殡仪馆,火花后带回血衣镇,埋在镇外山坡中的祖坟里。 过了一会儿,朱大伯带着几个来帮手的乡亲,来到了老宅的院落里,架起几口锅,在空地上摆了一排桌子。朱大伯对我们说:一会儿罗婶来了,就可以开始做饭了。罗婶是远近闻名的巧手厨师。 陈璞问:罗婶去哪里了? 朱大伯说:我来的时候,正好看到她抱着孩子去刘医生那里去了。这几天刘医生不在,她家的孩子老是哭个没停,夜哭症又犯了。 他刚说完,院子外就突然传来了女人的尖叫:不好了!救命啊!陈璞家的大门是开着的,一个身着红衣的女人冲进了院子里,一头栽在地上,身体不停抽搐着。我一眼就认了出来,她就是昨天夜里在围墙上贴符咒的那个女人。 朱大伯和另外几个乡亲扶起这个女人,朱大伯问:罗婶,你这是怎么了。原来,这个女人就是罗婶。 罗婶深深吸了一口气,高耸的胸脯起伏了好几下,才一字一顿地说:刘医生,死了。是被杀的。说完这几个字,她就忍不住继续尖叫了起来:啊……天哪,我的儿子还放在刘医生的屋里,和死人呆在一起!她歇斯底里地冲出了院子,朝镇尾飞奔而去。 我们跟在了罗婶身后,赶到了镇尾的刘医生诊所。 诊所的门开着,还没进去,就听到里面传来婴儿的哭声。走进屋里,刘医生的尸体躺在地上,胸口全都是血,红色的鲜血与同样鲜红的衣服混在一起,显得格外妖艳。婴儿的摇篮就摆在尸体旁,婴儿一边大声哭泣,一边睁大了眼睛,望着走近的这群陌生人。 初生的婴儿与死去的老人并排在一处,真是一副极端诡异并且充满了哲学意义的场景。 我挤进人群,终于看到了刘医生的尸体。接着,我感觉到一阵眩晕。因为我看到了刘医生的裤管,一只捋到了膝盖处,另一只则垂到脚踝,正与我昨天夜里噩梦中看到的那个老人一模一样! 而刘医生诊所外的泥土,则是红色的,红得像鲜血一样。 我都不知道是怎样跟着陈璞他们浑浑噩噩地回到了老宅里。朱大伯报了警,可这里距离最近的警署,也有足足一天行程,要到明天上午警察才会赶来。 刘医生的诊所被封锁了起来,镇上的居民都来到了陈璞家。席桌一直摆到了街上,罗婶吃过了朱大伯找来的药后,也恢复了很多,亲自下厨炒起了菜。她的手艺真的很不错,尽管只是一些山村里的普通菜肴,但在经过了她的手之后,就变得色香味美俱全,活色生香。 尽管镇尾还停放着一具刚被谋杀的尸体,但居民们却还是依然开心地觥筹交盏,相互劝酒。或许在他们看来,别人的死活并不重要,只要能喝到不要钱的酒,哪怕天塌下来了也没关系。 不过,我却一点胃口都没有。我的脑海里,老是浮现着刘医生的那两只裤管,一只高,一只低的裤管。我不知道为什么梦中见到的一个老人,竟会真实存在,而且还成了一具尸体。 我想喝口酒,但血衣镇里的酒,都是用镇外那条河里的河水酿成的,不仅有股淡淡的腥臭,而且颜色还是红的,红得像鲜血一样,这让我更加没有食欲了。我垂下头,看到了鞋底上沾染的红色泥土,这更让我感觉到一阵莫名的心悸。 幸好,我并不是这场宴会中唯一失落者。在院落里,还有几个和我一样没有食欲的人。 陈璞的弟弟陈卓,带着一帮镇里的小孩,根本不理会大人的呵斥,只管在棺木旁的井边,玩着纸牌游戏。陈卓和这些小孩的眼神几乎完全一样,都是那种毫无光泽、毫无神采的眼神。而他们那迟缓的动作,与不时的傻笑,更是验证了他们都是智障者。 如果是镇外那条红色河的水源被污染了,才造成了这些智障者的产生,那为什么只有小孩变成了智障,而大人却没事?要知道,陈璞曾经给我说过,这条河已经流淌了几百年的红色河水了。 宴席上,镇民们喝醉了便就地躺下,睡醒后又继续喝。整个院落里,到处都是散发着酒味的呕吐物。宴会没有停顿,晚饭和午饭连接在了一起,罗婶一直都在锅灶边忙碌着,婴儿绑在她的背后,不时大声哭闹着,这也让她不敢有丝毫的放松。 我走到罗婶身边,说帮她抱抱婴儿,她却拒绝了。我问她:听说刘医生有治疗婴儿夜哭的秘方,你们在诊所里没找一下那个药吗? 罗婶皱着眉头说:刚才我们在诊所里找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一瓶药水都没找到…… 这时,陈卓提着一桶红色的井水走了过来,递给罗婶,语音含糊地说,这水是他哥哥让送来的。该煮晚饭了。 罗婶舀起一瓢红色的水,倒进了刚淘好的米里。 晚饭的时候,陈璞不停到每一桌去敬酒,满脸通红,幸好镇里自酿的米酒度数并不高,所以看上去他还没有不胜酒力的迹象。不过,米酒的后劲很足,当夜幕降临,大家吃完米饭,酒席快要散尽的时候,陈璞终于受不了了。他在我的搀扶下,进屋刚点上油灯,就一头倒在在床上,睡着了。 等我再走出屋的时候,酒席上一片狼藉,席桌边上,镇上的居民横七竖八躺在地上,他们都喝醉了。 酒席上常常都会出现这样的场景,只要有一个人喝醉,其他人也会跟着醉。读大学的时候,教我们心理学的老师曾经说过,这是一种叫做群体无意识的反应使然。其实,这是伟大哲学家荣格的理论。 回到里屋,我看到陈卓也躺在床上,从他的裤兜里,露出了半个盒子,是一盒药。我走到他身边,掏出了这盒药,看了一眼,又放回了他的裤兜里。 走到床边,我将油灯拨得更亮了,豆油燃烧发出的香味,钻进我的鼻孔,这让我感觉非常舒服。 忽然,我听到陈璞翻了个身,然后打了个哈欠。我也忍不住打了个哈欠,一阵无可抵挡的倦意袭上了心头,打哈欠也是会传染的,这也是荣格群体无意识理论的一种体现。 我脱掉沾满红色泥土的鞋子,躺在床上,四肢舒畅地摊开,闭上了眼睛,等待睡魔的再次降临。 等我悠悠醒转过来的时候,闻到了一股很浓重的血腥气息。油灯的灯光摇曳着,我睁开眼睛,看到土墙墙壁上,我的影子被拉得一会儿长,一会儿短。 这时,我听到一声幽幽的叹息,是陈璞的声音。他坐在我的对面,抽着烟,落寞地望着我。 我想坐起来,却发现在我的手里,似乎拿着什么东西,抬起手,我看到了一把锋利的匕首,正握在我的手里。刃口上,还滴淌着来历不明的鲜红液体。我再向身边望了一眼,顿时张大了嘴,吓得说不出一句话来。 陈卓躺在我的身边,胸口正冒出鲜血,将他那红色的衣服,浸得更加鲜艳。他的胸口上全是匕首造成的伤口,已经停止了呼吸。我的手上,满是陈卓的鲜血,在他的衣裳上,也到处是我的手掌印。 究竟发生了什么?我忽然感觉到一阵眩晕,天旋地转! 究竟是怎么回事?我颓丧地问道。 陈璞叹了一口气,说:半夜的时候,我醒了过来,想喝杯水,就看到了你手持匕首,躺在陈卓的身边。我猜是你在梦游的时候,杀死了陈卓。 梦游?瞎说!我从来没有梦游过!我叫了起来。 陈璞不紧不慢地说:王东,我来给你讲个真实的故事吧,这故事发生在前一个夜晚。 昨天夜里,陈璞也是在半夜的时候忽然尿急,他起身后,却发现我不见了。他走出老屋,看到了一个白色的影子--是我。是我穿着一件白色的内衣,眼睛闭着,颈脖僵硬,手里拿着一把匕首,缓慢走出了老宅大门。 陈璞跟着我,走出了老宅。他看到我走出了镇口,踌躇在红色的小河旁,忽然间,我跳进了河里,穿着鞋,穿着内衣,手里拿着一把锋利的匕首。我在河里漂浮着,游到了木桥边,然后沿着木桥的栏杆,攀上了桥面。 陈璞连忙绕着河岸,走上了木桥。这时,他看到了骇人的一幕,我跪在桥面上,手里拿着匕首。在我的身前,躺着一个穿着红衣的老人,是刘医生,我正举起匕首,一刀一刀扎进刘医生的胸口。可怜的刘医生,连句临死前的呻吟都没发得出,就已经断气了。 我杀死了刘医生后,站了起来,转过了身,眼睛依然闭着。我继续缓慢地行走,从目瞪口呆的陈璞身边经过,却仿佛没有看到他,径直向老宅走去,消失在了紫色的雾气之中,只在桥面上留下了一具老人的尸体。 陈璞知道,是我在梦游里杀死了刘医生。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所以不愿意让这一切被镇里的居民知道,他想要保护我!陈璞抱起刘医生的尸体,快步穿过血衣镇,来到镇尾刘医生的诊所里。他将刘医生的尸体扔在了诊所中,才发现自己的外衣上,全是刘医生的血。而脚上,也全是红色的泥土。 回到老宅后,他立刻脱下了外衣,在井里打了一桶水。将血衣扔进水里,很快红色的井水就与血液融合在一起,看不出一点鲜血的痕迹。进了屋,陈璞看到躺在床上的我,身上的内衣也全是鲜血,于是他也帮我脱了下来,扔进了桶里。我也睡得真死,竟然连衣服被人脱下来了都不知道。 故事讲完了,我目瞪口呆。垂下眼帘,我悲伤地问:陈璞,你说的都是真的吗? 陈璞点了点头,说:王东,难道你还信不过我吗?他走到我身边,说,你放心好了,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会永远为你保守这个秘密的。我和陈卓没有任何感情,我根本就不在乎他的生死。今天的宴席里,大家都喝醉了,我会告诉所有人,你也一样喝醉了,当我醒来的时候,你还依然沉睡着。镇里的人会以为凶手另有其人,或许他们还会以为凶手就是杀死刘医生的那个人。 我无力地握着匕首,说不出一句话来,我几乎不能将凌乱的思维有效地组合在一起。看着陈璞,忽然间,我举起了匕首,一刀扎在了陈璞的大腿上。 陈璞一声尖叫,捂着大腿在地上打滚。他的额头冒着大颗的汗液,大声问我:王东,你这是在干什么? 我笑了笑,说:陈璞,我也来给你讲个故事吧。 这个故事发生在今天夜里。 没有过多久,陈璞就醒了过来。他起来后,看了看一旁的我,探了一下鼻息,证实我依然熟睡着。然后他拿出了匕首,握在手中,走到了陈卓的床边。陈卓睡着的时候,嘴里还滴答着黏稠的口水。 陈璞冷笑了一声,将匕首插进了他的孪生弟弟的胸膛里,一刀,然后又是一刀。等他确定陈卓已经死亡后,他把熟睡的我搬上了陈卓的床上,把匕首放在了我的手里,然后点上一根烟,静静地等待着我的醒来。屋里的油灯,在燃烧时会发出奇怪而又原始的香味,那是因为在油灯的豆油里,掺进了曼陀罗的粉末,那是一种可以让人快速昏迷的药物。 不用说,刘医生也是陈璞杀的,他编出那套谎言,就是为了让我相信,是我杀了刘医生。或许,在他邀请我来血衣镇的时候,就决定了要嫁祸给我。 王东,你胡说,我没有做这些事!我发誓!陈璞叫了起来。 我没有理会他,继续说:知道我是从你的那句话里,找出破绽来的吗?陈璞的声音陡然停止了,大概他也想知道自己在哪里做错了吧。 我说:在你的那个故事里,我是在桥上杀死了刘医生,然后你把刘医生扛回了诊所里。在这里就有个漏洞,刘医生诊所外的泥土是红的,而我的鞋底也沾满了红色的泥土,可是在你的故事里,我根本就没有去过刘医生的诊所!只有唯一的一个解释,是你穿着我的鞋子,去诊所杀死了刘医生。你在现场留下了我的脚印,就是想让村民们发现,以为我是凶手。 陈璞的脸上一片惨白。他歇斯底里地叫道:你瞎说,我刚刚才醒来,今天我喝了这么多酒,哪有什么精力来做这些事?你所说的,全是无稽的假话! 我笑了一下,说:其实,我有证据的。我扒拉了一下陈卓的尸体,从他的裤兜里摸出了一盒药。这是一盒知名厂家出产的解酒药,据说每次饮酒前服用两粒,就会让酒量翻上一番。陈卓这么一个痴呆症患者,是弄不来解酒药的,只有一个解释,他偷偷在陈璞那里拿来的。 这一下,陈璞说不出一句话了。 而我则继续说:既然你能嫁祸我杀了刘医生,自然也可以嫁祸我杀了你弟弟。我还可以推理出你杀陈卓的动机,是为了减少负担。你的父母死了后,照顾弟弟的重担顺理成章就落到了你的身上。不过,我却不知道你为什么要杀了刘医生,你已经十年没回过血衣镇了,我真猜不出你有什么动机要杀刘医生。 陈璞木然地望了我一眼,说:王东,或许我真的不该带你来血衣镇。好吧,让我再来给你讲个故事吧。 王东,你知道为什么我的孪生弟弟陈卓会变成痴呆症患者吗?你知道为什么血衣镇上有那么多的智障儿童吗?你知道刘医生是用什么方法治疗小儿夜哭吗? 一个月前,血衣镇的罗婶给我寄了一封信,说刘医生探亲去了,她拿不到刘医生给儿子开的治疗夜哭症的药。只好用符咒的方法来医治儿子的夜哭症,可一点效果也没有。于是她把药水寄给了我,托我帮她在城里买瓶一样的药。血衣镇里的人都知道我在城里,常常让我帮一点力所能及的小忙。 可是,她寄来的药,是刘医生自己配制的,不是成药。我只好送到了一个做药物分析的朋友那里,让他帮我分析一下药物里的成分。结果很快就出来了,朋友告诉我,药水里最重要的成分是三唑仑。 这是一种强力的安眠药,比普通的安定效果好了近百倍。刘医生就是用三唑仑溶液来治疗小儿夜哭症。吃了这药水后,婴儿自然就睡着了,哪里还会哭? 于是我问做药物分析的朋友,如果婴儿吃了这样的药水,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朋友告诉我,婴儿服用过量三唑仑溶液后,会出现神经系统的紊乱,长期服用,更会造成焦虑、痉挛,甚至可怕的痴呆症。 在这个时候,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我的孪生弟弟会变成痴呆症患者了,也明白了为什么血衣镇上会有那么多智障儿童。于是我决定要替天行道,杀死刘医生这个该死的庸医。 而杀死陈卓的原因,正如你所说的那样,我的生父母去世后,照顾陈卓的担子压到了我的身上。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我可不想让一个痴呆的弟弟束缚住我的生活,所以我必须杀死他! 至于为什么我要带你来血衣镇?呵呵,我设计的谋杀手法天衣无缝,绝对不会有任何破绽。而我们是最好的朋友,你会在我的设计下,认为是我救了你,我们之间的友谊可以更进一步。对了,我没告诉过你吧?其实,我不喜欢女人,我一直认为,你和我很般配的…… 听完了陈璞的故事,我狠狠冲他腰间踢了一脚。看他在地上挣扎着,我对他说:陈璞,按照你设计的阴谋,根本不是想让我对你感恩,而是想胁迫我。你想一想,如果现在有血衣镇上的居民走进了这间屋里,看到这里的情形,他们是相信你设计的谎言,还是相信我的话?难怪你会穿着我的鞋子去杀刘医生,你是在制造铁证!要知道,明天警察就来了。 陈璞的瞳孔骤然收缩,他看到我举起了手里的匕首,浑身战栗地问:王东,你想干什么? 我笑了笑,说:我不想告诉你我现在要做什么。我只会告诉你,我最后要干什么。 在做完了眼前要做的这件事后,我会脱下身上的血衣,扔进井水里。鲜血会与红色的井水融合在一起,不留一点痕迹。对了,我还会去吃一碗饭。做晚饭的时候,陈卓送来的那桶水被加进了三唑仑,所以那些居民们才在吃完饭后全晕倒了。而三唑仑是陈璞在昨天夜里杀死刘医生后,在诊所里拿走的,难怪罗婶在诊所里连一瓶药水都找不到。 只要我吃了一碗三唑仑溶液煮成的饭,在我的体内就会存在药物的残余。这样,我也可以向警方解释,吃完晚饭后我就睡着了,我根本就不知道为什么在屋里会有两具尸体--陈卓与陈璞的尸体! 最后,我要对陈璞说,对不起,我这么做,全是被你逼的。 chapter 6 必死无疑 可以躲过其他可能发生的意外,但命中注定的死亡事件,还是如约而至了。 冬天,有一个人站在海边的悬崖上自杀,他将绳索的一端套在自己的颈子上,另一端栓在一棵松树上。他还在身上淋上了汽油,服用致命毒药后,点燃了汽油。他怕这一切还不能让自己死亡,在跃出悬崖的一刹那,又用手枪朝自己的太阳穴开了一枪。 毒药的力量让他的手臂颤抖,这一枪射偏了,子弹射断了那根绳索。他掉进了海里,海水熄灭了他身上的火焰。咸涩的海水灌进他的腹中,令他呕吐不已,服下的毒药也被他呕吐了出来。正好一艘渔船从附近经过,救起了他。 但是,在回岸的船上,他被冻死了。 这个故事是荆衣衣在我的心理诊所讲给我听的,她一边说,一边幽幽叹了口气,说:秦医生,你知道吗,有时候死亡是命中注定的事,逃也逃不了。然后她顿了顿,补充了一句,我觉得,我就快要死了,我最多还可以活七天。 第11节 作为一个心理医生,我见过形形色色的病人,对荆衣衣这样持有唯心宿命悲观观点的患者并不感到陌生,所以我只是轻描淡写地对她说:任何想法都是有内在根源的,你能告诉我为什么你会这样想吗? 荆衣衣的眼神忽然变得有些迷离,眼角甚至还滑出了一丝不易被人觉察的泪水。 心理医生必须应该是一个合格的倾听者,所以我将身体略微向她靠近,集中起了注意力。 严格地说,荆衣衣所讲述的,并不是一个完整的故事,而是她的家族史。 荆衣衣小时候住在林区里,她父亲是个长途货运司机,长年驾驶改装过的载重卡车穿梭于林区之中,将森林深处的原木拉到各个城市。一次他夜间驾车时,卡车撞倒了一个横穿马路的女人。他赶紧停下车,看到那个女人躺在马路上痛苦呻吟着,两条腿汩汩地冒出鲜血,膝盖间露出了森森的白骨。 他知道,这个女人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双腿却保不住了,她的下半生只能在轮椅上渡过。说不定,他要负责女人一辈子的生活,这对于一个司机来说,是难以承受的。所以他思索片刻之后,上了车,发动引擎,驾车碾过了受伤女人的头颅。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一次性赔偿金,比无底洞似的医药费少多了。 但就在与死者家属商量赔偿金数额的时候,荆衣衣的父亲被查出了罹患肺癌,一个月之后,他死在了家里。被检出肺癌的那天,正是他碾死那个女人后的第七天。 荆衣衣的母亲是个接生婆,但不是医院里的正规妇产科医生,她甚至没读过一点医书。她的收费很低,所以生意也不错,常到林区深处为产妇接生。 就在她丈夫被查出肺癌后,她去林区为人接生的时候,发现胎儿胎位不正,羊水破了很久,却根本无法顺利生产。眼看送医院已经来不及了,为了逃避责任,她干脆将一根蘸了毒液的细针插入产妇的子宫,刺死了胎儿。最后她抠出胎儿,指着死胎对产妇家属说,胎儿在体内就死了,与她的接生无关。 回到家后,过了几天,她丈夫去世了。那个被碾女人的家属们看到这一家的顶梁柱死了,心想赔偿金也拿不到了,于是愤怒地拾起小石块朝荆衣衣家砸去。一块没长眼的石块砸到地上,反弹起来,正好砸在了荆衣衣母亲的后脑上,脑浆当时就迸了出来。 她死的那一天,正好是她刺死胎儿后的第七天。 所以荆衣衣对我说:秦医生,我们家里的人,只要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七天后都会死的。 这只是小概率事件的巧合罢了,你不用太执著。我用温和的声音对荆衣衣说道。 不过,荆衣衣说她最多还可以活七天,难道她的言下之意是,她刚做了一件伤天害理的事? 面对我疑惑的表情,荆衣衣黯然点了点头,说:秦医生,昨天房东抱着她刚出生三个月的宝宝,到我这里来收房租。我把钱给她后,她的电话响了。大概是这个电话不方便让我听到吧,所以她让我帮她抱着宝宝,她去阳台接电话。 然后呢?我皱起了眉头,我猜马上就会听到一个很悲惨的故事。 秦医生,你知道我没结婚,更没抱过婴儿,所以房东刚去了阳台,我的手一滑,宝宝摔在地上,是脑袋先着地的……荆衣衣的泪水从她的眼眶中涌了出来。 婴儿顿时哇哇大哭了起来,房东还在阳台上打电话,荆衣衣担心房东知道婴儿从她怀里摔落后,一定会怪罪于她。所以趁着房东电话还没打完,荆衣衣在厨房接了一碗水,泼在了婴儿的尿布上。当她做好这一切的时候,看到婴儿的眼神非常涣散,没有一点灵动的气息。 房东回到屋里后,看到婴儿哭个没完,连忙问怎么回事。荆衣衣指着湿了的尿布,说:宝宝撒尿弄湿了尿布,当然会哭呀。不明事理缘由的房东抱走了哭啼的婴儿,荆衣衣的心里却始终忐忑不安,她不知道这一摔会不会伤到婴儿的脑部。 如果婴儿以后变傻了,她就真的做了一件伤天害理的事。 事实上,荆衣衣并不是为了婴儿的未来而担心,她更多是为自己担心,她想到了家族的七日魔咒,她害怕自己会在七天后死去。 我所记述的,只是我与荆衣衣的对话。如果有人此刻正好在我的诊室里,则会看到另外一副场景。 荆衣衣躺在我的办公桌上,岔开了双腿,上衣被撩开,露出了雪白的酥胸。我站在她面前,一边抚摸她,一边进入她。尽管我们都很兴奋,但却如病人医生一般进行着以上的对白。一切都天衣无缝,当荆衣衣达到兴奋的顶点时,立刻高声哭泣了起来,这正是她高潮时的癖好。 而我们之所以要这么做,除了制服诱惑的因素外,更多考虑的,则是诊室里藏着的一个窃听器。 窃听器是我在一个月前发现的,我知道那是一个私家侦探在诊室里偷偷设下的。而这个私家侦探,是周梦雇请的。 周梦,是我的前妻。 最近这段时间,我一直与周梦探讨着复婚的可能性。所以她雇请了一个私家侦探,调查我现在是否有女友。 而我,现在有两个女友,一个是荆衣衣,另一个是曾绣。很巧,曾绣恰好就是荆衣衣的那个房东。 我与周梦复婚的原因很简单,我在私下中了解到,她有一个病入膏肓的有钱亲戚,而这个亲戚没有别的亲人,把所有的遗产都留给了周梦。 荆衣衣是一个懂得情趣的女孩,她知道我会与周梦复婚,但她无所谓,她只是想和我欢愉一下而已,所以愿意与我在诊室里以这样的方式做爱。即使我复婚后,她还可以继续与我来往,这又何乐而不为呢? 曾绣就没这么容易搞定了。她在三个月前诞下了一个女婴,她明白地告诉我,这个女婴不是她老公的,而是我的。她还决定与现在的丈夫离婚,想永远与我在一起。可是我没答应,原因也很简单,因为她没有一个病入膏肓的有钱亲戚。 所以,我决定解决掉这个麻烦。 昨天周梦去荆衣衣那里收房租时接到的电话,正是我打的。我约她今天早晨七点半在我刚租下的一间房里见面,那个监视我的私家侦探是个笨蛋,只知道在下班后跟踪我,却忽略了我在上班前的那段时间。 曾绣独自一人如约而来,在那间房里,我掐死了她。我不想详细叙述杀死她的过程,因为那会显得非常残忍与冷血,与我平时温文尔雅的外表实在是反差太大了。 我交了一年的房租,起码在这一年来,不会有人进入这间房。签合同的时候,我用的是一张伪造的老式身份证,房东曾经问过我,为什么照片上的人不像我?我耸了耸肩膀,答道,这张身份证是十年前办的,一个人的容貌在十年里,肯定是有变化的。 房东也没管这么多,毕竟我给他的一年房租是如假包换的真金白银。我相信一年后房租到期,他在出租房里发现周梦的白骨时,早已忘记了我长什么模样。 我就让周梦的尸体横陈在出租屋的地板上。我一点也不担心尸体腐烂后的气味会引来邻居的怀疑,因为我预交了充足的水电费,而出租屋的换气扇将长年累月地开着,足以将所有的臭味都排出屋外烟消云散。 唯一会担心的人,是曾绣那个倒霉的老公,他一定会满世界寻找曾绣的下落。但我和曾绣的事做得非常隐秘,没有任何人知道我们之间的关系,所以不会有人会怀疑到她的失踪与我有关。 送荆衣衣出诊所的时候,我用只有她才能听到的声音,说:你刚才编的这个关于'七日魔咒'的故事可真有想象力。荆衣衣却脸色苍白地答道:刚才我说的,一句假话都没有。我真的很害怕自己会在七天后死去。 我的眼神中闪过一丝阴霾。这么说来,她昨天摔到地上的女婴,就是曾绣为我生下的女儿?不过,那有什么关系?反正曾绣死了,没人会知道那个婴儿是我的女儿。比起周梦即将得到的遗产,一个傻了的婴儿微不足道。 但荆衣衣就不同了,为了复婚后快乐的闲暇生活,我不能让她死。 于是我对她说:放心好了,你不会有事的。只要让她在七天后依然活着,那么盘踞在她脑海中的七日魔咒就会被彻底打破。 晚上,我给周梦打了个电话,对她说:我这里有个女病人,总以为自己会在七天后死亡。所以,我想请你帮个忙。 我请周梦与荆衣衣一起呆上七天的时间,干什么都行,只要确保荆衣衣活着就行了。她立刻答应了,肯定她已经从私家侦探那里得知了我与荆衣衣在诊所里的对话,知道我没说谎。 周梦与荆衣衣在一起,肯定是一起打麻将。周梦有三个长期固定的牌友,其中一个上周移民出国,她们正愁凑不足人。 挂断电话前,周梦忽然说:对了,阿秦,我老爸说他最近在池塘里钓鱼时,发现鱼塘里有条特别厉害的大鱼,他老是钓不上来。老爸想让你帮他买根足够结实的金属鱼线,而且还要够长才行。 我连声答应。周梦自幼丧母,由她老爸一手抚养长大,所以她把老爸看得比什么人都重要,甚至比我还重要。 周梦的老爸,最喜欢的就是钓鱼,所以周梦当初特意选择在一处鱼塘附近买的新房。 荆衣衣非常满意我的安排,她是个喜欢在刀尖上跳舞的女孩,很乐意与周梦共处七天的时间,她想看看即将与情人结婚的女人究竟长什么模样。 我把她送到周梦那里去之后,就满城市为周梦的老爸寻找够长够结实的金属鱼线。不过这种鱼线可真难找,直到第七天傍晚,我才在一家小店买到。 本来我想趁着第八天清晨去接荆衣衣时,把鱼线交给周梦的老爸。但周老头实在是钓鱼心切,一听说我买到了鱼线,立刻骑着自行车跑到我这里来,拿走了鱼线。我还打趣问他,是不是当天夜里就要去钓鱼?周老头兴奋地答道,晚上钓鱼会更有意思。 当天夜里,我无聊地在家中上网,大概是深夜十二点的时候,忽然停电了。我朝窗外望去,似乎大半个城市都陷入了漆黑之中。或许是哪里的变压器出了问题吧,我暗自思忖道。又过了半个小时,我的手机忽然响了。 电话是一个警察打来的,他对我说:你是周老头的女婿秦医生吗?周老头刚才在鱼塘钓鱼时,朝后扬鱼竿,金属鱼线太长了,正好搭在附近一根高压电线上,引起了短路。现在全市规模的停电,就是这起高压电线短路引起的。 周老头现在怎么样了?我关切地问。 全身都电成焦炭了,根本无法辨认。警察的回答令我很是惊骇。我连忙问:通知他的女儿周梦了吗?警察说:事发后我们立刻通知了她,她说马上就到现场来,但现在已经过了半个小时,她却一直没来,电话也没人接了。 挂断了电话,我也拨打了周梦的手机,却依然无人接听。我立刻赶到了周梦所在的小区,在小区附近的鱼塘,我见到了周老头的尸体,已经焦黑蜷缩得如同婴儿一般,怵目惊心。 我带着警察,来到了周梦的家。 敲门后,无人开门。我透过门缝,看到屋里有光亮,是烛光。应该是停电后,周梦点燃的蜡烛。屋里也很安静,静得就像一座坟墓。 难道屋里出事了?我心中泛起了一团疑云。与我怀着同样想法的警察叫来了开锁匠,强行撬开周梦家的防盗门。借着屋里的烛光,一进门我就看到地上躺着四具尸体,分别是周梦、荆衣衣,与她们的另外两个牌友。 在饭桌上,还有一锅没吃完的皮蛋瘦肉粥。 在电饭锅旁,还有一份遗书,是周梦亲笔写的。就着蜡烛发出的光亮,我与警察同时看到了遗书的内容。 当我接到警察打来的电话,知道父亲去世后,我就非常后悔。本来父亲叫我晚上与他一起去钓鱼的,但她们这三个牌友实在是太入迷了,根本就不让我走,我只好让父亲一个人去钓鱼。如果我在父亲身边,一定会留意到身后的高压电线,说什么也不会让他朝后扬鱼竿。父亲的死,都是这三个牌友一手造成的,我恨死了她们。所以挂断电话后,我并没马上去鱼塘,而是不动声色地熬了一锅皮蛋瘦肉粥,在粥里加进了一整包老鼠药,既然父亲死了,我也无法独活。而这三个造成我父亲死亡的罪魁祸首,也必须陪我们一起去死! 看完周梦的绝笔信后,我的眼眶里顿时涌出了成行的泪水。我并不是为了周梦的死而哭泣,也不是为了荆衣衣的死而哭泣。我所伤心的,是周梦那位病入膏肓的亲戚的遗产,我将永远无法染指。 看到荆衣衣的尸体,我忽然想到她在诊室里给我讲过的那个故事。虽然我让她在周梦家打麻将,可以躲过其他可能发生的意外,但命中注定的死亡事件,还是如约而至了。 算了,看来命中不属于我的钱财,终究会与我擦肩而过。我还是过回自己以前的那种日子吧,该做心理医生就做心理医生,有闲暇的时候泡泡妞,也是不错的生活方式。我只是有点后悔,不应该杀死曾绣,不然现在我也不会变成孤家寡人。 而就在这时,警察的手机响了,他接完电话后,愤愤地说:真倒霉,这里刚接了桩意外死亡案件,那边又有人报警说因为停电,某间出租屋的换气扇停止了运转,屋里散发出腐烂死尸一般的臭味…… 我顿时愣住了。 chapter 7 我知道昨天晚上做了什么 车轮从地上的女人身上碾了过去,然后他又倒车,在女人的身上碾了一次又一次。 楔子 深夜,一辆白色的宝马无声地停在一幢豪华别墅前。罗鼎燃下了车,对司机老何说了几句话后,搂着一个漂亮的女孩向别墅走去。副驾座上的张秘书点上一根烟,也下了车。接着,宝马静悄悄地驶离了别墅,而张秘书也挥手招了一辆出租车离开。 别墅里灯亮了,过了一会儿,灯又熄了。这里恢复了宁静,就像从来没有人到来过一般。 清晨,罗鼎燃乘坐出租车来到了冷月集团。当他下车的时候,几个公司员工都诧异得看着他,心想罗鼎燃今天怎么没乘坐老何驾驶的宝马车来公司。罗鼎燃显然看出了手下的疑惑,他耸了耸肩膀,解释道:老何的老婆生病住院了,他要去照顾。我又不会开车,所以只好坐出租车来上班了。 了解罗鼎燃的人都知道,他确实不会开车,也不愿意去学开车,因为他这辈子最痛恨的交通工具,就是汽车。 冷月集团是这个城市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之一,罗鼎燃则是冷月集团的董事长,身家上亿。巷尾传闻中,他一直被称为这个城市排名第一的金牌王老五。八年前的一个深夜,罗鼎燃的妻子张薇在过马路的时候,被一辆没有牌照的黑出租撞倒在地,浑身抽搐。出租车司机担心会因此坐班房,为了消灭人证,干脆再次倒车,让车轮反复从张薇的身上碾过……张薇当场死亡,而那个出租车司机将车送到汽修厂修理的时候,修理工看到车轮上的血迹后报了警,才捉住了凶手。 在这之后,罗鼎燃再没有续弦,人生的三大喜事,升官发财死老婆,罗鼎燃在八年前终于实现了最后一项,又何必让自己再陷婚姻的牢笼呢?这世道,只要有钱,还怕没女人吗? 罗鼎燃挺了挺胸膛,很气派地走进了冷月大厦。刚走进董事长办公室,就看到桌上摆着一封特快专递。信封上没有邮戳,也没有落款,只写了五个字:罗鼎燃亲启。 捏了捏信封,里面应该是张纸片。 罗鼎燃接通了内线电话,找到了办公室外的张秘书,问:我办公室里的那封特快专递是谁送来的? 呃……特快专递?张秘书很诧异,显然,他并不知道特快专递的事。 罗鼎燃撕开了特快专递的封口,里面是张雪白的纸片,上面只写了一行字:我知道你昨天晚上做了什么! 看到这行字,罗鼎燃大惊失色,脸色变得非常难看,一行汗液不知不觉从额头滑下。他呆坐在老板椅上,心中呯呯乱跳,心脏几乎要从嗓子眼里迸出来。他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好半天才平静下心绪。他拾起了电话,惊惶地对张秘书说:快,快把老何叫来,还有昨天那个叫美美的女孩! 董事长办公室里,罗鼎燃吃过了一粒速效救心丸后,已经镇定了许多。他的目光缓慢扫过低垂着头颅的张秘书、咬着指甲的老何、还有那个叫美美的漂亮女孩。美美似乎并不了解事态的严重性,她眼睛一眨一眨地打量着办公室里到处摆放的名贵古董,心中满是好奇。 罗鼎燃从特快专递信封里拿出了那张纸片。 我知道你昨天晚上做了什么! 字是打印的,但最后的一个惊叹号,却是用红笔手写的,看上去怵目惊心,就像是用鲜血书写的一般。 第12节 三个人同时脸色大变,美美甚至发出了一声短促的尖叫。司机老何颤抖着声音说:难道……昨天晚上我们做的事,被人看到了? 不可能吧……张秘书迟疑得说,那个地方在荒郊野外,又是半夜三更,哪会有人看到? 罗鼎燃盯着老何的眼睛,问:宝马车现在怎么样了? 老何垂下头,怯生生地回答:昨天我送到了我妻弟开的修理厂,正在修理。不开发票,钱多给一点,没问题的。 好!不错!老何办事,我放心。罗鼎燃说道。接着,他转过头来,说:现在我们在明,寄信来的人在暗。所以我们只能以静制动,等待那个人的下一步行动。 大家点头称是之后,罗鼎燃示意大家先不要轻举妄动。他对张秘书说:这几天你就装作没事那样,该做什么就做什么。然后,他又对美美说:既然我们一起遇到了这样的事,你以后就跟着我吧,别去夜总会做事了。我保证在我这里,你挣的钱不会比在夜总会里挣得少。最后,他对老何说:宝马车在修理厂里,暂时用不了。我对别人说,你老婆生病了,你在医院里照顾,所以我才没用车的。这几天你就别再露面了,在家里好好休息一会儿吧。 老何愣了一下,才木讷地点了点头,说:好的,罗董,我就照您的意思做。 三人正要离开办公室,前台小姐突然打了个电话进来,说外面又来了一封特快专递,指名要求罗董亲启。 罗鼎燃眉头皱了起来,喃喃自语道:果然,那个人下一步的行动来了。 很快,特快专递被送了进来,这是一封同城快递,同样没有落款。罗鼎燃撕开信封,里面轻飘飘地落出几张照片。 照片上,灯红酒绿中,艳舞缭绕,罗鼎燃正将一枚蓝色的药丸塞进了嘴里。下一张照片,罗鼎燃在舞池里与一帮红男绿女群魔乱舞,放浪形骸。再下一张照片,罗鼎燃使劲摇着头,双目微闭,一副陶醉的模样。 照片背面还有人用圆珠笔写了两行阿拉伯数字。上面一行写的是20万,下面一行则是一个银行账号。 罗鼎燃的眉头渐渐舒展开来,说道:原来,是为了这个事来找我的麻烦。他长长地吁出一口气。 前一个晚上,在那件事发生之前,罗鼎燃、张秘书在大富豪夜总会里认识了美美之后,一起吸食了摇头丸,还有k粉,痛快玩了一个晚上。看来昨天晚上他们在夜总会里玩的时候,被某个准备敲诈的人看到后,拍下了照片,还狮子大张口勒索了20万现金。 说实话,吸食摇头丸已经是昨天的事了,而且这几张照片也不能说明他吞服的药丸就是摇头丸。可是最近这段时间罗鼎燃正与几家公司竞价收购城郊的一块土地,要是这些照片流落出去,绝对会对冷月集团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 罗鼎燃沉吟片刻,对张秘书说:你去准备这20万吧,打到这个户头去。 张秘书答应了一声,却说:如果钱打过去了,那个人不还底片,还继续敲诈呢?要是成了无底洞,那就不好了。 罗鼎燃想了想,觉得张秘书说得也对,于是大手一挥,说:那我叫财务的人把钱先送到办公室里来备用。你们先出去吧,我再想一想。 美美最先离开了办公室,当她一走出去,罗鼎燃就叫过了张秘书,说:你跟着她,看她和什么人接触。 哦!你怀疑她?张秘书问道。 罗鼎燃点了点头,说:昨天我们俩进了夜总会,老何一个人在车上等我们。美美是我们昨天才认识,也是她提议买摇头丸的,所以很有可能是她设了这个局让我们跳。刚才我们已经说了担心给了钱拿不到底片,如果这件事真和她有关系,她一定会与同伙联系的。 罗董真是神机妙算。张秘书谄媚地说道,然后贼眉鼠眼地跟在美美身后,走出了办公室。 等张秘书离开之后,罗鼎燃又对老何说:你跟在张秘书后面,看看他会和什么人联系。 你也不放心张秘书?老何诧异地问。 呵呵。罗鼎燃笑了一声,说,在这个世界上,谁都不能相信的。 所有的人都离开了办公室,罗鼎燃点上了一根烟。然后靠在老板椅上小憩了一会儿。期间,他接到了几个电话,每次他接完电话,心情都会好上一点。 下午的时候,前台小姐打了个电话进来,说有个年轻人求见。罗鼎燃问了问那个年轻人的相貌后,示意前台小姐赶快让他进来。 这个年轻人剃了个平头,头发很浅,几乎露出了青色的头皮。他看到罗鼎燃后,说道:罗董,我叫刘平,我就是给你寄相片的人。 