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穆茶棚》 第1章 《老穆茶棚》:另一种味道的鬼故事 作者:说谎的老穆 申明:本书由奇书网(isuu.)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有言在先: 八个月前,我还从来不看鬼故事;半年前,我还从来没意识到自己会去写鬼故事;现在,我居然会放弃之前和朋友策划了很久的一个历史题材的小说而正儿八经的开始在鬼话挖坑讲鬼故事——生活真的很奇妙。 蹲在鬼话和其他论坛看过不少鬼故事,也买过热销的鬼故事。于是有了邯郸学步比葫芦画瓢的想法,但是写来写去,朋友看完的反映基本是:没看出啥恐怖的地方。于是我不得不正视自己的恐怖智商了,同样的元素,同样的原料,比如纸人,比如白蜡烛,比如阴森森的老宅,比如披头散发穿着麻布衣服的女人,所有这些,在别人笔下组合起来能让人心跳一百八,但在我笔下组合起来就是……至少能让人维持正常心跳。当然,那帮嘴巴不饶人的家伙也承认,看到鬼故事时候总是会克制不住地想起我阴损的毒舌派嘴脸,于是更加感觉不出恐怖——为自己的rp鸡冻的流个泪先。 言归正传,当我意识到自己无法驾驭传统风格的鬼故事,无法渲染恐怖气氛,更无法让人勾起人的好奇心和恐惧感的时候,我决定尝试一些其他的办法,剑走偏锋,也许能有意想不到的效果,起码不会比我逼着自己硬着头皮去吓人的更糟糕。于是有了这个《老穆茶棚》系列。之所以叫“老穆茶棚”,是想取“聊斋”的意思(玷污了一部名著,先自己bs自己一下)。所谓高手在民间,很多时候,职业码字员坐在家里天马行空,不如走出家门和左邻右舍唠唠磕更能得到灵感。所以这半年里,我走了一些地方,认识了一些人,听说了一些事,于是就想把他们和它们写出来,因为是剑走偏锋,所以可能会有人喜欢,也会有人很不喜欢。不管喜欢与否,希望您走过路过,有什么话想说的,不管好话坏话骂街的话,都大大方方地倒出来。老穆不是第一天走江湖的人,如果有人因为喜欢而赞美,那么值得高兴,因为自己被人喜欢着;如果因为有人因不喜欢而批评,那么更值得高兴,因为我会因批评而进步;如果有人因为讨厌而掀桌开骂,那么同样值得高兴,因为讨厌自己的人也对自己的东西有想法。总之,不管怎样,老穆茶棚里的鬼话十日谈,都希望能给每一个茶棚过客带来些不一样的感受,带走些东西,也留下些东西,老穆的茶棚也就盈亏持平没有赤字了>_< 自己的初步构思是鬼话十日谈,也就是希望能写十个鬼故事。目前看来应该都是中篇,当然,朋友看过摘要,认为其实任何一个独立出来,都能做成长篇。但是恕我是个耐心奇差的人,也是个很懒的人,更是个乱七八糟杂事很多的人,何况我喜欢白描,喜欢平平淡淡讲故事的语调,很多东西,没必要讲的太清楚,从人物的祖宗八代来龙去脉开始说起,把握不好会很罗嗦,于是干脆全缩水成中篇。很多地方留个空白,也就是留个念想,反而能让喜欢故事的人有更多回味的余地,你说呢? 好了,废话不多说了,正式上茶开始摆龙门阵。还是那句话,老穆茶楼里的鬼故事,不期望能让你吓得流汗,但希望能触及你心里柔软的那么一小块,让你有流泪的感觉。 老穆茶棚 我姓穆,女,年龄不便透露,属于轻熟女一枚。半年前从一个喧嚣的城市搬到目前居住的这个南方小城,现在的职业是替舅舅一家经营一间很小的茶棚。舅舅和舅妈去外地做生意了,家里只有表姐边工作边看家,我陪着她。当然,经营茶棚不是我的正式职业,事实上,我的正式职业是个——写不出东西来的“坐家”。前几年我还年轻,那时候思维敏捷,成天有使不完的劲儿和取之不竭的灵感,但是半年前,我陷入了一个很多人都会遭遇的怪圈,写来写去,总觉得是在重复自己以前的东西,很烦很无聊。并且长期伏案的结果是视力和颈椎的情况都不那么乐观了,还时不时闹个失眠啥的,那天翻出所有存折算了算,暂时饿不死,所以把房子办了托管,然后应舅舅一家的邀请来了这个南方小城,用舅妈的话说,身体是第一位的,凡事不能勉强,与其生生地被自己憋死,不如退一步海阔天空。 舅舅家在一个不大的小镇上,地方很清静,舅舅家的茶棚是家里后院辟出来朝北街开的一个露天的摊子,也就是方便镇上左邻右舍的行来送往茶余饭后过来摆龙门阵打发时间的地方,谁指望它挣钱呢,混个好人缘罢了。我每天的工作就是烧水煮茶,白天坐在茶楼里陪着那些打发时间的茶客天南海北的闲扯。晚上就翻翻书上上网,和表姐挤在一个被窝里讲讲奇闻异事啥的。有一天,表姐突然问我:你既然看了那么多别人的奇闻异事,为啥不自己写点儿奇闻异事呢?你不作家吗?我白了她一眼,悻悻地说:我要能写出来我还至于躲到这儿来装熊爬窝么?然后用一种很忧郁的语气给表姐讲了我早年的辉煌和这几年灵感的泉眼枯竭的经历。表姐乐了,用胳膊肘捅捅我:够傻的啊你,枉你读了这么写书写过这么些字儿。想想人家写《聊斋》的那老爷子,写不出东西来了,人家就在大树底下铺张破席,上面放一锅绿豆汤,路过的人又渴又累,想喝点绿豆汤,人家告诉你,喝可以,不能白喝,我不要钱,你一边喝,一边得给我讲一故事,讲完了,想喝多少有多少——一部流芳百世的名著就这样在一碗碗绿豆汤里诞生了。人家绿豆汤能换故事,你就不能用茶汤换啊?反正咱这茶棚开着玩儿的,人家白喝两杯茶白嗑两碟瓜子花生咱又不会赔本。听完表姐的话,我差点笑岔气,不过笑完以后,觉得还真有些道理。白天在茶棚里听镇上的人扯的那些事儿,有些还真的挺有趣儿的。整理出来,还真是不错的素材。我拍了拍表姐,决定从第二天就开始这个计划。 当然了,不可能挂牌说征故事白喝茶,这人的阅历和口才是良莠不齐的,讲个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之类的故事换茶喝,钱是小case,关键浪费时间浪费表情。我的办法是每天临打烊的时候拽住几个自己平日里感觉有些见识的茶客,留下来,钻到茶棚正厅旁边的一个小房间里,摆上一壶好茶,几碟小菜和干果,边吃边摆龙门阵。一般没外人,除了我和讲故事的人以外,表姐也自愿加入进来,表姐是艺校的老师,这段时间也是她工作的淡季,自然乐得跟我们一起打发时间。不过表姐的口味蛮特别——她喜欢听鬼故事,所以总缠着人家给讲鬼故事。 鬼故事我记得还是大学时候听过,看过书也听过半夜的广播,那时候只记得一个怕了,以至于后来的很长时间鬼故事对于我一直只是个刺激肾上腺素分泌的玩意儿。当我和表姐支着这个茶棚听着左邻右舍甚至南来北往的路人讲了半年多鬼故事以后,我却不再这么想了。很多故事,并不吓人,但会让人胸口发凉,眼圈发烫,心里好像堵了一团棉花一样噎的很难受,噎的上气不接下气之余还不忘感叹一句——果然是高手在民间啊。噎久了,自然想往外倒,于是有了这个叫《老穆茶棚》的故事集,整个故事是由各个不同时期和不同人物的中篇组成的,而这些中篇之间,可能有些故事又会有内在的联系,有些故事甚至和我在镇上这半年来的经历联系在了一起,有些故事让我现在回想起来的时候仍然会觉得敲击键盘的手指有些微微发凉……总之,一言难尽,耐心听我细细道来吧。 第一谈女吊 这个故事是镇上一位退休的中学老师文老师讲给我听的,他是个约摸六十开外的瘦高老头儿,人平时很开朗,爱聊天吹牛,镇上的人都叫他文爷。因为有文化,他见过的事儿多,讲起来也格外的活色生香引人入胜,平时也和我最有共同语言,所以第一天,我和表姐就拽住了文爷。 文爷听明白了我们的要求,呵呵一乐,问道:“文爷这肚子里故事倒是不少,你们想听什么样儿的?” “随便,只要讲得好听。”我托着腮帮子傻呵呵地笑着。 文爷瞟了瞟桌子上放着一张很老的戏碟——《梁祝》。文爷眯起眼,呷了口茶,指了指那张越剧碟问道:“你们爱听这口儿?” “我爸妈留下的,收拾东西给翻出来了。”表姐回答道。 文爷放下茶杯,不紧不慢地开始摆起来:“这越剧啊,最早叫绍兴戏。最开始唱绍兴戏的都是男人,后来慢慢演变到今天,反而成了女子的专长了。今天,我就给你们讲个关于绍兴戏的故事吧——” 绍兴戏脱胎于浙江嵊县一带的“落地唱书”,清光绪年间开始演变为在农村草台演出的戏曲形式,曾称小歌班、的笃班、绍兴文戏等。艺人初始基本上是半农半艺的男性农民,故称男班。到了后来,女戏子登台了,便男唱男,女唱女,各司其职,绍兴戏也越唱越大了。绍兴戏里有很出名的一出戏,叫做——“跳吊”,现在已经失传了。这出“跳吊”的戏文,讲的是杨氏女子做童养媳遭虐至死,恰逢一名阳间的女子要自杀,女吊万分欣喜的要去“讨替代”,不想半路却杀出个男吊要与她争这具肉身。然后,两人争执一番,哭诉一番,厮打一番,最后杀出个怜香惜玉的灵官,赶走了恃强凌弱的男吊,为弱似蒲柳的女吊撑了个后台,鬼界的人,也讲求个异性相吸——故事平淡无奇,离奇的是那“跳吊”的唱法。 第2章 这不,在浙江绍南的乌桐镇上,就来了这么个会唱“跳吊”的绍兴戏戏班子。 乌桐镇最有钱的人家姓吴,这个唱“跳吊”的戏班子正是吴家从县上请来的。吴家的男主人只有四十开外,是十几年前才搬来乌桐镇的。来的时候带来了一双小儿女,但却没有妻室,听说是生下女儿之后不久就病死了。吴老爷是个厚道人,但也是个能干人。落户乌桐镇之后,十几年的经营,到了现在,全镇的米铺都只姓“吴”这一个姓了。兵荒马乱的年月,坐拥全城的米铺,也就等于坐拥了全城的经济命脉。但吴老爷不像那些奸商,而是乐善好施,因此在乌桐镇,甚至全乡的口碑都很好。吴老爷的一双儿女也争气,吴家少爷在南京念大学,吴家小姐也是省城的女子中学品学兼优的好学生,除了吴老爷一直没有再娶妻室以外,这个家真的算是和美的让人艳羡了。只是,家大业大,顺水顺风的吴老爷、吴半城,为何一直不肯续娶呢? 对了,忘记说了,这个吴老爷,左手大拇指上常年带着一枚黄铜指套。乌桐镇的人私下里都传说,这个吴老爷左手没有大拇指,好像是年轻时跑江湖做生意,被仇家剁去了的,是真是假,没有人知道。 再说回“跳吊”这出戏吧,严格说来,这出戏唱念算是文戏的词,做打却应该归属于武戏,不为别的,只因为这出戏唱起来,实在是需要很深的功力,也需要冒很大的风险。功力深当然好理解,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唱戏的人,但凡想成个角儿,都是这样磨出来的。但这冒风险,又是怎么回事儿呢?因为唱这出“跳吊”,有可能——唱出人命。 “跳吊”之前,要先来一出“起殇”。“起殇”是要等到黄昏时分的,搭起戏台,务必待太阳落尽,方可开场。开场是一声无比凄厉的唢呐声,一声长啸过后,便是鬼王出场了,鬼王照例是青面獠牙的模样,手执钢叉,然后再上来十几个满面油彩的鬼卒,跟着吱呀乱喊一通,鬼王鬼卒们凶神恶煞的走个场子,走完鬼王再将钢叉狠狠一掷,死死钉在台板上,是为镇魂。到了这儿,“起殇”就算是正式结束了。这个时候,“跳吊”才会正式出场。跳吊是很需要点功夫的,先出来亮相的是男吊,台上搭起七张八仙桌,层层垒上去,最高处悬着一条白布,男吊要先层层翻上八仙桌,翻到最顶端,将身子穿过悬着的白布环,然后反复钻来钻去,钻一回挂一回,好似蜘蛛结网一般——唱戏的人,玩的就是这点身段和手足功夫。现在的人杂技看多了,不觉得有什么了不得的,可是在过去,看跳吊,可是很隆重的一件大事。男吊一出,现场便鸦雀无声。太入戏当然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是因为跳吊是一出忌讳颇多的戏。看跳吊,千万不能说诸如“顶上有人”,或者叽叽喳喳的讨论什么“我看见男吊了,侬有无看见”之类的话,因为据说,那男吊悬梁的白布环,很容易招惹上吊死鬼的亡魂。若是真的语出不慎招来了鬼魂,那半空中悬着的戏子男吊,恐怕就真的要变成货真价实的“男吊”了。 当然,这只是传说,谁也没有亲眼见过。但是传说之所以成为传说,自然有它的道理和出处。人对鬼,总是一个在明处一个在暗处,能不惹还是尽量不惹的好。因此人们看跳吊的时候,都会很自觉的闭嘴不说话,只瞪着眼看那八仙桌顶上面色铁青的男吊费力的钻来挂去的,心下还盘算着不能招惹吊死鬼不能招惹吊死鬼,一边还得提防着会不会从那悬着的白布里看到啥不干净的东西,一场跳吊看下来,看戏的人比唱戏的人还累。 “咿呀——”表姐捂着耳朵嚷嚷起来,“这么诡异的戏,为啥还有人想要去看,不用吊死鬼出来,人吓人也吓死了。”果然是个眼大肚子小的,我在心里暗笑着号称爱听鬼故事的表姐。 文爷拈起一粒瓜子仁儿填到嘴里,含糊地说道:“这不是和你们爱听鬼故事的道理一样么。再说回咱们的故事——吴老爷每年都会请戏班子来唱戏,而且都是在每年的阴历四月初七。据说那天,是他亡妻的生日。” “难怪要先行‘起殇’礼呢。”表姐点头道。 “嗯,‘起殇’行完,就意味着那些孤魂野鬼正式开始和鬼王鬼卒们一起看戏了。”文爷抽了口烟,“不过,这吴老爷并不知道戏班子要唱这出‘跳吊’……” 文爷又把话题转回到吴家请来的这个戏班子上,且说戏班子提前一天来了乌桐镇,吴府家大业大,在后堂专门有下人住的地方,于是给戏班子辟了几间空屋子出来。戏班班主是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姓谢。这男人长得很怪,面色黑红,左脸颊上还有几道很清晰的刀疤,有一道尤其长,几乎越过了鼻梁,弄的五官都有点模糊了。不过怪的不是这一点,而是这个男人虽然面黑外加刀疤脸,却不让人感觉凶相,相反,真是盯着看,还有那么几分清秀。当然,他的眼神很凶,是那种阴而冷的凶,所以没几个人敢盯着他看。戏班子里的人和他讲话,也都是低眉顺眼的,也许正是这样,他才能在戏班子里压得住阵脚吧。 当日谢班主带着戏班子进了吴府,和吴老爷两下一照面,吴老爷竟然不自觉的愣了一下神。当然,吴老爷是见过世面的人,自然不会怵这么个戏子。两相客套了一下,便把谢班主和戏班子请进了后堂。吴府管家叫吴祥,吴祥陪着戏班子进了后堂,看着他们将行头一趟趟搬进搬出的,吴祥突然有种莫名的感觉,整个戏班子的人都显得有点怪异,但又说不上来是哪儿怪。吴祥心里暗暗的怪自己多想,为了打发冷清,他开口和谢班主搭讪道:“不知道明天贵班要唱那几折戏?” “哦,《白蛇传》、《梁山伯》,”谢班主答道,吴祥客套的点点头,平淡无奇的几折戏,随便哪个戏班子都是这么几出,不过谢班主接下来的一句话却把吴四惊得一跳——“贵宅的风水——是不是不太好啊?” 吴祥一惊:“你……什么意思?” 谢班主叹口气,问道:“你家太太过世应该有——十六年了吧?” “你……你怎么知道?”吴祥惊讶的合不拢嘴,“你认识我家老爷和太太?” 谢班主摇头笑笑:“当然不认识,我们是外乡人。只是——我会看风水。二八一十六年,可是个坎儿,这个坎儿上容易招惹上脏东西,如果不压一压,怕是要给吴府招灾啊。”谢班主话里有话。 “什么意思?”吴祥还是不明白,但他本能的感到这个谢班主绝非一般人。只是,他身上有种拒人千里之外的气势,让吴祥也不敢贸然问的太多。 谢班主还是一副不怒自威的样子,很平静地说道:“最近,府里是不是出了不少事?比如,吴家的米铺遭了盗,或者——吴家小姐突然生病之类的?” 吴祥完全愣了,只知道木然的点着头——因为谢班主说的都是实话。 谢班主微微一笑,凑近吴祥,有意压低声音说:“是不是米铺的米——都变成了血色?” 吴祥腿一软,差点坐在地上,他颤抖着问:“你……你是怎么知道的?” 谢班主摇摇头:“别怕,我说了,你们这宅子里有不干净的东西。不干净的东西作祟,无非就是这么几招——遇物化血,遇人招疾。” “那……那怎么办?”吴祥愣了半天,挤出这么一句话。 谢班主呵呵一笑,拍拍吴祥的肩膀:“别这样,我说了,我懂点异术,这事本来与我无关,但是我进了乌桐镇,就觉得顶上有股血晕,越到吴府越近,源头便在吴府。这等事,在我眼前出现了,我就不能不管。知道我们谢家班的拿手好戏是什么吗——‘跳吊’。” “这和唱‘跳吊’有什么关系?”吴祥不明白。 “你们外行人看热闹,只知道跳吊容易招鬼。我们内行人知道门道的,都明白,‘跳吊’的确是招鬼,但招的不是外鬼,而是内鬼——也就是说,能把自家宅子里不干净的东西引出来。”谢班主解释道,“尤其是——你们府上惹上的鬼,本来就是吊死鬼。” “吊死鬼?”吴祥觉得自己的上下牙齿有种打架的感觉,他看了看谢班主,却又不敢多问,想了半天,憋出一句话,“那引出来之后呢?” “引出来之后就好办了啊!公鸡血,老醋,糯米,姜黄水,随便哪样,淋而杀之。”谢班主抖抖衣襟,不以为然地说道。他轻描淡写的语气让吴祥陡生一股敬佩感和信任感,或者说……是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谢班主抬头看看吴祥,补充道,“依我看,府里的鬼魅,可能就在离你们老爷不远的地方。所以,唱‘跳吊’之前,千万不能让你们老爷知道。鬼魅就在他附近,鬼魅若是感知到了,那唱上多少天也引不出来了。” 吴祥赶忙讨好的笑着点头,随声应和着:“没错,没错。现在的戏班子拿得起这出戏的可不多了,谢家班果然是家业不凡啊。”吴祥长这么大,‘跳吊’这出戏只听人说过,却从未亲眼见过,这次倒正好饱饱眼福。 “不过,这跳吊唱起来,是有讲究的。”谢班主说,“至于什么讲究,您不是行内人,恕我不方便透露。但是,明日搭台唱戏之前,还请不要将这出戏声张开去。” “什么?”吴祥一怔,“也行,戏本子上不写明白就是。老爷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以后,应该也不会怪罪下来。” 第3章 吴祥想了想,咽了口唾沫,又问道:“可是……我们家老爷,不会有事吧?” 谢班主哈哈大笑,拍了拍吴祥的肩膀:“只要他不是鬼,当然就不会有事。” 当天,戏班子和吴府老少都早早地睡下了。吴祥辗转反侧就是睡不着,谢班主的几句话总在他耳边不停地回放。这个刀疤脸的男人——到底什么来路呢?突然,吴祥听到门外传来一阵低低的呜咽声,像是个女人在哭,仔细听又不像,而像是什么人在呢喃低语。吴祥反正是睡意全消,索性支起耳朵想听个究竟,却听到低低的呜咽声里又夹杂了轻轻的,却很有节奏的脚步声,而且,越来越近。 吴祥猛的坐起来,披衣起身,趴到窗前,今晚的月亮很不错,虽然只是半圆,但是很亮。如银的月光洒下来,在吴府的大院里投下一片大大的亮光——但是那里却是一片空地,什么也没有。吴祥有点泄气地转过身,想想又有点不甘心,于是回身打开门,走出屋子,四下张望,突然,他看见一个红衣红裤的年轻女子,披头散发的一步步慢慢向吴祥的方向挪过来。之所以说是“挪”而不是走,是因为那个女子根本就不像是在走路,不是一步步的,而是一截一截的飘过来。吴祥觉得自己的腿有些不听使唤了。想跑,但却一步也挪不动。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女子朝他一步步逼近,就在这时,背后一双手重重地拍了他一下,吴祥猛的跪在地上。 “吴管家,你怎么了?”拍他的人是谢班主,吴祥看到谢班主的脸,顿时有种见到救星的感觉,他一只手抓住谢班主的手,另一只手抖抖地指向正在一步步向他走来的红衣女子,结结巴巴说不出话来。谢班主抬头一看,乐了:“这是我们戏班里的小红姑娘,唱青衣的。你怕成这样干什么?” “小红?”吴祥揉揉眼睛,没错,还真是小红。白天来的时候,全戏班就数她看上去最水灵,而且安安静静的,谢班主说一句,她就点点头,乖顺的很,怎么晚上看起来这么吓人。 谢班主仿佛看出吴祥的心思,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小红是我们戏班子里的台柱子,明天的‘跳吊’里面,女吊就是她来唱。这孩子从小唱戏,唱的有些戏痴了。尤其是‘跳吊’,很要身段和功夫,她刚才想必是一个人走台去了。”说完,谢班主朝小红拍拍手,小红果然抬起头,看到谢班主,她笑了笑,好像又变回了白天那个乖巧温顺的女孩。谢班主指指小红的脚对吴祥说:“喏,她走路可是有声音的。” 没错,刚才吴祥听到的脚步声,正是小红踩出来的。吴祥松了口气,忍不住又盯着小红那双柔软小巧的脚多看了两眼,说真的,那双脚很美,就是脚上的红色绣花鞋有些扎眼。 吴祥正盯着小红出神呢,谢班主又拍了拍吴祥,说道:“回去吧,早点歇着。明儿您是大管家,有得忙的。” 吴祥点点头,起身回房了。走到门口,他忍不住又回头看了看,看见谢班主牵着小红的手,小红像个木偶娃娃一样跟着谢班主一言不发的走着。突然,她似乎是感觉到吴祥在看她一样猛的转过头,朝吴祥笑了一下。吴祥浑身猛的一个激灵——她的脸似乎涂了很重的粉,白的有点晃眼。但是唇上没抹胭脂,所以嘴唇也显出灰白色。更让吴祥感到不安的是,小红的那个眉眼,那个诡异的微笑,还有她唇边的那颗淡红色的痣,都让吴祥觉得,似曾相识。 第二日,日上三杆,起楼搭台,戏台子就搭在吴府的大院正中间。豪门大户的人家,自然不会跑到大街上去听戏。家里能请得起戏班子搭得起戏台子,这是身份的象征。 午时三刻,吴家人用了午饭,全家上下便来到戏台前就坐。戏行讲究个“饱吹饿唱”,伶人登台前自然是不能吃饭的,吴祥只让厨房给熬了些淡粥。本来这吴府有一道鸭粥的私房菜,香而不腻,伶人登台前吃是极好,但是偏偏谢班主又反复叮嘱说不能吃荤,于是改成菜粥,每人喝了一些。吴祥在旁边看着,总感觉戏班子的气氛有点古怪,难道是唱戏又不让吃饭,所以大家伙儿都攒着劲儿闭气呢?吴祥胡乱想着,小红却已经把碗筷收好端到吴祥面前,谢班主擦擦嘴,对吴祥说了句:“我们扮戏了,您先回避一下吧。”吴祥点点头,示意家仆端着碗筷退了出去。临出门前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看小红,小红却没看他,仿佛昨晚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吴祥挠挠头,出去了。 三声锣声落地,戏开场了。唱的是绍兴戏的保留曲目《梁山伯与祝英台》。吴老爷坐在正中间,身边摆着亡妻的牌位,吴祥站在右边待命。今日的戏台上,不知扮花旦的是谁。吴祥觉得有些眼熟,但是又一下子认不出来。只知道身型高挑袅娜,但又不是小红那般娇巧玲珑的模样。而是显得更矝持,比起小红的青衣身段,台上的祝英台显然更有花旦的范儿。 唱到《楼台会》了,台上的“梁山伯”和“祝英台”的声音也越来越悲切,唱词幽幽的飘下来,说真的,的确是余音绕梁,婉转动人,但听上去却有点像是——鬼魅?吴祥摇摇头,宁愿相信自己是多想了,专心听戏。 “金鸡啼破三更梦, 狂风吹折并蒂莲。 我只道有情人总能成眷属, 谁又知今生难娶祝英台? ……” 七十年前的江南古镇深宅大院里的戏台,台上的伶人们唱的幽怨,那声音仿佛能滴下泪来,拧出水来,整个园子都好像氤氲着丝丝缕缕的水气一般。吴祥渐渐觉得眼前有些模糊,他揉揉眼睛,看了看身旁的老爷,居然发现,老爷在偷偷的拭泪!吴祥觉得有些莫名其妙,给亡故的太太唱戏也不是这一次了,却从没有见过老爷这般模样,今儿这是怎么了?吴祥正在兀自琢磨的时候,吴老爷却突然转过头来小声问道:“这戏班子——是从哪儿请来的?” “是少爷的朋友从县上请的。听说是苏北一代逃荒过来的,不是本地的戏班子。”吴祥答道。 “苏北?”吴老爷一惊,吴祥明明白白地看到吴老爷的眼中居然带着惊恐之色,吴祥也忍不住打破了管家不得多嘴的戒律,好奇地问道:“老爷您这是怎么了?有什么不对的么?奇-書∧網这虽然是苏北到此的外地戏班,可在省城都是唱出名了的。省城的那些官爷们做寿,也都是请他们这个班子。”吴祥补充道。 “哦?他们是个很出名的戏班子是么?唱了很久了?”吴老爷问道,看到吴祥点了点头,吴老爷便很不自然地笑了笑,掏出一块手帕——不过这次不是擦眼泪,而是擦汗。 台上的伶人仍在悲悲切切地唱着。青瓦厚重,雕柱玲珑,戏台上唱的是痴男怨女人情冷暖,吟词转调绕梁不休。戏台下则是另一群痴男怨女如痴如醉如梦如幻,渐渐的便不知今夕何夕。 吴祥也忍不住抬袖拭了拭眼角,心下感叹着这谢家班果然是名不虚传。竟有这等出色的旦角撑台面。吴祥跟着吴老爷这些年,戏听了不少,但还真没有谁能唱成这个样子。这等九转回肠的唱腔,这等风流婀娜的身段,实在已经不仅仅是余音绕梁,而是——勾魂摄魄,勾魂……摄魄…… “不见梁兄见坟台, 呼天号地哭哀哀。 英台立志难更改, 我岂能嫁与马文才?” 戏台上狂风大作,灯也一下子黑了,梁山伯的坟墓裂开,祝英台纵身跃入。墓里飞出两只蝴蝶,灯光复亮,台下掌声雷动,全乌桐镇的人几乎都挤在吴家大院的戏台下面了——吴老爷乐善好施,自然这一天是广开门户的,全镇的人想来听戏便来捧个人场。奈何今日戏台上的女旦喊嗓喊的是一唱三叹,连那些平日不爱听戏的人也放下手里的活计跑来凑热闹。吴祥一边拼命拍着巴掌,一面侧过头去,却惊讶的发现——吴老爷不见了! “奇怪了,刚才还在呢。”吴祥纳闷着,不过想想,唱到“楼台会”那里的时候,自己和老爷讲过几句话。然后不知怎么的,自己就完全情不自禁的沉到戏里去了,丢了魂魄似的,以至于吴老爷什么时候离座的自己居然不知道。吴祥问了问身边的人,也都说没注意。“真是魔怔了。”吴祥懊恼的嘀咕了一句,本想挤出去找找看,但是看看外面围的人太多,都挤到门外去了,吴祥又摸了摸吴老爷的茶盏,还是温热的,想来也没走太远,“可能是出恭去了吧。”,吴祥自我安慰着,仍然站在原地等着看下面的戏。 此时,太阳已经落尽了。 一声无比凄厉的唢呐声响起,吴祥全身抖了一下——这是“起殇”的前奏。这么说来,“跳吊”开场了?吴祥觉得有点紧张,刚才还热闹非凡的吴家大院也一下子安静了下来。江浙一带的人家,即便没看过,也都知道“跳吊”的典故,所以大家都小心翼翼,三分胆颤七分期待的盼着男吊女吊出场。 鬼王鬼卒走完台,钢叉一钉,亡魂也蹲在台下等着看戏了。男吊出了场,几句念白说完,便开始层层向上的翻那八仙桌。不知为什么,吴祥总觉得那男吊有点眼熟,他拼命瞪大眼睛想看个究竟,但是男吊脸上涂着重重的油彩,五官都盖住了,怎么也看不清。男吊翻八仙桌的样子也很怪异,虽然身手十分敏捷,但却没有灵性,一招一式有点像个木偶人,是被人在身后提着线做出的动作一样。 第4章 吴祥正在胡思乱想之际,突然眼前一道红光闪了一下,一个披头散发,红衣红裤,外批一件黑色长背心的女人出场了,吴祥混身冷了那么一下——果然和昨晚小红那身打扮一模一样啊。女吊脚上穿着的,也是昨晚吴祥看到的那双绣花鞋。走路的姿势,也是一样,慢慢的,一步步的挪着,戏台下鸦雀无声,显然,大家都被吓住了。 女吊脖子上挂着两条纸锭,低着头,垂着手,一步三摇地走着,弯弯曲曲地走个全台,“女吊走的这是个‘心’吧?”吴祥身后的王家姆妈自言自语道,旁边的人低声附和着,但谁也不敢大声说话。突然,女吊走到台中间,猛的向后甩了一下头,原本向前垂着遮挡面孔的长发一下子全被甩到脑后,女吊的面孔清晰的呈现在众人的眼前。 “哗——”,台下一阵低低地惊呼声。这女吊着实是悚人的不行,白的糁人的面孔,两道漆黑的长入鬓角的浓眉,再加上涂画成青黑色的眼圈和猩红色的嘴唇,白、黑、青、红,四样本是极其平常的颜色,这样交缠在一起竟然显得如此触目惊心。女吊环视一圈,双肩微颤,一双深不见底的眼眸透出些非喜非嗔的古怪味道。突然,笃鼓声起,两短一长,只听女吊一声凄厉的呼喝——“奴本是谢家女,呵呀,苦啊——” “谢家女?”吴祥皱起眉头,身边的人也在交头接耳的议论着,“这‘跳吊’不是讲杨家童养媳的故事么?怎么成了谢家女?”正在大家七嘴八舌地议论着戏子唱错词的时候,台上的鼓乐声却转了调调,又变成了刚才那出《梁山伯祝英台》的调子——“这怎么回事?”大家伙儿开始不满了,“这不是乱唱么?”“花大价钱请来的,咋个可以这样哟!”吴祥也纳闷得不行,刚才一出《白蛇》一出《梁祝》,唱的是那叫一个回肠荡气,怎么女吊一出,就露了怯? 尽管台下议论纷纷,台上的女吊却好像没听见一样,随着鼓乐声自顾自地唱了起来: “梁兄若是爱牡丹, 与我一同把家还。 我家有枝好牡丹, 梁兄要摘也不难……” “吴管家,侬也不管管这戏班子是伐?好端端的乱唱一气,白瞎了那许多铜板!”王家姆妈对吴祥说道。吴祥还没说话,还在半中腰的白布上悬着的男吊竟也开口唱了起来—— “你家牡丹虽然好,可惜是路远迢迢怎来攀!”——吴祥愣住了,这声音,这声音是…… 台上的男吊女吊,虽然一个在台上站着,一个悬在七张半仙桌之上的半空中,穿的也是鬼气森森的吊死鬼衣裳,却生生出来了四目相对,欲语凝噎的感觉。二人一唱一和之间,竟然比刚才的小生花旦正儿八经扮戏唱的那出《梁祝》还要动人。方才那出梁祝,动人的是声,而眼前这一出,动人的,却是情。 ——“青青荷叶清水塘,鸳鸯成对又成双。梁兄啊!英台若是女红妆,梁兄愿不愿配鸳鸯?” ——“配鸳鸯,配鸳鸯,可惜你,英台不是女红妆!” ——“眼前一条独木桥,心又慌来胆又小。” ——“愚兄扶你过桥去。” ——“你我好比牛郎织女渡鹊桥。” ——“过了河滩又一庄,庄内黄狗叫汪汪。不咬前面男子汉,偏咬后面女红妆。” ——“贤弟说话太荒唐,此地哪有女红妆?” ——“过一井来又一堂,前面到了观音堂。观音大士媒来做,来来来,我与你双双来拜堂。” ——“贤弟越说越荒唐,两个男子怎拜堂?” …… 我只道两心相照成佳偶,谁又知今生梁兄却不娶我祝英台。 可惜你英台不是女红妆,两个男子怎拜堂? 乐声嘎然而止,台下也一下子没了声音。台上的男吊和女吊,凝眸对望,时光仿佛一瞬间穿越了二十年。 那时他们都还青春年少,江南的景致也如他们的年纪一般鲜嫩欲滴。三秋桂子,十里荷花,那可真真是人间天堂。一对少年,自小便入了戏班子。虽然都是货真价实的男儿身,却偏生得一个是英气十足的小生相,一个是粉面含春的花旦脸,扮上戏再看,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戏班里的日子总是比蜜糖苦,但又比黄连甜的。没日没夜地练功,小哥俩只有互相照应着。功课做得不好,挨了打骂,小哥俩儿一起蹲回房间钻在一个被窝里抹眼泪,一起想着自己基本上已经想不起模样来的娘亲,哭哭啼啼一阵子,然后睫毛上挂着泪珠儿相拥着睡去。唱好了,师傅一高兴赏两个铜板儿,乐颠颠的手拉手去城南喝一碗藕粉桂花糊,清香的桂花面儿在唇齿间交缠,彼此的小脸蛋儿便跟着泛红,自然,心也润了。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苦苦甜甜,悲悲喜喜,十年光阴一弹指,戏班子也换了几茬地方。当年的小孩子,转眼间长大了。一个是戏班里的头牌小生,另一个是当仁不让的压台花旦,台上演绎着悲欢离合的才子佳人,台下则是好的像一个人一样的兄弟,这样天衣无缝的默契搭档,实在是十年才能打磨出这么一对的,老班主自然是当个宝贝捧着。然而,时逢乱世,哪里的饭碗都不好找。苏州越州一路走来都不好混了,在越州,老班主又害痨病死了,一个新老板盘下了这个戏班子,新老板家在扬州,戏班子便跟着搬到了扬州。这一搬,就搬出了人命关天的祸事。 天下三分明月夜,二分无赖在扬州。扬州的月色霸道,香粉浓妍,小食甜糯,女子也最是勾人。在这里,一个叫飞雪的扬州女人闯进了他们的生活,从此一切都变了样子。 飞雪本是个过气的青楼里唱戏的戏子,说是卖艺不卖身,但到底卖没卖,她自己不说,谁也不知道。只知道这女子在班主面前款款摆了摆柳腰,嗲嗲的抛出两句吴音,便顺水顺风的入了戏班子,虽说飞雪在青楼卖笑已经算是人老珠黄了,可是进了这草台戏班子那可真是块宝,声音糯,扮相美,身段跟柳叶儿似的,很快便成了当仁不让的头牌女旦——飞雪本来就是自小跟人学戏的。男旦再假戏真做,毕竟是男旦。实在比不得货真价实的女子,何况还是唱念做打都是从小学起,一招一式飞一个媚眼都是戏的扬州女子。 男旦心里恨啊,恨的不光是这飞雪夺取了属于自己的掌声和眼球,更是恨她夺去了自己和小生同台的一切机会。台上的梁山伯还是那个梁山伯,祝英台却不再是自己。每每演出时,男旦总是躲在后台,听着那台上的痴男怨女柔情蜜意,自己却狠狠拽着大幕,恨不得把幕布撕碎。他一直和小生同台唱戏,一招一式,哪怕一个眼神他都太熟悉了,是假戏还是真做,他闭着眼睛光听几个调儿,也能分辨出来。“梁山伯要娶祝英台”,梁山伯要娶祝英台,梁山伯这次,真的是想娶祝英台了…… 男旦虽然恨,但还是咬牙把什么都憋在心里。他恨的紧,怨的紧,但却什么也不能说。可惜你英台不是女红妆,两个男子怎拜堂?师兄怎么走,他知道自己是拦不住的。直到,那脸上能滴下油来的班主向戏班子宣布放假三天,来庆祝他又续弦娶了新太太,而那新太太,正是戏班子的压台花旦——飞雪。 男旦是在城南的小酒馆里找到小生的——那里曾经是个买藕粉桂花糊的小摊,他们小时候经常去的地方,找到小生时,他喝的烂醉如泥。男旦一路扶着小生回了家,小生吐了个一塌糊涂。男旦为他忙前忙后,端热水递毛巾,又灌下几口浓茶。小生倒是不吐不闹了,恍惚间却一把抓住男旦的手,含混不清地喊着雪儿雪儿的名字,鼻涕眼泪也跟着流了出来。男旦恨恨地甩开,却终是不忍心地握住小生冰冷地手,隔着被子轻轻拍着他,让他平静下来。半醉半醒的小生渐渐地不再喊了,而是喃喃地唱起了戏。男旦凑上去一听,眼泪差点掉了出来——正是那出他们从小唱到大,不知道唱了多少回的《梁山伯与祝英台》。 “我与你海誓山盟情义在,我心中只有你祝英台。你爹爹作主许马家,你就该快把亲事退……”到底是头牌小生,纵然是半醉半醒间,唱的也是字正腔圆。 男旦字字句句听得清楚,眼泪早已夺眶而出,情难自已,也低声跟着和了起来: “记得草桥两结拜,同窗共读有三长载,情投意合相敬爱,我此心早许你梁山伯。”——你我之间,何止三载?记得每次挨了打骂,我们就会像两只小耗子一样窝在四面透风的屋子里,抹着眼泪想着自己的爹娘。其实我连我娘什么样都不知道,很多时候只是陪着你掉眼泪罢了。到了后来,我们也不再想自己的爹娘了,我们就是彼此最好的依靠。 “可记得比作鸳鸯成双对,可记得牛郎织女把鹊桥会,可记得井中双双来照影,可记得观音堂上把堂拜。”——可记得每次挨拳脚,都是我为你疗棒疮。可记得每次出门唱堂会,都是你为我把那登徒子来挡…… “我以为天从人愿成佳偶,谁知晓姻缘簿上名不标;实指望你挽月老媒来做,谁知晓喜鹊未叫乌鸦叫……” 男旦正在自顾自的浅吟低唱着,却被床上的小生梦呓般的一句唱词打断了——“贤弟越说越荒唐,两个男子怎拜堂?”——仿佛一个炸雷在头顶劈下,男旦猛地停止了吟唱。罢罢罢,自己和小生,今生今世,只能是好兄弟,哪里还能有别的念想? 第5章 男旦自嘲地一笑,在小生旁边的那张躺椅上,和衣躺下。 如果日子就这样过下去,也算是件好事。夫妻还是夫妻,兄弟也仍旧是兄弟。但是,人偏生就是不安分的。嫁了人的飞雪还是挂牌出来唱戏,嫁的是个戏班班主,不是豪门少爷,自然飞雪还是逃不过个伶人命。只是飞雪和小生戏台上你侬我侬眉来眼去之间,却是渐渐的变了味道。一开始是带着冰,三分尴尬,七分冷漠;再然后,彼此都知晓了对方不为人道的无奈和心酸,冰便化成了水;再后来,眉眼间越来越热,烤干了眼中的水渍,“滋啦”一下,便点着了。 嫁了人的女人,比起水葱般的少女来,又多几分风情韵致。于是干柴烈火,越烧越旺。飞雪怀了孕,便不再登台,小生的搭档便又成了自己那雌雄莫辨的兄弟。《梁祝》、《白蛇》、《春江月》,一出出戏唱上去,却不愿那大幕落下来。落下来,梦便醒了。 然而,该来的,总是要来。该报的,早晚要报。该还的,天涯海角也要还。 孩子生下来,眉眼没有一点班主的影子,却分明是小一号的小生——不怪旁人眼神好嘴皮子碎,实在是那油饼子脸的班主和那眉清目秀的小生,差的是天上地下,泾渭分明。班主虽然也是个跑江湖陪笑脸的,但好歹算是个小地头蛇,哪里吃的这样的闷亏?自然,没过多久,什么都知道了。 “你打算怎么办?”到了这种时候,自小一起搭档的男旦兄弟,居然是唯一能说实话的人,也是唯一不冷眼旁观明哲保身的人。 “大不了逃走,总好过这样等死。”话说的很决绝,掷地有声,光明磊落——虽然事情做的是一点也不磊落。 男旦心里疼了一下,在梁山伯心里,同窗共读的祝兄弟,终究还是比不得他祝家那位素不相识的小九妹啊!疼归疼,还是抹一把泪,静悄悄地为小生收拾行李,准备盘缠,一切都停当了,只等子夜时分送兄台和情妇一起上路。 小生如约而至,等来的却不是飞雪,而是戏班班主和几个喽啰。天旋地转,地转天旋。蘸盐的皮鞭抽打在身上,皮早就开了,红色的肉丝丝缕缕地朝外翻着,皮鞭上的盐水又见缝插针的渴了一般迅速渗进肉里,那身体便像晒的半干的腊肉,血的腥味混着盐水的咸味,熏得人想流泪,眼泪却也是一样的咸。即便是这样,也硬是不觉得疼——只是觉得自己傻,居然真的相信那个媚眼如丝的烟花女子会跟着自己战战兢兢的踏上逃亡之路而不去要那唾手可得的生的希望? “饿上几日,然后押送官府。”班主懒洋洋的剔着牙,周身是一股猪肉的味道。 “可是——什么罪名呢?”喽啰点头哈腰地请示着,“太太是识大体的人,自然知道孰重孰轻。这小子不知道天高地厚,千刀万剐也不可惜,只是总得有个罪名吧?现在这个样子,也不能说他们是通……” “通个屁!”班主骂道,“就说——这小子杀人劫财。” “杀人也得有个尸身做现场啊!”喽啰倒是想的很周到。 “尸身?”班主抽了口烟,指了指飞雪的房间,喽啰愣了一下,抬头却看见班主阴冷的眼神,不禁一抖,战战兢兢的退出去了。一刻钟后,一声尖利的婴儿嚎哭声,然后是几声女人的惨叫,一阵乒乒乓乓的热闹过后,什么都安静了。孩子的嘴角流着殷红的血,早已没了气息,她风情万种的母亲则口吐白沫,不省人事,为了避免她醒过来再大哭大闹,还被牢牢地绑在床上。班主自然是看都懒得看一眼的,那身子还热着的小东西也不是自己的骨肉,看了触霉头。班主只是吩咐了几个女龙套看着点儿尚在昏迷中的飞雪,自己便一步三摇地晃出了门,去找自己的老相好了。 还是那句话,该来的,总是要来。该报的,早晚要报。该还的,天涯海角也要还。 这一切都在戏班的小院子里进行着,门一关,两重天。门内戏班子自己的人看了,当然是装聋作哑的,风口浪尖谁去把自己往棺材里送?于是各人回屋,放下窗子吹了灯,一头钻进被窝里,眼不见心不乱。但是有一双眼睛,却把一切都清清楚楚地看在眼里——男旦。 “男旦去为小生复仇去了?把班主杀了,然后救了小生,对么?”我问文爷。见义勇为然后远走高飞,这是这类故事的套路。 文爷点点头,又摇摇头,猛吸了一口烟:“算是吧,只是……这人世间的事儿啊,往往不像电视里那些英雄侠客的故事那样圆满——” 很多人,很多事,往往就在那一念之间,便彻底颠倒了方向。男旦虽然唱了二十年的女儿腔,可一旦下定了决心,这柔若女儿的男子,骨子里终究还是带着那么一股子男人的狠劲儿。月黑风高夜,正是上好的杀人放火时。男旦悄悄地踹了刀子,在寒冷的夜里蹲在那大红灯笼高高挂的青楼外,等着。 那夜天公真是做美。墨黑的云把月亮挡的严严实实密不透风,一丝光亮也透不出来。天很冷,北风打在身上,灌进衣领子里,锋利地就如同男旦怀里踹着的那把匕首的刀尖儿一样。风这样肆无忌惮地一道道割在男旦的身上,似乎是在预演着不久之后的场景一般。“这刀子割在那老东西的身上,是不是也是这样疼?”男旦暗暗地想着,“不,应该比这还疼。”是啊,风再冷,总是割不出血来,可是刀子不一样。刀子上了身,必是白刃进红刃出——男旦这么想着,浑身瑟瑟地发着抖,他怕,他是真怕。连杀鸡都不敢看的人,今日却要杀人。现在放弃不是来不及,街上连一个人都没有,没人会注意他,他只要自己一个人静悄悄地溜回去,像其他人一样放下窗子捂上被子,什么事也没有。可是他却是从未有过的决绝——而这一切都是在目睹了班主出门的那一瞬间决定的。事后想起,他自己都不敢相信当时那个执拗地连后路都不想的人就是向来隐忍而乖顺的自己。 班主晃晃悠悠地从青楼里摇了出来,脸上泛着红光,身上混合着酒气、脂粉气和肉欲的腥臭味道,让一直有点洁癖的男旦有种恶心的感觉。他选的位置不错,青楼旁边那个拐角小巷的入口处,班主从他身边经过,竟然没有发觉。机会转瞬即逝,男旦强迫自己不要再多想,于是猛地扑上去,匕首便划上了班主又短又粗的脖子。 若是行家里手,第一刀下去,干脆地切断喉管,让你喊不出声来。第二刀下去,再利落地削了脑袋,然后抛尸城外护城河,让你身首异处,官府即便发现了,也无从辨认,拖上十天半个月,尸首再一烂,也就成了个无头悬案,所谓悬案,其实也就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了,大家便都脱了干系。只可惜所谓一刀毙命,见血封喉的手段,都只是武侠小说里高手的本事,一个唱了十年花旦扮了十年女儿身的男人,哪里会有这样的准头?匕首划断了血管,血喷涌出来,男旦傻了,竟不知道躲闪,于是血溅了他一头一脸一身。虽然班主的血喷的像盛开的花儿一样无比绚烂,喉管却还没有完全断掉,还能勉强而艰难地发出几声呼救声,他的脑袋被割了一半,像落枕了一样耷拉在一边,却还零零星星的连着些肉丝,滴滴答答地在脖子上晃荡着,仿佛在嘲笑男旦的刀法是如此的生疏,还需要好好回家练练。班主嗓子里发出的嘶嘶声,他不断向外喷涌的血浆,还有他那个摇摇欲坠的脑袋,那双充血到几乎要爆掉的眼睛,组成了一副最扭曲的图画,逼得男旦抖抖索索地又朝班主的胸口捅了第二刀。 “小子,你是为你师兄吗?”班主居然说话了,虽然说的含混不清,但男旦能听明白,只是不知道该如何回答。班主居然笑了,在他那颗晃晃悠悠马上就要掉下来的脑袋上居然还可以呈现出一种类似“笑”的表情。班主的七窍都在向外喷着血,但他依然惨兮兮地笑着,一字一句地说道:“婊子无情,戏子无义。他俩一个是婊子,一个是戏子,走着瞧吧,你会后悔的。” 男旦狠狠地举起匕首,一刀刀地在班主身上胡乱戳着,不管什么命门要害了,就这么闭着眼,胡乱地戳着,只为了让他早点闭嘴,不要再说出那些让他心惊肉跳的——实话。 寒冷的冬夜,普通人是不会在大街上瞎溜达的,但是还有更夫得值夜班履行自己的指责,于是,闻声而至的更夫、呆若木鸡的男旦手里带血的匕首,还有班主那支离破碎的身体,构成了充分的人证,物证,旁证——老话说,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儿,这话实在是太了不起的大实话了。真想杀人,好好花钱找个行家里手,什么钱都省得,这点钱万万省不得。人命换人命,这可不是耍胆气的时候,半生不熟自己硬着头皮往上冲,往往还得赔上自己一条命。 戏班子里可一下子炸了锅。这世道可真是不得了,仅仅一夜,天便变了色儿。昨天晚上还气势汹汹的班主,今天就成了衙门里那具被人捅的活像个莲蓬的尸首。还有那个十几年一直乖顺腼腆地像个女孩子的男旦,怎么就成了杀人凶手? 飞雪到底是飞雪,从小就出来混世道的女子,只知道有一点缝隙也要拼命咬牙钻出头去狠狠地活着,自然不像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一样,一点风吹草动就可怜兮兮地卧床不起茶饭不进。她咬牙命人收拾好了孩子的尸体,又梳洗打扮了一番,让人开了柴房的门,好生服侍着半死不活的小生,然后自己带上几个人去了衙门。 第6章 昨天的喽啰是班主的人,今天既然班主已经不在了,他们也就顺理成章地变成了班主太太的跟班儿了——谁让班主太太的手里,拿着班主钱柜子的钥匙呢。 小生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飞雪平静地给他讲了一切来龙去脉,他听完,半晌不动,最后挤出一句:“那他现在——怎么样了?” “还能怎么样?”飞雪满不在乎地扬扬眉毛,“人证物证都有了,还怎么抵赖?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你——你难道没有别的办法了么?”小生颤抖着问道,“他是为了谁才干出这样的事儿来的?为的还不是你我么?你就能眼睁睁看着他去死?” 飞雪淡然一笑,抬头看着小生:“他是为你我?还是只为你?”飞雪的嘴角有些颤抖,但扔倔强地带着一丝嘲讽的波纹。 两两对峙了一会儿,飞雪站起身,走到窗前,背对着小生,声音低沉而晦涩:“我知道,你恨我,你恨我关键时候把你给卖了。可是我能怎么办?我在乡下还有一双儿女,我死了,他们怎么办?为了他们,我得活下去,牙咬碎了我也得活下去。”飞雪早年在青楼的时候,便已经有了一双儿女,只是可怜的是,连她自己也不知道孩子的父亲到底是谁——这也正是她被老鸨扫地出门的原因,那里永远都只欢迎最鲜嫩的二八娇娘。说起来,这其实也算是她委身班主的原因,那样她才有钱去偷偷拿给乡下的养母,心惊胆颤地祈祷着自己的一双儿女慢慢长大成人。 然而千算万算,都不如天算呐。自己保全了那边的孩子,却保全不了这边的孩子。此时此刻,她不是什么无情的婊子无义的戏子,只是个全天下最可怜的母亲。 “想办法……也许可以吧。但是那恐怕得折了整个戏班子的一半家业,戏班子就得散了,这么多人,兵荒马乱的,上哪儿去讨饭吃?”飞雪接着说道,“那死鬼活着的时候,左右也算个地头蛇。现在不明不白的死了,若是没个明明白白的冤家拿出去示众,他那些兄弟们寻上门来,该怎么给说法?给不了说法,我们怕是都逃不过。” 小生没了言语。任怎样的情义,却也敌不过活下来的欲望。“以一命换我们这几十口人的命,也算他不冤了。”飞雪苦笑了一下,做了个总结。 十天后,男旦便被砍了脑袋。小生没有去,飞雪也没有去,整个戏班子都闷在自己的小院子里,没人踏出门半步。只是后来听说,有不少人早早地蒸好了热馒头踹着,就等人头落地,去蘸那热乎乎的人血,听说吃了冬天不生热病。 “男旦姓谢,小生姓吴。”文爷弹了弹烟灰,平静的声音猛地把我们从故事里拉了出来。 “小生——就是乌桐镇的吴老爷?”我问道,“那男旦——是谢班主?后来出现在乌桐镇的谢班主是……人还是鬼?”我觉得后背丝丝地开始冒凉气,谢班主变成鬼倒不可怕,问题是变成鬼的谢班主又上哪儿凑了这么个戏班子,然后还一路找到了乌桐镇,这其中细细想来就可怕了。对了,小生既然是吴老爷,那飞雪呢?吴老爷的亡妻难道就是指飞雪? “那个小生,也就是后来的吴老爷,也太不像个男人了!事到临头,还没有女人有担待!”潇潇突然忿忿地骂了一句,把我吓了一跳,说真的,我还从没见过一向好脾气还有点神经大条的表姐这样忿忿地说过话。 文爷呵呵一笑,抽了两口烟,不紧不慢地说:“你听我把故事讲完,他们谁是谁非,你们自己就有自己的主张了。” 男旦的尸首是小生收拾的,飞雪一点也没有插手,只是从班主的钱柜子里拿了几块大洋出来,也算是还了男旦对她和小生的成全——只是这成全是拿命换来的,未免太沉了些。事情结束之后,戏班子又重新挂牌开张了。班主自然换成了小生和飞雪,凭着飞雪风尘里多年炼就的八面玲珑的功夫,戏班子竟然越唱越大了——其实以前的班主若是能放开手让飞雪替他打理戏班,戏班子恐怕早发达了,可惜他只会在床上对飞雪认真。飞雪早从乡下接回了自己那一双私生儿女,俩孩子口齿还不甚清楚,但也能含含糊糊懵懵懂懂地管小生叫“爹”了,一家四口,经营着一个不高不低还能赚些钱的戏班子,在这样的世道里也是算不错的。渐渐的,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男旦在他们生命中留下的痕迹似乎是越来越淡了,直到——有一天…… 这一天,是男旦死了整整三年。 半夜,一阵冷风突然灌进东厢房,把床上睡得正香的小生吹醒了。他迷迷糊糊睁开眼,手下意识地往旁边搭了一下,却发现身边空空如也——这大半夜的,飞雪跑到哪儿去了?小生觉得奇怪,撑起身,四下看看,没人,却发现厢房的窗子被吹开了,冷风一阵阵的往帐子里灌。“这才刚刚入秋,风怎么这么刺骨?”小生一边嘀咕着,一边披衣起身准备去关窗子。手刚捧到窗框,一阵低而沉的脚步声由远及近的传来,小生循声望去,却看见一个红衣红裤的影子忽的一下飘了过去,小生猛地一惊,瞌睡也全醒了,拼命地揉揉眼睛,什么都没看见。难道刚才是幻觉?小生纳闷道,可是那扎眼的红色衣裤可是清清楚楚的啊!怎么一眨眼就没了呢。小生披衣出屋,想看个究竟,可他一直顺着刚才影子飘过的方向走到墙角处,也没看见一个人。他一路东张西望着,却没注意到自己身后,一双死白的手,十指慢慢变长,像头发丝一样,又长又软的,缠上了他的脖子…… “谁?”小生掰住那双手,拼命挣开,转身一看,却是飞雪,小生一边扶着脖子喘着粗气,一边问道,“你,你干嘛?” 飞雪笑了笑:“没什么,刚才去看了看孩子,回来就看见你在走廊里像鬼一样东游西逛,所以想吓唬吓唬你。” “这么大人了,怎么跟小孩子一样,吓死我了。”小生摸了摸脖子,抬眼不经意地看了飞雪一眼,飞雪的眸子在月光下显出些蓝色的光,不知为什么,小生总觉得飞雪的笑有点怪,脸色也显得有些苍白。小生看着披头散发的飞雪实在有点犯憷,摇摇头,转身进屋了。飞雪看着小生的背影,露出了一个更深的笑,那笑脸上由于嘴角开的太大,大到露出了两颗尖利的发亮的牙齿。转过身去的小生当然看不见,此时此刻,飞雪身后有一个穿着红衣红裤的影子,正伸出一双死白的手,从后面撑起了飞雪的笑容…… 两人进了屋,上床吹灯。小生却觉得比刚才站在外面还冷,那冷是丝丝的往骨头缝里渗着的,小生不禁裹紧了身上的被子,翻了个身,背对着飞雪。过了一会儿,他迷迷糊糊快要睡去的时候,突然感觉飞雪慢慢爬上了他的身,小生一惊,正要回头,却被飞雪的手牢牢的压住了脑袋,动弹不得—— “你,你干什么?”小生问道。 “不干什么,就是想和你唱出戏。”飞雪低声说道,幽幽的声音还夹杂着丝丝窃笑,穿进小生的耳朵,虽然说话的人就在耳边,听起来却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的一样。 小生已经是一身冷汗了,飞雪的手不紧没有松开,反而越缠越紧,并且——飞雪的手指还在慢慢变长,像海带一样,慢慢的缠上了小生的脖子,越绞越紧,缠得他喘不过起来。飞雪当然没有半点松手的意思,她只是像梦游一样,在小生的耳边自顾自地低声唱着—— “玉蝴蝶,玉扇坠,蝴蝶本应成双对。纵然是无人当它是聘媒,我也要与你生死两相随。”——小生的面色已经开始发白,舌头越深越长。 “记得草桥两结拜,同窗共读有三长载。可记得十八里相送长亭路,我是一片真心吐出来。”——小生的眼球渐渐凸出来,眼眶涨成血红色,似乎随时会爆裂一般。他痛苦地伸出手在空中胡乱抓着,飞雪却不躲不闪,仍是低声浅笑,自顾自的唱着。 “梁哥哥,我想你,三餐茶饭无滋味。梁哥哥,我想你,拿起针来把线忘记。梁哥哥,我想你,懒对菱花不梳洗。梁哥哥,我想你,哪夜不想到鸡啼。”——小生的舌头已经完全伸了出来,直直地向前伸着,几乎要舔到飞雪的脸,然而,就差那么一寸。 “我看你一眼闭来一眼开,问你梁兄丢不下谁?你一眼闭来一眼开,莫不是难抛老母年高迈?一眼闭来一眼开,莫不是无人披麻把孝戴?一眼闭来一眼开,莫不是难舍小妹祝英台?”——小生的眼球已经流出血来,不止眼睛,小生的嘴角,耳朵,鼻孔,都向外喷着殷红殷红的血,他艰难的抬起手,血红的眼球里满是惊恐的神色。这声音,根本就不是飞雪,而是从小和他一起搭台唱戏的——男旦。此时,飞雪的脸也渐渐的变了模样,变成了男旦那张总是带着温和笑意的面孔,他穿着女吊的红衣红裤,脸上涂着惨白的厚粉,眼圈乌青,透着幽兰色的光,看着七窍流血的男旦,他开心的笑了,露出两颗尖的发亮的牙,然后,慢慢的把嘴唇靠近了已经只有出气没有进气的小生,慢慢的,也是狠狠的咬住了小生的喉咙…… 第二天,戏班子的人惊恐地发现,东厢房里横着两具尸体——一具是飞雪的,飞雪穿着白色的浙丝睡衣,表情惊恐,而全身上下却没有一点伤痕。更惊悚的是,她身边几步之遥躺着的另一具尸体,居然是死了一年的男旦!戏班子赶紧差人报了官,仵作也验不出个子丑寅卯来,最关键的是——小生失踪了。 