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的敌人》 第1章 李承鹏爱情小说处女作:《你是我的敌人》 作者:李承鹏 申明:本书由奇书网(isuu.)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你是我的敌人第一部分 你是我的敌人一 我甚至以为我已把你忘记的时候,你却从背后悄然无息地掩杀上来——你站在我呼吸可及的地方,眉发清晰如旧…… 我再次见到卓敏的时候,已是我们分手一年之后的春天,干燥得让人脱水的春天。我正靠在阳光泼辣的车窗上昏昏欲睡,她就突然出现在眼前。这样一个破旧的名叫“姊隐”的山间小站每天只有两班火车经过,每次只停靠三分钟,但我们再次相见,她竟像埋伏在寂静山脚数十年的一支叛军,倏尔抹杀我们永不相见的誓言。 她直视着我,空洞中有一种凛然,我以为她还没有消除一年之前的怨恨,然而一声汽笛划破我俩的对峙,火车渐行渐远,卷走她苍白的脸……忽然明白,我和她在两列分道扬镳的火车上,她根本没有看见我,也许不屑看到我。 猝然得像一粒沙砾掉进眼底,我惘然刺痛,却无迹可寻。 再见到卓敏的这一天,其实我有另外一件重要事情去做。我站在重庆南温泉“半山公墓”的山坡上,洒下一瓶全兴酒,插上一束灯盏花,点燃两支娇子烟,对着墓碑上的照片说:“睡吧,这是你的福气,从此以后,你每天都有自然醒。”我对自己有过一生的规定,无论任何事情发生,都要在油菜花开的时候来到这片山坡为故人祭奠。 三月的半坡肆意地开满油菜花,那种漫山遍野的明黄让我恍惚不安。其实人在恍惚中会忘掉一些记住的事情,也会忽然记起一些本来忘掉的事情,心中,有个沙漏不可阻止地向下流逝着心痛…… 我叫杨一,我仍住在朝阳公园外那间老旧的房子里,每天坐着那部“吱吱”作响的电梯进进出出,每天经过那两排刚好九十六棵的白杨林。我吃着泡面,喝着可乐,呆看着天花板上的蛛网听下载的音乐。冬天有风硬生生从缝隙中挤进,夏天有雨身形妖冶地击打着玻窗…… 我已经很久不会想起卓敏,她与我无关,我和她同处一城,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我甚至也不去碰房间角落纸箱里的青瓷小猪、挖耳勺、我俩一起制作的陶制烟缸,更不能按下那支录音笔的蓝色电源……手指触碰就会静电般“噼噼啪啪”,她的声音犹如破空而来的一串惊雷: “杨一,你是长在我肉中的一根刺,而且已化成肉。我无法拔出,但我确知它随时都在那里,隐隐作痛。” 我已经忘了我和卓敏的很多细节,但我永远记得第一次看见她的情景。黑暗中,我看不见她的脸,却有一双清澈如天堂之水的眼睛。 她戴着一个巨大的口罩。她直视着我,却一言不发。 在那之前的一个小时,我还在首都机场附近一家用仓库改装而成的酒吧里和苏阳一杯一杯喝着“芝华士+绿茶”。其实我很烦这种粗暴的勾兑了,它一边让人沉醉,一边让人清醒,以至于我怀疑,总有一天,我的动脉里会流着芝华士,静脉里流着绿茶。 杂志社的电话像催命一样响起,掐掉,又响起,我必须赶往机场了,领导让我紧急拍摄一组“抗击非典”特写照,苏阳拦住我:“喝,早死早投胎。”但我推开杯子,转身上车,听见苏阳在身后揶揄着我:“又一个传染源诞生了……”我拒绝不了苏阳的酒,更拒绝不了杂志社的死令,我只是一个“北漂”,飘浮在这座巨大城市沙尘暴中的一粒尘埃,我找到了北京,却没有找到北,我貌似坚强,内心却脆弱地每天保护着某根来之不易的骨头。 那是一个空旷清冷的夜晚,非典已把街道洗劫一空,空气中充满消毒水烧灼的味道……我忘了自己是怎样到达首都机场的,只记得满身酒味挂着“特通证”穿过安检门时,警察用怀疑的眼神看着我。 刚刚到达的这班旅客来自成都,他们一个个让温度计伸入腋窝,一个个把额头凑到红外线测温仪前,体温合格者,警察就在登机牌上盖上“合格”章,放行…… 警察与记者们在警戒线前骚动着,我端着相机走上去想拍一个小女孩惊恐的脸部特写,一个警察粗暴地推了我一把,“老实点”,我的三脚架掉落下来,“砰砰”作响,我冲上前去…… 一双漂亮的手拉开我并捡起三脚架,“冷静一下,都为了工作,都不容易。”其实我不想惹事,我赶紧拍了几张就想离开这个窒息的地方,向外走,却发现那双帮我拎着沉重三脚架的手属于一个女孩。 很漂亮的一双手……很漂亮的一串水晶……很清澈的一双眼睛。 大檐军帽被压得很低,军用衬衣经裁剪腰身细长,走路的姿势好像有点外八字,但婀娜娉婷很好看,一个年轻的女“联合安检”在为我送行。她带着我穿越破碎虚空的候机大厅,我一路向她道谢。她摆着手淡淡地说“别客气”,瞥见手腕上有水晶的光芒闪动。 我那辆旧jeep就停在旅客到达口,我再次道谢,上车,惊住……她竟拉开我的车门迅速坐上了车,急切地说:“求你了,走,快走。” 她语无伦次地说:“我有点打喷嚏,有点发烧,但绝不是非典,我昨天刚刚飞回老家,明天学校还要排练,要是被扣下,学校肯定会处分我,我没有请假……”“疑似”——一个恐怖的词在我大脑里窜出,我把穿着军用衬衣的她认为是“联检”,真正的“联检”又把拿着三脚架的她当成我的同事!我大脑混乱,我不太明白她在说什么,但我看到一本举在手中的“解放军艺术学院”学生证,和一双情急之下开始潮湿的眼睛…… 我和她在车里对峙,远处有两个军人走来,军盔在夜色中跳动着冷光。 如果再重复一千次,我也会把她扭送给正在走来的两个军人,至少,我会勒令她三秒之内从车上消失,但我什么都没有做……也许,已被酒精打通任督二脉的我忘掉了恐惧;也许,我潜意识里并不愿这么漂亮的一双手被反铐着推上救护车。 一滴眼泪从她眼眶跌落时,我的大脑变得有点疯狂:这么清澈的眼神不会与“非典”有什么关系!这个念头在脑子里用一秒钟生根,两秒钟发芽,三秒钟茁壮成长……我慢慢拉上手挡、松掉手刹、轰动油门,一骑绝尘地在机场高速路上开始了这个改变我一生的故事。 黑暗如海水包围着我们,我们像一叶孤舟无助地漂流,偶尔路过的灯光打来,在她的眼底掠过树枝摇曳的阴影。车厢里很沉默,也许是为了掩饰恐惧,我说:“你能摘下口罩吗?” 她敏感得像一根针,往上拉了拉口罩。 我又说:“我们简直是在偷渡,我总该知道是在帮谁偷渡吧。” 她好像笑了,我不确定,但感觉得到她的眼睛有了一丝温度。这让我莫名高兴,在“非典”时期,我的内心更愿意相信这样的眼神来自天堂,而不属于吃五谷杂粮的凡人…… 三元桥检查站,机场高速最后一道关口,把关的军人们的冲锋枪映射着瓦蓝,几辆警车如临大敌停在旁边,一个小警察走到车窗边检查了我的证件和介绍信,没有发现我散发的酒气,也没有让她摘下口罩,放行"奇+---書-----网-qisuu."!我表面平静却内心狂跳,无比庆幸这天晚上的“偷渡”居然过关,阻隔杆慢慢升起,另一端是人间。 突然,身边的她轻轻地打了一个喷嚏,很轻,却划破敏感的夜空。小警察瞳孔紧缩,掏出温度计,大声喝令:“下车!交出登机牌。” 她猛地转头看着我,惶然无助。 其实那一刻我只有两个选择:一,因逃避机场“非典”体检和酒后驾车,被拘禁;二,逃掉。 一定是酒精刺激,我把油门猛地踩到底,像一条受惊的流浪狗向前狂奔,我听见轮胎和水泥路面摩擦出刺耳的声音,后面的呵斥威严地传来:“站住,不准跑。” 感谢下午的沙尘暴和雷阵雨,车牌上大片的泥泞阻挡了警察的视线,但他们人多势众并随时可能呼叫增援……后面的警车越逼越近,警灯诡异地打在我的后视镜上让我睁不开眼,有一刻,我甚至看得清最近的那辆警车上愤怒的脸,听得到对讲机噼啪作响地呼叫着他们的同伴。 幸好这么多年的越野飙车让我练就一手很实战的车技,而且我熟悉北三环一带的地形,我伸长舌头口四处寻找出路,终于在安贞桥附近发现一个岔路口,我猛打方向盘闯过绿化隔离带,甩开后面的警车,奋不顾身地冲进一群正待拆迁的胡同中,她一路尖叫,紧紧抓着我的胳膊,一路尖叫着,直到这群黑漆漆的胡同隐没了我们的身影。 汗冷渍渍地沾在背心,我关掉所有的灯,让车不为人所知地前进,我故做轻松地打开车上的电台,听到电台里轻声播放着一些欢快的民谣……方向盘突然剧烈晃动起来,肯定是刚才硬冲隔离带时把车胎扎爆,我使劲控制着才没有撞上旁边的电线杆,艰难地把这辆破车挪到一处墙角。 我迅速钻到车下,一边支起千斤顶换着备胎,一边听远处是否隐隐传来警车的声音……抬头望去,她也在看我,像一个躲在草丛里逃避追捕的小羚羊,脆弱无助,我说:“我两手腾不开,帮忙点支烟,烟和火在驾驶台上。” 第2章 她摸索了一阵,把烟递到我嘴边,但“啪啪”很多次却打不燃打火机,我无奈地吐掉香烟,说:“今晚太背了,连火都点不着。”她歉疚地说:“对不起……” 我拼命地动作着,听得见车上的电台在深夜里轻轻自言自语,过了一会儿,好像还听到她在车上说着话,可能是给男朋友打手机……我有点沮丧,一分四十六秒,比平时几乎慢了半分钟,最近疯狂的喝酒已让手型非常不稳。 等我满手油腻回到车上,发现她拿的并不是手机,好像是一支录音笔。 “还没进去就录口供?”发现她并非给男友打电话,我很高兴。 “我在对它说话。”她赶紧关掉录音笔蓝色的电源。 “说什么?和一个陌生人一起偷渡的故事?”我想起最近一些女孩子流行着用录音笔代替日记。 “我录了刚才电台里一首好听的西藏民谣……还对它说,谢谢你帮我回家。” “声音才是最真实的心灵日记,你怎么谢我?我连你的样子都不知道。”我盯着她的眼睛,她却别开头去,说:“你已经听见我的声音,为什么一定要知道我的样子……” 车重新上路,悄无声息地从一群胡同里穿过新疆街,到达白颐路——她的学校,那所着名的军队艺术学院,她的情绪像消退的洪水渐渐平静,我才发现手臂被她刚才掐得钻心的疼痛。 她扭过头来,眼神如水地说:“谢谢你送我回家。” 我说:“真的很想看清你的脸,能不能摘下口罩。” 她转身跳下车,羚羊般轻灵,然后回头,认真地看着我,说:“如果有缘再见,我就摘。”她的声音带有一丝倦怠的忧伤,这让我顿觉刚刚去接了一个从上游漂流下来的婴儿。 “你叫什么名字?”我对着她的背影大声喊道,她没有回答,头也不回隐身在夜色中。 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也不知道她的长相,我甚至没来得及要到她的手机号码,我甚至不知道她的长相,但不知为什么,我仍然顽强地在脑海里形成一个关于她的漂亮的样子,清丽夺人,骄傲凛然……我突然为这一夜的疯狂举动感到很快乐。那天晚上,学校栅栏两侧迎风摇曳的槐树叶子清清亮亮,几只夜鸟在树梢上歌唱。这样美好的景色根本和“非典”无关。我打了一个呼哨,学了两声狗叫,引得四周民宅里养的各种狗们跟着我欢快地“汪汪”直叫。 我用一种涣散的姿势倒在沙发上,瞳孔放大地望着窗外肃杀的街景。北京突然变得很干净,干净得虚假而且恐怖。机场“偷渡”回来后,我一连七天没有出门,因为我不确定警察是否看清了我的车牌号, 也因为空旷的北京正在变成一座“死城”。苏阳在电话里问:“喂,还活着?”“理论上是。”“还以为那天晚上你被那个口罩美女传染了非典。”“那么清澈透明,不会传染。”“你疯掉了,透明的东西才最毒!现在全北京的警察正追杀你,说 不定你已经被传染了。”“我可能真被传染了,被她身上一种特别的东西传染了,我总觉得她似曾相识,所谓‘缘分’,就是一张存在脑子里的底片,我在想,哪天她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样子会不会和我想像中一样……”“赶紧找温度计测一下体温,发烧得不轻,再不出门,不被非典毒死,也会活活闷死,‘莲花’的老板下周有个局——纪念张国荣跳楼一个月,听说无数美女冒死前往。”“不去,怕被交叉感染。” 我掐掉电话,起身又喝了一杯板蓝根,隐隐有穿肠之感……不知什么时候昏昏入睡,梦见自己被一个巨大的白色水母拖向海底深处,我拼命挣扎,水母吐出很多黏液在我的身上,然后我发现肌肤骨头纷纷开裂,散落,无可救药地往下坠落……我大叫着醒来,听得见惊魂在房间里空旷游走。 我没办法回避过去,我一直想把大脑硬盘中那个春天的上午删去,拒绝再去凤凰山拒绝坐飞机甚至拒绝打雨伞,但那个梦魇一直纠缠不休。 奇怪的是这次醒来,脑海里却浮现出一双清澈如水的眼睛。我后悔那天晚上没有执意留下她的电话,没有问出她的名字。 回头一看,电视上正在播放着抗击“非典”的新闻,一队跳舞的女孩前往小汤山慰问白衣战士,她们载歌载舞跳着“飞天”,但搞笑地戴着清一色的活性碳口罩……眯着眼睛仔细分辨,一个领舞的女孩跳得生动投入,酷似前几天的她,好像又稍稍胖了一些。对此,我并不确定。 打开冰箱,发现可乐没有了,啤酒没有了,泡面也没有了……我想了想,并不愿意就此困守在弹尽粮绝的家里。一个穴居动物终于走出家门,呼吸着因久违而格外刺激肺叶的空气,眯着眼睛慢慢适应着带着针芒的阳光,开着车四处寻找尚未停业的超市。 开车奔跑在像被清洗过一遍的路上,幸福地发现这个春天突然没有大堵车了,“非典”彻底解决了这座巨大城市便秘一样的大堵车,偶尔有车,也是呼啸而过的救护车,偶尔有人,也像逃犯般一脸寂寥惊慌。 超市里却人山人海,每个人戴着古怪的活性碳口罩,争先恐后地把洗得白白胖胖的手伸向肥皂、消毒水、夏桑菊、白醋……我怀疑人们根本不是来抢购的,他们其实是来进行一场浩大的“行为艺术”,这些东西根本对抗不了“非典”。 我被人流裹胁到一个角落,正把手伸向货架上最后一瓶白醋,与此同时,另一只手也抓住它,那只手漂亮得具有灵性。 心中一动,顺着漂亮的手向上看去,口罩后面是一双清澈得让人忘记尘埃的眼睛。我看着这双眼睛,这双眼睛也在看着我,一丝温度倏尔掠过。 她顿了一顿,触电一样放弃了那瓶白醋,扭头和其他几个女孩低声说话,那几个女孩子都被口罩遮住脸,但站在人群之中婀娜娉婷如同鹤立鸡群。她好像对她们说了什么,她们就齐刷刷偏过头向我这边张望。 我晃了晃白醋:“是你吗?” “是。” “想不到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因为‘偷渡’,第二次见面居然是因为争醋。” “我已经把醋让给你了。” “还好吗?” “不好。” “为什么?” “……因为我的录音笔不见了。” “哦,心灵日记……”我看见她的眼神里抹过一丝幽怨,正想对她再说些什么,这时,一股突如其来的人流把我们卷开,我高举白醋,恍然不知身在何处,只是看到那群女孩在人流中时隐时现,我很想奋力游向她们,但无力对抗正在行为艺术的人群……很快,我对污浊的空气感到窒息,于是飞快逃跑出来。 这是一个春天清冽的傍晚,我开着那辆破jeep艰难地向出口驶去,突然看见她和那群女孩在洪流般的人群中招手打车,但是车少人多,她们根本抢不过那些生猛抢购的夫妇们。暮色中,她们真像一群春天里采摘蘑菇却忘了回家的路的兔子——美好,却孤立无援。 她突然看见了我,恍然大悟的样子奔跑过来。我很高兴,如果她这次要上我的车,一定要让她把口罩摘下来。 她跑到车前,却眼神冷峻,使劲敲着车门:“还我。” “什么?” “录音笔,我的录音笔那天落在你车上了。” “偷渡”回家后我一直没有动过车,我并不知道她的录音笔落在我那辆破车上,要是知道,我一定会仔细听的。 她敏感得像一根针:“你笑了。” “我没笑。” “你就是笑了,你一定偷听了我的录音笔。” “看来你这个人不仅擅长绑架,而且还喜欢勒索,我真的没偷你的录音笔。”她敲打着车门的架势像要破空而入,我笑了,这次是真的笑了,因为她不可置疑的样子很好玩……她眼睛开始发红,嘴里低声嘀咕着:“凭什么偷听,凭什么。”我看到其他女孩子匆匆赶过来,我心中一动:“真的不知道你的录音笔落在哪儿了,自己上车找吧,这时候你们打不到车,我送你们回学校。” 口罩后面眼神凛然:“你发誓没动过它。” “发誓。” “不行,你要说以什么名义来发誓。” 我想了半天:“恐怕……只能以偷渡犯的名义了。” 她还在迟疑着,这时一个有着一双妩媚眉毛的女孩子对她连推带劝,“卓敏,不打表的出租车为什么不上啊?快,姑娘们,再不回去就被学校发现了。”然后这群女孩子叽叽喳喳涌进车里。 “卓敏”,这是我第一次知道她的名字,我从后视镜偷偷观察着她,发现她也正在看我,但她迅速低头摆弄着那支刚刚找到的录音笔,播放着那天晚上她在车上电台里录的民谣……一会儿,窸窸窣窣递来一只崭新的zippo打火机:“谢谢你那天送我回学校,刚才买的时候还不知道能不能把它送到你手上。” 路上没有遇到警察,差不多一一领教完她们的芳名和手机号码后,我已经在她们的指点下开到一家叫“鸿毛”的饺子店,她们垂首蹑足,鱼贯而入。这是一条通向军艺校内的秘密通道,网和中国几乎每所大学一样是条校方没有察觉的通道,老板为了生意,常常禁不住姑娘们的哀求把厨房后门打开,让她们进进出出,买零食,谈恋爱。 第3章 她最后一个下车,我想拉住她,她却摆摆手,只是轻轻说出她的名字,没有留下号码便轻灵地闪进那道后门。 我还是没有能够看到她的样子,只觉得她一摆手的时候,水晶的光芒瞬间即逝,准确击中我脑海深处某条沟壑,我不明就里。 迎着夜风开向后海,脑子里有张底片时隐时现。我看不清她的全貌,却又似曾相识,她和这座巨大城市里那些每天把自己弄成迎春花的女孩不一样,口罩后有一种清冽脱俗。我隐隐有些失落,不知何时还能见到她。 当我赶到后海时,苏阳又在和他留学加拿大的女朋友在手机里大吵大闹,女孩执意让苏阳去国外定居而苏阳坚决不干,苏阳建议“你干脆嫁个浑身长金毛的老外得了”,然后掐掉。他狐疑地看着我。 “睡过头了。”我并不想告诉苏阳刚才在超市里的邂逅,这是我第一次向这个死党保守关于女孩的秘密。 “喝,早死早投胎。”最近苏阳总爱这么说。他是如此自信和热烈,当他带领我们喝下第三十四瓶燕京啤酒时,车队的组建计划已经完成。三辆“森林人”,七个酷爱越野的高手,一支叫“敌人”的车队。苏阳说:“它一定会成为国内所有车队的敌人。目标,巴黎—达喀尔,请相信自己的野心。” 这就是苏阳,这就是苏阳的理想,他说为了理想哪怕付出生命。但我没有理想,我只是喜欢速度和摆脱,哪怕因为帮人地下飙车仅仅赢得了三千五千,也会深深感到人生如此充实。 我和苏阳有太多的不同,他帅气挺拔,热情自信,父母当着不大不小的官却极有神通。当他开着x5飞驰而过时,总会引发艳羡的目光。而我只是一个“北漂”,一个找到了北京却没有找到北的“北漂”,我毫无背景,前途莫测,只是这座城市巨大的压力让我冒充坚强,故作幽默,用那张杂志社的证件让自己看上去有点人模狗样。 不过这并不妨碍我和苏阳成为朋友,这是因为一条大雨滂沱的路途,因为我们交结下来的过命的交情,在藏东五百公里的无人区,看太阳升起,太阳落下,我和苏阳共同面对最难熬的一道关…… 苏阳突然问:“又是春天了,你什么时候回去看赵烈?有空我和你一起去看他。” 我心头一动,说:“等‘非典’过去再说吧。” 男人的一生必须要结识一两个好朋友,我坚持认为苏阳和赵烈都是我一生必须结识的朋友,他们都很热情,都是过命的死党。 “赵烈总会在最该出现的时候出现,出手就不会让朋友失望。”认识赵烈两年后的某一天,在成都玉林小区那条灯光昏暗的小巷里,我套用温瑞安形容大侠萧秋水的话对他这么说,赵烈歪着头想了想,说他很满意,然后我们又大口喝酒。 那次,赵烈不该来,但他仍然来了。 小四和被夜总会老板罩着的美美东窗事发,被一帮保镖按在地下即将挑断脚筋时,赵烈还在打麻将,他收到消息后还骂了一声:“格老子的,让这龟儿子废了吧。”但他又把麻将推翻了,狠狠地说,“是兄弟,只有面对。” 赵烈风一般冲进由退役武警把守的“回归”大门时,就被一根黑胶棍打断了两根肋骨。但他仍挥舞着一条板凳冲破了十几个大汉组成的防线与我们会合。 赵烈很会打,带领我们四五个人背靠一个墙角面朝外站着,减小防守面积,尽量保护脆弱的后背,这让人数明显占优的保镖们一时竟占不到上风。但后来我们的体力都开始透支,小四和我的手都被打肿了,最后我们被四把“长龙”七把“短龙”切断退路。退役武警们要我们放弃抵抗,赵烈看着绝境歪着头想了想:“我听你们的,但你们把他们放掉。” “放掉他们,留下他。”领头河南口音的壮汉眼睛里突然散发出野兽在午夜捕杀猎物一般兴奋的磷光,“你很能打,我要看你多能打——转身,趴上去。” 赵烈高举双手趴在一堵墙上,那把刀暗暗的,在酒吧冷冷的灯火下映出一片让人绝望的灰蓝。 一个小个子用一把被道上称作“短龙”的尖锐小刀在赵烈的后背上、屁股上慢慢地一刀一刀地刻划。每一刀,深不超过两厘米,长,至少十厘米。他出刀的手型像拉小提琴一样柔软而准确,绝无任何多余动作,行家一看就知道是常年使用这种有双血槽的哑光特种军刀的高手。 但赵烈一声不吭像座雕像。 十分钟后,一队武警端着七六式冲锋枪冲进来了,领头的队长朝头顶上连开三枪以示弹压,那个小个子才意犹未尽地停下,他吸了一下鼻涕看着自己刀下的作品,说:“这小子好狠,谁去叫辆救护车。” 我依然记得那天昏暗中的每一个细节:剧痛让赵烈咬着医生塞来的一根消毒棉发出兽类的低哑嘶嚎,趴在救护车床上的他整个后背被划得就像一朵绽裂的菊花,长期的专业训练让他的臀大肌无比结实,但结实的肌群断裂后,有些部分竟翻卷下来“啪啪”作响,急诊医生只得用他残缺的衬衣把臀部反兜过来。 “老子不要打麻药,哪个龟儿子打麻药老子杀了他。”这是赵烈吼叫的唯一让我们能听清楚的话。麻醉药物会大大降低红肌纤维的力量恢复,即使伤口愈合,作为专业运动员的他也就废了。三个月后,全运会就要正式开战。 戴眼镜的医生双手一直在发抖,他花了很长时间才戴上橡胶手套:“真的不用麻醉剂?”然后用一套特制绳索把赵烈绑上,那一刻,赵烈看上去就像一头接受试验的动物。 赵烈的臀部和背部的刀伤花了整整五个半小时才完全缝合,那个医生像纳着一张鞋底,缝着缝着,喃喃说了一句:“他不是人,是动物。”他从来没有看到过不打麻药能挺住五个多小时肌肉缝合手术的人。 “真的,他不是人,是动物。” 赵烈可能真的是一头动物,他恢复的速度迅速得让人难以置信:半个月后下地,一个月后恢复训练,三个月后,他以绝对优势席卷了全运会跳伞冠军。 那天晚上在后海和苏阳又喝了太多的“芝华士+绿茶”,醒来时,有种万念俱灰的感觉,咽喉肿大得像塞了一堆棉花球。 我是被“鲜花寺”的菩空树大师的电话吵醒的,他打来电话告诉我一句九字真言:“嗡乏及喇达尔嘛赫利。”他说这是最好的克制“非典”的大悲咒…… 我根本不相信他,不仅因为他的预言从来不准,而且因为他其实就是我的一个远房亲戚。他二十六岁才出家,因为一个神秘女人,他每隔三年私自下山一次,每隔三年被前任方丈轻易抓回。多少年下来,多少次追捕,他在鲜花寺那道恍惚得让人忘记时间的屋檐下,自以为出神入化,自以为断却尘丝。 我不相信他,也不喜欢他,过去在成都,我只是想喝他亲手烘培的蒙顶茶才偶尔去鲜花寺,而他却时时打电话对我说出一些神神道道的警句,比如说“最好的爱,就是不去爱”,又比如说“越深的爱,是越重的伤害”,以至于我怀疑他究竟是不是真正的佛门弟子。 他还在喋喋不休地让我记住那句九字真言,我有点不耐烦,我让菩空树把口诀发到我手机上来……我下楼去买了两盒药,居委会老太太如临大敌地对我问长问短并严格测试体温,幸好没发烧。我很烦,躺在家里三天没有出门,呆呆地看着无聊的电视。 寂寞是暗中埋伏的怪兽。我突然有点想她,于是翻出那个有着妩媚眉毛的叫“浅浅”的女孩电话打去,她说她们快在学校里憋死了。我说:“晚上出来,后海有个纪念‘哥哥’跳楼一个月的party。”她在电话那边“呜呜呜……”了一阵,说:“‘鸿毛’饺子店关门了,门口二十四小时站着两个武警小战士,就像一对不解风情的石狮子,美人计完全不灵。” 我很想问卓敏在不在,想了想,没问。 “莲花”老板是个疯狂的“荣迷”,他不顾“非典”期间禁止人群集会的规定组织了一场“纪念哥哥”的party,整个酒吧的墙全部刷成了《红》的基调,上面写满了几乎所有张国荣生前演唱过的歌词,并请来京城着名的反串歌手,他是个男人,但男扮女装演唱张国荣的歌哀怨决绝,而且,他眼波如丝的时候比女人还要女人。 人潮如织,但气氛并不如想像中哀伤,其实人们只是想在窒息的“非典”中向生活偷一次欢……苏阳在一群女孩中间如鱼得水,而我并不喜欢她们,我百无聊赖,心中一动,拨打浅浅的手机,无人接听,再打,传出另一个女孩的声音。我这边很吵,仍在一秒钟内听出这是她的声音,干净中透着一种倦怠的忧伤。 “我找浅浅。” “她在浴室洗头,她让你等会儿再打。” 我心中一动,说:“我听过你的声音。” “你是谁?” “第一次偷渡,第二次争醋,请问,你现在已经摘下口罩了吗?” “……你等会儿再打过来吧。” 我怕她挂掉,大声问:“你喜欢张国荣吗?” 迟疑,“喜欢……但他已经死了,死了的人就应该马上忘记,否则是对死者的不敬。”她的说法很奇怪,而且我发现她好像要挂电话。 第4章 我大声对着话筒说:“你别挂。”把手机举到舞台旁边一个巨大的音箱旁……我不确定声音能不能清晰地送到电话那边,但我仍在人群中高举着手机,其实我也不确定电话那头的卓敏还是否坚持在听,我只能从手机号码提示中断定她至少没有挂断电话。 苏阳端着一杯“tequ”搂着一个单眼皮姑娘走过来,他惊讶地看着我,凑过来要听那头是谁,我用力推开他,跑到“莲花”门外,大声问:“足够哀怨闷骚吧。”却听到传来浅浅的声音。 “杨一,你挺会玩儿浪漫,刚才我开了手机免提,寝室里姑娘们正给你鼓掌呢。”我有点窘迫,但仍然说出一句:“如果把卓敏的手机号给我,我每天晚上都可以给她电话直播……每天晚上。” 那边有一段无人状态,然后听见浅浅一字一顿地念出一串数字,我记下来,然后发去一句“想看看你摘下口罩的样子”,我想让卓敏确知我的号码,但我一直没有得到回信。 穿越拥挤的人群走进“莲花”,喝下一杯妖冶燃烧着的b52,我胸如烈火,却隐然若失。 每一场大醉之后,都有种万念俱灰的厌倦。 前一天晚上和苏阳他们在“莲花”喝得太多了,以至于中午醒来那一刻竟不知身在何处。我转动着眼珠,直到看见每天早上被我拍打以至于残掉一只耳朵的浣熊闹钟才确定,这是我自己的家。 干燥的阳光使我能清晰地看到空气中飘浮着的无数尘埃,而我是其中一粒。有时候我会突然想念某个人,这种想念就像夜间的鼹鼠一样悄然无息但异常顽固地出没,你不知它的来历,也不知它的去处,但你分明知道它正在扬着可爱的小尾巴灵巧地拾级而上。 寂寞地把玩着那天晚上卓敏给我的zippo打火机,突然拿起手机按下:“突然有点想你。” 震撼,按下发射键的同时,我竟收到来自她的短信:“突然有点想你。”一模一样的文字!让我怀疑是不是看到了发件箱的内容! 人的大脑是有“蓝牙”装置的,当你想念某人时,某人可能正在想念你——就像有一次你莫名其妙哼起了一首歌,几分钟后就会在一家路边小店听到这首歌。 那天,我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想起了卓敏,同时,卓敏也悄然无息地 想起我。也许,这就是缘分。 我——“为什么突然想起我?” 她——“因为你突然想起我。” 我——“我在猜想你口罩后面的样子。” 她——“……那你猜我什么样子?” 我——“小小的脸?纤细的鼻子?不过你耳朵旁边一定有颗痣。” 她——“为什么?” 她——“为什么?你偷看过我?” 我——“你的口罩就像永远不会卷起来的窗帘,我哪里看得到,敏感的女孩耳朵边会有颗痣,好像是日本相书上说的。” 她——“看相?好俗。” 那天,我像春天里一头干渴的动物,我真的很想看看她取下口罩的样子,我终于按下——“我想见你。” 她——“‘鸿毛’饺子店停业了,我在学校封闭出不来,还有武警站岗,你敢来吗?” 她并不知道,当她给我发出第一条短信时,我就在思考到底要不要前往军艺,当她发出最后一条短信时,我离她的学校最多不超过三百米。 那天,我像一只刚从动物园里偷跑出来的野兽在空旷的大街游走,孤单、警惕,对未知的东西难判祸福。但我对街道上每一棵树每一根草莫名兴奋,我甚至对着晴朗的天空“嗷嗷”叫了两声。 在“非典”的时候和一个陌生女孩约会很刺激,我眯着眼睛适应着迎面打来的阳光,我打开车窗,让风从耳畔呼啸着跑过。我是一个简单的人,其实我只是想看看她摘下口罩的样子。 军艺西校门的铁栅栏内外生长着两排梧桐和槐树,正午的阳光碎碎地掩杀过去,让它们沉默而生动。我发去“已到”,然后点了一支烟转身坐在那辆jeep车的引擎盖上,持枪站岗的那个武警小战士威严地盯着我,我并不以为然。 半个小时过去,卓敏没有出现,发出去的四条短信石沉大海。 那天的天空蓝得让人心头紧缩,干燥的风飘飘摇摇吹过那些梧桐和槐树。正是上课时间,铁栅栏内空无一人,栅栏外只有流浪狗般晃悠的我和标枪般矗立的武警小战士,这种对比非常滑稽,我开始怀疑自己的行为是否合理。 我越来越失落,正想结束这场约会的时候,身后有声音窸窸窣窣传来,手机屏幕跳出一条短信“回头”——一群穿着水青色舞蹈练功服的女孩子站在铁栅栏里波澜壮阔地对我指指点点,她们都没有戴口罩:“猜,谁是卓敏?” 我在第一秒钟就知道谁是卓敏,我像认识她,或者说她的样子早就底片般存在我的脑海里,只要把它从资料库里调出来和真人对应就行了。 她和我想像中别无二致。 站在那棵梧桐树下,她像一只刚刚从天堂跳下来的羚羊,眼神清澈地看着我。她并不属于那种极其漂亮的女孩,皮肤有点苍白,脖子有点纤长,但那种干净得不沾一丝尘埃的光芒让人恍惚,后来我略带夸张地向苏阳形容那时的感受: “我甚至无法看清她的脸庞,只记得时间凝滞,眼前一片眩晕的光芒从天上某个缝隙缓缓地倾泻而下……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卓敏的脸庞,那种干净的漂亮有锐不可当的忧伤力量。” 浅浅也在铁栅栏那边看着我,似笑非笑。 很多时候我们会忽略事情的全部,我们能记住的只是细节,细节就像紫外线一样烙在我们的皮肤上留下幸福的灼伤。 “如果回到开头,那天晚上你还会上我的车吗?” “会!” “那天晚上那么多摄影记者,为什么选中我?” “可能……缘分吧,有点似曾相识。回到开头,你还会让我上车吗?” “不会!” “第一,怕你传染我;第二,我妈妈常说千万不要相信漂亮的跳舞的女孩。” “撒谎,那天晚上你拉着我玩命似的满城疯跑。” “好奇,想知道你摘下口罩后是否真的像想像中那么漂亮。” “我漂亮吗?” “你比我想像的还要漂亮——看到你,就像吃到春天里第一口雪糕。” “这话好像在哪儿听过……” “南京诗人朱朱的名句,专门形容那种让舌苔微微发涩的一见钟情。” “这句子很好的……其实你这人看上去闷闷的,骨子里挺坏。” 从来没有想到以这样方式开始和卓敏的第一次完整对话,快乐,毫无负担。 从此,我开始每天都去白颐路,去白颐路军艺西门灰色的铁栅栏外,慢慢熟知了每一个细节,白颐路十八号,邮编100023,有两排长如雨巷的梧桐和槐树,树林中掩藏着一道忽明忽暗的铁栅栏,总是有风,拖着散漫的轨迹从树和栅栏间掠过……我和她遥遥相对,没有接吻,没有拉手,甚至连热烈的话都没有怎么说过,我知道这根本不是恋爱,透着一种蒙昧。 我永远记得这种美好的蒙昧,“非典”时期,军艺西门的铁栅栏出现了有史以来最盛况空前的一个场面。 每天下午两点整,一大排男生和一大排女生就会泾渭分明出现在长长铁栅栏的两侧,孙猴子般回避着内外两条相隔七八米左右的白胶带,这是因为校方为防止传染专门画出的两道“非典警戒线”,避免探视时因距离过近而相互传染。那情景看上去搞笑而甜蜜,由于男女相隔太远,所以只能大声说话,说着各自才能懂得的话,打着各自才能破译的手语和暗号,当然,偶尔也会有吵架的突然奋起宣布“我恨你”,或者突然在一束玫瑰花后面疯狂冒出一句“我爱你”…… 我永远记得:“非典”,军艺铁栅栏,男生在外,女生在内,整齐得就像那两排生动而缄默的树林,没有恐惧,没有人戴着口罩。这是北京最后一块乐土,从下午两点至傍晚,阳光细碎地掩杀过来,声音“嗡嗡”地在低空盘旋。附近的居民开始习以为常,甚至有小商小贩跑来做板蓝根生意,每杯两元,专为口干舌燥的恋爱疯子们提供。 “非典”禁令下达的第三个周末,表演系那个豆芽般的女生从寝室里带出两把小马扎,一把自己坐,一把给栅栏外的男友坐……这个聪明的举措让小马扎如雨后春笋生长在了铁栅栏两侧,马扎背后的“军字xx号”依次排开,醒目刺眼;再后来,饿了的时候,女生们就会从学校食堂打来盒饭,一盒端给外边的男生,一盒自己在里边吃,吃完了会打扫得干干净净,酷爱环保的样子。 我对她说:“这就是幸福,大家就像远古时代的一群公母猴子,坐在树下摘食果子,两眼澄明无邪地看着太阳升起,太阳落下,脑子里什么都不想,身上什么都不穿,最多在腰间系一片树叶。” 她笑了,笑着说我“耍流氓”。 这段时间我无事可干,我像脑子里安装了一部定向罗盘的狗儿,天天奋力游往白颐路,军艺,铁栅栏。她每天准时等着我,坐着小马扎,端着盒饭,隔空说着一些看似意义重大实则漫无边际的废话。 第5章 我仍然没有拉过她的手,没有吻过她的哪怕一根小指头,但“北漂”以来,这已是我最幸福的生活。 那一天,她一边递给我盒饭一边问我:“你觉得我们这样算是浪漫吗?” “浪漫,而且烂漫。” “那你相信前世吗?” “我一个‘北漂’,我连今生都不确定,怎么相信前世。” 然后她有点生气,就断言我和她是不同类型的人,她说她笃信前世,还指着腕上的水晶说:“其实人的前世今生就像这串珠子,一颗串着一颗。”我渐渐发现,她是一个迷信得近乎强迫症的女孩,她笃信前世的她就是一颗遗失了的水晶珠子,而这一世就是来寻找其他珠子;她还相信,其实每个人在前世死去那一瞬就在脑子里留下了另一个人的样子,这一世转来就是来寻找这个人的样子。 她突然在栅栏那边问我:“为什么天天跑到这里来看我?”我尽量选择她喜欢的浪漫的词来形容:“其实我有点像一条跑得不想再跑的流浪狗,而你是突然从天上漏下来的一缕光,照在我身上,让我不想跑了,趴在地上,伸长舌头就想这么歇着了。”她显得很高兴,从栅栏那边扔过来一支录音笔。“回家听一下,然后回答我的问题。”晚上,我拒绝了苏阳他们在后海聚会的邀请,点了一支烟,把录音笔插上耳机: 我最喜欢的颜色就是白色和蓝色,因为白色是雪山,蓝色是天空,我的家乡有最洁白的雪山和最蓝色的天空。 我阿妈是藏族,爸爸是汉族,他姓卓,所以给我取了“卓敏”的汉名,但以后你可以叫我“卓玛水晶”,因为我的藏名叫卓玛,又是前世一颗修来的水晶,对了,你的名字是哪两个字? 我小时候养过一条狗,可惜死了,我现在很想养一条金毛猎犬,憨憨傻傻的眼神,还可以陪我一起去树林里散步。每次我看《蓝色生死恋》时,听到喊那声“哥”的时候,我心里就会酸酸的,就想哭。 …… 第二天,我把录音笔还给她,里边有一些回答: 我最喜欢的颜色就是你眼睛的颜色。杨一,水性杨花的杨,一见钟情的一,它是真名真姓,其实是我爸 怕我丢了,就取了这么好记的名字。我不喜欢狗,小时候被咬过,何况……我自己就是一条流浪狗。我不喜欢看韩剧,最后的结局都是大团圆,其实很骗人。 第三天,当我们在傍晚时分结束谈话时,她隔着栅栏又把录音笔递过来,“你相信缘分吗,其实缘是缘,分是分。” 我再一次拒绝了苏阳他们的邀请,任凭他们在电话那端破口大骂,我掐掉电话,果断关机,把录音笔外接到音箱上并放大音量,放了一张cd配乐,让屋子里同时弥漫起她和音乐的声音,她说: 其实我从来没有看到过我的爸爸,听说他年轻时很帅,口琴吹得特别好听。 阿妈从小一直不说话,她开口说话的那天,一个帅气的汉族年轻人正好走过来,他就是后来我的爸爸。那天我爸爸说:“你漂亮得和庙里的菩萨一样。”我妈妈就开口说话了,她说:“听说你会吹口琴。” 妈妈后来怀孕了,但家族里的老人们坚决反对她喜欢上一个汉人。在一个下着大雪的晚上,爸爸走了,阿妈就说,他俩就是有缘无分。 听一听那天我在你车上录的那半首民谣——在那东方的山顶,升起皎白的月亮,未嫁少女的脸庞,浮显在我寂寞的心房。很美吧,就像在前世听到过。 第四天,我把录音笔递还给她,里面是: 我见过我爸爸,可是他总是打我,所以我记不清楚他什么样子,但他踢我的时候脚很重很重。 他和我妈没完没了地吵,后来就离婚了,再后来,我妈就死了。 那首民谣我也觉得好像似曾相识,但我总会感觉什么事情似曾相识,比如跑过公园看见一个人正站在长椅上放风筝,就觉得好像在什么时候的一个下午看见过;比如早上醒来突然听到对面楼上有人拉小提琴练习曲,我就觉得小时候在哪儿听到过这样难听的声音;再比如上大学去图书馆看见有个漂亮女孩站在楼道拐角处,就觉得这个场面和那条碎花裙子都似曾相识……它们都在某一天某个地点发生过,但只看得见沙滩上的爪痕,却不见飞鸟。 我觉得你也似曾相识,你有点像我在暗房里冲洗的一张底片,样子有点熟悉,又没有完全浮现出来……嗯,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我们这样算恋爱吗? 第五天,她把录音笔递给我,我当即就在铁栅栏边上听了: 当然不算恋爱,不过……好像也算吧,只是为了不让你这条流浪狗堕落下去,我决心跳下来挽救你,等“非典”结束,我们也到此结束。 