哦?罗鼎燃瞪大了眼睛,你居然敢到这里来? 刘平微微笑了一下,说:罗董,没有万无一失的准备,我也是不敢一个人到你这里来的。照片和底片,我都藏在一个朋友那里,你把钱给我,我马上叫快递公司的人把钱送到朋友那里。同时,快递公司会在我朋友那里拿到底片,给你送过来。我会一直呆在这里,直到你清点好底片我再离开。 你就不怕我拿到底片后不放你走吗?罗鼎燃对眼前这个小伙子的胆量感到有些佩服。 呵呵。刘平说道,我既然来了,就不会害怕的。我已经得了晚期癌症,还剩一个月的生命。早一个月死,对我来说只是一种解脱,要是你不放我走,或许我还会感谢你的。 这下罗鼎燃没辙了,刘平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就在这时,办公室里的电话响了起来。 罗鼎燃拾起电话,问道:你的事办好了吗?得到了回答之后,他又问:现在你在哪里?哦,已经到公司了?快上来! 谁来了?刘平诧异地问。 罗鼎燃微微一笑,说:你马上就知道了。 几分钟后,办公室的门被推开了,一个女人被推了进来,是美美。在她身后站着的,正是张秘书。 刘平脸色大变,张开嘴来,说不出一句话来。 张秘书将一叠照片扔在了桌子上,还有一卷底片。他冷冷地说道:罗董,我照您的意思跟踪美美,一出大厦,就看到她和这个平头男人碰了头。然后他们一起回了家,接着这男人就来到了冷月大厦,而美美一直呆在屋里。我闯进她家里,就找到了这些照片和底片。 美美的脸上满是瘀伤,想必张秘书在寻找照片的时候,没让她少吃苦头。 刘平见状,一屁股弹了起来,想要冲出办公室,却被张秘书一脚蹬在胸口上,趴在地上再也不能动弹,张秘书除了担任秘书一职外,也是罗鼎燃的私人保镖,拳脚功夫甚是厉害。 罗鼎燃微笑着对张秘书说:接下来的事,你知道该怎么做了吧? 张秘书点点头,答道:当然。他也露出很优雅的微笑。 几个彪形大汉将刘平和美美带出了办公室。罗鼎燃知道他们会把这两个企图勒索他的人带到哪里去,肯定是地下室,在那里,张秘书会好好修理他们的。 罗鼎燃点上一根烟之后,用打火机销毁了所有的照片与底片。他一边吐着烟圈,一边设想着张秘书会怎么处理刘平和美美。不知道是用塑胶袋蒙住脑袋让他们窒息而死呢,还是用一把插满钢针的刷子,一层一层刷掉他们的肉直至露出白骨。他比较喜欢后面一种做法,这会让那两个王八蛋死的更缓慢一点。 罗鼎燃闭目养神,摇头晃脑。其实在昨天晚上那件事发生之后,他就想杀了美美灭口,不过昨天夜里,美美在床上给他留下的印象实在是太好了,他甚至萌生了包养美美的念头。没想到这女孩竟然勾结了外人来勒索他,真是让他太生气了。此刻,他几乎听到了美美和刘平跪地求饶的声音,他微笑了。 正当罗鼎燃正高兴的时候,桌上的电话又响了,前台小姐说,外面又来了一个快递公司的快递员。这一次快递员说,客户要求一定要当面把特快专递送到罗鼎燃手里。 又是特快专递?这次的信件又会是什么内容?罗鼎燃有点好奇,于是让快递员走了进来。 快递员有点矮,戴着玻璃头盔,一副风尘仆仆的模样。在头盔上,还有一个明显的标记,上面写着:一日到快递公司。 他一见到罗鼎燃,就说:投递特快专递的客户说了,我一定要把这封信亲手送到您手里。他还说了,您看了信件内容后,一定会寄点东西让我带给他,他就在公司里等着的。他的声音很尖细,大概还是个孩子吧。 罗鼎燃签了字,取过了信封。撕开胶纸封口,罗鼎燃看到里面有两张照片,拿出一看,他不禁大吃一惊。 第一张照片,是一个女人尸体的特写镜头,衣物凌乱,鲜血直淌,身上还有几道明显车轮碾压的痕迹。另外一张照片,是一辆宝马车停在汽修厂里,车头有点凹陷,上面似乎还沾染了一些血迹。而宝马车的车牌号码很清晰,正是罗鼎燃的私人轿车。 信封里还有一封信,上面写着:把20万现金交给这个快递员,我的朋友在快递公司附近等着他。快递员回了公司,我的朋友会与他联系,然后取走这些钱。当然,我的朋友会把底片交给快递员,让他再跑一趟,把底片给你送回来。你没有选择,要是他没带钱回来,我的朋友马上就会把照片寄给警察。 看了信,罗鼎燃的身体颤抖了起来,他回想起昨天从大富豪夜总会出来之后,发生的那件意外。 昨天夜里,罗鼎燃与美美、张秘书吸食完摇头丸之后,又喝了很多酒。走出大富豪夜总会,他们上了老何的车。回去的路上,几个人意犹未尽,还思量着想再玩个开心。老何在车里放了一段节奏强烈的摇滚乐,美美随着音乐摇晃起脑袋来。突然间,她指着老何手里的方向盘说:我也要开车! 听了美美的话,罗鼎燃也借着酒劲说:老何,让美美开会儿车吧。 可是……你们喝了酒,还吃了药啊……老何是个老实人,怯懦地说道。 罗鼎燃觉得老何拂了自己的意,很不高兴地说:叫你让开,你就让开! 那……好吧,我把车开到人少一点的地方再换美美小姐吧。无奈,老何只好打了一下方向盘,将车向郊区驶去。 郊区的国道上,只有罗鼎燃的宝马车在路上飞驰,道路两边没有路灯,车前灯像把利剑一般,劈开了浓得如胶水般的黑暗。 美美坐在方向盘后,痛快得尖叫着。过了一会儿,她把车停在了路边,对罗鼎燃说:罗董,你也来开会儿车吧。 罗鼎燃的神情变了变,他是最不喜欢开车的,他总是忘不了八年前,他的发妻张薇是怎么死在别人的车轮之下。 见罗鼎燃有些迟疑,美美不禁问:怎么了罗董,你不会开车吗?还是你不敢开车啊?胆子这么小啊! 谁说我胆子小?罗鼎燃的酒劲又上来了,他换到了驾驶台前,点燃了火,说:我就给你看看,我会不会开车!他轰了一脚油门,宝马向前飞驰而去。 砰!的一声,车停了下来。罗鼎燃将车刚开出十多米,就感觉宝马的车头撞到了什么东西。同时,他也听到了老何发出的尖叫。 摇下车窗,他看到车前躺着一个身着白衣的女人,正抱着脑袋痛苦地呻吟着。 罗董,刚才这个女人横穿马路,正好被你撞到了!老何着急地说道。 下了车,罗鼎燃也清醒了。他看到车前躺着的女人衣衫褴褛,大概是个讨口要饭的流浪女吧。 张秘书在他身后,喃喃地说道:这可不好了,要是警察来了,一定会对你的血液进行酒精测试。他们不仅会在你的血液里检测出酒精超标,还会测出你吸食了摇头丸和k粉…… 罗鼎燃回头对老何说:一会儿警察来了,就说是你开的车。我会花大价钱为你辩护的,你在监狱里最多呆两年就会出来。 使不得啊!使不得!罗董,我的老婆得了病,还要我照顾的,我进了监狱,她可怎么办啊?老何叫了起来。 这时,躺着地上的流浪女人突然呻吟着叫道:我认识你……你是罗鼎燃……冷月公司的老总……我在报纸上看到过你的照片…… 罗鼎燃望向流浪女,眼里燃烧起一团凶光。 他对张秘书说:撞伤了人,要赔多少钱? 张秘书说:要是撞得成了残疾,你要负责赡养她一辈子。 罗鼎燃点了点头,狠狠地说道:好,那还不如撞死她,一了百了!他钻进了宝马,发动了轿车。车轮从地上的女人身上碾了过去,然后他又倒车,在女人的身上碾了一次又一次。女人的呻吟声终于消失了,美美蹲在路边大口大口地呕吐了起来。 罗鼎燃示意张秘书与老何,一起将这个流浪女人的尸体搬到了路边,掩藏在茅草丛中。这里是荒郊野外,根本没有人住在附近,不会有人发现她的尸体的。 一切搞定之后,罗鼎燃才心有余悸地吩咐老何开车把他们送回了城里。 看着眼前这封信,罗鼎燃感觉自己心中最隐秘的一个角落,被人无情地扒开了,所有肮脏的东西都暴露在阳光之下。他觉得自己有些无法呼吸,连忙深吸了几口气,对那个快递员说:你先在外面等我几分钟,我一会儿叫你,你再进来。 罗鼎燃拾起话筒,给老何打了个电话。 电话里,他问道:老何,你刚才跟踪张秘书的身后,真的看到他走进了一家快递公司? 老何答道:是的,他找到了美美的家之后,就去了那家叫一日到的快递公司。我也问了,他那封信是寄回公司的。 嗯……罗鼎燃沉吟片刻,说:现在快递公司的人已经到了,张秘书寄给我的东西,竟然是两张照片。一张是昨天那个女人的尸体,还有一张是宝马车在汽修厂里的照片。 啊!老何显得很恐惧,张秘书想干什么?难道他想敲诈你? 罗鼎燃苦笑道:是的,他想敲诈我20万。今天上午,他知道财务室正好提了20万现金送到我的办公室里来,难怪他提出了这么多金额。 那我们该怎么办啊?老何问道。 当然是杀了张秘书!他还能留在这里吗?罗鼎燃狠狠地说道。 可是……底片呢?老何非常担忧,声音都有些颤抖了。 是啊,底片还在张秘书的同伙那里,现在就杀了他,要是他的朋友把底片寄给警方,那可不得了了。 老何想了一会儿,对罗鼎燃说:罗董,要不这样,你先把钱交给这个快递员,他一离开大厦,我就在后面跟踪他,找到张秘书的同伙。你知道的,我在进公司前,干了20多年的特种兵,我绝对放不过他们! 看来只有这么做了。要说自己的手下,也只有老何最让人放心了。罗鼎燃将快递员叫进了办公室里,将装满了20万现金的皮箱交给了他,说:你快回快递公司去,把皮箱交给让你寄信的人! 罗风是个彪形大汉,他是张秘书的手下。但没有人知道,其实他是罗鼎燃的堂弟。他之所以一直在公司里担任打手,都是罗鼎燃安排的,让他在下面搜集公司里是否有不利于罗鼎燃的传闻。 罗风与张秘书将吓瘫了的美美和刘平架到了地下室,在地下室里,有一套罗鼎燃从国外买回来的特殊刑具。今天处置美美和刘平的刑罚,是张秘书设计的。他们将两个受刑人绑在了椅子上,然后给他们注射了局部麻醉的利多卡因,然后用刀片在两个人的背上练习起雕刻的技术。 第13节 张秘书雕刻的是一只老虎,但怎么看上去,都像是一只猫。而罗风雕刻的是一个萝卜,他觉得有个萝卜啃着吃,比什么老虎实惠多了。 有一台摄像机正对着美美和刘平的后背,而一台监视器就放在他们的面前。虽然他们感受不到后背上的疼痛,却可以从监视器里看到张秘书与罗风在他们身上所做的一切。所以,两个人的身体都使劲地颤抖着。 鲜血汩汩地从美美与刘平的身上涌了出来,然后流进了下水道里。张秘书一边雕刻,一边说:你们看到墙边有什么了吗?那里有斧头,过一会儿我会拿来肢解你们的尸体。那里还有粉碎机和绞肉机,我会用来磨碎你们的骨头,搅烂你们的肉。最后,你们会从下水道消失,就像你们从来没来过这世界一般。 美美和刘平发不出尖叫,只能发出呜咽的含糊声音,因为他们的舌头早就被张秘书用老虎钳拔掉了。 呵呵,还是拔掉了舌头才好玩啊,不然这里真会被吵死的。张秘书笑呵呵地对罗风说道。 罗风腰间的手机突然铃声大响,他看了一下号码之后,对张秘书说:真是不好意思,我出去接个电话。 过了一会儿,罗风端了一杯冰红茶进来,递给张秘书,说:累了吗? 张秘书接过冰红茶,痛快地喝了一口,说:累什么累啊?真过瘾!不过,他不知道,这是他这辈子说的最后一句话,他也不知道这杯冰红茶里掺进了强效麻醉三唑仑。 在他晕倒之前,听到了罗风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刚才那个电话是罗董打的,他让我好好对付一下你。以前所有的刑罚都是你设计的,这一次我会好好设计一个特别的刑罚来处置你。我会让你保持清醒,然后剥掉你的皮,最后一刀一刀割掉你的肌肉……当然,我不会忘记先割掉你的舌头,不然这里一定会被你的惨叫吵翻天的! 罗鼎燃在办公室里坐立不安,他一直在等待着老何的电话与快递员送来的底片。 老何打过几个电话回来,说已经看到快递员回到快递公司,也看到一个剃着平头戴着墨镜的男人走近快递公司,然后拎着皮箱出来了。而快递员又拿着一封快递出了公司,正向冷月大厦赶来,想必信封里就是照片底片。 罗鼎燃终于松了一口气,他吩咐老何跟踪那个男人,等走到四下无人的地方,就干掉那个男人,然后把20万现金带回公司来。 足足过了两个小时,前台小姐终于打进了电话,说快递公司的人到了。 罗鼎燃连忙让快递员进办公室,他一边签字,一边向戴着头盔的快递员埋怨:怎么这么久你们才过来啊?足足两个小时…… 快递员委屈地说:是客户让我们这个时候送过来的。我们公司离你们冷月大厦不算太远,而且我还是开车过来的。 哦?罗鼎燃隐隐感觉有些不安,但他还是打开了信封,里面轻飘飘落出一张写满了字的纸片,还有两张照片。 一张照片是茅草丛里的女尸,另一张照片是汽修厂里的宝马。不过,这两张照片与上一封特快专递里的两张照片拍摄的角度完全不一样。 这是怎么回事?罗鼎燃有些摸不着头脑了。 砰砰砰……砰砰砰……有人在敲办公室的大门。进来的是罗风,他一看到罗鼎燃,就说:哥,我已经处理好了张秘书的事,这是我在他的储物柜里发现的东西,您看看。他递给罗鼎燃一个数码相机。 调出数码相机里的照片,里面有两张,正在这最后一封信里的两张照片,角度一模一样。不用说,这封信里的照片,正是从张秘书的数码相机里冲洗出来的。 罗鼎燃对那个快递员说:那个寄信来的人是什么样的人? 快递员形容了一下,然后指着罗风手里的数码相机,说:就是这个人! 罗风正好调到了相片文件夹中的一张照片,上面,张秘书正得意忘形地哈哈大笑着。 张秘书明明死在了地下室里,他又怎么可能到快递公司去寄信呢?这其中一定有什么猫腻。罗鼎燃又问快递员:他是什么时候来寄的信? 今天上午。 那为什么他要你现在才送过来? 快递员迟疑了一下,说:其实,不是他让我们现在才送过来的,是另外一个人让我们晚一点送过来,还拿了一笔钱给我们。 罗鼎燃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他问道:是什么人?他把张秘书的数码相机抢在手中,在照片文件夹里调出了一张照片,是他、张秘书、老何,还有几个心腹手下的合影,递给快递员,问,你看看,这张照片里有那个人吗? 快递员看着照片,指着老何说:就是他! 这一下,罗鼎燃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张秘书跟踪美美,老何跟踪张秘书。当张秘书知道了美美用照片敲诈罗鼎燃吸食摇头丸,他受到了启发,也用女尸和宝马车的照片来敲诈罗鼎燃。而当老何知道了罗鼎燃的伎俩后,也决定用同样一招来对付罗鼎燃。老何看到张秘书走进快递公司后,就花钱让快递员晚点来,他先送来了他拍的照片,取走了20万,还嫁祸给了张秘书。 罗鼎燃歇斯底里地对快递员说:那皮箱呢?皮箱在哪里? 快递员疑惑地反问:皮箱?什么皮箱? 就是你下午来的时候,取走的那只皮箱!罗鼎燃大声叫道。 快递员答道:我下午根本就没来过啊!我也保证,我们公司下午都没人来过…… 罗鼎燃明白了,下午带着头盔来办公室的人,根本就不是一日到的快递员,而是老何派来的同伙!他拿走了20万,与老何会和后就离开了这个城市。两个小时,已经足够他们逃得很远很远了! 罗鼎燃暴怒之下,朝着快递员的肚子重重踹了一脚,叫道:气死我了!他颓然跌坐在老板椅上,大口喘着粗气。 快递员见势不妙,连忙溜出了办公室。 滴滴滴……滴滴滴……罗鼎燃的手机响起了短促的叫声,是有短消息进来了。罗鼎燃看了一眼,立刻瞪大了眼睛。 短信是老何发来的,上面只有几行字:我已经在飞机上了,不用挂念。拿走20万的快递员,是我的老婆。就和你所说的借口一样,她得了重病,需要住院治疗,这20万我用来给她治病的。底片还在我这里,要是医药费不够,我会继续找你的。 再打过去,老何的手机已经关掉了。罗鼎燃猜,说不定老何已经把手机卡拆出来扔掉了。 罗鼎燃腾的一声跳了起来,对罗风说:快!我们去机场! 乘电梯来到地下停车场,罗鼎燃才想起宝马车还在汽修厂里。罗风连忙说,他去取辆别克车来接罗鼎燃,然后向停车场外跑去。 罗鼎燃狂怒地埋着头,在原地走来走去。突然之间,他听到身后传来一阵尖锐的刹车声,回过头去,他看到一辆车头上写着一日到快递的面包车向他撞了过来。 砰…… 罗鼎燃被撞到空中,然后重重地落下。他赶到全身剧烈疼痛,鲜血缓慢地从他的肋下流淌了出来,形成一片血泊。罗鼎燃依然保持清醒,他朝着面包车上的驾驶员叫道:你开什么车?你知道我是谁吗?敢撞我?看我不整死你! 驾驶员正是那个戴着头盔的快递员,他转过头来,对同事说:妈的,撞伤了人,还是个公司老总,不知道这次要赔多少钱了。要是撞残废了,说不定我要养他一辈子! 那不如……他的同事的声音小了下来。 快递员点了点头,然后发动了面包车。 车轮从罗鼎燃的身上碾过来,再碾过去,碾过去,又碾过来…… chapter 8 母体 即使在生命遇到危急的时候,她的双手也是紧紧捂着腹部保护胎儿的。 杨巧音,女,42岁,妇产科医院门诊手术医师。 那天中午,我在妇产科医院旁的小饭馆吃完饭,就回到了医院门诊。小憩片刻,便到了上班时间。 说句心里话,每家妇产科医院里,都有个科室,里面干的全是折阳寿的事,那就是人工流产门诊。我在人工流产门诊里坐诊,每天要处理三四个病人,每周工作五天,迄今已经做了二十年。可想而知已经有多少胎儿尚未睁开眼睛,就经我之手永远告别了这个世界。 我曾看过一篇文献,说古时候做人工流产,是产婆将一根细木棒自产道插入孕妇的子宫中,将胎儿捅成碎块,再让孕妇大量进食桂圆一类的燥热食品,造成子宫内压增大,把破碎的胎儿排出体外。不过对于现在的医疗技术来说,人工流产只是个普通的门诊小手术,但无论怎样,这手术依然对孕妇身体有着很大的伤害。 那天下午上班后,排在日程里预约做手术的孕妇,共有两名。第一位孕妇只有十八岁,陪她来的却有三个男孩。那三个男孩还在手术室外不停地争吵着,互相推诿令女孩怀孕的责任。看得出这三个男孩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所以我也能理解她中止妊娠的决定。但对于像她这样不知自爱的年轻人,我总喜欢给她们一点教训。因此在打麻药的时候,我故意少注射了一点剂量。 手术过程中,女孩哭得撕心裂肺,我却感到隐隐的快感正从心中某个罅隙中偷偷萌芽,又如雨后的攀援植物一般占据了我整个胸腔。 一定要给你一点痛苦,你才会知道怀孕是一件需要承担责任的事,我在心里默默对她说道。 做完了这个手术,下午四点半的时候,第二位孕妇走进了我的门诊手术室里。 这姑娘个子挺高的,目测有一米七五左右。我看了看她的病历,知道了她的名字。她叫徐若婵,前一周曾经来咨询过妊娠中止术的细节,正好也是我接待的。 徐若婵已经怀孕二十七周了,记得上次来咨询时,我就对她说过,怀孕时间这么长了,做人工流产是件非常残酷的事。只能使用引产术,而且很有可能引产出的胎儿是存活着的,会哭会笑会睁眼…… 但徐若婵却坚决地说,一定要做手术,理由很简单,她还没结婚,男朋友却消失了。 咨询的时候,我也曾努力劝说过徐若婵,但徒劳无用。我为她做过检查,发现她的身体极为虚弱,胳膊小腿轻轻一按,就会出现凹陷,长久不能恢复,这是营养不良的征兆。孕妇总是需要补充大量营养的,稍不小心就会造成营养不良。 但不知为什么,当我向她提到这一点时,徐若婵的脸上却浮现出了不易被人觉察的笑容。 真是个奇怪的女人。 事实上,那次咨询,并不是我第一次见到徐若婵。在一年前,我曾经在马路上看到她挽着我邻居的手臂,正亲热地逛着商店。对了,我邻居是个小有名气的电影导演,身边常环绕着希望在大荧幕上露脸的年轻美女。我想,这个叫徐若婵的女孩也不例外吧。 再回到出事的那天下午吧。 徐若婵进了手术室,我找来了一张软椅子让她坐下,就准备去关上手术室的大门。 就在关门的一刹那,我突然看到走廊上,有一个身材矮小戴着棒球帽的男人,气势汹汹地向手术室走来,他的手藏在背后,但从他走路的姿势看,手里应该拎着什么东西。 我还没反应过来,这个男人已经快步走到我跟前,那只藏在身后的手也扬了起来。我这才看到,他手里拎着的是一只榔头。 随着一道优美的抛物线,榔头便敲到了我的前额上。我只觉得一阵尖锐的刺痛从脑袋传来,接着我眼前一片漆黑,之后的事我再也想不起了。 刘朝阳,男,36岁,出租车司机。 我是个出租车司机,每天起早贪黑,拼了命地挣钱,就是想让老婆和即将出世的女儿过上美满的生活。 可出租车的份子钱那么高,乘坐出租车的人又少,偶尔还会被交警开出几张罚单,一个月根本就挣不了多少钱。我老婆最近常常挺着大肚子对我说:“以后女儿出生了,奶粉要花钱,尿不湿要花钱,婴儿小衣服要花钱,这里要花钱,那里要花钱,你一定要多挣钱呀!” 我听得脑袋都发胀了,整天耳边都是老婆的唠叨声,晚上睡不好觉,白天提不起精神,就连开车时也总觉得老婆就坐在副驾驶位上,用手指戳着我的脑门说:“快去挣钱!” 我想,我一定是患了幻听症吧,据说这是人在极度重压之下,所引发的精神疾病。 幻听症弄得我精神极度紧张,开车时总是走神,偶尔不走神的时候就琢磨着怎么才能逃过警察的罚单。结果,上周我开车时就出事了,在妇产科医院外的斑马线上撞倒了一个孕妇。还好孕妇和胎儿都没事,但却向我提出了高额的赔偿费,否则就向出租车公司投诉,让我失掉这份工作。 我需要这份工作,为了老婆,为了即将出生的女儿,我只能打碎牙混着血吞下去。 我取出大半的积蓄,了结这单车祸。当然,这件事我是瞒着老婆的,我可不想让她太担心。 这件事之后,我便开始更拼命地工作,开完白班又开夜班。可不管我怎么隐瞒,老婆最终还是发现家里的存款少了。我向她坦承一切后,她开始号啕大哭。她担心,女儿出世后,我根本就拿不出钱来让她和女儿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她的哭泣,恰好戳到了我的痛处。不就是为了钱,我才会这么拼命工作吗?我头脑发热,与老婆争执了起来。争吵中,我们互相说出了许多伤人的话。 老婆在盛怒之下,大声对我说:“当初我就不该嫁给你!”于是我冷笑,回敬道:“现在你挺着大肚子,怀的是我的种,想后悔也来不及了。”老婆立刻瞪红了眼睛,决绝地说:“明天我就去医院做人工流产,然后我们离婚!” 老婆已经怀孕二十七周了,要做人工流产的话,只能采取引产手术的办法。 我不相信她会舍弃腹中的胎儿,所以我没理会她的话,又扔了几句狠话后,便出门开车挣钱去了。 直到第二天早晨,我顶着黑眼圈开车回家时,却看到老婆挺着大肚子出了门。她这是去哪里?难道真因为昨天几句气话,她要去妇产科医院做引产手术? 我熄火下了车,悄悄跟在了老婆身后。果然,我看到她走进了妇产科医院。我蹑手蹑脚走到门诊外,听到一个女医生对我老婆说:“你下周的这个时候来吧,直接去二楼门诊手术室。” 见老婆就要走出门诊,我赶紧躲到了一边。 我的心仿佛被刺刀扎了一下。老婆竟真的要来做引产手术,她难道真的不顾及我们之间这么多年来的情分吗?腹中的孩子是无辜的呀! 必须要阻止她,必须。 那天我没有再出车,而是将车开进了修理店,我实在是提不起开车挣钱的兴致了。 可是要怎么才能阻止老婆的想法呢?我看着修理店里的铁榔头,对自己说,总不能给老婆的前额一榔头吧,她毕竟是我老婆呀,我舍不得! 哦,对了,不能给老婆一榔头,却可以给做引产手术的医生一榔头。只要医生被砸晕了,老婆的引产手术自然就做不成了。 第14节 对了,老婆是下周的这一天做手术,就在二楼门诊手术室。嗯,我会带着榔头准时去妇产科医院的。到时候为了不被医院里的监控录像拍到我的脸,我一定得戴上一顶棒球帽。 徐若婵,女,二十四岁,职业模特儿。 我身材高挑,脸蛋漂亮,是个令人羡慕的职业模特儿。 如果一定要找出我的缺陷。那么,我稍稍胖了一点,脸蛋有些婴儿肥。这对于追求完美的我来说,真是糟透了。 我要减肥,要是我再瘦一点,就能有更多走秀的机会。 在同行里,流行着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减肥方式。比如说,有人生吞蛔虫卵,让蛔虫在肠道里生长繁殖,不管吃什么,营养都被蛔虫吸收殆尽;有人做了胃部切除手术,将原来的胃囊缩减到三分之一的大小,每顿饭吃一点就饱了;还有人练就指上功夫,吃完饭就用手指使劲抠喉咙,把摄入的食物统统吐出来。 我可不愿养蛔虫,那小虫子想一想都觉得恶心;我也不愿意做胃部切除手术,那会在我的身体上留下一道蜈蚣一般的疤痕;指上功夫我更不想练,要是在洗手间里抠喉咙,恰好被狗仔队拍到,所有形象都毁之一旦了。 但我必须减肥,所以四处寻找着减肥的妙方。吃过无数种减肥药,也穿过减肥塑性内衣,可一点作用也没有。 直到有一天,我乘公共汽车去模特公司上班,汽车停靠妇产科医院车站时,上来了一个年轻女人,腹部微微隆起,其他部位则骨瘦如柴。我避开她那隆起的腹部,羡慕地看着她身体其他部分皮包骨头的模样,心想自己什么时候也能这么瘦就好了。 这时,那女孩的电话响了,她接通电话后,神情黯然地说:“医生说我营养不良,摄入的大部分营养都被肚子里的小宝宝给汲取走了。这段时间一定要多给我买鸡鸭鱼肉,不然我还会变得更瘦。” 听了她的话,一个古怪的念头在我心中慢慢滋生了。 我也去怀孕吧。怀个小孩,让小孩在母体里汲取营养,这样我就会变瘦的。等小孩大一点,我就去妇产科医院的人工流产门诊把小孩做掉。听说人工流产也会让身体更虚弱的,那一定对减肥也有很好的效果。 做模特儿这一行,要想男欢女爱,是件很容易的事。只要找个干净一点的男人,假意告诉对方自己在安全期里,就能让我成功受孕。 事实上,我只花了两个月,就让验孕棒上显出了两根红线。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不仅没补充营养,反而更努力节着食。我开始觉得浑身乏力,呵,这就是营养不良的先兆反应。我继续在t台上走秀,每次走秀我都用束腰带紧紧裹住了渐渐开始隆起的腹部。 没有任何人看出我怀孕的,他们只觉得我的四肢变得比以前更加纤细,脸上也毫无血色。 一周前,我咨询过医生。当时,只要轻轻按一下我的胳膊或小腿,就会出现浅浅的凹陷,许久都不能恢复。医生说,这已经是重度营养不良了,再这样下去,腹中的胎儿极其危险。 这就是我想要达到的结果。所以我决定去妇产科医院做引产手术,时间就定在今天。现在已经受孕二十七周了,再不做手术就没法做了。 今天,我走进二楼的门诊手术室后,那个预约好的女医生正等待着我。她看到我后,起身为我端来了一张软椅子,让我坐下。大概她还想劝我留下腹中的宝宝吧,上周她就已经做过同样的努力,可惜被我的谎话给骗过了。 医生见我坐下后,便走到手术室的门口,准备关门。 这时,我忽然听到了一声惨叫,转过头去,我看到那个女医生倒在地上,脑袋上血肉模糊,前额有一个血洞,鲜血正从血洞中汩汩涌出。 我吓坏了,下意识地站了起来,朝手术室一侧的窗边挪去。背靠着玻璃窗,我能感受到温暖的日光正透过窗户,洒在我的后背上。 女医生已久倒在血泊里,身体不住抽搐着。我不知道是谁袭击了她,或许是变态杀人狂吧?我看过很多恐怖电影,那些电影里的血腥镜头不停在我脑海里回旋着,我不禁暗自揣测,那个凶手会冲进手术室里对我不利吗? 正当我胡思乱想的时候,一个男人真的冲了进来。 这男人穿着一件灰色风衣,留着长发,一副温文尔雅的模样。但在他的手里,却握着一把铁榔头,榔头上,还滴淌着尚未凝固的鲜血。 这就是变态杀人狂吗?我心中猛一抓紧,下意识地伸出两只手,捂住了我那微微隆起的小腹。 真奇怪,我从来都不喜欢腹中的这个小孩,甚至我根本不知道小孩的父亲是谁。我为什么会在这一刻做出保护胎儿的动作呢?大概是母亲的天性吧,谁又说得清呢? xxx,男,姓名不详,年龄不详,身份不详 有一次在海南玩潜水,我在海底摘掉水肺,摊开四肢,全身放松,任由海水的浮力将我缓慢托起。尽管只持续了一分钟,我就不得不重新戴好水肺,但那却是让我这辈子最开心的一分钟。 因为,在那一刻的恍惚中,我感觉自己仿佛回到了母体中,在母亲子宫温暖的羊水中徜徉着,无忧无虑,不知道什么是酒色财气,也不知道什么是悲欢离合。 自我出生之后,就没见过母亲长什么样。 我的母亲是生我时难产而死的,父亲将我拉扯长大成人后,父亲也去世了。子欲养而亲不在,这就是人生最大的痛苦。 我非常喜欢那种徜徉在母体中的感觉。所以我结束假期回家后,便订购了一台有恒温控制的浴缸。每天夜里,我就蜷缩着躺在灌满温水的浴缸里睡觉。水温,控制在37度,那是母体中的温度。 为了模拟母体中的环境,我甚至还将浴室里的墙壁涂成了血红色,间接夹杂了几根貌似血管般的图形。 可是,躺在这样的浴室里睡觉,已经渐渐不能满足我的心理需要了。 无数次梦里,我梦见自己重新回到了母体中,在羊水的包裹中酣然畅睡。 要怎样才能真正做到这一点呢?我开始胡思乱想。如果能让自己变成婴儿般大小,钻进一个孕妇的肚子里,那就好了。 让自己变小,显然是不可能的。尽管明知道这一点,但每当我走在路上,一看到孕妇,便会不由自主地盯着人家看,甚至还尾随别人。有好几次,我都莫名其妙跟着孕妇来到妇产科医院,导医小姐还以为我是孕妇的家人呢。 不过,有时我真是这样想的,如果能把一个孕妇劫持到家里来,剖开她的肚子,取出腹中的婴儿,然后钻进她的体内,让她的身体包裹着我,包裹得密不透风,那该是多么幸福的感觉呀,就如同在母体里。 这样的感觉,只要能维持一秒钟,都能让我体会到莫大而又圆满的幸福。 这个念头一直折磨着我,折磨得我痛不欲生。 终于有一天,我决定将这个念头付之行动。 那一天,我穿着一件灰色的风衣,在衣兜里藏着一柄铁榔头,走进妇产科医院。刚进医院,我就看到一个身材高挑的漂亮孕妇,她正坐在一间手术室的门外,等待着医师的召唤。她的嘴角微微上翘,似乎在微笑。 好,就是她了。我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坐在她对面的等待椅上,假扮成某个孕妇的家属。我想等她进了手术室后,趁着没关门的时候也尾随而入。当然,我得先用榔头敲晕医生,然后在没人打扰的情况下,慢慢对这个高挑的孕妇实施自己的计划。 下午四点半的时候,这个孕妇终于被叫进了手术室中。 我立刻站起了身,将榔头藏在了身后,准备跟着她一起走入手术室里。 她已经走进了手术室,我清楚地看到一个女医生为她端来了一把软椅子。接着,医生走到门边,准备关门,这是我最好的机会,只要我扬起榔头,在门边将女医生击晕,就能完美地实施计划。 就在我准备实施行动的时候,一个陌生男人突然走过我的身边,在我之前挤到了手术室门前。这个男人身材很矮小,戴着一顶棒球帽,我只能看到他的背影。但就是在这个角度,我清楚地看到他把一只手藏在了背后,在那只手里,竟也拎着一柄铁榔头。 我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就看到这个人扬起了手,一榔头就将女医生敲晕在了地上。女医生发出一声惨叫,前额涌出了汩汩鲜血。 我出奇愤怒了!这个戴棒球帽的家伙,为什么要袭击手术室里的女医生?难道他与我有着同样的爱好,他也想寻找在母体中的幸福感觉吗?可这样一来,女医生的惨叫声一定会引来医院保安,而我想要做的事也得前功尽弃了。 可我计划了这么久的行动,就这样被他破坏吗? 不行!显然不行! 我说过,只要能让我感觉到一秒钟的幸福,这辈子也值了。是的,一秒钟,只要能在母体里呆一秒钟,我就心满意足了。 于是我站在这个人的身后,从衣兜里摸出榔头,高高扬起手,重重砸在了他的后脑上。 接着我冲入了手术室中。我看到那个身材高挑的漂亮孕妇,瑟瑟发抖地站在窗边。她的双手紧紧捂着腹部,一双镶嵌在苍白面孔上的眼珠,无助地望着我。 阳光透过窗户玻璃,洒在她的后背上。从我这个角度望过去,她的身形变作了一道剪影,一道金光闪闪的剪影,我甚至可以清楚地看到她脖子边缘那一圈细嫩的绒毛。 刹那间,时间仿佛凝固了。她就像一尊女神的雕像,伫立在我的面前。 她现在的模样,不正意味着伟大而又圣洁的母性吗?即使在生命遇到危急的时候,她的双手也是紧紧捂着腹部保护胎儿的。 我的心脏仿佛被一柄利剑刺穿。 在母性的光辉下,我发现自己真是丑陋,我竟想杀死一个孕妇,然后钻进她的体内,寻找母体中的感觉。 蓦地,我跪倒在了圣洁女神的脚下,我为我的羞愧,而放声大哭。 王富贵,男,19岁,医院保安 我听到人工流产门诊手术室那边传来了骚乱声,立刻与几个保安部的同事冲到了医院二楼。 手术室的门开着,一个戴着棒球帽的矮小男人趴在门外的地上,他后脑有个血洞,正在涌出鲜血。在这个人的右手中,握着一柄铁榔头。 在手术室的门里,杨巧音医生也倒在地上,她是因为前额受到重击后晕倒的。当我们赶到的时候,她前额处的伤口还在出血。 手术室中,站着一个来做引产手术的孕妇,她长得很高,起码有一米七五。虽然她是孕妇,但四肢却纤瘦得离奇,眼神也涣然无力。此时,她正捂着自己的腹部,茫然地望着眼前的一切,脸上写满了惶恐与无助。 在这个孕妇的身前,还跪着一个男人。这男人穿着一件灰色风衣,留着长发,手里也拿着一把铁榔头。此刻,他跪在孕妇的面前大哭着,就像一个丢失了糖果的小孩。 有目击证人说,那个戴棒球帽的矮小男人无缘无故袭击了手术室的杨医生,那个男人正想继续施暴的时候,穿着风衣的另一个男人突然出现,用一柄榔头制服了他。 或许这个男人是见义勇为的英雄吧?可他手里为什么也会有一把榔头呢?而他现在又为什么会在孕妇身前哭泣呢?我猜,他一定是这个孕妇的丈夫吧,他想以痛哭的方式让孕妇放弃引产手术,留下腹中的宝宝吧。 至于真相究竟是什么,我才懒得关心,我只关心手术室大门内外的这两摊血迹,要怎么样才能弄得干净。 chapter 9 殡之猎手 经过进口火化炉蒸馏冷却后的人油,清亮剔透,没有丝毫异味,甚至还带有一点天然动物油脂的醇香。 凌晨三点,我骑着一辆两边绑着空塑料桶的摩托车,在一条林间的便道上行驶着。那一夜,月黑风高,我把车前灯调到最亮,但坑坑洼洼的路面却让我不得不把速度放得很慢很慢。 这条便道我已经走过无数次了,知道只要再过一个弯道,就能到达目的地。 在马达的轰鸣声中,我终于来到那处弯道之前,我正准备扭动摩托把手,忽然看到正前方的一棵树上,吊着一个飘飘摇摇、没有头颅的白衣人。 我无奈地耸耸肩,心想这种吓人的伎俩也未免太老套了吧,小学时我就常在路边树上悬挂破旧的白色t恤衫,吓唬过路的司机。但我还是在那棵挂着白色衣裳的大树前停下了车,朝上望了一眼。 这是一件白色的连衣裙,有蕾丝花边,没有一点破损的地方,似乎还很新。这让我有点诧异,即使有人想吓唬过路的司机,也不必赔上一件完好无缺的连衣裙呀。而就在这时,我忽然听到路边的密林中,传来了窸窸窣窣的细碎声响,似乎正有人试图穿越树林,奔跑的身体撞断树枝后才发出了这样的声音。 谁会深更半夜在树林中奔跑?难道是企图劫道的歹人?我不禁摸了摸衣兜里的钱包,感到一阵心悸。是非之地不宜久留,我赶紧用最快的速度跨上摩托车,发动油门,驶过了弯道。几秒后,我回过头,那件悬挂在树上的白色连衣裙已经隐没在一片漆黑的暗夜之中。我松了一口气,再朝前看,才发现自己已经来到目的地了。 在我面前,是一堵墙,墙边有扇紧闭的小铁门,挂着明晃晃的铜锁。我从衣兜里拿出钥匙,打开铁门,然后将摩托车推了进去。 铁门内,依然是一条便道,两旁种满了密密麻麻异常茂密的灌木。 窸窸窣窣的细碎声音又从门外的密林中传了出来,仿佛有人正向铁门这边靠近。