第7章 当下扬州城可炸了锅,有人说,这是鬼魂作祟,冤死鬼回来找债主了,是恶有恶报,可是如果这样,小生哪儿去了?也有人说,是这小生贪图飞雪的钱财,于是杀了她然后掘出了男旦的尸首,让人以为是鬼魂作祟,可是如果这样,死了一年的人怎么还没烂?众说纷纭,但都不怎么靠谱。衙门也糊涂了,又是鬼魂又掺和了陈年旧案,就是想查心里也犯嘀咕,何况这种事根本就查不清。于是葫芦僧判葫芦案,这样的葫芦案,正好有个关键人物失踪,自然就冤有头债有主了,通缉公告便贴了出去,小生却如石沉大海一般没有了一点消息。本来也只是个不大的戏班子,只是因为这两年唱的有些名气了,闹出这样的人命官司,也着实在扬州城里热闹了一阵。但是日子一长,人们的好奇劲儿也就慢慢褪了下去,兵荒马乱的,都惦记着怎么填饱肚子呢,谁成天操心这些死人的事情——何况这样的世道,哪天没有死人的事儿呢。过了几个月,连城门口的通缉告示都烂掉了,谁都认不清那告示上的脸是谁了。 戏班子选出了新班主,日子还得过下去。这一天,戏班子里很忙碌,第二天是扬州城有名的大老板孙老板要给他去世三年的母亲唱戏,孙老板财大气粗,指名道姓的点了那出“跳吊”,内行人都知道这出戏唱起来悬乎,大家伙儿自然得早做准备,一点不敢怠慢,就在整个戏班子忙的脚不点地的时候,突然来了个穿的破破烂烂却神神叨叨的——道士。 “这道士我认识,吴班主他们夫妻俩还在的时候,他好像来过。”戏班子里唱老生的老何小声告诉新班主。是的,这个脸上有道疤的道士他印象很深,“对了!”老何猛的叫了一声,声音有些发抖,“那天,好像也是要给人唱‘跳吊’。” “嗯?”新班主愣了一下,四下扫了一眼,示意大家各就各位各干各的事儿,然后领着道士进了里屋。 “贵班明日可是要唱‘跳吊’?”道士倒是开门见山单刀直入。 “是。”新班主很平静的回答道。 “不怕么?”道士笑了笑,露出两颗黄色的大牙。 “怕?怕……什么?”新班主盯着道士,手心里渗出一层汗来。 “善恶有报,老天长着眼睛呢。”道士波澜不惊地说道,每个字却像重锤一样狠狠地击打着新班主的神经,“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你……你什么意思?”新班主已经掩饰不住自己的慌乱,连额头也渗出汗来。 “那男旦已经死了三年,你们知道他死的时候怨气重,必然不肯轻易去转世投胎,所以专门请了定魂石压在他的坟头,好让他的魂魄无法出来作乱。可是——是谁搬开了他坟头的镇魂石,让他出来作游魂害人的?”道士死死地盯着新班主。 新班主不说话,他觉得自己的舌头好像被打了结一样,头上的汗珠大颗大颗的往下掉。憋了半天,方才憋出一句话:“你——你是谁?” 道士仍然只是笑:“我不是谁,我只是个常年游走四方的道士罢了,只是你们戏班子这几年的事情,我碰巧都听说了,当年在男旦坟头请定魂石的办法,也是我教给你们以前的班主和班主娘子的。” “你……你还知道什么?”新班主结结巴巴地追问道。 “我还知道——”道士不紧不慢地说道,“有的人,见钱眼开,见色起义,偷偷跑去挪开了定魂石,又施了怨咒,想把死人的怨气都转给你们班主,却没想到那男旦的怨气太重,先去找的却是班主的娘子,最后的结果是色没有得到,不过钱是到手了——也算没有白忙一场。”道士挥了挥拂尘,问道,“你放了男旦的怨魂,难道就不怕你们班主和班主娘子的怨魂回来找你么?” “怕?我怕什么?”新班主猛地站起来,“那一对奸夫淫妇又是什么好东西?我们整个戏班子搭台唱了这么多年戏,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伐?她飞雪,一个窑姐靠着一张徐娘脸就爬到我们头上作威作福,还有那个没种的男人,为了和那个不要脸的女人当露水夫妻,连多年的好兄弟都不要了,这一对狗男女是什么好玩意?他们这种人,死一千回也不嫌多!”新班主忿忿地说。 道士的嘴角浮上一丝嘲讽的冷笑:“如此说来,你还是替天行道了?与财色二字无关?”道士的声音很冷,“你们戏班子的恩怨,说到底,跟你们这些旁人难道一点关系也没有?” 新班主说不出话来了。的确,真要掰开揉碎了仔细盘点盘点,谁的手是干净的呢?飞雪得势的时候,抱大腿的是谁?嘲笑男旦冷板凳坐着硌腚的又是谁?跟着那个肥头大耳的班主把小生五花大绑打的皮开肉绽的是谁?眼睁睁看着飞雪的孩子被摔死的又是谁?男旦在死牢里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时候,装聋作哑的是谁?眼见着飞雪和小生当了班主,明里逢迎暗里算计的又是谁?说到底,没人干净,谁都脱不了干系。死去的男旦不会放过小生和飞雪,那么自己呢?戏班子呢?死去的那些怨魂会放过他们吗? 新班主正在一层层冷汗不断往外冒的时候,却听见道士的声音像针一样刺进自己的耳朵——“随其缘对,善恶有报,谁都逃不掉的。”新班主慌忙抬头一看,道士居然已经不见了,新班主慌忙追出去,却被戏班子的人告知“已经出门半天了”。新班主是越想越怕,越怕还止不住的越想。善恶有报,谁都逃不掉……不管这么多了,新班主跺了跺脚,明日的戏一唱完就立即找高人来做法,灭了这群怨灵,料这老道也不会走远,明日唱完那台大戏,拿了银子立即找人寻了这老道,一不做二不休,让他永远也开不了口,新班主狠狠地咬咬牙,转身回了院子。 当然,明日要唱的那出大戏,是台好戏,也是最后一台戏。 孙老板家的戏台早早的搭好了,太阳落尽,“跳吊”开场。三声喇叭声起,台下的人不约而同地都打了个冷战,那喇叭声,活脱脱像是在喊“鬼啊,鬼——”。男吊出场了,卖力的翻着层层八仙桌,翻一层,台下的人便叫一阵好,翻到最上面那层,男吊便将脖子伸进悬布,突然,悬布前挂着的那面照妖镜里一个影子一闪而过,闪的台下的人眼睛都跟着晃了一下,大家揉揉眼睛,再抬头看时,却惊恐的发现,悬布上的男吊的脸在渐渐变形,渐渐扭曲,眼球凸出,死死地盯着悬布前面挂着的照妖镜。大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按照规矩又不敢大声说话,只能低声议论着,新班主也从后台跑出来,紧张地盯着半空中的男吊。男吊突然开始挣扎,想要挣脱悬布,但是那悬布环却好像粘在他脖子上一样,死死地粘着挣脱不掉。慢慢的,男吊的脸色由白变红,由红变紫,最后完全变成猪肝色,舌头伸出半尺多长,向下滴着丝丝的涎水,两只脚拼命挣扎着,却喊不出声来,此时此刻,台下的人才终于明白了——这跳吊真的把吊死鬼招来了。不知谁喊了一声“吊死鬼来了”,大家哄的一声四下散开,玩命的往大门那里涌去。新班主手忙脚乱的指挥着戏班子的人上八仙桌赶紧把男吊解下来,几个身强力壮的武生爬了上去,还没等动手,四平八稳的八仙桌却突然塌了。 塔形的八仙桌狠狠地砸下来,八仙桌上面的人摔死了,八仙桌下面的人砸死了,半空中的男吊吊死了。最惨的当然是正正地站在八仙桌下面的新班主,他的脑袋被一张死沉的红木八仙桌砸开了花,脑浆四溅,冒着热气,像刚出锅的撒了油盐酱醋的豆腐脑。 看戏的人群鸡飞狗跳乱成一片,不知是谁碰翻了香案,烛火顺势点燃了台上的大幕,一片大火将整个戏台子烧的干干净净。 “随其缘对,善恶有报,谁都逃不掉的。”几天后,当道士在茶馆里听到扬州城里的人神秘兮兮的议论着这场跳吊招来吊死鬼的惨祸时,只是笑着挥了挥拂尘,在心里说了这么一句话。他知道,自己教给小生的移魂诀,想必应该是派上用场了的,只是,他一个与世无争的出家人,懒得去刨根问底追究太多。管他现在是人是鬼呢,反正自己遇见了,就尽一份出家人的慈悲心肠罢了,至于其他的,善恶有报,谁都逃不掉。 “等等——”我打断文爷,“照您这么说,那个小生,也就是吴老爷,不是应该和飞雪一起死了么?而且还是男旦的鬼魂给咬死的,那后来乌桐镇的吴老爷是谁?还有谢班主呢?戏班子呢?”我越想越糊涂,已经完全理不清头绪了,直到现在,当我在电脑上写下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仍然觉得整个事情的前前后后有点不可思议——当然,这本来也就是文爷讲的一个故事,不是真事儿。 文爷还是一副不紧不慢的语气:“谁告诉你们乌桐镇上的吴老爷是那个小生了?”文爷斜眼看着我和表姐潇潇脸上惊讶的表情,有点得意地笑了笑,“知道道士说的移魂诀是怎么回事儿么?” 我摇摇头,表姐想了想,问道:“难道——和吴老爷的那个被砍掉的大拇指有关?”我惊了一下,对啊,吴老爷是没有左手大拇指的,我怎么把这个给忘了,莫非这二者有关联? 文爷把目光投向窗外:“移魂诀,其实就是一种断指移魂的法术,我们常说十指连心,而大拇指是指中老大,拇指主气穴,气为万物之本。所以移魂诀就是把人的怨念都集中到拇指上去,以指代身——” 这个法术说起来,其实很简单,但是需要下狠手。 第8章 受主必须断掉自己的一个拇指,男左女右。然后以公鸡血涂抹伤口封住人体的真气。再放一盅自己的血,浸泡断指,将亡魂对自己的怨念全转移到断指上去,这就成了。一旦怨魂真的回来找到自己,用断指戳其眼,以指代身,自己的真身也就能保住了。当然,这一招并非对付所有的怨鬼都管用,对付普通的鬼,这是必杀技;但是遇到男旦这样咽不下怨气闭不上眼睛的怨鬼,移魂诀是封不住小生的真气的,更不能仅凭自己的一个拇指就轻易化解了鬼魂的怨气。相反,小生的魂魄反而通过插入男旦眼中的拇指被吸上了男旦的身。而男旦,因为吸了小生的血,阴气已经弱了三分,小生的魂上了他的身,男旦自己阴气太弱竟然扛不住了,于是,失去了肉身的男旦只能附上小生的身体。 一个移魂诀,让本来已经阴阳两隔的一对兄弟就此换了身——或者说,换了魂,真的很讽刺。三界的事儿,人算鬼算,还真是拼不过天算。 “你……你是从哪儿学来的移魂诀?”附上小生身体的男旦紧紧捏住自己的脖子,可笑的是——说起来,这脖子上的血脉是自己刚才咬断的。 “这世上有怨鬼,自然也有捉鬼的人。”披着男旦皮囊的小生也气喘吁吁地说道,那个不知道来头的道士告诉自己印堂发黑,这几日怨气缠身的时候,自己还只当他是说笑,但是那天飞雪唱完女吊之后,神色越来越诡异,举止也越来越反常,他才又想起那个道士。然而道士对已经怨灵缠身的飞雪无能为力,只教给他移魂诀让他能保住自己的性命,没想到,却是这么个保法——移魂诀,移魂诀,不如叫换魂诀更合适,小生嘲讽地一笑,以死人的身子当自己的皮囊,这和死了又有什么区别。“我知道,你死的不甘心,我请人做法事,想让你早日投胎去个好人家,好好的过日子,再也别像这辈子这么苦。可是一直做到‘五七’,你的牌位还是在香案上摆不正,我知道,你心里恨,你咽不下这口气,可我没想到你这样恨我。是的,我对不起你,可我有什么办法?你和我,说到底,还不都是地上的一只蚂蚁,别人两个指头一捻,我们就能粉身碎骨!你不能活,你恨我,那我呢?我难道不想活下来么?可你——”小生充血的眼睛死死地盯着男旦,声嘶力竭地喊道,“你为什么就是不肯放过我?你为什么不肯好好的超生转世去过好日子,非得缠着我不放!!” 男旦狠狠地盯着如他生前模样的小生,咬牙切齿地说道:“我为什么不肯放过你?你怎么不问问自己你为什么不肯放过我?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我为了你把命都搭上了,可你呢?我死了你用定魂石压我,我躲过了你还用移魂诀来对付我!你一定要看我化成血水化成飞灰你才高兴,对吗?!” 小生沉默了,他的手在微微发抖,他知道,枕头下就放着一把桃木剑——那是他早就准备好了对付男旦的鬼魂的,可是看着自己的兄弟,他却停了手,他不敢抽出那把剑,他不敢让这把剑穿透男旦的身体——他知道自己是小人,一次次地出卖兄弟当挡箭牌,但是他有什么办法?他想活着,他就是想好好活着,为什么想活下来就这么难?为什么想活下来就要提心吊胆担惊受怕?为什么想活着就要一次次卖掉别人成全自己? 男旦看到小生缓缓向枕头下探去的手,冷笑一声,放下一直捂着脖子的手,血从脖子上喷涌而出,溅到小生的衣服上,脸上,他的身上像开了满身的桃花一样。男旦冷笑一声,拍着胸脯,一字一句地对小生说:“来吧,我知道,你既然连移魂诀都打探到了,不会不留后手。往这儿捅吧!这身子是你自己的,你尽管捅吧!捅穿了,你就永远披着我这身死人皮了,你捅吧,就像我当年捅死那个老淫棍一样!” 听到“当年”二字,小生愣了一下,无力地垂下手,桃木剑掉在地上。他抬起头,看着自己曾经的兄弟,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二十年的账,岂是一句移魂诀就能一笔勾销的?这笔帐,生前理不清,死后也算不完。[奇+書网-qisuu.] 就在小生犹豫的时候,男旦却猛地抓起桃木剑,狠狠地刺进小生的胸膛,捅地那么狠又那么准——如果当年捅死那个水桶般的班主能有这样的准头,恐怕也不会有后来那么多事儿。小生扭过头,看着自己的兄弟,笑了,边笑边流下泪来,一滴滴砸在桃木剑柄上,水渍在桃木上晕开。这一刻,小生突然觉得很轻松,十几年从未有过的轻松。原来死并不那么可怕,疼那么一下子,然后就一了百了,远胜过那种常年纠缠着自己的惶惶不可终日的滋味。 “如果早一点明白这种感觉,我不会做那么多对不起你的事,也不会做那么多对不起我自己的事。”小生笑着说,然后缓缓抬起手,那双手上还保留着男旦之前一直留着的长指甲,小生挥手拔出桃木剑,却将长指甲刺进自己的胸膛,狠命一剜,再伸出手的时候,手上却是一颗鲜血淋漓的心脏。男旦惊得倒退两步,小生却直直地伸着手将心递到他面前,一字一句地说道:“我现在的身子是你的,心是我自己的。你不是要我的命么?拿去吧,拿去……我只求你一件事——两个孩子……我们的命换他们的命,够不够……”话没说完,小生的膝盖猛的一软,倒在地上,睁着眼,不动了,一大颗眼泪从小生的眼角流下来,流到他鲜血淋漓的手上,泪水滴在血水里,把紫黑色的血也略微冲淡了些。 男旦傻了,他一直不肯闭眼,不肯投胎,他一直在冷冰冰地阴阳两界徘徊,他一直咽不下这口怨气,他一直心心念念想的都是要回来找他们,把他们欠自己的都要回来,可如今真的如愿了,他却真的后悔了,就像师兄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早一点放下生死一样。 “师兄,师兄……”男旦伸出手,抚摩着小生已经冰冷的身体,喃喃地念道,“你以为我回来找你,只是为了取你的性命么?我为了你连自己的命都不要了,我要你的命做什么呢?我只是想和你在一起,不管是活着还是死了。可是现在,你还是把我扔下了,你就这么嫌弃我么……”男旦颤抖着捧起那颗已经不再跳动的心脏,蜷缩着身子,失声痛哭——他死了,还挖了自己的心给自己,自己走这一趟图什么?就图这两具冰冷的尸首和这颗早已经不跳的心么?何况现在自己和他换了魂魄,自己以后只能披着他的皮囊,做一具行尸走肉了。或者……男旦颤抖着拿起沾血的桃木剑,对着自己的胸口比划了一下,凄然一笑——想做什么?这一剑下去,自己再和他们在阴间相逢?继续阳间纠缠不清的恩恩怨怨?有什么意思? 突然,旁边的厢房里传来一阵小儿的哭声,让男旦猛的清醒过来——这是师兄和飞雪的那双儿女吧?男旦猛地回过头,看着床上早已经被他摄了魂魄气绝身亡的飞雪,还有脚下已经冰冷的师兄,师兄临死也没有闭上自己的双眼,眼角的泪水已经凝固,那双充血的眼睛盯着自己,像是在祈求些什么,纵然不是自己的骨肉,他还是放不下。 男旦眯起眼,眼前浮现出他们小时候的时光,师兄是父母早亡只能进戏班子糊口,而自己是为什么进的戏班子呢?男旦已经想不起来了,似乎是被拐子先拐后卖的?男旦摇了摇头,想不起来了,的确是想不起来了,但他知道,如果没有了父母,在这样一个各人连自己都保全不了的世道里,这一对小儿女恐怕会和当年的他们一样,在这冰冷的世界上蘸着血泪走一个生不如死的轮回。 男旦长叹了一口气,拍了拍师兄的冰凉的手,无奈地笑了笑,轻声说了一句:“罢了,我欠你的,上辈子欠,这辈子还,我认了。”说完,伸出手,轻轻合上了小生的眼帘。 男旦起身,擦干血迹,将两具尸体摆正位置,又打开了小孩子睡觉的房门,抱起熟睡中的一双小儿女,没有发出一点人应该发出的声响来。男旦拿了小生和飞雪房中的钱匣子,里面是厚厚一摞银票——都是这些年攒下的血汗钱。男旦提着钱匣子,抱着一双猫儿一样睡地缩成一团的小儿女,出了后门,叫了辆车,连夜出了城,又一点不敢耽搁的上了远行的船,有多远,走多远。走到一个谁也不认识的地方,把以前的恩怨一笔勾销——起码,在别人眼里,一笔勾销。 看到这里,你一定早已猜到了,他们这一走,就走到了乌桐镇。 现在知道,为什么吴老爷的左手没有拇指了么? 现在知道,为什么吴老爷乐善好施了么? 现在知道,为什么赫赫有名的吴半城十几年一直没有续弦了么? 披着小生皮囊的男旦,被乌桐镇所有人都毕恭毕敬叫着吴老爷的男旦,被小生的一双儿女一直当做慈父的男旦,就这么在乌桐镇平安无事的过了十六年。渐渐地,他开始觉得,这样的生活也挺好,很平静,很快乐。没有仇恨,没有欲望,与人为善,广结善缘,远远好过那些微贱地像狗一样被人随意践踏的时光,那些躲在大幕后听着师兄和别人你侬我侬的时光,那些想爱不能爱想恨恨不成的时光。 渐渐的,男旦似乎已经不再在乎自己究竟是谁了。当然,他没忘,他也没法忘,因为每当儿女承欢膝下,自己深深沉浸在天伦之乐中不能自拔的的时候,他总会觉得案头那盏昏黄的煤油灯就像师兄的眼睛,静静地看着他,仿佛在问他这样的日子是不是真的很快乐,快乐到他就像师兄当年一样,愿意拿一切去交换? 第9章 这样一双眼睛常常看得他心寒,看得他害怕,所以—— 十六年里,吴老爷只开米铺;狗血、驴蹄、糯米是最好的驱鬼符,但是狗血和驴蹄不能拿来做生意。 十六年里,吴老爷总会在小生和飞雪的祭日请戏班子搭台唱戏。外人当然都道是吴老爷唱给亡妻的,只有男旦自己知道,这戏究竟是唱给谁的。而且,每当台上的伶人咿咿呀呀一唱三叹的时候,男旦总会回忆起深埋在自己心底最深处的那些有笑有泪的悲喜时光。 十六年里,吴老爷对一双儿女有求必应,费尽心血将他们抚养成人,他们出息一分,吴老爷梦里师兄脸上的笑意就多一分。 如果一切就这样按照正常的轨迹延续下去,那么这个故事也就到此为止了。然而,道士的话总没有错,随其缘对,善恶有报,谁都逃不掉的。男旦一个人的怨魂连定魂石都压不住,那么不明不白的死去的整个戏班子呢?几十个怨魂呢? 还是那句说了无数遍的话,该来的,总是要来。于是,十六年后的乌桐镇上,终于还是来了一支戏班子,一个由亡魂组成的戏班子。 尾 “亡魂组成的戏班子?!”我一口茶差点喷出来,“这么说,那个戏班子——” “全是死人。”文爷不紧不慢地抽了口烟。 我几乎听到了自己上下牙齿打架的声音,原来那样一支戏班子,那样勾魂摄魄的一台戏,竟是阴间的人唱出来的。我混身一个激灵,拽住了身边表姐的袖子。 表姐也很怕,但她好像还是比我强点儿。她拍了拍我的手,抬头问文爷:“这样说来,来乌桐镇唱戏的戏班子,就是十六年前死于那场大火的那个戏班子?那么谢班主呢?其实也就是附上男旦肉身的小生?可是,他们为什么要回来找吴老爷,也就是那个男旦呢?” “因为——”我迟疑了一下,“因为十六年前那场跳吊的惨祸就是男旦作祟的结果吧?” 文爷呷了口茶,没点头也没摇头:“活人受了气呢,咱们可以忍气吞声。可是死人有气发不出,那就是怨气。带着怨气的死人,找不到替代,就永远是怨鬼……” 乌桐镇的吴家大院戏台上,男吊和女吊凝眸对望,二十年的恩恩怨怨,十六年的阴阳两隔,全在这四目相对无语凝噎之中,化了。 “我早该想到是你,我们一起唱了这么多年戏,你上妆的技术是极好,每次我扮戏的时候,哪里画得不好了,你轻轻一笔勾个眉角,出来的都是另一番模样,你想给自己易容骗过我的眼睛,自然是再容易不过的事儿了。”穿着男吊戏服的吴老爷微笑着看着扮成女吊的师兄说道——不,还是让我们叫他男旦吧,吴老爷只是个躯壳。 可你还是没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小生也淡淡地笑了——是真的不相信,还是根本不想相信? “你还是找来了。”男旦幽幽地说道,“我把你的儿女养成人了,我每年请人来唱你最爱的几出戏,我自以为没有辜负你的托付,可你还是找来了。” “不是我找来了。”小生摇摇头,“是他们,我早就不想纠缠这些人间恩怨,可是他们的怨气平不了,他们虽然不是善人,但也不是刽子手,你当年,未免太狠了。”小生指了指大幕后的戏班子,“几十个冤魂不肯投胎不肯往生,我没办法,我……管不了。” “现在怎么办?”男旦的眼里含着泪水,“师兄,我终于明白你当年为什么要负我了——好好的过日子……真好。”以前我一直怨你,怨你不重情义,怨你心里没有我这个兄弟,可是现在我明白了,人伦之乐,真的是让人放不下。 小生凄然一笑,指了指台下,男旦顺着小生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惊讶地发现台下看戏的人竟一个个像木偶人一样直直的立了起来,双眼无神,呆滞地望着前方,仿佛是没了魂魄一样。男旦猛的醒悟过来,是的,这出死人唱的戏,自己听了没觉得有什么,因为自己本来就是附了活人肉身的亡魂。然而台下的人听了,却的确是勾魂摄魄,勾魂摄魄——直接摄了活人的魂魄! “他们要干什么?”男旦喊道,“台下都是乌桐镇的普通百姓,和他们无冤无仇,他们要——” “找替代。”小生轻声说道,语气里净是无奈——他尽力了,但是他一个人,平息不了这么多人的怨气。“我只能带他们来找你,否则,死的就是无辜的人了。他们是唱跳吊那天死的,所以——也要你在唱跳吊的时候给他们一个交代,方可了断。”最后四个字,小生说的很轻。 “了断?我明白,明白了……”男旦点点头,紧紧地咬住嘴唇,沉默了一会儿,含笑看着小生,“师兄你——真是用心良苦了。下辈子,我们都托生个好人家吧,再不当什么戏子了。上了这条道儿,就再也回不了头了,无论怎样花心思,无论走多远……也回不去了。”说完,男旦把脖子伸进悬布之间,一字一顿地说道:“现在,你的儿女都已经长大成人了。其实,这样最好。”说完,男旦踢倒了脚下最近的那张八仙桌,七张堆成塔形的八仙桌轰然倒塌,男旦的身体直直的悬在了半空中,挣扎了几下,便停住不动了。 随着男旦的身体渐渐地僵下来,后台的整个戏班子也跟着软了下来,本来就是一双无形的手操纵着的皮影人,一旦放了手,自然只剩一张皮瘫在那里了。随着台上的戏班子脱水一般软在台上,台下刚才被定住的那些看客一个个手脚才渐渐地能活动开来。大伙儿仿佛大梦初醒一样将目光投向台上。戏台上,小生已经将在悬布上吊死的男旦放了下来,拿衣袖将他脸上的油彩轻轻拭掉,油彩后露出来的,是男旦自己那副白净标致的花旦脸。小生紧紧地咬着嘴唇,温热的眼泪落在男旦冰冷的脸上,冲掉了他眼角最后一点油彩。 “老爷,你——”吴祥惊讶地望着满戏台东倒西歪的人,还有抱着一个戏子,却一下子年轻了十几岁的吴老爷,不知道该从哪里问起。 小生抬起头,对吴祥笑了笑,平静地说:“告诉少爷和小姐,这是他们的好叔叔,他们一辈子也不能忘。”说完,小生拿起早已在怀中藏好的桃木剑,二十年了,他们总是插身而过,说是一条心,却总是隔一堵墙。说是隔着一堵墙,眼前才发现总归还是一条心,否则,哪里有这二十年的纠葛恩怨,哪里有这二十年的生死缠绵。小生平静地举起剑,穿心而入,将自己和男旦牢牢地钉在一起。 男旦说的没错:其实,这样最好。这是最合适的时候,二十年前他们不懂彼此,他们总有自己的纠结,自己的执念,现在懂了,这样最好。 “死人了!”台下不知是谁喊了一声,大家轰的一声四下散开,夺门而逃,吴祥和家丁也乱成一团。混乱的人群里,有一个女人却很平静,不动也不说话,只是静静地在角落里站着,看着眼前的一切,空空的眼眸里映出吴府大院里的一片狼藉——她是小红,或许我们该叫她飞雪了吧,毕竟讨到了替代的飞雪,仍旧是飞雪,就像交换了肉身的小生和男旦,心也换不了。 没什么可惊讶的,做人能干的女人,做了鬼,也一样能干。 还记得十六年前扬州城戏班子的那出跳吊惨剧吗?难道你们忘了,男旦在事发当夜就带着小生的儿女远走他乡了,那么两个月后,男吊在悬布的照妖镜里看到的吊死鬼,又是谁呢? 从那天起,飞雪就讨了那日唱女吊的小红当自己的替代。她一辈子都是个豌豆一样的女人,只要能活着,她就会削尖脑袋活下去;哪怕活不成,她也不会甘心当个屈死鬼。然而,讨到了替代的飞雪左思右想,却发现自己终归放不下生前身后的这段情债——所谓女人,凭你再如何拼一股子精神头,说到底,一辈子所想,重不过一个“情”字;一辈子所念,深不过一个“真”字,只是嘴上肯不肯服这个软,认这个输。所以飞雪仍然愿意守在这个怨鬼组成的戏班子里,守在小生身边,并且费尽心机一路指引他们来了乌桐镇——她要亲眼看到男旦死在小生面前,她要亲眼看到小生在她面前给一个取舍,给一个交代。 她如愿了,可是她没想到小生也一剑穿心,将自己和男旦牢牢地钉在一起。桃木剑钉住的东西,谁也不能分开,上天入地,做人做鬼,永远都在一起——这就是小生给她的取舍,给她的交代。 “罢了,愿赌服输。”飞雪苦笑一声,仰头将就要夺眶而出的泪水生生地咽了回去,她看了看和小生蜷缩在一起的男旦,“你取了我的命,占了我的男人;我做的孽,你来替我承担,也算我们两清,谁都不冤。”飞雪转过头,随着混乱的人群,向吴府大门走去。 坟场一样的吴府大院后来就给封了,吴家少爷和小姐也搬到了别的地方,吴祥仍然是尽心尽力地伺候着吴家的少爷和小姐,因为自己的良心债——米铺的事儿本来是自己那烂泥扶不上墙的侄儿做的好事,盗了米铺又故意装神弄鬼想逃脱干系。虽然被吴祥发现后马上把侄儿赶出了吴家的商铺,但事情和自己有关,他总是想藏着掖着不敢拿出来见光,也总提心吊胆担心东窗事发波及自己的名声。否则他听说谢班主要“捉鬼”的时候,怎么会又害怕又心虚又仿佛捞住个救命稻草一般兴奋呢?只是吴祥没想到,这样一出戏,竟然唱成了这个样子,还差点把自己和乌桐镇的人都给唱了进去。 第10章 吴祥又想起那天半夜出来其实是去厢房看自己女儿的飞雪对他的那回眸一笑,吴祥不知道飞雪是否知道他做过什么,但那一个微笑和眼神,他一辈子都忘不掉。从那以后,吴祥再也不敢做任何亏良心的事儿,随其缘对,善恶有报,谁都别自作聪明。 这个故事到此为止就结束了,文爷没有告诉我们飞雪后来去了哪里。虽然讨了小红做替代的飞雪眉眼之间既有小红又有飞雪自己的影子,但她十六年未见,早已长大成人的儿女是一定认不出她来的,也许,她就像一个游魂一样游荡自己的儿女身边,默默地守着他们吧。 吴府的大门上贴着高人画的驱邪桃符,说是能把一切冤魂都牢牢地封在门里,让他们不能再出来害人。其实,从那以后,乌桐镇上也再没出过什么事情。本来嘛,有冤的报冤,有仇的报仇,关闲人什么事呢?只是听说,每年四月初七,被封的吴府大院里都会传来隐隐约约的唱戏声,乌桐镇上的人隔老远都能听见。起初大家都害怕,不过听久了,反而觉得好听,渐渐的,也不怕了。 桃木穿胸的男旦和小生是一起下葬的,坟头上竖了两块石碑,当然,石碑上写的名分是——兄弟。 ——月老虽把婚姻掌,有情人才能配成双。泥塑木雕是偶像,不解人间凤求凰。 ——立坟牌,立坟牌,梁兄你红黑两字刻两块。黑的刻着梁山伯,红的刻着祝英台。我和你生前不能夫妻配,我就是死也要与你同坟台…… 第二谈冥婚 (一) 这个故事是舅舅家对门的一家刀削面馆的老板讲给我们听的,他是山西人,姓何,我们这一辈人管他叫何叔。何叔不太像个卖面的生意人,而是带着那么点儿文质彬彬的味道,听表姐说他是为一个女人来到这个城市的,但是到现在为止何叔一直是单身。我承认我是个八卦的人,总觉得何叔眉宇间带着那么点所谓的“淡淡的忧郁”,所以总想知道他身上有些什么故事,当然,话到嘴边就变成了“你知不知道什么好玩的故事能给我们讲讲”这样的话,于是何叔就成了第二个故事的主讲人。 “你们想听什么样儿的故事?”何叔端着茶盏问我们,“我活这么大,也没见过什么世面,到的地方有限,不如给你们讲个我老家的故事吧。不知道是不是真事儿,反正是老人小时候讲给我听的——”何叔用目光征询了一下我们的意见,看到我们点了点头表示同意,他便笑着呷了口茶,不紧不慢地开始讲了起来:“你们知道,我是山西人,山西商人是最出名的,这个故事就是关于我们山西人走西口的故事。那会儿还是清朝呢,在晋中寿阳县的某个庄子上——” 时间已经是深秋了,太行山下自古缺水,深秋时节,地上裂开一张张嘴冲着灰蒙蒙的天讨水喝。今天中午恰好还起了大风,秋风卷了枝头寥寥数片枯黄的叶子,又裹带了些黄土,一路扬起一片黄色的烟尘,山间的小路上几乎没什么人,又冷又干的天气,都愿意蜷缩在家里,寿阳县数一数二的大户周家却偏偏选这么个时候——迎亲。 花轿是大红的,两个轿夫抬得稳稳当当,显然新娘子不沉。和其他的迎亲队伍不同的是,每个人都拉着脸,没有半点喜气样儿,迎亲的喜娘也哭丧着脸。而且,轿子的四角还挂着四盏——白色的灯笼。轿子抬到村头的路口时,正好撞上几个结伴出门讨活计的年轻人在和自己的家人告别,身上的褂子是显然是旧的,但也浆洗的齐齐整整,补丁也看不出来了,穷家富路,这是国人的传统。年轻人们略带稚气的脸上都充斥着一种惶恐和向往交织的奇妙表情,到最后,潇洒地扛起褡裢,摆摆手,将家人的千叮咛万嘱咐都挥入夹杂着沙尘的秋风里,只在转过身去之后,才会偷偷的抹一把眼泪,甩在地上,眼泪融进土里,恐怕是最后一次这样肆意地挥手拭泪了——出了这片地界,流汗比流泪值钱。 在轿夫抬着轿子经过他们身边时,轿子里的新娘子突然喊了一声:“停下。”轿夫和喜娘闻言都停住了脚步,向轿子里望去。一双纤细的手把轿子的侧帘微微掀开了一条缝,停了停,轿子里发出一阵沉重的叹息,然后便放下了帘子。喜娘对轿夫递了个眼色,轿夫低头起轿,继续赶路。身后传来仿佛能往人心尖尖上划刀子一般高亢锐利的歌声: “哥哥你走西口, 小妹妹我有话儿留; 走路要走大路口, 人马多来解忧愁。 哥哥你走西口, 小妹妹我苦在心头。 这一去要多少时候, 盼你也要白了头……” 大风又扬起一把尘土,嘹亮的歌声在这一片尘埃里显得分外清晰和刺耳。但是,没有人回头。 周家是寿阳县排名头几位的商贾大户,周家太爷该算是这一代最早一批出关走西口的山西人,经过三代的经营,周家的商号名为“长顺川”,长顺川下的几十家分号已经遍布十来个州县,算是寿阳乃至整个晋中商户里的翘楚了,这几年的生意更是延伸到了关外,做到了库伦和伊尔库茨克的边境线上。家大业大,自然谱也大,今日周家这出诡异的亲事,说白了——就是为周家一年前暴毙的二少爷办的。 “死人娶亲?”表姐惊讶地喊出声来,我看了她一眼,没说话。 何叔点点头:“周家二少爷是前一年出门押货的时候,行至安庆竟突然得了疾病,才一夜,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了。这门亲就是替亡故了一年的周二少爷娶的。” “死人为什么还要娶亲?这不是白白地糟蹋了个好姑娘吗?”我问道。为死人娶亲的风俗我倒是很早就听说过,不过我相信何叔的故事里应该有些新的东西。 “因为——”何叔突然压低了声音,微微向我们凑近了一些,语气有些诡异地说,“周家的宅子里摆着的二少爷的牌位,某一天突然——自己不见了……” 那一天正是月黑风高,周家大院的一个仆役三更时分起夜。周家大院等级分明,下人们都住在西边的几间屋子里,茅厕在东边,因此仆役出恭需要从头楼的后面穿过去,平时无事,这一天偏偏白天下了雨,院子里有些积水,仆役怕黑咕隆咚看不清水坑弄脏了鞋子,便贴着墙根从房廊下绕个远路,而这中间则要经过西院的一间点着白蜡烛的小屋子——周家所有亡人的牌位都放在这间屋子里。 没有月亮的院子,本来就黑的有点糁人,那仆役一个人贴墙根迷迷糊糊走着,看着那屋子里的烛火投在墙上的影子影影绰绰,心里便有些发毛,脚也有点发软,不知不觉放慢了脚步。突然,他听见前方有一阵低低的声音,似乎是木头相撞的声音,咯咯吱吱的,仆役心头咯噔了一下,停下脚步环顾了一圈,没发现有人,再仔细支起耳朵听了听,那声音似乎是从前方……那间摆放牌位的屋子里发出的!仆役猛地一惊,袢倒了脚边的花盆,一个趔趄猛地向前摔去,正正的摔在正对着这间屋子窗户的一根柱子上,就在这时,天空中平白无故地打了一个炸雷,白花花的闪电把屋内映的一片雪白,仆役下意识地瞟了一眼,这一眼,惊得他灵魂差点出窍——周二少爷的牌位居然自己在香案上剧烈的颤动!而刚才那阵咯吱咯吱的声音,正是牌位撞击香案发出的!仆役一声尖叫,也顾不得什么礼数不礼数了,直接便叫便向西厢房冲去,惊得周家老少都爬起来看热闹,这一看不得了——周家二少爷的牌位直接不翼而飞了!寻遍整个屋子也没看见半点影子。 “小二回来了……小二回来了……”周老太太喃喃地念着。 接下来的几天,几乎每天晚上,周家的护院半夜巡查的时候,都能听见二少爷的灵位那里发出莫名的响动,有时候是木头互相磕碰的声音,有一晚上甚至香案上的烛火直接自己灭了。出了这样的事,自然得请一通风水先生和尚道士之类的来破财消灾,然而来的人只要进院子看看,都说周家大院有邪气,竟没一个人来敢接这桩法事。临了,有个四处云游的瘸子道士支了个招——牌位莫名异动,是亡魂怨气未平所致。给二少爷娶一门亲,用喜气来压压邪气,二少爷有伴了,兴许就不怨了。说完,瘸道士就走了——估计是信口胡诌的,怕不灵验没法向周家人交待。 “试试吧。”——全周家上下每一个人拿这疯道士的话当个正经话,周老太太却出人意料地发话了,“在附近的几个庄子里寻一门合适的人家,抱着牌位和小二拜天地,多下聘礼就是。” (二) 就这样,老太太一句话,便买断了一个姑娘的一辈子——姑娘姓王,叫蕊儿,是附近的羊头崖乡的人,据说父亲很早就去世了,她和寡母相依为命,日子苦得很。这话是废话,不是过不下去了,谁会答应把自己的女儿嫁给死人?毕竟嫁人也算是女人一辈子唯一一件正经事。 这顶挂着白纸灯笼的红轿子就这么一路抬到了周家的门口,走得是专门开的一扇偏门,这是阴婚,轿子是不能从正门进的。耷拉着脸的喜娘扶着蕊儿,小心翼翼地进了喜堂,周家老少都在侧室回避,侧室和喜堂之间隔了道屏风,周家的人能听见喜堂的动静,该行礼的时候也要同步的随礼,但不能正视新娘和新郎拜堂。只有周家最年长的周老太太端坐在喜堂自己的位置上,老太太穿着一身玄色的对襟大袄,头发盘的一丝不乱,脸色有些苍白,喜堂里静的可怕,堂上点着的也是一对白蜡烛,发出昏黄的光。 第11章 喜娘扶着蕊儿跪下——这就准备拜天地了。蕊儿小心翼翼地从盖头下面瞟了一眼,身边被架上来一个纸人,纸人像模像样地被套了一身红色的马褂,乍一看还真跟活人似的,袖子下露出的手上还点着十个指甲盖,纸糊的手是惨白而没有人色的,再点上发灰的指甲,看上去有种说不出的阴惨的味道——蒙着红盖头的蕊儿猛地打了个冷噤,身边的喜娘轻轻扶了她一把。 “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喜倌怪里怪气的声音在这阴风阵阵的喜堂里回荡,听得所有人都暗暗盼着这场婚礼赶紧结束。三拜完成,一柄檀香木的如意递到周老太太的手里,老太太起身,慢慢地踱到蕊儿跟前,掀起了她的盖头…… 蕊儿猛一抬眼,正对上面前的纸人,那纸人的双眼被画得很黑很大,直勾勾地盯着她,咧着嘴,好像真的在对她微笑,而且,嘴角似乎越咧越大,心弦一直紧紧绷着的蕊儿眼前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 周老太太叹了口气,用自己粗糙但温暖的掌心摸了摸蕊儿娇嫩而冰冷的脸庞,像是在自言自语一般地说道:“挺好的姑娘……可惜了的,赶紧抬回房,熬点安神汤压压惊吧。”说完,转身走了出去,边走边小声念道:“就知道会这样,就知道会这样……” 被抬回新房里的蕊儿没过多久就醒了,身边是两个派来伺候她的丫头。蕊儿支起身,环顾了一下周围,新房里设着香案,案头摆着周家二少爷的牌位,蕊儿的目光落到那牌位上,又是一阵微微地颤抖,身边的丫头见状忙上前扶住了她,另一个则递上一碗温热的汤药,给她灌了下去。蕊儿缓了缓神,迟疑地开口问道:“不是说——今晚要和少爷的替身……圆房的么?”蕊儿说的是刚才拜堂的那个纸人,按照这里的规矩,新娘是要和纸人在一张床上过一夜的,一直扶着她,轻轻拍着她后背的丫头微微一笑:“老太太说了,看你身子弱,就不行那么繁琐的礼节了,点到为止。”蕊儿松了口气,感激地朝丫头笑了笑,她知道,这算是老太太放了自己一马,否则,真要和那纸人在床上过一个晚上——她真的不敢想。 “时候不早了,您就早点睡吧。”丫头们端着空碗,轻轻地带上门,退了出去。 蕊儿在床上闭着眼养了一会儿神,慢慢地,似乎也不怕了。她翻了个身,用胳膊枕着头,目光又落在自己“夫君”的牌位上——“周若梓”,这名字真好听,蕊儿扑闪着水灵灵的大眼睛想着,“你是个什么人呢?是美是丑,是善是恶?如果你活着,你会嫌我丑吗?”蕊儿胡思乱想着,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大概三更时分,蕊儿突然被一阵咯吱咯吱的声音惊醒了,她猛地直起身,循声望去,却看见案头的牌位居然自己动了起来,好像受到了猛烈地撞击一样,蕊儿惊慌失措的翻身下床,连鞋子也顾不上穿,跌跌撞撞地朝门外跑去,一不留神正撞在一个人的身上,蕊儿抬眼一看,是个披头散发,不知道是男是女的怪人,蕊儿惊的尖叫一声,这一声在寂静的夜里显得分外刺耳,周家上下都被惊了起来。 “怎么回事儿?”最先赶来的是周家的大管家周福(不要和某平民珠宝品牌搞混~~~)。 “二少爷的牌位……动了……”蕊儿惊魂未定地抚着胸口,旁边两个小丫头扶起了她,“它是自己动的!”蕊儿喊道,喜堂里画得怪异的纸人,惨淡的白蜡烛,还有新房里自己半夜突然动起来的牌位,一切都让她感觉到自己的神经越绷越紧。 动静大的连周老太太也赶来了,老太太问明白了情况,遣散了众人,单独拉着蕊儿进了房间。 “你是不是还看见了什么?”周老太太盯着蕊儿的脸小声问道。 “我……我还看见一个人,”蕊儿惊恐地瞪着眼睛,“他披着头发,不知道是男是女,他就站在院子中间。可是后来,等你们都赶来以后,他不见了!” 周老太太眯起眼,沉默了一会儿,拍了拍蕊儿的后背:“大概是你受了惊,看走眼了。”蕊儿还想说些什么,但是看到周老太太讳莫如深的表情,作为晚辈,她也不敢再追问了,只好把后半截话头咽了回去。 “还敢和小二的‘替身’过一夜吗?”周老太太冷不丁地问道。蕊儿一惊,结结巴巴地说:“什……什么?” “和替身过夜是阴婚的规矩,小二的牌位不稳,是怨灵作祟呐,不按规矩办事,压不下他的这股子邪气,日后还是要来找我们的。”周老太太说道。 “我……”蕊儿低下头揉着衣角,心下一阵阵狂跳,不敢答应,也不敢不答应。 “让你大嫂陪着你,过一夜,圆了这个阴婚的房,就算过去了。”周老太太直视蕊儿,直到她轻轻地点了点头。 周家大少爷的媳妇姓陈,也是县里大户人家的女儿,当然,是已经落败了的大户。陈氏看上去慈眉善目温柔敦厚的模样,典型的大家媳妇的做派,跟她在一起,蕊儿觉得有种莫名的安全感。二少爷的那个纸糊的替身就摆在婚床的里侧,蕊儿在外侧斜靠着枕头,小心翼翼地和纸人保持着距离,陈氏则坐在旁边的一把椅子上,一手搭在蕊儿的肩膀上,她手心里传出的温热感让蕊儿慢慢地平静下来。 “别怕,没什么可怕的。”陈氏温和地笑道,“这人死了,说白了,跟活着也没什么两样儿。你看,它们其实也会时不时的四处看看,也会想成亲,跟新媳妇在一起,该闹的也不闹了。咱别想他们是死人,他们其实跟活人一样,偶尔折腾出点动静来,也不会伤害谁,你怕什么呢?” 蕊儿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大嫂说的也是,只是一想这阴阳两隔,就……心里发毛。” “哈哈哈——”陈氏仰起头放声大笑起来,笑得蕊儿莫名其妙,陈氏平静下来,又突然低声问道,“你——今晚看见何妈了么?” “何妈?”蕊儿一愣,脑海里突然蹦出自己夺门而出的时候撞上的那个披头散发不男不女的人,背后顿时渗出一层冷汗,“谁——谁是何妈?” “是周家大院里的一个很古怪的老太太,疯疯癫癫蓬头垢面的。住在后院那间柴房里,一日三餐定时有人送去,平时她倒也不闹事,但是一到有婚丧嫁娶的事儿,她就会犯病。说来也奇怪,周家也没人拦着她,她犯病,也由她自己四处游逛去,她也不做伤人的事儿,逛够了,自己也就回来了。” 难道刚才自己看见的人就是这个何妈?蕊儿皱起眉,问道:“那这个何妈,到底是什么人?” 陈氏摇摇头,又突然凑近蕊儿,压低声音说道:“听说,她是咱们家老太爷生前的——正妻。” “什么?!”蕊儿吃了一惊,“她是老太爷的正妻?!那老太太又是——” 陈氏把手指搭在嘴唇上,轻轻嘘了一声,蕊儿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忙缄了口。陈氏笑着拍拍蕊儿的肩膀:“这些事儿,我也是嫁过来以后断断续续听人说的。但是关于何妈的事儿,台面上没人敢提起,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你也是个有分寸的姑娘,你自有道理的。”蕊儿感激地点点头,有这样一个贴心的妯娌,在这样的深似海的豪门大户里真的是件可遇而不可求的事儿,陈氏把枕头往下拉了拉,对蕊儿说,“睡一会儿吧,白天提心吊胆一天了,明天早上还得早起给长辈们奉茶呢。” 蕊儿迟疑了一下,扭头看了看近在咫尺的纸人,头皮一阵发麻。陈氏笑了笑,轻轻扳过她的身子说道:“别回头,就转过来,看着我,我一直在这儿陪着你,什么也别想,闭上眼就是。”蕊儿点点头,放平了身子,闭上眼,陈氏替她掖了掖被角。 也许真的是太紧张太累了,蕊儿上下眼皮一沾上便入了梦乡。坐在她身边的陈氏听着蕊儿发出的轻微的鼾声,眯起眼,笑了笑,轻轻地起身,打开门,蹑手蹑脚地走了出去…… 第二天,蕊儿醒来的时候,大嫂已经靠在椅子上睡着了,俨然一副坐守了一夜的样子,蕊儿心里觉得很过意不去。大嫂揉揉眼睛,不以为意地说没什么,然后吩咐丫头伺候她梳洗打扮。“昨夜洞房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蕊儿自言自语地吟道,这诗还是爹小时候教她的,爹早年出西口去寻爷爷,这一去就再也没回来过。看看眼下,洞房里的白蜡烛已经燃尽了,舅姑们此时恐怕还没起床,只是没有夫婿可以为自己倾身勾眉画眼罢了。蕊儿望着镜中自己鲜嫩地花瓣儿一样的脸颊,重重地叹了口气——叹气有什么办法呢,人穷志短,嫁给一个牌位,成一门一个人的亲事,总好过贫贱夫妻百事哀,毕竟自己和母亲从此便有了依靠。 新媳妇照例是得给全家人做顿像样子的早饭的。周家是大户人家,自然不用媳妇灰头土脸的张罗一大家子人,但也得有一样拿得出手的东西。可巧这几日阴雨连绵,厨房下存着的一捆柴受了潮,一点就干冒烟不着火。厨娘急的连连跺脚,蕊儿倒不紧不慢地拍了拍厨娘的手背笑道:“没什么的,现在老太太他们只怕还没起来呢,也怪我起的太早,连累你陪着我手忙脚乱的。” 厨娘不好意思地搓着手,憨憨地笑着说:“我去后头柴房里抱一捆干的去。” “我跟你一起去吧。”蕊儿主动地提出来,本来她也是穷人家的孩子,手里闲不住,更不习惯看着别人忙来忙去自己闲着,更何况自己是新媳妇刚进门,也没权利真拿自己当太太看。 第12章 厨娘一把没拦住,蕊儿已经先她一步迈过门槛。 二人拐了个弯,来到后院的一间小屋子前面,厨娘掏钥匙开柴房的门,蕊儿东张西望着,突然,她的目光定格在柴房几步开外的一间小屋子上。被一股奇怪的力量吸引着,蕊儿不由自主地向那间屋子走去。走到跟前,蕊儿凑近窗框看了一眼,正对上屋子里的人朝外看的目光——正是昨晚那个披头散发的怪人!她的头发仍然是披散着,虽然是直直地盯着蕊儿,但眼神并不凶悍,而是显得很呆滞,仿佛她眼中的世界是一张白纸一样。蕊儿一惊,正想再凑近一点看清楚一些,却被一双手冷不丁地拉走了,蕊儿回头一看,原来是慌慌张张的厨娘。 “这间屋子您可别随便靠近。”厨娘神神秘秘地小声说道。 “这屋子里是——”蕊儿突然想起昨晚大嫂的叮嘱,忙改了话头,“这屋子里关的是谁?” “她——”厨娘四下张望了一下,叹了口气,“她姓何,也是个苦命人儿啊!” “哦?她也是周家的下人?”蕊儿装做什么也不知道地问道,“可为什么单单把她关在这里?” 厨娘蕊儿拉进柴房,二人坐下来,厨娘压低声音对蕊儿说道:“这何妈——和咱们老太太,本来是妯娌。” “什么?!”蕊儿闻言一惊,这是怎么回事?昨天晚上大嫂明明告诉她这个何妈是周家老太爷的原配夫人,怎么厨娘嘴里说出来,就成了妯娌?周家到底有几个老太爷?蕊儿心里很疑惑,但嘴上没有说出来。 厨娘低低地叹了口气,幽幽地说道:“这周家是大户人家,大户人家外头人看着都是鲜亮的很,可是那朱漆大门一关,里面埋了多少不鲜亮的事儿,外人谁也不知道……何妈的事儿,一句两句话也说不清楚,您还是暂且别问了,该知道的时候,自然有人讲给您听。” 蕊儿张张嘴,还是把话咽了回去。大嫂不让问,厨娘也不让问,这个疯疯傻傻的老太太到底是什么来路呢? 蕊儿的手艺是很不错的,一顿四喜团圆羹吃的周家的人都眉开眼笑心满意足的,老太太也十分满意,蕊儿当阴亲新妇的这几关算是都顺利的过去了,今后就是安安分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过日子了。蕊儿站在老太太身边毕恭毕敬的伺候着,一面却偷偷地扫视着席上的各色人:周老太太右手边坐着的是周家大少爷周若辛,大少爷微微佝偻着背,显得有些萎靡,目光也很散,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席间还不小心被呛了一下,一边的陈氏忙伸手轻轻抚着他的后背,动作和昨晚陪着蕊儿的时候一样轻柔;但蕊儿注意到,周老太太看孙子的目光却很冷淡,周若辛整个早餐过程中也基本上没看周老太太一眼,按说这是周家第三代唯一的继承人了,为什么他们彼此却好像是陌生人一样?蕊儿还注意到,陈氏在轻轻拍着丈夫后背的时候,似乎是不经意地和下席的周福对了个眼儿,马上又把视线挪开了,好像带着那么点不可思议的——逃避?还有插手站在席下候着的厨娘,她似乎也在回避着什么人的目光,蕊儿甚至觉得她在微微发抖,从柴房回来厨娘一直有些心神不定,难道是因为何妈?因为自己问过她何妈的事情?蕊儿越想越糊涂。 整顿早餐表面上看是谈笑风生和和美美,但中间却好像连着若干条数不清的丝线,把在场的每一个人都系在了一起。 日子平平淡淡地过起来还真是飞快,转眼蕊儿到周家已经有两个月了,这段时间,周家也没有再闹过鬼,大家心里感叹着那个来路不明的道士瞎掰的话居然还真的歪打正着了,只是可惜了蕊儿这么好的姑娘,如花似玉又性情温柔平易近人的,偏偏要守着一门连寡妇都称不上的婚事过一辈子,也算是暴殄天物了。不过蕊儿倒没什么计较,尽管每天晚上守着一盏孤灯,一轮明月,也会觉得惆怅无比。 待在商人家,也免不了耳濡目染一些生意上的事情,这些事儿,蕊儿自然是没有发言权的,只有听和看的份儿。周老太太已经是古稀之年的人了,但是眼睛耳朵脑子却是一点不输人,周家的商号涵盖了很多行当,每日光是各家分号定期轮番报上来的账册就让蕊儿看着眼晕了,但老太太却能有条不紊不紧不慢的在大半天时间里一一处理完毕,也经常会让陈氏协助她做些事儿,当然,陈氏作为外姓人不可能插手太多。不过让蕊儿奇怪的是,周家大少爷倒很少和老太太一起参与家族的生意,只是定期到各家商号挨个走动一下,倒更像是给周家跑腿的,而不是周家的半个主人,这又是为什么呢? “等忙过这一阵儿,你也跟着学着点儿。”这一日晚饭后,周老太太当着陈氏的面对蕊儿说。 蕊儿点点头,其实老太太已经不是第一次说这话了,只是从来没有让蕊儿参与过任何生意上的事务,次数多了,蕊儿也只当这是应景的话了。何况她也没这份心气,老太太的本事,一成她也不敢想。 “车马劳资都备好了吗?”周老太太又把目光转向一边站着的周福,周家在蒙古边境上的一批毛皮要运回来,顺便再运一批麦种过去,因为设在蒙古边境的几家周家的商号和别家起了点纠葛,老太太决定派个可靠的人去协调一下,再加上晋中的另一家大户王家也看上了那片地界,与其做对头,不如派人好好谈谈,联起手,好在边境线上能站的更稳。所以老太太派周福跑这趟本来并不大的差事。 “备好了。”周福毕恭毕敬地回答,老太太满意地点点头。蕊儿没来多久也看出来了,老太太对周福是很放心的,比周家大少爷更放心。不过说真的,蕊儿也感叹这周家对下人和伙计们真是慷慨得不得了,别的不说,就说这吃饭,那是顿顿有酒有肉,就光这主食面食,十天半月就不带重样儿的,冬天还支两个火锅,一个猪肉一个羊肉,各取所需,并且另加油茶和黄酒暖身——别误会,不是蕊儿过门两个多月只惦记吃食,而是蕊儿经常亲自下厨为长辈烹汤熬水的,总和厨娘在一起,每天做出那么多花样,伙计们是乐意了,厨娘可就头疼了,一有苦水就忍不住和蕊儿唠叨,一来二去,蕊儿也自然对伙计们的各种待遇上了心。不光是吃,还包括穿,周家逢年过节都会给周家上下和商号里的伙计们按等级和业绩置办新装,用的都是串绸春绸这样上好的面料,从不吝惜,让蕊儿看在眼里,心里忍不住暗暗称奇。“真不愧是大户,这样的大方,怨不得伙计们个个都那么尽心。”蕊儿有一次忍不住对大嫂感叹道。大嫂听了,只是微微一笑,淡淡地说了句:“尽心,也有尽心的不好。” “大少爷这趟还要去么?”周福似乎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问道, “这段时间关外的气候一天三变,盗匪也猖獗得很,若不是这批货催得紧,断不该在这个时节出关的,大少爷身子弱,能不去就别去了吧。” “他也不能总是养着啊。”周老太太皱着眉说道,陈氏不在,这几天她都说得照顾少爷,所以晚上也不再一直陪在老太太身边了,“小二不明不白的就那么没了,能指望的只有老大了。”周老太太的声音带着深深的忧虑。周家的上一代有二儿二女,不幸的是,两个儿子都已过世,现在这一辈人也只有周若辛和周若梓兄弟俩,而周若梓又在异乡莫名暴毙。所以晋中商户中一直有传言,说周家犯了风水,所以有绝后之虞。 周福点点头,也不再多问,做了个揖,退了下去。周老太太看着周福的身影消失在门外,重重地叹了口气,揉了揉太阳穴。 蕊儿拽了拽衣角,也准备起身告退的时候,周老太太突然开了口:“再陪我坐一会儿,好么?” 蕊儿抬起头,周老太太的脸在烛光下显得格外苍老,蕊儿点点头,又原样坐下。周老太太睁开眼,看着小心翼翼的蕊儿,笑了笑,冷不丁问道:“恨我吗?” 蕊儿惊了一下:“什——什么?” “我让人把你……给买来,买来独守空房,你恨我吗?”老太太犹豫了一下,还是说出了“买”这个字眼。 蕊儿抖了一下,摇摇头,小声说:“是……是我家自愿的。” 老太太有些疲惫地笑笑:“你家是不是就你一个女儿?” “嗯,我和家母相依为命。”蕊儿点点头。 “听说你父亲是个读书人,还中过秀才?”老太太拿起簪子挑了挑烛花。 “嗯。”蕊儿老老实实地答道。 “那他是怎么——”老太太顿了顿,似乎不知道该怎么找出一个比“死”或者“过世”更好听的字眼,蕊儿却善解人意地接过话茬:“我爷爷在我还没出生的时候就跟人出西口做生意,但一走就再无音讯了。父亲去寻我爷爷,也是一走就没了消息……”蕊儿的声音越来越小。 “这么说,你爷爷和你爹——也都是咱出西口的山西商人了?”老太太的声音里满是怜惜。 蕊儿点点头,“这走西口啊,别人看着是挖金山去了,其实说白了,是走刀尖。走好了,能走出片天来;可是一步走不好,连埋在哪儿恐怕都不知道……”老太太咬了咬嘴唇,还想说什么,想了想,又挥挥手对蕊儿说:“你早点歇着吧,时候不早了。” 蕊儿上前两步要扶老太太回房,老太太却摆摆手:“不用你扶,我自己走走。” 