我把声音开得很大,她在铁栅栏那边连跺带跳,但旁边的人们都听见了,哄然笑着……她有些窘态,发狠地说:“本来我只是想堕落一下去救你的,没堕成,却落你手里了。” 第六天,我还记得那天是2003年6月1日,我对她说我把自己这条流浪狗当成节日礼物送给你好不好,你总得表示一下吧!她瞪着眼睛想了很久,隔空亲了我一下,这时,我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相机把这一瞬抓拍下来。她噘起嘴的样子很乖。 后来我把这张照片冲洗了无数张贴在墙上。 我和这个又叫“卓玛水晶”的女孩沿着简单而且美好的方向迅猛发展。很久以后我才明白,如果没有发生那件晴天霹雳的事情,如果那个惊人的秘密没被揭露,我和她可能已经结婚……我们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一起在黄叶碎碎的公园散步,一起在长椅上苟延残喘,一起慢慢变老,然后在一个阳光洒在餐桌的早晨,大笑三声,猝然死去。 但那件事情注定要抓住我们,我俩在深深相爱后,必须分开。不过在此之前,我们浪漫而幸福,像一部甜蜜庸俗的爱情肥皂剧。 那天我开车赶到军艺的时候,吃惊地发现那两个武警小战士神情得意——一个多月来他们像两条忿忿却得不到骨头的小狼狗,只能远远监视着,看是否有人胆敢传递物品、胆敢逾越警戒线,但他们一直一无所获,最多只能大声警告“老实点”,焦躁不安地把枪栓拉得哗啦啦响……今天他们却很高兴,因为校内的学生们只能在操场上参加体育活动。 进入6月后,军艺校方发现铁栅栏的浪漫气氛与“非典”的肃杀背景格格不入,为了控制局面,校长下令“锻炼身体,对抗‘非典’”,要求下课后每个学生必须参加三个小时以上的体育运动,老师监督并将表现记入毕业档案,其实目的是为了瓦解铁栅栏两侧的“恋爱大会”。 铁栅栏外的人伸长脖子遥望着里面的女生,里面正呈散兵状跑圈的女生们也心不在焉,脑袋却整齐划一地向我们这个方向看来,像被安装了指北针。 我遥遥地和混迹于队列中的卓敏打着手语,很艰难,于是开车离开……一个小时后,我拿着一对羽毛球拍去了军艺,递给她一只拍子,自己拿了一只,“锻炼身体,保卫爱情”,就把球发过栅栏那边,她心领神会,隔着铁栅栏又把羽毛球打回来!她身手矫健,异常兴奋,像一只羚羊般在里面活蹦乱跳,而我努力挥拍,尽量让自己在人群中显得卓尔不群。老师和武警们看得牙齿痒痒,毫无办法。 爱情的原因是禁止,“非典”空前地激发着恋爱中人们的智慧,也极大地普及了军艺的羽毛球运动。当我和她玩起羽毛球刚一个回合,身后的男生们纷纷消失了,然后,他们又纷纷回来,拿着或新或旧的羽毛球拍……操场上本来列队锻炼着的女生们迅速作鸟兽散,跑到铁栅栏边挥动球拍,操场上顿时空无一人。 那些日子的天空蓝得发暗,白色的羽毛球在栅栏上空飞来飞去,风恍惚掠过那些梧桐和槐树,把那些甜言蜜语吹散得飘飘摇摇……之前卖板蓝根冲剂的小商小贩很解风情地改成兜售羽毛球,一些年轻教师也零星参加到我们的羽毛球运动中来了。 我仍然记得那一天,天空开始下起小雨,眼波如丝温婉多情的样子。 当我赶到军艺时,铁栅栏两侧正发生着激烈的争吵,由于树枝遮挡,加之球技不精,致使人们总在争辩哪个是自己的羽毛球,总在斤斤计较着谁又抢占了地盘,铁栅栏外两个戴眼镜的男生为了争夺有利地形差点动起手来,那两个武警小战士哗啦啦拉着枪栓跑过来,“不准动,再吵押进去关禁闭。” 不知谁先建议:“友谊第一,比赛第二,不如举办一场抗击‘非典’羽毛球对抗赛,分组轮流上场打擂台,奖品是——大家负责掩护着这对人去栅栏边上接吻。”铁栅栏内外掌声雷动。 那是“非典”时期军艺最生动的一幕。云被压得很低,还下着小雨,沾了雨水的羽毛球发出闷闷的声音,打下来很多树叶,落下来很多水珠,树叶和水珠扑簌簌让我们几乎睁不开眼睛,但我们仍然两眼放光,认真地进行比赛……羽毛球在灰白的天空中就像调皮的小鸟,每一次上升和下落都引发人们夸张的尖叫声,表演专业的女生们声情并茂,广电专业的女生呐喊得最有韵律,但卓敏她们舞蹈专业的姑娘们身体协调性好,她们很快适应了这种比赛的节奏,至少占领了前八强的六强。 第6章 舞蹈功底很强的卓敏在运动方面拥有很高的领悟力,她很快明白最重要的是步伐而不是手上的力量,而且她打球的样子很讲究舞美,有一次甚至劈叉去救了一个险球,高高地把球挑向空中时引得那两个小武警也大声叫好。羽毛球是我大学时的强项,我玩着花式从背后将球打过栅栏去,一组组地淘汰对手,一次次在卓敏面前挣够面子……我俩一路过关斩将,我和她是当然的冠军。 我还记得,那天空气湿漉漉的,但她每挥一次球都要去抹一下额际的头发,手腕的水晶闪烁着光芒,我抑制不住地兴奋…… 只是,当我在众人怂恿下冲到铁栅栏边上准备亲她时,可恶的校长出现了,他大声赞扬了比赛的积极意义,然后严肃地宣布运动会到此结束,铁栅栏内外的男生女生们顿时失望,湿漉漉的空气中一阵闷闷的叹息。 我盼望已久的和卓敏的初吻就这样被扼杀了。 我和她之间的门已经打开,但那道铁栅栏依然没有打开,有一天,我突然觉得它不是一道阻隔,而是一种诱惑,诱惑我想知道她的手有多么柔软,她的嘴唇会怎样灼烈。 这样的念头越来越猛烈,终于,隔着铁栅栏发去一条短信:“今晚出来。” “疯了?那次是偷渡,这次就是越狱。” “很想你,有件礼物只能当面送给你。” 她直盯着我,我说:“无论你出不出现,我会准时到的——芝麻开门。”我开车走了。 梧桐和槐树枝叶湛亮,狗儿兴奋地叫着,我不由想起一个多月前我和卓玛“偷渡”回校的情景……我并不确定卓玛水晶是否来到,但我很愉悦,就像在狱外接应一个不知有没有完成地道挖掘的战友。 “鸿毛”饺子店悄悄地恢复营业了——这是一家黑店,却给我们带来光明。 坐在灯光昏暗的“鸿毛”饺子店里喝着一瓶“小二”,后门有节奏地敲了几下……她闪身出来时动作异常轻灵,让人发笑的是她竟像武侠小说里的夜行侠穿了一身黑衣黑裤,但眼神惊慌,一言不发就钻进我的车,然后拼命拥抱了我一下。这是她给我的第一次拥抱,我感到幸福得窒息,拧燃马达,车轰然开动,武警战士警惕地看着我的车飞驰而过。 我再次学了声狗叫,引得白颐路民宅里的狗们兴奋地叫起来。 当一身黑衣的她出现在苏阳他们桌前时,我知道,他们被震住了。苏阳盯着她很久没有说话,小刚假装打着呵欠,狗子憋了很久后,说:“杨一,你丫从哪个山洞里偷来一个仙女?” 她的酒量大得惊人,可能是血统原因,也可能天生对于酒精有分解能力,她面不改色心不跳,一仰脖就是一杯,不仅屡屡帮我挡酒,而且和苏阳连吹了三瓶啤酒竟然获胜。这让我们肃然起敬。 苏阳悄悄问我:“别说为她偷渡,就算劫狱,我也干,拿下了吧?” 我说:“每次见面至少有七八米远,纯洁得被消毒水洗过一样。” 他不信,还说第二天会跟我一起去铁栅栏看看。我笑笑,忽然之间有点被刺激,扭头过去亲了一下她的脸,她躲了一下,但没有拒绝,还在和狗子拼酒,可能由于喝得太猛,她的眼睛呛出了眼泪。 我们的哄笑声惊起后海熟睡的夜鸟,我们的醉意驱走对“非典”的最后一丝恐惧。我送她回去的时候已是凌晨,她第二天早上还要点名。 摇开车窗,夜风如水,我扭头看她清澈的眼睛,她也看着我,就像我带她从机场“偷渡”回来那天晚上一样看着我。她有点局促,就问我要送她什么礼物,我把车停到路边,抱住她就亲,网她暧昧地拒绝着……当我正要接触到她芳香的嘴唇,一束灯光照进车里,“驾照、身份证、学生证!”不知什么时候,一辆警车悄悄停在我们旁边。 我是那种从外表难以分辨出职业和身份的人,但她一看就是在校学生,她直视警察,一动不动。警察又说:“非典期间禁止交叉传染,你妈没教好你吧……”她的眼神湛发出一种锐不可当的光芒,直盯着那警察问:“你再说一遍?”那个警察看了看她,不屑地说:“你妈没教好你吧……”卓敏突然拉开车门,闪电般冲到那个警察面前就是一耳光,“啪”,惊得街上零星走动着的人们回头张望。 三个警察愣住了,他们从来没被人打过,更没有被这么年轻漂亮、柔弱得像一根青藤的女孩子打过。那一刻他们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像遭遇到前所未有的怪物。 不仅警察,包括我,都毫不了解面前这个暴烈的女孩子,我无法把她和那个站在梧桐树下犹如羚羊般的女孩联系在一起,也不能把她和第一次认识时紧紧抓住我手臂的那个“偷渡”的女孩联系在一起。 一个警察拿着手铐走过来,我张开双臂挡在她面前,她身形诡异地绕过我,腿撩得很高很高,漂亮而准确地踹在他的胸口上,他应声倒地,姿势很难看。那几个警察显然被激怒了,按下了电警棍的开关“啪啪”作响。我使劲抱住卓敏大叫:“投降,我们投降……” 我和她在派出所里被分开审问、录下口供。当我在过道上惊愕而痛心地看到她戴着手铐时,她居然笑了:“刚才问了警察,他说等会儿会把我俩关在一个禁闭室里,我对他说谢谢了,因为我们不用隔着铁栅栏说话了。” 苏阳很快来了,他解决这个棘手的事情用了两件武器:一,钱;二,他老爸负责海淀区的土地规划。警察当即放了我们,但那个被踹了的警察认为自己受到了屈辱,坚持要通知学校以示惩戒。她的脸色有些苍白,但眼神瞬间又透出锐利,我渐渐发现她如此矛盾,至少拥有这样矛盾的眼神,她可以转瞬之间从清澈如洗变成锐不可当。 “无所谓。”她不假思索地在笔录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卓玛水晶”,这是她喜欢的名字。 临走时,苏阳低声对我说:“这个女孩会让你后患无穷。”我不屑地看了看苏阳,想起刚才卓敏暴烈的样子,我突然觉得她刚才出击的时候像一发喷薄而出的霰弹,宛若惊鸿可以击中任何目标。 浅浅是个上海姑娘,但她却学会说一口纯正的京片子,这证明她很聪明。 同样能证明她聪明的事情是,那天她看到了铁栅栏外的苏阳,又看了一眼苏阳的x5,就妩媚地笑笑。我注意到,苏阳在那一笑之间,眼神恍惚。 苏阳本来是好奇才跟我去铁栅栏的,后来便开始天天跟我去军艺,和浅浅隔着铁栅栏聊天、打羽毛球。大约在第五天晚上,他就把浅浅带出了学校。那段时间,我们几乎天天去后海喝酒。 本来只有朱自清笔下的“什刹海”,但“非典”成就了“后海”,一帮爱尔兰人首先发现了它,然后中国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吞噬了它,这是“非典”时期北京唯一一个可以呼吸到新鲜空气的地方,到了6月中旬每晚人头攒动。有天凌晨,湖的深处的小船上好像有对男女在做爱,那女的呻吟的声音很大……我和狗子、小刚哈哈大笑,转头发现,苏阳和浅浅不见了,那辆x5也不见了,大约二十分钟后,他们才开着车回来,浅浅的头发凌乱,目光流离。 但卓敏只会让我拉着她的手,偶尔,也让我亲她的脸,仅此而已。 她更加执着的事情是录音笔,坚持每天和我交换着听,录下一些话。 我天天都去铁栅栏那里,渐渐发现自己远离了那个梦魇,我甚至可以安然入睡直到次日中午,享受到“自然醒”。 “北漂”以来,我从来没有拥有过“自然醒”。 叶子的颜色越来越亮,夏天正在步步逼近,我把车停在铁栅栏时,车里电台播报着科学家的预言:随着夏天的来临,高温将杀死“非典”病毒。 一辆救护车呼啸而过……我让苏阳大声点,他刚刚和一家牛奶品牌谈妥赞助车队,然后向我愤愤表示:“‘非典’后一定要报复性消费,天天k歌,天天去mix,天天下馆子吃饭,除了果子狸……” 不知为什么,铁栅栏在,铁栅栏两侧的树也在,但几乎没有人。平时的空前盛况突然消失了,就像一个人被剃去了眉毛,看上去视觉缺陷。 我没看到卓敏,发短信没有回复,打电话没有接听。这样的事情最近时有出现,有时是因为教导处接到派出所的通知后经常把她叫去批评,有时是因为那个终身未嫁的民舞老师酷爱在排练后倾诉她当年的爱情故事,禁止手机发出任何声音。 浅浅尖叫着跑来,但离铁栅栏还有十几米的地方就不敢动了:“卓 敏,疑……疑似了。”我瞪着浅浅,不明白她在说什么,她断断续续喊着:“昨天晚上她就有点发低烧,她不想对你说,到了今天中午刚练完功就晕倒了,温度39度4!学校赶紧给防疫中心打电话,三院刚刚把人拉走,现在所有楼道和寝室都在消毒!我马上要去接受排查了,妈呀,我会死吗……”浅浅脸色如纸,然后倒地。 刚才那辆擦肩而过的救护车!我疯狂掉头追去……经过两辆救护车,我砸着喇叭大声喊着“卓敏”,我希望她能从熟悉的喇叭声中苏醒,哪怕只是在车窗里恹恹地做个手势。 游魂一样飘荡到三院,远远看见一个担架车正从救护车上下来,上面的人一动不动,所有急救人员戴着防毒面具。 第7章 我出示“特通证”冲进去,在急救电梯门关上那一刻问:“是不是卓敏?”冷若冰霜的声音:“从白颐路过来的。” 我转身向消防通道跑去,我固执地认为,如果不能在卓敏推进观察室前看她一眼,我将永远看不到她了——那一刻我肾上腺素激增,居然和电梯速度相差不多跑上了四楼。 从两个身形如山的保安的缝隙中,我看见卓敏水青色的练功服还未及更换,看见她长长的黑发瀑布般拖到了地下。我看不见她的脸,我不知道她现在是昏迷不醒还是泪流满面。 我和阻止我进入的保安厮扯的时候,那个叫齐帅的胖子就奔跑过来了,他看着我的记者证表情古怪:“你挺勇敢,有的记者是打都打不进来,你是劝都劝不出去,可敬可佩!” 菩空树大师说我一生多灾多难,但我又会遇到很多贵人,胖子齐帅就是这一次我的贵人,他答应一定帮我完成这次采访,甚至晚上都可以留在医院——条件是我必须拍一组表现医护人员艰苦卓绝的照片刊发在我们这家中央部委直属的杂志上,他还说“最好还能发在新浪网上,影响大,而且现在谁都不敢上街买报纸杂志,都猫在家里上网”。 菩空树大师说:如果足够寂静空旷,你就会听见世界上所有声音。 那天晚上我留在医院没有走,我就坐在医院空旷走廊的一条长椅上,耳膜里各种残忍的声音将我淹没……有一刻我好像听见卓敏在哭,像婴儿一样在哭。我轻轻走到急救室玻璃窗往里看去,各种仪器闪烁着诡异的荧光,卓敏戴着巨大的氧气面罩,在镇静剂的作用下沉沉入睡。她一动不动,不知是死是活,她美丽的躯体那么不真实,轻飘飘的没有一丝分量,像是一个忧伤的传说。 白天的追逐使我已经脱离恐惧和焦虑,这个夜晚我的大脑空白如洗,我静静坐在长椅上,感到灵魂脱体而去。 后来,我好像睡着了,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我梦见卓敏穿着白衣白袖欲走还留,她在一团滴着水珠的云雾里披头散发,像是被一只神秘的大手拖着,然后转头,似乎在呼喊我的名字,她的眼泪一滴滴落下云端,在半空中变成了一颗一颗的水晶珠子……我大叫着醒来。 那两个高大如山的保安看着我的样子,眼神惊愕。 清晨醒来,声声鸟鸣,鸟鸣会让清晨挂着些湿意,但我恍然不知身在何处。 慢慢睁开眼睛,头暴痛,但痛楚让我感到真实。使劲转动眼珠,眼前海市蜃楼般出现一张苍白透明的脸,卓敏从上而下凝视着我,眼底已有一道斜斜掠过的阴影。 我看见她对我说话,可听不见;我对她说话,她同样听不到。咫尺之遥却如世界尽头,我用力去推隔离室的玻璃门但纹丝不动。我大叫医生,我看见卓敏在厚厚的玻璃窗那边泪眼婆娑。 一个高大的医生跑过来厉声斥责我,他命令保安马上把我拖走,我企图反抗但仍然被强壮的保安反剪起双手动弹不得,等我昂起脖子寻找她,她已消失在玻璃门后。 这个世界上,卓敏其实就是个孤儿,她无依无靠,独自在北京跳舞。我拼命挣扎着不想离开,我知道我有点情绪化,其实我只是想再看一眼卓敏,想确认她昏倒之后会不会醒来……齐帅迅速赶来向那个医生解释了很久,我被放开,但被要求立即离开。 我掏出一切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医生推开;我编造足够打动人的理由,医生很不屑;我向他们作揖,医生露出烦躁的表情;我甚至有点卑微地说:“如果下跪可以留下来我就跪下了,求您。”说完这句话,我好像发现眼睛有点湿润。 齐帅挥舞着手和医生争论不休,那个医生看了看我,转身匆匆进入观察室对卓敏进行抢救。二十分钟后他出来了,低着头像是自言自语:“有点贫血,休克了;她很幸运,从血清透析结果来看应该只是感冒而不是‘非典’,不过现在不能确认,必须观察一周。” 他走到走廊那头,又回来,想了想,说:“你可以每天上午来这里看看她,但只有十分钟,记住,这是我最大的权限。” 我大喜,回头,卓敏正躺在那张洁白的床上,她向我笑笑,那抹笑容,柔弱如灯。 每天上午十一点整,我就会准时出现在医院四楼急救室那扇玻璃窗前,我曾经十分痛恨那扇玻璃窗,现在却成为我们互通两个世界声息的唯一出口。 那是一个无声无息的世界,我们听不见对方一点声音,也不能使用手机、录音笔等一切通讯工具,但我们知道对方在说什么—— 她指指眼睛,我知道她想我了;我摸摸眉毛再竖起拇指,她知道我在说她仍然很漂亮;她把嘴角往上一翘,我就知道是要我开心过好每一天;有时候我们就各伸出一只手隔着玻璃窗贴在一起五指轮流弹着键盘,节奏默契,那是我们在铁栅栏两侧隔空演练出来的“双剑合璧”……她的体力正在恢复,手指灵动,像跳舞的精灵。 我会带上一个题板,把想说给她听的话写在上面,我会画上各种史努比狗的漫画动作,让她和护士在玻璃窗里笑得直不起腰,还有一次,我在上面写下了她最喜欢的那首民谣:“在那东方的山顶,升起皎白的月亮,未嫁少女的脸庞,浮显在我寂寞的心房……”这是她很喜欢的民谣,她看着题板,脸上开始出现红晕。 还有一天卓敏就可以出院了,医生破例允许我多待十分钟,我说:“谢谢!”转身把嘴唇贴上玻璃窗,卓敏的眼神像水一般清澈流动,隔着玻璃窗合上了我的嘴唇。 这是我俩第一次真正的接吻。 我和卓敏的恋爱好像总有各种各样的阻隔,先是口罩,后是铁栅栏,现在是玻璃窗,我不知道未来还有什么,但我认为我俩终将在一起,连“非典”都不能把我们分开,这世上就没有任何一件事物能把我们分开了。对此,我们深信不疑。 卓敏出院那天,脸庞被阳光打得灿若桃花。但医生说她有点贫血,让我回家一定给她好好补一下。 菩空树总说:没有新的故事,新的故事都是旧故事的重新开演。 我不太喜欢这个有点疯疯癫癫的半老头子,他时常坐在鲜花寺半坡上那棵柚树下打禅,嗅着柚树迷离的清香,眼里突然会闪出一股混浊的光芒。我知道他喝酒,有时候还偷偷吃肉。我不喜欢他,也不相信他。 一年前我离开成都时,曾经去过一趟鲜花寺,他站在那道灰旧的屋檐下说:“没有新的故事……”我就想转身离开,他仍然坚持在我身后混混浊浊地说完,“一切没有结束,一切只是开始。” 不过有一点我是相信的,菩空树常说世间的事就像他脖子上那条被鲜花寺传承了八百年的念珠,没有谁是开头,没有谁是结尾,一颗珠子连绵着另一颗珠子……这好比:如果我不认识赵烈,就不会后来认识苏阳,不认识苏阳,就不会在那家杂志社,不在那家杂志社就不会去首都机场,不去首都机场,就不会认识卓敏——但当我看见她第一眼时,我并不知道,这个女孩儿将成为我一生的最爱,也会被我一生伤害,正像她后来说的:杨一,你是我的爱人,就是我的敌人。 世界上没有真正的爱,真正的爱其实就是对爱人的一种伤害。菩空树说:别执着。别执着。 风一吹,整个冬天的冰就在脚下毫不知情地融化。“非典”结束时,远远没有盼望中的轰轰烈烈。 人们扔掉口罩和消毒水,涌上街头,冲进餐厅,疯狂k歌,疯狂泡吧,像过去一样随地吐痰。一切恍若未曾发生。 7月13日,官方正式宣布了“非典结束”。那一天发生了一件事,苏阳那个身在加拿大的女友突然飞回国,开门正好看见苏阳和浅浅抱着靠枕在沙发上看碟,女友上去就抽了浅浅一耳光,然后苏阳反手抽了女友一耳光,女友又抽了苏阳一耳光……然后,她就成为苏阳的“前女友”。 从这天起,浅浅正式成为苏阳的女友,听卓敏在电话里说,浅浅回到寝室时,一直在笑,漂亮得像一朵夏天的花。 那一天我没有去看卓敏,因为我飞回了成都,我要去看望我的老友赵烈。武青在电话里催了我很多次:大口喝酒,大把吃串串。 武青就是当年用哑光刀一刀刀划破赵烈的小个子。那年赵烈伤好以后,有一天我们又去了“回归”,我们大口喝酒、大把吃着串串,武青走过来,站在我们背后,看了很久,上来拍了拍赵烈的肩膀说:“以后到这儿喝酒,算我的。”他是傣族人,一手飞刀出神入化,据说十步之外可以射杀任何一只蝇虫。 成都仍然像个怀春的小寡妇独守着她的闷骚。我发现她和一年前离开时没有任何不同,空气仍然湿润暧昧,小奥拓仍然招摇过市,女孩儿仍然穿得稀薄性感,沿街的麻局仍然波澜壮阔,飞机还在空中盘旋时,我仿佛就听见麻将声盘旋而上直冲云霄。 那天晚上,在过去常去的“老万手提串串香”,我们喝了很多酒,说了很多话,我吐了,零零碎碎回忆起我和赵烈过命的交情: 我还记得,一年多前那个来历不明的夜里,在玉林那条昏黄幽暗的小巷,赵烈的声音有点倦怠沙哑:“明天早上来看我比赛吧,最后一次跳了。”这不是赵烈第一次和我喝酒吃串串了,但这是赵烈第一次邀我去看他跳伞。 第8章 他又说,“我真的很讨厌从空中往下掉的感觉,我不想跳了。” 赵烈开车送我们回家时动作摇摇晃晃:“没事,明天跳出一个零踩点,绝对的世界水准,性感死那些各国元首的夫人们。”然后,他供奉在反视镜上的一尊菩萨像突然断线坠落下来,我们沉默,赵烈笑笑说:“菩萨他老人家也想跳伞。” 那天晚上,赵烈不断唱着地下民谣《带个姑娘去西藏》,他和我约定,等他最后一跳后就去看雪山,他说总是从飞机上看到雪山却从没有走到它脚下。 这是一个耀眼的早晨,我还记得,当我的破jeep飞快超过两辆轮子上漆着晃眼白漆的卡车时,我鼻翼翕动嗅到一股似是而非的香味,耳里钻进一阵叽叽喳喳……抬头看去果然是一群女孩,我把两根手指嘬进嘴里奋力打了个闷骚的呼哨,头顶上立马传来山花烂漫的“耶——”。 站在机场指挥塔前等待我的赵烈像头兴奋的豹子冲过来,对我敬了个礼:“报告巴顿将军,请求立即轰炸柏林。”头戴风镜的他很帅气,每个细胞都充满力道的帅气。轰鸣声涌进,两辆卡车的叽叽喳喳进了大院,女孩子们像春天里被赶下河里去的幸福的娇态可掬的小鸭子一样从车上跳下来,有几个姑娘正向我们这边张望。 “是文艺兵。”仅用鼻子闻我也能断定。 “为什么?通信营的女兵也很漂亮。” “普通女兵下车干净利落——先抬腿,后撩头发;文艺兵却恰恰相反——先撩头发,后抬腿。她们胆小,又是部队里硕果仅存的长发,所以得先把头发撩开了才能看准落点,虽然编队行动必须把长发盘在军帽里,但平时养成的撩头发的习惯仍然暴露无遗。” 赵烈崇敬地看着我,他向远处的女孩挥舞着手,我让他“低调,等你落地时一定帮你搞定一个”,他使劲儿点着头。这时指挥塔上集合的蜂鸣响了,他猛地拉上风镜转身走去,嘴里念念不忘“先撩头发,后抬腿”…… 太阳完全升起。太阳照在明黄灿烂的油菜地上有种漫卷山野的忧伤,我很怕这种空旷的漂亮,我觉得世界的尽头就是这样空旷漂亮,只有风,没有人,只有风刮过它自己透明的灵魂,漂亮、孤寂。 演出开始,我挂上赵烈给我的“全场通行证”在临时搭建的舞台上下穿行,端起相机在那些女孩身上扫来瞄去,还用一些流行的段子挑逗那些女孩子。她们笑得花枝乱颤,也有一两个女孩儿没有理睬我,一直仰着头看着天空。我无趣,听见伊尔14雷鸣般的声音,看见一张一张雪白的伞翼像木棉一样从湛蓝天空飘下。 跳伞开始了。我从未想到跳伞也有这么性感的画面,漂亮得让人看一眼都会崩溃。 赵烈坠落得一点预兆都没有,然后就像一颗天外陨石坠落下来。 更准确地说,他像被一根巨大的白色木棍从高空中刺下来的一个可怜小球,在地心引力作用下飞速坠落,从而证明着伽利略的伟大发现。 赵烈是如此优秀的世界跳伞冠军,与生俱来的空中骄子,他在八百米左右的飘逸动作和红外导弹般的落点让对手在十年内都绝望,赵烈永远是比赛的压轴选手。所以这次他仍然是最后一个出跳,像往常一样打了个呼哨从伊尔14巨大的肚皮中跳出。 但引导伞灵蛇般诡异弹出,缠住正准备张开的主伞,六百万分之一的事故,伞打不开,两支伞在空中纠缠不清,最终在巨大风力的拖曳中拧成一根巨大的坚锐无比的白色棍子,把赵烈向地面狠狠扎来。 那是极其绝望的八十秒的等待:每秒九点八米,全长八百米,白色的大棍子带着我们听不见但残忍清晰的呼啸,向远处的油菜地扎去,然后一缕青烟,然后无声无息。 殓尸的人说:赵烈下半身全部扎在油菜地里,一条腿骨从肩膀上冒出来,巨大的下坠力量让皮肤和骨头之间震裂,殓尸时稍用力就会让皮肤滑脱下来。因此,他们最后是用一张降落伞才把他的骸骨捡起来的。 我根本没有能力听完殓尸人的全部内容,但我想起头天晚上赵烈向我借了一个微型dv绑在胸前,赵烈说他要拍摄最后一跳的潇洒表情……事后我要来那部摔坏的dv,从残存的dv带中悲怆回顾了那一分钟的可怕情景:呼啸而过的气流让赵烈的脸孔已经扭曲,他试图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割断引导绳,但巨大的下坠力道让伞绳已坚韧如钢筋……最后一刻,他放弃了,他对着我们这个方向喊了句什么,但听不清,我认为他一定是向我喊了什么,也许是喊我们再也不能一起在玉林喝酒吃串串了……但我并没有去找唇语专家解读。 这样的解读,对他,对我,都是一种残忍。 专程从重庆赶来看儿子比赛的赵烈的父亲在主席台上挥舞了一下苍老的手臂,瘫了;我身后女孩子们集体失声尖叫,一排排晕厥倒地,还有一个女孩儿从主席台掉下,我下意识去抓住她,但没有成功。她掉落下去像一片轻逸的羽毛。 世界末日,场面混乱。当我清醒过后,发现手心有种透骨的冰凉,我看了看……试图去找那个掉在主席台下面并让我掌心透骨冰凉的女孩,但我找不到她。我站在空无一人的台子上哭着大骂:“赵烈,你真他妈操蛋,你在最该出现的时候出现,在最不该消失的时候消失……” 习惯是缓慢的毒药,忘却是迅速的解药。 我们对着赵烈的遗照又喝了一大杯,我看着照片,他仍然很帅气,帅气得每一个细胞都充满力道,这张照片是那天跳伞前我给他拍的,我按动快门之后,他还笑着说:“真棒,以后就把它当遗照吧。”赵烈一直喜欢这么说话。 赵烈死后,我一直想把大脑硬盘中那个悲伤的春天的上午删去,但同样的梦魇一直尾随着我:我被一个巨大的白色的水母拖向海底深处,我拼命逃脱但无能为力……经常大叫着醒来。 就这样,我离开成都,北漂北京,从上个春天到这个春天,正好一年。幸好上天让我遇上卓敏,一个我爱着并且也爱着我的女孩,她用她美好的容颜,帮我摆脱掉那个梦魇。 逃回北京,正穿越着和大车店一样混乱的首都机场候机厅,她的电话就来了,带着哭腔。 “杨一,你没人性。” “发什么妖精?难道只剩兽性?” “就是兽性!你跟着一个女的跑了,我使劲追,追了好久都追不 上,那女的还回头对我冷笑,你也跟着她一起笑。” “……我什么时候跟女的跑了?” “昨天半夜,梦里,最后我是哭醒的,现在还哭呢,马上来学校,必须赔礼道歉!” 我无语……突然大笑三声,候机厅的人避犹不及地看着我。 这是“非典”正式结束的第三天,我第一次走进她们学校。我发现,曾经熟知的每一个细节变得那么陌生:铁栅栏还在,但两侧的男生女生却不在了;两排树还在,但枝叶之间清亮茂盛的感觉不在了;那些风还在,但风中飘散的窃窃私语却听不见了……小商小贩不见了,武警小战士不见了,我曾经妄想练就“穿墙术”穿过那扇灰黑色的铸铁大门,现在轻易可以走过,走过时,心里却怅然若失。 想起《肖申克的救赎》里那个被牢狱生活折磨出惯性的黑人,十几年后,他不“报告长官,我要尿尿”,就尿不出来。 我走进那幢爬满常青藤的四层青砖灰楼里,悠长的走廊有种幽深的凉意,女生们都出去了,只有她的门开着。她背对着门正在一个透明的玻璃瓶里泡着一串水晶,那串每天都戴在手上的水晶。 一缕缕微小气泡从水晶表面渐次升起,就像正在呼吸,水不露声色地折射着光线,让水晶焕发出灵异光彩……我的眼底突然惘然疼痛。 我悄悄站在门边不说话,看见她小心翼翼把水晶从瓶子里拿出来放到一块白色哈达上,让窗台上的阳光蒸发上面的水珠。 我悄悄走到她背后,附在她耳朵边问:“昨晚那女的长得漂亮吗?” 她猛地回头,幽怨地看着我:“想入非非了吧?做你的妖精梦去……”然后别过头去盯着碧玺闪烁的光,我伸手想去扳她瘦削的肩,她张口就咬上去,很疼。 她松开口,笑着转身跑向窗台,然后变得郑重,对着水晶拜了拜,小心地拿起:“这是‘碧玺’,水晶中的极品,有很强的灵性和记忆,会给主人提示祸福。”我还来不及反应,她就把碧玺戴上我的左腕。 突然感到一阵冰凉的刺痛,一串冰,寒意迅猛地融化在我的腕骨深处。 “刚才你把它泡在玻璃瓶子里干什么?” “消磁,每颗水晶都有自己的灵性,它们会呼吸,会沾上外界的戾气,每隔一段时间就要用最干净的水把戾气消掉,它能记忆主人的磁场,也会改变主人的磁场,所以不能让别的女人摸它。” 我用手指转动着珠子:“一串水晶有多少颗珠子?” “十八颗。” “好像这串水晶只有十七颗。” “因为……有一颗死了。” “水晶也会死吗?” “有生命当然就会死,但,有时它也会活回来。” “什么时候会活回来?” 第9章 “遇到,她爱,并爱她的人。” 说话时,她的眼睛一直亮晶晶地盯着我,从此之后,我的左腕就胎记般戴着这串碧玺水晶,她努力在我身上烙上她的印记,而我无从抗拒。 苏阳跟在浅浅后面走进寝室,浅浅进门就夸张地展示脖子上的项链:“他刚给我买的蒂芙尼,一万六千多呢。”看见我腕上的水晶链子,浅浅惊讶地盯着她:“你真把命都给他了。”她没说话。苏阳过来问:“‘敌人’车队第一次合练,有没有信心?” “放心,不过就是在沙漠里玩几天吗,这几天正是内蒙风景最好的时候。” 你是我的敌人第二部分 这是一次猝不及防的旅途,狗子向我撞过来时毫无预兆,当时我正挂着一挡陷在一处流沙里无法躲闪,一声闷响,我眼前一黑,嘴里咸咸的,听见耳朵里一条大河“哗啦啦”飞快流过。 这是内蒙大沙漠风景最漂亮的时候,也是最危险的季节,等我醒过来时大雨倾盆如注,狗子正“哇哇”地哭。苏阳对他破口大骂:“为什么不安金属防滑链,这么不专业还想玩全国锦标赛?” 我断了两根肋骨,很疼,很想她。苏阳拿起我的手机帮我念了一条她发来的短信:“唵嘛呢叭咪吽,愿九天十地的神都保佑你。”这时,闪电把黑黑的天幕撕成绚烂的裂帛。 很多事情发生,并不因为预谋,比如车祸,再比如做爱。 我强忍着肋部的疼痛不让自己嚎叫,但那是一种幻灭之后的刺激。这样的选择也许出于对卓敏的情欲,也许因为对刚刚发生的那场车祸的恐惧,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我只知道当我奋力搂住她时有种破碎的宿命感,有种万念俱灰的快乐。 我终于和卓敏第一次做爱时,已是满身伤痕。那是一个大雨的下午,我分明嗅到雨点砸在泥土上溅起的腥味,窗没关,窗帘妖异地飘来飘去。卓敏一连几天没有上课,她来到我那位于朝阳公园旁边的小屋子里照顾我,给我熬粥,给我放碟,抚摸我脸上那道浅月似的伤疤,给我擦身体……我发现我身体的某处正怒不可遏,然后抱住她。 卓敏一开始阻止我的进入,拼命抓扯着我,用因舞蹈训练而非常有力的双腿阻挡着我,情急之下甚至用藏语大声骂我。我发现她的力量大得惊人,但某一刻她突然放弃,也许是看见我凶狠的眼神她选择放弃。一头羚羊没日没夜地逃避野兽追杀,一旦被叼住脖子后就忘记抵抗,温柔无助地接受这次屠杀。 渐渐,她下意识随着我的节奏而耸动,她的身体因长期舞蹈训练像一根柔韧的青藤,她的肌肤散发着酥油茶的清香,而且,中央处如同一块散发青草气息的淤泥把我往下吸拽,我深陷其中,温暖得无法自拔。 她的声音像婴儿的哭啼从遥远地方飘渺传来,有某种伤心,甚至有某种神秘……我像驾着一辆失去掣动力的车被甩向漫无边际的天空,脑海里突然划过一抹碧玺晶莹剔透的光芒,刺痛着我的整个脊梁,我大叫:“我死了!”然后无声无息。 终于,她像一个柔弱的婴儿在我怀里睡着了,我轻轻抚摸着她光滑的后背,不知为什么,嘴里有种倦怠的忧伤。 人只有在不经意间才会被改变,生活隐隐已被“缴枪不杀”。 突然发现,卓敏已经悄无声息侵入我的生活。其实很多事情的发生都不是因为预谋,比如车祸比如做爱,但世界上最不可能因为预谋的事情却是——相爱。 我常常想,为什么会在一个漆黑的夜晚被一个不知道名字不知道长相的女孩挟持,丧心病狂地拉着她在这座城市午夜狂奔,我费尽心思再次碰到她,隔着铁栅栏去见她,和她聊天,打羽毛球,隔着医院厚厚的玻璃窗吻她……我想了很久,这是因为她恰好符合我脑海中某种影子,那种清澈正好洗净我长久以来的梦魇。其实,北漂的我外表坚强却内心脆弱,我正想改变自己的生活,她及时出现。 可她为什么会爱上我?是亡命天涯的勇气,是铁栅栏边上的浪漫,是时不时冒出的一句所谓“闷骚”,或者是连我自己都不太相信的“似曾相识”。她可以有更好的选择,却选择了我这颗飘浮在城市里的尘埃…… 第二天早上,我还来不及按习惯抽一支“起床烟”,便发现空气清冷,所有窗户都被她残忍地打开。 睡眼惺忪地发现,她已用一条纱巾把头包住,一身精干的打扮……我刚走进浴室,就被她一声断喝:“牙膏必须从后部挤。”我战战兢兢刷完牙,不知什么时候站在身后的她就发出指令:“牙刷头必须朝上放杯里。”我走出去找塞在鞋里的袜子,她身手矫健地递来一双干净松软的袜子:“每天必须换袜子、内裤,穿过的袜子绝不能塞鞋里……”我崩溃地坐在沙发上,点烟,娇斥声却遥遥从浴室传来:“烟灰不能抖落在烟缸外。” ……整整一个上午,我全力配合她对整个房间进行清壁坚野式的扫荡,我闻不到熟悉的味道,找不到熟悉的书找不到塞在沙发缝里的遥控器找不到放在墙角的电热杯找不到床下的球鞋。 我悲凉地告诉苏阳:“江河沦陷,主权旁落。这个家干净得简直不像人住的。”苏阳在电话里嗅了嗅,满意地说:“不过你终于由流浪狗进化到人类了。” 苏阳说得不无道理,冰箱里所有的方便面被扔掉了,代之以酸奶、面包、水果沙拉、麦片……桌几上摆放着她最喜欢的云南香水百合,墙上出现hellokitty的饰件,厕所里开始使用带有碎花底纹的柔软卫生纸。在我十四岁时妈妈死去后,我就不再拥有这样的生活,这对我被酒精过分浸泡的身体和心理有利,远离香烟和泡面,迎接蔬菜和水果。 我躺在沙发上,听得到血液在胃部运行的声音,生活其实很美好,虽然她做的咖喱饭不好吃,但她让我找到渴望已久的某种柔软状态,这时,她颠颠儿跑过来,“别像加菲猫一样躺着,饭后下去散步。” 我家楼后有两排白杨,高大笔直,犹如长廊。卓敏大呼小叫地拉着我冲向白杨林,开心得就像一只上了发条的小白兔,她还一路玩起了侧手翻,看得我眼花缭乱,她和我打赌猜总共有多少白杨树,看谁更接近,输了就要在白杨林里大声喊出“我是猪”,而且找一棵白杨树刻下“我爱你”…… 我并不喜欢这种天真的玩法,但看到她的眼神透着挑衅,估量了一下:“七十九。” 她有些生气:“为什么要让它们落单?我猜九十六。” 我俩花了很长时间才数清到底有多少棵白杨树,九十六!我惊讶地看着她,她一脸得意,“不骗你,我以前可没有数过哦。”然后就强迫我站在林子里大喊“我是猪”,我拒不执行,就觉得身体奇疼,只好囫囵吞枣地喊了……又磨磨蹭蹭到车上取下工具刀,在她找到的一棵最大的白杨树干上刻下“我爱卓敏”。 她背着手踱步端详着树上的字,大获全胜的样子,然后她就提出要吃冰糖葫芦。那几天我正好没事可干,就开车带她满城乱逛,一场“非典”已把这些零食扫荡得无影无踪,却在后海边上发现一家陶艺吧。我们还进去共同制作了一个烟缸,很难看,她却兴致勃勃地把玩着,只是在那堆陶泥留下各自掌纹时,她有些忧伤,对我说:“你看我的掌纹中间,有根线突然从中间散开,那是不好的迹象……”我笑着说:“其实那证明你感情线太乱……” 那天晚上我们回来很晚,从停车场朝家里走的时候,她就提出和我玩“石头剪刀布”,谁输了谁就把对方背回家里,我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她拿下,然后她就会改变赛制:“不行,三局两胜。”又输了,“不行,五局三胜”……但最后还是由我背她回家。 我急急穿越那道长长的白杨林,听得见脚步在身后沙沙作响就像雨点落下,她不知什么时候已在我背上睡着了,回到家里也坚决不下来,两腿紧紧缠住我,迷迷糊糊说:“别放下我,当我的床……”那一刻我觉得温暖而滑稽,我觉得我就是她未曾见过面的爸爸。 北京秋天,阳光洗练,她时时住在我那里,时时经过楼后那两排高大生动的白杨,看每一棵白杨树都发出碎碎金黄,我们数树,打赌,翻着跟头,大呼小叫“我是猪”。 简单,而快乐。 为了庆祝抗击“非典”成功,她要随学校去南方巡回演出半个月。晚上送她前往机场的路上,她一字一句向我交代早上要吃早饭,晚上少喝酒,用电脑过度所以要多吃维生素,我“嗯嗯”应着,脑海里浮现伙同苏阳去杀人吧的刺激场面。和卓敏在一起后,我已经绝少夜间活动,苏阳常常打电话来大骂我背叛组织。 她敏感得像一根针:“你是不是特别盼望我出去演出,好一个人逍遥法外?每天必须给我打三次电话。” 我握着方向盘看着夜色中的机场路:“应该节约点漫游费,不给中 国移动助纣为虐。” 