我吓了一跳,连忙关好了铁门。这一下,危险总算与我隔绝了。 而我现在该去做自己的事了。 我现在所处的地方,是本市殡仪馆的后院。我拥有打开这里后院铁门的钥匙,却并不代表我就是殡仪馆的职工。那把钥匙,是福伯给我的。 福伯是这家殡仪馆的守夜人,他的工作就是在每天夜里,拎着手电筒在殡仪馆中走来走去,严防盗贼光顾。不过,又有哪个不开眼的盗贼会在殡仪馆偷东西呢?这里不是躺在冰棺里的尸体,就是搁在骨灰盒里的骨灰,就算那套价值不菲的进口火化炉,也绝对不会有人惦记着。 在殡仪馆里当守夜人,是件无聊且无趣的工作,而且薪水微薄。和所有薪水微薄的人一样,福伯一直渴望着有天能够发笔横财。但他的胆子太小了,既不敢私拿陪死者一起送入火化炉的殉葬纪念品,也不敢把尸体偷出来卖给医学院,幸好他遇到了我。 我是在一家小餐馆里认识福伯的。当时,我去餐馆送货,看到他一边喝着简装二锅头,一边向餐馆老板抱怨着在殡仪馆中挣钱太少的苦恼。等他出门后,我立刻跟在他身后,叫住了他,并且向他指了一条发财的明路。 于是我和福伯成了生意上的搭档。 其实我让福伯做的事很简单。他给了我一把后院铁门的钥匙,然后每天夜里把殡仪馆火化车间的门为我虚掩着。 我每次从后门进来后,就直接进入火化车间,站在那套进口火化炉前,拉开挡板,然后我就能见到一个巨大的钢制容器。 这套进口火化炉确实很先进,尸体沿着履带送入炉中后,只要按一下按钮,三十秒后,尸体就会化为灰烬。机械臂会自动拣出残留的骨灰,而火化时所产生的副产品也会经过净化处理后,流入一个巨大的钢制容器中。 所谓的火化副产品,其实就是尸体经过高温熔炼后所炼出的油脂。换句话说,就是人油。 而我每天夜里到殡仪馆里来,就是为了拉走两塑料桶的人油。 第15节 对了,我还没做自我介绍,我叫李伟,是一家副食批发店的老板。我的副食店中,卖得最好的就是物美价廉的散装色拉油。当然,我卖的散装色拉油,就是那些从殡仪馆火化车间拉回来的人油。 经过进口火化炉蒸馏冷却后的人油,清亮剔透,没有丝毫异味,甚至还带有一点天然动物油脂的醇香。千万别说我为了挣钱而不择手段,事实上,我每次拉走的人油,只是钢制容器中的一小部分。剩下的人油都被殡仪馆倒在后院的灌木丛中,所以那些灌木才生长得异常茂密茁壮。 在这个提倡节约的社会大环境里,殡仪馆的做法实在是极大的浪费。而我拉走的人油,只要我不说,绝对不会有人知道我卖出去的是什么。 但是今天夜里的情况,却令我有点意外,火化车间的大门是关着的。 这是以前从没遇到过的,我连忙摸出手机,准备给福伯打个电话。可等我拿出手机后,才发现手机竟没电关机了。换好电池后,我拨通了福伯的电话,电话一接通,就听到他在听筒那边压低了声音,轻声说道:“李伟,你怎么一直关机?我给你打了这么多电话,一个都没打通。” 我干笑一声后,解释手机没电了,然后说我现在就在火化车间外,让他赶紧来给我开门。 过了一会儿,福伯就慌慌张张拎着手电筒出现在我面前。但他并没有为我开门,而是对我说:“李伟,这个星期我都不能让你进去拉人油了……有点特殊情况……” “什么特殊情况?!”我有点急了。每个月我卖人油的收入,都拿了三分之一给福伯,他哪能就这样让我一星期拉不了人油? 福伯连忙解释:“今天有个女人拿着作家协会的介绍信,说要到殡仪馆来体验一星期生活,夜里就住在殡仪馆中。我担心你拉人油的时候不巧碰到那个女作家,那可就糟糕了。” 那倒也是,毕竟我们干的都是见不得光的事,看来只有暂停一个星期的业务了。不过我还是有点诧异,为什么女作家会到殡仪馆来体验生活呢? 福伯喃喃自语道:“真是倒霉呀,一个星期拉不到人油,咱俩的损失也不小呀!要是她能提前离开这里就好了……” 他的话不禁令我心念一动。是啊,为什么我们就不能想办法让这个女作家提前离开殡仪馆呢?是女人,胆子就不会大。只要让她对殡仪馆产生恐惧之情,说不定立刻就会提出离开。 对!我得想办法吓走她! 女作家就住在殡仪馆的办公楼里,福伯的领导特意为她拾掇出一间干净的值班室。 我和福伯设想出好几个吓走女作家的伎俩。比如让福伯把脸涂黑,戴上假发,再穿一件白色的寿衣长袍出现在女作家的面前;又比如关掉办公楼的电闸,用手机播放极为阴森的恐怖铃音,再把血浆倒进值班室的门缝…… 不过,当我们来到办公楼后,才发现所有的计划都无法实施。因为,值班室的门大大开着,里面空无一人,女作家根本就不在屋里。 女作家到哪里去了?我与福伯面面相觑。这不是个好兆头,如果女作家整夜在殡仪馆里游荡,就说明她胆量出奇的大,根本不可能被我们装神弄鬼的伎俩所吓走。我给福伯递了根烟,说:“我们得找个安全的地方合计合计……” 福伯点上烟后,说:“我们到停尸间去聊吧。那里面只有一格一格像抽屉一样重叠着的冰棺,冰棺里全是等待火化的尸体,没什么地方比那里更安全了。” 说得也是,停尸间里只有尸体,而尸体是不会偷听我们说话的,更不可能泄露我们的秘密。 几分钟后,我和福伯走进了停尸间。停尸间是由一个仓库改建而成的,三面墙壁都矗立着重叠垒起的冰棺,我们一进来就感觉到一阵刺骨的寒意。 我和福伯各自找了个凳子坐下后,却没了商量计划的心思,反倒聊起了天。我无意向他提起了在来的路上,看到一件悬挂在树上的白色连衣裙,还有路边密林中窸窸窣窣的细碎声音。没想到一讲完,福伯的脸色就变作一片苍白。 福伯面无血色地对我说:“李伟,你知道吗,最近附近出了一个专杀单身女人的变态杀人狂……” 他告诉我,那个变态杀人狂是一个礼拜前出现的,至今已经杀死了三个女人。杀人狂第一次行凶,是在距殡仪馆两公里外的一个小镇上,受害者是一个小学的女教员,她被杀后,身上的衣服被剥了下来,悬挂在房梁上,而尸体却被抛在屋外的水沟里。第二个和第三个受害者也得到了同样的遭遇,衣服被悬挂在高处,而尸体被抛在其他地方。 而且,每次行凶的地点,都距离殡仪馆越来越近。也有警察到殡仪馆来了解情况,但却找不到一点破案的头绪。为了不引起市民的恐慌,这一系列案件并没有公诸于众。但福伯很担心,殡仪馆会不会成为下一起凶案的发生地点。 所以当他听到我说在后院铁门外的便道上,看到悬挂在树上的白色连衣裙,立刻感到了深深的恐惧。 我也隐隐感觉到后怕,如果我看到的白色连衣裙果真属于某个变态杀人狂的受害者,那么我听到的窸窸窣窣的细碎声响,绝对就是那个凶手发出来的。幸好我当时跑得快,否则要是撞到了凶手,我岂不是要变成第五个受害者? 对了,如果细碎声响真是凶手发出来的,他一定看到我从铁门进入了殡仪馆。他会怀疑我是目击者吗?他会偷偷潜入殡仪馆来找我麻烦吗? 一想到这里,我不由得浑身颤抖了起来。 我手指战栗着抓起一根香烟,塞进嘴里,点上之后,对福伯说:“你们殡仪馆的围墙修得够高吧?” 福伯撇了撇嘴,说:“殡仪馆的围墙修那么高干什么?又没人来偷东西,这里也没东西让人偷……” 我有点急了,赶紧拿出电话,拨通了报警电话。在电话里,我详细叙述了在殡仪馆后院铁门外看到的白色连衣裙,怀疑变态杀人狂又在作案了。接电话的女警很负责,她记下了我的名字后,又顺便问了一句:“半夜三更,凌晨三点,李先生你怎么会出现在殡仪馆后院外的便道上呢?” 我顿时语塞,脸颊不由自主渗出一串汗液。是啊,我该怎么解释自己半夜出现在便道上呢?我总不能说是来拉人油的吧。于是我只好立刻挂断了电话,再对福伯说:“如果一会儿警察来调查,你就说我是你表弟,今天特意过来找你聊天……” 福伯爽快地答道:“没问题。”他递给我一张纸巾,说,“你也别太担心了,把汗擦擦。” 我擦完汗后,忽然感觉有点不对劲。我们不是在停尸间里吗,三面墙都是冰棺,这里面应该很凉快的,我怎么会脸上全是汗液呢?而且,我看到此时福伯脸上也挂满了汗水。 确实不对劲,我俩环视了一下四周,才发现三面墙的冰棺,所有电源插头竟然不知被谁拔了下来,所有的冰棺都不制冷,难怪我和福伯的脸上会渗出汗来。 福伯很生气,他大声叫道:“冰棺里还躺着等待火化的尸体,插头被拔下来了,尸体腐烂发臭可怎么得了?我会被开除的!” 要是福伯被开除了,我俩偷拉人油的生意也就做不成了,这可不是小事。我们赶紧将三个插头重新插好电源。随着压缩机嗡嗡作响开始运转,一股凉意重新在停尸间里开始酝酿氤氲。 而这时,我和福伯忽然同时听到一阵怪异的声响。 “哧啦啦……哧啦啦……” 声音是从对面一堵墙上某具冰棺里传出来的,就仿佛有人正用手指狠狠划拉着冰棺内壁。 “诈尸了……”我双唇战栗喃喃说道。福伯却哈哈笑了起来,他对我说:“别怕,这是因为尸体长时间在冰棺里躺着,后来突然接触到热空气,现在又重新进入冰冻状态。僵硬的骨骼发生热胀冷缩,才让尸体的手在冰棺里划来划去,发出这种刺耳且又恐怖的响声。这一切,只是巧合而已罢了。” 我刚松了一口气,但马上又听到那具冰棺里传出另一种声音。那是一个女人拖长了喉音,缓缓地说:“好冷,冷死我了……” 我转过头来,对目瞪口呆的福伯说:“热胀冷缩也能让人说话吗?” 愣了半晌,福伯才两眼无神地张开嘴叫起来:“诈尸!是诈尸呀!”话音还没落下,他就转身冲出了停尸间。 我也拔腿就跑,跟着福伯出了停尸间,坐在屋外的地上大口大口喘着气。就在惊魂未定的时候,我们又听到“哧啦”一声,是冰棺盖子被人从里面推开的声音。我忐忑不安心怀恐惧地回过头去,然后我看到了惊人的一幕。 一个穿着白色裙子的女人,披头散发地从一具冰棺缓缓爬了出来。她肤色白皙,两眼通红,十根手指干枯弯曲。她抬起头,朝我和福伯望了一眼后,用低沉的嗓音对我们说:“别怕,我不是鬼,也不是诈尸。”在她手里,还拎着一个手电筒。 福伯这才捅了捅我的腰间,低声说:“这个女人就是到殡仪馆来体验生活的女作家……” 我壮起胆子,重新走进了停尸间,问到:“这些冰棺的插头是你拔掉的吗?”我注意到,女作家穿了一套白色的连衣裙,而这套连衣裙就和我在便道上看到那件悬挂在树上的白色连衣裙一模一样。 女作家得意地点了点头,答道:“这些插头都是我拔掉的。要是我不拔了插头,躺在冰棺里岂不是要被冷死?”她递给了我一张名片。 我还了一张自己的名片给她后,又问:“那你为什么要躺在冰棺里?” 女作家笑了一声后,说:“我是个写恐怖小说的作家,最近突然缺少了灵感。为了寻找创作恐怖小说的灵感,才来到殡仪馆体验生活。而躺在装盛尸体的冰棺里,正是获取灵感的最佳方法。” 她的话令我感觉有些晕头转向。就算写恐怖小说,也不用躺在冰棺里寻找灵感吧。再说,冰棺里的气味能好闻吗? 不过,这个名叫麦丽的女作家却向我展示了她手中的一个小瓶子。那是一瓶香水,正是凭着这瓶香水,她才驱走了冰棺里的异味,并且在里面呆得很惬意。 我和福伯都有些哭笑不得,福伯没好气地说:“麦小姐,你把冰棺的插头都拔掉了,其他冰棺里的尸体就有可能腐烂,到时候死者家属生气了,一定会找你索赔的。” 大概麦丽并不缺钱花,所以她对福伯的话一点也不在意。 而我则指了指麦丽的脸,说:“麦小姐,你的脸上似乎沾染上了什么东西……” 这句话立刻让麦丽慌了神,她连忙用手在脸上擦拭着,不一会儿,手上就多了一点油脂一般的玩意儿。 我知道,那是以前装盛在冰棺中的尸体所遗留下来的人油。 当我把答案告诉给麦丽后,她立刻发出了一声尖叫,一边干呕着,一边捂着脸拎着手电筒向办公楼的值班室跑去。 我和福伯同时大声笑起来。 看到麦丽钻进办公楼后,我这才小声对福伯说:“看来这位写恐怖小说的女作家,害怕的不是恐怖的玩意儿,而是肮脏的东西。只要我们把殡仪馆各处弄得脏兮兮的,说不定她就会提前离开这里……” 福伯很同意我的看法,于是立刻带着我来到火化车间,打算弄桶人油出来,在殡仪馆里泼得到处都是。而这时,我的手机响了起来,看了看来电显示,是个极陌生的号码。 接通电话后,一个声音很清脆的女人在听筒里问:“请问是李伟先生?刚才是你报的警吧?我是警察,现在已经到了殡仪馆大门,你来开一下门,协助我们的调查。” 我答应了之后,挂断了电话。我问福伯要不要跟我一起去大门,他摇了摇头,幸灾乐祸地说:“警察找的是你,又没找我,还是你亲自去开门吧。”他顺手把大门钥匙交给了我。 无奈之下,我只好接过了钥匙,出了火化车间,拎着手电向殡仪馆大门走去。 从火化车间到殡仪馆大门,必须要穿过一块空旷的平地。当我来到大门,打开门后,却看到门外没有警车,也没有前来调查的女警察。我掏出电话,按刚才打进来的号码拨了过去,对方却关机了。 难道警察已经抓到了变态杀人狂,所以不用再找我调查了吗?我不禁暗暗揣测道。如果真是这样,那倒是一件好事,我就不用再去担心杀人狂会来找我的麻烦了。 我重新关好了殡仪馆大门,向火化车间走去。因为要看着路,我一直都将手电筒直射在地上。不过,在空旷的平地上行走,没有什么障碍物,所以我无意中抬起手,将手电筒的光柱向前方射去。 刹那间,光柱照射之处,我看到了一条正快速移动的人影。手电照射到的,是那个人的背影,他穿着一袭黑色的长袍,长袍遮住了他的膝盖,他正颈脖僵硬地向殡仪馆的办公楼跑去。在黑夜中,他的姿势显得无比诡异与恐怖。 我吓了一跳,拿着手电筒死死将这个人的背影锁住。那个人显然也觉察到自己被我发现了,奔跑的速度变得更快了。我大声叫了一声:“站住!福伯你别跑!” 那个人的身影顿时凝固住了,他缓慢地转过身,直面我手中的手电筒,喃喃地说:“李伟,你怎么知道是我?”他果然就是福伯。 我笑了一下,答道:“很简单,今天月黑风高,如果不拿手电筒,几乎称得上伸手不见五指。即使在这片空旷的平地上,我也得拎着手电筒才能看清路。而一个没拿手电筒却能在如此漆黑的地方跑得那么快,除非对这里异常熟悉才行。而福伯你,正是对殡仪馆最熟悉的人。”我顿了顿,走到他身边,对他说,“不过,现在这么晚了,你连手电筒都没拿,去办公楼干什么?难道想去骚扰那个漂亮的女作家?” 说实话,我只是打趣罢了。没想到福伯却像触了电一般,身体如筛子一样战栗了起来,我听到“啪”的一声脆响,似乎有什么东西从他身上落了出来。我将手电朝地上照了一下,顿时愣住了。 在地上,躺着一把明晃晃的匕首,刃口锋利,血槽闪动着阴森的光芒。 “你要干什么?”我脱口问道。同时,我感到了一阵心悸。 福伯脸上露出了难以形容的表情,五官都扭曲到了一起,他拉住了我的衣角,用极细的声音说道:“李伟,你知道吗?我生病了,是肿瘤。但万幸,肿瘤是良性的,只要动手术割掉,就能治好。” 我不知道该同情他,还是应该恭喜他。不过,得良性肿瘤和他深夜带着一把匕首去办公楼又有什么关联呢? 福伯显然看出了我的疑惑,他对我说:“要想动手术割掉肿瘤,自然要花不少的手术费。你知道,我是殡仪馆的临时工,没有医保,也不能报销手术费。我只能靠着你每个月拉走人油后给我的分红,才能筹齐手术费……” 他告诉我,其实他早在一个礼拜前就知道会有一个写恐怖小说的女作家到殡仪馆来体验生活,而且,这个女作家在殡仪馆里会呆上很长一段时间。因为她不仅要体验生活,还要在办公楼的值班室里写一本书,书可不是短时间可以写好的。 而福伯的医生说了,他必须尽快安排手术,否则良性肿瘤很有可能会发展成恶性肿瘤,也就是癌症。如果那个叫麦丽的女作家一直呆在殡仪馆中,我就没办法来拉走人油,福伯也无法得到分红。所以,福伯决定用一个最简单的办法让麦丽从殡仪馆中消失,那就是让麦丽变成一具尸体。 但福伯绝对不愿意让自己成为死囚犯,所以他准备找一个替罪羊。当然,他也不想让无辜者成为替罪羊,于是他决定凭空塑造一个凶手,那就是他口中所说的变态杀人狂。 一个礼拜前,他在距离殡仪馆两公里外的小镇,杀死了一个小学女教员,然后把死者的衣服悬挂在房梁上,并抛尸在一条水沟中。接下来,他又杀死了两个女人,并且也把死者的衣服悬挂在高处。 福伯本来准备今天夜里动手杀死麦丽,于是通知我不要到殡仪馆来拉人油。不过因为我的手机没电了,他一直打不通,所以我最终还是来到了殡仪馆中。按照最初的计划,福伯杀死麦丽后,就会把麦丽身上穿着的衣服悬挂到高处,让现场的痕迹看上去就像那个莫须有的变态杀人狂干的一般。 但既然我来到了殡仪馆,那么就算他杀死了麦丽,也没时间把麦丽身上穿的衣服悬挂在高处。他意识到这一点后,就知道必须用时间差的办法,把警方的视线引到变态杀人狂身上去。 今天下午,福伯就注意到麦丽穿了一身白色的连衣裙,于是他下班后就跑到两公里外的镇上,买了一套与麦丽那件很相似的连衣裙,趁着黑夜挂在了后院铁门外便道旁的一棵大树上。 当时我听的密林中窸窸窣窣的细碎声响,正是福伯发出来的。他看到我从铁门进了殡仪馆后,就连忙绕了一圈从大门回到了殡仪馆。这也是为什么当时我没在殡仪馆里看到他的原因。 而福伯接下来的计划,就是想趁着我和他分开的时候,悄悄杀死麦丽,然后把麦丽的尸体藏在停尸间的冰棺中。如果没有那个警察打来的电话,福伯也会用其他办法把我支开,然后再去行凶。 他流着眼泪对我说:“李伟,我真的不想因为癌症而死掉,你就让我杀死麦丽吧。”见我有些犹豫,他又补充了一句,“如果我活不了,你也别想活。我会把你拉走人油卖给餐馆的事,举报给警方。就算警方不处理你,那些在餐馆里吃过人油油条、人油回锅肉、人油火锅的食客也会将你撕成碎片!” 第16节 听了他的这句话,我彻底没了主意,只好摊开手,对福伯说:“去吧,你去吧,今天晚上就当我没来过殡仪馆……”我转过了身,向后院铁门走去。我的摩托车还在那里,我要打开铁门,立刻骑着摩托车离开这里。 当我就要走到摩托车那里的时候,最终还是停下了脚步。我又怎能看着一个女人在我知道的前提下,死在福伯手里呢?我决定了,即使拼着被警察关进监狱或是被食客撕成碎片,也得阻止福伯的行动。 不过,现在想要跑到办公楼去阻止福伯,已经来不及了。幸好,麦丽曾经给过我一张名片。我掏出手机和麦丽的名片,正想拨号的时候,忽然愣住了。 麦丽名片上的电话,我竟感到很熟悉。我立刻就反应过来了,这就是刚才打电话来说自己是警察、叫我赶快去开大门的那个号码。 这么说,麦丽是警察?而且也知道变态杀人狂的事?她到殡仪馆来只是为了设计一个圈套来捉拿变态杀人狂? 福伯去杀麦丽,岂不是自投罗网? 但我又觉得有些不对劲,既然福伯是因为知道了麦丽要来殡仪馆体验生活,才决定杀人的。麦丽绝对不可能未卜先知,假冒女作家的身份来诱捕福伯。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有点不知所措了,转过身来,浑浑噩噩地向办公楼跑去…… 办公楼底楼的大门开着,我一进门,就看到福伯躺在地上,头上淌着鲜血。而麦丽站在福伯身边,手里拿着一根棒球棍,冷冷看着地上的福伯,脸上露出了微笑。 当她发现我进来后,顿时露出警惕的表情,横握着棒球棍,紧张地看着我。我看得出,她有些恐惧。 从她的表情中,我就明白了,她刚才是靠偷袭才制服福伯的。而现在与我面对面对峙着,她就完全丧失了刚才偷袭福伯时的镇定与底气。 我连忙对麦丽说:“你别紧张,我和福伯不是一伙的。我刚刚才意识到,他就是那个变态杀人狂,所以跑过来提醒你!”我拿出了手机,说,“如果我是杀人狂,又怎么会打电话报警呢?” 我当着她的面,又拨通了报警电话,并且将现场的情形向警方做了个简单的介绍。 接电话的警员说,警察已经赶到了殡仪馆后院外的便道,而且看到了那件悬挂在树上的白色连衣裙,马上就会有人到殡仪馆来找我了解情况。 麦丽这才收回了对我的怀疑。她告诉我,她的确是个写恐怖小说的女作家,当她躺在停尸间的冰棺里寻找灵感时,无意听到了我和福伯的谈话。 从福伯的话里,麦丽立刻意识到,福伯有着重大的杀人嫌疑。作为一个恐怖小说作家,麦丽认识很多警察,也听说过最近一个礼拜中所发生的连环变态杀人事件,但从警察朋友的口中,她却并没听说杀人狂行凶后,会把死者衣物悬挂在空中的细节,为了防止有人模仿杀人狂的手法行凶,警方通常都会隐瞒一部分犯罪细节。 既然福伯有可能是杀人凶手,而且受害者都是清一色的女性。现在殡仪馆里就她一个人是女的,麦丽很清醒地意识到,如果福伯今天夜里要行凶,目标一定就是她本人。而要确定这一点,就必须引蛇出洞,诱使福伯对她行凶。 麦丽也知道,如果福伯一直和我在一起,就无法脱身来杀她。她必须想办法让我暂时离开福伯,才能让福伯得到机会前来实施杀人的计划。所以她给我打了个电话,假称自己是警察,已经来到了殡仪馆大门,让我去开门,从而支开了我。 当然,在做这一切之前,她先给警方的朋友打了电话,让他们尽快赶到殡仪馆,而且让他们不要和我联系,免得破坏了她的计划,这也是为什么之后我一直没接到警方电话的原因。 然后,她躲在了办公楼的门后。当福伯手持匕首刚一进门,她就拎着棒球棍,朝着福伯的后脑狠狠来了一下。福伯当场就倒在地上,鲜血直流,昏死了过去。 当麦丽说完之后,我也隐隐听到殡仪馆外传来了警笛的声响。麦丽手持着棒球棍跑出了办公楼,大声对我说:“李伟,你看守现场,我去给警察开大门!” 说完后,她就消失在一片黑暗之中。 看到她离去之后,我从地上拾起了那柄原属于福伯的锋利匕首,擦去自己的指纹后,放入了福伯的手中。然后我使劲扳着福伯的手臂,把他手中的匕首凑到了他的脖子旁。 我要做的事很简单,就是操纵着福伯的手臂,让他手中的匕首割断自己的喉咙。 一会儿警察来到办公楼后,我只要告诉他们,刚才福伯苏醒了,他发现自己的处境后,便立即畏罪自杀了。 我这么做的目的很简单,只有福伯死了,才不会狗急跳墙,吐出我拉走人油倒卖给餐馆的龌龊事。 当做完这一切后,我触了触福伯的颈动脉,确认他已经死亡了。 而这时,麦丽也带着警察来到办公楼中。 听完我关于福伯畏罪自杀的说法后,麦丽脸上露出了诧异的神情。 沉默良久后,她轻声对警察说了一句话后,一个警察走到了我的面前,拿出了手铐。 我大叫:“为什么要抓我?福伯不是我杀的,他真的死于畏罪自杀。” 以前我曾经看过一本犯罪小说,那本小说里曾经叙述过一个被称为贝尔加湖谋杀罪的罪犯。 在那个故事里,一个俄罗斯男人与他的妻子在一个没有其他游客的日子里,租了一条船在湖中泛舟游玩。这个男人把妻子推进了湖里,然后按住头淹死了她。回到岸边,他哭泣着报警,说是妻子为了抓一条鱼掉进了湖里,他们都不会游泳,他只好眼睁睁看着妻子沉进湖里。 虽然所有人都怀疑是他谋杀了妻子,但是他却一口咬定是妻子失足掉进了湖中。尽管俄罗斯警方无数次讯问他,但他却死不松口。最终他被判定无罪释放,所有人都知道他是凶手,但却无法将他定罪。 这是刑侦史上最大的一个污点,那个男人也被称为最完美无缺的谋杀者。 而现在,办公楼里就只有我和福伯,福伯也已经死了,只要我咬定他是自杀的,就没人能定我的罪。对此,我非常确定。 不过,麦丽却笑了。她对我说:“其实刚才我向你述说如何制服福伯的过程中,向你隐瞒了一点细节。当我用棒球棍击晕了福伯后,很担心体格强健的他会随时醒过来,所以我又给他注射了一支安定注射液,那是一种安眠药。我因为得了很严重的精神衰弱症,仅靠口服安眠药已经起不了任何效果,所以才在医生那里开到了安定注射液针剂。” 也就是说,既然福伯被注射了安眠药针剂,他根本就不可能在短时间内醒过来,并畏罪自杀。 我只好供认不讳,说出了自己担心福伯泄露盗走并售卖人油的事,才杀死了他。 麦丽对人油这件事体现出了浓厚的兴趣,她笑着对我说:“这一下,我真的有灵感写下一本恐怖小说了。”她还执意要求我说出那些人油究竟卖到了哪些餐馆。 当我说出第一个客户的名字时,麦丽立刻呕吐了。 她一边呕吐,一边痛苦地呻吟道:“今天下午我才在你说的那家餐馆,吃了一盘白油肚条,还有一盘火暴腰花……” chapter 10 你知道得太多了 院子里多了三具尸体,而我最初想要解决掉的麻烦,却还依然站在我身边,等待着警察的到来。 凌晨四点,生意清淡,除了一个急诊病人留院输液观察之外,再没其他人光顾我们这家小医院了。 这么晚了,卫生局的查岗电话已经接过了,应该不会再有暗访的记者。于是我和挂号处收费员宋枕、普内科值班医生刘默、输液室值班护士林青儿坐进急诊室的内间里,搓起了麻将。 因为天有点冷,我们开了空调,为了防止热气外泄,还把门给死死地关上了。这麻将一打起来,我们就陷了进去,聚精会神,小心翼翼,顶上家,卡下家,完全忘记了时间的流逝。 大概过了两个小时,我刚胡了刘默打出的一张牌,就听到林青儿突然发出一声惨叫。 “怎么了?”我关切地问。林青儿惨白着一张脸,怯生生地答道:“哎呀,输液室里还有个病人正在输液,这么久了,输液瓶肯定空了。” 宋枕满不在乎地说:“怕什么,输液瓶空了,病人不知道按铃呀?”每张输液床边,都有呼叫铃,铃声直通急诊室里。但我立刻想起,今天唯一的病人是我收的,那是个中年男人,喝了太多酒,人事不省,被一个出租车司机给送到这里来的。 既然病人喝醉了,自然现在躺在病床上依然是昏睡着的,即使药水输完了,他也不知道按铃。时间都过了这么久了,我几乎能够猜到输液室里发生了什么。药水输完了,病人的体内压强会迫使血管里的血液回流到输液瓶里,瓶里鲜红的血液将会越积越多,直至填满整个500cc的输液瓶。 这可不是闹着玩的,我们赶紧散了牌局,一路小跑冲进了输液室。 一进输液室,我那颗悬着的心脏顿时落回了原地。那个酒醉的病人正神情呆滞地站在床边,手捂着左胸,腕上的输液针已经被他自己拔掉了。输液瓶扔在地上,里面装着半瓶回流的鲜血,殷红一片。 我刚松了一口气,这个病人就抬起了头,我发现他的眼神似乎有点怪异,他正生气呢,眼里几乎能喷出火来。 换成是我,一定也会生气的。病人在输液,护士和医生却全都不在输液室里,这可是严重的失职哦,要是举报上去,今天晚上值班的四个人都会吃不了兜儿走的。 幸好我的脑子转得快,立刻说道:“不好意思,刚才送了个车祸病人来,肋骨断了三根,还血气胸,我们都去抢救伤员了……”我想他能够理解的,毕竟人命关天嘛,反正他也不知道是不是真有车祸病人送进医院。 但我却理解错了,这个中年醉酒男人却并不是因为输液室里没有医生护士而生气。他捂着左胸,心急如焚地问道:“我的钱包呢?我的钱包不见了!” 我不禁哑然失笑。我们这里常常会有人事不省的酒醉病人半夜就医,处置病人、开处方拿药,都要花钱的。虽说救死扶伤是医生的本职,但如果遇到一个逃费的病人,药费得值班医生自己出。所以当眼前这个病人被出租车司机送来后,我就从他的西装左侧内袋取出钱包,登记身份证号后,然后放回了钱包。 我现在还记得这个病人的名字,叫钱翔,38岁。 现在钱包就放在他的裤兜里,所以难怪他在西装内袋里找不到。 我说明情况后,钱翔也通情达理地消了气。他付了诊金后,就准备离开医院。我陪着他向医院大门走去,经过急诊室的时候,钱翔忽然看着干净的地面,问:“刚才你们这里真的送来了车祸病人?怎么没看到地上有血呢?你们可别骗我,我老婆在卫生局工作哦。” 我正想现编句谎话搪塞,这时钱翔又转过头,目光转向了急诊室。我这才注意到,刚才我们离开急诊室的时候太过匆忙,竟忘记了合上急诊室内间的大门,屋里那桌麻将牌正清清楚楚地呈现在我和钱翔面前。 钱翔的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他扭过头来问我:“你们刚才在急诊室里打麻将?” 他的话还没说完,颈子便突然一偏,头歪到了一边,晕了过去。 刘默站在钱翔身后,手里拿着一只空了的输液瓶,冷冷地说:“你知道得太多了。” 在医院里有个真理。如果你有后台,或是王牌医生,就绝对不可能三更半夜在急诊室里轮值。 我、宋枕、刘默、林青儿正是医院里最没后台的四个人,所以几乎每天夜里都是我们呆在医院里值班。前几天医院院长刚向我们传达了卫生局的指示,不久后医院里有一部分人将会下岗待业,以投诉率的数量进行末尾淘汰。 宋枕快结婚了,正竭尽心力筹集买房的首付款。刘默正闹离婚,想凭自己的医生身份去获取儿子的抚养权。林青儿是单身,但却成了信用卡的卡奴,每月工资的一大半都送进银行还卡债。而我正与林青儿偷偷进行着一段地下情,维持浪漫是需要经济支撑的,为了与她交往,我都拖了两个月的房租。 我们四人都不能失去这份医院里的工作。 如果钱翔向卫生局投诉我们值班时间打麻将,无疑会让我们被末位淘汰掉,所以我立刻理解了刘默为什么会砸晕钱翔。可接下来我们该干什么呢? 闻讯赶来的宋枕浑身颤抖地问:“刘默,难道我们要杀死这个家伙灭口吗?” 刘默呆呆地看着手中的输液瓶,木然地说:“我也不知道。” 林青儿尖叫一声,说:“这怎么可以?我们是医生,怎么能杀人!”她求助地望着我,说,“李炜,你快出个主意。” 我思索片刻,斩钉截铁地说:“我们不用杀死钱翔!反正他喝醉了,是由出租车司机送来的,他根本就不知道是被送进了哪个医院。只要我们把他拉到郊区,找个偏僻的地方扔下,他就永远不会知道我们是谁,更没法投诉!” 说干就干。可我们都是穷得叮噹响的医生护士,没有自己的私家轿车,只能找辆出租车把钱翔弄到郊区去。 因为钱翔是由我收治的,而祸事又是林青儿惹的,所以这事就落到了我俩头上。宋枕与刘默则留在医院里销毁病历处方,收拾残局。 我和林青儿换好便装,又在昏迷的钱翔身上洒了一大瓶白酒,让他浑身都散发着冲天的酒气,然后我俩就扶着他走出了医院。乍一看上去,就像是两个人扶着一个喝醉的朋友一般。 就有那么巧,刚出医院,就有一辆出租车停在我们面前。前排车窗摇下之后,一个出租车司机探出了脑袋,问:“去哪里?” 一看到这个出租车司机,我的脑袋顿时就疼了。他就是早些时候送钱翔来医院就医的那个出租车司机。我还期盼着这家伙的记忆力千万不要太好,他每天要接送那么多顾客,说不定已经忘记了曾经做过钱翔的生意。 可这时出租车司机已经得意洋洋地对我们说:“早一些的时候,我把这位醉酒的先生送到医院里来,就寻思着他要输两个小时左右的药水,所以现在就赶了过来,正好又做到了他的生意。哈哈,要干好出租车司机这一行,也是有点学问的。” 我不禁仰天长叹,暗暗在心里说道:“你知道的实在太多了!” 真是糟糕透顶,这个出租车司机竟然能够证明钱翔来过我们医院,现在我们又正好遇到了他的车,他又能证明是我和林青儿送走了钱翔。如果日后钱翔投诉,在报纸上登一个寻目击证人的启事,绝对会葬送掉我们的前途。 林青儿也吓坏了,她不知所措地轻声问我:“李炜,现在怎么办?”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司机就催促着我们:“快上车吧,去哪里?” 我赶紧将林青儿推到了一边,轻声说:“我一个人送他,你回医院去。”然后我朝她眨了眨眼睛,再转过头来对司机说:“去海峡路十八号。” 第17节 海峡路十八号,是我租住的地方。那是一个带院子的小平房,我曾与林青儿多次在小平房里幽会。 我们必须解决掉所有的麻烦,除了钱翔,还有这个出租车司机。如果林青儿够聪明,她一定会知道我的用意。如果她不明白,我也会在出租车上以手机短信的方式提醒她该怎么做。 按照我的想法,她应该在得知目的地后,立刻回医院叫上宋枕与刘默,另外打一辆出租车,也赶到海峡路,和我一起解决掉麻烦。 我把钱翔扶上了车,车驶出一百多米后,便拿出了手机。这时林青儿已经发来了一条短信:我已经和宋枕、刘默出了医院,正在等出租车,马上就去海峡路。 呵呵,和我地下恋了这么久,林青儿果然变聪明了。 车又开了几分钟,出租车司机突然停下了车,转过头来,对我说:“医生,真是不好意思,我想起来了,我不能送你们去海峡路十八号。” “为什么?”我气急败坏地问。 司机脸上露出尴尬的神情,说:“是这样的,我的出租车今天才装上了一台车载gps定位器,我老婆也在开夜班出租车,她能够通过定位器随时知道我在什么位置。” “那又怎样?”我有些不解。 司机欲言又止地答道:“我有个婚外情人,就住在海峡路。虽然听说她已经搬家了,但如果我老婆发现我的车停在海峡路,一定会以为我又去和情人幽会了……” 这都什么事!宋枕、刘默和林青儿都正朝海峡路赶,司机却要临阵脱逃,这岂不是坏了我们的好事?于是我斩钉截铁地说:“不行,你要是不送我到海峡路,我就投诉你拒载。” 司机思索片刻,拿出了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对着话筒说:“老婆,我要送一位客人去海峡路。是真的,没骗你。要是你不信,我可以让这位客人给你说一声,让他帮我作证。” 我明白他的意思了,他想让我和她老婆说句话,证明他没去找情人。这个忙,我是乐意帮的。 我正准备接过电话,却听到司机又对他老婆说了一句话:“这位客人不是我找来帮忙撒谎的!人家是某某医院的急诊室医生,我刚才看了他的胸牌,他姓李。李医生现在要送一个喝醉酒的病人去海峡路十八号,人家是有身份的人,哪会为一个开出租的司机撒谎?” 听了这句话,我差点气晕在座位上。我本来是准备到了海峡路十八号,就和三个同伴一起杀死这个出租车司机。可现在司机竟然给他老婆说了我的身份,还提到了醉酒的病人,这还让我怎么杀人? 唉,我不禁又叹了口气,心想,现在你老婆也知道得太多了。 麻烦变得越来越大了。 我本来想,只要在海峡路十八号杀死司机,再把昏迷的钱翔弄到郊外偏僻之处,就能脱身事外。可现在又多了个司机的老婆,难道我必须要把她也骗到海峡路干掉吗? 坐在出租车后排的座位上,我思考着怎么才能把司机的老婆也骗到海峡路来。这时,钱翔那沉甸甸的身体靠到了我身侧,一个硬邦邦的东西咯到了我的胳膊,那是他放在西装内袋里的钱包。 刹那间,我想到了一个办法。 我对司机说:“对了,你早些时候送这位病人来医院时,他是喝醉了的,他的车费是怎么给你的?” 司机嘿嘿笑了一声后,说:“我从他的西装内袋里取出了钱包,抽出了车费。”他看我的眼神有点不对,立刻解释道,“我是个有职业道德的司机,绝对不会多拿他一分钱的。出门时我老婆给了我两百块的零钱,里程表上又有我跑了多少公里业务的记录,加在一起正好就是我现在身上所有现金的数量。” 我阴险地一笑,问:“你老婆出门时,真给了你两百块吗?这位病人在医院里曾经醒过一次,他说他的钱包里正好少了两百块钱呢。” 司机急了,他怒吼道:“我可以马上把我老婆叫到海峡路来对质。你直接问她出门时给了我多少零钱,到时候我不会说一句话,我们绝对没有串通撒谎的机会。” 我耸耸肩膀,说道:“好吧,你现在就通知你老婆去海峡路十八号吧。” 而这时,我的手机振动了一下,有一条短消息进来了,是林青儿发来的。“真糟糕,这么晚了,医院外一辆出租车都没有,我们来不了啦。” 我懵了,杀死出租车司机两口子,这么有难度的事,难道将由我一个人独力完成吗? 好在我是个医生,在家里存有一瓶三唑仑强力麻醉剂。到时候只要将三唑仑溶化在饮料里,假意让司机两口子喝水,就能解决一切问题。 想到这里,我不禁笑了。 半小时后,车停在了海峡路十八号门前。 我对司机说:“师傅,麻烦你帮我把这病人弄下车去,他实在是太沉了。”司机笑着搭了把手,把钱翔扶出了车。我俩架着他,刚走进院子,我就听到了一个中年女人的声音:“李医生,你总算是回来了,欠我的两个月房租,就请你赶紧给我结了吧!” 我愣了一下,才听清了说话的人是我那徐娘半老风韵犹在的女房东。 