第13章 蕊儿向老太太行了个礼,退了出去。 回房以后,蕊儿左右睡不着,很多事儿一下子都挤到脑子里,让她觉得头昏昏的,又胀的总想理个头绪出来。突然,一阵轻轻的脚步声飘进蕊儿的耳朵里,她猛地一下坐起来,支起耳朵听了听,那脚步声若有若无,忽近忽远的,蕊儿忍不住披衣起身,打开门,四处走着,边走边看,想找出这脚步声的源头。不知不觉走到了略显荒芜的南院,突然听到前方的一间屋子里传出低低的说话声,蕊儿忙后退几步,在墙根边猫着—— “明天就要出发了?”这声音是个女人的,蕊儿觉得有些熟悉,但又一下子想不起是谁。 “嗯。”一个男人的声音老老实实地回答。 “和老大一起去,都准备好了吗?”女人问道。 “准备好了,你……放心吧。”男人的声音里听不出什么特别的感情。蕊儿一惊,这声音他再熟悉不过了——这正是大管家周福的声音!和他说话的这个人是谁?为什么他们似乎在商量什么秘密一样?而且这个秘密——似乎是针对大少爷周若辛的? 想到这里,蕊儿不禁惊出一声冷汗,她微微直起身,努力想找找透过窗纱看看屋子里到底是什么人在说话,但却看不清楚。就在这时,身后一双大手向她伸来,死死地捂住了她的嘴,蕊儿觉得一阵眩晕,身子软软地倒了下去…… 第二天,大少爷和周福上路了,蕊儿却一直没有醒来。 “怎么回事?”周老太太皱着眉问,“这丫头昨晚上还好好的,今天这是怎么了?”老太太问左右,却都摇头说不知道。只知道早上醒来,看见蕊儿躺在自己房间的门口。 “去请崔大夫来。”周老太太皱着眉头吩咐道,崔善为是京城太医院的大夫,近日告老还乡,回到了寿阳县继续给人看病,当然,出诊费不菲。 “这是中毒了。”崔善为很肯定地说。 “中毒?”周老太太皱起眉。 崔善为微微做了个揖:“昨天晚上少奶奶只是吸入了迷药导致昏睡不醒,这是小事;但是她一直在服用一种慢性毒药——附子,这是大事。”他的意思很明显,这样等级森严的豪门大户,一个明媒正娶的儿媳妇居然一直在被人下慢药——实在是不可思议。 周老太太闻言身子猛地僵了一下,愣了片刻,用有些颤抖的手给崔善为的手里塞了一叠银票。“我知道,您有办法,但是……别说出去。”周老太太轻轻地说。 晚上,正院老太太的房间里点着一盏昏暗的灯,老太太背着光坐着,灯光打在厨娘的脸上,虽然不亮,但也足够照的她心发慌。 “你这是要干什么?”老太太终于开口了,声音带着一股子不怒自威的冷劲儿,“还是要和这丫头过不去吗?” 厨娘咬咬嘴唇:“她……这不是您当初的意思吗?” “可我后来……”周老太太的声音显得很虚弱,的确,蕊儿过门以后,她沉默了,沉默就意味着她不支持,但是——她毕竟没有明确地说些什么。 “老太太……很多事,是规矩;”厨娘低着头,一字一句地说,“既然是规矩,就得按规矩来,您还想让上一代的事儿再来一遍?” “其实——你也不忍心,对吗?”周老太太看着厨娘,摇摇头,“否则昨天晚上你也不会把这丫头从何妈手里给夺过来了,真是那样,这丫头现在只怕早就凉了。”老太太顿了顿,仰起头,却仍然忍不住夺眶而出的泪水,“下不了手,又要下手,我们这是在干什么……”她紧紧地咬着嘴唇,两行浊泪顺着腮帮子流下来,这儿只有她们两人,老太太的泪水流的有些肆无忌惮。 厨娘走上前,轻轻拍着老太太的背:“很多事儿,是命。” “然后呢?”表姐问何叔,“蕊儿就一直没有醒来?那她听到的那个关于周家大少爷的秘密呢?到底是怎么回事?” 何叔没说话,我却有了别的想法:“如果周老太太能救蕊儿一命,蕊儿把自己听到的告诉她,兴许还能来得及追上自己的儿子;但她不仁在先,也怪不了老天的安排了。” 说完,我偏头看了看潇潇,何叔显然也对我的话感到很意外,不过他马上不以为意地笑了笑,淡淡地说了一句:“丫头,你看事儿看的真清醒。”不知道是夸奖还是别的什么意思。何叔抽了口烟,透过淡淡的烟雾看着我们,问道:“想听听周福和周家大少爷在路上发生的事儿么?” 周福和周家大少爷周若辛一路走来,行至杀虎口,车队停了下来。周若辛探头看了看,好奇地问:“这里就是杀虎口?”果然当得起杀虎口这三个字,放眼望去竟上见不到一星半点的绿色,两旁被料峭山风削的薄而锋利的石壁斜斜地往下压着,似乎随时会倒下来一般,周若辛觉得胸口有点喘不过起来。 “嗯,”周福点点头,转身对周若辛说,“前面再走几步就是咱们山西人自己开的一家会馆,咱们今天就在那里过夜吧。” “这么早?”周若辛有点纳闷,“再往前赶赶,今天就能出关了,为啥这么早就要找地方住下?” 周福淡淡地笑了笑:“杀虎口,杀虎口,没有钱财难过口,不是丢钱财,就是刀砍头。现在人困马乏,万一遇到歹人,那不是明摆着的吃亏相么?还是先去会馆稍事休息,明天准备好了再过关稳妥一些。”到底是没有在这条路上摸爬滚打过的大少爷,常年跑跑各大商埠的商号就以为是做生意了?你还嫩着呢。周福在心里嗤了一声。 周若辛舔舔自己干地裂口的嘴唇,点点头,答应了。周家的商队刚准备掉头,却突然听见四下传来一阵喊杀声,周若辛一愣,商队里不知是谁喊了一声“糟了,遇到吊马帮了”,周若辛听见这句话,顿时倒抽了一口凉气,周福的脸色也变得煞白——吊马帮是杀虎口最大的强盗帮会,专截来往客商,周福说的“不是丢钱财,就是刀砍头”说的正是吊马帮。 刚才还井然有序的周家商队现在却一下炸了锅,商队的马匹和骆驼都受了惊,撒开蹄子四处乱跑。周若辛显然没见识过这等架势,就连走过好几次杀虎口的周福,也从没真正遇到过吊马帮。眼睁睁地看见上百号人像洪水一样扑过来,周家商队把周福和周若辛围在中间,尽管随从们拼命抓着缰绳,座下的马匹和骆驼还是执拗地想向各个方向散开逃命。就在大家不知所措的时候,周福突然转过头看着周若辛,声音不大,却一字一句地说:“你走,我留下。” 周若辛愣住了,他明白周福的意思,他是想转移盗匪的注意力,保全自己离开。可是……周若辛的嘴唇猛地抖了一下,他能看见,周福的眼神里有种说不出的东西,坚定和决绝里带着一丝——期望?是的,全商队都留下,好歹有拼一把的希望,但是只留下一半,在这较天不应叫地不灵的地方,只能是送死。周若辛勒紧了缰绳,咬紧了嘴唇,什么也没说。周福眼里的一丝光亮一点点暗下去,终于,他狠狠地踹了周若辛胯下的马一脚,喊了声“快走”,便扭过头,再不看周若辛一眼。缰绳把周若辛的手勒的发白,他的嘴角略微动了动,张张嘴,却什么也没说出来。二人几乎同时催马,却是驶向两个相反的方向…… 不知道骑马跑了多久,周若辛才停下来。他回头看了看,却只能看到远处小小的一团昏黄的尘土——周福和他带着的人马已经被这团土吞掉了。周若辛腿一软,跌下马来,身边的随从忙下马来扶,却慢了一步,周若辛结结实实地摔在地上,可他却没有立即爬起来——他只是躺在地上,直直地望着昏暗地似乎马上要塌下来的天,发出一声哀嚎。 周家商队折损了一大半,也不知到底是跑散了,还是跟着周福一起被杀虎口吞没了。跟着周若辛的还有两个周家商号的掌柜,一个是长顺川茶庄的钱天保,另一个则是与长顺川联号的锦麟蔚绸缎庄的掌柜孙福壬,茶和绸缎都是边境线上的俏货,这次谈联号的买卖,他们也跟着来了,没想到却遇到了这飞来的祸事。 “少爷,前面再走几步就是三晋会馆了。会馆老板姓祝,叫祝明贤。咱们周家商队是他这里的熟客,先去他那里安顿下来,再作打算吧。”钱掌柜俯身对周若辛说。 周若辛爬起来,手撑着额头,看了看七零八落狼狈不堪的人群,无力地点点头。周家的商队径直来到就近的三晋会馆,祝老板显然和周家商队里几位时常出关的活计们都是是老熟人了。祝老板为人很和善,听闻周家商队出关时遭遇横祸,自然又添几分周到。商队各自安顿下来,周若辛单独住一间上好的客房。 晚饭是祝老板亲自作陪,设宴为周若辛和两位掌柜压惊。推杯换盏之间,气氛逐渐松弛下来。 “周老板不用太焦虑,”祝老板安慰道,“据我所知,这吊马帮倒也并非蛮夷之徒;而是也讲几分信义,他们的目的只是劫财,而不会无故杀人。我在此地有些人脉,你们稍事休息,我明日派人去打探打探消息,如果他们今日并未大开杀戒,那周大总管还有生还的希望。” “真的?!”周若辛一把抓住祝明贤的手,“如果周福尚在人世,我可以拿商队的这批货和他们交换。” 孙掌柜和钱掌柜对望一眼,孙掌柜犹豫地开了口:“这批货一半是阿鲁伊苏特部台吉齐桑达尔汉点名订的,还有一半是开中的军粮,哪一样都怠慢不得。 第14章 现在货物有折损倒还能解释,回去以后再马上补给就是,但是要是不能按时送到……那可交代不起了。” 祝明贤似笑非笑地咧了咧嘴,看着周若辛:“二位掌柜说的有道理,飞来横祸谁也逃不过,但是只要人在,就要尽一分人事。生意上的事,‘信’这个字,丢了一次,就难再找回来了。” 周若辛端起酒杯,眼神有些恍惚:“尽人事,尽人事……人都不在了,还谈什么尽人事?”周若辛一仰脖子,生生的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周福是他从小到大最好的朋友,可是今天自己却把他扔在了杀虎口,周若辛觉得自己真他妈不是个东西。 祝老板笑了笑,拍拍周若辛的肩膀,又看了看二位掌柜:“诸位今天着实辛苦了,先歇息吧,明天再作商议。” 用罢晚饭,周若辛正坐在桌前半眯着眼翻着商队的名册和货物清单,突然听见门外三声叩门声。周若辛打开门,循声望去,看见前方有一个影子闪了一下就不见了,周若辛顺着那个方向一路找过去,不知不觉便来到一扇虚掩着的门前,他伸手推开门,面前是一间荒芜的院子,周若辛抬腿来到院中。 这院子门口看着是个荒园子,走进去一看却是别有洞天。门洞做成沁心瓶式样,上面的雕花也是十分考究,天官赐福、麒麟送子、和合二仙等等式样很讲究的排列在一起;看似破败的窗框细细看去,也是十分精致的通天夹扇菱花窗的式样。 “这倒象个缩小了几分的周家大院。”周若辛一边自言自语,一边四下里看着,突然,他的目光落在南边的一间小屋子里——这件小屋子前面没有蜘蛛网,似乎是经常有人来似的。周若辛好奇地推开门,却被眼前的情形惊呆了—— 屋子的正中间摆着一张桌子,桌子上供着一个牌位,牌位上清清楚楚写着三个大字:祝明贤! 周若辛觉得自己双腿开始不听使唤了,祝明贤,祝明贤,祝明贤的名字刻在这牌位上,那这家会馆的老板、刚才一直与自己喝酒谈笑的祝明贤又是谁?周若辛越想越怕,转过身想要冲出这个诡异的祠堂,就在他转身的一刹那,大门哐当一声关上了,与此同时,一支白蜡烛燃起来,一个冷冷地声音在周若辛背后响起——“我们终于等到这一天了。” 周若辛回过头,昏暗的烛光勾勒出一张红木八仙桌的轮廓,桌边坐着三个人,钱天保、孙福壬、祝明贤,有一个位置空着,旁边却站了一个人——周福。 周若辛惊喜地走上前去:“你没事?你真的没事?太好了!你是怎么从那帮人逃出来的?”一边说着,一边将一只手搭上了周福的肩膀。周福却冷冷地甩开了周若辛的手,周若辛的肘弯一卸,碰到了身边的孙福壬,孙福壬往旁边一倒,又碰到了钱天保——死人当然是坐不稳的,一碰就倒。 “他们……他们怎么——”周若辛的眼珠子几乎要爆出来,没错,钱天保和孙福壬都死了,嘴角是干涸的血迹,耳朵眼和眼角都是乌黑的血瘀。周若辛愣了片刻,又将目光转向祝明贤。昏黄的烛光映在祝明贤的脸上,他淡淡地笑着,脸色有些白,又有些青,不知道是人还是鬼。 “你们……是你们杀了他们俩?”周若辛指着微笑的祝明贤和冷漠的周福,突然想起了什么一样,“你们……是不是还想杀我?!” 周福的嘴角抽搐了一下,祝明贤开了口:“坐下吧,这儿有一个位置,就是留给你的。坐下来,抽口烟,喝口茶,听我给你讲一个故事。” 周若辛被周福架着在唯一的空位上坐下,几步之遥便是七窍流血的钱天保和孙福壬,周若辛恨不得自己一口气上不来憋死更好。祝明贤还是幽幽地笑着,不紧不慢地点燃一锅旱烟丝,本来就惨淡的烛光中又裹上一团烟雾,周若辛觉得自己的双眼仿佛被迷了一样,什么也看不清。烟雾缭绕中,祝明贤的声音却显得分外清晰:“那还是五十年前的事儿了,那时候你父亲还没出生呢……” 羊头崖是晋中最穷的地方之一,顾名思义,这地界就像干瘦而好斗的老山羊一样顶着两个尖锐的犄角,跟一切有生命的东西飙劲儿,你要种粮,我偏不给你下雨;你要耕地,我偏往土里埋上一大把盐碱;渴死庄稼饿死人,飙到最后,人力还是扛不过老天爷,最后能活下来的只有崖缝里横生出来的一片片酸枣树。酸枣不能多吃,越吃越饿,吃太多还会胀死人。 活不下去了怎么办?老人们是走不动了,凑合一天算一天,但孩子们还小,不能把一辈子埋在这连长根狗尾巴草都吝惜的不得了的黄土地上。穷归穷,再穷也不能短了志气。活路是自己奔出来的,不是打砸抢打出来的。听说朝廷在长城线上设了边镇,既然驻扎了军队,就少不了要运皇粮运军资,也就更少不了挑脚力的脚夫。一穷二白的年轻小伙子,啥都缺,独独不缺一把子好力气。于是给根打狗棍,跨个讨饭篮,结伴出门讨活计去。孩子们有大有小,周家的儿子和祝家的儿子最年长,一个二十,一个二十二,家里都给许了媳妇,还没过门,连聘礼也没下——拿啥下呢?家家都是锅底光,连个莜面粑儿都难拿出来。反正都是一个乡上的人,都知道彼此的难处,出门讨活路,为了自己,也为了自己青梅竹马的姑娘能有个好点儿的将来。 舍不得,放不下,拽着袖子一点点磨蹭着不愿放开,终究还是得撒手。年轻后生们踏上了一条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走的路,妹妹的歌声在北风里显得分外凄楚: “哥哥你走西口, 小妹妹我苦在心头。 这一去要多少时候, 盼你也要白了头。 哥哥你走西口, 小妹妹我有话儿留; 走路要走大路口, 人马多来解忧愁……” 先是哭哭啼啼的苦啊泪啊,哭完发现该上路的还得上路,于是赶紧把想得起来的话都给一股脑的倒出来,饭要吃饱,衣要穿暖,晚上就算是露宿,也要在旁边支个火堆就口热乎气儿,跟着大家伙儿一起走,别掉队,别落单,别遇上强盗…… 走西口的日子真是苦,一路上风餐露宿,别说饥一顿饱一顿的了,常常连口水都喝不上,碰到条小河沟子就猛灌一气,毫不在意那河沟子的面上漂着的一层黑黑的虫子。周家后生和祝家后生一路照顾着几个稍微小一些的孩子,讨来吃食先看着他们吃饱,他们睡下以后二人还像爹妈一样帮他们把打湿的衣裳和鞋子一一烤干。 周家后生叫周祥贵,祝家后生叫祝明贤。 铁打的人也有打盹的时候,祝家后生终于还是扛不住草原上的泥泞和湿气,半路上病倒了。望着祝家兄弟蜡黄的脸色,几个小点的孩子急的直哭,周大哥伸手试了试他的额头,烫的要命。 “怎么办?”一个才十四岁的小兄弟哭着拽着周大哥的衣角,“祝大哥这个样子,干粮也咽不下;只能勉强喝点热水,他会不会撑不下去?” “别瞎说。”周祥贵拍了拍小兄弟黑红的脸蛋,咬了咬牙,说了句“等着我”,便转身钻入茫茫的黑夜里。 过了几个时辰,周祥贵一瘸一拐地回来了,手里提着一只鸡,嘴角流着血,衣裳上都是泥。几个孩子吓傻了,似乎明白了点什么,但又都不敢问,只是七手八脚把鸡杀了,熬了锅香浓的汤。煮开的那一刻,香气狠狠地往每个人的鼻子里钻去,大家的肚子都不约而同地唱起歌来。当然,第一口是得先给病人的,暖暖的漂着一层厚厚油花儿的汤灌下去,刚才还昏睡不醒不停说胡话的祝明贤居然慢慢缓过劲儿来,一睁眼看见的就是周祥贵狼狈而又担心的面孔。 “怎么回事儿?”祝明贤摸了摸周祥贵的脚踝,心头一酸——这脚脖子骨头没事儿,但是恐怕做下病根,再也没法像以前一样健步如飞了。祝明贤紧紧咬着牙,再也说不出一句话。 “别把我想的那么没出息。”周祥贵拿胳膊肘轻轻捅了捅祝明贤,“我没偷,咱们在羊头崖的时候饿得人模鬼样也没干过那见不得人的事儿,这次也没有。你们先走,我答应人家了,给他们做一个月的工,顶这只老母鸡钱,两不相欠,咱靠力气吃饭,不会给咱山西人丢人。”说完看了看自己的腿,啐了一口唾沫,“妈的,这蒙地的蛮子下手太快了,非得先打够了才让人说话——”周祥贵的语气轻描淡写,仿佛在讲一件和自己不相关的事儿一样。 祝明贤再也忍不住了,眼泪扑簌簌的落下来。周祥贵拍拍祝明贤,大声嚷嚷着:“哭啥哭啥,我又没卖给人家。刚缓过劲儿来,回头再给哭岔气了我上哪儿再给你弄只鸡去?别那么娘们儿样儿,来,都来喝口热汤暖暖身子,路上还不能耽搁呢,得攒着力气。” 孩子们一下子涌上来,一人拿个小碗乖乖地接着。但是每个人都很懂事的只盛了小半碗,汤不多,就为就那口香味,肉香填满齿颊,肠子里垫一点儿油花,嘴里有了鸡汤的味道,那感觉和刚吃完一整只鸡也没多大区别。 “哥,等我以后做了大买卖,天天给你杀鸡吃。”钱家的孩子仰着头傻傻地说。 周祥贵拍拍钱家孩子的脑袋:“大买卖?做什么大买卖能天天吃鸡啊?” 钱家孩子愣了一下,孙家孩子却抢先开了口:“卖肉火烧,卖很多,卖了的钱都交给哥。” 第15章 周祥贵和祝明贤都笑了,眼里填满泪花,周祥贵眯起眼,自言自语地念着:“大买卖,大买卖……” 过了一个月,祝明贤带着脚夫帮原路经过,带走了周祥贵。晚上在牛车上过的夜,拿柳杆支起一张油毡子当顶棚,,但是前后开洞还是灌风,俩人就挤在一处紧紧靠着借彼此点热乎劲儿。睡不着,挤在一起不吭声想心事。 “想家吗?”周祥贵笑着捅捅仰望着破毡子发呆的祝明贤,“还是想媳妇?” 祝明贤回过神来,憨憨地一笑:“都想。” 周祥贵搓了搓手掌:“咱也想啊,出来都这么久了,真想回去看看。”说完,周祥贵看着祝明贤,“我最近一直在琢磨个事儿——” “咱们单干,自己起一摊子给蒙地挑货的买卖。”祝明贤微笑着看着周祥贵。 “嘿!你小子怎么知道的?”周祥贵高兴的打了打祝明贤,显然,俩人的想法不谋而合,“我做工的这家人啊,就是给蒙地商人跑腿儿的。这儿的皮毛牲口多的贱价卖得人心疼,绸缎布匹烟茶那些又是俏货。这次这家人对我挺满意的,说我心眼实又能吃苦,讲义气,跟我做生意他放心,咱出来也有几年了,虽然没啥本儿,但还是认识了不少人。那家人说了,能先支我们点儿本钱,到时候按三分利提成就行。我琢磨着这是个好机会,咱给人家当脚力,一辈子也就是个脚力;但是咱给自己当脚力,赚的钱都是自个儿的。” “我觉着行,”祝明贤一翻身爬起来,掰着指头对周祥贵说,“咱走关的山西人不少,这几个行当的咱都认识,只要那人肯给咱下本,咱肯定能行。” “我就知道你会同意,”周祥贵得意地捅捅祝明贤,“兄弟同心,其利断金。咱们可以先这样……” 夜空上的星星不多,但很亮,像眼睛一样眨巴眨巴闪着光,静静地看着这对衣衫破旧却满怀希望的小伙子。 说干就干,做生意抢的就是一个先机。年轻后生们肯吃苦也能吃苦,再苦也苦不过那些紧巴巴嚼着酸枣仁的日子。这样,周祥贵和祝明贤的生意慢慢地成了点儿气候,本钱还清了,媳妇过门了,宅子也起来了。当然,每趟出关押货还得自己出马,毕竟家业还不算大。 “您的意思是——”周若辛慢慢明白了什么,“您和我的祖父是一起做生意的合伙人?”周若辛皱起眉,努力回忆着,“对,好像是有这么回事,周家供着的牌位里,好像的确有一个姓祝的牌位……那你——”周若辛盯着祝明贤,迟疑了片刻,话还是说出了口,“您又怎么会在这里?您到底是人还是——” “难为你祖父,你们周家还能记得祝明贤。”祝明贤并没有直接回答周若辛的话,只是不紧不慢地吐出一个烟圈,把视线转向一旁站着的周福,周福低下头,有意地躲开了他的目光,“如果我们那一次不走那一趟货,或者换句话说,如果我和你祖父不是一起走那一趟,或许就不会有后来的事了……” 那本来只是再平常不过的一趟生意,原本是祝明贤带人沿科布多河到上游一处草场推销货物的,然而彼时正逢草原上的雨季,道路泥泞,周祥贵想来想去,总是不放心祝明贤——很多时候说的鬼使神差,就是这么回事。 “那怎么行?上一趟就是你走的,这一趟说啥也得我去。”祝明贤说,“咱们一直不就是这个规矩吗?没啥可商量的。” “那我跟你一起去。”不知道为什么,周祥贵对这趟行程总是觉得不放心。 “瞎话,哪儿有一家两个东家同时押一趟货的。”心直口快的祥贵媳妇玉儿抢白了自己男人一句。 “没啥不能的。”周祥贵一边卷烟丝一边说,“这次押两倍的货。咱们一直只在科布多河上游活动,这次到了以后咱们分两路,你去老地方,我去中下游的草场转转,一趟多走点儿,这个雨季咱就可以少一趟单跑的买卖了,人也划算货也划算。” 听到这里,祝明贤也不再推辞,二人各自回家收拾东西。 一路行至科布多河入口处,二人分开,约定七日之后在此会合。此时的周祥贵和祝明贤当然不会想到,这一别,就成了阴阳两隔。 七日后,周祥贵回到科布多河入口,他的心情实在是很好,中游的几个大草场被他摸了个滚熟,货当然是扫空了,他甚至高兴地盘算着回去以后再走一趟科布多河,需求量实在是太大,而且由于地势的关系,涉足科布多上游的商人不多,这样的钱不挣都嫌可惜。他正在编织着长顺川的美好前景时,几个衣衫褴褛狼狈不堪的人跌跌撞撞地倒在他面前,周若辛愣了,是商队的几个活计,跟着祝明贤一路的,一个姓钱,一个姓孙,一个姓王——其他人呢?祝明贤呢?周祥贵觉得自己的脑袋嗡的一声炸开了。 事情的经过很惊心动魄,但也很简单:牧民们是随着草场的长势而不断迁移的,祝明贤他们风尘仆仆地赶过去的时候,却发现原来的几个部落都搬走了,只留下一片光秃秃的草场,像癞头和尚的头皮。 没办法,天已经黑了,再想出这片地界得等明天了。商队只好原地安营扎寨,在车上搭上厚厚的油毡子就地露宿。天很黑,风很冷,天上没有星星,地上却有像星星一样的点点亮光,是绿的——那是狼的眼睛。 大家都不敢睡了,只能爬起来,挤在一处,燃起篝火,手里紧紧地握着长刀,警惕着四周的绿光,草原上又湿又冷的夜晚生生地憋出了一身汗。但是,没有用。狼太多,狼多势众,五只狼对付一个人也绰绰有余。 祝明贤闭上眼,那种尖利的狼牙刺进肉里的感觉让他痛不欲生,但是更让他觉得痛的是,自己一向信任的三个当家伙计逃命的脚步有多快,快的连头都来不及回。 当给商队赶骆驼的小伙计周四玩命把祝明贤背出来的时候,祝明贤的一条胳膊已经没有了,一条腿也只剩了膝盖以下的部分,断口处还残留着清晰的狼牙印。人是废了,有口热气而已。 “怎么办?”在一座破庙里,钱姓伙计问另外两人,“东家现在已经是废人了,可是周四那小子还在。他们见了周掌柜,来龙去脉一说,我们也没好果子吃。” “那就一不做二不休。”孙姓伙计咬咬牙,“一起灭掉完事,让他们永远张不开嘴。” “那就等后半夜他们睡熟之后下手。”钱姓伙计做了个抹脖子的手势,“关系咱们仨的性命,厉害咱们都该晓得,不用我多交代了。” 王姓伙计却有些手软了,他是读书人出身,给商队管账做些笔墨活儿的,总还残留了些读书人的软弱和良心——所以当狼群扑来的时候,他只会手脚并用的逃命;但真要让他做刽子手,他一样不敢。“我们还是——不要亲自动手的为好。”王姓伙计迟疑地说道,“动手杀人,我怕……”他没说下去,他怕鬼,他怕做了亏心事鬼魂不会放过他——书读多了,自然神神怪怪的事想的也多。 另外两人听完,也觉得心里莫名的一凛,想到祝明贤和商队其他伙计被狼群撕扯的惨状,他们仨同时打了个寒战。“那你说什么办?”两人同时看向姓王的账房。 “下点药,扔到沼泽地里,让他们自生自灭吧。”王姓伙计说,“我们手上别沾血,沾血鬼魂闻着味儿会找上来的。” 上下摸了摸,随身没有蒙汗药,因为不是开人肉包子店的,于是干脆拿石头将两人砸晕,再七手八脚拖到附近的沼泽地里。看着两人一点点往下沉,脸仰着,一个脸发白另一个脸发青,一旁站着的三个人突然害怕了起来,拔腿就跑,身后的沼泽里鼓起一个个大泡。 当三个人跌跌撞撞地爬到周祥贵面前的时候,他们的耳边还回响着石头撞击头骨的闷响,眼前还是渐渐没入沼泽地的两张死人脸。周祥贵疯了一样要去下游找祝明贤和商队的其他伙计。却被人死死地拉住了,理由是那里现在已经是一片荒草地,除了野狼以外没有其他人,去了等于是把自己往狼嘴里送。 周祥贵哭的几乎昏过去,他怎么向弟妹交代?怎么向还未成年甚至还未出生的侄子侄女交代?还记得当初一起走西口的誓言吗?兄弟同心,其利断金,可是现在兄弟在哪里?周祥贵头也不回地牵着骆驼,向下游的方向寻去——生要见人,死要见尸。然而,走到半中腰,天色突然暗了下来,隐隐能听见狼群的干嚎,听起来数量绝对不小。姓钱的伙计心虚地看了看周祥贵,抖抖索索地说:再往前走,就到了我们遇袭的地方了。 周祥贵心中凛了那么一下,望着黑压压的天,他眯起眼,隐隐能看到前方有白色的东西,可能是人的骨头,风中还有股若有若无的血腥味道。周祥贵突然生出一股莫名恐惧感。他转身看了看商队,都是活生生的人,祝明贤和自己告别的时候也带着这样一支活生生的商队,可是现在只剩下这三个人——自己呢?自己要再将祝兄弟的遭遇重演一遍吗? 库兹克狼的嚎叫声仿佛是在嘲笑和挑逗着周祥贵和他身后的商队一般,越来越清晰,也越来越嚣张。库兹克狼是活跃在科布多一带特有的草原狼种,比内陆的山狼更多一份野性。山狼是阴,上来先咬断喉管让人没有还手之力;而草原狼是蛮,会不留余地地撕扯它们的牙齿触碰到的每一块肉,同样让人没有还手之力。 第16章 周祥贵在心里感受着那种被狼牙霸道地撕着血肉的感觉,那种感觉让他握着缰绳的手在一瞬间变得冰凉。他知道,自己怕了,干冷的风划过他的脸颊,也划过他的良心,“兄弟同心,其利断金”,昔日的誓言,简简单单的八个字不断拷问着他……但是,他还是怕。在这么一刻,他不愿再去想如何向别人的老婆孩子交代,如果只能管得了一头,他不能不给自己的老婆孩子一个交代。 终于,三个死里逃生的伙计的一句话彻底让周祥贵打消了继续前行的念头——他们一路逃过来的时候,见到了时常在这一代出没的盗匪马帮。这个时候,三个伙计惶恐的表情、慌乱的语调和身上血淋淋的伤口显得格外真实而清晰。 周祥贵带着商队掉转了方向,将一堆残破的白骨扔在身后。他一路上都在哭,当人们结拜发誓的时候,总爱标榜自己义字当头,其实真的到了命悬一线的关头,往往最先忘掉的就是这个“义”字,当然,事后最先想起来的,也是这个字。一路走来,他满脑子都是以往的点点滴滴,在羊头崖一起干活一起挨饿一起爬树摘酸枣,出西口一起漂泊一起卖苦力一起风餐露宿,挣到第一笔银子一起高兴一起流泪一起憧憬未来。那些挤在搭着油毡子的牛车里数星星想媳妇的日子,那些饿极了偷只鸡被打的几天走不了道的日子,从今往后便成了残破不堪的回忆,因为少了一个人,再也回不来。 周祥贵回了家,祝明贤的媳妇先是昏睡了三天,醒来以后就疯了,祝家媳妇姓何。周祥贵收养了祝明贤唯一的儿子,视若己出。 死里逃生的三个伙计因为声泪俱下的编了套谎话,不仅赚来掌柜的信任,还得了不少辛苦钱。三个伙计在庆幸的同时又终日忐忑,只能埋头更卖命的给长顺川干活。他们的辛苦和努力换来的是东家加倍的信任和欣赏,没人知道他们是为了赎罪,谁能想到这样老实勤勉的人在生死关口能做出那样不堪的事儿来呢?他们自己都不愿相信,或者说不愿想起。在钱姓伙计和孙姓伙计慢慢地被周祥贵委以重任,派到商号的分号去独挡一方的时候,姓王的伙计则主动辞去了在长顺川的一切职务,他只说自己近来身体抱恙,却没说自己常年噩梦连连。 钱姓伙计和孙姓伙计后来都成了掌柜,但都没能尽享天年,而是中年便得了怪病死了。他们的儿子也子承父业效力于长顺川,并且也成了掌柜,钱姓伙计的儿子叫钱天保,孙姓伙计的儿子叫孙福壬——都是响当当的好名字,只是没有好命,眼下正躺在这间昏暗的屋子里七窍流血。 没人知道姓王的伙计去了哪里,我只能告诉你他的儿子寻父未果,死在出西口的路上。他只有一个孙女,名叫蕊儿,因为孤儿寡母穷困潦倒而不得已做阴亲嫁到了周家。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会问:这一切都是祝明贤和周四怨魂的报复吗?就是这个坐在周若辛面前的祝明贤?那他下一步是不是要杀掉周若辛,让他最恨的四个人全部断子绝孙? 没错,周若辛也是这么问的。此时周若辛已经不害怕了,听完这么长的一个故事,他反而很坦然。 坐在周若辛面前的老人听完周若辛的问题,微笑着摇了摇头:“我不是祝明贤,我是周四,祝老爷那次已经死了。他们三个慌慌张张,找了个看上去像沼泽的地方,其实只是个很浅的河沟子,我们连脸都没埋进去,就到底了。当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和祝老爷躺在泥里,我把他拖出来,他浑身冰冷,但是人居然还清醒,他告诉我,往东边走,去寻你爷爷他们。他们是好兄弟,他不会扔下他们不管的。可是,当我们半走半爬的拖到地方的时候,除了马和骆驼的蹄印,什么也没看到。”周四眯起眼,嘴角有些颤抖。他永远忘不了那一幕:只剩下最后一口气的祝明贤看着远去的一排蹄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兄弟同心,兄弟同心,自己的兄弟却连自己的尸首都顾不上要了——这就是兄弟……祝明贤狠狠地咬着自己的嘴唇,丝丝缕缕的血渗出来,比手脚断口处已经干涸的血迹更加触目惊心。 祝明贤死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昨天晚上我把随身带的银票放在了我们夜宿的那间破庙里,你去取,这些钱足够你在关外自己起个小本买卖,别回去,别再为长顺川做事了。 “然后您就开了这家会馆?”周若辛问道。 “嗯,一开始是家小客栈,后来,走西口的山西人越来越多,这儿慢慢就成了今天这样一家会馆。”周四点点头。 周若辛看看一边的周福,正想开口问,却被周福抢了先:“别问了,这是我爹。” “你——你是周老先生的儿子?!”周若辛惊讶的问道。 “是的,”周福还没有开口,周四便抢过话头,“我恨你们周家的薄情寡意,我发誓要为祝老爷报仇,让当年辜负兄弟背叛主人的人家破人亡断子绝孙。周家的人认得我,却不认得我儿子,所以我让我儿子混进周家商队。他又凭着自己的机灵劲儿在你们周家做到了今天的位置,然后让他一步步除掉所有仇人。” “这么说来,二弟的死,二弟亡灵作祟,什么算八字寻阴亲的这一切都是你干的?!”周若辛看着周福,觉得难以置信,但的确又合情合理。 周福没说话,只是闭上眼,沉默良久,终于缓缓开了口:“爹,这些年,我只是按照您的意思,一个个干掉您和祝老太爷的仇人,可我从来没对您讲过我在周家看到了什么,听到了什么……今天,您想听听吗?” 周四愣住了,他不知道为什么儿子会说出这样奇怪的话。周福摇摇头,苦笑一声:“知道吗?祝老爷唯一的儿子过继给周老太爷以后,周老太爷拿他当自己儿子养着,而且从那以后,周老太爷居然也只生了一个儿子,其余的都是女儿——” 周祥贵一辈子只有两个儿子,一个是自己亲生的,另一个则是祝兄弟的儿子。更让人无奈的是,周祥贵自己的儿子天生就是个扶不起的阿斗,而祝兄弟的儿子却一天天长成一个见识胆略才干都让周祥贵欣赏不已的年轻才俊。 “你打算怎么办?你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了。”玉儿问周祥贵,“你真的要把家业传给——”玉儿咬咬嘴唇,“传给别人的儿子?” 周祥贵点点头:“我知道,你心高气也傲,我也一样,做什么都容不得自己比别人差。可这一桩事,我们拗不过老天爷了。长顺川的生意越做越大了,我们不像年轻的时候,是自己给自己跑腿了。我们现在捏着那么多人的饭碗,可以对不起自己,不能对不起大家伙儿。把生意交给我们自己的孩子——你看他撑的起这个担子吗?” 玉儿不说话了,两个孩子的对比不是瞎子都能看出来,不甘心有什么办法呢?玉儿叹了口气,幽幽地说:“也许——真的是你当年错了,我们只有一个儿子,还是这么一个儿子,是报应……” 周祥贵一口郁气涌上胸口,咳了一个晚上。 周祥贵死后,祝家儿子当了家。长顺川的生意就像商号的名字一样越来越顺利,玉儿也当了奶奶,成了周家人口里的“老太太”。遗憾的是,周家的第三代依然只有两个男孩,老大叫周若辛,老二叫周若梓,周若梓其实是祝家的孙子(插播公益广告一条: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控制人口,人人有责。只生一个好@_@)。 然而周家的第二代也都短命,两个孙子还嫩着,得磨练几年才能当家。让周老太太头疼的是,自己的孙子老大周若辛身体一直不好,而说起来该算是祝明贤孙子的周若梓却天资聪颖,做事情井井有条,颇有他父亲的风范。周老太太心里真是又酸又涩,自己这一脉是真的要废了吗?说起来,我周家确是有负你祝明贤。可那也是情非得已,这么多年来,我们周家把你的儿子孙子视若己出,还让你儿子当了家,何氏疯疯癫癫这么些年,我们也一直悉心照料,没有丝毫怠慢,可是老天爷为什么就是不肯放过我们? 那一天,来了个不知道来路的道士。那道士很神秘地在周家四下看了一圈,告诉周老太太:你们周家,被人下了血咒。 “什么是血咒?”我打断讲故事讲得很投入的何叔,“周家的几代人和那几个伙计是被咒死的?” “所谓血咒,是指人死前咬左手中指,以指血画符咒,然后将中指吞下。这样被咒之人生生世世不得翻身,连后代都不能幸免。”何叔只大概描述了一下血咒的说法,没有详细解释。 “太可怕了!”我惊呼,“祝明贤不要这么狠吧?是人都怕死,反正他那时候已经是个废人了,周祥贵也没用亏待他的儿子老婆,他干嘛不依不饶缠着人家全家?” 何叔摇摇头:“祝明贤有没有给周家下血咒,没人知道。一个将死之人还能不能完成血咒很难说,毕竟没有人看见,也许只是这个道士的信口胡谄罢了。我只是想说,自从这个道士告诉了周老太太关于血咒的说法以后,周老太太的心头就又多了一重心病。” 因为,所谓血咒,靠的是血脉的延续。要破掉血咒,办法只有一个,让祝明贤的血脉彻底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换句话说,就是让周若梓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你的意思是……”周若辛从椅子上站起来,眼里写满惊疑,“我二弟的死——是我奶奶干的?” 第17章 周四抬了抬眼皮,没说话,周福摇了摇头,低声说:“不是。二少爷的死是他……咎由自取。”这四个字太狠,却是实话。对周家的恩怨,周福更愿意做个清醒而安静的旁观者——虽然他不得不生活在父亲和那个他见都没见过的“祝老爷”那些生生死死掰扯不清的仇恨里。 祝明贤的儿子精明,孙子也精明。精明人做生意是好手,做别的也是好手。从周若梓的父亲,祝明贤的儿子开始,就开始在巡查各处商号的中途暗渡陈仓,和别的商号暗通往来,企图一点点蚕食掉周家的生意。当然,周老太太不是傻瓜,蛛丝马迹之间她渐渐也看出了端倪,只是她不愿意说出来,不愿意拆穿,对于祝明贤的儿子,她只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一开始是小打小闹,然后胃口越来越大,还没大到周老太太发话的时候,祝明贤的儿子得急病死了,这也成了笔烂账。烂在老太太肚子里,周福也知道,但是不说。周老太太多想这笔帐就这么烂下去,好好的把周若梓当自己的孙子养出来,都到第三代了,再生疏的血脉也该融在一处了。此时的周老太太不再是当年那个年轻气盛总爱跟自己男人争道理处处不肯输人让人的玉儿了,她只想守住这片基业,守住自己唯一的两个孙子。然而,道士关于血咒的话却又给了她重重的一击。 “……怎么办?”灯下的周老太太一下子苍老了很多,没了平日里众人面前的精神头。她面前只站着两个她最信任的人,她多年前从半道上捡来的一个快饿死的丫头——现在的周家老厨娘,另一个就是周福。 “老爷当年做了亏良心的事情,是老爷有错在先。但是这些年您和老爷对祝老爷的儿子、女儿、夫人、孙子还有孙女的恩义,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您没必要太苛责自个儿。”厨娘淡淡地说。 周福没说话,他更想知道老太太会怎么想,怎么做。 周老太太苦笑一声,看看天,摇摇头:“不行,周家永远欠祝明贤一笔债,这笔债算不清,没法算,没有债主,没有账册,永远也还不完。更何况,这是件丧天良的事儿,不能干,不能干……哪怕我周家断了香火,也不能再错第二次,否则,这笔帐债赶债利滚利,生生世世都是块石头,压的我周家在‘良心’二字跟前永远抬不起头。” 不知为什么,听到这些话,周福觉得自己心头仿佛一块石头落了地一般轻松。当然,他没法违抗自己的爹。他知道,自己的爹这么多年只为报仇活着,他付出的代价太大了,包括自己的儿子,还有…… 然而,很多账,不是想让它烂掉它就会烂掉的。周若梓很小就知道了自己祖辈的那段恩怨,也很小就知道了仇恨和如何在周家面前隐藏这种仇恨。所以他非但不罢手,反而越做越大,大到终于有一天,周老太太也坐不住的地步。 事情的起因是周家在江淮两地的盐业生意。这两地的盐业原本是由两淮商人垄断的,但晋商以汇兑借贷换两淮盐商的经营权,慢慢的也和两淮盐商构成了南北之势。山西人经商,最讲朋合和兼济,同乡是伙伴,更是根基。偏偏周若梓一念之差,试图与两淮的山西商号勾结未果,竟然和两淮盐商搅和在了一起。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消息传出,两淮的山西商号一下子炸了锅。自然,周家如果不给个说法,今后在两淮同乡面前将无法立足,往大了说,整个长顺川的名声也就臭了。 “叫回来怎么办?”周福试探着问周老太太,“家法?” 周老太太颤抖着揉捏着帕子,努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绪:“先叫回来再说。” 然而周若梓不愿意回来,不愿意要周家给他一点同情和怜悯——这就是所谓的周家二少爷一夜暴毙的真相。周若梓死了,周家主动撤出了两淮的盐业生意。因为周家的声望和地位,这件事没有人再追究下去。但是,周四仍然活着,所以又有了亡灵作祟和那桩恐怖的冥婚。 冥婚的规矩不是活人和死人成亲,而是死人和死人成亲。周家要蕊儿死,因为这是冥婚的规矩;周四父子要蕊儿死,因为她是仇人的孙女。说到底,蕊儿踏上了那顶挂着白灯笼的花轿,就注定是要死的。 尾 冥婚的规矩不是活人和死人成亲,而是死人和死人成亲。周家要蕊儿死,因为这是冥婚的规矩;周四父子要蕊儿死,因为她是仇人的孙女。说到底,蕊儿踏上了那顶挂着白灯笼的花轿,就注定是要死的。 但是周老太太终归是狠不下心来,从她第一眼看到蕊儿开始,她就觉得像自己的孙女。周老太太没孙女,女孩儿就是贴身小棉袄,孙子得当家,但孙女却招人疼。更何况这孩子的爷爷和爹也都是倒在走西口的路上——想想自己的男人,想想祝明贤,想想这么多风餐露宿一辈子奔波在路上的同乡,她下不去手。 厨娘却急了。她没那么多念想,她的命是周老太太给的,她只知道该死心塌地的对周家好,就像周四只知道该死心塌地的为祝明贤报仇一样。周老太太不忍心破血咒,结果周若梓自己死了。可现在怨灵不除,血咒还是破不了,周家的头顶上永远悬着一把剑。厨娘想引蕊儿接近何妈,因为何妈是疯子,看到年轻姑娘会狠命的掐人家脖子,疯子掐死人,没人会追究。可是何妈却一直不碰蕊儿,也许在她仅存的那点模糊的意识里,能感觉到蕊儿是她的孙媳妇?厨娘没办法,只能在蕊儿的饭菜里下附子粉,附子是慢药,每天一点,积少成多,日子久了自然有毒发的一天。 “这一趟,是你们算计好的?”周若辛定定的看着周福父子,眼里有种说不出的意味。周若辛顿了顿,摇摇头,看着周福,“枉我一直拿你当朋友。我从小就没我二弟聪明,没他能干。我从小就觉得老太太对我很奇怪,不喜欢我,但又总爱盯着我。我受了委屈都找你诉苦,就连得一包果子都拉着你躲起来分了吃。直到现在,老太太信任你多过我,我也没有任何不平和抱怨。我嫉妒过我二弟,可我从来就没嫉妒过你,可你呢……”周若辛停下来,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真想杀我,趁我半夜睡着了直接抹脖子就是,为什么要费这么大的功夫?何苦?”周若辛的声音很轻,但却逼得周福低下头,不敢正视周若辛。 “别怪他,是我的主意。”周四眯起眼,“我只是想看看,你在性命攸关的时候,是不是和你爷爷一样。果然——”周四冷笑一声,“你们周家,都是这样的孬种。”周四猛地站起身,手里是一把闪着寒光的匕首。周若辛后退几步,却发现已经退到了墙角,无路可退。 周四冷笑着举着刀,慢慢向周若辛走去,一字一句地说:“别怕,这一天是迟早的。杀了你,你们四家人就彻彻底底地灭了门,有冤报冤,有仇报仇,谁都甭想跑……” 就在匕首离周若辛只有几寸的时候,周四却停住了,周若辛惊恐地看着周四的眼睛慢慢瞪大,面孔逐渐扭曲,一缕黑血从他嘴角滴下来——他的胸口上露出一截血红的刀刃,刀是从后背插进去的,他背后的周福满手是血。 “你……”周四缓缓转过身,指着周福,“为什么是你?” “我受够了!”周福声嘶力竭地吼着,“我受够了你一辈子只为一个‘恨’字活着!我受够了你心里只有恨却不准别人爱!我受够了没完没了的替你杀人,杀掉一个又一个!我受够了你毁掉我的朋友,我的……”周福哽咽着说不下去了,周四倒了下去,周福俯下身抱着自己的父亲,泣不成声,“爹,你知道吗?我有多想好好过日子,我在周家这么多年,你知道看着别人过日子的滋味有多难受吗?我不想一辈子活着就为报仇,爹……” 周四听不见了,他的手僵硬地垂了下来。眼睛仍然瞪得大大的,眼中写满惊恐和不解——直到死,他也不明白儿子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要背叛他。 周若辛愣愣地站着,看着眼前的一切,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知道该做什么。他只是木然的挪动了一下脚步,却被周福喝住了—— “别过来。”周福抬起头看着周若辛,“我爹恨你们周家,可我不恨。我爹告诉我,你其实想救我,我知道你不会抛下我,即使别人会,你也不会。在我心里,你就是我的朋友,哪怕——”周福咬了咬嘴唇,笑了,“哪怕我爹安排把曼珠送到晋中,又嫁给了你。” “曼珠?”周若辛喊道,“她是——” “曼珠是她的本名,她是我爹的养女,也是我的……”周福没有说下去,即使不说,周若辛也明白了。“知道我为什么恨我爹吗?他毁了我的一切,我的一辈子。”周若辛的嘴角微微颤抖着,“也毁了曼珠,她是个多好的女孩,为了我爹,为了我,她什么都愿意做,什么委屈都咽得下去——”周福低下头,身子慢慢蜷缩在一起,等到周若辛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匕首已经穿透了周福的胸膛。 “告诉曼珠,我对不起她。今天这个样子,我不知道该怎么见她。”这是周福留给周若辛的最后一句话。 四具尸体,两个是惊恐,一个是困惑,另一个则是解脱——相逢何喜,相离何悲,情到深处,无以牵挂。 当我现在写下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已经想不起何叔是如何详细描述周若辛带着四具尸首回了家,又向周老太太和家里人讲述这一切的经过了。 第18章 因为听到后来,我满脑子想的都是那个之前一直被我忽略掉的叫曼珠的女孩儿,想象着她在过去的那些日日夜夜里,咽下多少苦水泪水才能做到和自己真正的爱人同处一个屋檐下,却又故作陌路人。 “蕊儿呢?蕊儿还是死了?”表姐的话打断了我漫无边际的胡思乱想,我和她一起把目光转向何叔。何叔笑着摇摇头:“没死。周老太太不是说过么?周家的一切祸事皆由‘良心’二字而起,所以事关良心,再也不能错第二遍。否则,债赶债利滚利,能压得人永远抬不起头。” “也就是说周家在最后一刻还是救了蕊儿?”我感觉自己松了口气,说真的,我从来不觉得一念之差做了错事有什么不可原谅的可怕,真正可怕的是这一“差”带来的后续效应会没完没了纠缠不清。 何叔点点头:“蕊儿没死,但是大嫂死了,何妈也死了——” 从岁数上看,何妈算是寿终正寝。而周家的大少奶奶,我们还是叫她曼珠吧,曼珠在同一个寂静的夜晚把自己缠进了一根白绫里,对于自己在周家度过的这将近一千个充斥着尴尬和煎熬的晨昏,她只用六个字做了个了结:死无恨,求共命。 何妈是被火化的,周老太太让人带着何妈的骨殖烧成的灰来到了曾经的三晋会馆,后院埋葬的正是祝明贤的尸体,五十年,他们还是到了一起。当回来的伙计经过杀虎口的时候,又遇上了山西商人的商队,好像比之前又阔气了些,一眼望去,看不到头。 后来,周家又办了一次冥婚,不同的是,这次是货真价实的冥婚了,曼珠的棺柩上系着上好的红春绸,算作周家的女儿从周家大院动身,一路抬到城郊的坟地,周福的坟侧早挖好了一穴,露出他棺柩的槽帮,像睁大的眼睛一样眼巴巴地瞧着曼珠的棺材一步步靠近。一把花红纸钱扬起,一对生不同衾死同穴的夫妻就此并骨合葬,一抔黄土便是最好的合欢酒。 “大喜——大喜——”带着哭腔的道喜声在空荡荡的坟地上空回荡着,“哭喜”恐怕该算是“冥婚”特有的一道风景了。花红纸钱被大把大把地扔进火里,化作坟头飞舞的烟灰,鼓号和唢呐的声音混在一起,像“两毛烧”一样烈的呛人—— 一步低唤哥哥亲,两步我揭红头巾, 三步相依看明月,四步回眸笑而行。 五步踏过妹妹心,六步酒红滴穿冰, 七步八步醉九步,步步走断生死未了情…… 第二谈《冥婚》完 第三谈牌坊 这个故事,有点阴,有点冷,有点痴,有点媚。别说我矫情,因为这是我在听这个故事的时候最直接的感觉。 这个故事的来源和前两个不同,并非来自小镇上的邻居,而是来自一对外乡夫妻,男的姓许,女的姓林,是安徽过来的茶商,来这边做生意顺便来小镇探望亲戚的,这天恰好无事,便转到我的茶棚来打发时间。面对这样的专业人士,我老老实实下功夫煮了上好的雨前云雾来待客,边喝茶边聊天,居然有种相识恨晚的感觉。 林姐是徽州人,我们的话题自然而然的扯到了徽州文化上,许先生甚至大方地表示回去以后给我送几方他私藏的徽墨来玩玩,不过,说真的,一说到徽州,我脑子里最先蹦出的两个字居然是——牌坊。 “哈哈,没错,说起来,徽州的牌坊群已经成了徽州建筑的代言人了,徽式大院还得靠边站。”林姐爽朗地笑起来,“我老家的那个村子,就是个远近闻名的牌坊村。” “哦?我功德牌坊还是贞节牌坊?”我好奇地问。 林姐眯起眼:“贞节牌坊居多,其实说起来,徽州的贞节牌坊也是在外的男人们赚名声的筹码之一,给女人们立牌坊,其实也是给自己立牌坊。对了——”林姐把身子微微往后一仰,“在我老家那个牌坊村,还流传有一个故事……你想听吗?” “什么故事?”我随口问道,当时我只认为是一个风土类的传说典故,却没想到会是那样一个……说真的,当我现在回忆起这个故事的时候,仍然有一种往自己血管里注射十八年窖藏女儿红的感觉。 林姐的手掌轻轻摩挲着茶杯,不紧不慢地说:“这个故事,发生在我老家,歙县东南边的一个村子,名叫樟和村,村口有一棵老樟树,号称是活了一千年了——” 如果一直静静地立在村口的老樟树有生命有记忆,它应该会想些什么?感叹为什么老天爷总爱和人过不去?呵呵,还真是这样,从古至今,出商贾大户的地方,通常是自然条件极其糟糕的地方,比如上一个故事提到的晋中,再比如这一个故事里的徽州,尤其是像歙县这样的地方,周围都是山,青山绿水的看上去风景很美,但是地少人多,八山一水一分田,光想靠天靠地吃饭,绝对不行,所以只能往外走。“前世不修,生在徽州。十三四岁,往外一丢。”徽州的男人们,十三四岁就会被爹妈赶着先做下亲事,要么先定下聘礼,要么急巴巴地赶着完婚,七天一过,立马打包袱走人,出门当学徒经商去。这样的年纪,离家的小伙子还是孩子心性,守家的小媳妇一样稚气未脱,却已经在匆忙间签下了一辈子的契约。 “今天要去庙里,香烛都备好了吗?”王老太太问身后正在给她盘头的小丫头。王老太太在樟和村是个不得了的人物,不得了的原因不光是因为她一个人守寡多年含辛茹苦的拉扯大两个儿子并且两个儿子现在都是徽州商人里出挑的人物,更是因为王老太太几年前收到了朝廷的旌表,起了个贞节牌坊,要知道,歙县的节妇不少,多少人守寡一辈子到了也盼不来这么一块牌坊,王老太太在身子骨尚且硬朗的时候居然就顶了这么大一顶桂冠,着实让人羡慕。儿子争气,家业跟自己的名声都起来了,王老太太这辈子算是没白活——樟和村的人都这么议论着。王家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就如同樟和村牌坊群里那块“王氏节孝坊”上据说是皇帝亲手写的几个大字一样,宝相庄严地恨不得发金光。 “备好了,不过今天天气不怎么好,有点潮气,您这些天膝盖老不好,要不改天吧。”小丫头试探着问。 王老太太固执地摇摇头:“不,今天必须去。”今天是三月初十,三月初十……王老太太在心里默念道。 小丫头撇撇嘴,也不再多说,王老太太人好心善,但是有时候有些喜怒无常,她们下人也见怪不怪了。 收拾完毕,丫头提着篮子搀着老太太走出院子,一阵冷风迎面灌过来,从正堂穿过的时候居然生生从门缝里挤出一声怪叫。王老太太突然打了个冷噤,脸色有些发白,她回头看了看,想了想,对丫头说:“咱们从偏门走吧。”看着丫头有些发愣,又补了一句,“每天出大门让那些人看着,我烦了。”说完,头也不回的转身向侧门走去。 丫头吐吐舌头,赶紧快走两步跟上。来到门边上,丫头抢先一步上前打开门,一个软软的东西顺着门板歪了下来,倒在丫头的脚面上,小丫头吓得惊叫一声,往后跳了几步,几个家仆顺着声音赶了过来——倒在地上的是个衣衫褴褛的人,人吓人,吓死人。 “这丫头什么来头?怎么身上连件随身行李都没有?”在王家干了几十年的老姆妈夏嬷嬷皱着眉替这个昏睡不醒的姑娘擦拭着脸上的污垢,擦干净脸,还真是个挺不错的伶俐孩子,看年龄得有十五六岁的样子了,在他们这儿,应该已经是出嫁的年纪了,夏嬷嬷突然想起了什么,低声对王老太太说,“老夫人,这孩子……该不会是——逃婚出来的吧?” “逃婚?”王老太太愣了一下,站起身凑近这个来路不明的姑娘,这姑娘的脸长得真的很好看,而且,越看越像当年的……王老太太突然一个激灵,她定了定神,吩咐道,“先让厨房给她熬点儿热汤水吧,今天我要去庙里进香,耽搁久了到午时就不好了。你先照看着她,等我回来再做打算。今天既然是去上香,还没出门就碰上了第一桩善事。”王老太太笑了笑,站起身向门外走去,身边的丫头忙上来扶住她。 云经寺有一座专门是修行尼姑的别院,王老太太一辈子只去这个别院——连进香都只跟尼姑打照面,也怪不得这老太太能拿到朝廷的旌表了。这所别院的主持法号智缘,跟王老太太差不多年纪,人很聪明,王老太太一直就爱和她说些知己话,王老太太是这间寺庙最大的施主之一,这其中有一半功劳都是智缘师太的。 “老夫人这几天气色好像不太好啊。”智缘细细端详了一下王老太太的面色,“看您面色青白,两颊又泛些潮红,阴虚气弱啊,怎么?这阵子睡得不安稳?” 王老太太皱起眉,四下看看,小声说:“这一阵,我总是觉得很不安,总觉得好像有人在背后盯着我看着我,别人在暗处,我在明处一样,不知道为什么。”王老太太摇摇头,“我总觉得——是有人要回来了。” 智缘一愣,马上笑起来,拍了拍王老太太的胳膊:“您多想了,哪儿有那么多神神道道的事情?回去让大夫给开点安神定惊的汤药吧,这个季节容易滋生毛病,您自己小心些就成。” 王老太太苦笑了一下,踱了两步,突然回过头,看着智缘:“你说,做善事,能赎罪吗?” “当然能。” 第19章 智缘微微一笑。 王老太太张张嘴,却想不起来还要再说什么,愣了片刻,只好结束了这场沉闷的谈话。 “老夫人,让我猜着了,这丫头真的是逃婚过来的。”王老太太刚进门,夏嬷嬷就迫不及待地向王老太太报告着今天发生的事情。那姑娘叫淑绣,是从几百里外的宏县逃婚出来的,家人把她锁了黑屋子,她大半夜的一个人从窗户翻出来,逃了出去,身上什么也没带,饿着肚子一路走过来,到了王家大院后门终于撑不住了,现在已经缓过来了,只是说话还是只带三分力气而已。 “丫头,你出来,父母知道吗?”王老太太问淑绣,显得和颜悦色。 