她突然扑上来就咬我的手,很疼。 她说鼻子酸酸的有点想哭,我问她哭什么又不是不回来了,她就说想起那天晚上我在黑暗中拉着她“偷渡”的事情,“那天晚上你一直在看着我,眼睛贼亮贼亮,现在想起来其实挺感人的,你再用一下那天的眼神看我好不好。” 第10章 “眼神又不是自来水龙头,说拧开就拧开,那天晚上,不知道我为什么那么疯狂。”其实我很感慨,才三个多月,“偷渡”那天的情景恍若隔世。 她看着我,突然松开手,别过头去不理我,直到我把她送到安检口时她也没有回头。我知道,她只是表达某种傲慢,而这种傲慢一击即溃。 但一连三天,她的手机都打不通。有一次我打过去时她正在忙音,等我再打过去就关机了,还有一次是我发送了无数短信后,她回过了一条,“节约漫游费”……她消失了,毫无预兆,像阳光下一块漂亮的冰,等我走过去时,却只留下一摊亮晶晶的水渍。开始我并不在意,但我没想到她这么坚忍不拔,一夜又一夜,我惊讶地发现想念的感觉就像一根疯狂生长的藤蔓爬满额头。我向杂志社请了霸王假,订好机票飞去南方那个靠近海边的城市。 很容易就找到了正在这座城市隆重出演的这帮军艺女生们,当地报纸照片上的她漂亮有力,宛若惊鸿地腾空而起,以表达古代人类战胜洪水时的英气…… 用记者身份很容易就在大堂查到她的房号,我捧着刚买的玫瑰花,一边乘着电梯往上走一边拨通了她的房间,听见话筒那边她因连续演出而疲惫沙哑的声音:“喂……” “请问卓玛水晶姑娘,你是更喜欢在报纸上还是在电视上打寻人启事。” “啊……是你!”旋即恢复一股清冷味道,“你怎么知道我住这里。” “心跳,我听到愤怒的心跳,然后就找到了你。” “杀人游戏没把你杀死?” “死了就只有玩‘人鬼情未了’了,你胆子那么小……” “别自以为是地幽默了,你不节约手机费了?现在打的可是长途。” “对!正好打了五十九秒,省钱,挂了……”然后我把电话掐掉,手持着一部微型dv对着房门,敲门。 听到她狠狠地摔掉电话,拖鞋声音懒懒散散地移向房门,心绪烦乱:“谁啊?”我把猫眼用一只手堵住,又敲门,“茶叶……”门开了一条缝,凝住,猛地打开,dv镜头剧烈摇晃,玫瑰花瓣散落一地,我被粗暴地拖进房间,感觉拳脚雨点般落在身上,奇疼无比。 整整一天,她像粘在我身上一样,浅浅看了说我俩像一对连体婴儿……可是我来到的第二天,卓敏就住院了。 那天晚上我被她藏在后台观看演出,我亲眼从幕布缝隙中看到她在两圈炫目的璇子后,没有按《白蛇》剧情从绸缎形成的波涛中脱颖而出,却像一根蒿草落在舞台。观众哗然,几个扮演水怪的男演员迅速作洪水漫卷状把她抬下去了…… 贫血……我赶到医院时她已经苏醒,还躺在床上用纸板画着什么,但面若白纸,我严厉地瞪着她:“再不吃早饭,瘦成火柴棍了。”她笑了:“我改,我改不行吗?从明天开始就吃成一个大肥猪。”然后把纸板亮给我看,一头画得极难看的肥猪,上写“掌上明猪——卓敏”,她属猪。 她突然幽幽地说:“我好怕死。” “你怎么会死,你活到八十岁还可以做我的‘掌上明猪’。” “其实不是怕死,而是怕被你忘记,人要是死了,再喜欢她的人也会很快把她忘记。” “如果你死了,我不会忘记你,我会天天给你发短信,不知道天堂收不收漫游费。” “杨一!你是不是就想着我死?”她神情凛然,我的手机铃响,她伸手抢过。 卓敏已不是第一次抢过我的手机了。 我渐渐发现,她喜欢时时把玩我的手机,说:“喜欢手机里的新款游戏。”后来我知道,她在查看我的通话记录和短信。但她屡屡正色宣称:我并不在乎女孩给你打电话发短信,我只是好奇,哪天我们不再相爱,就友好地说声再见,做最好的那种朋友。 她说得无比潇洒,然后继续查看我的手机,神情严肃。 我必须承认,在南方这座城市短暂的几天无比快乐,这是季风前最美好的一段时间,鲜花把这座城市照耀得无比妖娆,咸咸的海风吹得我俩身心荡漾,由于生病,带队的老师让她休息三天,我就租了辆自行车带她满城乱逛,和她吃遍了几乎所有美食,跑完了几个着名景点,早上和她一起去海边捡拾贝壳,深夜和她去偷偷砸花园里的椰子……她每天晚上演出时都把我带到后台,我以家属自居,鼻腔充满暧昧多变的水粉和胭脂味道,眼睛里全是妖娆多姿的跳舞女孩,她正色交代:“老实点,不准乱看我们军艺女生。”其实在我眼里,不仅后台,整个世界也只有她一个女孩。 她不许我随便碰她,有时在夜色中散步,我一碰,她就笑着喊“抓流氓”…… 我必须离开的那天,她穿一身水青色的裙子送我到机场,她眼波流动,乖乖地说:“从此以后我再也不关手机,再也不折磨你了。”然后热烈地搂着我亲吻,身边的那些广东佬们“哇噻”不止。 我相当骄傲,觉得世界尽在掌控。 其实这是我的错觉,即使世界尽在我的掌控,我却在她的掌控……回到北京后不到一周,记不起是哪一天的中午了,我只记得还在沉睡和苏醒中挣扎,一阵破空而来的敲门声把我砸醒。 开门——场面令人震撼,卓敏出现在门口,楼下保安帮她拖着两个大包、三个箱子。她嫣然一笑:“从今天起,我就不离开你了。”她说实习的歌舞团离我家很近,她说最近要赶排新舞剧《白蛇》,早上八点钟就要报到,晚上七点后才收工,所以她,必须搬到我这里住。 那一刻,她像一个异族,堂皇入侵,不宣而战! 寒冷的雨夜,“沸腾鱼乡”,在门厅等座。室内的温暖和室外的寒冷让玻璃窗上升起各种形状模糊的雾气。我正在百无聊赖之际,突然接到了前女友的短信,她说她马上要嫁人了,她说她永远记得和我的一点一滴…… 她是我大学同学,但我俩在大学毕业一年后才开始恋爱,我曾经对号称长相酷似孙燕姿的她很迷恋,但在我“北漂”半年之后,她就用短消息通知我“我们之间的故事应该翻篇了,对不起,我已经另有所爱”。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在三里屯南街的“芥茉坊”喝了很多酒,吐得肝肠寸断之后,突然想通了。第二天上午我甚至还给她打去一个电话详细询问了新男友的情况,并强作大度地祝福他俩能够百年好合。她在电话里幽幽地说:“杨一,我知道你现在很难受,其实我喜欢你,但他更能满足我对物质的愿望,我总不能一辈子跟你过这种漂泊的日子吧,我也很不喜欢你随时去大沙漠玩飙车。”我和她就这样断了,像一切从未发生过。 我和她早无缘分,但我接到她结婚的消息后,还是聊作回复:“我也记得和你的点点滴滴。”然后我和苏阳去占座,忘了手机还在门厅的书报架上。 卓敏冲过来时像一把明晃晃的刀子,她直视着我:“杨一你混蛋!”我不解地望着她,她拿着手机就扔了过来,幸好苏阳手快,否则手机就被扔进沸腾的锅里了。 晚上回家,相对无语,我进里屋上网,她在客厅情感丰富地看着那部着名的韩剧。那个即将嫁人的前女友还在发着短信:“天冷勿忘加衣。”虽然我把手机已改成振动,但卓敏仍然敏感地问:“谁?” “群发。” “群发?群发你回复它干什么?” “我没回复!” “你回复了!” 她突然现身,灵蛇般出手抢过我的手机,冷冷地看一眼:“你确认这是群发吗?” 她残忍地按下“回叫”,开了“免提”,三声蜂鸣,对面传来清晰的声音:“想我了吧……” 我很绝望,那个和我相处过一年的女孩在免提里声音响亮地回忆着前年冬天我和她一起去滑雪的事情,夸我用点燃的酒细心地给她揉扭伤了的脚。 “听说你和一个跳舞的女孩好了?要小心藏族女孩哦,听说性如烈火,喂,你说话,说话啊……” 卓敏对着免提话筒冷冷地说:“他说不了话了,他死了……” 那一头的女孩终于明白了什么,沉默了两秒钟,挂断。 我冲向卓敏,她力气大得惊人,推开我,光着脚跑向阳台:“再过来,我就把它扔下去,我也跳下去。”她站在阳台上高举着手机,就像高举着一颗准备与敌人同归于尽的手榴弹,雨水把头发浸湿沾在脸上,黑暗中,我看见她目光决绝,无比悲壮。 我愣在屋里,她站在阳台,我们对峙了十几分钟,这时已进初冬,她因为寒冷和愤怒不停颤抖,我心中一阵柔软地刺痛:“进屋吧,我投降,投降……其实那只是过去的事情。” “过去的事情才是最可怕的事情……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她固执地高举着手机。 我只能说“我爱你”,不断地对她说,说了很多遍,我知道,她无比脆弱,这是她的死穴。 她站在雨中愣了一会儿,突然冲进来紧紧抱着我:“我要你再说一遍,再说一遍,我就喜欢听你这么说。”她是只穿了内衣内裤就冲到阳台上去的,皮肤因寒冷而出现粒粒细小的疙瘩,鼻涕和泪水混在一起往下滴,我不停地说着“我爱你,真的很爱你”,她哭了,悲伤无声无息刺进我貌似坚强的外壳。 第11章 我是真的爱卓敏,我只是觉得有时候她其实是在折磨自己,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每当我的手机铃响,她就像雨林里敏感意识到将受攻击的响尾蛇一样突然竖起脖子,眼神锐不可当:“我太恨你这个滥手机了,总有一天我会把它砸个稀巴烂。” 我怀疑,她已经对手机产生了强迫症。发展到后来,她的功夫已臻化境,我一度怀疑她是否拥有某种特异功能。 她竟然修炼到能隔空判断来电性别,如果哥们儿给我打来手机发来短信,她基本不问,自顾忘我地投入在她的韩剧中;如果对方是女孩,哪怕我在里屋,她也会以灵异发问:“谁?”——这时,她通常会弄出点声响以示存在,或者大声问:“晚上我们去哪儿吃饭哪?” 更可怕的是,当我偶尔溜到酒吧,如果有女孩,刚坐下,她的铃声会像红外追踪导弹一样袭来,屡试不爽:“是在外边玩吗?早点回来。”当然,她会找出一些听上去十分恰当的理由,比如说好像听到家里有老鼠跑过的声音,比如说下水道有点堵,比如说她特别害怕正在放的那张惊悚片的镜头…… 这,让我对她充满敬畏。 那天晚上睡觉前,她一直在和浅浅打着电话,不时回头似笑非笑看我,我问她发什么妖精,她冒出一句“斩草就得除根”,我无语。 半夜,我突然在一阵剧痛中醒来,发现卓敏半支着身体斜靠在床头神情愤怒而且眼泪汪汪。 “你掐我干什么?” “你气我,我梦见你和一个女人干坏事……” “梦你也不放过,回到明朝,你绝对是一个‘东厂’高手。” “就不放过,你爱不爱我?” “爱。” “有多爱?” “最爱。” “还有比较?” “不,只爱。” 这是我们之间操练得烂熟的问答套路,她很满意,然后躺下,熟练地在我的肩膀和脖颈处找到最舒服的位置睡去,像一个喝足奶水安然睡去的婴儿。 次日早上,我去外屋打开手机,惊心动魄地发现,手机里的短信除了她给我发来的以外,无一幸存。 我大怒,回头,见穿着睡衣的她正一脸无辜地给那个布熊梳着毛发。 这就是卓敏,这就是卓玛水晶,一个我捡到的从河的上游漂流而下的女孩,一个裹胁我“偷渡”的蒙面人。 我对她很好奇,好奇她身上互为矛盾的两种东西,很多时候她清澈得像一颗水晶,偶尔,她也会暴怒得像一颗霰弹,不管能否命中目标都会奋不顾身打出去,哪怕粉身碎骨。我隐隐感觉到她身上危险的东西,只是暂时我还不知道它在哪里。 短信被斩草除根,我一直伺机报复,但她就像并无任何事情发生过,天天早起给我做早餐,然后去团里排练演出,天天在录音笔里留言。 终于有一天,我没有按她的要求在录音笔里留下“我爱你”,而是用心险恶地讲了一个古堡幽灵的故事,我也没有给胆小的她留一盏进门的灯,让房子里漆黑一团,她通常比我早出门,比我早回家……傍晚,我接到她声嘶力竭的电话:“杨一,我恨你!” 好几天她都不理我,高傲地在家里晃来晃去,给香水百合浇水、看韩剧、压腿、席坐在地上算“塔罗牌”,并不时因变幻的牌相一惊一乍。她坚持给我做早餐,沉默地和我一起吃饭,每天录她的录音笔,但拒绝交给我听,我不知道她在里面都录了些什么,我也无所谓。 直到那天,那个大雪弥漫的晚上。一个孤儿和另一个孤儿,之间,总有一根微弱的脐带相连。 敲门,急促而仓皇,开门,风雪中漫卷过一种伤心的味道,她带着哭腔:“快,救救它。” 当她把那条小狗从怀里拿出来时,我以为它快死了。它身体僵硬,毛发干枯,眼睛里蒙了一层灰灰的东西,它勉强睁眼看看我,然后闭上。我并不以为它是条狗,它更接近一只耗子。 这是卓敏连续三天在楼后那两排白杨林边看到它。第一天,它还在用瘦弱的腿支撑着摇摇晃晃去垃圾桶寻觅点食物;第二天,它已经几乎不能走动,只是因饥饿低声哀叫;第三天,它就只能趴在那片草地上又吐又拉,任凭过路的孩子向它扔着石头,它缓缓地闭上眼睛。 没有人知道它何时出现在那排白杨树林中,也没有人知道它从哪儿来,人们只是发现它越来越虚弱,它快死了。老门卫说:“明天等它死了就把它埋了吧,怪可怜的。” 它非常瘦小,却尽量去保护自己,一旦有人试图走近,它就会在喉咙里发出威胁的声音……它唯一能够接受的是卓敏,当她走过,它就会竭力摇动尾巴,鼻子里“呜呜”发出哀叫,她尝试用手去摸它它也不抗拒,旁边人就劝她千万别摸,“遗弃犬,说不定有什么病。” 雪从第三天傍晚开始碎碎落下,大地渐次空寂,快死去的小狗瑟瑟发抖地蜷缩在一棵最大的白杨下,后来人们听不见它的声音,她经过那片白杨林时,老门卫正在说:“等雪停,就把它埋了,怪可怜的。” 一种柔痛油然而生,她向雪地里那一小块阴影走去,那是它露在积雪外一动不动的脑袋,旁边的雪地上有一摊污渍,可能是小狗吐的……那一刻她很想哭,她把手搭在小狗的脑袋上默默祝福着,小狗突然睁开了眼睛[奇qisuu.书],透露出一丝微弱的渴望的光——后来她说:“那一刻它好像认出了我,我也认出了它,我觉得和它有缘,我要救活它。” 小狗的鼻尖已经没有湿润的感觉,它奋力地从积雪中挣扎爬出舔舐着她的手,那是小狗身体内残存的最后一丝力气,却用来紧紧跟随着她。 她拉开羽绒服用体温呵护着它,它竭力用毛茸茸的爪子抓住她……老门卫说,没救了,拉得太厉害。卓敏目光决绝地说:“我要把它救活。” 室内的温度让小狗有了点活力,卓敏慌乱地给它洗澡,吹风,端了一小杯牛奶,它好像很饿,贪婪地把整个脑袋伸进去,然后吐了,身体糊得白花花的,更难看,然后就在给它找出来的一个大鞋盒子里昏昏睡去。半夜时分,它开始呕吐,拉稀,好像要把瘦小身体里的肠肠肚肚都拉出来,它的眼睛逐渐无神,瞳孔放大。 “它活不过今晚。”我断言。 她愤怒地对我喊:“胡说,它一定能活。”她翻箱倒柜找出两片“黄连素”,又给它喂了一支“庆大霉素”,她一夜没睡,一直摸着小狗的脑袋和身体,我知道她固执的程度,她从来都会歇斯底里去做她认为尚存希望的一切事情。 第二天,太阳出来,奇迹出现。 小狗摇摇晃晃从盒子里爬出来,它在原地昏头昏脑站了一会儿,沿墙脚慢慢走了一圈。我发现,它的眼睛有了些许光芒,它的尾巴轻轻摇动。“它还有救。”我对两眼通红的卓敏说,奇#書*网收集整理她激动地抱起小狗使劲地亲了一下,又感激地亲了我一下。我避闪不及。 小狗突然“汪”的轻吠一声,微弱,但有温度。 小狗在卓敏的细心呵护下迅速康复,随风成长。一个星期后,它就正常饮食,两个星期后,毛发展现光泽,一个月后,它居然可以在我调教下学习上厕所,拉完之后还会“汪汪”直叫提醒主人打扫。 它的蹄爪会在清晨“哒哒”响起,跑进来趴在我们床前,眼睛亮亮,用湿乎乎的舌头舔我们的脸催促起床,每天傍晚,它也会站在家门口,门一开,它就会迅猛地扑上来,寻找有没有给它带回好吃的零食。它很奇怪,喜欢吃巧克力,喝可乐,喝着可乐时,不停甩着粉红的舌头。 我发现它血统不纯,似乎是杂交的金毛猎犬,但显得非常有型,脑袋圆圆四肢矫健,眼神憨憨地透出一种纯良,卓敏坚决不准我叫它杂种,“它是混血儿”。有时候,它会独自蹲在阳台上仰头看着天空,这时,她就会认为被遗弃的它在想念妈妈,它好像特别喜欢听一首叫《木鱼石的传说》的老歌,歪着头,喉咙里动情地“吱吱”应和着。 “儿子会听歌哪。”她叫它“宝宝”,并自称“妈妈”,偶尔我和卓敏发生争执甚至开玩笑时,它会坚决站在她那一边,跑过去紧紧倚在她脚下,头冲向我,龇牙,这让我顿感失落。 我们时时到白杨林中散步,冒充一家三口。 这已经是她今天给我发来的第二十四条短信,但我把二十四头泥牛全部沉入大海。从早上出门开始我就蒸发在这座城市里,我把手机呼叫转移,我不想让她找到我。 军艺铁栅栏外,透过蒙着薄雾的车窗可以看到女生们进进出出,已出落得相当帅气的宝宝就坐在我身边的座位上,把鼻子努力伸向车窗那条缝隙“吱吱”嗅着外面的冷空气。我把一串项链挂在它脖子上,又塞上一张卡片。 “杨一,你到底死了没有?”又一条短信,绝望中透着暴怒,我开始担心等一会儿她会不会像霰弹一样击碎我,她做得出来。 宝宝突然兴奋起来,就像嗅到诱人的食物,它的鼻腔里发出急促的短音,爪子挠着车窗,还用脑袋拱着车门,我知道,肯定是她出来了,我端起dv对着车外的大门,把车门打开让宝宝出去…… 宝宝像一阵风般冲下车消失在一片枝叶覆盖积雪的槐树后,我听到一声尖叫,“宝宝? 第12章 你怎么在这里?好了好了,别舔了,妈妈爱你,咦,这是什么?”然后沉默,我知道她在三秒钟之后会旋风一样从大门那里向我席卷而来,三、二、一……非常准确!“杨一,你这个死人,给我滚出来!” 我端着dv从车里走过来,一脸坏笑地摄录着她边跑边骂的过程,她跑过来就不顾一切地用双肩包打我,用脚踹我,“你混蛋”、“你去死”、“抓流氓”,我边躲边笑着抱住她,哈着热气在她耳朵后面说“生日快乐”。 给她一个二十岁的惊喜,我从早上消失就是想让这个惊喜更富冲击力,我去“东方新天地”花了三千多块钱给她买了一串施华洛世奇的水晶项链,两个月前,她曾经在那扇橱窗前徘徊很久,但她只是一个学生,而我也没那么多钱,正好昨天领到一笔“非典”时滞发的稿费,所以我早早就去等着商店开门,门一开就冲进去买下了那根印有属相的项链,这是我给她买的最贵的礼物。那张生日贺卡是我在电脑前亲手做出来的卡通,一头长着翅膀的小香猪啃着一个大蛋糕,旁边是我和宝宝在帮猪吹蜡烛,上书“你永远是我的掌上明猪”。 ……浅浅带着一帮姑娘随后赶来,叫嚷着“哦,好浪漫哦,亲一个,亲一个”……我恐吓“全部滚进车里,把你们卖到非洲去”,数了数,和当初在超市门口碰到的一样正好七个,我们直奔“莲花”酒吧。苏阳、狗子和小刚他们正等着我,胖子齐帅也拎着一个大蛋糕来了,带着一个叫“燕子”的长相一般但很温婉的女孩。 12月24日,我的生日;12月25日,她的生日。我们都是摩羯座,星相学说一辈子太阳风相冲,我属蛇,她属猪,命书里总说这样的属相极其相克,“蛇缠猪,一生苦”——迷信属相和星座的她每每愤愤不平地瞪着我,悲愤地下着结论:“我不可能克你,一定是你克我。”她还经常在窗台上算着“塔罗牌”,如发现我对她命相不利的征兆,就心有不甘地再算,再愤愤不平,然后就扑上来咬我、暴打我。真的很疼。 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一起过生日,在一起恩爱厮打纠缠,那天吹蜡烛前,她笑得像朵花儿一样问我:“你会永远陪着我一起过生日吗?” “会,那时我俩都一百二十多岁了,门牙掉光,都成一对老妖精了,我们互相亲对方的牙床。” “就要成一对老妖精,就要你亲我牙床。” “生也快乐!”浅浅带着那帮女孩喊,“日也快乐!”苏阳带着狗子、小刚和齐帅们喊。我们喝了很多酒,唱了很多歌,互相倾吐对朋友的忠诚和友情。那是一个大雪纷飞的圣诞节,雪花轻灵地落下,听得见它们消融时让人心疼的声音。 她喝醉了。 我背着她穿越白杨林向家里走去的时候,雪花从天上细细碎碎地降落,冷空气吸进肺叶有种清晰的刺痛,我背着她,听到积雪“吱吱”作响,突然觉得全世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们一步一步走向世界的尽头,有一盏阑珊的灯火在温暖地等待着我们。我非常快乐,甚至有种冲动,愿意就这样一辈子背她回家。 想起刚才玩“真心话”游戏时她拒绝回答的问题,“之前有几个男朋友”。其实之前我也曾试探过她和几个男人上过床,她从来不愿回答,我又问她一共做过多少次爱,她说“一次”,对此我很怀疑,像她这样的女孩很难抵挡外界风雨般的进攻。但我又发现,其实她对做爱并不在行,反应生涩。 她突然醒了,风雪中传来她迷迷糊糊的声音:“你愿意娶我吗……” 苏阳一边摸着鼻子一边在我面前晃来晃去,这是他遇到难题的“行为艺术”,我经常怀疑有一天他会变成一头独角兽在大街上横冲直撞。 他终于停下来:“听好消息还是坏消息?” “坏消息。” “那家答应赞助车队五十万的企业黄了,比黄花菜还黄。”“好消息?” “记得那次赞助‘疯狂西夏之旅’的唐显吗?他愿意给钱,三百万,前提是……让我老爸帮忙解决海淀的一块地,但很棘手,他想把工业用地改成商住用地,风险很大。” “老爸会帮你?” “不会,他还很想带人把我那几辆车砸了……不过,我可以去找我妈,江湖告急,她老人家总不至于见死不救吧,而且,唐老板提出一个让我无法拒绝的条件,那块地到手后除了三百万赞助款,还答应让我在新的开发公司里占百分之八的股份。” “天上掉下来的不仅是馅饼,也许是一块石头,砸死人不赔命。” “如果帮唐显拿下那块地,我们不仅能装备国内最好的车辆,而且车队的全部开支都有了。另外,他以我的名义另外注册一个公司入股,审计工商也看不出猫腻——还记得我的左右两大护法名言吗?” “一,早死早投胎;二,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 苏阳就是这样一种人,我看着他热烈的面孔,想起2002年,春天。 2002年没有开往春天的地铁,只有拥挤如沙丁鱼罐头般的地铁。 米兰·昆德拉不知道这扇窗和那扇窗有什么不同,菩空树大师不知道此岸和彼岸有什么不同,我不知道这个春天和那个春天有什么不同。我只是一个行尸走肉,既不乐观,也不悲观。那时我还没有固定的工作,甚至还没有拥有那辆破jeep。我在这座城市一年多天天挤着地铁,我每天从城市的这边穿向那边,再回来,再过去,再回来……以至于有一天我拎着相机坐在地铁站台上竟忘记了:我究竟是要过去,还是要回来。 但我喜欢地铁,我喜欢在黑暗中快速却悄无声息地滑向未名地点,有种小兽在午夜雨林里自由穿行的心灵快感。你嗅得到车厢里每个人的心事,人们并不说话,大家私下商量妥了似的缄默,看着车窗上的影子和隧道墙飞掠而过的可疑景象,弥撒般把心事告诉给影子和景象,假装自己其实并非如阳光下生活的那么卑微。 只有当我出现在地面,抬头看见天空因沙尘暴变成褐红色,鼻腔嗅到空气中充满着土腥味,回家拼命挖着鼻孔里蚂蚁般的沙子,才发现我的生活其实发生了很大不同——我来到了祖国首都北京,或者说中国北方最大的农村,北京。 几经辗转,我找到了北京,却没找到北。 直到那天,我在污浊的车厢里看到一双热烈的眼睛,那双明亮的眼睛也正看着我。两秒钟后,我想起这双眼睛的主人是谁;三秒钟后,我想起我们之间的故事;四秒钟后,我们像真正的兄弟一样拥抱在一起。 苏阳说:“那天我醒了以后发现我没死,我就知道我一定能找到你,报答你。” 赵烈死后,我参加了一个名叫“疯狂西夏之旅”的越野拉力赛想排解郁闷的心情,这是一个疯狂得失去理智的比赛,半个月的赛程将纵横从新疆戈壁滩、宁夏沙漠、甘南草原、川西草原近三千公里的险恶路径,为了追逐高额奖金和速度刺激,选手们最后根本不顾大本营的劝诫,冒着泥石流前行。 也许是赵烈之死的恐惧心理反而让我产生了巨大的勇气,我像一头极速野兽一路超越众多高手,我甚至不带副驾驶独自追逐,越野车要加油,但我却不用加油。 我喜欢那种太阳升起、太阳落下的感觉,喜欢翻越高海拔雪山被单调颜色刺激出短暂雪盲的感觉,喜欢开着车时世界会突然在大脑里消失自己也在世界中消失的感觉,耳膜里只听得见金属防滑链与暗冰殊死格斗的刺耳声,那一刻很古怪,但透骨真实。 比赛进行到倒数第三天,窗外一切景物失去了影子,这提醒着我太阳已直射头顶,这是越野赛一天中最为透支的时刻。我轰着油门穿过丹巴境内那座最可怕的虎愁峡,发现一辆进口神风越野车四轮朝天,泥石流冲刷下来的石头埋葬了车体的二分之一。 那就是苏阳,我从车号断定车里的一定是那个眼神热烈、喜欢在车载电台里大声讲段子和唱情歌的北京小伙。我用车载对讲喊叫,但无人应答,等我找到一棵枯树借马达的力量用羊角钩把捏扁了的可乐罐一样的车拖出来时,发现苏阳的副驾驶已经死亡,苏阳断了的肋骨扎进了肺叶,他已处于重度休克中。我翻开他的眼皮,他的眼睛混浊无力,瞳孔无限放大…… 我必须拉着一个死人和一个半活人穿越这个长达五百公里的无人区,但下午时分,我也遇到了泥石流,对讲机毫无信号,汽油消耗殆尽。夕阳西下,气温骤降,我坐在布满青石的千百年来几无人迹的古老河滩上,感到苏阳的身体和那些石头一起慢慢变冷。有一刻我甚至感到苏阳的心脏已停止跳动——感谢菩空树大师,他总是制造出一些古怪但神奇的油膏度人于苦海,突然想起菩空树塞给我的一种被称为“金刚油”的辛辣东西,我粗暴地把它灌入苏阳口中,然后他就回光返照般地苏醒,又休克,又苏醒……直到营救车开到。 比赛结束后我拿到了我该拿的那笔奖金尽快消失,我不想任何人能找到我,留给组委会的手机号也因欠费停机。 很久以来,在泥石流中差点死去的苏阳一直在找我,通过车友会通过互联网通过各种比赛试图找我,但没有结果,然后竟在北京春天最大的一场沙尘暴中找到了我。 第13章 “要不是沙尘暴让路面能见度只有三米,今天我也不会坐地铁了。”苏阳说我和他总是在重大的自然灾害时见面,“这就是缘分。” 苏阳又开始摸他的鼻子:“我们永远是兄弟,所以这次我们要绑在一起干,有福同享,有难共当。”他的父母在北京当着不大不小的官但神通了得,他开着一间收入相当不俗的广告公司,他过着高层子弟时尚的生活却没有太多纨绔的做派,他聪明、热烈、义气,为了理想可以付出一切。 苏阳刚走,卓敏的电话就打来了。 人与狗之间,人与人之间,其实都可以唏嘘不已。“宝宝,在乡下要听话啊,记得每天喝牛奶啊。”“宝宝,要想妈妈啊,妈妈每天都会想你的。”“宝宝,要是饿了就吃妈妈给你准备的巧克力啊,别吃坏了 肚肚。”她抱着宝宝泪眼婆娑,宝宝浑然不觉地憨厚地舔着她咸咸的泪花,雪花暴怒地打着车窗,我差不多趴在挡风玻璃前才能看清被雪花迷住的道路。这是北京冬天的一个寒冷的凌晨,天还未亮,我们像地下党转移一样悄悄抱着狗上了车,几个养狗的邻居跟我们同行,这是卓敏的善举。但除了她之外,大家默默不语。为了缓解车里有点悲伤的气氛,我笑着:“弄得那么生离死别,只是出去躲几天风头,又不是送它们去韩国餐馆。”她盯着我:“杨一,我发现你缺乏人性。”我尽量想让她轻松:“其实是缺乏狗性。”车里的邻居们开始笑了。但她更加愤怒:“宝宝,等你长大了就咬死他,他根本不爱你。” 宝宝转过头来冲我“汪”了一声,我对它龇牙…… 北京的“打狗行动”开始一周了,“打狗队员”个个都像洪七公的传人,手持胶木做的打狗棍,照狗最脆弱的鼻子打去,打晕了再用电击枪补击心脏,据说这一招真的叫“天下无狗”。 当打狗队员围住楼下门卫那条已经养了十二年的老黄狗时,它正趴在一棵白杨树下懒懒地晒着太阳,它正享受着生命中最后一段安详的时光。它已经很老了,听力和嗅觉也大不如从前,全然不知危险正逼近它,一个队员闪电般就打断了老狗的脊梁……老狗立刻趴在地上“嗤嗤”喘着粗气,眼泪长淌,队长冷冷地看了一眼就说:“狗有七条命,恐怕等会它还会活回来,再补几下。”然后就走开抽烟了。 队员们冲上来就围住那条老狗一通乱棍,连皮都打烂了,那条被打断脊梁的老黄狗,一直默默地流着眼泪看着束手无策的老门卫……直到死去。队长回来后很不高兴:“怎么这么不懂事?打狗要打鼻尖,你们把皮打烂了怎么卖钱?” 她号啕大哭地向我述说了这个故事,然后抱住宝宝做誓死扞卫状:“谁敢动它一根手指头我就和他拼了。”我给好几个朋友打去电话,他们都说“办了养狗证也没用,这次是凡大型犬都不准留活口了”,不过狗子说他姑父在顺义乡下有个养猪场,可以把狗寄养到那里。 她在寒风中披头散发地四处跑来跑去,我很奇怪地问她在干什么,一向有“洁癖”的她摇动着那些猪栏的木条和铁丝,神情严肃:“我要确认那些猪会不会跑出来伤害到我的宝宝,猪是有獠牙的。” “有獠牙的是野猪,这些全是家猪,除了吃什么都不会,你那调皮的宝宝不欺负它们都算好的了。” 她果真俯身下去定睛观察着猪们,当验证了猪们真的没有獠牙后,格外高兴。我们准备离开,她却悲恸地抱住宝宝失声痛哭,我用手机给她俩拍一张照片纪念,她竖起两根手指,眼泪汪汪地说:“谢谢。” 那天晚上直到半夜,她还在上网查询猪瘟是否会引发狗特别是宠物狗的疾病。 所有“阴谋”都比“阳谋”更加顺利,“工业用地”被悄悄改成“商住用地”只用了不到一个月,狸猫和太子并无不同。 “每亩土地至少赚五十万,六十多亩就赚三千多万……我的车队啊。”苏阳的眼神很灿烂,而唐显的眼神从他清雅的阿玛尼眼镜后透射过来:“欲望决定前途,你不应该只追求一支国内越野车队,你应该去角逐巴黎—达喀尔大赛冠军。” “会不会出事?”我问。 “刀刃上的肉才肥。”苏阳又开始摸他的鼻子,突然纳闷,“我的眼皮这两天为什么一直在跳?” 那天唐显请我们带着各自女朋友去“国际俱乐部”吃西餐,他很高 兴,不仅当场给苏阳签了一个高达三百万的四年车队赞助合同,而且现金支票支付了首笔八十万人民币。他还不断夸奖浅浅和卓敏很漂亮。与前妻离婚从美国回来后,他至今未婚。 浅浅站起来浅笑低吟地举杯感谢唐显:“谢谢唐老板对苏阳的扶持。”唐显举起杯子邀卓敏同饮,她冷冷地说:“我不会喝酒。” 对此我很满意。 这个冬天特别漫长,以至于春天来临时我差点忘记了它的温暖。 我眯着眼睛看着枝叶明亮的香樟,嗅着在风里悄悄绽裂的桃花暗香,我感知得到半空中悬浮着无色透明的花粉,我小心避闪着大街小巷欢快跑着放风筝的小孩儿,恍然想起,我已回到成都。 我在成都双流机场接到卓敏时,发现一个多月后,她的脸色出现红润,眼睛也更加灵动。她说这是回家乡沾了灵气的原因。她说只有藏族姑娘回到雪山之下才能找到自己的魂儿,然后她问“桃花开了没有”,我看着她的脸,说“桃花现在就开在我的眼前”,她高兴得使劲儿掐我。 相约在成都的三月看桃花,这是我的主意。 一个多月前她放寒假回到藏东的灵芝看老阿妈。我一个人在北京待着突然有点想念成都,想念她,我让她三月初回北京经成都转机时就和我一起去成都龙泉山看桃花,她开心得在电话那边使劲亲我。对此她已想念很久,她总说从来没有和我四处去看风景。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一首温婉的情诗隐藏着一个哀怨的故事,龙泉山上的桃花把整座山都烧灼得热烈妖娆,可这场热烈之后,它将急促地结束生命……但这并不妨碍人们在树下喝茶、打麻将、吃农家乐、听散打评书,这座城市的人们千年来就这样生活着,而且只为自己活着。 她在这片火焰中跑来跑去,把花瓣弄得惊恐跌落,她还在糖饼摊前不停地要转到“龙”,未得手后就发怒说摊主耍老千。最搞笑的是,她一定要把说评书的李伯清的惊堂木搞来,说回家审问我时可以增加音响效果。 前山是花,后山是寺,所以龙泉后山的这座寺庙就叫“鲜花寺”。这是一座有八百年修行的密宗古庙,那些婆娑茂盛的红楠在尘世也修行了八百年,风一吹过,红楠叶便会“转经”一样“哗啦啦”作响。 菩空树大师总说我和这座庙有缘,但我从来没有看出自己和佛有缘,其实我只是闲来无事去喝他亲手烘焙的蒙山茶,那种蒙山茶,用早晨第一层雪露沏泡之后会升出一层薄薄的雪雾。 她一进山门就显得兴奋,叽叽喳喳惊飞了那些刚刚回归在红楠树上搭窝的燕子们,她手里那根从糖饼摊主那里死缠硬泡而来的“龙”还没有融化,她就要给菩萨供上。我告诉她不得惊动菩萨的宝相尊严,她仰望庄严的宝相,突然摆出一个漂亮的“飞天”,说:“快,快给我拍张照。” 卓敏是那种一旦与舞蹈结合就会进入化境的女孩,我迟疑:“要得罪菩萨的,庙里不准随便拍照。”她说:“不会啦,我只是给菩萨伴舞的一个小‘飞天’。”我想了想,按下快门时,她在大声问我:“你说是我漂亮还是菩萨漂亮?不准说我不漂亮……” 我说:“佛是一种慈悲的漂亮,你是一种让人心醉的漂亮。”这时候菩空树大师就从屋檐下的阴影中走出来。 他用混浊的眼睛看了她,又看了看她,就皱着眉头说:“这是一个不祥的女孩,她总会给自己和别人带来不祥。” 卓敏无声无息地哭了,泪珠像挂在心头的一颗痣,坠落,落在鲜花寺的青石板上,留下清晰的刺痛。 出家人“不妄语”是因为心如止水,但菩空树说他的心里每分钟都流着一条暗河。我从不信菩空树的预言,不仅因为他的预言从来不准,而且因为他其实就是我的一个远房亲戚,擅长丹青的他十七岁就去了西藏给喇嘛寺画佛像,二十六岁那年,他突然从西藏回到成都,然后一头拜倒在前任方丈慈济的膝下……慈济很喜欢他,他却每隔三年私自下山一次,每隔三年被前任方丈轻易抓回,据说他下山是因为一个神秘女人。多少年下来,多少次追捕,他在鲜花寺那道恍惚得让人忘记时间的屋檐下,自以为出神入化,自以为断却尘丝。 十七年后,在慈济决定圆寂那一天,老方丈在众说纷纭中定下菩空树为衣钵传人。 菩空树总是浑浑噩噩,除了喝茶时。 那天,他把我和卓敏带到半山坡上那个飘逸着柚树清香的方丈小院里,用清晨第一层雪露沏了一壶蒙山茶……菩空树唯一可爱之处在于他并不喜欢问“从何而来又向何而去”这样的屁话,却总喜欢和我交谈红尘俗世中的事情,比如“高速路为什么还能跑着马车”、“用蓝牙真的可以减少手机辐射吗”甚至“中国足球不应该再踢下去了”。 第14章 我伸手去拿茶杯时,菩空树突然盯住我的左腕,我很少见着他的眼神有这样的凛然。 “哪里得来这串珠子?” “一个突然跑过来的女孩。” “她又怎么得来这串珠子?” “从得来处来。” “咦,怎么少了一颗?” “听说那一颗死了。” 我不知道菩空树为什么面对这串珠子有这么震撼的眼神……不过我刚看到它时也惘然刺痛,可能这就是碧玺极具灵性的地方。她坐在我身边盯着远处正在飘香的柚树,默不作声。 这天风恍恍惚惚地从红楠林的叶间掠过,菩空树站在鲜花寺那道老旧得让人忘记时间的屋檐下向我们挥手告别,脸上竟露出一种诡异的温柔。 他对她说:“如果一个人身体上突然长颗痣,就意味着日后会有命运的震荡;如果一个女孩子常常哭,就会在左心房长一颗痣。” 很久以后,我注意到卓敏左心口突然长了一颗红痣,经久不散。 卓敏在“鲜花寺”佛像前拍下的那张“飞天”漂亮得让人心醉,她的前世也许真是“飞天”。后来我无数次前往“鲜花寺”,当风从红楠树叶间婆娑掠过时,我就会听见卓敏的笑声——“杨一,我漂亮,还是佛漂亮……我漂亮,我漂亮”。 一些固定的情景轮回闪现,像魔障,有种莫名的兴奋或忧伤。 成都,从佛门净地到勾栏酒肆只要横跨一步。三个小时后,我就和小四、武青他们坐在号称成都最火的“空瓶子”里,把栏杆拍遍,把烈酒喝干。 主唱兼老板胖鲁的声音还是那么沙哑,他说怀疑自己的肝脏因天天陪客人喝酒肿大得像一只皮球,声带也变成了煮开了的黄喉,但他还得喝,还得唱。这家成都最火的演艺吧居然被芝华士总部授以“全球单家销售第一”,让人惊骇成都人民每晚跑到这里的目的,其实就是往动脉里注射芝华士,静脉里注射绿茶。 这是传说中成都美女最多的地方,小四提醒我:“叫‘美女’就证明你已是外地人了,得叫‘妖精’,身材好的叫‘白骨精’,长相妩媚的叫‘蜘蛛精’,”他看着卓玛水晶,“但长成嫂子这样子就得叫‘仙女’了。”小四带了很多妖精来,据说是川航空姐们,一个个酒量惊人骰艺超群,听说她们第二天早上还要飞,但凌晨两点时却跳到桌子上跳起了hi舞。卓敏冷冷地看着她们,问:“以后你还敢坐川航的飞机吗?” 小四已经把风水先生请好了,算准第二天上午八点半是吉时。他要趁我在成都就把事情办妥,约好第二天一起去凤凰山给赵烈上坟,然后起坟。赵烈的父亲总说儿子经常给他托梦:“他一个人在成都很孤零,还是回家乡重庆安生些。” 卓敏一直有早醒的习惯,小四在楼下按喇叭叫我下去时她一直狐疑地盯着我:“神神秘秘的约了谁去看桃花?” 我并不想把这种悲伤的事情告诉快乐的她:“去乡下办点事,中午就回来。” “乡下?桃花运里有桃花劫哦。” “我出去是办正事。” “不行,我看着小四那油头滑脑的样子就不放心。” 我想了想,觉得有些事情也该让她知道了:“赶紧穿衣服吧,别化妆,穿素一点。”她高兴地一边穿外套,一边故作妖娆地说着一句刚学会的成都俚语:“好吃不过茶泡饭,好看不过素打扮。” 车,一路向北。风,一路向南。 和两年前一样的温度,和两年前一样刚刚升起的太阳,和两年前一样洒在车窗上的斑驳明媚的光影,和两年前一样山坡上漫卷着金黄的油菜花,只有风,没有人,只有风刮过它自己透明的灵魂——空旷、漂亮。但和两年前不一样的是,我不再感到恐惧和忧伤,因为我已有卓敏,她像一剂温婉的解药,让我从过去的噩梦中拔出。 心情不一样,一切也就不再一样,感谢她,我转过头去看她。但是她的脸越发苍白,握住她的手,像传说中一块玄冰。 “是不是贫血?是不是昨晚喝酒?” ……离凤凰山那道蜿蜒的缓坡越来越近,漫山遍野的油菜花肆意地开放,卓敏的脸苍白得近乎透明,我使劲搓着她冰冷的双手……机场指挥塔下停车,赵烈的音容笑貌余温尚存,我打开后备厢和小四正拿着香烛纸钱和赵烈最喜欢喝的全兴酒,她在身后“嘤”的一声,晕倒了。 