没错,我确实欠了她两个月的房租,钱全都花在了林青儿的身上。听说女房东曾经来找过我几趟,但我都装作工作很忙,躲到了外面。没想到今天夜里都凌晨五点多了,她居然还候在院子里等我。 我正想解释,突然肩膀一歪,我和司机架着的钱翔竟跌落在地上。钱翔之所以会跌落,是因为司机忽然松开了手。 此刻,司机张大了嘴,定定地望着我的女房东,喃喃地说道:“你怎么在这里?你不是搬家了吗?” 女房东也呆住了,她的身体忽然颤抖了起来,重重地呼吸着,望着司机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眼前似乎蒙上了一层迷雾,刹那间甚至还有泪水悄然夺眶而出。 从他们俩人的神态,我一眼便看出了问题所在。原来司机嘴里所说的婚外情人,就是我的女房东呀。嘿嘿,这下女房东有把柄落在了我的手里,看来房租又可以拖一段时间了。 可意外的事又发生了,大概是因为重重摔落在地上,钱翔竟悠悠醒转了过来,捂着后脑轻声呻吟着说:“我这是在哪里?怎么脑袋这么疼?我记得刚在医院里输完液,正准备回家,怎么就到这里来了?” 我头疼欲裂。钱翔醒了,我总不能当着司机和女房东的面,又给他后脑砸一下吧?女房东在这里,我也不可能再神不知鬼不觉地干掉司机和他那即将赶来的老婆吧? 看来我和林青儿、宋枕、刘默的这份工作真的干不成了。只要钱翔想起今天夜里发生了什么事,肯定会向卫生局投诉,然后让我们全都失业! 我已经完全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才好了。 这时,司机终于恢复了神智,他大声对这女房东叫了起来:“不好,我那爱吃醋的老婆马上就要赶到这里来了,要是她看到你在这里,我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他的话还没说完,我就看到一个体型强壮的中年女人拎着一个玻璃瓶冲进了院子里。 同时,我的手机又不合时宜地振动起来,看了看来电显示,是林青儿打来的,我下意识地接通了电话。 就在接通电话的一刹那,我听到了一声惨叫。惨叫声是女房东发出来的,她捂着脸躺在地上滚来滚去,叫声甚是痛苦不堪。 那个冲入院子的中年肥胖女人,此刻站在女房东面前,手里拎着的玻璃瓶的瓶盖已经被打开了,里面的液体还剩下了一小半。她冷酷地看着躺在地上不住扭曲身体的女房东,说道:“你不是想凭着漂亮脸蛋来勾引我老公吗?现在我就毁掉你的脸,看你还怎么勾引人!” 我嗅到了空气里漂浮着一股酸酸的气味,很冲鼻子。凭我做医生的经验,立刻就判断出这是浓硫酸的气味。 司机的老婆带着一瓶浓硫酸到海峡路十八号捉奸,果然看到丈夫的情人在院子里,于是把浓硫酸泼在了情敌的脸上。 女房东的呻吟声渐渐变低,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身体扭动的幅度也越来越小。我关切地走上前去,避开她身体上的浓硫酸,摸了摸她的脉搏,然后回过头来,对司机和他老婆说:“糟糕,她的脉搏非常虚弱,看来她马上就要死了……” 司机手足无措地发出一声哀嚎,向他老婆叫道:“你看看你做了什么?你杀死了她!” 他老婆却大大咧咧满不在乎地哼了一声,冷冷说道:“我杀了她,杀人偿命就是了,你朝我吼什么?你这个陈世美,吃着碗里的,还惦记着锅里的!”她对丈夫如此责骂自己而感到了愤怒。 司机确实很愤怒,他冲到老婆身前,一把掐住了老婆的颈子,大骂道:“你整天就知道吃醋,我跟这个女人早已经断了联系,可你就是不相信。这位医生和他的病人都能证实,今天我直到进了院子,才知道她会出现在这里!你真是蠢透了!蠢猪!”司机越骂越急,使劲掐着他老婆的颈子,摇来摇去,却不松手。 我蹲在地上,一时竟不知道如何是好。再看看躺在一边的钱翔,他更是一头雾水,捂着后脑,好半晌也弄不清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再看看司机的老婆,一开始她的身体还不住扭动着,但过了一会儿,她的身体就静止了,一动不动,脑袋也耷拉到了一边。 我战战兢兢地站了起来,对暴怒的司机说:“你老婆被你掐死了……你杀死了她……” 司机终于恍然大悟了过来。他把老婆放在了地上,探了探鼻息,顿时噔噔噔朝后退出几步,痛不欲生地坐在地上,大哭了起来。 我听到了钱翔拨打电话的声音,只拨了三个数字,电话就接通了。不用说,他打的是报警电话。 换了我是他,也会这样做的。尽管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却亲眼看到两个人死在了自己面前,所以第一反应就是立刻报警。 听到钱翔报警,司机也明白了自己的处境。他眼神恍惚地望了我们一眼后,幽幽说道:“是的,没错,杀人者偿命。”他腿脚无力地站起身,走到老婆的尸体旁,拾起了那半瓶浓硫酸。 我和钱翔都吓了一跳,以为他要拿浓硫酸干掉我们,杀人灭口。我们赶紧转过身连滚带爬就朝院子外跑,刚跑出几步,发现并没听到司机追逐我们的脚步。 我壮起胆子朝后看了一眼,却看到司机木然地呆立原地,手里端着那半瓶浓硫酸,抬起手。刹那间,他把瓶里剩下的浓硫酸全都喝进了肚子里。 钱翔在我身边,喃喃地说:“他畏罪自杀了……” 院子里多了三具尸体。而我最初想要解决掉的麻烦,却还依然站在我身边,等待着警察的到来。 我忽然想到发生这起突发命案之前,林青儿正巧给我打了个电话。我赶紧看了一眼手机屏幕,发现电话已经挂断了。查看通话时间,只有五秒。大概正好是林青儿听到电话里传来女房东的惨叫声后,便挂断了电话吧。 钱翔突然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李医生,我终于想起今天在医院里发生什么了。” 我蓦地一惊,正要说话,却听到钱翔继续说道:“我今天喝多了,不知道被谁送到了医院,是你给我开药输了液。输完液我正准备回家,却看到你们的急诊室里摆着一张麻将桌。说来惭愧,我是个赌鬼,平生最爱的就是打麻将。看到急诊室里有麻将,立刻连家都不想回了,就想和你们玩几把麻将。可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又晕倒了,大概是因为我喝得实在太多了,酒劲还没完全下去吧……” 呃,我呆若木鸡。 如果当时在医院里我们多听他说一句话,刘默就不用给钱翔的脑袋来那么一下了,我更不用费尽心力把他拉到海峡路十八号来。自然,院子里的三桩死亡事件也不会再发生。 钱翔继续在我耳边喋喋不休地说着:“李医生,你一定是因为不知道我的家庭住址在哪里,没办法把我送回家里去,所以把我带到了你家里来休息吧?李医生,你真是个好医生,不仅医术高明,而且还乐于助人,做事非常人性化。对了,我老婆是卫生局的领导,我要向她表扬你。只要她说一句话,就能让你升职,再也不用在医院里值夜班了。” 最后,他又问了我一句:“一会儿等警察来了这里,拉走尸体后,你能带我去医院,和你那三个同事再打几把麻将吗?” 警察来到海峡路十八号之后,我装作置身事外的姿态,对他们说,我和钱翔刚回到这里,就看到院子里莫名其妙发生三桩死亡事件。警察勘察现场后,猜测这是一起因为三角恋而引发的凶杀案。 警方分析,司机的老婆之所以会知道丈夫和情人在海峡路十八号里幽会,应该是从丈夫的车载gps定位仪猜测到的。 不过,等警察询问完毕后,天已经亮了,林青儿、宋枕、刘默也应该到了下班时间,我只好约钱翔以后再择日一起玩麻将。 刚才因为钱翔和警察一直在身边,我没法和林青儿联系,所以一送走钱翔,我立刻就摸出手机。可林青儿的电话却怎么也打不通,她关机了。我只好赶紧拨打刘默和宋枕的电话。 很奇怪,刘默的电话也打不通,幸好宋枕很快就接听了我的电话。 电话一接通,宋枕就有气无力地说道:“当时我们三个在医院外怎么都招不到出租车,林青儿就说,干脆别杀人了,就算失去这份在医院里的工作也无所谓。毕竟咱们都是医生,不是杀人犯罪……” 宋枕告诉我,凌晨五点的时候,林青儿拨打我的电话,刚一接通,就听到电话里传来了一声惨叫。林青儿猜,一定是她这个电话打得太晚了,我已经启动了杀人计划。于是,她挂断电话后,便关了手机,独自一人步行去警局自首。 宋枕还说,砸伤钱翔的人是刘默,随后他已经被警察带走了,而宋枕与这件事关系不大,所以留在了医院里。 电话刚挂断,我便听到院子外传来了刺耳的警笛声。不用说,一定是因为林青儿的自首,警方来找我了。 chapter 11 恶童 虽然我有鼻炎,无法嗅到任何真正的气味,但我对犯罪的气味却非常敏感。 童陵小区位于一处旅游胜地附近,这里都是早已完工的花园洋房。但因为这里距离市区实在太远,公路又一直没修好,所以建成后没有多少人来买这里的房子。 尽管住户寥寥无几,但投资兴建小区的地产公司还是还是遵照合约,为小区建好了绿化、供暖、会所,并派驻保安物管,甚至还修建了一个小型幼儿园。不过,住户不多,读幼儿园的小孩就更少,就连整个幼儿园里,也只有一个老师。 李舒黎拎着一只皮箱,在童陵小区中的小径上踟蹰而行。她边走边用力呼吸。她有很严重的鼻炎,一到这个季节就嗅不到任何气味。 一幢外墙五颜六色的小楼出现在李舒黎面前,这里就是童陵幼儿园。 李舒黎三个月前幼师毕业,却一直没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没有哪个幼儿园会喜欢一个没有嗅觉的幼儿园老师。她只好把简历贴在求职网上,很诚实地说明了自己有鼻炎。没想到第二天她就接到童陵幼儿园唯一的老师陈美美打来的电话。 第18节 幼儿园一共只有六个小孩,一个老师已经绰绰有余了。陈美美正在筹备婚礼,由于太忙,她只好找个人来帮她代班。 陈美美告诉李舒黎,这里的工资并不高,但很清闲,只有六个小孩,想不清闲都不行。陈美美还说,也许结婚后她就不再出来上班了,所以李舒黎代班后很有可能会获得这份稳定的工作。 李舒黎在接到电话后的第二天便来到位于远郊的童陵小区。她的皮箱里除了几件换洗衣服,就是一摞推理小说。平日她最喜欢做的事,就是阅读推理小说。 “你好,你一定就是李老师吧?”一个打扮入时的年轻女人走出教室,在她身后,还跟着五个拖着鼻涕的小孩子。 这个女人就是陈美美,她做过简单介绍后,说自己会陪李舒黎上一整天课,带她认识每一个学生。 李舒黎打量着教室里这五个小朋友,问:“陈老师,你不是说一共有六个孩子吗?怎么只看到五个?” 陈美美说:“今天还有个孩子没来上课,他叫郭晖晖。但准确地说,郭辉并不能说是个孩子,他十七岁了。不过,他的智力却和一个三岁的小孩相当。”她顿了顿,补充道:“他是个唐宝。” 李舒黎知道,这样的患者天生痴呆,智力低下,但却心地善良,有些患者如果在得当的教育下亦能生活自理,甚至还能开发出常人难以具备的潜能。就好像指挥家舟舟。这种病症俗称唐宝。 李舒黎问:“怎么今天郭晖晖没来?” 陈美美答道:“今天是他接受治疗的日子。”她解释,郭晖晖的父亲是位电影导演,母亲是演员。当年生他的时候父母正合力拍摄一部电影,拍戏时不慎颠倒,引起腹中胎儿染色体变异,才令郭晖晖成了唐宝。因为这事,郭晖晖的父母离婚了,他跟父亲过,郭晖晖的父亲为了避免孩子被旁人嘲笑,特意选择在这偏僻的小区定居,每周还有一名重金礼聘的特教专家到小区里为郭晖晖上智力开发课程。 不过这些智力开发课程的成效并不显著,郭晖晖的智力还是没什么进步。陈美美对李舒黎说:“放心好啦,郭晖晖很乖,除了个头大一点,他就是个乖小孩。” 下午,一个中年男人把郭晖晖带到了幼儿园,这位名叫郭子隆的电影导演,就是郭晖晖的父亲。郭晖晖果然是个个头很大的男生,他浑身肌肉遒劲,但脑袋却很小,一双外侧上斜的小眼睛就像两颗绿豆。他的嘴老是张着,舌头耷拉在外面,口水不停滴了出来。 郭晖晖是个懂礼貌的孩子,他一走进幼儿园,便用含糊不清的声音对陈美美说:“陈……老师……好……” 陈美美向郭子隆介绍了李舒黎的身份。刚说完,陈美美忽然指着郭晖晖,大声叫了起来:“咦,晖晖的衣服上怎么有血?他受伤了?” 果然,郭晖晖在衣袖上沾染了一些血迹,他正将流血的手指塞进嘴里用力吮吸。 郭子隆苦笑道:“今天魏教授给晖晖上智力开发课,让他认识颜色。魏教授带来颜料软管来让晖晖辨认。没想到晖晖一打开软管盖子,就把颜料涂了自己一身。”魏教授就是那位特教专家,魏振国。 李舒黎走到郭晖晖身边,温柔地说:“颜料可不能放在嘴里吃,让姐姐带你去清洗一下吧。”她牵着郭晖晖的手走进幼儿园的卫生间,用清水洗干净了郭晖晖衣袖与手指上的红色颜料。郭晖晖看着镜子里干干净净的自己,喃喃说了一声:“谢……谢……”而郭子隆也感激地对她说:“李老师,你是个好人。” 这时幼儿园大门外传来一个男人愤怒的声音:“你刚才干了什么?”李舒黎吓了一跳,一个身着藏青色西装的中年男人快步冲了进来,对李舒黎叫道,“你为什么要给晖晖洗手洗衣袖?” 李舒黎没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她听到郭子隆向这个中年男人打着招呼,“魏教授,你好。”原来这男人就是郭晖晖的特教老师魏振国。 魏振国不满地说:“对于唐宝来说,最重要的就是有空间去自由发挥他的天性。刚才晖晖的手和衣袖确实被颜料弄脏了,但那有什么关系?只要他觉得自己舒服就行了。我们为什么要帮他把手和衣袖弄干净呢?那是因为我们觉得干净一点好看罢了。可我们觉得好看,对晖晖的健康成长是没有任何帮助的。我们千万不能扼杀他的天性!他的手和衣袖脏了,就让它们继续脏下去吧,只要晖晖觉得开心。” 专家的话,自然有他的道理。郭子隆不得不对李舒黎说:“以后你就别再为晖晖洗手洗衣袖了。” 不过,魏振国依然还不满意,他转过头来,又对郭子隆说:“我们还要培养晖晖的独立生存能力,以后你别再接送他,让他自己上学放学。 小区里到处都有保安,晖晖不会弄丢的。”说完后,他头也不回地走了。 在幼儿园里的第一天,是陈美美陪着李舒黎渡过的。 六个孩子相处得很好,都很听老师的话,特别是郭晖晖,李舒黎说什么,他就做什么。 放学后,郭子隆果真没有来接郭晖晖。郭晖晖步履蹒跚地走出幼儿园大门,慢慢向自己住的那幢楼走去。李舒黎有些担心,于是悄悄跟在了后面,当她看到晖晖拿出ic卡刷开铁门走进电梯后,她才放心地离去。 李舒黎回到幼儿园,陈美美已经收拾好行李,准备乘班车离开小区去市中心了。陈美美对李舒黎说:“在这里好好干吧,有事就给我打电话。”她忽然顿了顿,说,“李老师,对了,我忘记给你说一件事。” “什么事?”李舒黎有些诧异。 陈美美犹豫片刻,说:“有的时候,郭晖晖会胡言乱语。上礼拜有一天他对我说,他不小心把他爸爸撞倒在地上,他爸爸一直躺在地上起不来了。我连忙叫保安拿着备用钥匙到他家里去,却看到郭导演好好地坐在家里上网呢。” “这是怎么回事?” “后来魏教授知道这件事后,分析说郭晖晖有轻微的“被迫害妄想”似的幻觉。李舒黎沉默了。郭晖晖竟有妄想症?他还适合呆在幼儿园里吗? 陈美美补充道:“魏教授也说了,郭晖晖没有暴力倾向,可以放心让他在幼儿园里学习。” 带着收拾好的行李,陈美美在小区的班车车站与李舒黎挥手道别了。 当天夜里,李舒黎住在幼儿园里的宿舍中。小区里很安静,但她却睡得并不好。在梦中,她不停梦见郭晖晖流着口水走到她身边,用含混不清的声音说:“李……老师……我刚才把爸爸……推倒在地上……他的头撞在地上……好多血……”他伸出手,在他的手上、衣袖上,全是殷红的鲜血。 清晨起来时,李舒黎顶着黑眼圈走进幼儿园教室。五个年龄小一点的孩子已经来到教室了。过了一会儿郭晖晖也来了,他是一个人来的,父亲并没有送他。 郭晖晖的手上和衣袖上又沾染上了红色的颜料。一看到那一摊摊殷红的颜色,李舒黎便想到了昨天夜里的梦境,这令她情不自禁地心惊肉跳。 郭晖晖走到了李舒黎面前,张开嘴,一串口水落到他的胸前。他结结巴巴地对李舒黎说:“李……老师……我刚才把我爸爸……杀……死……了……” 然后他缓缓抬起手,衣袖上与手上那些已经干涸的红色颜料就像一块块鲜红的斑点,刺得李舒黎的双眼有些疼痛。杀人?这一次不是把他爸爸推倒在地上了? 李舒黎不知道郭晖晖是不是在胡言乱语,但万一是真的呢?李舒黎立刻叫来小区保安,拿着备用钥匙向郭晖晖住的那幢楼跑去。 保安用备用钥匙打开郭晖晖家的防盗门,一进屋保安就生气地问:“怎么回事?郭导演不正好好地在这里吗?” 果然,郭子隆正坐在电脑前修改剧本,他听到响动后,回过头问:“怎么了?你们到这里来干什么?” 当郭子隆得知李舒黎的来意后,很不好意思地说:“这已经不是晖晖第一次说他把我杀死了。幸好,他只是说说而已。魏教授说过,晖晖没有暴力倾向,绝不会杀人的。” 郭子隆又对李舒黎补充了一句:“李老师,如果你刚才嗅一嗅晖晖的衣袖与手指,你会发现这些红色印迹全都是颜料气味。呵呵,李老师,虽然你很敬业,但你太粗心了。” 李舒黎涨红了脸,不知道该不该说出自己因为鼻炎而无法嗅到气味的秘密。最后,她还是没有说,缓缓转过身,带着晖晖出了门。 而那一天,李舒黎也没再为郭晖晖洗干净手指与衣袖上的红色颜料。 李舒黎来到童陵幼儿园的第三天早晨,她走进教室时,郭晖晖已经坐在板凳上了。他还穿着和前两天一样的衣服,手指、袖口,全沾染着殷红的颜料。只不过今天的红色颜料变得更多了。一看到李舒黎,郭晖晖又站起来结结巴巴地说:“李……老师……我刚才把我爸爸……杀死了……” 这一次,李舒黎当然不会再叫来保安了。她只是挥挥手,让郭晖晖坐下,然后打开教案,用最温柔的声音对教室里的六个孩子说:“今天,李老师教你们唱一首新歌……” 接下来的几天,郭晖晖都在幼儿园里对李舒黎说,他杀死了他爸爸。 李舒黎可不想成为别人的笑柄,所以她不再理睬郭晖晖的胡言乱语。她只是每天看着郭晖晖手指与袖口上不断扩大的红色颜料印迹,暗暗思忖,为什么这几天郭晖晖都没换衣服呢? 每天坐在教室里,郭晖晖不停将手指塞进嘴里,那些红色的颜料也随之从手指游移到他的嘴唇上,渐渐干涸,变成紫一块黑一块的污秽。 李舒黎不想再找事,所以也懒得再为郭晖晖洗手擦嘴。 转眼间,李舒黎来童陵幼儿园已经一个礼拜了。这一天她来到教室,发现那五个年龄小一点的孩子都来了,却唯独少了郭晖晖。她这才想起,今天是郭晖晖接受智力开发课程的日子,他上午不会来幼儿园。 但在那个时候,李舒黎怎么都不会想到小区里竟发生了一幢骇人听闻的恐怖事件。 上午九点,童陵小区里响起了警笛声,两辆警车开进小区,停在了郭晖晖家的楼下。半小时后,两个警察在幼儿园里找到了李舒黎。 从警察的口中李舒黎才知道,当魏振国教授来到郭家后,一敲开门就发现郭子隆死在一片血泊中。他的鲜血早已干凝,屋里充斥着恶臭。郭子隆的后脑处有一个窟窿,鲜血就是从窟窿里淌出来的。在尸体旁有一张茶几,在茶几的玻璃角上,也有血迹。 法医分析,郭子隆是摔倒后,后脑撞到茶几导致深度昏迷。在昏迷中,鲜血不断从伤口涌出,令郭子隆死于失血过多。从尸体的腐烂程度看,他应该是在五天前去世的。 而在郭子隆的身上,还发现了许多处伤痕,是齿状的伤痕。尸体上少了很多肉,应该是被人用牙齿咬下来的。不过,这些伤痕却与郭子隆的死无关 ,因为它们都是在他死后才形成的,时间有早有晚。如果没有猜错,应该是郭晖晖在父亲死后,因为肚饿找不到吃的,于是啃下了父亲尸体上的肉。 联想郭晖晖曾多次向李舒黎提起自己杀死了父亲,警方认为,很有可能是郭晖晖在无意中推倒了郭子隆,才让郭子隆的后脑撞到了茶几的玻璃角。 当然,警方无法追究一个低能儿童的刑事责任,只能建议将郭晖晖送到福利院去。 一个警察不满地问李舒黎:“就算你认为郭晖晖说他杀死了父亲是在胡言乱语,你也应该分辨出他衣袖上、手指上、嘴唇边的红色印迹根本就不是颜料,而是鲜血呀!颜料与鲜血的差别是非常大的!” 面对诘问,李舒黎只能喃喃地答道:“对不起,我有严重的鼻炎,我根本嗅不到任何气味……” 郭子隆的前妻闻讯后赶到了童陵小区。她不是为了带走郭晖晖,而是为了前夫的遗嘱。在律师的见证下,她打开保险柜,一看到遗嘱后就发出一声尖叫,晕倒在地上。 遗嘱上写着,郭子隆把所有遗产都留给了郭晖晖。不过郭晖晖没有行为自理能力,所以郭子隆请儿子的特教老师魏振国担当郭晖晖的监护人,并全权处理遗产。他相信魏振国一定能照顾好自己的儿子。 所有的遗产折合现金逾千万人民币。 遗嘱上有郭子隆的亲笔签名落款与手印。遗嘱的见证人,是郭晖晖以前的幼儿园老师,陈美美,也留下了签名与手印,还有电话与电子邮件联系方式。 律师当场给陈美美打电话,却无人接听。自动留言说,陈美美已与男友移民海外,有事请电子邮件联系。 律师又给陈美美发了电子邮件,几天后,收到了陈美美的回信。陈美美称,她确实应郭子隆的请求在遗嘱上签过名。她也证实订立遗嘱时,郭子隆身体健康神智清醒。 遗嘱合法、严谨,无懈可击。 就连魏振国自己都想不到,自己竟能成为一笔价值千万的遗产的主人。 一周后,魏振国来到了律师楼签署遗产文件。 当他走进律师楼会客厅后,才发现郭晖晖与李舒黎在一位警察的陪同下,也坐在会客厅里。因为遗嘱涉及郭晖晖,所以他必须在警察的陪同下到场。而李舒黎是郭晖晖的老师,所以也来这里照顾学生。魏振国注意到那警察拎着一只很大的旅行袋。 律师还没来,于是魏振国心情愉快地与警察和李舒黎攀谈了起来。 李舒黎不无自责地说:“如果我没有鼻炎,能嗅到晖晖身上的红色印迹是鲜血,或许我能在事发时就知道发生了意外。说不定那时郭导演还没死,我能救他一命。” 魏振国安慰道:“你也不用再责备自己了。这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 李舒黎却忽然盯着魏振国,说:“魏教授,我有点事想与您探讨一下。” “什么事呀?”魏振国不解地问。 李舒黎说:“有些事,我总觉得太凑巧了。我在网上发了一份求职信,第二天就接到了陈美美的电话,于是成了晖晖的老师。我在幼儿园上班的第一天,就从陈美美口中知道晖晖有轻微的妄想症。然后,晖晖果真在我面前胡言乱语,说他杀死了自己的父亲,我带着保安去求证,才发现郭导演还活着。后来当晖晖再次说他杀死父亲后,我就以为他是在瞎说,根本没放在心上。正好我是鼻炎患者,如果我能嗅到晖晖身上有鲜血的气味,也许我就可以避免这出悲剧的发生了……” 魏振国打断了李舒黎的话:“李老师,你究竟想说什么?” 李舒黎说:“魏教授,假设,我只是假设。如果郭导演并不是被晖晖推倒致死的,而是他杀,那么这一切一定是个非常完美的局。杀死郭导演的凶手想办法让我成为晖晖的老师,又让我相信晖晖时常会胡言乱语说自己做了什么坏事,并对晖晖所说的话置之不理。到这个时候,凶手再杀死郭导演,就可以自然而然将黑锅扔在了晖晖的背上。” “啊?”魏振国的身体向前倾了一点说,“这一切都只是假设而已,你又怎么解释那份遗嘱上有郭导演的亲笔签名呢?而且上面还有证明人陈美美的签名与手印。” “找一张郭导演签过名的白纸,很容易啊。在白纸上写上伪造遗嘱的内容,也很容易。至于陈美美的签名,如果陈美美是凶手的同伙,那就很好解释了。” “遗嘱是在郭导演的保险柜里找到的,外人又怎么会知道保险柜的密码?” “如果凶手经常有机会进入郭导演家里,就能在保险柜的对面放置一个微型摄像头,拍下郭导演输入密码的画面,得到准确的密码。” 一直旁观的警察终于站起了身,对魏振国说:“魏教授,似乎你每个礼拜都有正当的理由进入郭导演的家里吧?” 魏振国哈哈大笑了起来。他说:“是的,我是有理由每周进入郭家一次,但你们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我偷偷安装了摄像头,更没理由暗示我杀了郭导演。”他是个聪明人,听出了李舒黎与警察的弦外之音。 第19节 李舒黎也笑了,她说:“魏教授,我刚才也说了,一切都只是假设而已。不过,如果我的假设是真的,那这个凶手一定是个智商很高的人,他设了一条很长的链条,一步一步让我成为这桩事件的参与者,并利用我的鼻炎,将一个唐宝孩子推到了凶手的位置上。” 她顿了顿,话锋一转,又说:“不过,链条拖得越长,出现破绽与漏洞的几率就越高。比如说,警方一旦假定这是命案,便会对陈美美产生浓厚的兴趣。虽然陈美美去了国外,但通过技术手段依然可以监控她的电子邮件。警方有不少精通电脑网络技术的高手,可以轻而易举破解陈美美的邮箱密码。” 魏振国有些坐不住了,而那个警察再次插话,说:“事实上我们已经得到了陈美美的邮箱密码,与她联系得最勤的邮箱就是你的邮箱。也就是说,你们是认识的。” 看到魏振国并没有立刻崩溃,李舒黎补充了一句:“警方也查阅了邮件内容,知道你们并没讨论过如何杀死郭导演的事,你们只是相互发送情书而已。不过,由此警方也确信,你们是一对情侣。而作为你的女友,在一封以你为最大受益人的遗嘱上担任证明人,这份遗嘱本身是缺乏必要法律可信度的。律师楼已经作出决定,需要重新调查后,才能与你签署遗嘱文件。当然,如果你与郭导演的死无关,你依然会得到这份价值逾千万的遗产处理权。” 魏振国恼羞成怒地挥着手,叫道:“好吧,你们调查吧!你们最好去大洋彼岸问陈美美,看我是不是和郭子隆的死有关!” “不用了!”李舒黎说道,“就在你走进律师楼后,我就用你的邮箱以你的口气给陈美美发了一封电子邮件,向她提出分手。而现在,她已经回复了一份邮件回来。” 警察打开了自己带着的旅行袋,从里面拿出一台奇怪的电子仪器,又拿出一台笔记本电脑。 启动电脑连接网络,警察打开了魏振国的电子信箱。陈美美回复的邮件里只有两句话:“当初你与我在电话里讨论如何杀死郭子隆的对话都被我录了音。只要你敢分手,我就把录音带寄给警方。” 魏振国无力瘫坐在沙发上,他自言自语地说:“陈美美为什么不在收到分手邮件后,打个电话问我,却要回复邮件呢?”警察指着笔记本旁那个奇怪的电子仪器,说:“这是一台手机信号屏蔽器,启动后周围十平方米以内的所有手机都无法接收到手机信号。” 被警察带走的时候,魏振国无奈地问李舒黎:“你是怎么想到,这一切都是我设的局?” 李舒黎笑着答道:“从大学时代起我就是一个推理小说迷。当身边发生离奇事件后,我都会以推理迷的角度来思考,是否其中隐匿了犯罪的气味,虽然我有鼻炎,无法嗅到任何真正的气味,但我对犯罪的气味却非常敏感。” chapter 12 无辜的受害者 设计了这么一个完美的杀局,要是没有一个听众,我会多寂寞呀! 常言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自从一年前的一个深夜,我在一条狭窄阴暗的小巷里遭遇抢劫,还被歹徒捅了一刀之后,我便再也不敢独自走入无人的小巷中。每次走在街上,我都感觉身边充满了不怀好意的人,即使别人无意中盯了我一眼,我也会赶紧缩着肩膀躲到一旁。 我渐渐变得不愿意与人交往,工作时也不断出现差错,后来我发现只有躲在家里才是最安全的。于是我辞掉工作,每天都呆在家中的书房里,变身为宅男,对着电脑与人夜以继日地聊天,疯了似地下载电影,绝不可能有挨一刀的危险。没钱的时候我便写点影评投给杂志,甚至还写过几个情景剧脚本卖给本地电视台的自办栏目,饿了就拨打订餐电话让楼下餐馆送饭上来,饭钱也是通过网上银行划款给餐馆老板的。 我可以连续一个月不下楼,这期间唯一与我有交往的大概就是那位楼下饭馆的小老板,于默峰。 于默峰也是个沉默寡言的家伙,年龄比我大五六岁,三十出头的样子。他每次上楼送餐,把餐盘和账单摆在门外,敲几下门后,不等我开门便自顾自地离去,过半小时再来收走空餐盘。所以事实上,在发生那件事之前,我和他也几乎没说过一句话。 那天中午,我打电话到于默峰的饭馆里,订了一份水煮肉片套餐。平时一般都是二十分钟之后,于默峰才会送来饭菜,但那天才过十分钟,我就听到有人敲门。透过猫眼望了一眼,看到楼道上没人,应该是于默峰留下餐盘和账单后便已离去了吧。于是我慢悠悠地勾着腰打开了门,可就在开门的一瞬间,几条黑影从门外的两侧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那里正是猫眼观测的死角。 一个人将我推进门后,另几个人则一窝蜂涌进了屋中。 推我进门的人,是个留着平头眼神凶狠的中年人,另几人都尊称他为老大。老大手持一把锋利匕首,恶狠狠地对我说,他们是全城通缉犯,刚犯了一桩案子,需要避避风头。而找一家素不相识的民居避险,正是最安全的办法。他们已经观察我很久了,知道我独居,又没工作,也没朋友,像躲在茧里的虫子一般生活,所以便瞄上了我。 老大刚说完,我便听到了敲门声,是于默峰来送餐了。老大透过猫眼,看到于默峰离开后,他才打开房门取入了那盘喷香的水煮肉片套餐。老大打开电视,一边看新闻,一边享用了那份套餐。而他的手下则带来了足够吃一个多月的方便面,装了整整一个蛇皮袋。 我恐惧地吃下了一碗方便面,那时电视新闻正在播出老大这帮人的通缉令,提醒市民提防陌生人,而且还指出罪犯很有可能在我所住的这片区域出现,警方正在大力搜捕。 老大吃完水煮肉片套餐后,将只剩红油汤的空碗和餐盘放在了门外,立刻关好了防盗门。又过了一会儿,老大透过猫眼看到于默峰取走空餐盘,他才放松了紧绷得情绪,一屁股坐在了我的电脑前,熟练地玩起了植物大战僵尸的游戏。 但这帮歹徒怎么也想不到,只过了一小时,我家的窗户就突然碎裂,几个身着防弹衣吊着安全绳的警察破窗而入,在歹徒们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制服了他们。 报警的人是于默峰。他取走空餐盘的时候,看着空碗里剩下的一大碗红油汤,心里就觉得有些奇怪。他知道我是个无辣不欢的人,每次吃完店里的招牌水煮肉片套餐后,都会把红油泡在饭里,悉数吞进腹中。于默峰看到电视播出的通缉令后,又独自来到我家门外,半蹲着身体避开猫眼的窥视,隐约听到房中传来老大说话的声音,还有我的哭声,便立刻报了警。 在这次劫持事件中,我毫发未伤,但从此之后我连家里都不敢呆了。连这个茧都不安全了,还有什么地方是安全的呢? 于是我终日呆在24小时营业的网吧里,周围全是玩游戏的半大孩子,人声鼎沸,烟雾弥漫。饿了的时候,同样也是打电话让于默峰送水煮肉片套餐过来,困了则和衣倚在沙发上凑合一下。即使睡着了,我也是噩梦连连,不是梦见幽深小巷里的持刀歹徒,就是梦见那个闯进我家的老大,随即满身冷汗地惊醒过来。 如此这般过了一个星期后,我的身体开始散发难闻的气味,胡子也不刮,一头乱发,肮脏邋遢。网吧的其他顾客都不愿意坐我身边的座位,网吧老板看我的眼神也不太对劲。终于在一个深夜,网吧老板拎着我的衣领,把我赶了出来。 站在无人的长街上,我感觉恐惧,不敢迈出一步。前方幽深的黑暗中,不知道藏着什么样的面目狰狞的歹徒,我只能蹲下身体,背倚着冰冷的墙壁,双腿瑟瑟发抖,眼泪不争气地滑了下来。 就在我最彷徨无助的时候,于默峰出现了。他是来给网吧里其他顾客送餐的,看到蹲在街角的我之后,他立刻扔开餐盘,扶起了我。 “张末,你不就是害怕有人对你不利吗?我带你去个人多的地方,而且绝对安全,能让你好好睡一觉。”说完后,他把我带到了他家里。 于默峰住在一个大家庭里,一栋独门独户的两层小楼,他所有的家人都住在楼里。他知道我不敢一个人睡客人房,于是打开客厅的沙发,还让他的父母一直呆在我能看见的地方。他父母都已年过六旬,老态龙钟,但我却觉得他们甚是慈祥,令我充满了安全感。 那天夜里,我洗完澡后,换上于默峰的干净衣裳,终于在客厅的沙发上好好睡了一觉。那一觉睡得天昏地暗,我从来没感觉自己如此安全过。 醒来后,我第一眼看到的,是一个留着长发的年轻女子,正睁大眼睛看着我的脸。她的年龄应该与我差不多大,算不上漂亮,但一双眼睛却显得尤为深邃。 眼前突然出现了一个陌生女人,我被吓了一跳,连忙缩成一团,恐惧地问:“你是谁?” 这女子微微一笑,说:“你就是张末吧?我是于筱叶,是于默峰的妹妹。刚才我哥给我说了你的事,他让我和你好好谈一下。” “谈一下?谈什么?我和你有什么好谈的?”我抗拒地叫了起来。 于筱叶却笑了笑,说:“你当然可以与我谈一谈,因为我是一位持牌的心理医生。从你的表现来看,应该是罹患了创伤后遗症。” 创伤是指影响人的整个生活和自由的重大焦虑事件,比如战争、袭击、绑架、被扣为人质、强奸、儿童性虐待、事故、地震和飓风之类的自然灾害等。这些灾难性的事件都会给受害人带来害怕、无助和极度恐惧的感觉。 遭受创伤时,身体和大脑的焦虑环路为了加以应对,都被迫处于极限状态。如果一个人的神经系统足够坚强,或许可以进行自我调节,缓解这种压力。但对于大多数平常人来说,这种压力是难以自行消解的,甚至还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叠加。其中小部分人还会因此造成长期的、甚至是永久性的心理损伤。 这都是于筱叶向我介绍的,听完后,我战战兢兢地问:“创伤后遗症算不算是一种精神病?” 于筱叶瞪了我一眼,然后用很温柔的声音说:“我不提倡使用精神病这个名词。准确地说,你得的只是一种心理疾病而已。不用担心,我能替你治疗的!” 按照于筱叶的说法,我现在只体现出创伤后遗症的早期症状,那就是逃避,把自己包裹在一个臆造的茧里。换句话说,就是自闭。还算好,如果继续这样发展下去,不予以心理健康干预的话,就有可能变本加厉,发展成躁郁症,甚至产生暴力倾向。 于筱叶还告诉我,她绝对能治愈我的症状,让我重回社会。“你不能一直把自己包裹在茧里,你想成为毛毛虫吗?但即便是毛毛虫,也会经历破茧的那一瞬间,羽化为斑斓的美丽蝴蝶!” 她的这句话给了我莫大的信心。 治疗主要是以深度谈话为主,辅以药物治疗。于筱叶给我开的,都是一些可以缓解焦虑情绪的药物,或许是因为造茧的心理在我内心深处早已根深蒂固,我以前从未意识到有何不妥,所以服用了那些药物后也并不知道是否有效。 于筱叶与我的深度谈话,其实也只是闲聊罢了。她询问我在网上玩什么?看哪些电影?和网友聊什么?偶尔提到小巷中的持刀抢劫案与老大的闯门劫持事件,也只是轻描淡写说两句,然后就言之凿凿地说:“在这两桩事件中,你都是无辜的受害者。你没有错,有错的是那些歹徒!” 她说得很对,我以前一直自责,不该在深夜走入那条小巷,不该轻易地打开房门。为了躲避危险,于是我不再深夜外出,也不再独自窝在家中,所以才会造成现在的困境。我把一切噩运都归结于自己的错,却从未想过自己其实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每次与于筱叶聊过之后,我都会觉得心里轻松了许多。 在治疗的间隙,于默峰也时常探望我。但从他的角度来看,似乎还看不出我有什么变化。