淑绣低下头,搓着袖口:“我爹死得早,我娘给我寻了门亲,可那家后生却是个短命的,还没过门就走了。我娘非逼着我守望门寡,我不愿意,他们骂我有辱门风,把我关起来了,如果我不逃出来,也得被他们给逼死……”淑绣的声音越来越低,当然,王老太太听得一清二楚。 烛火微微地跳着,王老太太满是皱纹的脸在摇曳的烛光里显得阴晴不定,淑绣的心也跟着忐忑起来。沉默了很久,王老太太长长地叹了口气,幽幽地问:“如果,我收留了你,你爹妈寻上门来,怎么办?” “不会的不会的。”淑绣急急地说,“我娘……我娘是个瞎子,她根本出不了门。我家没有别人了,他们不会跑几百里地来找我的,何况他们根本不知道我朝哪个方向逃了。我不想回去,我回去了只有死路一条,村里人会把我剥皮的——” 剥皮!王老太太一怔,觉得后背一阵凉气,她看了看淑绣,又看了看一旁的夏嬷嬷,夏嬷嬷低声提醒着:“老夫人,咱们王家是朝廷旌表的节孝望族,收留这逃婚的望门寡妇……”夏嬷嬷没有说下去,但是意思已经很明显。 淑绣听见夏嬷嬷的话,眼里的光芒一点点暗下去,突然,王老太太开了口:“留下她吧。 “什么?”淑绣和夏嬷嬷一时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老太太……”夏嬷嬷还想劝些什么,却被老太太摆摆手制止了:“不用再说了,这个丫头就收在咱们王家当下人吧。她的来路,你们都不要往外说就是。”王老太太看了夏嬷嬷和其他两个丫头一眼,眼里警告的意思很明显,大家忙不迭的点头。 一个逃婚的女子,就这样在一个樟和村唯一拿到了朝廷旌表贞节牌坊的大户人家里安顿了下来。事后,当王老太太回忆起来的时候,她也说不清为什么会固执地收留这个丫头,也许是因为她长得像一个人,也许是因为她白天在寺里和智缘的一番行善和赎罪的对话,也许是因为——她听到“剥皮”二字的时候,背后突然刮过的一阵阴风。 淑绣是个很聪明的孩子,跟她的名字很像,乖巧伶俐又心灵手巧。据说淑绣的母亲是江浙人氏,所以她的女红手艺极好,手底下出来的绣品针脚匀,挑花儿密,线结打着灯笼也找不着。王老太太喜欢,樟和村的女人们也都瞧着稀罕。偶尔有左邻右舍的要嫁个姑娘或者给太太夫人送寿礼什么的,都想着法儿给淑绣代话看能不能帮忙给绣点活儿。王家是方圆大户,王老太太又以乐善好施出名,从来不拿什么架子,自然也不会推辞,日子长了,淑绣基本上成了王家或者说樟和村的专业绣娘了,平时不做活儿的时候,就陪着王老太太说说话解解闷,她长着副玲珑心肝,总能让王老太太开心起来。 渐渐的,淑绣和周围的人逐渐熟络起来,与樟和村的女人们彼此之间的走动也渐渐地多了。这天傍晚,她到沈家来给沈太太送她请自己绣的一副盘金绣品,说是要送给自己母亲当寿礼的。沈太太拉着淑绣寒暄了两句,便提出请淑绣陪她到外面走走,沈家也是樟和村有头有脸的人家,沈先生和王家还是生意上的伙伴,淑绣没有多推辞,便陪着沈太太从后门出去,一路行至樟和村西头的村口。 樟和村西头有条河,名为樾河,樾河上架了一座石桥,桥头还筑了一排美人靠,不知道年代有多久了,反正上面的漆已经有些剥落了,露出暗黄色的木质条纹。“坐下歇会儿吧。”沈太太挪了挪脚,没等淑绣回答,就在那美人靠上落了座。淑绣在她身边坐了下来,略微把身子扭一扭,调整到一个舒服的姿势,视线正好正对着不远处的石桥。 淑绣望着眼前的石桥,总觉得哪儿不对劲,看了半天,突然叫了起来:“咦?这桥是双孔的啊。”——修桥只能修单数桥孔,据说这是规矩,这个规矩有什么出处,淑绣并不知道,只知道不按规矩办事肯定没什么好处,比如自己。 沈太太脸色一沉,连忙把手指放在唇上,小声嘘了一声,对淑绣摆摆手:“别这么大声,小心让人听见。” “怎么了?”淑绣好奇地问。 “怎么?你不知道这座桥的来历?”沈太太靠近淑绣,神秘兮兮地说,“修桥的人啊,原是个寡妇——” “寡妇?”淑绣吃了一惊,“是樟和村的人吗?” “嗯。”沈太太点点头,“是樟和村一家姓吴的人家。男主人是个丝绸商人,跑码头的时候被人劫财害命,横死异乡,家产就全归了这年轻寡妇了,这吴家的寡妇当年可是我们樟和村最有钱的寡妇。”沈太太挤眉弄眼的神态让淑绣觉得有些不舒服,只是不方便表现出来罢了。沈太太仍在滔滔不绝地说着,“这吴家寡妇啊,依仗着自己年轻貌美,早年在闺中又读过几年书,肚子里有些墨水,所以平日里不把咱这樟和村的妇人们放在眼里,自己独来独往的。日子久了,也耐不得寂寞了。别人家的女人都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在家里侍奉老人照顾孩子,她左右也没个孩子,一个深宅大院除了她自己就是些下人们,没人看没人管的,慢慢的竟然开始放荡起来,跟城里那些酸文人们搅和在了一起,而且——越闹越离谱。” “哦?那她后来怎么样了?”淑绣微微皱起眉,隐隐有种不详的预感。 沈太太耸耸眉毛:“还能怎么样?纸里包不住火,她到临了还不算难逃一死。” “什么?!”淑绣失声喊道,“她死了?那这桥——” “这桥是她出资建的,说是个樟和村的人谋福利的。其实修桥的时候她也差不多明白自己的时日无多了,所以也就一掷千金豪不心疼,用上好的石料,请最好的工匠,最怪的是——她坚持要修十六孔的双数桥。就这一下子,犯了众怒。大家都骂她坏了修桥的规矩,告到县上,又翻出她往日里那些风流事儿来,她的日子也就算到头了。” 淑绣觉得浑身莫名的发冷,愣了半晌,问道:“既然是坏了规矩,这桥怎么还留着?” “是有人说这桥该拆,但是村里人正准备拆桥的时候,头天夜里樾河水突然暴涨,有风水先生就说咱这村子西面有个豁儿,这桥正好把这个豁儿给镇住了,如果要拆,反而要给咱们樟和村惹祸——其实谁知道呢,没准儿是哪个修桥的工匠和这寡妇勾搭上了给这桥下了降头也不一定呢。”沈太太撇撇嘴,“总之,一说不拆桥了,樾河水也退了,真是邪门,反正拆桥的事儿也就此搁置下来了。” 淑绣眯起眼,把目光转向石桥:“不过有了这桥,樟和村的人出门也就方便了。否则这么宽的樾河,摆渡又不方便,要是绕道,得多出一天的路程来,何况樟和村四面环山,路并不好走。” “那倒也是。”沈太太点点头,“不过,咱们樟和村的女人是不让过这桥的,这桥只能让男人踩,女人要想出去,就得老老实实绕道。名字叫寡妇桥,却净是些男人踩来踩去,要是吴家寡妇地下有知,还真不知道是个什么样儿。”沈太太突然咯咯地笑起来,脸上带着种咬人的痛快,仿佛她此时就踩在这个吴家寡妇的身上一样。“对了——”沈太太突然把目光转向淑绣问道,“你知道,这吴家寡妇是怎么死的么?” 淑绣摇摇头,沈太太压低声音,一字一顿地说:“被生剥了人皮,丢到酒缸里慢慢淹死的……” 一阵冷风刮过,淑绣猛地打了个寒噤,沈太太也住了嘴,因为她们不约而同的听见,刮过耳边的风中裹带着一阵低低的哭声,循声望去,好像是从寡妇桥上传来的——她们竟然一直没有注意到,天,已经不知不觉地黑了。 沈太太像木头桩子一样戳在原地不动了,淑绣竖起耳朵想听个究竟,那丝丝缕缕的声音却像杨花絮儿一样擦着耳朵尖儿飘过,忽近忽远的始终听不太清,但又的确是个女人在哭。淑绣实在忍不住了,站起身想往前挪两步看个究竟,沈太太却一把抓住她的肩膀,把她吓了一跳。 “沈夫人,您怎么了?”淑绣看着沈太太煞白的脸色,她也怕,但她觉得沈太太的恐惧和她不同,是打心里往外溢的那种。 “别……别去,那是……”沈太太的眼神越来越惊恐,“那是吴家寡妇——我记得她的声音,就是这样,她就是这样哭的!她死的时候!” “我好悔啊——好悔——”一阵幽幽的带着哭腔的声音随着风灌进淑绣的耳朵,似乎是为了验证沈太太的猜测一样,声音嘶而哑,淑绣和沈太太同时惊恐地循声望去,竟然发现一个影子从桥头摇摇摆摆地飘下来,离她们越来越近。沈太太拼命拽着淑绣,淑绣却努力伸着脖子想看个究竟,沈太太一个劲儿把淑绣的肩膀往下压,淑绣本能地一挣,头偏了一下,一束月光正好顺着她的视线打在那个影子的脸上,那张脸在微弱月光的照射下显得非常奇怪,脸上有很重的阴影,影子和影子之间还交错在一起,看不清楚,似乎还披了一件类似斗篷的东西遮了一半的脸,“它”一边走,还在一边低声抽泣,黑斗篷、埋在阴影中模糊不清的面孔和她低低的抽泣声纠缠在一起显得格外糁人。 第20章 “啊!”沈太太也正好和那个影子打了个照面,吓得尖叫一声,声音不大,但足够那个黑影听见了,那个影子也惊了一下,把视线转向猫在一旁的淑绣和沈太太,淑绣本能地拉着沈太太低下头,那个影子在她们几步之外的地方停住了,似乎是在寻找什么东西一样,伏在地上的淑绣恰巧看到了那人脚上的一双鞋,那是双正常女人的小脚,鞋面是黑绒布的,鞋底好像是软的,走起路来才不至于发出太大的声音,这双脚怎么——淑绣正在脑子里搜寻着什么,那双脚又动了起来,淑绣连忙又把头低下去一些。微弱的脚步声离她们越来越近,然后又越来越远,等她们终于敢再次抬起头的时候,那个影子早已消失不见了。 淑绣的衣裳后背已经湿了一片,她突然发现沈太太的手凉的吓人。淑绣好奇地拍了拍沈太太的手背想安慰她两句,沈太太却惊得一跳,然后瘫在地上。 “是她,一定是她。”沈太太的声音因为极度恐惧而颤抖,“那样嘶哑的声音,从寡妇桥上飘下来,一定是那个吴家寡妇又回来了!黑灯瞎火的,我们樟和村的女人是不会走那座桥的,还有她那个身段,那双眼睛……没错!一定是她!”吴太太的手脚和她的声音一样颤抖的不成人形。 “怎么可能?”淑绣皱起眉,尽管是个女子,但她胆子并不小,也不太相信什么神神怪怪的事儿,“吴家寡妇死了这么些年了,怎么可能现在回来……” 沈太太的瞳仁慢慢扩大,还没等淑绣回过神来,她已经软软地倒了下去,嘴角溢出一串白沫。 沈太太就这样死了,被活活的吓死了,更不可思议的是,沈太太是被一串在淑绣看来根本听不仔细的哭声和一个根本看不清楚的影子给活活吓死的,这就有点莫名其妙了。这件事很快就在樟和村很快传开了,说什么的都有。虽然大夫证实了沈太太是惊吓过度而死的,身上没有任何外伤,但淑绣作为唯一的目击者,没有旁证,却总是没法彻底撇清关系,衙门里也来了人,验了尸,写了供词画了押,来来回回折腾了小半月,无果而终——反正怎么查,也还是被吓死的。 不过淑绣并没有因此而变清白,樟和村的流言反而变得更离谱。大家都说是淑绣身上不干净,招惹来不干净的东西,否则,怎么偏偏沈太太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就碰上了这种事?各种各样的话越传越难听,樟和村女人多,都是些成天闲的长毛的守妇,眼睛里望不见远走的男人就转而盯着身边的女人,把一点子虚乌有的东西嚼的津津有味活色生香,这么嚼着,终于嚼到了樟和村最德高望重的节妇王老太太再也坐不住的那一天。 “到底怎么回事儿?”王老夫人把淑绣拉到偏房,又把旁人支开,低声问淑绣,“你们那天晚上到底看见了什么?” “一个人,一个女人。”淑绣很肯定地说,“她的模样我没看清,走路的样子很怪,摇摇晃晃的,但是绝对不是鬼。” “你怎么这么肯定?”王老太太皱着眉问,“大半夜的,你怎么知道她不是鬼?” “因为我听见她的脚步声了。”淑绣说,“鬼走路不会发声音,她虽然走得很飘也很小心,但是我还是听见很轻的脚步声了,她一定是个人。” “会不会是路人?”王老太太眯起眼思索着,“走夜路恰好经过而已。” “可是村里人不都说了么,这不是第一次碰见这样的事儿了,总不会每次都……”淑绣突然发现王老太太的脸色有些不好看,忙截了话头,“对了,我看见她的鞋了——” “不会是她!”王老太太突然像着魔一样喊了一声,把淑绣吓了一跳。“您……您怎么了?”淑绣试探着问。 “没什么,没什么。”王老太太摆摆手,“你回去吧,这几天别出门了,仔细再撞上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淑绣点点头,起身正要往外走,王老太太却又喊住了她,“等等……我们王家在村西还有处偏宅,是几个远亲在那里住,也缺人手,你明天就搬过去吧。” 淑绣愣了愣,她明白,这算是逐客令了,只不过还给了她口饭吃罢了,淑绣咬咬嘴唇,点点头,退了出去。王老太太扶着椅子把手,站起来,又坐下去,昏黄的眼眸里映出淑绣的背影。 王家的确在村西有座旧宅,很小,远没有王家大院的气派,淑绣第一天推门进去的时候,门轴发出的那一声闷响让她觉得门板随时有倒塌的可能。一股霉味扑面而来,伴随着一声同样带着霉味的苍老的声音——“谁啊?” 淑绣惊得一跳,结结巴巴地说:“是我,淑绣,王老夫人差我到这儿来伺候您的。” “是她?”一个佝偻的身影摇摇晃晃地从里屋出来,在天井透进来的阳光下,她的面孔一点点变得清晰起来。这是个老人,看上去比王老太太略大一些,头发已经全白了,脸色还不错,只是因为常年缺乏日光而显得有些苍白。老太太盯着淑绣,耷拉着的眼皮里透出的眼神让淑绣觉得难以捉摸,远没有第一次见王老太太的那种慈眉善目的感觉。淑绣紧张的搓着衣角,老太太突然笑了,然后操着哑哑的声音说,“丫头,你是不是在王家犯什么错了?” “没有。”淑绣很老实的摇摇头,然后一五一十地把自己和沈太太半夜撞鬼的经过讲给这老太太听,老太太听完,笑的更古怪了,那笑声又哑又尖,笑的淑绣不知所措。笑够了,老太太停下来,看着淑绣,指了指东面一间厢房说:“你就住这儿吧。” “哦,好。”淑绣稍微挽了挽袖子,打算好好收拾一下屋子,给老太太留个好点的印象,随口问了一句,“这宅子里还有些别的什么人呐?我该为您干点儿什么呢?” “没有人了,只有我们两个。”老太太咧了咧嘴角,露出几颗残缺的黄色牙齿。 “那我——” “你不用干什么了。”老太太把淑绣没出口的话堵了回去,“你和我一样,在这儿数数日子,看看外面的人,就行了。” 随着淑绣被逐出王家大院,各种流言蜚语逐渐也平息了下来。一开始,樟和村还有好事的年轻人大晚上跑到寡妇桥附近去蹲着,专等这个“鬼”现身,居然一次也没有等来,日子久了,大家也把这回事儿给忘了,直到,有一天…… 这一天风和日丽,天很蓝,花很香,鸟儿嘤咛,空气很好,麻四踩着湿润的黄泥地朝村口走去,边走边哼着刚学来的安庆小调。麻四是樟和村的一个木匠,樟和村男人不多,一般的人家把男人都送出去经商当学徒了,整个村子基本都是些孤寡老幼,很少有青壮年的男人,麻四是这很少中的一个,他是个孤儿,又是个光棍,所以活的很开心,因为别人得为一堆人活着,他只要惦记着自己就行了。今天,麻四是要出村给人买木料的,途中要路过樟和村的那片远近闻名的牌坊群。 麻四不识字,牌坊上写着是些什么玩意儿他也不知道,什么“功德”什么“忠正”什么“贞烈”什么“节孝”在麻四眼里都是鬼画符。但是,石牌腿儿上一串“鬼画符”却吸引了他的注意,麻四虽然不识字,但是在樟和村待了十来年,也知道那些牌坊是被村里人奉若神明的,可是今天,四座呈弧形排开的牌坊两边的柱子上居然都被人画了奇怪的符,而且,那些符是暗红色的,红的很怪,麻四闻了闻,有点腥味,那味道好像是——血…… 麻四跟疯了一样玩命往村里奔,边跑边喊出事了出事了牌坊柱子上有血字了,樟和村早已经乱成了一团——一半是因为上气不接下气的麻四,另一半是因为樟和村昨晚的另一桩命案,和沈太太关系很好的周太太死了,脖子上有很重的淤痕,手腕被一条细细的东西给勒断了,血流了一地,不知道到底是被掐死的还是流血流死的,抑或两者都有。 周太太是寡妇,自己男人是沈先生商行的掌柜,和很多商人一样客死异乡,周太太年纪轻轻便做了寡妇,她没别的毛病,就是有点嘴碎,平日里爱跟沈太太一起嚼嚼舌根子,但好像也没跟什么人结过怨,尤其难得的是,周太太从十六岁守寡到现在,已经二十年了,孩子也送出门自己谋生去了,没准再熬个十年,也能捞一块贞节牌坊,步王老太太的后尘,可怎么突然就死了?而且和沈太太是前后脚? 这么一来动静就大了,牌坊群上被不知道什么人画上了莫名的血字,而且画的歪歪扭扭极其怪异,似乎是在昭示着什么特别的含义一样。樟和村两个名声很不错的妇人又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不明不白地惨死,其中一个还是方圆几十里名头还不小的节妇,樟和村是个要脸面的村子,出了这样的事,村里的老老少少除了不安,更觉得丢脸。衙门里也派了人下来,几个当事人没完没了的被拉去问口供,问的人头昏脑胀,该没头绪还是没头绪,总之,闹鬼的传言是越来越玄乎倒是真的。再把话说回淑绣这头,淑绣来这所旧宅也有几天了,她发现这老太太性情有些古怪,能整天整天的不说话,成天闷在阁楼上,偶尔也会出来搬把椅子坐在天井中间晒晒太阳,每到这个时候,淑绣就会安安静静的挪到老太太身边坐着,老太太不说话,她也不多嘴,自己拿着自己的绣活打发时间,一老一少就这样在这座不大不小的老宅里安安静静地坐着,仿佛和外界的一切都没有干系。 第21章 淑绣并不害怕这个有点古怪的老太太和这座安静的宅院,相反,这座无人的宅子让她觉得更安全,没有王家大院那种森严的气派,没有那么多双眼睛成天盯着你,这个旧宅让淑绣有种家的感觉。同时,她也本能的感觉到,这个老太太同样不讨厌她。更让淑绣觉得高兴的是,在这旧宅里待着,她能时不时的趁人少的时候出去走走,坐在美人靠上看看樾河,想想那个众人口中的吴家寡妇到底是怎样一番风流韵致。 这一天傍晚,淑绣来到樾河边,看到麻四一个人坐在河岸上发愣。 “小兄弟,干什么呢?”淑绣笑了笑,主动上前搭话。 淑绣声音不大,麻四却惊得跳了起来,倒把淑绣搞得不知所措。有些慌乱的麻四回头看见是淑绣,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笑了笑,没说话。他认得淑绣,早先麻四给王家修跑马楼的时候淑绣看他鞋子破了,还专门给他做了双新的,转天偷偷塞给他的。 “又被官家的人叫去问话了?”淑绣招呼麻四在一个角落里坐下,那儿有几个石凳,当然,两人离得很远。 “嗯。”麻四点点头,把目光转向樾河的方向,眼神有些茫然。 “这事儿要说也巧,要说也奇,难道真的是闹鬼?”淑绣皱起眉自言自语道,“这吴家媳妇,倒是是个什么人呢?” “你也知道吴家媳妇的事儿?”麻四看着淑绣。 “嗯,而且还是沈太太告诉我的。”淑绣笑了笑,“而且她还没说完,就被吓死了。你说也奇怪,怎么就那么一个人影子就能把她给吓死呢——” “哼!吓死?吓死也是活该!”麻四的声音突然变得冷硬起来,把淑绣吓了一跳:“你怎么了?” “没什么,吴家媳妇是个好人,她不该死的这么惨,她是被人害的。”麻四丢下一句话,头也不回的走了,留下淑绣一个人莫名其妙的愣在原地。 淑绣百思不得其解的回了宅子,一推门却碰上了老太太笑眯眯地靠在一把椅子上看着她乐,乐得淑绣心里发毛。 “你喜欢那个小木匠?”老太太笑着问。 “您……您说什么?”淑绣一下子没回过神来。 “那小木匠人不错,我看着他长大的,喜欢上他不丢人。”老太太呵呵一笑,拽着淑绣说,“来,跟我上来。” 淑绣跟着老太太沿着一架梯子上了跑马楼,楼上只开了一扇小窗,靠窗有一排很旧的靠椅,坐在上面,居然能将樟和村大道上人们的一举一动尽收眼底。 “乖乖,这老夫人每天就坐在这儿看外面人来人往啊。”淑绣吐了吐舌头,在心里默默地说,“难怪连我出去干什么了她都知道。” “有意思吗?”老太太笑着把目光投向窗外,“我这些年呐,就每天坐在这儿看着外面的人来人往,人走人留,真的很有意思,比和这些人实实在在打交道有意思的多,他们一个个什么心思,天长日久了都能看出来。比如那个女人,”老太太指指小路上慢腾腾走着的一个身影,“她家男人姓潘,早年外出做生意去了,可这一走便没了音信。这潘家的女人就这么等着,每年都会晒很多茴香枣,茴香枣,早回乡。可惜啊,晒了十年,盼了十年,不光没盼回自己的男人,甚至连他是死是活都不知道。”老太太翘了翘嘴角,说不清是在笑还是别的什么意思,“她和沈家周家的两个女人的关系可是都好得很,两个人出殡的时候,我可是眼见着她哭的死去活来。” “这几位太太我都认识。”淑绣点点头,“我给她们做过绣活。” “哦?”老太太回眼看了淑绣一眼,“看来你和樟和村的女人都很熟悉?” “做绣活认识的呗。” “那你说说,你看这些女人,都是些什么人?”老太太似笑非笑地问。 “沈太太,说不清,我总觉得她身上带着一股子要把人往死里逼的劲头,而那个周太太,看起来是个本分的寡妇,我却感觉她心思很深,她的心思并不本分——” “照你的意思,这樟和村的女人没一个好东西了?”老太太突然发出一阵大笑,笑的很痛快。 “那倒不是,这只是我自己乱猜的。”淑绣摇摇头,“这些女人说起来,要么是守妇,要么是节妇,还不都是些苦命人。” “是啊,苦命人。”老太太点点头,“苦命人又何苦为难苦命人呢?”老太太眯起眼,声音变得很低很沉,“丫头,能不能告诉我句实话?” “什么?”淑绣问。 “你们那天,到底看见了什么?”老太太一字一顿地问道。 “一个看不清的影子,一阵听不清的哭声。”淑绣老老实实地回答,她不会撒谎,谁问她都只能那样回答。 “哦……难道,真的是她回来了?”老太太自言自语道。 “她?谁?”淑绣不解地问道,“吴……吴家寡妇?” 老太太并没有回答淑绣的问题,只是抛下了一句没头没脑的话:“要真是那样,那么下一个死的,就是这个潘家媳妇了。” 前前后后折腾了一个多月,周太太的死和牌坊上的血字都没查出什么结果来,似乎全天下的草包都集中到衙门里去了,或者换句话说,朝廷的俸禄皇粮根本就是拿来救济草包的。总之衙门的人从不识字的麻四不着四六的口供和周太太那既耳背又一问三不知的婆婆那里得出了一个很不靠谱的结论[奇qisuu.书]:怨灵作祟,村里闹鬼。为了求得逼真的效果,还请了几个出家人像模像样的做了场很大的法事来超度亡灵,然后便向上头交了差。糊涂人有糊涂人的活法,樟和村的人于是该干什么继续干什么。当然,一句“亡灵作祟”让很多人心里不安起来,生怕这死不瞑目的怨灵哪一天祟到自己头上,也有不怕的,比如天生胆大的淑绣——她怕什么呢?没做亏心事,鬼叫门也睡得着。 自从上次和老太太在阁楼上看了回风景之后,老太太也不再避讳淑绣了,没事就让淑绣陪着她在阁楼上坐着,她望着窗外发呆,淑绣就在一边做绣活,谁也不搅扰谁。 “丫头,你绣的是什么?”老太太突然主动的发了话,让淑绣一下子没回过神来,趁着她愣神的空挡,老太太主动拿过淑绣手里的活计,“哟,这活儿可真鲜亮。”老太太摩挲着细密的布面,发出由衷的赞叹,“哟,这绣的是什么?”老太太看着五彩鸳鸯明知故问。 淑绣笑了笑,没搭茬。 老太太把东西还给淑绣,望着窗外轻轻叹口气:“还是你活的痛快敞亮啊,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喜欢谁就大大方方给他绣对鸳鸯,哪像这村里的女人们,什么事儿都往自己心里藏,生生把自己憋死,把别人逼死。” “老太太——”淑绣放下手里的活,咬了咬嘴唇,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心一样,“我能问您一句实话吗?” “什么?” “那个吴家寡妇的事儿,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淑绣略略压低了一点声音,“沈太太说她死的活该,麻四说她死的冤枉,衙门的人说什么牌坊血字周太太暴毙寡妇桥半夜鬼哭都是这寡妇的怨灵作祟,她——到底是怎么死的?” 老太太重重地叹了口气:“我不知道这些事我该不该告诉你,但我估计你迟早得知道,算了,权当是给你讲个故事吧。”老太太的声音变得沉而艰涩,仿佛一扇尘封了多年的大门被缓缓推开一样—— 她有个很美的名字,叫湘眉,这样一个名字是拜她那当教书先生的养父所赐,至于她的亲生父母是谁,她自己也不知道,只知道养父对她很好就是。十六岁的时候,她嫁给了一个姓吴的丝绸商,半年后,养父过世了,她也随着常年在外经商的丈夫回了丈夫的故乡,一个叫樟和村的村子。这个村子很安静,安静地像个坟圈子,女人们都在家安静地干活,伺候老人,抚育孩子,唯一属于自己的时间就是在天井里沐浴着并不慷慨的阳光做做绣活,或者三五个女人聚在村头,倚在漆皮已经剥落的陈旧的美人靠上望着茫茫樾河想念着河对岸不知道走到哪条道上的丈夫。整个村子没几个男人,家家户户的男人都像湘眉自己的丈夫一样常年在外奔波,几年十几年几十年也不一定能回一趟家,家家户户到了秋天都会晒一种茴香枣,女人们常年嚼着茴香枣,倚在门框上盼着天涯人早回乡。 湘眉不喜欢这样的生活,她不是樟和村的人,她知道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她心里自有自己的一片天地。丈夫不在家的时候,她更愿意隔三岔五的出去走走,上镇上的酒肆茶楼里去找自己那些旧友,顺便再结交几个新朋,虽然每次都得受累坐上小半天的渡船过那条樾河,但是只要能出去走走,她心里就舒坦。风清月明,飞觞传茗,新朋故友,诗酒文宴,这才是人过的日子。 丈夫疼她,也不管不顾,主要是常年在外,也没工夫去管她什么。但是樟和村其他的人嘴不闲着,嚼舌根子像嚼酱口条一样津津有味。一个妇道人家,成天坐着男人的船出去见男人,这叫什么事儿?可是湘眉不理会女人们软刀子一样的眼神,她只知道自己有足够的资本活成自己的样子,却没想到即使是背靠大树好乘凉,那树也有倒的一天。 丈夫活着的时候,湘眉并不觉得自己快乐,湘眉喜欢没事吟个词填个曲,填好了自然想找个知己来鉴赏一下,每当她高高兴兴地拿着散发着墨香的薛涛笺蹭到丈夫跟前像小孩子一样想讨个一句半句夸奖的话,丈夫却通常是读完第三句以后就会响起响亮的齁声。 第22章 湘眉的朋友里很有几个风雅之徒,有位先生姓沈,这位沈先生肚子里很有些墨水,出手也阔绰,当然,湘眉并不在乎钱,她在乎的只是那份诗词相和,琴瑟合鸣的知音情谊。文如其人,文如其人,沈先生在湘眉眼里就像他笔下的文章一样细腻而多情。至于自己的丈夫,他只是个姓吴的商人,自己的似水柔情在他的不谙风情面前总是会碰一鼻子灰。湘眉就这样和沈先生用笔墨编织着自己的梦,藕花湖上买个红船载卿泛舟湖上,黄梅雨给这对男女的眼眸中镀上了一层烟波般缠绵的颜色,天地之间仿佛只有他们两人。什么翠袖生寒词,什么江南断肠诗,全是她作为一个木头疙瘩男人的妻子独守空房时的那些自怨自艾,此时此刻,她只想和自己高山流水的知音一起赌酒评诗,管他什么古今万斛愁呢。 然而,湘眉偏偏忘了,男人,终究要的比女人更实际那么一点点。酩酊大醉的湘眉大大咧咧红香散乱的在红船上做着美梦,半醉半醒的沈先生更是克制不住混身的燥热做了一个男人最本能的动作。更不幸的是,刚刚回家不见娇妻一路寻来的吴先生将一切尽收眼底,看了个赤条条来去无牵挂。 然而,湘眉偏偏忘了,男人,终究要的比女人更实际那么一点点。酩酊大醉的湘眉大大咧咧红香散乱的在红船上做着美梦,半醉半醒的沈先生更是克制不住混身的燥热做了一个男人最本能的动作。更不幸的是,刚刚回家不见娇妻一路寻来的吴先生将一切尽收眼底,看了个赤条条来去无牵挂。 吴先生是个要脸面的人,并没有大吵大闹,只是推开了门又掩上了门,留下一个手忙脚乱的男人和一个头脑里一片空白的女人。 “怎么办?”事到临头,那个刚才还在和自己词曲相和的男人居然只会说这三个字,并且一边说一边慌忙的系着衣带,然后在湘眉还来不及反应的时候夺门而出。湘眉愣了,琴瑟合鸣,琴瑟合鸣,弦起弦断原来也就是那么一眨眼的事儿。 “啪!”狠狠的一掌扇过去,湘眉的脸上留下了清晰的五个指印。一个男人在她脸上扇了一巴掌,另一个男人在她心上扇了一巴掌,扇的她无处躲闪。“从今往后,你老老实实待在家里,哪儿也甭去!”自己的正牌丈夫对自己的行动还是有绝对的掌控权,自以为懂自己心思的男人只知道大难临头各自飞,不懂自己心思的男人却要把自己栓在身边,湘眉第一次发现自己原来根本就没走出过那个圈儿,从来没有。过去的日子过的太自在,自在的几乎忘了其实自己终究是在天井里,四面其实还是有着无形的墙把自己圈在中央。 好,既然出不了门,大门里面我也有我的法子,世界上没有比破罐子破摔更容易的事儿了,给家里跑腿的小伙计,挑着担子走村串巷的货郎,甚至来家里干活的小木匠,一个都不放过,笑的暧昧而放肆,滴着水儿的眸子把男人们的魂钩出来又给塞回去,湘眉觉得自己很无聊,她也不知道自己这样做是为了什么,为了报复丈夫?为了嘲讽情人?说到底,不过是为了压榨自己那些灰色的时光,用一种无聊的方式祭奠自己无聊的生命。 “你到底想干什么?”丈夫在车上问——自从上次在红船上撞破他们之后,丈夫再外出做小宗的生意通常会把湘眉带在身边。 湘眉咬咬牙,没说话,只是执拗地把头转向车帘子外面。 “这时候要是有杯毒酒,我立马给你灌下去。”丈夫咬牙切齿地说。灌下去好,一了百了,湘眉在心里冷笑了一声,一路上再也没有第二句话。 到目的地的第二天,吴先生却病了,病的不轻,大半夜的烧的直说胡话——最关键的是,这满口的胡话只是在不停的叫湘眉的名字,把湘眉冷硬的心一点点叫热,一点点叫软。原来,他并不是只会板着面孔看账本拨算盘,并不是只会在接过写满她心意的薛涛笺之后打几个哈欠沉沉睡去,并不是只会在她面前像一堵高大的墙一样只会让她想起庙里冰冷的泥胎菩萨。他其实也会这样温柔而无助的喊自己的名字,虽然只在病的神志不清的时候。做女人,还不就是倚仗那一点女儿娇痴,贪图那一点良人欢爱,得到了,也就罢休了。 湘眉大半夜披衣起身,穿过几条街去镇上敲开医馆的门请来大夫,又衣不解带的忙前忙后,丈夫的病好了,两人之间却又多了一份不自在:男人早服个软,女人早卖个乖,俩人早多这分心思,天底下不知道会多多少贤夫妻。虽然心里暖了化了,面子上也还是说不出口,还是僵着,就这么装模作样的僵着,僵到忙完生意一起回家。 走到樾河边上,涨潮了,渡船过不了了,只能绕道改走山路。说起来,这还是湘眉第一次坐车走山路,以往都是挑风和日丽的天坐船过河的。山路颠簸的要命,座位上虽然垫了很厚的软呢垫子,还是硌的生疼,湘眉好奇地想伸出头看看车帘外的风景,刚一望到脚下崎岖陡峭的石壁,湘眉立马觉得腿脚都软了。吴先生看了看妻子吓得有些发白的脸色,笑了笑,主动握住了湘眉的手,掌心的温度从湘眉的指尖一直传到心尖。 “你这么些年,一直是这样走过来的吗?”湘眉低声问道,垂着头不敢看自己的丈夫,她觉得自己心虚。 “十三岁离开家就走这条路,走过千百回了,见怪不怪了。”丈夫满不在乎地说,他一贯没什么感情的声音在湘眉听来却觉得比沈先生那带着柔情风情的语调更多一分安全感,“你是第一次走吧?我早就习惯了。”丈夫补了一句。 习惯了,习惯了,你习惯了这条路,我习惯了这条河,我们却为什么一直没有习惯彼此?以后的日子里,湘眉每天晚上都这样问自己,问的自己的心鲜血淋漓彻心彻肝的疼——丈夫就那样在她眼前掉下了山崖,那条该死的山路,那辆该死的马车,为什么偏偏他们要在那天回家?为什么樾河偏偏要在那天涨水?为什么偏偏要走那条路?为什么偏偏要雇那辆车?当车轮瞬间歪向一边,车子偏离方向的时候,来不及反应的丈夫只能本能的将湘眉一把推向车外,那一瞬间,他甚至不敢确定自己到底是在把自己的妻子推向安全的方向还是悬崖的方向,他只知道待在车上只有死路一条。摔下车的湘眉连站都站不起来,她只能拖着自己已经使不上力气的脚踝奔向山崖的方向,那里没有人了,不远处的山路上只有一个掉下来的车轮子,已经变形的让人不忍去看。 吴先生的尸身还是找到了,当然,已经扭曲到让人没有勇气去描述。丈夫入殓的那天,湘眉看到了很多人。幸灾乐祸的女人,躲躲闪闪的男人,高深莫测的老人,可是湘眉都看不见,她眼里只有一个人,此时此刻正躺在棺材里的自己的丈夫,那个不会琴棋书画不懂诗酒风月的男人,那个永远让她觉得拒人千里之外的男人,那个这辈子唯一一个打过自己耳光的男人,那个在高烧不退的时候像个孩子一样躺在自己怀里喊自己名字的男人,那个在颠簸的马车上会握住自己的手却不会说贴己话的男人,就在最后一刻撒手了。山太陡,车太快,时间太短,来不及多说多想,只来得及做一个动作:放手——不该他放手的时候,他死也不会放;该放手的时候,他宁可死也要放。这样固执而勇敢的男人,自己却一直当他的固执是冥顽,当他的勇敢是蛮横,自己一直没完没了的娇痴贪欢直到他死的那一天才想起牵他的手。 昔觅良人子,筑我凤凰台。 棋残本无计,书尽但非才。 裙乱红袖舞,步醉意阑珊。 沧海唯一笑,良人不可来。 昔觅良人子,筑我凤凰台。棋残本无计,书尽但非才。裙乱红袖舞,步醉意阑珊。沧海唯一笑,良人不可来…… 自己一直在寻寻觅觅的良人,其实就在身边,只是等自己明白过来的时候,他却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葬了丈夫之后,湘眉好像变了个人,成天连门都不出,只是坐在天井里每天望着天,从洒进来的阳光判断这一天有没有结束,还有多久结束。她恨自己,自己一直只知道求爱,贪爱,却独独不知道谋爱;一直只知道自己的一肚子诗情画意浓情蜜意需要找一个出口,却不知道最合适的出口就在身边;一直只知道自己叩了门环没有回应,却没想到再多叩几遍那门自己就会开了——可是现在知道还有什么用?沧海唯一笑,良人不可来,良人不可来…… 这一天傍晚,湘眉难得地想出去走走,披了件外套,一个人踱到樾河边,歪在美人靠上发呆。她知道,自己这一路走来背后有多少人在指指点点,她不怪这些女人,她甚至觉得自己如果早能像她们一样安分,便能早一点懂得丈夫的好,即使不懂,至少不会让他伤心伤肝这么久,自己的丈夫,本来该像这些徽州女人的丈夫一样安安心心地在外做生意,而自己也该像她们一样嚼着茴香枣盼着早回乡——有个盼头再怎么着也比连个盼头都没有的好啊!湘眉的双眼模糊了,她抬手拭了拭泪。 “樾河,樾河又涨水了。”湘眉喃喃自语道,突然,她好像想起了什么似的,猛地站起身,扭头回了村子,径直叩开了村中长老的门。 “后来,她就出资修了这座桥,也就是你们说的——寡妇桥。”老太太长叹了一口气,把淑绣从故事里拉了出来。 “这么说,她修桥的目的是为了——” “没什么目的,说白了,为了让大家伙以后过河不用再爬山涉水。” 第23章 王老太太淡淡地接过话头。 “修桥是好事,积德行善的事,可她为什么一定要修双孔桥?”淑绣问,“坏了规矩,给人留了把柄,她这是何苦?” “你果然不是我们这片儿的人。”老太太看了淑绣一眼,笑了笑,“我们这儿啊,有个规矩,做一年夫妻,就要选一件东西做信物,这样一年年的攒起来,死后夫妻合葬的时候做陪葬品,这样到了阴间两下一对,对上了,下辈子还能做夫妻。比如我那天指给你看的那位潘太太吧,她常年以刺绣为生,每到年底,她就拿出这一年的积蓄去换一颗珠子,一颗珠一年泪,就这么攒着——” “这和双孔桥有关系吗?”淑绣还是不明白。 “呵呵,意思也就是说这做夫妻的年头在我们这儿是有特别的说道的。湘眉这傻丫头不知道听哪儿来的高人说,她修桥,桥孔孔数以他们做夫妻的年份为数,她死后他们就能在奈何桥上重逢——都是些胡扯的话。”老太太苦笑着摇摇头。 “就因为这个?”淑绣不敢相信,难道就因为这句真假难辨的话就送了性命? 老太太皱起眉,重重地点了点头—— 其实,所谓修桥修单孔,不过是石匠们的行内规矩罢了,只要石料选得合适,弧度算的好,吃得住力,单孔双孔都无所谓。所以村子里的长老听说湘眉要修双孔桥,心里虽然咯噔了那么一下,但是几个人私下一商量,还是答应了。其实村子里早就想修这桥了,在吴先生之前,这山上就摔死过不少年轻后生了,只是一直没人愿意出这个银子,现在有人肯出了,皆大欢喜。 湘眉大大方方拿了银票,请最好的工匠,出最高的工钱,哪怕把家底花光也在所不惜——家底还不是自己丈夫挣下的么?取之于汝,还之于汝,我们活着没能走到一起,就筑一座石桥把天人永隔的我们连在一起吧,湘眉每天在跑马楼上望着一天天渐成气派的桥,满心说不出的欢喜,仿佛看到了丈夫那双沉稳的眼眸。满心欢喜的湘眉此时眼里只有这座承载着自己一辈子愧疚的桥,却偏偏忘了,凡事有因,必有果。 人不安分的时候,别人会指指点点地让你安分;真的到了想安分的时候,又偏偏又有人不让你安分。随着石桥渐渐完工,暗处的另外几双眼睛也盯得越来越紧…… 为首的就是沈太太,没错,就是那日匆匆忙忙逃下红船的那位沈先生的正牌太太。沈太太知道自己的男人好个风流的毛病,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正自己是他沈家明媒正娶的夫人,老太爷老太太跟前最得宠的儿媳妇,还怕那些城里的骚货么?凭他怎么寻花问柳,不减这泼天富贵就是了。但是,沈先生这回勾搭的居然是离自己家仅仅几堵墙的吴家女人,那个自诩读过几年书就眼睛长到天灵盖上的女人,这就让沈太太再也坐不住了。她觉得自己臊,虽然这件事除了他们夫妻以外谁都不知道,她还是觉得臊,臊的沈太太想起这事儿就恨不得把湘眉的头发一根根拔下来拿自己的心火点上烧个干净。 还有那位周太太,死的不明不白的周太太,据说再熬上十年也能得块牌坊的周太太,也一贯看不得湘眉的做派,当然,她没有沈太太那种刻到骨子里的恨,她只是跟沈太太关系好,沈太太骂湘眉,她也跟着帮个腔,沈太太说要找机会给这个“拿墨水当饭吃的贱货”一点厉害看看,她也跟着说没错我们帮您留意着点儿她有什么把柄我们一一给她记着——别说这周太太犯贱没主意只会抱粗腿,要知道,在徽州,立贞节牌坊可不是件简单的事,多少烈女排着队人挤人的等着那块石牌子,凭什么就非得落到你头上?一句话,上面有人,好办事,周太太不傻,她知道,枝繁叶茂的沈家可以拿来当她头顶上一片遮阴的叶子,至于那个不守妇道的女人,切,本来就和自己不是一类,早除了早好。 比起来,潘太太倒是最无辜的一位,她虽然讨厌湘眉,但是总不至于生出害人的心思,潘太太是个与世无争的人,她心里除了惦记自己那个十年没见面是死是活都不知道的丈夫以外,其他的事儿她真的不愿意过问太多,只是在其他人吐口水的时候也跟着做个口型免得落单罢了。但是,她家的小伙计潘富偏偏着过湘眉的道儿,所以潘太太不想上两位太太这条船也不行了。 “咱们……咱们换别的法子不行么?”潘太太迟疑地问道,她打心眼里不愿意沾惹上这种事。她知道,这话一出口,湘眉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别的法子?你倒是给个法子啊?”周太太抢白了一句,沈太太没说话,只是轻轻哼了一声,哼的一向胆小的潘太太一阵肝颤。 潘太太沉默了,只是低头搓着袍子上的花边不吭气。沈太太见状,轻轻咳嗽了一声:“我说,你家男人出门也这么些年了,你就一点不想他?” “谁说不想?”潘太太抬起头,眼圈一下子红了,妆匣里那些珠子,一年光阴一粒珠,一盒子的珠子,一辈子的泪,谁说不想? “我听我家一个老伙计提过,似乎在婺源一代见过他的踪迹。”沈太太有意无意地提点着,“我家先生正好最近有一趟跑湘赣线的生意,你要是真有心,就让他下本钱打听打听,没准能找到。”声音不大,但是字字句句都砸在潘太太心尖儿的命门上,躲都没处躲。 事情一旦商量好,做起来倒很简单。小伙计年轻胆小不懂事,吓唬吓唬就什么都答应了,何况哪朝哪代的律法都是对女人严对男人宽。男女通奸,最关键的是,男人是光棍一根,而女人却是有夫之妇,男人也就判个流放,死不了人,小伙计没爹没娘的也没啥后顾之忧,带上几位太太给的几百两银票上路,怎么着都觉得自己是赚了——女人可就没什么赚头了,不仅没什么赚头,连自己的一身皮囊都要给搭进去。 事情闹出来的那一天,桥也差不多竣工了,樟和村一下子热闹了。女人心里偷着乐,想着:好啊,我们这些人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上有老下有小的辛苦着熬日子,你每天打扮的妖五妖六出门和那些臭男人鬼混,克死了自己的丈夫还要修什么桥,唱吧跳吧,这下子报应来了。男人们也偷着乐,想着:好啊,我们每日里风里来雨里去赚些银两都忙着送给家里或者打点生意场上的官爷商家,赚再多的银子也得仔细着花,你倒好,一个寡妇张罗着修什么桥,还出这么高的工钱寒碜我们,往我们的脸上扇大耳刮子么?唱吧跳吧,这下子报应来了。老人们倒不偷着乐,只是互相心照不宣的点个头,心想着这个女人平日里伤风败俗的名声早落下了,要不是这么个结果,这桥修好了难道还要给她送块匾额不成?咱樟和村可丢不起这个人,这下倒好,桥也修好了,银子也花完了,她该去哪儿就去哪儿吧。 淑绣做梦也没有想到,一座双孔桥,成了她的催命符,而且催的那么急,连句话都不让她说——说了也白说,每个人都希望她死,死的越快越好,越残越解恨。 “男流放,女剥皮,按律处置吧。”村子里最德高望重的老人很中正平和地给了一句最后的了断。 行刑的那天,很热闹,连小孩子都去了,只是被大人捂着眼睛不让看。樟和村最标致的女人就这样被先剥了衣服后剥了皮,女人们高兴啊,高兴的想强作贤淑笑不露齿都不行了,嘴角咧的像裂口的石榴一样:原来这样标致周正的女人,剥了皮以后也和块猪肉差不多。这样识文断字口吐莲花的女人,刀子割在身上发出的惨叫也和任何一种动物差不多。这样看起来好像纤尘不染的女人,流出来的血也是紫的黑的,连皮带肉往下滴滴答答的样子看起来也会让人作呕——这一天,樟和村的女人们都觉得自己圆满了,回去的时候,一个个腰杆儿挺得前所未有的直,再也不觉得自己是头发枯黄身体干瘦形容枯槁常年缺乏滋润的老太婆。 后来,也有个私塾先生提过这座有伤风化的桥要不要拆,恰好第二天,樾河又涨水了,于是大家说不能拆,要不会被这吴家寡妇的怨气缠上的;也有人说过筑桥的时候有工匠和物价寡妇不干不净给这桥下了降头,于是湘眉的罪孽又多一重,其实全村的人都心照不宣——这桥不能拆,拆了,那座崎岖的山路上不知道又要多多少枉死的冤魂。 “圆缺阴晴天不管,谁管得,古今来,万斛愁?”破败的吴家大院里,湘眉誊写的书稿慢慢泛黄,墨迹一点点褪去。 湘眉死了,吴家寡妇的故事也成了樟和村的女人们茶余饭后的一笔谈资,女人们的痛快并不是没来由的,在那些凄风苦雨孤灯如豆的日子里,她们上要伺候老人,下要抚育孩子,满腔心事没人说,只能独自和着泪水咽下去。这样的日子已经太苦,还要再每天看着一个花枝招展不可一世的女人在她们眼前招摇过市,那鲜嫩的面孔和饱满的身体彰显着她的生活和她们是如此不同。长年累月的独守空房已经将女人们的神经磨得细而尖锐,哪里还禁得起别人的滋润碰撞自己的干瘪时那种艰涩的刺激?所以樟和村的女人们觉得心安理得,因为她们只是在为自己常年积累的那口郁气找了一个合情合理合法的出口罢了,不吐出来,她们会憋死的。 只是,有三个女人,却痛快不起来。说真的,她们并不是多么恶贯满盈的女人,她们一个要脸面,一个要靠山,另一个,要的不过是自己丈夫的一点点消息,于是这么想了,也就做了,做了,也觉得合情合理。 第24章 没想到的只是原来亲手害死一个人的感觉会像梦魇一样,一直纠缠着自己,赶都赶不走。沈太太家的伙计后来果然打听到了潘先生的消息,潘先生没有死,而是在外面纳了外宅,过得很滋润,消息传到潘太太耳朵里的那一天,她觉得像是当头被泼了一盆冷水,妆匣里的那些珠子像一双双眼睛一样瞪得大大的,仿佛在等着看什么笑话——一切,听起来真的像个笑话。 至于沈太太和周太太,她们之间的走动也越来越少了,因为每次见面的时候,她们望着彼此的脸,总忍不住会想起那段不愿回忆的往事,想的冷汗直流,想的心惊肉跳…… “然后呢?”淑绣的声音把老太太从那些尘封多年的往事里拉了回来。 “然后?”老太太皱起眉,摇摇头,“然后她们就一直好好活着,直到——”老太太轻轻叹口气,“直到沈太太被吓死的那一天。” “难怪她会怕成那样……沈太太死了,周太太也死了,难道她们真的是被……不可能啊,我长这么大,还没见过什么鬼啊怪啊呢,”淑绣摇摇头,自言自语道,突然,她又想起那个黑影,还有她不经意间看到的那个黑影脚上的那双鞋,淑绣心里咯噔了一下,突然看向老太太,“这些事儿,您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呵呵,我怎么知道。”老太太笑了,“我成天坐在这儿看着这村子里的人来来往往,很多事儿,我比她们自个儿还清楚,你信不信?” 淑绣张张口,想说什么,又给咽回去了,突然,一阵争吵声传进她们的耳朵,淑绣和老太太同时把目光转向窗外。 这座跑马楼的位置很巧妙,透过北边的窗子,恰好能看到樾河旁边的一个隐秘角落,那个角落,在村子的大路上是看不见的,做些隐秘的事最好,上次淑绣见麻四也是在这个角落里。 淑绣和老太太循声望去,夜色朦胧中看到一男一女扭在一起,好像是搂着,又好像是在扭打,大晚上的实在看不清,淑绣和老太太推开推窗,勉强能听见他们俩的谈话—— “怎么办?我这次是真的杀人了,怎么办?!”女的好像是在哭,哭声里带着恐惧。 “你怕什么?那女人都入殓这么多天了,不也没事么。”男的好像是在安慰女人,那声音——那声音是……淑绣愣了,脚像木头桩子一样钉在地上。老太太显然也听清楚了,她看了看淑绣,有些同情地握住淑绣的手,拍了拍她的背。一男一女的对话还在继续: “可是纸里包不住火,我这些天没一天不做噩梦,我怕,我怕哪一天就有人找上门来了,不是人,也是鬼!” 男人沉默了,沉默了很久,才开了口,声音却显得格外阴冷:“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你……你说什么?!”女人显然没想到男人会这么说,“你……你什么意思?” “你说我什么意思?这不都是你自己亲口告诉我的么?”男人猛地站起来,“要不是你说,我还真不知道,那吴家寡妇的死背后有这么些事儿,你们够狠,现在一个个死,奇+-書∧**網也是天谴,是报应!”说完,男人转过身一步步朝女人走去,他的面孔在月光的映照下显得格外清晰而狰狞——“不,这不是麻四,”淑绣自言自语道,这不是麻四,麻四是那个憨厚而快乐的小伙子,不是眼前这眼露凶光的禽兽!淑绣的脑子里一片空白,老太太使劲拍了淑绣一巴掌:“傻丫头,还愣着干什么?!还不赶紧去拉开他们?!”淑绣才猛地回过神来,挣扎着直起身,扶着老太太慌忙下楼向樾河边赶去。老太太和淑绣赶到的时候,潘太太已经被麻四掐的只剩下一口气了,老太太和淑绣拼死想把麻四拉开,麻四此时此刻却已经红了眼,像头野兽一样狠狠地掐着潘太太的脖子不松手,直到淑绣抄起一块石头砸向他的后脑,麻四才倒下去,放了手。 “你怎么样了?”淑绣连忙上前扶起潘太太,潘太太显然受了刺激惊魂未定,瞪着眼睛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老太太凑上来给她把了把脉,又拍了拍潘太太的后背,潘太太的胸口剧烈的起伏着,终于转动了一下眼珠。突然,她的目光停滞了,她瞪大眼睛看着淑绣的左侧脸,缓缓抬起手,她的手剧烈地颤抖着,指着淑绣,喉头仿佛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样,噎了半天,猛地喷出一口血,软软地倒了下去。 淑绣的手僵在那里,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老太太惊讶地一抬眼,竟然也愣住了,愣了半天,老太太猛地抬起手扳过淑绣的脸:“丫头,你……你和她长得真像!” “她?谁?”淑绣不解地问。 “湘眉。”老太太肯定地说,这个名字把淑绣吓了一跳:“我像湘眉?我怎么会像她?我要是向她你们怎么早没发现?”淑绣觉得难以置信。 老太太仔细端详着淑绣的面孔:“是的,你白天看起来是不像,你的眉眼比她长那么一截,但是晚上,你的脸稍微侧一些,眉毛眼角都被隐去那么一段,看起来和她真像。”老太太一边摇头一边自言自语,“太像了,太怪了——”突然,老太太想起了什么,迟疑地问道,“难道……沈家的女人那天晚上是被你吓死的?!” “被我?!”淑绣失声叫道,“我什么也没做啊!” “不是你有意为之,那天本来你们就听到了寡妇桥上的鬼哭和鬼影,沈家的女人本来就亏心,胆战心惊的时候又突然间发现你和湘眉这么像,所以活活地被吓死了,就像她一样。”老太太指指昏迷不醒口吐白沫的潘太太。 “可是周太太死的那天我可没有见过她,她又是怎么死的?”淑绣仍然无法将沈太太的死和自己联系在一起。 “她是被这女人掐死的。”一个有点虚弱的声音在淑绣和老太太身后响起——麻四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醒了过来。 “被——被谁?”淑绣和老太太异口同声地问,她们不敢相信一向沉默而胆小的潘太太会亲手掐死别人。 “是的,被她掐死的。”麻四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土,他脸上的凶色已经褪去,他又变成了那个憨厚的小伙子,只是他刚才的样子让淑绣仍然觉得心有余悸,不自觉地往后退了几步。 麻四站起身,脸上还有几丝血迹。淑绣看了看身边的老太太,意外地发现老太太看麻四的眼神很复杂,有痛惜,有怜悯,还有些说不清的东西,也许是——庆幸? “不是你,不是你,不是你就好……”老太太居然落下泪来,麻四的眼泪也夺眶而出,膝盖一软,跪在老太太跟前。 “你知道吗?从沈家媳妇死的那天开始,我就担心,我怕是你,你是个好孩子,你对湘眉有心,但她对你无意,你不该这么死心塌地的对她,你本来应该好好过自己的日子,她死了这么久了,你还掺和她的事儿干什么?”老太太拍着麻四的后背,眼泪砸在麻四的手背上。 “老夫人,我明白您的心思,我是打算好好过日子,这几年我不都好好过来了么?”麻四像个孩子一样把头埋在老太太的臂弯里,“沈家女人死了,我以为是她又回来了,我等着,等着那个周家的女人遭报应的那一天,可我没想到,我看到的是……”麻四哽咽着,再也说不下去。麻四并不知道潘太太会害人,他只是替潘家做过木匠活,潘太太是个好人,对他们这些干活的木匠也好得很,端茶送水嘘寒问暖的模样让麻四想起了一个人——曾经是樟和村最标致的女人吴太太。麻四是孤儿,吃百家饭长大的,从来没见过像吴太太这样的女人,那么干干净净的,说话又秀气又文雅,麻四喜欢吴太太,吴太太也对他很好,麻四去吴家干活的时候,吴太太会冲着他很温柔的笑,那双朦胧的眸子似乎要把麻四化掉一样,可是麻四不敢有非分之想,在麻四心里,吴太太就像老人们讲的故事里下凡的那些仙女一样,又美又遥不可及。吴太太死的时候,麻四在邻村干活,等他回去的时候,吴太太已经被人草草埋了,连最后一面都没能见着。那天晚上,麻四在村头那座新石桥的桥头哭了一宿,边哭边想念着吴太太的一颦一笑,还有自己那天干活走神轧了手的时候吴太太送给自己的那瓶城里买的药膏。 所以麻四会喜欢上潘太太,因为除了吴太太,潘太太是第二个对自己这么好的年轻女人了。他们偷偷摸摸的好上了,年轻小伙子遇上守了十年活寡的壮年女人,就像焖灶火遇上了滚热油。每当激情过后,潘太太都会倒在麻四怀里,哭诉着自己这十年不堪回首的过往,常年的孤独守望,丈夫的无情背叛,如此种种都让麻四对这个女人心疼不已,根本来不及去想她的眼泪背后是否有着另一副面孔,直到那天晚上。 那天麻四活儿干得好,挣了几个小钱,打了半斤夹酒,喝的晕晕乎乎,边走边晃,一路晃到周家大院的后门旁边,看见墙根有两个女人站着说话,他仔细一听,居然是潘太太的声音,而另一个女人则是周太太,麻四赶紧后退几步,在一边的草垛里猫着。 “说吧,现在怎么办?”周太太的声音颤抖着,“现在她回来了,肯定是她回来了,要不那寡妇桥上的鬼哭是怎么回事儿?沈太太肯定看见她了!怎么办?现在怎么办?她回来找我们了!我们谁都跑不掉!”周太太的声音因为极度恐惧而显得有些走调。 第25章 “你别嚷嚷!”潘太太四下张望了一下,压低声音,恨恨地对周太太说,“你问我怎么办?我问谁去?说白了,我当日还不是被你们拉上贼船的么?她沈家的想报一时之快,你周家的想当帮手,你们俩做下的事,现在你来问我做什么?” “我们拉你?”