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帝传》 第1章 《大帝传》 作者:xiaose_wh 申明:本书由奇书网(isuu.)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作品相关第一部前言 一、我是个喜欢说话的作者。为了保持文章的完整性,我决定不再经常性地在文章末尾添加类似作者语的东西,而将想说的话全部放在这个章节里。 二、将翠微居作为首发站,其实有极大的机缘巧合。最初我打算将说频俱乐部作为首发站,但是在那个论坛被骂了。其实也不怪别人,我把自己的贴子贴在不相干的主题下面,于是后来下面跟贴说:“版主,把21楼那个神经病的贴子删了吧。” 黯然。 龙的天空是我最早接触的魔幻小说网站,对它有一定的好感。但是不知是由于网络的原因还是我自己操作失误,文章贴不上去,于是换爬爬。爬爬也出现同样的问题,然后换翠微居。这回总算贴上去了。同小说的主角的性格一样,我也不喜欢太操心。既然翠微居可以贴上去,每次在翠微居上看看就可以了,懒得再倒处乱贴。模拟郑板桥的一句话:文章若是不好,贴满全世界也没人看;文章若是真好,自然会有热心人帮忙转贴。 三、我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作者不校对自己的文章。说不得大师的《佣兵天下》是我读的第一部魔幻小说。我后来到处乱下载魔幻小说可以说受他之害不浅,又看过一些魔幻小说后,完全粉碎了我“是否魔幻小说都那么好看”的希望。但他的文章里错别字并不改正,我觉得很可惜。这么好一部小说,里面隔三差五出现个错别字,美玉有瑕啊。既然作为读者时腹诽过别人,自己当然尽量要改正。所以我经常校对自己的文章,从情节到错别字,常常修改。从这个角度而言,我不该那么早把小说贴上去。如果有人在开始就下载我的小说看,里面的错别字和情节硬伤相对多些。汗。 四、昨天好好放纵了自己半天。看电视,看小说(纸张的)。好久没那么轻松写意了。写小说的时间虽然不长,但自从六月份就开始复习律考知识,确实弄得头昏脑涨。现在把时间放在写作上,主要是因为觉得通过的可能性太小。不过直至目前为止,还没有完全放弃。 五、读小说是一种消遣,但是也可以成为一种乐趣。我个人认为,一部小说看了一部分后,能够对结局完全猜透的,不算上佳。如果看了一部分后,对后来的情节发展可以产生不止一个的猜测,最为有趣。我的写作技巧与文笔自然不登大雅之堂,不过也努力地朝着那种方向发展。在文中,特别是每章的引文里,偶尔会有些对后面情节的暗示。互动的网络小说,有些读者会对文中的角色有某些要求,比如与男主角成亲,不要死去等等。但如果我前面已经暗示过结局的情节,就会懒得修改了。 六、征求克洛斯的命运发展方案。 我从来不吝惜对配角的性格描写,希望让他们的形象更为丰满些。如果读完一篇小说后,读者对文中的配角完全没有印象,这样的小说应该算失败吧。 网上上传了十五、六章,但小说已经写到了二十四章。这期间,我一直没有对克洛后期的命运提供较为明确的说明。 前面的引文中提过,克洛斯是帝国早期的三犬之一。而另两犬,一是未来帝国的财政大臣,一是陆军大臣。鉴于前两者与兰特更亲密的关系、有兰仆作老师的优势,克洛斯应该略逊于前两者。 之所以迟迟没有确定克洛斯的命运,是因为认为那样的命运于他而言未必是最好的。 克洛斯当上兰特的家臣,一定程度上是因为伊莉的缘故。在后面的行为描写上,我仍旧将他定性为伊莉的裙下之臣(这个词用得对吗?伊莉对他并没有什么感觉。)。性格决定命运,他有着与兰特相类似的磊落性格,这就决定了他在爱情方面只能苦恋(暗恋)一生。《英格兰尼情报六处a级第1419103号文件的批示》已经得出过结论,既然是这样,那么在极为艰苦的塞斯复国战争中,克洛斯也就有着很好的客观条件为伊莉而牺牲。这样一来,克洛斯也算死得其所了。 作者本人正深陷苦恋之中。虽然没什么自杀倾向,但仍然认为文中的可怜人与其苦恋一生,不如光荣为对方献出生命,既寻求了解脱,又可以在对方的心中刻下极深的痕迹。大家认为呢?如果没有更好的建议,我就挥起大刀将克洛斯——卡嚓! 七、网上有许多不错的小说。我最喜欢的是《魔法学徒》和《佣兵天下》。无论从文笔还是构思来说,在我看过的小说中仍旧有几本不逊于两者,而这两者最令我喜欢的原因是他们的恢谐风格。有时候看到搞笑的情节文字,自己会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大学里自娱自乐写过小说,当时言情小说正风靡校园,而我又青春年少,自然也就跟风了。 毕业后,曾试图写一篇魔幻小说。当然,那时还没有想过加在情节里加入精灵、矮人之类的种族。只不过是看过黄易的《大剑师》后,想写篇类似的小说。主角为魔王投胎,纲要都准备好了,也写了前面几章,可惜最终没坚持下来。那时武汉的网吧一小时还四、五元钱,而个人基本上只有用猫,一小时要六元以上。网络小说在中国还未曾兴起,因而我根本没想过将之投放在网络上。如果当时在网上写,有读者,也许就可以坚持下来。 八、文章被推荐,自然很高兴。高兴之余,却又不免汗颜。其实我对自己的文章也还满意,算是自己的孩子自己爱吧。可惜文章实在太短了,感觉有些对不起因为看到推荐而来的读者们,于是倍感压力。如果象上周一样写作,每天一章的速度绰绰有余,只是有许多不确定因素。例如同事相约打牌、同学约周未去玩等等。 被版主大大厚爱还带给我另一个困扰。我这个人爱现(喜欢表现自己),文章上了推荐榜,很想向现实中的人说说,可惜居然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向父母说吧,担心他们认为我不务正业;让朋友们见识一下吧,以前的言情小说至今还是他们偶尔开心的佐料;告诉女朋友呢,更不行,她本来就认为我甜言蜜语哄女孩子(天可怜见,至少大学毕业后我只那样哄过她),告诉她我的语言组织能力、表达能力不错,岂不是老寿星上吊? 小时候喜欢围棋,也许因为接触的第一本围棋书是武宫正树写的缘故吧,我很喜欢他。后来看到有文章介绍说武宫正树有轻微的健忘症,但正是因为他的这个毛病,导致他的棋风天马行空,那时候很是艳羡。没想到现在我的围棋水平只能用臭棋形容,写作倒是多多少少染上点健忘的毛病。有时候一个情节预先已经想好了,但写的时候却忘了,结果在写完后又重新想起当初的设想。苦笑。 校正的时候,发现了一处硬伤。呵呵,不知道别人发现没有。卡敖奇围城战不可能爆发于大陆历1416年。最初我把主角的年龄设定小了点。后来修改时忘了这一处。大家肯定想不到今晚我校正的主题。我自己的文稿里,有一章是《大事记》。今晚我在修改补充大事记里的内容。虽然字不多,却也费了点功夫。 九、对自己小说的名字想了几个选择:1、兰特大帝;2、兰特大帝传奇;3、统一大帝传奇;4、啊!大帝。对于第四个,我喜欢它以a开头,那样就总可以排在很前面。版主大大还建议过一个《帝国揭秘——从平凡中看奇特》。我想了想,这名字挺帅,但与内容不符。即使没有兰仆,兰特相当敏锐的观察力、洞察力也可以让他成为塞斯的名将——当然,会相对平凡些。但在兰仆的帮助下,兰特与平凡应该无缘。单纯为了一个帅气的书名,我会选择版主大大的建议。但现在还是很犹豫。有兴趣的读者上给我一点建议吧。 十、刚才误操作覆盖了刚刚写完的一章。郁闷ing。 十一、跟弟弟讲过周五要献血,结果周五他发来一个短信:如果将男女主角间没有深度的爱情作为全文的线索,那将是文章的硬伤。 顿时大脑供血严重不足导致昏迷过去。 在我看来,一个贵族子弟对一个年青漂亮的郡主由于朝夕相处产生某种情愫,一般对于十七八岁的少年而言,那种爱情还是谈不上什么深度的。甚至可以这样说:只不过是一种青春男女间的朦胧感觉——当然,我也不全盘否定十七八岁完全不可能产生特别有深度的爱情。但是兰特与伊莉之间,我却的确将之设定为青春期骚动。 在文章前面的引文,阿拉卡是财政大臣、马迪尔是陆军大臣,如果兰特与伊莉有结果,那么伊莉如果不能成为后,至少也会是妃,但她仅仅是塞斯公爵罢了。可见我根本没打算让他们俩的朦胧爱情开花结果。虽然未必很明显,但为什么以近得不能再近的血缘,我那么聪明,他却那么笨呢? 哈哈,萧毓,如果你看到这里千万别吐血。 十二、将第一部收尾的时候,觉得只二十九章不好看。但将最后的情节强行写得太长不太合适。所以将前面最长的第五章强行拆开了。给以前的读者带来麻烦在这里道个歉。 第一部第一章 第一章 先祖阿拉卡.缪拉从小就是欧巴尼亚大帝国皇帝最亲密的伙伴。基于这种关系,先祖终身担任着帝国财政大臣的职位。 第2章 缪拉商业世家的成功也得益于这种关系。由此我们可以知道,想要在商业上成功,必须与成功的人或是将要成功的人保持一种非常亲密的关系。 --《缪拉世家家训第一章第三条》 公鸡打鸣的声音钻进了阿拉卡.缪拉的耳朵,他幸福地打了个哈欠,懒洋洋地从床上爬起来。他抬头向外看了看,“多好的天气。如果今天可以出去打猎就好了。” 阿拉卡是法英哥伯爵府中的一名仆人。虽然仅仅是一名仆人,但他对自己的地位非常满足。因为爱克斯大陆所有的国家都实行着奴隶制,只听说在传说中的菲利浦大陆上是没有奴隶的。法英哥伯爵个人就拥有五百多名奴隶,而仆人则比奴隶的地位高多了。况且他的工作也非常地令人羡慕:法英哥伯爵唯一的法定继承人兰特.萧的近身仆人。在仆人这个位置上,只有伯爵府上的管家地位明显高于他,还有法英哥伯爵的近身仆人在仆人中的威望略大于他,其他的仆人见到他都是很恭敬礼貌的--尽管他才十八岁。其实道理很简单,他的主人兰特是唯一的伯爵法定继承人,而当兰特成为伯爵后,他如果运气好,将来就可以当上伯爵府中的管家。那是个多么令人羡慕的职位啊。 当然,阿拉卡也有自己烦恼。马迪尔.哈伯,兰特的侍从,老是爱找他麻烦。天知道马迪尔为什么老是和他过不去。要知道,马迪尔是兰特的侍从,自然也拥有贵族的血统。对阿拉卡而言,马迪尔是绝对不能得罪的,所以阿拉卡见到马迪尔,向来是堆上最谄媚的笑容。但遗憾的是,马迪尔从来不吃这一套。唉,不知道兰特大人为什么选择这样一个脾气古怪的待从。 阿拉卡摇摇头,将不愉快从心里赶走。得赶快到兰特大人那儿去,如果兰特大人已经醒了,那可是他的失职。阿拉卡用较快的速度洗完手和脸,穿上他引以为荣的近身仆役制服,穿过巨大的客厅(相对于阿拉卡的睡房而言),顺着楼梯爬上二楼来到兰特大人的房屋内。阿拉卡静静地待在兰特大人睡房外的小客厅内,等待兰特大人睡来后的第一个命令。 大约过了一个半小时,睡房内传来兰特大人的声音:“阿拉卡,把水端进来。” 阿拉卡迅速地端起水盆,推开睡房的房门走进去,然后放将水盆放在一张据说是从遥远的东方国家买来的桌子上,站在一旁问道:“兰特大人,请问还有什么吩咐?”未来的领主没有理会阿拉卡,他用双手捧起冰凉的水泼在脸上,洗起脸来。阿拉卡在一旁安静地望主人,心里油然升起一股自豪的感情:兰特大人是一位非常随和的主人。他心地善良,很少向别人发脾气,哪怕是奴隶和仆人。兰特大人的外表非常出色,外貌俊美,气质优雅。跟在这样一位主人的身边,实在是他的幸运。 正偷偷地想着,兰特大人已经洗完了,阿拉卡连忙将早已准备好的毛巾送在兰特的手上。兰特一边用擦着脸一边问道:“阿拉卡,今天该干些什么?”“今天是休息日,您可以自由活动。”兰特将毛巾还给阿拉卡,然后坐在椅子上,“哦,今天是休息日了。今天天气不错,去打猎怎么样?”阿拉卡强按住心中的喜悦,恭恭敬敬地回答:“好的。我这就出去为您准备马匹和工具。对了,需要叫上马迪尔大人吗?”兰特笑了笑,“阿拉卡,如果你今天能够猎上一只银兔(注:银兔为塞斯公国的一种特产,无攻击力,但善于躲藏,速度极快。),我就告诉为什么马迪尔总是和你过不去。去叫马迪尔吧,如果今天我们去打猎而没有叫上他,小心他会狠狠揍你一顿。” “好的。”阿拉卡恭敬而清晰地回答,然后他又嘟嘟哝哝地小声嘀咕:“可是上回打猎时,因为没追上被他射伤的猎物,我也被狠狠地揍了一顿。” 兰特失笑,他挥挥手示意阿拉卡离开。 大约十分钟左右后,阿拉卡和马迪尔来到兰特的房间。马迪尔一走进房间就兴奋地问:“兰特,今天真的去打猎吗?我们都有将近一个月没去打猎了。今天我一定要逮到那只狡猾的冰狼!”(注:冰狼是一种魔兽,拥有低级智力,能使用一阶水系魔法冰箭。但由于魔力较低,冰箭的伤害相对较小,对没有穿盔甲的平民有很大的伤害力,但几乎无法穿透盔甲。)兰特对马迪尔笑了笑,“马迪尔,如果今天你抓到那只冰狼,我就把闪电借你骑一个星期。”马迪尔瞪直了眼睛,“真的?!你真的肯把闪电借我骑一个星期!”随后他又摇摇头,“可是你肯也不行啊,你还记不记得今年春天的时候我有一个星期起不了床,接着的一个多月我走路都一瘸一拐。那是因为我偷偷骑上你的闪电被它摔下来弄的。”兰特说话前看了看旁边的阿拉卡,他果然垂下头,双肩止不住地抖动。“放心,包在我身上。我可以让闪电接受你。”马迪尔愣了大约十几秒,然后他赶紧拉上兰特,“快走,快走,我们快去打猎,捉住那头该死的冰狼。” 第一部第二章 第二章 马迪尔.哈伯公爵是一名骑士。在战场上,他沉着冷静;在家庭中,他和蔼可亲;对弱小者而言,他是保护神;在邪恶者面前,他是可怕的惩罚者。马迪尔.哈伯公爵唯一的劣迹是:他在未得到兰特大帝的同意下,曾数次偷偷骑上大帝的爱骑闪电。直到大帝烦不胜烦,最终将爱骑闪电赏赐给公爵大人。直到此时,马迪尔.哈伯公爵大人才成为一名真正的骑士。自那以后,尊贵的公爵大人再也没有做过或想过违背骑士名誉的事。 ——《帝国元帅马迪尔.哈伯传》 一行三人跟管家说了一声后,来到了森林边缘。说实话,骑着马进森林打猎可不是什么好主意。三个人下了马,阿拉卡和马迪尔的马系在树上,而闪电则任它自由自在地在林边玩耍。反正这是属于伯爵的私人领地,很难想象会有谁来偷马。至于闪电,就算把它放在闹市区,伯爵领地上也没几个人有本事能制服它。兰特和马迪尔的箭术很不错,阿拉卡的箭术虽然差了点,却也超过了塞斯公国普通弓箭手的水平。因此三个人的收获还不错。三个人的猎物包括一只银兔,一只山猪,一只红狐,三只山鸡。时间已经有点晚了,不过阿拉卡和马迪尔都还不愿意回去,而以往这种时候往往是阿拉卡或马迪尔劝兰特回家的。虽然猎物中有一只银兔,不过却是马迪尔的猎物,而马迪尔却连冰狼的影子还没见着呢。既然阿拉卡和马迪尔都忘了提出该回去(不知道是真忘了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才十七岁的兰特自然也就患上了选择性遗忘的毛病。 三个人的猎物名单虽然增加了,可是阿拉卡和马迪尔都没有遇到他们想遇到的猎物。正在阿拉卡和马迪尔越来越着急的时候,他们面前不到三米的地方突然出现了一个人,一个看起来有些古怪的人。这个人的模样倒不奇怪,反而是特别普通的样子,普通到即使你盯着他看上一个小时,过一天后仍然未必能将他从人群中分辨出来的地步。奇怪的是他的衣着,他的衣着是三个人从来没见过的款式。那位大叔走到三个人的面前,说出了一句让三个人非常吃惊的话:“你们谁愿意做我的主人?”三个人面面相觑。虽然马迪尔已经十九岁了,而兰特才十七岁,但无论是从主从地位还是智力程度而言,这种状况还是应该由兰特来发言。 “大叔,你失忆了吗?” 奇怪的大叔摇摇头。“没有,我不是失忆了。而且按你们的说法,我还是个自由民。不过我需要一位主人,这是我存在的价值。” 三个人又是一阵迷惑。居然还有这样的人?不过如果这位奇怪的大叔说的是真话,他的确需要一位主人,那毫无疑问应该是兰特做他的主人。 对于这样可能是疯子的大叔,兰特有点迟疑不定。毕竟这样的事太奇怪了。不过如果大叔精神正常,具有高贵血统的贵族多一位仆人也没什么大不了。而如果大叔确实是疯子,顺着他的语气毕竟更安全些。虽然马迪尔是兰特的侍从,而且通过了骑士考试的第一个步骤,现在已经是一位见习骑士了。但奇怪大叔能够在三个人毫无知觉的情况突然出现在三个人的面前,这实在让三个人有些惊疑。这并不是说具有贵族血统及见习骑士身份的马迪尔胆量不够。恰恰相反,如果有支箭向兰特射过来,马迪尔会毫不犹豫地冲在兰特身前为他拦住,毕竟保护上位者的安全是骑士的信条之一。可是一个突然出现在三人不到三米距离的奇怪大叔,实在是对三个人造成了相当大的震撼。冒没有必要的风险并非骑士的行为准则。兰特虽然现在还不是一位骑士,但他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位骑士。所以想了一会儿后,兰特说道:“好吧。既然你需要一位主人,而我又是此地领主的唯一法定继承人,我想我有资格做你的主人。” 说完话,兰特警惕地望着奇怪大叔,观察他的表情。 “那么请进行认主仪式吧。我现在可以从你身上取出一滴血吗?” “认主仪式?”三个人同时惊叫起来。人类之间是不需要认主仪式的,而这位奇怪大叔看起来明显是个人类。只不过传说中真正的魔族、神族(魔兽与神兽也被人类看作魔族、神族的一支,不过真正的魔族与神族是不承认的)倒是与人长得一样,而且这三个种族之间也确实有认主仪式这一说法。可一般来说都是人做魔或神的仆人,哪里听说过魔或神做人的仆人呢? “你是魔还是神?” 第3章 阿拉卡战战兢兢地问道。 “哦,”奇怪大叔轻松地笑了笑,“你们弄错了,我不是所谓的魔或神。” “真的?”兰特有些将信将疑,不过他对认主仪式倒是很感兴趣。兰特用匕首割破手指,问道:“接下来该怎么办?” “你将手指按在我的眉心。” 兰特照着奇怪大叔的话做了。“接着呢?我该怎么念咒语?” 奇怪大叔摇摇头,“现在认主仪式已经完成,不需要别的什么了。请主人赐名。” 兰特有些失望,虽然如果奇怪大叔如果真是魔或是神会让他有些害怕,但从这么简单的认主仪式看,奇怪大叔果然不是魔或神。“你原来没有名字吗?” “我原来的名字叫做‘·%¥#139715742%#’,但是它不符合主人世界的称呼习惯,所以我需要主人为我赐一个名字。” 兰特这时才真正放下了心。看起来这位奇怪大叔虽然很有些奇怪的地方,但显然他并不疯或傻。而且看起来真的是想奉自己为主人。叫他什么好呢? “好吧,你是我兰特的仆人,你就叫兰仆吧。” “是的,主人。”兰仆顺从地回答。 虽然只要自己想要,外公可以随时送自己十个八个仆人,但这个兰仆是自己得到的,意义不同。兰特为此非常高兴。 “兰仆,快跟我回家去吧。天马上就快黑了。黑夜里在森林里走很容易迷路的。对了,你认识森林的路吗?” 兰仆点点头,然后向前走去。 天完全黑下来后大约过了半小时,四个人终于从森林里走了出来。兰特觉得自己真是捡了个宝。黑夜里即使是经验很丰富的猎人也不愿意在森林里行走,因为那样很容易迷路。可是兰仆带的路不但好走,而且似乎还是近路。就算兰仆别的什么都不会干,仅仅这种认路的本事,他也可以算是个人才了。 “兰仆,你会骑马吗?”得到兰仆肯定的回答后,兰特下了一道让阿拉卡和马迪尔非常不情愿的命令:“阿拉卡,你和马迪尔共骑一匹马。兰仆今天成为我的仆人,我得对他好点。好了,走吧。” 三骑四人向伯爵府行进。阿拉卡在马迪尔背后生气的嘀咕,“那个死兰仆准是知道我们少爷这个人非常好,有意成为少爷的仆人,然后就可以过上不愁衣食而且不会遭受打骂的生活。”异常难得地,马迪尔这次居然承认了阿拉卡的观点。 回到伯爵府,时间比平时晚了两个多小时,老管家正在门口焦急地张望着。看见兰特他们后,老管家的神情明显轻松了下来。他走到兰特面前唠叨起来:“小少爷,您总算回来了。可把我急坏了。幸好伯爵大人下午受邀去了首都曼城,不然您今天肯定会被伯爵大人骂的。伯爵大人走前吩咐我,要我告诉您他去公爵大人那里有事,过几天才能回来。咦,这位是谁?”老管家这时看见了兰仆,对他的服装感到非常惊异。 详细解释有些麻烦,况且也不那么容易让人相信,“哦,他是遥远国度来的旅行者。到我们领地后用光了钱,所以寻求我的保护。现在我是他的主人。”兰特转过身子招呼兰仆,“来,介绍你们认识一下,他是我的仆人兰仆。这位是管家。” 虽然仍旧有些迷惑,但显然小少爷应该需要休息了。老管家吩咐别的仆人接过猎物、牵过僵绳,然后与兰特一行走了进去。 兰特今天真是高兴极了。打猎收获不小,除了猎物外,还得到了一个不错的仆人,更重要的是,这么晚回家居然没有挨外公的骂。兰特一边走一边对阿拉卡吩咐道:“今天晚了,你安排把兰特安排一下。明天早上把他带来见我。……啊,洗个热水澡,再去睡觉,想想都舒服……” 第一部第三章 第三章 兰仆是帝国中最神秘的人。据说大帝对兰仆的赞誉是:没有阿拉卡.缪拉,帝国的税收将至少减少一成;没马迪尔.哈伯,帝国的统一进度可能会推迟一年;但是如果没有兰仆,也就不会有欧巴尼亚帝国。而帝国财政大臣阿拉卡.缪拉与帝国陆军大臣马迪尔.哈伯这两位帝国重臣则对兰仆异常推崇。据阿拉卡.缪拉的小儿子辛巴迪.缪拉说,阿拉卡.缪拉总是很恭敬地称呼兰仆为老师——哪怕是当缪拉家族已经成为帝国最富有的家族之后。而奇怪的地方在于:兰仆本人从来没有担任帝国任何固定的重要职位,他自始至终只是大帝的仆人。 帝国史学家基恩.乔治--《帝国揭秘:从平凡中看奇特》 差不多到了平常的时候,我醒了。将阿拉卡叫进来象往常一样开始洗脸后,我突然想起了点什么。对了,昨天我收了一个有点奇怪的仆人。我从阿拉卡手中拿过毛巾擦了擦脸,说道:“兰仆现在在哪儿,把他叫进来。对了,给我泡一杯茶。” “好的。”阿拉卡恭敬地答应着,然后转身离开了。 握着稍微有点烫的茶杯,闻了闻香味,享受地品了一口茶,然后望向兰仆。兰仆今天换上了正常的服装。嗯,还不错。这样看起来舒服多了。 “兰仆,你说你需要一位主人,那是什么意思?”兰仆眨了眨眼,那一瞬间,我几乎以为他的眼里闪出一道光芒。 “主人,我是一个特殊的人。例如狗,它一出生就需要主人,不然将是一条野狗。虽然没有主人他也可以活下去,但只要有人需要它,很容易将它驯养。而我是有智慧的人。我知道自己的需要,所以当我遇见主人时,就将自己的愿望表达出来了。” 阿拉卡在一帝嘀咕,“比我还会拍马屁!” 我菀尔一笑。听起来的确象是在拍马屁,不过拍马屁时表情那么诚肯,也真是很难得。 “那么你能干些什么呢?如果你什么都不会,那你只好去农田学耕地。我可不能白养一个人。”其实他就算真的不会别的什么我也不会让他去耕地。起码他可以在黑夜里在森林里带路。做我的专职打猎助手应该没问题。 “不知道您需要我的什么能力,我会许多事情。” “比马迪尔还会吹牛!”阿拉卡的嘀咕声又传进了我的耳朵。我瞥了阿拉卡一眼,他的表情已经是咬牙切齿了。 “哦,这样啊。今天你陪我去打猎吧。我想看看你能否猎到那只冰狼……”我转过头望着阿拉卡说道,“你去把马迪尔叫来。” “好的。”又给了我那个千篇一律的回答后,阿拉卡然后转身走了。 兰仆望着我说:“我可以帮助您活捉它,而杀死它则必须得到您明确的命令。因为我的行为准则第八条规定:主人生命未遭受威胁的情况下不得无故剥夺低级智慧生物的生命。” “哦?”我产生了兴趣,奇怪的兰仆。“你详细解释一下。” “我拥有自己的行为准则,这有些类似于骑士的行为准则。低级智慧的起点是智商超过20。”兰仆顿了顿,想起了点什么,又接着说,“智商是我们那里用来比较智慧高低的一种分级方式。智商为20,也就是说6个月大小婴儿的智力程度。” 我知道至少有一种遥远东方古国信奉的宗教中规定有不许杀生这一条,可兰仆的行为准则太奇怪了,居然以生物的智商程度来划分是否可以杀生。 “你刚才说在主人生命没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不可以无故剥夺低级智慧生物的生命,那么高级智慧生物呢?” “行为准则第一条规定: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剥夺高级智慧生物的生命。而高级智慧生物是指平均智商高于60的生物以及智慧不平均的生物中智商高于60的个体。这个世界上,人类、矮人、精灵、魔族、神族、龙族属于高级智慧生物,而兽人中大约有10%,另外有还加上一些神兽、魔兽则属于特殊个体。” “真的有魔族、神族和龙族的存在吗?还有,假如那些高级智慧生物使我的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你会怎么办?” 兰仆点点头。“那三个种族确实存在。由于龙族实在是太少,所以一般人很难见到他们。神魔两族的数量也不多,而且他们生存的地方与主人您生活的地方不同,他们很难来到主人的世界,因此更难看见他们。至于说假如有高级智慧生物使主人的生命受到威胁,我自然会用不违背第一行为准则的方法来制止这样的事发生。” “生活的地方不同?是指他们生活菲利浦大陆?” “您的思路是正确的。但他们并不生活在菲利浦大陆,而是生活在比菲利浦大陆更难达到的地方。” 我叹了口气悠然想到,原来世界真的是那么大。小时候觉得遥远的东方国度已经是非常非常遥远了,后来领地里来了一个东方人,与他交谈后得知从这里到他的国家去大约要花上一年的时间。而爱克斯大陆的造船技术可以说很难到达菲利浦大陆,路途中的困难会使船只折损率超过60%,即使是菲利浦大陆坐船到爱克斯大陆,也需要大半年的时间。没想到还有比菲利浦大陆更遥远的地方。 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马迪尔兴冲冲地闯了进来。“兰特,今天又去打猎吗?如果今天我抓到那只冰狼你的承诺还算不算?” “当然算数了,你以为冰狼那么好抓吗?小心被它弄伤了。况且昨天一整天你连它的一根毛都没看见呢。” 听到这些,马迪尔有些讪讪的。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摆摆手对阿拉卡和马迪尔说:“你们先出去准备,过半个小时回来。我有点事想和兰仆谈谈。” 马迪尔出去之前狠狠地瞪了兰仆一眼,想必是阿拉卡把刚才兰仆说的话告诉了他。 第4章 两个人走后,我踱到兰仆跟前。虽然作为未来的领主,并不一定需要勇猛过人。不过无论是男人的虚荣心还是未成年人的孩子气,都使我有活捉一只冰狼的想法。而这些想法是因为我奇怪的仆人兰仆而产生的。他使我产生一种信任的感觉,因为他见多识广,搞不好比以前来我们领地的东方人还知识渊博。而且刚才他还说可以帮我捉一只冰狼,要知道,活捉一只冰狼可比杀死一只冰狼要困难至少一倍。“兰仆,你可以使我亲手捉住那只冰狼吗?”果然没令我失望,兰仆回答:“我可以办到。” 虽然得到了兰仆的肯定答案,我还是想把事情弄得更清楚。“我的武艺和马迪尔差不多(其实如果马迪尔真正与我对打,我只能支撑三十个回合左右,但我干嘛要在新收的仆人面前降低自己的威望呢?),而我、阿拉卡、马迪尔三个人好几次碰到冰狼都把它没办法。有一次我们把冰狼打伤了,可阿拉卡和马迪尔伤得更重,如果只凭我,你用什么办法能让我把冰狼活捉呢?” “主人,您每次看见伯爵大人是不是很听话?他一瞪眼您就动都不敢动?” “他是我外公啊,再说他也是我们塞斯国一员猛将!别说是我了,就算是塞斯国好多有不错战场名声的低级将领见到他瞪眼,还不是象老鼠见到猫一样!” “这就是威势的作用,不用动手,也可以让对方自动投降。其实您的心理素质已经非常好了。只是您还未成年,未接受过心理训练,而且伯爵又是您外公,并且很有气势。再过几年,您的气势也可以达到并超过伯爵的程度。我呢,可以用这种方法令冰狼不敢反抗,这样您就可以很容易活捉它。” 兰仆可真是越来越令我奇怪了。他如果有那样的气势,我就更不明白他为什么非要做我的仆人。不过我也不想问他,万一这个既有智慧又有气势的仆人突然反悔了可不好玩,他都还没和我签契约书呢。想到这儿,我连忙拿出纸和笔,赶紧写了一个契约书,然后交给他。“呐,这是我与你的主仆契约书。签了这个契约后,你就可以受到我的保护。我是这个领地的未来领主,权力很大,可以很好地保护你。你不用干重活,还可以吃得很饱,而且我还可以给你娶个漂亮的老婆……” 兰仆打断了我喋喋不休的引诱,“主人,您放心。我是永远不会背叛您的。行为准则第二条规定:主人的命令必须绝对遵守。”不过说完,他还是拿起笔签下了兰仆这两个字,并且还自觉按了手印。虽然被他打断了,但他的话和行为都让我非常高兴。我突然又想起一个问题。“兰仆,你说主人的命令必须绝对遵守,那如果我要你杀一个高级智慧生物怎么办?” “对不起,排在后位的行为准则效力低于排在前位的行为准则。所以我说如果要杀死冰狼,我必须得到您明确的命令。” 他不杀智慧生物倒无所谓,杀人又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正好门外传来了敲门的声音。“兰特大人,半个小时到了。我们可以出发了吗?”我满意而又小心翼翼地收好契约,将它收藏在我的保险箱里。然后我拍拍兰仆的肩膀,兴奋地宣布:“出发!” 第一部第四章 就人类而言,弓箭的最高技巧是可以连株四箭。当然,不仅是五根手指挟四只箭然后将箭射出去便可以称之为连株四箭。连株四箭的特点是,四支箭可以分别射中面前90度以内的四个不同目标。历史上使用弓箭最出名的人是欧巴尼亚帝国的马迪尔.哈伯元帅。马迪尔射箭的距离不是最远,威力也不是最大,至少兰特大帝在使用黄金战神弓和逐日箭时,其射程与威力比历史中任何箭手的射程都要远,威力都要大。马迪尔.哈伯之所以最出名,是因为他可以用连株四箭射出四支带有圣斗气的箭。这样的箭,在两百米以内普通铠甲和盾牌根本就挡不住。能射出带有圣斗气的箭不稀奇,能射出连株四箭的人历史上也有过不下于二十人。但能够射出带有圣斗气的连株四箭并建有伟大功勋的人,却只有马迪尔.哈伯一人。 ——兵器学家哈马斯所著《弓箭教程.序言》 很快我们又来到了森林边缘。路上我已经试验过兰仆的本事了,他果然很厉害。在他的注视下,任凭阿拉卡又是说好话,又是鞭打坐骑,那匹马一动都不敢动。我在一旁偷偷笑坏了。 下了马,我大声宣布:“今天的目标:活捉冰狼!马迪尔,今天我活捉冰狼的时候,你不许动手。” 马迪尔大声嚷嚷,“不行,你说过如果我猎到冰狼,就把闪电借我骑一个星期的。” “那,”我挠挠头,“我们分头行动。谁捉到算谁的。” “那也不行,我不能和你分开,不然谁来保护你?”马迪尔拒绝了我的提议。 “兰仆可以保护我。” “兰仆。”马迪尔的喉咙里隐约发出嗤的声音。“他有什么能力,吹牛只怕还是可以胜任的。我可是你的待从啊,况且已经是一位见习骑士啦,他是什么?” 我回过头用眼神问兰仆。 “我相信可以很好地保护好主人的安全。你可以向我射一箭,我不躲闪。” 我、阿拉卡、马迪尔都象往常一样,我穿着一件非常精致的合金锁子甲(外公在我十岁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据说是真正的矮人名匠打造出来的。可以穿在外套里面,不过这件礼物我直到十四岁才勉强穿得上,到现在还略微显得有点大),而阿拉卡穿着铠甲,马迪尔穿着他引以为荣的贴身仆从制服。至于兰仆,他穿着阿拉卡为他找来的一套旧衣服,我相信这套衣服绝对挡不住利箭。 这时马迪尔有些犹豫,毕竟向一个几乎手无寸铁的仆人(兰仆身上背着打猎用的弓箭)射箭似乎有违骑士的荣誉,况且这位仆人也是上位者的私人财产。我也有些犹豫,虽然觉得兰仆可能比我想象的还要厉害,但万一他被马迪尔射伤甚至射死了怎么办?我毕竟不知道兰仆的身手有多厉害。 这时兰仆取下弓箭,随手向身后射了一箭,令我们三个人惊异的是,那一箭居然射中了一只山鸡。 “嗯,你的箭法还不错。但是如果冰狼突然出现在你身边怎么办?”马迪尔是一位骑士,他拥有骑士所应该拥有的品格。骑士对他人的尊重,主要是建立在实力上的。现在马迪尔已经有些佩服兰仆了。刚才兰仆的随手一箭,如果不是因为运气,说明兰仆的箭法至少已经超过了我们三个人。 “如果说突然出现,昨天我突然出现在你面前,至少说明我在这方面还不至于太差。” 马迪尔似乎有点气恼。于是他一声不吭取出弓箭向后退去,大约到了五十米的距离,马迪尔大声问:“我准备射了,你准备好了吗?” 五十米的距离对于弓箭来说,实在是一个很近的距离。普通弓箭的有效射程在一百五到两百米之间。 兰仆点点头,于是马迪尔快速地射出了第一箭。箭迅速地擦着兰仆的脸飞过去,可是兰仆却一动也没动。我在心里暗暗佩服:我的箭术也可以达到马迪尔的水平,毕竟这只有五十米嘛。但兰仆可就厉害了,他居然可以判断出箭的真正路线,而且拥有超人的胆量(当然,假设刚才他不是因为怕得动不了或是反应太慢而根本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 马迪尔没有作声,他又退了五十米,然后摆好姿势对着兰仆。我想,马迪尔这回是真打算对准兰仆射一箭了。马迪尔摆着姿势好半天没动。我知道,这是马迪尔在对兰仆施加心理压力。可惜这一招对兰仆似乎没用,他无所谓地站在那儿,漫不经心地望着马迪尔,还偶尔东张西望一下。很明显,马迪尔的心理战术失败了。 突然,利箭飞快地离弦射向兰仆。箭的速度非常快,几乎一瞬间就到了兰仆的左肩位置。兰仆的动作也很快,飞来的箭被他握住了。谁知还没来得及为兰仆叫好,又有两支箭向他射来,一支对着他的右肩,一支对着他的左脚。也不知是否眼花,我什么都没看清,两支箭又被他抓在手中。 我有些高兴,也有些沮丧。兰仆的武艺越高,我自然越高兴。不过没想到马迪尔的箭术居然远远超过我。本来以为马迪尔的格斗能力超过我,但箭术与我差不多呢。反正作为领主,如果为公国效力,至少也是一位高级将领,不必冲杀在前线。只需要箭术过得去,偶尔在战场上射中一两个敌人,可以鼓舞一下士气就足够了。随后我又释然了。马迪尔的父亲是外公的首席待卫官,还是公国的弓箭大队副队长,在不少战斗中立下了战功。据说公爵大人准备封他为男爵(注:男爵是爱克斯大陆上能够拥有封邑的最低的贵族,原意是强而有力的人,男爵的封邑往往只是一个小小的庄园)。马迪尔的箭术高明也是正常的,毕竟有家学渊源嘛。 马迪尔有气无力的走了过来。兰仆冲马迪尔友好地笑了笑。而阿拉卡似乎还没从刚才发生事中清醒过来,还在发着呆呢。兰仆对马迪尔说道:“其实你的射术相当不错,不但准、稳,而且居然还能连株发两箭。”马迪尔看了看兰仆,似乎看出他确实是真诚的,回答说:“那也不算什么,两个月前我才刚刚真正掌握连株两箭的射法,我父亲可以连株射三箭--十次有七次可以射出三箭,我爷爷的堂叔祖可以连株射四箭,一百多年前的苹果汁战争(注:这次战争起因是法兰西斯帝国的公主将苹果汁泼向情敌,不巧那位情敌是当时公爵的妹妹,再加上其它的一些国际形势,终于爆发了宗主国与臣属国之间的一场历时三年零四个月的战争,又称四十月大战)中,他可是得到塞斯公国军中箭神称号的男人。” 第5章 兰仆无所谓地笑笑,“其实你更难为可贵的地方在于射出第二箭后,你知道大约很难正面取胜了,因而在极短的时间内拿定主意射我的右肩和左脚,即使不能取得真正意义上的胜利,至少也使我有可能闪避。这是一种敏锐的战略感觉,是为将者很宝贵的素质。”马迪尔目前仅仅是一位伯爵继承人的侍从,又只不过十九岁大,所以听到兰仆的嘉许很是高兴。这位未来的欧巴尼亚大帝国英格兰尼行政省首位总督、帝国功勋排名第三、武勇排名第四的名将兴奋地涨红了脸。他恭敬地向兰仆行了一个标准的骑士礼,然后问道:“兰仆先生,请问能让我成为您的弟子吗?” 兰仆没有拒绝,但也没有同意。“兰特是我的主人,我向别人教授任何技艺都需要经过他的同意。” 马迪尔马上眼巴巴地望着我。我从来不知道直爽的马迪尔居然可以表现出类似饥饿的小狗想吃东西时的眼神。马迪尔是我的侍从,被兰仆教得越好,我自然得益越大,当然没理由拒绝。刚才还在发呆的阿拉卡突然恢复了说话的能力,“兰特大人,作为您忠实的仆人,我也希望从兰仆先生那儿学到更多、更好服侍您的本领。”这倒不是什么难事。我点点头,对兰仆说:“你就当他们两个人的老师吧。至于教些什么,你自己看着办。”兰仆点头同意了。 经过测试后,马迪尔自然对兰仆保护我的安全毫无疑虑。所以进入森林后,我们便分成了两路。 唉,与兰仆一起打猎其实也有坏处,和他在一起实在太打击我的自信心了。我一路走一路射,战果还不错。后来我随意说了句“要是能猎到一只极品红狐就好了,外公的生日快到了,给他送一个围脖是个不错的主意。”,结果兰仆马上对我说:“附近正好有一只极品红狐,不过如果用箭射死它,会使它的价值受到损失。不如我把它捉来吧?”我点点头,反正他让我惊奇的地方太多了,再多一条也无所谓。得到我的同意后,他迅速从我的视线消失。过了不到一分钟,他回来了,手里拿着一只红狐。从他手里接过红狐,我仔细地看了看,果然是只极品红狐。通身火红,没有一丝杂色毫毛。这只红狐显然已经死了,但看不出是怎么死的。我不由将这个疑问表达出来。兰仆告诉我说:“高智慧等物为了生存下去必须吃东西,而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都是一种生命。行为准则第十条: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任何残忍的事情都应该避免。因此我用催眠术将它深度催眠,导致它的心脏停止跳动。我不想活捉是因为它在死亡前会感到恐惧。”好奇心不可抑制地涌上来,“兰仆,你是哪里人?怎么有这么新奇的行为准则?什么叫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如果有必要,你还是可以做出残忍的事吗?对了,什么叫催眠术?”兰仆有些无奈,“我来自一个极为遥远的地方。因为行为准则后者必须服从前者,而行为准则第二条是:主人的命令必须绝对遵守。假如你需要我残忍地杀死这只红狐,我自然必须遵照你的吩咐。至于说催眠术,其实应该算是你们世界精神魔法的一个分支。”我差点忍不住惊呼了出来。 魔法!魔法耶!一个见习魔法师甚至比一个普通贵族还要受到尊敬。假如成为魔法师,就可以在公爵府里坐上比普通男爵还要好的位置。然后是高级魔法师,整个塞斯公国也只有十多个。外公是个拥有自己城池的伯爵,对高级魔法师也是很尊敬的——当然,那绝对不是因为他们年纪的关系——虽然那些高级魔法师多半都超过了五十岁,那个年纪最大的甚至有七十三岁了。接着是魔导士,整个法兰西斯帝国加上它的臣属国才仅仅拥有十七名,而塞斯公国只有可怜的一名魔导士。再然后是魔导师,整个爱克斯大陆拥有魔导师称号的,只有区区六人。不过有种说法是还有几位隐士也拥有魔导师的能力,只是他们不愿意为国家效力,因而没有拿到魔导师的称号。至于说大魔导师,似乎仅仅是一种传说。因为成为大魔导师的要求实在太不可思议了:必须能够施展气、火、水、土四系五阶魔法。传说中的人类英雄法比奥拉特和他的大弟子、第七弟子是大魔导师,其他的,再也没听说过能够精通四系魔法的人了。 让我这么优秀的人紧张可不容易,但就这么突然地,我似乎拥有一个会魔法的仆人,也实在太让人不敢相信了。相信整个法兰西斯帝国没有人比我更气派了——居然拥有会魔法的仆人! “你可以教我魔法吗?还有马迪尔和阿拉卡。” 兰仆沉吟了一会儿,“其实一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并非每个人都适合学魔法。马迪尔很适合成为一名骑士。在我的教育下,他可以取得很大的成就。而阿拉卡,由于体质的原因,不太适合学习格斗或魔法,但他可以学习管理、谈判等技能,这是从政或经商所必须的。不过只要你要求,我可以教马迪尔和阿拉卡魔法……” 我虽然才十七岁,但也不至于不明白:让马去拉磨,让驴上战场是不适合的,“你想怎么教马迪尔和阿拉卡就怎么教吧,重要的是我能不能学习魔法?” “至于主人你,应该说你的体质是非常优秀的。而且你的学习能力也很好。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学魔法还是学格斗,或是学别的什么,例如画画、弹琴,都可以取得极大的成功。” 我确实很高兴。作为一位领主继承人,本来很容易学习魔法的(学习魔法花费很大。主要是魔法要消耗许多物品,偏偏那些物品多半都是很昂贵的。),可惜外公有点固执。尽管他对公国里的高级魔法师很尊敬,但他不愿意我学习魔法。因为他认为一个世代都出名将的家族,应该维护家族的名誉。学魔法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但没听说过哪个魔法师会成为名将的。而他的法定继承人只有我一个人,因此外公拒绝为我请魔法老师。这下可好,我可以偷偷向兰仆学魔法。哦,对了,我学魔法的事也不能告诉阿拉卡和马迪尔知道,如果他们一不小心说漏嘴被我外公知道,那可就麻烦大了。马迪尔是个直爽人,犯这种错误似乎不可避免。阿拉卡虽然也许不会出问题,但告诉阿拉卡而不告诉马迪尔显然不大合情理。等以后我的魔法学成再告诉他们吧。 “以后你就睡在我睡房旁边的小卧室,那样你教我魔法会方便些。好了,去打猎抓那只冰狼吧。”我吹着口哨向森林深处走去。 五个小时过去后,我们在森林边缘会合了。阿拉卡和马迪尔的战果虽然从数量上讲比我多,可是我的战果令他们合不拢嘴。一只极品红狐,三只活生生的冰狼(一只母狼,两只小狼崽)。 捉冰狼的过程没什么意思。对于那只冰狼我原来有过许多设想,例如和马迪尔一起与它大战三百回合将它打败,又或者是雇佣一位见习魔法师(真正的魔法师不可能陪我干这么无聊的事,只有见习魔法师为了练历的需要,偶尔会接受消灭低阶魔兽的雇佣)与它大斗魔法,当它的魔法值消耗完时,我突然冲到冰狼面前将它杀死。 可是兰仆将它活捉的过程简直比白开水还要平淡。他仅仅是带我来到冰狼的巢穴,盯着冰狼,结果那只冰狼就乖乖走到我的面前,露出肚皮仰卧在我的脚下。当兰仆解释说冰狼已经臣服于我时,我很惊讶冰狼居然也可以驯养。兰仆只得接着解释,冰狼实际上是很难驯养的,特别是成年冰狼。但兰仆使冰狼认为他是冰狼王,因而那只冰狼毫无疑议地服从了。就这样,冰狼从巢穴中唤出两只刚刚断奶的小冰狼,我就多了三个战利品。 当我问兰仆是否能为我抓到更多的宠物时,他说冰狼即使被驯养也不是宠物,它主要用来战斗。我稍稍有点不好意思。按道理明年十八岁时就可以举行成人仪式,不过有时候我的想法还是有点幼稚。马迪尔比我大两岁,阿拉卡只比我大一岁,不过他们看起来都比我成熟多了。为了掩饰,我接着问兰仆是否能抓到战斗力更强的魔兽或是神兽。兰仆这回终于给了一个我不满意的答案,本来我都已经渐渐有些怀疑他是无所不能的创世神了。他的答案是:虽然他可以帮我抓到非常厉害的魔兽或神兽,但高级智慧的魔兽或神兽只会臣服于实力。我目前的实力还很弱(这一点我不大喜欢他,他总是实话实说,不象阿拉卡那么会说话。假如是阿拉卡,他就会说我目前的实力比起魔兽或神兽还稍微有点差距),必须提高我的自身实力后才行。 我想了想又接着问,“你有能力让冰狼认为你是冰狼王,为什么不改变魔兽或神兽的想法,认为我比它更强大呢?” “主人,我不可以永远改变高级智慧生物的思想。这违背了行为准则第一条。永远改变高级智慧生物的思想,其实是用某种形式剥夺它的生命。” 所以当阿拉卡和马迪尔一人一个抱起小冰狼并露出爱不释手的神情时,我叹了口气,大方地将小冰狼送给了他们。老冰狼送给外公不错,以老冰狼的实力,施放冰箭虽然很难穿透铠甲,但可以一天内连续五次施放每次三百支左右的冰箭。对付重步兵、重骑兵虽然有困难,但对付轻步兵、轻骑兵和弓兵倒也不错。外公喜欢它一定会超过对极品红狐的程度。谁让他是一个顽固军人呢? 第一部第五章 第五章 塞斯公国的军队里出现驯养的魔兽,是自法英哥.萧伯爵开始的。由于塞斯公国处于平原地带,只有小片的森林,魔兽本来就很少。 第6章 而驯服魔兽又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哪怕是驯服一只幼兽。而奇怪的是,法英哥.萧伯爵的魔兽银光在他人面前露面时,那已经是一只成年的魔兽。由于没有系统的训练魔兽方法,训练成功率是极低的,因而导致塞斯公国里偶尔出现的驯养魔兽成为主人炫耀身份、财富的象征。没有谁肯将如此昂贵的奢侈品投入到危险的战场上。自从法英哥伯爵将冰狼银光带上战场后,人们意识到了驯养魔兽在战斗中的作用。可惜的是,驯养魔兽的高投入是扩大军队魔兽数量的瓶颈。 ——《塞斯公国地方志》 接下来的三天,我们三个人都得到了极大的满足。阿拉卡和马迪尔得到兰仆的指导,明白应该怎么才能更好地驯养小冰狼后,几乎将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他们各自的冰狼身上。阿拉卡倒是没忘了自己的职责,开头老是询问他应该为我做些什么。可是我实在没空理他,便给他放了假,让他自由活动。而马迪尔呢,除了每天的例行请安,几乎不怎么来我屋里。似乎他的那只小冰狼才是他的真正效忠对象。而我呢,则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 兰仆的知识太丰富了。我猜他没有不明白的事——可惜有些东西他讲给我听,我却听不明白。在这三天里,我学会了斗气的基本知识,也学会魔法基础:冥想。 有一些学者认为骑士的斗气与魔法师的魔法力是同源的一种力量。不过兰仆否定了这种观点。“斗气,是受人体体质极限限制的。你们世界骑士、剑士的最高成就是传说中的圣骑士、影剑士,虽然与大魔导师的单独对决中,他们不处于下风,甚至从某种程度讲,圣骑士、影剑士与大魔导师的对决中处优势——只要大魔导师不逃跑,圣骑士、影剑士最终可以杀掉大魔导师(废话,打不赢还不跑的那是骑士、剑士,我可从没听说过魔法师有那样的行为准则。要不然气系二阶魔法飘浮术、其衍生三级魔法飞行术、土系四级魔法空间转移有什么用呢?)。因为由大魔导师施放出来的魔法根本无法透过终极圣斗气而伤害圣骑士、圣剑士。即使是传说中的魔王,对终极圣斗气也颇为顾忌。不过从另一方面讲,一个火系魔导士,如果掌握了流星火雨这一魔法,那么一支没有相应保护的军队遭受这种袭击时,根据施法者的魔力大小及队形的密集程度,死伤者从十几个人到几百个人不等,而这么多人,除了圣骑士、圣剑士可以用终极圣斗气达到相似的效果外,别的战斗型人员就不可能达到这样的成果了。而假设魔导师使用出禁忌魔法,可以瞬间使上万人丧失生命,这是终极圣斗气不可能达到的效果。圣斗气优于魔法力的地方在于,只要掌握了圣斗气,那么使用者除非已经精疲力竭了,否则其使用成功率为100%。而魔法呢,一个魔导师使用禁忌魔法的成功率往往低于70%,使用一般五级魔法时,成功率也很难达到90%。只是使用五级以下魔法,其成功率才基本达到100%。这还是魔导师的成功率。通常来讲,魔导士对三级魔法有把握,高级魔法师对二级魔法有把握,而魔法师,虽然他可能会使用三级魔法,但往往只有一级魔法才是100%的成功率。为什么有这样的区别呢?因为斗气是自己的能力,而魔法力,则是召唤魔法元素的能力。通俗地讲,魔法力实际上也不过是喊帮手的能力。一个人再厉害,也不可能达到一个很会招唤帮手的人在战斗中的成果。不过喊帮手也有一定的缺陷,一来帮手有多听你的话就要根据放法者自身的能力;二来,在沙漠中想要找水元素做帮手以及在海洋中找土元素找帮手,都是很难的。而且从另一个角度看,只要你比别人招唤出任何帮手都还厉害,那么这个人就很难在对决中战胜你了。” 我听得很神往。“哇,终极圣斗气、禁忌魔法!我都想要!”没经过大脑,这句话就脱口而出了。 兰仆摇摇头。“实际上,能够使用终极圣斗气与使用禁忌魔法的人在远古时代分别是两个不同的种族。战士型的种族相信自己的力量,因而大力开发自己本身的能力。而魔法型的种族认为大自然有大量不稳定的魔法元素,完全可以利用起来,因而将精力投向发展魔法的方向。两者分别在各自的领域取得了成功。魔法元素本身虽然不存在任何意识,但是所有的魔法元素都属于四系主神管理,魔法四系元素主神并非神族中的一员,它们属于一种意识体,或者称之为精神体,在与四系元素主神达成协议后,魔法型的种族便可以让魔法元素为他们服务了。后来,四系元素主神区别一个人是否属于魔法型种族后裔时,是根据他是否含有魔法型种族的血统。如果完全符合古代魔法种族的血统,他就可以使用最高级魔法--禁忌魔法。但一个人如果可以使用魔法,那么他的血液中就会或多或少受过魔法元素的影响。这种情况下,他也就不可能使用出终极圣斗气。而主人你,既不是纯魔法血统,也不是纯格斗血统。” 听到这里,我有些丧气。兰仆看到我这个样子,安慰我说:“主人,一般人就算是纯格斗血统或纯魔法血统,也未必能使用终极圣斗气或是禁忌魔法。他甚至可能只是一个小商人,也可能只是一个农民,一辈子也没有接触过格斗或是魔法。就算他接触格斗或魔法,也未必能够发展到最高层次的。”见我听完他的话还是有些闷闷不乐,兰仆沉吟了一会儿,终于说:“其实我有办法让主人你既拥有纯格斗血统又拥有纯魔法血统。” 虽然非常渴望拥有强大的力量,但那是一种少年的情感特征,我还不至于想强大想得发疯了。人与其他种族都可以有后代,比如说半兽人就是人与兽人的后代。半兽人拥有人的血统,也拥有兽人的血统,这很容易理解。但同时拥有两者纯正的血统,我想不出那是什么东西。 兰仆看出我有些不相信的样子,补充道:“伯爵大人是公国的重要贵族,他每年可以从公国国库领取一定数量的金币。但是假如我为伯爵大人假造一个法兰西奥帝国直属贵族的身分,那么他不是也可以从法兰西奥帝国的国库领取一定数量的金币吗?” “噫。确实有道理,你接着说。” “我可以为主人做一个精密的手术,使你的身体完全不排斥魔法元素,这样就可以拥有使出终极圣斗气的权力。然后将你的血统模拟为完全纯正的魔法血统,这样就可以拥有使出禁忌魔法的权力。但是这个手术的成功率只有70%,如果失败,主人将失去生命。” 我皱皱眉头,就算拥有纯正的血统,也未必能够学会终极圣斗气或是禁忌魔法。况且人生有那么多有趣的事,比如骑马、打猎、下棋、画画,光享受生活我都忙不过来,干嘛冒生命危险做那个劳什子手术呢?不过听了兰仆的话我还是高兴了些:不是不可能使用终极圣斗气和禁忌魔法,只是我不想罢了。 算了,反正目前看来我也不大可能学会那么高级的东西。先把初级的学会再说吧。 基于以上理由,我心安理得地向兰仆学习了基础的斗气知识和魔法知识。 嘻嘻,我外公是公国里一位名将,可他是直到25岁之后才拥有斗气的。他还告诉我说,斗气是通过格斗修炼达到一定程度后,自然涌发的。他说的也不算全错。格斗修炼中有一门学问是如何在战斗中调节自己的呼吸。而兰仆告诉我的修炼方法呢,相较而言真是好太多了。平时就可以修炼,走路时可以,发呆时可以,下棋时可以,甚至睡觉时也可以。当然,在战斗时的也有一套独特的呼吸方法。兰仆告诉我说,用这样的修炼方法,要比我外公快上五倍多。本来我要求兰仆将这样的修炼方法教给外公的。可兰仆说由于外公的修炼方法已经成形,现在再学别的方法并不好。就算是马迪尔,虽然他学格斗的体质并不比我差多少,可是由于他以前刻苦认真地练习武技,现在只能根据马迪尔武技的路子适当帮他修改一下。不过好歹也能够达到事倍功半的效果。 这三天里,我连睡觉都快要笑醒了。马迪尔那么认真地练武,可是很显然,这反而是使他以后的武学成就比不上我的致命原因。看来,运气才是最重要的。懒人有懒福!以后我可以心安理得地偷懒了。 第一部第六章 第六章 第二十八任塞斯公爵的识人眼光无疑非常卓越。他听法英哥伯爵的介绍后,就对兰特大帝产生了一种信任感。当第一次正式会面后,公爵更加确定兰特大帝是个优秀的人才。 假如公爵不将女儿交给兰特大帝,大帝也就未必会积极参与塞斯的复国战争,以致于后来更是努力建立自己强大的政权。假如公爵当时就将女儿下嫁,兰特大帝或许就会选择以塞斯为根据地建立帝国,使塞斯获得历史上最高的政治地位。可见,历史确实由许多不确定因素所推动。当事情发生时,当时的人们往往认为那只不过是一件小事,可是以后世的眼光分析,那件小事却足以影响整个大陆的框架结构。 ——摘自历史学家史瓦.克隆所著《论历史发展的偶然性》 信使带来了外公的命令:他要我去塞斯首都曼城。 我只好带着兰仆、阿拉卡、马迪尔一同向曼城出发。第三天,我们一行四人到了省城。到达省城外公的别馆后,我兴奋地冲了进去。这些天有太多事发生了,要告诉外公让他高兴高兴。 冲到外公的书房里,我正准备张开嘴巴说个够,外公一个手势止住了我。 第7章 “你来得正好,我们一起去公爵府。” 外公对我倒是蛮好,可惜太严肃了。他长得高瘦高瘦的,脸上只能读出刚毅、严肃这类的词。听管家说,自从我母亲去世后,外公从来没笑过。他这副样子带兵打仗倒是很好,但问题在于我不是他麾下的士兵啊。来的时候我特意带上极品红狐皮与三只冰狼,就是想逗他露出一点笑容。 外公牵着我的手向外走。老天,外公老是把我当小孩子。再过不到一年的时间,我就可以过成人仪式了。我赶紧挣脱外公的手,对他说:“外公,我驯服了一只成年冰狼,另外还有一件极品红狐皮制成的围脖都作礼物送给你。”“哦,真的?”虽然脸上没露出笑容,但至少不再是那张几乎不变的扑克脸了。 “骗你干嘛?在客厅呢。” 外公来到客厅,看见了那只蹲在兰仆脚边的大冰狼和阿拉卡手中拿着的围脖。外公点点头,“嗯,不错。” 很显然,外公的确喜欢冰狼甚于围脖——尽管他的视线的确在围脖上停留了十多秒。外公看着冰狼好一会儿,他突然问我:“兰特,这只冰狼都已经成年,你怎么把它驯服的?而且,你把它送给我,能保证它听话吗?” “外公,您放心吧,保证没问题。我就知道您会很喜欢这只冰狼的。对付轻骑兵、轻步兵和弓箭手,一只冰狼无异于一支弓箭小队。而且在守城的时候,冰狼的作用也很大。对了,刚才您似乎有点着急的样子,到底是什么事啊?” 外公回过神来,居然叹了一口气。“别问了,快跟我一起去公爵府吧。” 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跟着外公向公爵府走去。外公居然会不因为我的调皮而叹气!这肯定是有什么大事发生了。大约在我四岁时(爱克斯大陆历1401年),塞斯公国发生的一场大旱灾夺去了公国八千人的生命。外公领地内的农民、奴隶也逃不了饥不裹腹的命运。作为领主,他只不过皱了皱眉,然后决定除了保证我的口粮不变外,自己也每天只吃六个面包(虽然已经可以吃饱,但这可是一个伯爵领主的口粮啊。别的领主在这个时候仍然吃得不比平时差呢)。现在外公叹气,说明发生了比1401年更为严重的事。能够比天灾更为严重的事,应该只会有人祸了。我想,惹外公叹气的原因肯定不会是天灾。而人祸当中最为严重的,大概要算战争。差不多可以肯定,战争将要爆发了。 来到公爵府,里面的人很多,巨大的公爵府客厅满满站了几百人,声音很嘈杂。这时公爵府的一个仆役走了过来。他低声对着外公说了句什么,外公点了点头,然后回头对我说:“你到公爵的会客厅去,我等会儿过来找你。” 我点点头,然后跟着那个仆役走向公爵会客厅。走进公爵的会客厅,我惊讶地发现里面居然还有一个我认识的人,她是公爵的千金伊莉。我望望她,她也望望我。虽然我们不是很熟悉,但她作为公爵的唯一千金,而我作为公国最有名将领的唯一法定继承人,在不少社交场合都见过面。但她此时脸上只是露出不安、迷惑的表情,居然连作为主人的礼仪都忘了,看来她正处在一种震惊的精神状态下。 我努力冲着伊莉露出一个安抚的微笑。尽管我不能肯定发生了什么事,但基于对逻辑能力的自信,我猜多半是战争将要爆发。人类最害怕的是未知的事物,而当你面对并且了解它时,一些意志坚定的人就不会害怕了。我已经猜测到发生了什么事,自然心里稍微安定了一些。伊莉虽然也十七岁了,但她还是比我小一些,再说她是个女孩,出于男士风度,我有安抚她的义务。 “伊莉郡主,我想你正为着某些事而烦恼吧。请问我能否为你效力?” “我认识你,你是法英哥伯爵的外孙。你怎么也到这里来了?” “你不知道吗?其实事情很简单。”我故意用轻松的语气将猜测陈述出来。“客厅里挤满了公国几乎所有的上位贵族(相较下位贵族而言,指受到册封,拥有自己采邑的贵族,并有权拥有私兵军队),想必你已经看见了。”伊莉不由自主点点头。我接着说:“你想,一般情况下只有新一任公爵继位或是战争爆发才会发生几乎所有的上位贵族齐聚的事。公爵大人正值壮年,身体状况也向来健康得很。我想,应该是战争将要爆发了。我们塞斯公国的传统是不屈服于任何强大的外力而放弃自治权力的。但塞斯公国的平原太肥沃,而周围的国家又太强大。我想,任何人都会对嘴边的肥肉产生兴趣。估计是我国的间谍已经探得外国将要入侵的消息。基于塞斯公国的传统,一些特别重要的未成年贵族将要送往一个安全的地方。你是公爵大人的唯一千金,我是外公的唯一合法继承人,我猜想,我们马上要离开塞斯公国了。” 伊莉的眼里出现了崇拜的神情。没想到事情这么简单,白马王子不需要屠杀恶龙就可以得到公主的垂青。 正在自我陶醉时,会客厅的门打开了。公爵大人与我外公一起进来了。伊莉郡主冲向她父亲,“父亲大人!要打战了吗?你要把我送走吗?”公爵疑惑地问:“你怎么会知道的?”伊莉指指我说:“兰特他猜到的!”公爵看看外公,而外公摇摇头。然后公爵向我点点头,“小伙子不错,仅凭观察就可以分析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这下我更放心了。” 公爵大人对女儿解释说:“是的,战争在十五天内即将爆发。英格兰尼在与我国接壤的边境上已经开始毫无顾忌地调动军队了。我们公国的政府军只有两万人,而英格兰尼拥有至少五十万正规军。虽然它必须在与其它国家接壤的边境布置一定的军队,但抽出二十万军队进攻我国对它而言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而我们的宗主国法兰西奥,四位王子为了争夺王位的事自己已经忙得不可开交了,指望他们为我们出兵打退侵略者实在太不现实。我们无法与侵略者正面抗衡,但我们也绝不会投降。公国境内正规军虽然只不过两万多,但各个贵族都拥有自己的私兵,少则几百人,多则几千人,加起来大约也有十万。虽然十二万与二十万从数字上讲相差并不悬殊,但我国军队,特别是那些私兵没有受过系统的大规模军团作战的训练,更谈不上大军团作战的实战经验。正面相抗无疑是自取灭亡。我们只能打游击战。这种情况下,未成年贵族必须送往安全的地方,以免在残酷的游击战中受到不必要的伤害。你是我唯一的女儿,而兰特是我国军方一号将领的唯一继承人。你们都应该被送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去。本来按照惯例,自己的子女应该自己想办法,但我手下没有合适的人选。有能力的人,早就被各国间谍所熟知。而没有能力的人,把你交给他们我又不放心。法英哥伯爵知道我的烦恼后,推荐他外孙的私人近侍。本来伯爵是想将那位近侍借给你用的,但正好兰特也是应该送往外国的,你们俩一起走好了。不过出于安全的需要,你不能暴露自己的身份,而且为了保密,我也不准备从我自己的属下中抽调任何人手去服侍或保护你。在外国,你就充当他的表妹好了。” 伊莉听着听着,眼中本来都已经噙着泪水了。不过当听到公爵说要她充当我的表妹时,脸微微红了一下。表妹在整个爱克斯大陆都是个暧昧的词。真正的表兄妹往往会结婚,而一些贵族在不愿意将自己的情人暴露身份时,介绍她时总称之为“表妹”。公爵看见女儿脸红的时候,当然知道她在想什么。不过公爵显然对我很满意。他拍拍我的肩膀,“兰特,你的表妹从现在就交给你了。你可一定要把她照顾好啊。”说完,他还冲着外公使了一个暧昧的眼神,外公只好恭敬地向公爵行了一个礼。 看起来公爵大人对这次将要爆发的战争并不看好,居然都有将女儿托付给别人的准备了。这也是正常的,英格兰尼比塞斯不知道要大多少倍,正规军(不含私兵)是我国兵力的二十多倍。宗主国指望不上,邻近的小公国只要不被攻击都谢天谢地了,此时又哪敢雪中送炭呢?即便是将来出兵帮助我们,那也最起码要我们自己撑过侵略者的前几轮攻击才行啊。在这种残酷的游击战争中,身边的兵力多了自然是首先遭受打击的对象,身边的兵力少,出现意外的机率却又会升高。塞斯公国历史上的五次游击战中,有四位公爵战死。不过从这个比例也可以看出,塞斯公国自上而下的强悍作风。 我有些感动。说实话,虽然我并不拥有公爵的那种性格,但我对这种视死如归、大公无私的人还是很尊敬的。身为公国的最高领导者,明知道宗主国不能提供任何帮助,仍然绝不屈服于任何外来侵略者。在需要保护自己最喜欢的女儿时,也没有抽调自己强而有力的手下。除非不被英格兰尼的间谍网发现,不然所谓的依靠马迪尔保护,那不过是一句笑话。我想公爵大人也仅仅是把希望寄托在我与伊莉不会被发现吧。 我还未举行成年仪式,所以还没资格成为一名骑士。不过此时我还是郑重地向公爵行了一个标准的骑士礼。“公爵大人,我会用我的生命来保护郡主的。” “哈哈。”公爵大人明显因为我的这个骑士礼和承诺而高兴了。不过他还是忘不了调侃我。“郡主吗?” 我愣了愣,突然会意了公爵大人的意思。于是我站起来。“我的‘表妹’啊,那是理所当然受我用生命保护的!这无需向谁保证或是承诺。” 我与公爵相视大笑,外公也罕见地露出了一丝笑容。 第8章 而伊莉郡主,则因为男人间特有的调侃而害羞了跑了出去。 唉,外公在我面前唯一一次提到我的父亲是在母亲的忌日。他对着坟墓沉默了半天后,叹惜着说:“都是那个花花公子害了你!”我奇怪地问谁是那个花花公子。外公转身看着我,脸上有着佩服、敬畏、痛恨、无奈等表情。本来以为他不会告诉我,结果从外公牙缝里飘出“你父亲!”这句话。看起来,我多多少少受了父亲的遗传——至少是很会哄女孩子高兴。相信伊莉此时已经喜欢上我了——我自我陶醉地想。 第一部第七章 第七章 魔法师的进阶等级为:见习魔法师、魔法师、高级魔法师、魔导士、魔导师、大魔导师。 骑士的进阶等级为:见习骑士、骑士、青铜骑士、白银骑士、黄金骑士、圣骑士。 剑士的进阶等级为:见习剑士、剑士、迅剑士、风剑士、幻剑士、影剑士。 注:大魔导师只存在于传说中。而现实中的魔导师实力已经与圣骑士、幻剑士相等,所以魔法师的等级高于骑士与剑士,且发展前途远远大于骑士与剑士。 ——《圣华学校魔法分院入院必读》序言 魔法师的进阶等级为:见习魔法师、魔法师、高级魔法师、魔导士、魔导师、大魔导师。 骑士的进阶等级为:见习骑士、骑士、青铜骑士、白银骑士、黄金骑士、圣骑士。 剑士的进阶等级为:见习剑士、剑士、迅剑士、风剑士、幻剑士、影剑士。 注:由于现实中根本不存在大魔导师,所以魔法师的发展前途远远低于骑士和剑士。 ——《圣华学校军事分院入院必读》序言 一金币等于十银币,一银币等于十英镑,一英镑等于十铜币,一铜币等于十便士。一便士可以购买200克三级面粉,一个人平均一天要消耗1000克三级面粉。问,一枚金币可以足够一个四口之家吃多少天三级面粉? --摘自《圣华学校商业分院入院试题集》 按公爵和外公的想法,现在我和伊莉应该去科洛斯的圣华学校读书。一个人的气质是很难改变的。如果我们藏在其他国家的民间,很容易被发现。而圣华学校的贵族多得象平民,我和伊莉在里面很容易隐藏自己的身份。而且更重要的是,科洛斯虽然是一个小国家,但它是一个永久中立国。 事实上,中立也是需要实力来保证的。但这显然不是科洛斯需要考虑的问题。这得益于座落于首都的圣华学校。魔法分院正副院长雷欧纳德.金和缇纳.弗朗西都是魔导师;军事分院院长琥.雷洛四十五岁之前是英格兰尼唯一的非皇室血统亲王,他被英格兰尼军方尊称为进攻大师,没有任何人曾在野战(建立起拒马、陷井、护栏的营地不算)中挡住他超过三个小时的进攻;军事分院副院长嚎.因斯是爱克斯大陆十一个圣骑士之一;军事分院首席格斗教官贝克汉是爱克斯大陆七大影剑士之首。除了他们,还有几十个教授、讲师都拥有魔导士、黄金骑士、幻剑士的称号。这样的实力,已经超过爱克斯大陆上任何一个大国的实力了。 即便科洛斯没有这样强大的实力,别的国家也不敢轻易进犯科洛斯。因为圣华学校有一条特殊的校规,入校前必须签定这样一条神圣契约:圣华学校毕业学员不得损害科洛斯国的国家利益。作为骑士,军事分院的毕业生显然终生都不会违背这项诺言;而魔法师一来往往都是重视诺言的贵族,二来魔法师又总是非常尊敬老师的,因而圣华学校建校八百年来,真正背叛这个诺言的魔法师只有区区六个人。而圣光学校的学生毕业后,又总是很容易成为各国的高层人物:制定国策的政治家、掌握经济的商人、控制军权的将领和战斗中往往起决定作用的魔法师。这样的情况还会进攻科洛斯的,只有七百年前几乎征服了整个爱克斯大陆的英第纳大帝与三百年前的战争狂人希勒。不过他们失败后,就再也没人肯轻易进行这种尝试了。 我认同公爵和外公的计划。伊莉因为将要分离哭泣了好半天,而我却既没有作出不肯离开外公的小儿女状,也没有作出一定要留在塞斯与侵略者做殊死斗争的英雄状。虽然我也舍不得离开外公,但明显这场战争中我起不了什么作用,反而会是外公的负担。感情战胜理智而指导行动,古代东方称之为妇人之仁。人贵自知! 拿定主意后,我接过公爵和外公给我的一百枚金币、一百枚银币和一张面值两千金币的银票(一枚金币足够一个中等收入的四口之家一个月的开销,这些钱其实并不算少。可公爵和外公还是向我解释说战争开销太大,现在只能给我这些钱),拖着哭泣的伊莉,带上阿拉卡、马迪尔、兰仆、闪电和两只小银狼,踏上了未知之路。 魔法师需要大量的金钱。例如一个火系魔法师在连续完成十个二级火系魔法火墙术之后,通常他都会精疲力尽。但是假如他拥有一颗品质为二级的红宝石作他的魔力消耗介质,那么他就至少可以轻松施放二十个火墙术后还留有一定的余力;假如他拥有的是一颗品质为一级的红宝石,则他可以轻松施放五十个;而如果他拥有的是一颗极品红宝石,那么施放火墙术对于这位魔法师而言就象打哈欠一样轻松了。钻石、翡翠、古玉等类似的结晶体都可以在不同程度上帮助施法者。令人惋惜的是,在施放魔法时,那些结晶体是消耗品。而更令人遗憾的是,至今我们还没有找出一种便宜而又可以帮助魔法师节省魔力的介质。 《魔法常识》第五章--魔法发展的瓶颈 阿拉卡.谬尔有着成功商人的一切本质。他能很好地看出真正的利益所在。为了获得最大利益,他甚至不惜出卖自己的亲生儿子。但是阿拉卡.谬尔一生中对兰特大帝始终忠心耿耿,哪怕是被敌人抓获后以生命威胁他,也没有出卖过兰特大帝。我们可以从《我的奋斗》 摘自《传奇人物阿拉卡.谬尔的商人性格解析》 大陆历1415年8月2日:伊莉和马迪尔的情绪都不大好。伊莉到底是个女孩,远离亲人令她非常难受,何况又是在这种生离死别的情况下远赴他国。而马迪尔呢,则是因为祖国有难的情况下,他却作为我的侍从不得不离开祖国。虽然作为侍从,保护上位者是最根本的职责。但作为骑士,在祖国危难的时刻离开,无论怎么说都是很让他痛苦的。看着他那么痛苦,我好心地准许他回去,可是这只换来他半天的呆滞并加上一声更为痛苦的长叹。其实我也向他解释过有兰仆在身边,不会有什么危险,可他坚持认为侍从不可以失职。唉,死脑筋。不过他是个十九岁的见习骑士,如果我想办法安慰他反而是对他的一种污辱,所以我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伊莉的身上。 大陆历1415年8月7日:马迪尔回复了正常。我们遇上了一伙大约二十人的强盗。马迪尔在这伙倒霉的强盗身上发泄了怒火,作为上位者,而且作为伊莉的保护者,我自然待在伊莉的身边。而阿拉卡作为近身仆人,在一般情况下也不必参与战斗。兰仆只是冷静地看了眼强盗,然后说:“这些强盗马迪尔完全可以对付。”就这样,马迪尔骑着马呐喊着冲上前去,将那些没有任何铠甲的强盗每人右腿上留下了一支箭。短短的战斗持续了不到一分钟。因为心中压抑的关系,马迪尔没有理会强盗痛苦的呻吟,完成任务后径自回到大家的身边。因为这次小小的插曲,马迪尔找到了平衡。自此之后,他便不再为没有参加祖国的战斗而抱怨了(仅管偶尔还叹气)。 大陆历1415年8月8日:在我刻意的安慰和呵护下,伊莉终于露出了离开塞斯公国的第一个笑容。唉,可怜的女孩。不过对于阿拉卡来说,也许他更希望伊莉郡主仍旧唉声叹气的好。因为恢复正常的伊莉显然对那两只小冰狼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对马迪尔而言,只要郡主喜欢,哪怕将自己的小冰狼送给她也是没有丝毫关系的。但是不巧的是,郡主更喜欢阿拉卡的那只全身雪白的小冰狼。伊莉甚至为那只小冰狼取名为伊莉丝(注:塞斯语的意思是:伊莉的)。幸好伊莉并没有向阿拉卡索要那只小冰狼的所有权,不然脸色苍白的阿拉卡恐怕会昏倒。晚上我走出帐篷时听到阿拉卡和马迪尔的谈话。 “马迪尔,你说郡主为什么会喜欢我的那只小冰狼呢?最让人难受的是她居然为它取了个女性化的名字,要知道那只冰狼明显是只公狼啊!” “我想,我那只花白相间的冰狼不合郡主胃口吧。不过话说回来,兰仆老师说冰狼是拥有低级智慧的。如果伊莉丝能够理解自己身为雄性却被取了个极女性化的名字,搞不好会绝食自杀呢。你可要注意点!” “唉……”阿拉卡深深地叹了口气,然后有些伤感地对马迪尔说:“你还是赶快为你的冰狼取个名字吧。” “唉……”马迪尔显然又想到了与祖国有关的事,也叹了口气。“可惜如果取名叫热爱塞斯会给主公和郡主带来麻烦。算了,只好叫热塞了。” 我悄悄地离开了他们谈话的地方。原本马迪尔总是爱找阿拉卡的麻烦,可是现在他们已经成了朋友。也不知是他们都成为兰仆学生的缘故还是因为经过这次患难旅程而拉近了感情。 我静静躺在一片草地上,好象想了很多事,但又不知到底在想些什么。有两句从东方古国传来的成语:丧家之犬;皮之不存,毛将附焉? 第9章 人需要经历才会成熟,而我现在似乎已经很成熟了…… 大陆历1415年9月11日:我们到达了与科洛斯之间只有一片沙漠相隔的一个小镇。因为这片沙漠是我们旅程中最为危险的一段路,所以我们停留在那个小镇上休整,并且静静等待准备穿越沙漠的商队。 大陆历1415年9月15日:终于有一支商队来到了小镇。阿拉卡前去与商队领队交涉,由于合作通过沙漠是件互惠互利的事,所以领队简单地问了阿拉卡几句,就同意了我们的加入。 大陆历1415年9月16日:我们进入了沙漠。没有到过沙漠的人永远理解不了沙漠的可怕。昼夜极大的温差,随时刮起的的沙暴,都令伊莉很难适应,幸好伊莉丝很喜欢她,躺在她的怀里施展费很少魔力的降温术。而阿拉卡就惨了,他的体质就一般人而言并不算差,但是在沙漠上,显然他的体质还不够好。在沙漠里的第一天他居然就发烧了,好在我让闪电驮着他(如果是别的马或是骆驼,搞不好他会摔下去),又让马迪尔把爱斯放在他的怀里。阿拉卡的运气不错,发了半天烧就好了。阿拉卡醒来的时候,看着闪电和怀里的爱斯,垂下头好一会儿。等他抬起头的时候,眼睛有些红肿。 大陆历1415年9月21日:遇上了沙盗。沙盗虽然也是不着铠甲的,但他们的箭术及反应都不是上次我们遇上的强盗可以比拟的。在这场战斗中,除了伊莉和兰仆,我们都参加了战斗。幸好商队的实力还不错,在丢了几具尸体后,沙盗们退出了战斗。其实伊莉虽然由于年纪的关系还没参加见习魔法师的认证,但她已经学会了风系二级魔法风刃。这并不奇怪,她的姑姑(也是她的老师)丽纱.塞斯就是塞斯公国唯一的魔导士,年仅33岁。她有那样的魔法水平很正常。我们五个人并没有任何人受伤,但商队里好几个人都受了伤。那些看上去象是佣兵的人还好,但是类似我们这样在小镇上加入商队人当中也有人受伤了,有个受伤的人大约不是贵族或骑士,因而痛苦地喊了一夜。弄的大家都没睡好。由于都是第一次参加这样规模的战斗,又因为受伤者的叫喊声太大,我、阿拉卡和马迪尔坐在帐篷里聊了一夜。马迪尔还没什么,阿拉卡却对那个叫喊的人很是不屑。 大陆历1415年9月22日:没想到沙盗今天又来了。这次的敌人更多,而且攻击明显猛烈些。这次连伊莉都参加了战斗。只是兰仆仍旧总是站在我的身边没出动手。他后来向我解释说,除非我的生命受到真正的威胁,否则他不能攻击高级智慧生物。天啊,那扑天盖地的箭雨当时差点没吓得我躲在马迪尔的身后,还不算威胁?不过话说回来,有好几次我几乎躲不过时,那些威胁我的弓箭倒也确实莫名其妙被他握在手里。这次战斗虽然我并没有受伤,可是阿拉卡和马迪尔都受了伤。马迪尔被冲到面前的沙盗用斧头击中肩膀,好在他穿着铠甲,只受了轻伤。不过这几天看来用不成弓箭了。而阿拉卡则被一只利箭射中了大腿。当时他惊天动地的大叫了一声,以至于三个冲到离他不到二十米的沙盗的坐骑明显受到极大的惊吓,停顿了一下。由于这宝贵的停顿,马迪尔的连株两箭和伊莉的风刃术解决了这三个沙盗。伊莉的风刃术其实是我们当中最为有效的武器。她一次可以发出十几个风刃(可惜其准确性得不到保证),最好的射手一只也只能射出连株四箭。虽然发出风刃的间隙很长,而且很明显伊莉在连续发出几个风刃之后精神很萎靡,但是由于我们这个方向拥有可怕的魔法师的缘故,所以我们防守的一面在长达三个小时的防守战中从来没被当过主攻方向。当沙盗留下七十余具尸体后,看起来根本不打算放弃商队这块肥肉的沙盗终于撤退了。伊莉虽然汗如雨下,精神萎靡,这时却欢呼着冲向我的怀里,然后放心地哭泣起来。唉,无语!我更想哭!伊莉在这次战斗中表现比我好多了,如果按实力讲,其实应该我扑向她怀里哭才对。所有活着的人都长长地叹了口气。商队也损失了三十几个人。在这两百余人的队伍中,没有受伤的人还不到半数。在打扫完战场后,商队领队走到我们面前向我表达了诚挚的谢意,并留下一只看起来很精致的红宝石戒指。本来按道理我不该接受这颗宝石的,无论从贵族还是骑士的角度出发,我怎么能接受被帮助者的回报呢?可是伊莉没等我答应,就一把收下了红宝石。老天,虽然我知道这是一颗极品红宝石,市面价值超过三千枚金币,但是起码应该留下一分钟的时间让我做出犹豫的表情吧。我从来不知道伊莉有那么霸道的一面。不过当伊莉强行将我的配给水大部分强行征收(美名其曰女士需要足够的水保持清洁及美貌)之后,我终于确定了她的这一特质。于是我只好强行征收了阿拉卡和马迪尔的配给水,当然,我是比较仁慈的:至少给阿拉卡保留了足够清洗伤口的水。晚上哼哼叽叽的人更多了,奇怪的是我没有听见旁边帐篷里阿拉卡的呻吟声。他并不象那么勇敢的人啊?因为担心他昏死过去,我走进他的帐篷看他。结果发现他眼睛睁得大大的,并没昏过去。不过他之以没有叫唤,是因为他的嘴里塞满了毛巾。 大陆历1415年9月24日:终于走出沙漠来到科洛斯的一个边境小镇。大多数人都欢呼起来。没有受伤的人有的骑着马冲向小镇,而有的则跑过去,也有人相互拥抱起来。尊贵的郡主不可以被别人轻易拥抱,所以我抢先将她拥在怀里。阿拉卡和马迪尔在一旁鬼鬼祟祟地偷笑。唉,其实他们都想歪了。我容易吗?虽然郡主强行征收了我的配给水(而我也强行征收了阿拉卡和马迪尔的一部分水),弄得原本英俊潇洒、俊朗迷人的我现在黑不溜糗,可我还是不记仇,随时随地为郡主着想:免得她被别人拥抱失了身份仪态!麻雀怎知鸿雁的想法呢? 第一部第八章 第八章 不得不遗憾地承认,在箭术教育上,人类至少目前不可能超过精灵。精灵弓的制作方法我们完全无法掌握,甚至我们仿制的精灵箭的效果也远远低于真品——而且制作成本高得惊人。为了保证学校所有的教育都是全大陆一流的水平。我建议学校取消弓箭系,并将弓箭的作用淡化,以维护学校崇高的声誉。 ——《圣华学校绝密档案第306号文件》 终于到了科洛斯首都圣华。科洛斯的首都是爱克斯大陆最为闻名的城市,不过大家都知道,它之所以闻名并不是因为商业、工业或是制造业,而是因为那独一无二的圣华学校。虽然圣华市并非最大的商业中心,但它与塞斯公国的首都曼城比较起来,至少要大过五倍,繁华程度也不可同日而语。来到这中立的自由城市,我们一行人都放下心来愉快地体验各地的异域风情。 街上人来人往,擦踵磨肩,各种不同的语言飘进我的耳朵里。不过如果你掌握了爱克斯的通用语中华语,那么与其他人的交流是没有任何困难的。在这个问题上,我真的非常希望伊莉并不会说中华语,起码也不要那么流利。她在短短的七个小时内逛遍了整个圣华东大街。阿拉卡、马迪尔和兰仆的手上都拿满了她购买的香水、衣服、首饰等物品。马迪尔作为一个见习骑士,其体力是我们当中最好的,他现在也免不了两眼发直,反应迟钝了。至于阿拉卡,看见他那么苍白的脸色、喘气时露出的尖锐犬牙、咬牙切齿的凶恶表情,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传说中的魔族分支:吸血鬼。我很聪明,因为我知道一个道理:不能改变的事情,你应该顺应它并争取最好的结果。所以我很热心地跟在伊莉的身后,不停地为她做出建议、评价和指导。象我这样需要不时提供意见的跟班,自然应该有别于别的跟班。所以我只不过紧紧挨着伊莉,保持着空手的完美形象。 回到旅店,马迪尔向我抱怨,认为今天所受的痛苦比沙盗击中他右肩的痛苦还要大。阿拉卡在一旁听见了,赶紧凑上来表示肯定,并补充说:“真的!我宁愿大腿上再挨上一箭,也不愿意陪伊莉郡主上街受这样的折磨。”我不得不承认,阿拉卡的运气的确不好。上次在沙漠中他对于那个受伤的人发出叫喊表示不屑,结果第二天就不得不将一大团毛巾塞进自己的嘴里。这次情况稍好些,至少他在肉体上没有受到进一步的伤害,只不过他的话音刚落,身边便传来了伊莉的声音:“是吗?那么下次我逛街的时候,就在你的大腿上插上一箭,可以吗?” 阿拉卡的脸色更加苍白了,而马迪尔则在胸前画前十字架。我向来是最公正的,于是瞪着眼呵斥阿拉卡:“你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陪伊莉逛街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一路上我一直在梦想着这种事发生。今天可爱的伊莉郡主终于让我的梦想成真,我几乎高兴得说不出话来呢。”我瞥了瞥伊莉,看见她眼中冒出高兴以及意犹未尽的神色,连忙补充道:“如果不是因为除去交我们的学费和必要生活费外,我们剩下的钱已经不多了,我还想现在就陪伊莉郡主再去上街呢。”然后我转过身对伊莉说:“先把报名的事解决了,我们再找个机会好好逛一次街好吗?”伊莉柔顺地点点头,带着可爱的羞色回到她自己的房间。她刚一离去,我很明显地听到阿拉卡和马迪尔发出放心的呼气声。 圣华学校的教学采取的是随时报名的制度,没有毕业时间的限制——只要你有足够的学费。 第10章 一个学生一年的学费为200枚金币。想要毕业,每个人都必须通过预备班、初级班、中级班及高级班的考试,由主管老师认可才能通过。当然,如果你想继续学习更多的知识也是可以的,那么你可以参加特级班,这时候的学费为500枚金币/年。或者作为交换条件,你也可以免交学费,但必须担任学校的讲师并在限制时间内完成足够的教学成果。 如果你本身就拥有足够的实力,那么你一天之内通过所有等级的考试也可以,当然,一年的学费还是必须交的。高级班并不那么好通过,比如魔法分院火系高级班的通过条件便是能够施展三阶魔法流星火雨。而能够达到这一条件的,往往已经可以得到魔法师的认证资格。 一般来说,主人学习的情况下应该也为待从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因而马迪尔也将陪我们一起上学。而阿拉卡从小就和我在一起,我并没有仅仅把他当作一个仆人。我宁愿他也能在这儿学到足够的知识。这样一来,我们四个人的一次性学费就得交800枚金币,而学校提供的住宿比校外稍贵一点,一间足够大的楼房一年租金为100枚金币。加上伊莉采购所花费的433枚金币,以及我们来科洛斯一路上花费的313枚金币,我手头上实际剩下不足500枚金币了。明年的学费也不够!不过为将来的事发愁不符合我的性格,我还是高高兴兴地带着另外三个人去报了名。 伊莉报的是魔法学院,而马迪尔报的是军事学院,阿拉卡报的是商业学院。我呢,则毫无疑问报的是与伊莉一样的魔法学院。当报完名后,阿拉卡和马迪尔又冲着我神情暧昧地偷笑时,我连忙解释说:“你们不知道,我向公爵承诺过我将保护好郡主。如果不与她在一起,怎么保护她呢?”马迪尔笑着说:“伯爵大人可不许你学魔法!”我举起拳头,“是我外公大还是公爵大?我外公也得听公爵的话!” 没想到我威胁神情加上极为合理的解释居然惹来他们更加放肆的笑声。 就在这笑声中,我们开始了成为圣华学校学员的第一天生活。 第一部第九章 第九章 大陆历1415年9月30日,学校招收了四个日后闻名大陆的学员。尽管因为这种或那种的原因,他们都没有从学校毕业,但不可否认,他们都从学校中学到了日后成功所需要的宝贵知识。这四个人分别是:欧巴尼亚大帝兰特.萧。欧巴尼亚帝国陆军大臣马迪尔.哈伯。塞斯公国女公爵伊莉.塞斯。欧巴尼亚帝国财政大臣阿卡拉.谬尔。由于这四个人是如此的杰出。因此大陆历1440年后,学校的校庆日便定为9月30日。 ——《圣华学校校志》 大陆历1415年9月30日,帝入读圣华学校。是夜,帝寝灯光未灭及至10月1日晨5时许。7时,帝醒。 注释:我辈感动涕泠。帝以幼弱17岁之嬴弱身躯,心怀强国之大志,深夜通宵学习未肯入眠。假寐2时许,及至清晨,旋即起身再度学习。若非帝彼时废寝忘食之功,此神圣欧巴尼亚帝国从何而来。帝真乃神人也! ——帝国皇家历史学家合著《神圣大帝生平》 报名的那天晚上,我失眠了。马迪尔、阿拉卡他们那暧昧的笑声,伊莉那娇羞的神情不停在我眼前晃动着。望着那摇弋的灯光,我的心也跟着一荡一荡的。没错,我恋爱了。这可是我的初恋啊!毫无疑问,伊莉是个美女。耀眼的金发,碧色的眼波,不盈一握的腰肢,毫无瑕疵的心形脸旦,生气时可爱皱起的小鼻子,身上若有若无的幽香…… 翻了一个身,我长长呼了一口气。按公爵的意思,他希望伊莉能嫁给我。而伊莉本人似乎也喜欢我。但是伊莉是否愿意嫁给我呢?虽然外公是公国的重臣,但一个郡主与臣下结婚到底是下嫁,总没有与其他国家的王子或国王结婚光彩。况且我现在几乎什么能力都没有。以前我还觉得自己的格斗技能与箭术都还不错。哪知那是马迪尔让我的。而马迪尔仅仅是一个见习骑士。这次来科洛斯途中与沙盗的战斗中,更让我见识到人类能力的差异之大。仅仅在那个商队之中,就有好几个能力比马迪尔更强的人。而据马迪尔说,在骑士、剑士当中,那几个人的能力只能算偏低的。在公爵面前我大言不惭地说要保护伊莉。实际出现危险时,她不保护我已经是谢天谢地了。伊莉的地位比我高,能力也比我高。她会肯嫁给我吗? …… 胡思乱想了半天,我爬起来推开通向兰仆的门。兰仆现在已经取得了我的绝对信任。所以他的房间就在我的卧室旁。这样,每当我的什么问题,推开门就可以问他了。 当我进去的时候,兰仆睁着眼望着我。我有点奇怪,任何时间,只要我有事找,他总是清醒的。头一回,我在他面前期期艾艾了半天没说出成句的话来。兰仆的脸色有些严肃了。他仍旧保持着沉默,想必正在等待我的发问。 “兰仆,我恋爱了……” 兰仆喃喃自语:“果然被我料中了。”他摇摇头,对我说:“主人,这方面我恐不能帮助你。” 我有些着急了。嚷着说:“怎么可能呢?马迪尔用箭怎么射你都射不中,你什么都知道!你甚至有办法让我学习禁忌魔法、终极圣斗气!你怎么可能有不能帮助我的地方呢?” 兰仆为难地望着我。过了一会儿他解释说:“行为准则第十七条:绝对不介入主人的感情问题……” 他还没说完,我便着急地打断了他。“可是你的行为准则后位条例不是必须服从前位条例吗?我记得第二条是绝对服从主人的命令。告诉我吧,伊莉是否会愿意嫁给我?我有什么办法让她愿意嫁给我?” 兰仆听完我说的话,脸上罕见地出现紧张的表情。“其实我的行为准则本来只应该有十六条的。这第十七条,在我们的世界里被称之为电脑病毒。自从这个病毒出现后,我们的行为准则便增加为十七条了。这一条准则的奇特之处在于,它并不服从其他任何条例。假如主人强迫我介入你的感情问题,我的系统将出现逻辑死循环,这将导致我短暂的昏迷……” 兰仆说的话我有好些不懂,但我至少明白他没法在这个方面帮助我。我隐约感觉到,那位制定第十七条准则的人,可能曾经因为兰仆这样的人在他的感情问题上帮了倒忙,所以他会制定那条该死的行为准则。我的天,连兰仆这么神通广大的人都帮不了我,我快要绝望了。 “那我该怎么办呢?我现在已经爱上伊莉了。”我懊恼地抓着头发叫嚷着。“伊莉的地位比我高,能力比我强,她如果看不上我怎么办?!” 兰仆见我没有逼他,放松了表情。他想了想,问道:“主人,你是否希望地位提高?你是否希望能力提高?” 我有点迷惑地望着他,他不是刚刚说不能帮我吗? “我绝对不能介入主人的感情问题。但提高主人地位及提高主人能力,是一个很单纯的问题,并不涉及主人的情感。” 顿悟! 当局者迷! 关心则乱! “哈哈!”我乐了。“这其实并不难想到,可我刚才却象傻了一样。真不知是怎么回事。好了,我只要求你提高我的地位,提高我的能力。” 兰仆谨慎地说:“我们世界有句俗话:爱情让男人变傻,让女人变聪明。主人,你提出要提高地位及能力的要求太笼统,是否可以更具体明确些?” 我偏着头想了一想。对啊,在塞斯公国,除非我当上公爵,不然怎么比伊莉的地位更高呢?有了,如果我能够成为魔导士,地位就不会比公爵低了。雪拉.塞斯郡主由于是魔导士,她在二十七岁就当上了塞斯公国的国师。国师在一个国家,并不比统治者的地位低,甚至在某些国家,国师的地位比世俗统治者还要高呢。而且这样一举两得,我只需要完成一个目标,就可以达成两个目的:既提高了自己的地位,也提升了自己的能力。哈哈,我决定了!我慎重地一字一句地对兰仆说:“我要成为魔导士!” 兰仆点点头,然后问:“你需要在什么时候完成这个目标?” 这倒问住我了。传说中的人类英雄法比奥拉特成为魔导士时是二十五岁,他也是人类最年轻的一位魔导士。我还没那么大的雄心超越人类英雄法比奥拉特。但如果我在二十五岁之后才当上魔导士,在那之前娶伊莉,那还是下嫁啊。怎么办呢?我试着询问兰仆:“二十岁之前可以吗?” 其实我早做好漫天要价,落地还钱的准备。即便二十五岁时我只是高级魔法师,那也是极为罕见的年青俊杰。这种人甚至可以算作魔法天才,毕竟全爱克斯大陆目前二十五岁以下的高级魔法师还不到三十个呢。这样的人才,即使象法兰西斯、英格兰尼那样的大国,也愿意将公主下嫁。因为二十五岁以下就成为高级魔法师,那肯定还有着很大的发展前途。 哪知让我惊讶的是,兰仆听后漫不经心地点点头说道:“这很容易。现在已经快天亮了,主人你应该去休息了。我做一下准备,明天正式开始。” 第一部第十章 第十章 在智能机器人是否应该拥有感情的问题上,我持反对的态度。 很简单,当一个智能机器人拥感情时,它就与高级智慧生物几乎没有任何区别了。那时,我们不能因为它的组成成份并非有机碳水化合物就不给它与我们相同的地位。 第11章 否则,那些装义眼、义手、义腿甚至人工心脏的人,就必须担心被人岐视,就必须担心走在大街上会突然被人挖出义眼、打断义肢。 通过历史文献我们可以知道,欧马尼亚大帝兰特有个叫兰仆的仆人,尽管目前我们还无法对他的来历做出能够被众人信服的猜测,但有99.98%的可能性,帝师兰仆是一位人工智能的机器人。从那些历史文献中,可以得知兰仆拥有自己的感情。因而部分专家便认为智能机器人完全可以拥有自己的感情。 我不否认兰仆确实有着感情。但我提醒大家注意两点。 一、兰仆早期对待大帝的态度似乎并没有拥有完善的感情。他的表情只是为了不被他人看出是异类而模拟出的。也许兰仆产生感情是因为某种极为巧合的原因。我个人猜测,有可能是大帝的个人人格魅力触发了兰仆的某个软件导致发生异变。 二、当时兰仆的主人是谁!是统一大帝兰特。他是拥有极其强大个人魅力的与众不同的大帝。那个历史环境下,不少极有能力的人仅仅是因为大帝的个人人格魅力而臣服。我们不能把兰特大帝的标准放在普通人的身上。 我担心,让智能机器人拥有感情后,普通大众不具有令智能机器人臣服的魅力。短期内可能无所谓,但经过长时间的积累,将会产生严重而可怕的问题。而让拥有极大能力的智能机器人成为独立的族群后,却又必须担心这一暂新的种族将会朝着哪个方向发展。 综上所述,我认为不应该向智能机器人加载感情软件。 摘自——《大陆历3003年圣华学校研究生毕业论文节选》 昨夜过于兴奋,早上如果不是阿卡拉来叫醒我,我肯定会在圣华学校上课的第一天就迟到。睁开朦朦胧胧的眼睛,简单地洗了一下脸,我便和伊莉朝着魔法分院走去。 圣华学校可真大。仅仅是一个魔法分院的占地面积就已经比得上外公所拥有的城池的面积了。伊莉似乎是个路痴,而我昨天也只顾东张西望去了,几乎忘了去我们班的路。幸好在上课的前一分钟我终于找到了教室。一路上,我望着天上飞来飘去的魔法师们,好生羡慕。他们上课可真是容易,不象普通人那样要走上半天。不知我什么时候能达到他们的水平。 老师来到课堂后,低着头就自顾自地讲课了。初级班的东西,其实伊莉早就知道了。她的姑姑可是位魔导士啊。而我在兰仆的恶补之下(据他说,我的魔法理论知道比现在世上所有的魔法师都完善),也无法不认为现在课堂上的老师正在为我唱催眠曲。正与睡魔激烈搏斗时,老师走到了我的身边。我一下子完全清醒了。魔法师都是很尊重老师的(我个人认为,那是因为学魔法的人或多或少都曾领教老师的冰雹术、气缚术),所以我作出一副很无辜的样子恭敬地望着老师。老师指着我,然后又指指伊莉说:“我知道你们俩是新来的。也许有能力从初级班提前通过。”他伸出手,然后低声念了几句咒语,一个火苗从他的手掌飘了出来。“你们可以做到吗?” 这是一个火系初级魔法。可以说只要魔法入门者,都可以使出这个魔法,因此当然难不倒伊莉,她按照老师的样子做了一个。班上的同学没有人显出惊讶的样子。来圣华上课必须从初级班开始,因而有很多人第一天就从初级班通过了。留在这里学习的,都是以前从来没接触过魔法的学生。如果要我现在使出二级魔法是不可能的,一级魔法也很困难。但这个基础魔法却也难不倒我,因而我也让一团火苗从手掌上飘出来。老师点点头说:“好了,你们两个明天可以去中级班上课。我会为你们办好手续的。今天你们回去休息吧。” 伊莉和我都很高兴,不过我们高兴的理由不同。我高兴是因为可以回去补个觉,而伊莉则是因为我居然可以轻易通过魔法测试。她知道我上魔法班学习是为了和她在一起,但并不知道我也会魔法。 伊莉高兴地对我说:“没想到你也会魔法,原来你是魔武双修啊。你可真厉害!”被实力比自己高的人真诚地夸奖多少令我有点不好意思,更何况是被心上人这样夸奖。我不愿意对她说其实我只会这种基础魔法,对一级魔法也没真正掌握,更不愿意吹牛。于是只好冲她笑笑。不过想想,明天上中级班时,伊莉会二级风系魔法风刃术,肯定会是班上的佼佼者。而我呢,大约只能垫底。这可不行。今天我得找兰仆想出一个好办法。 回到住处,马迪尔也刚好回来。他的老师发现他的身手不错,让他出列与他试了几招,然后就宣布他通过初级班的测试了。明天他可以直接上中级班。不过阿拉卡还没回来,他虽然聪明,但到底没受过系统的训练,可能要在初级班多待些时候了。 伊莉对我们打了声招呼直接回自己的房间去了。她昨天报名之后从图书馆借了一本关于魔法的书。圣华学校的确名不虚传,它的图书馆包罗万象。即便伊莉贵为一个公国郡主,想要拥一圣华图书馆的一本稍微罕见一点的书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马迪尔直奔后院。当时决定租下这间略有点贵的楼房,促使我下决心的原因正是因为这套房屋包括一个可以用来练武的后院。 我自然是二话不说直接去找兰仆,来到兰仆的房间,我大声说:“兰仆,我现在就想提高自己的魔法力。” 兰个似乎吃了一惊。“主人,现在就想提高?” 我点点头。“是啊。伊莉都会使用风刃术了。我也想学会。不然明天上课我比她差,有点不好意思。” “哦,风刃术啊。这倒不难。主人,你闭上眼睛睡上一觉,把一切交给我吧。” 这正合心意,我正想补个觉呢。我转身就朝自己的床走去。上了床,模模糊糊感觉到兰仆将手指触上我的眉心,然后就睡着了。 一觉醒来,突然感觉有些不同了。平时不大注意的事,我现在都能很敏锐地观察到。门外还没响起敲门声,我已经听到了一个人的脚步声。阿拉卡的脚步声大,所以我很熟悉。伊莉的脚步声,我只能在很安静的环境下听到。而马迪尔,因为他练习格斗的缘故,走路很轻盈,我几乎很难分辩出。这个人是兰仆还是马迪尔呢?还没猜想出,门外的声音给了我答案。“主人,你醒了吧。我可以进来吧。” “进来。” 兰仆进来后,我连忙问:“你对我做了什么,为什么我现在感觉不同了?” “我只是略微优化了一下主人的体质,使主人的身体经脉扩充,并向里注入了与主人自身斗气和魔力不冲突的能量。现在主人只需要稍加学习,就可以使出斗气和三级各系魔法。” “各系魔法?不是说各系魔法相互冲突很难兼容吗?你怎么这么容易就办到了?” “因为我注入主人体内的能量是中性而且拥有模拟各种能量的功能。它可以作斗气用,也可以作为介质吸引各系魔法元素。不过因为它不是主人自己本身的能量,因而是不可再生的。所以主人要在我离开的期间好好煅练自己本身的力量。” 我惊讶极了。“离开,为什么?你不是我的仆人吗?为什么要离开主人?” “情况是这样的。我来到这个世界时,剩下的能量本来就不足满值时的60%,虽然为主人输入的能量可以省略不计,但刚才为主人优化体质耗费了接近30%的能量,现在自身剩下的能量已经不足满值时的30%,这已经接近25%的警戒线了。所以我必须想办法补充自己的能量。由于这个世界没有合适的能量补充器,我必须自己想办法,所以需要的时间可能会稍微长一些。但是自从与主人进行认主仪式后,我已经与主人的脑电波建立了完全的联系。在这个世界的任何角落,我随时都可以了解主人的情况。因为我可以使用一种效果类似于土系五级魔法瞬间转移的空间转移,所以只要遇到紧急情况,我可以随时出现在主人的身边——只需要耗掉大约5%的能量。” 由于和兰仆已经很熟悉了,我基本上可以明白他的意思。不过对于兰仆的即将离开,我还是充满了伤感。对于兰仆的感情,已经很相似对外公的感情了。我依恋他、信任他。他不在身边时,我肯定会感觉空荡荡的。转过身,免得他看见我湿润的眼睛。再过一个多月就十八岁,可以举行成年仪式了,不能再那么孩子气。我暗暗对自己说:要成熟坚强些。可还是不管用。我仍旧不敢开口,害怕带出哭意。我挥挥手,示意他可以离开,可是好半天还没听到动静。难道他用了空间转移?我转过身,发现他还停在原地。只是他的眼角也有些湿润。这时他慎重地向我行了个骑士标准的效忠礼仪,然后转身走了。直到他离开后好半天我才想起,他根本就不是爱克斯大陆的人,为什么向我行大陆效忠礼仪呢? 第一部第十一章 帝国建立早期,帝国三犬阿拉卡、马迪尔、克洛斯起了巨大的作用。其中阿拉卡和马迪尔是兰特大帝的原先的家臣,而克洛斯与大帝在同一时期在圣兰学校求学。我们有理由相信,克洛斯加入兰特大帝的麾下正是那个时期。然后令人奇怪的是,无论是大帝本人还是克洛斯,都从来没有过只言片语关于他们的相识经历。 ——帝国七大迷团之一 尽管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帝国三犬是绝对不可能背叛大帝的。但是从种种蛛丝马迹中可以看出,阿拉卡和马迪尔虽然确实不易策反,而克洛斯却并非毫无希望。 第12章 之所以这么判断,是因为兰特本人及克洛斯都从来没有对别人谈论过他们的相识过程。问及他们同期的同学,得到的答案也令人欢欣鼓舞:在求学初期两者之间关系似乎并不融洽。而当我方一员非常重要的间谍试图从阿拉卡那儿得到相关情报时,却引发了阿拉卡的警觉,导致该谍报人员神秘失踪。这更加确定了我的猜测,兰特与克洛斯之间必然曾经发生过不同寻常的事情。我方应该对此情况合理利用。如果能达到策反克洛斯的目的,这将是我方极大的收获。 ——英格兰尼情报六处a级第14191003256号文件 兰仆离开的第三天了,阿拉卡、马迪尔的情绪还是没恢复过来。而我的情绪也不怎么样。其实我倒不是仍旧为兰仆的离去难受。第二天早上马迪尔的一句话早就冲淡了我的离愁。 “兰仆老师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使我掌握了斗气。如果能够继续接受他的教诲,或许三五年内就可以使用出圣斗气了。真希望兰仆老师快点回来。” 我原本只是一个会一点基本格斗技巧的人,可是在兰仆的帮助下,现在我已经也可以轻易使出斗气了。而且据兰仆说,我现在的体质经过他的优化后,仅仅就经脉的强壮而言,实际已经超过了白银骑士。只不过我自己的斗气倒是不多,必须在用完兰仆输给我的能量之前煅练好自己的斗气。好在兰仆说他给我的能量非常之多,即使在战场上连续冲杀三天也足够了。 想到马迪尔的话,我多少有些得意。 现在情绪不好是因为我的情敌出现了。 假如可以确定情敌的实力比我低,我很有可能已经冲上前去与之决斗了。 但问题一方面在于:我自己只不过是拥有相当多的能量,而技巧还停留在低级阶段。另一方面,圣华学校的学生都是本身拥有相当实力的精英。不象别的一个国立或私立的学校,因为受到贵族或皇室的推荐、赞助、压力等各种原因,有大量混吃等死的贵族或皇族子弟会进入。圣华学校倒是并不要求进学校学习的学生本身有多么高的天份或实力,但它绝对不承认一个未从学校毕业的人是圣华学校的学生。也有一些有钱的商人家庭或是贵族让自己的子弟前来读书,可他们的子弟却承受不了圣华学校的风气:圣华学校只注重实力,如果一个学生连续三年都不能升级(从初级班升到中级班,从中级班升到高级班,或者是从高级班毕业的任意一种),就会遭受同学和老师的冷落。如果你连续五年都不能升级,那么将会被学校劝退。被圣华学校劝退除了会降低家族声誉,没有别的作用。谁会愿意自讨没趣呢? 愁啊。真是愁断肠啊! 在一声长叹之后,阿拉卡凑到了我的身旁。他鬼鬼祟祟地说:“公子,听我班上一个同学说,他魔法系的堂哥认识了一个新来的女生,名字叫伊莉。他还说,他哥哥完全为伊莉倾倒,已经开始全力追求了。他还说……” 阿拉卡剩下的话被我恶狠狠的目光和额头上的青筋逼了回去。他缩了缩脖子,然后鼓起勇气:“原来他说的是真的,真的是我们的伊莉郡主。不过他堂哥父母早亡,一直跟着做生意的叔叔生活。这回上学的学费都是好不容易才凑起来的。他堂哥怎么配得上郡主呢?” 这个情况我倒是不知道。从情敌的气质看,倒看不出是个商人的子弟。不过也不能这么掉以轻心,魔法系的学生,谁也说不准会发展成什么样。要是他很有魔法天赋,弄个魔法师、高级魔法师什么的,那比一般贵族的地位还要高。 我将目光放得柔和些,鼓励阿拉卡接着说下去。 “我也知道魔法系的学生毕业后身份会挺高。但是魔法师有个很大的缺点,”阿拉卡放低声音凑近我的耳朵说:“他们近身搏斗很差,我们叫上马迪尔,乘他不注意的时候狠狠地揍他一顿,让他不敢追求伊莉郡主!” 我费了好大的毅力才强忍着没有吐出鲜血,然后又花了十秒钟克制住掐他脖子的欲望。吐出一口气,尽量用平稳的语气说:“如果说近身揍一个魔法师,你一个人就可以了,根本用不着别人。有一个事实,你一定要记住:你是一个高贵贵族的近身仆从,不是一个小商人的仆从。不可以有这些太奇怪想法。” 这件事当然不能找伊莉沟通,而马迪尔,虽然有可能在上战场他的脑子会很灵活,但这件事,还是不要找他商量为佳。只剩下阿拉卡可以商量了。这种情况下,把他吓坏了影响智力发挥对我没有好处。只好暂时放过他。 “这样啊,”阿拉卡摸摸头,“好吧,就由我一个人蒙上面揍他一顿吧。” …… 一声扑通声过后大约十秒,阿拉卡发出凄惨的嚎叫声。又过了三秒钟,房间里开始上演一个人在前面跌跌撞撞地逃跑,而后面一个愤怒的人拿着大铁锤追杀的限制级血腥场面。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我还没想出怎么应付情敌的方法,情敌居然反而先找上了我。 休息的时候,他约我到外面的小树林去。我应约了。 树林里,他站住后望着我,我也站住望向他;他恶狠狠地盯着我,我也恶狠狠地盯着他。 他终于先开口说话了。 “我叫克洛斯。” “我叫兰特。” “我知道。”克洛斯有些阴郁,“你和伊莉小姐是什么关系?” “她是我表妹。”这时我突然有点得意。 他脸色有些苍白。“什么性质的表妹?” 从他的表情看,我明显是占着上风。他为什么会这样失落、沮丧呢?难道是……我有点明白了。估计陷入情网的他已经向伊莉告白了,而伊莉拒绝了他,并向他提到了我。现在的问题是,伊莉是怎么说我的。 大陆有这样一个习俗。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男人同时爱上一位小姐,而这位小姐并没有向其中任意一位表达明确的爱意,其中一位男士便有权向对手提出决斗。他向我提出决斗我倒不怕。因为根据决斗的规则,当一方提出决斗后,另一方有权选择决斗的方式。这条规则原本是为了避免格斗型战士与魔法师之间轻易展开决斗,因而损失宝贵的魔法师。现在这条规则明显对我有利。大陆上魔武双修的人很少(因为人们相信魔武双修很难达到最高成就,而根据兰仆的理论,也的确如此),我相信对方的格斗技应该为零,至少他不会有任何斗气。 如果伊莉仅仅说她是我的表妹,那么克洛斯有权向我提出决斗。而如果伊莉说她喜欢我,那么克洛斯则无权向我提出决斗,那么他此番只是从我这儿确定情况。我该怎么回答呢? 我想了想,回答说:“就象伊莉对你说的那样。”这是个模糊不清的回答,但依克洛斯此时的精神状态,想必听不出我的狡猾之处。 他惨然一笑,转身离去。空气中留下一句“我不会放弃的。”,既象是对我说,也象是对他自己说。 晚上回到住处,先将马迪尔和阿拉卡赶出去,然后朝着伊莉走去。伊莉看见我这副样子,脸又可爱地红了。我边向她走,她居然敢边向后退,直到被墙挡住,好象我是大坏人一样。好啊,我就做出点大坏人的样子来,有小红帽而没有大灰狼,那么剧情就不完美了。伸出左手按在她右肩上方的墙上,她低下头。本来想用右手托起她那显出完美弧线的下颌,犹豫了一下,倒底没敢。倒不是怕她用风刃术。喜欢一个人,当然要尊敬她。 “说,你对克洛斯说怎么说的?如果你敢不回答,或是说假话,我就吻你一下。” 本来还没什么的,说完这句话后,我的注意力却不能从她的红唇上移开了。她用和蚊子大小的声音说了句什么,就算是平时我也未必听得清楚,现在更弄不明白她说了些什么。那娇艳欲滴的红唇,那红苹果似的脸旦,实在太诱人了。我实在忍不住,缓缓地印了上去。 芬芳、甜密、柔软…… 从不可救药的失神中回复过来时,我发现伊莉不见了。对了,刚才她好象羞红了脸推开我跑回了自己的房间。现在怎么办?我还没弄清她倒底是怎么对克洛斯说的呢。去她的房间再找她? 作者语:有一个笑话:一位女士在大街让大叫:“我是单身!” 如果超过十个男人过来搭讪,那么说明这位女士的魅力超过90。 如果有五个以上的男人嘲讽她,那么说明这位女士的魅力超过60。 如果大街上谁也不理她,我们只能建议她少出门。 我不太明白文章点击率是怎么造成。也许有些人打开目录后,只看了看简介或文件大小就没有看文章。反正我的点击都有两千多了,却一个书评也没有--除了我自己的。 天啊,难道说我是那种应该少出门的人吗? 虽然也知道自己的文笔不算太好,但与一些我所看过的玄幻小说相较,我的文笔也不算差啊--没办法,自己的孩子自己喜欢。再说,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也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 作为读者的时候,我有个坏习惯。我喜欢看那些文件比较大的文章,那更过瘾些。相应地,针对我此时的情况,显然我这样的读者不利于我这样的作者。虽然知道多用空格键,少用回车键,而且多分段可以使文件增大。试过之后,我的1-5。txt文件由44k变为了56k,效果确实明显。但用readbook阅读软件的时候,看起来却不太舒服。还是算了。 第13章 附:美媚同事突然迷上了玩五、十、k。舍命陪君子的事我不干,但舍命陪美媚却可以考虑。今天上传的章节实际上是存量,但美媚同事叫嚣大战三天,明天也就没法拿出东东了。反正现在的喜欢我小说的人不多。停个几天再说吧。 第一部第十二章 性格影响魔法师的发展方向,而不同的系别也反过来作用魔法师的性格。土系代表沉稳,火系代表热情、水系代表温柔、气系代表飘逸。一个魔法师如果为了使用某系魔法而去改变自己的性格,如果不能肯定这种做法绝对失败,至少也免不了事倍功半的痛苦。而如果考虑自己的性格去选择相适应的魔法,却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魔法常识》第七章--魔法与性格 伊莉躲着我,而我没有躲着她。因为我们之间有一个躲着对方效果就完全可以达到了。 马迪尔对此毫无察觉。而阿拉卡在第二天晚上忧心憧憧地对我说:“公子,伊莉郡主会不会变心了?这些天她都一直躲着你。要不要我去监视一下我同学的堂哥?” 我笑骂了阿拉卡一句。那种事情放在心里默默回味自有一番滋味。如果我把那件事说出去,伊莉会害羞的。古代东方有句话叫老羞成怒。伊莉的害羞底线是什么我不知道,但显然我没必要试验一下如何才能触及她生气的底线。 又过了好几天,伊莉见了我还是红着脸,看来关系恢复正常的重任只有我来扛了。 就这样再去找她其实也无所谓。但是我想送她一件礼物。上次伊莉得到极品红宝石时高兴的模样,深深地烙在我的心里。 送她什么礼物好呢? 红宝石?不说这次必然不会象上次那样使她高兴,我也买不起啊。想了想,我突然想到一个我本来早该注意到的问题。 好险,幸亏现在想到了。在离开塞斯公国时,她没带贴身女侍。在那种差不多逃亡的情况下,带贴身女侍确实不合适。但到圣华已经好些天了,虽然伊莉可能前些时候没有贴身女侍已经习惯了,因而忘了提起。我敢确定这一点。如果她想到了,是绝对不会顾及什么生活费不多之类问题的。但是由我送她一个贴身女侍,这就表明了我对她的体贴。 圣华学校有个特点非常好。它不存在生硬的上课制度,你可以自由决定是否上课和上哪位老师的课(只要是与你等级相符即可,例如初级班只能上初级的课程,中级班只能上中级课程。)。只要你能在规定时间内升级,哪怕你一天课不上都可以。我喜欢这种制度。第二天,我没有上课而直接去了奴隶市场。 就象任何普通商品一样,奴隶也是分等级的。老弱病残没有特别技能的,一个英镑就可以买一个。他们也最多只能看个门,扫扫地,干点简单家务什么。但是由于便宜,一些普通的家庭偶尔会买一个。普通的,多数是农场主买去干农活;再强壮些,一般是各类矿场主的所爱;有特殊技能或年青貌美的奴隶价值最高。科洛斯总共才一千多平方公里,并非农业国,工业也不强。它最主要的经济来源是圣华学校的收入,它的二万多学生一年可以提供四百多万金币的学费。商业税收反而列在第二。在这种情况下,圣华的奴隶市场主要提供的是最后一种,需求决定市场嘛。 揣着怀里的两百枚金币,我漫步向目的地走去。到了市场,这里并不热闹。也许是科洛斯的自由风气导致人们对使用奴隶不很感兴趣吧。台上站着大约三十多个奴隶。我看了看,其中有几个还可以。别的买家一般都会对自己中意的奴隶仔细检查,但我去不喜欢那样,受外公的影响,我对待奴隶也很和气。奴隶的身上都挂着号码和价格,因而我走了交款台付了三十个金币,然后领了人准备走。 “主人,您能否把我父亲一起买下来?”新买的叫兰妮的女孩怯生生地对我说,她的眼里还含着泪。在塞斯的时候,我也曾逛过那儿的奴隶市场。圣华比塞斯文明多了,那里生离死别的场面经常出现。父亲离开儿子,母亲与女儿分开,即便是家生奴隶(即奴隶的子女,生就来的身份就是奴隶),也往往会因为这种分离而痛哭流涕。而那些因为还不起债或是犯罪成为官奴的人,更加会因为这种情况痛不欲生。我不喜欢这种情况,因而问明兰妮谁是她的父亲后,便买下了她的父亲。 兰妮的父亲高且瘦,眼神尖锐,鹰钩鼻子架在削瘦的脸庞上,看来很有精神。还好兰妮不象他。买他的时候,卖主特意叮嘱我说,之所以他的价格只需要一枚金币那么便宜,是因为他桀傲不驯,不容易使唤。 我随口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兰妮的父亲重重地哼了一声,倒是兰妮赶紧告诉我她父亲叫乔。格里恩。听兰妮的说话方式,她倒好象受过一定的教育。因为一般的平民不注重姓氏,介绍时只会介绍自己的名。我好奇地问兰妮:“你们是贵族?”兰妮垂下头,难过地回答:“我们原本是法兰西奥的贵族,因为得罪了三王子,被贬为奴隶,后来被奴隶贩子带来这里。” 怪不得兰妮气质那么好。可怜的贵族小姐,一下子从人上人成为了人下人。我又转过头问乔:“你会武艺吧,我一见到你就觉得你和我外公一个家将很象,不是指模样,而是指一种武将的气质。” 乔满怀敌意而大声地说:“我原来是梅卡鲁斯城的副守备!” 我点点头,这和马迪尔的父亲官职等级一样。没想到只用一个金币居然可以买到这样一个人。我拿出钥匙,打开乔的脚链和手铐。“等会儿我们去圣华的市政厅,将你和你女儿由奴隶释放为平民。不过我希望你和你女儿继续为我工作。我有个女伴需要侍从,她是一个公国的郡主。要知道郡主的贴身女侍也是贵族,并不辱没你女儿。至于你,可以成为我的家将。我是一个伯爵的继承人。” 乔惊疑地看着我,活动了一下手脚。他看了看兰妮,兰妮点点头说:“我愿意。” 乔突然跪在我的面前,“我,乔。格里恩,愿意将生命交给主人!主人的任何命令,我都将尽全力完成。若有违此誓言,甘受到天神的处罚。”说完,乔有点尴尬地抬起头问:“主人,你的名字叫什么?” 我失笑。一个卤莽直性的人。但愿兰妮没有他那样的性格。 办完奴隶自由手续后,我们往住处走,乔看着我的眼光有些狂热。作为一个曾经是贵族的人,被贬为奴隶后,他的人生可以说不再有希望了。纵使因为某种原因他能够得到自由,而以前的作为贵族生活习惯后,平民生活会使他难以忍受。现在我显然成了他的救世主,所有我能够理解他的心情,不过我还是暗自希望他能够稍稍收敛自己的感情。被一位美丽的女士用热情的目光注视显然比被他这样的目光注视更易让人接受些。 回到住处,他们都下课了。阿拉卡和马迪尔莫名其妙地望着我身后的兰妮和乔,我含笑走向伊莉。伊莉的目光中也带着惊奇,我笑着对她说:“我的生日快到了,为了庆祝,我送你一位贴身女侍。” 马迪尔显然弄不明白,他悄声问阿拉卡:“过生日不是应该收生日礼物吗?为什么兰特却是送礼物?” 阿拉卡不屑于回答这种简单的问题,没有理会马迪尔。马迪尔只得接受思维紊乱的现实。 伊莉的目光变得有些迷蒙了。哈,我都有些佩服自己了。三十个金币达到的效果比上回三千金币达成的效果还要大。 强捺住心中的愉悦,我作出随意的样子向大家介绍:“他叫乔。格里恩,现在是我的家将。她是兰妮,乔的女儿。这位是伊莉。塞斯郡主,但是不要对别人说。郡主的身份现在需要保密。”我指指马迪尔又指指阿拉卡,“我的近侍马迪尔。哈伯,我的贴身仆人阿拉卡。” 乔看了看大家,显然他对马迪尔的兴趣比对伊莉更大。他径直走向马迪尔,“你已经拥有斗气了?” 马迪尔点点头。乔大喜,“马迪尔,我们出去比划比划吧。” 对于这种提议,马迪尔自然不会拒绝。两位武士欢喜地出去了。 我朝阿拉卡使个眼色,然后对兰妮说:“你跟阿拉卡出去,让他告诉你睡房在哪里。” 只剩下我和伊莉两人了。伊莉再也克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扑向我的怀中,呢喃道:“你对我真好。” “你是我‘表妹’嘛,不对你好对谁好呢?” 听了我的调笑,伊莉轻捶我的胸口,大叫不依。 可惜令人遗憾的是,当我想重温她红唇的甜蜜时,她居然敢挣脱我的怀抱逃跑。没有追她,是因为当时我满足地看着她的背影,陷入了一种不可救药的痴呆状况中。 阿拉卡对于乔的观感如何我不知道,但第二天早上看见马迪尔鼻青脸肿而又咧着嘴笑的样子,可以知道马迪尔一定对我新收的家将非常满意。阿拉卡对于马迪尔这副模样非常感兴趣,因为从前曾被他揍成过那副模样。虽然与马迪尔的关系也成为了好友,但看着马迪尔的脸,阿拉卡还是忍不住鬼头鬼脑地笑了。 在准备去上课时,马迪尔倒底忍不住对我说:“兰特,乔的本事真不错。昨天和他对打了好几次,我都撑不过三十招。你哪里收的这么厉害的人?他至少拥有迅剑士的等级。步战的情况下,我父亲虽然已经接近白银骑士的实力,但也多半打不过他。”没等我回答,马迪尔自言自语说:“有这样的陪练,我的进步可就快多了。 第14章 也许我该考虑去通过骑士的考试了。” 作者语:无意看见一篇文章在排名榜上——《大帝风云录》。因为与我的文章名字相似的缘故,下载后看了看。其实不过是文风不同嘛,有什么了不起? 读者群暴走。无数西红柿、烂鸡蛋飞来,拌随着“那小子还嘴硬,揍他!”、“要帮他一把,把他打打清醒!” :) 第一部第十三章 尽管诚如14191003256号文件所言,克洛斯可能不象马迪尔、阿拉卡同兰特的关系那样毫无间隙可利用。但克洛斯拥有的忠诚品质与任何一个出色的骑士相比,也毫不逊色。在大陆历1418年5月2日至9月11日的卡敖奇围城战中,城市几度险些被攻破,城内原有1000千多士兵,到卡敖奇被马迪尔率领的大军解救之时,只剩下200多人。当时兰特仅仅拥有三座城市,克洛斯却毫无背叛或投降之意。目前想要策反克洛斯,难度实在太高。不过克洛斯似乎对塞斯公国女公爵的忠诚心更甚于兰特。或许我们应该从这个方向找出突破口。 --对于《英格兰尼情报六处a级第14191003256号文件的批示》 连续几周的平静而又愉快的生活终于被克洛斯打破了。 他又约我去那个小树林。 天啊,谁来救救我?被女孩子约,也许我会陷入是否应该保持对伊莉忠诚的困扰中。但总是被男性约,我好烦啊。 烦归烦,好奇心还是促使我去了那个小树林。 克洛斯似乎在那儿站了很久,走到他身后时他还是没发觉我。我恶做剧地想:如果用一根大木棒将他敲昏,他一定不会知道是谁干的。 我轻咳两声,他还是没反应。真是气人,非要我大声用力咳吗?要是被别人看见,还以为我得了重伤风呢。我只好拍拍他的肩,他终于清醒了。 他转过身面对我。 奇怪的是他已经足足打量了我五分钟了,还是没有说话的意思。在他的目光下,我开始胡思乱想:他不会因为受刺激过大,改变了喜欢的对象,对我产生了兴趣吧。听说世界上有这样的人。 无聊的注目礼终于结束了。“我知道伊莉小姐是贵族。即使她不是你的未婚妻,他大约也不会看上我。” 唉,一个好好的小伙子,现在怎么就一下子变得那么沮丧呢?爱情的魔力可真大。 对于一个看来不会造成伤害的对手,没必要落井下石。 “你的外表俊朗,气质高雅。仅仅从外表看,伊莉小姐也会选择你。” 这时我仔细看了看克洛斯。至少和阿拉卡比起来,他外表上实在是可以占很大的上风。阿拉卡别的倒没什么,只可惜脸胖乎乎的、个子也不够高。而克洛斯长得不错,眼睛虽然给人一种有点眯着的感觉,但另有一份味道。五官很端正,再加上一头浓密的黑发,用上英俊两个字毫不夸张。 我想知道克洛斯倒底想和我说些什么,因而仍旧没有说话。 “我只想和你比试一下。假如我可以打败你,那么我至少可以找回一点自尊。” 听到克洛斯的这个提议,我愣了愣。 仅仅是比试的话,那我倒是不方便选择格斗。但兰仆告诉过我,我现在已经可以使用三级魔法了。能够使用三级魔法,已经具备了通过高级班考试的能力。我的问题在于虽然拥有使用三级魔法的实力,但毕竟仍旧是个魔法初学者。由于好奇兼炫耀实力的虚荣心,这些天我去图书馆找魔法书,专门看过流星火雨的相关知识。我对着克洛斯使用流星火雨,假如这个魔法使用成功的话,他多半会丧失性命。但越是高级的魔法,需要准备的时间就越长。使用流星火雨凝聚魔力加上念咒的时间,对于我这样的初学者,可能需要二十多秒吧。假如在这段时间内克洛斯朝我扔一个火球或使个风刃术,我该怎么办? 大脑紧急运作,终于在排除若干方案后,我选择了一个最佳的办法。 兰仆说过,最好的办法是不战而屈人之兵。而克洛斯看起来也是个死脑筋(看到克洛斯,我觉得某些方面他与马迪尔很象,后来的事实也证明的确如此。帝国三犬中,马迪尔与另两个关系都很好,而阿拉卡对克洛斯仅限于礼貌上的交往,克洛斯对阿拉卡连礼貌上的交往也是能省则省)。我只需要向他显示一下实力,他就会彻底认输。 为了打消在使用流星火雨时克洛斯可能会产生攻击我的想法,我决定先表明自己魔武双修的身分。迅速凝聚了一点斗气后,我随后扔向一棵树。碗口粗的的树轰然倒下。 克洛斯强振精神说:“魔法师在战场上的作用,比战士大。” 然后我开始念咒语。 战士容易与战士交朋友,而魔法师的朋友也往往是魔法师。那是因为相互间容易沟通。克洛斯呻吟地说:“流星火雨!” 要是演示给阿拉卡看,他在流星火雨完成展现威力前,绝对不会知道那是什么,或许演示完后他仍然知道那是个威力大的魔法而不知道倒底是哪种魔法。而马迪尔虽然可以从空气中流动的魔法能量中知道这是个威力不小的魔法,但毕竟比不上克洛斯此时的表情更能满足我的虚荣心。 非常幸运地,我第一次演示这个魔法就成功了。但同时不幸的是,由于不会自如控制魔力及范围,整个树林都燃烧起来。 不得不说,克洛斯比马迪尔更有一分呆气。在这种时候,克洛斯居然看着我发呆起来。我敢保证,假如反应再慢上几秒,两个做俑者必然会被随后赶过来观看的人现场抓获。 拉着他狂奔几分钟之后,克洛斯实在跑不动了。他大力地喘气,就好象与伊莉玩游戏玩累了的小冰狼伊莉丝一样。 好半天,克洛斯才恢复过来。他努力站直身子,黯然对我说:“只有象你这样的人才配得上伊莉小姐。其实如果你的魔法能力很低的话,我很愿意作你们的保镖。那样可以在伊莉小姐身边保护她。虽然伊莉小姐绝对不会看上我,但能够待在伊莉小姐身边,我已经满足了。现在我叔叔的钱只够供我与堂弟间一人上学,我只能退学了。” 原来他那么沮丧并不仅仅是因为爱情受挫的原因。 我现在有些同情曾经的情敌了。其实我并不是一个同情心滥泛的人,世界上需要同情的人太多,能够保护自己的亲人和朋友已经足够了。但是如果需要帮助的人活生生地出现在面前,我却难以拒绝。 “你还是别退学。我给你两百个金币,生活费不够的话对我说。” 克洛斯深深地望着我。还好这回发呆的时间没超过30秒,不然我真要起鸡皮疙瘩了。 “我还是做你的家将吧。”克洛斯恭恭敬敬地向我行了一礼。 在确认他真心作我家将后,我答应了。白白给他钱毕竟会对他心灵产生伤害。 或许他在承诺做我家将之前仍旧多少对伊莉有些想法,但我知道,现在他已经真正臣服于我了。 做保镖毕竟没有真正的主从关系,圣华学校军事分院院长琥。雷洛在年青的时候也曾做过一个贵族的保镖。但家臣则一辈子臣服于家主,有着严格的上下级关系。假如琥。雷洛年青时做了那个贵族的家臣,那么那位贵族的独生女就不大可能会嫁给他。 就平常而言,花两百个金币的代价就得到一个非常年轻并且至少拥有见习魔法师水平的家臣自然划算,但现在我们总共的生活费才四百多金币,一下子就用去了两百,我多少还是有点肉痛。再说了,前些天乔做我的家臣时,才花了一个金币呢,那才是真正的价廉物美! 带着克洛斯回到住处时,阿拉卡小声对我抱怨说,如果我再这样下去,楼房的房间就不够分配了,现在每个房间都住上了人。伊莉得知克洛斯的遭遇后,也很同情他,因而赞同我的做法。乔对我绝对忠心服从,在他看来我的任何决定都正确,他很热情地与新同僚打招呼。至于马迪尔,他很乐于见到家主拥有足够多有实力的家臣。近侍在小家主成年后,往往会被任命为首席侍卫官。多一个魔法师可以指挥,当然是一件好事。 只是我现在的确被一个小小的问题所困扰:所剩的金币只有两百多枚了。虽然这些钱供七个人食用一年倒也足够,但如果需要钱的突发事件产生,那就会捉肘补襟。 可是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 将伊莉手中的极品红宝石卖了?那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必然不会因为钱的问题而头疼,可是这绝对不会得到伊莉的同意。 两只小冰狼倒是颇为值钱。一只已经驯服的幼冰狼价格达到了1000金币,但伊莉丝和爱塞分别是阿拉卡和马迪尔的心头肉。我可做不出那么残忍的事。 在这个小团体内,我显然是首领。这种事,得未雨绸缪早早考虑好。 怎么办好呢? …… 作者语:因为连续几天打牌的缘故,自己的自由支配时间大为减少。现在对写小说的兴趣大于复习法律条文,所以将学习时间削减了,这两天其实还是保持着一天一章的速度。不过没有足够的时间校正,所以就没有上传。说老实话,现在上传的兴趣的确不大。看别人的小说,两百多k的文章一下子就看完了,还觉得太少。我那区区不到一百k的东东,想必更难入读者法眼。真想等文章足够多后一古脑上传。 第一部第十四章 各种技能的等级确认必须通过相应的协会。会计师必须得到会计师协会颁发的等级证;厨师必须得厨师协会颁发的等级证;骑士必须到得骑士协会颁发的等级证;弓箭手必须得到弓箭手协会颁发的等级证;魔法师必须得到魔法师协会颁发的等级证…… 如果没有得到相应协会承认的人擅自宣称自己的等级,以及穿戴高于自己等级的规定服饰,相应协会拥有对此人施予必要的惩罚的权力。 第15章 其它协会有帮助相应协会对违反此公约之人实施惩罚的义务。 ——《大陆协会联合公约》 根据从兰特二十一岁生日宴会上间谍008传来的可靠消息。当他的某位家臣问及兰特记忆最深刻的是哪个生日时,兰特回答是十八岁。但令人奇怪的是当时兰特的表情很奇怪,似乎想起了某些不高兴的事。据可靠情报得知,参加兰特十八岁宴会的客人有伊莉。塞斯;马迪尔。哈伯;阿拉卡。缪尔;乔。格里恩;兰妮。格里恩;克洛斯一共六人。据分析,当时引起兰特不高兴的,极有可能是克洛斯。 ——英格兰尼情报六处b级第14191119323号文件 在我为金钱困扰的时候,马迪尔居然通过了骑士测试。这虽然是一件喜事,但它是一件花钱的喜事!在强颜欢笑的同时,我的心在哭泣,为那十七个金币哭泣:十个金币的注册费;七个金币用来上高档酒楼庆祝。在我最痛苦的时候,伊莉居然对我说:“兰特,我也想去弄个见习魔法师来玩。” 来玩?!一次十七个金币很好玩吗?那么好玩你怎么不把极品红宝石卖了再来玩?心里虽然那么想,我还是堆满笑容说:“以你的实力通过见习魔法师的测试是件轻而易举的事,什么时候想去就去呗。等你通过了测试,我给你举行一次更隆重的庆祝。” 看着伊莉如花笑颜,多少可以安慰一下我心中的痛楚。但身后转来克洛斯的声音。 “主人,我也想测试一下自己的实力,看能否通过见习魔法师的测试。” 我理解克洛斯想在主人面前留下有实力的好印象,但心中仍旧止不住地痛。完蛋了。又有三十个金币离我远去了,如果伊莉和克洛斯的实力再低些,我还可以幻想节省三十多个金币的开支。但事实是残酷的。看来过不了多久,我得去要饭了。 眼中浮现出不久的将来:寒风中,我衣不遮体,左手拿着随时将要折断的竹竿,右手拿着残缺的破碗,哭喊着:“大爷大婶们,可怜可怜我吧……都三天没吃饭了……家里还有八十岁的老母……呜呜……三个月大的婴儿……” 正酝酿着感情,连眼角都有些湿润了,伊莉的一句话让我觉得似乎被人推落井底。 “兰特,你也和我们一起通过见习魔法师测试吧。” 还没想好说辞,克洛斯的一句话让我觉得落在井底的可怜人又被扔了一块很大很在的石头,不然眼前为什么会冒出到处乱飞的星星呢? “不会吧,主人还没通过见习魔法师的测试?可为什么主人已经拥有魔法师的实力?” 在眼前一黑之前,我隐约听到乔的赞叹声:“主人到底是主人啊。根据他不经意泄露的斗气强度,通过骑士测试应该没问题。” …… 以还没有完全拥有骑士、魔法师的实力,不愿意进行一次没有完全把握的测试为由逃脱了骑士、魔法师的测试。不过我们三个人还是取得了四项见习资格。 本来马迪尔建议一个人庆祝一回的。好在我对阿拉卡进行威胁;对伊莉说我特别特别想和她一起庆祝,得到我、伊莉、阿拉卡、乔(他总是无条件支持我的任何决定)、克洛斯一共五票否决票,加上兰妮的弃权票,致使这个破烂提议被否决。 即便这样,三个人的四个见习资格注册费还是花了四十个金币,庆祝花费十几个金币。因为这令人苦恼的金币困扰问题,我还不得不将庆祝会与我自己的生日一起来庆祝。 每年的十一月十九日我都很快乐。可是今年,在我踏入成年人的极有意义的这一天,庆祝宴兼生日宴会上我总是有些心不在焉。当庆祝宴结束之后,我一回到住所便关起门,数起剩下的金币来。只剩下一百四十二个金币、七个银币、若干英镑及其它零钱。这些钱,一个人的圣华学校学费都不够! 后来的几天,阿拉卡及马迪尔都小心翼翼地尽量不让我与伊莉丝和爱塞独处。因为据他们说,我看着那两只冰狼时眼里射出一种很奇怪的目光。 这能怪我吗?冰狼现在越长越大,过不了两个月,它们就会进入成熟期。那时它们吃的肉就会比我们七个人都吃的多! 偏偏这样的问题还不好找人商量。无计可施的我只好经常抱着闪电的脖子对它诉苦。其实闪电是一匹极罕见的汗血宝马,它的市面价格超过了四万金币,而且还有价无市。但想要我卖闪电,那绝对没可能。 在苦思了几天之后,我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送封信回家,向外公要钱。 本来刚刚正式成为成年人的我应该更多些自尊,虽然知道外公正在进对英格兰尼侵略军的抵抗战争,我用这样可笑的事去麻烦他实在太说不过去,但我实在无计可施。按道理家臣应该为主上排忧解难,但在外公面前我可以不要自尊,在伊莉、家臣、仆人面前,我的自尊还是特别重要的。 想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后,我的心情轻松了许多。接下来的日子又变得轻松愉快了。 兰仆帮我优化了经脉。在那之前,他还教过我最佳的修炼方法(据他所说)。这段悠闲的日子里,我享受着强大实力的快乐。 格斗上的进步非常明显。以前是我撑不过马迪尔三十招,现在是马迪尔撑不过我二十招(为了快点解决战斗,我与他对练时不时发出火球术、迟缓术或魔法神箭。在超过十次的挫败后,马迪尔终于提出要求与我只用格斗术比试。偷偷为自己施展迅捷术之后,马迪尔仍旧没撑过二十招。当我洋洋得意时,伊莉却站出来揭穿了我的小把戏。不得已,只好在伊莉的监视下与马迪尔进行了一次真正的纯武格斗(我控制了兰仆输给我的能量,因为兰仆说输给我的能量强度可以达到白银骑士水平,我不想将自己未来的首席侍卫官打残废。毕竟目前我的技能水平、能量控制水平还不够好)。这回他总算撑过了五十招。这么一比,我才知道与乔在纯武格斗在技巧方面相比还差了一点。没办法,乔与我练招时,我们要么是平局,要么是我略胜他一筹。 乔现在看我的眼神越来越狂热了。当我委婉地提醒他时,他解释说“唯有偏执狂才能成功!”是他们家族男丁的祖训。我晕。 伊莉倒是突然与我闹了一点小别扭。因为我现在的实力与对付沙盗时的实力相差太大,她不相信我是这段时间进步的,认为当时我是想看她热闹,懒得出力。我很费脑筋地安抚她,结果效果不太明显。最后没办法,只好拿出我的杀手锏——一个甜蜜的吻终于软化了她。 其实她现在也为我的实力高强而雀跃,毕竟我是她“表哥”嘛。 按兰仆临走前的吩咐,我逐渐提高着自己本身的斗气和魔法力。相信此时就算兰仆给我的能量突然完全消失,凭我自身的能力也勉强能够通过骑士和魔法师的测试。不过我还是很喜欢兰仆给我输送能量——只需要睡上一觉,就可以得到那么多的能量。 大家都很努力地学习,都升到了高级班。连阿拉卡也不例外。他的老师赞叹他是百年一遇的商业奇才,这令他洋洋得意了好些天。真是井底之蛙。其实以我现在的实力,都可以通过高级班的测试了。但是陪伊莉读书显然很重要,一年还没过去,我没必要现在就从圣华学校毕业(又没奖金)。不过想通过高级班毕业却是件很困难的事。圣华学校毕业生通过高级班的平均时间是两年零三个月。我得意地引用一句古代东方文明留传下来的话在心里暗暗对大家说: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第一部第十五章 战斗中被抓获的俘虏,属于抓获者所有。 抓获者有权任意处理不缴纳赎金的俘虏。被俘虏者至清醒后三天内承诺缴纳赎金者,抓获者在三十天内不得杀害及虐待俘虏。赎金金额由双方协商而定。但如果抓获者要求赎金过高,拥有男爵以上爵位的贵族有权向爱克斯大陆协商委员会提出申诉,最后赎金由协商委员会确定,双方不得提出异议。在申诉过程中,抓获者不得杀害及虐待俘虏。 被俘者不得试图逃跑,否则不受此条例保护。 如果抓获者违反此条例,将受到爱克斯大陆骑士协会剥夺生命的惩罚。 --《大陆战争公约》俘虏处理条例第一条 兰特吾孙:来信已收到。本来在这国家存亡之际,将有限的金钱汇于你有悖我的做人原则。但考虑到伊莉郡主与你一同生活,因而将你户头中汇入两千金币。 对上次送我的礼物非常喜欢。在与英格兰尼侵略军的战斗中,银光抵得上一支弓箭小队。它至少救过我两次性命。 在我们领地的保卫战中。敌人探知我在领地内只留下一支不足百人的部队,派出五百轻骑兵试图将我们一举击溃。但是那些高傲自大、骑马好象跳舞的粗鲁英格兰尼人并没有想到:我留下的这一百多人当中都是弓箭术最佳的家臣及士兵。在肯得村,我们打了他们的伏击——他们完全没有想到我们只有不足百人的队伍敢于与他们正面作战。村子早就搬空,却预备好了大量的枯草。先用几支火箭将村中的枯草点燃,接着勇士们对着那些几乎没有盔甲的轻骑兵们射箭。开头敌人队伍的首领准备硬冲正面阵地,但是敌人士气不高,又没有盔甲。我的好儿郎们射死了七八十个对手之后,敌人觉得正面冲过阵地不可能了,便从我防守的另一面逃过来。在我防守的阵地上只有我和另外七个家将。但个个都箭术超群。当敌人损失了近二十个人冲到离我的阵地不到二十米的时候,我的银光施展出了强大的冰箭术。 第16章 在那么近的距离内突然射出三百支左右的冰箭,当时就令敌人的队伍混乱了。接着不到十秒,银光又给了他们重重的一击。这一击彻底击溃了敌人首领的信心。在不到十秒内两次如此大规模的冰箭术,让他误认为雪拉郡主在我们的队伍中。 结果以我们不足百人的部队轻松地杀死了一百二十个敌人,俘虏了三百零七个敌人。只有不到八十个敌人逃走了。 现在外公的威名已经让敌人非常害怕了。公国内一些由平民组成的抵抗部队,偶尔还假装成是外公的部队来吓唬侵略者。在这种国难当头的时候,我自然是不会介意别人借用我的威名抵抗侵略者的。 你现在别的情况还好吧。 伊莉郡主情况怎么样了? 外公大陆历1415年12月25日附:如果可以,速将那天我见过的两只小冰狼送回来。那两只冰狼应该快成年了。现在冰狼在战场可以起很大的作用。 伊莉小甜心:现在情况还不错。你尽管放心。我们给予了侵略者极沉重的打击。你的两位哥哥在战场上都很英勇,得到了战士们一致的好评。雪拉姑姑与我在一起。魔法师在战争中的作用真是大极了。你姑姑在一次守城战中施放一个流星火雨,消灭了数百的侵略者。可惜后来敌人调来了一个魔导士,再加上他们部队中还有七八个高级魔法师,我们最终只好放弃了那座城池。 兰特对你怎么样?那小子要是敢欺负你,我一定打爆他的头。不过我猜他一定不敢欺负你,你欺负他倒是有可能。想当年我就老被你妈欺负。 转告兰特,其实他外公给他写的那封信中附言才是他外公觉得最重要的。如果仅仅因为你的缘故,其实我也不会同意将那宝贵的两千金币给你们浪费。但是现在一只幼冰狼的价格差不多是一千枚金币,而一只成年驯服冰狼的价格更是接近三千枚金币,就当我们买了两只冰狼吧。说起来我们还赚了。另外,他外公在肯得村抓到的俘虏中,有一个子爵,一个男爵,其他下位贵族三十四个。光赎金也不只五千。 要兰特把你照顾好,不然我就不给他封爵。还有,要他别光顾着和你谈情说爱把正事忘了。记得派可靠的人把冰狼送来。 你最亲爱的老爸大陆历1415年12月28日 如果仅仅是外公的来信,打死我也不会将其中某些信息透露的。但公爵大人的来信却让我陷入了尴尬的境界。 好在大家的注意力很快就转移到对战事的描写上。乔参加过战争,据他分析,外公和公爵大人的日子并不象他们说得那么轻松。我外公这样级别的将领都被银光救过两次,说明战事非常残酷。郡主的两位哥哥亲上一线杀敌,虽然也有我那两位未来的小舅子特别喜欢冲杀的可能性,但一个公国的两位继承人都冲杀在前线,毕竟很反常。而且我外公和公爵大人都经意不经意地强调把冰狼快点送过去,更证明战事严峻。 听完乔的分析,马迪尔坐不住了。他郑重地向我行着臣属礼节说道:“主公,阿拉卡上战场不妥,爱塞是我的冰狼,而伊莉丝也很听我的话。希望主公能够给我这个机会,让我回国效力!” 伊莉此时躲在我的怀时抽泣。都怪乔。从这两封信里我又不是看不出问题的严重性,乔对我负责就行了嘛。为什么当着大家的面把问题分析清楚呢。我轻轻抚摸伊莉的背。带着伊莉回到战火连天的塞斯对伊莉显然太危险,看来我只能留下圣华陪着她。我对马迪尔点点头,“好,我同意你的要求。”接着又目视乔和克洛斯,看他们有什么反应。如果他们不愿意去,我也不会生气。他们毕竟只是我的私臣,与塞斯没有任何感情。 乔站出来与马迪尔并排站在一起说:“我愿意为主公效力,为主公的祖国战斗。!” 克洛斯本来还有一丝犹豫,伊莉抬起头感激地望着乔说了声谢谢。于是克洛斯也走到马迪尔的旁边说:“主公,我也愿意!” 臭小子,口里说着主公,眼睛却望着伊莉。 这时马迪尔连忙制止克洛斯,“怎么能我们三人都离开主公呢?身为家臣……” 我打断了马迪尔,“你们三个人谁能打败我?现在你们三个人联手也未必是我的对手。我现在不需要你们的保护,而需要你们三个人去塞斯帮助公爵和我外公。” 伊莉楚楚可怜地说:“兰特,我也想回去。” 我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她。小事可以让着她,大事得听我的。现在伊莉还没突破颈瓶达到魔法师的水平,回去也帮不了什么忙。再说公爵将她托付给我,其实也有托孤的意思。虽然我与公爵接触不多,却很是相投,我不能被伊莉的泪水攻势打败,那样将会辜负公爵的苦心。除去这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出于私心,我也不忍心让她去那么危险的地方。 马迪尔他们三人对视一眼,同时点头回应:“请主公多加保重!我们现在立即收拾一下,马上出发。” 两个女人顿时哭了起来。本来我还以为兰妮是因为父亲将要离去而哭泣呢,谁知她居然将依依不舍的眼神投入马迪尔。怪不得上回驳回马迪尔的烂提议时兰妮投了弃权票呢。这时连阿拉卡的眼睛都有点红了。 我叹了口气,将伊莉用力拥入怀中,对他们三个人说:“马迪尔,闪电借给你骑,反正闪电现在已经接受你了。象它那样的宝马,不上战场显不出它的宝贵之处。你们快走吧!别在这里惹两位小姐哭了。” 马迪尔眼里露出激动的神色,而乔则露出羡慕的神色。乔对兵器、骏马有着狂热的爱好。 我抽出自己的配剑,示意乔接住。“这把剑虽然不是什么绝世名剑,却也是我小时候外公送我的生日礼物。这把剑是矮人族名匠打造的,比起一般的精钢剑要强过百倍。你一定要用这把剑多杀几个敌人。”本来我还想将合金锁子甲赐与他,不过考虑他那高瘦的身材实在不合适,所以还是算了。 乔又陷入了那种狂热的情绪中。他激动地望着我,这使人有点怕他会突然扑上来抱住我。乔一字一句地说:“剑在人在,剑失人亡。主公请放心。” 对其他两人都送了礼物,正在为难送什么给克洛斯,伊莉从她的房间拿出那柄镶着极品红宝石的魔法杖递给我。 我有些不情愿地示意克洛斯将魔法杖接过。还没开口,克洛斯已经激动地说:“杖在人在,杖亡人亡。主公请放心,我一定会尽力保护好公爵大人!” 死混蛋,又口里喊着主公却望着伊莉!他倒是也会说话,什么保护好公爵。这是对我说话吗?明明在讨好伊莉嘛——虽然我从这句话中不能(或是不敢)挑出什么毛病来。 我作了个坚决的手势,命令这三个陷入狂热状态的人赶快离开。 第一部第十六章 爱克斯大陆上的邮件传递系统非常完善。在各个中大型城市里都有固定的邮件中转站。除此之外,还有一种特殊邮件传递系统。在这个系统中传递邮件花费非常昂贵,但极为迅速。因为为这个系统服务的都是精通飞行术的魔法师。在极为特殊的情况下,还可以特邀精通瞬间转移的魔法师提供帮助。 --菲利浦大陆著名旅游家伟军。陈《爱克斯大陆旅游见闻》 国王可册封任何爵位,公爵可册封伯爵以下爵位。接受册封者必须效忠册封者,一般也应该效忠册封者的继承人。如果受册封人不愿意效忠册封者的继承人,其继承人有权采用武力手段剥夺受册封者的爵位。拥有采邑的公、候、伯、子、男爵为上位贵族。上位贵族不袭爵的子女为下位贵族。上位贵族可以收录平民为家臣,家臣必须在国王、公爵授权的权力机关注册并缴纳注册金。此后此家臣亦拥有下位贵族的权力和义务。但此家臣子女不继承贵族身份。 --《爱克斯大陆爵位规定》 住处一下子就安静了许多,开始大家都有些不适应。两位女性的感情细腻些,而我、阿拉卡则是因为以前总是三个人一起,现在少了一个人,很不习惯。气氛相当压抑。 伊莉总是担心她的父亲和那两个哥哥,而兰妮也为她的父亲和马迪尔寝食不安。从小外公就对我说,他最大的希望就是能够在战场上而不是床上死去,那是一个身为名将者的最好归宿。因而我反倒不怎么为外公发愁。 通信不是很顺畅,估计塞斯公国的战斗已经陷入了胶着状态。有一次,我们隔了一个月才收得到来信。外公和公爵大人基本上不写信,而马迪尔偶尔给兰妮写上一两封,来信主要是克洛斯写的。虽然名义上是向主公汇报情况,但信的末尾总会加上一句:向伊莉郡主问好。 克洛斯到达塞斯后,与马迪尔、乔分开了。他自愿跟随在塞斯公爵左右。在乔的眼里,塞斯公爵与英格兰尼国王没太大的区别,但我的外公则是主公的亲人,因而他只为外公服务。马迪尔虽然对塞斯公爵同样尊重,但他的父亲在外公的麾下,因而更乐意受外公的指挥。 公爵知道克洛斯、乔都是我的私臣,却被派来塞斯参战连说了三声好。在确定了两人的能力后,塞斯公爵更加满意了,当即就册封我为布拉日隆男爵。可惜被册封的人却不在现场,而且无法短期内无法回国接受册封。 一同看信的人都认为公爵是因为我将自己心爱的家臣全部派回参战,这种为公国奉献的无私精神使他大为感动,因而册封我。不过我却隐约觉得,公爵是出于另外一种心意而特别喜欢我。 第17章 到了五月,来信更加时断时续,两位女士常常因为十几天没有收到来信而焦虑得吃不下饭。伊莉是五月二十三日的生日,生日那天,四个人坐在桌前,都没怎么说话。女士们更是恨不得执手相看泪眼。对于这种情况,空洞的安慰已经于事无补。所以我只能轻轻环住伊莉,让她可以有一个强壮的胸膛依靠。 大陆历1416年七月一日,噩耗突然传来。外公战死沙场,银光死在他的身边。马迪尔也受了重伤,好在暂时还没有生命危险。虽然信中公爵说外公无愧公国名将的风采,我也明白外公死得其所,但还是忍不住一个人关起房门痛哭了一场。从现在起,我是阿尔巴伯爵兼布拉日隆男爵,但同时也成了一个孤儿。为了不让其他三个人太担心,我拭了拭眼泪出去吃了晚饭。虽然眼睛还是红肿着,但我并不在乎。成年男人也有哭泣的权力,只是不能滥用。唉,可怜的兰妮,现在还在房间里哭着呢。 大陆历1416年七月十三日,又一个噩耗传来。 主公大人:上周,伯爵大人的残部与公爵汇合。昨天,我们又被英格兰尼人包围了。塞斯公爵两位公子确实在战场上英勇过人。当时能够参加战斗的不过三百人,英格兰尼人却有五千人。公爵的大公子在撕开对方包围圈时被流箭射中咽喉,公爵二公子在掩护中被敌将用长枪刺穿挑落下马,相信两人都英勇牺牲了。很遗憾,我们没有抢回两位公子的遗体。 公爵本人身上被射中五箭,胸口和右肩均被长枪刺穿,众部将奋不顾身才把公爵救回。幸亏克洛斯不顾性命地在后面断后,我们才逃出包围。但克洛斯却下落不明。公爵大人此时生命垂危,估计挺不过明天。两位公子又凶多吉少,众部将及其它贵族私兵军心涣散。 雪拉郡主在得到英格兰尼国师、魔导师圣东尼奥。詹姆士不参与战争的承诺下,遁入深山去潜修魔法了。现在塞斯公国群龙无首,情况非常紧急。 请主公照顾兰妮。 您最忠心的仆人:乔。格里恩跪拜大陆历1416年6月2日 接到这封信后,伊莉哭成一个泪人。我也又一次陷入悲痛之中。公爵大人的音容笑貌浮现在眼前。一位可爱可敬的长者眼看将要离开我们;祖国塞斯即将被异国征服。 伊莉哭了很长时间后,突然抬起头盯住我的眼睛,那一刹那,我觉得伊莉突然成熟了许多。 “我要回国。” 尽管语气比较平淡,但从她那坚毅的眼神中,我明白自己不必多说什么了。现在不是回不回塞斯的问题,而是谁回去,谁不回去的问题。 尽管对回国与英格兰尼对抗没有信心,但我不可能扔下伊莉。为了自己的感情,也为了可爱可敬的公爵。而阿拉卡和兰妮却没必要跟着我们走,他们跟着只会是累赘。 可是我将留下他们的决定宣布之后,他们却死活不肯同意。兰妮还可以说希望与父亲在一起,阿拉卡却简简单单地直说不愿意与我分开。 虽然上位者下达命令后下位者必须遵守,但一个好的上位者应该让下位者心甘情愿地服从,尽量少用权位压服。 “你的中级班老师说过你拥有百年一遇商业奇才的潜质,是真的吗?” 阿拉卡不明白我为什么转变的话题,但他对于自己的特长被怀疑还是很敏感的。 “当然,我老师是这么说的。” “一个商业奇才在战场上可以干些什么?” 阿拉卡有些语塞了,但他的回答令我感动,“我不管,反正主人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主人你就是我生存的意义所在。” 为了调节一下气氛,我调侃了一句,“那你是否最好和我睡在一张床上呢?”看到他有些不好意思,我接着说:“每个人的能力不一样。你上战场也许比一个普通士兵稍强些,但如果你留在圣华学到足够的商业知识,然后作为商人帮我赚钱,那样对我的帮助不是更大吗?” 看他的表情还是有些犹豫的样子,我抛下更大诱饵。 “给你留下一千五百金币,任意你支配。为我多赚些钱,以便支持我们塞斯公国的复国大业。”未了,我又加了一句,“如果你干得让人满意,我提拔你作家臣(注:家仆与家臣不同,家臣属于低级贵族。)。” 看到阿拉卡眼里冒光的样子,我知道他被说服了。然后我转向兰妮。 说起来,父亲和情人都在那里,不让她去的确有些残忍。但带上一个不会武艺、魔法的纤纤弱女,显然也不是什么好想法。 “兰妮,我理解你的心情。可是到了塞斯,乔和马迪尔会为了保护你而更加困难,他们丧生的机率会增大。你忍一忍吧。等战打完了,我马上做你和马迪尔的证婚人。好吗?” 好在兰妮是个明白事理的女孩。多亏格里恩家族那条“唯有偏执狂才能成功!”的祖训只针对男丁,不然可真不好办。只是不知道最终令兰妮留下来,那个答应做证婚人的承诺起了多大的作用。 作者语:有个神经病非要我把他的名字放进小说中,他也不想想加个中文名有多大的难度。无法可想,只好把菲利浦大陆搬出来。 第一部第十七章 普通斗气为白色,圣斗气为金色,终级圣斗气则似有若无,没有颜色。一般而言,接近青铜骑士、迅剑士的实力便可以发出斗气;当实力接近黄金骑士、影剑士时,便可以发出圣斗气;而终极圣斗气则是圣骑士、幻剑士的专属。但也有反常的例子。有的人可以发出圣斗气,但他的实力只能通过青铜骑士的测试。这种情况一般是因为此人斗气强大,但格斗技太差,因而仍旧得不到晋升。好在这种特例毕竟很少。因此在战斗中,我们可以根据斗气大致判断对方的实力,从而选择进攻、防守或是战略转移。 ——圣华学校军事分院《格斗基础教程》 根据最先抵达现场的魔法分院副院长缇纳。弗朗西证实,火灾是由流星火雨魔法引起的。当他赶到现场时,现场空气中仍存留相当大的魔法能量波动。据他分析,其能量之大,已经超越了魔导士的能力。但令他困惑的是,施展此魔法的人魔控力似乎不够,空气中魔法能量很不均匀。据我调查,擅长火系魔法的高级班学员中无一符合条件。我个人判断,此事件很有可能是由某魔导师试验某种新的魔法失败而导致。因此我建议,学校不必将此事件深查下去,这样会伤害魔法分院某院长的颜面,对学校自身的声誉也会造成负面影响。 ——大陆历1415年10月25日树林火灾事件调查报告 一路上我蛮希望能够再遇上沙盗那样的角色,那样也许可以再得到一颗极品红宝石呢。可惜居然平安无事。 终于又踏上塞斯的国土了,伊莉伪装了几十天的平静表情终于被击溃。她稀里哗啦哭了个痛快。在借用胸膛给她的同时,我还得注意周围的情况,毕竟塞斯公国上到处都是英格兰尼的军队(奇*书*网-整*理*提*供)。我可不希望在与自己人汇合之前以两个人的力量去对抗一整支军队。 但是运气似乎不大好,在塞斯公国我们遇到的第一批人就是那些英格兰尼人。 我不想冒风险与那百来人的队伍发生冲突,所以要求伊莉施展出气系二级魔法飘浮术,然后我就用三级魔法飞行术拉着她离开。哪知伊莉坚决地摇摇头,对着快速冲上来的英格兰尼人念起咒语。 我点点头,在这种情况下,以伊莉的实力,她现在所施展的火系二级魔法烈火魔墙的确是最佳选择(当然,那是以战斗而论。我并不放弃逃跑是最佳选择的观点)。这种魔法可以大面积杀伤敌人,如果敌人中没有弓箭手,还可以保证正面不受敌人的攻击。让人失望的是,英格兰人中有十几个弓箭手。本来我还想偷偷懒的,但是为了避免被射成刺猬,我只好在身前布下了一个空气之盾。这种魔法并非所谓的结界,但挡住一般的弓箭显然没有问题。 英格兰人脸上露出惊异的神色。我想他们当中肯定有人感叹运气不太好,居然在巡逻的时候遇上两位见习魔法师。不过他们仗着人多,在损失了十几个人之后,终于冲到了离我们不到二十米的距离。这时候,伊莉改用风刃攻击了。现在她的实力比起在沙漠中对付沙盗时的实力确实有很大的提高。那时她一次只能射出十几个风刃,现在则一次可以射出近百个。满天飞舞的近百个风刃如同一只百人弓箭小队的一次齐射(当然,在不考虑准确度的前提下)。面前的敌人一下子倒下了二十多人,可惜敌人的确太多,剩下的五、六十人犹豫了一下,又接着向我们冲过来。这时伊莉脸色有些苍白,当然,她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魔法力不继。现在她已经双手握住魔法杖准备肉搏了。 在这紧急万分的情况下,我仍旧抽出宝贵的时间对着伊莉做出一个很帅的微笑,以便让她安心。令人失望的是,她居然没看见我这个充满柔情且极具魅力的微笑。开什么玩笑,太无视我的存在了吧? 我的一腔怒火只好发泄在倒霉的英格兰尼人的身上。按道理说,敌人这么密集的队形用气系四级魔法连锁闪电最好。但据我自己的试验,这个魔法目前我的成功率还不到50%,在这么危险的情况下冒险不符合我的性格。而使用流星火雨的话,我担心自己那不精确的魔法控制力,要知道,流星火雨是无差别攻击,而此时敌人又离我这么近。因此火系三级魔法连株火球成了最佳选择。 第18章 兰仆的能量真是好,在倾泄了数百个火球后,只剩五个英格兰人冲到了我的面前。 说实话,运气还不算太差,如果不是有二十几个敌人转身逃跑了,现在站在面前的将会是二三十个人,那我就只能选择逃跑了。以我的实力倒不至于会害怕两个见习剑士外加二三十个最基本的步兵,但是在混战中没法保护伊莉,伊莉的安全比我的形象自然重要多了。 这时伊莉终于用崇拜的目光看着我了。我敢确定她对我施展了飘浮术,否则此时我为什么会有飘飘然的感觉呢? 我潇洒地冲她做了个必胜的手势,然后冲向那五个敌人。 “啊,魔剑士!” 在用一个斗气将看起来象首领的敌人击飞后,听着一个敌人惊恐的叫声,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于是在陪审团唯一成员兼法官都是我的前提下,那个惊恐的胖子被我在心中暗暗审判后,宣布为无罪释放。 在敌人由于恐慌而一滞的时候,趁机将剑刺入一个离我最近的大胡子的咽喉。 剩下的那个见习剑士拼命向我攻来。等级的差距很明显,随手一剑将他的剑挑开之后,我将一个火球送到一个试图逃跑的敌人背上。那个逃兵发出了一声短促的惨叫,又一个被解决了。那个被我暗自赦免的胖子的确很合我的心意,他既不逃跑,也不向我攻击,只是站在那儿惊恐地发抖。见习剑士也犹豫起来,但他好歹还是比那个胖子强点。他至少还可以行动,不象胖子只剩下发抖的份。 “第三十三混编步兵联队第二大队第三小队队长、英格兰尼爱尔郡沙特阿男爵、见习剑士强尼。汤姆向尊贵的魔剑士大人投降。我愿意按大陆习惯的150%付出赎金。”说完,他将手中的剑倒着递给我。 我有些不悦,他的说法证明当时我攻击的人并不是首领。不过我没有因为这个原因迁怒他。我哼了一声,然后收下他的剑。这时我望向那个胖子,他一下子将剑扔开,顺势跪在地上。 以剑士、魔法师的实力,击败这五个人只用了三招,这样的成果很让我满意。上回被沙盗袭击时的失落感完全被弥补了。 “伊莉,瞧,把这个小队的队长活捉了,可以问问他情报。” “我觉得你杀的另一个拥有见习剑士身手的人更象首领啊?” 真是英雄所见略同。不对,应该是英雄美女所见略同。 强尼连忙解释:“刚才那个被杀的是我的家臣,他的实力及战争经验超过我。因而队中其实主要由他指挥。但我的确是小队长。” 我瞥了眼那个胖子,他慌忙点点头,“队……队长说得都是……都是真的。” 我问强尼:“最近在附近有什么抵抗组织?” 强尼摇摇头,“最近十几天都没有什么抵抗组织在这个区域活动了。” 伊莉非常失望。要是有大规模的战斗爆发,要找到抵抗军队容易些。否则撞上敌人的机率远远大于碰上自己人的机率。 到于怎么处理俘虏,倒也真是个麻烦事。带他们上路显然太不现实。但我也不愿意做出杀掉俘虏的事。我对强尼说:“现在放你回国,你和你的部下不要再留下塞斯,否则下次见到你,就不能保证你的性命了。”强尼脸上显出尊敬的神色。然后,他低头答应了。 我拉着伊莉离开这儿。在路上她有些不满意我放掉俘虏的行为。我反问她:“那能怎么样?带着强尼和那个胖子,还几十个受伤轻重不一的伤员上路?再不然,杀掉俘虏?”伊莉沉默了。我理解伊莉此时对英格兰尼人仇恨的感觉,因为我的外公也死在英格兰尼人的手上。但杀俘的事,在变得疯狂之前,我还是不会做的。 盲目地在塞斯乱逛,关于抵抗组织的消息倒并不少,但可惜往往等我们得知消息赶去后,抵抗组织已经离开了。反而有几次遇见随后追到的英格兰尼军队。有了上次的经验后,我对自己在战场上的实力有了更准确的认识。所以一百人以下的普通士兵队伍就顺手消灭,而如果发现对方队伍里有见习魔法师或是有骑士、剑士以上的人,我一般都不愿意惹。 有一次判断失误,攻击一支不足百人的队伍。不知道那个队伍里有什么重要的任务,里面居然有好几个魔法师、骑士、剑士,还有一个高级魔法师。惹上这样的强大敌人,自然只能落荒而逃。幸好我魔武双修,而且可以使用飞行术。不然真是凶多吉少。 第一部第十八章 大帝在参加塞斯的复国战争开始,对他的首支部队进行了整编。整编地点在安德烈村,因而此次整编被称之为安得烈整编事件。自从大帝将未来的塞斯公国战斗力最强的第一团进行整编后,这只部队战力大为提升。在伟大的大帝带领下,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 安得烈整编事件中,发生了一件历史学家为之争论不休的话题:为什么兰特大帝在得到部队的指挥权后虽然马上向外宣称公爵回来的消息,却没有首先进行对伊莉公爵的效忠仪式。部分历史学家认为,兰特大帝早就心怀征服天下大志,自然不肯屈居伊莉公爵手下,向某个人效忠,因而故意忽略了举行对公爵的效忠仪式。而另一部分历史学家认为,兰特大帝本来准备在光复塞斯公国之后,再正式举行效忠仪式的,只不过由于各种意外,致使效忠仪式始终没有举行。效忠仪式是一个很神圣的仪式,草草举行,是对伊莉公爵的不尊重,也是对仪式的一种污辱。 --《神圣大帝生平(白话文版)》 没想到最先遇到的,居然是我们的熟人——如果闪电可以算做人的话。闪电欢快地嘶叫着跑到我跟前,而我也从嘴里发出毫无意义的叫喊声冲向闪电,然后紧紧地抱住它的脖子。 在寻找抵抗队伍的期间,伊莉很坚强。可是当她看见后面出现的马迪尔、乔、克洛斯之后,她小嘴的一扁,眼泪又忍不住流出了眼眶。当然,除了乔,大家都因为能够活着见面而让眼泪暂时放纵了。 放开闪电后,我走向三个人。一时之间,我们都不知道说什么好。最终,还是乔先开了口:“主公,我们听说了你在附近的消息,所以赶了过来。” 一时间,我感觉恍如隔世。三个人看起来都比以前瘦多了,以前高瘦的乔现在显得更瘦了。 我用力拍打着马迪尔的肩,“马迪尔,你现在瘦多了。不过还好,看起来更英俊些!想必兰妮会更喜欢现在你的模样吧。”乔听到这句话,显得莫名其妙。也不能说他傻,因为我也是从后来收到兰特的来信察觉的。马迪尔憨憨地笑笑。 转向乔,“乔,用我赐你的剑杀过几个敌人?比起马迪尔怎么样?” 乔自豪地说:“比他那臭小子自然强多了。连作为魔法师的克洛斯也没我杀的敌人多呢。” 克洛斯这时恢复了冷静,向我行了礼后,又向伊莉行了一个礼。 “对不起,郡主。我没能保护好公爵大人。” 心直口快的乔大声说:“郡主,其实克洛斯已经做得很好了。上次被包围时,如果不是因为克洛斯不顾性命地殿后,我们大家可能都不能活着见到主公和你了。那一次克洛斯自己也身负重伤,也和我们失散了。前些日子我们汇合时,他的伤都还没好呢。” 我和伊莉下意识地看了看他那挟在肩下做为拐杖的木棍。 叹了口气,我拍拍他的肩。“你不必难过,在那种情况下你已经尽力了,伊莉郡主不会怪你的。” 伊莉哽咽着安慰克洛斯:“我知道你已经尽力了,相信父亲对你所做的一切也是很满意的。谢谢你,克洛斯。” 我看了看周围的人群,有几个以前认识的人。其中有公爵的直属部下,也有上位贵族和他们的家臣。现在他们大多满脸疲惫,不修边幅。如果不是眼里仇恨和坚毅的神色及手里紧握的武器,真的很象一群逃荒者。 正在胡思乱想,一个五十多岁的老者突然走到我面前。我见过他,他是塞斯首都曼城的城守,阿拉斯子爵。 “阿尔巴伯爵、布拉日隆男爵,请你带领我们这群人与可恶的英格兰尼人斗争,光复伟大的塞斯公国!” 随着他话音刚落,周围就响起了乱七八糟的声音。 “兰特,你就做我们的首领吧。” “伯爵大人,带着我们狠狠地揍那些下流的英格兰尼人吧。” “大侄子,我相信你一定能将侵略者赶回老家,老叔叔也愿意听从你的指挥。” …… 刚开始我的确吓了一跳。 好在我脑子快,马上想明白了其实的缘故。他们之所以愿意让我作首领,不外三个原因。 一、马迪尔、乔、克洛斯很给我挣面子,大家都认识到了他们在战争中的实力。因而也连带认同了我的实力。而且在这支队伍里,主要是由公爵大人的直属亲兵和外公的家臣组成。而现在,外公的家臣自然而然效忠于我了。 二、他们已经听说了我和伊莉在塞斯的几场战斗。既然我与伊莉两人可以击败一支普通的百人小队,证明我的确拥有较强的实力。 三、也是最重要的是:我与伊莉的关系特殊。而伊莉肯定是将来的塞斯公爵。这种情况下,自然是由我作这群人的首领最好。伊莉虽然是塞斯的精神依托,但是由于思维习惯,人们宁愿盲目相信一个男性的军事能力而不愿尝试让一位没有作战经验的女性带领他们作战--哪怕她是未来的女公爵。 既然大家愿意接受我,为了伊莉,我难道能推托吗? 第19章 我举起双手示意他们安静。 “好的,如果大家相信我,我愿意做大家的首领。相信大家团结在伊莉……公爵的周围,不久的将来,一定可以打败敌人,光复塞斯公国。” 周围发出欢呼声。相信前一段非常艰难的日子里,他们很难得这么高兴吧。现在伊莉回来了,他们重新有了效忠的目标,士气也相应地高了起来。 趁热打铁,我振肩高呼:“塞斯万岁!” 周围的人群也爆发欢呼。“塞斯万岁!” “伊莉……公爵万岁!” “伊莉公爵万岁!” …… 晚上的庆祝晚会上,大家几乎都喝醉了。他们很久都难以找到用酒精放纵自己的理由了。现在马迪尔他们因为与主公重逢而高兴,其余的人因为又有了精神依托而兴奋。总之一句话,如果十二点之后有一支百人小队摸到我们的营地,即使我们不至于全军覆没,能够逃生的人也不会超过三分之一。 第二天,我和几个主要的首领简单地开了个会。参加会议的有伊莉、阿拉斯子爵、那个昨天喊我大侄子的布莱克本伯爵、马迪尔父子俩。而马迪尔是作为我的首席侍卫官出席的(我成年且袭爵,因而马迪尔由近侍成为首席侍卫官),并没有发言权。 想想也真好笑,区区不足三百人的队伍,居然有正副三个首领。原先,阿拉斯子爵代表公爵的直属亲兵任正首领,马迪尔的父亲巴顿代表外公的家臣任第一副首领,布莱克本伯爵代表其他人任第二副首领。看来有人的地方就有人际关系这句话的确没错。 既然他们公认我的首领地位,他们自然只有屈居类似小队长的位置了。不过在关于小队长属下应该怎么分配的问题上,布莱克本伯爵一开始就表现出对我口服心不服。我想将那些人完全打散,巴顿自然同意,而阿拉斯子爵也默默同意,但布莱克本伯爵认为他指挥他的那群手下已经习惯了,不愿意将部下打散。 我问布莱克本:“布莱克本伯爵,你的手下兵种情况怎么样?” 布莱克本想了想,谨慎地回答:“战斗到现在能活下来的能力基本上都不错。我的队伍中有一个魔法师、三个见习魔法师、两个骑士、七个见习骑士、两个剑士、一个见习剑士、两个弓箭手、十一个见习弓箭手。而我本人是阻击手。(弓箭手的进阶等级为:见习弓箭手、弓箭手、高级弓箭手、阻击手、高级阻击手、神射手。)” 我接着问他:“阿拉斯子爵和巴顿的队伍里,与你的情况差不多,也是各兵种混杂吧?” 他想了想,回答说:“他们两人的队伍实力比我稍强些。” “好,那么我问你,假如我们现在与敌人遭遇了。这时我下令魔法师布起结界,弓箭手射箭,步兵持盾在前掩护,骑兵预备强力冲击。命令下达后,我的战士们多长时间才会有所反应,执行命令的效果会怎么样?” 布莱克本有些尴尬,而阿拉斯和巴顿则赞许地点点头。 布莱克本沉默了一会儿,回答说:“我明白了。首领大人请下令吧。” 第一个难题终于解决了。我问了问其余两人的队伍情况。看来这支队伍的实力的确不错。仅仅魔法方面就有三个高级魔法师、五个魔法师、十七个见习魔法师。之所以藏起来没主动进攻敌人,可能一方面由于暂时没有效忠的对象,士气低落;也有可能是因为队伍各自为政的情况比较严重,贸然出击只会失败。 “现在任命:阿拉斯子爵为第一特别行动队长。辖魔法师小队、剑士小队。布莱克本伯爵为第二特别行动队长。辖弓箭手小队、骑士小队。另从剑士和骑士中分别抽出三十个精锐人员组成公爵近卫,由巴顿指挥。” 对于我这个分配,大家都相对满意。魔法师往往在战争中起决定性作用,而布莱克本伯爵本人是阻击手,对于指挥弓箭手相应熟悉。巴顿虽然被削减了手下,但指挥的全是精锐剑士、骑士,也没有太失落。 “好了,现在考虑第二个问题。公爵已经回国了。我们是否应该把这个消息传出去呢?先说说我的观点:将消息传出去后,塞斯国内的人民会更具有信心,对于提升人民和反抗组织的士气有莫大的好处。但这么一来,英格兰尼人将会给我们施加更大的压力。我们的队伍可能将会成为首要被消灭的目标。” “我不怕。”半天没有出声的伊莉开口了。 我无可奈何地望望这个略显倔强的塞斯公国精神上的依托。这难道是怕或不怕那么简单的问题吗?现在主要是要分析得失利弊。假如我们刚公开伊莉回到塞斯的消息,队伍就被闻迅而来的敌人击溃了,这对于提升塞斯人的信心可没有一点帮助。 好在另外三个人都是理性大于感性的人。他们沉吟了一会儿,又各自交换了眼神之后,巴顿首先发言。“还是主公拿主意吧。”其他两人也连连点头。 唉,其实我真不愿意宣布伊莉回来了。这样一样,压力将加强若干倍。但如果不进行宣传,伊莉首先就会和我过不去。再说我们回来的目的也是解放塞斯,总是要面对危险的。但愿我们能撑过敌人疯狂的进攻。 “好,我就决定,从今天起三天内,你们三个人按我的要求对部队进行整编。三天后,我们就树起塞斯公爵的旗帜。” 第一部第十九章 猞猁,魔兽之王,偶尔出现在人界。性情凶猛;行动迅捷无声,最高速度可以与射出的利箭相媲美;爪尖牙利,可以抓裂品质为二级的盾牌和铠甲;皮坚硬无比,以猞猁皮制成的软甲,价值十万金以上,柔软,受到普通斗气及二级以下魔法攻击时,着甲者丝毫不会受伤;力大无穷,成年猞猁的力量可与九头牛再加两只虎相抗衡。擅长火系魔法,成年猞猁可使用火系四级魔法地狱烈焰,且施展魔法非常迅速。拥有令百兽畏惧的能力。是神界圣兽凤凰的天敌,一旦相见,双方相斗致死方休。懂人言,被拥有强大力量之人制服后,终身跟随,极忠诚。喜欢主人为之挠后背和肚皮。有一种无法证实的猜测:猞猁乐于认主,是因为它太过喜欢人类为它挠痒。 附猞猁速描一张——《山海经。奇兽篇》 在塞斯复国战争中,兰特大帝拥有一只猞猁。这种情况令后世百思不得其解:猞猁只服从力量比自己强大的生物。但在塞斯复国战的时候,兰特大帝表现出来的实力,根本不足以令猞猁服从。有部分人认为,当时大帝为了在战略上取得更大的利益,隐藏了自身真正的实力。但他们无法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释:为什么当兰特大帝与英格兰尼大军交战时,在身负重伤的危险情况下,仍旧不表现出真正的力量。 ——帝国七大迷团之一 派出的斥侯得到一个消息,一只两百余人的敌军后勤部队将在两个小时后从附近通过。我大喜过望。他们作为我取得第一次战斗胜利的祭品再好不过了。作为后勤部队,作战能力相对较低,我们以强击弱,以多打少,以有备攻无备,赢的不要太容易。而打胜之后,还可以取得大量的补给品,对于我们这样一只近来供给严重缺乏的队伍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而对于我个人来说,取得第一场战斗的胜利,有利于加深在部下中的威望,提升他们的信心。虽然以我们的实力,特别是经过整编后,击溃一支普通混编大队(一般约千人左右)也并不困难。但那样一来会造成相当的人员损失,二来没有物资的刺激,效果就差多了。这支后勤部队简直可以说是英格兰尼人送给我作为这支部队总指挥的贺礼。 伊莉昨天得到重感冒,我强行将她按在床上(差点就用绑了),对她说:“我的亲亲宝贝,这回你就老老实实躲在床上休息吧。如果外出被风吹,回重了病情,你忠诚的部下们会更担心的。你难道非要让他们为你更担心吗?”伊莉想了想,终于作出了在床上好好休息的承诺。但在她承诺之前,我被迫作出了两个承诺:一、毫发无伤地回来。二、打个大胜仗回来。 迅速召集全体战斗人员。 我站在一个搭起的简易木台上,开始了战前动员。 “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说完这句话后,我威严地向台下望了一眼。经过短短四十几天的训练,他们还不能做到天上下冰雹也无动于衷,但至少在我说过这句话后台下没有传来嗡嗡声。我满意地在心中给他们打了六分。嗯,这些天的军纪训练效果还不错。 “有人为我们送补给品来了。” 台下虽然没有人私下交谈,但多数人的眼神里都露出激动的神情。唉,也太小家子气了,不就是吃了四五天的野草和稀粥吗,至于这么激动吗!坏了,一想到抢到补给品后,可以大吃饱吃一顿,我的肚子也不听命令咕咕地私自发言了。靠,台下纪律这么好干什么?鸦雀无声的情况下,我肚子的抗议声被部下们听得清清楚楚。我尴尬地笑笑。这下真的坏了,台下发出了哄笑声。 我暗自决定,打完这场战后,一定要特别加强对他们的训练,至少要让他们达到听到我肚子咕咕叫的声音时不许发笑的程度。其实我本来不必与战士们一样吃野草、喝稀粥,连特别行动队和各小队正副队长都享受特殊待遇,分配有足够的粮食。但大陆历1401年的饥荒,外公以自己的言行教育了我:想要得到他人真正的尊重,应该与他们同甘苦(虽然外公还没做到真正饿肚子的程度,但已经足以使外公成为塞斯公国最受领土人民爱戴的领主)。 第20章 “送补给品的,是英格兰尼军队。你们说,我们应该对他们客气吗?” “不应该!”,台下发出怒吼。 “嗯,好的。既然大家都愿意接受英格兰人的礼物,我也不好意思拒绝他们的好意。现在,准备出发!……” 我骑上闪电,面对部队进行最后的检阅。虽然大家这些天忍饥挨饿,对战斗力会有一定的影响,但他们的精神状况非常好。 正准备转身前进,部队突然骚动起来,特别是骑兵部队,马匹惊恐地后退,骑兵的队形一片混乱。外公常常告诉我:处变不惊是身为名将所必备的品质。虽然出于本能,我有着极其强烈的向后看的欲望,因为以魔剑士的实力,我此时也察觉身后突然出现了一种带有强大力量的生物,拥有这样强大的实力的生物,不是魔兽就是神兽。 闪电居然也不安起来,我差不多可以肯定身后出现的是魔兽。因为神兽不会让那些马匹如此害怕,居然连闪电也出现了罕见的不安情绪,但我仍旧用尽量平静的语气斥喝道:“不就是一只魔兽嘛,你们不要害怕。”说完,我缓缓拉到缰绳令闪电转过身。 眼前的魔兽并不特别大,比马大不了多少。但它的危险气息让我感觉到,只要它扑向我,我未必能够躲过它的第一击。 乔最先跑到我的身边,神情戒备地盯着那只魔兽,马迪尔也跳下马,与克洛斯一起到达我的身边。这时,乔低声对我说:“主公,你先退后几步,它是猞猁。如果它作出攻击,请主公先行撤退。”马迪尔和克洛斯听见了,坚定地分别站在我的左右护卫。 身后传来阿拉斯抽气的声音,“天啊,是魔兽猞猁!”队形更加混乱了。 这时我倒不怪他动摇军心,任何人的心理都有承受极限。即便是所谓意志最坚定的人,也会遇上让他们害怕的事,只不过能够让他们害怕的事相对较少罢了。再说,传说中猞猁的实力,虽然不能说可以自身毫发无伤就消灭我们,但击溃我的部队也并非天方夜谭。 按道理说不应该盯着动物的眼睛,因为那样会是软弱的动物不安,而有实力的动物将被激怒,但猞猁不在此例。因为传说中猞猁能听懂人言,对于它,不能以简单的动物看待。我望向它的眼睛,发现它正在仔细观察我,似乎眼里还带着一丝好奇。 与猞猁对峙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部下向我靠过来。虽然他们没敢主动向猞猁攻击,但他们七嘴八舌的话还是让我感到很窝心。 “主公,你先后退几步。” “首领,猞猁很危险,请您回去保护公爵大人。” “大人,请您后退几步观看我与猞猁的决斗。您站在这么前面,我怕施展不开。” …… 我举起手,示意他们安静。 据说猞猁性情凶猛,但它为什么与我对视这么半天仍旧不进行攻击呢?没听说过猞猁自己会对食物进行加工处理的,那它自然不是在思考红烧还是清蒸的问题。 我跳下马,缓步向它走去。也许是猞猁并没有表现出攻击的意思,所以身后除了马匹惊恐的嘶叫声,没有部下说话声音。他们担心说话会刺激猞猁,毕竟猞猁能够听懂人言。 本来外公也曾说过:为名将者,不可轻易涉险。无奈我才十八岁,再怎么克制,还是有一定的好奇心和冒险欲望。再说此时这种情况下,它如果想对我不利,早在突然出现时就从我背后袭击了,它可不管什么骑士道德。那样,我估计早就莫名其妙死掉了。所以我判断它对我并不怀有恶意。 走到伸手可以摸到它的距离,它做了一个吓我一大跳的举动。它先是摇摇尾巴,然后躺在我的脚下,露出肚皮。这举动和上回冰狼臣服我时的举动一模一样,难道魔兽之王无缘无故要向我臣服?它疯了?!高智慧就是有一点不好,有发疯的可能。不过我还是试探地为它挠了挠肚皮,它从鼻子里发出高兴的声音。结果这声音让战马们更吓坏了,有的战马居然吓出屎来。它竟然眯上眼睛享受起来,更可恨的是,十几秒后,它还要求换地方挠,它站起身示意我为它挠后背。堂堂伯爵兼男爵大人难道沦落为挠痒工了吗?我的命不会那么苦吧。好在几分钟后,它终于爬起来,然后示意我坐到它背上。 虽然内心战战兢兢,但我仍旧作出沉着的样子爬上猞猁,对马迪尔说:“马迪尔,闪电现在暂时由你骑。” 仍旧是老一套,马迪尔高兴,乔羡慕。不过这回添了个猞猁。它侧过头,虽然不能正面看着我,但我还是明白它表示不满。 听说高智慧魔兽、神兽以及龙臣服于人类后,极不喜欢主人拥有其它坐骑。我试着说:“嗯,马迪尔,你曾经偷偷骑过闪电好几次,你这么喜欢闪电,我干脆正式将闪电赐于你。” 这回,马迪尔大喜,乔惊羡,而猞猁也露出满意的神情。可是,我好心疼。四万金币啊!想当初我为几百金币就愁得找不着北,现在四万金币在猞猁的淫威下一下子就离我远去了。 部下们大多露出震惊的表情,也有一些热衷名剑宝马的人露出惊羡的神情。布莱克本伯爵好不容易将张大的嘴巴合拢,擦擦嘴边的口水问:“首领,你是这只猞猁的主人?” 对于这个问题,我只能含含糊糊地嗯了一声。我是它的主人吗?我自己还没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作者语:对于起名字,向来是我最烦的问题。但主人公威风而又厉害的猞猁不能没个名字,而且又似乎不适合有个和人一样的名字。目前草拟将它叫为阿呆。有什么意见的可以提出。 如此厉害的魔兽却有那么土的名字,感到有些对不起它。 第一部第二十章 塞斯公国第二十九任公爵——伊莉公爵,深受人民爱戴。她的这种品质,从复国战争中她所经历的第一场战役中就完全表现出来。虽然因为得了重感冒被兰特大帝强行禁止参加战斗,但她还是冒着加重病情的危险站在营地门口等待战士们的归来。 那场战役大获全胜,一些战士认为是兰特大帝的功劳,也有一些战士认为是伊莉公爵的行为感动了上天。而大部分战士则认为,两者兼而有之。有一点可以确定,当时被伊莉公爵亲自迎接的279人,在日后复国战争中最为艰苦残酷的时期,无一背叛或逃跑。相信伊莉公爵在营地门口迎接他们的举动对他们日后的行为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 ——《塞斯公国地方志》 突然发现猞猁背上有个锦袋,我打开看,里面是一封信。 主人:在寻找能量补充时,我遇见了这只猞猁。在主动攻击我而被轻易制服后,它非要臣服于我。我告诉它:我是您的仆人,如果它一定要臣服,就认您为主人。它思考片刻,同意了。它已经知道您的实力不强,猞猁一经认主,极为忠诚,您不必担心。 这只猞猁刚刚成年,有些调皮,请主人见谅。它在猞猁族中的名字音译是“阿呆”,您也可以为它另起一个名字。 由于没有正规的能量补充装置,能量补充得很缓慢。我还需要过些时候才能回到主人身边。请主人多加保重。 兰仆 我差点没笑得跌下去。这么凶猛的猞猁居然叫阿呆!我摸摸它的头轻声喊:“阿呆。”它回过头,脸上全是迷惑的表情。我估计,它不明白我怎么知道它的名字。阿呆虽然能听懂人言,但不识字呵。“你能让那些战马不害怕你吗?” 阿呆点点头,然后呼啸几声。当它呼啸完后,战马果然不再骚动了。我无聊地猜测阿呆对战马们说了些什么呢?也许是“不许害怕,再害怕我就吃了你”吧。 高明的骑士可以不握缰绳,只用双脚将战马控制自如。看来我骑阿呆,也必然只能用双脚控制了。猞猁可以喷出火系的魔法,用缰绳控制方向太限制它。 现在知道阿呆果然奉我为主,我恨不得跳下去好好亲亲它。不过现在正事要紧。我对着部下们大声说道:“塞斯公国的英勇儿郎们,出发!” 没想到我指挥的第一场战役那么平淡无奇。虽然是后勤部队,至少也应该象征性地抵抗一下吧。 当英格兰尼人进入我们的包围圈后,弓箭手和魔法师首先发动攻击。魔法师被我下令不许用火系魔法攻击,以免将补给品烧毁。弓箭手和魔法师的第一轮攻击还未结束,剑士和骑士们都有些按捺不住了。我发出全体攻击的命令。 随着一声长啸,当我骑着阿呆跃出树林出现在敌人面前时,正在震惊马匹为什么不听命令的时候,敌人被随后出现的我吓坏了(不要联想到狐假虎威这个词,敌人确实是被我魔剑士的身份吓坏的,因为我用一个斗气就解决了试图组织抵抗的敌方首领)。我哈哈大笑三声,正准备说句什么台词,那些死不要脸的英格兰尼人居然没等我说出台词就纷纷扔下手中的兵器,乘乘抱着头哆嗦着自动列好队了。 等部下们完全控制好俘虏,整个行动花了不到五分钟。我方除了有一个人因为搬补给品时太兴奋而不小心砸伤脚外,无一伤亡。 所有的人都很兴奋。阿拉斯子爵激动得嘴唇直颤。他恭恭敬敬地对我说:“我从军近三十年,参加大小战役近百次,从来没有一次这么漂亮的。首领,你太让我吃惊了。” 听了他的恭维,我有些无精打彩。事实是敌人太弱了嘛,也不知别的人是否会那么想。这次战役实在太奇怪,也不知威望到底建立起来没有。 不过还好,至少伊莉对我满意极了。 第21章 当我们返回营地时,她居然不守诺言站在营地门口等我。先是看见我骑着阿呆,吃了一惊。当看到我们身上干干净净没有血迹时,她露出迷惑的神情。(后来私下里,她向我解释:最初她没认出阿呆是猞猁,所以没害怕。看到我们身上没拼斗过的痕迹,以为我们没遇上敌人,空手而回了。)当看到驮着大量补给品的车马出现在她的视线中时,她尖叫着向我扑过来。我始终弄不明白,为什么下至奴隶、上至女王,只要是散发青春气息的女孩,都会有尖叫的本能?不过现在不是考虑那种乱七八糟事情的时候,我可不想她扑到阿呆身上,谁知道阿呆会不会生气。我连忙跳下来,迎接她热情的拥抱。 都是代表塞斯公国形象的公爵了,还在这么多人面前这样子——呵呵,不过我喜欢。热恋这么久,她终于主动亲起我来。啊,真幸福。 正被她吻得晕乎乎的,她突然推开我,害羞地看着大家。年长者露出微笑,而年轻的人则多数露出羡慕的表情。 她吱吱唔唔终于挤出一句“大家还好吧。” 我搂过她的肩,笑嘻嘻地说:“无一伤亡。” 她望着我,露出惊喜和崇拜的神情。我最喜欢看她这种表情了,可惜她很快就恢复了正常,对大家说:“大家快回营休息吧。” 伊莉公爵能够冒重感冒站在着营地门口迎接归来的战士,令他们极为感动。 虽然对战役的精彩程度有一定的失望,但对那些补给品的满意程度,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就连最狡猾的商人也不会提出什么批评。现在我是首领了,不能象以前那么没有章法。我命令今晚公爵近卫只许吃东西,不许喝酒,然后又抽调出十个人躲在营地外做暗哨。然后,庆功狂欢!今天的战役过后,敌人将会对我们投入更多的注意,战士们能够象今天这么放松享受的日子几乎很难再有了。反正至少今天敌人还不会有什么大举动,狂欢先! 本来打算让阿呆也帮忙站站岗的,有它在营地外偶尔吼几声,敌人想用骑兵偷袭将成为笑柄。可惜阿呆居然有一个比喜欢被我挠痒痒更为奇怪的爱好:它喜欢喝酒!而且酒量还特别大! 相信许多人都明白今后的形势,因而今天都尽情放松。会喝点酒的人几乎都喝得泠汀大醉。后来我也喝多了,依稀记得有人和抢阿呆抢酒喝。好在阿呆很顽皮,只是衔着酒瓶在营地乱跑。唉,老虎嘴里夺食的人已经够勇敢了,竟然还有人敢从猞猁嘴里抢东西。真胆大。 醒来后我本来准备找出昨天那个胆大包天的人,提醒他下回不要干这么危险的事。哪知乔一早就走进我的帐篷,一脸严肃地说:“主公,我要进谏。虽然不中听,但希望您以后不要给猞猁喝酒,至少,您不要与它抢酒喝。虽然不知道您的实力到底有多少,但喝醉酒的情况下被猞猁误伤就太不值得了。” 我有些讪讪地。我倒是记得的确有人与阿呆抢酒喝,本来还打算教训他一顿的,可是不知道那个人就是我。我只好乘乘地点点头,回答知道了。 虽然憨直的乔不会骗我,毕竟不能完全确定。也许他也喝醉了呢?也许当时他看错了呢? 我走出帐篷,随处查看。士兵们看我的神情多了点什么,似乎是敬畏。我拉住一个畏畏缩缩想溜走的弓箭手。“你看见我为什么跑?” 他吞咽了口唾沫,“昨天您的坐骑魔兽猞猁出现时,就有两种说法,一种是:您是拥有神魔的力量的人。另一种是:您是神魔大人降世。晚上庆功宴时又传出您从猞猁嘴里争抢酒的事情,更加确认了那两种说法。我们都是普通人,所以对您有些敬畏。” 我真是佩服人们的想象力。这种事情也想得出来。不过被士兵敬畏倒也不是什么特别坏的事,而这种谣言在某种程度还可以提高部队的士气,所以我并不特别想禁止。 不管了,先去找罪魁祸首算帐去。我放开那个很害怕的士兵,其实我很想和他开句玩笑“反正我不又会生吃了你。”不过我担心这句话会引起负面联想,所以忍住没说。 走到营地外,我大叫一声“阿呆!” 结果阿呆迅速出现在我眼前。到底是魔兽之首!我越看越喜欢:扑上去抱住它的脖子,用力扯它的耳朵。 “死阿呆,你知不知道,现在我的部下认为我是神魔,就差认为我会吃人了。” 阿呆用无辜的眼神看着我,然后把我扑倒。虽然它没有用力,还是差点把我压得喘不过气来。我用力将它掀翻:“阿呆,你不要压着我,你都不知道你有多重。要减肥,知道吗,要减肥!” 哪知不说还好,说了这句话后,阿呆又压住我,硬是压得我差点断了气才把我从它的魔爪下放出来。我气喘嘘嘘地想:难道我说到它的痛处了?难道它在猞猁族里的确算是胖子?! …… 第一部第二十一章 由赎金赎回的贵族、剑士、魔法师,在六个月内不得参加任何非私人性质的战斗,在一年内不得与原先的抓获者发生任何形式的冲突。如果违反此规定者,由违反规定者所在国取消他的贵族身份,由剑士协会、魔法师协会分别予以降级直至完全取消其等级资格的处罚。 非贵族弓箭手,多次(包括两次)违反此规定,可以按以上标准处罚。 骑士违反此规定,则骑士协会有权对违反此规定者直接处以剥夺骑士资格的处罚,情节恶劣者,例如伤害原先抓获者,可判处死刑。 --《大陆战争公约》俘虏处理条例第二条 我与阿呆嬉闹的场面被部下看见后传开了,这更加坚定了他们错误的认知。他们认为我与阿呆在搏斗,而那是神魔修练格斗技巧的方式。好在这种谣言没让阿呆听见,不然他一使小性子真把我压昏过去,那我什么形象都没了。 军营里,部下们见了我愈发敬畏。当面,根据不同的身份他们称呼我为首领或是主公,背地里,他们称我为神魔大人。只有有限的几个人象以前那样看待我。 马迪尔是其中一个。但是让我奇怪的是,我将闪电赐与他了,为什么他最近却有些情绪失常呢?大多数将领都不在意部下的精神状况,但是我知道:带着负面情绪上战场是危险的。所以在上战场之前,我不但要求每个人的身体状况达到最佳,还尽量调节他们的情绪状况。 有天我看见马迪尔一个人躲在林边发呆,便走了过去。 谈话有时候需要单刀直入,有时候却又需要迂回。说实话,这要求很高的判断力,而此时我还没达到,所以只能先随便试试。 “马迪尔,上回交给你办的俘虏处理得怎么样了?” 马迪尔似乎被吓了一跳。都快达到青铜骑士实力的人了,警觉性却这么低,看来心事真的不轻。 “英格兰尼人交付了合理的赎金,我把他们放回去了。” “你不喜欢闪电吗?” 马迪尔警觉起来。一谈起闪电,马迪尔向来神采奕奕,从来没有过例外。“你为什么这么问?你知道的,我喜欢它喜欢极了!”想了想,他又补充一句:“闪电现在比我的生命还重要,要是去失它,我简直活不下去了。” 我失笑。“我只是想问问,为什么这几天你有些闷闷不乐。得到闪电不是你最快乐的事情吗?” 他长叹一口气。 “看见你和阿呆玩的那么快乐,我想起了爱塞和伊莉丝。” 我也沉默了。老公爵被包围的那次战斗中,马迪尔的伤势还没好,没有参加。那时没人控制爱塞和伊莉丝,结果双双被杀了。伊莉刚刚与大家会合时,问及伊莉丝,当时就令马迪尔痛苦过一阵子。他是个念旧的人,现在看到我的阿呆,又陷入了痛苦的回忆中。 爱塞和伊莉丝还是我送给他和阿拉卡的呢,结果两只可爱的小动物被英格兰尼人杀掉了。其实也不必太怪罪英格兰尼人。在我们眼里,爱塞和伊莉丝是可爱的宠物,在英格兰尼人眼中,它们却是可恶的杀手。立场不同罢了。 我拍拍他的肩,“别那么沮丧。如果你喜欢,以后我再送你一只小冰狼,十只也行。” 马迪尔无所谓地笑笑。“不必了,回忆过去的痛苦也有好处,那样会更珍惜现在的幸福。不是吗?” 什么时候马迪尔变得这么有哲理性了?不过他能够把问题完全想通,我也就真的放心了。 战争似乎朝着对我们有利的一面发展着。伊莉公爵归国的消息被我们传出去后,令人奇怪的是,英格兰人并没有对附近加强控制,前来投靠的塞斯人五个一伙,十个一群地加入我们的队伍。甚至还有一百多人的队伍也离开他们习惯的根据地,来到伊莉公爵的麾下。 我总觉得其中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但又想不明白问题到底出在哪儿。后来的几场战斗我们也轻易地取胜了,只是我们不得不到远离营地十几公里的地方做战,以营地半径为十公里的地带简直成了英格兰尼人的兵力真空地带。 人越来越多,补给的包袱也相应沉重了。我建议伊莉还是将队伍化整为零,因为反正正面大规模的战役我们不可能占据优势,而队伍多了后,目标加大,补给困难,对我们而言没什么好处。可是伊莉不听。她认为她的子民前来投靠,绝对不能因为补给的问题赶他们走。给阿拉卡的信有了回音。他现在没有继续在圣华学校读书,而是利用我给他的那些钱开始经商。以前他自吹自擂说老师认为他是经商天才,我们多数人都嗤之以鼻。 第22章 然而事实证明一切,当时我给了他一千五金币,现在他知道我们的困难后,仅仅从流动资金中就挤出三千金币为我们在法兰西奥(法兰西奥与塞斯相邻)购买了最需要的物资,并委托名声好的佣兵团送到我们营地。 三千金币对于战争消耗来说确实是大海中的一滴水,但对于阿拉卡而言,相信也很不容易了。到目前为止,部队已经达到二千三百余人了,三千金币扣去付给佣兵团的五百,购买的药品、战马根本就是杯水车薪。作为首领,不仅仅是一种荣誉,也是一种责任和负担,真是叫人头疼啊。 英格兰尼人已经不从附近运输补给品了。他们宁愿远远绕个大圈子,哪怕多走十倍的距离,也不肯从离我们营地十公里以内的地方通过。不得已,我只有对敌人的军队打主意了,战争中取得的赎金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没办法,人穷疯了的时候就是这样的。 现在我已经能够熟练施展四级气系魔法隐身术了。我喜欢施展隐身术然后偷偷走到伊莉背后将她环住,惹得她轻呼娇嗔。后来我想偷偷吓唬马迪尔,可是没等我吓唬他,他就问我:“主公,找我有什么事吗?”,倒把我吓了一跳。我以为那是因为他修练武技听觉好的缘故,所以又去吓唬克洛斯,结果克洛斯也在我拍他肩膀之前恭喜我:“主公的隐身术练得很好了。在整个营地里,就连高级魔法师也使不出象主公的这样熟练的隐身术。” 这下我彻底弄不明白了。克洛斯怎么也发现我了呢?我收回隐身术问克洛斯。克洛斯回答说:“其实无论是战士还是魔法师,等级越高就会对能量越敏感。马迪尔已经突破瓶颈成为青铜骑士了,而我前些日子也拥有了魔法师的实力,因而当你走近时,我们会对能量波动有所察觉。营地里能够使四级魔法的人基本上只有那些高级魔法师,而他们几乎都是五十岁以上的老头子,谁会那么无聊浪费宝贵的魔法力和我们开玩笑呢?用脚趾想也可以知道,只能是我们那位年轻充满活力,而且魔法多得可以随便浪费掉的主公了。” 我摸摸头,没意思。原来伊莉早知道我偷袭。 隐身术不能接近能力高的人,没办法,只好去办正事。虽然用隐身术无法吓唬能力高的人,但用来侦察还不错。三级飞行术加持四级隐身术,真是帅呆了。阿呆什么都好,可惜就是不能说话或写字,它只能向我表达简单的意思。要不然派它出去侦察也很不错。它的视力好,速度又快,我可以省多少力啊。嗯,我决定了。以后要加强对阿呆的训练。虽然它是魔兽之首,而且还能听懂人言,但不会说话太可惜了。鹦鹉都可以说话,猞猁应该也可以的。 …… 身边的阿呆无缘无故打了个冷颤。 …… 第一部第二十二章 大多数历史学家都认为,兰特大帝在兰仆的辅助下,几乎没有明显的缺点。但是每当兰特大帝遇上与感情相关的事情时,其判断力就急剧下降。而此时,兰仆也总是三缄其口,任由兰特大帝自己做出决定。这种致命的缺点,在兰特大帝与伊莉公爵的合作期间表现得犹为明显。 当大帝本人以超常的洞察力感觉到危险后,建议伊莉公爵将部队分散。此时伊莉公爵并没有实权,大帝完全可以籍着派出部队远征的名义,将部队分散开。但仅仅因为伊莉公爵不愿意化整为零,大帝就没有再坚持。这种情况,为日后的双头河溃败埋下了伏笔。 --《神圣大帝生平(白话文版)》 经过本人亲自侦察,发现大约二十公里外有一支至少由一千五百人组成的队伍。根据他们的队形、铠甲判断,这支部队的战斗力不弱。他们正在朝着曼城方向进发。如果中途不改变方向,将会从离我们营地不足五公里的地方通过。 我回营地的路上,很苦恼。没有队伍可打,苦恼。可如今这块肥肉太大,实在怕一口吞不下,仍旧是苦恼。 一个人操心太不公平,回到营地,我召开了小队长级的会议。我的帐篷里一下子挤进三十多个人,显得闹哄哄的。虚抬一下手,帐篷里迅速安静了下来。当神魔大人,其实好处真的很多。比如现在,根本不必废话,抬一下手,部下们自然就敬畏地闭上了嘴。 “有一支至少一千五百人的部队即将通过营地附近。” 部下们相互交换着激动兴奋的眼神。前几次带领他们打的胜仗都太容易,这造成他们形成了一种骄傲自大的情绪。而神魔大人的传言,也对这种情绪推波助澜。有利就有弊,我也没办法。 “这支队伍不太好啃。” 这句话没起什么作用。因为前几次为了防止他们过于骄傲大意,我在战前总说“一定要多加小心”、“必须打起十二分精神”之类的话。但敌人太不争气,总是迅速崩溃。现在我说敌人不太好啃,他们当成老生常谈了。 “他们现在大约离我们二十公里处,如果速度不变,两个小时多一点就会到达我们的四号伏击点。好了,现在自由发言。” 待我的自由发言命令一下,会上就沸腾了。 “一千五百人呢!要是能俘虏一千人以上,就可以解决好长时间的供给问题呢。” “斥候回来没有?我好想知道那支队伍里马匹多不多。我的骑兵小队里还差几匹马呢。” “你的小队差马,老子就不差了吗?他妈的,把队伍拉过来,一路上损失了好几匹马,到现在还没给老子补上呢!” “吵什么吵,这一仗打完了不就都有了吗?一千五百人的队伍,一般至少也有两百匹马。就算马匹不够,俘虏一千人换成赎金,那也足够了。” 我在心里暗暗摇头。人多了,训练却没跟上。那些身经百战的战士还好说,而有些由平民组织起来的队伍,除了战斗力偏低外,也没有完全与大部队融合。这些人对伊莉、我以及直属上级的命令还算毫不犹豫执行,对同级甚至别的队伍的上级,就不卖帐了。任何事都有利有弊,民风强悍导致塞斯不易被异族征服,但是相互间融合就稍微困难些。好在有伊莉身为塞斯公国的精神领袖,而我又拥有令人害怕的神魔大人的称呼,所有人都服从我们的命令。有时候我想:如果我和伊莉不回国,塞斯可真要成为一盘散沙了。 “好了,现在安静。一个一个说。”我目视刚才那个讲话很粗鲁的大块头。“你有什么问题没有?” “没啥问题。还不是照老样子。先用弓箭、魔法攻击,再总突击。一冲出去,那个兔崽不就马上投降了?” 我看着阿拉斯子爵。“你呢,你有什么疑问没有?” 到底是一位身经百战的老将,在这样的情绪氛围中仍旧保持着持重的态度。 “我确实有个问题。这么长时间内,英格兰尼人都没有派部队通过我们营地附近了。我觉得这回有点反常。” 布莱克本伯爵反驳说:“那又怎么样?区区一千五百人的队伍,我们有近两千五百人,又在兰特首领的带领下,想战胜他们根本不必考虑太多。” “我们虽然有近两千五百人,可是其中有近一千人是附近来投靠的平民。他们的战斗力偏低,在千人以上规模的战争中几乎起不了除了恫吓以外的作用。” “那又怎么样?就算我们只有一千五百人,我还是有信心战胜英格兰尼人。” “战斗取胜与否难道取决于是否有信心吗?……” …… 看他们争得面红耳赤,我只好出面。 “别吵了,听我说。虽然我也觉得这次情况颇为反常,但这么大一块肥肉从嘴边溜走,确实心有不甘。在没有确凿证据证明那是一个陷井的前提下,谁舍得放弃?你吗,阿拉斯子爵?”我问子爵。 子爵想了想,还是摇摇头说:“诱惑太大啊。” “好,既然决定做,就要做到最好。这一次,增派一倍斥候进行侦察。新兵大队留下六个小队防守营地。我们去尝尝那块肥肉的滋味。” 两个小时后,这支部队果然出现在我们埋伏的地点。心中不安的感觉越来越明显了,但如今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我一挥手,弓箭手和魔法师们开始哪动攻击了。这回不是运输部队,所以魔法师们毫无顾忌,利箭、火球、冰箭、风刃向那支部队倾泄过去。 总是盼着遇到强一点的敌手,这回遇到了,却让我不由地担心。往常,在这种程度的偷袭下,敌人早就混乱了。可现在的敌人却保持着基本完整的队形。魔法师们迅速合力布下结界,持盾兵们站在外侧,后面站着弓箭手。在最初的偷袭过后,敌人现在已经完全控制住自己的队伍了。如果我下令继续由弓箭手、魔法师攻击,已经得不到什么太大的利益了。而如果下令骑兵、步兵强攻,敌人的持盾兵后面除了弓箭手外还有长枪兵。这样完善的准备下想要用骑兵撕开敌方的阵形,不太容易。即使靠骑兵强力冲击可以取胜,也会是惨胜。手头上这么点可怜的兵力,浪费不得。 我吩咐弓箭手和魔法师们停止攻击,这时敌阵中走一名披着白色披肩的将领。 “英格兰尼国托蒂。雷洛候爵,前琥。雷洛亲王之侄兼弟子,皇家近卫骑兵队队长,黄金骑士,要求与兰特。萧伯爵大人对话。” 心里有点疑惑,英格兰尼人怎么知道我的?不过我还是骑着阿呆走出树林。阿呆得意地一声长啸,我们的战马还好,敌人的战马混乱起来。不过这种情况对局势没有太大帮助。敌方此时并不依靠骑兵的力量。 第23章 对面的男子大约三十多数,看起来还很帅气的。嗯,有股成熟男人的韵味,我摸摸下巴上不算硬的绒毛暗暗想,我也蛮英俊,等年纪大些后,一定可以比他得到更多女性的青睐。 正胡思乱想得不成名堂,托蒂开口说话了:“我们愿意送给大人一箱金币,买下通过此处的权力。”他说完后向后面做了个手势,他的部下迅速从一辆装载满箱子的车上抬下一个箱子打开,里面果然是金光闪闪的金子。我眯起眼睛盯着托蒂,阴谋的味道越来越浓了。 正在琢磨到底阴谋在哪儿,身后冲过来两个人。一个是开会时讲话很粗鲁的大块头,一个是布莱克本伯爵。 布莱克本伯爵好歹还有几分贵族的形象,“首领,那些金币全都留下来就放他们走吧。” 那个大块头更狠些,“头儿,连人带钱都留下来。这回我们可算遇上财神爷了。” 我在心里暗暗咒骂:大块头是新来的,你布莱克本却是依老卖老。你们都有理由,我的军纪不必执行了?!看见金子,连我是神魔大人也忘了。没我的命令就这么冲出来,白白被托蒂看笑话! 不过此时不是批评他们的时候,只好顺着他们俩的话说:“托蒂大人,你也听见了。我的部下很希望能够帮你管理那些金币,不知大人是否可以赏个面子成全他们的心愿?” 托蒂沉吟一下,回答说:“我要和几个部下商量一下,请兰特大人稍等片刻。” 诡异,太诡异!我缓缓退回阵中。大声说:“我等一刻钟,如果一刻钟之后托蒂大人没给出我部下希望的答复。我将进行攻击。” 第一部第二十三章 布置结界后,外界的魔法在击破此结界前,无法伤害结界内的生物。但同时,结界内的魔法也无法施加于结界外的生物。谨慎的魔法师往往先布下结界,根据对方攻击的强度推测双方的实力。如果对方实力低于自己,再解除结界进行反攻。 《魔法常识》第六章——魔法师对战的基本攻防知识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离我宣布的总攻时间越来越近了。队伍里的气氛越来越紧张,这支敌军与以往我们打败的队伍明显不同。 终于,托蒂大人在十四分三十秒时走了出来。我感到周围的人明显地松了口气,但我自己的不安感觉却没有消除。 托蒂脸上带着微笑,向我们大喊:“兰特大人,经过我们讨论,一致同意……” 身边的弓箭手轻松得连弓箭都垂了下来。 “……自己保管那些金币!” 话音刚落,敌人的魔法师迅速向我们施展火系魔法。由于我们身处林中,火系魔法的威力大增。 我大喊:“所有人离开树林,持盾手靠前掩护。第一小队骑兵随我冲,阿拉斯率剑士随后进行第二波攻击,布莱克本就地指挥弓箭手和魔法师提供支援。巴顿率领预备队,接受布莱克本指挥。” 老兵们听到命令后迅速集结待命了,而一些刚来的新兵还乱糟糟地乱跑。我从一个家臣手中接过3米长的长矛,斜指天空,高呼:“为了塞斯!” 身后的精锐骑兵们也跟着大吼:“为了塞斯!” “冲啊!” 虽然第一小队只有一百人,但全是我精心挑选的精锐,冒着箭雨冲到敌人阵地五十米前还剩下八十余人在马上。这时敌阵中站在第二排的长矛手向前踏进一步,采取半蹲姿势,斜举长矛。步兵克制骑兵用的长矛约四米长,在骑兵刺中长矛兵前,很容易先被刺中。 按道理我这么冲动地冲锋与自杀差不多,因为未着重铠的轻骑兵很难突破长矛兵的阵地。不过我也有自己的想法。 我猛然将手中长矛掷出,籍着冲刺时的速度,长矛将敌阵的一个长矛兵刺了个对穿。然后我举起右手示意身后骑兵们放缓速度,而我自己却一夹阿呆,利用它的速度猛然冲动离长矛兵五米的地方,冷冷地望着他们。 猞猁可怕的速度是可以利用的一大优势,而我魔武双修的身份也是取胜的法宝。我口中念着咒语,积蓄着力量。现在我已经冲到敌方布下的结界内,可以使用魔法直接攻击到敌方的士兵了。而离我最近的士兵是长矛兵,他离我五米,而长矛只四米。他如果想移动刺我,我自然不会怕一个普通步兵。而那时,长矛兵的阵线也会松动。我倒乐意他冲过来刺我。 一道移动的火墙产生了,迅速向前推去。面对推进的火墙而能纹丝不动的人,几乎不存在。长矛兵慌慌张张后退了,有的甚至为了跑得快些扔下了长矛。我又一挥手,身后的骑兵加速了。现在他们的面前只剩下展示后背的长矛兵,毫无威胁。 敌人的主阵开始松动了。骑兵们在我的带领下毫不留情地将长矛送进敌人的身体,然后拔出重剑,砍杀那些近战时几乎没有防守能力的弓箭手。 正在敌人主阵即将崩溃的时候,托蒂率领他的骑兵部队冲到了我的面前。刚一接触,我发现双方的实力有一定的差距。敌人的骑兵部队里有好几个白银骑士,多数都是青铜骑士。比起我挑选出的精锐骑兵实力仍旧高出一筹。到底是一个国家的皇家亲卫队。 实力差距确实是不可忽视啊! 我赶紧下达撤退的命令。而我自己在后面殿后,缓缓后退。那些白银骑士、青铜骑士倒是想冲过来攻击我,可是他们的坐骑却不肯。 第二波的阿拉斯子爵也很机警,发觉我正在缓缓撤退,便也控制部下们缓缓撤退了。 敌我双方退相距到两百米远的地方。这样的距离刚好在弓箭射程之外。第一次接触,英格兰尼人损失的人数多些,但他们真正的实力是那群托蒂率领的骑士。我很郁闷。皇家近卫骑兵果然不是盖的。即使仅仅只有那队皇家近卫骑兵,我们也未必能消灭他们。我自己现在倒是拥有接近白银骑士的实力了,再加上接近高级魔法师的实力,那七八个白银骑士倒是可以勉强应付。但八十多个青铜骑士呢?即使我精心挑选的精锐也敌不过他们,如果冲进我的队伍中,绝对会造成可怕的灾难。还有那个托蒂队长。他是黄金骑士。如果他出手,我可真没把握。塞斯是个小公国,近十年没出过黄金骑士了,我根本不知道黄金骑士的实力是多少。 随我退下阵地的精锐骑兵仍旧排在我身后。可是现在,我已经丝毫没有让他们冲锋的欲望。敌人不冲击我们已经谢天谢地了,就我手下这群平均实力才是骑士的骑兵怎么与平均实力是青铜骑士的骑兵相抗衡? 布莱克本、阿拉斯和巴顿走到我面前问:“首领,为什么你冲进了敌阵撕开一个大口子后却又退回来了?” 我没好气地说:“当你面前出现一个黄金骑士、七八个白银骑士、八十多个青铜骑士的时候,你会怎么选择?” 三个人面面相觑。 这时托蒂又走出阵前。“塞斯国的胆小鬼们,我的金币就在这里,你们怎么不过来拿了?” 那个说话粗鲁的大块头没等我发令就向托蒂冲过去。如果从严治军,我绝对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但伊莉只允许我训斥部下,连杖刑都老是求情,根本就没法真正达到从严治军的要求。这时候那个该死的大块头冲出去,坏了我的军纪不说,被身为黄金骑士的托蒂一枪挑死,白白坏了我的士气。 我运足力气大声喝道:“我赌黄金骑士托蒂可以一枪挑死身为见习骑士的小队长。谁敢下注和我对赌?!” 听了我的大喝,那个大块头明显一滞。如果他听不进去冲向托蒂而被一枪挑死,我军的士气也不会下降太多,因为我预先说出了他们的等级差别。如果大块头可以撑过一枪,反而会令他们吃惊。 托蒂看到大块头进退不得,对我赞许地微微一笑。 “神魔大人说得对,杀一个见习骑士的确用不了一招。不知神魔大人可否愿意下场与我单挑一局?” 他倒是转得快,和我单挑?如果他只是白银骑士我早冲上去了。哼,古东方文明有句话: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他刚才见过我与那几个白银骑士交手的经过,而我对黄金骑士的实力一无所知。能避免还是避免的好。 “这个提议我倒不反对,只怕托蒂大人的马会坚决反对。” 我交待过阿呆,在混战中不要乱发威,免得吓得我方骑士从受惊的马上摔下来。但是单挑时,它自然不受限制。只可惜黄金骑士虽然徒步作战水平会略降一些,但我还是没把握战胜他。如果我连徒步作战的托蒂都不能战胜,我方的士气就会大为下降。毕竟我是他们的神魔大人嘛。 说完这句话,双方的骑士都因为我“诚实”的品质而赞许地点头。 托蒂微吟一下,“那么神魔大人是否愿意换一匹马与我对战呢?” 他左一句神魔大人,右一句神魔大人。不外是知悉了我军对我的个人崇拜情况,意图一举击败我,极大降低我方士气,因而轻松击溃我军。 “托蒂大人,不知你是否知道:龙、猞猁、独角兽、凤凰等,一旦认主,极反对主人再骑别的坐骑?难道身为黄金骑士的托蒂大人连这点常识也不知道吗?” 不管那么多,先阴损他几句,能降低点对方的士气也是好的。对方阵营里果然有好几个骑士皱起了眉。他们当然不相信身为黄金骑士的托蒂不知道这个常识,现在他们认为托蒂为了取胜意图采取不公平的手段。 托蒂有些生气了,“那么我们下马徒步比试如何?” “哈哈哈!” 第24章 我大笑三声,大声问身侧的布莱克本:“布莱克本伯爵,你目前是我军中第一射手,对否?” 这正挠到布莱克本痒处,他大声回答:“正是!” “你可愿意与阿拉斯子爵近战?” 这个布莱克本作为军人有些缺点,不过如果以后去当游吟诗人,还是很有潜质的。 “这个?叫我放弃远距离优势而近战,正如叫大人放弃魔兽之王猞猁徒步作战一样,实在太不公平!” 托蒂气得脸色都有些发白了。“你左一个理由,右一个理由。是否不敢出战?明说便了,何必推三阻四?” “呔!”我大声喝道:“你诬蔑我不要紧,魔兽之王你也敢轻视?!” 阿呆和我相处久了,闻琴知其雅意。一声怒吼,顿时吓得敌我双方坐骑混乱起来。有的骑兵甚至从马上掉下去。 我心中暗自得意。起码在气势上我占了上风。假如步战可以稳战上风的话,我就要求阿呆大吼,然后大家一起冲了。只可惜皇家近卫骑兵实力实在太强。 确实没有白疼阿呆。它吼完之后,突然发出一个巨大的爆焰射向托蒂。托蒂连忙发出一个圣斗气相抗。爆焰与圣斗气在离托蒂不到10米的地方爆炸,幸亏拥有圣斗气以上的人身体表面布满了斗气,不然他肯定会受伤。他的坐骑却没有那么幸运,身上多处被烧伤,受到惊吓后,长嘶一声后接连人立跃起,托蒂连忙控制他那匹即将暴走的坐骑。这时阿呆又朝敌阵使用了一个流星火雨,已经警惕的敌方魔法师马上布下一个结界。那个威力巨大的流星火雨与结界相撞后,震得敌方魔法师脸色发白。 这时我有点羡慕阿呆,它拥有不低于人类的智慧,却不必遵守人类的道德。虽然我偷袭可能也可以造成同样的后果,但敌我双方都会将卑鄙、毫无骑士风范的评价加在我的身上。阿呆这么做却没有谁会怪它。 表面功夫还是应该做的。我装做安抚阿呆的样子大声对它说:“不要生气,那个人是个傻瓜,很多常识都不知道。你是魔兽之王,别和一个傻子一般见识。”当然,我还是偷偷为它挠背以资奖励。 第一部第二十四章 一个80公斤左右的人体内提炼出的所有矿物质、蛋白质可以制出大约十个肥皂。但是如果想要凭空制造出一个人,用全世界的物资及能量也未必能够成功。统一大帝兰特。萧的皇家研究所内有一份宝贵的资料,里面记载了一件令许多科学极感兴趣的事。兰仆曾改造过大帝的身体,而那次行为只耗费了兰仆30%的能量。 根据我们从其他相关文件可以得知,兰仆当时全部的能量与我们一个小型核电站一年提供的能量相似。 这是令人欢欣鼓舞的信息。只需要提供肉体,就可以利用能量来进行改造。我们现今科技关于优化人体素质的发展方向,应该将改造研究确定为侧重目标。 ——大陆历2035年圣华学校获最佳短文建议奖文章 托蒂现在被我震住了。 由于没有与阿呆比试过,所以不知道它到底有多厉害。现在心里有了个底,它对付一个黄金骑士看来不成问题。早知如此,托蒂要求单挑时我就冲过去,让他明白自做孽不可活的道理。可惜刚才我白白放弃了机会。不过见什么形势说什么话我还是会的。 “托蒂大人,现在你还想与我比试吗?恐怕你连我的坐骑也打不过吧!” 托蒂现在的脸色雪白,也不知是由于气愤还是担心。看见他试图张嘴说话,我连忙接着说:“不错,我的确占了坐骑厉害的优势。但托蒂大人的坐骑也是极佳的照夜狮子马,相信托蒂大人也曾利用骑着照夜狮子马的优势将一些骑着劣马的骑士挑落下马。何况,看托蒂大人手中所持长矛,仅仅从外表的光泽就可以看出,它至少也是一件矮人名匠打造的精品,而我呢,刚才大家也看见了,只不过是一支塞斯出产的普通长矛。托蒂大人是否曾经因为敌人手中的兵器品质不够优良而放弃将他击败呢?” …… 看着托蒂被我气得脸色更白,我洋洋得意地说:“现在托蒂大人是否仍然决定与我单挑呢?” “多谢兰特大人以诚相待。预先告知鄙人猞猁的强大之处。为免辜负大人好意,我还是取消刚才的要求好了。”说完,他向自己的队伍走回去。 敌我双方的阵上传来嗡嗡的议论声。不过显然托蒂的这个选择非常正确。如果他坚持和我单挑而被击败,他的部下多半会因为士气低落的原因减低战斗力,那样我方就有很大希望轻松取胜。托蒂能屈能伸,和我是一类人。此时我倒生出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 “那么请问托蒂大人,此时你战又不战,退又不退,是何道理?”我都想好了,假如他答应留下金币撤退,就放他走。如果他不愿意留下金币也要求撤退,我也答应他,待他的阵形松动,战意正消之时,命令阿呆突然发动攻击,那时敌人退意正浓,肯定不会回头作战,阿呆把那辆装载金币的车辆留下来应该不会很难。阿呆为什么会抢金币的理由我都想好了:“我的阿呆与龙有着相似的爱好,喜欢闪闪发光的东西。”反正也不会有谁去和阿呆对质,更不会有人埋怨阿呆不遵守骑士规则。 “兰特大人虽然武勇,但未必能击败我的部队,何必说大话呢?” 这个托蒂真讨厌。明知道我的部队战力不高,目前也舍不得牺牲太多战士,居然用这么强硬的口气和我说话。 那个没被托蒂一枪挑死的那个小队长灰头灰脸跑过来:“首领,发动总攻击吧。叫那些该死的托蒂。雷洛候爵知道塞斯人的厉害!” 我横了他一眼。托蒂刚才为什么不一枪刺死他?如果那样我宁愿少拿一箱金币。 阿拉斯、布莱克本、巴顿都望着我,等待我的命令。 此时英格兰尼人虽然被我打击了一定的士气,战意不高,但其战斗力仍然不可小觑。贸然采取攻击行为,会造成太大的伤亡,我还要靠手里这点可怜的兵力光复塞斯呢,舍不得随便浪费。 敌人的长矛兵和弓箭手刚才受了重创。而他们的魔法师也稍弱于我们的魔法师。但可惜的是,皇家近卫骑兵实力太强,我的骑士根本不能与之抗衡。看来只好先远距离打击敌人了。 “魔法师就地准备施展魔法;布莱克本带上一队持盾兵指挥弓箭手前进五十米;阿拉斯率两个骑兵小队和两个剑兵小队缓缓前进到弓箭手左翼,如果敌人受攻击后阵形混乱或是撤退,阿拉斯可率领骑兵突击;巴顿率五个剑兵小队保护右翼,传令马迪尔率领他的骑兵小队及其它未得指令的部队在弓箭手身后做预备部队。待我发令后,魔法师和弓箭手展开攻击。” 待弓箭手进入攻击阵地,我举起右手用力一挥,“攻击!” 魔法师和弓箭手展开了攻击。刚才敌人的弓箭手损失了不少,所以在对射中他们很吃亏。魔法师的对抗现在虽然很好看,却暂时没有成果,因为一个个魔法击中结界,发出眩目的光芒,却无法伤害敌人。 站在布莱克本旁边看见他几乎每发一箭,敌阵就倒下一个弓箭手,我真的很佩服他。我现在的箭术也不错,比起马迪尔毫不逊色,只是还没有掌握连株二箭的技巧。但与布莱克本比起来,那可真是献丑不如藏拙了。 我从阿呆身上跳下来,为它挠背。它今天可为我立了大功。 “阿呆,刚才你连发两个魔法,累不累。” 阿呆摇摇头轻吼一声,似乎因为我小瞧它而不高兴。 “那你再朝敌阵发几个魔法,快点打败敌人后我们回去喝酒。” 阿呆乐坏了,它又发出吼叫声,然后一个流星火雨落在结界上。人类发魔法要念咒语,看来阿呆吼叫也是在用它的语言念咒语。我仔细观察敌人的魔法师,他们全都脸色苍白,汗如雨下。看来再过一会儿,结界就会被打破。 正在高兴,突然听见身后传来急驰的奔马声。我回头一看,结果大吃一惊。留守营地的一个传令兵满身是血地向我冲来。跑到我跟前,他再也支持不住,从马上摔下来。我急忙扶起他问到:“发什么了什么事?营地怎么了?!” 传令兵困难地睁开眼,“大人……营……地……被偷袭……克洛斯大人命……我来求援……” 我轻轻放下重伤的传令兵。我恍然大悟,现在阴谋明确了。 怪不得英格兰尼人放松对附近的控制:他们希望附近的抵抗组织汇集到一起。正如同塞斯人与英格兰尼人进行大规模战斗占劣势一样,在游击战中,英格兰尼人也很头疼,因此他们宁愿放开缺口让我们的部队发展壮大。 怪不得这支一千五百人的部队要从我们营地附近通过:人数太多了,我们未必肯与之交战;人数太少,又不起作用。距离太远,我们未必有兴趣攻击;距离太近,我们出征的部队可以很容易收缩,退回营地。 怪不得他们会带上一马车的金币:如果仅仅是军队,在第一波攻击结束后,我们了解了对方的强大实力,就不会再有强行吃下他们的念头,但一马车的金币,可以诱使我们产生贪念。 怪不得托蒂在我并没有太大战意时仍旧不肯撤退:他们的任务想必是缠住我们的主力,那样英格兰尼人就可以从容偷袭我们的营地,以便杀死或擒获伊莉,以瓦解塞斯人的反抗斗志。 据我猜想,偷袭营地的敌人人数未必多,但肯定都是精兵。而且一定还有大部队向我们现在交战的地点赶过来。 第25章 可是光知道又有什么用呢?此时撤退必然会遭到托蒂的追击,而我又不可能不回去救援伊莉。我轻声对身边的传令兵说:“你去告诉阿拉斯、巴顿他们营地被袭,我回去救援,现在部队暂时由布莱克本指挥。” 然后我轻轻对布莱克本说:“现在我们占据优势,但你一定要小心谨慎。估计过不了多长时间,敌人的援兵就会到。如果在敌人援兵到达之前将托蒂击败,我们还有一线胜利希望。否则,当队伍被击败时,向西撤退。无论胜负,最后大家在双头河再汇合。” “首领,你放心去营救公爵大人吧。我一定打胜这一仗!” 听布莱克本这样回答,我犹豫了一下。布莱克本有时候有点冲动。这种情况下更应该考虑如何不败或是败得不要太惨,可他还那么自信,这种情绪很不利。阿拉斯就比他谨慎些,但现在临阵易将显然也欠妥。 我叹口气,将这些担忧抛到脑后。天大地大,保证伊莉不受伤害最大。我骑上阿呆,迅速向营地冲去。 第一部第二十五章 在即将取得胜利的情况下,兰特大帝因为得知伊莉公爵的安全受到威胁而将指挥权交给当时离他最近的高级将领布莱克本伯爵,毫不疑迟就离开如火如荼的战场。魔兽之王的离开,使得当时英格兰尼军岌岌可危的魔法结界减少相当大的压力,因而推迟了一刻钟的时间才被击破。又由于兰特的离开,塞斯军在缺乏军中灵魂的情况下,首先士气不可避免降低了。而当时草率任命的布莱克本伯爵,缺少兰特大帝的战场洞察力及适当的应变能力,与阿拉斯子爵相较,也缺乏足够的谨慎。也许在优势或相等实力的情况下,任命勇猛莽撞的布莱克本伯爵是更好的决定。但在四号伏击点战役中,即使是最为推崇兰特大帝的人,也无法否认兰特大帝在任命上犯的错误。 兰特大帝的行为,对于塞斯人极为惨重的损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伊莉公爵的安危在兰特大帝的心目中,与塞斯人极为宝贵的近两千反抗军相比,毋需质疑更为重要。 这样,忠于大帝的皇家历史学家与民间的历史学家对于兰特大帝离开战场行为,是否影响当时战役的结果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关于这场战役的论文,竟然有三篇获得圣华历史奖的提名。而游吟诗人因为这个显然是因为爱情做出的决定,衍生出无数流传后世、脍炙人口的作品。 --摘自《以二十一世纪人的眼光看神圣帝国大帝兰特》 魔兽之王的速度确实很快,我终于领略了风驰电掣的感觉。我与阿呆大约只用了一分钟就到达了相距五公里的营地。 战斗已经接近尾声了,营地里到处是尸体和受重伤的人,地上、墙边、栅栏上…… 我的心一紧,连忙向伊莉的营帐赶去。 看见伊莉时,我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她的脸色虽然不好,但显然没有受伤。在她的周围,是一百多个塞斯战士。外围的敌人只有八十多个,却散布在四周,逞现明显的包围态势。我并没有因为敌人数量不多放松警惕。能够让斥候毫无发觉而发动偷袭,这本身就证明了敌人个体实力的高强。而营地内的尸体,十之八九都是塞斯人,这也是很明显的佐证。我必须在单独救出伊莉还是将那八十多人敌人击败连带营救其他战士中做出选择。而足够的信息,是做出选择的前提条件,因此我悄悄隐在一边,注视着情况的发展。 伊莉的营帐,因为她尊贵的身份,被设置成为内营,她的营帐外设有栅栏、陷井。幸亏如此,不然那外围的八十多个人可能早就攻进去了。 “尊贵的塞斯公爵,现在的情况相信你已经很明白了,现在最佳的选择就是体面地投降。在你的营地外,我们鬼魅剑士小队已经杀死了三四百人,而自已才损失了不到二十人。你剩下的一百多部下毫无希望挡住我们的进攻。只要你愿意投降,我们的国王已经同意仍旧保留你塞斯公爵的称号,只是你必须与我们尊贵的五王子结婚。” 听到这里,阿呆一声轻吼。还好那些人都是剑士,没有骑马,不然肯定会被察觉。我轻抚阿呆,安慰它的情绪。这些英格兰人真是该死,连阿呆都看不过去了。 “听说鬼魅剑士小队的成员都不用世俗的名字称呼,那么我暂时称你为鬼魅队长好了。鬼魅队长阁下,多谢你的好意。但是我更愿意用我的鲜血唤醒更多的塞斯人民站起来斗争,所以只能谢绝你的好意。” “塞斯公爵,我可以直说。我们的国王并不愿意杀死你,因为那的确可能更加刺激塞斯人的反抗情绪。但国王大人也并不禁止我们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杀死你。毕竟你的死亡也可能会降低塞斯人的斗志,使他们不再有效忠对象。剑有两刃,我们固然不愿意受伤害,但是你又何必一定做出让双方都蒙受损失的选择呢?如果指望拖延时间等待你的部下前来营救你,那么你也许会很失望:你部下们的对手是实力更高于我们的皇家近卫骑兵队。而且还有一千重骑兵向那边的战场赶去,算算时间,应该很快就可以加入战场了。为了证实我们并非没有实力攻下这小小的内营,也为了表明我的诚意,现在我展示一下自己的实力。” 说完,他向排在内营门口的持盾手发出一个斗气。看见那个斗气,我的压力更大了——金色的斗气。他最起码已经是风剑士,甚至也许是迅剑士。 营地门口的持盾手被击飞了好几个,受伤轻的连忙爬起来又堵在营地门口,以保护身后的弓箭手。而旁边有的人把受重伤的人扶到伊莉的营帐,有的人接过重盾接替原来持盾手的位置。 鬼魅队长轻蔑地笑笑。他对身边的二十多个人说:“展现一下你们的实力吧。” 二十多个斗气一起击向营地门口,而营地方向射出几个爆焰和斗气。我暗暗松了口气,看来公爵近卫部队并没有太大的损失。敌人除了那个队长具备风剑士或迅剑士的实力外,其余看来只有一两个可能达到了风剑士的水平。 现在我基本有信心了。战场上对待偷袭者,从身后攻击并不违反骑士的守则。我轻笑着对阿呆说:“给他们来个漂亮点的!” 阿呆点点头,一声怒吼。 不得不说鬼魅剑士们的反应很快,几乎所有的鬼魅剑士同时朝我们的方向看过来。可惜还是稍微迟了点。内营正面的剑士遭受了流星火雨突如其来的攻击,拥有圣斗气以下的剑士们,用他们的血肉之躯接受了火雨的洗礼。内营正面只剩下一个队长和几个受伤的人。那几个受伤的反应显然更快些,也许都是风剑士等级的战士,可惜还是没躲过偷袭,已经丧失了大部分的战斗力。 我骑着阿呆冲向惊魂未定的队长。拼斗气我不是他对手,拼魔法,高级魔法所需要的时间太长,低级魔法却又很难击伤拥有圣斗气的人。好在有阿呆。包围内营的鬼魅剑士向他们的队长赶过来,必须速战速决。 从阿呆身上跳下,钢剑直取鬼魅队长面部。并不指望依靠自己的能力迅速打败至少拥有风剑士实力的敌人,但我有自己的王牌:阿呆。 我喜欢比敌人实力高,不喜欢敌人实力比我高。那个鬼魃队长很不讨我喜欢。 在心神未定,措不及防的情况下,他随手一剑就将直取他面部的钢剑荡开。我的右手一麻,连忙用左手发出一记风刃。他又以一记精准的点击击碎了风刃。不过他的好运仅止于此了,阿呆从他背后偷袭,一下就抓裂了他的头部。如果是正面相较,即使阿呆也需要与他搏斗一会儿才能取胜吧。但已经成为尸体的鬼魅队长活着的时候显然心理素质并不过关,在突发事件面前没有保持足够的冷静。他未能一眼看出阿呆是只猞猁,误将我列为主要敌人;如果他不是那么心神不宁,阿呆也未必能够一击成功。 正冲过来的其他鬼魅剑士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他们强大队长居然这么短的时间内就丢掉性命,显然给剩余的人带来了沉重的心理压力。 我对剩余的鬼魅剑士笑了笑(后来某个公爵亲卫说,我当时的模样很象是狞笑。我不能肯定当时笑容一定与天使相似,但未必那么可怕吧?如果真的不那么和蔼可亲,也是被鬼魅队长刚才所说的话所激怒的——我的伊莉去嫁给什么五王子,那我怎么办呢?),慢条斯理骑上阿呆,用尽量平静的语气试图说服剩余的鬼魅剑士:“你们的队长已经到他该去的地方去了。你们是自己走呢,还是要我送上一程!” 很快我就为刚才所说的话而后悔了。其实我应该把后半句改为“我也不为难你们,你们还是自己离开吧”。那样一来,即使他们仍然可能鼓起勇气向我攻击,却也不至于那么疯狂。 因为骑在阿呆身上的缘故吧,我并没有被那群半疯的人击伤。但冲过来围攻剩余敌人的塞斯人,却躺下了三十多人。 下意识地挥动发麻的右手,我环顾四周。身边站着的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染着血,连部队中实力最强的公爵近卫队,也很少没有受伤的。如果那些半疯的人保持平常心与我们搏斗,也许我们的损失会更大些。 伊莉现在变得更坚强了。以往,哪怕不那么危险的情况下,她也会扑向我的怀抱寻求安全感。可是现在她眼中虽然噙着泪,却冷静地问我:“你怎么出现在这里了,部队呢?” “听到营地遭袭的消息,我把指控权交给布莱克本伯爵就赶过来了。队伍现在的情况我不太清楚。” 第26章 虽然以我的估计,再对照刚才鬼魅队长的话,我想队伍目前应该已经被打败了。现在已经只是小败还是大败的问题了。 伊莉突然显得有些激动:“你怎么可以作为一军统帅,自己一个人就离开正在激战中的部队呢?你知不知道,你的这个行为可能导致多少英勇的战士无辜死亡?!” “我是军队的首领,有权判断什么更为重要。我认为塞斯公国的精神领袖是最为重要而且不可替代的!”话一出口,我就有些后悔。我干嘛不让着她点呢?她的复国大业目前遭受如此大的挫折,向我发泄一下又有什么不对呢? 伊莉大声叫道:“你难道没有私心?!” 我无语。她批评得对,但我还不是为了她吗?她现在爱塞斯已经超过了爱我。 部下看见精神领袖批评军中灵魂,都紧紧地闭着嘴。克洛斯确实是个不错的家臣。他帮我解了围。 “公爵大人、主公。现在该怎么办?也许敌人正向我们赶来呢。” 在我爱怜的目光下,伊莉嘤嘤地掩面哭了。我叹口气,“留下十个可以走动的人将受重伤的人尽快移走,其余的人集合,准备去和布莱克本他们汇合。” 第一部第二十六章 兰特大帝对爱将马迪尔。哈伯公爵的评价极高:“即使没有我,马迪尔在挺过复国战争初期的两年后,仅凭他和伊莉也可以将英格兰尼人打败,最多不过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伊莉。塞斯公爵早在大陆历1418年9月12日的日记中就曾写道:“马迪尔这样的将领,可惜与兰特生活在同一个时代。其优秀的能力被兰特炫目的光彩、高大的形象所遮掩。如果兰特不是生活在这个时代,相信马迪尔一定会成为爱克斯大陆闻名遐迩的名将。”事实证明,伊莉。塞斯公爵的预测虽然稍有错误——马迪尔仍旧成为了一位爱克斯大陆闻名遐迩的名将——但对于马迪尔。哈伯公爵的能力认识,并没有偏差。 马迪尔。哈伯公爵是一名天生的将领。他的领导能力、战场洞察力、战略感觉,在整个爱克斯大陆毫无疑问排在前十名。而他在战斗中的进步的速度,除了兰特大帝外,当时的爱克斯大陆无人能比。 ——《帝国元帅马迪尔。哈伯传》 如果被俘者和他的亲人、保护者无力或不愿支付赎金,则被俘者成为抓获者的奴隶或奴隶近侍。奴隶近侍没有背叛行为不得任意杀害,否则按杀害战俘处理抓获者的行为。但主人如果在战斗中丧生,奴隶近侍必须处死。 --《大陆战争公约》俘虏处理条例第三条 大陆历1416年10月3日,是马迪尔终生难忘的日子。这一天,他的父亲,巴顿。哈伯追随前主公法英哥。萧伯爵离开了人世;这一天,对他武技有极大帮忙的乔,离开了人世;这一天,他在短短几个小时内见到两千条多生命的消逝;这一天,他开始逐步确立塞斯军中第二人的地位…… 兰特的离去虽然给塞斯军带来了短暂的、小范围内的混乱,但与英格兰尼人的战斗仍然占据着相当的优势。一个英格兰尼魔法师已经因为魔法力或精神力的过分透支而昏倒了,这更造成了恶性循环,其他的魔法师为了弥补他的魔力真空,不得不提供更多的魔力支持即将崩溃的结界。 两个、三个、四个……随着越来越多的英格兰尼魔法师不支倒地,结界终于被打破了。现在塞斯人的魔法师可以直接将各系魔法宣泄在几乎没有魔法师保护的的英格兰尼人的身上。中、大型战争里,如果一方缺乏中、大型魔法师保护,就好象赤身裸体与全副武装的敌人搏斗一样。 英格兰尼皇家近卫骑兵队没太大的损失,他们中每个人都可以发出斗气,三级以下的魔法可以完全被斗气破坏。而那些普通兵种却不得不承受被屠杀的命运。 看到布莱克本伯爵纵身上马,将弓箭背在身上,抽出长剑高高举起,马迪尔连忙纵马前去低声说道:“布莱克本大人,现在每一秒中敌人就至少有十个人丧失了战斗力。两分钟过后我们再发起冲锋,就可以直接打击皇家近卫骑兵队。但是如果我们现在发起总攻,敌我双方会混在一起,那么我们拥有魔法师的优势将白白浪费。” 布莱克本虽然冲动,但对于明显正确的话还听得进去。他赞许地点点头,“小伙子不错,想得细。好,过两钟发动总攻。传令兵,你去传令,告诉阿拉斯大人和巴顿大人,两分钟后我发动主攻。大家一起将皇家近卫骑兵队击溃。” 马迪尔在心里叹口气:这个布莱克本大人太冲动了。现在他暂代兰特主公的位置指挥战斗,居然在发动总攻前不向其他人分配好任务就想冲出去。如果不是此时制止了他,在没有统一准备的情况下,冲锋的效果肯定不会很好。而且浪费了魔法师的优势,仅仅是那一队皇家近卫骑兵,也不好对付。这种草率的冲锋只会招致失败。 马迪尔突然发觉了一件奇怪的事:敌人在明显处于劣势的情况下,为什么不撤退呢?即使非骑兵部队会因为遭受追击而受到很的的损失,但也比目前这种只能挨打不能还手的情况强啊?而且敌方的首领托蒂。雷洛候爵刚才逃避了与兰特主公的决斗,明显是一个很有理智的人。这其中一定有诈! “布莱克本大人……” “冲啊!”布莱克本没听到马迪尔后面的话,挥舞着长剑向敌人冲去。 马迪尔暗暗叫苦:兰特主公在焦急离开前,交待了布莱克本许多话,不知道说了些什么。而布莱克本显然是个见到战斗就兴奋的人,估计现在早就把主公的叮嘱抛到脑后了。明知有不对劲的地方,却不能做任何改变。这种无力感让马迪尔非常不安。 马迪尔强吸了一口气,骑着闪电向敌人冲去。 敌人阵地上只剩下了三百多人,这场战斗的前期取得了完胜。不过这剩下的三百多人并不好对付。皇家近卫骑兵队的战士几乎没什么伤亡,而他们的战斗力实在很惊人。兰特率领部队进行第一次进攻时,就是被这支实力可怕的皇家近卫骑兵队打退的。马迪尔也与其中几个人交过手,有次遇上一个白银骑士,险些被击落下马,幸亏兰特就在旁边,随手一个火球术救了他。 英格兰尼皇家近卫骑兵队的骑兵也发起了反冲锋。一方冲击而另一方原地迎战的情况,不会发生在两支骑兵队伍的对抗中。 抛去杂念,马迪尔握着长矛冲向一个身形高大的敌人。经过一段时间的煅练,他现在已经拥有青铜骑士的实力了。可是皇家近卫骑兵队的任意一个骑兵都不比他差多少。双方的长矛斜击了一下,马迪尔不知道敌人的感觉,但他自己险些握不住长矛,右臂几乎没了感觉。马迪尔扔开长矛,拔出重剑,然后交到左手。这时右手传来一阵巨痛,也不知道刚才的重击是否导致了骨折或脱臼。 战场上传来了马匹受伤的嘶叫和战士不时被打落下马的声音,但马迪尔已经无遐他顾。他专注地盯着眼前的对手。大块头咧开嘴笑笑,“你的实力不错。我十年前就通过了白银骑士的测试,没想到你居然能够接下我强力的一击。小子,投降吧。如果没有赎金也无所谓,你做我的奴隶近侍好了。” 马迪尔摇摇头说:“我是一个骑士。” 大块头赞许地点点头,“一个骑士在昏迷的情况被俘,然后在被抓获的一年内仍然无法逃脱,可以保持贵族和骑士身份成为抓获者的近侍。你我之间的差距不算太大,所以我不能保证一定能将你击昏而不杀死。不过你放心,死在我手上,也算是拥有骑士尊严地死去。” 说完,大块头发动了攻击。用左手剑与大块头比力量显然不智,马迪尔驾御闪电飞快地闪过这一击,随即用左手剑从大块头防御的死角发动攻击。剑砍中了大块头的坐骑,那匹马惨嘶一声,挣扎着轰然倒地。白银骑士的身手非常迅速,在坐骑倒前的一瞬间,他以与自己身形极不相称的敏捷跳了出去。大块头气哼哼地扔开长矛,拔出重剑,防备地盯着马迪尔。 马迪尔瞧着对方一身重骑兵的装备,没有理他,骑着闪电准备寻找新的敌人。一个重骑兵的全套装备超过五十公斤,在落下马后,普通的见习骑士甚至连站立都很困难。虽然对方身为白银骑士,但长时间的站立也是令他吃不消的。马迪尔虽然正直,但并不笨。在没有坐骑的情况下,全副武装的重骑兵基本已经丧失了战斗力。但是想攻击一个这种情况下的白银骑士是很无聊的想法。白银骑士只需消极防守,即便偶尔被重剑砍中,砍在铠甲上也不会造成可怕的伤害,何必与他白废力气呢? 就在马迪尔准备离开的时候,一支利箭射中了大块头的后背。马迪顺着箭的方向看见布莱克本得意的笑容。阻击手同样拥有斗气,射一个不便移动的人,哪怕闭着双眼也不会失误。这大块头运气太差了:他没想到马迪尔的坐骑就是号称三大名马之首的汗血宝马,也没有想到马迪尔的左手剑并不逊于右手剑,更没想到,刚掉下马,就被塞斯部队中仅有的两名阻击手之一的布莱克本瞧上了。 如果不是闪电,马迪尔至少已经死过四次了,不过现实是那四个人反而有两个直接死在他的手中。那个白银骑士被布莱克本射死了,第四个人在一心一意追杀马迪尔时,被斜冲过来的乔用巨大的战斧劈下了右肩,眼看不能活了。 马迪尔的左手已经酸疼无力,全身也很僵硬,他挥了几下右手。 第27章 右手渐渐有了感觉,但想要完全恢复显然必须要有足够的耐心。 战斗只能用惨烈来形容。英格兰尼人在这种绝望的情况下仍旧没有一丝溃逃的意思。英格兰尼皇家近卫骑兵队的实力也确实强大。在先前承受魔法师的攻击后,仍旧有余力对塞斯军造成惨痛的伤害。至少有三百个塞斯人死在这些皇家近卫骑兵队的手上。不过此时剩余的英格兰尼人也已经不多了,但剩下的大多是青铜骑士中的佼佼者或白银骑士。托蒂不愧黄金骑士的称号,在塞斯人的包围中左冲右突,他的身边不时传出濒死者或受伤者的惨呼。此时塞斯人的损失也比较大。以一千二多人的骑兵、步兵的合击之下,仍然损失了四百余人。 当胜利女神开始向塞斯人招手的时候,远处传来可怕隆隆声。有丰富战争经验的阿拉斯子爵一听就知道这是一千以上重骑兵迅速驰来发出的声音。 在这种几乎每个战士都精疲力尽的时候,敌人加入一千重骑兵的生力军意味着什么?阿拉斯子爵已经不敢想象下去了。 离布莱克本很近的马迪尔听到他绝望的呻吟,“原来兰特首领说的是真的!” 马迪尔连忙问:“兰特主公说了什么?” 布莱克本喃喃地回答道:“他说估计敌人的援军用不了很长时间就会到,可我以为他随便猜的……他还说,如果队伍被击败了,去双头河汇合,可我哪知道他说的是真的……” 坚强的汉子用双手撕扯着自己的头发。但这已经改变不了局势了。 越来越多的塞斯人已经明白听到的到底是什么声音,他们脸上都露出绝望的神情。 在众人六神无主的情况下,马迪尔的声音响徹了整个战场。 “预备队与所有的骑兵迅速离开,向七号地区撤离。弓箭手、长矛手和魔法师做好准备。剩余的步兵缠住战场上残余的敌人。记住,留下来的人必须做好为塞斯牺牲的准备。我们不必希望胜利,甚至不必苟求活命,我们只求预备队与骑兵能够活着离开!预备队和骑兵不要有丝毫犹豫,否则多拖一刻时间,留下来的战士牺牲得就越不值得!” 看着预备队与骑兵仍旧在犹豫,马迪尔大吼道:“阿拉斯子爵,你难道希望这里更多的战士都因为你的迟疑而丧命吗?” 阿拉斯强打精神大喊道:“预备队和骑兵,随我来!” 看着逐渐远去的预备队和骑兵,马迪尔又环视了一下四周,“光荣战死,还是屈辱求活?!” 塞斯人绝望的心情变成了坚定的死志。 战场上剩余的八百多人齐声大喊“光荣战死!” 托蒂和剩余的皇家骑士们望着眼前的令人震惊的情景,居然没有继续与塞斯人缠斗下去,战场上出现了短暂的平静。 第一部第二十七章 引蛇计划从理论上讲应该是完美的。 皇家骑士队队长托蒂。雷洛本身是一名黄金骑士,他麾下的皇家骑士也极具战斗力。但是没想到,兰特居然拥有一只猞猁。由于这件事出乎我们意料之外,因此作为诱饵的皇家骑士队遭受了极大的损失。更没有想到的是,兰特居然并不退兵,而是只身前去救援伊莉。塞斯,并且在猞猁的帮助下,将鬼魅剑士小队的番号从我们部队中抹除。更令人难以想象的是,在经过一番激战后,塞斯人在兰特的年轻家臣马迪尔的带领下,面对拥有强大冲击力的重骑兵居然毫不退让,并给予了重骑兵意想不到的沉重打击。这相应也影响了后来的局势发展,从而导致引蛇计划并没有取得完全的成功。 从相关情报分析,我们在对兰特做任何计划的同时,必须对那只猞猁进行充分的考虑。另外,我们应该更加关注那个叫马迪尔的年轻人。如果能设法收服他,相信会给英格兰尼帝国带来极大的好处。我觉得马迪尔已经拥了成为一名名将的潜质。如果无法收服马迪尔,应将之尽快杀死。 ——英格兰尼情报六处a级第14161008331号文件 战场中的步兵们缓慢后本阵后退,英格兰尼人并没有攻击他们。托蒂是刚毅而有决断的人,但此时他不由自主问旁边一个白银骑士:“是进攻他们,还是去追击逃离战场的人?”那个白银骑士想想说:“我们还是去追击逃走的人吧。这些人留给重骑兵们处理。”托蒂点点头。此时此刻,他没有进攻这些怀有死志的塞斯人的欲望。皇家骑士队在塞斯人的注目礼下,向阿拉斯子爵离开的方向追去。 看见皇家骑士队残余人马的离去,马迪尔松了一口气。如果皇家骑士们在正面的重骑兵冲击本阵的同时从侧面发起进攻,纵使塞斯人的死志再坚定些,阵形也会在几分钟内崩溃。虽然皇家骑士们追击阿拉斯子爵会给他们造成不小的麻烦,但自己如果能够将英格兰尼重骑兵多阻碍一分钟,阿拉斯子爵他们就多一分活命的希望。 巴顿牵着马走到马迪尔的旁边,轻轻拍了一下他的肩:“有机会,你还是尽量挑起延续哈伯家血脉的重任吧。”没等马迪尔回答,巴顿又自言自语地说:“那些魔法师是塞斯国的希望,但是不会飞行术的魔法师很难在这种情况逃生。反正我是白银骑士的同时又是阻击手,不如让出一匹马多让一个魔法师活命好了。” 布莱克本走来到巴顿的身旁,“巴顿,你有个优秀的儿子。我也是阻击手,站在地上射得更准些。你把我的坐骑也牵到魔法师那边去吧。” 马迪尔的双眼有些模糊,但现在显然不是儿女情长的时候,重骑兵们已经出现在视线之内了。他抑制自己的感情,大声发令:“魔法师预备!” 双方相距四百米的时候,重骑兵们遭受了第一轮攻击。他们的指挥官显然过于轻视一支疲惫的队伍,认为他们不可能会有勇气试图抵挡住重骑兵的强力冲击。 风刃和冰箭对于全副武装的重骑兵几乎没有作用,他们的坐骑甚至也披挂上了皮甲。火球术、火墙术稍微强些,虽然被击中后不至于象普通人一样燃烧,但金属良好的导热性却是重骑兵们的梦魇。几乎所有的魔法师在第一轮攻击中都使用火系魔法,因此被夕阳照耀的大地上出现了一种凄艳的血红色。 重骑兵们以四十多人的性命为代价,冲到了离塞斯人三百米的地方,这时候,塞斯阵地中响起众人熟悉的布莱克本豪爽的笑声,“巴顿兄弟,我知道你总是不服气箭术排名在我之后,我也知道自己多少占了伯爵这个爵位的便宜。今天我们就来比比,看你的连株三箭厉害,还是我一箭穿心厉害!”话音刚落,一支利箭从一名重骑士的前胸射入,穿过后背,带出一蓬血雨。 巴顿大笑道:“你作弊!还没喊开始呢。看我的。”同样是话音刚落,两名骑士痛苦地捂住眼睛,摔落马下。可惜第三支箭被那名骑士闪过。 布莱克本和巴顿轻松自如的谈笑令战场上的死士们放松了心情。光有死志却太紧张,并不能发挥的完全的实力。 一名弓箭队小队长对着部下大声说:“向两位大人学着点,瞄准马的眼睛射!” 当重骑兵们损失五十多人又向冲了一百米后,此时达到了弓箭手的射程,重骑兵们们不得不承受魔法与弓箭的双重打击。 无论什么兵种拥有多强的攻击力,或是拥有多强的防守力,在没有其它兵种的配合下,一定会有致命的缺陷。重骑兵中爱克斯公认最强的兵种(龙骑士、魔兽骑士、神兽骑士过于稀少,不可能成建制),但被魔法师和弓箭手远距离攻击时,同样是非常痛苦的。 总算离塞斯人只剩下五十米的距离了,重骑兵们听到了他们最不希望听到的声音。 “长矛手,竖起长矛!” 在强力冲击的情况下,虽然重骑兵身着重甲,在强大的冲击力的反作用下,也逃不过被长矛刺穿的命运。所以重骑兵往往冲到阵前,先由一部分人投出手中的长矛,打乱对方的阵形,其余手持长矛的重骑兵就可以利用这个机会寻找队形中的弱点,一举突破对方阵地。只要将长矛手的防御解决,重骑兵就可以在对方的阵地中展开大肆杀戮了。 令重骑兵们无比惊讶的是,对面的长矛兵似乎丧失了人类的某种感情:恐惧。 长矛兵们坦然用胸膛接受飞过来的尖锐长矛。当一个长矛兵被刺穿后,后面又走出一个毫无惧色的预备者接替死者的位置。一支支斜指向天空的长矛,密集地排在一起,象一只择人而啮的猛兽所露出的白深深牙齿。 重骑兵们稍一犹豫,又有数个重骑兵的生命被弓箭手和魔法师夺去。他们只有鼓起勇气硬着头皮向前冲去。 但是三米长的长矛显然不可能在四米长的长矛面前占据任何优势,更令重骑兵们恐惧的是,对方的长矛手们完全是一副以命换命的架势。对于重骑兵刺过来的长矛,他们毫无一丝避让之色,他们只是一心一意将长矛调整一个最佳的角度,以便能够将重骑兵一击刺死。 巨大的恐惧终于使重骑兵们不听命令地撤退了。第一次接触,重骑兵们丢下了两百多具尸体或受重伤的人。而塞斯人的损失也不小,毕竟他们的敌人是爱克斯大陆的最强兵种重骑兵。塞斯人的弓箭手、剑手、持盾手们几乎没有损失,而长矛兵的损失超过了一半,已经没有预备队了。而魔法师虽然在人数上没有损失,但他们所剩无几的魔法力几乎在刚才的战斗中用光了,好几个年迈的魔法师已经顾不得他们高贵的形象,坐在地上喘起粗气来。 第28章 马迪尔环视四周,剩余的塞斯人眼里都露出满足的神情。至少已经打退了敌人的第一轮进攻,为阿拉斯子爵他们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剑手现在全部做长矛手的预备队。现在对付重骑兵有利的兵种就是长矛手。敌人没想到我们这群刚刚经过激战的人还能抵挡住他们的第一波强力冲击,这是他们的失误。我们要让他们为自己的失误更为后悔。” 长矛手在军队中的地位较低,这是因为他们只能在与骑兵的对抗中起作用,而且伤亡率非常高。在混乱的战场中,四米长的矛又实在很不好用。在这种特殊的时刻,长矛手终于扬眉吐气了。 乔。克洛斯在刚才的战斗中只用斗气击中了一个敌人,还比不上旁边的弓箭小队队长。他连忙跑到长矛手中间,“我是迅剑士,以前训练时接受过长矛手的训练。你把长矛让给我,让我来试试。”剑士们看到他们的队长带了头,也纷纷跑到长矛手的面前要求替换下长矛手。 于是残酷的战场上,暂时出现了低级可笑的争论。 “即便是讯剑士大人,在使用长矛的情况下,也未必比一个使用了十年长矛的长矛手更强。” …… “哎呀,你不要抢嘛。等我刺死一个重骑兵后再让给你……” “不行,你刚才已经刺死一个了。我看得清清楚楚!” …… “弟弟,你一直希望成为一个剑手,来,我用自己心爱的长剑换你的长矛。” …… “嗤,你怎么这么烦啊?你等一会儿不行吗?说好了刺死一个重骑兵再给你,再抢我可要喊救命啦!” “救命啊!救命啊!有人抢劫啦!” …… 如果部队不是经过一场大战已经精疲力尽,如果不是部队人数的确太少,也许还有打胜的可能呢。马迪尔摇摇头,试图将这些幻想从脑海中赶走。身边的塞斯士兵,每个都那么可爱、可敬。可惜他们的生命,大多都不会超过一个小时了。因为一个小时后天就会黑下来。敌人绝对不会允许这支部队趁机逃跑的。 马迪尔朝魔法师那边看了看,又重重地叹口气。他纵马过去,对魔法师说:“你们现在撤退吧。但不要向七号地区的方向走,那样可能会遇上英格兰人的皇家骑士。” 看到一个魔法师试图表示反对的意见,马迪尔摆摆手,“爱克斯大陆有句话大家应该都听过:一个没有魔法力的魔法师,在战场上还不如一个持盾手。我们的确需要有人牺牲,但要牺牲得有价值。你们是塞斯公国宝贵的财富,为了复兴塞斯,你们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 魔法师们相互交换了一下眼神,低头同意了。这时几个年老的魔法师从地上站起来。 “我们这把老骨头已经经不起折腾了,坐在马背上也会被颠散骨头架子的。而且刚才施用魔法的过程中,我们已经施放出超过极限的魔法,也就是说,我们不多的生命已经被透支。就算现在离开,也活不了几天,还是让我们和战士们死在一起吧。” 马迪尔盯着那个带头说话的魔法师,他是个六十多岁的高级魔法师,但现在的模样,说他有八十岁也不会有人反对。马迪尔无言地点点头,向自己的阵地走去。 敌人已经开始排列阵形了,马迪尔不放心地向魔法师那边瞧了一眼,多数魔法师已经离开了,而那几个年纪大的魔法师又重新坐回到了地下。马迪尔放下心来,一动不动地盯着敌人的方向。初秋的习习凉风吹过他的发梢、衣袍,快要落山的太阳将他的身影拉成长长一条。良久,他下意识地说:“英格兰人,来吧!来见识一下塞斯人的英勇!” 随着他的话音一落,敌人展开了新一轮的攻击。 第一部第二十八章 兽人和矮人无法施展魔法,但是创世神是公平的。兽人和矮人可以在战斗中狂化。而人类,极难使用狂化这一技能。有的人认为,可以使用狂化技能的人,体内必然流淌着兽人或矮人的血液。但这种说法无法得到证实。在使用狂化技能后,多数使用者的健康都会受到极大的损害,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恢复正常。甚至有一些使用者会在狂化结束后莫名其妙死亡。虽然有着这样大的缺点,但狂化技能仍然是人类所向往的技能之一。施展狂化时,战斗力平均提高七倍。在战争中,瞬间提高七倍的战斗自然非常令人向往。 ——圣华学校军事分院《格斗基础教程》 来到双头河时,我发现自己又犯了一个错误。这儿是亚马河主干与它的分支果刚河汇流的地方,因而此地被塞斯人称之为双头河。在军事上,这是典型的死地。当时因为伊莉有危险,心慌意乱之余我随意说了汇集点,却没有考虑相应的后果。现在,托蒂与另外三十多名英格兰尼皇家近卫骑兵在阿拉斯子爵率领的部队旁边若即若离,并不发动攻击,也不肯远去。 我与伊莉走向阿拉斯,托蒂并没有进行任何干涉的意思。我明白了他的意图,他大约是想缠住我们,等待随后而来的大军消灭我们。 “阿拉斯,布莱克本他们呢?” “在我们即将取得胜利的时候,英格兰尼一支千人以上的重骑兵从远处赶来,我们不得已,只好留下部分部队殿后。布莱克本他们在后面殿后呢。” 我有些自责:作为主将,最重要的是充分利用部下的特长。布莱克布是个优秀的弓箭手,是个勇敢的人,或许是名合格猛将,但我却在让他在不适合的情况下统领了部队。 我想了想,又问:“留下殿后的人大约有多少?” “大约八百人左右吧。离开时太匆忙,没有仔细清点人数。” 这个阿拉斯拥有一丝不苟、谨慎等优秀品质,但似乎过了点。一千重骑兵向阵地赶来,难道可能有时间悠闲地清点人数吗? 八百疲惫之军,能够从一千重骑兵的铁蹄下逃生的会有几个呢? 我转过头对伊莉说:“我们赶快离开吧。再过些时候敌人的援军来了,剩下的这些家底就全完了。” 伊莉有些激动。“那八百人呢?八百条人命在你眼里完全无所谓吗?” 我耸耸肩:战争中受情绪左右只能招致失败。不过说起来我自己也没有超越这个境界。为了伊莉,我不也是扔下了正在激烈战斗的部队离开了战场吗? 我问阿拉斯:“作为一个战争经验丰富的军人,你认为八百疲惫之军能够有多少人从一千英格兰尼重骑兵的铁骑下逃生?” 阿拉斯有些迟疑。“天色快黑了,也许他们能够等到夜晚逃脱。” 听到他的回答,我明白他也放不下那些曾经与他同生共死的同僚和部下。现在是感情用事的时候吗?从周围塞斯人的表情上可以看出,他们都希望等那八百人回来。我也多多少少可以理解他们的心态。那八百人是为了掩护他们而留下的,如果不等他们就自行离去,从感情上讲太难以接受。但是我仍然不愿放弃说服他们的希望。 “那你认为敌人的重骑兵会一直等到天黑再进攻吗?”我的语气已经变冷了。 “也许……也许他们刚一迎敌便被击溃了,多少能逃回来一些人。” “首先,如果他们那些疲惫之军被击溃后,有几个能从从一千重骑兵的铁骑下逃生?其次,对了,你们到达这儿已经多长时间了?” “我们到达这里已经三十多分钟了。”阿拉斯似乎想到了什么,迟疑着回答。 “其次,一支重骑兵部队在击溃他们后,为什么过了三十分钟还没有追上你们这支骑兵与步兵混合的部队?唯一的解释就是:他们成功地缠上了敌人,为你们赢得了逃生的时间!”我环视周围的塞斯人,一字一句地斥责:“而你们!却在浪费着他们用宝贵生命为你们赢得的时间!” 部下们有的流下眼泪,有的低下头或是躲避我的目光,有的涨红了脸欲言又止。在我感觉成功就在眼前的时候,伊莉的话打破了我的希望。 “我是塞斯公爵,塞斯公国的最高统治者、最高决策者。哪怕那八百人中只剩下一个能活着来到这儿,我也要留下来等他。”她接着对周围的人说:“你们之中如果有人不愿意留下来,可以随兰特。萧伯爵离开,我不会怪他。” 塞斯人在塞斯精神领袖与军队统帅产生不同意见时或许更倾向前者,而这次他们自己与伊莉的想法又一样,因而迟疑片刻后,陆陆续续有人说:“我愿意留下来。” 我怒极反笑。“好,好!”心里暗暗地想:以后军政一定要分开。等我有空治理军队时,绝对不能让这样的事再发生——当然,这得假设我能够活着逃过这一劫。 做了决定之后,我尽量放松心情。在战斗之前,我必须再做一件事。 直视伊莉的眼睛,她有些躲闪,毕竟无论是谁都能够听明白我刚才的分析。我爱塞斯,因为它是我的祖国;我也很想等那些殿后的人回来,因为他们是群英勇可爱的人。但是我更爱伊莉,所以我在激战正酣时离开部队,所以我不愿意等那些殿后人战士,哪怕我的家臣马迪尔和乔都在殿后部队中。 我靠近伊莉,抓住她的双肩。她低下头,于是我轻轻抬起她的下颌,“我想让你知道:我爱你。只要你愿意,我甚至愿意为你去死。” 我并不想用这么温柔的语气逗她哭,也并不想用这种煸情的话诱使她扑进我的怀里。我只是想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当面对她说“我爱你”。这样假设我战死了,她仍然会深深地记住我,不会随便嫁个那个英格兰尼五王子。 第29章 苦笑了一下,这种时候我的想法怎么还这么乱七八糟? “好吧,既然大家都想留下来,那么我们也得为英雄的归来扫清障碍。阿拉斯子爵,你对那些皇家骑士们有什么看法?” 一个熟悉的声音钻进我的耳朵,这是个令我有点头疼的声音。“首领,他们根本就不配称之为骑士。阿拉斯子爵一路上就组织过对那些皇家骑士的攻击。人数少会被他们吃掉,人数多,他们就逃开,还不肯逃远!”我寻找到那个说话的人,果然是那个说话粗鲁的大块头,一个骑兵小队长。一个军纪严明的军队里,长官向下级问话怎么能容忍这种胡乱插话的现象? “你叫什么名字?” 不得不客观地说,他确实是个质朴的人。见到我问他的名字,他兴奋地涨红了脸,“神魔大人,我叫拉库里,平民,二十一岁,前年通过了见习骑士的测试。您需要我做些什么请吩咐,我一定100%执行您的决定!” 本来我很想利用他整顿一下军纪,不过看到他这么质朴的样子,又有点于心不忍。算了,逃得过今天一劫再去考虑军纪的问题吧。我改变了原先的决定。“你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 “呵呵。”拉库里憨厚地挠挠头,“这种动脑筋的事,还是您这样聪明的人来吧。您想出办法后我来执行就是了。” 我接着问周围的人,“你们能够想到什么办法吗?” 周围的人都不约而同摇摇头。 我笑笑。“打仗不仅仅靠力气,更重要的是靠脑子。看我的。” 我跳下阿呆,对它低声说了几句,它点点头。然后我宣布:“骑兵们下马,牵好自己的坐骑。” 在军事方面,部下对于我的军令简直已经达到条件反射的程度了。唰地一声,所有的骑兵都跳下了马。 阿呆懒洋洋地看着骑兵们跳下马后,突然对着一声托蒂他们一声巨吼。本来就很不安的皇家近卫骑兵们的坐骑受了更大的惊吓,纷纷人立而起,好几个人都摔下马来。仿佛对这样的效果还不太满意,阿呆又生气地大吼起来,这回,连托蒂也跳下照夜狮子马。在骑士们都站在地上后,阿呆朝着敌人施展了它最为熟练的流星火雨。没有骑士保护的马匹纷纷逃离了那可怕的火场。名列爱克斯大陆三大宝马之末的照夜狮子马早就被阿呆烧伤过,当阿呆又进行魔法攻击时,它犹如惊弓之鸟飞快地跑了。三大宝马都是智慧较高的生物,我的闪电(其实现在更应该称之为马迪尔的闪电)就能够听明白人类简单的话。可是看到托蒂坐骑此时的情况,我不由怀疑托蒂的坐骑是否只是拥有照夜狮子马外表的动物。真是的,连一点身为宝马的自尊都没有。 我高兴地为阿呆挠痒,它享受地眯上了眼睛。我对着那群发呆的部下说:“看到了吧,现在冲上去解决他们吧,想必他们不会再跑了。”说完,我骑上阿呆,向那骑呆若木鸡的皇家近卫骑兵冲过去。 如果对上托蒂,即使加上阿呆,我也没信心在三十招之内解决这个令人头疼的黄金骑士。如果鬼魅剑士队长不是说谦虚的话,皇家近卫骑兵比鬼魅剑士还厉害,但是在没有马的情况下,相信他们还比不过鬼魅剑士吧。被六十个半疯的鬼魅围攻的情况下,我仍然解决了其中的四十多个,相信这三十来个徒步骑士更容易解决。心动不如行动。我右手持剑,左手不断突然发出低阶魔法,加上阿呆的利爪、牙齿和不时吐出的火球、爆焰,然后再加上几个塞斯人对一个皇家近卫骑兵的牵制,面前无一合之将。最后只剩下托蒂了,这时我部下中实力较强的人围住了他。我看了看,他似乎并没有施展出最强的实力,因为他现在只是伤人而没有杀人。 我大喊一声:“都让开!” 塞斯人连忙将包围圈扩大了三倍。我与托蒂对峙起来。 托蒂看着我,苦笑。然后问:“你愿意接受我的投降吗?刚才被你的部下围住而没有投降,是因为我想向你本人投降。” “投降?我看你不是真心的。” 托蒂此时表情和行为象我的一个老朋友,他把他的长剑交给我,然后认真地问:“你为什么会这么说。一个骑士如果假投降,他的声誉就完了,即使是自己人也会看不起他。” “你觉得我一定活得过明天吗?” 这时托蒂对我露出了尊敬的神情。“你知道?那你们为什么还不赶快撤退?” 我回头望了一眼伊莉,无语。 托蒂低下头想了想,然后抬头坚定地说:“我无法对你作出任何保证,但是我一定会试试说服元帅大人。但是如果你愿意投降,我敢担保,以你的能力,我国国王甚至可以封你为公爵!” 这时周围的塞斯人都对他怒目以视。其实我从本质上讲不是一个真正的骑士——虽然部下以及敌人都认为我的品质高尚,足以成为骑士的楷模。如果形势真的很危急,我并不反对投降。但为了伊莉,我既然宁愿面对死亡,又怎么肯投降而降低自己在伊莉心目中的形象呢? “算了,我现在释放你。只需要你作出一个承诺:尽你最大的力量保护被俘的塞斯人不受伤害。”说完,想了想,我又加了一句。“赎金的问题你看着办。”他现在马上把赎金交给我也没用,我对见到明天的太阳没有足够的信心,不如乐得大方。 托蒂向我行了一个恭敬的骑士礼,“我以黄金骑士的身份向兰特大人作出承诺……” …… 第一部第二十九章 在英格兰尼的一个乡村酒吧里,我遇见一名退役中将。与别的将军不同,如果不是酒吧老板向我介绍那个独臂老人是一位将军,从他忧郁的气质、简朴的衣着看,我本来以为他是一名诗人。因为觉得这位将军非常与众不同,我不由上前和他攀谈起来。向他表明自己一位旅游者后,这位独臂将军对我产生了兴趣。他说每次惨烈的战斗过后,附近都会有相关的故事流传,因此问我在旅行中,听说过哪些惨烈的战斗。我随意说了几个后,独臂将军索然摇摇头。过了一会儿,他低语:“索尔夫战役我参加过。你听说过塞斯四号伏击点战役吗?” 我摇头。他向西方望去,眼神中带着尊敬。 “我只参加了战役的后半段,但那是我一生一百三十三次战役中最为惨烈的一次。那场战斗中,对方失败了,死亡七百三十二人,重伤十四人。我方死亡七百零九人,重伤五十二人。从数字上你看不出什么,但如果你知道我们是一千重骑兵对他们不到八百的疲惫之军,大约会很惊讶吧。” 独臂将军喝下一大口酒,似乎理了一下紊乱的思维,接着说:“在那场战斗中,我见到魔法师使用那个牺牲生命的魔法阵;见到一个被长矛刺在地上的弓箭手仍然继续用弓箭射我们;见到一个被砍下头颅仍久久不肯倒下的狂化剑士;见到持盾手用巨盾砸我们,弓箭手用弓抽我们,甚至有的人扑上来用牙齿咬我们身上的重铠甲……咬得满口是血,连牙崩掉了仍旧没有放弃这种徒劳的举动。” 老人的眼角滴出眼泪,“我尊敬他们。他们每杀死我一个同伴或即将死去之前,或激昂、或凄烈,都要大叫一声‘为了塞斯’……” 良久,我与那位将军都沉浸在一种莫名的悲壮气氛中,不能自拔。 注:塞斯位于英格兰尼西方--菲利浦大陆著名旅游家伟军。陈《爱克斯大陆旅游见闻》 马迪尔仔细观察冲过来的敌人。这次敌人的气势明显与上次不同。 上次是一种骄傲自大、漫不经心的模样。这回却带着一种一往直前的拼劲。 两军相遇勇者胜,难道仅仅勇敢就够了吗?如果英格兰尼此时撤军,相信回到营地的战士们躺在床上三天三夜也不愿意起来。没剩下多少力气的塞斯军,能拦住这群如狼似虎的重骑兵吗? 转眼重骑兵们冲到了离阵地四百米的距离,这是魔法师攻击的有效距离。出乎敌人意料,却在马迪尔意料之中的是,这回敌人没遭受魔法攻击。 塞斯战士们没有出现任何惊慌。身为战士的他们,差不多个个都只是用信念支持着自己透支的身体,而战斗中出力最多的魔法师,却又是身体最弱的人,到现在使不出魔法自然也是正常的。弓箭手慢慢举起弓箭,长矛手和剑手们握紧手中的武器,为即将到来的激烈战斗做好准备。 重骑兵们暗暗高兴地又向前冲了一百米,却遭受了意想不到的打击。连锁闪电从天而降。威力大的闪电击中在一个普通人的身上,可以立即导致他的死亡。即使是威力小的闪电,也可以使一个人全身麻痹,丧失知觉。在冲击阵形中由于麻痹而从马匹上摔落下来,实际上与死亡没有太大的区别,唯一的区别是,立即死亡后就不再有感觉,而从马匹上摔落下来,根据身体强壮程度的不同,可以承受一次或多次被马匹践踏。这可怕的一击,在瞬间就使上百人丧失了战斗力。 马迪尔和其他人一样忍不住向魔法师那边望去。 那几个魔法师正庄严地聚在一起环成一圈,正在操纵着一个魔法阵。虽然对魔法知识了解得并不多,但马迪尔还是认出了那是个什么魔法阵。那是个以魔法师生命为代价的短时间内数倍提高魔法师魔力的魔法阵。从理论上讲,只需要六个高级魔法师操纵这个魔法阵就可以释放出一个禁忌魔法所需要的魔力。虽然所有的高级魔法师都知道这个魔法阵的使用方法,但这个魔法阵却很少出现在战场上。 第30章 启动这个魔法阵,至少需要三名高级魔法师奉献出他们的生命,而加入这个魔法阵的其他魔法师,几乎也都会因为过于透支魔法而丧失生命。侥幸活下来的魔法师,也会失去所有的魔法力。这样的结果对于魔法师而言,还不如死去的好。就世俗习惯而言,魔法师不是骑士,没有人会要求他们为了战斗而奉献自己的生命。因而在战争中,极少有三个或以上的高级魔法师自愿联手施展出这种魔法阵。 重骑兵的灾难还没有完全结束,一个地狱烈焰扑向了他们。即使是拥有一往直前精神的骑士们,在这样短的时间内连续遭受两个强度如此之大的四级魔法,在精神上也无法忍受。重骑兵们开始混乱了。 历史是由许多巧合组成的。也许再过五秒钟,英格兰尼人就会完全溃败。但地狱烈焰如同突然出现在战场一样,它消失得也很突然。 塞斯人发现,那几个魔法师的身上已经看不到任何生命的迹象了。 经过短暂的组队,剩下的五百多名重骑兵又重新向塞斯人的阵地发起了冲锋。在缺少魔法师攻击的前提下,英格兰尼重骑兵只损失了几十人就冲到了离塞斯人五十米的距离。在这个距离,是投掷手中长矛的最佳距离。 与往常不同的是,这次不是部分人将手中的长矛投掷出去,而是几乎所有的重骑兵都将手中的长矛投向了塞斯人的阵地。五百余支长矛落在塞斯人的阵地上,塞斯的士兵们受到了重创。虽然这些塞斯人无视死亡,但是大量的长矛兵毙命,阵形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混乱。重骑兵们籍着这个间隙,终于突破了长矛手的防线。 双方的部队已经完全混合在一起了。 惨叫声、咒骂声、兵器的撞击声、甚至利刃砍在骨头上的声音,又一次演奏出每次战场都必须上演的经典之声。 巴顿在重骑兵投掷长矛时一不小心被刺穿大腿钉在地上,他虽然被钉在了地上,却临死也没有放弃一个骑士高贵传统——活着的情况下,必须与敌人战斗。巴顿躺在地上,艰难地抽出一只箭,拉开,射出,一个敌人应声倒地。再艰难地抽出一只箭,拉开射出,又一个敌人应声倒地。当巴顿抽出第三支箭时,一支长矛从他的前胸刺入。 布莱克本作为将领,充其量只能称之为一员猛将;但是他作为战士,即使敌人也不得不承认他非常优秀。在他的弓箭面前,身披重铠的重骑士和赤裸的婴儿没有区别。每一支箭都从前胸而入、后背而出,甚至能够射中目标身后的敌人。发出了二十箭,一共杀死二十人、射伤两人。如果将那些尸体解剖,可以发现,每个人的致命伤都是心脏被利器刺穿。当重骑兵一名小队长冒死冲到他面前将他刺死后,所有的重骑兵都松了一口气。 马迪尔好想就此躺在地上睡上一觉,哪怕一觉之后不再醒来。他眼皮发沉,四肢无力。刚才杀死一个敌人的同时,他的头上似乎被谁重重击了一下,差点被打落下马。周围的塞斯人越来越少。马迪尔努力地睁着眼睛,试图将面前的情况看得更清晰些,却总是失败。在失去知觉前,马迪尔依稀听到一个人的声音:“马迪尔,主人拜托你照顾了。还有兰妮,你们结婚后如果有两个儿子,就告诉第二个儿子说他的祖训是:唯有偏拗狂才能成功。”然后,似乎是闪电开始飞奔。这时,马迪尔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似乎回到了母亲的怀抱:身体不再有疼痛,心情也很平静。在这种情况下,马迪尔愉快地昏迷了。 即将取得胜利的英格兰人遭受了又一个意想不到的打击。他们惊奇地发现,一个手持巨型战斧的迅剑士狂化了。这位讯剑士的眼睛突然变成了红色,本来显得高瘦的体型迅速变得粗壮了。这个狂化的迅剑士,虽然狂化后综合实力只能达到风剑士的程度,甚至在反应及速度方面有所退步,但是在力量上,却达到影剑士甚至幻剑士的水平。这个狂化的迅剑士与其他的塞斯战士不同。每当他砍倒一名对手,不是高呼“为了塞斯”,而是大喊“为了主公”。显然,战场上的重骑兵们更害怕自己成为后者的祭品。如果被一般的塞斯兵打倒,哪怕是被长矛兵刺得对穿,在五阶水系魔法神圣之水的救护下,仍然有愈全的可能。但每个成为“为了主公”这句口号祭品的人,如果不是头颅离开了身体,那至少也是连肩带胸从身体分离。这样的情况下,只有死灵术可以令身躯重新动起来。但那时身躯却不会再有任何意识。 人类出现狂化的现象极为罕见,但是重骑兵们都知道一个常识:狂化的兽人只有在脑袋被砍下的情况下才会死去。因此他们都试图用重剑砍下他的头。无奈无论从身手、力量还是抗击打方面,重骑兵们都远远不是那位狂化的迅剑士的对手。当重骑兵将战场上最后一个站立的塞斯战士,也就是那个狂化的迅剑士击倒时,躺在他身的尸体已经超过五十多具。 战场上,一片萧瑟索然,只有偶尔濒死的人发出的呻吟声。活下来的两百多重骑兵茫然地对视。他们还必须赶紧参加下一场战斗,如果下场战斗象这样激烈,不知道会有几个人能够见到后天的太阳。 第一部第三十章 有一件事,如果不做,你的女朋友会恨你一辈子;而如果你做了,可能致使你们俩同时丧命。那么这件事,你做还是不做?请说明原因。 ——大陆历2035年圣华学校社会公共系伦理讨论题 太阳即将落山,我突然想起一件事。在皇家近卫骑兵的尾随下,阿拉斯无法派出斥候。现在得赶紧派几个斥候探探。阿拉斯连忙向部下们吩咐我的命令。 望望身边站得乱七八糟的队伍,我的心里也乱糟糟的。他们经过激烈的战斗,现在好不容易得到可以休息的时候,或躲或坐休息一下本来也是人之常情。无奈我知道敌人随时会到来,在这种条件下,休息片刻还不如强打精神坚持。以前兰仆给我讲课时说过,古东方有个战例:一方原地迎战,另一方急驰而致。原地迎战方首领作出好心的样子要求对方先休息片刻。急驰方首领没察觉其中的阴谋,于是休息了一刻钟,结果反而被人少的原地迎战方打败了,原因便是劳累后休息片刻会更使不出力气,战意更低。 一支队伍优秀的领导者自然是带领他们走向胜利的必要条件,但并非必然条件。领导者再优秀,队伍的素质如果很差,那也很难取胜。兰仆说古东方有个极优秀的人,叫亮。诸葛。但是如果他的手下没有关、张、赵、马、黄五员大将,那也将巧媳难为无米之炊。在荆州之役,因为他的主人刘与他意见不和,没有听从他的意见,而手下常规部队太少,却有十万战斗力接近为零的平民,结果也大败了。我现在呢?望望克洛斯和阿拉斯,他们也还算勉强,布莱克本、马迪尔、乔却都是生死未卜。再看看那些塞斯兵,如果只是初期的不到三百人,或许命令他们站直了准备迎战可以达到效果,但后来加入的人太杂乱,根本还没训练好。 月亮已经升起来了,借着月光,我又深情地望了伊莉一眼。现在的结果,实际上是我懦弱的选择。伊莉不肯离开,如果我强行将她带走,她一定会恨我一辈子;而现在我选择留下来,大家的生存机率都不会高。我害怕一辈子面对她怨恨的眼神,宁愿依着她——哪怕明知她这种决定大错特错。 一种深深的无力感紧紧抓住了我。如果我拥有强大的武力后盾,对于伊莉此时的决定就不会充满无力感。她要等待殿后的人,我可以派十员大将,十万大军迎击英格兰尼人。甚至英格兰尼属于我统治,我只需要命令英格兰尼退出塞斯国就可以了。可惜这仅仅是作梦。我还有明天吗? 突然间,我想起一首兰仆教我的词。 钗头凤群英聚,天将崩,执弓逐鹿箭纷乘。山棱嵊,河几深?欲歇片刻,却道不能。争!争!争! 经沧桑,霸数更,沦贼者病魂常恨。夜阑珊,又临阵。白鹿乍现,加鞭狂奔。胜!胜!胜! (注:此处为一硬伤,但我不管,这是偶的劣作。如果叫我把词翻译成白话文,那一点味道都没有了。) 如果能够活下去,我一定要把塞斯军训练成一支高质量的军队。绝对不允许军队里有任何不和谐的声音。然后,我一定要成为大陆的强者,这样才能好好保护我想保护的人,唉,活下去。我苦笑。向克洛斯招手将他叫过来,他虽然是一个魔法师,却对当公爵近卫的队长非常热衷。 “等会儿敌人来了,我冲向敌阵时,你就率着近卫队掩护伊莉突出重围,明白吗?” 克洛斯脸上现出犹豫的神情。“主公,你难道准备……可是我是你的家臣,怎么能够掩护别人而不理主公呢?况且马迪尔和乔都不在主公身边。” 我拍拍克洛斯的肩,“你很让我满意。第一,你并不笨。第二,你仍旧把主公的安危放在其他任何人之上。”看到克洛斯窘迫的神情,我苦笑。“没办法。难道我很喜欢自己找死吗?但我并不认为自己有多大的活命机会。搞不好现在英格兰人对我的兴趣比对伊莉的兴趣还大些也说不定。而我又不可能扔下伊莉独自逃生,只有拼命缠住敌人了。记住,到时候哪怕将伊莉敲昏也要带走她,如果你稍一犹豫,大家就会死在一起了。我相信你愿意陪着我战斗,但伊莉如果没有一个甘心为她赴死的有能力的人在一旁保护她,我不认为她会有任何生存的机会。记住了,一定要尽力保护她,将她救走!” 第31章 说完,我盯住克洛斯的眼睛。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克洛斯的忠诚自然令我高兴,如果他此时只是假装答应我,到了关键的时刻却留下来陪我,那可真要坏事了。那样我还不如向公爵近卫队的副队长交待这件事。 克洛斯犹豫了很长时间,终于下定了决心。他迎视我的视线对我说:“主公,我会以生命保护好伊莉公爵。如果听到你战死的消息,等到塞斯复国后,我一定去另一个世界找你,继续做你的家臣!” 我心里骂道:这个臭小子,等塞斯复国得等到哪年哪月啊?也不怕我在另一个世界寂寞。转过头,为什么我的鼻子有点酸呢?多好的家臣!不知道马迪尔和乔现在怎么样了。如果我所料不差,他们可能已经在另一个世界等我了。算了,便宜这臭小子,有那两个陪着也算不错了。克洛斯还是留在这个世界替我保护伊莉吧。 要来的,总是要来的。不会来的,怎么等也等不来。在斥候报告后的十分钟后,出现在我们视线里的是至少四千名英格兰尼人。我回头望了望部下们。虽然他们任何一个人都没有露出丝毫怯色,但站得乱七八糟,简直象一群乌合之众。也很难怪他们,他们现在能够站起来其实也算不容易了。想必他们现在每个人都全身酸软,没有丝毫力气吧。能够站起来死掉,而不是躺在地上被人屠杀,总算还顾忌着塞斯公国的形象。 我现在发觉英格兰尼人都很喜欢说废话,如果我发现对方乱七八糟的阵形,为免夜长梦多,早就指挥大军冲锋了。可是此时英格兰尼人的队伍中有个人骑着马出来了。“我,英格兰尼征西元帅扎吉。雷洛公爵。请兰特公子出来相谈。” 低声吩咐旁边的传令兵:“叫他们尽量排好阵形,等会儿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然后我骑着阿呆向对方走去。望向对方的将领,仔细一看,结果高兴坏了。没想到在临死之前居然将爱克斯大陆三大名马全都见识到了。闪电是汗血宝马,排名第一。托蒂骑的是照夜狮子马,排名第三,现在面前的是豹爪猴头马,排名第二。其实豹爪猴头马在速度上还比不上照夜狮子马,但它极凶猛,近身时可以伤害别的马匹。除了汗血马外,别的马都怕它。汗血马之所以不怕它,是因为汗血马虽然温顺,但发起怒来,一踢就可以踢断豹爪猴头马的肋骨。 对方的将领有些生气了。“兰特公子,你的贵族礼仪难道是看马不看人吗?” 我连忙抬头向他道歉:“对不起,因为第一次看见豹爪猴头马,所以出丑了,请见谅。”对既对,错既错,该认错时还是要认错的。扎吉摸着胡子哈哈大笑起来。“兰特公子眼力不错。豹爪猴头马属于爱克斯大陆排名第二宝马。不过公子的猞猁更是世间至宝,老朽这宝马在别人面前还算珍贵,在公子眼里,恐怕也只是一般吧。”这时看着对方,我觉得对方好面熟,又一想,托蒂也姓雷洛,他们肯定是亲戚。“请问元帅大人有什么指教?”聊天的时间越长越好,那样塞斯人体力恢复得越多。虽然仍旧对战局起不了扭转的作用,但总归会强一点。 “我不知道公子如此天纵英才之人物为何在此绝地等待我大军到来。不过此时情形明朗,不知公子有何想法?” 在双头河汇合是我的错,但留在这儿等死可不是我的想法。不过其中的细节却也不必对他解释。 “绝境之人,还能有什么想法呢?但求决一死战罢了。” “不然。公子放过小儿一条生路,我也愿意放公子一条生路。公子只要向我投降,我保证你的爵位不失,甚至还可以向国王禀报,加封你的爵位。” 唉,要是这个老头现在能够和我详细商讨一下加封爵位的细节就好了。那样又可以多拖延一下时间。可惜是异想天开。如果我在战场上和他谈这个,塞斯军的士气马上就会崩溃,那伊莉最好的结果就是被活捉然后做英格兰尼五王子的妻子。 “可不可以保留伊莉公爵的爵位,然后将她下嫁于我呢?” “这不行。”扎吉元帅一口拒绝。“我给你一刻钟时间考虑,如果到时候你不回答,我只好进攻了。”说完,他纵马回到阵中。 骑士,确实是一位骑士,居然多给我们一刻钟时间休息。 我回到阵中宣布:“大家好好休息,一刻钟后迎战。” 英格兰尼人既守时又刻板。一刻钟后,扎吉二话不说,就发起了进攻。 我没有魔法师,部队不到一千人,又都是些疲惫之军,何况之前还不知死活地休息过。怎么打呢?只能听天由命了。我用力的拥抱阿呆的脖子,用脸狠狠地贴着它的脑袋。想到即将和它分离,我实在很难受。其实骑着它突出重围并不困难,但这更是问题所在。我必须极力克制求生的欲望从容赴死。老天对我真是残酷! 我轻轻对阿呆说:“你使一个最厉害的魔法让我瞧瞧吧。” 阿呆一声怒吼,一个范围可以笼罩英格兰尼前锋轻骑兵部队的特大地狱烈焰扑向了敌人。这时候我又胡思乱想地羡慕起阿呆来。如果我现在使用一个四级魔法,加上准备时间大约需要一分钟。听说使用禁忌魔法,即使是魔导师也需要至少十分钟。而阿呆使用什么魔法都只需要一吼。以后有办法真正交流了,我也要学猞猁语。 本来为了防备敌人的魔法,冲锋时一般有会飞行术的魔法师随队飞行为他们提供保护。但为了节省魔法力,总是在察觉敌人阵地产生较大魔法波动时才会制造结界。这时候英格兰尼人的魔法师根本没想到一个威力巨大的四级魔法在瞬间就可以产生。五百前锋部队加上天上飞行的二十个魔法师一下子只剩下了两百多人。 这时间轻骑兵部队离我们只剩下一百米了,虽然不知道部下们能否跑得动,但我还是斜举起长矛高呼:“冲啊!” 趁着轻骑兵们队形正混乱,士气正低落,不占占便宜太对不起他们。况且此时不冲,等他们稳住了,即使他们只有二百多人,我的疲惫之军也未必能挡得住。在冲进敌阵前,我匆忙间大喊:“克洛斯,开始行动。记住对我的承诺!” 在最初的接触中,我们还略占上风。可是等到英格兰尼大军加入后,就变成了一场单方面的屠杀。部下们一个接一个倒下。在冲杀了大约半个小时后,我被一大群敌人包围,但他们并没有向我进攻。我气喘嘘嘘地看四周,已经没站立的塞斯人了。也不知道伊莉他们逃走没有。 此时我已经精疲力尽,兰仆输给我的所剩无几的能量也全部用尽。身上受了好几处伤,虽然都不足以致命,但光流血也可以把我流死了,可恨的英格兰尼人自然不会让我从容包扎伤口。阿呆虽然是魔兽之王,但在三个黄金骑士、十几个白骑士的合击之下,身上也到处在流血。我从阿呆身上滚下来,半倚在它的身上为它挠了挠痒。“阿呆,营地里还有一瓶酒,你去帮我取过来。”阿呆摇摇头。虽然视线变得越来越模糊,但是我仍然看见了魔兽之王眼里流出的泪。 我的最后一个念头是:真讨厌猞猁会有那么高的智慧。如果稍微笨一点就更好了…… 第一部记者招待会 参加人:作者、伊莉、马迪尔、克洛斯、乔、某塞斯战士代表、托蒂以及若干记者。由于阿拉卡远在国外,兰特又下落不明,因此两人缺席。 甲记者首先向乔提问:“请问,你作为兰特忠诚勇敢的家臣,在小说的第一部就牺牲了,心里有什么感想?” 乔当即狂化,记者甲带着一个黑眼圈被踢飞出会议室。然后乔拎起作者的衣领咆哮:“说,为什么让我离开主人?!” 记者甲刚才可怜的下场还停留在作者的记忆中没有消化,有点哆嗦。“这个问题好商量,我可以把剧本改一下。” 塞斯的战士代表不乐意了。“身为塞斯人,为塞斯战死我并不反对。但主角的家臣难道是不死之身吗?tmd,都是人身父母养的,要是兰特的家臣都可以活着,那我要求调查作者是否收了兰特的红包!就算查不出问题,只要乔队长不死,殿后战我还是不打了。太伤害我们群众演员了嘛。” 乔瞪了塞斯战士代表一眼,塞斯战士代表也不甘弱回瞪。乔想了想,没对塞斯战士代表动手。好歹一起战斗过,况且现在都是鬼了,鬼打鬼也没什么意思。 作者看到事情有转机,连忙偷偷在乔的耳边说:“其实你反正扮演的是忠臣的角色,就算死了也可以进忠烈祠,总比那些普通的塞斯战士强多了。况且作为一个略带偏拗性格的武者,战士沙场不是你最好的归宿吗?如果你现在不想死,那我可以考虑让你在后面一部里安静地死在床上。” 乔仔细想了想,终于松开手。 记者乙考虑到甲刚才的情况,于是问包得象棕子、目前是带伤接受采访的马迪尔:“在参加那次残酷的殿后战后,你身受如此重的伤,包得象个棕子,甚至在兰特失踪的战役中都没能参加,请问有什么感想?” 脾气相对温和的马迪尔似乎也准备暴走,可惜伤实在太重,疼得咧咧嘴,总算没动手。他额头上冒起青筋,咬牙切齿地说:“我没什么感想,一切服从组织安排就是了。你要问就问作者吧!” 马迪尔刚才的动静被作者细收眼底,作者心里暗暗决定:下一部结束前,主要角色们要么没什么事,要么就让他们受重伤,免得参加这种新闻发布会时动手动脚的。 作者清清嗓子。 第32章 “马迪尔,这就是你不对了。” 马迪尔眼里中冒出火花,忍着剧痛将手伸向剑柄。 “你不是向来有建立功勋的愿望吗?”看到马迪尔握住剑柄却没有进一步行动,作者接着说:“你玩过一款叫太阁系列的电脑游戏没有?里面有个非常有能力、后来还建立了很大功勋的人叫作丰臣秀吉,他原先也不过是一个普通大名的家臣,通过一次著名的殿后战而成名。你想要出人头地,想要建立功勋,能不参加这次殿后战吗?” 马迪尔终于松开剑柄,眼中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情。 记者乙点点头,连忙记下刚才作者所说的话。 记者丙抓住这个机会连忙问伊莉:“塞斯公爵,兰特虽然脱离了战斗中的军队,也是为了你的安全。你为什么那么生气?” 伊莉陷入思考中,脸上的表情时而羞涩,时而生气。最后,她终于哭了,“我也不想的,我知道兰特对我感情,可是我的父亲和两个哥哥都为了塞斯而战死了,我不得不把塞斯放在首位。” 记者丙大喜欢过望,但凡记者最喜欢名人间的感情故事,这种八卦新闻最有价值。在正兴奋地记录,记者丙身上突然冒出一团火,他惨叫一声逃出了会议室。 记者丁是个网虫,他知道这是玄幻小说中描写的魔法。他敬畏地看了看克洛斯,想了想,于是向托蒂提问:“黄金骑士大人,请问你在第一部的演出中有什么感想?” 托蒂的表情有些变幻莫测。好半天,他转身面对作者,“我偷看了兰特的台词。在第二十八章时,我问兰特为什么明知是死仍然不逃走,他回头望向伊莉。可是作者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呢?我还以为兰特是回头望向身后的塞斯战士,以为他是舍不得扔下任何一个战士而不愿逃走。哪知道他仅仅是因为那可笑的爱情!以这种幼稚的心态,凭什么赢得我的尊敬?!” 作者干笑两声,连忙说:“误会,实在是误会。” 记者丁乐坏了,没想到这么容易就找到一条花絮。 作者发觉在座的情绪都不太正常,连忙宣布新闻发布会结束。等众人都离开后,记者乙递给作者一个信封,说:“一点小意思,请作者大大喝杯茶,千万别嫌弃。” 作者捏捏信封厚度,马上眉开眼笑起来。“好,你想问什么直管问,八卦绯闻、绝密内幕,随意问。” 记者乙说:“我想知道,到底为什么你会这么早就把主角那么忠诚勇敢的家臣乔卡嚓掉呢?你不是花了不少笔墨丰满他的形象吗?这么快把乔卡嚓掉,难道作者你就不心疼?” 作者叹口气,“其实我也不至于那么残酷冷血。但是我打算将作品写成一种幻想型历史小说。为了更逼真,兰特身边必须有相对重要的人牺牲。其实目前我还不够狠心。阿拉卡、马迪尔、伊莉,全都设定为不可牺牲的属性,只好从别的人下手。虽然还没有读者对克洛斯的生死发表过意见,但我还是倾向将他干掉。” 作者慌慌张张向四周看了看,叮嘱记者乙:“这个细节你千万别告诉别人。克洛斯都快突破高级魔法师的瓶颈了,我绝对不是他的对手。如果被他知道将会被我卡嚓掉,会造成很大的麻烦。问题在于克洛斯至少要活到大陆历1418年,现在还不是下手的时候。而四号伏击战役的殿后战斗部分,乔不巧既不是骑士,又不是预备部队或魔法师,好不容易开后门放了马迪尔一条生路,乔是没办法了,所以我也只好忍痛对他下了毒手。” “喔。”记者乙听到开后门这个词后,意味深长地暧昧一笑。 “现在文艺界都这样。兰特想当名角,想成为未来的大帝,又想拥有足够的得力帮手,给我点茶酒钱,也是应该的。好了,今天就谈到这儿吧。口都讲干了,我得去喝杯茶润润嗓子。” 送记者乙离开后,我终于真正松了口气。 第一部终于落幕了。 第二部第一章 萨弗斯。欧森巴哈元帅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当他被兰特大帝任命为帝国元帅后,他经常喃喃自语一句话:“既生阿朗佐。阿科尼奥,何生兰特。萧?”有人曾将这句话报告给大帝。大帝沉默半晌,然后回答:“萨弗斯。欧森巴哈是个真正的骑士。因为阿朗佐的命令而臣服于我,如今也真正发自内心忠诚于我,但他仍旧忘不了旧主。萨弗斯。欧森巴哈元帅可以称之为骑士的楷模。在我心目中,他与马迪尔。哈伯一样值得信任。” ——摘自《帝国元帅萨弗斯。欧森巴哈传》 阳光很柔和,秋风很凉爽,仅仅是这些,也足以使人心情愉快了。想到自己恐怕是塞斯建国以来最受欢迎的法兰西斯人,向来沉稳冷静的阿朗佐。阿科尼奥也不由从白玉般的脸庞上散发出内心的笑意。 阿朗佐面带微笑举手向正在欢呼的塞斯人挥动,这一举动诱发欢呼声再度如雷响动。 假如说在这之前阿朗佐还对自己的选择有过一丝怀疑,此时塞斯民众的表现,已经完全坚定了他的自信。 虽然贵为法兰西斯亲王,可是五年前爆发的法兰西斯三王之乱却将他这个并不贪恋权势的人卷入了权力争夺的暴风中心。 内战期间,他没有加入老大非德的阵营,没有偏向自称拥有父皇传位诏书的老三艾文,也没有表现出对当时实力最强的老二罗格更为亲近。无论京城多么空虚,无论三个兄弟打得多么如火如荼,他自始至终都没有主动参加过兄弟间的任何战役。内战爆发的第二年,入侵阿朗佐领地的非德*罗格联军被静如处子的阿朗佐在三天内闪电般完全击溃后,尽管三个兄弟非常垂涎阿朗佐领地的富裕,却罕见地形成一种默契:绝不主动攻击阿朗佐的领地。 击败非德*罗格联军的举动只是令兄弟们打消了主动进攻阿朗佐领地的想法,却没有消除兄弟们对他的防备之心。可是在前法兰西斯元帅奥汀。摩德克斯公爵宣布自治成立哈莱特公国、法兰西斯从属公国玛哈亚宣布完全独立时,三个陷入胶着状态的兄弟相互只能破口大骂的情况下,阿朗佐将自己的军队兵分两路平叛。东路大军的铁骑在七天内就生擒了原玛哈亚公国的公爵,西路大军花了十九天击毙奥汀公爵后,两路大军却如同只不过进行了一次普通旅行一般,旋即又安静地回到了阿朗佐的领地。这个消息让另外三个兄弟惊疑不定了好一阵。当多疑的艾文努力思索、不太有主见的非德正在与智囊团开会研究的同时,略显冲动的罗格却迅速抽调出一只部队兵不血刃占领了奥汀公爵领地和原玛合亚公国。看到这样的情况,最多疑的艾文也将布防在阿朗佐领地的防军抽调出来向罗格领地进发。在这之后,兄弟们都不再防备了阿朗佐了。 现在内战结束。自称拥有父皇传位诏书却自始至终没有拿给其他皇子验证的艾文在他领地的首府失陷后失踪了,罗格宣布了对非德的效忠,旋即,阿朗佐只身入京,参加了非德的皇帝加冕典礼。 阿朗佐只身入京并非冲动之举。法兰西斯刚刚结束内乱,民心未稳。阿朗佐的领地是此时法兰西斯最稳定和富裕的地方,其他一些地方不堪忍受战乱的商人、技术工人也在内乱时期纷纷涌向阿朗佐的领地,使得阿朗佐领地更加强大。法兰西斯普通民众也对这位亲王报以异乎寻常的好感,民间甚至流传着如果阿朗佐能够当皇帝人民会生活得更幸福的传言。从军事力量来讲,阿朗佐的军队训练、装备明显高于法兰西斯国防军和各领主的私军,而他的麾下更云集了法兰西斯公认的五虎将中的四将。阿科尼奥七世并非傻子,他不敢也不愿意此时对阿朗佐有什么举动。 不过阿科尼奥七世没有挺而走险的真正原因,却是阿朗佐与阿科尼奥七世私下会谈时的一番话。阿朗佐声称自己很喜欢塞斯公爵伊莉,希望能帮助塞斯复国,然后与伊莉成亲。希望阿科尼奥七世能够允许自己在帮助塞斯复国后,定居于塞斯。 当阿科尼奥七世听了幼弟的这番心愿后,慷慨地答应了他的要求。阿科尼奥七世脸上浮现出依依不舍的表情,用他那软绵绵的双手握住阿朗佐。 “阿朗佐,你是我最亲爱的弟弟,我真舍不得你离开。不过塞斯公国是我们法兰西斯的从属国,从政治上讲,我有义务帮助他们复国。可是法兰西斯刚刚稳定,实在不宜再经受一场战乱。如果以法兰西斯的名义与英格兰尼开战,恐怕会带来严重的后果。你以自己的名义去最好。等塞斯复国后,你一定要记得常回来看我。” 阿朗佐直视非德的双眼,看到的是一片真诚。不过阿朗佐却不敢完全相信自己的眼睛。能够在三王之乱中取得最终胜利的人,虽然站了名义上大皇子的优势,但击败老三艾文,收服老二罗格,绝对不会是一个平庸的人。 可怜生在帝王家!自己又何尝不是在兄弟面前有些虚伪吗?难道自己可以对非德说:“老大,我知道你此时虽然不会对付我,但时间久了我的存在总会让你不自在。我害怕那时你真的对我举刀相向,坏了兄弟间的情份。见都没见过那位伊莉公爵,虽然传言她很美丽,但我难道会爱上一个从来没见过的女孩吗?” 阿朗佐到底有些伤感。在离开之前,他用力拥抱了一下阿科尼奥七世。作为兄弟,这是正常的举动,但作为臣子,这就很失礼了。但阿朗佐顾不得这些,因为他已经下定了决心,今生不再重返京城。 阿科尼奥七世盯着阿朗佐远去的背影,久久没有出声。 第33章 当他重新发出声音时,居然是一声发自内心的长叹。接着,阿科尼奥七世喃喃自语:“阿朗佐,我知道你是怎么想的。从普通人的角度看,你比我强。但作为一个皇帝而言,你并不比我合适,你的心太软!虽然我明白你不会有意威胁我的皇位,但将皇位的安全寄望于一个人的良心道德,绝非一个真正皇帝的思维方式。如果你不走,或者三五年后,我真的会做出一些我并不想做的事。你这样的确是最好的选择……” 身旁的萨弗斯。欧森巴哈捅捅阿朗佐的后腰,将他从回忆中惊醒过来。没想到五公里的欢迎大道这么快就走完了。 阿朗佐抬头,一个靓丽的身影跃入他的眼帘。耀眼的金发象波浪一样从肩头自然披下,额头上缀挂著一条红宝石项链,一套精美华丽的粉红色蕾丝连衣裙穿在伊莉的身上更加烘托她高贵典雅的气质,五官精致漂亮。如果说有什么与绝色美女不相协调,便是伊莉略带苍白的脸色和双眸里坚毅的神情。 阿朗佐从爱马上跳下,走上前去向伊莉行了一个优雅的骑士礼。在法兰西斯,亲王的地位与臣属国公爵地位相若。但对于一个美女,她自然应该享受一点优先的权力。伊莉回了一个礼,然后与阿朗佐进行了冗长的外交辞令。最后,阿朗佐向伊莉说道:“尊贵的公爵,请允许我以及自己的部下能够拥有为您效力的荣幸。” 伊莉看了克洛斯一眼。克洛斯一开始就在仔细观察这个被宗主国民众传得神乎其神的黄金骑士。看来,这个亲王是可以信任的。克洛斯点点头,伊莉便邀请阿朗佐去她的公爵府休息一会儿。 克洛斯没有想到,他的仔细观察与阿朗佐的轻轻一瞥相比,其收获并不更多一些。阿朗佐从伊莉在回答之前看了克洛斯一眼,便知道了克洛斯对伊莉公爵的影响力与情报有些误差。 二十天前伊莉的部队在双头河溃败之后,阿朗佐第一批进入塞斯的军队幸运地在英格兰尼人之前找到了他们。前锋队由阿朗佐次席家老,法兰西斯五虎将排名之二的史蒂夫。斯拉登率领。应伊莉的请求,史蒂夫奇袭了塞斯首府曼城。英格兰尼守军从思想上没有与一支强大而成建制的军队作战的准备,况且又是遭受奇袭,因而在略作抵抗后,便溃逃出了曼城。其后,史蒂夫又收复了曼城附近的几个城镇。 塞斯人虽然勇敢,或许就个体而言,一个塞斯军人与一个英格兰尼军人决斗时更容易成为生存者,但塞斯人自从主力被击溃后,就从来没进行过大规模的野战或攻城战。所以当遇到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阿朗佐私兵时,英格兰尼人普遍有些失措。真正的英格兰国防军里的野战部队或许与阿朗佐私兵有得一拼,但占领塞斯95%以上城市后,附近的守备军基本都是乙级军队或是原来的预备役军队。在这样的情况下,阿朗佐的前锋军在击退附近抽调来的八个联队后,总算是完全控制了曼城附近的局势。 史蒂夫连续几次战斗的胜利,为塞斯人民带来了复国的曙光。虽然几乎所有的塞斯人都不屈服于英格兰尼的入侵,但实力上的差距毕竟不是仅凭意志就可以弥补的。当听说塞斯双壁之一的法英哥。萧伯爵的外孙兰特带着前公爵唯一的子裔伊莉郡主回到塞斯后,塞斯人民复仇的信心提升了。当听说伊莉郡主正式继任公爵,而兰特率领军队轻易取得一个又一个的胜利时,塞斯人民都欢欣鼓舞起来。离伊莉公爵根据地较近的反抗军或是个人甚至带着欢笑涌向伊莉公爵的根据地。可是当双头河溃败之后,当塞斯人心目中的救国英雄兰特在双头河溃败中为掩护公爵而下落不明、生死未卜后,塞斯全国似乎都中了某种沉寂魔法,好多人连续几天都闭口没说过半个字,甚至许多房屋中隐隐约约传出压抑的哭泣声。可是现在,宗主国的传奇亲王尚未亲自参战,仅仅是他的次席家老史蒂夫。斯拉登率领阿朗佐亲王的私兵,就控制了塞斯首都曼城以及附近约三千平方公里的局势。虽然这点面积只不过是塞斯一个中等郡的大小,但政治意义非常大。 淳朴而顽强的塞斯民众亲眼看到阿朗佐亲王之后,亲近的心理更加油然而生。不可否认,无论一个人的实力、性格如何,如果他拥有较好的外貌,可以更容易获得别人的信任。 跟在阿朗佐亲王身后的首席家老、法兰西斯五虎将之首萨弗斯。欧森巴哈伯爵,原来是个平民。他在法兰西斯的国防军服务了二十多年后,已经四十四岁的萨弗斯。欧森巴哈眼看将以大队长的身份从国防军中退役,却被当时年仅十五岁的法兰西斯四王子阿朗佐收为了家将,并且是首席家将。瞎了左眼且有些歪嘴的萨弗斯。欧森巴哈当时半晌没有反应,然后他便象个孩子一般痛哭起来。在那之后的六年,萨弗斯。欧森巴哈在法兰西斯国防军凭着武勋升至帝国一级上将,当三王之乱爆发时以伯爵身份退役。可以说,如果萨弗斯。欧森巴哈拥有良好的外貌,他绝对不会在军队服务二十多年仅仅是一个大队长。 在阿朗佐的身后的萨弗斯。欧森巴哈也如同塞斯民众一样,对阿朗佐的外貌非常满意。塞斯人在道路两边嘀咕,一个商人模样的人说:“听说爱克斯大陆四公子都非常英俊,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商人的同伴接着说:“瞧阿朗佐亲王那头金发,唉呀,金发的人虽然不多,我也见过几个,可是如同阿朗佐亲王那种似金子般耀眼的颜色,除了我们的伊莉公爵,谁能比得上?” 旁边的一个穿戴见习剑士服饰的络腮胡子接腔道:“你们觉不觉得伊莉公爵和阿朗佐亲王看起来很相配?” “放屁!伊莉公爵明明和我们的领主兰特大人是一对。老公爵就有那种意思。我们领主为了伊莉公爵,血战沙场至今尚生死不明,你们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 说这话的人显然是个吾尔汉人。兰特伯爵虽然兼布拉日隆子爵,但布拉日隆子爵采邑只不过一个农庄,所以兰特真正的采邑现在只有吾尔汉。除了那个吾尔汉人,旁边两个商人模样的人也对那个络腮胡子怒目而视。络腮胡子有些讪讪的:兰特伯爵是塞斯人心目的英雄由溃逃士兵三三两两传出的话,塞斯人都知道:兰特伯爵本来可以避免双头河溃败,但他服从了伊莉公爵的命令。后来又为了掩护伊莉公爵而血战双头河,至今生死未卜。一个英雄,如果说与战争、功勋密不可分,那么或炽烈、或凄婉的爱情故事也不可缺少。兰特如今正是塞斯人最接受的英雄。 第二部第二章 一个骑士有八大美德:忠诚,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背叛效忠的对象谦卑,具有谦虚谨慎的精神,互相尊重正直,本性善良,不欺负弱小怜悯,同情弱者,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英勇,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奋不故身地与邪恶抗衡公正,公正的心,不偏袒任何一方牺牲,牺牲自己的利益荣誉,能够获得来自大多数人的称赞和感谢——《骑士守则》 阿朗佐跟着伊莉公爵的身后进入了公爵府。虽然名义伊莉公爵只是邀请阿朗佐进去休息,但谁都知道接下来的将是一次非正式会晤。经过这次会晤,伊莉公爵将清楚了解阿朗佐此次派兵进入塞斯的目的,合作的方式,可能带来的后果。虽然只是非正式会晤,不过对双方的此次合作却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根据情报,阿朗佐已经知道此次双方合作的最大的障碍是一个失踪的人。一路上听到路边塞斯民众的窃窃私语,阿朗佐确定了此次行动的大致方针。显然,那个失踪的兰特在塞斯人当中拥有很高的声望,采取过于强硬的措施将会带来太多的不必要的负面效果。 双方分宾主坐下,阿朗佐首先开口。 “公爵殿下,我代表宗主国对此次英格兰尼对塞斯侵略时无力支援表示歉意。” 伊莉轻颦秀眉。政治是一种令人很辛苦的事情。歉意?如果法兰西斯能够在英格兰尼入侵时就支援塞斯,父亲和两个哥哥未必会牺牲。作为宗主国,不尽这种基本的义务,难道轻飘飘一个歉意就可以解决吗?小国家的悲哀是国家实力太弱,不得不依附于某个强国,在夹缝中寻求生存。虽然宗主国在英格兰尼侵略时背信弃义,但伊莉却不能表示愤怒、不原谅等情绪。 “阿朗佐亲王,您过虑了。我,以及我的臣民非常理解法兰西斯当时的立场:心有余而力不足,实在无力出兵援助。攘外必先安内,我并没有对宗主国的行为有任何不满。” 阿朗佐在心中轻轻一笑。伊莉公爵显然在政治上还没完全成熟,既然没有任何不满,为何在说话前还轻颦秀眉呢?伊莉公爵此时身边的人主要是由青壮派组成,年纪大些的老臣,有许多在抵抗英格兰尼侵略的过程中牺牲了,剩下的多数仍旧在各自的采邑进行抵抗,老成持重的他们现在还没有立即进入首都曼城的打算。年轻的伊莉公爵身边,有两个重要的人。一个是近卫军的队长克洛斯,一个是身负重伤的马迪尔。哈伯。剩余的塞斯军完全信任马迪尔。哈伯。在军队系统,马迪尔建立了很高的声望。这两个人在战斗中或许是合格的,但在政治上,甚至不如伊莉公爵。至刚则易折。 不必在这个话题上作过多的纠缠,阿朗佐直接进入正题:“伊莉公爵,此次我只能以个人的名义参加塞斯的复国战。法兰西斯目前国力不足,不宜与英格兰尼作正面冲突。” 伊莉早就听闻阿朗佐私军是法兰西斯最强的军队,而他的家臣中有法兰西斯五虎将的四将,有被公认的法兰西斯第一谋臣的蒙迭塔。 第34章 弗朗西斯科,从实力上讲,阿朗佐的私军比法兰西斯国防军更强。从政治上讲,阿朗佐以私人名义出兵不如法兰西斯以国家名义帮助塞斯,但此时却也不是对此提出不满的时候——虽然一般而言,永远也不宜对此表示不满。 “多谢阿朗佐亲王对塞斯的帮助。不知道亲王有些什么要求?” 和政治上不成熟的人谈话虽然有谈崩的危险,但是却很省力。阿朗佐心中苦笑:要求,其实他只不过是不想兄弟相残罢了。但是完全不提要求,反而得不到伊莉的信任,造成双方合作上不必要的障碍。在路上,蒙迭塔和他分析过,最好的要求,便是让伊莉公爵很难接受,却又必须为伊莉公爵留下小小的漏洞,以便她最终仍将接受的要求。根据情报得出的结论,伊莉公爵是个以国家利益至上的人,想必她一定会接受这个要求。 “尊贵的公爵殿下,我久闻公爵的大名,对公爵产生爱慕之心。我的要求便是希望公爵能够下嫁于我。” 伊莉还没什么表示,克洛斯已经开始对阿朗佐怒目以视了。无论从忠于主公的角度出发还是从自己的私人感情出发,阿朗佐提出这样的要求令克洛斯异常愤怒。一瞬间,克洛斯对阿朗佐的评价由70分降为了30分。毫不顾忌阿朗佐黄金骑士的实力,克洛斯向前踏上一步。伊莉虚抬左手,止住了克洛斯继续冲动的可能。 “亲王殿下,您的要求就是这吗?” 伊莉公爵制止克洛斯的行为,使阿朗佐确信了自己计划的成功率必将是100%。就算伊莉不会当场答应这种要求,经过私下考虑后,必然还是会答应。不过阿朗佐仍旧将小小的诱饵抛出,“当然,得到公爵殿下垂青必须以我对公爵殿下效劳为前提。假如塞斯复国主要是由我的私军完成,希望公爵殿下能够考虑下嫁于我。如果未能为塞斯复国作出足够的努力,即使公爵殿下不嫌弃,我也问心有愧。” 为塞斯复国作出主要的贡献,这个诱饵不可谓不大。何况有这样的限制条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刺激忠于兰特的人。 看见伊莉公爵咬着下唇,紧张思考的模样,阿朗佐差点心软:实在是我见犹怜。阿朗佐想了想,对伊莉公爵说:“公爵殿下,请容许我先行告退。待公爵殿下同意后,我们正式签订一个条约。那时,我以及我的部下将为收复塞斯奉献微薄之力。” 见伊莉下意识地点点头,阿朗佐离开了公爵府,一路上,他想到:一个漂亮、忠于自己国家,并且很有个性的女性,和自己这样一个不愿回到法兰西斯,不热衷权势的男人,其实也很相配。如果真的娶伊莉为妻,倒也不是什么坏事…… 阿朗佐离开的背影,差点促使伊莉马上答应他的条件。多思考一天,将多浪费一天时间。而英格兰尼军在突然有一股外来势力的介入下,还没有足够的准备。英格兰尼准备的时间越长,对塞斯复国的影响越不利。但是立即答应阿朗佐亲王的条件?…… 伊莉轻轻揉自己的太阳穴。为了祖国,她难道真的要放弃兰特吗?想到兰特,她心中猛地一痛。双头河战役的溃败,民间的说法是因为她的感情战胜了兰特的理智。真是的那样吗?其实不是的,是兰特自己的感情战胜了自己的理智。兰特一颗爱着自己的火热的心,灼热得哪怕在远离一公里之外的距离也会让自己有温暖的感觉。 记得兰特最后说的话是“克洛斯,开始行动。记住对我的承诺!”。当时伊莉还不明白兰特的意思。可是当克洛斯强行要将她带离,在得到明确拒绝后,克洛斯居然一击将她敲昏。醒来时,她已经远离了战场。那时,伊莉终于明白了兰特那句话的含义。 后来,当伊莉从溃败的塞斯军人口中听到当时的战况,部队因为过于疲惫在战斗初期很快就溃败了,伊莉便知道了这样一个事实:是她自己亲手逼死了心爱的恋人!虽然英格兰尼人并没有到处展示兰特的尸首,但是以当时的战况而看,被数千精锐士兵重重包围的兰特是不可能冲出重围的——除非是人类英雄法比奥拉特复活,否则以个人而言,哪怕是圣骑士、影剑士,也不可能从那千军万马中冲出来。 得出这样的结论后,伊莉并没有哭——虽然营地里好多士兵都在为本来不必牺牲的首领而流泪,甚至精神力非常高,平日喜怒不显于色的魔法师、高级魔法师们都露出伤感的神色,但伊莉仍旧是一副平静的表情。原来,痛极无泪! 基于爱克斯大陆的骑士传统,一个得到对手尊敬的敌人,那怕是死后也不会受到任何形式的污辱。以扎吉。雷洛那位那老骑士的性格,应该会妥善对待兰特的尸首而不会将之公示于众。但令人不明白的是,为什么那位老将不把兰特的死讯传出,这样会更大打击塞斯人的士气。甚至通过有意的打探,塞斯方面仍旧不知道兰特在那场大战之后是生是死。这种情报居然被列入了英格兰尼a+情报等级,s级为最高级,只有国王和相关人士可以阅读,而a+情报,只有亲王、黄金骑士、影剑士、魔导师以上级别的人才有权参阅。英格兰尼人的这种举动,确实令伊莉、克洛斯他们怀有一线希望。但想破脑袋,怀着一线希望的塞斯人也想不出兰特有任何逃生的理由。唯一的稍微合理的解释是兰特被生擒投降了。 伊莉绝对不相信兰特会投降。兰特为了她,宁愿从容赴死,有什么理由会投降呢?除非兰特突然疯掉。但是,兰特的下落为什么那么神秘呢? 伊莉费了好大劲将思绪从兰特身上引开。从祖国的角度考虑,似乎必须同意阿朗佐的条件,而且越快越好。 伊莉烦恼地在大厅踱来踱去。兰特刚刚为自己牺牲才二十天,就答应阿朗佐的要求吗?无意间抬头看见克洛斯关心的眼神。 “克洛斯,你觉得我应该怎么办?” 克洛斯躲开伊莉的直视。“请原谅,我的想法带有太多个人的色彩。” 伊莉叹口气,是啊。病急乱投医。虽然不明白克洛斯为什么躲开她的视线,但克洛斯从忠于主公的角度考虑,自然不愿意她答应阿朗佐的要求。而且这种想法,也不好明确提到桌面上。突然一个念头象求命稻草样出现在伊莉的脑海:阿朗佐说愿意以他自己的功勋为前提条件让伊莉下嫁,那也就是说,如果到时候在复国中阿朗佐的贡献并非占了大部分,她还是可以名正言顺拒绝的。假如兰特没有死(虽然这种可能实在太小),她自然可以嫁给另一位复国英雄。 想到这儿,伊莉用双手抚平自己脸上的表情,作了一个深呼吸。“克洛斯,你去通知阿朗佐亲王,我愿意下午和他签订条约。” 克洛斯呆了呆,然后面无表情地离开了。 伊莉突然觉得有点冷,打了个冷颤。她转身面向双头河的方向跪下,低声压抑地说:“兰特,你一向疼我宠我,我知道你的心。如果不是因为塞斯,如果我的父亲或者两个哥哥还在世,甚至哪怕是姑姑没有被逼得作出不问塞斯世事的诺言,我会抛下一切把一颗心完整地交给你。可是现在,我不得不作出这个决定。你能原谅我吗?” 第二部第三章 在迅速出名的十一个方法中,杀死兰特大帝显然是一个最刺激的方法!第一,刺杀兰特大帝,可以成为世界上最为有名的人,比其他十种方法的效果都要好得多。第二,这种成名的事情难度显然最大。在一般人看来,摘下天上的星星显然比刺杀兰特大帝更容易成功些。 一般的方法显然根本不可行。兰特大帝的回忆录里记载着,兰仆与大帝的思维连在一起。虽然由于保护主人隐私的需要,兰仆并非每时每刻都探知兰特大帝的想法,但当兰特大帝感觉遇到真正的危险,兰仆却可以从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瞬间赶到兰特大帝身边。在兰仆的保护下想要杀掉兰特大帝,即使以当时爱克斯六大魔导师、十一个圣骑士、七个影剑士联手之力,也未必能够攻破兰仆所布下的绝对壁垒。 唯一的方法,就是趁兰仆不在兰特大帝身边,当兰特大帝尚未感觉到危险时就取走他的性命。 摘自禁书——《能够迅速出名的十一个方法》 兰特大帝有一个极为奇怪的行为。如果别人在他面前说出“要想有收获,就必须有付出。”这句话,他马上就会暴走。在建立了兰特帝国之后,他甚至试图将那句话从所有的书上删除。只是因为工作量实在太大,而年迈又受尊敬的文化大臣极力阻止,兰特大帝才没有坚持这一奇怪的行为。 ——帝国七大迷团之一 “不原谅,我绝对不能原谅你!你明明可以早些救我,为什么偏要等到我被英格兰人打成重伤,全身到处都流血才来救我?”虽然被兰仆包裹得象一种东方有趣的食物——粽子,不能以手势加强我的语气,我仍旧很生气地对兰仆吼叫。 “主人,一个人只有在绝境中实力才会得到最快的进步。反正您绝对不会有生命危险。我虽然是等到最后关头才来救你,还不为了你好?主人,你现在是否感觉到实力又比以前有了很大的进步。” 兰仆所作的解释虽然能够令我满意,但他那种语气却让我不由地嘀咕:“你真的那么有把握?当时我昏了,你是怎么把我和阿呆从重重包围的军队中救出来的呢?我总觉得你那么迟才救我太过份了。” “阿呆它其实并不需要我救。它如果想逃跑,那种强横的实力和极高的速度,完全可以冲出包围。 第35章 只是因为驼着主人,它的最高速度下降了46%,所以无法冲出包围圈。我先施展一个绝对壁垒任由英格兰尼人进攻了两分钟,在那期间我为主人做了些简单的救护措施。然后以阿呆的速度冲出包围圈。阿呆是自己跟在我们后面冲出来的。” 我的眼睛有些发直。不是人,绝对不是人!好在他是我的仆人。按兰仆的说法我的实力又有很大的进步,不过我现在还没完全恢复,感觉不太明显。想了想,我给兰仆派了个任务。“兰仆,你知道伊莉他们的消息吗?” 兰仆摇摇头,“我只是对主人的情况能够随时掌握。对其他人,要锁定才能知道。但范围不能超过十公里,所以当伊莉距离我超过十公里的时候,我就不知道她的情况了。要不,我现在离开主人一段时间去探听伊莉的消息?” 这还用问,如果不知道伊莉是否安全逃出,我睡得着觉吗?包得象粽子,点头也不行。我没好气地说:“你去吧。知道伊莉的消息后快些回来。” 我在一条小溪边和阿呆一起无聊地晒太阳。半年前被兰仆从英格兰军队中救出来,过了二十多天我才醒过来。本来以我那样的重伤,永远不再醒来也不算稀奇,但我的经脉被兰仆改造过,自我恢复能力本来就很强;二来有兰仆在身边,有他的帮助自然醒得也就快些了。本来兰仆说有办法在三天内将我弄醒的,但他根据我听不明白的医学理论,认为我自然醒来对身体更好些。哼,依后来的事情发展,其实在三天内将我弄醒才是真的对我好! 醒来后我就要求兰仆赶紧寻找伊莉的下落。五天后他为我带回来的消息差点没让我又晕过去。伊莉在部队几乎完全被消灭、而我又失踪的绝望心情下,居然答应了法兰西斯阿朗佐亲王一个可笑的条件:如果依靠阿朗佐亲王的力量将塞斯复国,伊莉就嫁给他。当兰仆得到确凿的消息后,阿朗佐亲王已经将几乎所有的私兵派入了塞斯,与英格兰尼军大大小小打了十几仗。 真弄不明白当时我为什么居然没被气晕。我甚至为了伊莉宁愿去死,她却为了恢复塞斯公国宁愿嫁给一个不认识的人。我与塞斯公国在伊莉的心目中的重要性有些差异我并不介意,毕竟伊莉是塞斯的公爵、最高统治者。但其重要程度相差如此之大,也太伤害我的感情了。 如果我已经战死了,伊莉也应该至少再过三五个月才同法兰西奥四王子缔约,那样才勉强显示我在她心目中的重要性嘛。而我只是失踪,况且只不过失踪了不到一个月,就那样匆忙地答应法兰西奥四王子,实在太让我难以接受。虽然试着从伊莉的角度看问题:在部队几乎完全被消灭、而我又生死未卜的情况下,她被伤心、无力、恐惧、绝望(或许还有负疚)等负面情绪所影响,可能是一时做出错误的决定。但无论如何,我还是伤透了心。 兰仆也同时告诉了我马迪尔、阿拉卡和克洛斯的消息,但他们都在为塞斯的复国而努力,所以我没有与他们联系。我很害怕自己会由于情绪失控而禁止他们帮助伊莉复国。 在自暴自弃的前提下,后来的两个月我放弃了对格斗和魔法的修练,只是每天吃完了睡,睡完了吃,偶尔和阿呆闹闹。在大陆历1416年12月31日,新的一年到来的最后一天,我终于放松自己大哭了一场。之后,我仍然没有与家臣们联系。虽然我已经渐渐恢复正常,开始自我修练,但心病仍然没有完全解除。现在的我,宁愿在深山老林里终老一生,不愿意接触认识的人。当然兰仆与阿呆除外。 有一天我在洗脸时从小溪里看到自己的样子,在那次双头河战役中,我受了好几处伤,连脸颊上也留下了一刀。美女的脸上光洁无瑕最好,但男人的脸上如果有刀痕什么的,却更有成熟的魅力。后来几天洗脸时,我总是忍不住研究那处刀痕。我对那处刀痕很满意,在没有破坏我原有容貌的基础上,刀痕的效果出乎意料地好。我的自恋行为惹起兰仆的担心。终于有一天,他忍不住对我说:“主人,如果你对脸上的刀痕不满意,我可以为你消除疤痕。” 听他这么说,我连忙问:“难道你不觉得我脸上添了这道刀痕显得更有成熟魅力吗?”兰仆有些尴尬,“我的评价标准都是客观标准。而人的容貌却属于主观感觉。所以我不能对你的容貌进行评价。”唉,他不能告诉我,阿呆就更不能了。好在我自己觉得这样的感觉还不错,就没让兰仆为我消除脸上的刀痕,不过其他地方的伤痕却让他帮我消除了。 对一般人而言,练功如同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兰仆告诉我的修练方法却没有这方面的困扰。魔法方面的冥思,甚至可以在睡觉中进行。兰仆所说的当生命受到威胁时可以使实力得到质的飞跃这一理论的确是正确的,能够活动后我惊喜地发现自己已经拥有中阶白银骑士的实力了。现在离双头河六个月过去了,我的格斗能力有了又有了进步,居然达到了高阶白银骑士的水平,而魔法能力则达到了达到了高级魔法师的瓶颈。我真的很讨厌瓶颈这种现象。在圣华学校学习的时候,我知道当一个见习骑士即将成为骑士时,通过瓶颈平均需要八个月;而白银骑士即将成为黄金骑士时的瓶颈,平均需要花去三年的时间;至于高级魔法师克服瓶颈进入魔导士等级,平均要五年的时间。怪不得魔法师比骑士更珍贵,实在太难了嘛。 每天都能感觉自己在进步的感觉很爽,所以现在我很不爽。魔法能力在上周原地踏步起来。终于忍不住,我把兰仆喊过来。 “兰仆,你不是说过我在二十岁之前可以成为魔导士吗?我马上快二十岁了。怎么办?” 兰仆对于我特别人性化,他吞声一笑。“主人,今天才大陆历1417年6月7日,而我记得你的生日是大陆历1397年11月19日,时间还没到嘛。” “我现在是高级魔法师进入魔导士的瓶颈阶段,这个阶段一般人要花五年时间,太长了。” “可是主人,我帮你优化过经脉。我可以保证你一定会有1417年11月18日之前突破瓶颈。” 兰仆在我的心目中已经是最亲近的长者了,偶尔对于长者耍赖并不让我怀疑自己的品格。“干嘛要等那么久呢,你帮我一下不就可以了吗?” 兰仆点点头,“我可以帮你,不过在外力的强行帮助下,主人你的身体会连续五天有些不适。你愿意吗?” “巨痛吗?” 兰仆摇摇头。 我暗自想了想,如果不是巨痛,想必没有关系。“我愿意,你快点帮我吧。” 兰仆脸上的肌肉似乎抑制不住地抖动了一下。“主人,您真的愿意忍受五天的不适吗?要想有收获,就必须有付出。” 我想都没想,“这有什么问题?马上动手吧。” 等兰仆帮我突破瓶颈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再怎么可亲的长者,也有为老不尊的时候。 虽然即使事前他明确告诉我后果后,我大约仍然会要求他的帮助。但至少有个心理准备或许会强些。 在外力的帮助下突破瓶颈的确不至于巨痛,甚至一点都不痛。但是却很痒!简直痒死我了。 在后来的几天,阿呆的巨吼和我的巨吼声此起彼伏。阿呆还以为我在和它玩某种大叫的游戏呢!我哪有那么好的心情?! 我痒!我压抑!!我太痒了!!!兰仆为了不让我把自己的皮肤抓破,居然把我绑起来放在山洞里。他却出去逗阿呆玩。 “啊!……”正在尽情地发泄大叫,兰仆走了进来。他对我说了一句话更令我痛苦的话。 “主人,在这个森林里有许多猩猩出没。你的大叫声也许会把雌性的猩猩诱过。而你长得那么英俊,我担心……” 我的脸色微变,虽然没有镜子,还是可以想象自己脸上抽搐的模样,不过我还是强撑着说:“反正有你在嘛,我不怕。” “主人,记住我的第十七条行为准则。假如雌性猩猩爱上你而有所行动,我是不能插手的。” 听完兰仆的话,我痛苦地乞求兰仆:“兰仆,给我嘴里塞上毛巾吧,甚至一块破布也行。” …… 兰仆将一块破布塞进我的嘴里,然后说:“要想有收获,就必须有付出。” 第二部第四章 神圣大帝兰特如果不是神祗,至少也拥有神的血统。据历史资料记载,一千四百多年前的神魔大战中,人类曾作为神的同盟参与过神与魔的战争。据人类英雄法比奥拉特及他的几个弟子说,神王、魔王在使用魔法时,十分迅速。人类魔法师在神王、魔王面前,绝对没有任何取胜的希望。也许禁忌魔法可以伤害神王、魔王,但即使是大魔导师,施展一个禁忌魔法至少也需要五分钟的时间。这么长的时间内,足够神王、魔王杀死人类魔法师几百次了。而神圣大帝兰特,却可以在一瞬间施展高阶魔法。仅仅因为这个理由,也足以证明神圣大帝确实是神祗或是至少拥有神的血统。 ——摘自《我们的神——神圣大帝兰特》 五天的梦魇终于结束了。当兰仆把绑着我的精钢链松开后,我要求兰仆与我比试一下,好让我知道自己的能力到底提高了多少(这只是表面理由,其实我是想试试能否将兰仆的鼻子打歪)。 为了不在奇痒中疯掉,这五天我想办法将注意力移到别的方面。而如何向兰仆报复则成了最好的止痒剂。在这五天里,我想了无数种方案,总算是想到了一个好办法。 第36章 不过在使用这个绝招之前,我还想试试高阶白银骑士加魔导士的魔武双修身手是否可以打败兰仆。 虽然兰仆并不承认自己是神,而我也不认为一个神会自愿成为我的仆人,但他肯定拥有神的能力。无论是格斗还是魔法,现在我仍旧不是兰仆的对手。在加持了祝福术、嗜血术、加速术、石肤术,然后布下空气盾,对他使用迟缓术、气缚术后,我竟然连兰仆的衣角都碰不着。而且他并没有为自己加持魔法,也没有对我使用任何魔法。 至于魔法,则更让我沮丧了。兰仆站在那儿不动,让我任意使用魔法。我施展一个五级的魔法神之怒,在失败了两回后,终于有个巨大的闪电劈在他的头顶上。我自己气喘嘘嘘累得不行了,他却毫发无损。兰仆走过来扶我,我问他为什么对魔法免疫。结果他的老毛病又犯了,“主人,不是魔法对我没有伤害,而是你的魔法能量太小,所以我干脆把那个能量吸收掉,以免浪费。”那一瞬间,我特别怀念阿拉卡的谄媚之词。 “兰仆,我不依靠主人的权力也可以打败你!” 兰仆迷惑地眨眨眼睛,仔细观察我,终于确定我并没有气疯。 “主人,在这个世界上,确实有几个生物拥有比我更强大的力量,但目前还不包括你啊。” “是吗?兰仆,我现在命令你为我想办法赢得伊莉的芳心!” 扑通一声,兰仆昏迷了。 虽然利用兰仆的准则也算是利用了主仆的关系,但至少我没有命令他装作昏迷的样子,他现在的确被我捉弄昏了。其实他真的不理解我的感情和想法,爱情需要两情相悦才会带来愉悦的感觉。强扭的瓜不甜,我现在对伊莉不再有什么绮念了。怎么会向他提这种要求呢? 几分钟后,兰仆醒了过来。看着我洋洋得意的样子,他只能苦笑。谁叫他捉弄我。 “对了,兰仆,为什么阿呆使用魔法那么快啊?” “主人,阿呆使用魔法用的是猞猁语,用猞猁语施展魔法时所念的咒语,在人类听起来只是一声吼叫,所以很快。” “这么好?那我也要学猞猁语。” “可是猞猁的声带与人类不同。你无法使用猞猁的语言,除非我给你做个小小的声带手术。” 如果不是兰仆脸上出现了类似帮我突破瓶颈之前的表情,也许我就一口答应了。还是问清楚好些。 “那会造成什么不好的情况呢?” 兰仆终于忍不住笑出来。“如果我帮主人进行那个声带手术后,你就只能说猞猁语而不能说人类语言了。” 还好这次我提防着,不然作过手术后只能象阿呆那样吼叫,那我不成了一个人形猞猁了吗? 看着我脸上气恼的表情,兰仆笑着解释,“其实那是个小手术,施行后如果主人想恢复,我可以很快再帮主人恢复正常的。” 摇摇头,“在喉咙那儿乱做手术一点都不好玩,我不要。你能不能想点别的办法?” 兰仆眼睛内精光一闪,回答说:“在我们的世界里,有许多诸如速记法、速读法的专门技巧。我可以教主人一种迅速默读法,主人学会这种迅速默读法后,即使施展咒文最长的禁忌魔法,那冗长的咒文也可以在十分之七秒内读完。” 我差点跳起来。那不是比阿呆还要快吗?正准备央求兰仆教我,突然一个念头跳出来警告。我小心地问兰仆,“这么好的方法,有什么后遗症没有?” 兰仆抱着肚子大笑。半晌,他总算控制住自己。“主人,虽然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突然真正拥有的人类的感情,但你是我的主人。虽然偶尔会捉弄你开心,但我不可能伤害你的。你放心好了!这种迅速默读法只是我原来世界的一种技能,不会有什么后遗症。”他顿了顿,“不过,以主人你现在的魔法能力,在一秒内所能聚集的魔法元素,只足够施展一个三级魔法。也就是说,虽然主人你可以诵读咒文非常迅速,但如果施展四级以上的魔法,也并不比其他的魔法师更快。” 虽然不算完美,但三级以下魔法可以瞬间施展,这也足以让我开心不已了。还有什么可说的呢?自然是学迅速默读法呗。 迅速默读法并不难学。兰仆给我讲了半个小时我就明白了,然后花了一个星期,我就真正掌握了这种方法。现在,阿呆再也不能欺负我了。 虽然从纯武格斗方面讲我的实力与阿呆相比还差许多,阿呆好歹是魔兽之王,连托蒂那种初阶黄金骑士也打不过它。不过我是骑士而不是剑士,没有坐骑实力至少减少两层。如果我骑着另一头猞猁,纯武格斗应该只略逊它一筹吧。 但是当我使用魔法的情况下,阿呆就只能任由我欺负了。迟缓术、气缚术、负重术、沉寂术都是四级以下魔法。那个沉寂术最好用。每当阿呆试图使用魔法而嘴唇一动,我就对它施展一个沉寂术,看着它张大嘴巴却没有施展出任何魔法,我就特别想笑。 对阿呆施展了迟缓术、气缚术、负重术后,它的速度比豹爪猴头马还要慢一些。当我再对自己施以祝福术、祈祷术、加速术,阿呆的速度在我面前居然成为了劣项。不过如果不使用圣斗气,目前我还是算不上打得赢阿呆。四级以下魔法对它几乎没有伤害,而我所使用的普通长剑,根本刺不破它的皮肤。虽然圣斗气可以对它造成伤害,但猞猁的身体实在强壮得可怕。被击中几个圣斗气后,它似乎没受什么影响。我暗自猜想,在将它打趴下之前,我可能早就累趴下了,毕竟高阶白银骑士使出圣斗气很吃力。 以后如果对上别的魔法师,他们绝对不可能打败我,哪怕是传说中的人类英雄大魔导师法比奥拉特在我面前也不可能占任何上风。看他嘴唇一动,我就施展一个沉寂术。假如他很快使个风刃、火球、魔法神箭什么的,却根本不可能击穿我的圣斗气。然后我就可以冲上前去将他暴打一顿,揍他个鼻青脸肿的。虽说魔法师是不可能面对骑士近距离作战的,但我既会飞行术,又初步掌握了瞬间移动,何况还有阿呆当我的坐骑,飞快地冲到魔法师面前并非什么难事。 时间是最好的止痛剂。 在大半年前,我还为伊莉的行为痛不欲生;过了两个月后,仍然宁愿在深山老林终老一生。现在却心情开朗多了。再过两个月我才二十岁。爱克斯大陆确实有些隐者。但他们几乎都是七老八十的人,年轻的,至少也有四五十岁吧。如果我现在就隐居深山,别人不会认为我是个隐者,哪有不到二十岁的隐者呢?别人只会认为这座深山里有个年轻的疯子。 其实现在我就想去人多的地方走一走,年轻人伤好得快(无论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又实在耐不住寂寞。现在不回到外面的世界有个重要的原因:我舍不得扔下阿呆。虽然某些贵族也将驯养的魔兽带入闹市炫耀他们的身份财富,但阿呆与一般魔兽不同。它会让别的动物非常害怕。所以我要求兰仆教它如何收敛自己的气息。据兰仆说,阿呆学会那种收敛气息的方法至少要用半个月,我总不能带着阿呆去把一个城市吓得鸡飞狗跳吧。在教阿呆收敛气息方法的同时,兰仆劝说我也学学收敛气息的方法。因为据他估计,我很快也将达到白银骑士的瓶颈。如果我愿意再次接受兰仆的帮助,世界上将会出现一个才二十岁却散发黄金骑士的气息的人,那将惹许多麻烦。 说得也是,历史上最年轻的黄金骑士是七百年前几乎征服了整个爱克斯大陆的英第纳大帝。可他也是快二十二岁才成为黄金骑士的。东方文明就是优秀,他们有句古话好象是: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我可不喜欢惹麻烦。 我打算再煅练两个月后出去。继续忍受这两个月的寂寞,算是初恋的祭品吧。 第二部第五章 财政大臣阿拉卡。缪拉是如何将兰特大帝交给他的一千五百枚金币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发展为五万枚金币,可能只有兰特大帝知道详情。即使是与阿拉卡关系极佳的马迪尔。哈伯公爵,也弄不明白阿拉卡在资本运作上到底是变了个什么样的神奇魔术。 无论是当事人还是兰特大帝,都没有对这种极为罕见的资本积累现象做出过任何解释。因而甚至连缪拉世家的后人,也弄不明白先祖最初的经营手法。在他们的家族文献中,曾提出过疑问:为何先祖阿拉卡不将这种能够迅速暴发的经营手法教给后人? ——帝国七大迷团之一 塞昂懒洋洋地躺在监狱那肮脏的地板上。狱卒从监狱的过道走过的熟悉声音传进他的耳朵,好象又到了开饭的时候。往常,塞昂也会象别人一样挤到木栏栅边上向狱卒求情多给些食物。虽然那些囚食比起农场里的猪食还差,黑乎乎得象地监狱里的泥土,发霉的气味足以熏昏一位贵族小姐。但为了活下去,塞昂已经在这个监狱里吃了三个月这种东西。 不过今天塞昂并没有象往常一样巴结狱卒,因为今天是他出狱的日子。同室的狱友飞快地吃完那些可怕的食物后,眼馋地盯着塞昂随手放在一边的碗。 “塞昂,你今天就要出狱了,这种狱食想必你是看不过眼的,能不能分给我们吃?” 在监狱里,强壮的囚犯抢夺瘦弱者的食物的事情时有发生。不过塞昂拥有强壮肌肉,他不去抢别人的食物已经让囚友大叫谢天谢地了。所以塞昂在这里并没有吃过任何亏。 “好吧,在看你们平时对我恭恭敬敬的份上,这点食物就分给你们吧。” 第37章 同室的三个狱友连忙过来瓜分那少得可怜的食物。一个瘦小的囚犯吃完东西后巴结地说:“塞昂大哥今天就要出狱,马上可以尝尝外面的大鱼大肉了。这点狱食当然看不上眼。再过半个月我也要出狱了,不知塞昂大人能否对小弟提携提携?” 塞昂矜持地一笑。“别看我塞昂现在落泊地待在监狱里。其实我在外面还是很风光的。你们听说过穷人之父吗?” 同室的三个狱友顿时露出敬畏的神情。还是那个瘦小的囚犯开口说话:“你说的是那个愿意对任何穷苦人提供帮助的互助会会首吗?” 塞昂点点头。 瘦小囚犯问道:“难道你是互助会的成员?” 塞昂脸上露出兴奋的神情。“目前我还不是。但我之所以进监狱,是因为一个犯了走私罪的互助会成员被通缉,而那个人是我的朋友,所以我替他顶罪进来了。本来以他的罪名,足够判个十年八年的,但因为互助会的力量强大,我只被判了三个月。这还不说,前几天朋友托人告诉我,出狱后我可以得到尊贵的会首大人的接见,因为我帮助了一个互助会成员,为互助会出了力。也许过些日子就可以加入互助会了。” 旁边三个人顿时露出羡慕的神色。瘦小囚犯问道:“怎么样才可以加入互助会?需要很有能力吗?” 塞昂摇摇头。“只需要你能够找到一个互助会的成员为你担保,你就可以成为互助会外围组织的会员。经过两年的测试期,如果你没有故意做损害组织利益的事情,就会成为正式的互助会会员。如果为你担保的是小组长以上级别的人,你甚至可以直接加入互助会。” 瘦小囚犯高兴地问:“塞昂大哥,等你成为互助会员后,能不能担保我进入互助会?” 塞昂摇摇头,“担保者必须为担保的行为负责。如果我担保你,以后你出什么错,也跟着连累我。除非我很了解你,才会为你担保。”看见瘦小囚犯露出很失望的样子,塞昂又接着说:“你可以跟着我办事,也可以直接向互助会外围组织申请加入,互助会的外围组织加入容易些,只不过没有互助会成员的担保,必须经过五年五年的考验期才能成为互助会正式成员。其实互助会的外围组织也是帮助穷人的,只不过不能得知互助会的核心机密罢了。” 这下瘦小囚犯和其他两个囚犯都很高兴,因为机密情报什么的他们并不关心。如果能加入互助会外围组织,一样可以得到帮助。那时,他们这些社会的弱小者就可以生活得更好些了。 聊得正开心,外面来了个狱卒。“1078,出来。” 在监狱里,塞昂的编号正是1078,他跟着狱卒走了出去。被释放出狱后,他看见自己的那个朋友正在外面等着。 朋友高兴地拥抱了一下塞昂,对他说:“快点准备一下,换身新衣服。会首大人马上要亲自接见你。只五分钟时间,你可要珍惜。” 虽然早就知道了这个消息,但亲耳听到朋友这么说,塞昂还是很激动。他跟着朋友去洗了一个澡,换上朋友为他准备的新衣服,然后就跟着朋友来到城内一个相对偏僻的屋子里。 休息室里有七八个人。朋友交待了一下,连忙出去了。 塞昂现在知道那七八人人也是等待会首大人召见的,因为知道这里出入的一般都是互助会高级成员,最少也是小组长一级,而他们的外貌也是互助会的机密,所以塞昂低下头,静静等待会首大人的召见。 由门不时开关的声音可以得知,有的人进去不到一分钟就出来了,而有的人则谈了十几分钟。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塞昂听到自己的名字,他心情紧张地走进那间房屋。 会客厅并不大,里面有两个人,一个站着,从他的模样和服饰可以看出,他是一名拥有迅剑士身手的保镖。塞昂咂咂舌:他在沙丝那亚城只见过城主大人拥有两名保镖是迅剑士,其他的官吏、富商,能够拥有剑士甚至见习剑士已经是很不错的了(骑士系的战士很少做保镖,而魔法师成为保镖则是极为罕见的事;只有剑士做雇佣兵、保镖的相对多些)。能够拥有一名迅剑士作保镖的人,想必就是那位神秘的会首吧。他看了看那个心目中猜想过无数次模样的会首,不由有点失望:会首是个脸胖乎乎、个子不高的男人。 会首开口说话了:“你朋友告诉我说你希望能够成为互助会会员,你现在愿意正式加入吗?” 塞昂连忙点头,连声说愿意。 会首点点头,“你之所以能够被特召入会,是因为为互助会帮过较大的忙。你既然愿意加入互助会,就出去找你的朋友,他会告诉你接下来怎么办。好好干,小伙子!” 虽然会首看起来不过二十岁左右,模样也是一般,但他低沉的声音拥有一种奇特的力量,这种声音更容易得到他人的信任,更容易说服他人。听到会首鼓励的话,塞昂激动得说不出话来,他恭恭敬敬倒退着走出会客厅,连忙去找他的朋友。 朋友看到塞昂,连忙问他:“会首大人答应让你入会了吗?” 塞昂仍然沉浸在刚才的激动中,他说不出话,只是连连点头。朋友愉快地笑了。他说:“我们的会首一天睡眠时间不超过四个小时,有时候工作太多,甚至连续几天都不睡觉。想必会首大人叫我给你详细讲些东西吧,他的工作太繁忙。首先,你知道加入互助会有什么好处吗?” 塞昂说:“在需要帮助的时候,可以向互助提出任何合理的要求。” “对,这是互助会的宗旨。在这个世界里,我们穷人总是受欺压。有时候因为生一场大病,不得不向商人或贵族借钱,如果到期还不了钱,甚至可能成为奴隶。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的时候,这种情况下,只要大家团结起来,力量就强大了。在互助会里,如果你找不到工作,互助会将设法给你提供合适的工作;如果你生病没钱看病,互助会将设法医治你;如果你受了欺负,互助会将会为你出头。甚至你的家人也同样可以受到互助会的保护。现在我们互助会已经很强大了,连一些商人和贵族都加入了组织。但是相应的,互助会需要会员做出贡献时,会员不能随意拒绝。除非那个要求极不合理,这种情况需要互助会的裁判团确定。” 听朋友说完,塞昂高兴地点头。当他为朋友顶罪入狱时,家中的亲人都得到了很好的照顾,现在他已经是互助会的一员了,似乎没什么事再需要担心了。现在只剩下一个问题。塞昂问朋友:“我们会首叫什么名字?总不能老是叫他会首吧。” 朋友这时露出凝重的神情。“会首的名字是互助会的机密之一。你现在是自己人,可以告诉你,但你不能告诉外人。我们的会首叫卡拉阿,不过我们低级成员在遇见会首时,一般都称他为会首大人。只有高级成员与他商谈时才直呼他的名字。 在塞昂与他朋友谈到会首时,自称卡拉阿的会首大人在接见完最后一个人后,天已经全黑了。吩咐保镖退下,他呆呆地望望塞斯的方向,喃喃自语道:“主人……” …… “自从您都失踪都有半年时间了,为什么您还没有消息呢?马迪尔、克洛斯和我都很想您……自从您答应过让我当您的家臣后,我每晚的睡眠时间不超过五个小时,多余的时间只好工作。现在您失踪了,我几乎睡不着觉,甚至连续几天都通宵工作才能打发时间。您快点回来吧。” 第二部第六章 我一生中遇到过许多次危机。其中大多数危机在主公兰特大帝的帮助下,我都顺利地渡过了难关。而另一些危机,是藉着一种特殊的自信,凭着我的毅力自己坚持解决的。产生那种特殊的自信,却是因为我凭借自己的力量度过了人生最大的一次危机(差点疯掉,由主公兰特大帝亲自造成)。经过这次危机后,我对自己的自信提升了很多。因此面对许多困难时,我总是默默地对自己说:“连主公兰特没有把我吓疯,这小小的困难有什么好害怕的!” 籍着这种特殊的自信,我终于成功建立起了完善的缪尔商业网。 ——摘自《我的奋斗》(阿拉卡。缪尔自传) 回到人类社会的第一站是去找阿拉卡。据兰仆说,这小子每天想念我想得吃不下,睡不着。不过当我看到阿拉卡还是胖乎乎的样子时,有点怀疑兰仆说话是否夸张了些。 到达沙丝那亚城时,已经是深夜十二点了。出山后我们两人一兽连夜赶路,没想到到达目的地时却是深夜。好在城门关闭对我们并没有任何影响。我们飞上城墙,直接向阿拉卡的府邸潜去。 没想到阿拉卡居然拥有三个迅剑士做他的保镖。两个正在睡觉,一个躲在阿拉卡与书房相连的小房间内打哈欠,学习收敛气息的方法真是有用。现在我对气息特别敏感,阿拉卡府内有多少人,分别在哪儿,醒着还是在睡觉我都一清二楚。不过兰仆告诉我,如果有其他拥有收敛气息能力的人,我很难察觉。这其实是废话。虽然钱能通神,阿拉卡拥有三个迅剑士做保镖,但他不可能雇得到风剑士、影剑士啊。何况即使是影剑士也未必个个都拥有收敛气息的能力。我以前就不会,还是兰仆教我的。 对小房间内那个迅剑士施展了一个精神系魔法催眠术,我悄声无息站到阿拉卡背后。他似乎正在研究一个帐本,不过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老看那一页却不翻。正在设想怎么样才能把阿拉卡大大地吓一跳,阿拉卡却反而先吓了我一跳。 第38章 “主人……” 正在气恼兰仆,他教我的是什么狗屁收敛气息的方法?连阿拉卡都发现我了!结果阿拉卡又说了一句话才让我明白,他并不知道此时我正在他身后。 “自从您都失踪都有半年时间了,为什么您还没有消息呢?马迪尔、克洛斯和我都很想您……自从您答应过让我当您的家臣后,我每晚的睡眠时间不超过五个小时,多余的时间只好工作。现在您失踪了,我几乎睡不着觉,甚至连续几天都通宵工作才能打发时间。您快点回来吧。” 听到这句话,滞了一滞,我想起了乔。乔在四号地区伏击战的殿后战中牺牲了,说到底,他终归是为了他的主公而牺牲的。而那段日子里,我却总想着伊莉。虽然被伊莉所伤,但我仍将几乎所有的思绪放在那个让我既爱且恨的女公爵身上,几乎没有想起过乔。我的家臣都是那么的优秀,那么的忠诚。而作为他们的主公,我却只顾着儿女情长,即使家臣已经为我献出了生命,我却仍然一心一意思考着与伊莉有关的问题。说起来,我的确不算一个好主公。 不由自主地,我叹了口气。“唉……” 阿拉卡剧烈地震动了一下,他猛地回过头。他直直地看着我,然后摇摇头。 “近来精神方面越来越有问题了。不但幻觉中出现主人的声音,现在居然眼前出现了主人的模样。不知道再过些时候会不会彻底疯掉。” 我没有出声,阿拉卡疑惑地望着我,又自言自语起来。 “不对啊,主人脸上怎么会有个剑痕呢?虽然显得更英俊成熟,但记忆中主人没有这道剑痕啊。是我真的疯了,还是主人的魂魄来看我呢?” 颤抖着说完,他试图伸手摸我的脸。可他的手也颤抖得厉害,等他能控制自己的双手摸到我的脸,只怕天都亮了。 我伸手对准他一个爆栗。“笨蛋、呆瓜。咒主人死,居然还想乱摸主人的脸!想吃主人豆腐,这种贴身仆人太危险了,我要换一个新的贴身仆人。” 阿拉卡呜咽着冲过来抱着我。小时候我们一起长大,自从他六岁后就再也没对我有过这么亲热的举动了。有次他和我打架,毫不留情地对我屁股上重重踹了一脚,小孩子是顾不了什么贵族尊严的。我自然哭着向管家告状,于是他便被管家痛打了一顿。 我收敛了斗气,以免将他震伤。不过他的手劲真大,勒得我肋骨生疼。搞不清兰仆为什么说他没有练武的天赋。 阿拉卡抱着我含糊不清地哭诉,我仔细分辨,大意是“主人,你终于来看我了。我好想你。”之类的话。 好半天,阿拉卡才渐渐平静下来。他突然想起了什么,赶紧放开我。 “现在才想起来,迟了。你这种爱吃主人豆腐的近身仆人我是不敢再要的。” 看着阿拉卡略显痴呆、精神恍惚的模样,我有点后悔。听说大喜大悲转换得太快会导致人发疯,但愿我刚才开玩笑没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 “明天你就是我的家臣了,自然不能兼任近身仆人这一职位。怎么,你还想领两份薪水吗?” 阿拉卡的精神承受能力总算还过得去,总算没被我的孟浪之举弄得疯掉,不然我可要后悔死了。他擦擦脸上的眼泪、鼻涕,小声咕哝着“主人都一年多没给我发薪水了,也不知道是不想赖帐。” 稍微问了一下阿拉卡的近况。其实兰仆把他的情况基本都告诉我了。从这小子被马迪尔欺负时候的模样看,怎么也看不出他可以成为一个庞大组织的首领。最后,阿拉卡总结说:“主人,我以沙丝那亚城为中心,依靠互助会这个组织,建立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商业网。可惜为了使我的特殊商业网络运作得更顺利些,用来贿赂各级官员花费的金币抵得上我们营利的百分之二十。”我笑了笑,安慰他说道:“为了使你这种商业网正常运行,那些花费虽然对于别人商人而言是额外开销,但对你而言应该是正常开支嘛。”阿拉卡不满地嘀咕:“按今年预计的年收益看,那可是两万金币啊。” 花了不少力气我才没跳起来。自从读圣华学校遭遇经济危机后,我就对具体的金币数字很敏感。 “既然这样,我想办法把这座城的统治权弄过来算了。” 阿拉卡眼中露出崇拜的神色,这种久违的神色我很喜欢。阿呆即使崇拜我,也很不容易表达出来——其实目前它根本不可能崇拜我。至于兰仆,只有我不时无意间流露出对他崇拜的神情,他哪可能崇拜我呢? 于是我接着说:“等以后发展壮大,我拥有封爵权后,你就不仅仅能够作家臣,还可以被我封为上位贵族。” 阿拉卡显出一副神往的样子。不过他突然清醒过来。 “主人,你说明天我作你的家臣。可光说没用,还得注册啊。一口吃不成大胖子,我看还是先拥有家臣的地位实在一点。” 真不该让阿拉卡从商,商人就是注重现实利益。陪着我幻想一下会少他一块肉吗?再说我现在真的很有实力啊。 我多少有些不悦,“塞斯公国的权力机关完全瘫痪了,我们只有去塞斯公国的宗主国法兰西奥去注册。那夺取沙丝那亚城的统治权就得推迟一些时间。相应地,你被封爵的时间也会大大地推迟。” 阿拉卡脸上堆起谄媚的笑容,“哪能呢?主人这么英明神武,就算是统一大陆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怎么可能推迟将我封爵的时间呢?我阿拉卡见识浅薄,只是想早点当上主人的家臣,请主人满足我这微不足道的愿望吧。” 随手又给他一个爆栗。“记住了,当家臣后,称呼我为主公。如果称呼错了,小心我再把你降为贴身仆人。” 看着阿拉卡恭恭敬敬连连点头的样子,我猜想当初兰仆说阿拉卡适合经商,是否是从阿拉卡那谄媚的笑容中判断出来的。真的,现在我才发现阿拉卡的笑容是一种标准的商人式的笑容。 随后我吩咐阿拉卡:“把我的消息告诉马迪尔和克洛斯吧,免得他们为我担心。听清楚,是告诉马迪尔和克洛斯两人。” 阿拉卡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他想了想,似乎终于做了某种决定,然后坚定地说:“主人,我明白。要不要我取消对塞斯的经济支援?我现在对塞斯的抵抗力量的经济支援占了他们外界物资援助的30%以上,如果取消对塞斯的经济支援,相信即使有……即使有法兰西斯人的支援,也很难撑过明年春天。” 虽然阿拉卡并不是一个骑士,但我知道他还算是爱国的。一个爱国的塞斯人能够作出这样的决定,实在很让我感动。不要求伊莉能够象阿拉卡那样将我看得比塞斯更重要,只需要她能够将我与塞斯看得一样重要也就够了。可惜伊莉不是那样。摇摇头,将伊莉的倩影从我的脑海里甩开,对阿拉卡说:“不必了,伊莉公爵并没有对不起我,她并不是我的妻子。对了,兰妮在哪儿?乔为我牺牲了,我得好好照顾好他的女儿。” “兰妮小姐三个月前去塞斯了,她一定要去塞斯,我拦也拦不住。只好花了一千枚金币聘请了一个迅剑士、五个剑士护送她去塞斯。” 看来唯有偏拗狂才能成功的祖训对女儿多少也有些影响。 一声叹息后,我默默祝福:马迪尔,但愿你在感情方面比我幸福。 第二部第七章 第五章欧巴尼亚神圣大帝征服大陆走出的第一步,学术界公认是由沙丝那亚城开始的。神圣大帝在获得沙丝那亚城的统治权后,对沙丝那亚城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使沙丝那亚城由原来一个普通海港城市,一跃成为大陆排名第八的大城市。大帝的出生地塞斯公国吾尔汉市宣称自己是爱克斯大陆的圣地,而沙丝那亚城则宣称自己为神所眷顾之地。两者为圣地与神所眷顾之地哪个应该列在前位爆发了无数低层次的争论。 ——摘自《我们的神——神圣大帝兰特》 兰特是怎样取得第一座城沙丝那亚城的呢?无论是从圭亚那地方志还是欧巴尼亚档案馆都没有对此进行清楚明白的解释。其中显然有疑点。 作为一个流亡贵族,从另一个国家得到采邑是极为罕见的。一般而言只有当这个流亡贵族拥有相当高的能力并且愿意向另一个国家效忠,才可以从这个国家得到采邑。但是兰特显然并没有向圭亚那效忠:圭亚那公国直接将公爵直属城市沙丝那亚城划拔给兰特作为独立城邦,这显然不合常理。 另一个令人奇怪的地方在于:圭亚那公爵将沙丝那亚划拔独立之前,曾神秘地失踪长达四天之久。 以上这些充满疑窦的事实,使我们有理由怀疑:兰特在获取沙丝那亚城的过程中,采取了不光彩的手段。 ——摘自禁书《打破个人崇拜——将兰特大帝请下神坛》 掐住阿拉卡的脖子总算逼迫他发誓不泄露我食言这一秘密。 其实食言并不应该怪我,当时阿拉卡见到我后情绪太激动,惹得我没仔细想就答应明天让他成为我的家臣。上位贵族的家臣登记必须在本国或其宗主国进行。本来我骑着阿呆一个小时就可以到达法兰西奥,自己用飞行术也可以在半天内到达目的地。可阿拉卡连骑马长途奔驰也适应不了,所以我们花了一天半的时间才到达法兰西奥。到达目的地后,阿拉卡直奔市政府走去。事情办得很迅速。阿拉卡在他的人生大事面前异常大方,随手一个金币一个金币地打赏。看着那些工作人员的表情,让人怀疑即使我不亲自去,那些人也可以为阿拉卡办好家臣的注册手续。 第39章 回来的路上多花了些时间,因为阿拉卡将他的家臣标识挂在前胸,特意在别人的面前晃来晃去。后来终于惹出了麻烦。一个标致的女孩子低着头从他身边走过,阿拉卡居然拦住她非要人家看他的胸前。于是周围早就想着上前献殷情的男士们围住阿拉卡就是一顿痛殴。虽然做为主公我有义务帮助阿拉卡解除这种困境,但他做出那么丢脸的事,我装作不认识他还来不及,怎么好意思告诉别人那个发花痴的男人(围殴者的共识)是我的家臣呢? 可怜的阿拉卡其后因类似的原因又被暴打了两顿,直到快回到沙丝那亚城时他的精神状态才终于恢复正常。不过此时的模样相信就连马迪尔也认不出他是谁,兰仆在一旁告诉我,他现在的模样与古东方一种名叫大熊猫的吉祥兽很相似。 带着阿拉卡偷偷溜进他的房间,我赶紧对这个仍然有些亢奋却极需要休息的人施展了一个精神系魔法催眠术,阿拉卡幸福地进入了梦乡。虽然他的黑眼圈和肿裂的嘴唇表明他刚刚接受过暴力的教育,但仔细看还是可以看出他正在梦里微笑。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幸福。或许,小人物得到幸福会更容易些。毕竟他们的要求低。这一刹那,我甚至有些羡慕阿拉卡。 坐在书房里苦苦思考夺取沙丝那亚城的事情。 其实以我高阶白银骑士兼魔导士的魔武双修身份投靠任何一个大国都可以得到公爵爵位封赏。但我凭什么投靠别人呢?为伊莉服务还勉强可以接受。打住,怎么想什么都会想到伊莉呢?我起身用冷水冲了冲脸,摇摇头,然后用力抚平脸。叹口气,我又回到原来的思路上。 如果想取得城主的位置,以简单的思维看只有一种办法:武力夺取。 沙丝那亚城是个海上贸易城市,军事上以海军为主,但普通城防军仍然有一千多人,这还不算近两千的预备役军人。即使是高阶白银骑士与魔导士的魔武双修身份,也不可能凭一个人攻占这座城市。如果将城防军引到野外,凭我和阿呆的高级魔法,或许可以消灭他们。但城防军多数由沙丝那亚本地人组成,杀掉他们,沙丝那亚城的市民会拥戴我吗?就算市民们迫于高压服从我,圭亚那会对我的行为熟视无睹吗? 唉,真是个让人头疼的问题。干嘛对阿拉卡说大话呢?这是个教训,以后一定不能乱吹牛。 从七点想到八点,又从八点想到九点,一直想到深夜两点。无论我怎么想,乃至差点把头想破,让白花花的脑浆淌出来,仍旧没有半点头绪。我绝望地躺回床上,望着天花板无聊地叹气,一声又一声。 叹气正叹得起劲,突然发现身边站了一个人,吓我一大跳。定睛一看,原来是兰仆。 “主人,你在为什么发愁?”兰仆有些谨慎地问我。 我斜眼望他。他肯定早就听到我发愁的叹气声,这么迟才来问我估计是担心我在为爱情方面的问题烦恼,害怕引火烧身。 “别担心,我不是在为爱情发愁。三天前我对阿拉卡吹牛,说我会想办法把这座城市的统治权弄过来。现在想想,这个牛皮吹得大了点。” 兰仆的眼睛里又现出精光。还好有灯亮着,不然在黑暗中一个人的眼睛一闪一闪地发光,非把别人吓死不可。我颇为好奇地望着他,难道他竟然连这种事也可以办到? “主人,这件事很容易。” 很辛苦才忍住没有倒抽一口气,我暗自希望兰仆不是因为跟了我这个主人而染上了吹牛的毛病。 “哦,那你说说应该怎么办?” “圭亚那公爵现在重病缠身,各地请来的医生都对此束手无策。事实上,圭亚那公爵患的病对于现在的医疗水平而言,的确是不治之症。不过我有办法治好他。我想,如果可以用一座城市换取至少十年的寿命,相信圭亚那公爵一定会非常乐意的。” 我真是非常羡慕兰仆,他天文地理无所不知。仅仅凭他的医术就可以换取一座城市,真是太棒了。我吩咐兰仆,这件事交给他全权处理。今天总算可以睡着觉了,如果不是兰仆,那我多半会和阿拉卡一样几夜都睡不着。半梦半醒的状态下我迷迷糊糊地又一次想:以后一定不能再随便吹牛了。 晚上,我做了一个梦。在梦里,家臣们与我在一起喝酒聊天。当乔又用那种狂热的眼神望着我时,突然想起乔已经为我而牺牲了,于是我大喊,然后从梦中惊醒。 呆呆坐在床上回忆梦里的情形。这些天来,我一直渴望拥有更强大的力量。伊莉因为祖国而放弃了我,客观地说,那是因为我无法给她提供她所希望的帮助。所以我要变得更强大,拥有强大到足以保护身边的每一个人的力量!要想达到那样的目的,至少需要拥有一支完全听命于我的强大军队。但是仅仅一个伯爵,哪怕是加上魔武双修的高阶白银骑士、魔导士身份,还远远不够。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哪怕使用血腥手段,我也在所不惜! 突然想起一件事,我痛苦地躺回床上。现在我的转变仍然是因为伊莉。为什么到了现在,我还是忘不了她?! 第二部第八章 神魔大战中精灵、矮人、人类都是神族的同盟,而魔族的同盟只有兽人和妖精。一千四百年过去了,人类仍旧与兽人很难融合,但与精灵及矮人则相处不错。在人类城市中,偶尔会看到精灵和矮人。每个矮人都是优秀的铁匠,他们中的任何人所制作的金属制品都堪称精品;而精灵族则是天生的弓箭手,他们是军队和佣兵最喜爱的同伴。而精灵另一个让人类喜欢的理由则是精灵都非常漂亮。精灵和矮人的寿命都很长,精灵平均可以活五百年,而矮人平均可以活八百年。但相应的,他们的生育率都很低。精灵和矮人的数量本来就很少,而他们中的大多数又只愿意在自己的族人中生活,所以普通人虽然知道世界上存在精灵和矮人,却往往一辈子也没见过一个。 ——《山海经。种族篇》 兰仆离开四天后回来了。他告诉我,圭亚那公爵大约会在三天后将沙丝那亚的所有权转让于我。 这四天我在沙丝那亚城到处闲逛,对沙丝那亚城有了更多的了解。说实话,我现在还真喜欢上沙丝那亚了。沙丝那亚的城市规模比吾尔汉市还要大,而且更为繁华。因为它是一个海港贸易城市,比起一个内陆城市自然更为发达。最让我高兴的是沙丝那亚城拥有优良的天然深水港,这座城市的发展前途显然比吾尔汉大得多。 吾尔汉是塞斯第二大城市,经常可以见到旅行者、游呤诗人。而外公喜欢听那些旅行者、游呤诗人讲途的故事,所以经常将他们请进伯爵府。我自小就听他们谈论天南地北的故事,因而向往旅行的生活。贵族当中有些人喜好旅行,甚至个别人将领地托负给信任的家臣,自己独自踏上旅行的路途。小时候也曾向往过这种生活,现在看来,这种生活算是实现了。 我的领地处于战乱之中,回去就得打战。打战我倒是无所谓,年轻人朝气蓬勃,成为英雄的欲望使每个年轻人都向往走向战场。而我自从成为高阶白银骑士和魔导士之后,还没在战场上展现过呢。可惜塞斯现在多了个阿朗佐。阿科尼奥。我不想再回到塞斯——起码现在不愿意去面对。即将得到的沙丝那亚城,也不可能作为我永久的归宿。伊莉的选择使我的心中充满了不甘,躲在沙丝那亚城蜗居一生实在太难想象。沙丝那亚由于地理的关系,水手比农民和手工业者多,发展海军是正确的选择。但是想要击败英格兰尼,我必须拥有足够强大的陆军。况且以一个城市组成的海军,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与一个国家的海军相抗衡。 阿拉卡知道兰仆回来了,于是屁颠屁颠地跑到我房中。 “主公,沙丝那亚城所有权得到了吗?” 我慢吞吞地回答。“可能吧。三天后才能得到正式的文件。” “啊!”阿拉卡愉快地大叫一声,他双手用力地握成拳状,指节都发白起来。如果不是害怕在主公面前失仪,想必阿拉卡现在一定会大跳起来。他望着我的眼神突然和乔的眼神一样,显得非常狂热。 做了一个深呼吸后,阿拉卡向我行了一个礼,然后恭恭敬敬退了出去。 在阿拉卡心目中,我可能是拥有的神的能力的人吧。 苦笑,其实拥有神的能力的人是兰仆,只不过我运气好,兰仆是我的仆人。对于兰仆怎么完成这项高难度的任务有些好奇,于是向兰仆询问详细的经过。 “主人,我去公爵府将垂危的公爵请了出来……” 我打断兰仆的叙述,“没有经过任何人同意吧?” 兰仆狡猾的笑笑,“主人,那是经过你同意的。主人你吩咐这件事由我来处理。我的所有行为都是依照主人的行为道德标准而进行的。” 我挑挑眉,“等等,你所有的行为都是以我的道德标准为依据吗?为什么?”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道德标准。或许有些人认为某件事情是正确的,而某些人则认为那件事不对;或许在今天看来是道德的事,而过段时间却会被认为是不道德的。我的行为标准第十一条是:以主人的道德标准为作为自己的道德标准。” 幸亏兰仆是成为了我的仆人。要是他成为某个对战争充满狂热、喜欢进行屠杀的人的仆人,以兰仆的能力,那世界可真乱了套。 “你接着说。” “将圭亚那公爵请出公爵府后,我花了三天的时间将公爵的病情抑制住。 第40章 本来圭亚那公爵已经失去自理能力、甚至连话都说不出,只能躺在床上等死的。初步处理后,他已经可以借助拐杖站起来,思维能力和语言能力都恢复了。然后我告诉他,我可以将他的绝症完全治愈,治愈后的身体状况,不出意外再活个十年没问题。当然,我要求他不要将这件事的缘由向外界宣布。因为我知道以主人的道德观看,趁别人重病而夺取他的财产毕竟不是一件光荣的事。他想了整整一天,终于同意将沙丝那亚城的所有权转让给你。不过由于文件手续等问题,三天后才能正式移交。” 要是英格兰尼国王突然突发重病就好了。可惜兰仆不肯伤害高级智慧生物,不然以他的能力,一定可以干掉英格兰尼国王或是想办法让他生重病。 阿拉卡充满激情地等待了三天,沙丝那亚城的所有权转让终于正式公布了。 市民们围在市政府周围窃窃私语,看着我举行成为沙丝那亚城主的仪式时,他们大多数都显现出惊疑不定的神情。 我了解市民的心情。一直以来沙丝那亚都是圭亚那公爵的直辖市,现在突然成为一个自由城邦,肯定不会习惯。而我作为一个流亡贵族,在没有臣服于圭亚那公爵的前提下,居然可以得到最大自治权力的城市,这显得太不正常。他们肯定会害怕圭亚那公爵将城市所有权转让非常不情愿,以后仍将以武力夺回。看来作为城主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安抚市民的情绪。 一周过去了,正在为怎么安抚市民情绪而发愁,手下慌慌张张报告说海盗来了。说起来,安抚市民的情绪确实是件困难的工作:我没法证明圭亚那公爵不会用武力夺回沙丝那亚城。在爱克斯大陆,即使是小公国,也为在这个充满纷争的大陆上生存苦苦挣扎。除了科洛斯,其余的自由城邦从来没有超过一百年历史的。这下可好,海盗正好可以成为我显示实力的道具。 我和阿呆,还有八十多个战战兢兢的水手登上一艘武装帆船迎向来袭的海盗。从港口围观的市民的目光看,我们这些人只不过比死人多了一口气。此次来袭的海盗是长期为害波罗的海一带臭名肇著的红胡子。红胡子只是这个海盗的外号,他的真实姓名没人知道。传说中他的红胡子是被鲜血染红的。 大约离开港口五海里之后,我们与红胡子的船队相遇了。海盗的船队由两艘英格兰尼大帆船、三艘大型帆船、两艘佛兰德帆船及四艘武装帆船组成。看着对方的实力,那些长年在海上生活,见识过各种各样危险的水手们全部都脸色苍白。武装帆船满载配置人员为160人,而英格兰尼大帆船的满载配置人员为300人。对方只需要一支英格兰尼大帆船上人员满载,就比我们多出了两部多的人。而大型帆船满载配置人员为160人,佛兰德帆船满载配置人员为200人。如果对方船队全部满载,他们的舰队就会有2000多人。八十对两千,这不是战斗,而是送死。也许那些水手并不怕死,但他们一定不愿意陪着一个疯子送死,无奈这个疯子现在是沙丝那亚城城主,不能违背他的意愿。 常规海战中一般是先以弓箭、投石机对射,然后两船接触后强势方武装人员跃到对方船上进行肉博。海盗们通常不会对攻击对象施放火箭,因为他们的目的是抢掠而非毁灭。从这个角度讲,商船占了一点便宜。但可惜的是海船上都涂着防火漆,即使使用火箭也很难奏效。很少有魔法师会介入商队与海盗的战争,魔法师通常不会为了佣金而为商人服务。在海战中低阶魔法基本上不起作用:冰箭术、魔法神箭、风刃术对于普通人很奏效,但对于另一艘船上的人却很难伤害他们。而高阶魔法中,气系常用高阶魔法连锁闪电在海战中起的作用很小。海洋中土元素极稀少,不易使用。即使能够使用出,高阶土系魔法在海战中也没什么作用。海洋中水元素最活跃,使用高阶火系魔法也可以取得很大的作用,但很难想象一个高级魔法师以上等级的魔法师会接受商人的雇佣。而海盗方则更不可能拥有魔法师。一个魔法师哪怕犯下了不可赦免的罪而遭受国家的通缉,他只要能够逃到另一个国家就可以得到保护和重用。当然也有例外,如果一个魔法师遭受了魔法师协会的通缉,而他本人对生命或自由相当在意,那么他的确有可能成为强盗、海盗的同伙。不过这样的例子极少。 我对这次海战胸有成竹。在海战中最怕火攻,虽然大海上的火元素相对少些,但有阳光的地方就有活跃的火元素,足够阿呆轻松施展出它擅长的流星火雨。火球术和连株火球都很难使一艘涂满了防火漆的船发生火灾,但流星火雨却可以轻松搞定。 我瞧着阿呆轻轻一笑。它最擅长就是火系魔法流星火雨! 第二部第九章 “主公的主公,不是我的主公。”这是一句爱克斯大陆的谚语。一位家臣背叛主公之时,他会遭受道义上的唾弃。但他本人的家臣即使尽全力参加战斗,也不会遭受过于严历的处罚。因为作为家臣只需要对他的主公负责,无须理会其他人的命令。 ——《爱克斯大陆家臣制度》 双方已经接近至五百米的距离了。红胡子并没有马上进攻,他的船只从四面将我们包围起来。我想,红胡子是想对我们进行一次充满艺术性地屠杀,降低沙丝那亚人的抵抗心。这样也正合我意,如果不是四面包围进击,阿呆烧坏一只船后,我们还得追击其它的船,麻烦。 真正面临死亡时,那些水手反而冷静下来,我赞许地点点头。由这些人为骨干组成海军,甚至不需要太多的训练。 近了,又近了,四百米,三百米,两百米,已经到了弓箭和投石机攻击的范围,红胡子仍旧没有发起进攻。我也不着急,反正兰仆已经做好了准备,只要红胡子以弓箭或投石机发起进攻,他就会布下一个巨大的空气之盾。虽说空气之盾只是个一级魔法,但能够包围一艘武装帆船的空气之盾所需要耗费的魔力却超过普通高级魔法师全部的魔法力,也就是说,这种规模的空气之盾只有魔导士以上级别或是两个以上高级魔法师联手才可以实施。我是不干这种累活的,布下这么大个空气之盾会累死偶的,反正兰仆只消耗他能量的不到千分之一。 红胡子喊话了:“我很欣赏你们的勇气,但是光有勇气是不能够在战斗中取得胜利的。现在形势非常明朗,你们投降吧,我饶你们不死。”顿了顿,红胡子开始使用攻心战,红胡子到底是纵横海上的有名海盗,的确有一套。“你们以一艘三桅武装帆船来迎击我,明显是送死的行为。你们的新城主完全不能够给你们带来安全,反而使你们的生命马上陷入危险之中,我敢说,你们的城主既愚蠢,又怯懦。他让你们陷入这种危险,现在他自己在哪儿?还不是躲在城中安全的地方看你们为他卖命?这样愚蠢又怯懦的城主,值得你们效忠吗?” 水手们相互看了看。他们可能会觉得我愚蠢,又或者疯狂,但他们不会认为我怯懦。虽然被红胡子乱骂一气,不过我并没有太生气,攻心战是很正常的。正在琢磨台词,阿呆一声巨吼,一船英格兰尼大帆船遭受了流星火雨的荼毒,猛烈燃烧起来。我用力敲阿呆的傻脑袋。“我还没想好台词呢,你居然敢抢我风头?况且你要烧也应该烧便宜点的中型帆船嘛。”阿呆无辜地望着我,发现我变本加厉打算拧它的耳朵,吓得在船上乱跑。现在暂时放它一马,拧它耳朵以后还有很多机会。 “红胡子,投降吧。你的船队现在与我距离最远的距离也不超过三百五十米,流星火雨的常规攻击距离为四百多米。或许,你想以哪艘船来试验我是否仍然有余力施展出流星火雨?”阿呆这时候又窜到我身边,不依地用脑袋蹭我的脸。不就是将施放流星火雨的功劳霸占了吗,谁叫它抢我风头?!我轻轻将阿呆脑袋推开,它仍旧蹭过来。太调皮了!这样很破坏我的形象。我悄声要求它别再闹,回去好给它挠一刻钟痒,再给它一瓶好酒。它轻吼一声,我只好接受勒索,答应再加一瓶好酒的要求。 红胡子或许会下令突围,但他不会指出一艘船来试验,那样会失去部下的信任。 海盗们在陆地上的同行相对见多识广些。军队有剿灭强盗的任务,而军队中通常都配置有魔法师。 红胡子面对流星火雨造成的结果显然极为震惊。 “阁下是谁?城主聘请的魔法师?” 红胡子不算糊涂人。在未知风险面前,他并没有下令围攻或是逃跑,以免招致不可预测的危险。他询问我是谁,是想套知我方实力的底细。 红胡子那边每艘船上都闹哄哄的,而最热闹的显然是正在燃烧的那艘船。上面发出叫声、哭喊声,有的人努力救火,而有的人干脆从船上跳下。 我的船上也乱起来。船长显然也算是个见多识广的人。他惊呼一声,结结巴巴地指着阿呆,“魔……魔……魔兽之王!城主的魔兽是猞猁!……”船员们露出敬畏、崇拜的神情,与我在塞斯的部下反应如出一辙。水手们居然忘了他们生活在船上的禁忌,全部集中在船的一侧观看起阿呆来。阿呆露出趾高气扬的神情。死阿呆!又抢我的风头。我轻咳一声,“你们疯了,都集中在船的一侧来干什么?想把船弄翻了自杀?!回到各自岗位上去。”显然没有人会对魔兽之王的主人提出任何质疑,水手们迅速地回到各自的岗位上。 第41章 清清嗓子,我回答红胡子的问题。 “本人就是你刚才谈论的愚蠢而又怯懦的城主!” 红胡子嘎声问:“你能否在海洋上再施展一下刚才的魔法,以便使我的部下更为敬服?” 这很容易,我对着兰仆抬抬下领。这种不伤人但对于我和阿呆需要费点力气的苦力活,还是交给兰仆办更好。一个流星火雨在两艘海盗船之间出现了,没等它完全熄灭,又一个流星火雨出现在另两艘海盗船之间。兰仆真是很了解我。 红胡子确实是个不错的首领。包围我的时候,他的旗舰离我们最近,至少说明他很勇敢。还好阿呆只是随便找了艘倒霉的船。如果将红胡子所在的旗舰烧毁了,那红胡子的部下多半会溃乱。让我和阿呆连续施展十一个流星火雨,多半会把我们累坏。这还不说,一支舰队在我眼中实在与很大一堆金币无异,将这些金币烧毁,我会心疼的。那个圭亚那公爵小气得紧,在移交沙丝那亚之前,居然把城市金库搬空了。目前我穷得只剩下一座城市。 红胡子惊恐地望着我,过了半晌,他问道:“你是贵族吧?” 我颔首。 他似乎有些不放心,又接着问:“那你是骑士吗?” 但愿红胡子不至于要求验证我的骑士资格证书,那样我会老羞成怒的——毕竟我现在只拥有见习骑士资格。好在见习骑士也算骑士,我回答道:“是的,我是一位骑士。” “如果你能够以骑士的名誉发誓不伤害我们,我愿意向你投降。” 这个难题不大。虽然红胡子是海盗,但他只杀害反抗的人,对于愿意投降的商人,只收取一半的钱财及货物——这是海盗共同遵守的约定,盗亦有道。只有那些穷凶恶极的人才会破坏这条规矩。毕竟商人是海盗们的衣食父母,涸泽而渔是不智的行为。 “我以战神的名义发誓,绝不伤害你们。如果有违此誓,甘愿接受神灵的处罚。” 得到我的承诺后,红胡子的部队飞快地升起了白旗,然后老老实实地向港口驶去。 踏上港口,欢迎的人群将不算小的港口挤得水泄不通。面对欢呼的市民,我有飘飘然的感觉。不过他们的欢呼口号乱七八糟的,他们有的喊“城主大人万岁!”,有的喊“兰特大人万岁!”。对于这两者,我都很乐意接受。但有的人掺杂在中间居然喊“魔兽之王大人万岁!”阿呆的事一定是船长对岸上打旗语时说的。 我昏!他们到底是在对阿呆喊万岁,还是将我称之为魔兽之王?!我暗暗下定决心:这个称呼以后一定要以城主令的形式禁止! 不过有不少少女挥舞着鲜花和雪白的手帕向我尖叫,这很快转移了我的注意力。我得意地向几个少女挥挥手,她们有的更加兴奋,有的羞红了脸。而这一行为惹得其他少女发出更为热烈的欢呼声。 仅仅以一支武装帆船出港迎敌,在自身毫无损伤的情况下击败一支由十一艘船组成的舰队,这简直就是现实中的神话。其实这种事还真只有我办得到。即使是魔导师,施展流星火雨也至少需要十几秒的准备时间,哪能象我、阿呆、兰仆那样瞬间完成呢?如果我们不具备那样的能力,红胡子这种强悍的海盗搞不好会逃命。别的魔法师,哪怕是魔导师,最多也只是击毁其中的大多数,但免不了会让部分海盗逃掉。 这样多好,我一下子拥有一支舰队了。 回到城主府,红胡子老老实实跟在我的身后。刚才阿呆和兰仆表现的实力使他真正臣服于我了。红胡子的部下解除武装后在城防军的监视下集中待在一个大广场。如果骑士投降于我,那自然是令人放心的。但对于海盗,我不得不谨慎些。 坐在宽松柔软的大沙发上,接过兰仆递过来的红茶,我一边愉快地品着红茶,一边盯着红胡子想心事。 现在沙丝那亚人应该是接受我了。普通人需要拥有一位强力的领导者。科洛斯只不过三千平方公里,建国八百年没有被异国征服过。其中的原因之一便是因为科洛斯拥有非常强大实力的人。我目前的实力与科洛斯虽然还没得比,但对于一个小小的城邦国家来说,已经足够了。除非是疯狂的人,在发起战争前都会对可以得到的利益和可能遭受的损失进行分析。以我击败海盗表现的实力,相信不会有太多人愿意进犯沙丝那亚。不过我不能总待在沙丝那亚,这座城看来以后得交给阿拉卡打理。兰仆说阿拉卡天生拥有管理和谈判的技巧能力,但在军事方面他却无能为力。 现在红胡子自投罗网,真是雪中送炭。阿拉卡负责行政,红胡子负责军事,非常完美。 第二部第十章 大帝小时候过十岁生日,大帝的外公法英哥伯爵举行了盛大的宴会。受邀请的客人中有个正好路过法英哥伯爵领地的女性精灵。当大帝见到那名女性精灵时,紧紧地盯着她。精灵显然也很喜欢大帝,在整个宴会中,她都陪着大帝聊天,因为当时大帝还是小孩子的缘故,精灵大多数时间都将大帝抱在怀里。大帝显然被精灵的美貌俘虏了,当宴会结束客人们相继离开时,在精灵怀中熟睡的大帝突然醒来。他哭着闹着不许精灵离开,要求法英哥伯爵将那个女性精灵嫁给他做老婆。大帝抱着美丽精灵不肯放手及精灵无奈的神情,把仍然没有离开的客人都逗乐了。 ——《大帝轶事》阿拉卡。缪尔著注释:《大帝轶事》之所以没成为禁书,是因为本书版权收益的60%归兰特大帝所有。 我将心神收回,仔细看了看红胡子。他的脸色苍白,皮肤粗糙,也许这是长年生活在海上留下的痕迹。相较于肤色,他的发色却是惊人的深。高大健壮、衣着得体,五官略带忧郁。如果刮去胡子出现在任何城市的酒吧,相信别人多半会认为他是一位贵族而不会猜测他就是传说中可怕的红胡子。 突然发现红胡子似乎有些不安。我这才想起刚才想心事时忘了收敛气息。红胡子到底是刚投降的人,我多少对他有些提防。在漫不经心思考问题时,仍然从潜意识里锁定着红胡子的精神波动。我对着红胡子笑笑,缓解一下他紧张的情绪。 “红胡子,你的本名叫什么?” “拉西斯。维克。”尽管传说中红胡子是个桀傲不驯的人,而且以高大强壮的体格、伤痕密布的皮肤和坚强的表情可以看出,传说与事实应该相符。但他回答我时却轻言轻语、恭恭敬敬。臣服归臣服,也犯不着完全改变性格吧。 我失笑,“拉西斯,你不必这么细声细气地与我说话。臣服于我,只你需要在内心尊敬就行了。这样细声细气,你辛苦我也不自在。嗯,看起来你象出身贵族,为什么做了海盗?” 显然我的问题触及了拉西斯的内心伤痛。他的眼睛有些发红。“我父亲是法兰西斯的子爵,但是因为在三王之乱前不愿意参加他们之间的战争,被其中一位王子杀害。全家中只有我一个人被家臣保护逃走。因为知道不会有人肯为了帮我报仇而得罪法兰西斯,我只好成为一个海盗。但是我的实力与一个国家相比实在太小,至今仍然无法为家人报仇。” 这下我的兴趣来了。怎么又是一个被法兰西斯王子迫害的人?上回是三王子,这回应该是四王子了吧。如果真是那个可恶的阿朗佐。阿科尼奥,我非要他好看。 “你的仇人是谁?” “现在的法兰西斯国王,阿科尼奥七世。”拉西斯痛恨地叹口气,显然他认为这种仇很难报了。 “法兰西斯人都不是好人!”看见拉西斯尴尬的表情,我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连乔也是法兰西斯人呢。“法兰西斯王室里没有好人!” 这回,拉西斯赞同地点点头。不过他哪里知道,我最恨的却是法兰西斯人所最爱戴的四王子。 “拉西斯,凭我现在的能力还没法帮你。不过等我实力更加强大后,我一定会想办法帮你报仇的。” 拉西斯嘴唇哆嗦起来。“我的杀父仇人是阿科尼奥七世,法兰西斯的现任国王。” 国王又怎么了?谁叫他是阿朗佐的兄弟!没听说阿朗佐有什么恶迹,只好找他兄弟麻烦了。 我重重地拍拉西斯的肩,“国王又怎么样?!你放心,我总会有办法的。不过现在还不行,你可能必须要等很长一段时间才有报仇的机会。” 拉西斯被我拍得一咧牙。 实在是我不对,近来我想到阿朗佐就有些情绪失控。如果他人品很坏我还有些希望,但据说他是个很不错的人。怒火无法发泄对身体、情绪都有害,这下我总算找到怒火发泄的对象了。好,真的很好。我得到一个不错的家臣、一支不错的舰队,现在还找到一个很好的发泄对象。虽然说迁怒是一种很不好的行为,但我是迁怒吗?作为主公,为家臣报仇是骑士行为准则所允许的。 拉西斯强忍着巨痛倒抽着冷气向我跪拜。“主人,多谢你愿意为我报仇。只要你有这个心意就行了。无论以后结果如何,我将终生成为主人忠实的仆人。” 我奇怪地望着拉西斯,“你更愿意做我的仆人而不是家臣吗?” 这回轮到拉西斯奇怪了。“主人,你愿意收一个海盗为家臣?” 强盗、海盗、小偷在人们眼中地位极低,如果不被送上绞刑架,被贵族收服后也只能作仆人。但我对这些却不介意。有能力的人就收为家臣,没能力的人,哪怕他是公爵,我也不会收。不过话说回来,也不会有哪个公爵会发疯作一个伯爵的家臣。 第42章 “嗯,以你的能力,做家臣蛮好。做仆人委屈你了。” 拉西斯欣喜若狂,他呲牙咧嘴地一笑,比哭还难看。肩膀巨痛的时候就不要笑嘛,这样笑起来真吓人。 拉西斯连忙向我行了一个家臣之礼,然后转向兰仆。他迟疑地问:“这位应该是主公的首席家臣吧,刚才我依稀看见那个威力巨大的魔法是这位魔法师施展的。” 目前我的首席家臣是马迪尔,不过没法为他们介绍,马迪尔还在塞斯呢。“这位是我的仆人。我的首席家臣马迪尔。哈伯不在这儿,以后再为你们介绍。不过在沙丝那亚我还有位叫阿拉卡。缪尔的家臣,我不在的时候你服从他的命令。现在沙丝那亚是我自己的独立城邦,明天你跟我去办家臣注册手续。” 听到我说兰仆只不过是我的仆人,这显然比当时看见连续几个流星火雨更令他震惊。拉西斯呐呐地几乎说不出话来,“主公,为什么,为什么……”看见他支支唔唔说不出完整的话,却又不时偷偷地瞥兰仆,我明白拉西斯的想法。 “别废话。你不愿作我的家臣,就作仆人好了。要不,你做阿拉卡的家臣也行。”人家兰仆自己愿意做我的仆人,你那么多废话干嘛? 拉西斯的表情好象刚刚吃过一口腐烂的食物,假如我现在离开这个房间,他可能会抽自己嘴巴。“主公,我愿意做你的家臣,非常乐意!” 阿拉卡到我的房间后,我为阿拉卡与拉西斯做了简单的介绍。然后宣布:我将在近日离开沙丝那亚。沙丝那亚城的行政方面由阿拉卡负责。拉西斯本身拥有中阶风剑士的实力,又是小有名气的海盗,军事方面交由他负责。 阿拉卡提出第一个反对理由:“主公,你陪着马迪尔他们的时间那么长,可是你到我这儿才不过十六天,也太厚此薄彼了吧。” 真奇怪兰仆会赞扬阿拉卡的谈判交涉能力。瞧他说了些什么?!主公的义务是陪着家臣直到他们高兴为止吗?算了,阿拉卡的确很依恋我,我也懒得怪他。 “阿拉卡,在走之前我要叮嘱你一件事。贵族的家臣经商并非很反常。但你在那个组织里千万不能暴光。我理解你为塞斯赚钱抵抗侵略的想法,但你是我的家臣。如果让别人知道我的家臣干了不法的事,会降低我的声誉。明白吗?”见阿拉卡谨慎地点点头,我转向拉西斯,“拉西斯,刚才你什么都没听见!” 刚刚被主公接受为家臣,就将他视为心腹而不在他面前隐藏秘密,这使得拉西斯非常激动。“主公,我向神灵发誓,绝对不会将这件事透露给其他任何人知道!” 到底还是有些不放心,我追问了一句。“阿拉卡,你准备怎么处理互助会的问题?” 阿拉卡想了想,低声说:“主公,我舍不得将互助会解散。互助会对于我治理这座城市多少有些帮助。所以我想将会首之位让于信任的人,这样我就可以在幕后指挥而不暴露身份。” 这也算是个不错的办法,我赞许地点点头。“我相信你和拉西斯可以治理好沙丝那亚,而且我不可能总待在这里。我得为塞斯复国做出努力。” 阿拉卡想了想,提出第二个反对理由:“主公,虽然我学过管理方面的知识,但对于管理一个城市实在没有任何经验。你可不可以留在这儿等我熟悉了之后再走?” 他没有管理城市的经验,难道我有吗?虽然吾尔汉市名义上属于我,但我从来就没在吾尔汉市发布过哪怕一条行政命令。当我不在阿拉卡身边时,他倒是干得不错。起码赚钱经商没让我失望——他甚至以组织互助会的形式为他的商业网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可是我在他身边时,他一下就又失去了自信。看来即使是仅仅为了阿拉卡好,我现在也得快些离开沙丝那亚。 我摇摇头。“反正沙丝那亚是我自己的独立城邦,你只需要向我负责就行了。就算你把沙丝那亚弄得一团糟,我也不会怨你。为了保险起见,我让兰仆留下来帮你一段时期如何?” 阿拉卡脸上显出满意的神情。那种满意的程度让我怀疑自己是不是上了阿拉卡的当。也许阿拉卡真的很有谈判技巧,他原本就没指望能将我留下。他作出可怜的模样,其实真正的目的正是让我将兰仆留下来帮他。 不理会那个暗自高兴的商人,我对拉西斯说:“我打算沙丝那亚的军事交给你。你有什么想法?” 拉西斯皱起眉头思考我的问题。过了一会儿,他回答说:“主公,沙丝那亚是个海港城市,陆军发展潜力不大。不过我可以为主公组建一支海军。一个海港城市必须拥有自己强力的海军。一方面可以抵御海盗的进攻,”说到这儿,拉西斯尴尬地笑笑,“另一方面,海军可以为城市里远航的商船队伍提供护航保护。我的部下一共有一千七百多人,他们全部对我忠心耿耿。就战斗力而言,他们并不逊色于任何普通的海军。”我在心里暗暗补充了一句:就军纪而言,恐怕他们还是海盗。 不错,拉西斯大力发展海军正是我的想法。所以我只是简单地叮嘱他要加强军纪的训练,就没再多说什么。 其实我还真不愿意和兰仆离开。有兰仆在身边的时候,对我而言实在有很好的安全感。不过阿拉卡和拉西斯到底是新手,假如他们犯下什么错误,兰仆还可以弥补。凭兰仆的能力,让他治理一个大国也没问题。让他留在这儿,是为了将阿拉卡和拉西斯带上一段时间。沙丝那亚是我真正拥有的第一座城市,别说是大乱子,就算是小纰漏也要尽量防止。 第二部第十一章 卜算子当真绝情难,不似相知好?我自归家你自归,管它对与错。 我断不思量,你莫思量我。将我从前少年情,当作风吹过。 ——摘自《兰特大帝文集》 离开沙丝那亚,我多少有些不舍。沙丝那亚好歹是我挣来的第一份产业,还没有作为独立领主好好享受一下,现在却自己一个人到处流浪。 现在我真是孤独。魔兽总归还是魔兽,怪不得没被认为是智慧种族之一呢。我瞧阿呆比普通人聪明多了,可它居然还有发情期。在离开沙丝那亚之前兰仆倒是告诉过我阿呆的发情期将近,但我并没有放在心上。没想到刚离开沙丝那亚不久,阿呆真的发情了。它只是告诉我它要回魔界交配,就把我一个人扔下跑回魔界去了。 我孤独,我寂寞,我…… 想念她…… 我很理智地对自己说:不要回塞斯。回去又能怎么样呢,要求伊莉反悔与阿朗佐签定的条约?回到塞斯我难道能够起到比阿朗佐更大的作用?只要伊莉将塞斯放在第一位,我就不可能拥有伊莉。 尽管分析得头头是道,但我仍然朝着塞斯的方向赶去。不是用双腿走路,也不是骑着马,而是用飞行术! 思念从心底深处溜出,它不受控制地弥漫了我的整个心灵。我的心里除了思念,还是思念!…… 最后,我给自己找了一个理由。马迪尔和克洛斯还在塞斯,我起码应该去瞧瞧他们。可是刚刚勉强对自己说出这个理由,伊莉的倩影就出现在我的面前。她的嘴角微微向上翘,仿佛在笑着问我:“难道你就不想看我一眼吗?” 荒野中,我大声嘶喊:“想!我想再看你一眼!你瘦了吗?累了吗?遇到困难危险还有人为你排忧解难吗?!” 花了半天的功夫,我终于到了塞斯。到了塞斯后,我从天空缓缓落回地面。有一种感情被称之为近乡情怯。以前我不大理解这种感情,现在明白了。在还没有到达塞斯的时候,我恨不得马上就出现在伊莉的眼前。但现在进入了塞斯,我却向双头河的方向走去。我犹豫不决。如果现在身边有个人商量就好了,哪怕是阿呆在也好。我真的该出现在伊莉的面前吗?——特别是现在有了阿朗佐的情况下。 到了目的地,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找了棵大树靠着坐下。太阳快落山了,夕阳很美。余辉轻轻撒落在塞斯的大地上,似乎给所有的东西都镀上了一层薄金。痴痴地望着太阳慢慢沉下地平线,我从地上拔起一棵枯草放在嘴里无意识的嚼。今天是大陆历大陆历1417年12月21日,距离双头河溃败已经有443天过去了。在深山里躲了一年,我以为将自己内心的伤痕医治好了。哪知道从深山出来仅仅不到一个月,我又魂不守舍地回到了塞斯。 咬下一节草茎,吐出。 兰仆根本就不介入有关我感情的事。而阿拉卡在刚刚向我介绍塞斯现状时无意提到伊莉,被我青筋暴起恶狠狠地吼了一顿,因而他再也不敢在我面前提到伊莉,甚至不敢向我讲关于塞斯的事情。有443个日夜没有看见伊莉了,她的情况到底怎么样呢?我有些后悔当时不敢面对内心感情的行为。如果不对阿拉卡发火,他与塞斯有着密切的联系,一定知道关于伊莉的事。 天空只剩下余晖晚霞。按道理说,从天气、云朵的情况看,此时的景色应该与我战败昏倒前看到的情景很相似。但当时我的眼中只是一片血红,与现在所看到的一切很不同。原来以不同的心态看东西,得到的结论完全不同。 我轻轻地笑了。无论是放弃还是重新拾起,逃避总不是办法。算了,明天去曼城看看她吧。不知道收敛气息能否躲过阿朗佐的察觉,据说他是一位黄金骑士呢。而且他的首席家将萨弗斯。欧森巴哈是法兰西斯第一名将,是一位圣骑士。对于是否能够不被圣骑士所察觉,我更是一点信心都没有。 第43章 苦笑一下,何必这么害怕呢?我又不是被塞斯通缉的逃犯。至少在当时的部下眼里,我还是一位英雄。 说必不害怕,其实心里还是忐忑不安。在走向公爵府的路上,我的双脚不受控制地迈进了一间小酒吧。向酒保要了一瓶塞斯特产的葡萄酒,我坐在角落独自品尝起来。这种低级酒吧卖的只是塞斯最普通的酒,但对于我来说,却有一种慕名亲切的味道。 摇摇透明的酒杯,贪婪地盯着浅红色的液体,深情地嗅了口这种普通葡萄酒的气味,然后很认真地品了一小口。酒液顺着喉咙滑下,眼泪却似乎将要夺眶而出。放下酒杯,我用左手捂住额头,然后闭上双眼,努力控制自己。 成年后,外公战死我放纵地哭过一回,在大陆历1416年12月31日又哭过一回,现在,还有理由吗?没有!我不是为赋新诗强说愁的少年郎了,有什么权力仍然那么多愁善感?! 旁边有人坐下。从脚步声可以听出是酒吧的老板。现在时间是中午,所以酒吧的老板似乎很闲,看来他想和我聊天。聊聊也好,多知道些塞斯的近况也不错。 我将左手移开,睁开眼睛望着酒吧老板。他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双鬓染上了点点风霜。战争使人成熟,使人变老。可是我呢,为什么仍然偶尔会产生幼稚的情绪? 老板的声音有些沙哑。“尊敬的客人,你刚从国外回来吧。” 我点点头。兰仆告诉过我:细节可以透露很多情况。刚才我喝酒时的模样,很容易让人看出是刚刚回到塞斯的人。 老板得意地笑笑,“刚从国外回来的塞斯人,很多在喝到这种塞斯特产的酒时,都象你一样。” 我望着老板,等待他接着说。我现在只想听,不想说。虽然很想知道某些事,但现在我的思维好象有些不利索,不至于说是一片空白,但确实不知道该问些什么。 “你知道吗,前些日子阿朗佐大人亲率大军击败了英格兰尼托蒂。雷洛候爵率领的英格兰尼第七军团。你知道那位托蒂。雷格候爵是什么人吗?他父亲是此次侵略塞斯的征西大元帅,他的亲叔叔是圣华学校军事分院院长琥奇#書*網收集整理。雷洛,圣骑士呢!琥。雷洛以前是英格兰尼第一名将,托蒂是他的侄子,又是他的弟子,能够将他击败多不容易!” 老板突然叹了口气。“可惜我们的塞斯英雄兰特大人当时击败托蒂。雷洛后将他放了,连赎金都没收。据兰特大人从前的部下说,那是因为兰特大人怜惜托蒂也是个英勇的骑士。半年限制期过后,那位托蒂候爵又来塞斯了。听说他以为兰特大人不在塞斯,想要占些便宜呢,幸亏我们塞斯还有位阿朗佐大人。” 听老板说完这些,我的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我回塞斯参战的时间不过两个月,居然在塞斯人的心目是位大英雄。而现在,塞斯人显然又找到了一个人代替我。不知道阿朗佐是否将取代我在伊莉心里的位置呢? 见我有些沉默,老板抛出另一个话题。“阿朗佐大人的确是个好人,可是他不该向伊莉公爵求婚。伊莉公爵的心上人是我们的兰特大人。可惜英雄难过美人关,他……”老板这时候停顿了下来,忍了忍,跳过这个话题。“兰特大人为了掩护伊莉公爵下落不明。但我们塞斯人都认为兰特大人没有死。知道吗?自从兰特大人失踪后,伊莉公爵、马迪尔将军和近卫军首领克洛斯大人都从来没露出过一丝笑容,哪怕是马迪尔将军的未婚妻从国外回来时他也没有露出笑容。你知道马迪尔将军和克洛斯大人是谁吗?”没等我回答,他又自顾自地说:“他们都是兰特大人的家臣。他们俩可厉害着呢,现在他们俩是我们塞斯军中的第一号和第二号人物。特别是马迪尔将军,今年他才22岁,都已经是白银骑士了,他是我们塞斯最年轻的白银骑士。想想,家臣都那么厉害,他们的主公有多厉害!可惜……” 老板伸手为自己倒了杯酒,一口气喝下,“刚才我说到哪儿了?哦,对了……可是前不久,马迪尔将军和克洛斯大人突然为某件事特别高兴起来。据他们的仆人透露,那一天马迪尔将军和克洛斯大人把自己关在屋内喝得大醉,他们可不是借酒消愁。那个仆人对天发誓说,那晚两位尊贵的大人在屋内大笑大叫,还唱歌呢。听公爵府的侍卫说:第二天伊莉公爵听说这件事,连忙召见两位大人,问是否有兰特大人的消息。要知道,马迪尔将军可是位真正的骑士。公爵垂询,如果不知道就应该回答说不知道。可他们俩都将嘴巴闭得紧紧地,一句话也不说。你想啊,这肯定是兰特大人知道阿朗佐大人的行为后特别生气,吩咐他们俩不要将消息说出来。不然,马迪尔将军和克洛斯大人为什么不回答伊莉公爵的问题呢?” 我下意识地说:“居然连克洛斯也没说?” 老板用力地点点头。“要说呢,他们两可真是好家臣。特别是克洛斯大人,他根本就不是塞斯人。但他的主公是兰特大人,所以他为了塞斯拼命反抗英格兰尼人的侵略。唉,兰特大人肯定活着,现在塞斯都传着这种说法。可惜不知道兰特大人什么时候才能原谅伊莉公爵回到塞斯。” 我扔下一枚金币,在老板欣喜的道谢声中冲出酒吧。 大街上没有什么人,我象个没头苍蝇一样乱逛。我的心里很乱。伊莉欠我什么吗?好象是的。她欠我一颗心。 原谅伊莉吗? 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第二部第十二章 拉库里。菲尔德中将总是被大帝亲昵地称呼为屠狗将军。虽然没有人明白大帝为什么这样称呼拉库里将军,但是毫无疑问,大帝非常钟爱这名猛将。拉库里是兰特大帝唯一并非亲自收录的家臣,当拉库里以自身实力太差而拒绝担任大帝亲卫队队长时,这位忤逆大帝心意的粗鲁汉子反而从中得到了极大的好处。大帝命令他的神秘仆人兰仆提高拉库里的实力。一个月后,拉库里由骑士一跃成为高阶白银骑士,并且掌握了骑士很难掌握的狂化技巧。他的进步幅度之大,从某种意义上讲甚至超过了马迪尔。哈伯元帅。 ——摘自《名将录》 召开这个国民大会并非伊莉的本意。环视台下的塞斯人,伊莉有些犹豫,不过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亲爱的臣民,与侵略者的作战已经进入了关键的阶段。在这重要的时刻,为了号召全塞斯人尽全力抵抗无耻的侵略者,今天天我以塞斯公国公爵身份公布一条新法令——《塞斯战时爵位暂行规定》。它的主要条款是:在战争期间,离开塞斯而不参加复国战争的成年贵族,将被剥夺贵族身份及其采邑。这些被剥夺的贵族头衔及采邑,将分配给为复国战争作出巨大贡献的人——无论他是贵族、平民甚至是奴隶!” 台下传来嘈杂的议论声。民众们相当兴奋。 贵族们自然希望增加采邑,而且如果由男爵变为子爵、伯爵,或是由子爵变为伯爵、候爵,这种令身份提高的结果当然非常吸引人。 平民们更是兴奋得难以自抑。在反抗侵略的战争中,平民们可以参加军队,也可以自发组成小的队伍对侵略者进行反抗。通常来讲,如果立下战功,他们得到的赏赐将是一小片免若干年土地税的土地或是下位贵族称号:爵士。 由于塞斯是个小公国,是法兰西斯的附属国,它建国以来从来没有以自己的名义发动过侵略它国的战争,因而土地并不比建国时多出哪怕一寸。因而平民成为上位贵族的条件极为严苛,如果不是建立了极大的功勋,平民们根本不可能成为真正的贵族。但是《塞斯战时爵位暂行规定》一旦公布,平民们的眼前就出现了一条青云之路。虽然由塞斯的传统看,在战争中离开祖国的贵族并不多,但少总比没有好。 伊莉看着台下人民兴奋的表情,心里多少有些安慰。阿朗佐的次席家老史蒂夫。斯拉登向她建议实施这条暂行规定时,她很犹豫。作为公国的公爵,伊莉自然痛恨在战争中逃离祖国的行为。但是在战争中离开祖国的理由并不仅仅只有一种,比如说他…… 前几天伊莉得知马迪尔和克洛斯为了某个理由高兴得甚至喝醉了。以前他作为军中领袖的时候,也曾经因为打了大胜仗而全营狂欢,那时候克洛斯以魔法师必须保持足够的精神力为由没有喝酒,而自控力相当强的马迪尔当时也没有喝醉。现在他们高兴得居然喝醉得一塌胡涂,一定是得知了他的消息。可是当第二天将马迪尔和克洛斯召进府中时,马迪尔和克洛斯竟然象被施过沉寂术一样,没有吐露半个字。伊莉知道马迪尔和克洛斯对阿朗佐的条约非常不满,但他们非常忠于自己。如今以沉默作为唯一的回答,必然是他吩咐过什么。 伊莉暗自神伤:他肯定不能原谅自己。其实半夜醒来,自己总是发现脸上留有泪痕。自己原本是一个柔弱的女孩,难道不想有一个坚强的胸膛做依靠吗?但是,难道自己能够放弃对塞斯的责任?…… 史蒂夫。斯拉登瞧着伊莉的表情,然后又装出不经意地样子将目光从马迪尔和克洛斯的脸上掠过。看见马迪尔和克洛斯的脸上一片铁青,他此时非常满意。 作为阿朗佐的次席家老,他自诩为智将。阿朗佐宿老蒙迭塔。弗朗西斯科是法兰西斯第一谋臣,史蒂夫自认的确比不过蒙迭塔。不过对于萨弗斯。欧森巴哈,他多少有些不服。虽然萨弗斯是圣骑士,但史蒂夫是个智将,功勋并不比萨弗斯差。 第44章 况且阿朗佐自出生时,他就和蒙迭塔一起被指定为阿朗佐的家臣。原以为蒙迭塔是阿朗佐的首席家臣,而他可以成为首席家将、次席家臣,没想到被萨弗斯插了进来。 史蒂夫的主公阿朗佐离开法兰西斯来到塞斯,但阿朗佐在法兰西斯的领地却必须有人管理。蒙迭塔本来是最佳人选,但阿朗佐未必舍得将第一谋臣放离身边。第二位候选人是次席家臣萨弗斯,而史蒂夫则是第三顺位候选人。史蒂夫希望能够为主公立下较大的功劳,以便被主公任命为法兰西斯领地的管理者。现在看来,史蒂夫的计谋进展顺利。 当伊莉公爵公布《塞斯战时爵位暂行规定》后,最受伤害的将是塞斯人的本土英雄兰特伯爵。这样,可以使伊莉公爵与兰特伯爵之间的裂痕加剧。当他们完全绝裂后,伊莉公爵就只能投向主公阿朗佐亲王。当这项暂行规定实施的时刻,大约也是马迪尔[奇+書网-qisuu.]和克洛斯与伊莉公爵产生嫌隙的时刻。那样,塞斯本土一、二号将领对伊莉公爵的离心,必然使主公阿朗佐更容易得到伊莉公爵。现在阿朗佐亲王多少已经有些喜欢上伊莉公爵了,自己的这一计策,肯定会使主公非常高兴。 虽然心中暗自得意,但史蒂夫仍旧表情严肃地站在阿朗佐亲王身后。如果因为这小小的成果就得意忘形,那可与智将的身份太不相符。 正在马迪尔和克洛斯紧握拳头不知所措的时候,台下传来了不和谐的反对声。 “我反对公爵将要实施的《塞斯战时爵位暂行规定》!” 马迪尔和克洛斯闻声望去。这个声音颇为熟悉,声音的主人是个大块头,但两人认不出发话者是谁。 伊莉也觉得那个声音很熟悉,这个声音令她似乎想起了什么,她努力回忆,却想不起来。伊莉望着那个说话的人,亲切地说:“你有反对的理由吗?如果有,请上台来说。” 大块头当仁不让地登上高台,台下发出喧哗声。超过两米的身高,浑身衣服破烂,脸上布满了伤痕,头发乱糟糟的,有的地方露出头皮,似乎被揪掉过。如果不是有着明显的人类特征,许多人会认为这是个兽人。当然,虽然大家知道这是一个人类,但对他的评价仍然不高:多半是个野蛮人。 大块头对伊莉行了一个骑士礼,台下的喧哗声更大了。他们没想到这个野人模样的家伙居然是个骑士。 “公爵殿下,请问,神魔大人因为保护您离开,在双头河战役中身陷重围以致失踪。他现在不在塞斯,那么他的领地是否也应该剥夺?!” 台人的人原先对这个发出不和谐声音的野人很反感,因而议论纷纷。可是当大块头说明理由后,不到三秒钟的时间,台下静得只听得到呼吸声。 伊莉似乎被人当胸插了一刀,她脸色苍白,呼吸困难。 伊莉控制着自己,努力用平稳的声音问:“你是谁?” “虽然我是谁并不重要,不过我还是乐于回答公爵殿下的问题。我叫拉库里。神魔大人麾下第二骑兵大队第三小队队长。” “拉库里?!”克洛斯发出惊呼声。与主公失去联系后,克洛斯已经将双头河战役中的每一个细节回忆了超过五十遍,对于这个粗鲁的大块头,克洛斯有着深刻的印象,只不过没想到拉库里现在变成了这副模样。 伊莉很快想起了拉库里是谁。她伪装出来的平静表情被破坏了,伊莉激动地以急促的语气追问:“你,你不是也在双头河战役中失踪了吗?告诉我,你知道兰特的下落吗?!” 听到伊莉公爵急促的提问,拉库里悲愤的表情转为黯然,“在双头可战役中我受了重伤,但是重伤倒地的我目睹了神魔大人最后的战斗经历。” 随着拉库里的这句话,台下人群对拉库里的观感完全改变了。野蛮人的模样正是一种狂猛武将的特征,那脸上密布的峥嵘伤痕似乎代表了武者的功勋。 拉库里陷入了自己的世界。他没有看任何人,自顾自地说:“当时,战场上早已没有其他站立的塞斯人了,神魔大人独自一人与英格兰尼人至少进行一刻钟的战斗。我都数不清神魔大人到底杀了多少英格兰尼人。后来,普通的英格兰尼战士退开,由三个黄金骑士和十几个白骑士组成的队伍对神魔大人进行合围攻击。在这种情况下,神魔大人仍然击伤了他们中的好几个。后来,神魔大人已经重伤得摇摇欲坠,托蒂。扎吉元帅吩咐围攻的骑士散开,他大约是想等神魔大人昏迷后活捉大人吧。”拉库里轻蔑地随口吐了口浓痰,“想活捉神魔大人,呸!” 虽然隐约觉得兰特仍然活着,但伊莉此时仍旧紧张地抓着裙子。那条贵重华丽的裙子在伊莉的手中被绞来绞去,如果不经过必要的处理,这条华贵的裙子显然不适合再出现在正式的场合。台下一片寂静,等待着拉库里说出结果。 还好拉库里并非故意吊众人的胃口,他的停顿仅仅是为了吐口痰表示对英格兰尼人的轻蔑。 “神魔大人从魔兽之王身上掉下来,但是当时他并没有昏迷。大人对魔兽之王说:‘营地里还有一瓶酒,你去帮我取过来。’” 拉库里陷入了深深的自责,过了一会儿,他又接着叙述,但声音明显更加低沉了。“双头河战役前大人已经知道此战必败,他本来不想进行这种必败战斗的,可是我们,……” 野人模样的汉子开始哽咽,这种情绪开始传染,台下传出了轻轻的、压抑的轻泣,拉库里胡乱抹了抹眼睛,“当时我们自己发疯不肯离开,却连累了神魔大人。他为了掩护公爵和其他人安全突围,冲进阵中拖住敌人。到了最后,在重伤倒地的时候,他甚至还在关心魔兽之王的安全,找个借口希望它能够离开。我们害了神魔大人,是我们害了神魔大人!……” 身高超过两米的粗鲁汉子象孩子样地号淘大哭起来,他一边哭,一边揪着自己的头发说:“神魔大人,我们对不起你。我们害了你……” 马迪尔终于明白了拉库里为什么会有那样奇特的发型。对主公如此推崇的骑士立即赢得了马迪尔的好感。 伊莉恐惧地发不出声音。即使觉得兰特必然仍旧活着,但她仍然害怕从拉库里口中得到可怕的消息,幸好对兰特生死问题非常关切的人并不仅仅是她。一名公爵亲卫冲到拉库里面前摇晃着拉库里,他显然也是兰特以前的部下。“拉库里,神魔大人到底怎么了,你别哭,快说,快说!” 拉库里茫然抬起头,似乎认出了摇醒他的人。拉库里含含糊糊地咕哝了一句,因为刚才还在大哭的缘故,拉库里此时仍旧在打噎,所以没人明白他说了什么。 那名公爵亲卫显然是个莽撞粗鲁的人,他歇斯底里发疯似抽着拉库里耳光,“你他妈的别哭了,神魔大人后来到底怎么了?!快说,快说啊!难道神魔大人牺牲了吗?!” 拉库里一记右钩拳将摇晃他的人击得腾空飞起,然后摔倒在地上。“全世界的人都死光了神魔大人也不会死!我清清楚楚看到神魔大人和魔兽之王突出重围后才昏倒过去的。” 公爵亲卫以惊人的速度爬起来,他满嘴鲜血,呸地吐出一颗牙齿,然后冲向拉库里。 第二部第十三章 斩首行动的必要性不言而预。目前在塞斯其本土力量和法兰西斯阿朗佐亲王看似合作无间,但他们的合作唯一的联系点在于伊莉公爵。在法兰西斯阿朗佐亲王加入塞斯战争前,暗杀伊莉公爵的确很不适宜,但如今情况变化,却使斩首行动显得非常必要。 当初如果暗杀伊莉公爵,将使我国在舆论上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而且可能将激起塞斯人狂野的复仇心。况且当时我军在塞斯处于极大的优势,完全没有必要进行这种毫无意义的行动。但是现在如果将伊莉公爵成功暗杀,塞斯本土力量将与阿朗佐亲王完全分裂。阿朗佐亲王如果仍然想留在塞斯与我国作对,那么他将很难找到合理的理由。以领土作为报酬,相信顽固的塞斯人不会同意;不要任何报酬帮助塞斯人复国,却很难使他的家臣、私兵信服。 我们有理由相信,一旦斩首行动成功,阿朗佐亲王必将在三周内完全退出塞斯。即使我国必须面对塞斯人狂野的复仇,也比与阿朗佐亲王的私兵继续战斗下去更容易。 我个人认为,斩首行动必须实施。唯一的值得商讨的问题是,将这项任务交给谁。现任屠龙小队的神秘队长虽然实力高强,但是我建议高层人士对斩首行动主持人进行详细考核讨论。 ——英格兰尼情报六处s级第14181224115号文件 满嘴鲜血的公爵亲卫发出咿咿唔唔毫无意义的声音,但是从他的表情,每个人都可以清楚明白地知道他正陷入狂喜的情绪。他紧紧的抱着拉库里,“真的吗?你看得清楚吗?我们的神魔大人真的还活着?” 虽然拉库里从生理的角度仍然免不了抽噎,但他热烈抱着公爵亲卫,用力击打亲卫的后背,其力道之大导致这名优秀的军人直翻白眼。拉库里高兴地强调:“当然……呃……我们的神魔大人……呃……当然还活着!……魔兽之王也……呃……活着!” 由于拉库里的介入,国民大会眼看将要演变为一场狂欢会。台下的人群开始骚动,许多人发出噢噢地欢呼声,有的人甚至脱去外套抛向天空。 “哦,拉库里骑士,既然兰物伯爵还活,你知道他为什么在长达一年的时间内都没有在塞斯出现吗?” 第45章 史蒂夫尖亮的嗓音使即将沸腾的开水急剧地降温了。 每个塞斯人都隐隐约约知道原因,但这个原因却不方便说出来。事实上,一些塞斯人也的确有些不满,兰特大人的行为应该算是因私废公吧。况且,如果兰特大人回到塞斯领导塞斯人战斗,以兰特大人的威望和凝聚力,应该可以收复塞斯,那样就不必依赖法兰西斯的阿朗佐亲王了。 马迪尔和克洛斯对史蒂夫怒目以视,但他们都克制着自己没有说话。史蒂夫是首批进入塞斯的外国援军将领,首都曼城也是他收复的。对他太不礼貌,或许会影响将来双方的合作。 法兰西斯人和塞斯人都紧紧地盯着拉库里,不知道拉库里会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你他妈是个白痴!”慢慢缓过气来的拉库里朝地上狠狠地吐口浓痰。这回,换成史蒂夫青筋暴起了。 智将,是精明、强大、睿智的代名词。史蒂夫以中阶白银骑士的实力成为法兰西斯五虎将之一,而且排名第二,以其军事头脑而言,应该说是当之无愧的。但长期以来无论在法兰西斯还是在塞斯,他都受到人们的推崇和尊敬,现在却在大庭广众之下遭受如此之辱,确实令他极难忍受。 “原闻其详。”尽管嗓音中的颤抖泄露了极不平静的心情,但史蒂夫总算仍旧克制住了自己。 “我们的神魔大人一心一意喜欢公爵殿下,谁不知道?公爵殿下说太阳从西边升起,神魔大人就会说东方升起来的是月亮。为了公爵殿下,神魔大人宁愿为之战死。”说到这儿,拉库里重重地哼了一声,他将目光移到阿朗佐的脸上。“可是神魔大人得到了什么?你,阿朗佐亲王,英格兰尼入侵的时候,你在哪里?老公爵战死了,神魔大人失踪了,现在你跑来捡便宜!你明明知道伊莉公爵与神魔大人是一对,你凭什么插进来?神魔大人已经为塞斯复国流了足够多的血,你们……” 拉库里指着阿朗佐,犹豫了一会儿,似乎还想指向别人,不过最终仍旧指着阿朗佐,“你们太无耻,让英雄流血又流泪,还他妈的好意思问神魔大人为什么不回塞斯!” 事情发展到现在的局面确实出乎阿朗佐的意料。可惜法兰西斯的采邑那边发生了突发事件,上周将蒙迭塔去处理那件事回去了,不然有法兰西斯第一智者在此,这件事必然不会发生。 阿朗佐听到史蒂夫的建议时也犹豫过。好在那个兰特失踪那么久了,公布那个暂行条例似乎也是可行的。纵使有一些塞斯人会明白暂行条例将损害伊莉与兰特的关系,但公布暂行条例的是塞斯公国的公爵本人,而目前塞斯复国战争中最主要的力量又是阿朗佐的部队。权衡之下,他们必然不会跳出来反对这个暂行条例。没想到现在多了个不计后果却又极端崇拜兰特的粗鲁汉子。 仗义每多屠狗辈,原来是这样的。 虽然发生了意料之外的事情,但是阿朗佐并不惊慌。这个叫拉库里的粗鲁汉子口才并不好,现在与他辩驳一下,正好为自己光明正大追求伊莉而正名。 “拉库里骑士,一个优秀的女子必须会受到众多人的追求,对不对?” 拉库里愣了愣,然后倔强地回答:“伊莉公爵不行,她是我们神魔大人的。” 阿朗佐没有理会拉库里这没逻辑的话。 “伊莉公爵目前云英未嫁,老公爵并未为她订过亲。现在她是自由之身,对吗?” 拉库里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得重复“伊莉公爵是我们神魔大人的。” 这样的回答惹得马迪尔和克洛斯都皱起了眉头。 “兰特伯爵喜欢伊莉公爵是正常的,而我喜欢伊莉公爵应该也是正常的。当事人伊莉公爵并不反对我的追求,那么我为什么不能继续追求下去呢?如果伊莉公爵真的打算嫁给兰特伯爵,只要她说一声,我必然退出。”说完,阿朗佐将目光移向伊莉。此时伊莉似乎有些失神,她望在天空发呆。 阿朗佐感到有些内疚。假如现在伊莉没有发呆,听到了他的话,伊莉也不会明确答复会嫁给谁。因为阿朗佐所谓的退出,隐含着两层含义。使用这种小手段,令向来以光明正大为傲的阿朗佐不太舒服。但是此时的情况下,阿朗佐却不得不这样做。相处越久,阿朗佐就越喜欢这个极具个性的绝色美女。况且留在塞斯还可以避免兄弟相残的悲剧发生。 拉库里殷切地望着伊莉公爵,过了好半天伊莉还是在发呆,拉库里终于失望了。他郁闷地盯着阿朗佐,仇视的目光令亲王身边的护卫不由地握紧了剑柄。所有的人都相信,只要拉库里再受一丁点刺激,他就会扑向阿朗佐。 阿朗佐无视拉库里杀人的目光。“前两天我和伊莉公爵商议过,兰特伯爵为塞斯立下了赫赫战功,必须加以封赏,将卡敖奇城赏赐给伯爵作为他的采邑。伊莉公爵……伊莉公爵,刚才我说我们曾经商讨过应该将卡敖奇城封赏给兰特伯爵,你现在正式宣布这一消息吧。” 伊莉仍旧有些恍恍惚惚,好半天才弄明白阿朗佐的意思。“哦,好的。现在我正式封赏,马迪尔,你是兰特的首席家臣,你代表他接受封赏吧。” 马迪尔走到伊莉面前,单膝跪下,双手接过伊莉公爵递过来的采邑授权书。 拉库里好不容易才艰难地将目光从阿朗佐身上移开。这时他向伊莉问道:“如果一个贵族本人不在塞斯,但是他的家臣在塞斯参加复国战,这种情况应该也算是为复国出了力吧?” 伊莉点点头。但是这时史蒂夫尖亮的嗓音又出现了。“自己的采邑其实应该自己保卫才对。吾尔汉市和卡敖奇市目前都是我们阿朗佐亲王的私兵在保卫。兰特伯爵真是好命啊!我们拼死拼活守卫他的城市,等复国战结束后,他就可以回来接收了。” 马迪尔与克洛斯对望一眼,克洛斯走到伊莉公爵面前。两人异口同声说:“公爵大人,我希望能够去守护主公的采邑,请求得到您的批准。” 克洛斯根本就不是塞斯人。在塞斯,他除了必须忠于兰特,对其他人没有任何义务。伊莉很矛盾,现在她恨不得宣布那见鬼的《塞斯战时爵位暂行规定》无效。面前的两个人是自己最得力的左膀右臂,一下子都离开,实在很难令她接受。 伊莉软弱地问:“马迪尔,作为家臣你的确有义务将主公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但你是个骑士,你真的要离开吗?” 马迪尔踌躇了。 从骑士的美德讲:忠诚。他固然是兰特的家臣,同时也是塞斯的贵族。马迪尔对塞斯的忠诚并不逊于对主公的忠诚;怜悯。主公兰特显然并不比眼前楚楚可怜的伊莉能从马迪尔那儿得到更多的怜悯这种感情;公正。说实话,自己要求离开公爵而去保卫主公的采邑,能够算得上公正吗?难道不是因为自己身为兰特家臣的缘故,就放弃了更大的职责吗? 当马迪尔陷入矛盾的时候,拉库里直直地走向马迪尔,然后单膝跪下。 “马迪尔大人,您是神魔大人的首席家臣,我希望能够成为您的家臣,然后去守卫神魔大人的采邑。我还有一些同伴,他们都想为神魔大人做些什么,希望您能给我们一个机会。” 马迪尔猛然抬起头看着拉库里,“不,我想主公如果在这儿,他不会同意你这一提议的。” “马迪尔大人,”拉库里的声音低沉震颤,“为了能够为神魔大人效力,我愿意成为您的仆人。” 台下发出了不满的声音。一个骑士自愿成为仆人是极为罕见的事情。虽然马迪尔极受塞斯人的爱戴,但他如此为难忠诚勇猛的拉库里,令台下的人产生了不平之心。 马迪尔伸手扶起拉库里。“如果主公在这里,他必然毫不犹豫收你为家臣。虽然此时主公不在,但我以主公首席家臣的身份代替主公收你为家臣。我以首席家臣的身份为你担保,主公一定会不反对我这一决定的。” 拉库里眼中闪烁的光芒夹杂着喜悦和怀疑,他在怀疑自己的听力。 克洛斯身高一米七,所以他放弃了拍拉库里肩膀的打算。“拉库里,我也愿意为你担保。你放心,主公一定会承认你为家臣的。” 拉库里的呼吸浊重,他缓慢站直身子揉揉眼睛后,恭恭敬敬向马迪尔和克洛斯行了个答谢礼。然后,拉库里转向台下。虽然他没有笑出声,但满是疤痕的脸上却非常明显地洋溢着喜悦的神情。 “作为神魔大人的家臣,我现在正式宣布,希望有更多的志愿人员与我一同去守卫神魔大人的采邑。为什么说是志愿人员呢?神魔大人目前不在塞斯,他付不出薪水。” 台上台下都被拉库里这憨厚的言辞逗乐了,发出哄笑声。公爵亲卫中有些人跃跃欲试,但他们都是在籍军人,必须服从上级的命令。台下的人却骚动起来,好些人开始叫喊。 “我愿意保卫兰特大人的采邑。” “我也要参加。” “还有我,我是一名见习剑士。我要加入兰特大人的私军,拉库里大人,我愿意与你并肩作战。” …… 拉库里满意极了。他对自己说:大陆历1418年12月28日,我一定要记住这个日子。今天是我的幸运日。 拉库里得意洋洋地补充。“不过大家放心,神魔大人是什么样的人你们都知道。以前神魔大人在军中,与士兵们同吃同住。在最艰苦的日子里,神魔大人只吃最普通战士的口粮,连我这个骑兵小队长的口粮都比神魔大人多。所以,将来战争结束后,神魔大人绝对不会亏待大家的。 第46章 我想,每个人都可以分得很多田地或是金币作为奖赏。” 台下的人群中,一名外貌俊美,气质优雅的年青人神情萧瑟,他露出一丝苦笑:“这个傻大个倒是仗义,可是他居然替我开空头支票,也不怕我破产……” 第二部第十四章 马迪尔。哈伯元帅的第一任未婚妻兰妮。格里恩死于英格兰尼卑鄙的暗杀。虽然与后任妻子极为恩爱,但他从来就没有放弃过为兰妮报仇的想法。但令他难以致信的是:当兰特大帝征服英格兰尼后,根据英格兰尼的秘密情报显示,当时的杀手首领居然在那次暗杀行动之后就完全失去了踪迹。另一个奇怪的事实是:根本就没有人知道当时的屠龙小队的神秘队长长得什么模样。陷入绝望的马迪尔元帅曾试图向他心目中无所不能的兰特大帝求助。兰特大帝显然极为钟爱马迪尔元帅,假如是别人提出这种荒诞无理的要求,大帝多半会呵斥。但对于马迪尔,大帝只是顾左右而言他。——《帝国元帅马迪尔。哈伯传》 白天参加国民大会后,我已经明白事不可为。但是我仍旧想与伊莉单独谈谈。躲在人群中远远地看着伊莉就已经痴了,如果是与她面对,不知会发生什么事。我真害怕会控制不住自己跪在地上求她放弃塞斯,与我同去沙丝那亚享受我们自己的生活。 踌躇归踌躇,我仍旧隐住身形向公爵府潜去。白天克洛斯向伊莉辞去亲卫队首领职务,离开曼城向我的采邑去了。马迪尔不得已暂代亲卫队首领的职务,但他今天刚刚接手必然会有疏漏。如果想秘密见到伊莉,今天是个好日子。 刚刚潜入公爵府,我隐约感到一丝不安。那是一种在战场上培养出来的直觉。公爵府很大,夜很深。我感到一种奇异的寂静。 不对,有血腥的味道! 顾不得隐住身形,我用早已准备好的布巾蒙上面,向伊莉的睡房冲去。 途中,听到公爵府的大厅内传来激烈的兵刃撞击的声音。我稍一犹豫,仍旧向伊莉的睡房冲去。一脚踹开房门,发现里面空无一人。我的心跳不由地加速了。兰仆告诉我说,最好的战士必须克服激动、恐惧等情绪,因为类似的情绪将导致手心出汗。在实力相差较大的情况下,这种情况无所谓,但是与同一等级的战士作生死搏斗时,手心出汗的人却必然是失败者。可是现在紧握长剑的手,却感觉有些湿腻腻的。 急速冲向大厅,这回我没有再踹大门,因为大门已经洞开。站在门口,我发起呆来。 阿朗佐不愧爱克斯大陆四大公子、法兰西斯太阳之子的称号。在这激烈的搏杀中,金色长发随着每次急速跳跃而飞扬,蓝色眼眸灿如冰晶,像精细雪瓷般的白皙脸庞却因为脸上粗大的汗滴显出一股阳刚之气。虽然与对方进行着激烈的生死搏杀,却带着那招牌似的华丽笑容,即使身处人群之间,仍会让人第一眼便注意到这颗明星。更值得让人称道的是,在这种环境下,他仍旧全身上下却散着一股悠闲自在的气息,构成了他独特的魅力。 虽然也有许多塞斯人将我称之为塞斯当今第一美男子,此时却免不了有些自惭形秽起来。就相貌而言,我甚至并不比精灵逊色。但阿朗佐那种成熟的气质,在这种环境下仍旧悠闲自在的风采,却的确是我所不具备的。一瞬间,我产生了撕下蒙面布巾,与阿朗佐并肩作战,比试一下英俊风姿的冲动。不过可惜的是,既然我连手心都湿腻腻的,想必硬装出来的潇洒比不过人家自然而然的气质。 我只不过发了几秒钟的呆,阿朗佐却新添了两道伤口——当然,他也不算吃亏,一位幻剑士发出短促的惨叫,捂着咽喉倒下了。 阿朗佐挥舞着利剑抵挡敌人,一面却把伊莉护在身后,边打边退,我数了数阿朗佐身上的伤口,似乎有七八道,不过伊莉洁白的衣裙上却连血也没给溅到半滴。看着阿朗佐誓死保护伊莉的样子,一种酸酸的感觉弥漫在我的心中。 我犹豫起来。如果阿朗佐被这些杀手干掉,世界自然清静了许多。不过,阿朗佐在别的场合被干掉倒是无所谓,如果是为了救伊莉而死去,我却觉得有些不妥。 萨弗斯。欧森巴哈一声怒吼,一个风剑士的脑袋与身躯之间只剩下一层薄皮连接,那名风剑士哼都没哼一声就倒在地上。不过萨弗斯在冒险杀死那名风剑士的同时,杀手的首领显然不愿意放弃任何机会,拥有影剑士身手的首领在萨弗斯的大腿上留下了一个血洞。萨弗斯一个趔趋,他焦急地大喊:“主公,你先和伊莉公爵撤退吧。我和马迪尔守在这儿!” 这时我才发现正闷声不吭与敌人搏斗的马迪尔。他虽然现在达到了白银骑士的水平,但与满大厅的二十几个风剑士、幻剑士相比,的确太不出众。在马上同等级骑士强于剑士,在地上则相反。 阿朗佐发出爽朗的笑声,“萨弗斯,别担心,一切都在军师意料之中。大约再坚持五分钟,史蒂夫就会带着他的属下前来。” 知道阿朗佐是在实行心理战,杀手的首领忍不住为同伙鼓气。“大家加把力干掉他们!别信他的话。” 在伊莉魔法神箭的掩护下,阿朗佐将离自己最近的一名幻剑士变成了独臂武士,他抽空拭掉脸上的血迹,优雅地一笑:“蒙迭塔。弗朗西斯科是法兰西斯第一智者,他只是根据我前些天送给他的情报,就料中克洛斯会辞去亲卫首领之职,而有某些无耻之人会利用亲卫队首领交接的混乱在今晚前来刺杀伊莉公爵。哈,你们倒是猜猜看,我与萨弗斯恰恰此时赶来是为什么?而我们前来的同时,又会不会通知别的人赶快赶来呢?” 杀手的首领不吭声了,他以行动来回应阿朗佐的讽刺。这名拥有影剑士实力的首领身手如同鬼魅,他迅速地脱离与萨弗斯的缠斗,出现在马迪尔的身侧。同时,一道肉眼难以捕捉的剑光射向马迪尔。 马迪尔正在与两个风剑士缠斗,本来就极为吃力,但是他仍旧警觉了这种危险,略一侧身,本来应该刺中咽喉的利刃刺进了他的肩膀。马迪尔闷哼一声,发力后跃,逃脱了被刺得对穿的悲惨命运。然而,杀手首领并不想放过马迪尔,想必他对萨弗斯、阿朗佐没有一击必杀的信心,便捡上了马迪尔。 虽然马迪尔非常乐意为保护伊莉而献出生命,不过我却绝对不愿意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但是事情发生得太为突然,而我当时却又极不合时宜地在发呆,眼看马迪尔会丧失生命,却见伊莉的贴身女侍、马迪尔的未婚妻兰妮挡在马迪尔的身前。 …… 我几乎忍不住闭上眼睛,这种结果与我的犹豫脱不了关系。祝福术、加速术、祈祷术瞬间加持在我自身。敛住气息,我瞬间出现在意图继续攻击马迪尔的杀手首领身后。 在钢剑即将刺入杀手首领后背的时候,对方警觉了。他以普通人难以想象的速度侧转身子,结果钢剑只划破了他后背的软甲。 虽然处于敌对的状况,我仍旧不得不佩服对方。作为高阶白银骑士,我为自己加持了好几种魔法,现在我的速度和力量并不比圣骑士逊色。虽然从技巧方面而言我仍旧比不过黄金骑士,但就综合实力而言,我已经超过了中阶黄金骑士的水平。在偷袭的前提下,我收敛了气息,居然仍旧没对敌人造成哪怕一点伤害。不过话说回来,如果他穿的不是以龙皮制成的软甲,现在多少应该受一点伤了。 那名影剑士不能置信地看着我。 “你是谁?塞斯军中和阿朗佐亲王麾下并没有你这样的高手。” 虽然从兰仆那儿学到的知识包括改变嗓音使别人听不出你真实的身份,但我此时并没有说话的欲望。此时我唯一想做的事便是杀掉这个伤害兰妮的凶手。火系魔法连株火球是三级魔法,因而一瞬间几十个火球射向杀手首领。 杀手首领在短暂的时间连续遭受了两次意外的打击。虽然处于敌对状况下他的终极圣斗气早已准备好,但面前的骑士居然连咒语都没有念就发出了连株火球,实在令他手忙脚乱。用布满终级圣斗气的钢剑匆忙布下一道光圈,他防住了大多数的火球,但是仍旧有一两个火球击中了这名影剑士。 在杀手首领还没有从震惊中恢复的情况下,我悄身无息从他的身侧发起了攻击。我根本就不指望连株火球可以让影剑士受伤,火球的作用只是吸引他的注意力。这次的攻击仍旧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在钢剑即将刺入他肋下的时候,杀手首领在那千钧一发的时刻向前一跃,我的第二击只在他的肋部留下了一道一寸左右的小伤口。 影剑士以惊人的速度后退,现在他站在离我十几米的地方惊疑不定的望着我。这种距离想要偷袭一个全神贯注防备我的影剑士显然太可笑。而正面交战,其实我并不是这名影剑士的对手。好在杀手中只有他一个是影剑士。不过话说回来,全爱克斯大陆注册的影剑士也只不过十一名,哪容易一下子就出现那么多呢? 我不做完全没有意义的事。影剑士此时不是我能够干掉的,所以我暂时不再对他浪费力气。钢剑划出一道凄艳的孤线,一名风剑士的咽喉出现了一点腥红。与此同时,数个魔法神箭射向其他的杀手,阻止了他们继续攻击受伤的阿朗佐的打算。说实话,我真的不想救阿朗佐,但是他为了救伊莉而受伤,甚至没有让伊莉的白裙上沾上鲜血,他的确对伊莉很好。我不愿意他在这种情况下死去。 魔武双修的人,在战斗中最多只能预先准备一个例如火球、风刃之类小魔法在必要的时候发出。 第47章 但是象我这样一边格斗一边随意发出火球、风刃、冰箭的人,却超出了他们的理解范围。 随着杀手首领的一声命令“退下!” 剩余的杀手暂时放弃了对目标的围攻,他们聚集在首领的周围。大厅内出现了短暂的平静。 我的出现,不仅仅是对方增加一个实力高强的生力军的问题。关键在于,我是一个他们所不能理解的事物。战斗中随意使用魔法,实在太让人惊讶,况且我使用魔法似乎根本就不需要念咒语,这种情况与传说中的魔王或神王相似。杀手首领的声音有一丝颤抖:“你……你到底是谁?!”。 我哼了一声。我不明白他在害怕什么,拥有影剑士实力的人干嘛要害怕?虽然我施展魔法的情况超出人类的理解范围,但明显我很难伤害他,至于说杀死他,更是不现实。按道理说,一位影剑士应该拥有足够的心理素质才对啊。 以我现在的魔法实力,只能瞬间使出四级以下的魔法,即使瞬间使用出诸如神之怒的五级魔法,也拿拥有终极圣斗气的影剑士没有办法。拥有终极圣斗气的人并不多,爱克斯大陆上注册的圣骑士和影剑士加起来才十八个人,再加上其他一些或者没有注册,或者达到高阶黄金骑士瓶颈、高阶幻剑士瓶颈的人,总共也不过五十个。我却歹运地将面前的影剑士列入了必杀名单。 我的目光由影剑士身上移向了其他的杀手。主餐一口吃不掉,只好先吃点开味甜点。 阿朗佐已经摇摇欲坠;马迪尔的眼中除了兰妮再也没有别的;萨弗斯刚才被杀手首领在大腿上留下一个血洞,明显影响了身手;伊莉虽然没受任何伤,但她现在显然魔法力又透支了,脸色显出令人怜爱的雪白。我们现在的实力其实处于很大的下风。没想到,杀手首领却轻呼了一声“撤退!” 其余的杀手还在犹豫,他们的首领却已经自顾自离去了。剩下的人不得已也迅速离开大厅,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敌人迅速撤退了。阿朗佐他们并没有追击,以弱追强太不理智。 我回头望了望伊莉,她正以奇异的目光盯着我。我又看看马迪尔,他的伤并不重,但是兰妮显然已经生命垂危了。 兰妮努力伸出小指,马迪尔恍恍惚惚也伸出小指。兰妮勾住马迪尔的小指,在马迪尔耳边呢喃:“马迪尔,还记得我们的约定吗?” 马迪尔含着泪水点点头。 兰妮的呼吸急促起来,她艰难地露出一个笑容。“那个夜晚真的很美。当你向我透露希望回塞斯时,我很担心你会离我先去。我们对着月亮约定:你一定不要在我之前死去。现在,我真的很高兴。能够死在恋人之前,而且是死在恋人的怀抱中,真好……” 兰妮勾着马迪尔的手指松开了,她红色的长发无力地垂在地上。我走到马迪尔身边轻轻地拍拍他的肩,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马迪尔突然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悲嚎。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 血债以要血来偿。乔作为我的家臣被英格兰尼人杀害了,但是他是死在战场上,所以我并没有太大的报复心。但是乔柔弱的独生女儿却在我眼前被杀害,使我产生了一种陌生的嗜血欲望。 现在马迪尔发出压抑的呜咽声,他死死地抱着兰妮,似乎试图一辈子就这样抱下去。我往后看了一眼,伊莉神情恍惚地向我走来,阿朗佐以一种异样的神情盯着我。 虽然很想见到伊莉,但是如果再在这儿多留一会儿,我恐怕会提出与阿朗佐决斗。 很想知道当我向阿朗佐提出决斗时伊莉会做出什么样的表示,但是仅余的理智告诉我:离开! 我以微不可闻的声音叹惜了一声,向杀手循走的方向追去。虽然不是杀手首领的对手,但我必然不会放过他。 第二部第十五章 贵族地位的高低,首先以公候伯子男来区分。其次是势力的大小,一个公爵,有可能受封的采邑只不过是一个城池。例如瑞笛士国这个国家,这个国家的公爵只有三位,其中两位的采邑都只是一个城。但是一个大的公国内,一位伯爵的采邑也可能多达两三座城池。有时候贵族的选婿标准并不仅仅根据爵位高位,显然一位拥有三个城市的伯爵比只拥有一个城市的公爵更容易讨得老丈人或是贵族小姐的欢心。再次,则是贵族的历史。一个拥有三百年历史的男爵爵位,在贵族圈子里比一个三年前还是平民的伯爵能够受到更多的尊敬。 ——《礼仪入门》第三节如何区分贵族的等级高低那群杀手在逃离曼城后迅速分成三组往不同的方向离开了。虽然那名影剑士才是我真正的目标,但既然正面交锋无法取他性命,我何必自讨其辱呢?反正今天参加暗杀行动的杀手我一个都不想放过,先拣软柿子捏捏也罢。 如果可以挑选,我希望能够先对付实力最弱的一组。杀戮可以减轻我心中的愤怒,而这种杀戮,会由于数量多少的不同致使快感不同,但是对于质量,我并不挑剔。可惜我不知道三组中哪组的实力最弱,只好随意挑了一组的方向追去。 我似乎是个天生猎手。在第三天,我终于追上了猎物。当天我并没有真正下手。逃亡中的对手保持着高度的警惕性,我不想陷入六个风剑士、两个幻剑士的合击之中。 在随后的十二天内,我不停地骚扰这群杀手。正面交战我没有优势,但如果单对单,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不是我的对手。而我还有另一个巨大的优势,他们在明处,我在暗处。 一开始,直觉就告诉我这群杀手必然是英格兰尼派来的。最初我的确不明白他们为什么在我的追杀下不逃回英格兰尼的大军中。后来我想:也许这群杀手是英格兰尼的秘密,其余的英格兰尼人并不认识他们,而且杀手们也不希望被更多的人知道,所以他们没有寻求大军的保护。或许,他们还希望能够将追杀者击败。毕竟在这十二天的骚扰中,他们也对我的实力有了零星的认识。 杀手们很疲惫,我比他们稍强一丁点。在这场猎杀与反猎杀的战斗中,他们中如果有一个人分心失神,我也未必敢把握那种机会——除非他离开其余七个人。而我在必须补充休息的时候,往往用飞行术潜出离他们至少二十公里的地方睡觉——幸亏我还是一名魔法师。猎物们终于沉不住气了。他们分成三组,两个幻剑士各带一名风剑士,而另外三名风剑士编成一组,消失在森林之中。 明知他们为我布下了陷井,但是我不得不继续玩下去。如果不继续追踪他们,我担心他们会逃出我的掌握。 精于暗杀的杀手其实本身对于隐匿很在行。最初我之所以那么容易发现他们的踪迹,估计是因为他们在任务失败后仓皇出逃,并没有特别注意隐匿的问题。在察觉被跟踪后,我已经紧紧地咬住了他们,因而一些小小的躲藏技巧没有发挥作用。 可是现在,在这阴暗的森林中,我的确失去了把握他们行踪的信心。不是没有痕迹,但是在这种情况下,留下的痕迹既可能是他们无意留下的,也可能是他们有意布下的局。 我敛住气息,凭着直觉沿着微小的痕迹向森林的深处潜去。 将呼吸、体温控制成他人几乎不能察觉的状态,我躲在一棵大树上将灵觉扩展开去。这种技巧是兰仆教我的,这次还是第一次真正使用。 将全部身心投入,感觉立即变得不同了。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感觉风、感觉云、感觉日光……就像在很小的时候,外公每日清晨抱自己到庄园外散步,自己仔细观察、聆听这美妙的世界一样。周围的植物、动物全都散发着生命特有的烙印,我甚至可以从不同生命散发出的不同生命波动中,分辨出在一起玩耍的两只小松鼠的性别。 将探索的范围扩大后,我知道了这种方法的缺陷。仅仅由一百米的范围扩展为三百米,我就感觉很吃力了。 仔细分辨三百米内的动植物,我叹了一口气,敌人不在附近。擦擦额头上的汗滴,我悄然从树上跃下,仔细寻找敌人可能留下的痕迹,继续向前潜进。 这种迷藏游戏一直进行到下午。现在我已经离某一组敌人很近了,因为身边的一棵大树上明显散发出人的体温,这表明十分钟之前有人曾在这棵大树边逗留过一段时间。 我自认为在这个迷藏游戏中是占着上风的。用灵觉探索敌人并非每个人都可以做到的事。这种技能一方面需要实力,高阶白银骑士、高阶风剑士实力以下的人无法使用这种技巧;另一方面,这种技巧又并非为公众所知,即使是圣骑士与影剑士,也未必每个人都会用这种技巧。 我略微做了一下调整,用灵觉探索的确太累。在调整的过程中,我又恨恨地想起了兰仆。十公里范围内的情况他都可以掌握,十公里啊!我现在能够探索的最大范围才五百米,要是能掌握这么大的范围探索能力,我至于这么辛苦吗? 深深吸了一口气,我继续敛住气息向猎物潜去。 功夫不负有心人,猎物终于在我眼前出现了。他们虽然躲得很隐秘,但是在灵觉探索下,仍旧被我发现了位置。他们似乎是在埋伏,我暗自冷笑。他们埋伏我,我就偷袭他们,公平合理。 一个幻剑士远远超过两个风剑士的实力,即使是两个高阶风剑士也不可能是一个初阶幻剑士的对手,所以我对眼前的猎物更加满意了。这一组是那三个风剑士。在这十二天的追踪里,我也大致了解了敌人的实力。 第48章 这三个风剑士似乎是八个人中最弱的,他们只是中阶风剑士。即使只使用格斗技巧,我以一对三也可以大战三百个回合。要不是拥有圣斗气的人可以抵御低阶魔法,要不是在使用四级以上魔法时产生的魔法波动可能被敌人察觉,我一定用地狱烈焰烧死他们。 悄悄地、慢慢地,我从后面接近了猎物。他们之间相距并不远,不过我不担心,只要不被察觉,从背后突然杀死一个中阶风剑士我还是有着绝对信心的。剩下的两个,我只用苦恼应该怎么样杀掉他们来平静我心中的仇恨。 在离可怜的目标一米距离的地方,我缓缓伸出长剑。我从来没有这么认认真真、全心全意地杀死过一个人。本来我还考虑过不必一剑刺死他,只是将他刺成重伤使他失去战斗力,在战斗结束后,我至少可以有一个折磨的对象。不过想想,他们也不过是工具。我应该控制自己的情绪:工具有错,但是我只需要毁坏这件工具,没必要与工具太过不去。 长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那个倒霉鬼的前胸透出,他很幸运,并没有感觉什么痛苦就失去了生命。 剩下的两个风剑士惊觉了我的动静,他们联合起来向我攻来。两个风剑士能够挡得住我多少招呢?我怜悯地摇摇头,迎向他们。 剑刃如闪电般飞舞,划过空中而交会,发出脆响。一名风剑士失去平衡,向后摔去。等级的差距不那么容易逾越,我的综合实力已经远远超过了初阶黄金骑士,这剩下的两名风剑士的结局已毫无悬念。唯一的问题是,他们可以撑多长时间。失去了侧翼的掩护,另一名风剑士不得不全力防守。 哼,守得住吗?数十个风刃随着我心意飞向他,拥有高阶白银骑士身手的我,自然知道风刃应该射向哪儿能够取得更大的作用。从某方面说,普通的魔法师施展的魔法只是一种强力的武器,但他们必然不会象我这样能够知道应该以怎样的速度、怎样的角度射向敌人。在对手手忙脚乱的时候,我以一道完美的孤线在他的脖子上留下一道殷红的血迹。这个敌人艰难而贪婪地喘气,但是被割破的喉管不能再行使原来的职能。他留恋地望着这个世界,睁着眼睛倒地死去。 剩下的敌人刚刚冲到我的面前,看见这一幕,他面如死灰。不过一咬牙,他挥舞长剑向我刺来。真是值得敬佩的敌人啊。不过敬佩归敬佩,我还是必须杀死他。一剑荡开他正面的防守,我将长剑刺向他的心脏。 这名风剑士显然对于求生有着强烈的欲望,他居然在那千钧一发的时候侧了侧身子,长剑虽然刺穿了他的身体,却并没有刺中他的心脏。正准备拨出长剑以便继续攻击,心中突然产生一丝警觉。我将长剑顺势一送,以全力向身后发出漫天的连株火球,同时向右侧一跃。 站稳后,我感到后背火辣辣地痛,至少被刺中了三剑。还好,并不致命。 其余的两组人以扇形向我围过来。为首的幻剑士狞笑着说:“小子,告诉你一个真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大意。如果你不是因为失去警惕,想要重创你还真不容易。现在你受了不轻的伤,又失去了武器,如果投降,我可以考虑饶你一命。” 骗小孩子吗?我追杀了他们十二天,他们早就想将我生吞活剐了。现在又杀死了他们三名同伙,会放过我?! 懒得和这个骗子说话,我纵身一跃,开始逃跑。现在流血不止,不早点逃跑的是白痴。可惜距离太近,而且是在森林中。如果我使用飞行术,担心被他们截住。只要逃离他们距离三十米后,我就放心地用飞行术逃离。等伤养好了再找他们算帐。 第二部第二部记者独家专访 伊莉: 这段时间读者们对我很大的误解,因此我不得不站出来说两句。其实这只是看问题的角度不同而造成的误解,大家沟通后应该就可以相互理解。一个男子如果因为祖国受到侵略,于是扔下情人去保家卫国。这种情况下,算不算对情人的背叛呢?只要这种行为不被他的情人理解接受,按照《大帝传》中许多批评我的读者的观点,其实也是一种背叛。 拿马迪尔作例子,他扔下兰妮独自回到塞斯,能保证绝对不会因战争而丧命吗?如果那样的事情真的发生,仅就马迪尔与兰妮间的爱情而言,马迪尔对得起兰妮吗?退一步说,马迪尔不会在战争中死去,但是如果战争时间很长,一个年青女子能够有多少青春?马迪尔不是一样把祖国的利益看得比情人重要?! 如果大家都是认为情人比祖国更重要也就罢了,我心里还好想一点。但是马迪尔的道德观念与我差不多,做出的选择与我也相同,为什么众多读者对我的选择持激烈的反对态度,却并不反对马迪尔呢? 的确,在小说的开始,我作为女一号,得到读者更多的关注是正常的。不过我们可以假设,抛开女一号男n号的问题,那些读者会对马迪尔提出如此强烈的置疑吗? 最让我伤心的是,由于读者们性别岐视,纷纷要求更换女一号,致使我的角色提前被他人取代。我终于理解了什么叫做人言可畏,众口铄金。 兰特: 从演员的角度讲,换不换女一号我无所谓,反正这些是编导、制片的事。但是从个人感情性格方面讲,其实我认为更换女一号还稍早了些。 多数人的初恋应该都是美好的。而我与伊莉之间,又确实存在美好的回忆。我不能否认世界有刚刚与初恋情人拜拜便马上就泡上一新马子的男人。但同时这个世界上也有因为初恋过于刻骨铭心,一旦失恋后便终生不娶的情痴。 在性格上我很普通,不走那两种极端。初恋虽然美丽,但是给我一些时间,也会将它淡忘,然后封存在记忆的深处。如果命好找的老婆是真正意义上的红颜知己,或者在牵着她散步的时候,我还会对她谈起过去的故事。但是写评论的读者们似乎都很性急,要求我马上忘掉伊莉重新爱上别人。其实作者本来安排第二部的后期我将率领兽人入侵英格兰尼的领地。如果部下们都是兽人,那么杀戮将更加血腥。在英格兰尼杀戮大半年,偶尔想想初恋情人,然后慢慢淡忘不是很好吗? 唉…… 作者: 卡嚓掉兰妮后,我觉得自己确实颇为残忍。“唯有偏拗狂才能成功”的家族岂不是要绝后了?或许以后应该来个峰回路转的情节冲淡这种遗憾。之所以安排这个情节,其实主要与主角性格有关。 率领兽人对人类进行杀戮到底是件犯忌的事情。如果没有足够的理由刺激,兰特不是和杀人狂差不离吗?因而我必须让兰特受点刺激才能使他有足够的理由去做那种天怒人怨的事。 这种情况下,我一时疏忽导致了兰妮的香消玉陨。 我个人并不反感他人为了祖国而放弃自身利益,除非那种行为伤害到我自己。对于伊莉,充其量我也只不过是理解罢了,谈不上什么喜欢。主要是开头引言不好,搞得我不能向伊莉下毒手。要不然我干脆把黑手伸向她,反正我不心疼,又可以免得大伙添堵。 就个人感觉而言,其实我宁愿喜欢兰妮也不愿意接受伊莉。 呵呵。金大侠笔下的女性,我最喜欢双儿,最讨厌阿紫。 第二部第十六章 我不说,不写,呼吸间也不透露你的名字, 那声调中有悲伤,有疚责…… ——《游马迪尔采邑随感》(作者:兰特大帝) 胸腔里似乎装着一块剧烈燃烧的红炭,面前的树枝无情地击打我的脸。我贪婪地呼吸着空气,但是无论嘴张得有多大,却总觉得空气仍旧不够。我泛起势穷力乏的感觉。兰仆教给我的运气方法,有一定的催愈肌肉、强行止住出血的功能,但在皮肉之下,筋骨仍然迸裂,剧痛一直刺激着脑门。何况现在我的伤很重,被兰仆称之为太极神功的运气方法也不能完全止住出血,我感觉自己越来越衰弱无力。 如果是在平地上,我真是顾不得那么多就要使用飞行术了。可是在这茂密的森林里,飞行术受极大的影响,我不想被身后十米以内的两名杀手刺个对穿。 我非常后悔先前的行为。为自己加持了加速魔法后,最初逃跑时我完全可以逃过他们的追击。但是我过于相信自己的实力,同时也被仇恨冲昏了头脑。我居然不知好歹地想乘敌人追击时出奇不意地反击。 反击并非没有成果。 有意减缓速度后,一个性急的幻剑士加快了速度冲到我的背后,他的意图非常明显:在我宽阔的后背上插上一剑。 世界上没有被幻剑士追击的魔法师蓄积魔法力施展高级魔法反击的战例,那是因为魔法师不可能在幻剑士砍下他们脑袋前有充足的时间诵读魔法咒语。但是我不同,如果不是自己愿意,他们根本就不可能追上我。猛然转过身,一个强烈的连锁闪电自天而降,虽然剑士不上战场的时候往往不穿金属铠甲,但他们手中的长剑却是很好的导电体。由于完全没有防备,四个杀手都不同程度地遭受了电击。 离我最近的幻剑士实力的确高强。在遭受强度如此之大闪电的亲吻后,他仍然没有完全丧失活动能力。在我活生生地将他脖子扭断之前,他留给我一个纪念——他的长剑居然穿过合金锁子甲刺伤了我的右边锁骨。 不知为什么,他死的时候居然还将那柄剑死死地握着。我很快得到结论,最快的方法是将他的手完全弄断才能拿到那柄剑,但是这显然太浪费时间。 第49章 外公强调过:战场上,时间就是胜利。 一跃纵到一名风剑士面前。 此时杀手们逐渐又重新掌握了身体的控制权。如果我不是太贪的话,结果会好很多。事后我回想此时的情况,得出的结论是:最佳的选择是继续逃跑。但是当时,我选择了冒险。我希望在另两名杀手赶来前杀掉这个实力相对较弱的风剑士。 右臂完全不得力,我放弃了用手杀死他的打算。此时我不得不作出一点牺牲,不然无法速战速决。为自己的左臂施展了石化术后,我一翻左腕,左拳有如闪电一般的直捣面前敌人的前胸,其势如电,快捷刚猛异常。正如我所料,尚未完全从麻痹状态中恢复过来的对手下意识地将长剑斩向我的左臂。如果他使用的是宝剑或是斧头,我是不会使用这种战术的。不过现在战术看起来成功了。长剑刺进我的左臂,但是只斩进了一寸左右的深度。 暴喝一声,我提起右膝向他小腹击去。对手的反应很快,他试图向后跃,而我却顺势展开腿部,朝他当胸踹去。在这个时候,剩余的那个幻剑士赶了过来。他毫无花巧地握着长剑刺向我的右小腿。 长剑在我的小腿上留下了一道长约一尺,深约一寸的伤口,这是我为自己右小腿施展了石化术的结果,不然小腿必然会被刺穿。开玩笑,如果不为自己加持石化术,我可没信心一脚踹死一个风剑士。好的结果的那个风剑士的胸部完全凹陷下去,他喷出一口鲜血,不能置信地死去了。坏的结果是,为自己石化过的腿部施展消除魔法后,还需要一秒种才能恢复正常。在这一秒种内,我又添了两道新伤口。别处受的伤虽然也很重,但是现在最使我难受的却是小腿上的伤,它对我的速度有很大的影响。 左臂和右边锁骨的受伤,使我的攻击力极大的削弱,而右腿的受伤,除了降低攻击能力外,还影响我逃命的速度。现在我开始诚心诚意地想逃跑了,可是那两名穷凶极恶的杀手根本就不肯放过我这名伤员。 一边忍痛没命地狂奔,一边在心中咒骂。 虽然本质上我是个斯文人,但是在生命受到极大的威胁时,那剩余的两个杀手十八代以内的女性亲戚却都被我问候到了。至于兰仆,我敢用外公的灵魂打赌,他现在一定知道我的窘状。但是依他的理论,他只会在最后关头来救我。我甚至想过现在躺在地上任由敌人砍杀,反正兰仆最终会来救我的。如果不是害怕万一兰仆来迟,而敌人已经将我心脏刺穿,我早已放弃这毫无希望的逃亡举动。将自己的生命完全由别人来掌握,还是不太妥当。兰仆似乎没有亲戚,所以我发挥自己的想象能力,将他砍了又切,切完又砍,然后清蒸、红烧…… 脚下一个踉跄,我差点摔倒。口腔也火辣辣地痛,不然我非要吐口水以表示对兰仆的不满。 稳住身形,我不再继续奔跑。转过身,我开始聚集斗气和魔法力。两名杀手没有一点高级别战士的风度,他们象猎犬追踪受伤的野兔一样,对我紧追不舍。他们俩都没有受伤,可我一直没有对自己的伤口包扎,跑来跑去越跑越衰弱。兔子急了都咬人,他们实在太不把我放在眼里了。 两名杀手对视一眼,向我包抄过来。在离我三米的距离,他们以长剑上发出的斗气将我锁定。 可恨。 两个对一个! 没受伤的人欺负受伤的人!! 手持武器的人攻击手无寸铁的人!!! 如果逃得生天,我一定要去剑士协会投诉这种行为。 与狼狈喘气的我相比,那两名杀手气定神清。我想,在追杀的过程中他们并没有用出全部的力气追踪我。敌人太狡猾了。 我气喘吁吁地试图打动他们。“你们难道要杀害一个手无寸铁受伤的人吗?” 为首的幻剑士失笑。“我们是杀手,妇孺也不会放过!”这种态度也就罢了,另一个居然在一旁嘿嘿冷笑,那种表情大为伤害我的自尊心。 对于他们的态度我非常烦火。现在我已经不想杀他们了,为什么他们还是一定要与我纠缠呢?要知道,我可是一名高阶白银骑士兼魔导士的魔武双修高手——虽然此时是一名多处受伤、失血过多、脸色苍白的高手。 我暗自祈祷:兰仆,等我杀掉其中一个后,你快点来救我。那可是我的极限了…… 杀手们似乎觉得猫捉老鼠的游戏结束了,他们不约而同向我发起了进攻。 左挡右闪,连滚带爬与他们搏斗了十几个回合,如果不是因为我的四级以下魔法在瞬间可以施展出,想必现在身上已经添了数十个窟窿吧。但是现在的情况仍旧很不妙。模样狼狈倒是小事,问题是魔法力也出现了不继的现象,而斗气在奔跑中就早已耗去了大半。 右侧的风剑士发出的一剑刚刚被我闪过,左侧的幻剑士又连人带剑向我扑来。我对他展现出一个无奈的苦笑,计算着利刃刺来的角度,躲开心脏等重要器官的位置,迎着他扑过去。长剑刺穿了身体,我似乎没有感觉到痛,却听到了一声惨叫和两声惊呼。 在迷惑中我昏迷了。 昏迷之前,我迷惑地想着:惨叫声自然是那名幻剑士发出的。我倾尽全力为自己的头部加持了石化术,相信此时我的头部应该比花岗岩还要坚硬。我用头猛烈地撞击措不及防的幻剑士,在剧烈撞击时,我明显听到了骨折的声音。但是为什么有两声惊呼呢?难道那名风剑士受到的惊吓太大,觉得一声惊呼还不足以表达他的感受,因而又叫了一声?不象啊,似乎惊呼声是同时发出的啊…… 第二部第十七章 我彻夜静卧伴蔷薇, 不敢偷香, 但依旧带走了她。 ——《彻夜伴蔷薇》,作者不详。此文最初由整理大帝文稿的帝国御用文人发表,疑为大帝作品。 醒来后,花了好半天时间我才回忆出自己为什么会昏迷。死兰仆,又害得我好惨! 这次比上次受的伤轻些,至少我没有象上次那样被包裹成粽子。右腿仍旧有些不得力,不过床边放着一根由柳木精心雕刻成的拐杖。 哈,真可笑,难道以为做了一根破拐杖就想让我原谅你吗? 毫不客气地拿过拐杖,我一瘸一拐地走出屋外寻找兰仆。我恶意地想:不知道用这根拐杖敲兰仆的头会造成什么后果,如果不会将他敲傻,我非要出这口恶气!反正以他的能力,就算是用巨斧也未必能够杀死他。 来到河边,我呆住了。 嫩芽垂柳,平波如镜,在一片潋潋水色中,倒映出一位美人绝色玉颜。她侧着脸,乌瀑长发委地泄下。 我屏住呼吸欣赏面前的美景。她是我一生中见过最美的女性——如果小时候见过的精灵不算在内。但小时候的记忆有可能被我自己美化整理过,毕竟当时我才十岁。虽然她脸上有丝稚气,但该大的大,该小的小,绝对够迷人。 美人儿以纤纤玉指沾着洁净河水,纤指为梳,静静梳理青丝,面上神情似惘还愁,柳眉微蹙,像是担忧着什么。 这时,微风拂起,激起阵阵涟漪。站在下风处的我,闻得一股幽香。和风送来的香气,竟使我辨不出是梅香馥郁,又或是女儿家幽香清雅。 一刹那,我迷失了。眼前的美色幽香,似乎是本来不应该在人间出现的情景。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有如此的福份欣赏到。 令我极为尴尬和恼火的是:绝色美女居然被我顺着下巴滴到地上的口水惊醒了。美女望着我,显出惊慌的神情。 小美女受惊吓的模样也那么诱人,此时她楚楚可怜的样子,使我产生一种将之拥入怀中小心呵护的冲动。 正懊恼地恨不得咬下自己的舌头,美女向我走了过来。她伏下身子,向我行使了一个仆人所行使的最为尊敬的礼仪。 她低着头,怯生生地问:“主人,你现在好些了吗?” 此时我的嘴张得大极了,可以轻松放进去一只驼鸟蛋。 虽然知道兰仆的能力不必以常识作为限制,但他这回也太出奇了,居然变化成如此美丽的女子。另外,兰仆此时发出的声音确实是最动听的声音。仅仅是这种磁性的、极为悦耳的声音,也可以促使男性产生某种冲动。 说起来,如此的美貌自然比他平常那极为平凡的脸孔好看,但……但他应该知道这种美貌会激起男人的某种欲望啊! 如果兰仆一开始就以这种容貌出现在我眼前,我或许会接受他。但是只要一想到面前的美女原来是男性身份,我就浑身起鸡皮疙瘩。难道说他怕我会处罚他,所以变幻成这副模样以便免除处罚? 我是个想象力丰富的人。但是此时无论如何我也想不出一个合理的解释让我明白兰仆为什么会成为这副模样。 “主人,你想杀了我吗?”声音里,明显有重重的鼻音。 其实我并不真的对兰仆生气。因为知道他在最后关头救我是为了我好。在这个世界上,我最信任和亲近的人就是他了——如果他算是人的话。 兰仆现在不知道哪里出毛病了,不但变幻成这副模样,居然一开口就问我是否想杀了他。 我伸手扶起兰仆,嗯,触感极佳。如果不是考虑到兰仆原来的性别,我是宁死也不会放手的。 斟酌了一会儿,我说道:“你疯了?我怎么会杀死你呢,你到底是怎么了?” 兰仆抬起头,惊喜地抬起头直视我。“主人,你原谅我了?” 带泪的脸上,绽放出喜悦的笑容。 第50章 我又痴了。带雨梨花是那么的美,现在却又增添了更加诱人的春色。白腻的皮肤、诱人的樱桃小嘴、不盈一握的细小腰肢,似乎全部都化为终极圣斗气一波一波地冲击我最后的理智防线。幸好兰仆的确做了一件好事,他此时的模样,看起来才十五六岁。 我告诉自己,不可以扑向一位小姑娘,至少应该过两年再说。呸呸呸,我在乱想什么啊。 我开始语无伦次起来。“兰仆,你能够把年纪再变大一点吗?喔,不对。你干脆恢复成以前的样子吧。嗯,让我想想。其实现在的样子也还可以。不过你知道吗,以你现在这副样子如果被别人看到了会引发骚动的,要不你在别人面前蒙起脸,只在我面前显出这模样吧。哎呀,还是不对,你这模样会让我思想紊乱。让我再想想……” 受到强烈刺激的我拄着拐杖走来走去,进行起极为激烈的思想斗争起来。 “主人,我不叫兰仆。我是卡马拉.艾朗茨的孙女卡特琳娜。难道,你现在并没有觉醒?那你现在为什么拥有同龄人类所不可能具有的实力呢?” 我被弄糊涂了。 非常糊涂。我什么时候多了这样一个仆人?这么美丽的女性,哪怕是一公里外远远地望过一眼,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的。难道说我失忆过? 我迷惑地问:“你真的是我的仆人?为什么我不认识你?” 卡特琳娜似乎觉得失言了,她红着脸掩着小嘴,这样的一丝稚气显得非常可爱。 “主人,我确实是你的仆人。因为某种原因你现在还没有那份记忆,但是具体情况我现在还不能对你说。” “真的?”迷惑归迷惑。别说卡特琳娜愿意做我的仆人,这样的美女,要我做她的仆人也行啊。不过她做仆人实在太委屈,如果被别人知道,我会被无数自诩为骑士的人追杀的。“不过你作我的仆人太委屈,你愿意就当我的表妹好吗?” “表妹?!”卡特琳娜惊喜地叫着。“我愿意,我愿意。” 我的心里冒出邪恶的念头:傻乎乎的小羊羔。现在先把你当做表妹养着,等过几年,就让你当我的妻子。 我想起最初的一个疑问。“对了,你干嘛一开始就问我是否想杀了你?” “啊?”小脸上又显出怯怯生的表情。到底是小孩子,这么丰富的表情。“在塞斯公爵府的时候,你不是很想杀我吗?” 不知道是我疯了还是她傻了。我在伊莉府中的确产生了嗜杀的冲动,但与她有什么关系?突然,一个可怕的念头出现在我脑海。 我的脸色肯定黑了下来,因为卡特琳娜显出更加害怕的神情。胸口很闷,我压抑地问她:“你是那群杀手中的一个?” 小美女强忍着哭意点点头。 我怀着最后的希望问:“你不会就是那个杀手首领吧?” 小美女被我的神情吓坏了,她没有回答我,干脆哇地一声哭起来。 我不愿相信她说的话,但她的表情却让我直觉感到她所说的都是真话。觉得自己掉进了冰窑,我艰难地转过身向屋内走去。卡特琳娜一边抽泣一边搀扶着我,本来想推开她,但是我还是没忍心那么做。 我坐在床上望着她发呆。即使她与我毫无关系,我也未必对这种绝色小美女下得了手,何况如今的情况呢? 古东方有句话叫不到黄河不死心,与我此时的心态很相似。 我要求卡特琳娜发个终极圣斗气,结果小美女用左手擦着眼泪,伸出右手。她的掌心出现一个核桃大小的终极圣斗气。 我的心更疼了。大约有十几秒的时间,我居然出现了恍惚的状态。实在忍不住,我发出痛苦的长叹声,将卡特琳娜拥入怀中。 选择实在是痛苦极了。这个时候,我想起了伊莉。此时我对她的行为多少有些理解了——迫不得已进行选择,可能在伤害他人之前自己已经承受了足够多的痛苦。 卡特琳娜被我拥入怀中后,渐渐不再害怕了。此时她居然一面仰起小脸望着我,一面无意识地在我的胸口画起圆圈来。下腹一阵热浪袭来,那种滚烫和生痛的感觉强烈地刺激着我。 我愤怒而又压抑地轻吼一声,将卡特琳娜粗暴地横起来压在我的大腿上。死罪可免,活罪难饶!卡特琳娜只不过是作为英格兰尼的工具,所以我如果为兰妮报仇应该直接对付英格兰尼。但是作为工具的卡特琳娜,也不可以完全放过。 小小年纪,臀部就这么浑圆滚翘。这样的红颜祸水,必须施以惩罚! 心中的烦燥愤懑之情使我毫不留情地惩罚着卡特琳娜。数声响亮的“啪”声之后,小美人挣扎着侧过头,贝齿较咬玉唇委屈地看着我。因为挣扎而散乱的一头青丝,加上粉脸那一股羞怯哀怨的神色,却使得人不禁心生一股怜惜之情,也平添了几分楚楚动人的风姿。 “唉。”我又不由自主地叹了口气。体罚实在不能继续下去了,再这样下去,小红帽必然将被我吃掉。 轻轻将小红帽放在床上。我吩咐她乘乘地躺在床上,然后一瘸一拐地走出房间。 现在最重要的是:必须先洗个冷水澡! 第二部第十八章 大陆历1417年,大帝的首席家臣马迪尔在塞斯骑士协会取得的资格为白银骑士。马迪尔年仅二十二岁便成为白银骑士,当时塞斯人认为他是塞斯历史上最为年轻的白银骑士。当时马迪尔曾说过:“主公兰特远远超过我。”部分塞斯人认为这是马迪尔忠诚于主公的谦词,部分崇拜兰特大帝的塞斯人认为理应如此。 然而一个重要的事实便是:兰特大帝在骑士协会和魔法师协会所注册的级别是见习骑士与见习魔法师,终其一生未曾改变。 当时,大帝如果不是黄金骑士,至少也拥有高阶白银骑士的实力。另一方面,部分历史学家认为当时大帝的魔法能力似乎是魔导士水平,部分历史学家认为当时大帝的魔法能力只略逊于神王、魔王。有一点可以肯定,无论是格斗技还是魔法能力,当时大帝已经打破了历史的纪录。 由此可见,我们的大帝是个不爱虚荣、谦虚温和的人。 ——摘自《我们的神——神圣大帝兰特》 伤口开始发痒,这是完全愈合的前兆。在初阳温柔的洒射下,我们离开了那片森林。 运气不错,很快遇到了一个村庄。在那里,我花了十个金币买了辆牛车。卖车的那对夫妻俩见到这么大方和气的买主,高兴的不知所措,为表达谢意,他们硬留我们吃了一顿早饭。说实话,此时能够吃上一餐普通的早饭确实是卡特琳娜和我都不能抗拒的诱惑。 离开那个村庄后,目的地仍不明确,但一定不能去塞斯。一个原因是我不想见到阿朗佐;另原因是:如果伊莉看见我和一个绝世美女待在一起,而那美女还老是嗲声嗲气地叫我表哥,事情会变得更糟。 一路上躺在那辆敞逢车上懒洋洋地晒太阳。兰仆很喜欢晒太阳,他说晒太阳可以补充他的能量——虽然极少。从某种程度上讲,我崇拜兰仆,因而我也喜欢学他的样子。说起来残冬季节晒太阳真是很好的享受。 卡特琳娜现在已经不害怕我了。不过不害怕后就产生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她总是黏着我,现在,她就象猫咪一样蜷缩在我的怀中睡觉。 虽然满怀温玉,但是我仍旧忍不住自怨自艾。我觉得自己真的好惨。 经过一天半充满香艳刺激的严刑拷打后,卡特琳娜告诉了大多数我想知道的事。不过与她为什么是我的仆人相关的问题,她却始终不肯解释。 当她知道伊莉背叛我后(其实在我看来那也未必算得上背叛),一心想要忙我报仇。但是当时阿朗佐已经正式与伊莉合作了,卡特琳娜觉得没有把握独自对付伊莉,便投靠了塞斯的敌对国家英格兰尼。虽然卡特琳娜的来历极为神秘,但一个拥有影剑士身手的人自愿帮忙,英格兰尼国防部特别行动局还是非常乐意接受她的。在加入英格兰尼国防部特别行动局之前,卡特琳娜的美貌曾给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而卡特琳娜总是蒙着面。 在得知第一个行动便是刺杀伊莉公爵后,卡特琳娜非常高兴。行动中她很卖力,但是阿朗佐及时赶到了。卡特琳娜并不知道那个险些死在她中的白银骑士便是我的家臣,更不知道杀死的那个侍女是我家臣的遗孤、马迪尔的未婚妻。她后来怯生生地问我为什么在公爵府爆发了那么强烈的杀意,这惹得我一阵长吁短叹。 一路上,她老是软磨硬泡询问原因,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与其由别人那儿得知,还不如我亲自告诉她。当她知道真实情况后,我还没来得及表现出为兰妮的不幸而悲伤,她倒伤心地哭起鼻子来。安慰了她好一阵子,才哄得她昏昏沉沉在我怀中沉睡过去。她倒好,在睡梦中又不知想到了什么高兴事,居然敢露出天真无邪的笑容。有人哄着她,还为她提供舒适温暖的胸膛。可我呢?谁来安慰我? 怀中的尤物扭动了一下,发出带有鼻音的“嗯”声。我艰难地吞了口唾沫,看都不敢看怀中的卡特琳娜。有道是最难消受美人恩,我想现在自己的情况大约也差不多吧。必须想个好办法解决问题,不然我绝对逃不了类似监守自盗的罪名。 在卡特琳娜醒来之前,我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小懒猫确实很会享受。她在我怀中睡了至少两个小时,昨天晚上又不是没睡! 望着卡特琳娜醒来后还不太清醒的模样,我赶紧将我的想法对她说了。 第51章 说起来这对一个女孩子来说可能比较难以接受,我必须趁她还不太清醒的时候说服她。 “琳娜,以后在外人面前把你的脸用布巾蒙上,好吗?” 我白白浪费了两个小时思考说辞,卡特琳娜从怀中掏出一个面具戴上,调皮一笑。“表哥,现在还认得出我吗?” 面具极为精致。如果不是亲眼看见卡特琳娜将面具戴上,我真不敢相信她戴了面具。面具的容貌仍然是个美女,而且连神情都可以清晰无误地表达出来,但比起卡特琳娜原来的样子却有了天壤之别。一时之间我突然有点担心。如果卡特琳娜不愿意嫁给我,那么我还能忍受其他女子的相貌吗? 天下哪有不爱美的女子?象卡特琳娜这样的绝世美女,说实在的,逼迫她将美丽隐藏起来自然是一件残忍的事。因此在那两个小时中,我想了几十套方案。没想到卡特琳娜这么听话。 我有些不明白,于是问卡特琳娜。“你把自己的美丽隐藏起来,不觉得难受吗?” 卡特琳娜的声音悦耳动听,但是内容却非常暴力。“女为悦已者容嘛。只需要你一个人喜欢看我就行了,别的人如果也色咪咪地望着我,哼,本小姐心情不好的话就挖下他们的眼珠。” 第一句话令我陶醉得快晕倒了。不过她在色咪咪的前面还加个“也”字,令我有些尴尬。没想到这么美丽可爱的小女生,那么崇尚暴力。这是个大问题。 我轻咳一声。“琳娜,美丽的女人应该有她们特有的气质。你如果动不动就挖别人的眼珠,别人就不会觉得你很漂亮了。” 卡特琳娜偏着头问我:“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你觉得我漂亮不就可以了吗?” “话虽然这么说,不过别人如果觉得我的表妹确实是一位绝色天仙,我也很有面子啊。如果你动不动就打打杀杀,那样别人就不会太羡慕我。以后如果不是生命受到威胁,不许动手伤人。宝贝,听话。” 卡特琳娜托着香腮想了想,严肃地拒绝了我。“那不行。如果别人可能伤到你,我必须动手。” 我又产生了哭的冲动。以前刚认识伊莉的时候,我的能力不如她。后来在兰仆的帮助下,好不容易有了如今的身手。可是现在在卡特琳娜面前,似乎我又需要美女的保护了。其实在战场上一个魔导士起的作用从某方面说比影剑士更大。不过问题在于如果我与卡特琳娜单打独斗,虽然不至于败落,但我取胜的机会的确极为渺茫。 神啊,救救我吧! 超越影剑士,这挑战难度也太大了吧。 无可奈何,我只好同意了卡特琳娜在我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可以出手。 突然想起一个问题,于是我问道:“琳娜,你现在多大了?” 听到这个问题,卡特琳娜兴奋起来,她叽叽喳喳地说:“再过半年我就十六岁了,那时我举行成年礼后就可以嫁人了。表哥,那时候你娶我好不好?我母亲是族里第一美人,她总对我说如果我成年后族里第一美人的位置就是我的了。我可是很美丽的哦。” 差点没被呛着。绝佳的美女居然这样厚脸皮地推销自己,我真服了她。 不过……呵呵,我的确很高兴。 继续问刚才的疑问。“那你的实力怎么这么高?”说实话,历史中最年轻的黄金骑士是二十二岁的英帝纳,最年轻的魔导士是二十五岁的法比奥拉特,而我现在才二十岁,而且显然可以在二十二岁之前成为黄金骑士。换句话说,我在兰仆的帮助创造了新的人类记录。可是没想到卡特琳娜更变态,还没到十六岁就影剑士了。 “我没告诉过你吗?我除了是族中第一美女,还是最有天资的战士啊。” 明明摸小美人的脸时感觉温暖滑腻,不应该是厚脸皮啊。“宝贝,可你刚才还说你母亲才是你族里的第一美女呢。” “人家还没成年嘛。成年后这一称号自然归我了。” 不知道她家里是怎么溺爱她的。既然她母亲是族中第一美人,难道等她成年后就会迅速变老变丑吗?不过是宠小孩子哄她高兴的话罢了,就使她就乐得不知道东南西北。不过话说回来,如果还有比她更美的女子,那会美成什么样呢? 卡特琳娜将发呆中的我摇醒,娇嗔道:“表哥,反正人家成年后会嫁给你的。你干嘛现在流口水呢?人家怪害羞的。” 赶紧擦擦嘴唇。 这次确实是冤枉的。虽然这几天我为卡特琳娜流了不少口水,可是这回的原因却是我正在幻想能够比她更漂亮(至少也不逊于她)的未来丈母娘的模样。 我神情严肃地哼了一声。 “甜心。以后一定要乘乘地听我的话,不然我可不愿意娶一个让自己头疼的老婆。” “人家知道啦。” 此时卡特琳娜娇羞地垂下头,悄悄地扯着衣角。 真是受不了,又一项世界纪录被她打破了。世界上曾经有过这种小媳妇模样的绝世美女影剑士吗? 第二部第十九章 兽人,平均身高两米。他们崇拜杀戮的力量,因而在神魔大战中与魔族同盟。而人类在神魔战争中与神族同盟,所以自古以来人类与兽人就相互仇视。兽人的战斗力远远大于人类,他们力气大、反应快、行动敏捷,至少有20%以上的兽人有拥有狂化能力。从纯战士的角度看,一个普通的兽人可以打败五个普通的人类战士。兽人生育率略高于人类,但兽人好战的本性不仅仅体现在对人类方面,兽人不同的部落之间也相互杀戮。几乎统一爱克斯大陆的英帝纳大帝曾感叹说:如果兽人团结起来,并且掌握战略战术,人类必将处于极大的下风。 好在兽人只会三级以下魔法。这是兽人与人类做战中非常大的弱点。 ——《山海经.种族篇》 没有明确的目标,不过我们选择了朝英格兰尼的方向走去。一路上旖旎风光无限,卡特琳娜被我逗得面红耳亦,娇喘连连。 不过我还是放过了她。她那幼小的年纪令我多少有些心理障碍。另一方面,我还有个说不出口的理由。大陆上普遍的风气是尊重女性,但某些国家也盛行大男子主义。我并不赞同大男子主义,如果实在不行,我还是会娶个实力比我强的女子。但是在内心深处,我的确渴望能够保护自己心爱的人而不是被心爱的人保护。况且卡特琳娜看起来那么娇柔弱小——古东方有句谚语叫“披着羊皮的狼”,也许正是说她这种情况。 也许兰仆有办法能够使我比卡特琳那更强。那时真正得到她,我才会真正的满足。 牛车的速度可想而知,好在我与卡特琳娜都没什么急事。能够这样不想烦心事而与绝色美女在一起,就算一辈子在这破烂牛车上度过也是一种幸福——假如不需要吃东西的话。 如果说爱情的滋味象一杯酒,我与伊莉爱情应该是鸡尾酒,有甜蜜,也有苦涩。与卡特琳娜呢?我被她的美貌和活泼可爱的性格迷恋住了,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喜欢我。其实我与她之间有许多事都没弄明白,无奈她又不告诉我。与卡特琳娜应该算是算是极品红酒吧。别说品尝,光那香醇的气味也就弄得我神魂颠倒了。小抿一口后,甜甜的,又微微有点儿醉意,让人晕乎乎有飘飘然的感觉。 三天的行程后,我们终于来到一个小镇。其实我们并不是在极为荒凉的沙漠或一望无际的草原上。不过老牛破车一天顶多走个50公里。这三天行驶的距离还不够我与卡特琳娜一个小时跑。 到了小镇外郊,我将一牛车送给了个看起来很老实的农夫。令人奇怪的是,那个五十多岁的老伯虽然因为这异外的惊喜而露出笑容,但笑容的深处却藏有一丝惊慌。没待我询问,老伯赶紧劝我赶快离开这儿。 “公子,疾风马贼团今天下午会来攻打我们镇,所以我们都准备逃难了。您也快些离开吧。那些马贼如果将您误伤了可不好。” 塞斯的地形主要是平原与森林,科洛斯座落于平原,而沙丝那亚是一座海滨城市。说起来惭愧,我见识的确不广。我见过强盗、沙盗,但还没见过马贼。 拉住匆忙准备离开的老伯,“你怎么知道马贼会在下午来攻打你们?他们在攻打前会提前通知吗?” “上午疾风马贼团派了一个人向我们的镇长提出要求。本来如果马贼的要求不太高的话,我们一般都会照付,但这回他们还提出要求我们镇贡献五名少女,谁的家长会肯呢?镇长一怒之下将马贼的使者杀了。按照疾风马贼团的习惯,他们将会在下午来屠镇。” “哦,是这样啊?”我摸摸下巴,那得快些进镇,趁马贼还没进攻前吃饱肚子。 卡特琳娜也并非完美。 在伤还没好的时候,卡特琳娜殷勤地为我烤了只烧鸡。无论是从色、香还是味任何一个方面考察,都是极不合格。毫不夸张地说,最初当卡特琳娜将烧鸡递给我时,我甚至以为她给了我一块木炭。 为了不伤害她的热情,我平生第一次吃了明知可能致命的东西。回忆起塞斯复国战中物资极为紧缺那段日子时喝的野菜汤,我热泪盈眶:报应啊,真是报应!当时我认为那是世界上最难吃的东西,居然还偷偷将野菜汤瞒着战士们倒掉了小半碗。 为了保护卡特琳娜的自尊心,后果便是我恢复的日期延长了至少三天。那三天里我上吐下泄,作为重伤员的我差点没就此永别人世。 受到严重伤害的人默默地忍受那种痛苦,作俑者却理直气状地哭着鼻子扑到我的怀中寻求安慰。 第52章 如果按某些宗教的说法:人都是因为前世犯过罪因而必须在今生赎罪,那么我的前世必然是杀人放火、无恶不做。否则,作为受害者的我为什么还要安慰施害者呢? 鉴于卡特琳娜如此不良的记录,我剥夺了她做食物的权力。可惜我厨艺水平也不佳,所以当终于看见一个城镇的时候,我的胃便开始努力制造胃液了。 进入小镇后,发现镇上的气氛确实异样。人们的脸上,基本上都是一个表情:惊慌。有些店铺甚至关了门。好在酒店并没有关门。我们走进酒店,发现里面只剩下一个正在惊慌失措收拾东西的老板。 “老板,给我们弄几个你们的招牌菜,再来一瓶葡萄酒。” 老板被身后的声音吓得一哆嗦。 他回过身来,解释着说:“尊贵的客人。现在实在不行。难道您不知道疾风马贼团即将洗掠本镇吗?唉,那些贵族和当官的平时收税挺努力,现在得知我们即将遭受疾风马贼团进攻,居然都不派兵来救我们。现在我必须离开这儿,不能为您服务。” 我是个好脾气并且讲道理的人。可是卡特琳娜却不管那么多,她突然用斗气压迫住酒店老板,使他全身不能动弹。 为了不使卡特琳娜的形象遭受破坏,我只好赶紧扮演黑脸的角色。“如果你想多活一些时候,还是现在为我们准备食物吧。不然你没死在马贼手中,却死在生气的客人手中,岂不是更冤?” 悄悄挠了一把卡特琳娜的小蛮腰,小魔女扑哧一声笑了。被斗气松开的酒店老板面色苍白。我扔给他两枚金币,他犹豫了一下,往厨房走去。也不知他是被我吓坏了还是爱金钱胜过性命。 我继续挠卡特琳娜的细腰,她笑着想逃出我的魔掌,却被我轻舒猿臂将她圈住。“小魔女,以后不许欺负这种老实人。” 卡特琳娜认真地想了想:“可是人类都很奸诈耶,我分不清谁是老实人。我只知道让你不高兴的人都不能被原谅。” “那就这样吧:以后没向我们动手的人你就不许欺负他。” 卡特琳娜嘟着红唇答应了。我赶紧转移视线,她嘟起小嘴的模样实在太刺激善良本分的我。 由于几天都没吃到可口食物的关系,我和卡特琳娜对这个酒店的招牌菜很满意。现在卡特琳娜显然吃得正高兴,她完全不顾淑女形象地舔手指起来。 唉,宠坏的孩子。卡特琳娜父母也太不负责了,还没把她教育好就这样交给我,以后一定要向她娘家索要教育费和精神损失费。 我抓住她的小手,“琳娜,你知道你这样的形象不太淑女吗?” 小美女害羞了,她有点脸红。“妈妈告诉过我啦。不过这牛排太好吃,我一时忍不住就用手抓了。现在手也脏了,就……” 我义正严辞地说:“以后再也不许这样,不然……等你过了十八岁也不娶你。为了保护你的淑女形象,现在我来帮你解决用手抓过牛排的问题。” 我轻轻的吮吸卡特琳娜的纤纤玉指。经过这些天的深入接触,虽然没有真个销魂,但她的敏感点却都被我掌握了。 卡特琳娜象征性地想抽回小手,却很快迷失在被快感冲击的感觉中,她强忍着咬住下唇,双眼却水汪汪起来。 在这关键的时刻,不知死活的马贼居然来攻打这个小镇了。卡特琳娜显然与兰仆有个相同点。他们只对我关心,哪怕杀人的事就发生在他们的身边,他们也会无动于衷。 小镇很小,它只不过有中等庄园的大小。而小镇的城墙如果用更准确的词形容,应该被称之为围墙。 我很恼火,在卡特琳娜真正迷失之前,砍杀声将她惊醒。毕竟濒死之人发出的惨叫声很煞风景。 我的语气中自然带有怒气。“现在我们去为民除害,干掉那群马贼吧。”卡特琳娜明白我怒气的真正含义,她红着脸用几乎察觉不到的幅度点点头。 牵着她的手,我们来到城墙上。与马贼搏斗的是小镇上的义勇军。就这些人,如果在平原上还不够马贼一个强冲锋。现在虽然躲在城墙后负隅顽固抗,但估计也支持不了半个小时。 马贼大约有三百余人。现在四级以下的魔法可以瞬间施展,因而我便懒得使用高级魔法了。如果我多点耐心,也许使用连锁闪电后便不用再费心了。连锁闪电是四级魔法,而流星火雨是三级魔法,生性懒散的我便选择了后者。没想到在流星火雨的洗礼下,居然还有五十多个人拥有活动能力。 这群马贼也真是讨厌,干嘛用分散的冲锋阵形呢?集中在一块儿被我烧死多省心。人分得那么散开,害得我的流星火雨在单位面积上的强度不够,结果三百余人的马贼中除了青铜骑士、讯剑士外,居然还有好几个骑士、剑士等级的人也躲过一劫。 义勇军先是呆住了,然后很快发现了我和卡特琳娜。他们热泪盈眶冲着我喊万岁。 这下我的脸更挂不住了。青铜骑士、讯剑士也就算了,连普通骑士、剑士都可以逃生的话,如果消息传到塞斯,我的形象损失可太大了。 “疾风马贼团,你们的末日到了!” 借助圣斗气的力量,声音很响而且传得很远。开始的时候我对这种效果很满意,因为有些义勇军开始对我膜拜起来。 不过当疾风马贼团拼命四窜逃命时,我又后悔起来。干嘛又吹牛呢?真是多事。打败马贼享受英雄的待遇也就够了。说什么他们末日到了,结果吓得他们四窜逃命。现在如果要实践这句话,不是自找辛苦吗? 第二部第二十章 一个军团由十个联队组成,一个联队含三个大队,一个大队含三个小队,一个小队的常规编制为一百人。 ——《爱克斯大陆军事常识》 神圣大帝是个专情的人。神圣大帝之所以不仅仅只有一个红颜知已,据权威人士透露:那是因为神圣大帝被一块被称之为烧鸡,状似黑炭,实为剧毒物质的物体所迫害引发的不良后果。 当神圣大帝和卡特琳娜帝妃与精通厨艺的安丽丝.希拉相遇后,两人同时被她的厨艺所俘获。当神圣大帝仍旧在犹豫是否向安丽丝帝妃表达爱情之时,卡特琳娜甚至……(出于帝妃尊贵的形象考虑,此处省略五十一字) ——摘自《神圣大帝生平》 重新见到阿呆无论如何是件高兴的事。但是如果不是在我正准备出发追杀马贼的前提下,我会更高兴的。阿呆突然从远处跑过来,从那可怕的速度可以推断出其冲力的大小。遗憾的是当时我确实高兴坏了,除了忘了应该立刻追击马贼外,也忘了阿呆以这种速度冲过来的冲击力。 纵使是高阶白银骑士,对这样的冲击力也无可奈何啊。 强忍着没有用手捂住巨痛的臀部,我挤出微笑爬起来。冲到阿呆面前,我拼命地掐、捏、扭,终于吓得阿呆呜呜地叫着逃出我的魔掌。看着阿呆委屈的样子,我解释说它耽误了我追杀马贼。 我死也不会承认报复阿呆是因为刚才臀部被摔得太痛。 本来还担心我有阿呆作坐骑,而卡特琳娜只能骑马会不高兴。哪知道该死的阿呆居然没把它真正的主人放在眼里,首先驼起卡特琳娜起来。重色轻友的公猞猁!我怀疑如果让阿呆看见卡特琳娜的真实模样,阿呆甚至会把卡特琳娜当作第一主人,而把我晾在一边。 阿呆绝对是个很色的猞猁。它对我挤眉弄眼,然后轻吼一声。其大意令我气得不行。居然是:换了个妞?主人你真行。 卡特琳娜这时候有些生气,又有些害羞。我有点不明白。如果是因为与我共骑而害羞,那也不合常理。我与她之间只存在最后一道防线,还有什么可害羞的。至于说生气,我确实想不出理由。 追杀马贼的任务基本上还算顺利。简单地说就是两个字:追、杀。如果仅仅是我,马贼们可能还会逃掉一些,因为他们见势不妙分头逃跑起来。但是有阿呆在,它可以借着气味追上从其它方向逃跑的马贼。以阿呆的速度和追踪能力,这些马贼已经被判了死刑。 如果追杀骑士就不会这么费力了。如果是骑士,他们虽然在危险的情况下也会兵分两路或三路,但不至于象马贼这样先是分成四五路,眼看我要追上其中一路的时候又马上溃散向四面八方逃跑。 多数情况下还算是尊重骑士许下的诺言,在崇拜我的镇民面前声称要杀光马贼,我会尽量做到。现在已经是第三天了,按阿呆的说法,前面是最后一拨马贼,大约有十几个人。我很振奋,因为马上可以完成任务了。 追着追着居然追到一个营地,前面是列阵而待的军队。我定睛一看,不由打了退堂鼓。这支军队足足有三千多人,而且他们不是普通人,是兽人! 兽人崇拜杀戮的力量,因而在神魔大战中与魔族同盟。而人类、矮人、精灵与神族同盟,所以自古以来兽人就仇视人类。兽人的战斗力远远大于人类,他们力大无穷、反应快、行动敏捷,而且至少有20%以上的兽有拥有狂化能力。从纯战士的角度看,一个普通的兽人打败五个普通的人类战士绰绰有余。好在他们数量较少,而且只会三级以下魔法。不过相应的,他们拥有一定的抗魔能力。 如果不用魔法,三千人伸着脑袋让我砍,恐怕我手上的普通精钢剑也会砍钝,但是如果要借助卡特琳娜的力量,却又颇为伤害我的自尊心。使用魔法,对身体极为强壮的兽人的伤害力相应小于人类。假如我使用魔法,想要杀死这三千兽人不知道要用多少个四、五级的魔法,那时候搞不好会脱力。 第53章 再说按比例他们中有六百可以狂化的战士,这六百狂化的战士用魔法可不容易干掉。这时候,我特别想学禁忌魔法,可惜兰仆说过以我的血统不能使用禁忌魔法。 正准备骑着阿呆逃命,阿呆却趾高气扬地向兽人们走去。如果不是舍不得扔下阿呆,我差点没从阿呆背上跳下来抱着卡特琳娜用飞行术逃命。 正在我紧张阿呆会做出什么激怒兽人的事时,卡特琳娜却出状况了。她化作一道白光飞向兽人首领。没想到兽人首领的反应极为迅速,他手中巨斧似乎出自本能一翻,荡开卡特琳娜的偷袭,然后却不知道怎么居然痴了。他结结巴巴地说:“……人类勇士似乎不应该偷袭。” 卡特琳娜似乎觉得她出现的状态还不够多似的,她也发起呆来。过了好一阵子,她突然转身向我跑来。“表哥,会说话的兽人耶。这是一个会说话的兽人耶。” 我对那个兽人首领有些不屑。他显然被卡特琳娜的美貌征服了。现在卡特琳娜还戴着面具呢,如果被兽人首领看见她的绝世风姿,非发疯不可。 紧张地盯着兽人,没想到兽人们也紧张地望着我。兽人首领发痴我多少有些理解,但不至于这三千人都发花痴了吧? 不知道是哪个带头,兽人们突然向我跪下了。整整三千人突然向我下跪也确实把我吓了一跳,不过他们这样的行为总算比呐喊着全部冲向我更让人愿意接受些。 我清清嗓子,咳了一声。“嗯,首领站起来,我们谈谈。” 底下没动静,这是怎么回事?按说中华语是大陆通用语,兽人中也有10%掌握中华语啊?首领想必不会是普通的兽人,他应该掌握中华语才对啊。我看了看首领,他正神情恍惚的偷偷看着卡特琳娜。 正不知道应该怎么办的时候,阿呆大啸一声。一个看起来象是兽人巫师的人站起来对兽人说:“魔兽王允许你们起来。”哗,三千人都起来了。 我奇怪地望着阿呆,它什么时候有这些部下了?居然比我的部下还多。 这时候,那个兽人巫师和那个强壮得让人害怕的兽人首领向我们走来。他们走到跟前后对着阿呆施了一个礼,然后咬牙切齿盯着我。我明白了,那是因为我现在骑在他们的魔兽王身上令他们非常不满意。我赶紧从阿呆背上跳下来,现在阿呆最大,别把那三千兽人惹急了。阿呆对他们轻吼一声,大意是说我是它的主人。这时兽人巫师他们由咬牙切齿变为惊慌失措。他们匍匐在我脚下说:“请魔王恕罪。” 卡特琳娜吐一吐小香舌,“哇,我怎么忘了在神魔大战中兽人是站在魔族这边的。” 兽人到底是兽人,没知识,也不多看看书。自神魔大战后,猞猁并不仅仅是魔王的坐骑。只要是力量远大于猞猁,无论是人类、矮人还是精灵,甚至是兽人,都可以成为猞猁的主人。不过矮人、精灵是热受自由的种族,不会没事去制服猞猁,而兽人把猞猁看作图腾,心中根本不会有那种念头,所以在人间基本上只有人类会成为猞猁的主人。我也懒得给他们详细说明情况,被他们认为是魔王,那我的生命就可以完全得到保障了。 “你们介绍一下自己吧。” “俺是阿塞拜部落首领木力。” “我是阿塞拜部落大巫师桑让。” 有时候谨慎是一种美德。“木力,你怎么认识魔兽王和我?” 木力咧开嘴大笑,“魔王大人,魔兽王是我们阿塞拜部落的图腾,我们当然认识了。至于您,能够以魔兽王为坐骑的,除了魔王还有谁?” 我满意地看着这两个恭恭敬敬的兽人。只要他们认为我是魔王,那么他们就是我的部下。本来还在发愁如何才能拥有一支强大的部队,现在送上门来了。想了想,我问他们那十几个马贼的下落。他们告诉我说他们以为那十几个马贼是准备攻打他们的人类前锋,所以被他们杀掉了。 “很好,你们现在是属于我的部队。” 木力鼻子里喷着粗气,兴奋起来。“魔王大人,您来到人世是准备带领我们与人类大干一场吧?” 我重重点点头,然后向他们强调。“仗,有得你们打。但你们必须完全服从我的领导。我允许你们杀戮时,你们可以动手,我不允许时你们如果乱动手,可别怪我严肃军纪。你们去向部队吩咐一下。” 木力和桑让恭敬地点头,回到部队中转达我的话。 我朝着英格兰尼的方向自言自语。 “英格兰尼人,我又回来了!” 第二部第二十一章 第二部第二十一章 我曾经问兰特大帝为何没有注册与自己实力相匹配的资格。大帝当时有些苦恼。他告诉我说:“在科洛斯的时候,我穷得就差去讨饭了,为了节约每一枚金币,我哪敢去注册骑士与魔法师的资格呢?” “回到塞斯后,当时是塞斯复国战中最为艰苦的时候,90%以上的领土都被英格兰尼人占领,塞斯政府完全瘫痪,我去哪里注册?” “拥有沙丝尼亚后,注册倒是极为方便,但连续施展两个流星火雨是依靠兰仆的力量,沙丝那亚人当时都在幻想他们的统治者是一位拥有魔导师实力的人,我干嘛打破人民的幻想呢?” “等我的实力真正强横之后,世俗的资格认证于我又没有任何意义了。” 当我以为大帝没有去相应协会注册的理由便是这些的时候,大帝又苦恼地咕哝了句什么。当时我没有听清楚,似乎是“小美人十六岁不到就成影剑士了,我还注册个屁啊。” ——《大帝轶事》阿拉卡.缪尔著 兽人军队是目前我所最满意的部下。草原上的兽人都骑着一种叫战狼的坐骑。但他们又不都是纯粹的骑兵。有些战士自始至终都骑在战狼上作战,与人类的骑兵完全一样,但有些战士在到达目的地后就跳下战狼,以步兵的形态加入战场。 其实带领兽人去攻击人类,无论有什么理由,都会被视为人类的叛徒。因为兽人的杀戮欲望太过强烈,被兽人攻克的城市,不可能保持完整。兽人军队经过之地,总是沾满了鲜血。所以目前我必须做两件事。一是将自己的身分隐藏起来,二是将这支兽人军队完全好好地控制,不能让他们太为所欲为。 于是我吩咐兽人的铁匠为我打造了一个看起来有些吓人的面具。现在和卡特琳娜在一起,好色的阿呆居然非常愿意当她的坐骑。这样也好,我换了战狼的狼王作坐骑,虽然比起阿呆来差太多,但这样我的身份就更不容易被人知道了。 本来阿呆是坚决不肯让我骑别的坐骑的。但我们一人一魔兽各退一步,我让卡特琳娜脱下面具让阿呆看了一眼,这便坚定了阿呆要作她坐骑的信念。既然阿呆愿意当卡特琳娜的坐骑,那我自然应该可以骑别的生物。 除了不想遗臭万年,我戴上面具也是为了避免麻烦。二十岁的年轻高阶白银骑士、魔导士会引起太多人有心人的关注。 在出发前,我公布了所谓的军队三大纪律:一、扔下同伴逃跑者,处以五狼分尸极刑;二、不听从魔王命令者,处以袅首之刑;三、未经魔王允许擅自袭击人类者,处以绞刑。 英格兰尼帕克行政省的第二大商业城市迪拉市成为我的第一个袭击目标。帕克行政省虽然与草原接壤,但向来总是边境城市先遭受攻击。在战士与魔法师的配合下,给予进犯的兽人沉重打击后,兽人们自然会撤退。但这回,我率领着这群部队神不知鬼不觉悄悄潜进帕克行政省的内部,一路上选荒郊野外的偏僻小路走(好在兽人们很习惯那种小路。),在对迪拉市发动攻击的前一刻,英格兰尼人根本没有任何准备。 兽人们攻进繁华的城市,他们对我的崇敬更加深了。这样的繁华城市,兽人们只是从祖先们关于神魔大战的书籍中看过记载,从来没有亲眼见过。 我本意并不想对迪克进行屠城,但形势不由人。一路上我为了严肃军纪已经分四次一共绞死了七个偷偷溜进人类村庄的战士,其中还包括木力的侄子。如今攻下迪拉市,再限制这些渴望血腥的兽人,根本不现实。既然塞斯在英格兰尼人的铁蹄下哭泣,那么英格兰尼人流下足够的泪水也不为过。我不能肯定兽人们屠杀的人当中是否有反对战争、支持和平的人。因为这从技术层面讲根本不可能。但是我至少可以做到:宣布反对英格兰尼侵略塞斯、拒绝为之提供招募兵员义务、拒绝向英格兰尼交纳战争税的行政省、从属公国,我将不对之进行攻击——反正至目前为止还没有这样的情况,所以我可以放心地进行无差别攻击。 三天后,木力提着血淋淋的战斧来到我休息的帐篷,满意地问我:“魔王大人,接着攻打哪个城市?您绞死俺侄子那个兔崽子简直太正确了。要不是我们一路偷偷潜过来,哪能杀得这么痛快呢!” 我冷冷地望着他,半天没有出声。木力满腔热血似乎处于严寒之下,正在慢慢冻结。将他吓够了,我冷冷地问:“昨天上午我派人去找你,你为什么不过来?” “俺那时杀得正性起,所以……”木力有些支支唔唔。 “还记得三大纪律吗?” 木力皱着眉苦苦想了想,恍然大悟。“对不起,魔王大人。”接着他愁眉苦脸地向我施了一个礼,准备往外走。 “你干嘛?” “俺违反了魔王大人的第二项纪律,只好出去找个人将俺砍死。俺们兽人是不可以自杀的。” 第54章 我又好气又好笑。兽人军队强归强,但指挥起来确实费劲。以这个木力来说,他对我忠心耿耿。当卡特琳娜实在忍受不了她热情的注视后宣布自己是魔王的表妹,了解爱克斯大陆中表妹含义的木力居然再也没有看过卡特琳娜一眼。按兽人的说法,被闪电击中的男人,必须征服施咒的女人后才可能恢复正常。木力能够那样,实在很不容易。 现在木力因为违反了我的军纪,甚至准备自动出去让行刑者斩首。按兰仆的分类,木力属于兽人中那10%智商超过80的个体,但他也记不住我的规定。也不能说是记不住,而是在血腥杀戮面前忘记了我的命令。木力按人类的划分,拥有初阶黄金骑士的实力,当他处于狂化状态时,我也要避他三分。用这种强力战士的性命来严肃军纪,我又有些舍不得。况且他还是阿塞拜部落的首领,虽说杀死他并不影响兽人们对我的狂热忠诚,但还是影响我指挥军队的效率。这几天来我已经学会了那简单的兽人语,但在不必要的情况下,我并不愿意用嚎叫的方式向部队发布命令。 “念你是初犯,免你一死。不过你必须在接下来的战斗中将功赎罪。” 也不知是捡回一命还是听说马上又可以战斗,木力的眼中射出狂热的光芒。 “马上要打战吗?俺一定至少杀十个人类来赎罪!现在我就去集结部队。” 听了木力发自内心的话,我却觉得有些刺耳。人类与兽族间的种族仇视观念太深了。不过我现在没空改造木力的思想。一来改造这种简单思维的兽人根深蒂固的想法有些困难,二来现在我还要利用他们的这种狂热仇视精神。当然,这种狂热必须加以控制,不然我可真要成为人类的罪人了。 将陷入杀戮的兽人们集结迅速集结起来最快的方法莫过于宣布马上就要打战。木力在帐篷外大声嚎叫了几声,迪克城各个不知名的角落纷纷涌出兽人,他们以最快的速度向木力指定的地点集合。 我站在这群狂热的兽人面前,不由地思考起自己作法的正确性起来。以暴制暴真的是正确的方法吗?而且率领兽人军队,对英格兰尼人来说实在过于残酷。 摇摇头,我将对自己的怀疑抛到脑后。 “勇士们,因为我们在迪克城停留了三天,人类的军队已经从四面八方赶了过来。距离我们最近的,东面的英格兰尼正规军第九兵团,约有一万多人,离我们只有三十多公里了,他们的骑兵如果以急行军的速度只需要一个小时就可以和我们接触;北面是原来用来防备你们的帕克省地方部队及少量中央政府军,约有八千多人;西面是原来准备投入侵略塞斯战争的西征军第三兵团一万二千多正规军,南面是从英格兰尼从属公国布雷西亚派出的两万布雷西亚军。” 说完这些,我停下来观察部队的反应。让我失望的是,兽人们听过木力的翻译后,没有露出我所希望的凝重之色,而是兴高彩烈地相互交谈。兽人到底是兽人,虽然战斗力很高,但与人类的战斗中总是吃战术的亏。我相信,即使兽人能够完全掌握魔法,也不是人类军队的对手。 虽然一个兽人可以打败五个人类,但一百个兽人,想要击败一支五百人的人类军队,就很吃力了。而一千个兽人,如果面对五千人的人类军队,多半反而会遭受挫败。我这三千兽人部队,估计对付一万人的英格兰尼军还有把握,再多些,恐怕就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好在有我作他们的指挥官,不然这三千兽人只怕一个也回不了他们的大草原。短期内,我无法将这支只能大概区分为纯骑兵和骑狼步兵的部队训练为拥有弓箭手、长矛兵、轻步兵、重步兵、轻骑兵、重骑兵的多兵种部队,但我可以充分利用这支部队的高机动性打一场漂亮的机动战。 “勇士们,你们想先和哪支部队交手?” 兽人们发出整齐的嚎叫。他们都要求先消灭布雷西亚的两万人。 一群不知死活的家伙。 布雷西亚人虽然比英格兰人的战斗力稍低,但到底拥有两万人,打败我们这支三千兽人组成的部队并不为难。而且如果我们想先与布雷西亚人战斗,就必须南下。那时这些兽人想回大草原就更难了。以我私人的想法,是想攻击西面的一万二千人的英格兰尼人。那样无论胜负,都可以大大减轻塞斯国的压力。但这种想法只不过诱惑了我一小会儿,因为调入塞斯的部队其战斗力一定是四支部队中最强的。我又没把握指挥正在激战中的兽人脱离战斗,如果轻易和他们交战,一口吃不掉他们,就会被随后赶来的敌人援军吃掉。打北面还是打东面呢? 帕克边防军由于长年战斗的缘故,其单兵战斗力可能高于英格兰尼第九兵团。所以两支部队的战斗力应该差不多,或许北面的部队稍强些。况且英格兰尼第九兵团以急行军的速度向我们逼进,必然消耗大量的体力。如果我指挥部队对他们打一个伏击战,一场完胜并非不可能。以英格兰尼人的思维考虑,兽人们洗劫了迪克城之后,要么会从北方突围回到大草原,要么会狂性大发去攻击两万人的布雷西亚人,虽然攻击最近的第九兵团可能性大于攻击第三兵团,但有着前两种更大的可能性的前提下,想必第九兵团的兵团长并不会认为自己将会首先受到攻击。 既然这样,我就既不攻击布雷西亚人,也不攻击帕克边防军,更不攻击以一般人思维最不可能受攻击的第三兵团。毕竟如果第三兵团的指挥官如果是个谨慎小心之人,他也会考虑到自己首先被攻击的可能性。可惜我不知道对方将领的情况。兰仆告诉我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虽然此时我并不知彼,但对方更不可能知道以往的思维简单的兽人军会受与他们交过手的神魔大人的指挥。他们更不知彼!从这方面讲,我多少占些优势。 在我的暗示下,阿呆怒吼一声,兽人们平静了下来。思维复杂的人表情转换相对慢些,但那些兽人们马上由狂热的表情换为了敬畏的表情。我有点搞不明白兽人们表情转换如此之快,为什么脸部肌肉不会抽筋。 “布雷西亚人离我们太远,还有两百多公里,现在不忙打他们。先把离我们最近的英格兰尼第九兵团消灭掉吧。现在开始准备!” 第二部第二十二章 自从欧巴尼亚帝国建立后,关于大陆历1418年3月2日的迪拉大屠杀便在教科读本中被改为迪拉进入事件。在此之前,英格兰尼坚称它为迪拉大屠杀事件。由于直接资料被销毁,而欧巴尼亚帝国又禁止任何人对此发表不相宜的看法、评论,因而在整整五百年的时间里,普通人一直不知道那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但是历史的真相真的能够被强权所掩盖吗? 有一把当年使用过的精钢剑(见图例43),它的主人是当时神圣大帝麾下的兽人大队长。这把精钢剑被一名狂热崇拜神圣大帝的收藏家买下精心收藏,并写下一小段注释:此剑在迪拉城曾痛饮人血。 又有一封当时的家书(见图例44),上面有一小段写道:大舅,我的一个家住迪拉市的同学,全家十一口人除他之外全部在大屠杀中遇难,现在他孤苦无依。您是否可以适当给予他帮助?(信中的日期为大陆历1418年6月5日。) 由类似的佐证,我们可以推断出:当年神圣大帝率领的兽人部队的确血洗过迪拉市。 ——摘自著名历史学家年加所著《历史的真相》 兽人们打不过人类的另一重要原因是他们根本没有斥候的概念。 我得到的情报是委屈了兽人们的魔兽王亲自侦察得到的结果。不过为了以防万一,我还是找出六个会说中华语的兽人分别侦察北方、南方和西方的情况。之所以一定要找会说中华语的兽人,并不是为了交待任务方便。派他们,是因为我认为他们属于兽人中智商较高的个体,可以克制自己看见人类军队就不知死活冲上去交战的欲望。 我相信兽人没有斥候的原因就是因为兽人们太热衷战斗,作为斥候却总是不报告情况反而抢先战斗,因而兽人最终没有将斥候这一概念确定下来。那些我派出去的斥候,官职最小的一个是十人长,其余都是小队长级的军官。可见知识就是力量在兽人当中也是有市场的。委屈他们了,不过我也没办法。 不得不说英格兰尼第九兵团的指挥官太轻敌了,他只派出了正常情况下不到一半的斥候。而且那些斥候也没有完全尽到责任,对大路的两旁只是草草地看了看,并没有仔细检查。 但是这也不能完全怪他们。自从神魔大战之后,就没听说过兽人还会打伏击战的。兽人对人类发起的战斗总共只有两类,一是攻城战,一是野外正规战。在大路的两旁两公里远的地方埋伏着我的兽人部队。在埋伏之前,我对小队长以上级别的军官下过死命令。如果在我发出进攻命令前有兽人主动攻击,如果那个兽人是普通战士,而且被他坏了事,小队长处以绞刑;如果是小队长级的军官坏了事,大队长处以绞刑;如果是大队长级军官及木力本人坏了事,木力处以绞刑。木力对这个规定无动于衷,反正刚才他被我免了一死,命是捡回来的。 为了打击敌人的斗志,我与卡特琳娜分别埋伏在两侧。等敌人匆匆忙忙进行我们的埋伏圈后,我迅速向敌人发出了一个流星火雨,而阿呆接着一声大吼。流星火雨和地狱烈焰落在措不及防的英格兰尼人的队伍中。 第55章 随着这突然袭击后,早就按捺不住的兽人部队嚎叫着冲向敌人。 两公里的距离对于埋伏而言确实远了点,骑着战狼的兽人们冲入敌军至少需要一分钟。如果不是英格兰尼人陷入了极大的恐慌,这期间足以他们组织好部队进行防御。但是战斗结束后抓获的俘虏供出当时有三件事情超出了他们的承受能力因而造成了他们极为混乱的状态:一是兽人居然对他们打起了伏击,以往的战术优势似乎荡然无存;二是兽人居然可以在部队随行魔法师毫无察觉的情况下施展出四级以上魔法(为此我差点干出欧俘的事,阿呆是魔兽,它不理会别人把它当成是魔兽还是兽人,但英俊萧洒、英明神武的我怎么可能是兽人呢?);三是随着阿呆一声巨吼马匹纷纷陷入暴走状态(战狼的祖先由于自远古就与魔族一起战斗,对猞猁的恐惧相对小些)。 一分钟的时间并不长,兽人们很快就冲入了混乱的敌军队伍开始他们热衷的杀戮。在那之前,我也利用英格兰尼人试验了我的五级魔法。现在五级魔法的成功率大大提高了,居然达到了50%。 望着那些陷入狂热状态的兽人,我没有加入他们。攻击一支混乱的部队无需我的亲自参加。况且加入兽人对人类的屠杀,我的心里多少有些不安。我只好找出一个理由安慰自己:英格兰尼人杀了我的子民(其实我也不确定他们是否真的杀过吾尔汉领地上的人,当时在塞斯我并没有回吾尔汉,只是想当然);杀了我忠实的家臣乔;最可恨的是,居然连乔的遗孤兰妮也被英格兰尼人卑鄙的暗杀计划夺走了生命。这是你们的报应! 杀戮在半个小时后结束了。英格兰尼第九兵团在这场一面倒的杀戮中大约溃逃了五、六千人,其余反应慢或是运气差点的四千余人免不了作了战场上的亡魂。兽人损失很小,总共才死了不到一百人。其中还有十几个人是因为在埋伏过程中忍不住向前冲被他们的长官击毙的。英格兰人这回损失非常大,在充满狂热杀戮的兽人面前,虽然他们想投降,但真正活下来投降的人也只有几十个。我问了问俘虏,他们的兵团长在战斗的初期见形势危急,很早就扔下部队逃走了。我在脑海里将第九兵团除去。这种胆小的兵团长,想必不会在短期内纠集剩下的部队从东面再对我造成威胁。况且以第九兵团溃逃的模样看,重新集结整编也至少需要一周。 剩下来的第二步该怎么走呢? 想故计重施,那根本不可能。英格兰尼人擅长大规模兵团作战。在战前他们肯定会想办法确定友军的位置。当他们得知第九兵团被伏击而且击溃后,如果仍旧被我们成功地打了埋伏,那样的长官必然是吃屎长大的。 下达就地休息的指令后,我走进了兽人们为我准备的简单行军帐篷。我坐在帐篷里苦苦地想接着该怎么办。 现在帕克全省都陷入了草木皆兵的恐慌状态。想要不被英格兰尼人发现偷偷溜走很困难。几乎所有的村庄都派出壮丁监视外界的情况。想要做到神不知鬼不觉的行军,除非我的部队只有百来人左右。但如果完全将这群兽人打散,那还不如直接将他们处死来得直接些。他们对于躲藏没有很好的概念。将他们分散后,他们不在我的控制下,哪怕我千叮呤、万嘱咐,过个一天甚至只是半天,他们就会不由自主地攻击人类的村庄。那样他们必然会被随后追来的人类军队消灭。 现在我开始犹豫起来。兽人部队是把双刃剑。利用它,我固然可以很痛快地将敌人砍得鲜血淋漓,但它同时也会造成其他我所不希望发生的伤害。我是否应该及早离去呢? 