拿他的话来说,心理治疗本来就是个潜移默化的过程,让我不要心急。他还告诉我,他父母都是资深的心理医师,针对我的治疗方案都是由他父母制定,再交给于筱叶执行的。只要我坚持治疗,就一定能重回社会,成为一个正常的人。 听了于默峰的话,我便更有信心了。 一天清晨,于筱叶领我来到她家房外的院子里。我看到在院子里立着两个稻草人,都套着黑色的风衣,手里拿着寒光闪闪的匕首。一看到那锋利的匕首,我顿时两腿发颤,胆战心惊。 “张末,现在我们要进行一个很关键的治疗程序,你看……”她镇定地指着稻草人说道。我循着她的视线望去,才发现这两个稻草人的手臂和足踝都被结实的绳子绑着,在它们的脑门上还分别写着“持刀抢劫犯”与“老大”字样的纸片。 “张末,他们就是你遭遇到的坏人!他们已经被我们抓到了,你可以报仇了!”筱叶一边说,一边递给我了一件东西。是一块沉甸甸的石头。 我接过石头,下意识的,什么也没想,便抬起手,把石头狠狠砸在了稻草人的身上。 “砰!”稻草人的肩膀立刻歪歪地斜向一边。紧跟着,于筱叶递给我另一块石头,我接过来后又恶狠狠地砸向了另一个稻草人。于筱叶马上又递来了新的石头,我瞟了一眼,看到她脚下堆着数不清的拳头般大小的石头,大概是她早就准备好了的吧。 “现在就是你报仇的时刻,随着石头的掷出,你心里淤积的愤怒情绪也会随之宣泄。一些负面消极的影像,也会随之消解。”于筱叶一边递石头,一边轻声向我说道。 我只顾着狠狠砸着石头,于筱叶不时在一旁高声叫好。面前的两个稻草人被我砸倒在地上,千疮百孔,脑袋都砸扁了,我还继续向它们扔着石头。此刻的我,汗流浃背,青筋毕露,但心中却无比畅快。 当我手中握着最后一块石头的时候,两个稻草人都已经被石块堆积覆盖了,再没有下手的部位。我愣愣地站在原地,觉得心里空空落落的,浑身冒着虚汗。而于筱叶则在一边大声喝彩鼓掌,高声鼓励:“张末,你太棒了!现在你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我偏过头,望向于筱叶。此时,我看到于筱叶满面潮红,也死死地看着我的眼睛,眼神中似乎有话要说。 “真正的男子汉?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疑惑地问。 她笑了,然后答道:“真正的男子汉,就是真正的男人的意思。”她说完这句毫无意义的话后,顿了顿,又说道,“张末,你不觉得我是个真正的女人吗?” 直到这时,我才注意到于筱叶今天换了一件领口很低的体恤,化了淡妆,还绘了深色的眼影。 虽然我是个有精神疾病的男人,但我并不是傻子,当然听得懂于筱叶的言下之意。 于是我的脸上浮现出诡异的笑容,然后抬起了手臂,陡然出手,我手中的那块石头划过一条妙不可言的抛物线,恰好掷中了她的脑袋。“砰!”她的额头顿时绽开了一个血洞,鲜血汩汩而出。 我又上前一步,死死掐住了她粉嫩的颈子。 紧接着,我听到背后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 我做了什么?我究竟干了什么蠢事? 我的双臂被于默峰和他的父亲死死拽住,而于筱叶躺在地上痛苦地呻吟着,似乎正在失去意识。于默峰的母亲正焦急地拨打着急救电话,几分钟后,一辆救护车驶入了小院子里,拉走了陷入昏迷的于筱叶。 出乎我的意料,当警察闻讯上门询问情况时,于默峰的父亲只是说,他女儿不小心在院子里摔倒了,额头正好撞在了石头上。 警察离去后,我坐在于家客厅松软的沙发上,满面疑惑地问:“究竟是怎么回事?对不起,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把石头砸向筱叶,我一定是鬼迷心窍了……” 于默峰的父亲却紧蹙眉头,说道:“筱叶是操之过急了!她不该这么早就对你进行宣泄疗法!” “操之过急?宣泄疗法?这都怎么回事?” “你刚才在院子里用石头砸稻草人,就是宣泄疗法。这是疗法可以排解你心中淤积着的负面情绪,让你的愤懑之情找到一个发泄的途径,避免淤积过多令你心理失衡。”父说道。 于母则一边抹泪,一边说:“大概筱叶在某个步骤出了差错,没有按照循序渐进的方针,过早对你实施宣泄疗法,所以你发泄愤懑之情的时候走了岔道,诱发出了心中的暴力倾向。” 我知道,于筱叶的父母都是资深的心理医师,他们说的话都很有道理。我不禁想到,在袭击于筱叶之前,她为什么要提到真正的男人与真正的女人这个话题?难道这也是宣泄疗法的特殊方案吗? “张末,虽然你做了一件很难让人接受的事,但我们不会怪你。”于父继续说道,“这不是你的错,你也是无辜的受害者。”他的话与于筱叶曾经说过的话一模一样。 “你放心,我们会治好你的心理疾病,让你成为正常人,重回社会。”于默峰也劝慰道。 于父又说:“接下来,将由我来对你进行治疗。我要加大你的用药量,而你也需要作出一点改变。” “改变?”迷惑了。 “继续呆在这里,你一定会再次想起在院子里发生的不愉快的经历。所以,你需要作出一点改变,比如说进行一次旅行!” “行吗?” “行的,我建议你与默峰一起外出旅游一趟吧。美丽的山水,会给你遭了蒙蔽的心灵一次受洗礼的机会。放心好了,默峰也跟我学习过心理治疗的课程,可惜这小子不愿意开心理诊所,反而喜欢掌勺做菜开饭馆……”于父望了一眼他的妻子,一脸无奈地说道。 当天夜里,医院传来了消息,于筱叶已经苏醒了。我们赶到医院探视,她没有怪罪我,只是责备自己不该太早对我进行宣泄疗法。对于在袭击前关于真正的男人与女人最后对话,她只字不提,只是满含深意地望了我一眼。 离开医院后,于父递给我两张火车票,还有写好每日服用剂量的镇静药。 第二天,我便与于默峰踏上了驶往另一个陌生城市的火车车厢。在车厢里,我与于默峰一直一言不发,静默地对坐着。 十几个小时后,我们抵达了那座陌生城市,住进一家酒店。在没有旁人的客房里,我和于默峰终于有了独处的机会。 于默峰叹了口气,点了一根烟,又递给我一张银行卡,说:“虽然这次没成功,但我还是应该给你酬劳,里面有一万块钱。下次做干净点!” 我接过银行卡,然后无奈地说:“我怎么知道你和你老爸会突然出现,然后拽住我呢?否则我一定当场掐死你妹妹。反正你们都知道于筱叶过早对我实施了宣泄疗法,诱发了我的暴力倾向,我是在情绪不能受控的情形下杀了她,即使法院也不能定我的罪。而你妹妹死了,你也能拿到所有遗产。” “不用说了,以后还有机会!”于默峰掐灭了烟头,狠狠说道。 第20节 好了,现在各位应该知道了吧,所谓心理治疗,是于默峰早已为我安排好了的事,他只是想借机让我杀死他的妹妹于筱叶。 一年前,在小巷里遭遇劫匪,并被捅了一刀后,我就出现了创伤后遗症的症状,并体现为严重的自闭。而在打电话订餐的时候,我结识了于默峰,他也成了我唯一的朋友。 虽然他是个饭馆老板,但以前却跟随父母学习过心理治疗的各种方法。他以深度谈话辅以药物治疗的方案,渐渐让我走出了阴霾。当然,他也对我实施了宣泄疗法。但就在我准备打开房门重回社会的时候,老大为首的通缉犯却鬼使神差地进入了我的房间,劫持我做了人质。 在于默峰的帮助下,警察破窗而入解救了我。同时也因为于默峰的及时干预,我没有再次陷入创伤后遗症的泥沼中,我的内心里,充满了对他的感激。 而就在那个时候,于默峰得知父亲在体检时查出了肝癌,已经是末期了。他母亲也查出了胃癌,同样也活不了多久。 或许是因为于默峰没有接过父母的衣钵,而是出于爱好开了一家小饭馆,所以他一直感觉父亲对自己很冷淡,而对坚持学习心理治疗的妹妹疼爱有加。于默峰父母开的那家心理诊所生意很好,许多明星名人都是他们的顾客,如果父母一旦离世,遗产将是一个极庞大的数字。于默峰很担心,父亲会把大部分遗产都留给妹妹。他很不甘心,于是请我帮忙。 他是我的恩人,所以我无法拒绝他的要求。 于是我装作创伤后遗症症状发作,在于默峰的安排下,住进了他家,并由于筱叶替我进行治疗。而在那时,于默峰已经制定好了谋杀妹妹的计划。 宣泄疗法的实施时间,就是于默峰向妹妹于筱叶建议的。按照于默峰的计划,我会在宣泄疗法进行到一半的时候对于筱叶进行袭击,然后掐死她。但我怎么也没想到,就在我的手刚触到于筱叶的颈子时,于默峰和他父亲就突然出现在我身后,拽住了我的胳膊。 “真是让人郁闷呀,平时妹妹都是在下午对你进行治疗,那天她却偏偏一大早就把你拉到了院子里进行宣泄疗法的治疗。你袭击她的时候,我和父亲正准备出门,恰好看到了你做的一切。父亲望了我一眼,便拽着我向你奔来。你知道,如果只有我一个人看到,肯定是置之不理装作没看到。但当时既然我和父亲在一起,就不可能不上前制止你。唉,真是鬼使神差呀!” 于默峰叹着气说道。 我则摸出了他父亲为我开的药,说:“我该吃药了。” 于默峰扬了扬眉毛,说:“你又何必吃药呢?你根本就没有什么创伤后遗症,那都是你伪装出来的。‘ 我撇撇嘴,道:“那段时间为了不引起于筱叶的怀疑,我都是在她面前服用药物的。说实话,吃了药后,我觉得自己浑身蛮舒坦的,或许遭遇了劫持事件后,我真又患上了创伤后遗症自己却恍然不知也说不定。所以我还是吃点药吧。” 接着,我用一杯开水按照于父嘱咐的用药剂量,服下了几粒药丸。 喝下药之后,我忽然抬起头,走到于默峰身边,抡起了水杯,水杯划过一条妙不可言的抛物线后,狠狠砸在了他的头骨上。 “砰!砰砰!砰砰砰!”霎时,于默峰的鲜血与脑浆四溅。 我昏昏沉沉地睡着了,醒来后,看到身边躺着的于默峰的尸体,顿时心惊肉跳。 我用手机战战兢兢地拨通于家小楼里的电话,接电话的是于默峰的父亲。 “你杀死了于默峰?哈哈,真是太棒了!你也别太自责,否则你的创伤后遗症会加剧症状的。呵呵,其实你也是无辜的受害者!我忘记告诉你了,我给你开的药并不是什么镇静剂,而是能够诱发暴力倾向的兴奋剂。很好,在我的安排下,你的暴力倾向被成功诱发,并杀死了于默峰!” “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我歇斯底里地狂叫。 “末,你不用太激动,并不是只有你杀了人。半小时前,我才用一把匕首杀死了我老婆。” “为什么?你为什么要杀死你老婆?” “因为……我早就知道了,其实于默峰和于筱叶都不是我的亲生儿女。天知道他们是我老婆和谁生的野种!我已经得了晚期癌症,没几天可活了,我可不想把自己的家业留给那两个野种,所以我决定把他们全杀掉,都到地下来陪我。” “你自己杀就行了呀,干吗要拖上我?” “我很恨我老婆,恨她给我戴了绿帽子,所以我能亲自下手杀死她。但是我没法向默峰和筱叶下手,毕竟他们没做什么对不起我的事,我又养了他们这么多年。但我实在不忍心让两个与我无关的人来继承财产,所以必须让他们死!真是对不起你了,张末,当你住进我家里接受治疗的时候,我就选定了你来替我杀死他们。”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 “张末,其实从一开始,我就把你服用的药物偷偷换成了兴奋剂。我本想等你的暴力倾向随着药物的服用,自然迸发。没想到筱叶却提前对你实施了宣泄疗法,只可惜她是上午对你进行治疗的,当你袭击他的时候,我与默峰恰好准备出门。看到你行凶的那一幕,如果只有我一个人看到,肯定是置之不理装作没看到的。但偏偏当时与默峰在一起,所以才不得不上前制止。真是鬼使神差啊!” 他的说法,竟然与于默峰所说的如出一辙,真是让人感到莫大的讽刺。 “你现在杀了你老婆,我又杀了于默峰,那于筱叶呢?你杀了她吗?”我高声问道。 于父又叹气说:“我去了医院的,她住在重症监护室里,我没办法进去杀她的。但我已经料到你在旅途中会杀死默峰,所以我也不能再拖了,只能赶紧杀死我老婆。唉,算了,于筱叶就让她活着吧。毕竟她跟我学了这么久心理疗法,就这么死了也很可惜。” 我松了一口气,但又立刻问道:“那我怎么办?我现在杀了人呀!” “你自求多福吧!我马上就准备自杀了,没人为你作证的。警察铁定会以杀人凶手的罪名抓捕你的。哈哈,我一直忍着没马上自杀,就是等着你的电话呢。” “你怎么不早点去死?”我愤怒地叫道。 “呵呵,设计了这么一个完美的杀局,要是没有一个听众,我会多寂寞呀!我会在地底等着你的,哈哈,过不了多久你就会来陪我了!”说完之后,他便挂断了电话。 “我才不会来陪你!”我对着无声的话筒狠狠地说道。 然后我在手机上按了一个键,只听“嘟”的一声,手机液晶屏上出现了一行字:刚才的通话录音,是否保存至手机存储卡? 我按下了ok这个按键。 有了这段我与于父的通话录音,警察就算抓了我,也无法为我定罪。 没错,正如于父所说的那样,我也是个无辜的受害者。 至于之前于默峰请我杀死他妹妹的事,没人会知道,我更不会主动说出来。 没过多久,接到我的报警后,警察来到了酒店客房。听完我与于父的通话录音后,警方也不知道应该如何对我进行处理。 经过一番繁琐的审理程序之后,我最终进入精神疾病治疗中心,接受专家制定的循序渐进的治疗方案。有关专家说,我需要在精神疾病治疗中心呆上一年的时间,才能彻底治愈创伤后遗症,成为正常人重归社会。 一年不是太长的时间,也不太短。在那一年中,我在报纸上看到了相关的后续报道。于筱叶出院后,无法面对三位亲人同时离开她的事实,于是变卖了父母留下的心理诊所,远走他乡。 时光荏苒,一年终于很快过去了,我也等到了出院的那天。 出院后,我招了一辆出租车,对司机说出来一个在脑海里铭记了整整一年的地址。 半小时后,出租车停在了一栋偏僻的郊区小楼房前。我按响了门铃,几分钟后,门开了,站在门里的人是于筱叶。她看着我,幽幽地说“真正的男人终于回来了。”然后我们紧紧拥抱在了一起。 好了,我该告诉各位一些秘而不宣的真相了。 那天进行宣泄疗法,快到结束的时候,于筱叶并不是第一次向我提到真正男人与女人的话题,在那之前,我们已在于家的那栋小楼里进行过多次深入浅出的探讨。正是在探讨问题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爱上了这个不算太漂亮的女人。正因为我爱上了她,便自然不会再替她哥哥于默峰实施杀她的计划。 以前的治疗,都是下午进行的,但偏偏在那一天,于筱叶大清早就把我拉到院子里进行宣泄疗法。这个时间是我俩早就计划好了的,目的就是想让于默峰和他父亲同时看到我袭击于筱叶的场面,然后不得不同时出手制止我的暴力行为。 于筱叶也知道有人用兴奋剂换掉了她开出的镇静剂,毕竟她也已经是个合格的心理医师,能够辨别出镇静剂与兴奋剂在气味上的差别。但她没想到那是她父亲调换的,还以为这也是哥哥于默峰的杀人计划中的一部分。所以她才让我装作暴力倾向症状发作,同时也为下一步我在旅途中杀死于默峰埋下伏笔。反正兴奋剂是于默峰调换的,那就让他自作自受吧。 也就是说,我用于默峰原来设定的计划,替于筱叶杀死了于默峰。 以彼之道还治彼身,不亦乐乎哉。 但她父亲所干的事,却是于筱叶不知道的,所以当她出院后听说一切时,不禁大吃一惊,立刻晕倒在了地上。 现在这个地址,也是她与我在房中探讨真正的男人女人这个问题时告诉我的。在她知道了哥哥的杀人计划后,便在郊区租下了一栋小楼,等待着日后与我双宿双飞的逍遥日子。 很好,现在一切都结束了,我和于筱叶也迎来了属于彼此的好日子。 三个月后,我与于筱叶结了婚。 新婚之夜,我与她缠绵完毕之后,我忽然将两根手指压在了她的颈子上,满面狰狞地说:“我忘记告诉你了,自从我离开精神病院后,便开始偷偷服用兴奋剂。如果我现在掐死你,警方会不会以为我是在身体不受控制的状况下杀死你的呢?接下来,你的所有财产会不会也最终归属于我呢?” 于筱叶顿时脸色苍白,双眼射出无法遏制的恐惧。 我的手指旋即松开,笑了笑,说:“呵,我是在和你开玩笑呢。” “你疯了!你怎么能开这样的玩笑?”她大怒道,转过身,以冰冷的背脊对着我。 我搂住她,又说道:“那些兴奋剂是我在你的抽屉里找到的。同时还在抽屉里找到了你的病历,你是因为创伤后遗症而到某家心理诊所去开了药。三位亲人都在同一天死了,心理肯定会受到创伤的。不过,为什么医生开的镇静剂却被你换成了兴奋剂呢?你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吗?是不是准备哪天也把我杀死,就用我杀死你哥哥一样的理由来脱罪?” 于筱叶顿时无言以对。 幸好我在精神病院连续服用了一年的镇静剂,久病成良医,早就能够分辨出镇静剂与兴奋剂在气味上的差别。 几秒后,我将手指移到了于筱叶那粉嫩的颈子…… 这一次,我又变成无辜的受害者了。 chapter 13 一场手忙脚乱的谋杀案 为什么在命案发生时,你穿着一件与刘青一样的服装,并开着一辆与他牌照相同的同款轿车? 周五中午,我收到了一包特快专递,拆开来,两块伪造的车牌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开始打电话,约刘青和另外两个朋友打麻将。约好之后,我对慕容霞说,晚上要在茶楼里和刘青他们玩通宵麻将,不回来睡了。慕容霞是我老婆,她一向对我很放心,所以立刻就批准了我的请求。 清晨六点,我精疲力竭地回到家。慕容霞为我开了门,问我:“秦川,你今天白天要好好补一补瞌睡吧?”我摇了摇头,说:“夜里打麻将的时候,我忽然构思了一个非常棒的故事,今天想把它写出来。” 我是一个作家,平时为各家杂志写悬疑小说,这是我唯一的生活来源。 慕容霞善解人意地从冰箱里取出两罐补充能量的红牛饮料,又抱出了我的笔记本电脑与备用电池,最后给王东打了个电话,王东是一位与我相熟的出租车司机。 每个作家在写作时都会有一些怪癖,我的怪癖就是,喜欢去偏僻的地方写作。比如荒山野岭,比如郊外的公墓。每当我准备去郊外写作时,都会花上三百元钱,包王东的出租车半天,让他载我去事先挑选的写作地点。 这一次,我准备去远郊的一处公墓写作。不过,在笔记本电脑的拎包中,我不仅放入了电脑,还把那两块伪造的车牌也放进去。 王东开车很快,半个小时后,他将我送到了那处公墓的大门外。 我抱着放有笔记本与车牌的拎包下了车,对王东说:“今天我的构思还不是很完善,不知道会写多久才会出来。所以请你留在这里等我。” 王东笑着说:“秦作家,今天您出了三百块钱,我的车这半天都跟着您姓秦了。” 与王东告别后,我径直走入了公墓大门。在大门右侧,立了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天干物燥,严禁野外用火,严禁燃放鞭炮”。大门左侧,则有一条便道,沿着便道走上十多分钟,我就看到了路边停着的一辆绿色伊兰特轿车,轿车的车牌被卸掉了。 我从拎包里取出伪造的车牌,装在伊兰特轿车的前后,又从衣兜摸出一把车钥匙,打开了车门。坐了驾驶座上,我从后排座上翻出一套蓝色的套头运动衫,脱下西装,扔在后排座上,很快换好了这件运动衫。接着,我又戴上了一副可以遮住半张脸的墨镜,为了不被人打扰,我关掉了手机。最后,我发动引擎,将车驶上便道,开出公墓大门。 出公墓大门时,我看到王东正坐在出租车里看报纸,他根本就没留意到驾驶伊兰特轿车的人就是我。 这辆伊兰特轿车,是我昨天去茶楼打麻将前,在一个无人值守的支马路边偷的。而我刚为这辆车换上的伪造车牌号码,则属于刘青的,刘青有一辆绿色的伊兰特轿车,颜色和这辆一模一样。他还有一件蓝色的套头运动衫,和我现在穿在身上的这件一模一样。 我是在一个月前发现慕容霞与刘青有私情的。他们总是趁着我去郊外荒山野外写作时,偷偷在家幽会。 我不是一个冲动的人,自从我知道这些丑事后,就通过网络,从沿海某城订购了与刘青的轿车车牌号码相同的伪造车牌。 今天王东来接我前,我用一根很结实的绳索,从后面绕过慕容霞粉嫩的颈子,狠狠使劲用力,将她勒死在了我的怀里。然后将她的尸体扔在卧室里,再打开了卧室空调,并调到了热风状态,热风会阻止尸体变得僵硬,防止尸僵形成,这将阻挠警方对慕容霞死亡时间的调查。 其实我的计划并不复杂。刘青与我的身材相仿,我开着挂有他号码的伊兰特车,又穿着蓝色的套头运动衫,戴着墨镜,再耸着肩膀走入小区中,小区里的摄像头会忠实地记录下这一切。凭着对小区监控设施的熟悉,我只会让摄像头拍下我的背影。这样一来,所有看过监控录像的人,都会认为进入小区的人是刘青。 我回到家中后,会关闭卧室里的热空调。空调停止运转后,室温回复正常,慕容霞的尸体才会渐渐僵硬。当警方验查尸体时,会误认为她死于摄像头拍下刘青进入小区的前后时间段。 而在这段时间里,王东将会向警方证明,我一直呆在远郊的公墓中。那处公墓没有开通公交车,更不会有人知道我偷了一辆绿色的伊兰特,暗中回到了小区。为了让不在场证明变得更加充分,我甚至在打通宵麻将的时候,就向刘青和另外两个朋友透露了第二天我将去郊外写作的事。 同样在这段时间里,刘青却无法找到不在场证明,因为当时他会在家里补瞌睡。昨天夜里,我邀他打了通宵麻将。他住在一幢老式公寓中,车停在公寓外的马路上,没有摄像头监控,也无人能够证明车一直停在那里。 干完这一切后,我会离开小区,驾车回到公墓中,拆下车牌,埋在荒山野岭中,最后拎着笔记本电脑慢悠悠地走出公墓,让王东驾车带我回小区。到时候,我会成为慕容霞尸体的发现者,打电话报警。 这个计划万无一失,非常完美。 第21节 在回小区的路上,会经过刘青所住的那幢老式公寓。我看到刘青的那辆绿色伊兰特果然停在马路上,很顺利,一切都和我设想的一样。 我在小区地下停车场中,把车停在了一个监控摄像头前。我把连在蓝色运动衫上的帽子套在头上,走入电梯中。电梯的监控摄像头由上至下,正好拍不到我的脸。 走到住所前,我戴好手套,拿出钥匙,扭开门锁。推开卧室的木门,看到慕容霞的尸体依然躺在床上。在拿空调遥控板时,我顺便触了触慕容霞的脸,果然,她的尸体还保持着柔软,就像她还活着一样。 看着这鲜活的尸体,我不禁悲从心来。我无声地哭泣,对慕容霞说:“对不起,如果你不背叛我,我是不会这样的。”我下意识地闭上眼睛,伸出手,轻轻抚摸她的脸。 但突然之间,我的手指传来尖锐的疼痛。睁开眼,我看到慕容霞的眼睛竟睁开了,她的嘴张开着,牙齿正好咬住了我的手指。 是我出门前并没勒死她吗?而现在她又正好醒了过来?来不及再做多想,我一拳砸在了慕容霞的脸上,她又晕了过去。这个小意外并没有让我惊慌。关掉空调后,我摸了一下她的脉搏,她确实还活着。也好,她的死亡时间不用再伪造了。我从厨房里取出一把刀,放在了她的脖子上。 这一次,慕容霞的眼睛再不会睁开了。 我吹着口哨,将绿色伊兰特轿车驶出了小区。出城去公墓的路上,依然会经过刘青所住的那幢老式公寓。可当我来到那条支马路时,却正好看到刘青钻进了他那辆轿车,发动引擎。他穿着的衣服,正是那件套头的蓝色运动衫。 糟糕,他竟然没在家睡觉!他现在要去哪里?如果让他碰到什么熟人,就能拥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于是我驾车跟在了他后面。但越跟踪,我越生气。刘青竟然是向我所住的小区驶去! 刘青是去见慕容霞的,他一定是在昨天打通宵麻将时,得知我今天会去郊外写作,所以在家里只休息了一会儿,就跑到我家里与慕容霞幽会。 意识到这点后,我决定改变计划。我踩了一脚油门,超过了刘青的轿车,先他一步回到了小区。不过这一次我没把车停在小区地下停车场里,因为我担心刘青的车也停在停车场里,要是摄像头拍下两辆车牌号相同的伊兰特轿车,那就完蛋了。 我开着车,沿小区转了一圈后,竟发现在距离小区不远的一条支马路里,竟有一处无人值守的路边停车点,已经有很多车都停在这里了,看来是一个自发形成的免费停车处。早知道这里能免费停车,我又何必每个月花三百多在小区地下停车场里租车位呢? 我把车停在这里后,来到小区大门,然后混在出入的人流里走进了小区。我从紧急楼道上楼,来到我的楼层,刚将头探出楼道门,就看到刘青已经站在了我的房门外,掏出钥匙准备开门。 真该死,慕容霞为了偷情方便,竟把家里的钥匙都给刘青了。刘青开门的一刹那,我踮着脚,走到他身后,抡起了拳头,砸在他的后脑上。 我把瘫软的刘青拖进卧室中,将他扔在慕容霞身边。趁他还没苏醒,我又朝他脑袋给了几拳头,让他继续陷入昏迷之中。 我从厨房里端出一盆热水,还拿出一根擀面杖和一柄锋利的水果刀。 我把刘青的一只手放在水盆里,然后用水果刀割断了他手腕上的血管。鲜血流出血管,浸入水盆的热水。因为水温,伤口上的鲜血无法凝固,只能继续淌出。而因为疼痛,刘青不断醒来。但只要他一醒,我就用包裹着床单的擀面杖,狠狠砸在他的脑袋上,让他继续昏死过去。擀面杖因为包裹着床单,所以并没在刘青的头部留下任何伤痕。 十分钟后,看着满面盆的殷红鲜血,我探了探刘青的鼻息与颈项处的大动脉,确认他已经因为失血过多死亡了。 现在,刘青与慕容霞的尸体并排躺在床上。慕容霞的颈子被菜刀砍断,菜刀就扔在地上。刘青的手腕被水果刀割断了血管,他的手还搁在水盆里,而水果刀就放在他身边。 我开始设想警察进入这间房后,会做出何种判断。 警察会认为,刘青准备与慕容霞殉情自杀,但慕容霞不从。于是刘青用菜刀砍死慕容霞后,最终选择了割腕自杀。警察或许会在刘青脑袋上发现一些淤青,但完全可以视作是慕容霞在反抗中造成的。 我写过许多侦探悬疑小说,深谙各种反侦察伎俩。我花了十分钟时间,将卧室布置成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打斗之后的凌乱现场。最后,我吹着口哨离开了住所,又混在进出的人流中,来到小区附近的那条支马路。 我上车启动引擎后,看到车外有个年轻人似乎正冲着我这边叫喊着什么。我没有理会,径直踩了一脚油门,将这辆绿色伊兰特轿车开走了。 现在,我该回郊外的那处公墓了。但当我开车来到公墓外,却看到公墓的山坡上,飘出一股浓烟,还有劈里啪啦的爆炸声。 救火车和救护车正呼啸着驶入公墓,我扭开车载电台,听到电台里正在播报十分钟前,扫墓的人在公墓里违规燃放鞭炮,因为天干物燥,引燃了公墓栽种的松柏。松柏树叶富含油脂,再加上今天风很大,火借风势,瞬间便将整座公墓变成一团火海。 太糟糕了!如果按照事前的计划,出租车司机王东会以为我一直呆在公墓里写作。而当山火被引燃后,我应该第一时间就下山,逃离火场。但我却没下山,这会令我的谋杀计划生出破绽。 看来,为了弥补这处破绽,我必须做出一点牺牲了。 我把伊兰特轿车停在一处不被人注意的角落,卸下车牌,埋在路边的土里。然后背着笔记本电脑,冒着山火上了山。在火势较盛的地方,我把笔记本电脑扔在火场里,再顺势倒下,在燃烧的火焰里滚了几圈。我裸露在衣服外的皮肤顿时感到一阵疼痛,眉毛和头发都烤焦了。 扑掉身上还燃着的火焰,我发了疯似的向山下跑去。 很幸运,有惊无险,尽管身上满是火灼的伤痕,我还是活着来到了公墓大门外。 王东还留守在大门外,一看到我,就大喊道:“秦作家,您总算是活着出来来!急死我了,火一燃起来,我就不停给你打电话,可你电话关机……” 王东又说:“因为刚才和你联系不上,我又给你家里打电话,可电话怎么都没人接。我又给你那小区的物管中心打电话,让他们联系你老婆。物管中心的保安说,没看到你老婆离开小区,电话却没人接,担心出事了,所以派人到你家里去查看情况了……” 我悚然一惊。这么说,现在保安应该已经撬门进了我家里,找到卧室里那两具尸体了? 我打开手机,果然,屏幕上显示出好几条未接短信。 每一条,都是小区物管中心发来的。 在公墓外,我接受了救护车简单的包扎了,便让王东载我回小区。 路上,我不停告诫自己,一定要显露出悲伤与愤懑相交织的复杂表情。刚才与小区物管中心的通话中,我已经知道保安在我的房间里找到了慕容霞与刘青的尸体,而且警察也来到了我家,正等待着我的归来。 我一定要装作才知道慕容霞与刘青之间的私情,不仅要为他们的私情感到愤怒不已,还要为他们的死感到悲哀。 进了屋,一个警察看到我后,安慰性地拍了拍我的肩膀,说:“秦先生,节哀顺变。”看来我很适合做个演员,脸上所浮现出的悲伤、无奈、愤怒与郁闷,轻轻松松就唬过了查勘现场的警察。 警察说,从现场上看,他们初步断定,刘青杀死了慕容霞,然后割腕自杀。 我窃喜,警方的判断与我设想得完全一致。 但警察却话锋一转:“但我们还是有些事没想明白。小区里的监控摄像头确实拍下了刘青驾车进入小区中,而且进入了两次。我们估计第一次进来,他与你妻子慕容霞发生了争执。而第二次进来,他进屋杀死了慕容霞,并割腕自杀。不过在刘青第二次进入小区时,在距离你们小区不远的一条支马路中,有一个路边临时收费停车处。那里的收费员说,有一辆绿色伊兰特轿车趁着他上厕所的工夫,没交费就把车停在了路边。为了索取停车费,收费员记下了那辆车的车牌号码。” 我的瞳孔骤然紧缩,然后我听到了最不愿意听到的一句话。警察说:“那辆绿色伊兰特轿车的牌照,正是刘青的。很奇怪,为什么同一辆车会同时停在两个地方?而且还相邻这么近?”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只好耸耸肩膀,说:“我也不清楚,或许有人套了他的牌照吧。现在套牌车蛮多的。” 而警察顿了顿,直视着我,说:“确实有可能是套牌车,不过更巧的是,那收费员是个年轻人,曾报考过三次美术学院,但却都不幸落榜了。后来那辆绿色伊兰特的车主来取车时,收费员正准备上前收费,但轿车却一溜烟开走了。不过,收费员还是看清了车主的模样,并且画了一张素描。” 我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警察已经将一张素描画扔在了我的面前。素描画上,绘着惟妙惟肖的图案,正是我穿着一件蓝色的套头运动衫,打开了绿色伊兰特轿车的车门。 与此同时,警察又冷冷说道:“你能解释一下,为什么在命案发生时,你穿着一件与刘青一样的服装,并开着一辆与他牌照相同的同款轿车吗?” 这一下,我彻底无法解释了。 chapter 14 可怕的推手 面对“钓鱼执法”,究竟应该忍气吞声,还是依法律行事,或者铤而走险当“刀客”。 晚间十点,蒙晖跟着毛导,还有毛导的助理小五,扛着摄影包,带着艳光四射的女模特小娇,走进荒郊野外一幢废弃的别墅中。在那幢别墅中,他们将连夜拍摄《月黑风高》系列静像电影的最新一幕戏。 所谓静像电影,是如今网络上一个很热门的话题。静像电影又称图片蒙太奇,是所有电影导演专业学生在低年级时的必修课。换句通俗易懂的话来解释,就是用多幅静态的图像,也就是照片,形成组照,讲述出一个完整的故事,和连环画差不了多少,只是更加精美,更加时尚罢了。 毛导是位著名摄影师,曾在德国留学七年,专攻自由艺术,一年前才回国。这厮回国后开了一家摄影工作室,接拍得最多的就是静像电影。 他们这次拍摄的《月黑风高》系列静像电影,是一个一边拍摄,一边进行网络连载的惊悚题材摄影作品。性感的女模特小娇,不断遇到神秘人物的骚扰与恐吓,无奈之下只能选择出逃,但神秘人物却如附骨之蛆般阴魂不散,亦步亦趋,丝毫不给模特儿喘息的机会。 因为作品糅合了惊悚、性感、恐怖、凶杀等各种时尚元素,表现时又不乏温情,所以在网络上立刻吸引了不少眼球,引来网友热捧。模特儿小娇也在极短的时间内大红大紫,接下好几笔商演合同。 蒙晖则是这部大戏的编剧,他以前曾经出版过几本半红不黑的恐怖小说,一直没炒起知名度。恰好毛导是蒙晖的小学同学,于是拉他进了工作室,成了静像电影的专职编剧。 毛导虽然在现实生活中是个蛮好色的家伙,据他的助理小五透露,似乎他与小娇也有潜规则,不过他在工作时,绝对是个敬业的摄影师,对蒙晖和小五都相当严格。 进入废弃别墅后,灯光师已在一间破旧的屋里等候多时,他们已经试好了光,只待毛导一行开始拍摄。 今天拍摄的内容,是美艳的模特儿躲入废弃别墅中,从背包里取出面膜,敷在脸上,然后准备席地而睡。听上去有点可笑吧?出逃居然也不忘敷面膜?不过,面膜产品是《月黑风高》的一个重要赞助商,拍好照片后,蒙晖会在照片下方加上字幕,不露痕迹地提到面膜的品牌。 此类商业隐形植入广告,正是毛导拍摄静像电影的主要收入来源。当然,他拍的静像电影都能捧红男女主角,所以也会从模特儿那里收取一点适当的费用。 这部《月黑风高》,连载一个月,三百多张照片,一共植入了七十多个品牌的商品,毛导也可谓赚得盆满钵满了。这家伙,在商业运作上还真有一套,让人不服不行。 在半年前,毛导就雇佣了十多个大学生,在大大小小的网站论坛注册了几百个id,发表各种不同类型的帖子。当《月黑风高》闪亮上线的时候,这些id又轮番顶帖回复,制造讨论话题,让旁人完全看不出其中存在商业炒作的痕迹。 所以毛导常得意洋洋地说,与其说他是静像电影的导演,还不如说他是一位杰出的网络推手。 小娇敷好面膜,换上性感暴露的浅色蕾丝内衣,在灯光下席地而坐,今晚的拍摄正式开始。 毛导先试拍了几张照片后,便开始指导小娇做出各种撩人的姿势。可刚拍了十多分钟,剧组就听到别墅外传来了嘈杂的声音,似乎有人正大声说着什么。 之前曾经提到过,毛导在工作时绝对是个敬业的人,他最讨厌拍摄照片时有人打扰。于是他立刻放下手中的佳能d5相机,对蒙晖说:“蒙编,你去清清场,叫外面的人不要闹!” 虽然蒙晖的职务是编剧,而不是剧务,但事实上在毛导的剧组里,根本就没有剧务,所以清场之类的杂事,都是由他负责的。没办法,谁让毛导是工作室的老板呢? 蒙晖拍了拍牛仔裤上的灰,沿着积灰的走廊,走出别墅,立刻见到别墅外站着四五个蓬头盖面的乞丐,他们拿筷子毫无节奏地敲击着破碗,发出刺耳的声音。 “干什么?你们在干什么?”蒙晖竭力装出一副凶神恶煞般的模样,厉声喝道。 乞丐们停下了敲碗的动作,四周总算恢复了宁静。但其中一个领头的乞丐,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对蒙晖说:“老板,你们占了我们的家,是不是该出点费用呀?” “你们的家?什么费用?”蒙晖有些摸不清头脑。 领头乞丐指了指蒙晖身后的废弃别墅,阴阳怪气地说道:“这幢别墅是平日里我们睡觉的地方!现在被你们占了拍照片,我们就没地方睡觉了,所以你们必须拿点钱出来让我们住旅馆。” 嘁,这废弃别墅明明是幢烂尾楼,开发商早就破产了,根本没有主人。这一点剧组早就打探清楚了的,这几个乞丐肯定是看到有人在里面拍片,想借机浑水摸鱼。 所以蒙晖毫不客气地回敬道:“这是你们睡觉的地方?那你把产权证拿出来吧,只要拿得出来,我们不仅给你住旅馆的钱,还给你高额租金!” “这么说,你们是不想给了?”领头乞丐冷冷地问。 蒙晖使劲点头,然后不屑地说:“我还不知道你们这种人吗?当着人的时候装出一副可怜相,就想多骗点钱。背着人的时候,立刻换上西装领带,进出高级餐厅,还有好车代步!”