使劲掐着她的人中,她“嘤”地一声清醒,弯着腰痛得眼泪淌出,她挥挥手让我们先去上坟…… 上坟、起坟,完毕,我们回头,准备下山,瞥见她,远远地站在山坡拐角处像一棵正在风化的女贞树,像用着最后一丝力气遥望着我。 回去的路上,她一直不说话,只是流泪,她的手冷得挥一挥可以卷起风雪,我让她先打车回家休息,我们去赵烈家整理遗物。她点点头,眼如寒星,没有看我。 之后的七个小时,从生到死。 赵烈家那盏白炽灯把我烘烤得像头焦虑的野狗,我疯狂地在赵烈那堆遗物中寻找,双手痉挛——赵烈的风镜,赵烈的登山靴,赵烈向我借去的摔裂掉的dv,赵烈的瑞士军刀,赵烈和我们的合影……人在极度焦虑的时候会出现短暂失聪,我只听见脑子里有一条汹涌的大河哗啦啦流过,我什么都在寻找,但我什么都没有看见,我感到生命中那根最重要的线索时隐时现。 这时,我手里正拿着一颗晶莹剔透的碧玺珠子,像一枚坚冰灼伤掌心,灼穿,破碎空洞地寻求某段孽缘。 中午给赵烈迁完坟后,赵烈的父亲让刚刚从凤凰山回来的我们去他家帮忙整理赵烈的遗物,我们把赵烈生前用过的东西一一清理,一一用胶带打包,我们尽量不去触碰那些在一起的日子的所有细节,只是对赵烈的父亲说“节哀顺便”,我开始整理赵烈死去那天用的灰蓝色运动挎包…… 总有一粒荧光改变命运,哪怕它只是一粒偶尔落在眼底的尘埃,当这颗躺在包里的水晶赫然抓住我的眼球时,我下意识用手指夹起它,冷意奔袭而来,手一抖,它像一个晶莹的幽灵从指缝间滑落,妖冶弹起,又跌落,又弹起……“嗒嗒”,如一个咒语,或者一个跳动的女巫。我盯着它的跳动,瞳孔急剧收缩,突然伸出左手死死抓住它…… 定格,小四目不转睛看着它,说:“这珠子,和你手上的那串,一模一样。” 定格,我看着,看着,看着,一抹冰冷的光芒从过往时空中霹雳般掠过大脑深处并刺中我整条脊梁,我大叫一声钉在那里,一动不动像个正待解剖的动物标本。答案隐忍待发,我知道它的存在,但我不知道它何时才能出现,怎样出现,出现时,会引发怎样一种灾难! 我的脸突然扭曲痉挛,武青和小四冲过来惊愕地抓住我:“你怎么了!” 我用最后一丝力气拿出那部dv里的盒带递给武青,告诉他一个电话号码……我能做的,只有等待,等待一条史前怪鱼浮出海面。 我倒在沙发上等待武青回来,凌乱地搜索着刚刚过去的三个小时的蛛丝马迹:赵烈、水晶、卓敏苍白的脸、盒带、去年那个开满油菜花的山坡…… 武青从唇语专家那里回来时如同游魂,他站在门口的阴影里不敢进来,好像因看过记录死亡最后一幕的录相已经崩溃。他指着那盒dv带,断断续续:“唇语专家看了录相带,说赵烈在天上喊的最后一句话是——卓玛水晶,我爱你,下辈子再见!” “卓玛水晶,我爱你”——卓玛水晶就是卓敏,卓敏是卓玛水晶的汉名,她是我现在的女友,她就是赵烈的前任女友,我爱上了我最好的哥们的前女友……一切真相大白,一切的孽最终竟古怪地修成了缘。 那个咒语终于穿越茫茫宇宙抵达地球,像一粒偶然的尘埃,却准确击中我浑身上下所有的大穴。 我像一根毫无重量的蓑草飘在地板上,手里紧紧捏着那颗刺透所有谜底的碧玺水晶珠子。 我向家里走去时成都的天已经黑了,天府广场的华灯看上去竟如炫耀的鬼火,所有的路上的丽人魅影般拖曳着身形。我不知回家的路通向什么,也许卓敏,不,卓玛水晶已经走了,她唯一的面对方式只有选择离开。 打开家门,她却仍然在家,穿着整齐,旁边竖着一个拉杆箱。 她目光坚定地看着我,洞若观火。她伸出手,递来那支录音笔。 我冷漠地看着她,冷光如刀,我向她伸手,递去那串碧玺水晶,和那颗失落很久终于灵异现身的水晶珠子…… 她,和我,没有互相看上哪怕一眼,各自错开,我把自己陷落在沙发里,呆望着天花板,她哗哗地拖着箱子,开门,向成都温润暧昧得危机四伏的夜色中走去,迅速消失,瞬间化掉了一样。 我打开录音笔蓝色的电源,她的声音传感着两年前缓坡上所有的细节: 灾难发生了,谁也逃不掉。我只有面对,但我没有任何勇气面对你,也许只有这样的方式才能让我给你一个交代。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故意的是老天。 一直以为我俩在机场第一眼时就似曾相识,我错了,其实没有什么“似曾相识”,一年前的春天我们就见过面了。 第15章 只不过我把它忘记了。 其实也不是忘记,而是我脑子里有意识地想删除那件事,我一直以为已经把它删掉了,但当我们一起开向那片开了很多花的山坡上,我隐隐感到什么东西在向我逼近,我只是不确信这个世间真有这么巧合的事情,但它真的发生了,就像两年来就一直站在那里等我。 我是在他出事前半年才认识他的。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承认他真的很喜欢我,而我也喜欢他,而且是很快就喜欢上的那种。我永远记得他在太阳下戴着风镜走到我面前的样子,他歪着头对我笑笑,给我描述在天上往下看到的种种风景。他说从天上往下看油菜花漂亮得简直让人想死,他还说总有一天会带我上天去看看……可一直没有机会,直到有一天他说要退役了,他说他退役后就跟我一起回西藏看雪山…… 那年春天,我还是西藏军分区的一个文艺女兵,正好跟文艺队到成都军区汇报演出,当我们在电话里偶然知道这一天我们俩正好都会在凤凰山机场时,很高兴,我们平时很少见面,我们认为这就是老天给我们安排的见面机会,想不到却是最后一面的机会。 那天我们从车上下来时,正好看见他和另外一个人向我们看来,现在想来那个拎着相机的人一定是你。那是那天我和赵烈在地面最近的一个距离,他向我扬扬手,连手都没有拉一下就匆匆上天了…… 天啊,很长一段时间来我真的忘掉了那天的事情,所以后来我们在铁栅栏见面,你对我说“看见你,就像春天里吃到的第一口雪糕”时,我觉得在哪儿听过,其实我是真的听过,我不是想不起,只是在那次灾难后我刻意地去忘掉关于它的任何细节。 他从天上往下掉时,我还以为他在给我开玩笑,他曾说过总喜欢在比教练要求的低得多的高度才拉开伞因为这样更刺激……他真的掉下来时,我想上前去抓住他,但我却从高高的台子上往下掉,有一个人使劲地抓住我的左手,我没看清他的脸。现在知道了,这个人就是你。 等我醒来时,发现手腕上的水晶珠子散落了一地,队里的战友们帮我捡到了,回到房间发现少了一颗。 那是我祖传的水晶,我一直把它当做我的命,我在那一天失去了一颗贵重的珠子,也失去了他,我到处去找珠子,但没人告诉我它的下落……我一直没办法离开那个噩梦。秋天的时候,部队为了照顾我就把我选送到军艺读书,我以为我躲在远远的北京真的远离了噩梦,后来我就碰到了你,我觉得你能给我幸福和安生,但想不到,两年后,那个噩梦又出现了。 在首都机场碰到你那天,我刚刚从成都在坟前给他烧香回来,他死去一周年的那天我终于想明白“人死不能复生”,终于有勇气站在坟前亲口对他说“从今我要开始新的生活”,晚上就碰到你。 不明白,同一天,为什么在人群之中我偏偏碰到你,让你拉着我深夜狂奔,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孽缘”?我以为你将是我的开始,想不到你却是我的结束。你是长在我肉里的一根刺,而且随着时间化成了肉,我知道它就在那里,但我拔不出来……隐隐作痛。 现在,一切都结束了。我知道,你是我的爱人,你也是我的敌人,你像一把锋利的刀子,我握你越紧,被割得越深,发誓,我们永不见面。 我很久都没有掐掉录音笔,我想让这些声音全部随空气消散掉,但它们像一群哀怨的夜鸟般在天花板上经久不散。 我对着残存一些电量的录音笔喃喃自语: 那天我真的不该企图伸手抓住一个往下掉的女孩,如果不去抓她,一颗细小的水晶也不会落在我掌心里,现在我承认,一个细节就可以改变命运……等我清醒过来时,发现四周空荡荡没有人,掌心冰凉,躺着一颗不知什么时候捏在掌心的水晶。我失魂落魄走向赵烈殓尸的地方,大家正在帮他整理残存的遗物,dv摔坏了,但盒带还残存,我看了带子,听不清他最后在说什么…… 我要把所有关于灾难的细节全部留在这里,所以我把那部dv、那盒dv带、采访证,以及掌心上的那颗水晶全部留给了整理遗物的人,我要删除掉所有的回忆,全部删除! 每次我看到你手腕上的水晶就会觉得恍然刺痛,包括做爱时,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我也不去想,其实我并没有做到完全删除掉它们,它们只是被其他琐碎的事情覆盖。我假装忘掉! 我常常在想,为什么首都机场那天晚上我会坚定地开车把你带走,我一直以为这是因为“似曾相识”,现在明白了,我和你根本不是“似曾相识”,而是那个灾难的春天还没有完,我们因为它相识,因为它分开,又因为它再次碰到一起,一张巨大无比的网抓住了两只小虫子,我们无处逃生,无可救药! 我为什么要留着那颗水晶,要是不留的话,就不会发现这个秘密,就不会伤害到我和我的兄弟,我将和你永远爱下去,一起变老。但我留着那颗水晶,命运真的会被一个细节改变。 世界太巨大了,巨大到我和你在两个不同的时间、两个不同的空间居然还能再见。菩空树总说:相见不如怀念,再见就是灾难。 即使我们还能面对,但我们没办法面对死去的赵烈。爱,是最昂贵的按揭,时间越长,利息越沉重,其实——爱,就是对所爱的人最大的伤害,你说得对,我已是你的敌人。 整整一个春天,我的世界寸草不生……我一脸狰狞回到北京,但再也找不到北,杂志社很快找了个理由把我开掉。我又是当初那个行尸走肉。 苏阳拍拍我的肩膀,什么话都没说。但我的手上有了一把他公司的办公室钥匙。 她再也没有消息,我们彼此深受内伤,只得隐身在高山深潭之中。 我的二十六年,从来没有一年如此凌乱不堪,生活就像一盘路边淘来的盗版碟,因为剧情无聊被迫按下了“快进键”,没有人物,没有对话,只有雪片般的马赛克上气不接下气跑过。 苏阳在他和唐显联手的瑞博公司里每月给我发六千块钱,还有“总经理助理”,全世界最无意义的职务。我无事可干,每天上午十一点才昏聩地坐在那个拥有巨大落地窗的办公室里,从京华时报头版看到中缝,喝着唐显送来的“功夫茶”解酒,听茶水穿越食道抵达胃部的声音像斯诺克落袋一样清晰无比。 我一度怀疑暴怒的自己是否得了乙肝,又怀疑抑郁寡欢的我是不是血糖偏高,我甚至以为这是不是老年痴呆症提前,并幻想某一天办公室外面的小秘书推门进来递给我文件时,我一动不动,她再推我,我就猝然倒下,人们就站在我旁边议论纷纷,有人说我是死有余辜,有人说我是酒囊饭袋,有人又说我其实是台独派来的间谍因案情败露服毒自杀……我想了很久,但并没有想妥自己的死法,于是继续这样浑浑噩噩过着日子。齐帅给我做过几次体检,每次都说我是典型的亚健康。 只有偶尔玩黑市赛车时我才会找到自己的魂,从延庆的古长城到大沙漠的响沙湾,一边躲着条子的追查,一边玩命地把油门轰到底。最近流行玩的是三十六小时的追逐赛,一路上有很多开得披头散发的拉煤的大卡车,有很多豆腐渣工程正在重新施工,夏秋有肆虐的暴雨春冬有风雪和暗冰,很多车手就在半路上顺着暗冰滑出公路,翻滚、撞击、燃烧……但我不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我总能最终到达目的地:响沙湾那个高度差不多五百多米的大沙丘。然后看谁先把皮带挂到顶上那棵枯死的老树,谁就是赢家。我们约定不准上防滑链,只能用一挡和二挡变换着冲刺,暗中出没的流沙经常会让车轮打滑坠落,下面是一条干涸而坚硬的河床……秋天时有个来自天津的车手就这样被摔死,头卡在方向盘和侧窗之间,样子很难看。 我从来没出过事,有一次还和苏阳一起包揽过冠亚军,我还记得那天我俩在响沙湾一家破旧招待所里数着钱,把所有钱整整齐齐摆在席梦思床垫上,点一支烟,极有成就感地瞻仰着它们……三万块钱并不多,却是真实挣来的,不像与唐显合谋骗来的那块地,风生水起却惴惴不安。苏阳说他同意我的伪善:“至少我们的良心被狗吃得还剩下一半,比唐显吃鱼不吐骨头好一点。” 我们有点杯弓蛇影,其实那块地的开发进行得很顺利,一排排楼正拔地而起,曾经兴起过一阵清查违规用地的风浪,但苏阳那神通广大的妈妈像老母鸡一样把孩子庇护在翅膀之下。 只等来年楼盘正式发售我们就钵满盆溢,苏阳已经向巴黎—达喀尔组委会去过几次函件了,让日本公司进行车辆改装的计划也在进行,我们摩拳擦掌时,分明看见火花直溅。 除此之外,我仍然浑浑噩噩,时常喝醉,时常失忆,时常拿着车钥匙却不知该去干什么,想起干什么,却拿着钥匙去捅别人的车门。 我和严丽莎就是这样认识的。 你是我的敌人第三部分 又是春天。不过对于我这样一个不需要季节的人而言春天已经无所谓,只有当抬头看见天空因沙尘暴变成褐红色,鼻腔嗅到空气中充满着土腥味,回家拼命挖着鼻孔里蚂蚁般的沙子,我才想起春天又来了。 那天,我正奇怪为什么车钥匙总是打不开车门并怀疑是不是沙尘把锁眼堵塞了的时候,一个银铃般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先生,您是不是弄错了。” 第16章 我看见一张并不漂亮但很有温度的脸,我才意识到自己居然拿着钥匙去开别人的车门,而且意识到突降沙尘暴的这一天我根本没有开车。 “不用说对不起了,这事儿我也发生过,何况沙尘暴这么大。”一个善解人意的女孩,我帮她把那辆贴着“新手上路”的polo倒出来,下车要走。她说:“你去哪儿,顺路的话我送你一程,沙尘暴这么大,网你根本打不到车的。”我冷冷地看着她,发现她除了稍嫌圆润其实长得不算难看。 严丽莎是这样一个对生活充满赤诚而且精于算计的女孩。她总会在吃饭后要来账单仔细查看条目,发现多算了一碟小菜就会勒令伙计退赔并赠送一盘水果;她会在我俩已走到地下停车场时突然想起“累积金额奖券”还没有兑现,然后“噔噔”跑到楼上商场哪怕只领取了一个小水杯;她还会在我喝醉了的时候守在床前给我端茶送水,并神速地熬出一锅口感地道的皮蛋瘦肉粥;另外,她从不查看我的手机也不追问我晚上去哪里了,她对我所有的哥们都显示出亲和与细致,我们说话时她绝不会插嘴。 只是她曾经企图以“我们家杨一”这样的开头来叙述某件生活小事,被我无情打断,我郑重告诉她“我不是你们家的”。另外,我从不允许她去我在朝阳公园外的那间小屋子,甚至有时候我喝醉时她送我,我也不准她经过那片白杨林。我们约会以及做爱,要么在酒店,要么去她家。 那间朝阳公园外的小屋只有我出没,我本来想把过去的摆设全部清理,想了想,还是把它们打包在一个纸箱子里置于角落。但我毅然请来工人把所有墙壁全部刷过一遍,我不想让这间屋子里残存卓敏的任何细节。 偶尔,当阳光从窗帘缝中挤进,溅起飘浮的灰尘时,我会固执地觉得旁边还躺着她懒懒的身体,她的耳朵后面还散发着那熟悉的奶茶的香味。 一年来,我短暂接触过三四个女孩,但每次完事后都想快速逃掉,我对自己的行为痛恨不已却无法自拔。有一次在和一个号称“北京二外”的女孩在酒店上过床后我给她扔下一千块钱让她走,她眼神嘲弄地看着我,说:“你这样的状态应该去看心理医生。”我大声吼着:“滚!” 直到碰到严丽莎,我很难说出对她是什么感觉,但她能让我稳定,用世俗而温暖的表情查着账单、兑着奖券、熬着皮蛋瘦肉粥,而我则陪她去东四“漂亮宝贝”做头发、去“中友”抢购打折衣服、在她家打着呵欠看《看了又看》……无趣,但很安全。苏阳和浅浅都见过她,他们说“这丫头不错,挺适合你的”,严丽莎也常常说“我也觉得我们俩挺适合的”。 浅浅过生日那天,我在一大堆女孩中间穿梭自如,不时地放肆大笑,浅浅眼神忽明忽暗地走过来,突然对我说:“杨一,你忘掉吧!放过,才是最大的勇气。”我又大笑,说:“我不明白你说什么,我最大的特点就是容易失忆……”这时,严丽莎拎着礼物走进来,我搂过她亲了一下,她就笑得很甜蜜,我突然觉得其实她长得挺好看的。 生活,真的可以变得很简单,只要你不妄图去深深地爱。 我这样的高手也会受这么低级的伤。和广东的一帮车手去内蒙赌车,正是两个赛段中间的匀速跑,暴雨把路面激发起一排排机枪子弹般的水墙。由于这一段不计成绩,我边打手机边开着车,没注意到后面那个号称稳居公路赛前三名的汕头佬因疲劳驾驶一下子撞到我的车尾上,我没系安全带,鼻子撞到方向盘上,鲜血并没有流出来,但我感到嘴里温暖而苦咸。我知道鼻梁断了。 菩空树给我发来短信,说他发明了一种新的烘焙蒙山茶的方法,又说不知为什么门前那棵柚树开了二十一年花却从不结果,最后他说帮赵烈做了一个超度符,让我有时间去拿了在坟头上火化掉。 春天了,应该去赵烈的新坟去看看。这是我对自己的誓言。 一年,闪身而过。 2005年,春天。一年一年的春天改变了很多,并不能改变漫卷山野的油菜花。 我仍然喜欢油菜花,喜欢油菜花破空而来的灿烂明黄,喜欢花粉在空中飘浮出无色无味的忧伤。虽然视网膜被轻微刺痛,但我认为世界在单一颜色时才能还原真相。赵烈的新坟长得不错,按菩空树的说法,新坟有长,也有缩,如果一个死人的坟正在长大,证明死人的灵魂已经进入天堂,反之就是下了地狱。 “睡吧,从此你可以每天都有自然醒了。”我把一瓶全兴酒倒在 新坟前,插上一束灯盏花,点上两支娇子烟,这些都是赵烈生前最喜欢的……我从北京飞到成都,再从成都乘坐高速列车到重庆,我太累了,恍如隔世般睡着了。我梦见有人对我说:你是长在我肉里的一根刺,而且已化成了肉,我拔不出来,但我知道它就在那里,隐隐作痛。 我突然惊醒,燃尽的纸符带着最后一丝温度四处飞散,像刚刚掠过的飞鸟。 回忆就像阴险埋藏的定时炸弹,只待时机成熟就轰然爆破,我无可救药地想起刚才在“姊隐”车站和卓敏的惊鸿一瞥。在我们决绝分手一年之后,她却像一粒尘埃猝然掉进我的眼底,我惘然刺痛,却又无迹可寻。她是会在这个春天来到重庆的,她仍然没有忘掉赵烈,刚才她只是在给赵烈上坟时和我擦肩而过,我来之前新坟就摆着一瓶酒、一束灯盏花、两支娇子烟……只有了解赵烈的人才能这样做。 她还是那么漂亮,只是显得苍白憔悴;而她已不认识我了,我断了鼻梁,戴着塑钢护具,左脸颊上还被划了一道浅疤。 风骤然而起,我慢慢下山,努力做出狞笑的样子,感到自己冷酷而悲壮。 回成都,喝酒,和武青。“回归”倒闭后,他在一家安保公司当小头目。几个小时后,我和他、小四坐在“空瓶子”燃烧着奇异焰火的环形吧台喝到打通任督二脉,小四又带了那帮川航的空姐,她们只顾说“甩了甩了”,意思是让我把酒干了。 我甚至以为我已把她忘记的时候,她却悄无声息从我背后掩杀上来,她站在我呼吸可及的地方,眉发清晰,眼神冷峻。 我看见卓敏的时候,她正拿着一杯烈性的tequbang,好像在那个角落里很久了,旁边还有一堆空啤酒瓶,以及时不时觍着脸上来敬酒的各色男人。有时她仰脖就干掉,有时厌恶地推开杯子。她突然使劲砸了一下tequbang,仰脖喝干,然后跳上“空瓶子”那个挂着大屏幕的舞台并随着哥伦比亚女歌手莎奇纳的节奏跳起舞来。她的肢体已没有往日那样剧烈的幅度,却总能找到最细腻的鼓点,长发如倒卷的瀑布在空中妖冶飞扬……那些女孩和她相比媚俗不堪,而她轻易的一个动作,就在空气中划出一道惊呼的声浪。 我看着她生动如一根青藤的身体,恍惚中忘了身在何处……然后她冲下台来,大步流星冲到我们的桌前,抄起一个啤酒杯把酒泼在我的头上。我猝不及防,像被灯光刺中的青蛙呆在那里,她猛地抽了我一耳光:“杨一,你是我的敌人……” 武青和小四面面相觑,那些空姐纷纷嚷起来也要抄瓶子,我大吼一声:“都他妈给我坐下!” 她已是泪流满面,迅速消失在酒吧出口,像一个一击即中旋即走人的杀手。 严丽莎进门时一边清理着头发中的沙子,一边抱怨北京该死的沙尘暴,然后表情甜蜜地把一大堆楼书摆在我的办公桌前。这几天她几乎把整个北京城新楼盘全部跑遍了,圆润的脸窄了一圈。以她对生活孜孜以求的态度和工于心计的盘算,我坚信她已找到了生活中最大的“性价比”。 “东北边的‘望京’,东边的‘阳光’,东南的‘亦庄’,经过我现场考察最后圈定的三家楼盘,离你上班近,平时也不耽搁和那些狐朋狗友厮混。我已经和售楼小姐约好时间了,明天你最好就把预定合同签了。” “我可不想那么急着当房奴,我又不是没有地方睡觉。” “你那地儿破得都快成猪圈了,这几天北京的房价都‘毛’了,一天涨五百元,就你那点银子再过几天还不够首付的。” “你这是助纣为虐,房价就是被你这种人哄抬上去的。” “无奸不商,无商不奸,唐显投资的那楼盘单价还一万八呢,就算打六折你也买不起。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与其每月给两千元租子还不如按揭,好歹还留一不动产。明儿就是优惠期最后一天,打九点八折还可免一年物管费。” “严丽莎,你当会计真是投对了胎。” “我帮老板做假账时才没那么费心呢,你才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本账。”她圆润的脸凑过来显出无限深情,我别过头去,假装打了一个巨大的喷嚏。 “望京”和“阳光”的面谈不欢而散,不仅房价偏高,而且我看不惯售楼小姐盛气凌人的架势,好像我不是买房而是去抢房似的。我负气离开,严丽莎跟在后面一路说:“‘亦庄’那楼盘你一定要下定决心了,如果要成为一个真正的北京人,首先得有一套北京的房……”我看着她,冷冷地说:“对不起,我不想成为真正的北京人,你是不是认为你们北京人很有面子啊? 第17章 其实,真正的北京人在周口店。” “亦庄”那处楼盘还没有那么恶意,还没有到售楼处我竟然闻到了在城区已经绝迹的青草味。对于我这样年收入只有十来万开辆破车的人,至少它可以让我远离北京城让人窒息的压力,假装俨然成了小资。 惊讶严丽莎与人熟稔的天赋,她一边和售楼小姐们打着招呼一边把我拉向预约好了的座位。我懒散地走着,感到一种凛然的东西……一抬头,卓敏,就站在我呼吸可及的地方。 午后的逆光给她裹上了一层薄雾般的轮廓,我一时看不清她的脸庞,但我确知这一定是她!一身职业套装的她站在落地玻璃窗前一动不动看着我,像个漂亮的广告牌……然后转头对严丽莎问:“严小姐想好了吗?今天是优惠期的最后一天了。” 严丽莎拉着她的手热烈得让人觉得快中暑:“想好啦,但昨天我忘问停车位是年租还是月租,年租打多少折,送厨具和家用电器吗?”…… 我愣在原地,怀疑眼前是否是一种幻象,严丽莎抱着一大堆楼书递过来让我看,我心绪不宁地翻着,心不在焉地挑着种种毛病严丽莎用最大的热诚给我解释。我看着她,冷冷地说:“你好像是这楼盘的股东。”她委屈得眼都出水了:“这也是为了你好啊,我自己买房都没这么上心。” 卓敏沉默了一会儿,很职业地说:“作为这家楼盘的售房代表,我必须向你们说明它良好的性价比。南北通透,采光充足,风水也是专门从香港请来的高人看定的……这位先生,你女朋友多爱你啊,而且,这房子的两间卧室都朝东,你不是最喜欢早上睁开眼睛,就能看到阳光从窗帘缝里洒进来的吗?” 严丽莎疑惑地看着她,问:“你怎么知道他喜欢卧室朝东?”我把楼书翻得哗哗作响……卓敏愣了一下,镇定地说:“我看过严小姐填写的登记表,这位先生是摄影师,又喜欢越野赛车,早上起床看到阳光符合他的职业和爱好。其实居住的本质并不是买一堆砖头和钢筋,而是买一种生活态度,甚至就是买一份阳光。”严丽莎高兴地点点头。 卓敏带我和严丽莎去看了样板间,帮我设计好了我的按揭模式……她一直职业地笑着。有一刻我甚至怀疑眼前的她是不是真实的卓敏,直到在严丽莎坚持下我交付两万元预定金并签了合同,我看见合同书售楼代表一款下签着“卓敏”的名字、一个新的手机号码…… 她一直把我们送到停车场,她帮严丽莎拉开那道她曾经很熟悉的车门,她说按公司要求必须让每一个业主有回家的感觉,她微笑着向我们挥手告别……我不知道这个一身职业装的女孩和前几天在成都酒吧里黑发妖冶飞扬的女孩有什么联系,我不知道那记迅猛无比的耳光是否出自于她的手,我不知道为什么她会在这里甚至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在这里,阳光泼辣地打在玻璃上,脑子里有条白花花的大河迅疾流过。 严丽莎在旁边颇有成就感:“这房子肯定增值。”突然有所警觉,“你今天怎么了,是不是看人家售楼小姐长得漂亮就想入非非了……” 这段时间,苏阳变得越来越焦躁,通宵地赌球让他的眼睛布满血丝,他总说:“今天晚上这三场一定看得准了,绝对不会走眼。” 但周末的这个晚上,苏阳虚弱得像一个被废掉武功的人:“靠,又走远了!卡洛斯怎可能漏人呢?三个人都冒顶了,还他妈银河舰队呢。”他无心唱歌,一直两眼赤红地盯着ktv包房那台电脑。欧冠联赛开战以来他都输了一百三十多万了,这场球又错押在了上盘。 浅浅一边点着歌一边对严丽莎抱怨:“买钻石项链的话都可以买三十条了!一天到晚就是什么上盘下盘,水高水低,半球一球,钱扔水里连响都没听到。”苏阳大吼:“钻石!没钻石你他妈会死吗?”浅浅噙着泪花把话筒扔在沙发上砰然作响……唐显和我赶紧把正像敌人一样逼近的他俩分开。 唐显拍着苏阳的肩膀说:“小赌怡情,大赌伤身,要是都让你们赚了庄家不关门了吗,那天我给你签的三十万够不够,不够跟我再言语一声。” 我说:“唐哥这是拉他上岸还是推他下水?用成都话说他就是已经‘走远了’,再下去他那辆x5也快进典当行了。” 唐显扶着他的阿玛尼眼镜:“下不为例,谁让我是你哥呢。对了,那边风声紧吗?” 苏阳说:“审计局新来的那帮小嫩们太‘轴’,上次请他们吃饭也不来,送的五部8800手机也给退回来了。不过他们的头说肯定没问题,毕竟是我妈的老战友啊。” 唐显总有一种风度翩翩:“狸猫和太子,金钱和阴谋,没有波浪的湖养不了鱼。杨一,明天长城饭店有个‘城市地产联盟论坛’,你很聪明,聪明人就该把它用在刀刃上。” 第二天中午,我端着一杯红酒踩在厚实得有种眩晕感的波斯地毯上,向认识以及不认识的人频频点头。那身西装让我的身体像被强盗绑票一样极其难受,我不时撕扯着领带,想像着正断然地把自己撕票。 所谓的“论坛”其实是一个红酒会,很多秃顶而臃肿的男人,很多露出漂亮后背的女人。男人们高谈阔论,女人们妩媚风骚,世界是一场假面舞会。其实男人和女人们都知道对方所说的和真实意图风马牛不相及,但大家认同这种游戏,像最精妙的暗语专家,我们把它叫做“上流”,然后再“下流”地一前一后跑到楼上开房。 我又看见了卓敏,她像一个漂亮的根雕孤零零地站在阳台上,我好整以暇地走过去准备打个招呼,但她的眼神里布满了冰棱,突然莞尔融化,向我身后轻笑着:“是钱董事长啊,今天的温莎结打得蛮漂亮的啦。” 我像被静电倏然触击,愣在那里,转身把整杯的红酒狠狠泼在一盆兰草中。 我有一段时间没有看见卓敏了。这座巨大的城市里,她像一枚时隐时现在湖面的浮标,我伸手去抓,她就神秘消失在水波里,我正要转身离去,她却再次漂浮出来;或者,她像一架判断不出高度的风筝,我手里有一根线,但无从发力,有几次感觉掌心微颤,但快速收线后却发现那头空空如也,只剩下云层深处未知的信息…… 我对苏阳说起过她,苏阳眼神闪烁地问:“你是不是产生幻觉了?”我也偶尔怀疑那是幻觉。 直到那个气温升高、树叶发亮的晚上。我开着车跑在府右大街,我把车窗全部打开想让风吹进整个肺部,把“杀人吧”里混浊的空气赶跑,然后我看见她正在辅路上披头散发地和一个男人抓扯。她明显喝醉了,出招凌乱,步伐飘浮,头发像刚被暴风雨吹打过般一缕缕贴在脸颊上,嘴里还骂着脏话…… 那个西装革履的男人脸色阴沉,一边推开她一边压低喉咙:“收声!你疯了,不要脸到了不可理喻。”她歇斯底里扑向那个男人:“你他妈才不要脸。”那男人手一推,她受不住力跌落在地。 我暴怒地冲过去,一拳砸在那个男人的颧骨上,趁他痛苦地捂住脸,再抬起膝盖狠狠顶在他的腹部。感觉真他妈酷! 我过去把她扶起来,但她根本认不出我来,她发疯似的打我骂我甚至咬我,我的脸上被抓出几条辛辣的伤痕,最后我只能用胳膊锁住她瘦削的肩膀让她难以动弹……她挣扎了一会儿,体力透支,吐了我一身,然后瘫睡在我的怀里。我缓缓地把她移到车上。 我拍着她的脸想让她清醒,我大声问她到底住在哪里,她迷幻地睁开眼睛,指着路边的树丛含糊不清地说“到家了”,然后沉沉睡去……我是从她包里那张电子进门卡猜测出她住在哪里的。卡上面写着详细的楼幢号和单元号,但没有写房号。 我背着她在单元楼道里飘来晃去,我犹豫不决到底该进哪一扇门。感谢宝宝,我突然听见它在某一扇门里急促地挠着,鼻腔里发出“吱吱”的声音,我从她包里翻出一串钥匙摸索着……一开门,一头温暖的动物扑上来使劲舔着我和她,我受不了那股大力,瘫坐在地下。 恍然回到过去。是卓敏的家,黑暗中那股幽香让我确定这肯定属于她的家。打开房间里的灯,宝宝蹲在地板上歪着脑袋憨憨地看着我,不时舔着她脸上残留的泪水。它的个头长大了很多,毛发也散发出一种金黄。我熟悉这个家伙的气味和眼神,它也记得我,它没完没了地纠缠着我,用牙轻叼我的手,用舌头湿湿地舔。 那天晚上我没有走,我帮她换下衣服,擦净身体,又把沉睡的她抱到床上。我没有任何猥亵的念头,我只是和过去某天晚上一样,从岸边捡到一个从上游漂流而下的熟睡的婴儿。 我赫然发现,她的胸前有一颗过去没有的红痣,像从心房里渗出并凝结了的一滴血,经久不散……想起菩空树那天在“鲜花寺”说过的:“如果一个人常常哭,就会在左心口长出一颗痣。” 我坐在她的床前冷清地抽着烟,宝宝懒懒地趴在旁边玩它的网球,我打量着这间一居室的房子,一股奇异的东西从丹田渐渐涌上。床头是那个我以为丢失了的浣熊闹钟,墙上是那张“非典”时我和她隔着玻璃窗写着那首民谣的题板——在那东方的山顶/升起皎白的月亮/未嫁少女的脸庞/浮显在我寂寞的心房……桌上的台灯下显眼地闪亮着那串水晶。 第18章 天蒙蒙亮,我悄悄开门,亲了亲颠颠儿跑来和我纠缠的宝宝,然后走掉。 整个白天我像患上轻度感冒一样无精打采。我决定去找浅浅,不顾一切。 “你真的想知道那么多?” “我只想知道我应该知道的。” “知道太多……对你,对她,都没有好处。” “有个消失的人突然出现在不该出现的地方,但我却对她什么都不知道,这已经是最大的坏处。” “杨一,你不应该再闯入她的生活了,这样对她不公平。” “不是我闯进她的生活,而是她率先闯进我的生活,她就在对面的火车上,她就在我对面的桌边,她冲上来泼我酒,她抽我的耳光,她甚至还安排好了我未来的住处……告诉你——昨天晚上我在路上捡到了一个喝到不省人事的女孩儿,她骂着最脏的脏话,她烂醉到不知道怎么回家,她完全不是过去我知道的卓敏了!整个晚上我送她回家、陪她……” 空旷的练功房只有我和浅浅,我们冷酷地对峙着,高高的穹顶把我俩的声音吸上去又砸下来,像世界尽头的回音。正在练功杠上压腿的浅浅愣在那里,眼神惊慌地观察着杀气腾腾的我。对视不过我锐利的目光,浅浅幽幽地说:“这么大的世界你俩居然又碰上了,不知道这是你俩的善缘,还是孽债。好吧,如果你一定要知道我可以告诉你,不过我所知道的并不多……” 也就是去年这个时候吧,那天夜里,卓敏回来了,回来时眼睛直直的像一个死人……她躺在床上两天两夜,面无血色,不吃不喝,我们问她任何问题她都不说话,后来她拼命哭。 我以为你俩又掐架了,我给你打电话却一直关机。等到第三天早上她终于起床,自己跑去食堂买了一瓶二锅头,站在楼下喝到一半就昏死过去……我们把她拖到医务室输液,醒了后她号啕大哭。从她断断续续的疯话中我们才知道事情的大概,虽然我知道她以前有个男朋友,也知道那串水晶的大致来历,但我们没有想到这里面那么邪性……等你回来时,我和苏阳什么都没有问你,因为那时我们已经知道真相,不想刺激已经疯掉的你。 卓敏让我们发誓什么都别告诉你,我们就指天发了毒誓—— 其实在回来之后不到三个月,她就出事了,那段时间她天天喝酒,最烈的二锅头。那时学校正在排练毕业汇报的大型歌舞剧《青衣》,她是a角,却常常喝得酩酊大醉,没有任何人能劝住她,她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拒绝和人说话,只是看着水晶珠子发呆,举着酒瓶子狂喝,喝完就默默地哭。那天,在做一个最简单的“前桥”时,她重重地摔在舞台上,跟腱当即完全断裂……医生说治好了不会影响正常生活,但她永远不可能作为一个专业舞蹈演员活跃在舞台上了。 我还记得,那天她在病床上听见这个消息后就一直在笑,笑得我心里一阵儿紧缩,她笑着说她没事儿,还亮出她的掌纹给我们看,说她那条像被风吹散了的纹路就意味着要夭折…… 她是在一个早上带着行李悄悄离开学校的,当时我们还在睡觉,她没有对任何人说话就悄悄离开,甚至没有留下一张字条。她只差一个月就该拿到毕业证了,气得我们舞蹈老师差点把地板跺穿,说“中国民族舞从此少了一个天才”。 她一直杳无音信。 直到去年我们毕业典礼那天晚上,她突然用公用电话打给我,她说她终于想清楚了人生的意义,她让我们大家不要为她担心,她现在一切都好,正准备去一家公司当售楼小姐,她要开始新的生活,然后她就把电话挂了……我们曾经到处找她,可北京的房地产公司多如牛毛。 去年平安夜,她突然又给我打来一个电话,这次是用手机。 我还记得那天雪下得很大,她的声音很虚弱,她在医院。你知道她一直贫血,为了养活自己也为了尽快在公司里博得信任,她一直玩命工作,终于在生日前一天倒下……那天晚上也是你的生日party,你还怪我和苏阳过了十二点才赶来,其实那天并不是我和苏阳吵架,我们在医院一直照顾着她。她睡着的时候好像一个孤儿,她瘦了很多,躺在床上就像只是床单凸起了一根微微的皱褶,她的脸色很苍白,白得像一张纸,我分明能看得清她脖子上每一根青青的血管。我敢发誓,她在梦中好几次叫了你的名字,等她醒了后我问她,她却拼命否认,那天晚上我哭了,她也哭了,她哭着让我发誓不告诉你她所有的事。 有一件事我不知该不该告诉你……我曾经劝过她尽快离开北京这个不属于她的城市,回到家乡或许能和老阿妈过上平静的生活。但她说她不想离开北京,不想离开北京是因为她知道你还在这个城市里,她说虽然这辈子不想也不敢再见到你了,但她觉得如果和你同处一个城市,就知道还有最后一根细线隐隐连着她和你,皮和肉之间还有一丝粘连,她说因为确知你在这个城市,她的心里时时感到某种寄托和温暖,虽然很多时候也是痛楚……有几次,她还偷偷跑到你楼下那片白杨林去看你的灯是不是亮着,她就这样远远地守着你,就像守着一根肯定要熄灭的火柴。 她恨你,也爱你。她就这么傻傻地守在城南的一间小屋子里。 还有一件事情,后来唐显知道了她的处境曾经提出想帮助她,但她拒绝了。她不想接受任何人的帮助,也不想再以任何一种方式踏进和你有关的朋友圈子。 浅浅说完的时候,天色渐暗,她的眼睛亮亮的有种居高临下的悲悯,而我浑身发软,哆嗦着扶紧了旁边的栏杆。 有块坚硬的东西正被风化,我只想投降。 我在那堆购房合同找到了卓敏的新号码,拨过去,无人接听,再拨,被掐掉……严丽莎惊愕地看着我,关切地问我干什么,我变态地对她大吼:“你给我滚!” 我开着车像一发经枪榴线加速后出膛的子弹冲向她家,我在她家楼下疯狂拨打着她的手机,仍然被挂断,我发去短信“求你,探出头来”也没有回信……然后我就开始拼命按喇叭弄得四邻不安,有人开始在楼上咒骂,我把头伸出车窗外对骂,宝宝也在楼上暴怒地汪汪直叫……终于,电话“咔嗒”一声被接驳,像闯进了一扇拼死防守的密码门,但门那头静悄悄地毫无人迹。 我不停述说,但她一直不说话。最后,我叹了口气:“如果你真的认为这是最好的结局,那我走了。”她突然“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她一身白衫出现在楼道口,月光打在她身上像镀了一层闪亮的铬,显得她神圣不可侵犯。她不说话,伸手拉开我的车门就上了车,“开车”,然后沉默不语,好像我们已有两百年没有见面。 黑夜里,对面过来的车灯打进车厢,我看着她,她骄傲的脖子如白玉般洁净,她的眼睛摇曳着枝叶晃过的影子。她仍然那么漂亮,只不过眼底已被往事抹过一丝重重的阴影……我拉着她满北京逛荡,我俩没有目的地也无所谓时间,我们像乘坐一根树枝般不知不觉漂流到一道铁栅栏外,白颐路,解放军艺术学院。那些树和枝叶仍然清清亮亮,那道铁栅栏仍然在夜色中那么摇曳生动。和过去完全一样。 她呆若木鸡地看着。 突然“哇”的一声又哭起来,拼命地打我。很疼。 “凭什么又来找我?” “因为我不想再对自己撒谎。” “但我们从一开始就是个谎言。” “不是谎言,只是预言。” “你不该来找我,我是一个不祥的女孩,菩空树说过,相见不如怀念,再见就是灾难。” “去他妈的灾难,现在我们这样子已经是灾难了!我们就要在一起,忘掉赵烈,忘掉跳伞,忘掉那个梦。人为自己活着,不是为死人活着。” “你能预言结局吗?如果这次再赌输了,我们就输了一辈子。” “我是我自己最狠的预言,我就把这一辈子全部推上去了,老子梭哈!我宁肯什么都没有了,也要和你在一起。” “你真的为了我,什么也可以不要吗?” “有了你就有了全部,其他的什么都不要了,哪怕去死。” 她破碎虚空地看着我,紧紧抱着我。我感到脖颈上有点凉,我知道她哭了,无声无息。但她眼泪流下来的时候,我听见全世界的玻璃窗都碎了。 