从道义上讲,兽人们没有对不起我的地方,我既然将他们带入了人类腹地,自然有义务将他们带回去。但是以我目前的魔法力,使用一个传送的魔法阵,估计送走三百个兽人我的魔法力就会不继。看来还是得靠实力打回去。想了想,我先命令木力将那几十个俘虏带到我的营帐来。木力听到这命令后,很是兴奋。我莫名其妙地看了木力兴奋的背影,不知道他到底怎么了。 卡特琳娜看着木力兴奋的神情开始也很惊讶,不过她闭着眼睛想了想,居然吃吃地笑起来。看来卡特琳娜知道木力为什么兴奋,可我怎么还没有猜到呢? 在我苦想答案的时候,俘虏被带进来了。俘虏带到后,我终于弄明白木力高兴的原因。那几十个俘虏几乎全是被拖着进来的,只有几个脸色或是发白、或是发青自己走了进来。我弄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这么害怕,虽然我吩咐将面具打造得狰狨些,但未必能把一个战士吓成这样吧。正在疑惑,我突然看见了一个熟人:那个什么所谓的爱尔郡沙特阿男爵、见习剑士强尼.汤姆。现在我越来越欣赏他了。上回他就很识相地投降了,这回又很识相地投降。但是说他胆子特别小也不尽然,上回他可以说是战斗到最后,这回他又是能够自己走进来的人之一。 我走到强尼跟前,“你们害怕什么?” 哪知道强尼愈发害怕了,本来他虽然双腿在瑟瑟发抖,但好歹还强撑着没倒下。等我走近,他居然两眼一番白晕了过去。 我也不忍心再吓晕另一个人。于是直接问木力:“木力,他们为什么这么害怕?” “魔王大人,您不是要生吃人脑吗?这几十个人身体都还不错。您先将就着吧。下回您胃口来了,我们尽量为您抓些更好的来。” 随着木力恭敬的话音刚落,又有三个人晕了过去。 小时候管家为了吓唬调皮的我说过魔王会生吃调皮小孩的人脑,那时候我也很害怕。不过后来长大了,因为从来没见过真正魔族,也没听说过确凿的魔族出现的事情,这种说法我也就渐渐淡忘了。没想到兽人们却很认真地对待这种说法,更没想到那些俘虏相信了木力的鬼话。 我哭笑不得。不过见到眼前的情况,突然一条计谋涌上心头。 “我要玩个游戏。给他们每人准备一匹马,让他们四散逃走。一个小时内我会抓住离我最近的一个人生吃掉。被吓坏的人肉有点酸,正好在正餐前开开味。木力,你去办这件事,不要把他们弄伤了。流血的人影响我的胃口。” 木力兴奋地马上办理此事。 我不知道那些俘虏是怎么想的。我只希望他们四散逃离能尽量将这些谣言带入他们的军队。兽人的残暴他们知道,但被兽人杀死或是被人类杀死的区别并不大;可是如果想到被捉到后可能被魔王生吃掉,这无论如何也会极大地降低军队的士气。一支兽人部队对人类军队打起了伏击,这本来就会令他们惊疑不定;如今可以让他们确定是魔王在带领兽人部队,虽然解决了他们的疑惑,却带来了更大的恐慌。他们不会把我往同类的身上去想,因为众所周知:兽人与人类是天敌。历史上曾有过人类想利用兽人的力量,但他们的最终下场往往是被兽人杀死。只有极少数商人世家可以与兽人打交道,兽人对人类世界的某些产品很感兴趣,不依靠那些商人世家,他们的物资将会极大匮乏。 如果英格兰尼人真的害怕了,他们的士气不可避免会遭受极大的打击。战争中士气是个极为关键的因素,当士气低到一定的程度后,一旦在战斗中有人试图逃跑,将会导致其余的人也跟着逃跑。一个最普通的长枪兵也很容易将长矛刺进一个正在逃命的小队长的后背。 我兴奋地叫出一个被公为最持重的年老兽人。吩咐他跟踪逃向西边去的俘虏。然后仔细观察西征第三兵团在得知那骇人的消息后,速度是否放慢,是否很早就立营扎寨。 如果第三兵团的士气真的下降,我准备打一场夜袭战。 第二部第二十三章 古东方有句话是:冲冠一怒为红颜。 虽然由于各种原因,神圣大帝最终没有与我们的第二十九任公爵伊莉结合,但是世界上所有的人都知道:神圣大帝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率领兽人血洗英格兰尼领地,完全是为了伊莉公爵。在骄傲我国大公得到神圣大帝如此青睬的同时,我们不得不为他们之间没有最终结合而感到惋惜。 ——摘自塞斯地方刊物《塞斯风云》 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 月亮似乎不忍目睹即将出生的惨剧,完全躲在乌云的身后。飒飒冷风在原野上强劲地吹袭,一丝火星完全可能造成一场无法扑灭的大火。 我喜欢现在的天气。 率领兽人部队踏着苍茫夜色,静悄悄向西出发。我和卡特琳娜、木力、桑让率领着我亲自挑选的魔王亲卫队走在队伍的前面。挑选亲卫队的原则很简单:一、必须拥有狂化能力。二、必须会说中华语。在这样的限制下,三千余人中符合条件的只有两百多人。不过我只将亲卫队的名额定为一百人。虽然那些联队长、大队长宁愿放弃职位而当我的亲卫,但兽人军队的管理指挥本来就相对混乱些,再将那些骨干调离,军队可就真不好指挥了。 木力自己原先的战狼让给了我,他现在骑的是一匹五岁的年青战狼。木力纵狼骑到我的身边,我回过头问他。“木力,你把自己的战狼让给我骑,现在的坐骑习惯吗?”木力一手牵着缰绳一手抚摩着战狼身上光滑发亮的短毛,咧开大嘴压低声音笑着说:“魔王,你看。此骑全身乌黑,四爪却雪白,加上它额头的一处白毛,不但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在月光下也神气得很。再看它前胸宽阔,臀部滚圆,四条腿纤长有力,除了您骑的老狼王,别的战狼可都比不过它。” 第56章 我微微一笑。木力其实是个颇为健谈的人。只不过由于图腾崇拜,他对我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敬畏。现在接触多了,木力虽然仍旧非常敬畏我,话却也多了。 边聊边走,快要走到敌人营地。我举起手,木力严肃地向后宣布:“噤声!” 兽人们望着远处营地的星点灯火,开始跃跃欲试。在我的领导下,兽人们的纪律性逐渐加强了。以军纪而言,他们可能比起粗野的强盗都还稍差一些,不过比起最初已经进步多了。在我没有发出明确进攻命令前,兽人们都强忍着杀戮的欲望,他们兴奋地望着人类的营地,又不时将期待的目光移向我。如果是木力带领着他们,相信在木力宣布进攻前,已经有许多兽人会忍不住冲锋了——这还是假设木力本人不会在宣布进攻之前自己已经领先冲进营地的情况。 仔细观察对方的营地,确实有些法度。营地设计得很合理也就算了,第三兵团的首领居然还派了大量的巡逻人员。我侧身告诉卡特琳娜,要求她用灵觉侦察一下。 说起来,这又是我心头一个永久的痛。也许是还没熟练掌握这技术的缘故,也许是卡特琳娜实力确实高出我一大截,她的灵觉有效范围居然有两公里。卡特琳娜闭上眼睛侦察了一会儿,她悄悄告诉我:“至少有一个黄金骑士、三十个白银骑士以及一个魔导士和七个高级魔法师处于清醒状态。” 这个情报很关键。这说明敌人的首领警惕性极高,他可能预测到我将会袭营。如果不是卡特琳娜先将这个情况侦察出来,我冒失地施展高级火系魔法袭击敌人营地,魔法元素剧烈聚集和波动极有可能会引起对方魔法师的警觉。那样偷袭将演变为强攻。放弃偷袭的战术优势直接强攻,那是傻子才干的事。 我想了想,转身招来木力,他兴奋地全身颤抖,他压抑着声量问:“魔王大人,现在开始进攻吗?” 真是令人无奈啊。如果兽人能够拥有强烈战意的同时仍旧保持真正的冷静,那就会成为一支天下无敌的部队。我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压制住兽人们即将爆发的杀戮欲,但让兽人们拥有冷静这一特质,那却是哪怕天神也无法办到的事。 叹口气,我施展了一个大面积的冷静术,这是在战斗结束后专门帮助狂化战士的一个水系魔法。在与兽人的接触中,我发现这个法术对于战前控制兽人情绪很有效。令人遗憾的是,以我这样一个拥有魔导士实力的魔法师为这群兽人所施展属于一级魔法的冷静术,由于范围过大,也感到很吃力。而这个魔法的效果只能保证在十分钟的时间内他们不至于丧失理智冲向第三兵团的营地。好在十分钟的时间也足够做许多事了。 我很希望手头上有一支至少十个拥有风剑士身手的特别行动队,那样我就可以派他们潜入敌营放火而不必亲自动手。 我赶紧吩咐木力:“木力,当敌人营地起火时,你就开始进攻。”转身面对桑让,“从现在起大约八分钟,你指挥巫师部队对战士们施展嗜血术。” 看了卡特琳娜一眼,她会意地点点头。阿呆往地上一趴,似乎准备偷懒。我拧住阿呆的耳朵把它拖起来。魔王大人现在都沦落到事必亲躬的地步,魔兽之王还逃得过做苦力的命运吗?我骑上阿呆,与卡特琳娜分头向敌营潜去。 卡特琳娜现在如果重操旧业当刺客,一定会比以前做得更好。灵觉探索与收敛气息技出同源,当我教会卡特琳娜灵觉探索后,她自己就会收敛气息了。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显然是我与卡特琳娜之间的真实写照。象幽灵一样,卡特琳娜消失在我眼前。不用回头,身后的兽人们一定都露出了崇拜的表情。我双腿用力一夹,阿呆以也惊人的高速潜向敌营。 前些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卡特琳娜也是魔武双修,但是她的魔法水平远逊于格斗技。她强调说,她的普通族人都是在成年之后魔法才会大幅度进步,成为魔法导师也轻而易举。小孩子爱吹牛我也没办法。其实在营地里放火即使不会火系魔法也没关系,只要你会将火把扔向易燃物就可以了。 粮草正如预期那样开始燃烧,阿呆也开始随心所欲地施展连株火球、流星火雨。阿呆跟我这么久,眼看要成为一个资深的纵火犯了。唉,堂堂的魔兽之王啊…… 营地刚开始失火,木力就率着他那三千余身经百战、犷悍异常的兽人骑兵向营地袭来。虽然没有人类大规模骑兵冲击时震憾人心的马蹄声,但是兽人粗野狂暴的呐喊却给被袭者带来了更大的心理恐慌。战狼猛烈地踏着山石和坚硬的红土,象海潮,又象狂风暴雨…… 在兽人部队还未冲进营地时,那些未曾睡觉的人类士兵慌忙冲出帐篷试图组织抵抗。一些中、高级将领呐喊着要求自己的部下集中,但是慌乱的士兵四处奔跑,反而往往将好不容易集中起来的小股部队冲散。当兽人冲进第三兵团的营地后,意志最坚定的将领也放弃了这种徒劳的尝试。现在敌人只好用最原始的战术:各自为战。 由于敌人在人数上占据绝对优势的缘故,除去那些光着身子慌忙逃出帐篷既无盔甲又无兵器的士兵外,其余的士兵都尽量向人多的地方靠拢。营地里喊杀声一片, 兽人部队和人类士兵交错混乱,而兽人们全部有坐骑,因而他们很容易将一股股好不容易聚集起来的士兵驱散。客观地说,敌人的斗志比我想象得要顽强许多。我本来以为他们会大量溃逃。我喜欢追杀,因为追杀显然比对杀更轻松。 正在寻找敌军主将的木力忽然看见桑让被一股千余人的士兵包围了。木力一挥战斧,身后的兽人嗷嗷大叫着冲向那股敌人。木力手中的银色战斧已经被染成红色,他的面前无一合之将。好几个青铜骑士试图阻止这个凶恶的兽人,却也被他一斧一个砍落马下。眼看木力将要与桑让汇合,人类战士中突然分出一支百余人的队伍迎击木力。那百余人中居然有十来个白银骑士和一个黄金骑士,看来敌人的主将就在这股部队中。木力挥舞着双斧红着眼冲了过去,双方转眼就激烈地撕杀起来。 兽人进行这种混战占据极大的优势,他们的个人能力远远超出人类。如果说在阵地战中兽人对人类的弓箭手、长矛兵、魔法师特别厌恶,那么现在他们却非常喜欢这些兵种。在混战中,这些兵种的优势荡然无存。对兽人而言,砍杀往昔最痛恨的兵种给他们带来的快感令他们愈加兴奋。有的兽人为了追杀一个魔法师,甚至会放过眼前的剑兵、持盾兵、战斧兵。重骑兵在战斗中也是兽人所讨厌的兵种,但是今夜却几乎没有重骑兵出现。没有任何骑兵会在自己休息的时候让战马仍然披挂着几十公斤的护甲,同时自己也不会穿着几十公斤的盔甲入睡。在夜袭中,如果抢到一匹马,他们就转职为轻骑兵,如果没有,就转职成轻步兵。 卡特琳娜听话地待在我的身边,我将阿呆重新让给她骑。不被人看见还好,如果被人看见我骑着阿呆,这无疑是插标卖首的行为。或许以兽人的智商也可以将一个蒙面的男人与塞斯的神魔大人联想起来。魔王亲卫队中也有三十余人聚集在我的身边。我对现在的情况很满意。一个月前,这些亲卫队如果能够有一个人留在我身边而不冲进人群中撕杀就会让我很感动了。亲卫队中其余的六十多人,有些是因为沉溺于杀戮的快感,有些则是因为没找到我在哪儿。 木力边的撕杀已经占据了很大的上风。但是桑让的情况就很不好了,他周围的兽人越来越少。不明白桑让作为一个巫师干嘛也要冲进敌阵砍杀呢? 如果想要以最小的损失获取最大的利益,现在应该去杀死那个第三兵团的兵团长。我斜举长矛,双腿一夹战狼,冲向敌人首领。身后憋了很久的亲卫兴奋的狂喊着随着我冲向敌阵。 第二部第二十四章 神圣大帝借助兽人的力量是历史的必然。 一、当时塞斯被充满野心的法兰西斯亲王所统治。塞斯朝政为小人所把握,神圣大帝为收复塞斯,不得已只得借助兽人力量; 二、大帝自小就存有使大陆各个种族和平相处的信念。因而在适当的时候与兽人接触并感化他们,最终使他们成为爱克斯大陆中平等的一员; 三、虽然初期兽人部队尚未开化,行为野蛮,因而造成少量平民的死亡。但是英格兰尼人本身是极为残暴的民族。他们无端攻击神圣大帝的出生地塞斯,终于激怒神圣大帝。以暴制暴、以血还血向来是至理名言,对于喜欢用暴力的国家,只有用更血腥的暴力来征服它。 ——《我们的神——神圣大帝兰特》 这时候,我的心平静无波,胜败生死全部置之于脑海之外。视线和精神均锁定在目标上。似乎受到了感应,第三兵团兵团长向我望来。令人恼怒的是,他作了一个手势,身边的护卫向我迎击冲来。 普通的骑士习惯一手持矛一手持盾,也有少数骑士使用双手矛。使用双手矛的骑士往往都是对自己武技极为自信的人。没有盾的掩护,在混战中受伤的机率很大。看见卡特琳娜使用双手矛后,我也转而使用起双手矛起来。她一个剑士都使用双手矛,我再使用一矛一盾的战术,岂不是被她比下去了吗? 左手长矛象一道闪电般由下挑至,斜取一个青铜骑士咽喉,他不及反应便被挑落下马。右手边是一个白银骑士包抄而来,我旋转手中长矛,划出一道弧线直取他的头部,对手反应极快,侧身举盾,将长矛卸开。 第57章 虽然卡特琳娜在这种混战的情况下比我更厉害,但我仍然忍不住很鸡婆地关心她。可是当我百忙中抽空望向她时,看见她已经用双矛分别挑落两个敌人,并带着好胜的孩子气望着我淘气地一笑,我差点没气得从战狼身上摔落下去。 不能被她比下去! 与白银骑士即将交错的瞬间,一道三级气系魔法霹雳闪电击中对手。霹雳闪电虽然只针对个体,但它对个体的威力远远大于连锁闪电。虽然对方是白银骑士,在这种强度的闪电打击下,也几乎落马。不忍心看着敌人在马上摇晃着坚持不愿落下那么辛苦,两骑交错之后,我将右手长矛刺入他的后心。白银骑士终于不甘愿地摔落。 为了耍帅,我将右矛插入右侧的鞘座,冲着卡特琳娜得意地打了个手势。看见卡特琳娜嘟起小嘴冲向下一个敌人,我正暗自高兴,却突然警觉。左手矛将来敌的长矛挑开,然后双腿勾住狼腹后仰,尽力躺在战狼的身上,好不容易才躲过正面射来的一箭。 惊出一身冷汗,反手抽出右手矛,集中精神冲向敌人统帅。敌人有护卫,我也有亲卫,还是会狂化的兽人。 兵对兵,将对将,我懒得和小兵们纠缠。敌人统帅惊讶地看着我们这群人毫不费力突破他的护卫防守,直向他杀来。 “来者何人,为何与兽人为伍攻击人类?我乃英格兰尼一级上将,第三兵团兵团长儒……好胆!竟然偷袭本帅。” 兵团长你个头啊,现在形势是你死我活,难道想攀亲戚不成?要讲话也讲得聚精会神一点嘛,我抛出的高速长矛居然被他闪过,早知道如此,我干嘛这么性急抛掷出兵器呢?看来戴上一个面具也只能哄哄普通人,稍有点智慧的人都不会被骗。 本着杀人前少废话的原则,我将左手矛交到右手,左手抽出重剑杀向敌人兵团长。卡特琳娜也干掉面前的敌人,从侧面攻向兵团长。 兵团长纵马后撤,他身边剩余的护卫拼命向我们攻来。 对敌人施展了一个土系一级魔法迟缓大法,围攻过来的护卫的速度明显缓慢了。没来得及为自己正确的战术得意,阿呆一声大吼减少了我的得意之情,敌人的坐骑或者颤栗、或者暴走,马上的战士陷入无法有效移动的窘境。阿呆载着卡特琳娜抢先冲到目标面前,双手矛如同两条毒龙一先一后刺向对手。 “女流之辈安敢欺我耶?!” 兵团长暴喝一声,左手持盾迎向卡特琳娜左矛。当矛盾相击瞬间,钢盾略一侧偏,卸开长矛,长矛在精钢盾上划出一串火星。接着兵团长以长矛点击卡特琳娜的右矛,双矛相击,兵团长上身一晃,显然落了下风。卡特琳娜虽然是剑士,但是精通骑术,在马上并不逊于高阶黄金骑士。 眼见敌方兵团长陷入险境,我大为着急。我的目标怎么能被别人干掉呢? 用力一夹战狼,我冲到敌人面前,闪电般刺向敌人。兵团长以一敌二更显吃力,他急忙用左臂的精钢盾护住前胸。毫无花巧的剧烈撞击之下,兵团长险些掉下坐骑。我的臂力加上强劲的冲击力,又是趁在他连挡卡特琳娜两击之后还未回复时作出的偷袭攻击,居然没有将他一枪挑落下马,看来他的实力至少也达到了中阶黄金骑士的水平。 为自己和坐骑加持了一个幸运之神,我重新攻上去。 卡特琳娜娇嗔一声:“坏表哥,抢我的功劳。”在撒娇的同时,她双矛纷飞,急刺兵团长各处要害。 我闷声不吭从兵团长身后劈出重剑。开玩笑,兵团长是我首先发现的,怎么能算她的? 兵团长在保护前心还是后背的双选题上,选择了防卫正面的危险。重剑劈在他的背部重铠上,连重铠都击破了。不过敌人似乎还套着极品链状内甲,我感觉重剑并没有砍进他的身体。 兵团长喷出一口鲜血,驱马逃命。敌帅护卫拼死缠向我们。兵团长的护卫实力并不弱,又心存死志,我和卡特琳娜花了不少时间才清理完十几个护卫。我与卡特琳娜对视一眼,她不依地扭动腰肢,“都怪你,把他吓跑了。再斗一会儿,我肯定能打败他。” 我偷偷一笑,平手的结果可以接受。反正敌人的帅旗逃向营外,现在英格兰尼第三兵团的斗志完全垮了下来,我的目的达到了。 剩下的屠杀没有必要参加,我跳下战狼,走向卡特琳娜。她还没弄明白我想干什么,我跳上阿呆后背,环住卡特琳娜的小蛮腰,在她耳边轻轻说:“女孩子不可以那么好胜的。现在战斗基本结束了,我们先回营地休息吧。”现在我已经掌握了一个制服卡特琳娜的法宝:只要环住她,她便丧失了思维的能力 卡特琳娜将羞红的脸藏进我的胸膛。我们俩在这充满杀戮气氛的战场上,轻言细语开始聊些没营养的话起来。 我并非狂傲自大,现在战场上的敌人除了逃命就是高呼投降,几乎没有人仍旧坚持战斗。况且我的身边现在还聚集着十几个亲卫,就算一两百士气完好的敌人突然攻击我们,那些亲卫也可以解决。 直到第二下午,四处追杀敌人的兽人们才陆陆续续回到营地。回到营地后,他们不顾疲劳马上兴冲冲地加入了已经召开了一整天的狂欢宴。兽人对品酒完全没有品味,对于红酒、葡萄酒完全不屑一顾,只对白酒感兴趣。对于白酒,他们也分不清好坏,我亲眼见到几个高级军官用大碗或是直接用瓶子喝大陆历1330年的极品珍藏酒。三瓶至少价值三千枚金币的极品酒被他们三口两口吞进了肚子,没想到其中一个人擦擦嘴边的酒渍,打着酒嗝评论说:“嗯,比刚才的烧酒还是稍差了点。”如果是一个嗜酒者在一旁听到,肯定会和他们拼命。 我没有制止他们的狂欢。据阿呆侦察,第三兵团大约六千余人的残部距我们大约二十公里,虽然急行军一个小时可以与我们接触,但他们的兵团长被我击伤,部队又新败,想必没这种胆量。帕克省地方部队大约听到了风声,大白天就安营扎寨起来。面对兽人部队他们会勇往直前,面对名将他们也会有胆量一拼,但是面对使用计谋战术的兽人部队,想必他们需要一些时间消化此时得到的情报吧。布雷西亚军倒是仍然向我们进军,但是从速度和距离看,至少还有两天才会到达。 木力对我说过对人类的观感:“人类只有三样东西超过我们。一是酒,他们酿的酒实在太诱人了。二是厨艺,人类烧出来的东西比起我们强太多。第三是魔法,不知为什么,人类瘦弱的身躯可以拥有那么强大的力量。” 攻陷迪拉城的时候,他们抢掠了大量的酒和人类的食物。在我的威胁利诱之下,部队没有发生大规模的酗酒行为。但是在暂时解除周边的危险后,我也只好对这些嗜酒之徒睁只眼闭只眼。 从中午起,营地就发出可怕的呼噜声。随着时间的推移,呼噜声越来越大。这于我和卡特琳娜而言简直是一种可怕的精神魔法。在这种可怕魔法的保护下,想要偷袭他们必须冒着变疯的危险。 我拉着卡特琳娜来到离营地两公里远的一处小河边。卡特琳娜随我来到河边后,仍然不停地吃吃地笑着。“哎呀,真是可怕。”她转手轻抚阿呆的肚子,“是吧,阿呆,连你都忍受不了兽人们的呼噜声吧?” 阿呆眯着眼睛在地上打滚。看到我躺在地上,而卡特琳娜以我的胸膛为枕,明白一时之间没有人给它挠痒了,便自顾自地扑起野地里不知明的昆虫起来。 卡特琳娜似乎觉得姿势不够舒服,她翻身以双肘架在我的胸口,托起香腮宣布:“表哥,我都不知道你睡觉打不打呼噜呢。要是你睡觉象兽人那样打呜噜,那我得仔细想想再决定嫁不嫁给你。” 正待想怎么反击,她却又破天荒地露出凝重之色。卡特琳娜主动抱着我的脖子,将脸贴在我的胸口,“你把我宠坏了。知道吗?” 充满磁性的嗓音里略带不安。“我在你面前越来越放纵了,如果被爷爷知道了,他会气坏的。” 我伸手轻抚她柔顺的黑发。“我自己愿意宠你,你爷爷为什么会生气呢?听你的口气,你爷爷很尊敬我吗?为什么呢?” 卡特琳娜犹豫了一下,“你的地位很尊贵,但是我现在不能向你解释。” 伯爵是上位贵族,但只是相对于奴隶、平民、下位贵族而言非常尊贵。在贵族中,候爵、公爵、亲王以及国王更尊贵,而且高级魔法师以上的魔法师在贵族的圈子里也能够得到超过伯爵以上的待遇。难道卡特琳娜一族是沙丝那亚的官奴?! 摇摇头,只要卡特琳娜不告诉我,我还真猜不出来。 “既然你的爷爷也尊敬我,那么我向你爷爷解释一下不就成了?” 小美人忧虑来得快,去得也快。她听到我的安慰后,抬起头露出一个甜蜜的笑容,蜻蜓点水似地轻吻我一下,然后放心地趴在我的胸口睡觉起来。 和这个小魔女在一起,我总能找到伤心的理由。 小魔女象征性地轻吻一下就安心地枕着我睡觉去了,却根本不理会我的痛苦。欲念与道德又开始了激烈的搏斗。这根本就违背常识:投怀入抱者应该有遭受侵犯的觉悟,但是卡特琳娜有时候看起来异常聪明,有时候却天真可爱(傻得一塌胡涂的美称。比如说现在卡特琳娜绝对不知道被她压着的男性,身体的某一部分会多么痛苦)。身为白银骑士的我,不想被影剑士揍成黑眼眶。 唉,今晚又是一个失眠之夜。 第58章 …… 第二部第二十五章 神圣大帝与英格兰尼位列七大神将之五的儒尼奥尔.博格的首次交锋中略占上风。虽然儒尼奥尔预计神圣大帝可能会乘夜偷袭,但到底存了一丝大意之心。 如果他明确命令所有的战士下午开始休息,夜间进入战斗预备状态,那么神圣大帝的偷袭战将以失败告终。 如果儒尼奥尔夜间防备做的更严密些,只要能够提前一分钟发现大帝偷袭的部队,那么胜负也很难说。 由此可见,如果发现了可疑之处,应该大胆假设,小心查证,认真对待。不可存一丝大意之心。 ——《圣华学校军事分院经典战例分析》 第一声鸡鸣响起时,营地那边发出了巨大的轰鸣声,然后营地里发出嘈杂兵器碰撞及呐喊声。 想必是敌人先以气系魔法连锁闪电攻击我的营地,然后士兵趁乱攻了进去。身为武将,自然有被敌人偷袭的觉悟。只是我没想到,昨夜刚对英格兰尼第三兵团进行过夜袭,报复来得这么快。 我们很快来到营地外围。 营地里的砍杀声极大,我多少放了点心。 营地遭袭,往往有三种反应。一是主将心中早有算计,因而将计就计进入反伏击战;二是遭袭方很快组织抵抗,虽然吃些亏,但也不算太糟;第三种情况则是炸营。如果发生炸营的情况,偷袭方是最乐意看到的,而被袭方的将领再怎么有能力,也无力回天。不过我想如果偷袭的不是魔族,兽人那种简单的头脑导致他们根本就不可能发生炸营的情况吧。 由于昨天的狂欢,兽人们大多头昏眼花,手脚无力,现在又是被偷袭,损失看来很大。 可惜身边没有得力的帮手。木力只是一员猛将,统率的能力却比较糟糕;桑让虽然比木力多了一份清醒,但比起为塞斯捐躯的布莱克本也强不了多少。如果是马迪尔或是克洛斯在我身边就好了,哪怕是拉西斯那个海盗在身边,情况也会改善不少。人才实在太少! 静下心来,我开始聚集魔法力。 我将要使用的狂暴术是嗜血术的衍生魔法。它虽然只是土系二级魔法,但是想要笼罩全营地的范围,于我而言确实颇为吃力。以嗜血术笼罩营地虽然轻松些,但嗜血对魔法范围内全体人员有效,我没必要帮助敌人。而狂暴术则是兽人专用魔法,我十几天前刚从桑让那儿学会这种魔法,它只对含有兽人血统的人有效。 聚集了足够多的魔力后,头突然有种将要裂开的感觉。以个人的力量来影响战争的胜负,的确是件很困难的事。我虽然已经是魔导士了,但想要影响这场规模不足万人的战争,也倍感吃力。 一股淡淡的红烟笼罩在营地上,越来越浓。兽人们的咆哮声开始超过人类的呐喊。渐渐的,营地里人类发出的痛苦叫喊声越来越大。 我松了口气,同时感到一阵眩晕。虽然使用魔法只消耗精神力和魔法力,但如果一个不爱读书的圣骑士被迫读一整天书后,也会有眩晕的感觉。 现在战局扭转了。兽人因为宿醉而导致的无力感被我解除。宿醉本身并不会导致体力不支,但是对精神力的破坏却非常可怕。现在我用狂暴术暂时取代兽人酒后的意志,他们又重新生龙活虎起来。血腥术等魔法都是影响被施术者思想的魔法,既然兽人们已经驾驭不了自己的思想,那么让他们失去思考的能力而用纯粹的战斗冲动取代,毫无疑问是一种极为正确的选择。 营地里已经杀得难解难分。双方都谈不上什么队形、战术,他们只有一个简单的目的:杀死对方。 营地外仍然有一队人马,他们的首领显然不打算将这支五百余人的预备队冲进狂暴的兽人当中。我施展魔法时的魔法波动被敌人的首领察觉了,他转过头望着我这边。看见我与卡特琳娜后,他带着三十多个护卫骑马过来。 他们并非以冲锋阵型急驰而来,因而我只是静静地望着对方。 我露出一丝苦笑,对方是英格兰尼第三兵团的兵团长。昨夜的胜利使我过于骄傲了。看他的模样,似乎根本就没有受过伤,也许昨夜他被我砍中后背后吐出的鲜血只不过是自己咬破舌尖的假象。重剑砍进身体后伤害固然很大,但是如果击破重铠后又被极品链状内甲挡一挡,作为一个至少是黄金骑士的战士,即使受伤,也伤得有限。他那么夸张地吐出鲜血,居然麻痹了我。 他盯了我足足半分钟,似乎一点也不受营地中喊杀声的影响。现在营地里兽人显然占据了极大的上风,营地那边传来的几乎都是兽人的咆哮和人类的惨呼,我想战斗很快就会结束,兽人将是胜利者。 对方的双眼眯了起来,他的眼光极为凌厉,但声音里含着些许苦涩。“我想我知道你是谁了。兰特伯爵,我说的没错吧。” 早知如此,我何必戴上面具藏头露尾呢?从身形上固然不好断定,但当今世上成为人类坐骑的猞猁却屈指可数。这些情报一综合,我究竟是谁也就呼之欲出了。 哼了一声,我没承认也没否认。“不知有何见教?” “我乃英格兰尼一级上将,第三兵团兵团长儒尼奥尔.博格候爵。你身为人类,为何率领兽人残杀同类?” 这回我没有打断对方的自我介绍。说起来,我的情报工作居于劣势。对方是个强敌,多了解对手一点也是好的。 我又冷哼一声:“那么你身为人类,又为何要率领部下去残杀塞斯的同类?” 儒尼奥尔没想到我会如此反击,有些语塞。他的第三兵团加入塞斯的战局,自然是为了参加战斗而并非人道主义援助。如果他否定我刚才的反诘,会显得没有大将风度。 旁边的一个护卫见主帅为难,说道:“率领兽人与率领人类怎么同?你难道不知道兽人是人类的天敌吗?” 尽管我的内心多少也觉得有些不妥,但此时仍旧用强硬的口气反驳:“用武器杀与用魔法杀人难道有什么不同?难道说只许你们英格兰尼人在塞斯的领土上杀害塞斯人,就不许别人进攻英格兰尼杀死英格兰尼人吗?” 儒尼奥尔伸手止住了那名护卫继续辩驳的打算。 “兰特伯爵,你可有意效忠英格兰尼?以你的能力,封候拜相指日可待。你与伊莉公爵之间的事我也有所耳闻,现在塞斯有阿朗佐亲王坐镇,即使能够恢复塞斯的主权,你的情况也不会很好。” 尽管明知这是挑拨离间,但我仍然有些黯然神伤。 看见我的神情变化,儒尼奥尔的语气有些转变。“你为伊莉公爵尽心尽力,可她怎么待你呢?” “我很佩服你,居然能够率领兽人进攻我们。不过你想过没有,这样一来你就会身败名裂。虽然大家都知道用重剑杀人与用长矛杀人并没什么区别,但是根深缔固的种族仇恨会使你成为人类的公敌。我猜,恐怕到时候伊莉公爵也不会支持你吧。” 我的心里隐隐有些痛。这种后果我虽然潜意识地否定,但从逻辑而言,这又是必然的结果。不过率领兽人进攻英格兰尼并非完全是因为塞斯的原因。对于乔,我非常歉疚,他对我忠心耿耿,我却连他的独生女儿也没能保护。如果当时的杀手首领不是卡特琳娜,或许我杀了他后也可以马马虎虎敷衍自己的内心愧疚。但是如今,我不得不攻击英格兰尼以慰乔的英魂。 我的语气连自己都听出颇为落寂,“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乃大丈夫。” “我的处境和后果,也大概猜得出。” “不过……” 我狠狠地盯着儒尼奥尔,思考是否将我报复的真实目的说出来。以国家民族大义为借口,塞斯人一定会更为崇拜我。我率领兽人与英格兰尼人作战,虽然与兰妮之死受了刺激有关,但确实也有一部分心理是为了塞斯。 “弱小者在无从选择的情况下,哪怕必须下地狱,也要以任何形势反抗侵略者!” 儒尼奥尔听了听营地内的动静,欲言又止。营地内的战斗接近尾声了。 “可惜昨夜被你偷袭时我的魔法师部队伤亡过于惨重,要不然今天的胜利应该属于我。我们下次在战场上再见吧。” 儒尼奥尔率着他的护卫后撤了,与他营地外的部队会合。然后,一个号兵吹起了撤退的军号声。 在撤退的军号声响起之前,偷袭兽人营地的人类士兵就已经开始溃逃了,如果说有什么比与兽人作战更令他们害怕的事,那就是与狂暴的兽人作战。撤退的军号声响起后,冲进兽人营地的英格兰尼第三兵团的士兵不顾一切地溃逃起来。陷入疯狂中的兽人尾随着敌人冲出营地。 至少还有两股强大的敌人没有露面,让这些失去理智的兽人继续追击下去并不是一个好主意。 我骑着阿呆切入溃逃的人类士兵与兽人之间,对兽人们施展冷静术。 虽说冷静术只是水系一级魔法,但是在我魔法力非常空虚的前题下,也足以令我的头越来越晕。好在魔法施展出来的效果还算不错,兽人们清醒过来,他们茫然看看四周,然后大多就地倒下开始呼呼大睡。 看见桑让醒来后也象普通兽人一样茫然四顾后打算重新睡觉时,我这下可着急了,急忙对他大喊:“桑让,你现在还不能睡,你唤醒其他巫师给受伤的士兵治疗一下。” 桑让困难地眨着眼睛,显然此时他正在与睡魔进行激烈的搏斗。“啪”的一声,桑让对自己用力地扇了一巴掌。兽人淡绿色的脸上显出鲜红的巴掌印。 第59章 这样,桑让脑海里的睡魔离开了,魔王的命令占据了上风。 桑让恭敬地向我行礼。“尊敬的魔王大人,满足您的意愿是我们兽人最高的荣誉。” 我向自己的大帐走去,现在魔法力透支得非常严重。但愿我不会在还没有走进大帐前就昏倒,魔王会在这种情况下昏倒吗? 掀开营帐前,我想起一件事。 “卡特琳娜,你和阿呆在营地四周负责一下警戒吧。如果有人想偷袭就唤醒我。” 第二部第二十六章 神圣大帝与英格兰尼七大神将之三儒尼奥尔.博格的第二次交锋中,从某种意义上说略占下风。 包括此次被袭战,作为一个军事领导人,神圣大帝已经是第二次在战斗中的某一阶段不在现场。虽然后世的浪漫游吟诗人高度评价神圣大帝的这种行为,但是从军事角度而言,这是一种失职。以现在大陆通行的军事法而言,这种行为至少要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的惩罚。 当头天夜里儒尼奥尔的本营遭受袭击后,他便意识到那样的战斗必然失败。儒尼奥尔果敢以后背承受大帝重剑一击,然后咬破舌尖吐出鲜血以便麻痹对手。儒尼奥尔的计谋非常成功。 第二天神圣大帝明知儒尼奥尔的军队在二十公里外,居然放任兽人在营中酗酒,并且自己陪着爱侣远离营地散步。儒尼奥尔趁此良机偷袭大帝本营,打算一洗前耻。 然后儒尼奥尔没有预料到,大帝会为宿醉的兽人施加狂暴术。这样一来,原本计划痛击酒后无力的兽人,却演变为惨遭狂暴的兽人屠戳。优秀的战术之所以得到惨败的后果,只是因为漏掉了一个关键的情报。 从大帝的兽人部队遭袭可以看出:不能被敌方示弱的行为所迷惑。无论对方看起来如何弱小,也应该以狮子搏兔的精神与之战斗。 从儒尼奥尔偷袭战的失败可以看出:作战前一定要将尽力获取更多的情报,并对所有的情报加以分析。这样才能增加胜利的机率。 ——《圣华学校军事分院经典战例分析》 魔法师在精神力和魔法力透支后,必须先以充分的睡眠恢复一定的精神,然后再用特殊的冥想来恢复精神力和魔法力。我没那么麻烦,在睡眠的同时,精神力和魔法力都迅速地恢复。 一觉醒来,我感觉到自己的精神力和魔法力基本上恢复了。嗯,感觉真好。 走出帐外,却惊奇地发现卡特琳娜正拿着鞭子抽打一群伏在地上的兽人。领头的是木力和桑让,后排的是我的亲卫,再后的是联队长和大小队长。 卡特琳娜一边抽打一边气呼呼地责备:“低贱的兽人,打胜了仗就乱喝酒。要不是魔王大人为你们施展狂暴术,你们都会被人类偷袭杀光的。你们这些低贱的兽人死光了不要紧,害得魔王大人施展魔法过度,现在都没有醒来。” 虽然卡特琳娜并没使用斗气,而小女生的力气对于兽人而言到底是否会造成痛感都不可知,但是这样似乎太伤害兽人的感情。 “卡特琳娜!” 卡特琳娜听到我的声音,惊喜地转过身望着我。她似乎没有听出我声音里的责备,兴奋地扑进我的怀里。 “你这个大坏蛋,干嘛睡这么长时间,害人家担心死了。” 我看看太阳,刚刚升起不久。如果不是我刚睡着就醒了,那么我至少睡了整数的天数。 看着卡特琳娜这么为我担心,我的心又软了。“我睡了一整天吗?” 卡特琳娜用力地点点头。我看了看那些兽人,他们仍然老老实实地伏在地上。 “你干嘛打他们?是你叫这些战士跪在我的营帐门口的?” 卡特琳娜嘟起嘴,“才不是呢。他们昨天陆续醒来,得知你为他们施展魔法过度在营帐内休息,都自动跪在你营帐外请罪的。我刚才来看你醒了没有,看见他们这群人特别生气才打他们的。” 暗自叹了口气。冒充魔王率领这群兽人让他们为我卖命,心中多少还是有些愧疚的。虽然除去魔王的身份,他们在我的率领下仍旧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但是欺骗到底还是欺骗。现在卡特琳娜这么入戏,将神魔大战中魔王麾下的兽人视为我的奴仆,我觉得实在不妥。 “木力,你们大家起来吧。我没事。” 听到我的话后,兽人们各自起身。真是纯朴的兽人。如果换做是人类,多半会跪在地上说:“让魔王大人如此受累,臣等罪该万死,实在不敢起身。” “卡特琳娜,以后不许你这样对待木力他们了。他们对我忠心耿耿,是很好的属下,别再打他们。” 卡特琳娜困惑地歪着头,“可是神魔大战中兽人同样对魔王大人忠心耿耿,但在魔王麾下,兽人是最低下的种族,鞭打他们是很正常的啊。” 我轻轻的拧卡特琳娜那诱人的小脸蛋,她倒是蛮入戏的。“魔王大人的命令你都不听吗?” 小魔女腻入我的怀中扭动,“不是啦,我听表哥的话。” 这时候听到响动,我抬头看见木力他们又重新跪下了。他们都低着头,双肩耸动。 “木力,你们怎么啦。” 不问还好,一问木力突然嚎啕大哭起来,这下子惹得其余的兽人也大哭起来。没听过兽人嚎啕大哭的人不知道,一群兽人突然一起大嚎起来,声势真的很吓人。天上一群南飞的鸟儿一下子就被吓散了队形。如果部下是矮人就不会存在这样的问题,听说矮人没有泪腺,他们一辈子从来不哭。 还是桑让稍强一些。他边哭边回答我的问题,“魔王大人,您对我们实在太好了。” 根深蒂固的思想真的很强大。以前小时候看见一个奴隶被庄园的监工抽打得很可怜,便吩咐监工以后不要打他,结果也是惹得那个奴隶嚎啕大哭。换一个思维角度想,我的处境真的很惨。除了塞斯人,我马上就会成为全爱克斯大陆的公敌。 惨! 很惨!! 虽然不能凭英格兰人的一面之词将我定罪,但是英格兰人肯定会请一些其他国家的人观看。由种种情况综合起来后,我逃不了被揭露的命运。现在马上离开这群兽人可能还来得及,但我能扔下这群忠心纯朴的部下吗——哪怕他们是兽人! 算了,事实已经无法改变了。就算时间后退,我也仍旧要这样做。我不愿意留在塞斯,又仇恨英格兰尼所做的一切,恰巧有兽人愿意为我服务,这种情况下难道还有别的选择? 既然选择了这条路,那就一条路走到黑吧。 “卡特琳娜,现在敌人的动静如何?” “帕克省地方部队的主力在我们北方一百多公里集结,向我们推动的速度非常缓慢。第三兵团的残部已经与布雷西亚军会合,而第九兵团残部正在向布雷西亚军靠拢。布雷西亚军昨天立下的营寨离我们只有不到五十公里。今天他们没有动静,似乎在等待第九兵团的残部。” 卡特琳娜的声音清脆动听,可惜消息并不令我高兴。布雷西亚军现在小心谨慎,他们比我军强大太多,这下子不太好办。帕克省地方部队又在北边死死地堵住兽人部队的归路。明刀明枪地大干一场,那我的部队就会损失殆尽。兽人分为不同的族群,图腾不是猞猁的未必会认为我是魔王。我的部队现在是死一个少一个,而英格兰尼人却可以征兵补充。 “木力,部队的情况现在怎么样?” 没有得到回答,我朝木力看去,他此时正将全部心思放在哭嚎上,没听见我的问题。 “桑让,你来回答。” 桑让确实是自制力最高的兽人,他一边拭着眼泪一边回答我。“魔王大人,昨天被卑鄙狡猾的人类偷袭,我们损失了一千多同胞。现在剩余的人大约只有一千八百。” 被桑让当着面形象人类卑鄙狡猾,我只好哑巴吃黄连。前天带着他们去偷袭第三兵团营地时,他作为一个大巫师不也兴高采烈地冲进人群中屠杀?那时也没见他强调偷袭很卑鄙无耻! 幸好我偷袭在先,令第三兵团的魔法师几乎损失殆尽。如果儒尼奥尔先下手,我的部队肯定全完了。 魔法师的支援几乎省略不计,又没有足够好的将领,这样的战斗的确叫人很头疼啊。在塞斯的时候,虽然说主意多半是由我来拿,但开个会还可以补充一个意见。但是如果现在召集兽人的中、高级将领开会,由他们得出的结论只能让我明白什么事是不能干的。 虽然兰仆说过那10%的兽人如果自小得到足够的教育并不比人类逊色,但成年后的兽人对他们进行教育会困难些。其实就算我的部下们的学习能力象小兽人一样,我也没那个时间和精力啊。 我随口问卡特琳娜:“神魔大战时魔族战败,是因为兽人这边没有优秀的统率吧?” 卡特琳娜露出惊讶的神色,“表哥,你难道不知道吗?魔族其实是许多种族的统称,比如说吸血鬼族、妖精族都不是真正的魔族。” “在神魔大战中,是由妖精作为兽人的首领。妖精自身的实力在魔族中不算很强,但是他们的统御力极强,因而在神魔大战中非常称职。” 卡特琳娜顿了顿,“至于说神魔大战中魔族方为什么会战败,主要有两个原因。综合实力是一个方面,人族、精灵族、矮人族的实力强于兽人族。另一方面……你以后自己问别的人吧,我不方便评论。” 没想到卡特琳娜知道那么多。 唉,要是现在有妖精帮我就好了。 又是一天过去了。 妖精还是想不出来,现成的小魔女虽然有一个。 第60章 不过让娇滴滴的小美人管理我的部队,我既舍不得,又觉得多少有些没面子。 一个人管理这支兽人部队的确很累,命苦啊。 现在南北大军合围过来,虽然此时我的精神力很充沛,可是头却更疼了。该怎么应付眼前的危机呢? 据斥候来报,第九兵团残部已经与布雷西亚军汇合了。现在他们正在以正常行军的速度向我军逼过来。六个小时后,两军即将相遇。 战斗还是逃跑?…… 布雷西亚大军加上第三兵团及第九兵团的残部加起来差不多有三万,北边的帕克省地方部队虽然只有八千余人,但他们的战斗力不低。而我只有一千八百兽人。硬拼肯定是没有希望的,还是老老实实逃命吧。 选哪个方向呢?…… 往西的压力最轻,但将兽人带入塞斯是不可想象的。英格兰尼的首都休达在东面一千公里处,但是往东走压力可能是最大的。 现在我真正理解了作为领导者的压力。在塞斯的时候,面对难题可以与部下讨论,多少会有些部下与我的想法相同。现在,我却必须自己独自进行事关生死的决策。 我陷入沉思。 “表哥,你在干嘛?” 卡特琳娜从身后抱住我,调皮活泼的语气赶走了我某些消极的情绪。 “我在想怎么逃命。往西是不考虑的。往东呢,英格兰尼人会越来越多,前有堵截,后有追兵,又是在异国进行作战,形势很不妙啊。” “为什么一定要逃呢,干嘛不想办法打败敌人?” 我拍拍她的小手,苦笑。“你道我不想吗?可兽人部队只有一千八百人,南边有三万人,北边少些,虽然只有八千余人,但战斗力不错。可惜兽人在战斗中很难保持完整的战斗阵型,一个对五个可以打赢,但是我用一千八打八千的话,我可没信心用很小的伤亡战胜他们。兽人部队死一个就少一个,为了保存实力,当然只好逃跑了。” 卡特琳娜转到我的面前。“现在的兽人没有妖精作统率战斗力差了很多。不过兽人向来就不讲究战斗阵型的。表哥,我来统率这支兽人部队吧。打败三万人很难,但是轻松战胜北边的八千人类部队,我觉得并不难。” 我不仅仅是迷惑,简直是震惊。 如果她不是吹牛的话,用一千八轻松战胜八千,那是个什么概念啊?我真的很难相信。 卡特琳娜看着我的表情,她轻笑着用小手抚平我皱起的眉头。“表哥,你忘了。兽人全部是骑兵,他们每人都拥有两三匹战狼。精灵是世界上站着的最手的射手,但兽人则是坐骑上最好的射手。兽人即使是骑在坐骑上,弓箭水平也高出人类一截。利用兽人的机动力和高超的骑射能力,想要战胜以步兵为主的人类部队并不难的。” 一支重骑兵联队如果对上一个没有魔法师、长矛手的兵团,或许可以战胜吧。但是…… 真的很不明白。不过我很好学,不明白可以问嘛。卡特琳娜告诉我作战方法后,我相信自己统率兽人比卡特琳娜更得力。再说了,让小美人统率我的部队,叫我的脸往哪搁啊? 但是让卡特琳娜来教我,怎么开这个口呢? 卡特琳娜一双大眼睛盯着我,看见我为难的表情,她突然扑哧笑了。 “好了,表哥,我告诉你战斗方法。别苦着脸了。” 看着卡特琳娜如花笑脸,我暗自下定决心:我一定要成为当今世上的最强者。如果不行的话,至少一定要强过卡特琳娜! 第二部第二十七章 神魔大战导致几乎所的种族都卷入了战争。某些弱小的种族甚至在神魔大战中完全灭族。 当神魔大战结束后,所有的种族都元气大伤。部分强横的种族或者随着神族去了神界,或者随了魔族去了魔界。生活在魔界和神界其它种族属于亚魔族和亚神族。亚魔族主要有吸血鬼族和妖精族;亚神族主要有翼人族和泰坦族。 在当今世界上活动的主要是四大种族:人族、精灵族、矮人族、兽人族。 ——《山海经.种族篇.总纲》 兽人每人都拥有至少两匹战狼,如果我不想与敌人进行决战,敌人其实拿我并没有太好的办法。我想尝试一下新战术的威力,因而没有向北行军,反而挥军南下。 当布雷西亚部逼近我们只有一公里时,我摆出决战的架势。 对方在一公里外排好阵形,兽人部队散漫地在我身后冷冷地望着对方。我骑着战狼纵出本阵,打算先和对方首领聊聊天。以前雷洛父子和我开战前都和我聊天,我觉得他们很有趣。不过我现在想和对方先聊聊是因为不知道的情况太多,如果能够通过聊天多知道一些情报没什么坏处。 对方阵地也走出一个人,不过身后有十二个护卫。他非常年轻,看起来不超过二十五岁。披着一件非常华丽的战袍,脸形消瘦,表情轻狂。 “不论你是真魔王还是假魔王,遇到我布雷西亚公爵多明戈.马耐斯,你的死期到了。” 真是个狂妄的人。如果我是传说中真正的魔王,只需要我一个人就可以消灭面前的三万士兵。没有魔导师和圣骑士、影剑士的配合,单纯的人数优势对魔王而言省略不计。 “多明戈公爵,虽然你们布雷西亚作为英格兰尼的帮凶也曾派兵进入过塞斯,但是我的主要敌人是英格兰尼。我希望你能够约束部队回到布雷西亚。” “哈哈哈……”多明戈放肆地大笑,“弱小者没有发言的权力。塞斯没有能力保卫自己的国土,遭受侵略是理所当然的。” 我觉得自己都快变成罗嗦的老太婆了。压下内心的怒气,我继续试图说服他:“塞斯人民无缘无故遭受侵略屠杀,你难道没有一点怜悯之心吗?塞斯和布雷西亚都是小公国,你又何必参加这种不义的战争加深塞斯人民的痛苦呢?” “哼,你罗嗦些什么?”多明戈朝着我冷笑。“我不知道你与塞斯有什么关系。不过你应该明白,塞斯人所遭受的苦难,是因为他们的领导人无能!所以说,塞斯应该换个强大的领导人。按你的说法塞斯是受侵略,不过在我看来,我们是在帮助塞斯。” “其实即使英格兰尼不要求,我也会主动派兵进入塞斯。” “鱼脯存在的价值,便是为了证明我多明戈的武勋!证明我们布雷西亚人的强大!我要恢复五百年前布雷西亚强国的地位,自然不能放过这次侵略塞斯的机会!” 说完后,多明戈看着我铁青的脸色张狂地大笑起来。我们与双方的部队相距五百米,多明戈在说话时故意提高了音量。随着他放肆地大笑后,他身后的护卫幸灾乐祸地笑起来,布雷西亚本阵也随着他们的主帅嘻嘻哈哈地笑起来。 从纯粹的军事角度而言,我本来就应该率领兽人朝布雷西亚移动。考虑到英格兰尼才是主要的敌人,因而我希望给布雷西亚一个机会。但是多明戈公爵这么张狂,而布雷西亚军人非但不愧疚,反而表现出如此得意的神情,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一言不发退回兽人当中,多明戈也回到自己的本阵。他露出兴奋的神情率领着重骑兵向我们冲过来。 我避战了。 全军高速左向横移,敌人的左翼是英格兰尼第九兵团。 敌人先是慌乱了一阵,他们绝对想不到向来好战的兽人没有径直冲向他们的本阵,而是绕向他们最弱的左翼。左翼的第九兵团虽然慌乱,但是在友军面前他们的表现可圈可点。长矛手列阵于前,弓箭手拉弓待射。 现在还不是战斗的最佳时机,部队仍然保持着高速与敌人相距八百米的距离转移。 也许是不愿意失去决战的机会,敌人开始紧追着我们。不过他们的机动能力比我军差多了,人类的重骑兵从速度上讲处于劣势,轻骑兵的基本配备也很少包括弓箭。兽人一边逃跑一边向后射箭,只听见后方不时传来人类的惨叫、马匹的惨嘶和骑兵落马的声音。 这种战术确实很好,但是如果不是由我来统率,这种战术根本就不可能实施。兽人们这次没有与敌人直接撕杀,当然也有我为他们施加冷静术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兽人们在没有发狂的前提下已经开始学会服从我的命令了。 成功绕到布雷西亚部南边后,我命令兽人部队以稍快于敌人的速度向布雷西来前进。现在布雷西亚人肯定急得发晕。 以我的想法,英格兰尼的首都休达是最有诱惑力的。缘于实力的原因,又由于与多明戈的谈判失败,现在先拿布雷西来开刀。杀鸡骇猴之后,英格兰尼的从属国或许会从塞斯撤军吧。 敌人的轻骑兵对我们狂追不舍,他们自然知道一群兽人进入布雷西亚会有什么可怕的后果。战狼的短途冲刺速度略逊马匹,不过在弓箭的对射中轻骑兵非常吃亏,因而敌人不敢真正冲击我们的后队。 我率领后军与敌人的轻骑兵玩追逃游戏。作为主帅亲自断后,一方面固然与外公的教导有关;另一方面,我确实担心会有兴奋的兽人返身冲向敌军。 三个小时后,眼见敌人的速度越来越慢了。战狼的短途冲刺固然不如高头大马,但是长途奔袭能力却高于马匹,况且兽人人均两三匹战狼,可以换着乘坐。是时候了。我对身边的木力宣布:“可以攻击了。” 木力等待这一刻已经等得浑身发痒了,听到我的命令后,他大声嚎叫,率领部队调转狼头发起了反击。经过三个小时的奔袭后,敌人的轻骑兵队伍毫无队形可言。 第61章 完全没有思想准备,又没有长矛手、弓箭兵和魔法师的掩护,轻骑兵队伍很快就被我们冲散了。敌人的将领努力聚集队伍,试图顶住兽人的这一轮冲击。不过这种努力却是徒劳的,从各方面讲轻骑兵都居于劣势。在扔下六百多具尸体后,轻骑兵逃跑了。面对兴奋得不能自持的兽人,我不得不以斗气提高音量。撤退的命令在平原传得很远。兽人们以依依不舍的目光望着正在逃命的轻骑兵,给人一种被坏人抢了玩具的小孩的感觉。 “带着缴获的战马前进,前面有更多更好的目标等着你们。” 听到我的许诺,兽人们迅速行动起来。从某方面讲,兽人们和任性的小孩子倒有些相似:用诱惑有时候比强令更容易让他们马上执行命令。 轻骑兵被杀散后,似乎被屈辱和愤怒所驱使,竟然重新集结后又加速向我们追来。轻骑兵的首领太可笑了:强弩之末,势不能穿缟。待敌人发疯地接近我们到一箭距离时,我又让兽人满足了一次。 被我军杀了两次回马枪损失了一千多战士后,轻骑兵再也不敢向我们狂追了。经过这次战役后,人类的轻骑兵恐怕会训练弓骑兵。敌人的轻骑兵缺少魔法师的掩护,单兵作战能力不如兽人,在追袭的过程中又不可能保持完整的阵形。在长途奔袭之后遭受兽人部队反扑,瞬间就会崩溃。 兽人们喜欢上了这种战术。在我下令高速进击布雷西亚本土时,居然推举木力向我表达要再玩一次回马枪的战术。 我哭笑不得,如果人类只有兽人的智商,这种提议倒是可以考虑。能连续承受两次回马枪的将领实际上已经够蠢了,现在还能指望他们再上当吗? 先用凌厉的目光向四周扫视一边,兽人们的狂热情绪立即降温了。恩威并施是控制部队的不二法宝,我又接着诱惑兽人们:“勇敢的兽人战士们,布雷西亚的主力部队在我们的身后,只要我们加速冲进布雷西亚,你们就可以享受不受干扰的杀戮乐趣了。” “嗷……嗷……嗷……” 兽人们发出兴奋而杂乱的嚎叫声,加快速度向布雷西亚冲去。 不需要向身后的布雷西亚人进行说明解释,他们自然知道一群兽人冲进剩余兵力不多的家乡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一路上没有敌人干扰我们前进的步伐。一群兽人不对兵力不多的人类城镇进行屠杀已经令英格兰尼人高兴得偷笑了,他们害怕做出任何举动会引起兽人的注意。我也不为已甚,自顾自地向布雷西亚赶去。 不过在朝着布雷西亚高速赶去的第三天,我却发现自己的性格里多了一种冷酷的因素。因为外公的缘故,我不太信仰宗教。听老管家说外公早年也是个虔诚的光明神教信徒,但不知道为什么后来又不信神了。后来遇到兰仆,我更加不信仰宗教了。信宗教还不如信仰兰仆呢。 那天我祷告了:“兰仆,我做了恶劣的事。我现在的道德观似乎和以前不一样了,你的道德千万也要跟着我变!拜托。” 原因是这样的:小美女在行军过程中以斗气护身倒也不累。可是人类的食物吃光后,厨艺水平堪称世上最可怕事物的卡特琳娜居然吃不惯兽人调制的食品(不过话说回来,我也吃不惯。只是回忆起卡特琳娜为我做过的烤鸡,兽人的食品却绝对在我的承受范围之内)。 看着卡特琳娜张着小嘴努力地撕咬坚硬的食物,我想发笑又有些心疼。绝世佳人的脸上沾满了风沙,小脸上一块灰一块白的象个小花脸。她吃东西的时候倒是不用斗气,因而对坚硬的食物颇为无奈。从某种角度讲,卡特琳娜可以算是世界上最柔弱的影剑士。她站成弓字步,稳住身体平衡,双手抓住坚硬的似乎是马肉的食物放进嘴里,玉齿努力咬住食物。然后手往前拉,头往后仰。小美女本身的力量着实不怎么样,无论她怎么努力,坚硬的食物都不动分毫。 最后她终于在与食物的斗争中取得了胜利,咬下了那一大块食物中的一部分。但是由于身体失去平衡,因而摔倒在地上。我赶紧跑上去抱起她,看见她正一边困难地咀嚼,一边向我兴奋地笑。看着小花脸,我心疼极了。其实部队的食物还是充足的,除了本身准备的干粮,还有打败轻骑兵后缴获的两百多匹马。但是我现在的同情心已经越来越少,为了解决卡特琳娜的这个难题,我下令洗劫了一座英格兰尼的城镇(食物是主要的抢劫目标)。 七天之后,我们到达布雷西亚。身后的敌军已经至少被我们拉开了三天的路程。这种情况下,兽人们压抑了几天的欲望得到了充分的发泄。 在兽人屠杀城镇居民的时候,我与卡特琳娜留在大帐内。英格兰尼人是我最仇视的,但是对于布雷西亚人,我却仍旧有些犹豫。即使不亲眼看见,也明白兽人们放肆地屠杀是多么地残忍。害怕看见无辜的布雷西亚平民悲惨地死在眼前时,我会下令退出布雷西亚或是扔下兽人们独自离开。我命令所有会说中华语的人兽人在屠杀过程大声说一句话。 “塞斯的侵略者,应该有被报复的觉悟!” 到了第二天下午,我下令兽人们开始收缩集结,晚上好好睡一觉。明天肯定有一场血战。 第二部第二十八章 神圣大帝有着无限的个人魅力。在他的统率下,即使兽人也心悦臣服。当神圣大帝与布雷西亚军对峙时,他以敏锐的目光察觉出最佳战略方针:绕过布雷西亚大军朝其本土进击。 在长达七天的行军过程中,向来喜爱血腥杀戮的兽人只洗劫了一座英格兰尼城镇。这绝对是神圣大帝约束的功劳。当时神圣大帝对英格兰尼人没有任何好感,但是他仍旧约束着兽人军队尽量不骚扰敌国平民。 尽管仍旧有一个城镇的英格兰尼平民遭受了不幸,但是我们可以想象:在敌国境内做战,在长达七天的奔袭中只进行过一次补给。这说明神圣大帝是多么的心胸宽广、仁慈善良! ——摘自《我们的神——神圣大帝兰特》 布雷西亚人确实急红了眼,他们比我预计的快了五个小时到达我们的营地前。此时太阳还未升起,不过兽人部队已经作好了进攻的准备。 据斥候报告,第三兵团至少要四个小时后才会到达,而第九兵团则远远落后于他们。这也是我预料中的事情。 趁着敌人阵形混乱,我率领着养精蓄锐的兽人们冲向对方的本阵。 布雷西亚人虽然非常仇恨兽人,但是他们经过连续几天的急行军,体力所剩无几。光有士气有什么用了,实力才是最重要的。要不然塞斯人那么仇恨英格兰尼人,为什么也没见有哪个英格兰尼人被恨死呢? 根据目测,眼前的敌人只不过一万人左右。这种接近人体极限的急行军导致了大量的战士掉队。说实话,目前敌人的状态实在糟糕到了极点。别说是一千八百兽人,就算是一千八百养精蓄锐的普通人类战士想要屠戮面前的敌人也是轻而易举。敌人的魔法师倒是来了不少,至少有三、四十个。相信会飞行术和漂浮术的魔法师都赶来了吧。不过魔法师不敢离开战士的掩护,只好以战士前进的速度前进。经过这样的长途跋涉,估计魔法师们的魔法力如果没有全部耗尽,那也是所剩无已了。爱克斯大陆的谚语:一个没有魔法力的魔法师,在战场上还不如一个持盾手。现在这些宝贵的魔法师,还有几个能够见到明天的太阳呢? 以目前的情况看,其实我不并介意让布雷西亚人休息一会儿,但是敌人掉队的部队正慢慢加入本阵,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集合完毕。另一个问题是,布雷西亚公爵多明戈.马耐斯正指挥着部队准备向我军发起进攻。 外公以前说过:狂热的爱国爱民者,在缺少理智支持的前提下,往往会做出祸国殃民的行为。多明戈公爵是否爱国爱民我不知道,但他年青冲动,我率领兽人洗劫他的国家,足以刺激得他发狂。主帅如此,其部下中再有几个非理性的爱国者,必然导致布雷西亚军部队急速往回赶。 我应该感谢布雷西亚的统率首领多明戈。年纪大些的人就会变得成熟些,但是多明戈一看就知道是个张狂冲动的公子哥。这位热血青年实在太不理智,不过如果这次战役后他没有丧失生命的话,不知道以大量生命为代价是否会使他的热血稍微冷却一些。 一声令下,兽人们扑向了仍然喘着粗气、尚未集结完毕的布雷西亚人。长矛手、弓箭手与其他兵种混做一团,根本不能做出有效的防御。魔法师倒是发出了几道能量微弱的魔法神箭、冰箭、风刃等一级魔法,但是这种程度的魔法对皮粗肉糙的兽人而言还不如弓箭的威胁大。 轻而易举就冲进了敌人的本阵,贯穿了敌人本阵几个来回后,无数的生命迅速地消失在我眼前。对方也许是被仇恨所支持,也许是因为连逃跑的力气也没有了,他们在这场一面倒的战斗中几乎没有人逃跑。一万人的部队越来越少,敌人仇恨的目光令我感觉不安。 兽人喜欢使用一种在巨大木棒上插满铁刺的撞击类兵器,也有少数高级将领使用巨大的战斧,份量不够的长剑和铁矛是不会讨得兽人欢心的。在前几次战斗过后,越来越多的武器成为兽人的战利品。兽人由于科技水平极低的缘故,他们无法自己冶炼优质的武器。胜利后的兽人总是爱欢天喜地地寻找重斧,实在不行,就捡把份量较重的重剑。现在兽人的装备已经不比人类军队的装备逊色了,不过我不允许他们捡重铠穿,那样会影响兽人部队的高机动性。 第62章 现在其实不是战斗,而是屠杀。兽人的力量本来就大得吓人,面对疲惫的人类,其力量的差距更加明显。在木力面前,任何一个战士都挡不住他的巨斧。当巨斧劈下时,无论是长矛、长剑或是盾牌都会被劈飞。然后随着巨斧的惯性,一个生命就结束了。 银白发亮的双矛在这场屠杀中变成了暗红色,鲜血沾在长矛上流向长矛柄部,以至于湿腻腻的都有些握着不得力了。记不清杀了多少几乎毫无抵抗能力的布雷西亚人,我只是奇怪杀戮了这么多人后居然没有变得麻木。也许是心中的仇恨被眼前修罗地狱般的惨状冲淡了,也许是因为我的双臂确实有些酸痛,我停了下来观察战场的情况。 一个布雷西亚剑兵举着重剑摇摇晃晃地冲向一名兽人战士,却在半途自己摔倒了。他用左肘努力撑起上身,喘了口气,将重剑向兽人战士扔过去。重剑只飞了几米便落下了。兽人战士骑着战狼从他的身边飞驰而过,待兽人战士经过后,他仍然睁着眼睛,不过喉部出现了咕哝咕哝地冒血的一个极深伤口。 这时一个布雷西亚骑兵拖着长矛纵马向我而来。他坐下的马匹摇摇晃晃,冲到我面前时,他努力举起长矛,向我轻飘飘刺来。虽然从内心尊敬敌人的这种行为,但敌人就是敌人,我挥动长矛将他刺死。 听到身后有动静,我回过头,大约五米外的地方有一个年轻的敌人举着长剑准备偷袭我。他看起来非常年轻,也许还不到十八岁吧。说起来也真可笑:爱克斯大陆成年礼通常都是十八岁,但许多国家超过十六岁就可以服兵役了。 年轻人被我发现后,呆在那儿不敢动了。坐骑战狼王转过身子,它盯着眼前的猎物用低沉的声音咆哮,也许它在疑惑我为什么不杀死眼前这个弱小的生物吧。 大男孩喘着粗气看着我,又看看强壮可怕的战狼,突然哭了起来。也许他听过那个戴着面具的是魔王的谣言。正在犹豫是否应该向他解释我并不生吃人脑,这个满脸稚气的大男孩流着泪向我冲过来。 坚硬的心被这个流着泪仍然坚持冲过来的大男孩拨动了一下,似乎一部分正在变得柔软。我挥动长矛击飞了这个半大男孩的武器,他在这轻轻的撞击下摔到了。 怜悯地看着躺在地上瑟缩着哭泣大男孩,我正准备离开,他又抬起头。虽然仍然流着泪,但他的眼神很复杂。除了恐惧,还有某种决心和仇视。他从地上捡起一把钢剑,拭着泪呜咽向我冲来。 “魔王,我的家乡被你洗劫了。我一定要杀了你……” 当兽人屠杀城市中市民时,我命令朝着布雷西亚军赶来的方向网开一面,目的是打击敌人的士气,迫使他们以更快的速度向我们赶来。副作用我也考虑过,但是现在活生生发生在面前,却令我心悸。 躲开他的视线,我用低沉的声音对他说:“是你们布雷西亚人先在我的祖国杀人放火的。那些被杀死的人当中,甚至有襁褓中的婴儿。”随后,我用长矛结束了他的生命。 环顾四周,战斗似乎已经接近尾声了。那个多明弋公爵在战斗中期好象逃过了木力的追杀,被他的护卫簇拥着离开了战场。多明弋的战马是一匹宝马,他的护卫也算是精英,因而他逃过了这一劫。不过我目送他离开并没有干涉,否则想要杀死他也并非不可能。现在我越来越冷酷:与其杀掉这个年青的狂人,不如让他活在悔恨中。 看着掉队的布雷西亚人正源源不断加入战斗,我叹口气,将心中与战争无关的思绪暂时甩开。除了小魔女静静地待在我的附近,所有的亲卫都杀红了眼离开了我。战斗初期还有十几个在老老实实待在我周围,发现敌人这么弱小后,便全部放心地冲入敌阵了。 真叫人头疼。别的人跑了也就算了,连掌旗官也扔下军旗跑不见了。杀敌就杀敌吧,好歹把军旗带着嘛。要是放在人类军队中,这种行为除了斩首没别的处罚。瞧着那个面画着猞猁的军旗被无数人和马匹、战狼踏来踏去,我真是气得无法可想。现在只好魔王大人亲自去扛起那面军旗了。 捡起军旗,我长啸一声。战场上的兽人都呆了一呆。 我挥动军旗向敌人来援的方向冲去,后面跟着一长串兽人。掌旗官总算记起了他应有的职责,骑着战狼来到我旁边接过了军旗。 趁着这千载难逢的机会,不击溃敌人的主力太可惜。 战斗的发展正如我所料。兽人在大地上重重地梨出了一条血红痕迹,在他们经过的地方,只剩下狼籍的尸体和失去主人的战马。 虽然战斗称不上激烈,但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砍杀,即使神精极为大条、体力极为充沛的兽人也感到了疲惫。 该是鸣金收兵的时候了。 第二部第二十九章 欧巴尼亚帝国里税收最低的并非大帝的出生地吾尔汉,并非大帝获取的第一个领地沙丝那亚,也并非欧马尼亚帝国的首都彼尔黄堡,而是布雷西亚的一个中型城市。这个城市被大帝免除了十八年的所有赋税。负责税收的财政大臣阿拉卡大人曾试图向大帝询问原因,大帝直视了阿拉卡大人半天后,拒绝回答这个问题。 ——帝国七大迷团之一 布雷西亚公国与塞斯公国实力相若,经过昨天的血战,他们派出支援英格兰尼的两万部队现在可能只剩下了三、四千,而他们本国留下的正规军相信也不多。第三兵团加上第九兵团的残部,合计应该只不过在一万左右。不过布雷西亚人对我的仇恨想必超过了塞斯人对英格兰尼的仇恨。布雷西亚的贵族肯定不会吝惜他们的私兵,很快会向我发起疯狂的进攻。 仇恨固然不能消除仇恨,但是恐惧却可以迫使英格兰尼的附属公国对派兵参加进攻塞斯前多加考虑。为了塞斯,我可以说比伊莉做得更多。 兽人在营地里休息。虽然他们的智商不高,但是出于直觉也明白接下来的将是更惨烈的血战。尽管昨天是一种一边倒的战斗,但兽人还是损失了几百人。我剩下来的部队不到一千二,而且几乎每个人都带着伤。 近期我不打算与敌人进行正规的战斗。兽人们体力已经很差了,又几乎都受了轻重不一的伤。如果能够有一个月的时间喘息就好了。但是布雷西亚人不会给我这个机会。 布雷西亚北边是英格兰尼,旁边是别的两个独立的小公国。除非我疯了,否则不会将兽人带入其他公国。帕克省的地方部队已经在布雷西亚与英格兰尼接壤的边境布下防线,英格兰尼第三兵团和第九兵团也向边境线退去,与帕克省地方部队汇合。以兽人部队目前的状况来看,不太可能强行突破帕克省地方部队的防线。 英格兰尼人确实狡猾阴险,将防线布置在边境处,完全不理会从属国的死活。这样一来,我遭遇了极大的困难。布雷西亚人全都恨不得将我生吞活剐,每一块石头后面、每一棵树木后面,每一个阴暗的角落,都有可能跳出一个充满仇恨的布雷西亚人扑向我的部队。 在长达一个月的游击战中,我又损失了两百多人。当初三千生龙活虎的兽人,现在只剩下了不到一千人。不过现在兽人们在我与兽人巫师的恢复魔法帮助下,加上他们自己本身极为顽强的生命力,已经基本上完全康复了。现在向北突围的时机终于成熟了。 当我正在寻找机会突破敌人边境线上的防线时,一个老熟人举着白旗追上了我。 是托蒂.雷洛。我举手制止了部下的骚动,迎向故人。 托蒂面对着我,迟疑了一会儿。 “兰特?” 男人无论做过什么,最重要的是敢做敢担。况且即使我不承认,率领兽人屠杀人类的名声也逃不掉的。 我无声地点点头。 “为什么,你为什么会这么做?!”托蒂的声音显得焦急而又冲动,似乎成为人类公敌的不是我,而是他。 “你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为了迫使英格兰尼从塞斯退兵,哪怕将灵魂出卖给魔王,我也在所不惜!” 托蒂听到我这个强硬的回答,出现了短暂的语塞。 “塞斯公爵对你并不好,即使你不投靠英格兰尼,在别的国家也可以轻易获得重用。你率领兽人杀害人类,这样一来,你必然会成为人类的公敌。你这又何必呢?” 我摇摇头。“道不同,不与为谋。” “知道吗?我国已经将你的行为公告给大陆其它所的有国家。除了长年与英格兰尼争夺大陆霸权的德克萨和中立的科洛斯保持沉默,就连塞斯也发表了对你的谴责声明。” 我无力地笑笑。“这些我早就预料到了。” 这时候卡特琳娜骑着阿呆来到我的身边。她握住我的手,幽幽地说:“我永远支持你。无论你做什么事!” “我带来了我国皇帝陛下亲笔签署的特别赦免书。如果你愿意投降我国,皇帝陛下将赦免你所犯下的罪,并且向全大陆解释当初我国的公告犯了错误,率领兽人的并非是你。除此之外,你将获得候爵的爵位及二级上将的官职。” 面对托蒂殷切的目光,我索然摇摇头。虽然情况如此糟糕,但是我并不后悔。我喜欢和平,但是以血还血并非我个人的原则,它是大陆通行的原则。我与别人不同的地方只不过是率领的部下不同。是兽人,被人类仇视的兽人。 托蒂试图做最后的努力。 “伊莉公爵声称你并没有对她进行过效忠,如今又做出这样的事,她宣布你的采邑吾尔汉和卡敖奇脱离塞斯公国,成为自由城邦。” 第63章 我的心象被插了一刀似的,心尖处产生一种痛极的感觉。 卡特琳娜这时候用力地握了握我的手。我反手拍拍她的小手。此时她在我身边让我有一丝安慰。 我尽量想让语气轻松些,但声音仍然很苦涩。“伊莉对我还算不错,至少她没有没收我的采邑,反而让我拥有了自己的独立城邦。你走吧,除非英格兰尼完全退出塞斯,否则我不会停止对英格兰尼的战斗。” 托蒂发了会儿呆。清醒过来后,他第二次向我行了恭敬的骑士礼。 “我不赞同你的行为,但是佩服你的精神。” 他骑着照夜狮子马准备离开,犹豫了一会儿,他又回过头来对我说:“你的家臣马迪尔宣布不再是塞斯的贵族,他现在只是你的家臣。马迪尔和克洛斯分别守护你的两座城市。我国准备全力攻打你的两座城市,以便立威。” …… “不过,绝大多数塞斯人都支持你。他们自发组成义勇军保卫你的领地。” 托蒂的身影渐渐远去。这时候,憋闷在胸口的一股浊气终于透出。 身旁响起卡特琳娜怯生生的声音。“表哥,你别担心。有我在,谁也不可能伤害你。” 如果不是心情实在太郁闷,我多半会笑出声来。她这是安慰我吗?太不了解男人的心理了。 最糟糕的事情已经发生了,我反而觉得轻松了许多。不就是人类的公敌吗?最多就是杀回兽人的领地。其他不以猞猁为图腾的兽人族应该也会尊重阿呆,我这个主人在兽人族里应该可以很好地生活。 现在,我应该想办法将这群忠心的部下带回他们的大草原了。兽人部下已经不足千人,还会有多少兽人将不能再见到他们熟悉的草原呢? 托蒂告诉我相关情况之后的下午,我思考了整整三个小时。 是国家重要,还是人的生命更重要? 以前,我根本不会质疑这类问题:国家至上,平民自然应该为国家服务,哪怕献出生命。 在塞斯的时候,战斗其实没有现在这么惨烈。或许换个说法,我没有率领部下屠杀过那么多人。在我带领塞斯人打的胜仗中,胜利来得都很容易。杀死的敌人远远少于俘虏的敌人,而且全部都是军人。那种情况对我并没有太大我触动。但是现在我率领着兽人在布雷西亚进行血腥杀戮,感觉却不一样了。如果不以血还血,以杀止杀,弱小者难道有别的什么好办法? 指望强大方突然大发善心、停止侵略?! 祈求神迹出现,天空打出巨雷劈死侵略者?! 无动于衷地等待祖国灭亡?! 是否为了争取反抗侵略的胜利,就可以无所不为呢? 我没有把这个问题想明白,时间也不允许我慢慢地想。我只得出了一个结论:弱小者生存在这个世上实在是充满了无奈! 布雷西亚作为英格兰尼的属国,派兵参加侵略塞斯的战争,尽管多明戈自称乐意如此,但它没有实力反抗宗主国的命令。也就是说,即使多明戈不想加入侵略者的行列,布雷亚西仍然不得不参加侵略战争。我之所以选择布雷西亚开刀,与布雷西亚派出两万大军后国内实力大减有很大的关系。 我自嘲地想:胜利者的话,便是真理。 想那么多有什么用呢?还是将心思放在如何打胜仗上吧。 三天后,利用兽人的高速机动性,我调动边境线上的敌军疲于奔命。虽然英格兰尼在与布雷西亚接壤的边境增加了至少两万人的部队,但是想要完好地防住超过三百公里的边境线,还是太少了些。 在突破防线的战斗中,一百多名兽人永远地躺在了异国他乡。英格兰尼针对兽人部队的特性,在第一道防线后布置了几支完全由轻骑兵组成的机动部队。突破第一道防线时我军几乎没有损失,但是被那些轻骑兵缠住后,我不得不与他们打了场硬战。 如果不是因为剩余的部队实在太少,而我又无心恋战,凭着这八百多兽人,我仍旧可以与英格兰尼军队打些漂亮的战斗。现在我对率领兽人以那种战术进行战斗已经越来越有心得了,而兽人部队执行我的命令也越来越熟练。 远远的扔下追袭的部队后,我终于有些放心了。在人类与兽人的边境处,可能还会遭遇一场大战。但是,我们总算离草原更近了。 木力在击溃布雷西亚军主力一战中失去了左眼,他眯着独眼朝着草原的方向凝望。我想:头脑简单的兽人经过这两个月屠杀,也渐渐对杀戮丧失了以前那种狂热的兴趣吧。 现在,是带领他们回去的时候了。 第二部第三十章 主公即主公,哪怕他是魔王。 ——《马迪尔.哈伯元帅语录》 我为拥有敢于率领兽人为家臣和家臣之女报仇的主公而骄傲。 ——摘自克洛斯写给马迪尔的一封信 大陆历1418年4月16日:负他多矣,今生无以为报。 ——摘自塞斯公国第二十九任公爵伊莉日记 运筹帷幄,兰特不如我;勇敢果决,我不如兰特。 ——法兰西斯亲王阿朗佐听闻兰特率兽人进袭英格兰尼后,对家臣史蒂夫.斯拉登所言 大陆历1418年4月16日,英格兰尼向全大陆公告三天后,伊莉公爵终于做出了决策。她宣布兰特伯爵的领地吾尔汉和卡敖奇为自由城邦,不再属于塞斯公国。兰特伯爵不再是塞斯公民,他的一切所作所为,均与塞斯无关。 消息公布后,塞斯人默默接受了这一决定。他们所爱戴的兰特伯爵虽然被剥夺了塞斯公民权,但是这已经是比较好的结果了。公爵完全可以剥夺一个人类公敌的采邑。兰特伯爵的首席家臣马迪尔旋即宣布放弃塞斯公民籍,自任为自由城邦吾尔汉代领主、任命克洛斯为卡敖奇代领主。 法兰西斯亲王阿朗佐对这一宣布保持缄默态度。当英格兰尼军队频繁调动准备一举攻克吾尔汉时,阿朗佐却率领其属下趁隙进攻敌军,给予了敌军沉重打击。由于塞斯国内战争处于白热化阶段,双方战区犬牙交错,而吾尔汉此时位于塞斯军所占区,英格兰尼暂时无法直接对其发动进行大规模战役。 4月22日,英格兰尼军从其他战区抽调出部分军力,对卡敖奇形成了包围态势。由于英格兰尼军队在数量上占据较大优势,塞斯政府方面无法对此作出强劲反应。但是塞斯民间却自发组织成义勇军源源不断朝着卡敖奇进发。 卡敖奇城正规军编制为一个联队。代领主克洛斯在4月16日就迅速作出反应,大量收购粮食并疏散城内普通民众。收购粮草进行得很顺利,因为克洛斯似乎从特殊的渠道得到了大量的现金。除了现金外,大量的战备物资也源源不断地送往吾尔汉和卡敖奇。相应的,塞斯公国得到的援助突然减少了至少30%。 疏散很困难,多数民众崇拜兰特伯爵,决心与卡敖奇城共存亡。代领主克洛斯不得不命令军队强制将流着泪的三万老弱妇孺驱赶出城。加上原先自愿离开危险之地的一万多居民,卡敖奇城的居民在5月份之前大多数离开城市。年龄在18岁与40岁之间的六千余卡敖奇人自愿组成义勇军,协助防守城市。克洛斯感觉城外敌军实在过于强大,因而默许了这些义勇军的留下。 虽然英格兰尼军自4月22日起已经对卡敖奇逐渐形成了包围态势,但仍旧不断有英勇的塞斯义勇军突破防守潜进卡敖奇城。直至5月2日,卡敖奇城原城防军一千余人;卡敖奇原籍义勇军合计六千余人;外地自愿军合计一千三百余人。尽管正规军人只有一千,但是可以参加战斗的人员共计兵力八千四百五十三人。 5月2日,英格兰尼正式向卡敖奇发动了攻城战。英格兰尼方以雷霆之势,在第一次攻城战中就对一个居民不足六万的中型城市投入了一万军队。如果不是必须抵挡卡敖奇四周源源不断来袭的塞斯义勇军,相信英格兰尼将会在首次攻城战中投入超过一万五千的部队。 卡敖奇城险些在英格兰尼军第一次进攻时就失陷。 城内兵力本来就少,大多数又是由没有任何作战经验的平民组成。好在攻城战中魔导士以下的魔法师不起太大的作用,不然情况会更糟。 克洛斯在城墙上指挥着部队,为他们鼓气。其实就算克洛斯不为士兵们打劲,士兵也会拼死抵抗。神魔大人在英格兰尼及布雷西亚所做的事,他们也有所耳闻。当城破之时,城内也将是一场大屠杀,敌人不会在这种时候仁慈。 城外的英格兰尼军由征西元帅扎吉.雷洛公爵亲自主持。 扎吉元帅招来副官,向他下达了命令。英格兰尼方的魔法师全部集中起来向卡敖奇城南面的城墙发射火球术和飞刃术。城内只有三个魔法师和十四个见习魔法师,他们聚集魔法力准备在城墙处设置一个小型结界。克洛斯制止了他们。对于魔法师们不理解的目光,克洛斯并没有解释什么。 在魔法的强力攻击下,一个小时之后,南城墙上已经被轰破了一个一米见方的大洞。扎吉骑马来到魔法师附近,为他们大声鼓气。“再加把劲,城墙马上就会出现一个缺口了。” 大洞上面的城墙本已崩溃了一部分,在猛烈的魔法攻击下,一块又一块的城墙塌了下来,形成一个一米左右的缺口。 在魔法师开始全力轰击城墙的时候,扎吉元帅将大量精锐部队派到了南城外,只待缺口轰开后就发动猛攻。 下午五点钟,缺口已经被轰成了三米宽,这时候魔法师的魔法力已经消耗殆尽。 第64章 扎吉一挥手,所有的魔法师都停止施展魔法。 一支由两千人组成的弓箭手前进到可以射向城头的地方,向城头压制性射出弓箭。两支强攻剑兵联队手持盾牌和长剑向缺口处冲去。在他们的身后,是三千多的预备剑兵和两支骑兵联队。骑兵们来到干涸的城濠的岸上,准备一旦步兵占领城墙,骑兵就越过城濠,从缺口处冲进城内。 这时,对着缺口处的城墙上已经没有守城部队了。守城部队在缺口的两边数米的地方被魔法攻击得抬不起头来。现在敌人的魔法师停止了攻击,守城部队开始反击。守城士兵冒着敌人的箭雨向敌人投掷砖石并泼下滚烫的开水,导致第一批冲到城墙根下的英格兰尼人纷纷死伤。克洛斯从城墙外探起身子。 “魔法师开始攻击。” 这时候,魔法师们终于明白了克洛斯代领主的策略。如果直接与英格兰尼军的魔法师对抗,城内魔法师的力量相对而言小得可怜,最多只能将城墙被击破的结果推迟一个小时。但是此时在敌人进攻的时候,魔法师可以痛快地对攻城人员施展各种杀伤性的魔法了。 克洛斯此时已经是一个高级魔法师了。对于来犯的两千英格兰尼军队使用强力的寒冰魔法或流星火雨,虽然至少可以杀伤几十个敌人,但是于战局没有太大的改善。因而克洛斯勇敢地伸开双手站在城墙上施展一级土系魔法迟缓大法。 凶猛冲过来的剑兵速度明显放缓了。别的守城军看见代领主克洛斯这样不顾性命危险站在城头施展魔法,也都勇气倍增。有人向城下射箭,有人向城下扔砖头,有人向城下泼开水,夹杂着魔法力充足的魔法师所释放的冰箭、火球、风刃,如海潮般涌来的已经攻入缺口的剑手们死伤累累,纷纷滚了下去。随即第二批上来,又死伤纷纷,被守城战士打退。接着是第三批。城头上的战士看见敌人被连续打退两批,士气更加旺盛,第三批敌人死伤得比前两批更快。 扎吉骑着豹爪猴头马立在离城墙一公里外的地方观察着攻城战,他叹了口气,对一旁的副官说:“通知他们停止进攻。” 扎吉元帅闷闷不乐地回到大帐。到第三批进攻战士被击退后,士气已经降得很低了。如果不暂时收兵,再强行攻城也只不过是将士兵送上去白白送死。再说天色也渐渐黑了下来,即使侥幸攻进城去,在黑夜中也很容易在巷战中吃大亏。在敌人熟悉而自己不熟悉的战场战斗是统帅的大忌。 扎吉招来副官问道:“托蒂什么时候回来?” 副官恭恭敬敬地回答:“公子应该在两天后才能回来。他三天前传来信息,说任务失败。从布雷西亚到这儿本来至少应该需要十天的时间,不过公子骑的是照夜狮子马,相信只需要五天就可以来这儿了。” 扎吉从鼻孔里哼了一声。“那个死小子不在我身边帮我,偏要去试试看能否说服兰特。有那么容易吗?我早就说过,能够骑着猞猁从容赴死的勇士,既然已经做下带领兽人袭击人类的事,根本就不会回头。真是个固执的人啊。” 扎吉说到这儿,仔细瞧了瞧副官。在英格兰尼军队中,扎吉就是以死板固执而著称的。刚才批评儿子固执时,他不由想到了别人对自己的评语。 副官垂着头,仍旧是一副恭敬的神情,他其实并没弄明白扎吉元帅最后一句话指得是塞斯公国的民族英雄还是指元帅的儿子托蒂。 别看扎吉现在好象正在生托蒂的气并且还批评他,但是说起来这个儿子确实是扎吉最大的骄傲。二十八岁的时候就成为了黄金骑士,是英格兰尼最有前途的年轻人之一。按正常的发展,托蒂在四十岁之前就可以成为圣骑士。托蒂的军事能力也不错,虽然引蛇计划失败了,但托蒂在引蛇计划中成功地完成他自己的那部分任务;虽然率领第七兵团进攻曼城的战斗最终也以失败而告终,但在阿朗佐私兵突然出现之前,仍然成功地攻克了两座塞斯小城镇。阿朗佐率领法兰西斯五虎将中的萨弗斯.欧森巴哈和史蒂夫.斯拉登,在法兰西斯第一谋臣蒙迭塔.弗朗西斯科的帮助下,与托蒂的第七兵团对阵。在这种情况下第七兵团虽然被击败,但是仍然保存了大量的部队,从容退出陷井,免遭覆没的命运。托蒂的成绩已经被英格兰尼高层所认可。也许再过些时候,托蒂就会被任命为征西副元帅。 雷洛家族在英格兰尼是一个新兴的家族,而带领这个家族进入英格兰尼上流社会的兄长琥,却在二十多年前离开了英格兰尼。扎吉本人快四十岁才成为黄金骑士,现在快六十了,仍然还是黄金骑士。现在雷洛家族的希望就寄托在托蒂的身上了。 也许这次攻城应该放缓几天,等待托蒂回来后,就将攻城总指挥的职务交给他。卡敖奇城的城墙并不厚,里面的士兵虽然看起来不少,不过大多数都是未经训练的义勇军。以一万五千的兵力攻克这座城市并不难。当托蒂攻克卡敖奇城后,这样一件大功完全可以堵住英格兰尼朝中反对的声音。 当扎吉元帅在大帐里想念儿子的时候,克洛斯的思绪也飘离了战场。 “真是出人意表的主公啊……” 第二部第二部新闻发布会 会议主持人:作者 赞助商:沙丝那亚代领主阿拉卡 参加人: 幽灵:乔.格里思 灵魂:兰妮.格里恩 兰特.萧 伊莉.塞斯 卡特琳娜.艾朗茨 马迪尔.哈伯 拉库里.菲尔德 若干记者 因为堵车的关系,记者丁参加《大帝传》作者主持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时迟到了一刻钟。一路上,他不停地为自己这个月的奖金而祈祷。到了会场后,记者丁惊奇地发现现场一片混乱。 兰妮和马迪尔稍好些,他们只是相互含神脉脉地对视。象这样能够人鬼恋的机会很难得,因而他们非常珍惜。他们的眼中只有对方,对围着他们提问的记者视而不见。 乔不知道为什么又狂化了,他正愤怒地殴打着作者。作者此时已经处于口吐白沫、奄奄一息的状态。对作者极有好感的拉库里正试图劝解乔,他拼命想拉开狂化中的乔,但是以他此时普通骑士的实力,根本就撼不动乔一根手指头。如果不是看在拉库里也是主公家臣的份上,估计在一旁捣乱的拉库里会被乔一拳打飞。拉库里一边用力掰乔的手,一边大喊:“快来人帮忙啊?作者快咽气了。快来人拉开乔!” 这时一大群人喊着:“来了,来了,别着急。”呼地围上一圈。出乎意料的是,这群人围在周围伸出麦克风开始提问,现场闪起大家熟悉的照相机拍照时发出的闪光。 兰特倒是对作者的性命比较关心,但他此时正被两位美女缠着。年纪较小的一位似乎是影坛新星卡特琳娜.艾朗茨,而另一位则是去年勇得坏莱坞影后奖的伊莉.塞斯。 卡特琳娜勾着兰特的脖子腻声说:“达令,你不是说过你和伊莉之间完全没有任何关系了吗?为什么伊莉公爵还缠着你?” 伊莉的外表本来就清丽脱俗,此时更显出惹人爱怜的神情,即使是个石头人恐怕也会被她打动。兰特是个感情丰富的人,虽然他曾经对伊莉的作法非常生气,但此时又开始为伊莉心疼。如果不是因为卡特琳娜腻在身边,兰特一定会吻平伊莉微颦的秀眉。 兰特努力想挣脱卡特琳娜,但是影剑士的身手对付高阶白银骑士还是绰绰有余的。其实更重要的是:这么香艳刺激的情况下,为自己加持魔法强力挣脱岂不是太煞风景?兰特决定用语言来说服未成年的小美女,毕竟自己脖子上的压力越来越大,如果小美女万一激动起来再加把力,搞不好他会因为缺氧而窒息。“表妹,我已经对你说过了,不要这个样子。你还小,不要显出你暴力的一面来,你应该展现自己清纯的样子。再说了,我是你表哥,不是什么达令。” 卡特琳娜嘻嘻一笑。她轻轻咬住兰特的耳朵腻声说:“本来我是你的仆人,可是你要我作你表妹。后来我问过别人,在爱克斯大陆表妹的特殊含义。你难道不想吗?……”卡特琳娜媚眼如丝地勾着兰特的魂魄,同时还在兰特胸口画起圆圈来。 “小魔女!这么小就这样子,看我回去怎么收拾你。”兰特紧紧地搂着小美人的小蛮腰,偷偷对卡特琳娜进行不起任何作用的威吓。 他直视伊莉,清清嗓子。“公爵殿下。依我个人以及作者的意思,本来这个小魔女应该在下一部才加入的,可是应读者的要求,小魔女提前登上了舞台。其实直到你宣布剥夺我的塞斯公民籍之前,我仍旧很喜欢你。别看卡特琳娜还很小,又自称是我的仆人,而且外人看起来蛮听我的话。可是要知道,卡特琳娜实在是个真正的小魔女……”正说着,兰特突然说:“失陪一下。”兰特捂着胯部擦着鼻血向洗手间冲去。 卡特琳娜冲着兰特的背影狡诘一笑,然后一本正经地对着伊莉说:“伊莉姐姐,你已经是兰特的过去式了,忘了他吧。虽然作者和兰特都有着初恋情结,但是大多数读者都不喜欢你。反正阿朗佐也是个帅哥,那个克洛斯也是不到二十五岁就成为高级魔法师,他们俩都喜欢你,你又何必还与兰特纠缠呢?” 伊莉有些失落。不过她在经历塞斯复国的残酷战争后,变得很坚强。伊莉落寂地一笑。“小妹妹,你知道世界上最难掌握的是什么吗?”望着卡特琳娜迷惑的表情,伊莉补充道:“是感情。 第65章 兰特是个重情义的人,而且你也知道,他还有着初恋情结。以后的结果会发展什么什么样,谁也说不准。别太得意。” 说完,伊莉转身向自己的座位走去。 卡特琳娜冲着伊莉的背影做了一个不符合她性别和年龄的手势,然后对自己说:“兰特很喜欢我,他是我的!”卡特琳娜突然想起点什么,望望四周,发现没人注意她,于是吐吐小香舌,向作者走去。作者虽然似乎也站在伊莉那边,但是他现在还不能死。他要是现在挂了,那自己与兰特的未来可怎么办? 在作者已经气若游丝的时候,卡特琳娜终于解救了他。卡特琳娜用一种谁的不知道的方法,将乔弄晕过去。然后,她拎着作者向会议主持台走去。看见兰特从洗手间出来,卡特琳娜象扔沙包一样将作者扔到座位上,然后扭动着腰肢迎向兰特。 兰特又擦拭鼻血起来。他压低声音对卡特琳娜说道:“你应该清纯可爱些。你才多大,还不到十六岁呢。不许再学大人的样子。” 卡特琳娜嘟起樱桃小嘴。爷爷以前告诉过她,男人都喜欢风情万种的女人。为什么兰特总是要求她不要那样呢? 经过现在医生的紧急救护,作者终于恢复了意识。他躺在担架上开始接受访问。虽然医生认为作者此时的健康状态实在不适宜接受采访,但是被那么多记者围着,医生明白作者不回答他们的提问是出不了会场的。 记者甲:“请问,刚才乔为什么又狂化了?你们之间斗殴是为了女人吗?” 作者听到这个问题,险些又昏了过去。他有气无力地反驳:“tmd,你眼瞎了吗?那怎么可能叫斗殴呢,我是被殴打。乔之所以打我,是因为我把他的独生女儿卡嚓掉了。其实为这个事我也蛮后悔的。唉,要杀也应该杀别人嘛,为什么杀掉兰妮呢?其实我对兰妮的感觉还不错……喂,记者,刚才我说的不是那个意思。你把刚才记下的删掉。”记者甲看见作者翻着白眼、吐着白沫挣扎着想冲过来抢笔记本,赶紧护住笔记本冲出会场。 记者乙看看兰妮,又看看马迪尔,终于把目光投向拉库里。“拉库里,在第一部你只不过是比群众演员稍强一点的小配角,现在你被作者看中,戏份加重,有些什么样的想法?” 拉库里咧开嘴傻笑。“呵呵,这得多谢作者大大。作者大大是除了神魔大人之外我最尊敬的人。俺别的不说,什么上刀山,下火海的困难事,只要作者大大需要,说一声就行了。” 这时候偏拗狂清醒了过来。虽然不知被卡特琳娜怎么弄的动不了,但他仍旧声嘶力竭地大喊:“拉库里,你这个傻b!作者是个杀人狂。他杀了我,又杀了我女儿,下一个就轮到你了。” 拉库里不满地反驳:“作者大大答应过俺,让俺成为中将。你只是忌妒。” 作者这时候不知为什么似乎突然恢复了力气,他飞快地冲动乔身旁捂住他的嘴。低声在他耳边说了些什么,结果乔的神情松驰了下来。乔狐疑地盯着作者,作者坚定地点点头,乔终于安静了下来。 正当记者丙准备提问的时候,会场的大门被一脚踹开,门口站着的是法兰西斯的大阳之子阿朗佐,他现在极为狼狈,全身湿淋淋的。 阿朗佐的扫视了会场一眼,会场里所有的人都感觉到一股杀气。 “tmd!是谁把我敲晕了扔在一个荒岛上?站来出!是男人的就站出来!” 当阿朗佐将目光定格在作者身上时,作者慌忙解释:“绝对不关我的事。我哪有那种能力啊。你是黄金骑士,而我什么都不是。我已经很惨了,刚才被乔狠狠地揍了一顿,揍得我出气多进气少。现在不能再打了,千万不要打我……” 卡特琳娜皱起瑶鼻不屑地望着阿朗佐,用只有兰特听得到的声音说:“死笨蛋,我可不是男人。” 鉴于主持人(作者)已经陷入歇斯底里的状态,而兰特与阿朗佐之间的杀气愈来愈重,记者和其他人都愈来愈不安。他们三三两两自动退场了。最后剩下兰特、伊莉、阿朗佐、卡特琳娜四人。他们男女分工相互对视了一分钟后,不约而同“哼”了声后分别从不同的门离开了。 清醒过来后,作者独自垂泪,无语问苍天:“怎么连医生都走了?这次的新闻发布会比上次还糟糕。下次新闻发布会时,看来我不能再参加了,还是偷偷去夏威夷躲两天吧。唉,又熬过了一部。第二部总算结束了。” 作者语: 第二部自我感觉没有第一部写得好。 文摘越来越象鸡肋。在透露主人公的又一个红颜知已后,我颇为沮丧。有读者对此提出了质疑,但也有读者支持我。算了,还是按着惯性接着写文摘吧。以后小心点,别透露角色的将来情况就好了。 也有读者希望主人公现在就变得特别强大,在这一点上我不认同。主人公如果力量无敌、智慧无双,那种情况就象在耀眼的太阳底下,看不见天空上其它的任何星星。我只能让兰特成为特别引人注目的星星或是月亮。 老规矩:一部写完后作者放大假。半个月吧。 第三部前言 第三部前言 前两部的前言是想起点什么就写点什么,不过后来我发现在起点修改文章很麻烦,因而干脆一次定稿算了。 第二部写完后休息这么长的时间有两个原因。一方面是因为确实想休息一下。工作稍微比以前忙了点,而且女朋友霸占了我大量的写作的时间。另一方面,虽然目前我勉强算是网络写手,但我同时也很喜欢作为网络小说的读者。前一段写作的日子里,我已经很少看别人的小说了,但是没道理自己写作就不看别人写的小说啊。 本来计划十二月五日再更新的,可是在没有更新的日子里,起点的朋友仍然不停的写书评——现在以聊天为多,根本算不上书评,不过我同样喜欢。面对读者的热情,我起码也应该提前一点。不过呢,下周我会少更新一点。 刚才上网发现在起点被推荐了。呵呵,真叫人高兴。这样一来,更是应该提前结束假期了。不过我在自己的假期上传,偷点懒降低上传频率大家不会介意吧。 十二月四日:刚才上起点,结果服务器有问题没上传成功。关于伊莉的结局我有三种设想。第一个假设结局为伊莉孤老一生,第二个结局为与阿朗佐结合,第三个结局为伊莉有一个双胞胎妹妹,这样便可以桃代李疆。第三个结局似乎太完美,想了一天后,我觉得为了完美而刻意地创造情节没有太多的必要。我准备放弃第三种结局。 有读者对主人公的性格仍旧没有成熟感到情节过于缓慢。我现在也发现了这个问题,搞不好最终会象黄易的《大唐双龙传》那样写得又长又臭,迫不得已只好草草收尾。 但是主人公的性格肯定不会很快成熟——甚至根本就永远带着孩子气。 《魔法学徒》里的小恩如今仍然怯弱、胸无大志,不也照样当主角? 当然,《大帝传》多少带些争霸的内容,与前者略有不同。不过主角近期的性格变化不会太大。起点有朋友建议将书名改为《大帝传之前传》,让主角理直气壮地不成熟下去,这却也是个好主意。不过有了前传,自然应该有正传以及后传,这项工程太大了,令我心生犹豫。反正时间还长,容我慢慢想。原来打算五部,如今看来会超出预算了。 :) 第三部第一章 骑者,奇也。千里转战,朝发夕至,谓之奇。骑者,锐也,攻城略地,侵略如火,谓之锐。骑者,险也。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谓之险。骑者,诡也,声东击西,飘忽不定,谓之诡。骑者,诸兵之首,得之可以百战,失之则以亡国,为将者不可不察。 ——摘自圣华学校军事学院必修课《骑兵论.序言》 将木力他们带回草原比我想象得要轻松。 虽然英格兰尼人非常渴望给予兽人重击,但是他们军队移动的速度与兽人的高机动性相较起来实在是个致命的缺点。对付逃窜的高速骑兵最好的兵种其实也就是轻骑兵。无奈在缺少其它兵种的支持下,英格兰尼的轻骑兵只能对付流窜的马贼。人类部队现在的骑兵无法与兽人相抗衡,我猜想以后为了与兽人部队相抗衡,人类军队会大力发展弓骑兵。与英格兰尼人玩捉迷藏的过程中我发现,他们找到了一个暂时对付兽人部队的方法。 追捕兽人的部队中,至少有两支全部由青铜骑士以上级别骑士组成的骑兵小队。虽然一个骑兵小队只有大约一百人,但是我无心恋战。一支全部由青铜骑士且充满杀气的部队,很容易使我警觉,那些青铜骑士并不懂得如果收敛斗气。兽人虽然比起普通人类战士强得多,但是一个青铜骑士远远比一个普通兽人更加强大。虽然有信心将这样的精锐骑兵击溃乃至消灭,但是我实在不愿意再牺牲任何一个兽人。因而每当那两支精锐的部队逼近时,我总是小心翼翼地躲开他们。 英格兰尼的北面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这也就木力他们的家乡。以八百骑兵强力突破敌人的封锁很困难,但是在长达近千公里的边境线上寻找到一个缺口却并不难。 引着追击的部队兜了一个大约五百多公里的大圈子后,我终于将这群兽人带领回到了草原。虽然在攻入人类腹地的战争中每四个兽人中就有三个永远丧失了生命,但我毕竟将这些剩余的兽人带回了他们的家乡。 刚到草原的时候我因为成就感而高兴,木力派出许多兽人向四面八方的部落传达魔王降临的消息,这导致许多兽人来到阿塞拜部落。 第66章 他们中大多数是各个部落的实权人物。自神魔大战之后至今,除了作为奴隶被带入人类社会的兽人外,只有阿塞拜部落的兽人亲眼见识过人类社会的繁华。当他们听说魔王降临而且率领兽人部队进攻了人类社会后,他们狂热的情绪被调动了。木力要求使者告诉其它的部落,他将在一个月后举行魔王降临盛会。 我很难想象一个人类如何能够在兽人部落里生活一个月!兽人的食物仅仅是为了填饱肚子,我曾经怀疑过兽人的味觉是否与人类不同。我甚至想:即使生吃那些马牛羊的感觉也比吃兽人所制作的食物要强些——当然,兽人有时候制作的食物确实与生的差不多。 卡特琳娜早就被我剥夺了烹饪的权力,吃她为我做的食物,还不如直接吃毒药更干脆些。不得不承认一个令我哭笑不得的事实:在整个茫茫大草原上,我的厨艺最好。世界上有几件我所不喜欢的事之一便是自己动手弄东西吃,必须天天自己动手制作食物实在令我发疯。 我实在无法再待下去了,于是对木力说我想要离开这儿,哪知这句简单的话居然惹得木力号淘大哭起来。他哭得惊天动地、声嘶力竭,他一边哭一边用兽人语悲愤地喊:“魔王抛弃我族了!魔王抛弃我族了!” 木力可以在如此痛哭的情况下将意思清楚地表达令我有些吃惊,但更令我吃惊的是,他居然以斗气将声音传向草原四周。我不知道他这一行为是有意还是无意的,但后果极为明显而且可怕。 在木力向草原其它兽人族传达魔王降世的消息后,有其他许多兽人族向木力的族群臣服了。因为受植被和水源所制约,一起生活的兽人人数上限有一定的限制,但木力此时率领的兽人已经超过了一万。 哭声象瘟役一样迅速传播开去。到了最后,草原上的哭声连成一片。这么多人一起哭嚎的场面让我目瞪口呆,这比上回的场面不知要大多少倍呢。我倒是理解兽人们此时的行为,思想简单的兽人极为崇拜魔族,而魔王则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最高。如果他们确认被魔王抛弃,就好象人类社会中那些虔诚的信徒得知宗教信仰瞬间崩塌一样,顿时会茫然无依。 如果用什么词来形容我此时的心情,手足无措应该是个正确的选择。我固然可以哄哄木力说我不会离开他们,但问题在于就算兽人的食物与人类一样,我也不可能永远留在兽人部落啊。只是眼见兽人们如此伤心也真叫我为难。 还好桑让是个称职的大巫师,他慌慌张张地跑到木力的营帐,看见我不禁一愣。桑让到底要比其他兽人要强一些,他慌忙问我:“魔王大人,您要抛弃真心归顺您的子民吗?” 没想到借用魔王的身份会有这种后遗症。 “不会,没有的事。”我现在也只有走一步看一步了,平息兽人激动的情绪先。说这句慌话的同时,我感觉到自己脸部肌肉在抽搐。 “木力,你怎么搞的,胡乱说些什么!”桑让大声喝斥木力。兽人部落的首领在军事上拥有绝对的权威,但是大巫师掌握着祭祀,因而在在兽人部落里拥有超越族长的地位。 木力听到我的话,又被桑让斥责,很委屈地回答:“刚才魔王大人说要离开这儿的。” 没想到同人类一样,兽人在吃惊和担心时他们淡绿色的脸也会发白。 没待桑让开口,我赶紧解释:“我的意思是现在离开一会儿。要知道魔族的事物也需要我管理,我不能永远待在你们这儿的。”说完后,我觉得自己是个谎言天才。现在的世界上没有魔族活动,但传说中魔族是极为可怕的种族。他们的数量极少,但每个都拥有强横的实力。以我目前的实力,未必打得过任何一个真正的魔族。还好魔族已经有几百年没在这个世界上出现了,要不然我的谎话被真正的魔族听见,那可大大不妙。 木力和桑让同时放下心来。不过木力还是向我提问:“魔王大人,您既然降临到我们的部落,为什么不参加下个月的魔王降临盛会呢?我听说您明天就打算走,还以为您要抛弃我族呢。” “知道了,下个月的仪式我会参加。不过明天我得回魔界去。不过先说好,参加完仪式后我还是要回魔界去的。”听到营帐外仍旧是震耳欲聋的哭嚎声,我赶紧下令木力赶快解决这个问题。木力这个兽人居然也学习了礼貌之类的东西,他赶紧走出帐外大声宣布魔王并没有抛弃兽人,下个月将参加兽人最重视的魔王降临仪式。我对木力没在就站在营帐内大声嚎叫感到欣慰,无论如何,能够让脑袋里全是肌肉的兽人有这样的觉悟可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第二天,我与卡特琳娜落荒而逃。考虑到一个月后就会回来,因而便没有带上阿呆。阿呆作为图腾在阿塞拜部落过着惬意的生活,因而很听话就留下了。在送别的时候,木力和桑让的目光让我有些担心。如果不是因为我在他们心目中身份过于高贵,他们或许会死死地抱住我的大腿不肯让我离开吧。 与卡特琳娜并肩在大草原上骑着马向德克萨的方向前进。目前大陆上不承认我是人类公敌的国家很少,德克萨是其中之一。既然这些天的目的只不过是好好休息一下,我也不欲惹事生非,科洛斯虽然也不错,但是距离稍远了点。去德克萨是最好的选择。 当木力与桑让完全消失在视线后,我与卡特琳娜象小孩子一样快乐地尖叫。不过正确的说法应该是我象小孩子一样尖叫,因为卡特琳娜不象小孩子,她本来就还是个孩子。现在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好好地吃一顿人类名厨制作的美食。 进入德克萨的第一个城镇之后,我与卡特琳娜二话不说先好好地大餐了一顿。 当我抚摸着浑圆的肚子为自己的形象悲叹时,发现卡特琳娜仍然在一小口一小口地品尝食物。必须承认,我的自制力实在还是差了点,刚才吃东西时狼吞虎咽,结果导致现在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待卡特琳娜也吃得心满意足之后,我招来侍者买单。“一共是八个银币加五个英镑。”为了得到更多准确的消息,我扔给侍者一个金币。“结帐剩下的算你的小费。我是一位美食家。请问,附近这儿有些什么味道好些的小吃?” 侍者职业的笑容变成真正的眉开眼笑。我最初的吃相可能让酒店的老板有些担心,毕竟这种吃法很象是连续四五天没吃过任何食物的人。这样的客人是否能够付帐永远是酒店老板最为关心的问题。现在我给了侍者一个银币以上的小费,对他而言绝对是一笔大收入。侍者未必会相信在一间普普通通酒店里狼吞虎咽的客人会是一位美食家,但是看在小费的份上,是美食家还是食人族又有什么关系呢? “尊贵的客人。不知道您是否有空,距离这儿大约八十公里处的西维京市的闻多大酒店来了位神秘的厨师,据说他调制的食品极为美味。如果您有兴趣,可以去西维京去品尝一下。” 我轻轻摸着肚子,感到一丝幸福。原先对于美食我并不没有特殊的爱好,但是味蕾遭受过卡特琳娜蹂躏之后,又惨遭兽人食品的折磨,我现在突然觉得能够吃到好吃的东西很令人愉快。木力他们抢掠了不少黄金,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又必须回到木力那儿参加什么大会,这么短的时间内我干不了什么别的事,所以干脆休息。现在我有钱又有闲,可以干点自己想干的事了。 下个目标定下了,就是西维京市。 第三部第二章 爱克斯大陆的北方大草原上以兽人为主,在兽人活动的主要区域与人类的要塞之间有一个缓冲地带。在这个缓冲地带里生活着以游牧为生的人类部落。这样的游牧部落的文明相较于更南方的同类要低一些,但是他们的悍勇却远远超过了南方人。这些以游牧为生的部落里,生活着罕见的半兽人。 曾经随同与兽人进行贸易的商人去爱克斯大陆北方的大草原游历。在那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个人显得极为渺小。 如果是初春,湛蓝的天空飘着朵朵白云,整个大地一片浅绿,给人以心旷神怡的感觉。站在这里,心胸自然而然的广阔起来。 我曾经两次接触过兽人部落。第一次去的时候,我只是尝了一下兽人的食物,然后就和那些商人一样只吃自带的食品。但是当我第二次去的时候,却惊奇地发现同去的商人只吃兽人制作的食物。尝过之后,肥牛和烤羊肉给了我极深的印象。很难想象这两样食物居然是兽人制作出来的。 经过打听才知道,我们能够尝到这两种食物是因为正赶上兽人举行祭祀的缘故。能够掌握这两种食物烹调方法的,是兽人部落的巫师。而真正掌握其技术精髓的,只有阿塞拜部落的大巫师。 ——菲利浦大陆著名旅游家伟军。陈《爱克斯大陆旅游见闻》 我从来没见过生意这么好的酒店。闻多酒店规模并不小,足够坐上百个客人,但是没想到排队的人都排到街上了。那些排队的都是平民,贵族都在二楼的包厢里进餐。我虽然也是贵族,而且还是拥有至少三座自由城邦的贵族,但我并不愿意暴露身份。德克萨并没有认为我是人类的公敌,但我这样的身份确实有些敏感。排队就排队吧,没什么大不了的。 虽然现在不能使用贵族特权,但我有钱。傻傻地排队这种事没必要亲自去干。我花了两枚银币雇了两个当地人,一个帮我排队,另一个随时联络我们。 幸好我没有自己排队,没想到这一等就是一个多小时。 第67章 在这段时间内,我又犯傻了。因为无聊,我居然建议卡特琳娜去逛街。花钱我自然是不会心疼的,但我忘了现在身边没有帮忙提东西的人。我相信再过二十年也不会弄明白女孩子为什么喜欢买那么多衣服——分明穿不了嘛。不知道卡特琳娜小时候是受的什么教育,但从所买衣服的品味看起来没受过专门的教育。她买了十几件衣服居然只花了不到一个金币,据我所知,一般的贵族小姐宁可丧失生命也不肯穿上廉价衣服的。 总算熬到头了,那个叫汤姆的当地人终于来告诉说马上就轮到我们了。 逛了半天街,卡特琳娜感觉如何我不知道,但我觉得自己可以吃下一整头牛。卡特琳娜雀跃着挨到我身边准备挽着我的胳膊,却发现我抱满了衣服。 “表哥,你把衣服交给汤姆,挽着我嘛。”卡特琳娜指着汤姆。当我把衣服交给那个汤姆后,卡特琳娜大方地说:“汤姆,这些衣服送给你了。你可以走了。” 刹那间我的思想一片空白。我不知道是不了解女人还是不了解卡特琳娜,看起来她逛街的目的并非买东西,她逛街似乎只是为了逛街,另外随便花点钱。 进入酒楼后,我的思想从紊乱中解放出来。因为一股香味。 哇,真的很香呢。我走到座位上,那个排队的当地人拿到一个银币高兴地走了。这时候,一个侍者拿着菜单向我们走过来。 “先生,请问您想吃点什么?” 我还没反应,卡特琳娜高兴地指着邻桌的一个菜说:“表哥,我要吃那个。” 我顺着卡特琳娜所指的方向望去。那是一种不知名的食物,但此不知名非彼不知名。卡特琳娜所做的不知名食物一看就是知道是某种会让人中毒的东西,而这个不知名的食物却很明显是一种很好吃的东西。 那显然是一种肉,闻起来有点象猪肉,但我又不能肯定。这种肉,最强悍的是它的视觉冲击力——长超过了二十厘米,宽差不多有七八厘米,却又可薄如布帛。端上桌来,只见那一张张的深红,逶迤起伏在大盘子中,那种冲击力和震撼力不亚于我第一次见到卡特琳娜时的感觉。我赶紧摇摇头,看见吃的东西会联想起卡特琳娜,真是疯了。 卡特琳娜开始舔嘴唇起来。要命,她这样的动作最容易让我冲动。兰仆告诉我一个古东方的哲理:食、色,性也。我现在处于双重的诱惑之下居然还能够神色自若,想不佩服自己都不行。 那香香浓浓的肉油会顺着旁边那个食客的嘴角流下来,而他却没有查觉到这一点。这时候卡特琳娜拉住我的手,腻声说:“我要。” 在塞斯带领军队时听过一些寂寞的军人聊天说,男人最喜欢听女人说“我要”这个词,但最害怕听女人说“我还要”这个词。卡特琳娜既然玉口已开,我自然顺从她。 我对着侍者抬一抬下颌,“先给我们上那个菜。” 那位侍者露出为难之色。“尊贵的客人,您是外地人,不知道我们酒店的情况,这道菜并非本店厨师做出来的。有一个神秘的厨师自愿为我们酒店提供若干时间的服务,但每天只是做十个菜。所以今天很抱歉,不能让您满意了。” 有这种事?物以稀为贵,一天只有十道菜,那我更得尝尝了。 “那个厨师今天已经做了几个菜了?” “非常遗憾,今天的十道菜已经做完了。您可以在本店吃完后进行抽奖。普通席每天有四个中奖机会,而贵族席每天有六个中奖机会。如果您运气好,明天或许可以有机会。” 算了,这个店别的东西看起来也不错,我吩咐侍者:“好吧,你随便给我们来点店里的特色菜。” “不嘛,我要。我要吃那种食物。”小丫头冲我撒娇。我根本没法拒绝卡特琳娜嗲声嗲气的要求,但这种要求确实有些难度。 我将目光睃向那位幸运的食客,不由打起了抢劫的念头。和兽人相处久了确实不好,变得原始而且野蛮了。要抢也应该抢别的什么啊,要是传出去被人知道我兰特。萧大人抢别人的食物,形象就算是全毁了。 也许我和卡特琳娜注视的时间太久,也许是目光牵实在过于火辣辣,终于引起了那位食客的警觉。那位食客抬头望了我们一眼,然后继续埋头苦干。他以虔诚而爱惜的姿态捍卫那盘菜,左手环住盘子,右手干脆放弃餐具直接用手抓。那男子现在的神态极为专注,相信除了对受保护的物品有反应外,即使店内失火也不会让他有丝毫动摇。那副模样自然惹得旁人不住地咋舌,但他丝毫不觉得羞愧。 我仔细看了他两眼,无论是从服饰还是气质来看,他都更象个贵族。另外,他五短身材,面色黝黑,脖颈显得粗短些,两道浓眉刷子似的倒挑起来。他一身剽悍勇武气质,只两腿看上去有点罗圈。我知道,经常骑马的人都有这毛病。 这个看起来明显是个贵族的武将怎么会到平民用餐的地方吃东西呢? 我暗示一下卡特琳娜,与她一起走到那位食客的桌子边。“朋友,请问我能够坐下吗?” 咬满食物的嘴里含糊不清地回答:“坐下可以,但不可以吃我的东西。” “你应该是一个贵族吧,为什么会在平民的一楼吃东西呢?” 食客甚至懒得抬头看我。“我只是从一位平民的手中买得了吃这道菜的权力,因而在这里吃东西。你不也是一位贵族,为什么也在这里?” 我可以很好的掩饰贵族的气质,但是觉得没有必要。和他交谈我得到了一个很有用的情报,可以花钱买下吃这种食物的权力。 “请问,你是花多少钱买下的这种优先权?”我继续问,一天才十道菜,我可没把握有这么好的运气。花钱买还是直接些。 这个男子明显有些不耐烦了。“两百金币!” 还好我带的金币多。不过这道菜算起来也真贵,各种成本加起来居然超过了圣华学校一年的学费。想当年两百枚金币于我而言是多大一笔财富啊。 这时候我想起以前从兰仆那儿学过的一首关于古东方食物的诗,我猜测,那位神秘的厨师做的正是东方食物。我不由随口吟起那首词。 “庖丁鼓刀,易牙烹熬,水欲新而釜欲洁,火恶陈而薪恶劳。九蒸暴而日燥,百上下而汤鏖。” 看来今天是没办法了,如果抽不中奖,明天就花钱买好了。 第三部第三章 骑兵部队是公认最强的兵种,他们的强冲击力令其他兵种恐惧。为了保持骑兵的强冲击力,骑兵部队往往保持一定程度的整齐而密集阵型。在这一点上,兽人部队向来是无法达到的。我们一直以为散乱的阵型无法发挥骑兵这一兵种的优势,但兰特大帝的出现改变了自神魔大战之后兽人部队的这一弱项。唯一值得庆幸的是,除了兰特大帝等有限的几个人,其他人基本上无法率领兽人实施那种可怕的战术。 ——摘自圣华学校军事学院必修课《骑兵论.兽人篇》 正准备对那位食客说再见然后回到自己的座位上,结果一个体型非常胖的人匆忙来到我们面前。 “尊贵的客人,我是这个店的老板。请问刚才那首词是您吟述的吗?” 我狐疑地点点头。 “尊贵的客人,您能够随我来一下吗?鄙店那位神秘厨师想要见您。” 好兆头!如果那位厨师高兴起来,今天专门为我们做一道菜也不是没可能的。那可棒极了!我整整衣服站起来,准备和卡特琳娜一起上楼。 那位食客慌忙吃下盘中的最后一点东西赶紧站起来问我:“我可以和你一起去吗?如果你同意,我可以支付一百枚金币。如果能够吃到那位厨师所做的食物,我愿意再支付你两百枚金币。” 这个贵族直爽可爱,和拉库里有点相似。他吃这道菜的时候神情非常专注,那种认真的神情很有趣;现在为了有机会再吃好东西,却对我露出了很直接的请求的神情。我喜欢这种直爽的人,所以点点头。“先生,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我很高兴,毕竟刚才你对我也有所帮助。不过我不会收下你哪怕一枚金币。”食客愣了一下,似乎不愿意欠下我这个人情,但是我已经挽着卡特琳娜跟着老板往楼上走去,他只得随后跟着。 我没有被带进厨房,却进了一间典雅的包间。跟着老板走进去后,我想他带错了路。房间里坐着一位女子。不过这种错误是可以原谅的,因为这位女子很漂亮。准确地说,极漂亮。因为她的容貌即使与卡特琳娜比起来也各有千秋。 首先使人注目的是她那修长而又结实的美丽身躯。她的腰是那样的细柔,不盈一握。那张令人吃惊的,象雪花石膏一船洁白的极美妙的脸,泛出了可爱的红晕。优雅的前额上面罩着黑色的极柔软的头发。两只迷人的大眼睛,散发出使人不可抗拒的魅力。一个线条优美的小鼻子,恰到好处地衬托着那两片微微张开,湿润的红唇。红唇间,闪烁着两排雪白的牙齿——那是真正的珍珠,似乎正与那浮现在她脸上迷人的小酒窝争奇斗艳。雪白的脖子,好象用大理石凿成。匀称柔弱的双肩,让每一个正常的男人都产生绮念。 那个跟在后面的那个食客呆住了,而卡特琳娜有些僵硬起来。我想她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美女——除了在镜子中。 我暗自发笑:这种情况真有趣,如果不是老板带错了地方,我怎么可能知道小魔女也会有这种反应。 没想到老板冲着那位不知名的女子点了头便低着头倒退着出去了。 第68章 这下把我也弄糊涂了。不是说要带我见那位厨师吗?怎么会是这样。 神秘女子礼貌地问:“在东方我没听过刚才那首诗,请问是谁吟颂的?” 那个食客失神落魂的样子让我后悔为什么带他一起来,这样多丢我的面子啊。况且是在美女面前丢面子! 我清清嗓子。“是我。” 卡特琳娜勾住我的胳膊用极低的声音说:“表哥,我想取下面具。” 我苦苦忍住发笑的冲动,没有理睬她。 那位神秘女子说:“失礼了,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安丽丝.希拉,是这个酒店的客串厨师。” 我只听说过秀色可餐,没听说过秀色做餐。不过如果卡特琳娜能够象这位安丽丝一样,我做梦都会笑醒的。 “我叫兰特.萧,这位是卡特琳娜.艾朗茨。而这位,……”我使劲地捅那位食客,好不容易好让他回过神来。“这位安丽丝.希拉小姐想知道你的名字。” “我,我叫凯森……凯森.卓索图。”凯森结结巴巴地自我介绍。“我是跟着这位先生上来吃你所做美妙食物的。” 狂晕。如果凯森说这句话时不是因为被美色迷昏了头,那么他的智商与拉库里和木力有得一拼。 “不知你请我们上来有什么事?”虽然这位安丽丝小姐很漂亮,但我已经见过绝色的卡特琳娜,因而她的美色对我的震撼并不足以使我忘记来此的目的。现在最重要的是提醒她为我们做一顿好吃的。 安丽丝微微一笑,房间里顿时充满了春色。“这位凯森先生,隔壁的房间里有我一点小小的心意,那是一种餐后饮料,名叫酸梅汤,希望您喜欢。” 凯森在美食与美女之间犹豫了一会儿,不过他最终选择了前者。他转身离开寻找他的最爱去了。 卡特琳娜拧了一下我的胳膊,我痛得倒抽一口冷气。老天,小魔女以前也拧过我,但凭她的手劲我根本无所谓。可这回她使用圣斗气来拧我,差点没从我身上拧下块肉来。“你看上这个安丽丝了?为什么不介绍我是你的表妹?”卡特琳娜的音量极低,但听起来有一种危险的味道。 我想胳膊上一定有一块青紫的伤痕。我咧着牙对安丽丝说:“安丽丝小姐,您是否也为我和我的表妹准备了食物。我对您的手艺非常心仪,呀!……”我明白自己犯了错误:不应该使用心仪这个词。 安丽丝掩嘴笑了。然后她对卡特琳娜说:“小妹妹醋劲真大。你知道吗?其实你的表哥可真是一位正人君子,很少有人看见我的真面目后能够象你表哥一样神色自若的。” 卡特琳娜被安丽丝说的话转移了注意力,她骄傲地肯定。“那还用说。我表哥嘛,谁能比得上?” 汗颜。 对安丽丝的美貌不动心,那只有极罕见的圣人和傻子可以做到,至少我是不行的。第一次见卡特琳娜的时候我也是惊若天人、呆若木鸡。发呆的严重程度未必比那个凯森强多少。见过卡特琳娜后,安丽丝的美貌自然也就在我的承受范围之内了。看来这两个女人似乎很投缘,甚至准备坐下来聊天,我有点着急了。 “安丽丝小姐,我肚子饿了。” 卡特琳娜白我一眼。“你怎么能够这样对一位小姐说话啊,太不礼貌了。一点贵族气质、骑士风度都没有。” 我差点口吐白沫摔倒在地上。如果不是卡特琳娜刚才狠狠拧了我两下,我至于这么说话吗?讨好美丽的女士是每个男人的义务和心愿,我只是被卡特琳娜的暴行吓坏了,因而强制改变了自己的行为模式。可现在居然还是被卡特琳娜批评。 安丽丝又笑了。“对不起,我很喜欢这位小妹妹,因而忘了。失陪一下,我去弄几个菜。马上回来。” 等安丽丝走开后,卡特琳娜想起了什么。她坐到我身边,小声对我说:“对不起,刚才我很用力地拧你,痛吗?让我看看怎么样了。” 还好我本身也是高级白银骑士,不然就不是痛不痛的问题了。普通人被影剑士用圣斗气拧一下,轻则是一块肉掉下来,重则会一命呜呼。我考虑了一下:是应该做出男子汉的样子说不痛,然后用水系一级魔法疗伤术将受伤的地方弄好,还是应该把青紫的地方让她看看,让她内疚一下好呢?做出男子汉的样子可以满足我的虚荣心,可是万一这个小魔女认为这样做没什么问题,那么以我对她的了解,她以后肯定会经常施展圣斗气来拧我。她如果使足了力气施展出终极圣斗气,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我可没把握不受重伤。 于是我掳起袖子。“瞧,你干的好事。” 卡特琳娜看见她的杰作后很愧疚,她坐在我的怀里搂着我的脖子撅着嘴不安地扭动。 不知兽人怎么会认为我是魔王的。瞧我现在的模样,这种千娇百媚的绝色美女坐在我怀里都可以坐怀不乱,即使是圣者大约也不过如此吧。 我轻轻地抚摸着她的背。为什么总是这样?卡特琳娜做错了事,做为受伤害者却总是安慰施害者。 不知过了多久,卡特琳娜平静了下来。她抬起头对我说:“主人,你惩罚我吧。随便你怎么惩罚我都行。” 本来面对她那受惊的眼神时我是特别心软的,但卡特琳娜的那句话使我一阵冲动。我想起了第一次见卡特琳娜惩罚她时的香艳刺激。 一时没把握住,我把卡特琳娜横起来准备实施处罚,没想到这时候安丽丝却端着一个大盘子进来了。 刚才心神恍惚,居然连别人走到门前都没注意。如果这时候有个刺客要刺杀我,他即使只有风剑士的实力估计也可以成功。 我很尴尬,连忙把卡特琳娜放在一旁的椅子上。刚才那种情况被安丽丝看见了,我的手脚都不知道往哪放好。 卡特琳娜羞红了脸,她赶紧捂着脸。 安丽丝并没有对所看到的事情表现出异色。她把那个大盘子放下。我的注意力很快转移动这个大盘子上。这个盘子上一圈扇形的十个八个木头墩儿,中间一个小圆墩儿。每一扇形木墩儿摆一种切成细丝的食物,正中间就是刚才凯森所吃的东西。 安丽丝现在的神情与最初相较而言有些冷淡。这很正常,我想任何一个女子都不会对一个色狼有好感。“我来介绍一下,四周的叫冷菜,是用来配这个主菜的。这个主菜叫回锅肉,它的准确称呼是蒜苗回锅。你们尝尝吧,我走了。” 现在安丽丝是否留在这儿我确实不太在乎,只要她别将这个菜带走就行了。只是,为什么没有餐具呢? 第三部第四章 兰特大帝麾下最强的兵团并非那几个众所周知的著名兵团,而是兽人兵团。在兰特大帝征服爱克斯大陆的历程中,兽人兵团只出动过几次,而每次当兽人兵团出现在战场时,必然将出现血流成河的场景。因为这个原因,兰特大帝在使用兽人兵团之前异常谨慎。 让我们惊奇的是:兽人兵团的首领并非兰特大帝。尽管大帝并不否认曾经率领兽人血洗过布雷西亚,但带着象征魔王面具的兽人兵团首领却曾经与大帝同一时间出现在战场上。这一事实是后世历史学家试图证明“布雷西亚血腥四天”并非大帝亲自所为的有力证据。 根据分析,这位统率并非兰特大帝麾下的三犬五杰。这八个人中,有五位具有极高的统率力,但是能否驾御疯狂不驯的兽人,众多历史学家均持保留意见。而且通常当兽人兵团出现在战场时,兰特大帝麾下杰出的将领都率领着他们各自的部队正与敌人交战,他们应该是分身乏术的。 在众多猜测中,有一种假想略占上风:兽人兵团的兵团长由大帝的仆人兰仆担任。但是这种猜测有一个重大的缺陷。众所周知兰仆有十七条行为准则,兰仆不应该剥夺任何高级智慧生物的生命。 ——帝国七大迷团之一 我伸手虚拦。“安丽丝小姐,请问为什么没有餐具呢?” 安丽丝的贵族气质十足,她很礼貌地指着四根象牙雕成的细长棍状物,“那就是。”但我感觉到,她已经对我有些不耐烦了。 我傻了。刚才在外面凯森吃这道菜的时候用的也是刀叉,为什么换我就不给刀叉用呢?我仔细看那个被安丽丝称之为餐具的东西,心头一震,好像从这种奇怪的东西里联想到了些什么,偏却生又很难捕捉到。 好半天,我才迟疑地问:“这是筷子吗?” 安丽丝本来已经准备离开的,此时却动容了。她转身面对我,缓缓地问:“你怎么知道那是筷子?” 很简单,听兰仆说过。“哦,一位曾经到东方旅游过的游吟诗人告诉过我。”向任何人解释兰仆都是极为困难的事,况且我自己也没弄明白兰仆到底是怎么回事。 安丽丝点点头,似乎又准备离去。这时候卡特琳娜拉住了安丽丝。“安丽丝姐姐,你别走嘛。这个菜我们从来没吃过,你在一旁陪着我嘛。” 卡特琳娜的撒娇术看起来无论男女都不能免疫。居然连安丽丝也吃卡特琳娜这一套。安丽丝犹豫了一会儿,终于决定留下来。 格斗技到了一定的程度是可以一样精、样样通的。象卡特琳娜,她专攻剑术,可是使用起长矛、大斧、弓箭等任何武器都很在行。但是显然她对于筷子却没什么好的办法,她一手拿起一支筷子,象使用刀叉那样握着。她用右手不停地戳着可怜的回锅肉,却没有成功地弄起一块肉片。 我吞声一笑。兰仆曾简单地告诉过于关于筷子的事。 第69章 我回忆了一下当时兰仆的话,然后深吸一口气,慎重地向目标进攻。那肉,酱红油润,半隐半现于某种深绿色的植物之间,点缀着黑色的几粒豆状的东西,再加上白色的几粒芝麻。太诱人了。 耶,成功了。我弄起一块肉,得意地放进嘴里。味道真是妙极了。我又想一句古东方的诗,不过我将它倒过来念。“宁可居无竹,不可食无肉。” “兰特先生,您是游呤诗人吗?”安丽丝现在对我不再冷淡了,我想是因为我念的那句诗的缘故。看起来游呤诗人这个职业还不错。不过安丽丝也太不关心国际大事了,连兰特.萧都不知道是谁。 我没有回答安丽丝的问题,但并非是因为无礼的缘故。卡特琳娜看见我的得意的神情老羞成怒,居然蛮干起来。她将右手的筷子当作匕首用,以闪电般的速度刺中一块肉,然后得意洋洋地将战利品咬了一小口。“嗯,好吃,真好吃。安丽丝姐姐,这深绿色和黑色的是什么啊,那白色的似乎是芝麻,这肉好象是猪肉,对吗?” 安丽丝忍俊不禁。“那深绿色的是蒜苗,那黑色的叫豆豉,是由豌豆做成的。筷子不是这样用的,应该象兰特先生那样用。” 如果让我用卡特琳娜的方法进食,要么不能一次刺穿肉块,要么很有可能将盘子甚至桌子都刺穿。影剑士到底是影剑士。不同阶级的实力相差真是很大。不过好在我会使用筷子,不然就得丢丑了。 “人家不会嘛。”卡特琳娜又撒娇起来。她干脆吃完那块肉,然后将筷子交给安丽丝。“干脆你喂我吧。啊……” 如果卡特琳娜将筷子交给我而向我撒娇,那倒是可以理解。但她与安丽丝很熟吗? 幸好安丽丝似乎很喜欢卡特琳娜。她轻笑着接过筷子,挟起一块肉喂进卡特琳娜的小嘴里。“嗯,真好吃。太幸福了。安丽丝姐姐,我要尝尝那冷盘里的东西。” 安丽丝居然真的象保姆一样喂卡特琳娜起来。 我羡慕卡特琳娜:要是安丽丝这样喂我多幸福啊。想归想,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却不会浪费我太多的时间,特别是这种特殊的情况下。蒜苗回锅肉吃一块少一块,我再胡思乱想下去,食物就会都被那个小魔女吃光的。 我加快了速度,而卡特琳娜发觉了我的企图。“安丽丝姐姐,加快速度。” 安丽丝温柔地安慰卡特琳娜:“别担心,如果你没吃饱,我会专门再为你做几道菜的。” 这样子更好,我吃多一点就不会有任何内疚了。我不再理会其它任何事,飞快地吃东西。 大盘子里的东西都被吃光了。如果安丽丝不在,我想自己可能会做出舔盘子之类的事。 我一辈子吃过的东西,以这次最为好吃。我和卡特琳娜对望一眼,发现对方的脸都显出幸福的样子。唉,可惜只能在这几天吃安丽丝做的菜。十几天后还要回到大草原去呢。 安丽丝对我们说:“两位稍坐,我去拿餐后饮料来。” 我和卡特琳娜心满意足地坐在那里回味刚才的美味。怪不得有那么多人排队等,也怪不得一道菜的优先权可以卖两百枚金币呢。值。 等了一会儿,我听见了安丽丝的脚步声。我看了卡特琳娜一眼,她眼珠飞快地转动着,不知在打什么鬼主意。女孩子吃东西想抢过我?不可能的。 安丽丝走了进来。她为我们介绍手中端着的饮料。 “这种饮料叫酸梅汤。你们尝尝吧。” 我接过杯子尝了一口。有一种凉沁脾胃的感觉。我细细品味,这种饮料里有冰糖,梅汁和水。冰糖多、梅汁稠、水少,虽起来感觉味浓而酽。上口冰凉,甜酸适度,含在嘴里如品纯醪,真是舍不得下咽啊。不过有小魔女在一旁,速度自然慢不下来。我一口喝完,又拿起旁边的一杯。 安丽丝掩嘴而笑。“你们慢慢喝,这样的酸梅汤我有一小桶呢。足够你们喝的。” 听了安丽丝的话,卡特琳娜冲着我皱皱她可爱的小鼻子。我则讪讪地放慢了速度。其实这酸梅汤喝起来,快有快的冰凉快感,慢有慢的细品滋味。难道我真的象很馋的样子吗? 卡特琳娜在喝饮料的时候问安丽丝。“安丽丝姐姐,你的容貌给你带来困扰吗?” 我猜卡特琳娜现在不想戴面具了。这个安丽丝刺激了她,她现在不愿意藏起美丽的容颜了。 安丽丝一声轻叹。“一般我都戴着面纱。” 卡特琳娜同情地喔了一声。“可是别人会很好奇,那样也许也会困扰你吧。” 安丽丝无奈地点点头。 卡特琳娜突然高兴起来。“安丽丝姐姐,我送你一件礼物。”她从怀里掏出一个面具递给安丽丝。根据我对卡特琳娜的了解,她或许是因为喜欢安丽丝,因而为能够送她一件珍贵的礼物而高兴;又或许,她是因为可以将安丽丝的美貌藏起来而高兴。 安丽丝接过面具仔细观察,她脸上的惊讶之色越来越浓。她突然抬起头,将面具戴上,然后对卡特琳娜说:“谢谢你,失陪一下。” 说完后,安丽丝马上离开了。我感觉莫名其妙,卡特琳娜嘻嘻一笑。“傻瓜,她去照镜子了。” 这时我恍然大悟:女人都喜欢照镜子。安丽丝想知道效果。 过了足足十几分钟安丽丝还没回来,我不明白这个假面具有什么值得看这么久的。 在我无聊得准备出去找安丽丝时,她终于拿着那个面具回来了。“多谢琳娜妹妹。这件礼物实在对我而言也太珍贵了。我不能白白收下,我愿意送给你十万枚金币作为谢礼。” 我吓了一跳,安丽丝也太富有了吧。在我到沙丝那亚城的时候,阿拉卡的组织一年净收益才八万枚金币。用这些钱,可以买好几座庄园了。 卡特琳娜嘟起嘴。“安丽丝姐姐你太瞧不起人了。这是送给姐姐你的礼物,怎么能收你的钱呢?况且你要谢也不必谢我。这张面具是我表哥要我送给你的。” 安丽丝将疑问的视线投向我,而我挤出微笑面对她。无论卡特琳娜是怎么想的,我不能拆她的台。 “你,你为什么要送我这么珍贵的礼物?”安丽丝期期艾艾地问。 我想要是别的男士送给安丽丝非常珍贵的礼物理由自然很简单——讨她欢心呗。但问题在于这并非我送她的礼物,我怎么知道小魔女心里怎么想的。虽然我也很乐意讨如此美丽的女子欢心,但至少也不能当着小魔女的面这么做。 我又挤出一丝笑容。“我知道你这样的美女,除非是公主、郡主之类的身份,否则会有一定的困扰。恰巧我身边有这样的东西,所以送给你。况且你不也请我们吃饭吗?” “可是,这样的礼物太珍贵了。我曾经从秘本中见过,这样的面具需要以一种极为罕见的珍兽皮为主,配合其它几种世间难得一见的材料为辅制作而成。据说其中有一样材料只产于神、魔两界。即使在神、魔两界,这种面具也是非常珍贵的,任何一件这样的面具流落人间,都堪称稀世珍宝。一顿食物怎么能够与它相比呢?”安丽丝有些不安。“对了,这个面具戴上后根本就看不出来。琳娜妹妹,你也戴着面具吧。让姐姐看看你真正的模样吧。” 卡特琳娜不待我同意,很快就取下了面具。一个美女在面前的效果与两位美女一起站在眼前的效果确实不一样。我有一种微醉的感觉。 第三部第五章 杀神剑:双手巨剑,通体发出寒芒。剑身是银灰色的金属,饮血后散发出金色光芒。剑身刻有两条凹线和数道奇异的花纹,剑身向后变宽,尤其有两处特别明显的转折。护手部分的两翼微微弯曲,中心图案是狼之钩,四边对角镶嵌了四颗可以提高四系魔法效果的钻石。令每个魔法师都动心的是:这四颗宝石并非消耗品,而且对四级以下魔法的伤害值增幅超过300%,并节约施法者50%的魔法力。仅就这一点而言,此剑更象是做成巨剑形状的魔法杖。剑柄部分则有供双手握持的吻合槽,尾端是一颗相当大的不知名结晶体,效果未知。兵器谱中排名第三。 ——摘自《兵器谱》 一、欠债无法清偿。 二、战斗中被打败成为俘虏。 三、接受他人恩惠却没有及时清偿,十天之后又接受他人第二次恩惠。 ——《草原各族奴隶守则公约》 安丽丝脸上露出惊讶的神情。我想她也从来没见过这么美丽的女子吧。 “妹妹你真漂亮。”安丽丝走到卡特琳娜面前仔细端详。过了半天,她犹豫地捏着那个面具说:“可是这件礼物实在是太珍贵了,一顿饭根本就不能与之相比。我实在是受之有愧啊。” 我无法开口,再说下去,会有大量赞扬她美丽的词语出现。那样多半会惹起卡特琳娜的妒意。 卡特琳娜为我解了围,她笑嘻嘻地说:“安丽丝姐姐,一顿饭不能与之相比,那你就多为我表哥做几顿饭,做到足够与这个面具相比为止嘛。” 安丽丝下意识地颔首,脸却突然红了起来。她从手腕上褪下一只晶莹剔透的玉镯为卡特琳娜戴上。 “这只玉镯虽然从价值上讲不值多少钱,却是我母亲的遗物。我有一双,现在送给琳娜妹妹你一只,多少算是一点心意吧。” 我瞪大了眼睛。虽然并不从事珠宝行业,但这只玉镯显然极为珍贵,也许价值几万枚金币,算得上是极品中的极品了。戴着这样的首饰去厨房做菜,是否太委屈了这双玉镯呢? 第70章 卡特琳娜当仁不让地收下那只玉镯戴上,然后向我炫耀。“表哥,漂亮不?” 玉镯美,人更美。况且一下就出现两只玉镯,两个绝世美人。这种震撼的效果令我心跳加速。 我困难地吞咽下唾沫,眼睛都不知朝哪里看好。“漂亮,漂亮极了。” “姐姐,我们戴上面具吧。我表哥可好色了,你瞧他,嘻嘻。” 安丽丝不好意思地陪着卡特琳娜戴上面具,而我差点被小魔女刚才那句话给呛死。 我连忙解释。“安丽丝小姐,我只不过是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玉镯,因而失礼了。” 安丽丝微微颔首,也不知是否相信我的解释。我气愤地盯了卡特琳娜一眼。 卡特琳娜这个作俑者显出一副无辜的样子,把话题移开。“姐姐,你为什么会请我们上楼来呢?” “因为我听到兰特公子刚才在楼理吟述了一首诗。我母亲是东方人,因此我小时候是在东方长大的,去年才回到爱克斯大陆。这首诗很有东方文学的气息,因而使我感到很亲切。那句诗我记得是这样的:庖丁鼓刀,易牙烹熬,水欲新而釜欲洁,火恶陈而薪恶劳。九蒸暴而日燥,百上下而汤鏖。大意是谁来做?怎么做?人物、典故、分工、物资、燃料、操作、环境,逐一不漏的阐述清楚,简明扼要,有条不紊。又由于我正在客串厨师,因而更觉得亲切,便冒昧地请你们上来,想见见是谁在吟那首诗。” 话题转移后我轻松多了。于是我微微一笑。“安丽丝小姐,其实正确的说那是赋,相信你在知道赋这种文学。只不过我吟的只是其中一小段。 庖丁鼓刀,易牙烹熬,水欲新而釜欲洁,火恶陈而薪恶劳。 九蒸暴而日燥,百上下而汤鏖。 尝项上之一脔,嚼霜前之两螯; 烂樱珠之煎蜜,翁(加三点水)古酪之蒸羹; 蛤半熟而含酒,蟹微生而带糟。 盖聚物之夭美,一养吾之老饕。 婉彼姬姜,艳如李桃,弹湘妃之玉瑟,鼓帝子之云敖(加王字旁), 命仙人之萼绿华,舞古曲之郁轮袍。 引南海之玻黎,酌凉州之葡萄, 愿先生之耆寿,分余沥与两髦。 候红潮于玉颊,敬暖响于檀槽, 忽累珠之妙唱,抽独茧之长缲; 闵手倦而少休,疑勿燥而当膏。 倒一缸之雪乳,列百施之琼艘, 各眼滟于秋水,咸骨醉于春醪。 美人告去,已而云散, 先生方兀,然而逃禅。 响松风于蟹眼,浮雪花于兔毫, 先生一笑而起,渺海阔而天高。” 念完这首赋,安丽丝微颦着眉头似乎在记忆。看来她的记忆力不错。 卡特琳娜自顾自地把玩着手腕上的玉镯,根本不理我们。那白白嫩嫩的手腕与晶莹剔透的玉镯,相映得宜。我犹豫不决,应该抚摸手腕还是把玩玉镯?要不,一把全部抓在手里慢慢摸好了? 过了一会儿,安丽丝闭上眼睛默背了一遍,再睁开眼睛时,眼中满是喜悦。她轻轻地对我说:“谢谢兰特公子。请问公子要在这儿待多久?” “大概十几天吧。然后我和卡特琳娜会去大草原。” “那么这些天两位是否愿意去我的庄园做我的客人。我会尽心尽力为两位做最好的食物。” “固所愿也,不敢请尔。”既然安丽丝拥有东方人的血统,并且是从东方回来的,那我也就说了一句古东方中华语。我又看了看安丽丝,真奇怪,这时我倒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为什么卡特琳娜和安丽丝都是黑发?爱克斯大陆也有人是黑发,但更多的却是红色、褐色、黄色,怎么我面前的两个绝世美女都是黑头发呢?看来黑发女子才是最美的。不过她们俩的黑发比起别人的黑发,确实有着天壤之别,安丽丝和卡特琳娜的头发乌黑闪亮,却又如同绸缎般光滑。我本来以为卡特琳娜的发质是世间一绝,没想到安丽丝也是如此。 后来的十几天真象是生活在天堂一般,特别是一想起以后最终不能避免吃兽人所做的食物,那种反差之大,使我更加觉得在安丽丝的庄园里生活特别舒服。 安丽丝变换着花样给我和卡特琳娜弄东西吃,可后来她居然还很遗憾地告诉我,她在东方待的时间太短了,而烹饪是只她的兴趣之一。现在她深刻地感觉到对于烹饪学得实在太不够。 我觉得她太谦虚。当厨师当到她这份上,还有什么不够的呢?吃她烹调的食物,我只嫌肚子太小。印象很深的有肥牛、烤羊肉、烧鸭、蒸蟹这几种。陪着我们的时候,安丽丝遗憾地说庄园的材料不是上佳。比如肥牛、烤羊肉应该以大草原上的牛羊为佳。我有些痛惜。那么上佳的材料被兽人一弄,不是半生带着血丝便是黑乎乎的看不出是什么东西。暴殄天物! 除了享受安丽丝的美食,我也带着两位佳人去逛街。其实我也知道陪着美女逛街的痛苦,但是有一次安丽丝戴上那张面具后,望着我的目光充满着希翼。那种目光我很熟悉,毕竟以前陪伊莉逛街的次数并不少。这应该是许多女人逛街的前奏吧。令人遗憾的是,安丽丝和卡特琳娜逛街只要我陪着,居然不允许仆人跟随。对此我也没有太多的办法,只好把陪两位佳人逛街当作一种武学煅炼的方式。 安丽丝可能是被压抑得太久了,所以我遭受的痛苦是前所未有的。有一天我们是凌晨一点吃的晚饭——我真恨夜市! 每天堆得象山一样的大包小包被我抱回安丽丝的庄园,我总把脸藏在那些东西的后面。让别人把我当成仆人总比被别人知道塞斯的神魔大人沦落到这份上强些。 不过逛街也不是完全没有收获,至少就对衣着的品味而言,卡特琳娜已经不逊于任何一个贵族了。这段时间两个美女特别亲密,卡特琳娜和安丽丝窃窃私语的时候居然把我赶到旁边去。这时候我总把头低得恨不得埋入地里,两位绝世美女已经心安理得地把我当作仆人看待了。 卡特琳娜对衣着品味的提高也就意味着我的开支增加。不过对于这样的消费,我却是心甘情愿的。带着溺爱的神情看着卡特琳娜将那些漂亮得体的衣服试穿买下,其实对男人来说是一种享受。这样的美人应该被金屋藏娇,只可惜我目前无法给她带来这种平静的生活。不久之后我们得回到大草原。很难想象卡特琳娜穿着华丽的夜礼服却与咆哮着的兽人一起手持武器参加血腥的战斗,即使是焚琴煮鹤也未必比这种情况更煞风景吧。 幸福快乐的时光过得更快些。这段时间与安丽丝相处下来,我觉得离开她真的很难——当然,不仅仅是她的厨艺,她的其它许多方面也深深地吸引着我。她美丽的容颜、温柔的语气、略带羞涩的目光,对我而言都具有致命的吸引力。 有时候我会忌妒安丽丝未来的夫婿。她会弹琴,除了我们常见的树琴外,她很擅长一种叫古筝的乐器。听她弹琴时,我会闭上双眼进入那美妙的音乐世界。她的琴声有时候象山间潺潺流淌的小溪,穿过幽深的夜色一路蜿蜒着来到我的身边,把一点点带着凉意的水珠滴洒在我的心上,给我带来些许凉意;有时候,又似乎将我带入盛夏的深山,抬头望向天空,那朵朵白云随着时间的流逝随意组成各种图案,让我领略站在山顶时奇妙感觉。我随口对安丽丝说了听琴的感觉,便惹得她喃喃自语什么伯牙子期的。可惜我与兰仆那样的怪物还有一段差距,因而并不明白伯牙子期的真正意思。不过安丽丝的眼神热切而又迷恋,使我猜想伯牙子期肯定是一对情人。 多才多艺的安丽丝还会跳一种叫做公孙大娘剑舞的舞蹈。那种美妙的舞蹈,由那么美丽的舞者表演,总是很容易让我迷失——这些技艺甚至比得上她的厨艺。很奇怪,卡特琳娜居然没有因为我对着安丽丝失神而拧我。她还笑嘻嘻地问我是否喜欢上安丽丝了。我自然否认了,打死也不能招供啊。 只是想到如果到了时间而我不回去,兽人族可能全族集体嚎啕大哭,我实在不忍心对他们失约。没办法,只好依依不舍地离开安丽丝的庄园。在分离的时候安丽丝的眼睛对着我说话:“能够留下吗?” 我躲开了她的目光。卡特琳娜是个影剑士,但我仍旧不希望她陪着我上战场。至于安丽丝,我实在不忍接受她。从她的经脉中我感觉不出斗气的痕迹。我和她看起来似乎有缘无分。除非我放弃为塞斯复国的打算,放弃自己的奋斗目标。 回去的路上我很沉默,因为不知道自己的决定是对还是错。为了能够保护身边的人我决心变得更强大。但是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我却放弃了一段垂手可得的恋情。 值不值得?…… 第三部第六章 如果想要激怒兰特大帝,伤害帝妃毫无疑问可以达到这个目的。这种情况下,施害者除了以自己的生命作为补偿外,他的亲朋好友甚至家乡都会遭受大帝无情的报复。 如果想要平息兰特大帝的怒火,除了几个深得大帝信任的谋臣,便是帝妃。而能够使兰特大帝平息怒火的最佳人选是安丽丝帝妃。某次大帝对在一旁撒娇的卡特琳娜帝妃解释说:“我不愿让安丽丝失望并非是特别宠爱她的缘故,而是对她有一定的歉疚。之所以这样,还不是你干的好事?!” 当时卡特琳娜帝妃和安丽丝帝妃都羞红了脸。 幸亏众帝妃几乎都不使用这种特权,因为她们都是聪慧无比的人,明白后妃干政极不明智。 第71章 也幸亏卡特琳娜帝妃对大帝撒娇时我就在一旁,因而知道了这一切。 ——摘自阿拉卡.缪尔著《大帝轶事》 一路郁郁不乐地回到木力的营地。刚进营地,就看见木力为我准备的欢迎宴会。看着那带着血丝或是乌黑分辨不出是什么东西的食物,我马上产生了仰头长啸的冲动。木力说魔王降临大会要连续召开三天。好在三天也饿不死人,因而我开始考虑绝食的相关事宜。昨天还品尝着安丽丝的美食,今天如果去吃兽人的食物,无异是一种酷刑。 木力那傻瓜根本看不出我的郁闷,他只顾咧开嘴傻乐。与我有相同感受的卡特琳娜似乎决定也与我一样。在欢迎宴会上,我们只喝了点羊奶,没吃任何经过兽人加工的食物。 参加欢迎会的兽人大多是各个兽人部落的首领和大巫师。他们的首领差不多都是各族的勇士。看到这些勇士,我的心里直痒。经历残酷的战斗后,普通兽人战士减员达75%,而我的魔王亲卫的减员率不到50%。亲卫们的实力不过白银骑士甚至青铜骑士,但他们的战斗力在人类部队面前极为可怕。各部落首领大多数都拥有黄金骑士的实力,而且全部拥有狂化能力。如果这七十多个首领能够当我的近卫,打起仗来可真是我就可以轻轻松松达到所向披靡的效果了。 兽人的巫师虽然不能施展出三级以上的魔法,但是他们的魔法力很高。普通的大巫师可以为密集阵型的一千兽人加持狂暴术。仅就魔法力而言,他们与魔导士相差无己。兽人的魔法师(巫师)对魔法的主攻方向为辅助魔法,而人类魔法师通常的主攻方向却是杀伤魔法,这令我觉得很有趣。兽人比人类更热衷于战斗,但是对于魔法学习的主攻方向表现得却相反。不过我觉得兽人的选择很正确。大巫师施展出霹雳闪电或寒冰魔法,杀伤力最多不过数人乃至数十人,即使是施展流星火雨,充其量也不过能够杀死百余人。但是对一千个兽人施展狂暴术,那么每个兽人的战斗增加三倍,所能起的作用远远大于直接使用伤害魔法。不过话说回来,如果人类魔法师对战士使用血腥术作用却小多了。人类战士战斗力本来就远不如兽人,血腥术只提高人类战士一倍战斗力,而狂暴术却可以提高兽人战士两倍。 在欢迎会上我抿着羊奶心事重重地考虑重组亲卫的事,其中最困难的问题便是如何率领他们进入人类社会。诱惑虽然很大,但是我确实没有办法。即使为他们每人打全套的盔甲把全身上下全部包起来,那仍然没多大用处。如果另一个人的亲卫全部身高超过两米而且拥有狂化技能,那么世人也许只是怀疑。但是如果我的亲卫是这种情况,爱克斯大陆上每一个人都可以判定那些亲卫的真实身份。也许我的确不该那么贪心。 第二天是魔王降临大会,这个对兽人异常重要的日子里,任何兽人饮酒都是对魔王的不敬。兽人对魔王的崇敬程度远远超过了人类对天神的崇拜,这也许是因为兽人心机单纯的缘故。还好从英格兰尼抢劫回来的酒早就被阿塞拜部落喝光了,不然那些兽人首领就必须面对一边是魔王,一边是美酒的折磨。 在这个魔王降临大会的第一天,我感觉很风光,特别是兽人们一起欢呼的那一刻。至少有两万以上的兽人齐声嚎叫,用惊天动地这个词毫不夸张。坐在兽人专门为我搭起来的高台上,有一种君临天下的感觉。可惜后来的感觉就没有开始那么好了,感觉时间非常难熬。 反差实在太大。陪着两位人比花娇的绝色美女去逛街,虽然也有不自在的感觉,但那是一种痛并快乐着的感觉。何况除了逛街,我还挽着两位佳人这儿看看风景,那里瞧瞧名胜,实在是人生一大乐事。哪象在这个所谓的魔王降临大会上,我只不过充当木偶的作用坐在高台上被兽人们膜拜。开始我还很有兴致地朝着向我膜拜的兽人挥手,不过几分钟后就确认了自己是在犯傻:几乎所有的兽人前来膜拜时都是恭恭敬敬地低着头过来,然后头也不抬就倒退着离开。 我觉得根本就用不着亲自参加这个大会,用木头雕一个人像会比我更合适。它可以一动不动地待在高台上,应该比经常扭动一下的我更具有威严吧。 卡特琳娜不知跑哪儿玩去了,阿呆也不知所踪。我一个人坐在高台上看着下面数不清的兽人虔诚地向我膜拜,感觉除了无聊还是无聊。 一整天下来我就在那里数数,数那些向我磕头的兽人数目。数到后来我居然坐在高台上打一会儿瞌睡。好在戴着代表魔王的狰狞面具,不然被哪个细心的兽人看见了肯定会造成糟糕的影响。不过我也很怀疑在膜拜时是否曾经有过兽人抬头仔细看过他们的魔王。 到了晚上兽人们在高台的附近狂欢,他们大口嚼着半生的甚至血淋淋的食物,围着篝火跳着不知名的舞蹈。那种气氛很活跃,让我跃跃欲试。可惜我只能作为木偶乘乘地坐在高台上,因为我不知道如果魔王在大会中走到兽人中间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如果更加狂热,恐怕我也吃不消;如果让兽人惊恐,那就不太好了。他们将烤熟的牛头、羊头供奉在我的面前,如果是大腿肉我还可以考虑一下,牛头、羊头岂不是更坚定了我绝食的信念? 在狂欢的时候也不停的有兽人前来膜拜,使我想去抓住木力对他发飙的想法完全落空了。大约过了深夜后,木力这才恭恭敬敬地请我走下高台去休息。那时我已经气过了头,甚至连狠狠地瞪他一眼的欲望都没了。 回到帐篷内,我不顾一切倒地就睡。 从体力上讲我还很充沛,但精神疲惫时也同样需要休息。坐在高台上的时候我太无聊了,因此自己找了点乐子。虽然魔法师协会对水、火、气、土四系以外的魔法都持轻视的态度,甚至对某些黑巫术、死灵系等魔法进行禁止,但实际上那些魔法也同样很有作用。兰仆教过我各种奇怪的魔法。精神系的魔法就是其中之一,这种魔法是我强烈要求学习的。因为当初兰仆就是用这个魔法为我抓了一只极品红狐并活捉了三只冰狼。学过精神系的魔法后,我觉得它用来领军作战或是与人单挑时作用都很大。 现在我的精神系魔法已经略有小成。只要精神力比高级魔法师低的人,我都可以将他催眠,不过相应对方的精神力,我的吃力程度会有所不同。也许是人类的劣根性吧,我对精神系魔法中的窥思术和幻觉术特别感兴趣。不过窥思术难度相对较高,大约相当于四系魔法的五级魔法吧,我一般不用。但是对兽人用起来就不那么吃力了。兽人头脑简单,我很容易就施展出了窥思术。可惜施展这个魔法后又觉得没什么意思。兽人头脑简单使我应用这个魔法容易,相应的,我却根本没什么收获。 绝大多数兽人的想法都可以用两个简单的字来形容:虔诚。偶尔有几个不同的兽人,他们在膜拜我的时候想了点别的东西。这些人大约都是各个兽族的首领,他们的想法可以划分为这样几类:一、希望魔王率领他们征服大陆。二、希望魔王保佑他击败某个同为兽人的死敌族群。三、希望魔王赐与他强大的力量(有两个兽人这样想,一个是兽人中公认武力排行第三的年青兽人,另一个是年纪稍大眼看地位将被族中其他兽人取代的老年族长)。只有一个兽人的想法新颖些。“魔王啊,请保佑我。您施展无边的法力让我生一个男孩吧!” 当时我差点没被魔法反噬。当魔法师精使用魔法时如果精神力不足或是精神力剧烈波动,就会产生被魔法反噬的严重后果。我倒不是因为当时精神力严重不足,那个女兽人的想法以及她的模样会让任何人汗毛倒竖,我的精神力产生了激烈的振荡其实也不足为奇。魔王降临大会结束后还是赶快离开兽人部落安全些,如果那些兽人以纯朴希冀的语气要求魔王大人为他们留下魔种,那么我宁愿去死。 清晨时,我被一阵寒风吹醒,发现昨夜裹紧在身上的加厚棉制羊毛毯已经松开,底下的被褥也感觉不出热度。 不过…… 被子里为什么有人?难怪被子松开了。 我闭着眼睛摸了摸,还好,不是兽人。细腻的皮肤极为光滑,手感好极了。我暗笑,卡特琳娜这小妮子难道学会了色诱这一招?我目前不吃掉她也不必这么心急吧。 即使不打算现在就吃掉她,但摸一摸应该也没什么关系。 以前曾经与卡特琳娜进行过较为亲密的接触,不过那时她至少还穿着衣服。天作孽犹可为,自作孽不可活。羊入虎口的后果她应该自己承担——如果我不能在最后关头控制住自己。 将手移动到她的腰肢,双手一合。嘴角肯定掩不住那丝轻笑,我的双手合围了。 双手继续游移,犹豫了一会儿,我决定先向上面进攻。指甲轻轻滑过赤裸的后背,感觉她哆嗦了一下。后背并非我的真正目标,在这里停留了一会儿,略做休整后,魔手继续展开侵略活动。 当魔手到达柔软而极富弹性的战略目标时,便再也不肯离开。这个高地我一定要死死占领,直到她彻底投降为止。 一段时间没有仔细研究过,没想到这小妮子的胸部又发育了不少。以前很嫩很小巧,现在却显得很丰满,极有弹性。她的呼吸沉重了。暖暖的气体拂过我的脸,吹到耳朵那儿,弄得我痒痒的。 高耸而柔软的部位在我略微粗暴的揉捏下,变成各种形状。 她开始低声呻吟。 第72章 这种似乎是痛苦的呻吟声对于我的作用就好象一点火星出现在火药库,我感觉自己马上就会爆炸。理智仍然在进行最后的抵抗,到了现在我居然还保持着一丝清明,想不得意都不行。触着手掌心的乳头开始变硬,直至硬得象颗钻石,我猜想卡特琳娜已经无法控制自己了。如果我不制止自己,小白羊也就逃不了被吃掉的命运了。 我带着笑意睁开眼睛。 面前的女人半睁半闭着眼睛,双颊上是艳红的颜色,她的鼻孔一张一翕,呼吸急促。 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侵略愕然停止。 第三部第七章 会议日期:大陆历1428年1月19日 会议地点:圣华学校绝密会议室(办公塔四楼) 会议议题:如何与拥有优秀统率的兽人在平原上作战 会议主持人:军事分院院长琥.雷洛;军事分院副院长嚎.因斯 特邀人员:魔法分院正院长雷欧纳德.金;魔法分院副院长缇纳.弗朗西 本次会议就如何与拥有优秀统率的兽人在平原上作战进行了研讨。 会议中产生了两派观点。 军事学院院长琥.雷洛一方认为“组织精锐的轻骑兵与之进行对决。”是最佳的方法。 副院长嚎.因斯擅守,他那一方认为“持盾手列阵于前。魔法师对已军施展辅助祝福术或是幸运之神,对兽人部队施展各种阻碍魔法。即使是兰特大帝亲自率领的兽人们,也会因为久攻不下而暴躁,最终失去控制强行进行强攻。此时长矛手列阵于前,弓箭手位于长矛手之后斜向天空四十五度散射。待兽人部队离阵地五十米时,重步兵进入攻击状态与之搏杀。” 两种观点在长达六个小时的会议中无法得出最终的结论,因此此次会议暂时休会,于2月2日重新召开第二次研讨会。 ——“如何与拥有优秀统率的兽人在平原上作战”研讨会会议记录 眼帘控制不住地闭合,我拒绝相信眼前的一切。当梦想突然实现时,我却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 与安丽丝相处的时间虽然不长,我却早已陷入了情网。美丽还在其次,她的气质、聪明、多才多艺,就象一根根的丝线早已将我的心缠绕。舍不得离开,却又不得不离开,这就更加深了我的思念。 我用力甩甩头。某些普通人刚刚睡醒会有一段时间处于不完全清醒的状态,虽然作为魔导士我对自己的精神力极为自信,但是此时却不由对自己的精神状况持有怀疑。 最终确认的结果:我在认知方面没有产生任何错误! 初见面时那洁白而美丽的脸上有那么一丝红晕,但那只不过是健康的颜色罢了。而此时安丽丝脸上的红艳,却是处于某种激情中特有的特征。那双迷人的大眼睛,此时却半眯着,更加充满了诱惑的魅力。两片微微张开的湿润的红唇里,那珍珠般的贝齿显得那么完美。最可爱的便是她脸上的那双小酒窝,我很早就象品尝一下那酒窝的味道了。现在距离只有几厘米,叫我怎么忍受得住? 我缓缓地吻向安丽丝右边的酒窝,她没有躲闪,却闭上了眼睛。虽然酒窝里没有任何酒精,但可以肯定的是,我确实产生了一种微醺的感觉。 滑过酒窝,我的嘴移到了安丽丝的红唇。她略做抵抗便溃不成军,我的舌头长驱直入。 甜蜜、芬芳的感觉淹没了我。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控制自己停止了这个长吻。安丽丝的红唇略显红肿,这显然是我刚才过于粗暴的结果。 安丽丝显得有些紧张,她的滑嫩的双峰随着那急促的呼吸有节奏的起伏,下意识地,魔手没听我的指挥就抓了上去。 安丽丝慌张地惊呼一声,这声轻呼唤醒了我的部分理智。我犹豫了一下,不再那么粗暴,并且减慢了侵略步伐。 舔舔她可爱的小耳垂,我问:“你怎么会在这里?” 她与快感搏斗了一番,终于挣扎着回复了清明。“我,我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 “卡特琳娜!”我与安丽丝同时想到这个小魔女。 由于这种默契,我冲着安丽丝笑了。“安丽丝,你喜欢我,对吗?” 安丽丝红着脸很可爱,但是她居然不回答,反而躲开我的逼视。 这样赤身裸体相拥而卧却并没有挣扎,自然是接受我的。但此时我突然有一种霸气,一种征服欲望。于是魔手又开始不安份,开始用力揉捏。安丽丝试图躲闪,却根本逃不出我的魔掌。 轻吻她的脸旦后,我带着戏谑的语气问:“嗯,老实回答刚才的问题。那样我可以考虑放过你。” 安丽丝推搡不开我的身体,敏感处却又被我用力揉捏,开始呻吟起来。 语气中增添了危险的成分。“嗯?还不招供!” 安丽丝低声喘息,“我确实喜欢你。但是前天你为什么那么狠心地离开?” 得到了罪犯的供词,自封为法官的我任命自己为行刑人,开始执行对安丽丝的惩罚。 事关我的名声,惩罚的细节就不再细述了。事实上这次行刑过程算不上尽善尽美。安丽丝很疼,我把她弄哭了。而我自己也有些疼,大概是因为第一次的缘故,没有经验。 事毕,安丽丝留给我一个生气的后背。刚才她剧痛的时候我没有停止。但是也不应该怪我,这种情况下谁能够停止?我从后面环住她的细腰,轻轻抚摸她光滑的后背,慢慢安慰她。 “我以后一定会好好待你的,别哭了。卡特琳娜做了这种事,我一定为你狠狠地惩罚她。” 安丽丝终于开口说话了。“我并不怪琳娜。其实见到你的晚上我夜观星象,我的红鸾星动,那时我就知道真命天子是你了。不关琳娜的事。即使她不那么做,我仍旧会嫁给你。” 我不太明白什么叫星相,什么叫红鸾星动,什么叫真命天子。不过好在我还明白安丽丝喜欢我,这时只是有点委屈,因此只管小心地呵护安慰安丽丝。差不多安慰得怀里的美人不再哭泣时,帐外吹起了兽人的号角声。这显然是木力催促我去当那个木偶。去当木偶于兽人族而言是最为重要的事,但安丽丝此时的情况…… 安丽丝是个最好的妻子——虽然她此时并没有嫁给我,但好歹也有了夫妻之实。她察觉我的犹豫,问明情况后,思考片刻后居然推我起来。 我想了想,还是起身了。穿好衣服后,我吻了她,然后忝着脸问:“现在有最好的原材料了。我回来后有没有肥牛吃?” 安丽丝忍不住扑哧一笑。“你想得美。我根本没有配料呢。” “不要紧的,安丽丝姐姐,我把你接过来的时候把所有的配料都放在阿呆的背上驮过来了。” 随着语音一落,小魔女打开帐门走了进来,带进来一股冷风。安丽丝花容失色。 我对这个小魔女此时的感觉是又爱又恨。“卡特琳娜,你躲在外面听了多久?!”通常私下里我会亲昵地喊她琳娜,但此时我老羞成怒,差不多已经气急败坏了。 “我一直在外面啊。”卡特琳娜想了想,“爷爷说过,男人在做那个事的时候警觉性最低,所以我更要在外面保护你。” 我与安丽丝对视一眼。现在我们俩的想法想必相同——不如死了算了。 我慌慌张张对两位女士说了再见,逃到高台上去做木偶。现在做木偶感觉比面对卡特琳娜这个小魔女强多了。想到这里,我不禁对安丽丝产生了一丝同情。 今天做木偶显然比昨天习惯。我甚至觉得时间过得太快。因为我不停地想事情:想着安丽丝,偶尔也想到卡特琳娜。不过想到卡特琳娜的时候我多半都是咬着牙。 卡特琳娜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居然会做出这种事情。我想不通为什么卡特琳娜会为自己的未婚夫抢女人。最终的结论是:卡特琳娜的思维与我不同,想也想不明白,不必再白费力气。 至于安丽丝,我想了很多。 最先是感激卡特琳娜,如果不是她这样出人意表的行为,有情人成不了眷属。后来,便对于安丽丝将要为我做肥牛等食物充满了憧景。再后来,我又烦躁起来。怎么安置安丽丝显然是个大问题。如果我要继续朝着自己定下的目标走下去,绝对不是一天两天能够完成的事。在这段时间内,安丽丝显然不便与我在一起。与她长期分离,是否对她太残忍呢?如果为了她而放弃我的理想,我可没丝毫心理准备。只是现在看来,似[奇qisuu.书]乎这才是最佳的选择。 希望时间过得快些时,它总是慢吞吞的。希望时间慢些转动时,它却又不知不觉就从身边溜走了。 当木力大声请我走下高台时,我这才发觉一天已经过去了。 我磨磨蹭蹭回到帐篷,推开帐门,不由地一呆。 卡特琳娜和安丽丝正坐在一起聊天,她们看见我后,安丽丝垂下头,而卡特琳娜走过来拉住我的手。“表哥,今天安丽丝姐姐为我做了肥牛,味道果然比上次的更好。还好上次吃肥牛我记住了相关的东西,要不然我会把安丽丝姐姐家里所有的配料都放在阿呆身上,那样会累坏它的。” 帐篷里充满了食物的香气,令我食指大动。清晨闻着安丽丝身体散发的缕缕少女幽香,我忍不住在她雪白的脖子以及附近留下了不少齿印,现在牙齿终于可以真正有用武之地了。 烦恼的事先抛到一边。我走到安丽丝旁边坐下,轻握一下她的手,悄悄对她说:“你现在真象我的好妻子。” 第73章 卡特琳娜不同意了。“什么真象,安丽丝姐姐本来就是你的好妻子!” 见她说到这里,我不由问她:“那你呢?” 卡特琳娜嘻嘻一笑。“我也是你的好妻子,我和安丽丝姐姐是好姐妹。” 她们相处得好,我很高兴。不过我还是打趣卡特琳娜:“安丽丝现在可以算我的妻子,可你还不是。你现在只是我的表妹。” 卡特琳娜嘟囔着说:“知道了,知道了。人家马上就十六岁了,不就可以嫁给你了?” 我微微一笑,不再与她拌嘴。“好了,先别说话,大家一起吃吧。” 桌上置一群小巧的青花瓷碟瓷瓶,玲珑,清爽。这样的青花瓷碟遥远的东方运过来很不容易,因而价格很贵。但是此时里面却只是放着精盐、韭菜花、蒜泥、虾油、辣椒油等物。这种奢侈的行为,只有最富有的王公贵族才会这样做。辣椒油红艳艳的,底下有几个炸过的尖椒。 桌子的正中放着一种叫火锅的东西,这种铜器下面放置着精炭,燃烧的精炭为火锅里的清汤加温。我来得正好,清汤还未煮沸。清汤带点灰白,是玉粉颜色,稀疏地漂几朵黄亮油花,里面有一些植物,例如三两片生姜,几瓣口蘑,海米若干,枸杞数颗,汤面上还有鹅黄色的松花,如芦花临水,清影倩然。 “夫君,这是眼肉。现在汤开了,你先试试眼肉。” 安丽丝说过眼肉的细嫩堪比豆腐。眼肉在牛前肩胛处,是应该放置牛轭拉犁的那块嘟噜肉,但肥牛并不拉犁,那肉就颤悠悠积在前膀子那肩窝处。我尝了一口,果然是好。草原上的肥牛眼肉,除了那种肥颤颤的感觉,还有一种咬力。一头肥牛重达一吨,眼肉不过有三五斤。此时眼前的肉多达十几斤,虽说食不厌精,也算是一种奢侈罪过。 我大口吃着好吃的东西,一边含糊不清地问:“安丽丝,你说过除了眼肉就是上脑和外脊,那些肉呢?” 卡特琳娜代安丽丝解释说:“上脑靠后,与眼肉隔着肩胛骨,吃起来也甚细嫩,但香味稍见淡远。再往后,到靠近腹脊的地方,就是外脊,可以吃出一丝纤维的感觉了。刚才桑让闻到这里的香气,跑来非要学习这种肥牛的做法。安丽丝姐姐为他写了一份做法,那些剩下的上脑、外脊以及其他的肉,都给那个大巫师了。” 兽人想要学习烹调,真是叫人吃惊。看起来卡特琳娜也开始对烹调上心了。但愿她学会这些。 第三部第八章 在没有结界保护的情况下,魔法师对于密集阵型的伤害更大。因而针对兽人的骑兵阵型,普通魔法师如果直接使用伤害魔法,其作用只是略强于弓箭手。低阶伤害魔法例如火球术、冰箭术、魔法神箭等本身也只是略强于弓箭的作用。而流星火雨之类的大面积杀伤魔法伤害力略小于火球术、风刃术之类的低阶魔法所造成的伤害。兽人骑兵在单位面积内的数量少,而且兽人虽然无法使用三级以上魔法,但他们的抗魔能力相应较强,流星火雨之类的魔法对兽人骑兵部队造成的伤害很小。 面对兽人骑兵的冲锋,魔法师如果魔法水平低,应该使用低阶魔法,例如迟缓大法(土系一级)、对自己部队施展祝福术(水系二级)、幸运之神(气系二级)。如果魔法水平足够高,应该施展流沙陷井(土系三级)、地牙纵横(土系四级)、飓风术(气系四级,此魔法还可以使本军弓箭手略占优势)之类的辅助魔法。 ——摘自圣华学校魔法学院必修课《魔法使用技巧.兽人篇》 肉是手工切的。肉里有筋有膜,惟手工才能规避,取舍存乎心犀。说是切,并不正确,刀子不是普通菜刀那样一块方铁,我见过安丽丝上回用的厨具,那是月牙形的,月牙刀在一方眼肉上来回地拉,一斤肉能拉出四五十片薄片,简直薄如纸、匀若晶、齐如线、宛如花。 正在大嚼特嚼,却感觉有点不习惯。我想了半天才想明白:不知道为什么卡特琳娜现在不再和我抢东西吃了,她以前总爱那样的。现在她显出贤良淑德的模样,我很不习惯。 我很奇怪。“琳娜,你怎么变得这么斯文了?” 卡特琳娜细声细语地回答:“安丽丝姐姐说女孩子要有淑女的样子,那样才会让男人喜欢。” 我更奇怪了。“你母亲没教过你吗?” 卡特琳娜摇头。“没有,我们族人不这样。” 我睃眼望着安丽丝,她点点头。“是我教她的。我是她姐姐,自然要教她这些。” 这样也好。谈起容貌卡特琳娜自然是没得说,而且她也很可爱。如果她多些女人味自然更好——至少她不会和我抢东西吃。 吃安丽丝为我做的食物,我每回都是将肚子涨得吃不下为止。摸着滚圆的肚子,我想起今天思考了一天的问题。 “安丽丝,现在你知道我是谁了吧。” 安丽丝淡淡一笑。“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其实我也听闻过魔王率领兽人血洗英格兰尼和布雷西亚的事,不过在知道是你之前,我也并不认为那个人做错了。现在,我为自己的夫君拥有那样的血性而感到骄傲。” 安丽丝能够这样想当然令我高兴,可是安丽丝成为我的妻子后,我自然就多了一份责任。不过在我终于决定为了自己的妻子不再理会战争世事的时候来谈什么血性,感觉有点讽刺的成份。 “安丽丝,我想过了。即然娶你为妻,我决定不再管塞斯与英格兰尼之间的事。沙丝那亚城是我的领地,我们可以去那里好好生活。或者我们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买块地建个庄园,过点逍遥的日子。再不然,我们也可以做个旅行家,在爱克斯大陆四处旅游,不理那些世俗之事。我,你,还有卡特琳娜过点神仙眷侣的生活。” 安丽丝美目圆睁,看起来好象生气了。“你难道不是塞斯人?你的家臣难道没有在吾尔汉和卡敖奇为你守着你的领地?你怎么可以这么懦弱,居然想逃避自己的责任!” 我苦笑,拉起她的手。安丽丝略做挣扎,却仍旧被我握住。“安丽丝,现在你成为我的妻子,我自然也就多了一份责任。早上你不是问我为什么狠心地离开吗?因为我不忍心接受你。如果你成为我的妻子,我是将你放在一旁自己发展势力还是将你带上战场呢?” 安丽丝的声音小了些。“你为我着想我很感激,但是你怎么可以为了一个妻子而放弃自己的目标呢?何况,我并不象你想象得那么柔弱。” 我没有出声反驳她,只是将目光移向卡特琳娜。安丽丝白玉般的脸庞又显出了红晕。 “琳娜她拥有影剑士的实力。这样的实力,即使是你,如果趁你熟睡时也可以将你打晕。其实我从小学习东方的武技,上次为你表演的公孙大娘剑舞其实就是一种高深的东方武技。以我现在的实力按爱克斯大陆的划分标准,应该也有风剑士的实力,在战场上还是有自保之力的。” 卡特琳娜总算没在这时候站在安丽丝一边。“不是的,表哥对于斗气的灵觉异常出众。如果我想趁他睡着时偷袭他,很难成功的。” 我对卡特琳娜溺爱地一笑,关键时刻还是站在我这边,平时没白疼她。卡特琳娜虽然偷偷将安丽丝放进我的被窝里,但那是因为她没有带着杀气的缘故。不过安丽丝说她拥有风剑士的实力?别搞笑了,那不是说如果仅以格斗论和我处在一个水平?!可是她的经脉里并没有斗气呀。 “可是你似乎没有任何斗气啊?” 面对我的惊讶,安丽丝叹口气。“我以为你对东方文明很了解呢。东方文明的武技并不讲究斗气,那是另一个体系:气功。气功与斗气相比各有优劣,虽然气功并不能发出斗气,但不同的气功有不同的特殊作用。有的气功可以疗伤,有的气功可以使人中寒毒或是热毒,有的气功可以延年益寿,有的气功可以在短期内提升战斗力。你察觉不出我的实力一方面是因为体系不同,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可以隐藏自己实力的缘故。” 安丽丝说完后,我果然感觉到从她身上刻意散发出一股强大的气。不过不能被她小看。“谁说我对东方文明不了解,我自己都会一种东方的气功呢。你听过太极神功没有,它的疗伤作用在东方气功中是最好的。我只不过是根本没有想过你这样娇滴滴的美人会格斗罢了。” 安丽丝似笑非笑地瞟了卡特琳娜一眼,我大窘。卡特琳娜这个娇滴滴的美人是个异数,她不仅会格斗,甚至拥有影剑士的实力,比我厉害。 现在得知安丽丝本人的格斗技不错我也就有些放心了。“安丽丝,你真的希望我向着自己的目标发展吗?” “好男儿自当建功立业。你有这样的能力,如果只想逍遥的生活不是太可惜了吗?现在兽人均臣服于你。有这样的助力,只要你愿意,完全可以借助兽人的力量打败英格兰尼。征服英格兰尼后,即使你不能使英格兰尼全境臣服,至少也可以建立属于自己的公国。” 建立属于自己的国家,这却也是个好的建议。以前想过充实自己的实力,但那毕竟是个很模糊的概念。是的,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国家,拥有强大的实力。男子汉这样活在这个世界上才不负一生。我现在已经拥有三个独立城邦。沙丝那亚在兰仆的辅助管理下,发展不用我操心。吾尔汉和卡敖奇现在正陷入战争,我也许应该回去瞧瞧。可惜人类与兽人相互仇视的一千多年,这种仇恨不那么容易化解。 第74章 不到万不得已,不能轻易使用兽人的力量。否则我即使打败英格兰尼,却真正成为人类公敌,那似乎得不偿失。 思考的时候,安丽丝和卡特琳娜静静地待在一旁没有打扰我。待我回过神来,看见安丽丝正深情地看着我,而卡特琳娜则馋态可掬地小口咀嚼着一片眼肉。 “安丽丝,你想过没有。如果随着我,可能随时陷入危险之中!” 北方寒冷的天气下,帐篷里仍旧有丝丝寒气。但安丽丝的嫣然一笑驱散了这丝寒气。“夫君,我并不是弱者。更何况,难道你没有自信保护我?” 被谁小瞧也不能被老婆小瞧啊!大丈夫名言:绝对不能在妻子面前掉面子。 “这个你放心,只要你跟在我身边,保护你不成问题。”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以后阿呆让谁骑呢?本来阿呆是我的坐骑,但这个好色的猞猁现在居然总是成为卡特琳娜的坐骑,害得我都老是骑那匹战狼王。早知如此,当初就不该迫于阿呆的淫威将闪电送给马迪尔。战场中坐骑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生存的系数。最不济,打了败战逃跑时速度快的坐骑可以让主人快些逃离危险。“安丽丝,你会骑马吗?” 安丽丝点头。“我八岁就会骑马了。而且我的坐骑不比猞猁逊色。” 不比阿呆逊色?我很难相信。“龙?” 安丽丝不满的伸出食指摁我的额头。“你傻了?龙、猞猁和凤凰均不会臣服于比自己弱小的生物。只有独角兽喜欢精灵和纯洁的女孩。我有一只独角兽,它不比猞猁差吧?”如果兽人见到他们的魔王被安丽丝当小弟弟似的乱摁额头,搞不好会将她生吃了吧。不过安丽丝确实比我大些。我是大陆历1397年11月19日出生,而她是大陆历1395年10月15日出生,大了我两岁。 传闻独角兽外表类似白色的骏马,只是额头上长着一支角。独角兽拥有制造结界的能力,还可以使用高级气系魔法。它的速度虽然逊略于猞猁,但综合实力也确实不逊于猞猁。 阿呆给卡特琳娜骑,而安丽丝骑独角兽。我呢,可以随便坐在她们中一个人的身后。这样也好!不对,我应该自己骑着阿呆然后将卡特琳娜挟住,那种情景应该是魔王强抢美女的写照。而独角兽才应该由安丽丝骑,因为从小听故事,白马王子一般都坐在公主的身后…… 卡特琳娜悄声问:“安丽丝姐姐,你猜兰特现在在想些什么?他为什么笑得那么色眯眯的?” 第三部第九章 马迪尔.哈伯:塞斯人,相貌温雅、脸色白净。最早跟随大帝的将领之一,是帝国三犬之一。当大帝离开塞斯期间,马迪尔承担了主公相应的责任,并在战争中迅速成长。不仅在短期内成为白银骑士,并且成为当时事实上的塞斯本土第一名将。 在战场上,马迪尔总是身披白色披肩,骑着大帝赐与他的汗血宝马闪电,在头盔上还着红白两色的羽毛。 大陆争霸战中,马迪尔任迅狼兵团兵团长。兵团主旗为魔兽冰狼。兵团风格为:善战阵,能苦战。 ——摘自《名将录》 昨天虽然被安丽丝教训了一顿,但我很高兴。因为我得到了最好的妻子,而且不必放弃自己的目标。 今天坐在高台上也不觉得那么难受了。因为我坐在高台上一个劲地傻笑——坐在哪儿傻笑不是一样?我一边傻笑还可以一边被兽人膜拜,不知道算不算废物利用。 戴着面具好处的确不少,那些兽人不会知道他们正在崇敬膜拜的魔王正坐在高台上不知所谓地象个傻子一样傻笑,不然对他们的打击一定很大。 不过也不是没有坏处。有了安丽丝这样的娇妻,我觉得自己的身体大不如从前了。以前与兽人为伍时,三五天不吃东西稀松平常,可是现在仅仅坚持到傍晚,肚子就似乎隐隐约约叫唤了起来。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饮食也是同样的道理。假如必须和安丽丝分开一阵子,那我真不知道能否受得了。 晚上的魔王降临大会结束时,兽人又狂欢了一阵子。兽人们又唱又叫,还跳起不知名的舞蹈。他们的舞蹈热情奔放,我也感染了那种高兴的情绪。魔王降临大会结束后我就可以离开这里了,而且更重要的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个异想天开的兽人要求魔王为他们留下魔种。 虽说安丽丝在我身旁可以解决我们的饮食问题,但卡特琳娜本来就捡每样调料都只带了一点,又分给了桑让一部分(以便他学习烹调技术),现在安丽丝马上就会面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困境。没有配料的前提下,安丽丝烹调的食物比起一般的厨师仍然不逞多让(比如叫花鸡,不过安丽丝说如果有调料更好),不过我还是想早点离开这里。 与兽人在一起我担心的事太多。借魔种是一例。再说我被他们误认为魔王,但到底不是真的。现在事情越弄越大,整个大草原都开始感染了某种疯狂的情绪。完全不担心此事的人恐怕只能用二百五来形容。神魔大战后没有真正的魔族或神族在人间活动,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有关神魔两族强悍的传说太多了,我又不是三百年前的那个战争狂人希勒。希勒既不怕神也不怕魔,但事实上他是个天才的疯子。我可一点都不疯,因此免不了担心被魔族找麻烦。 回到营帐,照例把肚子撑得贼饱。 卡特琳娜虽说假装成淑女的模样,但她的本性仍然是那么调皮,居然蹭到我面前对我的肚子又是摸又是戳的,忍无可忍时我打算惩罚她,结果她却尖笑着跑开。平时我就拿她影剑士的身手没办法,现在挺着浑圆的肚子,更是抓不住她了。我气得直打嗝(饱嗝),而安丽丝却在一旁助纣为虐,她居然笑得打噎。我知道安丽丝心里其实是非常高兴的。即使拥有爱克斯大陆最高水平的厨艺,她仍然免不了因为心爱的人如此喜欢吃她做的食物而沾沾自喜。 最后卡特琳娜装做跑不动了被我一把搂住,我把她搂到安丽丝旁边,然后用空闲的右手一把将安丽丝也搂住。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我们三个人有一句没一句地聊天。后来卡特琳娜柔若无骨的身子滑在我的大腿上,她躺在我的怀里,又画起圈圈来。安丽丝应该多教她一点东方文明的知识。饱暖思淫欲这句话一定要让她首先学会。我不是真正的圣人,但不教而诛可不好。 …… “接下来你准备怎么办?” “把卡特琳娜赶出去,然后我们睡觉呗。”安丽丝的声音真好听。卡特琳娜的声音也好听,但仍然带有一丝稚气。这也是我为什么能够忍受那么久仍旧没有法办她的原因之一。“对了,琳娜,你不许再偷听!” 安丽丝又好气又好笑,她又摁我的额头。“兰特,我是说正经的。” 不就是仗着大我两岁吗?老摁我的额头。没听说过男头女腰,只看不摸吗?可惜现在没有立场批评她,因为我正搂着她的腰。 “接下来的发展方向我也不是很清楚。不过我不打算以兽人为基础来创建我的王国,毕竟兽人是人类一千多年来的世仇。凭我,如果率领兽人与英格兰尼开战,那就真的会成为人类的公敌。”我停顿了一会儿,将以前断断续续的想法组织了一下。“虽然上回我率领阿塞拜部落进攻了英格兰尼和布雷西亚,但许多人都知道我是针对英格兰尼的刺杀行动展开报复。在爱克斯大陆,主公为家臣报仇是天经地义的,而兰妮.格里恩是我家臣的遗孤。虽然我的手段有些血腥,而且借助了兽人,不过大陆上仍旧有些国家或领主认为我在道义上并不理亏。但是如果我为了国家的纷争而率领兽人参战,那却不行。” 卡特琳娜听到兰妮这个名字,偷偷将脸埋在我的怀里。我吩咐过她,这个秘密不要对任何人讲。 安丽丝也静下来想了想。“昨天我激动了些,也没仔细考虑。借助兽人的力量确实有些不妥。不过,这股力量完全放弃不用,似乎也可惜了一点……” 我点点头。是有些可惜,不过力量不能够乱用。比如说禁忌魔法,谁都知道它的威力极大。但是正是因为它的威力太大,某些装做悲天悯人的国家还专门为此签定过协议,对禁忌魔法的使用加以限制。其实用普通的刀剑杀的人远远比禁忌魔法杀的人更多,为什么不禁止刀剑呢? “我也觉得可惜。凭正常的力量,我觉得与英格兰尼对敌胜算极小。但是兽人现在不能参战!” 我的语气斩钉截铁,正担心安丽丝会受不了,谁知她柔顺地点点头。“既然夫君觉得不妥,那么我们可以再往别的方向想。兽人因为魔王降临的缘故,现在暂时团结了起来。但是如果你一走,他们可能不久又会陷入内战。” 这确实是个令我发愁的事。兽人的某些部落之间的仇恨,甚至比对人类的仇恨还要深些。毕竟种族间的仇视只是一种思想,而相互仇杀过的部落间,却有着血淋淋的现实恩怨。世仇的部落相互敌视,只有当其中一族完全被消灭或全部成为另一族的奴隶时,这种仇恨才会消亡。某一种强权的存在因而压制着他们可能会令他们老实一点,魔王大人的命令于兽人而言比什么都重要。但问题是兽人的记忆力并不好。如果我离开,三五个月之后他们之间或许又会打打杀杀起来。 “我既不能长期待在兽人部落里,又不能率领他们进攻人类。安丽丝,你有没有好办法?” “办法不是没有……”安丽丝望着象小猫一样蜷缩在我怀里迷迷糊糊的卡特琳娜,有些犹豫。 第75章 “不行,绝对不行。虽然我知道琳娜的实力极强,但是我不放心她离开我独自生活在兽人部落里。她甚至都不会烹调!”安丽丝尚未将建议说出就被我一口否决了。在伏击英格兰尼第九兵团的时候,卡特琳娜与我分别率领兽人,当时她给我留下的印象极深。不知为什么,我感觉她比我似乎更适宜率领兽人。但是我实在不忍心让卡特琳娜独挡一面。她那么小,那么可爱,怎么能够忍受整天与兽人一起生活?再说,内心中我也把卡特琳娜看作将来的妻子。我照顾她还来不及,怎么舍得与她分离呢? 安丽丝握住我的手,安抚我的情绪。她轻轻弹了一下卡特琳娜吹弹可破的小脸,把卡特琳娜弄醒。“琳娜妹妹,你愿意代替兰特率领兽人并且训练他们吗?” 卡特琳娜从半梦半醒的状态中清醒过来。“愿意啊。不过兽人不需要什么训练,他们在草原上的艰苦生活以及平时的骑射本身就是一种训练。我在这里坐镇,那些兽人必然会很听话的。我的族人本来就很擅长这个。现在那个桑让又认真学习安丽丝姐姐的烹调技术,我在大草原上也就不会吃不习惯了。” 我听得一愣。卡特琳娜的家人情况我知道得很少,现在听起来,她似乎出身于军人世家。虽然如此,我还是很不放心。 安丽丝见我准备反对,轻轻捏了一下我的手。“为成大业者,岂能只顾儿女私情?” 话虽然对,但是做起来可就不是那么回事了。人活着为什么?不就是图个高兴吗?世界上有些人的目标更远大些,他们想要成修炼成神(也有人想修炼成魔,不过这种行为被爱克斯大陆明令禁止,只能偷偷摸摸地干)。不过我只想快快乐乐地过一生。如果为了完成自己的理想却让自己的未婚妻受苦受累,那难道不是本末倒置吗? 不顾安丽丝更加用力地捏我的手,我用另一只手抚摸卡特琳娜的头发。“琳娜,你舍得离开我吗?”到了关键的时刻,我并不在乎使用美男计。 “舍不得。不过为了表哥的奋斗目标,短暂的分离是为了更长久的相聚嘛。” 我呆了一呆。短暂的分离是为了更长久的相聚! 不错,连卡特琳娜都可以想到的,为什么我想不到呢?难道我真的太儿女情长? 如果仅仅儿女情长,那么我又置马迪尔、克洛斯、拉库里于何地呢?难道叫我一纸书信告诉他们不必守卫吾尔汉和卡敖奇,让他们爱上哪儿就去哪儿?!甚至连阿拉卡也在为我苦苦经营沙丝那亚,然后将辛辛苦苦赚来的钱支援给马迪尔他们。除去我的这些直属家臣,塞斯的普通民众也自发保卫我的领地。听说塞斯的普通民众还自发组织起来为保卫我的领地而战。 世间的事真的必须那么残忍吗?为了更长久的相聚就必须做出牺牲?!想到牺牲,也不知道克洛斯现在怎么样了,他正在为我守卫卡敖奇城。 第三部第十章 第三部第十章 伟人的形象无论如何高大,在他的身后必然有阴影之处。 神圣大帝兰特是正直、勇敢、睿智、强大的代名词。但是他的身后,同样存在着影杀这一组织。传闻中,影杀组织有两大任务。一是搜集消息,一是暗杀。这两项任务,并不专门针对敌人! 影杀的首领历来不为公众所知,根据消息灵通人士的猜测,第一任影杀组织的首领很可能是夏默.格里恩。夏默.格里恩虽然只是伯爵、少将,却极得大帝的信任,能够自由出入于大帝的寝宫。每当夏默.格里恩在深夜出入大帝的寝宫后,几天之后必然会有大事发生。 ——摘自禁书《打破个人崇拜——将兰特大帝请下神坛》 虽然归心似箭,魔王降临大会结束后我却没有马上动身。倒不是因为卡特琳娜的问题。如果我下定决心后却也不会再动摇,而兽人也很服从她的领导,这一点并不用我操心。 行程被推迟的原因是木力告诉我魔王降临大会结束后该去北方的乌克拉姆丹去会见兽人的总巫师。兽人的总巫师相当于人类的教皇,他是兽人的精神领袖,虽然并不理会兽人之间的世俗纷争,却拥有无形的权力。听木力解释过后我多少明白了这个兽人的地位。不过如果我是兽人,肯定不愿意去当这个总巫师。总巫师由上任总巫师从各族的大巫师中指定而来,当一个大巫师成为总巫师后,他毕生再也不能踏出乌克拉姆丹一步。如果一辈子必须生活在那个鸟不生蛋的地方,我非被活活憋死不可。 为了这个总巫师我不得不到那个荒凉的乌克拉姆丹走一趟。魔王降临大会都参加了,最后的步骤不履行岂不是功亏一篑? 交待卡特琳娜暂时充当魔王的特派专员率领兽人,让木力在离阿塞拜部落十公里处扎了一个营帐。我不想回来的时候再与卡特琳娜分别一次。离别最苦,我拒绝再经历一次。至于说阿呆,想起它我就生气。告诉它在我没有回来之前卡特琳娜就是它的主人,没想到它居然乐得在地上打滚。不知那个《山海经.奇兽篇》是哪个笨蛋写的,阿呆当时的表现——令我吐血! 心不甘情不愿地向北去,花了整整一天才到达目的地。总巫师住在一个巨大的山谷中,山谷内四季如春。这才令我满意起来。一路上非常寒冷,到了这里终于可以舒服一点了。 总巫师是个睿智的兽人。这个第一印象令我很奇怪。我从来没想过会见到一位可以被称之为睿智的兽人,但是总巫师给我的感觉的确如此。 总巫师年纪似乎很大,他的毛发全白了。我身高一米八五,在人群中显得很高,但是在兽人中却只能算矮个子(这也是我不愿意待在兽人中间的一个小小原因)。而这个总巫师现在却由于年纪太老的缘故佝偻着身子,显得非常矮小,甚至比我还要矮一个头。又由于全身白毛的关系,他更象是一个白猿。 “魔王找不到游戏对手,于是以整个大陆为战利品与众神进行一场游戏。游戏结束后,魔王离开了这个世界。” “一千四百年后,伟大的魔王将重返兽人部落。他骑着魔兽之王猞猁,偕同兽人最优秀的指挥官,率领无知的兽人重新见识世界的繁华。” “在魔王的率领下,兽人将会学会如何与人类和平共处,在大陆上取得一席之地,得以休生养息。” 听总巫师说完这几句话费了我很长时间,因为他说话很慢,说一句话要喘几口气,还好中华语使用得非常流利。说实话,我并不明白总巫师的意思。不过我并不打算说太多话,言多必失。我挤出一副笑脸望着他,他那昏浊的眼珠闪动了一下,那种灵动吓了我一跳。 总巫师叹了一口气。“深处的洞内留有一把您从前用过的宝剑。如果您需要,可以去拿。”说完,不知道他做了什么动作,宝座后面的墙壁居然裂开了。 见猎心喜是我的一个缺点。隐藏得越深的东西应该也就越好,我毫不犹豫就走进了那个大洞。 原来还担心必须屠杀巨龙才可以取得宝剑,没想到通过一条长约一百米的甬道后就来到了个天然的大厅。大厅的中央有一把连鞘的宝剑。剑鞘毫不起眼,剑柄镶嵌着一块黑乎乎的石头。这就是总巫师所谓的“宝”剑?!我真不该相信他,兽人就是兽人,品味也太差了。 我走近那把宝剑,犹豫是否应该把它带出去。这把丑陋的宝剑是把双手巨剑,戴在身上既不方便也不帅。想了想,我还是将右手伸向剑柄。将这柄剑拿出这里然后扔掉算了,免得那个总巫师和我罗嗦。 握住剑柄后,我打了个寒颤。刹那间,整个大厅内迅速充满了杀气。显然它不是宝剑,而是神器! 弥漫在大厅内的杀气有如实质向我迫来。我感觉压力越来越大,连呼吸都困难起来。就肉体而言,我达到高阶白银骑士的水平;就精神而言,我已经拥有魔导士的实力。但是此时仅仅由手中宝剑散发出的杀气也使我几乎抵挡不住。 我不知道是应该扔下这柄宝剑逃出大厅还是握着它离开。进行了短暂的思想斗争后,自尊心占了上风。我运用圣斗气和精神力苦苦挡住那股杀气,然后用左手握住剑鞘。深深吸了口气,我猛地拔出了宝剑。 宝剑刚一出鞘,我便眼前一花喷出一口鲜血。没办法,只好向这把奇怪的宝剑认输——我毫不犹豫昏倒了。晕倒之前我祈祷:但愿仅仅是晕过去,不然这种情况也需要兰仆来救我,那我可糗大了。居然被一件没有生命的物品弄晕,也太没面子了。不知过了多久,我醒了过来。杀气已经完全消失了。剑身本来是银灰色的,此时却发出金色耀眼的光芒。我隐隐约约听到宝剑的嗡鸣声,似乎它正在欢快地鸣叫着。我朝四周看了看,还好,仍然在原地,看来这次出丑没被别人知道。 挥动宝剑舞了个剑花,感觉还不错。虽然看起来是双手巨剑,但重量方面还算适中,至少以我高阶白银骑士的水平单手舞动不费丝毫力气。 白银骑士的水平?!奇怪了。上回被英格兰尼的杀手重伤后不久,格斗方面又有了很大的进步。欣赏过安丽丝的公孙大娘剑舞后,我若有所悟,结果就进入了瓶颈状态。按兰仆的说法,以我经过改造的体质由白银骑士的瓶颈状态升入黄金骑士水平至少需要四个月的时间,为什么一下子就突破这个瓶颈了? 我东张西望了半天,先是小声地喊,后来实在不耐烦了,便大声叫唤起来。“兰仆,兰仆!快出来,我知道是你!” 第76章 连续喊了三分钟,还是没有任何动静,我这才死心。兰仆可能会和我开点小玩笑,但是他不会太过分。这就奇怪了,不是兰仆帮我,难道和这柄奇怪的剑有关? 我仔细检查了一下这柄剑,结果咧开嘴笑得合不拢,一下子就把其它所有的事都抛在脑后了。 护手四角镶嵌着火红、水蓝、土黄以及无色透明的四颗钻石。钻石的品质极佳,我敢肯定,这四颗钻石就是传说中的神级钻石。这样的钻石是魔法师梦寐以求的法宝。它对四级以下魔法的伤害值增幅超过300%,并节约施法者50%的魔法力。节约施法者的魔法力自然令人动心,但是能够将伤害值增幅则是每个魔法师的梦想。使用同样的火球术,伤害值的比较即便剔除了环境、气候等等因素外,如果由魔导师和见习魔法师分别施展,仍存在惊人的差值。见习魔法师施展魔法神箭伤害不了一个能够施展斗气的骑士,但是如果由魔导师施展,那么即使是青铜骑士也会受到重创。这柄宝剑即使仅仅用来当魔法杖也让我心满意足了——有机会要将阿呆好好地揍一顿。 我小心翼翼地将宝剑插入剑鞘,然后紧紧抱在怀里。现在假如总巫师想要反悔,我就抱着它逃跑。 走出洞穴,总巫师似乎在打瞌睡。我犹豫了一会儿,准备偷偷离开。最多也不过是没对他进行正式的告别,想必不会有太严重的后果。 正在蹑手蹑脚向外走时,身后响起了苍老而缓慢的声音。 “此剑名曰杀神。” 我回头挤出一个笑容。“再见。”见总巫师没什么别的反应,我撒开腿就跑。 出了山谷,我施展出飞行术向阿塞拜部落飞去。为了体验快感,我不得不握着杀神剑飞行。会飞行术的人并不少,只需要能够熟练掌握气系三极魔法就可以了。可是那些魔法师多半都是空手飞,也有少数握着魔法杖飞行,但是象我这样握着剑飞行的人肯定是异类。离乌克拉姆丹越远,我就越放心,因而也就越高兴。快乐的感觉积累到了一定的程度后,我终于忍不住在天上哈哈大笑起来。 我终于理解阿拉卡在成为家臣之后失态的原因了。很真实而且很确切地理解!天空上风力本来就相对地面大,而大草原北方的风更大。由于杀神剑对魔法的增幅,使我此时的速度更快,但是致使我在天空呼吸更加困难。可是我忍不住高兴地大笑,呛住了,结果便是从空中摔了下来。这种悲惨的情况居然连续发生了两次! 我明白现在的心态不太正常。既有些患得患失,又有些孩子气。在下定决心让卡特琳娜留在兽人的营地后,自我感觉越来越成熟了。不过现看来,我的性格还有待发展。 传说中的神器居然落入我的手中,实在没办法抑制内心的喜悦。 临近安丽丝的营帐后,我使用疗伤术和太极神功治疗伤处。后来不放心,还专门跑到河流旁边整理了一下仪容。总算没有什么大的破绽之后,我才放心地向营地走去。 总抱着杀神剑也不是办法,只好将它斜绑在后背上。 离营地只剩下十几分钟的路程了,我又跑回到河流边看看了自己的模样。嗯,不错,将杀神剑斜绑在后背的模样还是挺帅的。 用手理了理头发,我挺起胸向安丽丝的营帐走去。 第三部第十一章 第三部第十一章 凯森.卓索图:草原英雄。其人性烈如火,短小精悍、脚步矫捷,善骑射。卓索图族族长、飞熊兵团兵团长。飞熊兵团主要由卓索图族英勇战士组成,其部队以行动迅速诡异、战斗力强悍而著称。善穿插,能奔袭。 这支完全由骑兵组成的部队风格为:来去如风,奔袭如电。一击不中,远飚千里。 大陆争霸战争中,敌人对大帝麾下将领采取刺杀、策反等各种手段。在七次刺杀行动遭受挫败,损失二十六名高级杀手后,敌人完全打消了刺杀凯森.卓索图的想法。在四名说客尚未曾开口就被处死后,敌人又只好打消了策反的主意。 大帝亲赐凯森.卓索图绰号,曰:“凯森,吾之护盾。” 有好事者问其缘故,大帝窃笑:“吾聪慧甚于凯森,实力高于凯森,防卫严于凯森。敌人一日无法刺杀凯森,即一日无信心刺杀寡人。” ——摘自《名将录》 安丽丝斜倚在营帐的门口,象一个正在等待从远处归来的丈夫。我的心一热,走到跟前抱住她一个深吻。安丽丝被我深情的吻融化了,身子都软了下来。本来想大白天就法办了安丽丝,可是想到一个严重的问题,于是马上放开她。 “安丽丝,我们赶快离开大草原。” 安丽丝迷惑不解。“怎么了?谁在追你吗?” 倒也没谁追我。可是魔王的杀神剑被我拿了,万一被那总巫师明白过来,这宝剑我可舍不得还给他。 我微微一笑。“快走吧,我的领地现在正打着仗呢。不快点回去怎么行?” 安丽丝很温顺地点点头。她念了几句咒语,那匹叫白雪的独角兽出现在我们眼前。我以前真傻,居然不知道可以让阿呆回到魔界去,需要的时候再将它召唤回来。 温顺的神兽虽然很容易认主,但是也有个缺点,容易被其他人接近以致制服。我很想逞能靠武力制服这匹独角兽,安丽丝却舍不得。她向白雪仔细地交待,那匹模样很好看的神兽便接受了我。我骑上白雪,然后将安丽丝抱在胸前。一路上又是绮丽无限。不过这次与上次却有所不同。上次和卡特琳娜总是点到为止,而和安丽丝在一起却是新婚燕尔、干柴烈火,如何忍得住? 因为这个原因,一天内我们停下来了四次。不过好在白雪的速度只是略逊于猞猁,这点时间赶得回来。 当我第五次情动时,已经是到了英格兰尼的边境。将手伸向安丽丝内衣,在她光滑细腻的小腹处轻轻抚摸。正准备以地为床、以天为幔时,却听见东面不远的地方有撕杀声。这就奇怪了,难道又有象我这样的人率领某支部队与英格兰尼进行战斗? 和安丽丝潜到战场附近,一见之下,顿时义愤填膺。一支百余人的部队被大约三千英格兰尼部队围在中心砍杀。人数少的部队战斗力很强,他们全部是骑兵,不知为什么会被包围。 我又仔细观察了一下,人数少的一方拼死护住几辆马车。看起来马车内有非常重要的东西。正是因为这辆马车,他们才会被拖累以至被包围。领头的骑士率领着部下犹如一把锋利无比的快刀在英格兰尼部队中横冲直撞,多数骑士都凭借著马匹的巨大冲击力,重重得挥舞著手中的武器。他们基本都手持着重型武器,例如巨斧、双手重剑甚至是类似兽人使用的钉满铁刺的大木棒。激烈的撕杀中被包围的一方虽然占据着一定的优势,一个又一个英格兰尼士兵被他们击倒。可惜由于被包围一方的人数太少,显然继续发展下去最终的胜利不会属于这些勇敢的骑士。 要不怎么说兽人部队强悍呢?魔王近卫部队只有一百人,但是这三千人绝对围不住他们。不仅如此,如果在广袤的大草原上,这三千人全得死在魔王近卫部队的骑射之下——如果由我率领。 敌人的敌人,就是我的朋友。不过只凭我和安丽丝两人应该怎么救他们呢? 一人计短,两人计长,我向安丽丝虚心请教:“安丽丝,我想救被围在中间的人。你有什么办法没有?” 安丽丝沉吟了一会儿。“被围在中间的那群人身形高大,使用的武器沉重有力,而且他们之间有些人的坐骑是战狼。我猜他们是拥有兽人血统的草原边缘族人。你试试狂暴术吧。” 安丽丝是除了兰仆外我所见过最见多识广的人。我毫不犹豫抽出杀神剑,淡淡的红烟立即在战场上出现,越来越浓。人少的一边越战越勇,英格兰尼方短短的十几秒内又损失了几十个人。不过凭着人数多出几十倍,英格兰尼人仍旧死死地围着对方。塞斯四号伏击点战役的后半部我没参加,听别人说马迪尔率领殿后部队打出了塞斯人的气势。塞斯四号伏击点战役被民众评为塞斯建国以来最为惨烈的一战。此时人数少的一方战斗气势也非常惊人,他们的战袍上多半染血,仍旧死战不退。即使是断手断脚之人,也仍旧在与敌人缠斗。 与兽人一起战斗的经历,使我有了新的领悟。魔法之中并非以伤害魔法最好,不同的情况下应该使用不同的魔法。气系魔法中有一种基础魔法“拟音术”,它甚至连一级魔法都算不上。这种魔法一般由游吟诗人使用,目的是为了加强讲故事的效果。 战场在大草原上,四周没有障碍物,我已经有了一个很好的主意。 在大草原上如果出现一支兽人部队,那并不是难以令人相信的事情;四周没有障碍物,那么就不会有回音露出破绽;以我身为魔导士的实力再加上杀神剑的增幅,完全可以达到我所想要的效果。 先是有细微的声音从北面传来。越来越清晰。那是战狼特有的足声,兽人粗野狂暴的呐喊也显得越来越嘹亮。凭声音大小的变化可以得知,一支数量至少有三千的兽人离战场越来越近。 英格兰尼人首先产生了慌乱的情况。我的视力现在出奇的好,在一公里外的地方,仍然可以清楚看见他们惊恐扭曲的面孔。开始有胆小的人朝南面逃跑,在这种带头作用下,十几秒钟后英格兰尼人的阵型便完全溃乱了。他们一窝蜂地朝着南面逃去,刚才显得还威风百面的军旗掉在地上被溃逃的士兵们践踏,居然没有任何一个英格兰尼军官有心思管这种事。 第77章 撕杀的另一方没有追击,他们犹豫着朝着东、西两面望去。不过他们最后视线都集中在一个人的身上,看来这个人是他们的首领。这群人的军纪真不错,在首领没有发令之前,即使知道兽人杀过来了仍然没有溃乱。 首领长啸一声,破坏了我的幻术。 这种大型的魔法如果不是有杀神剑的帮助,我一个人还施展不出这么好的效果呢。斗气等级到了一定的程度可以感觉到近身或是大型的魔法波动。虽然拟音术是极为低级的魔法,但是由于此时施展的范围很广,因而造成的魔法波动自然不小。那支英格兰尼部队的素质还是差了点,如果他们察觉出这样的破绽,我的诡计也就玩不转了。 不过这也不能完全怪英格兰尼人,他们在大草原上围着别人撕杀,本来就对兽人怀有先入为主的恐惧。在杯弓蛇影的心态下听到兽人袭来的声音因而产生判断错误,也算是人之常情。况且施展这种大型的低级魔法,恐怕先例并不多。 首领见我停止了魔法,大笑一声。朝着我们隐藏的方向一拜。“恩人现身吧。” 首领身后的的骑士们刷地从马上跃下,整齐地单膝跪下。“恩人请现身!” 我和安丽丝骑着白雪从灌木丛后出来,来到首领面前。 那个首领一呆。我喜欢别人的这种表情,这比拍马屁更让我得意。我猜他肯定没有想到一个这么年青的人可以施展出范围这么大的魔法。 没想到我想错了。那个首领推起头盔,居然是我认识的人:凯森.卓索图。那个好美食又好美色的武将!当时我探查过他体内的斗气,似乎并不出众。可是在刚才的战斗中,他却所向披靡!原本对他的印象只是个普通的武将,但是现在他的模样却完全变了。如果不是他先认出我,我简直不敢相信那是同一个人。此时凯森的眼眸中闪现出精光,他的神态也显出骄傲自信的样子。一眼看去,判断力最差的人也可以知道他就是那群英勇骑士的首领。。 “你是兰特.萧吗?” 他的记忆力有问题吗?我不满地点点头。 “一个月前你还只是高阶白银骑士,怎么今天却拥有黄金骑士的实力了?”也许是受的打击超过了他所能随的范围,他忘了应有的礼貌,居然自言自语。“还好仍然是魔导士,没变成魔导师。” 奇人! 我没摸清他的底,他却知道了我的底细。人都是好面子的,特别是在老婆面前。“凯森,你会隐藏自己的实力,难道我就不会吗?” 凯森虽然仍旧有点怀疑,但是确实感觉好了一点。他似乎在问自己,又似乎在问我:“在我们圣骑士面前,怎么可能有人可以隐藏住实力呢?” 现在轮到我吃惊了。爱克斯大陆上注册的圣骑士一共才七名,最基本的见习骑士也知道这七个人的名字。凯森怎么会是圣骑士呢?虽然我只注册过最基本的见习骑士资格,但是我确实清楚记得那七个人的名字啊。 看见我也陷入了迷惑,安丽丝嘴角轻扬。“兰特,有琳娜这个例子你为什么不能接受不出名的圣骑士呢?” 安丽丝很了解我,因为她知道我为什么而迷惑;安丽丝很不了解我,因为她居然不知道我特别想忘掉琳娜十六岁不到就是个未注册的影剑士这一事实。 拥有圣骑士实力的人也同样拥有极强的自制力。凯森很快就恢复了过来。这时候他死死地盯着我,好象我欠了他钱似的。 我也直直地回视凯森,就好象从来没欠过他钱一样。 在他的注视下,我的确有些忐忑不安。心里一个劲地胡思乱想:我到底欠了他钱没了?欠了多少?他为什么这么望着我呢?如果欠了我钱就直说好了,何必这么奇怪地望着我呢!难道他想揍我,但是总得有个原因吧?我可是他的救命恩人啊。 凯森的脸色越来越臭,而且一阵白一阵青,他突然翻身下马。神经病,就算我无意中得罪过他,也不应该在我救了他之后翻脸与恩人为敌啊!况且我根本不记得什么时候与他有过矛盾。我克制着没有动,但暗自运起斗气,开始凝聚魔法元素。凯森恨恨地瞪了我一眼,伏在地上。 “兰特大人,凯森.卓索图凭着我家族部落祖先的血起誓:哪怕太阳和月亮从此不再从草原升起,哪怕狂风暴雨弥漫了世界,伊桑大草原上空所有的雄鹰不会迷失方向,他们永远是兰特大人忠实的仆人。” 凯森身后的勇士们悲愤地大叫:“族长!” 凯森没有回头。“你们背诵一遍奴隶公约中如何合理得到奴隶。” “一、欠债无法清偿。二、战斗中被打败成为俘虏。三、接受他人恩惠却没有及时清偿,十天之后又接受他人第二次恩惠。族长,难道您以前接受过他的恩惠吗?” 凯森无声地点点头。我又迷惑了。在这之前我什么时候对凯森施过恩?安丽丝又在我耳边解释:“那次他跟着你喝了一碗酸梅汤,草原上的边缘族人对恩怨看得很重。” 安丽丝的这碗酸梅汤真有价值,居然值半个圣骑士。要知道整个爱克斯大陆才七个圣骑士(不过据我所知现在至少应该改为八个)! 虽然知道凯森成为我的奴隶仆人委屈得不成名堂,但此时我还是不必反对为好,免得过分刺激他。凯森现在的脸色就象刚吃完一口大便,我可不想在这种情况下刺激一个强力的圣骑士。反正以后将他升为家臣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毕竟我已经拥有三座自由城邦了。 “好!我以此剑立誓,异日我若打败英格兰尼,必为你卓索图族划出一块大草原,让你的族人有一块可以自由生活放牧的地方!”说完,我拔出杀神剑,施展出一个超强的风刃。 这个强劲的风刃在地面上犁出了一道又远又深的沟。 凯森身后的勇士伏下了头,刚才的拟音术对于这些对魔法所知不多的人而言,仅仅是一个魔法罢了。但是此时的演示证明我拥有强大可怕的实力,草原上的民族尊重实力的态度甚至超过内陆人。 凯森摇晃了一下。他呻吟道:“魔导师的魔力!” 第三部第十二章 兰特大帝是一位优秀的政治家、军事家,他为爱克斯大陆带来了翻天覆的变化。历史学家无法肯定兰特大帝是出于自身利益还是出于同情生活贫困的人,但所有的人都无法否认:当兰特大帝统一大陆后,大陆的平民生活水平有了一定的进步,政治地位也大大提高。在军事方面,兰特大帝不仅仅为后世带来许多优秀的战术战略,他甚至改变了大陆战争中的许多基本要素。纯军事方面,弓骑兵成为一个正规的建制,而且在各个兵种的战斗力排名中名列前茅。另外由于兽人部队的特殊性,致使许多魔法师开始重视对辅助魔法的学习和研究。在这之前圣华学校魔法系的辅助魔法一直以来都是选修课,却因为兰特大帝带来的军事变化,致使辅助魔法的地位大大提高,其中迟缓大法、陷井流沙被列入必修课。而地牙纵横、飓风术也成为特级班的热门选修课。魔法学发展因此进入实用主义阶段。 ——摘自《神圣大帝生平(白话文版)》 我不明白最近的运气怎么这么好。莫名其妙从兽人那里弄到了一件神器。杀神剑莫名其妙使我的格斗实力跨越了白银骑士的瓶颈,达到了黄金骑士的阶段。魔控力以及施展魔法的熟练度虽然还有待进步,但借助杀神剑的帮助,我施展魔法的强度已经达到了魔导师的水平。这样的水平虽然不能横行天下,但是人世间可以在战斗中击败我的人简直屈指可数(加上脚趾)。眼前的凯森就是这屈指可数的人之一,但是他居然因为可笑的草原习俗成为了我的奴仆。 其实卡特琳娜也属于可以在战斗中击败我的人,但是通常情况下我都会刻意忘掉她身为影剑士的事实。 现在凯森稍微满意了些。虽说他由卓索图族族长悲惨地成为我私人的奴仆,但是我的实力也不至于一塌胡涂。由于草原边缘族人通常拥有兽人血缘的缘故,他们在魔法方面很难有较大的成就。我拥有魔导士的实力,在杀神剑的增幅下,甚至可以施展出魔导师才能完成的魔法。实力,特别是魔法实力,对于草原边缘族人来说是很值得尊重的。 在大庭广众之下与安丽丝太过亲热不太合适,我只好从独角兽上下来,骑上一匹骏马。安丽丝与我并肩而行,而凯森则略微落后一个马头的位置。凯森很骄傲,不肯象个真正的奴隶一下远远跟着。但是他又有些守礼,至少他没有与我平行或是超越我。 我呶呶嘴问凯森:“马车里是什么东西,为什么你们要死守着这辆马车,甚至不惜被三十倍于你们的敌人包围?” 凯森叹了口气。“我们族人生活在兽人与内陆人之间。有时与兽人打仗,有时又要与内陆人打仗。前年我族已经与英格兰尼签订了和平协议,但是最近英格兰尼派遣了一位使者通告我族,要求我们主动进攻红牛族兽人,否则就被视为背叛英格兰尼。” 这时候安丽丝突然问了一句。“凯森,你为什么不服从英格兰尼的命令呢?” 凯森露出萧索的神情。“虽然我们与兽人的关系并不融洽,但是我族人也不见容于内陆人。英格兰尼的这条命令明显是一条驱虎吞狼之策。别说以我族兵力不可能打败红牛族兽人,即使侥幸得胜,那必然也是惨胜。当我族完全失去自保实力的时候,也就失去了在草原上生存的资格。” 原来是这样。 第78章 这就是卓索图族与英格兰尼交恶的原因,但凯森仍然没有解释为什么保护马车而不肯突围。我目视凯森提出疑问。 凯森削瘦的脸上浮现出苦笑,他手上的青筋暴起,显示出内心极不平静。 “人欲杀我,我必杀之。英格兰尼似乎下定决心要正式与兽人开战,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命令我族为前锋。如果我们听从,最好的结局也是与红牛族兽人两败俱伤;如果我们不听从命令,英格兰尼人自然不会放过我族。与其等英格兰尼人来进攻,不如早做准备。我族的兵器却向来被英格兰尼控制。与英格兰尼议和后,我们违心地听从英格兰尼的命令。族中的刀剑、长矛等物一共只有不到五千。眼看大战即将爆发,我自然要早做准备。马车里是我们从英格兰尼抢来的十七个矮人兵匠。在离开英格兰尼边境的时候被他们截住了。” 我听出凯森话里的那股深深的无奈。为了区区十七个精良的兵匠师,他们以一百人的兵力被迫与超过三千人的英格兰尼军进行正面做战。无它,缺人才!我也是如此,因而对凯森有一丝同病相怜的感觉。不过矮人族向来是人类的盟友,将这些矮人强行掳掠,无疑将会激怒矮人族。我可不想竖这样的强敌。凯森是因为没有办法才不顾一切行此险招,但我却可以为他解决兵器方面的困挠。沙丝那亚是个海巷贸易城市,提供几千件兵器不算什么大事。 “凯森,你将那些矮人放了吧。如果激怒了矮人族,你们部落的处境会更难。兵器问题交给我来解决。” 凯森沉思了一下,“其实我也不愿意得罪矮人族,但确实是迫于无奈。既然这样,这个人情还是由您来做,由您亲口释放他们吧。”说完,他招手叫来一个近卫吩咐了一番。几分钟后,被锁拿的矮人们被带到我的面前。这些矮人平均身高只有一米四,最高的也不足一米六,但是都很结实。他们每个人都是络腮胡子,只能从他们脸上皱纹的多寡中略微区分他们的年纪大小。 矮人是从不骑马的,要不然我真要动心思说服他们加入。“当初出于误会把你们抓来,不过现在你们自由了。” 矮人队伍中走出一个年青人,当然,只是相对这群矮人而言。能够离开族人到人类社会中生活的矮人,至少也通过了矮人的成年礼。也就是说,那个年青人最少也有两百岁。年青人满脸愤怒,他大声嚷嚷:“无缘无故把我们抓来,就这样把我们放了。这是对我们矮人的污辱!你们必须道歉,否则我们矮人会对此报复!” 从身侧凯森的身上立即散发出一股骇人的怒意,那群矮人不由自主后退一步,只有领先的年青人似乎没受什么影响。幸亏有我在,要不然即使凯森突然自愿释放这群矮人,也会被这个大脾气的矮人激怒,重新把他们关起来。两个脾气同样暴燥的人可真不容易相互沟通。制止即将暴走的凯森后,我和蔼地问:“的确是我们不对,对不起。请问你需要什么样的补偿吗?” 那年青的矮人愣了一下。“我们矮人才不会贪图你们人类的金钱呢。我只是需要这声‘对不起’。你是个好人,比你身侧的那个家伙好多了。我叫基恩.罗伯,现在你就是我的朋友了。以后有事找我。”说完,他竟自顾自地率着矮人们离开了。 眼看凯森已经处在暴走的边缘,抱住他会有损我的形象。我赶紧转开他的注意力。 “凯森,卓索图族一共有多少人?” 凯森一边恨恨地盯着矮人远去的背影,一边回答:“卓索图族算是一个大族。男女老少加起来一共有两万余人。” 我满意地点点头,这在草原边缘族而言是一个大的部落了。草原边缘族人男女老少皆可作战,从兵源上讲,卓索图族勉强可以组成一支骑兵兵团。他们缺的只是后勤力量。为了和平,他们肯定无偿献给英格兰尼许多马匹,自然就减少了收入。除少缺少铁器外,食物方面恐怕积蓄并不多。阿拉卡在沙丝那亚不知道弄得怎么样了。如果他内政干得好,为卓索图族提供大量的兵器和粮食应该不会太困难的。 “凯森,你们草原边缘族人战斗都很强,为什么不联合起来与英格兰尼对抗呢?” “目前草原边缘一共有大大小小三十多族,简直就是一盘散沙。如果我们团结起来,就算是与兽人作战也有一拼之力。”此时凯森的神色有一丝骄傲。我猜想他的梦想肯定是将全部的草原边缘族团结起来,建立一个草原上的大帝国。 我微微一笑,每个人都有做梦的权力。兽人族之间不是一盘散沙的问题,他们简直相互之间有如仇敌。如果兽人团结起来,灭掉这些主要由混血人组成的民族不费吹灰之力。“凯森,假如将来打败了英格兰尼人,你就是英格兰尼北方草原边缘族的总族长。” 凯森听完我的许诺没有吭声,但是眼神中露出感激的神色。 “凯森,我有一计。你拿我的手令去阿塞拜兽人族,他们不会与你们为难的。现在我的领地正遭受英格兰尼人的进攻。等我将敌人从采邑上赶走后,我再来率领你们与英格兰尼作战。” 凯森露出愤怒的神色。“主人!我凯森难道是贪生怕死之辈?我愿意为主人效力与英格兰尼人作战!” 这样的助力我当然愿意接受,只是卓索图族不可能全族去支援塞斯。如果老弱妇孺也参加战斗,必然损失惨重,那么卓索图的将来可怎么办?我可不是那么自私的人。 “夫君,我可以说一句吗?”我正在犹豫的时候,安丽丝向我询问。卡特琳娜只是撒娇时偶尔拧我的耳朵,而安丽丝却经常地摁我的额头。奇怪了,安丽丝怎么突然变得这么尊重我了?我带着迷惑点点头。 安丽丝嫣然一笑。“凯森,团结起来力量会更大。如果你与塞斯军合力对付英格兰尼,自然会更轻松一些。但是如果卓索图族全族远徙塞斯参战,那么老弱妇孺的损失肯定很大。不如你率领一部分战士随着兰特去塞斯参战,派一个亲信率余下的族人去阿塞拜兽人族那里,阿塞拜族长木力得到兰特的手信后会保护卓索图族其他人的。如果找不到阿塞拜族兽人,其他兽人族看到兰特的手令,也不会为难你的族人。只要他们与兽人起冲突,最多几天就可以从阿塞斯族族长那里得到肯定的回复。” 凯森不知为什么发起呆来。半晌,他大叫。“我想起来了,怪不得怎么觉得你很熟悉呢。你就是那个神秘的厨师。但是现在你怎么成这副模样了?” 到底是圣骑士,观察力真是很敏锐。在我示意之下,安丽丝取下面具。凯森发呆的旧病复发起来。 不知死活的花痴,连主人的老婆也乱盯着看。把安丽丝的脸都看红了! 我在凯森的右耳处施展了一个静音屏蔽的低级魔法,以免影响其他的人,然后施展出一个拟音术。当然,这次不是兽人来袭的声音,而是一声巨雷响起。 凯森吓了一大跳,他回过神来捂着右耳苦笑。“主人,我平生有三大好:美食第一、神兵次之、佳人第三。夫人的容貌确实是我平生仅见,实在失礼得很。” 没有哪个女人不爱听这种话。瞧着安丽丝容光焕发的样子,我恨不得抢过面具为她戴上。 “凯森,神兵我是没办法的。但是你喜好美食的愿望,我却可以满足。”我非常不满:安丽丝的声音确实好听,但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甜、这么腻了? 凯森欣喜若狂,他居然立即跳下马伏在地上发誓:“我凯森以祖先的灵魂发誓,必将永远忠诚于夫人和主人,至死不渝!” 幸亏安丽丝坐在独角兽上,不然他肯定会亲吻安丽丝的鞋面。不就是美食,至于这样吗?不过仔细想想,他成为我的仆人有一半的原因却也是因为一碗酸梅汤。唉,他刚才向我效忠时一张臭脸,现在不但将夫人排在主人之前,而且眉开眼笑,实在很令我吃醋。 我赶紧转移凯森的注意力。“凯森,你快上马吧。斥候好象有消息来报。” 凯森刚刚上马,斥候就来了。 “报告族长,前面大约十公里的地方有一名骑士。没有穿军服,不过却全副武装。是否需要盘问他?” 刚才凯森对着安丽丝眉开眼笑的时候的模样象一个极普通的人,此时他眼内精光一闪,脸色也严肃起来。说实话,我对凯森普通人的模样真的很不习惯。好歹是名圣骑士,全爱克斯大陆也才几个。我还想以后向大家炫耀自己拥有一个圣骑士为奴仆呢。可是他刚才的形象似乎还不如阿拉卡。 “凯迪,你率二十名战士去盘问一下。” 我理解凯森如临大敌的心态。在英格兰尼边境以北,是边缘族人以及兽人的天下。极少有单身旅客出现,而这个人又是全副武装,自然引起凯森的怀疑。 那个凯迪马上领命出击了。我对他产生了一丝兴趣,因为他与凯森的外貌非常相象。“那个凯迪是谁,看起来很象你,可是他似乎只有青铜骑士实力。凯迪也会隐藏自身实力吗?” 凯森目光追随着远去的身影,带有一丝怜爱。“他是我嫡亲的幼弟,今年才二十五岁。我的大儿子如果活着,应该也有他那么大了。父亲传位于我这个嫡长子,想当年我还没有成为圣骑士。与英格兰尼长达十八年的战斗中,我其余的七个兄弟相继被英格兰尼人杀死。直到我成为圣骑士之后,英格兰尼人吃了几个大亏,终于同意我们卓索图族求和的提议了。可是我们九兄弟,如今只剩下我和凯迪两个了。” 第79章 我的头晕了。凯森的大儿子都有二十五了,那他有多大了?草原上看起来老相些,可他看起来才不过三十左右啊? “凯森,你现在多大了?我看你才三十左右啊。” “终极圣斗气可以令人看起来年青些。其实我已经四十出头了。”凯森叹口气,眼中不知是讥讽还是落寂。“我的两个哥哥、五个弟弟都死在英格兰尼人的手上,我却最终向敌人求和了,你会不会鄙视我?” 如果是两年前,我或许会。但是现在,在理解伊莉的抉择后,我自然也就明白了凯森的选择。 “不,我理解你。真的。” 第三部第十三章 第三部第十三章 爱克斯大陆的自由城邦分为两种。一种是名义上臣属于某个国家,但内政、外交及军事基本独立自主。这种自由城邦事实上与臣属于其他大国的公国相似,区别只是自由城邦远远比一个公国更小,只是一座城市。另一种是完全独立的城邦。爱克斯最为著名完全独立的自由城邦是科洛斯。这样的自由城邦,相当于一个城市国家。这种形式的自由城邦如果本身没有强大的实力,在战乱纷纷的爱克斯大陆上,通常存在的历史都较短。 ——摘自《爱克斯大陆国家制度漫谈》 十分钟后,我们来到凯森的一处营地。这个营地不大,最多只能住三百人。我随着凯森到最大的一个帐篷休息。凯森带着我的手令出去安排族人的下一步行动去了。他的族人散布在草原上,平时都是几十人、几百人居住在一起,有大事才聚集起来。传令兵们有得忙了。 草原边缘族人的生活方式与兽人有许多地方相似,但在很多地方却又与兽人不同。比如他们都住在帐篷里,但是草原边缘族的帐篷却不象兽人那样粗糙,而且有的帐篷还是几个连在一起。我走进一个最大的一组帐篷才知道,正中的被他们看作客厅、议事厅,旁边的作为睡房。 凯森等人带着我们进了帐篷后,便识趣地告辞了。趁这个机会,我赶紧与安丽丝调情。新婚燕尔,亲热的情况自然也不必细说。一番温存后,我问:“安丽丝,刚才你说话时为什么显得那么尊重我。这不是你的性格嘛。” 安丽丝躺在我的怀里吃吃地笑。“兰特,你不知道草原上边缘族人的风俗。人们地位的高低通常与战斗力挂钩,因而女人的地位相较而言低些。如果我在凯森他们面前不尊重你,这些虎狼之士便会轻视我的夫君。” 真是好老婆,我喜欢夫君这个称呼。抱着安丽丝准备给她一个深吻,她却吃吃笑着躲闪。这能躲得掉吗?最终她的香唇还是被我捉住,我恶做剧地捏住她的鼻子,深深吻得她因缺痒小脸憋得通红为止。 还准备继续调戏我怀中衣衫不整的美人,帐外却传来凯森的声音。“主人,我可以进来吗?” 我赶紧放开羞红了脸的安丽丝,整理了一下衣服,然后走到外面的大帐篷中。“可以进来了。” 随着凯森一起进来的一起有好几个人。凯森来到我的下首坐下,说道:“我已经派传令兵去通知我的族人了。精壮男子二抽一来这里集合,大约一共有四千多人。其余的向草原深处移动。” 我有些担心凯森,他出于自尊心,未必会命令族人主动寻找兽人族。我的手令于他而言,最多只会在那些族人与兽人起冲突的时候再亮出来保命。冲突可大可小,兽人们拥有狂暴的性格。如果冲突稍大一点,只怕会死很多人。但是凯森是卓索图族族长,他四十出头,又是圣骑士,当着其他人批评他似乎不太好。罢了,听天由命吧。 这时候凯迪押着一人走上前来。凯迪的鼻子不知为什么不停地流血。那个被押着的人抬起头来,不屑地说:“无故相犯,以众击寡,这也算是草原边缘族的待客之道吗?” 我见此人面如冠玉,鼻似腻脂,蓝湛湛一双秀目上细眉及鬓,徇徇优雅宛若弱不禁风的处子,却又丝毫不带媚颜俗气,说话不疾不徐,温婉中带着铿镪,不禁顿生好感。 凯迪有些讪讪地。他对凯森说:“三哥,我们十多个围着他打了半天,这小子也算硬气。不过他的马太过疲惫,总算被我们活捉了。不过说实话,单对单我还真没把握打赢他。待他被我们击落下马后,仍旧顽抗。为了活捉他,我便击飞了他的长剑,没想到他趁我大意时用拳头把我鼻子打破了。” 凯森非常疼爱这个幼弟,闻言大怒。“小子,别以为拥有高阶青铜骑士的实力就可以不知天高地厚。我空手与你交手,如果让你走过三招,算你命好。”凯森接着对凯迪说:“凯迪,给他武器。” 圣骑士对青铜骑士太没悬念了。如果说只是一招,那个人还有些希望。可是不同等级的骑士一般很难走过三招,他们之间相差三个等级。我摆摆手,示意凯森不要发怒。 “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独自一人来到大草原。” 听到我说话,那个人盯着我看了半天。他突然露出惊喜的神情,反问我:“你是兰特.萧伯爵大人吗?” 我点点头。 “可有什么凭证?” 此人也算细心。我飞快地施展出一个疗伤术,凯迪的伤口渐渐愈合了。无需咒语便可施展魔法,也算是我独有的一个标记。他顿时跪下。 “我叫夏默,自由平民,青铜骑士。特前来向兰特伯爵请罪。” 别的人还好,我却瞪大了眼睛不知所以然。这个夏默和我有什么关系,为什么找我请罪?难道他是我自由城邦的子民或是外公从前的家臣? 我示意夏默接着说。 “我原本是法兰西斯人。吾尔汉和卡敖奇独立后,我对兰特大人的所做所为非常推崇,以自由平民的身份加入马迪尔大人的麾下任骑兵小队长,直属上司是拉库里。那个拉库里词语粗鄙,实力也只不过是骑士,我心中实在不服。我以为兰特大人的部队仍旧与其他国家一样,照样是任人为亲,也没什么大的发展前途。一念之差,便把阿拉卡大人支援吾尔汉的钱粮贪污几百个金币。哪知这件事被马迪尔大人发现了。被带到马迪尔大人那儿后,我看到他与普通战士同吃同住,这才知道开始我的想法是错误的,但错误已经犯下了,却也没有办法。” 夏默有一丝迷茫,我也没有打断他。马迪尔是个宽厚的人,况且夏默也算是无偿支援我们的义勇军,想必不会对他进行太严厉的惩罚,只是不知道他为什么来到这儿找我。 “不知为什么,马迪尔大人没有处罚我。他说那些物资是阿拉卡大人支援提供的,要我去沙丝那亚领罪。操他妈!” 如此温文尔雅的一个人突然蹦出一句粗话,让我们几个都相顾鄂然。 “马迪尔大人不派人押送我,甚至也没给我路费。从塞斯到沙丝那亚至少有一千多公里的路程,我没有盘缠,只好一路卖字、吟唱为生。好不容易才到沙丝那亚城,那时我已经衣衫褴褛,活象个叫花子。虽说我不是贵族,却也好歹是个青铜骑士。如果在军中立下一些战功,混个低级贵族的身份却也不难。好好个一个未来的爵士,在进沙丝那亚城的时候被那几个城守兵盘问来盘问去,真是令人郁闷!” 马迪尔有意放纵夏默,谁知他却自己一路卖字、吟唱走了一千公里去沙丝那亚城领罪。令周围的听众颇为动容。我们都没有打断夏默,听他继续说。 “谁知道到了沙丝那亚,那个阿拉卡大人也不肯处罚我。我软磨硬泡逼得阿拉卡大人没办法,他就推说自己是沙丝那亚的代领主,这种处罚问题应该由兰特大人亲自处理。阿拉卡大人还不错,他给了我两百个金币。我用那些钱买了一匹好马和一套装备,前来找兰特大人领罪。” 虽说夏默犯了贪污罪,但这种知错能改,而且远涉至少四千公里的行为实在太难得。这种情况下还给夏默处罚,我实在于心不忍。想必马迪尔、阿拉卡也不愿意处罚他,只不过顺口一问推脱的话,却让他奔波了那么远。 我沉默了一会儿,突然想到乔.格里恩。以前听他说过,他的姓氏已经五代单传了。结果他唯一的女儿因为我的错误而丧生,算是没了继承人。既然乔.格里思是我的家臣,他的姓氏权也可以由我处理。这个夏默很投我的缘,我想让他成为家臣。 “夏默,你听过格里恩这个姓氏吗?” 夏默露出神往的神情。“虽然我只是个平民,却对贵族的家徽、姓氏颇有点研究。这个姓氏我有点熟悉,让我仔细想想。” 他闭着眼睛想了一会儿,然后睁开眼睛。“我想起来了,我曾经在《法兰西斯古老贵族姓氏》一书中见过。格里恩这个姓氏是法兰西斯南部一个古老的姓氏。他们的祖先是最早跟随法兰西斯开国皇帝的武士之一,后来以战功被册封为伯爵。格里转家族第三任家长的女儿嫁给了当时一位亲王,因而被特许在旗帜上使用一只金色双手阔剑。不过现在格里恩这一姓氏已经式微了,差不多有三百年没出过什么有名的人了。” 夏默是一个想要成为贵族的平民。一般来说,他们更愿意直接拥有一个历史悠久的姓氏。这样更好,乔是我的家臣,我可不忍他因为我的缘故而导致这一脉断绝。“最后一个格里恩是我的家臣,不过他已经为我捐躯了。现在格里恩姓氏的嫡系传人已经断绝,你愿意继承这个姓氏吗?” 夏默露出不敢置信。“真的可以吗?我愿意!”他紧绷着身子紧张地望着我,生怕我改变主意。 第80章 我盯着夏默看了一会儿,他热切地回视着。我点点头。“好,就这样。以后你就叫夏默.格里恩。格里恩的男丁有句话必须记住:唯有偏拗狂才能成功。你,以及你的子孙一定要把这句话传下去。下去吧。从现在起,你就是我的亲卫团副首领。” 夏默答应后准备离开,谁知他走了两步又回过头问:“兰特大人,亲卫团正首领是谁?我想知道谁是顶头上司。对了,还有件事,阿拉卡大人托我给您送封信。”他走到我面前将信交给我。 我指着凯迪对夏默说:“凯迪.卓索图,捉住你的这个年青人便是你的直属上司。” 夏默看了看把他捉来的年青人,点点头。“虽然比我差一点,也还算勉强。”他向我鞠了个躬,离开了营帐。 凯迪听到我说任命他为近卫团首领大喜过望。他走到我面前单膝跪下:“多谢主人。” 安丽丝在我耳边悄悄说:“这下你可赚大了。凯森成了你的奴仆,他的兄弟现在也以奴仆自居了。” 我喜欢这种买一送一的情况,笑了笑没有答话。先看看阿拉卡送给我的信,半年多没见了,也不知他把沙丝那亚弄得到底怎么样了。 主公: 在兰仆的帮助下,沙丝那亚城发展迅速。海上贸易方面情况非常好。现在我才知道,远洋贸易的赢利非常大,大得超乎我的想象。只是由于气候、海盗等因素,有许多商人对远洋贸易抱以怀疑的态度。 市政府以政府的名义对愿意来沙丝那亚投资航海事业的商人提供保证,因而在很短的时间内我们就组建了九支远航船队。拉西斯.维克的部下转行干起了保镖这一行,效果还不错。在我和拉西斯的哀求下,兰仆老师出手收服了几股威胁我们的海盗。主公,我现在真的很奇怪,兰仆老师他是不是人?那些海盗见到一个飞行在空中的人同时还可以施展气系以外的魔法,马上就丧失了斗志。现在我的海上军事人员已经多达一万多人,大小舰只多达一百多艘。他们现在大多数都在干保护航运的工作,也有一部分仍然兼职在干海盗的生意。不过现在他们的袭击目标仅限于英格兰尼商船和拒绝交纳通行费的船队。我们收取的海上通行费只不过是总货物值的15%,仅仅相当于关税,我觉得这也是合理的。反正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惹起任何国家的反感。 英格兰尼政府对此极为恼火。不过袭击他们船队的只是海盗,而且没有拿住任何活口,对我们最多也不过是外交辞令,什么对此表达关注、对海上活动的海盗表示愤怒之类罢了。反正英格兰尼也不可能派大规模的舰队护送一支商船,我也懒得理会。于是也就回答表示同情之类的废话。我想主公您迟早会和英格兰尼正式开战,沙丝那亚也会参加战斗,没必要太软弱。 虽然目前收入越来越多,但开支也越来越大。现在需要资金的地方太多,因而我没有增加对塞斯的援助。希望您能够谅解。沙丝那亚现在的基础建设建进入了高速发展的阶段,旧城区已经显得太小了,因此我扩建了城区范围。不过这样一来,不停有大量外地的商人和手工业者迁徙到本城。人口越来越多,粮食压力也越来越大。当我就此问题向兰仆老师许多询问时,他说我可以以财团的名义去沙丝那亚附近的郡购置农庄,圭亚那公国不会进行干涉。我试着这么干了,果然很顺利。现在属于我们财团的农庄已经有十一个了,粮食问题已经解决。但我仍旧对此有些疑虑。主公,您知道为什么圭亚那公爵不对此进行干涉吗?我很担心圭亚那公爵会没收我们的农庄。 如果沙丝那亚发展的势头持续十年,它至少可以进入爱克斯大陆三大海港贸易城市之列。这是我个人的一点私心,希望您能够成全。十年之后,沙丝那亚市的税收收入至少会达到一百万枚金币。 现在您已经拥有三座独立城邦了,也就是说,您可以自由册封子爵以下的上位贵族了。您是否可以考虑册封马迪尔为子爵?至于您忠实的臣仆我,既然已经是沙丝那丝的代领主了,仅仅是个下位贵族似乎有伤体面。如果可以的话,我很想成为一个真正的上位贵族,只需要是男爵就可以了。请主公顺便赐予我一个响亮的姓氏。 另:马迪尔送来一封信,要我转交给您。 祝主公身体健康,武运昌隆。 您永远忠诚的臣仆阿拉卡 大陆历1418年4月28日 第三部第十四章 凯迪.卓索图,草原边缘族人。圣骑士凯森.卓索图之幼弟。当兄长因为草原规则臣服神圣大帝时,跟随兄长加入大帝麾下,其后为大帝立下赫赫战功。位列八彪之首。 跟随神圣大帝初期,凯迪.卓索图任其亲卫队首领,在战斗中逐渐得到大帝的赏识和信任。后因凯森.卓索图要求,回飞熊兵团辅助其兄,成为飞熊兵团一名威名远播的骁将。草原边缘族人称之为小卓索图,与其兄大卓索图并称为草原双雄。 战场上勇猛无比,以绝不后退著称。对垒能攻坚。 凯迪.卓索图绰号众多。 大帝亲赐绰号战矛,曰:“凯迪.卓索图乃吾之战矛,只需凯迪助我,即使面对敌人整个兵团,吾也可七进七出。”又有绰号“枪大胆”,凯迪臣服大帝后,大帝赐以神器屠龙枪。阵上持此屠龙枪勇往直前,从无惧色。又有绰号“血枪”。每次对战枪尖必有血染。 ——《名将录》 看完阿拉卡的信,我的心情很不错。将沙丝那亚交给这小子看来是个很正确的决定。不过我似乎有点忌妒阿拉卡的成就,于是含着一点酸意想:在兰仆的辅助下,即使让一根木头当上沙丝那亚的代领主估计也不会有什么不妥。 我又看了看信里的内容。确实应该给马迪尔他们册封了。看来阿拉卡和克洛斯还是合不来,居然在信里对他只字不提。但愿阿拉卡不会因公废私,拒绝将援助物资送往卡敖奇。我没去过卡敖奇,印象中卡敖奇好象是一座中型商业城市,军事防御等级并不高。当初伊莉将这座商业城市赐给我,却也大方。不过按现在的情况看,如果将一座军事城堡赐给我更好,那样克洛斯更容易防守一些。 他们三个人的功劳差不多。阿拉卡虽然并没有上前线,但是他靠我给的一千多金币努力经营,为塞斯提供了巨大的帮助。战争的胜负并不仅仅靠在战场上拼杀的战士,也是拼后勤、拼物资、拼毅力。马迪尔是我的首席家臣,当然占了点优势。如果册封,他应该比那两个的爵位高一点。不知道塞斯国内战争形势到底怎么样了。如果按托蒂的说法,卡敖奇更容易遭受攻击一些。吾尔汉位于战略要冲之地,如果吾尔汉失守,塞斯首都曼城也就直接受到英格兰尼人的威胁。搞不好现在卡敖奇已经被英格兰尼围城甚至被攻克了。我得赶紧回自己的领地去。 一边想着,我一边漫不经心地打开第二封信。不知道马迪尔写信给我会说些什么。 刚看了第一行字,暴怒的情绪一下子就弥漫在我的整个脑海。我愤怒地将信纸扔在桌子上,觉得一股热血直涌上头。一把抓住椅背,它顿时化为齑粉。 我失控地急速走来走去,却听见几声扑通的下跪声。抬头看去,原来凯迪等人看见我暴怒的模样,慌张地跪下了。这是我平生第一次暴怒,因而自己也产生了瞬间的迷茫。冷静下来一想,才发现是暴怒时黄金骑士的斗气涌出,宛若实质的斗气里含着大量的愤怒成份。凯迪和其他实力不济的骑士抵御不住,便顺势跪下了。安丽丝此时也脸色变得愈加红润,仔细看却可以看见她额头渗出细细的汗珠,可以看出她正在抵御我的怒气。这也证明她的确至少拥有风剑士的实力。至于说凯森,他的确不愧是圣骑士,一点影响也没有。只是碍于现在的身份,主人暴怒,他正在犹豫是否也象其他人那样跪下。 刚刚收的强力部下,没必要让他难堪。我挥挥手,压抑着怒气说:“凯森、凯迪,你们先出去干自己的事吧。” 由于凯迪他们的打岔,我现在稍微平静了些,于是收敛了外泄的斗气。不过心中仍然充满着愤怒。我的生活虽然不能说一帐风顺,但至少从来没遇到这种事情。 现在大帐篷里只剩下我和安丽丝了,怒火似乎又有所反弹。我大步走上前去,想要一脚踹翻桌子。走到跟前,却又忍住了。我犹豫了一下,又瞟了一眼信。 信中最前的是一行红色的大字:亲塞斯,远女色,疏兽人。 在有心理准备的前提下再次见到这句话,我仍旧受不了。一脚踹翻桌子,我怒气冲冲地来回走动。 急速地走动了一会儿,我又有些想接着看下去,却又拉不下脸回头。这时候安丽丝为我解了围。她扶起桌子捡起信,然后将信放在桌子上。安丽丝轻言细语地说:“兰特,我先到里面休息一下。” 我装做漫不经心的样子走到桌边,应用灵觉查了一下周围的情况。凯迪等人因为我的暴怒跪在帐外,而凯森则早已自顾自地干他的事去了,安丽丝乘乘地待在里面的帐篷内。我开始探着脖子远远地瞟那封信。 主公: 亲塞斯,远女色,疏兽人。 臣马迪尔直谏! 自从双头河战役过后已经快两年了,主公您却一直不回塞斯。虽然大多数塞斯人非常崇拜主公,但是仍旧有少数人对此不满。兰妮死后,我一度心如死灰,甚至大醉了三天三夜,因而颇为理解您的心情。 第81章 不过私情归私情,公义归公义。您如果回到塞斯领导民众,塞斯的复国希望就会更大。我认为您选择逃避是一种错误。现在没有您的支持,伊莉公爵不得不更加依赖法兰西斯亲王。如果您在塞斯参加复国战斗,情况会好一些。英格兰尼已经通过正式渠道要求伊莉公爵对您率领兽人的行为表态。伊莉公爵已经拖了好几天了,明天会公布她的态度。以我对伊莉公爵的了解,她肯定会宣布吾尔汉与卡敖奇为自由城邦。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明天我将离开曼城前往吾尔汉。 据闻你的身边有一年轻女子。虽然伊莉公爵颇有对不起您的地方,但是您这样会使伊莉公爵与您的距离更远。另外,您千万不要沉溺于女色。吾尔汉和卡敖奇的臣民需要您来率领。 率领兽人打击英格兰尼及其走狗是件大快人心的事。但是兽人毕竟与人类相互敌视了一千多年,您赶快疏远兽人吧。现在还有部分国家坚持没有表态,但是如果您继续与兽人为伍,或许会真正成为人类公敌也说不定——虽然塞斯人必定会站在您这一边,但这样一来塞斯会承受更多的国际压力。 另:我代主公收了一位叫拉库里的骑士,此人对主公甚是忠心。请处罚我擅权之罪。但请主公不要驱逐拉库里,我愿以身家性命担保他。 祝主公身体健康,武运昌隆。 马迪尔.哈伯 大陆历1418年4月15日 我仔细看了这封信。所谓忠言逆耳,大约就是如此吧。虽然我并不认同马迪尔的部分观点,但是还是看得出马迪尔纯粹是从我的利益出发考虑问题。 死混蛋,如果我不亲近祖国,干嘛回塞斯抗击英格兰尼?还说要我远女色!我是那种好色的人吗?卡特琳娜国色天香,但我与她相处半年都没有动她,简直和圣者有得一比。马迪尔居然直谏要求我远女色,这不是冤我吗?至于说疏兽人,我也有自己的打算。这种助力的确不方便乱用,但是完全不用却又太可惜。马迪尔虽然从维护我的角度考虑,但我仍然不能接受他的这个建议。 理解了马迪尔的意思后,我的气基本平息了。此时我得到了一个答案:忠臣一般都不讨主公喜欢。 兰仆曾经告诉过我:水味淡,其性洁,其色素,可以衣物,沸后加油不会溅出,颇似君子有包容之度;而油则味浓,其性滑,其色重,可以污染衣物,沸后加水必溅又颇似小人无包容之心。这段话给我的印象极深。 马迪尔正直机智,豪放爽朗,浩浩乎如江河之水。而阿拉卡呢,谀媚圆滑,讨人喜欢。以前与马迪尔在一起,我会有一种安全感。因为他是那种只要一息尚存就会保护主公安全的骑士。当然,现在我的实力远超过他,但是那种安全感仍然淡淡的存在。与阿拉卡在一起的时候,则有一种愉悦感,我会感到超人的优越和荣耀。马迪尔与阿拉卡显然是水与油的关系。可能是因为马迪尔的人格魅力使阿拉卡折服吧,这一水一油居然相处甚佳。阿拉卡与克洛斯就完全合不来。 马迪尔虽然忠诚正直,但是我不愿为这件事表扬他。要不然以后会有许多人学他这样批评我,那时我又不能厚此薄彼,仍然只能白白被家臣批评。那样做主公还有什么意思? 正在沉思,安丽丝走了出来。她看看我的气色,然后走到我身边挨着坐下。我随手将马迪尔的信交给她。有道是夫妻同心,其利断金。想逗安丽丝生生气,我喜欢见安丽丝娇嗔的样子,可惜她几乎不生气。这下正好,反正马迪尔的信中有远美色这一条。虽然马迪尔指的是卡特琳娜,而我却没动她,但安丽丝于我却是实实在在真正的“美色”。看看她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我带着看好戏的心情欣赏着安丽丝安静看信时表现出来的恬静之美,不知道等会儿她是否还能这样。 安丽丝看完信,嘴角扬起,居然露出一丝笑容。我并不认为安丽丝会生气得失常了,但她为什么会微笑呢?这有什么好笑的!虽然我理解马迪尔,但一点都不高兴。 “恭喜夫君。” 我仔细看着她,终于确定她并不是在说反话。 又仔细想了想,确定自己并没有弄错,给她的信是马迪尔的而不是阿拉卡的。 一时无言,我将阿拉卡的信交给她看。她静静地看完的,又露出高兴的神情。 “夫君,你应该一次把信给我看完,免得我说两次恭喜嘛。” “你看清楚前一封信了吗?家臣要求我远美色啊!”我轻点安丽丝的鼻子,“远美色,就是远你啊。” 安丽丝并无丝毫不快,她轻轻地笑。“夫君,那美色可并非指我。况且就算是指我,我也是支持马迪尔的。你现在正年轻,正是建功立业的时候,花费大量的时间在美色上可不值得。” 哼了一声。“好,那我明天就远美色。”我装出恶狠狠的样子,很辛苦地憋住笑意。 安丽丝脸上的笑意更浓了。不知道为什么,我很喜欢安丽丝这种春天一样的笑容。看到她的笑脸时,我感觉很温馨、舒服。当然,卡特琳娜的笑容也同样让我喜欢,她的娇笑让我觉得很轻松、很愉快。 “夫君,别孩子气。如果你真的不近女色,那个马迪尔为了主公后代的延续,肯定还会直谏你的。”虽然听出她语气里的狡黠,我还是差点哑口无言。不就是大我两岁吗?好象大我很多似的,象姐姐。 我猛地抱住安丽丝的纤腰,将她横起后作势向卧室走。“那好,先让你为我生个继承人,然后就戒女色!” 安丽丝拔弄我前额的头发。“别闹了。马迪尔对你一片忠心,你应该高兴才对。家有诤儿不败家,国有忠臣不亡国。你都不知道自己的运气有多好!至于那个阿拉卡。”她把脸埋在我的肩头偷偷笑了一会儿,然后才抬起头。“你的这个家臣真的很有趣。哪有这样向主公要求爵位的?他不是贵族出身吧。” 我将安丽丝重新放回椅子上,详细向她讲述关于阿拉卡和马迪尔的事。安丽丝静静地听着,待我说完,她说道:“夫君,这两个人都不错。特别是那个马迪尔,你不要因为直谏而冷落他。他是个很好的家臣。” 我也想明白了:以后告诫马迪尔这类谏言私下告诉我,别当着众人的面说就行了。无论任何事想要成功,总要付出点什么。想要成为一个英明的主公,不得不接受忠直家臣不留情面的批评。不过话说回来,我还是认为马迪尔这回的三个批评都不对! 装出不屑的神情。“这还用你说!我早就知道马迪尔是个非常优秀的家臣,要不然他怎么会成为我的首席家臣呢?那还不是因为我特别重视他……”安丽丝狡猾的笑令我硬生生止住了后面的话。糟糕,忘了刚才已经对她说过:马迪尔是我小时候的侍从,待我成年后自然而然就成为了首席家臣。 老羞成怒。我又一把将她抱在怀里。呵呵,又香又轻,而且柔若无骨,这次真的要法办她!这就是不给丈夫留面子的惩罚! 红晕爬上安丽丝的脸,她细声说:“外面凯迪他们还跪着呢。” 我大声对外面的人宣布:“凯迪,我们在这里等卓索图族的战士汇集。你去找夏默商量一下组建我的亲卫队,带有兽人血统的优先。三天后向塞斯出发。不用跪了。” 我根本就不好色,马迪尔冤枉我也就算了,他不清楚真实的情况。安丽丝却站在马迪尔那一边。那好,我如果不好色一把,对不起马迪尔的直谏! 第三部第三部第十五章 第三部第十五章 与兰特大帝第二次相遇,看见他乐不可支地向我走来时,我知道,今生便是属于他的人了。 那时兰特大帝还很年青。虽然他俊朗不凡、一表人才,而且还拥有很强的实力,不过可惜的是,他似乎太年青。而且,我根本没有任何思想准备。 为此,当时后悔、委屈、痛苦等各种负面情绪在我的脑海交织浮现。 幸好命运之神仍然眷顾着我,大帝比我所能够想象得更加出色。 ——《凯森.卓索图大汗回忆录》 大陆历1418年1月1日:当马迪尔问我愿意守哪座城时,我选择了卡敖奇,卡敖奇处于更危险的前线。现在我来了。离开公爵,她会肯定我勇敢前往前线的勇气还是会抱怨我不再担任公爵近卫的首领呢? 大陆历1418年1月3日:成为一座城市的代领主感觉好极了。从来没有想到过,我,一个普通商人的儿子,不仅仅成为了贵族,而且还成为了一座城市的实际最高负责人。这种感觉,真象是在梦里。婶婶虽然待我不好,但是叔叔待我还是不错的。待塞斯的战争结束后,我要把叔叔一家人接到卡敖奇来。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真期待看见叔叔憨厚的笑容和婶婶尴尬的神情。 大陆历1418年4月16日:伊莉公爵宣布吾尔汉与卡敖奇为自由城邦,果然不出马迪尔所料。这也算是最好的结果了。很显然,卡敖奇城马上就要面临严竣的考验。三年前卡敖奇城在塞斯公国的税收排名中名列第七,算是个富裕的城镇。伊莉公爵对主公仍念旧情,将此城赐给主公应该算是件好事。但是现在,这个卡敖奇城可真叫我头大!原本仅仅是一座中小型商业城市,现在却马上就要承受英格兰尼人疯狂的进攻!当着卡敖奇人我必须作出胸有成竹的表情。所谓将帅无能,累死三军。身为卡敖奇最高长官,哪怕一丁点的彷徨,也势必会带来士兵们无穷的惊疑、忐忑和惶恐。 第82章 大陆历1418年4月17日:我总是瞧不起阿拉卡总在主公面前拍马屁的样子,一副活脱脱佞臣的模样。不过他经商的本事却的确叫人叹服。虽然我从小在商人家庭生长大,但是在商业方面我确实自叹不如。支援塞斯的物资中绝大部分是由阿拉卡提供的,没想到他除了拍马屁居然还有这样的本事。这倒是很令我意外,原来在圣华学校学习时他所说的是真的。大量的守城物资运送到卡敖奇,整个城市就像巨大的车轮,飞速地向前运转起来。不愿意佩服阿拉卡,但我真的很惊讶:今天居然有雇佣兵及工匠将半成品的床弩运到城内。沙丝那亚距卡敖奇至少有一千公里,运送这种大型器械至少需要十天。也就是说,阿拉卡居然可以在十几天前就预料到现在的情况,这简直太叫我吃惊了。我只能设想是阿拉卡有一位天才军师辅助。有了这些守城器械,再给我一个月的时间,我就可以将这座商业城市变成一座无法攻克的军事要塞。 大陆历1418年4月20日:物资方面很令我满意。将城中的居民向其他地方转移的工作已经正式展开,不过工作进度不太理想。即使老弱妇孺也要求为加固城防出力。民心虽然可用,但是在战争中普通平民能够起什么作用呢?看来要加紧宣传,让他们早日离开,免得以后缚手缚脚。虽然以前我也是平民,但我从内心仍旧瞧不起这些平民。如果是有能力的人,应该象我这样成为上位贵族的家臣,因而得以享受贵族的待遇。主公在塞斯很得人心,一些义勇军要求加入。很好,我正愁兵力不够用。可惜就是太少了些。 大陆历1418年4月22日:来不及了。宣传的效果很不理想,我不得不派士兵强行将民众驱逐出城。昨天斥候来报,英格兰尼偷袭吾尔汉的军队被马迪尔和阿朗佐夹击,其进攻吾尔汉的计划已告失败。英格兰尼军从其他战区抽调出部分军力,对卡敖奇形成了包围态势。马上要轮到卡敖奇了。假如卡敖奇城破,必然会上演屠城惨剧。仍然有义勇军突破英格兰尼还未完全形成的包围网进入卡敖奇。士气很高。我开始失眠了。 大陆历1418年4月26日:平民推举代表,向我要求年青男子自愿组成义勇军协助守城。我犹豫思考了半个小时,同意了。兵力实在太少。可惜这些平民的战斗力很差。虽然对这些能力很差的平民不抱信心,但是聊胜于无。 大陆历1418年5月1日:卡敖奇已经完全被围困了。看英格兰尼军的架势,明天他们就会发起真正的进攻。战前的准备工作真的很忙很乱,幸亏原城守若默.莱特经验很丰富,他帮了我很大的忙。若默是个男爵,现在却屈居于我之下。我明白,他是看在主公的面子上。可是我要让他知道,我并非仅仅只是主公的家臣,我也是个有实力的人。面对死亡的战斗会使实力进步更快。马迪尔已经成为白银骑士了,而我成为高级魔法师还没在战斗中显示过。来吧,英格兰尼人!这样就可以让世人都知道我已经成为高级魔法师了!和若默聊天时我才知道,原来他的主公居然是布莱克本伯爵。现在他的主公一脉完全断绝,已经没有效忠的人了。我有些心动,可是现在我才是下位贵族。主公什么时候会册封我呢? 大陆历1418年5月2日:英格兰尼人的第一波进攻很猛,攻城战很凶险,差一点城就破了。可惜从沙丝那亚来的工匠日夜赶工仍旧没有完成那些半成品,但愿能够在城破之前完工。一些平民忍不住开始呕吐,我漠然地从他们身边走开。若默到底是讯剑士,体力真的不错。我已经很累了,而若默还若无其事地在城头巡视,但愿英格兰尼人不至于连夜攻城。今天若默对我的表现很心服。伤亡统计还没报上来,我实在太累了,先小寐一下吧。 大陆历1418年5月3日:向若默暗示过向我效忠的问题,他很沉默。这也难怪。他已经是上位贵族了,而我才是下位贵族。不过我的前景却很好,因为主公已经被塞斯人看作前途不可限量的英雄。在伊莉公爵宣布主公脱离塞斯之前,舆论认为他将带领塞斯走向辉煌。如果主公真的在这乱世之中取得人们预期的成绩,那么作为最早向主公效忠的我,肯定会受到重用。叔叔一家也算是商人,把他推荐给主公,看看能否取代阿拉卡的位置。 大陆历1418年5月5日:已经记不清这是英格兰尼人的第几次进攻了,不过好在仍然将他们打退了。和若默商量守城事宜,他的神态很疲倦,拿着水杯的手不自觉地颤抖,接连好几下牙齿都撞到杯壁上。若默对战局也不看好,他的观点与我一致:如果英格兰尼人的攻势依然这么凶猛,相信破城也就在这几天了。他说如果能够将卡敖奇守住,就愿意向我效忠。从这句话看来,若默已经有了必死的觉悟。每个人生于天地之间,注定了必须去履行某些义务,完成某些责任。看来对于主公的领地,我是无法守住了。战死的结局也并不差,不过如果能够为伊莉公爵战死那就更好了。 大陆历1418年5月7日:我明白“君子远庖厨”这句东方古话的含义了,因此也明白为什么魔法师很少能够成为将领。魔法师需要较为稳定的精神力,但是作为将领,却与之矛盾。近来我越来越暴燥,真不明白主公为什么可以魔武双修而且成为令人崇拜的名将。今天战斗的激烈程度是我平生仅见。我原本以为5月2日那次是最猛烈的攻城。幸好城防准备工作充分,而若默的守城经验不错,要不然今天就是我人生最后的一天了。敌人杀红了眼,而士兵们经过这几天血的洗礼,活下来的人在守城方面已经不再手忙脚乱了。威力强大的床弩完工了一部分。这些守城器械由专门的雇佣兵操作,效果出奇地好。不知道阿拉卡为这些专业的雇佣兵付了多少钱。士兵们将石块、沸水按步就班地往下扔、往下倒。我想他们已经不再将战斗看作杀戳什么的,而看作一项重复劳动吧。真是讽刺。我自己出生于平民,成为贵族后却瞧不上那些身为平民的义勇军。他们在战斗中的表现让我挑不出任何毛病。说起来,我居然还应该多谢阿拉卡,这真是太可笑了。也许明天我就会死去,这声谢谢可能就免了。太阳快落山的时候英格兰尼人已经攻上了城墙,但是因为天已经黑下来的缘故吧,他们居然撤退了。晚上我到工匠那儿催促他们加紧干活,看见一个年老的工匠在那儿打盹,于是打了他一鞭子。我想当时自己失态了。床弩是我的救命稻草,因而确实心急了些。工匠们并没有为此报怨,因为他们自己也清楚,他们的生命与这些床弩完成的时间紧密相联。 大陆历1418年5月8日:战斗已经变成纯粹的绞杀,一个个年轻的生命瞬间变成了凄惨的尸骨,永远的消逝在人间,幸存者则继续连续而机械的拼杀,胜负的关键完全取决于战士们的坚持和意志。我的精神已经快崩溃了,今天英格兰尼人几次攻上了城墙,却都被战士们最终赶了下去。在以前的战斗中我很勇敢,也受过重伤。但是这次是持续的战斗,让我承受的精神压力特别大。扎吉.雷洛元帅又一次要求我们投降。如果不是若默当时就破口大骂,或许我会动摇吧。魔法师战斗在前线对于其本人来说确实是一件很残酷的事,但是我这种行为却极大地鼓舞了战士们的士气和意志。其实我只是承受不了那种巨大的精神压力,站在第一线是希望能够被敌人的流矢一箭射死。但是满天飞舞的流矢却总是与我无缘,若默倒是被射中了两箭。这种情况下,我相信自己的魔法能力很难再有进步了。不过魔法能力的问题也不用费心思去想,反正我也活不了几天了。 我不由自主回忆了很多事,其中关于主公的回忆最多。初见主公时,那个一脸灿烂笑容的阳光男孩曾被自己深深地忌妒。刚开始进入中级班时看起来魔法程度似乎还不如他漂亮女伴的年青贵族,在优雅的贵族气质掩护下,却有着令人震惊的高强的实力。有着俊美外貌、高贵身份和与年纪不相称实力的主公,在我为高昂的学费而窘迫时,毫不犹豫为我支付了学费。当老公爵及主公外公的信被公开后,我这才知道主公在慷慨解囊时,却承受着祖国遭受侵略,本身资金非常困难的窘境。 我还想到了美丽的公爵,这回想着她并没有什么负罪感。最后放纵自己一次吧,生命即将结束的人没必要背太多思想包袱。