他越说越激动,说到最后,他干脆啐了一口唾沫,高声叫道,“滚吧,你们全都滚远点,我们一个子儿都不会给的!” 领头乞丐见蒙晖如此激愤,不由得嘀咕了一声:“哪有什么好车代步啊,也不过就一辆破桑塔纳而已,而且今天还被交警扣了……”他见蒙晖又想发火,连忙招呼同伴离开。不过,这家伙在离开前,还是掷了一句狠话,“哼,别怪我没提醒你们,我一定会让你们好看的……” 蒙晖懒得理他们,见这群乞丐走远了,他得意洋洋回到了废弃别墅里的片场之中。 外面安静了,毛导也开始继续拍摄。 小娇的性感照已经拍得差不多了,接下来该拍比较惊悚的镜头了。 按照蒙晖原来所写的剧本,故事里的小娇听到废弃别墅里传来各种很怪异的声响,似乎神秘恶魔又在逼近,于是扯掉面膜,脸上露出恐惧的神色。 小娇虽然长得艳光四射,可惜演技还是差了一点,无论毛导怎么调教,她的表情都没法到位,急得毛导不停跺脚生气。不过,毛导跺完脚之后,又得静下心来哄小娇,谁让他们之间存在潜规则呢。 但拍摄进度受到影响却是不争的事实,小娇老是进入不了状态,搞得毛导满肚子是气。眼看快到午夜了,拍摄还陷入僵局,待在废弃别墅里的人不禁都有些焦虑起来。 就在大家都纠结于小娇的脸部表情时,废弃别墅里突然出现了意外。 “砰!”片场所在的那间屋,窗户玻璃毫无征兆地破碎了,碎玻璃洒在地上,又溅到空中。小娇顿时花容失色,下意识发出一声尖叫,“啊……” 蒙晖连忙冲到窗边,向别墅外望去。 只见别墅外的灌木丛中,站着几个黑影,手里拿着石块瓦片,抡圆了膀子,朝别墅这边掷了过来。 “砰、砰、砰……” 又是几扇玻璃被砸碎了,蒙晖耳边又响起小娇凄厉的尖叫声,他感觉耳膜都差点被小娇的尖叫声震破了。 蒙晖也立刻辨出,在别墅外投掷石块的,正是那几个才被他赶走的乞丐。 记得那个领头乞丐被赶走时,曾经说过会让剧组好看的狠话,原来就是这样让剧组好看的。 蒙晖立刻拉上小五和灯光师,操着家伙,准备出去教训一下这些乞丐。没想到却突然听到毛导以一种极满足的语气低声叫道:“太棒了!完美!非常好!”蒙晖扭头一看,只见毛导正端着他那台佳能d5,对着面露恐惧之色的小娇,快速按动着快门。 第22节 在场的所有人都看出来了,随着窗户玻璃不断碎裂,小娇的神情变得越来越恐惧,却恰好与剧本上的表情要求一致。 那几个乞丐在别墅外闹了十多分钟,见剧组无人搭理,只好没趣地离开了。 而剧组在别墅里却收获良多,毛导不断称赞道:“完美,这次一定出杰作了!”不得不说,那几个乞丐制造的小插曲,真让小娇进入了恐惧的状态,日后照片发到网络上,一定会有网友评论她的表情真实得不能再真实了。 凌晨一点,这组面露恐惧的照片总算拍完了。接下来还得拍后面的镜头,在灯光师重新布灯的时候,小娇披上一件外套,遮住半裸的身体后,倚着毛导撒娇道:“人家累坏了,想吃点夜宵,最好是鸭脖子。要是不给人家买来,人家要罢工了哟。” 蒙晖的脑袋一下子就大了。 这已经不是小娇第一次在片场里提夜宵要求了,也不会是最后一次。而每次她提出这个要求后,毛导都会把买夜宵的任务交给蒙晖,谁让蒙晖是个美食通,知道城里每一家夜宵店的位置,也了解每家店里各有什么招牌菜。 果然,毛导把车钥匙扔了过来,说:“蒙编,辛苦你跑一趟。”小娇也依偎在他怀里,补充了一句:“快去快回,记得多加辣椒哦。” 蒙晖接了钥匙,目无表情地出了别墅,上了毛导的那辆别克轿车。 拍戏的废弃别墅在城郊,而城里鸭脖子味道最好的一家夜宵店,则在市中心。蒙晖必须驾车沿国道回城,穿过整个城区才能买到小娇喜欢的鸭脖子。 回城的国道路况不错,平整笔直,蒙晖把车速提到了很快,但在接近城区的时候就减慢了速度,因为他知道在不远处就有好几个雷达测速监控点。 刚减慢速度,蒙晖就看到路边一侧,似乎有两个人。一个人蹲着,一个人站着,站着的那个人朝公路中走了一步,然后面朝着驶来的轿车,使劲招着手。 车匪吗?蒙晖心里咯噔了一下,没有理会他们,径直驶了过去。但在驶过时,他瞟了一眼,却发现蹲在路边的,愁眉苦脸,竟是一位身怀六甲的孕妇。 是那位孕妇即将临产,所以丈夫在路边拦车吗?半夜三更的,这鬼地方哪有出租车?蒙晖立刻踩了一脚刹车,然后将车倒回了那一男一女身边,放下车窗,问:“怎么了?需要帮助吗?” “我老婆马上就要生了,我们在这等了快半小时,都没见着出租车的影子……你能送我们去妇产科医院吗?我可以付给你车钱……”那男人仿佛见到了救星一般,大声地哀求道。 蒙晖摆着手说:“不用给车钱,我送你们去医院就是了。” 打开车门后,孕妇坐在副驾驶座上,她丈夫则坐在了后排。车刚向前行驶了五百米,蒙晖突然听到那孕妇说:“哎呀,我的小腹好涨,我想上厕所。大哥,你能帮忙停下车吗,我记得前面不远的地方有个公共厕所。 蒙晖赶紧平平稳稳地停下车,可就在停车熄火的一刹那,那孕妇竟一把从方向盘下扯掉了车钥匙,而后座的男人则死死按住了蒙晖的肩膀。与此同时,从路边的灌木丛中快速钻出了几个五大三粗的男人。 遇到劫车的歹徒了?劫车也轮不到派孕妇出马吧?蒙晖心中不禁一阵阵发紧,使劲挣扎着。而这时,坐在他身旁的孕妇又做出奇怪的举动,她从衣兜里摸出了二十块钱,然后扔在了仪表盘上。 她这是要干什么?蒙晖正疑惑的时候,车门被车外突然出现的几个男人拉开了,其中一个男人厉声喝道:“先生,你涉嫌非法营运,你的车被我们暂时扣留了。”另一个男人则拿出一张纸,扔在了蒙晖面前。那张纸上抬头处写着责任认定书几个字,最下方则印着处理结果:车辆暂扣十五天,罚款一万元。 顿时,蒙晖眼前一黑。 “我怎么这么倒霉,居然遇到了传说中的“钓鱼执法”? 夜宵肯定是没办法买了。在马路边,蒙晖大声向那几个五大三粗的男人申辩,说自己是为了送孕妇去医院,才让他们上车的,钱也是他们私自扔在仪表盘上的。可是蒙晖的说法没有任何证据,一个执法人员冷冷说了声:“她要生小孩,关你什么事?”然后就把责任认定书撕给蒙晖,要他三天后去交管所缴罚款领车。 而那拦车的一男一女,早就钻进另一辆车驶走了。 蒙晖只好垂头丧气地给毛导打电话,原以为毛导会狠狠骂一顿,还会让他自己出这笔罚款。没想到毛导听蒙晖说完前因后果后,沉吟片刻,便兴奋地叫道:“太好了,太好了!你小子真幸运,居然能碰到传说中的“钓鱼执法”。《月黑风高》已经接近尾声了,我正愁下一部静像电影没有题材呢。“ 蒙晖有些摸不清头脑,毛导立刻解释,他可以帮蒙晖出那笔罚款,但在缴罚款的过程中,他会一直在暗中拍摄蒙晖与交管所接触的全过程,如同真人秀节目一般。随后,他会把那些照片发到网络上,制成主打真实牌的静像电影,再让那十多个雇佣的大学生不间断地发帖声讨“钓鱼执法”。这样的帖子,肯定能在网络上引来极大关注度。而在这样的帖子里植入隐形广告,可谓再简单不过了。 好吧,只要不用蒙晖自己出钱缴罚款,毛导怎么做都可以。 接下来的两天,蒙晖还没去交管所,毛导就已经开始与各家赞助商讨论隐形广告的植入费用了。最让蒙晖难以想像的,是毛导居然想在这个以他为主角的真人秀节目中,植入面膜广告。拿毛导的话来说,经过《月黑风高》系列的合作,面膜赞助商已经成为重要客户,为了可持续发展以及维护客户忠诚度,所以一定要在声讨钓鱼执法的网络热帖中继续合作。 至于如何加入面膜广告,那就不关毛导的事了。该操心的人是蒙晖,谁让他是编剧呢,而毛导是导演,是杰出的网络推手。 第三天上午,蒙晖带着毛导给的一万元钱,身上暗藏录音笔与微型dv摄像头,正准备出门去缴纳罚款时,毛导的电话响了。接完电话,毛导满脸兴奋地说,又有一家面膜厂家找到了他,愿意出更高的价格,把前一家面膜厂家的隐形广告排挤掉。当然,他也答应了对方的要求。 嘁,什么可持续发展,什么维护客户忠诚度,分明就是有奶便是娘嘛。 今天他们开的车,是毛导租来的,艳光四射的小娇坐在副驾座上,脸上已经敷好了一张面膜,白森森的,鬼脸一般。 在这部真人秀静像电影的剧本里,小娇会扮演成蒙晖的女友。即使去缴罚款,也得抽时间在车上敷一会儿面膜,足以证明女孩对面膜品牌的忠诚度。 毛导端着相机拍下了坐在车里满脸煞白的小娇,当然,他没拍面膜的包装盒。植入广告的赞助商都变了,自然不能再拍到以前那家面膜厂家的商标。 拍摄完毕后,他们就驱车来到了车管所。 进了车管所,蒙晖捧出一叠钱,报出车牌号码后,一位身着制服的工作人员在电脑里敲打了一番后,抬起脑袋,茫然地对他说:“先生,电脑里没有您的车辆处理登记呀?” 怎么回事? 蒙晖正疑惑时,那工作人员又说:“您是不是遇到了“钓鱼执法”,车辆被扣了?先生,我建议您立刻报警。我们车管所是绝对不会以非法手段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的,您遇到的执法人员肯定是假冒的!” 完了,遇到骗局了。 为了得到广告费,让毛导先拿出一万块钱不难,但让他损失一辆别克车,他可不答应。 果然,他知道了蒙晖的遭遇后,冷冷说:“蒙晖,看来你只能为我免费打工两年了,每个月我只发给你基本生活费,你才能赔给我那辆别克车。” 蒙晖茫然地抠了抠后脑勺,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遇到这种事,除了自认倒霉,还能说什么呢? 蒙晖垂头丧气走出车管所,拉开车门,他还得把毛导和小娇送回毛导的家里呢。 刚拉开车门,他就突然听到有人在身后,以干涩的嗓音可怜兮兮地哀求道:“先生,行行好,我已经两天没吃饭了,赏口饭吃吧……” 回过头,蒙晖立刻辨出是那个三天前在废弃别墅外捣乱的领头乞丐。此刻,他正捧着一个破碗,穿得衣衫褴褛的,朝前伸出了双手。 “滚开!”蒙晖没好气地叫道,“老子现在比你还穷呢!” “你比我还穷?你这不是还有车开吗?”乞丐诧异地问。 不提这个还好,提到了蒙晖就更生气,他指着这辆车歇斯底里地说道:“这辆车是我老板租来的,我还欠我老板一辆车呢,得免费给他打两年工!我欠他一辆别克轿车!” 乞丐吃了一惊,他看了看蒙晖,又看了看面前这辆租来的轿车,还回头看了看车管所。最后,他压低声音,鬼鬼祟祟地问:“大哥,你是不是遇到了假冒的“钓鱼执法”,车被骗走了?” “你怎么知道?难道你就是骗车团伙中的一员?”顾不上他浑身散发出的酸臭气味,蒙晖一把扯住了他的衣领。 他赶紧摇头,高声叫道:“大哥,别误会了!我也中了那帮人的圈套!我的一辆桑塔纳轿车也被那帮人以同样的手段骗走了!” 听了这话,蒙晖也想起那天在废弃别墅外,也听他说过同样的话。当时他还说桑塔纳是被交警扣押,没想到原来也是被假冒执法人员以“钓鱼”的方式骗走了。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像他这样的乞丐,都能拥有一辆桑塔纳,而蒙晖却不知道要过多久才能把毛导的别克车还回去,蒙晖心里不禁有点不平衡了。 松开手,蒙晖无奈地叹了口气。 而这时,乞丐趴到蒙晖耳边,轻声说道:“大哥,你把你那辆别克车的车牌号,还有发动机号告诉我。我们丐帮的成员分布极广,我把消息散布出去,他们也能到处帮你看看停在路边的可疑车辆。嘿嘿,不瞒您说,我那辆桑塔纳已经找回来了,就是靠这些丐帮兄弟的。” 他的车竟然找回来了? 蒙晖赶紧把别克车的车牌号、发动机号,还有自己的手机号交给了领头乞丐,还塞给他一张百元大钞。 毛导得知乞丐的说法之后,也向蒙晖承诺,只要乞丐能找到那辆车,他不仅会免掉蒙晖的欠款,还额外奖励一万块钱。当然,也有前提条件,那就是蒙晖和乞丐联络,以及取车的时候,得让他跟着拍片,日后制成静像电影,赚取广告费。 毛导的拍摄重点,已经从批驳“钓鱼执法”,变成了关注“丐帮”。 拿他的话来说,这些东西都是网友们最关注的话题。 那个领头乞丐在两周后给蒙晖打来了电话。不过,他并不是告诉蒙晖已经找到别克车了。 他在电话里说:“我无意中看到了那个假装孕妇“钓鱼”的女人,我猜你也一定是被她骗了吧。我已经派人监视着她,你快过来吧。”他还给蒙晖的手机发来一张彩信,照片中正是那个半夜扮作临产孕妇上了别克车,还在车上扔了二十块钱的女人。照片上的女人,已不是孕妇打扮了,小腹平平的,正与一个男人在豪华餐厅里吃着参鲍大餐。而那个男人,正是当天假扮成她丈夫,在马路边上拦车的那人。 抓住他们两人,自然就有办法找回那辆别克车。 蒙晖立刻通知了毛导,毛导得知消息后,转了转眼珠,旋即提出了新的指示。 “蒙晖,有机会亲手抓到这两个骗子,真是千载难逢啊,我们得好好安排一下,为我们谋取更多的经济利益。” “怎么谋取呀?”蒙晖不解地问。 “很简单,还是让小娇敷着面膜和你一起去。当然,这一次可以把面膜的品牌包装盒拍出来了,新赞助商已经把样品寄来了。然后你们开车到那家豪华餐厅外,你下车后得装作很愤怒的模样,手里还得握着一把看上去很吓人的匕首。那两人见你之后肯定会吓得屁滚尿流,你假装要捅死他们,就在你准备动手的时候,小娇突然出现,扯掉面膜后,劝你把他们交给警方处理,杀人要偿命的。” 毛导会提前抵达餐厅边,与小五分别寻找合适的机位,拍下整个过程。 这样的静像电影多有意思啊,有骗子、有乞丐、有愤怒的失主,还有心地善良的性感女友。每个元素都能吸引网友的眼球,而更重要的是,镜头充满了真实感。要是日后那两个骗子被送上法庭,更能让所有人相信这一切只是在很偶然的机会里被拍到的,而其中植入的广告,将会更加隐蔽,不露一点痕迹。 说完后,毛导也没食言,径直从保险箱里取出了一万块现金,交到了蒙晖的手中,拍拍他的肩膀,说:“这是奖金。” 安排妥当之后,蒙晖带着脸上敷着面膜的小娇,开车来到了领头乞丐告诉的那家豪华餐厅。一下车,蒙晖就看到那个领头乞丐走到面前,递来一把车钥匙,低声说:“我的丐帮兄弟已经在餐厅附近找到了你的那辆别克车,帮你开到车管所前了。这是车钥匙,不过你得拿五千块钱赏金给我们呢。” 没问题,毛导给了一万,分给乞丐一半,也是应该的。 蒙晖摸出毛导给的那一万块钱,数了五千块钱给乞丐。 刚数完钱,蒙晖就听到小娇在车里叫道:“蒙编,快!那两个人出来了!” 抬起头,蒙晖果然看到那一男一女正挽着手,从豪华餐厅的大门走了出来,一副郎情妾意的模样。 “狗男女!”蒙晖厉声大喝道,立刻进入了状态。从他的衣袖里,滑出一把寒光凛冽的锋利匕首,握在手中,立刻能够感受到一股冰凉的杀意。 听到蒙晖杀气腾腾的声音后,那对男女朝这边望了一眼,他们看到蒙晖之后,立刻认出了是谁。当他们看到蒙晖手中的匕首时,更是吓得脸色煞白,双足颤抖,连步子都迈不开了。 蒙晖大步流星地冲到他们面前,举起了匕首,作势要捅他们。 那男的哀声求饶:“大哥,放我们一马吧。我还你那辆别克车,再给你五万块钱,行不行?”那女的已经打开坤包,从里面抓出了一大叠花花绿绿的钞票。 蒙晖犹豫了,还要不要继续演下去呢?要是现在接过这五万块钱,然后放过他们,就没小娇之后的什么事了。当然,蒙晖这样做会坏了毛导的好事,让他拍不了这部静像电影,更没法植入面膜新赞助商的品牌广告。但,五万块钱好歹也能抵上蒙晖的大半年的收入啊! 就在他心神不宁左右摇摆的时候,他突然听到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听声音,不像小娇的脚步。 蒙晖还没来得及回过头来,一条黑影已经越过他身畔,然后一道寒光划过一条美妙的抛物线,向那对狗男女袭了过去。 “啊……”刚才还向蒙晖求饶的男人捂着胸口倒了下去,在他的指缝中,还插着一把匕首的木柄。 蒙晖再扭过头来,看到身边站着的人,竟是那个刚从他手中领走五千赏金的领头乞丐。 那男骗子倒在地上,不住地抽搐着,不一会儿工夫,就停止了挣扎,一命呜呼。 女骗子则恐惧地瑟瑟发抖,对着领头乞丐战战兢兢地问:“你是谁?我不记得以前见过你呀……” “哼,三个礼拜前,你们曾经骗走了我的一辆桑塔纳。当时你扮作孕妇,怎么,你忘记了?” “大哥,不会吧……当时开桑塔纳车的,是个挺帅气的小白脸呀……”女骗子脸上露出诧异的神情。 领头乞丐不禁哈哈大笑了起来,然后高声说道:“我白天当乞丐挣钱,晚上就换上干净的衣服,开车出去玩。不过,你认不出我来,也不稀奇。我每次夜晚外出之前,都会贴上一张“薛医生”牌的面膜,保养一下自己的脸部皮肤。也别说,每次用过“薛医生”之后,皮肤都会更加光滑,也变得更白了。“薛医生”面膜,美白效果名不虚传!难怪你认不出我。” “薛医生”面膜,怎么听上去那么耳熟呢? 哦,拍《月黑风高》的时候,当时我们剧组的面膜赞助商,不就是这家“薛医生”吗?不过,现在它已经被一家出价更高的面膜赞助商取而代之了。 领头乞丐说完之后,又扬起了手中的匕首,一把朝女骗子的胸口刺了过去。 女骗子惨叫一声后,倒在了血泊之中。 第23节 蒙晖呆若木鸡地站在两具尸体旁,看着满眼的淋漓鲜血,手里还握着一把未曾使用的匕首,竟迈不动双腿了。 “干什么呀!怎么回事呀!”毛导和小五端着佳能d5从餐厅后的拐角走了出来,大声叫道,“这两个骗子怎么被杀了?小娇怎么没出来劝你?面膜为什么没在镜头里出现?我怎么给赞助商交差呀?” 他刚说完,蒙晖就听到对面一幢楼的二楼窗户里,传来了阵阵的掌声。蒙晖循声望去,只见窗户里伸出了长枪短炮一般的长短摄影镜头。与此同时,躺在地上的那对骗子狗男女竟然来了个鲤鱼打挺,从血泊里站了起来。 “这是怎么回事?”蒙晖被搞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领头乞丐扔掉手中沾血的匕首,和蒙晖握了握手,然后递给了他一张名片—— 与众不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总经理 静像电影导演 莫申克 三天后,网上出现了一个名为《刀客》的静像电影热帖。 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结束一天的乞讨之后,总会敷上一层面膜,然后打扮得人模狗样,开车去城里逍遥快活。有一天,他驾车经过一处偏僻的小路,偶遇需要帮助的孕妇,于是主动让孕妇和她的丈夫上了车。没想到刚驶出五百米,车就被拦了下来,孕妇还在仪表盘上扔了二十块钱。 乞丐以为扣车的是交警,其实是遭遇了骗子。当他知道这一点后,就发动所有丐帮的朋友替他寻找那辆被骗的桑塔纳轿车。过了三周,终于有人发现了那辆车,还有当时假扮孕妇夫妻的那对狗男女。于是乞丐愤怒地揣着两帮匕首,来到一家豪华餐厅外。 乞丐准备报复的时候,似乎也有其他人正找那对狗男女的麻烦,为了不让自己的复仇落空,乞丐抢先一步,将匕首捅入了那对狗男女的胸膛。 乞丐在杀死女骗子之前,曾与女骗子有过一段精彩的对话,成功植入了“薛医生”品牌面膜的隐形广告。 而为了体现乞丐真实生活,静像电影里,还有一段他们在一幢废弃别墅外骚扰剧组的画面。至于另一辆被“钓鱼执法”的别克车,也出现在了静像电影里,似乎是为乞丐行凶时出现的那个男配角埋了伏笔。 总之,这部静像电影引来了网友极高的关注度,面对“钓鱼执法”,究竟应该忍气吞声,还是依法律行事,或者铤而走险当“刀客”,成了网友们的热门话题。 而在静像电影中植入的“薛医生”面膜,三个月后销量几乎翻了一番。 毛导,他给新面膜赞助商做的植入广告彻底失败,已经成了圈子里的笑柄。没人再来请他拍静像电影了,《刀客》发出来两个月后,毛导关了摄影工作室,又去了德国,进修的依然是自由艺术。 呃,对了,那部名为《刀客》的导演,写的是莫申克的名字。 而编剧,写的是——蒙晖。 chapter 15 蝶惑 很无奈,却是现实,或许,现实本来就是很无奈的。 楔子 女孩坐在路边,衣物肮脏,两眼空洞。 干瘦的中年男人注视这个女孩很久了,从多嘴的旁观妇人口中得知,女孩父母双亡,跟着哥哥嫂子一起生活。几个月前,女孩的哥哥死于车祸,嫂子拿到赔偿金后,便开始嫌弃这个尚未成年的“拖油瓶。” 女孩的眼中写满绝望,几小时前,她被嫂子赶出家门,现在又冷又饿,却没钱买东西吃。她只好坐在路边无声地哭泣。 等到附近看热闹的人渐渐散去,干瘦的中年男人轻轻叹了一口气,走到女孩身边,问:“你想吃什么?叔叔带你去吃。”他捋开袖口,裸在外面的小臂上,文着一只漂亮的蝴蝶。 黑蝴蝶。栩栩如生的黑蝴蝶,正破茧而出,展翅高飞,准备迎接新的生活。 更让女孩惊喜的是,在中年男人的手中,还拿着一个香喷喷的白馒头。 女孩疑惑地望着中年男人手臂上的那只黑蝴蝶,虽然有点害怕,但她却无法抵挡白馒头的诱惑。 终于,女孩站了起来,干瘦的中年男人牵着她的手,两人的身影消失在道路的尽头。 女孩从此再也没有在这个村落里出现过。有人说,亲眼看到她被异乡的陌生人带走了。还有人言之凿凿地说,那个陌生人异常干瘦,还有着一双浑浊的蓝色眼睛。 在偏僻的末人巷中,有一间古香古色的小店,店面及其狭窄,透过门脸,只能看到一道屏风。屏风后,只搁了一张小床,小床旁有一个工作台,台上放着几台奇形怪状的机器,与一套夹在真皮皮包中的锋利刀具。 小店外,挂着一副匾牌,上面写着:黑蝶文身。 文身店在末人巷里,开了有三年的时间,生意很好。店铺的老板是个年轻女人,叫慕颜。她和其他文身师不一样,为客人文身,从不用什么文身针、文身机,她只用一把刀。 大部分的人都以为,文身的步骤是先用文身针在皮肤上刺出线条,再用文身机将线条连成图案,最后再涂抹植物浆汁混合有色矿物质制成的颜料打雾上色。但他们却不知道,文身师中的翘楚高手是从来不用针刺线条的,而是用锋利的刀尖一口气在皮肤上割出流畅的图纹。 这就与书法一样,一气呵成写出的字,肯定比划一笔歇一会儿写出的字漂亮多了。 暮颜是最资深的文身师,她用刀刃文身的功夫是在很多年前,她还是个小女孩时,从一位来自异域的文身师傅那里学来的。她至今还记得,自己第一次遇到那个有着一双浑浊蓝眼的师傅时,师傅指着自己小臂上文着的栩栩如生的黑色蝴蝶,说:“这只黑蝶是用刀文出来的,如果你学会了用刀文身,这一辈子都不用愁没饭吃了。不过,你起码要学十年,才能文出这样的水平。” 那时,她是一个被抛弃的孤女,过着衣食无着的生活。于是她下定决心,跟着师傅学习文身术。 确实,慕颜学了十年,才最终学会了用刀文身的绝技,出师后在末人巷里开了这间文身店。但那位干瘦的异域文身师从没给慕颜说过自己的名字,慕颜只知道师傅来自暹罗,小臂上文着一只破茧而出的黑色蝴蝶。 自从出师后,师傅便失踪了,再也没出现在她面前。师傅总是那样神秘,慕颜已经习惯了。即使以前跟着师傅学文身术时,师傅也只是为她在乡间租下一间小屋,每个月来教她两天,然后让她自己练习,次月再来检查她的成果。 天知道师傅现在又云游到了什么地方,兴许,这辈子都没法再见到他了。为了纪念师傅,慕颜在末人巷里开这家文身店时,特意将店名取为:黑蝶文身。 文身店的生意很好,她不仅赚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还交到了一个男朋友。 她的男朋友,是个医生。 这一天,慕颜来到文身店外的时候,隔壁的水果铺老板正优哉游哉地听着收音机。 收音机播放着当日新闻,播音员忧心忡忡地说,最近本市的古玩市场不断发现现代伪造的高仿文物。那些高仿文物做工细腻,伪造出的裂纹与古旧斑驳的颜色都足可乱真。如果不进行碳同位素检测,即使最有经验的文物专家,也难以辨别真伪。 慕颜对于这样的新闻,向来没有什么兴趣。她径直走入文身店,便看到一个年轻男人等候在店内。这个年轻人二十多岁,穿着一件干净的素色衬衣,面皮白净,一排整洁的牙齿让人感觉很舒服。他一见到慕颜,便客气地说道:“我叫陈子言,想请你为我文身。” 顾客叫什么名字,慕颜从不在意,她只冷冷地对这位叫陈子言的客人说:“你趴到小床上去,露出要文身的部位。还有,你想文什么图案?”她递给客人一本画册,画册里有各色图案,比如希腊神话里的天神,又比如东方传说中的地狱鬼怪。 陈子言推开画册,答道:“我只想在身体的空白处文上蝴蝶的图案。” 慕颜蓦地一惊,她下意识地问:“空白处?” 陈子言微微一笑,背过身,解开了素色衬衣的纽扣。几秒钟后,他的一面背脊完整地展现在慕颜面前。 陈子言后背的皮肤上,布满了五彩斑斓的各式文身图案。背上文满图案的人,慕颜不是没见过,但陈子言背上的图案却很特殊,因为所有的图案都是蝴蝶。黑色的,黄色的,红色的,彩色的蝴蝶。大的,小的,不大不小的蝴蝶。展翅高飞的蝴蝶,蜷缩一团的蝴蝶,甚至还有正从蝶甬中破茧而出的幼蝶。 这些蝴蝶文身的风格各异,水准良莠不齐,看得出均非出自同一个文身师之手,也不是同一时间文出的。 在密密麻麻的蝴蝶文身中,却有一处赫然醒目的空白。 确切地说,这并不是空白,而是疤痕。这处新鲜的疤痕,位于陈子言的股沟上方两寸的地方,约有婴儿身体大小,呈紫红色不规则形状。乍一看上去,就像这里曾经有过一块增生的肉瘤,刚被医生用锋利的手术刀切割掉。 陈子言微笑着说:“请文两只紫红色的蝴蝶,盖住这个疤痕吧。” 慕颜曾经遇到很多手术后要求用文身遮掩疤痕的客人,所以她对陈子言的要求并不感到奇怪。 不过,她却直盯盯地望着陈子言左肩和右肩下的两只蝴蝶,突然问:“陈先生,你能告诉我,为什么你对蝴蝶文身这么情有独钟呢?莫非你的女朋友名字里,有一个‘蝶’?” 陈子言的左肩与右肩下,有两只相互对称的黑色蝴蝶。两只黑蝶文身线条流畅,色泽润敛,而且着色部位都已有了经历岁月而自然形成的褪色。看得出,两只蝴蝶都是很久很久以前文出的。而且这两处文身,都是用刀刃刻出来的。 本来按常理说,慕颜的问题显得有些侵人隐私,但陈子言愣了愣,随即便很爽朗地说道:“我不仅可以告诉你,我为什么如此钟爱蝴蝶文身,我还可以给你讲一讲背上那处疤痕的故事。” 陈子言有一个兄弟,但他却不知道那个人究竟应该是自己的弟弟,还应该是他的哥哥。若是孪生兄弟,也可以从出生的先后次序来确定长幼。但陈子言与他那个叫陈子伦的兄弟却无法确定长幼,因为他们真是同时诞生的。生下来的时候,他们的母亲惊异地发现,这两兄弟的后背竟紧紧粘连在一起,根本无法分开。他们是一对连体婴。 陈子言与陈子伦有着各自的一套器官,但他们的后背却连在一起,有着一根共同的输送营养的脊柱。 他们是怪胎,在乡村中,这是邪恶的象征。所以俩兄弟一出生,就被父母遗弃在荒郊野外。本来连体婴存活率就很低,被抛弃在野外更是几乎断绝了他们的生路,但万幸的是,一个过路的马戏团救了他们。 这个名叫“黑蝶班”的马戏团,班主是个叫马鲁太的暹罗人。马鲁太在路边看到这对连体婴后,顿时知道自己的财路来了。因为史上第一对存活并为文字记录的连体婴,出自暹罗,所以连体婴又被称为暹罗胎。马鲁太在暹罗时曾经阅读过那对暹罗胎的传记,所以知道怎么抚养陈子言与陈子伦。 俩兄弟活了下来。从他们还是婴儿的时候,他们就被马鲁太关进玻璃箱中,摆在马戏团里供人参观。世人总是好奇的,每当展出连体婴的时候,马戏团的帐篷里都挤满了人。两兄弟为马鲁太赚来了高额的利润,为了防止其他马戏团偷走他们,马鲁太在两兄弟的左肩和右肩文上了马戏团的标志,一只黑色的蝴蝶。 马鲁太是文身师中的高手,所以那两只黑蝶都是他用锋利刀刃文出来的。 陈子言说到这里的时候,慕颜已经听得心惊肉跳了。从她得知收养陈子言与陈子伦的马鲁太是个暹罗人时,她就怀疑这个人会不会和教自己文身术的师傅有所关联。当她听到马鲁太也曾用一柄锋利的刀刃,在陈子言与陈子伦的后背左右肩膀下文出黑蝶的图案后,她终于可以肯定,马鲁太就是自己的师傅! 她不敢相信自己的师傅会为了赚取金钱,竟将一对连体怪婴囚禁在玻璃箱中任人观赏。这太不人道了。 不过,陈子言却并不这么看。他笑着说:“我一点也不恨马鲁太。如果不是他,我和子伦早已经饿死在路边,成为一对死婴。马鲁太救了我们,给了我们活下去的权利。正是因为他,我们才对生活有了信心。这个世界并不是那么令人绝望的!我们遇到他后,就像破茧而出的蝴蝶,终于有权利去迎接新的生活。” “可是,你们终日被囚禁,尽管能生存,却没有自由,也没法享受读书上学的权利。”慕颜喃喃地说。她知道世俗的狭隘理论中,连体怪婴是无法进入学堂的。这很无奈,却是现实,或许现实本来就是很无奈的。 陈子言却又笑了,他说:“我的故事还没完呢,你要继续听吗?” 当然要继续听下去。 看着眼前这个帅气的男人,再加上后腰上那处触目惊心的疤痕,暮颜几乎猜到了后面的故事。连体婴陈子言与陈子伦,一定是做了分离手术后,变成两个独立的人。可是,两兄弟共用一根脊柱,现代医学也没听说可以人造脊柱。可以猜想,分离了连体婴后,医生只将脊柱赋予了陈子言,而缺失了脊柱的陈子伦,只会有唯一的结局——死亡。 看着暮颜眼中笼罩的雾霭,陈子言脸上出现一道阴霾,他黯然地说:“是的,当我和子伦活到十八岁的时候,在一次例行体检中,发现子伦得了肺癌,癌细胞即将扩散,而我的身体却非常健康。为了拯救我的生命,医生不得已为我们做了连体分离手术,并让那根唯一的脊柱属于了我。” 这就是那块疤痕的由来。 暮颜说了声对不起之后,拾起一团棉纱,蘸上酒精为陈子伦的后背消毒。她一边擦拭着疤痕上凹凸不平的皮肤,一边随意地问:“以前你和兄弟连在一起的时候,过着什么样的生活?一定很苦吧?” 陈子伦却摇了摇头,说:“事实上,马鲁太对我们很好,不仅供我们吃穿,还让我们接受良好的教育。当然,我们不能去正规的学校上学,一切都是马鲁太教我们的。在他的教育下,我对电脑与网络充满了兴趣,而陈子伦却对化学着了迷。” 每天在马戏团表演完毕后,两兄弟都会回到房间里,背对背做着自己的事。当陈子言用电脑上网玩耍的时候,陈子伦就捧着化学专著认真地阅读着。当陈子伦在自制的实验室里做实验时,陈子言就拿着手机上网与网友聊天。 陈子伦是个化学天才,他用几种常用的化学原料,制造出了一种奇特的试剂。任何新出窑的瓷器只要涂抹了他制造的试剂,就会显出古旧斑驳的颜色。所以无数文物贩子都在他那里重金购买试剂,拿回去生产假冒古董。如果有人留意到最近的新闻,就会发现这段时间古玩市场上时常发现几可乱真的假古董,那都是文物贩子用陈子伦发明的试剂伪造出来的。 也正托了这些文物贩子的福,让两兄弟有了做连体分离手术的费用。 陈子言每天都沉溺在网络之中,他的文笔很好,想像力无比丰富,他甚至还以“黑蝶”的笔名,在网络上连载惊悚小说。也有许多文学女青年渴望成为他的女友,但他却从来不敢与网友见面,甚至连视频的要求也不敢答应。 “没有任何女人愿意与连体婴谈恋爱,她们只会把我们视为怪物。”说到这里,陈子言无奈地感叹道。 “以前的事就不要再说了,现在你不已经成了独立的人了吗?还这么帅,一定能找到一位合适的意中人。”暮颜安慰道。 第24节 陈子言的神情变得振奋了起来,他说:“是的,没错,现在我就可以与任何女人约会。事实上,我这次到这座城市来,正是想与一位名叫‘柳叶’的女网友见面。我们在网上聊了三年,现在我终于可以毫无顾虑地与她约会。” 事情终于向好的一面发展了,这也让慕颜多少感到有些欣慰。她一边恭喜,一边拿出一瓶药水,对陈子言说:“为了不让你文身时感觉疼痛,现在我要在你的后背上涂抹局部麻醉的利多卡因溶液。” “好的,你涂吧。” “也许涂抹了溶液后,你会感觉有一点睡意,你只管睡就是了,醒来后你就能看到背后的疤痕上,出现一只漂亮的黑色蝴蝶文身。”说完之后,暮颜把无色的溶液一点一点涂抹在了陈子言背上疤痕旁的空白皮肤上。 只过了几分钟,她看到陈子言昏迷了过去。暮颜脸上露出一丝诡异的微笑,然后她出了门。 刚才暮颜拿出的溶液,并不是利多卡因,而是一种高效麻醉剂,只要渗入皮肤,便会令人昏迷,药效至少能够维持两小时。 暮颜出了文身室,直接下楼取了车,驱车穿越了大半个城市,在城市边缘的一块名为“洪力仁私人外科诊所”的招牌前停了车。 洪力仁,就是慕颜那位做医生的男友。 诊所里没有病人,只有穿着白大褂的洪医生一个人。暮颜走入诊所后,先转过身,合上玻璃推拉门,然后挂出一块“暂停营业”的铭牌。 “亲爱的,你这是干什么?”洪力仁诧异地看着女友,问道。 暮颜死死盯着洪力仁的眼睛,说:“今天有位客人到我那里文身,身上到处都是文身,而且文的全是各式各样的蝴蝶。但有两处文身却很奇怪,是用刀刃刻出来的。”她顿了顿,看着眼神微微有些异变的男友,继续说道,“那是两只黑色的蝴蝶,一只在左肩下,一只在右肩下。” 洪力仁愣了愣后,欲盖弥彰地撇撇嘴,问:“那又和我有什么关系?” 暮颜高深莫测地说:“我从黑蝶文身的刀口线条,一眼就看出,左肩的那只蝴蝶出自于我师傅之手。教我文身的师傅名叫马鲁太,是一家马戏团的班主。只有他那把薄如蝉翼的小刀,才可以文出那么精美流畅的线条。后来他把那把刀送给了我。” “那右肩下的黑蝶呢?” “右边的那只黑蝶,是你纹的。”暮颜一字一顿地说道,“三年前我们认识的时候,你就让我教你文身。我教你学会文身刀法后,便亲自打了一把锋利的文身刀给你。不过我打不出薄如蝉翼的小刀,只能打出柳叶般厚薄的小刀。而右边肩下那只黑蝶,线条正如柳叶般粗细。” 洪力仁苦笑着点头:“是的,原本陈子言只有一边肩下有黑蝶文身,另一侧的文身,是我帮他添上的。” 三年前认识暮颜的时候,洪力仁正走尽了霉运。身为外科专家的他,因为收接病人红包,被暗访记者拍下,并全行业通报批评。心灰意懒的他无意中结识了漂亮的文身师暮颜。 洪力仁被医院开除后,找不到可以接收他的其他医院,毕竟他已经身败名裂,哪家医院要是敢接收他,就等于自砸招牌。洪力仁一气之下,决定干脆向暮颜学习文身术。当然,他学的是用刀的文身术。 拿过手术刀的人,拿起文身刀自然也很顺手。没过多久,洪力仁便拥有了一手与暮颜不相上下的文身术。但他那双握惯了手术刀的手,又怎能一直都握着文身刀呢?所以一年后,他还是开了一家生意不温不火的私人外科诊所。 就在诊所开业的时候,诊所附近的空地上来了一个马戏团,正展出着稀有的暹罗连体怪胎。洪力仁是个好奇的人,他连印有诊所名称的白大褂都没脱下,就去参观了这对连体婴。当他刚一走进马戏团帐篷,连体婴里的陈子伦就向他眨着眼睛,让他到身前来。 陈子伦给了洪力仁一张支票,让他带他们去医院做一次身体检查。就在那次体检中,查出了陈子伦罹患肺癌。唯一的解决方案,就是为连体人做分离手术。当然,陈子伦主动提出,将那根唯一的脊柱留给自己的兄弟陈子言,而他则选择死亡。反正得了癌症,最终也是死。 但这种连体婴分离手术实在是太凶险了,又涉及到“两个只能活一个”的人伦纷争,所以没有任何医院敢收治他们。 无奈之下,这对连体人只好找到洪力仁,签订自愿生死书后,恳求洪医生私下为他们做这个手术。 所有的医用设备,都是陈子伦售卖古董造假试剂挣来的钱。还好,这笔钱足够多,而手术也非常顺利。就在洪力仁私人诊所的地下室里,陈子言活了下来,而陈子伦却死在了手术台上。 一个月后,陈子言康复下床。一看到镜子里的自己,他就会想起死去的兄弟。为了纪念兄弟陈子伦,他决定在另一侧肩膀纹一只与陈子伦肩膀下一模一样的黑蝶文身。为了象征他们从小就在一起,他还用陈子伦研究出来的古董造假试剂涂抹了一遍新纹的黑蝶。