我和她重建了山间栈道的蜿蜒联系,但这条小路在一场暴雨后只是若隐若现,她对记忆的青苔视为畏途,生怕行程过快从而失足深渊。之后我打过几次电话,她只是偶尔接听,语气开始拥有某种温度,像昨日炉膛中未及燃尽的火烬。 直到初夏的那个晚上,她惊惶地给我打来电话:“快,快救救宝宝。” 已经拉了三天三夜的宝宝趴在地板上已然脱水,它得了急性肠炎必须去医院输液,但她根本抱不动这个体重已达三十多公斤的家伙,而且它不让任何陌生人尤其是男人靠近,她找来的邻居、同事均被它龇牙咧嘴吓得抱头鼠窜……眼看它正像低电量的电池耗尽最后一丝能量,她终于给我打来电话:“它,只接受你。” 它的四肢被绑在宠物医院的长条床上输液,样子很可怜,但它的眼睛很有温度地看着我,我可以随便抚摸它的额头,试它的鼻尖,它毫不设防,甚至还勉力摇着尾巴回应着我。 第19章 连续三天,我准时开车去把它抱上抱下,输完液再回家跟它讲故事,逗它玩……它的鼻尖出现了凉湿的感觉。 我激动地给她打去电话:“它开始要吃巧克力了。”她“哇唔”一声,好像要哭。 那天我在家里给它拍了很多照片,生动有力,毛发凛然,然后跑到楼下去冲洗了一组后醒目地贴在墙上。傍晚她回家推门即见,半天不挪动脚步,眼圈红红的,不断地对我说“谢谢”…… 宝宝跑到我和她中间,“汪”地吠一声,很有温度。 苏阳冷静地看着我,对我和她重归于好毫不惊讶。他说如果有缘分,就算把两个人分别扔到南极北极,变成冰山,迟早有一天也会漂移到赤道融化在一起,比如卓敏和我;如果没缘分,就算天天腻成连体儿,总有一天也会掐得分道扬镳,比如他和浅浅。 我很吃惊,他挥手阻止我再问下去,他只是说其实他从来都没有爱过浅浅这样的女子,“太假,像一张漂亮的纸,自以为吹口气就成了仙女,不像卓敏,有种从骨子里让人怜爱的东西。” 不过这并不影响我们四个人一起去玩,像过去的任何一次一样默契。我们开着车互相追逐,用对讲机开着荤素玩笑,一起去康西草原骑马,一起到杀人吧“天黑请闭眼”。我和苏阳总有打不完的赌,浅浅和她总有说不完的话,只不过大家都竭力不碰某段往事,我们知道,那根拉环一响,所有在场者都将血肉横飞。 那天是六一国际儿童节,我们一起去十三陵水库游泳、烧烤、放风筝并准备露营一宿,这是我和苏阳早在“非典”时就给她俩许下的愿,她们说再不趁儿童节还愿就成黄脸婆了。那天我们还带上了宝宝,“也只有‘宝宝’是有资格过这个节日的”,卓敏断言宝宝正是六一节出生的,虽然没有任何根据。 宝宝在一年中练就很多本领,比如说举起爪子谄媚地握手,比如远远跑到河滩上从一堆乱石中撒欢地叼着皮球回来,比如很乖巧地蹲在地下,让我们把线叼到它嘴里放风筝。 它是一条好狗。这一年,它和她相依为命。 那天她把它从乡下接回来,它就敏感到她的不开心,它小心翼翼观察她的神情,轻轻舔她脸上咸咸的泪水,还做出各种憨傻的动作逗她开心。有时候,它也会情绪低沉地趴在地板上,把下巴垫在她脚背上陪着她一起叹气。它是家里一个男人,每晚睡觉前要在屋子里转悠几圈确信安全,它警醒地注视着她的一举一动。 那天晚上她躺在床上,手里捏了一大把安眠药,她准备这样去了。它突然蹄声“哒哒”地从外屋跑进来,爪子搭在床沿上,眼神凄凉地看着她,鼻腔里发出“唔唔”的哀叫。她已决绝,她摸着它的头说“宝宝,妈妈走了”……但她发现它竟然淌出了眼泪,并使劲用鼻尖碰她。 那一刻,她的心脏犹如遭大锤重击。她看着它无辜的眼睛,心想:如果她死了,它就是孤儿了。它那么幼小,不会明白她已死去,它会以为她是睡过了头,然后她被一些穿着白大褂的人抬出家门晒太阳;它甚至会以为她是因为它太过调皮,所以生气地扔下它不管了,然后它就仓皇地四处寻找她,流落街头……那些放学的小孩会扔石头欺负它,没有主人的它只有闭着眼睛默默忍受;也许哪一天打狗队卷土重来,见它蹲在路边,就会举着棍子冲上来疯狂追杀它;甚至有一天,它正在路边失魂落魄地走着,突然看见对面街口一个长得很像她的女孩,它会猛地放下嘴里的食物,开心地大叫一声冲过去,而这时一辆卡车呼啸而来…… 所以她没有去死,那天晚上她扔掉药片紧紧搂着它的头说:“宝宝,妈妈答应你一定要好好活下去,就是为了你,我们这辈子不分开。” 她舐犊情深地对我说:“这是一条好狗,我的好儿子,它比你更爱我。”这时宝宝正在水边叼着线,好像听懂了似的嘴里“汪”地吠一声,然后风筝飘了出去,它惊惶失措地箭一般蹿出试图叼住,弄得水花直溅,狼狈不堪。她哈哈大笑着和宝宝一起追赶越飘越高的风筝线,终于和它一起跌倒在水中,“杨一,快来帮帮你儿子。” 苏阳靠着一棵树玩着手里的ps游戏,突然对我说:“她看上去若无其事,其实她受的是内伤,就像被七伤拳打过的一棵树,外表毫发无损,体内奇经八脉尽断。” 我面无表情,像个木乃伊。 傍晚的夕阳打在卓敏脸庞上,给她抹上莲花般的红晕。她曾经说过,藏族姑娘只有在雪山脚下才能找到自己的魂儿。 我和卓敏终于去到丽江,自我俩重逢之后,她就总念念不忘去一次丽江。她说她要去丽江玉龙雪山脚下的那座“玉龙寺”为水晶重新开光,她说也许龙喀巴大师能解开她的一个先祖对这串水晶许下的心愿。 我问她什么心愿,她也一脸茫然,她说她只知道那是三百年前家族里一个女先祖在一场大火般的爱情后,手捧这串水晶许下的心愿。女先祖美丽而且冰雪聪明,却一直勘不破情爱的难关,她对着这串水晶发出心愿后,这串水晶从此能给人带来幸福也带来忧伤。“那只是一个传说,老阿妈一直把它藏在佛龛下——她从不准我戴,但我太喜欢这串水晶了,我悄悄从佛龛下偷出来戴上时,老阿妈脸色一变,但她一直不爱说话,就默默看着我把珠子戴上。” 她喜欢手指灵活地转动着腕上的碧玺,让阳光迎面打在上面幻化出一缕缕光芒。我知道她的心思,我们重新在一起后,她决然地又把它戴在腕上。这是她和我必须渡过的一关,那束光芒依然冰冷刺激,但我们与其逃避,不如面对。 这是最好的解决办法,这才是一个坚强的开头。离开北京前,我终于带着她前往八达岭长城下去玩蹦极。那天风很大,她像以前那样站在桥墩上紧闭双眼不敢往下跳,我猛地把她推了下去,听到她长长的“啊——”坠向山涧,然后弹起,然后坠下,又弹起……我也奋勇跳出,听见风在耳边金属磨擦般掠过,被一股大力拖着向未知的海底世界坠落。我觉得浑身的骨头散落,我要死了,我已经死了,我像回到过去常常纠缠的那个噩梦……弹回,阳光刺眼;坠落,一片黑暗,又弹回……我终于回到人间。 只有绝望,才有希望,我俩终于体验过死亡的感觉,觉得生命如此美好。我们站在高高的山梁上,相对而视,互相知道对方心底最深处的东西。 这时,傍晚的阳光把玉龙雪山打出一片浓郁的金色,玉龙雪山的主峰像一尊宝相庄严的佛。虽然打着小黄旗的旅行团已把丽江弄得人满为患,但用无数白石头修建而成的玉龙寺仍是一座寂寞的寺庙,寂寞得像一朵白雪莲,无人采摘。 我们去的时候,一个两眼澄明的和尚正站在门口晒着干雪莲,他说,龙喀巴大师昨天走了,圆寂了。她吃惊地看着和尚,但和尚笑得很纯净,脸上全无一丝哀绝之情,他说:“上师只是回家了,回到他本来的家。” “本来的家?” “对,每个人都有一个真正的家,尘世只不过是我们路过的风景。” “路过的风景?” “上师手作拈花,面带微笑,说:‘路过也是风景,但死亡是最漂亮的风景。’” 我突然想起菩空树大师也经常说他迟早会走,去他本来应该去的地方,“死亡其实是一个最壮丽的景象,我会在等到那棵树,和等到那个人后,微笑着死亡……”我问到底是哪棵树、哪个人,菩空树闭口不谈。 那天晚上,我和她躺在一家有着木格子天窗的客栈里仰望星空,她突然说她现在把好多事情都想清楚了,她要好好地和我过完这一辈子,“我要和你一起生儿育女,等我们老了的时候儿孙绕膝,看他们吵吵闹闹,那真的很幸福。” 那天晚上,我们认真地爱了一次,她很激动,浑身发烫地问我:“如果怀上,你猜,是男还是女?听老阿妈说这个时候你看天上的星星,最先被你看到的那一颗就会投胎成为你的孩子。” 我抬头望去,满天的清澈寒意,无言倾诉着某个巨大秘密。 我们回到北京那天,就是苏阳和浅浅分手的那天。两人前一晚去“杀人吧”玩了个通宵,出门后大吵一架,然后分手。 我惊愕地问苏阳为什么,他想了想,淡然地说:“玩杀人游戏,突然有一天我发现她太了解我而我也太了解她。当两个人连欺骗都进行不下去时,所有的生活游戏也就相当无趣。” “杀人游戏”可能是世界上最恐怖的游戏,它无需经过肉体便直击心灵最深处,而现实中每个人、每分钟、每个动作、每句话都在伪装,甚至真话也成为最好的假话。如果你想真正了解一个人的内心,就和这个人玩一个月杀人游戏,但当你真正了解这个人后,就会觉得人生非常荒谬。 据说浅浅头也不回地走了,根本不像平时那样又哭又闹。 我安慰着:“你们不是第一对走出‘杀人吧’就分手的情人,当然也不是最后一对,我听说甚至有对结婚十年的人玩了一次游戏后就直接走向民政局离婚了。”苏阳看着我,笑得非常古怪。 我庆幸和卓敏最终走到一起,虽然我俩经历那么多的磨难,但我们在灾难中想通了很多问题,我和她已不会回到一开始的激情澎湃。 第20章 我们时时还会吵嘴,但我们现在却更加默契,一个眼神就互相知道很多东西。我并不像她那样已然遥遥地想到生男还是生女,但我满意现在这种柔软的状态,认为一辈子这样就是幸福。 我并不知道,那个命运的惊人秘密,正像漫天浓雾一样向我们悄悄逼近…… 一片叶子把整个秋天染成金黄,满地仓皇的漂亮,我突然想起,我和她重逢已经整整半年了。 这半年来,发生了三件事情: 一,严丽莎和我分手后,神速地交了一个新男友。当她带着男友站在我面前时,我发现那个男人是车队的小刚。 二,我戒酒了,大大减少和苏阳他们出去厮混的机会。听说,他开始吸king,有一天鼻血直流。 三,菩空树说他准备闭关一段时间,但他有一件事情放不下。他说他种的那棵柚树突然在秋天开了花,这并不是一个吉祥的兆头…… 我曾经说过,很多事情的出现都不是因为预谋,比如车祸,比如相爱,比如做爱,比如…… 卓敏怀孕了。那天,她拿着化验单一言不发站在我面前,目光清冷,直逼我心。 我看着化验单上的“+”号,脑子有点空白,“怎么会……”“怎么不会?是不是所有男人遇到这种事情都惊慌失措。”“对不起,只是一时反应不过来。”“可那天晚上你的反应挺激烈的。”“这样的事情出现,只能想办法面对它,而不是吵架。”“那你说怎么面对它?”盯着青灰色的烟烬,鼻子里有种焦灼感,我缓缓地说:“难道你还想生下来?” 她居然笑了笑,转身走了…… 她怀孕了,毫无预兆,我给齐帅打电话。在他细细追问下,我才突然想起这段时间她像被女巫下咒一样嗜睡如命,早上起不来床,吃饭时打盹,车上轻易睡着,就算看她最喜欢的“超女比赛”也不知不觉在沙发上昏昏睡去。她也很惊讶那么多年舞蹈训练养成的早睡早起规律居然被打破,自己无论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都能轻易睡着,就像枕头长在了她的脑袋上。 我并不喜欢小孩,九岁那年父母离婚后,我就发誓长大以后不要小孩。我爱卓敏,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应该要小孩。 一连三天,她都没有到我这里来,我打电话过去,她淡淡地说这几天因交房正在加班。我关心她的身体,她笑着说没事的长期训练底子硬,然后恍然大悟地说:“哦,那件事情你放心,我自己的事自己会处理,和别人不相干。”我约她第二天去看电影,她想了想,“就看《金刚》吧,好久没看爱情片了……” 黑暗中,卓敏的眼睛亮晶晶地最引人注目,她不断用纸巾擦着眼泪,并随着剧情变化使劲儿抓着我的手,当浑身弹孔的金刚如一座巨山从帝国大厦楼顶尖上掉下来时,她号啕大哭,指甲快把我的掌心掐破了…… 直到我们在“鹿港小镇”吃宵夜时,她仍然处在深深的悲恸中。 “你说……世界上有没有金刚这样的好男人?” “它不是男人,它是一只猿。” “猿有什么不好!比世界上所有的男人更懂得照顾女人,更执着,更富有献身精神。” “是不是只有把男人弄死了,女人才能证明爱情的存在、自私、脆弱?” “你才自私!能不能学习点人家金刚的一往情深?真是人不如猿,这世上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 “人家金刚——足够肉麻的!你那么胆小,别说五十多英尺高的一头猿,就算来只小公猴子你也魂飞魄散,根据我对动物心理的研究——金刚和那女人之间根本就没有爱情,它只是把那个金发美女当成自己从其他猛兽手里夺来的点心,一个可以在掌心翻跟头的玩具,这是动物的本能,而不是女人们以为的矢志不渝的爱情。不信,你现在回家去抢它嘴里的那块巧克力……” “你真无耻!”她突然笑了,说,“有时候觉得我俩不是一路人,你觉得我俩是真正的相爱吗?” 我坚定地点点头:“我觉得是。” 她又问:“那浅浅真爱过苏阳吗?其实我倒是觉得苏阳人挺好的。” 我有点不耐烦:“我不关心别人的事情。” 她沉默了,埋头吃那杯花生冰沙。 剩下的日子,她像一朵绽开的温暖柔软的棉花,对生活显示出极大热爱。母爱。 她的坤包里开始出现了育婴杂志,她时时把遥控器停在育儿频道,她饶有兴趣地听老阿姨们絮絮叨叨的胎教;她在逛东方新天地时也会跑到“宝婴堂”驻足流连,甚至有一天我回家时惊愕地发现她以美好无比的表情举着一件小衣服…… “你发什么妖精?” “不是妖精,而是小天使,难道你不觉得这些小宝宝衣服好漂亮吗?” “可买来谁穿?这是浪费。” “难道你不觉得这件宝宝衫本身就是一件工艺品吗,哈,小熊熊,钓小鱼,想像宝宝的小身体套在里面,香喷喷……”一副妄想狂的样子。 那天我被迫随她在“宝婴堂”流连忘返,她的眼神柔软地看着一个大概三岁的小男孩儿,她把挂在胸前的一个hellokitty猫在小男孩眼前晃来晃去,小男孩开心地不断叫着“妈妈要”,然后她就兴奋地要求“再叫一声妈妈,叫了就把这个给你”……一个少妇过来拖走小男孩儿,警惕地说:“小姐,认错了吧,这是你儿子吗?”卓敏却并不觉得尴尬。 我说她最近有点魔障,她说根本不是魔障,而是认识到生活的本质意义。我问她是什么意义,她大声说:“做一个完整的女人。” 我无语,我感到有一种东西在她心里蠢蠢欲动,我要阻止她。 晚上,她从医院复查后就住在我这里,等我洗完澡出来时发现她正对着顶灯看一张胶片,我狐疑地看着片子上的奇形怪状,她笑着招手让我过去,纤纤的手指对片子比画着:“医生说已经两个月了。你看这里这个小圆点,小豆豆一样,这就是婴儿的胎心,再过一个多月它就会动了……这可是你的孩子。” 我心里一阵前所未有地悸动,我觉得毛发尽竖虚汗直冒,她还浑然不觉地指给我看,我突然无名暴躁:“我告诉你,这孩子必须打掉!别再对我说什么生活的意义完整的女人了,别再折磨我!明天,我就陪你去医院。” 她吃惊地抬起头看着我,凄婉无助,行将破碎,我依然用强悍的眼神盯着她,企图逃避着某种心痛,她突然绽开一丝笑容,默默收起胶片,去卫生间刷牙、梳洗……我慢慢地走过去,她一头长可及腰的黑发瀑布般垂下来,这让她的身形比任何一个时候更纤弱不堪,她的脸庞越发苍白,脖子上的青筋清晰可见。我心中一动,从后面抱住她,镜子里,她哭了……我说:“对不起,其实,我只是觉得现在还不适合要孩子。” “杨一,你这个混蛋!” 她穿上衣服冲出门去,消失在夜阑人静中。 我没有去追她。 第二天,燕莎。我先看到唐显那辆奔驰,然后看见浅浅,唐显风度翩翩地亲了一下她径直走进附近的写字楼,她一个人坐在车里精细地补妆。 她看见我时,脸上抹过一丝尴尬,但并不惊慌。 “浅浅,太快了吧,你觉得这样很好玩吗?” “是苏阳提出和我分手的,因为他爱上了另外的女孩。” “不可能!苏阳要是喜欢上别的女孩,我就是除他自己以外第一个知道的。据我所知,他现在的最爱是盘口。” “他亲口告诉我那女孩的名字,然后我才和他分手的。” “谁?” “你猜。” 我转身走出几步,浅浅突然喊着我的名字从车上跑下来,我很不屑,她盯着我沉默一会儿,若有所思地说:“杨一,你一定要对卓敏好一点,否则你会后悔的。” 唐显走过来,他面不改色,当着我的面又亲了一下浅浅,并诚挚地邀我去机场路附近打高尔夫,我冷冷地说:“对不起,我恐‘高’。” 天空湛蓝,蓝得让人心头紧缩,空气清冷,刺激得肺叶隐隐作痛,深深吸一口后我感觉快要眩晕,我们踩着一地积雪向医院大门走去,并不说话,怕一开口就会引发雪崩。沉默,只有雪泥在脚下惹人疼怜地“吱吱”作响,惊呼生命这么短暂即被碾碎。她突然抓住我的手…… “我不想打掉孩子,打掉孩子,我也死了一半。” “我们并没有做好准备,他只是一个过客。” “但是,他已经像一个刺青刻在我的身体里了,我忘不了。” 我扶着她穿过医院那条悠长晦涩的走廊黯然神伤,消毒水的味道烧灼着鼻黏膜,肮脏的暖气片嘶嘶作响,我似乎感觉两旁长椅上的人们都看着我们,眼神异样……我很尴尬,但保持着面无表情坚定前行;我不去看她的眼睛,只感觉到她的手像石头一样慢慢变冷……齐帅和燕子在手术室门口等着我们,燕子拿一件军大衣给她披上,说里边冷免得手术后感冒。 她躺在手术推车上像一根凄楚的青藤,眼神破碎,突然伸出手来:“杨一,能不能把手给我,别让我一个人,我好怕!” 我握住她的手,感觉像握住一把刺骨的冰棱,她力大惊人,尖尖的指甲把我的掌心掐得流血。 第21章 “我害怕,我真的害怕,我不想进去……”她喃喃地,车被缓缓向前推着,她拼命抓住我的手不放。我痛心疾首地看着她苍白憔悴的脸,内心最深处那块隐秘柔软的地方被针刺痛。她只不过是春天的一个过客,无意中停下来却陪我受尽折磨,有一刻我甚至动摇了,让她把孩子生下来。也许我和她是一对合适的父母,我和她就这样过着简单快乐的日子,而不会像我的父母……但我说出口的却是:“进去吧,别怕,我在外面等着你。” 我奋力把手抽出来,才发现她已是泪流满面。燕子也哭了,把自己的手递给她,她救命稻草般抓住燕子的手,不断叫着“杨一,我怕”,然后被推进那道贴着“肃静”的门内。 她已和我分属两个世界。 我跌坐在长椅上,等待那扇门被重新推开。这是漫长得让我失忆的一段时间。外面有碎雪花从破裂的窗格飘落进来,我用衣领把自己无耻地挡起来,忧伤刹那淹没我的脖颈。 燕子匆匆跑来,拼命对我比画着,那一刻,我使劲揉搓着自己的耳朵,里面哗啦啦的似乎什么都听不见。 手术后大出血……因为严重贫血,血小板根本没法凝固那些鲜红的血细胞……医生紧急输血,正在急救室抢救。我冲进去的时候,她还在睡觉,但她在迷蒙中感受到我的出现,于是睁开眼睛。我心中一阵针刺般地疼痛,她像一个透明的人儿躺在病床上,她竭力对我笑了一下。 那一笑,一灯如豆。 医生下了病危通知,我在亲属栏上签下我的名字。在齐帅的安排 下,她进了特护病房,总有一些白头发的医生来病房看她,说着一些专业术语,我都听不懂。一连七天,我都在医院守候着她。雪,时停时落,映得窗外光线也时亮时暗,我看着卓敏苍白如纸的脸,心中那个沙漏不可阻止地往下流逝着心痛。 她的病情相当不稳定,有几天她高烧不止,嘴唇上起着大泡,轻轻喊着我的名字,我就附耳在她嘴边问她要什么,她好像根本听不见,只是喊我的名字,或者睡去……后来慢慢烧退了,她就睁开眼睛看着我,示意我握着她的手。我伸手过去,发现她的手柔若无骨,几无温度,她说她刚刚做了一个梦: “我们俩去爬雪山,你走得太快,没有注意到我掉进了一个冰窟窿里,我拼命往外爬,但被冰拖住,那些迅速围过来的冰把我的头发凝固住,我大声叫你的名字,但你根本听不到……” “后来呢?” “后来我就在冰下面哭了,我的眼泪把冰融化,但我哭了那么久才融化开一小条缝,你又走回来了,四处找我,但这时候来了一个年轻女孩,好像是燕子,你就不记得是来找我的了,你们手挽着手,有说有笑地走远了。” “你又在做什么妖精梦?医生说你这病再过一周就出院了,我带你去海边吧。去三亚玩潜水,看海龟,捡贝壳,陪你早上看日出。” “我太累了,走不了那么远了,不过我好想和你一起看一次日出。再过几天就是我的生日了,我们就去天安门看日出,好吗?” “出院后我天天带你看日出,就在咱俩的新家看。记得吗,那个卧室还是你专门给我选的,朝东,每天早上都可以看到太阳。” 卓敏默默地哭了,比起她平时的放声嚎啕,我更怕这样无声无息的撕心裂肺。 “杨一,你知道吗,我爱你胜过爱自己,但我在爱你的同时,也恨你。你说,以后我俩真的能一辈子在一起吗?” “一定能!我们以后要好好在一起,一起生一大堆孩子,好吗?” “……答应我,生日那天,你带我去天安门看日出,我想和你一起看一次日出,然后你给我买一串冰糖葫芦,你一直欠我一串冰糖葫芦的。” 她噙着泪花很想使劲握着我的手,但轻飘飘的没有力度。她让我亲她一下,我俯下身去,深深地亲她的脸颊,感到嘴里咸咸的。我也好想哭。 她昏昏睡去。我好像听到她的手机在包里响了一声,打开查看,苏阳说:“我想把全身的血都给你,门口有你最喜欢的云南香水百合,我走了。” 我打开房门,一束洁白的百合花摆在门口。暗香浮动,我百思不得其解。 天光灰蓝,人群肃穆,冰雪消融时最冷。 2005年12月24日,六时三十分,天安门广场。卓敏的生日。 因为广场禁行,所以我只有把车停在南池子,再把卓敏抱到从齐帅那儿借来的轮椅上,我在车上垫上厚厚两层棉被,再把她裹得只剩下鼻眼。那条到广场的路好远,我剧烈地呼着白气推着她随人流奋力游去。 我们跑到时,高大帅气的国旗班战士手捧国旗迈着正步走过,雄壮的国歌声中,红旗冉冉升起……我发现她出现最近少有的兴奋,当国旗升到旗杆顶端时,她鼻尖冻得通红[奇qisuu.书],使劲儿拍着手跟人们唱着国歌奇#書*网收集整理,然后她急急地要我把车推到金水桥畔好更清楚地看到日出。我使劲推着她,嘴里呼出的白气迅速在她头上凝结成一层霜。 东边天际有一抹亮色,然后冒出一粒红点,变大,变大,突然跳出来,人群轰然叫响。她的眼睛绽开一丝灿烂,她捧着我的脸,大声说:“我爱杨一,我要你每一个生日都陪我看日出。”我激动地答应着。 这时太阳完全升起。她苍白的脸绽放着生动的红晕,她呼吸急促,眼波流动,仰起头: “你爱不爱我?” “最爱?还有比较?” “只爱。” “大声说!” “我只爱你!” 天光大亮,我看她体力透支准备推她回去,但她坚决不干,她说她要围着广场再转一圈看有没有卖冰糖葫芦的。我想起对她的承诺,努力推着车前行。 阳光刺眼地打在脸上,天蓝得有点虚假,我推着她慢慢走着,在忽忽掠过的雪风中听她七零八碎地对着录音笔说着一些事情。很多人在纪念碑下庄重合影,一个老头在栏杆那边卖长长的蜈蚣风筝……有一刻,我发现她没有了声音,我就说“广场不让卖冰糖葫芦”,可她没有声音,我摸她的脸,冰冷,绕过去看,她脸色如纸,已晕倒在车上。 我声嘶力竭喊着她的名字,我把衣服脱下来尽量给她挡住冷风,我发狂地推着车向南池子跑去:“醒醒,我错了,我们回家。”路人和国旗班战士惊愕地看着我们。 你是我的敌人第四部分 这次来的医生和护士比以往任何一次都多,我看不见她的脸,只能隔着玻璃窗看见她被各种仪器遮蔽着进行抢救。众人表情严重,燕子不停地跑进跑出,偶尔给我传递着里面的信息:血压低,脉搏微弱,血小板就像草草堆上河堤的沙包,根本无法抵挡洪峰的冲击。 贫血导致的高烧,伴有罕见的心肌梗阻……那个白头发老头愤怒地盯着我让我赶紧滚蛋,然后他让副手去血库调血,副手说最近b型血浆稀缺,老头大吼:“那就给我找血型相配的亲属。” 苏阳冲过来时,身上裹着风雪漫卷的味道,他高举着左臂说“我是b型”,他把一束百合花递给我,沙哑着声音:“她刚做完手术就去广场那么久,你到底还想不想让她活。”我无语凝噎。 五百毫升b型血从苏阳的血管里抽出,再输入卓敏的血管里,医生问他还能不能坚持,他的额头暴着青筋,虚弱地说:“没问题,再来。”又有三百毫升鲜红的血从他体内抽出,源源不断地进入卓敏的体内……那一刻,瘦削的苏阳像一个血泵,我甚至能听到马达的声音奔腾着。 走廊外的长椅上,苏阳喝着葡萄糖,满头虚汗,却锐利地盯着我。我低头,突然看见椅子上的百合花,眼球莫名震撼。 那天晚上,我和苏阳在齐帅的办公室沙发上打盹,一夜无语,轮流守候尚未脱离危险的卓敏。天亮时分,好像听见苏阳问我:“要是她死了怎么办?”我迷迷糊糊“唔唔”着……燕子悄悄推门,送来一些早餐和水果。 第二天下午,浅浅来的时候,卓敏刚刚醒,浅浅经过我时扔下一句:“我早就知道你会害死她的。” 我和苏阳在玻璃窗外看着她俯身和卓敏交谈,我终于忍不住:“你另有新欢了?她说的。”他闪烁着没有正面回答,我盯着他问那女孩是谁,他说:“是谁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终于知道我应该离开一个不爱的女孩。” 浅浅出来时像知道苏阳对她的评语,她看着苏阳,说:“我庆幸选择了唐显,他能给我你给不了我的东西。不过我不是你以为的那种薄情寡义的女人,我不会忘记曾经跟过你,所以必须提醒你一件事,昨天唐显给他美国的合伙人打电话时说了一些话,我听不太懂,但你得小心一点,我不想看到你们俩为了那块地的事情撕破脸,他比你想像的要狠。” 虽然我在瑞博公司是一个并无实际意义的小角色,但我知道瑞博公司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机。清查“工业用地改为商住用地”最近风声正紧,已经抓进去好几个房地产老板,唐显那块地也成为海淀区重点排查对象。应该给苏阳记一功,要不是他老妈背着他爸四处救火,瑞博公司这时已被封掉了。 第22章 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从来没有看到唐显这么暴怒,他在厅里走来走去,把阿玛尼眼镜擦了又擦,对苏阳吼叫:“真以为天上给你掉馅饼了?要么把吃进去的全给我吐出来,要么进大牢顶罪。”苏阳拍着桌子也吼:“我他妈也快被逼疯了,你难道还真想为了钱就把我爸我妈送进去。” 如果那块地真被清查出“行贿”“受贿”,它就会从经济案件变成刑事案件,法人唐显和苏阳他妈都会进监狱。当然也可以通过斡旋,把它钉死在“违章用地”的经济案件上,交罚“土地出让金”就可过关。但问题是苏阳的爸爸态度顽固,虽然不至于大义灭亲,但坚决不去活动帮忙渡过难关。 正因此,唐显迁怒苏阳,他摔门而出前,沉重地说了一句:“你要明白,资本,并不仅仅是钱,它比你我的生命更重要。这是一种价值观,是一种信念,谁要是违背,就会付出代价。” 苏阳狠狠地把功夫茶杯子砸在门上。 我笑着对苏阳说:“如果你进去了,我在外边一定天天坚持帮你下注。” 这个冬天,我疲惫得像一头快脱水的动物。 虽然公司和车队的事情繁忙,但我频频往返于医院和家之间。我在她的病房里永远布满了冬天里昂贵的香水百合,在燕子的指导下学会了熬当归鸡汤,耐心地亲手剥出了很多核桃给她补血,把医院附近所有餐馆的菜谱都调查得清清楚楚,还不忘一天两次按时给宝宝喂食。 她非常想念它,我用dv拍出了它的各种细节,我还唱了那首《木鱼石的传说》,它仍然仰起脖子在喉咙里兴奋地“吱吱”直叫……她看着宝宝热泪盈眶,交代我一定记得给它买可乐和巧克力。我照单全做,不时和她指点着宝宝憨傻到家的样子。 我觉得眼前情景似曾相识,两年前,同一家医院,我疲惫不堪地照顾着卓敏,她那么苍白憔悴,那么生死攸关,那时我和她还青涩朦胧,只能隔着玻璃窗进行认识以来第一个长吻……命运无比奇妙,两年后,饱经折磨后我们却已血肉相连。 我很内疚,我认为一切事情都因我而起,打掉孩子让她已开始充满幽怨,所以我坚持为卓敏做到所有能做到的事情,这样会让我非常充实快乐。她在天安门广场晕倒的那一刻,我突然觉得舌苔无味,四肢发麻,我觉得如果她死了,这个世界毫无意义。 剩下的日子将为她而活,我需要她,哪怕有一天口吐白沫,累死在半路上。 但是,我发现自己非常缺钱,卓敏每天一千二百块的住院费和药费,以及那套还未交接的新房扒皮抽筋般的按揭,已让月薪六千元的我处于史上最困窘的境地。我那点可怜的积蓄很快用光,我找狗子、小刚借钱,我编出各种理由找以前的同事借钱,但杯水车薪,有时,我穷得连去肯德基吃份套餐都心疼。 穷途末路,我甚至去找严丽莎借钱。那天她正在“漂亮宝贝”做指甲,她想了想,扔给我三千块钱,不屑地说:“怎么混成这样了?这钱你不用还了,我知道你现在也还不起,就算是对我俩在一起半年多时间的纪念吧。以后你别来找我了。嗯,不过,小刚的钱你得还,他心疼了好久,要是一时还不上,哪天你总得打份借条吧,这世道,谁也别流氓假仗义。” 我深受其辱,觉得血直往上头涌,我很想把钱扔到她那张庸俗的圆脸上,但刹那间我的脑海里浮现出脸色苍白躺在床上等待输血的卓敏,她像青葱一样脆弱,她还有多少美好的时光要和我一起度过,我还要带她去三亚看日出、捡贝壳、玩海龟、潜水……但这一切,首先是她必须活着,不惜一切代价也要让她活着。所以我卑微地笑笑,亲了一口那叠钱,说:“丽莎,我就知道还是你疼我……” 我没有去找苏阳借钱。不知为什么,我和他心照不宣地生分起来,我俩的电话越来越少,必需联系也基本上使用短信交代,两个背影越走越远。 我也没有去找唐显借钱,他曾经给我打过电话,希望我能在目前最危急的关口站在他的立场上,我知道,他是想拉我过去,我掌握太多苏阳的软肋了。但我不喜欢唐显,我不喜欢他的风度翩翩,更不喜欢他说着汉语会突然蹦出一两个英语单词。 但是我每况愈下,我从来没有这么穷过。我想了很久,决心违背卓敏当初的规劝再去黑市飙车。狗子帮我介绍了两次八达岭山路上的短距离比赛,我一胜一负没挣什么钱。最近我的状态特别差,视力好像也出现点问题,经常判断不出暗冰,那天从外道超车时甚至差点冲出山路。我想,这可能是因为最近太累。 我还有底线,再撑不下去我就把那套按揭的房子卖掉。最近北京的房价疯狂涨价,感谢严丽莎,我算了一下现在抛出去可赚十五万左右。只是不到山穷水尽我不会这样做,潜意识中我认为,这是上天在冥冥之中让卓敏亲手帮我选择的一个归宿。我总有一个梦想,我和卓敏在那套房子里,可以天天看到日出,早晨的阳光打在她脸上,生动漂亮。 那天傍晚,我内心充盈地开车前往医院,车里,冬天里少见的云南香水百合散发着清香。我刚刚帮一开影楼的哥们拍了组婚纱照,他很满意我另辟蹊径采用外太空基调拍婚纱的创意,给了我两千块钱作为感谢费。 我拿到钱的时候,一瞬间计算出——这可以缴付一天的医疗费,可以解决我和宝宝一周内的生活费用,还可以给她买一束香水百合。生活其实很简单,每一分钱用到该用的地方。我深感上天不薄。 我准备把花插进花瓶的时候,发现里面已有另一束百合花了,比我这束漂亮,一看就知道是在燕莎楼下买的……燕子说,苏阳刚刚推着轮椅和她下楼去了。 我想了想,慢慢走出病房。外面的空气很冷冽,让因为挣到钱而兴奋不已的大脑渐渐清醒。有一根散乱的线索固执地在脑子里延伸向某个所在,但我并不知道它准确地通向哪里,我拒绝过去,但脚步却不能停下,好像正负两股大力在我身上互相抵抗着。我踽踽独行,绕过低矮的红砖围墙,来到那片小树林…… 我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但看不清卓敏的脸,长椅上,她正扑在一个男人怀里,肩头微微抖动好像在哭,她好像在向那个男人述说着什么。那个男人抚摸着她的头发,还亲吻了一下她的额头。那个男人背对着我,但我太熟悉这个背影了,苏阳。 她推开苏阳,大声说:“我很难过,但我还有你……”我的头顶犹如雷击,我不知该做出怎样的姿态才能面对眼前的情景。 然后他俩看见了刹那间被强光刺激呆立在原地的我,我也看着他俩,我需要几秒钟时间才能判断出到底发生了什么。他俩分开,卓敏使劲擦着眼泪,苏阳起身向我走来,叫我的名字,冷空气如针般刺痛着我的声带,我有点失声了,拼命向他俩挥着手,说:“别过来,别过来。” “杨一,你听我说。” 如果说我还有优点,就是当我暴怒到极致时,一瞬间便会冰一般冷静。所以我笑了,我仔细地看了他俩每一寸表情,躬身做出一个请便的手势,说:“好玩,真好玩,继续,继续玩!” 我大踏步走到停车场,拧燃引擎,风骤然而起,寒风在半空中肆虐着枯萎的叶子,雪亮的车灯打得它们身形妖冶。我根本不去想刚才看到的情景,努力做出一丝狞笑,不为所动。 心,瞬间如沙漏不可阻止向下流逝着心痛,我突然觉得自己被一排排机枪子弹打出很多空洞,变得毫无价值。 阿甘的妈妈说得没错,生活就像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口是什么味道。关键是,我的下一口用力过猛,咬住了自己的手指头,似乎鲜血淋漓。 我叫杨一,这个名字其实并无深意,父亲给我取它只是为了好记,那时候边疆同名同姓的小孩实在太多,父亲说把我丢了也好找,就取了。我是在我妈的肚子里颠簸了三天两夜随父母去新疆的,我的父亲是军分区文工团一个没什么才气的小提琴手,为了支援边疆,他们在那个沙暴横行的地方生下了我,然后就没完没了地争吵,并终于在我九岁那年离婚了。 我随弹得一手好扬琴的妈妈又颠簸了三天两夜回到了四川。成都,没有漫天遍野的沙暴,只有没完没了的雨水顺着青灰的女儿墙往下滴落。 我还记得,从我记事开始妈妈就爱悄悄地哭,她有很长很长的头发,总是在哭的时候梳着那头黑黑的头发,像是要把什么东西梳到消失。她还爱拿梳子给我梳头,但我总是拒绝,然后她就很不开心,说我和我父亲是一种人。 我十四岁时,我妈妈就因为卵巢癌走了。走的那天,她已经瘦得不成人形,她拉着我在床前说了一些话,她让我以后千万不要相信跳舞的女孩……后来我知道,我父亲就是因为一个跳舞的女孩和妈妈离婚的。 十几天后父亲来了,他居然还对我妈的骨灰盒流了几滴眼泪,我看着他,不知为什么我就笑了。他严肃地说要接我去新疆,我说不去,然后我发现他大有踢我屁股的迹象。在我小时候他常常这样,所以我顺手就抄起了一把菜刀对着他,对峙很久。然后我告诉他,如果我去了也许就会忍不住用菜刀把那跳舞的女人破相。 第23章 他想了想,然后走掉,走之前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你和你妈是一种人。” 我又笑了,他俩互相指责我像另一方,这可以证明他俩很像,但很像的他俩互为敌人,至死都没有在一起。生活就那么操蛋,一个准确数学公式算出来的却是最荒谬的答案,所以我一度拒绝要小孩,我甚至觉得这本身就是对小孩的犯罪。 我觉得自己是个没有信仰的人,我不相信世界,也不相信存在世界观这东西,我从来没有按大人们的要求认真地做好哪怕一件事情,我没有好好念过书,没有诚恳地对待过老师,我总是和同学打架,给胸脯开始发育的女生写字条。我最终能考上大学纯属意外,因为当我做考题时发现很多题都出现在老师布置的题海里。虽然我没有受过很好的教育,但我做过很多题。 遇上卓敏,是我平生认真做的第一件事情,虽然也因此违背了我妈的遗嘱。 因为我觉得我这辈子总得认真地做件事情。她偶然得像颗沙砾掉进我的眼睛,我不能置之不顾;我也像一根扎在她肉里的刺,并长成了肉,时时想起,时时疼痛。她的出现是命运冥冥之中安排好的一张牌,那个发牌手不断地把这张牌摆在我面前:开,还是不开? 我选择了开,就一定要把这把牌玩下去,而且认真地玩。我和她在一个偶然的春天相遇,在一个偶然的春天分开,又相遇……在经历无数折磨后,我终于觉得她将是我这一生唯一的寄托,或者最后的投降。她像我的那个沙暴肆虐的出生地深处的那种拥有一条蜿蜒小河的绿洲,长着一些沙枣树,跑着十几头阿尔泰绵羊,有几处防风用的弧顶石头房,炊烟弯弯地向上延展。像那首南疆民谣:我的好姑娘,你不是我的天堂,你是我寂寞沙丘最后的温床。 我以为我爱上了她,而她也爱上了我。但生活一瞬间可以变得很蛮荒。 我事先根本想像不出卓敏和苏阳之间有任何瓜葛,但在事情发生后,我就能像对数学题进行验算一样倒推出所有原由: 我还记得苏阳第一次见到卓敏的情景,他盯着她很久都没有说话,号称阅人无数的他从未这样,当时我只是以为他被清冽逼人的她镇住了;我还记得在我和卓敏上一次分手后,作为死党的他从未对我提起她的任何细节,其实他见过她好几次,他只是想让我和她从此绝缘;我还记得他并不吃惊我和卓敏重归于好,其实他早就知道了,他还提醒我要善待她,说她像受过七伤拳般有着严重的内伤;我还记得浅浅对我隐晦地说起他俩分手是因为一个女孩,当时我并没有往下想;还有病房外那束香水百合,还有那八鲜血……潜意识阻止我去理清头绪,就像当初潜意识使我假装删除了关于那颗水晶关于那个春天的记忆。 这样的假装经不起震动,一震动,地下埋藏数亿年的恐龙化石就被翻将出来,散落一地。 我一度觉得生活很无聊,当我准备认真生活一次时,生活却对我开了一个玩笑。我不知该往前行,还是回到过去,骑在墙头上的样子,非常荒谬。 现在的问题不是他俩不知道怎么面对我,而是我不知道怎么面对他俩。他俩都给我打过电话,我没有接听。但第二天,我仍然去她家喂宝宝,仍然给它洗澡,仍然给它喂食了最喜欢的巧克力,我也咬了一口。 阿甘的妈妈说得没错,生活真的就像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口是什么味道。