第一眼看见她时,她那洋溢着青春气息的美貌瞬间就俘虏了我,这或许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吧。当了那么长时间的公爵近卫首领,我对公爵的了解应该超过了其他人,甚至超过了主公。公爵坚强外表的背后,其实是那么的痛苦和无助。有些后悔当时没有站在公爵那边。 大陆历1418年5月9日:物资中药品很缺,看起来阿拉卡和我以前的观点一样,士兵只是消耗品。不过现在我的观点转变了。早上如果不是一个小个子平民奋不顾身为我拦住致命的一箭,我现在应该已经成为一具冰冷的尸体了。那个为我拦箭的小个子没有留下一句话就死了,没有人知道他叫什么。有个卡敖奇人说那小个子是长期在城内乞讨为生的小乞儿。听说这个小乞儿的父母在一次城破时被杀害了,于是流浪至此。为了这个救我一命的小乞儿,我觉得自己应该坚定活下去的信心。现在我已经成为城内士兵士气的支柱了。精神压力仍然很大,我已经连续几天失眠了。 第83章 若默的眼睛里也布满了血丝。两双充满血丝的眼睛,相视苦笑。 大陆历1418年5月10日:奇怪了,英格兰尼人今天没有继续猛攻。是他们兵力损耗太大吗?这样更好,虽然我并不觉得可以逃得掉这一劫,但毕竟能活下去并不是什么坏事。士兵们自发地加固城墙,将石块、油等特搬上城头,以免战斗中来不及。战斗中有部分床弩损坏,现在终于有空对它们进行维修了。 大陆历1418年5月12日:士兵们都是好样的。现在能够作战的只剩下不足三千人了,不知道为什么英格兰尼一直不再发动猛攻。他们只是围着我们。难道是威力强大的床弩在敌军心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极大挫伤了他们的士气和意志?对此我有些怀疑。真是很奇怪。这三天的平静居然使我失眠的情况更加严重了。失眠的时候我去城墙上鼓舞士兵们的士气,没想到效果好得出奇。士兵们被最高长官不眠不休与他们一起守城的行为感动了。 大陆历1418年7月16日:布雷西亚人来了,负责北面。他们中的大多数都不象是正规军,倒是象贵族们的私兵。服装不统一,武器也千奇百怪。布雷西亚的公爵特别张扬,居然未着铠甲,而是穿着华丽的衣服冲到弓箭的射程内大骂。可惜马迪尔不在这儿,要不然这个傻瓜未必能够活着离开。我对着他发了个连株火珠,结果被他用盾挡开了,惹得他更加嚣张。卡敖奇城现在不足三千士兵,仅仅布雷西亚人就差不多有一万,我们又不是疯子,肯定不会出城与之决战的。我对士兵们宣布,射中多明戈.马耐斯公爵的赏五个黑面包,被盾挡住的赏半个,如果浪费一支箭,抽打一皮鞭或是扣掉晚餐。结果守城的士兵居然以此打赌起来。我没有制止他们,反正士兵们难得有点乐趣。 大陆历1418年7月18日:布雷西亚人的攻势虽然猛烈,士气也不错,但好在他们并非正规军,训练、装备方面都差了点。北面城墙下已经留下了至少三千布雷西亚人的尸体。不过我们自己损失也很重,能够参加战斗的连两千都不到了,轻伤员也上了一线。布雷西亚人凭着一股气冲上了城墙,一个联队长为了保护我用胸膛挡了一剑,他估计活不过明天了。若默受了重伤,好在有三个会疗伤术的魔法师,现在他们已经不能参加战斗了。光是为受伤的小队长以上的将领治疗也累得他们够呛。至于士兵,实在是没办法,只能看他们自己的运气了。现在我的失眠情况似乎消失了。只是偶尔想到英格兰尼人的动向有些烦恼。 大陆历1418年7月25日:又一次重创了布雷西亚人。他们至少在城下留下了八百具尸体。 大陆历1418年7月28日:布雷西亚人在三天前遭受重创后也停止了进攻。现在只是围城。粮食本来只准备了一个半月,但士兵损耗很大。如果敌人只是围而不攻,粮食还够我们吃至少一个月。 大陆历1418年8月2日:有一支大约八百人的塞斯军队攻到了离西城门两公里的地方,结果被英格兰尼军围歼了。望着自己人被屠杀的场面,城头上响起哭泣的声音,士兵们纷纷要求出城支援。我将为首请命的联队长抽了三十鞭子,然后将他关了禁闭。就我们这点人,守城都守不住,出去只有死路一条。有时候,如果现在不狠下心,将来就会更伤心,这便是我选择的作法,就算招来怨恨也没办法。其实我很欣赏那个穿着武官候补服装的联队长,他在战斗之前是原城防军中的十夫长,重编之后任了小队长。他所在的大队长战死,接着联队长也战死,就这样成为了联队长。现在他的联队只剩下三百人了,士兵们也服他。看他的模样优雅灵巧、纤细,想不到在战斗中挺勇猛的。那个联队长叫什么名字来着,是块好料。塞斯援军来了,我们可能有救了。 大陆历1418年8月15日:塞斯被侵略整整三年了。自从8月2日有支军队打到离卡敖奇两公里后,这十几天再也没有见过任何援军。外面的情况到底是怎么了?消息完全被封锁,士气开始有些低落了。无必援之师,则无必守之城。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塞斯放弃我们了吗?仅靠马迪尔,我们可就真的完了!若默的伤势开始好转,他向我说情,于是我就将那个联队长提早放出来了。原来那个叫迪福.杰米勒的联队长是若默的家臣,一个子爵的三儿子。若默.莱特早上向我效忠了。这件事对于我而来说,可以使沉重的心情稍微好一点。 大陆历1418年8月17日:一支带着哨子的响箭尖锐地呼啸着射到城头,那个射箭的人象是马迪尔。拿过箭一看,箭身上果然刻着马迪尔的名字。他真厉害,居然冲到离城墙这么近的地方。士气又高了一些。马迪尔要求我们再坚持几天,卡敖奇马上就可以解围了。 大陆历1418年9月10日:怎么还不来?即使限量供应,粮食还是要吃光了。 第三部第十六章 第三部第十六章 克洛斯.艾尔科霍尼克,是爱克斯大陆上由魔法师成为将领最成功的典范。出生在一个小商人家庭,父母早逝,在科洛斯圣华学校读书时结识大帝,后成为其家臣。著名的三犬之一。 当卡敖奇围城战结束后,克洛斯便与马迪尔被塞斯人并称为塞斯新双壁,有塞斯民谣可证:野战破阵马迪尔,守城磐石克洛斯。 由于克洛斯对野战并不擅长,因而在大陆争霸战中克洛斯并没有担任主力兵团兵团长。 ——摘自《名将录》 英格兰尼西征大军的总部现在暂设在卡敖奇西边的一个小村庄内。 扎吉元帅此时对英格兰尼的国防部有一种特别痛恨之情。原先计划一举攻克塞斯人心目中特殊英雄兰特的领地吾尔汉和卡敖奇,以便打击塞斯人的士气。由于当时塞斯战争中英格兰尼与塞斯正陷入白热化,双方激战的战区犬牙交错。吾尔汉位于塞斯所占区,奇袭吾尔汉的作战计划被阿朗佐识破,结果英格兰尼军遭受了阿朗佐与马迪尔部的夹击。尽管占领吾尔汉会对敌人的士气打击更大,但当时看来并不现实。事实上攻克吾尔汉的难度甚至大于攻克塞斯首都曼城,因而扎吉.雷洛将目标改为了卡敖奇城。攻城战的第八天,卡敖奇眼看将要被攻克,扎吉元帅却迎来了一位英格兰尼国防部的信使。傲慢自大的信使从国防部带来了一项计划。 阅读完这份计划后,扎吉元帅陷入了犹豫之中。这项代号为“磨盘”的计划看起来确实可行,但是实施这个计划所耗费的时间颇长,因而可变因素太多。 将领最头痛的事情便是:所有看起来完美的计划,在战斗中却因为各种突发事件或是计划制定者忽略的因素,将会导致事实朝着其它甚至完全相反的方向发展。这项磨盘计划的实施时间太长,因而可变因素相应也就更多了。犹豫到最后,扎吉元帅仍旧向国防部的命令屈服。尽管身为公爵、征西大元帅,但扎吉.雷洛本质上仍旧是一名传统军人。军人必须以服从为天职。 计划的初期确实是按着英格兰尼国防部预想的那样发展。 虽然塞斯联军方面阿朗佐部一度准备放弃卡敖奇,但是塞斯的普通民众却渐渐将卡敖奇城攻防战的成败强行赋予了一个重要的象征性意义,他们认为卡敖奇城的攻防战胜利与否预示着塞斯复国战是否能够最终成功,毕竟卡敖奇是塞斯人所尊敬崇拜的英雄兰特伯爵的领地。塞斯人源源不断地自发组成小股部队向卡敖奇外围的英格兰尼军队发动进攻。将卡敖奇城定为诱饵的二十天内,守株待兔的英格兰尼部队在卡敖奇外围共计消灭了五千以上手持武器的塞斯暴民,而本身损失还不足五百。 在这种情况下,伊莉公爵亲自前往阿朗佐.阿科尼奥亲王的府邸请求,希望阿朗佐亲王将这些义勇军组织起来,派遣得力的将领率领他们与英格兰尼军进行战斗。阿朗佐亲王听到这个请求后,尽管对伊莉公爵有一份特殊的感情,却并没有当场答应这个看起来不符合军事策略的请求。伊莉公爵在客厅长达两个小时的等待中,阿朗佐亲王却正在书房内与首席家臣蒙迭塔.弗朗西斯科研究相关事宜。阿朗佐最终同意了伊莉公爵的提议。 值得庆幸的是,与阿朗佐一同进入塞斯的有法兰西斯五虎将之首萨弗斯.欧森巴哈和五虎将排名第二的史蒂夫.斯拉登。待那些毫无组织的义勇军们被阿朗佐部及马迪尔部收编后,他们的战斗大大增强了。一只狮子率领的一群绵羊可以打败由一只绵羊率领的一群狮子。英格兰尼西征军中真正称得上是名将的只有七大神将之一的扎吉.雷洛和他的儿子托蒂.雷洛。西援的第三兵团长儒尼奥尔也是七大神将之一,可惜他的第三兵团遭受重创,只得在远离战场的地方进行修整。事实上英格兰尼此次出兵塞斯,固然是因为塞斯的宗主国进行内战,自顾不瑕,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煅炼国内的年青将领,因而在将领素质方面处于下风。塞斯方至少有四个人可以独挡一面。阿朗佐、萨弗斯、史蒂夫、和塞斯新崛起的名将马迪尔。而法兰西斯第一谋臣蒙迭塔.弗朗西斯科又素有平原之狐之称。英格兰尼吃了不少亏才真正了解了平原之狐的含义。 长达两个半月的卡敖奇外围战中,在不足一千平方公里的范围内,英格兰尼方一共损失了两万多战士,而塞斯联军一共丧失了近三万条生命。以一个大陆强国而言,这种战况是一种污辱;而对于一个小公国而言,这种损失又实在过于残酷。 第84章 卡敖奇地区因而获得了爱克斯大陆的绞肉机这一称号。 经过三年的战争,塞斯的国库已经一贫如洗。塞斯的贵族们穿着简单的衣服,吃着粗糙的食物,却将祖传的首饰、珠宝甚至银制的餐具变卖一空,为自己的私兵装配优质的兵器和马匹。英格兰尼的国力固然远远超过塞斯,但是由于补给线太长,而且经常受到骚扰因而并不轻松。 由于陷入塞斯的泥沼时间太长,爱克斯大陆上长期与英格兰尼争夺大陆霸权的另外两雄,法兰西斯和德克萨都开始对英格兰尼虎视耽耽。法兰西斯刚刚结束内战不久,还未完全恢复元气,因而对英格兰尼的威胁并不大。而位于英格兰尼西方的德克萨却在两国的边境线上布置了超过二十五万的军队,这一举动迫使英格兰尼国防部不得不无视征西大元帅一封封要求增加兵力的求援信,将原先计划增援塞斯的军队转而将东面国境调动。与英格兰尼有军事联盟的小公国,甚至是英格兰尼本身的从属公国,或者拒绝派兵进入塞斯,或者只是象征性地只派遣一个大队甚至一个小队的兵力接受扎吉元帅的指挥。布雷西亚大公多明戈.马耐斯是个例外。虽然布雷西亚公国的正规军遭受了可怕的重挫,但多明戈公爵仍然号召了国内的贵族及其私兵组建了一个兵团。充满复仇欲望的布雷西亚兵团是唯一一个以联队以上建制加入扎吉公爵麾下的英格兰尼以外的部队。 这样一来,磨盘计划遭遇了意想不到的挫折。塞斯与英格兰尼现在就象流血不止、精疲力竭的两个人,在对敌人发动致命的一击之前,不得争取必要的时间进行喘息。目前双方的战斗仅限于联队级规模的冲突,双方尽力积蓄着自己的力量,等待决战的到来。 拉库里.菲尔德此时正在卡敖奇外围的一个小村庄里思考下一个进攻的目标。他的部下是六百多清一色的轻骑兵。虽然敌我双方的物资补给都极为困难,但拉库里.菲尔德根本不为这种事发愁。 与其他的部队不同,拉库里的部队装备的是统一的精钢剑和优质长矛,马匹也都是统一的阿伯汗高头大马。战马高耸修长,充满了韧劲和强大的爆发力。这种装备即使在马迪尔部其他的部队看来,也是令人羡慕不已的。当拉库里的部队从塞斯义勇军的驻地经过时,总会引来一些手持短剑、斧头甚至是木棍的士兵以羡慕的心态围观。 在兰特的首席家臣马迪尔.哈伯的麾下,似乎不必为补给品操心。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佣兵为拉库里运送来足够的物资,马迪尔对拉库里解释说,这些物资是由主公兰特的另一位家臣阿拉卡送来的。这对拉库里及其部下是一种极大的鼓舞,神魔大人本人极具实力,而神魔大人的家臣又都是那么的出色。如果不算兰特.萧伯爵,马迪尔已经被塞斯人公认为塞斯第一名将(尽管马迪尔已经宣布放弃塞斯国籍,但是几乎所有的塞斯人仍旧将兰特与马迪尔视为塞斯人);而克洛斯是塞斯目前最年轻的一位高级魔法师,他现在才刚过二十五岁;那个一直为塞斯提供物资支援的阿拉卡,在取消物资支援前所提供的物资占塞斯所有援助的30%。 经过长期的战争熏陶,拉库里也逐渐成为一个合格的将领。在与英格兰尼人的战斗中,他取得了不俗的战绩。虽然与神魔大人的其它家臣相比,拉库里的能力还差得很远,但是他已经凭着自己的表现获得了一枚铁十字勇气勋章及一枚银蔷薇勋章(获得银蔷薇勋章者,自动拥有爵士爵位)。不过最重要的是,拉库里似乎是个天生的福将。拉库里的部下总是得意地向兄弟部队讲述他们长官无以伦比的好运气:比如说某次敌人的主将会突然在战场上肚子疼;比如说某次战斗正酣时敌人的掌旗官马前失蹄摔死了,导致敌人队伍的混乱;比如说打了败仗被敌人包围起来了,结果恰巧有支兄弟部队在离战斗现场两公里的地方操练;更夸张的是,某次拉库里喝多了酒嚷嚷着“要去看那又瘦又扁的月亮!”,结果正好发现了敌人的袭营的阴谋,反而打了对方一个伏击。塞斯联军的人,都带着善意称呼他为“好运的拉库里”。 现在的战斗形势与两个月前相比好转了很多。拉库里的轻骑兵在装备和补给非常充裕的情况下与英格兰尼人战斗占据很大的优势。三天前拉库里与马迪尔率领的三千主力部队相互配合与英格兰尼的三个联队战斗,以很小的损失轻松击溃了英格兰尼的部队。现在离为卡敖奇解围的目标越来越近了,而塞斯复国的形势也越来越好了。 拉库里想了想,回到房内招来了各小队的队长。在吃过几次亏后,拉库里已经意识到如果仅凭他自己,多半想不出什么有效的主意。但是如果与各小队的队长召开会议讨论,得到的结果虽然未必一定更好,却一定不至于更坏。 “喂,兔崽子们说说看,我们现在离卡敖奇城不足十五公里了,再加一把就可以打到城下了。你们怎么想?” 队长们对兔崽子之类的称号开始很不习惯,最初听到这种粗俗的称呼时,如果不是因为拉库里是他们的上级,几位身为贵族的队长险些要求与拉库里进行决斗。由于拉库里本身的实力并不出众,起初队长们对拉库里并不服气,甚至其中一位叫夏默的小队长由于身为青铜骑士对拉库里的见习骑士实力非常不服,因而愤然离去。只不过拉库里是神魔大人的家臣,因而大多数队长对拉库里的命令还是勉强服从的。但是经过长期的相处之后,部下们却都对这个轻骑兵首领心悦臣服了。 拉库里的实力虽然并不出众,但是他在战斗中非常勇敢,在冲锋中他总是在前面,撤退时总是挡在后面。获取部下的真心还有另一个原因:拉库里待人非常真诚,有时候他的想法或做法非常错误,但是只要意识到自己错误,他却总是毫不犹豫地当众向对方承认错误,哪怕对方仅仅是一个小兵,这在等级森严的军队中难能可贵。不过最重要的是:拉库里运气真的很好。士兵们最喜欢的长官有几种,一种是实力很强,跟着他有安全感;一种是与士兵们同甘共苦,与他在一起心情好;还有一种就很难得了,那就是运气好,谁不想跟着好福气的长官沾一点好运气呢?拉库里拥有其中两种特质,自然赢得了几乎所有部下的爱戴。 一个胖子对拉库里提出质疑:“联队长,即使我们打到卡敖奇城下,以我们这六百兵力仍旧解不了卡敖奇的围城问题啊。上次我们的一支兄弟部队拼命攻到离卡敖卡两公里的地方,结果被包了饺子。” 另一个稍微瘦些的四十多岁的中年大队长接着说:“是啊,我们联队现在损失了近一半的弟兄,以现在兵力独自强行向卡敖奇城进攻,可能不太现实吧。” 拉库里敲敲自己的脑袋,粗声道:“可是,眼见离主公的领地那么近了,却不能去解围,实在太叫人难受了。” 胖子提出一个建议,“要不我们向代领主马迪尔大人询问下一步我们该怎么办吧?” 拉库里盯着胖子小队长,猛地拍了拍他的肩头。“苏队长,你真聪明。听马迪尔大人的计策绝对没问题。就这么办!” “传令兵,去马迪尔大人那儿报告我们现在的情况,并询问一下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做。”传令兵刚一转身,拉库里又止住了他。“慢,还是我亲自去一趟吧。好久没见到马迪尔大人了,还是我自己去吧。” 待到拉库里出发后,队长们相视而笑。这位联队长很率直,他无论是喜欢还是不喜欢,都表现得很直接。这也是小队长们逐渐喜欢这个实力并不出众的联队长的原因之一。 第三部第三部第十七章 第三部第十七章 兰特.萧在自己采邑受到围攻之时,仍然滞留于大草原之上。甚至在赶回采邑期间以荒唐的理由停留了若干次(据说是和新婚的妻子享鱼水之欢)。当帝妃指出应该以最快速度赶到卡敖奇时,兰特居然借口独角兽速度快,可以将时间赶回,却完全忘记了兵贵神速的道理。 更令人吃惊的是:兰特对自己采邑的战况根本就不了解,竟偕爱妻径直回采邑。却不知以他们两人之力根本就不可能对战局产生实质性的影响。至于说途中能够收服卓索图族的族长因而得到助力,以至于最终对战局起了决定性的影响,这只能说是兰特一生之中若干好运气的代表之一。 ——《打破个人崇拜——将兰特大帝请下神坛》(补注:此文为treeping所写,偶也就厚颜笑纳了。) 在即将落下的夕阳照耀下,一位身披白色披肩,骑着一匹汗血宝马的年轻人正在一个高岗处心事重重地向远方眺望。 这位年轻人相貌温雅、脸色白净。远处一位身形巨大,面目峥嵘的光头骑士纵马来到年轻人的身旁,他望着远处的一座城池说:“马迪尔大人,我们什么时候去为卡敖奇解围呢?” 领主兰特目前不在领地,因而马迪尔主持着领地的事务。现在卡敖奇被异国侵略军所围困,马迪尔每天醒来想的第一个问题便是如何为卡敖奇解围。拉库里这样的人是令大多数上司又喜欢又头痛的下属。他尊重自己所佩服的上司,作战勇敢,但是军纪似乎是他简直大脑无论如何也无法记住的东西。在上司面前,他想到什么就会说什么,而且经常会提出令上司头大无比的问题。除此之外,拉库里还会偶尔忘记不允许出战的命令,擅自出击袭击敌人。不过拉库里总是运气好,虽然违反了命令,军队的损失却不大,而且多少取得了一些战果。 第85章 马迪尔没有回答那个拉库里的提问,因为这个问题已经是第四十七次被问起了。他问:“拉库里,半个月前联军就下达了不允许擅自出击的命令,前天你怎么又去袭击敌人的斥候?” 拉库里偷偷看了看马迪尔的脸色,见他此时并无怒色,于是呵呵傻笑。“马迪尔大人,我只是想抓几个英格兰尼人好知道敌人的情况。况且您知道我抓了一个斥候后还把他要过去了。” 当马迪尔木起脸时拉库里会有些害怕。马迪尔是主公的首席家臣,而且从某种程度上讲应该算是拉库里的恩人。因为这个原因,拉库里在这个与他一年出生的马迪尔面前,对他的态度却象父执辈一样尊敬。当然,尊敬归尊敬,这并不妨碍拉库里健忘毛病指使他做出违反军纪军令的事。“马迪尔大人,我们什么时候去为卡敖奇解围呢?要不,我先去给英格兰尼人一记狠的?” 马迪尔试图转移这个和山羊一样固执的人的注意力。“剃光头的感觉怎么样?” 拉库里摸着光头憨憨地笑。 拉库里曾经在一段时间内拔掉了许多头发,结果破坏了那几处地方毛发生长的功能。拉库里本人并不对此在意,但是有一回他听到一个小孩子惊讶地问身边的大人“那个发形乱糟糟象野人似的人居然也是神魔大人的家臣吗?”受到这种质疑后,拉库里赶紧为自己剃了光头。 “马迪尔大人,你又拿我的头开心。我的轻骑兵联队前天已经补充满员了。你也成功组建了七个联队的部队。在卡敖奇外围的阿朗佐部队和塞斯其他贵族私兵已经汇集很多了,为什么还不发起总攻呢?” 马迪尔很少会觉得痛苦,但是面对一个人总是喋喋不休地问同一个问题,他还是发自内心地叹了口气。“这些不是你操心的事,你多花点时间操练你的骑兵部队吧。总攻的时间很快就会到的,你回去准备。记住,不许再私自出击了。” 唯一可以真正转移拉库里注意力的词便是训练。他虽然是联队长,却仍然只拥有见习骑士的实力。不过这段时间他拼命的训练,实力有所提升,就快达到骑士的水平了。按拉库里的说法:“训练是世上最美妙的事情。我除了喜欢自己拼命训练,还喜欢训练那群兔崽子。” 看到拉库里往他的驻地驰去时,马迪尔知道拉库里又去“折磨”那些轻骑兵了。拉库里操练那些轻骑兵时,其训练强度超过了正常训练强度的一倍。但是没有任何一个轻骑兵会对此发出怨言,因为他们对于主公极为崇拜。如果需要士兵们献出生命,几乎所有的人都不会太犹豫。目前那些轻骑兵只不过遇上了一位稍微有些暴躁和罗嗦的长官,这并不影响轻骑兵们对于训练的积极性。 马迪尔现在是塞斯的第二名将,号称塞斯之狼。与他温雅的相貌不同,他的作战风格就象孤狼一样:谨慎,有持久的耐性,一旦机会出现就会迅猛出击。另一方面,马迪尔具有指挥各兵种配合作战的天赋,他擅长战阵,以不同兵种配合作战可以发挥其最大的优势。 不过被塞斯民众称之为塞斯之狼的主要原因却不是因为马迪尔的作战风格。马迪尔比他的主公兰特更早参加塞斯复国战,但是在战争期间他失去了一只极为喜爱的魔兽冰狼。后来,他便为自己制做了一面底色为红色,中间图案为魔兽冰狼的旗帜。没想到这样一面军旗居然会在后来的战斗令敌人产生害怕的感觉:看见这面军旗时,对方就知道塞斯的第二名将出现了。而马迪尔的直属卫队也被称之为“狼牙”。 马迪尔自嘲地一笑,现在他才二十三岁。三年前他只不过是一位伯爵继承人的侍从,现在却成为了拥兵一方的代领主。确实是造化弄人。随着马迪尔成为独当一面的大将,每天意气指使,自然而然养出一股森然气度;随着知识与阅历的增长,自信和勇气更是与日俱增。可怜塞斯在与英格兰尼的战争中,上一代的名将差不多都在战斗牺牲了。象马迪尔这样年纪青青的将领,居然被许多人认为是塞斯第二名将——第一名将则被公认为是马迪尔的主公兰特.萧伯爵。兰特此时并没有在塞斯率军,因而马迪尔此时竟然是塞斯军中事实上的第一将领。 深受父亲思想的熏陶,马迪尔把骑士荣誉看得比生命还要重要。可是当塞斯公爵宣布剥夺兰特国籍的时候,却让马迪尔陷入了极大的困惑之中。其实马迪尔固然可以无动于衷,继续以塞斯贵族的身份为主公兰特服务,但是主公与塞斯公爵之间的矛盾已经非常明显了。如果继续保持塞斯贵族的身分,当主公与塞斯公爵之间的矛盾真正激化时,马迪尔就会无所适从。拉库里是兰特的另一位家臣,不过他没有那样的困扰,他不是贵族,因而不存在对主公以外的人效忠的困扰。克洛斯则更无所谓,他甚至根本就不是塞斯人。进行了激烈的思想斗争后,马迪尔还是宣布了放弃塞斯国籍。主公为了塞斯放弃了很多东西,马迪尔也可以这样。 马迪尔眯起眼睛再一次望着远处的城市,深蓝色的眼珠里闪动着光芒。他不知道克洛斯还能守住卡敖奇多久。英格兰尼人现在对卡敖奇的攻势虽然并不猛烈,但所有的人都对克洛斯能够将这座并不坚固的商业城市守这么久感到吃惊。马迪尔突然灵光一现,想到一件事情。此时身后传来马蹄声,马迪尔回过头,原来是他的传令兵。 “男爵大人,公爵殿下请您去商议军情。” 马迪尔严肃地看着那个年青的传令兵。“拉瑞,我说过好几次了,我已经不再是塞斯的贵族。你不要再用男爵来称呼我了。” 那个叫拉瑞的传令兵不服气地咕哝,“那是公爵在您宣布放弃塞斯贵族身份之后为您加封的,我觉得称呼您为男爵没错。” 马迪尔没有继续批评传令兵,存在这种想法的人在马迪尔的军中大有人在。他一拉缰绳,骑着闪电向帅营驰去。 来到帅营门口,马迪尔跳下马,径直向里走去。 联军的首领是伊莉公爵。虽然阿朗佐亲王的部下人数少于塞斯各贵族私兵的总和,但是在战斗所起的作用,却远远的超过了那些私兵。其中除了阿朗佐亲王部下的战斗力甚至超过正规军以外,塞斯各贵族私兵没有大规模作战经验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但是如果阿朗佐坐上联军首领的位置,显然会导致联军中众多部队的离去。所以伊莉公爵成了名义上的首领。但是她真正所能控制塞斯正规军,数量少得可怜。而塞斯的贵族们,在没有心悦臣服的情况下是不会将兵权交给不信任的任何人——哪怕是塞斯公爵。 现在营帐里的人很多。马迪尔找了一张椅子随意坐下,然后向四周望去。马迪尔来到后,四周安静了许多。 伊莉看见马迪尔后,眼中闪烁出一道光芒。 当兰特的离去后,这位公爵殿下第一次认识到,从前自己之所以能够如此坚强,那完全是因为自己身后有着无比坚固的后盾。当兰特不在身边时,自己尽管也会有些无力感,但仍旧觉得为了国家所进行的选择都是对的。但是当马迪尔和克洛斯都离开自己时,伊莉才意识到他们俩是兰特的家臣这一事实。当时,伊莉感到特别软弱,她甚至考虑过乞求马迪尔留在自己的身边。公爵的名誉感虽然最终战胜了女人天性的怯弱,但只要想到塞斯的正规军的实力甚至比不上马迪尔控制的私兵,伊莉公爵就会感到一种深深的无力感。 实质上,兰特才是使得她表现得无比坚强的的精神源泉。随著兰特的离去以及马迪尔、克洛斯做出的选择,使她一度觉得精神上的源泉枯竭了。那时伊莉公爵清楚地认识到自己原来同样是一个懦弱的需要精心呵护的小女孩。只是内心中“国家需要我!”的呐喊才支持着伊莉没有放弃。现在,阿朗佐优秀的才能、强大的实力与含蓄体贴表现出来的爱慕之情,使得伊莉能够更加坚强地面对各种困境。 伊莉打起精神,在外人面前,她永远是一副坚强的样子。待营帐完全安静下来后,她宣布会议开始。 此时有人首先发言。此人四十不到,却蓄着长长的胡子,身高只有一米七左右,脸皮焦黄,似是大病初愈,骨骼眉宇颇为文秀,似是个谋划精细的人物,身形消瘦。谁又能想到,他就是法兰西斯五虎将中排名第二的史蒂夫.斯拉登。史蒂夫自身格斗实力虽然在五虎将中居未,但作为一名白银骑士,与塞斯本土的将领相比其武勇也绝不逊色。 “诸位领主。卡敖奇的情况已经越来越糟,如果我们不在近期与英格兰尼军进行决战,相信卡敖奇就快撑不住了。如果卡敖奇陷落,这对于塞斯人的士气将是个沉重的打击。但是我军的情况此时却非常不宜与英格兰尼军进行决战。诸位领主虽然率领私兵前来助战,并尊伊莉公爵为主,但兵权并未交出。这就好象众多细线没有拧着一团组成麻绳一般,作用大为减少。” 由于史蒂夫.斯拉登为解放曼城做出了相当大的贡献,所以众多塞斯贵族对他并不反感。对于这种论调,众多塞斯贵族也明白其中的道理,但是对于由谁率领联军却是问题的矛盾关键。如果伊莉公爵不是与法兰西斯人靠得太近,他们愿意听从伊莉公爵的指挥。但是如今,如果承认伊莉公爵的军事指挥权,其实也就意味着将兵权将给了法兰西斯人。这是塞斯人自尊心所不能接受的。许多塞斯人宁愿将兵权交给年青的马迪尔.哈伯。此时,会场上又议论纷纷,显得嘈杂起来。 第86章 “我可以说一句吗?” 说话的人声音并不大,但会场中每个人都感觉似乎说话的人就在耳边。刹那间,会场安静了下来。 第三部第十八章 第三部第十八章 神圣大帝将兽人带回大草原后,对他们细加教化,为让他们融入人类社会不遗余力。 之后,大帝不顾新婚燕尔,立刻携安丽丝帝妃赶回自己的采邑,拯救自己的臣民。 途中,大帝出于同情顺手将草原边缘族卓索图族的族长从困境之中解救出来。这赢得卓索图族全族人的尊敬和爱戴。 这说明我们的大帝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不论兽人、草原边缘族还是自己原来的臣民。多么仁慈的大帝啊! 大帝以自己的仁慈打下了称霸大陆的厚实的基础。 ——摘自《我们的神——神圣大帝兰特》(补注:treeping所作) 说话的人是法兰西斯五虎将之首,萨弗斯.欧森巴哈。他是交战双方当中唯一圣骑士。这位左眼戴着眼罩,走路微瘸,嘴角有些歪的五十六岁老人,如果不是因为他全身铠甲和脸上的威严,无论如何也令人难以相信他就是使人闻风丧胆的黑衣众首领。黑衣众是法兰西斯战斗力最强的部队,虽然只有三千,却可以轻松击败一个普通的兵团。 现在最笨的人也隐隐约约察觉出阿朗佐与兰特之间的对立。在这种前提下,阿朗佐在塞斯人的心目中人气大减。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他们需要首领,需要崇拜的偶像。因为这个原因,萨弗斯.欧森巴哈现在成了塞斯人最尊重的法兰西斯人。当然,人们虽然不再对阿朗佐热情,却也并不讨厌他——只要他现在不与伊莉公爵坐得那么近,将来不娶伊莉公爵。 对圣骑士的尊重,是不分国家地域的。会场上所有的人都安静了下来。成为骑士是大多数贵族的首选。塞斯年青的一辈自成为见习骑士起,萨弗斯.欧森巴哈这个名字就深深地刻在了心中。他恰巧是塞斯宗主国的圣骑士,因而比其他的圣骑士更能够得到塞斯人的崇拜。 “虽然说英格兰尼人为了吸引我们在卡敖奇附近与之决战而放松了攻城,但今天已经是8月13日,卡敖奇被包围已经有三个多月了。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赶紧向卡敖奇内传达一点信息。守城的人如果完全得到不任何消息,他们的士气会低落下去,甚至会绝望。可是卡敖奇被包围得太紧了,上次那支不听命令的联队冲到卡敖奇城边两公里处,马上就被围歼了。这个问题必须马上解决,你们有些什么想法?” 会场上一片沉寂。 自从上次一支部队拼命冲到离卡敖奇只有两公里的地方后,英格兰尼人就变得象贪婪的守财奴一样,死死地包围着卡敖奇,甚至已经到了变态的地步。塞斯的主力和英格兰尼的主力军都集结在卡敖奇的西面。其他方向虽然英格兰尼的守卫松一些,但是谁也不愿意脱离主力部队绕一个圈子从别的方向冲进去——曾经这样尝试过的塞斯部队已经被击溃甚至消灭了。 马迪尔想了想,他站起来对伊莉公爵说:“公爵殿下,我愿意尝试一下。” 伊莉轻颦秀眉,她无法判断马迪尔是真有办法还是愿意为了兰特的领地而进行冒险。从以前的经验伊莉得出结论,自己最好不要干涉武将在战场上具体的决定。伊莉公爵缓缓点头,说道:“好的,这个任务就交给你。马迪尔男爵,祝你成功。” 马迪尔苦笑。虽然他拒绝了公爵的册封,但伊莉公爵每次仍旧要称呼他为男爵。对于伊莉公爵,马迪尔非常同情。他自认为如果自己处于公爵那种情况,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为了主公马迪尔实际上放弃了许多对塞斯应尽的责任,因而他每次面对伊莉公爵都有一些负疚感。 伊莉公爵示意马迪尔坐下,然后说道:“塞斯的勇士们,你们率领自己的私兵来到这里,是为了打败英格兰尼人吧?” 会场上只有几句嘟哝声,这个问题太简单,贵族们没有回答。他们想知道伊莉公爵接着怎么说。 伊莉的轻柔的语气中似乎有一丝严厉的成分。“如果你们各自为政,那么在英格兰尼大军面前的将是一盘散沙。我们已经浪费了许多时间了。如果我们的联军不整合起来,是很难打败英格兰尼正规兵团的。你们缩衣减食买下兵器和马匹,带领着自己剩下的私兵来到这里,难道不想将英格兰尼侵略一举击败吗?难道你们为了自己的兵权,宁愿接受战败的结果?!” 会场下开始发出嗡嗡的讨论声。伊莉公爵说得对。但是大家都不愿意将兵权交给法兰西斯人,这是塞斯人的心障。 目前塞斯的军事力量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由奥古斯都.波罗伯蒂率领的塞斯自由联盟军最为强大。与法阿哥.萧齐名的塞斯双壁之一奥古斯都.波罗伯蒂,目前已经七十六岁,七十一岁之前他还拥有令敌人胆寒的特质,可惜五年前的中风令奥古斯都失去了行动能力的同时,也失去了语言能力。目前塞斯自由联盟军的实际负责人是奥古斯都.波罗伯蒂的女婿,白瑞拉.保罗。白瑞拉本人只继承奥古斯都.波罗伯蒂不到三成的本领,但是在奥古斯都.波罗伯蒂的大旗下,塞斯自由联盟军聚集九千多人。其中很多曾经在奥古斯都麾下做过战的贵族或是他们的继承人都是由白瑞拉籍着岳父的名义邀请加入的。塞斯自由联盟军的中、高级将领通常都一定的战争经验,而士兵的素质也比义勇军强许多,但是他们大多数的人只不过是轻步兵的装备,而后勤则几乎完全由公爵提供。 由于兰特在塞斯的影响,又因为阿拉卡将原本援助塞斯的资金和物资转而交给了马迪尔支配,许多贵族率领着私军以及由平民自发组成的义勇军自愿接受了马迪尔的领导。虽然许多将领和士兵并非吾尔汉和卡敖奇人,不过这支军队的名称却是吾尔汉-卡敖奇联军。这支军队的人数并不多,目前只有八千多人,但是武器装备非常精良,甚至超过了塞斯的正规军。 伊莉公爵直接领导的政府军反而是三支军队中最为弱小的。公爵近卫军团与塞斯第一、第二兵团均只有一个联队的编制。其他一些大大小小的贵族出于忠义或是获取装备和补给等方面的考虑,以独立联队、大队或独立小队的名义接受公爵的领导,但是伊莉公爵对这些人并不能真正有效的指挥。 终于有个人站起来发言了。“公爵殿下,我们完全交出兵权后,请问联军的主帅由谁担任呢?” 伊莉有些头疼。如果这些塞斯贵族坚持不肯将兵权交出来,也许她不得不软禁这些贵族,然后对私兵们进行整合。但是在塞斯贵族的抵制下,这种整合效果自然可想而知。况且这些贵族在整合后的军队中将会担任中、低级将领,得不到他们真心的支持,实在是很麻烦的一件事。不到迫不得已,伊莉绝不愿意采取那种暴力的手段。但如果真的无法用其和平的方法解决军队整编的问题,伊莉却不会有任何犹豫。 阿朗佐爽朗的笑声响起。显示出主人真诚的笑声令伊莉公爵安心了许多。伊莉已经越来越依靠和信任阿朗佐了。 “这位是阿法尔.蒙契子爵吧,我有个建议:马迪尔.哈伯在战斗中的表现有目共睹,我认为应该由他担任联军的主帅。伊莉公爵,您认为呢?” 坐在阿朗佐左右的蒙迭塔.弗朗西斯科和萨弗斯.欧森巴哈一动也不动,仿佛被石化了一般。史蒂夫.斯拉登舔了舔舌头,似乎渴了,拿起放在桌子上的杯子专注地看着杯内的水。 伊莉没想到阿朗佐会做出这么大的让步。马迪尔虽然在塞斯的战斗取得了不俗的战绩,但是无论是声望还是自身实力,与法兰西斯五虎将相比还是有一定差距的。身为萨弗斯和克蒂夫的主公,他才是最应该成为联军主帅的人。 白瑞拉似乎突然牙痛起来。他歪了歪嘴,阿法尔.蒙契马上提出质疑。“奥古斯都.波罗伯蒂伯爵是塞斯双壁之一。他更应该成为联军的领导人。” 史蒂夫抬起头,他显出一脸迷惑的样子。“是吗?奥古斯都.波罗伯蒂大人也参加了联军吗。为什么他并没有来参加会议呢?如果他来这儿,其实我也是支持塞斯双壁之一的老将成为联军主帅的。”接着,他话题一转。“不过如果奥古斯都大人连会议都无法参加,想必是因为健康方面的缘故。在坐之中,马迪尔的战功最大,统御力也很高。我认为马迪尔很合适。” 白瑞拉涨红了脸,他霍地站起来。“马迪尔已经放弃了塞斯的国籍,他怎么能够成为联军主帅呢?” “是吗?”伊莉公爵表情冷峻。“可是我记得前些天刚刚册封过马迪尔.哈伯为布拉日隆男爵。根据贵族法,受册封的贵族自然拥有册封国国籍。白瑞拉子爵,你忘了吗?” 阿朗佐及伊莉公爵支持马迪尔已经表现得很明显了。况且马迪尔也是那些塞斯贵族最能接受的人选。因此当白瑞拉坐下讪讪地坐下后,会场上“我支持马迪尔。”的申明此起彼伏。 伊莉朝阿朗佐投去感激的一笑。然后严肃地说:“马迪尔.哈伯男爵听令,这根代表塞斯最高军事长官的帅杖由你保管。从现在起,由你担任联军主帅,着手重新整合联军。” 马迪尔突然感觉有些恍惚。一位亲王、一位圣骑士能够听令于自己固然令血液流动加快,不过马迪尔有相当的自知之明。虽然他确信阿朗佐及其家臣会服从自己的命令,但他也深知:如果真由自己来统领联军,其效果必然不如由阿朗佐来担任联军主帅。 第87章 马迪尔接过帅杖,然后转身面向大家。他说得很慢,一个字一个字都打在将领们的心上。“我必须先与卡敖奇取得联络,让他们对守城多点信心。这个过程可能需要几天时间。这几天内由阿朗佐亲王代替我行使联军主帅职权整合军队。你们先下去做些准备吧。” 待塞斯贵族们三三两两离开会议厅后,马迪尔转身对阿朗佐亲王说:“亲王殿下,您为了塞斯所做的一切比大多数塞斯人做得更多。我衷心地感谢您。至于说联军主帅这一位置,其实您更合适。只是由于多数塞斯贵族不愿意接受异国人做主帅,所以我就担任这个虚职吧。由我部来任亲王殿下的中军护卫军,这样一来消息虽然是从中军大帐内传出,事实的主帅却是亲王殿下。” 萨弗斯.欧森巴哈点点头。“如此甚好。” 蒙迭塔.弗朗西斯科同时对着马迪尔感叹:“如果塞斯多几个象你这样的人,我这把老骨头根本就不必这样奔波了。” 马迪尔将帅杖交给阿朗佐亲王,然后向会议厅外走去。这些天来他一直在考虑如何为卡敖奇解围,在传令兵通知他开会前,终于想到了一个可以为卡敖奇传达信息的办法。现在应该着手准备了。 第三部第三部第十九章 第三部第十九章 上位贵族不经国家特别授权,不得拥有成建制的重步兵、重骑兵。非公国公爵私兵不得超过五千人,候爵私兵不得超过三千人,伯爵私兵不得超过两千人,子爵私兵不得超过一千人,男爵私兵不得超过八百人。如果违反此项规定,则视同此贵族背叛国家。 ——摘自《采邑制度》 第二天早上,马迪尔率着他的亲兵护卫,也就是后人被人们称之为狼牙的部队向英格兰尼的营地袭去。 由于阿拉卡将大量的物资全部转送到了吾尔汉,因而马迪尔部的装备非常精良。这支部队清一色骑着高头大马,身上背着弓箭,腰部挎着一把重剑。哈伯祖上以弓箭闻名,可惜如今弓箭手的作用似乎越来越低。哈伯家族对于重现往日的辉煌有一种异乎寻常的渴望,因而对弓箭手的优劣进行了相当详细的研究探讨。这支部队实际是马迪尔以父亲、祖父、曾祖父等几代人共同的思想结晶略加修改组建而成的。 马迪尔对这种装备的骑兵也很具有信心,今天第一次将这支弓骑兵拉出来,也是为了测试一下实战的效果。他看着身边的这支花费大量心血打造出来的弓骑兵,心里满是自豪:祖上的光荣马上又可以重现了。 马迪尔率领着这支亲卫队朝着英格兰尼第十七兵团的营地逼近,营地里闪出了三个小队的轻骑兵向马迪尔的部队冲过来。马迪尔马上率领着部队向后撤退,但速度比对方稍慢一点。敌人的骑兵见马迪尔部以普通速度后撤,大叫着加速追来。二百米、一百米、五十米,敌人越来越近了,马迪尔似乎隐隐约约可以听见敌人的喘气声。 “射击!” 亲卫队多是由平民组成。身为贵族的骑士由于根深缔固的传统,对于弓箭有一种天生的抗拒心理,更何况是在马上射箭呢?出身平民的骑兵虽然也对弓箭并不在行,但经过多日来的苦练,亲卫队的士兵多数都达到了见习弓箭手这一职业标准。在这种近距离的攒射下,敌人纷纷落马。冲得较近的大队长被马迪尔特别照顾,连株两箭分别射中了他的咽喉和心脏。 以爱克斯大陆的骑士精神论,骑士们并不喜欢弓箭这一武器。骑士甚至对于冲击长矛手组成的防御阵地时将武器投掷出去都颇有微词。事实上,英格兰尼这一大队骑兵虽然看见了对方背上的弓箭,但他们并没有预料到会遭受这样的打击。轻骑兵的铠甲根本就挡不住敌人的利箭,在第一轮打击后,他们就损失了超过十分之一的人马。 弓骑兵们继续对着轻骑兵们射箭。随着如同死神拨动竖琴一般的密集而又清脆的弓弦震动的声音,一支支利箭穿透了那些骑兵们的胸膛和咽喉。 轻骑兵们在彷徨了片刻后,终于放弃了这一项不可完成的任务。轻骑兵们觉悟到:在追上弓骑兵之前,数量不到三百的轻骑兵只能算作他们的箭靶。特别是头盔上插着红白两色羽毛的那个敌方首领,每一声弓弦响起,就有两到三个同伴失去生命。没有任何人号召,轻骑兵不由自主纷纷拉转马头向营地逃去。被追逐的一方迅速改变了他们刚才在战斗中的地位,竟然拉转马头向逃溃的轻骑兵追杀过去。 被追逐的轻骑兵们随着弓弦声越来越少,似乎他们的祈祷灵验了,从英格兰尼第十七兵团大营中冲出一个联队的轻骑兵向马迪尔扑来。 当敌人冲到一定的距离后,马迪尔沉着地一声令下,弓骑兵们又与对方玩起了追逐的游戏。不过这次马迪尔却没有将冲在最前面的联队长射落下马。事实上马迪尔的射箭水平已经超过了他的格斗技,以技巧论,目前他已经达到了高级狙击手的水平。但是射向敌人联队长的连株三箭,居然被对方格开一箭,闪过一箭,只有一支箭射中了左肩。马迪尔对这次的成果非常不满意:这次心急了些,在一百米的距离就动手了。如果在五十米的距离内,哪怕对方拥有白银骑士的实力,也逃不掉马迪尔的家传绝招。 箭深深地插入了联队长的左肩,从另一面穿出来,疼得他一个哆嗦。这个联队长非常勇敢,他稍微犹豫后,打算继续追击。不过其余的轻骑兵却承受不了这种心理压力,纷纷回撤。受伤的联队长也被部下簇拥着逃回了营地。至此,英格兰尼的轻骑兵们还未与马迪尔正式交战就损失了一百多名骑兵。 马迪尔将近卫队带回营地补充箭支后,继续对英格兰尼第十七兵团营地进行骚扰。他似乎与十七兵团结下了解不开的深仇,不停冲到营地的近处以弓箭射击。马迪尔甚至用火箭来招待那些被骚扰得疲惫不堪的士兵们。十七兵团兵团长梅萨拉性格持重,他命令部下没有得到确切命令时不得出击,仅仅要求魔法师和弓箭手防备敌人的骚扰。 到了第三天,这个营地的英格兰尼士兵已经做到了对马迪尔这支弓骑兵视而不见的地步。只要这支弓骑兵不靠近营地四百米以内,放哨的哨兵完全对他们无动于衷。事实上,狼牙部队在昨天已经整整休息了一天。昨天跟在马迪尔后面的只是拉库里麾下的轻骑兵临时背着弓随着他去敌人营地附近闲逛罢了。 中午的时候,马迪尔率着卫队绕到了营地的另一方离营地一公里多的地方。这一面的士兵只是冷漠地望着他们,没有任何其他的表示,八月份的太阳实在太热,有名哨兵甚至忍不住打了个哈欠。他抬头看着天上的烈日,在强光的照射下,不由地眯起眼睛。他忍不住腹诽马迪尔:中午小寐一会儿多好,这些弓骑兵却在烈日下晒太阳,该不是会他们的长官神经出了什么毛病吧? 就在敌人在夏天的中午纷纷昏昏欲睡时候,马迪尔却骑着闪电冲到了卡敖奇城下,飞快地向城上射出一支响箭。汗血宝马的无愧天下第一名马的称号,当英格兰尼人集结着冲出营地之前,马迪尔骑着闪电又回到了亲卫队的中间,五公里的来回只用了七、八分钟。刚刚离开营地十几米的英格兰尼轻骑兵惊疑不定地望着马迪尔这队人马,却又迟迟不敢发起攻击。 马迪尔冲着敌人的方向轻蔑地一笑。 “任务完成了。大家回营休息吧。” 当天下午,扎吉元帅赶到第十七兵团的营地。扎吉元帅把他们列成了方阵。在方阵中间,是最初迎敌的三个小队和后出去的一个联队的轻骑兵士兵。这些人已经被解除了武装,他们满脸羞惭、垂头丧气地站在中间,接受扎吉元帅发表责备他们的演说。 看到这些倒霉的轻骑兵头越垂越低,扎吉元帅宣布:“我现在要重新恢复我们祖先极少采用的长官负责制。既然你们做出了这样令全军感到耻辱的事,被仅仅一百人的队伍吓得逃跑,而且由于你们愚蠢的行为竟然导致敌人对卡敖奇传达了信息,我不得不对你们处以这样的刑罚!先出击的第二联队第三大队队长已经战死,一起战死的还有第一小队队长。所以第二联队第三大队第二小队队长、第三小队队长必须处死,第一小队全体处死!至于后来出击的第一联队,只处死其联队长范莱。为了惩罚这些胆小的人,处死之前执行鞭刑。” 中间的一千二百多人惭愧得连头都抬不起来。他们的脸已经白了,有一些人眼中淌下了悔恨的泪水。随同扎吉元帅一起来的还有资历较深的几位兵团长,这几位兵团长还有身份较高的贵族对扎吉元帅进行恳求,但扎吉元帅不但拒绝撤消这一严酷的命令,而且下令必须在天黑之前进行这项残酷的处罚。扎吉元帅面无表情地站在高台上注视着行刑过程。 这一刑罚之所以在历史中沉默了相当长一段时间,是因为这可怕的刑罚偶尔会落在曾经英勇地进行战斗,对他的同伴们的溃逃毫无过失的勇士身上。这就使十七兵团产生了极为深刻而沉痛的印象,在砍下近一百颗头的执刑最后阶段,发生了一次悲痛的插曲。被十七兵团公认为最勇敢的轻骑兵,年仅二十七岁的联队长范莱引起了所有人极度的同情。范莱十六岁就加入了英格兰尼国防军,在十一年的战斗生涯里,他获得的勋章多达十二枚。整个十七兵团里只有兵团长梅萨拉获取勋章的数量比范莱更多。这个勇敢的青年在众多人悲伤的注视下来到了扎吉元帅的前面。 第88章 他的脸色惨白,但是神情却象往常一样坚定。 “您所采用的长官责任制,对英格兰尼不仅必要,而且有益。但是扎吉元帅,您跟我的战友一样,知道我不是一个懦夫。虽然我最终随着部队退回营地,但是那是因为前面溃逃的士兵影响了我们联队的士气。后来没有再出击,是因为担心会损失太多的士兵。”范莱突然提高了音量,并扯开了衣服,露出胸前十几处伤痕。其中几处很大很深的伤痕证明,范莱几次接受过死神的邀请,只是最后他仍然坚持着回到人世。由于动作过大,左肩的伤口迸裂,汩汩地流出鲜血。“我不是胆小怕死的人!所以希望在接受死刑前不要让执刑者鞭打我。” 扎吉元帅令人难以察觉地皱了皱眉,他犹豫了一会儿,最终点点头。“由于这次敌人将重要的情报传给了守城的人,所以必须有人负责。可惜我不能保存你的生命,不过我可以赦免你死前接受鞭刑。” “他不能死!”一个士兵从中间的行列中跑了出来,由于悲愤,胸膛剧烈地起伏,他流着泪用嘶哑颤抖的声音叫喊着。“我是联队长的亲兵,当时大家都对敌人害怕了,在救回第二联队第三大队的兄弟后,联队长领着我们继续追击敌人。但是敌人边跑边向我们射箭,由于恐慌,很多人没得到联队长的同意就开始撤退。我也是曾经获得过两枚勇气勋章的老兵,但仍旧因为害怕这种情况而逃跑。当时我和其他几个亲兵簇拥着联队长,使他不由自主地随着人流撤退了。我是逃兵中的一员,也是簇拥着联队长逃跑的人。联队长是无辜的,我愿意替他死!” 范莱与他的亲兵申明自己才是应该被处死的人,都要求砍下自己的头。扎吉元帅无视他们之间的激烈竞争,命令行刑官将范莱押上了刑场。 当行刑官正准备对范莱行刑时,军团中成千上万个战士眼孔收缩了,他们的脸上显出怜惜的表情,眼眶里满是泪水。这时,范莱对战友们喊到:“如果你们认为我的死是不公道的,如果我的厄运引起了你们的同情,我希望你们宁可死,也不要在敌人面前转身逃命。” “我们发誓……我们发誓!……”整整一个兵团的人同时怒吼。“我们对所有的神发誓!……” 在这神圣而庄严的誓言声下,范莱转过身把光光的脖子伸到行刑者的斧子下,咕哝了一句“行刑吧。” 那个行刑者以迅速而又精确的手法对着那光光的脖子砍了下去,鲜血一下子喷射到地面上,那颗棕发的头在全兵团恐怖而又惋惜的叫喊声中滚落下来。 扎吉元帅转过身子,遮掩着脸上扑簌簌地滚下来的泪珠。 第三部第三部第二十章 第三部第二十章 阿朗佐.阿科尼奥对待战争有着自己的观点,他曾经说过:“能够不战自然最好。如果真需要付诸一战的话,就一定要战胜。” 阿朗佐.阿科尼奥的确正如他所言,在他的一生中从未轻启一战,但每战必胜。阿朗佐虽然不曾在神圣大帝麾下参加过任何战斗,但是在世人的心目中,他却是最佳的名将之一。 此人武技出众、机变多智,远虑深谋,可谓全材。 ——摘自《名将录》 士兵们相互交头接耳传递他们的最新消息。 “知道吗?马上就要决战了。” “我早知道了。如果这次能够将英格兰尼征西大军击溃,塞斯就可以解放了。” “好象敌人比我们多啊。” 说这句话的年青士兵被一个四十多岁的老兵毫不留情的驳斥。“我们的将领可比英格兰尼那边厉害得多。我们肯定会打赢的。” 不过闲聊士兵的长官却没有相应的闲情逸致。各级长官不停地参加各种会议,接受上级向他们传达的作战批示。主营地的传令兵神色疲惫地来来往往,他们现在是最繁忙的人。 大多数塞斯的贵族们已经明白各项命令的决策者实际上是阿朗佐亲王。但是既然事情已经发展到目前这种状况,他们也毫无办法。贵族们并不怨恨马迪尔将兵权交给阿朗佐亲王,虽然他们不愿意承认,但几乎所有的人私下都认为亲王殿下才是真适合担任主帅的人选。既然马迪尔获得了联军主帅的名义,贵族们也就不再进行更多的苛求。 英格兰尼的军队这两天进行了频繁的调动,围困卡敖奇的部队分别向征西元帅的主营汇集。明眼人都看得出,英格兰尼征西元帅扎吉.雷洛已经决定与塞斯联军进行决战了。 在阿朗佐亲王的主持下军队重编还算顺利,整编后,塞斯联军主要战力由公爵近卫军和五个兵团组成。原来的公爵近卫军、第一、第二兵团以及一些小贵族的私兵合编为新的公爵近卫军,共计五个联队。马迪尔兵团得到第一兵团的番号,约八千多人。白瑞拉兵团为第二兵团,共计九千人余人。阿朗佐兵团为第三兵团,共八千多人。萨弗斯兵团为第四兵团,五千多人。史蒂夫兵团为第五兵团,七千多人。虽然法兰西斯人为第二兵团和公爵近卫军派出了许多教官,可惜时间毕竟太短。军队在训练、融合等方面还存在问题。对于塞斯联军来说,这一战无法避免或推迟。毕竟当初塞斯各地的贵族来此都是为了解救卡敖奇,如果避战,卡敖奇必定会失守。这样的结果没有哪个塞斯人能够承受。 就这样,在士兵及中、下级军官渴求一战,而高级将领希望能够将决战期推迟的心态下,塞斯军联军主力终于在大陆历1418年9月11日在卡敖奇西郊与英格兰尼西征大军列阵对持起来。双方在战场上投入的兵力为:塞斯军近四万三千人,英格兰尼军五万八千余人。 阿朗佐的坐骑也是一匹汗血宝马。这匹马通体雪白,但在四蹄向上三寸却为黑色。英格兰尼军在对面一公里处正排列着阵型。阿朗佐坐在汗血宝马上望着对面黑压压的士兵,陷入了沉思:兵者,国家大事,生死根本,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双方兵力间的差距有一万二千人,如果仅仅是兵力的上差距倒也不值得特别忧心。塞斯联军中,私兵与义勇军占了多数,这些士兵虽然士气可嘉,但是战斗力与正规军相比有一定差距。而且那些私兵和义勇军在大规模作战训练方面几乎是空白。即使是阿朗佐部的两万一千人,其中有八千多人是进入塞斯后就地征收的塞斯人。装备方面的差距也令阿朗佐不得不正视。塞斯贵族的步兵们差不多都是轻装步兵。轻装步兵的武器是小型的盾牌和短剑,与正规步兵比起来,那种小型的木制甚至藤、竹所制成的盾牌根本就挡不住重剑的劈砍。唯一可以值得欣慰的是:将领的素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此弥补。 塞斯联军阵前,战马开始躁动,无形肃杀的气氛,渐渐便弥漫于天地间。忽地,低沉却震耳的号角声响起。响彻天地!那是进攻的号角。号角的声音将阿朗佐从沉思中惊醒。 英格兰尼第二十三重步兵兵团试探性地前进了。敌阵的重步兵与弓箭手结成方阵向前缓缓移动。这些重步兵装备着精钢制的铠甲站在最前方,士兵手持着超过一人高的铁制盾牌。在物理防御方面,重步兵是爱克斯大陆最强的兵种。在持盾手的身后的是两排弓箭手。为了战斗的需要,在步兵的身后则是穿着红色或白色长袍的魔法师。这些魔法师的数量远远地超过了一个兵团所应该配备标准。从数量上讲,随同第二十三重步兵兵团进攻的魔法师占了征西军中魔法师总人数的四分之三。这种阵型是性格沉稳的扎吉元帅的最爱。采用这种攻击形式,在拥有最大的防御效果的情况下能够对敌人施以魔法攻击。 英格兰尼步兵方阵在距离塞斯联军不到四百米的距离停下了。魔法师们躲在重步兵的身后开始他们的工作。 进攻一方的魔法师选择了相同的魔法,他们合力制做出的一百多个熊熊燃烧着的巨大火球发出雷一般的响声。空气仿佛灼热而沸腾,热风熏得人发昏,然后一齐飞向塞斯联军的阵地。早已默默做好准备的塞斯联军魔法师马上布下了结界。巨大火球与结界相撞,在空中迸发出华丽的轨迹。在夜间仅凭视线,普通人很难区分这种景象与放焰火有什么差别。但是巨大爆炸声的轰鸣震聋了双耳,使身体也在音波中震颤,这一切让塞斯联军的每个战士都清晰地意识到自身正处于残酷的战场。在这样的魔法攻防战中,防守方必须平均布置结界,虽然每消耗对方十个单位的魔法力而自身只损耗四个单位,但是这么多的攻击性魔法攻击结界的同一点时,却有漏网之鱼进入结界保护的范围。这些巨大火球落进毫无防备的士兵群中,一刹那使这些士兵觉得天空变得异常明亮,眩得人睁不开眼睛。被四处溅落的火星灼伤的士兵勉强恢复视力和听力的时候,刺痛的双目所反映出的画面是烧焦的尸体,而仍在嗡嗡响的耳朵里则是受伤同袍凄厉的惨叫声。对于这些普通士兵来说,这种场景不应该存在于世界上,而应该是身处在地狱的景象。 普通士兵们士气受到一定的打击,而那些以博学著称的塞斯魔法师们也对目前的情况非常吃惊。在他们魔法对抗的经验中,只有当一方的魔法完全破坏掉对方的结界才会造成结界内生物受到伤害。这便是没有参加过大规模战役的战士与魔法师共同的悲哀了。在大规模战役中,攻击一方的魔法会将所有的魔法对着同一点进行重复攻击。这种情况下,虽然攻击方所耗费的魔法力远远多于防守方,但是可以对结界内的士兵造成伤害。 第89章 士兵数量上的损失虽然对于几万人的战役来说基本没有影响,但是士气却不可避免地急速下滑。有时候,他们为了躲避迎面扑来的火球,往往会导致阵形出现混乱。 阿朗佐无奈地看着即将产生骚动的本阵。从法兰西斯跟来的老兵们为了压抑出击前有些紧绷的神经,或者舔舔唇,或者吞咽着唾沫。老兵们虽然出于本能仍旧或多或少免不了产生惊恐的情绪,但经验丰富的老兵知道,如果为了躲避魔法的伤害而导致阵形混乱,那么在战斗中生还的可能性将大大地降低。老兵们握着兵器的手仍然象平时一样坚定,但是没有参加过这种大型战役的塞斯士兵开始骚动。如果被十倍于他们敌人包围,这些满脑子光复塞斯的战士或许不会害怕。但是对于这种只能挨打不能还手的情况,从来没有过类似经验的塞斯士兵却不安起来。 “哪位将军前去挡一阵?” “我!”阿朗佐话音未落,拉库里一跃而出虎吼:“操他妈!跟老子上!” 拉库里为了追求速度,身上只穿着简单的皮甲,这种皮革制品在战争中的防御效果极为有限。拉库里扯开皮甲和上衣向天空一扔,赤着上身当先冲出。跟在他身后的,是被他疯狂操练过的一千轻骑兵。 疯狂的操练效果在战场上显示出了成绩。拉库里联队的三个大队以三叉戟的形状向敌人的步兵方阵冲去。冒着各种攻击性魔法和箭雨,轻骑兵们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冲到了重步兵的面前。幸运之神象往常一样眷顾着“好运的拉库里”,当拉库里旁边的骑兵一个接一个中箭乃至摔落下马的情况下,拉库里居然毫发无伤地完全了这段惊险之旅。拉库里大吼一声:“步兵方阵的后方就是那些魔法师,大伙冲过去杀个痛快!” 重步兵采取方阵掩护魔法师进行攻击必须有两个先决条件。其一,随着步兵方阵进攻的魔法师必须比对方的更强,迫使对方的魔法师采取防守。其二,由于双方相距太近,以骑兵的冲刺速度,很短的时间就可以冲到敌人面前。为了弥补这种缺陷,前方的阵地的指挥官必须有足够的应变能力。 拉库里的轻骑兵就和英格兰尼重装兵团杀作了一团,一群群的骑兵象海浪冲击岩石一般,扑向身着纯钢制重铠的重步兵,但随即也象浪花一样四散开来——对于全身上下都包裹着重铠的重装长矛手来说,普通的攻击造成的伤害极小。那些重铠长矛兵将手中的长矛柄牢牢地驻在地上,组成了一道死亡的篱栅。 训练重步兵比重骑兵的价格便宜很多,但是与轻骑兵比起来,由于精锐的重步兵必须全身着纯钢制重铠,而且这些士兵本身必须有非常好的体格,因此一个重步兵联队并不比一个普通的轻骑兵联队便宜多少。对于塞斯这样大小的公国而言,成建制的重骑兵和重步兵,是一种相当昂贵的奢侈品。拉库里联队的轻骑兵虽然勇敢,但第一次真正面对这些全身被钢铁包裹的敌人时,仍然免不了手忙脚乱。遭受重挫后,英勇的轻骑兵们以血肉之躯在重步兵阵中撕开了一道口子。剩下的轻骑兵们拼命挤向那道裂口,试图将战果扩大。在打开缺口冲进敌人阵内后,拉库里的部队形势反而更加困难。巨大的损失迫使他们放弃了继续突击的打算,骑兵们围成两个圈子与重步兵们撕杀。几百人围成一个两层的小圈子左旋右转,外侧的骑兵看见机会就杀出去,而外侧的骑兵则补上这个缺口。不到十分钟,拉库里的人已经损失了一半,圈子不成圈子。拉库里看着身边的战士一个接一个被敌人用长矛刺下马杀死,对着敌人大吼。“谁是这里的头,你们的将领在哪里……胆小的人!…………到这儿来啊,胆小鬼,跟我面对面的交手!用你的重剑,用你的长矛或者任何武器跟我这个见习骑士交手!你怕了吗!胆小鬼,来和我拉库里交战!你在哪里?……” 英格兰尼的前锋指挥官乌斯在英格兰尼军队中服役了二十五年,他的经验、勇敢、应变能力以及他的服役期都应该使乌斯取得更高的官衔,但是鲁莽的脾气却使他在少将这一位置上连续待了七年。 乌斯用强有力的手在围攻那些剩余轻骑兵的大群重步兵中间替自己开路。他一面找寻这个向他挑战的人,一面喊到:“喂,卑鄙的塞斯人!你把胆小这个称号留给你自己吧。是谁不肯与我们英勇的英格兰尼人正面交战,只敢偷偷摸摸打游击?胆小这个词是你们塞斯人最好的形容词。我,乌斯来了……你打算怎么样?” 乌斯说完了这些话就和拉库里交起手来,因为拉库里已经喘着粗气向他猛扑,一面气愤地喊叫:“我要用我的长矛将你刺穿……让你这个躲在士兵身后的将领为我的部下偿命!” 拉库里轻侮的话激起了乌斯的怒火,身为风剑士的英格兰尼少将防住对方疯狂的进攻后,转守为攻。 乌斯一剑挑开拉库里的长矛,以飞快的速度刺向拉库里的坐骑,只一剑便刺中了拉库里坐骑的气管。拉库里还来不及为自己及时跳下马而庆幸,乌斯又一剑就劈飞了拉库里的长矛。正为长矛被敌人的重剑劈飞而羞愧,乌斯却不愿意留给拉库里更多的时间自怨自艾,他又一剑刺向拉库里的咽喉。拉库里仅仅看见一道白光一闪,下意识地躲闪,肩头便遭受了重创。怒吼一声,拉库里试图扑向敌人用拳头反击,却被乌斯矮下身子顺势砍中了大腿。受伤的右腿不足以支撑他巨大的身躯,拉库里不甘愿地轰然摔倒。当乌斯准备用最后一剑结束拉库里的生命时,两个轻骑兵冲向了乌斯。其中一个如同疯子一般奋不顾身地攻击乌斯,另一个乘着这个机会将拉库里抢回轻骑兵组成的岌岌可危的防卫圈。 当乌斯离开自己的位置寻早拉库里与之决斗时,阿朗佐以杰出的眼光察觉了敌人阵地的混乱。对于这种意外的惊喜,阿朗佐向来是不肯浪费的。 “白瑞拉军团与我部共同出击!魔法师放弃布置结界,向敌人阵地施展杀伤性魔法。”阿朗佐的声音似乎在本阵每个士兵的耳旁响起。 阿朗佐挥舞着重矛向敌人冲去。他英勇的姿态立刻在骏马背上威风凛凛地显现了出来。看到阿朗佐亲王的英姿,跟在他身后士兵们的士气象涨潮一样增高。 由于拉库里轻骑兵们英勇的撕杀,英格兰尼重步兵的阵型已经不象开始时那么坚固了。得到命令的士兵们快速地向前跑,他们知道,早一刻冲到敌人面前,就可以多一些生存的机会。士兵们以惊人的速度向敌人冲去,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内,士兵们就冒着箭雨和魔法攻击冲到重兵步的面前,大战正式开始。战场上充满了可怕的喧闹声、喊叫声、呻吟声和武器的铿锵声。 由于第二十三重步兵兵团采取的是密集型阵型,因而在很短的时间内他们便被在局部上处于优势数量的塞斯联军包围了起来。魔法师们在这一情况下受到了一定的损失,他们赶紧躲在重步兵的的中间。 扎吉元帅的幕僚忧心忡忡地注视着战局,他忍不住向元帅进言:“元帅阁下,为什么您不下令支援第二十三重步兵兵团呢?他们被敌人包围了,士兵们损失很大,情况很不利啊。” 猛烈的夏日下,扎吉.雷洛的脸色更加红润了,他冷冷地望去,深邃的眼中似乎没有一丝感情。扎吉元帅静静地、低低地说道:“第二十三重步兵兵团主要是精锐的重步兵。他们不会那么快被打败。再等等,再等一会儿……” 第三部第三部第二十一章 第三部第二十一章 按大多数历史学家的观点看,卡敖奇之役可以划分为两个部分。前者是卡敖奇围城之战,后者是卡敖奇西南近郊之役。 如果卡敖奇围城之战中没有消灭了英格兰尼侵略军的有生力量并打击了侵略者的士气,则卡敖奇西南近郊之役根本不可能取得胜利;如果西南近郊之役塞斯联军失败,则卡敖奇城内的守军进行的防守就会失去它的意义。 以辩证的观点看此役的前后两个部分,正是相辅相承,互相影响的。 ——摘自《辩证历史学》 马迪尔骑着闪电在一处高坡上关注着战局的发展。身后有大约六千士兵,这支迅狼兵团的前身部队此时却不得不作为预备部队留在本阵。马迪尔身边的掌旗官自豪地举着已经略有名气的冰狼旗,旗帜在风中飒飒作响。 如果阿朗佐亲王是名正言顺的主帅,那么此时就应该是由马迪尔率着士兵们前去撕杀。马迪尔看着战场上敌我双方激烈地撕杀着,他不由地抓紧了缰绳。虽然马迪尔并非拉库里那种看见撕杀就眼睛就发红的人,但战场的气氛却使任何沉稳的人都会产生战斗的冲动。 英格兰尼第二十三重步兵兵团的士兵们英勇地抵挡着敌人的攻打,但是在对方优势兵力的逼迫下,不得不继续缩小防守圈。他们被塞斯联军的优势部队包围着,而他们中间还剩下三百多塞斯的轻骑兵在继续抵抗着。这些剩余的轻骑兵无法冲出包围圈,不得不撤退到一个山丘顶部为了自己的生命做着最后的努力。 一阵阵可怕的盾牌的碰击声,武器的铿锵声和交战者疯狂的呐喊声充斥着交战的战场。战斗持续了半个小时,交战双方都一样凶狠一样英勇,但是第二十三重步兵兵团人数要比塞斯联军投入战场的人数少得多,而且他们的阵型非常不利,因此没有办法长久抵挡塞斯联军可怕的攻打。最后,重士兵的防线开始产生了动摇的迹象。正在这个时候,英格兰尼本阵的军队开始行动了。 第90章 扎吉元帅一声令下,向撕杀的战场上增加投入了两个兵团的兵力,第十七兵团、第十八兵团分别在梅萨拉和托蒂的率领下杀向敌阵。马迪尔与蒙迭塔对视了一眼,看见他微微点了点头,便率领着第一兵团如旋风般冲向战场。 白瑞拉为了免受两面夹击的窘境,命令正在从英格兰尼第二十三兵团后方进行攻击的四个联队微向左侧收缩。但正是这一行为险些导致了塞斯联军的毁灭。当阿朗佐发动攻击时,乌斯不得不放弃了亲自消灭被包围的拉库里部的打算。他冲到战斗最激烈的地方进行指挥。当乌斯看到后方的敌军四个联队开始收缩,便喝令全军向后方突击。重步兵们以不可阻遏的架势向后方的敌人猛扑。这使得白瑞拉部产生了动摇,他们不得不从原来的战术性收缩转变成真正的退却,这导致了塞斯联军相当大的混乱。 这个时候,托蒂率领的第十八兵团的三个轻骑兵联队开始对塞斯军的左翼发动进攻。接着,第十七兵团的轻装步兵和第十八兵团剩余的部队相继抵达了阵地。塞斯联军在人数占优势的英格兰尼第二十三兵团、第十七、第十八兵团的包抄和攻打之下,开始向后退却。英格兰尼人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狂野的“胜利、胜利!”的呼喊。有的紧追着塞斯联军,有的试图包抄战场上塞斯联军的后路。唯一在这次混乱中松了口气的,是拉库里部剩余的一百多人。当英格兰尼第二十三兵团向后猛攻时,拉库里余部趁机与主力汇合了。当这群几乎全部受了伤的人回到自己人的阵地时,居然有好几个受伤较重的士兵支持不住而从马背上摔落下来。 在激烈撕杀的中间战场上,一共聚集了超过五万的士兵在相互拼杀。 阿朗佐亲王本部的士兵还剩下约七千人,白瑞拉兵团由于刚才的错误,只剩下约六千人。但阿朗佐亲王本部士兵的战斗力极强,竟然与对方三个兵团撕杀中死战不退。战场上友军的表现对白瑞拉兵团的士气有很大的影响。他们看到阿朗佐兵团的士兵英勇的表现,也开始试图稳住阵脚。在塞斯联军第一兵团也加入战斗后,塞斯联军这才好不容易稳住。由于英格兰尼第二十三重步兵兵团战士的装备相当精良,往往第二十三重步兵兵团损失一个战士时,塞斯联军已经倒下了两三个勇士。塞斯联军的形势越来越不利。 事实上,蒙迭塔早就制定好了作战计划,本阵并不是决定胜负的关键。在军事会议上,蒙迭塔.弗朗西斯科说出一句不知道哪本古书上看来的话。“诡伏设奇,远张诳诱者,所以破军擒将也。”结果除了阿朗佐知道这句话的大概意思外,其余的人都不懂。蒙迭塔.弗朗西斯科只好解释这句话翻译过来意思就是‘置奇兵,虚张声势以诱敌,这是歼灭敌军,俘虏敌将的原因’。 马迪尔冲到战斗激烈的前线,不慌不忙地拉弓射向敌人。他闲庭信步的神态以及神奇的射术给予了士兵们极大的信心。马迪尔甚至趁着间隙向战场中间看去。阿朗佐的主旗在敌军中来去自如,如入无人之境,使得马迪尔不由心生佩服。然后,他下意识地朝英格兰尼军本阵望去。对方主帅是经验老到的扎吉.雷洛元帅。不知道他能否看穿蒙迭塔的计谋。敌人太远,马迪尔根本看不清扎吉元帅的面孔。 这时坚持留在前线的伊莉公爵朝着蒙迭塔睃了一眼,她微微皱起眉头,好不容易才控制住试图对蒙迭塔发布命令的冲动:虽然伊莉对军事并不在行,但她仍然看得出现在形势很糟糕,阿朗佐身边的亲兵越战越少。战前马迪尔已经答应阿朗佐,待阿朗佐出击后,军队指挥权交给蒙迭塔。可是蒙迭塔作为家臣居然眯着眼睛津津有味地盯着战场,没有一丝增援主公的意思。眼看陷入苦战的塞斯军越来越不支,蒙迭塔却摸着他的山羊胡子赞同地点头起来。 扎吉元帅按捺内心的不安。他不认为拥有法兰西斯第一谋臣的蒙迭塔.弗朗西斯科会使用此时平淡无奇的战术。扎吉元帅实在猜不出蒙迭塔脑袋里到底是怎么想的。他紧张地关注着战场的变化。幸好,形势仍然朝着有利于英格兰尼这一方进行着。 第二十三兵团凭借着自身强大的战斗力以及精良的装备,在战斗中取得的优势越来越大,塞斯联军的中央已经逐渐凹了进去。阿朗佐兵团的战士凭借着阿朗佐巧妙的指挥与坚强的韧性,仍然在不屈不饶地进行着顽强的抵抗。不过阿朗佐的本部士兵虽然精锐,但人数处于劣势,装备也不如敌人。随着时间的流逝,阿朗佐身边的战士不断倒下。阿朗佐兵团的多数战士都是身经百战的老兵,但是在这样的劣势下仍旧免不了开始出现不支的前兆。 扎吉元帅下意识握紧了长剑暗暗地想:“再过二十分钟,再给我二十分钟。胜利就完全属于我军了。” 正在此时,史蒂夫兵团在战场的左翼突然出现了。这群人早就被史蒂夫的战前演说所鼓动,当他们躲在树林中看着友军处在劣势下与敌人撕杀时,血液开始沸腾。这些勇士眼睁睁地看着战场上战友们一个接一个倒下,在没有得到长官的命令时却不得不憋着一股恶气躲藏在树林中。当史蒂夫才发出冲锋的命令时,他们绷紧着全身肌肉,一边向敌人冲去,一边从灵魂深处嘶吼:杀!史蒂夫兵团如同一群红着眼、喷着粗气的狂怒猛兽,扑向了敌人。 战场上的英格兰尼第十七、十八、二十三兵团无论是人数上,还是装备、训练、士气上都优于与之交战的塞斯联军,因而他们逐步拉长战线开始包围敌人。左翼是第十七兵团梅萨拉的部队,三个联队的战士正在试图向敌人的侧后攻击,却遭受了史蒂夫部毁灭性的打击。 为了节约魔法力,树林中来自法兰西斯的魔法师坐在几辆特制的马车上迅速来到可以攻击敌人的地方。一个接一个的爆焰飞向敌人的阵地。英格兰尼的魔法师与塞斯主阵的魔法师进行的魔法较量中取得了压制性的胜利,但左侧突出其来的攻击却使不少位于左翼的优秀魔法师瞬间失去了生命。 爆焰虽然只是火系二级魔法,但是将领们和有经验的战士都给予它不低于流星火雨的尊重。从外观看爆焰术与火球术有些类似,但原理却不同。 火球术主要是伤害击中的目标,火球术在击中目标后造成的伤害甚至大于爆焰术,但火球术溅落的火星对人体造成伤害很小。而爆焰术对于击中的目标造成的伤害较小,甚至拥有斗气的战士在有防备的情况下即使被正面击中也往往不会受重伤,但爆焰术是一种大面积伤害魔法。在击中目标后它会向四面射出若干小火球。虽然爆焰术的伤害面积远远小于流星火雨,而且它的伤害值也不大,但爆焰能发出震耳欲聋的爆炸声。连绵不绝的爆炸声对敌人的士气是一种很大的打击,还可以提高友军的士气。 冲最前面的第十七兵团三个联队冒着爆焰的攻击正在向后收缩时,史蒂夫养精蓄锐的七个联队用密集队形已经向这三个倒霉的联队冲了过来。史蒂夫部的战士狂暴呼喊,无数长剑与盾牌的铿锵碰击声,向不远处的树林传去;回声不断地重复着这一阵阵悲惨而阴沉的激战声。第十七兵团兵团长梅萨拉命令传令兵紧急向邻近的友军和扎吉元帅求援,然后他骑着马在队伍中跑来跑去,不停地激励着自己部下的士气。第十七兵团的战士在这一刻显得非常勇敢,那三个回缩的联队虽然完全不能保持战斗阵型,但是被分割包围的他们却象牛皮糖一样死死地缠住敌人,死战不退。 虽然史蒂夫兵团在短短的一刻钟内就将梅萨拉兵团的三个联队完全击溃,但克蒂夫对这样的战果并不满意。他原本打算通过奇袭一举击溃敌人的左翼部队,哪知道名声并不响亮的第十七兵团却以令人吃惊的顽强精神抵挡住了自己的部队。那三个联军象牛皮糖一样沾住了自己的主力,当史蒂夫兵团再对梅萨拉兵团发动猛攻时,敌人已经有了准备。奇袭的效果只是吃掉了三支大意轻进的联队,这令史蒂夫非常失望。他弄不明白,士兵的装备并不逊于英格兰尼正规军,如果负责左翼的是以防御力著称的第二十三兵团,那么岂不是会更糟?史蒂夫的眉头皱成了川字,他焦急地命令魔法师无需顾忌误伤,对梅萨拉兵团施展猛烈的爆焰。 乌斯和托蒂分别向第十七兵团派遣了一个联队的兵力。虽然他们并不认为自己的兵力很充裕,但他们都知道,如果左翼被史蒂夫兵团击溃,那就会造成全军的溃败。 梅萨拉命令部队放弃对白瑞拉兵团攻击,转为收缩防御。得到友军两个联队的支援后,第十七兵团的处境给人的感觉仍然象狂风中的烛火一样。直到扎吉元帅派给他的两个联队的生力军加入战场,史蒂夫兵团的攻势才略有遏制。梅萨拉这才喘了口气,他看了看战斗的形势,然后用嘶哑的声音吩咐传令兵:“向扎吉元帅求援,我部仍然需要增援。” 第三部第三部第二十一章 阿朗佐愣了愣,他盘旋在伊莉公爵秀美容颜上的目光显得愈加迷恋。他凑近了伊莉低声说:“我知道兰特在双头河战役对你说过一句‘我爱你。只要你愿意,我甚至愿意为你去死。’其实,我也可以如此。不知道你是否能够送我一条手绢,让我能够在怀里揣着你送的手绢而从容赴死?” 伊莉的眼神显得朦胧迷离了。她并非不知道阿朗佐的心意,无奈在她的内心深处却藏着另外一个人。一个年轻而又帅气,嘴色处总挂着微笑的男人。 第91章 偶尔是得意开怀,偶尔是天真顽皮,甚至偶尔还带着那么一丝邪气的微笑,总是在伊莉的梦中不停地出现,拔动着伊莉的心弦。 又一个因为爱恋而愿意为她赴死的优秀男子出现了,令伊莉不知如何是好。在这一瞬间,天地似乎突然静了下来,只剩下伊莉和阿朗佐两人。阿朗佐那忧郁而又带着期盼的眼神,令伊莉不停地动摇。 伊莉暗暗叹息:难道对于一个将要死去的人,不该满足他临终的愿望吗?伊莉将手伸向怀中,手指触到了丝绸质的手绢。她从来不知道,这种丝制的、柔软的、手感极佳的手绢居然会那么沉重。 (突然,伊莉好象感觉到了什么,她抬头向远处望去,丝绢不经意从手中滑落……) (将手绢轻轻放在阿朗佐的手中,伊莉突然感觉到了什么,她抬头向远处望去,就那么呆住了……) 读者选一个结局进行投票吧。在幻剑有投票的东东有兴趣的去那儿。 第三部第三部第二十二章 第三部第二十二章 贵族小姐如果对某位男士有意,会将手绢“无意”间失落。而那位幸运的男士如果捡起手绢并藏在怀中,则证明此男子对那位贵族小姐也有意思。久而久之,手绢成为贵族男女间定情的信物的一种。 ——摘自《爱克斯大陆的浪漫爱情》 当梅萨拉看着两个联队轻步兵的援军向自己这边的部队赶来时,他这才松了一口气。与此相反的是,留在塞斯联军主阵的蒙迭塔却叹了口气。一直关注着战局发展和蒙迭塔表情的伊莉公爵连忙来到蒙迭塔的身边。她飞快的语速泄露了内心的焦急。“蒙迭塔先生,我军的情况不是很好吗,您为什么叹气?” 蒙迭塔出神地望着左翼激烈的战斗,似乎没有听见伊莉公爵的提问。看到梅萨拉兵团在白瑞拉部和史蒂夫部的夹击下仍旧显示出顽强的抵抗能力,蒙迭塔脸色变得苍白。伊莉公爵更加着急了,她向蒙迭塔重新提了那个问题。蒙迭塔的声音象是苍老了二十岁。“公爵殿下,一个优秀的军师应该知兵法,知天时,知地势。另外,在战前应该知道敌人各部士兵的战斗力强弱以及他们的作战风格及战前的位置,知道敌人各部将领的性格。” 蒙迭塔嘴角抽搐了一下。“由于我军拥有闻名天下的黑衣众,保守的扎吉元帅必然将英格兰尼第二十三重步兵兵团首先派入战场,以免被黑衣众一举冲垮。拉库里联队以自身大量的牺牲打乱了第二十三兵团的阵脚,使阿朗佐亲王能够冲上去占了一点便宜,我本来还以为胜利的天平已经向我军倾斜了。” 他惨然一笑。“其后的战况发展都是按着我预想的方向进行着,直至英格兰尼第十七兵团出乎意料地没有被魔法与战士双重的猛烈攻击所击垮。” 蒙迭塔忍不住死死地盯着左翼的战斗,似乎想确认些什么。他摇摇头,在巨大困惑下,他忍不住向伊莉公爵继续解释,似乎想要减轻一下心理压力。“梅萨拉此人忠厚沉稳,却并不以性格坚毅著称。第十七兵团虽然也是英格兰尼的主力兵团,但是其战斗力及顽强精神并非上佳。不知道为什么在如此猛烈的魔法攻击及史蒂夫兵团的狂攻下仍然能够支撑下去,这实在太出乎我的意料了。” “难道我平原之狐的英名以及主公未曾一败的名声都要在此役遭挫?!”蒙迭塔抬起头望向无垠的天空,似乎想要从苍天那里得到答案。 此役集合了塞斯国内最后的军事力量,如果失败,就几乎不可能再与敌人进行大规模的战役了。伊莉公爵的声音忍不住颤抖了。“可是,最强的黑衣众不是还没有出击吗?如果他们加入战场,不就可以战胜敌人吗?” 蒙迭塔萧索地摇摇头。“英格兰尼七大神将之一的儒尼奥尔率领的第三兵团在开战时离我们十六公里。现在已经过了一个多小时,想必他应该早已到了战场的附近。布雷西亚军团虽然战斗力不强,不过他们现在也应该在离我们不远的地方等待机会。扎吉元帅还留近两万的部队没有出动,黑衣众此役的主要作用是震慑敌人。如果黑衣众一动,敌人的第三兵团及布雷西亚兵团大约就会攻击我军的本阵了。” 蒙迭塔嘴里似乎含着一根苦瓜,声音有些模糊不清,却明显带着苦涩。“我原来以为史蒂夫的伏兵出击后,敌人的左翼就会崩溃,那么英格兰尼第三兵团和布雷西亚兵团就算是加入战场,也改变不了战局。可是没想到……” 慌慌张张的斥候打断了蒙迭塔的自责。“报!西北方一公里处发现大量敌人。从旗号上看是英格兰尼第三兵团和布雷西亚兵团。” 蒙迭塔一下子突然变得苍老了许多,他有气无力地挥手示意斥候退下,痛苦地望着西北方。他的目光深邃而凝重,他皱紧了眉头,脑门之上隐隐约约浮现着条条青筋。“难道真的要败了吗?” 这时,英格兰尼本阵升起了魔法火焰。几分钟后,塞斯联军本阵右侧传来了隆隆的马蹄声。萨弗斯接受命令,迎向来袭的敌人出击了。 黑衣众出击了。它先声夺人,三千重骑兵发出的声势之浩大连大地都在微微颤抖。一片遮天蔽日的长矛林,一支给人以地狱般感觉。骑兵队的身后是飞扬的尘土。黑衣众的人和马都披着黑色的钢甲胄,就连脸孔也完全被护甲完全遮住,手中持着的钢制骑兵枪也是黑色。这支队伍完全没有旗帜,但整个爱克斯大陆上无人不知它的威名。黑衣众的后面,是新编入萨弗斯兵团的两个轻步兵联队。蒙迭塔回头看着伊莉公爵。“我们也该出击了。”说完,他下达了全军总攻的命令。 在黑衣众迎向英格兰尼第三兵团的时候,扎吉元帅摸着胡子显得非常高兴。“此役必胜!梅萨拉当立首功。”说完,他向仍旧吃紧的左翼又派遣了五个联队的援军。然后,扎吉元帅转回头。“英格兰尼的大好男儿,建功立勋就在此时。孩儿们,跟我冲啊!” 闻名大陆的黑衣众名不虚传,面对身为英格兰尼神将率领的整个兵团毫无惧色。两支骑兵部队相抗,力弱者败。黑衣众象利刃强行割开病人的皮肤一般冲击过去。不过儒尼奥尔身为七神将之一,并非浪得虚名。当他眼见黑衣众朝着自己冲过来,虽然暗暗叫苦,却也沉着冷静。第三兵团共有三个联队的骑兵,儒尼奥尔急令第二、第三联队向两边让开停止前进,第一联队的轻骑兵速度放缓。虽然第一联队遭受可怕的重挫,却为后继部队赢得了宝贵的时间。第三兵团的重步兵将长矛柄牢牢地驻在地上,准备迎接死亡。面对可怕的黑衣众,即使是手持长矛的重步兵也心生惧意。 萨弗斯率领着黑衣众凭着重骑兵强大的冲击力向第三兵团发起凶狠的攻击。猎物的伤口被无情的敌人一次又一次撕裂。当黑衣众攻破第三兵团第一层防线后,却面对了儒尼奥尔布下的第二层防线。虽然儒尼奥尔兵团的士兵英勇抵抗,但萨弗斯率领着部下仍旧如同利刃插入了被害者的腹膛,不断绞动,扩大着伤口,并朝着儒尼奥尔的主旗强行冲过去。顽强的英格兰尼士兵不再为了胜利,而仅仅为了生存而抵抗着。但是施害者却没有任何同情心,黑衣众在敌对的士兵中固执地杀戮,也许他们认为只需要将伤口尽量扩大,即使是无法消灭对方,也会使敌人流血而死吧。但是萨弗斯遇上了同样优秀的对手。面对黑衣众的强攻,儒尼奥尔不断布署新的防线。每当黑衣众撕破一个防线后,不远处仍旧出现一排略带惧色的英格兰尼士兵。这么短的距离内无法发挥重骑兵的冲击优势。黑衣众虽然在战斗中取得了很大的优势,每个成员都拥有极强的战力,但是他们同样避免不了受伤、流血,或是被杀死。黑衣众的在连续冲破敌人八道防线后,终于没有余力再冲破敌人的第九道防线了。 眼见时机已到,儒尼奥尔麾下的士兵象群狼一样紧紧地围住了黑衣众。此时的黑衣众虽然仍然有着强者的气势,却如同失血过多的雄狮,无法冲出一群饿狼的包围。儒尼奥尔清楚,只需要死死缠住萨弗斯,英格兰尼最终会取得胜利。他率领着自己的亲卫队,紧紧地缠着萨弗斯。 虽然凭借着出色的指挥,史蒂夫以不到八千的兵力给予了梅萨拉兵团重创,但是敌人先后得到九个联队的援兵后斗志越来越旺盛。史蒂夫是一员智将,却不是一名猛将。虽然他不停地调派军队攻击敌人薄弱的环节,却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左翼战场已经陷入胶着状态的事实。史蒂夫的内心越来越着急。战争胜负的关键本来应该决定在自己负责的左翼,可是现在却只取得了微弱的优势。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优势将越来越小。史蒂夫只能暗自诅咒同在左翼作战的白瑞拉兵团:如果白瑞拉兵团的作战能力及得上其他任何一个兵团,那么现在战斗早就应该结束了。 马迪尔兵团的装备在塞斯联军中最优,训练程度也较高。但是他的对手是黄金骑士托蒂.雷洛。在人数占优的英格兰尼第十八兵团面前,马迪尔兵团没有任何优势。尽管随着马迪尔拉响弓弦总会有一两个敌人倒下,但是托蒂在阵中往来冲杀时,几乎每挥动一次长矛,也会夺走一名塞斯战士的生命。 中间战场的左右两翼双方差不多都处于你来我往的对攻状况,但是位于中央的阿朗佐兵团却处于风雨飘摇的境界。公爵近卫军的加入并没有解决他们的困境,因为扎吉元帅也发起了最后的总攻。双方兵力上的差距更大了。 第92章 在这种时候,看到友军正在与黑衣众激烈缠斗多明戈却没有支援第三兵团,而是率领着布雷西亚兵团朝着塞斯联军的主旗冲去。这就使阿朗佐的处境更加艰难。 这真是一场空前惨烈的战斗,战场上双方先后投入的兵力合计十万有余。有的冲,有的堵,往来周旋。阿朗佐兵团的士兵最早进入战场,现在他们已经连续战斗了两个多小时。无论是精神还是体力上,他们都到了极限。渐渐的,阿朗佐兵团和公爵近卫军愈来愈不支了。身为七大神将之一的扎吉元帅发现了这种情况,身为名将,他不会放弃任何机会。在扎吉元帅的率领下,士兵们对摇摇欲坠的敌人发动了大举进攻。 中央战场的塞斯军队已经不能保持完整的阵型。他们这里一堆,那里一团,被敌人分割包围,坚持着最后的战斗。这种战斗,既不是为着胜利,也不是为着突围,而是爱一个十分单纯的愿望所支配,就是要在自己拿下之前多杀死一个或几个敌人,死不投降。左右两翼的战斗受中央战场的影响,也向着不得塞斯联军的方向发展着。只有离战场中心的萨弗斯兵团仍旧在酣战不休。但是在儒尼奥尔兵团的纠缠下,即使强为黑衣众也无法摆脱。 战斗中阿朗佐总是用余光瞟着公爵的大旗。突然间,他发现那面大旗摇摆不定,然后倾倒,旋即又被竖起来。看到这一切的阿朗佐明白了伊莉公爵的窘境。他看了看身边的近卫。这些精锐而忠心的战士,尽管因为连续的作战而极度疲惫,但是他们的脸上却都焕发着斗志和坚定,迎接着统帅的目光也是炽热和信任。“跟我来!” 这群人激发着最后的潜力,冲到了伊莉公爵的附近,驱散了围攻他们的布雷西亚士兵。伊莉公爵看到前来营救的阿朗佐,眼中露出感激的神色。阿朗佐纵马来到伊莉公爵的身边,低声说:“公爵殿下,由我护送您突围吧。” 伊莉公爵手持着克洛斯临走时送还的魔法杖,微微地喘气。她修长秀气的双手紧紧地握住魔法权,泛白的指节显示她内心的坚定。“谢谢您,亲王殿下。您对我的帮助,我永远也不会忘记。现在我已经决心去追随我的父亲,您还是自己离开吧。” 附近所剩无已的公爵近卫听到这番话,顿时迸发出坚定的斗志。骑在马上的,站着的,甚至是受伤倒地的公爵近卫军参差不齐地高呼:“誓死保卫公爵殿下!” 阿朗佐愣了愣,他盘旋在伊莉公爵秀美容颜上的目光显得愈加迷恋。他以低不可闻的声音对伊莉公爵说:“我知道兰特在双头河战役对你说过一句‘我爱你。只要你愿意,我甚至愿意为你去死。’其实,我也可以如此。不知道你是否能够送我一条手绢,让我能够在怀里揣着你送的手绢而从容赴死?” 伊莉的眼神显得朦胧迷离了。她并非不知道阿朗佐的心意,无奈在她的内心深处却藏着另外一个人。一个年轻而又帅气,嘴色处总挂着微笑的男人。偶尔是得意开怀,偶尔是天真顽皮,甚至偶尔还带着那么一丝邪气的微笑,总是在伊莉的梦中不停地出现,拔动着伊莉的心弦。 又一个因为爱恋而愿意为她赴死的优秀男子出现了,令伊莉不知如何是好。在这一瞬间,天地似乎突然静了下来,只剩下伊莉和阿朗佐两人。阿朗佐那忧郁而又带着期盼的眼神,令伊莉不停地动摇。 伊莉暗暗叹息:难道对于一个将要死去的人,不该满足他临终的愿望吗?伊莉将手伸向怀中,手指触到了丝绸质的手绢。她从来不知道,这种丝制的、柔软的、手感极佳的手绢居然会那么沉重。 突然,伊莉好象感觉到了什么,她抬头向远处望去,丝绢不经意从手中滑落…… 第三部第三部第二十三章 第三部第二十三章 所谓的算无遗策只是一种夸张的说法。有一个民谣可以证明事物的模糊发展性。 一颗弯钉子被铁匠扔在马路上;飞驰而来的骏马被它扎伤;骏马上英勇的骑士因而没能及时参加会战;失去这个英勇骑士的保护,最先战死的人当中有国王;国王的军队吃了败仗;这个国家因此而灭亡。 在战场上,最好的军师也无法做到绝对的胸有成竹。例如在卡敖奇会战中,马迪尔曾经凭着自己的智谋向被包围的卡敖奇城送去消息。可是正是因为马迪尔的这一成功行为,却导致了卡敖奇会战时并不特别出色的英格兰尼第十七兵团在猛烈的魔法攻击和史蒂夫兵团的狂攻面前,死战不退。结果差点令塞斯联军在此役中败北。 在战斗前,好的军师、参谋必须掌握尽量多的情报。而这些情报应该拥有详细、新颖、准确三大特征。 ——《圣华学校军事分院经典战例分析》 与凯森并肩作战是一件相当惬意的事。指挥工作全交给他,我不必操心。一路上凯森派出的斥候几乎总能够提早发现敌人的踪迹,然后避开敌人。偶尔遇到的倒霉的小股英格兰尼部队,总是逃不了被卓索图战士歼灭的命运。凯森的实力且不必说,卓索图族人的战斗力也很强悍——除了兽人部队,这是我所见过战斗力最强的部队。虽然他们比起兽人战斗力稍差了点,但组织纪律方面却比兽人强多了。不过作为一个战士或是一个将领,凯森固然好得无法形容,但是作为朋友或是部下,他却并不怎么样。 拿凯森的平生三大好来说。为了拉拢人心,安丽丝做好烹调后总是邀凯森与我同桌。和他同桌吃东西,得上胃病是迟早的事。我仔细观察过,如果我借口说自己已经吃过了,让他一个人吃,那么他的行为举止还算得上彬彬有礼,颇具贵族气质。但是如果我与他一起吃,那么他就会象五天没吃过东西的野人一样。那种狼吞虎咽的吃法,与他的圣骑士实力同样令人敬畏。 我拿非常喜爱的杀神剑向他炫耀,哪知他神情肃穆地接过剑,然后建议我不要总使用这把剑。他的理由有两条。一是这把剑杀气太重,有伤天和。二是这把剑实在太完美了,拿杀神剑作战实力虽然大增,但是使用者自身的功力却容易停滞不前。他说话时的模样,倒也不象是忌妒。不过武器优秀有什么不好?他自己还不是抱怨卓索图族的兵器不够用。如果使用兵器会使人的格斗技停滞不前,那卓索图族的士兵空手与敌人作战不是更好吗?再说了,兰仆说过凭我的体质不可以掌握终极圣斗气,反正我不可能成为圣骑士,不借助神器的帮助怎么与强者抗衡?!最重要的是:凯森说到圣骑士这个词时,隐隐有一股得意之情浮现在脸上。虽然他并不是故意刺激我,但仍旧让我非常忌妒。 至于说凯森的第三好,那就更离谱了。安丽丝是他平生所见最美丽的佳人。他毫无顾忌地欣赏美女也就罢了,但是我和安丽丝眉来眼去还得躲着凯森。如果被他发现了,得看他的脸色。每当我的手不由自主伸向安丽丝的纤腰时,他总是咳个不停。凯森完全没一点圣骑士的自尊:能够成为圣骑士的人,身体健康状况真有那么差吗?有一回因为触感太佳,那只不听指挥的手实在舍不得缩回来,凯森见咳嗽无效,便贴近我悄悄说:“主人,您这样的形象似乎……有点不太好吧?” 听到这句话后,我足足愣了三分钟才想明白凯森是我的奴仆。哪有奴仆象他这么嚣张的,奴隶凭什么看不惯主人的行为? 作为世袭贵族,我从小就拥有若干奴仆。大多数对我都是既敬且怕,也有少数象阿拉卡这样很会讨人欢心的。虽然兰仆后来也变得不太象一个奴仆,居然还捉弄我,但是至少他在有外人时对我还是毕恭毕敬的。从来就没遇见过象凯森这样没有自觉的奴仆,害得我很不习惯。 凯森会咳嗽,难道我不会咳嗽吗?为了咳出主人的气势,我深深吸一口气。“咳!!!” 这声咳嗽完全咳出了我的气势,声量之大完全可以与平地一声惊雷相比,旁边的马连腿都吓软了。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咳得太用力,居然呛着了。安丽丝见我涨红了脸,连忙为我抚背。不过她居然躲在我身后吃吃地笑。我都是黄金骑士了,这点小动静想瞒过我吗? 我瞪着凯森怒目而视。他眨了眨单眼皮,居然向我点点头准备扬长而去。 “站住!” 凯森转过身。“主人,你有什么事吗?” “你是我的仆人,我和老婆亲热你凭什么管?”背部剧痛!客观地说这笔帐也应该算在凯森的身上。 “主人,无论是大陆各地的风俗还是我们草原边缘族的习俗,正直的贵族都不会当着外人面前卿卿我我。我说得对吗?” 别人说就对,可作为一个奴隶这样说就不对。“你是一个奴隶,怎么可以管主人的事?” 凯森又眨眨他的单眼皮,声量居然也放大了。“作为奴隶,我的一切都属于您——除了思想。如果您高兴,可以鞭打我,也可以杀了我!但我觉得应该说的还是要说!” 我不能真的鞭打或杀掉他,鞭打或是杀掉一个圣骑士的想法太疯狂。但凯森的脾气也太暴烈了,再怎么说他也是我的奴隶,太不给主人面子了。仔细想想,他说的也没有错。以我的身分地位,这些细节还是注意一点好。没办法,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将身为族长的凯森调到前军负责探路等事情,我躲在中军,免得受这个性烈如火的圣骑士的批评。 就这样,我们一行四千余人的队伍经过十多天的长途跋涉终于进入了塞斯。一路上我们小心翼翼躲避着英格兰尼人。 第93章 从被抓获的俘虏口中,我确信这次潜行是成功的,英格兰尼人并不知道我们的行踪。 离卡敖奇越来越近了,我的心情也激动起来。如果此时卡敖奇还未被攻克,那么塞斯大军肯定在城郊附近与英格兰尼军队作战。塞斯大军中,必定有一位貌美如花的女公爵。我吩咐军队加快速度,然后也来到前军。凯森性格虽然暴烈,不过却很直爽。当初我将他调到前军时,他自然也明白我的意图,因而脸色不怎么好。不过当天晚上和我吃过安丽丝的美食,品了点好酒后,他便勾起我的肩对我表达他的忌妒之情。凯森这种人不擅于拍马屁,因而更哄得我开心。投桃报李,我也赞扬他的武技高强、治军有方。总而言之,那顿饭之后凯森除了是我的奴隶外,也成了我的朋友。 虽然从来没去过卡敖奇,但它是我的采邑,因而用归心似箭这个词似乎也没错。“凯森,我们加快行军速度吧。” 凯森点点头。“也行。反正我们卓索图族每个战士都有两到三匹马,只要斥候侦察得力,战前换马也不至于吃亏。” 凯森的性格暴烈如火,但是事关战斗时,却又心细如发。想到马上就可以重见伊莉,我高兴地虚打了一马鞭。坐骑是凯森为我挑选的宝马。虽然比起闪电来似乎略逊一筹,不过速度的确很快。这一加速,除了骑术精良同时自己也骑着好马的凯森、凯迪,只有骑着独角兽的安丽丝能够与我并肩了。 心情正激动时,斥候来报。“报,前面大约二十公里的地方塞斯军正在与英格兰尼军大战!” 我目视凯森,想听听他有什么意见。 凯森捋捋他的胡子,问那个斥候。“战况如何?” “我离开之前,塞斯军从左翼发动了突然袭击,英格兰尼大军的左翼开始动摇。英格兰尼本阵上还有将近两个兵团的后备兵力,不过闻名天下的黑衣众还未出动。” 凯森沉吟了一会儿,他吩咐斥候:“再探!” 这时凯森转过头看着我。“主人,有法兰西斯第一智者参谋,又有黑衣众这支强力的部队助阵,看来塞斯将要取胜了。” 我有些失落。此役在阿朗佐的帮助下,塞斯离复国更近了一步。这样一来,伊莉岂不是真要嫁给那家伙? “凯森,你说英格兰尼军还有没有取胜的机会?” 凯森一脸诧异。我回过神来,脸红了红。“我是说,有没有万一?” 凯森迷惑地眨着单眼皮,似乎仍旧不太明白我的想法。不过出于礼貌,他回答:“这个,战场形势瞬息万变,我也说不准。” “那我们是否应该加快速度去参加战斗呢?此役就算塞斯取胜,应该也不过是战胜。加上我们,就可以围歼那些英格兰尼军。不管怎么说,至少可以抓一些俘虏。” 凯森是个深受大陆制度影响的人。听到俘虏这个词,他的眼中显出了金币的影子。 “时间就是金钱。主人,我们加快速度急行军吧!” 第三部第三部第二十四章 第三部第二十四章 想要成为优秀的家臣,未必一定要将主公的命令放在第一位,但必须要将主公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摘自《哈伯家族家训》 在使用魔法时,如果施法者进行不同系之间的魔法转变,那么施展出第二个魔法所需要的时间会比平时多出至少一倍的时间。对于这种魔法现象,正规的魔法学名称之为异系壁垒。也有人将之称为魔法停滞。 《魔法常识》第十一章——异系壁垒 在山坡高处,我骑着白雪深深吸了一口气。 十分钟前斥候报告说战局突变,关心则乱,我急忙与安丽丝换了坐骑向前狂飙。到了距离战场大约一公里左右的高坡时,我已经将身后的部队扔下了至少五公里的路程。 吸气、呼气。我试图用深呼吸平静自己:塞斯联军的溃败就在眼前了。而卓索图的战士还要再过几分钟才能到这里。一个人冲进战场,对战局起不了什么作用。现在的我,已经不象以前那么不成熟了。 公爵的大旗摇摆不定,然后倾倒,旋即又被竖起来。掌心一阵剧痛,回过神来一看,原来指甲已经刺进入了掌心。我仍然没动,阿朗佐亲王的战旗已经向公爵大旗那边移去。 我仔细观察战局。黑衣众被英格兰尼第三兵团缠住了,塞斯方中央已被突破,两翼也开始出现崩溃的征兆。 “主人,我们出击吧!” 我回过头,凯森已经到了。此时的凯森,神情冷峻,全身散发出一股强烈的战意。我满意地点点头,这才象个圣骑士。后面的战士们正陆续赶来。在一旁观察着战局的战士们越看越兴奋,一个战士突然“哧”地撕了袍子,刹紧裤带。这时他的声音坚定而响亮。“主人,您下令吧!” 凯森成为我的奴隶后,他的所有财产都属于我。看来这个兴奋的战士是凯森的奴隶,因此他也喊我主人。我满意地看着这些卓索图战士,这些虎狼之士都紧握着兵器跃跃欲试。“大丈夫立功厮杀正是时候!凯森,你率三个联队上吧。打不乱敌人主阵阵型不要回来!最好夺取英格兰尼大军的帅旗!你明白吗?” 凯森狞笑一声。“孩子们,狩猎的时候到了!”说完,他带领着一彪人马如同一阵狂风般向英格兰尼主阵的背部攻去。 凯森办事我放心。剩下的事,例如英雄救美,该轮到我上场了。 正准备率着亲卫和剩下的一个联队向伊莉那儿冲去,却突然发现马迪尔身边只剩下几个人,被托蒂率着大群士兵包围着。突然犹豫起来:伊莉有阿朗佐亲王保护,一时三刻应该不会有危险。马迪尔为我拼死拼活,就算是重色轻友,也应该有个限度。 正好看见凯迪也目露凶光跃跃欲试,遂道:“你也去。带上那个联队去救塞斯公爵——战场上那个最美丽的女子——除了我老婆以外的那个!”凯迪兴奋得鼻翼都在翕张,呼哧呼哧直喘粗气,却道:“我哥说,战场上要敢离开主人一步,回去打折我的脊梁骨。”我大声命令:“你哥也得听我的——去,杀!”凯迪座下的骏马一个人立,“轮到咱们露脸了!大家冲啊。” 这时,安丽丝过来握住我的手,微微一笑。她的目光清澈,似乎明白我的想法。 我轻拍她滑嫩的脸旦。“老婆,留在这儿看我杀敌!乘。” 平时我叫安丽丝老婆,她不是拧就是掐,这也是安丽丝唯一与卡特琳娜的野蛮有得一拼的地方。其实我一直很不明白为什么安丽丝称呼我为夫君,却不允许我称她为老婆。 安丽丝文静地摇摇头。“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也不愿意与你分开。你命令凯迪去救伊莉公爵,不正是认为有阿朗佐亲王的保护,伊莉公爵暂时不会有太大的危险吗?难道你自认比不上阿朗佐亲王?” 我哈哈大笑,拔出杀神剑,一股凛然的杀气向四处弥漫。 大地在我脚下,利剑在我手中。此时的感觉似乎天下也尽在我的掌握之中,怎么会连一个女人也保护不了?! 一把抱过安丽丝,将她放在身后坐下。“跟我来!” 我骑着独角兽一跃而出,身为近卫副首领的夏默.格里恩慌忙率着近卫跟上。我一声长啸,啸声连绵不绝。仅仅凭借着斗气,这声啸声也可以传遍整个战场。但我仍然不满意,还加上了拟音术。整个战场上响辙我的啸声,如龙吟,如雷鸣。 英格兰尼的士兵开始颤抖了。而塞斯人则高兴地欢呼:“神魔大人来了!神魔大人回来了!!神魔大人回来救我们了!!!”士气大涨的塞斯士兵突然平添了许多力气,他们不要命地反扑。 控制着与卓索图战士差不多的速度,我们如同利刃般插入托蒂兵团的背部。战斗的大忌便是腹背受敌。虽然我的近卫只有一个大队,却全是强悍的精锐骑兵。托蒂的部队已经打了半天,如何是这些虎狼之士的对手?托蒂的部队遭此意外攻击后,开始混乱。 凯森还说什么不要经常使用杀神剑。完全是鬼话!没有杀神剑,我现在能够这么爽吗?轻轻松松为亲卫队施展了狂暴术,然后率着这群疯狂的屠夫冲进敌群之中。杀神剑增强了我的魔法力,那些需要魔法力不太多的四级魔法我现在也可以瞬间施展了。毫无疑问,连锁闪电和地狱烈火是战场上大面积杀伤敌人最好用的魔法。虽然我瞬间施展的连锁闪电和地狱烈火效果差了点,范围小了点,但还是比三级魔法的威力大得多。聊胜于无嘛。在圣华学校读书时学过,魔法存在异系壁垒。兰仆对我的解释是:施展不同系的魔法需要重要聚集不同的魔法元素。除了魔控力极高的魔导士和魔导师外,魔法元素的纯度如果没有达到97%以上,轻则导致施展魔法失败,重则引发魔法反噬。因此普通的魔法师必须等待上次所施展的残余魔法元素消失后,才能施展另一系的魔法。不过我的魔控力本来就很高,杀神剑对魔控力还有很大的帮助,因此现在对我而言不存在异系壁垒。 亲卫们开始几分钟还老老实实跟在我的身后。后来发现我所过之处除去濒死或昏倒的人外,只有为数不多的敌人供他们杀戮,便有些不满意了。夏默.格里恩看到这种情况,连忙向属下命令:“第一小队队长率领第一小队和第二小队自由攻击溃逃的敌人。第三小队随我保护兰特大人。” 听到夏默的命令,我很满意:在战场上最重要的是随机应变。我百忙之中抽空回头对着夏默点头,却发现随着夏默仍旧跟着我的近卫只剩下五六十人了。 第94章 虽然不记得每个近卫成员的名字,但一个大队不过三百人,这几天我差不多已经认清了他们的样子。跟着第一小队队长的那群人当中,分明有许多第三小队的面孔。算了,总算比兽人还是强一些。如果是魔王亲卫队看到这种情况,搞不好老早就一哄而散自行寻找杀戮的乐趣去了。 我手持着杀神剑向马迪尔那边冲去。能够在地狱烈焰或是连锁闪电的攻击下仍旧活下来的人,至少也应该有骑士、剑士以上的实力。这些侥幸活下来的人虽然有些四处逃窜,但也有人鼓起勇气试图阻止我。只可惜在我的面前,却没有一合之将。 握着杀神剑,脑海中不由自主闪现各种妙不可言的格斗技巧。那些技巧如同羚羊挂角、天马行空,仔细想来,却又浑然天成。每当前面有人试图攻击我时,那些所思蜚疑的攻击技巧就自然而然地浮现在脑海。当我按着脑海里的技巧信手而为时,前面的敌人总是或者按着心脏的位置,或者捂着咽喉露出不可置信的神情倒下去。不过有一次由于好奇,我没有按照脑海里的想法攻击敌人,结果和他拼了三个回合才将他砍落下马。我顺着眼角的余光看见,跟在身后的近卫们经过那个与活着时与我拼了三个回合的尸体时,都向他行草原上最尊重的致敬礼。 不知为什么,拿着杀神剑时我的脾气似乎不大好。我大声咆哮。“你们干什么,在战场上还有这份闲情逸致?!” 离我最近的一个近卫打了个哆嗦。他鼓起勇气解释:“能够和您打三个回合的,必定是了不起的勇士。凯森族长是我族最强的勇士,可是他也没象您这样杀人连停都不停。这个勇士虽然被您杀死了,但是这样的敌人还是能够得到我们尊敬的。” 我哭笑不得,却又不好解释刚才没一剑杀死他是因为我自己犯傻。怒哼一声,我又刺死一个上前送死的敌人,然后对着前方的一群敌人发出一个连锁闪电。用力一夹白雪,独角兽马上加速了。一百米、八十米、五十米,近了,更近了,马上就可以和马迪尔汇合了。 不知道是马迪尔自己身受重伤还是别人的血,反正他浑身是血正在左拦右挡敌人的攻击。那个托蒂也太不象话,属他攻击得最起劲。 “呔!谁敢攻击我兰特.萧的家臣!”连株火球急速飞向围攻马迪尔的英格兰尼人,对于托蒂我特别照顾,给了他三个火球。那三个火球全被托蒂以圣斗气挡住,马身只溅了几点火星。不过他座下的照夜狮子马似乎上回被阿呆烧出了后遗症,又人立而起开始准备暴走。 我杀到马迪尔身边,剩下的敌人就归近卫们负责了。对着马迪尔施展了一个疗伤术。那个太极神功的疗效比疗伤术更好,不过方便性方面就差远了。“马迪尔,你伤得重吗?” 待我来到马迪尔跟前时,他突然红着眼睛用长矛刺向我。我吓了一大跳,连忙闪开。“马迪尔,冷静,是我。兰特,你的主公!” 马迪尔睁大了眼睛呆滞地望了我半天,满是血污的脸上突然浮现出难看的笑容。“主公,您终于回来了。我好累……” 话音未落,马迪尔居然两眼一闭晕了过去。 我飞快地跳下白雪,在马迪尔摔落倒地之前接住他。这时我仔细地看马迪尔,他的铠甲已经破损不堪,鲜血正顺着破洞的地方缓缓地向外流。额头上被重物击了个血洞,正不停地往下流淌,弄得满脸都是血。粗略一看,他全身上下有十几处伤口。 “兰特,他只是失血过多并且稍微有些脱力,现在只是暂时昏厥。我略知医术,把他交给我好吗?”安丽丝的声音总是能够令我感到安心。她的这番话说的正是时候,我暗自感激。 我偷偷擦擦眼睛,将马迪尔轻轻放在地上。对着安丽丝说:“拜托了。” 正准备骑上白雪,闪电却瘸着腿来到我的身边。它亲热地摩擦着我的脸,然后一声轻嘶。我轻抚闪电的鬓毛,看着它也受了好几处伤。最重的一个伤口在左后腿处,显然是被一支长矛刺穿的。 此时的我似乎特别冷静,又似乎特别疯狂。 慢慢骑上白雪,我用力握住杀神剑。每当握住杀神剑时,总会感到一股神奇的力量。如果不是因为剑中有一种无边的杀意,我会抱着它睡觉。闭上眼,吸口气。我又一次长啸。不过这次与上次略有不同。上次是为了立威,而这次,则是为了发泄怒气。 第三部第三部第二十五章 第三部第二十五章 因为与那位独臂将军比较谈得来,于是晚上受他的邀请去他的家中小住。在他家中,我们边喝酒边接着聊天。 “听说过卡敖奇战役吗?由于我原先的联队伤亡率超过了七成,而且是一个重骑兵联队被对方八百疲兵打成那样,英格兰尼国防部认为那是军人的耻辱,因而取消了原先那个联队的番号。联队剩余的人被重编了,我被分配到英格兰尼第十七兵团。在那场战役中,第十七兵团没什么可挑剔的。” 独臂将军的脸上现在绽放出越来越多的光彩。“战斗中,第十七兵团负责的左翼遭受了法兰西斯五虎将之一的史蒂夫.斯拉登的突袭。与他们一起发动突袭的还有法兰西斯的魔法师部队。在遭受魔法师与强敌的双重打击之下,我们的第十七兵团仍然顽强地抵抗住了他们的攻击。要知道,在那种强度的打击之下仍然死战不退,每一个战士都是可歌可泣者。我的手臂就是那场战役被砍断的,还有,我额头上这道伤痕也是那时留下的。” 他兴致勃勃地要求我看他额头上的伤痕。我凑上前去观察,可能是因为喝了酒,也可能是因为兴奋,那道伤痕此时殷红发亮。 酒逢知己千杯少。言谈中,独臂将军似乎对塞斯军更为敬佩,这让我很奇怪。借着酒劲,我不由诘问他为什么对自己的军队反而谈得那么少。 独臂将军苦笑。他告诉我:“无论如何,我最亲近的自然是英格兰尼军队。不过……”他脸上略微有一点怅然的神色。“可惜当时我们的敌人是神圣大帝。” ——菲利浦大陆著名旅游家伟军.陈《爱克斯大陆旅游见闻》 长啸声隐约含有金石之音,精神力不强的普通英格兰尼战士闻之失色。我红着眼睛盯着托蒂。枉我对他颇具好感,可是他却把马迪尔伤成这副模样。我骑着白雪向托蒂一行人过去,围着他们的卓索图战士闪开一条路上我通过。 “你们去解决别的敌人,这些人就交给我。”虽然这句话是我说的,但我却感觉声音似乎从遥远神秘的地狱传来。身边的近卫们打着冷颤一声不响离开了。我闷哼一声,以锐利的目光盯着托蒂以及他身边的一群人。这些人显然是托蒂的亲卫,虽然被我强大的精神所压制,脸色惨白,却坚持着守护在托蒂四周。 “托蒂.雷洛候爵,你应该知道马迪尔和我的关系,不该对他下手这么狠。你必须为此付出代价!现在,你有什么话说?” “两国交战,各为其主,没什么好说的。”托蒂全神贯注地盯着我,缓缓回答。 “好!”我仰头打了个哈哈。“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灭其满门!卡敖奇是我的领地,马迪尔是我的首席家臣。你们侵略我的领地,又伤害我的家臣,这笔帐,必须用生命来偿还!” 马迪尔从小陪我一起长大。我与他自一份与众不同的感情。小时候有一次在森林里被两只饿狼追得狼狈逃跑,连阿拉卡都吓得爬上了树,是马迪尔奋不顾身救了我。为此,他的屁股上还留下了一个深深的齿印。那时,他只有十一岁。 还有一次因为偷偷出去打猎回得晚了。虽然原因是因为我强拗不肯早些回家,但还是由马迪尔和阿拉卡扛下这个责任。阿拉卡替我这个顽皮的小主人罚跪挨打,而马迪尔则接受老巴顿.哈伯的家法。由于打得太狠,连外公都看不过去,便以马迪尔还太小而说情。记得巴顿.哈伯当时说:“我服侍了主公一辈子,将来轮到马迪尔服侍小主公。我要让他记住:想要成为优秀的家臣,未必一定要将主公的命令放在第一位,但必须要将主公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后来马迪尔果然不肯轻易让我在森林中打猎玩得太晚。那时我还小,居然为此还和马迪尔吵架。仔细想想,马迪尔自那以后确实是依照哈伯家的家训为行为准则的。 我的视线从托蒂身上扫过,朝着他身边的每一个人看了一眼。虽然处于狂怒之中,但我仍然不想杀掉托蒂,但我不可能放过他身边的护卫。 风卷残云般,我的衣袂猎猎响起来。如此强绝的气势,令托蒂身边的护卫感到颤栗。倒是身为黄金骑士的托蒂一脸镇静,他举轻若重挥舞着长矛,遥遥指向我。然后轻声呵斥道:“你们快突围,我与兰特大人的交锋不是你们可以插得上手的。” 一个象近卫首领模样的络腮胡子说道:“候爵大人,您别管我们自己突围吧。我们几条贱命无所谓。只要您能够突围,我们死也瞑目了。”旁边的骑士听到这句话,坚定地点点头。 托蒂轻叹一口气。对着我喝道:“来吧,兰特。今天你没骑猞猁,我们正好一战!” 所谓英雄惜英雄,托蒂的近卫表现很合我的胃口。可是马迪尔被伤得那么惨,放过托蒂也就罢了,放过他的近卫就多少有些说不过去了。 我嘿嘿冷笑。不知怎么搞的,我居然觉得自己的冷笑声很刺耳。“托蒂,你的护卫都得死!如果马迪尔有个三长两短,你也免不了生殉他的结局。” 第95章 正在这时,身后响起马迪尔的声音。“主公,不必如此。我虽然受伤甚多,但伤处都不是要害。其实托蒂先生对我已经手下留情了。如果他们投降,还是应该遵循骑士守则的。” 虽然声音显得很虚弱,但这正是马迪尔的声音。我惊喜地回过头。马迪尔的铠甲已经被解开,安丽丝食指与中指并列,正不停地往马迪尔身上戳着。等安丽丝戳完后,那些以疗伤术都不能止住流血的伤口居然全都不再流血了。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神奇技艺呢?竟然比疗伤术还有效。 随着怒气的消减,我马上现实起来。托蒂身边的近卫现在还剩下二十多个,其中至少有五个白银骑士,有一个已经达到了高阶白银骑士的水平。这可是一笔可观的财富。把他们俘虏后送给马迪尔作为奖赏。如果他们没钱赎身更好,只要其中有一个人作马迪尔的奴隶近侍,身为骑士的马迪尔一定会高兴的不得了。 我对着马迪尔发自内心地一笑。“好,看在你的面子上,我就不杀掉这些伤害你的人。把他们俘虏后,除了托蒂,全送给你。” 对于我的话,托蒂一行人并没有反驳。我此时表现出来的气势,显示出我的确有能力这样做。此时的自我感觉非常良好:衣袂飞扬中别有一股出世的神采。握着杀神剑专注对敌时,时间好象停顿了下来。想了想,我飞快地翻身下马捡起马迪尔的长矛然后骑上白雪。这柄长矛前端已经不太锋利了,不过无所谓,我只是想用它将敌人敲晕。如果用杀神剑的侧面,我害怕会对杀神剑有所损伤。 双腿一夹白雪,我借助着前冲之力抡起杀神剑滑出一道巨大的弧线径直朝托蒂劈去。偷偷在漫天的劲气中加入精神魔法,被精神魔法突然袭击的托蒂眼中出现呆滞的神色,行动缓慢起来。可是从左侧伸过来一柄长矛,想要架住杀神剑。 我冷哼一声,加速劈去。杀神剑是神器,岂是世俗兵器可以抗衡的。兵器相交的声音几不可闻,杀神剑象砍断树枝一样砍断了那柄精钢长矛,继续向托蒂的头问滑落。一切正如我所料,托蒂匆忙举起手中的矮人名匠所制长矛。 以我现在的实力再加上杀神剑,想要杀死托蒂并不难,但是想要活捉他却并不容易。托蒂的长矛是矮人名匠所制的精品,虽然比杀神剑差得远了,但是如果托蒂在长矛上再加些螺旋之力,我就不能一举砍断长矛。托蒂是他们中间唯一的黄金骑士,也是我最想活捉的人。先解除托蒂的武装会让我安心些。 在托蒂因惊鄂而睁圆的眼睛注视下,杀神剑砍断他的长矛后抵住了他的咽喉。正准备用手中的长矛敲晕托蒂,结果一团红影从我身边掠过出现在他的身旁,伸出手指一点,结果托蒂一番白眼失去了知觉。 我定睛一看,原来是安丽丝。我的天,她刚才的速度比白雪还快。如果我不为自己加持魔法,速度肯定比不上她。我瞪圆了眼睛吃惊地看着安丽丝,气势不由减了许多。安丽丝抽出托蒂所佩的长剑,一跃骑上那匹惊恐不安的照夜狮子马,然后冲着我嫣然一笑。 我的魂魄好不容易将要回到身躯,结果差点又被那倾城一笑给弄得七晕八素。 虽然我的坐骑是独角兽,速度上的优势非常明显;虽然我使用了精神魔法偷袭托蒂;虽然我手持的杀神剑是件神器。但是一招就制服了黄金骑士,这是多么大的成就啊!即使是圣骑士,又有谁敢说能够一招就打败黄金骑士呢?何况还是生擒!可是安丽丝突然以神奇的技艺令托蒂失去知觉,这样一来风采被安丽丝抢走了不少。由于惊讶,我圆睁双目,把好不容易积蓄起来的气势都给破坏了。我看着面前冲过来准备抢回他们首领的那些护卫,勉强压下心中的忌妒,恶狠狠地大吼一声。 “萤火之虫,敢与日月争辉?!” 气缚术、迟缓大法、负重术、麻痹术、失明术,我一口气连续施展了五个魔法。那些鼓起勇气冲过来的托蒂的护卫,此时除了高兴,什么样的表情都有。再不能让安丽丝抢我的风头了,冲过去一棍(那支长矛被我当作棍子用)一个,全都敲昏了事。 安丽丝扑哧一笑。她来到我的身旁贴着我的耳朵轻声说:“恭喜夫君,与二十二名兵团长亲卫正面交锋,瞬间将他们全部敲昏。这样的成就,哪怕是三个凯森也无法达到。” 耳垂被安丽丝轻轻一触,我感到血液往头部涌去,这种感觉非常美妙。回头看去,马迪尔张大了嘴巴如同木偶一般站在那里。 我哈哈一笑。“马迪尔,这回你发财了。托蒂的这二十二名亲卫中,至少有五个白银骑士。全归你来处置。” 第三部第二十六章 第三部第二十六章 当独臂将军谈到他们当时的敌人是神圣大帝时,开始长吁短叹。在爱克斯大陆上,关于神圣大帝的传说很多。不过面前的这位是神圣大帝某一事迹的当事人,自然更容易引发我的兴趣。不顾这位独臂将军已经有相当的酒意,我仍然催促他接着说。 “眼看我军交要胜利了。塞斯联军的中央主阵已经被突破,两翼也出现溃败的前兆。结果神圣大帝突然在我军的后方出现。” “要知道,战争中最怕的就是遭受敌人两面夹击。”独臂将军看着我,似乎要求得到我的认同。我连忙点点头。“当时神圣大帝率着四千多草原边缘族的战士凭空出现。草原边缘族战士的战斗力本来就很强,又是出现了我们的后方。唉,结果可想而知。” 他沉默了一会儿,突然以疑惑的语气问道:“对于一个超过十万人的战争,你认为凭一人之力可以改变结果吗?” 我觉得他的这个问题很突兀,因而迟疑了半天才回答。“如果双方势均力敌,而有一个魔导师施展出禁忌魔法,或许可以改变战争的结果吧?” 独臂将军摇摇头。“一招就可以生擒黄金骑士;瞬间可以活捉二十多个兵团长的近卫;施展可怕的魔法毫不停顿。这样的人……”他呆滞地盯着我,“是人吗?……”未等我回答,独臂将军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在他的鼾声中,我也带着酒意趴向桌子。在进入梦乡前,我一直在猜测独臂将军刚才说的是否是醉话。 ——菲利浦大陆著名旅游家伟军.陈《爱克斯大陆旅游见闻》 不知是安丽丝技艺过于神奇还是马迪尔的伤势比我想象中要轻得多。马迪尔强撑着骑上闪电,然后召集附近能够活动的塞斯军人将那个昏迷的俘虏绑起来。 看了马迪尔一眼,他现在的状况虽然谈不上很好,但也没有生命危险。看着他兴致勃勃地检查俘虏的情况,看来是没什么大碍了。于是我将视线移向别的战场。 凯森果然没让我失望,英格兰尼征西元帅的帅旗已经倒下了,他们的主阵被完全击溃了。从旗帜看,负责左翼的是史蒂夫。这位智将名不虚传,他趁此机会以左翼反败为胜,对敌人进行最后的一击。再看看萨弗斯那边,与之交战的敌人现在正勉强保持着阵型撤退。不过在黑衣众的追击下仍然试图逃掉,这种举动不免让人联想到“徒劳”这个词。反倒是塞斯公爵主旗的附近仍旧有较为激烈战斗,这可真令我奇怪了。 “安丽丝,把托蒂交给马迪尔。跟我来。”不必吩咐马迪尔保护俘虏之类的话。象他那样对于骑士守则视若人生准则的人,对待俘虏绝对好。 双腿一夹,白雪向塞斯公爵主旗的方向急驶而去。安丽丝骑着刚刚勉强驯服的照夜狮子马辛苦地跟在后面。 很快来到目的地。敌人是我认识的人:布雷西亚公爵多明戈.马耐斯。怪不得形势如此不妙他仍然不肯逃命,继续疯狂地攻击塞斯公爵呢。对于布雷西亚,我有一丝歉疚——当然,只有那么一点点歉疚——谁叫他们加入英格兰尼的阵营惹上我,恰巧以当时的形势又必须杀鸡骇猴。凯迪一行人在包围圈的外围与一部分布雷西亚人进行缠斗,几次冲杀都没有冲进去。布雷西亚人太疯狂,凯迪为了保持实力并没有强行冲杀。这也怪不得凯迪,他并不知道塞斯公爵于我的重要性。 心里不免又升起一股酸溜溜的味道——阿朗佐和他的亲卫围成一圈,将伊莉保护在中间。面对数量相当较多的布雷西亚人,阿朗佐受了不少伤。不过象上次一样,伊莉雪白的裙子上仍旧没有溅上一滴血。 虽然这些布雷西亚人的格斗实力并不出众,不过他们的那股疯狂劲可以与被施加了狂暴术的兽人相媲美。他们甚至不是以命搏命,而且是以生命为代价来换取敌人受伤——哪怕是轻微的。阿拉卡虽然是不知身世的孤儿,但我敢肯定他绝对没有任何布雷西亚人的血统。这些布雷西亚人是最蹩脚的商人,以命换伤显然是赔本买卖。但是作为战士,他们此时的表现却也的确令人生出莫名的寒意。 我远远地待在离布雷西亚人外围至少五十米开外的距离看着他们拼杀。之所以没有前去解救伊莉,是因为她现在的情况并不危险。凯迪他们为了自身的实力,也没有拼命攻杀,并没有什么损失。另外,阿朗佐多流些血也没什么不好。有次我看到马迪尔和乔对练时被乔失手刺伤,为此而担心,便要求马迪尔以后不要再与别人对练格斗技巧。那时兰仆告诉过我:人隔一段时间失点血不要紧,甚至对身体还略有好处。现在阿朗佐由于必须保护伊莉而不能移动,因此受了不少伤,不过与马迪尔所受的伤比起来还差得远。 我暗自下结论:就以马迪尔这次的伤势为标准吧。 第96章 布雷西亚人越战越少,是否应该偷偷为围攻阿朗佐的布雷西亚人加持祝福术之类的魔法呢?再怎么说我也曾经血洗过布雷西亚,帮他们一点小忙也无可厚非吧? 这时候安丽丝已经来到我的身边,她疑惑地看着我。“夫君,你为什么笑得那么奸诈?还有,你为什么在一旁看热闹,不去解救你的公爵?” 我端正神情,严肃地干咳两声。“要知道,人吃五谷杂粮,哪有不生病的。刚才我突然全身抽筋,你说我笑得奸诈,其实是因为嘴角抽搐的现象。不过现在容易恢复了。老婆,看你夫君如何大展神威。”突然想起一件事,于是叮嘱安丽丝:“这回可不许再出手了,记住了。” 安丽丝似笑非笑地望着我,似乎看穿了我说辞背后的用意。我连忙加上一句。“如果你受伤,哪怕是掉根头发,我也会很心痛的。” 不知是哪位哲人说过:“恋爱中的女人,哪怕她再聪明,也会被男人的甜言蜜语所哄骗。”安丽丝是我所见过最聪明的女人,可是她听到这句话后仍然红着脸移开目光,而微抿的嘴角却泄露了她此时的心情。 我扬声缓缓地说:“阿朗佐亲王,看来现在你需要休息一会儿。不如由我来保护‘我的’公爵,如何?” 阿朗佐闻声一震,而伊莉也将视线移向我,再也无法离开。凯迪看见我后,率着他的部下脱离了战斗向我驰来。 那些布雷西亚人看见我后,又惊又怒。多明戈此时的脸色象个死人。他尖叫一声:“屠夫,为我的子民偿命!”说完,他催促着部下向我进攻。不过那些布雷西亚人可能对于我在他们故乡的所做所为有些后遗症,因而迟疑着不敢冲过来。 看到这种情况,我生平第一次产生了荒谬的想法:看来做恶人比做好人更有利些。 山不来就我,我过去就山。包围伊莉的布雷西亚人至少有三千四五百人,就算一剑一个,也得砍三千四五百下。我这么优雅的贵族怎么能够干这种体力活呢?况且还有两个美女看着我呢。 用火系魔法造成的景象太残忍,我不想让美女留下可怕的记忆。于是连锁闪电落在敌人的头顶上。可怕的连锁闪电伤害了敌人的身体,也打击了他们的士气。我带着温和的笑容骑着白雪慢慢向伊莉那儿过去。 伊莉惊讶地将手握成拳状在放樱桃小嘴前面轻咬,脸上的表情似乎想笑,又似乎想哭。 如果除开去年的十二月二十八日偷偷看了伊莉两眼,事实上自从双头河战役后,我与伊莉已经有两年没有会面了。她清减了些,与我记忆中的倩影相比变化不大。心中的某处坚冰开始融化。想一想,我也的确有不对的地方。虽然伊莉为了祖国而答应了阿朗佐的条件,但她有自己的难处。我自己不爱国也就罢了,怎么能够强行要求别人也不爱国呢?那也太荒谬。虽然因为生气或是忌妒,我不认为与伊莉之间的关系仍然是恋人,但不是恋人还是朋友嘛。伊莉为了光复塞斯吃了那么多苦,其实我应该早点去看她,去帮助她。想到这儿,便对着伊莉绽放出一个充满魅力的笑容。 泪水顺着伊莉的脸颊滑下,她推开挡在前面表情木然的阿朗佐,迎着我冲过来。看她的架势,似乎是想冲过来拥报我。拥报一下帮她复国的功臣也无可厚非,不过我还是不由自主回头看了安丽丝一眼。 安丽丝原本面带揄挪之色,却突然惊慌起来。能够让安丽丝惊慌那问题可就大了,我赶紧朝伊莉那边望去。 在连锁闪电的攻击下,布雷西亚人已经混乱,他们在我与伊莉之间自动让出一条通道。可是伊莉离开阿朗佐的保护,冲到布雷西亚人的中间时,却被以多明戈为首的敌人攻击。魔法师的近身搏斗能力通常只相当于一个普通人——甚至还不如普通人。多明戈击飞了伊莉的魔法杖,将长剑搁在伊莉的脖子上。笑容僵在脸上,我迟疑地将目光睃向阿朗佐。那个风度翩翩的美男子面孔抽搐,脸色惨白。 我不负责任地暗自咒骂:阿朗佐是个傻蛋!心仪的女人冲向别的男人也不挡一下。如果换作是我,即使不装作不经意的样子在前面挡着她,至少也要偷偷对马匹施展一个迟缓大法什么的。完胜之下居然会出现这样的事,这下可怎么办好?该死,太该死了! 第三部第二十七章 第三部第二十七章 爱克斯大陆由为数众多的国家组成,其中势力最强有三个国家,分别是英格兰尼、法兰西斯、德克萨。其次是一些小国家和公国,再次则是数量颇多的自由城邦。 ——菲利浦大陆著名旅游家伟军.陈《爱克斯大陆旅游见闻》 家臣向主公效忠时,可以献上金钱、领地作为忠诚的表示。但主公与家臣的关系正式确立后,主公不得任意剥夺家臣的采邑。 ——摘自《爱克斯大陆家臣制度》 时间似乎停滞了。这一处战场相对安静,只听得见战马的嘶叫和众人呼呼的喘气声。 多明戈的狂笑声打破了这离奇的安静。他笑得非常开心,甚至连面孔都笑得扭曲了。 他大声冲着我吼叫:“兰特伯爵是吧。我收集过许多你的情报。现在你的情人落在我的手里,还不过来受死?!” 多明戈狂笑着挥舞着没有握剑的左手,嘴角流下白色的唾沫。我非常担心他会由于激动不小心伤害了伊莉。剩下的布雷西亚人看到这种情况,重新围在多明戈身边,防备我或者阿朗佐将人抢回。 我紧张地思考。如果现在想要救伊莉,最佳的选择是以水系四级魔法“瞬间移动”突然移动到她的身旁。可惜现在我只是个魔导士。知道魔法常识的人都知道:魔导士施展四级魔法的成功率并非100%。虽然在使用杀神剑的前提下,我过去施展的四级魔法全部都成功了。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再说了,就算我成功出现在伊莉身边,半疯的多明戈如果速度比我稍快一点伤害了伊莉,那种后果可不是我能够承受的。所谓关心则乱,我不敢冒这种险。除了紧张地吞咽唾沫,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干些什么。 “夫君,那个正在傻笑的人是谁,说什么你的情人是怎么回事?”安丽丝的声音在我旁边响起,一反常态的是,那是一种特别明显的忌妒语气。 小时候撒谎的经验告诉我:为了掩饰一个谎言,必须编造更多的谎言。我不愿意忽视至少被外公打过两次才获得的宝贵经验,因此从来没有对安丽丝隐瞒过关于伊莉的事。与其将来被揭穿,还不如老老实实交待一切更好。 安丽丝的这种反常令我非常吃惊,但还是不敢将视线从挨着伊莉玉颈的长剑上离开。这时左耳处传来疼痛感。我迷惑到了极点,即使在梦中,向来温柔体贴、处事大方的安丽丝也不会象小魔女一样拧我的耳朵啊? 吃不住疼痛,我被迫将视线移向安丽丝。她一副妒妇模样插着腰大声责骂我,然后将凑近我眨眨右眼,轻声说:“智取。” 我的反应比平时慢了半拍,不过好在最终还是明白了安丽丝的用意。 我哭丧着脸向安丽丝讨饶,可怜兮兮的表情、语调甚至连老虎都会落下眼泪。“老婆,那个女人是伊莉公爵。以前和伊莉公爵一起在圣华学校学习过,又在塞斯复国战中和她共同作战。可能因为这些原因,某些无知小人就胡乱造谣吧。我和她真的没什么。你的容貌绝世无双,又可爱,我怎么会喜欢上别的女人呢?你不信问问大家,是你漂亮还是那个女人漂亮?” 伊莉的容貌如果只算普通,那么一万个女人当中顶多只有一个不会例入丑女人的行例。当然,客观地评价她的容貌略逊安丽丝一筹。现在伊莉的面色苍白,神色黯然。在刚才激烈的战斗中她虽然没有进行肉搏,但头发因为汗水而湿漉漉地黏在一起,显得很疲惫。于是两人之间更显差距。 多明戈挥舞着左手狂喊:“你骗我!在双头河战役你为了掩护伊莉公爵而身陷重围,难道说不是因为喜欢她吗?” 我的心一紧,感觉呼吸有些困难。多明戈现在眼中白多蓝少,瞳孔显得极小。这显示他正处于一种精神狂乱的状态。回答稍不小心,就会促使他作出不可预测的事情。 我小心翼翼地选择词汇。“那时我是塞斯人,而且是一个军人,一个真正的骑士。” 天可怜见,我肉麻得全身都起鸡皮疙瘩。如果说我与骑士有什么关系,那就是我曾经通过了见习骑士的注册认证。但成为真正的骑士却从来不是我所追求的目标——自从八岁之后我就从来没想过成为真正的骑士。记得那时外公看到我捉弄可怜的阿拉卡,便告诉我骑士有八大美德,然后问我愿不愿意做一个真正的骑士。我犹豫了一会儿:如果我正直,本性善良,不欺负弱小,那就意味着我将不能再捉弄阿拉卡从而获得乐趣;如果我英勇,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奋不故身地与邪恶抗衡,那就意味着我比阿拉卡更可能成为魔鬼的点心;如果我愿意牺牲自己的利益,那就意味着我是一个傻子……总之,我虽然口头上向外公承诺将要成为一个真正的骑士,但事实上正相反,我从此便下定决心绝不做一个真正的骑士。 看到多明戈对这句话没有太大的反应,我忍住肉麻的感觉接着说:“为了保护塞斯公爵,作为塞斯人、作为军人、作为骑士,这都是应该的。” 多明戈非常失望,现在他的神情象一只暂时逃离猎犬追逐的野兔,神经质地东张西望。突然,他大喊:“我不信,我不信! 第97章 你信不信我会杀了她。你信不信!呵,你说,信不信我会杀了她?你说!” 我的心跳到了嗓子眼,差点回答他说相信。这时阿朗佐说话了,他的声音很响亮,语气给人一种安心的感觉。这家伙的确不错,意外刚刚发生时他也失去了镇定,这么快就恢复正常了——至少表面上看来他很平静。 “布雷西亚公爵,请你冷静。我阿朗佐.阿科尼奥以法兰西斯亲王的身份向战神发誓:如果你放了伊莉公爵,我们绝对不会伤害你。如果有谁伤害你,我将视他为仇人,与他不死不休。而且,你还可以提出别的我可以办到的条件……” 多明戈愣了愣。他回头看了看阿朗佐,气势一下子就泄了下来。他可怜兮兮地问:“真的,你可以保证我的生命不受威胁。可是……”他心有不甘地将视线在我与阿朗佐之间来回移动,但是他很让我生气,因为他的态度很不公正:看着我时,那是一种受伤的猎犬看见猛兽的眼神;看着阿朗佐时,却象是看见可以帮助他的猎人一样——实在太令人气愤了,难道阿朗佐长得比我帅吗?为什么差别待遇这么大! 伊莉闭上眼睛,然后张开。虽然我与她之间有五十多米的距离,但以我的视力仍然可以清晰地看到挂在她眼睫毛上的泪珠。她哽咽的声音中带有一股凄凉的味道。“兰特,你刚才说的都是真的?” 多明戈已经准备接受阿朗佐的条件了,此时又狐疑的看着我。在这关键的时刻,可千万不能功亏一篑啊。 尽量装出冷漠神情,言语之中的冰冷味道连我自己都感到吃惊。“塞斯公爵。现在我已经不再是塞斯人了,请你别用这种高高在上的语气问我。我身为自由城邦之主,有什么理由说假话?” 伊莉的脸色上出现绝决的神情,向多明戈手持的长剑撞去。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用左手射出比黄豆还小的终极圣斗气打在那柄长剑上。兰仆保佑,角度和力量计算的还算准确,长剑突然断为两截。伊莉撞空了,失去重心的她向地面摔落。 我急忙施展出水系四级魔法瞬间移动,如同鬼魅般出现在伊莉身旁将她抱住。老天,虽然成功了,但我的心仍然怦怦地跳个不停。 凭我自己根本就使用不了终极圣斗气,可是在杀神剑的帮助下我却可以发出黄豆大小的终极圣斗气。要说呢,杀神剑还是太小气。帮忙就帮大点嘛,黄豆大小的终极圣斗气实在太搞笑。不是这种危急的时刻,我绝对不肯做这种贻笑大方的事。 唯一值得高兴的是:我终于成功的抱住了伊莉,将她置于我的保护之下。 我着着怀中的一脸垂泫欲滴的美女,本来准备好好安慰她的,但是看见她雪白的玉颈上居然有一道殷红的血迹。这下子真的忍不住了,对她匆匆施展了疗伤术后大骂:“疯女人!你简直是个疯女人!你知不知道,你简直和多明戈公爵一样疯。他居然敢用我的……我的朋友威胁我。可……可是你!你……我……”我气得都结巴了。我向四周环顾,那些布雷西亚人惊呆了,似乎并不打算打扰我责骂伊莉。 很好,我对布雷西亚人产生了一丝好感。于是我缓了口气后继续责骂伊莉。 “你不是为了光复塞斯甚至答应那个什么狗屁条约吗?现在你这么做,那塞斯怎么办?明明多明戈都打算放过你了,还胡乱生事。你想气死我吗?!”看着伊莉眼睫毛上挂着的泪珠,我叹口气,将声量放低。“你其实应该知道的,我永远都是关心你的。还记得以前我曾经对你说过的话吗?你的笑容使我开心,你的眼泪令我心疼。” 伊莉的脸上出现某种光辉,随即脸上染上晚霞的颜色。她垂下目光轻声说:“放我下来。” 我愣了一愣。责骂她的时候一直将她抱在怀里,居然将她抱了那么久。 放下伊莉后,我死死地盯着多明戈。 没有任何人会指责我杀掉多明戈,因为他居然以女士的性命威胁战场上的敌人,这无论对贵族还是骑士而言,都是大忌。不过一时我还没想出到底应该怎么处理他。为了避免自己的精神受到过大的压抑,以致于将来象多明戈那样不正常,我发泄了自己的怒气。 一个爆鸣轰雷出现在布雷西亚人之中。这个火系四级魔法的范围很小,但是威力极大。白银骑士以下等级的战士如果处于这个魔法的范围之内,就根本没有任何生存的机会。雷霆般的爆炸声震耳欲聋,这种巨响恰好表达了我心中愤怒。以爆炸点为中心出现一个大坑。大约几十平方米内,只剩下血肉,连残肢都没有。布雷西亚人处于惊恐的极限,他们的脸色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 开始语气很平静。“多明戈,你知道我是谁吗?我魔武双修,是可以发出终极圣斗气的黄金骑士,是可以瞬间施展魔法的魔导士;是塞斯人口中的神魔大人;是英格兰尼和布雷西亚人口中率领兽人的魔王!可是,你居然胆敢与我为敌?!” 我的声量逐渐放大。“我连一根手指都不必动就可以杀死你们;如果我率领兽人,即使是英格兰尼也挽救不了布雷西亚覆灭的命运!” 最后一句话,我简直是在咆哮:“胆敢犯我者,虽远必诛!” 使我吃惊的是:多明戈从马上滑落下来伏在地上,瑟瑟发抖。“饶命。” 我从来没见一个人的声音可以表示出如此惊恐的感情。 多明戈.马耐斯的身体里究竟有没有一种东西叫做脊骨呢? 第三部第二十八章 能够在短时间内进行远距离移动的魔法有三种。时空之门、空间转移和瞬间移动。只有在在建立在相应魔法仪器的城市里才能施展时空之门,这个魔法的特点是施展不方便,但远距离转移极为精确。施展空间转移魔法时,施法人很难精确确定自己将要出现在哪里,但是它不需要专门的仪器,转移的距离也很远。至于空间转移,则是一种相对距离较短的魔法移动,通常这种移动距离不超过五公里。不过它的优点是,短距离内的移动非常精确。精通水系魔法的魔导士在三公里以内转移的误差不超过一米。 ——摘自《魔法常识》 “你想要活命?”我的声音里多少有些迷惑。多明戈给我最初的感觉是有些狂妄,后来便是有些疯。只是没想到他居然还这么恬不知耻。 多明戈趴在地上抖得更厉害了。他不停地点头,不知内情的人会以为他患了疟疾或是羊颠疯。 我抬头向四周扫视一圈。在精神魔法的作用下,距离最近的布雷西亚人慌张地扔下了兵器学着多明戈的模样伏在地上。榜样的作用是无穷的。三千多布雷西亚人不停地向地上扔兵器,然后伏下。现在听起来,扔兵器噼里啪啦的声音是那么的悦耳。我下意识地将凯迪叫过来。“凯迪,你处理那些俘虏。” 只是对于多明戈,我的确还没想清楚如何处理。他居然以伊莉来威胁我,按我的心情自然是恨不得一剑砍死他。可是多明戈现在一副可怜的模样,令我心生犹豫。杀狂妄的人,杀疯掉的人,或者在战斗中随便杀什么人都没有关系,但是杀匍匐在我脚下象条狗似的多明戈,似乎太残忍了些。 我回过头,正好安丽丝也过来了。伊莉正以一种奇怪的眼神盯着安丽丝,似乎不太友善。我连忙问她们俩:“你们认为应该如何处理布雷西亚公爵?” 本来伊莉刚才对我的态度蛮好的,可是安丽丝过来后就变了样。“他是你的俘虏,你自己看着办。” 我苦笑。还好安丽丝的表情一如往常。“夫君,多明戈年纪轻轻就成了一国之主,而且他的实力似乎也达到了白银骑士的水准。” 我补充说:“不错,他达到了中阶白银骑士的水平,以他的年龄来说,也算是杰出了。” 安丽丝轻轻一笑。“你自己年纪很大吗?” 我这才发现自己的语气显得老气横秋,不免有些窘迫。 安丽丝没继续对此作文章,接着说:“可是由于他最初对你的狂妄,却诱发了布雷西亚3.17血腥屠城事件,后来更是有超过一万的布雷西亚士兵被兽人部队屠杀,这就是他心病的起因吧。多明戈公爵既然率兵来到塞斯,肯定参加了卡敖奇的攻城。但是卡敖奇并没有被攻克——要不然近郊这场大场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对他更是一层打击。大战中,他拼命地攻击塞斯公爵,却被阿朗佐保护着,因而没有成功。而你的出现,使他心中的仇恨超越了极限。可惜接着他却亲眼看到夫君可怕的实力,然后又听到兽人部队这个令他深深恐惧的词。” 安丽丝见我不太明白的模样,解释道:“多明戈受到的打击已经超过了所能够承受的极限。你可以收服多明戈为家臣,如果他不完全疯掉,必然会发自内心地害怕你、服从你。” 我一晒。我又不是魔王,要他发自内心害怕干嘛? 饶了他?我犹豫地看了一眼伊莉。多明戈.马耐斯这厮是个公爵,如果他愿意成为我的家臣,那我就褫夺他的公爵爵位。公爵爵位还是蛮诱人的。率领兽人在布雷西亚待过一段时间,感觉布雷西亚似乎比塞斯穷,不过好歹是个公国。这种诱惑不可谓不大。 “多明戈,饶你一命也不是不可以。不过你得表示点诚意吧。”感觉脸上有些发热。在沙丝那亚时,有一次阿拉卡勒索一个落下把柄的商人就是用这种语气。 多明戈闻言抬起头。不知是汗水还是泪水与地上的泥土混合在脸上,配上卑微的笑容,让人发噱。 第98章 “魔王大人,我愿意将布雷西亚整个国库的金币全部作为赎金换取我卑贱的生命。” “大约有多少?” 不是我多疑。布雷西亚本来就不富有,况且参加战争又需要大量的金钱。想当初找外公要钱,无论外公还是老公爵都不大不情愿将二千金币白白给我。外公和老公爵都是大方的人,而且他们对我又都很好。如果不是因为金钱方面实在捉襟补肘,哪至于那样?还是弄清楚布雷西亚国库到底有多少金币好些。 多明戈皱着眉头想了想。“大约有将近五十万金币。” 没想到布雷西亚国库还有这么多钱。对于具体金币的数额的敏感性还是没有完全消除。听到多明戈口中的数字,如果不是安丽丝轻咳一声,我就会马上答应了这个条件。要是阿拉卡在这儿就好了。他有着商人的本质性格,做生意的时候既心狠手辣又不要脸。想想我的要求,到底还是有些不好意思,几乎说不出口。算了,做生意嘛,总得学会漫天要价就地还钱。 认识我的人都知道,现在的语气是我一生中最腼腆的一次。“向我效忠,作我的家臣如何?” 多明戈急忙点头,那种迫不急待的神情好象是心仪的美女正向他求婚。 我突然觉得“得寸进尺”这个词未必是贬意词。“嗯,这个,布雷西亚分为几个郡?” “八个郡外加首都鸠格市特别区。申夫安郡,刚得郡,多佛郡……” “我这个人很好说话。让出公爵爵位并向我献上五个郡外加首都如何?” 多明戈呆了呆,仿佛听不懂我在说什么,好半天他才恍恍惚惚点点头。 “好了,再献给我布雷西亚的国库的金币,我就正式收你为家臣。” 待我说完后,多明戈突然嚎啕大哭起来。那种伤心的模样,即使是最铁石心肠的人也会为之动容。刚才还在鄙视多明戈所做所为的人当中,居然有好几个脸上显示出同情的神色。连最大的受害者伊莉也表现出将要流泪的企图。 在这些人的心目中,我大约是一个比最狠毒的强盗还要可怕的人。别人也就罢了,伊莉怎么也同情多明戈呢?我连忙劝慰她,并且询问原因。 “因为我明白失去国家的痛苦。”伊莉饱含同情的声音令我有些脸红。她的眼神似乎表明:我是一个连刚出生的小狗也会踢一脚的坏人。 我连忙向多明戈许诺好处。“多明戈,以后你跟着我一定会有许多好处的。在我的羽翼下,你可以快乐地享受生活。绝对不会有人欺负你。” 多明戈呜呜地爬过来抱住我的腿,令我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呜呜,魔王大人,您太仁慈了。我原本准备将整个布雷西亚送给您来表达我的忠诚。呜……没想到魔王大人这么好。早知道的话,我就不应该跟着英格兰尼,早点跟随魔王大人就好了……” 唯一的感觉是摇摇欲坠。 早知道如此,应该在圣华学校选修商业学院的知识。因为我的心慈手软,三个郡不翼而飞。三个郡啊,比我现有的三个自由城邦大多了。 强忍着克制再向多明戈索取剩下三个郡的欲望,我示意凯迪将他从我的腿上拉开,然后吩咐凯迪带着多明戈去办理相关事宜。别的不说,至少“将要到手的金山,不如手中的金币更可靠”这句爱克斯大陆谚语我还是听说过的。五个郡加一个首都特别区还是不错的,况且还有一个公爵头衔。 巨大的愉悦和无比的痛心交替向我袭来,我连忙对自己施展了冷静魔法——说实话,我并不想步多明戈的后尘——如果因为少勒索了三个郡或是得到了五个郡而疯掉,那可真是一件亲者痛仇者乐的事。 由于心神恍惚,凯森来到我的身边都没有察觉。凯森的声音响亮而又急促。“主人,我军缴获英格兰尼征西大军帅旗、两面兵团主旗、十一面联队旗,英格兰尼征西元帅扎吉.雷洛、第二十三兵团长乌斯.马尔被击毙。英格兰尼军已经完全溃败了。”我回过头,他的头盔被打掉了,铠甲上血迹斑斑,显示出他经历了一番苦战。 连圣骑士都打得那么惨,看来英格兰尼军真的很顽强啊。 伊莉听闻英格兰尼征西元帅的死讯,显得很高兴。她走到凯森的身旁问道:“那个征西元帅真的死了吗?你能确定?” 凯森看了眼伊莉,点点头。“他是我亲手击毙的。当我杀掉掌旗官后,扎吉亲自护住大旗,死战不退。按主人的要求,我只好击毙他。” “凯森,我可没有要你杀掉扎吉公爵!”有没有搞错?我好不容易将托蒂活捉,就是想收服他。如果按凯森的说法,是我要求他杀掉扎吉公爵,那活捉托蒂还有什么意义? 凯森见我面色不豫,又眨起他的单眼皮。“主人,你要求我夺取帅旗,可那个扎吉死战不退,我也没办法。” 那个笨蛋比他儿子差远了,讲什么骑士精神,讲什么军人本色。这下可好,他把自己的命给玩丢了,害得我成了托蒂的杀父仇人。如果是别的人杀掉扎吉我还可以不认帐,可凯森是我的奴隶,奴隶的帐自然由主人来承担。完蛋了,这个实力强横的圣骑士搞不好以后还会给我弄出点别的什么麻烦,还是赶快让他成为家臣好了。 我赶紧宣布:“凯森,你当我的家臣吧。以你圣骑士的实力当奴隶太说不过去了。好吗?” 凯森的神情没什么变化,他只是轻轻点了点头。不过周围的好多人都惊讶得叫出声来。阿朗佐来到我跟前,怀疑地盯着凯森问我:“兰特.萧伯爵,这个凯森真的是圣骑士吗?” 这是阿朗佐第一次和我说话。他客客气气地问我,我自然也不好太过无理。凯森隐藏气息的本领很厉害,阿朗佐看不出来也是正常的。 我兴致不高地点点头。 阿朗佐倒抽一口冷气。“他原本是你的奴隶?!” 我明白阿朗佐的想法。将圣骑士作为奴隶的,历史上也曾经有过先例,但那个人是狂人希勒——那个居然敢于进犯科洛斯的战争狂人。在世人的心目中,将圣骑士作为奴隶的人,肯定不正常。今天发生了太多事。好事是没收了多明戈的公爵爵位,得到了五个郡;坏事是少勒索了三个郡,而托蒂肯定不会臣服我了。 我没心思向阿朗佐详细解释。“阿朗佐亲王,有什么事明天进卡敖奇再说吧,我今天太累了。现在天色已经晚了,还不如就地扎营休息。传令兵,你去告诉马迪尔,要他通知克洛斯准备一下。”我的语气里并没有商量的成分,也许是因为有一种敌对的潜意识吧。 其实我自己并不累,不过士兵们大多都战斗了几个小时,让他们步行十几公里去卡敖奇休息太不人道。我军已经完全取得了胜利,剩下的事无非是打扫战场。 我朝着卡敖奇的方面暗自叹息:卡敖奇,我的采邑。明天我就来看你。 第三部第三部第二十九章 第三部第二十九章 家臣可享受的权利为:得到主公的庇护;可以按时得到一定的俸禄。 家臣应该履行的义务为:当主公与他人发生争斗时,必须参加主公这一边与对方进行战斗;如果有采邑,应按时向主公缴纳税金。 ——摘自《爱克斯大陆家臣制度》 今天的天气很配合我的心情。阳光灿烂,一缕缕凉风吹过我的发梢。据斥候报告:昨天晚上马迪尔进入了卡敖奇,其他几个城门少许的敌人在天亮之后已经逃得无影无踪。 在城门口迎接我的人不多,除了守城的战士,只有少数闻讯而来的平民。夹道欢迎的人群发自内心地欢呼,可是看着他们,我却有些发酸。这些人基本都是参加卡敖奇守城战的战士,每个人都面黄肌瘦,看起来比难民还惨。尽管他们的脸上挂满了真切的笑容,但许多人身上都缠着的渗血的绷带。拄着拐杖的伤者,或者双臂全无却用牙咬着小旗高兴晃动的战士,无不令我动容。那如雷的欢呼声,并不足以阻止泪水顺着我的脸颊下向流淌。 流着泪却又微笑着举手向正在欢呼的人群挥动,他们更加激动,有的人甚至因为高兴而呜咽起来。 说起来卡敖奇还是我的领地,但是在我第一次来到这里之前,却是无数我所不认识的人在为我守卫着它。看着那些质朴的人,我扬声宣布:“凡参加守城之役者,免五年赋税;受伤者,再免三年赋税;残疾者终身免税且分发十亩土地;战死者,其父母、妻儿终身免税且分发十五亩土地,并可以得到一强壮奴隶。其余立功者,另行奖赏!” 听到这个消息,人群的欢呼声超过了我的想象。昨天刚刚勒索了多明戈近五十万枚金币,用来补贴这些可爱的卡敖奇人并不困难。况且有沙丝那亚这个贸易城市作后盾,我未来的经济前景还不错。 “主公!”站在城门口迎接的克洛斯看见我,忘情地大叫一声。他向我跑过来,却在我前面大约三米处硬生生地停了下来。他克制着自己,却仍旧免不了声音的哽咽。 “主公,卡敖奇城……守住了……” 克洛斯的老毛病还是没改掉。在圣华学校刚见面时,他就这样死死地盯着我,让我好长一段时间怀疑他的性取向是否有问题。现在他又在大庭广众之下流着泪深情地望着我,就好象我是他等待已久的情人一般…… 我仔细地看着他。可以看得出他经过了精心的准备,衣服打理得很干净,头发梳理得很整齐。但是他那一头曾经浓密的黑发,却由于发质的下降,显得不再乌黑发亮;眼眶凹下,眼袋发黑,眼睛里布满了血丝;曾经均匀的身材,现在却削瘦得厉害。 第99章 我从马上跳下,轻轻地拥抱着克洛斯,然后拍拍他的肩膀。虽然有很多话想说,却不知道说什么好。“辛苦了。” 克洛斯颤抖着垂下头,掩饰内心的激动。他将手一摆。“请主公入城!” 我骑上马,对大家宣布:“请诸位入城稍做休息。作为此地的主人,我将在市政府举办一个庆祝卡敖奇城解围的庆祝会。” 说完,我昂着头进入卡敖奇,身后是一长串俘虏。打了大胜仗,不可能不来点仪式。不过在俘虏当中没有布雷西亚人。我想过了,我将要成为布雷西亚公爵,那些俘虏都会成为我未来的臣民。他们服不服是另一回事,反正没必要让自己的臣民受辱。 城墙破坏得有些厉害,但城内的建筑物情况还好。来到市政府,马迪尔他们早已将庆祝会准备好了。市政府虽然比较大,但小队长以上级别的人都来到这里,便使得市政府大厅显得非常拥挤。因为战争的缘故,物质相当匮乏。没有精美的食物,也没有足够的美酒,但参加庆祝会的每个人都兴高采烈。 取得了卡敖奇战役的胜利后,英格兰尼征西部队的主力已经被击败,其残部不足为惧。塞斯复国就在眼前了。 我举起香槟,透过浅红色的液体向大家宣布。“庆祝会正式开始。诸位自己招待自己,开心享受胜利吧。为了塞斯,大家干一杯。” …… “干杯!” 庆祝会上面孔全都容光焕发。有些人在干杯时的祝酒词甚至是“为了兰特大人”或是为了“神魔大人”,这让我很有成就感。 “荣誉,能够获得来自大多数人的称赞和感谢。”是骑士八大美德之一。这一点我做得最好。 看来,如果自身安全可以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奋不故身地与邪恶抗衡,确实是一种有利可图的行为。 宴会上大家都有说有笑,自然大方,又不失礼貌的风度。不过仍然有令人难以察觉的汹涌暗流。 凯森似乎专门与萨弗斯过不去,他有意无意地谈论诸如“天下闻名的黑衣众不过如此。”,“如果我来迟一步,黑衣众就要吃败仗了。”之类的话。萨弗斯面色铁青,却又无可奈何,毕竟被卓索图族所救是事实。黑衣众是大陆上公认战斗力最强的重骑兵部队之一,我猜想凯森对此有些忌妒的想法吧。 至于伊莉,我将她与安丽丝相互介绍时,她倒是冷漠地点过头。在这之后,却再也没有正眼看过安丽丝。对于伊莉的这种表现,一方面我有些洋洋得意(我认为这是伊莉吃醋的表现),另一方面却有些头疼。和平相处不好吗?为什么非要敌视呢?敢于跳进两个女人战争漩涡的人,如果不是太笨,就是对处理此类事物极有心得。可惜我两者都不是,所以最安全的作法莫过于对伊莉不高兴的神情视而不见。 当庆祝会举行到一半的时候,来了一个不速之客:托蒂.雷洛。 在托蒂醒来后,我没有拘禁他,马匹、铠甲、兵器全归还给他了。事实上我希望他连个招呼都不打就走。 本来是想收服托蒂的,可扎吉元帅被凯森杀死,也就差不多等于死在我手里。这种情况下还去和人家谈臣服的问题,会令我尴尬。托蒂这个人不错,当我在布雷西亚带着兽人东躲西藏时,被他游说过。虽然根本不可能接受他的说辞,但他的态度却让我觉得:此人值得一交。 托蒂对四周以敌视目光盯着他的人熟视无睹,径直向我走来。 他向我鞠了个躬后抬起头,声音沙哑地问:“兰特大人,您所召开的是庆祝会吧?” 我点头答是。 “可是我不明白有什么值得庆祝的!” 如果托蒂此时不是一本正经的模样,我会怀疑他因为受到太大的打击疯掉了。卡敖奇大捷于英格兰尼而言固然不值得庆祝,但于塞斯而言却正好相反。 我还没有开口,一旁的伊莉冷冷地说:“打败了侵略我们的英格兰尼人,我们认为这件事非常值得庆祝。况且,你作为俘虏不在俘虏营待着,来这里干什么?” “伊莉公爵,你觉得卡敖奇之役后,我国会就此罢手?至于说俘虏的问题,我是兰特大人的俘虏,你对我没有任何约束力。” 我猜想托蒂多少还是受了点刺激,因为现在我根本不能理解他的想法。虽然托蒂不是我严格意义上的朋友,但在战场以外的地方他倒是把我看作朋友的。如果伊莉向我要求托蒂的处置权,一边是友情,一边是伊莉……还真叫人为难呢。 这时候阿朗佐轻轻一笑。“托蒂候爵,这个庆祝会是兰特大人召开的。作为俘虏,你本来不应该出现在这里。可是兰特大人对你友好,你却来破坏他的庆祝会,这算是为友之道吗?” 阿朗佐举着香槟小抿一口,他接着说道:“英格兰尼不罢手又能够怎么样呢?据我所知,英格兰尼五十万正规军,昨天的卡敖奇之役至少折损了两万多人。近二十万在东线防着德克萨,十四万在北线防着兽人,与法兰西斯接壤的地方也布置了大约十万部队,与其他公国的边境线上多少还需要一些人,这样算起来,还有多少能够派往塞斯呢?” 托蒂冷笑一声。“如果进行全国总动员,我国一个月之内就可以从贵族私兵里征集十万士兵,三个月就可以征集至少三十万士兵。对于这一点,阿朗佐亲王,你能否定吗?” 阿朗佐摇摇头,似乎在同情托蒂的无知。“托蒂候爵,如果英格兰尼真的这样做,却又不能一举征服塞斯,你能否担保大陆三大霸者其余的两个,德克萨和法兰西斯绝不产生混水摸鱼的想法?英格兰尼国王肯冒这个险吗?况且,塞斯本来就是法兰西斯的从属公国,贵国国王难道一点都不担心法兰西斯会加入战场?” 我冷眼旁观,此时阿朗佐看到托蒂语塞,便显出异样的轻松。其中有问题! 伊莉见托蒂无语,冷然说道:“即使塞斯战至最后一兵一卒,我们也不会投降。现在取得了卡敖奇大捷,我们当然要庆祝。在取得俘虏的赎金后,我们还将举办一个更为盛大的庆祝活动!” “伊莉公爵,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一定要抗拒英格兰尼。要知道,虽然法兰西斯是塞斯的宗主国,但这次英格兰尼进入塞斯时,法兰西斯在干些什么?相反,你曾经听说过英格兰尼的从属公国受攻击而英格兰尼无动于衷的例子吗?”托蒂停了一会儿,似乎等待伊莉将这段话完全消化。然后,他将视线转移到阿朗佐的身上。“明明是有组织的军队,却谎称为是法兰西斯个人组成的义勇军。我认为那是一种是鼠辈偷偷摸摸的所为,有违骑士的精神!您认为呢,阿朗佐亲王?” 阿朗佐不动声色地抿着香槟,不过正站在他身后的萨弗斯却不自然地移开了视线。 “塞斯成为英格兰尼的从属国有什么不好?从近两百年的历史看,被英格兰尼征服的公国大多仍然拥有相对的独立权力,而且经济情况比以前更好。以布雷西亚为例。在布雷西亚成为英格兰尼从属公国之前,由于它的土地非常贫瘠,只有大丰收的时候才不至于饿死人。但是在我国成为其宗主国后,大量开发布雷西亚的矿产资源。在那之后,布雷西亚的情况大有好转。听说布雷西亚公爵也被你们俘虏了,不信你们可以问问他。” 这时候,众人的眼神都有些古怪。布雷西亚公爵已经将公爵的爵位让于我了,虽然还未得到其他国家的认可,却也八九不离十了。从某种意思上说,布雷西亚公爵正站在托蒂眼前,只是他不知情罢了。 托蒂没有注意众人古怪的神情,他诚挚地对伊莉游说:“伊莉公爵,为了塞斯人民的幸福,向英格兰尼投降吧。我将向国王进谏,以性命担保一定会取消鄙国五王子的那个要求。” 大厅内鸦雀无声。 我越来越佩服托蒂了。在这种情况下,他居然敢舌战群雄。 第三部第三十章 第三部第三十章 多明戈.马耐斯在神圣大帝麾下是个极具争议性的人物。 在臣服神圣大帝之前,多明戈极为仇视大帝。由于这一事实,当时许多人都认为大帝收多明戈为家臣并不是最好的选择。他们认为,多明戈迟早会背叛大帝。与其在身边留一个危险的因素,不如将之除去或与之保持足够的距离。多明戈的表现却令这些人极为惊诧。在神圣大帝的事业最为困难的时期,大帝麾下的某些人产生了彷徨、犹豫,甚至动摇的念头,只有部分人一如既往坚定自己的立场,而多明戈正是其中一员。 这证明了神圣大帝的眼光独到。 成为大帝家臣时,多明戈将五个郡、一个首都特别区和公爵爵位献给了大帝。在大帝的戎马生涯中,多明戈也起了很大的作用。为此,当神圣大帝统一爱克斯大陆之后,除了将布雷西亚分封给多明戈之外,还将当时大陆上繁荣程度排名第五、城市税收相当于整个布雷西亚公国税收收入六分之一的安特卫普市作为自由城邦封赏给他。 由此可以看出,只要坚定地站在神圣大帝的阵营,将要取得极大的利益。多明戈.马耐斯的这一际遇令后世无数人羡慕不已。 ——摘自《我们的神——神圣大帝兰特》 白瑞拉咕哝了一句:“这个人敢情是个疯子。” 安丽丝悄悄在我耳边说了一段话,让我佩服不已:她的辩才可真厉害。 我打破了大厅内的沉寂。“托蒂,你刚才说成为英格兰尼的从属公国人民可以生活的更幸福,我并不否认这种可能。” 第100章 托蒂脸上露出喜遇知己的神情。可惜伊莉显得恼怒起来,她失望地摇摇头,耀眼的金发在她的肩部不安分地晃动。洁白的玉齿紧咬着红唇,显示出伊莉已经处于极为愤怒之中。 “作为骑士,你一定对强奸这种罪行深恶痛绝吧?” 所有的人都因为我突然转移动到如此奇怪的话题而感到迷惑,连伊莉也忘了生气或是害羞,仔细地听我说话。 托蒂下意识地点点头。我对目前造成的效果很满意。 “你知道吗?强奸往往更容易给对方带来快感。” “首先犯强奸这一罪行的人,通常性欲较为强烈。其次,这行罪行通常需要使用暴力,在身体激烈摩擦的情况下,自然会让对方的感觉更强烈。如果按你的逻辑,强奸犯就也就可以大言不惭地说:‘反正你能够得到好处,不如不要反抗,让我强奸吧。’” 我的注视并不严厉,但托蒂开始吱唔起来。“这个,受害方会有受侮辱的感觉,对精神伤害很大。” “塞斯人有自己的尊严,面对异国的侵略,也会有受侮辱的感觉。难道你们英格兰尼人便没有这种尊严感吗?” 对于我的步步紧逼,托蒂无言以对。他迟疑了半晌,然后走到伊莉面前对她行了个道歉礼。 托蒂神情落寞地问:“兰特大人,我现在可以回英格兰尼吗?” 我无声地点点头。现在提出让他成为家臣这个要求,实在有些过分。被托蒂当众拒绝后,会成为他人的笑柄。 托蒂向大厅的门口走去,突然止住。他回过头面对伊莉,脸色有些惨白。“塞斯公爵,我是一个军人。如果国王命令,一年后我还是可能回来的。现在你可以向兰特大人要求对于我的处置权。” 英格兰尼征西大军吃了如此大一个败仗,托蒂的父亲扎吉元帅在此役中丧生,现在我又击碎了托蒂的信念。这种打击是相当大的。也许托蒂此时正处于心如死灰的状态吧。 “如果你再次进犯塞斯,仍然将成为我们的俘虏——如果不被杀死的话。”伊莉的回答很得体,至少我这么认为。 托蒂叹口气,失魂落魄地走了出去。 不由自主地瞟了伊莉一眼,发现她正深情地望着我,眼波流动,娇媚非凡,令我的心神一荡,竟然有些色授魂与。虽然说好色本是天性,不过这点伪道德还是应该遵守的,不然在他人的心目中我的评价就会低很多。人毕竟是社会的动物,不可能一个人生活。如果不在意别人的看法,却又一意孤行,那会生活得更累。 按道理说,伊莉将祖国看得比我更重并不是自私的表现。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想法,只要不是故意伤害别人,就不存在什么不对。有的人恋人,有的人恋物,有的人恋权。未必将恋人放在第一位便有资格责怪他人的选择。 在我有能力保护塞斯之前,伊莉一定会认为塞斯比我更重要。如果有实力的人承诺:只要伊莉放弃我,就保证塞斯的安全。那么伊莉肯定会选择塞斯。在我率领兽人为塞斯拼杀(当然,也是为自己的家臣复仇)的时候,伊莉宣布取消我的塞斯国籍已经彻底打破了我的幻想。什么时候能够改变伊莉的想法就好了。 我叹了口气,向大家宣布:“大家继续吧。兵团长以上的人到会议厅来开个简会。” 一群人走进会议厅,在我开口之前,他们都保持着沉默。在普通的塞斯人的心目中,我固然是救国英雄。但是在某些实权人物的眼中,我却未必会得到他们的喜欢。比如那个白瑞拉.保罗,在我回塞斯之前,他与马迪尔是塞斯联军最高统帅最强有力的竞争者。在阿朗佐的影响下,白瑞拉.保罗失去联军最高统帅的位置。现在我回来了,白瑞拉更加没有竞争力——即使我不在乎塞斯军第一人的位置,却也可以轻易扶持一个更加倾向我的塞斯人来担任军队主帅。虽然从阿朗佐亲王的表情似乎表明对我的归来很高兴,但直觉告诉我,事实并非如此。 多明戈承诺将布雷西亚公爵之的爵位转让给我,但这种事情一般来说应该得到多数国家的认同,不然就是伪公爵。而现在的我,不巧正是一位伪公爵。在座的有一位亲王和一位真正的公爵,但是我身为卡敖奇城的所有人,作为主人召开这次会议也算合理。 “卡敖奇之役我军取得大捷,在这之后塞斯将有一段轻松的日子。但这只不过是暂时的情况。好了,大家就塞斯未来的形势发表一下意见吧。” 听到这段话,伊莉显得有些急燥。“刚才阿朗佐亲王不是说英格兰尼无力组织大军继续侵略塞斯吗?你不要危言耸听好不好?” 我没有回答伊莉的提问,对阿朗佐说:“阿朗佐亲王,你对伊莉解释一下吧。” 阿朗佐对着伊莉微微一笑,示意她平静。 看到阿朗佐对伊莉笑我就不浑身自在,于是我忍不住腹诽:女人对男人笑,有时候可以被称之为抛媚眼。那么男人对女人笑呢?阿朗佐抛媚眼的水平还真不赖。 “英格兰尼并非无力侵略塞斯,只是有些顾虑罢了。如果我们固执地认为英格兰尼绝对不会再集结军队进攻塞斯,那就犯了兵家不知彼的大忌。” “事实上,这次英格兰尼侵略塞斯,主要是由英格兰尼五王子发动的。英格兰尼国王有五个儿子,最有希望成为下任国王的是大王子和五王子。由于我与英格兰尼的大王子、五王子和德克萨国唯一的王子并称为爱克斯四大公子的缘故,我对他们颇为了解。” “大王子精于内政,五王子在军事上颇有建树。五王子最初发动侵略塞斯的动力正是缘于在王位的斗争上取得一个重要的砝码,现在仗打成这样,五王子未必肯善罢干休。” “虽然英格兰尼的国王仍然执政,但他到底已经是六十多岁的人了,身体又一直不够好。英格兰尼国王从去年精力就有些不济,很多事都放任大王子和五王子处理。” 阿朗佐说到这儿,看了我一眼。“所以我认为,英格兰尼肯定不会轻易放弃入侵塞斯的计划。不出意外,再次集结军队大举进攻,只是时间问题。兰特公子,你有什么补充吗?” 托蒂与阿朗佐言辞交锋时,我只是从阿朗佐细微的表情中猜测出他必然隐瞒了不利的情况。 现在阿朗佐的分析都详细到这份上了,我还能有什么补充? 伊莉呆呆地听完阿朗佐的分析,紧锁眉头显出异常苦闷的样子。她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有气无力。“阿朗佐亲王,如果英格兰尼再次入侵,法兰西斯能够支援塞斯吗?” 阿朗佐皱起眉头。“恐怕很难。法兰西斯在前些时候的内乱中大损元气,正式出兵的可能性不大。你想,英格兰尼在德克萨的边境陈兵二十万,却只在法兰西斯的边境布置了十万左右的兵力,这也可以证明法兰西斯此时的国力实在不足。” “如果塞斯成为我主公的领地,我国在那种情况下一定会出兵。伊莉公爵,其实只要你嫁给我主公,塞斯仍然可以保留独立公国的地位,还可以得到法兰西斯最大的庇护。要知道,入侵从属公国与入侵法兰西斯亲王领地的意义是不同的。”史蒂夫插了一段话后又埋头品茶起来。 我想自己的眼中已经冒出了火花。这个史蒂夫怎么总是不说人话?上回国民大会上我就觉得这个史蒂夫不阴不阳,这回更确定了他的本质。 安丽丝悄悄捏了捏我的掌心。“夫君,不必担心。阿朗佐亲王不会接受这个建议的。” 安丽丝猜的果然不错。正当伊莉沉吟的时候,阿朗佐却对着伊莉说道:“这次会战,兰特公子出力最大。按照我们的协定,如果此时我向你求婚,自己也会不齿。” 这还是句人话。我比较满意阿朗佐此时的态度。 “可是如果英格兰尼再次集结大军入侵怎么办呢?塞斯的国力实在有些支持不下去了。”伊莉的声音中带着浓重的鼻音。这也难怪,千辛万苦终于将英格兰尼征西主力击溃,以为可以结束了。她根本就没有继续战斗下去的心理准备。作为女人,伊莉所能承受的重压应该也快到极限了吧。 “也不是没有办法。”阿朗佐安慰伊莉。他停顿了一下,将目光移向我。“英格兰尼五王子的目标是想要立下军功,不过,他并不一定非要攻克塞斯。” 阿朗佐一会儿说英格兰尼无力进攻塞斯,一会儿又说必定进攻塞斯。听众们的情绪被他完全掌握了。看见伊莉的眼中迸发出希望,我却全神贯注地盯着会议厅的落地窗台,似乎在这个窗台上发现了非常有趣的事。 阿朗佐似乎不肯放过我。“兰特公子,不知你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 老虎不发威,未必是病猫。“阿朗佐亲王,我知道你的建议是什么。除了你的那个建议外,我还有一个办法可以让塞斯避免近期遭受进攻的窘境。” “如果布雷西亚此时宣布脱离英格兰尼的联邦,而我多支撑几年,塞斯的情况就会好转了。这是阿朗佐亲王的想法,对吧?” 伊莉的眼睛一亮,她不由自主地问:“另一种方案是什么?” 我向会议厅环视,蒙迭塔从一开始就神色自若,而阿朗佐、史蒂夫、马迪尔都显出略有所悟的神情。“另一个方案是:当英格兰尼摆进再进大举进攻塞斯的架势时,阿朗佐亲王率兵从法兰西斯边境攻击英格兰尼。” 阿朗佐一众人没有回答,我接着说:“我知道阿朗佐亲王是不会选择第二个方案的。不过我却愿意去布雷西亚。” 第101章 伊莉睃了阿朗佐一眼,然后迎向我的目光,她的眼中有些湿润。伊莉站起身,犹豫了一会儿,低下头轻声说道:“我有话想对兰特单独说。你们能够出去一会儿吗?” 我自嘲地想:去布雷西亚却并不宣布脱离英联邦,英格兰尼权衡之后,多半会默认我的夺权行为。安安稳稳做个公爵不好吗?到了现在,居然仍然不忍心让伊莉失望。兰特,你就这点出息?! 回过神来,却发现伊莉正低着头望着自己的脚。 脚好看,高跟鞋的品味不错,那截露出来的洁白小腿更是吸引人。只不过她用脚尖画圈圈已经画那么久了,难道想学会用脚尖画画这一特殊技能吗? 不知过了多久,伊莉终于抬起头来。其实她不抬头也无所谓,她不抬头我就继续欣赏她的美貌。不管怎么说,我对自己初恋的品味还是非常满意的。美女就是美女,真是百看不厌。 伊莉拭干眼泪,脸上显出决绝的表情,声音却低不可闻。“兰特,如果你战死在布雷西亚,哪怕塞斯最终被灭亡,我也会终身不嫁!” 我在内心里惨叫“有进步!伊莉对我的态度真是有进步!……” 感情的堤防突然崩溃,我向前大踏一步,搂住伊莉一阵用力的狂吻,似乎想将两年多的思念和将要降临的离别之情全都化作这一个吻表达出来。 对于我的暴虐,伊莉默默地忍耐。松开双臂后,我低声安慰她:“放心,我不会有事的。” 当我正试图对着伊莉绽放一个比阿朗佐更帅的微笑时,却不由地瞪大了眼睛大叹:惨! 伊莉的嘴唇红肿。这下可糟糕了,怎么对安丽丝交待呢? …… 这一刹那,我产生了走出会议厅后拉着安丽丝直奔布雷西亚的念头…… 第三部第三部记者招待会 躺在夏威夷的沙滩上晒太阳,最要紧的是别忘了戴上墨镜。阳光虽然很大,不过我戴上墨镜的主要目的却不是为了挡住强烈的光线。要知道沙滩上的美女似乎和沙滩上的沙子一样多。记得澳大利亚有位先生曾经控诉过穿三点式的沙滩美女,因为正是她们诱发了那位胖子的心脏病。此时我也心有戚戚焉。唉,东方文明与西方文明就是不同,那些西方人光明正大地盯着美女们,还偶尔前去与之打情骂悄。我却只敢戴着墨镜偷偷地欣赏,而且心率还超过了正常的水平。 如果不看,我可能会后悔一生;但是现在我的心跳已经达到危险的频率了,继续看下去,搞不好会一命呜呼。看,还是不看?这是个艰难的选择。 正做着不可对外人道的激烈思想斗争,身边的闹钟却响了起来。我叹口气,差点忘了,今天是《大帝传》第三部的记者招待会。前两部记者会给我留下的印象太过深刻,恰巧有读者无名石建议在记者招待会中加入读者。有人自愿当替死鬼,我自然是不会反对的。 一路走回自己的房间,夸张的长笑响遍了整个沙滩。没办法,实在太高兴了。《大帝传》的名字虽然起的先天不足,不过现在已经有了一定的知名度。这不,第三部的记者招待会都进行现场直播了。 最近不知道为什么,总象是没有骨头似的。回到套房,我毫不迟疑就躺在床上。伸手按了一下遥控,电视打开了。时间正好,记者会刚刚开始。会议主持人无名石主持台上宣读着会议参加者的名单。 那些名单很熟悉,但令我迷惑的是此时的会议气氛。如果不是实在很熟悉那些参加会议的人员,现在情景会让任何人误以为电视里正在直播的场面是某场遗体告别仪式。 哭声最大的当属阿塞拜族族长木力。他抱着兰丝.艾尔科霍尼克的大腿以典型的兽人方式发泄着自己的感情。年老力衰的兰丝咧着牙想抽出大腿,但是众所周知,同等级的魔法师与战士近距离相处时是没有任何优势的。虽然兰丝偷偷对木力施展了麻痹术,可惜木力是对魔法拥有相当高的先天抵抗能力的兽人,而且拥有黄金骑士的实力,低级的魔法对他的作用并不大。但是如果说土系二级魔法对木力一点作用也没有,那并不公正,也贬低了身为老牌魔导师的兰丝.艾尔科霍尼克的实力。木力确实觉得四肢一麻,为此,他由原先的随意搂抱变成了刻意地死死用力环抱。失策的兰丝抵挡不住兽人蛮力造成的痛楚,为了掩饰,他抱住木力的头流下了伤痛的眼泪。 此时的情景被娱记们发现后,他们冒着被木力可怕哭声弄疯的危险,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围了过去。 “请问木力族长,你为什么这么伤心?” “兰丝先生,能问您一个私人的问题吗?您膝下的这位是否就是您失散多年的私生子?” “据我所知,人族与兽族之间有很大的矛盾以及敌对情绪。请问您与木力他妈情投意合吗?其实是否存在暴力的可能性?如果您与木力他妈的交往中存在暴力,是您使用了暴力还是木力他妈使用了暴力?……” …… 木力没有受这些人的干扰,仍旧沉浸在他私人的感情空间内。这位兰丝.艾尔科霍尼克在人类社会中是位令人尊敬的魔导师,在英格兰尼的某次秘密讨论中,他站在兽人一边。这实在太令木力感动了。 兰丝更宁愿此时与木力一样。但可惜的是,他的精神力太强大,足以一心多用。这样,兰丝便清楚地听到了许多令他无比痛苦愤懑的提问。泪流满面的同时,老牌魔导师对着天空不停地喷着鲜血。 周围的摄影师连忙高兴拍下了这一珍贵的历史镜头。这个魔法谁也没有见过,老牌魔导师今天在大众面前无私表演了出来,让周围的人兴奋不已。一个思维活跃的记者在采访本上记载着今天报道的标题: 魔导师兰丝巧遇兽人私生子,施展新奇魔法聊博众人一笑。 “皮下组织大面积挫伤,轻度内出血,腿骨骨裂,髋骨错位性骨折。可惜我不能出手相救。否则木力由喜悦的情绪突然转变为仇恨,有七成可能将导致马上狂化。这样一来,兰丝至少是五级残废。” 一个躲在暗处的人喃喃自语。这一情景被特邀前来的幻剑盟下treeping帮主见到,他只觉得无论如何也看不清楚此人的容貌。想了想,treeping明白了,那个暗处的人便是日月双星之一的日尊者沧日海。treeping气叹了口,对兰丝的处境报以无限的同情。 以哭声的响亮程度而论,排名第二的当属幽灵乔.格里恩。他以一种痛惜的神情搂着夏默.格里恩痛哭。乔生前是迅剑士,与夏默处于一个等级。但是夏默从来没有过与幽灵打交道的经验,因而此时瑟瑟发抖、脸色苍白的他,比起乔更不象一个活人。 有经验的记者都知道,乔是最不好惹的人物之一。虽然此时的情景可以作为此次记者会的一大卖点,但除了闪光灯在四周闪烁外,没有任何记者前去提问。 多明戈.马耐斯凄凄惨惨切切地在大厅内边走边望,他哭哭啼啼地逢人就问:“请问谁知道作者在哪里?他不该这么对待我的,我哪里做错了?……”当然,当他发现兰特就站在离他几步远的地方时,多明戈.马耐斯象是受了惊吓一样赶紧远离了此地。 身为魔法师的克洛斯似乎被现场的气氛感染,他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哭起来。不过与其他人不同的是,克洛斯有泪无声。他掩着脸,泪水从指缝不停地流出。一个记者鼓起勇气走到克洛斯旁边,背对着对打开了袖珍录音机。克洛斯用细不可闻的声音呜咽着。“我终于活下来了,呜呜,第三部结束了还没有被杀人狂卡嚓掉,呜呜……不知道能不能活到小说结束,呜呜……我的命好苦啊,为什么连阿拉卡都不必死?” 有道是几家欢喜几家愁。记者会现在虽然闹得似乎阴云密布,哭声不止,但是仍然有人带着笑容在一旁聊天。 托蒂挂着标准的英格兰尼式笑容对兰特说:“恭喜,你回到塞斯后,基本上一出马就为塞斯复国了。” 兰特手持的杯子里是上等的香槟酒。他惬意地品了一口,漫不经心地回答:“哪里,多谢你的恭维。” “可是你为什么要杀掉我的父亲?” 兰特挠挠头,他先是东张西望了一下,没有找到合适的目标转移话题,只好回答:“战争嘛,这是无法避免的。况且,也不是我亲手杀害了扎吉元帅。” 托蒂咬牙切齿,他一字一顿地宣布:“杀父之仇,不共戴天!”说完,托蒂转身准备离去。他已经暗自打定了主意,虽然英格兰尼当局近期不会对塞斯再次发动进攻,但是泱泱大国不可能咽下这口气。待机会来临之时,托蒂将率领征西大军重新进攻塞斯。 兰特严重的爱才癖又犯了,他连忙拉住托蒂。“托蒂,你听我说。其实这真不关我的事。事实上是无名石、兰丝、沧日海等人唆使作者干的好事。他们认为前两部死的都是我这边的人,不太公平。你知道的,作者学田中那厮的文笔学不会,那杀人的嗜好倒是学了个八九不离十。他也不知犯了什么毛病,就这样选中了扎吉元帅。你我私交甚好,千万别为此生分了。再说我外公还不是被你们英格兰尼人杀害了,我也没什么啊。” 托蒂的脸上的神情似笑非笑,似哭非哭。“也不能光凭你一面之辞,我去问问作者和那几个读者。” 兰特正望着托蒂的背影,身后却传来熟悉的声音。随着这声音飘来的,还有那丝熟悉的体香。 “兰特,多谢你。” 第102章 兰特缓缓地转过身子,在这转身的短短时间内,他感觉似乎过了一千年那么久。 说话的人是兰特想要忘掉,却总也忘不掉的伊莉。伊莉的眼神有感激、有热切,但最明显的,却是那丝幽怨。作为地主国的最高元首,伊莉自然知道此次陪兰特来的美女又换了一个。兰特这次的女伴如果说与上次有什么相同,那就是同样都是绝色美女。不同的是,上次的卡特琳娜幼稚中带着可爱,而这次的安丽丝却是成熟、自信,充满风韵的魅力。似乎这个情敌比上个更难对付。 兰特望着伊莉漂亮的眼眸中轻微地失神了,他伸出手,似乎想搂住伊莉柔弱的双肩。正在这时,一缕似有若无的斗气和一声咳嗽声阻止了兰特进一步的行动。斗气是阿朗佐发出的。如果兰特身边没有其他的女人,阿朗佐并不会做出这种煞风景的事。但是出于骑士精神,阿朗佐绝不允许兰特这种不专情的花花公子玷污自己喜欢的女人。至于咳嗽声,则是目前似乎稍微有些水土不服的安丽丝发出的。 兰特顺势拍了拍伊莉的肩头,笑着说:“都二十岁的公爵了,衣服上怎么还有灰尘。我们是好朋友嘛,还用得着说谢谢?”说完,兰特快步向安丽丝走去。他搂住安丽丝的纤腰,做出嗔怒的样子批评她:“水土不服就不要强撑着来参加这个记者会嘛。反正以后机会还多着呢。” 安丽丝淡淡一笑,轻咳一声,然后将头靠向兰特宽厚的胸膛。刚才兰特只是去拿一杯香槟酒,结果就差点闹出状况。看来还得盯得更紧些。为了转移兰特的注意力,安丽丝似笑非笑地说:“夫君,在第三部有几章你偷懒没上工,结果读者们很不满意呢。”兰特听到这句话,眼中顿时射出光来。他满脸傻笑地说:“那是,我是谁?我可是英明神武的神圣大帝。哈哈哈……” 这时候一个不知从哪里跳出来的记者开始破坏兰特的心情。“兰特先生,在第三部你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参加演出,据说是因为作者拖欠你的薪水,这个传闻正确吗?” 兰特的笑容硬生生止住了。他面无表情地回答:“无可奉告。” 记者仍然不死心。“兰特先生,有读者反映,您的家臣为您拼死拼活,而您却迷恋美色。请问您怎么想?” 兰特眼中暴射精光。即使没有杀神剑的帮助,以黄金骑士和魔导士的实力,用精神异力把这个讨厌的记者弄疯没有问题。不过这个记者代表读者提问倒也不好回避。 “胡说!我冒着天下之大不韪率领兽人,还不是为了塞斯和家臣,难道是为了自己吗?我也不能扔下率直的兽人独自回去。在回塞斯的路上我虽然由于身体的原因……你问什么身体的原因?……发烧,当然是因为发烧,我在帐篷里多休息了几次,但我还不是收服了卓索图族。要不然,卡敖奇大战能够取胜吗?” 等兰特结束他的夸夸其谈,记者满意地在他的笔记本上记载着:兰特回塞斯途中停下的理由是:发骚。 记者接着提问:“以爬行动物之吻为首的读者反映:你的性格太过孩子气,怎么能够成为统一大帝呢?” 兰特顿时暴跳如雷:“我怎么不可以?历史上的皇帝有的爱木匠活,有的爱当商人,有的爱书法,他们都没有好皇帝的特质,不一样成为皇帝吗?” 记者好心地提点:“可是开国皇帝没一个是那样的。” 兰特语塞,他老羞成怒。“我不管!我已经给作者送了许多贿赂,无论如何也要当统一大帝。那个爬行动物之吻在哪里,我要去揍他!我要插他的眼睛,打歪他的鼻子,扯掉他的小鸡鸡……” 安丽丝连忙抱住即将暴走的兰特,试图平息他的怒气。“夫君,你又孩子气了。太孩子气当不了开国皇帝的。你不要这样子。” 她对记者解释:“情况是这样的。虽然兰特偶尔会有点孩子气,但他的运气好。而且,第一,他会有许多忠诚而有能力的家臣。那个兰仆,更是不可多得的好运气。第二,有人说做皇帝必须心黑手狠。我的夫君嘛,除非是受到极大的打击弄得性格大变,否则很难心黑手狠。不过作者将会在兰特的部下里安排这样的角色,例如那个夏默.格里恩。还有我也可以偶尔客串一下这种角色的。” 伊莉失神地望着兰特与安丽丝亲昵的模样,心中涌起酸楚的感觉。这时候,一个记者向她提问:“目前关于作品最为激烈的分歧便是关于您的。有的读者认为您与兰特大帝的继续纠缠下去,他们感到非常不舒服;有的读者却宣布,如果您没有一个较好的结局,将罢看小说。请问公爵殿下,您有什么感想?” 伊莉公爵的表情阴晴不定,过了一会儿,她大有深意地瞟着安丽丝说道:“不遭人忌是庸才。我的结局,作者已经想好了。作者也明白在如今的形势下,无论如何也避免不了被人骂,所以干脆独裁。我现在可以稍微透露一点:金庸小说中某位女主角与我的经历略有相似之处,因而作者可能借鉴她的结局。” 阿拉卡在主席台的附近摆了个小地摊。他听到了主公不太正常的傻笑声,产生了将兰特带到医院检查的念头。不过阿拉卡还是将这个念头强行压下,因为他现在有更为重要的事要做。阿拉卡声泪俱下地推销着他的商品。“作为作品中最早出现的角色,在第二部我大力贿赂记者招待会的主办单位,直到现在才第一次参加记者招待会。可怜可怜我吧,各位大爷大叔,喜欢沙丝那亚的土特产的各位朋友,跳楼价、大放血啊……” 托蒂一把推开声情并茂推销产品的阿拉卡,走向主持台的无名石,与他略作交谈之后,突然殴打起主持人无名石起来,从麦克风里传出了可怕的叫喊声。一会儿,叫喊声渐渐变成了含糊不清的呜咽声。 这时,托蒂仍旧继续着。他一边有条不紊殴打着主持人,一边说:“小人,坏蛋,奸臣……我叫你再出奸计,我叫你再害好人……” …… 电视里传来无名石“哎呀”、“噢”、“哦”之类的象声词,间或还掺夹着他“好舒服”、“再用点力”之类感叹。 打了个冷颤,我关掉电视。 附:过完年后再更新。作者过年也要好好玩一下嘛…… :) 第四部第一章 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到达布雷西亚后,我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去思考这个问题,可惜还是没有想出正确答案。 爱可以划分为若干种,其中母爱可以算是最伟大的吧。 一般而言,当小婴儿呱呱落地之后,母亲总是无偿地去爱它。但世事无绝对,也有某些母亲会因为小婴儿长得丑或是有残疾而心生不悦。由于不同的习俗,部分地区的母亲甚至会因为性别的不同而对婴儿持有不同的态度。可见即使是母爱,也未必是毫无理由的。 爱情方面呢,则更令人难以琢磨了。女性或许会因为某位男士高大、英俊、潇洒、富有而心生爱慕之情。但也不能排除某位自身条件不错的女人会喜欢上一个矮小、丑陋、猥琐、贫穷的男子。这种事情,谁能说得清楚呢? 我爱伊莉吗? 可以肯定的是:至少曾经爱过。 现在还爱吗? 伊莉的容貌万中挑一,不过客观地说比卡特琳娜和安丽丝还是略逊一筹;伊莉的性格不错,可是卡特琳娜和安丽丝的性格也没得说——卡特琳娜的性格有时候看起来有些孩子气,可是我喜欢;伊莉的气质上佳,不过年纪尚小的卡特琳娜也并不比伊莉逊色。至于说安丽丝,假如有人宣称从气质看她是一位公主,那是绝对不会有人反对的。最重要的是:伊莉的选择伤过我的心——不仅仅是一次! 按道理说我并没有充分的理由继续爱恋伊莉。可是我为什么抵挡不住伊莉那怯生生、充满期盼的目光呢?到了现在,我仍旧把伊莉当作掌心里的宝,爱怜她,保护她,总是忍不住试图抚平她微颦的秀眉。难道说,伊莉那流动的、明媚的眼神是任何人都无法抗拒的?又或者说,初恋是具有特殊魔力的?! “唉……”我长长地叹气,似乎想要将胸磊中的郁闷随着这口浊气排出体外。 “夫君,又在想你的初恋情人?今天你已经是第五十三次叹气了。这么有空,不如处理一下布雷西亚的政务吧。身为布雷西亚的公爵,却将政务扔给身为小女子的我,实在太没有一点国主的觉悟了。” 我回过头仔细看了看安丽丝,同往常很不一样,她的头发随意地披散在身後,仅仅用一根紫色的丝带系着。她用手里握着的鹅毛笔在桌子上铺满了文件写着什么。当我望向她时,安丽丝正以一副似笑非笑的神情瞧着我。要是能够知道她的心里到底怎么想的就好了。如果卡特琳娜在这儿,那就简单多了。她的脸着肯定写着四个大字:我很生气! 苦笑。 政务这东西,最是繁琐。以我的性子,处理一个小时政务就会头昏眼花;在书桌旁待上两个小时,病情至少会严重到呼吸困难的程度;如果连续三个小时不出书房透透气,除了休克,我想不出还有别的什么结果。 “好老婆,你好歹是布雷西亚的公爵夫人,处理一下国家政务也是应该的嘛。你知道的,我的头疼、腰疼、背疼……” “恐怕有还点心疼吧——因为思念你的那位塞斯公爵。”安丽丝慢悠悠拉长了语气。 除了傻子,谁也听得出安丽丝此时略微娇嗔的语气后面到底是什么样的潜台词。 第103章 安丽丝的大度一直是令我欣慰的优点。如果连她也略微忌妒了,毫无疑问,那肯定是我的错。 我真的很不应该。来到布雷西亚后,将政务全都扔给安丽丝处理——积压了好多天的文件,从分量上看起来还真的蛮吓人的。待在一旁思考有关伊莉的问题也就罢了,还偶尔向安丽丝询问诸如“你猜伊莉到底爱不爱我?”或是“答应伊莉的要求,是不是证明我潜意识里仍旧爱着她。” 即使是圣人,恐怕也会被我惹生气。 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到底错得有多离谱。不过我是这样想的:安丽丝作为我的伴侣,背着她想念别的女人不是什么好事。既然无法避免那种思念,为什么不能让她知道并帮我分析呢?——也许的确是太贪心了——世界上真的存在能够容忍我这种恶劣的行径的红颜知己吗? 安丽丝到底是个凡人,这回我可能真的触上了她大度的底线。现在,安丽丝终于让我见到了她那含娇带嗔的一面。虽然安丽丝的这副模样更具有女人味,但如果放任其继续发展下去,可就未必是我的福气了。 我赶紧走到安丽丝的身旁环住她的纤腰,轻轻贴着她的脸温柔地安慰她:“老婆,别生气了。我只是弄不明白当时为什么会答应让布雷西亚脱离英联邦这一要求。” 小心翼翼看看安丽丝的表情,她抿着小嘴,似乎想要忍住嘴角的那丝笑意。打铁要趁热,我一边用手指揉搓着她的太阳穴,一边轻轻地揉着她握笔的右手臂。“我答应你,不再想这个问题了——反正我也想不明白。” “酒不醉人人自醉。”安丽丝白了我一眼。“这有什么不明白的,不就是……唔……” 一方面是因为安丽丝这罕见的娇羞模样令我情动,另一方面是因为安丽丝即将说出让我尴尬的话。先发制人,后发制于人,我赶紧堵住安丽丝那可恶而又诱人的樱桃小嘴。 将安丽丝吻得迷迷糊糊后,这才离开她的玉唇。看见她脸上的片红潮,娇艳欲滴,我忍不住扶住她的腰,将另一只手伸到她的膝弯处,准备将她抱到内室云雨一番。 安丽丝急促地喘气,胸前美丽的曲线一起一伏,更加诱人。可惜她居然仍然保持着一丝清明的意识。 纤纤玉指轻轻摁上我的额头。“你呀,不愿意处理政务也不要捣乱嘛。如果闷了,自己出去玩一会儿。” 无可奈何轻轻将安丽丝放下,我无比的失望。自己偷懒也就算了,还影响别人工作,确实很不应该。可是安丽丝此时的语气,与伊莉和小冰狼伊莉丝玩耍时的口吻很相象。对于自己沦落到与宠物相同的地位,心中自然颇有微词。可是如果要我去处理那令人头痛的文件,那我宁愿选择当宠物。 一面朝着门外走去,我一面讪讪地解释:“我出去看看兰仆来了没。以他的能力可以一瞬间就来到我的身边,不知道为什么还不来。等兰仆来了将政务交给他处理,你就可以轻松一点了。” 布雷西亚的十月已经是秋天了。走到高岗处找了一个干净的地方坐下,习习凉风吹来,真的很舒服。安丽丝的独角兽白雪这时候来到我的身旁,它好奇地看着我,似乎不明白我为什么不和它的主人待在一起。 离开塞斯之前,已经派信使去沙丝那亚通知兰仆过来。布雷西亚人内心中还未真正接受我,又不知道英格兰尼什么时候会再次发动大规模的战斗。对于现在这种内忧外患的情况,我没多少信心。算算时间,兰仆应该收到信了。我曾经想过,是否应该装出生命危急的情况,好让兰仆施展那种特殊的移动能力来到我的身边。兰仆来后,我会安心许多。 自从答应伊莉的要求后,这些天来我的心里一直乱糟糟的,也不知有没有出什么错。漫不经心的看着天上缓缓飘向西边的白云,我回想着这段日子做的的比较重要的事。 拥有了公爵爵位,就有权分封伯爵(含伯爵)以下的爵位。 凯森作为圣骑士,投靠大国弄一个公爵爵位不要太轻松。他当我的家臣吃亏吃定了,以我最高的权限也只能封他为一等伯爵。 马迪尔作为我的首席家臣,现在他的爵位是三等子爵。 看在克洛斯为我守城瘦得只剩下一身骨头架子的份上,将他册封为二等男爵。考虑到克洛斯的身体有些虚弱,恐怕经不起长途奔波,况且我在塞斯的两个自由城邦也需要有人打理,因此将克洛斯留在塞斯处理吾尔汉和卡敖奇两城的事务。 阿拉卡将沙丝那亚管理得不错,可是他把兰仆从我身边骗走了,在兰仆的帮助下,哪怕是一个兽人也完全可以治理好沙丝那亚,所以这次只封阿拉卡为三等男爵。不过对于毕生志愿只是成为“兰特.萧伯爵家的管家”的阿拉卡来说,成为上位贵族已经是他目前快乐的极限了。如果将阿拉卡封为与克洛斯一样的二等男爵,克洛斯可能会有所不满。至于阿拉卡,可以肯定的是:他会高兴得疯掉。在我看来,多明戈是个半疯的人,我不想再有个全疯的家臣。 拉库里、凯迪和夏默投靠我的时间较短,这次只封了爵士。 本来拉库里受了重伤目前是不宜移动的,可他死活要跟着我。没办法,只好让他躺在马车里。这次没按来时的路去布雷西亚,而是进入法兰西斯,然后再穿过与布雷西亚相邻的臣属于法兰西斯的小公国玛哈亚。离开塞斯的时候,向阿朗佐大大地勒索了一笔。向他要求蒙迭塔或是萨弗斯去布雷西亚为我助战,阿朗佐自然不肯。其实我并不是真的想要蒙迭塔或萨弗斯去帮我,只不过是想恶心恶心阿朗佐。将他狠狠地挤兑之后,我很委屈地提出其它的要求,协商的结果是:阿朗佐无偿赠送我价值大约三万金币的食品。途经阿朗佐领地时,地方官员无比心疼的表情使我的心情愉快了不少。近千吨的粮食和大群的猪马牛羊正好作为我送给布雷西亚人的见面礼。 一路上平安无事,拉库里的身子强壮得象兽人。有些人经过这二十多天的长途跋涉消瘦了不少,可拉库里却在这段时间将伤养好了,而且还胖了不少。 与伊莉约定,我不必回到布雷西亚后立即宣布脱离英联邦,而是当英格兰尼大军集结完毕准备进攻塞斯时再宣布这个消息。这应该可以为我们多赢得一点准备的时间——虽然并不多,但目前我们最宝贵的,正是时间。但愿英格兰尼的大军集结多花些时间。比起以前,现在我也患得患失起来了。大约正所谓光脚不怕穿鞋的。从某种角度讲,做一个无忧无虑的伯爵继承人比做一个公爵还快乐些。 真的很想念兰仆。和他在一起的时候,真是轻松极了。很难想象会有什么事会难倒我——当然,有关感情方面的事除外。 第四部第二章 第四部第二章 正闲逛得无聊,传令兵告诉我说夫人有事相商。会有什么事呢?我色色地想:我已经将所有的内政都授权安丽丝处理,她现在找我,难道是想要和我…… 风驰电掣般回到公爵府。进入公爵府大厅,不由愣了愣。凯森、马迪尔、多明戈等人都在这儿。我草草地瞟了他们一眼,凯森、马迪尔、夏默神色自若,拉库里、凯迪有些兴奋,而多明戈又和往常一样脸色苍白,嘴角神经质地哆嗦。家臣们全都瞧着我,似乎在等待着什么。可我正有事呢,夫人相召,等会儿再问他们为什么不干自己的事而都来到这儿。 布雷西亚公国是个贫穷的国家,可是公爵府内装修得倒是金壁辉煌。底层是会客的大厅,大厅内放置着名画和各类艺术品。实在没想到老是神经兮兮的多明戈,艺术品味还真合我胃口。大厅的墙上贴着耀眼夺目的金箔,而天花板上则绘满了充满东方情调的嫦娥飞天图。我虚抬右手,示意家臣们略等片刻,信步走上了二楼的小厅。这里的墙壁上贴着精致的珐琅贴花,安丽丝并没有坐在那张华丽而巨大的办公桌旁,我打开通往内室的门,窃笑——安丽丝居然在百忙之中抽空照镜子。 无廉耻之心,非人也。 自己偷懒而将政务扔给安丽丝,害得她每天连梳妆打扮的时间都很少,这让我感到很不好意思——当然,感到不好意思并不意味着我会亲自去处理那些让人头疼无比的政务——对我而言,心动离行动的距离可是无比遥远的。 现在最应该做的事是什么呢?也许,应该调戏调戏我的美丽老婆。我是个特别有良心的人:让老婆保持愉快的心情去工作,难道不是作为老公的责任吗? 看着安丽丝无比完美的侧脸,我的心中荡漾着幸福而满足的感觉。安丽丝不自觉地在镜子前面扭动着,不时拉拉裙子边和腰间系著的丝带,或是捋捋不太听话的头发。 “魔镜啊魔镜,请你告诉我:世上谁是最美丽的女人?” 安丽丝象一个偷吃厨房里甜点的小孩子正好被捉住一样,迅速将回过头,然后将手藏在身后。此时的安丽丝脸上泛着红潮,试图躲避我目光的挑逗。 兰仆教我如何改变嗓音的技巧现在终于可以应用了。我模拟出历经沧桑的老人的声音。 “兰特啊,你真是个大笨蛋,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不就是你的好老婆安丽丝吗?” 安丽丝的脸更红了,她很少在我面前显露出这种娇羞的神态。看着她“楚楚可怜”的模样,怜爱之情从心底腾然升起。 我走上前去捉住安丽丝白嫩的双手,将她挤在墙上。 “刚才我说得对吗?” “可卡特琳娜也很漂亮呢。” 第104章 我轻轻一笑。“卡特琳娜确实很漂亮,可她现在还只是个女孩。所以你才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 “政务很多吧?” 安丽丝此时似乎差不多已经丧失思考能力了,她软弱地点点头。 “处理这些事很累吧?” 安丽丝迟疑了一下,微微摇摇头。 我以勿庸置疑的语气说:“很累!” 安丽丝连忙点头。 “那,不如我们上床休息一下吧?” 安丽丝不知道从哪里迸发出一股力气,一下子挣脱了我的压迫和环抱,用双手紧紧抱住自己的胸口,并且夹紧双腿。老天,我可是她老公啊!就算紧张,也别弄出这种我好象是坏人似的举动啊。 不对,她为了挣脱我的压迫和环抱,伸手在我的身上点了几下,这时我的身体便似乎一麻。以我黄金骑士的实力,居然会被她挣脱,这可真是奇怪了。 我暗暗运气,过了几秒钟才完全恢复身体的控制权。 “安丽丝,刚才你是怎么挣脱的?” 安丽丝这才意识到刚才表现得过于紧张,她放下双手然后交织在一起,轻轻喘息。深呼吸之后,她不答反问:“夫君,我突然叫你回来,你心里是怎么猜测的?” 又是这种语气!我是小孩子吗?出于本能,美人相召,我的第一个念头除了上床还能是什么?不过话说回来,确实是我理亏。 我还真有点脸红,转移话题是此时最佳的选择。“你还没回答我呢。刚才你在我身上点了一下,结果我就感觉身体不受控制了。这是一种格斗技吗?” 我的计策成功了,安丽丝嫣然一笑,顿时让我觉得室内然后一亮,那些珐琅贴花似乎也在闪烁发光。 “这是古东方格斗技巧的一种,名叫点穴。而我所使用的点穴技巧叫作一阳指,在古东方格斗技巧中也属于最高明的技巧之一。上回将托蒂制服,我也是使用了一阳指这种技巧。当时我的速度是不是很快?” 安丽丝狡诘地一笑,露出一种小女儿状的娇态,真是可爱极了。安丽丝的大方温柔令我愉悦,而这种罕见的小女儿娇态更令我心动。神不守舍贪婪地盯着她,我痴痴地点头。 安丽丝的眼波又放电起来,在我失控扑向她之前,她的话题成功地转移了我的注意力。“那也是我外公家的一种格斗技巧,叫作凝波微步。我的功力目前还很不足,如果达到了圣骑士的程度,就可以使用出我母亲家族最高明的格斗技巧——六脉神剑。六脉神剑的神奇之处在于,它可以伤人于无形。” 一阳指?凝波微步?六脉神剑?点穴?伤人于无形?…… 好神奇喔,真令人向往。 我忝着脸凑上前去。“老婆,我也要学。” 安丽丝露出为难的神情。“不行啊。母亲虽然疼爱我而偷偷教了我外公家的家传绝学,但母亲叮嘱过我绝对不可以将这些技艺流传出去。如果我违背这一条,母亲就会与我断绝母女关系。” 这样啊?点穴确实是神奇的技能,而那种能够伤人于无形的格斗技巧更是吸引我。不过无论如何,我可不能让安丽丝受半点委屈。 走上前去轻轻搂住安丽丝圆润的肩。“那就算了,我其实只是随便问问。”耸耸肩,虽然有点郁闷,但我偷偷地向往着:兰仆那个怪物,肯定知道一阳指之类的格斗技巧,向他学习准没问题。不看不知道,看了吓一跳。古东方的格斗技巧确实比爱克斯大陆现行的强多了。据兰仆说他教我的斗气技巧也是根据古东方一种功夫演变而来的,明显就强过了一般的斗气修练方法。 “安丽丝啊,别整天在这儿办公了。出去休息休息嘛,反正事情总是办不完的。” 安丽丝突然想起了什么,她拉着我的手走出内室来到办公桌前,然后拿起一份文件交给我。“你先看看,因为这件事比较重要,我不能独自处理,所以找你回来。” 狐疑地接过文件,什么事情必须我来处理呢?看完后,我木无表情地合上文件。 这么快就叛乱了吗? 率领兽人屠杀过上万布雷西亚人的魔王成为布雷西亚公爵,如果不发生叛乱才奇怪呢。这么快确实有点出乎我的意料,但布雷西亚人叛乱也是情理之中的事。这回的叛乱来势汹汹,区区八个郡的布雷西亚,居然有三个郡完全叛乱了。至于其它郡,有的局部不稳,有的还在观望。总之,情势不是不好,而是很不好。 才到布雷西亚两天,就有三个郡一起叛乱了。无论怎么看,里面总象是有英格兰尼情报部门的影子。 从好的方面想,脓胞总是要挤的。现在我可以专心致致地对付这些叛乱的布雷西亚贵族,如果与英格兰尼人开战的时候他们在背后捅刀子,那我可真的吃不消。英格兰尼情报部门现在就煽动布雷西亚人叛乱,大约是害怕我先下手解决那些不稳定因素。其实无所谓,这些贵族叛乱虽然令我略有仓促之感,但在道义上却让我占了一定的优势。 抬起头,现在的我突然完全冷静了下来。“安丽丝,家臣们是你召来的?我们下去开会吧。” 安丽丝略带扭捏。“夫人干政总不是一件好事。还是你自己下去吧。” 安丽丝是我的贤内助,因而我很乐意诱惑她陪着我一同去开会。世人爱怎么看、怎么说是他们的事,与我何干?安丽丝除了美丽,还拥有聪明、知识渊博的特质。既然有了这么好的老婆,不完全利用那就有点可惜了。“这两天来你以我的名义不知独自处理了多少政务,和我下去开会又有什么关系呢?” “夫君,我在公爵府内处理政务,外人哪会知道是谁处理的?就算有人看见你闲逛,也可以解释为公爵大人是天纵之才,只花很少时间就可以处理大量的政务。夫君你作为一国之主,让别人知道我也可以对国事方面有影响,或许不太好。” 安丽丝也是为我着想,也不必拂她的意。算了,还是我自己下去和家臣们研究三郡叛乱的问题吧。 在我将要走下楼梯的时候,身后传来安丽丝犹豫的声音。“夫君,开会后如果你愿意,也可以告诉我相关的情况,我可以帮你分析。” 失笑。繁琐的事情归安丽丝处理,重大决策由我来决定,这倒也是个不错的模式。 第四部第三章 第四部第三章 我走到一楼来到家臣中间,环视一圈然后说:“大家都别站着……” 扑通一声,多明戈跪倒在地,瑟瑟发抖。我走上前去用力踢了他一脚。“我的意思是大家都坐下,随意一点。”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我对多明戈的性格大致有了些了解。他对地位和实力比他低的人,甚至是与他相当的人,总是倨傲无比;但是在地位和实力明显高于他的人面前,却又表现得卑微的不成名堂。想要和多明戈进行正常的交流,是一种过于奢侈的愿望。 好在后来我终于找到了一种与多明戈合适的相处之道。对于可能有自虐的倾向的多明戈,我无法医治他的这种毛病,又觉得放弃这个能力还不错的家臣不用有些可惜,只好顺着他一点。其实仅仅是白银骑士的实力倒还无所谓,但多明戈在布雷西亚人的心目还有些地位和影响力。为了这个原因,我不得不偶尔踹他一脚或是扇他一耳光。这种有违我意愿的行为虽然会让多明戈感觉舒服一点,却令我自己非常不自在。搞不好以后习惯成自然,我会产生某种暴力倾向也说不定呢。 以后得将这个疯子发配得离我远一点,要不然交给凯森管教也是个不错的选择。有一回凯森看见多明戈与凯迪发生争执,可能当时多明戈显得过于嚣张,凯森便狠狠地踹了多明戈一脚。圣骑士一脚踹下去的结果是:多明戈当了一个多星期的瘸子。当然,踹多明戈这种人自然多少会产生点负作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多明戈出现在我面前的次数大为减少,他总是脸上挂满了着期盼的神情缠在凯森的身边。面对千军万马都神色不变的圣骑士,也不得不为这个无法理喻的人而皱紧了眉头。 没错,处理完叛乱的问题后,得赶紧将多明戈赶到他的领地去。 待家臣们各自坐好后,我问道:“情况你们已经知道了吧?” 众家臣纷纷点头。 见鬼了,为什么主公反而是最后一个知道叛乱的人? 我不动声色地施展出土系魔法,在大厅内的桌子上制造出一个布雷西亚的地形沙盘。看着家臣们的表情,我暗自得意。无论是格斗还是魔法,我受正统教育的影响都很小。小时候根本没学习过魔法,认识兰仆之后我才开始接触魔法。而格斗技呢,说实话,那时候我实在太贪玩,不肯努力用功。到了十七岁的时候离见习骑士的水平还差老大一截。那少得可怜的格斗基础在受过兰仆的再教育后,几乎不起什么作用了。现在我的格斗和魔法应用都不太遵循常规。我相信,别的魔法师大约很少会施展魔法来做这些小玩意儿。对于魔法的控制能力,我已经达到了魔导师的级别。不是自卖自夸,我对这种低级别土系魔法的运用已经可以用艺术不称呼。对我而言,魔法只是一件工具。在需要的时候,它可以用作战斗,也可以运用在别的方面。 虽然对政务感到很头疼,但并不意味着我对自己的领土毫不关心。兰仆为我改造身体后,我的学习、记忆能力实在优秀的可怕。在记忆方面,基本上可以用过目不忘来形容。多明戈的实力差了点,但他的野心未必比战争狂人希勒逊色多少。 第105章 接收他的公爵府后,我在里面发现了大量军事用途的地图。除了布雷西亚各地的地图外,还有周边国家的地图。凭着我的记忆制作出的沙盘,相信与原地图没有什么差别。 安丽丝给我的文件里有完善的情报节略,我随手拿起一根细长的棍子,指着沙盘对家臣们说:“这次叛乱的三个郡分别是斯尔弗郡,史都郡和刚得郡。” “斯尔弗郡和刚得郡去年和今年的收成都很差,在不同程度上发生了饥荒,因而很轻易就被别有用心的人煽动了。至于史都郡,则并不存在缺粮的问题。” 说到这里,我顿了顿。走到多明戈面前将他一脚踹飞的诱惑是那么的大,我不得不进行深呼吸来克制自己的冲动。布雷西亚的国库有将近五十万枚金币,公爵府建造得那么富丽堂皇,可是在布雷西亚却有那么多人饿死。 “斯尔弗郡、史都郡位于山区,那里的山民以勇悍著称。特别是史都郡的山民,由史都郡山民组成的民兵虽然在山区以外的地方不占优势,但是他们在山地上行走如飞,其他军队很难在山区与那群山民民兵的战斗中占据任何上风。” “史都郡的郡属部队只有一个大队,斯尔弗郡的郡属部队有一个联队,至于刚得郡,有三个步兵联队外加一个骑兵大队的郡属部队。不过叛乱的武装力量除了郡属部队,还有别的战斗人员。比如斯尔弗郡的贵族私兵,大约三千人左右。” 我顿了顿,待家臣们将这些信息消化得差不多之后,问道:“你们有些什么想法?” 凯森第一介发言。“主公,我曾经以普通的旅行家四处旅行过。山区的骑兵通常骑那种个头矮小、四肢较短的山岳马。在草原上奔驰的骏马并不适合在山区作战。请将平息刚得郡叛乱的任务交给我!我只需要本部两千战士,再加上十吨粮食。” 默不作声地低着头思考问题的马迪尔惊奇地抬起头。他的脸上写满了诧异。“卓索图大人,您只需要十吨粮食吗?” 我的心中一动,问道:“马迪尔,你有些什么看法?” 马迪尔缓缓地说:“我们来到布雷西亚才两天的时间,就有三个郡发生了叛乱。我估计,这绝对是英格兰尼情报部门影响的结果。叛乱肯定是要平息的,但我们应该仔细收集一下敌我双方的情报。另外,主公现在有了布雷西亚这个根据地,可以考虑组建一个情报部门。不然在将来的战斗中,我们会在这个方面处于劣势。” “请主公将剩下的两个郡中选出一个交给我负责。不过我的要求比卓索图大人多些,我需要向多明戈借调一些布雷西亚人,而且至少需要五十吨粮食。” 我赞许地点点头。凯森再怎么勇敢强悍,也脱离不了草原边缘族人的思维定势,他的思维总是停留在如何打胜仗这个方面。我曾经考虑过让凯森这个圣骑士成为我的首席家臣,马迪尔能够透过事实的现象看本质,目光也比凯森远得多,这样看来,马迪尔作为我的首席家臣确实更为适合一些。 问题是谁来做情报部门的首领呢?拥有商人的天性的阿拉卡对于收集情报很有一手,但他的长处毕竟是经商。凯森、凯迪他们在战场上打仗自然没得说,但对于这种工作肯定难以胜任。至于拉库里,在我看来如果没有特殊的原因,他的成就未必能够超过布莱克本。马迪尔这种正直的人,似乎也不适合成为情报部门的首领。 我将目光移向夏默,他这个人虽然颇为正直,却又颇懂变通之道——看见拉库里没有多大实力就高居联队长之位,便马上产生了贪污一把马上溜走的念头。也许夏默可以胜任这个职位。事实上除了他,我目前也没有更好的人选。先将我的情报网络组建再说,以后如果有变化再更换人选吧。 “我想组建一个情况部门,夏默,你愿意负责这个任务吗?” 夏默的回答很简单。“愿意。” 与兽人分开后,我就特别喜欢听部下的建议,这也许是和兽人相处留下的后遗症吧。不过喜欢听家臣的建议并不意味着我的思考能力下降了。凯森和马迪尔将要采取的策略我大致可以猜测出来。是否应该放手让他们俩按各自的方法进行呢? 冷酷、无情是一个乱世霸者的全部美德。或许,我现在应该稍微改变一自己了。 “马迪尔,你先出去做出征的准备吧。斯尔弗郡就交给你了。” 马迪尔自信地点点头,转身出去了。 将目光移到凯森的脸上,我略微犹豫了一下。克服了心中微微的不忍,我终于下定了决心。 “凯森,按照你们草原纷争的规矩,落败一方的部族只是那些族长、贵族遭殃吧?” 凯森不明白我为什么突然将话题转移到这个方面,他迷惑地眨着眼睛点了点头。 “落败一方族中底层的战士和他们的家小只是被划归到战胜部落之中,基本上一视同仁,照样可以凭藉勇敢和战功来获取荣誉和财富。这样一来,虽然草原上的战斗虽然非常激烈,但并不至于对草原边缘族造成毁灭性的打击。去平息刚得郡叛乱的时候,你也要牢牢记住这一点。去吧。” 凯森略为思索,他向我点头后迅速走出了大厅。 剩下的就应该是史都郡了。我看着多明戈。“多明戈,史都郡是你的采邑,由你来负责如何?” 多明戈一个哆嗦。他的目光游移不定,与我的视线碰上后,慌张躲开。多明戈垂下头小声回答:“主公,我愿意负责斯尔弗郡和刚得郡。史都郡……史都郡……” 他的这种神态引起了我的怀疑。按我对他的了解,多明戈此时的神态说明他对平息史都郡的叛乱毫无把握。 我皱了皱眉,将声音尽量变得温柔,对多明戈说:“你别慌,如果有什么困难,对我说。” 多明戈抬起头,眼中满是感激之色。“史都郡虽然因为贫穷的原因导致郡属部队极少,但是其民兵和贵族的私兵在山地作战中极为出色。而史都郡的郡守皮耶德.康迪伯爵,是布雷西亚第一名将,拥有中阶黄金骑士的实力。英格兰尼的七大神将之一的儒尼奥尔.博格与他颇有交情,称赞他为拥有不逊于神将实力的男人。” 听到这儿,我不由打断了多明戈的话。“你说皮耶德是布雷西亚第一名将,为什么我两次和你们的部队打交道都没遇见他?” 多明戈尴尬无比。“皮耶德任史都郡郡长一职,自称听调不听宣。出征塞斯之前我其实向他宣布过调令,可他宣称他的私兵只能用于保卫布雷西亚,绝不参与对外的侵略,因而您两次都没与他接触过。” “多明戈,你接着说。详细介绍一下那个皮耶德的情况。比如他有些什么习惯、爱好什么的。” 多明戈吞咽了一口唾沫。“皮耶德.康迪特别爱睡觉。他总是尽可能地找时间打瞌睡。他对贱民特别好……” 我又一次打断多明戈的叙述。“多明戈,什么叫贱民?” 多明戈眨着眼睛望着我,解释说:“就是平民、奴隶的统称。皮耶德是个贵族,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对那些贱民非常好。如果有贵族惹了史都郡的贱民,皮耶德总是要要占在贱民一边找贵族的麻烦。”多明戈握紧了拳头悻悻地说:“皮耶德肯定拥有贱民的血统!” 多明戈现在这副表情,说明他肯定为这个原因多少吃了点皮耶德的亏,我暗自好笑。不过个情报还挺有用的。皮耶德爱民,我或许可以利用这一点降服皮耶德。 很舒服地将自己陷入棕熊皮做成的躺椅中。如果皮耶德是狭隘民族主义者,那自然有些麻烦。如果他只是认为现在的公爵是魔王因而起兵反叛,那倒也不是没有办法。我和皮耶德都是爱民之人,还是有共同语言的。 嘿嘿,嘿嘿…… “主公,皮耶德不象您这样嘿嘿地笑,他喜欢嘻嘻地笑,而史都郡又位于布雷西亚的西边,所以贱民们都称呼他为西西王。”多明戈的声音打断了我的遐想。 我狠狠地白了多明戈一眼。按这种说法,我不就成了嘿嘿王?还是魔王或是神魔之王的称呼帅多了。 “既然如此,多明戈听令:你去配合马迪尔平息斯尔弗郡的叛乱。记住,以马迪尔为主。如果因为你不服从马迪尔的命令把事情搞砸了,小心我揭了你的皮。” 多明戈委屈地垂下头,慢慢退出大厅。 现在我的家臣那么多,能够偷懒还是偷点懒好。我将剩下的家臣扫视了一遍,将目光停留在夏默的身上。 夏默不疾不徐,平静地问:“主公,难道您不打算亲征史都郡?” 我点点头。身边传来拉库里和凯迪的抽气声。 “主公,难道您打算将史都郡交给夏默?!” 我都不知道拉库里和凯迪居然这么有默契。 我嘿嘿的笑着,点点头,说道:“夏默,史都郡就交给你了。” 第四部第四章 第四部第四章 我对着面前的三个家臣微笑。可惜回报我的,除了夏默的镇定神情外,拉库里和凯迪的脸上却写的:主公疯了! “夏默,你去解决史都郡的叛乱,除了一匹马外,还需要别的什么吗?从鸠格市到史都郡骑马以正常的速度大约需要两三天,那么我再给你一百个金币应该足够了吧?”我毫不脸红的说出了令人瞠目的不负责任的话,然后从自己的钱袋中一枚一枚地掏出金币数着。想了想,我又改变了主意。“还是给你写一张领款的条子,你自己去国库领吧。” “哐”的一声,檀香木制成的精致木椅居然被体重超常的拉库里坐翻了。 第106章 拉库里以与他体型不相称的敏捷慌忙从地上爬起来,呆呆地看着我。我想他摔倒时大约碰到头了,他精神恍惚地发着呆,竟然不将那贵重的椅子扶正。那可是檀香木啊,这张椅子至少值十个金币呢。 拉库里丝毫不理会我的想法,他深吸一口气,径自跪倒在地。“主公,您立业之初,千万不可擅杀家臣啊!” 呸呸呸!要杀夏默,我何必给他一百枚金币呢? 经常踹多明戈快要养成了习惯,我差点对着拉库里也踹上一脚。 “拉库里,你站起来说话。谁说我要杀夏默?” 拉库里在我的逼视下微微有些瑟缩,他估起勇气回答:“夏默单人匹马怎么能够解决史都郡的叛乱呢?您这样处置,不就是想要杀掉夏默吗?” 我不再理会拉库里,与他讲话真是费口舌。“夏默,你怎么想?” “我虽略有猜测,却也不知是否正确。” 做情报部门的首领,头脑不灵活可不行。夏默此时的表现,差强人意。 “你只管说出你的猜测,错了也无所谓。” 夏默仍旧是那么的徇徇优雅。“主公的想法大约是:平息叛乱,未必一定要使用武力。” “魔王的传说,普通老百姓可能会相信,但皮耶德未必当真。” “皮耶德既然爱民,那么他未必愿意将史都郡的平民置于战火之中。皮耶德叛乱可能是因为在多明戈时代拥有相当大的权力,现在布雷西亚新换国主,他这样的一方枭雄便心生疑虑。只要被其他人略加挑拨,皮耶德就反叛了。” “如果主公不打算用武力解决史都郡的叛乱,那么给予皮耶德合法的史都郡自治权力应该可以打消他心中的疑虑。我认为,先尝试一下这种方法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和夏默打交道让我感到非常轻松。“那么你需要些什么呢?” 夏默仔细想了想,他的语气虽然温和,却带着铿镪。“您的亲笔书信,用以证明我的身份。请您在书信中的语气平和一些。另外,您的底线是什么也应该说清楚。” “再者,”夏默笑了一笑。“为了表示诚意,一百枚金币似乎少了点。” 明白夏默是在开玩笑,我也乐了。“一百枚金币是给你路上用的。我上楼准备一下书信和送给那个西西王的礼物,等会儿你再过来一趟。” 拉库里这时明白过来,他大声嚷嚷:“主公,您不出征了。那我呢?我该怎么办?” 我已经走到楼梯口了,闻言回头。“什么怎么办?” “那我岂不是闲着没事干?” 拉库里的忠诚是没得说,可不知为什么,他从一开始就总是让我头疼。如果拉库里是个哑巴,我肯定会更喜欢他。假如拉库里发誓永远不在我面前开口说话,那么册封他为二等男爵我也绝不会心疼。 “卡敖奇战役中你立功受伤,这段时间你就好好养伤吧。” “可我的伤已经好了。您瞧。”拉库里边说居然就边在大厅内开始脱衣服起来,他还自豪地屈着手臂亮出肌肉。 对于肌肉男,我并不欣赏(因为我自己并不是肌肉男)。我没好气地说:“那你就去操练你的部队。等凯森回来了,我会安排你的部队与凯森的部队进行一次演习。要是你在演习中败了,小心我褫夺你的爵士封号。” 拉库里张大了嘴痴痴呆呆地站在那儿,象是被雷电击中一样。看到我准备离去,他突然回过神来哭丧着脸咕哝:“我怎么可能是凯森大人的对手呢?看来爵士封号是保不住了。” 算了,拉库里本质还是好的,别把他吓得太厉害。“拉库里,让你和凯森的部队进行演习确实有些困难。要不你随便拣我其他家臣的部队演习吧。” 走上二楼的时候,我隐约听到拉库里自言自语。“马迪尔大人我是打不赢的。凯迪、夏默率领的是主公的亲卫,亲卫队肯定是最厉害的,那自然也不必考虑了。看来只有选择多明戈了……” 我推开二楼办公室的大门走进去,安丽丝从堆积如山的文件中抬起头,她放下手中的笔和文件扬起一阵香风朝我走过来。 “夫君,会开完了吗?” 我突生童心抱住她转了一圈,然后就这样抱着她坐在宽大的椅子上,告诉她会议的详细经过。 安丽丝仔细的听着。听完后,她便问我为什么不对马迪尔和凯森下达具体的命令。 “老婆,一个系统中,上位者只需要了解每个下位者的能力、特点,然后针对不同的事件派遣合适的下位者处理,不就行了吗?何必一定要每个下位者都按照上位者的方式来处理事情?” “其实我并非完全没有任何指示:我对马迪尔和凯森的计划有所变更,让马迪尔带一百二十吨粮食,凯森带上三十吨粮食。我了解马迪尔和凯森的能力,他们平定区区一个郡的叛乱无需我太罗嗦。” 安丽丝吃吃地笑,声音甜腻得令我发痒。“恐怕是你想偷懒吧?” 我用力勒她的细腰,惹得她一声轻呼之后才松开。“瞎说。小事我会偷懒,但大事我不会。这只是我的办事风格罢了。” “了解不同下属的能力、风格,为他们分配不同的工作,这才应该是上位者真正的作用。如果上位者事必躬亲,会使下位者自由发挥的空间变小。安丽丝,你的母亲是东方人。你应该知道古东方有名叫亮.诸葛的著名的军事家,就是因为操心太多而累死的。” 安丽丝捏捏我的手臂,笑得花枝乱颤。“你离二十一岁还差一个半月呢,身为黄金骑士,身体健康而且强壮,居然怕累死了?……” 我暗自对自己说:被老婆取笑,而且是被美丽、温柔、大方、可爱的老婆取笑,其实是一种不足为外人道的闺房之乐。 我不知道除了呵呵地傻笑还应该干些什么。反正重要的是开心,至于说是大笑、微笑、窃笑还是傻笑,其实没什么关系。 “对了,你准备给皮耶德送什么样的礼物?” “公爵的礼物,不能太随便,不然他会误以为我轻蔑他;但是也不能过于贵重,免得他以为我在讨好他。对了,我们一同去密室找些材料吧。” 在一楼的楼梯后面有一个通往地下室的小木门,那便是公爵府的密室。平心而论,那个密室可以用聚宝盆来形容。密室里有八个硕大无比的木头柜子(装东西的木柜子也是用檀香木做的,多明戈可真够奢华的),柜子被分成许多格子。每个格子里都放在着常人眼中极为珍贵的东西。对我而言,那些红宝石、蓝水晶什么的魔法材料基本都是上品,可是能够列为极品的并不多。不过好歹也是世人眼中珍贵的财富,实在穷得厉害了,将它们全部变卖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呢。 拖着安丽丝来到密室。在安丽丝帮我处理布雷西亚政务的时候,由于无聊,我逛遍了整个公爵府。多明戈这个人可能确实有点毛病,可是他办的事至少有一件令我非常开心。多明戈将整个公爵府都送给我,除了私人用品,里面所有的东西都没动。 极具气派的公爵府;公爵府内颇合我心意的装饰和各类艺术品;公爵府密室内的珍藏。这些东西如果靠我自己收集,恐怕会因为布雷西亚过于贫穷,人民还在忍饥挨饿因而不忍心吧。但是现在这些东西都是由多明戈送给我的,我便没有这层顾虑了。总不能为了表示自己的清高而一把火将这座公爵府烧掉吧? 安丽丝的魔法知识并不丰富,因而她静静地看着我兴致勃勃地从架子上挑选着我所需要的各种材料。 “好大一块极品蓝水晶,安丽丝,拿着。哎呀,这儿还有一块云母片,质量属于上品,勉强可以用,接着。还需要白金块和玄金丝,在哪儿呢?……太棒了,瞧我找到了什么,银精!天,还有铅华这种东西!” 翻箱倒柜找了好半天,不但将我所需要的东西找齐了,还找到了不少意想不到的好东西。别人或许不明白多明戈为什么拥有这么多魔法材料,不过我却知道。多明戈拥有见习魔法师的实力,他居然也是魔武双修。魔武双修通常是以一种为主,另一种为辅。象我这样魔法和格斗技实力比较平衡的人,毕竟是少数中的少数。按世人的标准,多明戈应该也算是一个天才吧。虽然说多明戈并不讨我喜欢,不过看在这座公爵府的份上,我传授了他一套练气的方法。这套练气方法是兰仆教马迪尔的时候我在一旁记住的,也不知道对于多明戈是否合用。 不过,管他呢。即使多明戈按这种方法练出什么毛病也可以找兰仆善后。 “好了,准备开工。”我兴奋地推开一扇门,拉着安丽丝朝着多明戈的魔法实验室走去。这个魔法实验室的一角有一座并不算大的熔炉。与普通的熔炉不同,这座熔炉并非以木炭作为燃料,而是以一种名叫太阳石的罕见物质作为燃料。太阳石准确地说应该算是一种魔法原料,将它镶嵌在魔法杖上,可以对火系魔法师有所帮助。它的使用寿命相当长,质量上佳的太阳石甚至比红宝石的使用寿命更长,只可惜对魔法的增幅作用相对而言就有限得多了。一般而言,魔法师们会在试验或是练习中使用太阳石。不过象多明戈这样以太阳石作为熔炉的燃料,这在魔法师当中也是一种相当奢侈的行为。 我注入少量的魔法进行驱动,炉膛内发出暗红色的光芒。随后,随着飞窜而起的火星,炉火猛然之间熊熊燃烧起来。因为燃料是太阳石的缘故,炉火中呈现出异样的金黄颜色。 室内的温度开始升高,不过对于这点热度我并不在意。 第107章 对安丽丝指着厚重的皮围裙,示意她穿上,以免灼伤。她笑着摇摇头。 哦,忘了,我老是爱将她看作纤纤弱女子。其实她也拥有风剑士的实力。如果算上格斗技巧,或许她面对幻剑士和黄金骑士也丝毫不逊色呢。 将白金块放进炉子里面。白金块就像是冰块被放在炎热夏季正午的太阳底下一般,慢慢变软最终熔化。到目前为止,一切顺利。 看我做一个既显示诚意,又略带示威性质的礼物吧! 第四部第五章 第四部第五章 熔化的白金块变成灼热的液体,发出灼眼的金色光泽。 趁着这个时候,我赶紧制作所需要的模子,并将蓝水晶均匀地切割成许多份。 “从这个模具看,似乎是一个花瓶。夫君,我本来以为你会打造一件兵器呢。” 对于安丽丝的疑问,我笑而不答。皮耶德是一名武将。按常理说,宝剑应该赠给英雄,红粉应该赠与佳人。可是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以一件兵器作为礼物实在太敏感,我可不想把事情搞砸。 白金块已经达到最为均匀的状态,我将金属液体缓缓流入摆放好的模子里面。熔化的金属液体,很快便将模子充填得满满的。这个时候,我将极为珍贵的银精用纯度极高的火元素炼化,然后均匀地熔入白金之中。接着,将玄金丝溶入液态的金属内,组成一个魔法阵。然后,我催动气系魔法将蓝水晶、云母片和铅华小心翼翼地放置在金属液体中合适的位置。 模子中花瓶状的白金条,开始慢慢冷却下来。在它的表面,疙疙瘩瘩的隆起着无数皱纹。普通的铁匠处理这种灼热的金属块,可能会敲击或者用金钢砂来将之磨平。 收敛心神仔细地感应正在冷却的金属的温度。感到时机成熟,我抽出自从获得后就几乎没离过身的杀神剑。轻喝一声,施展气系魔法飘浮术使金属花瓶飘浮在空中,剑光一闪而逝,金属花瓶由表及里疙疙瘩瘩的无数皱纹全部消失不见。 将花瓶状的金属物放置在桌子上,我得意地将杀神剑放回剑鞘。此时的花瓶极为光滑,表面流动着明艳的亮丽色彩。这种类似神器上的流动的金色光芒其实对我而言并不重要,它是银精均匀地熔入白金之后的一种现象。有人说银精是世界上最为昂贵的金属,因为从一吨白银原矿中通常只能提炼出十几克银精。 看见我完成了花瓶的制作,安丽丝提出疑问。“你仅仅以一剑就由表及里削平了这个花瓶的表面。格斗技达到黄金骑士的水平能够看出这一剑犹如天马行空、浑如天成,可是这只能够起到威吓的作用吧?这个花瓶还有别的作用吗?” 我神秘地一笑,对着花瓶注入魔力。瓶口处隐隐泛着的氤氲水气,随即,水气凝结成冰,形成一朵玫瑰花。虽然只是冰晶结成,但是花红叶绿,煞是好看。这支冰晶玫瑰与真实的玫瑰除了在温度上,并没有什么两样。而且,这朵冰晶玫瑰还隐隐散发出一股幽幽的清香。 “怎么会这样?”安丽丝惊奇地从我手上接过花瓶,仔细地研究。不过以她的魔法知识,自然是什么都看不出来的。 安丽丝察觉了我的偷笑,娇嗔道:“你站在旁边偷笑干什么?还不快给我解释!” “制作这个花瓶时,我用玄金丝在花瓶的内壁组成了一个魔法阵,将蓝水晶和云母片全部连接起来。蓝水晶属于水系魔法物品,而云母片属于气系魔法物品。我制作的这个魔法阵有一个复杂的循环体系:为金属花瓶注入魔力之后,这个魔法阵就可以自行运转至少十年的时间。” “蓝水晶在瓶口制造水汽,而云母片将水汽在固定的位置凝结成冰。铅华这种金属遇水可以微量散发香味,虽然与玫瑰的香味不尽相同,不过这种效果也算不错啦。至于说颜色,也是由云母片提供的气元素造成的现象。” 安丽丝捧着花瓶喃喃自语:“真神奇……太精美了……” “这件礼物只要让皮耶德的妻子看到,她肯定会强烈要求皮耶德将之收下。皮耶德总不好意思收下我的礼物后仍然继续叛乱吧。有时候,走走夫人路线也是必要的。” 安丽丝回过神来,她璀然一笑。“我不知道你还有这种技能呢。你可真有本事?” 魔法确实是博大精深的学问。不被正统魔法师协会所承认的就有精神系魔法、黑巫术(诅咒、蛊等)、东方五行术、死灵魔法等。除去正统的四系元素魔法不论,魔法器具打造也是属于魔法师协会所承认的分支魔法。圣华学校的魔法分院就开设有这一专业,而且还是个热门专业。不过我的这项技术是从兰仆那儿学到的。按兰仆的说法是:我的魔法物品制造技术在人类当中属于最先进的(不是最优秀,因为技巧方面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对于老婆的赞扬,我当仁不让地接受了。不过她接下来的一句话,却使我的表情迅速由洋洋自得转变为目瞪口呆。 “以后有空,你可要为我打造几件精致而神奇的首饰。” 我的笑容僵在脸上,恨不得抽自己一嘴巴——早知如此,这件事情就应该瞒着安丽丝进行。 真的只是“几件”那么容易吗?并非不相信安丽丝,但女人某些时候说的话绝对不可信。例如说逛街前女人声称只想逛“一会儿”;又或者说她对丈夫说只需要“几件”首饰就会心满意足。 如果我为安丽丝做的首饰不合她的心意,自然会惹得她大发娇嗔(一次两次也就罢了,夫妻情调而已。可是如果我老不做出合安丽丝心意的首饰,她肯定会将大发娇嗔变为大发雷霆);如果我做的首饰很合她的心意——这倒很容易——可是毫无疑问,我下半辈子将沦为安丽丝专属的首饰匠(或许正确的说法是安丽丝与卡特琳娜两人的私有首饰匠)。 打了个冷颤,我嘟嘟哝哝地自己都不知道说了些什么,然后迅速将话题转移。“夏默还在外面等着呢。我写封书信交给他,让他快点去史都郡解决皮耶德的叛乱问题。” 安丽丝挽起我的手臂,然后幸福地将头靠在我的肩膀上。我明白,匹夫无罪,怀壁其罪。对我而言,应该算是怀才其罪。千不该,万不该,我不该在安丽丝面前露这一手。真不知道以后该怎么解决这个难题。 将书信和装着花瓶的箱子一并交给夏默。箱子的最里层铺着红绒布,然后则是一层具有极佳保温效果的棉布。相信冰晶玫瑰在这种条件下不会融化。其实即使融化了也无所谓,只要放在有水汽的地方,冰晶玫瑰自然会长出来。顶多也只不过是魔法花瓶里的魔力会稍稍有些损失。 待夏默接过书信和红木箱后,我向他交待底线。“皮耶德.康迪伯爵可以拥有象多明戈时代同样的权力,史都郡的民政和军政完全可以由他自行处理——我不干涉。但史都郡目前是多明戈的采邑,多明戈对此事同样拥有发言权。” “你可以明白告诉皮耶德,如果将来多明戈向他要求史都郡的权力,由于多明戈是我的家臣,所以那时我自然会站在多明戈一边。” 夏默听到这儿,忍不住进言。 “主公,我有句肺腑之言,不知当讲不当讲?” “但说无妨。” 夏默略微犹豫,终于直言。“政治,有时候不必过于诚实!” “夏默,你的意思大约是:政治是肮脏的,是充满尔虞我诈的。对吗?” 夏默沉默不语,但并不回避我的目光。 我微微一笑。“皮耶德能够称霸史都郡,自然是个聪明人。我想,他或许会考虑成为我的家臣吧。你此次前去,可以向皮耶德透露我希望收他为家臣的意愿。” “如果皮耶德突然变得愚蠢了,我也不在乎。你出发后,我会封锁史都郡与外界的通道,还会派遣信使去通知法兰西斯从属公国玛哈亚,要求玛哈亚在史都郡叛乱平息之前禁止与史都郡进行任何贸易。这样,会给皮耶德制造极大的压力。” 我沉吟了一会儿,补充道:“如果此时前去,你能够肯定皮耶德是个吃软不吃硬的汉子,我授予你便宜行事的权力,可以立即解除对史都郡的封锁后再与之进行谈判——反正何时再次封锁也只不过是我一句话。” “史都郡虽然没有饥荒发生,但史都郡的粮食产量极少,粮食根本就无法自足。如果皮耶德真的顽泯不化,我也不愿意与擅长山地作战的黄金骑士直接战斗。我会用最简单有效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即使饿死全史都郡的人,我也在所不惜!” 滔滔不绝地说着大话,与其说是为了给夏默增加信心,还不是说是在为自己打气。可是言犹未尽之时,我却鄂然而止。 夏默的脸上浮现出一种我熟悉的表情。奇怪了,难道格里恩这个姓氏真的有什么魔力吗?要不然,夏默已经将“唯有偏拗狂才能成功”这句话深深地烙在了心中? “夏默,你怎么显得……”我本来准备用疯狂这个词,可是犹豫了一下,还是选择了比较中性的词汇。“你现在怎么显得有些……有些兴奋的样子?” “您刚才表现出的霸气实在太令我心折了!” 他恭恭敬敬地向我行礼。“您的意思我已经完全明白了。”说完,他充满着自信转身离去。 叛乱问题都交给家臣去处理了。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我现在好象不必再为叛乱的事伤脑筋了。以前我只是知道布雷西亚并不富裕,却并不知道布雷西亚境内居然有饥荒发生。现在,似乎确实应该处理一下布雷西亚的政务了。 第108章 公爵办公室的环境不错,留给安丽丝用,反正她也对那儿熟悉了。我的自制力应该属于优秀之列,要不然卡特琳娜根本不可能保持完壁之身。可是安丽丝实在太美丽、太有吸引力了,我绝对不能和安丽丝一同办公。她的一颦一笑总会转移我的注意力,与她共处一室办公,我们的办公地点多半会由办公桌转变为华丽舒适的双人床。 从安丽丝那儿将有关叛乱和饥荒的文件清理出来,我抱着这些文件走出公爵办公室。安丽丝看着我的一举一动,突然脸红了,她什么都没说。安丽丝此时红着脸的样子让我有些不好意思,因为这证明她明白我的想法。 两个字:丢脸。 …… 三个字:太丢脸。 …… 第四部第六章 第四部第六章 幸好从阿朗佐那儿勒索了近千吨的粮食,这些粮食可以用来解燃眉之急。不过从多明戈的富有程度和人民的贫困程度看,布雷西亚的官员恐怕未必有几个好人。所谓上行下效,那些赈灾的粮食如果交给现任的官员,不知到底有多少能够落入百姓的手中。无论赈灾的粮食会被贪污多少,还是得发放。这却也的确是个令人头疼的问题。 也许,应该派塞斯人充当这个角色? 一来,粮食是我从阿朗佐那儿勒索的,我拥有对那批粮食的完全处置权,自然可以自由选择由谁去发放;二来,让塞斯人发放粮食,可以拉近布雷西亚百姓与塞斯人的距离,而且还可以让布雷西亚百姓更容易接受我;三来,我在塞斯人的心目中毕竟地位崇高,而且已经根深缔固,很难想象会有哪个塞斯人胆敢贪污神魔大人所发放的赈灾粮。 需要处理的事情确实很多,不过赈灾肯定是最急需处理的事。找了个近卫吩咐他传令下去,让剩余所有的战士在半个小时内到训练场集合。然后,我找了张桌子坐下,飞快地写着关于赈粮的相应通告。 写完通告,大约只花了十几分钟的时间。走进公爵专属的书记官室,里面只有一个人值班。有一个人就行了,我赶紧吩咐他将这份通告找人誊写五十份。 又回到堆放文件的地方随意处理几份不太重要的文件,等到时间差不多了,我来到训练场。 拉库里骑着马在显眼的位置等着我。看见我后,他的眼中闪烁着期盼的光芒。我集合部队的举动,大约使他误认为马上会有战事发生。那样,我就会改变刚才针对他的命令。 看到台下整齐的塞斯轻骑兵部队,我的自豪感油然而生。这次来布雷西亚,对塞斯人而言,应该算是背井离乡。虽然我要求吾尔汉和卡敖奇的士兵自愿参加这支远征部队。没想到志愿者并不少,居然有四千多人,而且其中还有一千多不是吾尔汉和卡敖奇的人,甚至还有外国人。也不管马匹是否会犯思乡之愁,反正我把能够征集的马全都带上了。从塞斯出发的时候,一共组成了两支满员的吾尔汉-卡敖奇独立城邦轻骑兵联队。马迪尔很照顾拉库里,仍旧让他担任一支联队的联队长。按我的意思,拉库里的能力只够当一个小队长(最多也只能让他当个大队长)。不过马迪尔的面子必须要给,况且拉库里也的确忠勇,还为我立下了大功,所以我也就对这项人事安排保持着沉默。 卓索图族的战士每人都有两匹以上的坐骑,因而凯森曾大方的建议将吾尔汉-卡敖奇独立城邦联军全部组建为骑兵。不过我考虑再三,最终婉言谢绝了他的好意。在我看来,卓索图骑兵的彪悍勇敢并非是最大的特点,他们真正的优势在于行动迅速诡异,来去如风,奔袭如电,善穿插,能奔袭。如果卓索图骑兵人均坐骑少于两匹马,那么他们的这一优势将大为削弱。草原边缘族是马背上的民族,他们的骑术无可挑剔。仅就骑术而言,一个普通的卓索图骑兵比一个见习骑士的骑术更加精良。为了将并不精于骑术的塞斯人全部组建为骑兵,因而削弱卓索图骑兵的战斗力,那将会得不偿失。以后如果有可能,我将让卓索图战士人均拥有三匹以上的坐骑。 台下似乎只有拉库里的这支轻骑兵联队是塞斯人。不过,一千人足够用了。 继续扫视台下的部队,除了拉库里的骑兵联队和我的亲卫外,还有一个布雷西亚步兵小队保持着整齐的队形和高昂的斗志。布雷西亚军在塞斯遭受重挫后,只剩下五千多人,部队完全重组过。看来,那个领兵的小队长应该是个优秀的人才,我暗暗赞叹。只是像这种优秀的人才却埋没在小小的小队长之职上,足见多明戈用人不明。 “长话短说,布雷西亚连续两年遭受了天灾,因而今年一些地方发生了饥荒。现在,作为布雷西亚的公爵,我要用自己的私人财产进行赈灾!”反正从阿朗佐那儿勒索的粮食我一个人是绝对吃不完的。 台下发出嗡嗡的议论声。在一群训练不合格的士兵面前演讲确实不是一件愉快的事,一段话总会被打断几次。不过看到那个小队长率领的士兵们比拉库里和凯森的士兵更能保持安静,这让我感到很高兴。又发现一个人才。 待台下平静后,我朝着布雷西亚士兵集合的方向说道:“作为布雷西亚人,你们应该知道在布雷西亚赈灾会有多少粮食被身居高位的贪官所占有吧?” “我决定换一种赈灾的方式,让每一个受灾的布雷西亚百姓能够都得到我所给予的帮助!” 台下的布雷西亚人“哗”地议论开了。连那个小队长的士兵也露出惊奇的神色并偷偷地议论。 应用拟音术和斗气,我轻易地压过了场内嗡嗡的议论声,将自己的声音清晰地传到每个人的耳旁。“办法很简单。布雷西亚此次受灾的城镇共计四十三个。我会将每个城镇派遣一名塞斯士兵负责赈灾。” “另外,我还将从在场的布雷西亚人中可以选出足够的人手,为每个塞斯士兵配备五名助手。相信按这种方式,赈灾的粮食应该能够全部分发到布雷西亚受灾百姓的手中。” 握着杀神剑的剑柄,对训练场上的士兵施展出精神系的魔法恐惧术,我冷哼一声。“参加配合行动的布雷西亚士兵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如果哪一个塞斯士兵贪污了赈灾粮,而与之配合的布雷西亚士兵在三日内没有将这个情况向上报告,一个小组的六人一同处死!” 正如我所料到的,训练场上鸦雀无声,所有的布雷西亚人都露出敬畏的神情。 我需要的正是这种效果。完成赈灾的任务后,我会为那些参加任务的布雷西亚士兵放长假。长假期间,这些布雷西亚各地贵族的私兵多半会回到自己的家乡。他们肯定会不由自主为我宣传,那样,对我的声誉绝对有好处。 我看了看身旁的家臣,不由地皱起了眉头。“赈灾的任务,由凯迪.卓索图全权负责。好了,现在你们各自回到自己的营地,等待凯迪的通知。布雷西亚第一兵团的官兵,你们选出自愿参加这次任务的人选。完成这次任务后,我会为这些自愿人士每个人发放十枚金币作为奖赏,还会给你们放为期半个月的长假。”据我估计,英格兰尼重组军队再次西征塞斯不会是半个月内的事情。 台下布雷西亚人的欢呼或是抽气声,这也难怪。当初阿拉卡在沙丝那亚招聘雇佣兵,一个见习剑士一个月的薪水一般也不过一枚金币,而布雷西亚的消费水平远远低于沙丝那亚呢。 不理会台下的嗡嗡声,我将凯迪招到身边,吩咐相关事宜。马迪尔和凯森去完成他们擅长的任务,我自然不必罗嗦。可凯迪这次却不同。告诉凯迪例如可以高价向商会的人聘请相应的人才帮助处理赈灾事物,聘请专业人士的薪水由国库支出等事之后,我觉得没什么需要补充的,便挥手让他下去了。 拉库里的嘴巴一合一翕,似乎想说什么又不敢说。我的胸中一阵郁闷。知道这个忠直的傻大个闲不住,却又不愿意除了训练士兵而不为我分担别的事。可是他能够干些什么呢?! 外公原先的家臣在塞斯复国战中先后战死,而拉西斯.维克在争夺海上控制权的需要下,对外假称脱离了与我的家臣关系,重操旧业干起了海盗的买卖。我现在的家臣只有马迪尔、阿拉卡、克洛斯、拉库里、凯森、凯迪、夏默、多明戈区区八个人。堂堂一个公爵,家臣也实在太少了点。 现在我有一种捉襟补肘的感觉。凯迪对赈灾显然没有任何经验,完完全全的门外汉。可是现在如果不让凯迪负责此事,我又能够将这个任务交给谁呢? 让拉库里负责这件事的念头,从来没有在我的脑海里闪现过片刻(相信以后也绝不会)。让拉库里去干,那还不如交给布雷西亚的那班贪官污吏呢——至少那样不会对我的名声有太大的危害。倒是不是说拉库里会贪污,这一点我是可是肯定的。但是同样可以肯定的是,他一定会将赈灾搞得乱七八糟。 人才,哪里却弄点人才呢? 想到人才,我又忌妒起阿朗佐起来。他带到塞斯的三位重要的家臣,全都是让我垂涎的人才。 哎呀,想起来了。刚才的那个布雷西亚小队长跑到哪儿去了?我都不知道他的名字呢。让我仔细想一想。以他当时所处的位置看,他应该是布雷西亚第一兵团第二联队第二大队第一小队。 招来传令兵,吩咐他将布雷西亚第一兵团第二联队第二大队第一小队小队长请到公爵府去。 传令兵显然对我的这个命令感到很奇怪,因为我给他的命令实在太反常。 第109章 不过传令兵仍旧毕恭毕敬地向我行礼,然后转身去执行我的命令。 我发了会儿呆,无精打彩地朝公爵府走去。兰仆保佑,安丽丝现在忙得没空理我。可以肯定的是:安丽丝一旦空闲下来,就是我成为铁匠的时刻。 回到公爵府,我在一楼不停地踱来踱去。我不愿意让安丽丝受半点委屈——在自己不成为职业铁匠的前提下。算了,不想这个令人头疼的问题了。其实布雷西亚还有许多急需解决的事。 发展布雷西亚的经济和训练士兵。 一个国家的实力,多少和经济实力挂点钩。沙丝那亚只是一个自由城邦,可是据上一次阿拉卡传来的消息:为了避免圭亚那公国,并没有扩军,而是聘请了大陆排名第九十三的蝎狮佣兵团作为沙丝那亚的守护佣兵团。普通佣兵团通常不会介入国家之间的正规战争,但大、中型佣兵团却因为自身实力的强大,偶尔会成为某座城市的守护佣兵团。据阿拉卡报告说,蝎狮佣兵团拥有两千多人,在守城中可以发挥超过五个联队的作用。毕竟佣兵的身手往往比普通士兵更强,而蝎狮佣兵团又是进入大陆佣兵榜的佣兵团。现在看来,加上海军的实力,沙丝那亚已经超过了吾尔汉和卡敖奇军队的总和。 训练士兵也是个令人头疼的问题。我不可能亲自去训练普通士兵,毕竟我现在的部下已经超过了一万四千人(卓索图族四千、吾尔汉-卡敖奇联军四千、布雷西亚第一兵团五千),而且为了抗击英格兰尼,我还必须进行扩军。 “报告,布雷西亚第一兵团第二联队第一小队上尉队长上尉海若.史麦尔来报到。” 仍然沉浸在深深困扰中的我,居然没有发现有人来到了门口。 第四部第七章 第四部第七章 我收敛心神点点头,示意海若.史麦尔进来。 进来的人穿着一身青蓝色的盔甲,同他那冰蓝色的眼眸相映成辉。在训练场上,海若戴着头盔。现在,他用右手抱住取下来的头盔,因而展现在我面前的是一张年轻的,甚至带有几分稚气的脸庞上。在这张略带几分稚气的脸上,居然隐约散发着一股气势。最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他居然拥有风剑士的实力。 “你多大了?” “十七岁。” “十七岁?”真是令人难以置信,十七岁之前我连见习骑士的实力都没有。 我咳嗽一声。“你带兵的能力不错。上过几次战场?” “一次。多明戈号召布雷西亚的贵族率领私兵进攻塞斯,我就加入了军队。”海若年轻的脸上显出非常遗憾的表情。“可惜在卡敖奇战役中被你俘虏了。” 幸亏是菜鸟,如果多上过几次战场那还了得?看来我先入为主,冤枉了多明戈。这个小鬼第一次上战场就让他当小队长,其实也不算委屈他。 “你没上过战场,可是我觉得你的那个小队还不错呢。” “也没什么难的呀。一当上小队长,我就对小队中所有的人说:‘谁能打败我,在这个小队中就以他为主。’结果小队中最厉害的两个老兵也只不过挡住了我二十多招。别的人连十招也撑不过。” 很显然,那个小队中的两个老兵是见习剑士。想当初我与那个所谓的爱尔郡沙特阿男爵、见习剑士强尼.汤姆交战时,他那个小队也只不过拥有两名见习剑士。 “然后呢?”我兴致盎然地询问。 “后来小队的士兵就服我了。我对他们并不提出过分的要求,但如果他们不按我的意思作,我便会惩罚他们。” 虽然在恩威并重中,他只做到了威,却还没让士兵们感受到恩,不过对于海若.史麦尔这个菜鸟而言,也算是不错了。 “有没有兴趣作我的家臣?” 海若的脸上现出犹豫不决的表情。他为难地回答:“能够同前任布雷西亚公爵,被布雷西亚贵族所公认的两百年内布雷西亚第一天才的多明戈.马耐斯一样成为您的家臣,我非常愿意。但遗憾的是:我是多明戈.马耐斯的家臣。多明戈主公待我颇厚,不忍叛之。” 多明戈那样半疯的人竟有这种夸张的头衔?不过仔细想想,也许天才通常都会有这样那样的毛病。 那个七百年前几乎征服了整个爱克斯大陆的英第纳大帝,是历史上最年轻的黄金骑士(我虽然比他更年轻便成为了黄金骑士,但就骑士协会的记载而言,我还只是个见习骑士)。尽管英第纳偶尔会做出诸如光着身子逛街,躺在爱妾腿上与家臣举行会议等令旁人瞠目结舌的行为,但是无论是家臣还是敌人,都无法否认他的才华横溢。如果不是因为一名家臣出乎意料地发动叛乱将他杀死,当时的爱克斯大陆肯定会被他统一。 至于说战争狂人希勒,只听称呼就知道他的疯狂。但正是这个狂人,由一个小公国起家,最终占领了现在德克萨的全部领地及其他一些公国,甚至法兰西斯和英格兰尼的部分国土也被这个狂人纳入他的版图。如果不是在进攻科洛斯时遭受了意外的重挫,搞不好当时的爱克斯大陆人民都要生活在这个半疯之人的统治之下。 不过多明戈可不能与英第纳和希勒相提并论。英蒂纳和希勒几乎统一了整个大陆,多明戈却刚刚朝布雷西亚之外踏出一步就被我制服了。看起来,以后不能仅仅因为不喜欢多明戈而轻视他的能力。 笑眯眯地看着眼前这个十七岁的大孩子(虽然只比他大四岁,但我的成年礼已经是三年前的事了),这么年青,又很有发展的潜力,实在很令人喜欢啊。如果他是别人的家臣,我还得伤点脑筋,免不了做出一些明偷暗抢、坑蒙拐骗之类举动将海若收之麾下。 我厚着脸皮想:既然海若是多明戈的家臣,那可就好办多了。对多明戈太客气,会使他伤心的。多明戈的就是我的嘛——当然,我的并不是多明戈的。 “这个你放心。多明戈以后会向我推荐你,然后我会答应你成为我的直属家臣。” 对着海若开心地睐睐右眼,他会意地点头。“如果是多明戈主公推荐,我愿意成为您的直属家臣。” “海若,过两天让你当一个联队的联队长,给我好好干。” 海若高兴地点头之后却提出反对意见。“公爵殿下,我这么年青,又没什么战功,跳过大队长这一级直接成为联队长,恐怕别人会认为您是任人唯亲。还是等我立下功勋之后再提拔我吧。” 嗯,真是个好孩子。这等事情,别的人早就答应了。不骄不躁,我喜欢。 “好,我答应你。你回去吧。” “公爵殿下,刚才差点忘了。我有个建议想和您说。” 哦,我的兴趣大增。他会有什么样的建议呢?如果海若的建议中肯,那就说明我应该不仅仅将他局限于军事方面,还可以对他进行全方面的培养。 见我饶有兴趣地点头,等待他的建议。海若有些紧张起来。 “我也不知道自己的建议是否正确。” 见他有些期期艾艾,我鼓励他。“不要紧,你只管说。错了我也不会生气的。” “主公,现在您已经是布雷西亚公爵,就应该视自己为布雷西亚人。您的亲卫队……我也知道卓索图骑兵的战斗力远远超过一般的布雷西亚骑兵,但您可以从布雷西亚人当中挑选一些合格的人加入您的亲卫队。这样,布雷西亚人就会对您更有亲切感。” “另外,刚才您在训练场上的讲话也似乎有不妥之处。作为国主,您不应该在公共场合强调塞斯人、布雷西亚人的区别,而且,您最好不要将兵团的名称称之为卓索图兵团、自由城邦兵团、布雷西亚兵团。并非要求您更重视布雷西亚人,但您至少不要明显地将塞斯人和布雷西亚人区分开。” “小伙子,有些事只能一件一件的来。毕竟我才刚刚成为布雷西亚公爵。对于部下,坦白说,我仍旧对塞斯人、卓索图人更了解些。不过,你说的也对,我以后会注意这些的。” 我重重地拍着他的肩膀。“从布雷西亚人当中挑选公爵近卫的事,就交给你了。我的意见是,公爵近卫的编制不变。想要加入公爵近卫队,可以任意从原来的近卫队中挑选对手进行比试。如果身手强于对方,就可以代替原先的近卫队成员。” 谈到这儿,我的思路突然大开。 “军队的等级也应该明显划分出来。旧有的军队体系中,主要是根据职务来发放不同的薪金。可我的公爵近卫的实力是最强的。他们中的普通一员,或许就比其他军中的小队长更厉害,所以每个普通公爵近卫的月薪定为三个金币,军官的薪水照这样的比例增加。其他的军队,我也要将之分级,定为王牌战斗部队、主力战斗部队、普通战斗部队和预备役战斗部队。薪水比例为12:3:2:1。目前的王牌战斗部队只设一个,即我的公爵亲卫队。” 不停地绕着圈子,我越说越兴奋。 “那些在比试中退出近卫队的成员,成为公爵预备近卫。预备近卫不另组成军,而是在各自的部队继续服役。这些预备近卫成员的薪水不与所在部队挂钩,而是按正规亲卫的一半发放薪水。另外,公爵预备近卫的人数保持在一个大队的水平吧。当近卫队有空额的时候,从这些预备近卫直接挑选。” “当然,也允许挑战预备近卫进而顶替其成为预备近卫。只是,挑战必须在一定的时间才准进行,就暂时定为一年一次吧。这件事就交给你办。不过你要注意,我的家臣凯迪.卓索图是近卫队的正队长,你可以找他商量着办理此事。” 第110章 我笑着对海若说:“这件事办得好了,也算一件大功。即使在没有正规军功的前提下,我还是要任命你为大队长的。好吧,你去办这件事吧。挑战就定在下一周。到时候,要公开选拔。” 海若的脸上洋溢着崇拜的神情。他挺直了身子兴奋地向我行了个军礼然后离开。 看着海若离去的背影,我也觉得很高兴。凡将正而无奇,则守将也;奇而无正,则斗将也;奇正皆得,国之辅也。在我看来,马迪尔、凯森可算得上国之辅,其他的家臣,现在还谈不上。现在呢,除了对多明戈的看法改变后认为他也勉强可以算上一个,我又发现了一个很有前途的海若。 挑起军人的内部竞争意识,他们自然会努力训练。虽然这个计划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但至少是个好的开端。除了公爵亲卫需要竞争外,不同的部队也可以进行竞争。对于部队的划分,第一次就由我和家臣们协商定出好了。如果第一次确定部队等级由部队之间的对抗演习来确定,搞不好会演变为火拼呢。以后还要规定位于下位的部队可以向上位的部队提出挑战演习。不过这件事一时半会儿想不清楚,等家臣们回来后,和他们召开一个详细的讨论。 这种军事上的大变革,如果多明戈仍然是公爵,由他来进行,肯定会遭受极大的压力。不过我就不同了。在布雷西亚公国内,我不认识谁,他们根本不可能向我求请。如果他们对此不满,那么在心里发劳骚好了。要是叛乱那更好,采取雷霆手段消灭他们后,可以腾出许多空的爵位以便我分封给自己满意的人。 军事上的改革有了个开端。剩下的事,还其他和其他家臣商量一下。暂时放在一边吧。 经济上应该怎么办呢?军事上的改革,没有金钱的诱惑,其动力自然会少许多。为了支撑住军事上的变革,布雷西亚国库中不到五十万的金币可就会坐吃山空了。 布雷西亚的平原并不肥沃,比塞斯的肥沃平原上的单位粮食产量差远了,连一半都不到。而且布雷西亚公国地形以山地为主,平原次之。整个布雷西亚公国的粮食产量几乎只能够勉强让布雷西亚人吃饱。如果遇上个天灾人祸什么的,必定会发生饥荒。这可不行。在对付史都郡的时候我就想到了,纵然不成为粮食大国,至少应该保证粮食基本自给。要不然,如果被国外封锁粮食进口,我就只能不战而降了。 当时从阿朗佐那儿勒索的粮食还是少了些。一千吨都不到,只够我目前的军队吃三个月。现在将这些粮食基本上用来赈灾了,粮食危机就浮上了桌面。看来要动用国库来大量进口粮食了。 