周太太恼火地质问道,显得有些气急败坏了,“说白了难道不是你自己贱?你要是不想男人想疯了,你会主动送上门来?樟和村守活寡的人多了去了,个个都像你这么没出息?”周太太哼了一声,补了一句,“别以为,你和那小木匠的事儿就没人知道。” “啪”的一声,一个响亮的耳光扇在周太太脸上,潘太太可以忍得下一切孤独委屈白眼,独独忍不得这一个“贱”字,什么叫贱?你沈家树大根深,当然不用犯贱;你周家盯的就是那一块牌坊,当然不会有人骂你犯贱;我呢?我十年含辛茹苦凄风苦雨换来的就是丈夫在外地成家置宅妻妾成群,你们骂我犯贱,我去骂谁?!潘太太的眼睛红了,她伸出手死死掐住周太太的脖子,掐的周太太眼球突出脸色紫黑,舌头伸出一尺长,丝丝涎水滴在潘太太的胳膊上,她竟然毫无知觉,只是像疯了一样掐住周太太的脖子,让她说不出话喊不出声,让她再也不会骂自己犯贱!不知过了多久,反正是周太太再也挣扎不了了,丰满的身体像死猪一样沉沉地倒下去,潘太太才住了手,随即瘫在地上,大口的喘着气,片刻,潘太太才像大梦初醒一样意识到自己到底做了什么,她看着周太太突出的白眼珠,直直向外伸着的舌头,还有那双把自己胸口的衣裳都挠成碎步片的干枯的手,突然感觉到一阵极度的恐惧,她支起身,四下看了看,连忙爬起来,跌跌撞撞的跑了。 望着潘太太瘦弱的背影,麻四觉得自己也傻掉了——原来是这样,原来她也不是干净的。三个女人,三个各怀心思的女人,就这样带着自己的心思剥了别人的皮……一阵冷风吹来,麻四觉得一阵眩晕,今晚风很冷,路上没有人,麻四昏昏沉沉地爬出草垛,来到周太太的尸体前,看着周太太死不瞑目的脸,麻四觉得一阵恶心:立牌坊,立牌坊,樟和村最出名的寡妇、节妇,就为一块牌坊……一阵酒劲涌上来,麻四俯下身,掏出随身带着的木工刻刀,狠狠地划开了周太太的手腕,一股血喷出来,麻四觉得很痛快,就像当年的周太太看湘眉剥皮的时候一样痛快,麻四掏出腰里的空墨斗,看着黑红色的血注进墨斗里,麻四混身一阵快意的战栗,又一阵风刮来,刮得麻四连站都站不稳了,夹酒果然是烈,烈地麻四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了,稀里糊涂地一路晃着,晃到了村东的那片牌坊群。茫茫夜色里,平时那一排排庄重的让麻四不敢正视的牌坊此刻却显得各位诡异而面目可憎,“牌坊,牌坊,什么他妈的牌坊!要这些烂石头做的玩意儿干什么!害人么!”麻四恨恨地骂着,掏出装满血的墨斗,胡乱地在牌坊上画着,麻四不识字,那些龙飞凤舞的字儿在他看来就跟画儿一样,麻四就这么比着画着,画得怪模怪样歪七扭八,看着自己写下的那些不伦不类的血字,麻四笑了,笑着别人,笑着自己,笑着这宝相庄严的牌坊,笑着这没事找事无事生非把人拿捏地像畜生一般的世道。 “在牌坊上写字的人是麻四?”我打断了林姐的讲述,这是整个故事讲到现在我第一次打断她,“既然是他,他第二天干嘛还去当那第一个发现血字的人?” “任谁都想好好活着啊,”林姐呷了口茶,“人不是麻四杀的,他酒醒之后自然会后怕。这小木匠胆大,豁得出去,知道有时候最危险的路其实是最安全的路,所以索性赌一把,做那第一个通风报信的人。” 我点点头,话是有道理,可是却让我有点讨厌这个麻四——“他这么想活着干什么?就为了掐死最后一个害死湘眉的人,那个潘太太?” “这算是个理由吧,他既然知道了事情的真相,自然不能允许潘太太还逍遥的活着。像麻四这样的人,其实很偏执和很可怕,一旦认定了一个人的好,他可以不惜代价的为那个人做一切,反正他也一无所有。”许先生插了一句话。 “那潘太太呢?”我追问道,“害死湘眉的三个女人,两个都死了,最后一个呢?就这么躲过去了?”纵然潘太太最可怜,但也最可恨,至少我是这么认为。 “她疯了。”林姐说,“被月光下侧面看起来很像湘眉的淑绣给吓疯了,比起被活活吓死的沈太太,她算是捡了条命,不过生不如死。”林姐耸耸肩。 “你说——淑绣真的这么像湘眉么?像到能把一个人吓死另一个人吓疯的地步?”我问道。 “不知道,我没见过,但我觉得,心理因素占得比重更大。”林姐淡淡地笑了笑,“湘眉是这三个女人心坎上一道永远好不了的伤口,所以她们会把和湘眉有关的一切蛛丝马迹无限放大,至于淑绣,只不过是凑巧罢了——所谓的无巧不成书嘛。” 我往后靠了靠,手枕着头,眼睛望着天花板,突然觉得自己的脑子有点满,也有点乱:“也就是说,这个故事里,三个女人,其实是连环套——” “呵呵,一开始你是不是认为,一定是有一只幕后黑手在幕后操纵,把她们一个个杀掉的?”林姐看出了我的心思。 我点点头:“嗯,只是没想到,一个女人是被自己的心吓死的,另一个是被自己的同伙掐死的,至于第三个——总之都是有因必有果,没什么怨灵作祟,人和人自己也逃不过那个命运的螺旋。”我突然觉得生命像个圈套,也像个带着点儿风险的游戏。 林姐摇摇头,笑着端起茶杯,突然想起了什么:“对了,你这一打岔,我都忘了我讲到哪儿了。” “怎么?还有下文?”我从椅子上直起身,我以为这个故事到此为止就结束了。 “当然,说起来,这最后的结局才是这个故事最沉重的地方,”林姐顿了顿,看向我,“你不是还挺爱看悬疑故事的么?你怎么不问问,那天晚上在寡妇桥头哭的那个人,到底是谁呢?” “哦,对啊,”我按了按太阳穴,“我几乎忘了这茬事儿了,还有——”我飞快地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所有人物,突然发现我还遗忘了一个人,“难道是——王老太太?!” “没错,这个故事扯的太远了,你都把这个第一个出场的人给忘了吧?”林姐笑着看着我。我承认,我的确是忘了,各位看官,你们大概也忘了吧?但我没想到,这个被我遗忘的老太太竟是这个故事里最沉最重的一环,砸的我在写这个故事的时候,仍然觉得喘不过气儿来。 潘太太疯了,麻四走了,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空空的老宅子里仍然只有淑绣和老太太两个人。麻四走的第二天,王家的老仆人夏嬷嬷却意外地登门拜访,让淑绣惊讶不已,她不知道夏嬷嬷怎么还会和这个几乎与世隔绝的老太太有来往,更让淑绣惊讶的是,夏嬷嬷带来的是王老夫人的死讯。 “你们老夫人——到底是怎么死的?”老太太声音不大,但却透出一股不容置疑的威严,让淑绣很好奇这个老太太到底跟夏嬷嬷是什么关系,怎么可以用这样的语气质问夏嬷嬷这个在王家也算是除了王老夫人谁也不让的老仆人。 “突……突发气疾,一口气没上来,就——”夏嬷嬷结结巴巴地说。 “行了!”老太太冷冷地打断她,“我告诉你,这宅子里除了我们仨,没有第四个人了,我今天就要你一句实话。” “实话……”夏嬷嬷咬咬嘴唇,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心一样,“上吊。” 老太太的身子猛地颤了一下,淑绣忙上前扶住她,扶她在椅子上坐下,老太太的嘴唇颤抖着,怔了半天,吐出一句话:“当真……是她自己上吊的?不是被人害的?” 夏嬷嬷点点头,又苦笑一声,问了一句:“说起来,怎么着,算是人害的呢?” 老太太的眼泪夺眶而出:“我知道了,你先回去吧,我收拾收拾就过去。” 夏嬷嬷点点头,转身走了,淑绣眼见着夏嬷嬷的身影在门口消失,转过身看着老太太:“老夫人,我能问您一句实话吗?” 老太太仿佛大梦初醒一样有些茫然地看着淑绣,木然地点点头:“你问吧,现在没什么实话不能说了。” “那天,我在湖边看到的人……是不是王家老夫人?”淑绣想了想,“她披着斗篷,我没看清她的脸,但是我认得她脚上的那双鞋,鞋面是我给她做的。我一直想问,一直不敢问,现在,您能告诉我么?” 老太太抬手拭了拭眼泪,点点头:“我给你讲过湘眉的故事,讲过沈家周家潘家三个女人的故事,其实在咱们这樟和村,每个女人,都有自己的一个故事——” 从前有三姐妹,是县里出了名的姐妹花,三姐妹从小家教严,从识字那天起就开始背那些什么劳什子“女儿经”。女儿经要女儿听,“习女德,要和平,女人第一要安贞。莫与男人同席坐,莫与外来女人行……”三姐妹就这么一路念经念到嫁人的年纪,从来没怀疑过什么。大姐像很多徽州女子一样嫁给了一个商人,也像很多徽州女子一样守了好几年的活寡,然后盼来的是丈夫置外宅的消息,大姐第一次觉得自己很可笑,丈夫穷,莫生瞋,夫子贵,莫骄矜……男人贫,女人就得跟着贱;男人富,女人一样要跟着贱,这是什么世道! 第26章 大姐烧了那些女红刺绣,烧了那些女儿经节孝经,要求了休书回娘家,娘家却拦着不让回。 儿啊,你这一回一闹,我们家的名声可就毁了,你两个妹妹可都想寻个好人家嫁了呢!母亲抹着泪哭天抢地地劝着女儿。 夫君话,就顺应,不是处,也要禁。这是规矩,你奶奶、你娘,不都是这么过来的么!父亲气急败坏地说。 大姐觉得心凉了,事到临头,生身父母居然狠命地把自己往外推,丈夫不要自己,爹娘也不要自己,谁还要自己?大姐冷冷地望了父母一眼,望了懵懂的妹妹们一眼,一个人咬牙回了家——丈夫的家。外人的白眼和亲人的冷眼比起来,还是外人那里更好混日子。大姐就这么混着日子,数着天数,数到自己的父亲病逝,数到自己的丈夫横死,数到自己的妹妹出嫁。妹妹出嫁几个月以后,母亲突然慌慌张张地来找大女儿,事情很简单也很荒唐,二女儿和一个年轻后生私下相好,那后生要出门做学徒,两人意乱情迷之下居然就做了那种见不得人的事,现在二女儿由姨妈作主嫁给了一户姓王的人家,现在二女儿怀孕了,但是算着日子怎么算怎么糊涂,说不清这孩子到底是那年轻后生的,还是自己正牌丈夫的,事情不敢张扬,只有私下商量怎么办,商量来商量去,还是决定生下来送人,就说生的是个死孩子,免得五官长开了才被人发现不像自己的亲爹,那时候麻烦可就大了。 生的是个女儿,还好还好,若是个儿子,说是死婴那可就晦气了,女儿死了倒是好事,算是个下一胎的儿子积阴德呢,母亲顿时觉得松了一口气,又看了大女儿一眼,拍拍女儿的手臂:这次的事,还得劳烦你来担着了。 坐月子是在大女儿家里坐的,女婴也是大女儿抱出去交给一户可靠人家的,到头来生个死孩子的事儿还得大女儿担着——谁让大女儿是寡妇,还是个上没有老下没有小的独门寡妇呢。二女儿嫁的虽然不是大户,但也勉强算个殷实人家,全家都得指着二女儿来撑门面呢,这个时候,自然得牺牲掉一个,于是就对婆家人说是这大女儿命硬,克死了丈夫克死了父亲又克死了自己的小外甥,婆家自认倒霉,请几个高人做场法事超度超度死了的,保佑保佑活着的,也就完事了,只是从今以后不许二女儿再和自己的姐姐来往,怕再把自家的孙子给克死了。 不来往就不来往吧,大姐也算是看透了,别人的白眼是刀子,割一下疼一下;自家人的冷眼就是锥子,扎一下透心凉,透心疼。于是大女儿自己搬到村子里最偏的地方,关起门来过自己的日子,亲娘、亲妹妹,从此以后老死不相往来。 二女儿在王家当自己的太太,很争气地生了两个儿子,丈夫死在外面,二女儿服侍老人拉扯孩子,做了徽州最标准的节妇,二女儿做过失节的事,所以做守妇又比别人多一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生怕哪里出个差错,翻出自己那些陈年烂账来。这样小心翼翼之下熬出来的日子,竟然比别人家过的更好,因为别人是尽心,她是太尽心。因为孩子有出息,生意越做越大,又出钱捐了功名,官场商场两得意,还给自己守寡二十年的母亲挣来一块皇上亲笔题字的牌坊。 至于三女儿,两个姐姐就像两场闹剧,让她对做一个红尘里的普通女子再无兴趣,索性遁入空门,法号:智缘。她偶尔去看看大姐,二姐隔一段时候会去庙里看看她,但是三姐妹始终没有凑齐过。 如果那个叫湘眉的外乡女子没有随着自己的丈夫来到樟和村,恐怕大女儿和二女儿这辈子都不会再见面了,可是命运就是这样,有时候像个玩笑。王老太太见到湘眉的第一天,就觉得自己的心被一只手揪了一下,母亲和孩子之间,永远有一条看不见的线连着,动一下就扯筋扯肝的疼。王老太太这么多年第一次登门去找自己的大姐,央求大姐到当年送孩子的那户人家那里打探一下,湘眉到底是不是她的女儿。大姐带来的消息是肯定的,孩子是她的孩子,但并不知道谁是她的亲生母亲,请她放心。 放心,放心,怎么能放得了心?王老太太寝食难安,那种感觉就像看到一只无形的手要去揭开自己拼命要掩住的那道伤疤一样心惊肉跳。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她看到湘眉就会感到害怕,尤其是湘眉又是一个如此招摇的女人,招摇的不知不觉中就成了全村人眼中的靶子,几千双眼睛盯着她,几千双眼睛盯着自己的那道旧伤疤,王老太太怕,她怕自己苦心经营几十年的那块牌坊毁于一旦,她怕自己从高高的云彩尖儿上一朝摔下来连个全尸都找不着。 “怎么办?怎么办?”王老太太问自己的大姐,“那孩子现在是全村人的眼中钉肉中刺,多少人暗里都琢磨着怎么算计她,纸里包不住火,这把火万一烧到我头上怎么办?” “怎么办?”大姐冷笑了一下,“说到底,她还是你的孩子,你想怎么办?大不了你跟我一样关起门来过日子,能怎么样?你是她亲娘你不是个路人,你当年扔了她,现在还想怎么办?!” 王老太太沉默了,她知道,大姐无法原谅她,因为她无法理解自己的世界,大姐只有一个人,可她有两个日渐飞黄腾达的儿子,她的一举一动关系着一个家族的脸面,所有的这些,她的大姐都不会理解,没人能理解——所以她决定自己拿主意,她并没有亲自做什么,只是一次茶余饭后和村里几位太太们聊天的时候,暗中提点了一下那位早就琢磨着给湘眉一点颜色看看的沈太太,然后又给了那位一直对自己家这块牌坊艳羡不已,也琢磨着熬出这样一块牌坊的周太太一点小小的暗示,至于后来的事,顺理成章。 湘眉被剥皮溺酒的那一天,王老太太没有出门,她病了,起不了床。她把仆人们都支开,一个人躺在床上拿枕头狠命地捂着自己的耳朵,她怕听到外面的人声鼎沸,怕听到那尖利的惨叫和不成人形的哭声——那声音来自于她的孩子,她只见过一面就送给别人的孩子,自己以一种最不负责的方式给了她生命,又以一种最惨绝人寰的方式剥夺了她的生命。那一刻,王老太太恨那块牌坊,自己为了争来这块冰冷的石牌搭上了自己的前半辈子,还要为了维系这块石牌让自己的后半辈子也在战战兢兢和机关算尽中度过,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从那以后,每年的三月初十,她都要去庙里为自己的女儿烧香,祈祷她早日转世投胎,托生个好人家,把这辈子赔下的血泪都给赚回来。但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王老太太的儿子不知道从哪里捕捉到了一点点风声,于是风风火火地赶回来质问自己的母亲,是不是年轻的时候做过什么说不清道不明不干不净的事?要给他们王家抹黑?王老太太的心上又被狠狠地插上了一把刀子,王老太太悔啊,满肚子的苦没处说,只能一个人跑到那座一到晚上就没人敢走的寡妇桥头躲着去痛哭一场,哭自己的荒唐,哭自己的糊涂,哭自己这些年来不明不白作下的孽,哭自己为了儿子为了脸面到头来却被儿子们逼得没了脸面——即使是哭,也只能哭的偷偷摸摸,回来的时候还撞上了人,虽然没让人看清自己什么样,但第二天听说沈家媳妇吓死的消息,王老太太还是惊恐地不行,于是索性辞了淑绣,让她去陪自己的大姐,免得夜长梦多。 至于后来发生的那些事儿到底怎么回事,王老太太并不清楚,她只是坐在这王家大院里,听说这几个女人一个接一个的非死即疯,她的心也一点点决了堤。儿子们一遍又一遍的逼问,又把她逼得彻底退无可退。这样的日子太累太荒唐,不如早做个了断,把脚下的板凳踢倒的那一刻,王老太太才明白,自己的姐姐和妹妹这些年来活的最孤单,最落寞,但也最聪明…… 故事讲到这里就结束了,但我一时还没有回过神来,直到林姐敲了敲我面前的杯子,我才猛地醒过神来:“没……没了?” “没了。”林姐笑了笑,问我,“好听吗?” “好听?”我摇摇头,苦笑两声,又突然想起了什么,“对了,说起来,这樟和村最出名的节孝牌坊,竟然是立给一个……其实是婚前失节的女人?”这真是个大大的讽刺,我在心里说。 “嗯,算是吧。”林姐点点头,“节孝牌坊和贞烈牌坊说起来是给女人立的,其实说白了,是立给男人的,比得是家世背景,一穷二白的女人,你就是守上一百年寡,也不会有人给你单独立牌坊。而家族如果有一块牌坊,男人的身价也相应的高了,所以牌坊背后才会衍生出这么多故事,勾心斗角机关算尽,其实都是为男人比来比去罢了。”林姐轻轻叹了口气。 “你叹什么气啊?你又不生在那个时候。”许先生笑着插了句话,“现在的徽州女人,比男人都厉害,几百年前的账现在都给算回来了。” “对了,”我闻言来了兴趣,“现在的徽州还有像潘太太这样的守妇吗?” “基本没有了。”林姐哈哈笑了两声,“现在的徽州,生意人不少,不过要么是夫妻两人在家做生意,要么像我们一样一起外出做生意,总之是不会有那种‘一世夫妻三年半,十年夫妻九年空’的情况了。” 后来,我们又聊了很多,包括详细的茴香枣的做法,据说那种枣并不好吃,吃起来有点涩,茴香的味道会冲的人想流泪,也许那时候的徽州女人是借着这种茴香的味道让自己的眼泪一次流个痛快吧,不知道,还好我们都不在那个时代。 第27章 对了,听说疯了的潘太太一句完整的话也说不出来了,却能唱一首完整的歌,林姐的外婆的外婆就曾经听过她唱,那是歙县一代流行的一首《哭辞》,曲调哀怨,唱起来真的像是在哭: “悔啊悔,悔不该嫁给出门郎,三年两头守空房,图什么高楼房,贪什么大厅堂,夜夜独身谁空床……” 今天,当我写下这个故事的时候,我随手翻了翻身边的一本关于徽州石材建筑的书,一句话映入眼帘,看得我心惊肉跳—— “歙县城内新南街有一砖坊,名为“孝贞节烈坊”,建于清光绪三十一年,距今不足一百年,这是一座集体牌坊,是为了表彰辖区内的上报的所有节妇烈女而建,表彰人数为六万五千零七十八名。” (第三谈《牌坊》完) 第四谈《方圆》 随着茶棚迎来送往的人越来越多,茶棚也渐渐有了些名气。不光是因为老穆烹茶的手艺特别,更因为人人都知道那个看茶棚的家伙没事儿好听些奇谈怪论混时间,而且还爱把听到的这些东西发到网上供别人一起混时间,所以也都乐意闲着没事和我分享一下,今天来的这位先生可算是个腕儿了。所谓腕儿,其实也就是个说书的,只是他是省城各大茶楼和电视台赶场子的那种,大小也算个省内混的比较脸熟的曲艺界人士了,大家都叫他水爷。水爷年纪并不大,四十开外,嘴唇很薄,一看那嘴皮子就厉害的紧。水爷的来访让我有那么点儿受宠若惊的感觉,说真的,我很期待一个专业说书的人讲出来的故事是个什么样子。果不其然,水爷的故事讲得很精彩,而且这份精彩和过去的几个故事不一样,这是一个听起来让人心眼发热的故事,虽然故事的结局看似波澜不惊,但我承认,最后一个字落地的时候,我的确流出了眼泪。 “这是个唐朝的故事,时间上算起来,是唐太宗那一朝的事儿。通州城外有座山,山里有座庙——”水爷不紧不慢地放下茶杯,甩出了这么两句话。 “庙里有一个老和尚和一个小和尚?”表姐接过话茬,我乐了,水爷翻了翻白眼,接着说道:“庙的旁边有一座私学的学堂,也就相当于我们熟悉的后世的书院,这个私学的老师,姓赵,姑且叫他赵先生吧。赵先生的私学规模并不大,门下也就二三十人,但是都是个顶个的人才,因为据说这位赵先生曾经是前朝东宫门下的一个什么重要谋士,玄武门之后归隐山林,而且听说太宗皇帝数次派人专门召他入阁,却屡屡请不动,索性就任他闲云野鹤了,虽然是闲云野鹤,但又似乎和朝中的重臣们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总之呢,这位赵先生是个很有来头的人物,自然他收学生的标准也十分严格,在赵先生名下做门生,其实也就是指望学成的时候能得到他一封亲笔保举信罢了,朝中有人,才好办事。赵先生的这几十个门生里有那么两个人,最为出挑,一个叫方士奕,一个叫袁振升。我们的故事,就从赵先生最得意的两个门生谈起。” 方士奕是吴县人,属于南方人氏。而袁振升是凉州人,是地地道道的北方人。二人的性格也像这姑苏春景和凉州大漠一样是上下两重天。方士奕为人和善,总是一副不温不火的模样,对谁都很友好,家境也算不错,属于荒年也有点余粮的那种,最重要的是,方士奕虽然在场面上应付自如游刃有余,但并非八面玲珑见风使舵之徒,用方士奕自己的话说:他只是圆滑,而非奸猾,所以在门生里很有些威望。相比之下,袁振升则显得不那么好相处。袁振升自幼家境贫寒,靠卖字卖画外加在乡下私塾当私人培训师才凑足学费,千里迢迢来到通州求学的,所以袁振升格外珍惜任何一个学习的机会,大家都说袁振升身上有股子狠劲儿,拼起来可以不要命——的确,说起来,他穷的除了命,啥也没有了。 我们在生活里也经常遇到这样的事儿:其实比自己优秀很多的人我们倒不用在意了,反正撒开蹄子也撵不上;最恼人的就是那种跟自己旗鼓相当怎么比都难分高下的对手,看到他们,有时候会有种看到苍蝇的感觉,嗡嗡嗡的轰都轰不走,唐朝人也一样,至少方士奕和袁振升看到彼此,就有这种嗡嗡嗡的感觉。方士奕不喜欢袁振升那张铁板子脸上的呆板和冷漠,袁振升也讨厌方士奕那张总是带着淡淡微笑的白净面皮。但不管他们怎么拿对方当眼中钉,他们始终无法否认对方是和自己一样优秀的人这样一个事实,赵先生当然知道他们彼此心中的芥蒂,但是也不点破,只是时常把两个得意门生拉到自己的书房关上门开开小灶罢了,开小灶也要一起开。于是两个人一直较劲,咬牙切齿的较劲,悬梁刺股的较劲,一路较到了学成的那一天。 既然是得意门生,这毕业典礼也跟别人的待遇不一样,赵先生把两个门生单独叫到自己房中,掏出俩木疙瘩递给他们,方袁二人同时一愣——之所以说那东西是个木疙瘩,因为的确不成个样子,乍一看就是两坨黄杨木老树根,中间掏空,勉强能当个笔筒用,不嫌脏的话要当个喝水的茶杯也不是不行。“这就是恩师的手艺?”方士奕在心中暗暗笑道。 “仔细看看,中间掏成圆形的那个是你的。”赵先生拿起一个外面是六角形,中间掏空成圆形的递给一贯沉默寡言的袁振升,方士奕则很自然的接过了剩下的那一个,方士奕的这个和袁振升的形状正好相反,外面是柱状,中间方方正正。 “你们俩,都是聪明人。”赵先生带着淡淡的笑意看着两个得意的弟子,“但是聪明人,并不意味着能在官场上混的得意,你们觉得,自己这一去,这条仕途会走得顺利吗?” 方士奕愣了愣,一贯的谨慎让他没有贸然回答老师的问题,袁振升却主动开了口:“我为人过于耿直,凡事心里明白,面子上却不会变通,尽管此去有恩师的举荐,但是我心中自知,读书习业上可以和方兄较一下高下,但是在官场上,我比不了方兄的豁达通透。” “哪里哪里,贤弟客气,方某愧不敢当。”一个和自己较了三年劲的人突然一下开口服软,竟然让方士奕一下子觉得不习惯,赶紧编织起回应的话,“方某才疏学浅,只是遇事有些投机取巧罢了,投机哪里是人间正道,袁贤弟客气了。” 袁振升淡淡地咧了咧嘴角,没有接茬。赵先生看了看座下的二人,轻笑一声,说了句:“行了,我知道,你们一直在心里视对方为自己最大的对手,一直想分个输赢。今天我只是想告诉你们,做人也好,做官也罢,最重要的,就是这方圆之道。你们二人,都各有自己的方圆取舍,也各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学成至此,你们是方是圆,已成定局,仕途如何走,只看你们事到门前,如何取舍了。对你们,我也无法给个定论,十年为期吧,十年之后,你们再回来,再分高下。”赵先生挥挥手,示意他们退下了。 这天晚上的月亮很好,方士奕和袁振升却睡不着,他们两人都拿到了老师的保举书,一个即将去青州刺史府任职,一个则在忻州找到了落脚的地方,对他们这般年纪的士子而言,这个起点算是不错的,只是这将来的路要怎么样走,走得怎么样,全看个人造化了。方士奕和袁振升各自在房中把玩着老师临别赠予的黄杨木雕,细细品味着老师的那番话,十年,十年为期,十年之后,他们还会再度重逢吗? 答案自然是肯定的,否则便没有了这个故事。而导致他们重逢的原因,是贞观朝的一桩离奇命案。 故事发生在忻州,忻州地处晋北,西隔黄河与关中相望,北连太行与河北接壤,为晋中锁钥,兵家必争之地,地理位置十分显眼。忻州下属的宁武县城郊外有户人家,姓万,单名一个仁字,这个万仁没什么官职,算是个家业殷实的乡绅,颇有些隐士之风,每天喝喝茶写写诗,与世无争。并且这位万先生还通些歧黄之术,当然,他自己从来不给人出诊看病,他好像也不缺这份钱,只是和他来往的几个朋友都是宁武县中名声不错的大夫,除了这少数几个朋友以外,万先生就不再和其他人来往了。这么一个离群索居的人,能有什么敌人和仇家呢?万府连仆人的数量一只手都能数过来。可他偏偏就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大白天,死了,就死在自己府里,死的不明不白。 最早发现万老爷尸体的是万府的管家万申,这天早上,万老爷闲来无事,又犯了魏晋名士那点酸毛病,想找几个朋友来一起喝喝酒吟吟诗。前面说了,万老爷属于曲高和寡的类型,他真正的朋友并不多,今天他要请的是个名叫侯天朔的朋友,也是个挂牌行医的大夫,平日里好和万老爷切磋切磋杏林之术,在这方面,侯天朔还是要尊万仁一声前辈的。侯天朔嗜酒,并且据说有种祖传的酿酒秘术,万老爷很喜欢他家的私酿,侯天朔每次去万府都要顺路给万老爷捎上两坛,今天也不例外,只是这侯天朔临出门前,突然有个急症病人来寻他,火烧火燎的非得请侯天朔马上去他家看看,人命关天不能马虎,侯天朔只能差万申先回去复命,说自己随后就到。万申也是勤快,生怕侯老爷累着,于是抱着两坛侯府家酿先走了一步,回了万府,跟万老爷说清了情况,万老爷便先差万仁退下,自己守着几个菜,两坛酒,先自顾自地独酌起来,下人们知道这万老爷跟侯大夫每次喝酒谈天的时候,从来都不许外人在场,也就乐得消闲,各干各的事儿去了。 第28章 过了约摸一个时辰,侯天朔终于赶到了万府,看样子这一路上赶得很急,额头上都渗出一层汗,进了门,万申赔笑迎上前,侯天朔却急急地说了一句“快带我去找你们家老爷”,万申不敢怠慢,便一路领着侯天朔来到北屋厢房门前,轻轻叩了叩门,没有人应答。再叩了叩,还是一点动静没有,万申觉得奇怪,伸手一推门,门自己开了,迎面映入眼帘的是万老爷伏在桌上的身体,并且,这身体上——没有脑袋。 万申吓傻了,侯天朔也吓傻了,一个时辰之前还活的好好的万老爷,怎么现在成了个无头尸?万府一下子鸡飞狗跳的炸了锅,然后就是按照一切正常程序的报官、验尸、取证、断案。但是这个案子奇,因为一来,现场没有什么打斗的痕迹,连凶器也没有找到,似乎万老爷是自觉自愿的被人割了脑袋,一点都没有反抗;不过这个问题很快被另一个问题取而代之了,因为这侯天朔的酒,出了问题——酒中有毒。而且万老爷十指乌黑,明显也的确是中了毒,也就是说,万老爷是先被人下了毒,然后才被割了脑袋,这下毒的人,又是谁呢? 酒是侯天朔家拿来的,于是理所当然,侯天朔就被抓了起来,投入狱中,但他是个硬骨头,抵死都不承认自己杀了人。县衙一合计,这酒虽然是侯天朔的家酿,但是盖不住把这酒拿到万府的是万府管家万申啊,半路下毒也不是不能,于是万申也被抓了起来,当然了,他也不承认自己有罪。那么这毒到底是谁下的呢,县衙的人很挠头,现场除了万老爷身下那一滩血迹以外,其余地方被打扫的连根头发丝都找不着,上哪里去找证据?县衙没办法了,贞观朝刑罚审慎,又不能滥用私刑,于是索性把这难题推给领导,就层层上奏报到了州衙,我们前面说了,这忻州刺史,正是当年赵先生的两位得意门生之一,袁振升。 袁振升自从拜别恩师之后便来到忻州,实实在在从县衙门一路做上来,十年之间大大小小也断过数百桩案子。还在赵先生门下求学的时候,先生就说过,方士奕长于谋而袁振升长于断。在万千纷乱的线索里寻找到自己需要的蛛丝马迹,并且梳理成清晰的脉络,这正是袁振升的长处,因此拿到这桩无头命案的卷宗时,袁振升不仅不觉得头大,反而有一丝小小的兴奋,好久没有接到这样毫无头绪的案子了,正好可以拿来磨磨牙,袁振升竟然有点情不自禁喜形于色了,一旁的宁武县令赵复看着新鲜,忍不住插了句话:“看袁大人这般神采,莫不是这案子已经有了头绪?” “哦?哪里哪里,”袁振升回过神来,“只是刚才想到了一些旧事而已,这个案子于我而言,眼下也是毫无头绪,还得去现场复验后再作商议。” 赵复点点头,贞观朝素有命案量刑复奏制度,所以尽管离命案当日已经过去了半个月,但万府的现场仍然被保护的很好,袁振升仔细看了看这北屋的结构,没什么特别的,袁振升触了触四壁,也没发现什么机关暗门一类的东西,都是死的,只有一扇小门通往万仁的书房而已,万仁为人有些洁癖孤高,很讨厌别人去动自己的书架笔墨,平素这些地方连掸灰除尘都是自己动手,从来不让外人插手,所以书房钥匙只有万仁本人才有,案发当天据说书房是锁着的,并没发现什么人出入,这一点万府的家丁们都可以作证。袁振升命人找来钥匙,打开书房的门,几只苍蝇迎面飞来,袁振升拿手轻轻赶了赶,突然,他的目光定格在一个木匣子上——因为那个木匣子上没有像其余地方一样落灰,袁振升走上前去,拿起匣子,果然,下方有一道明显的灰印,显然是被人移动过,袁振升打开匣子看了看,里面什么也没有,但他本能的感觉,这匣子里有什么重要的东西,只是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被什么人移动过。他想了想,转向一旁的赵复,问道:“这个东西你们之前看到过吗?” “没有。”赵复很肯定地摇摇头,“这是什么时候到这里来的?” “问我?”袁振升挑了挑眉毛,赵复立马识相的闭了嘴,袁振升看看窗外正在伺候花草的园丁,对赵复说了一句,“把他叫过来,我有话要问他。” 园丁叫万三,在万府也有些年头了,只是还从未和官家中人打过交道,此时此刻站在一贯不苟言笑的袁振升面前,显得十分拘束。袁振升笑了笑,语气稍微放温和了一些:“别害怕,只是有些情况想向老伯打听一下,照实说就是。”万三木木地点点头,袁振升开口问了第一个问题:“你们老爷是忻州本地人吗?” “不是,”万三摇摇头,“老爷是十年前从外地搬到忻州来的,我们这些下人也多半是老爷搬到这里来以后才陆陆续续招进府里的,除了管家万申。” “哦?万申是一直跟在老爷身边的?”袁振升眉头一拧,“你可知道你们老爷以前是干什么的?为什么来到忻州?” “听说是个大夫,以前也是给人瞧病的。”万三老老实实地回答,“其余的就不知道了。” 袁振升抿了抿嘴,想了想,接着问道:“能把事发当日的事情再给我讲一遍吗?” 万三点点头,结结巴巴地讲起来:“那一天,管家对我们说,老爷要请侯先生喝酒,让我们都别去打扰。我们家老爷和侯先生关系一向很好,经常你来我往的,而且他们二人喝酒聊天,都不让人打扰,送菜的也一次性摆上就再也不让人进屋了,所以我们也都不去打搅老爷,但是那天管家的出门以后却自己回来了,说侯先生有急事,让他先回来了,他还带回来两坛酒,我们知道那是侯府私酿,老爷最喜欢的,所以也没在意,管家的把酒送进去以后,就去厨房跟厨子们斗骰子去了,一直没有人去打扰老爷——” “你怎么知道一直没有人打扰?”袁振升突然打断万三。 “花圃就在北院后面,我那天早上在剪枝,有人出入北屋我就能看见。”万三很肯定地说,“然后,侯先生匆匆忙忙来了,还跑的满头大汗,一进门就嚷嚷着让管家的赶快带他去找老爷,样子很急,管家的就带着他来到北屋,一路上侯先生差不多是小跑着的,不知道为什么赶得这么急,然后他们敲门,没有人应答,再推门,就看到老爷躺在桌子上了。” “没了?”袁振升有点失望,这和卷宗上写的没什么区别,袁振升继续启发着万三,“你想想,那天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你们管家的,还有侯先生。对了,”袁振升突然想到了什么,“为什么那天侯先生会那么匆忙?你说他一路小跑,他跑什么呢?”行医之人一般都是神闲气定的君子之人,侯天朔那天怎么会那么火烧火燎的呢?袁振升觉得很奇怪。 “小的也不知道……”万三挠挠头,小声嘀咕着,“反正他一进门先问管家的,‘你是不是拿了我的酒’,管家的点点头,他就很恼火的样子一路冲到老爷房里去了……” “你是不是拿了我的酒?”袁振升眼前一亮,沉吟片刻,抬头看了看天,对一旁的赵复说道,“天色也不早了,我们该回去了。”随后对万三点点头,以示道谢,便转过身走了出去。 “袁大人,您是不是想到了什么?”赵复追上来问,袁振升虽然平素不苟言笑,但是在公务上对下级却十分照顾,而且赵复早年一直跟随袁振升做事,这两年才被派到宁武县做县令的,与袁振升官场上是上下级,私下里却称得上是亦师亦友,所以赵复并不害怕袁振升。 “想到了,但还不甚明了,我们回去再理一理。”袁振升背着手说。赵复嘿嘿一乐,他知道,袁振升这个样子,多半就是有眉目了。 就在袁振升和赵复为了万仁无头案绞尽脑汁的时候,千里之外的长安城中,则另有一股暗流涌动着…… 长安·太极殿 太极殿里的光线很昏暗,一个男人的身影投在地上,被拉的很长,显得很单薄,单薄的影子随着灯火摇曳着——白天,朝堂之上,他是君临天下的天可汗;可是此时此刻,他只是个孤独的男人,发妻几年前就死了,至于子女们……不说也罢。李世民苦笑着叹了口气,目光转向手里的漆盒,那里面装着一份他不想看却不能不看的密奏,看着漆盒,李世民的手居然开始颤抖起来,当年飞马挽强弓的时候也不曾这样手软过呐。李世民抬头看看窗外的月亮,明净的让人心里发慌。十六年前,就是这样一个月凉如水的夜晚,他擐甲执兵来到玄武门前;十六年前,玄武门前有那么一刻,他也曾被这样一片明净的月色逼得心慌意乱,不敢去想象第二天自己双手沾满兄弟鲜血的样子。可是那时候的他不会手软,不会颤抖,世民,世民,自己的济世安民之志在那一箭之后就会实现,可是今天呢?太极殿里没有十六年前的刀光剑影血雨腥风,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害怕……李世民拿起漆盒,想了想,还是放下了。罢了,罢了,看与不看,有什么关系?都是血浓于水,都是骨肉相连。李世民又想起十六年前大哥中箭堕马前的那个眼神,他不敢忘,忘不了…… “召司空长孙无忌觐见。”李世民放下漆盒,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心。 再把故事说回忻州,话说袁振升和赵复刚回到县衙,就得到了一个让他们俩都很吃惊的消息:此案暂时封卷,待御史台另派官员下来,和忻州府一起再做审理,也就是说,在御史台的人到达忻州之前,关于此案的一切卷宗、人证、物证统统都不能再动了,袁振升和赵复只能干等着——更奇怪的是,这还是一道密旨,也就是说,只有袁振升和赵复知道,还不能说出去。 第29章 “为什么呢?”赵复摸不着头脑,他只是个七品县令,见过的最大的官也就是州府刺史罢了。宁武也就是个偏僻的小县城,就算这是桩无头命案,忻州州府出面也就可以了,怎么一个地方案件竟然惊动了堂堂御史台?(注:唐朝中央司法部门,主要有三个:一,尚书省的刑部;二,御史台;三,大理寺。地方案件没有地方文书不能直接呈报给中央司法机构) “即使要惊动,也应该是州府定不了案再上奏,我们才刚刚开始查这个案子,御史台怎么就派人来了?”袁振升皱起眉,他隐隐地感觉到这个案子绝不仅仅是一条人命的问题,当然,他更没有想到的是——御史台派出的这位监察御史竟是他的一位故人。 既然上面让暂时封卷,袁振升和赵复也没办法,只好每天白天下棋喝茶打发时间,要说京城的官员效率就是高,袁振升和赵复才下了两天棋,这位监察御史就到了,袁振升和这位监察使两下一打照面,都愣了——这位远道而来的监察御史大人,正是袁振升十年未见的同窗,方士奕。严格地说,方士奕并非御史台的监察御史,而是中书省的中书舍人,由皇帝钦点来忻州查察此案的(注:类似“小三司”的形式,中书省、门下省和御史台联手查案),官阶为正五品上,比刺史袁振升低一级,但是——人家是京官。 县衙内堂里,袁振升和方士奕面对面坐着,诚恳地说,心里都不是滋味。 袁振升心说:十年了,虽说我做到了刺史,论品秩我的官阶还在你之上,可是我也只是个地方官,你居然把官做到了天子脚下,还是当今第一号权势人物中书令房玄龄的得意门生,干的又是炙手可热的中书舍人,每天在皇帝眼皮子底下晃悠。现在皇帝又钦点你下来跟我一起办案,说白了,也就是来盯着我办案的罢了,果然是你的才干高我一筹么——这么想着,袁振升有些气结。 方士奕心说:十年了,我虽说把官做到了中书省,但怎么着也就算是个五品官,我自认为自己这些年也算是左右逢源平步青云了,居然比你还低那么一级,现在皇帝让我来跟你一起办案子,这案子千丝万缕的东西我又没法一下子跟你讲清楚,或者说有些事儿我根本就将不得。你又是个出了名的倔头,遇到事儿了,我是明着告诉你好呢?还是绕开你好呢?偏偏你又倔的精明,想绕,恐怕我还绕不开——这么想着,方士奕有点头疼。 二人各怀心思,却还是方士奕先打破了沉默:“案卷我看过了,早在你们审理此案的时候,就排除了其他人的作案可能,只把凶手锁定在这二人身上,对么?” 二人各怀心思,却还是方士奕先打破了沉默:“案卷我看过了,早在你们审理此案的时候,就排除了其他人的作案可能,只把凶手锁定在这二人身上,对么?” 袁振升点点头:“嗯,我前几日又去万府复查过,万仁死在北屋,北屋是间封闭的屋子,只有一扇门通万仁书房,而那间房一直是锁着的。而案发当天只有两个人进过那间屋子,而这两人现在都在县衙的牢里。” “好,那我问你,在你看来,这二人谁更像是凶手?”方士奕追问道。 “我不知道。”袁振升硬梆梆地扔过来四个字,在他看来,方士奕步步紧逼的语气倒有点象在审犯人了。 方士奕自嘲地笑笑,点点头:“也是,你要是知道也不会直到现在还定不了案了。”方士奕很清楚,袁振升这人最怕激将。 袁振升果然还是没改十年前的老毛病,一听这话差点没跳起来,忍了忍,说道:“管家万申。” “为什么?”方士奕笑着看着袁振升,“还在先生门下的时候,先生就夸奖袁兄长于断,能够于千丝万缕中抽丝剥茧寻找到自己需要的线索,再梳理成清晰的脉络,对于这桩无头案,即便没有证据不能定案,袁兄也一定有了自己的主张,愿闻其详。” 袁振升抬起头看看房梁,显得很无奈,伸手不打笑脸人,方士奕这番有礼有节的话让他实在没法不好好说话:“首先,假设侯天朔的酒里真的有毒,而他临时出诊是事先安排好的,目的是什么?伪造他不在现场的证明?这显然不足以作为理由。酒是他家的,一旦中毒,他显然脱不了干系,侯天朔是个很有头脑的读书人,他要杀人可能用这样简单的手段吗?” “好,再说说万申。”方士奕边点头边说。 “根据今天万府下人万三的口供,万仁和侯天朔喝酒是从来不许外人打扰的,而那天万申从侯府一个人回来以后,便去了北屋给万仁送酒,然后出来,去厨房,再到侯天朔上门万申出去迎接然后二人一路来到北屋,这中间没有人再进过北屋,也就是说,万申很可能就是见过万仁的最后一个人。” “那他如何杀人呢?”方士奕不紧不慢地问。 “这太容易了——他是一个人回的万府,路上下毒完全有可能。”袁振升不假思索地说。 “按照你的逻辑,袁振升在自己家的私酿里下毒害人的手段太简单,那万申在自己一个人回万府,路上没有旁证的情况下在自己一个人带回去的酒里下毒的手段难道就不简单吗?据万府的下人交代,万申平日也是个机灵使巧八面玲珑的人,侯天朔不会这么傻,他万申会这么傻吗?”方士奕扬扬眉毛看着袁振升。 袁振升一下子被问噎住了,他承认,其实这套逻辑正是他迟迟无法做出可靠判断的原因,但是这个空子让面前这个人提出来,实在让他很不舒服。“你是在给我下套么?”袁振升看着方士奕,“这个案子之所以难办,难办在哪里?并不仅仅难在现场没有线索,涉案的二人都没有口供。而是难在他们两人都可能作案,但是以我们断案多年的经验看,这样两个都很精明的人,决不可能用这样简单的办法杀人,因为任何一种方法都会让人很快怀疑到他们。”——言外之意很清楚:我也知道万申不可能那么傻,要你教我? 方士奕点点头,他承认自己刚才的确有些咄咄逼人不留面子了,而袁振升这人恰恰最重面子,看来今晚这谈话是继续不下去了。“这么说来,这个案子还是没有什么头绪了。”方士奕合上卷宗,“时候也不早了,袁兄能否容我把这本卷宗带回去看看,明日我们再议?”话虽这么说,但是方士奕能感觉到,以袁振升的头脑,绝对不会什么一点头绪也没找到,只是他不愿意告诉自己罢了。其实说起来,告诉不告诉也无所谓,对于方士奕和袁振升而言,他们从开始查案的那一刻起,他们站的位置就不一样,各自知道些什么,准备做什么,都不一样。袁振升是要把案子搞个水落石出真相大白,而方士奕……是要找到一些人,保全另一些人。 袁振升站起身,把方士奕送出门,又折回来,一直躲在一旁的赵复望着月光下方士奕的背影问袁振升:“您真的一点头绪也没有吗?” “有头,无绪。”袁振升轻笑一声,“今天万三还说过一句话,你记得吗?”袁振升看赵复一脸茫然的样子,又进一步提点道,“你还记不记得今天那个万府的下人说的那句话?侯天朔见到万申,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 “‘你是不是拿了我的酒’?!”赵复眼前一亮,“难道说——” “对,问题就在这里。侯天朔为什么要说那么一句话?又为什么一反常态急冲冲地去看万仁?这是否意味着,他根本就知道酒有问题?急于想知道万仁到底喝没喝酒,喝完又怎么样了?” “对,完全说得通。”赵复想了想,还是有些疑惑,“这么说,难道真的是侯天朔在酒里下了毒?不可能啊,且不论他是不是会用这样直白的手段去害人,即便用了,把人毒死就是,何必还把万仁的脑袋给割了呢?这不是多此一举么?” “啪”的一声轻响,袁振升的拳头轻轻落在书案上,倒把赵复吓了一跳,“割头——这是我最大的困惑。杀人取命便是,拿着那颗人头要做什么呢……”袁振升皱起眉。 “看来明天该是提审侯天朔和万申的时候了。”赵复说道,又突然想起了什么,“这位方大人是中书省和御史台派来的人,是不是我们查案子审犯人都得他在场?”傻子都能感觉到这两位之间的气场不和,赵复不是傻子。 “嗯。”袁振升重重的哼出一声鼻音,求学的时候就是对手,到了今天,还是摆脱不了彼此,真是命。袁振升望着方士奕消失的方向笑了一声,“这一次,我们倒看看谁先发现真相。”袁振升在心里默默地说。 方士奕房中,方士奕也在昏暗的灯光下翻阅着案卷,寻找着疑点。他想起自己临行前中书令房大人(注:房玄龄)的一番语焉不详又字字带着弦外之音的话: “士奕,这一次派你去忻州查案,你可有把握?” “学生愚钝,没开始着手查案之前,只敢说——全力而为。”方士奕很清楚房公为人一贯谨言慎行,最不喜欢狂妄之人,在他面前收敛些总不会错。 房玄龄笑了笑:“这次虽说名义上是三司理事,但是陛下下的却是密旨,御史台也没有派监察御史和你同行,这其中的意思,你应该猜得到几分吧?”最后几个字,房玄龄压低了声音,但是语气却很重,还带着一丝忧虑。 方士奕心头陡然凛了一下,他知道皇帝的密旨意味着什么,也知道这个案子会很棘手,并非因为案子本身,而是这个案子背后,必然有些东西不能说,却又不能不说,他抬头看了看房玄龄,深吸了一口气,问道:“学生可否问房大人一个问题?” 第30章 “问吧。” “既然是房大人向陛下推荐了我,您想必是知道个中厉害的,说句掉脑袋的话,学生这一去,稍有不慎,恐怕就回不来了。所以,学生想求大人一句话——这个案子,哪些能查?哪些不能查?哪些能说?哪些又不能说?又该向谁说?如此种种,大人可否给个明示?” 房玄龄愣了愣,叹了口气,手肘支着榻椅,一字一句地说:“杀人者可查,但指使人杀人者不可查。关乎命案的话能说,关乎社稷的话不能说。至于向谁说——”房玄龄顿了顿,“你的奏本上来以后我们会斟酌的。” 方士奕点点头,又想了想,还是不甘心地问了一句:“关乎社稷的话,是指……” “大唐宗室。”简简单单的四个字从房玄龄嘴里吐出来,却显得字字千钧,方士奕明白,房公已经把话说到头了,言尽于此,到此为止。 想到这里,方士奕觉得后脊梁一阵发凉。做臣子的人,最怕的就是跟这“宗室”二字沾上边,太子李承乾和魏王李泰争储的事,就是坊间小老百姓也能说出个大概来,房玄龄、侯君集、韦挺、杜正伦、岑文本……这些响当当的人物都在太子和魏王之争中左右摇摆逶迤不定,唯恐站错了队说错了话引火烧身,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他一个中书舍人五品官,就算皇帝信任仆射欣赏,又能怎么样呢?这帝王家的这趟浑水根本就不是他这等人趟得的,躲还躲不及呢,可是偏偏这次还躲不掉。的确,在房玄龄看来,既有能力又深愔官场之道朝堂变更的方士奕无疑是最好的选择,而且,他的官职、品级、名声都使他不至于太引人注目。更让房玄龄满意的是,方士奕尽管聪明,却不像赵德言这等投机之徒那么奸猾不堪,是非不分,而是走得直行得正,真正做起事来,靠的都是自己的本事而不是官场上的投机博彩,见风使舵,这一点让房玄龄非常欣赏,所以当长孙无忌提起派方士奕做这个去忻州的人选时,房玄龄毫不犹豫的同意了。也就是说,十年前赵先生“外圆内方”的一句评语正是方士奕得到这个差事的最直接原因,——虽然他本人并不愿意,很不愿意。 “又胡思乱想。”方士奕烦躁地甩甩头,他知道,袁振升很不欢迎他,不仅因为自己的到来会束缚他办案的手脚,更因为袁振升从来就不愿意输给自己,很多事,他就算比自己先一步知道,估计也不会告诉自己,对自己而言,这桩无头案一切都需要从头开始。方士奕的目光又回到案卷上来。 “万申——先到侯府——携酒先走一步——半路下毒——回万府,不可能,这样第一个被怀疑的就是他。”方士奕摇摇头,“侯天朔——酒中下毒——临时出诊——嫁祸万申,更不可能。”方士奕又摇摇头,还是刚才在袁振升那里画得两个圈圈,画完又回到起点。方士奕一边想着一边拿起笔在纸上写下三人的名字,万申和侯天朔的名字都指向万仁……万仁……万仁!方士奕眼前一亮,袁振升去过万府,现场什么样子他应该查的很仔细,如果现场只可能有这三个人,两个人都不太可能,那么剩下的那一个呢?方士奕仔细的翻了翻卷宗,无头尸,既然无头,如何知道死者就是万仁?方士奕又翻到仵作画的万府北屋布局图,确实,北屋只有两道门,一道大门,一道通书房的侧门,书房……“如果书房只有万仁能进去,那么他会不会是先在书房杀了人,然后移尸到北屋,再割下头颅使人无法辨认他的身份,然后再嫁祸给万申和侯天朔……”方士奕皱起眉,摇摇头,虽然这的确是一种可能,但是巧合太多了,首先,万仁如何知道侯天朔的酒里有毒?其次,万仁怎么知道侯天朔不会和万申一起回来,而是临时出诊?第三,也就是最关键的,如果死者不是万仁,那么那具尸体到底是谁?真正的万仁又去了哪里?……一串串的疑问盘踞在方士奕的脑海里,这第三种可能的确听起来匪夷所思,但方士奕本能地感觉到,这可能是最接近真相的一种可能性,无头尸,无头尸,一切都定格在这个诡异的“无头”二字上。方士奕站起身来到窗前,打开窗子,一阵凉风迎面扑来,吹得方士奕清醒了不少:“想是没用的,只有明天亲自去万府走一趟了。”方士奕握紧了拳头。 与此同时,袁振升也在房中冥思苦想着——其实,方士奕今天想到的东西,他早在去万府勘察的那一天,就想到了,确切地说,是在袁振升打开万仁书房的那一刻,就想到了:时间尚是早春,一间只有书香墨香的书房里有那么些蝇虫,只能说明一件事——这个地方有它们喜欢的血腥味道。只是,因为对现场查的更仔细,所以他的疑问比方士奕还要多一些:首先,侯天朔为什么那么行色匆匆,并且明显是知道酒有什么不对的地方,那么假设万仁没有死,侯天朔的行为又作何解释?其次,如果这一切都是万仁自编自演的一出戏,那么在这个过程里,万申是进出过北屋的,万仁的时间如何拿捏的如此精当,在整个杀人、分尸、藏匿的过程中竟然能够确保没有被万申看见?再者,万仁也是堂堂七尺之躯,死者如果不是他,身形上看也是和他相当的,这么大个人,怎么之前万府的人没有见过?万仁可是死在白天,万府的下人们眼睛都瞎了?最后一条,也是最重要的一条:万仁,为什么要这么做?他嫁祸万申侯天朔二人,究竟是有心,还是无意呢?袁振升的眉头越拧越紧,一切,只有在明天提审万申和侯天朔的时候,再去寻找蛛丝马迹了。 十年前的同窗,十年后的同行,此时是各怀心思,但都辗转难安。袁振升是苦于没有线索,千头万绪无从理起;而方士奕的苦恼则更多一层:他不仅不知道案子该如何解,更不知道房公说的这可查不可查,能说不能说,将会在这个案子前方以什么样的面目什么样的时间突然就出现在他面前。袁振升只看案子,案子挖的越深越好,他办案,只需要从前挖到后;可方士奕知道这案子背后另有案中案,所以只能从后挖到前。 一句话,袁振升是只图层层揭开真相,可方士奕得一边揭,一边藏;一边藏,还得一边防…… 院子里,月色如水,竹影娑娑,这个夜晚,和十年前他们各奔前程的那个前夜一模一样。 第二天,方士奕和袁振升一起来了万府。先去的自然还是万仁的书房,同样,方士奕也注意到了书房里不合时令的蝇虫,还有那个木盒的压痕(盒子被袁振升之前带走了)。方士奕看了袁振升一眼,问道:“这儿原来放过什么吗?” “哦,一个盒子。”袁振升本来不想说,但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了,“是个空的,里面什么也没有。” 方士奕笑了笑,没说话,又抬头在书架上看了看,看着看着,方士奕的眉头越拧越紧,以至于袁振升也好奇地凑上来跟着看,越看,越不对劲——这万仁的书架上怎么摆的尽是些…… “这万仁是什么人?”方士奕问道,“卷宗上说——是杏林中人?” 袁振升点点头,又摇摇头:“一个杏林中人,怎么成天看的尽是些……炼丹炼药的金石之术呢?”方士奕这家伙,果然是心细如发,袁振升在心里暗暗感叹道,信手从书架上抽出几本书,《淮南万毕术》、《参同契》、《抱朴子》……还有一本更邪门,《鸩经》!“这个万仁怎么连蛊毒之书也看?却没见着一本正经医书?这个万仁——真的是个医生吗?” “一个号称是大夫的人,每日里研习的却是这些炼丹炼蛊的……此人恐怕也不是什么善类。”方士奕忍了忍,没说出“邪术”二字,他一向对这些金石之术很反感,但是他也知道,当今天子这几年对炼丹之术却是很热衷,王公士人们也就跟着凑热闹。“圣上好金石之术……?”方士奕心中突然一惊,马上联想起临行前房公的话,“有些事可查,有些事不可查,难道这个万仁……”方士奕的手心不知不觉中已经潮湿一片。他转过身看看袁振升,问道:“这万府的家丁有几人?那天在场的有几人?” 袁振升想了想:“在你之前,我来到宁武也就一天,当天就来了万府。万仁是个离群索居的隐士,他的府邸你也看到了,地方幽静,但并不算大,平日里也不大和其他人打交道,家中仆役很少,除了管家万申以外,就只有一个园丁,还有一个看门的小厮,外加一个厨子。” “只有——四个人?”方士奕皱起眉,与此同时,袁振升也意识到了跟方士奕一样的问题:只有四个人,整个现场除了被害的万仁以外只有四个人……那就意味着所谓的没有外人进出可能根本就是一句空话,四个人串供,再容易不过了。想到这里,袁振升觉得十分懊恼,怎么自己比方士奕还先到一步,偏偏就遗漏了两个如此重要的细节呢?方士奕看出了他的心思,不以为然的笑笑,拍拍袁振升的肩膀:“说起来,你也只比我早来一天而已,如果这个案子简单到一个人能定案,何苦再派一个人下来多此一举?” 话说到这儿,两个人都觉得,再较劲就没什么意思了,索性摊了牌,面对面坐下,把知道的都说出来。 “你是说侯天朔知道他家酿的酒有什么问题?”方士奕听完袁振升的话,不禁皱起眉,他的感觉和袁振升一样,如果将万府杀人案定义为万府内部四人串供作案,那么侯天朔这样的反应又作何解释? 