我的下一口用力过猛,咬住了自己的手指头,更要命的是,我却不知伤口何在。 而此时,我把车停在医院楼下,我还得花最后五分钟想一想,到底要不要上去,到底要不要给那束香水百合浇水…… 菩空树说,男人和女人在一起,其实只有两种关系:要么讨债,要么还债。 一连几天,我耐心地给百合花浇着水,平静地听燕子讲医生对病情的分析,面带微笑感谢白发老头对她的细心呵护,继续剥核桃,继续点外卖,继续给她看给宝宝拍的录像。 这是经过我深思熟虑的,我要做到的。这样做其实是认真地对待自己当初的决定,而不是认真地对待卓敏。我对她,已无往日的温度,即使我对她微笑时,她一定能看得见我眼睛里已经空洞无物。 她对目前的状况无能为力,她时时就莫名哭了起来,她多少次要对我解释那晚的情景但被我当即制止。我微笑着对她说:“一切等你病好了再说。”但我已决定,等她出院,我当即离开,我将消失在她和苏阳的视线中,把这段记忆删除,并彻底清空“回收站”。 在此之前,我还要帮苏阳做一件事情,参加春节过后便要举行的漠北越野拉力赛。这是我和他的约定,我不会随意取消。 唐显很反感这时候去参加比赛,他向苏阳摊牌:“这时候你还去玩?春节过后必须办妥那块地所有合法手续。你也是股东,而且那块地是以你的名义入股的,我是最大经济责任人,而你才是最大刑事责任人,如果出事,我只不过赔钱,而你就要进号子。”苏阳愤怒地骂唐显“卑鄙”,而唐显则拍着桌子让苏阳马上还清赌球欠下的那笔巨款。我劝唐显不要意气用事,因为苏阳很难动员他老爸把那块地完全合法化,而且从目前压迫性的形势来看他老爸也无能为力,能做的最多就是把行受贿的“刑事案件”变成违章用地的“经济案件”,交足“土地转让金”和罚款。只要人不进去就万事大吉。 唐显的眼神在镜片后面闪烁不定,然后同意,他甚至突然表示支持苏阳参加越野拉力赛,但必须赢得前三名,唐显说他将下一笔重注:“大马赌博公司肯定开盘。其实这是帮你还赌债,否则你只有拿那间广告公司抵债。” 这是一段极其困难的路途,全程二千四百公里,地貌复杂,气候多变。苏阳看着我,我坚定地点点头,说:“我陪你去,前年我跑过几趟那段路。” 医院外的阳台上,我和苏阳抽着烟,各怀鬼胎的样子—— “谢谢你,我从来都没看错杨一。” “不用谢我,我不是帮你,是帮自己。” “还记着那天晚上的事?你误解了,她只是因为病情情绪波动,她知道你最近为了钱很累,她觉得拖累了你。” “最近常看兵书?” “觉得你特别‘孙子’。” “杨一,你丫怎么说话呢?” “我丫怎么说话?你丫怎么做人!没看出来你埋得挺深的,不过现在我算理解了你那句名言了——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而且你是穿别人的鞋,让别人无鞋可穿。” “你可以侮辱我,但别侮辱卓敏!” “没看出来你挺崇高的,这招不是跟孙子学的,肯定是跟庄子学的,以后改名吧,‘庄孙子’。你比任何人都知道我杨一的原则——你可以欺负我,但你不能欺骗我。” 我把烟头扔掉,转身,发现她一动不动站在我俩身后,她努力笑笑:“杨一,别这样,别对苏阳这么狠,好吗?” 我有些心酸:“狠?我对自己才狠,我已经‘梭哈’了,我一无所有了——我真的是我自己最狠的预言。” 她说:“即使我俩结束了,但你们是哥们,不要让我难受好吗?” 我突然像一枚被拔了拉环的手雷轰然炸响: “哥们儿?我就奇怪了,你怎么对我的哥们就这么感兴趣呢,先是赵烈,后是苏阳,然后还有狗子、小刚,你是不是特想顺藤摸瓜把他们撸个遍才有成就感?你不仅是个不祥的女人,而且还是一个贱女人。我告诉你,我不是金刚,我不会为你跳下去的,找金刚,去动物园吧……” 苏阳冲过来挥起拳头,我冷静地盯着他:“这胳膊全好了吗,那次在泥石流下面,我是先看见这条胳膊才把你拉出来的。” 我对他俩狞笑了一下,说:“现在我们应该进行一个交接仪式了,不过苏阳我提醒你,穿别人的鞋可得小心点,我可有脚气的。” 我觉得自己转身离开时,身形暴涨,犹如一个巨人。 一连三天我都没去医院。 我在公司也见不到苏阳,他也从不给我打电话。我们之间这张曾经生动激越的碟,中途卡住,猝然掐断。 第四天,“杀人吧”。唐显催促苏阳尽快带着车队熟悉赛段,所以苏阳给我和狗子、小刚发来一个短信,要我们晚上去“杀人吧”见面商量春节后的行程。我看了短信,从语气上判定是群发。 我和苏阳的再次见面如此平静,甚至坐下来玩牌前我俩还握了一下手,但我晴空霹雳地发现,他的手腕上戴着那串水晶,这使我握着他的手像刀子般锋利。 那天苏阳是喝了酒来的,但他在杀人游戏中表演得无比出色,无论是“警察”、“杀手”还是“良民”,他都一一过关,无论我说真话还是假话他都一眼洞穿我的心理,大有把我杀个片甲不留的狠劲……他对战胜我很满意,不停把手中装着冰块的酒杯摇得“当当”作响。后来狗子和小刚他们来了,大家就说去隔壁打会儿桌球。 苏阳仍然神勇无比,即使在他的“中袋”弱项也打得风声水起,几乎每一杆薄削每一次定点球都拿捏得分毫不差。按我们的老规矩,连输三局的我掏了三百块钱扔到绒布台上,苏阳喝着“黑方”骄傲地走过来用杆头碰了碰我的脑袋:“怎么样,服气吗? 第24章 不服再来……”我没有理他,他可能喝醉了,喋喋不休地对狗子和小刚述说着刚才战胜我的种种心得,我忍不住说“这就叫做小人得志”,他突然暴怒,瞪着眼睛对我吼道:“孙子你还别不服,你什么都争不过我的,只要我想赢,就一定是我的。”我让他再说一遍,他加重语气说,“北漂有那么容易吗,没有我,你现在还不知在北京哪个角落流浪。” 我抄起球杆向他打去,狗子使劲抱住我,而苏阳趁势拿起一根球杆朝我头部打来,血,流下来,并不多,但犹如一场洪水淹红了我的双眼,他手腕上那串水晶的颜色在我眼中变成了刺激内心狂躁的猩红。我大吼“操你妈”扑上去。苏阳好像突然冷静下来,他一边看着在狗子和小刚怀里挣扎的我,一边说:“对不起,我真的不该打你,算了,狗子你们把他放开,让他打死我好了,谁让我做了对不起他的事情呢。” 我挣脱包围,高举球杆犹如一杆标枪对着他的咽喉,但久久难以刺下……我已完败,刺下去毫无用处。 可是,那天晚上我们居然有和好的迹象,因为狗子和小刚一直在劝我们,诉说着过去我们那些足以唏嘘的往事。我们曾在一起喝酒,在一起飙车,还有一次在酒吧碰到一群玩场地赛的车手,对方讥笑我们土得掉渣,我们就说他们开的其实就是高科技玩具,然后就打起来,我们四个人一起背对着墙角打他们八九个人,尽量减小防守面积,尽量消耗对手体力,最后把他们打得满地找牙。 苏阳说着说着就哭了,他抱着我的肩说:“你丫打架挺狠的,我一直挺佩服你。” 我笑笑,说:“龟儿子的,你把我的鞋穿走了,我就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他很警惕,咬咬牙说:“杨一,全世界我都可以让给你,只有她我坚决不让。” 我看得出狗子他们看我的眼神中有一丝同情,但我突然觉得为了一个女人和哥们翻脸很不值,于是端起酒杯和苏阳碰了,一口气干掉:“等这次从沙漠回来后,我们的恩怨也一笔勾销。” 离开酒吧时,我突然觉得总算解脱了一件事情,我身后,一个冬天的冰雪土崩瓦解。 我在沙漠中如焚地走着,我看见皮肤已被太阳割裂成一片一片,前方一棵枯树似乎吊着一个羊皮做的水袋,充盈而甘冽地悬在树枝上……当我挣扎着跑过去拔开塞子,一枚利箭射穿它,水,迅速在沙砾中蒸发。 是苏阳。 我拔出腰间的左轮手枪向他愤怒射击,但无一颗中的,他狞笑着慢慢走过来,用一只脚踩在我的额头上,我发现那只脚上的鞋正是以前我穿过的,他慢慢拔出腰间的左轮枪,飞快地退着子弹,只剩一颗在膛里,他旋转轮盘,然后对着自己的头开了一枪,没有响,然后交给我,我扣动扳机,听到“轰隆”一声……当我的头颅飞到天际时,还看得见我的下半身尚跪在沙砾中纹丝不动。我在空中大笑,有沙子飘进嘴里,我哽咽,这时一抹夕阳打在我的额上,我使劲眯着眼睛,发现世界变成铁锈色。 然后我醒了,发现嘴里很渴很苦。很久没有这样喝酒了,伪劣的芝华士最易迅速蒸发掉体内的水分,我起身拉开冰箱喝了一大杯可乐,寒意刺透我的任督二脉。电视没关,正在播报南京动物园里一头狮子不小心跑到了老虎的笼子里,然后与一头雌虎狭路相逢,经过惨烈搏杀,老虎后腿的耐力逐渐显露出来,突然一口咬住狮子喉咙不放,把狮子拖了近三十米……动物园饲养员用灌了氨水的高压水龙头猛烈地喷向老虎才让它松口,然而,次日狮子因失血过多死亡。 那个记者还在饶有兴致地解说着水泥地上的血迹,而我为那头威风凛凛的狮子的死去痛心疾首。因为饲养员粗心忘了早上喂食也忘了关隔离虎狮的铁门,然后它就那么悲惨地死去,死在离它出生地那么遥远的地方。我想,人类真他妈操蛋,总想把别的物种关在铁笼子里供人观赏。 隐隐觉得有什么不对,我愣在原地想了很久,突然大叫一声,穿上衣服跑下楼去。 我有三天忘记给宝宝喂食了。 我急急打开房门时,发现它已饿得趴在地上有虚脱的征兆。过去的三天里,它肯定一直守在门边忠诚地等我,它的鼻尖干燥、眼神飘散。我庆幸它还没有被我无意中杀死,它是如此温良的一只狗儿,这么饥饿的状态也没有撕咬家里的沙发和一切家什。 宝宝贪婪地吃着我买的巧克力和狗粮,甩着舌头喝着可乐,因为进食太急而痛苦地哽咽着,又因为怕我离去,急急跑过来舔我的手表达谄媚之意…… 我抚摸着它宽大而柔顺的头,一边帮它挠着痒痒一边对它说“对不起”,它终于吃饱了并懒懒地躺在我腿上,眼神却开始亮晶晶地看着我,鼻腔里发出撒娇的“吱吱”声,这让我心中某处一阵柔软的疼痛。 我无法得知它的内心世界,但我知道在卓敏住院的这一个多月里它非常孤独。它是一条从小被人遗弃的狗,在一个大雪之夜经卓敏和我抚养后拥有了很多快乐,但同时也因为我们受了很多奔波。但它是一条很知足的狗,一块巧克力或一瓶可乐就可以让它为我们做出无数讨好的动作。卓敏告诉过我它在顺义乡下寄养时曾被人伤害过,背上隐隐有一条长达十厘米的伤疤,以至于直到现在它看见光头就害怕。我知道,那个寄养宝宝的人家户主正是一个剃着光头的大汉。 总有一天会找茬修理一下那个光头混蛋。在我看来,谁也不能伤害它。 我准备把宝宝带到我家里住一段时间,它不能无人照顾,我给她打了一个电话,可是关机。我给燕子打去电话,燕子说她病情好转,今天早上刚刚结完所有费用出院。 “谁来接她的?” “苏阳。” “她走时说了什么没有?” “什么都没说。” 我突然有点失落,她应该很想念宝宝,以我对她的了解她一定会在第一时间回来拥抱它,但直到下午她都没有回家。我并不确定她是不是直接去了苏阳那里,脆弱的女人是容易因为一个温暖的眼神就投降的。我那么冷漠无情,但现在,苏阳看着她的眼神足以驱散整个寒冬。 燕子有点伤感地对我说:“杨一,我知道你是一个好男人,但好男人也要对自己好,无论什么事情发生,你都要挺住。忘了她吧,我看她和苏阳挺合得来的。” 我鼻子有点酸,却在电话里笑了,很潇洒。挂掉电话后,我却敏感地辨听楼道里是不是有她的脚步声响起…… 其实我根本忘不了她,她已经是我心房里的一块刺青,哪怕每天再多的血流来流去,却冲刷不掉她的印迹。 我见不到卓敏,她手机一直关机。 但之后几天我发现她分明回来过,无数的痕迹表明她回来打扫过地板,吸过尘,把阳台上那盆吊兰浇过水,给宝宝喂过食……她的体温和气息留在这间房所有的角落,重要的是那支录音笔不见了。 她像有意识躲着我,放在衣柜里的衣服一天比一天少,那些平时她所喜欢的小摆设和生活用品也一天天稀少。或许她正在瞒天过海偷偷搬家,只是由于一次无法全部拿走所以只能分步行事。我敏锐地观察了一下房间,除了房东提供的家具电器,现在只剩下一些化妆品、那个浣熊闹钟、过去我们交流用的题板以及宝宝还没来得及拿走。 她很警觉,只要发现我的车停在楼下就不现身,我开车来经过楼下那条狭窄的通道时,熟悉的轰鸣声也会提醒她事先离开,比如昨天我进门准备给宝宝洗澡时居然发现热水龙头是热的。我知道她不想遇到和我狭路相逢的尴尬,按照进度,她将会在一两天内就把所有的东西搬走,包括宝宝。 这让我愤怒而妒忌。她不能把宝宝带走,现在我很依赖它,而我知道它也依赖我,像未断脐的孩子一样依赖我,我们已成哥们,而苏阳永远不可能像我这样善待它。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男人只有我才能一个眼神就读懂它需要什么,郁闷什么,幻想什么。 现在我什么都没有了,我是一个孤家寡人,但我必须拥有宝宝,它已是我内心一种毛茸茸的柔情。 我再次拨打她的手机,关机,我拨打她公司的电话,说“卓敏已经辞职了”,我给浅浅打去电话,她在一个很吵闹的地方吃饭,只是匆匆对我说了一句“别太认真,否则会伤了你”,我甚至专门开车去找了两个留在军艺当老师的女孩,她们一脸茫然看着我。 我承认我很偏执,我像一条饥饿的狗一样趴着地上寻找被藏在某个角落的骨头,我终于失去尊严地给苏阳打去电话,他很认真地说:“我真的不知道她去哪里了,那天我把她送回了家就再也联系不上她,她总是关机,不过碰到她我会对她说你在找她的……” 卓敏神秘地消失了,虽然我确知她就在这座城市里,我找不到她,她却像一个潜伏的刺客静静观察着我受伤最重时的情形。 我终于明白,她除了不想见我,还有严厉惩罚我的意图。失去那个孩子让她非常仇视我,她要用消失这种手法让我极度失落,她太了解我的弱点了……虽然那天我非常想离开她,但当她真的消失,我竟失魂落魄。那根刺终于从皮肉中拔出,隐隐作痛。 第25章 我下楼,把车停在她回家时看不见的地方,我并不觉得我这样做很阴险。 快乐的一天,至少还有宝宝。 上楼给宝宝洗澡,它快乐地抖动着身体把水珠洒落我一身,它喜欢用这种方式和我玩耍,然后眯着眼睛任凭我用吹风机给它吹干毛发,在光线下散发出明亮金黄。 吹风机发出巨大的噪音,宝宝突然竖起了耳朵,我似乎也听到楼道上的脚步声,门锁被轻微触碰,我猛地停下来,聆听……我扔下吹风机向门口追去,开门,一串脚步带着清脆的回响仓促跑进电梯间,我冲过去时,电梯门正好合拢,只看见水青色的衣角飘然而逝。 我转身向消防通道跑去,愤怒的力量给我的脚踵安装了一个马达,当我从十二楼一路跑下底层时居然还能看见她,她钻进一辆x5。苏阳! 我跑向远处的停车场,打开车门,拧燃引擎,让车胎与地面发出尖锐的嚣叫。我是一头无法阻止内心凶悍的猎犬,我未知目的,却嗅着气味向远处疯狂追去。 “汪!”一道金黄的身形从车边倏然掠过,是宝宝,我匆忙出门追逐卓敏时忘记关门,极度思念她的它疯狂地追了出来。我知道,在它的内心世界,卓敏已成为它的妈妈,即使和我快乐嬉戏时它也在想念着她,她才是不可置换的精神信仰! 它的表情无比狂热,它的四肢伸展有力,高速的奔跑让它的毛发被吹得凛然英俊,尾巴被风拉得长长的,像一道孤烟,大大的耳朵也随身形的起落像迎风起舞的一对翅膀。那一刻,它的跑姿无比生动漂亮,它内心充盈地追寻那片温润和暖的树林。 城市的大街很拥挤,它就这样被本能指引着向前飞跑,箭一般的金黄身形引发路人惊喜的喊声,那一刻,它一定觉得自己是这座城市里最漂亮的金毛猎犬,也是这座城市里最快乐的金毛猎犬—— 刺痛、刺痛……我的耳膜突然被一阵锐器划过玻璃的声音刺痛,刺痛得我几乎要流血,然后我看见一道金黄突然腾空,翻转,在半空中漫卷灿烂后以一道心碎的轨迹,坠落,坠落,坠落…… 前方一辆吉普车紧急刹住,车上两个人跳下车查看……我惊呆,我无语凝噎,我觉得百汇穴有股大力向下贯穿,天空白白亮亮的没有颜色,耳朵里有条大河飞快流过,我几乎在失聪状态下踉跄跑去,分开人群—— 它还没有死,但侧胸已出现一块明显凹陷的阴影,它再也没有几秒钟前的矫健生动,看上去只是地上一卷散乱的金色毛皮。 我大声呼唤着它的名字,它没有反应,我发现它的身体扭曲蜷缩,并不断抽搐,这意味着整条脊梁完全断掉,它鼻腔里“嗤嗤”喘着粗气,出气多进气少,稠酽的鲜血从它的嘴巴、鼻子甚至肛门慢慢溢出…… 人们麻木地围看着,并不出手援助。由于剧烈的撞击,它的眼睛似乎已看不见了,但它用残存的嗅觉感知到了我,竭力抬头,流着眼泪望着我的方向。这时它的身体正承受着极大的痛楚,却努力忍受着不想让主人伤心,所以它企图张嘴舔舐我的手以讨取欢心,并竭力用最后一丝力气贴近我寻找温暖。 但是它已无法控制身体了,舌头耷拉在外边一动不动,尾巴无力下垂,爪子迅速冷却,因痛苦抠住我的手腕。我疯了,我害怕看到它的眼神,我手忙脚乱去找身上是否带有巧克力,但浑身上下没有找到,于是我几近癫魔地问:“谁有巧克力,求您了……”但人群低声议论的声音就像蚊蝇:“死了吗,死了吧……” 那两个人用脚去踢着试探它还有没有活着,我挥拳击向他们,但被轻易架开,然后一记勾拳就狠狠砸上我的鼻梁,我鲜血长淌无力反抗,我跌倒,喘着粗气,明显感觉身边的它开始更为剧烈地抽搐,它的喉咙里突然发出一长声“呃”,四肢向外猛蹬,它眼虹涣散,却坚持用生命中最后一度温暖和柔情望着我,像过往一样柔软憨厚地看着我——它的一滴眼泪,冰冷地——滴在——我的手上,是一种穿透掌心的灼热伤痛! 我的心脏犹如遭大锤猛击,我嘶哑地叫着,奋力抱起它已经瘫软的身体把它放在座椅上,发动车,我不知道将带它去向哪里,只是一边飞快开车一边对着它大叫“宝宝挺住”。网我用一只手放在它的额头上,心中默念“唵嘛呢叭咪吽”,乞求菩萨能挽回它,另一只手从工具箱里找出一块巧克力放在它流淌着泪水和白沫的嘴边,但它已没有力气吃下了,它体无完肤地躺在座椅上,鲜血滴滴答答落在地垫上……但在生命最后一刻,它一直用涣散而柔软的眼神看着我。 不知何时,我发现我已是泪流满面! 它就无声无息地死在我旁边的座椅上,一直看着我,直到最后都没有闭眼。 我把它埋葬在楼后那片白杨林里。两年前一个大雪的夜晚,它出现在这里,雪花轻灵地飘散在它幼小而多病的身体上;两年后另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它又回来了,在人间浑身是伤。 还有三天就是春节,远处有孩子在鸣放鞭炮,空气中萦绕着节日的馨香,没有人注意到有一条狗刚刚死去。 我买了很多很多巧克力包裹着它僵硬的身体,我在给它挖的那个坑里埋了两罐可乐,我还在最靠近的那棵白杨树上刻了难以察觉的“宝宝之墓”,最后,我掏出身上所有的钱给那个看门的老头,让他时时帮我照看宝宝,最好能种点草在上面隐蔽它的归宿,免得那些丧心病狂的人挖出来。 老头的那条黄狗是被活活打死的,我相信他一定能做好这件事。 别了,我的好儿子;别了,我的好兄弟。对不起,从此我再也不能喂你吃巧克力了,上次你偷吃了太多巧克力我不该打你屁股;对不起,从此我再也不能帮你洗澡吹风了,那次我不该偷懒逃避给你洗澡还骂你折磨人;对不起,从此我也不能边看电视边和你说话了,那个周末我不该把你关在阳台上免得你打扰我看球赛…… 北京冬天最后一场大雪,我转身上车,雪花恣肆地砸在车窗上,雨刮器磨擦着玻璃窗“吱吱”作响,突然变成幻听,是它在呼唤我。 我并不回头,飞快拐上公路,想把自己奋不顾身融化在北京晚七点的车流高峰中。 七十二 那天晚上,我去了mix,我把宝宝死去的消息告诉了苏阳,我知道他会迅速转告卓敏,她有权利知道,也应该知道自己负有什么责任。我悲恸万分,苏阳递给我一个盘子,我生平第一次hi了一道粉,然后觉得很恶心,然后眼现惊鸿,固执地出现幻视幻听。 我看到两只七彩斑斓的蝴蝶拉着我的手上下翻飞,我随蝴蝶飞到一块很大很平缓开着鲜花的草地,阳光如水般倾泻在那些洁白光滑的石头上,然后一条英俊洒脱的金毛颠颠儿跑过来,它眼神清澈地歪着脑袋看着我,问:杨一,你带了巧克力吗,刚才我在草地上和小兔小猪们打滚,把巧克力全弄丢了。 然后它居然带着我跑到我家楼后那片常去的白杨林,它跷起一条腿对着最喜欢的那棵树撒尿,它在满地堆积的树叶上沙沙跑过,它尖叫着带着我一起飞翔起来。它说它听得见风从耳朵边跑过的声音,风里还有她的声音,她正在对一个男人说,我想我的宝宝。 我俩跟着风的方向飞翔,突然天降大雨,一记闪电准确击中它,它没有一丝哀叫,坠落在地。 我大叫:你们不是都说狗有七条命吗,怎么一撞之下它就死了呢? 大雨打在我的脸上,冰冷无比。 然后听见苏阳说“醒了醒了,下次少hi点”,我睁开眼,看见他正用一杯冰水在我脸上喷洒。我头痛欲裂。 我说过,我是我自己最狠的预言,而且我不会食言。春节刚过,我们一行七人,三辆车,准时上路。我和苏阳在出发点汇合时,他有点吃惊。 按规矩,我和苏阳应该各承担一辆车的主驾,但狗子却执意要让苏阳作为领航员帮我看路书,他说他这次想带另一个新手熟悉一下路段。我知道这是狗子想让我和苏阳进一步缓和关系,我转身上车。 我阴沉着脸不去看苏阳一眼,只用耳朵听他准确预报——“前方五百米,右转三十五度急弯”,“坡上有暗冰,注意避让”,“下一站营地还有四十公里,可以加油”……他是一个老手,这一点我从来都信任他。 但从哥们的意义上他已经消失。这一年苏阳变化很大,他hi药hi到神情恍惚,他赌球赌到债台高筑,他对他那间广告公司不理不闻任其自生自灭,他也不再热情自信,而是冷漠脆弱。当然,抢走哥们女朋友的事更是违反了他人生的所有原则,连狗子这没心没肺的家伙都悄悄说:跟着苏阳没前途了。 北方的初春仍然荒凉,窗外忽掠而过的大地呈现出灰黄的斑秃,空气中已开始有沙尘暴的土腥,那些偶尔的树,和那些偶尔的人,都蒙上昏黄的颜色,分不清哪些是树,哪些是人。 我和苏阳除了交流路况车况,车里毫无生机。我们唯一的交流,只是在困乏时接过对方帮忙点燃的一支香烟,这个动作还能让我们彼此想起曾经是朋友。我时时能够看见他手腕上的那串水晶,不过当宝宝死后,我的心脏已修炼出一层厚厚的铠甲,我不为所动,只当那是阳光反射在玻璃窗上的光影。 第26章 第三天清晨,我们驶入沙漠赛段。这是我们参加漠北越野拉力赛前最重要的功课,离大赛还有一个多月了,我们几辆车的动力系统调试一直不理想,在连绵的沙丘连续迂回冲刺将是个要命的问题。 那天晚上,我们就住在沙漠边缘的帐篷里,我不想和其他人在一起斗地主,我很累,独自跑到车上喝酒。初春的沙漠的夜晚非常寒冷,我把发动机打燃以免冻坏。仰头去看晴朗夜空中布满的繁星,我想起半年多前我曾和卓敏一起仰望繁星,那时一切还很好,那时她还问我想要男还是女,她说:“做爱以后看见的第一颗星星就将是你的孩子。” 车门被拉开,苏阳两眼炯炯有神地看着我,他坐到副驾驶上,伸手拿过我的酒瓶喝了一口,说:“这感觉真像当年我们在一起的样子,那时我们……” 我伸手阻止他再说下去,独自看天,有颗流星漂亮地划过,沙漠中每天都可以看到流星划过。 大雨,这么早的春天就下这么暴烈的雨非常罕见,大雨机枪子弹般把沙漠溅出一排排水幕,隔着车窗也能嗅到雨点打到地面弹起的土腥味。我把车速降低,压着后面两辆车的速度不让他们过于靠前。 苏阳拿着路书给我通报着:“前面一百二十公里有个营地,有加油站,如果要抄近路的话可以切过北边那条二级公路,然后转向西边,应该可以节约四十公里距离。”我大声回应:“我记得那条路附近有一条干涸的河床,但开矿的原因把地面变得很松散,说不准会不会陷下去。” 狗子在对讲机里说了一大通,但由于雨天信号太差,“噼里啪啦”听不清楚,好像他说他赞同抄近路因为他的车减震出了点问题。我猛打方向盘,向北边那条二级公路切去。 翻过公路,才发现情况非常险恶,那条干涸的河床在暴雨冲刷下极为松散。几年前这里还有很多小煤矿,由于下令撤消乱采乱开,现在变得一片死寂,不时有小型泥石流从河岸泻下来,我小心地寻找着更为合理的路径,识别着那些看似安全实则下面隐藏陷阱的浮沙……狗子在后面大喊大叫,我拿起对讲机忍不住对他大骂:“再叫就弄死你,跟着我的应急灯指示走。” 这是一场难以预计后果的征途,我们不能停下来,因为如果停下,暴雨和正在暴雨驱使下暗中活动的流沙就会把我们卷入万劫不复之地……糟糕的是,不到十米的能见度却使我们很难找到穿越河床的正确出口,我们只有凭着直觉前行,用鼻子去嗅出通往营地的途径。 二十分钟过去了,我开始绝望,再下去我们的油都将耗尽,然后无异等死。 一种古怪的幸运,雨突然停了,天边出现一抹妖冶的彩虹,照亮了远处一个通向出口的缓坡,我们全体轰上二挡,耳膜听到一阵皮带磨擦着轮轴的刺耳声音,车前车后是一片片被扬卷起来的昏黄的沙子,然后奋力驶出那条河床。路面豁然开朗,加速,大声按着喇叭,在对讲机里唱着歌庆祝…… 苏阳突然说:“我有个问题一直想问你,当初你为什么一定要救我,那样对你很危险,五百公里的无人区……” 我没有回答,其实它像刻于硬盘一样存在于我的大脑: 那个“疯狂西夏之旅”,太阳升起,太阳落下…… 比赛进行到倒数第三天时窗外一切景物失去了影子,这提醒着我这时太阳已直射头顶。这是越野赛一天中最为透支的时刻,我轰着油门穿过丹巴境内那座最可怕的虎愁峡,发现一辆进口神风越野车四轮朝天,泥石流冲刷下来的石头埋葬了车体的二分之一。 那就是苏阳,我从车号断定车里的一定是那个眼神热烈、喜欢在车载电台里大声讲段子和唱情歌的北京小伙。我用车载对讲喊叫,但无人应答,等我找到一棵枯树借马达的力量用羊角钩把几乎像被捏扁了的可乐罐一样的车拖拉出来时,发现苏阳的副驾驶已经死亡,而苏阳的肋骨扎进他的肺叶,他已处于重度休克中,我翻开他的眼皮检查,他的眼睛混浊无力,瞳孔无限放大…… 我必须拉着一个死人和一个半活人穿越这个长达五百公里的无人区,但下午时分,我也遇到了泥石流,对讲机毫无信号,汽油消耗殆尽。夕阳西下,气温骤降,我坐在布满青石的千百年来几无人迹的古老河滩上,感到苏阳的身体和那些石头一起慢慢变冷。有一刻我甚至感到苏阳的心脏已停止跳动——感谢菩空树大师,他总是制造出一些古怪但神奇的油膏渡人于苦海。我突然想起菩空树塞给我的一种被称为“金刚油”的辛辣东西,我粗暴地把它灌入苏阳口中,然后他就回光返照般地苏醒,又休克,又苏醒……直到营救车开到。 ——这是我和苏阳认识的开头,却成为记忆的结尾,现在的苏阳与我距离最近,我们却互为敌人,这世上有没有兄弟之间永远的情分?我不知道,所以我嘴角继续挂着冰碴般冷漠的笑: “回忆是人生最可怕的hi药,少hi点,对身体不好。”我对他说,他有点尴尬,扭头看着车外。 车道平稳,阳光灿烂,苏阳解开了安全带,昏昏睡去……我也很困乏,半个小时前的奋力挣扎消耗掉我很多体力,大雨之后的空气让血液浓度增加,自我意识降低,我正准备点支烟——一股大力随着巨响从车尾传来,我觉得整个车被巨手撕扯了一样失去平衡,轮胎根本抓不住湿滑的地面,然后我和苏阳随着车向河床下面坠滑,电光火石,一切如梦…… 我觉得翻滚了一个世纪的时间……从河沿到河床的绝对高度并不大但坡度很陡,车翻了几个滚,最终仰翻在河床上。我在车厢里看了全部逆转的世界,感觉世界从这个角度观察很新颖。摇了摇头知道没出大问题,然后爬出车,把苏阳拖出来,拍打他的脸。 他的嘴角有一丝血迹,很轻微,然后他醒来,对我笑笑,说:“追尾了吗?是狗子这杂种吗,丫怎么总是犯这种低级错误。”狗子裹着一道烟从河沿跑下来,看苏阳没事,他却哭了。 我把苏阳的眼底翻开检查了一下,瞳孔无异状,嘴里流血是因为翻滚时他咬着了嘴,除了脑子有轻微的眩晕,他没有问题。谢天谢地,苏阳看着我,又笑笑:“杨一,我知道绝对没有错看你,你又救了我。” 我并不认为我救了苏阳,我对这次事故感到吃惊,因为它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我不理解狗子居然会在平缓笔直的河边公路上追尾,也不能接受当时我居然没有及时闪开。可能因为我太累了。 这不是一次好的旅程,原装美国进口的钢制保险杠在车尾被撞掉了三分之一,这足以证明狗子在那一撞前完全失去控制。幸好车后部的一个备用轮胎缓冲了大部分力量,否则没有系安全带的苏阳将直接被撞断颈椎。 我们的行程到此结束,车队最具竞技水准的三辆车坏了两辆,只有等天亮后前往最近的城市维修。那天晚上我们在营地肮脏简陋的饭桌上吃饭时,我终于主动对苏阳说了第一句话:“我对下个月的比赛很悲观。” 苏阳愣了,他像不认识我一样盯了我很久,说:“这不像杨一说的话,你丫不从来都是自大狂吗?” 然后他突然呕吐起来,刚刚吃的羊肉吐得满桌子白花花一片,狗子和小刚笑着说:“现在怎么这么不能喝啊,一瓶小二就打趴下了。”我冷冷地说:“那是hi的,天天hi的人酒量就会变小。” 苏阳喝了口水,说他没事,就是有点头晕,然后我们商量了一下第二天分头行动的计划,各自回房。那几个机师还在帐篷外检查着油路,苏阳经过时低头看了看,突然捂住脑袋又开始呕吐起来,然后跌坐在地下,人们赶紧把他扶起来,狗子还在开着玩笑说是不是又想hi药了,我大喝一声:“你他妈给我住嘴,他有点不对!” 我的心中刹那间涌上一个不祥的预感。苏阳坐在地下,脖子软软地耷拉在肩上,嘴角尽是白沫,我翻开他的眼睛,发现瞳孔放大。我大声问他有什么感觉,他几乎说不出话来,我困难地分辨出他的意思:恶心。我把狗子和小刚全部叫来,让大家小心地抬着他以维持平衡,我轻轻地平托着他的颈部以免他窒息。 最害怕的事情出现了:苏阳很可能是在下午那一撞之下,颈椎已撞出一处裂纹,当时并无异状,但经过之后的折腾,再加上刚才他低头去看维修,颈椎完全断开。 这是越野赛中潜伏着的最阴险的杀手。作为车手其实不怕来自前方的大力撞击,因为专业越野车的保护设置相当高级;但最怕在不系安全带的情况下突然被来自后面的力量袭击,特别是在睡着时,身体完全松弛,那股“寸劲”速度极快,杀伤力极大,人体最脆弱的颈椎“啪”地一下出现裂隙。当时并无异状,或者以为是轻微脑震荡,但几个小时后却因为裂隙逐渐扩大,竟至断裂,整条脊梁就废了。由于供血不足,最后,大脑像失去水分的花朵一样,迅速干枯死去。 头晕、恶心、呕吐、瞳孔放大、颈部瘫软、四肢完全失力,一切症状符合颈椎断裂。我突然很担心苏阳会死,我走出房间,考虑下一步行动。 寒冷的空气刺激着我的肺叶,我无名疼痛。突然听到狗子在营地外的一顶帐篷后和谁悄悄说话……我很奇怪,他已有一段时间不在房间了。 第27章 蹑足走去,听到狗子对着手机那边说:“确实是意外,我也没有估计到,但你不能不讲道理啊,你让我办的事情我已经办了,车队至少半年恢复不了元气,现在苏阳出多大的事儿谁心里也没底,所以下个月的比赛肯定没戏了,那钱你明天无论如何得给我打到卡里了……” 我被电击,我尝到嘴里有一股血腥味,狗子一脸惊恐地回头看着我,挂掉电话并准备删除通话记录,我一拳放倒他,抢过电话,屏幕上显示着一个非常熟悉的名字。 我抽出腰间的皮带,用金属头抽打着狗子,这时房间里传来一阵喧哗,我知道苏阳出事了,这种颈椎断裂,每过一个小时,痛苦会几何级增长…… 也许有奇迹,如果能在断裂八个小时之内送回医院抢救接合断裂的颈椎,存活率百分之十五左右。 车灯雪亮地打在沙砾上,裸露在地表的矿石纷纷反射出豺狼眼睛般的磷光,我找不到任何参照物,只有天上的星星冷漠地看着我。 一个没有颜色的世界,一个没有时间的夜晚。我像一头在黑夜里拼命突围的野兽嗅着血腥向未知的城市狂奔,漫长的黑夜是潜伏在四周蠢蠢欲动的敌人。我看不见前路,只有幽幽散发荧光的指北针指引前行,我生怕一瞬间就会错失正确的方向,或者一不小心就撞上沙漠中的动物尸体、枯树,甚至陷进春天里活动频繁的流沙。 嘴里很苦,我知道这是恐惧之下胆汁过度分泌的结果。 苏阳就躺在我身旁的座椅上,他已在弥留之际,出发前往一百五十公里外的城市前,我在他的颈部用三个枕头垫了一个“品”字,我还用两根皮带把他绑在座椅上以固定身体,我只能做这么多了。还剩五个半小时了,如果我征服了这段危机四伏的路,征服了深不可测的黑夜,我就赢了。 即使我赢了,苏阳还得赢,他必须征服颈椎断裂的巨大痛楚,以及大脑缺血带来的昏厥,他不能一直这么深度昏厥下去,这样的昏迷会加速他的死亡。所以我把车内音响开得巨大,我大声地唱着我所能唱的所有的歌,我一直呼唤着他的名字,回忆我们一起的美好日子,痛骂他种种不是…… 我还强迫他回答脑筋急转弯以便确认断裂的颈椎没让他窒息,他也知道这一切处境,他努力回应着我,含糊不清地说着“是”或者“不是”。 有一刻,他好像死过去了,我恐惧地拍打他的脸让他苏醒,他又开始呕吐,车内散发着一股恶臭,但我不敢打开窗户,初春沙漠的夜里寒冷得可以把生铁冻碎,体温急剧下降的他根本承受不了正在黎明前迅速集结的浓霜。 我必须赶在黎明前开出这片死寂的沙漠,或者说我必须和太阳赛跑。只要太阳没有升起来,苏阳就有救,就有权利争夺那百分之十五的生存权。 风,刀子般刮过坚硬生冷的沙砾,车胎压过碎石的声音如冷兵器格斗,窗外的黑色像冰冷的海水包围着我和苏阳,那条闪耀着的星河横亘天际,可是我却看不见光明,我突然觉得时间消失了,世界也消失了,那一刻很古怪,是一种透骨的真实。 苏阳艰难地说:“兄弟,放下我吧,我不行了。” 我破口大骂:“操你妈,你他妈怎么这么怂,你他妈必须给我活着回北京,我们还要去后海喝酒,去‘唐会’泡妞,再来几局桌球看我不打你个稀里哗啦。” 苏阳好像笑了,他说:“你不知道,我偷偷练着桌球呢,还请了教练的,所以你打不过我。” 我勃然大怒:“就知道你心眼多,你他妈抢我女朋友,等你病好了我就劈了你这个流氓假仗义的东西。” 苏阳沉默了…… 我看不见前方,但隐隐觉得前方有危险,凭直觉猛打方向盘,车体差点翻滚过去,当绕过那个庞然大物的同时我才发现那是一头死去骆驼的骨架。剧烈的晃动让苏阳痛苦地呻吟,里程表显示离城市还有六十多公里,我对他说:“再挺一个半小时,我一定让你躺在医院手术室里。” 苏阳又开始呕吐不止,这一次呕吐来得特别奇怪,他几乎是井喷般把胃里最后一点东西打在了车窗上,而且夹杂着大量鲜血。我听人说过,这是最后的征兆。我越来越浓地闻到死亡的味道,那是一种被烧焦的木头的味道。我调动着身体最深处的潜能向前狂奔,我要跑过马上升起的太阳…… 奇怪的是,苏阳突然清醒起来,他举起手腕把那串水晶摘下来,递给我,眼神亮亮地看着我,那一刻我发现他的眼睛又恢复到过去的热烈,像一蓬冬日里的炉火,他说:“杨一,你把车停下来,你把这个戴上吧。” “疯了!你他妈不想活了!相信我,我们马上就能到达城市。” 苏阳笑了,他笑得无比奇怪:“兄弟,我过不了这一关的,你停下来,趁我还有一段时间,我要告诉你一个故事,关于卓敏的……” 我奋不顾身向前开着,我根本不想听他说什么故事,他看见无法阻拦我,就举着那串水晶一字一句地述说了,很平静: 如果谁能够真正做到欺骗自己,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但没有人能够做到,包括你、我、卓敏。 比如卓敏,她很想让你认为她已不爱你了,让你从此忘掉她,但你们都知道,你们之间永远会相爱,永远做不到忘记,无论苏阳是否戴上了这串水晶。 我告诉你,这串水晶是用来骗你的道具,我和卓敏从来没有一天成为过恋人,虽然我喜欢她,但她仍然爱着你,她在医院外的小树林里对我说了,她永远不可能爱上除杨一之外任何一个男人,而且她突然明白,她甚至也没有真正爱过赵烈,那只是一种少女的崇拜,而不是爱。 她甚至说,她很想嫁给你,想和你一起生孩子。只是她已无法做到了。 我知道你正在想为什么那天晚上她会抱住我,为什么她出院后会住在我家里,为什么她把手机关掉想尽办法让你找不到她——你听说过thssohemia吗?这是希腊语,意思是“地中海贫血症”。 一种绝症,死亡率超过癌症,目前还没有任何办法彻底克服它。 我被一记巨雷轰破头颅,我瞠目结舌,搜索着被雷电击碎得四处散乱的各种线头。苏阳惨笑着,抓住我的右手,冰冷如霜刀,他说:“你停下,别枉费心机了,你知道我没时间了,我要死了!”苏阳又一次吐了,吐得快断肠了,额头与车外的沙砾一样冰冷……但他精神清晰,眼睛发亮,我知道这是回光返照: thssohemia,或者叫溶血性贫血,一般只能存活三至五年,是全世界攻克难度排名第三的绝症。就是说,卓敏快死了。 你知道吗,那天她说——世界上最痛苦的事,不是你爱的人离开了你,而是你眼睁睁看着你深深爱着的人慢慢死去,你却无能为力。 所以她一直没有告诉你真相。 那天医生把我找去对我说了一切,他说他们也是刚刚发现的,之前只是以为这是较为严重的贫血症,根本没有想到这么罕见的病居然会出现在这么漂亮的姑娘身上。医生还说这种病一般出现在小孩子身上,大概只有百分之零点三的成年人病例。迄今为止,卓敏是中国成人患者第二例。 医生说理论上还有接近十万分之一的存活可能,但实际临床还达不到这个数字,只有两种治疗的方法:一,换脊髓;二,每两个月全身换血。上述两种的费用奇高,而且还不能保证这两种方法有用。我对医生说,再多的钱我们也要争取。 医生没有对她隐瞒病情,那天她听了真相后眼睛发直,足有半天没有说话,等她能够说话时,她第一句话就是:如果我死了,杨一怎么办? 那天你在小树林时,我俩正在争吵究竟对不对你说实情,我希望你知道真相,她坚持不让你知道,她又一次说了,世界上最痛苦的事——不是你爱的人离开了你,而是你眼睁睁看着你深深爱着的人慢慢死去,你却无能为力。