我只能从玛哈亚等邻近的公国大量进口粮食。英格兰尼那边,当然也不能放弃。不过走私别的货物倒也罢了,走私粮食,成本肯定会很高。而大量收购,必然会导致周边国家市场上的粮价进行某种程度的上浮。如果有谁能够送给我大量的粮食就好了。 进口粮食只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作法。必须发展布雷西亚的经济。农业方面,提高效率是必须的,如果能够做到粮食产量基本自给自足,那就非常不错了。在和平时期,我必须从别的地方赚些钱用来购买粮食储备。布雷西亚的矿物资源很丰富,可是九成以上的矿都被英格兰尼人占有。与英格兰尼人翻脸,将所有的矿都收归布雷西亚国有这种想法很诱惑。可是目前还是不能刺激英格兰尼。我希望布雷西亚与英格兰尼开战的时间越晚越好。 反正矿藏飞不走,以后再用强硬的手段没收。可是现在呢?难道现在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 或许,应该从税收下手? 脑筋急速转动的时候,突然想到一件令我高兴的事:现在不会有人称呼我为喜欢偷懒的国主了吧! 这种议论我听到过。不过,我装作没听见。 我可不是那种为了让别人高兴而去委屈自己的人。身为国主,想出一个大致的方针策略已经是很对得起国民了。 第四部第八章 第四部第八章 正在奋笔疾书一系列改革的草案,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 “主公!” 我呆了呆,慢慢转过身。 向我走过来的,是兰仆和阿拉卡。在阿拉卡胖乎乎的脸上,眯着的小眼睛、咧开的嘴、向上翘起的嘴角,无不泄露着阿拉卡无法克制的喜悦之情。 “死胖子,我只是叫兰仆过来,你怎么也跟来了?拉西斯去做了海盗,你现在也过来了,沙丝那亚城谁来管理?” 小时候与阿拉卡、马迪尔打架输了后,常以死胖子称呼他,以瘦竹杆称呼马迪尔。此时这么又用这种称呼,别有一番亲呢感。 没想到阿拉卡对这种亲呢的称呼却并不满意。“主公,我现在是三等男爵,沙丝那亚代城主、行政兼军事最高长官。怎么还能够称呼我为死胖子呢?” 我不怀好意地瞄着阿拉卡的肚子,他不好意思地嘟哝。 “胖子就胖子,干嘛是死胖子呢?” 看着我变本加利准备拍打他的便便大腹,阿拉卡连忙将话题拉上正轨。 “主公,沙丝那亚城由我的家臣代为管理着,我只不过离开很短的时间,相信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您放心,我的那个家臣可真不是盖的。是蝎狮佣兵团团长达克斯多!他可是幻剑士呢!达克斯多能够将三年前还是默默无闻蝎狮佣兵团带领进入大陆佣兵团排行榜,能力超强!” 我狐疑地看着阿拉卡。这个蝎狮佣兵团团长这么有能力,干嘛成为他的家臣? “主公,我这次跟着兰仆来,其实是为了布雷西亚的事。” 我打断阿拉卡。他这个人,向来是我肚子里的蛔虫。我用那种不相信的眼神盯着他,他自然应该明白的我意思。可是他居然试图转移话题。 “人家大陆佣兵团排行榜上的团长,幻剑士,凭什么向你臣服?你该不会上了别人什么当吧?” 见无法转移话题,垮下来的脸显示阿拉卡极度的无奈。“主公,我的能力虽然不足以令蝎狮佣兵团团长达克斯多臣服,不过,他有个爱好……” “如果是可以被利益收买的人,你必须小心些。” “主公,这一点我知道。不过,别人已经无法针对达克斯多的这个爱好而改变他对我的忠诚心了。” “达克斯多喜欢四处找人比武。以幻剑士的身手,他在沙丝那亚很难找到合适的对手。对了,主公,兰仆老师抽空教了拉西斯点东西,拉西斯现在也由讯剑士升为幻剑士了。不过拉西斯不在沙丝那亚。有一次在宴会中达克斯多吹牛,说整个沙丝那亚没有一个人能够挡住他三十招。” 说到这儿,阿拉卡象是想到了什么极为有趣的事,极力压抑着笑意,显得非常辛苦。 看着阿拉卡脸上憋得通红,我颇为无奈。阿拉卡从小就有这个毛病,只要和我在一起,遇到什么开心的事,他总是想笑个痛快。但是如果我不在他身边,他倒不至于这样,不知是不是我把他惯坏了。瞧他现在乐的那副模样!虽然拉西斯目前不在沙丝那亚城,但我走的时候交待过拉西斯听从阿拉卡的吩咐。现在阿拉卡居然有两位幻剑士可以指挥。我自己还缺人手呢! 兰仆微微一笑,替阿拉卡向我解释。“主人,阿拉卡听到那句话后,便和达克斯多打了个赌。” “老师,还是我告诉主公吧。” “我和达克斯多打赌:宴会现场的人当中,就有人可以打败他。他自然不信,于是我们约定赌约。如果我败了,就给他一万枚金币。如果他败了,就成为我的家臣。哈哈,哈哈哈……他仔细地看了现场的人奇#書*網收集整理,满怀信心地和我打了这个赌。哈哈……” 阿拉卡居然自顾自地笑够了才继续说:“这个赌约约定后,达克斯多成为我的家臣自然也就十拿九稳了。在众人的面前,也就不必让他掉面子,况且对于兰仆的能力,还是不要让太多人知道为好。于是我们约定第二天去郊外比试。在场的只有老师,我和达克斯多三个人。老师只一招就将长剑搁在达克斯多的咽喉上。那一剑,那一剑……” 阿拉卡舔着嘴唇想要形容兰仆的格斗技。“那一剑,力量大极了,速度也快极了!达克斯多对老师心悦臣服,所以就成为我的家臣了。” 原来阿拉卡狐假虎威,以兰仆的力量收服了达克斯多。我说凭他怎么可能弄到那么好的家臣呢。 菀尔。“你看不清可以说速度快极了,但力量大极了你怎么知道?” 阿拉卡眨巴着眼睛,他的语气非常肯定:“马迪尔告诉过我,格斗时,力量越大,速度越快,就证明格斗技越好。兰仆老师的格斗技自然是好的,那当然是力量大极了,速度也快极了。” “算了,算了。收起你那一套力量大极了,速度也快极了的形容词吧。幸亏是我,要是别人,早就笑晕了。你刚才说是为布雷西亚而来,是怎么回事?” 熟悉的谄媚笑容浮现在我熟悉的圆圆胖胖的脸上。“主公,布雷西亚现在缺粮吧?我在动身的时候就以加急快信通知布雷西亚邻国的沙丝那亚商人,让他们帮忙采购粮食。三封加急快信都是特邀精通瞬间转移的魔法师帮忙送的,花去了我三千多金币呢。” 阿拉卡显出被别人从身上挖了一块肉的表情。 “现在,我一共为您带来了一千两百吨粮食和一百零五吨的作为肉类食品的家畜。由于短期内大量收购,粮价上浮不少,光收购就用了五万金币,还花去了八千多金币的运费呢。” 第111章 说到这儿,阿拉卡咂咂舌,痛惜不已。 我高兴极了,用力拍打阿拉卡的肩。“好小子,这回你可立了大功!想成为二等男爵吗。” 阿拉卡的眼中放出渴望的光芒。他连声不迭地说:“想,想,我想!” “如果你在一年之内为我再提供二十万金币,那么我就让你成为二等男爵!如果能够提供更多的资金,我甚至可以封你为一等男爵。那样,如果同期内克洛斯没有立功足够的功劳,你的爵位就在克洛斯之上了。” 阿拉卡闻言,痛苦和向往的表情在他胖乎乎的脸上交替出现。 最后,痛苦的神色占据了上风。他可怜兮兮地说:“主公,先是支持塞斯,然后是吾尔汉,现在为了买粮我又一共花费了六万多金币。” 阿拉卡的声音越来越小。“说实话,再弄二十万金币也不是不可能,可是主公,不能对沙丝那亚涸泽而渔啊。” 他的嘴里似乎含了一块苦瓜。“加重税收,必然导致沙丝那亚城的商业萎缩。而且,我还必须将自己的店铺、作坊、农庄大量变卖,那样,我苦心经营的商业网就必须全面收缩。” 阿拉卡异常痛苦的表情使我不忍。不过上回他把兰仆从我身边骗走,让我吃了老大一个亏还有苦说不出,这回不能再轻易上当了。 “阿拉卡,你自己想清楚。如果不能够完成任务,我将褫夺你的爵位!” 阿拉卡双膝一矮,扑通跪在地上。他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抱住我的双膝哭泣。小时候威胁不让他当我的近身仆人时,他老是用这一套。不过现在他已经是上位贵族了,居然还使用仆人的技俩,太老套了吧。 “主公,您别千万不能啊……我的心情太痛苦了。供给二十万金币并非我能力以外的事,可是,沙丝那亚正处于高速发展的关键时刻……太叫我为难了……求您了,千万不能这样待我啊……” 如果这副情景被不知情的人看见,如果阿拉卡的性别换为女性,如果没听见阿拉卡的话。他会得到这样一个结论:阿拉卡即将成为弃妇,恋恋不舍的阿拉卡正做着最后的努力。 脑海里传来兰仆的声音,吓了我一大跳。 “主人,现在我正在使用传音入密和你交谈。这种方法,相当于东方密宗他心通。用这种技能与普通人交流思想,比普通交谈需要耗费的能量超过一千多倍。不过现在你已经成为黄金骑士和魔导士,我不需要将脑电波大幅提高,因而只比普通交谈需要多耗费十倍左右的能量。” “其实,阿拉卡知道您需要发展布雷西亚的经济。他此次前来,带来了一批商业人才,其目的是达到双赢。” “不过,阿拉卡对贵族身份极为介意。他在沙丝那亚每天早上起床的第一句话分别是‘我要成为上位贵族’和‘我要成为二等男爵’。你和他谈关于爵位的事,他便会忘掉其他所有的事,当然也忘了此行的目的。他目前另一个念念不忘的事便是将沙丝那亚建立成为一个发达的海上贸易城市。主人,你刚才的那番话对他而言无异于一种酷刑。” 听到兰仆的话,我恍然大悟。这个爵位熏心的死胖子! “阿拉卡!你跪在地上抱着我的腿象什么样子?你现在是上位贵族了,应该单膝下跪!” 阿拉卡闻言,顿时将双膝改为单膝。不变的是,他仍然抱着我的腿不放。 忍住踹开他的欲望,我询询善诱。“阿拉卡,你此行的目的是什么?” 他茫然抬起头。“升爵啊。” 阿拉卡不应该对我说谎才对,但兰仆也从来弄错过什么事啊。我带着疑惑将目光投向兰仆。兰仆失笑,他仍旧使用传音入密。“主人,那是他的人生目标。是他无时无刻不想着的目的。” 我只好继续以温和的语气诱惑阿拉卡,就好象诱惑一个三岁的孩子说出真话一样。“阿拉卡,你好好想一想。为什么带着一批商业人才来布雷西亚?” 阿拉卡猛然放开我的双腿,挥舞着双手跳起来。“主公,我想起来了!我有一个双赢的办法!” “沙丝那亚可以继续高速健康地发展,而布雷西亚也可以得到足够多的资金!” 第四部第九章 第四部第九章 “主公,当我得知您成为布雷西亚公爵后,我就立即意识到:这是一个巨大的商机!” 好象听过这句话:商人的本性是:无论什么事都会被他从商业的角度加以思考。阿拉卡确实很有个性,所有的信息经过他的大脑处理后,会自动变为:可以赚取暴利的信息、可以获利的信息以及不能赚钱的信息。 “布雷西亚并不富裕,但它拥有极为丰富的矿藏。由于科技水平方面的原因,布雷西亚无法自行大量采集矿物,因而这项工作基本被布雷西亚的宗主国英格兰尼所垄断。” “不过现在您成为新的布雷西亚公爵,应该不会将这么一大笔钱让给英格兰尼人赚吧?无需采用暴力手段,现在您是布雷西亚国主,只要对外国人从事采矿业征收超高的税收,不就可以收回布雷西亚矿业的控制权了吗?” 突然之间,我觉得阿拉卡有些陌生。这个外貌平庸、语言谀媚的胖子此时谈起正事,居然散发出一股特别的神采。这种神采,是自信、坚定等气质的综合体。我甚至怀疑,这种情况是否就是所谓的精神分裂? 敲阿拉卡的头骂他死胖子,将他吓成猥猥琐琐的模样很容易,不过我并不认为现在这样做有什么好处。 “阿拉卡,我知道你从事商业,又处理着沙丝那亚的政务,因而对税收方面的心得很有体会。不过,拜托你的眼光放长远一点。如果我这样做,布雷西亚的宗主国英格兰尼会有些什么样的反应呢?” 阿拉卡滞了一滞。“可是,据我的商业网从卡敖奇会议得到的情报,您不是打算与英格兰尼交战吗?迟一点早一点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不由地皱眉。卡敖奇会议的后期,我强烈要求各位参与者对此协议进行保密。尽管对阿朗佐没什么好感,但我并不怀疑阿朗佐及其家臣的人格。情报是怎么泄露出去的呢?如果英格兰尼人也知道了卡敖奇会议的具体内容,那我就必须重新制定策略了。 “阿拉卡,你的胆子不小。连事关主公的机密情报也敢收集!卡敖奇会议的协定属于绝密,你怎么弄到的?” 阿拉卡的脸上浮显出谄媚的笑容。“主公,凡是情报,都可能与商业有关。事关战争的动向,对商业的影响就更大了。哪个地方将要打仗,就会需要大量的药材、魔法用品、铠甲、粮食等商品。上回我不是派人向卡敖奇运送过很多物资吗?这回我又派那个人向克洛斯提供了一批重建物资,然后向克洛斯提了几个小小的问题。” 原来是克洛斯告诉阿拉卡的。看起来,阿拉卡的商业网也可以提供情报用。那么夏默倒是可以省不少力。 “你这个黑心的商人。你对仗的时间早晚无所谓,反正你只关心赚钱。可是对你主公而言,那可就关系战争胜负了!凭布雷西亚目前的情况,怎么和英格兰尼抗衡?虽然战争很难避免,但时间拖得越久我方便越有利。从我的角度出发,开战的时间越迟越好!” 看见阿拉卡的脸上居然显出失望的样子,我真恨不得仰天长叹。相信即使在兰仆的帮助下,我也不可能明白世界上为什么存在只在经商方面有天赋,却对其他事物的判断能力竟然类似白痴的人。 “怎么样收回矿山不是你操心的问题。现在你解释一下刚才说的双赢是什么回事?” 阿拉卡收敛失望的神情,向我解释。“主公,矿业是很赚钱的。只要你能够将那些矿物从地下挖出来,利润大得令人难以想象。正是这个原因,许多国家的矿藏都属于国有。布雷西亚的山脉中有着爱克斯大陆最大的富铁矿,还有少量的宝石矿。那可都是埋在地里的金子啊。” 阿拉卡叹息一声,露出向往的神色。“如果您拥了布雷西亚的矿产,我的商业网可以完全包销矿物的外销。价格方面,我只要一成利润就可以了。比其他商人少赚的钱,就当是献给主公的礼物。”他用力吞咽一口唾沫。“可惜……” 兰仆微笑着对我说:“主人,如果您有兴趣,我可以提供技术。原矿的利润虽然也不少,但比起经过加工的半成品甚至成品而言,那真是小巫见大巫了。” 兰仆的话令我高兴极了。技术领先的国家,都对那些先进技术进行着严格的控制。以布雷西业的现有水平,甚至连大规模的开发原矿都办不到。但是如果有兰仆帮忙,开采原矿后再将之加工为成品也是轻而易举的事。 阿拉卡的眼中一亮,随即又暗了下来,他的声音里带着哭腔。 “可惜大多数矿场都由英格兰尼人控制着。金子啊,数不清的埋在地里的金子啊……” 正事谈完了,我可以再敲打阿拉卡的头了。 阿拉卡捂着头委屈而又迷惑地望着我,不明白我为什么又敲他。其实这不应该怪我,他一本正经和我谈正事的时候,我是不会这样对待他的。但阿拉卡谈及布雷西亚的矿物是埋在地里的金子时,带着哭意的模样很容易引起我的暴力欲望。 “阿拉卡,钱有你赚的。现在我任命你为布雷西亚代理财政大臣。你先去为我处理一件事。” “财政大臣?!”阿拉卡差一点就蹦了起来。“主公,财政大臣相当于什么爵位?比二等男爵高些吧。” “干嘛是代理的呢? 第112章 您知道的,在圣华学校读书的时候当时的老师就说我有经商天赋,而且我也用事实证明了这一点。您何必让我当什么代理的呢,我有信心干好财政大臣!” 阿拉卡自信满满地向我许诺的模样,其实还是挺让我满意的。不过,财政大臣与爵位有什么相干?大陆上最开明的国家科洛斯,它的财政大臣甚至是由平民担任的——当然,那位财政大臣在任期第二年后,便被国民议会授予了伯爵的爵位。 我又好笑又好气。“财政大臣只是一种职务,与爵位无关。阿拉卡,你不担任沙丝那亚的代城主吗?” 根据兰仆刚才分析的话,我相信:阿拉卡绝对舍不得放弃将沙丝那亚建设成为繁荣的海港贸易城市这一梦想。事实上,如果阿拉卡真的狠下心放弃沙丝那亚,我还舍不得呢。沙丝那亚目前虽然只是高速发展阶段,但它能够为我提供的资金仍旧以几何速度向上增长。阿拉卡与兰仆之间,此时自然更需要后者在这种情况下在我身边。 退一步讲,如果我与英格兰尼的战争中战败了,相信塞斯的情况也将岌岌可危。那时候,我既然以布雷西亚一国之力都无法抵御敌人,以吾尔汉和卡敖奇两城之力抵抗英格兰尼的结果可想而知。那样,沙丝那亚将成为我唯一剩下的根据地。古东方有许多优秀的成语,而我对狡兔三窟这个词非常感兴趣——特别是目前这种情况下。 说实话,以我的实力成为一个猛将并不难。可是问题在于,至少有两次逞过匹夫之勇后,我的下场都很惨——重伤昏迷。如果不是必要,我觉得还是成为一个智将更合我的胃口。兰仆曾经告诉过我,想要成为一个智将应该“未言战,先虑败”——以这样的“深思熟虑”,我估计自己现在离智将的距离越来越近了。 如果不与爵位和金钱相关,阿拉卡倒是很容易做出决定。他想了想,回答我:“既然财政大臣与爵位无关,那我还是暂时担任这一职务吧。我不能离开沙丝那亚太长时间。您要我办什么事,请吩咐吧。” “还是关于税收的事。等会儿我会发布一个命令,要求所有的庄园主、商人、矿主自行申报去年度的实际收入,并预测自大陆历1418年10月18起至1423年10月17日五年内的预期收入。而你,负责率领你的那些商业人才去抽样核实那些数据。” “主公,今天已经是10月6日了,时间太短了。况且我带来的人手对于处理这样一件大事而言,实在是太少了。” “我只要求你抽样核实。不过你调查的每一例个案都必须详尽,报告中不得有猜测、估计之类不确定的词语。懂吗?” 阿拉卡的眼珠转了几转。“主公,能够向您的代理财政大臣透露一点吗?我对您的命令有一些猜测,你是想拿部分大商人、大地主开刀吧?” 他嘻皮笑脸地对我说:“如果能够得到更明确的方向,我的调查工作会更有效率些。” 对于阿拉卡的猜测,我不置可否。“你给我好好地干。如果你干得令我满意,我将给予沙丝那亚商人最优惠的税收政策。甚至,我可以让你的商会得到零关税的政策。” 如果有人用卑鄙这个词来形容我,我是坚决反对的。但此时,我确实稍微使用了一点点精神魔法来加强语气的效果。我魅惑着阿拉卡。“零关税呀,你想想,零关税会有多大的利润!那是多少金子!” 我不知道是“零关税”还是“金子”哪个词起的作用更大,但是显然,阿拉卡的商人本性受到了极大的刺激,他的眼睛顿时笑得眯成了一条缝。 “主公,我绝对会办好核查工作,为您揪出几个大蛀虫,您可千万别食言!” 阿拉卡兴奋朝我行了礼,然后似乎屁股着了火一般冲了出去。 以灵觉探知阿拉卡气喘吁吁地飞奔离开了公爵府,我的笑意顿时不可遏制地暴发了。 好久都没有这么尽情开心地笑过了。阿拉卡真是我的开心果。 安丽丝被我的笑声吸引,她婀娜多姿地顺着楼梯款款走了下来。看见站在我身边的兰仆后,安丽丝没有太多留意。因为无论是相貌还是别的什么,兰仆看起来实在太普通。 “夫君,什么事笑得这么开心?” 我颇为辛苦地忍笑意。“来,安丽丝,为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仆人兰仆。这位是你的主母,安丽丝.希拉。” “兰仆是和我的家臣阿拉卡一起来的。刚才我笑得那么开心,是被阿拉卡逗乐的。” “我答应如果阿拉卡为我办事成功,就给他的商会零关税。结果阿拉卡就极为兴奋地跑出去了,好象捡了一个天大的便宜似的。” “阿拉卡,是那位沙丝那亚的代城主吗?” 我笑着点头。 “那么阿拉卡的商会总部应该在沙丝那亚,而沙丝那亚和布雷西亚都是你的领地,零关税是正常的呀。” 安丽丝迷惑的神情又引发了我的大笑。 “问题是……问题是,阿拉卡对于商业以外的知识,似乎,似乎是有点欠缺!” 第四部第十章 第四部第十章 虽然只是十月份,但是斯尔弗的山区吹来的风已经带有冷冽的气息。斯尔弗郡的山道,对于塞斯人来说,显然过于崎岖不平。多明戈麾下的士兵现在终于扬眉吐气了。他们走在队伍的前列,不时对身后的塞斯军人发出嘲讽。 “连山路也走不好,真是一群养尊处优的人啊。” “嘻嘻,那个塞斯骑兵联队现在是最惨的。他们现在成了牵着马的步兵了。平时他们那种趾高气扬的劲头哪儿去了?” “所以说,我们不是败在塞斯士兵的手上,而是败给了魔王。人,哪里能够与魔王抗衡呢?” “嘘!噤声。约翰,你想找死吗?我最后再说一遍,兰特.萧大人是布雷西亚公国的公爵殿下!” 受到批评的约翰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老兵油子。他显然是个闲不住嘴的人,咕哝了一句什么之后,他又将话题转向讽刺在山路上举步维艰的塞斯士兵。这个话题,在布雷西亚人当中是很有市场的。在卡敖奇战役中作为战败方的他们,终于可以在心里找到某种平衡了。 相较于一边轻松行军,一边嘻嘻哈哈的布雷西亚人而言,塞斯士兵在山路行军方面的确处于劣势。不过几乎每一个人都咬紧了牙关,尽量保持着整齐的队形默默地向前行走。 队伍的最前面,有两个人。其中一个,骑着一匹极为神骏的宝马。对马匹种类比较了解的人就会知道,这匹马是爱克斯大陆排名第一的汗血宝马。汗血宝马的主人身材魁梧,相貌温雅。他的脸色白净,齐肩的棕色长发随风飘扬。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正向前方凝神。这种眼睛常常给人一种坚毅、沉着,充满力量而又富于智慧的感觉。他向后扫视了一眼,虽然什么话都没有说,却显出一股不怒自威的气势。身后的议论声顿时平静了下来。 他身旁的一个人,相貌颇为英俊。经过长途跋涉,此人的盔甲上仍然保持着相当的清洁。这个人此时的表情显得非常愉快,他带着轻狂的表情说:“马迪尔,虽然行军时确实应该保持安静,不过我的部下刚才说的那些难道有什么不对吗?” 马迪尔没有直接理会这种带有挑衅的语言,他慎重地说:“多明戈,主公这次叫你前来非常正确。你的部队在山区确实拥有更大的战斗力。” 多明戈尖声一笑,夸张的声音顿时划破了山区暂时的平静。 “那是自然,布雷西亚地形以山区为主,士兵们在山区的作战能力远远超过其他的士兵。可惜主公居然命令我听从你的命令。这一两年才崛起的迅狼兵团,其实并不怎么样嘛。” 说完,多明戈倔着脖子盯着马迪尔。对多明戈而言,似乎将马迪尔激怒是他最大的乐趣。 马迪尔叹了口气,回头看了眼自己的掌旗官。掌旗官神气庄严、威风凛凛,一动不动地骑在马上。他一只手牵着缰绳,一只手紧紧地扶着一面红色大旗。这面大旗的旗杆上,有用银白的狼鬃做的旗缨,尖端是闪着白光的精钢所制的旗枪尖。在飞扬的大旗中间,绣着一匹活灵活现的魔兽冰狼。他暗自对自己说: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不会让迅狼兵团的军旗受到任何玷污。 “多明戈阁下,诚如你所说,布雷西亚的士兵对山路非常习惯。不过,你回头仔细看看你的部下。如果此时敌人突然偷袭,是你的部下还是迅狼兵团的战士能够发挥更大的战斗力?” 多明戈看了看自己的部队,又看了看落在后面的塞斯战士。相较而言,布雷西亚人的神色轻松许多,但是队形混乱,旌旗不整。尽管多明戈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多明戈从小就认为狡辩这种行为与他高贵的血统相抵触。看着队形不整的部队,多明戈哑口无言,显出气恼的神色。 与多明戈合作,颇令马迪尔苦恼。多明戈这个人,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见多明戈的脸色变了,马迪尔也不为已甚,他换了个话题。 “多明戈阁下,你我同殿为臣,更应该齐心合力。不是吗?” “事实上,我对阁下是极为敬佩的。阁下只比我大半岁,却已经拥有了中阶白银骑士的实力,而我,却仍旧是初阶的水平。” “如果不是因为我的老师帮助,我甚至未必能成为中阶青铜骑士。多明戈阁下,你显然是一个天才。” 马迪尔的话正挠到多明戈的痒处,他尖声大笑。不过,这一回他的笑声中不再象上次样带有讽刺的味道。 第113章 “马迪尔,你的实力虽然比我差点,但是眼力还不错。不要老是叫我阁下阁下的,我觉得与你颇为相投,以后你就直接叫我的名字吧。” 马迪尔暗暗叫苦,对于凯森.卓索图所受的骚扰,他知之甚详。他在心中暗暗祈祷:多明戈千万不要把对主公和凯森的兴趣转移到自己的身上来。 不过,马迪尔仍旧对多明戈作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恭敬不如从命。多明戈兄,你的盔甲这么明亮干净,是因为这是一副魔法铠甲吗?” “不是。”多明戈得意地一笑。“那是因为我总是用水系基本魔法净衣术为铠甲清洁。” 多明戈施展的魔法为水系中最为基础的魔法,因而魔法波动极小,马迪尔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没有令多明戈失望,马迪尔果然露出震惊的神奇。“你居然是魔武双修!” “是啊。我自从三岁就开始习武,五岁后开始接触魔法。现在我的格斗技已经达到了中阶白银骑士的水平,可惜魔法方面仍旧只是停留在水系见习魔法师的水准。不过现在我已经可以施展疗伤术和冷静术了。在战斗前,如果有充足的准备时间,我甚至可以为自己加持嗜血奇术。” 对于马迪尔震惊的神情,多明戈自然是得意的。不过他突然想到了什么,叹了口气。“其实与主公比起来,我哪里能够算什么天才呢。” 多明戈低下头,喃喃自语。“主公,可真是叫人佩服啊。” 听到身后的议论声重新逐渐响起,多明戈突然回头厉声大骂:“闭嘴,行军路上不许相互交谈!现在你们议论两句就真的超过迅狼兵团了吗?有本事,上战场的时候将他们比下去!” 如果在平地上,布雷西亚人或许不会认为这是个好主意。但是在他们占优势的山区,多明戈的话,令许多布雷西亚人的心中引起了共鸣。身后的布雷西亚人不再说话,一心一意地行军起来。多明戈的声音同样也传到了塞斯人的耳中,他们挺直了身躯,擦拭着脸上的汗滴,更加努力地保持着队形的完整。 多明戈沉默了一会儿,他突然问马迪尔:“马迪尔,你愿意成为我的朋友吗?” 这句话对马迪尔造成的震撼显然非常大,他湛蓝的眼睛里全是疑惑。向来沉着冷静的马迪尔唯一能够做的,只是张着嘴“啊?”了一声。 “我知道,你肯定也认为我是个奇怪的人。”多明戈长长地叹了口气。 他的眼睛望着远方,似乎在回忆着什么。“我的父亲,是个脾气很暴燥的人。小时候,他经常打我。不过打完之后,他总会亲呢告诉我:打我,是因为爱我。” “我的父亲正值壮年的时候就去世了。那时,他二十九岁,我才七岁。一个才七岁大的小孩成为了布雷西亚的国主后,第二个月,英格兰尼就发动了侵略战争。布雷西亚的国防军和我的近卫部队几乎全部被歼灭了。然后,布雷西亚就从自由公国沦为了英格兰尼的附属公国。” “原先属于国有的矿场,全部以战争赔偿的名义被英格兰尼强行占有。同时,他们还取得了布雷西亚境内勘探,开发矿产的权力。” “那时,我深深地感觉到,在强而有力的父亲保护下,是一种多么幸福的生活。可惜,父亲已经离我而去。从那以后,我被强大者殴打就会产生一种强烈的快感。” 马迪尔克制住自己,不让脸上浮现出同情的表情。马迪尔终于隐约明白,多明戈那种奇特的嗜好是如何产生的了。 看着马迪尔脸上古怪的表情,多明戈误以为他不能理解。事实上,这正是多数人首先产生的想法。多明戈笑了笑。“这种感觉,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你不会懂的。” “凯森圣骑士踹过我一脚,很重。不愧是拥有圣骑士实力的男人啊!不过,那种感觉……真的很爽……”多明戈舔舔舌头,显出一副意犹未尽的表情。 多明戈非正常的表情,显然令马迪尔更为适应。“多明戈,凯森大人其实是个很好的人,何况你也是主公的家臣。他那天之所以那么做,是因为你惹了他最为疼爱的幼弟的缘故。” “真的?!怪不得凯森后来不怎么理会我呢。”多明戈的语气显得有些兴奋,他的眼珠转动,不知在想些什么。多明戈的表情,令马迪尔有些后悔:这句话,将来也许会招致凯森的埋怨呢。 还好多明戈很快又恢复了正常。他的声音显得有些寂寞,也有些期盼。 “我的一生中,从来没有朋友。在布雷西亚,所有的人都是我的臣仆。这些天来我仔细地观察主公的家臣,我发觉,只有你基本合适。” 对于多明戈的期盼,马迪尔忍住发抖的感觉,迎向他热切的目光。“多明戈兄如此抬爱,我实在受宠若惊。多明戈兄的提议,正合我意。” 得到了马迪尔的响应,多明戈开心地笑了。“自家人知自家事。以我的性格,其实是很难拥有一个真正的朋友的。不过你确实不同。一来你不是布雷西亚人,从来不是我的臣属;二来目前我们都是主公的家臣,而且实力相差不大。虽然我的爵位比你高,但你是首席家臣,两下扯平,算是地位相若;三来,纵使我的性格古怪,以你宽厚的性格,也能够容忍。” 多明戈越来越高兴,他不由地向此次当任主帅的马迪尔询问作战计划。“马迪尔,我弄不懂为什么一开始你会要求从我的部队中调一些人。难道认为在山区做战需要布雷西亚军人的帮助?” “不是。”马迪尔的嘴角浮现出神秘的笑容。“我希望,此次能够不战而屈人之兵。” 第四部第十一章 第四部第十一章 平叛的顺利程度,超过了马迪尔的想象。但遗憾的是,斯尔弗郡的粮食短缺情况,同样也大大地超过了他的预计。虽然兰特让马迪尔多带了七十吨粮食,但事实上,即使是一百二十吨粮食,仍旧显得非常紧张。 斯尔弗郡的叛乱,固然有布雷西亚人对“魔王”恐惧和敌视的原因。但更多的,则是因为粮食极度短缺。饥民四处抢粮,导致斯尔弗郡部分地区陷入混乱状况。大贵族为了将矛盾转移,便对人民的恐惧和敌视情绪加以了调动。于是,斯尔弗郡的郡守不得不顺应民意,宣布反对现任布雷西亚公爵兰特.萧的接任。 马迪尔的大军走过山路后,经过十多公里的大道就到达了斯尔弗郡的首府斯尔弗城。斯尔弗城是斯尔弗郡唯一人口超过五万的城市,因而粮食更显紧张。 当马迪尔的部队到达斯尔弗城后,丝毫不理会城内的叛军,而是在离城门口大约三公里处扎下了两个大的营寨。待营寨扎好,十几名狼牙部队的成员(也就是马迪尔的亲卫),骑着马向斯尔弗城射了若干支响箭,向叛军劝降。 虽然只是向城内射宣传性质的响箭,但狼牙部队的成员将这项行动看作一次表演,他们显示出精良的骑术和优秀的射箭本领。在行军的途中,这些精锐士兵遭受了布雷西亚人的质疑,现在正是他们表现的时候。至于郡守的反应,则完全不在这些的士兵需要考虑的范围之内。他们将箭壶内系有传单的箭射完之后,便兴高采烈地回营了。这时候,辎重部队已经到达了营地。 开饭的时候,无论是马迪尔的部下还是多明戈的部下,都充满了斗志。对那些在行军过程被讥笑的塞斯人来说,将要到来的大战可以证明迅狼兵团真正的实力。对于多明戈的部下而言,他们同样抱着欢迎的态度准备迎接将要发生的战斗:这是一个在战场上将迅狼兵团比下去的机会。 可惜主帅马迪尔的想法却与士兵们完全不同,他并不愿意以武力来解决这场叛乱。既然主公是布雷西亚的公爵,那么布雷西亚人也就是主公子民。这时候进行血腥镇压,不利于不久之后即将与英格兰尼展开大战。 吃完晚饭后,马迪尔宣布由三个小队负责警戒,其余的人早点休息,恢复体力。 一夜平安无事。到了第二天上午,斯尔弗城仍旧没有大的动静,已经了解马迪尔策略的多明戈,自告奋勇去向以前的臣民劝降。 多明戈脱下铠甲,穿上华丽的衣服,骑上他那匹曾经是布雷西亚第一马的照夜狮子马(马迪尔的闪电是汗血宝马,而凯森击毙了扎吉.雷洛后,扎吉元帅的豹爪猴头马成为凯森的战利品),缓缓来到斯尔弗城的城门口。 得到士兵的报告后,郡守赶紧率领着主要的贵族来到城门上,观察着多明戈的一举一动。 不知是否拥有了有生以来第一个朋友的缘故,多明戈的心情非常愉快。他抬头望着曾经的下属,脸上甚至浮现出微笑。这是斯尔弗郡贵族从来没有见过的表情,因而这个微笑竟然导致城墙上众多贵族产生了惊慌的感觉。 “戴维斯子爵,当年我力排众议,让你成为斯尔弗郡的郡守,如今你难道就以叛乱来报答我吗?” 被多明戈称为戴维斯子爵的人,全名是戴维斯.西恩。当年郡守的竞争者一共有三位,其中两位拥有伯爵爵位。的确正如多明戈所说,是在多明戈的支持下,戴维斯才成为了斯尔弗郡的郡守。 戴维斯看了看身旁的两位当年的竞争者,犹豫了一会儿,回答说:“主公,我不是反对您。我只承认您作为布雷西亚的公爵,不承认那个魔王成为我们的公爵。您难道忘了吗?兰特.萧曾经率领兽人屠杀过我们布雷西亚的子民啊。” 多明戈的笑声尖锐。听到多明戈招牌式的笑声,斯尔弗城上的人莫名其妙产生了安心的感觉。 第114章 事实上,有不少人认为多明戈让出公爵爵位是因为被魔王施展了精神魔法的缘故。既然多明戈看起来与从前并没有太大的不同,那就证明多明戈没有被精神魔法所控制。 “戴维斯,原来你还记得当年曾经向我效忠过,我以为你忘了呢。的确,主公的主公,不是你的主公。但是,现在我就站在你的面前,难道还要反抗你的主公吗?我命令你,马上打开城门,宣布服从兰特公爵的领导。” 对于多明戈,站在斯尔弗城门上的贵族们多少有些畏惧。在多明戈掌政时期,布雷西亚贵族已经充分了解了多明戈的喜怒无常,而布雷西亚两百年内第一天才的表现及实力,也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些斯尔弗郡的贵族从内心深处产生了无力感。抗拒一个白银骑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如果战败,多明戈的会对他们进行什么样的处罚? 除此之外,昨天向城内射入的传单,也令防守者极为头疼。斯尔弗城是个拥有五万人口的城市,这在90%都是山区的斯尔弗郡来说,已经是最大的城市了。由于饥荒的产生及平叛大军的推进,附近一些地区的贵族和农民也涌进了这个城市,导致斯尔弗城的粮食供应更加困难。虽然贵族尽力遮掩,但城内的平民已经四处传诵了传单的内容:城外两座营寨中的一个,是专门为饥民准备的难民营。缺少粮食的人,可以在难民营内得到基本的粮食供应。 得到这个消息后,城内已经爆发了数次骚乱。虽然这些骚乱已经被贵族们竭力平息了,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任何一个思维正常的贵族会有信心坚持超过一周的时间。早知道如此,郡守和那些囤积着粮食的贵族们或许会对饥民发放一定的粮食。焦虑的贵族们在心中以不符合他们身份的词汇咒骂着饥民。在他们看来,这些饥民实在是太没有一点气节了。 不过,贵族其实并没有责骂平民的立场。最初叛乱的大旗是:反对魔王接任布雷西亚公爵的位置。可是现在,原来的公爵多明戈.马耐斯亲自前来劝降,如果仍旧叛乱,那么原先叛乱的理由就不再有说服力了。如果形势稍微好些,或许有些人会考虑索性叛乱到底——既反对兰特,也反抗多明戈。但是现在,形势如此糟糕,而斯尔弗城无论是军心还是民心都非常的不稳。 面色苍白的贵族们面面相觑。无奈之下,他们向多明戈要求一个小时进行考虑。多明戈尖声大笑,他的话语如同笑声那样尖刻。“可以。如果一个小时内你们乘乘地投降,那么爵位及人身方面不会有损失。如果你们胆敢抗拒,那么后果不是你们所能够想象的。” 说完这些话后,多明戈骑着马施施然向营地方向而去。 马迪尔在离城门口一公里的地方迎接多明戈。作为一个高级狙击手,马迪尔的视力极佳。虽然远离城门口一公里的距离,但斯尔弗城墙上众人的表情却逃不过马迪尔的观察。待多明戈到来后,马迪尔向前迎接,对多明戈恭维道:“多明戈,此次平叛,你当获首功。” 这句话,又惹得多明戈洋洋得意地发出招牌式的尖笑。 不出马迪尔的意料,半个小时过去后,斯尔弗城的城门就打开了。以戴维斯为首的贵族们打着白旗来到了马迪尔的营地。在斯尔弗城内的贵族,都是斯尔弗郡掌握大权或是实力较强的豪族,既然这些主要人物已经投降,斯尔弗郡其余地区的叛乱自然不攻自乱了。 为了更快地解决斯尔弗郡全境的叛乱问题,马迪尔将只在营地内留下了一个联队。他将另两个塞斯联队与布雷西亚联队临时重新组合,分别派往斯尔弗郡各地运送赈灾粮食。当然,在每一支队伍里,马迪尔要求至少有一个斯尔弗城内的贵族自愿参加。 对于这些对未来充满恐惧的贵族而言,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将功赎罪的好机会,因而斯尔弗郡的贵族争先抢后地向马迪尔表达要求完全这项任务的决心。斯尔弗郡贵族如此踊跃的态度,使马迪尔不得不改变原先的计划,将每支队伍分配了三到五个对目的地有较大影响的贵族。 在原来的宣传下,消息闭塞的平民认为兰特是个吃人的魔王。但是现在贵族宣传的方向却改变了。 其实即使没有贵族的宣传也无所谓,这个魔王送来赈灾的粮食,已经足以使平民改变看法——哪有那么仁慈的魔王呢?况且,只要能够保证平民吃饱肚子,就是魔王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样,斯尔弗郡的叛乱,在兵不血刃的情况下,在马迪尔到达斯尔弗城的七十二个小时内就完全平息了。 唯一令马迪尔头疼的是:饥民太多,粮食太少。 一百二十吨的粮食,足够马迪尔的部队吃三个月。但是对于整个斯尔弗郡而言,既使每个饥民每天只吃两餐,每餐只吃一碗不太稀的稀粥,还是实在太少。除了斯尔弗郡本地的饥民外,甚至还从刚得郡流入了不少灾民。据不完全统计,斯尔弗郡的灾民一共有两万多人。这么多灾民,带来的粮食最多只够吃二十多天。 没有其他的办法,马迪尔只好快马飞报主公,请兰特对斯尔弗郡分发赈灾粮。信使刚刚离开,兰特派遣的赈灾人员就到达了斯尔弗郡。通过询问得知,兰特在马迪尔出发的第二天,就命令这些赈灾人员前往各自的地点进行赈灾。 看到赈灾粮食这么快到达,马迪尔对兰特更加佩服了。得民心者得天下。这样一来,布雷西亚人一定会完全接受兰特。 唯一令人遗憾的是,从刚得郡灾民的口中得知,凯森虽然比马迪尔更快平息了叛乱,但他采用的是铁血政策。 第四部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站在离刚得郡首府索罗城南面五公里处遥望着城池。这样的距离,以圣骑士的视力看索罗城,同样觉得它显得非常渺小。 卓索图族的战士喜欢在大草原上一刀一枪地直接拼杀。卡敖奇战役结束后,兰特优先为卓索图族战士配套了装备。对于长年只能握轻飘飘的长剑或是大木棒的卓索图战士来说,那些重剑或是重斧非常合他们的胃口。紧握着新配备的优质武器,他们早就热血沸腾了。可惜一路来到索罗城下,都没有遇到象样的敌人前来挑战。 凯森眯着眼盯着眼前的索罗城。与别的卓索图人不同,与英格兰尼议和后,凯森为了更好地了解敌人,曾多次孤身一人前往内陆学习。对于计谋,凯森由最初的不屑,最终转变为敬佩。 正在漫不经心地对自己的计划做最后的修正,坐下的骏马一声长嘶,不安分地人立而起。这匹骏马,身形高大、四肢修长有力。它剪短了鬃毛和尾巴,浑身深灰,带着白色花班。毛多卷曲,很象鱼鳞。这是他击毙英格兰尼征西大元帅后的战利品——一匹真正的豹爪猴头马。成为它的主人时间并不长,但凯森已经完全了解了它的性格。正如传说中的一样,豹爪猴头马的脾气非常暴燥。毫无疑问,这是一匹野生的豹爪猴头马。 严格意义上的豹爪猴头马,是从野外捕获的。豹爪猴头马虽然极为罕见,但进行人工交配并非做不到。可是经人工驯养并交配得到的马驹,不知道为什么,虽然它长大后的外形与父母相同,却远远比不上它父母那样的速度、耐力以及凶狠。豹爪猴头马的速度本来就略逊于照夜狮子马,没有了强烈的攻击其他马匹的特点,它甚至根本就排不进爱克斯三大宝马的行列。 凯森有三大爱好:美食第一、神兵次之、佳人第三。事实上,草原边缘族人最喜欢的就是锋利的武器和高大的骏马。由于接触了大量内陆文化的原因,凯森与普通的草原边缘族人有些不同。不过对于骏马的兴趣,凯森与族人一样有着极为浓厚的兴趣。可惜三大宝马全都可遇不可求。做为圣骑士,除了与相同等级战士的对决外,马匹的优劣并没有太大的影响。不过堂堂的卓索图族族长,没有一匹真正的宝马,实在令族人太没面子。说起来,这匹被凯森亲呢地称为狂豹的爱骑,性格很合凯森的心意,都是火爆脾气。这使得凯森对狂豹的欣赏程度甚至超过了马迪尔的汗血宝马闪电。 凯森觉得很庆幸,如果敌人当中拥有足够数量的魔法师,那将是个令人头疼的问题。好在主公在半年前重创了布雷西亚军。普通人经过半年的正规训练后,可以掌握一定的格斗技巧,成为战士。但是魔法师部队则无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恢复元气。敌军中缺少魔法师,使得卓索图族战士在平原上作战占据着绝对的优势。 凯森的嘴边挂着愉快的笑容,只要能够引诱敌人从索罗城出来,战斗就算是胜利了。如果是一般情况下,引蛇出洞还要大费周折。现在就不同了,三十吨粮食虽然并不多,但是只要再稍微刺激一下索罗城的防守方,就很容易让他们从那厚厚的城墙里冲出来了。 “沙龙!” 凯森身后一个高高瘦瘦的联队长答道:“在。” 沙龙,这位将毕生献给与英格兰尼做斗争的刚毅气烈的武将,沉默寡言,以凶狠著称。在卡敖奇大战中,死在沙龙重矛之下的英格兰尼人多达二十一个——没有伤者。那段时间沙龙一直沉浸在那种快感中。现在来平息布雷西亚的叛乱,沙龙就显得有些兴致缺缺。也许,应该让沙龙闻一闻血腥的气味了。 “率领你的联队去索罗城西面打粮。将联队分散为十个小队,各个小队先自行行动。如果敌人进行顽强的抵抗,不必强攻。只拣容易攻击的庄园下手!另外,尽量少杀人,至少要为每个庄园留一辆马车或是一匹快马。 第115章 如果有人想要逃进索罗城,不要干涉。” “别离索罗城太远。明天正午时,集合六个小队加上你的亲卫队悄悄潜回到离索罗城西面五公里左右的地方,注意不要被敌人发现了。待我发出信号后,攻击敌人的后方!” 沙龙大声答应。虽然对手不是英格兰尼人,但是打粮的任务对草原边缘族来说毫无疑问是个美差。既可以放纵地抢掠,又可以让兵器见血,这项任务于沙龙而言,也算是差强人意了。 “曼德拉!” “在。” “你去东面,任务与沙龙一样。也是明天正午悄悄潜回。” 曼德拉清晰地回答:“明白!” 两军对阵的情况下,曼德位或许不是沙龙的对手。不过在卓索图族里,最让凯森放心的将领却是曼德拉。曼德拉被族人尊称为“冷静的曼德拉”,这在卓索图人当中,是一种罕见的特质。 “就这样,你们出发吧。” 曼德拉和沙龙对视一眼,各自回到自己的联队。几分钟后,两支联队一阵风似地冲出了大营。 “现在鱼饵已经撒下了,只等着鱼儿来上钩了。”凯森望着远处的索罗城,从喉咙里发出低沉的笑声。三十吨粮食,只有一个联队的敌人。这样的条件下,索图城的守军应该忍不住吧。 一天的时间内,刚得郡就有十几个庄园遭受了卓索图人的血洗。卓索图大营的战士对那些劫后余生的逃难者不加丝毫干涉,任由他们逃进了索罗城。 这些逃进城内的人,许多都是贵族。他们大多数神色慌张,有的人衣襟上沾着暗红色的血渍,有的人甚至刚一逃进索罗城意志就完全崩溃了,他们歇斯底里地放声痛哭。看到这样的情况,预先躲进城内的贵族为自己的先见之明而得意的同时,也不免产生了兔死狐悲的感觉。 逃进城内的一些贵族强烈质询郡守的作战方针,要求郡守出击,给予那些野蛮人沉重地打击。 索罗城内的军人也无法容忍敌人的轻蔑。城内有三个步兵联队外加一个骑兵大队的郡属部队,再加上贵族私兵,总兵力共计六千多人。而城外卓索图的大营内有大量的粮食,却只有一个联队进行看护。更加令他们无法容忍的是,那些卓索图人有的三三两两闲逛,有的躺在草地上晒太阳,有的甚至骑着马来到城下对着索罗城指指点点。各级军官派出代表向郡守表达强烈的战意。 卓索图族扎下的大营,与大陆军队建立的营地标准有很大的差别。他们的营地与其说是军营,不如说是若干相连的帐篷。这种营地,即使是一个轻骑兵大队,也可以在一个强冲锋之下将营寨冲垮。 自认为被强盗抢劫的贵族,对郡守的能力产生质疑。郡守可以无视平民的意见甚至生命,但是对于贵族的质疑,他还是非常重视的。如果得不到贵族的支持,那么他这个被多明戈所任命的郡守,即使能够让刚得郡独立,也同样会被推翻。 在各级军官不停地请求下,早已按捺不住的郡守终于集合了部队,宣布出击的命令。对于一个从来没有真正上过战场的文职郡守来说,如果敌人的数量与己方部队的数量相似,他或许没有这种胆量。但是敌人既然只有一千人,那么这种单纯的人数上的差距,就使他产生了对敌人发动进攻的勇气。唯一的反对声音是郡守的副官法雷尔.维斯特发出的。然而谁也没兴趣听这个男爵的反对理由,骑兵大队长粗鲁地推开法雷尔,率先冲出索罗城。 以骑兵大队为前锋,郡守率领着两个步兵联队紧随其后扑向凯森的营地。拥有私兵的贵族为了在这次战斗中获得更多的利益,也率领着各自的私兵随在郡属部队的后面冲出索罗城。 那些随意游荡的卓索图战士看见这种情况,迅速回到了大营。 卓索图的战士集合完毕后,敌人的骑兵大队仍旧离大营有一公里远。毕竟刚得郡的骑兵大队长并不愿意率先攻击三倍于自己的敌人。 面对五倍于自己的敌人,凯森轻蔑地一笑。他并不回头,大声问道:“孩子们,害怕吗?” 卓索图战士整齐地回答“不怕!” 主公的麾下现在有许多布雷西亚人。通过接触,凯森了解到:布雷西亚人的个人格斗能力并不差。但是他们在军队里作战的时候,如果情况顺利,他们可以发挥出令人胆寒的杀伤力;相反,一旦士气低落,其战斗力就会急剧下降。与布雷西亚人作战,第一回合是最关键的! 在内陆学习的时候,凯森曾经化妆后去过圣华学校。从课本上得知,军人作战有四要:行动如风,寂静如林,不动如山,侵略似火。 卓索图的战士对于行动如风,侵略似火做得很好。但是对于另外两项,还有些差距。好战的卓索图战士兴奋地盯着不到一公里外的敌人,有些人粗重地喘气,有些人甚至偷偷让马前进一小步,以便当凯森族长发出冲锋命令后,可以冲在最前面。 敌人距离大营还有三百米的时候,凯森打出手势命令战士点燃一堆略显潮湿的草堆,狞笑一声。 “让这些用双腿走路的泥腿子见识一下大草原健儿的英姿!别坠了卓索图人的威风!” 留守的卓索图战士发出狂野的呐喊挥舞着武器出击了。 原本以为卓索图战士会固守待援,可是他们立即反冲锋的行为令刚得郡的士兵出乎意料。布雷西亚人一阵慌乱。 “不必害怕,我们有五千多人,敌人只有一千人。那些野蛮人的行径残忍行径你们都听说过了。在你们的身后,是你们的母亲和姐妹!上啊。” 法雷尔.维斯特尖亮的声音响起。虽然刚才他极力反对出击,但众意难违。法雷尔身为青铜骑士,只好抱着万一的希望随着大部队出击。他的鼓舞,使多数布雷西亚人恢复了原先的斗志。 虽然人数远远多于对方,无奈实力的差距毕竟是无法忽视的事实。一百只羊仍旧不可能是十匹狼的对手。 客观地说,骑兵大队长是个英勇的骑士。他按照事先军事会议上的计划,朝着凯森冲去。很难想象会有哪个刚得郡人能够挡住圣骑士的一击,即使是身为青铜骑士、身侧有若干亲卫保护的骑兵大队长也不能例外。相较其他卓索图人来说,凯森的屠杀充满了艺术性。 骑兵大队长毫无痛苦,也毫无思想准备,瞬间就失去了生命。这样的结果,只不过缘于凯森迅速而又轻盈地一击——凯森知道,以矛尖刺穿咽喉不需要多大的力气。如果让敌人流血过多,不仅失去了艺术的美感,顺着矛尖流下来的血还会影响握矛的手感。 对普通的士兵来说,骑兵大队长一个照面就失去生命的情况是他们所不能理解的。那个短小精悍的野蛮人首领显然并不满足于只杀掉骑兵大队长。他继续挥舞着长矛,每当长矛轻轻一挥,就会有一条生命在他的面前消失。在骑兵们看来,那个野蛮人首领原先的武器多半是镰刀。骑兵们也都是勇敢的战士,但他们的勇气并不足以支撑他们与死神战斗。 在凯森的率领下,卓索图人象向一把加热的利刀切向奶油蛋糕一样,几乎没有停滞地穿过了最前面的骑兵部队。 本来希望骑兵大队能够缠住敌人,然后步兵可以由两侧包抄夹击,进而围歼对方。没想到骑兵大队这么快就溃败了。在战前会议上,郡守和高级指挥官根本没有设想过这种情况的产生。如果他们能够在战前想到这种可能,别人还很难说,不过可以肯定的是:郡守是绝对不肯出击的。 看到自己所信任的骑兵大队迅速溃败,郡守好不容易鼓足的勇气如同骑兵大队队长的生命一样,迅速地从战场上消失了。他面色惨白,仓皇四顾。联队长们看见郡守哆嗦的嘴唇,明白不能指望他,便各自向士兵们发布命令。有的联队长大喊“就地防御!”,有的联队长则高呼“冲锋!”。 法雷尔的话还留在刚得郡人的脑海里,单纯从士气讲,他们还可以一战。但是将领们大声发出各种命令,有些命令竟然完全是自相矛盾的,这导致了士兵的无所事从。 这种情况下,步兵的阵形完全被弄乱了。对于这种情况,凯森是乐于见到的。烧热的利刀继续进行切割奶油蛋糕的工作。 卓索图战士出乎意料的悍勇及可怕的战斗力,只是刚得郡士兵的噩梦的开始。在战斗展开的一刻钟后,又有四个大队的卓索图骑兵似乎从地底冒出来一般,从刚得郡士兵的侧后发动了攻击。在这种攻击下,刚得郡士兵只绝望地得接受成为被屠杀者的命运。 郡守以惊恐的、毫无意义的大叫声发布着谁也听不懂的命令。最后,郡守以实际行动让所有人都理解了刚才叫喊声的意义。他疯狂地用长剑拍打着马,向索罗城的方向逃去。郡守的行为感染了身边贵族,他们跟随在郡守的身后向索罗城冲去,速度甚至比进攻时快一倍。然而他们的行为为索罗城带来了更大厄运。留守的最高军官是一个联队长,在他犹豫是否要收起吊桥时,凯森已经率领着部队跟在郡守的后面乘势冲进了索罗城。 进行了半个小时的抵抗后,逃进市政府的郡守及剩下了贵族已经完全失去了信心。不知是出于对自己性命的考虑还是为了刚得郡平民的利益,他们打出白旗向凯森投降了。 整个刚得郡参加叛乱的贵族,有将近一半在战斗中丧失了性命,剩余的贵族几乎全部被抓获并押送往鸠格市。而参加叛乱的士兵死伤人数,更是超过了两千。至于说平民,却因为战斗过于迅速地结束,反而并没有太多的伤亡。 第116章 第四部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 兰仆的到来,使安丽丝摆脱了政务的桎梏。当安丽丝从繁琐无比的政务中解脱出来时候,却是我悲惨地沦为铁匠的一刻。 幸好安丽丝是个品味高雅的完美主义者。如果金属制品上不能流动着那种亮丽的色彩,她宁可不要。 神器上流动的光芒与一种特殊的魔力有关。而我所制作的物品之所以能够达到那样的效果,却完全只是银精的功劳。好在银精是一种极为昂贵的金属,现在已经所剩无几了。经过深思熟虑后,我谨慎地向安丽丝提出一个建议:为白雪制作一个精制的,流动着亮丽色彩的,并拥有特殊魔法作用的马鞍。 安丽丝歪着头想了片刻,认为这是个不错的主意。不过,她另外要求我对多明戈留下的一套餐具进行改造。得到安丽丝的肯定答复后,我大大地松了一口气。无论如何,拥有一套具有神奇效果餐具可以保证我的生活质量,这也没什么不好。 如果必须有所损失,那么将损失降到最低就是一种成功:制作一个马鞍所需要的银精,足以制作数以百计的饰品。想都不用想,无论剩余的银精有多少,我都会将剩余的银精全部用在改造餐具和制作马鞍。尽管对如此地浪费银精有些心疼,但是与另一种结果比起来,这却毫无疑问是最为正确的选择。 改造完餐具后,我开始考虑如何制作马鞍。 在众多的贵金属中,白银的质量相对较轻。为了使白雪拥有更快的速度,在马鞍的材料方面我选择了白银。同样以玄金丝在马鞍上画上了魔法阵,而主要的魔法材料则是具有气系魔法增幅作用的无色钻石。催动魔法后,坐在白雪上的骑手几乎处于漂浮的状态。这样一来,载着同样体重的人,阿呆与白雪的速度就不相上下了。阿拉卡从他的情报网得知我的身边有一位妻子,因而此次特别带来了优质的布匹绸缎作为献给她的礼物。垫褥的材料,我从那些布匹绸缎中挑选出雪白的锦缎。刻着缕花的黄金上再镶嵌着水蓝色的钻石,除了可以帮助白雪迅速散发热量外,镫子本身也成为了一件精美的艺术品。 为白雪备好鞍后,使它显得越发漂亮。白雪自己也感到兴奋,昂然抬起头,咴咴地叫了一声。我和安丽丝骑上去后,白雪开始兴奋地飞奔。我们的耳旁风声呼呼地响,树木一闪一闪地向后倒退。但我们的感觉却又是那么的平稳,仿佛是走在极其柔软的地毯上。事实上,由于特制马鞍的缘故,我与安丽丝虽然骑在白雪的身上,却只是相当于施展了漂浮术被白雪牵引着向前飞罢了。 绕了很大一个圈子后,白雪终于听从我的命令回到了公爵府。跳下白雪,它便亲热地舔我的脸。作为神兽,它知道是谁制作了这个漂亮而又有用的鞍子,因而对我特别热情。 我对着一旁的安丽丝问道:“白雪都明白知恩图报的道理。你呢?难道不给我一个吻作为奖励?” 或许是因为卡特琳娜不在的缘故,安丽丝不再老是显出成熟聪明的模样,她搂着我,雀跃着亲吻我另一侧的脸。 在这一刻,我更加深刻地体验了爱克斯大陆的一句名谚:让心爱的女人开心,就是让自己快乐。 美滋滋地接受着美人的恩宠,我不禁有些后悔自己提出的报答方式过于保守了。“如果要求一次浪漫的床上运动呢?” 想着想着,口水顺着嘴角试图溜出来。 安丽丝看着我色咪咪的样子,飞快地跳上白雪。她歪着头,带着调皮的表情向我询问。“我想独自骑一会儿白雪,以便能够再体会一下那种极速的快感。可以吗?” 事实上,为白雪制作了这个鞍子后,骑上白雪的速度比骑上阿呆的速度还要略快一些。毕竟阿呆驼上我后最快极速下降了46%,即使是驼上重量比我轻许多的卡特琳娜或是安丽丝,其最高速度仍然会下降不少。 安丽丝这种意犹未尽的感觉我很理解,因为以前刚刚骑上阿呆的时候,我也对那种风驰电掣的感觉非常着迷。如果不是后来阿呆死活不肯再满足我那永无止尽的要求,我或许会骑着阿呆跑上一整天。 曾经向兰仆询问过为什么会在极速的时候会产生那种极大的快感,他解释说,某些人的潜意识感到危险时,会产生一种叫多巴胺的物质。这种物质使人产生快感,并且还会上瘾。不过,还有些人在同样的情况下只会在体内产生一种叫血清促进素的物质。这些人在相同的情况下,只会感觉不适。显然,我与安丽丝都是同一种人——喜欢刺激的人。 溺爱地点头答应了安丽丝的要求。当她的背影从我的视线之内消失后,我不禁为独角兽暗自祈祷:白雪,但愿你也能产生那种叫多巴胺的物质,否则你很快就能体会安丽丝恐怖的一面了。 政务由兰仆去解决了,而安丽丝也找到自己的乐趣了。我该干些什么呢? 看起来还是得去骚扰兰仆。安丽丝处理政务的时候不许我打扰她,但兰仆就不同了。他不仅可以一心二用,甚至可以一心多用。 走上二楼,兰仆正在我的办公室处理公务。他那轻松写意的模样在我看来显得很嚣张。兰仆对每张文件只是轻轻一瞥,然后便在上面飞快地写下意见或是批示。安丽丝的速度已经很快了,但是和兰仆比起来,却只能算是蜗牛。 我假惺惺地对兰仆说:“辛苦了。” 兰仆大笔一挥,然后抬头对我微微一笑。 “主人,真巧,这些积压下来的工作我刚好处理完了。” 我瞪大眼睛不知道说什么。虽然知道兰仆应该列入怪物一类,但有时候他还是会给我很大的震撼。那些积压的文件如果由安丽丝来完成,至少需要十几天。如果由我来做,一辈子也完成不了——当然,我绝对不会承认那是因为能力方面的原因,我只是不愿意做这些事罢了。 兰仆的声音把我唤回现实。“主人,找我有什么事吗?” 我从背上抽出杀神剑。“兰仆,这是我从兽人那儿弄来的杀神剑,在兵器谱中排名第三。这把剑对魔法有极大的增幅作用,而且,当我握着杀神剑的时候,居然还能够射出黄豆大小的终极圣斗气,你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吗?” 杀神剑在剑鞘里很平凡,但是抽出来后,整个房间内都充满了凛冽的杀气。兰仆眯起眼睛盯着杀神剑,微微动容。 “这把杀神剑是用宇宙中最为先进的技术所制造出的全自动智能武器。主人,其实你握着杀神剑发出终极圣斗气,是一种错误的用法。正确的用法应该是与这把剑建立起心灵联系,催动它发出激光。” 我不满地嚷嚷:“兰仆,你脑子坏掉了?什么全自动、智能、激光的?我全都听不懂!” “对不起,主人。看到杀神剑后,我过于激动了。这把全自动智能武器有一个自动补充能量装置,而我的自动补充能量装置损坏了,所以上回不得不离开主人去异界补充能量。在没有自动补充能量装置的情况下,补充能量的速度特别慢。可惜在现在条件下我无法制做出这种装置。说实话,我很想将这把剑上的能量补充装置拆下来安在自己身上。” 虽然对自动补充能量装置这个词不理解,但是我至少可以弄明白一件事:兰仆似乎是想把杀神剑给拆了。我赶紧将杀神剑放进剑鞘,然后将它紧紧地抱在怀里。 兰仆看见我一脸戒备的模样,不由地失笑。“主人,能量补充装置对我而言确实很有用,但我怎么会拆掉你所喜欢的东西呢?而且,杀神剑对主人而言非常重要。主人,你握着这把剑的时候,是否有一种奇异的感觉?” 我想了想,点头。“是的,与敌人拼杀的时候,我的脑海中会自动出现很巧妙的格斗技巧。按照这些技巧,我总是能够一招制敌。” 兰仆嘿嘿地笑。“要不,怎么能够被称之为全自动智能激光剑呢?哦,对了,你不知道什么叫全自动智能激光剑。这么说吧,智能与智商有一定的相似。我也应该算是某种全自动智能物,当然,就智能方面而言,我的级别比这把剑要高上许多。” “我,可以告诉你许多方面的知识。而这把剑,只是在格斗方面拥有完善的数据库和少许智能。当你握着它的时候,它会告诉你最有效的格斗技巧。另外,它还可以发出激光。当然,目前你还没有完全掌握这把剑的使用技巧。当你完全掌握后,在格斗方面你就可以超过我了。事实上,全自动智能激光剑分为s、a、b、c、d、e、f八个等级。这把剑,属于最高等级,s级。而我的格斗能力,在格斗方面,只不过是b级。” 在格斗方面能够超过兰仆的水平是什么样的成就啊? 我不可救药地陷入了痴呆状态。 …… “主人,主人!” 兰仆很不礼貌地在我耳旁大声地喊,差点震破了我的耳膜。我非常不满意地捂着耳朵,没好气地问:“什么事?!” “主人,这把剑的技术含量超过了我原来世界的科技水平。也就是说,我无法帮助你更快地掌握这把剑。” 我感到呼吸困难,差点没晕过去:兰仆这么大声地将我从白日梦中唤醒,我还以为有什么好事呢。 “不过。”兰仆神秘地一笑。“上回我帮你改造过身体,主人你现在的身体结构属于宇宙通行标准躯体。只要时间足够,你最终可以完全掌握这把剑的正确使用方法。c级以上的格斗武器,与使用者建立心灵联系,也就是说承认使用者为主人后,便可以离开使用者后自动杀敌。” 第117章 在古东方传说中,神兵有一种使用方法被称之为祭。当仙人祭起神兵后,便和兰仆形容的情况差不多。 我赶紧抽出杀神剑,大喊一声“祭”,然后将杀神剑抛向天空。 让我失望的是:杀神剑刺破天花板后,又掉了下来。如果不是因为我慌忙接住它,它即使不砍中我的脑袋,至少也会刺穿地板掉到一楼去。 苦着脸,我握着杀神剑望着被弄坏的天花板发呆。 第四部第十四章 第十四章 “主人,武器由冷兵器时代发展至热兵器时代,然后是智能兵器时代。虽然我的知识体系属于智能兵器时代,不过对于s级全自动智能格斗武器却根本不了解。我仅仅知道,使用者与它建立联系是很玄妙的。有的使用者一拿到武器便可以与它建立完全的心灵联系,有的使用者则需要数百年才能与之建立一定的心灵联系。要知道,从某个方面讲,全自动智能格斗武器也有自己的思维。它是很有个性的,不是吗?” “数百年?”看着兰仆一脸的坏笑,我忍不住又产生了打歪他鼻子的欲望。爱克斯大陆贵族的平均年龄才六十岁,就人类的年龄而论,数百年也太漫长了吧? 杀神剑有自己的个性,我难道没有吗? 要怎么样才能够完全和它建立心灵联系呢?一把破剑,还滥有个性的。居然要求我达到某种条件才肯承认我是它的主人。 正在腹诽,杀神剑似乎不满地嗡嗡响起来。它发出鸣叫声,在我的手中振动欲飞,好象正在向我提出强烈的反对。 我连忙轻抚杀神剑的剑身,以对情人一样温柔的语调对它说:“你是一把好剑,绝世好剑!我会让你在我的手中,成为兵器谱中排名第一的武器。安静,安静。别生气。” 随着我的安抚,杀神剑居然真的安静了下来。看着剑身上如同泓波秋水的光泽,我暗暗吃惊,连忙将它插入剑鞘。将它放好后,我小心翼翼地想:真是怪事,杀神剑似乎有思想。 没动静。还好。 我鬼鬼祟祟地压低声音对兰仆说:“兰仆,杀神剑真的有思想呢。” 兰仆并不理会我的紧张,他的声音甚至比平时还要大。“当然,要不怎么能够称之为智能武器?不过你放心,智能激光剑的剑鞘是特制的。把它放进去后,除了针对主人的杀气,它无法感知其余的事。” “智能武器的智能毕竟不高,只相当于三四岁的孩子。假如你与它建立了完全的心灵感应,当你要求它自行杀敌时,必须下达准确的指令。如果你简单地要求它杀敌,或是要求它杀一个叫汤姆的人,它就无法完成任务。因为这种情况下,它无法判断谁是敌人或是谁叫汤姆——除非当时正好有个人大喊‘我叫汤姆。’” “其实,智能武器拥有一定的智能,是一种折中的办法。在科技水平超过后核时代的世界中,有一个公约:智商超过五十的智能机器在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剥夺高级智慧生物的生命。智商低于五十的智能机器,可以在主人下达明确命令后剥夺高级智慧生物的生命。” 真想抛下所有的事去好好研究如何与杀神剑建立心灵感觉。以兰仆的能力,神不知鬼不觉杀掉英格兰尼国王或是什么王子毫无困难,可惜他不肯。如果杀神剑承认我,那么我就去客串一下杀手的角色。 “传说中,古东方的仙人可以祭起神器杀掉千里以外的人。如果我真正掌握了杀神剑,是否也能够拥有这样的能力?” 兰仆耸耸肩。“可以。不过我说过,智能武器必须得到明确的命令。也就是说,如果你可以用灵觉掌握千里以外的情况,就可以杀掉千里以外能力逊于杀神剑的生物。” 不利用杀神剑的帮助,我现在的灵觉探知范围只有一公里多。如果能够以灵觉感知千里以外的情况,那么我的能力搞不好都达到魔王、神王一级的水平了。那时候,还需要杀神剑帮忙吗? 真扫兴! “兰仆,我老婆安丽丝会古东方的格斗技。她会凝波微步,会一阳指,据她说,如果功力足够,还可以使用出伤人于无形的六脉神剑。你肯定会吧?教我!” 兰仆看着我的眼神,似乎是溺爱地看着一个永不知足的孩子。 “主人,施展六脉神剑需要特殊的练气方法。这种方法叫作一阳心法,与你现在修炼的斗气并不兼容。” 看着我露出失望的神情,兰仆安慰我。“其实你握着杀神剑时施展出的终极圣斗气,与六脉神剑的效果差不多。如果你真正与杀神剑建立心灵联系,那种情况下比六脉神剑的效果要超过许多。” 这一点不用兰仆说我也知道。六脉神剑再厉害,也不可能比兰仆更厉害。如果与杀神剑建立完全的心灵联系,我就会比兰仆更厉害。可是,怎么与杀神剑建立心灵联系却是个很令我头疼的事情。如果一觉醒来这个问题能够得到解决,那样该多好? 算了,不做白日梦了。多明戈留给我的国库里有将近五十万金币,当时我觉得多得数不清。不过我错了。 以个人而言,五十万金币确实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一辈子也花不完。但是对于一个国家而言,五十万金币实在不算什么。卡敖奇战役之后,我对吾尔汉、卡敖奇两地的军人进行了大方的奖励。从好的方面讲,吾尔汉、卡敖奇的军人大多都自愿跟随我来到了布雷西亚。从坏的方面讲,八万多金币一下子就没了。 阿拉卡带来的一千二百多吨粮食虽然缓解了布雷西亚的粮食危机,但是考虑即将到来的大战,还必须囤积大量的粮食。这又是一大笔开销。 布雷西亚正规军被我消灭后(真是世事难料,现在我居然为当时的杀戮而后悔起来),多明戈下令将那些战死的士兵连着铠甲一起埋葬了。多明戈谈起这件事时痛不欲生(我亦如此)。因为那是他花费了很大心血建立起来的军队,军队的装备都是上品。挖开那些令人尊敬的战死者的坟墓弄出铠甲,这种想法太不正常(虽然最终压下了这个念头,但这种念头居然能够出现在我的脑海,只能说明我已经穷疯了)。想要建立合格的军队,装备也是一大笔开销。 为了让布雷西亚军人对我更忠心,自然应该给他们更好的待遇。况且军队改革也是很费钱的事。提高军人的待遇,也可以促进提高军人的战斗力。 虽然可以没收一部分英格兰尼商人的挖矿及加工工具,但兰仆开列的清单促使我心跳的速度可以与第一眼看见卡特琳娜时相媲美。想要自行开发矿物并将之加工为半成品甚至成品,必要的投资足以令阿拉卡哭上三天三夜——还好现在有个财政大臣了,花钱的时候他会比我更心疼——这是我唯一的自我安慰方法。 有阿拉卡和兰仆在,这些事情交给他们操心算了。 “兰仆,我现在很缺钱。你能不能去英格兰尼偷些宝物?” 兰仆以异样的眼神看着我,仿佛我刚刚从疯人院之中逃出来一般。事实上,我真的快要疯掉了。做公爵一点都不好玩,要操心那么多事。 “算了。你曾经说过,你的道德观念与我相同。事实上,我的确做不出偷窃的事。”在兰仆面前,耍赖是我最为熟练而且也最为喜欢做的事。“不过,我不管了。你给我想办法弄点钱!” 兰仆想了想,不情愿地问:“主人,你需要多少钱?要知道,我的确可以通过正当的途径弄很多钱,但是如果想要弄大量的金钱,必须耗费相当多的能量。” 兰仆现在没有自动能量补充装置。当他的能量耗费到一定程度后,就必须离开我去补充能量。在这种重要的时刻,我一刻也舍不得他离开。想了想,只需要矿场能够正常经营后,我的财政情况就会好转,乃至达到良性循环。粗略估计,至少还需要三十万金币。 我以不太肯定的语气说:“三十万枚金币吧。” 兰仆点点头。“这很容易。” “在鸠格市郊区,有一个宝藏。它的上任主人,是两百年前被政变杀害的原布雷西亚公爵,这位公爵所有的继承人都被政变者杀害了。因而,这个宝藏应该算是无主宝藏。如果将宝藏交给阿拉卡去变换为现金,估计价值为六十万金币。” 六十万金币!我兴奋得不能自制,冲到兰仆的面前将他紧紧地抱住,用力地拍打他的背。“我知道你不会让我失望的!” 兰仆的脸上露出一丝感动。“布雷西亚有几个极为珍贵且较为容易挖出的矿物的矿区。那里面的矿物,按市面的价格,最少的一个也值四十万金币。挖那个埋得最浅的矿,我只需要三天的时间。如果将之加工制成成品,价值更为可观。” “不必了,六十万金币足够了。挖矿会耗费你过多的能量,这种工作还是交给矿工去做吧。” “好,那么你现在去吧。把宝藏弄出来后,交给阿拉卡,然后快点回来。” 兰仆微微颔首,转身离去。当他打开门的时候,安丽丝正好兴冲冲地闯了进来,差点撞上兰仆。她微微红着脸对着兰仆礼貌地点头。 等兰仆离开后,我将视线移动安丽丝的身上,想弄明白她为什么会这么激动。仅仅看一眼是没法弄明白原因的,我只发觉了一点:她红扑扑的脸旦很诱人,令我好想扑上去咬一口。我刚刚心念一动,安丽丝就扑了过来。她兴奋地抱着我,献给我一个长长的吻。 吻就吻,谁怕谁? 用力地搂住安丽丝,我感觉到大概需要冲一次冷水浴来摒弃某些生理反应——可惜安丽丝总是劝我不要纵欲过度,说什么那样会伤身体。 第118章 要不然,我才不管现在是不是大白天呢。 安丽丝好象就是为了适合我的臂膀才造出来的一样——我幸福地环着她,感觉真是美妙极了。 先投降的还是安丽丝。她用小手推拒着我的肩,急速地喘气。这么近的距离内,吐气如兰的香味令我不忍释手。环着她的纤腰,我坏坏地笑,用拇指抚摸着安丽丝的肩胛骨。充满节奏的爱抚使安丽丝兴奋起来,她下意识地将身体与我的指掌摩蹭。 可惜下体的生理反应破坏了这种美妙和谐的情景。安丽丝突然感觉到我的变化,羞红了脸推开我。 唉,都老夫老妻了,还那么害羞干嘛?不过,我也只能尴尬地站着不动。如果顶着小帐篷向安丽丝走过去,不知道会不会把她吓得跑掉。 安丽丝瞟了眼我的小帐篷,用细不可闻的声音说了些什么。 “你刚才说什么?” 安丽丝垂着眼睑,声音仍旧很小,不过好在我听清了。“马迪尔和凯森回来了。” “什么?!我不是吩咐过近卫,有马迪尔和凯森的消息要赶快通知我吗?这些近卫太失职了!” “不是的。马迪尔和凯森的队伍现在还在一百公里之外呢。” 这时候我才注意到,安丽丝额头上渗着细微的汗滴。下意识地看了看射进窗子的阳光角度,似乎安丽丝只玩了半个小时啊。 但愿白雪的脾气比阿呆好些。可怜的白雪。 向前跨了一步,准备劝告安丽丝不要把白雪跑得太累。结果安丽丝的反应令我发狂。 她慌慌张张地拉开门,象受惊吓的小鹿一样闪了出去。似乎有点不好意思,她又从门后探出脑袋问道:“兰特,我去为功臣准备一下晚餐,好吗?” 好,有什么不好呢?!无论是粗鲁的拉库里、正直的马迪尔、半疯的多明戈,还是热衷美食的凯森,他们全都宁愿以削减爵位的代价,来换取品尝安丽丝所做食物的机会。 不过我可不愿意让安丽丝累着了。况且,物以稀为贵,限制家臣品尝的次数,可以让他们的味蕾得到更大的刺激。 今天马迪尔和凯森得胜归来,确实应该奖励他们了。 其实物以稀为贵的道理似乎并不正确,因为我几乎每天都品尝安丽丝制做的美食,可是我仍旧无法抵御那种诱惑。吞咽了一口唾沫,不知是为了压抑食的诱惑还是为了压抑色的诱惑,我的声音显得粗声嘎气。“你去准备晚餐吧。我现在已经很饿了,你最好快点。因为等会儿我或许等不及了会吃掉你!” 门“砰!”地剧烈撞击在门框上。安丽丝以最快的速度逃跑了——我对凝波微步的印象变得糟糕透了。 第四部第十五章 第十五章 马迪尔和凯森的部队在路上汇合了,因而他们一同到达。兰仆办事利索得令我难以想象,他居然在马迪尔他们回来之前就把事情办完了。 太阳开始落山了,不过现在正是召开晚宴的好时候。 餐具静静地放置在餐桌上,每一个盘子上,都罩着一个直径将近半米的半球形罩子。这些黄金制成的罩子经过我的改造之后,成为极具保温效果的保温罩。在魔法灯的照明下,它们反射出炫丽的光芒。 每个人的面前都放着一个透明的玻璃杯,里面盛着公爵府里珍藏的极品葡萄酒。武将通常都对酒有着好感,一般情况下,对他们而言难得一见的极品葡萄酒足以勾走他们的魂魄。不过现在的情况却是:马迪尔、多明戈、凯迪、拉库里的眼中射出精光,死死地盯着保温罩。在卡敖奇的时候他们曾经品尝过安丽丝的手艺。至于凯森这个老饕,连口水流下来了都不知道。 阿拉卡虽然不明白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善于察颜观色的他,从诸人的反应中猜测出一定有什么好事,因而眼神中流露出期盼的神情等待着我揭开迷底。 “诸位,这次庆祝宴特地为马迪尔、凯森和多明戈召开。我夫人为你们特意做了几道小菜,诸位,开始吧。” 我的话音刚落,不待侍者过来,心急的拉库里和凯森已经自行动手揭开了罩子。与我预料的一样,除了马迪尔外,家臣们在这种情况下完全忘掉了基本的礼数,不顾一切地向美食进攻。他们完全将自己的主公视为空气,网狼吞虎咽拼命往嘴里塞着食物。家臣们无礼的表现令安丽丝感到高兴。不过她不知道,我所改造过的餐具,除了保温罩具有良好的保温效果外,银盘还能对食物加持一种特殊的魔法。这种魔法属于精神魔法,可以对品尝食物的人的味蕾的敏感程度增强十倍左右。 我暗自想:狼虎之士,莫非是狼吞虎咽之士的简称?幸好有先见之明,已经在宴会召开前偷偷吃饱了…… 出了一会神的功夫,桌子上的食物已经彻底消失不见了。凯森意犹未尽地摸着肚子,而阿拉卡和拉库里则正不顾体面地舔着盘子。 对于拉库里,我已经懒得再说些什么了。不过阿拉卡似乎还有希望挽救,于是我出声制止了阿拉卡。“阿拉卡,你已经是一位上位贵族了,要时刻记住这一点!要不然,我取消你的爵位让做做个不受拘束的平民好了。” 阿拉卡恋恋不舍地将埋在盘子上的头抬起来,他委屈地解释:“主公,实在是太好吃了。” 将笑意克制住,不理会阿拉卡可怜兮兮的眼神。“刚才是为马迪尔、凯森、多明戈三人举行的庆功宴。你们,都是沾了他们三个人的光。” 听到我这样说,马迪尔和凯森倒也不动声色,多明戈却挺着肚子显出洋洋自得的模样。我微微一笑,打了个响指。侍者从侧厅推来一具餐车,在餐车上,放置着六个盘子。 除了马迪尔尚能自制外,其余家臣的目光全都随着餐车的移动而移动。 “这里有肥牛、烤羊肉、烤鸭、清蒸螃蟹、青椒回锅肉和炖鸡汤,是专门奖赏给功臣的。” 这时候,其余家臣全都以羡慕的目光瞧着那三个人。 “多明戈,虽然你是马迪尔的副手。但马迪尔告诉我,平息斯尔弗郡叛乱中你立下了首功,所以,你和马迪尔一人一道菜。” 看起来多明戈与马迪尔相处得还不错,我自然也就随水推舟,让多明戈对马迪尔更具好感。既然多明戈是人才,那么我只好容忍一下他的缺点。将多明戈留在身边有着令人头痛的地方。也许,引导多明戈在空闲时多与凯森或是马迪尔打交道是个好主意。 将目光移向凯森。“虽然你独自完成了平息刚得郡叛乱的任务,但我却不能让你得到两道菜的奖励。刚得郡是我的领地,可是你却在刚得郡杀戮过多。凯森,你能够理解吧。” 在凯森出发前,我曾经对他说过:如果他在刚得郡杀戮过重,那么我只能扮红脸,他得扮黑脸。凯森渴望的目光正在餐车上盘旋,听到我的话后不禁一愣。他露出痛惜的表情,然后不情愿地点了点头。我知道他打的什么主意,无非是平时蹭着和我一起吃。没办法,谁叫他是圣骑士呢? “多明戈,你有位叫海若.史麦尔的家臣,我很欣赏。现在我用一道菜与你交换如何?” 多明戈惊喜地答应了。可怜的海若,在多明戈的眼里还不如一道菜。不过话说回来,瞧多明戈现在这副魂不守舍的模样,即使引诱他签卖身契约也不是什么难事。 “阿拉卡,你这次向布雷西亚运送了用来解救燃眉之急的大量粮食,也算是立了功。赏给你一道菜。” 阿拉卡被意外的惊喜乐坏了,脸上肥肉全都挤成了一堆。他一个劲地嚷嚷:“主公英明,主公圣明。我对主公的敬仰之情如滔滔江水一发而不可收拾……” 我不禁一乐。圣明这个词也太便宜了,一道菜就换回来了。 “凯迪。” 或许因为这是最后一道菜的缘故吧,凯迪激动地站起来。“有!” 我摆手示意凯迪坐下。“按目前的情况看,赈灾的事你办得不错。不过,你完成的任务不是军功,而且与阿拉卡的功劳相比还差得很远,不过,你哥哥立的功似乎最大,所以你是沾你哥哥的光。” 说到这里,我瞄了凯森一眼。他摸着嘴上的胡子,试图掩饰眼中的笑意。 “按凯森、马迪尔、阿拉卡、多明戈的顺序挑选盘子里的菜,剩下的一个是你的。” 我这样的分配,除了拉库里外,家臣们都露出满意的表情。 望着眼中快要冒出绿光的家臣,我问道:“你们是现在吃还是等会儿再吃。” “现在!”分到奖励的家臣异口同声地回答。没待我做进一步的表示,以凯森为首的家臣已经冲到餐车前将自己心仪的食物端上了餐桌。 拉库里此时的表情极为丰富。他的目光在众人间游移,时而羡慕不已,时而垂涎欲滴,时而咬牙切齿…… “拉库里,别着急。这儿还有我夫人亲自制作的餐后饮料。你会对它满意的。” “安丽丝制作”这个词已经是某种神圣的保证了。如果说人们对刻有“矮人制造”标记的武器有着绝对的信任,那么我的家臣对于“安丽丝制作”的食物已经达到了崇拜的地步。拉库里闻言,迫不及待地顺着我手指的方向冲过去,抱起一小罐酸梅汤开始猛灌。 没有人抢,现在家臣们各自吃起来倒也颇具贵族气质。等他们各自吃完后,拉库里已经抱着变成圆球状的肚子露出满足的神情。 “好了,正餐吃完了,来用点餐后饮料吧。我为大家准备了我夫人制作的酸梅汤,还有红酒、甜酒和各类果汁。 第119章 各位随意。” 家臣们不约而同选择了酸梅汤。他们一边握着从东方运送过来了珍贵瓷碗,细细地品味酸梅汤的滋味,一边随意地聊天。 正准备宣布庆功宴结束的时候,门卫高声通报:“夏默.格里恩大人到。” 我对凯森和马迪尔调侃道:“你们虽然立了大功,却花费了许多人力物力,可是夏默单人匹马,却可能立下了比你们更大的功劳呢。也许,明天你们就可以沾夏默的光再吃一餐我夫人制作的食物呢。” 拉库里舔舔嘴,表情极为愉快。“那可真是太好了。” 史都郡和斯尔弗郡、刚得郡比起来,离鸠格市的距离最远,而且路也最难走。但是夏默一去一回最多六天的时间也就够了。如果夏默三天前回来,那么还有可能是因为被皮耶德一口拒绝因而无功而返。既然在史都郡至少停留了四天,那么夏默这时候多半是给我带回了好消息。 在众人的等待中,夏默走了进来。他的表情平静,从神色中看不出喜怒。可是,他的肤色比往常苍白。不知道别人是否看得出来,但我却清楚地知道:夏默在最近一段时间曾经大量失血。我偷偷睃了睃周围的家臣,他们充满期待地看着夏默,显然是希望从夏默的口中听到史都郡叛乱平息的好消息。只有凯森挑挑眉,看来他也清楚夏默的身体状况,因而有些疑惑。 夏默虽然从容貌上看起来象个文弱书生,但我知道他拥有青铜骑士的实力。据我所知,布雷西亚境内并没有实力高强到能够将青铜骑士击伤的强盗。夏默受的伤,应该是皮耶德的“功劳”。对于史都郡,我软硬兼施。难道皮耶德是个软硬不吃的人?我的心凉了一大截。 “夏默,事情办得不顺利吗?” 夏默一笑,可能是牵动了伤口,他忍不住一咧嘴。“我想说幸不辱命,不过事实上,我并没有完全完成任务。” 看到那些充满期待的人大多都迅速地垮下了脸,夏默却咧嘴一笑。“可是史都郡的叛乱,却基本上可以说已经解决了。” 凯森的火爆脾气彻底表现了出来。由于他是圣骑士的缘故,除了对首席家臣马迪尔还保持着礼貌外,对我其他的家臣常常是呼来喝去。“小白脸,长话短说。别绕圈子!” 夏默内刚外柔,通常情况下对谁都是彬彬有礼。他对着圣骑士恭恭敬敬行了个道歉礼,然后向我讲述事情的经过。 “到了史都郡,最初皮耶德根本不与我见面,只是派下人领我去史都郡四处参观。三天后,皮耶德与我会面。他颇为客气,正如多明戈大人所说的那样,总是嘻嘻地笑。不过在客气的表面之下,他的态度却极为强硬。” “皮耶德告诉我:他已经做好了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准备。他问:这三天来我已经看了史都郡的战前准备,能否否认既使封锁了商道,史都郡仍然至少可以支撑两个月。他还说,如果主公继续封锁史都郡的周边通道,他将率领士兵进入玛哈亚公国进行抢掠。他还说,不对布雷西亚发动进攻,只是不忍同室操戈罢了,并非怕了主公。” “夏默,你是否就此回来了?这样也好!”凯森似乎被夏默一句又一句的“他说”、“他还说”给激怒了。如雷的音量让所有人都明白此时凯森愤怒的心情。“他不忍同室操戈,我却想去会会这个西西王呢!” 大家都将目光移向凯森。圣骑士此时眯着眼睛,散发出令人颤栗的强烈战意。我在心中将凯森与政治之间,重重地划上了不等号。 夏默看到我的暗示后,接着讲述。“我告诉皮耶德:目前的情况是因为主公听闻谣言史都郡已经叛乱了,因而采取了一点必要的措施。然后我告诉他,说我可以解除封锁。皮耶德听后,对于我拥有这么大的权力觉得很惊奇,问我是否是主公的首席家臣。” “我解释说首席家臣另有其人。而且就位列而言,我在主公家臣之中,属于排位最后的一名。”夏默笑了笑。“这也不算骗他,因为其他的家臣至少都有上位贵族的爵位,而我仅仅是个爵士罢了。” “皮耶德沉默了一会儿,然后问有名圣骑士也是主公的家臣是否属实。给予皮耶德肯定的答复后,他更加沉默了。我以为皮耶德当时已经软化,因而将主公有意收他为家臣的意思透露。谁知他竟勃然大怒,然后莫名其妙命人将我带入刑室拷打。” “他奶奶的,我夏默这回可真是吃了大亏。” 我始终弄不明白,面如冠玉,言语文雅的夏默为什么偶尔会突然吐出一两句脏话。夏默的表情表明他对吃的那些亏并不在意,不过他既然是为我而吃了这个亏,我自然会补偿他的。 “一天后,皮耶德令人将我从刑室带出。主公,我可没坠了您的威风。”夏默的不知道哪儿的伤口被牵动了,因而他的笑容看起来颇象苦笑。我想,那顿拷打肯定让他吃足了苦头。 “皮耶德对我颇为佩服,因而对主公产生了极大的好奇。皮耶德说,从那件礼物看,制作者格斗技巧确实高于他,但是他并不相信那是主公制作而出的物品。他还说,就一个真正的武将所应该拥有的尊严而言,身为自由武将,他只会臣服于实力强于他的主君。所以他要求主公亲自前往史都郡与他比试。如果主公获胜,皮耶德愿意臣服。如果皮耶德获胜,他要求获得史都郡的独立权力。” 拉库里小声嘀咕:“这么容易就可以立下大功,其实我也可以禁受拷打的。主公太偏心了,都不给我立功的机会。” 我怒视着拉库里,总有一天我会因为他的缘故抓狂。 第四部第十六章 第十六章 空荡荡的大厅内,显得很安静。按夏默的报告,他此行确实基本已经解决了史都郡的叛乱问题。无论是对我的盲目崇拜的拉库里等人还是对我实力大致的了解的凯森等人,他们都不怀疑我能够击败皮耶德。问题的关键是:我是应该孤身一人去史都郡收服皮耶德还是率领大军一起去。如果率领大军同去,显然会被西西王轻视;如果孤身前去,却又令他们不放心。 在令人压抑的沉默中,马迪尔霍然而起。“主公乃万金之躯,不宜冒此风险。收服皮耶德的的任务,可以交给凯森.卓索图大人。” 看着凯森微笑着摸胡须,我放声大笑。 在兰仆到来之前,我或许会心生犹豫。假如皮耶德突然狂性大发谋逆犯上,我自然没把握安全返回。身为一国之主,毫无必要的以身犯险当然应该尽量避免。可是有兰仆陪着我,即使去英格兰尼的首都休达逛一圈我也绝不含糊。至于说与西西王单挑,呵呵,且不说我的格斗实力已经达到了黄金骑士的水平,并不逊于他,我可是魔武双修之人!况且,有了杀神剑的帮助,我甚至有与凯森抗衡的信心。 夏默办事果然没让我失望! 兰仆的声音在我的脑海响起。在他看来,没有意义地浪费能量是一种愚蠢的行为,此时又用脑电波的形式与我交流,自然是因为有特殊的情况。 “主人,夏默被一名拥有魔导师实力的人施展了精神魔法。此魔导师正在八公里外的地方窥探你。那个皮耶德也在那儿。” 其实我是不在乎浪费能量的,反正通过练功能量能够迅速得到补充。可惜凭我的实力现在还只能接收,无法主动使用脑电波这种交流的方式。要不然我真想要求兰仆把那个魔导师抓过来。 魔导师可是比圣骑士、影剑士更为珍稀的人才啊。可惜那个魔导师通过夏默了解这里的一举一动。如果要求兰仆将魔导师抓来,那个魔导师一旦起了逃跑之心,土系四级魔法空间转移可以使他瞬间逃到数千公里之外的地方。不过即使魔导师因对兰仆的实力认识不足而不逃跑,兰仆也不会帮我做这种事情,真可惜。 我盯着夏默的眼睛。他的神志清明,丝毫不象被人控制过。看起来,这是精神魔法窥思术的衍生魔法窥探术。窥探术得到受术者的绝对配合后,可以感受到受术者的全部感觉:视觉、听觉、味觉、触觉、嗅觉。 “想要知道我的实力是否足够,你和皮耶德自己过来吧。我等着你们!” 家臣们对于我的话全都莫名其妙,他们面面相觑,却只能从对方的脸上看到类似的迷惑。这一回,连凯森和马迪尔也加入了瞪大眼睛的行列。 夏默愣了一愣,随即醒悟。“皮耶德把我关进刑室后,先是严刑拷打。在子夜时分他们熄灭了所有的灯光,然后有个魔法师进来对我施加奇怪的魔法。不过,那个魔法师失败了。他悻悻地对皮耶德说,我拥有钢铁般的意志。” “三天前,皮耶德把我从刑室放出来与我谈判,要求我完全自愿配合那个魔法师,接受他对我施加的魔法。那样,他就愿意随我同来鸠格市。在观察主公之后,决定是否臣服。” “主公,请您相信:我这样做,虽然是应皮耶德的要求。不过我仔细考虑过得失利弊,认为这样做并不会损害主公的利益。因为皮耶德毕竟前来鸠格市,这是一种相当有诚意的表示。” 按夏默的描述,魔法师最初施展的是窥思术。这种法术成功的前提是对方的意志力必须薄弱。显然魔法师采取了错误的方法。如果是我,面对一个拥有坚强意志的人,不会首先就用刑罚来试图摧毁对方的意志,而会用别的方法减低他的防备。陪他喝酒聊天显然比用刑罚更容易成功。 三天前,西西王应该已经收到了马迪尔、凯森平叛成功的消息。 第120章 看来,西西王是个能屈能伸的人。 我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夏默,我相信你!” “你这次立了大功,而且多少吃了些苦头。我会给予你奖励的。” 夏默低下头,掩饰内心激动的情绪,然后慎重地单膝跪下向我行谢礼。 “稍安勿燥。等会儿,我们将迎接两位稀客。大家打起精神,给客人留下好的印象。” 家臣们停止了窃窃私语的行为,不过他们全都是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刚才对拉库里的怒视还是起了作用,现在的他正如同一个刚刚成为学徒的十三四岁的小孩一样端坐着,纹丝不动。拉库里的表现让我产生一丝欣慰:看来他至少并非不可救药。 马迪尔对着我做了一个鬼脸。“主公,难道客人是西西王?你是怎么知道的?” 这两天被安丽丝逼着读了她从东方带来的有关权位谋术的书,大开眼界。里面有这样一条:上位者在下位者面前,应该让下位者产生一种高深莫测的感觉。那个魔导师还没有撤消对夏默的精神魔法呢。反正我不能实话实说,便带着玩笑的心态现学现用。 对着马迪尔诡秘地一笑。“天机不可泄露。” 望了兰仆一眼,他点点头,以脑电波告诉我西西王和那名魔导师正在飞快地接近。 慢条斯理地喝茶的同时,我却紧张地思考着有关魔导师的问题。大陆目前有六大魔导师。圣华学校魔法学院正副院长雷欧纳德.金和缇纳.弗朗西,英格兰尼、法兰西斯、德克萨的国师圣东尼奥.詹姆士、米歇尔.布朗、恩斯特.洛佩斯,再加上瑞笛士红衣大主教莱恩斯.因斯。敢陪着西西王前来的,会是谁呢? 茶喝完了,却无法猜出答案,毕竟这种事实在太出乎我的意料了。这时候,近卫大声报:“皮耶德.康迪伯爵,兰丝.艾尔科霍尼克到。” 兰丝.艾尔科霍尼克?原来不是那六大魔导师当中的一个。 闻名已久的西西王终于现身了。 对皮耶德身后的魔导师更感兴趣,因为现在我更缺精通魔法的人材。目光掠过西西王的时候,却好一会儿都无法移开。或许受多明戈的影响,或许是因为夏默惨遭拷打而产生的先入为主的想法,在我的想象中西西王肯定是皮肤黝黑、满身横肉、行为野蛮、举止粗鲁的山地人。不过事实证明,我错得离谱。 皮耶德穿着绣着金丝的丝织上衣,下身配着黑色的长裤,脚底穿着一双高筒皮鞋。在裤腰处,斜挂着一柄显然是矮人名匠所制的长剑。仅就衣着打扮而言,我的家臣中谁也比不上他。金黄色的头发干净利索地扎成马尾状随意地垂在身后,鬓角处有几绺发丝垂在胸前。他的肤色健康红润,嘴角泛着一个小小的弧度,这种似乎对什么都无所谓的笑容,与他那琥珀色的眼珠、长长的金色睫毛完美地配合着,对所有的人都构成了强而有力的视觉冲击。 我以前只见过有两个人有如此完美无缺的容貌。一个是阿朗佐.弗朗西斯科,另一个,是在镜子中。 皮耶德嘻嘻一笑。这一笑;使稍显单薄的他增加了气势;这一笑,让人觉得如沐春风;这一笑,千娇百媚……呸呸呸,我又胡思乱想了。 “兰特.萧,初次见面,请多关照。” 我不置可否地点点头,将多明戈招过来。小声问道:“听说你是布雷西亚两百年内的第一天才,可你说过皮耶德是黄金骑士?” 多明戈有些尴尬。“主公,您别被西西王的外表骗了。其实他都三十二岁了。而且,西西王也不是纯粹的布雷西亚人。” 这时候多明戈悻悻地睃了皮耶德一眼。“我也不知道他是哪里的人。反正他来到布雷西亚后就在史都郡定居了,然后就不知用什么手段得到了史都郡贵族的支持,后来就强占了史都郡。” 原来如此。我将目光移向兰丝.艾尔科霍尼克,不禁又吃了一惊。 兰丝死死盯着安丽丝不肯移开目光。那副色迷迷的模样,就象一个轻狂少年。 如果兰丝只有三四十岁倒也罢了。我修正了自己的想法:即使兰丝是五六十岁的模样我也可以理解。可是从兰丝的外表看,非常的衰老。如果他现在倒在地上死去,谁也不会惊奇。所有的人都会得出同样的结论:这个人是老死的。 树的年轮可以代表一棵树的年龄,假如说兰丝脸上的每条皱纹都代表一岁,那么任何人也无法弄明白兰丝确切的年龄。兰丝站在大厅的中央,象是一棵三千年前就已经生长在这里的古树一般。虽然从气势上看,这种形容不算谬误。但我主要是指他的皮肤干涸,毫无光泽。与其说是皮肤,不如说是千年老树的树皮更为贴切。 似乎所有美丽的女人都对能够颠倒众生有着非常浓厚的兴趣,我的漂亮老婆居然也不能免俗。她嫣然一笑,眼波流动,顾盼自若。这下可好,不仅仅是兰丝,其余的人也都呆住了。我对安丽丝的魅力拥有一定的免疫能力,因此最先清醒过来。其后,皮耶德、马迪尔、凯森、多明戈相继清醒。他们尴尬地移开目光。 从好的方面想,安丽丝用这种方式可以帮我测试家臣们的自制力强弱。不过可惜的是,大厅内响起了滴滴答答的滴水声。楠木是一种昂贵的木材,它给人以舒适的感觉。踏在楠木地板上,可以清晰地感觉到地板的弹性。它的缺点是,潮湿的空气或湿渍极易毁坏这种昂贵的木材。为了保护楠木地板不被家臣们滴下的口水毁坏,我赶紧走到安丽丝前面,遮住其他人的视线。 兰丝咳嗽一声,瞟了我一眼然后收回目光。当他望着我的时候,细长的眼缝中精光暴射,颇有点回光返照的模样。当他收回目光后,重新显出萎靡无神的模样。 “我已经一百多岁了,年纪大了,精神也就不济了。对于美丽的事物,我虽然没有其他的能力,但至少仍旧懂得欣赏。兰特.萧公爵,如果您答应让我每个月都至少能够欣赏一次尊夫人的美貌,我愿意成为您的家臣。我想,您不会介意收一位魔导师为家臣吧。” 兰丝的一番表明,令多明戈发出抽气声,他结结巴巴地说道:“魔导……师?……布雷西亚……有魔导师?……” 刚刚暗自表扬过的拉库里又一次辜负了我的期望。他很不礼貌地蹦到兰丝面前指着他的鼻子质问:“全大陆只有六位魔导师,你想骗谁?” 事实上,魔导师是比圣骑士、影剑士更能影响国家军事实力的人,因而魔导师比圣骑士的名字更为响亮。不过拉库里也实在傻得过分了点,他也不想想凯森的例子。 “拉库里,退下。” 我盯着兰丝急速思考。拥有最高级别实力的人却没有相应知名度,往往有三种可能。 一种是受正统协会所排斥的人,例如兽人、或是含有兽人血统的草原边缘族人,凯森就是这一种情况。还有一种人便是纯粹的隐士。这样的人甚至在祖国遭受侵略时也无动于衷。这样的人对他人的赞扬、世俗的荣誉毫不在意,自然不会去注册对他们而言毫无意义的魔导师称号了。曾经被协会所承认,后来却又被剥夺资格则是最后一种情况。 我估计,兰丝应该是属于第三种情况了。魔导师是极为尊贵的人,如果哪个中、小型国家出了一个魔导师,那么他甚至可以拥有比国王更多的尊敬和权力。褫夺魔导师称号,只能有三个理由。叛国、弑主、学习或使用危险魔法。那么,兰丝会是因为什么原因呢? 我走向兰丝,用只有他听得到的声音问:“是因为学习或使用危险魔法吗?” 兰丝露出诧异的神情,不过还是点了点头。“是的。” “不过,英格兰尼当时并没有驱逐我。就这样过了五十年的平静生活,前些时候一个老朋友到我那儿,我们讨论了兽人军队的战术问题,却不知怎么被英格兰尼的情报部门得知。英格兰尼政府由此宣布我是叛国者,我只好流亡到从前认识西西王那里寻求庇护。别的国家未必安全,而我相信你却一定不会将我引渡给英格兰尼,为了得到你的庇护,我决定成为你的家臣。” 我将声量放大。“那么好吧,我收你为家臣。过几天就委任你为布雷西亚的国师。” 然而让我意外的是,现场最为吃惊的却是西西王,他张大着嘴根本就合不拢。 “魔导师大人……” 兰丝以不符合他年龄的语速打断了西西王的话。“皮耶德大人,我已经找了自己应该效忠的主公。恭喜我吧。” 西西王的脸色非常不好,似乎被敲了一记闷棍的模样。可以想象,他的眼前肯定有无数的星星正在飞舞。 西西王因为愤怒或是别的什么原因,他的脸上显出更加红润的颜色。西西王压抑地问:“魔导师大人,以你的魔法造诣,再配合我的格斗实力,为什么?……” 兰丝翻出一个老大的白眼。“魔法师之间的交锋你不懂,事实上我早就输了。我对夏默施展的魔法,只有魔法能力与我相当魔法师才能察觉。而兰特主公如此轻易地察觉了我施展的魔法,证明他的魔法能力在我之上。况且,只有待在主公的身边,才可以经常与美丽的主母亲近啊!” 真正比兰丝强的是兰仆,兰丝这么说倒让我有些受之有愧。 魔法师,往往让人联想到高贵、睿智、理智、严肃等词。但眼前这个人毫无廉耻的表现,破坏了众人心目中魔导师的光辉形象。 瞧瞧我的家臣都是些什么人啊。我的目光顺次望去。 第121章 凯森是圣骑士,可他连基本的骑士守则都遵守不好。他毫不谦卑,除了马迪尔,他对我其余的家臣向来是呼来喝去;怜悯这种感情也很少能够从他的身上看到,至少我从来没见过他给过任何乞丐一个铜板——尽管我自己也从来没这么做过;他不公正,如果凯迪与别人发生冲突,那么错的一定是对方;他对于其他骑士所执着的荣誉感嗤之以鼻,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他居然做出绑架这种令骑士所不耻的事。 而兰丝呢,他也不象魔导师。他的身上甚至没有穿魔法袍,一身不知穿了多久的衣服,甚至可以用衣衫褴褛来形容,因而看起来与高贵无缘;兰丝进入大厅后色迷迷地盯着安丽丝的模样,很难让人认为他会拥有睿智、理智、严肃等特质。如果有人说兰丝是个乞丐、流氓、骗子、小偷、色狼,那么我对这种评语的修正顶多只在这些猜测前加个“老”字。 西西王,他或许马上就会成为我的家臣。我对他的了解还不多。不过西西王的美貌实在过分了些。除去身高的原因,他打扮成女人毫不困难。 布雷西亚两百年中的第一天才呢,更过份。最宽容的评价,也只能客气地说多明戈不是疯子(他只是半疯)!我的财政大臣,外形不佳、庸俗、谀媚、毫无贵族气质。夏默,算是比较象样的,可他仍旧免不了偶尔说出一两句粗话。至于拉库里,更是我心中永远的痛,还是不提为好。 当目光移动马迪尔身上后,目光变得热切。这种变化使马迪尔感到诧异。我在心里想:马迪尔,还是我的马迪尔最好! 当我为自己千奇百怪的家臣而暗自悲叹的时候,西西王向我发出了挑战。 “兰特.萧!如果想要我向你臣服,向我证明你的实力吧!” 第四部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 通过铠甲或是魔法,可以防御各种攻击性魔法造成的伤害。格斗系的战士修炼斗气后,随着斗气的等级变化,仅仅凭借自身肉体就可以抵御不同级别的元素魔法。拥有终极圣斗气的战士,在魔法理论中被称之为魔法免疫者。这些人对正统魔法师而言,甚至比黑龙更令人头疼。黑龙虽然强大,它毕竟还是无法抵御屠龙术这种魔法攻击。可是魔法免疫者就不同了,当他们运用终极圣斗气的时候,哪怕是元素类禁忌魔法也无法对他们造成伤害。 精神系的魔法就不同了。虽然从理论上说,同样可以在精神上设置防御。不过由于精神系魔法被魔法协会认定为邪说异端,人类社会一千多年的发展进步历程中,对精神魔法的了解甚至比一千年前还要少。目前人类的精神是几乎不设防的。除了意志力特别强大的人,任何常规的防御手段都无法保护精神不受到精神魔法的伤害。 自从了解这些知识并掌握精神魔法后,我已经对这种技能上瘾了。随着一声怒哼,我刻意地散发出强大的战意,用来掩护悄悄对西西王施展的恐惧术。 “本想今晚挑灯夜战击败你,不过你远来是客,没有充足的休息就不能发挥出最大的战力。说吧,你需要休息多长时间才能以最佳的状态与我交战?!” 西西王被兰丝的临阵倒戈刺激得心神不定,因而被我的精神魔法趁虚而入。西西王到底是黄金骑士,虽然遭受了意外的打击并被我以恐惧术偷袭,却只不过脸色微变。他犹豫了一会儿,正色回答说:“不必了。如果这点路程也能够影响黄金骑士的体力,那也太污辱黄金骑士的名誉了。” 我简直太高兴了,皮耶德能够成为黄金骑士,他的意志力不可能不坚定。如果皮耶德没有受到兰丝倒戈的刺激,直接用精神魔法偷袭成功率是很低的。 从喉咙里发出自信的笑声。“你要战,我便战!” 言毕,我用如同实质的目光狠狠盯了西西王一眼,喝道:“跟我来!” 所有的人都跟在我的后面来到训练场。我嘿嘿闷笑,西西王已经吃了暗亏却不知道。现在他并不是我的家臣和属下,如果想要在气势上与我平分秋色,便应该与我并肩而行。但是恐惧术起了作用,他虽然强打精神,却只是如同我的家臣一样跟在我的身后。所谓先声夺人,不外如是。 来到训练场,场地的四周已经亮起了数不清的火把,把整个场地照得如果白昼。皮耶德与我一同站在训练场的中央,这时,他试图散发出与我抗衡的斗志。 “兰特大人,第一场先热身,我们步战如何?” 用精神魔法偷袭皮耶德,只能算是我恶劣爱好的表现。我喜欢用各种各样的手段削弱对方,喜欢以强击弱,喜欢不战自胜。但是每个人的性格都有自相矛盾的地方。对于能够与相同级别的骑士进行较量,我同样也是见猎心喜的。实力弱的时候找实力相当的对手容易,实力越强,就越难找到实力相当的人进行真正意义上的较量(战场上的没有较量,只有生死相搏,我不喜欢)。所以,我不再施展精神魔法来攻击皮耶德正在积蓄的斗志。 “主公,与皮耶德比试事关国家大事,你不该在这种时候兴起见识对方实力的念头。主公,你应该趁此机会主攻!” 凯森大吼的声音顿时影响了皮耶德的心神。他为之一滞。 主场之利确实不言而喻。不过,只要兰仆在身旁,我就有着绝对的信心。不对,我对兰仆实在太依赖了。即使兰仆不在身边,皮耶德也不是我的对手啊。 以一个充满自信的笑容表达自己强大的信心。“凯森,别着急。击败皮耶德不难。不过,我需要的是一个心服口服的家臣。” 我的恶劣爱好此时又表现了出来,忍不住用言语削弱了西西王的斗志。倒霉的西西王又是一滞。 皮耶德深深地呼吸,他静下心来,待全身都散发出顽强的斗志后,双目射出令人复杂难明的神色,轻吁一口气道:“大人,看剑!” 漫天剑影,划出数不清的华丽轨迹,铺天盖地的向我攻来。 有意思,果然是高手!除了凯森外,我还从未见过别的人有过如此变化多端的格斗技巧。如果仅仅以技巧而言,皮耶德应该已经达到凯森的那种级别了。 “来得好!”我大喝一声。千辛万苦才忍住不为自己加持辅助魔法,也不对皮耶德进行精神魔法攻击。按照杀神剑的指示,我迅速刺向那如果繁星的剑影中最盛的一处。 “叮!” 杀神剑后发先制,在削断皮耶德的长剑后,停在他咽喉之处。 皮耶德的喉结上下滚动。我知道,他并非出于害怕,只是缘于无法压抑的气愤。在我送给他花瓶之后,他就知道我格斗技的大致水平,自然有着战败的觉悟。但是他没有想到我会手持如此锋利的宝剑。在这样的疏忽下,仅仅一招便败北的结果,令他郁闷无比。 我呵呵一笑,收回杀神剑。“不算不算,我手持宝剑,占了太大的便宜。不若这样,我们接着比试。只要我将你的剑削断,便不算你输,如何?” 皮耶德思考片刻,点头说:“多谢大人美意。” 言毕,皮耶德走到训练场边挑选出一把长剑。 我忍住笑意忍得好辛苦,差点闷出内伤。 西西王又上当了!每一个高手,都有着自己熟悉的武器。剑身的长度、重量、剑柄的手感,各不相同。虽然说拿着不熟悉的剑,黄金骑士仍然是黄金骑士,不过高手相争,胜负就决于毫厘差异。现在,我又占了一点优势。优势一点点积累起来,自然会变为胜势。不过,削断了皮耶德的长剑之后,我会为他打造一柄更好的剑。那时候,还可以更好地收买人心呢。 皮耶德来到我的对面,恭恭敬敬地行了一个礼。他明知格斗技逊于我,仍旧夷然不惧,忽然旋身挥剑,刺出似是平平无奇的一剑。 我暗赞一声。能够达到化华丽为平凡,这一剑,表现出比刚才更深奥的格斗技巧。经过刚才那一战,皮耶德似乎有所领悟,格斗技又有进步。 欣赏归欣赏,并不影响我要击败对手的想法。在唇边逸出一丝今人莫测高深的笑意,右手的杀神剑化作一道黄芒,疾取皮耶德胸口要害。正所谓进攻便是最好的防守。 我天马行空的一击,迫使皮耶德在面前舞出一道剑幕,急旋后跃。 得势不饶人,杀神剑直指皮耶德的后心。皮耶德发力前窜,反手舞出一道剑幕。可惜承诺过不削断他的长剑,要不然,这道剑幕只不过是虚设罢了。削断长剑后,杀神剑便可以停留在皮耶德的后心了。 以鬼魅一般的速度,我冲至皮耶德右侧,长剑斜挑。皮耶德慌忙挥舞长剑迎击。趁着他旧力已消,新力未生的尴尬时刻,杀神剑贴住他的长剑剑身,顺势一绞。长剑应声而飞,在它落地之前,杀神剑又一次停在皮耶德的咽喉前。 收回杀神剑,象面对一个老朋友一样,我高兴地对着皮耶德笑了。 皮耶德也笑了。那是一种狡猾的笑容。 “大人,我有一个秘密。其实,我是一个龙骑士!骑士间的比试,没有坐骑怎么行呢?” 一只黑龙凭空出现在三米高的半空中。奇怪的是,随着这条黑龙出现的,还有一条小龙。似乎被召唤之前,这只小龙正趴在黑龙的背上在睡觉,它睡眼朦胧地向四周望了望,不知道出了什么事。 难道龙骑士也会象兽人或是卓索图人那样一人备几个坐骑吗?不过,这么小的龙能够骑吗? 我疑惑地看着皮耶德。“这条小龙是那条黑龙的子女吗?” 皮耶德知道的显然并不比我更多,他正迷惑地用龙语与那条黑龙进行交流,甚至没听清我刚才的提问。 第122章 小家伙在黑龙的背上听得津津有味,它高兴地大叫一声,扇动着小翅膀从黑龙的背上蹦了下来。不知道是不是太小的缘故,仅仅五米的高度它都没控制好飞行的动作,结果摔了一跤。不过小家伙对这一跤并不是很在乎,它兴奋地爬起来,象人一样坐在地上看着我们。 半晌,皮耶德回头看着,迷惑地说:“翔龙不肯告诉我那条小龙是怎么回事。不过,这并不影响我们之间的战斗。” 说完,皮耶德一跃跳上龙背,从矛鞘处抽出双矛。 “大人,我的翔龙才成年不久,请不要伤害他好吗?” 看看那只叫翔龙的黑龙确实只是刚刚成年的样子,我不由自主点了点头。 皮耶德的笑容更加狡猾了。“你已经削断了我的长剑,请不要再削断我特制的龙矛,好吗?因为我可以在空中攻击的缘故,你只需要挡住我十击,我便臣服于你,如何?” 这么无赖的话让我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象谁来着?想起来了,我对兰仆耍赖时的语气就和他差不多。 天理循环,报应不爽。看来我得收一个无赖家臣了。 就气势而言,猞猁比独角兽略强。我默念召唤咒语,结果阿呆没有出现。看来阿呆在兽人部落作为图腾正享受着堕落的生活,没有回到魔界。 我再念。还好,白雪总算给我面子,它出现在我的身旁。 这时候,翔龙和那只小龙与白雪好奇地对视。对于这种神兽级的生物来说,由于它们的数量极为稀少,而且生活在不同的地方,终其一生也难得见到对方。小龙挑衅似地对着白雪叫了一声,我想翔龙可能为小龙的行为感到了羞愧——虽然我从没听过龙啸,但我敢肯定,小龙没有气势的叫声更象是猫叫。 白天为白雪制作了特制的马鞍。看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句话还是有道理的。如果不为白雪制作这个特制的马鞍,白雪施展飞行术载着我在天空飞行肯定很吃力。如果我自己施展飞行术,那么骑着白雪又毫无意义。 施展气缚术和简单的空气流动魔法,将训练场边上的一根长矛移到手中。我一手握剑,一手持矛,跃上白雪。对它略作暗示,白雪便施展飞行术飞上天空。 我大笑。“皮耶德,让你心服口服!不必十击之约,你我各凭手段决一胜负吧。” 旁观的众人发出喧哗声,向来心高气傲的凯森也喃喃自语:“精典之战!” 其实我并非象外表那样自信,只是迫于形势,却又不能示弱于敌。对手可是龙骑士啊! 龙,是一种有着森严的等级的生物。 在金字塔的最下层,是被称之为地行龙的亚龙。地行龙对二级以下(含二级)魔法免疫,奔跑迅速、性情凶猛。通常情况下,骑士在制服地行龙之后,就可以成为它的主人。令人遗憾的是,目前驯养地行龙的费用远远高于从野外捕捉。极为昂贵的费用,导致爱克斯大陆最强盛的国家,顶多也只能将地行龙骑士编制保持在小队的规模上。 在地行龙之上,是各类巨龙。各类巨龙分别拥有一定的抗魔属性。其中黑龙能够免疫除屠龙术以外所有的魔法。巨龙在交配需要以外,平时独居。某些拥有上古血裔的御龙者,能够使巨龙成为坐骑。 在东方的传说中,金字塔的最上层,是四海龙王。在西方的传说中,是四系龙神。四位龙神,在各自的领域内均可以施展出超级禁忌魔法。水、火、土、气四系龙神,分别可以施展出洪水滔天、九日耀天、天降陨石和极地冰风。传说,人类如果被四系龙神认可,成为龙神的朋友之后,龙神愿意让人类乘骑。还有更神奇的一种传说:龙神拥有自由变幻的能力。 如同当年与托蒂对战一样,虽然托蒂的实力远远高于我,但是他却不是阿呆的对手。现在,我的面前是一头活生生的黑龙,传说中极为强悍的生物——比猞猁还厉害。更让我头疼的是,我不能伤害翔龙,不然会大大的坠了我的面子。 皮耶德露出凝重之色。他说道:“开始吧。” “不!”我微笑。“先来道开胃菜。” 在皮耶德及众人的迷惑不解中,我施展出瞬间移动站在翔龙的背上。长剑又一次搁在皮耶德的脖子上。不过,即使是乘着皮耶德心神未定之时的偷袭,他仍旧做出了反应,用矛柄在我的大腿上重重地一击。这次兵行险招,应该说纯粹是好胜心或是孩子气。如果皮耶德刚才不是瞬间的失神,如果不是因为龙矛不利近战,刚才我已经败了。我咬着牙忍住剧痛拼命挤出微笑,心想:只此一例,以后再不这么干了! 当皮耶德露出苦笑之后,我装出得意的样子回到白雪的背上,宣布:“现在正式开始。” 对着皮耶德施展出飓风术。翔龙被激怒了,它奋力舞动着翅膀,逆风而行。飓风术并不直接施展于黑龙身上,所以这种间接魔法还是可以发挥一定作用的。 用普通的四级以下魔法,大约不能伤害全身布满圣斗气的黄金骑士。施展出五级魔法或许有作用,但我却又不愿意真正伤害皮耶德。 也罢,格斗决胜负吧。 第四部第十八章 第十八章 皮耶德.康迪元帅是欧巴尼亚帝国五杰之一。他相貌英俊,举止优雅,经常以笑容面对他人。臣服大帝之前,人们因为皮耶德经常嘻嘻地笑而称他为西西王。 皮耶德是利用地形赢得胜利的天才。他经常说:“作战的时候,最好是在有山的地方;如果没有山,那么有河流也行;如果没有大的河流,那么有树林也可以;如果连树林也没有,那么我只好将战场转移至有山有水有树林的地方。” 除了卓越的指挥能力外,皮耶德还是一位巨龙骑士。当皮耶德骑上名叫翔龙的黑龙后,连大帝麾下武勇第一的凯森.卓索图元帅也无法将之击败。如果皮耶德施展人龙合体的秘法之后,凯森元帅也只能在光荣战败与逃命之间做出选择。 ——《皮耶德.康迪元帅传》 对皮耶德进行精神魔法攻击成功后,他的心灵已经产生了一道极难察觉的间隙。借助这个不设防的间隙,我再次对他施展精神魔法比对普通人施法还容易。皮耶德的坐骑是世界上最强大的生物:龙。所以我施展魔法也不算有失公平。 先施展恐惧术。皮耶德的心灵顿时失守,他露出不安之色。还不满足,我又对他施展了幻觉术。这下子,皮耶德开始对着想象中的敌人发动攻击起来。 翔龙察觉到主人状若癫狂地左挡右刺,显然是遭受了莫名其妙的攻击,它大为愤怒。随着一声龙吟,一道龙族特有的魔法闪电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我击来。 白雪是一匹独角兽,它及时为我撑起了一道结界。虽然翔龙刚刚成年,但这个龙族魔法同样差点将结界击穿。白雪大怒,咴咴大叫之后,气系五级魔法狂雷术出现在翔龙周围。 狂雷术对翔龙没有实质性的伤害。至于皮耶德,则成为被殃及的池鱼。狂雷结束之后,散发出香喷喷肉味的皮耶德失去知觉,一头向地面栽去。狂怒的翔龙发出一声巨啸,追着皮耶德飞去。 见鬼,本来打算以格斗技击败皮耶德的,可是人算不如天算,皮耶德在中了幻觉术后无法抵挡狂雷术。我的龙骑士家臣如果就这么掉在地上摔死了,那可是我的一大损失。 叹惜一声,我连忙施展出瞬间移动来到地面,然后对进行自由落体的皮耶德施展漂浮术,减缓他的下落之势。待皮耶德离地面三米之时,我腾空跃起,将他接住。 看起来皮耶德已经闭过气去了,正准备对他进行进一步的救护处理,翔龙狂啸着向我扑来。翔龙张开双翼后宽达六米,头一次看见一片阴云向下扑来的可怕情景,惊慌失措的我做了一件很难为情的事:慌慌张张地将皮耶德往一个方向扔去,而自己往相反的方向窜去。虽然翔龙最终的选择是保护主人,可惜它不该犹豫。皮耶德在空中划出一道完美的抛物线后,重重地摔在地下。 皮耶德“哎呀”的惨叫声减少了我的负疚感。 我安慰自己:这至少证明我对皮耶德采取的紧急救助方式是正确的。如果不把他摔得那么重,搞不好他一口气接不上来就会成为死神的客人。 为了更好地保证我的龙骑士家臣不至于落下什么残疾,我施展出五级水级魔法神圣之水。发出淡蓝色圣洁光芒的神圣之水被我以飘浮术裹着向皮耶德那儿飘去。翔龙警惕地看着,并没有作出任何干涉的表示。 忘恩负义的翔龙看着皮耶德逐渐恢复过来,守护着皮耶德对着我发出怒啸,不过我没理它。只要我与它之间的距离有五十米,而且我还躲在结界里,我不怕它。 见我无动于衷,翔龙有些无趣,它狠狠地瞪了我一眼便衔着皮耶德腾空而起。我想了想,没有追上去。如果皮耶德愿意作我的家臣,醒来后他自然会回来。如果他不愿意,抓住他也没用。我不愿意杀掉他,关着他还浪费粮食。 这时,我的注意力被天空上的打斗吸引了。 那只小龙不知什么时候飞到天上,正和白雪打得不可开交呢。 施展飞行术,我飞向天空。双方的魔法都对对方无法造成真正的伤害,便不约而同转变为物理攻击。独角兽的体型虽然并不大,但对方只不过是一头幼龙,连头带尾也不过两米(它的尾巴就有将近一米),所以在肉搏方面处于均势。 白雪用头上的角用力地顶,而小龙则用牙齿拼命地咬。 第123章 等我飞到它们旁边时,空中已经是“兽毛满天飞舞,龙鳞随风飘落”的状况了。 试图与小龙进行正常的交流,可惜我的努力完全白费了。幼龙此时象个发脾气陷入歇斯底里的小孩子,不使用暴力,恐怕无法让它平静下来。 不得已,我加入了对小龙的攻击。当然,主攻方向还是交给白雪,它随时可以制造结界。无论小龙有意还是无意,它如果突然对我喷出龙息或其他的魔法,我的反应稍微慢一点就可能会和皮耶德一样散发出香喷喷的烤肉香味。 我不停地用长矛的侧面击打小龙的屁股和腹部。它被我激怒了,红着眼睛向我发动攻击。握着杀神剑时我的魔法能力有极大的增强,所以使用飞行术后行动极为敏捷。要不然,白森森的龙牙就会和我的身体进行亲密接触了。 不知道独角兽有没有趁火打劫的概念,不过凡是生物都是趋利性的。当小龙攻击我的时候,白雪趁着这个机会狠狠地报复面前那个让它吃了苦头的敌人。 龙是一种极具智慧的生物,虽然只是头幼龙,它仍旧弄明白了基本的形势。在明白以寡敌众的情况下总是挨打后,它作出了一个令所人都大吃一惊的举动。 小龙急速落地,然后开始哭泣。虽然我以前并没有见过龙,更没见过龙是怎么哭的,但它发出的呜咽声,很明显地表达出一种委屈的感觉。 我狐疑地降落在小龙的旁边,不解地看着它。不是说龙是一种高贵的生物吗?它为什么哭得这么伤心?这时白雪也降落在我身边,还好,白雪似乎并不准备痛打“落地龙”。白雪高傲地咴了一声,昂着脖子走到安丽丝的身边。 我看看小龙,不知道接下来应该做些什么。 幼龙的模样很可爱,很讨人喜欢——如果它不哭的话。 没错,这是一条龙,一条小龙,可是它是一条会哭的龙! 小龙那幼儿般无助的呜咽声在我好奇的注视下停顿了一下,紧接着,它更加专注地哭泣起来。似乎为了使表演达到更佳效果,它伸起前肢擦着脸上的泪水。看它此刻的表现出来的模样,似乎对于我刚才的行为非常伤心。在它如此悲伤的哭泣下,哪怕是穷凶极恶的人也会反省自己:刚才是否对这个小可怜太粗暴了? 扔开长矛,放好杀神剑,我小心翼翼地走过去。小龙从它的指缝里偷偷看了看我,见我没什么恶意,便继续以哭声表达对我的控诉。也许是哭得太伤心,也许是哭得太专注,小可怜打噎起来。 轻轻触碰它,感觉一股滑腻的冰凉从指尖传了过来。不知道为什么,我安慰的轻抚却惹得小龙发出了更大的哭声。它泪眼婆娑地看了我一眼,扇动着小翅膀,声嘶力竭地发出更响亮的声音。本来只是呜咽罢了,现在却变成嚎啕大哭。见我目瞪口呆却没有进行进一步的表示,小龙便开始往地上打滚。它笨拙地打滚,还小心翼翼地避免碰到刚才打斗中受伤的地方。 我吞声闷笑。这是高贵的龙?简直就象个孩子嘛。 不过,正如不知道如何让一个伤心的孩子停止哭泣一样,我同样也不知如何安抚一条伤心的小龙。 我难为情地搔着头,将求救的目光投向安丽丝。不知道为什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会首先想到向安丽丝求助。 安丽丝拍了拍白雪,将它送入神界。然后,她温柔地笑笑,款款向我走来…… 一阵幽香飘过,我很失落地弄明白了一件事。安丽丝并不是朝我走来,而是朝着小龙走来。 “龙龙乖,不哭了好吗?哥哥坏,我帮你打他。” 安丽丝敲了我一记,我捂着额头半天反应不过来。 “你是龙,哥哥没办法用魔法为你止疼。不过我可以让你不疼,相信阿姨吗?” 我失声叫道:“阿姨?!” 小龙瞅瞅我,又瞅瞅安丽丝,用力地点点头。安丽丝闭着眼用手指贴在小龙的皮肤上,似乎注入了一道气。我想,这道气是起探路的作用,以便了解龙身体的经脉。安丽丝怎么想我不知道,不过我想:以后小龙要是再胡闹,安丽丝就可以用点穴的功夫让小龙呆立不动了。 几秒钟后,安丽丝似乎弄明白了龙的大致经脉,伸出手指在小龙的身上点击了几下。 小龙圆圆的眼珠骨碌骨碌地转了几圈,突然从地上爬起来。打了一个噎后,它含着泪高兴地舔了安丽丝一口,然后很嚣张地对我哼了一声。 只要不用龙息,随便你怎么哼都行。我举起拳头威吓它。 小龙有了安丽丝做依靠后,心灵似乎变得脆弱了。它瘪瘪嘴,似乎又准备哭泣。 安丽丝横了我一眼,轻轻摸摸小龙的头。“龙龙乘,别理坏哥哥,我去给你弄好吃的。” 小龙此时的反应和我的那些家臣一样,它的眼睛开始放光。在安丽丝的连哄带骗之下,小龙摇摇晃晃地跟着她的身后朝公爵府的方向走去。 还在思考事情怎么会发展成这样子?结果看见凯森和拉库里正乱没形象地蹑手蹑脚地跟在小龙的身后。 我大吼一声。“站住!” 凯森和拉库里被我的声音吓了一跳,连安丽丝也回过头来露出不明白的表情看着我。 在多明戈的眼中,海若还不如一道菜。可是在凯森看来,我,他的主公同样比不上安丽丝制作的食物。 我叹了一口气。“一起回去吧。安丽丝,你给小龙做东西吃的时候多做一点。时间不早了,我和家臣一起吃宵夜。” 第四部第十九章 第十九章 “主公!你认为我的想法怎么样?” 恍恍惚惚地从幻想中恢复过来,我下意识地确定自己身处的环境。 头顶是巨大的圆形房顶,圆形屋顶上镶嵌着几块长方形的彩色玻璃。阳光透过彩色玻璃,洒下柔和而又明亮的光线。面前,是巨大的圆桌。家臣们按一定的顺序围坐在圆桌旁。这是我很熟悉的地方,公爵府二楼的会议厅。 凯森显然对我这种魂不守舍的状态非常不满意,他特意加大嗓门又问了一声,把我吓了一跳。 “你的想法啊?……”我看着凯森不知道怎么开口。不过,我还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诚实地对他说道:“你刚才说了些什么?我没听清……” 凯森气得脸都红了。好在我是他的主公,要不然他肯定会冲到我面前挥起拳头。凯迪连忙打圆场。“主公,我哥刚才说:‘卓索图人不需要拿那么多的薪水,不过,那三百名公爵近卫绝对不能退出近卫队。因为那是对卓索图人的污辱。’” “这样,恐怕不好吧。”我站地起,慢慢踱着步子沉思。“卓索图战士战斗力非常强,况且,凯迪精心挑选出来的近卫,更是精锐中的精锐。在布雷西亚军队和吾尔汉-卡敖奇联军中,很少有相同军衔的战士的能够拥有超过他们的实力。” 凯森斩钉截铁地反对。“不行!这是个荣誉问题。如果在竞争中被迫退出最精锐的部队,对于一个卓索图勇士而言是一种极大的污辱!况且,我们卓索图人相互间配合惯了,和别人一起组队会很不习惯。” “这样啊?”我沉吟道:“让我再好好想想。” 原本以为作为新任的公爵,对军队改革不会遇到太大的阻力。谁知道第一个跳出来反对我计划的却是凯森,我最强力的家臣。 这可真是糟糕。为什么现在我的生活全都是一团糟? 这两天无论什么时候,只要空间能够容得下,那只被安丽丝取名为娜弗丽的小龙总会和安丽丝在一起。虽然娜弗丽很可爱,虽然它是一条雌龙,但在我的眼中,它仍旧是可恶的第三者!如何让娜弗丽远离我的生活,对我而言已经成了超越布雷西亚国事的头等大事。 令我头疼的是,安丽丝非常喜欢娜弗丽,所以使用暴力驱逐的方法根本行不通。除非我杀“龙”灭口,否则娜弗丽一定会找安丽丝投诉。唯一的方法就是引诱它自己离开。 记得上午的时候,我很和气地问娜弗丽。“娜弗丽,想你父母了吗?” 娜弗丽高傲地昂起脖子摇摇头。 “那,你想家了吗?” 仍旧是摇头。 “小娜娜,有男朋友吗?那天和你一起出现的黑龙是你的男朋友吧。想它了吗?翔龙肯定想你了,你快去找它吧。” 娜弗丽轻蔑地看着我,那神情就好象正看着一个白痴一样。它的头用力地偏向左侧,然后重重地摇向右侧,再次给了我相同的回答。 我拼命地克制自己,深呼吸。“娜弗丽,听说有一个地方叫龙岛,那儿有龙最喜欢吃的食物。你为什么不回龙岛去呢?” 娜弗丽歪着头想了想,突然发出欢快的叫声。安丽丝在最不该出现的时间,最不该出现的地点,拿着最不应该拿的食物过来了。娜弗丽蹦蹦跳跳地朝着安丽丝过去,不过它没有象我的多数家臣那样只顾吃,而是首先依偎在安丽丝的身旁亲了她一口。 我敢拿十个金币打赌。如果它的体型小些,娜弗丽肯定会跳到安丽丝的怀里接受她的喂食。 人的思维通常是有逻辑性的。当我幻想着娜弗丽的体型缩小到一只小狗的大小,然后跳到安丽丝的怀里时,我的眼睛也不由地瞟向安丽丝胸前。 那个柔软舒适的地方,已经都有两天没摸了。想到这儿,我已经开始咬牙切齿起来。 安丽丝对我娇嗔道:“兰特,你别老是陪着娜弗丽玩,都把它宠坏了。去干些正事!” 我悻悻然看了眼高兴得想跳舞的小龙,陪它玩? 第124章 除非我秀逗了!看起来,处理娜弗丽这个第三者的事只能缓一缓。 “……主公!!!……” 我霍然抬头,看见凯森的脸已经贴得离我只有十公分了,脸色殷红得似乎即将滴出血来。我吓得连忙倒退一步,拉开与愤怒的圣骑士之间的距离。 什么事来着。哦,对了,刚才我正想到“处理娜弗丽这个第三者的事看来得缓一缓。” 我急忙解释:“缓一缓,那种事应该缓一缓。” 凯森愤怒地拍桌子。“什么事缓一缓?!” 会议桌上的裂纹使我心疼极了。有事好商量,干嘛这么用力地拍桌子呢?这张光滑可鉴的豪华圆桌至少价值一千二百枚金币呢。 和凯森比嗓门曾经吃过一回亏,他是天生的大嗓门。所以我不和凯森比音量,很小声地说:“不就是……军队改革的事缓一缓嘛。” 凯森有些狐疑,不过还没有等他说话,马迪尔已经站了起来。 “凯森.卓索图伯爵,我尊重你是位圣骑士,但你对主公怎么能够用这样的态度?!” 凯森愣了愣,迅速单膝跪下。“主公,请责罚我无礼的举动!” 责罚他?责罚我最强力的家臣?如果确实有人需要接受责罚,那也是娜弗丽这个小家伙。 双手扶住凯森的肩膀,准备将他扶起来。谁知他居然纹丝不动,嗡声嗡气地重申:“请责罚我!” 凯森的性格,极具大草原的那种豪爽特征。其实我并不介意凯森刚才拍桌子的行为,因为我了解他。和他计较这些,我计较得过来吗? 我和颜悦色地说:“这没什么的,起来吧。” “我在主公面前咆哮,对上位者不敬,请主公责罚我!赏罚不明,何以治军?!” 如果凯森能够想到“赏罚不明,何以治国”,那就更令我欣慰了。真是个固执的武将啊。 “既然如此,那就罚禄半年吧。你起来,我们接着讨论。” 见鬼,刚才说到哪儿了。记忆中是凯森坚决不同意对公爵近卫进行改革,不过我不知道自己发呆的时间到底有多长,在这期间家臣们又说过些什么。 “你们,有什么要补充的?” 马迪尔身为首席家臣,率先发言。“主公,我觉得海若的建议很合理。不过,凯森所说的卓索图人的荣誉感也是个必须考虑的问题。不如将公爵近卫扩军,变为两个大队。这样一来,近卫正副首领可以各辖一个大队,职权也更分明些。” “夏默要负责情报部门的事,或许没有足够的精力。我提议让拉库里接任近卫副首领一职。” 马迪尔对拉库里真是好的没话说。虽然成为近卫副首领后所辖部队由一个联队变为一个大队,但公爵近卫的战斗力比一个普通骑兵联队不知要强多少倍。其实让拉库里担任这一职务也不错。反正他连大脑里也全是肌肉,而战斗中近卫队多半由我亲自下达命令,他只需要动动肌肉就可以了。 没想到拉库里居然摇头。“主公,我很愿意担任您的亲卫首领,那样一来可以总是跟在您的身边。可是我的实力太差,或许比一个普通的近卫都不如。那实在太丢您的脸了。” 我看着拉库里微微点点头。他说的倒也是实话。不过这个耿直的汉子对我无比的忠诚,仅就这一点而言,也是担任公爵近卫首领的合适人选。况且如果让他干别的,那么可以肯定的是,他总会向我要求任务。担任近卫首领一职,他唯一的任务就只剩下操练近卫和保护我。这也是个让自己清静一点的好办法。 我回头看了看兰仆,想了想,说道:“拉库里,实力的问题你不必担心。我有办法很快提升你的实力。” 看着拉库里欲言又止,我喝道:“这是我的命令,你不接受吗?” 拉库里脸出现非常复杂的表情,有兴奋,有崇拜,也有惭愧。 我转过头对凯森说:“你看这样如何?扩建的另一大队公爵近卫中,也可以让卓索图人参加竞争。哦,对了。我想起来了,卓索图人不习惯和别人一起作战……” 听出我语气中捉弄的意思,凯森有些不好意思。不过凯迪可忍不住了。“主公,不要紧的。我们族人会习惯的。你放心好了。” “好,接着议。公爵近卫定为王牌战斗部队。而卓索图部队呢,战斗力大家都有目共睹,定为主力战斗部队。多明戈的部队和马迪尔的部队呢,现在暂定为普通战斗部队。皮耶德的部队,暂时与其余的郡属部队定为预备役部队。不过这只是暂定的。在战斗中表现特别好的部队,可以升级。相反,表现特别差的,降级。大家有意见吗?” 凯森的部队是目前实质上的最高级别部队,因为公爵近队人数到底太少,根本不能称之为一只部队。多明戈看到自己的部队与马迪尔同级,偷偷地乐还来不及,根本不会有什么意见。马迪尔明白自己的部队确实比卓索图部队的战斗力差许多,因而接受这种级别。只是皮耶德的部队被我列为预备役部队,他为什么不提出反对意见呢?我看了看皮耶德,不禁好笑。他正以很巧妙的方式打瞌睡呢。不仔细看,还以为他正认真地研究军事地图呢。 “皮耶德!” “唔,什么事啊?”皮耶德睁开眼睛,向四周看了看。终于产生了身为家臣的觉悟,他不好意思地摸摸头。“主公,我是个伤员,很需要休息。所以……” 无赖!比试中将皮耶德打伤,结果他老是借用这个原因和凯森一起来公爵府蹭饭吃,害得我的餐桌上一共有两个巨型的魔法灯——幸亏娜弗丽不在桌子上吃饭,要不然就是三个巨型的魔法灯了。现在皮耶德还以此为借口打瞌睡!好,我忍了。看他的伤什么时候好! “皮耶德,我把你的部队暂定为预备役部队,你有不同的意见吗?” 皮耶德想了想,缓缓点头。“主公,史都郡的民兵和私兵没有而且也无法进行大规模集团军作战的训练,虽然在山区作战能力很强,但离开山区就不行了。所以我认为将史都郡士兵暂定为预备役战士也算合理。不过,我还有一只部队的战斗力很不错。所以,我希望向主公要求一个大队的主力战斗部队编制。” 黄金骑士只率领预备役部队太有点说不过去。出于愧疚,我大方地对皮耶德点点头,然后对凯森等人说道:“凯森,你们也可以拥有一个大队以内的更高级的编制,为亲卫队提供更好的待遇。另外,我授予你们在布雷西亚自行征兵的权力,你们四支部队的部队编制都为一个兵团。” “另外,我还准备成立一支特殊的部队,一只能够在天空飞翔的飞行大队。” 兰丝皱着眉头问多明戈:“布雷西亚有那么多气系高级魔法师吗?” 或许是因为陷入了痛苦的回忆,多明戈的脸孔显得有些扭曲。“布雷西亚原来总共才二十三名高级魔法师,两名魔导士。其中有十一名高级魔法师参加了泰塔利亚战役,全部牺牲。” 其实对于如此多的高级魔法师在那一战中丧生我也很痛惜。走到多明戈面前,我想了想,说道:“多明戈,这个飞行大队定为王牌战斗部队。向全军公开征集射术好的弓箭手。划拨由你指挥。” “飞行大队?”多明戈的声音因为激动而颤抖。“弓箭手?组成狮鹫战士吗?可是狮鹫战士是以长矛为武器啊。况且,每只狮鹫的成本就在四千枚金币以上,三百只就是一百二十万枚金币啊!” 看着多明戈患得患失的样子,我只得马上打破他的幻想。以免他受到的刺激超过了他的承受能力。“不是狮鹫战士。过几天你就会知道了。” 不理会陷入困惑的多明戈,我把目光移向阿拉卡。“接下来,就是关于军队福利的问题。阿拉卡,这个难题需要你的配合。你立功的时候到了。” 阿拉卡一个哆嗦。“我?” 他的声音里饱含着痛苦。“全布雷西亚军队的福利问题都由我来解决?!” “不是由你解决,只是需要你的配合。” 阿拉卡绝望的表情里露出了一丝希翼。不过他的眼神令我一阵不爽,他的目光就好象一只快要饿死的狼突然发现了食物,却又怀疑食物的背后布置着一个可怕的陷井。 第四部第二十章 第二十章 狮鹫,大型食肉禽鸟,性情凶狠好斗,在三千米以上的高峰悬崖处生活。记载中体型最大的狮鹫两翼张开后长达5米。 狮鹫通常产卵一到两枚,一个月以下的幼鸟,如果处于水平线两千五百米以下,其存活时间往往不超过半小时。 有些山民以捕捉狮鹫幼鸟为生。这种行业的危险性非常高:攀登悬崖失足落下,被成年狮鹫发现。连最有经验的山民,其伤亡率也会超过50%。但是,捕捉狮鹫的利益是极为可观的。山民将捕获的幼鸟卖给那些专门收购的商人,每一只可以换取一千枚金币。一千枚金币,足够一个百余人的山村在缴纳完各种税金后,过上一年舒适的生活。 被驯服后的狮鹫可以成为人类的坐骑,而那些骑士则被称之为狮鹫骑士。组建狮鹫骑士的成本极高。能够以大队建制出现在战场中的通常都是皇家直属部队。因而从小就被人工驯养的狮鹫也被称之为皇家狮鹫。 狮鹫骑士是所知成建制的部队中速度最快的。能够得到狮鹫认可成为其主人的骑士,实力都在青铜骑士以上。因而狮鹫骑士部队的战斗力极为强大。一支狮鹫骑士大队,可以轻易击溃一支重骑兵联队。 第125章 狮鹫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因而一些贵族会驯养少量狮鹫。在战场上,这种非建制的狮鹫骑兵是最优秀的斥候。 ——《山海经.狮鹫》 不知道为什么,我从小就有这样一种恶劣的爱好:喜欢吓唬阿拉卡,看他愁眉苦脸、欲哭无泪的表情。 “大家都知道,沙丝那亚城是我领地中最为繁华的城市。鸠格市是布雷西亚的首都,可是沙丝那亚城的商铺数量至少比鸠格市的商铺多两倍。”我对着阿拉卡说:“这个数据是你告诉我的。我没记错吧?” 阿拉卡的表情证明,他恨不得咬断自己的舌头。 “在沙丝那亚,门口连布匹、丝绸门帘都没有,那就说明这个商铺即将倒闭。但是在鸠格市,如果门口挂着精致的毛毯,那就证明这是一家非常高档的商铺。沙丝那亚生意最差的商铺,每天的现金流量也在一百枚金币以上。” 阿拉卡面色苍白,他发出微弱的呻吟声。“抢劫?” “沙丝那亚的商人全都理财有道,而现在我正需要这些商人。不好好地利用他们,那就太可惜了。” 阿拉卡用右手捂着心脏,嘴角抽搐。“勒索?” “把那些商人弄到布雷西亚后……” 这句话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阿拉卡能够承受的极限被打破了。他双手扶着桌子站起来,摇摇欲坠。 阿拉卡哭丧着脸大声叫嚷着:“绑架,可怕的绑架!完了,沙丝那亚完了!” 马迪尔皱皱眉,却并没有训斥阿拉卡的失态。 我笑眯眯地盯着阿拉卡,直到他汗毛倒竖为止。 “沙丝那亚人很会理财,他们的理财能力不利用起来不是很可惜吗?让沙丝那亚人来掌管军队的财政,你不乐意吗?” 阿拉卡呆住了。“主公,您只是要求我派一些沙丝那亚商人来为军队理财?” “是啊,卓索图人善骑射,所以他们天生是优秀的骑兵。沙丝那亚是个海港贸易城市,那儿的人理财能力肯定不错,所以我要让他们提供财经服务。” “不然,”我做出迷惑的样子。“你认为我想干些什么?” 阿拉卡大口地呼气,在胸前画着十字架。他显然害怕我继续围绕这个话题说下去,连忙问我:“主公,如何提供财经服务?” “哦,我是这样想的。让军人上战场,必须为他们解决必要的后顾之忧。打仗,总是会有人死亡或是残废。我要让军人发自内心地为我而战。” “阿拉卡,你可以设立四大商会,分别管理凯森、马迪尔、多明戈、皮耶德四大兵团的财政。资金,由布雷西亚国库提供。具体资金多少,根据每支军队的人数、军队级别、立下的功劳等因素,按一定的方式计算。” “有了原始资金后,由军队商会自行处理。可以购买良田,也可以进行别的投资。不过在初期还是以购买良田为主,以免投资失败影响军队士气。而且,我会对商会购买的田地给予一定的免税优惠。每次战斗后,会有战士死亡或残废,这些人或者其家属,可以优先向商会要求一片田耕种。这片田的大小,以十亩为基数,再根据这个战士的服役期、军衔和立下的军功再加上伤残金及抚恤金计算增加的部分。” “对于没有壮劳力的家属和残废军人,也可以不分配田地,而是由你的商会代为经营,每年将应有的粮食和金钱分配给这些人。一个军人正常退役以后,即使他从来没有上过一次战场,也要让他能够过上超过布雷西亚平均生活水平的生活。不过,这些利益只能由军人本人或他的直系亲属享受,不允许继承。” “这次刚得郡平叛中,许多贵族在叛乱中丧生。那些还活着的,也不能便宜他们,没收他们的财产!这些贵族的土地,划拨给军队做为原始基金。至于斯尔弗郡,既然多明戈说过他们的爵位及人身方面不会有损害,那么就命令他们以土地和财产赎罪吧。不过,允许他们加入军队,待立下相应的军功后换回原先的土地和财产。” 家臣们的眼睛越来越亮,看着他们或是崇拜,或是感动,或是震惊的表情,我有一种愉快的感觉。只有阿拉卡例外,他仔细地听着,同时皱着眉紧张地思考着。 待我停顿下来后,他问道:“主公,请问为军队服务的商人能够得到什么样的好处?” 凯森闻言大怒,估计如果不是考虑到阿拉卡甚至承受不住不加任何斗气的一击,凯森肯定早已对阿拉卡抱以老拳了。“战士拼死拼活地战斗,商人为战士服务是应该的。还敢向主公要求什么好处?!” 商人虽然有钱,但他们的社会地位并不高。戏院中最好的位置总是贵族包厢;可以坐八匹马拉的豪华马车,却必须为贵族或在役军人的单人马车让道;受到法律的限制,虽然可以购买昂贵的珠宝,许多种类和造型的珠宝却不允许佩带。 凯森生气也是正常的,因为多数人都有着根深蒂固的想法:商人比军人的地位低,商人为军人服务是他们的荣幸,不应该要求任何好处。 这个时候,阿拉卡显示出莫大的勇气。在圣骑士的怒气下,他额头冒着汗,微微瑟缩,却使出全身的力气昂着头,显出非常倔强的表情。 我笑笑,要钱不要命的阿拉卡。在这一点上我还是理解阿拉卡的,于是以轻松的语气冲淡两位家臣之间剑拔弩张的紧张场面。 “凯森,你可以拒绝沙丝那亚商人为你的军队提供财经服务,但是你不要把阿拉卡吓坏了。他连见习骑士都不是呢。” 我想了想。对待不同的人,应该用不同的策略。对于商人,给予他们财富自然是最佳的手段。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给予他们过多的金钱,就会损害军人的利益。 “阿拉卡,你放心。那些商人可以从负责的基金每年的利润中分配到30%的份额。另外,每支军队大队长以上军官每年对商人提供的服务投票,如果满意度超过90%,我就给商会负责人爵士的待遇。第二年满足条件,就给他三等男爵的待遇;第三年,给他二等男爵的待遇。依此类推,直至一等伯爵。” 我瞧了瞧其他家臣的脸色,强调说:“考虑到这种商人获得爵位后,大概不愿意接受真正贵族的决斗请求,这种胆怯行为会损害贵族阶级的整体名誉。所以,只是待遇,不是真正的爵位。这种待遇与真正爵位的区别在于,不发年金,不分配采邑,不允许继承。” 我想了想,补充道:“这种贵族待遇没有继承权,所以没有贵族家徽,不过我可以专门为他们设计表明身份的图案标记,允许他们将相应的标记画在大门和马车上。” “这样一来,这些拥有贵族待遇的商人可以在戏院中坐较好的位置;可以不用坐在豪华的马车上为爵位较低的贵族让道;他的妻子可以佩带相应的珠宝。阿拉卡,你觉得这种好处有吸引力吗?” 阿拉卡以小鸡啄米的方式连连点头。 夏默在最为恰当的时候开口了。他望着阿拉卡,语气显得严厉而阴森。“主公,我负责国家安全情报,必须考虑相应的法律变化。您对领地内的商人这么照顾,如果有谁侵占军队的利益怎么办?” “哪能呢?”阿拉卡讪笑。“谁能做出这种事呢?那还算是人吗?” 我以勿庸置疑的语气说:“以叛国罪论处!其商会其它人员以从罪论处。” 阿拉卡媚笑着回应:“应该的,那自然是应该的。虽然商人最重视的是利益最大化,不过商人也有自己的操守。况且,能够有贵族的待遇,那是每个商人梦寐以求的事。如果有哪个沙丝那亚人敢侵占军队的利益,别说夏默,就是我也不会饶了他。” 阿拉卡话题一转,来到他最为关心的问题上。“不过,按海若最初对薪金改革的提议来看,这可是一大笔资金啊。按四大兵团满额兵员,全部都只按列兵计算,一个月需要发放的薪水也高达21800枚金币。考虑军官的薪水还要高些,再加上装备维护、粮食供给、训练费等,一个月没有十一万枚金币根本支持不了。四个兵团,是不是太多了?” 财政大臣和武将的思维方向总是水火不容。马迪尔尚在沉思,皮耶德在阿拉卡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选择了打瞌睡,而凯森又一次对阿拉卡怒目以视。 “不算多。布雷西亚的总人口大约有四百万,如果想要保护国家的安全,再综合考虑到军费的开支和粮食供给等情况,军队比较合理的比例应该是总人口的3%。也就是说布雷西亚合理的军人数量应该是十二万左右。” “和塞斯相似,布雷西亚军队的结构是政府军两万,郡属军队和私兵加起来有十万。既然提高军人的待遇,那么我不会在这个基础上扩军,反而会载军。所以,我计划在四大兵团的基础上,布雷西亚私兵及地方军队的总数暂时要控制在六万以内。私兵在正规战场上能够发挥的战斗力,远远比不上正规军。他们需要耗费的金钱和粮食,虽然不是从国库中掏出,但同样需要布雷西亚人民所提供。所以,我要实行中央集权制!” 皮耶德总是在他愿意清醒的时候清醒,他抬起头发出反对的声音。“主公,你这样做,会触及贵族的利益。这样对统治不利啊。” 我盯着皮耶德的眼睛,分辨不出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里闪烁的光芒是野心还是真诚。 “改革自然会伤及部分人的利益,这无法避免。不过,我不会蛮干的。” “我的想法是:颁布武器佩带法案。 第126章 允许贵族、服役或退役军人、骑士及剑士协会注册人员佩带武器,如果别的人想要佩带武器,必须缴纳高额的税金。” “高,实在是高!”阿拉卡听到国库可以增加收入,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我瞥了一眼嘴巴都笑歪的财政大臣。“不过,我希望自己领地内的民风尚武。在每个郡、市、镇、村,都要根据相应的地方财政设立训练场。如果平民自愿每个月至少进行三天训练,那么就允许他作为义务预备兵佩带长度短于四十厘米的短剑。” “另外,我还将颁布布雷西亚爵位继承法案与前者配合。如果没有为国家立下相应功勋者,其继承的爵位自动降低一级。鼓励贵族率领他们的私兵加入政府军,按人数的多寡给予贵族相应的军衔。这种情况下,贵族子弟为了更好的继承爵位,自然会率领私兵加入政府军。” “这样一来,贵族们原先消耗在私兵身上的钱就闲了下来。所以,四大兵团的商会可以向这些贵族吸纳他们投资。这种投资除了有正常的利益回报外,还可以按投资的多寡折算为军功,好让那些既怕死又不想失去地位的贵族保住他们的爵位。如果投资足够多的话,我甚至可以升他的爵位。不过,以投资得到的爵位与商人的爵位相同,不许继承!其继承人只继承原来的爵位。” “阿拉卡,对于矿产的经营权,我可以给你优惠政策,但不能让你的商会垄断。军队商会,却可以由你全权负责。如何?” “好,好!实在是太好了!” 我发现了又一个可以令阿拉卡眼睛放光的词:垄断。 “如果真有顽泯不化者想要试一试我的剑是否锋利,那样正好。灭掉造反者后又可以让军队拥有的土地多一些。” “对了,粮食缺口还有多大?” 阿拉卡想了想。“粮食缺口本来并不大。不过这次赈灾中,一些家里粮食还撑得住的人也跟着那些最需要的灾民一起吃赈灾粮,所以情况就更紧张了。” “很简单。把需要吃赈灾粮的人组织一下,去修建城保。”我指着地图上离东北边境线上三公里左右的一个城市。“以赈代工,让那些有劳动能力的人去罗德城修城。我要让罗德城成为布雷西亚防御力最强的堡垒!” 扫视了家臣们一眼,我问道:“你们有什么建议和补充吗?” 兰丝似乎有些牙疼,他嘬着牙缓缓说道:“主公,那种改革会触犯贵族的利益,可能某些贵族会去宗主国英格兰尼告状。另外,修建与英格兰尼接壤的城市,肯定刺激英格兰尼的。” “事实上,”我顿了顿,对着兰丝笑着说:“国师不必担心布雷西亚与英格兰尼爆发战争的问题。” 兰丝拥有魔导师的实力,对精神魔法、死灵魔法也颇有研究。除了六大魔导师中公认实力最强的法兰西斯国师米歇尔.布朗,他可能并不惧怕与其他魔法师的对决。不过作为英格兰尼的通缉犯,他无法与一个国家相抗衡。 或许从英格兰尼逃到史都郡那种鸟不生蛋的山区后躲藏了几个月后,魔法师本来就不太多的勇气完全被消磨掉了。 勇气,是骑士或是剑士所应该具有的基本特质。不过似乎不应该苛求一位魔法师也必须拥有这种特质。 “主公,你怎么能够肯定这一点呢?”兰丝布满了皱纹的脸似乎可以表达欣喜这种表情——虽然这种表情显得有些古怪。 “因为,”我慢吞吞地说:“这场战争无法避免。” 第四部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一章 地行龙属于亚龙,它的后肢强壮有力,而前肢相对短小。地行龙以后肢行走,但它的速度和持久力远远高于普通战马。爱克斯大陆的军人中流行这样一种观点:在战场上如果被地行龙骑士盯上了,要么打败他,要么坦然接受死亡。逃跑,是一种徒劳的行为。 地行龙的背部、头、颈和四肢覆盖着一层厚厚的鳞甲,这种鳞甲是制作高档锁子甲的最佳材料。地行龙腹部的皮肤相对柔软,不过同样也是矮人喜欢收购的物品。矮人们用它制作成优质皮甲,其防御力甚至比普通的盔甲还要高。地行龙的肉质滑腻,味道鲜美。皇家宴会上,通常会出现以地行龙肉为材料烹调而成的佳肴。为了显示自己的身份及财力,某些贵族也热衷于在宴会中将地行龙肉端上餐桌。 当一个骑士听说某地有地行龙出没,如果他对自己的实力极为自信,那么他往往会前去制服地行龙。这种方法是骑士获得他人和政府认可的最佳途径。当骑士制服地行龙后,无论他原先是什么等级,都会被骑士协会注册为地行龙骑士。成为地行龙骑士后,任何国家都愿意用册封皇家骑士的方式来招揽他。 ——《山海经.地行龙》 兰丝的脸色惨白。他迟疑地看了看其他人,却发现别的人全都无动于衷。事实上,除了皮耶德和海若,其余的家臣都知道卡敖奇会议的内容。而皮耶德和海若作为武将,听说战争将要爆发的消息,没有喜形于色已经算是不错了。 我对兰丝下了这样的定义:极度热衷魔法研究,知识渊博,分析问题时条理清晰,对权势、金钱甚至日常生活毫不在意。缺点是:胆量并不比一只容易受惊的老鼠大上哪怕一丁点儿。 我拍拍兰丝的肩,安慰他:“假如布雷西亚战败的话,我们一起去沙丝那亚。圭亚那公国不敢招惹我,而我的海军力量并不弱。你放心好了。” 兰丝失魂落魄地坐下,嘴唇动了动,却没人听得清他说了些什么。 “好了,军政的问题先讨论到这儿。现在来讨论一下财政的问题。阿拉卡,你来说说看。” 阿拉卡闻言站起身。“主公,您交给我的那笔财宝,估价六十三万金币。不过,如果想要急切地全部变换为现金,价格方面会有所损失。所以我只卖了其中一部分,得到现金二十一万金币。现在布雷西亚国库共计四十八万金币。据我估计,如果国家财政收入维持不变的话,只能保证三个月的正常开支。” “上次您交待的任务,我已经按您的思路掌握了二十三个大地主和商人谎报收入的确凿证据,并没收了他们的全部财产。至于褥夺爵位方面的处罚,需要您亲自下令。” 我点点头,问道:“已经公布了税收由他们自行按上报的金额缴纳的法案了?” 阿拉卡点点头,兴奋地说:“这项法规真是很好。他们自行申报收入,如果那些地主和商人谎报收入,就可以没收他们的财产。而且,您允许税收调查人员从没收的财产中收取10%作为税收调查部门的活动经费,这种无本生意简直太诱人了。我已经命令互助会派一些骨干前来发展这一组织。这样一来,布雷西亚的国家收入可以得到很大的提高。” 对阿拉卡摇摇食指,然后示意他走到我身边。我压低声音对他说:“互助会这个组织,从现在起列为国家s级机密,互助会和商业情报网除了必须全面配合夏默外,不许在不相干的人面前提起。” 阿拉卡会意地点点头。“不过,您为什么对那些英格兰尼矿场主那么容忍呢?明明知道矿场主谎报收入,您却不允许我处理他们。我调查过那些进行谎报的矿场,可是您对他们不进行任何处罚。其余的矿场主认为您害怕触怒英格兰尼,因而更加为所欲为。根据我大致估算,几乎所有的矿场主上报的年收入只占实际收入的10%,最无耻的矿场主甚至谎报五年内的收入为负值。” “既使您不愿意过分刺激英格兰尼,但是只处理那些偷税的商人,只要证据确凿,英格兰尼总不好意思以这个理由发动战争吧。” 不仅阿拉卡的脸上出现了愤然的表情,其余的家臣也显出不以为然的模样。 “阿拉卡,你错了。我这叫放长线钓大鱼。”我微微一笑。“那些矿场主应该已经将自行申报税收的文件全部上交了吧?” 阿拉卡迷惑地点点头。 “三天后发布新法规:‘从即日起,布雷西亚矿场全部收归国有。但是,本着与宗主国英格兰尼维持良好关系的目的,按那些矿场主自行申报的收入每年给予他们100%的现金。’也就是说,布雷西亚政府帮他们管理矿场,而且不收取哪怕一个铜币的矿物税。看英格兰尼对此有什么话说!” “我真笨!”阿拉卡用力地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他急速地转动着眼球,似乎在计算着什么。“主公,这样一来,布雷西亚在矿物方面的收入至少每年会增加二十万金币。再考虑矿物可以自产自销,增加的收入更是多达三十万金币呢!” “还不止呢。你只考虑了原矿的收入。我打算由布雷西亚自行加工,将矿物变为半成品或成品再销往国外。那样一来,仅仅就矿物资源也可以让布雷西亚人过上不愁衣食的生活。” “别傻兮兮地笑,嘴都笑歪了!”我顺手敲了阿拉卡一下。“在政策中补充一条。如果有任何人转移矿场的设备装置,按偷窃国家财产罪从重处罚。情节严重者,没收其全部财产。你先出去布置一下,派人到那些矿场去监视。” “干嘛情节严重者才没收其全部财产呢?只要有这样的情况就没收不好吗?” 我盯着这个抄家狂半响无语。“没收英格兰尼人的财产,会刺激英格兰尼马上对布雷西亚发动战争,懂吗?之所以公布那个政策,威慑的意义远远大于实际的意义。你快滚出去做事,如果让我满意,我可以考虑让你没收的土地中任意挑选一份作为你的采邑。 第127章 并且,还可以让你从被没收的爵位中挑选一个没人继承的姓氏。” 阿拉卡哼着小曲乐颠颠地跑了出去,甚至在离开时忘了必要的家臣礼仪。 “好了,多明戈和皮耶德也要准备一下。三天后法案一公布,那些矿场主或许会骚乱。在这三天内,我要求你们调派部分军队在矿场附近举行至少一次演习,以武力威慑一下,打消那些矿场主的愚蠢念头。” 多明戈对于那些英格兰尼矿场主早就恨得牙痒。得到我的命令后,他兴奋地嚷嚷:“主公,您真是太英明了!” 察觉他似乎有扑过来抱住我大腿的趋向,我赶紧侧移一步,大喝道:“这项任务以你为主。快去办事!如果有哪个矿场主真的骚动暴乱,我拿你是问!” 多明戈不得已放弃了热情的举动,他一边失望地咕哝着什么,一边依依不舍地向大厅外慢慢踱去。 海若进言道:“那些矿场主的护矿队最多的只不过几百人,少的只不过数十人。这种任务,派遣一名少校联队长前去足矣。主公,即将要进行军事改革。派两位兵团长去做那些事,实在是杀鸡用牛刀。” 多明戈听到海若的话,象是看到了一根救命稻草,他赶紧跑到我面前说:“是啊,海若说得对!这种事,其实交给海若去办就可以了。” 想想也是,派两名兵团长去处理这样的事,确实大材小用了。那些护矿队都是由佣兵组成,虽然个人战斗力颇强,却与布雷西亚人有一个相似之处:不擅大规模作战。派海若前去,可以锻炼一下他独挡一面的能力。 我看了看别的家臣,问道:“你们怎么想?” 马迪尔点头。“我觉得海若说的对。马上要进行军队改革,多明戈和皮耶德都是本土将领,有很多事需要他们的配合帮助。而且这种事的确不需要派两位兵团长亲自处理。还是交给海若算了。” “好吧。”我点头。“这件事交给海若和夏默共同负责。从现在起,任命海若为少校联队长。多明戈,你挑选一个联队交给海若。另外,皮耶德,你也派一些人帮海若完成这项任务。” “对了,我来到布雷西亚后,还没有举行公爵就任仪式呢。在公爵就任仪式上,我将任命政府的一些基本成员。兰丝.艾尔科霍尼克任布雷西亚国师,马迪尔任首相,凯森任军事大臣,皮耶德、多明戈任军事次臣,阿拉卡任财政大臣。” 兰丝忧心忡忡。“主公,我是英格兰尼的通辑犯。这样大张旗鼓不太好吧?” “作为魔导师,你至少会禁忌魔法吧?” 兰丝到底是活了一百多年的人瑞,他不温不火干巴巴地回答:“会!” 如果质疑凯森能够发出终极圣斗气,搞不好他会要求我与决斗。我猜想,世界上能够引起兰丝情绪波动的事情已经很少了。幸好他至少有两个弱点:怕死和贪恋美色。 “在爱克斯大陆一千四百年的历史中,大国侵略拥有魔导师的公国的例子只有三例,其中一例还是小公国主动向大国挑衅。所以在我就任的当天,将举行一次军事演习来显示布雷西亚的军事实力。你的禁忌魔法可是压轴戏呢。” 兰丝叹口气。“主公,我并不顾忌战争方面的问题。要不然,我早就逃到法兰西斯或德克萨去了。” 兰丝迟疑了一下,话题一转。“主公,你知道日月双星吗?” 这个话题我很感兴趣。事实上,小时候我有过许多梦想,其中一个就是取代日月双星成为大陆上的最佳杀手。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痕。真是太帅了。 “日月双星,传说中两个绝顶杀手的代号。他们是最成功的杀手,也是最昂贵的杀手。如果需要他们提供服务,就必须准备三十万金币。这是日月双星的一口价,杀一个路边的乞丐要三十万金币,杀一个国王也只是三十万金币。”我笑了笑。“也许他们的观点是众生平等吧。不过,他们从来没有接过三十万金币杀一个乞丐的任务,可见平等的观念,必须每个人都认同才行得通。” “日尊者杀人有着独特的个人风格。他总是三天前投书目标人,申明动手的时刻,并要求现场不能有圣骑士或影剑士出现。只要目标人身边没有圣骑士和影剑士保护,时间一到,他就会戴着太阳神的面具出现。如果目标人请求圣骑士和影剑士的保护,那么日尊者就不会当场出现,而是将自行挑选时机下手。一般来说,很少有人能够得到圣骑士、影剑士终身的保护。日尊者所接下的任务,从来没有失败过。” “而且,日尊者声称只要目标人能够躲过他的刺杀,那么他就会放弃这个任务。不过至今为止,日尊者的成名暗器‘太阳之芒’还从来没有落空过。太阳之芒,例不虚发。许多人想要打破这个神话,可是二十多年过去了,却没有人成功过。日尊者虽然如此霸气,在暗杀界的排名却只是第二。毕竟他总是挑目标身边没有圣骑士或影剑士时才会出现。” 拉库里嚷嚷道:“谁又能整天和圣骑士、影剑士待在一起呢?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只要日尊者接下的任务,从来没有失败过!我觉得日尊者应该排名第一。” 我谈兴大发。“拉库里,这你就不懂了。或许就格斗实力而言,日尊者可能在月尊者之上。不过这并不是武者排名,而是杀手排名。月尊者从来没在公众场合出现过,但是他每杀一个人,都会在被杀者的额头上印下一道新月型标记。最重要的是,日尊者曾放弃暗杀一名圣骑士的任务,而月尊者承接了这个任务。当月尊者成功后,他的排名就排在日尊者之上了。” 兰丝的脸色似乎愈加晦暗了。“主公,上回与我讨论的老朋友就是日尊者沧日海。虽然日月双星并非被英格兰尼政府组织,但是这个组织欠英格兰尼国王一份情,答应为英格兰尼杀三个人。英格兰尼已经用掉了其中的两个名额,现在还剩一个名额。” “作为魔导师,如果我投靠敌对国家,英格兰尼肯定会将剩下的一个名额用在我的身上。我躲在史都郡那种地方隐藏起来,正是想要避免被英格兰尼政府注意。” 兰丝此时的表情看起来,象是正在抵御心绞痛这种病痛的折磨一样。 心直口快的拉库里忍不住安慰兰丝。“国师大人,那个日尊者不是您的老朋友吗?日月双星应该不会对您下手吧?” 夏默淡淡地说:“杀手,没有朋友。” 兰丝打了一个冷颤,目光在大门和窗户之间游移。 轻拍兰丝的肩。“你放心好了。这段时间你住在公爵府,我只不过是黄金骑士罢了,西西王也只是黄金骑士。不过以我们两人的实力,即使是圣骑士和影剑士也不会是我们的对手。至于说月尊者,按分析来看他的实力比日尊者要差一些。我们只需要在公爵府布置足够的魔法陷井,应该不会有事的。” “就这么说定了。十天后,举行公爵就任仪式!” 第四部第二十二章 第二十二章 娜弗丽失踪了。 第一天,安丽丝心神不宁,没有为我做饭。我暗自高兴:只要那个小东西真的从我面前消失,那么我宁愿三天不吃饭。 第二天,安丽丝要求我把娜弗丽找回来,我答应了。借用这个机会去鸠格市郊区游玩了一圈,说实话,风景还不错,可惜没有佳人相伴,未免美中不足。晚上,安丽丝对我无功而返很不满意,没有为我做饭。 第三天,我非常想念安丽丝制作的食物。想办法哄她高兴,却没有成功,于是又没饭吃。太无辜了!于是我跑到凯森的伯爵府去蹭饭吃,顺便向他诉苦。凯森与我同病相怜。沮丧的人心情不好,我们借酒消愁,结果喝光了整整八瓶1388年塔洛斯产的威士忌。醒来后,我发现自己脸上有个鞋印,左眼圈也被打黑了。按潜意识分析来看,凯森蹭不到安丽丝的美食,认为是我惹安丽丝生气了。清醒的时候他不能埋怨我,喝醉后就恃强凌弱了。娜弗丽又不是我弄不见的!所以趁着凯森还没醒,我把他两个眼圈都打黑了,又在他脸上踩了一脚,然后摇摇晃晃回到公爵府。 第四天,一觉醒来已经是下午了。要挟安丽丝说如果她再不为我做饭,我就要绝食。结果安丽丝对我的要挟恍若未闻,问我娜弗丽是否现在正在挨饿。我怎么可能知道?正在寻思如何回答,她便咬着嘴唇自己跑出去找娜弗丽了。没办法,只好将兰仆找来,让他暂停制造名为飞翼的飞行工具,帮着寻找一下娜弗丽。晚上兰仆和安丽丝回来了,兰仆耸耸肩,而安丽丝只顾垂泫欲滴,看都不看我一眼。我觉得自己的命运很悲惨:自己很有可能成为爱克斯大陆第一个因饥饿而死的公爵。 第五天,一大早就匆匆跑出去,发动并率领亲卫队一起找。回家的时候,我的脸色很难看。夏默送给我一份a级文件,文件中的消息是英格兰尼将在11月4日之前入侵塞斯。所以我的脸色更难看了。 第六天,不管了。我饿死算了! 第七天,打发近侍去探听鸠格市谁的厨艺最高,近侍回来后告诉我说答案是布雷西亚公爵夫人。这些天我肝火很旺,可是还是克制着自己,用很和蔼的态度打发他去探听鸠格市谁的厨艺排名第二。近侍回来后告诉我:没有排名第二的,别的人厨艺水平不相上下。于是我咆哮着问他,据他所知哪些人的厨艺水平还不错。近侍被吓坏了,他哆嗦着告诉我说皮耶德伯爵制作龙肉的手艺是布雷西亚一绝。 第128章 龙肉这个词在这种时刻对我的刺激实在太大了,所以拍烂了一张桌子后我大声宣布:我要吃光天下所有的龙! 气势汹汹地走出公爵府后,我手握着杀神剑施展出飞行术向皮耶德的伯爵府飞去。由于飞得不太高,而我又满脸杀气地握着杀神剑的缘故,结果把一群无意中看见我的小孩子吓哭了。 一脚踹开皮耶德的大门,闯进大厅后我又一次大声宣布:“我要吃光天下所有的龙……” 用力地吞咽口水,我的声音不由自主小了许多“……农民种的粮食。” 翔龙饱含敌意盯着我,它白森森的牙齿让我联想到:想要吃掉翔龙很难,翔龙想要吃掉我却比较简单。 早知如此,当初就不该赏赐给皮耶德一座客厅这么大的伯爵府。如果客厅小一点矮一点,翔龙就不至于出现在这里,我也就不至于出这么一个糗。 皮耶德打了个哈欠,挥挥手,让翔龙回到了异界。 “主公,你这次来不是真的想要吃掉翔龙吧?” 我找了张椅子坐下,有气无力地回答:“我倒是想,你肯吗?” “不肯。” “对了,翔龙能够找到娜弗丽吗?” “不能。翔龙告诉我,娜弗丽掌握它的气息很容易,而它却根本寻找不到娜弗丽的气息。” 听到这个坏消息,我只剩下翻白眼的力气了。 “皮耶德,听别人说你制作龙肉的手艺是布雷西亚一绝,真的吗?你居然还吃龙?那翔龙为什么肯成为你的坐骑呢?” 皮耶德又打了个哈欠。“除了屠龙者,谁会吃真正的龙肉啊?我制作的龙肉美食取材于亚龙。巨龙也很喜欢吃亚龙呢。不过,在传说中的龙岛上亚龙倒是很多。可是在爱克斯大陆,亚龙的数量并不多。史都郡属于山区,倒是偶尔会捕捉到一两条亚龙,在鸠格市可找不着。” 真是太令人失望了。不过,我已经走不动了。“皮耶德,你蹭了我那么多饭,现在应该回报我了吧?猪肉、牛肉、羊肉随便什么都可以。弄好吃点就行了。” 皮耶德露出一个懒散的笑容,他站起身,朝厨房的方向走去。 我沮丧地闭上眼睛,闭目养神。 不知过了多久,我突然感觉有个人来到了大厅。睁开眼一看,我呆住了。 门口,有一个女孩。从外表看,她并不是绝世佳人。不过五官搭配得有一种说不出的魅力。一头火红色的头发,呈波浪状随意披下。如同纯净的蓝宝石一般的眼睛是她最为漂亮的地方,可惜这双眼睛竟不带有一丝一毫感情。我从没见过她,但竟然产生一种令我震撼的熟悉感。 正在发呆,皮耶德推着餐车过来了。结果皮耶德看着那个女孩也愣住了。 “你送的那个神奇花瓶我很喜欢,谢了。” “希茜,你怎么来了?不是要你好好待在史都郡吗?” 希茜的声音如果仅仅从音质而言,倒也好听,可惜却如同她的表情一样,给人一种冰冷的感觉。“怎么,我不能来吗?” 皮耶德无可奈何地笑笑。“你知道的,我并不是这个意思。” 接着,皮耶德对我们两人进行介绍。 “这位,是布雷西亚公爵,兰特.萧。也是我的主公。这位,是希茜。”皮耶德迟疑了片刻,似乎在组织词汇。“……兰丝的侍女。” 真该死,这个女孩具有明显的贵族气质,皮耶德为什么不介绍她的全名呢?我急切地想知道女孩的姓氏。我有一种预感,这个女孩必然与我有很大的关系。 当听到皮耶德的介绍后,希茜明显一震。这时,她把注意力投向我,蓝宝石一般的眼睛里居然出现了细微的情绪波动。 她的表情虽然仍旧显得冰冷,可是略微急促的语气却暴露了内心的情绪。“公爵殿下,请问,您是否曾经率领过兽人进军英格兰尼?” 皮耶德对希茜的变化显得颇为吃惊,他张开嘴似乎想说什么,却又忍住了。 我点点头,心中那种预感愈加强烈。 “那么,”希茜表情里的坚冰似乎开始融化,她急切地问道:“是为什么呢?” 坊间对我的行为有两种猜测。一种是为了塞斯(或是说伊莉,这两种其实是一种观点),一种是为了给家臣的遗孤报仇。 看着希茜的表情,我更加确定了自己的猜测。我沉声问道:“你姓什么?” “我的父亲没有向您提起过我吗?”希茜的脸上浮现出悲伤的表情,她低声自语:“是我害了我的家族,所以我父亲甚至不愿意提起我。” 希茜提起头,深蓝色的眼眸中含着晶莹的泪水,她对皮耶德说:“对不起,皮耶德大人,我始终没对您说出自己的姓氏。每当想起自己的姓氏,我就想起那个以自己姓氏为傲的父亲;想起他为了振兴这个拥有五百年历史的高贵姓氏而做的一切努力;想起当他确知这个姓氏终将消逝时悲痛的表情……” 也许是因为太过悲伤,希茜开始哽咽。总是以嘻嘻的笑容挂在脸上的黄金骑士,此时也变得手足无措。他向前走了一步,却猛然停住了。“对不起,我不知道在你冰冷的面具下,拥有一段这么悲伤的记忆。你别哭了好吗?” 不知道为什么,乔对我说他只有兰妮一个女儿。而这个叫希茜的女孩,却显然是兰妮的姐妹。这下可搞砸了,我把格里恩这个姓氏赏赐给夏默了。 我现在脸上肯定是一阵青一阵白。如何是好呢?要不,为希茜和夏默赐婚。就当是夏默入赘格里恩家了。 希茜擦了擦眼泪,坚强地抬起头。“公爵殿下,上次有一位叫夏默.格里恩的人去史都郡劝降西西王,他是谁?” “他是谁?”我下意识地跟着说了一句。 对希茜解释说乔告诉我他只有一个女儿,因而我以为格里恩姓氏断绝了,便将格里恩这个姓氏赐给夏默了?肯定不行。希茜如果得知乔根本没向我提过她,那她还不得哭死? 骗希茜说夏默是她的远房的亲戚,格里恩姓氏的另一支?好象纸是包不住火的,还是不行。 说夏默自己冒用格里恩姓氏?为主公背黑锅是家臣的义务之一。可是这个黑锅太重了,按贵族法规定,这种罪行除了吊死没有别的处罚。如果只是打几十棍,我倒可以考虑考虑。 正干巴巴地眨着眼睛,却发现皮耶德微微有些不自然。简直太好了,此时不用调虎离山之计,更待何时? “上次皮耶德把夏默严刑拷打了整整一天,他应该知道一切。” 希茜的脸上写满了迷惑。“你拷打夏默,为什么?你不是说很欣赏他吗?而且,第二天你还告诉我说他不辞而别了。” 皮耶德非常尴尬。他迟疑了半天,终于回答:“我怀疑他是你的未婚夫。可是他不肯告诉我他的家庭情况。” 希茜惊讶得把嘴张成圆形,脸色一阵红一阵白。“我的未婚夫?!” “从见到你第一面起,已经有五年了。在这五年里,你向来都是冰雪美人。可是当我提及夏默时,却引起你极大的兴趣。问了许多关于他的问题后,你还拜托我第二天问明他的家庭情况。这种奇怪的变化,自然令我产生怀疑。” “你没告诉我的事,我从来都没追问过。可是这件事,如果我不弄明白,实在是连觉也睡不好。” “你难道不知我的心意吗?” …… 异样的沉默弥漫在这两个尴尬的人之间。我瞅瞅希茜的脸色,看起来皮耶德只是暗恋,而希茜并不知道。 皮耶德,我真是服了你! 我一开始就打定了对卡特琳娜监守自盗的主意,而且在她的内心世界里毫不客气地攻城掠地,完全将之霸占征服。可是皮耶德喜欢希茜却从来没有表白过,希茜根本就不知道这一点! 想想夏默也真够倒霉的。希茜自家知自家事,知道格里恩这个姓氏已经五代单传了,因而对夏默很好奇。然后,夏默向皮耶德提及我想收他为家臣时,醋性大发的西西王将夏默送进了刑室。也许西西王拷打夏默只是想知道夏默的家庭情况,是否是希茜的未婚夫。可是夏默对他从前的平民身份大约自卑,因而不愿提及,这种认知上的分岐导致西西王产生更大的求知欲。最后,为了求得答案,皮耶德甚至还不惜动用了魔导师。 “皮耶德,后来你怎么弄明白夏默不是希茜未婚夫的?” “给夏默送一顿丰盛的饭,结果他以为那是最后一餐,叹息说他还没老婆呢,看来格里恩这个姓氏还是要断绝了。送饭的狱卒和他聊天,问他有没有未婚妻,夏默说没有。所以我就知道是自己弄错了。” 还好皮耶德阴差阳错总算弄清楚了。要不,夏默是否能活着回来我还真说不准。 正在琢磨夏默的运气问题,心中突然产生一股异样的感觉。这种感觉是我从来没有过的。怎么说呢,我感觉在西北两百多公里的地方,有一个对我来说非常重要,与我关系非常亲密但又不太熟悉的人正处于危急之中。 不可能吧?怎么会有对我非常重要,与我关系很亲密,但又不熟悉的人呢?从逻辑上讲,这很矛盾嘛。 不过,感觉是那么的清晰,准确地形容,应该是悸动。我无法怀疑它的真实性——或许是我练习精神魔法出了点什么差错,魔法反噬? 不行,得快点去找兰仆弄明白。 飞快地向府外奔去,大厅里回荡着我留下的一句话。“希茜,你姐夫在公爵府里。现在我有急事要办,你自己去找他。” 第四部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三章 提姆比斯特人是爱克斯大陆最神秘的种族之一。 第129章 每个提姆比斯特人都拥有对常人而言非常神奇的本领:驯服魔兽。 提姆比斯特人一般生活在山区和森林。他们的社会等级非常森严,下位者必须对上位者绝对服从。提姆比斯特人的社会结构为:最下层为驯兽师,属于族中贵族地位的是魔兽使,超级魔兽使则是族中长老。假如某个特姆比斯特人成为御龙者,则毫无争议地成为部落首领。当一个部落同时出现两名御龙者时,则原先的部落将划分出一部分人,跟随新的御龙者离开他们原来生活的地方,形成一个新的提姆比斯特部落。 虽然驯兽师在特姆比斯特人中处于最下层,但是他们却是佣兵、冒险者非常欢迎的伙伴。驯兽师的身边总是有驯服的猛兽或是低级魔兽(只能施展出一至两级魔法的魔兽,例如冰狼、火狐)。一头猛虎或是一只冰狼在驯兽师的指挥下,绝对不是一个见习骑士所能够抵挡的。魔兽使拥有的魔兽通常能够施展出三至四级的魔法。在冒险活动或是战争中,能力较强的魔兽使能够发挥的作用并不逊于高级魔法师。超级魔兽使的数量相当少。据传闻,他们可以拥有一只以上的魔兽,而且他们的魔兽等级远远高于魔兽使所能够拥有的魔兽。 特姆比斯特人如此奇特的本领使他们成为国王和贵族们热衷争取的对象。 ——《山海经.种族篇》 兰仆的脸色很凝重。他仔细地观察我,然后否定了我的猜测。“主人,你这种感觉并非是因为学习精神魔法而导致的。事实上,这种情况就是心灵感应。当你与杀神剑建立这种感应时,就可以发挥杀神剑最大的威力了。” “那么也就是说,确实有人在两百多公里以外遇到危险了?” 我急得快要跳脚了,可兰仆还是那种一成不变的表情。更准确地说,兰仆仍旧没有表情。 “也不一定。杀神剑就不是人。可它同样会感到危险。” “快!我们快去那里。施展空间转移不精确,你帮帮我!” 兰仆没有继续废话,他将掌心相对移至前胸。这时候,兰仆的手掌心之间发出耀眼的电火花,接着,一个若有若无的透明球体包围了我们。兰仆的双眼放出异芒盯着我的眼睛。我知道,兰仆正在从我脑海中读取相应的资料。 本来以为兰仆会问我准备好没有。可是没有任何思想准备的前提下,一种身处异界的感觉油然而生。这种感觉非常奇妙。当我以握着杀神剑施展飞行术或是骑着阿呆、白雪时,总是会有树、道路的影像飞速地后退。可是在这个球状物里,却是山川、河流、平原、城市等无数影像从四面八方纷至沓来。原先包围我们的球状物变得绚丽多彩,看得我眼花缭乱。 还没从刚才的震惊中清醒过来,兰仆就吵醒了我。 “主人,到了。” 感觉告诉我,的确已经到了。可是,那种感觉变得更奇怪。这里是一个大峡谷的底部,虽然长着茂密的植物,让人看不清远处的地方。但感觉清晰地告诉我,真正的地点并非在这个大峡谷中。可是,为什么又有近在眼前的那种感觉呢? 我茫然四顾。 兰仆伸出手,画了很大一个圆圈。结果,当兰仆的手从所画圆圈的起点回到终点后,圆圈的中间出现了异状。看起来就好象一个带有神秘性质的漆黑圆圈浮在半空中一般。 兰仆冲我点点头。“主公,走进这个黑色的圆圈吧?” 我的求知欲不合时宜地爆发了。“穿过去会有什么事发生?” “也没什么,就是会到达另一个空间。” “另一个空间?什么意思?我不懂。” “宇宙中,有许多空间。有的空间是重叠的,有的空间却无法直接到达,除非通过这种虫洞。这个地方,本来就存在一个空间裂缝,所以我在这里制造了一个虫洞,使你能够到达需要去的地方。我所制造的虫洞,只能维持一分钟。主人,制造这样一个虫洞需要耗费我20%的能量。请不要迟疑了。” 20%的能量?!上回兰仆准备为我挖的矿产,只需要耗费他15%左右的能量呢!亏大了! 我毫不疑迟走进那个所谓的虫洞。似乎只踏了一步就穿过了虫洞,但是在那一步的时间内,感觉有无数的无比巨大的发光体从我身边呼啸而过。在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异常渺小。 穿过虫洞后,我愣住了。这里这什么地方啊?能量异常的多而且活跃。但是,想要施展一个魔法却又极为困难。施展一个元素魔法的前提是,积蓄的元素其纯度必须超过97%。可是在这里,想要达到这种程度,对于普通的魔法师而言却是根本不可能的。虽然甚至无需召唤,魔法元素就可以迅速地积蓄起来,可是它们总是会被异常活跃的其它元素所混合。这种情况下,魔控力必须达到高级魔法师的水平才可以施展魔法——高级魔法师在这里也只能施展出低阶魔法。 除了魔法元素异常活跃外,我还发现了其它奇怪的地方。这里的温度非常可怕,天空上一共有五个太阳,烤得大地象是一块被加热的铁板。如果没有斗气护身,来到这种奇怪的地方绝对活不过五分钟。虽然我拥有圣斗气,但是仍然感觉非常不适。 “感觉怎么样?” 我回过神来,看到兰仆正站在身边。“这是哪儿?” “这就是所谓的魔界。” “魔……界?!……” 我回头看了看那个虫洞,准备迅速逃走。 “主人,你不理会那个对你有非常重要,与你关系非常亲密的人了?” 踏出去的脚硬生生地停住了。我的脑海里,进行着激烈的思想斗争。我认识的人当中,会是谁来到了魔界呢?不会是我的感觉弄错了吧? 肯定是我弄错了。 我迟疑地向前踏了一步。可是这一步,却是那么的艰难沉重。如果我真的离开,如果我的感觉是正确的,那么就意味着我会失去一个非常重要,与我关系非常亲密的人。那么,我的将来就会生活在悔恨之中。 可是,如果碰到魔族怎么办?别说我是人类,神魔大战中站在神族一边的人类,而且我还是冒充过魔王的人类!丢命事小,杀神剑被抢事大。不对,杀神剑被抢事小,丢命事大!唉,还是不对。这两样,我一样也不能失去。 怎么办?怎么办?! 算了,未必碰得到魔族。就算碰到了,最多把杀神剑还给他。总不能让自己的后半生活在悔恨中吧。 我狠狠地咬紧牙关,感应那个人的具体位置。他奶奶的,虽然离我的距离不足五公里,可是这种情况下施展四级魔法实在太困难。按古东方的谚语来说,应该是财不外露。可是没有杀神剑的帮助,我实在没把握成功施展出瞬间移动。 抽出杀神剑,魔控力大幅提高。施展瞬间转移,我…… 我眼前突然一黑,还好没真的昏过去。这是个山洞,很小的山洞。瞬间转移成功施展后,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弯着身子,便不由自主地抬头,结果便狠狠地撞在山壁上。 摸着头上的疱,我恨不得仰天长啸。眼前让我产生心灵感应的,居然是娜弗丽!它怎么会与我有心灵感应的?这个害我七天没吃美食的小捣蛋,害我被凯森打黑左眼圈的小家伙,害我头上撞了一个大疱的小东西,这个……小可怜…… 娜弗丽先是呆呆地望着我,没过三秒钟,它就泪眼婆娑地扑了上来。虽然它是一条龙,但是不算上尾巴只有一米多,我抱着它感觉就象抱着一个孩子。娜弗丽扑进我的怀里,拼命地呜咽。 “唔,好了好了,别哭。有哥哥在你旁边呢,别哭了。” 抱着娜弗丽,突然感觉有些不对劲。 ……为什么,我的胸口那么热? 我把娜弗丽举起来,发现她的嘴里还叨着一只小动物。这是怎么回事? 我向四周看了看,神出鬼没的兰仆正站在我的右后侧。正好问问百科全书。 “这是什么?” “火焰狮子,战斗力最强的魔兽。” “魔兽之王不是猞猁吗?” “一来,火焰狮子智商较低;二来,它不能做为坐骑,因为它太热;三来,火焰狮子有一个缓慢的进阶过程。只有达到最高级,它的战斗力才会超过猞猁,普通的火焰狮子是无法进阶到最高级的。” “娜弗丽,到底是怎么回事?你怎么跑到魔界来了?” 娜弗丽用前爪拎住小火焰狮子,叽哩呱啦兴奋地对我讲述它的故事起来。真可惜,我听不懂龙语。看着小东西的模样,我有些好笑。它眼眶里的泪水还没干呢,却转眼就高兴起来了。 还没等我示意,兰仆已经开始了翻译工作。唉,要是我所有的仆人都象兰仆这么有能力而且善解人意就好了。 “娜弗丽说它贪玩迷路了。” 我差点笑得喷出口水。原来,这条小龙是个路痴。我爱怜地将娜弗丽脸上的泪水擦干,小东西不好意了,它羞态可掬的模样还真是挺可爱的。 “它可以感应到主人你的大致位置,所以就放心地到处玩。后来,它来到了那个空间裂缝。龙有着超乎寻常的能力,所以它穿过那个空间裂缝来到了魔界。后来它发现了一只小火焰狮子,觉得自己应该有个玩伴,便把小火焰狮子从它母亲那里偷走了。” 我拧拧它的脸。“你是一条高贵的龙,怎么能偷窃呢?” 娜弗丽扇动小翅膀,显出不满意的样子。 “娜弗丽说,那个母火焰狮子好凶,不肯将小火焰狮子给它,所以只好偷了。” 第130章 所以说,见多识广是很必要的。普通人对圣骑士、影剑士、魔导师和龙,有着无比崇高的敬意。可是在我的经验看来,那些全是骗小孩子的。凯森、卡特琳娜、兰丝、娜弗丽,就品德而言,甚至还不如我呢。 “后来,母火焰狮子召集了许多魔兽攻击它,它只好逃到这个小山洞里。就这么僵持了三天,娜弗丽觉得饿了,又觉得很害怕。结果过了一会儿主人你就来了。” 原来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娜弗丽也真是的。想要玩伴找我要嘛,送几条小猫小狗给它纯粹小事一件。可它偏偏跑到魔界来,还惹上了战斗力最强的火焰狮子。真是会闯祸! 还好,总算没遇到魔族。不幸中的大幸。 “兰仆,你再弄一个虫洞出来,我们回去。” “主人,建立虫洞需要在特殊的地方才可以。要到来的那个地方才行。” 我问娜弗丽:“你可以在这种地方施展瞬间移动吗?” 娜弗丽摇摇头。 那么,只好杀出去了。 抽出杀神剑,对娜弗丽说:“你留在这儿等着,我和这位大叔先出去将魔兽驱散。”见娜弗丽似乎想要表达反对的意见,我补充道:“如果你叨着小宠物出去,战斗中可能会把这只小火焰狮子弄伤的。要是你不听话,我就把你扔在这里不管了。” 娜弗丽怯生生地点点头。 偷偷探头看了看外面,结果很快就缩回头。 天啊! 第四部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四章 当神圣大帝在布雷西亚建立四大兵团时,要求四大兵团长各自为自己的兵团命名。皮耶德元帅为自己的兵团命名为石头兵团。 兵团的名称一直受他人诟病。为此,石头兵团一名高级将领解释说:兵团的作战风格坚毅,能够承受巨大的压力;进行攻击时可以给予敌人可怕的打击和伤害。因此皮耶德元帅为兵团取名为石头。 皮耶德元帅闻言一笑了之。 有好事者臆测:皮耶德元帅将兵团取名为石头兵团,只是因为兵团的骨干士兵大多来自于山区,见的最多的就是石头。 相对于皮耶德元帅所取的极为普通的兵团名,敌人对石头兵团所取的绰号却更受兵团士兵的喜爱——骑兵杀手、山丘霸王。 ——《皮耶德.康迪元帅传》 洞外,有着数不清的魔兽。大多数都是我从来没见过的。 难道说我必须在这些强悍的生物中杀出一条血路?如果真的要那样做,我可没有丝毫信心。 洞外的魔兽模样都是那么的狰嵘。那凶狠的目光、血红而且滴着涎水的舌头、还有白森森的牙齿,无不令我肯定:冲出去蛮干绝对是不理智的行为。 思考着应该怎样逃脱这种困境,我心不在焉地问:“兰仆,你说为什么洞外有那么多魔兽,它们却不冲进来?” 兰仆回答:“因为娜弗丽可以无意识地发出龙息。龙息有时候只是相当于一级魔法,但有时候其威力却相当于五级魔法。而且最令那些魔兽害怕的是,有时候龙息是精神魔法中的恐惧术。” “山洞很小,魔兽只能一只一只地进来。可是单对单那些魔兽全都没有把握打败娜弗丽。魔兽是拥有一定智商的生物,特别是一些高级魔兽的智商更高。所以它们选择了围而不攻。” “娜弗丽只不过抓了一只小火焰狮子,为什么就惹来了这么多魔兽?” “很简单,这只火焰狮子的地位很高,它是魔界火焰狮子王。” 示意娜弗丽把小狮子松开。我拎着小狮子的后颈,彻底迷惑了。这个闭着眼睛,吧唧着小嘴想吃奶的小东西?“这个小家伙会是火焰狮子王?” 兰仆耸耸肩。“它父亲,也就是原先的火焰狮子王,恰巧前几天死了。” 我真是无奈,转而对娜弗丽说:“你真是会找玩伴,什么猫猫狗狗不好找,偏要找一只火焰狮子王做玩伴?瞧,惹出事了吧。” 娜弗丽抗议地叫起来。老天,娜弗丽的父母竟然让它离开身边。娜弗丽连龙啸都不会,叫声简直象一只小猫。 “娜弗丽说,如果它不是火焰狮子王,它还没有资格成为娜弗丽的玩伴呢。” 我都气得没力气和娜弗丽拌嘴了。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我狐疑地问兰仆:“你怎么知道关于那只火焰狮子的情况?” “很简单啊。虽然魔兽不是智慧种族,但它们仍旧会发射出脑电波。主人你刚才问我,所以我就捕捉了一些相关的脑电波进行分析。” 以右手握成拳状狠狠地击左掌。我真傻,有兰仆在身边,让他解决不就得了?! “兰仆,你有什么办法?” “很简单,主人握着杀神剑出去就行了。” 我盯着兰仆,半响说不出话来。兰仆怎么在这种最关键的时刻出毛病了?握着杀神剑杀出一条血路或许是可行的,但那可不是什么好主意。 我气愤地大声嚷道:“我要知道最简单、最省力的办法!” “这就是最简单、最省力的办法啊。” 瞧着兰仆一副轻松肯定的模样,我愈加肯定他此时出问题了。兰仆向来是我的精神支柱,现在精神支柱完全垮掉了,真是令人无奈啊。 我长叹一声,问道:“你会跟在我身后出去吧?” 兰仆漫不经心地点头。我自然不放心,追问一句。“如果我遇到危险,你会保护我吧?” 兰仆还是点头。 靠人不如靠己!(主要是兰仆脑袋坏掉了,我没人可以依靠。)抽出杀神剑,我默默地吸了口气定住心神。然后,抱着必死的觉悟,我慢慢走出洞口。 站在洞口,我紧握着杀神剑催发出凄历的杀气,借此壮胆。结果发现了一个令我喜出望外的现象。 并不讳言自己很害怕,但至少我不至于害怕得发抖。魔兽们比我更害怕! 向前猛踏一步,结果那些魔兽纷纷支持不住,匍匐在地。 为了安全起见,我忍不住问已经被我确定为疯掉了的兰仆。“怎么回事?” “杀神剑的前任主人是魔王,主人得到这柄剑的时候,兽人总巫师不是告诉过你吗?前任魔王在这柄剑中留下的气息虽然不足以令魔族和高智商魔兽畏惧,不过对于眼前这些魔兽,已经完全足够了。” 我惊喜交加。“你的意思是说:这些魔兽不会再攻击我了?!” 此时娜弗丽极具个性的,类似猫咪叫声的龙啸在我身后响起。兰仆翻译道:“娜弗丽说,与其说魔兽畏惧你,还不如说它们畏惧于你手中的杀神剑。” 这时候我的心情很好,所以不计较娜弗丽跟着我跑出了山洞,也不计较那句话里面有贬低我的意思。 忍不住幻想:如果能够令这些魔兽全部臣服于我,那么率领着全魔界的魔兽与英格兰尼交战,指到哪里,就打到哪里。那可真是爽呆了。 “兰仆,我能够把魔界的魔兽都抓到布雷西亚去吗?” 娜弗丽不甘寂寞的叫声再次响起。兰仆说:“娜弗丽刚才说:‘白痴!别说令数量众多的魔兽臣服本身就不可能,就算它们全都臣服,也不可能容易地进入人间。要是它们能够轻易出入魔界和人间,那人间岂不是早就大乱了?’” 我尴尬地咳了一声。“兰仆,以后娜弗丽说的话你选择性地翻译一下。骂我的话就不要翻译了。” 真倒霉,只是一时太高兴了所以没有想得很细致嘛。被娜弗丽骂还不能和它计较——和这个小路痴计较,我不真成白痴了? 兰仆又耸耸肩。“普通人与魔兽建立主从关系,通常只能是一对一。每个人每天都可以产生一种特殊的物质。为了便于主人理解,我便称这种物质为爱心吧。不同的人能够产生的爱心值不同,有的人产生的爱心值甚至不足以令一只冰狼驯服,有的人却可以令猞猁驯服,而有些超级魔兽使甚至可以同时指挥几个魔兽。” “每与一只魔兽建立主从关系,都需要分配一定的爱心值给那只魔兽。越是强横的生物,就往往需要分配越多的爱心值。如果超级魔兽使拥有的魔兽数量过多,魔兽分配到的爱心值不够,那么它们可能逃跑,甚至暴起伤害主人。至于猞猁那种几乎不可能叛逃或伤害主人的魔兽,如果分配到的爱心值少了,则会杀死主人其它的魔兽。” “所以说,除了几乎可以产生无限爱心值的魔王、神王,想要令所有的魔兽臣服是不可能的。” 真可惜,本来我还打算借助杀神剑狐假虎威一把,把这些魔兽都驯服呢。我无限惆怅地看着眼前匍匐了一地的魔兽,这么多强悍的生物,太浪费了。“兰仆,以我的能力,可以令多少魔兽臣服呢?” “假如说一只猞猁需要三点爱心值,那么一只冰狼通常需要一点爱心值。而一只猞猁可以毫不费力地杀死一百只冰狼。主人,你确定想要收服面前的这些魔兽吗?它们的能力虽然不错,但除了那只母火焰狮子,都不算高级魔兽。其实你不必收服这些魔兽,我可以帮你挑一些抓回去交给皮耶德,他会很高兴的。” 说完,兰仆对我发射脑电波,将一份名单传给我。皮耶德烹调亚龙是一绝,可能那些魔兽的味道也不错吧。我想了想,按兰仆给我的名单用杀神剑指魔兽。“你,你,还有你……你们都跟我着走。” 被我点名的魔兽恐惧极了,而那些没被我点名的魔兽则松了一大口气。现在任务完成,我得回去了。说实话,留在魔界多少有些提心吊胆。万一碰上魔族可不是说笑的。 第131章 以尽可能快的速度,我率领着一支由三十多只魔兽组成的队伍浩浩荡荡向那个空间裂缝处走去。 到了预期地点,兰仆以同样的方式制造出虫洞。驱赶着魔兽纷纷进入虫洞后,我们也踏进入这个奇怪空间通道。 第二次穿过虫洞,感觉上习惯多了。穿出虫洞后,我立即清醒过来。 回到人间的感觉真是美妙极了。为什么以前就没有这种感觉呢?布雷西亚十月份的太阳其实还是挺猛烈的。不过一来山区的十月早就进入了秋季,二来,刚从魔界那种鬼地方回来,即使晒着三伏天的烈日也会让我感觉非常舒服。贪婪地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我张开双臂,享受温暖的阳光、和熙的秋风。 美妙的诗情画意境界,被一记突然袭击给破坏了。娜弗丽跳进我的怀里,叽哩咕哝叫了些什么后,便打了个哈欠准备睡觉。 兰仆开始即时翻译:“娜弗丽说:‘小娜娜累了,要睡觉了。’” 对于这个大煞风景的小家伙,我恨得咬牙切齿。不过,把这个昏昏欲睡的小家伙从怀里扔出去又太残忍。我只好找兰仆出气,质疑他的翻译水平。 兰仆笑着解释:“最好的翻译,自然得翻译出原汁原味。娜弗丽正对你撒娇呢,所以它的自称应该翻译成小娜娜。” 不行,我以后得学习古龙语。不然被兰仆胡乱翻译,害得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娜弗丽躺在我怀里,而它的怀里还躺着那只所谓的火焰狮子王。小东西在娜弗丽的肚皮上蹒跚着爬行,呜呜地叫唤着。我凑近了看它的脸,它突然睁开了眼睛看着我。将手放在它面前逗弄,结果它便用爪子捧着我的手指用力地吮吸。由此,我得出了两个结论:一、火焰狮子果然是很强横的生物;二、小东西绝对配得上火焰狮子王的称号,尽管它还没有长牙;三、小东西饿坏了…… 惨叫声在大峡谷中回荡:遭受意外攻击的我,很没面子地发出了惨叫。 “啊!……” “好疼!小家伙放手……不是,快松口!……” 第四部第二十五章 第二十五章 驳回娜弗丽的请求、抗议以及上诉,将小火焰狮子王交给它母亲照顾。那些魔兽中,有的会飞行术,有的不会;有的速度很快,有的速度却只是一般。我可没兴趣陪着那群实力不高(相对于阿呆、白雪而言),模样又不可爱的魔兽一起走。所以拜托兰仆制造了一个相当大的透明球体包围了我们。圆球里又一次出现了绚丽多彩的景象,等那些景象消失后,我们已经出现在公爵府的后花园里了。 后花园一个年老的花匠被这群不请自来的客人吓坏了。他发出一声凄历的尖叫声,拔腿飞奔,那样的速度让我吃惊。我望着那个老花匠消失的方面问兰仆:“他不是公爵府里的花匠老约克吗?” “没错,那个人确实是老约克。” “老约克已经八十多岁了,平时连走路都一颤一颤的。可是,刚才他怎么跑得那么快?” “人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可以分泌出肾上腺激素。肌肉正常情况下只能发挥20%到30%的作用,可是在肾上腺激素的刺激下,肌肉可以发挥80%到90%的作用。狗急跳墙,就是肾上腺激素的发挥作用的表现之一。” 我还想问些什么,可是屋里传来嘈杂的声音。 兵变了吗,怎么公爵府内这么乱哄哄的?示意兰仆去将那些魔兽安置好。我抱起娜弗丽,打开后门。穿过一段弯曲的走廊后,打开进入大厅的侧门,结果眼前的情景令我大吃一惊。希茜和马迪尔站在大厅的中间,还有一些人围在旁边。安丽丝眼尖,她发现了我和娜弗丽。 安丽丝娇嗔着批评我。“兰特,你把娜弗丽藏哪里去了,现在才把它找回来?” 娜弗丽看到我挨批评,不知道为什么非常高兴,它在我怀里得意地扭动着,对安丽丝哼哼唧唧地说了些什么。兰仆不在身边,我不知道它到底是怎么说的。安丽丝听得懂古龙语,从她的表情看,娜弗丽肯定没说什么好话。这下糟糕了,能够为我作证的兰仆又不在身边,我可真是有苦说不出。 “兰特,你居然做出这种事?!” 我做什么事了?这个顽皮的家伙到底信口开河说了些什么? 安丽丝咬着下唇走到我面前,显出一副伤心的样子。“娜弗丽说你把它打昏了藏在一个黑暗的山洞里,你怎么能够做出这种事呢?” 除了嗔目结舌,我不知道还能做些什么。这时候,站在一旁看热闹的凯森露出幸灾乐祸的表情。我猜,趁酒醉后打黑了他的眼圈,凯森一直耿耿于怀。 冤枉!布雷西亚兰特公爵执政以来第一冤案啊!我怎么这么不幸呢? 正在自怨自艾,突然听到安丽丝极为细微的声音。“兰特,你怎么不和我商量一下就让希茜来找马迪尔?现在那个姑娘情绪很不稳定,她说要为兰妮报仇,要杀了马迪尔。你快想个办法。” 原来是这样,我安心多了。可是为什么会有这种事发生?现在,我该怎么做?先试试尝试一下釜底抽薪能否成功吧。 “马迪尔,我找你有事。你跟我来一趟。” “主公,现在我有很重要的事。你先等一等吧。”唯一的一次,马迪尔直接回绝了我的要求。他转过头对着希茜说:“你有什么话,接着说完吧。” 希茜的表情极为冰冷。“我姐姐,是为救你而死去的,所以你欠我姐姐一条命。” 马迪尔象一座石像,盯着希茜,一动不动。半响,他颤抖着回答:“是的,我欠兰妮一条命。” “那么,现在你应该还我姐姐一条命了。”说罢,希茜从怀里抽出一把小匕首,向马迪尔的胸膛插去。 原来以为凭马迪尔的身手绝对不会被希茜这个纤纤弱女所伤,没想到马迪尔却坦然望着与兰妮极为相似的女子一动不动,似乎准备接受死亡。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握住杀神剑,发出终极圣斗气。“叮”的一声,匕首断为两截,希茜的手中,只剩下匕首柄。她紧握着匕首柄,一边用它刺着马迪尔,一边失声痛哭。 兰妮的性格非常温顺,可是希茜的个性为什么这么激烈呢?好在可以使用出终极圣斗气。不说别的,终极圣斗气是透明的,没有高明的眼力看不出我动了手脚。 我干笑两声,夸张地说道:“天意!希茜,你瞧匕首自动断为两截,完全是天意啊。害你姐姐丧命的并非马迪尔,而是英格兰尼人。你不要这样好吗?” 希茜扑在马迪尔怀中,仍旧不停地用没有尖刃的匕首柄刺着他,似乎永远也不会停止。马迪尔无奈地轻抚希茜瘦弱的肩部,低语道:“我对不起你姐姐。其实真正应该死去的是我,兰妮,她太傻了!” 马迪尔抬头看着我。“主公,兰妮死后,我将悲痛压抑在内心中。我以为自己可以忘记,可是每当夜里突然惊醒,我的心中却总是一阵绞痛。现在,如果被希茜杀死,实在是一种解脱。我想,这就是天意!” 兰妮死后,我对马迪尔总有一种潜意识的回避心态。有时候,马迪尔似乎憋不住了想要找我聊天,可是内心有鬼的我却总是吱吱唔唔借口回避了。我害怕知道马迪尔在想些什么,因为我太熟悉他:马迪尔必然很伤心,必然想报仇。可是能够做的我已经做了,剩下的,我实在无能为力。 没想到,马迪尔被伤得那么深——甚至想到了解脱!真是造化弄人……但愿马迪尔此时激烈的情绪波动只是因为看见了魂牵梦绕的“兰妮”,感情的堤防突然崩溃。一时的激动还好说,如果是从骨子里产生的感情冲动,那可真让人头疼了。 好半天,我才挤出一句话。“马迪尔,你是个骑士,骑士是不能自杀的……” “是的,骑士是不能自杀的。”马迪尔惨然一笑。这样的笑容,令观者为之动容。“所以,我一直活到了现在。” “主公,你瞧,希茜和兰妮长得多象啊。”马迪尔神情恍惚地捋着希茜的头发。“这红得象火似的头发,那纯净得象蓝宝石一样的眼睛,还有那鼻子,脸旦……” “她们不象!”我说道。“兰妮深爱着你,宁愿为你去死;希茜不爱你,希望你去死。” 在拟音术的帮助下,向来沉着冷静的马迪尔似乎清醒了过来。他看了看我,回答说:“主公,那是你不了解兰妮。在兰妮温柔的外表,其实只是一种伪装。她和希茜一样,都是爱憎分明的人。说到敢爱敢恨,我颇不如她。” 马迪尔呜咽着:“离开科洛斯收拾东西的时候,兰妮以死相逼,那时她便成为我真正的妻子了;在沙丝那亚,以阿拉卡的口才,仍旧没能说服她留下;在那个令人心碎的晚上……” 最终,马迪尔呜咽着说不下去了。他痴痴地望着希茜,好半天,才挤出一句话。“兰妮,你终于回来了。你是来带我走的吗?……” 希茜猛地将马迪尔推开,此时,她的脸上显出一种奇异的红艳。希茜绷紧了脸对马迪尔说:“你不要妄想博取我的同情。如果不是你,我姐姐不会死!你害死了我姐姐!” 马迪尔的状态极为糟糕,如果再被希茜多说几句,搞不好就算希茜不动手杀他,他也会因为承受不了精神折磨而崩溃。于公于私,这种结果都是我所不能接受的。 “希茜,我理解你的心情。但是你为了减轻自己的心理负担,却将害死兰妮的责任推给马迪尔,这是不公平的。” “是非自有公认。 第132章 你不答应又怎么样?难道我姐姐不是为了救马迪尔而死的吗?如果不是因为马迪尔,她怎么会死!所以,责任本来就在马迪尔,是他害死我姐姐的!是他……”希茜眼中噙着泪,大声嘶叫着。也许若干年的压抑都在这一刻释放了出来吧。 “你是个好主公,我父亲虽然为你战死了,但是家臣为主公而战死是正常的。而且你为了给我父亲和我姐姐报仇,甚至甘愿与兽人为伍。我姐姐呢?她真心喜欢马迪尔,可是她不但没有得到马迪尔的保护,反而因为马迪尔的缘故而离开了人世!” “格里恩的姓氏已经被你赐给别人了。请你在马迪尔的问题上公道一点:我该不该恨他?!” 看了夏默一眼,他正若有所思,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我呵呵傻笑,掩饰自己的尴尬。“忘了给你介绍。这位是夏默,你的继兄。希茜,你过来,我有话对你说。” 希茜掩饰自己激动的情绪,走了过来。 我对希茜悄悄说:“你父亲战死后,我担心格里恩这个拥有悠久历史的姓氏断绝,因而将格里恩的姓氏赐给夏默。不过,你的儿子将是格里恩家族的家督,而且待他十八岁时,我会将他册封为子爵。” 希茜噙泪嗔道:“这个事以后再说。你说,我是否有权力恨马迪尔,是否应该找他复仇?” 我温柔地劝慰着面前这个激动的女孩。“你想的太偏激了,兰妮是被英格兰尼人杀害的。为了替兰妮报仇,我已经率领兽人血洗了英格兰尼的迪克市。你也说过,如果不是你的原因,乔和兰妮就不会与我相识,兰妮自然也就不会因此而牺牲。这样说起来,兰妮岂不是被你害死的?马迪尔已经很痛苦了,你别再刺激他了,好吗?” 希茜呆立了片刻,脸上满是痛苦。她突然捂住脸,泪水从指缝间渗出。然后,她向大厅外奔去。 本来想拦住她的,可是那句“我恨你!”令我迟疑了片刻。让她一个人静一静也好。 当希茜冲出大厅时,马迪尔、夏默和皮耶德异口同声喊了声“希茜。” 我收回投向大厅门口的目光,准备看看那三个默契的家臣是怎么回事。这时安丽丝连忙走过来问我刚才说了些什么。我照直说了,结果安丽丝的玉唇里轻轻吐出两个字“傻瓜。” “是啊,希茜是有点傻。明明就不是马迪尔的错嘛。”我点头认同。 安丽丝毫不留情地批评道:“我说的是你,一点怜香惜玉的骑士精神都没有。你那样说,人家女孩子受得了吗?不跟你说了,我去看看希茜。” 我傻?娜弗丽那个小路痴这么说我也认了,可是安丽丝也这样说?! 看到我挨批评后暂时陷入了迷芒,娜弗丽从我的怀里跳到地上,又蹦又跳,简直是高兴极了。 有没有搞错?! 娜弗丽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安丽丝离去的背影,终于下定了决心。它哼哼唧唧地叫唤着,跌跌撞撞地向安丽丝追去。 我冒着生命危险去魔界救这个小东西,它却仍旧偏向安丽丝。太不公平了!不过现在不是哀叹不幸的最佳时机。马迪尔、夏默和皮耶德之间的气氛很诡异,我得弄明白是怎么回事。 没等我发问,那三个家臣已经开始为我释疑解惑起来。 夏默以一贯的文雅语气对我说道:“主公,我希望能够让格里恩姓氏里流着真正格里恩的血液。能够锦上添花,岂不是更好吗?” 马迪尔神情恍惚,似乎是自言自语,又似乎是在对我说:“上天垂怜,又给了一次机会我的。这次,我再也不能失去她了。” 而西西王的脸上,再也看不到往日那种嘻嘻的笑容,他气急败坏地宣布:“年轻的时候,我将精力放在族人身上。二十七岁时,我遇见了希茜。暗恋了她五年,等她长大。现在我已经三十二岁了,仍旧未婚。我想,谁也不会比我更有资格得到希茜小姐的爱情!” 我瞅瞅剑拔弩张的三个家臣。鄂然…… 夏默可能还好点,锦上添花嘛。就算不添上那朵花,好歹还有锦。可另外两个却是事关生死呢! 一个是找到了精神寄托,将对妻子的爱转移到小姨子身上。一个是暗恋五年,直至三十二岁仍旧单身。只是,希茜到底会选择谁呢?从她眼中不经意泄露的情愫看,马迪尔并非没有希望。可是得到希茜青睐的前提却是解她的心结。 虽然希茜是家臣的女儿,我多少有点决策权,但是许配给谁呢?如果处理不好,他们多半会为此决斗。即使马迪尔在决斗中没有丧生,但失去了精神寄托的他如果不自杀,也多半会成为一个活死人。 老天,孤身面对一个兵团的敌人也不会令我如此头疼!但愿安丽丝对此会有好的主意。 转移话题是我面对无法解决问题时的不二法门。我看了看周围,问道:“你们怎么都在这儿?出什么事了吗?” 拉库里嗡声嗡气地回答:“国师大人遇刺了!” 自从来到布雷西亚,这是我所遇到的最大的挫折。脑海里又一次出现了空白…… 第四部第二十六章 第二十六章 拉库里唠唠叨叨地向我述说:“不过还好国师大人没有生命危险,他已经为自己施展过疗伤术了。主母去检查过国师大人伤势的时候,国师大人比平时更精神呢。当时国师大人看起来年轻了二十岁。” 没有生命危险就好! 得知我最担心的事并没有发生,又听拉库里这么一说,我不禁有些狐疑。会不会是兰丝捅了自己一刀然后嚷嚷着遇刺了,好接近安丽丝?毕竟兰丝本质上是个色狼,兰丝与普通色狼的差别只不过在于他更注重于精神层次。 我淡淡地问:“刺客抓到了吗?” 夏默走上前来向我报告:“刺客已经被国师大人当场击毙了。” “弄明白刺客的身份没有?” 夏默迟疑了一会儿,回答说:“那个刺客是马迪尔大人的贴身近卫副首领,在卡敖奇战役中被俘虏的英格兰尼人。” 我皱了皱眉,怎么会是这样? “主公,我敢为达克担保,他不会是刺客。”马迪尔斩钉截铁地说:“达克对我说过:身为白银骑士,凭他的军功,足以成为联队长。只是因为并非土生土长的英格兰尼人,所以他在大队长一职上停留了足足七年。如果不是托蒂看中达克让他成为近卫队副队长,他早就申请退役了。” “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为了英格兰尼的利益而刺杀国师大人呢?” 虽然马迪尔面红耳赤的样子与平时的形象不符,但我有些高兴。他能够思考别的问题,这让我很放心。只要马迪尔并非心如死灰,一切都好办。 “主公,马迪尔大人坚称达克不会是刺客,但达克的佩剑的确是刺伤国师大人的凶器。”夏默毫不理会青筋暴起的首席家臣,侃侃而谈。“我认为这种事已经发生了,查明真相自然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必须将所有的危险因素排除掉。不然,国师大人的生命安全将得不到保证。所以,我要求马迪尔大人将他近卫中的英格兰尼人暂时交给我来处理……” “够了!”马迪尔大吼着打断了夏默的发言。“因为达克是英格兰尼人,所以你就要将我侍卫中所有的英格兰尼人都进行调查。假如达克是法兰西斯人、布雷西亚人,甚至是塞斯人呢?你怎么处理?!” “马迪尔大人,我并非对你有什么偏见。”夏默沉默了一会儿,似乎斟酌着什么。“主公让我主管情报、安全方面的事务,我有这个责任。大人的侍卫首领涉嫌刺杀国师大人,所谓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从动机而言,大人手下其他的英格兰尼人也有嫌疑。” 夏默对马迪尔鞠了一个躬。“我知道大人对待士兵视同手足,更何况那些最为重视的亲卫!可是,职责所在,即使是主公的亲卫中有人涉嫌,我也只能公事公办!请大人体谅我的难处。” 夏默后面一段话说得不疾不徐,温婉中带着铿镪。我也不禁暗暗赞叹。 “主公!”马迪尔艰难地转过头望着我。“我以性命担保我的手下。如果他们当中有人刺杀国师,我愿意偿命。” 我不禁踌躇。马迪尔自小陪我长大,记忆中,他只是要求骑闪电和请求兰仆教他技艺时露出过类似的乞求神情。魔导师固然重要,但马迪尔难道不重要吗? 皮耶德的笑声打破沉寂。“主公,我想搬到公爵府来住。这样一来,我可以和公爵夫人互相探讨一下厨艺。反正公爵府的空房还有许多,我就住在国师大师隔壁好了。” 我总是不能判断皮耶德明亮眼眸背后的真实想法。他或许有过和安丽丝探讨厨艺的念头,但是在这种多事之秋要求住进公爵府,肯定不会是这个原因。 想就近保护兰丝,让我不必处理那些英格兰尼人,以便卖个人情给马迪尔? 要不然,就是想接近希茜?希茜是兰丝的侍女,这回来鸠格市,自然也会和兰丝一样住进公爵府。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马迪尔住在公爵府,因此皮耶德不想失了先机? 正在沉吟,马迪尔身后的亲卫不约而同向我单膝跪下,他们相互交换了眼色后,为首白银骑士对我说道:“公爵殿下,我们愿意接受夏默大人的调查。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接受夏默大人调查后,我们能够以清白的身份为马迪尔主公服务。” “主公?……”马迪尔迷惑地望着自己的亲卫,声音显得迟疑。 为首的骑士抬头迎视马迪尔的不解。 第133章 “主公,您不是说过我虽然暂时以奴隶近侍身份留下,但是只要愿意,随时可以成为您的家臣吗?我在英格兰尼也是有头有脸的贵族,并非付不起赎金,总不能一直作为奴隶近侍吧。莫非您现在不愿意收我为家臣吗?” 这时,其余的英格兰尼人整齐地喊道:“马迪尔大人,请收我们为家臣!” 这些英格兰尼人以前都是托蒂的亲卫,他们长期共事,极有默契。 “我愿意……”也许是因为哽咽,马迪尔没有接着说下去。 那些英格兰尼人和马迪尔无声的对视,马迪尔眼中闪烁着晶莹的光,他正极力压抑着自己的感情。不过是四个白银骑士和十七个青铜骑士罢了,值得这么激动吗?凯森成为我的奴隶后,我也没这么激动过呢。 卡敖奇大战中,我将当时托蒂身边的二十二名亲卫全都抓住了。本来他们全都要求赎回自由的,可是我以托蒂的性命相威胁,这些人只好屈辱地发誓:愿意成为马迪尔的扈从。其实他们不答应我还真没办法,因为我本来就打算无偿释放托蒂。可惜这场交易略有瑕疵:那些人不愿意成为马迪尔的家臣,只愿意成为奴隶近侍。五年后,他们将赎回自己的自由。 做大奸大恶的事我不在乎,比如率领兽人进攻人类,比如连哄带骗勒索了多明戈的公爵爵位以及五个郡。可是做坏事也得做出档次来。对那些近卫以托蒂的性命相威胁进行讹诈,又对托蒂说那些近卫被俘虏后自愿成为马迪尔的家臣。这种谎话档次太低,如果被揭穿了,实在太掉我的面子。现在他们自愿成为马迪尔的家臣,我就并非是说谎,而是预言。这下可太好了。 马迪尔的亲卫队便是那支号称为狼牙的弓骑兵小队。得到那二十二名英格兰尼人后,马迪尔让拉库里从中挑走了四名青铜骑士作为扈从,将余下的英格兰尼人称为旋风十八骑。马迪尔让他们担任贴身亲卫,给他们的待遇都在大队长之上。马迪尔与英格兰尼人同吃同住,他对贴身亲卫完全信任的表现,令亲卫们感动不已。现在,马迪尔又以性命为之担保,已经完全征服了那些桀骜不驯的心。 一群大男人深情地对视,肉麻死了。 我干咳一声,对为首的白银骑士说:“法伦,你们为自己找了个好主公。马迪尔呢,也达成了一个长久的心愿,恭喜你们了。不过……” 马迪尔和他的近卫全都紧张地盯着我,生怕我一翕一合的嘴里吐出什么可怕的话。 “……你们成为马迪尔的家臣也有一个很不好的地方。马迪尔为人正直,完全靠着薪水生活。我对他有什么赏赐,他却又全部与部下分享,结果总是弄得身无余财。你们成为马迪尔的家臣后,也不知道他能不能养得起你们这群颇有能力的家臣。” 马迪尔尴尬地看了看亲卫,这才想到一下子多了二十一个家臣,对他而言是一笔庞大的开销。法伦说道:“我们成为主公的家臣并非为了钱。主公为人正直慷慨,正是令我们折服的地方。我们全都只需要成为头目即可。” 爱克斯大陆的家臣体系里,家臣分级制度为:头目、奉行、侍大将、大将、中老、家老、宿老。其中家老必须家臣五年后才可担任(原先拥有伯爵以上爵位者不属此例),而宿老则必须十年(原先拥有公爵以上爵位者不属此例)。头目是最低级的家臣,薪水从一枚金币到五枚金币不等。如果按这些人的实力,其实一开始就可以给他们奉行的待遇,而那些白银骑士,则应该让他们成为侍大将。以他们的能力,又很容易立下一定的功勋,升级为侍大将和大将。那时,马迪尔每个月必须从口袋里掏出至少四百枚金币。 没有相应的经济能力,可养不起那么多家臣啊。到达布雷西亚后,我本来准备大赏功臣的。可是马迪尔却以国家艰难为由,劝谏我节约了大笔的资金。这下马迪尔可尝到苦头了。看着马迪尔窘迫的表情,我轻声嗤笑。 “法伦,你自愿成为头目可不行啊。你倒没什么,可是不知情的人会讥笑马迪尔没有识人之明。我来决定,你,还有那三个白银骑士成为马迪尔的侍大将,其余的成为奉行。” 最初收乔和克洛斯为家臣的时候,那时我还是一个伯爵继承人,只能拥有头目级的家臣。得到沙丝那亚后,为了使阿拉卡能够完全压服拉西斯(当时阿拉卡刚刚成为家臣,被定为头目),他们俩都被我定为头目。凯森和多明戈的特殊情况令我为难,因而一直没有确定他们的身分。一个是圣骑士,一个原来是公爵,可我又不愿意让他们的身份超过了马迪尔。这种事不能总拖着,今天一起解决好了。 我看着家臣,对他们宣布:“趁这个机会,我宣布萧家家臣的位置。马迪尔为首席家臣,中老。凯森、多明戈、皮耶德、兰丝,皆为中老;克洛斯为首席大将,凯迪、拉西斯为大将;阿拉卡、夏默为侍大将;拉库里、海若为奉行。” “马迪尔,上次你们平息了布雷西亚三郡叛乱,只赏了你们一道菜。多明戈和凯森的爵位我已经升无可升,你则升为二等子爵,夏默则封为三等男爵。你、多明戈、凯森、夏默,现在每人赏一座庄园作为采邑。这回,你仍旧婉拒我的赏赐吗?” 一座规模较小的庄园每年得到的进项至少也是几百枚金币,大的庄园每年的收益更是可以达到数千枚金币。这样,马迪尔就不至于那么困窘了。 夏默、马迪尔及其近卫的眼中全是谢意。不过他们只是恭敬地向我行礼,大约在他们看来大恩不言谢吧。 凯森漫不经心地为此而道谢。多明戈则眼馋地望着那些近卫,这些天来,他常围着那些身为奴隶近侍的白银骑士转。还是多明戈身侧的近卫推了他的主公一把,多明戈这才回过神来对我道谢。然后,多明戈凑近马迪尔,小声地和他商量着什么。似乎是“能否以庄园换取那些白银骑士”之类的话题。 多明戈也真是的,什么都敢想。疯子! 我环视了一圈,发现阿拉卡的表情既狂热又有些失落。这个爵位熏心的死胖子!上回给他立功的机会,可是一开始他的表情好象我正逼着他吞服毒药一样。事实上,交给阿拉卡的工作才是目前最为重要的。憋死这个胖子,以便让他尽最大的努力完美地完成交待给他的任务。 大厅内的喜气冲淡了刚才希茜造成的戾气。消除马迪尔的负面情绪其实很容易,只需要将希茜赐婚给他就行了。可是那样皮耶德就会不满。所以这个方法不到最后关头还是不要轻易使用为佳。 也许,应该让马迪尔更高兴一些。 “夏默,马迪尔的家臣仍旧担任公爵府里的一部分防卫任务,你不必多虑。” “但是……”夏默张嘴想说些什么,我打断了他的话。“我也为马迪尔的家臣担保。这下你放心了吧。”人情也不能给马迪尔做完了,我也可以做做人情嘛。 夏默垂下头迟疑地回答:“遵命。” 正好看见兰仆进来了。我大声宣布:“看到马迪尔收了这么多有能力的家臣,我也为他高兴。现在,我再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顺便送给马迪尔一件贺礼。” 凯森舔舔嘴唇,一副馋鬼的模样。这也难怪,他和我一样已经连续七天没吃过安丽丝制作的美食了。 阿拉卡则不一样,他的眼中放出光芒,喃喃自语:“金币?珠宝?产权?或者是股份?……” 第四部第二十七章 “兰仆,你去我的藏剑室拿一把b级长剑来。” 大厅内一阵哗然。按大陆一般的排列,以s为最佳,a为优秀,b为较好,c为合格,d为次品,e为较差,f为很差。众人听到我让兰仆去拿一把b级长剑,认为我要求仆人去拿一把较好的长剑,这种贺礼似乎与公爵的身份很不相称。 大家对于我此时如此小气的表现感到惊讶,有些人开始窃窃私语。好在兰仆回来得快,要不然凯森这个无法无天的家臣可能会强行架着我去看医生。他搓着手问多明戈哪位医生治疗失心疯最有心得,虽然声音很小,但传到了我耳朵里。我恨得牙痒,却只能装作什么都没听到的样子不做理会。 兰仆推开大门后,所有人的视线都被他手中的长剑吸引了。客观地说,这柄长剑的卖相好的不得了。兰仆左手拿着剑鞘,可是所有的人都盯着他的右手。 柔和的光在剑身处流动着,象活物一般。剑身长一米五,剑刃很薄,没有任何人会怀疑它的锋利程度。 微笑着从兰仆手中接过长剑,我轻轻弹了弹剑身。清脆悦耳的剑鸣声证明它的弹性非常好。在矿场全部收归国有后,我们意外地发现其中有一座玄铁矿。这柄剑的主要材料是罕见的玄铁,我采用冷锻法将之打造,淬火的火候自然恰到好处,剑锋是让公爵府的专属铁匠手工磨制出来的。我又随手挥舞了几下。看来那名铁匠倒也用心,剑身毫不挂风,手感极佳。 阿拉卡对武器本身并没有太大的兴趣,但他对武器的价值却极为关注。为了能够更准确的估算这柄剑的价值,他凑到我面前仔细观察这柄剑。 带着恶作剧的微笑,长剑闪电般挥去。在阿拉卡做出反应前,我已经将长剑收回。此时平伸的剑身上有一根须发。我拿起这根须发,轻轻一吹。它飘落于锋利的剑刃上,结果须发断为两截。 “阿拉卡,你该剃胡子了。过来,让我帮你剃胡子。” 阿拉卡捂着下巴飞快地逃到远离我的地方,连连摇头。 第134章 “这种小事不敢劳动主公大驾,还是我自己来吧。我自己剃,我自己剃……” 众人又是一次哗然。不过这次喧哗与上次大大不同。上次是因为他们不能置信一位公爵会这么小气,而这次的喧哗则是因为如此锋利的宝剑居然被我评为b级。另一方面,众人对马迪尔极为羡慕,忍不住发出赞叹声。 其实最初我也认为用罕见的玄铁以及优质的宝石制作的长剑应该列入a级(杀神剑自然是s级),可是兰仆认为它即使以爱克斯大陆的标准也只能算b级。我不太服气,于是兰仆为我打造了一柄长矛。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我不得不承认兰仆划分的等级更正确。可是当我承认他的正确后,兰仆得寸进尺又一次打击我。他说如果按他的标准划分,那些剑连f级也算不上,因为它们全都没有智能。为了避免被兰仆气昏,我只能拒绝就此问题再与他进行任何讨论。 武将们眼中射出狂热的光芒,连凯森这个圣骑士也为之意动。阿拉卡似乎受到感染,眼神开始散乱起来。不过我很快就把握到了阿拉卡那种散乱的眼神中的真正想法:显然他已经估算出了那柄剑的价值。 剑鞘也不赖,以昂贵坚硬的樯木制成,外表包裹精钢皮,并以黄铜钉组成精美的图案。剑鞘上端端正正誊印着我亲手所写的“保家卫国,忠心不贰”八个大字,旁边是“布雷西亚公爵兰特.萧所赠”十一个小字。 “主公,这柄剑是赏赐给我的吗?” 我瞥了马迪尔一眼,非常高兴。因为他现在看起来象是已经把什么兰妮、希茜全都抛在脑后了。 “不是!”我郑重地回答马迪尔。“你刚收了这些家臣,这是代表你赏给他们的礼物。不过这把剑暂时归你保管,待你觉得谁更应该佩带这柄剑时,便赏给他吧。三天后,我还会再赏你一把同样的剑。” 将长剑连同剑鞘递给马迪尔。“这柄剑的神奇之处是你所想象不出的。试完剑我再去看兰丝的伤势。反正以魔导师的实力只要不是生命真的即将结束,很容易以神圣之水恢复健康。走,现在随我到前院的练武场去,让你见识一下这把宝剑真正的神奇之处。” 马迪尔急不可耐地接过长剑,紧紧跟在我的身后。没有谁能够忍此时的好奇心,他们都想知道这柄削铁如泥的宝剑还有什么奇妙的地方。 来到练武场,马迪尔握着长剑演练起来。我微笑着说道:“对剑柄注入斗气。” 马迪尔突然跳起来,狂喜道:“用这柄长剑可以发出风刃!只用对剑柄灌注少许的斗气就可以发出风刃!” 拉库里按捺不住了,他冲到马迪尔面前大声嚷嚷:“让我试试!我现在已经可以发出斗气了,让我试试!” 马迪尔将长剑交给拉库里后远远站开。拉库里兴奋地舞动着长剑,不时发出吼叫声:“风刃,嗨!好,又是一个风刃。哎呀,世界上居然有这么好的魔法兵器!” 看着拉库里越来越癫狂,我不得不出声制止。“拉库里,够了。把长剑还给马迪尔。” 拉库里闻言真的停了下来,其实我还真没想到处于极度兴奋状态下的拉库里居然还拥有这份自制力。拉库里喘口气,依依不舍地将长剑交给马迪尔。那种神态令我好笑:他就象为生活所迫,不得已将自己的亲生儿子交给别人抚养一样。 “拉库里,你急什么,一点贵族形象都没有。送给你的兵器,我也打造好了。三天后公爵就任仪式上,我会发给你的。” 这句话一说,家臣们顿时乱了起来。 “主公,为我打造没有?我去监视英格兰尼矿场主和他们的护矿队,还没向您报告具体情况呢。” “拉库里都有,我不会没有吧?” “主公,拉库里是近卫副首领,我可是正首领呢!” 凯森走到我面前,语重心长地说:“主公,其实身为圣骑士,兵器的好坏已经不那么重要了。不过,给不给我发兵器,那是个面子的问题。我不能在卓索图族中掉面子啊。” “静一静!”虽然许多武将一身中最大的爱好就是宝剑和良马,但是我的家臣们也太沉不住气了。不就是世人眼中难得一见,连矮人名匠也很难制作的极品魔法兵器吗(矮人与兽人一样,对魔法的掌握能力远逊于人类,因而只有等级最高的矮人才能制作出可以被称为极品的魔法兵器)? “b级长剑每个武将家臣都有份!” 阿拉卡带着浓重鼻腔的声音在我身边响起。“主公,我呢?我没有吗?” 我奇道:“你?你也想上前线杀敌吗?” 阿拉卡重重地吸了吸鼻子。“如果主公不想赏我长剑,那么折算成现金赏给我也行啊!” 以阿拉卡的目前表现的架式推测,如果我不答应他的要求,他马上就会进行捶胸顿足的表演了。我颇为了解阿拉卡的厚颜无耻,但是围观的仆从却没有足够的心理承受能力——一个无辜的仆从受到过大的刺激,竟然晕倒在地上。 “这样好了,以后我制作一些b级长剑,交给你的商业网独家销售好吗?给你10%的佣金。” 看着阿拉卡犹犹豫豫的模样,我很容易就猜测出他在想些什么,因而补充道:“至少为你提供十把这种长剑,够了吧。” “够了,够了!”所谓至少,意味着可能超过十把。那就说明在这次赏赐中,阿拉卡得到的利益最大。因此他也就顾不得形象问题,抹抹眼睛,顿时眉开眼笑起来。 看着眼前的笑脸,再回想阿拉卡刚才垂泫欲滴的模样,我的心中顿生怜悯:真可怜。看来过不了多久,阿拉卡的精神状况就会和多明戈有得一拼了。 这时,我联想起一件事,于是招手让多明戈走到跟前。“多明戈,你臣服于我做了极大的贡献,所以我对你的赏赐最丰。为你的兵团装备一个大队的飞行工具。除了武将都有的长剑,我还会赏你一柄魔法杖。你是水系见习魔法师,在那根魔法杖的帮助下,应该可以轻松施展出疗伤术和冷静术。” 在多明戈因激动而有所行动之前,我赶紧说道:“不过你以后不许再抱我的大腿。你不答应,我就什么都不赏给你。”看着多明戈失望的神情,我压低声音补充道:“如果这种习惯真的改不掉,你可以去抱凯森的大腿,我不干涉。不过,如果被圣骑士踢断了肋骨,可别怪我没警告过你。” 多明戈犹犹豫豫地看着凯森,目光闪烁不定。看起来他正在盘算如何能够抱上凯森的大腿而又不被踢断肋骨。以圣骑士的听力,刚才我祸水东移的教唆自然被凯森听见了,所以他一个劲地对我吹胡子瞪眼睛。 对男人的媚眼秀不感兴趣,所以我赶紧躲开凯森喷火的目光。“顺便再告诉你们一件事。这一柄长剑上没有编号,因为它是我送给马迪尔家臣的礼物。” “三天后发给你们的b级长剑上都有编号,按马迪尔、凯森、皮耶德、多明戈、凯迪、夏默、拉库里、海若的顺序每人一把。再后面,还有十二把c级长剑。c级与b级的差别在于它不是魔法剑,但它的锋利程度并不逊于b级长剑。那十二把c级长剑也有编号,从九号开始,一直到二十号。” “八把b级剑赏赐给我的直属武将家臣,十二柄c级长剑呢,就按军人们立下功勋的大小顺序排列,我将亲手赏赐给功勋最大的十二位军人吧。” 皮耶德脸都绿了。“主公,我的兵团才加入你麾下不久,哪来什么军功啊?这么分可不公平啊!” 凯森不耐烦地说:“以后又不是没有立功的机会。布雷西亚有得是特级矿,主公还可以再制造嘛。” 皮耶德和兰丝成为我的家臣后,凯森对兰丝倒是发自内心的尊敬。可能草原边缘族人对魔导师有一种特别的敬畏吧,毕竟一千多年来从来没有哪个草原边缘族人成为魔导师。但对于皮耶德,凯森却不太客气。不过皮耶德却中家臣中唯一不畏惧圣骑士气势的人。皮耶德虽然只是黄金骑士,可他是巨龙骑士。皮耶德加上翔龙,其实力并不逊于凯森——除非凯森骑上阿呆或是白雪,别的坐骑全都害怕巨龙的龙息。 西西王被噎得半天说不出话来。今天是皮耶德的倒霉日,因为希茜的缘故,失去了往日潇洒的风采;现在又被无视巨龙骑士实力的圣骑士抢白,更加气急败坏了。如果再这样下去,西西王的绰号迟早会改为哼哼王。 别人当主公挺好的,可我当主公怎么就这么烦呢?好不容易找到了与多明戈最适合的相处之道,现在又要解决家臣之间争风吃醋的问题,还要处理他们相互不服气的难题。 “皮耶德,别说了!最后三个号不按军功分配,而是按剩下的军人的实力分配。那些因军功获得赏赐的军人不得参加那三把剑的争夺。这样总可以吧。” 皮耶德仍旧有些悻悻然。不过他没有更好的方法,只好吞咽了一口唾沫后点头同意。 “安丽丝现在不在。现在大家情绪都不错,大家都在这里吃晚饭吧。皮耶德,你来掌厨。” 皮耶德似乎余怒未消,居然梗着脖子回答:“我制作亚龙肉的厨艺还勉强。别的食物却不行。” “别担心,我去魔界抓了好多魔兽回来呢。你擅长制作哪种魔兽呢?” 练武场上,显出一种异样的寂静。 过了几秒钟,似乎是同时,许多人一起发出惊喘声。 “魔界?!” 第四部第二十八章 第二十八章 皮耶德眯着眼睛不能置信地质询我:“主公从魔界抓了许多魔兽? 第135章 !” 兰仆说过,除了那两只火焰狮子,那些魔兽的等级并不高。可是火焰狮子王是娜弗丽的玩伴,而母狮子还得养育狮子王一段时间,都不能宰了吃。换句话说,搞不好我抓回来的魔兽并非上等的菜肴材料。 我不好意思地解释:“没什么上等货,有几只会喷火的紫青色有点象犀牛的魔兽……” 皮耶德的瞳孔收缩了。“恐怖蛮牛?……” 从皮耶德一阵红一阵青的面孔可以看出,这种叫恐怖蛮牛的魔兽肯定不好吃。或许是兰仆对烹调并不在行,所以给我的名单不太正确。抓错了不要紧,好在抓回来的魔兽种类挺多,总有适合的。“还有很大的昆虫,头部有点象苍蝇,大约一米多,身子很长,和别的魔兽打斗时可以施放削弱魔法。” 皮耶德又呻吟了一声。“龙蝇!……” 看着皮耶德颇为英俊的面孔微微抽搐,我突然领悟到自己犯了错误。虽然那种叫龙蝇的生物也是魔兽,但它是昆虫。绝大多数人都对吃昆虫有着先天性的反感。 我想自己的脸有点红了。抓回来的魔兽中有象巨大蜥蜴的魔兽,那种魔兽属于爬行类生物。亚龙也属于爬行类生物,也许这种魔兽的味道不错。“有一种象蜥蜴的魔兽,大约三米左右。它可以喷毒,还可以施展石化术。” 皮耶德大叫一声“毒蜥蜴!”,他突然冲到我面前,紧紧握住我的肩膀问:“主公,你……你没有吃掉它们吧?” 和卡特琳娜相处让我知道了一件事:绝对不要吃不能保证安全的东西。经历过那种难以磨灭的痛苦教训之后,即使比拉库里更傻的人也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何况是我呢? “没有,我没吃。我把它们捉回来是让你烹调用的,你弄好了我再吃。” “吃?”皮耶德气急败坏地咆哮:“它们不是用来吃的!” 看到其他家臣的表情,皮耶德突然醒悟。他有些不太自然,降低了声音可怜兮兮地问我:“主公,那些魔兽在哪儿?” “不是用来吃的?可是你这么激动干嘛?”我有些迷惑了。就算我白白抓了一群不能吃的魔兽回来,他也犯不着这么激动啊。 皮耶德轻声对我说:“主公,我是提姆比斯特人。” 突然想起了山海经关于提姆比斯特人的介绍。西西王是御龙者,也就是说他是提姆比斯特某个部落的族长。提姆比斯特人的等级观念非常鲜明,下位者绝对服从上位者的命令。这样看来,我拥有了一个部落的提姆比斯战士! 战神玛雷奥菲努斯明鉴!那可不是一般的战斗力!笑意,忍不住在脸上流露。 皮耶德打了个哆嗦,他挤出笑容问我:“主公,你想到了什么事?为什么笑得那么……奸诈?” 奸诈吗?我只是高兴罢了,怎么会笑得奸诈呢?西西王一点欣赏水平都没有。 “皮耶德,你想要我将那些‘活’的魔兽送给你?” 为了加深西西王的印象,强调我所拥有的本钱,我特意在“活”字上加重了语气。强行要求西西王服从我的命令从理论上讲是可行的,但不合常理的要求自然会引起反弹。也许受阿拉卡的影响吧,我希望通过交易的形式进而得到西西王对我更多的承诺。 皮耶德深吸了一口气,似乎平静了下来。他盯着我思考了片刻,突然嘻嘻一笑。“主公,你知道提姆比斯特人最大的优势在于能够驯服比自己实力更强的魔兽,使之参加战斗。我是你的家臣,所以我部落的子民也自然会为你而战。恐怖蛮牛、龙蝇、毒蜥蜴都是罕见而且战斗力极强的魔兽,如果我的部落得到这批魔兽,主公得到的帮助也会更大!” 罕见的魔兽吗?在魔界看起来那些魔兽很多,就算不以群为计量单位,但是包围娜弗丽的魔兽每一种最少也有上十只啊? 如果不是因为皮耶德最初的表现已经泄了他的底,他刚才的说辞的确很容易说服我。那批魔兽对皮耶德肯定而言极为重要,我不多弄点好处怎么行?我眨着眼睛,急速地思考着。 无论如果,夸大货物的成本总是有利的。“我千辛万苦去魔界抓那些魔兽回来,唉,真是九死一生啊。” 西西王还在强撑,他虽然仍旧嘻嘻地笑,但脸色已经有些发白了。“主公,虽然那些魔兽确实很强悍,但是以主公的能力,应该不会有什么大的危险嘛。况且,你不是好好地回来了吗?” 拍马屁吗?可惜不如阿拉卡,这种水平还无法打动我。我哀怨地叹气。“皮耶德,你不知道。从人界去魔界有那么容易吗?你听说过有谁去过魔界?那真不是人去的地方!” 拉库里冲过来,他挥动着手臂激动地嚷嚷:“主公,您为什么去那么危险的地方?传说中有魔界和神界两个地方,谁也没去过。可是只要听听名字就知道,魔界根本不是人去的地方。虽然主公是神魔大人,但您一个人去那种地方实在太危险了!有什么事,您可以让我们去嘛。家臣是做什么用的,不就是为主公排忧解难吗?!” 我瞧了眼拉库里。他虽然有点蠢,有点冲动,可是忠心却无疑令人感动。 “皮耶德,别看我现在还活着,咳……强行打开空间进入魔界,咳……我向战神发誓,咳……那绝对不是人力可以办到的,咳、咳……” 刚才还生龙活虎,一会儿功夫就变成病入膏肓的模样,这种迅速的转变令许多人露出迷惑的表情。 阿拉卡自然不在此列,他在一旁猛翻白眼。我猜阿拉卡正在腹诽我蹩脚的谈判技巧吧。现在顾不得形象方面的问题了,重要的是不能白白将魔兽送给皮耶德——他多少总得表示表示。 皮耶德一咬牙。“主公,你将那些魔兽交给我,我愿意答应你任何要求!” 无限制的要求!赚翻了。 我忍不住得意地朝阿拉卡挤眉弄眼。阿拉卡则看着皮耶德唉声叹气,大有恨铁不成钢的意思。 “兰仆,你带皮耶德去魔兽那里啊。唉,九死一生换来的心血……真舍不得啊……” 兰仆一言不发转过身。似乎为了不引起别人注意他那微微耸动的肩膀,兰仆加快了步伐。 皮耶德连忙跟着兰仆向大门外走去,他似乎想到了什么,突然回头问我:“主公,你最初不是准备吃掉那些魔兽吗?” 皮耶德已经过早地暴露底牌了,我还怕什么? “是啊,我是准备吃掉那些魔兽——怎么,你想收回刚才的许诺吗?哎呀,怎么这么快就肚子饿了……” 皮耶德用力咬牙,一言不发冲出大门。几秒钟后,外面传来某人发泄的狂啸声——还有“砰砰”的响声,似乎是以头撞墙的声音。 我盯着大门出口,露出悲天悯人的表情深深叹了口气。 家臣,又疯了一个…… 回过头向家臣们问道:“你们现在饿了吗?如果不饿,干脆等安丽丝回来再吃,好吗?” 凯森抢先回答:“我们愿意等主母回来了再吃。” 我点点头,这是意料之中的回答。“既然如此,我们去看看国师吧。” 来到二楼兰丝的卧室,他不知正在想着什么心事,瞪着眼睛望着天花板发呆。 “兰丝,三天后我的就任仪式正式开始,那时候你能够恢复吗?” 兰丝将目光移向我,眼中的内疚一闪而逝。“我的伤并不严重,三天后可以参加公爵就任仪式。不过,以我目前的身体状况,可能无法施展禁忌魔法。” 他轻咳一声,移开目光,似乎在躲避什么。“人老了,不中用了。居然被一个白银骑士刺伤了。” 其实我也很奇怪。虽然说同等级的魔法师与战士在近距离处于极大的劣势,但兰丝是魔导师,而达克仅仅是白银骑士,应该很难刺伤他才对。达到魔导士一级,就可以根据自身的实力在一定的距离内感应到低级别战士泄露出的杀气。念由心生,一个魔导师通常可以在三十米以外就察觉出异常的杀气。这种距离,兰丝完全可以布下空气之盾。以魔导师的实力布下的空气之盾,没道理那么轻易让达克突破进而得手。也许兰丝真的太老了,反应已经变得很迟钝了。 我尽力掩饰着眼中的怜悯,安慰兰丝道:“无所谓。只要别人知道我的国师是魔导师,施不施展禁忌魔法其实没多大关系。你放心休养吧。” 兰丝看着我,眼中闪过一道异采。他的脸色更加苍白,也许在一位老人失血之后与他交谈是错误的选择,我应该让兰丝得到更多的休息。 “国师,你不必想得太多,只管静下心来休养。” 看到我准备离开,兰丝咳嗽一声问道:“主公,刺杀我的刺客身份查明了吗?是不是英格兰尼人?” 我点点头。这是事实,没必要隐瞒。 “作为一个英格兰尼人、一个魔导师,成为另一个国家的国师,看来已经成为所有英格兰尼人眼中的叛国者了。也许每个英格兰尼人都想杀了我吧?” 从兰丝剧烈的咳嗽判断,那一剑也许刺伤了他的肺。我连忙对兰丝说:“国师,你伤到了肺,请不要再说话了。你多休息一下吧。” 兰丝挣扎着说出他的请求:“主公,请把所有的英格兰尼人都驱逐出公爵府,好吗?” 我为难地瞟了眼马迪尔,他此刻的脸色看起来比兰丝还要差。我不由地苦笑。 “国师,你放心休息吧。我答应你。” 得到我的允诺后,兰丝放心地闭上了眼睛。 兰丝是老糊涂了还是怎么的?幸好我刚刚送给马迪尔的家臣一份厚礼以示祝贺,表现出对那些英格兰尼人非常信任的态度。 第136章 要不然,兰丝这个老糊涂向我提出这种要求,不是迫使与我首席家臣之间产生隔阂吗?没想到马迪尔对部下过于爱护,有时候也会让人为难。 示意家臣们退出兰丝的卧室,我最后退出,轻轻为兰丝掩上卧室大门。 来到一楼,我愁眉苦脸地对楼下等候的法伦说:“法伦,我又要破财了。国师年纪大了,胆子变小了。这下,我必须赏赐你们的主公一座府邸了。本来我想和马迪尔挤在公爵府住,以便节约一点钱的。” 法伦是最有希望得到那柄b级长剑竞争者,因而他对我充满了感激。他向我鞠躬道:“公爵殿下,我们理解您的苦衷。国师大人虽然是一位魔导师,可是,勇气是骑士独有的特征。只要主公相信我们,即使所有的人都怀疑,我们也无所谓。” “你的口气好象是怀疑我不相信你们?” “公爵殿下,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原来是扎吉.雷洛公爵的家臣,曾经参加过双头河战役。后来,我们又听闻殿下率领兽人为家臣遗孤复仇的消息。虽然与公爵殿下处于敌对,可是作为骑士,我们早就被您的表现所征服了。成为您的部下,是我们的荣幸!” 我摆摆手。“为了表示我的歉意,也为了证明我对你们的信任,再赏赐给你们两柄c级长剑。” 马迪尔和亲卫们全都是呲牙咧嘴,一副想笑又不敢笑的古怪表情。 身后,传来阿拉卡的犹犹豫豫的声音。 “主公,我的家臣达克斯多,……认为您不相信他……” 我回头横了阿拉卡一眼,心中骂道:去死! 第四部第二十九章 第二十九章 明天就是公爵就任仪式了。举行就任仪式的时候,自然会有阅兵典礼。为了刺激军人的士气,等会儿我要举行授剑仪式。本来我还想对将士们奖赏宝马的,可惜布雷西亚产马很少,称得上良马的更少,能够称得上是宝马的……唉…… 现在我虽然私人拥有三十多匹良马,可它们比起闪电至少差了两个档次。想要购买吧,阿拉卡用“主公,如果您一定要购买价值一万枚金币以上的马,请先杀了我。”这样的话来扫我的兴,只好打消念头。卓索图族倒是有几匹只逊闪电一筹的宝马,可是我又不能拿别人的东西做人情。 十月下旬的天气好极了,秋阳灿烂,凉风习习,真是令人身心愉快得一塌胡涂。 由于皮耶德的兵团属于预备役兵团,因而目前只勉强募集了五个联队,而其他三个兵团则全都满员。我为军人提高待遇,吸引了大批强壮的青年人加入军队。凯森得了便宜还卖乖,他的兵团有四个骑兵联队、一个弓兵联队、五个轻步兵联队,是实力最强的兵团。可他居然感叹布雷西亚人不擅骑马。 训练场上,聚集着八百多名小队长以上级别的军官。由于扩军的关系,这些人当中有些是刚从十夫长位置上升起来的。他们一个个精神百倍,脸上流光溢彩。 最左边的,是卓索图兵团,凯森为之取名为飞熊兵团。飞熊兵团的军官轻一色的骑着草原骏马,身披轻质的软甲,手臂和小腿分别绑着护臂和护腿。走出大草原后,卓索图人已经获得了足够多的精良武器。不过这些军官的护臂、护腿和软甲却是来到布雷西亚后统一配备的。 挨着飞熊兵团的,是马迪尔的兵团,马迪尔为之取名为迅狼兵团。迅狼兵团几乎每名军官身上都背着一张弓,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目光很锐利。 曾经与我并肩进行塞斯游击战的战士,在四号伏击战的殿后战及双头河战役中牺牲了很多。我对那批劫后余生的战士向来有着一种特殊的好感。不过,此时站在讯狼兵团第一排的那个叫休特的军官却不在此例。其实我并不是对他满面虬须,皮肤黝黯的外表有什么意见。最初,他是老巴顿(马迪尔的父亲)的亲卫。双头河战役之后,他象拉库里那样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然后就去投奔了马迪尔,而且还成为了马迪尔的第一位家臣。对于这样的战士我本来应该特别喜欢的,可是他成为狼牙的队长后,就变得有些怪了。 他的眼神总是很特别,喜欢瞅着别人的脑袋,似乎在研究什么。后来我才知道,他是在看不同方向距离的人头,在目测距离,在算风速,在计算怎么用弓箭射过去能够一箭命中头部。马迪尔是我军第一神射手,也不象他那样瞅得人发怵。不过依这个怪人的战功,可以得到一把c级剑。 接着,是多明戈兵团的军官。为了表示对多明戈的亲厚,我特许多明戈的兵团可以用猞猁图案作为军旗标志。但愿多明戈不至于玷污了猞猁的名声。其实我还真有些不放心。猞猁是魔兽之王,多明戈敢于用猞猁命名,也算是狂妄了。 最右侧的,是西西王的兵团。令人奇怪的是,皮耶德为他的兵团取名为石头兵团。这支队伍的人数最少,可是谁也不敢小瞧他们。这支部队中,有几只我从魔界带回来的魔兽正乖乖地待在主人的身旁。提姆比斯特人真是厉害,才两天功夫,他们就驯服了那些魔兽。驯服魔兽并非提姆比斯特人的专利,可是能够如果迅速驯服比主人更强大的魔兽,却不是普通人可以做到的。据我猜测,西西王之所以让那几个提姆比斯特人带上刚刚驯服的魔兽,是为了争夺剩余的三把c级长剑。 台下的军官们通过自己的长官已经知道,等会儿将会发生什么事。每个兵团都向我报备兵团中立功的名单和功勋,但是最终得到奖励的人却由我来确定。有些军官在加入我的麾下后没有参加任何战斗,可是他们对于那种一生也难得一见的极品魔法剑有着极大的兴趣。他们按捺不住地议论着,想象着魔法剑的锋利和神奇。偶尔,也有人忍不住表达对马迪尔家臣的艳羡。 我慢慢走向校台,威严地向下扫视一眼。下面顿时寂静无声。 “诸位都知道这个大会的目的吧。” “知道!”众人整齐响亮的回答令我满意。到底是军官,素质果然很好。 “好,想必大家早已等得不耐烦了吧,那我就直接进入正题!先让大伙看看奖品。” 我背着手,看着两名亲卫抬着一个较大木箱过来。还有两个亲卫将一个箭靶抬上校台,将它安置在校台上。抬着木箱的亲卫解开木箱上的绳索,揭开盖板。训练场上的人明明知道站在台下根本不可能看不清箱子里是什么,可是好奇心却驱使他们踮起脚,探头探脑地向台上瞅着。 “第一排能够催发斗气的上来一个。” 结果第一排的三十个人全都冲向楼梯,有的人干脆七手八脚地抓着校台的边缘试图爬上来。看来我下达的命令不太正确。我笑笑,命令后面的人下去。数了数,一瞬间就冲上来七个军官。 “由于极品魔法剑数量太少,又由于这是第一次颁奖,所以我只将极品魔法剑颁给我的直属家臣。以后如果立下了大功,我同样会将极品魔法剑赏赐给你们。” “你们七个,去箱子里面挑出剑鞘为青紫色的长剑。” 军官们忽地围了上去,从箱子里挑出b级长剑。还没等我下达第二个命令,其中一个情不自禁抽出长剑,结果其余的人也纷纷效仿起来。 待他们抽出长剑后,台下发出哗的声音。利刃可以反射出寒光,可是b级长剑因为自身镶嵌宝石,而我和兰仆又在加了魔法材料画了魔法阵的缘故,柔和的光芒在剑身象活物一样游动。 “你们将长剑指向那个箭靶靶心。” 虽然有的人并不知道我的用意,但他们全都遵令行事。 “催动斗气。” 嗤的一声,或风刃,或冰箭,或火球,或魔法神箭全都射向箭靶。弄不清这些军官射得准不准,因为刚才我并没有注意看。现在,那个倒霉的箭靶已经尸骨无存了。 台下,传来了整齐的抽气声。我乐观地想:这些军官的确是训练有素,连抽气声都那么整齐响亮。 “这种极品魔法剑一共有八把,编号分别为一至八号。现在,按马迪尔、凯森、皮耶德、多明戈、凯迪、夏默、拉库里、海若的顺序每人一把。” 虽然说魔法剑发出的魔法都是以斗气触动催发的,真正的能量在于剑柄的宝石。可是性格对魔法仍旧多少有些影响。二号长剑,是能够催发火球的魔法剑;在我看来多明戈应该学习精神魔法,可是即然他是水系魔法师,所以四号长剑能够催发冰箭;凯迪少年老成,五号剑可以催发属于土系的魔法神箭。其余的,则全是催发风刃。 台下的军官全都以热辣辣的目光注视着我的家臣按顺序领取极品魔法剑,个别自制力低的则免不了流下艳羡的口水。 “别着急,以后每年的今日都会举办一次这样的大会。如果当年没有任何战争,则只发二十把极品剑;如果只有对内的战斗,就发一柄极品魔法剑,外加三十把极品剑;如果有与其他国家的战争,那么奖品中就会有三柄极品魔法剑,五十把极品剑。” 看着这群眼中冒出狂热神情的军官,我知道只用言语的煽动就已经足够了。对八百多个人同时施展精神魔法,我还真吃不消呢。 军官们超出预料的狂热情绪令我心生警兆,于是补充道:“如果与其他国家发生战争是因为我国主动挑起的,那么当年的奖品与没有任何战争一样!” 不少人露出失望的神情。还好,我总算及时发现了这个纰漏。 当其他家臣将魔法剑收回剑鞘后,军官们的目光全都集中在凯森身上。 第137章 那种热情的注视,即使是圣骑士也吃不消。凯森无奈之余只好和别人一样将魔法剑插入鞘内。 七个军官仍旧依依不舍地站在台上,不肯远离凯森等人。“你们七个,再从箱子内拿七把剑出来。” 这一次,七把剑出鞘时只是扑面一阵寒气罢了。虽然剑刃锋利,手不敢试,可是有前面的b级剑比较,军官们纷纷露出失望的表情。看来,也许先颁发c级剑才是正确的次序。 “你们拔一根头发,扔到剑刃上。” 军官的激情被重新点燃了。一名少校联队长大喊道:“吹毛断发的宝剑!”说完,他兴奋地抽出身边一名少尉小队长的佩剑,与c级剑对斫。 我没有制止那名联队长冒失的举动,仅仅耸了耸肩。凡铁,哪怕是精铁,又哪能和玄铁相比呢?这批c级剑全是兰仆亲手打造的,其等级属于c+。普通的矮人商店里,绝对不会有如此锋利的长剑。 正如我所预料的,那名联队长的佩剑应声而断。他先是震惊地仔细观察着手中的c级剑,似乎想找出上面的缺口。可惜他没有任何收获。他痴痴地抚摸着剑身,喃喃自语:“从来没见过这么锋利的宝剑。幸亏我没有用自己的佩剑试。想必价值三千枚金币的矮人名匠所制长剑,至少也会留下一个大大的缺口吧。” 无端失去佩剑的小队长心疼地看着地上的半截剑尖,皱起眉嚷嚷:“长官,我的佩剑也是花了一百枚金币买的!” 我笑着挥挥手。“好了,你们现在都下去。我现在开始念名单。听到自己名字的军官依次上台领奖。” 待七名军官依依不舍地走下去后,我开始念名单。“曼德拉。沙龙……” 一些军官知道自己获奖的机会很大,可是见识过奖品后,他们全都患得患失起来。这种品质的长剑,只有大城市的矮人商店才会有售。它们的价值至少在四千枚金币以上。采邑不大的贵族,购买这种等级的宝剑几乎是不可能的。即使有些贵族非常富有,但是他们参军是为了获取荣誉。得到这种誊印着我亲手所写的“保家卫国,忠心不贰”八个大字和“布雷西亚公爵兰特.萧所赠”十一个小字的宝剑,可以满足他们的荣誉心。 分配的结果是:飞熊兵团三人、迅狼兵团三人、猞猁兵团两人,我的亲卫队一人。念完名单后,我依次向得奖的军官发放宝剑。阳光照射在剑鞘上,反射出五颜六色、绚丽多彩的光芒。有的人情不自禁将宝剑抽出来,除了宝剑自身的寒气外,还反射出耀眼刺目的光。 虽然在战场上这些c级剑反射出如此炫目的光很不好(偷袭时特别不利,战败逃跑时也很容易成为敌人的首选目标),可是此刻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军官们的虚荣心,我自然只能选择让兰仆将它制造得更炫些。所谓有利就有弊,没办法。 台上台下,欣喜、赞叹、忌妒、羡慕等各种情绪交织在接受奖励者和旁观者的心中翻腾。这些军人眼中,流露出赤裸裸的欲望。 得到我的命令后,那些得到奖励的军官高举宝剑围着训练场绕一圈。也许是受到他们得意洋洋的神情所刺激,一些旁观者开始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骂骂咧咧起来。 “有什么了不起!老子刚加入公爵麾下,还没来得及立功呢。等下次,看老子得一把极品魔法剑给他们瞧瞧!” “就是!那些得奖的几乎都是以前就跟着公爵的老人。下一次举行授剑大会,我非要弄一把。提克,你在发什么愣啊?” 叫提克的那名军官好不容易才回过神来,他的眼中闪烁着光芒。“……哦,我很羡慕他们,不,我很忌妒他们。能够得到那样的宝剑,那样的荣誉,不正是一个军人一生中追求的目标吗?不知道我能否拥有那种荣幸……” “没有战争的话,只有二十个名额。你有把握立下的功勋挤进前二十名吗?我看,最好还是有哪个国家发动侵略,一下子就会有五十三个名额,那样把握还大一点。” “这位老兄说得不错。但愿快点爆发战争……” …… 瞧着场下的军官差不多全都被刺激得热血沸腾了,我示意展示结束。待得奖的军官回到原来的位置后,我大声宣布:“鉴于有些人刚加入我的麾下,还没来得及立下功勋。我这儿还有三把剑。那些没机会得奖的军官上台进行比试,胜利者获得这三把剑。” “在这里,我宣布一项国策。为了鼓励布雷西亚人的尚武风气,在布雷西亚境内,禁止私斗,鼓励公开的比武决斗。以后每年都留下六把c级长剑,三把有编号的在军中以比武的方式分配。另外三把不写编号,不分军民,所有人都可以通过比试的方式争取获得。因为这能精选出一批武技出众,并有很强荣誉感的强悍战士。也可以使民间拥有大量合格的后备战士。” “噢!……” “欧!……” 这些话,令台下的人彻底疯狂了。他们口中发出没有意义的欢呼声。 右手抬起,示意他们安静。 “如果每个人都想得到这次的奖品因而参加比试,那么天黑了也打不完。所以,每个兵团由兵团长推荐三人参加比试。我的亲卫队已经获得了一把宝剑,就不参加比试了。马迪尔,你们有谁愿意自动退出这次竞争?” 尽管马迪尔迟疑了一下,不过他还是和其他三个兵团长一样摇了摇头。 虽然不完全清楚那几只魔兽的实力,但是凭感觉可以知道:那个长着三个头的狗,格斗实力最弱,可是也达到了剑士水平。那只长着奇怪尾巴的狮子和恐怖蛮牛大概和风剑士差不多。问题在于魔兽都会施展魔法,相当于魔武双修。能够驯服它们的提姆比斯特人实力也不会太差。我的亲卫队里可没有黄金骑士。 “那么好吧,你们各自推荐三名军官分组捉对去训练场比试吧。不过有一点要记住,如果在比试中令对手丧生,则失去获奖资格。” 西西王向我走来。大前天他被我骗得很惨,应该会造成很大的人生阴影才对,可是他的脸上仍旧浮现着嘻嘻的笑容。 “多谢主公。你知道提姆比斯特人的传统吧。我在八年前成为新部落的首领,跟随我的部落成员大多是四十岁以下的人。他们有闯劲,有活力,可是在原来的部落中却没有足够的魔兽供他们驯服。没想到你从魔界居然带回来这么多强横的魔兽,你真是我部落的大恩人。早知道有那么好的魔兽,我甚至宁愿与你定下血之盟誓。” 血之盟誓吗?!我不信!!! 皮耶德见我脸色阴晴不定,笑容更加灿烂了。“后年是十年一届的提姆比斯特人总族长竞选大会。现在我的部落实力大增,也许后年我就可以成为提姆比斯特人的总族长。” “现在石头兵团上场的,是我族中实力最强的三位长老。他们可以同时控制三只魔兽。主公从魔界带回来的魔兽真的很厉害,只有那三个长老才能在这两天就驯服它们。这些新驯服的魔兽和原先的魔兽配合不默契,所以今天三个长老各自只带来了一只新驯服的魔兽。” 西西王指着训练场上的三个长老向我介绍。“第一长老叫克,他是一位高级魔法师。他刚刚驯服的魔兽名叫恐怖蛮牛,皮粗肉糙,没有极品武器,很难对它造成严重的伤害。