第31章 如果将疑点都引向侯天朔,那么万府的一切岂不是都太巧合了吗? “问题就在这里,现在看来,万府的人和事,都不那么简单,而侯天朔,恐怕也不是无辜的。关键在于——我们能撬开谁的嘴?”袁振升揉了揉太阳穴,看向窗外,院子里除了他们带来的几个衙役在四处走动以外,剩下的就是三个看似无所事事的仆役了,看似无所事事,其实可能并不那么简单,现场连根头发丝都没有留下,物证,没有;人证,就是这么几个很可能早已经暗通口风的人,怎么问?问什么? 两人相对无言,过了很久,还是袁振升率先打破了沉默:“试试看吧,也只能从他们身上找出点什么了。” 方士奕点点头,没说话,心却像掉到了无底洞里,一点点往下坠。他从袁振升那双一贯带着倔强神采的眸子里看到一种久违的味道,那种面对猎物的鹰一般锐利的眼神让他觉得莫名的不安,他知道,袁振升的胃口已经完全被吊起来了,他自己也一样,可是,万仁书架上的那些金石蛊毒之书让方士奕觉得这个人一定不那么简单,不仅是他,还有马上要站在自己面前和自己面对面交锋的这几个看似普通的万府仆役,他们都不那么简单……想到这里,方士奕抬起头对袁振升说:“袁兄,我有一事相商。” “说。” “这三个人,我们一个个密审,除了你我二人,不要再有其他人在场,更不要做笔录。” “你——什么意思?”袁振升不解地看着方士奕,“不做笔录,我们拿什么做口供?” “听在耳中,记在这儿。”方士奕指指自己的脑袋。 袁振升犹豫了一下,张张嘴,却什么也没说,只是点了点头,他从方士奕眼中,隐隐地读到了什么。只是,他们都没有想到,这一审,审出的不仅仅是一个让他们心惊肉跳的秘密,而是一串…… 把万府的三个仆役都带回县衙以后,最先审问的是万府的厨子万和,万和长得倒是一副厚道模样,面皮黑红,身形魁梧,手部粗糙,指关节很粗大,虎口处有一道刀疤,方士奕看在眼里,心里却在暗暗生疑:普通的厨子,大都是面色白净身形略肥,手指由于长期和水油接触而显得光润,为什么这个万和的手会这样粗糙?方士奕正在想着,袁振升先开口问道:“你来万府多久了?” “三年。”万和答道,倒是一点不显得紧张。 “你们老爷出事那天,你在哪儿?”袁振升接着问。 “厨房。”万和答道。 “据卷宗上说,万申那天也到过厨房,他是什么时候去的?去干什么?”袁振升追问道。 “哦,我们几个闲来无事,玩玩骰子格。”万和随口答道。 “几个?哪几个?”袁振升紧追不舍。 “先是我和万宝——就是给府里看门护院的小厮,然后万申进来了。” “万申是什么时辰进来的?” “巳时。”万和想了想,“来的时候还满头大汗,说是刚从侯府回来,侯老爷出诊去了,他先走了一步。” “然后呢?他一直没有出去?”袁振升皱起眉。 “没有,他那天手气特别好,一直霸着桌子不肯下去,连万宝都被他挤走了——” “怎么?万宝出去过?”一直没说话的方士奕突然开口问道。 “啊……是。”万和点点头,“他去院子里晒太阳了。” “你怎么知道?”方士奕扬了扬眉毛,“你不是一直在厨房里玩博戏么?” “我从厨房的窗户里向外瞥过几眼,看他一直在院子里转悠,后来听见叩门声,万宝就去开门,一见是侯先生,万申马上扔下骰子出去开门了。” 方士奕和袁振升翻了翻卷宗上的万府布局图,厨房的前窗的确是正对着院门的方向,沉默了一会儿,方士奕又问了一个问题:“你觉得——你们家老爷是谁杀的?” 万和眨了眨眼,突然往前凑了一点,压低声音:“老爷是谁杀的,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万宝这小子——心术不正。” “什么?”方袁二人对视一眼,追问道,“怎么回事儿?” “因为老爷出事的前一天晚上,我亲眼看见,万宝偷偷溜进了老爷的房间……” 事情是这样的,那天万和半夜起来起夜,看见一个黑影从眼前闪过,惊得他瞌睡一下子醒了七分。万和本能地猫到墙根下,看见那个黑影进了北屋,过了一会儿又溜了出来。“那天晚上月亮很亮,借着月光,我看见那个人正是万宝。”万和很肯定地说。 “他去干什么?”袁振升问道。 “不知道,应该是去找什么东西,但是没找到。”万和回答道,顿了顿又补充道,“小的觉得,也许老爷的死就跟万宝有关——因为老爷第二天就出事了,而且,就死在北屋。” 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爬上袁振升的嘴角,他点点头,对万和挥了挥手:“你走吧。” 万和看了看方士奕和袁振升,做个揖,退了出去。袁振升略微往后靠了靠,发出一声轻笑,方士奕转过头看着他,好奇地问:“怎么了?” “他在说谎。”袁振升撇撇嘴,“万仁是二月初六被杀的,整个二月上旬忻州都是雨季,阴雨连绵,哪里来的月亮。从一开始,他就一直试图把万宝推到我们面前罢了。” “就算他在撒谎,又能说明什么呢?”方士奕摇摇头,“最多只能说明,万府的这几个人里,的确存在着某种联系,而万和和万宝则不是一路。” “是这样,但不仅仅是这样,万和为什么要撒这样的谎?他把时间和地点交代的如此清楚,是不是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他在刻意告诉我们万宝在找东西?”袁振升站起来在屋子里走了两步,“北屋通书房,难道……”袁振升突然想起那个空木盒,那个被人移动过的空木盒,难道万宝是冲着那个去的?拿走木盒里东西的人,就是万宝?袁振升满脑子的疑问都集中在万宝身上,却独独忽略了一件事,被方士奕注意到的一件事—— “他为什么之前不说?县衙初审此案的时候也询问过万府的这几个仆役,为什么那个时候——他不说呢?”方士奕自言自语道,自始至终,他都觉得万和看他的眼神很奇怪,似乎那一切……都是说给自己听的?或者说,都是专门留着等到自己来了以后才说的?万和虎口处的刀疤,他那双只有行伍出身的人才会有的粗糙的大手,还有万和来到万府的时间……三年前,三年前……方士奕眼前猛地一亮,随即手心渗出一层汗,他下意识的把头转向窗外,正好对上万和看向他的眼神,那种意味深长的眼神,方士奕的脑子嗡的一声炸了,还没待他回过神来,给万府看门护院的小厮万宝就走了进来,方士奕直起身,整理了一下思绪,抬头看看,这万宝身材精瘦,一副精明模样,方士奕将万宝上下打量一番,视线最终定格在他的双手上。 “你什么时候来的万府?”袁振升先开口问道。 “半年前。”万宝老老实实答道。 “之前你的差事是谁来做的?”袁振升接着问道。 “万三。” “是那个花园的花匠?”袁振升皱起眉,想了想,“既然有一个万三了,为什么还招你进万府?” 万宝愣了,顿了半天,才结结巴巴地说:“小的当时只是想混碗饭吃,经人介绍来了万府,至于为什么招小的来万府当差,我也不知道。” 袁振升顿了顿,接着问道:“万三上次告诉过我,除了万申是跟着你们家老爷搬到这里来的以外,剩下的几个都是搬到这里来以后才陆续进入万府的,都是忻州本地人士,是这样吗?可是,为什么你却是——齐州口音?”袁振升略微提高了音调。 万宝一愣,脸色开始变得不自然起来,结巴了半天:“小的……小的本来就不是忻州人,而是生在齐州长在齐州,所以——” “忻州和齐州相隔千里,你当个小小的护院——有必要跑这么远吗?”方士奕抬起头,紧紧地盯着万宝,万宝低下头,再不言语。 “你来万府,到底是为了什么?是不是为了一件东西?”袁振升步步紧逼,“二月初五,也就是你们老爷死之前的那天晚上,你去北屋——找什么了?” 万宝的脸色一下子变得煞白:“你们……你们怎么知道二月初五晚上我去了北屋?!”话刚出口,万宝马上意识到说漏了嘴,但是,已经晚了。 “你去找什么了?”袁振升盯着万宝,“万仁书房里有一个空盒子,如果我没猜错,里面的东西应该是被你拿走的吧?” “我……”万宝低下头,沉默了片刻,再抬起头,却换上了一副傲慢的嘴脸,方士奕和袁振升同时一愣,万宝接下来的一句话吓了他们俩一跳:“我是谁,你们不需要知道,你们也没权力知道。要带我回衙门,尽管带,但是你们怎么把我带回去,恐怕还得怎么把我放出来。” “你好大的口气!”袁振升拍案而起,却被方士奕拽住了袖子。“万宝,你以为你什么都不说,我们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吗?”方士奕笑了笑,语气显得很温和,“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根本就不是什么大户人家的小厮,而是个炼丹的方士,对吗?” 第32章 万宝一愣,手开始剧烈的颤抖起来,方士奕笑着指指万宝的双手,十指指甲盖黄中略微泛红:“京城现在金石之风日盛,达官贵人士子大夫家里,只要养得起,总有几个炼丹方士出入。像你这种被硫磺硝石丹砂常年熏染的手,我见得太多了。”方士奕顿了顿,将目光移向一旁,声音略微压低了一些,“你也看见了,此处没有别人,我来忻州,就是奉陛下密旨来的,密旨我就带在身上,你想看我随时可以拿出来给你看。所以今日这能问不能问,我都得问,至于如何取舍,那是陛下的事,和我无关,和你——更无关。”方士奕的语气平和,但字字见血,“当朝皇帝可不是秦皇汉武,陛下嗜服丹药,但绝不会偏信方士,你忘了贞观十二年自以为如日中天的御前方士王崇善诬告左仆射房玄龄,结果连话都没说完就被陛下的御前侍卫一刀砍了的事么?”方士奕掸了掸衣服的下摆,“我倒要看看,是你一个方士背后的人厉害,还是皇帝陛下的密旨更厉害。” “我说,我全说。”万宝扑通一声跪下,结结巴巴地说出了一个惊天的大秘密…… 从秦皇召方士徐福东渡蓬莱寻求长生药的时候开始,天下的炼丹之人就越来越多,原因很简单——因为皇帝喜欢,皇帝喜欢,就等于平地上搭起了一架平步青云的梯子。并且这些炼丹方士还逐渐分成了几个门派,其中最大的一个门派叫做丹鼎门,丹鼎门的第四代掌门便是东汉的魏伯阳,魏伯阳著有《参同契》,此书一出,丹鼎门的声誉便达到了最顶峰,成为几个方式门派里最大的一派。然而所谓盛极则衰,丹鼎门从汉朝绵延至魏晋南北朝,到了隋朝,却日渐衰败下来。所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尽管声望已经大不如前,丹鼎门依然是很多炼丹方士向往的目标,因为丹鼎门有一本火法炼丹的秘籍,名曰《火经》,是独立于《参同契》正本里收录的《火记》之外的一本独立的秘籍,其中收录了一百条火法炼丹的看家秘诀,除了丹鼎门指定的每代掌门知道以外,别人都不知道——但是别人越是不知道,就越是想知道,于是,怎么能搞到这本《火经》,就成了天下炼丹之人成天惦记的一件事,不仅外人惦记,自己人也惦记;惦记了怎么办?就想方设法的想搞到,于是外人和外人掐,外人和自己人掐,自己人和自己人掐,掐到最后,到了隋末,丹鼎门基本上就掐的没什么人了,至于那本《火经》去了哪里,没人知道,只是有很多猜测。最普遍的一种说法是,丹鼎门的最后一代传人带着这本《火经》隐居山林了,躲到了哪里,还是没有人知道,于是大家就到处找,最终,让这个万宝找到了下落。 “你是怎么知道《火经》在万仁府上的?”袁振升打算万宝的讲述。 万宝闻言抬起头,脸上又浮上了一丝得意的神采,语气也变得倨傲了几分:“我们魏王殿下想办的事儿,还真的没有办不成的。” “魏王?!”袁振升和方士奕同时直起身叫出声来,然后又互相看了看,意识到了彼此的失态,随即理了理衣冠,重新坐下。 “你的意思是说——你是魏王派来的人?”袁振升问道。 “是,魏王派我来寻这本《火经》,编纂整理之后献给陛下。”万宝的语气中带着几丝得意,毕竟皇帝对魏王的偏爱天下人都知道,作为魏王门下的方士,鸡犬升天的优越感是难免的。[奇+書网-qisuu.] “呵呵,魏王果然是深知陛下的心意,《括地志》刚编好,就又开始寻《火经》了。”袁振升冷笑着感叹了一句,说真的,对这个传说中的魏王,他一直不怎么有好感。同是性格耿直的人,袁振升对魏征位名满天下的谏臣一直十分仰慕,而魏征多次因为魏王府的待遇超过东宫上书劝止,魏王对魏征颇为不满,这也是袁振升不喜欢这位皇子的最直接原因。 方士奕没说话,他虽然表面上装的很平静,心里却像塞了一团乱麻,越绞越乱,这个万宝原来是魏王李泰的手下,而那个万和……方士奕眼前又浮现出万和那别有深意的眼神,万府的人果然都不简单,难道……难道万府的四个人都有来头?方士奕的额头上渗出一片细密的汗,“大唐宗室”,房公的话又回响在他耳边,就在此时,袁振升的一句话打断了他的思绪,把他又拉回眼前:“你的意思是,魏王派你寻访《火经》的下落,而你则一路寻到了万府。那本《火经》,现在何处?” “《火经》?我根本就没找到。”万宝悻悻地说。 方士奕没说话,他虽然表面上装的很平静,心里却像塞了一团乱麻,越绞越乱,这个万宝原来是魏王李泰的手下,而那个万和……方士奕眼前又浮现出万和那别有深意的眼神,万府的人果然都不简单,难道……难道万府的四个人都有来头?方士奕的额头上渗出一片细密的汗,“大唐宗室”,房公的话又回响在他耳边,就在此时,袁振升的一句话打断了他的思绪,把他又拉回眼前:“你的意思是,魏王派你寻访《火经》的下落,而你则一路寻到了万府。那本《火经》,现在何处?” “《火经》?我根本就没找到。”万宝悻悻地说。 “没找到?”方袁二人同时提高了声调,“那你在万府待了这么久是为了什么?” “我一开始得到的消息的确是《火经》藏在万府,但我一直不知道在哪里,只是猜测放在书房里,但是万仁又一直不许别人进入他的书房,我也束手无策。二月初五那天,万老爷说第二天要和侯大人在北屋喝酒,让我提前把北屋收拾收拾,我就去了,但是那天我恰好发现,北屋通书房的那扇门竟然没有锁,北屋的钥匙我一直拿着,等到晚上别人都睡下以后,我就一个人来了北屋,进到了书房——” “然后打开了书架第三格的那个木盒子?”袁振升问道。 “嗯,我把屋子翻了个遍,书架上也翻遍了,都没有找到这本书的影子。” “然后呢?” “然后我就出来了啊。”万宝眨眨眼,好像突然明白了什么,“怎么?你们怀疑我因为《火经》杀了万仁?!这怎么可能?我根本没找到那本书,杀了万仁对我有什么好处?!” “没有人说人是你杀的,你这么着急干什么?”方士奕微微笑了笑,“我问你,你刚才是不是很奇怪我们是如何知道你初五晚上夜探书房的?”万宝点点头,方士奕微微凑近了一些,“是因为——有人看见。” “你——”袁振升有些不满地向说些什么,却被方士奕挥手打断了:“实话告诉你,这万府之内,螳螂捕蝉,自有黄雀在后,我相信你的话,你既没有找到《火经》,也没有杀人,那你有没有想过,是谁拿走了《火经》?又是谁一直在暗中窥探你的行踪,然后栽赃于你呢?” “这……”万宝低下头,想说,却又不敢说。 “好,你当然可以不说,但是不说不代表这个人不存在,既然你是魏王府的人,那么你就要知道,那些敢盯着你的人也绝非泛泛之辈,你现在当然可以不说,可你出了这道大门,你恐怕想说,都来不及了。”方士奕盯着万宝,“如果我没猜错,万仁虽然不是你杀的,但是他被杀也多半是由这本惹祸的《火经》而起,不管杀人者是谁,他可以先拿走书,再杀人,甚至还可以暗中盯着你寻找到合适的机会嫁祸给你,更何况你在明处,他在暗处……你自己好好权衡吧。”方士奕顿了顿,又补了一句,“我从京城出发之前,已经知道此案大约因何而起,既然知道,哪些该说哪些不该说我自有分寸,你也看到了,今天这里除了我与袁大人没有别人——” “我说,但是你们必须得严守秘密,因为每一个人我都只是怀疑,每一个人我都无法确定他们的来路。”万宝打断方士奕,长叹了口气,“其实,我一直觉得,万府的水,很深……” 半年前,当万宝来到万府的时候,万府只有四个人,厨子万和、花匠万三、管家万申和万仁自己。万宝来到万府本就是有备而来,所以自然是多长了那么一双眼睛,行事格外小心,也格外留意,没过多久,他就发现,万府的这主仆四人之间的关系,显得很奇怪。万仁对管家万申一直很好,甚至好的有些过了火,万申在万府基本不用做什么事情,除了偶尔跟着万仁出门访友或者有人登门拜访的时候帮着招待招待客人以外,也就不做什么了,万府的事儿,更多的是那个少言寡语的万三在打理,比较起来,万三倒更像是个管家。相对而言厨子万和则不那么引人注目,然而…… 有一天,万宝半夜三更睡不着,到院子里四处溜溜,想趁着半夜没有人的时候找找《火经》可能放在什么地方,行至北院门口时,突然看见一个人鬼鬼祟祟地往大门那边蹭,万宝借着月光瞪大眼一看,惊了一下——居然是厨子万和。“怪了,他不是早就去睡了么?怎么又爬起来了?”万宝觉得很奇怪,就悄悄绕到他身后,远远地跟着他,走了大约半个时辰,来到了一栋看似普通的民宅前,万和停下了,万宝连忙闪到一堵墙旁边,万和朝身后看看,然后很谨慎的进了那扇门,万宝停了一会儿,四下看了看,绕到后窗,贴着墙根仔细瞧着屋子里的动静。 万和站在一个人面前,那个人背对着他,看不清楚脸,狭小的房间里,昏昏沉沉的光线显得暧昧不定。 第33章 “有什么消息么?”来人的语气声音不大,却让万宝觉得带着些许威胁的味道。 “有,只是一直没有机会下手。”万和毕恭毕敬的回答。 “没有机会……”来人冷笑了一声,“三年了,我们已经忍了三年了,就要大功告成的时候,你怎么了?手软了还是心软了?” “我明白。”万和的声音有些颤抖,“只是,如果……如果我们能得到,接下来呢?何为大功告成?接下来又会是一场刀光剑影,血雨腥风,何谓大功告成?” “这种时候说出这种话来——你什么意思?!”来人的声音陡然变得冷硬起来,“刀光剑影又如何?你我都是刀尖下滚出来的,我们在拼死拼活的时候谁替我们想过?!”万宝觉得那个声音有些歇斯底里。 万和没有答话,万宝也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整个屋子突然变得很安静,安静的压抑,空气骤然凝结在一起,窗外的万宝也忍不住暗暗拽紧了自己的衣角。不知过了多久,一直背对着万宝的那个人起身往门口走去,万宝急忙闪身到角落里,还是听清楚了来人扔给万仁的最后一句话:“开弓没有回头箭,事情做好了,大家都好,事情没做好,一个也跑不了!” 猫在角落里的万宝眼见着来人渐渐远去,再回眼看向屋内的时候,他意外的发现,万和的脸上竟然挂着两行泪水,而且流的是如此压抑,又如此放肆…… 万宝的语气越来越低沉,尽管他和万和陌路平生,尽管他知道自己和万和可能为的是同一件东西,可那一刻,万和的眼神却让他有种复杂的感情——兔死狐悲?似乎是,又似乎不是。自己只是受命于人,无论得失;而万和却好像远远没这么简单。 “你还记得,那一天是什么日子么?”袁振升问道。 “二月初三。”万宝回答的很肯定。 袁振升想了想,抬起头对万宝说:“你先走吧,因为万仁案疑点重重,所以你们几个都要暂时被县衙收押,待一切都弄清以后何去何从自然也就明了了,还请暂时委屈一下了。”说完,几个衙役进来带走了万宝,屋内,只剩下方袁二人。 “二月初三,也就是万仁遇害的前两天?”袁振升皱起眉,“初三,万和出府私会这个不知来头的神秘人;初五,你去了万仁书房找那本《火经》已经发现找不到了,初六,万仁被杀——短短几天内,究竟发生了多少事?”袁振升转向一旁的方士奕,却发现方士奕坐在那里发呆,“你怎么了?想到什么了么?” 方士奕沉默了一会儿,把目光转向窗外:“袁兄,你信我么?” “什么意思?”袁振升一怔。 “等一会儿,我想单独和万和说几句话,只有我们两人。”方士奕转过头看着袁振升,眼神没有一丝回避的意思。 袁振升自嘲地笑笑,语气有些不自然:“你是御史台派来的人,自然以你为大,你要怎么做,不必问我。” 方士奕摇摇头:“你不懂我的意思,我不是为了回避你,直到现在我从来都没有回避过你什么,可是这一次,我想请你回避,是因为我不知道你……”方士奕突然停住了,深吸了一口气,说道,“罢了,在这之前,听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听完,你再做决断,如何?” 袁振升点点头。 “你知道三年前吏部尚书侯君集率兵出征高昌,班师回朝后遭人弹劾的事么?”方士奕问道。 “知道,但是不甚详细,只听说侯将军听凭手下在攻入可汗浮图城后大肆烧杀抢掠,故而遭到弹劾。”袁振升回答道,“但后来此事不了了之,侯将军没有受到责罚,但也没有因为高昌的战功而高升,功过相抵罢了。怎么,和这件事有什么关系。” “何止有关系呐,”方士奕苦笑一声,“弹劾军纪,不过是个幌子,真正的情况比所谓的军纪混乱更为不堪……”贞观十三年十二月,由于高昌王麴文泰的多次挑衅,唐太宗李世民正式下令出兵二十万远征高昌,任命吏部尚书侯君集为行军大总管。二十万大军中,汉军十五万,薛延陀军、铁勒军、tujue军等少数民族军队五万,由铁勒契苾部名将契苾何力率领的三千铁勒兵则是其中不大不小的一支。 正值寒冬,滴水成冰,而西域的冬天又有别于中原,在这里没有雪、没有冰,只有刺骨的冷风和漫天的黄沙。边地苦,水寒伤马骨,不少来自中原的士兵和马匹都倒下了,相对而言,铁勒、tujue和薛延陀部倒显得更有精神一些,的确,说起来,西域的大漠黄沙本来就是他们的故土。 尽管一路也有伤亡,然而唐军远征高昌的道路却还算顺利,至少比贞观四年平定tujue要顺利的多。当二十万唐军还在大戈壁中行进的时候,远在可汗浮图城的西tujue守将就已经得到了消息,在唐军兵临城下的那一刻,开门投降。 敌军不战而降,大家都很高兴,但有那么一个人,却很不高兴,他就是行军大总管——侯君集。不但不高兴,一心想建立战功和当年扫平tujue的李靖一较高下的侯君集甚至觉得很失望:玄武门时他就跟着李世民玩命,可是功成之后他的封赏却远远不如房杜这些文官;贞观四年他想领兵征讨tujue,结果却是李靖做了行军大总管,大唐铁骑横扫草原,卫公(注:李靖封号)之名风光无两,从此威震天下,直到现在,李靖的官职仍在他侯君集之上。说起来,他侯君集干过的事不少,凌烟阁上也早有了个位置,但是离出头却永远差那么一步,只差一步。当自己被任命为征讨高昌的行军大总管时,侯君集觉得自己的每一个毛孔都在兴奋——总算有一个可以真正出人头地的机会了,这个机会,他等得太久了,足足二十年。 可是,命运永远在和他开玩笑,就在他率领浩浩荡荡的大军顶着大漠中裹带着黄沙的冷风越过茫茫大戈壁,指望着横扫高昌和西tujue,于久违的兵戈铁马之间再建一番真正属于自己的奇功的时候—— 西tujue首领欲谷设,跑了,这一跑,就是一千里; 可汗浮图城守将,投降了,连吆喝都没吆喝一声; 高昌王麴文泰听说唐军已经到了伊吾,吓死了; 继任的高昌王麴智盛派使者给侯君集送去了投降书,显然,已经没有再战的必要,一切到此为止。 侯君集很郁闷,真的很郁闷,这个机会他等了二十年,二十年里他无论怎样出生入死,永远都离人上人差那么一步,等到现在,还是差那么一步。 当麴智盛派出的高昌使者出现在侯君集面前的时候,侯君集觉得自己仿佛被人扒光了衣服一样羞耻,且不说什么建功立业彪炳史册,作为一个武将,男儿宁当格斗死,到了对手的家门口却开不了战,这对一个军人而言,真是种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侮辱。愤怒的侯君集撕掉了麴智盛的信,撕掉了自己最后一丝伪装的矝持,逃跑的抓不着,投降的打不了,剩下你这守城的,我不打你,打谁?! 那一天,唐军的将士们看到一脸谦恭的高昌使者突然被人莫名其妙的拎出来砍了脑袋,随后便得到了侯将军的命令:军中工匠速速开赴哈密伐木赶制攻城器械,三日后攻城。 郁闷的人,真是惹不得,惹不得。 其他人不是傻子,侯君集心里想的什么,大家或多或少都能猜个几分,虽然皇帝陛下在出征前说过,征讨高昌是“讨伐罪臣,恭行天罚”,礼为上,问罪为上,兵戈为次,然而将在外,将为大,所以大家即使明白,也不愿意多嘴说什么,反正高昌已经像座掏空的沙坝一样,一触即倒,就算是陪着大总管玩个游戏好了。 但是有那么一群人,却不这么想,他们就是唐军中的这几万西域游牧民族的部队。虽然他们现在都是大唐的子民,虽然他们与高昌并不属于一个部族,但是同为西域人,他们不愿意看到已经投降的高昌人再遭铁骑蹂躏践踏,哪怕他们的部落曾经遭到过高昌兵马的入侵,哪怕他们的妻儿双亲可能也曾经丧生于高昌人的手下。这种感情,侯君集绝不会明白,汉军也不会完全明白,因为这是只属于西域人血液里的狼性使然,我们是不同的狼群,我们都在戈壁草原上奔波,我们或许曾经有过血淋淋的交战,但我们永远是这片大漠共同的子民。 于是,终于有一个人站出来说话了,他的名字叫契苾何力,三千铁勒军的领袖。“既然高昌王已经派使者送来求和书,为何还要穷追猛打?”铁勒部族的人,说话从来不懂得拐弯抹角,进了军帐劈头就是这么一句。 正在擦拭着自己那一副宝贝双刀的侯君集停下了手,抬起头,看着眼前这个一直少言寡语的铁勒人,沉默片刻,侯君集笑了笑,漫不经心的说:“为何?为了大唐的国威军威罢了。”好一句国威军威,说到底,不过是为了自己那一点虚伪的心思——如果面对的是二十年前的突厥,自己敢说这句话吗?侯君集抬头看了看帐外,突然觉得自己恐怕永远比不上李靖,想到这里,侯君集突然觉得很烦躁。 “大唐皇帝陛下在出征前就说过,此次是‘恭行天罚’,西突厥已经溃不成军,高昌王也已经死了,昆仑神已经给了他们最高的惩罚,难道一定要斩草除根才罢休?” 第34章 契苾何力越说越激动,全然没有注意侯君集的脸在慢慢变色,“对我们西域部落的人而言,屈膝就等同割头一般,对屈膝纳降的人大动刀戈,这难道就是你们汉人的道义么?!” 好,我们西域,你们汉人——等得就是这句话,侯君集冷冷一笑:“什么叫你们西域?莫非铁勒和高昌国曾经暗通往来?”不等契苾何力答话,侯君集又不紧不慢地说道,“当然,我知道,契苾何力将军是忠于大唐的,所以——明日就由你率领铁勒的精兵做攻城先锋吧。”铁勒部族是由李靖收编的,一向对自己不冷不热,所以,侯君集这个兵部尚书不爽他们早不是一天两天了。 契苾何力愣住了,他知道,自己不能拒绝,拒绝了便是暗通高昌,可是接受了……铁勒人善马战,长于骑射,可是攻城需要的是步兵和工兵,这些绝不是铁勒人的强项,契苾何力走出军帐,遥望着远处的高昌城墙,天寒地冻,高高的城墙显出一种暗黑的色泽,看起来像血凝固之后的样子一样。纵然高昌城里都在传唱着“汉家兵马如日月,高唱兵马如霜雪,日月照霜雪,回手即消灭”,但是对在战场上要以命相搏的士兵而言,眼前的高昌城墙绝不像童谣里唱的这么简单,这么不堪一击,高昌黏土筑起的城墙坚而韧,高昌的窎弩曾经让西域的部落都为之胆寒,四面楚歌之下的高昌现在已经没有退路……算了,不想了,契苾何力回到自己的军帐里,他要把自己的盔甲好好擦个干净。 “父亲,侯君集这是什么意思?!要我们铁勒人去白白送死吗?”契苾乌延闯了进来。 契苾何力只是平静的擦拭着自己的战甲和弯刀:“军令如山,问那么多干什么。” “可是——” “没有什么可是,谁说攻城就一定得是汉人去做?我们是阿尔泰山的子孙,阿尔泰山不养孬种;何况我们食大唐的俸禄那么多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契苾何力抬起头看着自己的儿子,“我们铁勒人不会说谎,说得起,就做的起。” 第二天,天很阴,风很大。风在耳边掠过的声音听起来有点像天被撕裂时发出的那种嘶哑的声音。 牛角号的长啸声被风吹散,高昌城墙上射下的箭雨比天上的乌云还要密集,黑压压的一片压下来,顶着盾牌沿着城墙向上攀爬的铁勒士兵有的因为躲避箭峰从高高的城墙上跌落,有的直接被窎弩巨大的冲力掀翻,有的被侧身射来的长箭穿身而过,还有的,则被落地后又反弹的长箭从后背穿透了胸膛——当然,这还不算被城墙上浇下的沸水和热油活活烫死的。 少数几个爬上了城墙的,也因为寡不敌众转眼便被剁成了肉泥,于是第二队跟进,然后是第三队……好,到此为止吧,差不多了,差不多了。侯君集毕竟也是贞观朝璀璨将星中的一颗,之前让随军工匠赶制的攻城器械绝不是造着好玩的——牛角号的声音瞬间变了调,无数石块铁弹随着号角的声音从天而降,高昌人的长箭和唐军的石块弹丸满天飞,高昌的城墙变成了一片紫红色,不知道是高昌人的血还是铁勒人的血。 不用问为什么一定要等到铁勒士兵折损大半了才用上攻城器械,有人可以告诉你:我们的时间有限,器械和弹药都有限,必须看准了再打。 “汉家兵马如日月,高唱兵马如霜雪,日月照霜雪,回手即消灭”最终被证明是一句成功的预言,然而,一千多个铁勒勇士,却再也听不见了。 一间不大的屋子,只有他们两人,一个是曾经为了铁勒人而差点毁了仕途的汉人,另一个则是曾经被汉人害得颠沛流离有家不能回的铁勒人,气氛有点尴尬,又有点微妙。 沉默了一会儿,还是方士奕先打开了口:“既然你方才对我一副欲言又止似曾相识的样子,我们之间也不必拐弯抹角了——你是铁勒人吧?” “是的,我是三年前远征高昌的铁勒军首领契苾何力的副将,我叫契苾闽文。”万和——还是让我们叫回他的本名吧,契必闽文点头回答道。 “不过,你长得的确不太像铁勒人。”方士奕眯起眼仔细端详着契必闽文的脸。 “我母亲是汉人。”契必闽文老老实实地回答道,“您——您就是方士奕方大人?” “是。”方士奕点点头。 契必闽文扑通一声跪在方士奕面前,声音颤抖着说:“真的是您……真的是您……”对于铁勒人而言,方士奕是当时唯一真正顶住压力向皇帝力陈真相的人,锦上添花抑或落井下石,谁能不会?雪中送炭的人才真正值得记一辈子,“我们还在长安的时候,我见过您,虽然过去好几年了,可是我还是没有认错。”契必闽文的声音哽咽了。方士奕也有些动容了,忙伸手去扶一直跪着的契必闽文:“你何必如此呢?其实我什么也没能做,你们仍然颠沛流离有家难回,我也仍然在中书省做我的官,我什么都没能改变——”“不,我们铁勒人虽然粗鲁,但我们不是没有心肝的人,虽然一直流离失所,远离长安,但我们知道京师有位方大人,不仅站出来为我们说话,而且因为为我们说话而得罪了侯君集,差点丢了官,这些我们都知道,并且永远记在心里,铁勒人绝不是忘恩负义的人。” 得罪了侯君集,方士奕在心里苦笑一声,说真的,若不是因为坚持弹劾侯君集和部下几名渎职的武将而得罪了这些权贵,自己还真不至于到现在只是个五品官——别说五品官了,当时若不是房玄龄从中斡旋,把他调到中书省自己的身边,自己估计早被排挤出京师了。“方士奕啊方士奕,平日看着你挺圆滑的,一到这种关键时候就露了底。”方士奕在心里笑叹一声,不过,看着眼前铁勒人真挚的眼神,他觉得一切其实都值得,至少问心无愧。方士奕扶起契必闽文,拉着他在席上坐下,沉吟片刻,问道:“话已至此,该告诉我你——或者说你们,到底为什么来万府了么?” 契必闽文迟疑了一下,低下头,不吭声。 方士奕看着他,突然起身,踱到窗前,背对着契必闽文,慢悠悠地说道:“我知道,这一定是一个秘密,而且,应该不仅仅是你们铁勒人的秘密。”方士奕顿了顿,没听见契必闽文的回答,却听见了他粗重而局促的呼吸声,方士奕微微一笑,接着说道,“知道吗?你告诉我们你看见过万宝在万仁遇害的前一天夜里夜探万仁书房,而他也同样告诉我们,二月初三那天晚上,他一路跟踪你去过城南的一间民宅——” “什么?!”契必闽文惊叫道,额头上渗出一层油汗,“他……他看到了什么?!” 方士奕仍是不紧不慢的语气:“你不用问他看到了什么,事实上,只是那么一次,他不可能知道你们到底是谁,你们有多少人,你们到底要找什么,要干什么;但至少他能知道一点,有人想让你做一件事,你不得不做,但你真的——不想做。”方士奕看了看契必闽文颤抖的双手,“没错,大唐欠你们三千个铁勒人的太多太多,但大唐之前和之后所做的一切却无愧于你们和任何一个大唐的部族,无论是铁勒人还是汉人,我们都是大唐的子民,天可汗的子民,天下苍生都是我们的手足,你们真的要为一个或者几个败类与整个大唐为敌么?”方士奕步步紧逼,“你自己说过,什么叫‘大功告成’?何谓大功告成?让大唐天下再起纷争,无辜生灵再遭涂炭,边地百姓再受疾苦,这就是你们所谓的大功告成?”方士奕盯着契必闽文惊恐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其实,不必你告诉我,我知道,你们要做的事只有一件——谋反!” “我……我们……”契必闽文的手撑着席,不敢抬头看方士奕。 方士奕的语调又恢复了平静,但在契必闽文听起来却显得更为沉重:“我方士奕,一个读书人,我不怕得罪凌烟阁的功臣,我不在乎我的仕途可能毁于一旦。我为的是什么?良心,道义,说白了,我就为说一句实话!你们铁勒人,你们这些号称最优秀的阿尔泰山鹰,难道不敢为了天下苍生,世间大义说一句实话吗?你也知道战乱再起生灵涂炭不是你们所谓的大功告成,你也知道到底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既然知道,为什么连一句实话都不敢说?!”方士奕的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撞击着契必闽文的耳膜,良久,契必闽文再度抬起头的时候,已是满眼泪水:“我们真的太难了,太难了,我们这些活着的人比死去的兄弟更痛苦……” 方士奕说的很对,铁勒人要做的事,正是谋反。 作者:说谎的老穆回复日期:2008-5-3123:16:00 三年前,当一千个铁勒人趁乱出走之后,最终在高昌城西面一个叫尛跎的地方安顿下来,在这个远离大唐,远离长安的地方开始了新的生活,当然,新的生活并不意味着忘掉一切——怎么能忘得掉?高昌城墙上已经干涸发黑的血迹,高昌城下堆积的残缺的尸体,都是自己曾经活蹦乱跳的兄弟。契苾乌延用铁勒人自己的方式安葬了父亲,一张马皮,一抔沙土,一生戎马,从此化做飞灰。 然而,此时此刻,契苾乌延和所有铁勒人其实还存有那么一丝期盼,期盼着一觉醒来,大唐的使者会来到他们面前,告诉他们有罪之人已经得到了惩罚,铁勒勇士的在天之灵将得到告慰,他们不是临阵脱逃的懦夫,他们是真正的阿尔泰山鹰,然而,他们失望了,一天天失望,一点点失望,当万里之外的长安传来侯君集的弹劾状被不了了之,他仍然做他的兵部尚书,包括薛延陀部和突厥部的高昌远征军都得到了嘉奖的消息之后,铁勒人便彻底熄灭了最后那一点被称为希望的火焰,当然,在对大唐放弃同时也记住了另一个名字:方士奕。 第35章 铁勒人知道知恩图报,但也知道有仇必报,于是,一个复仇的计划就此展开。 铁勒族有几个大的部落,而游牧民族之间的一个特色就是打仗,大仗不算,小仗不断。到了武德年间,基本上只剩下两支大的部族了,一支便是契苾部,另一支则是兀偰部。武德年间的大唐和兀偰部关系不错,往来比较频繁,因此兀偰部中也有不少汉人或者胡汉混血,但是风水轮流转,到了贞观年间,契苾部和大唐的关系越来越近,契苾部有不少能征善战的勇士,卫国公李靖对这些山鹰一般勇猛强悍的契苾勇士十分推崇,武德四年收复突厥之后,李靖索性向唐太宗李世民上书要求将契苾部军士正式收编入大唐正规军,从此,契苾军正式成为唐军的一支。而在铁勒族内部,契苾部也渐渐占了上风,兀偰部的势力范围越来越小,最终,兀偰部的新首领兀偰良由于厌倦了长年累月这种来了打,打了跑的生活,终于在一个夜晚做了一件他的祖宗做梦也没想到的事:出走了,除了钱和一个一直跟着他的随从以外,他什么也没带走。 头人走了,剩下的人再打也没什么意思了,反正兀偰部已经是个没了脑袋的部落,契苾部便不再找兀偰人的麻烦,穷寇莫追,既然大家都是铁勒人,索性就这样稀里糊涂的混在一处过日子吧。如果不是因为远征高昌,铁勒人恐怕也不会再去琢磨什么契苾和兀偰的区别,但是现在却不能不追究——因为,无论是契苾还是兀偰,都需要一个首领。契苾部的首领契苾何力已经战死,契苾乌延只是他的养子,不是血亲,而铁勒人选首领则最讲求血统,不是正统出身绝不能染指那枚刻着九只阿尔泰山鹰的权杖,而没有首领就无法调动契苾部所有的军队,没有军队,光凭一千个死里逃生的契苾士兵,造哪门子反,作哪门子乱,报哪门子仇?既然契苾部暂时找不出合适的人选,那就只能去找那个已经失踪了很多年的兀偰部首领——兀偰良了。 “可是——这和你来到万府有什么关系?”方士奕听到这里,仍是一头雾水。 契必闽文抬起头,说了一句让方士奕差点跳起来的话:“当然有关系,因为——万仁就是兀偰良。” “什么?!”方士奕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万仁是兀偰良?!他……不是汉人?!”方士奕迅速在大脑里组织起关于万仁的一切,一个颇具魏晋之风,据说还精通歧黄之术的隐士,居然……是铁勒人?! 契必闽文看出了方士奕的疑惑,忙解释道:“兀偰部本来和汉人的往来就很密切,相对契苾部而言,早已大大的汉化了,兀偰良据说本身就是汉胡混血,见过他的人都说他的确很有点汉人读书人身上的酸腐气——”说到这里,契必闽文突然想起方士奕正是他说的读书人,忙闭了嘴。 方士奕不以为然地微微笑了笑,又突然严肃起来:“这么说来,你来万府就是为了寻找这个铁勒族目前唯一正统的首领兀偰良的?可是为什么——你要在这里待上三年?” 契必闽文摇摇头苦笑一下:“方大人果然是心细如发之人,说来也巧,我当初只是一路打听消息,听说兀偰良隐居在忻州,当时恰好万府招厨子,我就先暂且找个容身之处,等安定下来再慢慢打探,可没想到远在天边近在眼前,万仁居然就是我一直在找的兀偰良。” “你是什么时候发现万仁的真实身份的?”方士奕穷追不舍,“你又是如何确定他就是兀偰良的?你之前似乎并没有见过兀偰良。” “一年前。”契必闽文回答道,“兀偰部的首领有一只狼头鹰尾扳指,是兀偰部的头人代代相传的神物,当年兀偰良出走的时候把它也带走了,一年前的一天,也是万仁约朋友喝酒,席间我去送菜,结果看到了这个东西,他当时喝醉了,醉醺醺的掏出那个狼头鹰尾扳指和他的朋友在比划什么,我在窗外仔细看了,的确就是兀偰首领的那一只——” 方士奕突然摆摆手打断契必闽文:“朋友?哪个朋友?” 契必闽文愣了愣,想了想,有些迟疑地回答道:“侯……侯天朔。” “侯天朔?”方士奕皱起眉,万仁死的那天约的不也是这个朋友么?这个侯天朔……到底和万仁是什么关系?方士奕想了想,又转向契必闽文,“我问你,你既然一年前就发觉了万仁可能就是你们要找的兀偰良,为什么一直不把他带回铁勒助你们成事,而是继续潜伏在这万府呢?还有,初三晚上你夜会的人,就是契苾何力将军的养子——契苾乌延吧?” 契必闽文低下头,重重地点了点头,他讲述的语气突然变得有些艰涩:“这也正是我一直待在万仁身边而没有回铁勒的原因,他……他有一种……我不知道怎么说——” 方士奕愣了愣,却很快从契必闽文的语气和表情里隐隐读出了他的意思:“你是想说……是他让你明白了,你们一直想做的事并非什么‘大功告成’,天下安定,四海共荣,百姓安居乐业才是真正的‘大功告成’;舍私仇而取大义,才是真正的‘大功告成’——是这样吗?” 契必闽文点点头,两行泪水顺着脸颊滑落,兀偰良,这个契苾人口中传说的铁勒“书呆子”,这个抛下全族人出走异乡的“懦夫”,却给了他契苾部最伟大的勇士契苾何力都不曾给过他的震撼,面对契必闽文,他不拒绝,不反抗,不叱责,他只会用他自己的方式平静地告诉你,他厌倦了打打杀杀的生活,厌倦了永无休止的争夺地盘、名声。他还会告诉你,其实所谓的复仇并非报复别人,而是报复自己,把自己永远放在那一把叫做“仇恨”的火堆上烤,上不去,下不来;无论前面是怎样的悬崖绝壁,也得硬着头皮往里跳——所有的这一切,不过是戴着一个叫做“复仇”的面具再去将那些曾经给自己带来痛苦的罪恶之事再重复一遍,所谓“复仇”,其实非为“仇”,而为“复”。契必闽文也知道,兀偰良可以去官府告发他,告发他就是当年叛逃的铁勒人,告发他们铁勒人如今又在一个叫尛跎的地方怀揣着反叛的阴谋,准备和刚刚被收复的高昌和尚未以及时时准备反扑的西突厥联手,在大唐的西域边境上再起事端。但是,兀偰良没有这么做,他只是像一个耐心的长辈对待顽劣的晚辈一样,告诉自己什么是私仇,什么是大义,什么是报复,什么是感恩,什么该拿得起,什么该放得下…… 真正的润物细无声。 “也就是说,你最终说服兀偰良再回到铁勒人中间去,而是被他说服了?”方士奕轻声问道,“那么契苾乌延那里,其他的铁勒人那里,你又如何交代?你们的计划到底是什么样子?” “我无法交代。”契必闽文摇摇头,“我被说服了,可我无法说服他们。他们知道无法说服兀偰良了,而铁勒只需要有一个首领,如果兀偰良活着,那么这个首领只能是他;可是如果他死了,就不再有这个麻烦了,铁勒人可以选出新的首领,而这个首领很可能就是契苾何力将军的养子契苾乌延了……”契必闽文的声音越来越小。 方士奕倒吸一口凉气:“你的意思是——万仁,哦不,兀偰良,是你们杀的?” 方士奕倒吸一口凉气:“你的意思是——万仁,哦不,兀偰良,是你们杀的?” “当然不是。”契必闽文抬起头诧异的看着方士奕,“如果是我杀的,我为什么还要暗示你们那个鬼鬼祟祟的万宝可能另有所图?正因为我不知道兀偰良是何人所杀我才希望你们能早一点找出真凶啊。”契必闽文想了想,补充道,“初三我夜会契苾乌延之后,觉得事情不能够再拖延下去,回去之后便将一切对兀偰良以实相告,兀偰良让我告诉契苾乌延,三日后他要亲自见一见契苾乌延,可谁知道还没等他们见面,兀偰良就……” “不是你?不是你……”方士奕喃喃自语道,不是他,那到底是谁呢?契必闽文怀疑万宝,结果他们从万宝那里挖出了魏王;万宝又指认了万和,也就是契必闽文,结果他们又从契必闽文那里挖出了铁勒人的反叛计划;可是他们俩又都说自己不是凶手,如果他们说的是真的,那么真正的凶手又会是谁呢?接下来又会挖出什么呢?方士奕的眉头越拧越紧,突然,方士奕意识到了什么,抬起头问契必闽文:“契苾乌延初三晚上夜会你是为了和你商议谋杀兀偰良的事,可是现在兀偰良死了,你们下一步——要干什么?!”方士奕往前走了几步,紧紧盯着契必闽文的眼睛,“你刚才在窗外暗示我,到底是什么意思?你想告诉我什么?你们铁勒人,难道真的……” 契必闽文扑通一声单膝跪下,双肩剧烈地抖动着:“我拦不住他们了……兀偰良死了,铁勒将会有新的首领,他们会带着铁勒人投奔西突厥,在西州庭州边界再燃战火——” “不可理喻,不可理喻!”方士奕愤怒地打断契必闽文,“兀偰良和你的苦口婆心他们竟然一点也听不进去!好吧,要投奔突厥人,要造反,要自取灭亡,谁都拦不住!我马上回京将一切向皇帝陛下奏明。大唐连当年的突厥和吐谷浑都没有怕过,单怕一千铁勒人和那个当年弃城而逃的欲谷设?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大唐如果让他们进了交河城,便不是大唐!” “可是他们都是我的兄弟,”契必闽文抬起头,“方大人可以说他们不服教化,不明大义,可是他们都曾经是大唐的子民,他们都曾经为大唐流过血、出过力,甚至,蒙过冤。 第36章 他们有错,可是大唐呢?那些功成名就的将军们呢?皇帝陛下呢?难道一点错都没有?” “有错,又如何?”方士奕看着契必闽文,“私仇和国仇,是不是一回事?” 契必闽文的眼神一点点黯淡下去,沉默了一会儿,他摇摇头,苦笑一声:“算了,算我看错了人,偏偏找上你方大人。”他的眼神里写满失望。 方士奕的心中陡然凛了一下,但随即便恢复了平静:“我的确曾经为你们站出来说过话,那是因为国负了你们,说实话是我做为大唐臣子的本分;可是现在我也要站出来说话,那是因为今日是你们要负国,这一样是我做大唐臣子的本分。 “话是这样说,但是你我既是臣,更是人呐。”门外突然传来一个声音,把方士奕和契必闽文都吓了一跳,方士奕看着应声而入的袁振升,袁振升有些愧疚地笑了笑,“得罪了,我是忻州刺史,所以我不能容许我眼皮子底下的案子我这个刺史却还得被蒙在鼓里,所以当了一回隔墙之耳,方大人见谅。” 方士奕动了动嘴角,想笑却笑不出来:“我本来也没打算瞒你什么。” 袁振升朝一旁的契必闽文努努嘴:“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方士奕没说话,袁振升对契必闽文说道,“你没看错人,方大人既然当年能为了你们这些素不相识的人得罪朝廷权贵,今天就更不会看着你们白白送死。” “可他方大人此时正准备回京复命,他这一去,难道不是送我们去死?”契必闽文回过头盯着方士奕。 袁振升转向方士奕:“你真的要这么做?”看见方士奕点了点头,袁振升叹了口气,“你这一去,他们可就全完了——” “他们投靠西突厥叛国,一样全完了。”方士奕打断袁振升,他突然觉得袁振升脸上带着一种似乎并不属于他的优柔寡断,完全不像平日里那个总是爱板着脸的家伙。 袁振升仰起头,想了想,问道:“我问你,何谓‘人臣’?是先为人,还是先为臣?” “不管是为人为臣,国家为重,大义为先。”方士奕回答的斩钉截铁。 “那么何为大义?”袁振升接着问,“义者,人为本,没有人,何来的义?铁勒人叛国是大不义,你方大人一手将他们送上断头台,就是大义了?你心里装的是大唐边界的安定,边关百姓的疾苦,这些都是大义;可是那些有冤难伸,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铁勒人,他们的疾苦,和你所谓的大义难道一点关系也没有?他们今天的大不义难道是天生的么?” “我说了,私仇和国仇不能等同。”方士奕冷冷地说,“我食大唐俸禄,看到叛党在我眼皮子底下,难道你让我不闻不问装聋作哑?或者——放虎归山?!” 袁振升笑了笑,深吸了一口气,看了看一旁的契必闽文,又转向方士奕,“方兄,你知道我袁某一向说话不爱拐弯抹角,今天没有旁人在场,我就实话实说了——你如此强调叛党必除逆贼必诛,到底是为了什么?一个铁勒部落,纵使反叛,又能如何?纵使投奔西突厥,又能如何?当年高昌还没有归顺大唐的时候,西突厥和高昌联手也不是大唐的对手;何况今天大唐在西州、庭州、伊州已经形成交互支援的态势,你自己也说了,如果现在西域再起战事,恐怕交河城就是他们的葬身之地——既然如此,就算你放虎归山,又能如何?” “你……”方士奕无法相信这些话居然能从一向刚正耿直的袁振升口里说出来,“你居然要让我把叛党放虎归山?” “我没有这样说,我只是告诉你,即便做最坏的打算,也不过如此,而你要为这么一个‘不过如此’,将一千个死里逃生一时糊涂的铁勒人逼上绝路——你是为了什么?”袁振升看着方士奕的眼睛,没有丝毫回避的说了两个字:“为名。” “什么?!”方士奕真的被袁振升激怒了,“我为名?我要是为名我不至于今天还只是个五品官!” “方大人莫恼,”袁振升不紧不慢地说,“你这个为名,为的不是自己的私名,而是为了为官的名,为臣的名,也是为了大唐的名,还记得老师当年送我们的两件木雕么?你做事精明细致,但做人也是行得正走得直,无论是外圆还是内方,你为的都是一个人臣的名,国家的名,所以对你而言,你是先为臣,后为人。” “那你呢?”方士奕挑挑眉毛,语气带着不满,也带着不屑。 “我?”袁振升苦笑一下,摇摇头,“我知道,在你眼里,我一直是个死不开窍的人,但是我和你相反,我先为人,后为臣。相对名,我更看重的是人的命。”袁振升转过头看着方士奕,语气缓和了很多,“你知道吗?我的父亲——就是隋末的将军,他是死在李密手里的。他和他的部下当年何尝不知道暴隋的下场是天谴,但是他却不得不拿起刀枪为了那样一个皇帝而厮杀搏命……我不知道他后来后悔过没有,但是我比你更清楚那些所谓的逆天道行大不义的士兵,他们有多难……”袁振升的声音有些嘶哑,他转过脸,背对着方士奕,“名和命,究竟哪个更重,你我心里都有数,我只是想说,今日事情并没有走到最后一步,如果能给他们留一条路,千万不要把事情做绝,什么大义,什么天道,说到最后都是人命,都是人心。” 外圆内方,无论是行事机巧还是内里正派,为的是做官的清誉,做人的名声,不求平步青云,只希望自己能无愧于头顶那一片朗朗晴天,对得起自己的一片报国忠心; 外方内圆,无论是处世直率还是心怀悲悯,为的是做官的规矩,做人的坦诚,不求名留青史,只想让自己对得起身边的每一个普通百姓,无论他们是什么人,无论他们是哪里人; 孰是孰非,没有定论,所以,屋子里变得很安静,很安静。 沉默了很久,还是方士奕长叹一口气打破了沉默:“那我该怎么做?放他走?让他回铁勒?然后坐等铁勒人和西突厥联手在西庭起事后再上奏天子?” “如果……我能劝说契苾乌延来见两位大人呢?”一直没有说话的契必闽文突然冒出一句话,把方袁二人吓了一跳。 “你一直没能说服过他们,甚至连兀偰良也不能,这次——就不怕又是无功而返?”方士奕半信半疑。 “契苾乌延的为人我很清楚,他虽然不服教化,但为人坦荡,如果我将二位大人所言如实相告,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转机。”契必闽文也不是很肯定,但至少事情还有回旋的余地。 “试试吧。”袁振升用探询的眼神看了看方士奕,又补充道,“还有,你再告诉他,先别忙着轻举妄动,因为你们铁勒的正统首领兀偰良……也许根本就没有死。” “什么?!”契必闽文惊讶的问道,“怎么可能?他的尸体我们不都看见了么?” “可我们到现在为止谁也没有看见他的脑袋。”方士奕接过话头,方袁二人会心一笑,其实,他们总能想到一起。 “契必闽文,你去做你该做的事;我们也做我们该做的事好了。”袁振升眯起眼,“现在,该去看看牢里的两位客人了。” 如果方士奕和袁振升知道“兀偰良没有死”这句话会在侯天朔和万申那里带来什么样的结果,他们——早就该说了。 “你说我们该先提审哪一个?”方士奕显得颇为踌躇,牢里的侯天朔和万申是最直接的涉案人,没有证据,没有证人,他们两人怎么个审法就颇为讲究了,否则肯定又跟县衙报上去的案卷一样,无功而返。 袁振升好像有些心神不定,愣了半天才问道:“先……先审那个侯天朔吧。” 方士奕看了看袁振升,轻笑一声:“你还在想契必闽文的事?不是你主张放他走的么?怎么?现在开始拿不定主意了?”袁振升张张嘴,没说话。“行了,他现在已经上路了,多想无益,出了什么事……再议吧。”方士奕似笑非笑地抛出一句让袁振升气结的话,“拿得起,放不下。” 袁振升想了想,没话说,于是转了话头:“我总觉得,侯天朔身上的东西比万申多,首先,他是万仁,也就是兀偰良的密友,记得契必闽文说过什么吗?他第一次看到那枚兀偰部的狼头鹰尾扳指的时候,就是万仁与侯天朔在一起的时候。” 方士奕点点头:“也就是说侯天朔很可能知道万仁的真实身份,而且万仁死,或者说失踪的那一天正是约了这个侯天朔,那么这个侯天朔……应该不仅仅是万仁的朋友这么简单,难道——”方士奕想起万府的这些人,万宝是魏王府的道士,万和是意欲谋反的铁勒部副将,这个侯天朔……不会又是什么王室贵胄,前朝余党一类让人头疼的人物吧,方士奕觉得有点头大。 “想这么多干什么?放得下,拿不起。”袁振升扔下一句话,头也不回的进了县衙正堂。方士奕苦笑一声,抬脚跟上。 最先被带上来的是侯天朔,说起来,方士奕和袁振升都是第一次见到侯天朔。侯天朔看上去倒是身形魁梧,相貌堂堂,可是怎么看怎么不太对劲,好像跟契必闽文有点相似,眉眼之间间颇有些西域人高鼻深目的痕迹,虽然发色乌黑,和汉人相差不多,“怎么?莫非这个侯天朔……也是铁勒人?”方士奕在心里咯噔了一下,开口问侯天朔:“你是何方人氏?” 第37章 “我……忻州人。”侯天朔回答。 “哦?是么?”方士奕顿了顿,突然问道,“你是铁勒人吧?” “什么?!”侯天朔大惊,脸一下子变了色。方士奕和袁振升对望一眼,方士奕接着问道,“你认识一个叫兀偰良的人么?” “兀偰良……”侯天朔的脸上渗出一层汗,手也开始微微发抖,“不……不认识。” 袁振升冷笑一声:“事到如今,你没必要瞒我们什么了,我们知道的,比你想象的多。