“杨一已经为了我累得不成人形了,他爱我,这样的打击对他而言甚至超过了我,一个人承受总好过两个人面对……”她甚至不同意积极治疗的方法,她不愿花费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却没什么存活希望。 她说她只有回西藏了,但又不想让老阿妈痛苦,她说她明天就自杀因为她不想看到自己慢慢消瘦死去的样子。她最后说她现在什么都没有了,但感谢我,至少还有我能够在她死前陪伴,然后你就出现了…… 我们第二天就转到另一家中外合资医院,临行前我们交代任何人不能对你说出真实情况,包括燕子。 那家医院认为像她这种情况不适合换脊髓,只能每两个月换一次血,所以她大部分时间就住在我家里。 她每天都好想见你,但她却要我指天发下毒誓——绝不对你提及关于她的一个字。我发了毒誓,否则就头断血流不得好死……现在我马上就要下地狱了,所以也无所谓了,我觉得你有权利知道这一切。 因为我确知你们互相爱着。 车突然被一块石头弹起,苏阳喷出一口鲜亮的血,过度的说话已让他气若游丝,他要求我马上停下:“我没有时间了,让我说完,兄弟,你能不能让我死得好受一点。” 第28章 我对他愤怒地大叫:“苏阳你他妈给我听着,你不会死的,我不会让你死的,现在太阳还没有升起来,我们马上就到医院了……” 苏阳惨笑一下,绝望地摇摇头,我抬头向前方望去,恐怖地看见远方天际已出现一抹亮色。我从来没有这样害怕太阳升起过,代表生命代表希望的太阳在这个时候却成为催命的图像。 杨一,我知道你恨我,我要让你恨我,你越恨我,就越快忘记卓敏,如果你不知道她的死亡甚至你蔑视她的死亡,你也就不会有痛苦了——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不是一个你爱的人突然离开了你,而是你深深爱着一个人,眼睁睁看着她慢慢死去,却无能为力。 我承认我喜欢她,但她不喜欢我,我本来想承担慢慢看着她死去的痛苦,因为我们是好兄弟。 但是,我马上就要死了,刚才我突然想明白了,你有责任知道她的病情,你必须在她走之前一直陪着她。如果让她一个人慢慢地等死,这对一个女人太残酷了。她为你做到所能做的一切,而你为她做的并不多,所以这一次你必须做到。 对不起,剩下的痛苦只能由你一个人面对,我走了。我死了之后也就没有那么痛苦了,看来老天一切都安排好了,老天对我不薄。 对不起,我不能再提供她治病的钱了,我把车已经卖了,我准备把那间广告公司卖出去,我能为她和你做的,也只有这么多了。对不起,我其实好想和你继续当兄弟,一起喝酒,一起打桌球,一起去“杀人吧”,我还想和你再打一架……你得好好对待卓敏,她是个好姑娘,她值得我们这些爷们去珍惜,不惜一切代价也要珍惜……我把水晶给你戴上去,它属于你…… 我发现苏阳在我怀里迅速冷却着,我发现他的手颓败地向下滑落,抬头望去,远处的天际正在发亮,一个鲜红的小亮点正在低矮的云层中呼之欲出。我发疯似的踩着油门,我要赶在它跳出来之前飞到医院。只要太阳没有完全升起,苏阳就不会死。 这时,它好像挣了一挣,突然从云层中跳出,太阳升起,光线刺透我的身体,大地一片金色,我的眼睛被照耀得就像流血,突然听到苏阳在我怀里长长地“呃——”打了一声嗝,像把体内所有的真气完全散出! 他死了,他就死在太阳升起的时候,死在我的怀里,迅速冷却。 阳光打在我脸上,照出我一脸狰狞,世界在我眼中终于变成铁锈色。 狗子跪在苏阳的尸体前,小刚一脸茫然不停地搓着手,那几个机师无意识地在车前跑来跑去。 我给武青打去电话:“来趟北京,我需要你帮我一个忙。” 我又拨打了另一个电话:“苏阳死了……你高兴吗?” 我回到了北京,带着沙漠中最凛冽的杀气。 七十八章 远离城市八十公里的郊区,私人农场,午后的阳光,安静得能听见每只飞过的小鸟振动翅膀的声音。园子里只有他和他的随从,而他,低头照看着正在生长的蔬菜。 我没有想到这么快就能见到唐显,更没有想到他表现得这么平静,他不断地把玩着一只鼻烟壶,镜片后面透出的光芒居然有一种柔和:“纯属意外,或者说——天意!我并没有想杀死苏阳,我只是想警告一下他。这个公子哥在玩上面耽误了太多的时间和精力了,他成天只知道玩车、hi药、泡妞,不过请相信我,我对他的死非常痛心。他是一个热情的人,一个值得怀念的哥们。” “不,他的死对你和你那块地是一个最好的结果,那块非法使用的地就此将由一个在沙漠中死去的人来承担刑事责任。你终于可以交点罚金脱了干系,唐显从来都是一个聪明的人,就算这次苏阳不死,他也会因为无力参加越野赛而被你全盘控制,他的爸妈也会被你控制,他欠你太多的钱,他还有间广告公司……” “我从来没有看错杨一,你比苏阳聪明多了。但这次你错了,我并不是因为看上那间广告公司,我只是想让他在沙漠失败后全身心扑在事业上,我真的没有想过让他死,只是出了意外,那块地还得靠他收拾残局,毕竟三千多万啊!” “你知道那块地根本不可能收拾得了残局,你只是去找一个人来顶罪,在土地转让合同上签字的苏阳是最合适的人选,你算得很精准。意外?可在法律上,你这是蓄意杀人,狗子是你买通的。” 唐显笑了,柔和得像一缕缥缈的烟:“你说得太精准了!我就是这样计划的——可惜没有人能拿出证据,即使苏阳复活也不能指证我,他那间广告公司将因为他借了我太多钱而成为我旗下的一个小公司。当然还有漂亮的浅浅,她总是念念不忘苏阳,现在一切都解决了……至于那块地,我已让律师拟好起诉书。傻瓜苏阳啊,当初是我出资,但以他的名义买下那块地并办理一切手续的,我可以指控他们合伙伪造土地使用范围。相信我,我的律师是国内最好的律师。” 我也笑了,我点点头说:“看来我从来也没把唐老板你看错,你给出的答案让我很满足了,其实我只是想要一个答案,告辞了。” 我起身要离开,唐显过来拍拍我的肩膀,惺惺惜叹着:“你是一个很好的朋友,答应我,以后有机会还回我这里来,好吗?” 他用力拍着我的肩膀,我躲闪不及,一支录音笔从袖口跌落出来。这是我来之前在文具店新买的,录音的指向性非常之准确,我索性坦然面对着唐显:“机关算尽,可你没有算到这件事……相信它会在法庭上对苏阳有所帮助。” 唐显脸色大变,示意,他身边那个身形巨大的随从伸手便夺走我的录音笔。武青上前阻挡,那个随从一个凌厉的侧踹把武青踹倒在地,并用最标准的“锁喉”功夫把武青锁得眼睛鼓出。唐显潇洒地拿走录音笔,看着还开着的蓝色电源,走到一个漂亮的鱼缸前: “再死一个人也无所谓,反正在这个远离市区的农场里。对了,我忘了告诉你,这个随从是前年全国散打亚军,现在,我只让这支录音笔做出一个自由落体动作,一切就非常完美了。”唐显把玩录音笔的手形非常灵活,像个杂耍高手。 武青显然无法对抗那个专业散打手,他的呼吸越来越困难,唐显饶有兴趣地看着两个人高下立判的搏斗。突然,那个随从脸上露出古怪的表情,我看见一截灰黑色的刀尖从他背后冒出。唐显见状伸手要把录音笔扔进水里,只见一道冷光从武青手中飞出,与此同时,唐显喉咙上多了一截哑光刀狭小的刀柄。 我听见一阵清晰的骨头断裂的声音,武青的脖子一瞬间被扭断,耷拉到肩上。 一切变化尽在电光火石之间,我突然觉得很想恶心,趴在地下呕吐了很久……等我清醒过来,发现武青的眼睛还没有闭上,我轻轻地帮他闭上,说:“我欠你的。” 拿走录音笔,跨过唐显的尸体时,发现他平时斯文的样子其实很丑陋,好像还有大便失禁的味道。 离开农场时,我拨打了110,通知警察速到农场。对于我轻松的语气,他们将信将疑。 春风吹拂着我的脸庞,深呼吸,一切即将冰释。 我估计自己还剩三天时间,在这三天时间里我得做好以下几件事情:一,迅速找到她;二,把我那套房子卖掉兑现;三,默默地陪她过上一段最美好的时光。 在此期间,我必须保证自己安全潜逃。也许我能争取到更多的时间,那样我就可以为她做到更多的事。我每天小心翼翼行动,每分钟祈祷不被过早抓住,我对自己说:“等一切安排好,我会去自首。” 我终于看到朝思暮想的卓敏,在燕子的帮助下,当天下午我就站在离她只有五米的地方。她刚刚换完了血,窗外的阳光把她照耀成一个透明的婴儿。 隔着玻璃窗,我看见她几乎要和床单化为一体。因为化疗,过去瀑布般的长发已经完全剃去,这使她更添一丝空灵哀愁,我看不真切她的脸,但我能感知到她青青的血管里流动着刚刚输进去的新鲜血液,正汩汩延长着她一灯如豆的生命。床头是一束洁白的百合花,我刚刚让护士送进去的,她静静地躺在那里,就像床头上那束百合花一样不为人所知地呼吸着。 一切如故,一切像昨日的梦般清晰未变,但结局无法更改。 她突然醒了,有护士匆匆进去给她量体温,我看见她的手臂没有我想像中那么瘦弱,我心中升起一种幸福。她突然转过头来看着玻璃窗这边,一直这样沉默地看着,好像已经发现我的到来,这让我不禁向后退了两步。不过后来我知道从玻璃窗里面是看不到外面的,但我还是特意交代了燕子交代护士们,如果卓敏问起,就说只是苏阳来过。 我不想让她更多地知道我的消息,我只想让她能够尽可能长地活下去。我只在窗外默默地看着她,尽量深刻地留下她的每一个细节。我时日无多,每一次看她其实就少了一次机会。 一连三天,我都在玻璃窗外默默地看着她……她的脸色因新鲜血液的输入渐渐红润,她因为害羞戴上了一顶小白帽子。后来她开始下地,可以四处走动,我就悄悄地躲在她看不见的地方,在走廊,在阳台,在开水房,悄悄地看着她,而她浑然不觉。 第29章 她和小护士们说着话,亲手去给百合花换水,有时她会遥遥向我藏身的地方看过来,有点疑惑,然而深情不变。 我让护士天天给她更换新鲜的花,护士拿进去时就对她说这是一位叫苏阳的人送来的。我看得见,她接过鲜花时脸上微微绽开一丝笑容,但表情并不惊讶,苏阳一直坚持在给她送百合花。 那套房卖得很顺利,虽然还在按揭期但仍兑现了三十四万。签合同时我想了想,对买家说“如果能在一天内付款可以只付三十万”,买家高兴地表示下午就可以把钱打到卡上。我算了一下,这至少可以保证她换三次血外加半年多的生活费。 可半年后呢,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当我身陷囹圄后,她靠什么来维系生命,我在玻璃窗外走来走去,有一段时间突然冒出一个长期潜逃的念头……直到她离开这个世界我才投案自首。 燕子在旁边轻声啜泣,我拍着她的肩膀说:“没事,钱不是问题,这病就是靠钱来养着,她命大,这么多的折腾都活着,吉人自有天相。”燕子紧盯着我看,看得我眼眶也有点酸涩。但我认为这样的生活让我极度满足,能够和自己爱着的女人在一起是一种幸福,哪怕明天就要死去。 我很庆幸,本以为三天过后警察就会走过来把我铐上带走,但三天过后,一切平安无事,只是医院救护车的长笛声时时让我心惊肉跳。这次潜逃在外,我没有告诉任何人。现在我也没有什么人可以信任。 卓敏对我的到来浑然不觉。 我太累了,对卓敏的操心和潜逃的恐惧让我心力交瘁,我躺在医院住院部外的一条长椅上小憩,但还是记得找一处有灌木丛的位置以挡住她的视线。这几天她常常让小护士用轮椅推着在花园里走动,我不想让她看见我……但睡梦中,我依稀感知到她的到来,她就停在灌木丛另一 侧,和小护士说着话:“你男朋友爱你吗?”“爱。”“那就要趁在一起的时候好好珍惜,别吵,等你发现失去时,后悔都来不及了。” “你和你男朋友多好啊,天天送那么贵的百合花。” “他不是我的男朋友。” “啊?那你男朋友呢,你爱他吗?” “他……走了,再也不会回来看我了,有些东西,失去以后永远不会回来的,我现在最想的就是在死之前再见到他一面,哪怕就远远地看上一眼也行。我想对他说,以前我乱发脾气真的不好,摔他手机也不好,我想和他好好地过上一天日子,就是那种真正的过日子。前段时间他还答应了我,以后我们要生三个孩子,我和他还在争论,到底要两个男孩还是两个女孩……” 说到最后,她的声音已经喑哑了。我仰面躺在长椅上,看着天,午后的阳光让人有点伤感,我不知不觉泪流满面,想到我和她竟是见一天少一天,心头如重锤猛击,最后竟忍不住失声哭了出来。 她是天下第一号敏感的女人,她是世界上最熟悉我的女人。她突然顿住,似乎要望穿这丛灌木林。我一动不动,和她相隔两个世界,遥知心意,却不得相见。 她突然大哭起来:“杨一,是你吗?” 我从树丛后走了出来,看见阳光下的她如一朵透明的花儿,脸上满是泪水。 我和她紧紧拥抱在一起,一起号啕大哭,我哽咽着说“我都知道了,我好想你”,她也泣不成声“我也想你”,路人纷纷向这边观看。她赶紧擦干眼泪,像以前那样拍着我的头,轻声说:“别不开心哪,我们这样不是好好的吗,我就知道我们会在一起的,老天对我们不薄,让我看看你的脸,你瘦了……不哭啊,你看我都不哭了。”她伸出手来摸我的脸,我感觉得到她的手指已瘦削如嫩笋。她深情地看着我,摸着我的脸,眼泪却又流下来。 小护士在一旁看着她,又看着我,也跟着我们放声大哭起来。 我再也不用躲躲藏藏了,我公然地每天推着轮椅带她四处散步,医生和护士们都说我俩真的很幸福。我也觉得我俩无比幸福,她的脸色一天天红润起来,比任何时候都漂亮。 我给她编造了很多这段时间的故事,我说苏阳为了参加巴黎—达喀尔比赛去了非洲考察路段,我说苏阳捡到一根犀牛角说回来可以给她做梳子用,我还说苏阳在非洲历险差点被狮子吃掉了……每当这时,她就惊魂未定地询问我更多的细节,我就绘声绘色地把已知的自然常识进行发挥:“幸好碰到的是狮子,要是碰到会爬树的猎豹,就没命了。”她最后总会说:“菩萨保佑,苏阳不会出事的。” 我发现苏阳根本没有告诉她宝宝被撞死的事,所以我也编造了很多宝宝的细节,我甚至故作感叹地说:“春天来了,小狗也发情了,宝宝前天晚上一夜未归,回来时筋疲力尽的样子,楼下那家母狗的主人上来敲门找我算账……”她就“咯咯”直笑,说宝宝全是被我教坏的。 她一度对医疗费产生怀疑,我不屑地对她说:“女人就是女人,知道我们参加越野拉力赛得了多少奖金吗,六位数;知道有家石油赞助商下一步准备给我们多少钱吗,七位数。那房子我准备卖了再换套大的,你不是喜欢多生孩子吗,我得去买一套四居室了,还可以给你安排一间专用的衣帽间,你是我一辈子的掌上明‘猪’……” 她于是就很高兴,点着头说:“我一直相信我的杨一能行的。” 我怀疑警察是不是已经把我忘了,或者那天他们接到电话后根本没有去农场。半个月来,我在医院大摇大摆地照顾卓敏,有时候太晚了就以家属身份睡在病房里照顾她。我躺在旁边的一张行军床上,给她讲故事,拉着她的手入睡,听到她迷迷糊糊地说着梦话……我早上推她去花园散步,傍晚带她去看西山低缓的峰峦,我串通护士们编造说她的病情正一天天飞快好转。可能是精神疗法,这段时间她的身体果真恢复得很好。医生专门找我去谈过一次,他神采奕奕地说:“难道这女孩子身上真要出现医学奇迹?!” 周末那天,她仰起头对我说:“我想回家看看宝宝。” 我就说:“它神出鬼没,白天不归家,半夜才神神秘秘来挠家门,弄得我经常睡不好觉。再下去得给它配一把家门钥匙了。” 但她坚持要回去看它:“你这么多天没回家了,不怕把它饿死。” 我说:“怎么可能,昨天趁你午觉时我刚回去过。” 她狐疑地看着我,我坚定地点点头,又想了想,就决定开车带她去楼后那片白杨林。 她闭上眼睛呼吸着白杨林雨后的空气,忽然笑着问我还记不记得以前在这里划石头剪刀布的事情。我说:“当初你太会耍赖了,每次都不认账,但每次我都能赢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因为你第一把总是出剪子,第二把出布。” 她生气地说我这一辈子都在欺负她,然后我就带她去那棵树,看当初刻下的肉麻的——“我爱卓敏”,她哆嗦地摸着已经模糊不清的字,一脸无法自拔,然后说:“其实那年我们过生日回家时,我是假装睡着,我就是想让你背着我……” 我说那让我再背你一次,她乖乖地趴在我背上,我就这样一步一步走着,和她一起数着白杨树,她突然嗤嗤笑了:“我第一次经过这里时就数过它们整好九十六棵,所以你当然要输给我。”我作势打着她的屁股,她又开始叫“抓流氓”…… “我想翻跟头,看现在能翻多少个,这些年把功全都还给老师了,不过我至少还能翻二十个吧。”说着就挣着要下地,我严肃地制止她。 她开始询问宝宝的踪迹,我说可能正跟哪只小母狗厮混呢,她渐渐走到那棵埋葬宝宝的白杨树下,我就大呼小叫地指着另一棵白杨树说:“你看,这就是宝宝刚刚撒过尿的地方,一股臊味。”她皱着眉头闻了闻,说没闻出来,一会儿又惊呼:“对,这就是它的味儿……” 我不想让她看见“宝宝之墓”那几个小字,我们正在如此浪漫的回忆中,我不想告诉她宝宝的遭遇,这样的打击对她太沉重。 我也不敢带她回家,隐隐害怕警察已经悄悄在家门口布点,一回去就会被按在地下铐起来。我神经过敏地看见远处阳台有人影晃动,就匆匆强制她上车:“天很凉,这次别让医生再骂我。”她很不情愿,依依不舍地跟我上车,一直看着楼上那间房子……这段时间我完全不去想投案自首的事情,与卓敏的幸福越短暂,我就希望时间越长久,我甚至遗忘了半个月前发生的那件残忍的搏杀,认为那件事情与我毫无关系。 菩空树突然给我发来短信,他说他出关了,他说他最大的领悟就是改了六祖惠能的一首诗: “菩提就是树,明镜也是台,本来都是物,何惧染尘埃。” “佛法就是‘爱恨自如’,其实当一个人老的时候,不会为做过什么而感到后悔,只会为很多事情没来得及做感到后悔。” 我突然觉得这个疯疯癫癫的半老头似乎一直用他那双混浊的眼睛凭空看着我,让我无处可逃。我一点都不了解这个远房亲戚,我也不关心他悟出了什么真道,我现在只关心我的卓敏,和下一步去哪里挣更多的钱给她治病。 今天是三八妇女节,这家中外合资的医院院长是一位澳大利亚女士,她说她喜欢看我在医院里推着卓敏散步的样子,热情邀请我俩一起参加晚上的联欢会。 第30章 我迟疑了一下,答应了。 草坪,篝火,社会各界人士,医院的护士医生和病人还表演了一些节目。卓敏已经能轻度活动了,她走下轮椅摆了几个漂亮的傣族舞的身法,赢得全场欢呼,她的脸庞被篝火映得红艳艳的,她气喘吁吁地问:“我漂亮吗?” “你是全场最漂亮的女士,不信可以拿镜子看一下。” “这个丑样子哪里好意思照镜子,上次化疗后我把镜子全摔碎了。” 我一转身就把旁边一辆车的反光镜扭下来,举在她眼前——我凑过去,搂着她在镜子里很甜蜜地笑着,我亲了亲她不染一丝尘埃的头,说:“你没有头发的样子更有一丝空灵。”她柔软地亲了亲我,有薰衣草的柔软味道。 澳大利亚女士祝我们永远相爱,还让我上台对着话筒说一番祝福的话,我对着话筒,很认真:“我永远要和卓敏在一起,无论什么情况发生,我都会拉着她的手,陪着她,我有能力一直陪她走下去……” 掌声雷动,一个面相和善的中年男人端着酒杯过来祝福我们,说:“听着你的声音好熟悉。” 很漂亮的一个早晨,只有云,没有风,只有太阳沉静地挂在天边,颜色深情,慈悲无限。 我推着卓敏在医院的长廊慢慢地走,看外面的云被压得低低矮矮,下面有几点风筝似动非动,那些归来的燕子在被烟熏黄的屋檐下飞来飞去,衔着泥草把一个冬天的细节啾啾述说。 四五个充满力量的男人走过来,我的心往下一沉,俯身亲了亲她,主动向他们走过去,那个面相和善的中年人问:“你叫杨一?”我点头,低声问:“能不能给我二十分钟,把她推回病房,相信我。”抬起头,一只手腕已被冰冷铐上。 他把另一半铐在自己腕上,笑笑:“这样你就跑不掉了。”我深深鞠了一躬,压低声音说:“求您了,求您,就十分钟,就五分钟,好吗……”我侧头过去,发现卓敏正伸长脖子往我这边看,她在曲折的长廊那头温婉地问:“杨一,是谁啊?”我绝望中带着哭腔对警察说:“求您了,用衣服把我这只手铐遮住。” 脸上火辣辣被猛扇一掌:“怕被她看见,你他妈就别干坏事!” 她从轮椅上站起来了,惊愕地看着我满脸鼻血地被铐着走过来,经过她时,我故作镇定地对她笑笑。我突然意识到什么,匆忙把未被铐上那只手腕上的水晶递给她,而她苍白如纸,像一根蒿草跌倒在轮椅上,我用尽全身力气想扑过去,脑后一声闷响,我两眼发黑跪在地上…… 我已在铁窗里整整待了三个月,每天看阳光从高处一个窗口促狭地倾泻进来,一只蜘蛛在墙角结着网,我已观察出它行走的每一步规律,知道它什么时候出击,什么时候潜伏。 我无比孤独,我突然明白所谓“孤独”不是指一个人孤单生活,而是你明明知道外面有一个人让你牵肠挂肚,但你却无法知道哪怕一点点消息。那是绝望中漫长无尽头的等待……卓敏病情继续好转了吗?我被抓走后她什么时候苏醒的?她知道我的事情会不会觉得我是一个坏人……我对警察极尽配合,目的就是想多问点关于她的消息,但警察对我嗤之以鼻:“没出息的东西,老实点。” 其实在警察来之前,我有无数的机会可以潜逃,或者按计划投案自首。但我像一个饮鸩止渴的人,总是对自己说“再多待一天,就一天”,然后一天一天地守在卓敏身边,一天一天地靠近危险。我清楚地知道这种方式很不理智,但我无法自已,无法让自己离开心爱的卓敏。 篝火晚会上,当那个面相和善的中年人走过来说我的声音很熟悉后,我猛地生出不祥的感觉,我报案的声音肯定被电话录音了……我痛下决心当晚跑路,我把存有房款的那张卡交给了燕子,我小心地查看了那支作为呈堂证供的录音笔,甚至准备好了几张地图,我想好了,绝不去自首,绝不!我无法肯定自首之后能否还见到她,我宁愿终生漂泊,也要保住能时时看到她的权利…… 那天深夜,我躺在她身边那张小小的行军床上拉着她的手讲故事,我想趁她睡着之后就悄无声息地离开,我在一张纸条上编造了一个故事:“刚才苏阳来了,很急,我和他要去考察路段,大约两个多月吧,由于在高原,手机信号不好,我找到座机给你打来。医疗费我已托付燕子转交,一定回来陪你过儿童节,勿念……” 我躺在床上给她讲着故事,她很快睡着了,我慢慢抽出手来,拿上包正准备出门时,突然听到她喃喃自语:“别让我一个人,我怕,抓住我的手……”一瞬间我愣在门口,这句话正是几个月前她打胎前进入手术室时对我说的,当时我狠心地抽走了手,她泪眼婆娑如同揉碎的花儿。我突然想起我曾经的誓言,绝不再在她需要我的手时抽开…… 我轻手蹑足返回,继续躺在她旁边,把手放在她的掌心里。那一刻我变得很平静,好像在等待命运的安排,等待警察出现在我面前……我已无力改变格局,但在此之前,我要拼命享受和她在一起的短暂时光。 脑子一片澄明,我已想好:哪怕第二天早上我就要死去,也要这样握着她的手,静静地等待天明,等待花开。 现在我唯一后悔的是,没有想到警察来得这么快,我不应该让她看见我狼狈的样子,我应该是一个好人的形象,那天走廊上的情景对她身心的伤害实在太大。 铁门的小窥视孔被掀开,警察厉声喊着我的号码:“有人来看你,动作快点。” 走在监狱悠长灰涩的走廊时我一直在想:是不是她来了。一定是她,前段时间我突然收到两条点五“中南海”,只有她才那么熟悉我抽烟的习惯。她胖了没有,她脸色红润多了吧,按照医生乐观的推断,这段时间她的病情应该大有好转,我想好了,见着她时我一定要说清楚——“我真的没有杀人。” 拐弯时透过缝隙我依稀看见一个纤细女孩的身影,我的心中如有鼓点猛擂,我快步走进那间房子,失望,失望像漏勺一样漏走所有的想像……是燕子,她旁边是齐帅,拿着两条点五的烟。 他们告诉我,她的病情恢复得出奇的好,医院已把“地中海贫血症”列为头等攻关课题并取得重大突破,今天正是给她采取新的脊髓移植手术的时间:“但手术很复杂,前后一共要进行两次,时间需要三个月左右吧,加上康复时间,半年后你就能看到比以前更漂亮的她了。”我敏锐地看着齐帅和燕子的眼睛,发现他们充满真诚和喜悦。 “那天真的很危险,你被抓走后她休克了,病情有恶化的趋势,澳大利亚的那个女院长调动全院最好的医生把她抢救过来。老太太很愤怒,她一度准备以医院名义起诉警方,甚至以国际红十字协会理事的身份提出抗议……后来看卓敏恢复得很快,也就作罢。对了,这是她进手术室前托我带给你的字条。”燕子把一张字条亮给我看,我熟悉的字体,由于狱警不准随便当面递交字条,所以燕子就帮我念出这一段字: 杨一,我从来就不相信你会杀人,我要把身体养得好好的,我一定在外面乖乖等你,我们一起带着宝宝散步,生儿育女,我答应你,我们就要两个女儿,加一个儿子。 我如获至宝,隔着玻璃窗吻着那张字条,吻着字条上一个一个的字,燕子哭了,我却笑了,我说:“告诉她,我有充分的证据让自己清白。”我还让燕子转告卓敏,让她把那串水晶“消磁”,等我出来好戴。 一个月过去了,我不再孤独,天天看着狱警转交给我的那张字条,背诵着字条上的那些字,我甚至数清楚了,连标点符号,一共七十三个字。 我天天想像她的样子,直到后来都忘记了她的样子,或者说看到任何美好的事物都像她的样子,我还琢磨着“地中海贫血症”,异想天开着很多种神仙开出的灵丹妙药。 直到法院判我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以保外就医名义,释放。 我出来那天,正是盛夏,我从铁门慢慢走出来,听见身后“咣啷”一阵巨响,恍如隔世。我使劲吸了一口炙热的空气,有点眩晕,知了在树桠上不停鸣叫,太阳白晃晃照耀着远处的空地,我眯着眼睛适应光线,看见一个漂亮的女孩打着花伞…… 我大步流星走过去,张开双臂。 现在是2006年7月的某一天,我拿着一张精心制作的贴有照片的卡片,举在一个人的眼前,面带微笑地问:“请问,见过这个人吗?” “唔……没见过,这人哪儿转来的?” “好的,不打扰了,这是我的手机,如果您见到这个人能通知我吗,我是杂志社的,太谢谢了。” …… 这样的情况我已碰到很多次了,但我一定要面带微笑,一个微小的表情就可能影响结果,我不放过哪怕一点蛛丝马迹,我以杂志记者身份寻找了北京大小所有的医院,我调查了几乎能调查到的医科所,我把范围扩大到了附近的城市,我甚至上网搜索…… 卓敏失踪了,准确地说她早就失踪了。齐帅和燕子合伙给我编造了一个弥天大谎! 那天我走出铁门,太阳白晃晃照耀在远处的空地上,一个女孩打着 花伞站在那里,我张开双臂冲过去。 第31章 半年来的铁窗生涯中,我曾无数次地幻想着走出铁门那一刻,在阳光下的那块空地上,卓敏如一朵笑吟吟的花儿般站在那里等待着我,等待着给我一个温暖的拥抱……我冲过去时,愣住,不是卓敏。我已分不清幻想和现实,我使劲儿眨着眼睛调节瞳孔,不是卓敏,是燕子! 我以为卓敏躲在车上,探头看车里,齐帅神情空洞地看着我,强作笑容。 “卓敏呢?” “上车再给你说吧。” “卓敏呢?” “求你了,先上车!” 燕子把我推上车,在车上,燕子的叙述让我犹如晴天霹雳: 你被抓走那天早上,卓敏的病情极度恶化,输进去的红血细胞很快被溶解掉,医院调集了所有力量,历时三天,才让她苏醒过来,但是她已经并发了心肌炎,随时都有生命危险。那个澳大利亚老太太是个好人奇#書*网收集整理,她迅速向国际红十字会求助,用尽一切办法,一个月后,卓敏才逐渐恢复……但是所有的专家都对她的前景表示悲观,一致的结论是:半年,最多能活一年。 有一天,卓敏把我叫去,她写好了一张字条要我一定转交给你,当时我还很高兴她能积极面对疾病,她却说:“我要出院了,我不能再在这里待下去了,我每天花的都是杨一的血汗钱,而且注定治不好,求你们帮我去看一次杨一,就对他说卓敏现在特别好,特别特别的好,我在外面等着他。我知道杨一的个性,他在里边一定担心我,我怕他干出傻事来,所以你们一定要让他好好在里面表现,争取早日出来看我……”说话时,卓敏的头一直低低地看着水晶。 “我是一个不祥的女人,如果那天我没有上他的车,他也不会认识我,不会因为我弄得这么惨,是我害得他这么惨的……我知道杨一是个重情重义的人,他那么爱我,他要是出来,看见我没了,一定会伤心的。他那么小就失去了妈妈,他和我在一起这么久,也没过上一天好日子,你们就千方百计让他忘掉我吧。告诉他跟我在一起没有好结果的,忘了我,会有很多女孩子喜欢他的,其实他那么好…… “世界上最伤心的事就是:眼睁睁看着你深爱的人慢慢死去,你却无能为力。过去我一直害怕死,因为我怕我死了后杨一就会忘了我,但现在我真的希望他能够忘了我,等他出来后就告诉他——忘了我,就是他的福气。 “我爱他,他也爱我,可是我们注定不应该在一起,在一起就是互相伤害,现在,是该结束的时候了。”抬起头,卓敏已是泪流满面…… 我马上向医院说了卓敏的情绪,医院加强了对她的看护,有几天她好像渐渐平静下来,但是两周之后的一个下午,正是护士们交班的时候,她不见了,像在病房中蒸发一样。 我大吼一声,使劲掐着齐帅的脖子,他急忙把车停在路边让我冷静,我红着眼问:“你们他妈的没去找她吗?她一定会回朝阳公园外那个家的,学校?公司?机场……”我已经语无伦次,我甚至觉得是众人一起害了她! 在监狱的半年里,我从未想过出狱的那一天就是失去卓敏的那一天,如果这样,我宁肯一辈子待在监狱里不出来,宁肯一生就在黑暗中想念她。黑暗中想像看她一眼,我会感到世界灯火通明! 但现在她不见了,世界最后一盏灯被关掉。 “你必须面对现实,专家说这个病最多能撑一年,现在四个多月已经过去,她是个好姑娘,她选择离开对你和她都是好事。”齐帅说。 “放你妈的屁!她没死,她也不会死,她是什么你们知道吗,她是仙女,她怎么会死!”我已经彻底崩溃了。 从那天开始,我就把那辆旧jeep加满了油,像一头跑得脱水的狗,满世界去找她的踪影。 “请问,您见过这个姑娘吗?” “请问最近有没有这个病人转到你们医院?” “对不起,她还有一个名字,那你们这儿有没有一个‘卓玛水晶’的名字?” 我的肝胆部位隐隐作痛,但我仍然四处寻找。我去过城南的那间房子,房东早换租了新客;我以记者身份去军艺假装采访,不一会儿教务主任就带着武警把我请进保卫处,严肃地告诉我记者证早换新版本了;我找过浅浅,她已经傍上了一个山西开煤窑的老板,她看着我的脸色比煤炭还要黑;甚至还有一次我被告知有同名同姓的姑娘在某条胡同的小医院里,过去一看,里面竟全是治疗“难言之隐”的人,我大怒,就和医院的人打起来,两个彪形大汉直接把我扔到巷子里。 终于有一次,我在医院的走廊上看见了卓敏,她瘦瘦弱弱,戴着一顶小白帽子,正拿着饭盒向远处走去,我大喊着“卓敏”跑过去,搂过肩膀一看,结果是一个陌生的单眼皮姑娘,她愤怒地看着我,说“神经病”,我失望之余大声回骂她,引来很多人围过来谴责我,我和众人对骂,骂着骂着,我竟失声痛哭了……人们哄然散去,都说“果然是个神经病”。 即便如此,我仍然像地毯式轰炸般搜索着北京每一个角落。我绝不相信他们说的医学常识,我们经历了那么多苦难都挺过来了,她怎么会就死?我甚至认为她一定藏身在这座城市的某一个角落里,也许,冥冥之中偶遇一个世外高人,正在慢慢地帮她治疗那个该死的“地中海贫血症”。 两个多星期过去,我一无所获。 我已经体重锐减,形容枯槁。那天燕子来看我,我抱着她,号啕大哭,我对她说:“千万不要妄图去深深爱一个人,深爱一个人,就是深深伤害一个人。我是卓敏的爱人,其实我就是卓敏的敌人。” 燕子幽幽地说:“其实,她何尝不是你的敌人,因为她是你的爱人。” 我又开始喝酒,喝最烈的墨西哥烈酒,只有这样才可以暂时忘掉她。这一天,我和一群不认识的人在后海的“莲花”喝酒。我快醉了,斜眼看着挂在墙角上的电视……酒吧伙计在调频道,有的频道在直播海选,有的在演古装电视剧,有的在播报农村新闻,还有的是表现藏族人民对宗教的信仰,人们四肢着地磕着“长头”。 “停下,刚才那个,对,就是它!”我厉声叫起来,满屋惊讶。 画面不是很清晰,但我分明看到一个姑娘极其虔诚地向活佛磕着长头,我看不完整她的全貌,但纤细的脖子、虚弱但柔韧的四肢,从侧面看过去尖尖下巴留下的心碎的阴影……是卓敏!肯定是卓敏!我发誓这次绝不会搞错,因为她举手膜拜之际腕上那串晶莹的水晶已经深深地烙在我的脑海里。 我竟从电视新闻播报中得知她的下落,我注意到地点,藏东,灵芝。我使劲击打着自己的脑袋,出狱两个多星期了,我竟然没有去她的家乡寻找。身患绝症的她一定会回到家乡,家乡还有她的老阿妈。 我要去世界空气最稀薄的地方,寻找最稀薄的爱情。 紫外线比想像中还要炙烈,空气比想像中还要稀薄,我出现轻微的高原反应,一路上脑子昏昏沉沉,心胸呼之欲出,阳光泼辣地打在车窗上,我在车上断断续续睡觉,有时候觉得掉下了山沟,有时候又好像飞上了高空,空中有一个正在跳舞的瓦蓝得近乎透明的精灵。 我醒来时,已是下午。睁眼,破空而来的一片圣洁,我有一种想下跪的冲动—— 藏东灵芝,千年古城,如香巴拉传说的一幅空灵画面,天蓝得让人心头紧缩,连绵的雪山洁白闪耀,森林从四周包围着清澈见底的巴松湖,明镜般的湖面倒映着神仙一样的雪山身影,湖中心有一座小岛,岛上有一座建于唐代的藏传“错宗寺”。 夕阳西下,白石头砌成的庙宇散发出夺目的金光,破空而来的牛角号把飞鸟惊得向天际飞翔,满脸褶皱的藏族阿妈手摸“转经”沉默地行走,而漫卷的旌幡就在山坡上猎猎地和神通灵,远处逶迤的藏羊和牦牛正安详地归家……没有时间,没有空间,与世无争的香巴拉无所谓时间也无所谓空间。 卓敏的家就在湖心小岛错宗寺旁的山脚下,我穿越散发植物腐朽味道的森林,坐着一艘木划子驶向湖心小岛,把一池湖水划皱。 我终于来到那座熟悉的喇嘛庙,虽然只在电视上惊鸿一瞥,但寺外那条被朝圣者胸膛磨得光滑无比的阶梯已刻在脑海中。几百年来,数十万甚至上百万颗炙热的胸膛在这条阶梯上匍匐,[奇qisuu.书]把理想和心事一起奉献给上师和菩萨们。 我知道,其中有一颗曾属于她,她就曾在这条阶梯上磕着“长头”,向上师和菩萨倾述内心最隐秘的事情。 但现在没有她,也没有其他朝圣者。傍晚的阶梯寂静得听得见灵魂在跳动,我一步步向上走着,看湖面上的飞鸟追逐着风的线条将爪痕落在白色石头上,听牛角号清冷地从庙宇尖顶上发出空旷的声音,那样一种孤寂给我绝大力量。不知为什么,我情不自禁跪下,四肢着地,用胸膛紧贴大地,仔细捕捉前几天她留在阶梯上的心跳,和石头上残存的气息…… 我的卓敏在哪里? 小喇嘛笑了,露出雪白的一口牙齿,他的眼神如此纯净,像刚刚融化后从雪山顶蜿蜒而下的小河水。他听不懂我的话,我也听不懂他说的话,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遥遥看到小岛寂静一角那排高大的白色石头房子。 第32章 我把卓敏的照片挂在胸前,每个陌生人都在看我,却露出并不陌生的眼神。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她会有清澈如天堂之水倾泻而下的眼神了,这里每一个人都有这样的眼神。 也许他们都是天堂的儿女。 谜底就在眼前。高大气派的白石头房子,但年久失修已然颓败,我站在那道由木材和石头修建的院门前,竟不敢推门而入。我不知什么样的情景等待着我——她头戴小白帽躺在床上?她坐在窗边流泪看着落日?她和老阿妈正在捣酥油茶?她在用雪水给水晶消磁? 我知道我一推之下,就会翻开一张赌注巨大的底牌,但我必须开牌了。 …… 院里寂静得可以听到每一只飞鸟落足的声音,最后一抹阳光印在地下不忍践踏,我猛地推开房门,一个熟悉的样子映在眼前,每一寸毛发、每一处五官、每一丝表情,熟悉得如一张大脑深处的底片浮现眼前。我很想大叫着“卓敏”冲上去拥抱她,却发现,岁月已在她脸上留下所有沧桑的故事,时间已教会她沉默不语。只有沉默,才能表达所有的感悟。 不是卓敏,是卓敏的老阿妈。她和卓敏长得惊人地相似,像同根生长出来的两朵雪莲花。 她看着我进来,眼神熟悉,没有一丝惊讶,她甚至示意我坐下来,我怀疑,她已在那张藏榻上等待了我数十年。 她已在弥留之际。 …… 我躺在城里那家简陋的招待所里发着高烧,我觉得肺叶就像要向外炸开一样,我觉得大脑里有无数声音在争吵,血液浓度很高,我忽冷忽热。这是典型的高原反应。 旅人们在屋外长廊里走来走去,吵闹喧嚣,他们干着自己的事情,没有人理睬我,没有人知道这间脏旧的房间里有一个从遥远地方来的青年快要死了,更没有人知道他在身体死去之前,心先行而死。 有一刻,我的大脑突然针刻般清晰。我再次在一个寂静的傍晚走进那个院落,随着飞鸟和阳光的痕迹走进那间由白石头和木材修建的房子。老阿妈沉默地看着我,目光伤感,却是一种海水般的慈悲,我拿起胸前那张照片:“卓敏,卓玛水晶。” 老阿妈的眼里焕发出一种炙热,她伸出枯萎的手要那张照片,我递给她,她看着,抚摸着,低低地说着一些话,我知道,那是在叫她的名字。 老阿妈去的时候还紧握着那张照片,我不知道最后时刻她在向我表达什么,我只看见她用最后一丝力气对照片凭空做着一些动作,像是祈祷,像是解脱…… 老阿妈没有给我留下任何线索就死了,她走得很平静,但我知道她的内心犹如雪崩般激烈。那天晚上,白石头房子附近的人们纷纷赶来,给老阿妈盖上最美丽的绸缎……我无助地向她死后也依旧端庄的面容跪下,我感到身体立刻就要沙化。 现在,我躺在那家简陋的招待所里,我的肺叶非常疼痛,但我的脑子足够清醒,我甚至还突然想起卓敏曾在录音笔里对我讲过的故事: 卓敏的曾外祖公是灵芝最后一个土司,拥有从这片雪山到那片雪山所有的草场、河流和牛羊。 为了和“金珠玛米”修好,曾外祖公把最小的女儿嫁给了一位从遥远北方来到西藏的解放军团长。