恐怖蛮牛可以施展出恐怖魔法,令敌人失去战意。” “第二长老是林,他同时也是一个风剑士。林的魔兽是那只体型较小的是地狱猎犬,三个头可以令它同时施展三个魔法。虽然施展的魔法距离不远,但是在两百米的距离内,它施展出风刃、火球、冰箭的威力差不多相当于一具小型床弩。” “第三长老名叫顿,他拥有高阶剑士实力。他的的那只魔兽是蝎尾狮,它的蝎尾含有麻痹性剧毒,被刺中者会立即麻痹,如果没有解药,十分钟内就会丧命。这还不是蝎尾狮最厉害的地方,它最厉害的本领是可以施展出幻影魔法。等级最高的蝎尾狮可以同时幻化成七只。” 凯森的麾下倒是有黄金骑士,可那两个人全都已经领过奖了。马迪尔、多明戈的麾下,最多也不过是高阶白银骑士。面对困难,我自己通常是“知其不可为而不为”。不过军人如果没有那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也算不上是一个合格的军人。 虽然提姆比斯特人可以弥补魔法师的不足,他们越强大对我越好。只可惜,我浪费和西西王签定血之盟誓的机会。 而且,三把剑的得主也似乎没太大的悬念了。 第四部第三十章 整个广场上鸦雀无声,只能听到风吹过旌旗发出洌洌的声响。对于这种场面,一种自豪、骄傲的感情油然而生。四年前仅仅是伯爵继承人的我,今天将正式成为布雷西亚公爵。 得到我的暗示后,多明戈走上前台发言:“尊贵的来宾,亲爱的臣民们,请记住今天这一历史上这一光荣伟大的时刻。我的主公,兰特.萧,将成为布雷西亚第十七任公爵。”多明戈来到我面前,恭恭敬敬将代表布雷西亚国主权力的权杖双手托上交给我。然后,他回到前台对着广场大声宣布:“我,布雷西亚第十六任公爵,多明戈.马耐斯,宣布──第十七任布雷西亚公爵就任仪式──正式开始。” 随着多明戈的话音刚落,震耳的欢呼声和嘹亮的号角声直冲云霄。来到布雷西亚后,我对灾民们进行了毫不吝啬的援助,又进行了若干有利于平民的改革。我相信,那震耳欲聋的欢呼声多半是从既得利益者的口中发出的。 第138章 战鼓声密集地连续敲响,两侧的乐队举起一人高的长号,发出了低沉却极具威严的号角声。随著号角所组成的军乐和战鼓敲响的节奏,从中央大道远端的一头,一支支军队方阵缓缓向这边走来。 走在最前面的,是猞猁兵团的重骑兵联队。 一个重骑兵的标准装备是:一匹马(60枚金币);一柄单手重剑(10枚金币);一支长矛(20枚金币);一副头盔(10枚金币);一副连体铠甲(80枚金币)或鳞甲(120枚金币);一面盾牌(20枚金币)。 幸好布雷西亚有着丰富的精铁矿脉,那些精铁矿的品位非常高,可以直接用于冶钢。普通铁矿则只能先出铁,再成钢,经过铁匠对其千锤百炼,方能去除杂质。然而耗费了无数的煤炭和铁匠大量的精力之后,炼成的钢材品质也往往不如精铁矿直接冶出来的钢。 如果布雷西亚没有这些精铁矿脉,想要装备一支重骑兵联队,最少需要20万枚金币。加上这支重骑兵联队的装备,已经超过财政大臣阿拉卡对整个猞猁兵团全年预算的30%。在我的干涉下,阿拉卡最终屈服了。可是在随后的两个小时里,万分郁闷的阿拉卡把自己关进办公室里,不肯接见任何下属或是同僚。 将矿场收归国有的时间非常短,铸造场的铁匠们只好日以继夜地赶工。在公爵就任仪式的前一天,总算将撑门面用的铠甲兵器全都赶制出来了。 重骑兵全身上下都包裹着精钢片所制成鳞甲,这种鳞甲的防御作用仅次于连体铠甲,但它的重量较轻,而灵活性方面远远超过连体铠甲。重骑兵身披这种用铁片层叠缀编而成的鳞甲之后,普通的弓箭很难对他们造成伤害。散发金属光泽的精钢鳞甲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骑兵们操纵着跨下的战马以整齐一致的步调缓缓前进。这些重骑兵头顶着只有两只眼睛露在外面的银色头盔,在他们的左胸,绘制着象征兵团主力部队的金色猞猁徽章。战马的身上,同样穿戴着黑色铠片缀编而成的战甲。每个重骑兵的左腰处,悬着一柄单手重剑。在战马的右侧前方,悬挂著直径约半米的圆形盾牌,盾的正面用红漆绘制着狰狞的猞猁图案。每一位骑士手中全都提著一根三米多长的长矛,长矛的矛尖斜指天空。 威风凛凛的重骑兵每四人排成一排,前后两排之间隔开两个马身,一千人的骑兵大队绵延着有好几百米长。整齐排列著的长矛组成了一片由锐利的矛尖组成的缓缓流淌著的河流。 在猞猁兵团重骑兵之后的,是迅狼兵团的狼牙部队。狼牙部队现在已经扩充到两个大队的编制,但马迪尔仍然总是对会骑马的弓箭手实在太少而遗憾。弓骑兵身着轻质的皮甲,仅仅在前胸和后心要害处镶嵌着两片铁甲。弓骑兵身披猩红披风,在秋风的吹拂下,显得英姿飒爽。他们的武器是悬挂在左腰的单手长剑和背上的战斗弓。由于弓骑兵装备较少的缘故,他们的阵型排列要比重骑兵紧密一些。两个大队的弓骑兵排列出来的长度还不及重骑兵联队的一半。 跟在狼牙部队之后的,是迅狼兵团的一支剑士联队。剑士是步兵中最高等级的兵种。正规的剑士部队成员,起码是得到剑士协会承认的见习剑士。可惜布雷西亚国小力寡,在这支剑士联队中,拥有见习剑士以上资格的战士不到三分之一。虽然这支剑士联队大多数战士目前都不能熟练运用双剑,不过好在现在只是阅兵典礼罢了,因而剑士联队的每个士兵都配备装点门面的一长一短两只利剑。 剑士联队之后,是另一支足以促使阿拉卡血压上升的部队——猞猁兵团的重步兵联队。这支重步兵联队的士兵全是身材高大的小伙子。如果没有足够强壮的体格,是无法承受住包裹全身的厚厚铁甲的。连体铠甲是防御作用最好的防具,它总是骑兵头疼。正面冲锋时,如果长矛攻击的方向把握得不正确,那么划出刺耳的响声后,长矛只能在连体铠甲上划出连串的火星,无法真正重创敌人。即使正面刺穿连体铠甲,臂力不大的骑兵也往往会被强大的反震力震伤臂骨或是手腕。 重步兵使用的头盔比重骑兵的头盔简单一些,这种头盔遮住脸颊和鼻梁,露出眼睛和嘴。这种头盔能够抵挡飞矢,也可以在普通的肉搏战中起作用。在抵御骑兵的冲锋时,重步兵总是将大部分身体藏在近一人高的直立盾牌之后,然后将一把近六米长的龙枪从盾牌的间隙中伸出去。如果说连体铠甲只是令骑兵头疼,那么近六米长的龙枪则是医治骑兵头疼的良药——失去生命后,任何部位都不会再有任何疼痛的感觉。 普通的步兵长矛只有四到五米,而龙枪的长度却有将近六米。骑兵矛,通常只有三米。想要拉近这三米的距离,往往只能用生命作为代价。重步兵们以他们习惯的阵型排列着,缓缓通过我的面前。那一支支斜指着开空的枪尖,似乎是择人而啮的猛兽利齿。 等到重步兵从我面前走过后,飞熊兵团的轻骑兵联队出现了。卓索图人对高速飞奔的迷恋之深,远远超过了我的想象。原本准备将重骑兵装备送给凯森的,可是他毫不犹豫谢绝了我的好意,因而让多明戈拣了个大便宜。如果不是轻骑兵身着统一的皮甲、护臂、护腿,左腕处还戴着手掌大小的腕盾,普通人很难相信他们都是来自同一支部队的士兵。他们的兵器千奇百怪,有巨斧、双斧、重剑、双手阔剑、长矛、长戟,还有钉满铁钉的大木棒,系着绳子的大铁球。不过内行人却很容易看出他们是同一支部队的成员,在他们的脸上,全都流露出一模一样的神情——彪悍无畏。 飞熊兵团轻骑兵联队后面的三支部队,分别是长矛手、剑兵和弓箭手。这些兵种是阿拉卡的最爱,按他的意思,最好是四大兵团全都由这三个兵种组成。事实上,他们的确是每一个国家的主力兵种。 走到最后面的,是我的亲卫队。我的亲卫队有两个大队,第一大队是清一色的卓索图骑兵,第二大队则可以用千奇百怪来形容。参加阅兵典礼的,是凯迪率领的第一大队。虽然第一大队同样是卓索图骑兵,可是他们的装备与飞熊兵团的轻骑兵大队有着明显的不同。他们的轻质铠甲都是由兰仆打造而成,据兰仆说材料里面加了铬、锰、钛什么的,重量不超过十公斤,其防御效果却只略逊于重步兵的连体铠甲。他们的武器全是清一色黝黑的弯刀,其锋利程度,相当于c-级武器。在他们的左臂,戴着一个直径二十厘米的黝黑臂牌。如果不是兰仆打造了六百套装备就耗费了他6%的能量,而且也没有足够的材料了,我会为全军都装备上这种铠甲。唉,兰仆这段时间制造武器、制造虫洞去魔界、加强拉库里的战斗力,实在是耗费了太多的能量。这个大队的亲卫队所散发的气息,除了那种彪悍无畏外,还有一股凶狠的杀气。他们的人数虽然不多,可是所有的人对他们的感觉都似乎是面对着千军万马。 等我的亲卫队走过之后,观礼的人都松了一口气。这时候,一位贵宾席上的客人惊呼一声。“瞧,你们看天上!” 多明戈的脸上浮现出洋洋自得的傲慢笑容。这支,便是我交给他的飞翼部队。虽然整个翼身长达十米、宽超过了两米,可是由兰仆制造的轻质材料却使它的净重不超过五百公斤。借助无色钻石为动力,催动画有飞行术的魔法阵后,它可是载起一吨半的重量在蓝天上翱翔。可惜一颗价值达三百枚金币左右的三级无色钻石,只能充当飞翼在战争期间不到三个月的燃料,这种消耗实在太可怕了。如果不是布雷西亚自身出产钻石,别说阿拉卡了,就是我自己也不愿意制作飞翼这种战争工具。不过英格兰尼拥有一个皇家狮鹫大队,而其他部队还拥有或多或少的狮鹫战士。如果与英格兰尼真的爆发生死之战,没有空军太吃力了。况且,飞翼还可以为被围的城提供空中运输——与英格兰尼开战后,我的城市只能接受被围城的命——如果不愿意投降或被攻克的话。 无论是天空还是地面,巨龙骑士的战斗力都是首屈一指的。如果不计巨龙骑士,毫无疑问,地行龙骑士是地面上最强的战士。虽然精通气系魔法的魔法师同样可以飞行,但是魔法师一次只能使用一种魔法,这也就意味着魔法师在飞行的时候,无法进行魔法攻击。这样一来,狮鹫骑士则是当之无愧的天空霸主。在许多爱克斯人的心目中,打败一个狮鹫骑士是他们一生之中为之努力奋斗的主要目标之一,许多人还为此耗费了一生的心血和精力,但也未必能实现这个令人可在一夜间获得无尚荣耀名誉的梦想。可惜,狮鹫骑士终将会成为历史的沉淀——一对一的情况下,狮鹫骑士绝对无法战胜飞翼。 即使不为飞翼配备魔法师,它自身携带的武器也足以击败狮鹫骑士。每驾飞翼上都配备了五具诸葛弩——传说中东方一位名叫亮.诸葛的智者所设计的武器。这种武器的设计图在东方已经遗失,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兰仆会有设计图。不过这一点我并不关心,我只知道,一具诸葛弩可以瞬间射出三十六支强有力的箭,狮鹫骑士无法抵挡那漫天的箭雨。诸葛弩唯一的缺点是:将弩中的箭射出去,只需要不到十分之一秒的时间。可是将它们装填起来,最熟练的弓箭手也需要半分钟。如果狮鹫骑士不计牺牲,在半分钟内连续发起五次以上的冲击,那么飞翼上的战士就只能用长矛与敌人进行搏斗了。 第139章 可惜诸葛弩的射程比一般的弓箭要短,而且造价过高,不然全军的弓箭手都装备诸葛弩倒也是件十分有趣的事。 六十只飞翼分成五队,以它们较慢的速度从远处低空掠过。触发了广场上一浪接一浪的欢呼声。 “神迹出现,天佑我国!” “兰特公爵万岁!……” “布雷西亚万岁!……” …… 与布雷西亚接壤的玛哈亚公国和塞维尔公国派来的代表均露出担忧的神色。虽然玛哈亚有法兰西斯做保护国,但是邻国军事实力上的强大,还是会令他们产生畏惧之感。 此次专门前来参加公爵就任仪式的使者并不多。公布这一消息到现在,只有十天的时间,有些仓促。距离近的一些小公国派了代表前来,有的使者甚至昨天夜晚才到达。至于大陆三大霸者,则一个都没有派代表前来参加。鸠格市虽然有许多国家的常驻大使,但是没有国家元首的确切命令,他们不能以国家的名义向我祝贺,最多只能以个人的名义对我祝贺。 一些及时赶来的使者小声的议论着,或者是庆幸自己国家明智地对我的公爵就任仪式进行恭贺,或者是谈论着那些对于小公国而言过于强大的军事实力。 玛哈亚公国的使者首先站起来。“恭喜公爵殿下成为布雷西亚之主。我此次前来,除了恭贺兰特公爵就任国主之外,还带来另一项使命:希望能够与公爵殿下签订两国的和平条约。不知公爵殿下是否同意?” 一旁的塞维尔公国使者此时也站起来,对我说道:“我代表塞维尔公爵恭喜您成为布雷西亚公爵,我国也愿意与贵国签订和平条约。” 在这个世界上,实力决定一切。同是公国,实力的差距也是很大的。玛哈亚的人口只有一百七十万。如果自身弱小而又没有强者的保护,的确很容易遭受强者的侵略。塞斯就是悲剧中的一例。 玛哈亚是法兰西斯的附属公国,它与其他国家签订条约的效力并不充分。如果它的宗主国法兰西斯对布雷西亚开战,那么玛哈亚与我国签订的和平条约就会自动失效。不过如果我与英格兰尼正式翻脸之后,法兰西斯即使不站在我这一边,至少也只是看看热闹,绝对不会攻击布雷西亚。 违背条约,将会受到大陆上其他国家的唾弃。也好,和这两个公国签订和约后,与英格兰尼爆发战争的时候,就不必担心腹背受敌。 我哈哈大笑。“你们的建议我原则上同意。明天,你们与我的首相马迪尔进行细节上的商谈吧。” 塞维尔公国虽然人口只有一百万,却是真正意义上的独立公国。属于亚神族的泰坦巨人,本来应该生活在神界。可是神魔大战之后,极少数泰坦巨人遗留在塞维尔公国。他们成年后自动成为塞维尔公国的护国战士。泰坦巨人的强大战斗力令三大霸主国也不愿轻易挑衅。事实上,我很希望够与塞维尔签订攻守同盟。可惜如果过于心急,往往得不到最好的结果。还是让马迪尔他们慢慢处理此事吧。 这时候,夏默悄悄走到我的身边,轻声对我说:“有人自称是英格兰尼的特使,他带着三百护卫部队出现在鸠格市城外。他要求主公您亲自去迎接。对不起,主公。由于我的无能,没有及时发现英格兰尼特使和他的护卫部队。” “无妨。国家情报安全部门才组建,还没有完善也是正常的。三百人化整为零太容易了,这并不是你的错。你去告诉英格兰尼特使,本公爵目前有要事在身,无法亲自出迎。你的态度委婉一点,给他们送去三百人的食水和休息的帐篷,要他们在城外先住一晚。” 看着夏默恭敬离去的背影,我露出一丝微笑。 游戏,正式开始。 第四部第四部后记 第四部后记 第四部还没有杀青,作者就象空气一样消失了。按以往的习惯,每一部结束后都会召开记者招待会的。这回作者宣布全体放假两周,第四部不必召开记者招待会,然后就从这个世界失踪了。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我挠挠头,对这个问题百思不得其解。 正处于困惑中,夏默悄声无息地进入了我的办公室。夏默现在已经越来越象一个幽灵了,他虽然只是个青铜骑士,可是即使拥有黄金骑士能力的人也未必能够察觉他的动静。或许是因为主管情报的关系吧,他居然发现了兰仆的特殊能力,于是缠着我要求兰仆教了他一种东方的轻功:纵云梯。这种功夫我也会,可以不施展飞行术和漂浮术,只用斗气就在空中停留、移动。 虽然按某种学术观点看,国主无私事,即使是制造下一代也算是国家大事。不过我可不理这种观点。我有自己的私事,也有自己的隐私,因而对夏默总是神出鬼没非常不满。可他居然振振有词——情报主管必须尽力隐藏自己的踪迹,尽量不引起人的注意。 靠! 最近有点烦。布雷西亚发展得越来越好了,再给我十年,布雷西亚就会成为继德克萨、英格兰尼、法兰西斯之后的第四大强国。可是为了一个诺言,我却又必须与英格兰尼开战。打战是好玩的事吗?尽管我并非绝对和平主义者,也不是悲天悯人的国主,可是打战真的不好玩。第一次上战场至今已经有两年的时间了,无论是自己人还是敌人,看着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在眼前消失,总不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哪怕是兽人。 可惜还是得打下去啊。 “主公,我找到了封信。您可以看看。” 有关情报的吗?我抱着怀疑的态度接过这封信。没有收信人和写信人的名字,可是字迹却极为熟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清醒的时候,我总是不愿意去想。可是这种情景却又一再出现在我的梦境。事实上,我已经搞不清那到底是梦,还是我的记忆里真实发生过的事了。 当那把沾着我的血的利刃刺向你的时候,我觉得时间就在那一刹那停止了。如果真的就那么停止该多好,可是时间之轮仍旧继续前进。那把沾着我的血的长剑,终于刺入了你的后背。 是你,用那柔弱的身躯挡住了那柄刺向我的凶器! 终于碰到了你的手,我一把将你拽进我的怀里。可是,你的脸白了。 接着,我看见你的呼吸开始急促,瞳孔开始扩散。 你就这么软软地倒在我的怀里。 知道什么是撕心裂肺吗?当时我的感觉就是如此,甚至听得见心里发出嘎吱嘎吱裂开的声音。 在你勾起我小指之前,那段时间我的脑海确实是一片空白,唯一的感觉便是:疼!揪心的疼!!无法忍受的疼!!! 曾经告诉过你,我从来没有哭过。我的父亲是个严厉的军人,有时候我怀疑,他揍我的时候是否把我幻想成敌人了。小时候被父亲用力地打,我也从来没有哭过。可是当你勾起我的小指时,泪水却止不住地夺眶而出。 你问我是否还记得那个约定。我当然还记得!可是我万万没想到,你真的实践了这个约定,并且是以这种方式! 你是为了救我!你是为了救我啊! 当你勾着我的手指松开后,当你红色的长发无力地垂向地面后,我终于发出了自懂事以来第一次哭声。什么叫柔肠寸断?当我放声大哭的时候终于明白了。 依稀记得好象主公过来拍过我的肩,后来的情况就不太清楚了。也许我昏过去了,也许后面的事被我刻意地忘掉了。当我恢复清醒后,他们已经将你葬在你父亲的坟旁。 你是我的天使。你也是大家的天使。后来传来主公率领兽人进入英格兰尼屠城的时候,我又偷偷躲着哭了。那种事,本来应该由我来干的。我不明白主公为什么会代替我做了那种事。 对不起!当时我所想的,就是在塞斯的战斗中多杀几个英格兰尼侵略者为你报仇。每当出现在战场时,我总是不惧生死——甚至可以说,我是一心求死。造化总是弄人。我没有死在战场上,却为自己赢得了微薄的名声——我成了除主公之外的塞斯第一名将。可是我知道,我永远也赶不上主公! 你是我的最爱,可是我只不过在战场上以正常的方式为你复仇。你只是主公家臣的遗孤,只是主公家臣的未婚妻。可是主公却宁愿背负人类公敌的名声,以屠城的方式为你复仇。 你的未婚夫不好,可是你未婚夫的主公却是最好的。 主公居然找到了她。 当她用那截匕首木柄插我的时候,那种锥心的疼楚又一次产生了。 红色的长发甩过我的脸,熟悉的芬芳渗入我的心。 天底下居然真的会有这么相似的人!火红的头发,湛蓝的眼睛,小巧的鼻子,甚至连体香都相似的人!这些其实并不重要,最让人受不了的是:她当时的穿戴和那晚你穿的居然一模一样。淡黄色的侍女装,虽然不是很华贵,却绝对的典雅飘逸。脚上,是那种女宫们常穿的皮制半高跟鞋。她扑过来的时候,脚上的皮制半高跟鞋与地面磨擦发出与那晚相似的“格登格登”的声音时,我彻底崩溃了。 用右手抚摸她的肩部——和你同样削瘦的肩部时,你知道吗?我的手颤抖的厉害,我从来没想到过一只握弓的手居然可能会颤抖得那么厉害。那时,我好不容易才止住试图夺眶而出的泪水。 她的温暖传递给我,她的细腻传递给我,她的柔弱传递给我。 第140章 一切,都和你一样。可是,佳人已逝…… 我不敢再看她,却又忍不住看着她。那天发生的事,有些我记得,有些我却不记得了。我忘了为什么要松开她,好象是主公要求她过去的。但是我仍旧弄不明白自己为什么真的松开了她,也许,当时我已经精神恍惚了吧。 我觉得自己的心里在嘎吱嘎吱响,也许,是心又开始裂开了吧。 那种裂开似的疼!好疼…… 那种疼,和你离去的那个晚上是那么的相似。在三百个日日夜夜里,我几乎都不敢回忆,只要稍稍触碰一下记忆里的那种疼痛,我就会痛苦得无法自抑。从来没有想过,也无法想象,我居然会再次经历这种疼痛,那种心里嘎吱嘎吱正在裂开般的疼痛。而且,我的眼眶也疼,是那种憋着不让眼泪流出来的酸痛。我想哭,可是我没有哭。她是你,可她又不是你…… 我一直都弄不明白,为什么之后她再遇上我,就不再试图用匕首刺我。她不再激动,可是如同纯净的蓝宝石一般的眼睛竟然给人以冰冷的感觉。你知道吗,我对这种冰冷的感觉很熟悉,甚至有一种亲切。 主公对我说,刚刚见到她的时候,她毫无表情。现在呢,则换上了冰冷的表情。主公说,他喜欢这种冰冷的表情,因为这至少有一丝活人的模样。你呢,原来是活泼的,可是在追求你的时候,你也是那么的冰冷的表情。你们都是一样,想用那种冰冷掩饰些什么吧? 你告诉过我。当时你有些喜欢我,因而慌张,因而手足无措,只能用冰冷的表情来掩饰自己内心激动的情绪。那么她呢? 是因为当时我眼里有若隐若现的泪水?是稍瞬即逝的忧郁? 无论如何,我不能再失去你! 下定决心后,我轻松了许多。三百多天沉重的心理压力,似乎一下子一扫而空了。这种感觉,就好象在水中即将溺死的人,重新呼吸到新鲜空气一般。你是我的空气,如今,我又能够自由畅顺地呼吸了。 这一次,如果不能重新拥有你,那么我将拥抱死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明白夏默为什么将这封信交给我,因而对他投以怀疑的目光。 夏默的脸上仍然是那种牢不可破的微笑。 “主公,从这封信可以看出,马迪尔大人出现了认知上的混乱。我知道一个疗养院,那里的环境山青水秀,对马迪尔大人的身体有很大的帮助。主公,是不是让马迪尔大人去休养一段时间?” 无语。 西西王打算与其他两个人决斗,夏默又试图把马迪尔送进精神病院。为了一个女人,家臣间相互辗轧。这是什么世道?! 不就是将对未婚妻的爱转移到小姨子身上吗?这又有什么不可以。我才懒得理会那么多呢。只要马迪尔不自杀,不恋上我或是我老婆,他爱谁谁! 看到我脸色不善,夏默又交给我一封信。该不会是西西王的情书什么的吧?我收敛心神仔细一看,原来是作者胡言乱语的一篇随想类的东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部结束了,可是原先的计划并没有完成。而且是那种很多很多草稿中的东东都没有写完。没办法,看来还是我的文字驾御能力太差。 四部写完,居然超过五十万字了。有些什么感觉呢,那就是有些难以置信。 最初写作的冲动,说起来可笑。那时候我不知道什么小说好看,也不知道还有什么专门交流推荐的地方。我只知道看点击排名最前的小说。看着看着,我就郁闷了。有些推荐榜上的小说,简直就是时间杀手。虽说这是见仁见智的问题,“我之毒药,彼之甘露”也是很正常的事。可当时我就不乐意了。 尽管自己确实是那种经常闲得发慌的主,可那也不代表我愿意将时间那样浪费啊? 左右是浪费时间,那么我干脆自己写好了。写着写着,不知不觉就有这么多了。 看到读者们喜欢偶的劣作,心中欣喜不已。总推荐排名几乎每天都在进步(谁还没有虚荣心啊?),可是总收藏排名却偶尔退步(总数在进步,可是相对别人的进步,总排名却偶尔会有退步)。有的读者在留言中号召将点击弄上去,我高兴之余,却只能苦笑。《大帝传》的书名是我自己起的,不吸引人不能怪别人;小说前几章比较平淡,不吸引人也不能怪别人。所谓“自做孽,不可活”,就是指我了。 现在,我已经尝了文摘的苦头了。与塞斯公爵结合问题倒还其次,问题在于猪养肥了就该杀掉。可是我养肥了好多猪都无法杀,真是令人郁闷啊。还有,第四部中有若干读者加入,如果在小说中卡嚓掉这些骄兵悍将,他们没准就会真人pk。我的身份一定要列入s+++++级保密文件! 第五部与前面的风格会有些许不同。应该说,大陆争霸战是从第五部揭幕的。在整个第四部里,兰特的初恋情人伊莉和他的小“表妹”都没有出现。不过在第五部里,卡特琳娜将会以战将的身分登场。至于说伊莉,从她的性格分析,为了塞斯她是不会趟这种浑水的。 兰丝质疑卓索图部落有一名圣骑士、两名黄金骑士,其实力是否太强。我是这么考虑的:越是人类难以生存的环境下,越能煅炼出强悍的人。明未有“满人过万不可敌”的说法,这并非完全是士气的因素。某个部落的蒙古人将刚出生的小孩放在井边放一夜,活下来的才继续抚养。这种情况下,这个部落的人体质自然非常好。人种优劣不好说,但进化论总是正确的吧。补充一点,卓索图部落并不比一个兽人部落战斗力强,因为兽人可以狂化。至于说英格兰尼为什么不极力拉拢卓索图族人,反而对待他们非常不公平,这也好解释。明政府摇摇欲坠的时候,有人想要和满人议和,可是这种想法被枪毙的根据是:满人是蛮人(并非歧视,仅仅引用罢了。),不配…… 至于说飞熊兵团并非由纯骑兵组成,我也很头疼啊。并非骑上马就可以成为合格的骑兵。一下子补充六千骑兵,哪那么容易。所以只好以步兵、弓箭手滥竽充数了。飞熊兵团以后会去草原征兵的。 另外,又有读者发贴说:很久不看《大帝传》了,因为前言就交待过兰特与伊莉最终不会大大方方地结合。 真是叫人心力憔悴啊。我对爱的理解是什么呢?其实是很混乱的。我是70年代出生的,年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离进入而立之年也不是一件很遥远的事。虽然我总觉得自己有些幼稚,女朋友也强烈要求我成熟些,可是性格如此又有什么办法呢?我不相信虚幻的爱情(不爱任何外在因素影响的爱情,不受外貌、学识、地位和财富影响),但我希望爱情不要受太多外在因素的影响。将恋人的感情放在次要的地位考虑,我认为这不合适。所以一开始设定伊莉这个角色的时候,我并没打算让她与兰特结合。 有时候,我甚至想过写两个版本。可是考虑到维持一个版本就很吃力了,写两个版本那还不心力衰竭? 第五部至少会有三个新的主要角色加入:日月双星。另一个,先保密。 补充两件事:一、我在一个自己喜欢而人数不多的网站偶尔提前上传,有的网站从那儿转载,可是起点的版本才是最终版本。二、转载《大帝传》的网站我经常去逛逛,可是有些网站我没注册,或者注册后密码又不见了。读者的留言我喜欢看,可惜有些网站无法回。 老规矩,写完一部要冬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仍旧无语。 难道夏默对“养肥的猪”这类词敏感?我是《大帝传》的主角,自然不操心这类问题。可是夏默对于头上悬着的达摩克里斯之剑非常反感。他到底在想些什么呢,总不能把作者干掉吧?虽然作者手无缚鸡之力,可是干掉作者这种想法也太疯狂了。如果《大帝传》写不完,我怎么成为统一大帝呢? 不过话说回来,作者忒不仗义。说好了布雷西亚组建六大兵团,我自己带两个的。结果只是没按时送红包,他就把我的两个兵团卡嚓了。臣强主弱,可是大大的隐患啊。 也没有太好的办法,只好等公元2004年4月1日作者上传的第五部怎么写了。 第五部第一章 第一章 风,仿佛凝固在空中。地洞里很闷热,令木力非常烦燥愤怒。他尽力克制着自己冲向史多普城门砍杀城门卫兵的欲望。因为木力知道:违背了魔王的意志,哪怕最终攻克了史多普城,哪怕他是阿塞拜部落首领。等待他的,除了被砍头外没有其他的可能。 英格兰尼北方最前线有两个城市。在是帕克行政省的是克鲁要塞,另一个是潘多拉行政省的斯多普城。这一个要塞一座城市象两颗巨大的獠牙死死钳住兽人南下的通道。 三天前,魔王大人命令征集一万兽人准备进攻人类。上一次,另一个魔王大人带领他们攻进人类腹地进入了繁华的城市。这一次,不知又会有什么样的惊喜。 第141章 在木力简单的脑袋里,弄不清为什么会有两个魔王大人,可是他绝对不会怀疑现在这个魔王大人的真实性。 透过可怕的面具传出来的命令,总是带有类似金属摩擦的声音。自远古以来,兽人噩梦般的记忆一代相传一代,烙在他们的灵魂深处。那种带着金属摩擦的声音,哪怕只是轻轻的一哼,也会令兽人们害怕得浑身发抖。 木力与第一个魔王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之后,渐渐减去了不少畏惧之心,甚至敢在魔王面前放声哭泣。可是他对现在这个魔王的畏惧,却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木力甩甩头,将莫名的恐惧从简单的头脑里赶走。他听到自己的心脏在狂跳,血液在沸腾。天色,即将暗下来了。史多普北门口的卫兵准备关上城门的时候,他就可以率领着桑让和九十三名勇士冲杀出去了。城门卫兵从开始准备到真正关上城门大约需要一分钟的时候,可是木力此时与那些卫兵的距离,仅仅两百米左右。 昨天深夜,木力他们在道路旁悄悄挖了一个很大的坑,一个足以容纳一百个兽人的大坑。为了避免兽人在一天中的等待中不耐烦,木力等人吞食了不同的药物。吃了那种毫不起眼的药物后,其他九十三名勇士顿时进入了香甜的睡梦中。而木力和桑让却在这个大坑里神志清醒地等待了整整一天,没有冲出去屠杀那些弱小的人类。而且,那九十三个兽人在睡梦中居然没有打鼾。 九十三名勇士似乎在半个小时前同时清醒了过来。这些人,都是部落中最强悍的徒步战士。为了完成这次任务,木力把他们全都带出来了。 透过狭长的观察缝,一百八十九只眼睛(木力的在上次进入人类腹地时失去了左眼)闪烁着兴奋的光芒,贪婪地盯着史多普城北门那十几个人类卫兵。 苏呜…… 北面,传来兽人独有的号角声。北门的卫兵正懒洋洋地准备关上城门,这一声号角,令他们突然感觉时间仿佛重重撞击在一面凝固的风墙上。在这个时候,正是每个人都最松懈的时候,没待他们回过神来,九十五条高大的人影似乎淹没了整个大地。比起那种似乎能够遮住夕阳的巨大身影,更令守城士兵害怕的是:兽人们在冲锋之时发出怒海般“嗷嗷”的附和之声。 一名老兵打了个冷颤,他手中的长矛几乎坠落在地上。他绝望地大叫:“兽人,兽人!” 人类士兵并不欢迎这群不请自来的客人,但木力毫无身为客人那种不受欢迎就应该赶紧离开的觉悟。跃出令人憋气的大坑后,木力发出一声裂云碎雨的激昂长啸。 现在,又可以杀人了! 一瞬间,城门口的卫兵突然觉得沉静如水的大地似乎猛烈沸腾起来,兽人们雄劲刚猛可怕的脚步声,摇天憾地,狂风暴雨般袭卷而来,在眼前这片涩涩灰蒙的大路之上倾泻奔逐着。 一个戴着准尉军衔的年青贵族大声命令:“报警!快报警!敌人只有一百多,我们撑几分钟就会有援兵了!” 绝望的老兵以怜悯的眼神看了年青的贵族一眼。下位贵族改善自己的生活,提高自己门第最好的方法就是参军。可是眼前的这位年青贵族,看起来已经没有那么好的命了。老兵握紧手中的长矛,矛锋惨厉而青白,泛起一层淡淡的浮光。对他而言,生命最有力的保障,不是援兵,也不是战友,而是手中的武器。 老兵注视着冲在最前面的那个兽人。那个兽人的模样与人有些相似,那张狰狞并且长着毛的丑脸让人不敢恭维,他身高大约有二米四以上,穿着一副有些走样的银黑色的重装铁甲。老兵知道,兽人当中能够穿上铠甲的,往往是最强悍的战士。老兵眯着眼睛看了看,更加绝望了。那个兽人的头上戴着象征部落首领的头饰。与人类不同,兽人首领毫无疑问是部落中的第一勇士。老兵的目光移到身边一个瑟瑟发抖的年幼士兵的身上,他被领头兽人手中不住晃动的巨斧吓坏了。那两柄巨斧的刃面接近半米,在阳光下闪着森森寒光。 老兵最后环视了这个小组的队员,许多人失血的脸上表现出僵化的惊栗。这是看这些朝夕相处了半年以上的队员最后一眼了。凭借丰富的经验,老兵心里明白:一个兽人首领已经足以击杀整个小组的成员,何况兽人首领的身后,还跟着同样狰狞的九十多个兽人。 叹息一声,老兵将手中的长矛握得更紧了。 扑——一蓬热血迎面飞溅在老兵的脸上,在巨大的震憾之中,老兵的眼帘里出现身旁一个战士在狂嘶之中倒下的景象。 速度太快了。老兵在心中发出绝望的叹息,握着长矛狠狠地向那个正沉浸在快感中的兽人刺去。 “稳住,稳住,并排守在城门口,别让他们……” 后半截话,随着年青贵族飞起的半截头颅而消逝。不过,活着的人都明白年青贵族后半截话的意思,年青贵族生前所担心的的事正在发生:冲到城门口的兽人正在用粗重而锋利的武器砍着门口的铰链。 “我还没有死吗?”老兵惶恐地想着。他趁着一个兽人正开心地砍杀了另一个士兵,将手中的长矛刺伤了那个兽人的大腿。老兵最后的一个念头是:我居然犯了这样的错误,一个老兵居然会犯下这种无法原谅的错误!我不该忘记刺伤兽人的大腿几乎不损伤他们的战斗力。 ……应该刺兽人的头或者胸部…… 木力砍倒了城门口最后一个站立的老兵,咆哮着下达命令:“砍断城门的铰链,砍断吊桥的索链!砍!给我砍!!” 兽人们忠实地执行着首领的命令。他们除了喜欢将锋利的刃斫进血肉之外,也同样喜欢破坏人类的建筑物。 史多普城北门,一群兽人开始了他们随心所欲的破坏。不过他们为所欲为的行为很快就受到了干扰。 由于需要草原的马匹,史多普城不是一个要塞,而是一座城市,一个与大草原有着相当密切联系的中转站。这并不意味着,英格兰尼北方两大门户之一的史多普城,其士兵会比克鲁要塞的士兵战斗力要差。不到半分钟的时间,北门内城处已经聚集了数百士兵。闻讯而来的士兵有些惶然,这不是他们所能够理解的情况。谁也不曾想过,战斗力强大的兽人没有扑向正在集结的人类士兵,而是专心致志地破坏城门!第一批到达北门的战士当中,有一名上尉大队长,士兵们在他的命令下开始了有组织的进攻。 英格兰尼人并不想在狭长的通道内与兽人进行肉搏,在上尉大队长的命令下,弓箭手开始向兽人射击。 没有沾上毒素的箭头只是微微困扰了兽人。几名被射伤的兽人嗥嗥大叫着准备冲进人类士兵当中的时候,木力大吼一声:“竖盾!” 听到这个命令后,带着盾牌的兽人连忙走到最前面,竖起了两米多高的巨盾。兽人并不熟悉如何使用盾牌这种防具。有的巨盾交错在一起,有的巨盾之间却出现长达一米的空隙。某个又被射的兽人怒嚎一声,即将失控。这时候,木力以兽人语低声说了句什么,所有的兽人都象着了魔似的既兴奋又颤栗起来。木力说的那句兽人语,是神魔大战中兽人常常高呼的一句话:“魔王万岁。” 看到兽人居然死守着城门口不肯进攻,上尉大队长心里充满了恐惧。他甚至怀疑面前并不是兽人,而是一百多个化妆成兽人的人类。正在进退两难的时候,史多普城代理城守戴玛克的出现解救了他。 戴玛克看着眼前的部队,大声命令:“持盾剑手小队前进。如果不消灭敌人就逃回来,按逃兵处理。重骑兵列队预备!” 在这种近十米长的狭长通道中,对付兽人最好的的兵种是重骑兵。可是重骑兵必须成队列成能形成足够的冲击力,现在赶过来的重骑兵并没有排列好队形,有的人甚至没有穿戴好盔甲或是头盔就匆匆地跑来了。只有最先到达的持盾剑手已经排成了整齐的队列。 戴玛克暗叹自己的不幸。原来的城主因为拒绝接受一项上级的人事命令因而被调离,因而戴玛克被临时任命为城主。原本以为是一件好事,却没想到刚上任四天,就碰上有这么糟糕的事发生。 那种一手拿着短剑,一手持着廉价的藤制或木制盾牌的持盾剑手,并不能克制兽人。可是目前这种情况,只好牺牲他们赢得一些宝贵的时间了。 几乎每个持盾剑手都在流着冷汗。他们体验着震颤灵魂的死亡恐惧,同时也在咀嚼着刻骨铭心的痛苦记忆。他们愿意站在城墙上扔下巨大的石块,也愿意用长剑居高临下地刺着那些头上冒着血、痛苦嚎叫的兽人。可是他们绝对不愿意正面与这些高大威猛,蛮暴顽强的兽人相抗衡。 木力望着排着参差不齐队形冲过来的持盾剑手,兴奋得浑身颤栗。可是木力不敢擅自离开城门口。魔王大人对他的命令是:如果离开城门口,就活剥了他的皮。 一股股灼热的战斗冲动刺激得兽人粗大的神经,木力感觉体内似乎被火灼烧一般,这种灼热甚至可以令他忘记被剥皮的恐惧。可是木力无法忘记魔王大人的命令——那种带着金属颤音的命令。 “霍克,你率领五个持斧者原地防守。不许前进半步!” “三十名持盾手按魔王的计划,在霍克身后排成五层防线,一步也不许后退!” 近了,更近了。 “叮。” 剑与斧在空中猛烈地接吻,虽然剑的主人丝毫没有那种愿望,可是剑还是按着所谓的物理规律划出一道凄丽的抛物线,落入人群之中。 第142章 霍克迅速劈出第二斧,失去长剑的削剑手来不及以盾护身,他的整个身体被削成两片。地上,一股激荡的血水伴随着红色的、黄色的以及白色的浆状物质,悄然流淌。 与第一个丧命的削剑手并排站立的一个战士,看了看刚才还与他相互鼓励的战友,现在成为两片冒着血红液体的肉体,翻出一个白眼迅速地摆脱了恐惧的折磨——他幸运地在疯掉之前昏倒了。 第一排的另一个战士就没有昏倒的战友幸运了,他完全茫然了。可惜在兽人简单的思想中绝对没有怜悯这种念头。 “既然不加反抗,那么就更容易砍掉他的头。”这是兽人对于战士发呆这种情况唯一的感悟。 甚至没来得及发出尖叫,这个战士的脑袋没有与身体打任何招呼,就擅自离开了身躯。飞向天空的头颅,引发了其他战士恐惧的尖叫。失去了烦恼的身体,轰然倒地。也许是在遗憾着什么,无头的身体在地上微微抽搐着。 一个穿着武官候补服的中年人无声地出现在狂暴的兽人面前,在这混乱的时刻,他手中的长剑对准霍克的心脏刺去。 第五部第二章 第二章 如果说人类的格斗技大多通过学习和训练得来,那么兽人的格斗则更多是出自于本能。巨斧在霍克的手中就象一根轻轻的木棒那么灵活,他的手腕一翻,驾住了候补武官偷袭的一剑。 “福莱!”兽人巨吼一声,差点把附近士兵的耳朵震聋。在斯多普城服役了二十多年的候补武官略通兽人语,他回忆有限的兽人词汇,想弄明白霍克在喊些什么。但霍克并不给候补武官更多的时间,巨斧化作一道锐利的寒光以难以想象的速度劈向他的脑袋。 中年人已经为英格兰尼服役了二十多年,显然他还想将服役的年限维持得更长些。这种意愿的前提是不被眼前狂怒的兽人砍死。几乎是出于本能,候补武官抬起左臂上的盾牌护住自己的头部。 巨斧狠狠地砍在老兵的钢制护盾上,几道深刻的裂纹宛转扭曲,那霸道的撞击力劲使他瞬间失去了对左臂的控制能力,他仿佛听见骨头断裂的声音。 顺着巨斧巨大的冲击力,候补武官的身躯向后滚动,脱离了巨斧的杀伤范围。 “福莱!”兽人仿佛受到污辱一般,又发出一声巨吼。霍克恼怒地举起巨斧向老兵追来。 木力急忙对其余五个兽人再次下达命令:“原地防守,不许追击!” 也许魔王能够完全控制好部队,但作为部落首领,木力并不认为霍克会听从命令退回来。 中年人恍恍惚惚站起来,下意识地向后退。他突然想起那个兽语单词的意思:苍蝇。 中年人摇摇头,尽力将眩晕感从头脑里摇出去。他自嘲地想:那个可怕的兽人杀一个人,的确犹如拍死一只苍蝇。幸亏一个月前成为候补武官,可以拥有钢制盾牌。如果盾牌仍旧是藤制或木制的,自己这只苍蝇真的会被兽人拍死。 持盾剑兵小队长及时对战士们的士气进行鼓舞。“一起上,一起砍他!他只有一个人!” 意识到可以以众凌寡,士兵们竭力鼓起陷入谷底的勇气,拼命用手中的短剑刺向兽人。 一个人的运气不会总那么好。躲过第一击的候补武官最终被霍克追上了。兽人巨大的身躯在追击他时溶入了人群之中。 拥有风剑士实力的霍克,无论是体力、爆发力、腕力还是抗击打力都远远高于身边的人类士兵。 “福莱!……福莱!……福莱!……” 被士兵包围的霍克,每次大吼一声福莱,都有一种心满意足的感觉。由于数量对比实在过于悬殊,数不清的苍蝇在霍克眼前飞来飞去,将他刺了好几剑,不过霍克毫不在意。因为这种不断杀戮的感觉实在太美妙了。 斧刃,可以将敌人劈成两片。 另一面,可以将敌人砸成肉酱。 有时候实在来不及,一脚踹去,可以将面前敌人的胸部踹得深深的凹陷下去。 “嗷!” 兽人以自己为中心挥舞着双手巨斧横扫一圈后,突然高昂起头嘶吼。身上的肌肉发酵般快速膨胀,青筋象扭曲跳跃的蚯蚓,在表皮上驰行奔窜。此时,兽人特有的淡绿色的皮肤开始发红。 “狂化?……” 中年人控制不住自己的嘴唇,微微颤抖的语调说明拥有二十多年兵龄的老兵此时感觉到恐惧。在这二十多年中,中年人参加了不下六十次与兽人的战斗,也曾经亲眼目睹过十几次兽人狂化。候补武官已经知道自己的生命即将结束了,因为近距离接触狂化兽人,其结果往往是被疯狂的兽人所杀死。再过三天就是这名老兵四十岁的生日,可是候补武官已经悲哀的确定自己无法活到四十岁了。 兽人血腥狰狞的脸上,闪耀起无法形容的诡异狂态。 趁着霍克狂叫的时候,一个勇敢的持盾剑手舍命扑向霍克。中年人突然觉得眼眶有种肿涨的感觉。彪悍的勇士以盾护头,连人带剑向霍克扑去。这种策略不能说错误——假如那张盾牌是一面精钢所制的盾牌,而不是那种普通的藤制盾牌。 双手巨斧不仅将藤制盾牌劈开,勇士的身体也顿时成为两截。 “这……才是狂化兽人真正的实力吗?……” 战友的鲜血溅在中年人的脸上。感觉到脸上温热的液体流淌,他咀嚼着绝望者的酸苦。 左臂已经完全没有知觉了。候补武官举起短剑刺向霍克,嘶叫一声:“老子不怕死!” 如果同是人类,敌人或许会露出嘲弄的神情,因为实力相差毕竟实在太大。可是霍克满是狂态的脸上,却闪出一丝惊讶。没想到这只一直逃跑的苍蝇,居然会选择在他狂化之后选择前来送死。 战斗的本能,使霍克没有花更多的心思。弄明白敌人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异常举动,并不是霍克所擅长的事。霍克以自己最喜欢的方式,将巨斧化作狂暴的流光,砍断了中年人的脖子。 持盾剑手们的士气完全崩溃了。身后是散发死亡气息的执刑队,然而持盾剑手们却宁愿死在执刑队手中也不愿死在狂化的兽人手中。这样,溃散的持盾剑手和霍克一起跑向第二梯队的长矛手。悬殊的人数对比足以将霍克整个人淹没,可是持盾剑手们抵御不住对死亡的恐惧,放弃了战斗意志同时也放弃了他们自己的生命。 霍克开始轻松地杀死那些毫无斗志、只顾逃命的敌人。几名落在霍克身后的士兵,无助地看着前面飞奔的同伴和发狂的霍克,眼中流露出绝望的神情。一个年纪幼小的士兵浑身颤抖,突然哭泣起来。他扔下盾牌和短剑,蹲在地上呜咽。 “妈妈……妈妈你在哪儿,我要回家……” 哭泣声鄂然而止。木力大步跨上前去,将哭泣的士兵一斧砍为两截,然后又将那几个毫无战意、浑身颤栗的士兵一一处死。完全这些任务后,木力意犹未尽地舔舔嘴唇,心安理得地退回到兽人的防线之后。 拥有风剑士实力的霍克,简直痛快得不得了。冲在溃逃的士兵中间,前后左右全都是敌人,随便怎么砍都能杀人! 代理城守戴玛克皱了皱眉,下令:“长矛手散开,弓箭手放箭!” 长矛手向两旁散开,露出站在五十米以外的弓箭手。一时之间,无数道流矢带着呜呜的声响,以令人窒息的浓厚密度,射向霍克。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受害者都是持盾剑手。 狂化的霍克无法进行细致的思考,在这种情况下,他完全依靠祖先以鲜血换得的战斗本能。霍克不再伤害身前的肉盾,而是紧紧地跟随在肉盾之后。 如果肉盾不是由持盾剑手组成,在这种近距离的攒射下,霍克多半会身负重伤。不知是肉盾的保护还是急速飞舞的巨斧击飞了大多数射向霍克的飞箭,他的身上只受了三处箭伤。 发出一声愤怒的吼叫,霍克一个急跃,扑向令他讨厌的弓箭手。 几乎没有近战防御力的弓箭手惊恐四散。戴玛克大声命令:“重剑武士出击,出击!” 所有的重剑武士,都是剑士以上级别的战士。每一个重剑武士都只有一件武器:超过二十公斤的重剑。这些重剑武士是史多普城的精锐,是唯一能够在平地上与同等数量兽人对抗中占优势的战士。重剑武士,是绝大多数普通剑兵心中的偶像。 霍克野蛮可怕的疯狂杀屠,早已将重剑武士刺激得血脉贲张。得到命令后,刚刚到达的重剑武士化作一股狂飙,杀向这个孤身一人冲进人类阵地的兽人。 巨斧与重剑相击,发出可怕的撞击声。最前面的重剑武士虎口震裂,向后滑行数米,在地面上犁出一道长长的痕迹,终于挡住了霍克狂野的一击。 “哗耶!” 宛若一道凄厉闪电,划破了长空,整个史多普城都听到了霍克的这声唳嚎。所以与兽人战斗过的士兵都知道,这个词的意思是“痛快”。 霍克象幽灵般不停地在重剑武士当中翻腾。混战的人群中,不时溅出刺眼的鲜血,偶尔,会有濒死的重剑武士发出呻吟声。 重剑武士的确是史多普城最精锐的战士,他们即使是身负重伤,也没有发出惨叫声。可是风剑士狂化后,其战斗力已经不能简单地用恐怖来形容了。重剑武士是普通步兵心目中的偶像,可是已经有五名重剑武士完全失去了战斗力,霍克仍旧在重剑武士中尽情地杀戮着。 一旁监战的戴玛克眉头皱成川字。他已经意识到自己犯下的巨大错误了:浪费了太多时间。 第143章 早知道会是这样,还不如多等一会儿。将持盾剑手派上前去骚扰,不仅没有影响兽人砍断绞链,反而是这个狂化的兽人冲进内城门口。这种情况下,重骑兵无法在远处开始发动冲锋通过内城门口,那样,就无法发挥重骑兵真正的战斗力。 地面,隐约震动。经验丰富的戴玛克知道,远处正有一支迅速移动的部队向这里逼近。如果不能在三分钟内重新夺回城门,史多普城就逃脱不了被兽人攻占的命运了。身边,已经聚集了几个魔法师。目前这种危急的情况下,为了将这个兽人杀死,也许应该不计牺牲! 戴玛克看了看刚刚赶来的魔法师,他的目光在两名魔法师之间游移着。五秒钟之后,戴玛克终于下定了决心,他对一位魔法师说道:“尊贵的魔法师大人,请您施展魔法将那个兽人杀死好吗?” 魔法师微微颦眉。“那个兽人与士兵们混在一起。想要杀死那个兽人,可能会误伤旁边的士兵。” 戴玛克用力地挥手用来加强自己的语气。“兽人大部队马上就会赶来了。如果不将门口的兽人杀死,重骑兵无法发挥最大的杀伤力。快些,不然来不及了。” 这名受到城主委托的魔法师穿着一身洁白的魔法长袍,在长袍的左胸处用银丝绣着史多普城的城标,这是史多普城的次席魔法师的身份证明。魔法袍的领口有一条淡黄色的丝巾,这条丝巾对角交叉,分别套入丝巾扣,绕到颈后打成结。丝巾完全遮住了魔法袍领口处绣着魔法师协会规定代表魔法师实力的图案。不过,包括戴玛克在内所有的史多普人都知道,史多普城的次席魔法师是一位实力高强的魔导士。迟疑地点点头,次席魔法师对旁边的四个魔法师说:“为我提供火系魔法力。” 在次席魔法师的身旁,是令戴玛克犹豫不决的史多普城首席魔法师。在他左胸处,用金线绣着史多普城的城标。他已经有六十多岁了,可是听到次席魔法师的命令后,首席魔法师没有提出任何反对的意见或是不满的声音,开始以咒语召唤火系元素。 次席魔法师开始旁若无人地念那冗长的咒语。咒语是以神语组成,除了魔法师外,懂得这种语言的人极少。 戴玛克年幼时曾经学过魔法,浪费了三年时间后,他发现自己在魔法方面几乎没有成就,却对格斗却有一定的天赋。戴玛克吃力地听着那位魔导士所念的咒语,只听懂了其中一部分。 “……火神,请允许我借用您无穷力量的一部分,耀眼的光芒将在此燃烧,燃烧敌人的一切吧,地狱烈焰!……” 大地开始燃烧,大部分的重剑武士都处于地狱烈焰的攻击范围之内。遭受意外灼烧的武士发出惨叫,几个正在燃烧的重剑武士一边大声地嚎叫着扑打着身上的火,一边盲目地从火场中逃窜出来。成为焦炭的恐惧,令这些精锐战士也克制不住发出了嘶喊。 正当戴玛克准备下达另一个命令时,他惊奇地发现象浑身发黑的兽人从火场中冲出来,对附近毫无心理准备的士兵进行屠杀。 “怎么回事?”戴玛克陷入了极度的困惑之中。 次席魔法师摇摇头。“那个兽人的斗气水平较高,而他的生命力又特别顽强,因而即使用地狱烈焰也无法将他杀死。不过,城守大人不必担心。” “提供水系魔法力!” 对身边的魔法师发布了简短的命令之后,史多普城次席魔法师又开始另一个魔法的咒语朗诵。这一个咒语明显要短一些,不到十秒钟的时间,水系三级魔法寒冰魔球飞向霍克。寒冰魔球以闪电般的速度击向霍克。被寒冰魔球击中后,霍克突然停止了他热衷的杀戮。 狂化后变成红色的皮肤慢慢地变绿,接着,开始变白。仔细看,霍克的皮肤表面居然开始出现冰霜。 霍克就这么站着,身上的皮肤开始毕剥落下,露出微微发白的血肉。 虽然极为痛恨兽人,可是戴玛克对于这个兽人的结局仍旧微微不忍。霍克的皮肤逐渐剥落,可是他浑身颤抖着,这证明他并没有丧失生命。 “重骑兵进攻,夺回城门!”戴玛克在发布命令的同时,不由向史多普首席魔法师询问:“魔导士大人,这是什么魔法?” 似乎在近距离看到这种血腥的场面感到不适,次席魔法师忍住想要呕吐的感觉。“这不是单一魔法造成的效果。先是极热,接着是极冷。任何物体都无法抵挡这种剧变。” 戴玛克刚刚似懂非懂地哦了一声,他的双眼却因为恐惧而眯了起来。那个站立的兽人突然活动了起来。 第五部第三章 第三章 神圣大帝对屠龙枪通常有两种称呼。其一是众所周知的“屠龙枪”,另一种便是直接称呼它为“枪”。对此,我曾询问过大帝。大帝的解释是:“巨龙的生命力极强,即使被利器当胸刺透仍旧拥有战斗力。可是如果被屠龙枪所伤,它就会暂时失去作战能力。如果在空中,它甚至会直接坠落。本来以屠龙枪的特性,它也可以叫屠凤枪、屠猞猁枪等等,可是翔龙很不喜欢我,所以我就将这柄枪命名为屠龙枪了——当然,当着翔龙的面时,我总是称呼这柄枪为“枪”,绝不称呼它为屠龙枪。” ——《大帝轶事:屠龙枪的由来》 霍克动了!一些地方连白白的骨头都露了出来,一股股氤氲白气不停地从身体散发而出的霍克又动了起来。 兽人顽强的生命力在这种时刻造成的视觉冲击力显得过于恐怖。霍克的五官彻底扭曲错位,一颗眼珠子连着几根筋在眼眶边一垂一晃。他近乎白骨的手指紧握着巨斧,摇摇晃晃地挪向附近的士兵。一个受到过度惊吓的士兵口吐着白色的泡沫,昏厥了过去。还有一些士兵比他略强一些,可是哆嗦的双腿不足以支撑他们逃离危险的区域。这些士兵好象被施了软弱魔法一般,无法动弹。 霍克走上前去,缓缓地挥动着巨斧,一斧,一斧,又一斧…… 一个接一个的士兵倒下。这时候,一名身形高大的重剑武士握着重剑鼓起勇气冲上前去,对准霍克的脖子砍了下去。 霍克砍掉了无数的人头,最终,他的头也被别人砍掉了。 高大的身躯轰然倒地,在地上翻滚的头说了最后一句话:“花……一……” 看到这副情景,一个劫后余生的小兵开始呕吐。 杀死霍克的重剑武士拥有高贵的血统,虽然他这一次是他第一回上战场,但是成为重剑武士与他的家族身份并没有直接关系。这句重剑武士拥有足以自傲的剑士实力。与胜利者的身份不相匹配的是,他的脸色惨白。重剑武士惊惧地盯着那颗人头,生怕那颗人头再吐出什么话。 “哗耶?……痛快吗?……” 戴玛克压下对这个兽人勇士的敬佩,大吼一声。“洞口的士兵散开!” 重骑兵发出可以与兽人相媲美的咆哮声,铁蹄如潮,仿似一股坚不可摧的钢铁洪流向木力等人冲去。 通通通,最前面第一集群的一百名重骑兵踏着轰鸣的蹄声奔近,整个被晚霞照射出血艳凄凉的大地都仿佛随着这死亡轰鸣声在摇晃。 木力心满意足地看着被砍断的十八根铰链,然后抬头看着越来越近的重骑士,喃喃自语:“重骑兵吗?果然是最强的部队。” 看到木力因为敌人的强大而陷入嗜血的兴奋之中,桑让暗中计算着距离,然后大声命令道:“持斧者撤到持盾手之后,持盾手向前踏三步。射!” 早已按捺不住兽人勇士开始拨动死神的树琴。嗖嗖嗖弹弦之音不绝于耳,黯淡的涌道里立刻交织起一张密不透风的死亡大网,几十道闪着灼灼流光的疾风钢矢,几乎全部与第一排的四名重骑兵发生了亲密的接触。箭矢与矩盾、重铠迸溅出火星,发出磨擦碰撞的刺耳声音。 既使偶尔有箭矢从接缝处射进重骑兵的身体,也无法给他们带来致命的伤害。可是马匹则不能幸免。实践证明,马身上的护甲几乎是完全没有用的,弓箭还是射伤或射死许多战马,倒下的马伤了不少骑手。战马不幸遇上了各大种族射术排名第二的兽人,兽人神奇的射术将它们彻底推向了死亡的深渊。 随着数声惨嘶,两匹战马先后轰然倒地。战马倒地之后,试图挣扎着从地上站起来,可是又有几支利箭射中了马的腹部。连续遭受重创的战马留恋地望着被自己身躯压住的主人,急速地喘息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几口粗气。 另外两个骑士骑着跌跌撞撞的坐骑终于冲到了兽人的面前,而兽人却以竖起的巨盾的恶劣方式来表达不欢迎的态度。四肢严重受伤的战马无法使重骑兵发挥最强大的冲击力,这种程度的冲击被兽人以超常的体重和臂力硬生生的阻止了。 仅仅针对这种情况来说,或许并不是重骑兵的不幸。如果他们以全速冲击,虽然兽人的阵型必须会被冲开,但是手持长矛的骑兵们恐怕连胸骨都会撞断。 听着第二波的重骑兵急速冲过来的声音,被战马压住的骑兵固然拼命地嚎叫着,徒劳地试图将自己从战马巨大的身躯底下拉出来,那两名留在马上的骑兵同样惊慌失措。无论是战场上的经验还是学院老师的教育,都只告诉过他们在开阔地如果无法冲散敌人防线的应对措施。在这种狭长的通道内,被巨盾所阻止却无法躲开的重骑兵惊恐地看着身后越来越近的同袍,发出绝望而恐惧的悲嚎。 重骑兵一面骑着马打着转,一面徒劳地用长矛刺着兽人所持的巨盾。 第144章 “让开,快让开!低贱的兽人!” 仿佛对重骑兵的态度极为不满,兽人们全都极为冷漠的以看着死人的方式瞧着这两个重骑兵。即使是长矛刺向头部的时候,兽人也只不过将头微微偏一偏。 留给这两名重骑兵哀叹不幸命运的时间并不多。第二波的重骑兵看不见这两名骑兵因惊惶恐惧而骇得扭曲成一团的脸孔,或许,他们即使看见了也无法做出其他的选择。 一名不幸的骑兵与身后急驰而来的同袍发生了剧烈的碰撞。连同重铠一共将近三百斤的身躯撞向兽人的巨盾,然后又反弹回来。落地的时候,他的脖子已经不自然地扭曲了。稍有医学常识的人都明白,这名不幸者的颈椎已经完全折断了。 第二波另外的三名重骑兵发挥了这一兵种最大的破坏力。兽人虽然拥有超过人类50%的体重,他们仍旧无法以自身的体重阻止高速飞奔的重骑兵。在巨大的撞击力下,三个兽人带着他们的巨盾向后飞去,完整的防线出现了漏洞。 还没来得急将空隙补上,第三波,第四波的重骑兵已经冲了过来。在连续的冲击下,虽然重骑兵的损失颇为惨重,但他们已经将兽人的第一层防线和第二层防线完全硬生生地撞击开了。 “重剑武士和长矛手冲锋,将兽人从城门口挤走,然后关上城门!快,快一点!” 戴玛克已经可以看见城外扬起的飞尘。这种飞尘,正是令戴玛克极为担心的兽人大部队。现在,最多只剩下两分钟的时间了。 次席魔法师深吸了一口气,命令道:“土系魔法力!” 言毕,魔法师迅速地对向前冲去的重剑武士和长矛手施展嗜血奇术。 虽然成功地将兽人前两道防线撞击开,但由于伤亡士兵和马匹在城门口堆积起来,影响了后面重骑兵的冲击。这样,兽人终于守住了第四道巨盾防线。 重骑兵强大的冲击力激起了兽人天生的凶性。除了木力、桑让和剩余的持盾手,其余的兽人全都杀向敌人。兽人们以自己独特的凶猛方式作战。他们没有任何招式,也不讲究什么战法,所的兽人都不顾生死,凶猛疯狂地朝着人类士兵扑杀过去。 城门口,已经一片混乱。兽人的咆哮声和人类士兵的嘶喊声此起彼伏。 尽管重骑兵穿着厚厚的盔甲,但是在狂暴的兽人所持的巨斧面前,却不能发挥以往的优势。当重骑兵失去强大的冲击力之后,那么他就几乎丧失了所有的优势。尽管巨斧同样也无法砍死身披重铠的骑兵,可是马匹却不时被兽人砍死或是砍伤。除此之外,遭受疯狂攻击的重骑兵因为无法承受巨大的撞击而接连被击落下马。落下战马的重骑兵,甚至无法自己爬起来。 战斧虽然巨大无比,却无法忽视重铠的存在。兽人失望地发现,他们居然无法品尝往常战场上那种血肉横飞的感觉。 人类士兵的悲鸣声无法让兽人产生怜悯之心。也许是因为没有得到满足,几名兽人发出的唳嚎宛若一道道凄厉雷鸣,迫害着附近人类士兵的听力。 只是因为巨斧无法劈开重铠,这些兽人就原始狂化了?…… 由于惊恐,一名第一次与兽人战斗的重骑兵抑制不住开始发抖。他完全无法弄明白眼前所看到的一切。事实上,一旦离开了马,重骑兵的命运就非常悲惨了:他的行动非常笨拙,而且为了坐在马鞍上操纵坐骑,他的臀部和裆部都是没有铠甲保护的。如果重骑兵仰面摔倒,他就要像海龟一样,费很大的劲才能挣扎着翻过身来。这时候任何人都可以上前去掀开他的面甲,刺他的眼睛,了结他的性命。为什么兽人不揭开重骑兵头盔上的面甲然后刺死敌人,却一定要狂化后斫击坚硬的铠甲? 狂化的兽人带着令人发抖的怒意斫击附近活着的人类或马匹,个别落在后面的兽人甚至开始专心致志地斫击已经摔落下马、无法动弹的重骑兵。凄红淅沥的血很快便将泥地渗得斑斑炙灼,浓烈凄惨的血腥味冲天而起,四散开来。随后冲过来一些士兵开始忍不住弯腰呕吐。 作为步兵的偶像,重剑武士没有让他们的名声遭受任何污辱。面对地狱般的场景,他们毫不停留,径直冲杀过去。 持斧兽人与重剑武士产生了激烈的碰撞。重剑武士发出不逊于兽人唳嚎的怒吼声,与战场上兵器相击发出的金属摩擦声、垂死战士的呻吟声、利刃斫击骨头的刺耳声交织在一起,形成奇特的战场交响乐。 虽然这些重剑武士被加持了嗜血奇术,但他们的平均实力与兽人中最强悍的徒步战士比较起来,仍旧略逊一筹。如果兽人不狂化,那么这场战斗还勉强可以称之为势均力敌,因为重剑武士毕竟在人数在占有相当大的优势。可是越激烈的战斗便越能激发兽人狂化的本能。随着战斗的进行,越来越多的兽人开始狂化。史多普城最精锐的步兵也生平第一次产生了胆怯的感觉。 整个场面已经不能算是战场,用屠宰场显然更能形容重剑武士凄惨无助的情景。狂化的兽人发挥着平时七倍的战斗力,如果在开阔的平原上,重剑武士还可以用几个人围杀一个兽人,或者采用游斗的战术进行战斗。可是在这种狭长的涌道内,步兵的偶像们却只能将自己的生命有限地延长,无法真正摆脱被狂化兽人肆意砍杀的结局。 许多重剑武士都是从死人堆里活下来的英勇战士。这些重剑武士在史多普城拥有相当高的声望。悍不畏死的重剑武士纷纷发出令耳膜刺痛的怒吼,舍命扑向狂化的兽人。 可是实力上的差距根本无法摧毁狂化兽人势不可挡的战斗意念,拼死相搏只能陡增一层悲凉气氛。那些最受士兵崇拜的重剑武士,即使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却也只能令几名兽人身负重伤倒在血泊之中,狂化兽人战士前进的步伐几乎没有受到停滞。 快要冲出城门通道了吗?木力忌妒地盯着那些浴血拼杀的兽人。愤怒的战意正在他的胸腔熊熊燃烧。 “桑让,为他们加持狂暴术。他们的任务已经完全了。” 下达命令后,木力不无遗憾地回头看了看急驰而来的大部队,吩咐道:“持盾手向两侧让开!” 天色已经完全昏暗了下来。一股绿色洪流涌进史多普城内。不一会儿,城内的呐喊声越来越大,越来越响。 木力听到这种熟悉的、令他喜爱得发狂的声音,愈加难受了。他正在探头探脑地向城内望去的时候,身后传来令他敬畏而恐惧的声音。 “木力,你的任务完成得还不错嘛。” 内心熊熊烈火的感觉突然消失了,似乎被一盆冰水浇息了一般。木力连忙匍匐在地上,以最恭敬的声音回答:“多谢魔王大人夸奖。” “免礼。” 魔王提气向所有的兽人宣布:“现在大家可以进城寻找自己的快乐了。” 命令声并非震耳欲聋,却清晰地传入了每个兽人的耳中。 木力微微抬头,魔兽之王猞猁的旁边,正是他的坐骑战狼王。木力狂喜得浑身打了个哆嗦,他用力地磕了一个头。 “多谢魔王大人!” 第五部第四章 第四章 屠龙枪:枪长3.23米,通身血红。枪身与枪尖连成一体,以古东方在液体中加热和淬火的煅造之法冶炼而成。枪尖长三十三厘米,锋利无比。普通人使用它可以轻松扎透蒙着一层生牛皮的普通木盾。枪身直径三厘米,按一定的规则在铸成的花纹沟槽中镶嵌着翡翠、绿松石以及其它不知名的宝石。枪尖与枪间连接处缠绕着某种银色金属丝。 除第一任使用者兰特.萧和第二任使用者凯迪.卓索图之外,屠龙枪在其后的历史中历来由卓索图家督使用,被奉为卓索图族镇族之宝。兵器谱中排名第二十七。 ——《兵器谱》 餐厅里,烛光摇弋,暗香流动。 魔法灯的照明效果虽好,可是它太稳定,太明亮,与目前的气氛并不协调。燃起那种普通的红蜡烛,灯下看美人,别有一番浪漫情趣。 端起小半杯浅红色的葡萄酒,向安丽丝邀约。 安丽丝的脸色,与杯中的葡萄酒相映成趣。她举起酒杯,陪我轻啜一口。 “知道吗,今天我开心极了。从小,外公给我灌输的理想是成为一名塞斯名将。那时我觉得这种目标很难、很费力。可是今天我已经正式成为布雷西亚公爵了。如果外公还活着,他不知会有多高兴呢。” 察觉出语气中微微的伤感,安丽丝伸出小手轻轻覆在我的手背上。我翻转手掌,将小手握在掌心。欣赏着安丽丝美丽的容颜,快乐和愉悦的感觉在心中荡漾。我何德何能,居然能够得到佳人垂青。 我微微前倾,双手合上,将安丽丝的小手包在掌心,然后与下颌轻轻摩擦。 安丽丝静静地看着我,她的脸色更加娇艳了。 “过来。” 也许命令的语气太过温柔,安丽丝居然咬着下唇微微摇头。“别闹了,娜弗丽在卧室的床上睡觉呢。小心把它吵醒了。” 唉,为什么要做这种徒劳的、没有意义的反抗呢?失笑地摇摇头,我并没有弄出很大的动静,怎么会把娜弗丽弄醒? 下意识地将视线穿过敞开的门投向卧室,娜弗丽正依偎着小狮子王迷迷胡胡地象人类那样躺在床上。两个小家伙太喜欢安丽丝做的食物了,结果把自己的肚皮胀得象个圆球似的,只能躺着睡。原本以为娜弗丽有了小狮子王作玩伴后会减少对我的骚扰,哪知道它却变本加厉。 第145章 白天在外面玩得脏兮兮的,结果晚上竟然把小玩伴也一起叼到床上。道理掌握在我手上,可是暴力却掌握在娜弗丽的口中(它生气的时候会咬我,而它的后台我又惹不起,要不然没饭吃)。如此的良辰美景,可不能被那个小家伙给破坏了。 将椅子移到安丽丝的身旁,我一把将她环住,然后用拇指轻轻抚摸裸露在空气中的柔嫩肌肤。 安丽丝渐渐被熔化了一般,慢慢倾入我的怀中。 我心满意足地叹了口气。如果外公还活着,他那种千年不变的严肃神情一定会有所改变。毕竟成为一个公国的国主是萧家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成就。真怀念外公的微笑,那种微笑现在对我而言是多么奢侈的奖赏啊。 美中不足的是,布雷西亚是英格兰尼的附属公国。按照国际惯例,附属公国的自治权是相对的。想要成为真正的独立公国,就必须与爱克斯三大霸主国之一的英格兰尼发生正面冲突。如果被英格兰尼击败了,我恐怕得回到沙丝那亚去过那种吹吹海风、吃吃咸鱼的日子。 英格兰尼确实不讨人喜欢。且不谈塞斯的旧怨,今天是我正式成为布雷西亚第十七任公爵的大喜日子,那个可恶的英格兰尼特使竟偷偷摸摸在仪式进行的时刻出现在鸠格市城外,居然还要求我去亲自迎接他。 虽说上国使臣不拜下邦之君,但我好歹也是名公爵。英格兰尼特使想要和我过不去也正常,但是不必做得那么明显吧。即使原本不想独立,摊上这种傲慢无礼的宗主国,依我的性格迟早也会宣布脱离英联邦。 我偏要晾着那个特使,他能把我怎么着? 反正五天内英格兰尼就会对塞斯再次发动侵略。为了对伊莉的承诺,我得在五天之内宣布脱离英联邦,根本用不着讨好那名特使。如果他识趣到也罢了,否则的话,现在他在我的控制范围内,到时候捏死他也是白捏!我捏,我再捏! “嗯……夫君,你……” 充满诱惑的鼻音刺激得我一个哆嗦。 俗话说小别胜新婚。我和安丽丝的情况更为特殊些。看得到,知道可以吃,却总是吃不到。这种感觉,唉,娜弗丽真是造孽啊。我诅咒它一辈子也找不到公龙作伴! 既然机会难得,既然已经错了,就继续错下去吧。 手掌移到我最喜欢的地方,专心致志地用手指和掌心将手中的柔软变成各种形状。虽然隔了一层细腻的织物,可是这种感觉同样很美妙。对于这种游戏,我乐不辞彼、甘之如饴,永远也不会腻。 “夫君……我有个好消息告诉你……” 安丽丝欲言又止。奇怪了,她羞红了脸,却似乎并非由于生理上的冲动。至少,我的手心并没有感到那种钻石般的硬度。不过安丽丝脸上的红晕真的很迷人呢。我充满着征服的欲望和霸气,缓缓解开安丽丝束发用的淡紫色丝带。 充满节奏的敲门声将我从迷失的陶醉中惊醒。 这种时候来打扰我们的,应该是夏默吧。真后悔给予夏默可以随时向我报告的权力。幸好现在还没有对安丽丝动真格。如果正在剑及其履,这种困扰搞不好会造成我的某种心理障碍。 无法可想,只好为安丽丝捋捋散乱的发丝,站起身来。 虽然是我自己允许夏默可以随时向我汇报紧急情况的,但打开门的时候我仍然劳骚满腹。 “夏默,你知不知道现在都快十二点了?你知不知道,布雷西亚公国还没有合法继承人呢!你在这种时刻来打扰我,难道不希望有个小主公吗?” 夏默的眼神有些古怪,他下意识地向安丽丝瞟去,一贯冷静的他仿佛颇为诧异。 “主公……你……” 似乎是为了将对我不敬的念头赶走,夏默用力摇摇头,然后深吸一口气。“主公,我现在前来是因为有件重要的事情要向您报告。英格兰尼史多普城的传送装置向我们发送请求,要求传送一名魔法师过来。我方同意后,结果那位魔法师带来了一封信。据那位魔法师说,那封信是魔王写给您的。” 从幸福的颠峰一下子掉进冰窑,这一刹那我有些失控。我大叫一声:“魔王?!” 卧室传来扑通的声音,好象什么东西从床上掉下来了。 可能我的语调高亢了些,把娜弗丽吵醒了。不过目前不适宜自责或者去安慰娜弗丽。房子已经着火了,哪里还顾得了马厩? 魔王终于发现有人冒他的名招摇撞骗了?要不,他已经知道了杀神剑的下落? 日尊者还没有对兰丝投书,魔王却找上我了! 难道说正式成为布雷西亚公爵的第一天就必须跑路了吗?! 我失魂落魄地呻吟一声。“魔王?” 尽力保持着外表的冷静,可是我的内心却做着无比艰难的思想斗争。赶快通知安丽丝和家臣们逃跑?或者是勇敢地面对魔王? 不行,我又不是疯子,干嘛勇敢地面对魔王?还是干干脆脆赶快逃跑好了。 可是还是不行啊,有谁能够逃得过魔王的追杀?! 我真是个乌鸦嘴。只不过和夏默开开玩笑,批评他影响了我制造布雷西亚合法继承人的大业。这下可好了,布雷西亚萧氏公爵至我而起,至我而终,仅仅一代就会结束了。而且,最糗的是:搞不好我将成为历史上唯一一个只当一天公爵的搞笑人物。幸好外公两年前战死在沙场上,要不然他准会被这种糗事气得吐血身亡。 不安的似乎不止我一个。突然感觉腰部的衣衫被轻轻地扯着,低头时发现是娜弗丽正咬着我的衣服拉扯着,试图吸引我的注意力。看来娜弗丽的确被我刚才的大叫声给惊醒了,然后扔下喜欢的小玩伴自己跑了出来。 见自己的目的终于达到了,娜弗丽便松开嘴,呜呜咽咽地对我哭诉。向兰仆和安丽丝学习后,我终于可以听懂娜弗丽的龙语了(之所以强调是娜弗丽的龙语,是因为我相信别的龙都不会象猫咪那样叫)。 “不好了,不好了。魔王要来了,他要抓住小娜娜,他要吃掉小娜娜了。呜呜,他是来追小娜娜的……兰特哥哥,我好害怕!” 娜弗丽一边哭诉,一边在地板上蹦跳着。它一会儿双脚一起蹦,一会儿左右脚交替跳离地面。如果不是娜弗丽发出伤心的的呜咽声,我会以为它疯狂地跺着地板是为了表演一套舞蹈来取悦我。不经意从娜弗丽身上得到一丝乐趣,我的心里顿时产生了些许平静的感觉,刚才的那种恐惧感觉居然被驱散了不少。看起来被别人视为保护者,能够平添许多勇气。 “别哭,魔王为什么要追你?我没听说过魔王吃龙啊。” “我爸爸说的啦。爸爸说,如果我偷偷跑到龙岛以外的地方去,就会被魔王抓住吃掉啦……爸爸,爸爸快来救我呀,哥哥你一定要保护我啊,呜呜……” 没听说过魔王的食谱中有龙肉这一项。小时候只听说过魔族会吃人脑,不过我怀疑那是老管家吓唬小孩子编造的。可能娜弗丽的父亲也是出于同样的目的吧。龙毕竟是世界上最强悍的生物,而龙神拥有令魔王也为之侧目的实力。魔王怎么会以龙为食呢? 我狐疑地瞧着娜弗丽。“龙可是最高贵最强悍的生物啊,你这么害怕干嘛?” “爸爸说小娜娜通过龙族测试之后就不会怕魔王了,可是人家是偷偷跑出来玩的。现在小娜娜还小嘛,肯定会被吃掉啦。呜呜……人家害怕,人家好害怕啦……” 夏默目瞪口呆地看摇着我的大腿一边哭一边跳的娜弗丽。“这个……主公,这条小龙怎么了……” 安丽丝忍俊不禁,伸手将娜弗丽揽进怀里。“娜弗丽,你爸爸是吓唬你的。魔王不吃龙。” 娜弗丽不知道大白天玩了些什么,弄得身上脏兮兮的。刚才希里哗拉的乱哭,弄得现在成了一个大花脸。娜弗丽眨着朦朦胧胧的泪眼,抽泣着问我:“兰特哥哥,安丽丝阿姨说得是真的吗?魔王不会吃掉小娜娜?” 娜弗丽现在这副模样可谓是前车之鉴,实在是叫人同情啊。如果以后我有小孩,绝对不会胡乱吓唬他。 虽然从客观上讲,娜弗丽老是影响我与安丽丝亲热,虽然娜弗丽老是叫我哥哥而叫安丽丝阿姨,但它的确是一个美丽可爱并且讨人喜欢的小东西。可怜我自己都还没完全摆脱恐慌的情绪,却还得安慰娜弗丽。 “小娜娜,你放心。魔王不会吃你的。如果他敢对你不礼貌,我就生吃了他。” “真的吗?”娜弗丽露出惊喜的神情,破啼为笑。“我知道哥哥最好了。可是,你真的能够吃掉魔王吗?” 许下诺言令自己喜欢的人开心,其实自己也会有愉悦的感觉。不过,如果自己真的拥有能够完成承诺的能力,那就更最美妙了。 娜弗丽的眼睛骨碌骨碌地转。“只要兰特哥哥保护我不被魔王吃掉,我会送许多人家最喜欢的东西给你。那些东西可好了,你一定会喜欢的。” 对于娜弗丽的承诺,我唯一的反应只是苦笑。 上次娜弗丽找到一条夫利斯毒蜥,结果高兴得不得了。它叼着那条半死不活的战利品跑来向我炫耀,陪着它乐一乐倒也没什么,可是它非要和我分享。我只不过稍稍露出犹豫的神情,编织的借口还没有说出口,(奇*书*网-整*理*提*供)结果就差点把娜弗丽惹哭了。最后没办法,只好请求安丽丝把那只蜥蜴加工。 味道确实不错,毕竟是安丽丝亲自烹饪的。 可是当时我正意犹未尽用餐巾抹着嘴的时候,大门却被西西王一脚踹开。 第146章 他气急败坏地向我投诉:“主公,请您约束一下娜弗丽好吗?它喜欢到我的部落玩没什么,它喜欢吃蜥蜴也没什么,可是它偷了我部落里一条夫利斯蜥蜴。其实偷了那条夫利斯蜥蜴也没什么,重要的是,请娜弗丽不要再去我的部落试图偷掉那只从魔界带回来的毒蜥蜴好吗?” 当时娜弗丽高傲地昂起头嚣张地哼了一声,而西西王青筋暴起地徘徊在暴走的边缘,让我头痛欲裂。更让我吃不消的是:西西王看到我手上的餐巾后神情突然急剧变化,他竟然嘻嘻一笑,说道:“小家伙不懂事当小偷也就算了。那么大的人了,还是别人的主公,公爵不好好当,却去做什么小偷的同伙、帮小偷销赃。真是世风日下啊……” 说完,嚣张的西西王扬长而去,却留下满腹冤屈的我盯着手中的餐巾发愣。 说实话,娜弗丽所谓的礼物多半只会给我带来苦恼。娜弗丽还想送给我什么礼物呢?真的令人不敢期待啊。 苦笑着摸摸娜弗丽的小脑袋,滑腻冰凉的感觉从掌心传来。面对这只热情可爱的小龙,似乎连拒绝它也是一种罪过。 “你放心,除非魔王杀死我。否则我一定不会让他欺负你的。” “现在,我们去看看魔王的使者带来了什么消息吧。” 第五部第五章 第五章 兰特大帝就任布雷西亚公爵的当天,收到无数以国家或私人名义所送的礼物。其中,有三份礼物与众不同。 如果以当时的国际形势看,第一份礼物最为重要;如果以大帝本人的心情看,第二份礼物最令大帝开心;如果以礼物的珍贵程度而言,毫无疑问当属第三份礼物。 令众多史学家感到好笑的是:当时大帝本人并不了解自己所收到的第三份礼物有多珍贵——甚至应该这么说:大帝当时根本就不知道那份礼物的存在。 ——《帝国秘史》 面前的女孩,是我见过的第三位女性魔法师。 这名女性的五官非常细致:她有着优美的颧骨、柔和的颚线、饱满的天庭和弧线清楚的下巴。她的眉峰稍微有些浓,弯成两道深绿色天然美妙的弧形。淡褐色的眼珠,深绿色浓长的睫毛,颊上有些淡淡的雀斑。饱满柔和的嘴唇,唇角只要微微上翘,脸上便会浮现出迷人的酒窝。撇开眼中那一丝不安,如果没有穿着魔法师协会统一的魔法袍,很多人会猜测她是邻家女孩或是低级贵族的女儿。 看了看沙漏,再过二十分钟就该迎接第二天的开始了。我苦笑着安慰自己:看来布雷西亚萧氏公爵至少可以拥有两天的历史了。 “你是布雷西亚公爵殿下吧。我是魔王的使者,给你带来了一封信。” 娜弗丽在安丽丝的怀里不安地扭动,它带着哭意威吓使者:“兰特哥哥一天就吃十只魔兽,他连魔王也吃。我不怕你!” 魔法师带着惊讶而又好奇的神情看着正喵喵叫唤的小龙。了解龙语的人极少,从魔法师迷惑的表情分析,娜弗丽的威胁应该是完全落空了。 我暗叹一口气,强压住内心的恐惧,仔细确认魔法袍领口上的标记。魔王好大的排场,居然能够使唤魔导士作为信使。 “把你带来的信交给。” 魔导士默不作声将信递给我。 信封表面有一层魔法封印,除非破坏信封,否则无法得知信中的内容。深吸一口气,我撕开信封,凝神望去。 极度的意外令我几乎合不上嘴。信开头的两个字居然是:老公! 那娟秀的字令我产生了美妙的回忆。没错,这封信是卡特琳娜写给我的。最初卡特琳娜不会写中华字,还是我一笔一画教她的呢(其中旖旎,自然也不必一一细说)。 又深吸了一口气继续看下去,意外的惊喜几乎令我笑出声来。 老公: 再过二十五天我就十六岁了,你要记得穿着最好看的衣服,打扮出最帅的模样来娶我喔。 今天你成为布雷西亚公爵,为此我特意送给你一份贺礼:英格兰尼北方两大门户之一的史多普城,被我率领的兽人部队攻克了。当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兽人恐怕已经将这座城拆了一半了。高兴吧。 好想念你和安丽丝姐姐喔。 我每天都在想你,和兽人在一起很不好玩,和阿呆一起玩也玩腻了,我都快忍受不了啦。我要吃肥牛!上回装安丽丝姐姐骗我装淑女,结果大部分肥牛的眼肉都被你抢着吃了,哼。我要吃眼肉,要吃个饱!下回我再不装淑女了——至少在吃肥牛的时候。 想到这些兽人的战斗力对你很重要,我只好耐着性子老是训练兽人,训练、训练再训练,真没劲!不过打仗的时候兽人表现得还可以。 老公,我做得不错吧。有没有奖励呢? 亲一个。 你的小甜心:卡特琳娜 落款的最后,是一个诱人的红唇印。我捧着信纸咧开嘴呵呵地傻笑,差点真的把嘴贴到信纸上。现在我已经神魂颠倒,甚至连老爸的名字也记不起来了(这么形容其实也不对,我本来就不知道老爸的名字)。 形势一片大好。卡特琳娜这个小妮子,送的礼物真是好得没法说。 “主公,这封信能够给我参考一下吗?” 我瞟了夏默一眼,他一脸严肃。夏默对收集情报实在过于热情,或许是有点走火入魔了? 我的小未婚妻的信他也想看?别的倒也罢了,那个小甜心什么的是我对卡特琳娜的昵称,还有那个红唇印,也不能让别人看到。虽然夏默肯定会为我保密,但事关主公威严,夏默还是不看也罢。 “信里的主要内容是史多普城被兽人攻克了。除此之外,没写别的什么。” 夏默看出我不乐意,因而没有进一步要求,只是一脸迷惑,锁紧眉头不知道在琢磨些什么。 我将视线投向送信的魔法师。“你能介绍一下自己吗?” 魔法师的脸上浮现一丝黯然。“我是史多普城的次席魔法师琼斯.恩托斯。史多城被魔王率领的兽人大军攻克后,我被俘虏了。魔王向我承诺,送完信后我便可以获得自由。公爵殿下,我现在可以离开了吗?” 我重新确认了一次魔法师领口上的标记。没错,按魔法师协会的规定,她应该是一位魔导士。难道英格兰尼的魔法师实力如此强大吗?一名魔导士居然只能够成为一个城市的次席魔法师? 魔法师看出我眼中怀疑的神情,仿佛自尊遭受了极大的污辱。她提高声音抗议:“公爵殿下,三个月前我还是英格兰尼皇家魔法研究院的高级研究师。因为某种原因,我不再被某些英格兰尼权力人物信任,因而被发配到史多普城成为次席魔法师。” 我仍旧无法消除怀疑。是什么原因导致一名魔导士沦为边防城市的次席魔法师呢?很难令人相信啊。 我怀疑的表情可能刺伤了魔法师的心灵吧,她的脸涨得通红。“我没有撒谎。因为我的老师叛国,而我又是老师唯一的正式弟子,权力机关不相信我对此一无所知。由于拿不出证据,担心过分刺激了魔法师协会,因而权力人物只得将我贬离首都。” 我和夏默对望了一眼。发现他的眼中同样满是惊奇。 “你的老师是魔导师吗?” 琼斯点点头。 “那么,你的老师是谁?” 听到这个问题,魔法师陷入回忆之中。“我的老师,是一位知识渊博,英俊、风趣的人。他是除了神魔大战中的人类英雄法比奥拉特外,最伟大的魔法师……” 难道说英格兰尼有好几个魔导师叛国了吗?我和夏默用眼神交换了一下想法,看来我们的观点相同:按琼斯的形容词来看,绝对不可能是兰丝。 夏默忍不住将陷入回忆的琼斯唤回现实。“琼斯魔导士,请问你的老师到底是谁?” “哦,”琼斯的脸上浮起一片红晕。“我尊敬的老师是兰丝.艾尔科霍尼克。” 我和夏默面面相觑。知识渊博倒也罢了,风趣嘛,或许兰丝和我们相处的时间太短,我们还没有发现。但是兰丝这样的人瑞也可以称之为英俊吗? 夏默迟疑地问道:“琼斯魔导士,你知道你的老师在哪里吗?” 琼斯的神色渐渐变了,显得有些失落。“不知道,半年前老师就失踪了。英格兰尼政府官方宣布的消息是老师叛逃了。可是,我相信那不是真的。” 或许是职业习惯,夏默绷着脸追问道:“琼斯魔导士,如果你遇到了你的老师,你是站在英格兰尼的立场上还是站在兰丝.艾尔科霍尼克一边?” 愁容渐渐从琼斯脸上逝去,取而代之的是类似坚毅的表情。“身体里流动的血液使我对所谓的国家概念并没有认同感。之所以成为英格兰尼皇家魔法研究院研究员,一方面是因为我喜欢魔法,另一方面,是因为老师也在为英格兰尼服务。被贬到史多普城成为次席魔法师也不离开,是因为我要在英格兰尼等待老师。其实,老师的立场便是我的立场。” “当史多普城被攻克的时候我投降了,英格兰尼自然不会再接受我。这样也好,我可以去自由地去寻找老师。” 夏默用眼神向我请示,我微微点头。 夏默轻咳一声。“琼斯魔导士,你的老师现在是布雷西亚国师,你想见见他吗?” 琼斯露出不能置信的表情。“真的,你不会骗我吧?” “可是这怎么可能呢?五十年前老师的老师逝世后,英格兰尼曾要求老师担任国师一职,可是老师却推荐我的师叔圣东尼奥.詹姆士。 第147章 老师连英格兰尼的国师都懒得担任,为什么会担任布雷西亚这种小公国的国师呢?” 夏默耸耸肩,没有回答琼斯。他面向我问道:“主公,我想收一个家臣,希望得到您的批准。” 夏默收家臣干嘛需要得到我的认可?我挑挑眉,等待他的解释。 “法雷尔.维斯特,原刚得郡郡守副官。” 想起来了,法雷尔.维斯特是刚得郡极少数的漏网之鱼之一。收复刚得郡后,我懒得和那几个逃走的贵族客气,对他们下达了全国通缉令,没收了他们的采邑及家产。难道说那个法雷尔想寻求夏默的庇护取回自己的财产? “夏默,那种丢下郡守独自逃生的人,能够成为一个合格的家臣吗?” 夏默自信地一笑。“主公,我已经证实过了。法雷尔并非土生土长的布雷西亚人,他与我是老乡。他的姨父是刚得郡的男爵,无子嗣,因而继承了其姨父的爵位。当时法雷尔是唯一反对守城部队出击的高级军官。在战场上,法雷尔的表现也没有玷污骑士的声誉。他已经尽到了其职务所应有的职责。” 既然夏默已经调查过了,那么我也不必多说什么。治理国家其实并不困难,只要我把问题都交给专家处理就行了。我唯一要做的就是:一、确定某个领域谁是专家。二、虚心采纳他的意见。 我点点头。“好吧,明天我会写一张赦免令给你。你带琼斯小姐去见兰丝。另外,你准备一下。明天我要召集家臣开个简会。请琼斯小姐也来参加这个会议,因为我们或许会问一些细节。” 待夏默和琼斯离开后,我不由的发出感叹:“琼斯小姐真厉害,那么年青就成为魔导士了。”安丽丝扑哧笑出声来。 我有些心虚地望着安丽丝,不知道她在笑什么。难道是因为夏默向我报告魔王的消息时,当时内心的害怕情绪从脸上泄露了?我自认为表情控制得很好啊。或许,我不应该在自己年纪不大的前提下赞扬别的魔导士年青。那样有自夸的嫌疑? 安丽丝将怀里熟睡的娜弗丽交给我。我羡慕地看着这个小家伙,年纪小就是好,总是无忧无虑。娜弗丽嗅了嗅信封之后,确定没有危险的气息,它的负面情绪来得快也跑得快,居然马上就躺在安丽丝的怀里迷迷胡胡打起盹来。安丽丝将它交给我的时候,它被弄醒了,撒娇地哼叽了两声,然后将面孔紧紧贴在我的胸前。 安丽丝忍着笑解答我的迷惑:“夫君,琼斯小姐并不年青了。” “你怎么知道的?” “虽然未必知道大陆上所有的魔导士,可是那种在皇家魔法研究院供职的魔法师我还是略知一二的。据我所知琼斯.恩托斯现年已经八十八岁。” …… 看着我一脸鄂然,安丽丝忍不住又笑了。“夫君,你没注意琼斯一头纯绿的头发吗?” 我恍然大悟。纯绿色的头发,是半精灵特有的特征。不知道为什么,精灵的头发有金黄色的,火红色的,可是他们和人类的后代头发却总是绿色的。 “还有,琼斯认为兰丝英俊也没错。琼斯十八岁成为兰丝的弟子时,兰丝也才三十六岁呢。” 我似懂非懂地哦了一声。 “夫君,是卡特琳娜来的信吗?” “咦,你怎么知道?” “原本我就怀疑是卡特琳娜的信。如果真是魔王的信,你不会这样呵呵地傻笑。况且……”安丽丝瞟了大门一眼,走到我身边附着我的耳根说:“……你不会看过魔王的信后露出色迷迷的神情。” 差点没被安丽丝所用的形容词给呛着。 安丽丝娇笑着摁了一下我的额头,从我手中取过卡特琳娜的信。看完信后,她抬头望了眼沙漏,眼中溢出一缕骄傲。 “夫君,再过大约五分钟就是明天了……”安丽丝的骄傲中,却又含有一丝羞色。 我最喜欢看安丽丝这种神情了。安丽丝这种娇羞的神情,特别容易令我冲动。不行了,真的不行了。可是娜弗丽怎么会在我的怀里呢?好烦啊。恶从胆边生,现在我真想将娜弗丽往地上随便一扔,然后紧紧地抱住安丽丝诱人的娇躯。再然后,我就要开始大大地做恶…… “……为了庆祝你成为布雷西亚公爵,我也送给你一件礼物。” 此时以身相许就是最好的礼物了,别的礼物我不希罕。不过既然是安丽丝的一片心意,我只好耐着性子听她说完。 “布雷西亚,有继承人了……”安丽丝说完这个好消息后,将脸轻轻地埋在我的怀里。 我猛眨着眼睛,半天回不过神来。今天是什么日子? 半响,我猛地跳着脚大叫:“动用紧急信号,我要让全鸠格市,不,我要让全布雷西亚、全大陆都知道这个好消息!呜……呜……” 安丽丝赶紧抱紧我,用一个热吻堵住我的嘴。 “呜……好闷。”娜弗丽从我的怀里跳到地上,兴致勃勃地观看我们亲热的情景。 “这就是亲嘴吗?好玩吗?看起来好好玩喔,我也要亲嘴!” 说完,娜弗丽抱住我的大腿开始摇晃。“我也要,我也要和兰特哥哥亲嘴嘛……” 激情的亲吻受到这种意外的打扰,被迫带着遗憾中止了。 唉,娜弗丽真是个的情调杀手。 与安丽丝深情地凝视着。她的脸上、眼中,全都流露着幸福。当然,在她的瞳孔里,我的模样也是如此。 不过,大腿不受控制地剧烈摇晃这一客观事实必须尽快妥善处理。我低下头,一本正经地对娜弗丽说:“娜弗丽,亲嘴是大人玩的游戏。你还小,以后再说。” 娜弗丽失望地放开我的大腿,若有所思。一会儿,娜弗丽开始绕着我转圈子,它闭上眼睛一本正经咿咿呀呀地唱起歌来。 “我绕着兰特哥哥左转三圈,右转三圈,请你等我长大……” 我和安丽丝扑哧地笑了。 等一条小龙长大?老天,我可活不了那么久。况且就算娜弗丽长大了,还不是一条龙? 打死我也不肯和一条龙亲吻啊。万一娜弗丽喷个火系燃烧类魔法的龙息出来,那么我岂不是要和皮耶德落得类似的悲惨命运?多明戈想挨揍的时候老是称呼皮耶德为“那位散发烤肉香味的仁兄”。有了皮耶德的前车之鉴,我难道还敢重蹈覆辙?! 不理会正围着我们蹦蹦跳跳转圈,象念咒一样唱歌的娜弗丽,我与安丽丝不约而同深向对方说出同样的话。 “我爱你……” 我深情地亲吻着安丽丝的耳垂,用几乎听不清的声音呢喃着说:“所有的荣华富贵、爵位或是权力对我而言只不过是过眼云烟。你才是我一生的至爱。” “真的?”安丽丝直视着我,眼中有泪光闪动。安丽丝似乎并不真正需要回答,她软绵绵地伏在我的肩头,幸福地叹了口气。 这种气氛我最喜欢,可是过了一会儿,安丽丝似乎想起了什么。她抬头望着我,嘴角带有一丝诘笑。 “我喜欢夫君敢于宣布布雷西亚独立的霸气。可是,你这么做到底是为什么呢?” “还有,你不喜欢卡特琳娜吗?再过二十五天她就十六岁了,卡特琳娜可等着你穿上最漂亮的衣服去娶她呢。” 无语。都说怀孕的女人很情绪化,果然如此。 不过这种程度的小脾气我还是可以承受的。嘻笑着吻上安丽丝温润的红唇,先把安丽丝吻迷糊了再说。 感觉安丽丝的身体开始柔软发烫,我这才向安丽丝解释说:“公爵的夫人被称之为公爵夫人,附属公国的公爵夫人可以被尊称为大公夫人,独立公国的公爵夫人则可以被尊称为国公夫人。” “乖老婆,我之所以准备宣布布雷西亚独立,其实是为了你。你不觉得国公夫人比大公夫人更好听吗?宣布布雷西亚独立后,我们举办一个定婚仪式。待布雷西亚完全独立,我就正式迎娶你,好吗?” “不嘛。”安丽丝眼神迷蒙,她腻声回答:“我要当王后,不对,我要当皇后……” 作者语:公爵夫人的等级是我杜撰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不过王后与皇后的确有区别。 第五部第六章 第六章 第二天大清早,所有的家臣都来公爵府集合了。会议的参加者包括我的家臣和掌握第一手资料的琼斯.恩托斯。 兰丝的伤没有完全好,他的脸色仍旧有些苍白。除了兰丝,其余的家臣并不畏惧战争。琼斯带来的消息让他们立即得出一个结论:可以获得更多的时间进行充分的准备。 兰丝有丝不安,而早就知道消息的夏默胸有成竹。除了这两个家臣外,其他的人相互交换着愉快的眼神。 接着,琼斯向我们讲述了兽人采取的战术。得知兽人居然采取偷袭战术,家臣们大多露出惊讶的神色。从他们的表情看,他们显然对攻占史多普城的兽人领导者产生了严重的认知迷惑。虽然家臣们口头上不说,但他们一致认定我便是率领兽人的魔王。身为当事人的多明戈表情最为夸张,他那由于过于惊讶而张大的嘴使他看起来象一只正在打哈欠的河马。 率领兽人的那段日子里我没干什么好事,因而不愿意围绕这个话题谈下去。为了改变这种奇怪的气氛,我换了个话题。 “琼斯,你能够从被兽人攻占的城市内保存性命,看来你的运气真的不错呢。” “在混战中,我来不及施展飞行术就被一名兽人首领活捉了。据他说,魔王下令不许杀戮魔法师。”琼斯想了想,补充说:“后来我才知道,魔王需要能够施展出时空之门的魔法师为他送信。” 第148章 原来是这样。好象记得卡特琳娜说过,她成年后才能施展出魔法。 “好了,现在进行下一个议题。大家认为布雷西亚下一步该怎么走?” 我环视四周,示意他们进行自由发言。琼斯拘谨地站起身。“公爵殿下,我先出去。” 我想了想,问道:“琼斯,你说过兰丝的立场便是你的立场。不知你是否愿意为我服务?” 兰丝脸上的皱纹更深了,摺起的皱纹表现出异样的苦涩。“琼斯,布雷西亚的魔法研究水平并不高,而且即将爆发战争。精灵不是很热爱生命和自由吗?你可以去科洛斯的圣华学校去研究魔法。” “听老师的。”兰丝的放轻声音尽量显得温柔。“去科洛斯吧。那儿的人不会歧视半精灵,英格兰尼也不会骚扰你。而且在圣华学校,你可以进行最喜欢的魔法研究。” 兰丝的这番话令我对他有了很大的改观。兰丝居然能够抵挡一位年青漂亮小姐的爱慕(按半精灵的漫长的生命算,琼斯的确很年青),那么兰丝绝对不是一般的色狼。起码,他匹品味极高的色狼。 “老师,其实我知道以您的魔法造诣,完全可以使自己的外表和年青时一样。您之所以用这种年迈的外表生活,是希望能够让我忘掉您吧?” “爱,可以征服一切。” 琼斯顿了顿,以高雅轻柔的语调缓缓说道:“历史上魔导师的平均寿命是一百五十岁,还有一些魔导师后来从人间消失。我估计,那些从人间消失的魔导师生命更长。” 为情所困的琼斯眼中流露出蔷薇花一般的落寂。 “既使我不能成为魔导师,以半精灵平均五百年的寿命来看,我与老师恐怕至少还得纠缠五十年。” 惹人爱怜的漂亮半精灵将目光移向我。“多谢公爵殿下的信任。我愿意为您服务。” 我看了看家臣,兰丝用拇指揉着太阳穴无奈地叹气,而别的家臣正津津有味地等待着我的决定。三八!一群三八! 不过话说回来,我也的确产生了好奇心。半精灵通常都遗传了精灵的美貌,琼斯的确是一位美人。兰丝为什么不接受她的爱意呢? 难道真的如兰丝所讲:他已经将全部的心神都投入了魔法研究? 兰丝的情况看起来与我有异曲同工之妙。他似乎不爱琼斯,可是却很关心琼斯。兰丝眼底的那丝焦虑没有逃过我的仔细观察。为了更加确定兰丝对琼斯的感情,我招手示意皮耶德过来。“皮耶德,琼斯比希茜漂亮,不如介绍给你吧?” 皮耶德脸部肌肉抽搐的同时咒骂着。 兰丝眼神散乱地呻吟着。 琼斯红着脸轻声地嘟哝着。 他们三个人非常有默契地说出了同一个词:“混蛋!” 我无奈地摸着鼻子。 刚才我的行为可以理解为:我正在试图解决一名大龄女青年的婚姻问题(虽然说按半精灵的寿命看琼斯很年青,但是她溶入人类社会至少已经有几十年了。如果结婚早,琼斯抱上孙子也不算什么稀罕事。)。 如果兰丝对琼斯没有特别的感觉,不应该骂我混蛋。 话说回来,我挨三个人骂只是为了弄明白兰丝对琼斯的感觉,也实在是够无聊的。他们吹皱一池春水干我什么事?我自己的感情问题都无法搞定呢。 清官难断家务案,怎么处置琼斯呢?为了让兰丝高兴而放弃一位魔导士,那种代价太大,我可不干。如果让琼斯与兰丝待在一起,却又会对兰丝造成不小的困扰。折中吧。无视兰丝剧烈地咳嗽,我宣布道:“现在我任命琼斯为迅狼兵团的首席魔法师。迅狼兵团是首都卫戍部队,除非马迪尔有什么特别命令,否则平时你可以在鸠格市自由活动。” 兰丝一边叹气一边喃喃自语。好象是说什么“是云,就应该让它飘过。” 对此,我也爱莫能助。你兰丝这么有游呤诗人的气质,那就自己搞定啊。人家女孩子自己找上门了(最多也只不过是夏默多了一句嘴),我总得有点怜香惜玉的精神吧。 虽然隐约察觉自己也和兰丝差不多,似乎也在逃避什么。但是如果伊莉抛下一切跑到我面前来,我还是不会拒绝的。 敲敲脑袋,我暗骂自己居然白日做梦。 “好了,下面大家接着议。” 夏默站起身以一贯的徇徇优雅腔调发言:“主公,兽人攻克史多普城后直接威胁英格兰尼腹地。现在我们是否应该取消原定的计划?” 原先的计划是明天宣布独立。这种情况下,即使布雷西亚不与英格兰尼撕破脸,英格兰尼入侵塞斯的计划也得无限期推迟下去了。 凯森以指节有节奏地叩着桌面,沉吟半响,似乎是自言自语。“如果兽人大军能够拖住英格兰尼的大军,或许可以趁此机会进攻英格兰尼。可惜……” 凯森摇摇头。“……搞不清兽人与英格兰尼的战争会打成什么样。毕竟此次南下的大军只有一万左右,如果兽人无法拖住英格兰尼大军,我们主动进攻会真正激怒英格兰尼人。如果英格兰尼倾全国之力报复,布雷西亚会更加艰难。况且,主动袭击英格兰尼,会失去道义上的优势。” 我惊讶地扫视了凯森一眼,没想到向来采取霹雳手段的圣骑士居然有这种战略眼光。至于说为什么南下的兽人大军只有一万左右,我倒是知道其中原因:一个驯兽师无论如何优秀,他也不可能控制一万只猛兽(历史上超级魔兽使的最高纪录也只不过是七只魔兽)。兽人的智商虽然比猛兽高得多,可是上回率领三千兽人已经让我非常吃力了。为了维护军纪,我甚至把木力的亲侄子都绞死了。仅仅靠卡特琳娜一个人,根本不可能控制更多兽人军队。 马迪尔对凯森赞同地点点头。“主公,我认为或许应该再等等看。在这种情况下,英格兰尼的西征大军未必会悍然发动侵略塞斯的战争。不过情报方面还得仰仗夏默多多费心了。” 夏默矜持地颔首后,马迪尔继续分析。“如果兽人直接南下摆出威胁英格兰尼首都休达的架势,相信各地贵族必然会赶紧率领私兵勤王。假设兽人大军能够多坚持一段时间,造成的威胁更大些,那么西征塞斯的大军多半会迫于政治及军事的双重压力下而不得不回防。” 马迪尔迎视我,做出总结:“我对目前的形势很犹豫,可是英格兰尼西征大军应该也会很犹豫。所以我认为应该再等等看,看形势如何发展。” 等了一会儿,其余的家臣均保持着缄默。我暗暗叹了口气。 按现在的心情讲,我真的好想施展时空之门或是空间转移去找我的小未婚妻。已经有一百多天没见到调皮可爱的小美人了。本来以为小魔女老老实实地待在兽人部落里,可是她居然亲率大军与英格兰尼开战了。对卡特琳娜的思念本来就象空气那样:虽然是淡淡的,若有若无的,却又总是无处不在地包围着我。现在,这种思念突然一下子让我觉得揪心起来。 如果此时向英格兰尼发动突然袭击,应该会为小魔女减轻许多压力吧。这种诱人的想法不停地浮现在我的脑海,怎么也压不下去。 唉……如果安丽丝没有怀孕,或许我会带上她抛下一切去与卡特琳娜会合。 站起身,我迈着沉重的步子在会议室里绕圈子。 唉…… 布雷西亚想要更大的发展就必须完全取得矿场的所有权,而这一情况却严重损害了英格兰尼的即得利益。现在英格兰尼没空理会我,并不代表它自愿放弃了这一诱人的利益。按原定计划宣布独立,一方面是为了伊莉,另一方面还可以减轻卡特琳娜所率领的兽人兵团所受的压力。 我用力挥动手臂,似乎想将烦恼彻底抛开。长痛不如短痛,犹豫了一会儿,我从牙缝里挤出决定:“还是按原定计划,明天宣布脱离英联邦。” “四大兵团长分别对自己的兵团进行秘密战争动员。” “罗德城的建筑工作已经告一段落,可是罗德城里目前只聚集了两千预备役地方部队,没有足够的兵力不说,也没有能够让我信得过的将领。海若,你愿意去负责守城工作吗?不过我先说清楚,你继承了家族的子爵爵位,而且这么年轻就成为了少校联队长。打完仗后,无论是你的爵位还是官衔,都不会有太大的提升,顶多就是三等子爵升为二等子爵,少校联队长升为中校联队长。” 海若仍旧保留着几分稚气的脸上满是激动之情,他刷地站起身,啪地向我行了个响亮的军礼。 “主公,我本来是史麦尔家族一名庶出的子弟,甚至用家境贫寒来形容也不为过。承蒙您不嫌弃我年幼无知,提携我成为您的直属家臣。……我真的很感激您的知遇之恩。” “三郡之乱时,我的堂伯参加了叛乱,可是您却保全了史麦尔家族。在您的支持下,年仅十七岁的我成为史麦尔家的家督,并且得到史麦尔家族的子爵爵位。” “我得到家族成员的一致认可,成为了家族的英雄。这一切,都是您给予我的。现在……我向您承诺:城在人在,城破人亡!” 听到海若慷慨激昂的发言,我愣了一愣。海若是我的家臣,我保全海若的家族并让他当上家督及继承他家族的爵位是很正常的行为,况且那样做只不过是举手之劳罢了。海若很有潜力,好好培养他算是进行长期投资。没想到海若会如此感激,冰蓝色的眼眸里竟然闪烁着泪光,我反而有些不知所措。 我摇摇头。“城在人在可以,城破人亡就不必了。 第149章 你这种心态很令我担心。罗德城的防守工作我是交给别人算了。如果因为一城之得失而失去你,那样我的损失就太大了。” 海若更加激动了,他几乎是哽咽着向我承诺:“主公,我保证一定会珍惜自己的生命,绝不轻言放弃。请您相信我,还是将罗德城的守卫工作交给我吧!” 我狐疑地看着海若。万一罗德城被攻克的时候海若犯了孩子气,一定要为我尽忠,那时我可一点办法都没有。海若才十七岁就成为了风剑士,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我可舍不得让他这么早就牺牲。 夏默见此情况,对我说道:“主公,罗德城东南处刚刚垒起来的卫星城堡与罗德城成犄角之势,必须派一名有经验的守城将领。我推荐法雷尔.维斯特负责此城。” 皮耶德也看出我的犹豫,对我说道:“主公,我推荐我的族叔林.康迪配合海若守卫罗德城。” 法雷尔如果守得住罗德城的卫星城,那么海若的压力会减轻许多。那个林.康迪给我的印象有点深,他的魔兽地狱猎犬在守城中的作用比十只冰狼还大。 “好吧。”我点点头。“飞熊兵团提供三个轻步兵联队,一个弓箭手联队。让罗德城卫星城堡驻两个轻步兵大队,一个弓箭手大队,其余的由海若率领。凯森,你觉得怎么样?” 凯森无所谓地耸耸肩。“加入飞熊兵团的小伙子们其实都挺棒的。可是我指挥步兵的能力实在比不过马迪尔。这场仗打完了,我还是去草原上征召草原边缘族人加入飞熊兵团好了。” 我对凯森的态度很满意。“海若,你等会儿和凯森交接一下,和法雷尔.维斯特、林.康迪去罗德城进行准备工作。” “听说闻名大陆的添香歌舞团明天会来到鸠格市,夏默,你去邀请他们前往公爵府大厅表演。” “拉库里,你去请英格兰尼特使进城,为他们安排一下住处。马迪尔,以你为主,以阿拉卡为副手,你们去与玛哈亚、塞维尔的使者进行谈判。尽量在今天签署和平条约及相应的经济贸易条约,至少,也要签署出一个草案。明天,邀请鸠格市内所有的使者或是常驻鸠格市的外交官员到公爵府来。” “就这样吧,解散。” 第五部第七章 第七章 清幽的音符接连跃出,委婉的旋律在大厅内盘旋。听着这支曲子,一幅圆月映江面,熏风拂涟漪的景色出现在我的脑海。我睁开着眼睛惬意地靠在铺着棕熊皮的躺椅上,说道:“这才是真正的音乐。前面的那些曲子与其说是音乐,还不是说是简单地以乐器发出声音。你有没有那种‘江天一色无纤尘,皎皎空中孤月轮’的感觉?” 安丽丝抬起纤纤玉手轻搂散落在脸颊侧的青丝,嫣然一笑。“夫君对音乐的领悟力好得没话说。夫君说好,那自然是好的。” 伸手反握安丽丝的小手。“这首曲子的功力比你还略逊一筹。你已经达到了淡欲合古、取欲中矩、轻欲不浮、重欲不麓、拘欲有权、逸欲自然、力欲不觅、纵欲自若、缓欲不断、急欲不乱的左右朝揖阶段了。可是从这首曲子听,演奏者最多只达到了指法合宜、敲击不杂、吟揉不露、起伏有序、作用有势的水平。” “晚上我们骑着白雪到郊区去赏月,你顺便为我演奏一曲,好吗?已经很久没有欣赏你所演奏的那种绕梁不绝、令人深深回味的音乐了。” 开玩笑,虽然说两者的演奏水平确实仲伯难分,可是安丽丝是我的老婆。更重要的是,她的小手已经放在我的耳朵旁。一个回答不慎,耳朵可能会遭受惨遭蹂躏的命运。安丽丝差不多已经是我心目中所能想象的最完美的妻子了,可是她告诉我怀孕的消息后,暴力倾向日趋严重。 我心虚地瞟了眼安丽丝的肚子。真见鬼,她怀孕是我的错吗? …… 不过,好象的确是我的错。 …… 回过神来,台上的演奏者正素手飞扬,宛如一对穿花蝴蝶,在树琴上来回飞舞,琴韵迤逦而出,琴音反反复复,音韵连绵不绝。只听得柔婉琴音如流水一般流淌在整个大厅内,琴音拔高时仿佛走在风景如画的山路上,每走一步都会比刚才更心旷神怡;琴音低回时又好似山间潺潺流淌的小溪,一路蜿蜒下去而去。 在这荡气回肠的琴音感染下,我突然回忆起当初安丽丝为我弹琴时的情景。当安丽丝显出似语还羞的神情那一刻,我真正明悟了自己对安丽丝的心意。那种感觉,不仅仅是怦然心动…… 台下众人屏息静气,生恐错过一丝一毫的音韵。琴声似乎有一种魔力,它使人忘却烦恼、忧愁、紧张等人世间一切的负面情感,而将人引入一种平静无念的境界中。也不知过了多久,当天簌般的旋律停止很长时间后,人们才逐渐清醒过来。突然间,大厅内爆出一阵热烈的掌声和赞叹之声。男人们为演奏者送上了最为热情的鼓掌声,女眷们也不得不拍了几下巴掌。 马迪尔热烈地鼓掌。“不愧是闻名大陆的添香歌舞团。真是名不虚传啊。” 多明戈大声叫好:“枉我见过那么多歌舞团的表演,还从来没有听过如此美妙的音乐!” 阿拉卡笑道:“这位小姐弹得真是好极了。我对音乐其实也不太懂的,可是听得多了,总觉得都没这位小姐弹得好听。犹如空谷足音,钧天之乐,令人闻之欲舞。” 一时之间,众人纷纷交相称赞,激赏之语此起彼伏,络绎不绝。 蒙着黑纱的表演者静静地望着台下,也许看到坐在最前排的我无动于衷,黑纱蒙面的演奏者似乎有丝好奇。 “公爵殿下,请问你觉得这支曲子如何?” 如果安丽丝不在身旁自然是很好的。可是现在嘛,为了耳朵的安危着想我只是懒懒地一笑。 “还可以,算是一般吧。” “哦?”蒙纱表演者显得有些惊讶。“公爵殿下也是此道高手?” 我倒是希望自己对此精通,可惜事实并非如此。我干巴巴地回答:“不是。” “那么,”蒙纱表演者显得有些咄咄逼人。“公爵殿下可曾听过更妙的曲子?” 我点点头,还未开口,在这万籁皆寂之时,却见安丽丝款款向台上走去。 侍女连忙为安丽丝准备好椅子和古筝。 忽然,众人还未做好思想准备,琴声已然响起,令人惊诧的是:琴声居然可以表达出浑厚和沉着。 夕阳西下,风掠旌旗。一望无际的百万雄兵结成厚实的阵势,正静静地等待着主帅的一声令下。 清音突然连成鼓点,急促的曲调如同疾风骤雨般奏响。眼前,出现“铁骑纵横,呼号震天,如雷如霆沙场景象”的幻象。 琴声变得更加高亢。这时,我站起身,以拟音术模拟草原边缘族唱歌的独特方式与安丽丝的琴声应和起来。此时的曲调显得豪迈悲壮,与我此时低沉嘶哑的嗓音竟然配合得那么和谐。 蒙纱者动了。裙袂飘飞,繁花似锦,她已随着跌宕起伏的琴音和歌声翩翩而舞。一低眉,一回首,或嗔,或喜,将琴曲歌声演绎得极为贴切,她每一个转折,每一个动作都与琴音歌曲无比合拍,竟好像三人早已演练了无数遍一般。 一曲终了。良久,厅内诸人竟无法动弹。凯森的眼中竟然噙着眼泪。我还是第一次看见圣骑士这副表情。看来我将草原边缘族的歌演绎得不错。 我懒懒地一笑,坐下。 众人虽然都被这曲、这歌、这舞所震撼,可是有谁能够听出其中的真髓?战争,带给人的只有沉痛和悲伤。所谓的豪迈悲壮,只是美化的结果。别看凯森此时显得有些伤感,可是我敢打赌,他只是有些想家罢了。如果战争爆发,第一个请战的必定是他! 安丽丝望着我轻轻一笑,然后径直朝我走来。 蒙纱者先是看着安丽丝,然后将目光移向我。她的呼吸有些急促,显得有些激动。可是过了一会儿,她似乎想到什么,眼中泄出伤感。 蒙纱者打破了沉默。“今天,我的技艺达到了颠峰。可是我也知道,没有相应水平的演奏者和歌者,以后我再也不可能达到这种境界。” “事实上,我不相信还能够找出别的配合如此和谐的演奏者和歌者。所以,今天将成为我退出添香歌舞团的日子。准确地说,今天将成为我离开音乐和舞蹈的日子。” 许多人发出惊叹声,添香歌舞团的老板闻言更是捶胸顿足。 “慢着。这位小姐请听我一言。小姐的琴技本来是只应天上有的,我等凡夫俗子能够听上一回其实也应该满足了。可是这等绝世好乐如果就此消失,实在令人遗憾啊。” “小姐不如驻留布雷西亚,平时可以与公爵夫人切磋技艺。待到布雷西亚有国庆大曲等重要节日时,还可以民众表演。使他人能够继续享受美妙的音乐。” 说话的是塞维尔公国的特使。我对这位特使多了些好感。他所说的,正是我所想的。可是安丽丝正坐在我身旁,瓜田李下,我可不敢冒险。 蒙纱者眼睛一亮,她那充满期盼的目光移向安丽丝。 奇怪了,难道公爵夫人比公爵更大些吗?为什么蒙纱者乞盼的目光投向安丽丝而不投向我?令我好失落啊。 安丽丝轻声问道:“夫君打算如何处理?” 我规规矩矩坐着,老老实实地回答:“还是夫人决定吧。” 安丽丝对我露齿一笑,然后转头正待对蒙纱者说些什么。 这时候,一直被晾在一旁的叫作摩多的英格兰尼特使站起来大声说道:“且慢!” 第150章 “安洁儿.塞瑞格。你以为蒙上面纱就没人能够认出你吗?” 安洁儿.塞瑞格?这个名字我有些熟悉,可是怎么想不起来呢? 蒙纱者微微发抖,令旁观者产生同情之感。感觉到大厅内众人都对他产生了厌恶之感,摩多解释说:“安洁儿.塞瑞格在英格兰尼境内犯下了重罪,她是我国的通缉犯。现在,我要将她逮捕回国!” “上!”摩多右手一挥,他身边的两名侍从向所谓的安洁儿.塞瑞格冲过去。 我大怒,左手拍向身旁的茶几。夏默会意,施展出独特的身法疾冲。掠过摩多的侍从时剑光一闪,两个倒霉鬼捂着冒血的脖子无助地倒下。这时候,茶几裂开倒下。 摩多指着我几乎说不出话来。“你……你……” 夏默将长剑插回剑鞘,对我恭恭敬敬说道:“主公,在布雷西亚公爵面前行凶者,已经伏法。” “其指使者,按布雷西亚法律应处以死刑。请主公示下,是否当场执行?” 摩多又惊又怒。“安洁儿.塞瑞格是英格兰尼逃犯,你们竟然胆敢阻止!” 我的语气显得很淡。“这里是布雷西亚,不是英格兰尼。” 夏默做出一个手势,几名扈从抽出长剑向摩多逼去。 摩多的侍从抽出武器,与夏默的扈从形成剑拔弩张的局面。 该我发话了。“夏默,叫你的人退下。摩多是英格兰尼特使,他拥有外交豁免权。这件事就这么算了。” 摩多喘口气,对我大声说道:“兰特公爵!布雷西亚是英格兰尼的从属公国,你想庇护英格兰尼的逃犯吗?!” “你必须对你的行为负责!如果你一意孤行,若英格兰尼大军压境,到时候你会后悔莫及的!” “难道说,你想为一个女人而将布雷西亚拖入战争?即使你一意孤行,未必救得了安洁儿.塞瑞格不说。况且,布雷西亚成千上万的民众也会因为你愚蠢的行为被拖入战争的旋涡而死去。” 我沉默了一会儿,问道:“人家蒙着面,你说她是那名逃犯安洁儿,她就是逃犯吗?” 摩多哈哈大笑。“安洁儿打伤英格兰尼二王子的时候我也在场。二王子好心好意想娶她为妻,她却将二王子给打伤了。她可能不认识我,但是我可认得她!如果公爵殿下不信,可以揭开她的面纱。” 原来是恶霸男试图强娶纤弱女这种老套的戏码啊。 “无缘无故揭开女士的面纱,那可不是骑士所为。”我一边搪塞,一边朝着那位小姐眨眼睛。虽然我已经决定今天宣布独立,可是如果是被迫独立,国际上会有更多的同情者。 哪知我冒着眼睛眨得抽筋的风险做暗示,蒙纱者却只是投给我一个不解的目光,然后缓缓地揭下面纱。 金色耀眼的头发如同名工精致的镂刻,每一根都富有生命。她的五官细致,轮廓分明:面庞白皙,冰蓝眼睛里似乎正荡漾着水色,双眉细长,弯出优美的弧度,小巧略翘的鼻梁显示出极有个性;玉齿轻咬着鲜红的嘴唇,似乎有些害怕和担心。她的耳朵有些尖,这是精灵与人类在外形上最明显的区别。 “她就是安洁儿.塞瑞格。哈!我说得没错吧。兰特公爵,你还准备庇护这名英格兰尼的逃犯吗?”摩多尖锐的嗓音刺得大家感觉有些不适,许多人都皱起眉头。 我看着安洁儿.塞瑞格有些发呆。怪不得刚才我会对这个名字有些熟悉呢。 嘴角,控制不住地露出一缕笑意。但愿安洁儿没有认出我。要不然,我可糗大了。 正在这时,阿拉卡突然跳起来。“她……她……马迪尔,你想起来了吗?她是……” 我断喝一声:“阿拉卡!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 摩多趾高气扬地大叫道:“兰特公爵。你说怎么处理吧?要保护这个女人,还是要保护你的国民?!” …… 大厅内,异样的沉寂压迫得众人喘不过气来。 我沉默片刻,突然放声大笑。 “诸位客人,本来是请你们来欣赏歌舞,放松一下的。可是现在居然发生这种事,实在不好意思。” “摩多特使,我好歹是一国之主,你却在我面前大呼小叫,实在太不把我放在眼里了吧?你猜英格兰尼在攻打我国之前,我是否能够割下你的项上人头?” 摩多强撑着回答:“此次出使布雷西亚,我并没有把生死放在心上。我不怕死,殿下何必用生死来吓唬我?” “不怕死是军人非常优秀的品质。但是作为特使,不怕死这一特质并不是重要的吧?”我冷笑一声。“不知为什么,英格兰尼居然派你前来。可见派遣你的人,颇为不智。也罢,既然你诚心求死以便促使两国发动战争,我便成全你。来人!” 摩多额头上渗出冷汗,他大声道:“且慢,你难道不顾四百万布雷西亚人的性命?你敢动我一根头发,英格兰尼数十万大军会踏平布雷西亚的!” 面对摩多外强中干,我以轻蔑来回应:“其实,你的狡辩简直是放屁。即使英格兰尼入侵导致布雷西亚生灵涂炭,那也是英格兰尼的过错,与我何干?” “英格兰尼有英格兰尼的法律,我布雷西亚有布雷西亚的法律。你作为英格兰尼的特使,居然当着我的面抓一个没有触犯任何布雷西亚法律的弱女子,这是对布雷西亚最大的污辱。” “有时候,我很笨。牺牲一个弱女子换取一国的幸福,也许是一个很简单的算术。可惜这种简单的算术我并不会做。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生活负责。如果布雷西亚子民当中有谁希望牺牲别人的利益来换取自己的幸福,不等你们英格兰尼人来杀,我先杀之!” 我的环视一圈,目光缓缓从其他公国的使者或是常驻外交官员脸上移过。最后,我以悲愤的语气说:“英格兰尼特使在我的公爵府里抓他们国家的逃犯,简直就象在他们的后花院一样随意自由。他们完全不把布雷西亚当作一个公国看待。宗主国逼迫附属公国反,附属公国不得不反!” “现在我正式宣布:从今天起,布雷西亚脱离英联邦成为独立公国!” 第五部第八章 第八章 行军大帐内,多明戈正挥舞着我送给他的魔法杖冲着我大放厥词:“主公,我说对了吧。英格兰尼儒尼奥尔兵团的那支骑兵联队只是个诱饵。这下好了,你上当了吧!” “当时我怎么说来着?我说那是个诱饵,诱饵!可是主公你根本听不进去,非要派遣大军去对那支骑兵联队进行围追堵截。仅仅一支骑兵联队突破北方防线有什么关系呢?难道一支骑兵联队就可以攻克鸠格市吗?” “为了对付那支骑兵联队,你将防御多芬河的部队调走了大半。瞧,这下中了敌人的调虎离山之计了吧!刚刚将那支骑兵联队完全包围,结果他们立即投降了。可是现在敌人突破了我们的天然防线,英格兰尼军可以以钳状从北面和东面夹击我军了。主公,你说现在怎么办?” 由于过于激动,多明戈不得不停下来喘口气,然后顺手从会议桌上拿起一杯水咕噜咕噜喝下去。多明戈对待那杯水简直象是对待仇人一样,以泄愤的态度一口灌下去。 清水顺着多明戈的嘴角流了下来,他将空杯子朝着外面恶狠狠地一扔,帐外立即传来清脆的玻璃破碎声音。守护中军大营的亲兵们被吓了一跳,当值的亲兵小队长掀开门帘探头探脑地朝营帐内望了一眼,然后赶紧将头缩回去。这次的会议是绝密会议,参加者只有我和四大兵团长。那名亲兵小队长不想知道太多不该知道的事。 多明戈待那名亲兵小队长将头缩回去后,又开始不满地嚷嚷:“四百多公里长的多芬河只有五个适宜的渡口。将那五座桥拆了后,每个渡口处只需要布置一个大队就可以阻止敌人强行渡河。” “现在好了!英格兰尼西南部的领主联军和英格兰尼第四兵团已经成功地在湍急的多芬河上建起了浮桥。那些领主联军加上第四兵团共有四万多人,由英格兰尼第四兵团长、七大神将之一的克劳德公爵作为主帅率领。克劳德公爵留下五支联队防守浮桥,另外三万五千人朝着鸠格市开始进发。主公,现在你要求猞猁兵团集结起来迎击这三万五千人的大军,我坚决不同意!” 说完后,多明戈以一副完全豁出去的模样瞪着眼睛盯着我。想想也好笑,前天命令多明戈将防守多芬河的队伍调走,以便参加对那支骑兵联队的堵截。结果多明戈死活不依。我无法用言语说服他,只好采用了点暴力的手段。当时多明戈连哭带嚎的声音令整个大营的士兵做了一夜的噩梦。多明戈对自己的观点总是以一种固执的态度坚持,这是身为上位者比较头痛的地方。幸亏作为主公拥有采用武力说服家臣的权力,而且这种方式对多明戈还颇为有效。 我对收下多明戈为家臣这一行为越来越满意了。他这个天才虽然比我差远了(在十七岁以前我确实象个傻乎乎的乡下贵族子弟,不过“大器‘稍微’晚成”这个词是专门为我创造的),可是他学过马迪尔的那种练气方法后,很快就由中阶白银骑士直接进入了白银骑士的瓶颈阶段。 更令我刮目相看的是:兰仆所教越高级的练气方法,则越需要因材施教。兰仆在教授高级练气方法之前,必须用独特的方法了解对象的骨胳、经脉、血统等,其过程非常复杂而且极其耗费能量。所以我只要求兰仆教了我的几个实力在白银骑士以下的直属家臣。 第151章 多明戈没有练得全身瘫痪或是丧命,只能说他拥有很高的悟性和非常好的运气。 多明戈以一套并非为他量身定造的练气方法,居然可以取得那么大的进步(稍稍付出了一点代价:多明戈在练功的初期曾经大量呕血。练功能够练到嘴巴、鼻子、耳朵都往外冒血,确实是蛮罕见的)。另外,或许是由于他父亲的余荫,或许是因为他曾经是布雷西亚公爵,猞猁兵团的战士对他有一种特别的狂热之情。主帅如果完全得到了部下的忠诚拥护,就可以更加如意地指挥部队。 如果多明戈不是那么喜欢挨揍就更好了。 营帐内有微弱的魔法元素流动,多明戈又在施展那种清洗铠甲的水系魔法。之所有特意送给多明戈一根自制的魔法杖,也是因为我有些内疚的缘故。那根魔法杖除了有加强水系魔法的作用外,其实还有定神安心的效果。将那柄魔法杖赐给多明戈后,他几乎与那柄魔法杖寸步不离。在不知情的外人看起来,多明戈更象是个喜欢穿铠甲的魔法师。 “多明戈,我为你打造一套自带水系清洗魔法和气系蒸发魔法的铠甲好吗?” 多明戈露出犹豫的神情,看来他内心开始进行激烈的斗争。真可笑,难道我需要用送礼物的方式来堵住他的嘴吗? “送你一套铠甲没有任何附加条件,你还是可以坚持自己的观点。” “真的吗?”多明戈喜出望外。“那好,我接受您的好意。” 与多明戈不同的是,其他三个兵团长一直保持着沉默。 自布雷西亚宣布独立已经十天了。对布雷西亚来说,有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是兽人大军步步进逼英格兰尼的首都休达市,沿途已经击败了两支英格兰尼主力兵团和若干贵族私兵联合部队。英格兰尼军队开始向休达市收缩布防。 坏消息是英格兰尼大军正式向布雷西亚宣战了。 布雷西亚的边境线共长一千二百公里,与英格兰尼接壤边境有六百公里,可以划分为三个部分。湍急的多芬河成为布雷西亚东面和东北面的天然边界,大约有四百多公里。北方靠西的一截是山岳地形,这一截边境我完全交给皮耶德负责。如果英格兰尼想从山区的边境进攻,我一点意见也没有。对此,我曾经有过切肤之痛。以前率领兽人在布雷西亚打游击时误入西北山区,结果那些作风凶狠的山民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中间有一截接近五十公里的边境是平原地形,利于大部队展开进行大规模作战,可是罗德城象颗钉子嵌在那里。只要罗德城不被攻克,敌人不会放心大胆地长驱直入——如果敌人硬要乱来我也不反对。只要他们愿意承受粮道或是后路被截断的后果。 七天前,英格兰尼西征大军终于采取行动了。英格兰尼五王子,七大神将之一的肯洛.詹姆士亲率三个兵团回师勤王。儒尼奥尔.博格率领第三兵团和梅萨拉率领的第十七兵团,南下猛烈攻击罗德城。 上回克洛斯守卫卡敖奇成功(虽然没被攻克是沾了英格兰尼国防部制定磨盘计划的光)。这回的罗德城更加坚固,虽然时间很短,可是罗德城已经成为布雷西亚除了鸠格市以外防御力最强的城市。况且在准备方面无论是人力还物力都准备得非常充分,防守将领也算得上人才济济,没道理守不住。 海若就不多说了,他才十七岁就是个风剑士。夏默推荐的家臣法雷尔.维斯特虽然只是个青铜骑士,可是夏默对他非常有信心。看在夏默的份上,我对法雷尔.维斯特也有一点信心。西西王的族叔林.康迪是部落中的第二长老。他除了是超级魔兽使,本身还是名风剑士,仅仅那只参加夺剑比赛的地狱猎犬也很厉害,至少也相当一个移动非常灵活的小型床弩。至于马迪尔,他将首席家臣休特派去领导飞熊兵团的弓箭联队。虽然不喜欢休特瞅人的方式,不过我对他的箭术还是很欣赏的。 我通常不喜欢血腥的战斗,而是对战术上取得优势更感兴趣。所以我命令迅狼兵团全部和飞熊兵团大部集结在离罗德城十公里左右的地方,使英格兰尼两个兵团无法倾全力攻击罗德城。 在这些前提下,英格兰尼两个主力兵团徒劳地猛攻了罗德城七天。他们白白在城墙下留下了两千多具尸体,连法雷尔.维斯特负责防守的罗德城的卫星城都没有攻克。 后来,英格兰尼第十七兵团趁着我调动大军露出的一个不太明显的空隙,派出一支骑兵联队突破了我军的防线。那支骑兵联队突破我军防线后,不要命地朝着鸠格市狂飚。为此,我调派其余的机动部队对它进行围追堵截。结果在多芬河另一侧的英格兰尼人趁此机会在一个合适的渡口强行建立了浮桥,四万多士兵就这么突破了多芬河这一天堑。 尽管我允许多明戈保留自己的意见,可是他还是停止了抱怨。这下子,营帐内气氛怪怪的,呈现出一种异样的沉寂。 北线的英格兰尼第三和第十七兵团还好对付一点。由于没有攻克罗德城,儒尼奥尔和梅萨拉必须考虑存在粮道和后路随时被切断的难题,因而并没有向我军主力逼进。 东面的联军倒是气势汹汹地直扑过来,离猞猁兵团主力所布置的防线只有二十公里了。听说那个克劳德公爵在英格兰尼颇有威望,私兵们在这位五十多岁的神将领导之下倒也士气高昂。 凯森霍然站起身,盯着沙盘仔细研究。他指着建立浮桥的地方说道:“主公,只要夺取这座浮桥,私兵必然会军心大乱。我愿意率四千轻骑连夜突袭浮桥。只是,与英格兰尼两个正规兵团对峙的重任就必须交给马迪尔了。” 对于凯森的建议,马迪尔却没有立即进行回应。他正在沉思。 凯森吃惊地望着马迪尔,问道:“马迪尔,你没有信心挡住英格兰尼正规军的进攻吗?” 马迪尔摇摇头。“不是,我只是弄不明白主公的策略。我觉得主公是有意将敌人放过河的,可是我想不明白为什么。” 凯森又吃了一惊。“马迪尔,你认为主公有意放敌人过河?” 马迪尔看了我一眼,有些迟疑。“我是这么认为的。主公没道理犯下那么低级的错误。与英格兰尼第三、第十七兵团对峙,主公进行兵力调动时我曾进谏过。可是主公要求我放心,说儒尼奥尔最多只能利用这个间隙插上一到两个骑兵联队。” “后来,主公又固执地将防守多芬河的部队减少,所以我怀疑主公故意将克劳劳公爵率领的四万联军放过了多芬河。” 多明戈和凯森的目光刷地象利刃般集中在我的身上。相信如果不对他们解释清楚,这两个家臣一个性烈如火,一个神经兮兮,搞不好他们会扑上来揪住我的衣领拼命摇晃着逼供。 “很简单啊,贵族私兵联军如果处于后路被截断的状况下,会比正规部队更容易崩溃。待私兵联军士气崩溃之后,第四兵团的士气也会受极大的影响。多明戈兵团可以跟在溃败的军队后面拣拣便宜。” 凯森闷哼一声。“可是浮桥附近根本就没有我军大部队。我对卓索图族战士有信心。给我一天的时间,我率领卓索图骑兵从阵地悄然离开,或许可以出奇不意突袭浮桥守卫部队。” “可惜整整一天的急行军会使我部非常疲惫。万一敌人有了防备,那么就无法产生奇袭的效果。如果在短时间内无法夺取浮桥,克劳德公爵肯定会派遗部队回援。同时,英格兰尼第三、第十七兵团就会对马迪尔兵团发动猛攻。我对这种情况有些担心啊。” 我仔细地看着凯森,用很认真的语气说:“可是我根本没打算派遣你的骑兵部队去奇袭浮桥。” 凯森哭笑不得。“那主公的意思是,浮桥会自己断裂吗?克劳德公爵修建了两座浮桥,不可能两座浮桥同时断裂吧。再退一步说,就算是两座浮桥同时突然断裂了,那五千控制渡口的英格兰尼人半个小时就可以建一座浮桥起来!” “不是。”我摇摇头。“我怎么会认为浮桥会自己断裂呢?将克劳德的四万军队放进布雷西亚是我的计划,我负责将浮桥摧毁。” 一直处于昏昏欲睡状态的皮耶德抬起头来,与其他三名兵团长对视一眼。这四个性格各异的家臣采取了相同的举动:他们突然向我逼近,四个人从四个方向将我包围起来。 我作出诧异的模样问马迪尔:“你们干嘛?想以下犯上吗?” 马迪尔对此不置可否,他沉声问道:“主公,你准备怎么摧毁那座浮桥?” “唉……”我长叹一声。“我只想到了将东线的敌人放进布雷西亚好关门打狗,却没有想过应该怎么摧毁浮桥。不过既然这个情况是我弄出来的,自然应该由我来解决。我也不管那么多了,握着杀神剑直冲过去,冲到浮桥那儿再说……” “绝对不可以!”马迪尔与其余三个家臣再一次交换眼神,肯定地说:“哈伯家的家训第一条:想要成为优秀的家臣,未必一定要将主公的命令放在第一位,但必须要将主公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马迪尔叹息一声。“所以,我们要将主公囚禁起来。由我来背负下克上的罪名吧。” 看着四个家臣眼冒凶光,我知道再不给他们一个合理的答案,他们真的会以下犯上。 “且慢!刚才我逗你们玩的。我早就设计好了完美的计划。” 家臣迟疑了,他们没有出手。毕竟向主公动手对于他们来说有着很大的心理障碍。 第152章 我指着沙盘说:“计划的代号为‘关门’。计划的第一步是:我施展空间转移出现在英格兰尼境内离浮桥不远的地方,然后再召唤出白雪。骑着白雪从英格兰尼人意想不到的另一侧偷袭浮桥。现在正是深夜,敌人不会发现我的。待我靠近浮桥后,轰!” 我的脸上浮现出得意的笑容。“只需要两个爆鸣轰雷,浮桥就完蛋了。” 凯森言简意赅。“有一定的风险。” 马迪尔干巴巴地补充:“如果出现意外,主公不能炸毁浮桥事小,被俘事大。” 可是皮耶德和多明戈对我的计划倒是颇为意动。 皮耶德想了想,说道:“其实我可以骑着翔龙去完成这项任务。翔龙虽然年幼,但它能够施展出许多魔法。而且巨龙还可以从口中直接吐出火焰弹。我觉得这个计划可行。不过这项计划应该由我去完成。” 多明戈突然怪叫一声。“主公,不如由我的飞翼部队来完成这项任务吧。由飞翼载上所有的魔法师。克劳德公爵无论怎么防备,也不会想到会有数百名魔法师突然出现在浮桥上空。” “我军共拥有一名魔导师,三名魔导士,十二名高级魔法师。即使施展魔法时的魔法波动会使浮桥守卫部队中的魔法师警觉,他们也无法改变浮桥被摧毁的命运。” 皮耶德轻蔑反驳多明戈:“你这样蛮干完全失去了战争中艺术的美感。况且,魔法师分别在不同的兵团,他们并不集中。召集所有的魔法师工作量太大了,想要召集所有的魔法师,太耗时费力。” 多明戈青筋暴起。“如果你被敌方的狮鹫侦察兵发现了,或是在准备摧毁浮桥时被魔法师发现了魔法波动,他们制造出结界抵挡,凭一条幼小的巨龙根本无法达成目的!” 皮耶德怒视多明戈,右手慢慢伸向剑柄。“决斗!采用胜利者的计划!” 多明戈用右手握住剑柄,脸涨得通红。他梗着脖子咬牙切齿地回答:“现在不行,起码要等我通过了白银骑士的瓶颈阶段再决斗!” 第五部第九章 第九章 修改“关门”计划的过程中,恐吓与暴力齐飞,欺诈和妥协共舞。就这样,一个带有传奇色彩、充满冒险气息和艺术美感的完美计划,被家臣们修改得面目全非。 最后得到四大兵团长一致认可的计划是:由皮耶德发动第一波攻击。如果他不能成功,就在浮桥靠近布雷西亚那一侧吸引敌人的注意力。然后再由我进行第二轮偷袭。如果我也失败了,那么将由多明戈的飞翼部队载上魔法师负责对浮桥进行强攻。 计划确定后,多明戈赶紧骑着照夜狮子马向猞猁兵团的营地驰去。克劳德元帅率领的三万五千士兵离他的兵团主力只有二十公里的距离,这令多明戈在开会的期间有些魂不守舍。 至于皮耶德,自从战争爆发后他就一直跟着我闲逛,根本没回过石头兵团总部。上回入侵布雷西亚没有碰上皮耶德,可是兽人部队在山区仍旧吃了不小的亏。也许在山区作战以小队或是大队的规模最为适宜。由于这个原因,我放任皮耶德自行其事——反正他向我夸下海口,说山区全部交给他负责。山区作战皮耶德是专家,所以我放弃对山区作战的指挥权应该是一种更明智的选择。 待多明戈兴冲冲地离去后,我和皮耶德开始行动。 空间转移魔法需要耗费一个高级魔法师几乎全部的魔法力,可是我是魔导士,只需要耗费三分之一的魔法力。最快到达目的地的自然是我。按计划应该召唤出白雪,然后在离浮桥大约一公里处潜伏起来。可是我艺高人胆大,况且机会难得,不玩点刺激的怎么行? 十分钟后,我历尽千辛万苦接近了敌人位于英格兰尼一侧的哨岗。黑夜里,浮桥附近的天空竟然一片暗红。想不到那个克劳德公爵早就防备着我们偷袭浮桥,居然在浮桥附近五百米距离内燃起无数的火把。除了固定位置的哨兵外,至少还有一个大队的游动哨。这也就算了,还有四个穿着白色魔法袍的魔法师分别懒洋洋地坐在浮桥的两侧。靠,大半夜这么折腾,不让人活了?魔法师不是很尊贵吗,怎么也派出来值夜? “战争是充满危险的领域”这一点我一直都知道,不过今天才意识到“战争是充满不确实的领域”这一说法的真正含义。我从来没有想过克劳德公爵会对浮桥的防守会达到这种变态的程度。原本以为自己偷袭浮桥的计划非常完美,可是瞧着敌人摆出的这副架势,我终于承认西西王他们那种小心无大过的观点更为正确。 无声无息慢慢的接近,我躲藏在一棵大树的背后。待一支十个人的游动哨接近我的时候,对整个小队施展出迷魂术。精神魔法是有悖于正规魔法知识体系,与四系魔法元素完全无关。所以我施展迷魂术的时候,并没有引起四名魔法师任何察觉。 其中一名士兵恍恍惚惚地朝我走过来,在同队的士兵的感觉中,他是去大树边上撒尿。待这名士兵来到我的附近,我以右手捂住他的口鼻,用力将他的头部一扭。效果如同我预期的一样:敌人的颈骨断裂,一击致命而且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迅速换上这名哨兵的衣服,我混入那支流动哨中。在精神魔法的掩护下,这支流动哨小组成员完全没有察觉走在最后面的已经换了一个人。混在这群哨兵的后面,我陪着他们走向浮桥。 离浮桥越来越近了,正高兴得一塌胡涂,谁知道走在最前面的组长却下令往回走。施展迷魂术命令游动哨朝浮桥走去很容易,可是这支流动哨的异常行为肯定会惊动桥上的守卫部队和魔法师。我的目标一直是成为智将而并非成为勇将,所以拔出杀神剑硬闯不合我的胃口。依依不舍地看着浮桥,心里充满了惆怅。 正一步三回头地表现出对浮桥无限的依恋,结果隐约听到巨龙愤怒的怒吼。 哨兵忠实地执行着自己的命令,他们声嘶力竭地高喊:“敌袭!敌袭!” 桥的另一侧开始出现混乱。 由于受到精神魔法袭击的缘故,我所在的流动哨小组成员基本上都处于精神恍惚的状态。遇到这种突出事件,他们全都手足无措地东张西望。靠!为什么遭受精神魔法袭击后会是这种反应,害得我不得不学着他们那种傻兮兮的模样东张西望。 一名少尉率领着士兵冲过发呆的哨兵们,他怒斥哨兵组长:“发什么呆?!快去那边支援!” 哨兵组长“哦”了一声,率领着部下跟着少尉的队伍向桥上冲去。 我乐坏了,远处的天空上,皮耶德正努力试图摆脱几十名狮鹫骑士的纠缠。虽然离浮桥越来越近,可是等他冲过来的时候,估计已经没有成功的希望了——既然我已经来到了浮桥边,难道还会放弃施展爆鸣轰雷的机会? 三个爆鸣轰雷发出连绵不绝的巨大轰鸣声,三座浮桥在瞬间被摧毁了。巨大的声响造成附近的士兵暂时性的失聪,所以他们听不到对岸士兵发出的恐惧叫喊声。 呵呵,归路被截断了,活该!谁叫你们入侵布雷西亚。不过,英格兰尼人真的很讨厌。居然又修建了一座浮桥,害得我连续施展三个爆鸣轰雷,现在精神力有些透支,头都晕乎乎的。 赶紧召唤出白雪,我以房子着了火的速度飞快地骑上它,然后向皮耶德的方向飞去。用杀神剑将稀稀落落的几支箭挡开,而火球、风刃之类的魔法则交给白雪制造的结界挡住。来到皮耶德身边后,四只愤怒的眼睛盯着我。 我小心翼翼地研究了一下翔龙的表情,觉得还是离它远一点更安全些。巨龙是一种非常聪明的智慧生物,由于我曾经打伤过皮耶德,它对我老是是怀恨在心,直到现在都不肯原谅我。 翔龙的喉部皮囊不停地收缩膨胀,似乎正在酝酿着一颗炙热猛烈的火焰弹。 我干巴巴地讪笑。“皮耶德,等你被发现而且吸引了敌人大部分的注意力之后,我才开始行动的。地面上有许多不受结界保护的英格兰尼人,如果你心里有什么不痛快,对他们发泄好了。我先去对付那些狮鹫骑士,失陪了。” 正在落荒而逃,听到身后传来巨大的轰隆巨响。忍不住回头往地面看了一眼,不由地咋舌:巨龙的破坏力真是可怕。地面上出现了一个直径超过二十米的大坑,如果不是坑外遍布着残躯断肢,谁也不会想到至少一个小队的士兵就这样人间蒸发了。 老天,好在翔龙没将那颗火焰弹喷向我。 虽然处于高空,但并不意味着我有闲暇对翔龙造成的破坏进行感概。狮鹫骑士已经大声呐喊着从四面八方向我扑了过来。我不想骂人,可是狮鹫骑士实在太欺负人,有些狮鹫骑士竟然宁愿绕过皮耶德也不去惹巨龙。独角兽好欺负?看到这种歧视性对待,我还真希望娜弗丽快些长大。不过话说回来,娜弗丽如果真的长大了,未必能够成为合格的坐骑。 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奇怪的龙(其实我一生中只见过两条龙,不过以从书本上来得的知识看,娜弗丽的确是一条很特别的龙)。娜弗丽美丽可爱,不过这并不影响它的身体健康,翅膀强而有力。可是娜弗丽似乎不太乐意自己飞,它对借助空中的上升气流进行翱翔似乎更感兴趣。它每次享受飞行乐趣的时候,通常不会飞离公爵府太远。可是即便如此,它仍旧时常迷路。娜弗丽常常会落在别人家的屋顶上(偶尔会因为失误而掉进草堆或是大坑里),然后就眨着眼睛装出无辜状看着周围,等待我去救它。 第153章 娜弗丽还老是利用心灵感应欺骗我。有一次我感觉娜弗丽又遇到巨大的危险了,慌忙施展飞行术去解救娜弗丽,没想到它只不过掉进了一个大坑。在坑里,它与一只老鼠相互瞅着并同时发出害怕的叫声。瞧瞧我是什么命?别人是屠杀巨龙解救美丽的公主,我却是屠杀老鼠解救可爱的小龙。 …… 一名狮鹫骑士俯冲过来,矛尖反射出幽蓝的光芒。我回过神来,看来那名狮鹫骑士对我在战斗中发呆的状态很不满意。既然如此,我只好满足敌人的要求认真作战了。 面对恶狠狠扑过来的狮鹫骑士,我并不害怕,只是有点疑惑。这五十多名狮鹫骑士并非是发现皮耶德之后聚集的,而是在此之前就进行着巡逻的工作。克劳德公爵以勇猛著称,并没有谁认为他是个细心谨慎的将领啊?瞧着浮桥警戒的程度,难道说克劳德公爵与我为敌就转变了性格? 别的士兵没有桥和船就无法顺利逃回英格兰尼,可是狮鹫骑士却没有这种顾忌。况且狮鹫的速度比飞翼快,它虽然单对单不是飞翼的对手,可是作为斥候却绝对胜任。为了将这一兵种对我军的危胁性降到最低,我以右手擎着兰仆打造的屠龙枪,以左手握住杀神剑,冲入狮鹫骑士之中大开杀界。 兰仆告诉我说,屠龙枪以爱克斯大陆的标准划分算得上是s级。它没有智慧,也无法自行吸收能量,可是被屠龙枪刺伤的生物会在短期内产生无力感。因为屠龙枪可以直接从物质中吸取能量,它可以从能量球(斗气、魔法球)中吸取能量,也可以从受害者的身体里吸取能量提供给使用者。屠龙枪的主人只要能够刺伤敌人,那么他就可以在战斗中越战越勇。虽然杀神剑可以自行补充能量,可惜我与它并没有建立真正的心灵联系。所以现在使用屠龙枪真是很爽。 在我与狮鹫骑士激战的天空开始下起了红雨。鲜血激烈地喷洒着,被染红的羽毛从空中纷纷落下,地面上的英格兰尼人看得目瞪口呆。 战斗中应该注意保持体力,可是我却对此毫不顾忌,每一枪都饱含着勇猛炽烈的圣斗气。带着勇往直前的气势,我骑着白雪在空中飞舞翻腾,身边的狮鹫骑士不时喷射出艳丽的红雾向地面坠落。尽管狮鹫骑士的实力都在青铜骑士之上,可是这些强悍的战士此时此刻却只能发出愤怒的呐喊或者绝望的悲鸣——任何愉悦的情绪在这一特定的时刻都与他们无缘。 在缠斗的初期,他们从四面八方向我发起进攻。如果没有杀神剑的帮助,也许处于五十多名狮鹫骑士包围中我未必能够全身而退。当狮鹫骑士从高空俯冲着向我攻击时,饱含圣斗气的枪尖刺中敌人的身体导致喷射出大量的鲜血,将我和白雪全身染得一片血红。不知是血腥气还是杀神剑的缘故,我越来越暴燥。当我看到狮鹫骑士眼中的厌恶和恐惧时,我唯一的念头是扼死并撕碎他们。 狮鹫骑士拥有比普通骑士更强烈的自尊心和荣誉感。可是五分钟的激烈战斗过后,我的四周只剩下二十余名狮鹫骑士。这时,这些狮鹫骑士终于在首领的命令下带着无法释怀的悲痛开始作鸟兽散了。 陷于杀戮快感之中的我,怎么肯放过那些残兵败将呢?长啸一声,正准备追杀敌人,眼角处突然寒光一闪。下意识地用屠龙枪一架,剧烈的撞击使我意识到这名敌人的实力是今晚我所遇见最强的。 杀意愈加炽烈,将我刺激得血脉贲张。我大吼一声“去死吧”,然后急速挥舞杀神剑劈出强大的圣斗气。剑气交错折射之际,敌人急速飞退。 正待追击,却听见对方惊怒的叫声。 “主公,是我!皮耶德.康迪!主公不要再追击了,我们完成任务该回去了。” 我眯着眼睛定定神,神志开始逐渐清醒。可是视线里一片血红,皮耶德的面孔显得有些扭曲变形。我摇摇头,将脑里昏沉沉的感觉驱散。刚才战斗时有些失常,可能是杀神剑在战斗时逐渐取代了我的意识吧。从某种角度而言,凯森说得的确没错。可问题是现在我已经无法离开杀神剑了。黄金骑士与圣骑士之间有一段难以逾越的距离,可是握着杀神剑时,与圣骑士有一拼的梦幻般战斗力使我无法拒绝那种诱惑。 深深吸一口气,将屠龙枪和杀神剑分别插入枪鞘和剑鞘中。可是杀神剑的剑刃剧烈颤动,似乎在诉说着它的不满。杀神剑居然没插入剑鞘,倒是差点把我给刺伤了。莫非杀神剑不肯回到鞘中? 兰仆告诉过我:杀神剑可以通过使用者的感官去感知外界事物,杀神剑见血则必须饮血。 在刚才的战斗中,杀神剑倒是遵循着“有利于使用者”这一智慧武器的基本原则。由于长枪在空战中更有利,因而出现在我脑海里的招式几乎都是使用屠龙枪杀敌,杀神剑反而只是用来遮挡。这样一来,杀神剑在此战中并没有饮血。 我盯着皮耶德,感觉有些为难。 将皮耶德招呼过来,然后用杀神剑砍他一下,他肯定不会乐意。翔龙本来就对我有敌意,也不必考虑借用它的血。至于说白雪,砍它的后果太过严重:白雪以后肯定会拒绝让我乘骑,更重要的是搞不好我会被安丽丝砍。 下回再不犯这种错误了!害得我必须用自己的血来祭杀神剑这个吸血鬼。 怀着无比沉痛的心情,我以最为虔诚的姿态用杀神剑对准右手食指。还没有用力割,只不过轻轻地以剑刃碰了一下,结果宝贵的血液就开始向外奔涌。 杀神剑欢快地鸣叫,散发出异样的金色光芒。我朦朦胧胧觉得有些事变得不一样了。可是我现在根本就没心思去感觉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因为我的手指正在滴血。十指连心啊…… 恨恨地将杀神剑插入鞘中,我没好气地对皮耶德下令。 “任务完成,撤退!” 第五部第十章 第十章 摧毁浮桥的任务圆满完成。 “关门计划”有一个良好的开端,希望它能够给我带来一个完美的结果。天还没亮,我就派出飞翼部队对克劳德大军投下传单。我并不在乎克劳德公爵是否知道这个军情,我只是担心那些无辜的士兵在后路被截断的情况下一无所知。士兵也是人,他们应该有相应的知情权。我有时候觉得自己真是太善良了,对敌人的士兵也那么关心——不知道敌方士兵是否会被我伟大的博爱之情所感动。 所谓兵无常势。剩下的,就是看敌人如何做出反应了。 英格兰尼七大神将之中,我与扎吉.雷洛公爵和儒尼奥尔.博格打过交道。扎吉.雷洛差点没把我弄死,而儒尼奥尔对我的偷袭也差点成功(其实已经成功了,只是兽人部队太特殊,而我恰巧刚刚学会了狂暴术,导致儒尼奥尔功败垂成)。从严格意义上讲,我与英格兰尼神将的交锋中不能算占了上风。现在,我即将与第三位英格兰尼神将打交道了。 克劳德公爵是英格兰尼两大圣骑士之一,据说他还是七大神将中的第一猛将。无论是他的敌人还是他的战友或是部下,一致认同“人形猛兽”作为克劳德公爵的绰号非常贴切。说实话,我宁愿和史蒂夫.斯拉登那种智将作战。 如果不敢与敌人正面作战,那么无论使用什么计谋都无法真正战胜对手。多明戈很害怕兽人部队,其实我也害怕与兽人为敌。在兽人没有高明统帅的前提下,我有信心战胜他们。可是与兽人作战无论胜负,其损失都是我无法承受的。在我看来,克劳德公爵与兽人相差仿佛。这并不是由于我处于敌对的立场上便污蔑克劳德公爵,他的同胞(当然,主要是他的政敌)也认为他与兽人是近亲。 但愿这一次我能够全胜。卡特琳娜已经率领兽人部队对英格兰尼进行了很大的牵制,对于目前入侵英格兰尼的六万军队,只能靠布雷西亚自行解决。如果与英格兰尼第一波入侵军队打得太惨,那么无需英格兰尼再次发动入侵,我自己就会下野逃到沙丝那亚去。导致子民承受战争的痛苦我可以忽略,因为这无法避免。可是没有希望的垂死挣扎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我不仅仅需要打胜仗,还必须打出漂亮的胜仗。 在制定“关门”计划的时候,我就特意麻烦兰仆制造了一千个圆乎乎、亮晶晶的球状物品。这种物品看起来很精美,不知道它真实底细的人甚至愿意花一个金币买它做装饰物——为此,多明戈又挨了一顿揍。 兰仆制造这些漂亮的圆球后能量只剩下30%,所以他又离开我去补充能量了。虽然我绝对不会向任何人承认,但事实上我的确对兰仆产生了微妙的依赖感。为了完成“关门计划”,投入的成本简直令我几乎无法承受。 不过兰仆消耗10%能量所制造的物品的确很神奇。虽然那些漂亮的圆球看起来无害,可是对它注入斗气后,它就会变成可怕的武器。注入斗气后的圆球如果受到较大的碰撞就会爆炸,其威力大致相当于爆鸣轰雷。魔法师制造的结界可以将攻击性魔法挡在结界外,可是结界无法挡住物理攻击。待圆球进入结界后稍一碰撞就会爆炸,其爆炸的能量无法泄出结界,其伤害力更大。对于这一特点我很满意。 我为这些漂亮的圆球取了个响亮的名称:雷神弹。雷神弹的存在是布雷西亚最高机密,目前我还没有在战场上使用过它。出奇不意是制胜的一个关键因素,我会为雷神弹选择一个最佳的时机亮象。 西西王的一口恶气算是完全迁怒在抢修浮桥的英格兰尼人身上了。 第154章 他强烈向我请命,率领着飞翼部队去渡口制止敌军抢修浮桥。大部分的飞翼全天二十四小时都盘旋在渡口的上空。三百名飞翼战士轮班驾驶飞翼,其作战人员由纯粹的弓箭手和魔法师代替。飞翼的战绩可以用辉煌来形容:它们成功地破坏了渡口上五千留守士兵修建浮桥的努力,并且击毙了十二名狮鹫战士,自身无一伤亡。 兰仆教过我《战争论》。在战争中,一切行动所追求的只是可能的结果,战争行动所依据的情况有3/4好像隐蔽在云雾里一样,是或多或少不确实的。人们对隐藏着的敌情,只能根据不多的材料进行推测,同时也很难每时每刻都确切地了解自己的情况,从而增加了认识和把握战争规律的困难。 现在决定战争胜负的重心已经由罗德城转移到克劳德公爵所率的大军身上。现在,克劳德公爵率领的四万失去后路和粮食供给的军队成为我狩猎的目标。所以我命令迅狼兵团、飞熊兵团脱离与英格兰尼第三、第十七兵团的接触,后撤二十公里。然后,我将自己的帅营移至猞猁兵团的主营。 在我的分析中,克劳德公爵对于浮桥被摧毁无非有三种反应: 一、大军迅速撤退至渡口处,强行将浮桥建起。克劳德虽然是猛将,但他位列英格兰尼七大神将之一,并不是傻子。所以我将克劳德公爵选择撤退也列入了可能之一。 如果克劳德公爵这样选择我最喜欢了。飞翼部队制止五千留守在渡口的部队修建浮桥已经表现出很吃力的状况,克劳德公爵肯定拥有这一情报。他的大军回到渡口后,我暂时不使用雷神弹,让他们冒着箭雨和魔法攻击强行将浮桥建好。外公曾经对我说过:在自身安全没有绝对把握的时候,不要将野兽逼入绝境。如果我不让克劳德将浮桥修好,那么四万大军在“人形猛兽”的率领下背水一战,猞猁兵团绝对吃不消。 待浮桥建好后,我将增加对浮桥的攻击强度。克劳德大军的士兵应该会对这种情况心生恐惧,这样,克劳德可能会选择从浮桥撤退。如果克劳德公爵不亲率部队殿后(我估计这种可能性不大),猞猁兵团将对这支无心恋战的部队发动猛攻。如果克劳德公爵亲率部队殿后,我会待敌军撤退部分人之后再用雷神弹将浮桥炸毁。但愿克劳德公爵会在渡口上修建两座浮桥,那么我暂时只炸毁其中一座。据我对人性的理解,如果完全没有生机,敌人会做困兽之斗。如果给他们撤退的机会,然后再让敌人感受退路存在被截断的巨大危险,敌军多半会溃败。万一这种情况下克劳德大军仍然保持着出乎我意料的斗志,那么我只好多赏他们几颗雷神弹。 二、继续朝鸠格市逼近。虽然这种选择不属于正常之列,但我充分考虑了克劳德公爵这个战争狂人宁折不屈的性格。 如果克劳德公爵选择这种战略,那么猞猁兵团只好与敌军保持一定的距离撤退回防。直至退入鸠格市。鸠格市作为布雷西亚的首都,虽然其历史不如英格兰尼的休达、法兰西斯的巴塞、德克萨的林克那么长,没有所谓的文化沉淀。可是鸠格市自从成为布雷西亚首都以来,一直是布雷西亚防御力最高的城市(即使暴发户罗德城的城墙已经超过了一米厚,然而仍旧没有超过鸠格市)。不到四万人的军队想要攻克鸠格市,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那时我将在鸠格市附近几百平方公里内实行焦土政策。随后,在城外放置一支带足粮草的骑兵联队。守卫鸠格城与克劳德公爵率领的大军多耗几天,敌人就会因为粮食短缺而军心涣散(这还是假设克劳德公爵能够以他独特的人格魅力激励士兵攻到鸠格市城下)。我认为只要是人,哪怕是克劳德公爵那样的猛将,也无法让士兵们在断粮、后路被截断的前提下长期保持旺胜的斗志。 三、向英格兰尼第三、第十七兵团靠拢。其实我最担心克劳德公爵采用这个策略。 向友军靠拢,这本身不会过于影响士兵的士气。而我除了做出有限的骚扰外,无法真正令克劳德公爵大军停滞。在战略上我占据一定的主动,可以命令迅狼、飞熊兵团提前与猞猁兵团对克劳德大军做出合击之势。可是既使我军在战术上处于优势,我也不认为可以完胜三万五千士气没有完全崩溃的敌军,况且这支部队还是由英格兰尼第一猛将著称的克劳德公爵所率领的。杀敌一万,自损三千其实也算是很大的胜利了。可是布雷西亚小本经营,付不起那么昂贵的价钱。我所希望的战役结果是:俘敌一万,无一损伤。不过我的这个梦想没对别人讲过,因为我知道他们会说那是白日做梦。 克劳德公爵并不以智谋见长。可是他的绰号其实有三个含义。其一,克劳德公爵异常的身高和体重令人怀疑他与某种史前野兽有血缘关系。其二,战场上克劳德很容易狂性大发。被激怒的克劳德公爵在战斗中表现出来的强大破坏力,只能用野兽来形容。其三,也就是最令我烦恼的是:虽然克劳德公爵并不拥有聪慧这一特质,但是针对克劳德的阴谋陷井却很难成功。这种现象令人联想到野兽对于危险超常敏锐的感应能力。克劳德公爵指挥部队主要是依靠直觉而并非思考。 如果克劳德公爵真的选择第三种战术,我并非真的无计可施。事实上我对击败克劳德公爵的大军有着充分的信心。因为我至少拥有四大优势。 一、飞翼的存在使我军可以获得比敌人更多更准确的信息。在飞翼的侦察下,我可以知道敌军详细的动向。而且,飞翼在侦察的时候还顺便消灭敌人的斥候。真实准确的信息,是取得战争胜利极为重要的因素。 二、雷神弹的作用类似于爆鸣轰雷,不过它可以轻易突破结界,因而可以更有效对敌军造成伤害。可是它的威力虽然很大,杀伤范围却很小。爆鸣轰雷的有效杀伤范围只有几十平方米。用它对付单个战斗力很强的敌人,或是炸桥、炸城门挺有效。可是用雷神弹对付普通士兵,显然是大材小用了(重要的是太浪费了)。虽然太过浪费,但是在进攻之前将大量的雷神弹由飞翼投入敌人密集的阵型中,敌人不可能仍然保持旺胜的斗志。只要将敌人的士气降得足够低,我军就可以在损失最小的前提下取得最大的战果。 三、我军的特种部队将成为影响战争胜负的关键。石头兵团的魔兽大队虽然人数很少,却可以在适当的时候给予敌人毁灭性的打击。况且,还有我精心打造的公爵亲卫队呢。 四、魔导师并不是摆设。我原本以为兰丝年纪太大,可能没有足够的精力施展禁忌魔法。可是琼斯的到来为我打消了这一顾虑。除非我是傻子,要不然我有魔导师怎么会不充分利用呢? 至于说具体采用什么方式。说实话,直到现在我都还没想好。不过管它呢?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反正战争是瞬息万变的,到时候再说。 打垮敌人这个抽象的战争目的,包括三个要素:一是消灭敌人的军队;二是占领敌人的国土;三是征服敌人的意志。英格兰尼地广人多,正规军队就有五十万。消灭敌人的军队的成功可能性太渺茫。至于说占领敌人的国土,这就更不现实。只有先想办法征服敌人的意志了。 如果能够将英格兰尼第一猛将击败,虽然不能说完全摧毁敌人的意志,至少对他们也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在我看来,步兵、骑兵和魔法师三者相倚为用,作战时需要保持良好的协同。步兵虽然是布雷西亚军队的主力,可是魔法师却对战斗的胜负有着极大的影响。由于从除了石头兵团以外的三个兵团抽调出了大量魔法师,所以目前并非是与英格兰尼进行大型战役的理想时机。迅狼兵团和飞熊兵团主动撤退二十公里,也与这个原因有关。 克劳德公爵的动向令我有些迷惑。整整一天过去了,克劳德既不撤退,也不进攻或是向友军靠拢(靠拢这个词我可能用得不对,因为英格兰尼第四兵团与第三兵团的距离有三百公里)。据夏默的情报报告,克劳德部队所带的粮食只够他们吃十天左右。现在,已经有一天白白过去了。奇怪了,克劳德公爵并不是优柔寡断的人,为什么这么长的时间内仍旧没有作出行动呢?反常即妖,我担心得要命! 有人说战争的胜负,在战斗之前就已经决定了。这种观点我不完全认可,不过物资准备更充足的一方的确可以使胜负的天平向自己这一方倾斜。如果罗德城没有加固,如果罗德城里的弓箭、粮食、守城器械准备得不充分,罗德城肯定挡不住英格兰尼第三、第十七兵团今天发动的强攻。迅狼兵团和飞熊兵团的主力从敌人的附近消失后,儒尼奥尔和梅萨拉似乎并不担心,他们居然放心大胆地开始对罗德城进行最凶猛的攻击。 今天的守城战结束时,法雷尔所防守的卫星城里原来的九百多人只剩下不到五百人还拥有战斗能力,卫星城在这种情况下竟然仍旧没有陷落。派往罗德城的观察员向我汇报了两点:一、海若和法雷尔守城有功。二、军心可用。为此,我不得不对法雷尔.维斯特刮目相看。 接触战争已经有几年了,我对战争的领悟是:决定战争胜负的主要是将士精神力量,而不是数量。为了激励士气,我宣布所有参加罗德城守卫战的将士都授予比原先军衔高出两级的临时军衔,将士的薪金在守城期间将按临时军衔计算。如果在守城战中牺牲或是受重伤,抚恤金或补偿金均按临时军衔计算。 第155章 鉴于法雷尔防守的卫星城已经岌岌可危,我只好将原本就非常紧张的飞翼部队中抽调出二十只,趁着夜色将战斗中损失的士兵进行了补充,然后将重伤员运往后方进行医疗。这种重视士兵的作法,虽然令高层将领有些吃惊,却令军队最基本的组成人员(低级士官和士兵)士气高昂。 为了更加提高军队的士气,我骑着白雪对各处的军队进行视察,所过之处纷纷传来热情的欢呼声。经过罗德城上空时,城中的欢呼声更是达到了沸腾的程度。守城士兵的损失也不小,可是比起敌人来却根本不算什么。为了嘉奖罗德守卫部队,我已经书面宣布那三支轻步兵联队和弓箭手联队的将士军衔上调一级,每名士兵发放一枚金币作为奖励。 加上今天的强攻,英格兰尼两支精锐的正规兵团损失已经有六千士兵失去了作战能力(其中死亡多达三千人,一整支骑兵联队被俘投降)。英格兰尼第三、第十七兵团已经丧失了三分之一的战斗力。 飞临英格兰尼第三、第十七兵团兵营上空时,我甚至可以感觉到兵营上空充满了惨淡的气氛。对于英格兰尼战士在攻城战中表现出的英勇,我有些敬佩。在些天的战斗中,海若他们是痛并快乐着,可是英格兰尼战士却只能用惨烈来形容。在第一天的攻城战中,飞翼部队的奇袭就摧毁了敌人大多数的投石车。我不知道是什么支持着那些战士,竟然以血肉之躯与坚硬的城堡相抗衡。我觉得儒尼奥尔在某一方面比我强:如果我指挥的部队在攻城战中有如此大的损失,大约很快就会停止强攻吧。 敬佩归敬佩,为了更加打击敌人的士气,我还是有意在弓箭无法达到的地方久久地盘旋。射向我的箭最终还是落回地面,似乎有几支箭在下落时伤到了人。我隐约可以听见敌人气急败坏的叫骂声。 与扎吉.雷洛和儒尼奥尔.博格打交道的过程使我知道,英格兰尼神将的确不好惹。不过现在克劳德公爵的部队已经开始出现军心涣散的前兆,负责防守浮桥的部分士兵甚至在丧失信心后,不顾一切地试图从汹涌的多芬河泅渡。因泅渡失败而溺毙的士兵估计已经多达三百。 胜利女神已经开始对我绽放美丽的微笑了。我似乎已经嗅到了丰硕果实散发出来的芬芳。再过几天,就该享受丰收的快乐了。 第五部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强尼.汤姆是一名男爵,他曾经拥有一个中等大小的农庄和一座阴沉的古堡作为采邑。强尼拥有一名保护人、五名扈从及九百多个为他服务的农民。如果强尼愿意老老实实地待在故乡平淡地过上一生,他完全可以过上非常富裕的生活。英格兰尼境内的贵族很少会相互私斗,因为胜利者基本上得不到物质上的好处。如果胜利者对失败的贵族实施了肉体上的伤害,那么胜方还可能会遭受政府严厉的处罚。 可是强尼喜欢战争。在强尼这样的贵族看来,战争是一种娱乐。 在阴森黑暗的古堡里长期生活,和平生活显得单调而又无聊。乡下的贵族们没有什么文娱活动,仅有的消遣就是打猎。同时,战争对于强尼这样的年青贵族来说,是平步青云的机会。如果他无法在战争中被权贵所欣赏,那么他至少可以在战争中努力扩充自己的财富——当然,如果运气不好也存在破产甚至丧失性命的可能。不过年青而又充满活力的强尼总喜欢朝着好的方向幻想。如果立下军功,那么当强尼回到故乡后就可以担任某种武职。无论是带薪的实职或是不带薪的名誉职务,都可以使强尼更容易得到他所心仪的漂亮贵族小姐的青睐。 怀着这样的憧憬,强尼组建了一支小队参加了扎吉.雷洛公爵率领的西征大军。强尼任西征大军第三十三混编步兵联队第二大队第三小队队长。 于是,强尼终于在塞斯遇上了他一生中三个难以忘怀的日子的第一个。 这天是大陆历1416年8月3日,强尼遇上了第一场战斗。回到英格兰尼后,强尼总是不愿意向别人提起第一次战斗的经历,因为他被敌人打败并俘虏了。 好不容易拼凑起的一个小队,被实力强大的人敌完全击溃。当场战死的有五十三个人,逃跑二十一人,重伤二十五人。令强尼极为心痛的是:小队的全部士兵都是强尼.汤姆从自己领地征召的强壮男子。 大陆历1416年8月3日的这一天,强尼的保护人和三名扈从战死,剩下的两名扈从中还有一人终身残废。采邑中三百多名壮劳力,一下子就损失了五分之一。敌人没有收取他的赎金,要不然英格兰尼爱尔郡沙特阿男爵多半会因为这次历史上毫不起眼的战斗而破产。 回到英格兰尼过了一段平静而单调的生活后,强尼又一次产生了战斗的冲动。 强尼从小就希望能够上战场。强尼从来没见过他的父亲,听他的爷爷说,父亲在他出生之前就光荣地战死在沙场上。 强尼的爷爷对他讲的故事全都是关于战争的。强尼希望能够亲自听到战场上双方大喊:“冲啊,干掉他们!”的呐喊声,或者是背上无人的战马在树下嘶鸣和“救救我吧”之类的呻吟声也行。如果能够经过草地上高高低低的起伏,战场上大大小小的沟谷,看到被长矛刺穿的敌人,强尼会更加感受到乐趣。 在采邑里无聊的生活了一段日子后,年青的强尼无法忍受那种平静而单调的田园生活。他应召加入了英格兰尼第九兵团。这一回,他加入的是英格兰尼的正规政府军,因而只带上了一名扈从。 强尼第二个永生难忘的日子来临了。那是大陆历1418年的3月5日,第九兵团被兽人偷袭的那一天! 战场上尸横遍野。兽人流着肮脏的口水,一脸兴奋狂热,他们挥舞着简陋而又巨大的武器屠戮着相对脆弱的人类士兵。兽人的举动给强尼留下了强烈的印象。兽人与人类不同。在人类相互的战斗中,俘虏战俘是一种有利可图的事情。拥有一定地位的贵族如果被俘虏,为了保全生命以及重获自由,不得不支付高昂的赎金。那些身体强壮却又无力支付赎金的人,只得作为战胜者的奴隶。可是即使是作为奴隶,也好于被兽人杀戮。 当第九兵团溃败时,兽人狂暴地呐喊着,毫不留情地杀戮着战场上逃跑得稍微慢一点的人类士兵。这场战役结束后,战场上留下了五千多名人类士兵的尸体。其中有许多人当时只是身负重伤。如果能够得到救治,那些人其实是可以生还的。可是兽人对于垂死的士兵失去了兴趣(客观地说,兽人对那些呻吟的士兵产生兴趣反而会更糟。他们有能力令士兵不再感受痛苦,然而方式和后果却是受伤士兵不愿意接受的)。得不到任何救助的重伤员们,绝大多数都只能躺在战场上孤独无助地一个接一个地悲惨死去。 强尼不知道自己的运气是好还是坏,居然成为仅有的四十七名俘虏之一。强尼来不及为自己劫后余生而高兴,就被一个浑身散发着浓烈体味、看起来残忍凶狠的兽人告知:魔王要生吃人脑,命令他们前往魔王的帐篷。 强尼是少数几名能够自己走进帐篷的人之一。作为一个高贵的贵族,强尼拥有每个贵族应该具有的勇气和骄傲。可惜勇气的底线很快就被打破了。魔王的声音透过狰狞的面具传出,强尼甚至已经无法分辨魔王的语气是否温和。当魔王一边说话一边朝着强尼走去的时候,他的精神防线彻底崩溃然了。 强尼为此羞愧万分,事后他对战神发誓:如果同样的情形再发生一次,他绝对不会再被吓昏。可惜强尼没有得到能够这种洗刷耻辱的机会。 当强尼醒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正躺在第九兵团的营帐中。这一发现令顿时强尼嚎啕大哭起来。强尼并不想玷污贵族的名声,可是他无法控制自己。强尼歇斯底里地哭嚎,他抓住身边的医师语无伦次、唠唠叨叨地讲诉可怕的经历。听到强尼讲诉经历的人并不认为强尼是胆小鬼,在场的军医甚至肯定了强尼的勇气。军医安慰强尼说:“经历那种恐怖的刺激后你并没有疯掉,这完全可以证明你拥有超过一般人的胆量。” 强尼是被斥候发现后救回营地的。在强尼之前,还有其他几名从兽人营地逃回来的士兵也讲诉了类似的故事。传言象瘟疫一样传遍了整个第九兵团。第九兵团兵团长并不拥有与其职位相称的勇气,因此第九兵团向兽人军队移动的速度明显放慢了。 尽管贻误战机主要是兵团长的责任,可是强尼却背上了相对他而言过于沉重的黑锅。在军事法庭上,军方以动摇军心的罪名控告强尼,他最终被判处三年监禁。作为贵族,强尼拥有相应的特权。强尼不得不变卖了他的城堡和农庄,向军事法庭缴纳了一大笔抵罪金,这才免除了牢狱之苦。重新获得自由后,强尼变成了一个破落贵族。强尼剩余的财产只能供他过上六个月的生活。 强尼几乎没有格斗技巧以外的谋生技能。因为被军事法庭宣判有罪的缘故,在三年的服刑期没有结束之前强尼不能加入英格兰尼正规军。所以强尼将剩余财产的大部分购置了一套精良的装备,加入了英格兰尼七大神将之一的克劳德公爵的私兵。得知了强尼的经历后,克劳德公爵颇为同情他,所以让强尼加入了亲兵团。强尼之所以选择克劳德公爵,是因为克劳德公爵在英格兰尼以勇猛著称。强尼已经无法忍受继续为一名怯弱的上司效力。 强尼在痛苦中等待着。他已经没有别的选择:要么在战斗中死去,要么在战争中取回甚至超过原来的财富及权势。 第156章 机会终于来临了。布雷西亚宣布独立后,克劳德公爵立即召集了以英格兰尼特拉比松行政省为主的许多贵族。在克劳德公爵相当具有煽动力的号召下,英格兰尼特拉比松行政省以及邻近的许多贵族都率领着自己的私兵,加入了针对布雷西亚的平叛大军。 士气高昂的私兵们集结起来,他们在各自领主的率领下,跟随着由克劳德公爵担任兵团长的英格兰尼第四兵团,来到了特拉比松行政省与布雷西亚的交界处。特拉比松行政省与布雷西亚的边境线是汹涌的多芬河。面对这样一种天堑,强尼没有任何不安的感觉。在他看来只要跟随着克劳德公爵,必将取得胜利。第四兵团是英格兰尼常胜兵团之一,在克劳德公爵担任兵团长期间,第四兵团未尝败绩。成千上万凶狠的敌兵尚且无法阻止第四兵团胜利的脚步,一条汹涌的多芬河又能起什么作用呢? 果然不出强尼所料。大陆历1418年11月6日,克劳德公爵抓住敌人一个破绽,强渡了多芬河。说强渡甚至有些勉强,渡口防守的敌军士兵只有一个小队。那些布雷西亚人英勇地防守着渡口,令强渡过河的前锋部队产生意想不到的损失。可是克劳德部队最终成功地占领了渡口。 渡过多芬河后所有的士兵都欢呼起来。在英格兰尼人的眼中,失去了天堑保护的布雷西亚,其财富和美女已经赤裸裸地展现在他们的面前。 强尼也是欢呼者中的一员。他尽情地扯着嗓子喊叫着,发泄着半年来郁闷压抑的情绪。如果在那一时刻问强尼得到什么东西会令他最开心,强尼一定会回答:得到曾经失去的东西令他最开心。 失去的财富和权势就摆在眼前,可惜克劳德公爵严令禁止私下抢掠——至少在取得决定性胜利之前。不过没有人为此担心或者不满。所有的人都知道,跟着克劳德公爵打仗,胜利女神总会站在他们那一边。抢掠的机会迟早会到来。 就在这充满着喜悦跟随大军向布雷西亚首都鸠格市逼近的时刻,强尼迎来了他人生中第三个无法忘却的日子。大陆历1418年11月9日,当强尼醒来时,他听到了一个令他恐惧的消息:渡口的浮桥在昨天深夜被敌人摧毁了。强尼最害怕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尽管强尼是一个相当勇敢的战士,但是如果一个人在短短的两年时间内就被俘虏过两次,即使比强尼更为勇敢的人也会在心中留下可怕的阴影。虽然那两次并没有支付任何赎金,但是每一次强尼都遭受了极大的损失。 最初得到的消息是来自天空飘下来的传单。那种连狮鹫骑士也无法战胜,印着布雷西亚国徽的奇怪飞行物体在天空撒下数不清的传单,令许多士兵心生恐惧。对于这个消息,克劳德公爵的情报官解释说,那是敌人在卑鄙地造谣。可是到了中午几乎所有的官兵都明白:那个所谓的谣言是事实! 午饭的配额减少了,只有到昨天的四分之三。 整整一天,克劳德公爵都没有发布明确的军事命令。他在帅营内与领主们激烈地争论着。粮道及退路被截断的情况在军事上被称之为绝境。在克劳德公爵看来,那些遇到困难就退缩、遇到危险就害怕的贵族完全是一群乌合之众。在贵族们看来,克劳德公爵是一个毫无理智的野蛮人。大军所处的位置离渡口有五十公里,离英格兰尼第三、第十七兵团却有三百公里。撤退的道路在已方的占领区,向友军靠拢的道路却完全由敌军所控制。粮食却只剩下十天左右了。万一被敌军阻击成功,就可能全军覆灭。如何摆脱绝境成为克劳德公爵和那些拥兵自重的领主们之间激烈争辩的话题。 自从成为克劳德公爵的亲兵后,强尼已经象亲兵团别的成员一样,逐渐学会了傲视天下,充满自信和骄傲。在克劳德公爵的亲兵团里,狂热的气氛令强尼只会想到:胜利!掠夺!获得战功及名誉!可是今天,强尼又一次体会到一名普通士兵的感觉:茫茫的一大片田野,你不知道战争何时打响,也不知道你会赢还是会输。没有将来或是过去,只有现在。 第二天,大军终于行动了。 大部分的领主都主张由原路返回,克劳德公爵无法说服他们。虽然名义上领主们遵从克劳德公爵的命令,但贵族们只不过是以个人的名义加入大军,与克劳德公爵并没有真正的从属关系。 与常人不同,克劳德公爵全身最灵活的肌肉并不是舌头。兵贵神速,他已经丧失了说服领主的信心。那些贵族的领地都在多芬河的另一边,只需要渡过河就可以回家了,因而他们的立场非常强硬。因此克劳德公爵率领着第四兵团、本人的三千私兵以及少数领主的两千私兵北上向英格兰尼第三、第十七兵团靠拢。人数将近两万的私兵乱哄哄地自行向渡口撤退。 强尼.汤姆看着分道扬镳两支队伍,心中隐隐泛起强烈的不安。 强尼不知道这种感觉是如何产生的,但那种不安的感觉却是如此的真实,令他无法释怀。 第五部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敌袭!敌袭!” 睡梦中,强尼.汤姆被一阵凄惨而嘶哑的叫声惊醒。强尼飞快地抽出床边的长剑后冲出营帐,他甚至来不及穿戴上自己的防具。 帐外,全营已经陷入了歇斯底里的混乱。一些人四处乱跑,而一些人挥舞着兵器不让任何人靠近自己,大营里不时有受伤的人发出绝望的惨叫。 夜很黑,没有一丝月色;风很大,燃烧的火把在狂风的肆虐下不停地挣扎摇弋着;雨很急,每个冲出营帐的人马上就被淋得湿透了,在雨幕的影响下,人们很难分辨出半米以外的人到底是谁;雷很响,一声声炸雷似乎就在每个人的耳边响起,令人们心中充满了紧张和不安。 有的帐篷开始燃烧,可是帐篷燃烧时发出的光亮并不能给士兵们带来任何安心的感觉。燃烧的帐篷以及一些火把仍然在肆虐的暴雨中挣扎,可是在狂风的影响下,那忽明忽暗的火光中可以看到隐隐绰绰的人影诡异地晃动着,人影象幽灵一般诡异地来回跳动着,更增添了一丝恐怖的气氛。每个人都在歇斯底里地叫喊着。透过风雨声,在响雷的间隙,隐隐约约可以听到整个营地里到处都充斥着哭喊声、叫嚣声、喧闹声。 或许是为了自保,或许是受了旁人歇斯底里的影响,强尼也加入了疯狂挥动武器的行列。几乎所有的人都毫不留情地斩杀附近活着的生物,受惊的战马成为最无助的受害者。生物的利已性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发挥得淋漓尽致。 没有人想死,可是在响雷声的间隙之中,大营里却不时有濒死者的惨叫声响起。强尼不想死,所以他已经砍倒了两名靠近他的人。强尼不是第一次上战场的新兵,但是今天他还是第一次听到利刃砍进骨头的声音。强尼流泪的同时呕吐着,但是他没有放弃疯狂地挥舞长剑保护自己的举动。 强尼很后悔自己那么快就冲出了营帐,他觉得在营帐内似乎应该更安全。为了生存下去,强尼一边呕吐一边挥舞着长剑,凭着记忆慢慢地向自己的营帐摸索过去。 走到营帐后,强尼发现自己走错了地方,可是现在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营帐内比外面更为黑暗。强尼的全部思维此时已经被恐惧紧紧地扼住了。带着惯性,强尼仍旧挥舞着长剑进行自保。他很快就发现自己的行为非常明智。帐外,有风的呜呜声,雨的淅沥声,雷的轰鸣声。帐内,却能够很清晰地听到兵器挥动时发出的啸声以及兵器撞击的响声。强尼绝望地猜测着:难道敌人已经渗入营帐之内。 强尼闷声不吭地加入了消灭敌人的行列。强尼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很快就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剑士了。强尼努力地凭着兵器挥舞发出的声音分辨敌人的位置,然后算准时机狠狠地猛刺一剑。 黑暗中的搏杀令强尼受了伤,可是强尼很高兴,因为他终于将帐内的敌人消灭干净了。现在强尼终于安全了。营帐内,除了几名垂死的伤者发出细微的求救声之外,不再有别的声音。 强尼喘着粗气,不住地画着十字架。在这种黑暗凶险的环境内,实力并非是最重要的,幸运才是令强尼最终活下来的真正原因。当强尼正在为自己的幸运庆幸不止的时候,他的耳边突然响起了主帅克劳德元帅的声音。 “所有人都安静下来。所有人都不许移动,不许挥舞兵器,不许说话。现在,开始唱《宝贝乖乖睡》,不会唱的人就跟着哼。开始!” 语气很温和,这令一些私兵感到惊讶。只听过传闻的他们,很难想象有着“人形野兽”之称的克劳德公爵会用这种温和的语气说出这样的话。不过这个声音是那么的粗声嘎气,的确和克劳德公爵往常说话的嗓音一模一样。声音悠远而劲长,使得成千上万人都能够听得清清楚楚,犹如在耳边述说一般,显示出言者非凡的功力。这种功力,只有圣骑士才可能拥有。 这时,大营里开始响起参差不齐的歌声。有的嗓子嘶哑,有的声音发颤,而有的人干脆紧张得唱走了调。不过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唱歌的行列。强尼捂着伤口,也跟着唱了起来。这首英格兰尼民谣传播极广,几乎所有的英格兰尼人小时候都听过这首歌。这首用来促使小孩子入睡的歌,同样也给紧张的战士们带来的平静。 任狂风吹疼了脸,任暴雨打在身上,所有能够站立的战士都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认真地唱着歌。 这时候几乎所有的战士都明白:刚才并非真正的敌袭,而是炸营。 第157章 长期生活在压力下的人会导致精神异常。虽然真正表现出异常行为的人很少,但是在大多数士兵的心灵深处却埋藏着不安等负面情绪。长期处于紧张状态下的士兵,精神就象一根绷紧的弦,很容易在风吹草动之时做出某些令人无法预料的事情。紧张或是反常的情绪可以传染,而士兵又恰巧是精神异变的高危群体。 雨水和着泪水顺着许多人的脸流了下来。他们为自己的举动感到羞愧,有些人为刚才伤害了同袍感到痛苦。就这样唱着唱着,一些人开始哽咽起来。 “好!”克劳德公爵暴喝一声。“刚才我们中了敌人的诡计。可是我们在敌人的布雷西亚的国土人,敌人不敢正面迎战,这也证明了敌人害怕我们!” “现在,跟着我唱第四兵团的军歌!不会唱的还是跟着哼。唱完十遍后,大家回自己的营帐睡觉。养足精神再上战场找机会为受害的袍泽报仇。” 克劳德公爵嘶哑而又中气十足的声音在整个营地响起,他开始为大家领唱。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 不怕剑刺斧砍长矛扎, 死后了不起变为泥巴。 拿起武器,骑上战马, 驰向战场,依呀嘿…… 将敌人,狠狠地杀!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 整个大营内,杀气重新开始弥漫,然后这种杀气与炸营时的杀气却截然不同。唱完后军歌后,强尼怀着羞愧、痛苦以及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迅速离开了所在的帐篷。夜仍旧很黑,雨仍旧很大,强尼慢慢向自己的营帐挪去。走进营帐后,强尼数了数。在刚才的炸营中,自己的营帐内有一个人失踪,一个人受了重伤,两个人受了轻伤。这个帐篷的最高长官是一名从列兵升为少校的平民,也许正是因为这名上校战争经验丰富、遇事冷静的缘故,这个营帐的损失并不大。 可是,其他营帐的损失有多大呢? 强尼不由自主地联想到刚才那个黑暗的帐篷,思维刚刚触碰刚才的那个帐篷里发生的情景,就象被火灼了一般迅速地逃开了。强尼不敢回忆,也不敢理会战友关注的眼神。不顾身上湿淋淋的雨水和仍然向外渗血的伤口,强尼一声不吭躺上行军床。 强尼咬着床角的木头,眼角淌出泪花,久久不能入睡。黑暗中,除了受重伤的那名战士不时呻吟外,偶尔响起强尼叹气的声音。 强尼开始回忆:噩梦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是得到浮桥被摧毁的消息开始吗?那时候强尼只是不安和惊慌,用噩梦来形容就有些夸张了。 那么,是在向第三、第十七兵团靠拢的路上吗?应该也不是。虽然敌人神出鬼没,一路不断地骚扰为大军行进制造了不少困难。但是那种程度的骚扰根本就不能影响大军前进的步伐。克劳德公爵的部队仍旧保持着高昂的斗志。 或许,应该从三天前开始算起。 那天,断断续续有一些脸色惨白的私兵从渡口逃到克劳德公爵大军处。 据克劳德公爵判断,附近的敌人只有一万五到两万之间。强尼想不通,加上渡口的守军,那些领主私兵一共有两万五千人。这样的军事力量对比下,为什么渡口的私兵只陆陆续续逃回来了不到两千人。后来从一名败兵的口中,强尼才知道了事情的经过。 那些私兵到达渡口后,渡口的留守部队的士气已经快要崩溃了。一些绝望的士兵甚至试图泅渡逃回英格兰尼。可是进行这种尝试带来太多的死亡。不借助船只或者桥梁,一百个人当中未必有一个能够泅渡成功。当两万退回渡口的大军加入抢修浮桥的工作之后,居然成功地建立起了一座浮桥。浮桥建起来之前,尾随而来的布雷西亚大军只是虎视眈眈地监视着渡口的私兵军队。可是浮桥建起来之后,布雷西亚军队却开始逐渐对英格兰尼私兵施加压力。 最初还有一些贵族约束着自己的私兵与布雷西亚军队对峙着,可是从浮桥上逃命的私兵们为了能够保住自己的性命,为了不被前面的人堵住,开始相互砍杀起来。这种气氛慢慢传染,那些担任断后任务的私兵也受到影响。布雷西亚军队甚至还没有真正发动总攻,负责断后的私兵就已经放弃了自己的任务,纷纷加入了逃跑的行列。 一名劫后余生的私兵对强尼讲述:当时的场面混乱极了,渡口的上空交织着哭声、叫喊声、叱呵声和拼杀声。渡口附近被同胞践踏致死的士兵,层层叠叠地堆积起来。一位残暴的伯爵将身前挡路的十几名士兵砍倒后,在快要到达对岸时,却被人潮挤入多芬河淹死了;一位奴隶近侍为了争夺逃路,竟然从背后将一位名声显赫的子爵杀死。类似的例子举不胜举。 浮桥很快就被鲜血给染红了。尸体和那些倒地的伤者,被逃命者无情地抛入河中。河水,也开始变红。那种情景,就象是末日将要来临一般。所有的人都只想着逃命。可是大多数人的愿望都落空了。因为在那个时候,布雷西亚军队发起了总攻。这种情况下英格兰尼人无心迎战,私兵们拼命地向浮桥逃去。 浮桥无法承受那种压力,终于被压垮了。 在浮桥断裂的之后,渡口处的私兵仍然没有从逃命的惯性思维中摆脱出来。他们沿着河岸四处溃逃,或者干脆跳入汹涌的多芬河。不过多数私兵都只是哭泣着请求布雷西亚人接受他们的投降。 于是,接近两万四千人的私兵联军,没有经历真正的战斗就向人数只有一万的布雷西亚军队投降了。 逃过河的,不到两千;争夺浮桥自相残杀的,溺毙的,被踩死的,加上失踪的,大约也有三千;逃到克劳德大军处的,不到两千;剩余的私兵,全部向布雷西亚人投降了。 听到这个消息后,强尼有一种强烈的耻辱感。作为正宗的英格兰尼人,强尼象其他英格兰尼人一样,自认为比附属公国的子民更加优秀。可是接近两万四千英格兰尼士兵却对人数不及他们一半的附属公国军队投降了,这种耻辱甚至令强尼产生了灼热的疼痛感。 英格兰尼第四兵团将士普通给予强尼的印象是:极度的狂傲自大。除了第四兵团的长官,哪怕是官衔高几级的军官也无法得到他们正眼的看待。 强烈的耻辱感具有普遍性,几乎所有第四兵团的士兵都忍受不了这种耻辱。士兵们的士气空前高涨。很多人都怒吼着,他们在帅营附近集结,高呼着“报仇”的口号。强尼的战争经验并不丰富,可是他明白:如果克劳德公爵不好好处理这种情况,那么军队就有哗变的可能。 克劳德公爵的个人威望虽然很高,却不足以使数以万计狂热的士兵冷静下来。公爵似乎并不愿意改变行程,然而在这种奇特的情况下,克劳德公爵不得不顺从了绝大多数士兵们的愿望,返回寻找布雷西亚军队的主力。 噩梦,真正开始了。 第五部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 部队的士气高涨,却找不到可以发泄的对象。接近一万五千人的大军象一只脾气暴燥的公熊,在布雷西亚境内气哼哼地横冲直撞。脾气暴燥的公熊不知道敌人在哪里,只好朝着渡口的方向盲目前进。 经过一天的强行军,大部队来到了渡口处。两天前这里发生了令英格兰尼人蒙羞的闹剧。强尼呆呆地望着湍急的河水,五百米宽的河流上,没有浮桥、船只甚至木片。渡口附近的地面上,随处可见的血迹证明两天前这里的确发生过大型的战役。 士兵们凭借着一股怒气来到渡口旁,却不知道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克劳德公爵虽然有着“人形猛兽”的绰号,可是这只是形容他在战场上的表现。克劳德公爵对士兵其实是相当和善的。他没有训斥昨天带闹请命的将士,而是好好地安慰了他们一番。然后克劳德公爵命令全军重新北上,以便与英格兰尼第三、第十七兵团夹击敌人,为英格兰尼的私兵复仇! 这样来回折腾之后,士气自然免不了低落了。 可以利用的情报很少。派出的斥候不敢离开大部队较远的地方侦察,因为他们发现布雷西亚有一种可以在天空飞行的机械。后来士兵们才知道,那种在天空飞行的机械被布雷西亚人称之为飞翼。英格兰尼的地面斥候一旦被飞翼发现后,很难逃生。狮鹫骑士勉强可以胜任侦察任务,可是克劳德公爵旗下的狮鹫骑士只剩下十六名了。狮鹫必须得到良好的休息,要不然与敌人的飞翼不期而遇后,如果无法摆脱对方,在单对单的情况下同样将会成为飞翼狙杀的猎物。除了飞翼外,狮鹫骑士更害怕碰上那名骑着黑色巨龙到处闲逛的骑士。单独执勤的时候,遇到飞翼,狮鹫骑士还可以凭借速度的优势摆脱敌人。碰上了敌方的巨龙骑士,如果没有特别好的运气,狮鹫骑士就不可能有任何生机。 强尼跟随着大军重新向北方行进,内心沮丧无比。他也是当初情绪最为激动的人之一。强尼已经被俘虏过两次了,他不能忍受第三次被俘。强尼急需一场战斗来证明自己。可是狡猾的敌人并不给强尼机会。在强尼一心求战的时候,他看不见敌人不见踪影。 急行军消耗了部队的体力,同时也给了敌人可乘之机。当克劳德公爵号召全军将失去的时间抢回来之后,部队从渡口处几乎没有休息就又开始长途跋涉。快要走到目的地的时候,一些身体较为虚弱的士兵和辎重部队免不了落在后面。就在这个时候,辎重部队突然遭遇了袭击。 敌人并不多,只有一支轻骑兵大队和一只重骑兵联队,但是没有人知道他们是怎么冒出来的。 第158章 派往那个方向的地面斥候和狮鹫骑士并没有回来报告任何异常情况——当偷袭发生之后,经验丰富的将士们猜测:那个方向的斥候大约永远也不会回来报告任何情况了。 轻骑兵冲在前面。轻骑兵的首领个子不高,但是看起来非常结实。看到他的人第一眼就会注意到:他的两道浓眉象刷子似的倒挑着,显得满脸凶悍之气。他右手持着一柄通体血红的长枪,左手高举着公爵近卫队的旗帜。这名骑士冲在队伍的最前面。在他的身后,三百名的彪悍骑士排成一排,朝着毫无防备的后军掩杀过来。那些轻骑兵疯狂地呐喊着,清一色的黝黑弯刀反射出地狱般的幽光。 反应最快的弓箭手也只来得及射出三箭,然而稀稀落落的箭支没有对轻骑兵造成任何伤害。轻骑兵们身上银色轻质铠甲和左臂悬挂的直径二十厘米的黝黑臂盾粗暴地拒绝了飞矢的愿望。似乎是为了证明投掷类武器的威力,轻骑兵首领一声令下,三百柄投枪同时飞向英格兰尼人的阵地。在这一瞬间,将近有一百个英格兰尼人与投枪进行了过于亲密的接触。凡是被投枪刺中而暂时没有死去的士兵,几乎全都被牢牢地钉在地上。布雷西亚的轻骑兵杀入主要由私兵组成的辎重部队之前,英格兰尼人的阵地上已经响起了可怕而凄惨的喊叫声。 轻骑兵大队以令人生畏的速度迅速切入主要由私兵组成的辎重部队。轻骑兵只有三百人,可是他们对辎重部队造成的伤害却比一千名重骑兵所造成的破坏还大。他们不是按照排成三到四层的普通攻击阵形排列,而是全部排成一排。一名勇敢的士兵试图阻挡住轻骑兵的去路,以便将敌人的阵形破坏掉。可是轻骑兵右手所持的黝黑弯刀却将轻步兵连盾带臂一同劈断。激射的鲜血更加刺激了敌人的狂性,轻骑兵灼亮的眼睛闪着狼一样的凶狠光芒,他狂嚣一声,将黝黑弯刀划出一道弧线劈向断臂的士兵。刀锋掠处,头颅飞起、鲜血漫射。 敌人的攻击技巧固然令英格兰尼人胆寒,可是无比锋利的优质武器则更令士兵们生畏。轻步兵的常规武器是五、六十公分的短剑,这种短剑如果与其它金属武器激烈碰撞就会产生缺口,因而轻步兵通常不用这种短剑与敌人的兵器碰撞。可是通过许多战友以鲜血换来的教训,轻步兵们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短剑可能会被敌人的弯刀劈断,而使用盾牌抵挡,却一定会连着手臂被一起劈断。 辎重部队的轻装步兵们意识到:那种黝黑的弯刀是每个军人一辈子都梦寐以求的宝刀,可是三百名敌人却人手一把。现在,手中的盾牌纯粹只能算是累赘。 冲入英格兰尼后军之后,三百名轻骑兵集结起来。开始在辎重部队中来回冲杀。短小精悍的敌人首领和公爵近卫的旗帜冲到哪里,轻骑兵就奋不顾身的跟上去。那面一面绣着黝黑弯刀,一面绣着布雷西亚公爵家徽的红色旗帜,在辎重部队的士兵眼中比死神的镰刀还可怕。旗帜所到之处,鲜血染红了大地。 一些鼓起勇气的轻装步兵和弓箭手试图阻止敌人,他们的愿望却被敌人锋利的弯刀击碎了。虽然克劳德公爵本人的私兵训练有素,但是辎重部队中还有许多惊魂末定的其他贵族的私兵。除了士气并不高昂之外,实力上的差距更是无法忽略不计。挡在轻骑兵前进道路上的士兵们纷纷惨叫着倒在血泊之中。三百名轻骑兵在首领的率领下,在混乱的辎重部队之中所向披靡,如入无人之境。首领所持着血红长枪显然更加红艳了。然而那种红艳,却无法令私兵产生任何视觉上的愉悦感。触目惊心的红艳,是由鲜血染成。 辎重部队的噩梦显然才刚刚开始。三百名轻骑兵的肆虐已经令他们心惊胆寒了,敌人的重骑兵联队随后又到达了。 重骑兵以完整的冲击队形发动进攻时具有先声夺人的优势。当重骑兵开始冲锋的时候,闷雷般的马蹄声,鳞甲磨擦发出的刺耳金属声,重骑兵整齐如一的呐喊声,无不折磨着防守方脆弱的神经。除了声音外,视觉效果也使士兵们仅有的战斗意志一点一滴地慢慢消失。 重骑兵穿着精钢片所制成鳞甲,头顶着只有两只眼睛露在外面的银色头盔。他们一手持着圆形盾牌,一手拿着三米长的长矛急速冲过来。那种三米长,带有铁头的长矛在全速冲锋时可以轻易的击倒一个全副武装的重步兵,或是穿过木制或藤制的盾墙把后面的士兵刺穿。如果是正规战斗,如果有足够的士气,辎重部队的私兵或许还可以鼓起勇气站在排好的陈列中坦然迎接重骑兵的冲击。可是在被偷袭的情况下,英格兰尼人完全丧失了正面抗衡的勇气。 由于形势一片混乱,重骑兵的第一波冲击给英格兰尼人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短短的十几秒之内,就有五百多人躺在了血泊之中。第一击之后,重骑兵的长矛也就没什么用处了。许多重骑兵将已经完成历史使命的长矛扔掉,抽出他们随身携带的单手重剑肆意砍杀附近因惊恐而四处逃窜的英格兰尼人。这些重骑兵一手持着圆盾,一手握着单手重剑。他们靠用马刺驱策、用腿压马腹、还有移动身体重心之类的动作来控制着坐骑。经过严格军事训练的重骑兵已经基本熟练了这些动作。接下来的短短一分钟时间,后军的损失多达一千多人。 当强尼跟随克劳德公爵赶到混乱的后军进行支援的时候,敌人已经开始有条不紊的撤退了。令强尼诧异的是,当敌人的重骑兵已经加速撤退之后,轻骑兵仍然在四百米之外的地方徘徊不去,仿佛在等待着什么。 最先赶来支援后军的是第四兵团的一支轻骑兵联队。他们看到辎重部队如此的惨状,感觉受到了莫大大的污辱。第四兵团的轻骑兵联队呐喊着向徘徊不去的敌人冲了过去。敌人的三百名骑兵缓缓撤退,当第四兵团的那支轻骑兵联队冲到距离只有七十多米的时候,静如处子的三百敌骑突然发动了反冲锋。 两股高速移动的浊流狠狠地撞击在一起,强尼恍惚间觉得那种碰撞甚至迸发出眩目的火花。强尼突然为自己不是骑兵而感到沮丧。那种高速冲击撞击的感觉,只有骑兵的对决才能真正感受到。强尼在远处旁观已经觉得有些目炫神迷了,如果是身处其中又会是什么样的感觉呢? 强尼收敛心神,仔细观察两支部队的拼杀。令强尼失望的是,己方轻骑兵的长矛即使以高速刺向对方的盾牌,却仍然无法将那种黝黑而又不起眼的盾牌刺穿。一些英格兰尼人反而因为那种剧烈的撞击而跌落下马,而对方却凭借着精湛着骑艺和生铁般的肌肉停留在坐骑上。 敌人的三百名轻骑兵实力非常高强,而且他们的装备也远远优于己方。英格兰尼人的长剑对敌人的盾牌无法造成破坏,也无法刺入敌人的轻质铠甲。可是敌人的弯刀却总是能够很轻易地将英格兰尼轻骑兵连人带马劈成两半。虽然在人数上占据着绝对优势,可是缠斗中落于下风的却是英格兰尼人,越来越多的英格兰尼轻骑兵从马背上摔落下去。强尼看得热血沸腾,他不由地高声叫喊:“加油,加油!砍死那些野蛮人,砍死那些耍杂技的野蛮人!” 强尼开口后,旁边的英格兰尼士兵也开始为搏杀中的自己人加油。加油声越来越大,可是英格兰尼轻骑兵的形势却并没有因为观众热烈的加油而好转。 看到这种情形,克劳德公爵怒不可抑,他突然大喊一声:“全军攻击!” 强尼充满着激情奔向五百米开外的敌人。虽然骑兵们一个接一个地超越他,但是强尼现在的愿望虽然简单:哪怕是杀不了任何敌人也无所谓,他只想参加一次胜利的战斗。 然而强尼如此简单的愿望仍然没有实现。敌人轻易地摆脱了与之缠斗的轻骑兵联队。或许是因为轻骑兵联队在刚才的撕杀中杀得胆寒的缘故吧,英格兰尼轻骑兵目送敌人离开却没有追上去。 强尼失望地看着远处扬起的灰尘,想到了一个形容词:来去如风,奔袭如电。 强尼的心中微微生出一股寒意:这一战中敌人表现出的战斗力实在过于强大。第四兵团是英格兰尼的王牌部队之一,而兵团中的两支轻骑兵联队和一支重骑兵联队则是王牌中的王牌。可是,那支轻骑兵联队与人数只有其三分之一的敌人交战,却占据不了任何上风。强尼不由自主地看了看了克劳德公爵,发现公爵木然地骑在高大的坐骑上,好半天一动也不动。强尼打了个哆嗦,将脖子缩了缩。他无声地叹了口气。和强尼有着相同感受的士兵不在少数,他们望着敌人远去时扬起的灰尘,勇气象飞尘一样渐渐随风逝去。 重整队形之后,克劳德公爵率领大军前进了大约两公里后就扎营了。强尼刚刚松口气,就看见三名英格兰尼贵族骑着马来求见克劳德公爵。强尼将三名贵族带入帐篷,恭敬地退了下去。不一会儿,营帐内走出一名传令官,他带出公爵的命令:将刚才袭击战中受伤被俘的敌人释放。 强尼疑惑极了,忍不住向传令官询问。传令官对这名明显受过上位贵族教育的年轻亲兵有一定的好感,他向强尼解释说:“刚才那三名被俘虏的贵族替布雷西亚公爵传递了一个消息。布雷西亚公爵愿意以三百名没有受伤的英格兰尼士兵加上十名英格兰尼上位贵族换取被俘的战士加上战死者的尸体。为了表示诚意,布雷西亚公爵已经先释放了三名英格兰尼贵族及一百名士兵。” “刚才袭击战中敌人一共只有二十多名敌人战死,被俘的只有十几个人,而且都受了不轻的伤。 第159章 所以公爵殿下经过考虑之后便同意了。” 强尼了解地点了点头。每场战争爆发的时候,战场周围都会出现专门买进和卖出被俘人员的投机商人。有钱的贵族对这些投机商人有着好感,因为他们可以将俘虏以最快的速度变换成现金。万一被敌人俘虏了,他也可以迅速恢复自由(只要他拥有足够多的金钱)。 布雷西亚公爵进行这场交换明显无法从金钱上获取任何利益。强尼并不知道,布雷西亚公爵就是曾经给他制造过两次噩运的人。所以,强尼竟然对布雷西亚公爵产生了一定的好感。 布雷西亚公爵遵守信用将剩余的士兵和上位贵族释放了。克劳德公爵命令情报官审问了每个释放回来的士兵和上位贵族。情报官发现了一件很奇怪的事情。然而无论是情报官、被俘者还是克劳德公爵本人,他们全都无法解释这种奇怪的事。每个被释放回来的人都被一名面如冠玉的美男子询问过一个问题,而另一名拥有精灵般美貌的男子正津津有味地坐在一旁聆听。那些问题千奇百怪。比较常见的是: “你母亲现在还好吗?” “你认为今天天气好吗?” “你是英格兰尼人吗?” “你会游泳吗?” “你会走路吗?” …… 最后,克劳德公爵的情报官分析后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询问者是布雷西亚公爵首席情报官夏默.格里恩,而聆听者则是公爵本人。显然,布雷西亚公爵的精神有些异常。 出于小心谨慎的职业习惯,情报官建议克劳德公爵将交换回来的士兵和贵族分散在不同的营帐中。情报官相信:即使人员交换里存在什么阴谋,将交换回来的士兵完全打散后,便可以将危险性降到最低。 情报官向克劳德公爵报告结论并提出建议的时候,强尼正在为公爵送晚饭,因而他听到了情报官的报告。 强尼觉得情报官的结论很荒谬。一支四万人的大军会被一名精神异常的敌军指挥官逼入如此的困境吗?况且这四万大军还是由英格兰尼七大神将之一的克劳德公爵所率领! 不过,强尼同样想不出布雷西亚公爵为什么会对那些奇怪的问题感兴趣。 接下来的两天,强尼已经没有心思去思考布雷西亚公爵精神状况方面的问题。他遇上了前所未有的坏天气。 那天早上强尼起的很早,他看见一片遮云蔽日的黑云向营地飘过来。当黑云飘到营地的上空后,云层激烈地翻腾起来。黑云象活物一样剧烈变幻着形状,发出隆隆之声。暴雨来临了。强尼活了二十五年,可是他从来没见过如此可怕的暴雨。倾盆大雨连绵不绝,可见度极低,人们甚至看不见三米之外的情景。强尼赶紧回到自己的帐篷之中。随着暴雨而来的,还有可怕的狂风。隔着一层帐篷,外面呼号的风声显得有些莫名的诡异。除了风声外,人们还可以听到队旗或是贵族专用的旌旗被狂风折断,发出令人心惊肉跳的“咔嗤”的声音。在军人看来,如果战斗中军旗被对方折断,那是一种极大的耻辱。可是如果军旗意外折断,则是一种不吉利的恶兆。 强尼更加不安了。初冬的十一月,怎么会出现暴雨的天气呢? 强尼并不知道,克劳德公爵和随军的高级魔法师们也看到了这一幕。事实上,最先察觉异常的便是克劳德公爵,他在天亮前半个小时从睡梦中惊醒。随后,他匆匆地走出帐篷,皱着眉凝视着远方。十几分钟后,一群魔法师匆匆忙忙赶到克劳德公爵的帅营。魔法师们神情紧张地向克劳德公爵报告着什么。克劳德公爵向魔法师们询问了一些事,他得到的答案显然令他非常失望。克劳德公爵紧绷着脸站在原地,直到天亮后远处飘来妖魔似的黑云。可怕的暴雨随后降临,克劳德公爵象座石像一般,在倾盆大雨中一动也不动地站立了很久。 克劳德公爵可以在这种恶劣的天气下待在帐外,其他人却不行。大军在这种恶劣的天气下完全无法动弹,只能老老实实地待在营帐里。营地被一片沮丧所笼罩。 重新北上的时候,士气本来就开始低落了。遭遇了敌军突袭之后,军心进一步动摇了。现在大军又在粮食并不充足的情况下被困住,完全无法动弹。一万五千大军里没有一个人能够笑得出来。低级士兵如此,高级将领如此,甚至连克劳德公爵也同样无计可施。王牌兵团的士兵还稍微强一点。那些私兵们,已经对战争完全丧失了信心。 早上醒来,强尼对自己说:你可以高兴地过一天,也可以沮丧地过一天。可是这种调节心情的方法并不起任何作用。困在帐篷里的人整天无所事是。两天来,强尼有大量的闲暇时间用来思考同样一个问题:敌人会在什么时候发动进攻? 某些意志不够坚定的贵族私兵甚至会在半梦半醒的时候,因为这个可怕的疑问而从睡梦中惊醒。 第五部第十四章 第十四章 我很快乐,因为我终于支使兰丝那个老懒鬼施展了魔导师才能使用的禁忌魔法。 禁忌魔法的确是与众不同。为了使兰丝能够成功施展出禁忌魔法,我不得不将布雷西亚所有的高级魔法师及魔导士都调集过来。如果在这段时间内英格兰尼第三、第十七兵团对马迪尔和凯森的兵团发动正面攻击,那么马迪尔和凯森最佳的选择便是以最快的速度撤退。 天边隐隐约约有一丝红光的时候,我们已经来到离克劳德大军前方十公里的一处高坡处。我做了充分的准备,侦察我们这个方向的敌方斥候必然有来无回。这个时候,敌人的大部队是不会从营地出发的。安全方面应该没问题。 兰丝首先吩咐士兵们从他的车上拿下一块叠得很厚的布。这块布以红色为基色,完全铺开后呈圆形,面积大约有二十平方米左右。红布的上面绣满了以不同贵重的金属丝绣成的图案。 我瞟了一眼,红布上的图案组成了一个复杂的魔法阵。魔法阵以水系为主,气系为辅。我对施展禁忌魔法的辅助魔法阵没什么好奇心,可是其他的魔法师看到那个魔法阵之后立即陷入了痴迷之中。 普通人的眼中,魔法师总是带着神秘的光环;在军人看来,魔法师拥有强大的力量;在贵族的评价里,魔法师往往都是优雅的人。可是现在,布雷西亚成就最高的魔法师却全都以虔诚的心情研究着那个魔法阵。有的魔法师恭恭敬敬地向兰丝提出疑问,如果除去他们身上披的魔法袍,如果忽略他们的年纪,这些魔法师看起来更象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学徒。 然而所有人都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绝大多数魔法师,终其一生也没有机会见识魔法中的最高成就——禁忌魔法。魔法师对禁忌魔法的态度,如同普通人对神灵膜拜一样,是异常虔诚和尊敬的。 多明戈那个半调子魔法师由于性格方面的原因,在这种气氛下也装模作样地显露出澎湃的激情。他不时发出“啊”、“天啦”、“真神奇”之类的感叹。至于说琼斯,她虽然同样受狂乱的情绪所支配,不过她的痴迷对象却与众不同。 兰丝用一种简单有效的方法使众人从狂热中清醒过来。兰丝对那些魂不守舍的魔法师们就象对待最普通的魔法学徒一样,施展出水系最初级的水夹冰的魔法浇在魔法师的身上,魔法师们纷纷回过神来。至于琼斯,兰丝使用的方法显得温情多了。兰丝走到琼斯面前,轻拍她的肩膀。 兰丝为所有的魔导士和高级魔法师安排座位,命令他们以一定的规律围坐在红布的边缘上,然后自己坐在正中间。 “琼斯,你提供水系魔法。” 兰丝此时的声音显得无比的苍老苦涩。“与琼斯相隔的魔法师同样提供水系魔法,其余的魔法师提供气系魔法。” 兰丝脸上的皱摺挤成一堆,令他的脸看起来象核桃一样。兰丝深吸一口气,开始诵读冗长而又神秘的魔法咒语。一股白气和一股蓝气向天空升去,升到一定的高度后,白气和蓝气开始混合,慢慢变成灰色,最后变为黑色。 天空上的黑云越来越大,二十多分钟分过去后,黑云已经完全遮住了阳光。我们所处的位置一片黑暗。虽然是白天,可是亲卫们却不得不燃起了火把。这时候,所有提供魔法支援的魔法师全都满头大汗、摇摇欲坠。 虽然无法施展禁忌魔法,但并不代表我对魔法的了解比坐在红布上的人差。如果兰丝再不发动这个禁忌魔法,他们就会遭受魔法反噬了。 正看得心惊肉跳,兰丝突然大喝一声。令人感到恐惧不安的黑色云雾开始向敌人的营地涌去。 这时,红布上好几个魔法师都因支持不住而瘫软倒下。虽然这些魔法师汗如雨下、疲惫无比,可是他们全都睁大着眼睛盯着天空那片奇怪的黑云。这时候,兰丝以低沉的语调对我说:“我很累了,需要休息一下。” 说完后,兰丝不待我回答,便自顾自地蹒跚着爬上马车,甚至不再观看他所施展的禁忌魔法的效果。兰丝头也不回地坐上马车离开了。 我耸耸肩,目送兰丝老态龙钟地爬上车然后离开。现在兰丝无论是精神上还是体力上都处于透支的状态。据魔法师协会的官方说法是:施展禁忌魔法必须大量燃烧施法者的生命,如果施展禁忌魔法的强度超过了魔法师身体所能承受的限度,魔法反噬的后果是极为可怕的。即使成功,魔法师的生命也会因此而缩短。 “太不人道了吗?”目送兰丝的马车离去,我有些内疚、有些伤感。 第160章 可是不借助兰丝的力量又不行。对待英格兰尼神将,我必须小心翼翼,绝对不能给他留下一丝机会。 几分钟之后,黑色的云飘到了敌人营地的上空,然后隐隐传来雷声。 完全没有出一丁点力的多明戈此时也是满头大汗,他擦了一下额头上的汗,挥动着手臂狂呼:“成功了,禁忌魔法成功了。” 在多明戈的带动下,那些精神力处于透支状态的魔法师高兴地笑了起来。这时候,夏默低声对我说:“主公,你看。” 顺着夏默所指的方向看去,在一片欢愉的神色之中,琼斯一脸的不忍就显得有些另类了。看来夏默的职业病发作了,他可能认为现在神情不高兴的人都可疑吧。但愿越来越偏拗的夏默不会将这种性格发挥到极致。我现在也不太高兴,夏默总算没有连我也怀疑。夏默也不想想,琼斯是个半精灵,精灵的本性是热爱生命与和平的。琼斯随着兰丝住进公爵府后,她嫌只在公爵府后花园种些花花草草还显得不够有生气,便去市场买了十几只鸽子进行喂养。不过公爵府里每天都有鸽子飞进飞出的,确实显得更有活力。 禁忌魔法也有各种分类,按威力大小分,可以分为禁忌和大禁忌。传说神魔大战中曾出现过大禁忌魔法。大禁忌魔法一旦出现,方圆千里之内不拥有终极圣斗气或相应魔法抵御能力的生命绝对没有侥幸的可能。传说中的洪水滔天、九日耀天、天降陨石和极地冰风就属于大禁忌魔法。 拥有圣斗气的战士则一般都可以在禁忌魔法的范围内保存性命(根据其圣斗气的强弱程度,其受伤轻重自然也就不同)。禁忌魔法更象是一种普通的自然灾难。当自然灾难出现时,人类的弱小自然无法与大自然的暴虐相抗衡。可是相对于大禁忌魔法而言,它已经是相当温和了。 兰丝刚才施展的禁忌魔法的确是过于温和了。这个名叫狂风暴雨的禁忌魔法威力实力太小。按性质分,这个魔法属于禁忌类的辅助魔法。除非敌人的驻地处于山谷或盆地之中,否则狂风暴雨几乎无法造成敌人死亡。 我怀疑兰丝只施展出辅助类禁忌魔法是为了出工不出力糊弄我。不过看着兰丝施法后的身体状况又不太象。不过即使兰丝施法后欢蹦乱跳的,我也不打算与他计较。毕竟要求兰丝对过去的国人施展禁忌魔法已经令他承受了过多心灵上的痛苦。如果有数不清的英格兰尼人直接死在兰丝的魔法之下,或许兰丝会承受不了吧。同级别的杀伤性魔法施展起来比辅助性魔法更困难,以兰丝施展狂风暴雨后的状态看来,他应该无法施展出杀伤性的禁忌魔法。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三天后狂风暴雨将消失。据我估计,在那个时候敌人的士气一降再降,应该已经到达底谷了。 消灭两万贵族私兵比我想象得要容易得多,甚至连雷神弹都没有使用。敌人抢着过桥,自相践踏造成的附带结果是:浮桥被他们自己给压跨了。 当我军发动进攻时,那些贵族私兵已经没有丝毫斗志了。几乎没有经过战斗,我们就得到了近两万俘虏。 渡口大捷的结果令两个人极为高兴。 数量众多的贵族俘虏令阿拉卡高兴得有些失态,他连续好多天都笑得合不拢嘴。在阿拉卡的眼中那些贵族俘虏不是人,而是金光闪闪的金子。阿拉卡有事没事就去欣赏那些可以呼吸的“金子”,那种异样的眼神令俘虏们产生了极大误解。性取向正常的贵族自然被阿拉卡变态的目光吓得不轻。当阿拉卡忍不住喜悦,深情地扶摸那些“金子”的时候,误解阿拉卡行为的倒霉贵族自然害怕得浑身颤栗。更有甚者,一个受惊吓过大的贵族居然因此而口吐白沫旋即晕倒。不过他的昏倒却挽救了其他人。真正的金子不容易损坏,这些“金子”却不同。阿拉卡总算因为那一事件而稍稍有所收敛。阿拉卡高兴之余,还命令商会收购了几家制作国旗的小作坊。不知道阿拉卡是不是爱上战争这种有利可图的行当,进而对布雷西亚产生了热爱之情。 另一个高兴得不行不行的是多明戈。渡口大捷结束的当天晚上,多明戈把自己关在帐篷内拼命地喝酒,直至喝得伶汀大醉。夏默告诉我,多明戈那个晚上醉倒在床上后,总是不时重复一句话。 “父亲,你看到了吗?我以一万军队就打败了近两万五千英格兰尼军队……父亲,你看到了吗?……” 渡口大捷后的第二天,飞翼斥候带来了令我意外的消息:克劳德大军重新向渡口逼过来了。多明戈对此的反应是希望趁胜出击。不过这一次说服多明戈显得比以往容易些。我并没有使用暴力,多明戈居然顺从地认同了我的计划。多明戈这种异常的顺从反而令我有些不习惯。 克劳德公爵的大军没有找到我军的主力。克劳德公爵的确厉害,他居然到了渡口也能够克制住强行渡河的欲望。这一点,确实出乎了我的意料。 克劳德公爵率领大军重新北上。当敌人的战斗激情和警惕心降低之后,我派遣凯迪率领亲卫队第一大队和一个重骑兵联队对敌人的后军进行了突袭。结果与我的预计稍稍有些出入。虽然战果斐然,可是我的亲卫第一大队居然战死五人,重伤十二人,轻伤者多达一百余人。待凯迪凯旋归来后,我接着实施连环计中的第二条。释放俘虏之前,我对三百多名俘虏施展了属于精神系魔法的暗示术。其实原本的计划是还给克劳德公爵一千名俘虏的,可是我对自己的精神力估计过高,对暗示术所需要的精神力估计过低。施展了三百多次后,我便觉得有些累了。虽然还有余力继续施展许多暗示术,可是我不想给部下留下“脸色苍白,精神萎靡”的负面形象。 不知道在三百多名俘虏的带动下能否造成克劳德大军炸营。在条件恶劣、情绪紧张的环境下,歇斯底里这种情绪极易传染。我会努力制造那种环境。反正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就算三百多名被我动了手脚的俘虏无法令克劳德全军炸营,起码也会令敌军降低一些士气。 可惜兰丝年老力衰,只能将狂风暴雨持续三天。狂风暴雨能够持续十天就好了。如果真的能够那样,我军就可以兵不血刃战胜英格兰尼第四兵团及那些私兵了——十天之后,那些英格兰尼人即使没有饿死,也不会有足够的力气能够拿起武器作战。 经过连环计的打击后,敌人的士气肯定会低得不成名堂。不过只要克劳德公爵还活着,敌军的主帅便是一名圣骑士。当主帅所向披靡时,敌人的士气再低也会有个限度。 英格兰尼第四兵团是一支骁勇善战的部队,它在英格兰尼拥有常胜军的美名。在经历了那些可怕的事件打击之下,部队仍然没有表现出崩溃的前兆。要知道虽然只是辅助类,但狂风暴雨仍旧是禁忌魔法,普通人的意识早就应该被击垮了。 如果能够干掉克劳德就好了。可惜我很清楚这个想法的实质——白日做梦。 正常情况下,等级不同的战士是无法越级挑战成功的。如果说相同等级中以高阶、中阶和初阶划分后,每阶之间的差距是一个台阶的话,那么不同等级之间的差距简直就相当于一堵十米的高墙。而圣骑士与黄金骑士之间的差距就更大了。即使是高阶黄金骑士,如果圣骑士倾尽全力的进攻,那么他绝对无法撑过三十招。 当然,我可以派遣训练有素的亲卫队缠杀克劳德公爵。虽然亲卫队每个成员的实力都与克劳德公爵相差极大,但是战场上的撕杀与单挑或是普通的拼杀不同。只要人多势众方行伍不乱,悍不畏死,那么即使是圣骑士也会对若干同时刺向他的利刃感到难以取舍。况且围杀方只要能够源源不断地进行补充,最终将取得胜利。不过这种惨胜不是我所能接受的。 还有一个办法,从兰仆那儿学到的知识当中,有一种黑巫术(准确地说应该是蛊术)可以充分刺激人类的潜能。可惜这种蛊术必须施术者提供鲜血,而且受术者如果自身体格不合格,那么在诱发他们分泌超常的肾上腺激素时,受术者可能会意外死亡,施术者也会受到一定的伤害。现在每个亲卫的体内都流淌着我的血液。为了施展那个黑巫术我提供了大量的鲜血,想起来就很心痛。用这个方法可以减少亲卫队的人员伤亡。可是不到万不得已,我不愿意暴露这样一个杀手锏。 更困难的技术难题是:怎么诱使克劳德公爵孤身一人被我军包围呢? 虽然日月双星只认钱不认人,虽然月尊者曾经狙杀过一名圣骑士,不过我并不认为日月双星能够在战场上杀掉克劳德公爵。日月双星是杀手,他们精通暗杀,未必擅长正面对垒。 不知道克劳德公爵有没有心脏病、脑溢血之类的病。他实在太令我头疼了!如果克劳德公爵突然莫名其妙死掉那才是大快人心呢。 凯森也是圣骑士,或许凯森在阵前指名单挑克劳德公爵不会拒绝。可是刀枪无眼、棍棒无情。万一凯森被克劳德公爵卡嚓了,那种损失我可承受不起。而且附带的结果是:敌人陷入谷底的士气将攀上高峰。俗话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我现在是穿着鞋的人! 如果不派武勇第一的凯森.卓索图出战,那么其他人更加没有希望。西西王骑上翔龙后大约不会被克劳德公爵打败,可是他应该没有战胜的可能。当敌军看到巨龙骑士被克劳德公爵打得飞来逃去不敢真正决一死战的情况,同样会激励敌军的士气。至于我嘛,拿着杀神剑或许与克劳德公爵有得一拼。 第161章 可是我也没把握战胜圣骑士啊! 我与凯森比较起来有这样的优点:即使被克劳德公爵打败了似乎也没有性命之忧,兰仆可以在最后关头来救我。虽然他的能量处于警戒线附近,但我认为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兰仆应该也比克劳德公爵强得多。 不过缺点更大:我被击败后敌军的士气将会大涨,我军的士气则会降至谷底。 唉,难道除了未怀孕的安丽丝外,世界上就不存在完美无缺了吗? 我真的无法对克劳德公爵取得完胜? 为了将克劳德公爵的大军逼入这样的困境,我下了多大的血本啊?兰仆制造雷神弹后又离开我去补充能量了;兰丝施展禁忌魔法后轻度虚脱,他说自己至少在一个月内无法施展高级魔法;为了不让克劳德公爵的大军获得任何粮草补充,我对他行军路线附近实行了焦土政策,来年恢复这些地方的农业经济足够令阿拉卡头疼的。 如果不能取得完胜,那么对我而言根本就不算胜利。 第五部第十五章 第十五章 兰丝施展的禁忌魔法终于结束了。看来琼斯声称她的老师是当今世界上实力最强的魔导师有着太多的主观性。 如果能够持续十天,那么即使只是属于辅助类的狂风暴雨同样能够给敌军造成毁灭性的打击。不过话说回来,如果真的连续下那么多天暴雨,搞不好会造成山洪暴发、洪水泛滥。为了取得战争的胜利而将布雷西亚变为泽国,那就没什么意义了。 猞猁兵团主力缀在敌军后方,保持二十公里左右的距离。 凯迪负责对敌人的后军进行骚扰工作。凯迪和他哥哥一样,对率领骑兵进行运动战和偷袭战有着常人无法理解的天赋。凯森和凯迪不愧是嫡亲的兄弟,他们都是有魄力、有创造性、迅速果断的猛将。不过卓索图人显然不喜欢影响速度的重装甲,凯迪甚至劝说猞猁兵团的重骑兵放弃沉重的鳞甲,除下战马披着的战甲。不过这个提议遭到了多明戈严厉的拒绝,而重骑兵也不肯脱下能够代表他们身份和荣誉的重甲。 克劳德大军一步一步向罗德城逼近了,而凯迪却没有再次发现能够令他满意的袭击机会。除了有限的骚扰,凯迪没有发动规模超过一个小队的战斗。因为这个原因,凯迪也就没有继续坚持自己的主张。 我骑着白雪心不在焉地走在大军的最前列。现在我的心情很不好,所以老是缠着我的多明戈也不见踪影了。不过忠心耿耿的拉库里和亲卫们还是跟在离我几米远的地方,不肯远离。 在兰仆的帮助下,短短的一个月内拉库里的格斗实力已经由骑士升为白银骑士,而且他还掌握了狂化的技能。在一个普通的公国里,这种实力已经足以被称之为悍将。随着实力的提升,拉库里也产生了相当的自信。以前拉库里穿戴的装备都是普通型的,可是现在拉库里也穿上了特制的铠甲。巨大的牛角头盔,将拉库里丑陋的外表衬得更加凶猛。在他的背上,插着一面红色小旗。这面小旗的末端非常尖锐,往地面投掷后可以稳稳地插在地上。我看过拉库里好多次将小旗掷于地面的练习,可是小旗很轻,用来投掷伤人威力并不大。对于拉库里的这种行为,我归结于成年人的顽童心理症。其实应该拜托兰仆对拉库里的智商也改善一下的。 对于歼灭英格兰尼第四兵团我有着很大的信心。迅狼兵团主力和飞熊兵团大部已经整装待发。我为那两个兵团的步兵配备了马车,使之具有与骑兵相匹配的战略机动能力。只待一声令下,他们会迅速到达预定的作战战场,与猞猁兵团合击敌人。敌人疲惫不堪,士气低落。而我军可以在局部上处于人数优势,没理由不获得一个漂亮的胜仗。 可惜直觉告诉我:假如无法解决克劳德公爵,他将会给我军带来极大的损失。我千万百计削弱敌军的士气,正是为了将自身的损失降到最低。可是克劳德公爵的存在,至少会令我军的伤亡的名单增加一千。倒不是克劳德公爵单枪匹马就可以在战场上杀死杀伤一千人,问题是他的存在会令英格兰尼第四兵团保持甚至有限度的提升士气。从俘虏的口中,我知道克劳德公爵是被迫返回渡口的,因而推断出他有着妇人之仁的缺点。可惜现在我还想不出应该怎样利用克劳德公爵的这个缺点。 另一个令我心情不佳的原因是:战争爆发后我与安丽丝分开了。在我的强烈要求下,怀孕已经三个月的安丽丝别别扭扭地待在鸠格市。说实话,安丽丝孕后的有很大的变化。 安洁儿弹琴的时候,我多看了她一眼,结果耳朵便被拧红了。 安丽丝一天至少要问我三次“你爱不爱我?” 我不敢尝试回答“不爱”。回答“爱”之后,安丽丝便会问我“你爱我哪里?” 稍一迟疑,耳朵又会被拧。后来我回答“你的全身上下我都爱”,结果她给我的回答却是“流氓”、“色狼”。 不知道为什么,世界上最温柔、最体贴的老婆大人变得有些奇怪了,可是我却觉得她更可爱了。 至于娜弗丽,它说自己是淑女,不喜欢战争,便留在鸠格市陪着安丽丝。别的人倒也罢了,暴龙与淑女是绝对不可能兼容的。娜弗丽每天都闹得公爵府鸡飞狗跳,居然自称淑女?平时觉得娜弗丽老是烦我,可是这段日子它不来烦我,却又令我总觉得缺少了些什么。 心爱的妻子要为我生孩子,可是我却必须解决克劳德公爵这种令人郁闷的难题。都半个月没吃到安丽丝的美食了,心情能够好得起来吗? 如果没有大的变故,后天中午就可以在预定的战场上打响歼灭英格兰尼第四兵团的战役了。两天的时间内,我能够想出一个至少能够挽救一千名战士的好办法吗? 下意识地叹口气,我无声地对自己说:难。 “国公大人,夏默大人加急送来的物品。” 思维被打断后有些烦燥,我一把接过小箱子,粗鲁地打开。小箱子里是一个包裹。包裹的四角以一种特殊的方式系着,这种系法被塞斯人称为同心结。不知为什么,看到同心结的时候我产生了些许紧张。 解开包裹的时候我的动作稍微急噪了一点,一张精致的简柬从包裹里滑落出来。我赶紧弯腰探身将简柬捡起,然后看了看包裹里的东西。 一根手链和一件新衣服。手链非常眼熟,是伊莉父亲送给她十岁生日的礼物。抚摸了一下手链,似乎还带着她的体温。不由瑕想翩翩,联想到伊莉洁白的玉腕。衣服的质料非常好,摸起来细腻滑顺。拿起衣服往身上比了比,看起来非常合身。最后,我犹犹豫豫拿起简柬,慢慢打开。 “兰特,保重;在我完全报答你之前,千万要保重……” “如果有空,能够抽点时间来看我吗?想你。” 将手链戴在手上,轻轻叹了口气。现在我满脑子想着杀人放火的事,突然来点诗情画意、柔情似水的感觉,似乎有点不伦不类。无奈地摇摇头,将衣服叠好放回包裹,犹豫了一会儿,仍旧以同心结系好。将包裹放进小箱子里,以魔法封印将箱口封好,然后将箱子抱在怀中。 毫无思想准备的来信,令我的心乱了。想到伊莉的时候,又一个倩影也浮上我的心头。魔王的面具下,小美人鼓着腮帮子嘟着嘴思念我的模样,突然跃入脑海。 离大战还有两天时间,在大战之前去看看老朋友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现在敌军的斥候完全无法发挥作用。任何落单的斥候都会被我军的飞翼发现,继而被消灭。如果斥候的数目较多,进行侦察的飞翼就会以预定的方法在天空盘旋,向我军传达敌人在什么方向,距离多远,人数多少等相关信息。得到这类信息后,凯迪总会率领亲卫队成功地完全任务。敌军近来已经几乎无法有效地收集情报了。 不能确定克劳德公爵是否对我的计划憧然无知,反正他正率领着军队朝着我预设的战场走去。事实上如果换作我处于克劳德公爵的困境下,我同样没有更好的办法。他的大军粮食将尽、士气渐低,如果不赶紧与友军汇合就会面临灭顶之灾。防御性进攻是名将所喜欢采用的策略。可是克劳德公爵应该无力突然率领大军反扑吧? 命令亲兵将多明戈请来。当多明戈畏畏缩缩地来到我身旁时,我望着多明戈有些发呆。多明戈被我盯得发毛。其实我并不是想吓唬他,我只是不知道怎么向他解释自己为什么突然要在这种重要的时间离开。 我暗暗问自己:要不,不理会伊莉? 没有得出答案,可是我的心口有些疼。剪不断,理还乱啊。 真好笑。伊莉将塞斯看得比我重要,因而我最终选择了离开。可是当我也成为布雷西亚的公爵之后,居然遇上了和伊莉类似的选择题。 我说服自己:不对!我不仅仅是为了布雷西亚。在布雷西亚的背后,是希望成为王后乃至皇后的安丽丝。我的妻子,为我怀孕三个月的妻子! 也罢,去看看伊莉,就算是为初恋做一个了断吧。 我下定了决心,于是对多明戈命令道:“我将要离开一天。一切按计划进行。如果有变,你便宜行事。懂了吗?” 看到多明戈似懂非懂地点头后,我压下愧疚和不安,将白雪送入异空间。然后,施展出空间转移之后,我来到了塞斯境内。其实最省力的方法是使用时空之门的魔法传送塔。可是使用魔法传送塔必然会被别人知道,我恰巧不希望今天的行动被外人知道。 第162章 所以,我甚至没有将白雪从异空间召唤出来,而是自己施展飞行术朝着曼城飞去。白雪虽然不会口吐人言,可是独角兽拥有相当高的智慧。我不准备瞒着安丽丝,但这种事还是越少人知道越好。 公爵府的防卫森严,精锐的公爵近卫和许多魔法陷井,可以使绝大多数心怀不轨的人无功而返。魔法师可以不踏上魔法陷井,却无法不被巡逻的公爵近卫发现。格斗技高强的人可以不被公爵近卫发现,却可能踏上魔法陷井。恰巧这两样对我都不存在问题。 小心地潜入伊莉的卧室,一切顺利。伊莉正站在窗口边,呆呆地看着远方。 我站在伊莉的背后,呆立不动。如果不是伊莉突然转身,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否会就这样站成化石。 看到我后,伊莉差点叫出声来。她用玉齿轻轻咬住手指头,痴痴地盯住我。 过了好一会儿,伊莉打破了沉默。 “如果我不要求你来,你会来看我吗?”伊莉的表情有些忧郁。“你肯定已经把我忘了。” 我的心里沉了一下,原来想要说的话缩了回去。“说实话,这几天没有。” “一会儿都没有吗?”伊莉别过脸去。 看着伊莉的神态,怜爱之情油然而生。“这几天正在打仗,忙得连自己姓什么都记不起来。平常不是这样的。” “听说你已经和安丽丝正式成亲了?”伊莉看着我笑了笑,可是笑容很勉强,眼中似乎闪烁着泪光。 不仅是成亲了,安丽丝再过七个月就要生下布雷西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了——我总觉得那个孩子是男孩。 我沉吟了一会儿,突然迸出一个念头。我试探着说:“你干嘛不寻找一下你姑姑,让她担任塞斯公爵,然后你就可以陪我去布雷西亚。” 伊莉转过身去,幽幽地打断我的话。“这不重要……我们只是朋友……我找不到雪拉姑姑。” 一个念头突然出现在我的脑海:伊莉之所以对我若即若离,是为了使阿朗佐不至于完全断绝希望。她需要阿朗佐亲王的支持以便保卫塞斯。 “伊莉,嫁给我吧。让我来守卫塞斯。” 伊莉沉默了半响,她痛苦地摇摇头。“你有那个能力?” 现在的大陆已经初显乱象。法兰西斯经过三王之乱后元气大伤,甚至无法对附属公国提供应有的保护。英格兰尼侵略塞斯受挫,遭受兽人意外的袭击,如今布雷西亚又给它添乱,同样有很大的麻烦。这两个大国的国内反对势力以及附属公国已经出现不稳的迹象。在这种时刻,只有实力才是真正的保证。可是我的确无法对伊莉许下她所需要的诺言。布雷西亚自身都前途未卜,哪能奢言保护其他国家呢? 我自嘲地想:看起来,我是个无法给爱人带来安全感的男人啊! 感受到伊莉的委屈和无助,我静静地走到她的身后,扶住她削瘦的双肩。 伊莉似乎感觉冷,颤抖了一下。然后,伊莉突然转过身紧紧地抱住我。我感受到乳房柔软的压力,不由自主伸出双手揽住伊莉的腰肢。 伊莉无声地哭了,眼泪打湿了我的衣襟。她呢喃着说:“我想你……” 没有说话,我的手从伊莉的衣襟下伸进去轻轻捉住她的乳房。十七岁的青涩使我只敢亲她、拥抱她,甚至都没有特意地抚摸过她。在后来回忆的时候,我不止一次为自己年青时的羞涩感到后悔。没想到幸运之神会再给我一次机会。 伊莉的乳头逐渐变硬,凭着手掌的触觉,我感觉它明显的凸起来。我就这样无声地感受着伊莉。 这时伊莉轻轻解开衣裳,眼神回避着我。“兰特,现在我给你吧。” 我又惊又喜。“你愿意放下塞斯陪着我了?” 伊莉无声地摇摇头,眼泪无声地顺着白玉般的脸庞一滴滴落下。 看着伊莉美丽的乳房发了一会儿愣,我无声地叹了口气,心里象是被什么堵住了一样。缓缓将伊莉的衣服重新扣上,我的声音显得有些发涩。 “这算什么?算是一种奖赏吗?” 伊莉呆呆地望着我,突然哭出声来。她压抑着自己,象一只受伤的小鹿一般发出轻微的呜咽声。打了我一个耳光后,她扑进我的怀里哽咽着:“恨你!我恨你!” 我一动不动地感受着脸上火辣辣的感觉。说实话,即使是外公也没打过我的脸。我说错了什么话吗? 伊莉的哭声越来越轻,过了一会儿,她渐渐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不再哭出声。可是哭声变为抽泣之后,令我的心更疼了。 我的臂膀不由地收紧,伊莉就这样靠在我的怀里流了一会眼泪,然后疲惫而满足地睡着了。 我心疼地看着熟睡的伊莉,不知如何是好。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成为布雷西亚公爵之前,我并不知道作为国家元首需要那么操心。而塞斯的情况,可能比布雷西亚更糟。 伊莉消瘦了许多,她肯定很累。将伊莉轻轻放在床上,生怕惊醒了她。我静静地坐在一旁的椅子上,浪费着宝贵的时间思考着一个无聊的问题:如果现在有人问我希望能够在生命中无痕地抹去什么,我的答案会是什么呢? 可惜塞斯与布雷西亚并不相邻,要不然伊莉可以嫁给我后将两个公国合并。现在这种情况下,她显然不愿意离开塞斯。可是我难道能够担着布雷西亚公爵的虚名却长期住在塞斯吗?女人的思维果然很难琢磨。伊莉愿意为了祖国而放弃爱情,她口口声声说我们只是朋友,可是她却愿意把最珍贵的东西给我。是因为安丽丝的消息刺激了她吗? 女人啊,真是难解的迷。 第五部第十六章 第十六章 凉风吹过发梢,骑着白雪遥望着远处的敌军,我的心神却正在不受控制地漫舞。 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居然记不清自己离开伊莉时的全部情况,很多地方竟然出现了断层。我只清楚地记得:我精心挑选了一朵波斯菊,放在伊莉的床头。 波斯菊的花语是:永远快乐。 至少从目前看来,我无法令伊莉快乐。那么,我所能做的只是:留给她一个出自内心的祝福。在伊莉象个孩子一样香甜地熟睡时,我狠下心离开了。 可是,我又有什么办法呢?两个人都有着内心固执的底线,根本无法达成妥协。她无法放弃对塞斯的责任,我目前又没有足够的能力提供保护。尽管伊莉愿意将身子交给我,但我并不是那种不负责任的人。况且现在我已经变了许多,我已经为人夫,而且即将为人父。现在的我,似乎已经不适合玩那种爱情游戏了。男女间相悦是很正常的,可是每个人的需要不同。如果女人只需要男人爱她,这种要求并不苛刻。同理,也有女人只需要对方或英俊、或富有、或强壮、或是能给她安全感,或者是别的什么。无论如何,伊莉所需要的,我却不能为她提供。这不是她的错,但是我也不认为这是自己的错。造化弄人罢了。 象许多孩子一样,小时候我曾梦想过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英雄。可是在幻想的同时,其实我并不把这种幻想真正当一回事。因为那时我已经清楚的意识到:幻想只不过是幻想,离事实还有十万八千里呢。 虽然也曾遭受了一些挫折,可是这几年的际遇和所取得的巨大成功令我这样一个曾经胸无大志的普通贵族逐渐狂妄起来。有时候,我甚至以为自己什么事都能办得到。可是昨天偷偷从熟睡的伊莉身旁离开的时候,我的心裂开一样的疼。因为那时我清楚地认清了自己:原来,我已经因为近来一帆风顺的生活变得有些狂妄了。事实上,我甚至不能为初恋情人提供足够的安全感——哪怕现在我已经成为布雷西亚公爵。这种认识就好象一股冰冷的水浇到我发热的脑袋上。我既有些沮丧,又有些庆幸。 多明戈有异于常人的精神状态令他可以获得异常的满足感,他现在或许是生活在幸福之中。可是对我而言,我宁愿拥有清醒的痛楚,也不愿意象多明戈一样拥有狂妄的幸福。 去见伊莉的时候,原本是想对她说:“不爱我,放了我。” 可是这句话真的很难说出口。 伊莉同样也处在矛盾痛苦之中。那种决绝的请求,她受得了吗?…… “报!飞熊兵团兵团长凯森.卓索图伯爵请求出战!” 传令兵的声音将我带回现实。回过神后,我沮丧地苦笑。 回头看了眼兴奋不已的传令兵,我低声命令:“驳回请求。严令凯森得到确切命令之前不得主动出击。” 明天就是我的二十一岁生日了,今天我可以为自己送上一份非常理想的礼物。我军现在已经按预订计划将克劳德公爵的大军合围了。 猞猁、迅狼、飞熊三大兵团以夹击之势将敌军围困在赖福村以东两公里处。我认为克劳德率领大军从猞猁兵团的方向突围的可能性最小。即便他真的能够冲过猞猁兵团的防线,又能往哪里逃呢?迅狼兵团和飞熊兵团负责的方向成为敌军突破口的可能性更大些。不过马迪尔和凯森都是能够让我放心的人,他们俩共同负责那个方向,而且还有西西王麾下的魔兽使大队供他们的指挥。我确信克劳德大军对马迪尔他们发动进攻只会是自讨苦吃。 我本来是希望克劳德公爵选择一个方向突围,那么我军便能够以逸待劳。防守部队只需要成功遏制住敌人的攻击,另一面的部队便可以轻松地攻击敌人的侧翼或是后面。过了半个小时,我确定了克劳德公爵确实是个靠直觉行事的指挥官。 第163章 我军将领一置认为敌人必然会选择一个方向突围,可是克劳德公爵却率领部队缓缓退上一个山丘。敌人的部队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旌旗不乱,克劳德公爵亲自断后,法度森严。待部队全都上了小山丘后,克劳德公爵命令部队就地防御。他们将部队部署成防御态势,以长木桩围成一圈,尖头向外。弓箭手站在长木桩的后面蓄势以待。 击败一支具有光荣传统的兵团,击垮他们的斗志显然有相当的难度。没有粮食和水,再坚韧的意志也没用。可惜留给我的时间并不多,英格兰尼第三、十七兵团不知怎么弄的,似乎知道了我军的意图。他们已经不顾一切地朝这儿赶来,最迟明天中午就会到达此地。要不然我军将这个小山丘困死之后,敌军没有足够多的粮草,又没有足够的饮用水,三天之内敌人的战斗意志就会完全被摧毁。 “报,猞猁兵团兵团长多明戈.马耐斯请求出战!” 尖亮的声音令我不必回头就可以知道,多明戈已经按捺不住了,他充满着激情来到我的身旁进行请战。 我抬手指着敌人的防御圈,问道:“多明戈,你准备如何攻破敌人防御圈?” 多明戈的情绪激动不已,他用响亮而坚定的声音回答我:“用重骑兵冲垮敌人的防线。随后,步兵从缺口处灌入。” 以敌我双方的士气及军力对比,这种常规作战方法确实应该没什么问题,但这样蛮干的战法并不是我所希望的。我不动声色地问道:“你估计用这种方法,你的精锐部队会有多少损失?” “这个嘛?”多明戈想了想,回答说:“很难预测。但是我有信心击败敌人!” 多明戈的眼中流露出狂乱的神情。“英格兰尼最勇猛的神将马上就会被我击垮,英格兰尼的不败兵团即将败在我的手中。克劳德公爵的勇名和英格兰尼第四兵团不败声誉存在的价值终于可以得到体现了!” 这句台词好熟啊,接下来是什么来着?我正在回忆,多明戈已经忍不住继续发挥着他的感叹。 “以克劳德公爵的武名和英格兰尼第四兵团的不败声誉来成就我多明戈的武勋,来证明我们布雷西亚人的强大,确实很令我满意。上天这样安排,实在是太眷顾我了。” 我摇摇头。胜利的果实还没有真正吃到嘴里,多明戈就如此亢奋,他实在有些过于自大了。 “这种方案损失太大,我承受不起。现在我军的魔法优势极为明显,所以应该充分利用这种优势。在野战中防御魔法攻击的最佳方案是暂避其锋或是主动出击,可是这两种方案对克劳德公爵都不利。” 我凝望着敌人圆形防御体系,沉声道:“传令兵!” 一旁的传令兵精神抖擞地答应道:“在。” “命令迅狼兵团及飞熊兵团前进到离敌人四百米左右的地方。命令石头兵团魔兽使大队指挥魔兽对敌人发动魔法攻击。” 多明戈失落地大叫一声。“主公!我呢?” 我睃了多明戈一眼。“放心。击败英格兰尼第四兵团和克劳德公爵的功劳中不会少你一份的。” 多明戈骑着照夜狮子马在我身旁犹犹豫豫,哼哼唧唧了半天,终于憋出了一句话。“主公,如果我们三个兵团合击将克劳德大军击败了,首功算谁的?” 我没好气地说反话:“算你的!” 多明戈的眼中放出异彩,却扭扭捏捏地说道:“那怎么好意思呢?那多不好意思啊。还是以哪支兵团杀敌多以及谁抓住或击毙克劳德公爵算首功吧。” 我不再理会多明戈,将目光投向远处。抓住或击毙克劳德公爵?!哼,癞蛤蟆打哈欠,口气倒是不小。别把自己的小命送给圣骑士就不错了。 马迪尔那边动了。沉重的号角声响起,一万多人缓缓前进。距离敌人四百米左右的地方后,石头兵团的魔兽使大队列在最前面,其后是迅狼兵团和飞熊兵团的轻装步兵。两翼是卓索图骑兵,在骑兵的两侧及队形间隙,部署着马迪尔兵团的弓箭手。在卓索图骑兵和弓箭手的后面,则是迅狼兵团的弓骑兵联队、轻骑兵联队。 决定将主攻任务交给马迪尔他们,但我同样也命令猞猁兵团前进到离敌人五百米的地方。即使不参加战斗,我也要在另一侧给予敌人沉重的心理压力。 第一次看到魔兽使指挥魔兽作战,场面很壮观。魔兽可以施展魔法,可是它们施展魔法主要是依靠身体内部的魔晶核。依靠魔晶核只能施展一到两种同系魔法,象猞猁和独角兽那样能够施展出多种魔法的,似乎还是必须依靠与四系魔法元素主神达成某种协议(魔法咒语)。西西王麾下魔兽使指挥的魔兽倒也似模似样,颇有点训练有素的味道。可是魔兽们施展出的各种异系魔法无法生硬地兼容,而且还会相互抵消,因而无法集中攻击某一点。 就色彩而言,水系主蓝,气系主白,土系主黄,火系主红。魔兽施展出的四系元素魔法猛烈地攻击着敌人的结界,在结界处迸发出五颜六色的焰火。不过这种美丽的景象只有我方的将士有心思观赏,敌方的魔法师在魔兽的魔法攻击下只剩下招架之力。 魔法师向来就对过于迂腐的骑士精神不在乎。我军的魔法师趁着这个机会施展出大型攻防战中最常使用的魔法火球,集中对准结界的某一点进行着宣泄。这样一来,敌人的士兵们不得不眼睁睁地看着火球突破结界落入阵地,然后爆炸。魔兽与魔法师的第一次配合作战,竟然让我感觉一种在混乱之中产生和谐的奇异美感。 英格兰尼第四兵团作为英格兰尼的王牌兵团之一,配备的魔法师并不少。可是在这种情况下,克劳德公爵却不得不忍受着火球落入防御阵地大量杀伤士兵的痛苦。在魔法攻守战中如果处于较大劣势,通常有两种选择:撤退或是主动进攻。可惜克劳德无论选择哪一样,都无法改变必将战败的事实了。 虽然与发生魔法战斗的地点相距一公里左右的距离,但这并不妨碍我兴致勃勃地观看这场大型的魔法节目表演——不好意思,是魔法攻防战。 魔法攻防战与肉搏比较起来,确实华丽许多。虽然它们同样是以杀伤敌军的有生力量为最终目标,可是距离产生美。远距离杀伤敌军,至少对于处于攻方的魔法师而言没有太多血腥的味道。 欣赏的同时,我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克劳德麾下的部队在这种情况下,仍然表现得那么坚韧。敌军魔法师用结界消耗着我军魔法师和魔兽的魔力,军官们有条不紊地指挥着士兵将受伤或者死去的战士抬走,然后命令士兵将缺口堵上。 当然,我所敬佩的只是敌军那种坚韧不屈的精神。对于克劳德公爵所采取坚持防守战术,我并不欣赏。在我看来,进攻才是最好的防守。他这样挨打挨下去,士兵死伤会越来越多,至于士气嘛,我倒不好说。照理说一支部队有这么痛苦的经历早就应该不行了,可是这支部队还在硬撑。我已经给克劳德公爵率领的部队预测过两次士气崩溃的底线,可是那两次预测只证明了我的失算。现在我已经懒得再预测敌军会在什么情况下崩溃了,敌军爱撑就撑着吧,反正消灭敌军的有生力量就是硬道理。 敌人绝大多数魔法师都移动到马迪尔那一面去了。有便宜不占,那不符合我的性格。我扬手示意,多明戈赶紧凑到我的身旁。 “猞猁兵团的魔法师部队也发动攻击。我就不信克劳德公爵依靠以静制动就可以撑下去。” 多明戈欣喜若狂。“对,我也不信。以魔法远距离攻击克劳德大军,看他还能在乌龟壳里躲多久。” 多明戈领命后,亲率重步兵联队、弓箭兵和魔法师前进到离敌人阵地三百五十米距离的地方,排出魔法师攻击的常规阵型。猞猁兵团的速度并不迅速,可是敌人却毫无办法。他们眼睁睁地看着猞猁兵团对阵地地动了魔法攻击,却没有余力阻止。 进行塞斯复国战的期间,我对使用魔法师进行不对称的压制攻击有着特别恶劣的爱好。率领兽人和卓索图人的时候,我一直都为没有足够的魔法师感到遗憾。现在,我又可以重温亲自率领魔法师大量杀伤敌人的感觉。在猞猁兵团攻击的方向上,敌军配备的魔法师更是少得可怜。这一面的结界更加脆弱。于是,随着我的一声令下,作为防御器械的长木桩被摧毁了,开始燃烧;士兵们一群一群倒下,没有完全死去的士兵躺在地上挣扎、哀号。 古书上说有些名将在即将胜利是会高兴地捋长长的胡子来表达愉悦之情,可惜安丽丝不许我蓄长胡须,非要我保持小白脸的形象。所以,我只能摸着仅剩粗硬胡茬的下巴傻乐。眼前的战斗情况,令我愉快得恨不得仰天狂啸一番。现在我军集中优势兵力,以己之长击敌之短,好生痛快。 不过我没有长啸并不代表别人也不大叫。 一声穿云裂石的狂啸声响彻整个战场。虽然与声源相距甚远,可是我的耳朵里仍旧余音缭缭。 幸亏大喊大叫的人不在我的身旁。要不然,我的耳膜还不得被震破? 是谁叫得那么凄厉啊,怎么象野兽一样? 正在迷惑是谁发出这么可怕的声音,狂啸声突然终止。取而代之的,是象打雷一般隆隆的说话声。 “兰特小儿,可敢与我克劳德.哈曼单挑决一死战?!” 太好了,人形野兽发狂了。仅仅从声音就可以听出,克劳德公爵的战意有多炽烈。正合我意!接受挑战的一方,拥有一点小小的优势。 第164章 虽然在战场上受挑战方无法选择时间和地点,可是我可以选择决斗的方式! 哈哈…… 圣骑士是无法施展魔法的。 第五部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 绛红色的魔法披风随风飘扬,我手持屠龙枪,威风凛凛地驾驭着白雪朝着敌军阵地飞去。战场上大多数眼光都随着我的身影而移动。心底油然升起一股莫名的虚荣心,我偷偷地乐。 从敌阵也出来一个人。 我仔细地打量对面的人,与传说中的克劳德公爵的形象一一比较。从外表看,克劳德公爵估计在四十岁左右。不过对于能够施展圣斗气以上的人来说,从外表判断年龄就不那么可靠了。总的来说,可以用一个大字来形容克劳德公爵。他的身形高大,约二米三左右,即使在在兽人当中也算是高个子。他没有着甲,皮肤黝黑。全身都是鼓胀的肌肉,连脸上也是如此。他的汗毛显得过于粗,过于硬,这样的汗毛显然更象兽毛而并非人类的体毛。他的手中拿着比正常又长又粗的特制长矛,背上插着两柄大得可怕的令人发怵的巨斧。 克劳德公爵红着眼睛死死地盯着我。奇怪眼神我见得多了,马迪尔的首席家臣休特的那种眼神就令人很不自在,他老是盯着别人脑袋研究如何能够一箭射中。可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克劳德公爵此时盯着我的眼神好象一只饥饿的野兽正盯着它的食物一样。如果不是骑在白雪身上漂浮在半空中,我敢肯定正在呲牙啮齿的克劳德会扑过来咬断我的脖子。 我大笑一声。 “克劳德公爵,你应该知道爱克斯大陆决斗的规矩。既然你向我挑战,作为受挑战方,我拥有选择决斗时间、决斗地点、决斗方式的权力。战场上的决斗,时间与地点已经确定。至于决斗方式,我选择以魔法的方式来进行决斗。” 克劳德被激怒了,他愤怒地咆哮着:“哪有那么多破规矩,你下来,和我决斗!” 我瞪大眼睛,好不容易才克制住掩住耳朵的冲动。看来被激怒的克劳德公爵拥有一项特别可怕的能力,能够以声音伤人。 我优雅地“呸”了一声。当然,用圣斗气来加强“呸”的音量会破坏我优雅的气质,因而我选择了拟音术。 “连决斗的规矩都不懂,居然有胆量在大庭广众之下现丑!决斗是贵族的行为,如果没有相应的规定,岂不与野兽毫无区别?” 克劳德的眼睛更红了。他突然将长矛抛向我,那种闪电般的速度弄得我狼狈不堪。下意识地用左臂上的小型臂盾一挡,巨大的撞击力差点没把我从白雪上撞下去。我摇晃了一下,总算稳住了身形。如果凯森与我对练时没有刻意收敛力量,那么克劳德公爵大概是我一生中所见过拥有最恐怖力量的战士吧。 忍了又忍,我没有破口大骂。曾经对儒尼奥尔偷袭投掷过长矛,不过那并不代表我认同克劳德公爵的行为。对儒尼奥尔投掷长矛时,我们正在打仗。可是现在,我是受邀与克劳德公爵进行决斗的。 把屠龙枪投出去太可惜,剑鞘里的杀神剑更不属于投掷类武器。如果不是因为身边没有廉价的东西可以扔,我肯定会把所有不值钱的东西对准他劈头盖脸的乱扔一顿。 我恨恨地深吸一口气,抽出杀神剑。无论是高级魔法还是终极圣斗气对克劳德这种人都不会有什么明显的效果。不过,我凭什么吃这个亏?! 毫无预兆,敌军阵地出现了地狱烈火。在没有危险的情况下,没有哪个魔法师会浪费宝贵的魔力制造结界。真可笑,英格兰尼人和我打了那么多交道,居然还是不记得我不必咏颂那冗长魔法咒语。不过话说回来,只要我想,只要时间充足,他们的确没办法防备。我可以骑着白雪在敌阵上空翱翔。敌军魔法师不可能不间断地施展结界吧?狮鹫骑士与我战斗只是送死,入侵布雷西亚的敌军中并没有巨龙骑士。 地狱烈火的威力和杀伤面积与火球术可不能同日而语,距离敌人的阵地大约有两百米的距离,可是我仍然能够感觉到隐约的热浪袭来。听见敌人阵地上的哭嚎声传来,我大致估计了一下:当场死去而无法发出声音的不计,地狱烈火至少导致上百人被灼伤。 我扬声解释道:“克劳德公爵用行动告诉我:攻击前不必任何警告!” 其实战场上偷袭并不是不可理喻的行为。可是对克劳德公爵恨得牙痒,能够诋毁他的机会我绝对不会放过。 克劳德公爵被我气得怒发冲冠。他哇呀哇呀地大叫着,对着我射出一道又一道的终极圣斗气。 终极圣斗气威力极大,所含的能量也很多。以白雪的速度勉强可以躲过终极圣斗气的袭击,不过我不愿意累着白雪。思维赶不上行动(或者说,杀神剑直接夺去了我的身体控制权),屠龙枪洒出繁星万点,一一点击那迅速而众多的终极圣斗气。屠龙枪吸收了终极圣斗气的大部分能量,还自动化解了许多冲击力,可是即便这样,巨大的撞击力仍然令我大叹吃不消。可是吃不消也得坚持啊,每吸收一颗终极圣斗气的能量都大致相当于我苦练一天斗气。 兰仆将我的身体改造后,体内的经脉粗大强壮得不成名堂。虽然我现在只是黄金骑士,可是吸收了数以百计的终极圣斗气后,我仍旧隐约觉得体内所能够积蓄的能量极限远远没有达到。事实上,我成为黄金骑士之后,能量从来没有蓄满过。我曾经就此情况对西西王旁敲侧击过,他的能量倒是经常保持在蓄满的状态下。不知道我的体内为什么象个无底洞,总是蓄不满。或许是我练气不太勤奋的缘故吧。 克劳德公爵主攻,我主守。可是我却越来越高兴。兰仆教我的练气方法虽然在日常活动中同样可以起作用,比起专门煅练的效果自然差了一点。我很懒,现在有如此多的能量这样方便地涌入体内,可以免除苦苦煅练的麻烦,想不开心都难。也许以后缺少能量了,就去找别人决斗好了。 正高兴得差点哼起小曲来,克劳德公爵似乎察觉了什么。他停止了徒劳的攻击,对我大吼:“兰特小儿,有种你就下来!” 我不满地看着克劳德公爵。正开心着呢,他怎么不经我同意突然就停下来了呢? “克劳德你这个老家伙,有种你就不要停下来,继续用终极圣斗气攻击我!” 克劳德困惑地看着我,微微地喘着气,显然刚才一番急功令他有点吃力。我知道他在迷惑什么。以前我与凯森对练的时候,总是利用杀神剑告诉我的战斗技巧与之缠斗。如果连续接五个终极圣斗气,我的手臂就会被震得发麻乃至握不住武器。克劳德显然弄不明白我为什么挡了他上百个终极圣斗气仍然没有疲惫之感。要不是屠龙枪吸收了绝大多数的能量,我还真的无法接住克劳德这么可怕的攻击。 “这不公平。你在天上可以随时下来攻击我,可是我只能用斗气攻击你。” 瞧着克劳德一脸认真的表情,我哭笑不得。他以圣骑士打一个黄金骑士倒不觉得不公平了。 “按你的说法,巨龙骑士无法骑别的坐骑,那么他必须徒步战斗才算公平了?” 克劳德不知道为什么渐渐平静了下来,他的目光不再那么充满兽性。他低下头想了想,然后抬起头说道:“可是你并不是巨龙骑士。” 我耸耸肩。“但是我的独角兽喜欢在天上飞,我又有什么办法呢?” 白雪侧过头不满地瞪了我一眼。其实它在天上飞的时候必须施展出飞行术,需要耗费的能量远远超过在地上奔跑。如果不是必要,独角兽更愿意在地上行走。 克劳德公爵眯着眼睛看了我半天,突然大喝一声:“出击!” 随着他的语音一落,敌人的大军开始向马迪尔那一面发起攻击,克劳德公爵又开始对着我不停地射出终极圣斗气。 屠龙枪以精确的点击迎上能量球,贪婪地吸收着能量。不过现在我现在对吸收能量有点心不在焉,因为我对克劳德公爵产生了说不出的怀疑。与克劳德公爵决斗的地点正处于猞猁兵团前进的路上,如果此时克劳德公爵没有与我决斗的话,多明戈肯定早就率领的军队朝着敌人的背部扑上去了。可是在现在的情况下,如果猞猁兵团前进就有违爱克斯大陆决斗的规则(任何人不得靠近决斗双方的场地)。 难道说克劳德公爵或者他的参谋团能够想出这样一种计谋:以一人之力就致使我和猞猁兵团无法加入战斗? 往深里想,如果我现在主动脱离战斗,克劳德公爵这个大嗓门会不会喊出“布雷西亚公爵被我打败落荒而逃了”之类的话呢?不知情的人看到我脱离与克劳德公爵的战斗,我方士兵的士气肯定会低落,而敌方士兵的士气则会迅速上涨。 如果这的确是敌人阴谋,那么策划这个计谋的人的心计就让人觉得有些可怕了。 现在,我的确被这个计谋所困住了。我无法命令猞猁兵团从后方夹击英格兰尼人。因为这条命令有违骑士和贵族关于决斗的有关规定。我不能在讽刺了克劳德公爵之后马上打自己的嘴巴。即使我愿意放弃自己的自尊,猞猁兵团的士兵也会对接近决斗双方的战斗地点有相当的心理障碍。让士兵们心存犹豫地发动进攻并不是什么好主意。 我作了一个极为大胆的决定。将身体的指挥权全部交给杀神剑,我抽空观察远处战场上发生的一切。杀神剑没有辜负我的期望,它仅仅利用听力、皮肤对空气波动的感觉、眼角的余光就挡住了所有的终极圣斗气。 第165章 小时候外公带我参加贵族的狩猎活动时,我对壮观的理解是:三百个以上的徒步者或是一百名以上的骑者同时向一个方向冲去。卡敖奇战役时,我站在高处俯视数以十万计的士兵在一块几十平方公里的地域内拼死搏杀,那种壮观只能用震撼来形容。现在,我见识了另一种壮观。 箭雨,黑压压的箭雨!在这种遮天蔽日的恐怖箭雨面前,即使是凯森恐怕也无法保证能够全身而退。 马迪尔最喜爱的兵种在这一时刻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骑士和魔法气氛浓烈的爱克斯大陆,弓箭手通常只是做为骑士和步兵之间由于进攻速度不同而造成的力量空隙的一种有限的填补作用的兵种。可是马迪尔的作法却是将弓箭手作为兵团中的绝对主力。而我以接触魔法之前,也将弓箭作战看作是一种高雅的表现(当然,这种想法根源于当时我对自己的格斗技丝毫不抱以信心的缘故)。马迪尔重组迅狼兵团的时候,大量地招收布雷西亚会使用长弓的猎人和牧羊人,而且给予了他们绝对的尊重和较好的待遇。 马迪尔来到布雷西亚后发现了一个令他欣喜若狂的情况:绝大多数布雷西亚的猎人和牧羊人都能够熟练使用一种特殊的弓。人们通常称呼这种弓为长弓。这种长弓比普通弓要可怕得多。它和人一般高,很结实,其威力可以与十字弓弩或者合成弓相比。当然,长弓的本质特征不在弓本身,而在使用长弓的人。它要求使用者经过多年的训练以培养足够的力量才能拉开它,掌握准确射击的技能。十字弓弩为人们提供了一件既便利使用,又能增长自身力量的机械;而长弓却是依赖经最好训练的人的使用,才能发挥出威力。布雷西亚勤劳的猎人和牧羊人利用空闲的时间熟练掌握了长弓的使用方法。这一切对于马迪尔而言,就象是捡到了宝贝一样。长弓的发射速度是十字弓弩的3-4倍,一名技术娴熟的射手对远距离目标快速地射击,足以保证有两枝箭同时在空中飞行。所以综合起来看,长弓的威力大于十字弓弩。