在试剂的作用下,那只新黑蝶显得有些褪色,就如同很多年前便生长在他身上一般。 说完之后,洪力仁递了一杯水给暮颜,说:“病人的病情都是个人隐私,即使你是我的女友,我也不能透露,这是一个医生的职业操守。” 洪力仁的话,稍稍令慕颜感到有些欣慰。看到男友递来的水,慕颜正好觉得有点口渴,于是接过水杯,一饮而尽。慕颜正准备回文身室继续给陈子言文身时,刚一站起来,就觉得有些头昏脑涨,天旋地转。她强打精神,对男友说:“我有点困……”还没说完,她就扑通一声摔倒在地上。 洪力仁微微一笑,将暮颜扶到了床上,然后离开了诊所。在那杯水里,他加进了一点足够让暮颜昏倒的三唑仑麻醉剂。 出了门,他招了一辆出租车,径直来到了末人巷中,走进暮颜的那间“黑蝶文身”室。 在刚才那个故事里,洪力仁做出了一点隐瞒。事实上,当年给他支票的人确实是陈子伦,但并不是让他带他们去医院体检,而是请他帮个忙。 在陈子伦的授意下,洪力仁伪造了一张核磁共振成像图,图片上显示连体人中的陈子伦罹患肺癌,必须为他们做分离手术。其实,连体兄弟都是健康的,没有任何人罹患癌症。 这张成像图成功地欺骗了陈子言,让他答应了做这个手术。 不过在手术中,活下来的并不是网络作家陈子言,而是化学专家陈子伦。洪力仁把唯一的那根脊柱给了陈子伦,手术后,他将以陈子言的身份继续活下去。 原因很简单,陈子伦已经十八岁了,也有了男女间的需要,他渴望拥有爱情,渴望拥有一个姑娘,但却不得不面对自己是连体人的现实。为了今后的幸福,他决定除掉连体的兄弟,所以请洪力仁帮忙,欺骗兄弟进行了这场连体分离手术。 为了骗过旁人,他不能让别人发现那只黑蝶文身是文在左肩下的,所以让洪力仁在他右肩下文了一只完全一样的黑蝶,只要他把右肩的文身展示给别人看,所有的人都会以为活下来的人真的就是陈子言。 而为了不让肩下的黑蝶显得过于显眼,他又决定在全身上下都文上形态各异的蝴蝶,将一只蝴蝶藏在一堆蝴蝶里,才是最安全的办法。所以他遍寻文身师傅,文上各种颜色各种形状的蝴蝶,再在蝴蝶上涂抹自己发明的化学试剂,让新鲜的文身痕迹变成陈旧的模样。 不过,尽管手术费他一分不少地给了洪力仁,但洪力仁却并不满足,他以手术与黑蝶文身的秘密要挟陈子伦,让陈子伦将出售古董造假试剂的收入,定时分一部分给他。 他准备今年年底与暮颜结婚,买车买房都需要钱,他太需要钱了。 这两年来,陈子伦虽然心中很是不满,但也只有无奈遵从。不过洪力仁一直怀疑陈子伦会心有不甘,现在陈子伦竟然来到了自己女友暮颜的文身室,这肯定不是偶然的。他一定是想警告自己,如果再要挟勒索他,他就会向暮颜下手。 洪力仁决定迷晕暮颜后,去文身室与陈子伦好好谈一下。 这场谈话进行得很顺利。 当陈子伦醒过来后,看到面前的洪力仁后,顿时诧异地问:“你怎么在这里?”得知洪力仁的来意后,他才无奈地解释,自己只是偶然来到了这家文身室。他也坦承,自己之所以会文这么多蝴蝶图案,是想转移别人的注意力,不让人注意到埋藏在众多蝴蝶图案中的那两只黑蝶。他也答应,每个月给洪医生的钱,一分都不会少,毕竟洪医生是他的救命恩人。 洪力仁心满意足地回到诊所,看到暮颜还在昏睡。他淋了点冷水在暮颜的脸上,很快就让她醒了过来。洪力仁告诉女友,她一定是太累了,所以才在诊所里睡着了。 离开诊所后,暮颜回到自己的文身室。她在文身室里,只做了一件事。她用那把薄如柳叶的文身刀,割断了趴在文身台上的男人的喉咙。 第25节 暮颜虽然和洪力仁交往了三年,但她在网络上一直称自己单身。在网络上,单身女人总是那么受欢迎,总是众星捧月的焦点。 慕颜她还给自己取了个网名,叫“柳叶”。因为,她当时正好为男友打造了一把薄如柳叶的文身刀。 在网络上,“柳叶”认识了写惊悚小说的“黑蝶”,还网恋了。每次慕颜要求“黑蝶”视频,“黑蝶”都拒绝了。慕颜当然不会想到,“黑蝶”是连体怪婴,只以为那只是网络作家的矜持罢了。 虽然从未见面,也没视频过,慕颜却与“黑蝶”相互倾心,甚至谈婚论嫁。当然,对于对于暮颜来说,一切都只是游戏而已,她真正喜欢的还是洪力仁,她准备今年年底就与洪力仁举办婚礼。 现在“黑蝶”竟鬼使神差出现在自己的文身室里,这不得不让暮颜认为,这个自称名叫陈子言的男人,已经知道了自己的身份,要搅年底那场婚礼的局。暮颜不愿意让洪力仁知道自己在网上做过的好事,所以她决定让这个男人闭嘴,永远闭嘴。 她之所以这么爱洪力仁,是因为即使在洪力仁最潦倒的时候,也坚持所有的结婚费用,都由他出。在现在这个冷漠的拜金社会里,能找到如此有上进心的男人,真是太不容易了。 但慕颜却不知道,洪力仁所出的所有结婚费用,几乎用的都是这个眼前这个已经被自己杀死的男人,出售古董造假试剂后所挣的钱。 文身台上的这个男人死了,以后,这笔钱她和洪力仁再也拿不到了。 文身室外,一位干瘦的老人发出幽幽长叹。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所看到的与所听到的一切。 这位叫马鲁太的老人在很多年前,从暹罗来到了这里。那一年,他在路边看到了可怜的慕颜,心生隐恻,将她收为自己的徒弟,教她学会了用刀文身的绝技。 第二年,马鲁太组建了一个马戏团,并在发现慕颜的同一个地方,他捡到了一对连体婴,救活了他们,并让他们在自己的马戏团里展览表演。 马鲁太并不认为自己救了三个孩子,是在做好事。他只认为,自己是在赎罪,为自己赎罪。 他年轻的时候,曾经因为家贫,无奈在重压之下,在暹罗抛弃了自己妻子与独生儿子,一走了之。等他靠着马戏团挣到钱后,回到暹罗再要寻找妻子与儿子时,才知道妻子已经死了,而儿子则不知所终。 马鲁太只好劝慰自己,如果那个叫慕颜的女孩,那对叫陈子言与陈子伦的连体婴,以后能闯出一片天,也算自己不虚此生。 当三个孩子长大成人,并能依靠自己的能力生存后,马鲁太决定离开他们,继续去寻找自己的亲生儿子。 历经常人无法想像的困难后,马鲁太终于在机缘巧合之下,得知亲生儿子也离开暹罗,来到了这里,并且成为了一个出色的外科医生。此时,他的儿子已经改名为洪力仁。 马鲁太发现,儿子竟和慕颜成为了情侣,这让他非常开心。他知道,儿子没有钱与慕颜结婚,所以决定匿名赠送一笔钱给他。 在给钱之前,他决定先去末人巷里的黑蝶文身店,看一眼慕颜,却在无意间亲眼看到了慕颜杀死陈子伦的一幕。而在这之前,他还亲耳听到了洪力仁与陈子伦的对话。 马鲁太非常失望,甚至很绝望。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苦苦养大的慕颜,现在竟成了这样的杀人恶魔。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亲生儿子,竟靠这样的卑鄙方法来挣钱。 老人又叹了一口气,他从衣兜里取出一根竹管,伸进了文身室的窗户,吹了一口气。一股黄褐色的烟雾,从竹管的另一端涌进了文身室中。 在竹管中,马鲁太装入他用暹罗的一种野生植物磨的粉末。粉末遇到空气,便化为黄褐色烟雾,常人嗅到烟雾后,就会立刻死亡。 看到慕颜软绵绵地倒在地上,从马鲁太那浑浊的蓝色眼睛中,滑下两行同样浑浊的泪水。但他看了看自己小臂上的黑蝶纹身后,顿时收起竹管,向巷外走去。 现在,得去找洪力仁了,那装有野生植物粉末的竹管,在洪力仁的诊所里,还得用一次…… chapter 16 动物园 现在的人胃口越来越刁钻,四条腿的除了板凳不吃,两条腿的除了人不吃,其他什么都敢吃。 我坐在办公室里抽烟,无聊看着一个个从我嘴里吐出的淡蓝色烟圈慢慢在空中消失。李玉坐在我对面的办公桌前,同样无聊地玩着世界上最无聊的游戏——连连看。办公室里一片寂静,掉一根针都能清清楚楚听到,仿若一座空坟。 看了看挂在墙上的石英钟,已经到晚上十点了,我终于打破沉默,对李玉说:“到时间了,你该去投料了。”李玉玩得很投入,她正用心地将眼睛凑拢电脑前,寻找着屏幕上相同的图案,所以她没回头心不在焉地答道:“陈燃,我正玩到关键时刻,麻烦你帮我投一下料吧。反正又不是什么技术活……” 我无奈地摇了摇头,站起身,走出办公室。踏上空无一人的走廊,我便听到不远处传来了野兽焦躁不安的嘶吼声。我知道,阿泰已经听惯了我的脚步声,它知道现在该到进餐的时候了。 阿泰是只老虎,公老虎,在我们这家动物园里已经呆了七年多的时间。我一直是它的兽医,而李玉是它的饲养员。不过,每当到了阿泰的夜宵时间,李玉都赖在电脑旁不肯离去,所以只能让我代为投料。 本来动物园里有两只老虎的,除了阿泰,还有只名叫小麦的母老虎。可惜小麦上周无缘无故不肯进食,奄奄一息地饿了五天后便死了。我亲手剖开小麦的胃,发现胃里塞满了游客投喂的塑胶袋。老虎的胃无法消化塑料,小麦是被这些塑胶袋活活撑死的。 作为兽医,我也很遗憾。如果早一点发现小麦吞食了塑胶袋,及时给它灌服泻剂,或许可以让它强行排出塑胶袋。可惜动物园里就我一名兽医,工作实在太繁忙了,我未能及早发现小麦的不适。对此我深感歉疚。 小麦死了后,孤单的阿泰情绪极暴躁,除了我和李玉,任何饲养员都无法与它进行交流。 投料仓就挨在阿泰的铁笼旁,投料口下接着一根直通铁笼的斜滑梯,只要我把饲料投进投料口,饲料就会顺着滑梯滑到阿泰的身边。今天阿泰的夜宵,是五只割断了翅膀的活鸡。这五只鸡都很瘦小,差不多刚够阿泰塞牙缝。 我把五只鸡投进了铁笼里,阿泰矫健地抖着体毛冲了过来,几分钟便解决掉了所有的夜宵。显然它还没吃饱,所以久久不愿离去,呆呆地望着投料口,期盼着还有活鸡从天而至。它的目光还不时越过铁笼,可怜兮兮地看着我。我只能摊开手,小声说:“阿泰,对不起了,下一顿要早晨才能喂了。” 动物园的经费有限,阿泰每天的伙食费是二百五十元。现在一只鸡起码要卖三十块,猪肉也要卖十几块一斤,可想而知阿泰只能吃到多少东西。白天的时候,阿泰总是耷拉着脑袋无精打采地躺在水泥地上,浑身皮毛也失去了光彩,我知道它是被饥饿折磨成这个样子的。 话又说回来了,如果不是饿得慌了,小麦又怎么会饥不择食吃掉游客们扔进铁笼的塑料袋呢? 我无奈地回到走廊,向办公室走去,而这时我忽然听到有人正从身后呼喊着我的名字。回过头,我看到一个二十六七岁的胖子站在走廊尽头,笑吟吟地看着我。 他是何永强,我的中学同学。 我已经有两年多时间没见过何永强了,上次听一个中学同学说,何永强开了一家很大的餐厅,生意极好,他发了大财,不仅买了车,还在城里全款买了几套房子。 何永强与我的生活圈子没有任何交集,他为什么会在深夜造访动物园呢?我不禁有些心生疑惑,但还是很热气和他打了个招呼,说:“真是稀客呀!来来来,到办公室来,我给你泡杯茶。” 何永强却没跟着我向办公室走去,他站在原地,神秘兮兮地对我说:“陈燃,你想挣点外快吗?” 没人不喜欢钱的,有时我还时常做做白日梦,梦见自己成了大富豪,每天买来一大堆猪肉与活鸡,投进铁笼里让阿泰吃个饱。所以我立刻答道:“有钱赚当然好啊!可是动物园是个清水衙门,又能到哪里去挣钱呢?” 何永强走到我身边,满脸的肥肉都挤在了一起,用极低的声音问道:“陈燃,听说你们动物园刚死了一只老虎?”我点点头,何永强继续说,“你是兽医,肯定有机会弄点老虎肉出来。卖给我,两千块钱一斤!有多少要多少!”不待我答话,他已经从衣兜里摸出一叠钱来,塞进了我的口袋里。 “这是五千块钱,定金!”何永强一字一顿地对我说道。 现在的人,胃口越来越刁钻,四条腿的除了板凳不吃,两条腿的除了人不吃,其他什么都敢吃。 何永强的餐厅里有一帮固定高端食客。在我眼里,这些人完全是帮饕餮客,每次光顾的时候都会指定品尝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何永强已经给他们做过红烧穿山甲、生吃活猴脑、爆炒鳄鱼肉、清蒸象鼻、水煮娃娃鱼,现在这些东西已经提不起食客们的兴趣了,所以当他听说动物园里死了一只老虎的时候,立刻想到在动物园里当兽医的我。 第26节 我实在是不敢相信居然会有人打起了死老虎肉的主意,但手中沉甸甸的五千块钱却是如假包换的真金白银。这些钱告诉我,这一切并非玩笑。恍惚之中,我竟不知道何永强是在什么时候离开了老虎笼外的这条走廊的。 我浑浑噩噩向办公室走去,刚走出几步,就听到了李玉的声音:“陈燃,遇到这种好事,你可不要吃独食哦。” 抬起头,我看到李玉站在办公室门外,瞪大了看似无辜的眼睛,死死地望着我。然后她语气缓慢地说道:“一斤老虎肉,两千块钱。十斤就是两万,二十斤就是四万。小麦活着的时候有一百五十公斤重,死了之后,就算剜走十公斤,也不会有人知道的。” 我蓦地一惊,看来刚才我和何永强的对话,都被李玉听到了,何永强给我五千块钱定金的事,自然也瞒不过她的眼睛。我只好喃喃地说:“我还没答应何老板的要求呢,偷老虎肉出来,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 确实如此,即使老虎死了之后,它的皮毛与骨肉都是不能用于市场流通的。按照林业局的规定,老虎的皮毛可以剥下来制成实体标本,而老虎的骨头和肉则会被一块块切割下来后,放入大功率冰柜里永久封存,并配有保安随时监护。 小麦是在我们动物园死去的第一只老虎,因为动物园条件有限,无法特意为小麦的尸体修建一间“太平间”,也无法安排专职保安。所以园方买来大功率冰柜后,干脆直接放置在园区的保安室里,让保安代为看管。如果何永强早几天在解剖小麦前就找到我,或许我还有办法弄点老虎肉出来,但现在小麦的肉都已经送进保安室了,哪还有那么容易就能弄出老虎肉? 显然李玉也看出了我的想法,她笑嘻嘻地对我说:“陈燃,你一定不知道吧,今天晚上值班的园区保安柳城,是我新交的男朋友。” 柳城我倒也认识,长得一表人才,参军退伍后便来到动物园里当保安,但我还真没想到他竟与李玉在谈恋爱。 李玉继续说道:“我马上打电话,把柳城叫到河马池约会,你趁机潜入保安室,打开冰柜偷老虎肉。” “可是……”我还有点疑虑,“老虎肉送进冰柜封存前,曾经过磅称重,要是以后抽查时发现肉少了,那可怎么办?” “笨!”李玉啐道,“老虎肉里含有鲜血与体液等水分,冷冻结冰后本来就会增加重量。一百五十公斤新鲜老虎肉,冷冻后起码会增加三十公斤重量,就算剜去十公斤,也绝对不会有人起疑心。”她不等我再多说,便已经掏出手机,拨通了柳城的电话,用甜得嗲人的声音通知柳城去河马池约会。 我收了何永强的定金,李玉又为我铺好了路,此刻我已别无选择没有任何退路了。 我取出兽医用的大号手术刀,向保安室走去。我拿着这把大号手术刀,一周前才解剖了小麦的胃,没想到现在又要用来切割小麦的肉。 接下来的事,就没什么必要再进行详尽的记录了,总之我花了十来分钟,才在惊慌与忐忑之中在冰柜里割下了一大块硬邦邦的冰冻老虎肉。 拎着小麦的肉,我回到办公室里,听着外面老虎笼里隐隐传来阿泰因为饥饿而发出的怒吼声,我不免有些胆战心惊,连忙点上一根烟,使劲吮吸着。 半小时后,李玉满面潮红激动兴奋地也回到了办公室里。她看到我扔在墙边的一堆冻肉后,冲上来“吧唧”一声亲了我一口,大声说:“陈燃,你真棒,这么快就搞定了。你快叫那个何老板来拿肉吧,一手交钱,一手拿肉!” 我也不想让小麦的肉在办公室里放久了,免得夜长梦多。于是赶紧给何永强打了个电话,他倒也爽快,马上就带着弹簧秤和钱开车来到了动物园外。在动物园外的围墙下,李玉躲在转角的阴影里,而我则是将十七斤老虎肉扔进了何永强的轿车后备箱里,加上定金一共拿到了三万四千块钱。 何永强临走前,又对我说:“陈燃,要是你能把虎鞭给我弄来,我出五万块钱收。” 我哑然失笑,“何老板,难道你不知道刚死的老虎是母的吗?母老虎哪来的虎鞭?”他也笑了。 何永强开车离去之后,李玉来到我的面前。她主动提出,毕竟是我偷出的老虎肉,她只分一万。等她也走了后,我捧着两万四千块钱,竟觉得手心里全是冷汗。 正如李玉曾经说过的那样,接下来的一短时间,一切风平浪静,根本没有任何人知道保安室里的大功率冰柜中少了十几斤冰冻老虎肉。而何永强手中的那帮吃了老虎肉的饕餮客,更是守口如瓶,没有透露半点风声。 我拿到那两万四千块钱后,并没有乱花,而是存在银行里,准备每个月都取出一部分钱来给阿泰买活鸡猪肉吃。我可不想在看到它那副营养不良的模样了。说实话,我是打心眼里爱着活在动物园里的动物们。 只是最近几天,笼子里的阿泰却总是病恹恹的,整天无精打采,即使我偶尔自己花钱买来肥嫩的活鸡扔进笼子里,它也无动于衷,连看都懒得看一眼。 我给阿泰做过检查,也没发现它有什么器官不对劲,所以只能猜测它是因为失去了小麦而倍感孤独,失落的情绪影响了它的精神与胃口。我给动物园的领导写了报告,让他们尽快向东北的老虎育种基地申购新的母老虎过来。但我也知道,我们动物园一向人浮于事,领导很多,干事的人却很少,天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为阿泰带来新的伴侣。 大概是因为平白无故得了一万块钱,李玉的工作态度也大为好转,每天夜里值班时也不再赖在电脑前打游戏,只要一到了投料的时间,便主动埋着碎步向投料仓走去,无需我再为她代劳。不过,最近她对柳城的态度却冷冰了许多,总是不理不睬的。相反,她对我倒是友善多了,时常用热烈的眼神注视着我,偶尔甚至还与我开点暧昧的小玩笑,所以当我走在动物园的小道时,总会感到柳城向我投射来的充满敌意的愤恨眼神。 但因为偷老虎肉的这件事,总让我感觉李玉太过于拜金,所以一直刻意与她保持着距离。 那一天夜里,又轮到了我和李玉值班。在办公室里,我和李玉随意地闲聊着,我忽然听到“砰”的一声,办公室大门被推开了,柳城拎着电警棍满身酒气地冲了进来,恶狠狠地对我说:“你出去,我要和李玉好好谈一谈。” 我还没来得及说话,李玉已经没好气地说:“我们有什么好谈的?我早就说过,我们之间已经完了,结束了。你快回保安室上班吧,我也要给阿泰投料了。” 我瞟了一眼挂在墙上的石英钟,现在是晚上十点,确实到了阿泰吃夜宵的时间。而这时,让我意外的事发生了。柳城突然双膝一软,跪在了李玉面前,死死抱住了她的小腿,哭喊着:“李玉,我不能没有你,最爱你的人是我,你怎么舍得我难过?我把一切都给了你,你怎么能离开我?” 听着柳城充满文艺腔的告白,我不禁哑然失笑,再呆在办公室里,显然有些不合时宜,于是我站起身来,对他们说:“我还有事,我先出去了……” 出了办公室,我点了一根烟,心想现在该去哪里呢。看了看手表,我对自己说:“还是去帮李玉给阿泰投料吧。天知道这两个家伙要在办公室里纠缠多久,要是让阿泰饿着可不好了。” 我来到投料仓后,看到李玉已经准备好了阿泰的夜宵。今天晚上给阿泰吃的,是一大盆用洗衣盆装着的新鲜猪肉。我拿着钢叉,从洗衣盆里叉起一大块肉,投进了滑梯里,正准备叉第二块肉时,忽然发现洗衣盆里似乎有些奇怪的东西,黑黑的,像一块薄膜。 蹲下后,我才发现,这是一堆扎在一起的黑色塑胶袋。 猪肉里怎么会有黑色塑胶袋?我不会忘记,小麦就是进食了塑胶袋,造成无法消化,才被塑胶袋给活活胀死的。李玉是专业的老虎饲养员,更不可能做出如此疏忽。我望着洗衣盆里的黑色塑胶袋,良久说不出一句话来。一个古怪的念头在我脑子里慢慢滋生着。 阿泰如果吃了这些塑胶袋,它也会像小麦一样,活活被塑胶袋胀死。阿泰是公老虎,它是有虎鞭的,而何永强愿意出五万块钱收购虎鞭的话,一定被李玉偷偷听到了,所以她才蓄意准备弄死阿泰! 绝对就是这样的! 难怪最近阿泰总是病恹恹的,它一定已经吃了不少塑胶袋,所以难以消化,食欲大减。 我给阿泰注射了泻剂后,看着它费力地排出了一大堆搅在一起难以言状的黑色塑胶后,默默离开了投料仓。 走到办公室,我听到里面传来了李玉的哭声。我想,她一定还在和柳城谈心吧,质问黑塑胶袋的事,还是等柳城离开后再说吧。 我独自一人走在深夜的动物园小径里。半路上,我遇到了一个巡夜的保安,他问我怎么不在办公室里玩电脑游戏,我只好无奈地说:“柳城和李玉在办公室里谈心呢,我怎么能做电灯泡?” 巡夜保安也笑了,他告诉我,前几天李玉提出分手,柳城已经在宿舍里哭了好几个通宵。今天晚上柳城喝了不少酒,决定再去哀求一下李玉重修旧好。保安还告诉我,柳城说如果李玉不愿意和好,他也不愿再在动物园里工作了,他情愿辞职,他甚至已经将行李都收拾好了呢。 我和保安聊了一会儿后,又在动物园里逛了几圈,凌晨一点,我估计柳城该走了,于是慢慢踱回了办公室。 一进办公室,我就看到李玉面无表情地坐在办公桌前,呆若木鸡,脸颊上还挂着两行未干的泪痕。 我忙问:“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李玉抬起头,忧伤地答道:“刚才,我最终还是拒绝了柳城。他很黯然地脱掉了身上的保安服,又解下了电警棍。他说他要辞职,永远离开这里,不再回来了。” 我这才注意到,柳城的保安服与电警棍就摆在办公桌上。唉,真是个痴情的男人。 这时,李玉开始低声抽泣。她突然站起身,扑进我的怀里,抽泣着在我耳边轻轻说:“知道我为什么会拒绝柳城吗?因为我喜欢你。而且我知道,只要我俩联手,就可以利用动物园里的珍稀动物,狠狠赚上一大笔钱。” 第27节 我明白她的意思,既然可以想办法弄死老虎,自然也可以想办法弄死其他珍稀动物。而何永强身边的那帮饕餮客,对各种稀奇古怪的珍稀动物有着非同寻常的爱好。 可我却那么爱着动物园里的各种生灵们…… 李玉的抽泣声突然戛然而止,她脸色苍白,四肢瘫软。我微微一笑,将手伸到了她的眼前。在我的手里,握着柳城留下的电警棍,电警棍已经被启动了,调到了五十万伏高压的状态。 我说过,我是那么爱动物园里的生灵们,我绝对不能让李玉弄死任何一只动物! 即使那天偷走小麦的肉,我也抱着一个决定,所有赚来的钱,都会拿来给阿泰和其他动物买食物。既然动物园资金有限,无法保证所有动物都能吃得饱,那就让我自己想办法来喂饱动物们吧。 我顺手将电警棍扔到了办公室里的值班床下,然后我扛着李玉的尸体来到投料仓里。 沿着滑梯望下去,我看到了铁笼里的阿泰,它的精神已经好多了,正抖擞地在笼子里徘徊着。阿泰一看到我来了,顿时很兴奋地嘶吼了起来。我知道,它应该很饿了。本来刚才就只吃了一块猪肉,再加上又排出这么多黑塑胶袋,整个胃都给排空了,现在正是它最饥饿的时候。 我把李玉的尸体抬到滑梯口,又用手术刀在她的咽喉处割了个小口,鲜血从伤口里淌了出来。我轻轻一推,李玉的尸体就沿着滑梯坠入了老虎笼里。 咽喉处淌出的鲜血,激发了阿泰的野性。它一口咬下去,咬断了李玉的颈子,同时也成功破坏了那处手术刀留下的刀口。 明天早晨其他饲养员发现了笼子里李玉残缺不齐的尸体,我既可以说可能是她不小心在投料口跌倒坠下了滑梯,也可以说她失去了爱情后一时轻声,主动跳下了滑梯。 反正不会有人怀疑我的,绝对不会有人想到我会为了阿泰与其他珍稀动物,而杀死李玉。 即使有人怀疑李玉死于他杀,我也可以向警方提供线索,就说有可能是柳城因爱生恨,杀死了李玉。反正柳城已经辞职离开了动物园,再也不会回来了。把脏水泼到他身上,他连辩解的机会都没有。 就在我看着阿泰吞食李玉的尸体时,我的手机忽然响了。是办公室座机打来的。 接通电话后,我听到一个陌生而又威严的声音:“请问是陈燃兽医师吗?我们是警方调查人员,想就一桩盗食珍稀动物的案件向您询问一些相关事宜。我们现在正在您的办公室里,请您立刻到办公室接受调查!” 在办公室里,一个身着制服的警察告诉我,警方早就接到举报,知道何永强一直干着暗中售卖野生动物所制作的食品。但苦于找不到证据,警方只好派人做卧底,打入了那帮嗜食珍稀动物的饕餮客团体中。 几周前,何永强向饕餮客们放出风声,说将有一批老虎肉送到餐厅里来,向食客们收取高额预付金。但何永强是个很谨慎的人,直到今天深夜才把所有交了钱的食客叫到了餐厅里,其中也包括了那位警方的卧底。 半小时前,何永强刚把一盘爆炒老虎肉端到桌上,便被警方拘捕。他真是个不仗义的家伙,一被捕就供认出,是我把老虎肉卖给他的。于是,警察在第一时间就赶到动物园找到了我。 听完警察的话后,我笑了。我对他们说:“我确实收了何永强三万多块钱,但我给他的肉,却不是老虎肉。哈哈,我骗了他!我只是把冰柜里平时给肉食动物准备的冻猪肉割了一大块下来,交给了他。如果你们不相信,可以把餐厅里的老虎肉送去化验,看究竟是不是冻猪肉。” 事实如此,我不仅骗了何永强,还骗了李玉。我那么爱动物园里的生灵们,又怎么会忍心让小麦的尸体成为饕餮客们嘴下的一道菜呢?那天夜里,我的确没有胆量去保安室里偷走冰柜中的老虎肉。但为了向何永强交差,我又真的需要这笔钱来给阿泰和其他动物买吃的,于是我干脆从食堂的冰柜里割走了一大块冻猪肉。 反正没人吃过真正的老虎肉,也不会有人分辨出老虎肉和冻猪肉有什么样的区别。 再说何永强本来赚的就是不义之财,我从他那里骗点钱回来,也算得上是替天行道。 我猜即使何永强知道了真相也不敢控告我的,而民不告官不究,既然何永强不会告发我,警察自然也不会追究我诈骗。只不过,如果警方发现餐厅里卖的不是老虎肉,也就没法证明何永强确实在餐厅里卖了珍稀动物制成的食品,最终只能将他无罪释放。 而何永强被释放后,说不定还会感激我卖给他的是假虎肉呢。 这可真是富有戏剧性呀! 来进行调查的警察,脸色显然很不好看。他也知道如果餐厅里卖的不是老虎肉,就没法指控何永强。警察没好气地拿出一张搜查令,对我说:“不管你说的是不是实话,我都要对你的办公室进行搜查,看有没有珍稀动物被盗卖的证据。” 我摊开手,装作无辜并不无嘲讽地说:“请你搜查吧。”我指着办公室一侧,一排两人高的档案柜,说,“你就打开档案柜看看,里面是不是有一头死了的灰熊,或是冰冻的熊猫肉,哈哈哈!” 警察面无表情地说:“我们会检查的。”他站了起来,走到档案柜前,伸手拉开了柜门。 就在柜门被打开的一刹那,一具男人的尸体直挺挺地从档案柜里跌落了出来,倒在地上,一动不动。 这是柳城的尸体! 我的脑子顿时懵了。 柳城的尸体怎么会在档案柜里?他不是已经辞职离开动物园吗? 我的脑子转了好一阵,才恍然大悟了过来。 一定是李玉与柳城在办公室里独处的时候,杀死了柳城。李玉那么瘦小,柳城却是退伍士兵。如果我没猜错,李玉应该是偷拿了柳城的电警棍,用电警棍杀死了柳城,就像我杀死她一样的方法。 随后,警察也证实了我的猜测。他们查验了柳城的尸体后,发现皮肤上有电流斑及轻微金属化,立刻就判定柳城死于高压电击,极有可能是被电击枪或电警棍所杀死。 只过了几分钟,警察就在办公室里的值班床下,找到了那根电警棍。 一个警察在电警棍的柄上喷了一种药水,警棍的柄上立刻现出几枚指纹印痕。他仔细看了一下后,说:“上面只有一个人的指纹,如果我没猜错,一定是这位陈兽医留下的指纹吧?” 我确实在杀死李玉的时候,在电警棍上留下了自己的指纹。可李玉和柳城都曾握过警棍,为什么上面没留下他们的指纹呢?我猜,一定是李玉用警棍杀死柳城后,用抹布将上面所有的指纹都擦拭掉了吧。 从警方的视觉来看,毫无疑问我就是杀死柳城的凶手。毕竟柳城的尸体就藏在我的办公室里,而且杀人的凶器上又只留有我一个人的指纹。就连杀人动机,警方也能猜测到。动物园里的人都知道,柳城疯狂地爱着李玉,而李玉最近又对我产生了好感。情杀案,一桩多么简单的案件呀。 而明天警方在阿泰的老虎笼里发现李玉的残缺尸体时,一定也会找到高压电击过的痕迹,同时也会把李玉的死,挂在我的头上。 我只能苦笑,不知道我这究竟算不算得上是被冤枉了呢? 在我被警察带走的时候,我只能无奈地对闻讯赶来的动物园领导说:“麻烦你们照顾好阿泰和其他动物。要是照顾不好的话,我做鬼都不会原谅你们的。” chapter 17 黑色的瞬间 一场偶然发生的事,常常会改变一个人甚至许多人的命运。 楔子 陈琳带着浑身酒气从黑色的林肯车里跌跌撞撞地走出,看到黑漆漆的窄巷,深邃得看不到底,心里不禁有些忐忑不安。她拿出手机想要给徐曼打个电话让徐曼来接她,可她迟疑了一会,还是没有拨出这个号码。还是不要麻烦徐曼了,说不定她已经睡了,也说不定她正和某个男人厮混呢。 想到这里,陈琳的嘴边浮现出一丝浅浅的笑意。 第28节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做得再隐秘,也会露出马脚的。”陈琳对自己说道。她借着手机上幽幽的蓝光,看到现在的时间已经是凌晨三点了,回头望了一眼黑色的林肯车,那个健壮的男人挥了挥手,然后钻进了车厢,发动汽车,然后绝尘而去。陈琳的心里有点隐隐作痛,不管她与这个拥有林肯车的男人在酒店里狂欢得再是激情,到了深宵,他还是会离开,回到自己老婆的身边。记得上次那男人说过,他老婆怀孕了,以后他得多抽时间陪老婆,免得老婆脾气变得暴躁,患上传说中的产妇忧郁症。 想到这里,陈琳叹了一口气,一种无助的感觉涌上了心头,她垂下头,黯然地穿过了窄巷,回到她与徐曼合租的民房。她回到屋后才发现自己全身酸痛,疲惫不堪。她抬起腿,很优雅地将脚上的高跟鞋踢得远远的,然后走进浴室放了满满一缸热水,撒进了熏衣草浴盐,原本透明的水渐渐变成了淡紫的颜色。她站在浴室的镜子前,看着镜子里那张憔悴的脸,还有身上的淤青,她开始感到一阵阵眩晕,无助的感觉袭上了心头。 躺在浴缸里,身体的疲惫让陈琳缓缓向下滑去,温热的水拂过了脸颊,她一个激灵,然后从水中坐了起来。她看到浴缸的水面,漂浮着一缕一缕玫瑰红色的头发,像挣扎的水草,随着浴缸里的涟漪浅浅地荡漾。 是自己的头发吗?陈琳如此想道。她的手情不自禁地抚向自己玫瑰红色的头发,然后加上一点力轻轻地扯动,一缕头发在一瞬间,缠绕在了她的指尖,已然脱离了她的头皮。玫瑰红色的头发在这一刻,显得格外妖冶,如同鲜血一般。 眩晕与无助的感觉再一次袭上了陈琳的心头。 陈琳与徐曼都是本市大学艺术系设计专业的学生,陈琳活泼开朗,徐曼却沉默内向,但这并不妨碍她们成为最好的朋友。她们有一个最大的共同点:都是一等一的美女。 艺术系里多美女,周末艺术系大楼外则多的是宝马香车,这是校园里一个公开的秘密。一到了周末,艺术系大楼外,就停满了各式各样的名车,下课后,便有漂亮高挑的美女从大楼里鱼贯而出,然后像翩翩的蝴蝶,钻进一辆辆名贵的轿车,绝尘而去。 陈琳在周末会坐上一辆有钱人的林肯车。幸运的是,那个有钱人长得并不难看,而且年龄也不大。不幸运的是,那个有钱人喜欢暴力,每次在酒店客房里激情的时候,他都会把陈琳折磨得全身青紫,伤痕累累。而且,每次激情得再晚,这个有钱人还是会回到自己的老婆身边睡觉,这让陈琳很是神伤。不过看在钱的分上,一切都忍了,陈琳也明白,这只不过是一场交易而已。 徐曼看不上每个周末等在大楼外的那些多金男子,她认为那些男人不是粗俗不堪就是毫无品位。徐曼爱的是摄影,周末的时候,总是独自一人,带着心爱的莱卡相机去郊区的大舆山。那是一座海拔1300米的森林公园。她爱摄影,她喜欢这种将生命凝聚在一瞬间的艺术。一有时间,她就会带着自己的宝贝——价值不菲的莱卡相机,到处转悠,想要拍出自己渴望能够震撼生命的照片。 陈琳为了那个有钱人随时的召唤,徐曼为了随时可以去捕捉生命的瞬间,她们一起在校园外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商品房。 徐曼虽然看不起陈琳傍大款的行为,但她还是把陈琳看作了自己最好的朋友。 不过陈琳并不相信徐曼没有男人,她一直坚信徐曼有一个隐秘之极的情人。她不相信徐曼这样的美女身边会缺少追求者,更不相信徐曼可以抵挡住金钱的诱惑。这个世界上,难道还有比金钱更美丽的东西吗?她就不信徐曼凭借一台莱卡相机就可以找到心灵甚至身体的快感。 陈琳坚信这一点。 徐曼起来得很早,她在厨房里忙碌了好半天,做好了早饭,才看到陈琳满面憔悴地从卧室里走出来,双目无神,两腿蹒跚,不禁关切地说了一句:“琳,你晚上别回来太晚了,还是自己的身体要紧。” “嗯……”陈琳答应了一句,她看到了陈琳煲好的皮蛋瘦肉粥。肉末斩成了茸,细细碎碎均匀分布在洁白的米粥中,还撒上了翠绿的香葱碎花,乍一嗅上去就是扑鼻的香气。她忍不住端起了碗,还好,已经凉了一点,她迫不及待地喝了一口。 “哇,好咸。”陈琳叫了一声,说,“曼,你的盐又加多了。” 徐曼不好意思地笑了。这段时间,她一直都拍不出满意的摄影作品,所以时刻都在思考如何能有所突破,连做饭的时候都有些心不在焉。 皮蛋瘦肉粥虽然有点咸,但却依然美味。不过陈琳却吃得有点索然无味,她心里很乱,一直为昨天夜里洗澡时,头发无端的脱落感到暗自神伤。 吃完了饭,陈琳抚了抚头发,又有一缕玫瑰红色的头发缠绕在指间脱离了头皮的禁锢,她不禁幽幽地叹了一口气。 徐曼听到了这声叹息,立刻关心地问陈琳。陈琳埋着头告诉了徐曼,她的头发正在慢慢地脱落,越来越少,这几天竟到了抚摸一下,也会有头发扑簌簌地往下落。 徐曼说:“大概是你太疲倦了吧?我看你的精神状态很差,以后晚上别出去了,就在家里看看电视,听听音乐。”说完这些话,徐曼也知道陈琳绝对做不到。那个拥有黑色林肯车的有钱男人对于陈琳来说,就像是涂抹了砒霜的糖果,虽然有毒,却无比艳丽,驱使着陈琳如扑火的飞蛾,明知危险,却无法自控。 徐曼见陈琳低头沉默不语,也轻叹一声,说:“琳,这样吧,明天我们别去上课了,我陪你去换换心情。去爬大舆山,正好你帮我当模特怎么样?最近大舆山公园正要举办一个摄影大奖赛,只要以大舆山为背景,什么样的照片都可以参赛,我们也去搏一下吧。” 陈琳垂下头来,刘海遮住了她的半张脸。 她想了一会,然后点了点头。 张永海年龄不大,只有二十多岁,熟悉他的人都管他叫小张,但他肩负的责任却不小,他是大舆山索道的调度员。几周前,公园为了提高知名度,让员工们提出合理化建议。小张想起每个星期都会看到一个女大学生背着照相机,乘坐索道到大舆山去摄影,于是心念一动,向上级提出了举办大舆山摄影大赛的建议。 这个建议被上级采纳,大舆山摄影大赛正式开始了。小张看到那个漂亮的女大学生来得更勤了,当时他还不知道这个女大学生的名字叫徐曼,不过他只觉得每次看到这个女生,他的心跳都会微微加快,脸也会不自觉地因为羞赧而涨得通红。 这天是个阳光明媚的晴天,小张当班的时候,远远看到徐曼与一个没见过的漂亮女生手牵着手从山脚走了过来,他还看到徐曼向他招了一下手,脸上洋溢着青春的笑容。小张的心怦怦直跳,他感觉脸上有点热,连忙用手捂着脸,想让热度稍稍冷却。这时,他听到身后传来一个声音:“小张,怎么索道的吊篮停下来了?” 回过头来,小张才发现站在身后的是公园管理处的那个胖子处长。他又看了一下索道,果然,不知道为什么,所有的吊篮都静止在原处一动不动。他有点急了,走进调度室看了看,然后大声叫了起来:“处长,不好了,电力中断了。” 