婚礼那天远近五百里的土司和头人全部来了,酥油灯亮得连帐篷都快透漏了,那股浓郁的青稞酒香,甚至让整连整团的士兵到了第二天中午才苏醒过来。 老土司亲自主持了这场和“金珠玛米”的婚礼,他当众宣布遇到了一个好女婿,他要和汉人世世代代永远修好。 但一年后就是“西藏平叛”,解放军团长带领两个营的战士围剿了曾外祖公,并亲手用狙击步枪把老土司从马上打下来。老土司的尸体抬到小女儿的帐篷时已经发硬,她没有说一句话,便昏死在绣着雪莲的七彩地毡上。从此她再也没有对丈夫说过任何一句话,哪怕那天晚上行房事致使怀上卓敏的妈妈时,也没有说过一句话。这让丈夫觉得很无趣,后来甚至觉得沉默的她很危险,他本来想离婚,但当时的民族政策不允许。 再后来,老土司的小女儿就得了一种神秘的病死了。死的时候,卓敏的妈妈刚刚出生两个月。 卓敏的妈妈其实是个孤儿。她三岁时,解放军团长死于一颗流弹,当时他骑着马正准备和警卫员快速通过湍急的“黑水河”,黑水河的浪花声音很大,以至于枪声响起时警卫员都没有听见,一颗子弹从身后穿过他强壮的颈部,枪法神准得甚至没使他流多少血,就死了。 卓敏的妈妈听得懂大人的每一句话,但她从来不说话。她一直到十七岁才开口说话,开口说话的那天,一个帅气的汉族年轻人正好走过来。 那个年轻的汉人走过来时眼神亮亮的,对她说“你漂亮得好像庙里的菩萨”,然后阿妈就说话了,“听说你会吹口琴”,那个年轻人就从包里掏出一把银白色的口琴吹了起来,琴音悠扬,传遍雪山每一个寂寞的角落。卓敏的妈妈很开心,脸色红润,灿若桃花。 卓敏妈妈后来怀孕了,但残存的家族坚决反对她喜欢上一个汉人。而那个卓姓的男人,在一个大雪之夜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卓敏从来没有见过她的爸爸,她说曾经梦到过他,但看不清,只是觉得清清瘦瘦的,低着头很多心事的样子。 我在黑暗中感到有人进来了,我被抬到另一张床上,嘴里被喂了一些辛辣的东西,我感觉一根冰冷的针刺进我的静脉,我睡着了…… 直到我被强制送下了高原,回到北京,也不知道卓敏到底在哪。白石头房子旁边的邻居说半个月前有个早上好像看见了她,但另外的人说其实那是她的老阿妈,她和她阿妈长得如此相像,就像同根而生的两朵莲花,就像一座雪山和它在巴松湖面上映出的影子。 我曾在白石头房子里匆忙找过有没有她回来过的痕迹,但除了她小时候的衣服和羊骨玩具外一无所获,我在附近的寺庙和森林里寻找了三天,终于因为风寒和体力透支倒下…… 我被确诊患上了胆囊炎,在北京一家医院里静养了七天。然后,我又魔障般开着车四处跑来跑去,随时盯着电视画面,寻找可能早就不存在的卓敏。 我以为,这辈子我将永远重复这种寻找,而且注定一无所获。秋天未至,希望已随落叶片片凋零。 夜,很黑;我,很累。从附近一个城市身心俱废地摸回家,开门,倒在沙发上,闭上眼睛,却觉得房间里有微妙的变化: 家里焕然一新,隐隐透着熟悉的清香,一对hellokitty的茶杯并排摆在茶几上,旁边是四个青瓷小猪,靠近沙发一角是我们一起用陶泥制作的烟缸,那套挖耳勺家什也用小绒布妥当地包着……我冲进浴室,牙刷头朝上插在玻璃缸里,牙膏是新买的,指甲刀放在小藤筐里……一切都按照以前我们共同生活的样子摆设着,我使劲嗅着空气中每一个熟悉的细节。 大吼一声,我又冲出来,餐桌上摆着那支录音笔,台灯座上赫然闪动着那串水晶手链!那束跳动的光明,把黑暗中的我照耀得通体透明! 她回来过,我终于确信:卓敏回来过!她刚刚回到过这个家,我俩曾经发生过无数争吵和快乐的家!她按以前的习惯摆放着东西——她一定在那支录音笔留下重要东西!但我一时竟不敢去碰那支录音笔,因为我不确知里面的内容是祸是福。 把家里所有的灯打开,我却闭上眼睛,手颤抖着按下录音笔蓝色的电源,荒凉的世界充盈着她那熟悉的略带伤感的声音: 牙膏从后部挤,就会让它长得好看一些;牙刷头朝上,免得沤在下面有细菌;早上起床开窗户,因为你总爱晚上躺床上抽烟;每天换袜子,保持脚部干净可以让身体更好。你要好好生活,按时吃饭,少沾烟酒。乖,听话! 杨一,不要再找我了,真的不用再找我了,我知道你爱我,但忘了我吧,我们曾经有过很快乐的日子,这就足够,上天既然要折磨我俩,那么我们也只有认命。凡事不要强求,也许上天自有深意。 也许只是暂时地忘了我,其实我想告诉你的是,现在科学这么发达,世界上没有治不好的病。 我将去到一个你不知道的地方,那里也许会治好我的病,这个世界是神秘的,我刚刚知道“地中海贫血症”根本不是新发现的病,一个高人告诉我它其实在三百多年前就有了,它是古老的病,当然就会有古老的疗法。 杨一,给我点时间,也给你点时间,就算是命运对我俩再一次的考验吧。我们都相信菩萨,也许会有好报的,说不定哪天早上有人使劲敲门,你一开门,站着的就是你朝思暮想的我,我会像过去那样跳起来吊在你脖子上,咬你,打你,抓你头发,然后和你一起去白杨林中散步。 我终于知道宝宝的事情了,看门的老头告诉我的,我很难过,很难过,刚才在那棵白杨树下哭了好久,你要时时去看它,帮我给它多买点巧克力和可乐……宝宝死了不能复生,我要是死了也不能复生,但我俩都会活在你心中,这就是缘分,我知足了。 杨一,你一定要听我的话,你要好好生活,也许奇迹出现,哪怕只有万分之一,我还欠你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呢。 第33章 不知道上天是否看在我俩这么相爱的份上,再开一次恩,如果我能够冲过这一关,那么让我们一起慢慢变老,一起在八十多岁时,看着早上的阳光,手牵着手死去。 我会把治疗时每天的事情都记下来,如果我能活着回来,我讲给你听好不好?水晶我已消磁,有它在,就有我对你最深情的祈祷,每一分钟都保佑着我的杨一。 也许我永远回不来了,那你就永远忘了我吧…… 我站在灯下,百感交集,全世界的念头都涌上心头,让我竟痴痴傻傻没有正常反应!我猛地发出一声嚎叫,使劲再闻那张纸和那些字,然后转身往楼下跑去。已经是深夜了,我发疯般敲开那个老门卫的小门,他披着衣服眼神昏聩地看着我,听我结结巴巴的问话,很久他才明白过来: “是,是那个姑娘,我带她去了那棵树下,她瘦了。” 我热烈拥抱着那个老头,我甚至亲了他光光的额头,我觉得他是天下第一好的老头,他的叙述是天下第一号福音——我后悔自己没有更早点回来,但我却证实了卓敏还没有死。整整半年过去了,卓敏没有死,她永远不会死,她不死,我也不会死! 我要等着她,直到她回来!熊熊大火照亮了我的前程! 89章 我又活回来了,我眼睛透亮,头脑清晰,准备迎接那个她终于回家的神圣时间,在此之前,我要做好一切准备。 我严格按照她交代的那样去生活,我不喝酒,也很少抽烟,我睡觉警醒,楼道上稍有风吹草动便起身透过猫眼看外面。偶尔,如果我必须出去帮开影楼的哥们拍片子挣点钱,我会仔细写好一张准确无误的字条贴在门后,告知她我回家的时间。 我保存了她所有的东西,那四只青瓷小猪,那一对hellokitty茶杯,那副塔罗牌,甚至她用剩下的眉笔、口红、便笺……我怕她有天突然回来找不到会怪我,会说我不在乎她。 我时时想她,常把那支录音笔拿出来听,从第一次带她偷渡时听到她最后给我的留言,我还把那年秋天她在白杨树下照的那张相片扩冲到整堵墙那么大,于是她的音容笑貌就萦绕在整个房间里经久不散…… 我甚至重新养了一只小金毛,并取名宝宝,它有一样憨厚的眼神,一样毛茸茸的爪子,一样的圆脑袋。我在楼下白杨林中训练它,培养它吃巧克力,喝可乐,听那首老歌,给它看她的照片,每天都把留有她气味的东西拿给它闻。我希望有一天她开门回来,宝宝就熟悉地直扑上去没完没了地舔她的手。而她像过去一样笑着躲闪,然后抓着它的耳朵,去亲它的脸。 我相信能把她等回来。 我在家每天上网,我查询了所有关于“地中海贫血症”的资料,我比以往更清楚地知道了thssohemia。这是一种血液遗传病,溶血性贫血,因为某种奇怪的染色体基因缺陷,红血细胞在血管里很快就溶解掉,导致贫血和多种并发症,但它并不是百分之百地遗传,只有当父母双方都有这种基因缺陷,孩子患病的几率才大大增加。 网上有人评价,这其实是一种爱情绝症,携带基因缺陷的父母很可能并不发病,但生下的孩子百分之八十会患上这种绝症,很小就夭折……卓敏居然在二十多岁才发病,是这种病症中非常罕见的个例。 卓敏的外祖母患上了这种病,她在很年轻的时候就死了,卓敏的妈妈只是携带这种基因,但她没有夭折,而这同时证明卓敏那未曾见过面的父亲很可能也有这种基因缺陷,他是谁? 无论如何,我坚信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让卓敏活下来。我去华法寺请了一尊菩萨,每天烧香,祷告,相信一种大慈悲的力量能把她救活。 …… 这几天我总是梦到卓敏,梦到她气色很好,已经能跳大段大段的独舞,梦到她又在家里对我指手画脚,并让工人搬来很多新家具,我还梦到她对宝宝很喜欢,正拿着吹风机帮它梳理毛发。 她的目光和我第一次看到时一样,清澈得像天堂里倾泻而下的水,她对我说:“马上就回来了,马上就回来了。”我把家里的花瓶里插满香水百合,在清香中等她回来,我总有一种预感,她就要回来了。 花谢了,她没有回来,我认为这是因为北京的空气太干燥,花期总比南方少一半,我又去买了一束百合,等她回来……花枯了,她仍然没有回来。 我没有等到她,却等到了菩空树的一条短信,他说:“是人等树,还是树等人?” 我心中一动,是人等树,还是树等人?莫非菩空树真的开了慧眼,莫非他真能洞知生死尘埃?我突然想起我和卓敏去鲜花寺那天,他从屋檐下的阴影走出来,他仔细地看着卓敏,仔细地看那串水晶,他断言我和她没有好结果……我想了又想,茫茫然没有头绪,但我做了一个决定,起身,在门上贴了一张字条。 第90章 秋天,鲜花寺,没有风,但红楠依旧婆娑。 我看见菩空树孤独地坐在半山坡上,坐在方丈前的那棵柚树下,仰头似乎在嗅柚树在秋天发出的最后一缕清香。他看着我由远而近慢慢走来,混浊的眼睛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柔和,他说:“是时候了,我知道你在这个时候来。” 我小心翼翼地问:“你等我……来看树,还是看你。” 他和身后的柚树几乎合为一体:“人就是树,树就是人,这个道理不久你就会懂,你等的人回来了吗?” “没有。” “别枉费心机,人不可能等树的,树挪就会死,别等了,那棵树本来就在那里,何苦去等,只要你心中拥有树,树就永远不死……” 我默默喝茶,无语。 他突然莫名其妙地说:“这棵柚树是我刚来到鲜花寺那年亲手种下的,这棵柚树从来只开花,不结果,从我种下后就开始天天照顾它,看着它,这么多年它生长得真漂亮……那串水晶再给我看看。” 我迟疑,把水晶摘下给菩空树,他干枯的手指轻柔地转动着水晶珠子,我惊愕地发现他的眼睛射出摄魄的光芒,他喃喃自语:“又见到了,又见到了,其实我是想见到它。” 心中一个巨大的疑团呼之欲出,我突然问:“你知道这串水晶的故事吗,你能告诉我三百年前那个漂亮女孩子的心愿吗?” 菩空树的肩膀微微一耸,默默不语,我觉得我快接近一个很久以来的谜底,于是继续追问。他仰头看天,看天穹苍茫,白云如苍狗匆匆跑过,他想了又想,想了又想,似乎在做一个重大决定:“你真的想知道?不过这只是个传说,当不得真。”他起身走进那间老旧的方丈室,很久很久……他出来,神情萧瑟地递给我一本沾满尘埃的书,羊皮封面有黄色的暗纹。 我在菩空树示意下打开发黄的羊皮封面,却闻到一股神秘的清香,里面全是汉藏双语的诗歌,他说:“随便读一段吧……”我看着翻开的这一页,寂寥缱绻的一段文字跃然纸上: 在那东方的山顶 升起皎白的月亮 未嫁少女的脸庞 浮显在我寂寞的心房 …… 心中一动,我曾在卓敏的录音笔里听到过这些句子,那是她在车上的电台里录下来的民谣。我甚至还把它写在那个题板上…… 我合上书说:“这是一首民谣。”菩空树摇摇头,说:“不,这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传说,隐藏着三百年前藏传佛教巨变沧桑的一个秘密……” 我不解地望着已陷入过往故事中的菩空树,他轻轻转动着水晶,嘴里喃喃自语。秋天的柚树散发着迷幻的香味,我恍然中被带到三百年前一片洁白的雪域,一座白色的石头城,和那条夜色繁华的八角街中: 很久很久以前,从鲜花寺向西,再向西,有一片美丽的雪域,那里有蓝天白云、草场和无数的牛羊,雪域的中心有一座高高的山,山上还高高地修建了一座白色的石头城。 遥远的草原有一个小小的土司,土司五十岁时,得到了一个小女儿,取名“达娃卓玛”,意思是月亮上的仙女。但她比月亮还要漂亮,比仙女还要轻盈,她一笑的时候连雪花都会融化,她跳舞的时候天上的凤凰都会羞愧…… 她十七岁那年随父母来到拉萨,她站在八角街上看着山上那座白色的石头城,她问,谁住在里面。没有人回答她。 其实白色石头城里住着一个青年,一个名动整个雪域的青年。每天有无数的人民匍匐着向他磕长头,把牛羊和珍宝都献到他脚下,被他赐福过的病人可以疾病全除,被他摸过头顶的小孩子终身不会洗头…… 他十四岁被远道而来的一群喇嘛认出来时,那天他正站在雪山脚一棵树下唱着动人的歌谣……然后他从遥远的南方被送进这座由无数白石头修建的高高的圣城,学习最高深的佛法和最慈悲的胸怀,他慢慢长大,长得玉树临风,长老们预言他将成为最聪慧的修行者。 但青年并不喜欢万众膜拜的荣耀,其实他很寂寞,常常站在高高的白色石头城上,回忆小时候在草原上的姑娘和自由的歌唱。 没有人看得出他的寂寞,也没有人知道,那一天晚上,他踏着月色乔装打扮走下山,他走到八角街,走进那间有黄色屋顶的温暖酒肆,人们并没有认出他。 第34章 他就和平民们一起喝酒、歌唱……他正陶醉在歌声和美酒中时,突然看见黄屋顶酒肆的门帘被撩了起来,露出一张月亮般的脸,一双清澈动人的眼睛,他一眼就爱上了她,她也一眼就爱上了他。 第二天他寂寞地站在高高的白石头城遥望山下,无比想念那个眼睛会说话头发会跳舞的女孩。他认为孤独的生活从此发生变化,连夜写出一首情诗献给那个女孩: 杜鹃来自门地 带来春的气息 我和情人相会 身心无限欢喜 那个女孩热烈地爱恋着青年,青年也不顾教规,他从尊显的山上走下来与女孩幽会,他俩在草原上跳舞、骑马,在那间有着黄屋顶的酒肆里喝酒、歌唱。青年为女孩写了很多很多情诗,他们以为世人不知,但那些诗已流传到八角街,也流传到白石头城上。 那天,他送给她一串晶莹剔透的碧玺作为定情信物,那是雪宝顶上采摘出来的灵物,他说见水晶就如见他,每一颗珠子都有生命。她说也要送给他一个礼物,男人问她是什么,她花儿一样笑了,就指了指肚子,说是个小灵童。 那天晚上男人神情萧瑟。他是个多情有义的人,但他无法摆脱十四岁时命运给他安排的轨迹,他肩负普渡雪域众生的责任,他正夹在京城的皇帝和藏王之间的纷争,贵为至尊的他,其实并不是白色石头城真正的主人。这时候,白石头城上的人们已经开始告诫青年,连北京的皇帝也严厉询责,因为贵为黄教首领,就不应再心生情愫更不能娶妻生子。 那天晚上女孩流下了比水晶还要晶莹的眼泪,她说她宁肯没有生命也不肯没有他,青年搂着女孩,看着漫漫长夜和长夜里那盏酥油灯,也说宁肯不要至尊的称号也不肯没有她…… 他俩互述衷肠,他俩还跪在酥油灯下,一起对着那串水晶发下誓言:请给我们爱情,哪怕失去生命! 这串碧玺是用雪宝顶上采摘的水晶制成的,大昭寺里酥油神灯照耀了四十九天,道行最高的喇嘛们唱诵了八十一天……它已具有极高的灵性和法力,传说它可以完成人们一切的愿望,而且这样的愿望会世世代代记忆下来。 他本是个多情的种子,他仍然和她时时幽会,他甚至想归隐去和她过平淡的一生。这样的消息让人震动,全藏住在白石头城里的大喇嘛都来劝他,有人还说北京的皇帝要把他押解到京城。 女孩的父亲害怕了,赶紧把她带回家。分别前,在那个黄色屋顶温暖的房子里,他对她说会在某一天来看她,他们一起对着水晶发誓:请给我们爱情,哪怕失去生命…… 但直到女孩难产那天,青年也没有按承诺来看她。她知道多情的他总是把寄托放在远方,也许青年已把她忘了。她回想与青年一起温存的情景,低声念着给她写下的一首首诗,她的眼泪一滴滴落在水晶上,她悲愤地对水晶说: “雪宝顶上的水晶啊,为什么我要死了,还得不到爱情?法力无边的水晶啊,你能不能生生世世去证明,死亡可以换来爱情!” 一刹那,水晶在酥油灯的照耀下突然迸射出夺目剔透的光彩,女孩看着水晶,香消玉殒…… 菩空树缥缥缈缈地叙述着这个故事,那个女孩的命运紧紧攫住我的心,我问:“那个青年从此没有回来?即使这串水晶也不能保证他俩的爱情。”菩空树转动着水晶,叹息:“这只是个藏传佛教的传说,当不得真,当不得真,但是那个青年……” 其实那个青年没有欺骗女孩,那天女孩走后,青年就开始流亡,他足迹遍布雪域所有的湖泊和草原,他仅带着少许随从,却要躲避一千个蒙古骑兵的追赶,但他每天都要写一首诗寄托对女孩的思念: “那一天,我闭目在经殿的香雾中,蓦然听见你颂经中的真言;那一月,我摇动所有的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尖;那一年,我磕长头匍匐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那一世,我细翻遍十万大山,不为修来世,只为途中能与你相遇;只是,就在那一夜,我忘却了所有,抛却了信仰,舍弃了轮回,只为,那曾在佛前哭泣的玫瑰,早已失去旧日的光泽。” 终于有一天,青年被骑兵们抓住并要押解京城。但拥戴这个青年的人们开始四起保护他,在押解的途中他被夺了回来并藏在一座雪山的喇嘛庙里,上千僧兵与皇帝的骑兵在山脚下激战了三天三夜,雪山脚下的驿道被染红了,小河被阵亡的马匹堵塞了。青年在山上遥遥看到,心中大为不忍,他走下山去,自投罗网。下山前,他告诉随从们,把他写给她的诗收集好。 女孩并不知道,在她含泪而去的时候,青年也身陷绝境。其实骑兵们并没有把他押解京城,而是悄悄由藏北直至青海湖,并在鹭鸟纷飞的湖边,将他刺杀……当时青年正在为她写着一首诗,“心中热烈地爱恋,问伊能否作侣伴?即或死别,也决不离散!”青年死后,传说乘着七匹马拉的车,飞向太阳。 这是藏传佛教中一个巨变,但没有多少人知道这个巨变的后面却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凄美绝伦的故事。 菩空树说:“青年死了,女孩死了,但那串水晶却留了下来。虽然它被当成不祥之物,但真实的秘密却无人知晓,被土司的家族一代代流传下来。在雪域的人们心中,普通水晶也是富有灵性的,它们不仅能够感知主人的意念,而且还会有记忆,把这种意念记忆下来,在同样的情景下它们会发出提示……” 我打断他,急急地问:“这串水晶是卓敏家的祖传,那个女孩就是她所说的女先祖,但我不信传说中的心愿咒语真有那么神秘的力量,一世一世传下来并影响到卓敏身上。” 他把手里那串碧玺放到眼前细细端详,晶莹的光刺激着他混浊的眼,他说: “我也不知道,这串碧玺真的有那么神秘的力量吗?不过它确实是普天下的极品,它来自藏东圣山的雪宝顶,千万年来采集了日月精华,白石头城里道行高深的巧匠历经三年把它打磨而成,然后又在大昭寺的佛像下,在数百年长明的酥油灯旁,在喇嘛的诵读中,得到了最好的加持和通灵,最终它应验了主人的愿望——他俩死了,但得到了爱情!那个女孩误解了青年,其实那个青年不仅抛弃了尊位,还不惜献出了生命。” 天色迷离,菩空树倦怠地长叹一声:“青年和那个女孩走了,但也许,那个女孩临终幽怨的愿望真的继续流传下来,碧玺忠实地执行着她的愿望……多少年来,网这个家族只要戴上这串水晶的女孩,都在用一生来证明着她们的先祖临终前的愿望,而且,这个家族开始流传一种神秘的病……有时数代才发病,有时隔一代就发一次。” 我惊异地看着菩空树,看着水晶:“你还知道多少?卓敏,和这个家族所有的女孩,快告诉我。” 他想了想,眼睛望着缥缈的远方。 “知道一点,如果你想听就告诉你——” 这串水晶一直流传到二十四年前,在那个女孩的故乡,在同样的一座雪山下,一个美丽的女孩坐在白石头上发呆,她有清澈的眼睛和柔韧的舞姿,她有一头黑黑长长如瀑布般的头发,她也戴着一串水晶。 但她从出生开始就不说话,她可以听得懂别人的话,自己却从不说话。 有一天,这个雪山脚下突然来了一些拿着工具和颜料的汉人,寂静的山脚顿时热热闹闹起来,有个年轻的汉人一眼就看到了这个女孩,他问,她是谁。人们就说她是个不祥的女孩。 一连三个月,这个汉人青年每天都忍不住要看她,他喜欢她,庙里的人们就开始告诫他别理会这个不祥的女孩,她不会说话是因为上天在惩罚她的罪过,自她出生后,母亲就神秘地死去,然后父亲又死去……但他不在乎这些,他还告诉人们“她的眼睛就像会说话”。 很长一段时间,他就故意在远处吹着口琴,他知道她喜欢听他吹口琴,因为每当他吹口琴的时候,她的眼睛就亮晶晶的,有一次她还趁人不注意悄悄跳起舞来,她的舞姿很好看,连山上的蝴蝶都自愧不如……青年发现自己越来越想念这个女孩,他每天看着庙里的菩萨像时都会想着这个女孩,他睡觉时也会梦到这个女孩在翩翩起舞。终于有一天,这个青年大胆走过去,他和人们打了赌,打赌说他一定能听得懂她的心思。 他走过去却不知道该说什么,突然想起刚刚看到的庙里的菩萨,他就说,你和庙里的菩萨一样漂亮,然后他惊讶地听见她居然开口说“听说你会吹口琴”。 后来他就开始吹口琴,天天变换不同的曲子吹给她听。每当他吹琴的时候,女孩就会随风翩翩起舞,好看得像雪山顶下来的一个仙女…… 女孩和汉人青年爱得非常热烈。她对别人无话可说,但她对他总有说不完的话,她天天为他跳舞,还说要和他一起生很多孩子。他天天用牛角梳给她梳长长黑黑的头发,他还给她画了一张漂亮如菩萨的画像。"奇+---書-----网-qisuu."他们以为可以这么一辈子爱下去。 但这个美丽女孩的家族坚决不同意和汉人通婚,因为女孩的外祖公就是被汉人开枪打死的。 第35章 家族里的老人还用木棍打女孩,女孩的身上被打得青肿,但每次她都不哭,反而笑了…… 后来他俩就悄悄幽会,在雪山脚下,在白水河边,在树林里……但他们两个不知道,那个青年悠扬的口琴声暴露了他俩的行踪。在一个傍晚,青年给女孩梳着头发时,梳子突然断了,他俩愣住了,但他们认为这只是因为女孩的头发太密太长了,牛角梳经不起头发的韧力。青年对女孩说:“我明天再给你买一把更光滑的,配得上你的头发的。”女孩开心地笑了,然后他俩挥手告别,女孩跳着舞从树林中翩跹而去,而青年吹着口琴沿河边回去,他很开心,根本没注意到前边有一棵大树,那棵大树后面还有一根恶狠狠的木棒,一转眼就把他打翻在地。 第二天,女孩没有得到更光滑的牛角梳,她也没有找到会吹口琴的青年,她在庙里,在河边,在树林,在所有他俩喜欢的地方都没有找到他。她并不知道,他就被绑在她家柴房后面,饥寒交迫,有人让他必须离开这个地方,但他坚决不干,还说:“你们打死我吧。” 三天后,他被裹在一个麻袋里送上了开往四川的卡车,那是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风雪肆虐着他的身体,但青年一直死死握着那把口琴和断了的牛角梳以及没来得及送给女孩的一幅画。他在路上发起高烧差点死掉,并被山上滚落的石头砸瞎了一只眼睛,但他一直在想,一定要活着去看女孩一眼。 他每分钟都在想念着那个女孩,每天都在祷告菩萨,他竟活下来了。 这个青年养好伤病后,就开始一次又一次进藏去看她,但没有一次成功……后来他听说那个女孩生下一个婴儿,还让婴儿悄悄跟着他姓,于是他非常想孩子,夜深人静时就会偷偷地躲在一棵树下哭……让他放弃再去看她念头的原因是,有一天,他突然知道自己的血液中也带有那种神秘的病根,这种病没有发作在他身上,但很可能会遗传给下一代。 多少长夜,他在往事中悔恨,他不知道自己给那个女人的究竟是爱,还是伤害,他不再试图去西藏了,他也不敢去看那个孩子,他想忘记过去的一切,他以为自己做到了,直到有一天…… 菩空树目光慈悲地看着我,他顿住了,穿越这么遥远的时空让他有点疲惫,我发现,这样悲伤的故事也会让菩空树悲伤,他的左眼一直在流着眼泪。 我的心中一连串惊雷般隐隐大动:“有一天怎样呢?” 他忽然笑了,天色渐暗,他的笑容中带着一种诡异,他用颤抖的手去抚摸身旁那棵柚树,嗅着傍晚清幽迷离的柚香,说:“这棵柚树是我来鲜花寺那年亲手种下的,我亦把这棵树当成女儿树,只有女儿家才会像花一样盛开,但不会生孩子。她是我的女儿,她生长了二十三年,我在树下哭了二十三年,按属相,她应该属猪,现在是时候了,该是我回去的时候了。” “你回去哪里?” “回去我来时的地方,今天将是我圆寂的时间。” 他站起身来,佝偻的背突然高大挺拔,我从未见过菩空树有这样的身姿,像体内充盈着毕生的真气。 我愣在那里,惊愕凝滞! 第91章 我站在菩空树的墓碑前,看着他生前给自己写下的碑文,清秀的书法写着出家前的俗姓——“卓”! 他的遗物很少,灰布包里有一把银白色的口琴,曾经为一个女孩吹过无数好听曲子的口琴;有一把断了的牛角梳,曾经蘸着雪水天天为一个女孩梳着长长黑发的牛角梳;还有一个沾满尘埃的画轴,打开发黄的画面,是菩萨一样漂亮的卓敏的阿妈,上面题写着那首民谣: 在那东方的山顶 升起皎白的月亮 未嫁少女的脸庞 浮显在我寂寞的心房 …… 佛家的墓碑是不准印上照片的,但我轻易能想像到他年轻时候的样子。这个喜欢吹口琴的汉族青年一定很帅气,他一笑的时候会有一口讨人喜欢的洁白整齐的牙齿,他开口说话的声音也一定会很好听,他能画出最美丽端庄的菩萨像,能画出心上人动人的模样,他只是想追求一次单纯而美好的爱情。当他向那个沉默不语但眼神清澈的姑娘走去时,肯定没想到,他的一生,从此已经改变。 这个十九岁就去西藏灵芝为寺庙画画的汉族青年,在雪山脚下发生了一场轰轰烈烈如大火般的爱情,然后遁入空门……但他每隔三年私自下山一次,每隔三年被前任方丈轻易抓回。多少年下来,多少次追捕,他在鲜花寺那道恍惚得让人忘记时间的屋檐下,自以为出神入化,自以为断却尘丝。 只有青灯才能知道他如苦海中一叶孤舟的岁月,只有残存的左眼才能洞悉自己受伤的内心。这么多年,我竟不知他只剩一只左眼,也没有联想到,远房亲戚家本来就姓“卓”。 我把那串水晶放在墓碑上,我想让它感知这位参悟佛法却一生为情所困的高僧的内心。这串吸食了雪宝顶千百万年日月精华和加持了白石头城无边法力的水晶,忠实地记忆着三百年前它的第一个主人在酥油灯下的意念,世世代代,生生死死……我默默看着它在青灯和香火之中灵异闪烁的光芒时,突然升起一个巨大疑问,你,真的很通人性吗—— 如果是,为什么你眼睁睁看着一对又一对情人如此凄怆悲凉却无动于衷?如果是,为什么你眼见一个又一个主人生生死死万劫不复却不出手相救?如果是,为什么你不以极大灵性改变命运而只是推波助澜把厄运一次一次轮回? 难道汇聚天地精华和无边法力的你,只能机械地记忆着主人的誓言和意念?佛法讲究“慈悲”,但为什么你不用“慈悲”的力量拯救红尘中的苦难——其实人世间最苦的不是肉身的死亡,而是情感的挣扎幻灭。 也许,也许你已经做了,那天你已让湖边的鹭鸟啼叫着告诉青年不要再低头写诗了,那天你已让牛角梳突然断掉提示青年危险临近了,你还无数次让我手腕顿感寒意,甚至从第一次就让我目睹了一场从天而降的灾难……只是我没有在意,我们都在情欲的驱使下忘记一切预兆,一步一步走向命运安排的轨迹。 但谁又能逃得脱这个轨迹?菩空树总喜欢说,没有新的故事,新的故事都是旧故事的重复。他看得破,却做不到,一切都是命,一切只能是命。 我站在柚树下,突然很想知道一个重要问题: 他是什么时候知道卓敏是他的女儿? 是我和卓敏第一次去鲜花寺的时候吗?那天他从屋檐下的阴影走出后刚刚说到她是个不祥的女孩,但他眼神犀利看到我腕上的水晶后,对她隐现柔情。他对她说别常常哭,否则会在左心口留下一颗经久不散的红痣。 或者是在我和卓敏重逢之后,他一直苦劝我“别执着”,当柚树突然在秋天开了花后,他隐隐感到什么,总说“放不下,放不下”…… 要么就在我潜逃到医院照顾卓敏时,他一反常态发来的“佛法就是‘爱恨自如’”以示鼓励……因为如果他在那个时候知道真相,作为亲生父亲的他一定希望我坚持照顾卓敏。 也许是,病重的卓敏回到家乡忽然从老阿妈那里得知了身世,所以她就去鲜花寺找从未见面的父亲,所以菩空树才会得知我疯狂找她,才会给我发来“人等树?树等人”……多年以来,他就把那棵与卓敏同岁的柚树当成孩子,当他与女儿相见,一定五雷轰顶心伤神哀。 卓敏一定会告诉他那句:世界上最伤心的事不是你爱的人走了,而是你眼睁睁看着你爱的人慢慢死去,却无能为力。 所以他临死前一定要帮女儿一个忙,所以他一定要在柚树下现身说法,让我彻底忘了她。 如果卓敏真的来过鲜花寺,她的病情好转了吗?她现在在哪里?她会不会就隐匿在鲜花寺里孤独地疗伤,或等死? 秋天早上的风让我的眼神格外清冷,我四处感知着有没有任何关于卓敏的信息……但红楠婆婆娑娑让我听不见任何声音,为菩空树圆寂点燃的梵香使我闻不到一丝熟悉的味道,我的脑子里隐隐有一根线,但我永远抓不住线头…… 在菩空树即将圆寂时,我曾大声问他:“卓敏还活着吗,她在哪里,她在哪里?” 弥留之际的他两眼突然空灵澄明,他的手指穿透密密的红楠林指向轻烟薄暮的远方:“雪山,有一座雪山,过了雪山,还有一座雪山……她在那里,就在那里。” 他最后说的一句话如晨钟暮鼓萦绕不绝:“不要轻易去爱一个女人,爱她多深,伤她多深,爱一个人,却成为她今生最大的敌人。” 青烟如一场弥漫的大梦,不觉已是泪流满面。 第92章 我在鲜花寺一连住了三天,我在等卓敏,我只有在红楠婆娑中才能听见卓敏那一声“我漂亮,还是菩萨漂亮”;只有在那棵清香迷离的柚树下才能嗅到她二十三岁青葱逝去的芳华;只有在一灯如豆中才能细细阅读三百年前在白石头城上写就如月亮般皎白而忧伤的羊皮《情歌》。我必须整理过去,四年之后,一场弥漫的大梦之后,醒来,抚平枕上纷乱的思绪。 如果时光倒流,一切会是怎样,我还会像当初一样热烈地追寻卓敏吗? 第36章 不会,我不会让她上我的车;不会带着她在如海水包围的黑夜里偷渡;不会失魂落魄想像她摘下口罩的脸庞;不会故作浪漫隔着铁栅栏和她聊天、打羽毛球;不会执子之手在楼后的白杨林里散步;更不会带她去看满山火一般燃烧的桃花…… 每一步都是把纯情的刀子,伤害着她,以及我自己。我和她一步步走进温柔的局中无法自拔,以为天真是蓝的,云真是白的,水真是清澈的,以为这一辈子就会这样紧紧相拥、慢慢变老。可是当那颗遗失的水晶现身,当凤凰山坡上的真相揭示,毫无准备的我们瞬间就被击败,那时,我们都深受内伤,但故作潇洒,挥一挥手,假装不带走一丝尘埃…… 半路上我们还有机会自我拯救: 如果我在和她重逢之后淡然处之不为所动,事情便会慢慢过去——但那时我无比疯狂地要去重续前缘,我想把所有的本全都押上去,梭哈了。但是我没什么本,我只是自私地把她的一生昂贵地抵押上去,然后两个人抽筋剥皮般偿还高额利息——成本太大的爱,就是没有退路的爱!我以为是破釜沉舟,其实是自断退路!那时,我们撤退的船已在一场爱情的大火中烧掉,回去的栈桥也被掀走,我们连挥刀自刎的勇气都没有,只有在青灯幽念中度过这一生。 她是那么的清澈干冽,像一条山间小溪蜿蜒寻找着平淡生活的出口;她是那么单纯可爱,像清晨雪雾中毫无防范地奔跑在森林中的一头羚羊,看到突然闯入的我,驻足,但并不逃避,只是歪着头,睁着善良而灵动的眼睛,说:“你好,早上真好……” 我出现了,四年来,我不经意就改变了她的一生,也伤害了她一生。如果她没有碰到我,她就不会死,或者会走得很平静,她最多抱怨走过的这段路有点短暂,但她不会悲痛决绝,不会在临死前还黯然神伤行走在颠沛流离的路上,以抱病之躯默默注视着我四处疯狂找她,心碎,但拼命压抑,竟不敢出声相见。 答案只能是:不要轻易去爱一个人,爱有多深,伤有多重——你是我的爱人,你是我的敌人。 可惜,命运不可改变,时光不能倒流,时光像河水一样不可以看见上一朵浪花的哭泣或笑容——卓敏必须碰到我,我也必须碰到卓敏,就像三百年前的达娃卓玛一定会碰上白石头城的青年,像二十四年前不会说话的跳舞女孩一定会碰上吹口琴的菩空树,甚至像四十年前的那个小女儿必然会碰上一枪就把她的父亲从马背上打下来的团长。 我们都想改变些什么,但无力改变什么,那串水晶一直闪烁着,诡异而灵动,像在问:世界上最伤心的事情是什么? ——最伤心的不是你爱的那个人不爱你,而是你眼睁睁看着你爱的那个人慢慢死去,你却无能为力…… 那串水晶…… 第93章 那串水晶不见了——我突然发现那串水晶竟然凭空消失了,那天我把它放在菩空树的墓碑上试图感知灵性,但我一转身它就不见了……我疯狂寻找,但是,墓碑上没有,那棵柚树下没有,方丈室没有,灰布包里没有,执事火化的僧人说大师身上也没有。 我找了它三天,四年来,那串水晶忽隐忽现地在我身边,现在,它就像完成了对我最后的使命,然后与他一起,决意圆寂在这个尘世间。 我怀疑卓敏悄然隐身在这座渊源极深的古庙里,我找遍了每一道屋檐和每一棵红楠,我问过每一道风每一只飞鸟,但它们绝口不提,我没有得知任何关于她的痕迹。 卓敏,和那串水晶,竟决意从此与我断绝尘缘! 第94章 我一直等了卓敏很多年,很多年…… 那天我从鲜花寺回到北京就大病一场。燕子把我送到医院,我被推进手术室切除胆囊前对她特意交代,她果然每天住在我的那个家里,按照卓敏的规定摆设一切,细心喂养那条尚未断奶的小狗…… 我于一个月后出院,回到我和卓敏共同生活过的家里,我仍然遵守着她的习惯摆设——牙刷向上放,牙膏从后挤,早上开窗户……我按照她喜欢的方式生活——不喝酒也不抽烟,多吃蔬菜和水果……我也把那条小狗抚养长大,它的每个眼神一切动作都与宝宝极为神似,我经常带它去白杨林里散步。 我存了一小笔钱,贷款买下了这套一居室的房子,每天都插着云南的香水百合。百合花开了又谢,谢了又开,但她没有回来,一直没有回来。这套房子里一直只有我,花,和一条长得威风凛凛的金毛犬。 …… 燕子时时来看我,帮我做饭,洗衣,和我一起聊关于卓敏的事情……后来她建议我应该做点事情,她说已经和那家医院的澳大利亚老太太取得了联系,老太太说她真的很喜欢我当年推着卓敏在医院散步的样子,更欣赏我为卓敏决意留在医院绝不逃跑的勇气。 她先让我给她当司机,然后让我帮她打理一些行政助理的杂事,她无儿无女,对中国充满热爱,更对攻克“地中海贫血症”抱以信心。我也心中隐隐认为这家医院保留着我和卓敏某种割裂不断的血肉联系,就一直留在这里工作,用心良苦,缄默无语。 我以为一切将这样进行下去,我平静地继续着剩下的生活,看太阳升起,太阳落下,没有风,只有云,云下面只有几架风筝似动非动,一年一年,燕子们在那道被烟熏得发黄的屋檐下归去来兮,啾啾述说着一些春去秋来的故事。 第95章(大结局) 又是很多年过去了,很多年,如白石头城上的那个青年的吟唱:一天,一月,一年,一世……生活就这样进行,我不知道故事的结局是什么,就像经历了一场大雪崩,雪花融化成水,然后汇成河流,渐行渐宽,渐行渐远,最后河流竟不知归处……就这样,我以为故事将没有结果。 生活本就是这样,爱情本就是这样。就这样,没有结果。 直到有一天…… 北京很普通的一天,普通的风,普通的温度,普通的人群,和人群密集散发的气息,没有人会注意到日历簿上有何变化。我开着车,行走在北三环滚滚车河中,电台里甜蜜的女声正播报着路况信息,和沙尘暴即将来临的消息,我看看天,和每一个春天一样,蓝得发假,云层像还未完成就开始融化的棉花糖,我无聊地向窗外望去,瞳孔慢慢收缩…… 过街天桥上,一群男孩女孩正在放风筝,他们年轻而富有朝气,努力地扬起手臂让风筝飞得更高。其中一个女孩高高地坐在桥墩上,她有一张陌生而漂亮的脸庞,眉毛斜斜向上像要飞入鬓角,一束晶莹剔透的冷光打进我的眼睛,她高扬的手腕上竟有一串熟悉如刻在眼底的碧玺,那串让我黯然神伤朝思暮想的碧玺!在消失了很多年后,它却如穿越冥冥宇宙中的一个咒语,突然现身在北京普通的一个春天的阳光下,跳动、闪耀,让我觉得世间一切全部失明! 只听见她在高声呼唤着同伴: “你们看,是不是我的风筝最漂亮,最漂亮……” 我被身后巨大的车流驱赶着前行,我打开车窗,使劲扭过脖子去看那座天桥,脖子扭得很疼,像要断了一样,但我已看不到那群男孩女孩,也看不到那个坐在桥墩上高高扬起手腕的陌生女孩。 北京春天的风带着恍惚的轨迹呼呼掠过,有一些沙子刮进眼睛,刺激得我流下眼泪,但我的眼睛固执地跳动着那一抹晶莹剔透的光芒……北京的春天,总有一粒尘埃让我黯然神伤。 (完) 更多精彩好书,更多原创手机电子书,请登陆奇书网--isu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