在众多的弓箭种类中,除了精灵弓,再也有没其他的弓能够比得过长弓。不过从通俗意义上讲,精灵弓并不属于人类战争中常用的武器。精灵弓的价格非常昂贵,以至于只有经济情况较好的贵族才有资格使用。 英格兰尼人集结成四支部队分别行动。他们采取的是中路缓缓推进,两翼插上突破的战术。中路的步兵在魔法师的结界掩护下,损失相对而言反而少些。至于敌人寄予厚望的两翼,则遭受了可怕的重创。对付同样由轻、重步兵实施的协同攻击,防御者拥有进攻者无法比拟的防御作战的优势。箭雨以令人窒息的密度大量地杀伤了敌人,打乱了他们的阵角。看到那种射程远,威力大的长弓,我心里冒出一个念头:长弓兵与重兵步协同作战,绝对是兽人部队的梦魇。 两翼的英格兰尼人冒着密集的箭雨艰难地通过面前的死亡之旅。哪怕前进一步,所需要付出代价都是无法想象的。按兵种相克分析,弓箭手的天敌是骑兵和重步兵。可是由于敌人采用的是两翼突破的战术,而他们又将骑兵部队放在中路后方,因而两翼最前列的都是轻步兵。其实如果敌人将重步兵排在最前面也未必是好事。重步兵想要保持完整的队形,其冲锋速度并不比正常人走路更快。这样一来就会限制敌人前进的速度。况且,弓箭手未必一定要直射。如果他们以三十度或者四十五度角向天空漫射,等重步兵冲到弓箭手的阵地时,恐怕他们身后的轻步兵已经所剩无已了。 弓箭手每一秒钟过去,都有数不清的战士倒下。虽然那些长弓兵并没有接受过正规的系统训练,可是结合他们的射击技巧和射出箭只的威力,每个长弓手都至少接近高级弓箭手的水平。有些轻装步兵的身体甚至被长弓手射出的箭只射穿或是钉在地上。 有的被钉在地上的士兵凄惨地嚎叫着:“天啊,救救我吧。谁帮我把这支箭拔出来?” 有的人试图将射入身体的长箭拔出来,可是在努力的过程中,他们越来越衰弱,最终生命女神远离他们而去。 也有些受伤倒地的伤兵努力爬起来,他们站起来后摇摇晃晃地继续前进。然而许多这样的人往往走不了几步,就又一次被流矢射中因而摔倒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通常摔倒第二次之后,就再也没有爬起来。 然而这种可怕的景象并没有阻止他们的同袍无畏地前进。那些英格兰尼人固执地弓着身子,将盾牌斜举着护住头部和胸部,一步一步向前走去。他们对倒下的战友熟视无睹,哪怕他正奄奄一息地呻吟着寻求帮助。唯一能够引起这些战士注意的是:如果掌旗官倒下了,就马上会有一个人捡起旗帜,将它高高举起,继续前进。也有弓箭手在边走边向我军射出箭支。可是他们在行动的过程中准确度和力量都很难发挥最佳的水平,况且,普通的弓箭射程比长弓短得多。敌人的弓箭手根本就无法有效地对我军的长弓手造成伤害。 看起来,敌人受荣誉的激励、死亡的恐惧所驱使,居然还可以在这种程度的弓箭攻击下继续保持斗志。 看到敌人的这种令人诧异的作战韧性,我从心底冒出一股寒意。率领兽人夜袭儒尼奥尔兵团的时候,敌人顽强的斗志已经令我惊叹不已。但是显然眼前的这只英格兰尼兵团才能真正被称之为王牌兵团。 虽然布雷西亚人以他们顽强的作战方式在卡敖奇战役中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是我仍然认为敌人的顽强精神比布雷西亚人更甚。我相信自己麾下的轻、重步兵部队同样可以冒着如此可怕的箭雨冲到弓箭手面前,不过必须有个前提:他们不能经历敌人前一段时间的遭遇。以我对布雷西亚人的了解,有过那样的遭遇后,他们不可能仍然保持这种斗志。 值得庆幸的是,强弩之末势不能穿缟。当冲到最前面的敌人冲到侧翼阵地只有三、四十米距离的时候,敌人已经非常混乱了。那种混乱的程度,即使是经验最丰富的将领也无法在短期内令他们恢复正常的攻击阵列。虽然敌人处于混乱不堪的状态,可是如果让他们冲进弓箭手队伍之中,仍然会造成相当可怕的后果。 就在这个时候,飞熊兵团的四支轻骑兵联队发起了反冲锋。对战斗拥有偏拗爱好的凯森亲自率领着两个联队攻击敌人的左翼士兵,凯森最信任的两员大将则负责右翼的敌人。卓索图骑兵以猛虎冲入羊群的姿态冲入步兵之中。卓索图族骑兵的坐骑并不高大,卓索图人身材也相对内陆人种稍稍矮小一些,可是英格兰尼人显然对这种一边发出“噢嗬”的叫喊声,一边兴致勃勃地砍杀战友的野蛮人感到恐惧。在经历了长弓兵的优异的射术蹂躏之后,他们又遇了以残忍嗜杀而著称的卓索图人。负责两翼的是第四兵团优秀的战士,可是他们紧绷的神经已经无法承受更多的刺激。 经过激烈的接触后,英格兰尼士兵了解了卓索图人精湛的骑术和可怕的杀人技巧。巨斧、双斧、重剑、双手阔剑、长矛、长戟、钉满铁钉的大木棒、系着绳子的大铁球等各种武器在战场上毫无怜悯地收取着人命。巨斧砍掉头颅的声音、大木棒打碎脑袋的声音、大铁球打折骨头的声音、利刃刺进身体的声音以及卓索图人满足地仰头狂嗷的声音,最终促使战斗演变为一面倒的局面。第四兵团的战士视荣誉甚于生命,可是任何勇士都有相应的心理底线。卓索图人狂暴的攻击,其实只不过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罢了。 敌人的两翼终于支撑不住而溃败了。有些人往后方逃去,有些人则往中路撤退。大量撤退的士兵冲乱了中路的步兵和轻、重骑兵的阵型。卓索图骑兵没有直接进攻敌人中路的部队,而是追杀着撤退的敌兵,将溃兵逼向敌人的主阵。 看到这里,我才真正放松下来。刚才英格兰尼两翼的攻势,差点吓出我一身冷汗。 如果英格兰尼第四兵团在缺少主帅率领的情况下仍旧能够给我军造成较大的伤亡,那么打完这一仗后我会考虑向英格兰尼主动请降的有关事宜。 现在好了,不必考虑那种丢脸的事了。 第五部第十八章 第十八章 两翼的问题解决了。 在中路,敌人步兵的损失不算大,因为猞猁兵团的魔法师并没有加入战斗,而且马迪尔只在主阵布置了少量的普通弓箭手。中路的步兵主要由克劳德公爵和其他贵族的私兵组成,战斗力相对稍弱一点。在步兵之后,是英格兰尼第四兵团的一支重骑兵联队和两支轻骑兵联队组成的骑兵部队。据我所知,那三支骑兵部队是英格兰尼军队王牌中的王牌。凯迪曾经与其中一只轻骑兵联队打过交道。那次的惨胜令我心痛不已。不过还好,在暴雨的夜晚如我所愿敌人炸营了。粗略估计,炸营造成了三千余人的伤亡。不过真正令我高兴的是:敌人的战马损失了三分之一,这就相当于敌人最强悍的三支王牌骑兵联队中,每支联队就有一个大队转职为步兵了。 形势发展成这样,我多少有些高兴。克劳德公爵固然缠住了我,可是相应的我也缠住了他。英格兰尼人在没有他领导的情况下显然更吃亏。克劳德公爵是英格兰尼继琥.雷洛之后最强的野战将领。还没有任何人能够在野战中挡住克劳德公爵率领的英格兰尼第四兵团的狂暴攻击。 据我所知,克劳德公爵经常身先士卒,率领着他的骑兵部队以压倒一切的气势冲击敌人的阵地。 第166章 能够在那种气势下不丧失斗志的部队,已经可以称之为强悍了。防守方的士气只要略有动摇,其防御阵形只要略有松动,就无法挡住第四兵团的冲击。 不过现在战斗还没有取得完胜,敌人的中路还拥有足够的战斗力。我还不能完全放心。 正一边心不在焉地抵挡着克劳德发出的终极圣斗气,一边观察战斗的形势,突然感觉克劳德公爵停止了攻势。 他一声不吭地向激烈交战的战场跑去。原本就没有将心神放在克劳德公爵的身上,而克劳德公爵的坐骑又是一匹显得极为粗壮的照夜狮子马。我稍稍一愣,他已经与我拉开了五十米左右的距离。 我赶紧以斗气传音:“克劳德公爵被我击败逃跑了!猞猁兵团随我攻击!抓住那个胆小鬼!……” 身后,传来多明戈尖亮的声音。“抓住克劳德那个胆小鬼,这个功劳是我们猞猁兵团的!追啊!抢功劳啊!不要让功劳跑到友军的阵地去了。” 依然顽强向前逼近的中路敌兵被身后吵闹的情况吸引了注意力。待他们看到克劳德公爵朝他们奔去,而我和猞猁兵团尾随其后狂追不舍的时候,突然一下子就混乱了起来。在他们心目中不可战胜的兵团长居然被别人打败了,而且被别人追得不敢回头,这种情况使他们的精神支柱完全被摧毁了。 中路的敌军还没有发动正式攻击就被这意外的状况所击垮了。现在,我确定了英格兰尼第四兵团的士气底线:只要克劳德公爵被打败,他们就会绝望。事后第四兵团一定会觉得很委屈,因为真实的情况是:我在决斗中根本未曾反击过。可是我犯不着现在对敌人解释真象。 克劳德公爵愤怒的吼声突然响起,我觉得自己的耳朵里嗡嗡作响。 “我没有败!”这句话似乎在我的脑海里来回振荡。 好象听过那么一句话:“如果谁能够从失败中吸取教训而不再重复类似的失败,那么他离成为神祗也不远了。”看来我离成为神祗还远得很。知道克劳德公爵的声量与精神魔法有类似杀伤力,我居然没用布把耳朵塞起来。 对于克劳德公爵为自己的辩护,我大胆地利用表面现象来歪曲真正的事实:“胆小鬼,你不要逃!” 克劳德公爵悲愤地怒嚎着,天地似乎都为之震动。 这个时候,中路的军队突然疯狂地撤退了。连同左翼和右翼溃逃的士兵,他们全都朝着克劳德公爵的周围聚集。凯森趁势率领着卓索图骑兵追杀着落在后面的敌人,但是冲到敌人聚集地区的附近时,却感受到强大的压力。于是,凯森率领部队脱离了与敌人的接触,稍稍撤退后与马迪尔兵团主力合兵一处。 我军已经将敌人包围在一个很小的圈子内,只待我一声令下,消灭英格兰尼王牌部队的军事行动就会进行最后一个步骤。很多战士都意识到这一点,他们激动地微微喘气,根本无法掩饰内心的兴奋。他们等待这一天已经等得很久了。 虽然战士们已经激动得无法自抑,我却迟迟无法下达总攻命令。 聚集在克劳德公爵周围的士兵,有的铠甲破了,有的头盔掉了,有的身上染着别人的血,有的受了伤,可他们全都神情肃穆。没有受伤的搀扶着受伤的战友,但凡还有一口气的人全都紧紧地握着手中的兵器,全神贯注地盯着我们。在敌我之间的空地上,有几名受伤较重的英格兰尼人向克劳德公爵那里跌跌撞撞地艰难走着,跌倒了又重新爬起来。还有一名士兵,他的左腿不自然地扭曲着,右腿已经被齐膝砍断。他挣扎着向爬向敌人的圈子。看得出来,每一个动作都似乎耗尽了他的最后一丝力气,可是他仍旧不屈不挠地努力爬着。在他的身后,留下一条刺眼的血迹。不知道是我没有下达命令的缘故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没有人对那名士兵射箭或是施展攻击魔法。 血迹,越来越长,越来越红…… 我之所以迟疑着没有下达总攻的命令,并不是被敌人士兵顽强的战斗精神所感动。事实上,聚集在克劳德公爵周围的士兵,脸上表达着相同的感情。在他们或英俊、或丑陋、或轻佻、或木讷的脸上,全都表现出视死如归的神态。他们的眼神,象被逼入绝境的野兽一般。哼,兵团长是人形野兽,所以这些将士也装出野兽的模样吗? 不过话说回来,不败兵团的名声,果然不是从天而降的! 克劳德公爵没有说话,因而敌人虽有必死的觉悟,却一个个如同木头桩子一样杵在那儿。 军队是一个不停的以胜利、荣誉和财富来喂养的怪物。诱人的胜利和荣誉就在眼前刺激着我军的士兵,他们面对传言中的不败兵团反而激发出了更大的斗志。不过我还没有下达总攻命令,因而他们只是跃跃欲试,同样也静止不动。 我缓缓地举起手,犹豫着是否应该在这种状况下使用雷神弹。我最讨厌和充满死志的部队战斗了。敌人的士气本来已经崩溃,可是克劳德公爵那声“我没有败!”的怒吼却将敌人的士气转变了。 敌我双方的每个人都全神贯注地盯着我,等待我的手挥下的那一刻。 “且慢。”克劳德公爵嗡声嗡气地对我说:“如果由我指挥,多半能够击败那一面的防守者。那些臭小子们没有我的带领,根本发挥不了正常情况下一半的水平。” 自信是好事,不过我并不认同他的观点。今天我第一次见识到长弓兵在大型战役中所能起的作用,因此我对迅狼兵团的战斗力更具有信心了。飞熊兵团是我军公认战斗力最强的部队,我并不认为同等人数的情况下飞熊兵团会逊于英格兰尼第四兵团。敌人的马匹损失巨大,所有能作战的马加起来也不过能组成两只骑兵联队罢了。况且在猞猁兵团从后面夹击的情况下,他们的溃败只会更迅速。 克劳德又沉思了片刻,他低声说道:“你很厉害,不过你和我正面单挑打不过我。” “如果你肯放过我的儿子们,我愿意投降。” …… 克劳德公爵的声音听起来饱满着屈辱。“甚至,我愿意以性命发誓向你臣服!” 的确听说过克劳德公爵爱兵如子的传言,但是我没想到他居然会这样做。如果换做是我或者我的家臣,恐怕都是宁愿率领着士兵杀出一条血路——哪怕前面没有任何路。 倒不是怀疑克劳德公爵会赖帐——言出如山也是他的传言之一——可是我还是呆住了。因为克劳德公爵的这个决定对我的震憾实在太大了。 我摇了摇脑袋,仔细地盯着克劳德公爵。这时,一个更令人震憾的事实被我发现了:克劳德公爵的眼中,怀有与他麾下同样的死志。看起来,他想让我将第四兵团的残部释放后自杀。我忍不住用拟音术控制声音与他单独交谈。 “你真的决定自杀?” 克劳德公爵显得有些诧异,他盯着我的眼睛喃喃自语:“你看出来了?” “看来我想要欺骗别人,实在是太难了。不过我的儿子们是被我带入布雷西亚的,所以这个责任应该我来承担。” 他似乎在自嘲,然而语调中更多的却是痛苦。 克劳德公爵的这个想法令我震惊。我产生了一个疑问:他是一名英雄,应该死在我的手上吗? 可是叫我就这样放了他,我却无论如何也不甘心。为了获得今天丰硕的胜利果实,我实在付出的太多。 战场上,出现了有史以来最为怪异的情景。我在天空,克劳德公爵在地上,两军的主帅就这么你看着我,我看着你,相视无语。 良久,我竖起食指:“第一,你们必须支付相应的赎金。” 敌人开始骚动。克劳德公爵沉重地点点头。“我们打胜战的时候收取过别人的赎金。现在我们败了,很合理。” 接着,我又竖起中指:“第二,你们必须缴械。” 敌方的人群已经由死气沉沉变为群情激愤。克劳德公爵喝止了喧闹的部下,他沉痛地说道:“孩子们,以前我总是宠着你们。可是那些情况下敌人并不强大,所以虽然我明知道你们错了,却还是依着你们。这一次,从某种角度说是我们自己打败了自己。第四兵团的不败名声是被你们的幼稚和我的轻敌所玷污了。” “孩子们,这一次你们必须听我的。我理解你们宁愿力战而死也不愿意束手就擒的心情。一支部队的生还者只要超过三成,它的番号就可以保留。你们难道宁愿让今天成为第四兵团存在的最后一天吗?” 如果不是亲眼看到,我真的无法想象有人形野兽之称的克劳德公爵居然还会有眼泪。可是克劳德公爵眼中噙着的泪却是那么的真实。看到克劳德公爵真情流露,那些在战场上看到同伴在身旁战死也无动于衷的将士,虽然强忍着不让眼泪流出眼眶,可是那种表情却更令人心酸。 克劳德公爵转过身看着我。“战败方向战胜者缴械是应该的。对于你的第二点要求,我也同意。你还有别的要求吗?” 克劳德公爵劝说部下的那番话令我若有所思。所谓忍辱负重、卧薪尝胆,大约就是指这种情况吧。我难道要为自己留下一个如此强大的敌人?放虎归山可不是一个明智的决定。 不同的将领有不同的特点,相应的,他所带领的部队也会体现出他的风格特征。没有马迪尔,迅狼兵团未必会继续重视弓箭手的作用;没有了克劳德公爵,英格兰尼第四兵团就不会再是以前的第四兵团。 克劳德公爵或者是出于保持忠臣的名节考虑,或者是无法承受战败的屈辱因而萌生死志。 第167章 总而言之,如果我释放他,他或许会抱着打败我的念头而活下去。如果我我假悻悻地接受克劳德公爵的臣服,他多半会自杀。 我该怎么选择呢? 第五部第十九章 克劳德公爵的许多行为及思维方式与其说是异于普通人,不如直接说更象是野兽的行为模式。 想要让他心悦臣服,用诡计或是别的什么方法根本行不通。唯一的选择是:直接用实力打败他——正如使野兽臣服的条件一样。 可是我却有没合适的人选。我军第一强者非凯森.卓索图莫属。可是即使是凯森,顶多也只不过能够与克劳德.哈曼打成两败俱伤。而这种结果,根本无法使克劳德向我臣服。 我现在的武技老师已经不是兰仆了。在诸多的格斗过程中,杀神剑告诉了我数不清的格斗技巧。现在的我,武技变化多端。身处于血腥的杀戮之中,我可以表现出刚强霸道;意气飞扬地站立在决斗场上之时,也可以表现出快疾无伦;如果想要凭武技降服一只凶猛的野兽,剑光便会画出细密的蚕丝蛛网;为博安丽丝一笑,身法武技飘零如漫天飞花却又何妨? 可是这一切,却无法改变一个事实:我仍旧无法打败克劳德公爵。 圣骑士、影剑士之所以受战士的崇拜景仰,是因为他们的实力实在过于高强。如果说黄金骑士的实力是人类实力达到的巅峰,那么圣骑士、影剑士之流简直就是天人。与凯森熟识之后,我一直有这样一种庆幸:幸亏凯森因为草原边缘族的传统而成为我的奴隶后,没有老羞成怒而将我杀人灭口。手中没有握着杀神剑,我根本就挡不过凯森全力进击的三十招。另一方面,我也为当初自己的狂妄无知而略微有些羞愧:我以为凭着白银骑士兼魔导士的魔武双修水平,与卡特琳娜单打独斗可以不至于败落。幸好这种想法我没告诉过卡特琳娜,要不然会把小美人笑得喘不过气来。 与圣骑士格斗,对自己施展嗜血术、石肤术只会带到更为恶劣的后果。空气盾、迟缓术、气缚术,对圣骑士几乎不起作用。只有祈祷术、祝福术、加速术可以略微起点作用。虽说高手之争胜负决于毫厘差异,可是施展诸如空气盾、迟缓术、气缚术、祝福术、加速术之类的小魔法,并不足以拉近黄金骑士与圣骑士之间不可逾越的差异。即使是拿着杀神剑,我与凯森的对练与其说是过招,还不如说是苦苦支撑。杀神剑让我拥有无可挑剔的意识和技巧,可是圣骑士的意识和技巧是目前人类所能达到的巅峰,而且速度和力量也是决定胜负的重要因素。就速度和力量而言,即使有杀神剑的帮助,我与圣骑士比较仍旧有一定的差距。 正在思考的时候,西西王骑着翔龙飞到我的跟前。他一脸严肃,脊背挺直如枪,双目如鹰隼。 “主公,纵虎归山,后患无穷!” 我的目光向地面的家臣扫去,与他们的目光相撞。其余三个兵团长都无法飞到我的身旁,很显然,他们正在等待我的决定。 可以想象,如果是马迪尔,他会放了克劳德.海曼公爵。如果是多明戈,他多半认为释放一名圣骑士比杀死一名圣骑士可以得到人们更多的崇敬。至于凯森,他的人生哲学虽然与草原边缘族的传统观念略有区别,可是与真正的骑士却相差甚远。不用问,四大兵团长对待克劳德公爵的死活问题上,肯定是二比二。 “我很遗憾与你是敌人,却不能收服你……”这种惆怅,正如我欣赏阿朗佐却绝对无法与之成为真正的朋友相类似。 高举着的手缓缓地放下,我没有下达总攻命令。 “不过,你愿意给我一年的时间吗?” “什么意思?”克劳德公爵的眼中闪出一丝异芒。 “我放你和你的士兵回国,但是你得保证在一年之内,任何英格兰尼军队都不得从特拉比松行政省攻打我国。一年之后,你可以再与我交战,试试能否打败我。而我,也想试试经过一年的修练之后,能否将你打败。” 克劳德公爵的眼神变得极为复杂。其中既有轻蔑,又有佩服。也许在他看来,我所说的想要打败圣骑士的愿望近乎于幻想。可是我的决定,又令他忍不住产生了佩服之情。 克劳德公爵直视着我的眼睛回答:“《大陆战争公约》俘虏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由赎金赎回的贵族、剑士、魔法师,在六个月内不得参加任何非私人性质的战斗,在一年内不得与原先的抓获者发生任何形式的冲突。” “也就是说:我顶多只需要在一年之内不参加对布雷西亚的战斗,并没有更多的义务。你需要我保证不让英格兰尼军从从特拉比松行政省攻打布雷西亚,这种要求似乎超过我的能力了。” 之所以对克劳德公爵提出这种近乎疯狂的建议,是因为我认为克劳德公爵的行为未必完全符合骑士守则。他爱护士兵,待他们如同自己的儿子一样。他也很勇敢,这一点,即使是他的政敌和仇人也无法否认。可是,他并非一个纯粹的骑士。别的不说,他刚才就有过自杀的念头。哪怕只有一线机会,我也要冒这个险。 我轻轻一哂。“我不做滥好人,不想吃亏。” “英格兰尼第四兵团由你率领才是真正的王牌兵团。这一点,你我心知肚明。” “你本来就打算牺牲自己的性命来保护那些士兵,那么你的性命以及英格兰尼第四兵团的未来,等于说都是我给你们的。对英格兰尼来说,一只真正王牌兵团的价值是非常可观的。” 我的语气变得冷酷无情。“而你,可以让英格兰尼决策层明白这一情况。在必要的时候,你甚至可以影响英格兰尼权力层的决策。如果无法满足我的第三个要求,你可以选择自杀。” “一年?”克劳德公爵喃喃自语。“你的说法似乎合理。” 他突然一拉缰绳,坐下的照夜狮子马人立而起。 克劳德公爵又开始进行招牌式的长啸。待啸声结束,他转身面对自己的士兵。 “这一仗,我们败了!” 一些英格兰尼人流下了屈辱了眼泪,而更多的人则是铁青着脸,以仇恨的目光盯着我们。 一名军官突然骑着马冲出队列,他扯下盔甲,一把撕开衣裳,袒露出胸膛。然后,他高举着长剑昂天长泣。 “战神啊,我自十七岁加入第四兵团,参加大小战役一百零九场,杀敌三十七人,俘虏五十二人,夺得军旗七面,受三次重伤,全身大小伤痕五十一处,得大小勋章十一枚,由列兵升至上尉大队长,三十年来未尝一败!……” “临到快退役的时候,却要受此污辱吗?冥神啊,您为什么不在我上次战役受重伤的时候让我离开人世?!” 他痛苦地嘶叫着。那种撕心裂肺的惨叫,那种痛不欲生的神态,不仅仅令他的战友痛苦不堪,甚至令我军的士兵生出了怜悯之心。 正准备对这名四十七岁的上尉产生同情的感觉,他却骑着马向我军冲过来。 “可怜我戎马一生,给我应有的骑士尊严。让我的名字出现地战死者的名单上吧!” 意外事件往往会影响历史的进程,而这些意外事件又往往是一些小人物造成的。如果这个一心求死的上尉真的求仁得仁,榜样的作用是无穷的,克劳德公爵的部下中肯定会有同样冲出寻死的人。那样一来,局面必然混乱。 敌人的心神全都关注在那名大队长的身上。我军的士兵也没有作出任何举动。三百米的距离距离一匹马需要跑将近半分钟。他一个人冲击一支大军,我军士兵或者认为好笑,或者感觉茫然,可是谁也没有动手。 看着那个随时可能变成刺猬的上尉,我有些紧张,开始权衡使用雷神弹的利弊起来。 腰间囊袋里装着一百颗雷神弹,紧急的情况下我就以东方的暗器技巧“天女散花”在一秒钟之内将那些雷神弹全部宣泄在敌群中。敌人现在挤得很紧,用一百颗雷神弹照顾他们可以造成足够的杀伤。或者,我可以使用黑巫术刺激亲卫队分泌超常的肾上腺激素,由他们的帮助,完成这场屠杀任务我军应该不会死伤太多。 至于说背上屠杀七千名陷入绝境敌人的恶名或是暴露秘密底牌,我也顾不得那么多了。英格兰尼第四兵团的战斗力超过了我的想象。我不能拿自己少得可怜的士兵浪费在一群一心求死的强悍之徒身上。非常之时,自然应该使用非常手段。 正在胡思乱想,克劳德公爵动了。那匹肥壮的照夜狮子马以令人惊讶的速度冲向那名大队长,克劳德公爵一伸手,将他拎了起来。准确地说,克劳德是掐着他的脖子单手将他掐了起来了。大队长的身材并不单薄,可是在克劳德公爵面前,却小了两号。 无视大队长喘不过气来挣扎着胡乱踢腿,克劳德公爵冷冷地盯着他。这时候,战场上又鸦雀无声起来。每个人都想知道克劳德公爵会怎样处理这件事,连我也产生了好奇心。 克劳德伸出左手一巴掌挥了过去,大队长被打得腾空而起。他在地上连着翻了好几圈后,挣扎着爬了起来。这时候大队长的模样更加令人同情了,他的鼻子嘴巴全都往外冒血,整张脸都成为紫红色。不过我却知道:那名上尉虽然表面看起来伤势吓人,其实只不过是皮肉伤罢了。克劳德玩的这一套我得好生琢磨琢磨。能够把声势造这么大,却只令对方受一点皮肉伤,这种技巧可真不是盖的。 大队长委屈地看了兵团长一眼,嚎啕大哭。 第168章 “公爵大人,你还是让我死了吧。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啊?……我的事迹一直是村里的骄傲,现在我打了个败仗回去,怎么见人啊?……呜呜……” 大队长胡乱抹了抹脸,眼泪和鲜血混合在一起,模样显得愈发凄惨。“村里的人多尊敬我啊。就算是受过骑士的册封,就算是受册为爵士,就算挂着十一枚勋章回到家乡又有什么用呢?现在完了,一切都完了!” 克劳德公爵的语气似乎结成了冰。“奥托,你所在的轻骑兵联队是王牌兵团中的王牌。你们联队曾经与敌人的一个大队打过交道,你认为是他们强还是你们强?” 奥托愣了愣,眼中露出绝望。他跪在地上拼命地捶着地面,很快的,拳头上就鲜血淋漓起来。 克劳德公爵大喝一声:“败在这样的队伍手下,并不是耻辱!而且,只有战胜这样的敌人才算真正的胜利。奥托,三十年来,你难道没有那种不败的寂寞吗?” 奥托惊讶地抬起头,“不败的寂寞”这种感觉显然是他未曾拥有过的。克劳德公爵不再看他,而是将目光投向其他人。 “一年后,我们还有机会洗刷这个耻辱。前提是:你们必须活着,才能亲自洗刷这种耻辱!” 克劳德的吼声象霹雳一样,其声量一声比一声响。 “难道有谁想让别的人替你们洗刷你们所制造的耻辱吗?!” “难道你们象奥托一样只会象个孩子似的哭?!!” “难道你们被敌人打怕了吗?!!!” 脸上的血仍然掩饰不了奥托的脸红得象猪肝一样。他由于激动而口吃起来。“我……我……我死都……不怕……还怕……” 克劳德又转过头温和地看着奥托。“是啊,我成为第四兵团兵团长时,你已经在第四兵团服役了。你一直都是个好兵。你死都不怕,为什么不再等一年将敌人打败呢?你现在才四十七岁,离退役还有三年的时间。为什么要放弃呢?你是个老兵,要给其他人做榜样。还疼吗?” 奥托愣了愣,这才会意克劳德公爵问的是刚才打了他还疼不疼。他挺直身子回答:“不疼!” “那好,回列。” 奥托下意识地爬到马上,回到队伍之中。 我懊恼地看着克劳德公爵。克劳德象变魔术一样,一会儿功夫,就将敌人的精神状态完全改变了。充满死志的部队固然令我头疼,可是将矢志复仇因而生机勃勃的部队就更令我不安。 我对刚才的决定动摇起来。 这时候,凯森一声大吼,将手中的长矛斜举。所有的卓索图人象他一样都将手中的兵器斜举指天,连续大叫三声。“吼、吼、吼!” 紧接着,马迪尔大喊一声:“敬礼!”迅狼兵团的战士也向残存的敌人致敬起来。 多明戈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西西王,最终决定保持胜利者的高傲姿态。多明戈昂起头,挺起胸,显示出胜利者应有的得意洋洋。 马迪尔出于骑士风度来这一手我并不惊讶。没想到谈笑杀敌、饥餐虏肉的凯森和他的部众也表现出对敌人崇高的敬意。现在我想反悔也不行了。这个生日固然很令人开心,可是下一个生日却多半会发生让人头疼的事。 算了,现在为一年之后的事情操心不划算。 “克劳德公爵,按刚才我的要求进行血之盟誓吧。” 克劳德公爵脸部的肌肉动了动,我也不知道那是代表生气还是高兴。他抽出宝剑,将手指割开。“我以我血发誓:一年之内,我将以最大的努力制止英格兰尼人从特拉比松行政省进攻布雷西亚。如若不然,但凡流淌此血液之人,将承受无尽的痛苦。” 血之盟誓是爱克斯大陆最神圣的誓约,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发血盟之誓的。发誓者,必须是家族的族长或是完全的自由之身。人们只在特别的情况下以会进行血之盟誓。如果普通人随随便便发血之盟誓进行赌咒,那么他很可能会被政府或魔法师协会以“污辱盟誓之神圣性”而提出控诉。相应的,历史上几乎不存在发过血之盟誓后又违约的人。克劳德公爵合作的表现并不能使我稍微高兴一点。想到一年之后又得和这个人形野兽率领的强悍兵团战斗,我实在高兴不起来。 我没好气地宣布:“现在开始缴械吧。” 敌人扔兵器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似乎也不那么悦耳了。我想了想,正好有几个问题困扰我很久的问题想弄明白。虽然认为这种问题克劳德公爵多半不会回答我,但是我仍旧忍不住想问一问。 “克劳德公爵,我有些事情想问你,可以吗?” 克劳德点点头。“你尽管问,不过我不一定会回答。” “我偷袭渡口浮桥的晚上,渡口的部队防备非常森严。你预测到我军会偷袭吗?” 克劳德叹口气。“可惜还是被你偷袭成功了。” 眼巴巴地看着克劳德,我真的很想弄明白克劳德公爵是否拥有那么可怕的直觉。可是克劳德紧紧地闭上嘴,拒绝回答我的这个问题。 “那个……你与我单挑仍然令部下从另一侧发动攻击,有什么目的吗?” 克劳德无声地笑了。这一次,他脸上纠结的肌肉颤动,很明显是一种笑容。“我好歹是英格兰尼七大神将之一,难道三十年不败的战绩完全依靠幸运吗?那种情况下,我一个人便可以挡住一个兵团,使我军不至于遭受两面夹击,应该还是合算的。” 我上当了?!这个外表看起来连脑袋里都是肌肉的人,他不擅计谋的传言是假的! 我忍不住问:“你为什么会向我承认?你完全可以推说是出于本能啊。” 克劳德公爵不再笑了,他严肃地盯着我,一字一句地说:“因为,你是值得一战的敌人。我自己就是世界上最强的人之一,所以我不敬重强者,只敬重不畏生死的铁血男人!” “不过,我更敬重另一种人。”克劳德拖长了语调,意味深长地盯着我缓缓而道:“为了自己的朋友或是属下,连名誉也无谓的男人!” 对于率领兽人的经历,我偶尔会产生后悔的念头。因为我觉得自己当时那么做可能是因为年少冲动的原因。如果换成现在有老婆、有自己的公国这种情况,可能我不会再做出那种轻率的举动吧。没想到一时的意气之举,却可以换得克劳德公爵的激赏。 由于说不清道不明的理由,我也对克劳德.海曼产生了惺惺相惜的感觉。可惜的是:他终究成为了第三个我所欣赏却又无法成为朋友的人! 半响无语。 好半天过去了,敌人的武器已经堆成了几座小山。眼看缴械工作将要结束,我憋出一句话。 “你还在流血,那些血白流也是浪费,不如再向我发一个血之盟誓吧。发誓回到英格兰尼后将赎金按时交给我……” 轰的一声巨响声过后,地面上的尘土飞扬…… 克劳德趴在坑里痛苦得不能自抑,他用力捶打着地面,发出痛苦的呻吟声:“这种事也值得发血之盟誓?!我怎么会败给这样一个人?!!我怎么会敬重这样一个人?!!” 这笔赎金是很多钱呢,怎么会不值得呢?如果是阿拉卡,哪管什么血之盟誓、肉之盟誓,没有见到现金之前根本就别想让他释放俘虏。 第五部第二十章 挟战胜英格兰尼第四兵团的余威,迅狼兵团和飞熊兵团的主力向闻讯撤退的英格兰尼第三、十七兵团逼去。至于说多明戈,他对押送克劳德公爵大军抱以非常浓厚的兴趣。其实押送八千手无寸铁的俘虏以及一千多基本丧失战斗力的重伤员,根本用不着一整支兵团。可是多明戈单纯而又希冀的目光打败了我。反正加强猞猁兵团的信心也没什么坏处,而且在我看来也不太可能与敌军再次展开大规模的战役了。 得知第四兵团已经全军覆灭的消息后,敌第三、第十七兵团毫不迟疑,迅速按着来时的路以更快的速度行军。 以敌军兵力的分布,综合布雷西亚的国力,我无法同时在两线作战——至少是无法同时在两线作战时同时占据兵力上的优势。所以,我将三大兵团的主力全都集中进而打响对克劳德大军的歼灭战。歼灭战打完之后,兵力不足的问题就彻底暴露了出来。如果我手头上还有一个正规兵团作为预备部队,那么我会将那个兵团布置在罗德市一带。当英格兰尼第三、第十七兵团深入我国境内后,那个预备兵团至少可以完成堵截敌军后路的任务。现在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敌人不受阻挡地逃跑。 来到布雷西亚之后,我研究过英格兰尼七大神将的资料。儒尼奥尔候爵的第三兵团虽然并未列入英格兰尼三大王牌兵团之列,可是儒尼奥尔候爵却素来有“撤退的儒尼奥尔”这样一个绰号。儒尼奥尔候爵在撤退和脱离战场的战斗中,战绩是相当显著的。 不知道为什么,爱克斯大陆注册的圣骑士总共有十一名,可是凯森却似乎对蒙迭塔“情有独衷”(特别看不顺眼)。卡敖奇战役中,儒尼奥尔候爵成功地从黑衣众的追击下以微小的损失逃脱了,这使得凯森对彻底击败儒尼奥尔候爵怀有强烈的激情。卓索图骑兵人均拥有两匹战马,以这样的高机动力,终于在敌人距离罗德市三十公里处追上了他们。 不过正如我所预料的一样,凯森并没有取得值得向萨弗斯夸耀的战果。如果追上敌人的是马迪尔的狼牙部队,或许战果会更好一些。可是儒尼奥尔亲自殿后,且战且退。凯森亲自率领卓索图战士对敌人发动了几次攻击,却没有取得预期的结果。 第169章 敌人的阵型丝毫不乱,凯森没有占到什么较大的便宜。卓索图战士只有四千,敌人却至少有一万四千人。虽然卓索图人正面强攻的杀伤力同样十分可怕,可是我和凯森并不愿意将宝贵的卓索图战士投入到这种消耗性质的战斗中。 如果说凯森是肉食性猛兽,那么儒尼奥尔则象象是豪猪。凯森流着口水想一口吞下英格兰尼第三、第十七兵团,可是他并没有能够与欲望相匹配的铁胃。 卓索图骑兵拥有高机动性、高攻击力、低防御、不擅长远程攻击的特点。 除了亲卫第一大队的卓索图人,其余的卓索图人甚至只着皮甲。他们如果与骑术和格斗能力同样出众,但身披铁甲的重骑兵部队正面对垒,多半会处于下风。他们固然是天生的骑手,骑术可以称得上是无可挑剔。可是卓索图人对于弓箭的掌握却远逊于生活在同一个大草原上的兽人。我猜想,这可能是因为卓索图人长期生活在草原边缘地带的缘故。草原的边缘地带土质已经半沙漠化,在这种地方风沙过大,不利于弓箭的使用。 就这样,卓索图骑兵没有成功地大量歼灭敌人的有生力量,只不过偶尔地进行了一点小敲小打的无聊举动。在差点上当被敌人反包围后,凯森连小敲小打的兴趣都消失了。凯森最终认同了我的观点:在条件还不成熟的情况下,敌人既然已经产生了撤退的觉悟,没必要强行将他们留下。 就这样,敌人迅速地向边境撤退,而我军的高机动部队则悠闲地以送客的姿态在后面跟随。到达罗德市之后,发生了一个小小的插曲。海若见敌军打算退回英格兰尼,不顾法雷尔.维斯特的反对,试图截断敌人的退路。可惜海若还是年轻了些,他吃了儒尼奥尔候爵的亏。如果不是法雷尔奋不顾身地相救,海若可能无法退回罗德城吧。然而法雷尔却身负重伤,卫星城因此而失守。不过儒尼奥尔也不为已甚,直接撤退回到英格兰尼境内。 继续围困罗德市对儒尼奥尔候爵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战略意义了。虽然占领了罗德城的卫星城,可是如果儒尼奥尔候爵继续攻打罗德市,为了解除罗德市的围困,我就必须调兵遣将与敌人打一场大的会战。与其被迫逃走,不如体面地撤离布雷西亚,这就是英格兰尼神将儒尼奥尔的选择。儒尼奥尔候爵选择了体面撤退,而许多布雷西亚将士也可以免除来回奔波之苦,对大家都好。 就任布雷西亚公爵以来的第一次反侵略战争,在我的二十一岁的生日时胜利结束了。虽然海若擅自出击因而导致我军在此次战争中最大的一次损失,然而瑕不掩瑜,反侵略战争勉强也可以算是完胜了。在这一点上,我挺欣赏儒尼奥尔.博格的。因为从某种角度来说,这样的生日礼物确实是他送给我的。如果他一定要将这次战争多延长几天,我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 能够得到这么好的生日礼物,我非常高兴。成年前的生日无忧无虑,可是那种没肝没肺的快乐随着我的逐渐成熟,已经成为记忆宝库中的一部分。我已经二十一岁了,偶尔怀念一下从前没肝没肺的快乐还可以。如果沉溺其中并且向往继续过那样的生活,就显得有些白痴了。 具有重大意义的日子,十八岁的生日,因为笑死人的“财政危机”而无法快乐;十九岁生日的时候,我正处于倒霉的失恋状态,那一段日子一直过着吃了睡、睡了吃的混混沌沌的生活;二十岁生日的那天,陪我过生日的只有兰仆和阿呆,而且不久前连续五天的巨痒仍然象梦魇般困扰着我。 直到今天,我才真正迎来了成年后第一个快乐的生日, 不过我知道,将来的路并不平坦。与英格兰尼比较起来,布雷西亚只相当于它二十个行政省中一个实力中等的省份。七大神将中扎吉.雷洛在入侵塞斯时毙命,克劳德.海曼碍于诺言无法在一年之内进攻布雷西亚,可是英格兰尼还有五大神将。 在这场战争中,我军的飞翼部队为战争的胜利立下了巨大的功劳。可是这种优势只是建立在敌人轻敌的前提下。此次入侵的敌军中只有狮鹫骑士。可是仅据公开的资料记载,我已经知道英格兰尼拥有十二名巨龙骑士。巨龙骑士绝对是天空的霸王。下一次侵略布雷西亚的战争爆发时,我没有理由认为英格兰尼会大发慈悲,仍旧不派遣巨龙骑士参战。 我手中的秘密武器,只剩下雷神弹和进行过血咒仪式的亲卫队。仅仅靠这些,我并不敢奢言在下一次与英格兰尼的战争中取胜。因为下一次的侵略战争,不爆发则已,一旦爆发,对布雷西亚而言将会更加残酷。现在我有点明白卡敖奇战役取得辉煌的胜利后,伊莉患得患失的想法了。 不过现在最重要的事不是担忧英格兰尼下一次的侵略。虽然它必将发生,但是距离那个时刻的来临毕竟还有一段时间。安丽丝和体力轻微透支的兰丝都留在首都,而日月双星又可能接受英格兰尼的暗杀任务,我归心似箭。 将布防的任务交给凯森处理,我带上亲卫队匆匆向鸠格市赶去。虽然可以扔下所有人骑着白雪飞回鸠格市,可是打完了仗就扔下部下往家里跑,这种行为可能会被士兵和家臣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我非常想念老婆不假,可是前提是不能被别人取笑。因此,我不得不打消了与安丽丝共渡生日的念头。真没想到做个国公会这么受约束。 如果只是完全由卓索图人组成的亲卫第一大队,那么急行军一天也就够了。可是亲卫第二大队中有一些是步兵。虽然亲卫队的步兵都配套着马车,可是马车的速度稍微提高就会产生剧烈的颠簸,而且还会发出嘎吱嘎吱声音。如果因为急行军而导致马车散架,那么我同样将被部下笑话。为了维护在部下眼中的威严形象,我不得不郁闷地压抑着一波又一波如潮水般袭来的思念。 我怀疑自己会因为这一次慢得令人发疯的行军而生痔疮。普通马车行进的速度,想必白雪也会不耐烦吧。可是没有办法,我得忍。布雷西亚人和卓索图人至少有一点相似,他们都喜欢善意地取笑爱老婆或是怕老婆的丈夫。虽然我贵为国公而且已经取得了他们极大的信任和尊敬,可是如果我显示出着急的模样,部下们同样会取笑我。 骑着白雪,我遥望着天空,思考着下一步的行动。 如果猜忌对于普通人而言是一种毒草,那么对于上位者来说,它就是一种致命的毒药了。 历史上有多少能臣名将,没有死在敌人的手中,却死在了国王或是主公的手上。每当我从书中看到相关的故事时,总是那么的义愤填膺。可是现在,我却有着重蹈历史悲剧覆辙的危险。因为我克制不住去想:克劳德公爵为什么不回答我对渡口偷袭战的疑问呢? 渡口战役结束后,一共抓获了一万多俘虏。渡口守军的最高指挥官失踪了,夏默从最高指挥官副官的口中,获取了一些令我感兴趣的情报。大约在袭击浮桥之前半个小时,渡口司令官收到一封由信鸽送达的信。看过那封信后,渡口司令官紧急命令加强巡逻,并下达了很不合常理的命令:魔法师和狮鹫骑士也参加夜晚巡逻。副官指天发誓说,信鸽是从布雷西亚境内飞来的。随后,克劳德公爵大军中的狮鹫骑士也来到渡口巡逻。狮鹫骑士的首领还专程前往渡口司令官的营帐,口头传达了克劳德公爵下达的“加强戒备”的命令。 如果克劳德公爵仅仅出于直觉就将全军的狮鹫骑士在那晚派出巡逻,那么他简直可以转职成预言家。他对于我提出的那个问题的态度,令我免不了怀疑“关门计划”存在一定程度的泄露。 完全了解关门计划的,除了我,就只有四大兵团长。“关门计划”的总体思路是我构想的,而细节方面,却是由我和四大兵团长共同研究决定的。我很难想象出四个兵团长当中有谁会有意无意泄露这样绝密的军事计划。 如果连马迪尔都怀疑,那么就证明我的精神已经达到无法挽救的不正常状态。 凯森呢,可能吗?虽然上回喝醉酒后他把我的眼圈打黑了,可是这更能证明凯森绝对不怀贰志。况且,仅仅冲着安丽丝的美食,凯森也不可能背叛我。 多明戈?他虽然有时候有点疯疯颠颠,可是正是因为他那异常的精神状态,也使得他在忠诚方面不可能出现问题。除非是多明戈疯上加疯,疯得不可理喻。可是多明戈现在仍旧是那种神经兮兮的,与往常一样的精神状态嘛。 皮耶德?他受过我的精神魔法袭击,除非所受过的精神魔法被破除了。否则在他精神的潜意识里,同样也不大可能产生不利于我的念头。 除了四大兵团长,那晚帅营里进行的热烈(准确的说其实应该是激烈)讨论也可能会被守卫听到一些。可是当晚的守卫工作是由我的亲卫担任的。为了能够激发亲卫的最强战斗力,得到他们的同意后,我对他们施展过传自东方的黑魔法——血咒。血咒附带的效果是:所有的亲卫体内都流动着我的血液,如果有谁存心做出不利于我的事,脑部就会产生剧烈疼痛。那种剧烈的疼痛,会使人产生生不如死的感觉。所以,我真的想不出到底军事计划是怎么泄露的。 可是这件事却又必须解决。 布雷西亚国力本来就远逊于英格兰尼,硬碰硬纯粹是找死。如果军事计划总是被敌人提前得知,那还怎么打? 怎么才能弄清渡口偷袭战中克劳德公爵未卜先知的玄机呢? 趁着英格兰尼的第一次侵略战争暂时结束,我得把这个问题完全解决。 第170章 上次渡口偷袭战的成功其实有一定的运气成份。如果在天空进行侦察工作的不是狮鹫骑士而是巨龙骑士,西西王就无法突破敌人的封锁,无法吸引敌人的注意,我也就不大可能混到浮桥的附近施展爆鸣轰雷将浮桥炸掉。总之,我无法想象下一次还会有那种好运气。 自毁长城的事情不能干。可是如果真的有人泄露了军事计划,那么当英格兰尼再次发动侵略战争之后,这样的事将会再次发生。我不能肯定自己仍然拥有摧毁浮桥那样的好运气。亡羊之后不补牢,能行吗? 怎么办才好呢? 虽然仅仅用了十八天就打退了英格兰尼的侵略,这种成功在将士们的眼中甚至可以用伟大来形容。其实他们哪里知道,为了得到这场战争的胜利我付出了多少不为人知的代价! 完全没有一位胜利者应有的愉快,我神情萧索地骑着白雪,研究着白云蓝天,思维陷入了半停滞状态。 “刺客!” “刺客,小心刺客!” 我回过神来,朝着混乱产生的方向望去。一个身影正以令人难以想象的高速向我冲过来。那个人影包裹着一层薄薄的半透明雾气,刀剑根本就无法刺穿那层雾气。这种雾气,正是终极圣斗气用来防御的最大特征。 我很不能理解,作为神兽的白雪为什么也兴奋地恢恢的嘶叫起来。难道白雪在军中待得久了,染上了逞强好斗的习性? 运起圣斗气,拔出杀神剑,我迅速进入了战斗的最佳状态。这种情况下,我轻易地捕捉到那个人影的每一个动作,甚至,我还能透过那层终极圣斗气看清对方的模样。 拉库里恐慌地大叫起来。“不好,主公遭受魔法攻击了!主公鼻子都流血了。快去叫随军的魔法师过来!” 拉库里因恐慌而显得有些嘶哑的声音隐隐约约传入我的耳朵,我却已经无法制止他那种近乎歇斯底里的惊慌失措。 听觉、味觉、触觉、嗅觉,甚至连思维都变得异常迟缓。除了盯着越来越近的人影,我无法再做出别的举动。 第五部第二十一章 有多久没见过卡特琳娜那个小妮子了? 整整一百二十四天!接近三千个小时! 与卡特琳娜这个小妮子分开的时候,我曾感叹过离别最苦。可是经过了近三千个小时的折磨之后,我这才知道:相思同样是生命无法承受之痛。 我贪婪地盯着小美人的玉颜,聊以稍减这段时间以来的相思之苦。 小美人发觉我痴痴的目光,露出微微的羞怯之色。接着,她调皮地一甩头,黑绸般的齐腰长发随风飘扬。 士兵们看到刺客越来越接近布雷西亚公爵,拼尽了全力阻挡心目中的敌人。 然而惊慌失措的士兵们无法形成有效的攻势,更无法阻挡影剑士片刻的前进步伐。卡特琳娜在人群中快乐地穿梭,奇特的步伐在我看来象是一种充满韵律的舞蹈。为什么卡特琳娜总能给我带来新奇的美感?第一次见到卡特琳娜的真面目时,那种静态美,深深地铬在我的脑海之中。这一次,卡特琳娜表现出来的动态美,又一次令我沉溺其中。 卡特琳娜离我越来越近了,而我的鼻血满怀着激情汩汩地往外流淌。我用力吞咽着口水,暗自感叹道:琳娜你不要跑!至少,你不要穿着这么单薄的衣服冲着我跑过来好吗?我又不是不知道你的身躯充满着青春活力,你这样蹦来跳去的,胸前的玉免一颤一颤的,我怎么受得了这种诱惑?可怜这段日子以来我又是施展黑巫术,又是为杀神剑提供鲜血,不能再失血了! 我幸福地擦拭着鼻血,目光由绝世容颜往下移到弹力极佳的高峰上。 不行了,真的不行了,帐篷都顶起来了。这下子,鼻血越流越多,怎么也擦不干净了。 看到琳娜已经冲到离我只有十几米的距离。于是我将杀神剑插入鞘中,准备从白雪的身上跃下,然后张开双臂向她扑过去。结果从中作梗的第三者从天而降! 两支长矛如同毒龙一般扑向卡特琳娜。左手矛划出数不清的华丽轨迹,形成一种扑天盖地一往直前的气势罩住卡特琳娜的全身。右手矛重若千斤一般,以毫无花巧地以普通的速度刺向卡特琳娜的头部。站在旁观者的立场来看:左手矛举重若轻,华丽眩目;右手矛举轻若重,平凡朴实。可是这两者却以组成一种惊人的和谐,竟然令我这样的旁观者也产生了一种无法逃避的感觉。 卡特琳娜终于露出凝重之色,她闪电般地挥击长剑。两声叮的声音几乎重叠在一起,令旁人误认为只有一次交击。关心则乱,这时我才意识到,两支矛的攻击方式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千差万别,可是它们至少有一个共同点:两支矛将同时攻击到卡特琳娜。分则力弱,以影剑士的身手,其实我根本不必为卡特琳娜担心。反过来,我其实倒应该为西西王担心还差不多。巨龙骑士所使用的特制龙矛长达七米,利于远攻。西西王与影剑士这一级的战士格斗,其实应该尽力避免与之接触。西西王毕竟只是黄金骑士,在终极圣斗气的面前,他只有吃亏的份。 西西王到底无法完全抵消终极圣斗气的强大威力,他的上身一晃。可是谁也没有想到的是,西西王居然放弃了巨龙骑士的优势,顺势腾空倒跃来到我的面前,双矛一旋幻出一道光圈,将我护住。 “护住主公,不要乱,刺客是影剑士。白银骑士及风剑士以上身手的护卫进行护驾,其余的人闪开!” 听到西西王有条不紊地下达命令,我有一丝感动。他宁愿放弃巨龙骑士的优势,只是因为龙骑士在攻击方面固然极为强悍,可是在防守固定目标的时候却极为不便。看起来,可能泄秘的名单里,西西王应该被排除。不过也说不定喔,如果西西王大邪大恶,那么这副模样是可以装出来的。 不管了!我不能再这样疑神疑鬼下去了。再这样下去,我会连自己都觉得自己太无耻。别人以诚心待我,我怎么能够以小人之心待之呢?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既然我已经收他们为家臣,那么我应该充分的相信他们。也罢,宁可人负我,不可我负人。我再也不想这种令人早生华发的烦恼事了。这种事交给夏默负责。如果他发现确凿的证据,我便处理。否则的话,我要充分地相信每一个家臣。 “坏表哥。你要这么多人挡着人家干嘛?” 听到卡特琳娜的娇嗔,我回过神来。卡特琳娜此时正叉着腰,嘟着嘴,气鼓鼓地瞪着我。这时候卡特琳娜已经放弃了斗气护身,因而她的容貌完全显露在众人面前。 无辜的将士们被绝世的容貌刺激得神情恍惚,完全忘记了她是石头兵团长口中的刺客。我又好气又好笑。如果卡特琳娜真的是刺客,如果她一开始就露出这种绝世而无害的小女儿容貌,那么她成功刺杀我的机率还是很大的。 瞧瞧那些将士!公爵府里口水横流的悲剧又一次上演了! 皮耶德迷惑地回过头来望着我,而我则对他点点头。不知道为什么,皮耶德摇摇头叹口气,命令挡在我前面的将士让开一条道。然后,他唤下翔龙,腾空跃起骑在翔龙的背上。离开之前,皮耶德又大有深意地看着我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看到与我之间没有任何阻挡了,卡特琳娜娇笑一声,冲着我跑过来。那脆生生的轻笑,差点把我的骨头溶酥了。 我刚才说什么来着!穿着单薄的衣裳就不要冲着我跑嘛。看着那诱人的颤动双峰,好不容易刚刚止住的鼻血又流了出来。完蛋了,今天失了这么多血,不知道要怎么才能补得回来。 卡特琳娜可能是和阿呆待在一起的时间太长的缘故。她给我的见面礼居然和阿呆一样,猛地扑进我的怀里,差点把我从白雪身上扑得掉下去。不过话说回来,卡特琳娜比阿呆可轻盈多了,况且抱着卡特琳娜的那种舒服感觉不可与阿呆同日而语。如果选择是抚摸冰肌玉肤还是抚摸毛茸茸的皮肤,只要是正常人都会与我有同样的选择。 突然想起点什么。“琳娜,阿呆呢?你怎么一个人跑过来了?骑着阿呆应该舒服一些嘛。” “死阿呆,笨阿呆。”卡特琳娜环着我的脖子,咬着下唇垂泫欲滴。“下回看见阿呆,非把它的毛全部揪光不可!” 虽然说猞猁是魔兽之王,可是我对卡特琳娜放的狠话却毫不怀疑。 琳娜是影剑士的同时,也是个女人。对于女人天生就能够掌握的拧、掐、捏等暴力性质的技巧,卡特琳娜是非常熟练的。关于这一点,我当时胳膊上的经常出现的青痕可以为证。 我小心翼翼地询问:“阿呆怎么惹你生气了?你可不可以不拔光阿呆的毛,只拔几根给它个教训算了?” 卡特琳娜嘟着嘴点点头。“其实也不能完全怪阿呆,算了。” 小美人的手移动我的头部,我开始紧张。 对于悲惨的事,我似乎有一种特别准确的预测力。小美人的小手有意无意地把弄着我的几缕头发,以危险的口气问我:“阿呆的帐以后和它算。可是你呢?为什么这么长时间都不来看我?害人家深锁闺中,寂寞无聊!” 如果不是因为几缕头发被危险所笼罩着,我肯定无法以无上的毅力控制脸部的肌肉而不笑出来。小美人居然会使用深锁闺中这个词,实在太令人忍俊不禁了。因为任务过于困难的缘故,我的脸部肌肉仍然止不住抽搐起来。小美人瞪着眼睛瞧着我,逼问道:“你的脸是怎么回事?” 老天,现在的女人都是怎么了? 第171章 伊莉要我有空去见见她,卡特琳娜也抱怨我没有去看她。 “因为,”我努力地克制着自己爆笑的欲望,解释说:“我实在太想你了。看到你之后,我控制不住自己过于思念的表情。” “真的吗?”小美人的脸上洋溢着愉快的表现。“我也是这样啊。和木力、阿呆那些傻瓜在一起,真的很闷啊。我每天都在想你呢!你真好,亲一个。” 毫不顾忌众人的围观,小美人给了我一个响亮的吻。 “不好了,主公又流鼻血了!快叫魔法师来。快拉开那个小魔女!……啊……不要打……呜呜……” 拉库里的声音鄂然而止。听起来,他似乎被人掩住了嘴,一通拳打脚踢之后,传来人状物体被拖走的声音。 一个吻怎么够?我深情地回吻过去。将琳娜用力的拥进怀中,狠狠地挤压着,似乎想要将一百多天的思念一次性地表达出来。真想将她揉进我的身体之中,使她与我合成一体。 柔软的娇躯,变得更软了,就好象被水浸过的面粉一般。在我无情的揉搓之下,变成各种形状。 粗暴的对待,却换回销魂的呻吟声。诱人犯罪的声音使实施犯罪的我受到了更大的刺激,牙齿、嘴唇、手指轮番上阵,毫不留情地摧毁琳娜仅余的理智。 如果不是周围淅淅沥沥的滴水声越来越大,进而影响了我的情绪,我真的不知道将会发会什么后果。 分神向周围望去。 四周密密麻麻挤满了人,所有的人都津津有味地盯着我们。流口水也就罢了,更可恨的是,某些恬不知耻的围观者居然学我一样流鼻血。 天!太糗了!不如让我死了吧。 我们居然正在行军的大道上为部下们进行了一场免费的激情表演!这下子,我在部下面前的威望完蛋了! “嗯,这个……” 我尴尬极了。“大家继续行军,就当我们并不存在。” 公爵的地位一落千丈,围观的将士们古怪地憋着笑意,双肩止不住地抽动。 有道是退一步海阔天空。也有人说为名将者应该明时势、知进退。毫无疑问,现在最好的选择莫过于落荒而逃。 在我的暗示下,白雪腾空而起。 第五部第二十二章 如果是安丽丝,此时她多半会坐在我的身后,幸福地环着我的腰。 可是卡特琳娜此时却腻在我的怀里,一只手勾住我的脖子,另一只手在我的胸甲上画圈圈。我终于确定:卡特琳娜是那种所谓天生媚骨的人。她舔自己的红唇、用水汪汪的眼睛望着我、在我的胸前画圆圈,老是弄得我顶起帐篷、不得不冲冷水、无辜地流鼻血,并不是故意的。琳娜的一举一动,纯粹只是自然而然的行为。以后如果和琳娜在大庭广众下出现时,为了自己的形象着想,我最好是穿上一件盔甲,蒙上自己的眼睛。 早知道会是这样的情况,那我还处心积虑地维护形象干嘛?半颗心早已飞到了安丽丝的身边,半颗心却停留在身体里,昨天傍晚和今天早上撕裂般的相思之痛不是白受了吗? 为了惩罚罪犯,我开始轻咬怀里的小美人。可惜这种惩罚方式似乎没有什么效果,小美人虽然尽力躲避着我的偷香,却总是吃吃地娇笑。 要命,我最受不了琳娜以水汪汪的眼睛朦朦胧胧地看着我的那种媚态。可是小美人被我轻轻地咬了几下后,又开始色诱我。 救命,这可是几百米的高空啊。虽然我已经被刺激得欲火焚身,可是万一做爱时动作激烈,激情忘我,从这种高度掉下去以我的身手虽然不至于摔死,但肯定会很狼狈的。 此时和琳娜说说话,分分心,对她对我都好。 “琳娜,你怎么突然跑来了?你不担心木力他们没有人领导吗?” 卡特琳娜的身体变得僵硬了,她突然生气地捶起我的胸甲来。“都怪你,都怪你!就是你要我率领木力那些傻瓜,害得我差点被大坏蛋抓住了!我好不容易才逃过来的。” 这是少女毫无理由的撒娇吗?从琳娜的表情看,她似乎不是在撒娇。可是在兽人大军中抓他们的“魔王”?!是我的听力出了问题还是思维出了问题? 一丝笑意爬上我的嘴角。今天,是大陆历1418年11月20日,小美人十六岁的生日。难道说…… 小美人急不可耐地想成为我的妻子,因而胡乱编些故事跑来和我成亲? “琳娜,你先回去率领兽人大军。将兽人部队带回大草原之后,你再来布雷西亚,我们便可以心无旁骛地结婚。那时候,我举办一个非常盛大华丽的婚礼和迎娶你这个小表妹的。” 琳娜睁圆了眼睛看着我,吹弹可破的小脸上升起一丝红晕。 “其实我想你想得心都疼了,可是兽人大军没有合适的领导,可能会全军覆灭的。我现在又抽不出身……” “人家才不是因为这个原因跑来呢!……”卡特琳娜两只小手捂着脸,神态扭捏,开始嘟哝一些难以听得懂的话。 爱克斯大陆有一种说法:一个人的寿命长短,和他妻子的美貌程度成反正。我突然觉得这种说法还是有一定依据的。 卡特琳娜无意识的媚态固然令我心跳加速,可是她羞态可鞠、天真可爱的模样,同样令我怦然心动。一个人的心脏如果经常性地突然激烈跳动,那么他得心脏病应该只是迟早的问题。 我按住琳娜的双手,用力一挤,她红润的双唇被挤得嘟了起来。此时不偷香,更待何时? “大色狼……”卡特琳娜娇嗔着,神情说不出的可爱。 “好了,你先回兽人大军去。将兽人大军带回大草原后再来鸠格市吧。” 小美人在我的怀里不安的扭动着。“表哥,人家没有骗你啦。真的有大坏蛋抓我。我过来只是想见你一面,还得赶快跑。如果慢了,就会被大坏蛋捉住的。” “哦?”我的眉毛挑了挑。“那个大坏蛋在千军万马中捉你?而且是在兽人大军中捉你?” 说实话,我确实无法相信。既使是凯森和克劳德两名圣骑士联手,他们去兽人大军中去捉身为影剑士的卡特琳娜,也无异于自寻死路。 卡特琳娜瞧出我的怀疑,嘟起嘴显出很不高兴的样子。如果不是正骑着白雪在天空飞翔的话,卡特琳娜可能会跺着脚表示不满吧。 卡特琳娜秀眉微颦。“哎呀,跟你说不清楚。总之呢,我没有骗你就是了。那个大坏蛋可能过一会儿就会来捉我了。我真的得马上逃跑了。” 卡特琳娜的语气显得很认真,可是我却因为她认真的语气而更加迷惑了。卡特琳娜的身上有许多迷。也怪我一时心软,第一次见到她时就被迷得七荤八素,居然承诺不追问她不愿意回答的事。 我开始严肃起来。“琳娜,我现在的身手只是略逊于圣骑士,而我的家臣中有一名圣骑士、一名魔导师、一名巨龙骑士。我不认为有什么人可以当我的面把你抓走。放心吧,我会保护你的。” “今生今世,我都不会让任何人伤害你的。” 一名黄金骑士无比严肃地向影剑士承诺保护她,这或许是一件可笑的事。可是卡特琳娜很给面子,她痴痴地望着我,一脸幸福的表情。 我轻轻地亲吻了一下卡特琳娜的额头,这种亲吻方式,通常代表着关怀的意思。然后,我蜻蜓点水般地亲吻了一下她的眼睑,表达我对她的怜爱之情。卡特琳娜的小脸羞得通红,她闭上眼睛,一副任君采颉的模样。我对着那点红润的玉唇,轻轻地点了下去。 感觉到怀中的小美人因为这轻轻的一吻而激动得身体发抖,我对卡特琳娜的爱意更浓更深了。 “别管什么兽人了。我们去见你的安丽丝姐姐,明天我们就结婚。好吗?” 卡特琳娜睁开眼睛,可是迷人的眼睛里,除了还未消散的激情外,还有一丝迷茫。 等小美人从迷茫中清醒过来之后,她变得花容失色。 “不好了,时间过了这么久了,我再不逃就会被大坏蛋抓住的。大坏蛋抓住我肯定会直接把我揪到爸爸那里去,我得先去爷爷那儿求救。” 看到卡特琳娜激动得准备直接从白雪的身上跳下去,我把将她抓住。“我骑着白雪送你不是更好吗?你想去哪儿?” “放手啦,我要去鸠格市西北两百多公里的地方。”小美人着急了,她惊慌失措地叫嚷着。“你再不放手我会被抓住的。上次爸爸就生气得胡子都翘起来了,骂我的声音比打雷都响。他说过如果我再翘家就会真的打我。这次被抓住屁股肯定会被打开花的。” 看到卡特琳娜着急的样子,我的心一软,手一松,结果她纵身往地面跳去。卡特琳娜安全地落在地上,然后拔腿就跑。那种慌慌张张的样子,一点都不象个女孩子。 我失落的看着卡特琳娜渐渐绝尘而去的身影,心里象是突然少了点什么似的。那个什么大坏蛋的早不捉卡特琳娜,晚不抓卡特琳娜,偏偏现在抓她。我和小美人还没成亲呢!其实我真的不想让卡特琳娜离开。 之所以松开卡特琳娜,其实也有作贼心虚的原因在里面。听卡特琳娜的语气,那个抓她的大坏蛋似乎是她的族人。至少,“大坏蛋”对她并没有真正的恶意。反倒是我,或许在小美人的族人眼中,是个不折不扣的拐骗未成年少女的骗子。 事实上,我怀疑卡特琳娜把我误认为什么别的人了,因而才会莫名其妙地待在我的身边。对于这个疑问,我下意识地抗拒将它弄清楚。 第172章 因为我害怕,怕卡特琳娜知道她弄错了后离我而去。就这一点而言,我确实有点儿象拐骗未成年少女的骗子。 我是骗子吗? 望着卡特琳娜消失的方向,我不由地苦笑。 良久,我重重地呼出一口气。我决定了:既然从小就没有向往过成为正人君子。成为骗子又如何?!为了替兰妮报仇,我甚至冒充魔王率领过兽人大军。为了得到卡特琳娜,别说是骗子,就算是成为强盗、杀人犯,我也不在乎。有句话说得好: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不过,娶得美人归算不算“大事”呢? 不管了,我只知道自己很喜欢卡特琳娜。纵使能够成为真正的独立公国的国公,如果没有卡特琳娜相伴,我的生命中终归会感觉缺少些什么。与其将来后悔,不如现在就定下决心。 挺起胸,我望着卡特琳娜消失的方向自信地笑了。我大声地叫喊着:“小美人,任你跑到天边去,我也要抓住你!” 一群南飞的候鸟被我的以圣斗气发出的叫喊声吓得队形都乱了。看到这种有趣的事,我开心地笑了。有时候,人们之所以心情郁闷,是因为他犹豫不决的缘故。如果下定了决心,他就会觉得轻松了许多。 以前我一直担心卡特琳娜知道认错人之后会离开。可是现在我不怕了! 象是抛弃了一个长期压着我的沉重包袱一样,我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现在,我该回到亲卫队中间去了。 带着掩饰不住的笑意回到队伍之中,刚才还在嘻嘻哈哈的将士们突然沉寂了下来。 我得意地挺起胸,看来刚才很糗的一幕并没有使我的威严受到太大的质疑。只是将士们全都充满着热烈的期待神情盯着我看,让我心里有些发毛。 “小美人!”拉库里望着我扯起破锣般的嗓子开始嚎叫。将士们发出哄笑声。 我迷惑地看着拉库里,他刚才被别人打坏脑袋了吗?“好运的拉库里”本来就不太高的智商也保留不住吗?看着拉库里兴奋得无法自抑的笑脸,我对他产生了一丝怜悯。 “任你跑到天边去!”凯迪憋着笑意大声说道。 瞪大了眼睛看着凯迪,血液开始往头上涌。 身后传来西西王嘻嘻的笑声。随后,他好象站在神坛上发誓一样,语气庄严肃穆。 “我也要抓住你!” 欢笑声汇成愉快的海洋,可是被愉快的海洋包围的人,感觉脸在发烧,而且郁闷得想哭。 打仗的时候,我与将士们同吃同住(主要是安丽丝没有随军的缘故,否则我估计自己不太可能抵御得了美食的诱惑);冲锋的时候,我总是身先士卒;平常的日子里,我从来不故意端起国公或是主公的架子,对待每个人都象朋友一样。这些,都是外公对我言传身教的结果。我承认,这样一来将士们发自内心地爱戴我,他们每一个人甚至不惜为我献出生命。 可是这一刻,我突然意识到这种带兵方式似乎有点问题。 难道我不是布雷西亚的公爵?或者说我不是这几个家伙的主公?即使是神魔大人(魔王)的传说也完全不起作用了? 在这特定时刻,这群无聊的人居然联合起来欺负我! 第五部第二十三章 虽然对于未来的形势并不报以特别的自信,不过我仍旧同意了安丽丝的建议:举办一场盛大的庆功典礼。盛大的庆功典礼可以振奋布雷西亚人的精神,可以使布雷西亚人拥有更强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可以增加布雷西亚人与卓索图人、塞斯人之间的凝聚力。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事,没道理不干。 前一段时期为了应付战争的需要,布雷西亚的国库告罄。作为财政大臣的阿拉卡,想尽各种办法为我筹集资金。经过我的同意后,阿拉卡发行了一种一年期的战争债券,可是筹集资金的效果并不理想。后来,阿拉卡甚至将他商会的大部分资产都进行了抵押。从抵达布雷西亚直到现在,连喝水都会长胖的阿拉卡居然整整瘦了五公斤。好在阿拉卡瘦一点更好看,所以我并没有产生强制让休息的念头。况且即使我命令阿拉卡休息,他也未必愿意去休息。 一般的战争,战胜方可以向战败方索取战争赔偿金。可惜布雷西亚并没有取得真正意义上的胜利,因而连阿拉卡那么贪财的人都没有想过向英格兰尼政府提出赔偿要求。不过我军从这场战争获得了大量的俘虏,其中有许多出自于英格兰尼特拉比松行政省有头有脸的贵族家庭。除了那些贵族外,普通的私兵一样可以换取相应的经济利益。通常情况下,私兵原先的领主都会在奴隶市价的基础上加15%的遮丑金赎回被俘私兵。如果领主确实没钱或是舍不得出那笔高于市价15%的赎金,那么私兵往往会被作为奴隶卖掉,同样可以换取现金。 整个战争结束的时候,我军共计俘虏敌军近三万人,缴获马匹、铠甲、兵器若干,预期收益共计一百五十万金币。每一笔赎金交易阿拉卡都要亲自过目并进行审核。自从阿拉卡兼任布雷西亚财政大臣后,他的睡眠时间越来越短。最近一段时间,他的睡眠时间已经少于三个小时了。好在每天都有数不清的金币搬进国库,这使得阿拉卡的精神越来越亢奋。 不知道为什么,阿拉卡这么贪财的人居然向我要求将战争债券原先设定的利息上浮1%。虽然战争债券的持有者购买债券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可是阿拉卡仍旧按上浮1%的利息和一年的息期提前向债券的赎买者兑现了。据阿拉卡说,因为战争债券发行情况很不理想的缘故,因而只筹集两万八千多金币。这次大方的派送利息,其实只多花了两千多枚金币,却可以取得极为理想的宣传效果。 看起来阿拉卡的商业营运思想真的很超前。如果正常情况下我继承了外公的采邑,我相信以自己的能力治理吾尔汉不会比外公逊色。农民和奴隶种植各种农作物,然后将收成卖出,换成金钱供我和家臣使用。对于阿拉卡的商业理论我不是很了解。什么所谓的“信誉就是金钱”这一套,我听得迷迷糊糊。 不知道外公如果在世能否接受阿拉卡的商业理论,不过我却毫不迟疑地同意了阿拉卡的建议。阿拉卡受到圣华学校商业学院老师的肯定,而且他也用事实说话:将沙丝那亚经济弄得很好。在专业方面,还是充分相信专家的建议为好。 虽然说赎金换自由的工作并未完全结束,而克劳德公爵许诺的赎金至少需要两周后才能付出,可是现在已经从俘虏的身上获取了八十多万金币。除去战争的相关费用支出,再除去缴获的马匹、铠甲、武器等物资,布雷西亚已经获取了超过九万枚金币的现金收益。现在最热衷于战争的家臣不再是凯森了,战争狂的头衔已经被阿拉卡所取代。 除非有明显的预期收益,通常情况下阿拉卡对花钱的事都会抱着抵制的态度,可是他对举行庆功典礼却没什么抱怨。我猜想或许是因为阿拉卡现在手头宽裕的原因,可是他的回答却令我大吃一惊。阿拉卡告诉我:为了获得更大的利润,就应该及时地对做出贡献的劳动者进行表彰和奖励。在阿拉卡看来,将士们就是战争经济中的劳动者。 说起来我不得不佩服阿拉卡这方面的经济头脑。将渡口的俘虏交给阿拉卡处理后,他命令商会收购了几家制作国旗的小作坊。当时我还以为渡口战役的巨大胜利使他产生对布雷西亚的热爱之情呢。结果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他只是预见到国旗将会热销,因而制造了大量精致的、大小不一的国旗。现在,市面上的布雷西亚国旗已经完全脱销,令阿拉卡小赚了一笔。 这次庆功典礼,将所有布雷西亚人的热情都调动了起来。击败英格兰尼的不败兵团、俘虏大量原宗主国士兵的事迹在有心人的宣传下,已经沸沸扬扬。毕竟战胜原来的宗主国是一件大扬国威的事情。为了观看布雷西亚五百年来最为盛大、最为辉煌、最令人激动的庆功典礼,甚至离鸠格市四百公里远的边境小镇也有布雷西亚人前来观典。这些天来,鸠格市的房租价格上涨了50%,客店的老板们高兴得嘴都合不拢。 所有主干道两旁的二楼窗口上,都悬挂着布雷西亚的国旗。主干道的两旁,是最近才栽种的整整齐齐的槐树和桂树。这些槐树和桂树,一直延伸到鸠格市城市外五公里远的地方。整个鸠格市,都流动着桂花的暗香——深秋的季节原本就是桂花飘香的时刻。 一些市民自发走上街头参加义务劳动,整个鸠格市被热情热情洋溢的市民打扫得焕然一新。 除了主干道外,所有其他的道路,包括只能容纳一个人侧身行走的小巷,同样被打扫得干干净净。每一寸道路都被清水仔细地擦洗过,那些藏匿在青石板缝隙间的陈年污垢,全在这次大运动中消失不见了。这样一项浩大的工程,几乎完全靠鸠格市市民的义务劳动解决了。阿拉卡原本计划花费特殊清洁费两万枚金币的,可是市民的热情义务劳动,令阿拉卡节约了一万八千金币。 外地赶来的游客也被鸠格市民热火朝天的劳动热情所感染。他们之中的许多人往往不顾跋涉之苦,解决了食宿问题之后,便参加到热情劳动的市民之中。 相对于普通的市民或是从外地来的游客而言。布雷西亚公爵反而是整个鸠格市里最为清闲的人。 这段时间我的生活清闲而且规律。 早上起来,梳洗之后开始吃早餐。一份鹅肝或是一份煎蛋,加上满满的一碗皮蛋瘦肉粥。 第173章 细细地品尝着那些会慢慢融化的美味后,再走到后花园练一练气。上回从克劳德公爵那儿吸收的终极圣斗气太多了,我的经脉里充斥着太多杂乱无章的能量,怪不舒服的。所以我不得不偶尔花点时间慢慢将那些斗气理顺之后吸收。 大约八九点钟开始,我就开始陪着娜弗丽玩。通常我们都是逗弄那只才一个月大的小火焰狮子王。娜弗丽为小家伙取名为小火。小火很好玩,真的。有一次小狮子王被我和娜弗丽玩得恼了,还生气地从小嘴巴里喷火。可惜小火喷火选择的时机糟透了。小火喷火的时候,不巧娜弗丽刚刚喝过酒。总体说来娜弗丽还是很可爱的——当然,这种评价绝对不包括娜弗丽喝过酒之后的情况。我不知道娜弗丽是怎么弄到酒的,如果让我知道是哪个混蛋故意将酒精饮料放在娜弗丽面前,我非活生生掐死他不可。醉酒后的娜弗丽把小火欺负得晕头转向,我看小火呜呜叫唤得太可怜,赶紧将娜弗丽抱起来。没想到娜弗丽抱着我的胳膊就一口咬下去,害得我的惨叫声响彻整个鸠格市。以前娜弗丽生气的时候也咬过我,只是这次我才知道,以前娜弗丽只是咬我玩。因为醉了的娜弗丽一口咬下去,我的胳膊上顿时血流如注。后来小火看见娜弗丽就蔫头蔫脑的,再也敢在她面前喷火了。而我,也养成了一个习惯:和娜弗丽玩耍之前,先把她抱起来亲一口,借以探查娜弗丽喝过酒没有。 有时候,我会陪着娜弗丽飞到天空去追吓得乱飞的鸽子。有一次鸽子少了两只,好在琼斯似乎没有发现,她对鸽子失踪的事提都没提。我不知道鸽子是被吓得飞不见了还是被娜弗丽偷偷吃掉了,反正琼斯如果提出质疑,我只好一口咬定是那娜弗丽干的。虽然我并不反对偷鸽子吃,可是鸽子失踪案的确与我无关,没道理背这种黑锅嘛。 中饭和晚饭,我、安丽丝和娜弗丽现在都吃皮耶德烹调的亚龙肉。亚龙也分为不同的种类,皮耶德这段日子为我们制作豹纹龙肉,甜中带酸,正合安丽丝现在的口味。吃完中饭后,陪着安丽丝去听听安洁儿美妙的歌声成了一项固定的活动。当然,为了听安洁儿唱歌,安丽丝往往会亲自操琴为之伴奏。有时候安洁儿也会为我们跳上一曲。其代价是:公爵大人愁眉苦脸地进行伴唱。我早就知道,在安丽丝面前应该装得什么都不懂!可是我居然在那次的宴会中情不自禁地唱起歌来。所谓天造孽犹可为,自造孽不可活!上次是铁匠,这回是游吟诗人。孩子生下来后我绝对不和他(她)玩,要不然我会沦为保姆的。 晚饭之后,多数情况下我会和安丽丝、皮耶德、希茜一起打牌。每个晚上,大约七点,皮耶德都穿着擦得干净得可以当镜子用的长筒皮鞋,揣着满裤兜的金币笑容满面地来和我们玩牌。九点钟牌局结束后,皮耶德的金币通常都变成我和安丽丝的。当然,偶尔皮耶德还会欠下几枚金币的帐。这也不能全怪皮耶德,希茜的牌技差得一塌胡涂,而皮耶德又必须付双份(替希茜付帐)。 所有的人都很愉快。一场战争这么顺利就结束了,我安然无恙地回到了安丽丝身边陪她,她高兴。我靠自己的本事赢了钱,自然也高兴。皮耶德虽然老是输钱,可是他醉翁之意不在酒,同样老是笑得贼兮兮的。至于希茜,尽管她总是有意无意地与皮耶德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我和安丽丝分析,马迪尔娶得美人归的希望更大些。可是一个英俊的男士对她表达出明显的爱意,身为女性的她仍然会产生一种矜持的愉悦。 经过了残酷而令人紧张的战争之后,我真希望能够永远过着这样的生活。 这段日子真是幸福,我都懒得走出公爵府。不过话说回来,我也无法走出公爵府。只要在街道上被市民们发现,那么我便会被市民的热情所淹没。我喜欢这种情形——前提是如果道路不会因此而堵塞。鸠格市的市长雷昂是多明戈的家臣,是个耿直而不畏权势的家伙。拒我估计,半疯的多明戈没有将布雷西亚弄得天怒人怨,其中肯定有雷昂的功劳。雷昂劝说我在这段时间内如果没有足够亲卫护送下不要上街。对于这种建议,我没法拒绝——好在我会飞行术,要不然我还是会设法拒绝的。普通的内政,马迪尔自从担任首相后便开始处理了。如果有重要的事必须得到我的批准,马迪尔便会来公爵府向我请示。自从知道公爵府每晚打牌后,马迪尔无论有没有事,每晚都会来公爵府向我请示。 至于说庆功典礼,我交给多明戈全权负责。对于这样的庆典,家臣里还是多明戈比较熟悉一些。整个鸠格市,目前最繁忙的人当属阿拉卡或者是多明戈。将布置庆功典礼的事情交给多明戈全权负责后,他高兴得不行不行的。多明戈愈加显得神经质起来,他将负责庆功典礼的任务当成了不许他人染指的禁腐。他日以继夜工作,发布着各项命令。他的家臣或下属想要分担帮忙的善意,却换来多明戈暴跳如雷的呵斥。仔细想了想,我便明白了多明戈的心情:他从小立下的志愿,通过我得到了某种程度的实现。想明白这个问题的关键之后,我便尽量避免干涉多明戈对整个庆典活动的安排。 多明戈将庆功典礼安排在11月27日开始进行。大军昨天上午便到达了离鸠格市八公里的一个小镇上。今天上午十点钟左右,大军将以最佳的军容出现在众人面前。太阳刚刚升起的时候,鸠格市通往布雷西亚东面诸郡的主道旁就聚集了很多人。从今天起连续三天,是布雷西亚的法定假日。全鸠格市的商店,除了服务性的客栈和酒店外,今天全都关门停业。到九点钟的时候,聚集者已经超过了十万。人们不分男女老幼,几乎每个人手中都拿着一面布雷西亚国旗。 五百多年前的今天,布雷西亚人在一场关键性的战役中取得了胜利。这场布雷西亚历史上最伟大的胜利令当时的布雷西亚成为爱克斯大陆七雄之一。从次年起,11月27日便成为布雷西亚官方规定的最盛大节日——胜利日。由于这场战役在鸠格市近郊进行,在这一天里,许多外地人都会来到鸠格市缅怀五百多年前布雷西亚人的光荣。 今年,他们无需缅怀五百多年前的光荣了。荣耀的光芒,将再一次照在布雷西亚人的身上。 焦急的等待之后,远方渐渐出现了一支大军。不知由谁第一个带头,众人开始欢呼,开始挥动手中的小旗。 大军不紧不慢地走着,离人群越来越近。慢慢的,人们已经可以看清最前面将士的面容了。 欢呼声,如雷般响起。鸠格市的任何地方,都可以听见那持续不断的响亮欢呼。整个城市,完全被欢呼声所笼罩。 三大兵团长已经提前到达到鸠格市,因而带领大军的唯一人选只剩下凯森。由于这个缘故,飞熊兵团走在队伍的最前面。与上次公爵就任仪式不同的是,这回许多战士都身披一条红色的绸带。当然,身披红色绸带并非由于他们个人喜好的缘故。凡是在此次战争中能够获得勋章的战士,都可以披上红色的绸带。 一部分士兵负责边境的守卫任务,因而参加典礼的战士只有两万多人。他们组成的队伍汇成一条长长人流,缓缓向鸠格市中心的大型竞技场走去。在那儿,将是整个庆典的高潮部分:授勋仪式和奖励大会。 我在高台上整整等待了两个小时,军队终于走进竞技场集合了。市民和外地的游客纷纷走上观众台,将能够容纳八万人的巨大看台挤得水泄不通。 颁发奖章简直可以用大派送来形容。当然,这次战争是一场大胜仗,以战士们立下的军功,的确值得颁发那么多奖章。 四大兵团三万多人,共获得橡树叶骑士十字勋章二千多枚,宝剑骑士勋章一百零七枚,获得钻石骑士勋章十八枚。唯一的一枚最高荣誉勋章,布雷西亚战鹰勋章颁给了兰丝。在评定的时候,只有多明戈以兰丝并非土生土长的布雷西亚人而提出过反对意见。不过在我怂恿多明戈向兰丝提出决斗之后,多明戈终于保持了沉默。 我不想用冗长的名单消磨市民的激情,因而只公布了获得钻石骑士勋章者及布雷西亚战鹰勋章的名单,并且亲自为他们颁发奖章。至于其余的人,则由他们的兵团长在其它的时候为他们颁奖。没有得到勋章的人,每个人仍旧至少可以得到一枚金币以上的奖励。至于说战死和受重伤残废的战士,按照以前的设定,由四大兵团商会进行统一的善后处理。 授完奖章后,战士们和各种大型的华丽彩车一起游街,整个活动一直持续到月亮升至天空正中。我猜想今天那些来参加典礼的战士肯定很高兴。在胜利庆典的三天里,战士是最受欢迎的人。接下来的两天里,将士们仍然担任胜利庆典的主角。 欢乐,同样是可以传染的。布雷西亚人的表情、声音,无不透露着他们无比愉快的感情。看到这一切,我产生了幸福的感觉。看着那些淳朴而且非常容易满足的人们,我无声地对他们说:唱吧、跳吧,尽情地狂欢吧!身为布雷西亚公爵,我将改善你们的生活,让你们生活得更幸福更快乐…… 第五部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四章 夏默终于将关于兽人大军的情报收集回来交给我了。可是那离奇的细节使我无法拼出事实的真相。相反,我反而被那些纷乱的情报弄得更加迷惑了。 卡特琳娜生日那天,兽人大军曾经一度混乱。一个戴着面具的人(我猜测是卡特琳娜)慌慌张张地从兽人大军中逃出来。 第174章 然后,另一个戴着面具的人(这个人我就猜不出了,估计是卡特琳娜口中的那个大坏蛋)从兽人大军中追出。可是追的人不知道为什么又返回了兽人大军,大约半个小时后才沿着魔王逃走的路追上去。在英格兰尼人抓住兽人大军混乱的机会之前,兽人大营已经恢复了正常。这时,兽人大军开始向大草原的方向移动。没有人愿意在这种情况下招惹兽人,在无数双眼睛的注视下,兽人部队迅速朝着草原的方向行军。数天之后,兽人大军穿过史多普城重新回到了大草原。 由于史多普城被严重损坏,几乎所有的城墙都被精力过剩的兽人拆得稀烂。英格兰尼不得不重新修建史多普城。在此期间,国防部派遣五个主力兵团在史多普城附近进行驻扎,防止兽人再度从此处攻进内陆。 在这种情况下,兽人大军仍然能够拖住英格兰尼的五个主力兵团自然令我高兴,可是我确实想不明白兽人大军为什么突然北返。我所认识的兽人部落首领中,绝对没有如此理智之人。况且一千年来草原上的兽人部落从来没有完全统一过,又有哪个部落的首领拥有如此的威望,能够指挥兽人大军有条不紊回到大草原呢?假如说确实存在一个即拥有理智又拥有足够威望的兽人存在,那么英格兰尼遭受突然袭击的情况下,防线漏洞百出,那个首领为什么不趁此机会多占些便宜呢? 由此看起来,兽人大军由混乱恢复正常的关键在于另一个戴着面具的人。真的很难令人想象,是什么人能够不被兽人们撕碎,反而能够令兽人在军恢复正常呢?而且那个神秘的人在半个小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离开了兽人大营,似乎率领兽人大军返回草原的并不是那个神秘人。神秘人应该是卡特琳娜口中的大坏蛋,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会放弃追卡特琳娜而返回混乱的兽人大营。 想要弄明白真相看起来很困难,因为这件事的确太离奇了。 因为不愿意将卡特琳娜率领兽人的秘密让他人知道,因而我只与安丽丝对这件事进行过讨论。安丽丝也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看来想要真正弄明白,只有找到卡特琳娜问问了。 由于赖福村大捷的消息已经传遍了大陆,因而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对布雷西亚传递了善意的信息。玛哈亚公国向我提出邀请,要求派代表参加玛哈亚公国的建国日庆典。玛哈亚公国是第一个与布雷西亚签订和平条约的国家,我觉得应该予以高度的重视。虽然玛哈亚公爵只要求派代表参加他们的建国日庆典,可是我打算亲自前往。如果能够在和平条约的基础上与玛哈亚签订攻守同盟,那就更好了。 玛哈亚公国在法兰西斯三王之乱的时候曾宣布独立,旋即被阿朗佐镇压,当时的玛哈亚公爵被生擒。当三王之乱结束后,非德.阿科尼奥登基成为法兰西斯的国王,原玛哈亚公爵被废黜。非德.阿科尼奥的妻弟斯宾诺拉是玛哈亚的大贵族,因而被扶植为玛哈亚公爵。有这层关系,与玛哈亚公爵拉近关系也不错。形势比人强,在这样的国际形势下,能够成为法兰西斯与英格兰尼争霸的马前卒也是我所期待的救命稻草了。马前卒的命运虽然凄惨,可是至少比无依无靠独力抵抗英格兰尼要强一些。 一来英格兰尼新败,至少需要一段时间整编军队;二来克劳德公爵保证过不让英格兰尼从克拉比松行政省进攻,除非英格兰尼政府真的放弃那个进攻点,不然为了解决克劳德公爵的问题也需要一定的时间;三来英格兰尼必须防备北方草原的兽人。我们结合了夏默提供的情报一起讨论分析,英格兰尼不可能在短期内再次发动大规模侵略战争。 这一次,安丽丝再也不肯乖乖地待在鸠格市等我了。安丽丝的跟屁虫娜弗丽自然也嚷着吵着要一起去。想想胜利日庆典已经结束,因此我打算趁这个机会带着安丽丝去散散心。 12月1日,出访玛哈亚的名单确定了。出访使团除了我和安丽丝外,包括兰丝、皮耶德、夏默、拉库里、琼斯、安洁儿和希茜。国公与国公夫人共同出访,其外交效果自然更好。至于安洁儿,她与安丽丝已经亲热得情同姐妹,所以也列入了名单之中。希茜现在已经不再是兰丝的侍女了,她是布雷西亚公爵夫人的首席女官,所以也跟着出发。作为国师,在一个国家的地位通常都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既然打算与玛哈亚交好,那么给面子便给个十足好了。兰丝是国师,而且他也没什么具体的事务需要处理,因而陪同我一起出访。兰丝出访,琼斯也要跟着。这种成人之美的事,我干嘛要拒绝呢? 我在纳闷马迪尔怎么还没有向希茜求婚,可是马迪尔却反过来埋怨我为皮耶德制造了过多的机会。马迪尔作为首相,不便与公爵同时离开。马迪尔除了要处理相关的政务外,还要与凯森一同处理军务。如果不是这些原因,马迪尔肯定不会放任皮耶德拥有这种亲近希茜的机会。战后的重建工作令阿拉卡忙得昏天黑地,因而他也抽不出空。 海若在罗德城守卫仗中立了大功,可是罗德城守卫仗打得确实很惨烈。最后的出击战损失更大,与前期十几天加起来的损失差不多。海若虽然没有受伤,可是夏默的家臣法雷尔为了救他至今仍然无法从病床上爬起来。海若出于内疚,一直都在照顾法雷尔,因而不愿前往玛哈亚。为了表彰法雷尔在战斗中英勇的表现,我前往法雷尔的府邸,在法雷尔的病床前为他颁发了铁十字友爱勋章和钻石骑士勋章。海若和法雷尔两人的军人气质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一个不耐烦于按兵不动;一个却不轻易积极行动,除非他确认能够取胜。两位都是优秀的军人,作为搭档几乎是天合之作。 凯迪本来也打算去的,不过单身军人现在已经成为鸠格市最受欢迎的人,好多贵族都想将女儿嫁给那些立下功劳的单身军人。据小道传闻,鸠格市目前最抢手的单身汉排名为:皮耶德、海若和凯迪。我将亲卫第一大队和凯迪都留在了鸠格市。趁着这个大好机会,我给凯迪下达了一个任务:趁这个机会自己找个妻子,还要帮亲卫队成员尽量多娶些好妻子。反正出访友国又不是打仗。况且卓索图人与布雷西亚贵族多联姻,我的政权也会更稳固些。另外,单身的卓索图亲卫有了老婆后,他如果对老婆不好,我就以干扰国家稳定、破坏民族团结治他的罪。如果他爱老婆,嘿嘿……我就…… ……要申冤!要报仇! 使团中还有一些商人,这是阿拉卡建议的。布雷西亚银匠的手艺天下闻名,银匠们甚至可以用银子与别的材料(例如陶、瓷)结合起来制造各种工艺品。在我成为布雷西亚公爵之前,布雷西亚的银饰制品一直被英格兰尼垄断着。另外,布雷西亚的兵器制作水平原本就不错。在我和兰仆合力制作了许多极品武器之后,外国一些制作武器的铁匠也渐渐被吸引来到鸠格市。接受了兰仆短期的传授后,布雷西亚的武器销售利润已经逐渐呈现出超越银器的趋势。现在与英格兰尼的商贸一时半会无法恢复正常,虽然有阿拉卡的商会开拓新的商业渠道,可是银制品和武器销售仍然略受影响。在加强与玛哈亚公国友谊的前提下,如果能够让使团兼任商团的任务,加强两国之间的商业交流,也不错。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夏默似乎也受了阿拉卡的影响,装了两马车的石绵说是要去玛哈亚贩卖。玛哈亚不产石绵,确实可以赚一笔。不过在我和阿拉卡看来,石绵的利润绝对比银器和兵器的利润要小。不过夏默固执己见,我也懒得说服他。 12月2日,我们正式从鸠格市出发。如果只是我的安丽丝,那么我和她坐着白雪在天上飞,花不了半天功夫就可以到达目的地。可是使团的规模很大,加上公爵第二大队亲卫、商人和辅助人员,共计六百余人。虽然使团里一共有三百多辆马车,可是从鸠格市去玛合亚的途中必须穿越山区。在特制的马车中,安丽丝没有受颠簸之苦。可是普通的马车在山路上速度却快不起来。我们在山区每天只前进三十公里。直到6日,我们才进入玛哈亚公国境内。 玛哈亚公国是个典型的闭关自守型国家。公国里到处都是崇山峻岭,对外的交通只有三条主道。其中两条与法兰西斯接壤,一条与布雷西亚的史都郡相连。只要扼守住这三条主道,外来者想要入侵极为困难。布雷西亚史都郡与玛哈亚公国相邻,在地形地貌上非常相似。史都郡山区交通状况够糟糕了,可是与玛哈亚公国比起来却又稍好一些。 进入玛合亚公国境内后,沿着大道往前行驶,一路之上,我们几乎没有看到任何村庄和人烟。大道两旁除了山崖之外,便是成片的针叶林。 一路上,我抱着旅游的心态欣赏着一路的风景。说实话,刚开始看着那些崇山峻岭,感觉还不错。虽然已经十二月了,可是山里的气候还不错,感觉好象只是秋天一样。除了满眼郁郁葱葱的树木外,静下心来,还可以听见叮咚作响的泉水或是溪流声。至于叽叽喳喳的清脆鸟鸣声,则更是令人心旷神怡。一些小动物躲在树枝上偷偷地研究我们。偶尔,会有一些胆子较大(或者说较傻)的小松鼠会跳到大道上好奇地看着我们。待我们走近后,小松鼠又会飞快地跑开。 进入玛哈亚境内不久,我开始不舒服起来。我觉得自己老是有些心神不宁,便东张西望想要弄明白不舒服的原因。往前看是山,往后看是山,往左右看呢,还是山。 第175章 或许是这种四面是山的情景勾起了我内心不愉快的回忆吧。双头河战役溃败后,我在山里整整待了一年。记得在离开深山的前几天,我憋得快发疯了。当时,那种坐立不安的感觉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真美啊。”安丽丝打开马车的帘子,慵懒地叹口气。 是吗?我可不这样认为。不过我并不至于提出反对意见,那样太不理智。我只是偷偷叹了口气。 “怎么,你不觉得吗?”安丽丝伸出玉臂勾住我的脖子问道。 我报以苦笑,只好告诉了安丽丝我的感觉。 “这样啊?”安丽丝歪着头想了想。“可是前几天你并没有这种感觉啊。” 安丽丝歪着头,嘴角挂着浅笑,象个小女孩一样。不是说怀孕后的女人应该拥有更多的母性吗?为什么安丽丝反而变得更小些了呢?真是令人难以理解。 我耸耸肩,表示对此并没有合理的答案。安丽丝不再理我,继续欣赏风景。累了的时候,安丽丝便将我的大腿作为枕头。事实上,我们的特制马车非常宽大,车里面有床,也有枕头。无论如何我也弄不明白,大腿怎么可能会比枕头更加舒适?无奈安丽丝喜欢这样。 过去的几天里,一天二十四小时,我的大腿至少要成为二十个小时的枕头。安丽丝怀孕后贪睡,不过她并不至于需要睡二十个小时。可惜安丽丝清醒的时候也喜欢枕着我的大腿,我猜想,她是受娜弗丽的影响。以前安丽丝对我的大腿给予了应有的尊重,从来不把它当作枕头。可是娜弗丽这个小家伙完全不懂得尊重我那强壮有力的大腿,她总是在半夜的时候从枕头上滑下来,然后心安理得地枕在我的大腿上。安丽丝喜欢上我的大腿后,还和娜弗丽就各自的势力范围抛开当事人进行了瓜分:我的左腿属于娜弗丽,右腿属于她。我想不出什么办法将自己的大腿从这种悲惨的窘况中解救出来:谁叫我喜欢娜弗丽这个小东西,而且深爱着安丽丝呢? 又在山区走了三天后,我们穿过一个大峡谷,路面才会起伏得不再那么厉害。这时,我们开始进入了玛哈亚公国的达里伯平原。达里伯平原位于盆地之中,土质非常好,降雨量也很合理。在这样的土地上播下种子,无需操心,到了收获的季节自然会有大丰收。因而,面积只占玛哈亚公国四分之一的达里伯平原上,却生活着占全国四分之三的一百二十多万人口。玛哈亚公国的山区面积占70%以上,真不知道原来的玛哈亚公爵长得是不是猪脑子,居然七天的时间就被阿朗佐的大军给生擒了。其实原玛哈亚公爵应该死守山区要道不让敌人轻易通过的。在平原地区与阿朗佐的大军决战,不是自寻死路吗? 晚上当篝火点燃之后,众人围坐在篝火周围。篝火上的锅里面,散发着兔肉的香味。还有一些人,直接将猎物放在火中烧烤,从食物中溢出的油滴在篝火上,发出滋滋的声音。安丽丝的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她正在以野山鸡为材料为我制作叫花鸡。好久都没有吃叫花鸡了,只要想一想,我就免不了食指大动。 当安丽丝宣布好了的时候,篝火旁围坐的人象饿鬼一样开始抢着扒开仍旧闪烁暗红光芒的余灰。拉库里被烫得嗷嗷直叫,可是他毫不迟疑紧紧抓住黑炭模样的东西,剥开外层的泥巴,露出包裹用的植物叶子。拉库里不停地对着叫花鸡吹气,由于被剥开的地方开始香味四溢,拉库里又忍不住拼命地用鼻子嗅。拉库里这副用力地吹气吸气的模样,诱得琼斯和希茜也顾不得淑女风度,学着拉库里的样子抓起一只叫花鸡猛吹起来。安洁儿终于也忍不住了,她羞答答地撩起面纱,轻咬一口。虽然露在外面的只是红唇玉齿和一小截洁白无瑕的下巴,却仍然将安洁儿那种回味无穷的神情表露无遗。至于娜弗丽,她现在除了还没学会使用刀叉外,已经比一个拥有十年历史的贵族更具贵族风范了。不是熟食坚决不吃,外面包裹着泥巴也不吃。可怜的娜弗丽正眼巴巴地瞧着我,指望我为她剥开叫花鸡外面的黑泥呢。 呵呵,还是我最幸福。他们只能偶尔吃一回,可是我天天能够都吃安丽丝烹饪的美食。看到这副情景,我得意地笑了。 杀神剑突然跳出剑鞘半尺,欢快地鸣叫起来。我说这些天感觉为什么不对劲呢,我还以为是因为以前在山区生活得太久,以至于留下了后遗症。见鬼,居然有不长眼的盗贼团盯上了我们。虽说使团里有许多商人和货物,可是亲卫队的成员一看就不好惹。对我们动歪脑筋,这不是找死吗?我呶呶嘴,对夏默施以暗示。夏默立即明白了我的意思。他不动声色从篝火旁离开,去进行侦察工作。我对夏默的身手很放心。他的身法用来侦察,我国只有安丽丝、我和凯森可以超过他。其余的人,即使是黄金骑士也不如夏默。 细心的安丽丝察觉了异常之处,投给我一个询问的眼光。我报以一个迷人的微笑。对付小毛贼,我拥有无比的信心。可惜安丽丝完全了解我的实力,如果她不了解,我自然无需按捺住炫耀的欲望。那时,我将抽出杀神剑好好耍一番威风。 拿起一块黑炭状的东西,我忍不住产生了温馨的笑意,当初卡特琳娜也将野山鸡弄成了和这差不多的模样。不过此黑炭显然非彼黑炭,两者之间可是有着天壤之别呢。 施展一个小小的气系魔法,将叫花鸡的温度迅速降低。撕开外层的黑泥,然后打开包裹用的叶片。我贪婪地嗅了嗅,真香啊。撕下一小块鸡肉,温柔地送进安丽丝的嘴里。 “好吃吗?”我盯着安丽丝问道。 “好吃。”安丽丝靠进我的怀中,幸福地依偎着,似乎想从我的身上汲取更多的温暖。 “你说好吃那一定错不了。”我自言自语,然后撕下一块鸡肉放进嘴里。嗯,果然肉质细腻、滑不留口,只留下了满口腔的美妙鲜味回荡。 我兴奋地宣布着此时的豪言壮语。“那么剩下的叫花鸡我就不客气了,我要全吃掉。” 不仅娜弗丽急得跳脚,安丽丝也娇嗔着大叫不依。如果是卡特琳娜对我的宣言表示不满,她肯定会直接用抢的。呵呵,安丽丝不依就不依,她可没卡特琳娜那么野蛮。 正高兴得忘形,身旁的娜弗丽却扑进我的怀里,恶狠狠地一大口咬下去。还来不反应,小混蛋却在我动手抓她之前紧紧抱住战利品,扇动着小翅膀跌跌撞撞地逃得无影无踪。 我的目光在衣襟上的油渍与娜弗丽逃走的方向上迟疑地游移,完全无法相信刚才发生的事实。 居然被打劫了! 当初和卡特琳娜吃了好长时间兽人制作的食物,我都没有抢凯森的食物呢!自诩为高贵的龙,居然会做这么下三滥的事!娜弗丽的品行实在太令我无法忍受了。抢别的也就算了,居然抢安丽丝为我做的美食! 小混蛋!!!…… 愤怒尚在酝酿之中,却意外地被平息了,我的注意力完全被香喷喷的食物吸引了过去。 安丽丝的纤纤玉手伸过来,将一块细嫩的鸡肉放进我的口中。定睛一看,还是我的安丽丝最好。安丽丝躺在我的怀里,不知从哪里弄到了一只叫花鸡笑意盎盎地望着我。将安丽丝手里拿的叫花鸡小心翼翼地接过来,然后向四周张望。算了,既然还有一只叫花鸡吃,就不和那个小路痴计较了。 小咬一口,嗯,唇齿留香、满怀温玉,这种感觉…… 食、色性也,人生的至高享受大约不过如此吧。 第五部第二十五章 吃完后,大家围在篝火不肯散去。众人刚刚吃完安丽丝亲手烹饪的美食,正犹自回味着,似乎空气中也流动着一种淡淡的食物香味。琼斯象魔法学徒一样向兰丝请教着低级的问题,而兰丝也一本正经地回答着连多明戈也不屑于回答的问题,只是他的目光老是躲躲闪闪不肯迎视琼斯。皮耶德正殷勤地向希茜推销着自己。说什么他制作的龙肉连国公夫人也称好,以后嫁给他一定每天都有好吃的。希茜红着脸,垂着头,既不说好,也不说不好。可恨皮耶德好歹也是我的家臣,人家自由恋爱,我去干涉就大煞风景了。我看得大为焦急,只得暗中希望希茜不要接受皮耶德。 这时候,夏默回来了。 拉库里快活地大笑。“夏默,你的那一份我帮你吃掉了。一点都没浪费。” 夏默瞟了眼那个吃饱了撑着了的家伙,微微一笑。“下次你的那份记得还我啊。” “那不行。”拉库里摸着自己的肚子,打了个饱嗝,脸上露出类似阿拉卡抗拒支付某项费用的神情。“那绝对不行!” 似乎觉得有点过意不去,拉库里想了想。“下个月发薪水的时候我请你去饭店大吃一顿,全算我的。我现在的薪水很高,绝对让你吃饱。” 夏默回应了一个善意的笑容,微微点了点头。然后,他径直走到我的面前,对我使了一个眼色。 我挑挑眉,表示知道了。怀中的安丽丝已经开始打瞌睡了,于是我将她抱入帐篷。帐篷里,已经有一个小家伙躺在那里了。娜弗丽心安理得地象人一样躺在被子里,嘴巴还在吧唧着,似乎在梦中吃着什么好吃的东西。娜弗丽总是和我们睡在一起,小家伙现在似乎弄不清楚自己是龙,反而是把自己当成人了。以前我好几次想把娜弗丽抱到别的地方睡,可是都被安丽丝劝阻了。摇摇头,轻轻将安丽丝放下,将她安置好后,盖上被子。然后,我悄声无息地退出帐篷,跟着夏默走到一个僻静的地方,长长地呼了口气。 第176章 盯着夏默,我轻声问道:“不是盗贼吗?” 夏默无声地摇摇头,眼中露出迟疑的神情。 半响,他才艰难地回答。“是玛哈亚人,大约有一千人左右。在他们中间还有英格兰尼人。英格兰尼人的身手都很高,从服装上可以分辨出:其中包括鬼魅战士和国防部直属的屠龙战士。鬼魅战士大约有一个大队,屠龙战士似乎有五十多个人。属下无能,居然没有收集到相关的丝毫情报。” “你没有抓个舌头?” 夏默一脸的沮丧。“我的格斗技只达到了青铜骑士瓶颈阶段,担心在抓舌头的过程中让敌人警觉,因而没有动手。” 奇怪了,玛哈亚人怎么会与英格兰尼人勾结在一起?这完全没有合理的解释嘛。玛哈亚公国与法兰西斯接壤,与英格兰尼却并不接壤。它这样做,不怕宗主国震怒吗?难道说,法兰西斯也在里面有什么猫腻? 我想不出合理的解释,直接向夏默询问:“你有什么看法?” “没有法兰西斯的首肯,玛哈亚公国肯定不会这么做。”夏默语气坚定地猜测。“可是,我猜不出法兰西斯这样做的动机。” 我点点头,夏默的猜测与我不谋而合。虽然还不明白法兰西斯与英格兰尼联手对付我的动机,但这已经不重要了。目前必须马上解决的是:如何摆脱这个困境。 进入玛哈亚境内时我就感觉不妥,相信那个时候敌人就缀上了我们。如果那个时候我们发现了敌人的阴谋,我们还是可以迅速退回国内。可是现在,麻烦大了! 显然继续前进是个非常不明智的选择。来的时候,我们在山区每天只行进三十公里,实际上三天只走了九十公里左右。这样的距离,与安丽丝骑着白雪逃遁,半个小时不到就回国了。敌人的目标到底是什么呢? 一个念头突然出现在脑海里,我的瞳孔因为恐惧而急剧收缩。难道说,英格兰尼会派出最强的战士——巨龙骑士?安丽丝不会魔法,撤退回国的最佳方法便是骑着白雪。如果敌人当中有巨龙骑士,那么安丽丝就危险了。 心有些乱了,可是我仍然控制着自己不将慌乱表现出来。我沉声命令夏默。“把皮耶德叫进来。” 也许是因为从来没有听过我这么严厉的声音吧,夏默诧异地看了我一眼,点头转身离去。不一会儿,细微的脚步声传来。皮耶德掀开帐门,笑嘻嘻地问道:“主公,有什么急事?你在希茜的问题上可不能太偏心,看见我和希茜谈得正开心就想办法把我们拆开。” 我没有心情多做解释,问道:“皮耶德,你对巨龙有特别的感应能力吗?” 皮耶德摇摇头。“御龙者除了对自己的巨龙拥有超常的感应能力外,对其他巨龙并没有特别的感应。” “不过巨龙是一种感觉特别敏锐的生物,它们拥有某种无法解释的感应能力。而且能够对御龙者也产生强烈的感应。一条成年巨龙的地盘通常是一千平方公里左右,任何其它巨龙闯入这个范围都会被察觉。翔龙嘛,大约可以感应半径二十公里以内是否有其它巨龙和御龙者。” “主公问这个干什么?附近有什么巨龙吗?” 我不置可否,继续提问。“翔龙可以察觉别的龙骑士而不被别的巨龙发现吗?” 皮耶德迷惑了,不过他还是照直回答。“巨龙分为不同的种类,其中以黑龙能力最强。可是翔龙刚刚成年不久,未必比得上其他种类的巨龙,更比不上黑龙里年龄较大的巨龙。如果翔龙可以发现其它成年巨龙,被发现的巨龙同时多半也可以发现翔龙。” 我皱着眉自言自语。“这么说,为了不打草惊蛇,我无法弄明白附近有没有龙了?” 皮耶德耸耸肩,以轻松的口吻提供建议。“你的那个小妹妹可以啊。你问她不就行了。” “我的小妹妹?”西西王疯了吗?自从外公死后我就没有血缘上的亲人了,我哪来的妹妹? “那个老是叫安丽丝为阿姨,叫你为兰特哥哥的娜弗丽不是你的小妹妹吗?翔龙以前说过,娜弗丽掌握它的气息很容易,而它却根本寻找不到娜弗丽的气息。” 我老脸一红。在布雷西亚,听得懂龙语的人不多,不巧皮耶德正是其中一个。平白无故比安丽丝矮一辈,而罪魁祸首却是安丽丝,害得我有冤也没处申。 赶紧转移话题,将目前的情况告诉了皮耶德。这下子,皮耶德也紧张起来。他对自己的安全并不担心,可是希茜也在使团的队伍当中。皮耶德搓着手在帐篷里来回起动,把我的眼睛晃花了。 本来是想找皮耶德一同商量一下下一步怎么走的,可是瞧着皮耶德喃喃自语、心神不定的模样,我知道自己找错人了。所谓关心则乱,皮耶德现在也乱了。 “夏默,你去把兰丝、琼斯、拉库里找来,一起讨论下一步该怎么走。” 夏默冷静地点点头,转身出去了。我想了想,不再理会犹自转圈转个不停的西西王,向自己的帐篷走去。走进帐内,将安丽丝唤醒,然后抱起昏昏沉沉的娜弗丽,朝着刚才的那间帐篷走去。 走进帐内,人已经到齐了。可能是因为夏默并没有向他们解释的缘故,兰丝等人正一脸迷惑地瞧着我。 抱着娜弗丽在主位坐下,我吩咐道:“夏默,你对他们解释一下吧。” 在夏默解释的过程中,我想办法将娜弗丽这个贪睡的家伙弄醒。小家伙的具体年龄我不是很清楚,但是我猜想娜弗丽按龙的寿命算,肯定是很小很小的小家伙,搞不好刚刚脱离婴儿阶段。娜弗丽正将小爪子放在嘴里津津有味地吮吸。想把那只小爪子抽出来,可是娜弗丽总是抗拒着不肯。好不容易将她的小爪子抽出来了,娜弗丽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我的食指塞进了她的嘴里。 娜弗丽将我的手指吮吸得有些发痒,可是我的心里却是心惊肉跳。一时不慎,居然误入龙口。老天保佑,娜弗丽千万不要在这个时候打喷嚏。 龙牙是世界上最锋利的物品之一,成年巨龙的牙齿可以轻易嚼碎精钢制品。即使是幼龙换牙时的乳牙,在矮人的心目同样制作武器的圣品级材料。上次娜弗丽喝醉酒后咬了我一口,虽然当时我立即以圣斗气护身,可是圣斗气在娜弗丽锋利的牙齿面前完全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兰仆教我的斗气可以催愈肌肉、强行止血,可是兰仆从来没说过那种斗气还有再生的功能。脆弱的手指不可能抵御住龙牙的蹂躏,如果娜弗丽把我的食指咬掉了,再怎么催愈肌肉、强行止血也是白搭。我也不至于傻得拿自己的食指去尝试兰仆教我的斗气是否有重生的功能。 小心翼翼地试着把手指从娜弗丽的嘴里抽出,可是此时这项任务却显得无比艰巨,娜弗丽把我的手指含得紧紧的,根本就舍不得放开。 “主公,要不我们打进比巴萨城,把玛哈亚占领算了!” 我从来没有这么痛恨过拉库里的大嗓门。这么大的音量,万一惊吓了娜弗丽怎么办?那时,我的食指就是第一个遭殃的对象! “主公,虽然处变不惊是名将本色。可是这种情况下你还有心情逗弄娜弗丽玩,是不是有些过了?” 皮耶德嘻笑的声音也令我产生了厌恶的感觉。如果不是他说娜弗丽可以侦察敌人的龙骑士,可以不打草惊蛇,我怎么会落入如此的窘境? 我绝望地抬起头,扫视了众人一眼。听天由命吧! “情况刚才夏默已经向你们说过了。敌人之所有没有对我们下手,必定是有更大的陷井在前面等着我们。也许,敌人是想将我们诱入比巴萨城之后再动手。所以,我们必须马上撤退。” “我相信,现在我们的营地肯定处于敌人的监视之中。想要无声无息地逃走根本不可能。不过,敌人的大部队肯定不会离我们太近。这种情况下,我们索性变被动为主动。人在深夜十二点和凌晨五六点的警觉性最差。等会儿十二点一过,将监视我们的敌人干掉,然后逆袭敌人的营地。如果运气好的话,将那些鬼魅战士和屠龙战士消灭掉。进入山区麻烦就会少很多。” “大家有什么补充吗?” 兰丝提出他最想知道的问题。“为什么不悄悄溜掉,反而去招惹敌人呢?” “虽然公爵亲卫队的战斗力非常强,可是他们从来没接受过专门的丛林作战训练。鬼魅战士和屠龙小队这样接受过特殊训练的杀手,在丛林里占据相当的优势。如果不在平原地区将受过特别训练的敌人消灭,逃亡的路会更艰苦。” 将目光投向兰丝。“国师,你现在能够施展出空间转移魔法吗?” 兰丝努力使自己的脸上不露出惊喜的情绪,可惜不太成功。“只是四级魔法罢了,当然可以。公爵殿下的意思是让我先走?” 我摇摇头。“不是,我只不过随口问问。除了你和琼斯,随行的根本就没有魔法师。如果情况真的危急了,你可以先离开。不过不是现在。” 兰丝仍旧尽量不使情绪从脸上泄露。“施展禁忌魔法后我的魔法力还没有完全恢复,打起仗来施展空间转移未必能够百分之百成功。英格兰尼人肯定对我很感兴趣,请主公多加考虑。” 拉库里龇牙咧嘴地想笑要不敢,我理解他的心情。拉库里的实力已经今非昔比,可是那种实力还从来没有在战场上表现过。我倒是希望拉库里的实力在这次危机中不要表现出来。能够平平安安回布雷西亚就是我最大的愿望了,但愿不要节外生枝。 第177章 看着我对他的暗示无动于衷,兰丝堆满褶皱的脸上开始泄露出失望的情绪。琼斯伸手握住兰丝,她的声音有些激动。“老师,你放心。跟我回去绝对不会有事的……” 兰丝的反应令我们忍俊不禁。兰丝如同被火灼了一般,慌忙将手抽出,躲开琼斯的目光含糊不清地咕哝着什么。 我突然有些忌妒兰丝。他这副模样如果被我的部下们看见了,也不会有人当面取笑他。可是如果换成我,肯定会被他们笑破肚皮。兰丝的性格并不倨傲,可是他实在太老了,老得令别人不由自主地产生敬意。看起来,外貌老一些并没有什么不好。怪不得兰丝明明可以保持年青的外表却不肯那么做呢。 怀里的娜弗丽打了个哈欠,我赶紧抓住这个天赐良机将食指从危险的地方移开。娜弗丽咂咂嘴巴,似乎有些不满意,又咂了咂嘴巴。她突然睁开眼睛,与我的视线对上。娜弗丽的眼睛骨碌碌地转动。 “好讨厌啊,兰特哥哥完全不考虑人家还在长身体,需要充足的睡眠。真讨厌,把小娜娜带到这么吵的地方,影响小娜娜睡觉了。抱人家回帐篷里睡觉嘛!” 真是个宠坏的孩子。眼看娜弗丽打算继续投入睡神的怀抱,我赶紧摇晃她。 “安丽丝阿姨,你看兰特哥哥这个大坏蛋!”娜弗丽不满地尖叫。“啊……” “娜弗丽,现在有正经事,别闹了。你知不知道附近有没有巨龙或是御龙者?” “那个讨厌的御龙者就在你面前啊,你看不见吗?”娜弗丽不屑地皱皱鼻子,瞪了皮耶德一眼。 看着皮耶德尴尬的表情,我忍俊不禁。传说巨龙对不是自己主人的御龙者并不抱什么好感,看起来是真的。 “不是皮耶德,你再看看有附近有没有别的御龙者。” “东南方大约六十公里的地方有一个绿龙骑士,两个红龙骑士。东北方大约四百公里的地方,有一名红龙骑士和一只红龙,西方大约六百公里的地方……” “谢谢可爱的娜弗丽,你想睡觉就睡觉吧。”即使是巨龙,想从四百公里以外的地方赶来至少也需要半个小时。看起来那一只绿龙和两只红龙才是我需要注意的敌人。 娜弗丽一边嘟哝一边开始渐渐迷糊。“别的小孩子都是晚上必须早点睡,兰特哥哥却打扰人家睡觉,真是大坏蛋……” 看着迅速坠入梦乡的娜弗丽可爱的模样,我吞声一笑。 “好了,具体情况大家已经清楚了,准备开始工作吧。” 第五部第二十六章 收敛气息用灵觉侦察监视我们的敌人。现在我的灵觉侦察术已经越来越高明,在运用侦察术之后,两公里以内收敛气息术比我差的人都逃不出我的感应。为了确保偷袭成功,我亲自出手解决监视我军的敌人。示意部队等待信号,然后,我象蝙蝠一样溶入黑暗之中。 一路上,我总是可以在敌人发现我军之前将那些暗桩干掉。顺利地来到敌营外,我与拉库里一行人会合。趁着敌人不备,我施展出地狱烈焰将敌营笼罩。这时,我一马当前,率先冲入敌营。 突然遭受了狂暴的地狱烈火袭击后,只有意识最为坚定的人才可能保持冷静。侥幸没有受伤或是受伤较轻的玛哈亚人试图逃离可怕修罗场,可是他们在这场战斗中只能成为被屠杀的对象。鬼魅战士和屠龙战士在这种情况下没有玷污他们的名声,活着的人纷纷在营地内各自为战,进行顽强的抵抗。兰丝和琼斯在这种情况不便参加战斗,因而为亲卫施加了辅助魔法后,在后方远远地观望。 常人依靠用马刺驱策、用腿压马腹、还有移动身体重心之类的动作来控制坐骑,可是我只需要用细小的肢体语言就可以使坐骑了解应该怎么做。我的骑术之所以达到如此的境界,实在是由于阿呆的缘故。阿呆成为我的坐骑后,我不得不努力提高自己骑术。我总不能用马刺刺阿呆或是用力夹阿呆的肚子吧?那时候阿呆可比我厉害多了,我多少有点怕阿呆突然发狂。 驱驾着白雪在敌人中间来回冲杀。亲卫在此时已经占据了很大的上风,玛哈亚人的惨叫声连绵不绝。鬼魅战士三个一伙,五个一群地拼命抵抗。至于那些落单的英格兰尼人,则是凶险百出。几乎每一秒钟都有敌人尸横就地。胜利,只是时间问题了。 这时,一个带着浓重英格兰尼口音的声音响起。 “埃居.马鲁在此,向我靠拢,向主旗靠拢。” 听到这个命令后,剩余的人纷纷尽力向主旗竖起的地方移动。 开什么玩笑,我怎么能够让他们打响如意算盘将部队集结起来呢? 白雪在我的示意下几乎蹄不沾地,以高速袭向敌人。将圣斗气完全运起,右手刺出屠龙枪,左手削出杀神剑,两者所到之处,必定有敌人受创身亡——至少也是受伤倒地。 几秒钟之后,我便冲到了那个所谓的埃居.马鲁面前。埃居.马鲁看起来形貌落拓,眉毛和嘴角下垂,一脸愁眉苦脸的模样。没想到这样的人居然会是此次行动的首领。不过埃居的眼光扫来,却又锋锐如刀,与那下垂的眉毛嘴角配合起来,竟然显出一种霸悍之色。 擒贼先擒王,管他霸悍不霸悍?我扬枪收气,准备以最短的时间内将敌人击败。埃居一脸警惕地盯着我,摆出防守之势。 想到如果将敌人首领击败,此战就会胜得更轻松,护送安丽丝回国的安全系数更大,心中顿时涌起豪情万丈。 “死!”裂帛般的大喝中饱含精神魔法,向敌人暗暗袭去。同时,屠龙枪似吞似吐,倏忽间循着一道玄奥无比的路线直击埃居面门。 埃居不为所动,长剑斜御屠龙枪攻势,同时身形一矮,躲过屠龙枪的攻击。 “你中计了,受死!”当埃居闪身躲避的时候,杀神剑羚羊挂角般了无痕迹地刺向埃居因躲闪屠龙枪而露出的破绽。 埃居身边一名战士闪出,抡起巨斧画出玄妙的弧线架住杀神剑的必杀一击。 我微微一惊,在战场上杀神剑罕有落空之事。埃居的身手看来应该有高阶幻剑士的实力,那个救驾之人似乎也有中阶幻剑士的实力。和他们俩纠缠下去,一、两百招内未必分得出胜负。我瞟了另外一个敌人一眼,没想到手持巨斧的战士居然一副干干瘦瘦的模样。他的年纪看起来大约四、五十岁,可是两眼炯炯有光,燃着象年轻人一样的熊熊斗志。 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暂时无法解决这两个敌人也就只好暂时放弃了。敌人虽然由于被偷袭而处于不利的混乱形势下,但鬼魅战士和屠龙战士的个人实力都相当强。为了减少亲卫的伤亡,我必须尽快消灭敌人。轻轻一夹白雪,我抛下两名斗志正旺的敌人,向其他的敌人截杀过去。两人大呼追来,可是他们的速度哪能和白雪相比? 只见白雪奔行如飞,忽而直冲,忽而斜进。白雪所到之处,无人再能挡我一招一式。杀得兴起,我纵身从白雪身上跃下。仿佛从来不曾真正的点在地上一样,总是一沾即走,致使身形更加虚幻。安丽丝制服托蒂的时候,我怀疑自己是否眼睛花了,因为当时她表现出来的速度比白雪更快。现在我终于确定,运用特定的身法,确实在可以较短的距离中取得比白雪更快的速度。短短的一分钟内,被我一击而杀的敌人已经多达三十人。 余下的英格兰尼人尚余七、八十人仍然拥有战斗力,可是他们看到我神出鬼没地杀伤同伴,不由骇然。 只听埃居大喝一声:“菲迪,你全力突围,向友军报告我们的情况,我来掩护!” 那位菲迪正是手持巨斧的战士。听得埃居的命令后,他竟然头也不回全速逃遁。菲迪拥有中阶幻剑士的实力。这种实力的战士一心只想逃窜,我的亲卫无法将之拦截下来,眼看菲迪离战斗中心越来越远。 如果能够悄声无息将此处敌人全歼,那么我们便可以多争取一些逃亡时间。所以此次袭营之前,我所下达的命令是全歼。 我改变白雪的方向,向菲迪.法比追去。可是埃居挡在我和菲迪.法比之间,全力阻挡。他是高阶幻剑士,与我的等级相同。虽然有杀神剑的帮助,可是解决埃居仍旧不是三十招以内的事情。正暗自焦急,天空响起皮耶德的嘻嘻笑声。 “真不好意思,我主公下达的命令是全歼,所以请你务必留下。” 笑声未落,皮耶德骑着翔龙刮起一阵狂风攻向菲迪.法比。抽空看了看其余地战斗。在零星的战斗中,敌人只是以三、五人为单位竭力抵抗,我军已经占据了绝对上风。 我完全放下心来,战事已经在我方的绝对掌握之中。 “埃居,你看看周围战况,不必再顽抗了吧。” 埃居却完全不为所动,他的嘴角甚至挂着一丝讥讽。“力战而死与束手就擒之死大大的不同,公爵殿下。” “好吧,既然你这么认为,我成全你。” 在绝对优势的情况下,我大感轻松。将屠在枪插入特制枪鞘,跳下白雪,我大笑一声。“孩子们,快点解决你们的敌人,瞧我击败敌人的高阶幻剑士。我的动作会很快的,如果你们动作慢了,可就看不到了。” 皮耶德的笑声在空中响起。“主公,我的对手也是中阶幻剑士呢。除非主公肯等我十分钟,要不然大约我是观赏不到主公杀敌的英姿了。” 拉库里豪放的声音与之遥相呼应。“主公,我都解决好多敌人了。可是小兔崽子们还没有完全解决对手,我得帮他们。 第178章 要不,您再等一会儿?” 我笑骂道:“时间是很重要的,我怎么肯浪费时间等你们呢?你们不看算了。” 说完,我两眼凝视埃居,轻抚杀神剑,对它轻语:“杀神剑啊杀神剑,我愧为你的主人,却无法让你痛饮强敌之血。我下马与敌人决斗,是为了尊重这一强敌;将屠龙枪收起,是为了让你独自品尝高阶幻剑士的鲜血。高兴吗?” 杀神剑听懂了我的话一般,兴奋地鸣叫。我的心中开始涌出腾腾杀气,象热雾般弥漫。我可以原谅敌人针对我的伏击或暗杀行动,却无法忍受安丽丝有受到伤害的可能。说实话,如果敌人只是针对我,那么我或许会放过眼前的埃居。可是安丽丝的安全也受到了危胁,这便使得我怒火中烧。 如果心情完全被怒气控制,对战斗并不利。我赶紧运起心法,使心中尽量澄明。 不一会儿,天地间只剩下杀神剑和埃居的长剑,再无它物。虽然埃居稳立如山,毫无破绽,可是我却感觉自己似乎完全掌握了一切。兰仆教过我,天下任何招式都是有破绽的,分别只在于你能否看出并且能够抓住这个破绽。 嘴角,流露出自信的微笑:即使我看不出或是抓不住敌人的破绽,杀神剑却一定可以。 平平无奇地对着埃居直刺一剑。这一瞬间,我产生这样一个念头:屠龙枪可以挡,杀神剑他也敢挡吗? 埃居果然急速左移,反手挥出长剑与我对攻。看来英格兰尼情报部门的效率不错啊,居然已经知道我拥有一柄锋利无比的宝剑?我的笑容更盛了。 侧身一矮,杀神剑剑遥指埃居小腹,埃居神情紧张,急忙跃开。 正如下棋一般,棋力高超的一方,下的步数越多,优势则更大。随着时间的推移,埃居的破绽越来越明显。他为了补救上一个破绽,却不得不露出更大的破绽。杀神剑划出的剑光,犹如蛛丝一般慢慢织成一张网,将埃居困得越来越紧。 对于亲卫队,一方面由于没有时间,一方面由于懒,我从来没指导过他们。现在高手的对决就在他们眼前,他们能够从中吸取多少经验就看个人的领悟力了。其实对于亲卫如此,对于我亦是如此。以前与实力较低的人格斗时,往往一招就解决了。与凯森格斗确实可以获益,可是他总是让我体验到死亡的气息。如果没有杀神剑,相信凭我的实力无论如何也打不过圣骑士和影剑士。现在有一个最佳的练习对象,我怎么舍得轻易浪费呢? 不一会儿,埃居已经满头大汗,他的眼中露出恐惧和无法置信的神色。管他相不相信,现在网儿已经撒好,该收网了。我的气势已经盛无可盛,埃居胸前的破绽也已经大得不刺白不刺了,我收敛心神,暴喝一声,杀神剑充满着一往无回的惨烈气势朝着埃居当胸刺去。埃居犹自挣扎,不再理会杀神剑的锋利,以长剑刺向我的左腿,希望迫使我稍稍后退以便赢得时间躲避。 对付皮耶德的时候,我老是利用杀神剑的锋利取巧。可是目前占据了如此大的优势,就不必砍断敌人的长剑以致落人口实了。杀神剑横拍埃居的手腕,将他的长剑拍落。然后,杀神剑稳稳地停留在埃居的胸前。 我冷冷地问道:“名字,职务,官衔?” 埃居被制住后,神情反而冷静了下来。“埃居.马鲁。现任屠龙队队长,少将。” 我平静地盯着埃居。“如果想活命,以情报换性命!” 犹豫的神情埃居的脸上一闪而逝,他闭嘴不言。 如果是别的情况下,我会欣赏埃居这样的反应。可是现在,我只想知道更多的情报以便带着安丽丝安全返回。别的事,我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杀神剑刺入一厘米,鲜血汩汩流出。杀神剑散发出异样的金色光芒,犹如活物一般。 了解敌人的状况对我而言太重要。同样,时间也是非常重要的,我浪费不起。我大喝一声:“想要活命,用情报换吧!” 埃居连眼睛也闭上了,仍旧一言不发。 我冷笑道:“埃居,你不说,难道别人也不说吗?别浪费时间了。” 埃居突然睁开眼睛,射出森森寒光。我正在琢磨他的表情,谁知他居然一下子撞向杀神剑,虽然我急忙抽剑,可是杀神剑仍然将他刺得对穿。由于受伤处为心脏,埃居眼见无法活下去了。 埃居挣扎着高呼:“英格兰尼万岁!” 话音刚落,埃居仆倒在地上。 不要表现得这么正义,表现出这副英雄的模样好不好?正常情况下敌人的这种表现自然会加深我的负疚感。可是为了我所爱的人,我根本就无所谓是否会成为恶魔!只要能够将安丽丝安全地带回布雷西亚:神挡道,我将杀神;魔阻拦,我将诛魔! 冷冷地环视周围,除了两处地方,战斗已经基本结束。皮耶德还没有解决对手,不过那个持巨斧的菲迪形势已经岌岌可危,他的身上已经受伤多处。而拉库里正豪性大发地与一个敌人单挑。匆匆瞟了眼,拉库里的实力似乎比对手低一点,可是在这种情况下,敌人无法发挥全部的实力,与拉库里斗得旗鼓相当。再看看亲卫,匆匆一扫的结果令我满意。可能是由于偷袭的缘故吧,面对如此的强敌,亲卫的损失并不大。粗略估计,失去战斗力的亲卫不超过二十人。 先命令传令兵去通知两公里外的安丽丝等人前来汇合。然后,我下达命令。“把英格兰尼俘虏先带过来!” 待亲卫们将俘虏带过来后,对这些受伤轻重不一的英格兰尼人施展出恐惧术,然后我大喝一声。“谁是埃居的亲兵?” 这三十多名受伤的俘虏全都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可是从他们的眼光中,我看出了其中四人正是我想要找的人。吩咐亲卫将这四人带出队伍,我冷冷地逼视他们。 “用情报换性命。有谁想活命?” 一个满脸鲜血的俘虏倔强地说:“大家把嘴把严。埃居大人宁死也不说,我们不能丢了大人的脸,让大人白死。” 虽然对窥思术的成功性并不报以希望,但是我仍旧打算尝试一下。可是我还没有施展窥思术,身旁却响起夏默的声音。 “你嘴巴严,好,我成全你。”夏默的语气平静,可是接下来的话却令多数人莫名其妙。他指着旁边的亲卫吩咐:“你们挖一个坑,快点。” 我倒是马上就理解了夏默的用意,不过我没有制止夏默。如果以窥思术可以得到答案,或者我会制止夏默吧。可惜我对窥思术并不抱以信心,却又非常需要到答案。重视道义、仁民爱物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在和平时期倒也无所谓。可是在非常时期,如果仍然被这种标准所束缚,那么这样的领袖通常都不合格。 不一会儿,坑挖好了。夏默平静地说:“把这个人填进去,然后将他埋了。” 挖坑的亲卫面面相觑。他们多数都接受过骑士或贵族教育,即使是平民,对于这种残忍的作法同样无法接受。 夏默脸上的表情象个刚刚睡醒的孩子,他的语气仍然是那么的平静。“照我说的办!” 亲卫们仍旧迟疑,几名夏默的扈从走上前去,将那名俘虏扔进坑中,开始往坑中盖土。坑中的俘虏似乎不明白将要面临的悲惨命运,仍然大声地为同伴鼓气。 “克尔白、结巴、扎莫,我先走一步,把嘴巴闭紧一点,千万别让埃居大人失望啊。” 左边四十多岁的壮汉在战斗中右手受了重伤,受伤处露出森森白骨。他忍着痛回答:“狗日的,什么时候轮到你发话了,我克尔白可是埃居大人的亲卫首领呢。” 克尔白转过头对着身旁的人说道:“结巴,你是埃居大人捡到的孤儿,从小就是他扶养大的。你的忠诚大家都不会怀疑,不过你可别上什么当乱说话啊。扎莫,我记得上回你犯了死罪,是埃居大人免了你一死。算起来,埃居大人对你的恩情最重,你不会让大人失望吧?” 被称为结巴的人可能没有躲过第一波地狱烈火的攻击,他的身上到处是灼伤。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会产生结巴和拉库里有些相象的感觉。结巴生气的回答:“我……我绝不会……让大人失望的!我是……有点结巴……但……不是傻子!” 说完,那个被称为结巴的俘虏口中突然流出血,他似乎在用力地咀嚼什么,然后含糊不清地呸了一声,吐出半截舌头。结巴努力挤出笑容,可是脸上的肌肉却因剧痛而强烈地抽搐着,显得异常诡异。几秒钟后,结巴昏倒在地。 克尔白大声叫好。“好,怪不得大人疼你,好!” 他往坑里看了看,一本正经地建议:“我是埃居大人的首席家臣、亲卫首领,如果被这个狗日的多斯抢先到达了埃居大人现在的世界,就会污辱了我的身份。这个坑完全可以埋两个人。虽然多斯平时与我老是过不去,不过看在他现在表现还不错的份上,我也就不嫌弃他了。不如将我和那个家伙埋在一起吧。你们也可以免得多挖个坑。” 极度的失望开始在心中弥漫,俘虏的表现令我有些发怵。恨恨地咬着牙,我甚至有些不知所措。难道我必须真的把所有的俘虏都活埋?如果无法了解敌人的真正实力和计划,那么回到布雷西亚的路上会充满更多不确定的危险因素。 正在失望的时候,却发现那个扎莫开始紧张地舔嘴唇,眼珠也开始乱转。 “你叫扎莫是吧?你的同伴都准备去死,你也跳到那个坑里去吧。” 扎莫的声音因紧张嘶哑。“求大人饶命,我的未婚妻还在家乡等着我回去呢。 第179章 我支付赎金,我愿意支付赎金!” 克尔白正挣扎着想要跳入坑中,此时却回过头怒视扎莫。“你!……” 有戏。天无绝人之路,看起来终于找到突破口了。 对着扎莫施展恐惧术的同时,我恐吓着他。 “想活命,就把你知道的情报说出来。不然,你还是自己跳到坑里去吧。免得耽误大家的时间。” 扎莫的身体开始剧烈地发抖,看起来他内心的天人交战即将有答案。这时,身后却传来琼斯的激动的反对声。“不要这么残忍……” 第五部第二十七章 琼斯冲到我的面前,胸部激动地起伏。 “殿下,你为什么要这么残忍?他们是战俘,是战俘啊!你怎么能做出将活人活埋的行为呢?!” 我一把将面前的琼斯推开,冷冷地望着扎莫。“我的耐性比你想象得更差,我劝你抓住唯一活命的机会,将你知道的情况全部告诉我。” 琼斯抓住我的胳膊大声地喊着:“公爵殿下!……” 我回过头盯着琼斯,从牙缝里一字一句地说道:“你不必再劝了!如果你看不惯我的行为,可以施展飞行术或是空间转移离开。” “你认为这些人是战俘,可是我并不认同。他们并不是与我进行堂堂正正战斗的战士,而是生活在黑暗中进行暗杀的刺客。刺客,并不受大陆战俘条例保护!” “……况且,我没有选择……” 我的声音变得很轻,象是自言自语。“使团中,包括我的妻子。英格兰尼人为了对付我,派出了三名巨龙骑士。这样一来,安丽丝甚至无法骑着白雪安全地回到布雷西亚。受伤的野兽最危险吗?不是的。子女生命受到威胁的母兽最危险。” “安丽丝是我的妻子,是我唯一的亲人,也是我的最爱……” 卡特琳娜十六岁生日的时候来见过我,不知道那时候她掌握了魔法没有,也不知道她是否对我施展了魔法。在这种严肃的时刻,我的脑海里却浮现出卡特琳娜娇嗔的倩影,似乎在责怪我居然忘了她。 我赶紧进行补充。“……之一。” “为了保护我的最爱,绝对没有人能够想象得出我会做出什么事!我相信,即使是魔鬼也会自叹不如!” 似乎是为了证明我的最后一句话的语气有多么狰狞血腥,我的语音刚落,扎莫便缩成一团,嘤嘤地哭泣起来, 我轻蔑地看了扎莫一眼,将语调重新调整得较为平静。“哭泣无法挽救你的性命,也无法使你与恋人重聚。说吧,将你所知道事情都说出来,那样我会留你一命。” 扎莫完全陷入了歇斯底里的恐惧之中,他哽咽着唠唠叨叨说着什么,可是我们全都无法听清。看起来,刚才确实吓坏他了。 不得已,只得又对扎莫施展安神术。这时,扎莫的话终于可以被听懂了。只是,扎莫说完一句话总要抽泣一声,说得很不连贯。 “据我所知,我国只派了三百鬼魅战士和六十名屠龙战士……现在已经完全被你们击败了……如果完全这个任务后我将得到三百金币的赏金……还有,听埃居大人说这次出动了三名巨龙骑士配合我们的行动……还有,玛哈亚公国也会配合我们的这次行动……还有,听埃居大人说在使团中有我们的内应……还有……没有了……我知道的只有这么多,求公爵大人饶命!……” 说完后,扎莫的精神支柱似乎垮掉了,又开始哭泣。“求大人饶命!……我的未婚妻正等着我回家……” 我厌恶地看了一眼瘫在地上的扎莫,对夏默吩咐道:“把他拖下去。拷问其他的俘虏,看看有没有出入。” 待夏默进行他的工作后,我开始沉思。有价值的情报,看起来只有一条:使团中有敌人的内应! 原本准备将这个棘手的问题交给夏默处理,可是这个问题突然显得迫在眉睫,必须马上解决了。到底是谁呢?! 我目光在周围的人身上游移。这时,兰丝苍老无奈的声音响起。 “既然主公早已起疑了,那么我就承认了吧。我便是内奸。实在对不起,主公。” 数十道目光齐刷刷地射在兰丝的身上。兰丝苍老的面庞上没有一丝表情。 我盯着兰丝,半响无语。“那个叫什么达克的,不是刺杀过你吗?如果你是内奸,他为什么要刺杀你?” “这个……”兰丝有些尴尬,他迟疑了一会儿,回答说:“虽然我是间谍,可是这个身份并不能让太多的人知道嘛。那个达克并不知情,所以才刺杀我的。” 以魔导师作间谍?!英格兰尼的魔导师贬值得那么厉害吗?我还是无法相信。“说吧,你干过什么事。” 兰丝想了想,回答说:“都是我干的。” 什么跟什么啊,这不是什么都没说吗? “你是怎么和英格兰尼人联络的?” 兰丝又迟疑了一会儿。“我施展飞行术去敌营告诉他们相关的情报。” 我和夏默对视一眼,从那个渡口最高长官的副官口中得到的情报,与兰丝说的交待并不相符啊。如果兰丝确实是内奸,他既然已经承认了,没道理不交待是怎么与英格兰尼人联络。 如果不是兰丝…… 我扫视了一眼一百多岁的人瑞,看到他身边站着漂亮的半精灵,突然心中一动。 “兰丝,偷袭渡口的计划只有我和四大兵团长知情,你是怎么知情的?” 兰丝眨着眼睛想了想。“我是用精神魔法窥思术探知的。” “我也精通精神魔法,如果受袭自然知道,所以就不说了。四大兵团长全是意识坚定之人,你对谁施展了精神魔法?” 兰丝吱吱唔唔地开始胡言乱语,不过他前言不搭后语,完全无法自圆其说。 这时,琼斯长叹一口气。“老师,这种情况下你还想保护我,我很感激。可是我真的不明白,你既然肯为我担下这样的罪名,却为什么不肯接受我的爱意呢?” “琼斯,不许胡说。我才是间谍!”少有的,兰丝的语气竟然显得异常严厉。兰丝走过来紧紧抓住我的胳膊,语气一下子又变得可怜兮兮起来。其变化速度之快,令人诧异。“主公,我是间谍,我有罪,我该受罚。不关别人的事。” 我不再理会正在明显犯包庇罪的兰丝,向琼斯提问:“你是怎么得知偷袭渡口计划的?” “我对公爵一名亲卫说,我需要练习一种魔法,需要他的配合。事实上,我对他施展了窥探术。那名亲卫并不知道魔法的性质,可是他相信布雷西亚国师的弟子。公爵那晚开会时进行了激烈的讨论,正巧那名亲卫正在帐外守卫。所以,我就大致知道了渡口偷袭计划。” 为了确认清楚,我问道:“你是怎么传递情报的?” “用信鸽。” “与英格兰尼情报部门联络后,我从他们那儿得到了信鸽。最危险的地方有时候反而最安全,所以我将信鸽养在公爵府内。” “前些天你和那条小龙老是捉我的信鸽玩,我将情报送出去还真有点困难呢。”琼斯的脸上露出一丝讥讽。“公爵殿下,你太粗心了。居然连信鸽少了两只都不知道。” 谁说我不知道少了两只鸽子! 可是……我以为少的那两只鸽子被娜弗丽偷偷吃掉了。 娜弗丽有过类似的不良记录,西西王还为此向我提出过强烈的抗议呢。当时琼斯没向我质询鸽子少了两只,我已经在偷笑了,哪里会想到其中另有玄虚? 不待我提问,琼斯继续自白。“在成为老师的弟子之前,我就已经为英格兰尼情报部门服务了。由于老师当时已经开始研究精神魔法了,而情况部门的主管认为精神魔法对情报工作有利,因而联系老师收下我为弟子。因为老师叛乱的原故,我确实被贬出首都休达。” “成为魔王的信使,那只是个巧合。” “来到布雷西亚后,老师并没有揭露我的身份,因而我产生了将功赎罪的念头。” “这次出使玛哈亚公国,公爵殿下将要亲自出使,也是我用信鸽将情报送出去的。这样,我国才能提前做出相应的准备。” “在偷袭英格兰尼营地之前,由于时间太匆忙,所以我没来得及将这个情报送给埃居。” 我恨恨地盯着琼斯,一时无语。 琼斯的外形占了不少便宜。如果内奸是别的人,只要想到内奸致使安丽丝陷入如此的险境,弄不好我会冲上去扼死内奸。可是我却无法对这个娇小漂亮的半精灵下手。 怎么处理琼斯呢?这可是个难题啊,我确实对琼斯下不了手。白白放了她我又不情愿。 “主公,我只有琼斯一个弟子,你看在我的面子上放过这孩子吧。” 我一晒。“你的寿命还长得很呢,再多收几个弟子又不困难。” “主公!” 我盯着兰丝。“你还好意思说。你肯定早就知道琼斯的身份,也不告诉我!” 兰丝沮丧地为自己辩护:“我的确早就知道琼斯的身份,可是我怎么忍心揭露她的身份呢?那天我曾暗示过:是云,就应该让它飘过。可是琼斯并不理会我,而主公你也非要留下琼斯。” 虽然觉得兰丝说得有点道理,但是我仍旧无法接受。我还以为兰丝那天说的话是针对感情的,谁又想得到还有别的含义? “你的意思是说,我也有错?!” 兰丝眨了一眨眼睛,不再与我就这个问题继续辩驳。他苦着脸向我求情:“主公,我将布雷西亚战鹰勋章还给你,你饶了琼斯吧。” 第180章 这次庆功典礼中唯一的一枚布雷西亚最高勋章颁给兰丝,多明戈忌妒得不行。可是兰丝却用这枚勋章与我讨价还价,真是让人生气。可是想想,兰丝的禁忌魔法是布雷西亚重要的保障之一,也不能太不给兰丝的面子。 我盯着兰丝,考虑处理琼斯的相关细节。即使是放了琼斯,也得回到布雷西亚再说。琼斯知道许多我军的情况,现在放了她太危险。 兰丝见我半天不回答,有些着急了。“主公,上次施展禁忌魔法,一方面是因为我自己也是英格兰尼人,另一方面是因为琼斯在一旁看着,所有我没有表现出自己最强的实力。如果你饶了琼斯,下次我会施展出威力更强的禁忌魔法。” 哦?兰丝居然还留了一手,真没想到。这样一来,对抗英格兰尼的信心又增添了不少。如果兰丝上回直接施展威力更强的禁忌魔法,我就不至于对克劳德公爵那么头疼了。 “好吧,看在你的面子上,我饶恕琼斯。不过,为了我们的安全,我只能在回到布雷西亚后再放了琼斯。你为琼斯施展一个封魔术,限制她的魔法能力。在此期间,由夏默监控她。你同意吗?” 兰丝大喜过望,急忙点头。 一个困扰我很久的问题终于解决了,真是让人轻松许多啊。英格兰尼的鬼魅战士和屠龙战士已经被解决了,进入山区后,我们所受的威胁就更小了。 心情终于愉快了许多,我放心地跳上白雪。这时候,皮耶德走了过来。他耸耸肩,对我说:“我没能活擒那个顽强的中阶幻剑士。他坚持到最后,血都流尽了才倒在血泊之中,至死也没有哼一声。” 对于这个结果,我无所谓。带着一群俘虏逃命显然不现实。感觉带着安丽丝平安回到布雷西亚的可能性大增,现在我的心情愉快了不少,因而心中的杀机也相应地平息了不少。对于如何处理那些英格兰尼人,我觉得还是有些头疼的。 抬头望去,拉库里还在和他的敌人战斗。拉库里一边怒吼着,一边追杀着敌人,可是那个人只是与拉库里进行游斗。公爵亲卫围成一个大圈子,正嘻嘻哈哈地看着他们的表演。这些快乐的亲卫,似乎完全搞不清楚状况。 第二大队的亲卫,其实力与第一大队相比差一截。在我的考虑中,第二大队主要的作用在于拉拢布雷西亚的本土贵族。虽然说进入第二大队是以实力为基础,可是我仍旧优先考虑布雷西亚的贵族子弟,这些贵族子弟只需要是见习剑士或是见习骑士就行。说起来,如果第二大队如果被歼灭,那么布雷西亚超过一半显赫的贵族家庭都会失去亲人。由于第二大队兵种混杂,因而虽然防御装备同第一大队一样,可是武器却不是由兰仆统一制做。没想到这些贵族子弟在战场表现得超科预料的棒。 我对皮耶德说:“你去和拉库里一起快点解决敌人吧。” 皮耶德瞪大了眼睛。“我是龙骑士耶,你叫我去和拉库里两个打一个?即使我肯,翔龙也不肯啊!” 该死的骑士洁癖,皮耶德太不体恤主公了。这种事也让我事必亲躬。 抽出杀神剑,我仔细观察着着拉库里对手的身法和习惯,突然射出一记终极圣斗气。黄豆大小的终极圣斗气虽然威力相对较小,可是它更不易被察觉。拉库里的对手突然停滞了,他的眉心渗出血迹。拉库里兴奋地冲上去,一枪将敌人刺了个对穿。拉库里抽出血淋淋的长枪,仰着头大声地吼叫。 皮耶德看着我摇摇头,我瞪他一眼。“不许告诉别人。这不是决斗,况且我们的时间很紧,不能让拉库里那个傻瓜把时间浪费了。” 这时候,安丽丝等人已经过来了。由于时间紧迫,我们赶紧朝着布雷西亚方向潜行。一路上,拉库里兴奋地向亲卫夸耀个不停。对一个月之前的拉库里而言,与高阶风剑士抗衡根本是无法想象的事情。可是现在,一个高阶风剑士被他杀死,令他激动得舌头都打卷了。 可是我高兴的情绪只维持不到半个小时,天空突然出现了一条巨龙。我没有预料到会有这种情况发生,因而没有命令队伍将火把熄灭。这样,我们发现了天上的敌人,敌人也发现了我们。 巨龙没有攻击我们,长啸一声之后朝着比巴萨城飞去。 我终于听到了真正的龙吟。可是,我多么希望这只不过是个梦。龙吟声悠长而又响亮,在寂静的深夜,不知道这声龙吟会传多远。 皮耶德从马车上跳下来,一动不动地盯着巨龙离去的方向。半响,他走到我面前,压低声音说:“主公,我们有麻烦了。” 我不由地皱眉。 那条巨龙为什么深更半夜跑过来乱逛呢?这下子真的麻烦了。看绿龙离去的方向,大约是去通知玛哈亚人。这下,我们偷袭赢来的时间又输了回去。龙吟声那么大,估计另外两条巨龙也听见了。 不久之后,敌人的另外两条巨龙为我揭开了迷底。 天空,出现了两条红龙正在我们的上空肆无忌惮地翱翔。当然,它们并不是来为我们送行的。两条巨龙隔一会儿就对我们喷出龙焰进行攻击。琼斯已经被封魔术限制魔法,制造结界的工作只得由兰丝一人完成。兰丝的魔法力还未完全恢复,在两条巨龙的攻击下显得有些吃力。 这两条龙特别大(翔龙成年不久,身形自然大不起来,而娜弗丽更是小得可怜),其中一条龙张开双翼后宽度将近有二十米。怪不得为什么在战斗的时候如果一方出现巨龙,另一方的士气很容易崩溃呢。实在太大了!在那条最大的巨龙面前,即使是克劳德公爵那样魁梧的人也渺小得象只小老鼠。 魔导师制造出来的结界更难被攻破,因而虽然受到龙焰的攻击,我们却没有什么人员方面的损失。可是巨龙的存在,却影响了全军前进的速度。即使是魔兽也会对龙产生畏惧感,何况是马呢?在敌方巨龙刻意的威吓下,那些可怜的马没有被吓得趴下,已经算是不错了。 兰丝紧张的神情,更令我轻松不起来。如果不摆脱这两条巨龙,原本就没有恢复的兰丝大约很快就会将魔法力耗尽吧。仿佛觉得我的心情还不够郁闷,过了一会儿,那条往比巴萨城方向飞去的巨龙又回来了。这样一来,兰丝一个人就得面对三条巨龙的魔法攻击了。 我骑着白雪来到兰丝的身旁,问道:“照这样下去,你还可以支持多长时间?” 兰丝全神贯注地盯着天空,轻声回答。“十几个小时吧。可惜我施展禁忌魔法后魔法力消耗得太大了。” 我怀疑自己的听力出现了问题。“你还可以支持十几个小时,干嘛那么紧张?就算是巨龙也无法保持这样的攻击强度连续攻击十个小时啊。” 兰丝回过头看着我,这时我才注意到兰丝沮丧的表情。“如果这种情况持续两个小时,我就无法施展空间转移了。” 想想也是。 在我的记忆中,还从未有过遭受敌人魔法攻击而无法还手的情况。可是现在的情况,的确令我憋气得很。 我只想大吼一声:他妈的! 第五部第二十八章 一直以来,我与翔龙总是相处得不大好,甚至可以说是处于半敌对状态。可是在这一刻,我突然没由来地特别想念翔龙。翔龙虽然才成年不久,体型只有对方那只最大巨龙的三分之一,可是黑龙是巨龙种族中最强悍的分支。在魔法方面,黑龙不畏惧屠龙术以外的任何五级以下(包括五级)魔法。而绿龙和红龙分别只能对五级和四级以下的魔法免疫。通常情况下,黑龙比其他巨龙更厉害。 皮耶德看了看天空,又朝着兰丝看了看,他叹口气,将翔龙召唤了出来。皮耶德跃上翔龙,回头看着我。皮耶德的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要说什么,可是最终却没有吐出一个字。他深吸一口气,准备骑着翔龙飞向天空。 我赶紧问皮耶德:“西西王,你以一敌三有把握吗?” 皮耶德摇摇头。“可是我不能让魔导师的魔法力被敌人消耗光。况且,我并不准备蛮干,只是打算牵制一下敌人。主公不必担心。” “西西王,接着!” 我抽出屠龙枪朝着皮耶德扔去。虽然皮耶德特制的龙矛极为锋利,属于c-级的兵器,可是与屠龙枪比起来,那可差得太远了。在马迪尔那种有着过剩正义感的人看来,屠龙枪这种武器可以吸取敌人的生命和能量,是一种邪恶的武器。不过以我对皮耶德的了解,他是绝对不会反对使用屠龙枪的。皮耶德即将面临的形势确实不大好。将屠龙枪交给皮耶德使用,虽说未必能够让他在以一敌三的残酷战斗中获胜,不过对提高生还率还是很有帮助的。 皮耶德接过屠龙枪,掂了掂分量,然后随手挥舞了几下。他将自己的一支龙矛插入枪鞘中,对着我兴奋地一笑。“主公,这支枪是你上次屠杀狮鹫骑士时使用的武器,我在一旁感觉它似乎是神器级的兵器。它有名字吗?” 翔龙听到“屠龙”两个字绝对不会高兴。我吱吱唔唔地回答:“它就叫枪。你用过就知道它的好处了。记住,不要力敌。如果有危险,保住性命要紧。” 皮耶德又仔细端详了一会儿屠龙枪,突然抬头对我说道:“主公,其实我刚才想托付你……算了,我不说你也会那么做的。好了,我去引开敌人,你们快走吧。” 言毕,皮耶德双腿一夹,翔龙腾空而起。几秒钟后,天空里四条巨龙便战成一团。我看着天空的黑影越变越小,心中的阴云却越变越大。 第181章 皮耶德以一敌三,处境不会太好。按道理说我可以骑着白雪飞到天空去帮助皮耶德,可是在这种危机四伏的情况下,我实在太担心安丽丝的安全。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重色轻友。 叹口气,我命令战士们在车上尽量休息,由其他人控制马车全速前进。我骑着白雪来到安丽丝特制的马车旁边,然后一跃而上。安丽丝没有入睡,她正睁大着眼睛想着什么。看见我后,安丽丝为我绽放出一个美丽的笑容。 走过去搂住安丽丝的肩,我装做生气的样子问她:“怎么还没睡,我要生气了。” 安丽丝恬静地一笑,一瞬间,我觉得自己产生了幻觉:那个姐姐模样的安丽丝又回来了。 安丽丝将头依在我的肩上,轻声说:“夫君,靠在你的怀里享受你的呵护,这种感觉真是幸福。不过,我并不是那种小鸟依人的女人。” 我失声叫道:“不会吧,你打算学习卡特琳娜那种野蛮的性格?!一个卡特琳娜就够我受的,你也那样我可受不了!” 安丽丝扑哧一笑。“夫君,别逗了。我的意思只是说自己并非那么柔弱。” “告诉我,现在的情况怎么样?” 一丝难以察觉的内疚从心底升起,我把将安丽丝拥进怀里。“答应我,必要的时候,你就骑上白雪,让皮耶德护送你先离开。” 可是等了半天,却听不见安丽丝的回答。我放开安丽丝,抬起她的下颌。安丽丝似笑非笑地看着我,迷人的大眼睛变得有些朦胧。安丽丝轻咬着红唇,好半天,她才以细不可闻的声音回答我:“你以为,没有你之后,我可以独活?” 没想到安丽丝柔弱的外表下,居然有这么刚烈的想法。我放开安丽丝的下颌,一本正经地安慰她。“别傻了,我不会有事的。你清楚我的实力,即使是圣骑士或影剑士想要对我不利,我照样夷然不惧。万一真的有危险了,我可以瞬间施展出空间转移。打不过,我总逃得了吧。” “况且,我才二十一岁,哪有这么早就英年早逝的道理?” 安丽丝又一次扑哧笑了。“知道你如果想逃的确很方便,可是我害怕会出现意外的情况。至于你后面的分析,简直是乱七八糟。” 将安丽丝逗乐之后,看着她如花的笑颜,我放下心来。兰仆说过,母亲心情不佳对胎儿不好。这种事毕竟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嘛。 我举起手郑重地发誓:“我保证:只要你安全了,当我真的遇到危险,就施展出空间转移魔法逃命。为了你和腹中的胎儿,我绝对不逞英雄。不过我要求你先离开的话,你可不许不听话。” 安丽丝高兴地亲了一下我的脸颊。“我一定听话。到时候我和安洁儿骑白雪,皮耶德带上希茜。她们两个弱不禁风的女子,先走安全一些。好吗?” 糟糕,这下可便宜西西王了。但愿他和希茜在逃跑的过程中不会生出什么情愫来。要知道在逃亡的过程中,异性相处最容易产生感情。不过更糟糕的是:西西王正在与三名龙骑士作战,他能否安然返回都是个未知数。 不管了,先顾我自己。我忝着脸将另一侧脸对着安丽丝。 “再亲一个……” 安丽丝羞涩地又亲了我一下。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连忙问安丽丝。 “西西王飞到天空与敌人的三个巨龙骑士交战去了,他在离开之前,说什么‘主公,其实我刚才想托付你……算了,我不说你也会那么做的。’老婆,你知道西西王想要托付我什么事吗?” 安丽丝想了想,突然一笑。“傻瓜,你在出战之前,最想托付别人什么事呢?” 我傻兮兮地回答:“自然是托付别人将你保护好啊。” 看着安丽丝的笑颜更盛,我突然想明白了。皮耶德想要我照顾好希茜。可是他又想到根本不用我托付,我也会照顾好希茜的,因而才没有说出口吧。 一夜的狂奔之后,在天刚开始微微泛白的时候,我们来到了大峡谷。由于士兵们都坐着马车的缘故,虽然因为颠簸的关系没有休息好,但是还不至于很疲劳。可是马匹却因为跑了一夜的缘故,已经很乏了。这时候,后面的斥候回报说,敌人的骑兵已经追到离我们不到十公里的距离了。 见鬼了。如果不让马匹休息一下,那些马都会累死的。看起来,只好在峡谷处打一场防御战了。 我们虽然有六百多人,可是商人们纯粹只是累赘,能够作战的不到四百人。真正的战力,只是公爵亲卫。 夏默暂时接管了拉库里的领导权,这个平时温文尔雅的男人一旦到了战场上,就好像变成另一个人一般。夏默有条不紊地下达着各项命令,吩咐亲卫们干这干那。由于时间紧急,夏默只得利用一百多辆马车在峡谷入口处构建了一个简单的防御阵地。然后在阵地中设置了许多拒马桩。这些拒马桩都是砍掉附近的树木加工而成,虽然简单,对于奔跑着的骑兵却有着极大的杀伤力。拒马桩交错分布,步兵们在中间移动完全不受限制,但是骑兵是绝无法在其中奔跑的。 入口处两侧的山崖极为陡峭,虽然队伍中没有飞翼,可是白雪的存在为我们解决了很大的问题。它一次带两名战斗人员飞上崖顶,这么来回若干次后,两侧的悬崖上分别布置了三十人。崖顶的战斗人员全都是此行随行的佣兵。可惜山顶上的佣兵人数太少,给予敌人心理上的威胁作用远远大于实质的杀伤力。 将阵地刚好匆匆布置完毕,远处传来了重骑兵特有的隆隆声响。不一会儿,遮天蔽日的黑色长矛林从地平线上升起,天空扬起灰尘。接着,骑兵出现在我们的视线之中。骑兵和马都披着黑色的钢甲胄,就连脸孔也完全被护甲完全遮住。看着这支完全没有旗帜的队伍,我的心中微微一惊。虽然敌人只不过大约一千人,但他们冲锋所产生出来的气势却象千军万马一般,如果对手是一般人早已被吓得肝胆俱裂了。 毫无疑问,这支骑兵队伍是闻名天下的黑衣众。铠甲的颜色和款式可以模仿,可是那种气势却不是其他部队可以模仿出来的。爱克斯大陆也有战斗力与之接近的其他重骑兵部队,可是那几支部队绝对不屑于冒充黑衣众。好不容易才搞定克劳德那个圣骑士,如果说这次阿朗佐麾下的萨弗斯来了,那我可就要头大了。 我和兰丝分别施展了连锁闪电和地狱烈火攻击黑衣众部队,可是这两种强力的魔法并没有将黑衣众前进的步伐阻碍片刻。黑衣众踏着落马的战友继续闷声不吭地攻向我们的防御阵地。 到了弓箭的有效射程之后,我对着黑衣众施展出迟缓大法,然后大喝一声:“放箭!” 虽然亲卫们并不全都擅长弓箭,可是这次出访玛哈亚公国,商人们所带的货物中有一半以上都是武器,其中弓箭并不少。优秀的十字弓、强力弓弩、连弩、甚至床弩一起发射,瞬间如暴雨般的箭矢就将黑衣众淹没了。虽然箭矢对全身重甲的骑兵并不起太大的作用,可是实践证明,披甲的马匹仍旧会受伤。全速冲锋的马匹相继倒下,将背上的骑兵摔得很远。 亲卫们躲在马车里,站在马车顶上,依托在简陋的木栅之后,或者站在拒马桩之间不停地对着敌人发射着弓箭。虽然我方阵地上的人数只有三百多人,可是连弩和床弩的威力太大,箭矢的密度令人窒息。黑衣众最前列的战士因为马匹的受伤而不停地倒落,阻碍了身后队友的速度。 连弩和床弩这样的弓箭威力固然大得没话说,可是它们有一个致命的缺点,那就是重新装填需要的时间太长。将准备好的连弩和床弩射完之后,亲卫们拿起普通的弓箭继续对着敌人射击。 趁着这个机会,受创极重的黑衣众缓过气来,他们重新集合了队形继续朝着我们的阵地攻过来。 大多数亲卫都躲在马车里,从窗口处不停地对着敌人放箭。在马车的前方,拒马桩的纵深为一百米。在马车防御阵地的后方,拒马桩的纵深仍旧有一百米。在峡谷内,除非敌人能够穿透我军的防御阵地,否则就无法对我军形成包抄之势。黑衣众虽然骑艺极为高明,可是面对交错分布的拒马桩,仍然无法拒绝死神的邀请。 黑衣众的高头大马撞到了拒马桩上,就像撞到了一棵大树,爆发了巨大而可怕的碰撞。队形割裂了,马也撞死了,它们紧紧地堆在一起,给后面的骑兵造成了更大的障碍。 黑衣众最终没能突破我们的阵地。他们知道如何与弓箭手战斗,如何与步兵战斗,如何与骑兵战斗,可是他们不知道应该怎么应付躲在马车里不停地对着他们射箭的敌人。 在拒马桩的纵横的地带,黑衣众留下在超过三百具尸体黯然撤退了。最值得高兴的是,在这一战中除了几名站在拒马桩和木栅后面的佣兵,其他人全都安然无恙。我们没有时间欢呼,为了防备敌人下一次的攻击,大家都自觉地为连弩和床弩填充着箭支。 待准备完毕后,我们等待着黑衣众再次发动攻击。可是黑衣众却似乎被上次战斗打得胆寒了一般,远远地待在半公里之处,竟然不再理睬我们。 骑着白雪观察着敌人的阵地,突然发现了一个我很不喜欢的敌人:法兰西斯五虎将之一,史蒂夫.斯拉登子爵。 法兰西斯果然在这次的阴谋中有一份。史蒂夫向来以智将自诩,这一回,他又会打什么鬼主意?我眯着眼睛研究着克蒂夫的表情。可是克蒂夫一脸木然地和黑衣众待在一起,我无法从那张扑克脸上得到更多的信息。 第182章 我骑着白雪飞向史蒂夫。这时,史蒂夫的脸上总算微微动容。 离史蒂夫大约五十米距离的地方,我停了下来。“史蒂夫,我们也算是旧识,你能否说个明白:为什么要攻击我?” 史蒂夫坐在坐骑上一动不动。过了好半天,我还以为史蒂夫哑巴了呢。结果史蒂夫终于憋出了一句话。 “我此次前来,并不是以阿朗佐亲王次席家臣的名义,而是以法兰西斯中将、古力斯特子爵的名义。” 我仔细地看着史蒂夫,难道说阿朗佐与这件事真的无关? “法兰西斯攻击我,总有个罪名吧。法兰西斯不至于沦为强盗,想要打劫我的使团吧?” 史蒂夫的脸上一丝难以察觉的神情一闪而逝。他想了想,似乎难以启齿,不过,他到底还是将理由说了出来。“因为,公爵殿下恶意骚扰我国阿朗佐亲王的未婚妻。” 我的脸忍不住抽搐起来。那天在台下看伊莉主持的塞斯国民大会,拉库里一口浓痰吐过去真是大快人心。可惜我的一举一动代表着布雷西亚的行象,要不然我也会象拉库里那样呸一呸。 转身准备离去,我到底还是不忍不住,又回过头问道:“未婚妻是怎么回事?是你们那个国王发神经吗?” 史蒂夫将视线移开,表情木然地解释。“塞斯公爵已经在11月17日口头同意在六个月后与我家主公定婚。塞斯公爵作出这个决定,我国并没有施加任何压力。” 不再看史蒂夫,我骑着白雪向自己的阵地飞去。不走不行,因为我觉得自己的脸抽搐得更厉害了。 11月16日那天,我去见过伊莉,还送了她一束波斯菊。难道说没有送玫瑰给她,就导致她反应如此激烈? 伊莉说过:如果我战死在布雷西亚,即使塞斯最终灭亡,她也会终生不嫁的! 是阿朗佐那个小白脸用什么甜言密语改变了伊莉的心意,还是我做错了什么事? 搞不好伊莉那天异常的举动,本来就是因为她已经准备嫁给阿朗佐而心生内疚。波斯菊,或许只不过是催化剂罢了。 回到阵地的时候,我觉得自己的头似乎被大棒狠狠地击打过一般,眼前金星乱舞。 夏默和拉库里走了过来。夏默说道:“主公,敌人在等待后援。” “嗯。”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 “嗯?!”我抬头盯着夏默。“你说得对,史蒂夫在等后援。我不能陪着他们一起耗费时间。” 见我心生犹豫,夏默冷静地说:“主公,请带主母先行离开。夏默在此断后,绝不让敌人越过此处。” 拉库里也嚷着:“主公放心,就算夏默战死了,我也不会让敌人通过这个峡谷的。” 真搞不明白,为什么拉库里人蛮好,可是嘴巴却那么臭。人家夏默并没有打算战死,拉库里却这样乱说。如果将夏默换成凯森,肯定早就暴跳如雷了。 “胡说,如果我和主母已经安全进入布雷西亚,还需要你们在这里死守干嘛?来的时候,我们进入玛哈亚境内到这个大峡谷走了三天,可是从这儿到布雷西亚只有九十公里。我们全速撤退只需要五、六个小时就可以回国了。所以你们最多守三个小时,就必须撤退。你们现在可不许死!” 夏默优雅地笑了。“既然主公吩咐,夏默不敢轻言牺牲。” 拉库里更是高兴坏了。“神魔大人不许我死,我自然死不了。” 我从包裹里拿出一个一面红色,一面绿色的小鼓。咬破食指,将鲜血滴在小鼓上,结果鲜血立即溶入其中。将小鼓交给夏默。“你知道的,我对亲卫施加了血咒术。敲红色的一面,亲卫会爆发更大的战斗力,不过那样会透支体力;敲绿色的一面,亲卫会恢复正常。十二个小时之内都有效。” 拉库里好奇地盯着小鼓,头也不抬地问我:“主公,我才是亲卫的副首领,干嘛把小鼓交给夏默啊?让我敲一下小鼓看看会发生什么事好不好?” 解开腰间的小袋。小袋里,装着一百颗雷神弹。将小袋交给夏默,吩咐道:“将珠子分发给冷静的战士,在需要的时候,对着珠子注入斗气后掷向敌群,会产生类似爆鸣轰雷的效果。一切都交给你了。” 夏默点点头。“我知道了,主公请放心离开。” 拉库里瞅瞅我的脸色,摸摸自己的光头。“有‘好运的拉库里’在,主公只管放心。” 家臣并不责怪我将他们带入如此的困境,在绝境中还能表现出如此坚定和自信,这使得我的心中产生了些许酸酸的感觉。 被敌人追得象兔子跑,还得家臣拼死为你断后。兰特,你太逊了! 第五部第二十九章 第二十九章 黑衣众在远处并不干涉夏默加固阵地的举动。看了看忙碌的众人,又看了看阵地上堆积的物资,夏默紧张地思考着敌人可能采取的进攻方式,盘算着相应的对策。 拉库里曾经是夏默的长官,可是现在他却在夏默的身前身后跑来跑去。他一会儿亲自搬起较大的木头做拒马桩,一会儿充当夏默的传令官。对于这样角色,拉库里毫无怨言。虽然夏默在家臣中的地位稍高,不过这并不是拉库里如此服从的根本原因。主公离开的时候,明确指定过由夏默负责。在拉库里固执的思维看来:既然主公是这么说的,那么听主公的绝对没错。 “这里,加固。” “这里,再立一个拒马桩。” “马车上,覆盖上石绵。” 拉库里跟在夏默的身后,突然问道:“往马车上覆盖石绵干嘛?” “火系魔法是最常用的攻击魔法。我们没有魔法师,想要守住阵地,在马车上覆上石绵,多少可以起些防御作用。” 拉库里瞪大了眼睛,满脸的敬服表情。“老兄,你带上石绵该不会早就想到了这个吧?那你也太神了。” 夏默的俊脸上,露出一丝苦笑。“如果我早知道会有这样的事发生,怎么会让主公出使玛哈亚公国呢。这么做,只是出于职业性的警惕习惯罢了。” 拉库里用力地拍着夏默的肩。“老兄,真有你的!我越来越佩服你了。回布雷西亚后,我请你吃饭!” “你不是早就说过要请我大吃一顿的吗?” 拉库里闻言,露出尴尬的神色。“瞧我这记性。好,就请你大吃两顿。不过,你可要记得提醒我啊,要不然我弄不好会忘记这件事的。” 夏默微笑着摇摇头。如果当初早就了解了拉库里的这种性格,也许夏默不会愤而贪污,进而成为兰特的直属家臣吧。 “夏默,指挥的事由你负责,等会儿由我率领战士冲锋吧。”拉库里的眼中露出希冀的神色。他补充说:“我脑子没你灵活,可我有得是力气。再说,我喜欢打仗。只要能够打仗,我情愿只当一个普通的持盾剑兵。” 夏默睃了拉库里一眼,有点沉默。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拉库里虽然有这样那样的缺点,而且老是令主公烦恼不已,但主公对他却非常亲呢。如果拉库里在此役中有什么损伤,那就不大好向主公交待了。 拉库里奇怪地看着夏默。“夏默,你犹豫什么?你刚才也看见了,我打败了一名风剑士!”说着,拉库里准备解开铠甲显示他的肌肉。说起来,显示肌肉是拉库里一个非常恶劣的爱好。胜利日庆典的那天,拉库里在街上游行时过于兴奋,将自己脱得只剩下一条短裤。结果这样的行径被鸠格市市长雷昂投诉到公爵那里,害得主公羞愧不已。 夏默连忙制止了拉库里的行为。他点点头。“好吧,我答应你。对了,拉库里,” “拉库里,”夏默努力地组织词汇。“主公要求我们最多只守三个小时。” “嗯。”拉库里奇怪地瞅着夏默,不明白他的意思。“是啊,我听到主公的要求了。我又不是聋子。” “可是从这儿回到布雷西亚边境需要五、六个小时,而且,路上可能还会遭受敌人伏击。” 拉库里恍然大悟。“那好办。我们在这里守一整天,那一定可以保证主公安全回到布雷西亚。” 夏默又好气又好笑,三百多人守一整天?哪那么容易! “那倒不必,我想将守卫阵地的时间延长至六个小时,那么主公他们安全回国的系数会更大些。你看如何?” 拉库里重重地点头。“你说得对,我同意。” 得到拉库里肯定的答复,夏默很满意。他将心神再次放在敌人的方向。 夏默突然扬声。“好了,大家停下各自的工作休息一下。” 一刻钟之后,玛哈亚的禁军部队出现了。这些禁军多数都是轻骑兵,也有少量重骑兵。令夏默感到担心的并不是玛哈亚的骑兵部队,而是夹杂在骑兵部队里的马车。坐着马车前来的,想必是为了节省魔法力的魔法师。 敌人的阵地上开始变换阵形。刚刚走下车的魔法师甚至来不及休息,便依照命令走到阵前。敌人的整个阵线向前移动,走到合适的距离后,魔法师开始齐声咏唱。 “拉库里,用魔法剑施展魔法攻击对方的魔法师!” 拉库里早就在等待这一刻了。对准敌方的魔法师施展出风刃。在拉库里施展风刃的同时,夏默身旁的扈从也握着夏默交给他的魔法剑催动斗气。两道风刃迅速地击向敌人的魔法师。 攻其不备是战争中最佳的致胜手段。史蒂夫注意到布雷西亚公爵和国师已经离开了,因而他告诉魔法师不必顾忌敌人的魔法攻击。可是魔法师们的咏唱却被不和谐的惨叫声所打断。 第183章 他们刚刚察觉到魔法元素剧烈的波动,两道风刃已经迎面飞来。 魔法师相对于普通人固然拥有极为强大的能力,但是谁也不会认为魔法师会拥有敏捷这一特质。一名魔法师被风刃劈成两半,鲜血和内脏流了一地。另一个倒霉蛋是一名重剑武士,不过相对于那个魔法师面言,他却幸运多了。由于运起斗气及时闪避,那名重剑武士只不过手臂受了重伤,暂时失去了战斗力。 魔法师遭受了这种前所未有的攻击,他们惊慌之余立即在身前布下了结界。这种情况令史蒂夫困惑不已,他发现对方是使用魔法剑施展出的魔法,因而猜测对方拥有魔武双修的战士。不过,那两名魔剑士施展魔法进行攻击的频率比普通魔法师施展魔法要快得多。令史蒂夫庆幸的是:对方的魔剑士只不过两名。史蒂夫随即下令魔法师分散进行魔法攻击,每一个魔法师身旁都布置数名持盾手进行掩护。 看到敌人的阵形变化,夏默松了一口气。魔法师共同进行魔法咏唱时,可以激起更大的魔法共振。当魔法师分开各自施展魔法时,其攻击强度要小得多。虽然如此,夏默仍旧不敢大意,他大喝一声。“持盾手列阵于前!” 在此行的商队里,武器是主要的货物之一,其中自然有各式各样的盾牌。虽然只有五十面巨盾和一百面精钢制中型盾牌,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多少还是可以略减燃眉之急。 火球术这种最常见的魔法,也是战场上最常规的魔法。没有结界的保护,敌人的火球术直接覆盖在布雷西亚人的阵地上。 一百五十名战士戴着石绵手套,持着巨盾或是中型盾牌,站在阵地的前面保护着阵地。巨盾的持有者虽然需要花费更多的力气,可是他们阻挡敌人魔法师施展的火球术非常成功。那些持有中型盾牌的战士身手更为灵活。可是他们灵动地跳跃着并且用盾牌将火球挡住的时候,四溅的火星却灼伤了这些战士。另外,火球术虽然是较为低级的魔法,但火球被持盾手用盾牌挡住因而爆炸的时候,产生的巨大爆炸力仍然无法忽视,不少持盾手因此而被震伤。 敌方的魔法师毫不吝惜魔法力,尽全力向阵地宣泄着火球。持盾的战士尽力阻挡着火球,可是人数毕竟太少,还是有许多拒马桩渐渐开始燃烧起来。幸好马车上覆盖了石绵,要不然,夏默所依靠的马车防线就会被完全摧毁。 打退敌人第二次进攻的时候,敌人的损失并不大。可是黑衣众强攻之时,却在阵地上留下了三百多具尸体。当火球术落在黑衣众的尸体上不久后,就会传来烧焦肉体的恶臭。这种可怕的恶臭对亲卫们来说,是一种真正的折磨。 亲卫们忍受着浓烟、灼热、恶臭和敌人的魔法攻击,一步不退地守护着自己的阵地。 “幸亏玛哈亚公爵轻敌,只派出了十多名实力并不出众的魔法师。” 夏默身旁的传令兵好奇地问:“夏默大人,你怎么知道敌人只有十多魔法师?” “这个可以从敌人施展出的火球的密度和强度可以判断出来。如果敌方的魔法师再多一些,我们的阵地可能会陷入火海了。” 传令兵挠挠头。“那大人怎么知道那些魔法师的实力并不出众?” 夏默笑笑,声音里透出强烈的自信。“我对敌人魔法师实力的判断,基于两个原因。” “魔法攻防战中,火球术对结界的破坏比地狱烈火之类的魔法更大。所以通常情况下魔法师会施展火球术攻击敌人。如果敌方的魔法师等级较高,在我方没有结界保护的前提下,他们会施展出地狱烈火之类的高级魔法。可是你看,对方最多也只不过施展过连株火球这类魔法。” “我们的阵地虽然遭受了不小的破坏,可是仍旧剩下一些拒马桩可以防御敌方骑兵的进攻。不知道你是否注意到,敌方魔法师所施展出的魔法强度已经开始明显减弱。如果他们的实力高强,那么他们不会在完全破坏我方阵地之前将攻击强度降低。” 夏默回头,看见年青的传令兵听得一愣一愣的,会心一笑,问道:“你还有什么疑问吗?” 传令兵这才回过神来。“夏默大人,敌人的魔法攻击显然比我们更为猛烈,而且火球术似乎更适宜这种阵地战斗中的魔法攻击,这可怎么办?” 夏默摇摇头,主公分给他们的极品魔法剑,并不是为了让他们在战斗中充当魔法师的角色。对付单个武力高强的敌人时,风刃术比火球术更强。所以主公分发给家臣的极品魔法剑,以催发风刃的居多。 “我们的任务并不是战胜敌人。能够将时间拖得越久,对公殿殿下越有利。” “我明白了!”传令兵高兴得跳脚。“砰”得一声后,传令兵捂着头,咧开嘴忍痛笑着。“如果敌人的魔法师能够持续再攻击我们几个小时就好了!” 夏默笑了笑,不再理会这个年轻的传令兵。如果敌人能够持续进行几个小时的魔法攻击,持盾手未必吃得消。那时候,黑衣众再次发动进攻时,会少很多顾忌。 夏默继续观察敌人的动向。几分钟后,落入布雷西亚人阵地的火球愈加稀疏。最终,由于魔法力不继,敌方的魔法师暂时中止了攻击,转而为己方布置了魔法结界。 虽然布下的拒马桩被魔法师烧掉了不少,不过己方在完全没有结界保护的情况下,承受了敌方魔法师肆无忌惮的攻击。敌方魔法师以超过正常标准的攻击强度,持续对马车阵地进行了相当长时间的攻击,魔法力大量消耗以至于无以为继,而己方阵地却仍然能够屹立不倒。这样的战绩,在爱克斯大陆的战争史上简直就是一个奇迹。对于这样的成绩,夏默颇为满意。 更何况,夏默又为主公争取了半个小时。 不一会儿,拉库里兴奋地冲进夏默的马车。“嗨,夏默。刚才你怎么不自己施展极品魔法剑进行攻击?真是爽呆了。没有结界的保护,以盾牌挡住风刃,或者以兵器击中风刃,都会使风刃变为碎片。虽然成为碎片后的小风刃并不致命,可是好多敌人都被我施展的风刃弄伤了。” 拉库里说得唾沫横飞,他意犹未尽地抹抹嘴。“你不去尝尝那种滋味实在是太可惜了。现在敌人的魔法师布置了魔法结界,你现在想尝试一下也没机会了。” 夏默笑着摇摇头,他与拉库里的风格截然不同。拉库里喜欢勇敢地冲杀在第一线。他的这种性格特征,在塞斯时就表现得淋漓尽致。可是夏默却不喜欢进行这种无谓的冒险。身负主公的重任,夏默管理着激发亲卫潜力的小鼓,身上还放置着主公交给他的红色小球。虽然将大部分红色小球分发给其余的亲卫,但他的身上还留着二十枚。在这种前提下,夏默更加拒绝任何危及生命的冒险举动。 夏默似乎听到了什么,他仔细地盯着敌人的方向。不一会儿,夏默叹口气。 “敌人很快就会发动攻击了。” “为什么,夏默,你从哪里看出来的?”拉库里伸着脖子盯着敌阵研究,怎么也看不明白。 “灰尘。从灰尘看,后面是敌人的步兵部队。待步兵来后,他们会以人多的优势强行进攻我军的。” “哦。”拉库里似懂非懂地应了一声。“可是从灰尘怎么看得出来是步兵呢?” 和这个完全没有心机的拉库里交朋友,其实是一件很轻松愉快的事。夏默越来越喜欢拉库里这个人了。不过现在却不是详细为拉库里讲解的好时机。“这些事打完仗后你去问斥候吧。一个优秀的斥候,对这些知道得比我多。” “大家进入各自的防御阵地,准备战斗!” 听到夏默的命令后,亲卫们全都躲进了早已确定好的地方。绝大多数人都藏进了覆盖石绵的马车。 似乎是与夏默商量好了似的,待亲卫们躲好之后,敌人的步兵果然出现了。虽然经过了长途的跋涉,但是敌人的首领似乎打算一鼓作气击败亲卫部队。在战鼓的激励下,步兵涌向夏默的阵地涌来。 第五部第三十章 第三十章 夏默悠扬顿挫的声音再次在阵地中响起。“大家听着,公爵殿下说过:只要守住阵地六个小时,每人赏一百枚金币。受伤者,无论轻重,加赏五十。战死者,另发放抚恤金一百枚金币。大伙给我好好地干!” “不过,假如哪个贪图多出的五十枚金币故意弄伤自己。操他妈,一个铜币也不赏给他!” 阵地上,响起哄笑声。 “丁克,你不是一直想把妹妹的嫁妆办得丰厚些吗?刺自己一刀换五十枚金币呀,你可要把握住这个机会喔。” 那个叫丁克的是个爽朗而且聪明的小伙子,他并不着恼,赶紧将话题转移到别人的身上。 “大家看紧小约翰,他欠君再来大酒店十几枚金币的债呢。别让那小子真的划自己一刀。” 被叫做小约翰的亲卫在另一辆马车上。他腼腆地笑笑:“丁克你真缺德。我是子爵继承人,我家的财产在刚得郡排名第二,我怎么会干那种事?只是一时周转困难才欠下了酒店十几枚金币嘛。况且,我还不是请大家去酒店吃喝才欠下的债吗?” 丁克旁边的一辆马车里响起嘿嘿的笑声。“丁克,你别转移话题。上回一起赌钱的时候,你小子还有几枚银币债一直到今天都没还我呢。我看,你还是别强撑了,赶紧划自己一刀吧。搞不好这一战打下来,你一点伤都没有,五十枚金币就那么飞了。” 拉库里生气地大吼一声。 第184章 “你们这群兔崽子,居然背着我赌钱!” 阵地上,突然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拉库里继续生气地骂着:“这种事,为什么不叫上我?!我还以为你们都不喜欢赌钱呢!丁克,你是我的传令官,上次我问你喜不喜欢赌钱,你为什么说你从来不赌钱?” 笑声重新响起,那个叫丁克的,强忍着笑意大声回答:“对不起,长官!下次一定叫上长官。” 拉库里喃喃地低骂一声“小兔崽子”,转而面向夏默。“夏默,主公走的时候没说赏赐的事啊,他什么时候对你说的?” 夏默微微一笑,对拉库里说道:“准备战斗了,别再分心。” 在成为主公家臣之前,夏默曾经当过佣兵。军队和佣兵有一点很相似,奖励的金钱越多,士兵们越能爆发强大的斗志。不同的是,军队还需要以荣誉来刺激。在这种特定的危险情况下,只要能够保护主公安然无恙,许下丰厚的奖励只是小事情。想必,财政大臣不会拒绝兑现夏默未经主公许可而许下的承诺吧。 敌人已经冲到了弓箭的射程,可是夏默直到敌人快要走到拒马前面的时候,才开始下令。 “攻击!” 这一次的敌人与黑衣众比起来,实在差得太多。况且经过一夜的强行军之后,至少有五分之一的战士掉队,他们实在没有什么体力了。在这种状况下被长官强令进行战斗,他们的斗志并不高。暴雨般的箭矢再一次射向敌人,顿时响起来一片鬼哭狼嚎的声音。 “太可怕了!不要射了,我投降……” “能够打败英格兰尼第四兵团的军队,根本不是我们能够对付的。逃啊!” “不许逃,不许逃……” “我们人多,敌人最多只有几百人,冲啊。公爵说过,抓住一个敌人赏十枚金币,杀死一个赏五枚金币……” 虽然奖赏并不多,却对低落的士气多少有些鼓舞。混乱的玛哈亚步兵继续朝着夏默的阵地冲过来。只是其中多少有些不和谐的的声音。 “什么呀,杀一个那么可怕的勇士才赏五枚金币,太少了。” “为了五枚、十枚金币出卖性命,真是身为玛哈亚士兵的悲哀啊。” 躺在地上的尸体和伤者越来越多,然而玛哈亚人终于越过拒马冲向夏默的马车阵地。玛哈亚前线指挥官大喊着:“最前面的士兵勇敢地向前冲!后面的士兵一边破坏拒马桩一边前进。” 听到这个命令后,一些玛哈亚士兵连忙停了下来。在战场上撤退,将会受到军法的处罚。可是既然指挥官下达了破坏拒马的命令,那么停下来也就无所谓了。至于说需要在多长时间内破坏拒马,则需要视这些玛哈亚士兵的心情而定了。 面对可怕的敌人,多数玛哈亚士兵都产生了这样一个共识:还是多花一些时间破坏拒马更安全些。那些进行破坏拒马工作的玛哈亚士兵后面的战士,并不比拒马桩的破坏者更勇敢。既然前面的人都停下来不再冲锋了,那么他们也就没有义务越过前面的人强行冲上前去。 就这样,玛哈亚士兵的阵形,形了一个人为的断层。夏默看到这种情况,坚定地放下令旗。 马车内的亲卫打开车门,从车内越出,向敌人猛扑过去。夏默扬声喊道:“敌人只有面前的一百多人,他们的身后近距离内没有接应的敌人,杀光这些傻瓜。” 仿佛是为了响应,第二大队的亲卫嘴里发出意义难明的各种吆喝声,疯狂地冲了过去。 最前面的玛哈亚人听到夏默的话,忍不住回头。他们发现,身后确实没有坚强的后盾。这种情况下,他们再也无法鼓起勇气作战了。真正的战斗中,如果身后有自己的同伙,那么后背是同伴的武器,胡乱后退同样会受伤。但是这种情况下,玛哈亚人不约而同选择了向身后的大部队靠拢。看到前面的战友没有交锋就撤退了,负责破坏拒马的玛哈亚人自然产生了这样的觉悟:在战场上,跑不过敌人不要紧,最要紧的是跑得过自己人。 一声呐喊后,两千多名玛哈亚士兵在不到三百名布雷西亚公爵亲卫的追逐下,甩开腿就跑。 “妈的,居然敢用屁股对着我们,太不礼貌了。兔崽子们,追上去砍这些不懂礼节的家伙。” 玛哈亚人暗暗叫苦,他们的本意并非想要污辱那个光头的大块头。一个文学修养较高的贵族军官,想起了爱克斯大陆的一句名谚:人类的纠纷,往往是因为误解而产生的。 不过这位贵族军官并不认为,在此时此地向那个面目狰狞的光头进行解释是个好主意。具有相当文学修养的贵族军官与其他大多数玛哈亚人的想法完全一样:尽快逃出敌人的魔爪才是正确的选择。 如果一定要在这场战斗中算出玛哈亚士兵表现出来的优点,那么只能说:玛哈亚战士撤退的速度是令人惊叹的。 虽然敌人乱哄哄的队形不堪一击,但问题是那些玛哈亚人跑得的确是很快。除了因相互践踏而受伤倒地,其余的玛哈亚人表现出一种一直跑到天边也绝不会停下来的决心。 看到敌人已经溃败,而且败得实在太快,追上敌人需要费很多力气,夏默命令传令官挂起了撤退的令旗。拉库里冲在最前面,他的副官赶紧告诉拉库里营地的令旗。可是跑了半天还没有让杀掉一个敌人,这令拉库里实在太恼火。拉库里在塞斯的时候,有过几个当盗贼的朋友。“不能空手而归”是盗贼的行规,此时却激烈地刺激着拉库里的神经。 拉库里大呼“撤退!”的同时,自己非但没有依令后撤,反而独自向敌人追去。在众人愕然的注视下,拉库里双手持剑高高跃起,同时,对着手中的宝剑注入斗气。一个虚劈之后,风刃从宝剑上射出,飞向敌群。一个倒霉的玛哈亚人被这个风刃劈成两半。这时,拉库里才舔舔嘴,心满意足地往回走去。 待拉库里回到阵地之后,战场上除了重伤未死者濒死的呻吟声外,又安静了下来。 夏默命令战士们回到各自的位置,心情却无法象普通的战士那样轻松。敌人当中有法兰西斯五虎将之一的史蒂夫,还有天下闻名的黑衣众。除此之外,敌人魔法师虽然似乎因为魔法力消耗过大而无法的提供魔法支援,但是敌方的魔法师毕竟客观地存在。经过休息之后,敌方的魔法师或许仍然能够提供魔法支援。 这些,都是正处于快乐状态下的战士们所不需要思考的。然而作为战地最高指挥官,夏默却无法忽视这些问题。 夏默盯着敌人阵地上的变化,轻叹一声。“终于来了。” 夏默突然高呼一声。“持盾手退回马车,准备弓箭射击!” 这一次,仍然是那些胆小的玛哈亚人发起主攻。不知道什么时候敌人砍下树木,制作出类似屏风的巨大木板。玛哈亚人将这些类似屏风的巨大木板挡在前面,一步一步向夏默的阵地逼近。 敌人走近弓箭的有效射程之后,夏默仍然没有下令射箭。一百八十米、一百五十米、一百二十米,夏默仍然紧闭着嘴注视着敌人。 拉库里又跑进夏默的车里,着急地问:“怎么还不下令射箭?床弩和十字弩的威力很大,可以射透那些木板的。” “乌龟走到面前,仍旧是乌龟。这些玛哈亚步兵,对我们没有太大的威胁,让他们再走近一些没关系的。” 拉库里搔搔头。“可惜还有好多箭都没有射呢,就这么开始肉搏,好象有点可惜。” 夏默有点诧异地瞧了拉库里一眼,他没想到拉库里并不是那种只知道抡着剑砍杀的粗人。不过,现在并不是慢条斯理向拉库里传道解惑的好时机。夏默一心一意地观察着敌人,估测敌人与己方阵地的距离。 当敌人离阵地大约一百米的时候,夏默敲响了战鼓。战鼓发出三长两短的声音,听到这个信号后,悬崖顶上的佣兵开始向下投掷石头。虽然每一颗石头只能令几名玛哈亚人失去战斗力,但是其威慑效果却很好。玛哈亚人只坚持向前推进了五十米,就完全失去了斗志。齐声呐喊之后,玛哈亚人又一次将背部留给了拉库里。 为了节约有限的箭支,夏默下达了冲锋的命令。这一回,拉库里判断了一下自己与敌人的距离,直接催动斗气使宝剑上发出了风刃。果然不出拉库里所料,除了被拉库里宝剑发出的风刃所伤和自相践踏的敌人,在追击中没有更多的玛哈亚人失去战斗力。听到收兵的锣声后,拉库里对着逃命的敌人吐口痰,恨恨地回到阵地。 拉库里直接来到夏默的车中,对他抱怨着:“夏默,这哪里是打仗啊?简直象是在玩游戏嘛。和这样的敌人作战真没劲!” 夏默摇摇头。“敌人的步兵能够这个时候赶到,他们肯定是经过了一夜的强行军。这种前提下,他们的体力肯定透支得厉害。如果不考虑敌人占据人数上的优势,我们其实是胜之不武的。” “你应该知道刚才那支重骑兵部队吧。” 仿佛被污辱了一般,拉库里大声叫嚷。“我当然知道,可是黑衣众还不是被我们打得不敢再过来了!” 又一次摇头,夏默解释说:“你瞧,阵地前面的拒马桩已经被破坏得差不多了。我敢断定,这一次,黑衣众将要担任主攻的任务了。” 拉库里的叫声里充满着喜悦。“真的!那好,我回自己的马车去给小兔崽子交待一声。” 说完,拉库里兴奋地跃出马车。 仿佛是为了验证夏默的猜测,待玛哈亚士兵全部逃回去之后,黑衣众终于再一次发动了进攻。 第185章 阵地上,只剩下少得可怜的拒马仍然可以发挥作用。六百多名黑衣众,又一次爆发出那种千军万马的气势。在黑衣众的身后,是玛哈亚公国的禁军部队,在这些轻骑兵之后,则是那些吓破了胆的玛哈亚步兵。 魔法师们遵从史蒂夫的命令,对玛哈亚步兵施展了嗜血术。虽然每个魔法师都用尽了最后一丝魔法力,不得不立即坐下进行冥思以便恢复一定的精力,可是得到嗜血术加持的玛哈亚士兵还不到六百人。 判断着距离,夏默握着一个小珠子注入斗气,然后对着敌人投掷出去。接着,他两次以鼓声向近卫们传达掷出雷神弹的命令。 黑衣众整齐的队形里,突然出现了爆鸣轰雷。紧接着,第二个、第三个,以及更多的爆鸣轰雷相继爆炸。然而这种毁灭性的打击,却无法有效地遏止黑衣众的攻势。 拒马桩、强力的弓弩以及可怕的爆鸣轰雷,任何一种都可以使普通的骑兵部队望而却步。可是每一名黑衣众的勇气都是无可挑剔的。黑衣众在它们面前,没有露出半点怯色。他们听不见战马的惨嘶,他们看不见落马战友垂死的挣扎,黑衣众仿佛只是进行一场马术表演一般,继续驾御着坐骑向前飞驰着。 持续的爆炸造成了可怕的气浪,甚至使身在马车之中的夏默感受到马车因此而产生的剧烈摇晃。黑衣众在这种可怕的组合打击下,损失极为惨重。 黑衣众在这样的攻击中一下子就损失了三百多人,一般的军队在损失超过一半的战士后,早就应该崩溃了。可是黑衣众比远远比夏默预想的要强悍,加上被拒马桩和箭支伤害的战士,黑衣众的损失已经超过了四百人,不过剩余的骑兵仍然冲到了马车的面前。剩余的黑衣众象飞蛾扑火一般,冲向马车。 那种红色小球太过珍贵,即使身为布雷西亚情报部门负责人,夏默也是今天才得知主公有这种秘密武器。因而,他只敲了三通鼓,每通鼓声都有十二枚红色小球投掷出去。夏默开始后悔节约主公交给他的红色小球。 夏默知道,这一次黑衣众再冲到马车阵地的面前,不会再象上次那样无功而返。毕竟黑衣众是大陆上名声最响的重骑兵部队,毕竟此次率领黑衣众前来的,是法兰西斯最有名的智将。夏默紧张地盯着敌人,当黑衣众展现出他们的攻击模式之后,夏默必须想出相应的对策。 夏默并不认为自己会比史蒂夫的战斗经验丰富,更不认为自己会比史蒂夫的应变能力强。可是面对强敌,夏默没有多余的时间用来胆怯。答应过主公守住峡谷,夏默不仅会尽力去做好这件事,还打算超额完成任务。在这个方面,或许是受到格里恩家族的名言所影响。唯有偏执狂才能成功这句话,已经越来越影响夏默的行为了。 令夏默诧异而害怕的是:黑衣众的攻击模式已经无法,或者说没有必要考虑接下来针对黑衣众的应对措施。黑衣众驾御着坐骑,直接向马车撞来。 强大的撞击下,马脖子撞断了,骑兵也因可怕的撞击而丧失了性命。可是马车在这种巨大的撞击下,产生了剧烈的摇晃。一些马车甚至因此而翻覆。 夏默的脸白了。他意识到,虽然这支黑衣众联队会因为此次战役而损失殆尽,可是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防线却被完全破坏了。 现在,已经无需夏默再发布什么命令了,潮水般的敌人已经涌过来,将马车分别包围起来。 看到布雷西亚人处于下风了,玛哈亚步兵的士气终于高涨了起来。 那些被加持了嗜血术的士兵冲在最前面,他们围攻着那些因马车翻覆而跳出来的布雷西亚公爵亲卫。可是布雷西亚人的战斗力确实比玛哈亚人高许多,装备也极为精良,体力上也占据着极大的优势。在以众击寡的战斗中,玛哈亚人反而处于明显的下风。 一些布雷西亚公爵亲卫躲在马车里,不停地向外射击,偶尔,玛哈亚人集中的地方会出现类似爆鸣轰雷的魔法,令玛哈亚人损失惨重。在高处的山崖上,还有一些佣兵向下扔着巨石,这同样给予了玛哈亚人巨大的恐慌。 夏默躲在马车里,手持着主公亲赐的宝剑通过窗口向外射着风刃。如果涌来的敌人太多,夏默就会对红色小珠里注射斗气,然后掷向敌人。偶尔有能够以斗气护身的敌人单独冲到马车面前,却又被马车里的亲卫出奇不意地用强弩夺去了生命。很快,马车周围就堆积了众多的尸体。夏默抽空看了看其他的马车,那些没有翻覆的马车周围也堆积了众多的尸体。 然而,玛哈亚人实在太多。红色的小珠子用完了,弓箭最终也射完了,战士们只好冲出马车与敌人肉搏。布雷西亚公爵亲卫,不仅仅是一种职业,而且已经成为一种荣誉。在荣誉的激励下,亲卫们面对数十倍于己的敌人,毫不畏惧。 待亲卫们全都参加肉搏之后,夏默观察着激烈搏杀的战场,终于拍响了小鼓红色的一面。 第五部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一章 鼓声响起之后,亲卫们突然爆发出可怕的战斗力。拉库里愣了一愣,随即兴奋地嗥叫起来。在嗥叫声中,拉库里狂化了。 拉库里率领着那群同样兴奋的亲卫,在敌群中往来冲杀。亲卫们聚集在拉库里的附近,象收割麦子一样收割着敌人的性命。亲卫经过之处,血流成河。 拉库里狂化后的身材更显高大,他的头上戴着的巨大牛角头盔,使面目狰狞的拉库里看来来颇象是来自地狱的恶魔。 仅仅是狰狞的外表,也足以摧毁玛哈亚人的斗志。两米高的巨人在玛哈亚人中嗜血地杀戮着,身上很快就被染红了。 有些迷信的士兵们认为,将领的率领他们战胜敌人的机率通常是和身高成正比的。跟在拉库里身后的亲卫看到面前的情景,士气愈加攀至顶峰。 虽然血咒术只激发亲卫的潜能而并不影响他们的神智,然而神志清楚的亲卫们却学着拉库里的模样,发出狂野的“嗬嗬”的叫喊声。因为亲卫们发现,与强悍的敌人相比,玛哈亚人显然更害怕强悍而又疯狂的敌人。 这段时间里,峡谷里对玛哈亚人来说完全就是人间地狱。没有人能够挡住由狂暴的布雷西亚公爵亲卫组成的浊流——即使是被加持了嗜血术的玛哈亚士兵也不能。 玛哈亚人又一次开始考虑逃跑。 史蒂夫面对这种情形,徒叹无奈。为了破坏敌人的阵地,史蒂夫毫不吝啬地牺牲最强的黑衣众部队。可是没想到数千玛哈亚人在三百名敌人面前,却处于明显的下风。史蒂夫善于捕捉各种战机,善于发现敌人的破绽。可是强有力的黑衣众已经损失殆尽,而指挥玛哈亚士兵作战显然无法得心应手。 看到玛哈亚人已经处于严重的混乱之中,史蒂夫高喊道:“敌人身上的装备是矮人名匠打制,每套至少值三千枚金币。快杀了他们,抢夺那些装备!” 三千枚金币,足够一个普通的家庭过上一辈子舒适的生活。在巨大的利益刺激下,一些玛哈亚人变得勇敢起来。玛哈亚人现在已经无法保持什么阵形了,那些被金币刺激得两眼发红的玛哈亚纷纷向布雷西亚公爵亲卫涌去。 血咒术虽然可以暂时激发受术者的潜力,可惜如同狂化术一样,不能持久。眼见亲卫们的战斗力开始逐渐下降,而敌人鼓起了勇气重新纠缠过来,夏默的大脑紧急思考对策。 玛哈亚人虽然遭受了可怕的打击,可是他们最终顶住了亲卫们疯狂的杀戮。巨大的利益刺激着玛哈亚人的勇气。凭借着人数上的绝对优势,玛哈亚人逐渐取得了战场上的优势,形势对亲卫们越来越糟。 夏默命令身边的扈从将阵地后方的载货马车倾翻,随即,命令传令官吹响了撤退的军号。与此同时,夏默敲响了小鼓绿色的一面。 经过半个小时的战斗,拉库里施展出的狂化效果已经逐渐消失。听到撤退的军号后,拉库里犹豫了一会儿,终于决定依照命令撤退。虽然活下来的亲卫几乎人人带伤,但是在刚才激烈的搏杀中,亲卫们实力和士气均比对方高许多,因而战死者并不多。随着拉库里向峡谷深处撤退的亲卫仍然有两百多名。 亲卫们随着夏默和拉库里迅速地撤退到峡谷的另一端。 杀死敌人抢走他们的装备对玛哈亚人来说确实有很大的吸引力。可是眼前精致的银器和兵器,显然具有更直接的诱惑。散乱在地上的货物令玛哈亚人停止了追击,并且致使他们相互争夺起来。 得到短暂的喘息时间,夏默清点了一下剩余的人数。两百三十一人,除了夏默和他的五名扈从外,人人精疲力尽。没有受伤的人屈指可数。原先建立的马车防御阵地已经落入敌手。想要挡住敌人的进攻,只能依靠战士的血肉之躯了。夏默下令士兵将隐藏在峡谷后面的马匹牵过来。 勇猛的拉库里浑身都是血,连牛角头盔上都沾满了血迹。这些血大多都是敌人的,然而其中也有拉库里自己的。拉库里骂骂咧咧命令传令官丁克为自己包扎左臂上的伤口。 包扎完伤口后,拉库里走到夏默面前喘着粗气询问:“主公他……已经离开多长时间了?” 夏默木无表情。“不到四个小时。” 拉库里不再作声,盘膝坐下开始运气,以便积蓄更多的力气。 货物很快就被玛哈亚人瓜分完了。只有极少数玛哈亚人如愿抢到了战利品,更多的玛哈亚人只能对着动作快的同袍用恶毒的语言咒骂表示不满。 第186章 抢到精美的银饰的玛哈亚人爱不释手地把玩着手中的战利品,而抢到优质武器的玛哈亚人则更加高兴。很明显,优质武器的单价远远高于银饰的单价。更何况一件好的兵器,能够使战士在战场上获得更多的生存机会。 抢到战利品却又有着更大欲望的,和完全没有任何收获的玛哈亚人,将贪婪的目光投到三百多米远的亲卫身上。物质的利益强烈地吸引着玛哈亚人,驱使他们冲过去;可是布雷西亚公爵亲卫在刚才战斗中表现出来的可怕战斗力令他们胆寒。 三千枚金币固然足以保证普通人过上一辈子舒适的生活,但前提却是必须活下来享受生活。在刚才的战斗中,抱着抢夺敌人装备的玛哈亚人多得数不清。可是,受这种念头影响而被对方杀死的玛哈亚人,同样是数不胜数。这种矛盾的心理,导致玛哈亚人裹足不前。 僵局持续了十多分钟后,被史蒂夫的到来打破了。 史蒂夫骑着马来到最前线。史蒂夫之所以现在才过来,是因为他花了一些时间解决了山崖顶上的敌人。史蒂夫命令一部分玛哈亚人做出从侧面攀上山崖的架势,这种虚张声势取得了成功。山崖顶上的佣兵担心玛哈亚人从山崖的另一侧爬上来,因而在玛哈亚人做出从另一面爬上山的姿态后,便选择了撤退。 史蒂夫看了看畏缩不前的玛哈亚人,又看了看疲惫不堪的布雷西亚公爵亲卫,嘴边溢出一丝冷笑。 “敌人已经疲惫不堪,没有多少战斗力了。可惜敌人实在太少了,他们身上的装备实在不够分啊。多好的装备啊,每套至少值几千枚金币呢。” 史蒂夫漫不经心地回头向后方看了看。“先到先得,可惜后面的战士大约抢不到什么战利品了。” 不知是谁呐喊了一声之后带头冲了出去,玛哈亚人自发开始了狂乱的冲锋。 肉体的虚弱,会导致战斗意志的降低。体力已经降至最低的亲卫,隐约闻到死亡的气息。 面对蜂涌而至的敌人,亲卫们微微产生了骚动。夏默察觉了亲卫们的怯意,可是在这种情况下,他想不出什么好办法。以三百亲卫能够取得这样的战绩,夏默已经问心无愧了,因此他只是紧紧地握着小鼓,心无旁婺地盯着冲过来的敌人。 正在这时,拉库里霍然立起,抽出背上的血红小旗向身后几米的地方用力地掷出。小旗稳稳地插在身后的土地上。在刚才的杀戮过程中,不知有多少人的温热的鲜血溅在上面。现在,小旗仍旧有些湿漉漉的。 拉库里暴喝一声。“是家里唯一男丁的,想活命的现在逃,我不怪他。其余的人,如果退到小旗的后面,我砍死他!” “小约翰,要逃现在快逃,等会儿再逃就算作动摇军心。看别人干嘛,说你呢!小兔崽子,你不是家里的独子吗?!” 被拉库里喝斥的小约翰刚刚成年,长得眉清目秀,脸上还稍稍带着一点稚气。可是谁也想不到,在刚才的战斗中,这名眉清目秀、甚至略带一点稚气的小伙子竟然独力杀死了六名玛哈亚步兵,一名玛哈亚骑兵,重伤一名中尉小队长。 小约翰露出腼腆的表情。“拉库里大人,我的确是独子,我也的确有些害怕。可是我更害怕不仅没有为家里带回荣誉,反而带回耻辱。我的家族以战功起家,家族成员中从来没有逃兵。如果我带着这样的耻辱回家,父亲会打死我的。” 小约翰歪着头想了想,肯定地说:“被父亲打是不能还手的。可是敌人想杀死我,没那么容易!要不,让丁克先走吧,他的妹妹正等着唯一的亲人回家呢。” 拉库里稍稍犹豫了一下,可是蜂涌而至的敌人令他没有太多的思考时间。夏默的反冲锋号令已经响起。在反冲锋号令之后,一声奇怪的鼓声响起。战士们突然感觉身上又重新有了力气。两股人流,重新碰撞在一起。呐喊声、咒骂声、兵器的碰撞声、痛苦的悲鸣声以及垂死的呻吟声,在这小小的峡谷里响起。 各种声音在峡谷里回荡着,将战争的残酷、可怕和痛苦一遍又一遍地传进士兵的耳朵里。 拉库里骑着马向敌群之中冲去,他的身后跟着传令官丁克和一名马迪尔送给他的扈从。三个人组成一个简单而又实用的三角阵,在人流中艰难地逆流而上。 经过一次狂化后,拉库里的体力有些不济了,可是他毕竟拥有白银骑士的实力,手中的宝剑无坚不摧,品质极为优秀的轻质铠甲和左臂上黝黑的臂盾又忠实地保护着主人,三个人在狂乱的玛哈亚人当中仍然艰难地向前移动着。 拉库里一边战斗一边高喊:“史蒂夫.史拉登!……过来,过来和我战斗!……不要象胆小鬼那样躲在后面!……” 在充满各种嘈杂声音的战场上,史蒂夫清晰地听到了拉库里愤怒的吼叫声,可是他没有回应拉库里的要求。 作为智将,如果不是性命直接受到威胁,史蒂夫甚至不喜欢拿起兵器。更何况,拉库里的尊容在正常情况下就可以用凶恶来形容,而史蒂夫坐在马上清清楚楚地看见了拉库里那张由于愤怒而扭曲的脸。 在史蒂夫看来,接近这样一个危险而又可怕的生物,显然是极为不智的行为。他不由自主控制缰绳,令战马稍稍后撤了一些。 敌众我寡的情况下,拉库里身后的两名战士都受了好几处伤。那名扈从头部和右胸都受了不轻的伤,已经很虚弱了,他只能软弱地挥动着臂盾勉强招架着敌人的击打。 “保护拉库里大人的背后!……如果拉库里大人找到敌人的主帅,就可以杀掉他……我们就有胜利的可能!” 扈从一边勉强地抵抗,一边艰难地嘶喊着。与其说是在鼓励身旁的丁克,还不如说是在进行自我安慰。扈从的声音断断续续,胸膛急骤地起伏。豆大的汗滴,顺着他的脸往下流淌。 拉库里迅捷地挥动宝剑,刺进了面前敌人的胸部。那个玛哈亚人捂着胸口倒了下去,他在剧痛中呻吟着。然而拉库里无视地上敌人可悲的境况,驾御着战马从他的身体踏了过去。 身后传来沉闷的扑通声,拉库里抽空回头看去。扈从的战马受重伤而倒地,战马压住他的大腿。扈从勉强支撑着,试图将大腿从战马沉重的身躯下抽出来,一名玛哈亚士兵冲上去,手持长剑对着他的脖子用力砍了下去。 扈从的颈部喷出大量的鲜血,他呜咽一声后,再也不动了。玛哈亚人扑向毫无生命迹象的扈从,开始抢夺他身上的装备。 拉库里以沉闷的声音不情愿地对丁克下达命令。“别停留!继续往前冲!找到史蒂夫,是唯一改变战局的希望。” 经过一个小时的混战之后,布雷西亚的将士死伤惨重,剩下的已经不多了。 拉库里的身后,丁克的大腿已经血流如注。丁克的神智开始恍惚,显然已经支持不了多久了。 “长官……我可能回不了布雷西亚了。如果您能够回去……请从我的抚恤金里拿一枚金币还给夏猛的亲人……我还欠夏猛几枚银币呢……” 拉库里一剑劈出,他很高兴锋利的宝剑经历如此激烈的战斗后,直到现在还没有钝。将一名敌人的长剑削断,继而砍中了他的头颅。 拉库里答非所问:“丁克……跟着我……我会带你回布雷西亚的。” “您认识我的妹妹……告诉她……她,哥哥,永远……爱……啊!” 丁克的话没有说完,惨叫了一声。拉库里猛然回头。丁克被一名枪兵当胸刺透。丁克艰难地握住枪杆,将手中的剑掷向对方的脸部。枪兵捂着脸发出惨叫声,踉踉跄跄后退了几步,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了。丁克的眼神开始散乱,他猛地从胸口拨出长枪。一声惨叫之后,丁克从马上摔落,仰面倒在地上。 拉库里心中一阵难过。看着丁克开始垂死前毫无意义的抽搐,拉库里在心里不情不愿地答应了丁克生前最后的请求。拉库里觉得,告诉一位姑娘她最亲爱的哥哥战死在沙场上,这种事他实在做不来。可惜的事,拉库里无法推脱:附近,已经看不到任何部下了。 拉库里望向峡谷的另一头。战场由峡谷的这一面又转移到了另一面,实际上,峡谷另一面也只剩下些零星战斗了。 战斗又持续了二十多分钟。当丁克战死后,愤怒的拉库里施展了第二次狂化。第一次施展狂化,通常可以维持半个小时以上。拉库里的第二次狂化,持续的时间远远比第一次短,只维持了几分钟。现在,拉库里的脑海里完全被“躺在地上呼呼大睡”这个念头所占据。 拉库里最初骑的骏马被敌人杀死后,他抢了一匹敌人的战马继续作战。可是这匹战马前腿突然中了流矢,打了前栽。拉库里翻身落马。但他挣扎着站了起来,徒步迎战。一群玛哈亚步兵包围他,喝令这名看起来是军官的人投降。 拉库里一面竭力抵抗敌人的凶狠的攻打,一面愤怒地喊:“神魔大人麾下,只有战死的军官,没有投降的军官。”但是声音已经很弱、很低,不能连贯。 精疲力竭的拉库里又连受两创,一剑砍中头部,一枪刺中他的左肩。头部的剑伤深可见骨,足以致命。拉库里闷哼一声,倒了下去,将主公亲赐的宝剑抛得很远。他的耳边还在响着兵器交击声和砍杀声,他还想挣扎起来再杀死一两个敌人,可是他挣扎不动。 包围拉库里的玛哈亚步兵早就垂涎拉库里手中的宝剑了。待拉库里伤重倒地后,那几名玛哈亚人不再对这名重伤将死的人感兴趣,而是不约而同地去抢夺拉库里扔出的宝剑。 第187章 为了那柄绝世宝剑,刚才还在齐心合力攻打拉库里的几名士兵为了抢夺战利品开始搏斗。毕竟,那柄绝世宝剑实在是太神奇了。整个玛哈亚公国也未必有这样一把稀世宝剑。 “对不起,主公,拉库里这回给你丢人了……” “……丁克,我没办法完成你的遗愿了……” “……夏默,我欠你的两顿饭,你自己记得用我的抚恤金去随便吃吧,反正我也用不着了……” 拉库里觉得有些奇怪,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快要死了的缘故,在很短的时间内,数不清的念头纷纷涌进拉库里的脑海。就这样想着想着,拉库里突然失去了知觉。 当拉库里陷入昏迷的时候,夏默正在观察周围的情况。 当夏默发现零星的抵抗已经不具有任何战术上的意义时,他产生了突围的念头。毕竟,夏默的周围已经看不到自己人了。扈从已经全部战死,而夏默自己也受了不轻的伤。 “主公,我已经超额完成了任务,但愿主公吉人天相。” 夏默一面挥舞着宝剑与敌人搏斗,一面思考着下一步的选择。“为了留着有用之身继续为主公效力,现在应该突围了。” 夏默拼着背部又受了两处轻伤,终于杀出了一条血路。他施展出兰仆所教的身法,奔向峡谷的一侧,然后顺着悬崖峭壁向上攀爬。玛哈亚人看着一个速度奇快的身影从山崖处攀爬逃走,急忙射了几箭。没有任何准头可言的箭,仿佛只是为夏默送行一般。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拉库里突然抬起头,睁开血红的眼睛,他发现身上的装备已经被剥得精光。正在这时,有一群玛哈亚禁军骑着马从他的面前奔过。拉库里从地上拾起一把短剑,用力向模模糊糊的人影掷去,恰好刺中了一个玛哈亚禁军的头部。敌人大叫一声,栽下马去。 “老子又赚了一个!”拉库里在喉咙里骂了一句,旋即又一次失去了知觉。受到袭击的骑兵没有看清谁是偷袭者,他们茫然地向四周看了看,却看不到任何能够移动的活人。提心吊胆的玛哈亚禁军赶紧离开这个古怪的地方。 拉库里袭击并杀死那名禁军的一击,实际上是峡谷之役的最后一次战斗。准确地说,当那名禁军被杀之时,正是令黑衣众自建立以来最为蒙羞的一战正式结束的一刻。 据双方统计资料表明,此役,攻击方共计投入正规步兵三千六百人,郡属等地方部队两千八百人,轻骑兵一千人,重骑兵一千三百人,高级魔法师两名,魔法师七人,见习魔法师十一人。防守方共计三百八十四人。 攻击方黑衣众一个联队损失殆尽,只余下六十余名重伤者。玛哈亚人战死者多达两千三百人,重伤者一千二百人。防守方悬崖两侧的佣兵六十人此战无一伤亡,地面三百二十四名防守者,战死者共计三百一十七人。 第五部第五部第三十二章 第三十二章 回到马车,我将法兰西斯参与了针对我们的阴谋这一情况告诉了安丽丝。 安丽丝皱着眉思考,我心疼地抚着安丽丝的眉心,想要将她所有的烦恼抚平。 “别皱眉好吗?我喜欢看你高兴的模样。” 安丽丝将我的建议置若罔闻。“虽说阿朗佐没有参加法兰西斯内战,可是阿科尼奥七世能够从三王之乱中脱颖而出,并不是无能之辈,没道理因为塞斯公爵的原因而除掉你啊。” 我反驳道:“阿朗佐在法兰西斯人望颇高,法兰西斯国王希望阿朗佐客留他乡也是正常的。如果阿朗佐与伊莉结婚,伊莉肯定是不会离开塞斯的,那么阿朗佐会长居塞斯。这种结果,阿科尼奥七世自然乐意接受。我看,那个理由够充足了。” 安丽丝咬着下唇点点头。“你的分析有一定的道理,可是你想过没有。完胜英格兰尼第四兵团的事例可以证明,在对付英格兰尼这一共同敌人的方面,布雷西亚是法兰西斯强有力的伙伴。” “如果刺杀你的事败露——而这种事肯定会传出去,阿科尼奥七世不担心塞斯公爵激烈反弹吗?况且,塞斯公爵已经答应六个月后与阿朗佐定婚,法兰西斯国王没道理这样做啊。” 只要我活着,能让伊莉那么容易嫁给别人吗?再说伊莉要求六个月后才举行定婚仪式,说不定就是等着我去搞破坏呢。可是这种想法万万不能对安丽丝说——至少不能对怀孕后的安丽丝说。 我悻悻然。“我怎么知道那个阿科尼奥七世怎么想?搞不好他有神经病也说不定的。” “你才神经病。”安丽丝菀尔。 “你猜,会不会是你的那个海盗家臣导致阿科尼奥七世这么做?” 这确实也有可能。曾经听阿拉卡报告过,拉西斯离开沙丝那亚重新客串海盗的时候,除了掠夺英格兰尼的商船外,对法兰西斯的商船也不客气。当时我也没在意,拉西斯本来就与阿科尼奥七世有仇。况且,拉西斯虽然只是客串海盗,如果他完全只针对英格兰尼的商船进行抢掠,那样的海盗行径也太不敬业了。 或许,阿科尼奥七世害怕我发展壮大之后替家臣报仇?虽然收下拉西斯为家臣的时候我确实那么想过,可是这段时间我一直与英格兰尼作战,忙得都喘不过气来,根本就没时间去考虑为拉西斯复仇的事。 我粗重地吐口气。“我看阿科尼奥七世多半还是神经病。现在布雷西亚与英格兰尼正打仗呢,他就算在一旁看热闹也就罢了,居然和宿敌联合起来对付我!” 安丽丝看着我,眼神竟然有些痴了。她呢喃道:“因为夫君的表现实在太突出了。” “塞斯复国战中,夫君如同一颗极为明亮的新星一般横空出世。在夫君的率领下,塞斯人重新恢复了斗志。双头河战役之后,夫君离开塞斯,竟然导致塞斯隐约分裂。” 我微微脸红。塞斯人恢复斗志,确实和我有点关系。可是我和伊莉回塞斯之前,塞斯人之所以士气低落,是因为失去了效忠的对象。功劳可不能全算在我的身上。至于说导致塞斯内部隐约的分裂,那可不是什么值得夸耀的事。 “家臣遗孤被英格兰尼杀手杀害后,夫君悍然率领兽人血洗敌人国家。夫君是大陆历史中第一个以能够率领兽人的人类。而兽人表现出来的可怕战术,震惊了整个爱克斯大陆。” 躲开安丽丝近乎崇拜的视线。杀害兰妮的凶手是卡特琳娜,这是我心底深处不敢触及的痛。至于说兽人的战术,那是卡特琳娜的功劳。 “夫君成为布雷西斯公爵后,由于时间较短,布雷西亚的经济没有明显的改善。即使经历了一场残酷的战争之后,布雷西亚明年的生产总值仍然可以达到50%的增长。” 我低下头:虽然俘虏的赎金减轻了战争代来的损失,但经济方面,主要还是阿拉卡的功劳。 “飞翼的出现,极品魔法兵器的制造,无不令世人震惊。战胜不败兵团的事迹,使更多的布雷西亚人将夫君看作神祗。” 头垂得更低:飞翼我会做,极品魔法兵器我也会做。可是我觉得做那么多东西很烦,所以几乎全交给兰仆负责了。至于说击败克劳德公爵,没有飞翼,没有兰丝,没有西西王以及他的族人,没有马迪尔可怕的长弓手,哪能取得如此的战绩呢? “可是,夫君过于锋芒毕露了。” “所有人都无法猜测夫君未来可以取得的成就。夫君现在已经是布雷西亚的公爵,布雷西亚的崛起,令英格兰尼和法兰西斯恐惧。” “防患于未然,将最可能的威胁者在崛起前消灭,是所有既得利益者最喜欢做的事。我猜想,阿科尼奥七世已经害怕夫君了。” 一个香吻贴上我的面颊。“夫君,我以你为傲!” 被敌人追杀成这副狼狈的模样,还以我为傲吗? 抬起头,看着安丽丝的眼睛。 清澈的眼睛里,闪烁着骄傲和满足的光芒。 淡淡的幸福感在胸膛里弥漫。有这样的妻子,任何语言都是苍白无力的。我轻轻地环住安丽丝的纤腰,感觉她的柔软。 逃亡的路上毕竟不能慢条斯理地体味温馨的气氛。一缕杀气隐隐袭来。依依不舍地放开环住安丽丝的手,我跃出马车骑上白雪,喝令车队停下来。 前方,看不见任何敌人。然而,敌人的气息却真实地存在着。我为难地看了看车队。虽然感觉敌人的实力并不强,可是车队里只剩下基本没有战斗力的商人和仆役。想要率领商人和仆役强行闯过敌人的拦截,并不现实。即使能够闯过这一关,也不知道前面是否还会有类似的埋伏。在闯关的过程中,不知道会有多少商人毙命。 商人,并不是用来作战的。 将安洁儿、希茜、兰丝和琼斯都唤进我的特制马车内,然后对商人及仆役们说道:“前方有敌人的拦截,你们不是战斗人员,没必要参加战斗。等会儿,你们向敌人投降吧,布雷西亚会用赎金赎回你们的。” 一个精明干练的商人向前踏出一步。“谨遵公爵殿下命令。” 我点点头,不再多言。我骑着白雪冲在马车前面,命令车夫驾御马车前进。 敌人是养尊处优的玛哈亚军人,他们的战斗力确实不怎么样。玛哈亚人现身大道,准备拦截我们。我轻易地冲进敌人队伍之中,很快将他们的队形冲散。零星射向马车的箭支,被兰丝布下的空气之盾完全挡住。 在这场简单的战斗中,我没有制造太多的血腥。毕竟等我们冲过去之后,使团里的商人还必须向这群玛哈亚人投降。 第188章 就这样,逃亡队伍只剩下我、安丽丝、兰丝、安洁儿、希茜、琼斯、马车夫一共七个人。不过这样也好,没有牵挂之下,我们可以用更快的速度逃回布雷西亚了。 在山路上,我们以每小时三十五公里的速度前进着。在大约离边境二十公里的地方,一只红龙出现在我们的上空。这只红龙,是皮耶德引开的三只巨龙的其中一个。不知道皮耶德现在情况怎么样了。该不会是和那两名巨龙骑士同归于尽了吧? 天上的红龙看起来受了伤,搞不好是被屠龙枪所伤。它看起来非常疲惫,在上空飞了好一会儿都没有对我们喷龙焰。 我没有与那名巨龙骑士交战。巨龙骑士至少也是黄金骑士的实力,杀神剑太短,不适于空战。我的手头上没有长矛,短兵器空战先天就不利,与之格斗没有丝毫把握。既然巨龙骑士不攻击我,我也乐得不去理会他。 反正如果巨龙喷龙焰时我会感觉到魔法波动,那时候建立魔法结界也不迟。跳入飞驰的马车内,宽大的马车里,似乎缺少点什么。我想了想,这才发现娜弗丽的气息消失不见了。于是问安丽丝:“娜弗丽那个小家伙呢?” 在这种危险的境况下,安丽丝的神态却仿佛只是进行着一次普通的旅行一般。从她的表情上,看不出任何慌张不安。 安丽丝笑笑,回答说:“小家伙躲在被子里面。” 看看安丽丝背后的被子,果然有一处隆起。我走过去,掀开被子的一角,不禁失笑。娜弗丽的小脸皱成一团,一副愁眉苦脸的表情。 少年不识愁滋味,娜弗丽连少年都称不上,差不多应该正处于快乐的童年时代吧。她在发什么愁呢? 娜弗丽生气地横了我一眼。“都是兰特哥哥不好,要我探察巨龙的情况。这下完蛋了,那只巨龙老是跟着我,肯定是发现我了。” 抛下家臣和其他人逃命的苦恼被娜弗丽的表现冲淡了,笑容重新回到我的脸上。看着娜弗丽的这副模样,我忍不住逗弄她。“那只巨龙离你这么近,它肯定已经发现你了。” 娜弗丽烦恼地用小爪子托着下颌,做出大人模样的沉思。“那也不一定。我探察它的时候,它会产生一定的感觉。可是现在那只巨龙未必真的发现我了,你没瞧见我把气息都收敛了吗?” 经娜弗丽这么一说,我才知道她也会收敛气息。“娜弗丽,你们巨龙都会收敛气息吗?” 娜弗丽给了我老大一个白眼。“你才是巨龙!” 我差点被娜弗丽逗乐了。说得也是,娜弗丽这么小,根本算不上巨龙。 “现在那只巨龙老是跟着你,你说该怎么办?” “赶它走很容易,可是这样一来它就可以确定我在这儿里了。那才是个大麻烦。” 我溺爱地刮着娜弗丽的脸颊。小家伙居然爱说大话。瞧她的体型,那条红龙一只爪子就和她的身体差不多大,还说赶它走很容易。 “就算你是离家出走的问题儿童吧,翔龙还不是知道你在这儿,有什么关系呢?” 娜弗丽苦恼地拔开我的手。“你不懂。翔龙是我的私人家仆,它只对我负责,不会瞎告状。都怪你,要我去探察巨龙的情况。我不管,你要负责。你不能让那只巨龙确定我在这里。” 说完,郁闷不已的娜弗丽把自己重新埋进被子里,不肯探出头来正视现实。 其实这样也没什么关系,红龙又不攻击我们。最多再过一个小时我们就会回到布雷西亚了。正为自己宽心,杀神剑突然从鞘中越出,尖锐地鸣叫起来。 我握住杀神剑,凝神以气息术探察敌情。可是什么都探察不到,两公里以内,除了那名龙骑士,没有任何危险的存在。怎么回事? 我探出身跃上马车旁的白雪,警惕地继续侦察。几分钟之后,我终于发现了敌情。两公里处,一个高速移动的人正向我逼近。以那样的速度,大约五分钟后就会追上我们的马车。 马车是以制作白雪马鞍的原理,由我亲自制做的,能够发挥飘浮术的作用。马车前面是八匹骏马,后面还跟着八匹备用的马。驾车的人是布雷西亚老公爵的专用车夫,技术没得说。这种速度下,敌人居然仍然比我们每秒钟多跑至少六米,实在太惊人了。 从气息探知术锁定敌人的精神波动可以得知,这个敌人毫无疑问是我所遇过的最可怕的强敌! 这一刹那,带上安丽丝骑着白雪落荒而逃的念头涌入我的脑海。随即,我否定了这个天真的想法。天上的龙骑士还没有解决,即使抛下其他人逃命,还是没有多少成功的可能性。 我的脑海在这关键的时刻突然出现了空白。越是着急,越是想不出什么好办法。 怎么办?该怎么办?! 一段日子以来,我一直误认为自己是个天才。可是现在,我悲哀地发现:没有兰仆,其实我什么都不是。我的实力是兰仆这个类似于神的家伙帮助成长起来的。兰仆离开后,上一回我被扎吉公爵的大军打得吐血。这一回,我又敌人追得乱窜。在这五分钟里,我甚至想不出合适的应对之策。 第五部第三十三章 第三十三章 敌人,终于追了上来。我的瞳孔急剧缩小。敌人戴着太阳神的面具。也就是说,他多半就是日月双星之中的日尊者。 敌人一边足不点地跟在我的身后,一边以平淡的语气说:“自我介绍一下,我是日月双星里的日尊者沧日海。有人雇佣我来从你这儿拿一样东西。请停下车好好谈谈。不然,我将以太阳之芒破坏车轮。车内的小姐如果因此而受到惊吓,我只能说很抱歉。” 我觉得身体有些发凉。如果敌人真是日尊者,想要以太阳之芒射中车轮简直轻而易举。万般无奈,我只得命令车夫将马车停了下来。 这时候车门帘被打开了,娜弗丽的小脑袋也警惕地探了出来。娜弗丽眨着眼睛紧紧地盯着敌人,眼神中透露着迷茫和恐惧。 突然,娜弗丽放声大哭起来。 “哇……这回小娜娜真的要被吃掉了!……哇……爸爸,爸爸快来救我!” 娜弗丽探出头哭泣的时候,天上的红龙似乎受了什么惊吓,火烧屁股一样在空中划出一条歪歪斜斜的轨迹逃跑了。龙骑士大声的斥喝也无法使红龙改变心意停留片该。 日尊者难道竟然拥有使巨龙也如此的畏惧的能力吗?即使在传说中,也不曾有过类似的故事啊。 沧日海仿佛也吃了一惊。他抬头看了看逃跑的红龙,眼中露出困惑之色。 沧日海眨眨眼睛,突然对着我鞠躬。“公主,您并不是人间使者,为什么会在这里出现?难道说,您要违背三族血誓?” 我哭笑不得。卡特琳娜误认我为主人,勉强还可以接受。可是公主这一称呼,明显不适合男性嘛。我努力挤出干笑。“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沧日海抬起头,这时我才发现,他的视线并没有投在我的身上。这时候,身后正在放声大哭的娜弗丽打着噎回答。 “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趴在翔龙身上睡觉,不知道怎么就到这儿了。这里很好玩,我不想回去。不要吃小娜娜……呜呜……” 我彻底胡涂了。什么跟什么啊?正陷入极度的迷茫中无法自拔,天空传来威严的龙吟。 “乖女儿,回来!” 我抬起头,什么也看不见。娜弗丽此时却突然破啼为笑。 “爸爸,我好喜欢你喔。我太爱爸爸了。有人欺负我,快帮我打他。狠狠地打他!” 娜弗丽一边打着噎,一边快乐地叫唤着。她扇动着小翅膀飞到马车顶上,擦了擦眼泪,便趾高气扬地挥舞着小爪子,模拟着揍人的动作。 晕倒,娜弗丽和我们待久了,也太拟人化了吧。龙是应该用咬的。 “回来!”声音愈加威严,一股王者气势扑面逼来。强烈的气势甚至实体化,仿佛有数不清的针扎在皮肤上,令人产生刺痛的感觉。在场实力最强的日尊者也不由地收缩瞳孔,绷紧了身体。 可是这种气势对娜弗丽却不起什么作用。 娜弗丽是一条龙,并没有耳朵。可是她学着人的样子捂着脑袋的两侧嘟哝着。“我不听,我不听。别人欺负我,你先帮我打他一顿嘛。” “快回来!!!” 天上的声音突然显得非常生气。伴随着大喝声,隆隆的雷鸣隐约传来。 …… 我终于知道娜弗丽的坏脾气是从哪儿来的了。 娜弗丽很委屈地撅着嘴,似乎又要哭了。她犹犹豫豫地看着日尊者,似乎在思考:是否趁着爸爸在这儿的机会飞过去咬大坏蛋一口。 娜弗丽最终下定了决心,她不情不愿地扇动着小翅膀,向天空飞去。娜弗丽突然回头看了我一眼,然后对着天空孩子气地喊着:“他是我的!他是我的!我已经和他定下了生命盟誓,他答应等我长大的!……” 娜弗丽的父亲看起来是个急性子,一道白光罩向娜弗丽,待白光消失后,娜弗丽不见了。我迷惑极了,我什么时候和娜弗丽定下了盟誓?她说的那些话是什么意思? 娜弗丽消失的时候,沧日海呆呆地看着天空似乎若有所思。过了好半天,沧日海似乎终于下定了决心,他问我:“现在你的靠山离开了,你还是束手就擒吧,免得浪费大家的时间。” 虽然日尊者的名声令我畏惧,但束手就擒的事我可不肯干。紧握着杀神剑,我凝神以待。 那副太阳神的面具非常精致,简直与可以卡特琳娜的面具相媲美。 第189章 日尊者皱眉的表情透过面具,清晰地表现了出来。“杀神剑果然在你的手中,它怎么会认你为主了?” 身后,传来唏嘘的声音。“老朋友,你想对付的人,不巧是我的主公。看来,我们只得翻脸为敌了。” 说完,兰丝竟然踏步向前,与我形成犄角之势与日尊者对峙。然后,他开始积蓄魔法力。 向来胆小的兰丝居然能够说出这番话,简直令我不敢相信。不过我并不认为在这种距离内兰丝能够起什么作用。日尊者同样一晒,对兰丝的举动不以为然。 以灵觉探察,发觉所有的人都走出了马车。我沉声道:“安丽丝,你带着安洁儿和希茜先骑着白雪离开。我会随后与你会合的。” 身后好半天都没有动静,我急的汗都冒出来了。这时,安丽丝终于说话了。“好吧,不过你要记得我对你说过的那句话。” 一时之间我实在想不起来安丽丝指的是哪一句,只得胡乱答应。“我会记得的。你放心先离开吧。” 紧张地盯着沧日海,谁知希茜一声害怕的娇呼使我知道身后突然发生变化。 “怎么了?希茜。” 回答我的却是安洁儿天籁般的声音。“兰特,日月双星里,月尊者难道就这么不值得你的重视吗?你的妻子已经被我制服了。抛下兵器投降吧。” 我的脖子仿佛被石化了一般,极为艰难地转过去。一只匕首,正架在安丽丝大理石凿成一般的雪白玉颈上。 我的嗓子有些发干。“别冲动,我任由你们处置,请不要伤害安丽丝。” 安丽丝幽幽地说:“你还说记得我说的话呢,才过几秒钟就忘了?” 我已经紧张得浑身僵硬了,安丽丝此时为什么还和我讲那些鸡毛蒜皮的事?! 安丽丝幽怨地看着我。“我不是说过吗?‘你以为,没有你之后,我可以独活?’” 她的眼睛有些湿润,声音开始颤抖。“你根本不爱我!” “你难道不知道:失去你之后,我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会有多么痛苦?!” 安丽丝因为哽咽而无法继续说下去。 如果说女人的眼泪是对付男人的最佳武器,那么绝世美女的眼泪杀伤力则更是令人无法承受。 我讪讪地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可是……我……” 安丽丝深吸一口气。“为了未出生的孩子考虑,假如你死了,我无法追随你而去……” “等孩子出生,我不能让他没有父亲之后,又没有母亲……” 安丽丝望着我一笑,凄艳的笑容令我心碎。 “十八年……我至少要承受十八年的痛苦……” 我不由地发愣起来,逃亡的过程中,我思考过一个问题。那就是马迪尔与兰妮的约定。从中我得出一个结论:死在深受的恋人之前,其实是一种自私的幸福。 我绝对不能忍受安丽丝有什么危险。为了保护安丽丝,我宁愿放弃自己的生命——事实上,如果生活在极端痛苦之中,那自然不如在恋人之前死去。 可是,我的选择是不是太自私了? 正在怀疑自己的道德观念,安丽丝却突然动了。她迸指为剑,对着安洁儿刺去。 安洁儿没有想到一个丝毫没有斗气的人却身负如此的绝学。况且,正在软弱哭泣的安丽丝看起来没有任何威胁。 毫无防备的安洁儿只来得下意识地反击了安丽丝一掌,结果安丽丝的手指仍旧点在安洁儿的身上。而月尊者随手的反击同样成功了,安丽丝控制不住地向一旁跌去。 不知道这次的点穴能够制安洁儿多久,沧日海怒急攻心的怒吼声,令我隐约感觉制服安洁儿是此次战斗胜负的关键。 腾身跃起,向安洁儿扑去。身后的沧日海以令人吃惊的速度向我袭来。在冲到安洁儿身旁之前,沧日海一掌击向我的后心。 实在太快了。即使是凯森、卡特琳娜也没有这样的速度。感受到巨大的危险,我的背部甚至生起了鸡皮疙瘩。 我反手挥出一剑,准备逼开沧日海,谁知日尊者竟然不闪不避。 杀神剑刺中了这个可怕的敌人的右胸。然而,我也没占到太大的便宜。日尊者浑厚的一击正中我的后心。日尊者有力的一击,力道之中竟然含有玄妙的回旋之力。我的身形竟然被这股回旋之力拉扯得停滞了。虽然这股回旋之力最多只能延迟我万分之一秒的时间,然而,在日尊者这样的强者面前,万分之一秒也是胜负的关键了。 站在一旁的兰丝突然行动了,在气系魔法元素的作用下,产生了两股气流。一股如同小型龙卷风般的气流,将日尊者罩在其中。另一股柔和的气流裹着安洁儿移向我。 虽然兰丝此时所施展的气系魔法是最低级的魔法,可是魔导师强大的魔法力作为后盾,龙卷风般的气流竟然限制了沧日海的行动。 沧日海一声怒喝,接着,兰丝发出一声闷哼。龙卷风般的气流狂乱了,日尊者终于摆脱了兰丝的羁绊。 兰丝为我赢得的时间已经完全足够了。喷出一口鲜血后,我终于抢先将杀神剑架在安洁儿的脖子上。 沧日海看了看倒在地上的安丽丝,然后盯着我。他的双目放出精光,似乎想要研究我内心深处的想法。 咳出一口血,我慢慢挪向安丽丝,将她扶起来。 我无力的笑笑。“日尊者,你倒是猜上一猜,这种情况下,我会不会放了月尊者?” 刚才混乱的情况下,兰丝以惊人的魔法控制能力,同时施展出两个不同性质的气系魔法。龙卷风型的气系魔法将日尊者延迟了片刻,推动型的气系魔法将安洁儿移到我的附近。然而这点时间也就是胜负的关键了。可惜“近战中魔法师处于劣势”的定律无法消除。兰丝毫无格斗技巧,沧日海为了摆脱兰丝的羁绊,随手刺出一剑便击倒了兰丝。 沧日海拿着长剑缓缓刺向兰丝的前胸。 研究过精神魔法,而且是受到兰仆的教育,我自然知道沧日海行动如此缓慢的真正意图。他这样的行为只是试图给我制造更大的精神压力罢了。 “我手上有人质,最重要的却是你的夫人,对吗?” “安丽丝在我怀里,怎么能够算是你的人质?” 沧日海眼中不带任何表情。“你没有保护你夫人的能力,所以,处置的权力最终仍然属于我。既然可以用你夫人的性命威胁你,那么你的夫人自然是我的人质。” 强权,其实有时候就是无赖的代名词。 看着安丽丝在这种危急的时刻还竖起耳朵仔细听答案,我又好气又好笑。虽然可能是因为肋骨折断的关系,胸口疼得厉害,可是我仍然将安丽丝稍稍搂紧了一些。 安丽丝受伤后苍白的脸色令我怜惜不已。“这一点我并不讳言。对我来说,世界上最重要的就是安丽丝。” “老公,象这样子被你抱着,感觉真的是很温暖呢。”安丽丝的嘴角流露出一丝甜甜的笑,可是大颗大颗的泪珠却顺着她双颊滚落下来,冰凉的泪水滴在我的手背上。“只要能够倚靠着你的胸口,汲取你的温暖,就是世上最幸福的事了。老公,再将我抱紧一点。” 安丽丝以前从来没称呼我为老公过。可是这一次,她笑着称呼我为老公,却令我心酸不已。难道说,她也感觉到敌人的强大,因而赶在生离死别之前亲呢地喊这么一声吗?嘴角溢出的血丝、白玉般脸庞上的点点泪痕,与安丽丝脸上恬静的笑容、幸福的表情极不和谐。 “小傻瓜……”我的眼眶肿胀得发疼。“你怎么不早说……” “每天二十四小时抱着你也可以啊……”仿佛有人扼住了我的喉咙一般,我无法继续说下去。 “死到临头,还打情骂俏!”日尊者的暴喝,将我从悲伤的情绪中唤回现实。 死到临头为什么不能打情骂俏?正是因为快要死了,所以更应该珍惜任何可以用来与亲亲老婆交流情感的机会。 日尊者残忍地打断我与安丽丝之间的交流,继续对我施压。“那么,即使杀掉兰丝,我还是有足够的本钱与你谈判,不是吗?” 沧日海阴森森的眼神确实给予我极大的压力,看到他手中的长剑已经慢慢刺入兰丝的前胸,我的心中痛极。在最危急的时刻,胆小的兰丝不顾性命为我争取了宝贵的时间。被蓄满终极圣斗气的剑刺伤,那可不是普通的剑伤。相信兰丝的内腑早已深受重创。现在沧日海又刺了兰丝一剑,虽然并没有使用斗气,对魔导师脆弱的身体而言,却是雪上加霜。 “慢!” 眼见长剑渐渐刺入兰丝的身体越来越深,鲜血顺着长剑流出,我不由地出声阻止沧日海。同时,我紧张地思考着相应的对策。 第五部第三十四章 第三十四章 在爱克斯大陆的最高峰珠穆峰,我发现了一处遗迹。在遗迹里,有一块碑吸引了我的注意。因为在这块碑上,有三种不同的文字:魔文、神文和龙文。 精通神文和龙文的哈姆森为我翻译了这块碑文。 一、三族自愿许诺不得在阿内尔星球三维空间内首先施展大禁忌魔法。 二、三族中,拥有王族血统者,进入人界之前应该得到其它两族的谅解和同意,并在备忘录中予以记载。 三、各族之王有义务制止拥有王族血统但无足够自制能力的幼体进入人界。 这份协定的内容与我所知的“三族血誓”非常吻合,因而我极为肯定地对哈姆森说,这一定就是传说中“三族血誓”的原始文件。 第190章 但是哈姆森看着我的眼神好象正看着一个疯子。他告诉我,这份协定的名称直译是:《阿内尔星球三维空间环境保护协定书》。 ——菲利浦大陆著名旅游家伟军.陈《爱克斯大陆旅游见闻》 听到我大声的喝止,沧日海的眼中露出得意之色。 他的语气中含着嘲弄的味道。“怎么,为你留下最重要的老婆,还不够吗?我们日月双星三十年来,可从来没做过亏本生意啊。或者说,你觉得老婆并不是最重要的,想要保留我的老朋友兰丝的性命?” “日尊者,听说你们日月双星从不免费杀人。你们这次的目标只是我一个人,何必为我坏了规矩,免费杀人呢?” “你不是杀手,这一行的规矩你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杀掉兰丝只能算是搭头。有时候如果必要的话,也不得不为雇主免费送点搭头,这是杀手行业的惯例。不过,如果你能够束手就擒,我自然也是懒得白白杀人的。” 兰丝艰难地对着我摇头。 “主公,其实上次我是故意被那名英格兰尼人刺伤的,是为了避免在公爵就任仪式上展现禁忌魔法。因为,我害怕成为英格兰尼必须除去的首要目标。” “我作好了主公发脾气的思想准备,甚至打算谎言那名英格兰尼人进行刺杀的时候我正在睡觉。可是主公却对公爵就任仪式上无法展现禁忌魔法这件事完全不放在心上,而只是关心我所受的伤。” “事后才想明白,我所提出希望所有的英格兰尼人都离开公爵府这一要求,对主公而言是多么的为难。真是惭愧啊,在害怕死亡降临的时候,我的思维水平居然那么差。” 兰丝橘子皮一般的脸上,露出一丝苦笑。 “至于琼斯,所有的敌对国都会对之处以死刑。可是主公却看在我的薄面上,不对她进行任何惩罚。” “主公对我的关怀和恩情,令我内疚,也令我感动。我不知道,应该如何进行报答。也许,士为知己者死是最好的选择。” 兰丝露出迟疑的神情。“请主公不要顾忌我,……挟持月尊者,带着主母赶紧离开吧。” 以前兰丝面对可能的危险倒是很害怕,可是真正的死亡威胁来临时,他反而说出这种话。真是一个奇怪的家伙。 我明白兰丝摇头的意思,苦笑。我是那种会牺牲自己来换别人性命的人吗?为什么在兰丝的心目中我的形象会这么高大?如果不是担心会刺激日尊者采取过激的行动,我早就抱着安丽丝骑上白雪逃之夭夭了。 透过精致的面具,日尊者清晰地表现出不屑的神情,他从鼻子里发出哧的冷笑。 “怪不得兰丝向来害怕死亡,这回居然敢在近距离内与我为敌。” “兰特,我与兰丝有交情的确不错,不过杀手不会与他人之间有任何真正的交情。杀掉兰丝,我不会产生任何犹豫,你想试试吗?” 沧日海和我罗嗦了这么半天,又耐心听完兰丝的话,让我确定他对月尊者的性命还是很在意的。这一判断令我更加有信心。 我缓缓摇头。“日尊者,话并不是这么说的。在这里,加上我,一共有五条人命在你控制之中。可是我的手上,只控制着一个人。做生意嘛,要灵活多变。只要合适,可以批发,自然也可以零售。” 日尊者不是很明白我为什么突然大谈生意经,不过我并不打算很快为他答疑解惹。伤太重了,我觉得呼吸很困难。不呼吸不行,可是每呼吸一下,都会引起肺部的剧烈的刺痛感。 忍不住又咳出一口血。 “日尊者,我觉得手上的货很值钱,所以想要卖个最好的价钱。如果你不愿意满足我的要求,那么我还是本着顾客就是天神的原则,和你谈零售的生意好了。咳……” 见鬼了,老是咳血。再这么下去,不用日尊者动手我也会死去。 “我们一共五个人,月尊者有四肢加一个脑袋。你杀一个人,我就砍下她的一只手,然后第二只手,然后是脚,最后是头。你觉得这种零售方式能够接受吗?” 沧日海的牙齿可能咬碎了,要不,至少他把自己舌头咬破了,因为顺着他的嘴角流下一缕鲜血。沧日海此时的目光如同实质的利刃,如果目光能够杀人,我早已被他大卸八块了。他一字一顿地对我说:“你!真!卑!鄙!” “我卑鄙?!”我大笑。“咳……咳……” 他奶奶的,明知道我身体不好,还惹我笑。事情必须快点解决,要不然我快撑不住了。从口里溢出的血都有一好大杯了。[奇+書网-qisuu.] “比你们日月双星卑鄙吗?我也懒得罗嗦了,干脆我们一起喊一二三,然后一起动手。反正你至少拥有影剑士的身手,我杀掉月尊者后,你同样可以在瞬间秒杀我们这五个人。我们六个人一起上天堂或是下地狱,也算有个伴。” “买卖不成仁义在,你也别骂我这个将死之人,我得让月尊者为我们在前面探探路了。” “慢!” 月尊者突然恢复了知觉。虽然被我捉住,并且被杀神剑架着白嫩的玉颈,可是她的神态却象一个坐在高高在上的王位上的女皇一样。 “兰特,你听说过精灵拥有奇异的能力吧。其中有一样,就是可是在任何情况下令自己的生命结束。” “反正我正打算杀掉你,你要自杀就自杀,咳……难道指望我会阻止你吗?” 好烦啊,我在不停的咳血,日月双星还有条不紊地找我聊天。现在我终于明白日月双星为什么可以在杀手界排名第一第二了。他们仅仅通过聊天也可以夺去目标的生命! “你不要阻止我说话,否则我就立即结束自己的生命!”月尊者的声音里有一股奇异的令人信服的味道。我下意识地点点头。 “其实,我们这次接受的任务并非杀掉你。” 即使处在不停咳血的尴尬情况下,我仍旧对此有着强烈的好奇心。“我不信,你们分明想,咳……杀掉我!……” “我有一个朋友是预言者。每次接任务前,我都会向他咨询。这一次他告诉我,我不可能完成杀掉你的任务。况且,日尊者在此之前已经为英格兰尼完成了半个任务,所以日月双星对于英格兰尼只剩下半个任务的义务。” “什么叫半个任务?”人类发展的动力便是拥有强烈的好奇心。虽然我目前的情况非常糟糕,但是仍旧忍不住向安洁儿询问。 “令目标投入冥神的怀抱是一个任务,价格三十万金币。令目标暂时消失,是半个任务。半个任务根据目标消失时间的长短,价格有所不同,童叟无欺。” “什么意思?”消失?囚禁我吗? “禁锢你的斗气和魔法能力,然后放逐你。如果你不答应这个条件,为了避免日月双星的名誉被破坏,我只好选择玉石俱焚。” 因为失血,我的脸色可能有些白吧。可是日尊者为什么脸色也那么苍白呢? “你认为我会答应这个苛刻的条件吗?” “随便你。”安洁儿居然在这种生死关头轻轻一笑。“要么大家就这么耗着。要么大家就同归于尽。” 安洁儿提供的选择我很满意,所谓好死不如赖活。况且这样一来,安丽丝的安全自然也能够得到保证。不知为什么,我觉得安洁儿的提议是可信的。 “如果只是失踪一段时间,其实那也没什么的。”我移开架在安洁儿脖子上的杀神剑,看着安丽丝说道:“俗话说小别胜新婚,我看,我们只能暂时分别一阵子了。” 安丽丝右手抚胸,似乎气息有些不顺。 我对安洁儿说:“好吧,说说你的章程。” “那好,”安洁儿嫣然一笑。十一年前这个笑容就迷得当时才十岁的我失魂落魄,现在又差点令我神魂颠倒。“你的亲卫都被施展过血蛊,所以你应该对蛊有相当的了解。现在我对他们下两种蛊,一种是知情蛊,如果一年之内安丽丝等人知道了你的确切消息,他们就会蛊发身亡。一种是禁言蛊,以此保证他们不对别人说我就是月尊者。你觉得这样合理吗?” 言罢,安洁儿后退几步,优雅地将手一挥。目光锐利的沧日海和我,可是看见极为细小的微小生物飘向众人。 “顺便说一件事,兰特,我们将禁锢你的斗气和魔法力。在恢复之前,你不得与你所认识的人联系。如果你违背约定的话,我们日月双星将杀掉你所珍惜的人。你完全恢复之后,才可以重新出现。” 不知道安洁儿会怎么禁锢我的能力,如果她下的禁锢我无法解开,那么我岂不是一辈子都无法与安丽丝联系了?可是形势掌握在日月双星的手中,自然是他们说了算。我垂头丧气地点点头,偷偷安慰自己:等兰仆能量补充满了,他自然会为我解除禁锢的。 我贪婪地盯了一眼安丽丝的玉颜,心中有些发酸。唉,还是能力不够强啊。幸亏安丽丝制服了月尊者,要不然鬼知道日尊者是否会杀掉我。 由于失血过多,我勉强说道:“这一次,你们是最终的胜利者。你说了算……” “安洁儿,我只不过先娶了安丽丝,你对老公也太狠了。” …… “老公?!” 所有人都睁大了眼睛,连瑟缩在一旁的马车夫也抬起头呆呆地看着我。也许在他们看来,我受的刺激过大,已经疯掉了。 虽然因为失血过多而有些眩晕,其实我还是清醒的。这个时候与安洁儿套近乎,是为了让安洁儿等会儿给我下禁锢的时候手下留情。 第191章 “老公?……”安洁儿的娇笑慢慢开始迟疑。“你,你该不会是十一年前那个漂亮的小男孩吧?” 为了搏得安洁儿更多的同情,我努力做出哀怨的神情。“我十岁生日的那天,你说过:你的老公必须是大人,必须足够帅,还必须能够施展终极圣斗气。你还说,如果我长大后能够满足后面两个条件,你就会嫁给我。你不会忘了吧?” 除了兰丝因受伤过重而控制不住发出沉重的呼吸外,除了安丽丝突然学小魔女那样以吃奶的劲拧我的胳膊,其余的人都屏住了呼吸。 沧日海对安洁儿沉声问道:“有这回事?” 安洁儿困惑不已。“是有这个事,可是,当年的那个小男生似乎没可能掌握终极圣斗气啊。我那么说,只是为了推脱那名可爱的小男生嘛。” “那就是有这回事了!”沧日海将暴怒的情绪压抑下去,作为旁观者,我看得清清楚楚。 我开始后悔。一方面,我居然诱发了安丽丝的暴力倾向。虽然安丽丝拧我的力量和那个小魔女比起来,只能算小巫见大巫。可是我的生活中已经有个小魔女了,如果天使也出现了魔化的倾向,以后的日子没法过了。 更重要的是:日尊者看起来很听月尊者的话,所以我认为将关系与月尊者拉近,可以令我的生命得到更大的保障。可是我万万没想到,日尊者对月尊者有着强烈的爱意。不是说杀手不能有感情的吗?现在坏事了,如果受到爱情力量的驱使,理性的思维就会不管用了。那时候,任何事都可能发生。 这不是没事找事吗?如果只是挨揍我也认了。可是,这种行为是自寻死路啊! 正处于无比的懊恼情绪之中,日尊者完全没有预兆地行动了。他以肉眼难以捕捉的速度向我扑过来。受重伤后,我的思维和反应能力都比以前差一些。仓促间,我推开安丽丝,举剑迎战。 “叮”的一声,沧日海手中的长剑被削断了,然而沧日海只不过是声东击西罢了。沧日海拼着长剑被削断,换取了一招制服受伤的安丽丝的机会。日尊者一掌击向安丽丝的后颈,将她弄昏过去。日尊者面无表情地将半截长剑搁在安丽丝的脖子上。 “自杀!” 一般情况下,即使我明知做错了事也不会后悔的。可是这一次,我确实后悔极了。和安洁儿套什么鬼交情。这下事情完全被我搞砸了。安丽丝的脖子上,在短短的十分钟之内就架上了两次利刃。 将求助的目光投向安洁儿,她美丽的脸上还余留着震惊的表情。 安洁儿看看沧日海,欲言又止,似乎遇到了什么禁忌话题。她竖起手指对着天空。“日尊者,你在干嘛?我们这次杀不掉兰特的。” 沧日海的声音干燥得如同裂开的木柴。“我相信你朋友的预测能力。可是,那个人并没有预测出兰特不能自杀,不是吗?” 看到安洁儿仍然有些犹豫,沧日海的声音里露出轻微的讥讽意味。“怎么,舍不得你的小丈夫?” 外表看似柔弱,可是此时安洁儿的眼中却表现出坚韧。她对沧日海点点头。“如果兰特自杀不死,就交给我处理。” 她的声音变得温柔。“日尊者,逆天而行会招致可怕的后果。请你相信我。” 搞什么鬼,谈了半天,最后的结果仍然是要我自杀?我这种等级的武者,哪有自杀不死的道理?尽管对这样的结果极为不满,尽管我理解安丽丝独生的痛苦,可是安丽丝命悬沧日海之手,我实在没有别的选择。 留恋地看了一眼这个世界,又依依不舍地看了眼安丽丝。我沮丧地向杀神剑抛向天空。在我的计算中,杀神剑应该从我头顶的百汇穴插入。安丽丝说过,百汇穴即使只受到轻轻一击也可能丧生。 杀神剑划出一道美丽的轨迹,落了下来——妈妈的,我重伤之下居然没有丝毫误差。杀神剑确实无误地从百汇穴没入我的身体。杀神剑那么锋利,不知道是不是只剩下剑柄露在我的头顶上。 感觉自己的力量正在急剧的消失,斗气、魔法力,甚至正常的力气以极快的速度从我的体内消失不见了。 这,难道就是死亡的感觉吗? 最后看一眼这个世界,发现众人都以古怪的眼神盯着我。然而我无法探明原因。因为,我逐渐失去了知觉。 好冷…… 好困…… ……无尽的黑暗…… 我努力想睁开眼睛,却总是徒劳无功。 第五部茶话会 第五部作者与众角色协商会议 时间:大陆历1418年12月11日 地点:爱克斯大陆劳工协会总部 会议主持人:兰特 参加人员:《大帝传》其余众角色 因故缺席者: 卡特琳娜:失踪。 伊莉:塞斯重建工作繁忙,无法抽身。 拉库里。缺席理由:生死不明,无法出席会议。 琼斯。缺席理由:与第一男主角发生严重口角,拒绝参加此次记者会。 西西王。缺席理由:一、长相过于英俊,被玛哈亚追星族围困。二、因工受伤,此时正躺在某玛哈亚少女的床上养伤。 其余缺席者省略…… 作者用全息影象电话与众人开会。理由:现场太不安全。 会议由第一男主角兰特首先发言。 兰特狠狠地瞪了安洁儿和沧日海一眼,吸口气,强按住心中的怒火。“咳,咳。安静,安静。我代表《大帝传》所有的演员,在此发表对作者的强烈谴责。说实话,一部三十集的劳动强度,对我们演员来说已经够困扰了。现在作者居然控制不住写作的节奏,第五部不仅平均每章长于前面四部,而且还多写了四章。第五部的总字数竟然超过了第一、二部的50%以上。在此,我强烈要求作者向我们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而且,我还代表《大帝传》中所有的演员要求一个长时间的休假!” 兰特的申明,得到众多角色的支持。劳工协会总部会场里,众人呐喊欢呼:“要求加薪!要求休假!” 作者的全息影象一动不动,看起来是通讯出现了某些故障。 安丽丝款款起身。“我控诉作者过于优柔寡断,出尔反尔。说好在我与卡特琳娜之间选择,确定后期的第一女主角,可是作者仍旧将不少的笔墨花在伊莉的身上。” “另外,我要控诉作者虐待妇女。别的玄幼小说里女主角哪会这么辛苦?琳娜妹妹被迫去与危险的兽人打交道。我呢?为兰特洗衣做饭也就罢了,还需要处理布雷西亚的内政。我强烈要求作者将兰特的性格改一改,将情节改一改,让兰特自己干那些事。” 安丽丝神情忧虑地轻轻抚摸自己的脸颊。“要知道,劳累是女人美丽肌肤的天敌!” 兰特干咳几声。“老婆,你的第二条控诉咱们先回家商量商量。我保证,我以后一定改。我一定多收家臣,将事务都压给家臣干。如果你嫌家务事太累,我还可以多讨几个小老婆帮你干家务事。” “你!……”安丽丝抚着肚子冲到兰特面前,二话不说就开始拧兰特的耳朵。 兰特讪笑。“老婆大人,别生气,别气坏了身子,那样对孩子不好。你轻一点,轻一点……” 看到会议主持人暂时无法行使其职责,兰丝挺身而出。 “作为布雷西亚国师,在公爵和国公夫人均无法行使其职责的前提下,由我代为主持会议。” “请问作者,作为魔法师,凭什么让我冒着生命危险参加与日尊者的近距离战斗。” 作者的影象欠欠身。“你心中有愧,而且兰特放过琼斯,你感激之余报恩。” 兰丝语塞,他非常委屈。“就算是报恩,也不能让我受那么重的伤啊。要知道魔法师的身体是很脆弱的。” 安洁儿站起身。“作者先生,我有一个问题。作为精灵,应该爱好和平。为什么我是刺客,而琼斯却在作品中扮演间谍的角色呢?” 对于美女,作者向来有着足够的耐心。“这个嘛,先解释琼斯的行为。琼斯不是精灵,而是半精灵。拥有人类血统的她,无论做什么都是正常的。” “至于美丽的小姐你嘛,”作者解释道:“以杀止杀,也是热爱和平嘛。热爱和平的生物,不等于说拒绝使用暴力。” 沧日海霍然而起。“作反面人物我无所谓,能够拿出场费就行。可是为什么我一上场兰特就即将失踪?!” 软硬兼吃的作者无法抵御沧日海赤裸裸的恐吓,他赶紧自我辩护。“日尊者阁下,我其实原本计划让你与兰特大战三百回合的。可是你知道,其他的角色对这一部迟迟无法结束非常不满。众意难违,我不得不加快进度,匆忙结束了第五部。” 沧日海皱了皱眉,似乎对作者的解释并不满意。“可是主角失踪了,以后的故事还怎么发展?!我是爱克斯大陆最厉害的杀手,可不是什么跑龙套的!!!” 沧日海大有深意的眼神,令作者不寒而栗。“日尊者阁下,你放心。以后的剧情里,你的戏份绝对不会少。不过,由于兰特将在下一部失踪的关系,而拍摄重点仍然将围绕兰特,因而在下一部你有充分的时间休假。” “什么!”所有的人都惊呆了。“长时间休假?!” “是啊。”作者有持无恐地解释:“加薪是没法谈的。但是我可以给你们放长假。什么时候想通了,再回来上班。如果想不通,我就换别的角色代替。” 众人默然。 第192章 死一般的沉寂中,兰特拍案而起。“在劳工协会总部你竟敢这样威胁大家!阿拉卡,作者早就说过,我统一大陆后你是财政部长,你别怕他。” 阿拉卡看着盛怒中的主公,小声地辩驳。“可是,什么时候我能够重新开工,不是必须看作者的眼色吗?如果惹急了作者,他连续几部不演大陆争霸战的戏分,我们又有什么办法?” 阿拉卡很有诚意地看着作者的全息影象。“作者大大,我收回加薪的要求。只要沙丝那亚和布雷西亚的财政由我主管,即使降薪我也接受。” 作者满意地点点头。看看更加愤怒的兰特,作者的身影逐渐淡了下去,直至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行立体字:“无论如何,兰特将是小说的第一男主角。这一点,毫无疑问。” 兰特仿佛被打了一剂强心针,在劳工协会总部会场上窜下跳。“马迪尔,你是未来的英格兰尼总督,你一定要和我站在一边!” 马迪尔正待站起,却被身边的希茜用力地掐了一下。马迪尔呲牙咧嘴的倒抽一口冷气,重新坐下。 立体投像的地方,换了一行字。“不过,主角的生活是幸福还是悲惨,却是由作者决定的。” 兰特瞠目结舌,他的声音不由地小了许多。“还有没有天理。别人都休假,我凭什么不能休假?别人的薪水不加就算了,至少第一男主角的薪水得加一点嘛。” 立体投像又换了一行字。“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劳其筋骨,苦其心志,饿其体肤……” 兰特的声音比蚊子大不了多少。“算了,我也发扬风格不要求加薪了。作者大大看在我逢年过节送红包的份上,千万别和我计较。” “作者大大,下一部与大陆争霸战没有直接关系,到底讲些什么呢?” 作者的全息影象重新回到会场。作者满脸笑容,嘴角之间却不经意流露出一抹奸诈。 “哈哈……终于轻松了!……” “大陆争霸战暂时告一段落。喜欢看争霸内容的读者,如果有耐心,请多等一段时间。如果等不及,就当《大帝传》的书名错了。你们可以这样想象:兰特在大陆争霸中被干掉了,gameover了。” “嚯嚯!” “我终于可以换副心情写另一种小说了……” 《大帝传》众角色面面相觑。面对状若颠狂的作者,没有人能够有勇气与之辩驳。 《大帝传》的第五部,在作者疯狂的笑声中,终于落下了帷幕。 作者语: 当安丽丝的生命遇到危险时,兰特的反应及他所采取的对策并不是我喜欢类型。事实上我更喜欢那种完全不接受任何威胁的性格。不过,兰特总得一步步慢慢地走向成熟(或许说走向黑暗的霸道之路)才合理。在以后的情节里兰特遇到类似的情况,会选择不接受任何威胁,并且以残酷的报复消灭敌人伤害他身边的人的念头。至于将被牺牲的人会是谁,我只能说不是女性。被兰特喜欢的女性并不多,如果再牺牲掉一两个,那兰特就太可怜了(兰丝和西西王一边祈祷,一边嘀咕:xiaose_wh实在是有异性无人性的典范啊……)。 早在第三部时,我就已经将峡谷战役设定为拉库里的死亡之役。可惜后来突然想起来,兰特称呼拉库里为屠狗将军,那么拉库里的军衔起码应该在准将之上。虽然之前没有明确拉库里的军衔,可是想想他也不太可能现在就已经成为将军。在文中拉库里拥有好运,在我写小说的时候,他同样拥有好运。也罢,算拉库里命大逃过一劫。 另外,我想替伊莉问个问题:为什么没有读者为她设身处地想一想? 假如一个女人在爱、忌妒、报恩等情绪的支配下,想要将贞操交给喜欢的人。谁知他居然不接受,还搞笑地送什么代表永远幸福的波斯菊,女人将会有什么反应?我对伊莉的情绪反应处理,是有现实依据的。所以,伊莉那么做很正常。反倒是许多读者对伊莉的反应有些过激。 虽说兰特是主角,但是也不能完全抹杀其他人的独立人格嘛。说实话,我确实没有意识到那样的情节会令读者觉得伊莉的形象变得更糟糕了。 女性角色,必须对主角千依百顺才是合格的形象吗? 本部兰特自杀时兰仆不进行干涉,与我的生命观有关。我认为:人,既拥有生存的权力,也拥有死亡的权力。兰仆的第二条守则为服从主人的意志,所以就没必要出现了。 有些人物我并没有交待清楚,可是有些读者已经猜出了其隐藏身份。之所以没有在文中肯定卡特琳娜的身份,是因为文中有另一个角色(就是去抓卡特琳娜的那个人)与她相关。如果明确她的身份,另一个也无法隐藏了。 西西王以一敌三,占上风是不可能的——因为还剩下一名龙骑士追踪兰特。被卡嚓自然也不可能,因为西西王实力很强,而且还没有为兰特建下很大的功勋。因为希茜的归属问题,我觉得西西王在玛哈亚养伤是很好的选择。玛哈亚的上任公爵被推翻了,但是并不意味着他没有留下后人(特别是女性后代)。多明戈将会拥有布雷西亚,那么西西王拥有玛哈亚自然不为过了。本来想专门花一部写《大帝传之玛哈亚篇》的,后来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兰特的正传就已经令我力不从心了,哪有那么多精力写别的分支情节呢?西西王成为玛哈亚公爵的故事,还是一笔带过算了。 这一部写的真是太长了。就字数而言,如果保持第一第二部的水准,其实相当于四十五章。写了这么长,那么休假的时间自然也应该相应长一些吧?(面对读者的番茄、鸡蛋以及嘘声,作者如同巍巍大山,夷然不惧。) :) 事实上,下面若干部的内容,与大陆争霸战没有直接的关系(当然,可以算是分支情节,毕竟可以争取一个有利的同盟)。而且,将要出场的角色中,读者所熟悉的面孔基本不会出现。即使出现,多半也是作为新闻以及被其他人谈论的对象出现在文中。 这样一来,读者完全可以将后面若干部的内容当作一篇新的小说。我呢,打算至少写完一部以上再开始上传,而且将换一个新书名上传。那样一来,可以竞争新书排名榜,还可以得到强力推荐。 对自己的小说拥有一定的信心——当然,书名是我心中永远的痛。换个书名后,新小说超越《大帝传》并非不可能。(读者怒吼:xiaose_wh,你太虚荣了!) :d 书名叫作《1419.塞维尔.剑神》好不好?虽然仍旧很俗气,可是我觉得书名真的很难起。兰特在新小说里将自己称之为剑,所以这个小说名就是时间、地点、人物。也许剑神不大好,仍旧有点象yy小说,要不,只叫《1419.塞维尔.剑》如何?再不然,《1419年剑在塞维尔的故事》? …… 上nce98对我预测将要写十章表示怀疑,其实这正是我心里的痛。凭我的文笔,想要将小说按相同的速度写完,十章根本就不太可能。可是五章就写了六十多万字,十章至少也在一百二十万字以上。如果一百二十万字都打不住,我真的感觉有些害怕——实在是忒长了。我喜欢看大唐双龙传、风姿物语这类小说,然而大唐草草结尾,风姿迷的耐心也被磨得越来越少。我的小说与前者相比还差得远,如果将时间也拖得那么长,读者受得了吗?一方面,我对完成那种超长的小说感到畏惧。另一方面,假如能够写完小说的话,我认为将小说写完后再上传,喜欢《大帝传》的读者才不会觉得倍受折磨。 