看来电力供应出了问题,胖子处长耸了耸肩膀,他知道因为大舆山公园经营状况不好,已经拖欠电费好几个月了,想不到现在终于被断了电。好在他早就防备着这一天,在管理处准备好了发电机。他连忙掏出手机让管理处把发电机送到索道来,布置好一切后,他又回过头来问小张,现在有多少旅客在索道上空的吊篮里。小张扳了扳手指,又看了一下卖出的门票存根,说:“不多,只有几个人。”他想了一会,又说,“但是其中好像有一个是孕妇,肚子挺得很大,应该是去山顶的神庙求佛吧。” 大舆山的山顶有一座香火很盛的寺庙,据说里面供着的大慈大悲南海观世音菩萨,特别灵验,所以每天都有求子保胎渴望子女的善男信女去神庙里朝拜。大舆山的山路很是凶险,一条呈六十度仅容两人并排而行的石板小路从山间的整块巨石中劈将出来。这条小路很难走,所以一般的游人都选择了乘索道而上。 但是现在索道的电力却中断了,小张担忧地向索道伸去的方向望去,他也注意到胖子处长的脸色很难看,忽然间,小张的心里没来由地麻乱起来。 徐曼牵着陈琳的手,从大舆山的山脚来到了索道前的售票处,但她随即就失望了,因为她看到售票窗紧紧地关着,周围站满了准备上山烧香的善男信女。 徐曼每周都会乘一次索道,所以与调度员也混了个脸熟。她挤过人群,凑到了调度员身边,问起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调度员是个与异性说话就会羞涩脸红的年轻男孩,徐曼记得这个男孩姓张,她还清晰地记得每次小张看到她,脸都会不自觉地潮红不已。她曾经在无意中向陈琳提起过这个男孩,当时陈琳打趣地说,一定是这个男孩在暗恋她,惹得她在屋里对陈琳一顿追打。在她的心里,小张只是个害羞的男孩,哪里又扯得上什么暗恋不暗恋。 小张吞吞吐吐地告诉徐曼,索道发生故障,电力中断了,所有的吊篮都悬在了半空。现在吊来了公园管理处的发电机,但是因为太久没用了,发电机也有些故障,老是发动不了。至于什么时候能修好,大家都还不得而知,不过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今天公园肯定不开放了,还请各位自行返家。 实在是扫兴,但徐曼与陈琳也无计可施,只好无精打采地返回原路。刚一到家,陈琳就接到了那个有钱人打来的电话,立刻精神大振,坐在梳妆台前仔细涂抹上各种化学物质合成的奇异膏体。半小时后,黑色林肯车已经停在了楼外,陈琳像只鸟一样飞了出去,只留下徐曼一人在屋里。 无聊之中,徐曼打开电脑上了网,在网页的海洋里,她四处闲逛一番后已是下午,她点开了大舆山摄影大赛的主题页面。她看到了一张照片,立刻瞪大了眼睛。 这则新闻正是关于上午,大舆山索道发生的事故。网络的力量是无穷的,即使是上午才拍出的照片,此刻也可以在网页上登出来,这是平面传媒没有办法达到的效果。 图片上,是一个闭着眼睛的女人,脸色苍白,浅粉色的血管隐隐显现在皮肤之下。她的牙齿紧紧咬着嘴皮,两只手在小腹的地方围成了一个半圆。在胳膊围成的半圆中,一个婴儿张大了嘴正在使劲啼哭着。 图片旁的文字说明里,叙述了这张照片的由来:今天上午大舆山索道的电力出现了问题,所有吊篮都突然悬在了半空中。而在一个吊篮上,恰巧有一个怀胎八月的孕妇,去山顶的寺庙为即将出世的婴儿祈福,在惊吓下,羊水破了,婴儿也破胎早产,那孕妇因为产后大出血无法得到及时救治生命垂危。吊篮在山风的作用下不停摇晃,十米外另一个吊篮里的一对情侣游客看到这一幕心急如焚,想要帮忙却又有心无力,他们很担心在摇晃中,那新生的婴儿会不会从吊篮里掉出去。 终于,电力重新恢复了,当孕妇所乘的吊篮到达山顶时,前面游客立刻冲了过去,他们看到了感人的一幕。孕妇抱着婴儿,身体已经僵硬,但还依稀带着体温。婴儿的脐带是被她用嘴唇咬断的,婴儿被她紧紧搂在了胸前最柔软的地方,她的两只手没有掐住孩子的肉,而是环抱在胸前,不让婴儿离开这个手臂环成的圈。可惜的是,这个女子已经停止了呼吸,但怀里的宝贝却用嘴咬着她的乳头,甜蜜地酣睡着。 那对情侣用数码相机摄下了这永恒的一刻,照片也发在了网页上,网站为这张照片取了一个标题——黑色的瞬间。 这样的照片,才可以感动所有人,真实记录下生命最有尊严的一刻——死亡与诞生,生命的结束与延续。 徐曼抹去脸颊边滑落的泪水,关了电脑。她在想,什么时候,自己也能拍摄出这样可以打动所有人的照片。 次日清晨,徐曼幽幽醒过来的时候,已是日上三竿。她穿着睡衣走出卧室,看到陈琳正呆呆地坐在窗前,一圈玫瑰红色的头发,弯弯曲曲地缠绕在她的手指上。 “怎么了,宝贝?”徐曼走到了陈琳的身后,搂住了她的肩膀。 陈琳的眼角滑下了一串泪,她抽噎着说:“他和我分手了……他的老婆为他生了个儿子,但他老婆却产后出血死了,就在昨天上午的事。他心怀愧疚,下午约我出去,就是告诉我,要与我分手,他要把所有时间都赔偿给自己的孩子,他要赎罪……” “唉……”徐曼叹了一口气,然后愣住了。难道昨天索道吊篮里死去的产妇,竟然就是陈琳那个男人的妻子?真是一幕戏剧性的场面。 陈琳将头埋在了徐曼的怀里,大声地恸哭起来,她泣不成声地对徐曼说:“其实,他也是个好男人,对吗?” 徐曼点了点头,柔声答道:“是的,也许他也是个好男人吧……” 接下来的几天,陈琳的情绪陷入了最低潮,连课也不愿意去上。徐曼怕她出事,于是也没去上课,时刻呆在她的身边,寸步不离。 这几天,陈琳茶饭不思,夜不能寐,体重急剧地减少,玫瑰红色的头发也一把一把地脱落,甚至可以看到头发下藏着的淡青色头皮。 一周后,陈琳的精神状态终于好一点了,但人却瘦得皮包骨头,整个人看上去黯淡无光。徐曼决定带她去医院输几天营养液,毕竟这一周陈琳的身体受了太多的损害。 医院里总是弥漫着挥之不去的来药水味,长长而又弯曲的走廊尽管挤满了来看病的人,但还是永远显得阴森悚然。挂过号后,医生叫陈琳查个血。 护士用一根三棱针刺破了陈琳的手指,然后一根虹吸采血管吸走了她体内的鲜血。陈琳本来就晕血,再加上身体虚弱,当她看到采血管里的红色液体,顿时没来由地眩晕了,身体歪着一倒,竟不省人事。护士连忙跑过来掐陈琳的人中,然后把虹吸采血管交给了徐曼,让她把采血管交到走廊尽头的检验室。 等徐曼回来,护士与医生已经将陈琳架到了临时病床上,输着营养液。 徐曼怜爱地抚着陈琳的头发,说:“宝贝,别怕,我还在你身边呢。”当她的手挪开时,看到手指上又缠满了丝丝缕缕的玫瑰红色的头发,但现在的颜色已经变得黯淡,就仿佛已经枯萎了的水草一般。 半个小时后,徐曼去检验室取报告单,但护士却说,血液样本还需要复查,得多等一个小时。护士说话的时候,眼神总是躲躲藏藏,闪烁不定。 徐曼无奈地回到了病房里,又过了一个小时,她来到检验室,却看到几个医生如临大敌一般站在走廊边上,正等着她。 过了一会,徐曼满脸沉重地走出医生办公室,当她回到病房时,又强装出桃花绽开,笑容满面。但不管她怎么掩饰,都遮不住笑容之下的凝重。 第29节 陈琳也不是傻瓜,一见了徐曼就问:“怎么样?血检怎么说?” “没事,没事,只是营养不良,输几天营养液就好了。”徐曼慌慌张张地回答,但她的脸已经涨成酱紫色,就像个茄子一样。 “你在撒谎吧?我知道,你一说谎话脸就会发红的。”陈琳像是看穿了徐曼的伪装,摊开了手掌,说,“把检验单给我吧,什么绝症我都有心理准备的。是不是癌症?” 徐曼无奈地摇了摇头,然后从口袋里取出了化验单,递给了陈琳。她知道,化验单上只写了几个红色的简单的字——hiv阳性,陈琳患的是世纪绝症艾滋病。 陈琳很坚强,当她得知自己的病情后,强烈要求出院,因为她知道,这样的病,即使治疗也只是拖延时间,白费金钱而已。她也给以前那个拥有黑色林肯车的有钱男人打电话,想提醒他也去检查一下,可那个男人的电话已经换了号码,就如沙漠里的一滴水,瞬间蒸发,消失得不见踪影。 回到了她们租住的房间后,接下来的时间,陈琳疯狂地爱上了照相,她成了徐曼最好的模特儿。她要把最后美好的形象都留在底片上,几乎每天她都跟着徐曼乘索道到大舆山去拍照。可是她的头发还在不停地掉落,发丛中的青色头皮越来越明显了。 而徐曼为了让自己的好朋友开心,也几乎放弃了学业,天天都陪着陈琳,用心爱的莱卡相机拍下陈琳的点点滴滴。她还找来偏方为陈琳煲营养汤,每天逼着陈琳在她的眼皮下喝完整杯又苦又涩的中药。 转眼已经入秋,但秋老虎还是厉害得让人难以忍受。陈琳的头发几乎掉得差不多了,青色的头皮展露无遗,她每次出门都包上了头巾,但在路人指指戳戳的眼神下,她还是感到羞愧莫名。终于有一天,她对徐曼说,搬家吧,搬到一个人少的地方,比如说大舆山寺庙旁的林间小筑。那里离索道近,每天不用走远路就可以在山中拍照,还可以听听寺里的诵经声,净化自己的心灵。还有什么地方能比在那里度过自己最后一段生命更好呢? 搬到了大舆山上的林间小筑,陈琳想从所有人的眼前消失,所以停掉了手机,戒掉了网络,那个让她染上绝症的有钱男人更是没有了半点联系。 不过她这样像水蒸气一般消失后,却总会让一些人担心的,比如说她的父母。陈琳的父母住在邻省某市的郊县,平时每周都会接到女儿的平安电话,但这两周却突然没了女儿的消息,女儿的手机也停了。 他们很是焦急,于是乘坐长途车来到了女儿所在的本市大学。当他们听到女儿已经几个月没在学校出现后,年老体弱的老母亲差点当场昏倒在艺术系的办公室里。一个学生好心将徐曼的手机号码给了他们,打过去后,徐曼在电话里吱吱唔晤,说她也不太清楚,她也几个月没见到陈琳了。幸好她没有站在陈琳父母的面前说这番话,否则她那变成酱紫色的脸一定会再一次出卖她。 徐曼放下电话后,看了一眼身边已经被吓得脸上一片煞白的陈琳,说:“你还是该给你爸爸妈妈打个电话……” 陈琳幽幽叹气道:“我现在这个情况,又怎么敢跟他们打电话呢?”说得也是,陈琳已经越来越瘦了,肩膀上的蝴蝶骨尖锐地从皮下凸了出来,显得格外刺眼。眼眶则深深凹陷下去,黑色的眼圈不管擦多少粉底都掩盖不住。 徐曼也情不自禁地跟着叹了一口气,她也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好,两行泪水从眼角边滑了下来。她连忙劝着陈琳喝下熬好的中药,她只希望第二天陈琳可以忘记这些不开心的事,她只想陈琳可以快快乐乐地度过最后的每一天。 她揉了揉眼睛,忽然想到外面走上一走,于是换上了一件色彩亮丽的外套走出了门。之所以要换上颜色如此鲜艳的外衣,是因为她感觉在这屋子里呆得太久,她的心情也变得渐渐灰暗了,她不想再这么下去了。 守索道的小张被调到了索道的上端值守,其实他心里蛮高兴的,因为在这里他每天都可以看到徐曼与陈琳手牵手地在山顶旁的寺庙旁拍照。 每次都是徐曼给陈琳拍,陈琳摆出各种姿势,抱着树干,躺在草地上,甚至有次搂住了小张试图强吻他的嘴唇。小张的脸涨得了通红,但他却希望这样的日子永远不要结束。他感觉这一切就像是一场梦,他愿意在这场梦境里永远不要醒来。所以,即使是下了班,他都不愿意离开索道的值班屋,他愿意就坐在窗前,看着不远处徐曼她们租住的那间木屋,从木屋里透出的点点灯火,小张总会感觉到一阵莫名的温暖。 但即使小张再是被这种他都不知何处而来的幸福击昏了头脑。也可以看出陈琳的头发越来越少,精神也越来越萎靡不振。他也曾试探地问过,但徐曼总是立刻扯开话题,而陈琳的眼里也闪出了戒备的神色,那是一种如动物防范领地被入侵般的神色。看着陈琳那深邃得可以直入人心的眼睛,小张总会觉得背心处渗出丝丝点点的冷汗,当山风飒飒掠过的时候,他的身体就会情不自禁地战栗,没来由地战栗。 那天天才刚刚擦黑,小张还是一如以往地坐在窗前,他看到徐曼穿着一件色彩鲜艳的外衣精神恍惚地走出了木屋。他原本打算也走去值班室,然后装作与徐曼偶然相遇,然后有话没话地聊上几句,可这时他忽然听到索道吱吱嘎嘎地响了起来,是有吊篮沿着上行的索道上来了。索道是由索道下方控制的,可现在已经是下班时间了,究竟是谁从索道上来了呢? 远远地看到被漆成蓝色的吊篮悠悠荡荡地飘了过来,当吊篮停下来的时候,小张才发现是管理处的胖子处长。小张走上前去想问问处长有什么事,他还没来得及问,就已经听到胖子处长打着嗝说:“小张,没什么事,我就是上来走走,上次索道出了事,我也顺便亲自乘坐索道,看有没有什么完全隐患。你忙你的,不用管我。” 处长的嘴里喷出了一股不小的酒气,这让小张多多少少有点不舒服,平时他滴酒不沾的。他往后退了几步,目送着处长步履蹒跚地走出了索道值班室,身影消失在了寺庙旁的树林里。 小张突然想起了什么事,连忙冲出了值班室,四处张望,但这时他才发现徐曼不见了,不知道她到哪里去了。 “因为许是回屋休息了吧。”小张这样对自己说,然后郁闷地回到值班室里,翻了一下书,可却怎么也看不进去。 第二天早晨,徐曼起床走到客厅,觉得浑身都有些不舒服。她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看到陈琳正倚在窗边,穿着一件她最漂亮的碎花洋裙,看着林间树梢后的朝霞默不作声。徐曼正想说几句话安慰陈琳,陈琳已经转过身来,满面笑容地对她说:“曼,我们去索道照相吧。”看来她今天心情还不错。 走到索道边,那个看守索道的羞涩男孩小张已经与他们熟识了,连忙拉过了一个吊篮等着她们上去。徐曼分明地感觉到小张一直用灼热的眼神目不转睛地望着她。徐曼只好转过身来,尴尬地对陈琳一笑。最近这段时间,陈琳没少因为这个而嘲笑她。 “我们今天一人坐一个吊篮吧。”陈琳眨着眼睛说道,“我坐后面一个,你在前面为我照相。你一定要把我照得漂漂亮亮的!” “嗯……”徐曼一边答应着,一边上了前一个吊篮。 索道启动了,山风飒飒地掠过,徐曼的头发被吹得迎风翻飞。当索道到达最高的地方,徐曼提起莱卡相机回头望向了后面的陈琳。她诧异地看到陈琳解下了橙色的头巾,扬手扔下了吊篮外的空中,转瞬间橙色的头巾就飘摇着如断线的风筝一般坠入了深渊。而陈琳则解开了安全带,站在了吊篮的踏板上。 “琳,你干什么?你疯了?”徐曼大骇,大声地叫了起来。 这时,她看到陈琳从兜里拿出了手机,几秒钟后,她放在背包里的手机响了,是陈琳打来的。 “曼,为了今天和你道别,我特意为手机充好了值。” 徐曼大惊失色:“道别?你想干什么?你千万不要干蠢事啊!”她的声音里都带上了哭腔。 “我干的不是蠢事。”陈琳的声音很冷,冷得像是一块铁,“我已经考虑好了,我要在今天结束自己的生命,遗书与我的银行卡放在了客厅的花瓶下,麻烦你转交给我的父母。再这样活下去,我怕自己会痛苦得连结束自己生命的力量也没有。” “不要!不要!”徐曼惊声尖叫。 陈琳那冷如钢铁的声音继续在徐曼耳边说道:“曼,我还记得几个月前的那一天,你告诉我,很欣赏那个男人的老婆最后的照片,是叫‘黑色的瞬间’吧?你说你也希望有朝一日可以拍出震撼人心的重量级作品。现在你拍我跳下去的这个黑色的瞬间吧,照片一定会让你成为一个优秀的摄影师,这也当作是我对你这几个月来照顾我的报答吧。” “不……”徐曼歇斯底里地哭喊。 “替我留下这最后的瞬间,要拍得漂亮,答应我,好吗?”陈琳拉开了吊篮的护栏,一只腿伸了出去,飒飒的山风立刻令那身漂亮的碎花洋裙紧紧裹住了她瘦弱纤细的身躯。她伸出手去,手掌缓慢地撒开,手机呈一条直线坠落到无底的虚空之中。 徐曼含着眼泪,举起了手中的相机,她已经泣不成声。 陈琳细细地说了一声:“谢谢你,曼,你是我最好的朋友,谢谢你。”她闭上了眼睛,纵身一跃…… 徐曼眼前一花,她只觉得看到的整个世界都变成了黑白的,失去了色彩的陈琳像只断了线的风筝一般,悠悠荡荡地向看不到底的山谷栽了下去。 徐曼觉得浑身冰冷,如坠进了一个寒冷的冰窖,漫无边际的忧伤在一瞬间充盈了她的每一个毛孔。她只知道自己的手指仿佛不受自己控制了,只是不停地按着莱卡相机的快门。咔嚓、咔嚓、咔嚓…… 从徐曼的本意来说,她并不想拍这些照片的,她不愿意亲手记录好友的死亡瞬间。但她的手指还是不自觉地按动了快门。事后,她安慰自己,也许这一切出自于一个摄影师的本能吧。她天生就是一个摄影师,她的生命应该属于摄影。这样想来,她也不禁释怀了。 陈琳的父母哭喊着赶到大舆山,已是两天之后了。他们在山谷拣拾到陈琳的尸骨时几乎痛不欲生,警方在查看了遗书后,也一点悬念到没有地宣布陈琳死于自杀。 大舆山公园摄影大赛网站花重金购买了徐曼为陈琳所拍的照片,这套名为“黑色的瞬间”的照片在网站上登出后,引来了极大的反响,特别是引发了校园美女傍大款与艾滋病预防的大讨论。这套照片毫无悬念地获得了摄影大赛的大奖,而徐曼也一举成名,多家电话台对她进行了采访,许多杂志也与她签订了摄影供稿合同。 徐曼没有继续她的学业,她认为大学里的生活并不像她像的那么有意思。她退学后成为了一个职业的自由摄影师,整天混迹于名山大川或是市井闹市,用手里的相机捕捉生命的瞬间。也许是“黑色的瞬间”那套照片为她带来的光环吧,只要是她拍出的东西都无一例外地成为杂志的抢手货。她又用挣来的稿费当作旅费,继续她的行游生活。 但也许是陈琳之死带来的阴影与旅行的劳累,徐曼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与神经衰弱,整夜整夜地睡不着,常常做噩梦,一闭上眼睛就看到那条从索道吊篮上急速坠下去的影子,再醒过来时就是满头的冷汗。 徐曼的健康状态每况愈下,头发大把大把地脱落,人也越来越瘦,眼眶深陷。她吃了很多药,但不管怎么,她的病情还是没有一点好转的迹象。 有一天,她吃了一大把安眠药,然后躺在了床上。终于,睡意像潮水一样慢慢涌上了心头,她闭上了眼睛。在一团虚无的光晕中,她看到一个模糊的影子渐渐变得清晰起来——是陈琳。徐曼大声对着这条影子歇斯底里地叫道:“你为什么要跟着我?” 陈琳阴恻恻地笑了起来,森然恐怖地说:“我好孤单啊,我好想你来陪我啊。”一说完这些话,陈琳的身体就缓慢地隐没在一片黑暗之中。 徐曼尖叫着从睡梦里醒来,她双手交叉抱着自己的胸口,浑身都是濡湿的汗液。 当时她正云游到五台山,于是带着这个梦境去拜访了一位得道的大师。大师打量了她片刻,然后淡然地说:“哪里打上的结还是去哪里解开吧。”高僧偈语般的话对于徐曼来说,就如醍醐灌顶一般。她暗暗点了点头,她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了。 陈琳的忌日那天,徐曼又来到了大舆山的索道边。那个看守索道的羞涩男孩小张几乎没有认出眼前这个抱着白菊花的瘦弱女子就是徐曼。看着徐曼的精神状况很是不好,小张主动要求陪徐曼一起坐上吊篮。 当吊篮达到陈琳自杀的那个位置时,徐曼噙着眼泪将怀里的白色菊花扔进了深渊。过了一会,她问这个羞涩的男孩:“你姓什么?” “张……”男孩的脸都红了。同时他也有些伤感,一年的时间,竟然足以让徐曼忘记她姓什么。 徐曼燃起了一根细长的香烟,定定地望着小张,慢慢地说:“小张,你想听徐姐姐给你讲一个故事吗?” 男孩点了点头,脸更红了。 小张啊,你还记得一年半前,这条索道上曾经发生过一起事故。一个产妇在索道断电的时候早产,她产后大出血而死。这件事你一定记得,因为这让你们公园赔了不少钱。当时有对情侣拍下了那个女人最后的影像,还为照片取名为“黑色的瞬间”。 有个热爱摄影,做梦都想拍出震撼人心的照片的年轻女子,在看到“黑色的瞬间”后,立志也要拍出同样震撼的照片。她想让她的好朋友成为自己照片的女主角,于是定下了一个万无一失的计划。她要让女友以为自己得了绝症想要自杀,而她在一旁记录下这所有的过程,就如一个冷眼的旁观者。 你问她是怎么让女友以为自己得了绝症?很简单,你知道吗?有一种化学元素叫砣,当人少量摄入后,会产生中毒反应,具体的表征就是掉头发,人越来越瘦。头发会掉光,人也会瘦得皮包骨。而这样的症状又和艾滋病的症状几乎是一模一样的。 这个热爱摄影的女子在网上的秘密渠道买来了砣,偷偷加在了女友的饭里,又让女友在医院里拿到了证明患有艾滋病的诊断书。 哦?你问她是怎么让女友拿到错误诊断书的?这个问题我最后给你说。呵呵,别心急,既然是讲故事,肯定得留一点悬念的。 女友以为自己得了艾滋病,茶饭不思。为了让她继续摄入微量砣,这个热爱摄影的女子借口为她调制营养中药,在中药里又加进了砣,每天还逼着女友在她面前喝下又苦又涩的中药。天哪,那中药真是苦。 女友掉头发与瘦弱的状况越来越严重,终于,她决定自杀。她为了报答好朋友几个月来对她的精心照料,就让好朋友用相机拍下她自杀的全过程。她知道,这会让热爱摄影的好朋友一举成名,功成名就。她要用自己的死亡成全好朋友的事业。不过,她没有想到,自己中了好朋友的圈套,成了中套的羔羊却恍然不觉,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 后来的结果当然就是,那个热爱摄影的女子,高价卖了她所拍的照片,也成了摄影圈子里最耀眼的明星。而她的女友则成了一坛骨灰,因为所有人都以为她得的是艾滋病,她的亲人只想早点解决这事,连尸检也没有做。 嗯,这个故事就这样,完了。 哦?你又问在医院是怎么拿到错误的诊断书?哈哈,小张,我差点忘了这一茬。 当这个热爱摄影的女子与她的好朋友一起去医院检查,做完血检,女友晕倒了,护士让这个女子去送血液样本。这个女子在去检验室的走廊上,扔掉了那支血液采集管,然后用事先准备好的三棱针刺破了自己的手指,然后盛进了另一根采血管里。 小张,你一定猜到了吧,真正得了艾滋病的人,是这个热爱摄影的女子。医生早就告诉她最多还有一年的时间,她为了让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年能够过得绚烂无比,于是定下了这么一个计划。 不过她后来的日子也并不好过,每天都会做噩梦,梦到那个被骗的女孩天天来找她索命。其实,她并不害怕女孩的冤魂,鬼又怎么斗得过人?人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 真正要她命的是,艾滋病的症状渐渐在她身体上展现了出来。她不停地掉头发,人也越来越瘦弱,身体偶尔还会平白无故地出现青色的淤痕。她知道自己的时日已经无多,与其慢慢被病魔击倒,还不如落得个痛快。她决定找个地方结束自己的生命。 而在同时,这女子又梦到了那个被她所骗的女孩。女孩说自己很孤单,希望她早点来陪伴她。于是这女子作下了最后的决定,她已经考虑好了在什么地方结束自己的生命。 嗯?你问这个狠心变态的女人是谁?你还问她准备在哪里结束自己的生命? 哈哈,你猜吧,猜对了有奖。 小张,你看,我们快到山顶了吧? 当小张转头望向山顶的时候,徐曼猛然拉开了吊篮的护栏,然后纵身跃下。她将事先写好的遗书留在了吊篮的座位上。 警察在最快的速度赶到了大舆山,是山谷里找到了徐曼的尸体。索道的监控录像与小张的证词,还有徐曼的遗书都表明徐曼死于毫无悬念的自杀。因为在证词里提到过徐曼患有艾滋病,警方也调查了与徐曼曾经交往过的男人。可惜的是,他们调查一番后却毫无所获。徐曼真的没和任何男人有过交往,那么她的艾滋病又是怎么得来的呢? 一个年轻的警察在调查完毕的时候,对着天空缓慢曳过的白云,缓缓地说:“也许徐曼是在几年前曾经被一个偶然路过的艾滋病病人强暴了,才患得了这样的绝症。一场偶然发生的事,常常会改变一个人甚至许多人的命运。” 小张非常沮丧,他把自己关在了山顶下行索道的值班室里,默默地喝着闷酒。他常常在梦里哭泣,醒来的时候枕边全是湿漉漉的泪水。 但是,整个大舆山公园里最悲伤的并不是小张,而是管理处的胖子处长。 胖子处长一想起一年前的事,牙齿就恨得格格作声。 一年前大舆山公园曾经发生了一起事故,在摄影大赛刚开始的时候。因为电力中断索道曾经在空中静止了两个小时,一个孕妇因为惊吓过度而破了羊水,最后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这件事虽然让公园赔了不少钱,但却也让大舆山名胜大噪,去山顶神庙求子拜佛的游人翻了几番。 胖子处长也因此受到了公园投资方的奖赏。但是,没有人知道,这件事其实是处长一手策划的。电力中断的时间,他是清楚知道的,他也看到了那个孕妇即将登上索道的吊篮。孕妇前面的那个吊篮坐的那对年轻情侣,是处长的妹妹与妹夫,他们的数码相机就是处长为他们准备好的。当时他们只是想拍一张当索道停止时,孕妇恐惧的面部表情,但没想到那个孕妇却因为小产失血过多而死亡。 胖子处长倒并不在意那个孕妇的死,他凭借着这次事件而一跃成为了投资方心目里的能人。那天,就是陈琳自杀鉴定那天,胖子处长与投资方的老板在市区喝了一夜的酒,喝完后他叫了一辆出租车,本来想回家的,但却不知道怎么了,下车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站在了公园的大门前。回忆了一下,他猜一定是自己在给出租车司机说地点的时候讲错了。 既来之则安之,他伸了个懒腰,忽然想起最近在大舆山的山顶住进了两个美女,顿时他觉得自己心痒难搔。趁着酒意,他干脆乘坐索道上了山顶。 支开了值守下行索道的小张后,胖子处长走进了山顶寺庙旁的树林里,在他与小张交谈的时候,就看到了那个长发美女神情萧索地踌躇进了树林之中。 胖子处长看到了徐曼,正坐在一块光滑的石头上发呆,他凑了上去,一把按倒了徐曼。本来他以为徐曼会反抗,但没想到徐曼却相当配合,在他脱她内裤的时候还主动抬起了臀部。不过当处长准备进入徐曼的身体时,听到了徐曼吐气如兰般幽幽说道:“你千万不要后悔!” 当时处长不知道徐曼为什么会说这么一句话,但是到了今天,他终于明白了。 他也曾经想过说不定自己没出事,不过只过了一个礼拜,他就发现自己的头发大把大把地脱落,食欲不振,人也越来越瘦。他在地摊上买了一本医学期刊杂志,看到里面说艾滋病初期症状从潜伏到发生就是一年左右的时间,现在正是出现症状的时间。 胖子处长开始害怕了,他不再去上班,每天都把呆在家里疯狂用酒精麻醉自己。一天,他在喝得头昏目眩的时候去上厕所,他一低头看到自己两腿间长的那个玩意,不禁狠狠地骂道:“都怪你这东西,不该硬的时候偏要硬。” 大概是喝了酒的原因,处长越看越气,竟一气之下走进厨房,抓起一把菜刀向自己的胯下砍去。手起刀落,他还不够解气,又把割掉的玩意扔进了抽水马桶,使劲一按,水流旋转着把那玩意冲进了下水道里。 直到剧烈的疼痛放射般在体内迸发时,胖子处长才反应过来。他打电话叫了救护车,经过紧急治疗,血总算止住了,但可惜他的子孙根已经被冲进了城市脚下的化粪池里,再也没办法拣回来了。 当然,他还算有点良心,在检查的时候,他主动说自己可能患有艾滋病。医生小心翼翼为他治疗的同时,也将他的血液送到了检测中心进行检查。握着虹吸采血管去检测中心的是个年轻的护士,她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地说:“真是怪了,去年一个晕血的女孩被查出了有艾滋病,今天一个想练葵花宝典挥剑自宫的男人居然也有艾滋病。这世界真是无奇不有啊。” 结果是在一天后出来的,当胖子处长拿到了检验结果后,脸上的表情颇为复杂。他的所有检测结果都为正常,他最关心的hiv检测结果为阴性,意思是说他并没有得艾滋病。 第30节 命是保住了,可是,命根子却没了。处长扑在了病床上,痛苦地号啕大哭起来。 胖子处长的事传开后,警察也传讯了处长,理由是涉嫌强奸妇女,不过苦于没有证据,只好释放了他。 处长竟然没有得艾滋病,这实在是个意外的结果。好在徐曼的亲戚在省外,还没赶到本市,所以她的尸体一直停放在殡仪馆的太平间里,警方决定对徐曼重新做一次hiv检测。结果出来后,所有的人都大吃一惊,她并没有染上艾滋病,所有的检测项目都标明了阴性。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负责侦破的那个年轻的警察百思不得其解。 下班后他垂着头走出警局回家,在路过一家百货公司的时候一头撞到了一个人,抬头一看,竟是那个在大舆山值守索道的男孩小张。小张是被派来陪护胖子处长的,这会正准备跑到百货公司的橱窗来看场世界杯预选赛。 年轻的警察转过脸望向橱窗里的电视屏幕,现在还没到足球比赛的时间,画面上是个身着白大褂的医生正面色严肃地对着摄影机说着什么,声音通过了橱窗后变得很是细微,但却正好可以让年轻的警察与小张听得清清楚楚。 这个医生模样的中年人语速迟缓但却一字一顿地说道:“请所有两年内在市立医院做过艾滋病hiv检测的病友们注意,很抱歉地告诉大家这条消息,当时那个批次的hiv试液在运输过程中被污染,所以对血液样本做出了错误的评估。而那个批次的hiv试液在本院一直使用了接近一年,所以在这一年内我们做出的hiv检测都不甚准确。因为大部分的患者当时没有留下真实的电话号码,所以我们事隔这么久只有通过这样的途径向大家致以我们最诚挚的道歉,另外请所有的患者凭借当时的收费凭据到我院来办理退款事宜。同时我院会为您进行免费的重新检查,并会对您的损失做出适当赔偿……” 小张还有件事没有弄明白,为什么徐曼没有得艾滋病,但却在后来的一年里,头发不停地脱落,人也越来越瘦。而胖子处长也是一样的症状。 那个年轻警察看了看天空中不停变换的云彩,说:“我猜,那是因为她在害了人后,背上了难以为常人想像的负担,心理承受了极大的压力,所以得了重度的抑郁症与精神衰弱也是完全可能的。别忘了,抑郁症与精神衰弱在临床上的表征也表现为掉头发与逐步瘦弱。总之一句话,她是自作自受。胖子处长也是同样的原因,要知道做了亏心事,夜半三更走夜路总是会撞着鬼的。” 小张笑了一笑,露出了与他年龄不符的成熟,他慢慢地说:“我倒更情愿以为,徐曼的病,是因为陈琳的冤魂在地府得知了真相,前来缠住了她的身上,找她报仇。谁让她会为了一个黑色的瞬间,而制造这样的悲惨事件!而处长则是因为强奸了徐曼,被徐曼的冤魂割走了子孙根。” 年轻的警察听完后,却说:“正如我说过的另一句话,一场偶然发生的事,常常会改变一个人甚至许多人的命运。” 后记 我很喜欢写短篇悬疑小说,在有限的篇幅内,讲述一个完整的故事,还要一波三折,再加之颠覆性的结尾。能写出一个成功的短篇悬疑小说,绝对是一件很爽的事。 事实上,在我过去所出的9本书里,有4本都是短篇集。以前那4本短篇集,每一本都有着一个共同的主题,比如都是3000字的超短篇灵异小说,比如都是发生在国外某地的诡异小说,比如都是发生在校园里的青春推理故事。有着共同主题的短篇小说集,在阅读上当然能够保持一种延续性,但对于写作者来说,却很难让整本书的所有短篇都保持同一的高水准。 从2003年至今,不知不觉我已经写了7年悬疑小说。在我的创作中,短篇悬疑小说占了很大的比重。据不完全统计,在这7年间,我总共写了180万字短篇悬疑小说,其中90%都已发表在各类杂志上。当然,即使是公开发表在纸媒上的作品,其中有写得好的,也有写得并非那么好的。 作为一个写作者,我当然希望能有机会,将7年间自己最好最满意的短篇作品结集,做成一本自选集与读者们一起分享。 很幸运,在今天,我终于迎来了这样的机会。 7年来,我所创作的短篇悬疑小说,主要发表在各类杂志上,其中有专业的悬疑小说杂志,也有青春杂志、故事类杂志、女性杂志。在杂志圈里,我的名声还算不错,每次只要答应了编辑的稿子,即使熬更守夜通宵写作,也一定会按时交稿。虽然无法做到每篇文章都尽善尽美,但起码在7年的创作生涯中,从未被人指责过抄袭或是模仿。 这一点,令我尤为骄傲。 我不是一个天生的写作者,与大部分同行不一样,我并非文科出身,在26岁以前,除了中学时代曾经写过的作文,几乎没有写过一篇文章。 我的创作起点,是在网络上。 7年前,我从事着一份不算太有前途的职业,工作不忙,生活压力却很大。为了排解空虚,一有时间我就钻进网吧里看小说,当时正是追着一篇名为《凶冥十杀阵》的惊悚小说,在网络上经过一番搜索后,一头扎进了天涯社区莲蓬鬼话论坛,从此不能自拔。 我在“莲蓬鬼话”发疯般看着别人写的悬疑惊悚小说,但说实话那时候的网络悬疑小说精品并不多,看多之后,就觉得写悬疑小说并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有一天,一份发布在“莲蓬鬼话”的杂志征稿函出现在我眼前,稿费的诱惑促使我平生第一次在键盘上敲出第一篇文章。当时,我在一个小网吧里写下第一篇小说。很幸运,那篇现在看来还显得很稚嫩的文字,竟然变成铅字,出现在杂志上。 在这里,我必须感谢在创作生涯里最重要的一位伯乐——麦洁。 麦洁当时已经是很有名气的悬疑惊悚作家,她是杂志执行主编。确实,我投稿的那篇文章,文字稍显肤浅,但敝帚自珍地说,在构思和立意上还是有一定可取之处。我的文章之所以能够顺利发表,多亏麦洁从海量的投稿文章中发现了它,并亲手做了修改。 记得我第一次在网络上和麦洁交谈时,她便很有信心地对我说,只要保持作品的原创性,日后我一定有成为职业写作者的潜质。她的这句话,让我竖起信心。很快地,我的第二篇、第三篇、第四篇文章,陆续出现在她的杂志上。 我是个运气很好的人,在写作生涯中遇到很多良师益友。除了麦洁之外,“莲蓬鬼话”版主莲蓬老大也给了我很多帮助。如果说麦洁为我打开了杂志写作的这扇窗,那么莲蓬则直接指引我走上纸书出版的道路。 2004年底,一位北京书商在“莲蓬鬼话”征稿,为一部合集征集稿件。那时候我忙着在网络上连载自己尚不成熟的悬疑小说,但也知道自己的斤两,毕竟走的是野路子,没有勇气给书商投稿。感谢莲蓬,他不遗余力地向书商推荐了我的几篇短篇悬疑小说,又鼓励我继续创作几篇,让书商挑选。非常幸运,书商在那部合集里用了我的5万字作品,占了全书的1/3篇幅。 还有许多帮助过我的人。 比如荆洚晓,当我为是否转为职业写作而迷茫的时候,他给我讲述他的一个故事,令我做出最后的选择。 比如成刚,当2006年参加北京笔会的时候,他与我秉烛夜谈,通宵讨论写作技巧,令我茅塞顿开。 比如书雅,当我发布在网络上的作品被人非法盗版时,他挺身而出,替我找到出版方要回稿费与致歉函。 比如…… 感谢你们,我能有今天这点微不足道的成绩,与你们是分不开的。 当然,在这本书即将付梓出版的时候,我要感谢新萌文化的诸位编辑,感谢你们为我提供这个总结7年创作生涯的机会。 还要感谢《胆小鬼》、《百花悬念杂志》、《男生女生》、《心跳》、《试胆》、《惊悚e族》等杂志的大力支持。没有你们提供的媒体平台,我也不会有今日的发展。 当然,最值得感谢的,还是我的读者朋友们。我的所有作品,都是为你们而写的,我爱你们。 庄秦 2010年12月30日晨 书香门第【小呆瓜哟】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