你不说,我们也知道,兀偰良还没有死。”实话实说,袁振升说这句话不过是为了诈一诈这个明显知道什么却不肯说的侯天朔,但是他却不知道这么无心的一诈,竟然诈出了他们一直想知道的真相—— “你们,看来真的什么都知道了。”侯天朔抬起头,脸上的表情居然一下子变得很坦然,“我不知道你们是怎么知道的,但是,我的确就是兀偰良。” “什么?!”袁振升和方士奕被侯天朔的这句话惊得非同小可,侯天朔是兀偰良?那万仁是什么人?袁振升站起身,刚想说什么,却感觉到方士奕在暗暗拽他的衣角,袁振升马上回过神来,“你是兀偰良,那万仁跟你又是什么关系?” “他是我的朋友。”侯天朔的声音变得有些嘶哑,但是却显得很诚恳,听起来似乎还有点如释重负的意味,“我和万仁早就是相识了,还是武德朝的时候我们就认识,当时的万仁效力于齐王李元吉麾下,那时,我们兀偰部和大唐的来往很密切,一来二去,我就和万仁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玄武门之后,他作为李建成和李元吉的旧部逃到忻州隐居,而我也厌倦了长期以来和契苾部以及其他西域部落的争斗而离开了兀偰部,我们都知道,也都替对方隐瞒彼此的真实身份。” “狼头鹰尾戒是怎么回事?现在哪里?”方士奕突然发问道。 侯天朔一怔,继而笑了笑:“你们知道的看来的确不少,狼头鹰尾戒是我们兀偰部首领世代相传之物,只是一年前,我感觉到似乎有兀偰人来到忻州,忐忑之下就将此事告诉了万仁,并将狼头鹰尾戒交给他替我保管,免得让人抓到把柄,后来一直也没有讨要回来。万仁出事以后,我就被你们抓进来了,那个狼头鹰尾戒现在哪里,我也不知道。虽然我不想再做什么兀偰部的首领,但是那毕竟是我的祖先代代相传的神物,对我而言,凝聚于此的血脉之情远远重于它所象征的权力,如果它在我手里丢了,我真的不知道如何去面对我的祖先。”侯天朔望着西面的方向,重重地叹了口气。 “我们也不知道。”方士奕看了看袁振升,他看上去和自己一样困惑,“我们复查过现场,并没有见过这个狼头鹰尾戒,不光狼头鹰尾戒,还有那本《火经》……这些东西都去哪儿了呢?”方士奕越想越糊涂,万仁啊万仁,你手里的宝贝实在是不少,随便哪一件都能引得那么多人想要了你的命,方士奕在心里暗暗地感叹。 袁振升按了按太阳穴,开口问道:“既然你将那么重要的东西交给万仁保管,你应该是相当信任他的,那么你初五那天给他带去的酒……又是怎么回事?” 侯天朔苦笑一声:“你们也认为万仁是我杀的?”侯天朔摇摇头,“实话告诉你们,万仁本身就精通蛊毒之术,什么毒下到酒里他观其色嗅其味就能分辨出个大概来,我要杀他,会用下毒这样的方法么?班门弄斧?” “万仁精通蛊毒之术?”方士奕想起在万仁书房看到的那些稀奇古怪的医书,“万仁在李元吉麾下效力的时候,是干什么的?” “齐王护军,官不大,但是因为精通歧黄之术,曾经为李元吉的幼子李承度治好过一种怪病,所以深得李元吉的赏识。说起来……”说到这里,侯天朔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忙收了后半截话。 方士奕想了想,没有追问下去,而是换了个问题:“二月初五那天的事,你再给我们讲讲吧。” “二月初四,万仁差万申到我府上邀我第二天去万府有事相商——” “万申?他没说是什么事?”方士奕插了句话。 “没有,”侯天朔摇摇头,“第二天我准备好两坛酒,因为他很喜欢我府上的私酿,所以每次去万府我都会给他带上两坛,那天万申来我府上接我的时候——” “等等,”方士奕突然打断侯天朔,“你跟万仁既然是时常走动的密友,应该不那么见外才对……可他为什么要在前一天已经差人邀请过你之后还要在第二天再派万申到你府上?” 侯天朔愣了一会儿,然后老老实实地回答:“不知道,大人这么一说,我也觉得奇怪了,万申平日里是不会因为我和他家老爷喝个酒小聚一把这样的事就登门来接我的,可是那天——” “那天他到了你府上以后说过什么?” “只说他家老爷在家等我,让我跟他快走。我正要出门,突然来了个病人,非让我出诊,人命关天的事,我自然是没法推辞,于是让万申先走一步,我随后就到。” “他抱走你那两坛酒,是你让他搬走的,还是他自己主动拿的?”袁振升冷不丁地发问道。 侯天朔回忆了一下:“他……自己拿的吧,我回来的时候就看到东西已经不在了。” “好,也就是说万申这一路上对那两坛酒做了什么手脚,你并不知情。”袁振升看着侯天朔,侯天朔迟疑的点点头,袁振升接着问道,“可是为什么你来到万府以后立即一路小跑到万仁所在的北屋,你是急着要去看什么?你是不是根本就知道——酒有问题?” “一路小跑?”侯天朔不解的抬起头看着袁振升,“谁……谁说我急着去北屋看什么?我那天是由万申一路引着去的北屋啊,和平日没什么不同啊。”侯天朔一脸的困惑。 “嗯?”袁振升皱起眉,又想起他第一次去万府时万三对他说过的话——“侯先生匆匆忙忙来了,还跑的满头大汗,一进门就嚷嚷着让管家的赶快带他去找老爷,样子很急,管家的就带着他来到北屋,一路上侯先生差不多是小跑着的,不知道为什么赶得这么急……”——他们俩,到底谁在说谎? 突然,方士奕叽里咕噜地说了句什么话,袁振升没听明白,侯天朔却用同样奇怪的声音回应了一句,方士奕微微一笑,点点头:“没错,看来你的确是铁勒人,我刚才一直怀疑你不是兀偰良,现在看来,你没有撒谎,因为兀偰部的《斛律经》不是普通人能读到的。”方士奕轻轻叹了口气[奇qisuu.书],“既然你就是兀偰良,既然你一直隐居在忻州不想让你的族人找到你,既然你和万仁是莫逆之交,好,那我告诉你,万仁很可能就是因你而死。” “什么?!”兀偰良瞪大眼,“为……为什么?因为我将狼头鹰尾戒交给他保管?因为他是唯一知道我身份的人?到底因为什么?!” “因为……”方士奕长叹了一口气,“也罢,你既然是铁勒首领,我们也没有什么隐瞒的必要了。”方士奕将契必闽文讲述的一切都对兀偰良和盘托出。“现在看来,契必闽文他们一直误会了万仁的真实身份,一直把他当成了兀偰良,而他,”方士奕皱起眉,“他为什么就这么将错就错的让他们误会下去呢?并且一直试图说服他们放弃反叛的主张?为什么……”万仁并不是真正的铁勒首领,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要让所有的危险都指向自己?因为友情?因为大义?方士奕觉得想不通,万仁书房里那些金石蛊毒之书一直在他眼前晃来晃去,方士奕从一开始就认定万仁绝非善类,可是现在的这一切却让他开始怀疑起自己的判断,万仁,你到底是个什么人呢? 听完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兀偰良早已泣不成声——万仁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朋友,真正可以托付的朋友,可是这个朋友却在他眼皮子底下送了命,而原因正是他自己的懦弱。兀偰良抬起头,他的眼珠被泪水浸泡的有些发红,兀偰良颤抖着问方士奕和袁振升:“他——到底是谁杀的?是契苾人么?” “不是。”袁振升摇摇头,“刚才契必闽文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他也不知道到底是谁杀了万仁,同样,他也很敬重万仁的为人;如果你不是兀偰良,我们恐怕还要怀疑你是凶手了。” “他们撒谎!”兀偰良吼道,他的声音有些歇斯底里,“那些契苾人,他们天生就是嗜血的杂种!一定是他们!他们想要我的命!他们想要拿到狼头鹰尾戒让兀偰人臣服于他们,做他们杀戮和反叛的工具!好,他们不是要找我么?我现在就回铁勒,让我的部落和他们契苾人真刀真枪的干一仗!要想让兀偰人做他们反叛的工具,除非他踏着我的尸体走过去!” “你冷静点。”袁振升低声喝住兀偰良,“万仁是你的朋友,也是契必闽文的朋友,万仁死的不明不白,你难受,他契必闽文一样难受,同为铁勒人,你们这么互相指摘互相怀疑有什么意思?”袁振升吸了口气,语气稍微缓和了一点,“契必闽文说过,万仁当时和契苾乌延约定,三日后会面。我想,万仁初四那天约你初五见面,一定是要将这件事和你摊牌。他想让你亲自出面说服契苾乌延,可是他还没来得及完成这件事……”袁振升抬头看向兀偰良,“而你呢? 第38章 你是万仁的朋友,如果我是你,我现在想的是怎样把这件他还没来得及托付我的事做下去,而不是头脑发昏想着回去报仇。” 兀偰良的头一点点垂下去,慢慢埋进自己的臂弯,沉默了很久,他哑着嗓子问道:“那我现在该怎么办?去找那个契苾乌延么?他……会相信我么?狼头鹰尾戒不知去向,我如何向他证明我才是真正的兀偰良?” 方士奕和袁振升的心里都咯噔了一下:对啊,契苾乌延并不认识兀偰良,即便几日后契必闽文把契苾乌延带来了,他们又如何证明这个侯天朔才是真正的兀偰良?要知道,一心投奔西突厥的契苾乌延心里盼的,就是兀偰良死。 “这就得问问那个万三了。”方士奕眯起眼,“他为什么要有意暗示我们你有问题?他为什么要有意替万申隐瞒?他和万申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他和万申?我不知道。”兀偰良摇摇头,“我只知道他们和万仁三人是一起从长安搬到忻州的——” “万三也是和万申万仁一起来到忻州的?”袁振升直起身,“可是为什么第一次他告诉我——他也是后来才到万府的?” 方士奕闻言突然眼前一亮,想起了一件不同寻常的东西——万仁书房的那本《鸩经》。那本书的年头显然不短了,但却显得很平整,似乎一直被保护的很好……方士奕突然站起来,一言不发的冲出门去,袁振升好奇得跟了过去,发现方士奕翻出那本《鸩经》,仔细的翻阅着纸页,似乎是企图从夹层里找出什么来,但是却一无所获。突然,方士奕的目光定格在《鸩经》的第一页,上面写着一行工整的蝇头小楷:“赠兄兆仁。”署名则是一方小篆石章,字体很小,不细看根本看不出来,方士奕和袁振升把纸页拿到眼前仔细辨认了半天,吓了一跳,章上的署名是——“李思行”。 李思行,武德年间任齐王护军,由于精通金石之术而深得齐王李元吉的信任,武德八年,李思行受齐王指派调制鸩酒加害于当时还是秦王的李世民,玄武门之后外逃,在磁州被擒,押往长安问罪。而玄武门之后李世民宣布天下和解,前太子齐王旧部一律不再追究问罪,李思行不仅被释放,而且一路仕途顺利平步青云,到了现在,已经官居三品了。 “李思行?”方士奕皱起眉,“看来,李思行认识这个万仁?而且关系还很不错?” 袁振升点点头,又想起兀偰良的话——“齐王护军,官不大,但是因为精通歧黄之术,曾经为李元吉的幼子李承度治好过一种怪病,所以深得李元吉的赏识。说起来……”“说起来……为什么兀偰良没有继续说下去,他在隐瞒什么?万仁到底和李思行是什么关系?”袁振升喃喃自语道,突然,他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他看了看方士奕,方士奕也在用一种难以置信的表情看着他,他们似乎又想到了一起—— “怎么办?这种事,难道直接问李大人?”方士奕颇为踌躇,“他是三品大员,有些话……我们如何说得?” “那就先修书一封,派可靠的人快马送到他府上好了,既然是密信,就没什么说不得的。” “也只能这样了。”方士奕想了想,点点头。 忻州快马到京城只需三天,三天以后,方士奕和袁振升等来的却不是李思行的回信,而是李思行本人的深夜密访…… “他在哪儿?”尽管进门时的李思行披着深色斗篷避免被人认出来,但他见到方士奕和袁振升时仍然掩饰不住自己的急迫。 “谁?万仁?”袁振升问道。 “万仁……?”李思行愣了愣,随即摇摇头,“不,他不叫万仁,他叫张兆仁,万是他的母姓,我想他隐居之后为了避免被人认出来,就给自己改了母亲的姓氏。”李思行顿了顿,吐出一句让方士奕和袁振升大为意外的话,“可我要找的不是张兆仁,而是我的儿子,我的儿子,他现在在哪儿?” “您……您的儿子?”方士奕和袁振升十分困惑,“谁是您的儿子?” “我不知道张兆仁给他改了什么名字,但我知道这些年他一直跟在张兆仁身边,他一定就在这万府之内。”李思行急不可耐的说。 “万府?”袁振升想了想,除了万仁,万府只有四个人,他们一个已经被证实是铁勒人,另一个是魏王府的道士,剩下的两位,就是那个老园丁万三和牢里的管家万申了,万三的年龄和李思行相差无几,那么李思行所说的他的儿子……难道是牢里的万申?!袁振升暗暗吃惊,方士奕也在心中暗惊了一跳,沉吟了片刻,方士奕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都对李思行讲了个明白,更让他们意外的是,还没等他们讲完,李思行早已是老泪纵横。 “张兆仁他死了……?我的儿子现在牢里……?”李思行闭上眼,摇摇头,喃喃地念道,“这算什么?报应吗?这是谁的报应?我的?还是他张兆仁的……” “什么意思?”这个故事讲的很长很长,整个过程中,我还是第一次打断水爷,“他既然将孤本藏书赠给那个万仁,也就是张兆仁,证明他们的关系应该很好,既然很好,为什么连他都不知道张兆仁隐居在哪里?而他的儿子又是怎么回事?都是做官之人,张兆仁至于偷别人的儿子么?” “对,武德年间,他们的确是同僚,也是非常要好的朋友,过命的朋友。”水爷轻声笑笑,看着我,紧接着问了一句不轻不重的话:“但是,你有没有发现,越是要好的朋友,他的成败荣辱在你心里的位置就越重?” “比如方士奕也袁振升?”我接茬道。 水爷摇摇头:“不,比如李思行和张兆仁……” 都在齐王府当差,都精通歧黄金石之术,都深受齐王李元吉的信任和赏识,意气风发的张兆仁和李思行之间的关系也像大家设想的一样,很要好。张兆仁长李思行两岁,二人便兄弟相称,经常私下一起切磋技艺。若真要论起医术,张兆仁还略逊李思行一筹,张兆仁更喜欢琢磨的是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比如——附子几钱发汗,几钱伤肝,几钱要命;再比如,鸩鸟的翅羽入毒比尾羽入毒更快更有效;再比如,太白乌头多少钱能让人毒发身亡,再辅以多少马钱子则能让人在毒发时发汗而将体内累积的毒素排出体外,让验尸官无从查验;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只要是学问,就必然有派上用场的一天,比如当李元吉实在等得不耐烦了,打算给自己的二哥下点猛药的时候,他就想到了张兆仁。 张兆仁当然没有辜负齐王的厚望,鸩酒调制的很成功,色香味俱全,并且成分搭配的足以要了秦王李世民的命而且在事后验尸的时候还查不出什么可靠证据来——遗憾的是,李世民只装模作样喝了一口,然后就偷偷吐掉了,即便如此,那点残余的鸩毒也还是翻江倒海的折腾了一番。于是,玄武门之后,给秦王下毒的人肯定是死罪难逃了。这一天晚上,张兆仁和李思行,两个挚友之间,有了一场这样的对话: “事到如今,多说无益,良禽择木而栖,我们这根树没有择对,谁也怪不得。”张兆仁居然显得很平静。 “那现在怎么办?”李思行的脸色有些苍白,“等死?” “还能怎么办呢?太子和齐王的首级都已经送到太极宫里拿去逼宫了,我们脖子上的人头还能保得住么?”张兆仁摇摇头。 李思行深吸了一口气,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心一般,说了一句让张兆仁怀疑自己耳朵的话:“你走,我留下。” “为什么?”张兆仁觉得很意外,很感动,而且——诚恳地说,还有点怀疑。 李思行苦笑一声:“我曾为齐王卜卦,说‘唐’字拆开便是齐王名讳,齐王必为大唐之主;这几年,我又多为齐王出谋划策,将秦王府的谋臣干将一一架空,甚至还多次找人谋刺尉迟敬德,在秦王府的人眼里,我是个绝对不能放走的人,唯有一死,可你不一样,你除了奉齐王之命调制过鸩酒以外,别的什么也没有做过,调制鸩酒的事,你知我知,我不说,没有人会知道。我横竖难逃一死,这条罪我能替你背,何苦还要赔上你一条命?而且——”李思行抬起头,眼中闪着泪光,“兄长也知道,贱内去世的早,我只有一个独子,我死而无憾,可是他……我不愿意让他一辈子做罪人之后,在边关做一个流放之人了结此生……兄长明白么?” 张兆仁怔怔的看着李思行,沉默良久,重重地点点头:“我明白。” 李思行将自己的儿子托付给张兆仁并且亲自送他们上路的那一刻,他必死的决心里夹杂着一丝欣慰,张兆仁侥幸的心情里则带着一份重重的愧疚,然而,事情就在这一刻之后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做了太子的李世民宣布天下和解,东宫和齐王旧部一律不予追究,用人唯贤,不问出身,特使魏征则亲自释放了当时正被押解回长安准备问罪的李思行,并以重用李思行正告天下,如今的正道是天下和解,而不是赶尽杀绝。 张兆仁呐张兆仁,你真是生不逢时。当李思行获释并且仕途一路风调雨顺的消息一点点传到张兆仁的耳朵里的时候,他忍不住在心里捶胸顿足的骂自己,最难受的是,他还不能骂出来,不能对别人说,说了算是什么?你张兆仁贪生怕死,苟且偷生,到头来却着了老天爷的道? 第39章 这种事是要羞煞祖宗惹得祖坟上都冒青烟的呐!张兆仁没有别的办法,他不能回长安,不能说自己是齐王旧部,更不能说自己是李思行的故友,当然,也不能说当年的鸩毒是他调的而李思行只是冒名顶替。他只能继续带着故友的儿子隐姓埋名归隐山林,不甘心却又不得不甘心的做他的无名百姓,然后每天西望长安,遥望那个他最好的朋友飞黄腾达平步青云的地方。 “这……这叫怎么回事儿啊?”我有点哭笑不得,说真的,还有点想笑。 “是不是觉得这个张兆仁特别可笑?”水爷问我。 “是挺可笑,但是也很可怜。”我摇摇头,“他算是个什么?你说他贪生怕死,也不是,面对挚友的托付和那一番明显很充分的理由,他能推辞么?李思行当初的话句句在理,而且接受朋友的托孤之重,说起来比只求一死责任更大,死者一了百了,生者却还有无数的弯路要走。但是李思行发达之后,他却也不能再出头了,否则,唾沫星子都足够淹死他……他真的很可怜。” “话是没错,但是他有一件事做的相当不厚道,”水爷喝了口茶,“他隐居是他的事,可他一直带着李思行唯一的独子——这算是怎么回事呢?” 怎么回事?报复?报复谁?报复无心插柳的朋友,还是报复有心栽花的自己?当我写下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实在是找不出合适的词汇来形容这个张兆仁到底是怎样的心情和动机,总之,他一直将李思行的独子带在身边,陪着自己隐姓埋名,没有告诉过他他父亲到底是谁,现在怎样,但是——他实实在在的将朋友的儿子,视若己出。 所有的一切,一直跟着他的一个老仆人都看在眼里,他就是那个少言寡语的花匠万三。 如果万三仅仅是一个普通的张家老仆役,那么恐怕便没有了后来的那些事情,但是所谓无巧不成书,既然这些事有人当故事讲出来,那么就一定不那么简单,比如——万三除了是张兆仁府上的一名老仆役以外,还受过李思行很大的恩惠,什么样的恩惠呢?说起来,也算是救命之恩吧。当年的齐王李元吉是众所周知的喜怒无常乖戾暴躁之人,万三有一次不慎弄丢了张兆仁交给他保管,准备过几天献给齐王的鎏金掐丝香炉,东西倒不算稀罕,就算献上去齐王也必然是把玩两下然后就扔到仓库里吃灰的玩意儿,但是一件小东西你弄丢了,那罪过也就大了,万三正在心神不定之际,恰好碰到了来府里做客的李思行,李思行和万三关系也很熟络,看到万三神态异于往常,便问了起来,万三老老实实地说了,李思行正好私藏有一件差不多的,便转头交给了万三让他去交差,并且嘱咐他此事不必告诉张兆仁,免得再生麻烦,从此,万三在心里便记下了李思行的这番恩德,张兆仁化身万员外带着李思行的儿子隐居在忻州,万三看在眼里,愁在心里,万仁是自己的主人,对自己这些年来的恩义自然是没什么可说的,而且无论是在长安还是忻州,万仁从来没有拿自己当过外人;可是李思行对自己一样有救命之恩,眼看着万仁带着李思行的独子就这么不声不响的闷在忻州的一个角落里,这个中的窍道,万三真的是不知道该不该讲,该怎么讲。 如果,万申就这么安分守己的待在万仁身边,那么万三恐怕也会在良心的煎熬中选择沉默下去,因为毕竟自己要一直侍奉在万仁身边。 如果,万申没有看过那本丹鼎门密传的《火经》,也没有听到过万和,也就是契苾闽文和万仁的那些对话,那么万申也许真的会一直安分守己下去,像任何一个晚辈一样一辈子好好侍奉着他的万叔叔,给他养老送终,然后继承他看起来并不大但足够儿孙衣食无忧的那份家业。 如果,万三没有发觉万申内心深处的秘密,那么他不会告诉万仁万申究竟在想什么,在准备做什么,更不会想到给远在长安的李思行写那样一封矛盾重重的信,将这些年来的一切如实相告。 如果,万仁一直不知道万申心底燃烧着的关于权力的欲望和他洞悉了自己真正身份之后的怒火,那么他会一直拿万申当自己的儿子。 如果,万仁一直拿万申当自己的儿子,他会在不久之后稀里糊涂的死在万申手里,死在他这个“儿子”手里。 其实,没有如果,他也一样死了,只是,他不是死在别人手里,而是死在自己手里。别惊讶,这一切都是万家最后那个一直没有开口的人——万三的实言相告,当方士奕和袁振升将万三带到李思行面前的时候,两个十几年没有见面的老相识顿时老泪纵横,谎言,在此刻显得完全没有必要,而万三讲出的万仁无头案的真相也让在场的每个人心颤,胆寒。 万仁的确是死了,死于他自己为自己调制的一杯鸩酒。十六年了,他太累了,受朋友托孤之重,一路逃至忻州,却发现自己恰恰走了一条最不该走的路,从此只能隐姓埋名,忍辱负重……不,忍辱负重其实背负的是一种希望,隐居在忻州的万仁连希望也没有,他只是在单纯的忍辱,忍着心底那一份愧疚、悔恨、压抑、屈辱交织的复杂情感。的的确确,他想恨李思行,因为李思行是将他陷于不义的最直接的人,但是他恨不起来,因为所有的一切都是造化弄人。他不知道该恨谁,所以只能默默的抚养李思行的幼子,这是他报复的方式,一种沉默的不可言说的报复,这种报复并不会伤害谁,就像李思行的平步青云也并没有伤害谁一样,但是它会在人心里烙下一个印迹,一碰就疼一想就疼,越想抹就越抹不掉。 十六年,他一直这样报复着,可是到了后来,他发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种报复早已经变了味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呢?从万申第一次带着稚气叫自己“叔叔”开始?从万申第一声懵懵懂懂的读书声开始?从他第一次手把手握着万申圆鼓鼓的小手描字帖开始?从他每天晚上总会准时给自己送来一盆不凉不烫的洗脚水开始?从…… 不管从什么时候开始了,总之,十六年的时间,我一直是你的父亲,你一直是我的儿子。万仁看着一天天长大的万申,心中百感交集,李思行,我对不起你,我偷走了你的儿子,而且,我永远也不打算还给你了。 只可惜,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渐渐长大的万申慢慢地也有了自己的心思,这种心思一点点持续到他无意中听到自己的叔父和府里的厨子万和的一次对话,终于再也压抑不住。 “原来叔父竟然有这样的身份!原来叔父竟然是一个大部族的首领!”万申越想越激动,尔后便在脑子里编织起一系列梦幻来:劝说叔父回到铁勒,带领铁勒人和西突厥联手造反,叔父将成为一个西域部族的首领,那我又是什么?万申越想越高兴,他仿佛能看到无数人跪在他脚下向他致礼的样子,那是什么样的生活呐,钟鼓馔玉,万人之上,五花马,千金裘!远胜过蜗居在忻州这么个不知名的地界默默无闻地了此一生!万申很兴奋,兴奋地等待着和叔父一起回到铁勒,去享用那正向他们招手的无尽财富和无上荣光。 当然,他没有等到。不仅没有等到,他还一次次听到叔父在劝说万和,更糟糕的是,这个耳根子软的万和居然真的被一点点说服了。这怎么行?煮熟的鸭子怎么可以飞了?!万申第一次开始恨自己的叔父,他自己想与世无争,凭什么还要搭上自己?他为什么不问问自己是怎么想的?!万申越想越恨,他管不了叔父口中的什么大义国家,他只知道叔父改变了自己本来可以无比辉煌的人生,他无法原谅,他一定要努力挽回。 当然,聪明的万申并没有当面对万仁说些什么,从万仁和万和的一次次交谈中,万申早已感觉到了一贯温和儒雅的叔父在这件事上的立场却是前所未有的清晰,明确和坚定,万申知道自己是无法说服叔父的,所以他只能换一种方式——代替叔父。终于,他走出了第一步,趁着打扫书房的时候偷走了狼头鹰尾戒,并且藏了起来;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去掉这条路上唯一的绊脚石——叔父万仁了。 当万仁发现狼头鹰尾戒丢失的时候,一直在暗中将一切都尽收眼底的老园丁万三把什么都告诉了他——万三真的不想说,十六年了,他知道万申在万仁心里的位置有多重,所以他一直忍着,忍到他发现万申不仅盗走了狼头鹰尾戒,而且还偷偷按照万仁的鸩毒方子配了药……知道了一切的万仁什么话也没说,他只是把自己一个人关在房中,独自坐了整整一个下午,温暖的阳光洒在他身上,阳光的暖意更衬出他心底透骨的寒。他刚刚告诉契苾闽文,他三天后要面见契苾乌延,他要和侯天朔,也就是真正的兀楔良一起努力为铁勒和大唐做些什么,毕竟如果不是造化弄人,现在的自己一定不会比身为朝中重臣的李思行差多少,说到底,自己是大唐的臣子,可是现在……现在……他只是一个正在被自己儿子暗算的父亲。 报应呐,真是报应!万仁抬起头望着长安的方向:李思行,难道这就是我的报应么?可是人人都说世间之事皆有因有果,为什么我这么多年得到的只有一轮接一轮的报应?!!万仁觉得太累了,真是太累了,十六年的时间,他付出一切心血的这个孩子,却正在向他举起刀,万仁不知道自己这一路走来到底还有什么意义,“好吧,你希望我死,我就死吧。” 第40章 万仁望着北斗星的方向,两滴浊泪顺着两腮流进嘴里。 这一天,是二月初五。 第二天,当万仁目送着万申送上酒菜关上门之后,他便端起面前早已调制好的一杯酒,这酒和十六年前他为当时的秦王李世民调制的那杯毒酒一模一样,当然,分量要足的多。 “喝了这杯酒,从此你我再无关系了,我不会再是你的绊脚石。”万仁看着万申远去的方向,嘴角边浮上一丝苦笑,继而,变成了冷笑,“这也许正是你希望杀掉我的方式,只是我自己提前了一点点而已,至于今后如何,天来断吧。”万仁笑着端起杯,一饮而尽,饮的是那样的痛快。十六年前他带走李思行的独子隐居忻州,是他一种说不出的报复;而今天他饮下这杯鸩酒,也一样是报复——你们这对父子和我十六年的恩怨纠葛,该到此为止了。 “万仁……就是这么死的?”我问水爷,“不是他杀,而是自杀?那前面的那些一直纠缠着万府的夺嫡远征谋反等等等等最终却落脚在一对父子的感情上?”我的脑子一时半会有些转不过弯来。 “对,”水爷点点头,抽口烟,“其实啊,‘家国天下’这四个字,看起来,家是最小的一个,但是也是后面那些的根,这个根都没了,谈什么治国平天下呢?万仁的心已经伤透了,伤了心,人就没劲儿了;没劲儿了,还穷折腾个啥?什么国家安危民族大义,在一个伤心伤肝的父亲那里,恐怕都不重要了。”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水爷说这话的语气很忧郁,一种不像是在讲故事的忧郁,当然,我只是猜测。 我仰起头想了想,突然想到了什么:“万仁是自杀——可他的脑袋呢?这不是个无头案么?” 水爷呵呵笑了,点点头:“行,丫头,算你记性好。万仁的脑袋呐,说起来,倒又是另一番故事……” 当万三当着李思行的面讲述了他所知道的一切之后,万仁的死似乎是真相大白了,可是方士奕和袁振升也有了和我一样的疑问:既然是自杀,谁把万仁的头给砍了呢? “我不知道。”万三摇摇头,“我听见房间里杯盘落地的声音,我很清楚屋子里到底发生了什么。只是我不能进去看……”万三低下头,顿了顿,又接着说道,“当时,我很害怕,心里明白,但是束手无措,所以我一直在后园待着,直到听到侯天朔叩门的声音,等到他们来到北屋的时候,看到的不仅是老爷的尸身,而且连老爷的首级也不知去向,我当时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更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等等,”袁振升挥手打断万三,“万和,也就是契必闽文曾经说过,在万申回来以后和侯天朔来侯府之间的这段时间,他们都在厨房里斗骰子,而这中间,万宝……出去过……” “没有,他那天手气特别好,一直霸着桌子不肯下去,连万宝都被他挤走了。”——方士奕在袁振升的提醒下也记起了契必闽文一开始就说过的话。“假设契必闽文说的是真的,那么在万府没有外人进入的条件下,难道是万宝割了万仁的首级?!”方士奕觉得难以置信,“这个万宝,我们之前审过啊,他不是魏王府上的方士么——”方士奕自言自语道,突然方士奕想起李思行一直是和太子少师魏征站在一起的,理所应当的应该支持太子,于是忙把后面的话咽了下去,当然,李思行已经听见了,装作没听见而已。 “他?”袁振升觉得很意外,因为万宝是第一个出现在他们面前的人,竟然也是一直隐藏到最后的一个人。“好啊,反正现在事情已经一步步明朗了,就把万宝叫来当面问问好了。”袁振升边捏拳头边说。 “那我的儿子怎么办?”李思行急切地问,毕竟作为父亲,他眼下最关心的还是自己的儿子。 “李大人莫急,眼下虽然事情已经明了,但是还没有彻底结案,等到什么都弄清楚的时候,自然能还令郎一个清白。”方士奕的话说的很得体,但是说真的,他心里对这个利欲熏心图谋鸩杀自己养父的万申是十分反感。 李思行回眼想了想,抬起头:“也罢,那我也不再打扰你们办案,只做旁听,二位大人看如何?” “旁听?”方士奕皱起眉,继而很不情愿地点点头,此时的他心里已经隐隐感觉到万宝的背后绝不仅仅是一个寻炼丹经书的魏王府方士这么简单,“大唐宗室”,他来忻州之前房公重似千钧的话又回响在他耳边,方士奕觉得自己的背后渗出了一层冷汗。 作者:说谎的老穆回复日期:2008-7-90:43:00 万宝被带来了,李思行和万宝两下一打照面,都吃了一惊,还没等方袁二人问话,方士奕便看见李思行对他俩使了个眼色,方士奕一愣,和袁振升互相看看,二人和李思行一起转入后堂,万宝看着三人远去的背影,脸上浮上一丝不安的神色。 “李大人刚才在堂上暗示我们,是何用意?”袁振升急急的问。 “我记得你们告诉过我,这个万宝是魏王李泰府上的一个炼丹术士,来到万府是为了寻那本丹鼎门的丹书《火经》的?”李思行问道。 “对。”袁振升点点头。 李思行则摇摇头,重重地叹了口气:“他哪里是什么魏王府的术士,他根本就是东宫太子的人!我在东宫不止见过他一次。” “东宫的人?”方士奕愣住了,太子和魏王为夺嫡争得不亦乐乎,这个万宝既然是东宫的人,他假冒魏王府的人干什么呢?假冒也就假冒了,他把万仁的脑袋割下来又是要干什么呢?“难道……真的如房公所言?”方士奕困惑地自言自语道。 “什么?”李思行回头看了看方士奕,“房公?房大人说过什么?” “房大人……”方士奕有些犹豫,还没等他想出合适的应对之词,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却突然自己找上门来了,而这个人的到来,将揭开全部的真相——他就是房玄龄的次子,一直效力于魏王李泰门下的右卫将军,房遗爱。 听说房遗爱突然来访,李思行对方士奕示意了一下,便转到屏风后面去了,方士奕心里明白,身为魏征好友的李思行并不想和房遗爱这位魏王门下炙手可热的心腹之人在这种条件下有什么正面接触。 房遗爱身着一件深色的长衫,他的面孔一半隐在摇曳的烛光里,显出些阴郁和隐忍的味道,一如他说话的音调和语气:“方大人,您是家父的门生,家父对你推心置腹无话不讲,想来我也没必要对您有所隐瞒,只是这位大人——”房遗爱指了指站在一旁的袁振升。方士奕笑了笑:“袁大人是我的同窗好友,但讲无妨。” 房遗爱点点头:“好吧,实言相告,今日我来到忻州,正是奉了……家父之命,”说到这里,房遗爱又停住了,想了想,接着说道,“其实,这也是魏王的意思……魏王的意思,其实也包含着皇帝陛下的意思……”房遗爱吞吞吐吐期期艾艾的语气让方士奕觉得心里越来越没谱。 “到底是谁的意思?”袁振升忍不住打断房遗爱。 “呃,好吧,事情很复杂,待我从头讲起好了。”房遗爱舔舔嘴唇,“丹鼎门的事,想必你们都已经知道了,丹鼎门这本《火经》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东西,但是这么多年却从未外泄过,因为——”房遗爱顿了顿,压低了声音,但是他接下来说出来的话却让他刻意压低的声音听起来更为毛骨悚然,“这本《火经》不是制成书简纸帛代代相传的,而是烙在每一代掌门的头皮上……” “什么?!”方士奕和袁振升同时惊呼,屏风后的李思行也忍不住打了一个冷战。“本就是些邪术,又以身体发肤做书简,这种书,要来干什么?竟还引得这么多人挖空心思想把它搞到手,真是荒唐!”袁振升心下想着,又想起在人的头皮上烙上密密麻麻的蝇头小字的情形,不禁觉得自己的头皮也发麻了。 方士奕也有些反胃,他踱了两步,定了定神,抬头问房遗爱:“如此说来,这个万宝要取万仁的首级,就是为了得到这部《火经》?” “应该是这样。”房遗爱点点头。方士奕的心里却又多了一重迷雾:房遗爱是魏王李泰的心腹,万宝又是东宫太子的近臣,万宝第一次见到他们却又谎称自己是魏王府的方士,房遗爱一个人秘密跑到忻州来告诉他们《火经》的这个秘密……他们到底在干什么? 方士奕正在胡思乱想一脑子乱麻理不清的时候,一直在一旁没有说话似乎在思考着什么的袁振升突然插问了一句话:“那么这个万宝到底是什么人?他们这样挖空心思想得到这部《火经》到底是为了什么?” 房遗爱微微一笑:“他是东宫太子门下的谋士——” “可他分明告诉我们他是魏王府上的人。”袁振升装糊涂道。 “呵呵,”房遗爱笑出声来,“此人真名叫王雍,是左屯卫中郎将李安俨的外甥,李安俨是太子的什么人,我不说方大人也应该很清楚。至于他谎称自己是魏王府的人,当然是为了嫁祸魏王罢了。” 方士奕皱皱眉,没说话,作为左屯卫中郎将的李安俨其实早已自托于太子李承乾,作为太宗皇帝近侍的李安俨有一个更重要的任务就是向太子李承乾报告皇帝的一举一动,这是很多人都知道的事实,只是谁也不去说破罢了,今天房遗爱连这样的话都说了出来,可见是真要捅破那层窗户纸了,方士奕的眉头越拧越紧,低头思忖了一会儿,方士奕抬头问房遗爱:“那么房将军此行到底所为何事? 第41章 只是为了告诉我们丹鼎门的《火经》是如何代代相传的?” “呵呵,当然不是。”房遗爱笑道,“方大人是家父的得意门生,我也就没什么可隐瞒得了,虽然这件案子陛下委派方大人来到忻州查案,但这案子背后的蹊跷,其实陛下早已经知道了,就在二位大人查案的时候,很多人也在查,只是二位大人查的是万仁之死,而其他人查的……”房遗爱一字一句地说道,“大人可知道这《火经》到底是一部什么书么?” “炼丹经书?”方士奕眯起眼,“房将军知道些什么么?” “当然没那么简单,外行人都只知道这《火经》是一部讲炼丹炼药的金石之书,其实远远不止这些。武德年间,丹鼎门的掌门叫张珔,那时的丹鼎门表面上是个炼丹方士的门派,其实却暗中和当时的太子李建成来往十分密切,这个张珔和隐太子建成到底是什么关系,我们不得而知,只知道玄武门之后,丹鼎门便彻底销声匿迹了,有人说张珔与隐太子是莫逆之交同袍之谊,隐太子死于玄武门,于是张珔也以死尽忠,当然,也有人说张珔归隐山林,誓死不为我朝皇帝陛下效力,但实际上,张珔却一直在暗中组织起一支力量,蓄势谋反,意欲为隐太子报仇——” “哦?”方士奕皱起眉,“玄武门之后,河北、山东两地有不少这样打着报仇旗号的散兵游勇,最后也都不了了之了,想必他一个丹鼎门也掀不起什么大浪吧。如今四海升平,万国来朝,这样的太平景象,前朝的余孽能奈我何?” 房遗爱点头笑了笑:“当然,方大人不明就里,当然可以就此认为一个丹鼎门门派的力量的确达不到反我天朝上国的地步,但是大人可知道丹鼎门的势力到底有多大?其势不在广,而在泛。四海之内,哪里都有丹鼎门的势力,这些星星点点的势力真的集结在一起,也足以结成燎原之势了,至少,足够朝廷头疼一阵子的,更何况——”房遗爱一字一句地说道,“如果他们是和当朝太子联手呢?” “当朝太子?!”方士奕大惊,“你……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房遗爱并没有直接回答方士奕的问题,而是自顾自地接着说道:“这部《火经》,外人都道是炼丹炼药之术,其实并非如此,《火经》其实是丹鼎门门下各堂的联络图,而这些联络图拼在一起,又是丹鼎门的一笔世传宝藏的藏宝地图,具体什么样子,我也没有见过,(奇.書.網-整.理.提供)只是听说其结构十分精妙——”房遗爱突然觉得自己有点跑题,连忙扯回正题,“而这个化名万宝的王雍,正是受如今的太子承乾之命来寻找这部《火经》的,承乾太子早已与长安城内的丹鼎门门人暗通往来,但是丹鼎门各地各堂之间并无直接往来,只有拥有《火经》的掌门人知道如何联络其他人,这可能也是丹鼎门从汉朝绵延至我朝数百年而不绝的原因之一。张珔死后,《火经》便传给了他唯一的侄子,也就是这个化名万仁的张兆仁,张兆仁似乎无意于这些争权夺利之事,于是便带着《火经》一个人隐居起来。当然,张兆仁可能不希望这部《火经》再在世上露面,但有人却十分希望得到。于是太子便派出门下的得力心腹一路来到忻州寻找这部《火经》,他的目的也就是——不需要我再多说了吧?” 当然不需要再说了,一个一直为自己的位置而惴惴不安的太子联络起一支庞大的江湖势力,除了谋反,还能干什么呢?“房将军的意思,我们已经很清楚了,”袁振升接过话头,“只是不知道被万宝,也就是王雍盗走的《火经》现在什么地方?如今事发已有月余,丹鼎门却似乎并没有什么动静,难道太子的人并没有得到这件东西?” “当然没有,《火经》在送回长安的路上就被魏王的人截下了。”房遗爱回答道。 “被魏王截下?那为什么魏王不直接将此事上奏陛下?”袁振升追问道。 “这个……”房遗爱一时语塞,“这个……此事事关重大,当然需要有个前因后果来龙去脉,才能对陛下言明,将叛党一网打尽。” 一网打尽?真是够狠,方士奕在心里冷笑了一声,之前魏王党屡次将太子派刺客行刺于志宁等人以及宠信娈童的事上奏皇帝,都没有能够彻底扳倒太子,这次得到太子谋反的证据,当然要编织起一个有时间有地点有人证的完整案子,有了十成把握再一举出击一招致命,说到底,不过是假自己的手而已。想到这里,方士奕突然觉得很心寒——他想起了房玄龄,想起了房玄龄为什么要让他来查这个案子,房公是名义上的太子少师,却一直与太子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作为皇帝的近臣,房玄龄当然知道皇帝在自己的两个儿子之间更喜欢哪一个,当然,他更知道自己的儿子在魏王那里到底是什么地位,于是在得知了万仁无头案背后可能隐藏的秘密时,这位一世清明的忠臣良相却选择了两个字——糊涂。不是真糊涂,而是装糊涂。他默许了自己最得意的门生去查这个其实已经清楚的案子,查不明白,是老天爷的意思;查明白了,也一样是老天爷的意思;至于房遗爱的突然来访……方士奕不愿意去想这到底是什么意思。这就是自己一直敬重的师长,方士奕苦笑了一下,为官之人,一辈子果真逃不过这一个私字么?心乱如麻的方士奕抬起头,正好对上袁振升的眼神,袁振升的眼睛里也写满进退维谷的无奈。 此时此刻,他们俩都真正有了一种心惊肉跳的感觉,但这种感觉并非完全来自太子谋反的事实,而是因为这个事实是由房遗爱,这位魏王李泰的心腹之人来告诉他们的。一个一直被传言将取代太子的皇子揭发了一个正占着太子这个位置不肯下来的皇子,帝王家的刀光剑影隐匿于唇舌之间杀人于无形,这才是最可怕的。“大唐宗室”,房玄龄的话又回响在袁振升耳边,方士奕觉得真正的危险正一步步向他和袁振升逼来——的确,房遗爱的话揭开了万仁无头案的最后一个谜团,但房玄龄临行前所说的难题才真正开始,万仁,火经,丹鼎门,太子,谋反……这些词语交织在一起,让方士奕的脑子乱的发晕。他当然清楚房遗爱来访的真正目的,这个案子从一开始就不是由他和袁振升主宰的,他们只能找到事实的真相,而真相背后的东西,很多人早已先他们一步掌握的一清二楚了。即使一切都清楚了,又该如何结案?以实相告?实言太子谋反的事实?当然不行,魏征是太子少傅,房玄龄是太子少师,张玄素、于志宁、还有侯君集,这些都是站在太子这一队的人呐,韦挺、杜楚客、岑文本,包括名义上是太子少师的房玄龄,都是明里暗里的魏王党,两边的人都在紧紧盯着他们,盯着他们手里的这份案卷如何起笔,如何收尾,且不说他一个五品官能不能撼动这些大树,即便能,又能拿这些人怎么办?他们都是朝廷的中流砥柱,一个个追查下去,朝廷还是个朝廷么?历来这谋反之事就是党同伐异的绝佳机会,一个太子谋反案,将会让无数人就此有了可乘之机,朝廷岂不就此乱了章法?可是……难道可以坐视不理?房遗爱已经找上门来,魏王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了,他小小一个方士奕,难道拧得过当下最炙手可热势绝伦的皇子?即便他方士奕骨头硬,太子谋反之事呢?谋反二字不是他方士奕说压下来就可以压下来的,怎么办?怎么办…… “此事……看来一切都已经十分清楚了,至于接下来怎么办,房将军请先在驿馆中住下,我们……自有定夺。”方士奕觉得这话说的很艰难。哪儿来的自有定夺?怎么定夺?送走了房遗爱,又安置了李思行,空空的房中只有方士奕和袁振升二人,屋子里静的可怕,夜空中不时划过一声声鸟儿的怪叫,在这寂静的晚上显得格外刺耳惊心。 “你打算说,还是不说?怎么说?”袁振升看着方士奕,眼里布满血丝。 方士奕摇摇头,没说话。 袁振升苦笑一下,目光正对上从窗外洒进来的月光,他的眼中有种亮亮的东西:“我以为这个案子,关于契苾人何去何从已经够为难的了,没想到更为难的却在最后。现在,你我都走到这个地步了,想进进不了,想退退不得了。”袁振升说话的语气有些奇怪,当然,心乱如麻的方士奕并没有注意到。“你是京官,我是外臣,这庙堂之事,我知道的远不如你多,但是有些话,我却不得不说。古来这帝王家的家事,便是一盘说不清道不明的账,蝇头小利都可以大动干戈,何况这庙堂之争。然而这夺嫡之事,即便成功了,也会埋下无穷祸根。说句杀头的话,当今圣上可谓英明无两了吧,听断不惑,从善如流,内治清平,外降戎狄,然而玄武门之后皇帝陛下也是夜夜梦见无头恶鬼,要靠尉迟将军和秦将军二位守门才得安逸,这么多年过去了,没有人敢在陛下面前提起武德九年的事,你说这是为什么?” 方士奕张张嘴,却想不起来该说什么,他渐渐感觉到今天的袁振升有点奇怪。 “因为……人心。血浓于水,十指连心,纵然是霸业相争,到底也是手足相称,再狠的人,砍掉别人的手脚容易,砍掉自己的手脚……”袁振升没有再说下去,而是转了转话头,“总之一句话,庙堂之事,牵一发动全身,我不主张你把一切都和盘托出。” “为什么?”方士奕问道,“你的意思我当然明白,就像你劝我不要将契苾部族之事上奏陛下一样,你不希望太多的人受牵连,因为这朝堂之上,树欲静而风不止,本来就没有谁能不偏不倚的站的直站得稳,你我这奏本一上,必然是一场腥风血雨,但是你想过没有? 第42章 太子谋反不同于西域部族叛乱,太子谋反,目标直指的就是皇位,难道你想将此事压下,坐等皇城之内再上演一出十六年前的玄武门?更何况,纵然是皇子,犯了法,也一样要服罪。” “不愧是房公的门生。”袁振升平静地听完方士奕的话,淡然一笑。 “你什么意思?”方士奕有些恼怒,“不是我不敬,房公把我推到今天这个地步,是他不义在先,我何去何从只听自己的,和他房大人无关,别以为我这样做就是要助魏王成事,你把我看成什么人了?” “可是你这样做,不正是魏王所希望的吗?”袁振升反问道,“太子纵然有野心,可是他魏王呢?他魏王把太子的计划了解的这样清楚,又这样及时的出现在我们面前,魏王的心,难道不是比太子更可怕吗?” 方士奕无言以对,他承认,袁振升所说的正是一直困扰着他的,他可以不计较自己的得失,甚至不计较自己的性命,可是他不管怎么做,都似乎不合适,不合理,这样也难,那样也难,左转不得,右转也不得,方士奕突然觉得自己似乎并不适合做官,他自以为自己外圆内方,殊不知自己的“圆”其实总是会被自己的“方”所羁绊,自己的“方”每每也总是会被自己的“圆”给磨平,自己看上去是左右逢源,其实是左右都不圆,方士奕突然想起老师十年前赠给他们二人的那两个木雕。 “去找找李思行李大人吧,他的儿子现在尚在狱中,这件事想不出个办法,他也脱不得身。”袁振升站起身,向门外走去,“总之,最好的办法——皇帝仍然是慈父,太子可保终年,父子可以不成父子,但朝廷还得是朝廷。”还没等方士奕回过神来,袁振升已经消失在门外,留下方士奕一个人坐在原地发愣…… 第二天,彻夜未眠的方士奕和李思行拿出了一个案卷的草本,草本上写道:万仁死于自杀,而他的仇家将其首级割下,然后逃匿,当然,这个所谓“仇家”的名字,是编的;为何结仇,奏本里没有说明,大理寺和御史台也没有追问;只是方士奕被皇帝秘密召见了一次,说了些什么,没有人知道。 而万申则被罚守孝三年,李思行离开的时候,并没有告诉万申自己是他的父亲; 然而,事情当然没有结束。数月以后,一个叫纥干承基的武士被突然逮捕,当大理狱审理纥干承基的时候,纥干承基自曝自己是太子的手下,然后将太子谋反的计划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当然,纥干承基的供词很艺术,除了太子李承乾和侯君集的女婿贺兰楚石以及左屯卫中郎将李安俨、杜荷以外,纥干承基的供词里没有再提及和牵扯任何其他人;好吧,不再拐弯抹角了,这个纥干承基的真名其实叫做契必闽文,至于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肯这么做——这世上有一句话叫做士为知己者死。 贞观十七年,一场可能本该再度上演的玄武门之变最终却以一种异常和平的方式结束了,每个人都很意外,侯君集领死,太子李承乾被流放黔州。更意外的是,太子李承乾被流放之后,魏王李泰并没有像其他人想象的那样当上太子,渔翁得利的是一直生性谦和文弱的晋王李治,两个月之后,似乎一直并没有过错的魏王李泰则被流放均州。 长安城的深秋并不那么令人愉快,肃杀寒风,满地黄叶,一片寂静下,城墙上的暗红色的墙砖看着有些像干涸的血迹。太极殿里空荡荡的,皇位上的李世民显得苍老而孤独。他抬起头遥望着献陵的方向,两行浊泪顺着两腮流到嘴里,很苦,很涩:十七年了,离那一天整整十七年了,父亲,那一幕你还记得么?那两颗仍在你眼前的血淋淋的人头?那些事我一直不敢忘,但也不敢提,父亲,今天我终于明白了你当年为什么会那样摇摆不定,左右踌躇,我终于明白了你当年的一切苦衷,可是太晚了,太晚了,今天你的孙子也走了我当年那条路,只是我比您当年早了一步,快了一步而已,可是我还是保不住我的儿子。承乾流放了,靑雀(魏王李泰的小字)也流放了,我也一下少了两个儿子,就像武德九年六月初四那一天的您一样——父亲,这是天给我的报应,还是您给我的报应?李世民想起那次秘密召见方士奕的情形,方士奕那句话狠狠地击中了他心里最柔软的部分,打的他措手不及,但也的的确确是他最想听的话——“陛下仍然是慈父,太子可保终年。” 慈父?慈父……李世民的目光落在一年前李泰送给他的那个漆盒上,这个漆盒他一直都没有打开,打不打开已经不重要了,里面写的什么,他早已心知肚明,重要的是,这是李泰送来的,是他的另一个儿子送来的……李世民颤抖着拿起漆盒,看了看,转身扔进火炉里,玄色的盒子由黑变红,又由红变黑,李世民的目光在跳动的火光中逐渐模糊了。 “陛下,他来了。”近侍走到李世民身边低声说道。李世民猛地回过神来,定定神,声音却明显有些颤抖:“宣。” 一阵清晰的脚步声一点点走近,李世民的脸上的表情也随着脚步声的临近而变得越来越复杂。烛光照亮了来者的面孔,他是袁振升,不,其实他不姓袁,他姓李。 李世民的脸上交织着惊喜、愧疚和痛苦的复杂表情,仔细端详着面前的袁振升,颤抖着说道:“你……你真的越来越像你的父亲,我的大哥了。”这么多年了,亲口说出“大哥”这两个字,对于李世民而言是第一次。 “父亲,”袁振升淡淡地笑了笑,“父亲的样子在我心里已经很模糊了,现在在我心里,除了父亲,还有天可汗。” “你——”李世民的眼中闪出异样的光彩,却还是有些闪烁的味道,“你应该恨我才是。” “恨?”袁振升笑着摇摇头,“如果我恨你,我不会一直安安稳稳的做你治下的一个臣子,如果不是这件事,我想我一辈子也不会再走到你面前。恨是最不好的感情,与己无利,与人有害。我以前恨过很多人,后来都放下了。其实人这一生,不管经历什么,都要放得下才好。” 袁振升看着李世民的眼睛,他的眼神很诚恳,李世民的眼中却有一种象得到了意外的礼物那样的不敢置信。他整个人向后倾去,原本阴郁的脸就像一块彻底浸到水中的棉布那样,缓缓的舒展开来。他感到自己的心就像一枚羽毛,在半空中浮了许久,终于落下来,上面沾满了灰尘。 “方士奕对我说过,是你告诉他,到底应该怎么做才是对的?”李世民问道。 袁振升笑着摇摇头:“哪里,他是聪明人,我只说我该说的话,其他的事,都是他做的,与我无关。” 李世民点点头,轻轻叹了口气:“是啊,他是聪明人,只可惜聪明人看的透,所以不愿再在这朝堂之上再做些逶迤逢迎之事,我想让他升官,可他不干,不仅不干,连本来的中书舍人也请辞了,连他的老师房玄龄都留他不住,可惜,可惜。” “没什么可惜的,想必他也看开了,放下了,不愿在做官了,仅此而已。”袁振升淡淡地说。 李世民自嘲地笑笑,探询的看向袁振升:“那你呢?现在你我已经相认,该给你做什么官呢?”李世民顿一顿,接着说道,“去年我已经给你父亲恢复了太子的封号,或者你希望像曹王李明那样,再做回你的皇子?” “不,我不希望。”袁振升摇摇头,“这些年,我在外地做官做的很安心,我想继续做下去,并且希望陛下允许我永远不做京官。” “你……”李世民望着袁振升,沉默良久,点点头,“我答应你……”李世民笑着补充了一句,“你身上,到底还是有我们李家的傲气和棱角。” 袁振升也笑了:“但是我的心比以前更懂得悲天悯人了。” 空荡荡的大殿里,只有叔侄二人。他曾经亲手射杀了他的父亲,自己的大哥;他曾经跟随母亲隐姓埋名,带着仇恨读书,求功名,做官;可是现在,一切都过去了,他是他的叔父,他是他的侄子,仅此而已。 走出太极殿的袁振升脚步轻快而沉稳,来到玄武门前,他停下脚步,看了看暗红色的城墙,他想起了父亲,想起了三千个铁勒人,想起了依然不肯回到铁勒,而是在中原四处云游的兀偰良,还想起了那个饮鸩酒自尽的万仁,这些人,这些事,都已经过去了,人这一生,什么事都得放得下才好。袁振升笑了笑,他又想起了方士奕,他的这位朋友最终离开了这个他一直自认为如鱼得水的地方,这对他而言,也算是好事吧。至于自己,袁振升不知道自己还能走多久,但是他只希望自己做一个普通的臣子,按照一个普通人的意愿把这段路走完。 至于被流放的李承乾和李泰,他们也是自己的兄弟,只是,很多事,由不得他们,由不得自己,由不得皇位上的那个大唐皇帝,由不得任何人了。 当袁振升迈出宫门的时候,他清楚的听见身后的宫门关闭时发出的一声沉重的闷响,但是他没有再回头。 贞观十八年十二月初二,太子李承乾死于黔州。 贞观十七年后,魏王党成员岑文本、韦挺、崔仁师、刘洎等人被分别处死、流放、罢官。 唐高宗永徽三年,房遗爱和高阳公主谋反事发,房家满门抄斩,而权倾朝野的长孙无忌和禇遂良则借此构陷吴王李恪和江夏王李道宗,二人冤死。 第43章 永徽六年,长孙无忌和褚遂良反对立武则天为皇后,未果。显庆四年,许敬宗迎合武后意旨使人诬告长孙无忌谋反,长孙无忌流放黔州,被逼自缢,长孙氏灭门。 长安城的秋天仍然寒意重重,昭陵和献陵无语相望,仿佛在讲一个很长又很短的故事: 莫道世间无情苦,无情最是帝王家。 (第四谈方圆完) 《老穆茶棚》之番外篇《凶宅》 许璐,23岁,女,是个动画设计师,现供职于一家不大不小的广告公司,业余时间也在朋友那里接点儿私活,白天给老板打工,晚上给自己打工,日子过的倒也逍遥。更多精彩好书,更多原创手机电子书,请登陆奇书网--isuu.但就是累,不过这累是体力上的,精神上倒是很轻松,钱包也还算宽裕。许璐不爱和人打交道,更喜欢自己一个人安静着待着,有活干活,没活发傻,总之就是不喜欢自己的生活中闯进太多的除了自个儿以外的其他人。所以在和同屋两个叽叽喳喳的女孩同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了半年后,荷包逐渐鼓起来的许璐终于决定搬出去,找一处没人打扰的地方——很幸运,她找到了。 那是c城一处很不错的地段里一个安静的四合院——之所以说地段不错,是因为那是个很适合建四合院的地段,这话明白吧?就是僻静,很适合许璐这种猫一样的人物;但是又不像那些个老城区一样,一进去一片破败,住在里面的人每天提心吊胆担心哪天哪一级部门突然发癫然后在斑驳的墙上刷上两个大字——“拆迁”。许璐第一次来看房子的时候就喜欢上了这里,有那么点儿隐居的落魄贵族的感觉,反正是安安静静的躺在城区一个不显眼的位置,但是又稳稳地立在那里,没人敢去动它的感觉;安静、安全,这是好房子的要素,最关键的是,这是个现在很少见的四合院了,每个人独立的一间屋子,闷在屋子里干自己的事,谁都不会打扰到别人也不会被别人打扰。到点儿了上院子里来透透气,彼此打个招呼,感觉有邻居的感觉很温暖,就这么温暖着,享受着类似犯人们放风般的愉悦感,生活真是很美好。所以许璐连价都懒得还就马上租下了,虽然比以前三个女孩分摊三室一厅的单元房要贵一些,但是想想每天挤在小屋子里一举一动都在别人眼皮子底下的生活而言,这四合院倒一点儿也不贵。“不过就是每月再多接两桩私活儿罢了。”许璐这么想着,爽快地一口气付了半年的房租。房东老太太乐得脸上笑成朵菊花了——许璐不太喜欢这房东老太太,这老太太瘦的有点糁人,眼皮是往下耷拉着的那种,遮住了眼睛的一半,尤其是光线不好的时候,许璐根本看不清这老太太的眼神,只知道她的眼珠埋在那层耷拉着的眼皮底下,昏暗的光在那儿埋下一片阴影,什么也看不见。不过话说回来,喜不喜欢房东和喜不喜欢房子没什么本质联系。三天后,许璐便拖着自己本来就不算多的行李搬到了这间四合院。 “姑娘,你这钟……是每隔一小时会自动敲一次的那种?”房东老太太帮许璐把行李安置好,盯着许璐带来的一个挂钟,迟疑地问道。 “嗯,对,报时的啊,”许璐甩甩掉下了的一绺头发,“报时的声音很好玩,是小孩子哭的声音,我自己在网上录的,特别可爱,我放给您听听——” “不,不用。”老太太显得有点慌乱地摆摆手,沉默片刻,又开口道,“姑娘,这院子算是偏僻的,你又一个人住,晚上最好是别折腾出什么动静来,否则怕……吓着你自个儿。” “嗯?什么意思?”许璐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哦,没什么意思,我是好心提醒你一下。”老太太笑笑,但是笑得不那么自然。 “呵呵,我胆子大着呢。”许璐不以为然地继续折腾手里的物什。 “哦,这个……我这虽然是四合院,但是彼此屋子里动静太大,还都是能听见的。另一间屋子里有个房客,最不喜欢听见挂钟报时的声音,其他几个房客就因为报时挂钟还和他吵过,搞得不欢而散的。”老太太的声音有些迟疑。 许璐心里暗暗一笑——原来就因为这个。“这样啊,那我把这个挂钟的报时关了好了。我这人最不爱和人吵架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说完,许璐随手关上了挂钟的发音开关。 老太太似乎松了一口气,看了看许璐:“那我先走了,给你留了两把钥匙,一把备用。” “谢谢您了。”许璐点点头,突然又想起什么似的喊住老太太,“其他几间屋子住的都是什么人啊?都是些正经人吧?” “那是自然,不三不四的人我不会随便把房子租给他们的。”老太太咧嘴一笑,露出几颗微黄的牙,“不过,大家都是喜欢安静的人,没事,你还是不要去打扰他们为好。”说完,带上门,出去了。 许璐仍然低头忙着收拾一个个打开的箱子,什么也没注意…… 平安无事的住了三天,许璐对这个住所越来越满意了——三天了连邻居的面都没照着,这种没人打扰没人一大早就在耳边聒噪的感觉真爽,今天是周五,许璐上超市买了一堆东西,回来兴致勃勃的开始做咖哩鸡,不一会儿,香味便弥漫了整个房间,还蹿到了院子里——许璐的烹饪手艺是很不错的,这点她一直非常自豪,也非常乐意在朋友圈里炫耀。看着锅里黄澄澄的鸡块,她忍不住舀起一瓢汤,贪婪地想尝尝味道。 “真香。”门口幽幽的传来一个女孩子的声音,许璐一愣,放下勺子,掀起门帘,不禁惊了一下,门外的女人看不清是个女孩还是个中年女人,她的头发很长,中分,垂下来,挡住了一半面孔。她的脸色有些发青,黑眼圈也很重,看人的眼神直勾勾的,射到人心里一样看的许璐感觉后背一阵发凉,她握着勺子的手抖了一下,笑了笑:“我在做晚饭,油烟太呛了,没关门,这味道你不喜欢闻到吧,不好意思。” 那女人笑了笑,摇摇头:“我没别的意思,我只是很喜欢闻到肉的味道。” 许璐愣了一下,看看这女人穿的是家居服,脚上踩着一双拖鞋——一定是这四合院的住户了,于是忙举起手里的勺子:“哦,你也是住这院儿里的吧?是晚饭了吗?一起来吃吧。” 那女人一笑,不知为什么,许璐总觉得这女人笑起来很不吉利,阴惨惨的感觉。女人笑得时候牙齿很白,在灯光下甚至白的有些发亮,女人点点头,“谢谢你,你真是个好姑娘。”说完,脚已迈进了门槛。 天色已经逐渐暗了下来,许璐突然感觉这样一个长发披肩脸色苍白的人单独和自己待在一起是件很可怕的事情,她想了想,对那女人笑了笑:“今天是个周末,这院子里的其他几户都在的吧?我们叫他们一起来吃,算是咱们新邻居搞个小聚会,怎么样?” 女人抬起眼直勾勾地盯着许璐——她的眼睛眼白远远比黑眼珠多,许璐惊了一下,那女人却淡淡一笑:“行,你去吧,我帮你看着锅。这院儿里除了你我就只有两户人家,我也不认识他们,你在院儿里喊一声就得。” 许璐点点头,也不敢再说什么,转身正要出门,突然想起了什么,停下脚步转身问道:“对了,我还不知道怎么称呼你呢。” “我姓穆,我叫穆心,不过我不太喜欢别人直接叫我的名字,所以你就叫我老穆好了。”长发女人平静地答道,声音里没有一丝的温度。昏黄的灯光在她脸上投下一片阴影,她的眼白在阴影的反衬下,灼灼地闪着幽光。 十五分钟后,四合院里的四个住户第一次碰头了——搬来才三天的许璐,刚刚结识的古怪女人老穆,一个看上去长得和李逵很像的很是彪悍的男人——他自称自己名字太正经,让大家叫他“虎爷”,虎爷长得有点怪,你说他看上去像李逵,但又没李逵那么正,而是凶悍的外表下隐隐带着那么一股子邪气,感觉有点像——钟馗,对,就是钟馗的感觉。虎爷虽然是个大男人,而且看上去应该走南闯北经过不少事儿了,但是话却不多,人很和气,但是让许璐总有那么点距离感。而跟老穆和虎爷一比,第四个则正常多了。那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跟她一对比,许璐确定了老穆应该还只是个和自己年龄差不多大的年轻姑娘,这个女人大概三十五、六岁的样子,自称自己叫天青,让大家都叫她青姐好了。青姐很瘦,看上去很和蔼,也很开朗,整个晚餐的过程中她一直在带着大家说说笑笑,许璐虽然自己爱安静,但是真的搬到一个自己单独住的地方,觉得有这么个活泼点儿的邻居也不错,如果都像那个阴惨惨的鬼一般的老穆一样,那还真的挺糁得慌的。就冲这点,许璐就很喜欢青姐——当然,更重要的是,据说青姐是房东老太太的亲侄女。在如今房价如雨后春笋般的大气候下,对于人在异乡又口袋空空一穷二白的租房者,还有什么比哄好房东,以及房东的亲戚更重要的呢? 大家吃吃喝喝折腾了两个多小时,最后还是虎爷打着饱嗝说咱们尽早散了吧,明天早上他还要上班—— “明天不是周末么?”许璐嘴里含着一块鸡胸脯肉含糊的说。 “哦,我的职业没有什么周末不周末的。”虎爷笑笑,脸上的表情有点不自然,眼睛也似乎在躲避着许璐,害怕她接着追问些什么一般。 第44章 “那你是——”许璐正要问虎爷是干什么的,突然一只手在桌子下面轻轻地拉了她一下——是老穆,许璐愣了愣,却看见老穆在向她微微地摇头示意,虽然不明白老穆的用意,但是想想刨根问底地追问人家的隐私也挺没修养的,于是闭了嘴。 青姐似乎是有点醉了,没看见这微妙的一幕,于是大大咧咧地挥挥手:“那咱们尽早散了吧,明天各干各的事去。”然后站起身,“我帮你把盘子收了吧,看我们一群人给你这桌子弄的杯盘狼藉的,过意不去。” “千万别,哪儿有让客人洗碗刷盘子的。”许璐连忙阻拦道。一旁的老穆却开了口:“我也留下来帮你收拾吧,大家都是邻居,没什么主人客人的,虎爷明天还有事,你先走吧。收拾碗筷的事我们女人来做。” 虎爷嘿嘿一笑,道了声谢谢,又说了些类似改日回请之类的客套话,转身走了,留下许璐、青姐和老穆三人忙碌着。半小时后,一切搞定,卓姐笑着道别,老穆却放慢了脚步,看到青姐走出门,老穆突然转过头,死死地盯着许璐,问道:“你今晚做的咖哩鸡——里面真的是鸡肉么?” 许璐心里一紧,眼睛却不敢看老穆:“当然……当然是,我下午刚去的超市买回来的新鲜鸡肉,怎么?有问题么?”许璐的背后又是一阵发凉。 “哦,没什么。我只是觉得,也许不用鸡肉……会更好一些。”老穆咧嘴一笑,许璐发现她的牙缝里闪着一种异样的光,许璐觉得手心里渗出了一层细密的汗——这个古怪的老穆,她到底是什么人? 老穆似乎看出了许璐心里的惊恐,她笑了笑,转身走了出去,临走前,她扔下一句话,却并没有回头——“晚上把门关好,还有,你房间里的那个挂钟最好不要让它发出声音。” 挂钟!怎么又是挂钟!许璐的心中突然涌上一阵莫名的惊恐。房东老太来的那天让我把挂钟关上,今天这个古里古怪鬼一样的老穆怎么也提到了这个挂钟!真是邪门了!这就是个超市里买的最普通的报时挂钟而已!100块钱出个头,这里面能有什么妖孽不成?许璐一边想着,一边不由自主的将手伸向那个挂钟,翻来覆去的研究着——却也没发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这挂钟太普通了,而且用了一年多了,看上去也很旧,没有一点特别之处,难道不喜欢挂钟声音的那个邻居就是这个老穆吗?许璐这么想着,心也就放了下来,心放了下来,手也就不由自主的一松——“啪!”挂钟的报时开关被扳了下来,“铛!铛!铛……”低沉的钟声在安静的房间里回荡,而每一阵钟声里还夹杂着许璐以前录制的婴儿的哭声…… 空荡荡的屋子里,本来就有点让人胆颤的钟声在屋子里激起一阵阵轻轻的回声,和钟声混在一起,更显得诡异,许璐的心突然狂跳不止,她紧张地看了看四周,什么也没有发生。“见鬼!”许璐恨恨地把挂钟往床上一扔,一个个装神弄鬼的,其实屁事没有!什么破地方!“等把这一阵忙过了,就去找别的房子,和这帮子莫名其妙的人住在一起折寿!”许璐心想着,突然意识到自己被刚才突然发出的那阵钟声吓出了一声冷汗,“冲个澡去。”许璐拿起毛巾,冲进浴室。 浴室里氤氲的水汽模糊了许璐的视线,“真舒服,”许璐感受着莲蓬头淋下来的温温的水浇在身上那种放松的感觉,享受地闭上眼,玩弄着身上的泡沫,突然,许璐感觉到沐浴露的清香中夹杂着一股让人很不舒服的味道,有点腥,有点暖,这是什么?许璐猛地睁开眼,看见莲蓬头淋下来的水居然变成了——红色!是血?!是血!!许璐惊讶地张大嘴,她的全身开始剧烈的颤抖,不知道该干些什么,愣了一会儿,许璐颤抖着手想去关掉莲蓬头的开关,却发现开关怎么也拧不动,怎么回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许璐感觉自己快发疯了!她的手指不听使唤的胡乱扳动着水龙头,可是开关好像被什么卡住了一样,根本扳不动,许璐抬起头,却从浴室模糊的窗玻璃上看见了一双诡异的红色眼睛…… 许璐张大了嘴,想叫,却叫不出声音;想跑,却连步子都挪不动。那是什么?在自己背后?还有一双红色的眼睛?许璐不敢回头,凭直觉她知道背后的那个身影一定会让自己在0.05秒的时间里迅速晕过去。可是,难道就这么站着么?在水汽氤氲的浴室里,自己和一个——鬼? “我只是想吃肉。”许璐背后那个红眼睛的鬼倒先开了口,“我很久没有吃到那么新鲜的肉了,我还想吃。” “在……在厨房,”许璐颤抖着回答,“厨房还有一些,但是不多了,你全拿走吧。”许璐很惊讶自己在这种时候居然还能说出这么连贯的句子。 “你带我去,我不喜欢一个人待着,我一个人待了很久了。”那个声音显得很飘忽,空荡荡的感觉。 “可是我——”许璐看了看自己光光的身子,“我总不能这样就跟你出去啊。”人在极度恐惧的时候也一样有羞耻心,也还能记得自己没穿衣服,这是人和动物的本质区别。 一双手递过来,许璐仍是不敢回头,不回头,自己至少还不会彻底崩溃掉,许璐十分清楚自己的斤两,只听到鬼的声音,自己还能站在这里,但实在是再不敢和那双红色眼睛有什么对视的。许璐低下头,接过那双手递上来的浴袍,只看了一眼,许璐就差点叫出声来,那双手上布满了脓疮,滴滴答答地向下流着黄色的浓浓的汁液,那黄色的脓水和着血水,变成了一种让人恶心的橙色。许璐强忍着恶心,接过浴袍,抖抖索索的穿上,然后闭着眼睛出了浴室,拐到厨房的门口时,突然从大门外面撞进一个人,狠狠地往自己身后浇了一大盆暗红色的东西,“啊!”许璐惊叫了一声,她白色的浴袍上也被淋满了那恶心的粘稠的液体,这是什么?许璐用手擦拭了一下,黏黏的,热热的,这是——血?!不是浴室莲蓬头上淋下的血水,而是纯正的血液,一点杂质也没有,许璐被一股强烈的腥味熏得几乎要吐出来,可是她仍然不敢扭头,她只听到自己背后的鬼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然后便什么声音也没有了。这是怎么回事? “你没事了。”一个男人的声音响起,这声音是——虎爷!许璐回过头,没错,是虎爷,他穿着一身亚麻色的上衣,有些宽大,脚上穿着一双老式的黑色布鞋,虎爷手里拎着一个空了的铁桶,桶的内壁上还沾着暗红色的血迹。 “你……刚才……”许璐惊魂未定,连一句话也说不完整。 “这是个凶宅。”虎爷平静地说,“我是个阴阳师。” 凶宅?阴阳师?许璐觉得自己的脑子有些不够用了,这些名词自己只是在无聊的时候混天涯莲蓬鬼话的时候才见过,怎么会出现在自己的生活中?“你是说——这四合院里住着的……都是鬼?”许璐的胆子似乎有些大了,她急于想弄清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自己是人。”虎爷摇摇头,又指了指自己手里的桶,“刚才你墙上的挂钟响了,你知道么?这宅子里的鬼似乎对挂钟的声音特别的敏感,而且,它似乎只对半夜十二点的钟声有兴趣。就是刚才,你的屋子里,钟敲了十二下,它便出来了。我听到了钟声,又嗅到了鬼出来时特有的那种腥味,我顺着那丝味道找上来,幸好,还不算太晚。”虎爷是个很牛的阴阳师,狗血这东西是阴阳师居家旅行,杀“鬼”越货的必备良药之一,鬼怕狗血,刚才若不是这桶狗血,虎爷想赤手空拳抓住那鬼,绝不是件容易的事——凭经验,虎爷知道,这鬼是个怨气很重的主,绝不是什么善茬。 “它是谁?它为什么要找上我?”许璐快疯了,“我招谁惹谁了?” “你什么也没做,但是鬼和人不一样,人做事讲道理,鬼做事可不需要什么理由。”虎爷很平静,“幸好我及时赶到了,要知道,那鬼可能吃完鸡,下一个要吃的就是你了。那是个凶鬼,死的时候怨气很重,这种鬼最可怕,招惹不得——因为和它没什么道理可讲。” 许璐狠狠地打了个冷战,她看着虎爷,问道:“那么你——你知道这是个凶宅,为什么还要住在这里?其他两个人呢?青姐和老穆,她们俩是人还是……鬼?”许璐觉得后背一阵凉气,刚才,一个小时前,自己莫非和两个鬼一起吃了顿饭,而且,还和她们单独待在一间屋子里洗碗聊天? “我说了,我是个阴阳师,阴阳师的职业就是捉鬼。”虎爷笑了笑,没错,对阴阳师而言,捉鬼就和青蛙捉虫子,螳螂新娘吃掉螳螂新郎一个道理——青蛙多吃虫子,螳螂多吃老公,阴阳师多捉鬼,便多攒精气神,长肉,长心眼,于是才能活的更好。普通人明知是凶宅还往里钻,那是有病;但阴阳师要住的就是凶宅,这也是有病,但是是职业病。 “那我怎么办?”许璐叫起来,“我不能再住在这鬼地方了!我不是阴阳师!明天我就搬出去,哪怕睡在火车站的候车大厅,我也绝不住在这里!” “晚了。”虎爷平静的说,指了指许璐身上的浴袍,“刚才那鬼把衣服递给你的时候,它的脓血沾在了你的浴袍上,你当时刚洗完澡,身上还是湿的,脓血和洗澡水一起渗进了你的身体发肤,你在某种程度上讲,已经被附身了。” 第45章 “我被附身?被鬼?!”许璐瞪大了眼睛,“不可能!我现在很清醒!我绝对不可能被什么鬼上身!” “鬼上身和鬼血附身是不一样的。”虎爷摇摇头,“鬼上身是当了鬼的代理人,整个人算是废了,但是鬼血附身,人的心智还是清醒的,只是从此就摆脱不了这个鬼了,你走到哪儿,它就跟到哪儿,除非——” “除非什么?”许璐觉得自己快崩溃了,这辈子都摆脱不了这个鬼!自己怎么在那么多出租屋里偏偏挑上这个鬼地方!早知道这样,自己不如就挤在那个出租单元房里好了,平平安安,什么事也没有! “你别急,”虎爷的语调很冷静,给许璐一种莫名的安全感,“如果我们能找到那个鬼,然后用桃木剑插在它脸上的尸斑上,就能灭了它,你自然也就解脱了。” “尸斑?什么是尸斑?”许璐觉得有点反胃。 “尸斑是鬼一种特有的记号,暗红色的一块斑,不知道的人会认为是胎记,当然,有的人的确会在那个位置长胎记,不过这种巧合不多,尸斑一般会长在左边脸颊的太阳穴处。我之所以确认你不是鬼,是因为我刚才吃饭的时候就注意观察过你,你扎着马尾辫,太阳穴那里很干净,没有尸斑,就不是鬼——你看看,我也没有。”虎爷扭过脸,让许璐看了看自己的太阳穴,“只是你很不幸,不幸走进了这个凶宅。” “我……那那个老太太呢?那个挨千刀的房东呢?她明知这是凶宅,为什么要把这房子租给我?!难道——”许璐瞪大了眼睛,“她也是——” “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这宅子里的鬼是很凶的怨气很重的恶鬼,所以我不敢轻举妄动,你租房的时候看过她的身份证么?”虎爷掏出烟,点上,吸了两口,吐出两个烟圈。 “没有,”许璐摇摇头,“这年头,房东就是爷,只有房东验我们的身份证,哪儿有我们验房东的道理?你刚才进来的时候,没有看清它的模样吗?” 虎爷笑了笑,摇摇头:“我刚才只是把它赶走了,可没有看清它的脸。何况,鬼和人是不一样的,人什么时候都是一个模样,鬼可不是。鬼白天也许是人,很正常的人,但是到了晚上,一旦要出来行凶作恶,它们就成了另一幅模样。比如刚才,你看到的那双手——” “别再说了!”许璐叫了起来,那双滴滴答答滴着脓血和碎裂的皮肤和肉块的手,她这辈子也不愿意再看见,“那你说,青姐和老穆,她们,她们到底谁是鬼?”老穆那白晃晃的眼球在许璐面前闪过,许璐禁不住又打了一个冷颤。 “我也不知道,我之所以在这里住了两个月,就是在想可靠的办法把真正的鬼引出来,但是又不至于伤到我自己,更不要伤到无辜的人。可是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办法。我也发现了这鬼对晚上十二点的钟声似乎很有兴趣,我也试过一次,可是我发现那鬼似乎能从钟声里得到能量,变得比平时更厉害。就像刚才,如果是平时,一桶狗血足以让那鬼爬不起来,可是刚才那鬼被钟声引出来之后,挨了一桶狗血,却还是和平时一样的敏捷,能那么快就消失不见,不知道这鬼和这挂钟之间,究竟有什么关联?”虎爷皱起眉,上次敲钟捉鬼的时候自己就占了下风,放跑了鬼,这次又是这样。 “那我们怎么办?怎么办?这地方我是一天也不敢再待下去了!”许璐从椅子上跳起来,歇斯底里地喊道。 “别怕,现在有我们两个人,就算这宅子的另外两个人都是鬼,起码我们还有两个人,哪怕一对一,我们也不占下风。”虎爷拍了拍许璐,“不过,你能不能想办法查查那老太太的身份?即便她不是鬼,但她是这个凶宅的房东,也绝对是个可疑的关键人物。” 许璐看着沉稳的虎爷,突然生出了一股信任感——管它呢,反正现在自己已经被鬼血附身了,走到哪儿,鬼就要跟到哪儿,逃无可逃,不如拼一把,反正这虎爷看样子是个高人,跟着他,没什么可怕的。许璐望着虎爷,点点头:“我会想办法的。” 第二天。 “怎么搞的?刚搬进来热水器就坏了?你是在用东西,不是在吃东西好伐?”房东卓老太太一边晃着一边爬下梯子,不满地嘟嚷着。 “是是是,是我毛手毛脚的。”许璐赔着笑脸,“这次修热水器的费用我全出了,麻烦您老跑这么一趟了。”突然,许璐仿佛想起了什么似的问卓老太,“卓大妈,我想换个手机号码,可我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的上一个欠费了,我又不想再去缴费了,欠的有点多了,这次能不能把您的借我用用?这一个我保证不会欠费,不会给您惹麻烦的。” “我的身份证?”卓老太一愣,“你还是用别人的吧,我一个老太太了,不爱把自己的身份证借给别人,我怕惹麻烦。” “我一个年轻姑娘,人生地不熟的,连个朋友都没有,我找谁借啊?”许璐有点委屈,“再说我还有半年房钱在您那儿放着呢?我也就算和您有点交情,也只能找您帮忙了。” 卓老太想了想:“好吧,我给你个身份证号码吧——” c城市公安局 “这个身份证号?”户籍科一个平头小伙子皱起眉,“这个身份证的主人早在五年前就死了,早销户了。” “死了?!”许璐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她觉得自己的小腿肚子一阵抽搐,果然,果然——那老太太不是人,是鬼!那么她那个所谓的侄女呢?那个总是笑眯眯的青姐呢?她也是鬼么?突然,许璐想起了那双血肉模糊支离破碎的手,那双手的无名指上戴着一枚戒指,银的,那种老式的纯银戒指——而那枚戒指,正是天青在那天晚餐时戴过的!!是的,自己记得,那天洗碗的时候,自己看见过!这样说来,那个老太太,和她的侄女,都是鬼!许璐的心几乎要蹦出来,她按了按自己的胸口,定了定神,接着问道,“那这个老太太,她是怎么死的?您这里能查到吗?” “这可不能,”小伙子笑了笑,“我这儿只显示她的号销户了,至于怎么死的可没记载,我这儿不是档案馆。” “谁怎么死的?”邻座一个胖胖的中年女人开口问道,“你们说的是不是五年前东城区死的一个老太太和她闺女?” “怎么?您知道?”许璐赶紧追问。 “嗯,我当时还在刑侦技术科,跟着几个同事出过现场,那可是真惨。”中年女人摇摇头,“事儿是她女婿惹出来的,她女婿不是个善茬,吃喝嫖赌,她女儿要和他离婚,他不同意,母女俩就要去派出所检举他贪污单位公款的事儿,结果这男的就起了杀心。结果——你猜这男的是怎么把这母女俩干掉的?” “用——挂钟?”许璐想起了自己墙上挂着的那只挂钟和昨天晚上钟敲十二下鬼现身的场景,感觉自己连骨头缝里都是凉气。 “你怎么知道?”那中年女人十分惊讶,“说起来,那男的真的是变态的令人发指了,他把母女俩绑起来,然后按照人的经脉的方向分成十二块,钟敲一下,顺着他画的筋络的位置剔下一块,然后画上符,到下一个点再沿着下一个经络再剔下一块,就这么一点点的割,那刀还是把慢刀,她们就这么一刀刀的被割着,然后缓上一个小时,又到了整点,再开始割,到了十二点的时候,母女俩的最后一块肉也被顺着筋络剔下来了,就这么活活的被一刀刀割死了。”中年女警咽了口唾沫,又补了一句,“我们到现场的时候,看到那母女二人已经成了二十四块碎肉,每一块上面还标着朱砂点的天干地支的那些古里古怪的符号呢……” “汪姐您别再说了!我,我刚吃了午饭……”那年轻小伙子的脸色开始发白了,显然是被这个毛骨悚然的故事吓到了。 “咳,在刑侦技术科的时候,这种变态见的多了,可是当时出现场的时候还是被吓到了,母女俩的死状太惨了。从那以后,我也从那个科里调走了,感觉这活再这么干下去,迟早得折寿……”中年女人继续向年轻男孩描述着自己做刑警时候的光辉往事,许璐却再也听不下去,跌跌撞撞的出了门。 “赶紧回去,告诉虎爷,告诉虎爷卓老太太是鬼,那个什么青姐也是鬼,她们根本不是什么姑姑侄女,而是亲母女,是被那个男人害死的怨鬼!”许璐一边向小院狂奔,一边满脑子都是那些血淋淋的场景,难怪那鬼一听到敲钟声就会出来,尤其是晚上十点的钟声。现在一切都清楚了!告诉虎爷,告诉虎爷她们的来历,虎爷一定会有办法的,知道鬼是怎么死的,事情就好办了!虎爷一定能有办法灭了她们,然后解了自己身上附身的鬼血。许璐一路没停的跑回四合院,推门进去,正要喊,转念一想,不行,如果让那个天青听见了该怎么办?她是不是要害自己?许璐定定神,放轻了脚步,走到虎爷住的屋子门前,敲了几下,没有人回答,许璐又轻轻喊了两声,还是没有人回答,许璐觉得奇怪,使劲推了推门,门竟然开了,原来门没锁,只是被什么重物顶住了,许璐使劲一推,门开了,一个东西重重的压在了许璐的身上,许璐忙扶住门框,仔细一看——是虎爷!虎爷……死了!许璐脚一软,坐在了地上,虎爷的尸体也跟着倒了下来,许璐清楚的看见虎爷的背上插着一把桃木剑,正插在心脏的位置! 第46章 这不是虎爷说过的那把用来杀鬼的桃木剑吗?怎么会反而杀了他?许璐颤抖着手,正要去拔那把剑,突然听见背后传来一个空荡荡的声音:“别动。你是不是什么都知道了?”许璐缓缓回过头,是——老穆。 许璐看到老穆惨白的脸和乌青的眼圈,腿猛的一软,跪在了地上——完了,虎爷死了,这个阴森森的老穆也是鬼,现在这个恶宅里就自己一个人了,逃是逃不出去了,许璐眼一闭,“豁出去了。”许璐咬咬牙,伸手想去拔那把桃木剑。 “我让你别动那把剑。”老穆的声音不大,却很有力,“那把剑上已经沾满了青姐母女的怨气,带着怨气的东西对你没好处。”老穆走上前,蹲下,拿出一张黄裱纸,上面画着古怪的图案,老穆把黄裱纸贴在桃木剑的剑柄上,然后嘴里念了几句什么,才把那把剑从虎爷背上猛的拔下来,一股黑色的血也随着涌出来。 “你是什么人?”许璐索性不怕了,事情到了这个份上,怕也没用,不如问个清楚。 老穆冷冷一笑:“我才是真正的阴阳师,这个虎爷——”老穆踢踢虎爷的还没完全硬掉的身体,“只是个半吊子罢了。” “你是阴阳师?”许璐瞪大眼睛——难道这世界上的阴阳师都长得跟鬼一样吗? 老穆似乎知道了许璐在想什么,她不以为然的扬扬眉毛,“虎爷是不是跟你说过鬼的左太阳穴有尸斑的事?”看到许璐点点头,老穆笑着撩起自己左半边长发,光滑的太阳穴露了出来,“看清楚了吧?我没有尸斑,所以我不是鬼。” “我现在糊涂了,”许璐喃喃道,“你是阴阳师,那虎爷是什么?他也没有尸斑,他不可能是鬼。” “他的确不是鬼,”老穆点点头,“他就是卓老太太的女婿,青姐的丈夫。也就是那个杀人后逃跑的变态杀人犯。” “什么?!”许璐的身体猛地绷直了,自从进了这个恶宅,她觉得自己的脑子越来越不够用了,谁是人,谁是鬼,现在根本是真假难辨,“他是杀人犯?那他为什么还要回这宅子?” “我也不知道,我没和他们中任何一个人多讲过一句话,我来这里只是出于阴阳师的本能来这个凶宅看看。不过据我猜测——”老穆顿了顿,“事情的经过应该是虎爷杀人后逃跑,然后到了又做了整容手术,这样没有人认得他,他也就能逍遥法外。可他没想到的是,被他杀死的青姐母女因为怨气太重,变成了怨鬼,一直跟着他要索命。整容之后人可以不认得你,鬼可不会不认得你。” “这么说虎爷是被青姐母女给捉到这个恶宅里的?”许璐问。 “不确定,但我个人感觉这不是不可能,但也不是唯一的解释。”老穆想了想说,“还有一种可能是虎爷为了摆脱青姐母女的纠缠,专门拜师学了阴阳术。然后回到这个凶宅,想彻底和青姐母女的冤魂较量一番,然后彻底销毁她们,这样他就能最终摆脱她们了。而且他拜的师傅也许是个有些道行的,起码他和青姐母女僵持了这么久还没有败下阵来。并且遇到了你——” “他想利用我助他一臂之力?”许璐瞪大了眼,“我能干什么?我什么也不能干啊。” 老穆看了许璐一眼,眼神有些古怪:“也许——也许他感觉到你身上有什么能力,能帮助他吧。我好像也有这个感觉,有些阳气弱的人,鬼血附身之后就会死了,可你能坚持到现在,并且还能和正常人一样,这证明你本来就异于常人。” “我可不是鬼,”许璐连忙打断老穆,并且让她看自己的太阳穴,“你看看,我也没有尸斑。” 老穆笑起来——许璐觉得她笑起来其实也不那么鬼气森森了,“我知道你不是鬼,那天晚饭的时候我就注意过你了。你可是货真价实的人。”老穆露出两排整齐的牙齿。 “可是他终究没有躲过这一劫,”许璐看了看虎爷的尸体,又突然想起在公安局听那个中年女警讲起的让人毛骨悚然的一幕,她厌恶的踢了踢虎爷的尸体,“不过,这是他罪有应得。” 老穆点点头:“我对这个禽兽的死一点没觉得可惜,只是——”老穆皱起眉,指了指虎爷的喉管,喉管断了,显然是被人咬断的,“青姐母女吸了虎爷的血,现在她们比以前更强了,不知道还能不能打败她们。” “她们会来找我们吗?”许璐感觉到头皮一阵发麻,“虎爷杀了她们,可我们和她们素不相识,她们为什么要来害我们?” “这道理和人讲的通,和鬼可讲不通。”老穆一脸无奈,“我当阴阳师那么久了,见的鬼比见的人多,鬼做事是不讲逻辑的,何况青姐母女本来就是怨鬼(ps:各位理解成鬼中的‘愤青一族’好了,看谁都不顺眼,逮谁都想欺负的那种),怨气重,又吸了新鲜的人血,心性早就乱了,现在最保险的办法就是——”老穆站起身,“彻底灭掉她们,否则我们没有活路,更何况你忘了?你已经被鬼血附身了。” “灭掉她们?怎么灭?她们是鬼,我们是人啊!”许璐觉得难以置信,看似强悍的虎爷自称是阴阳师,结果也死在这两个怨鬼手下了,现在这个瘦瘦弱弱的老穆还能把这两个鬼怎么办么?许璐觉得有点绝望。 “我也要借助你的力量了。”老穆转过头,“青姐母女喝了人血,长了气力,现在我也要用一点你的血,洒在这把桃木剑上,这把剑本来就有些底气,用人血一祭,应该就能对付青姐母女了。” “用我的血?干嘛不用你的血?你的血就不是人血了?”许璐想起要抽自己的血,心里一阵发抖。 老穆瞪了许璐一眼:“我要用这剑去捉鬼,放了血,我自己的真气就不够了,捉不住鬼,反而被鬼给灭了(ps:捉鬼和世界上任何一个工种一样,都是力气活。);捉鬼前放血是我们这行的大忌你晓得伐?放血的人不能捉鬼,捉鬼的人不能放血,二选一,你自己选吧。”老穆看了看许璐吓得发白的脸,又补了一句,“反正我很愿意和你换。” “我选放血。”许璐想也没想,那天浴室里伸出来的那只血肉模糊叮铃哐啷流脓掉肉的手太让人毛骨悚然了,她可不想拿着把不知道到底管不管用的桃木剑去和一个血肉模糊支离破碎的鬼pk。 “那好,咱们现在赶紧开始准备吧。”老穆推推许璐,“我感觉到,她们快来了;我已经闻到了她们走路时的腥气。” 许璐咬咬牙在手臂上划了道口子,滴了些血在桃木剑柄上,血慢慢地顺着桃木的纹理渗了进去。老穆拿起剑,念念有词,看的许璐眼晕,正在迷糊的时候,老穆突然压低了声音对许璐说:“我们藏到那个角落里去。”老穆指指虎爷屋子里的一个隐秘的角落,许璐点点头,跟着她一起猫到了屋角。 等待真的是一件很漫长的事情,但是等鬼和等人不同,等人很无聊,等鬼则很刺激。两个人秉住呼吸,连眼睛都不敢眨,虎爷的房间里只听见挂钟“嘀嗒,嘀嗒”的声音。天已经完全黑了,许璐抬头看看窗外,感觉整个院子像一团浓墨,突然,许璐看见墨一般的夜色里猛地闪过几点——绿光!许璐张大了嘴,正要喊出声来,却一把被老穆捂住了嘴,老穆的手凉的刺骨,跟块冰一样,许璐猛地一个激灵。 “她们已经到了,不想死就别出声。”老穆趴在许璐耳边小声警告她,许璐只能点点头,老老实实地听凭老穆的摆布——谁让人家是阴阳师,谁让人家干的就是这行呢!对付人许璐倒是很有经验,可对付鬼,她可是什么都不懂。 “吱呀——”一声闷响,虎爷屋子的门开了,屋子里那种只鬼身上特有的腥气越来越浓,两个影子飘了进来,许璐心里有点怕,又有点好奇,她半闭着眼睛,上下眼皮留出一条缝来,她从眼帘缝里打量着这两只鬼——果然,和白天见到的卓老太太和天青的模样就是不一样!白天的两人看上去和正常人似乎没什么本质的不同,除了略瘦,可是现在的两人完全就是两只——鬼(ps:这句是废话),看来人模鬼样这句话真的不对,人模和鬼样根本就是不同的两码事。许璐有点好奇地又把眼帘缝撑大了一些,以便看的更清楚:嗯,对,鬼走路似乎真的是飘的,不用脚。整个走路的姿势看上去有点类似失重的感觉,有点像普通人踩在蹦床上的意思,但是又飘的不是那么轻快,而是有点虚,就和拿数码相机拍照的时候手发抖拍出来的效果一样。天青母女俩来到屋子中间,在虎爷的尸体旁坐了下来。 “她们要干嘛?”许璐心里惊了一下,还没等回过神来,就看见天青伸出两寸长的指甲,照着虎爷的胳膊狠狠地剜下去,然后“撕拉”一身,一条血淋淋的肉就生生地被扯了下来。然后,空荡荡的屋子里便回响着“咯吱,咯吱”的咀嚼声。 “她们吃的真香。”许璐咽了咽口水,看来鬼吃肉和人吃肉的声音是一样的,许璐的胆子也略大了些,她大胆地睁开眼,打量着正在大啖人肉的青姐母女,她们的脸色也不像白天看到的,只是发白,而是有些发青,尤其是眼窝——许璐突然打了个寒噤,她看了看身边的老穆,也是青青的眼窝,“可能阴阳师就是这样吧,老跟鬼打交道,自己就得长得像只鬼,这样才能顺利混进革命队伍不被发现。”许璐自己给自己壮着胆,一走神,蹲的发麻的左膝却猛地软了一下,“扑嗵”一声跪到了地上—— “有人!” 第47章 天青首先听到了声音,她马上停止了咀嚼,转过头四下打量着。 “哪儿有什么人?”老太太眼皮都没抬,“那个新搬进来的丫头要真的是看到这死男人的尸体,恐怕现在不是吓跑了就是吓死了,她还敢藏在这屋子里不成?”卓老太太压根没当回事,二对一,谁怕谁?何况她们刚喝过虎爷新鲜的血液,感觉自己浑身是劲。 “不对,肯定有人!”天青指着虎爷已经被她们挖的千疮百孔的尸体,“那把桃木剑呢?那把桃木剑怎么不见了?!” 许璐浑身一紧——完了,要被她们发现了,突然,老穆以极快的速度冲了出去,许璐还没看明白怎么回事,就听见一声惨叫,随后——屋子里安静了。 “怎,怎么回事?”愣了半天,许璐才木然地开口问道。 “你自己看吧。”老穆的声音很低沉,然后慢慢地侧过身子,给许璐的目光让出一条道来,许璐睁眼一看,差点没叫出声来——青姐母女,青姐母女被那把桃木剑钉在了一起,一剑穿心!! 许璐指着青姐母女,哆嗦着问:“这——你,你怎么有这样的准头?” 老穆一笑,看着许璐:“废话,我是干什么的?”老穆的牙齿真的很白。 许璐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那她们现在已经死了?”许璐心有余悸地看了看桃木剑上挂着的两人,哦不,鬼。“可她们是鬼,本来就是死人啊。” 老穆笑了笑,努努嘴,许璐又向地上看去,突然发现地上流淌着一种黄绿色的液体,而且越流越多,而桃木剑上挂着的青姐母女二人的身体,则越缩越小,转眼间缩成了只有过去的一半大。许璐觉得有点反胃——这世上能让她反胃的东西可不多。 “这剑本来就有点邪,又沾了你的血,她们的魂魄现在已经被灭了,再也不会回来了。”老穆很肯定地说。 许璐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撑起身,要去开灯。老穆在背后紧紧地盯着她。 许璐一拉灯绳,灯却没亮,“怎么回事?”许璐使劲拉着灯绳,还是没反应,这个屋子里漆黑一片,只有丝丝缕缕的月光从窗户里透进来,却把整个屋子的气氛渲染的更加诡异。 “别折腾了,停电了。”老穆淡淡地说,然后指了指书桌上的一个公牛牌插座,“喏,上面的灯也是灭着的。今晚停电。” “真是越着急越添乱!”许璐抱怨着,“这么黑的天,屋子中间还躺着一个人的尸体,桃木剑上穿着一串鬼,居然停电,难道让自己和这一个人尸两个鬼尸一起黑灯瞎火地待一晚上么?” “别着急,”老穆笑笑,“不是有我们两个人么?我们俩说说话好了。等天亮了,该干什么干什么去。” “好吧,”许璐一屁股在地上坐下来,又突然想起什么,饶有兴致地望向老穆,“对了,给我讲讲你们阴阳师捉鬼的事儿吧。” 老穆看了看许璐,她的眼白还是比黑眼珠多,老穆点点头:“行啊,只要你肯听,我就肯讲。首先——” 老穆滔滔不绝地讲起来,别说,她的口才真的很不错,而且关于鬼的事情也的确有很多门道,也很有趣,总结起来,大概就这么几条: 第一,捉鬼很讲究内力和底气,鬼是阴物,阴气重,阴气重的东西最怕的就是阳气,所以作为阴阳师,就是要让自己的阳气大大的增加,压过阴气,增加阳气有两种常用办法,一是晚睡,二是早起。这样一来,自然阴阳师的睡眠时间比平常人少,所以阴阳师的眼窝一般都发青,当然了,眼窝发青的并不都是阴阳师。 第二,永远不要相信人的外表。比如天青,看上去笑眯眯的很热情,但热情不代表她不是鬼。比如卓老太太,看上去和小胡同里任何一个嘴碎的居委会大妈没有任何不同,可并不代表她真的就是普通的居委会大妈。还有虎爷,看着那么凶悍,还自称阴阳师,但不代表他就不会被鬼弄死,并且死的毫无还手之力。 第三,什么行当,都要学透学精,要是只学个半吊子就四处显摆,早晚得栽跟头,尤其是做阴阳师,刀尖上舔血的活儿,更是如此,虎爷就是个极好的反面教材。 第四,鬼喜欢肉,所以当你在炖肉的时候,如果房间里只有你一个人,一定要小心,因为肉香味很容易把鬼招出来。 第五,鬼没有血,鬼身上破了,流出来的是一种黄绿色的汁液,当然,从另一种意义上来讲,那就是鬼的血。 第六,一般人都知道鬼是最怕桃木的,所以桃木可以避邪,但是人们却不知道并非所有的鬼都怕桃木。桃木对于鬼就像抗生素对于细菌一样,对有一部分管用,而对另一部分顽固分子则是不管用的。当然,桃木剑一旦沾上了人血,就会变得很猛,这是阴阳师捉鬼的必杀技之一。 那么,桃木对哪些鬼不管用呢? -------------------------------------------------------------------------------- “第七,也是最后一条——”老穆神秘地笑了笑,“还记得尸斑的事儿吗?” “记得啊。左太阳穴有尸斑的是鬼,没有尸斑的就不是鬼。”许璐点点头。 “那是虎爷说的,所以说他是个半吊子。”老穆的脸上显出鄙夷的神色,“事实是,尸斑的确是区别鬼和人的唯一凭据,但尸斑并不只长在左太阳穴,还有可能长在——右太阳穴……”老穆转过头盯着许璐,露出一个灿烂的微笑,然后,慢慢的撩起自己的长发,同时露出了两边的太阳穴——的确,左边是没有尸斑,就像她曾经向许璐展示过的一样,可是,右边,却有一块红的发黑的清晰的印记…… 意外吗?不意外吧?其实老穆是个很善良的鬼,她刚才说的每句话其实都是在告诉许璐自己的真实身份,以免在最后向许璐亮底牌的时候太让她受刺激。不是么?你摇头,好,那我们回头去看—— 第一,捉鬼很讲究内力和底气,阴阳师的睡眠时间比平常人少,所以阴阳师的眼窝一般都发青,当然了,眼窝发青的并不都是阴阳师——没错,眼窝发青的当然并不都是阴阳师,还可能是鬼。 第二,永远不要相信人的外表。比如天青,看上去笑眯眯的很热情;比如卓老太太,看上很唠叨;比如虎爷,看上去很凶悍——再比如老穆,看上去能捉鬼,而且看习惯了也不那么可怕。 第三,什么行当,都要学透学精,要是只学个半吊子就四处显摆,早晚得栽跟头,虎爷就是个极好的反面教材——老穆则是个很好的正面教材,海纳百川,学贯中西。身为鬼,却自学了那么多捉鬼的知识,并且学得又精又透,因此就具备了别的鬼没有的极强的战斗力和反侦察能力,因此,她不光能骗过人,还能骗过她的同类——鬼。 第四,喜欢肉,所以当你在炖肉的时候,如果房间里只有你一个人,一定要小心,因为肉香味很容易把鬼招出来——这是条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规律,即便是身为鬼中极品的老穆也是逃不过的,各位还记得,许璐第一次做咖哩鸡的时候,第一个闻着香味找上门来的人,是谁么? 第五,鬼没有血,鬼身上破了,流出来的是一种黄绿色的汁液,当然,从另一种意义上来讲,那就是鬼的血——现在知道为什么祭剑需要人血的时候,老穆不肯放自个儿的血了吧? 第六,一般人都知道鬼是最怕桃木的,所以桃木可以避邪,但是人们却不知道并非所有的鬼都怕桃木——没错,老穆这种右太阳穴上长尸斑的鬼,就属于对桃木压根不在乎的那种。当然,桃木剑一旦沾上了人血,就会变得很猛,这是阴阳师的必杀技之一——也是鬼捉鬼的必杀技之一,所以左太阳穴有尸斑的鬼永远斗不过右太阳穴有尸斑的鬼,因为右太阳穴有尸斑的鬼不怕桃木(这是什么鸟话),当然,像老穆这么生猛的鬼,真要一剑串上两只鬼,也得借助人血才行,所以她找到了许璐。 当然,还有很多其他的方面,比如,老穆的牙齿特别的整齐,通常牙长的特别整齐的只有两种可能:你是高露洁的形象代言人,或者你特别擅长吃人。再比如,老穆的白眼珠远比黑眼珠多,你见过哪个人长成那副模样的么?——除非这人吃饭噎着了。 所以老穆是鬼,其实不是什么很让人意外的事情,这个故事的结局从一开始似乎就已经注定是这样了,人帮鬼赶走了另外的鬼,然后这个假扮成人的鬼再回过头来对人露出原形,几千年来,东郭先生从来都不是个别案例,而是普遍现象,人都有东郭的潜质。 好了,这个故事是不是该结尾了?别问我为什么几只鬼都要挤在同一个四合院里互相掐架之类的话,想想人吧,哪个城市哪个角落哪一分哪一秒人们不是在勾心斗角互相算计,你想整死我我想整死你的?都想争地盘,都想把别人至之死地而后快,其实真的想想,人互相掐架又有什么正当的非干不可的理由么?人尚且如此,何况鬼乎?咱们对鬼,不能太苛刻。 不过话说回来,人对鬼不能太苛刻,但也不能净被鬼欺负了不是?所以,这个故事没有结束,起码,许璐不能坐以待毙的就这样被老穆这只鬼中极品活活的咬死然后吃掉,而是—— 终于到早上了,清晨的阳光照进来,整个屋子亮堂了起来,院子里的大树上叽叽喳喳的一堆小鸟很快乐的歌唱着,“很好,这才像个正常的世界。” 第48章 许璐一边剔着牙,一边哼着歌走到院子里,心情十分的愉快。经历过那么一场不大不小的变故,许璐的胆子变得比以前大多了——其实许璐以前的胆子就比正常人大,要不,她怎么以吃人为乐呢? 看到这里你很意外?别意外,你好好翻翻前面的文字,好好翻翻…… 如果一个年轻女孩各方面都正常,而且没有男朋友,却喜欢单独一个人住,那么一定是她有什么和正常人不一样的爱好——比如吃人。 如果一个人白天干活,晚上也要干活,那她必定得吃夜宵。至于夜宵吃的是什么,那是个人隐私。 为什么许璐在公安局听到那个变态杀人狂的故事的时候,没有像那个年轻的警察一样呕吐呢? 还有,你们真的认为许璐那天晚上做的是咖哩鸡么?鬼一般不会对鸡肉感兴趣的,它们感兴趣的是人肉。 千万不要以为这个世界上卖冷冻肉的超市只有一种类型,实际上,还有很多别的类型——比如,卖人肉。当然,这种超市是不会公开挂牌营业的,只针对极少数指定的有此类特殊癖好和需求的顾客。而这类人肉超市的顾客和老板的脸上当然不会写着“人肉”二字,他们平时都和正常人一样,顾客就像许璐,老板呢,一般是医学院解剖室的值班老大爷,或者太平间和火葬场的什么工作人员,反正他们有机会接触到各种各样的尸体,也当然有机会趁别人不注意的时候割下一只胳膊或者小腿然后踹在兜里带回去加工后换银子过日子。白天他们和每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没什么区别,你根本看不出来,也许这种人就在你身边,和你同一张桌子对面坐着,和你一起去食堂吃饭,一起去公共浴室洗澡,甚至,睡在同一张床上。 所以,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固定的法则,比如鬼吃人,人其实也可以吃鬼。 “鬼的肉其实味道不错,比我想象中的好,就是有点塞牙。”许璐拿牙签挑着牙缝里的肉丝,“不过说起来,还得感谢这几只鬼,没有她们这么折腾,我也没后来那么大胆子。”想想昨天晚上和老穆的pk真有那么点千钧一发的意思啊,她表明了她是鬼,然后牙缝里闪着绿光就要扑上来咬许璐,不过,许璐的牙也很整齐,而且许璐吃过的人肉也许并不比老穆少,更何况在凶宅混了那么久,早就不像当初见了鬼就挪不动步子了。所以结果是,许璐比她抢先一步咬断了老穆的脖子,然后,倒了点儿油盐酱醋老干妈,用生鱼片的吃法把老穆给趁热乎吃了——没办法,昨天奔波了一天,一口饭都没吃,许璐真的是很饿。 这个故事是不是到这里就真的该结束了?应该是吧,如果许璐没有下一步的动作的话—— 许璐走到镜子前,梳了梳折腾的乱七八糟的头发,然后像往常一样扎了个马尾辫,突然,她的手僵住了,因为她清晰地看到镜子里的自己的右太阳穴上,出现了一块暗红色的——尸斑。 结论:老穆几乎把阴阳师捉鬼的一切知识都学的差不多了,唯独漏了一点——人是不能吃鬼的肉的,吃了鬼肉,自己就变成了鬼。再厉害的阴阳师也不敢去吃鬼肉。遗憾的是,许璐不是阴阳师,所以她也不知道这一点。 “嘭嘭嘭!”外面响起了清晰的叩门声,一个很温柔的声音问道——“请问,这间四合院还有没有空房出租啊?”…… 尾声 东城区的一座四合院依然静静地立在一个不引人注意的地方,但是城里老一辈的人都知道,那是座凶宅,所以本地人没有人会去招惹那座宅子。但是,外地人却不知道。所以仍然不断的有人走进那座宅子。 人吃人,鬼吃鬼,鬼吃人,人吃鬼。这个世界上的一切故事,其实都永远没有结局。 关于故事里几个关键人物的最后结局 一关于许璐 虽然说过没有结局,但是还是有不少人问起许璐最后的去向,其实,鬼故事玩的就是一个没有结局的结局,很多话,讲透了就没啥意思了。不过,鉴于许璐的去向问题是和我们息息相关的,所以我还是决定告诉大家—— 许璐没有死,她最后怎么走出了那座凶宅,又怎么在几年的时间里游历了祖国的大江南北最终落户于一个……我也不知道是啥地方的具体细节,我并不清楚,所以我没法再讲一个完整的关于许璐变成鬼之后的故事。更多精彩好书,更多原创手机电子书,请登陆奇书网--isuu.我能考证出来的只有以下几点: 一,许璐虽然变成了鬼,但是鉴于她是误食了鬼肉,而且纯属正当防卫,所以许璐并没有变成那种很愤青的怨鬼,而是成了一只很阳光、很快乐的鬼,幸福的生活在祖国的蓝天下,并在之后几年的时间里游历了祖国的大江南北最终落户于一个海外小镇。变成鬼之后的许璐当然也没有像那些怨鬼一样兴风作浪,而是在现实生活中非常的乐于助人,当然,她把自己兴风作浪的根据地搬到了——网络上。 二,许璐虽然不是个怨鬼,但是她吃人的习惯一直保留了下来。而且,她最喜欢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深夜,一边吃着风干的泡椒人爪或者辣味肉干快乐的在网上看着鬼故事,并成为天涯莲蓬鬼话区最知名的id之一。 大家记不记得,天青母女死的时候,是几点? 大家记不记得,许璐屋子里的挂钟第一次敲响的时候,是几点? 没错,那个恐怖的十点钟声在许璐的心里投下了阴影,从此以后,每到十二点,她一定得放下手头的一切工作,去煮点面条来补充能量,用吃来麻痹自己痛苦的神经——当然,面条里是照例要加两片人肉火腿的。 大家记不记得,在很多帖子里,都会见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总是半夜三找别人都进入黑甜香的时候很high很亢奋地抢沙发,雷打不动? 没错,这个时候,可能正是她刚刚饱餐完一顿肉丝面的时候,肉,是人肉。而发帖以及精神十足的抢沙发,甚至吟诗抢沙发,正是她吃完人肉之后一种身心愉悦的具体表现形式。 你真聪明,一定想到了问问这个许璐在网络上的id叫什么,对吧?许璐很老实,她的网络id基本没有换过,就一直用同一个名字——东……走……西……顾……兔。 严重声明:切勿对号入座。 二关于在许璐沐浴时闯入的那只鬼 很多人问:既然许璐能一口咬死老穆这种鬼中极品,那么为什么她洗澡时闯进来一只鬼,她会怕成那个样子?干嘛不去咬死它? 这话真是废话,还记得那只鬼的模样么?血肉模糊,支离破碎,千疮百孔,浑身流脓……这样的东西,你下得去口啊? 不过话说回来,你们为什么先入为主的认为那天许璐洗澡的时候闯进来的,是只鬼呢? 没错,我是说过,鬼喜欢肉,但是我说过,人不喜欢肉么? 所以,那天的闯入者不是鬼,是个人,是个爱吃肉的人罢了。而且除去正当职业,她的另一个身份也是业余的网络恶作剧专家,她也和许璐一样,是个很有职业道德的网络恶作剧专家,从来不瞎换id,她的固定id叫做——qnqnle(还是严重声明:请勿对号入座。)。 qnqnle自述: 别瞪着我,瞪着我干什么?我不过就是喜欢吃肉罢了,尤其是黄澄澄的咖哩鸡,所以我那天顺着香味找到了那个小屋子,并且不幸的看到了一个身材一般的美女正在洗澡,还很好心的给她拿来了浴袍,其实我不过就是想讨口肉吃,因为我那段时间在减肥,已经很久没吃肉了,我饿。 我哪儿知道,我一片好心竟会被浇一头狗血?我不过就是想吃肉,吃肉犯法么?我吃完给钱不就得了么?吃口肉,犯得着用狗血浇么? 于是从那时开始,我便记住了她,我的仇人,她走到哪儿,我就跟到哪儿,她吃完肉丝面抢沙发,我也跟她一块儿抢,这年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大家还记不记得,在某个帖子里也一直活跃着一个人,每当东张西望兔一出现的时候,她必然会像饿虎扑食一样扑上去一定要斗个你死我活(更郁闷的是,她还总是抢不着……)? 其实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这个她在某天晚上出门找肉吃的时候,被淋了狗血。从此以后,她发誓要追随那个因为一口肉就淋她一身狗血的人,缠——缠——绵——绵——到——天——边—— 至于她曾经在某个帖子里发过一个硕大无比的刷屏图片——好吧,我承认,那是因为我对她们二人的恩怨进行了太多的自杀性爆料,她对我采取的一种报复手段而已。出于一个狗仔队的职业道德,我决定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然,这个故事我要如实记录下来,因为……人活着,如果没有过调戏和被调戏的经历,没有写点娱乐自己和娱乐大众的东西,那该多无聊呐。 (全文完本故事纯属虚构,博人一笑,观者看完以后,严禁动口、动手、动脚……) 更多精彩好书,更多原创手机电子书,请登陆奇书网--isu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