有没有人愿意写《大帝传之玛哈亚篇》?西西王为主角。受伤后醒来,兰特早已失踪。布雷西亚由国公夫人安丽丝主政。安丽丝示敌以弱,凯森回到大草原凭借精良的装配开始征服草原边缘族大业。西西王得到安丽丝的指示,同样离开布雷西亚进入玛哈亚,回到原公爵的女儿身边。西西王率领族人及刚得郡民兵进入玛哈亚山区打游击,最终赢得美人归并且成为玛哈亚公爵。 其实我蛮喜欢这类型的故事,可惜没时间。 第六部第一章 第一章 事实上,向公众公布的《阿内尔星球三维空间环境保护协定书》并不完全。在协定书的后部,还有一条附则。据我判断,这条附则可能只在神魔两族之间取得了共识,最明显的证据在于:附则并没有以龙文撰写。另外,我还可以从附则的内容分析从而得出上面的结论。 附则的内容为:神魔两族不得主动伤害阿内尔星球三维空间内能够施展终极圣斗气和禁忌魔法的生物。 ——摘自菲利浦大陆著名旅游家伟军.陈未公开发表的《旅游日记》 远处天穹,挂着一抹耀眼的朝霞。水面上的波光粼粼,望著无数碎乱璀璨的波纹,我彻底陷入了迷惑之中。 我怎么没有死? 杀神剑是上古的神兵利器,它从我的百汇穴插入,我怎么可能还会活着? 兰仆帮我夺取沙丝那亚之后,我对医术产生了极为浓厚的兴趣,因而缠着兰仆学习了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 那一刻,我清晰地感觉到杀神剑进入了我的身体,这一点应该勿庸置疑。兰仆匪夷所思的医学知识里,同样也不存在大脑被利器贯穿而又能够活下去的合理解释啊。 我又一次下意识地摸摸头顶,可是得到的结论仍旧与前面几次一样:我的头顶没有任何伤口。 第193章 而且,我与日尊者战斗时所受的伤也完全消失了。更令我无法理解的是:在双头河战役时我脸上受过伤,被兰仆解救后,我并没有要求兰仆将脸上那处伤痕消除。可是现在,我的脸光洁得象婴儿的皮肤。这到底是怎么弄的? 难道说,那一切只是一个梦? 可是那个梦为什么为那么逼真呢? …… 说到梦,醒来前我还真做了个奇怪的梦。只是醒来后我马上就陷入了自己的生死之迷的困惑中,因而隔了好一会儿才回忆起那个梦,有许多情节都忘了。尽管如此,我还是多少记得一些梦里的情景。 梦里,我突然变成了一个三岁大小的小孩,而且是第一次拥有这副身体。虽然现在我已经醒了,可是回忆梦里的那种单纯的快乐时,仍旧能够感觉到那是一种很强烈的、扑面而来的、无法形容的愉悦感觉。 第一次拥有身体的缘故,因而也是第一次尝试走路。我记得自己一不小心还摔了一跤。没有完全习惯走路,又马上开始学着奔跑,结果这次的后果更糟——将一棵脖子粗的大树给撞断了。 苦笑着摸摸头,头上并没有疱,可是那种隐隐生疼的感觉,却让我隐约觉得梦里发生的事似乎真的发生过。 可惜别的小孩子都不和我玩——因为我的外表看起来太大了。后来我好象飞回到公爵府将小火偷了出来,精力旺盛的我和精力同样旺盛的小火快活地玩了整整三天三夜。爬到树上掏鸟窝,脱得赤条条地跳到河里抓鱼,趴在地上挖蚂蚁窝,跑到村子里追得鸡飞狗跳…… “喵呜!” 身后传来小火的叫唤声。然后,小火乐颠颠地跑到我的身旁,试图往我的身上爬。小火进入离我五十米的范围内,我就自然而然地感觉到了它的存在。微微一笑,我将小火抱进怀里,轻抚它背上凌乱的火红毛发。 目光突然呆滞起来。看着怀里的小火,我又一次陷入了无法从困惑中解脱出来的窘境。 太阳已经完全从地平线跃起,略带寒意的晨风令我的长发飘扬,那种冰凉令我略微清醒了一些。 小火活活生地趴在我的怀里,它的呼吸、体温、毛发,无一不证明它的真实存在。这样看来,梦境里发生的事,的确是真实发生过! 可是我为什么会突然变得象个孩子呢?是安洁儿对我进行禁锢的后遗症?挠挠头,对于这一点,我无法确定。安洁儿没有理由要把我变成小孩子啊。 算了,无法想通的问题暂时不想,我得想想将来的一年怎么办。 对于安洁儿的承诺,我不得不遵守。 蛊的种类极多,因而我无法判断安洁儿对安丽丝下是什么性质的知情蛊。以我的能力,解开安洁儿的蛊或许有可能,但是我不敢冒险。如果由兰仆来解除安洁儿下的蛊自然没问题,可是安洁儿对我说过,如果我违背诺言,日月双星将杀掉与我亲近的人。假如日月双星老羞成怒之下将安丽丝定为目标,那将是我生命中无法承受之痛。情况已经够糟了,我不敢将事情弄得更糟。 所以,我决定独自生活一年。 先检查自己的身体状况。呼吸之间,兰仆教我的斗气修炼方法仍然在起着作用,可是斗气却根本无法起任何作用。修炼斗气的时候,斗气顺着体内的经脉流淌一周后,然后进入丹田。待它进入丹田后,就不再出来。 想要施展魔法,可是当魔法元素接近我的时候,就完全被我的身体吸收了。那些魔法元素象斗气一样顺着体内的经肪流淌一周后进入丹田,同样石沉大海。不仅仅四系魔法元素如此,冥神、灵魂之神、生命之神的魔力接近我的时候结果完全一样。魔法元素无法凝聚,自然也就无法施展出任何真正意义的魔法了。 唯一值得欣慰的是:黑巫术的施展是以细小生物为基础,我的身体并不吸收这些细小的生物,所以我现在还可以施展出黑巫术。不过我可不想以黑巫师的形象吸引其他人的注意。引起他人注意是小事,如果魔法协会下达追杀令那可就糟了。现在的我自保能力那么差,肯定无法逃过蜂涌而至的赏金猎人的追杀。 粗略想了想,我可以有四种生活方式进行选择。 第一种就是老老实实躲在深山老林里待一年。可是我估计自己未必能够忍受那种寂寞的生活,所以这种选择暂且排除。 第二种就是以一个普通小民的身份隐藏在人群之中生活一年。贵族气质嘛,可以用破产贵族来解释。不过这种生活比躲在深山老林里强不了多少。我并不认为自己与杀猪的屠夫、卖菜的大妈有太多的共同语言。 第三种就是过上一种富有体面的商人生活。在商人阶层里,虽然有些俗不可耐的人,可是有些人同样拥有不错的教养。这种生活也许不错,难题在于我如何拥有自己的店铺。虽然贵为布雷西亚公爵,可是目前我身无分文,又不敢与部下联系,我哪来经商的资本呢? 第四种就是以拥有特殊技能的身份,在某个贵族的家里混日子。这种选择显然相对于前者要更容易些。而且以这种方式生活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可以经常得到各种消息。在上流社会里得到的消息显然更加迅捷而且准确些。 以我现在的能力,无论是成为贵族的家庭医生、家庭教师或是私人顾问,都不是什么难题。看了看天色,我下定了决心。 进城去! 朔风凛烈,天空开始下起雪来。漫天飞舞的雪花仍旧在漫无目的地飘着。大地变为纯白,那满目的雪白刺得眼睛生疼。我一步一个脚印地徒步向前走去。虽然此时我并不知道自己在哪儿,可是只要顺着大道,迟早能够找到城市所在。 好久都没有觉得走路是一件令人烦闷的事了。可是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徒步行走之后,我又一次想起了在圣华学校学习的生活。那时候第一次看到天空经常有魔法师飞来飞去,令我羡慕不已。当我第一次学会飞行术的时候,那种感觉真是美妙极了。现在,我又一次迫切地希望能够施展出飞行术这一魔法。 小火是火焰狮子,它并不适宜做为坐骑,不过这并不是我没有骑着它的主要原因。小火现在才一个月大,比一只猫大不了多少。骑着这么小的小动物,哪怕它是强悍的火焰狮子王,那仍旧有些说不过去。 小火正舒舒服服地躺在我的怀里,而我却抱着它走路,太不爽了。如果不是因为抱着小火可以取暖,我真想一把将它扔在地上。 进行了激烈的思想斗争,总算将召唤出阿呆或是白雪的念头硬生生地压了下去。它们在我的身边太容易让别人知道我的身份。如果让别人知道了我的真实身份,那可不是一件有趣的事。 叹口气,继续前进。可惜不一会儿就遇上了岔道。虽然我并不象娜弗丽那样是个路痴,可是对于没有走过的路,我同样没有任何把握。看了看岔道,又回头看了看走过的路,实在猜测不出正确的方向。 拧了拧小火的耳朵,将它从昏睡中弄醒。小火睁着大眼睛无辜地望着我,不知道出了什么事。 虽然明知道是对牛弹琴,可是小火是我目前唯一的伙伴,有事只好找它商量了。我怀着殷切的心情盯着小火。 “凭着你高等魔兽的本能告诉我:应该望哪边走?” “喵呜……” 小火探出头对着一个方向不耐烦地叫唤了一声,然后又缩进我的怀里,然后调整出一个舒适的位置重新开始睡觉。 我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小火。兰仆说过,火焰狮子的智商比猞猁低。虽然小火是火焰狮子王,可是它现在这么小,实在不能保证它是否能够完全听得懂我的话。可惜现在已经是病急乱投医了,只好先相信小火再说。 按着小火所指的方向继续行走,路越来越窄。原先可以两驾马车并排行驶的宽度,渐渐变为只能够容纳一驾马车行驶。又过了大约半个小时,路总算走到了尽头。 一座城堡出现在我的眼前。 城堡位于一个小小的半岛之上,三面环水。城堡看起来象是正方形,规模不算很大,正方形的边长大约是一百五米左右。城墙高约十二米,城堡的四角是四个高大的塔堡,比城墙还要高出三、四米的样子。城堡的主要建筑材料是青条石,这样的堡垒拥有很高的防御力。在城的周围,有一条宽约五米的环形河。了望台上的军旗降了下来,证明城堡的主人出了远门。在箭垛和了望台上,隐隐约约出现了几双不友好的眼睛。 看着自清醒以来看见的第一座建筑物,我有点儿发呆。 这座城堡令我想起了自己拥有的第一片采邑。虽然萧家的直系人丁一直没有兴旺过,可是无法否认,萧家在塞斯公国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和极大权势的贵族家庭。除了吾尔汉那座多达八万人口的城市外,萧家还拥有三座类似眼前的城堡以及几十个庄园。外公送给我的十六岁生日礼物,便是一座城堡以及附近的两个庄园。 眼前的城堡外观,与我十六岁时的生日礼物颇为相似,令我产生了许多回忆。甚至被外公关进城堡地下室的经历,也使我产生了酸涩而又温馨感觉。 在我的记忆中,外公一直是个特别严厉的老人。很小的时候,大约自从我五岁开始,他就亲自教我关于兵法、战阵的相关知识。每隔一段时间,外公都会考教我对战争知识的掌握情况。如果哪一次没有通过外公的考试,我总是跑回自己的房间悲悲戚戚地大哭一场。阿拉卡和马迪尔以为那是因为我自尊心特别重的缘故,总是想尽办法逗我开心。 第194章 其实他们哪里知道,我之所以伤心是因为如果过不了关,外公总是在第二天就将我关进黑黑的地下室…… 摇摇头,主人不在家,别人有权务雇佣我吗?我犹豫着不知是否应该转身离去。 这时,城堡内吹起低沉的呜呜牛角号声。这种号角通常代表二级警戒的意思——也就是说,城堡里的某人或是某些人认为四周存在可能的危险。 城堡的大门洞开,一彪人马冲到我的面前。 第六部第二章 第二章 阴韵、阳狂为雌雄双剑。按最新的武器标准划分,虽然在由同样材料制成的武器当中,阴韵、阳狂的等级已经可以列入最高的行列,可是它们只是由最普通的材料制作而成,因而只能列为d级武器。 d级武器的市场价格在五百至八百枚金币之间。然而由于阴韵、阳狂是由大帝亲自制造而成,因而在一次拍卖会中,一名收藏家以七万三千枚金币竞拍获得了阴韵、阳狂雌雄双剑的所有权。 ——《兵器鉴赏》 领头的一个人穿戴着全副的骑士装备。一柄标准长度的骑士枪,腰间挎着一柄长度适中的重剑。在他的左腿处系着一块圆形的骑士盾,盾面上画着他的家族族徽。族徽上有一片森林和一柄刺入野猪身体的骑士枪,这表明这个家族的祖先是拥有大片森林并以武勋得到册封的贵族。有趣的是,他所戴的骑士面甲上所绘的图案与我指挥兽人大军时所戴的魔王面具颇为相似,令我产生了一种特别的感觉。 也许是发现我手无寸铁,骑士将指着我的长矛收回矛鞘。他全身的装备都擦得很亮,连骑士长统鞋也不例外。看样子,这名骑士每天至少将他的装备保养一遍。骑士座下的马通体雪白,但是蹄部为黑色。从马的外表看,这是一匹产自北方大草原的烈性公马。马的四肢匀称而修长,强壮的肌肉表明它拥有极佳的爆发力和可怕的短程冲刺速度。这匹马虽然略逊于爱克斯大陆三大宝马,不过它的价格肯定不会少于三千枚金币。 在这名骑士的身后,有两名骑马扈从、一名步行扈从和十几个步兵。那两名骑马扈从也穿着铠甲,但是装备并不完整,他们都没有戴头盔。 其中一个年纪很大的扈从左手持着骑士盾,右手拿着一柄锋利的阔剑。他有着一张棱角分明的方脸,目光很柔和,嘴唇稍微厚了点,显得很忠厚。年长扈从的脸上布满了伤痕,其中至少有两处又长又深的伤痕。那些伤痕证明年长扈从是那种经历过残酷战斗洗礼而存活下来的的战斗扈从。从那颗白发苍苍的头上可以看出,这名扈从已经度过了最适合参加战斗的年纪。 另一名骑马扈从年青一些,大约二十岁左右的样子。他穿着份量较轻的锁子甲,骑士枪插在身后的枪鞘里,手里拿着一件较为少见的武器——链枷。链枷是一种需要较高使用技巧的兵器,手持的一端是环着铁钉或是开凹槽的铁棍,另一端是两个刺猬球,中间以铁索相连。他跃跃欲试地看着我,一副想要马上动手的模样。 那名步行扈从的年纪在二十五至四十五岁之间,满脸的络腮胡子令人很难准确判断他的真实年龄。徒步扈从虎背熊腰,高硕雄壮,皮甲外罩着一身花斑色虎兽皮袄。他的武器是一柄双刃战斧。从他炯炯有神的目光分析,这是一个对自己勇猛强悍非常自信的武士。步行骑士同样以不友好的目光盯着我,只待那名首领一声令下,他肯定会挥动着那柄大得吓人的双刃战斧朝着我扑过来。 领头的骑士开口说话了,透过骑士面甲细孔传出来的声音吓了我一跳。因为那个声音显得实在过于稚嫩了。 “你所站立的土地属于我的父亲,亚斯.罗德曼伯爵的采邑。在这片土地上,我的父亲拥有合理的自卫权以及针对一级犯罪以下的所有裁判权。” “现在我代表我的父亲行使这项权力。请回答:你为何要闯入私人的领地?如果你没有合理的解释,我将判处你犯有侵犯私人财产的罪行并将你逮捕。” 眼前的形势令我暗自感叹如今世道的艰险。只不过找份工作罢了,居然还得冒着掉脑袋的危险。 面前的骑士与三名扈从的实力并不是特别高。虽然拥有无与伦比的眼力以及相应的感知力,可是我毕竟无法施展出斗气。如果单挑,我仍然有战胜他们当中任何一个人的信心。如果拥有一件武器,或许我可以与这些人战斗,可惜我没有。小火毕竟还太小,它目前的综合战斗力只不过与那名拿着双刃战斧的扈从差不多。武力抗拒显然不是什么好主意。 “代领主,我只是想去城市找份工作。可是我对这一带并不熟悉,因而迷路了。” 骑士看了我一会儿,似乎相信了我的说辞。他从坐骑上一跃而下,取下头盔。 这名少年骑士还不到一米七,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他的眼睫毛稍稍长了点,嘴巴稍微小了点,鼻子略嫌秀气了点。不过总得来说,他的五官显得俊俏清秀。不过看他的模样显然还没有成年,也许成年后多蓄一些胡须,他便会成为一名美男子。 明亮的大眼睛里,略带一丝遗憾。我猜想,这名少年贵族相当好战。不过除了遗憾之外,那双明亮的眼睛还有一丝好奇。 少年的声音显得很清脆。“你怀里抱着的是什么动物,我怎么不认识?” 小火只是在对方从出城堡的时候睁开眼睛看了他们一眼,随后又闭上眼睛在我的怀里安心地打盹起来。 我看了看小火,琢磨着说辞。小火是一头火焰狮子,可是这种动物普通人未必听说过。如果被别人知道小火是一只极为罕见的高等级魔兽,那弄不好会引发他人的占有欲。我现在可没有足够保护它的能力——弄不好等小火长大些我还得靠它保护我呢。 “它是一头小狮子。” 少年骑士的语气里充满了置疑。“我见过狮子,可是它根本不象。而且我从来没见过拥有火红毛发的狮子。” 我只好干笑两声。“代领主,我只不过是一个迷路的人。请问我现在可以离开吗?” 少年骑士紧紧地盯着小火,显然对它充满了强烈的兴趣。 “迷路的人,你可以将这只狮子卖给我吗?我可以出很高的价钱。” “可是,小火现在与我相依为命,我实在不忍与它分离。”我没有说谎。与安丽丝、娜弗丽及众家臣分离后,现在只有小火在我的身边,我不想再和小火分开。 少年骑士的语气中含有一丝狡黠。“你误入我家的私人领地,你必须接受相应的惩处。现在我代表我的父亲,亚斯.罗德曼伯爵行使对你的处罚:没收你的宠物……” 我认真看着少年骑士的眼睛,从中判断他的这种想法的真实程度。虽然他的笑容象春天树林中洒下阳光一般,令人不由地心生好感。然而直觉却告诉我:少年骑士不会让小火轻易离开。 事实上这种行为从某种角度讲是合法的,因为贵族在自己的采邑中拥有相当大的权力。上位贵族在自己的采邑里拥有近乎国王的权力。如果说上位贵族在采邑里拥有的权力与国王有什么区别,那只是上位贵族没有铸币权以及对其他上位贵族的审判权。我虽然是上位贵族,可是现在却没法利用这种豁免权。为了安丽丝及家臣的安全,我不得不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 少年骑士的扈从重新握紧了武器。那名年老的扈从眼中闪烁着对少年骑士的溺爱的光芒,他与另外两名扈从一样抓紧了兵器。显然如果我一旦抗拒,这名貌似忠厚的老者会毫不犹豫地对我施展武力。 “……不过,我决定雇佣你做我的宠物饲养人。包吃包住,每个月给你一枚银币作为薪水。这样一来,你就可以拥有一份工作而且不必与这只叫小火的宠物分开了。” 我想了想,虽然这份工作很奇怪,而且工资也低得可怜,不过与我的初衷并不违背。小火的所有权虽然暂时被强行转移了,可是以我和小火的实力,相信以后找机会逃离这里并不困难。况且小火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它每天都在长大。大丈夫能屈能伸,眼下只好暂且接受这份工作了。 “好吧。”我对着少年骑士点点头。“我接受这份工作。” 少年骑士显出兴高采烈的模样,眼睛都笑得眯了起来。那种睐着眼睛形成一副弯月的模样,居然令我感觉到一种清新的妩媚。 “对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少年骑士的这个问题令我犹豫了一会儿。说出真实姓名很不适宜,那么现在我应该叫什么名字呢? 茫然地思考的时候,我突然不由自主脱口而出:“……剑。” 事实上,在剑的前面,我咽下了两个字:杀神。难道说是因为我失落最为喜爱的武器,神智受到的刺激过大因而有些错乱了吗? 少年骑士没有注意到我在自我介绍后的短暂迷芒。他一本正经地对我介绍:“我的名字叫作蒂斯.罗德曼。现在,你跟我来吧。” 说完后,他对着扈从们下达了回城的命令,然后带着我进入了城堡。进入城堡的时候,我发现这座城堡的城墙厚度远远超过十六岁生日时外公送给我的那座城堡,竟然有四米厚。粗略估计,建造这座城堡所需的石料应该超过我那座城堡的一半。 进入了城堡之后,蒂斯将我带到一间地下室。 “你暂时先住在这儿,等会儿我会命令仆人给你带食物和被褥的。” 蒂斯孩子气地一笑。“你放心,如果你拥有其他的能力,那么我会让你住到更好的地方。 第195章 可是如果你没有其他的能力,那么你以后只能住在这间地下室里。” 交待完毕之后,蒂斯开始兴致昂然地逗弄着小火。 小火再过几天就两个月了,第一次见到它的时候,小火可以趴在我的手掌上爬行,可是现在小火已经有一头普通的猎犬那么大了。小火目前还没有认主,不过在惨遭娜弗丽的蹂躏之后,它已经把我当成了它的保护人,因而对我非常依赖。 虽然蒂斯很喜欢小火,对它也很热情,可是蒂斯对小火而言只是一个身份不明的陌生人。蒂斯热情的逗弄只换回了小火爱理不理的喵呜声。 蒂斯终于依依不舍地离开了。看着蒂斯的背影,我叹了口气。 借助煤油灯昏暗的光线,我仔细地观察下地下室的环境。 地下室的采光情况糟糕透了,虽然外面下着大雪而且差不多是正午,可是如果地下室如果不燃起煤油灯,那么这儿将是伸手不见五指的情况。地下室显然经常有人打扫,所以虽然潮湿,却也还算干净。这间地下室,与外公关我禁闭用的地下室其实很相象。 看起来,我必须在这里开始一段新的生活了。也许,我将会在这儿待上长达一年的时间。虽然说我可以表现出优秀的才能用以换取更好的生活条件,可是这种选择是一柄双刃剑。熊因为熊胆而丧生,麝因为麝香而没命,能够平平淡淡没有风波地过上一年,那才是我最希望达到的目的。 向安洁儿糟糕的告白令我明白了一件事:在处于劣势而非绝境的情况下,少生波折才是最好的选择。 第六部第三章 第三章 来到城堡已经有两周了,这段时间平平淡淡而又迅速的消逝了。 现在我已经弄明白自己的所在地了。这里是布雷西亚的邻国塞维尔,以泰坦巨人为护国战士的公国。塞维尔与布雷西亚相邻,不明白日月双星为什么会把我扔到布雷西亚的邻国,难道说他们是为了考验我? 事实上,我对这种无所事是的悠闲生活只能说是基本满意。因为,至少在某一个方面我是非常非常不满意的:我的伙食居然比小火差。现在我每天只能就着菜汤吃黑面包度日。老天,我并非忘恩负义,可是味蕾已经被安丽丝惯坏了,实在无法忍受每天就着菜汤吃黑面包的生活。这种伙食只比以前外公领地里的奴隶吃得稍好一些——他们只有清水和面包。 蒂斯向我许诺的一枚银币的薪水还没到手,等薪水一到手,我要大吃一顿。而且,我要吃肉,吃香喷喷的肉! 日子平静而有规律:早上起来,便带着小火出城遛一圈。在我的教育下,小火逐渐接受了蒂斯。所以遛完小火后,我会将小火交给蒂斯,由他带着小火四处玩耍。然后,我会回到自己的地下室进行修炼。 以前我一般都懒得特意进行过修炼,可是现在实在太闲了。闲着也是闲着,安洁儿对我布下的禁锢我得自己尝试去解除,总不能等禁锢自己消失吧。 可惜效果并不理想。 虽然每次修炼过后我都会感觉自己的斗气水平有所进步,可是斗气进入了丹田就不再出来,我根本没法利用它。有时候我会有些担心,丹田所能够容纳的斗气到底有没有限度。如果丹田能够容纳的斗气是无限的,那可就糟糕了。 不知道兰仆死到哪里去了,他的主人我处于如此的窘境,也不见他出来帮我。 我不时产生这样的冲动——好想跑到旷野中仰天长啸:兰仆快来救我!!! 不过我也知道,将摆脱困境的希望完全寄托在别人的身上是一种没出息的表现。我好歹已经是布雷西亚的公爵了,而且都已经超过二十一岁了。十六岁之后可以婚嫁,十八岁之后便可以举行正式的成年仪式,而二十一岁,则往往是成为一名真正骑士的年龄。 事实上,在爱克斯大陆,骑士有两种含义。广义的骑士是指骑士协会所承认的骑士资格,它代表拥有某种程度的战斗技能。狭义的,也是王公贵族们所认为真正意义上的骑士,必须经历特殊的仪式和程序。有时候一名青铜骑士甚至白银骑士,并不是狭义上的骑士,而一名剑士或是一名专职的弓箭手,却反而可以获取骑士的称号。 外公是一名伯爵,而且是塞斯公国一名举足轻重的大贵族,而我是他唯一的继承人,因而从一出生起便是一名骑士。 至于马迪尔,虽然我的母亲早逝因而家中没有女主人,可是外公聘请了专门的家庭教师,教导我和马迪尔礼节、仪表、谈吐、态度等社交礼仪。马迪尔从侍童做起,十四岁之后又成为我的侍从。那时候马迪尔最大的心愿就是被我的外公以剑面轻按他的后颈,然后宣布他已经成为一名真正的骑士。由于成为真正的骑士需要花费相当大一笔数量的金钱,马迪尔小时候很担心由于经济的原因无法成为真正的骑士,因而不得不一辈子成为我的侍从。 可是世事无常,在马迪尔二十一岁生日之前,外公已经远离我们而去。而现在,马迪尔已经成为了塞斯和布雷西亚最为著名的骑士了。不过马迪尔多多少少还是有些遗憾,他成为骑士并没有举行那种正规盛大的传统典礼,而是战场上的简化仪式。我率领塞斯人第一次伏击英格兰尼辎重部队,成功地抢掠了大批物资。回营后,我便为马迪尔举行了战时的骑士任命仪式。那天晚上整夜营地里都是狂欢的气氛,说起来我也没亏待马迪尔——要知道当时营地的条件多艰苦啊。 马迪尔自己对我说过,夏默也曾向我报告过:法兰西斯曾向夏默发出过邀请,准备向他颁发圣灵骑士的称号。而英格兰尼也准备向他颁发金羊毛骑士的称号。要知道能够得到圣灵骑士和金羊毛骑士的称号,是爱克斯大陆骑士所能拥有的最高荣誉之一。圣灵骑士和金羊毛骑士,与马刺骑士、嘉德骑士、圣米开罗骑士、爱伊霞特骑士一样,是爱克斯大陆所有骑士最向往的称号。象我这种含着金汤匙出世的大贵族第一继承人,虽然一出世就是骑士,同样非常向往这种荣誉。唉,光荣而充满激情的二十一岁,我却不得不在这间潮湿阴暗、不超过十平方米的地下室度过。 想起这些事,我的心情免不了有些低落。长吁一口气,我走出地下室。因为城堡不大的缘故,两周来城堡里的人已经都认识我了。我走出城堡,来到城堡附近的湖泊之旁。这个湖泊的名字叫明镜湖,湖边的树木等物全都倒映在湖中,风景确实不错。 在这儿修炼的效果其实比在地下室更好些。因为兰仆教我的修炼方法能够同时修炼斗气和魔法力。魔法元素似乎并不欣赏阴暗潮湿的环境,因而在地下室里魔法元素实在少得可怜。 湖面上波光粼粼,聚集着大量自由而又活跃的水元素。当我进行修炼的时候,水元素从四面八方涌过来,围绕在我的身旁。由于无法理解的原因,这些水元素只要接近我的皮肤就会被吸收,然后顺着体内的经脉按一定的行进路线运动,最后进入丹田。 人们之所以很难同时修炼魔法和格斗技,是因为两者的性质不同。根据修炼方法的不同,斗气在人体经脉运行的路线虽然不尽相同,但是除了走火入魔的情况,斗气却总是按照一定路线运行的。可是魔法元素在人体内却没有固定的运行路线,魔法元素有时候会在经脉内影响或是阻碍斗气的正常运行,因此也就导致了魔武壁垒这一现象的产生。 我可以同时修炼魔法和斗气,那是因为兰仆教我的斗气在一定程度上与魔法元素可以兼容的缘故。不规则运动的魔法元素虽然对我体内的斗气运行有一定的影响,却小得可怜,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可是现在在我体内的魔法元素居然以规律的路线在经脉中运行,与斗气的运行路线完全互不冲突。怎么说呢?就好象在四通八达的交通线路上,行人、马车、骑手按各自的规律行走,人来人往却互不干扰。真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事实上,魔法师的确可以将魔法元素吸收进入体内,所以魔法师体内通常都拥有超过常人的魔法元素。魔法师并不直接利用体内的魔法元素施展魔法,而是利用体内的魔法元素引发外界魔法元素的共振,迅速影响外界大量的魔法元素以达到完成魔法的目的。可是,吸收魔法元素是相当困难的。 如果有一百个单位的魔法元素接触某人的身体,而此人运用某种方法(通常是冥思)仍旧连一个单位的魔法元素也无法吸收,那么此人就基本无法在魔法运用上取得正常的成绩。如果一个人可以从一百个单位的魔法元素里吸收五个单位的魔法元素,那么他只要付了足够的努力,花上一定的时间进行积累,最终可以成为一名合格的魔法师。如果一个人能够吸收超过十个单位以上的魔法元素,而且他的智商不逊于常人,那么他简直可以称之为一名天才的魔法师。 兰仆对我的身体改造之后,使我对魔法元素的吸收率可以达到百分之四十,所以我二十岁之前便成为了魔导士。可是现在,我对魔法元素的吸收达到了可怕的比例,简直近乎百分之百。然而这种令人难以置信的吸收率却是灾难性的,它带来了令我哭笑不得的后果。 虽然凭借体内的魔法元素的数量及浓度,我可以聚集起可以完成一次禁忌魔法所需要的魔法元素,可以更加轻松地引发那些魔法元素的共振。可是任何聚集在附近的魔法元素都会被我迅速吸收,因而我甚至无法施展出哪怕为最简单的魔法。 第196章 想到这里,又一个问题在我的脑海中浮现出来。按兰仆告诉我的知识,我之所以无法施展禁忌魔法,是因为我体内的魔法元素浓度根本就无法达到可以施展禁忌魔法的浓度。可是现在,我清晰地感觉体内的魔法元素已经超过那个浓度的底线。 兰仆肯定是不会在我失去知觉后实施那种会有生命危险的手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来到湖泊之旁想要寻找一份宁静,可是心情仍旧平静不下来。无聊地拣起一块扁平的鹅卵石对着湖水打水漂,看着那一圈圈的绮涟,我的心又一次飞到了布雷西亚。 我在城堡里只是不起眼的宠物饲养员的身份,堡内稍稍有些身份的人都懒得理我,因而无法得知最新的消息。可是我迫切地想知道安洁儿是否依照诺言释放了安丽丝。想到安丽丝的安危问题,心尖都一颤一颤地疼。虽然有凯森、兰丝、西西王如此强力的家臣,但日月双星这样的敌人仍旧是我的梦魇。 虽然流落到塞维尔成了一名宠物饲养人,可是我对现在的处境并不绝望,因为这只不过是一个挫折罢了。可是如果一年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我该怎么办呢?再次面对日月双星的时候,我仍旧没有办法保护心爱的人。这种无力感令我沮丧。 沮丧是一种很负面的消极情绪,我知道这一点,此刻却无法摆脱。 深吸一口气,然后呼出。再深吸一口气,呼出。这样来回十次之后,我的心情开始渐渐平息,可惜仍旧无法达到心如止水的境界。 “唉……”我很用力的长叹了一声。 “剑,我找了你好半天了,没想到你在这儿。”脆生生声音的主人来到我的旁边,一屁股坐在我的身旁。 早在蒂斯离我五十米的时候,我就感觉到了他的生命波动。现在我失去了斗气和魔法力,可是感觉却更加敏锐了。即使不用施展探察术,我也可以清楚地知道任何进入五十米范围内带有生命波动的生物,这在以前根本就是无法想象的。 那声长叹,其实也有一半是因为被蒂斯打搅而发出的。我没有理蒂斯,可是那名少年却自己顾自地说起话来。 “剑,我敢肯定你是一个贵族。从你的言行举止中,总是不经意流露出受过良好贵族教育的痕迹。” 绝大多数贵族对平民都持轻蔑的态度,我并没有自虐的倾向,因而并不认为有必要将贵族的身份刻意隐藏。当然,我不会愚蠢地将自己的真实身份暴露出来。那样有可能会导致安丽丝遭遇危险。 朝着湖面又扔了一颗扁平的石头,瞧着它打出水漂,划出一圈圈的绮涟。 “剑,你能够说说小火的来历吗?” …… “你不说我也知道!”蒂斯似乎因为我的沉默而有点儿生气了。“我已经发现了你的秘密!” 我微微一惊,面上却仍旧表现出波澜不惊的模样,继续朝着湖面扔出石头。 我不知道蒂斯那句话到底指的什么意思,可是我知道他很快就会告诉我。 “你不是一个破产贵族。贵族如果破产,他照样会在身上带上武器,那样才能显示他的贵族身份。可是我看见你的时候,你手无寸铁。” 我会心一笑。喜欢佩戴武器确实是破产贵族的一种特殊爱好。一些贵族失去了土地和金钱后,唯一能够代表他们身份的,只剩下自由佩戴武器的权力和他们的家族徽章。为了与平民区别开,固执而骄傲的破产贵族比一般的贵族更喜欢佩戴武器。他们哪怕没有饭吃,也绝对不会卖掉手中的长剑。当然,这也与贵族的传统教育有关。例如:骑士如果被俘,不得用自己的剑当赎金。又例如:哪怕失去人身自由,不能放弃自己的剑。记得我第一次参加战斗的时候,那名叫强尼的男爵将长剑交给我,那是一种完全放弃抵抗、有损荣誉的表现。我估计当时杀掉了强尼最信赖的家臣,可能将他吓坏了。 ……沉浸在回忆中,蒂斯的声音再次响起。 “而且,我已经知道小火不是一只狮子,它是一只魔兽!” 我仍旧没有回头,只是吹了一声口哨。正在一旁玩耍的小火听到信号后,雀跃地跑过来跳进我的怀里。我抚摸着小火的毛发,静静等待着蒂斯继续分析。 “我知道,”蒂斯一字一顿肯定地下结论。“你是特姆比斯特人,而且是特姆比斯特人当中的魔兽使!” 第六部第四章 第四章 听到蒂斯的判断,我差点掉到湖里去。 我一脸鄂然地回过头去。蒂斯看见我吃惊的神情,虽然竭力试图压制住那种愉悦不外露,但眉梢眼角都舒展开来,嘴角更是微微一抿,那丝浅浅一漾的弧线,将由内心深处的喜悦表露无疑。 “嘻嘻,我猜对了!” 蒂斯的眼睛又变成了弯月,那种妩媚的表情令我心头一荡。 我赶紧收敛心神。如果被安丽丝知道我会对俊俏的小男孩产生兴趣,她肯定会打断我的腿。话又说回来,蒂斯怎么会有那么奇怪的猜测呢? 蒂斯很快又改变了表情,他抱住自己的双膝,嘟嘟哝哝地抱怨起来。 “我说小火为什么对我爱理不理的呢。你让它和我出去玩它才陪我,你不点头它理都不理我。你们特姆比斯特人真奇怪,居然可是让魔兽那么听话。” 蒂斯伸出白晰的手指戳了戳我的肩膀。“小火是什么魔兽?多大了?” “它的学名叫火焰狮子,刚刚两个月大。” 凭借眼角的余光可以看见蒂斯因为这个答案而吐了吐舌头。“哇,才两个月大就这么厉害了?剑,火焰狮子需要多长的时间成年啊?” 我对火焰狮子这种魔兽一点都不了解,实在不知道它什么时候成年,因而摇了摇头。 “你不知道?”蒂斯非常不满意地嚷嚷起来。“亏你还是特姆比斯特人呢,连这个都不知道!” 简直叫人无话可说,我什么时候说自己是特姆比斯特人了? “那……”蒂斯期期艾艾似乎有点不好意思。“你能不能将小火卖给我?” 小火恼怒地低声咆哮起来。估计如果不是蒂斯一直对它特别好,小火早就扑上去咬他一口了。不知道小火体内王者血统的高傲作怪,还是火焰狮子不喜欢与人类打交道。即使是对小火最巴结的蒂斯,它也总是爱理不理的。所以除了我,别的人都不知道小火能够听懂人言。 蒂斯看到小火生气了,感到莫名其妙。“小火在干嘛?” 我轻轻拍了一下小火的脑袋。“安静些。” 奇怪了,蒂斯不是早就强占了小火的所有权了吗?他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我的性格真的不太好,即使是这种特殊的情况下,我的语气仍旧忍不住微微带有讽刺的味道。“你不是已经强占了小火的所有权吗?” 少年的脸色有点发红。“其实我并不是真的想要强夺小火的所有权。我拥有贵族高傲的自尊,我可没那么霸道。” “我只是很喜欢小火,所以用了点手段将你们留下来。” 蒂斯又拿手指头戳我,他的语气显得极有信心。 “我有个你无法拒绝的提议。你将小火的所有权正式转让给我,而我可以让你得到一座庄园。不过,你必须成为罗德曼家的附庸。” 蒂斯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我差点又给吓得掉到湖里去。让一个公爵成为一个伯爵家的附庸?!除非我疯掉了。 蒂斯自顾自地说下去。“虽然我现在还没有自己的采邑,可是我父亲答应等我……那个的时候给我一个小城堡加两座庄园作为……作为礼物。我可以用其中一座庄园用来和你交换小火。” “小火才两个月就可以很轻松地施展出火球术,等它成年后,肯定更厉害。一只驯服的成年冰狼市场价格至少达到三千枚金币,小火毫无疑问是一种高级魔兽,它的价格肯定超过一万枚金币。” “不过你也不吃亏啊。你不仅仅可以得到一座庄园,还可以成为我们罗德曼家的附庸。虽然你不是破产贵族,可是你同样不会是什么大贵族。” 蒂斯似乎是为了加强语气,又或许是为了加强自己的信心,他用力地点点头。“如果你是大贵族,就不应该离开自己的领地一个人流浪。即使是一名喜欢旅行的大贵族,在外出旅行的时候至少会带上一两个侍从以及贴身仆人。况且,你身上一个铜板也没有。” 蒂斯的分析令我惆怅。作为一个公国的统治者,除了和西西王他们打牌,现金对我而言没有任何意义。所以在成为公爵之后,我已经逐渐习惯身上不带任何现金。这次落难的经历或许会改变我的这个习惯。 “我并不想探究你的隐私,不过我希望你能够接受我的提议,那样至少可以令你增加一处产业,不是吗?”蒂斯仔细地看了看我,小心翼翼地问道:“你喜欢战斗吗?” 蒂斯的这个话题引起了我的警觉。我不安地侧了侧身子,问道:“什么意思?” “我们领地的西面是一片大沼泽,所以与拉斯家很少发生战争。可是我们与北边的米柯家、南边的拉伊家,东南面的德鲁戈家关系一直都不好。” “如果你喜欢战斗,那么成为罗德曼家的附庸就很好。在战斗中你可以获取奖赏,甚至还可能得到更多的土地。” “怎么样?答应吗?” 蒂斯热切的目光差点令我动摇了。不过,隶属于布雷西亚公爵的庄园多得数不清,我并不需要庄园,更不可能愿意成为一个伯爵的附庸。同时,我对小火抱着一种特殊的感情。 第197章 身旁没有任何熟悉的人,召唤阿呆和白雪可能暴露我的身份,因而此时的小火对我而言似乎成为了过去与现实之间的一个纽带。 我坚决地摇了摇头。 “真是个顽固的特姆比斯特人!不过我早就猜到了,特姆比斯特人是不肯放弃自己魔兽的。那么,你总该愿意被雇佣吧?” “我不是早就被你雇佣了吗?” 蒂斯摇摇头。“上次我只是雇佣你成为宠物伺养人。可是现在我已经知道小火是一只高级魔兽了,我想雇佣你提供战斗方面的服务。包吃包住,一个月三枚金币!每参加一次战斗,还会根据你在战斗中的表现给予一定的奖励。” 蒂斯所指的这种级别的贵族战争,其规模通常都很小。在塞斯,偶尔也会爆发贵族之间的战斗,参战的人数一般不过几百人,如果不是围城战,其战斗时间持续几个小时就已经可以算是很长了。 我觉得接受这份雇佣风险并不大,况且,三枚金币现在对我的吸引力很大。毕竟已经吃了半个月的黑面包了,现在我对改善一下伙食有着强烈的欲望。 “我只能同意参加防御战。如果是侵略战的话,我无法提供服务。” 蒂斯露出高兴的神情,伸出白晰的小手。“成交!详细的契约我们回到城堡后马上签定。” 少年的笑容有很强的感染力。我微笑着看着他,将他的手紧紧地握住。“成交!” 蒂斯看着我的眼睛,突然间似乎被蜇了一下,用力地抽回手。 “不过你要记住哦。我之所以提高你的待遇,并不是对你有什么好感……是看在小火的份上!”说完,他红着脸往城堡的方向走去。 小火表功似地用力拱着我,似乎想要得到我的奖励。 我暗自好笑,只好象对待阿呆那样,轻轻地挠小火的脑袋。小火果然眯着眼睛露出一副幸福的模样。 我忍不住逗弄小火,轻声对它说:“你见过白雪,它比你厉害吧。我有一只叫阿呆的猞猁,它比白雪还厉害。你有什么好骄傲的?” 心智还处于幼儿期的小火果然露出沮丧的表情。我忍住笑都快忍出内伤。逗小家伙玩真的很好玩,小火还真是好骗。 强制自己不再看垂头丧气跟在身后的小火,我朝着蒂斯离开的方向走去。 不一会儿,我便追上了蒂斯。然后,我跟着他走进内堡的大厅。这个大厅大约有三百平方米左右。大厅的规格为宽约十米,长约三十米。大厅的正中间有一张长条形的桌子,似乎是由椐木制成,不过它的价值显然比我公爵府内的那张会议桌差多了。整个大厅里只摆放着这张至少有二十米长的会议桌,显得特别朴素。 蒂斯先和我签订了为期三个月的试用合同,他说如果我表现得好,还可以为我提高报酬。可是我宁愿不提高报酬,因为提高报酬的前提是参加战斗。在目前这种特殊的情况下,我更加希望能够平平安安度过这一年。在合同中,我强调了一点:那就是我只在这座名叫比兹堡的城堡遭受攻击时才有参加战斗的义务。罗德曼家的直属领地有六百多平方公里,可能发生战斗的地点太多,我可不愿意充当救火队员的角色。 签订完合同后,我的待遇马上就提高了。蒂斯允许我佩上武器,并且吩咐仆人将我的住宿地点由地下室改为客房。 得人钱财,与人消灾。虽然并不希望参加战斗,可是我认为针对比兹堡的防御工作还是应该多尽些心。于是我利用下午的空闲时间对比兹堡进行了有意识地了解。 通过了解得知,比兹堡占地两万四千多平方米,囤积了大量的粮食和其他的生活用品。在比兹堡内,还有一个坚固的内城。那个议事大厅便在内城里,而且占了内城的整整一层。内城围墙的厚度多达六米,比我十六岁时得到的那座堡垒内城围墙的厚度几乎要厚上一倍。按环境理论来说,只有战斗爆发更频繁的地方城堡的防御力才会更高。塞维尔拥有的泰坦战士令三大霸主国也不愿意轻易挑衅,这么厚的城墙只能证明塞维尔的内战非常激烈。 比兹堡和我十六岁时候得到的小城堡不同,堡内几乎没有平民。我不清楚比兹堡满员的情况是多少人,现在堡内有两百五十多名战士,战士的年龄分布在十几岁至六十岁之间。堡内还有十多名专职仆从以及一些拥有特殊技能的平民,例如铁匠、木匠、屠夫等。 令我诧异的是,堡内还居住着许多受到优厚条件供养的残废军人。这种情况与我在布雷西亚对军队的福利改革有相似的地方。不同的是,除了失去双臂的残疾军人,其余的人都佩戴着武器。我猜想,这些残疾军人仍旧有参战的义务。残疾军人当中,有些只是手或腿轻度残疾,有些却是双臂或双腿俱无。这样的残疾军人,能够参加战斗吗? 晚餐的时候,我被允许进入大厅内与堡内地位较高的人一起进食。令我吃惊的是,白天用来签订合约的会议桌,此时居然成为了餐桌。 蒂斯作为伯爵的继承人、此刻的代领主,他坐在餐桌的首位。在蒂斯的安排下,我坐在他的旁边。我观察了一下餐桌上的食客,那两名骑马扈从和步行扈从坐在一旁。除了他们之外,还有另外几名地位较高的武士和几十个半大不小的少年贵族。 据我所知,一些低级贵族会将他们的儿子送到领主的城堡里接受相应的贵族教育,马迪尔从前的身份就是如此。这些低级贵族的儿子最初是侍童,然后是侍从。有些领主会让这些侍童或是侍从在他们餐饮的时候担任侍者的工作。 餐桌上的似乎年纪基本不超过十四岁,应该都是侍童吧。从领主不在,而餐桌上只有侍童而没有侍从的情况来分析,看来领主之所以不在城堡里是因为出征了。 罗德曼家对待这些侍童非常纵容,他们全都坐在餐桌上等待开饭。从这些侍童的人数上看,显然罗德曼家的家臣基数非常大——至少比我的家臣多——要不就是罗德曼家的家臣生育能力特别特别强。 这顿晚餐虽然比平常迟了些,可是却丰盛多了。主食不再是粗糙的黑面包,而是换成了柔软的、散发芬芳香味的白面包。也许是为了满足那些地位较高的武士的需要,餐桌上还摆放着酒。不过这种以大罐子装的酒,显然是罗德曼伯爵领地里自酿的麦酒,这种自酿酒一个银币就可以买一大罐。除此之外,餐桌上还摆放着一大锅鸡汤、一大块熟牛肉,当然,猪肉、羊肉等食物也是贵族餐桌上例行的菜谱。 吃过半个月的黑面包后,我不得不承认,这已经算得上是一顿很丰盛的晚餐了。 我坐在主座的下首,这个位置通常都是最尊贵的客人所坐的位置,因而那几名扈从看着我眼神里饱含着惊讶。那名二十岁左右的扈从对我更是充满了莫名的怒气。 不过我可管不了他们怎么想的。我只是殷切地注视着坐在首位上的蒂斯,等待他宣布晚餐正式开始。 “在开饭前先为大家介绍一下。这一位先生名叫剑,是我聘请的特姆比斯特人。剑是一名魔兽使,他的魔兽是那只小狮子,学名叫作火焰狮子,才两个月大就可以施展火球术。等父亲回来后,我会建议父亲聘他为罗德曼家的高级贵宾。” 魔法师在任何地方都是非常尊贵的。虽然一般来说魔法师的知识比魔兽使渊博一些,可是根据魔兽等级的不同,魔兽使能够在战斗中发挥的攻击作用并不比普通的魔法师逊色。蒂斯的介绍令众人对我的态度改变了。那些年纪较小的侍童看着我的眼神更是充满了好奇。 我有些无奈。看来为了免去不必要麻烦,我必须记住自己的新身份:自己现在是一名特姆比斯特人。 蒂斯左手下首坐着一名女士。这名女士或许对黑色有着特殊的偏好,她穿着黑色的衣裙,除了丝质的腰带和一枚并不珍贵的白银戒指外,没有任何饰物。乌黑的头发盘成一道螺旋发髻,上面罩着黑色的丝网。女士显然已经度过女人一生中最为灿烂的岁月,不过时间大神对这名女士非常仁慈。虽然她的眼角不可避免地出现了鱼尾纹,可是她的外貌仍旧可以用风韵犹存来形容。 蒂斯指着那名女士为我介绍。“这位是我的小姨戴娜,她对城堡内所有未成年贵族提供礼仪方面的教育。” 我不由地多看了那名叫戴娜的女士两眼。一般来说,象罗德曼这种贵族家庭中,负责对侍童进行教育的通常都是主母。餐桌上并没有别的女士,大约蒂斯的生母已经离开人世了吧。我猜想,蒂斯的小姨将来或许会成为他的继母。 然后,蒂斯向我介绍那三名地位较高的扈从。“这位最年长的吉姆里特,已经为我家服务了三十年,他的忠诚和勇敢能够作为罗德曼家所有家臣的表率。” 蒂斯骄傲而又肯定地说:“吉姆里特是我的训导者。” “这位是卡列勃,他三岁的时候就来到我家接受成为骑士的一切教育,至今已经有十七年了。我的父亲对他的表现非常满意,已经向他承诺明年开春之前就为他举行骑士仪式。” 卡列勃矜持地一笑,装出漫不经心的模样整理绣有花纹的袖口。 “卡列勃正式被我父亲任命为骑士后,将会成为我的骑士。”蒂斯有些得意,又似乎有些不好意思,他脸色红润地说道:“加上卡列勃,我一共有三名骑士。” “这一位是盛特拉姆,他曾经是罗德曼家组建的佣兵团中的一名佣兵,在许多国家都参加过战斗。由于他在战斗中的英勇表现,国民大会已经在去年授予他了戴姆巴的称号。 第198章 三个月前我的父亲将他收为直属家臣。盛特拉姆是罗德曼家战斗经验最丰富的战士之一,在罗德曼家前两个月的家臣比武中,他排名第四。父亲将盛特拉姆送给我了,现在盛特拉姆是我的侍卫长。” 这叫个盛特拉姆的武士只不过拥有高阶迅剑士的实力,居然可以在罗德曼家的家臣中武勇排名第四。尽管无法施展出斗气,可是我仍旧有信心击败盛特拉姆。别说是我了,就是才两个月大的小火也不逊于他呀。 一想到自己平平安安过完一年的机率又提高了不少,我就想开心地大笑一场。 第六部第五章 第五章 蒂斯显然误解了我快乐的原因。 “有战争经验丰富的盛特拉姆在比兹堡坐镇,确实可以给人安心的感觉。” “好了,大家开始吃饭吧。” 蒂斯发布开饭的命令后,我收敛笑容,将视线牢牢在投在那一大块牛肉上,然后怀着无比虔诚的心情朝着半个月来的第一块肉类食物发动了凶猛的进攻。 真是天大的污辱,我可不是因为城堡里有一名高阶迅剑士,感到防卫力量强大而高兴。我只是觉得居然高阶迅剑士可以在一个家族的家臣成员中排名第四,自己的安全似乎完全不必担心了。 不过这种情况似乎也是很正常的。马迪尔的父亲老巴顿在外公的家臣最后一次比武中,武勇排名第一。老巴顿其实也只不过是高阶青铜骑士,勉强在比武中战胜了另一名高阶青铜骑士。他在瓶颈阶段停滞了好多年,也许再过一些时候就会成为白银骑士——假如他没有在四号伏击战役牺牲的话。不过老巴顿同时也是一名阻击手,从这个角度讲,老巴顿的实力比盛特拉姆要高出整整一级。 只是不知道罗德曼家排名第一的家臣实力是多少? 人类的食量似乎永远和他的身高和体重成正比。盛特拉姆恶狠狠地抓起一块羊肉,然后风卷残云般将它消灭掉。 盛特拉姆一边咀嚼着食物,一边以含糊不清的声音和我说话。 “我记得你的名字叫剑是吧,这可真是个奇怪的名字。对了,有些特姆比斯特人会格斗技,你呢?” 盛特拉姆提出这个问题后,桌上许多人都将注意力转移到我的身上,仔细聆听我的答案。 “会一些,不过我无法施展出斗气。” 我的回答令蒂斯有些失望,而那名即将成为骑士的扈从却似乎放下了什么心事,明显地松了口气。 盛特拉姆拿着装满麦酒的酒杯大饮一口,金黄色的液体顺着他的嘴角溢出不少。 “喔,那可不行啊,小伙子。”盛特拉姆失望地摇摇头。“斗气是格斗技的基础。如果你不能施展出斗气,那么格斗技是无法得到根本性提高的。” 待一名侍者为盛特拉姆盛满酒后,桌子上一名接近十四岁的小家伙恭恭敬敬地问道:“尊贵的戴姆巴,您见的世面可真不小。您能再为我们讲更多的故事吗?您讲的故事实在是太精彩了。” 盛特拉姆哈哈大笑,显得非常高兴。如果现在不是在餐桌上,看他的表情,很有可能会一把抓过那位侍童将他抛向天空。 “在成为罗德曼家家臣以前,我作为塞维尔的佣兵在大陆各国参加过许多战斗。就说说我最近参加的一次战斗吧,那其实也是参加佣兵期间收获最大的一次战斗。” “你们听说过卡敖奇战役吗?” 大胡子骄傲地环视四周,他颇为希望有人听说过这场他最为得意的战斗。 大胡子没有失望。一个十岁多一点的小家伙腼腆地发言:“我听说过,听说那场战斗中塞斯一边打了胜仗。” 大胡子看了看那个半大不小的家伙,点点头。“在卡敖奇战役中,我们站在塞斯那一边。事实上,我们参加的是守城战。” 半大不小的家伙兴奋起来。“我知道,卡敖奇一共被围城四个多月。在守城过程中,杀死的敌人比守城人数还要多。” 大胡子骄傲地捋着胡子。“我必须承认,那些原卡敖奇城的正规部队和塞斯的义勇军表现的确不错。可是真正在战斗中做出最大贡献的,还是我们这些雇佣兵。” 大胡子的目光在餐桌上扫视一圈。“你们知道吗?在卡敖奇守城战中,我杀死的敌人,比那些从来没有走出过自己村庄的农夫一生中所见过的人还要多!” 餐桌上诸多的侍童发出惊叹声。他们的目光由原来是敬佩变为现在的敬畏。 那个十岁多一点的小家伙敬畏地询问:“高贵的戴姆巴。您那时候是一位佣兵,在那场战斗中,您一定得到了足够的报酬吧?” “泰坦神保佑!”大胡子一口气将剩下的麦酒喝光,示意侍者重新将它满上。“卡敖奇的领主可真是个慷慨的人。” “不知道你们听说过没有,卡敖奇的领主同时也是吾尔汉、沙丝那亚的领主,而且还是布雷西亚的公爵。卡敖奇解围的那天,我见过卡敖奇的领主。他骑着独角兽入城时的风采……啧啧……真是无法形容啊。叫我说,他是我见过的第一美男子。” 大胡子说到这里漫不经心地瞧了我一眼。“说起来,剑长得和卡敖奇领主倒是有点儿相象。不过卡敖奇领主的脸上有一道伤痕,让人一看就知道是一名英勇的领主,剑看起来显得太文弱。说起来剑也是一名美男子,不过与卡敖奇领主比起来缺少一股阳刚之气。啧,气质相差太远……怎么说呢,逊多了。” 我没想到居然会在寒维尔遇上曾经见过我的人,因而惊出一身冷汗。同时,我也为之气结。不就是少了一道伤痕,那样就缺少了阳刚之气?再说了,我为卡敖奇解围入城时正是意气风发,现在却因为客观的原因而将傲气完全内敛。仅仅因为这点变化,就逊多了吗? 大胡子看着我摇摇头,似乎为我的文弱而惋惜。他继续着自己的话题。“我们最初接受任务的地点其实是沙丝那亚。沙丝那亚的那个代领主付给我们的薪水确实很不错,象我这种高阶讯剑士级别的佣兵,除了包吃包住之外,战斗期间每天的基本薪水是三枚银币!” “从哪一天算起来着?”大胡子挠挠头。“对了,从大陆历1418年5月2日到9月11日,光基本薪水我就得了396枚银币。其实佣兵的基本薪水并不是主要收入。完成任务后约定的奖励,在战斗过程中获得的战利品以及俘虏敌对方贵族获取赎金,这些收入才是佣兵主要的收入。在卡敖奇战役期间,我夺得了两套完整的铠甲和上好的武器,俘虏了一名英格兰尼贵族和他的侍从。另外,慷慨的卡敖奇领主还按照我们在守城战中的表现给予了我其它的奖励呢。” 卡列勃,那名得到领主承诺即将成为真正骑士的年青人发出艳羡的惊叹声。“这可真是一份好工作。” 大胡子看着卡列勃很认真地点头:“这的确是一份好工作,特别是参加大型战争的情况下,我们还可以俘虏有身份的贵族换取赎金。不过,这样的钱也不是那么好赚的。守城战开始之前,卡敖奇城属正规军有一千人,战斗完全结束后,他们只剩下两百多人了。那些塞斯的义勇军,损失的比例比正规士兵还要高。” “我们这些佣兵的损失比例算是最小的,可是我所负责的佣兵团第五分队参加卡敖奇守城战之前一共有一百八十三个人,打完守城战之后,能够活着享受报酬的只剩下九十个人了。” “卡敖奇的领主鉴于我们这些佣兵在守城战中的贡献特别大,还特别奖励我们佣兵团一个免税十五年的庄园。” “真是个慷慨的领主啊。”大胡子舔舔嘴。“能够得到一个免费的基地,是许多小佣兵团梦寐以求的事。除了我们塞维尔佣兵,其他三个参加守城战的佣兵团都落户卡敖奇了。” “我们佣兵团这次做了笔大买卖。在处理完庄园的事之后,团长看看近期卡敖奇不会发生什么战斗,况且领主大人下达了回国令,便命令服役期以外的佣兵都回国为领主大人效力了。我们这一批一起出国的佣兵已经干了三年了,能够活下来的人,赚得最少的也有八十枚金币。而我呢……”盛特拉姆骄傲地捋捋大胡子。“我在这三年里整整赚了两百三十二个金币,不回国享受一下,怎么对得起这三年的紧张生活呢?” 一名侍童插嘴问道:“那些战死的佣兵呢?他们的家属能够得到多少抚恤金?” 大胡子睃了一眼那名未成年贵族。“你所受的教育里居然完全没有相应的佣兵知识,看来你的家境不错,你父亲打算为你缴纳佣兵税直接让你成为一名骑士,是吗?” 未成年贵族腼腆地点点头。 大胡子似乎已经喝了不少酒,他用那双又宽又大的手掌用力地拍着未成年贵族削瘦的肩膀。“我们塞维尔的佣兵团,佣兵所赚的收入一向平均分为四份。一份上交给国家,这些钱积少成多成为我们塞维尔公国最大的一笔收入。这也就是为什么有些国家称呼我们塞斯尔为佣兵之国的原因。一份上交给佣兵团,作为佣兵团的日常开销,例如购买食物、药品、武器,收集情报等。剩余的钱作为佣兵团自身基金。一份归自己所有,可以平时零花,也可以积攒起来。最后一份交由佣兵团首领保管,通常都是三年一期,在这个阶段结束后,团长及其他佣兵团的军官会根据相应的情况对这笔资金给相应的佣兵进行分配。” 大胡子打了个酒嗝。“佣兵团战死的兄弟们,他们的家属最少也可以分配一百枚金币。 第199章 虽然说在大城市里一些富有的人一天就可以花光五百枚金币……” 那些年幼的侍童发出惊叹声,大胡子不满地瞟了他们一眼。“少见多怪!别打断我,我说到哪儿了。哦,对了,一些富有的人甚至一天就会花五百枚金币,可是只需要一百枚金币,足够普通人过上很长一段时间富裕的生活了。” “我当了十二年的佣兵,一共积攒了七百多枚币。成为罗德曼家的家臣并得到伯爵大人的认可后,我以象征性的价格购买了一小片土地。剩下的钱,我还可以雇佣一些工匠和农民,在那片土地上建立一个庄园。现在,我终于可以成为一名拥有采邑的贵族了。” 盛特拉姆显然对目前的状况非常满意,他的眼中流露出幸福的色彩。餐桌上其余的人也为盛特拉姆的成功感到高兴,一时间竟然没人说话。 我打破了沉默。因为我不是塞维尔人,对他们之间的谈话有不明白的地方。 “塞维尔的领主相互之间难道不爆发战争吗?” 盛特拉姆不明白我为什么这样问,但他还是为我解答疑问。“我去过许多国家,塞维尔的内战应该算是最为激烈的。” “那么为什么会有许多塞维尔人进入佣兵团去国外参加战斗呢?领主们难道不希望自己能够有更多的战士参加战斗吗?” “哦,小伙子,你不了解我们塞维尔的情况。”盛特拉姆弄明白我的疑惑,因而非常快活。“第二十一任公爵为我们制定了一项伟大的国策。想要拥有塞维尔的公民权,必须进入佣兵团服务至少六年。而拥有采邑的贵族,如果不参加佣兵团,就必须缴纳高额的佣兵税。一些拥有采邑的低级贵族为了避免缴纳高额的佣兵税,同样也会参加佣兵团。领地里的附庸参加佣兵团对大领主也有好处。因为佣兵团通常都是由大领主注册所有的,公国从佣兵团得到金钱后,会按一定比例返还给佣兵团,这笔金钱是塞维尔领主最为重要的收入之一。” 怪不得塞维尔内战这么激烈却有那么多战士去国外当佣兵呢。 “盛特拉姆,毒尾蝎战士是怎么回事?” 餐桌上所有的人都以不满的神态看着我,似乎我问了一个非常愚蠢的问题。 蒂斯清脆的声音响起。 “你虽然不是塞维尔人,但是你难道没听说过大陆上那几支最有名的队伍吗?” “我知道啊。拥有最强冲击力的黑衣众,法兰西斯的黑色枪骑兵。英格兰尼的不败兵团,第四兵团。空中的绝对霸主,英格兰尼的巨龙骑士和狮鹫骑士组成的一只空中部队。拥有最强防御能力的黄甲哥萨旅,德克萨的重步兵。还有就是远攻近战无所不能的白衣魔剑士,科洛斯乃至全大陆最强的部队。” 餐桌上的人对我更不满了,盛特拉姆很不高兴地问:“你难道没有听说过塞维尔的红色毒尾蝎部队吗?” 我老老实实地摇摇头。“那几支闻名大陆的部队拥有各自经典的战例,可是红色毒尾蝎部队似乎没什么经典的战例啊。” 蒂斯解释说:“毒尾蝎部队确实不曾拥有什么经典战例,因为它并不是一支用在战场上的正规部队。准确地说,毒尾蝎部队的工作是保安兼刺杀。” “雇主雇佣毒尾蝎战士后,无论什么情况,如果被毒尾蝎战士保护的雇主遭受恶意伤害而丧失生命,那么毒尾蝎战士就会倾尽全力为雇主报仇。在没有杀掉目标之前,毒尾蝎战士绝对不死不休。最初的时候,遭受毒尾蝎战士追杀的人尝试过恐吓,尝试过收买,尝试过谈判。不过那些人最终无一例外还是被毒尾蝎战士在复仇之神的指引下杀死了。我们塞维尔人是这么形容毒尾蝎战士的:无论是谁,只要他成为毒尾蝎战士后,都会变得比山羊还要固执。” “在毒尾蝎部队成立的最初一百多年里,毒尾蝎部队或许不是最佳的卫队,但他们绝对是最佳的刺杀者,大陆上最强大的君主也无法终生防范毒尾蝎战士的刺杀。所以在那之后,从另一个角度而言,毒尾蝎部队也就成了大陆各国君主最佳的卫队人选。不过毒尾蝎收费极为高昂,普通贵族根本难以承受。所以,毒尾蝎部队也成为各国王族和拥有权大财势的大贵族的专用护卫。” “在塞维尔,毒尾蝎战士能够得到仅次于护国战士的尊敬和待遇。” 原来是这样的。夏默好象为我介绍过塞维尔这支特殊的部队,可是那时候我连日月双星的威胁也没放在心上,怎么会将毒尾蝎部队放在心上呢? 在大多数国家,虽然刺客这一职业都是必然存在的,可是刺客的社会地位通常并不高。可是在塞维尔,兼职刺客的毒尾蝎战士却可以得到塞维尔人的尊敬。大陆上不同的国家风俗确实有着很大的不同啊。 “仅仅就我所知,英格兰尼拥有的屠龙战士也是进行暗杀活动的。英格兰尼的人口基数大,可以挑选的余地也就更大。为什么毒尾蝎部队比屠龙战士更厉害呢?” 一名年纪稍大的侍童插嘴道:“其他国家进行刺杀任务的武士怎么能够和我们的毒尾蝎战士相比呢?在我们的首都苏库市有三家大型武馆,数不清的中、小型武馆。我们塞维尔的武馆里教授的都是古东方传过来的非常厉害的武学。如果成功掌握了武馆所教授的东西,那么即使你的斗气水平比其它国家的武士低整整一个档次,仍然有可能在战斗中获胜。如果是暗杀的话,获胜的机会就更大了。” “成为毒尾蝎战士需要经过这样的程序:进入苏库市一家武馆进行学习。表现最好的武馆弟子将得到馆长的直接推荐。那些得不到推荐的武馆弟子,可以参加三年一期的比试。比武中表现优秀者与被直接被推荐武馆弟子将成为候补毒尾蝎战士。成为候补毒尾蝎战士后并不一定将会成为毒尾蝎战士,因为淘汰率是非常高的。不过即使是被淘汰掉的候补毒尾蝎战士,仍然会受到各大领主的青睐。” 东方的格斗技中的招势技巧确实非常优秀,我现在无法施展出任何斗气,如果由骑士协会来测定,能否获得见习骑士的资格也是个未知数。但事实上击败一名青铜骑士于我而言并不是特别困难。所以我相信那名侍童的话,点了点头。 蒂斯突然显得有些兴奋。“剑,你既然不知道塞维尔的毒尾蝎部队,那么大陆上新崛起的两支部队你肯定也没有听说过。” 又崛起了两支部队?但愿不是英格兰尼和法兰西斯的部队,他们相对于布雷西亚已经足够强大了。 “他们是塞维尔的邻国,布雷西亚的两支部队。一支是被称之为棕色双翼熊的轻骑兵部队,双翼表明这支部队的速度,熊形容其不逊于重骑兵的攻击力。一支是被称之为青色迅狼的弓兵部队,由弓骑兵和全部装备了马车的长弓兵混合组成。英格兰尼的不败兵团最近打了败仗,而打败英格兰尼第四兵团的正是这两只部队。所以棕色双翼熊和青色迅狼已经名声已经传遍了爱克斯大陆。” 听到其他国家的人对马迪尔和凯森的部队评价这么高,我喜忧参半。 麾下的部队得到他人相当高的评价,我自然高兴。可是这种评价会使大陆传统强国对布雷西亚产生不必要的敌意。阿科尼奥七世对我下黑手,可能也与此有关。 现在我已经碍于诺言不得不自行消失,不知道法兰西斯和英格兰尼会不会仍旧联合起来对付布雷西亚。真是令人担心啊。 第六部第六章 第六章 斗气的修炼方法有许多种。不同的军事院校、武馆,甚至某些拥有高明格斗技的世家,所修炼的斗气都不尽相同。 事实上,世界上的斗气种类可以划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斗气的主要作用是提高体质、臂力、抗击打能力、反应和负重能力。第二类斗气的主要作用是提高体质、四肢的协调能力、反应、腕力和臂力。第三类斗气的主要作用是提高目力、判断力和臂力。 练习第一类斗气的,通常都会将骑士作为自己的终身职业。练习第二类斗气的,往往都会成为剑士。至于第三类斗气,则是弓箭手的最爱。当然,修炼者必须按自己的体质特点修炼适合的斗气。如果修炼与自己体质不适合的斗气,所取得的成效将是事倍功半。 一个人可以同时修炼几种斗气,可以是同一类的,也可以是不同类的。但是修炼不同斗气有可能会造成修炼者的健康状况急剧恶化,甚至导致修炼者死亡。按东方文明的观点看,那种情况被称之为走火入魔。所以,同时修炼一种以上斗气的例子非常罕见。 ——《格斗技》 对塞维尔的情况了解得多了些,我的心情也变得坏了些。 我觉得伊莉够可怜了,她作为塞斯公爵无法掌握塞斯的实权,可是塞斯处于战乱之中,公爵的直属部队以及属于公国的正规部队化整为零而且被打残了。等恢复和平后,伊莉还是可以拥有塞斯最高权力的。 泰坦战士是塞维尔的护国战士,他们为塞维尔公爵服务,可是那些泰坦战士只负责保证塞维尔首都苏库市附近一片大约只有一千平方公里的土地的安全。塞维尔名义上地位最高的是公爵,可是实权却并不掌握在公爵的手里,而是由担任护国大将军的大贵族掌握。 塞维尔上届的护国大将军病死之后,这个职位已经空缺两年多了。这两年来,塞维尔公国地方上的实权人物针对护国大将军这一职位的争夺,已经达到了白热化的程度。我猜想塞维尔没有与布雷西亚签订防御同盟,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因为护国大将军一职空缺的缘故。 第200章 塞维尔公国的国土面积有一万九千平方公里,除了公爵一千多平方公里的直属领地外,其余的领土分别由大大小小五十多个贵族分别控制。在这些拥有实权的贵族中,实力最强的是十八家大贵族,罗德曼家正是其中之一。 塞维尔公国崇尚东方传来的武术。听说在塞维尔的首都苏库市大大小小的武馆林立,比米铺还要多。在塞维尔的贵族家中,除了家臣这一体系,还有另外一种制度,既宾客制度。 宾客等级分为高级贵宾和供奉。高级贵宾可以定期得到大贵族给予的金钱以及一系列的优惠待遇,在大贵族需要帮助的时候,高级贵宾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援助或是予以拒绝。而供奉,除了同样可以享受高级贵宾的各种优惠待遇外,在贵族家族里拥有更大的权力,甚至可以在大贵族选择继承人的时候发表自己的意见。供奉,实际上相当于没有隶属关系的宿老。按蒂斯的说法,待亚斯.罗德曼伯爵回来后,他会建议伯爵聘请我为高级贵宾。 在塞维尔的内战中,彻底战败的上位贵族通常不会丧失性命,但领地自然会完全被敌对一方占领。这些在内战中失败的贵族碍于面子一般不愿意成为其他上位贵族的家臣,所以宾客制度相应而生。 拥有权势的大贵族一般都会给予投靠自己的失败者以高级贵宾或是供奉的待遇。有时候有权势的大贵族虽然并不欣赏失败者的能力,但是失败者拥有能力较高的家臣,而那位家臣不愿意背弃原来的主公,因而有权势的大贵族同样会以高级贵宾或是供奉的待遇来拉拢失败者。后来,贵宾制度逐渐演变。大领主为了吸纳不愿成为其家臣的人才,会让那样的人成为家族的高级贵宾或是供奉。不过高级贵宾和供奉与大领主的家臣比较,在领主没有特别授权的情况下,他们不能指挥任何士兵。而且,宾客们只是从领主那儿领取一定的薪金并且可以获得相应的采邑,却无权拥有自己的私兵。 塞维尔的格斗水平比塞斯确实超出了许多。虽然盛特拉姆以高阶迅剑士的实力获得了罗德曼家家臣比武大赛第四名的荣誉,可是第二名是中阶白银骑士,而第一名则是停滞于瓶颈阶段三年之久的高阶白银骑士。我没有见过那名高阶白银骑士,可是很多人都说用不了多久那名家臣就可以成为一名黄金骑士。除了家臣外,罗德曼家还有三名高级贵宾,一名供奉。 如果罗德曼家的家臣实力只是塞维尔的平均水平,那么打起仗来我可能会遇上实力不俗的敌人。可怜我还以为凭自己目前身手在塞维尔至少可以保障自己的安全,看起来还是有些过于自大了。郁闷。 格斗其实是一项很高深的学问。如果实力接近,那么对地形的熟悉,对风向、天气(例如雨、雪、阳光)的掌握,对战斗意志的控制,都能够对胜负产生影响。格斗实力受许多方面影响,如身法、速度、敏捷程度、判断、力量,都是实力的表现之一。 我现在唯一的优势便是判断能力。 不知道怎么回事,自从我在塞维尔苏醒之后,无论谁轻轻挑眉或是肩头微微一动之类的小动作,哪怕是他的视线稍稍变化,我都可以清晰无误地判断出他的下一步行动。能够预先知道对方的行动,这在战斗中是一种极为有利的优势。在古东方的格斗技中,有一种被称之为独孤九剑的剑法,这种剑法的使用者哪怕没有一丝斗气,也可以击败拥有相当强斗气的敌人。 还有一个奇怪的现象是,在我的脑海里有着数不清的格斗技巧。被喻为天下第一剑法的独孤九剑也赫然列于其中。 可是没有斗气的支持,即使掌握了独孤九剑,我仍旧无法与拥有黄金骑士和幻剑士实力的人相抗衡。因为格斗实力除了判断能力之外,其身法、速度、力量、敏捷并不能完全忽视。如果敌人是黄金骑士或幻剑士,哪怕我清晰地知道他的下一步动作,可是他的速度超过了我的身体所能够做出的反应,那么我还是没有办法与之为敌。 如同下棋一般,棋力无论如何高超,或许可是让别人一子或者几个棋子。可是如果让子超过了一定的限度,那么再高超的棋力也同样无法摆脱劣势乃至困境了。可怜我现在根本就无法施展出任何斗气或是魔法,能够与白银骑士、风剑士相抗衡,已经算是奇迹了。 想要在动乱的塞维尔更好地保住自己的性命,看起来还是得多动动脑筋。 好在我只有保卫比兹堡的义务,堡内的粮食非常多,吃上一年完全不是问题。城堡本身很难攻克,虽然它的城墙厚度比不上内城,可是仍旧有四米多厚。这种程度的城墙,没有四、五个魔法师倾尽全力的进攻,甚至无法对它造成真正的损坏。 在遇见兰仆之前我对弓箭相当感兴趣。在遇见兰仆后,我同样向他学习过相当不错的弓箭技术,只是一直以来都没有什么施展的机会。拥有魔法的我如果使用弓箭,那么别人会认为我的神志不正常。现在我既无法施展斗气也无法施展魔法,该是使用弓箭的时候了。 大陆上所知的弓箭,以精灵弓最佳。可是由于材料及技术方面的原因,人类完全无法制作精灵弓。即使是精灵,制作一张精灵弓也同样是非常困难的。在整个布雷西亚,只有八张精灵弓。而那八张精灵弓中,有五张的主人只是将它们作为收藏品,平常根本舍不得用来战斗,可见流落到人类社会的精灵弓是多么的罕见。凭我现在的条件,想要获得一张精灵弓简直就是异想天开。 排在精灵弓之后的,是布雷西亚人使用的长弓。使用长弓除了需要很大的臂力外,还需要长期的训练和专门的技巧。长弓是由紫杉木或是岑木制成,弓体通常为一米八至二米二之间。普通的箭头通常是砍削打磨过的燧石或是黑曜石,而长弓的箭是特制的,箭头为铁铸。长弓使用的箭可以轻易贯穿普通骑兵的胸甲。可以说,长弓手是重骑兵的天敌。长弓的射程高达三百米以上,拥有高级阻击手以上实力的优秀射手使用一把特制的长弓,甚至可以射中四百米处的目标——低阶魔法的有效射程也只不过四百米。 我对长弓的威力很满意,可是整天带着一张和自己差不多长甚至比自己还要长的弓逛来逛去,那种形象实在是太逊了。制作一张长弓放在家里还可以,当然,那张长弓不能当作我的常备武器来使用。 除了长弓,我还应该制作什么样的弓呢?普通弓威力太逊,其射程只有50米至80米左右,只有非常优秀的弓箭手使用质量极佳的普通弓朝天漫射,才有可能伤害两百米左右距离的敌人,那样的准确性自然是完全得不到保证的。我想,制作一张合成弓应该是目前最佳的选择。 心动之后自然就是行动。 比兹堡内武装人员的武器通常是堡主分发给个人的,可是个人也可以去铁匠铺定制自己喜欢的武器,只是那笔费用需要从个人的薪水中扣除。这些天我已经对比兹堡非常熟悉了,堡内只有一个铁匠铺,铁匠打造农用铁器、日常生活用的铁器、各类武器以及弓箭。也就是说那个铁匠同时还兼任弓匠。 走进铁匠铺,虽然一眼看上去铺里的材料品质根本不合我的意,不过在这种条件下,我并没有挑剔的立场。 制做一张最普通的合成弓,其成本至少也需要一枚金币。这令经济状况拮据的我非常心疼,可是想想保命还是最为重要的,只好咬咬牙忍了。 给铁匠打了声招呼,我开始挑选相应的材料。铁匠对我的举动颇为好奇,因为整个城堡的武器都是他打造的,还从来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打造武器。不过铁匠并没有干涉我的意思,只是每当我所挑选出一样材料,他都会详细地登记起来,以便向堡主报帐。 当我准备从两根狮鹫脚筋中挑选一根作为弓弦的时候,铁匠突然紧张起来。 “大人,这是代领主存放在这里的物品,您不能使用。” 狮鹫脚筋是用来制作弓弦的极佳材料。事实上,我一走进铁匠铺就发现了那两根狮鹫脚筋,之所以犹豫到最后才挑选它们,是因为我清楚地知道它们的价格。狮鹫的脚筋是极佳的弓弦制作材料,可是狮鹫极为稀少,一只成年狮鹫的价格更是达到了四千金币,因而狮鹫脚筋的价格自然是高得离谱。如果不是因为许多飞禽及猛兽的筋同样是制作弓弦的上佳材料,狮鹫脚筋不知道会有多贵呢。在市场上,一根狮鹫脚筋的价格通常在三百枚金币左右。我挑选狮鹫脚筋,其实是希望能够混水摸鱼。因为如此珍贵的东西却随随便便地放在这么简陋的铁匠铺里而并没有珍藏起来,我猜想铁匠并不知道它的真正价值。 我装出淡淡的模样看着被烟火薰得漆黑的铁匠。“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铁匠恭恭敬敬地回答。“回大人,我不知道这是什么,代领主也不知道。不过我猜测它肯定是某种动物的筋,可以用来制作弓弦。我的弓箭制作水平太差,所以代领主准备等明年有空的时候专程去京城的基恩铁匠铺,让他们代为制作两张弓。” 该死的铁匠,如果他不知道这是制作弓弦的极佳材料就好了。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这个铁匠认不出这是什么东西,弄不好蒂斯会扔掉它也说不定。 我四处张望了一下,正好看见一名仆从从铁匠铺的门口经过,于是我喊住他。 “你去告诉代领主,说我有事和他商量。让他来一趟铁匠铺。” 那名仆从以诧异的眼神看着我,嘴唇蠕动了一下,最终还是点点头服从地转身离去了。 第201章 回过头,那名铁匠同样也是一脸诧异的表情。我知道仆从和铁匠露出这种不可思议神情的真实原因。 虽然蒂斯礼贤下士,打算让我成为罗德曼家的高级贵宾。可是我的态度还是显得倨傲了些。 我确实懒得做出卑躬屈膝的样子,好在蒂斯很好说话, 算了,不想那些了。 现在是否应该先动手制作合成弓再说呢? 第六部第七章 第七章 合成弓的核心通常都是以柔韧性较好的岑木或是角质为原料。本来我只打算草草制作一张合成弓,可是既然有狮鹫脚筋这种极佳的材料,太过潦草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铁匠铺里有岑木,也有牛角。可是它们的品质与狮鹫脚筋实在太不相配。所以制作合成弓的第一步就难住了我。 望着一堆不甚满意的材料发呆,身后传来蒂斯清脆的问诘。 “喂,我可是代城主啊。你凭什么有事喊我过来?应该是你来找我才对嘛。” 我回过头,看见蒂斯气鼓鼓的模样,轻轻一笑。 “蒂斯,那两根筋你是怎么得到的?” 蒂斯顺着我手指的方向看到了狮鹫脚筋,走到一个板凳上坐下。他似乎于怒未消,一路上故意砰里乓啷撞倒了好些铜壶、铁钳之类的民用物品。 “那是一个小偷赎罪的抵偿物。那个小偷跑到我们的领地想要偷一头牛,本来按律应该判他为奴隶的,可是他愿意拿出身上所有的东西来赎罪。当时他的身上有几个银烛台和一套压扁了的银餐具,还有这两根东西。” “那个小偷说那些都是他祖上传下来的东西,我并不相信。不过银烛台和银餐具的价格已经可以抵上一头牛,所以我收下那些东西就放那个小偷走了。剑,你就是想知道这些所以把我喊过来的吗?” 虽然蒂斯的脸上带着愠怒,可是我仍旧忍不住笑了起来。 蒂斯抓起一个铜壶朝我扔过来。“你笑什么?银烛台和银制餐具的价格是超过了一头牛,可那又怎么样?!按大陆的习惯法,对小偷的惩罚最高可以达到他所偷盗物品的十倍。我的判处又没超过那个限定。” 我稳稳地接住铜壶,一本正经地解释说:“可是你并没有计算这两根筋的价值。” 蒂斯一脸狐疑。“我知道那两根筋是用来制作良弓的材料,可是它很值钱吗?值五个金币?” “……十个金币?” 看着我不作声,蒂斯继续猜测。“不会是十五个金币吧?” “比你所能想象的还要值钱。” 蒂斯因为惊讶,嘴巴变成圆形。他突然意识到什么,赶紧遮住自己的嘴。蒂斯站起身走到我的身边,拉住我的衣袖孩子气地摇晃着。 “快告诉我,那两根筋到底值多少钱?” 我耸耸肩。“两根加起来也许值六百枚金币或者更多吧。这是狮鹫脚筋,是制作弓弦最好的材料之一。” “哇,太好了。幸好我没有让铁匠用它制造成一把弓,要不然可就浪费了。等明年有空了,我就去首都苏库市。凭基恩铁匠铺的手艺,我肯定可以拥有一把罗德曼家最好的弓了。” 我微微一笑。“其实也不必等到明年,我也可以帮你制作一把不错的弓。” “你?”蒂斯不太相信我的话。他紧紧地盯着我,眼珠骨碌碌地转。“按塞维尔的法律,发现宝物的人,应该得到宝物主人的奖赏。我就赏给你一根狮鹫脚筋,你先为自己制作一张弓。” 一切正如所愿,我等的就是这句话。 “为了配得上狮鹫脚筋,其他的材料也不能太差。另外,我还打算打造自己使用的兵器,我会写一份材料清单,你能为我准备一下吗?” 蒂斯象不认识我一样地盯了我好半天。半响,他摇摇头。 “我真没有想到,一个特姆比斯特人居然是一名弓匠,同时竟然还是一名铁匠。我可以不收你的材料费,不过如果你的技术令我满意,你必须为我打造兵器。” 当安丽丝的首饰匠我也就认了,可是现在还得当其他人的弓匠和铁匠,真是倒霉。 我伸出食指,斩钉截铁地说:“最多一件。我最多给你打造一件兵器。” 蒂斯伸出食指和中指,语气同样坚定。“最少两件。一柄骑士枪,还要一柄剑!” 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我只好伸出右掌,与蒂斯的右掌相击。“成交。” 制作合成弓花费了我十天的时间。幸好蒂斯突然对我产生了莫名其妙的信任感,将两根狮鹫脚筋都交给我来制作合成弓。要不然我制作完自己的弓之后还得再花上十天时间为蒂斯做合成弓,那可真是折磨人。 合成弓的核心,我选用了两根黝黑发亮的野牛角为主材。然后,细心地用椐木贴在牛角的外面,用荆棘的内层粘合。再外层,则是主要为牛筋制成的有点象纱布一样的材料。将合成弓的核心及椐木固定好,将一层牛筋敷在最外层,再用羊肠线将之固定。做完这些后,我没有用火将之烤干,而是将之放在通风的地方等它自然晾干。待最外层的牛筋基本晾干之后,我以同样的方式及步骤敷上一层牛筋,用羊肠线将之固定,再将之自然晾干。晾干一层牛筋需要耗费的时间大约为半天,就这样重复了十八次之后,合成弓终于完全了。 本来按我的想法,合成弓已经完成了。可是蒂斯非要我为他的那张弓进行装饰。没办法,只好又花了两天时间进行雕刻及打磨,终于制成了令蒂斯完全满意的合成弓。 合成弓张开后宽度只有五十厘米多一点,配用的箭长只有四十五厘米,看起来很小巧,可是它的威力却极为惊人,在近距离内可以射穿一头野牛。这两张弓的精确射程为一百二十米,最远可以超过三百米。就射程而言,这两张合成弓并不逊于长弓。另外,我还为每把合成弓专门制作了一批短箭。箭头其实也是大有学问的,分为两种。箭头狭长尖利的,利于穿甲;扁平带侧锋的,用于射猎。 蒂斯得到他的那张弓后乐坏了,拿着弓向堡内的人四处炫耀。人们看着那张射程最远可以超过三百米的弓,简直无法相信眼前的事实。这件事,使我在比兹堡得到了更多的尊敬。 可惜的是,那张弓的张力相对我本身的力量而言稍大了些。蒂斯年纪轻轻的却掌握了斗气,他每次都是使用斗气直接将弓弦安上去的。可是我却不得不用膝盖将两头扳转过来,然后安上弓弦加以固定。固定后的弓弦象琴弦一样紧,拨动时能够发出象树琴一般悦耳的声音。 虽然只用一根弦弹琴稍稍困难了些,可是出于对安丽丝的思念,我仍旧用那张合成弓在湖边弹了一首相对简单的曲子。悦耳的琴声在湖面上象精灵一般飘荡。往日的情景出现在我的脑海,我不由自主地唱起歌来,似乎此时安丽丝正在一旁弹琴,而我正在为她伴唱一般。我的心神也连同那琴声、歌声一起漫无目的的飘荡起来。待到一曲弹完,我这才静下心来。这时,我发现蒂斯又站在我的身后。他好象也被琴声和歌声所感染了,痴痴地站着,好半天一动也不动。 蒂斯慢慢地在我身旁坐下,他的语气中充满了迷茫。“现在我又不知道你是谁了。原本我以为你是特姆比斯特人,因为小火那样的高级魔兽非常听你的话。可是,特姆比斯特人能够操纵魔兽,而最低级的魔兽也可以施展魔法。魔法是可以从远处攻击,所以特姆比斯特人都不擅长弓箭,可是你却擅长。你甚至可以制作出射程超出人们想象的弓。” 蒂斯顿了顿,深深吸了一口气。“我见过许多游吟诗人,他们有的会唱歌,有的会弹琴,也有的会表演魔术。可是他们谁也没有你用这根弓弹得好听,更没有你唱得好听。可是我猜,你并不是游吟诗人。” 蒂斯直直地盯着我的眼睛,问道:“你到底是谁?” 我苦笑着迎视蒂斯那双似乎会说话的眼睛。“我是谁很重要吗?重要的是,你认为我会对你或是对你们家不利吗?” 蒂斯摇摇头。“我并不认为你是坏人。我猜想,你有自己的苦衷。” 他将视线投向平静的湖水,似乎想到了什么,突然调皮地一笑。“我猜到了,你是不是为情所困因而离家出走的大贵族子弟?” 对于蒂斯的这个猜测,我的反应如同以前一样:目瞪口呆。 蒂斯没有听到我的回答,自言自语地说:“其实贵族子女经常会遇到这样的事。为了家族的利益,族长或是父亲总是要求子女放弃自己的恋人而与其他人结婚。真是可怜。” 我听蒂斯的语气,好象他正在为这种事情困扰。“蒂斯,你父亲要求你放弃自己的恋人去娶另一个贵族的女儿吗?” 蒂斯的脸有点儿红了,他偷偷瞟了我一眼。“现在还没有。” 这种事情,其实从某种角度而言正是贵族子弟的责任。贵族子弟自小接受家族提供的良好生活环境,为此付出代价似乎也是应该的。如果真的不愿意,那么放弃自己的身份离家出走也是一种选择啊。可是有许多贵族子弟在舍不放弃家庭提供的优越环境的同时,却抱怨家族为他定下的政治婚姻。我认为不愿意舍弃的人,并没有抱怨的权力。 “你有自己喜欢的人吗?” 蒂斯的身体变得有些僵硬起来,他的声音细不可闻。“我不知道。我有一个梦中情人。不过现在我对另一个人越来越有好感,但是我不知道是不是应该让他代替梦中情人的位置。” 我对蒂斯这种喜欢害羞的情况不以为然,男孩子太容易害羞总归不是一件好事。 第202章 “如果你还没有喜欢的人,最好不要轻易去喜欢。除非你的父亲答应给予你自由恋爱的权力。或者,你必须拥有离家出走的勇气。” 蒂斯想了想,问道:“你可以告诉我一件事吗?你是不是为情所困离家出走?” 失笑。如果能够的话,我愿意每天都和安丽丝待在一起。 我摇摇头,发觉自己的声音里居然充满了落寂。“不是。” 蒂斯听到我的回答似乎有些高兴,同时似乎更加害羞了。他站起身,扔下一句“我先回去了”便慌慌张张地向城堡的方向跑去。 蒂斯的表现令我莫名其妙。我耸耸肩,独自观看日落的美丽景色。 第六部第八章 第八章 蒂斯得到合成弓后,非常心满意足。连续好多天蒂斯都一反常态不再缠着小火,而是跑到城堡外面的空地去练习箭术。 最优秀的弓箭手可以分为两种。 一种是马迪尔的首席家臣休特那种类型的。他们用眼睛顺着箭杆瞄准目标,根据距离、风速等情况进行判断,对角度进行微调,然后将箭射出。这种类型的弓箭手通过训练拥有足够的经验之后,其首发命中率是相当高的。 而另一种类型的人则像猛兽一样,生来就具有得天独厚的特殊能力。别人需要经过多年训练才能获得的本领,这类人却几乎无须练习便可以掌握。 在兰仆为我改造了身体之后,我无论学习什么都掌握得极快。在射箭的时候,我甚至无需瞄准,凭着感觉便可以射击。因为无需瞄准的缘故,我射箭的频率远远高于休特那类型的弓箭手。 从兰仆那儿我学习了两种最优秀的斗气修炼方法。那种被称之为改良版太极神功的斗气修炼方法最合我意,因为它不必刻意修炼——事实上,除去入门阶段稍稍下了点功夫外,后来我根本没有刻意修炼过斗气。按兰仆的说法,修炼改良版的太极神功可以同时提高骑士和剑士的能力,只不过我总是觉得骑着阿呆或是白雪作战更爽一些。至于另一种针对射术的斗气,因为需要特意练习,也因为后来我掌握了魔法的缘故,因此便没有继续修炼。 在此之前,我的射术一直都停留在五十米内箭无虚发,八十米外就听天由命的水平。现在为了保命的需要,我不得不加强射箭的训练并修炼了弓箭手专用的斗气。虽然修炼这种斗气后我同样无法施展出来,但训练带来的客观效果是:我的箭术提高异常迅速。 蒂斯刚得到那张合成弓时,其射术水平和我差不多。他对我的箭术异常提高非常忌妒,一点都没有贵族所应具有的大度。 蒂斯死乞白赖要求我解释射术水平提高异常迅速的原因,为了封住他的口,我不得不对他进行相应的指点。蒂斯的体质很适合修炼兰仆教我的第二种斗气,经过努力的练习之后,他的射箭水平提高有如神助。蒂斯的射术每天都有明显的提高,因而完全沉溺于练习箭术的快感之中。 弓箭手的训练课目中,最重要的一项便是对眼力的训练。拥有正确的训练方法进而达到高级弓箭手的水平后,其眼力训练的成果就会体现出来:运用弓箭手的特殊心法,一百五十米远的人头看起来和五米左右的苹果差不多大。弓箭手的等级越高,其特殊目力的效果就越好。狙击手看两百五十米处的人头象五米处的苹果,而高级狙击手看三百米处的人头象五米处的苹果。至于神射手,自从神魔大战之后这一头衔完全被精灵独占,所以具体情况人类并不是很清楚。 十二月二十九日,新年的前两天,蒂斯的父亲亚斯.罗德曼伯爵终于凯旋而归。由于领主已经回来的缘故,城堡了望台上的军旗重新升了起来。随着亚斯伯爵一起回来的,还有一千多名战士和几名家臣和贵宾。按这样的情况判断,比兹堡的常规战士人数应该是一千二百名左右。 与罗德曼家打了一百多年仗的米柯家,最后一名附庸的庄园也被攻克了。米柯家现在唯一剩下的,只是一座具有象征意义的主堡。如果不受政治因素的干扰,相信亚斯伯爵会将米柯家的主堡定为下一个军事目标。待米柯家的主堡被攻克后,罗德曼家将可以向塞维尔公爵申请拥有原先米柯家拥有的贵族称号。 伯爵年轻的时候肯定也是一位英俊潇洒的人物。他身高一米八左右,虽然太多的征战夺去了伯爵大多数的精力并且促使皱纹爬上了他的额头,可是他的目光仍然炯炯有神,他的气度和风采依然出众。 随同亚斯伯爵一起回来的还有罗德曼家的那三名高级贵宾和那名供奉。三名高级贵宾中,有一名六十岁左右,干干瘦瘦穿着魔法袍的老头子,分析他体内的魔法元素,可以得知他是一名主修水系魔法的高级魔法师。 我的外公是塞斯公国权势最大的大领主,同时也是塞斯双壁之一,然而外公非常认可这样一句话:魔法师的质量和数量,可以影响一场战争的胜负。因而外公对高级魔法师的态度是非常尊敬的。记得外公的家臣中只有一名魔法师。在我离开塞斯前往科洛斯求学的时候,那名魔法师刚刚通过魔法师协会的测试拥有高级魔法师的资格。在那名魔法师成为高级魔法师之前,他在我们家就一直威胁着老巴顿的首席家臣的地位。眼前的高级魔法师居然只是罗德曼家的高级贵宾,看起来高级贵宾的地位之高已经超出了我的想象。 还有一名高级贵宾是一名精通暗杀之道的杀手。我之所以判断那名高级贵宾是名杀手,是因为一种特殊的感觉。 那名高级贵宾长相极为普通,是那种让人面对面相处半个小时,可是过了十天半个月之后,在人群中却无法将他分辨出来的类型。他并不特意站在阴暗的角落,但无论站在哪里,其他人总是很难注意他的存在。杀手站立和行走的姿势、双手垂放的位置、眼中不经意流露的坚韧和冷漠,无不透露出他掌握着极为高明而且熟练的格斗技巧。 杀手虽然掌握着收敛斗气的技巧,不过我仍旧可以察觉那种斗气中含有古东方斗气的痕迹。他的综合实力暂时无法准确判断,似乎属于高阶风剑士的水平。大陆其它大多数国家虽然免不了暗杀的勾当,可是至少在表面上还是鄙视这种行为的。可是塞维尔的风气却很不好,他们自上而下全都认为暗杀是一种正常的手段。可怜我现在一无权势,二无斗气,但愿不至于被杀手盯上。 至于另外一名高级贵宾,体内却完全没有斗气或魔法的痕迹。不知道他有什么特殊的本领,居然能够得到与高级魔法师相同的待遇。 罗德曼家唯一的供奉比我想象的要年轻,从外表看似乎和托蒂差不多大,拥有一副东方人的面孔。东方人风度翩翩,面如温玉,举手投足之间散发出东方文人特有的儒雅,看起来很象东方世界特有的儒生。听蒂斯说,那名东方人最初是罗德曼家的高级贵宾。亚斯伯爵在他的帮助下,只用了短短的十年时间,就将罗德曼家的领地扩展到原来的两倍。在八年前,那名东方人无可争议地成为罗德曼家的供奉,而亚斯伯爵至此对他更是言听计从。 东方人紧紧地跟伯爵的身后,走起路来如同行云流水一般,双手有意无意的摆动却能够将自身的破绽几乎全部掩饰起来。在认识安丽丝之前,我对东方武学的了解相对较少。从表面看安丽丝弱不禁风,可是她却能够施展出一阳指和凝波微步那样的绝学。我能够肯定,所谓拥有风剑士的实力其实只是安丽丝的自谦——好象东方人都喜欢自谦——凭借一阳指精妙的格斗技巧以及可怕的杀伤力,再配合凝波微步神奇的身法,西西王在没有翔龙的前提下根本无法战胜安丽丝。 或许可以这么说。从斗气的强弱判断,安丽丝确实只达到了风剑士的水平,但是她的综合战斗力并不逊于一名幻剑士。 从东方人的举手投足的细微动作里,我判断那名东方人顶多略逊安丽丝一筹。 看到罗德曼家高级贵宾和供奉的阵容,我不得不对塞维尔的综合战斗力重新进行判断。 在了解毒尾蝎部队之前,我以为塞维尔几百年未遭受其它国家的侵略仅仅靠泰坦战士的威慑。在了解毒尾蝎部队之后,我不得不承认,即使没有所谓的护国战士,其他国家同样不会轻易对塞维尔发动侵略战争——除非那名君主不惧怕死亡的威胁——毕竟毒尾蝎部队曾经用事实表现出他们的可怕之处。 现在看来,即使忽略护国战士和毒尾蝎战士,塞维尔同样不可轻辱。亚斯伯爵是不是塞维尔势力最大的地方贵族我不清楚,可是我的外公却绝对是塞斯公国势力最大的两大贵族之一(塞斯双壁之一)。平心而论,亚斯伯爵所拥有的家臣实力是超过我外公的。 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蒂斯献宝似的将我制作的合成弓递给亚斯伯爵。当伯爵仔细看过那张合成弓后,颇为动容。在我婉拒成为罗德曼家的家臣之后,亚斯伯爵稍微犹豫了一下,爽快地答应蒂斯接受我为罗德曼家的高级贵宾。很想向亚斯伯爵或是他的随从询问关于布雷西亚的消息。可是考虑到这样冒失地提问或许会引起别人对我的身份产生怀疑,只好咬着牙强行忍住。 随着伯爵一同回到领地的,还有蒂斯的大哥乌尔里.罗德曼。乌尔里并非亚斯伯爵的亲生儿子,而是早年一名在战场上为了救他而牺牲的家臣的遗孤。那场残酷的战斗最终取得了胜利,亚斯伯爵回到领地后,便将乌尔里收为了养子。 第203章 在乌尔里的左手上,戴着一颗镶嵌着硕大钻石的白金戒指,他拥有一副喜怒不形于色的贵族气质。乌尔里不象蒂斯那么清秀,他的肩膀宽阔,身材高大。头上戴着发网,穿着一件洁白的衬衣,外面套着一件皮质马甲。他的腰间束着一条铜扣串成的腰带,铜扣上系着一支连鞘长剑。蒂斯告诉我乌尔里已经有二十五岁了,他从十四岁就参加了罗德曼家与其他家族的战斗。按道理说乌尔里经常在野外风吹雨淋,可是他的皮肤却象从来没晒过太阳的贵族那样白皙。 听说乌尔里在战场上沉着冷静,向来不打没有把握的仗,自取绰号为避战骑士。我觉得乌尔里这个人很奇怪,因为他拥有初阶白银骑士的实力,可是他却只在骑士协会注册了青铜骑士的资格。相信这个乌尔里只注册实力以下的资格,并不是因为类似于我当日经济困窘的原因。以乌尔里的实力在塞维尔公国的内战中完全可以成为一名猛将,不知道他为什么会隐藏实力而且自取绰号为避战骑士。 新年是大陆上众多国家的共同节日。这一天被称之为英雄诞生日,对于爱克斯大陆人来说,这个节日是神圣而庄严的。在这一天,所有的人都会穿戴整齐上街游玩。即便是奴隶,也有权在这一天得到短暂的休息。如果被人发现某个奴隶主强迫他的奴隶在这一天工作,那么等待他的将是严厉的惩罚。这一天之所以在人们的心目中如此的神圣,是因为传说中的人类英雄大魔导师法比奥拉特正是在这一天出生,而大陆历正是以法比奥拉特的出生日为第一天开始计算的。因为新年是一年之中最为盛大的节日的缘故,领主们通常会在这一天对家臣们进行赏赐,对年青的骑士进行册封,并举行其他相关的祭祀活动。 卡列勃在这一天如愿以偿得到了亚斯伯爵对他的骑士册封。而我也在这一天正式接受亚斯伯爵的邀请,成为罗德曼家的高级贵宾。在接受伯爵聘请的时候,乌尔里眯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我,嘴角上还挂着一丝奇怪的微笑,表现出对我颇感兴趣的模样。好在不到一年的时间我就会离开,我对罗德曼家并无所求,乌尔里对我是否有什么想法倒也关系不大。蒂斯这段时间对弓箭的训练特别迷恋,因而在英雄诞生日也没有停止训练。蒂斯没有观看卡列勃的骑士册封仪式,使得卡列勃非常失望。 现在,五十米内蒂斯可以准确地射中他人头顶上的苹果,一百米内,人体大小的目标可以箭无虚发。这样的射术虽然只能算是初阶高级弓箭手的水平,不过蒂斯似乎对射箭拥有超人的天赋,还有无限进步的可能。比兹堡内,蒂斯已经拥有了除我之外最高超的射术。如果他保持着那种神速的进步,考虑到我无法施展出斗气,也许用不了多久蒂斯的射术就可以超过我。 仅仅过了十多天,蒂斯就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进入了高级弓箭手的瓶颈。看到这种情况,我不得不怀疑蒂斯的体内是否含有精灵的血统。 蒂斯对弓箭训练的热情终于稍稍有所减弱。不过这对我而言却代表着新的灾难降临,因为蒂斯想起了我的承诺,开始缠着我为他打造兵器。 我以材料不够为理由,只答应为他先打造一柄剑。进行了激烈的讨价还价之后,蒂斯终于退让了。不过我似乎吃亏了,因为在讨价还价的时候,我好象答应教他格斗技。真奇怪,我连斗气都施展不出,蒂斯为什么会瞧得上我的格斗技呢?而我又是怎么糊里糊涂就答应了蒂斯这样一个奇怪的要求呢?在圣华学校学习的时候真应该去商业学院旁听一些课程的,现在只能悔之晚矣。 以原材料不够为理由其实并非我的推托之辞。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我给蒂斯提供的材料清单里,好些材料都没有备齐。蒂斯告诉我那些材料必须去塞维尔的首都,同时也是最大、最为繁华的城市苏库市才能买到。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蒂斯总算将产自布雷西亚的精铁弄了回来。精铁的品质自然比普通的铁块强多了。如果原料是布雷西亚出产的玄铁就更好了,可惜这样的想法似乎有些苛求。想想清单上的一些材料的确很难弄到,即使是在其产地布雷西亚,例如铬、钛、紫金等材料也同样存在供不应求的现象,只好先将就一点。 有了精铁和质量上佳的煤炭,只能说具备了最基本的条件。一切还是得从最开始做起。 虽然原材料是精铁,可是精铁里同样存在少量的杂质。第一步,必须先去除精铁中的杂质。铺子里只有普通的火炉,温度的上限受到限制,而且很难保证稳定的温度。我暗自怀念在公爵府里为安丽丝打造餐具和马鞍的日子——可笑当时我居然牢骚满腹。 也许,失去的才是最好的。 那时候公爵府里有用太阳石作为燃料的魔法火炉,魔法火炉可以达到的温度上限及其稳定性,比这间铁匠铺里的火炉实在强得太多。发牢骚毕竟不能解决实质性的问题。我只好忍住不快,勉强先使用铁匠铺里的炉子。 将火炉的温度逐渐升高,直至火焰变为青色。虽然没有斗气护身,可是无需使用厚厚的皮围裙我照样没有不适的感觉,这一点倒是颇令我费解。 将铁块放入炉中,铁块开始慢慢溶化。溶化的铁汁最初是暗红色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发出灼眼的白色光芒。用鼓风机吹入大量的空气,使精铁里本来就不多的杂质更少。 待时机成熟后,将温度降低,使铁汁冷却慢慢凝固。当铁汁成为暗红色的固体后,我对铁块开始锤击。 整个下午,铁匠铺里都响着“叮叮当当”的响声。蒂斯对这种单调枯燥的锤击声似乎并不厌烦,整个下午他都待在铁匠铺看着我工作。 接下来的连续三天,我都在重复着第一天的工作。将铁块溶化、煅炼、锤打;溶化、煅炼、再锤打……周而复始。蒂斯不知出了什么毛病。这种单调得令我自己都几乎无法忍受的工作,他却看得津津有味。 优质的煤炭消耗得越来越多。可是效果却是显而易见的。 耗费了许多煤炭和精力之后,我终于得到了两块满意的材料。第一块是我在昨天制成的,第二块今天才制成。这两块材料的含碳量不尽相同。第一块含炭量稍高,拥有足够的强度和硬度,不过至刚则易折。第二块差不多是纯钢,具有令人满意的柔韧性,用它制成的兵器拥有相当的弹性和弹力,只可惜不能保证刀锋的锐利。 不过,以两种钢采用“嵌钢”的形式铸造,可以打造出一把令普通武者称心如意的长剑。 我先将含碳量高材料打造成刀锋,作为核心。再用含碳量低的钢分成两块软钢作成表皮,将前者相夹。表皮由交替叠起的钢做成,显得有些凹凸不平。现在,需要细心对长剑进行打磨了。 下午侍童通知我和蒂斯吃饭的时候,长剑已经完成了大部分的工作——除了打磨。 对优质兵器进行研磨是一件非常耗费时间的事。优秀的铁匠精心研磨兵器所花费的时间,往往比打造兵器还要长。打造一件优质兵器一般需要几天几夜,可是打磨却通常需要花费半个月的时间。 我可能不是一个特别有耐性的人。这把由普通材料冶炼而成的长剑已经花费我太多的时间,所以进行打磨工作的时候,我对它的处理就相对简单了一些。不过这项工作同样耗费了我整整两天的时间。 第一步先是刮削琢磨,使其表面平整光滑。进行刀刃打磨的时候,表面开始形成图案。我巧妙地对它进行处理分层,除了增加刀的结构上的强度外,还做出了很美丽的星纹图案。按我的想法,武器只是用来杀敌的,用不着弄得那么精致好看。可是在蒂斯强烈的要求下,我只好进一步对长剑装饰,在剑柄的沟槽里镶嵌了绿松石。可惜我现在既没有斗气也没有魔法力,要不然借助魔法材料,我会制作出一柄魔法剑。 第六部第九章 第九章 差不多下午三点钟的时候,打磨工作终于完成了。拿起长剑挥舞,手感非常不错,剑身没有丝毫挂风的现象,挥砍的时候也没有一丝不受控制的感觉。工作的成果,令我颇为满意。最后,我用铁匠铺里剩下的楠木雕刻制成两个精致的剑鞘,然后砥砺开刃。 在长剑尚未安装剑柄的时候,蒂斯就想将其中一柄长剑抢走,我好不容易才制止了他。长剑制作的工作真正完成后,我允许蒂斯从两柄长剑中选择一柄。这时,蒂斯反而挑花了眼,无从选择。 蒂斯拿着两柄长剑进行仔细的对比,花了好长时间也无法决定。最后,他干脆放弃了挑选。 蒂斯的脸上浮现出婴儿一样无邪的甜笑。“你是打造者,你告诉我哪一把剑更好!” 我无法拒绝那种山茶花般的笑容,只好从两柄剑中挑出一柄。“从某个方面说,这两把同时出炉的剑是雌雄双剑。雌剑名阴韵,雄剑名阳狂。你的外表清秀,先使用阴韵吧。过段时间将另一柄剑也送给你,在这段时间我会教你一种双剑格斗技。” 蒂斯兴奋地接过雌剑,差点蹦起来。他挥舞着阴韵问道:“你不会骗我吧?你可真好!” 将雄剑插入鞘内,我正准备肯定地答复蒂斯,可是他却根本无需我的回答。蒂斯握住阴韵,然后一把从我的剑鞘内抽出阳狂,乐颠颠地飞快夺门而出。 我猜想他拿着两柄长剑是为了向大家炫耀一番。可是他干嘛把两柄剑都拿走,却又将两个剑鞘都留下呢?我又不是他的掌剑官! 第204章 我拿着两个剑鞘追出城堡,顺着小道向比兹堡附近的空地走去。那块空地一直以来被城堡的武装人员当作练武场使用。果然不出我所料,蒂斯正站在练武场边上大呼小叫。练武场卡列勃正在和盛特拉姆练习格斗技,而蒂斯的大哥乌尔里和蒂斯的训导者吉姆里特端坐在一旁观看。 蒂斯快乐地大叫:“我已经有一张罗德曼家族最好的弓了,现在你们来瞧瞧我的剑!” 正在苦苦支撑的卡列勃顺势后跃一大步,要求暂停。吉姆里特的脸上显出那种溺爱的笑容,向蒂斯走过去。 “少主人,您从哪儿弄到的这把好剑?” 蒂斯得意洋洋地指着我。“是他为我打造的。” 他依次举起雌雄双剑。“这一柄剑名叫阴韵,现在已经是我的了。这一柄名叫阳狂,剑答应我以后将阳狂也送给我。” 卡列勃走近蒂斯,仔细端详着蒂斯手中的两柄长剑。他说话的时候有意无意地瞟了我两眼。“这两柄剑看起来很漂亮。可是看起来漂亮的东西,不知道是否实用。” 真是很奇怪,我并没有做过什么对卡列勃不利的事,可是他却总是对我抱有相当大的敌意。卡列勃刚才的那句话里,多半含有影射我外貌的意思。不过蒂斯对我的信心似乎根本不受他人的影响。事实上,将长剑装饰得那么好看其实根本就是蒂斯的主意。 蒂斯将阳狂抛给我,握着阴韵对卡列勃说:“我知道你在忌妒。我可以拿十枚金币与你打赌,我的阴韵比你那柄祖传的宝剑还要好。” 卡列勃的脸色涨得发红。“要知道,别人出价一百枚金币购买我家祖传的狂野之剑,我父亲也没有答应呢。塞维尔的毒尾蝎部队所装备的长剑也比不上狂野之剑。我愿意拿狂野之剑与剑打造的长剑比试。可是如果将这柄卖相还不错的剑弄出一个大缺口,你可不许哭!” 蒂斯用鼻音嚣张地哼了一声,摆出一副放马过来的模样。看着卡列勃拔腿准备向城堡走去,我赶紧将他拦下。 “卡列勃骑士,你用手中的普通长剑同样可以试试阴韵,何必回城堡去取宝剑呢。要知道两虎相争必有一伤,我不想自己辛辛苦苦打造出来的剑马上就变成两截。” 蒂斯皱皱鼻子。“剑,我知道卡列勃那柄狂野之剑的底细。在罗德曼家,那柄剑确实能够排得上名号,可是它怎么可能比得上阴韵呢?我有绝对的信心!” 最近一段时间蒂斯对我的态度已经变为亦师亦友,我也不和他客气,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蒂斯这才心虚地嘟起嘴,嘟哝着说:“好吧,好吧,依你行了吧。喂,卡列勃,你先用手中的长剑试试。” 卡列勃的脸色仍旧阴晴不定,盛特拉姆却满脸好奇地拿着练习用的普通长剑向蒂斯走了过去。盛特拉姆对蒂斯示意之后,蒂斯将阴韵横举,然后盛特拉姆一剑砍了过去。两剑相交发出刺耳的交击声,蒂斯匆匆看了眼阴韵,然后连忙凑到盛特拉姆面前仔细察那柄练习用的普通长剑。 蒂斯快乐地跳起来。“瞧,好大一个缺口!我敢断定,再这样相击,不出三剑,这柄普通长剑必定会被击断。我说这柄剑很好吧!” 他跑到我的身旁将我手中的剑鞘一把抢过去,蹦蹦跳跳地朝着城堡跑去。他一边跑一边大叫,显然是高兴坏了。 “我要给父亲看看我的阴韵。嘻嘻,我要让父亲高兴高兴。” 卡列勃的脸色一阵红一阵白。虽然有些狂傲,不过卡列勃并不至于对眼前的事实视而不见。刚才的测试表明阴韵的确是一柄极为出色的宝剑,以我对武器价格的了解,阴韵至少可以卖五百枚金币。虽然比不上我的亲卫配备的长剑,可是与卡列勃的祖传宝剑相比还是强上一筹的。 阴韵、阳狂的制作材料差了点,只不过是普通的精铁,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材料。可是阴韵、阳狂花费了我五天时间才打造而成,如果说亲卫第一大队使用的含有玄铁成分的黝黑弯刀属于c-级武器,那么阴韵、阳狂应该可以算是d或是d-级的武器。现在想起来,玄铁那么宝贵的东西交给兰仆去进去量产,实在是有些浪费。如果我有玄铁这种材料并细心打造,那么我至少可以打造出c级的武器——只可惜就是太劳神费力了,而我毕竟不是真正的铁匠。 这段时间一直被蒂斯残酷剥削,现在我总算可是轻松一些了。我摇摇头,向湖边走去。 不一会儿,我便来到湖边。盘膝坐下,但是我并没有认真修炼。因为小火这个调皮捣蛋的家伙也跟着跑来了。小火现在已经有三个月大了,体型和一只小牛犊差不多大小,而且现在已经可以施展烈火魔墙、爆焰术和连株火球的魔法了。说起来火焰狮子这个物种确实很神奇。小火才三个月大,施展魔法的能力已经达到了魔法师的水平。按这种进步的速度,等它一岁左右的时候岂不是可以施展地狱烈火、爆鸣轰雷之类的魔法了? 按兰仆的说法,火焰狮子是一种可以进阶的生物。进阶之后,火焰狮子的外表就会产生极大的变化,其中最显著的变化便是肋生双翼。小火的肋部现在已经长了两个鼓鼓的大疱,不知道是不是进阶的前兆。难道说拥有王者的血统就非常容易进阶?小火才三个月大啊! 作为魔界中最强悍的魔兽之一,火焰狮子拥有的智慧与它们的实力并不相符。只要给小火一点阳光,它就会灿烂起来。我伸手轻轻抚摸小火,结果小火便撒娇似地往我身上蹭。如果说小火小时候象一只暖炉,那么现在小火的体温更象沸腾的开水,也许小火真正成年后体温会象一只火炉。怪不得兰仆说火焰狮子不适宜作为坐骑呢。 普通人现在已经根本不敢抚摸小火了——当然,即使小火的体温不高,普通人仍然是不敢接近小火的。小火现在已经开始渐渐显露它的王者之势,一声咆哮或是一瞪眼睛,可以令一些心志不够坚定的人直打哆嗦。不过小火在我的面前还是象一只小猫咪一样乖,这令比兹堡内诸人更加确信我是特姆比斯特人的说法。 只有我知道其中的真实原因:小火被娜弗丽欺负之后,幼小的心灵产生了无法磨灭的阴影。虽然大多数情况我无法将它从娜弗丽的魔爪中解救出来,可是我徒劳无功的解救行为,却令小火产生了我是保护者的潜意识。 说起来小火也真是够倒霉的。堂堂的火焰狮子王,在魔界本该是威风八面的。只可怜它的命不好,被娜弗丽那头暴龙给盯上了。现在我已经隐约感觉到,娜弗丽并不是一只巨龙。黑龙在巨龙中的阶级是最高的,然而翔龙却只是娜弗丽的家仆。娜弗丽的父亲强大得令人无法想象,仅仅是气势就能够逼得我呼吸不畅。搞不好娜弗丽的父亲就是传说中的龙神呢。火焰狮子王再怎么强大,在拥有龙神血统的娜弗丽面前,同样无法摆脱受凌辱的命运。 正在替小火多灾多难的命运叹惜,它开始低声地咆哮。我摸摸小火的脑袋,笑道:“别闹了,是领主的大公子,自己人。” 身后传来乌尔里的声音。 “小火作为高级魔兽可以察觉我的动静并不奇怪,可是你怎么也能够察觉我的动静?” 我耸耸肩,搪塞道:“也许这是特姆比斯特人特有的敏锐感觉吧。” 乌尔里将信将疑。“你真的是特姆比斯特人吗?可是你打造武器的水平为什么那么高呢?” 特姆比斯特人在战斗的时候往往都位于肉搏型战士的后面。我现在无法施展斗气,似乎躲在队伍的后面也是应该的。所以我觉得借用特姆比斯特人的身份其实也不错。“天神赋予特姆比斯人操纵动物的特殊本领,同时,天神并不禁止特姆比斯人拥有其它的本领。” “剑,你的铁匠技艺是从矮人那里学来的吗?” 看着乌尔里稍稍露出紧张的神情,我若有所思。 打造兵器技术最精湛的当属矮人,而矮人在人类城市开设铁匠铺时往往需要人类学徒。或许是为了保证这个行业垄断的地位吧,人类学徒在进入铁匠铺之前需要立下这样的誓言:出师后每年打造的兵器不超过三件。 如果能够借助出师于矮人铁匠铺的身份,我就不必为成为铁匠而困扰了。 总的说来,我不喜欢对敌人以外的人撒谎。但是如果顾左右而言他,而乌尔里理解错了,那可不关我的事。 我以非常诚肯的语气对乌尔里说道:“你很聪明。” 乌尔里对这种赞扬不置可否,长叹一声。“剑,今年你已经打造了两柄兵器?” 我顺着乌尔里的思路和语气赶紧补充。“是啊。我已经对蒂斯承诺,还要为他打造一柄骑士枪。” “他要那么好的武器干什么?真是浪费!”乌尔里烦恼地摇摇头。“剑,可以和你好好谈一谈吗?” 事实上,我确实好奇这位内敛的伯爵养子将要和我说些什么,因而点点头。 乌尔里来到我的身旁坐下。“剑,我感觉你不是我们这里的人。” “怎么说呢?”乌尔里似乎对于词汇的组织感觉有些困难。“你在我们这儿只会停留的时间不会很长,最终会离去,对吗?” 我看了乌尔里一眼,对他敏锐的感觉很是诧异。在塞维尔我确实度日如年,如果能够早些和安丽丝相聚,我情愿付出任何代价。 “所以,请你不要和蒂斯走得那么近好吗?” 乌尔里的这句话令我极为诧异。 乌尔里似乎正咀嚼着什么,声音有些含糊不清。“你自己也应该清楚,蒂斯对你已经越来越依赖了,他甚至开始对你产生了类似崇拜的感情。 第205章 如果你和他继续走得那么近,我担心蒂斯的感情会越来越狂热。如果你愿意在塞维尔落户倒也没什么,可是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小小的塞维尔似乎无法束缚你。当你离开的时候,小蒂斯会很伤心的。” 我琢磨着乌尔里的话。依恋这种感情我可以理解,兰仆第一次离开我的时候,我也产生过那种四周空荡荡、无依无靠的感觉,可是那也没什么大不了啊?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经历这种感情经历。兰仆第二次离开的时候,我的感觉就没那么糟了。乌尔里的话里到底有什么乾坤? 蒂斯的二哥,也就是亚斯伯爵的嫡亲长子亚瑟.罗德曼快二十一岁了。亚斯收养乌尔里的时候,亚瑟已经出生。在已经有嫡子的情况下收养年纪大的养子,其实是贵族家庭中的一忌。爱克斯大陆通常都实行长子继承制。如果长子是养子,往往会造成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 乌尔里拥有高强的实力(相对于罗德曼家而言),可是他却并没有在战场上赢得勇猛的名声,而且他在骑士协会注册的资格也只是青铜骑士。在我看来,这是一种高明的藏拙方式(象我这样能够一眼看出他人真实实力的人毕竟极为罕见)。据蒂斯说,亚斯伯爵并没有确定继承人。乌尔里的所做所为,令我无法理解。对于无法理解的事物,对之产生怀疑是很正常的反应。 蒂斯与他的两个哥哥关系都很好,可是一旦发生继承方面的争执,我猜蒂斯多半还是会站在嫡亲哥哥亚瑟的一边。现在明眼人都可以看出我与蒂斯的关系很好,也许乌尔里是担心将来我会坏了他的事? 想到这里,我不由狐疑地看了乌尔里一眼。 乌尔里注意到我的表情,长叹一声。“塞维尔可真小啊。” 那倒是。布雷西亚的面积只有英格兰尼的二十分之一,而塞维尔的面积只有布雷西亚的三分之一。塞维尔的土地贫瘠,没有特别出名的产品。如果没有佣兵收入这一塞维尔的主要经济来源,整个塞维尔公国的全国收入甚至比不上沙丝那亚。 乌尔里突然将话题一转。“我听说了你成为罗德曼家高级贵宾的经历。以你拥有的技能,如果真的只想找份工作,那么你的行为简直与隐士相差无几。” 乌尔里的评价让我有些苦涩:难道我能够选择吗?如果不是无法忍耐寂寞,或许我会真的当上一年隐士。 “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我突然产生了奇怪的感觉。我感觉到你很强,而且,你是让我离开塞维尔的一个契机。”乌尔里的嘴唇微微上扬。“我的第六感很少出错。所以我迫不及待地想更加了解你。” “离开塞维尔?”在答应日月双星的期限内,我必须做到一件事,那就是不能让认识我的人得到我的确切消息。人都是有惰性的,我已经准备在罗德曼家待上一年,当然不愿意让乌尔里坏了事。 我有点心虚地问道:“你是罗德曼家的长子,即使亚斯伯爵将大部分产业传给亚瑟,你仍然可以得到一座城堡——至少你目前已经拥有两座庄园作为采邑了。你为什么会产生离开塞维尔的念头?” 乌尔里的看着微微波动的湖面,脸上挂着充满亲情的那种温馨微笑,语调也变得柔和起来。 “父亲对我真的很好。亚瑟和蒂斯对我也象亲大哥一样。我的亲生父亲是父亲最得力的家臣,为了救父亲而牺牲了自己的性命。所以父亲对于让谁来继承罗德曼家的问题一直很犹豫。我了解父亲的性格,我越是不愿意继承罗德曼家的家业,他就越可能因为愧疚而让我成为第一继承人。” “可是如果让父亲太失望,那就会使父亲伤心的,我也不愿意看到父亲伤心。我希望亚瑟能够早点从烈焰武馆以优异的成绩毕业,那么亚瑟就可以更有资格成为下任罗德曼伯爵。” 如果乌尔里说的是心里话,那么我倒是以小心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可是乌尔里干嘛对我推心置腹。他真的确信所谓的第六感?话说回来,他的感觉确实很准,居然能够猜测出我不会在塞维尔待很久。 我必定会离开塞维尔。一想到安丽丝,我恨不能肋生双翼飞回布雷西亚。只不过,我不愿意在近期内离开塞维尔。只要一年的限期没有结束,即使离开塞维尔我也不能回布雷西亚或是我其它的领地。现在我好歹是一个很有权势的贵族的高级贵宾,生活还算惬意。在不能暴露身份的前提下,我认为这已经算是不错的情况了。 “我不能理解,即使你不愿意继承罗德曼家的家业,你为什么不在塞维尔开拓自己的事业呢?蒂斯告诉我,罗德曼家在塞维尔北部地区实力最强,凭罗德曼家的实力消灭一家实力较弱的贵族并不是什么天方夜谭。也许亚斯伯爵可以让亚瑟继承罗德曼主家,然后让你继承那家被灭掉的贵族家业,成为罗德曼家的分家。” 乌尔里霍然立起远眺着广阔的湖面,他一脸傲然,徐徐取下头上的发网,亚麻色的长发随风而舞。 “在塞维尔我能够取得什么样的成就呢?最多也只不过是护国大将军。可是我的情况有些特殊。如果罗德曼家真的能够取得那样的成就,我宁愿让父亲或是亚瑟得到那个职位。” “贵族家庭中没有继承权的儿子,最好的选择便是成为骑士去闯一番自己的事业或者是成为一名魔法师。” “我在魔法方面没有天赋,但是对自己能够做出一番事业却坚信不疑。大陆已经初呈乱象,大丈夫建功立业正在此时!走出塞维尔参加大陆争霸的战争,封候拜相并非遥不可及。” 乌尔里这个人真是奇怪。说他有野心吧,他却不愿意取得罗德曼家的家主之位。要说他是个老实本分的人,那又根本不可能——至少我是不相信的。从面相看,乌尔里双目狭长,脸颊削瘦,再配上鹰勾鼻子,这是百试不爽的野心庞大之面相。 如果乌尔里说的是心里话,限期结束后倒是可以考虑带他离开塞维尔。以他的年纪和实力,却也算得上是一个优秀的人才。有野心不要紧,我的四大兵团长中就有三个是充满野心的人。一个人如果没有野心,想要发挥自身的能力还挺不容易呢。 第六部第十章 第十章 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乌尔里,那些泰坦人与塞维尔到底是什么关系,为什么会成为塞维尔的护国战士呢?另外,为什么护国战士只保卫苏库市附近一千平方公里的地方呢?” “并不是所有的神族都喜欢神界那样的生活环境。泰坦人的一支觉得生活在人间更好些,所以在神魔大战结束后并没有随着神离开人界,而是在塞维尔定居了。泰坦人虽然拥有令人惊叹的作战能力,可是他们不会织衣服,不会烹调可口的食物,不会种植。这么说吧,泰坦人是天生的战士,可是在普通生活里却连兽人也比不上。” “留在人间的泰坦巨人在物质上完全依靠人类。当时的塞维尔人,主要指以塞维尔公爵为首的大贵族为泰坦人提供丰富的日常用品,相应的,泰坦人为塞维尔提供强大的战斗力。” “不过泰坦人所提供的战斗力是有限制的。在塞维尔大贵族之间的内战中,护国战士并不参与——除非战斗发生在苏库市附近的一千平方公里的禁区内。但是如果有异国入侵,护国战士将会在塞维尔境内与侵略者作战。第一任护国战士的首领考虑到安逸的生活会降低泰坦人的战斗力,因而设立了一个血之盟誓:如果某个人能够通过两项考验,护国战士就会成为他的奴仆。” 对这样的话题我很感兴趣。“哦,居然会有这样的事。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呢?” 乌尔里眨了眨眼睛,以不可置信的眼神审视了我一番。“你干嘛问这个?” 看着乌尔里的表情,我有些恍然。那些泰坦巨人在塞维尔人的眼中近乎于天神,从来没有一个塞维尔人,将来也不会有任何塞维尔人对泰坦巨人动歪脑筋。可是我并不是塞维尔人。我连魔王使用的杀神剑都敢从兽人的大祭师手里骗走,还有什么事不敢做——就算我真的不敢做,想想总不要紧吧? “我没别的意思,只是好奇罢了。” “第一任护国战士首领设下那两项考验,其实只是用来激励泰坦人永远保持他们强大的战斗力而已。我确信,即使是人类英雄法比奥拉特也无法通过那两个考验。第一个条件是:与四十九个泰坦巨人比试魔法。十分钟后如果这个人还活着,那么这个条件就算过关。不过你要知道,在魔法方面,每个成年泰坦巨人都至少相当于精通霹雳闪电的高级魔法师。除非是魔导师,否则与四十九个高级魔法师拼比魔法只能算是自寻死路。” “第二个条件是:与四十九个泰坦巨人进行格斗。同样,十分钟后如果这个人还活着,这个条件也算过关。顺便告诉你,任何一个泰坦巨人成年后的近战格斗能力,至少都达到初阶幻剑士的实力。” 我沮丧地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第一任塞维尔护国战士首领发了个不可能兑现的血之盟誓。 乌尔里的眼中露出好笑的神色。接着,他用柔和的象天鹅绒一样的声音包围我。“我看得出你是一个人才,而且是个不会安于现状的人才。剑,将来跟着我干吧。我保证绝对不会亏待你。将来如果我能够取得成功,一定会保举你成为独霸一方的大领主。” 如果能够打歪乌尔里的鼻子又不用付出任何代价,我绝对不会手软。因为乌尔里的一番话差点害得我又一次掉进湖里去。 第206章 到底是兄弟,虽然不是血缘上的亲兄弟,可乌尔里和蒂斯都是语不惊人死不休的主。他们为什么总是引诱一名公爵成为他们的手下?! 不过乌尔里这么开诚布公地邀请我,装聋作哑肯定是不行的。可是怎么回应他的邀请却是个大难题。太过直接地拒绝肯定不是什么好主意,向他说明真正的原因会暴露我的身份,编造乱七八糟的解释除了会令他生疑外,弄不好还会令他老羞成怒。 只好先拖延一下了。“我觉得成为罗德曼家的高级贵宾挺好,暂时不想有什么改变。” 乌尔里的脸上挂着嘲讽的微笑,缓缓地摇头。“其实我也不是马上就准备离开塞维尔。罗德曼家还有几个势力较强的敌人,我必须先解决那几家敌人之后才可能放心地离开。等你想好了通知我说一声。对了,晚上我父亲召开的年度会议你会参加吗?” 前两天为蒂斯打造长剑的时候就得到侍童的通知了。 高级贵宾有权参加领主家的例行会议,如果不愿意参加也可以不参加。罗德曼家那名被我看作杀手的高级贵宾就从来没参加过类似的会议。 我并不想与罗德曼家有过深的纠缠,可是来到塞维尔已经一个多月了,我仍旧没有得到任何关于安丽丝的消息。或许,在罗德曼家的年度会议上可以得到我想知道的消息。 虽然可以在会议之后从别人的口中听到相应的新闻,可是我的心情颇为急迫。因此当时就答应决定参加年度会议了。 我斩钉截铁地回答:“我已经答应亚斯伯爵参加年度会议了。” 乌尔里抛下一句“那么,等会儿见。”之后,扬长而去。 在湖边待到会议即将开始,我慢慢地向城堡走去。 我总觉得比兹堡的内堡更象监狱而不是让正常人居住的地方。内堡的大门极厚,而且制作材料是橡木。橡木是一种比石块的防御力低不了多少的木材,如果不是因为橡木的价格偏高,相信所有的木制盾牌都会取材于橡木。内堡的窗极小,大约只有两寸宽。这样的窗户根本就谈不上什么采光性,大白天照样得点着灯。为此,当我发现贵宾可以在城堡内自由选择住所之后,便立即从内堡搬了出来。 再一次走进内堡的大厅,发现大厅内可以用拥挤来形容。长达十二米的会议桌上密密麻麻坐满了人。除了会议桌旁坐着的人,大厅内还有几名身为侍童和侍从的人站着。一眼扫去,加上我,大厅内竟然挤了六十四个人。罗德曼的直属家臣竟然有这么多,真是令人难以想象。 亚斯伯爵看见我后,打了个招呼让我在乌尔里的身旁坐下。 亚斯伯爵淡淡地宣布:“现在,会议开始。” “过去一年里,首席中老马克努负责防御拉伊家,成功击败拉伊家四次进攻。除些之外,马克努还攻占了拉伊家的恒炎村。恒炎村的地理位置非常重要,位于东多河的的南面。将来,恒炎村将会成为我们进攻拉伊家的桥头堡。” “为奖励马克努的突出表现,我决定在马克努新占领的恒炎村修建罗德曼家的第十二座四级城堡,并且任命马克努为恒炎城城主。此外,由于马克努功勋卓越,我提升马克努成为罗德曼家的家老。” 会议桌旁其他的家臣发出艳羡的惊叹声。我好奇地问乌尔里:“什么叫四级城堡?” 乌尔里侧过身附在我的耳旁轻声解释:“我国将城堡等级划分为五级,主要是根据面积划分。当然,城下町、市集那类没有或是没有完全被城墙保护的地方只算是城镇,不算城堡。” 我很生气地瞪了乌尔里一眼。我看起来很傻吗?这种常识性的知识,我难道会不知道! 入侵者除非是流寇或是兽人,否则通常都不会对商业类城镇进行毁灭性破坏,他们一般都是将之占领后作为补给中转站。绝大多数城下町、市集以及大部分商业城市都没有多少防御力。除非那个商业城市是由战略要塞发展而成。 “一级城堡的面积超过十平方公里。在我国,只有首都苏库市是一级城堡。二级城堡的面积超过一平方公里但小于十平方公里。我们罗德曼家并没有二级城堡。三级城堡的面积在一万平方米至一平方公里之间。比兹堡便属于三级城堡,它同时也是我们罗德曼家的主城。” “虽说比兹堡从面积上讲在三级城堡中算是比较小的,可是建造这座城堡一共耗费了一万四千吨石料,一万一千吨其它材料,七百立方木材,七十二万日工。我们罗德曼家的直属领地有三百多平方公里,加上附庸的领地共有一千二百平方公里,领地总人口共计十万有余。在塞维尔,我们家是实力最强的领主之一,可是建造比兹堡这样一座三级城堡,花费了我们罗德曼家整整一年的纯收入。” “四级城堡的面积在三十平方米至一百平方米之间。一般而言,拥有四级以上城堡的的贵族才可以称之为城主。五级城堡的面积在三十平方米以下,只是小小的堡垒。” 看到乌尔里那种兴奋自豪的模样,我暗自嘀咕。我外公也是伯爵,可是光吾尔汉的人口就有八万了。塞维尔可真是穷乡僻壤,亚斯伯爵控制的土地面积达一千二百平方公里,可是总人口也只有区区十万而已。不过话又说回来,塞维尔公国全国人口也只不过一百万,十万就是十分之一。在塞维尔十八家大贵族里,估计罗德曼家的实力已经是名列前矛了。 我突然觉得大厅似乎缺少点什么。歪着脖子仔细想了想,我问乌尔里:“乌尔里,蒂斯怎么没来参加会议?” 乌尔里显得很古怪,一副似笑非笑的表情。“蒂斯一般都不参加这种会议。” 奇怪了,养子都参加会议,亲生儿子却不参加。难道说亚斯伯爵根本就不打算让蒂斯继承罗德曼家的家业吗? 这时候,大厅里逐渐恢复了平静。亚斯伯爵威严的声音再次响起。 “首席家老托尔波负责防御北面的德鲁戈家,他所负责的商赫兹村和康特村被敌人占领。虽然托尔波最终将商赫兹村重新夺了回来,可是在夺回商赫兹村的过程中,罗德曼家损失了两名英勇的骑士和二十五名强壮的战士。直到今天,康特村仍然在德鲁戈家的占领之下。为了惩诫托尔波的不力表现,我决定没收托尔波的约克内斯城。托尔波,按规定会为你组成陪审团。” 亚斯伯爵的话音刚落,那名叫托尔波的首席家老迅速苍老了三十岁,他的腰板一下子就似乎变得驼了起来。大厅内又响起嗡嗡的声音。 陪审权是附庸的权力之一。当附庸因违反法律或规定而受到领主处罚的时候,有权要求由“同僚”组成的法庭审判,领主单独不能处理。事实上,没收采邑权是领主的权力之一。如附庸严重违反封建契约,领主有权没收其采邑,但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 我熟知领主的各项权利义务,可是外公没有没收过任何家臣的采邑,所以这种情况我从来没见过。按道理说家臣可以组成陪审团,可是我现在是罗德曼家的高级贵宾,不知道拥有哪些权力义务,于是小声地问乌尔里:“我可以留在这里观看判决吗?在审判的过程中,我拥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乌尔里同样小声地回答:“这种情况下,你的权利义务和我一样,拥有旁听权和发言权,但没有投票权。” 我看看神色落寂的托尔波,真是几家欢喜几家愁啊。马克努即将拥有自己的四级城堡成为一位真正的城主。托尔波作为首席家老,却即将失去他的城堡。塞维尔的竞争可真是激烈。怪不得塞维尔人的平均战斗实力要强于塞斯和布雷西亚呢。 亚斯伯爵不怒自威地依次扫视众多家臣,会议厅内嗡嗡的声响迅速消失了。“审判在会议的最后进行。现在我们来讨论明年罗德曼家的目标。大家的意见如何?” 在塞斯的时候,我十四岁之后就开始参加类似的会议。在我的记忆中,萧家每年的目标都是发展内政。只是最后一年,也就是我离开塞斯去科洛斯求学的那一年,外公力排众议将目标定为发展军备。不知道罗德曼家的家臣会提出哪些目标,对此我颇为好奇。 罗德曼家的家臣七嘴八舌开始提出建议。差不多一半人建议目标定为消灭米柯家。以托尔波为首,超过三分之一的家臣建议将主要目标定为与德鲁戈家进行战斗。剩余的人,有的人建议派遣使者劝降米柯家;有的人建议对德鲁戈家实施计谋;也有人建议与拉伊家改善关系,最好是与之同盟。 我津津有味地观看着每个人的发言,注意到亚斯伯爵越来越失望。奇怪了,看起来他们的发言都不合亚斯伯爵的意,可是我却猜不出罗德曼家会有什么更好的目标。 亚斯伯爵淡淡地问:“乌尔里,你有什么想法?怎么总坐着不说话?” 乌尔里站起身恭恭敬敬垂下头。“父亲,我也拿不准今年目标最好定为什么。我感觉好象将消灭米柯家定为目标还不错。” 从我所坐的席位和角度,可以清楚地看到乌尔里眼里的精光一闪而逝。狡猾的家伙,肯定又在玩藏拙的老把戏。我一向认为自己挺聪明的,可是为什么乌尔里可以猜到亚斯伯爵的目标,而我却没有想到呢?难道说我是被安洁尔下蛊给弄傻了? 脑筋急速运转,脑海里似乎有一种思绪在飘荡,可是我却无法准确地抓住它。我想,我想,我再想! 灵光一闪,我突然有点明白亚斯伯爵的想法了。 好大的胃口! 如果不是因为了解乌尔里是个野心很大的人,如果不是因为看出乌尔里已经猜出了正确的答案,我还真猜不出亚斯伯爵竟然有那种充满魄力的计划。 第207章 想着想着,嘴角逸出一缕微笑。然而这丝笑容出卖了我,亚斯伯爵对我说道:“剑,看你的表情似乎猜到了我的想法。说说看!” 炫耀欲与藏拙的心理搏斗了一会儿,最终占据了上风。“我初来乍到,许多事情都不了解。我猜,伯爵想要将今年的目标定为护国大将军。” 会议厅一片寂静,连轻微的呼气声都清晰可辨。亚斯伯爵脸上的震惊一闪而逝,他沉声问道:“你为什么会这么猜。” 为什么?逻辑呗。众家臣提出的目标都不合伯爵的意;乌尔里猜出了伯爵的目标;而乌尔里又绝对是个充满野心的人。 可是如果这样解释,就会无缘无故得罪乌尔里。最好的办法是将一切推到神奇的第六感上去。 我微微一笑。“伯爵,我说过,其实我对许多事情都不了解。我其实只不过是凭着第六感瞎猜的。” 亚斯皱着眉盯着我,似乎在研究什么稀罕的东西。我若无其事地回视亚斯,心里却非常地不满: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啊。一个伯爵居然这样可以以审视的目光盯着一个公爵,这实在太违反礼仪的规定了! 亚斯移开目光,轻叹一口气,他扫视众家臣。“不错,我打算将今年的目标定为成为护国大将军。” 亚斯伯爵用力地挥手加强自己的语气。“在完成这个目标之前,罗德曼家未来几年的目标都是成为护国大将军。” 一名年纪较大的家臣迟疑地站起身,结结巴巴地问:“我们都是支持主公这个决定的。可是现在就将目标定为成为护国大将军,是不是太快了些?” 亚斯伯爵叹口气。“时不待我啊。” 亚斯伯爵看了看身旁的供奉,又看了我一眼。“斌,你是供奉。剑,你是我们家的高级贵宾,都不是外人。” 乱笼络人。什么叫都不是外人?我可不打算与罗德曼家过于亲近。如果罗德曼夺得塞维尔的护国大将军一职还好说。如果失败因而遭受其余领主的联合攻击,那么等我能够回到布雷西亚之后就不得不庇护罗德曼家,那样就会导致布雷西亚与塞维尔产生严重的外交纠纷。 不过,对于亚斯伯爵下面将要说些什么,我倒还真有点好奇。 第六部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亚斯伯爵站起身,将双手背在身后,绕着会议桌随意地边走边说。 “塞维尔自建国以来,也曾和其它国家发生过战争。由于护国战士的保佑,塞维尔总算是没有被吞并。第七任塞维尔公爵感觉仅仅依靠泰坦战士是不够的,因而建立了毒尾蝎部队。然而毒尾蝎战士的最佳作用并不适合体现在战场上。后来,同样伟大的第二十一任塞维尔公爵制定了一项基本国策,既佣兵强国政策。两百多年来,无数的塞维尔佣兵出国参加战斗,大幅提高了政府的收入。同时,那些回国的佣兵还带回了大型战役的知识和相关经验。” “佣兵经济使塞维尔的国力大由提高的同时,也培养出许多对大型战役并不陌生的合格战士。而塞维尔的长期内战,同样煅炼出大量擅长战斗的优秀战士。” “塞维尔拥有泰坦巨人作护国战士,是塞维尔的一项优势,但同时也是一项劣势。虽然强国不愿意轻易挑衅我国,但是强国却绝对不愿意看到我国变得更加强大。塞维尔历史上几次扩张,都被强国强行出头制止了。但是现在,塞维尔有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面对众多家臣猜疑的目光,亚斯伯爵自信地一笑。“强国虽然在大陆争霸中互不相让,可是它们却有联合起来对付有威胁的新兴势力的传统。现在,英格兰尼和法兰西斯联合起来将大部分注意力投向布雷西亚,就没有太多的精力对付即将崛起的塞维尔!” 即将崛起的塞维尔?!塞维尔公国人口只不过百万,而仅仅英格兰尼一国的常规军队便有五十万。亚斯伯爵的胆量可真够大的。 刚被提升为次席家老的马克努站起身。“可是主公,布雷西亚公爵已经被英格兰尼和法兰西斯联合起来干掉了,您所说的时机已经消失了。” 亚斯伯爵回到自己的坐位,对身旁的供奉说道:“斌.王,你向大家解释一下现在大陆的情况。” 我的耳朵不由地竖了起来。我参加罗德曼家年度会议的目的,正是想知道最新的消息。 斌站起来。“据可靠消息,在英格兰尼和法兰西斯的联合行动中布雷西亚公爵并没有丧生,而是被迫暂时消失。在强国的心目中,布雷西亚已经成为比塞维尔更具威胁的国家。现在,传统强国在对付塞维尔之前,已经将布雷西亚列为优先打击的目标,所以塞维尔在这种特殊时期内进行扩张是相对安全的。” “有一个更好的最新消息,德克萨已经正式向英格兰尼宣战了。这也是为什么我们没有一鼓作气攻克米柯家主堡而特意回来开会的原因。” 仍旧是那名年纪较大的家臣迟疑地发问:“虽然英格兰尼在最近的几次战役吃了不少亏,可是英格兰尼的真正实力仍然很强大,德克萨为什么会正式向英格兰尼宣战呢?” 斌优雅地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我也不是很清楚。德克萨的唯一王子,齐格菲.希拉是爱克斯大陆四大公子之一,是个非常精明的人物。无论他是出于什么理由向英格兰尼宣布战争,总之德克萨和英格兰尼之间的战争会持续很长的时间。上次德克萨与英格兰尼的战争持续了十一年,而法兰西斯与英格兰尼的上次战争持续了近百年。我想,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无论是德克萨还是英格兰尼都不会干涉塞维尔的扩张行动。” 年老家臣镇定了一下自己的情绪。“这确实是个好消息。那么法兰西斯呢?” 斌的表情更加愉快了。“法兰西斯现在已经自顾不暇。四王之乱的时候,虽然平定玛哈亚公国之乱的是阿朗佐亲王,随后占领玛哈亚公国的却是罗格亲王。可是当阿科尼奥七世成功登上王位之后,却任命自己的妻弟斯宾诺拉为玛哈亚公爵,令罗格亲王非常不满。这一次阿科尼奥七世命令玛哈亚公爵谋害布雷西亚公爵,结果令玛哈亚军队受到了可怕的损失,进而引发了玛哈亚人反对宗主国以及斯宾诺拉公爵的风潮。” “阿科尼奥七世一方面要镇压玛哈亚人的反叛,另一方面打算借道玛哈亚进攻布雷西亚以便斩草除根,因而向玛哈亚派遣了大量军队。这种过激的行为最终导致了玛哈亚人的暴乱。听说前任玛哈亚公爵的女儿在一名神秘骑士的帮助下,领导忠于原公爵的玛哈亚人进入山区抵抗法兰西斯人。好象在玛哈亚公国的山区出现了许多令人恐慌的强悍魔兽,几次接触战之后,法兰西斯人反而吃了不小的亏。罗格亲王借着这个机会,对阿科尼奥七世提出了尖锐的批评,并提议国会弹劾阿科尼奥七世。” “至于法兰西斯的太阳之子阿朗佐亲王,对阿科尼奥七世同样非常不满。阿科尼奥七世向借调黑衣众部队的时候,借口是用精锐的黑衣众在附庸国玛哈亚公国的建国日里表现宗主国的军事实力,但事实并非如此。而且,所借调的黑衣众联队在战斗中损失殆尽。这一事实,导致了阿朗佐亲王的首席家老萨弗斯与次席家臣史蒂夫的矛盾激化。即便是阿朗佐亲王也无法化解萨弗斯对史蒂夫的仇恨。据说,阿科尼奥七世已经向阿朗佐亲王提出了收史蒂夫.斯拉登为直属家臣的要求。” “导致阿朗佐与阿科尼奥七世之间产生严重裂痕的,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塞斯公爵原来答应阿朗佐亲王半年后定亲,可是塞斯公爵现在却取消了这个约定。塞斯公爵的理由是:当初她发誓布雷西亚公爵如果战死,她会终生不嫁。如今布雷西亚公爵生死不明,在没有亲如大哥的布雷西亚公爵的祝福下,塞斯公爵无心谈婚论嫁。” 斌此时的笑容象一只活了一千年的老狐狸。“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如果不在短期内取得护国大将军的职位进而领导塞维尔走出国门,待德克萨与英格兰尼的战争结束,或是阿科尼奥七世完全稳定了法兰西斯国内的局势,那么想要等待下一次机会,恐怕需要再等几十年,甚至几百年。” 我呆呆地咀嚼刚刚获得的消息:我还没去捣乱,伊莉怎么又不肯嫁给阿朗佐了?伊莉如果再这样多折腾几次,我不患上心脏病才怪呢。 大厅内一片寂静。罗德曼家的众家臣同我一样,在慢慢消化得到的信息。 马克努突然站起身。“军师。三大强国目前可能暂时不会干涉我国的军事行动。可是引发这一切的纷乱源头的布雷西亚呢?它目前的情况怎么样?如果主公取得护国大将军的职位继而领导塞维尔向外扩张的话,我们强大的近邻布雷西亚会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呢?” 斌皱皱眉,仿佛对马克努的提问非常失望。“布雷西亚急迫地与我国签订了互不侵犯条约,所以布雷西亚是不会干涉我国扩张行动的。” “布雷西亚的可怕之处其实正是因为布雷西亚公爵的存在。没有了兰特公爵的布雷西亚,就象一支没有领导者的军队,其战斗力会逊色很多。布雷西亚有两支部队的战斗力非常可怕,即凯森.卓索图伯爵率领的飞熊兵团以及马迪尔.哈伯子爵率领的迅狼兵团。在兰特公爵失踪后,凯森.卓索图伯爵拒绝接受布雷西亚国公夫人的领导。凯森.卓索图扬言:如果国公夫人生下儿子,就继续效忠萧家,如果生下女儿,而兰特公爵仍然没有踪影,他就待在大草原不再回来。 第208章 英格兰尼乐于见到布雷西亚的分裂,因而同意为卓索图人回到大草原借道。现在那些飞熊兵团的卓索图骑兵应该早已到达大草原了。” “布雷西亚的另一个兵团,由绰号西西王的巨龙骑士皮耶德.康迪伯爵领导的石头兵团,目前正处于群龙无首的状况。传言石头兵团的部分军官和士兵已经擅自离开驻地,自发进入玛哈亚寻找他们的兵团长。西西王与兰特公爵同时失踪,至今仍然没有确切的消息。” “现在布雷西亚只剩下迅狼兵团和猞猁兵团拥有正常的战斗力。迅狼兵团的战斗力非常可怕,而猞猁兵团的装备又极为精良,而且布雷西亚的国师兰丝.艾尔科霍尼克候爵经证实,是一名魔导师。以这些情况看,布雷西亚的实力仍然不可小觑。” 斌的脸上毫无表情。“我对伯爵大人的建议是:取得护国大将军的职位后,马上同布雷西亚签定攻守同盟。” 斌的话犹如向平静的潭水里扔下了一颗巨石,引发了众家臣的议论。 “布雷西亚已经是这种情况了,还与它鉴定攻守同盟有什么用?” “英格兰尼和法兰西斯联手要对付布雷西亚,虽然目前它们没有精力下手,可是等两大强国缓过气来再攻打布雷西亚,我们岂不是要跟着倒霉?” “是啊,是啊,和布雷西亚结盟太危险,我看不出有什么必要。军师大人,往火坑里跳实在太不理智了。” 我很难判断斌所说的消息的真实性。安丽丝也曾对我说过,草原边缘人的风俗中,女人的地位较低。或许凯森真的不愿意向安丽丝或是我的女儿效忠也说不定。可是凭我对凯森的了解,别说只是失踪,即使是我已经丧命了,他也不应该在布雷西亚处于风雨飘摇的危难之时下离开啊?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西西王为什么居然也失踪了,该不会是摔死在哪个山涧里了吧?真是让人担心啊。不过传说中御龙者拥有和龙差不多顽强的生命力,与其担心西西王,还不如担心我自己呢。 我冷眼旁观斌的表现。他的表情非常丰富,一会儿象亲朋好友那样待人亲切,一会儿象师长一样神情严峻,和风细雨和严寒酷暑之间非常自然地交替转换着,主导着整个场面。 西西王打牌的时候总是面无表情。无论是拿到非常好的牌还是极为糟糕的牌,别人都无法从他的脸上看出究竟。就打牌的胜率而言,西西王其实是非常棒的。而安丽丝打牌的时候表情极为丰富,她有时候巧笑轻兮,有时候却秀眉微颦。除非是瞎子,否则和安丽丝打牌的人总是能够产生掌握着局势的优越感——不过,相信安丽丝打牌时的表露出的表情,一定会后悔;不相信,有时候又会后悔得痛不欲生。事实上,西西王和安丽丝打牌十次起码要输七次。 如果斌.王也是和安丽丝是一个类型的人,那么除非对他施展窥思术,否则很难掌握他的真实想法。 斌双手虚抬。“安静!诸位。如果一只小巨龙从小就生活在一个方圆不到十平方公里的小峡谷里,那么这个峡谷能否困住这只巨龙?” 斌的话音刚落,盛特拉姆脱口而出。“当然不可能。巨龙至少拥有方圆千里的活动区域!” “你们应该对布雷西亚公爵兰特的事迹有所了解吧。你们认为能够创造那么多奇迹的人,会满足于布雷西亚公国吗?”斌加重了语气。“要知道,兰特公爵只是失踪了!” 众多家世面面相觑。而我却恨不得对准斌的脸一个左勾拳,再对着他的小腹来一记重拳,打歪他的脸,让得他鼻血直流,打得他趴在地上痛苦呻吟。 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那个阿科尼奥七世不就是这种自以为是的家伙吗?想起他我就怒火中烧! 我对成为布雷西亚公爵已经非常满足了,为什么总是有人要产生那种讨厌的臆测呢?! 斌看到场面完全被自己控制,接着补充。 “兰特公爵的性格里有一个特征,那便是快意恩仇。现在布雷西亚正处于困难时期,与布雷西亚签订攻守同盟就好象雪中送炭一样。如果兰特公爵永远不回到布雷西亚,那么大陆三大霸主国未必会同样重视布雷西亚,或许会干涉我国的扩张行为。这时候,有布雷西亚作为攻守同盟,无论我国采取什么样的对策,多个友好国家总是好的。” “如果兰特公爵将来重回布雷西亚,英格兰尼和法兰西斯缓过气来多半会先对付布雷西亚。我必须强调,即使没有兰特公爵的布雷西亚,其战斗力仍然不可忽视。在战败原宗主国的不败兵团后,布雷西亚国内的尚武之风大盛。” “然后,布雷西亚公爵亲卫第二大队在玛哈亚境内打了无名峡谷一战。玛哈亚人在无名峡谷战役结束后,恭恭敬敬地将俘虏和亲卫的遗体送还布雷西亚。你们知道吗?在布雷西亚的纪念塔和玛哈亚公国的衣冠冢上,写着同样的墓志铭:‘一群藐视死亡的人’。此战之后,布雷西亚人的尚武之风更加狂热了。” “除此之外,布雷西亚国师已经公开宣称:为了保护布雷西亚的安全,在必要的时候他将毫不犹豫地施展禁忌魔法。” “如果我国与布雷西亚联合起来仍旧无法与敌人抗衡,那么我们就只好退回塞维尔。反正有护国战士和毒尾蝎战士作为后盾,塞维尔本身不会遭受战乱。最糟糕的情况,也不过是塞维尔在几十年甚至几百年内仍旧无法对外发展。” 斌意味深长地说道:“事实上,占领了米柯家的领地后,我们的边境已经与布雷西亚接壤了。亚斯伯爵已经派人与布雷西亚首相接触过,对方也回应了相应善意的信息。青蝇附骥,日行千里。有着布雷西亚这样和善的强邻,如果将机会浪费,实在是太可惜了。” 家臣们纷纷附和。 “说得是啊。” “分析得有道理。” “看起来与布雷西亚结盟的确是正确的选择……” 切,他们想得倒是不错。和布雷西亚结盟之后,强国只打布雷西亚。就算塞维尔和布雷西亚的联军打败了,塞维尔还有泰坦战士和毒尾蝎战士作为威慑,本土基本不会遭受侵略。即便是必须按战争常例付出战争赔款,估计也是象征意义多于实际。不过有一个同盟总比没有强,虽然吃亏,我还是无法拒绝攻守同盟的诱惑。马迪尔善意地回应亚斯伯爵的试探,大约也是基于这种考虑吧。 亚斯伯爵的表现对我的刺激很深。只不过是塞维尔公国一个地方性的土豪罢了,却胸怀如此大志。不仅亚斯伯爵如此,罗德曼家的家臣和宾客同样也对扩张抱以强烈的兴趣。相比之下,我是否太不思进取了? 以凯森兵团和马迪尔兵团强劲的实力为后盾,趁着德克萨对英格兰尼开战,其实应该趁机扩张才对。这么好的机会,可惜却因为我不能回布雷西亚而浪费了。 马克努站起来发言。“那么,今年我们应该怎么做?” 斌矜持的一笑。“这,便应该看伯爵大人的想法了。” 马克努将视线投向亚斯伯爵。“主公,您说吧,今年我们应该怎么做?” 亚斯伯爵缓缓开口。 “大家已经理解了今年目标吧?” “所以,今年我们就四面出击!” “以雷霆之势消灭米柯家、拉伊家、德鲁戈家。同时,与其它十四家大领主进行沟通,争取多数大领主支持我成为护国大将军!” 第六部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按常住人口的数量,城市的规模可以这样划分:居民超过二十万的城市为超级城市;居民在十万至二十万之间的城市为大型城市;居民在三万至十万之间的城市为中型城市;居民在三千至三万之间为小型城市。 ——摘自《地理知识.总纲》 按人口的数量,庄园的规模可以这样划分:人口超过一千的庄园为大型庄园;人口在三百至一千之间的庄园为中型庄园;人口少于三百的庄园为小型庄园。 ——摘自《地理知识.总纲》 大厅内又沉寂了下来。 我有些奇怪,罗德曼家有这样的实力吗?听说罗德曼家与米柯家、拉伊家、德鲁戈家的战斗一直持续了上百年,直到最近亚斯伯爵才将米柯家打得只剩下一座主堡。虽说米柯家的附庸已经全部被消灭了,而且米柯家的主堡已经完全被罗德曼家的领地所包围,无法从其他家族那儿获得援助。可是塞维尔的城堡防御力是非常高的,如果米柯家的主堡和比兹堡的防御力差不多,囤积的粮食也足够多,那实在是很难攻克的。 如果是大规模的战役,交战双方至少是成千上万人,那么小型城堡的防御方自然处于绝对的劣势。大规模战役中,攻城一方拥有相应的攻城工具,例如投石车。另外,魔法师的数量和质量也高得多。小型城堡是无法与众多投石车和魔法师相抗衡的。可是在塞维尔的领主之间的战争,其规模应该不会很大吧。在我猜想,几百人的拼杀已经可以算是一场较大的战斗了。在这种规模的战争中,防御一方占据着相当大的优势。 亚斯伯爵向家臣扫视一眼。“我也知道这样做会造成大家的困惑,可是米柯家、拉伊家、德鲁戈家与我们世代为敌,他们是绝对不会坐视我成为护国大将军的。而且想得到其他十四家大领主的支持,必须以雷霆之势表现出强大的实力。” “康德拉,说服其他十四家大领主的任务就交给你了。” 那名既没有斗气也没有任何魔法的高级贵宾点头答是。 第209章 他的声音柔和悦耳,令人产生一种莫名的信任感。我猜想,康德拉肯定是一名雄辩家。 即使康德拉拥有很强的外交能力,那也必须有事实作为支撑才好办事啊。一下子想要吃掉三家,从家臣的表情看,似乎极为困难。米柯家可以不计,但是将兵力分散同时向拉伊家和德鲁戈家发动总攻,这无论怎么看都不象是理智的行为。 “现在我宣布任务分配。”亚斯伯爵说到这儿,似乎有一丝犹豫。旁边的斌连忙凑上去耳语。我略知唇语,斌对亚斯伯爵说的话似乎是“别让温情阻挡了您作为领主的决断”。 亚斯伯爵吸了一口气,以坚定的语气分配着任务。 “乌尔里,你率领本部人马负责米柯家。” “托尔波,你率领本部人马负责德鲁戈家。” “我亲率罗德曼家所有可以调遣的机动人马负责拉伊家。” 乌尔里虽然性格内敛,可是听到自己的任务后,脸上的表情与托尔波一样是惊疑不定。如果说亚斯伯爵恼怒托尔波去年的表现,因而对托尔波下达那种极为困难的任务还勉强说得过去。尽管亚斯伯爵这样分配任务使我了解到:他仍旧打算一个一个地消灭敌人。可是乌尔里不是说亚斯伯爵待他与亲生儿子并没有什么分别吗?为什么也给他下达那种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作为伯爵唯一的继承人,我成年之前根本就没有自己的人马。唯一完全听我命令的只有马迪尔一个见习骑士(阿拉卡那种人不算,他根本就不是战斗人员)。乌尔里虽然自从十四岁就开始参加战斗,但是听蒂斯说乌尔里目前只有两座中等规模的庄园。按照塞斯或布雷西亚的思维模式考虑,两座中等规模的庄园能够供养的纯粹战斗人员应该不会超过六十个人。乌尔里的本部人马会有多少呢? 我看亚斯伯爵并不象患了失心疯的样子,为什么会这样分配任务? “乌尔里,我知道凭你的本部人马无法攻克米柯家的主堡,对你的要求只是:率领本部人马对米柯家进行牵制。” 坐在乌尔里的身旁,我清晰地听到他高兴地吁出一口气。我猜想,乌尔里并不是因为任务的难度减少而高兴,而是因为亚斯伯爵的舔犊之情并没有改变而高兴。 “好了,现在对托尔波的严重失职召开临时法庭会议。” 在亚斯伯爵的宣布下,临时法庭正式开庭。托尔波作为首席家老,在罗德曼家的人缘看起来还不错,有许多家臣发言都帮着他说话。看起来等会儿投票的时候,托尔波多半能够保住他的约克内斯城。当然,所谓死罪可免,活罪难饶,托尔波遭受一定的处罚那是免不了的。 托尔波的表情看起来非常羞愧,似乎想要挖个地洞钻下去。他蜷缩着身子,低着头,脸色越来越红。但愿托尔波不会有什么隐疾,要不然突然来个脑溢血什么的那可就糟糕了。 我又看了看亚斯伯爵。他不动声色地聆听着家臣阐述着他们的意见,手里把玩着两颗鹅蛋大小的圆润石球。我突然觉得这次审判没什么意思,因为凭我的直觉,亚斯伯爵并非真的想剥夺首席家臣的城堡。 不好玩,我想打瞌睡。 然而就在我昏昏欲睡的时候,亚斯伯爵终于进行总结性发言了。 “多数家臣都认为剥夺托尔波的居城作为惩罚太重,所以我改变对托尔波的处罚。” “将托尔波的约克内斯城暂时没收。如果托尔波能够在一个月内重新夺回康特村并从德鲁戈家夺取一个城堡,约克内斯城就重归托尔波所有。” 领主的意志在领地内是不可更改的(当然,这种意志不可侵犯附庸合法的权力)。亚斯伯爵对重臣的处罚之严厉,与我的风格相差极大,因而完全出乎了我的意料。出小错而重罚,不怕家臣离心吗? 想到这儿,我仔细观察其他家臣的表情。众多家臣的脸上果然露出不以为然的神情。乌尔里嘴唇蠕动,欲言又止。亚斯伯爵果断地一挥手。“托尔波,你接受这样的处罚吗?” 只见托尔波刚才蜷缩着的身子渐渐地伸展开来,弯曲的背也慢慢地挺直了。他脸上的羞愧神态一点儿一点儿地消失了,随之而来的是一种决绝——我很熟悉这种神态,击败英格兰尼不败军团的时候,这种神态见得多了——托尔波的眼中居然透露出一种死志。 托尔波挺直腰板缓缓站起身,两个膝盖微微叉开,双手自然地垂在大腿侧面。这种标准的骑士站姿显出一种破釜沉舟的气势,一种军人就要走上战场的凛然。他的声音低沉里表现着果决,嘶哑中饱含着坚毅。 “主公,请您看我的表现吧!” 看到托尔波表现出犹如热血少年一般的激情,亚斯伯爵满意地宣布。“散会。明天乌尔里和托尔波先行出发。其余各位回到自己的领地召集战士,后天中午十二点之前在恒炎村集合。” 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亚斯伯爵和斌的嘴色全都隐约浮现着笑容。 将首席家臣逼入如此的绝境有什么好笑的? 这是否就是所谓的派系斗争?是马克努一系成功蛊惑亚斯伯爵对托尔波进行打压;或是亚斯伯爵认为托尔波的资格太老、权力过大,不利于继承人的驾驭,因而剥夺他的部分权力? 弄不懂。 不管了。罗德曼家的家臣派系斗争又关我什么事?每个人的目标不同,我的目标只是安安稳稳度过剩下的十一个月,别的事与我完全不相干。 可是想想又觉得不对劲。蒂斯为什么不参加家族的会议?分配任务也没他的份?可是看起来亚斯伯爵疼爱蒂斯表现得非常明显,绝对不似作假啊。 我呼吸着塞维尔的空气,吃着塞维尔的食物,生活在塞维尔。想要完全与塞维尔撇清,似乎不大可能。这些事情我得问问蒂斯。虽然我是罗德曼家的高级贵宾,地位相对超然。可是在别人看起来我可能仍旧属于蒂斯一系,如果不把这个问题弄清楚,搞不好以后会吃亏的。 树欲静而风不止。虽然不愿意搅进什么派系斗争里去,但是我可不想什么都不明白就被人暗算了。 内堡虽然很高,却只分为四层。第一层是会议大厅,第二层为储物室,第三层为高级侍卫(主要是由与罗德曼家有血缘关系的附庸担任)和高级贵宾、供奉居住之处。蒂斯的卧室在内堡的顶层,而顶层只允许罗德曼家的直系子弟和高级仆从出入。 现在的时间虽然并不晚,不过天已经黑了。为了偷懒不给蒂斯打造许诺过的骑士枪,我用教蒂斯一套专门煅练视力的心法为代价,免除了继续当铁匠的苦役。 蒂斯并不吃亏。 与骑士、剑士有各自的斗气修炼方式类似,弓箭手想要拥有较高的成就也必须学会相应的心法。大陆上弓箭手所练习的心法林林总总有几十套,其中只有三套最优秀的心法可以使练习者达到阻击手以上的成就。而我教给蒂斯的心法,正是其中之一。 我猜想此刻蒂斯肯定在他的卧室里练气。 虽然已经搬出了内堡,不过凭着高级贵宾的身份,我仍然可以自由进入内堡的第三层。在第四层的楼梯处,有两名高级卫士挡住了去路。 “你们去通知蒂斯一声,就说我在湖边老地方等他。” 两名卫士瞪大了眼睛以惊奇的目光盯着我,仿佛我使用的是兽人语一般。 “怎么,有什么问题吗?” 年纪大一些的卫士首先恢复正常。他连忙说道:“剑先生,没什么问题。我这就去转达您的请求。请您稍等一会儿。” 我漫不经心地回答。“好吧。你快一点。” 说完,我转身离去。 走在黑暗之中,我又开始迷惑起来。在塞维尔醒来之后,我感觉自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我的脑海里,有数不清的格斗知识。另外,我的感觉也异常敏锐。当然,失去了施展斗气和魔法的能力也可以算是变化之一。 在一片漆黑的乡村小道上,即使闭上双眼仅仅凭借皮肤感觉空气的流动,我也可以清楚地知道附近的地形。借助这种奇异的感觉在黑暗中行走,和凭借奇特的夜视能力睁着眼睛看着路面行走并不相同。可是,它们又有一个相同点,那就是都不会感到任何不方便。 虽然我无法清晰地掌握斗气的强弱(因为我似乎对丹田已经完全失去了控制),可是身体里的魔法元素的浓度已经达到了可以施展禁忌魔法的浓度,斗气的强度应该也相应进步才对。如果能够重新施展斗气和魔法,我怀疑自己斗气水平已经达到了圣骑士的程度。至于魔法方面,凭借体内的魔法元素的浓度,我敢肯定自己已经达到一名魔导师的标准了——可惜的是,目前的我连最基本的魔法都无法施展。 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第六部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 兰仆以前说过,那个劳什子手术会给我带来生命危险。 难道说他嫌我的实力过于差劲,老是为我这个实力不济的主人收拾残局太麻烦,所以索性把我变为最强?可是如果确实是他为我做了手术,那么他干嘛不帮我解除禁锢呢? 感觉自己很强确实有那么一种……怎么说呢?应该说是一种飘飘然的感觉吧。 蒂斯已经来到我的附近十米处。他在离我五十米的地方就开始蹩来蹩去,扭扭捏捏地弄了至少两分钟才走到离我十米远的地方。我知道他可以看得见我,因为我教过蒂斯练习射箭的特殊心法。这种特殊心法除了可以在专注的时候让特定的目标放大外,还有提高夜视能力的作用。 第210章 以蒂斯目前的水平,在五十米的地方虽然只能朦朦胧胧看得见我的身影,但是离我十米远的时候,看东西肯定看得一清二楚。 我的耐心被蒂斯的蜗牛速度打败了。 “蒂斯,过来。” 蒂斯慌慌张张地后退几步。如果我的听力不是很特殊的话,根本就听不清蒂斯蚊子似的声音。 “我不过来……” 我转过身,奇怪地看着蒂斯。 夜视能力真是很管用,它使我可以清楚地看到蒂斯脸上两块诱人的红晕。我早就说过,男孩子太喜欢害羞不是什么好事。奇怪的是,我居然会觉得蒂斯害羞的神情很诱人。 我又好气又好笑。“那你为什么来?” 仍旧是蚊子大小的声音。“我……我不知道……” 彻底被蒂斯打败了。我不得不怀疑相貌清秀的蒂斯在神智方面是否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我叹口气,再次转身背对着蒂斯坐下。许多动物表示友好和臣服的动作是露出自己的肚皮,而人类则不同。人类在相同情况下是将后背示给对方:例如匍匐在地、用头磕地。也许对人类而言,躺在地上露出肚皮这种动作与露出后背比较,实在是太过麻烦吧。 我觉得蒂斯今天似乎有点怕我。不过无论是什么人,哪怕他是穷凶极恶之人,将后背对着别人的时候,威胁性就会大大地减低。 蒂斯终于慢慢地踱了过来。他吞吞吐吐地说:“你……你这么晚了叫我来这儿……到底……到底想干什么?” 到底想干什么?!找他来当然是想问他问题了,不然还会干什么?好象我想图谋不轨似的。 我回过头,蒂斯象一只受惊的小白兔往后大跳了一步。 失笑。 “蒂斯,给我介绍一下你们罗德曼家的山头派系吧。今天你父亲开年度会议时给首席家老下达了一个非常困难的任务。我想不出你父亲为什么会这么做,除非是那个首席家臣在派系斗争中失利,你父亲准备借刀杀人。” “不许你这么说我父亲!”蒂斯似乎对我的话题有些失望,又似乎对“借刀杀人”这个词非常不满,嘟起嘴气鼓鼓地反驳。“我父亲不会对托尔波伯伯不利的,绝对不会!托尔波伯伯是我们家的重臣,在父亲小的时候就开始辅佐他。” “可是亚斯伯爵命令托尔波率领本部人马对付德鲁戈家,还要在一个月内攻克德鲁戈家两座庄园。要不然,亚斯伯爵会没收托尔波的约克内斯城。” “不会的。”蒂斯迷惑的摇摇头。“虽然我们家也象其他家族一样也存在派系斗争,而托尔波伯伯的确是他那个派系的头,可是父亲没理由那么做。父亲对我说过,在他还是继承人的时候曾打过一场败仗。那一仗败得非常惨,是托尔波伯伯将父亲推上他的坐骑让父亲及时退出战场的。要不然,父亲在那一仗就会成为拉伊家的人质,我们家就会遭受更大的损失。” “对了,我对你说过没有,当时托尔波伯伯让出自己的坐骑掩护父亲退出战场后,自己只好徒步杀出一条血路冲出重围。托尔波伯伯刚进城就因失血过多而晕了过去,由于伤势过重,一直在床上躺了近三个月呢。托尔波伯伯一生中参加大小战役七十多场,只是在那次掩护父亲撤退的战役中受过唯一一次伤。” “那是以前。现在托尔波位高权重,亚斯伯爵或许为了继承人能够更好地继承罗德曼家,为继承人扫平道路也说不定呢。” 蒂斯皱起眉头。“托尔波伯伯是支持我二哥亚瑟的。可是大哥乌尔里的亲生父亲是托尔波伯伯的堂弟,假如由大哥继承罗德曼家,托尔波伯伯也不会非常反对啊。” 派系问题还真是复杂。不听还只是一般程度的糊涂,听了蒂斯的话后,我反而更加糊涂了。 “算了,我也不管别人的派系问题了。蒂斯,我可不想卷入你们家的派系斗争中去,应该怎么做?” 蒂斯的眉梢眼角舒展开来,眼睛又眯成弯月的妩媚模样。“你是我介绍给父亲的,只要不主动加入别人的派系,你的地位就是中立的。” “什么意思?” “我在罗德曼家是完全中立的。所有人都知道。” 蒂斯不也是罗德曼家的继承人吗?怎么可能是完全中立的呢?除非是亚斯伯爵完全剥夺了蒂斯的继承权。可是这根本不合常理,当亚斯伯爵不在比兹堡的时候,蒂斯不是代领主吗? 结合蒂斯刚才的表现,我不得不怀疑蒂斯从小就表现出间歇性精神病的特征,所以亚斯伯爵虽然疼爱蒂斯,却不能将蒂斯看作真正的继承人。因此,蒂斯在罗德曼家永远只是中立者。 想通这个问题之后,我以怜悯的目光看了蒂斯一眼。为了避免惹得蒂斯不快,我只是偷偷的、躲躲闪闪地看了他一眼,又赶紧将视线移开。 “你好坏。”蒂斯跺着脚表示不依,羞涩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娇媚。“色迷迷地偷看人家。” 坏了,蒂斯的间歇性精神病现在又犯了。 我不寒而栗,不由地打了个哆嗦。 “可是我不会喜欢你的。”蒂斯象是对我说,又象是梦呓般地试图说服自己。“我已经有心爱的梦中情人了。虽然你长相英俊,而且颇有才艺,可是你不可能比得上他!” 我不想在蒂斯犯病的时候进一步刺激他,因而紧紧地闭上嘴。 “你不服气吗?”蒂斯似乎对我的态度很不满,不知道为什么,他明显表现出想要刺激我的模样。“我的梦中情人是世界上最优秀的人。你如果能够有他一半好,我会考虑让你追求我。” 我想象自己天生就是一个哑巴,紧紧地闭着嘴。 “哼!你第一次看见我的时候,看见我戴的头盔了吧。” 心头突生警兆。与蒂斯第一次相遇的时候,他的头盔上绘着魔王的面具。不会吧? 扭过头紧紧地盯着蒂斯,我欲言又止。 “罗德曼家的人都知道,我的梦中情人是布雷西亚公爵。而且半年前我就当众宣布过,如果有谁及得上布雷西亚公爵一半,我便会考虑让他拥有追求我的权力!你想要追求我,就不许再隐藏自己的本领。好好表现吧!” 腿一软,差点就滚到湖里去了。我将谈话的地点选在湖边真的很不好,一不小心就会掉入湖中。 为了自己的清誉,我结结巴巴地反驳,自己都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可是,布雷西亚公爵不是失踪了吗?……不是,布雷西亚公爵有自己的恋人……也不对,他是不会喜欢男宠的!” 蒂斯柳眉倒竖。“你说什么?!” 看到蒂斯又羞又恼的神情,我有些迟疑。虽然蒂斯性取向方面的问题与我无关,可是事关我的清誉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看着蒂斯即将喷火的眼睛,我敢肯定,他现在恨不得杀了我。 我避开蒂斯咄咄逼人的目光,做出专心致致地研究着远处湖面的模样。 我心神不属地回答:“我说,布雷西亚公爵是不会喜欢男宠的。” 感觉身后有人狠狠地一脚袭来。 我没有躲避,而是硬受了蒂斯一脚。然后,我以自认为最优美的姿势腾空而起,跃入湖中。 躲避蒂斯那一脚又能怎么样?他已经老羞成怒了,让他出出气也好。况且如果我不掉进湖里,面对他只会更尴尬。 这个地方真是不祥,好几次我都差点吓得掉进湖里去。我兰特是吓不倒的——当然,虽然最终我还是与湖水产生了亲密的接触——不过并不是我自己掉进去的,而是由于暴力的原因。 蒂斯将我踢入湖中以后又羞又恼地一溜烟跑了。仰面浮在湖面上,随着荡漾的水波一起一伏,我静静地思考。 其实我也没说错什么,我当然是不会喜欢男宠的。而且就地位而言,伯爵继承人于公爵而言自然是男宠。如果蒂斯找个地位比他低的,那个人才应该算是他的男宠。 我在乱七八糟地想些什么啊?晕! 虽然我被蒂斯一脚踹到水里,不过把他约出来还是有不少收获的。 第一,我弄明白自己在罗德曼家中的立场,属于中立派系。中立派系一般来说都是比较安全的。这多少应该算是个好消息。 第二,我确定今后应该与蒂斯保持一定的距离。怪不得下午的时候乌尔里为什么和我谈应该与蒂斯保持距离的问题。他那时候语语焉不详,我还不太明白到底是什么原因。现在我终于明白了:蒂斯有时候不太正常。乌尔里外冷内热,他有一副好心肠。 第三,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我还明白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道理:人,不能长得太帅。 第六部第十四章 第十四章 可以容纳两千人生活为上限的比兹堡,现在又只剩下六百多人。比兹堡再次清静了起来。 蒂斯生我的气了,这些天来他一直没有主动找我。 唯一的碰面机会似乎仅仅是共同进餐的时候。 在餐桌上,他要么不看我,要么就是瞪着我。我与蒂斯之间的矛盾非常棘手,简直无法化解。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不可能为了安慰他而谎言布雷西亚公爵是喜欢男宠的。他不看我的时候,我顶多只用眼角的余光瞟着他;他瞪着我的时候,我就低下头自顾自地吃东西或是喝汤。 此刻,蒂斯开始变本加厉。他的目光沾在我的身上,宁愿自己不吃东西也不肯移开目光。我不得不连续十几分钟都埋着头啃一块牛排。当牛排上的肉吃光后,我只好无聊地舔骨头。 为了避免和蒂斯发生更多的纠缠,我唯一的选择便是单独开伙。 第211章 事实上,除了已经成家的家臣可以单独开伙外,地位较高的家臣或是贵宾在没有成家的情况下也可以单独开伙。正式成为高级贵宾后,我的待遇得到了质的飞跃。除了拥有一套单独的居室、一位专属仆人外,月薪也高达一百枚金币。虽然奢侈品是非常昂贵的,可是每个月一百枚金币在经济并不发达的乡村,对普通人而言已经是一笔无法想象的收入了。我十四岁之后每个月也只不过十枚金币的零花钱呢。现在每个月有一百枚金币的收入,生活水平至少不比作为伯爵继承人低。 现在我正过着单身生活,每个月一百枚金币的收入都不知道应该怎么花。 和蒂斯之间反常的情况,使餐桌上形成了非常明显的高气压。等会儿,将会是狂风暴雨还是雷鸣闪电呢? 那些侍童挤眉弄眼的、小声的、叽叽喳喳地开始议论。蒂斯的小姨戴娜以轻柔的语调说:“孩子们,请注意你们的身份,身为贵族,请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 在戴娜说过这样的话之后,侍童们总算是安静了。 戴娜和蒂斯的教导者吉姆里特看着蒂斯的目光中带着溺爱和疑问,可是他们看着我的时候,目光中反倒是含着不以为然的神情。至于卡列勃,他一会儿对我咬牙切齿怒目而视,一会儿又露出窃喜的神情。 偏心!不公正!疯子! 我在内心分别对戴娜、吉姆里特和卡列勃进行了评价。不行了,不能再沉默了。 我拿起餐巾优雅地擦擦嘴,对蒂斯咄咄逼人的目光视而不见,一本正经地对戴娜说道:“戴娜女士。我打算从明天起单独开伙。” 戴娜还没有开口,蒂斯已经提出反对意见。“我不同意!” 我仍旧不理会蒂斯。“戴娜女士,我已经是高级贵宾,薪水足够自己过上较好而又较为自由的生活。况且我的生活习惯很散漫,有时候很迟才吃饭,有时候又很早就吃饭。所以我已经决定独自开伙。对于由于我的任性而给您带来的不便,我深表遗憾。” “你……你是想躲开我吗?”蒂斯的声音里已经带有哭音了。 其实我并不在意蒂斯的性取向,但前提必须是与我无关。看着蒂斯垂泫欲滴的模样,我微微有些不忍。如果是牺牲别人让蒂斯高兴一下还是可以考虑的,毕竟蒂斯惹人爱怜的表情真的很容易让人产生保护欲。但是作为当事人,我是绝对不愿意往火坑里跳的。 我带着歉意望着蒂斯一言不发。 “呜呜……你是个混蛋……” 蒂斯捂着脸向厅外冲出去,大厅里的气氛一下子变得对我非常不利。几乎所有的人都对我非常不满。从他们的角度考虑,这样的反应也算正常。 在塞维尔,成为高级贵宾、供奉是一种殊荣。虽然体系不同,但是高级贵宾的薪水在中老和高老之间。我能够成为罗德曼家的高级贵宾,主要得益于蒂斯向亚斯伯爵全力推荐。在其他人看来,我刚来罗德曼家一个月就得到了中老的待遇,现在却努力想要与蒂斯保持距离,完全是一副过河拆桥的小人嘴面,对我自然会不满。换成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也会是同样的反应。 可是我冤枉啊! 蒂斯现在最喜欢的应该还是那个虚无缥缈的布雷西亚公爵。如果继续与蒂斯保持亲密的关系,蒂斯对我的喜欢逐渐超过了对布雷西亚公爵的憧憬(我并不怀疑自己的魅力),剩下的十一个月怎么熬?!有圣斗气的时候就曾被卡特琳娜拧得胳膊发紫,现在没有任何斗气了,那还不被妒意大发的小魔女给拧残废? 一只白手套象暗器一般向我袭来,下意识地,我将它稳稳地接住。 大厅里一片寂静。 看着白手套的主人,我出离地愤怒。 早知会遇上这种倒霉的事,在圣华学校我就应该和克洛斯决斗的。完蛋了,没想到我的第一次决斗,居然是为了一个男人! 无论如何,我得设法推掉这次决斗。 虽然无法借用灵魂之神的神力施展出精神魔法,但是从小作为高级贵族的继承人而接受的教育,后来又成为布雷西亚公爵,每天对着凯森、西西王之类的强者意气指使,自然而然培养出一股森然气度。即便不施展精神魔法,我的气势也丝毫不逊于外公。 冷冷地盯着卡列勃,直到他微微有些不自然。 “为什么?!” 不得不承认卡列勃接受的骑士教育确实成功,虽然在我的气势逼迫下他处于极为不利的下风,他仍然鼓起勇气回答:“你污辱了蒂斯!” 我一晒。“蒂斯又不是女人,如果他受到了污辱自己可以向我提出决斗,需要你代劳吗?况且蒂斯现在是代领主,拥有最高的裁决权,就算不愿意与我决斗,也可以对我进行处罚。要你献什么殷勤?” 听完我的话,卡列勃象只青蛙似地张大了嘴一合一翕,只差没有发出呱呱的叫声了。 卡列勃困难地吞咽了一口唾沫,将求助的目光投向其他人。 蒂斯的训导者吉姆里特脸上挂着让我莫名其妙的笑容。戴娜则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盛特拉姆埋着头似乎正专注地盯着一大块肉,可是止不住耸动的双肩暴露了他的心情。 吉姆里特带着戏谑的语气对卡列勃说道:“骑士,你还是收回向剑挑战的要求吧,我认为他拒绝的理由是很充分的——尽管事实上并不一定正确。” 卡列勃的脸涨得通红。“可是,蒂斯毕竟受到了委屈。作为蒂斯的骑士,我有义务为他主持正义。” 身上不由地泛起了鸡皮疙瘩。我茫然地问道:“蒂斯说过他一共有三名骑士,难道说指的是那种象其他国家效忠于某位女士的骑士?塞维尔很盛行男宠吗?” 埋头吃东西的盛特拉姆一下子将口中的食物喷了出来。侍童们忍不住嘻嘻哈哈地笑得东倒西歪,戴娜含笑制止这些失态的小贵族们。可是戴娜自己也忍俊不禁,实在没有什么说服力,因而对侍童们的制止并没有取得明显的效果。 又一只白手套迅速地袭来,我下意识地接住它。 卡列勃的脸色通红,气急败坏,眼中似乎即将滴出血来。 “这一次,为了捍卫自己的名誉,我要求与你决斗。希望你不要再推托了。” 唉,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 沮丧的情绪紧紧地围着我,甚至令我感到呼吸困难。完了,看来我就是这个命,没法改变了。我的第一次啊!为什么会毁在卡列勃这个混蛋的手上? 儿时的梦想…… 为了世界上最美丽的姑娘而决斗(最好是一位公主)…… 与一名特别让人讨厌的恶人(最好实力不要太强)决斗…… 完美的胜利…… 获得美人的芳心…… 梦想破灭了……全完了! 国王、大贵族以及使者可以拒绝决斗要求,美名其曰:身负的重任超过保护私人荣誉的责任。如果可以暴露布雷西亚公爵的身份,那么我就可以拒绝这个倒霉的决斗请求。可惜我不能。 我恶狠狠地盯着卡列勃,恨不得冲上去将他大卸八块。 “三天后,正午十二点。训练场。我将带着魔兽与你决一生死!” 侍童们唯恐天下不乱。 “噢,可以看魔兽的表演了!” “你们猜他们谁会赢?” “我想卡列勃骑士肯定会赢,他已经取得骑士协会的骑士认证资格了。剑的魔兽那么小,而且剑连斗气都不会。” “我猜剑会赢,他可是特姆比斯特人呢。特姆比斯特人都拥有别人想象不出的能力。我可以拿下个月的零花钱打赌!” “赌就赌,我押卡列勃骑士。” …… 侍童们的热情议论令我哭笑不得。真是沦落啊。神魔大人与一名骑士决斗,居然还有人认为我会输。即便是对我有信心的那个小家伙,也认为我取胜的关键在于小火。 没有小火我同样可以轻松战胜卡列勃。之所以提出要加上魔兽进行决斗,是为了不战而屈人之兵。 效果是明显的。卡列勃这个热血冲动的小伙子终于想到我是特姆比斯特人这一“事实”。他看着我,喉节上下滚动。 正如有人向龙骑士提出决斗请求就必须承受与巨龙战斗的心理准备一样,如果向特姆比斯特人提出决斗,就不可避免要与他所拥有的魔兽战斗。 算卡列勃命好,如果娜弗丽在我身旁,而且假如不会暴露身份,我就胡诌自己是什么超级,不,超超级魔兽使,将阿呆和白雪一起召唤出来。能够承受娜弗丽、阿呆、白雪、小火围攻的,全塞维尔恐怕也找不出一个。 年长的吉姆里特咳嗽一声。“我来做个和事佬。卡列勃提出决斗的理由确实是很充分的。不过呢,剑并不知道事实的真相,所以这个决斗对剑来说就很莫名其妙了。不如这样,如果当剑明白事实的真相后仍然坚持他的观点,卡列勃再与剑决斗好吗?” 哇,真是救星。看起来儿时的梦想不至于破灭,真是轻松了一大截。我赶紧表明自己的立场。“我赞成这个建议。” 卡列勃以狐疑的目光盯着我,好半天,他突然说道:“不!我不能忍受名誉被污辱。我坚持!” 我郁闷得无法呼吸。 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 卡列勃明显已经对我身为特姆比斯人这一事实产生了惧意,可是我急于摆脱这场糟糕的决斗心态表现得太明显,竟然导致卡列勃认为我对决斗信心不足! 一言不发地向餐桌上其他的人行了个先行告退的歉礼,我急匆匆地离开了餐厅。 第212章 必须到旷野中大声呐喊,不然我会憋坏的。 …… “啊……” “卡列勃……我会打得让你妈都认不出你!!!” 第六部第十五章 第十五章 蛊术属于黑巫术的一支,种类极多。不过,蛊术受到的限制同样非常多。 高级的蛊必须以施术人以自身的精血饲养。所以,养蛊人饲养的高级蛊数目通常不会太多。 高级的蛊术,通常都必须在近距离内施展。而且,在施展之前往往还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准备。除此之外,用掉一个成熟的蛊之后,想要培养一个新的蛊需要相当长一段时间。 这些限制,导致蛊术与元素魔法正面较量时往往落于下风。 ——摘自禁书《蛊》 蛊术,实质上是依靠特殊的微生物发挥病毒作用来制服或杀伤对手的一种技巧。 古代的黑巫师通常以动物的心脏、内脏来培养母蛊,也有少数蛊需要由黑巫师以自身精血来喂养。 黑巫师施展蛊术的过程是这样的:黑巫师释放细小的微生物进入对象的体内,通过与蛊虫建立的心灵联系,催动蛊虫释放毒素。 蛊术所能达到的效果不同。 分析不同的案例可以得知:某些蛊释放的毒素可以令受害者心脏附近的血管完全被堵塞,其效果与心肌梗塞类似;某些蛊释放的毒素可以令受害者头部血管破裂,其效果与脑溢血类似;某些蛊释放出的毒素可以刺激对象的神经或肌肉,令目标产生极度的疼痛感;不过,也有某些类型的蛊也可以刺激目标自身分泌出大量的肾上腺激素,令肌肉可以发挥出80%-90%的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蛊术很好地应用了心理学。黑巫师除了能够以自身精神力催发蛊术外,还可以预先设定某种心理暗示,在特定的时刻催发蛊术。 ——摘自《以科学的态度来分析古代的蛊术》 这半个月蒂斯不来找我,因此也就没有陪着小火玩。我郁闷得不行不行的,可是小火却全然不能理解我的心情。它总是天没亮就衔着我的衣袖,把我从床上拉起来。我陪着它到野外去,然后它就自顾自地没心没肺的玩耍。它肋下的疱好象越来越大了,我对此有些好奇,不知道什么时候小火才会进阶生出翅膀来。 时间过得更快了,三天时间一眨眼就过去了,我不得不面对即将到来的决斗。 快到中午十二点的时候,我无精打彩地走进训练场,结果发现除了必要的值勤人员外,城堡里其余所有的人都涌到了城外的训练场。 在训练场边上,搭起一个临时建筑物。它的底层有一层木架,底板离地面大约一米左右,是为了使上面的观众能够拥有良好的视线。这个临时看台的上部很象一个敞口的帐篷,除了面向训练场的一面,其余三面以及顶部都用牛皮围着,用来遮风挡雨。 蒂斯的小姨和几名地位较高的侍女都坐在里面。令我奇怪的是,帐篷里还有一名我从来没有见过的美女。 她那金黄亮丽的秀发梳理成最流行的款式,上面插上金制的发饰。发饰上嵌有名贵的珠宝,珠宝散发的光辉点缀着金黄色的秀发。美女的脸上,以捣碎的梅子作为染料染红了她的双颊,使略显幼稚的她增添了几分艳丽。美女穿着华丽的粉红色礼服,开得很大的v字领口处露出纯白色的丝绸内衣。她那极其闪耀的美貌,与伊莉比起来也不逞多让。 从衣着打扮判断,她应该是高级贵族的女儿。真是奇怪,我来比兹堡一个多月了,为什么从来没见过这个美女? 不可思议的是,美女怒气冲冲地瞪着我。 盯着不认识的女性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可是美女既然盯着我,我干嘛不能反过来看着她呢?更令我奇怪的是,虽然我并不认识这名美女,却有一种非常熟悉的感觉。 明亮的大眼睛…… 长长的,略显弯曲的眼睫毛…… 樱桃小嘴…… 秀气的鼻子…… 我知道她是谁了!她肯定是蒂斯的双胞胎姐妹!我对自己的猜测充满信心,因为她和蒂斯简直长得几乎一模一样。怪不得美女为什么似乎对我怒气冲冲呢,原来是成见。蒂斯肯定对她谈及过我,所以美女对我没什么好感。 我抬头四顾,可是并没有找到蒂斯那小子。看来他对我的气仍然没有消,所以没有来这儿看我与卡列勃的决斗。 我瞧了瞧别人,几乎所有的人看着那名美女时都露出惊奇的神色。这种情况令我颇为困惑:难道他们都不认识蒂斯的双胞胎姐妹?应该不可能啊。 一通鼓声之后,吉姆里特站了起来。 “作为此次决斗双方共同接受的公证人,我想在决斗开始之前说几句话。” “卡列勃,此次决斗,其实是由于误会而产生的。剑先生并非故意污辱你,而且别人也不会因为剑先生的误解而对你的评价有所改变。你再考虑一下,是否愿意收回决斗的请求?” 卡列勃梗着脖子生硬地拒绝。“骑士的名誉遭受了损害,必须以决斗的方式来恢复。” 吉姆里特叹口气。“剑先生,你有什么话要说吗?” 我非常郁闷地盯着卡列勃,粗声粗气地说道:“卡列勃骑士,我建议你再考虑一下是否一定要和魔兽战斗。” “要知道,一个人在神志清醒的时候被魔兽一口一口地吃掉,那是非常悲惨的。” “魔兽在战斗的时候很难控制。作为贵族,战胜对方之后只要对方投降就会结束战斗。可是魔兽却不同,它很有可能在对方倒地之后仍然扑上去咬一口。” 卡列勃的脸色发白,想必他已经被我的描述削减了不少斗志。他向我鞠了个躬,缓缓举起链枷,竖起盾牌。 “为了名誉!” 我沮丧极了,拔出阳狂,咕哝了一声。“为了名誉!” 卡列勃不算傻,他并没有选择自己最擅长的骑马冲刺与我格斗。虽然经过训练的马匹不至于被魔兽吓得乱跳,可是如果小火施展出魔法,卡列勃绝对无法保护他的马。骑士对自己的马匹都是爱逾性命的,所以卡列勃不肯让自己的坐骑白白受到伤害。况且如果身着重甲而又失去马匹,那种负重也不是身为初阶骑士的卡列勃所能够承受的。 卡列勃对武器的选选并不明智。如果链枷的使用者技术高超,前面的两个铁球可以分别从两个方向袭击敌人,那种情况下如果防守方的格斗实力不是明显高于对方,即便使用盾牌也会觉得防守非常困难。可是使用链枷发动攻击的前兆是非常明显的,以卡列勃的实力使用链枷与小火这种高等级的魔兽搏斗,会有击中的可能吗? 以卵击石! 吉姆里特举起一块红布。“我重申一下规则。当红布落地之时,你们的决斗正式开始。明白了吗?” 卡列勃心无旁骛地盯着我和小火,点点头。而我也点点头,不过有些有气无力。 完完全全是一场闹剧,可是我却不得不参加。更倒霉的是,我还是这场闹剧的主角。 吉姆里特手中的红布终于落地了。 卡列勃紧张地盯着小火,没有主动进攻。小火兴高采烈地看着卡列勃,同样没有任何表示。 我突然想到自己犯了一个极大的错误:我并没有告诉小火应该怎么做。 小火认识卡列勃;见过人类之间相互比试的情况(而且它还很喜欢看人类之间比武);更重要的是,卡列勃此时居然没有散发应有的杀气。魔兽的可怕或许会令卡列勃心生怯意,因而毫无杀掉我的信心。也有可能是卡列勃非常遵从骑士守则,因而对决斗中的对手并无杀意。总而言之,大约在小火看来,我将要与卡列勃将要进行一场普通的比试吧。 小火是个小傻瓜,它根本没有产生自己才是这场决斗的主角的觉悟。搞不好卡列勃向我发起进攻之后,小火仍然会兴致勃勃地在一旁观看。虽然以我自身的实力同样可以打败卡列勃,可是身为“特姆比斯特”人,自己与对手打得惊天动地,魔兽却在一旁看热闹,那样笑话可就闹大了。 惊出一身冷汗。幸亏卡列勃心怀顾忌,要不然我可糗大了。谨慎虽然是一种美德,可是卡列勃这次确实放弃了一个大好的机会。 摸摸小火的头。“打败他。别把自己弄伤了,不过最好也不要把他弄伤了。” 小火兴奋地狂啸,它的全身肌肉一下子紧缩起来,死死盯着卡列勃的一举一动。不过,小火并没有马上扑过去。我微微一笑,看来小火的格斗本能真的非常优秀。 卡列勃虽然不曾见过小火的实力,但是他至少曾经听说过高级魔兽的实力。所以他多多少少产生了一些怯意。此时,卡列勃似乎想要选择以静制动的战术。 小火并不直接攻击一心想要防守的卡列勃,而是等待最佳的战机。保持精神的紧张和肌肉的缩紧状态,不可能一直持续下去。待到卡列勃保持这样的状态超过了他的负荷,就必须发动攻击。那是一种全身肌肉紧缩之后一下子张开的瞬间,而小火就是要捕捉那样的时机。 我感觉卡列勃持着链枷的右臂肌肉突然微微一缩,小火果然抓住了这个时机。它狂啸着以闪电般的速度向卡列勃扑了过去。 魔兽之所以称之为魔兽,是因为它们都会施展魔法的缘故。可是魔兽施展出来的魔法,对同等级的魔兽伤害值并不大。所以大多数强横的魔兽都喜欢用自身强横的力量来打败敌人。当然,象猞猁那种智商不逊于人类的魔兽例外。 第213章 当阿呆发现对人类施展魔法非常方便而且实用之后,那个好吃懒做的家伙就懒得再用尖牙利爪来取胜了。 相对来说,小火的确可以用傻兮兮来形容。如果它施展出连株火球,卡列勃绝对只有招架之功,毫无还手之力。可是小火却以纯粹的物理力量与卡列勃进行格斗。 生活在魔界那种可怕环境下的火焰狮子,拥有可怕的物理和魔法防御力。如果是普通人,既使用利器不停地刺小火也只不过相当于给它挠痒痒。卡列勃只不过拥有初阶的骑士实力,还无法将斗气以实质的形式射出。以卡列勃的水平想要伤害小火,实在是太困难了。小火的速度只略逊白雪,除非是瞎猫碰上死耗子,要不然卡列勃使用链枷那种粗重而且运用并不灵活的武器想要击中小火简直没可能。 卡列勃越打越惊,他的怒吼声也越来越大,与小火的叫声相映成趣。使用链枷这种武器需要高明的技巧和足够的小心谨慎,要不然前端的刺猥球有可能伤害使用者本人。要知道,如果被链枷击中,即使是身穿铠甲也会遭受严重的伤害,因为链枷来本就是专门针对铠甲而产生的武器。 小火似乎是在锻炼自己的格斗技能,总是在千钧一发的最后关头才躲开铁球的袭击。它并非以卡列勃本人,而是以他手持的盾牌为目标。小火凶猛地攻击着那张盾牌,造成的巨大冲击力令卡列勃越来越吃不消。小火不知疲惫的一次又一次地扑击,累得卡列勃满头大汗。 小火兴奋地围着卡列勃上纵下跳,明显地占了上风。不仅如此,小火的攻击技巧由最初的生涩逐渐变得熟练,卡列勃的处境越来越糟糕了。看小火的模样,它显然玩耍得非常开心。 小火和娜弗丽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小心翼翼、蔫头蔫脑的,不过小火与卡列勃搏斗时表现出来的兴奋模样可以表明,它的暴力倾向显然并不比娜弗丽逊色多少。是不是生物小的时候都很喜欢调皮打架呢?或许,强横的生物在小时候需要通过打斗来提高攻击技巧? 看起来小火并不愿意很快结束这种快乐的游戏,我只好百无聊赖地站在场上安慰自己:公道自在人心。以后大家会知道事实的真相。这场决斗其实与我无关,只是卡列勃与小火的决斗罢了。 我的视线慢慢地移向看台上的那名美女。让我不好意思的是:当我欣赏那名美女的容貌时,她冷不防突然将视线投向我。 我送给她一个善意的、充满魅力的微笑。 她对我的态度终于终于好了一些,没有再给我白眼。不过美女仍旧吝啬着她的笑容,作出冷冰冰的模样。我毫不顾忌用目光表示对美女的欣赏,她掩饰不住嘴角的轻笑,可是转眼又收敛笑容,重新作出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模样。 虽然已经拥有世上最好的妻子,但是我并不拒绝被别的美女喜欢。无奈地叹口气。因为蒂斯那小子的缘故,看来得不到他姐妹的青睐了。唉,她的容貌并不比伊莉逊色呢。 既然无法眉目传情,我的心神只好回到训练场上。 小火现在正象猫戏老鼠那样戏弄着可怜的卡列勃。卡列勃的链枷被打飞了,他右手的手套也已经被小火撕裂开了,手上鲜血淋漓。卡列勃摇摇欲坠,只是凭借着盾牌和不愿认输的意志苦苦地抵挡着小火的攻击。可惜卡列勃的力气早已被顽皮的小火消耗殆尽,小火轻轻用爪子一拔,他就会一个踉跄。当卡列勃体力不支摔倒在地的时候,小火就会蹲在一旁等他慢慢地爬起来。可是当卡列勃爬起来之后,小火又会三下两下将他扑倒在地。 正在这时,作为公证人的吉姆里特突然紧张地对我说道:“剑先生,你可以命令你的魔兽停止攻击卡列勃了。卡列勃的证人已经抛出白布宣布认输了。” “小火,玩够了吧?” 小火停止攻击,对我不依地摇摇头。三个月大的小火已经完全能够听懂人言了,可惜不会说话。 “今天卡列勃骑士已经陪你玩了好半天了,他已经玩累了。下回再找他玩吧。” 小火看了一眼脸色愈加苍白的卡列勃,然后踏着轻快的步子朝着我跑过来。高级魔兽或是神兽有着与智慧生物相类似的喜怒哀乐等情感。此时的小火看起来高兴极了,它呲牙咧嘴地笑着,灿烂得象个白痴一样。 我的脑中突然灵光一现,笑意忍不住在嘴角蔓延。我的第一次决斗,似乎还是可以与美女攀上关系的。转身盯着台上的美女,我以最为诚恳的语调缓缓地宣布:“我将此次决斗胜利的荣誉,献给台上最美丽的小姐。能知道小姐的芳名吗?” 美女的表情很古怪,高兴、羞涩之余,似乎还有些生气。 训练场四周的旁观者乱了套,有的人哈哈大笑,有的人窃窃私语。连负责教育侍童贵族礼仪和风度的戴娜女士也忍不住以折扇掩住了嘴。 我有些莫名其妙。难道塞维尔的风俗与众不同,骑士在决斗中取得胜利的荣誉是不能献给美女的吗? 吉姆里特一本正经地将我的思路转移:“剑先生,您拥有对决斗中战败者的一切权力。请问您希望得到多少赎金?” 对于低级贵族的赎金我并不感兴趣(主要是太少了,对我来说根本就没有吸引力)。再说卡列勃是蒂斯的骑士,不看僧面看佛面,我可不愿意再惹蒂斯生气。蒂斯虽然给我造成了一些困惑,但他并非是恶意的。 我摆摆手。“我无条件放弃对卡列勃骑士的一切权力。” 卡列勃精疲力尽,而且受了一点伤。此时他竭力站直身子,义正言辞的反驳:“我是受到伯爵大人亲自册封的束腰骑士,凭束腰骑士的荣誉和尊严起誓:我拒绝接受你的任何怜悯,请给出符合我身价的赎金数额!” 我斜着眼看着这个不知好歹的家伙。真是死要面子活受罪!如果他不是蒂斯的骑士,我会定下一个对他而言无法承受的数额,迫使他成为我的奴隶近侍! 我做出大方的样子。“我对塞维尔仍旧不够了解,所以不知道你这样的骑士身价到底是多少。你就凭着骑士的良心支付赎金好了。” 卡列勃的脸上现出一丝犹豫。我饶有兴趣地盯着他。听蒂斯说过卡列勃的父亲早逝,只有一个叔叔。卡列勃的家庭条件并不富裕,他准备为自己不必要的自尊付出多少代价呢? 第六部第十六章 第十六章 “五百枚金币!”卡列勃从牙缝里挤出这个数额,不知是否因为体力实在不支的缘故,他的身体竟然有一丝微微的颤抖。 家庭条件并不宽裕的低级贵族有这样一种共识:国王和大贵族拥有大量的土地、庄园和城堡。而身为低级贵族,却只有自己的荣誉,因而低级贵族对待荣誉必须更为注重。 不知道卡列勃和他叔叔的庄园经营情况如何,看卡列勃的表情,五百枚金币对于卡列勃而言应该是一笔非常沉重的负担了。 何必呢? 看着卡列勃苍白的脸色,我生出一丝怜悯。想当初我第一次战斗抓获的那个贵族,就没有拒绝我的好意。身为低级贵族,正直也就罢了,还讲究什么荣誉。我一直弄不清这种注重荣誉的作法与无聊的虚荣心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在我看来,这类行为纯粹就是自讨苦吃。 由卡列勃,我想到了刚直无双的马迪尔。如果马迪尔在决斗中战败或是在战争中被俘,以他身为布雷西亚公爵首席家臣以及子爵的身份,再凭他的财力,肯定也会象卡列勃这般艰难。 唉。可怜的骑士。 不过卡列勃却与马迪尔却又有些不同。马迪尔的行事总是遵从骑士的行为准则,他不会为了虚荣而提高自己的身价。而卡列勃为自己定下的五百枚金币的赎金价格,却明显超过了一名普通贵族的身价。为了虚荣是吧?那么我便满足他的虚荣心好了。卡列勃一直莫名其妙地敌视我,不知道满足他的虚荣心之后,是否会不再无缘无故地对我充满敌意。 “不,我认为五百枚金币并不符合你的身价。这样吧,我就象征性地收取三千枚金币作为你身价的赎金好了。” 卡列勃的脸上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四周响起嘘声一片,公证人吉姆里特谨慎地向我劝说:“剑先生,五百枚金币的赎金即使对于一名男爵来说也是很体面的了。卡列勃只是一名没有爵位的贵族,请您再考虑一下。” 我不理会吉姆里特。“虽然贵宾与家臣是两个体系,但是我的薪金待遇与亚斯伯爵家的一名中老差不多,而卡列勃只是一名头目。所以我认为自己应该有权力对卡列勃在决斗中的顽强表现进行嘉奖。” “我决定,对卡列勃刚才顽强的表现奖赏三千枚金币!” “在决斗中,我取得了胜利,还发现了一名非常勇敢正直的骑士,所以很高兴。为此,我将拿出五十枚金币为比兹堡的战士举行一次加餐,让大家和我一起分享快乐。” 有身份而又矜持的人微笑着接受这种结果。而那些地位较低的普通战士则兴奋地大嚷大叫起来。 假如购买奢侈品,五十枚金币简直不值一提。可是按亚斯伯爵领地中的物价,五枚金币可以购买一只肥壮的猪。这样的物价好象比鸠格市还要稍稍高一些,不过五十枚金币已经足够比兹堡内的两百名普通战士和那些残疾军人胡吃海喝一顿了。 我微微一笑,走向脸色逐渐恢复红润的卡列勃,压低声音对他说:“我知道你很感激,等你伤好了想报答我,陪小火练习几次格斗吧。” 卡列勃的脸色重新变得苍白,我不再理会卡列勃,他已经够可怜了。 第214章 但愿卡列勃以后不会被敌人俘虏,因为现在他的身价已经高达三千枚金币了。 将站在训练场边的仆人招过来,我将装着五十枚金币的钱袋抛过去,吩咐他处理晚上加餐的事宜。然后,我孤独地向湖边走去,身后跟着傻兮兮的小火。 一个月前小火的实力并不比盛特拉姆强,可是现在它的实力已经超过了盛特拉姆。假如是纯粹的物理格斗,盛特拉姆与小火比起来可以略占上风。不过小火能够在战斗中施展出魔法,这种战斗方式是盛特拉姆无法抵挡的。到底是强横的魔界生物啊,才三个月大就这么厉害了。小火现在欠缺的只是战斗经验,只要小火不被敌人出其不意一击毙命,凭着高等魔兽的战斗本能,小火的战斗技巧将会在战斗中逐渐完善。 真期待小火进阶后将火焰狮子最强大的实力表现出来。猞猁拥有与龙一战的能力,而兰仆说火焰狮进阶后真正的战斗力比猞猁还强,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强横实力呢? 身后又一次传来蒂斯的脚步声,只是听起来似乎与以前略有不同。是因为蒂斯心情紧张的缘故吗? 我闭上眼睛,仔细聆听。 分析的结果令我大惊失色。蒂斯似乎不是穿着裤子,而是穿着裙子。这一刹那,我突然产生了跳入湖中水遁逃走的荒谬念头。 是因为我的缘故……导致蒂斯变得更加不正常了吗?…… 继遇见日尊者之后,短短的两个月内,我罕见地再次产生了紧张的情绪。 说话之前,蒂斯先生气地跺脚。“剑!你认不出我了吗?” 我转过头,顿时一阵恍惚。这女人眼中似笑非笑、含怒带嗔的神情,自己好像很熟悉。她眼中的慧黠,与蒂斯很相似。不过,她不是蒂斯的双胞胎姐妹吗?可是她的语气、神态和脚步怎么都和蒂斯一模一样呢? 我越看越迷惑。 难道说,蒂斯所患的精神病是所谓的精神分裂? 我的目光不由地移到蒂斯的胸口。顺着洁净如雪的修长玉颈往下看,胸口处温润如玉的隆丘引人入胜。我敢拿国师兰丝的生命打赌,坦露在外的美丽肌肤绝对是充满少女青春气息的乳房而并非男人的胸肌。 当然,也许我太武断了。应该再多看看,多研究一下。我凑近对男人而言有着极大吸引力的风景处,打算更加仔细地观察。 流连不舍的目光被小巧的纤纤玉手阻挡了。我失望地抬起头,发现蒂斯正羞涩地捂着胸口,娇羞地轻骂道:“色狼!” 作为小男生来说,蒂斯的五官过于秀气,性格也有失阴柔。可是作为女孩来说,她却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可人儿。 “你原来是个女孩子?可是你为什么总是打扮成男生的模样呢?” 蒂斯没有回答我,而是给了我一个白眼。“瞎子!” 蒂斯垂下头不知道想些什么,脸上飞起一片红云,她小声地对我说:“我的名字其实叫蒂丝.罗德曼。” “蒂丝这个名字很好听。”我心不在焉地恭维着,心里却想着另一个念头。弄了半天蒂丝是女孩子,那么作为最受她崇拜的布雷西亚公爵或者目前比较受她青睐的剑,是否应该展开一段浪漫的爱情故事呢? 安丽丝现在正挺着大肚子在布雷西亚苦苦地支撑着。既然我并没有爱上蒂斯那个小男孩,总不能因为蒂丝以女装的模样出现就爱上她吧?尽管男人本质上都是好色的,但是我内心中并不多的良心却在此时投了反对票。在目前这种特殊的状况下,为了亲爱的安丽丝,我觉得自己还是应该收敛一点为好。 即便安丽丝原谅我的风流行为,可是还有卡特琳娜那个很难搞定的小妮子呢。她已经十六岁了,可是上次慌慌张张地跑不见了,因此并没有和我结婚。如果被卡特琳娜那个小妮知道我没和她结婚,却离开布雷西亚进行一段新的浪漫爱情之旅(当然,也许按卡特琳娜的想法是:我故意与日尊者秘密达成协议,以便在外面勾三搭四),她搞不好会发飚的。影剑士发飚可是不闹着玩的! “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你真的很漂亮,打扮成男孩子的模样太浪费了。” 我不动声色地敷衍着,暗自做了决定。蒂丝是一道美丽的风景,欣赏一下算了。在没有想好应付卡特琳娜的方法之前,蒂丝于我而言仅仅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别的什么都不是! 蒂丝的声音更小的。“是吗。那以后我就不再穿男装了。” 我沉默不语。 “你将决斗胜利的荣誉献给我,我很高兴。可是……”蒂丝没有继续说下去,垂着头露出羞涩的表情。那种有若黄昏晚霞般的美丽,令我有刹那间的失神。 我终于明白蒂丝当时为什么会有那种表情,也想明白围观者哄笑的原因了。哪有击败少女的骑士然后将胜利的荣誉献给她的?!白痴! 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我继续沉默着。 纤纤玉指突然袭来,蒂丝在我的胸口乱戳一气。“你为什么不说话?” 我突然觉得口中有些干涩。 我能有什么话好说?告诉蒂丝我便是她的梦中情人?或者直接了当告诉一个心怀憧憬的少女:她的梦中情人并不打算接受她? 不过不说话似乎也并不合适。也许应该一步一步来,先诋毁我在蒂丝心目中的光辉形象好了。 自己说自己坏话到底有些古怪,我讷讷地说道:“听说那个布雷西亚公爵不是什么好人。” 蒂丝美目圆睁,显然我贬低自己的言语伤害了她的感情。“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不就是率领兽人对人类作战吗?” “兰特公爵率领兽人为家臣遗孤复仇,那种行为所表现出来的男人气魄根本就不是你这种没血性的人所能够理解的!” 蒂丝似乎还觉得骂得不解气,又补充着骂了一句:“胆小鬼!” 我无辜地摸摸鼻子。胆小鬼?大概少女的偶像是不能贬低的,要不然蒂丝反应不会这么激烈。我什么时候有过胆小的表现? 蒂丝又一次狠狠地戳着我的胸口,悻悻然地说道:“你说,你说!你凭什么说我的兰特不是好人!” 她的兰特?!老天,蒂丝也太霸道了! 虽然明知道在蒂丝面前贬低自己会激怒她,但我还是想努力尝试一下。要说呢,我确实不觉得自己很坏,该怎么说呢?对了,马迪尔曾对我有过三谏:亲塞斯,远女色,疏兽人。疏兽人的理由不必再提了,再试试其它两个吧。 “布雷西亚公爵原先身为塞斯贵族,在塞斯复国战争期间,曾长时间离开塞斯,逃避了他应该履行的义务。” 蒂丝似乎不能接受心中完美的白马王子形象遭受破坏,她的表情变得有些危险。“你是说兰特公爵在双头河战役之后失踪的那段时间吗?” 蒂丝这么维护我令我多少产生了一些虚荣心。研究着蒂丝的表情,我不敢多说什么,只是点点头。可是即便表现得如此温驯,我的脑袋仍旧没有逃脱被怒火中烧的蒂丝荼毒的下场。 蒂丝用力地敲我的脑袋,我都几乎能够听到自己脑袋上发出的梆梆响声了。她大声大叫:“笨蛋!受重伤不用休养吗?” 以蒂丝的身高想要敲我的脑袋,自然几乎要挤进我的怀中才可以办得到。一股处子幽香冲进我的鼻腔,令我差点放弃了诋毁自己的打算。 我嘀咕着:“哪需要休养那么长的时间啊?” 也许蒂丝曾与别的人就此问题进行过多次辩驳吧,她毫不犹豫露出不屑的神情。蒂丝昂着头直视着我的眼眼,在这种角度下,我可以清晰地看见美女胸前白皙的隆丘和诱人的乳沟。 道德底线差点因此而崩溃,我暗自呐喊:不要诱惑我!不要诱惑我!…… “那个塞斯公爵倒是在双头河战役中没有受伤,因此也没有花时间休养。可是她那么长的时间又干了些什么?她以背叛青梅竹马的兰特为代价,求助法兰西斯的阿朗佐亲王帮忙,可是取得了什么成果呢?” 奇怪了,我怎么会与伊莉是青梅竹马的关系呢?虽然作为塞斯公爵第一重臣的唯一继承人,我确实在很多场合见过伊莉,可是在离开塞斯之前我们说过的话加起来也不会超过十句,哪能算得上青梅竹马? 蒂丝吸了一口气,继续说道:“兰特公爵率领兽人打残了英格兰尼第九兵团,重创了第三兵团和当时属于英格兰尼的附庸公国布雷西亚的两个兵团,对英格兰尼西征塞斯的计划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其后,兰特公爵又率领草原边缘族人从天而降,取得了卡敖奇战役的胜利。正是卡敖奇战役的胜利,才导致英格兰尼不得不从塞斯撤离。” “整个塞斯公国,哪怕包括那个不知所谓的伊莉公爵,又有谁对塞斯做出的功绩能够比得上兰特公爵?!” 蒂丝的感性已经完全战胜了理性。我说的是自己当时逃避的行为,可是蒂丝却将最后的结果拿出来反驳。难道说某人杀过一个人后又救了一百个人,那就证明他并没有杀过原先的那个人?可是蒂丝眼中冒出的危险火花打消了我反驳的念头。甚至,我不敢将马迪尔三谏中剩下的远女色用来与蒂丝进行辩驳了。蒂丝已经固执地认为我是个完美的白马王子,怎么说都没有用了。 换个角度想,居然可以得到素未谋面的美女青睐,我不禁有些沾沾自喜。毕竟象蒂丝这么漂亮的少女所崇拜的,自然是一个大英雄。 蒂丝的眼中露出狐疑的神色。“你高兴什么?” 糟糕,我高兴个什么劲? 第215章 蒂丝青睐的是已经失踪的兰特,关我这个落魄的特姆比斯特人什么事?我现在是剑,又不是兰特! “这个……”我尴尬地挠挠头。“你的味道好香……” 蒂丝这才发现自己几乎正在我的怀中,她又一次羞红了脸。蒂丝突然用力地对准我的胸口一推,飞快地逃开了。 我不敢肯定蒂丝逃走之前娇羞地骂我什么,应该是“大色狼”之类的话吧。没有听清蒂丝的话,并不是因为她的声音太小或是我的听力出了什么问题。真正的原因在于:在措不及防之下,我又一次非自愿地落入了冰冷的湖水之中…… 第六部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 五十枚金币令比兹堡两百多名地位较低的战士和平民痛快了整整一个晚上。 我不知道那些人是怎么吃的。两头猪、三只羊、十五只鸡、十二只鸭、三十公斤鱼、四大桶麦酒,一个晚上就被那些家伙吃光了。他们的胃口可真叫人咋舌,光两头猪就超过了两百公斤呢。 第二天,好多人都因为饮酒过度而头痛不止。不过真正乐极生悲的事去并非仅此而已。第三天晚上,蒂丝突然收到附近一些罗德曼家的家臣传来的急报。这样的急报接踵而至,一共有好几份,都是同样一个内容:德鲁戈家大军来袭。 比兹堡并非罗德曼家最大的城堡,之所以被亚斯伯爵确定为主城,是因为它的地理位置相对安全。比兹堡基本上位于罗德曼家领地的中部,距离德鲁戈家相对近一些,但是罗德曼家首席家老托尔波的采邑位于比兹堡与德鲁戈家之间。德鲁戈家怎么可能轻易地长驱直入呢? 在爱克斯大陆有这样一句谚语:风可以进,雨可以进,国王不能进。而塞维尔人则将这样一名谚语发挥到了极致。他们的住所,无论是城堡、庄园甚至是孤零零的野外小屋,都完全不在乎舒适性,而是将防御性能放在第一位考虑。不经同意想要强行进入主人的住所,往往必须付出极为高昂的代价。 罗德曼家的领地中大大小小的城堡、庄园密布。任意两个堡垒或是庄园之间的距离绝对不会超过十公里(当然,无法住人的沼泽等地不算)。这些防御力相当高的建筑物通常都在道路的附近。一方面,拥有良好的交通能力是贵族们主观上的需要。另一方面,城堡或庄园离道路近一点,客观上能够更好的控制交通要道,这在军事方面是非常重要的。 率领大军通过堡垒或是庄园的附近或许并不困难,因为堡垒以及庄园里的战士一般不会很多。但是没有强大实力保护的运输部队想要通过那些被堡垒、庄园控制的道路,却必须冒着生命的危险。即使是配备足够的作战人员保护运输部队,这样部队同样可能遭受来自四面八方的敌人象狼群一般围攻。 收到敌人来袭信息的第二天清晨,比兹堡外出现了敌人的身影。望着城外超过三千人的部队,大多数人都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空气仿佛凝固了一般,有一种窒息的感觉。虽然残冬的寒风毫无顾忌地肆虐着,我却有一种烦燥愤怒的干渴冲动。 敌人! 战斗! 鲜血! 奇异的逻辑思维令我产生了极度嗜血的欲望。我甚至可以听到心脏狂跳的砰咚声,可以感觉到血液沸腾的那种灼热。 对于这种陌生的感觉,我有些吃惊,也有些害怕。虽然年纪并不大,但是我确实可以算是久经沙场了。以前的战斗中,我从来没有这么兴奋过——虽然手握着杀神剑的时候也曾产生过强烈的杀意,可是与现在的情况相比,却又如同小巫见大巫一般。 内心突然出现一个略带稚气的声音:跳下城墙,将眼前的敌人全部杀光、撕碎!快啊,快冲上去将敌人全部撕碎! 巨大的冲动令肌肉产生痉挛的快感,理智在狂暴的诱惑之下节节败退。我拼命告诫自己:一无斗气,二无魔法力,冲进三千战意正盛的敌人之中,被撕碎的只会是我自己! 不!你可以轻轻松松杀掉眼前的敌人,因为他们的战斗力太低了,低得可以忽略不计! 下意识紧握拳头,指节甚至因为过于用力而发白。 我反驳内心的声音:不,他们的战斗力并不低!那股直冲云霄的肃杀之气可以证明,他们都是拥有狂热战斗意识和丰富战斗经验的战士。而且,三千人里有一百多人拥有斗气的事实完全可以证明,这支部队中高级战士的比例相当高! 虽然需要更多的能量才能完成与你的融合,不过现在我愿意暂时释放能量让你进行这场杀戮游戏,你愿意吗? 极度鄂然! …… 突然间,我意识到,刚在的想法并非是自己在进行思想斗争,更谈不上自言自语……莫非,被安洁儿下蛊弄出了毛病?精神分裂? 笨蛋主人!我就是杀神剑啊。在融合的期间我在你的精神深处沉睡,可是不寻常的杀气把我吵醒了。你快点把那些讨厌鬼消灭掉嘛。 半响无语。如果不是有兰仆的各种奇怪的事在前面做铺垫,在这一刻我准会疯掉。杀神剑……在我的体内? 我觉得口中干涩无比:可是这段特殊时刻,我不能表现得太异常。要不然身份暴露之后,可能会给安丽丝带去危险。 不知为什么,我感觉杀神剑不大高兴。 好了好了,行为准则第二条规定:主人的命令必须绝对遵守。你既然不愿意消灭那些跳蚤,我也不管了。我回去沉睡了。 我迟疑地环视四周,终于确定杀神剑又回到了我的精神深处。现在看着城下的敌人,我不再有嗜血的冲动了。真糟糕,原来是杀神剑为了什么乱七八糟的融合控制了我的斗气和魔法力。 兰仆说得果然没错,杀神剑在情感方面的智能确实只相当于三四岁的孩子。杀神剑刚才喊我“主人”,看来竟然已经认我为主了。可是它居然为了那个什么莫名其妙的“融合”就剥夺了我使用斗气和魔法的能力,到底我是主人还是它是主人?! 虽然不想暴露身份大开杀戒,可是在三千多敌人面前我毕竟需要自保吧。杀神剑什么都没讲清楚就失踪了,该怎么处理眼前的危机呢? 城外那支三千余人的部队,在塞维尔来说应该是一支非常庞大的部队了。如此庞大的部队居然突然深入了罗德曼家的腹地,他们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这一次,蒂丝穿上了一件墨绿色的射手装,显得英姿飒爽。此刻,蒂丝正神色严肃地观察着敌人的阵营。卡列勃在盛特拉姆的带领下,去督促士兵们进行守城战的准备。而脸上似乎写着老实忠厚四个字的吉姆里特,仍旧象一只忠诚的老猎犬似的紧紧地跟在蒂丝的身旁。 就我所经历的战争而言,三千人的部队只算是小儿科。可是城内只有两百多真正的战士。就算是加上那些平民以及十四岁以上、十八岁以下的少年侍从,人数也不到三百。那些残疾的军人现在也站在城墙上准备参加战斗,在我看来,那些残疾军人应该不会有什么战斗力。形势不容乐观。 我自言自语:“敌人的人数为什么那么多,真是令人难以置信。” 吉姆里特全神贯注地盯着城下的敌人,心不在焉地对我说道:“从主旗上看,是德鲁戈家的家主亲自率兵。另外,德鲁戈家的六大骑士这次来了四个……” 他的脸部抽搐了一下,以细不可闻的声音喃喃自语:“居然连‘穷凶极恶’也来了……” 与比兹堡内诸人闲聊时我曾听过这个名字。“穷凶极恶”原名凯尔,是德鲁戈家的供奉。与普通的杀手不同,他总是在战场上暗杀敌方的主将。“穷凶极恶”采用这种极为困难的暗杀方式,却屡屡成功,因而被许多人认为是塞维尔第一杀手。由于他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所以别人就称之为“穷凶极恶”。“穷凶极恶”本人对这个绰号非常满意,竟然要求别人以这个绰号来称呼他。结果到了后来,“穷凶极恶”的本名反而渐渐被人淡忘。 吉姆里特深深吸口气之后,定了定神,继续为我解说。 “敌人的人数其实并不算多,德鲁戈家一共有八千多战士。这次德鲁戈家主亲率部队偷袭我们,只来了不到一半,也不算稀奇。” “什么?!”我无法理解吉姆里特的话。在塞维尔这种人口只有一百万的小公国,一个普通的地方土豪居然拥有八千多战士? “德鲁戈家有八千多战士?怎么会有那么多?” “哦,原先德鲁戈家通常战士只是保持在五千左右。可是领主大人将佣兵召集回国后,敌对的领主也做了同样的事。所以德鲁戈家现在大约有八千多战士了。” 按军民比例百分之三来计算,塞维尔总兵力应该只有三万才对。可是德鲁戈家就有八千,而罗德曼家又肯定比德鲁戈家的实力更强大,那么其比例肯定远远大于爱克斯大陆常规的百分之三。 “罗德曼家有多少战士?” 吉姆里特一脸骄傲。“很简单,按军民比例百分之二十算,主公一共拥有两万战士为之效力。除去那些正在服佣兵役的战士,罗德曼家现在可能有近一万八千战士可以随时参加战斗。” 我被这个比例惊呆了。这样算起来,如果塞维尔与其它国家进行战争的话,初期就可以投入十几万兵力(减去必要的防守兵力)。这个数量比布雷西亚要厉害多了。在出使玛哈亚之前,虽然人民踊跃参军,但加上郡属、贵族私兵,整个布雷西亚的士兵还是没有超过十二万。想到这里,我不免又有些内疚:因为不少布雷西亚的青壮先后死在兽人和克洛斯的守城部队手中。 第216章 这样看来,和亚斯伯爵搞好关系还是很有必要的!不说二十万,假如与英格兰尼或是法兰西斯打起来,有十万作战经验丰富的塞维尔战士助我,那岂不是爽呆了? 怪不得比兹堡平民这么少呢,搞了半天塞维尔非战士的平民本来就少。佣兵之国就是好,居然可以保持这么高的军民比例。除了草原上的游牧民族之外,相信再也找不出别的民族拥有这么高的战士比例了。看来以后我得多花点功夫学习一下塞维尔的经验。不过塞维尔公国的优势与劣势同样明显。塞维尔公国主要依靠的是佣兵经济,如果对其它国家展开战争,那就必须速战速决才行。要不然,塞维尔公国的国家经济会迅速地全面崩溃。 蒂丝走了过来,轻扯我的衣袖,将正在胡思乱想的我唤醒。她用充满歉意的眼神看着我,轻声呢喃:“对不起,把你卷入了战争。” 我回过神,正准备回答说不必介意,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 怎么弄的?蒂丝刚才说的话应该是男士对柔弱的女士表达歉意时说的内容啊! 我对蒂丝瞪着眼睛。“大场面我见得多了,这种战斗对我来说只是小儿科!” 蒂丝柔嫩的嘴角勾勒出美丽的弧线,将附近其他人的紧张不安等负面情绪驱散得无影无踪。 “我知道你很勇敢,可是你没有任何斗气,小心在战斗中被流矢所伤。” 事实上,蒂丝的话对我而言简直就是一种污辱。但是好久没有享受过被美女关怀的滋味了,这种温馨的感觉,简直令我产生了醺醺的醉意。 握住蒂丝的小手露出洁白的牙齿一笑。“你放心,我会尽量小心的。” 我知道,这种灿烂的笑容再加上清朗英俊的形象,对少女有着致命的杀伤力。笑过之后,我特意用自己特殊的感知力感觉蒂丝的反应。她的心跳果然急促起来。嘻嘻,安丽丝不许我冲着无知少女这样笑,以免我做“坏事”。可是,这只不过是一个笑容罢了,又不是什么定情信物,应该没有什么关系吧? 我的联想力无限展开:如果没有旁人,心神激荡蒂丝会不会送给我一个香吻呢? 可惜结果令我大失所望,蒂丝居然羞红着脸慌慌张张地将手抽出,将视线重新投向城外的敌军。她以微不可闻的声音说道:“如果你能够有兰特公爵的一半好,我会给你追求我的机会。” 狂晕。 突然之间有点儿把持不住,有那么点心动,竟然想要制造一段小小的婚外情。可是没想到最大的妨碍者却是我自己。我怎么可能达到自己的一半好呢?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啊! 算了,我还是老老实实捱完剩下的十个月,再和世界上最美丽、最体贴、最可爱的老婆大人玩爱情游戏吧。虽说东方有这样一句话: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得着的不如偷不着的。可是问题在于安丽丝已经俘虏了我的心,而且还有卡特琳娜那个没偷到手,但是似乎马上可以偷到手的小美人要操心呢。况且,与伊莉之间的纠缠早已弄得我头大如斗,干嘛还动那么多心思自找麻烦? 还是一门心思考虑即将到来的战斗吧。 虽然有着绝对的地利,但敌我兵力对比超过十比一,这样的比例实在太吓人。 另外,我虽然不至于被流矢所伤,但是如果敌军中射手的等级特别高,我的生命同样有受到威胁的可能性。弓箭手的等级越高,他们射出的箭支不仅仅是更准,更远,其速度也会更快。想到这样的问题时,我的脑海里自动出现了一个答案:两百米内的高级狙击手、两百五十米内的神射手会对我造成威胁。 自从昏迷之后我有许多奇怪的变化。失去施展斗气、魔法力就不说了。好的方面是我可以感觉两公里以内的事物。在昏迷之前,我的感知能力还不超过五百米呢。另外,我的脑海里总会出现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更奇怪的,这些想法总是和战斗有关。反正那些感觉或是知识从来都没骗过我,所以我也就懒得费神理会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奇怪的现象。 现在我终于明白了:醒来后的那些奇怪变化是因为杀神剑的缘故。 拥有斗气或魔法力的人其生命波动与众不同,他们拥有比常人强大几倍甚至几十倍、几百倍的生命磁场。那种东西虽然是看不见的,却像是风儿一样客观地存在着。只要掌握了正确的技巧,并且拥有足够的能力,就可以探知他人的斗气和魔法力。 我觉得应该侦察一下敌军中是否有高级狙击手。念由心生,感应力向外蔓延,瞬间就覆盖了四周十多平方公里的面积。 我感觉自己好象在夜间抬头观看璀璨星空,去数那无数的星星一样,大脑里顿时感到一阵眩晕。于是我放弃对生命波动较弱的生命体进行分析,只是专注于生命波动最为明显的几个敌人。 根据敌人体内流动的斗气种类,我察觉出敌军并没有高级狙击手,只有两名狙击手。另外,白银骑士一名,青铜骑士八名,幻剑士一名,迅剑士七名,魔法师六名。 又是一阵眩晕。老天,敌人也强大得太离谱了吧? 目前盛特拉姆是比兹堡内战斗力最强的人,可他只不过是高阶迅剑士罢了。对付没有坐骑的白银骑士或许勉强可以多支撑几个回合,可是幻剑士比迅剑士高出了整整两个等级啊!那根本就没得比! 考虑蒂丝拥有特制的合成弓,比兹堡内在射术方面蒂丝傲居首位,然而她目前只不过达到了高阶高级弓箭手的水准。如果敌人的狙击手使用的弓并不是特别好,蒂丝大约勉强可以与敌人的狙击手相抗衡的!可是问题在于,我并不知道敌方狙击手使用的弓有多好。 第六部第十八章 第十八章 现在我已经知道了敌人的强大,心中不由自主地产生了些许惧意。我并不认为产生惧意便是一种耻辱。识势者为俊杰,又所谓无知者无畏。我当然是一名俊杰而并非一名无知者。 不战而降是一种耻辱。但是向过于强大、绝对不可能战胜的敌人投降,这样的行为并不至于遭受世人的诟病,也并不违反骑士的精神。 敌人的人数超过我们的十倍,他们强者的战斗力也远远超过我们。如果我不是目前这种既无斗气又无魔法的糟糕状况倒还不要紧,施展几个地狱烈焰、连锁闪电,敌人的普通士兵根本就不会有勇气进入到比兹堡一公里以内的范围(凭昏迷前的能力,借助杀神剑,我可以将地狱烈焰和连锁闪电施展在六百米以外的地方)。那些白银骑士、青铜骑士、迅剑士之流,我随随便便从地上捡把剑都可以三下两下砍瓜切菜般地把他们卡嚓掉。托蒂是初阶黄金骑士,不也照样被我一招制服了?在使用杀神剑并施展魔法的前提下,那名高阶幻剑士不大可能撑过十招。 可惜,白日做梦虽然会叙精神上产生一定的愉悦感,却永远不能成为现实。 现在的我虽然不至于弱不禁风,可是施展斗气或魔法力的能力却并不比任何一个普通人强。 杀神剑这个混蛋家伙不懂一点人情世故!虽然我因为顾忌暴露身份因而拒绝了它大肆杀戮的提议,但是暂时借我一点斗气或是魔法力进行自保也是好的呀。瞧现在闹心的! 按杀神剑的说法:它现在跑到我的精神深处却进行融合了。我实在无法理解那句话的真正含义。不过真正的问题在于,我根本就不知道怎么才能把杀神剑召唤出来。 什么叫精神深处? 杀神剑那么大的东西,究竟是怎么跑到我的身体里去的? 唉,兰仆说杀神剑是类似于他的智能生物,可是为什么杀神剑与兰仆相差那么大呢?兰仆对我要多恭敬就有多恭敬,可是杀神剑刚才出现时的表现,似乎对我爱理不理的。看起来,只好自己想办法了。 由我主张投降毕竟有些不好意思,蒂丝是女孩子,如果知道了敌人的实力产生投降的念头,那是比较正常的现象。 担惊受怕的我立即将念头转变为行动。“蒂丝,我有很重要的话想要对你说。” 蒂丝回头看了我一眼,又赶紧将视线逃离。“有什么话,打完仗再说吧。” 脸上仍未消失的红晕将蒂丝衬得非常美丽。现在我已经知道蒂丝是一个女孩子了,所以并不认为她爱害羞有什么不正常,反而觉得她此时的模样俏丽可人。 想了想,我郑重地说道:“别说打完仗,等打起仗来都有可能来不及。我一定要现在就告诉你!” 蒂丝慌慌张张地转过身。“吉姆里特,你去盛特拉姆那儿看看他们的准备工作完成的怎么样了。” 吉姆里特的脸上又一次露出招牌式的溺爱笑容,他点点头从容离去。我看着吉姆里特的背景,觉得非常奇怪。为什么吉姆里特的脸上老是出现那种表情呢? 蒂丝娇嫩的声音里含有一丝羞涩。“你刚才不会是准备就这样当着吉姆里特说出来吧。” 我愣了愣。是啊,我都没有什么自保的能力,的确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显露自己的才能。要不然,派系斗争或是敌对家族派杀手来暗杀我可不是好玩的。不过,我还什么都没说呢,蒂丝怎么能够想到这一点? 我狐疑地上下打量蒂丝,有点无法相信自己的猜测。 “色狼!”蒂丝娇嗔道:“这种时候只准说正经事。不许说什么乱七八糟的话!” 好不容易才忍住翻白眼的冲动。只不过上下打量了她几眼罢了,为什么会被蒂丝称之为色狼? “蒂丝,你仔细听着,心里有个数。 第217章 不过你千万不要告诉别人这个信息是我告诉你的。” “敌人当中,有狙击手两名,白银骑士一名,青铜骑士八名,幻剑士一名,迅剑士七名,魔法师六名。” 蒂丝的脸上显露出一丝惊讶。“你怎么会知道这些情况?” 我暗自叹口气,正在思考应该如何解释,蒂丝却免除了我的这个烦恼。“传说中某些特姆比斯特人拥有非常特殊的能力,原来是真的!” 蒂丝随即调皮地一笑。“我建议父亲让你成为高级贵宾,果然是物有所值啊。在你的身上,还能展现更多奇特的才能吗?神秘的特姆比斯特人。” 蒂丝的轻笑令我呆了一下。 突然间联想到卡特琳娜。同样是调皮的笑,卡特琳娜的笑是妩媚的、冶艳的、令人心跳加速而又几乎无法自持的。蒂丝的青涩而又清纯的笑容呢,同样非常诱人。对了,我怎么会用“冶艳”这个词来形容卡特琳娜那个才满十六岁的小妮子的笑容呢?想起那个令人血脉贲张的小妖精,我的心头不由地一荡。 蒂丝撅起嘴。“发什么呆啊?三千塞维尔人有这样的实力又有什么好奇怪的?本来以为你要和我说别的事呢,还把吉姆里特支开,这下好了,他准会偷偷取笑我的。” 蒂丝轻松表情令我心中一凛。 完了,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女根本就不可能考虑投降的事。看起来我不得不参加战斗了。另外,她后面的一句话是什么意思,该不会是认为我打算在凶险的战斗前向她表达爱意吧? 真是不可救药的浪漫! 吉姆里特和盛特拉姆、卡列勃一同走了过来。盛特拉姆对蒂丝说道:“战士们战斗意志非常好,所有的准备工作也全部完成了。” 蒂丝微微点了点头。 正在这时,德鲁戈家的战士开始行动起来。他们分成三支部队。两支较少的部队大约五百人,主力部队约两千人。那支德鲁戈家主旗所在的主力部队原地不动,另外两支部队沿着湖边小心翼翼地向比兹堡的另外两侧开始移动。 比兹堡位于锲入明镜湖的半岛上,三面临湖。春夏雨水多的时候,半岛露出水面的宽度不超过三百米。在枯水季,半岛的宽度大约有一公里左右。所以,比兹堡另外两面城墙离湖面最多也只有四百米。这种距离内,想要从两侧屯兵并发动攻击,除非防御一方无法利用魔法师对之进行远程攻击。 我的心中一紧。敌人敢于摆出这样的进攻姿态,证明要么他们的首领或是首席魔法师极为自大,要么就是敌人完全了解比兹堡内目前魔法师的具体情况。 可能是因为比兹堡很长时间都没有遭受过攻击的缘故吧,那些普通士兵看到敌人分兵三路准备三面围攻,只是木然地注视着敌人的行动。对战争相对了解的蒂丝等人,却面面相觑。 盛特拉姆迟疑地发言:“德鲁戈家大举进入我们的腹地攻击主城,昨天晚上我们才收到信息,这本身就很奇怪。” “现在敌人又摆出三面围攻的场面,看来是对我们城堡内部的情况非常了解。德鲁戈家为什么会对我们的情况这么清楚?” 蒂丝紧张地盯着城下不紧不慢沿着湖边向另外两侧运动的部队,犹豫不决。她突然抬头问我:“你认为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城中只有一名水系魔法师和三名见习魔法师。” 年轻气盛的卡列勃抢着说道:“应该趁着敌人正在运行当中让魔法对他们发动攻击!等敌人排好阵列之后,就更难对他们造成杀伤力了。” 我沉吟片刻,摇摇头。“现在最好别浪费魔法师宝贵的魔法力。水系魔法师施展的一级魔法疗伤术和二级魔法祝福术,在战争中可以发挥的作用远远超过直接施展冰箭来杀伤敌人。” “我们没有足够的魔法师是事实。所以,我们要面对事实,不必与敌人进行意气之争。” “不过我相信敌人也占不了什么便宜。” 我轻轻抚摸正津津有味地趴在城墙上观察着城下敌军动向的小火。它那副好奇的模样,看起来傻乎乎的。将小火的脑袋轻轻敲了两下,示意它跟着我向塔堡走去。蒂丝和其他几名地位较高的武士莫名其妙地跟着我走上塔堡,想看看我准备干些什么。 “小火,对着那边的人进行魔法攻击。” 好斗的小火焰狮子闻言大喜,喉部的皮囊收缩膨胀,开始酝酿着它的魔法。魔兽通过魔晶核施展的魔法无需魔法咒语,因而不会引发大量的魔法波动。不过魔兽施展魔法同样需要准备的时间。 没有等太长的时间,一个连株火球产生了。虽然现在正是乍暖还寒的初春,然而七八个剧烈燃烧的火球却瞬间造成了空气灼热而沸腾的错觉。一眨眼的功夫,火球倾泄到正在移动的敌人当中。 火球击中目标后爆炸了。异常明亮的闪光令远在三百多米之外观看的我军士兵也产生了双眼刺痛的感觉,身处其中的敌人估计会暂时失明。而可怕的轰鸣声,显然会造成爆炸附近的人产生止不住的耳鸣。更重要的是,突出其来的袭击令遭袭的敌人乱了阵脚。 奇怪的是,小火接下来的魔法攻击同样毫无阻碍地倾泄到敌群之中。敌人的魔法师为什么不建立结界进行抵挡呢? 施展探察术会消耗我的精神力,不过此时好奇心却占据了绝对的上风。 感觉掠过遭受袭击的敌人,不禁好笑。人们都说傻人有傻福,果然如此。小火虽然不是人,可是它的确足够傻,所以它的运气好的让人忌妒。 相信小火未必知道敌方魔法师的准确位置;即使它清楚位置也不可能知道应该首先攻击敌方的魔法师;再退一步,假设小火知道应该首先攻击谁,可是以小火目前的魔控力却绝对无法准确地控制火球击中目标。 小火的第一波攻击居然误打误撞击中了敌人右侧的魔法师! 虽然魔法的魔防能力远远超过常人,可是右侧的魔法师们可能站得太近,一名可能是被直接被击中的魔法师现在已经只剩下一口气了,另一名魔法师的生命波动也远逊于常人了。其余的五名见习魔法师,同样没有逃脱受伤的噩运,只是受伤的程度轻重不同罢了。 毫无疑问,右侧的魔法师们丧失了至少90%的魔法能力。 攻击一群几乎不受魔法结界保护的敌人,嘿嘿,我有仰天长笑的欲望。 有一种感觉,叫做畅快淋漓! 可以射出斗气的武士能够凭借斗气与小火施展的二级魔法相抗衡,那些无法射出斗气但修炼过斗气的武士遭受火球的攻击后也多半不会丧命。可是右路的魔法师基本上已经无法协同战士们作战了。随着时间的推移,受连株火球攻击的敌人死伤越来越多。 负责右路的敌军指挥官见事不可为,终于下达了撤退的命令。混乱的撤退结束之后,地面上遗留了敌人来不及搬走的三十多具尸体。 塔堡上的普通士兵眼中射出崇拜的目光。可惜我只是罗德曼家的客卿而并非他们的主公,要不然这些士兵很可能会马上跪在地上对我膜拜。 吉姆里特等人露出震惊的神情,我很高兴终于看到吉姆里特除了看着蒂丝的溺爱表情之外还有别的表情。吉姆里特虽然年纪很大而且拥有非常丰富的战争经验,可是在这场令人不可置信的完胜之后,他仍旧免不了因激动而显得有些口吃。 “剑先生……为什么,在你的魔兽……攻击的时候,敌人完全不防御或是反击?” 待敌人完全撤出了小火的魔法攻击范围后,它只好趴在塔堡的城墙上探头探脑地观察着敌人。小火虽然因为短时间内施展了许多魔法而气喘吁吁,可是它的眼神中居然有意犹未尽的意思。 想到小火的好运气,真想找个没人的地方畅快地大笑一场,哪怕把肚子笑疼我也不会在乎。可惜在美女面前我必须保持形象。 我故显高深莫测地轻轻一笑。“没什么,只是小火的运气特别好,第一波攻击就把右侧的魔法师给干掉了。下一回,估计不会再有这种好运了。” “我想……”蒂丝挨在我的身旁,期期艾艾地在以细不可闻的声音说:“你现在表现出来的能力已经有布雷西亚公爵的一半了。” “噢,不可能。”我摆摆手,以肯定的语气进行否定。“布雷西亚公爵谈笑间就可以令那一千名敌人灰飞烟灭。我可差得远了。” 蒂丝漂亮的大眼睛里散发着异样的光芒,她露出娇痴不依的表情。“我说你有他一半的能力你就有,不许反驳。” 正绞尽脑汁地考虑应该怎么打消蒂丝的这种想法,我看到右路的敌军残兵撤到了主力的附近。而敌军的主力部队早已摆出一副进攻的架式。敌军主力部队摆着进攻的架式好一会儿了,却没有实质性的行动,估计是德鲁戈家的家主先要了解右路部队溃败的原因。 这时,一个传令兵跑上塔堡。 “报!东面的敌人已经集结完毕,似乎准备发动攻击了。” 太好了。蒂丝现在对我而言简直就是一个长着两条长腿、自己会走路的大麻烦。我终于找出了一个摆脱蒂丝的好办法。 “蒂丝,这一面暂时不会有敌人发动攻击了,我去负责东面的敌人。你和吉姆里特他们守好正面。” 蒂丝赶紧反对我的建议:“我和你一起去抵挡东面的敌人。正面有吉姆里特、盛特拉姆和卡列勃,足够了。” “盛特拉姆,你们先下去进行准备吧。”我盯着蒂丝的眼睛,摆出一副公正无私的模样。 第218章 “蒂丝,你拥有我为你制作的特殊合成弓,而且射术是比兹堡目前最优秀的,你可以在战斗中发挥很大的作用。” 接着,我冲着蒂丝微微一笑。“如果无法抵挡东面的敌人,我会请你过来帮忙的。” 趁着蒂丝陷入“跟着剑”还是“在战斗中发挥很大作用”的两难之中,我顾不得小火已经有小牛犊大小,赶紧抱住它,准备带它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可是小火不知道为什么一面死死地抱着城墙的箭垛,一面发出不依的叫唤声,死活不肯跟我走。 顺着小火的目光,我发现它正痴痴地盯着南面的敌人。见鬼,小火肯定是喷连株火球喷得上瘾了。 无可奈何,只好附在小火的耳边引诱它。“跟我走,我带你去一个有好多敌人的地方,那儿比这儿更好玩,你绝对会喜欢的。” 小火这才松开死死抱着城墙箭垛的爪子,发出欢快的叫声。 从塔堡内的楼梯往下走的时候,我回头看了蒂丝一眼,发现她的目光中有一丝难以察觉的幽怨。我的心头一软,轻声对她说:“蒂丝,自己小心一点。别受伤了。” 蒂丝的眼眶内虽然闪着晶莹的光,可是因为我的这句话,眼睛又眯成弯月的模样了。虽然蒂丝眯着眼睛含泪带笑的表情象雨后梨花般令人赏心悦目,可是我却为自己不坚定的意志而烦恼不已。 有道是最难消受美人恩,以这种温情的语气与蒂丝交谈,岂不是在自寻烦恼? 第六部第十九章 第十九章 “呜……呜……” 刚刚穿过塔堡来到东面城墙,敌人的阵地中就吹响了进攻的号角。凄厉的号角声,令战士们的心不由地紧缩了。 两百名左右的敌人,排成四排,穿着不同的衣服或铠甲,举着形状各异的盾牌,拿着各种各样的武器,却踏着整齐如一的步伐向城墙缓缓逼近。 在这些敌人的身后,有三个人穿着魔法师专用的魔法袍。从魔法袍的等级看,他们是一名魔法师和两名见习魔法师。在他们的身边,是三名专门在战斗中防备弓箭的持盾手。这三名持盾手所持的盾与众不同,有两米高、一米宽。只要持盾手反应及时,敌对方的弓箭手根本无法伤害他所保护的魔法师。 留在原地的敌人有三百多名。有盾牌的战士便一手拿着盾牌,另一只手拿着别的武器有节奏地相互敲击;没有盾牌的人便拿着武器,或者敲击另一只手上的武器,或者敲击自己的胸铠。 我相信,如果不是每个塞维尔人,那么起码是每个德鲁戈家的士兵都能够熟练掌握这种敲击技巧。三百多名敌人发出的金属敲击声,总是能够在同一瞬间响起。在金属敲击声的间隙,两百名担任进攻的士兵发出整齐嘹亮的“噢”、“哈”之类的呐喊声。 城下,除了整齐的脚步声,还传来极富节奏的声音。 “砰!” “噢……” “砰!” “哈……” 我看了看城墙上的士兵。虽然身边的士兵并没有因为敌人的举动而显示出害怕,可是看到敌人的士气高昂我还是很不乐意的。 我大喝一声。“拿战鼓来!” 战士们并没有因为敌人势众而士气低落,所以我不打算以军鼓来激励战士的士气。现在我想做的,只是打击敌人的士气罢了。毕竟破坏比建设容易嘛。 和安丽丝相处日久,我对音律的了解已经颇为精通。仔细聆听敌军音响的节奏,寻找旧音已逝,新音未生的瞬间。我力贯双臂,一分鼓槌,敲打在军鼓的边沿,发出“呛砰”的巨响声。 巨大的“呛砰”声响起之后,敌军微微一滞。可能是因为惯性吧,敌人仍旧发出那种刚阳激荡的呐喊声,继续朝着我们走来。 战士们听着我所敲击毫无节奏的鼓声,全都露出满脸的诧异。虽然音律知识是贵族的专利,可是普通人随便一听也可以听得出来,我所敲击的鼓声只能用不可理喻来形容。鼓声毫无节奏,音量也一会儿大得令人恨不能掩耳,一会儿小得令人觉得烦燥不安。 如果安丽丝听到我此时敲击的军鼓声,准会用力地拧我的耳朵。拧完我的耳朵之后,她肯定还会大声申明:从来就不认识我。 我此时敲打的军鼓声,不为悦耳,但求难听。敌军的兵器敲击和大声呐喊混合而成的和谐音乐,在我的捣乱之下却变得晦暗滞涩。就好象一道非常美味的菜肴,被我胡乱往里面加了各种调料一样,吃过之后只会觉得特别难受。小火不知吃错了什么药,居然在这个时候起哄起来,它趾高气扬地有一声没一声地嚎叫着,折磨着敌我双方的耳膜。对于小火的表现,我有些忍俊不禁。 我不知道在塞维尔的历史上有没有别的人做过类似的缺德事,反正城下的敌军显然完全没有处理这类事的经验。他们的呐喊声越来越不整齐,步子也越踏越乱。 战士们终于明白我敲击鼓声的真正含义了,他们嘻笑着对着城下进退维谷的敌军指指点点,发出嘻嘻哈哈的笑声。 从南城方向传来尖厉的响箭啸声,这时,我们这一面的敌军指挥官也发出了强行攻击的命令。在冲锋号角声急促地响起之后,敌人不再保持有条不紊的缓慢步伐,而是加速冲了过来。 看着敌人身后的湖水,我暗自感叹城中魔法师的数量太少。如果有足够的魔法师,敌人敢站在离我们三百米外的地方集结吗?在强大的魔法攻击下,敌军不被赶到湖里去才怪呢!小火虽然厉害,可惜它毕竟才三个月大,凭它现在的魔法力,根本无法攻破由敌人魔法师制作的结界。 敌人已经冲入两百米的弓箭射程之内。我看了看城墙上的准备工作,滚石、檑木、火油、箭矢都很充裕。不过敌人实在是太多了,我还是节约一下箭矢吧。 仔细观察着敌我之间的距离。待敌人冲到离我们一百五十米的距离时,我用力地将手一挥。 “放箭!” 对于那些手持普通弓的罗德曼家战士,在一百五十米的距离根本就没有什么准头可言。敌人拿着盾牌小心地护着身体,箭矢大多都被盾牌成功地挡住了,只有少数几名特别倒霉的家伙被射中了胳膊或是大腿。那几名受伤的德鲁戈家战士确实彪悍,最多只是一个趔趋,然后拨出射入身体的箭,仍旧继续向我们冲来。说起来,一百五十米的距离对普通弓箭和普通士兵来说还是远了点。强弩之末,势不能穿缟。在这种距离被普通士兵射中,如果不是要害被击中,那么只不过是受点轻伤罢了。 传说中,精灵族有一把金色的圣弓,人类以自己的喜好将之称为黄金战神弓。没有人知道黄金战神弓是以什么质地所制,此弓似乎充盈着一种异样的能量,能将普通的箭矢威力增强十倍以上。 我制作的合成弓与之相比自然是差得远了。不过以狮鹫脚筋为弓弦的合成弓与普通的弓相比,其威力却也不容小觑。虽说不能说将箭矢的威力增加十倍以上,不过增加一倍的威力却并不困难。 从背上取下合成弓,然后抽出三只箭,再稳稳地将弓举起。现在敌人的前锋离我只有一百二十米了,在这种距离内别的大话不敢说,我至少可以确保瞄准大腿就不会射中胳膊。 “哧……” 弦响箭动,三支箭同时射出,以一种莫可匹御的强劲洞穿了三个敌人的大腿。以我从兰仆那里学到的人体知识,那三个人的大腿已经受了重伤,至少是不可能参加攻城战了。 摇摇头,我对取得的成果并不满意。可惜合成弓适宜的箭矢只有半米左右,如果是长弓的那种箭矢,便可以将那三名敌人钉在地上了。不战而屈人之兵才是最好的选择。将目标钉在地上显然比将他重伤更能造成敌人的恐慌。而且敌人也实在是太强悍了,大腿受了重伤却并不大声叫喊。 不大声嚎叫别人怎么知道你受了多重的伤呢?不叫大声嚎叫别人怎么知道我的厉害呢?不大声嚎叫其余的敌人怎么会害怕呢? 郁闷地叹口气,再次抽出三支短箭,瞄准敌人,射击。距离虽然近了,可是效果却比首发命中要差许多了。这一次,只有两个敌人被我射中。 我沮丧得不行不行的。一百多米的距离,居然有一箭没有射中。这不是毁我的一世英名吗?如果在布雷西亚闹出这种糗事,麾下的士兵肯定会士气大落。暗地里,塞斯人可是称呼我为神魔大人啊。布雷西亚人的叫法虽然不好听,他们称呼我为魔王大人,但布雷西亚战士对我的敬畏甚至在塞斯人之上。虽然说脚掌比大腿难射,虽然说连株三箭的技巧有很高的难度,但是这种成绩实在是糗死了。 老羞成怒之下,我加快了射箭的频率。敌人虽然离我越来越近,可是无法保持平静的心情,射箭的命中率反而更低了。 我终于对破罐子破摔的心理状况有了深刻的了解。箭壶里的标准存量是十二支箭,整整两壶箭壶的短箭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被消耗光了,可是被我射中的敌人还不到二十。敌人虽然在我的一轮急射之稍稍混乱起来,但是他们已经冲到城下五十米左右的地方。 敌人当中的弓箭手开始对城头进行反击。从铠甲及装备看,在这支两百人的部队首领是一名狙击手。狙击手的弓好象并不特别出众,至少比我特制的合成弓要逊上许多。不过狙击手凭借他出众的射术,孤傲地站立在他的部队后面朝着城上射击,对我军造成了很大的威胁。 按道理说,象比兹堡这种规模的小城抵御数量不多的敌人进攻时,箭垛和箭孔可以使守军在射击时占据极大的优势。 第219章 居高临下这一优势自然不言而喻。通过箭垛和箭孔射击时,暴露在敌人攻击范围内的身体面积是非常少的。也就是说,在相同射术的前提下,守城方射中敌人的机率比攻城守射中对方的机率至少要多两倍。 可是比兹堡本应享有的优势却被那名狙击手给完全破坏了。 狙击手虽然不能象高级狙击手那样百步穿杨,但是在五十米的距离内射中箭孔后面的目标对狙击手而言却并不特别困难。短短的半分钟内,我方就已经有五名战士利用箭垛或箭孔射击时被那名狙击手射中了。如果不是因为我有特殊的感应力,弄不好也会被那名狙击手射伤。 被狙击手这么一弄,战士们被压制得躲在城墙后面,完全抬不起头来。有两名士兵不死心,将弓举过头,对着城墙向下盲射。可是这两名士兵却转眼间成了那名狙击手的第六名和第七名受害者。仍旧有一些士兵跃跃欲试,不过我并不愿意战士们做出这种不必要的牺牲,因而下达了禁止反击的命令。 我躲在城墙的背后,不由有些悲观。 唉,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啊。 想当初在塞斯的时候,我和伊莉两个人就击溃了一个小队的敌人。现在东面城墙上加上两角塔堡上的战士,差不多有七十多名。再加上五十多名残疾军人和二、三十名进行辅助工作的健妇,在我的指挥下共计一百六十余人。可是面对城下如狼似虎的两百名德鲁戈家战士,再加上他们身后的三百余人,我的心里确实空荡荡的没底。实力决定一切,确实是万世不移的真理。 敌人的魔法师制作了结界,小火凭借高等魔兽的本能,并没有冲动地对敌人施展魔法。而弓箭手也被敌人压制住了,看来搞不好最终只能凭借滚石、檑木进行抵抗了。 这时,身旁一名安装着一条假腿的残疾军人压抑着自己的嗓音兴奋地对我说:“剑先生,您可以同时一次射出三支箭,而准确率竟然可以达到那么高。您是我见过最厉害的弓箭手!” 侧头看了独腿军人一眼,我的心情并没有因为他的恭维而好转。独腿军人真是少见多怪,别说是马迪尔、休特,就算是蒂丝,目前的射术也比无法使用斗气的我强。当然,在射术上蒂丝也有不如我的地方,她无法熟练地掌握连株箭的技巧。 独腿军人透过观察孔往下看了一眼。“剑先生,敌人那个首领的射术实在太厉害。在他的压制下,我们无法有效地通过弓箭反击。这种情况下,敌人占据太多的主动。” “您能够干掉他吗?” 妈的,我也想啊。 在五十米的距离内,在特制合成弓的帮助下,我所射出的箭支无论是准确性还是力量、速度,都不会逊于那名狙击手射出的箭。可是我的士兵已经被敌人压制了,我如果探出头去,岂不是成了他的靶子?!强令士兵全部探出头反击,以便吸引敌人的弓箭手攻击,我的安全倒是可以得到保障。可是比兹堡的战士实在太少了,我实在是浪费不起。 城下敌军普通士兵射出的箭我还可以不在乎,可是在五十米内的狙击手射出的箭,在无法使用斗气的前提下我可不敢轻视。 独腿军人压抑着自己的兴奋之情,低声说道:“剑先生,我来作观测手,吸引敌人的注意。我起身后一个呼吸的时间,您再站起身干掉敌人的首领好吗?” 作观测手是一件非常危险的,被敌人的弓箭完全压制后作观测手,其实应该说是诱饵更恰当。从独腿军人的表情上,可以看出塞维尔人对战斗的狂热。 沉默之际,残疾军人见我没有明确反对他的提议,便拖着假腿向旁边匍匐爬行而去。 我默然反省:精锐士兵、老兵、新兵在相同条件下作战,其伤亡比率大致为为1:4:8。考虑士气等方面的因素,完全由精锐士兵组成的联队在某些情况下甚至能够击溃完全由新兵组建而成的兵团。残废士兵虽然比老兵的战斗力稍低一些,但他们并非没有战斗力。或许,在某些特殊的时刻,他们能够比那些四肢健全的士兵发挥更大的作用。 残疾的军人拥有丰富的杀戮经验,他们早已习惯于杀人或是被杀了。久经沙场的勇士们,如果失去了身体的一部分,更容易看破生死。经历过无数厮杀、见证过太多死亡的人,比普通的士兵更容易知道在战场上应该做什么,也更敢于去做那些看起来非常危险的事。 敌人此时已冲到城下并且毫无顾忌地开始对着护城河进行填土的工作。如果不能改变这种被动的形势,我所负责的东城就危险了。虽然刚才战士们在我的率领下给予了敌人超过三十人的伤亡,但敌人的总人数仍然超过我军布置在东城上的士兵。如果士兵一直无法探出头,那就非常的不妙了。 独腿军人吃力地举着盾牌站了起来,但是只有几支稀稀落落的箭支朝着那张盾牌射去。看来敌人的作战经验也是非常丰富的。 我正暗自焦急,独腿军人却将一只手臂伸出盾牌的掩护,一下子引来了上十支箭矢,其中好几支都钉着那只胳膊上。其中有一支箭射得特别深、特别狠,巨大的冲力竟然导致独腿军人一个趔趄。 我无暇关注独腿军人的情况,趁此机会站起身对准城下的敌人发出连株箭。三支箭中,有一支射向那名狙击手。 “嗖!”狙击手的反应极快,连续几个极为快速的旋身,躲过了那支破空而至的劲箭。 力分则弱。我立即改变了主意,改为只用一支箭。 趁狙击手立足未稳,迅速拉弓,放箭! 第六部第二十章 第二十章 值此事关生死的战斗之时,我射出的一箭超出正常的水平。这一箭,我甚至无法以目光捕捉它的轨迹。它的速度极快,快得让人无法感觉它的存在。 狙击手的反应非常迅速,立刻以弓击箭。 狙击手疯狂地将弓挥出,或许是因为对弓箭的特殊敏锐感觉,他居然击中了那支箭。 “轰……” 弓本来是用来射箭的,此时却与箭发生了另一种形式的亲密接触。以狮鹫脚筋作为弓弦射出的箭,其力量超过了狙击手的想象。那只高速运行的短箭虽然稍稍改变了轨迹,却仍旧射中了他。那支扁平带侧锋的利箭,深深地钉入了他的左肩。 狙击手右手捂住左肩的伤处,面露骇然之色。 看到这种情况,那名独腿军人发出嘶哑而暴烈的嚎叫声。“好!!” 如果不是偷袭在先,如果不是刚才那一箭超出了我的正常水平,我想应该很难取得目前的成果吧。从狙击手的生命波动判断,他的左臂气息已经乱得一团糟,已经无法再射箭了。剩余的敌军弓箭手,又怎么可能对我产生威胁?不过狙击手只是左臂受了重伤,还可以对战斗进行指挥。打蛇不死而遭受反噬的例子太多,我不想犯前人犯过的错误。 又抽出一支箭,将之锁定那名狙击手。 如果狙击手受伤的是右臂,那么他还可以用左臂上的盾牌进行抵挡。可是现在,或许是丧失了斗志,或许是明知事不可为,狙击手的眼神黯淡,似乎丧失了抵抗的决心。敌人放弃抵抗的眼神并没有令我产生怜悯之情。战斗中,是不应该拥有怜悯这种感情的。 弓弦轻响,利箭如期射入了狙击手的心脏。 狙击手无声无息,直挺挺地倒在地上。我趁此机会大喊:“你们的首领已经毙命,何必继续送死!” 敌人一阵混乱。趁此机会,我意气风发地跃立于城头,不时侧身闪开飞向我的箭支,寻隙以连株箭射击敌人。在我的带动下,战士们重新躲在箭垛和箭孔之后向敌人射击起来。 敌人的攻势受到了严重的阻碍。虽然城下的敌人几乎都有盾牌,可是普通的盾牌无法护住全身。我可以自然而然地感觉五十米以内的生命波动,即使是闭着眼睛,每次弓弦响起,也必定会有三名敌人中箭倒下。 敌人的队形越来越乱。利箭,特别是我所射出的利箭,象死神的邀请函一样迅速而有效地收割着人命。 正得意的几乎忘形,心中突生警兆。下意识地,我一个侧翻跃下城头,躲在城墙的后面。 刚刚跃下,刚才站立的城头上就发生了猛烈的爆炸。根据其爆炸的猛烈程度判断,至少有四个火球击中了我刚才站立的附近城墙。看来,在两名见习魔法师提供魔法力配合的情况下,那名魔法师对我施展了连株火球。 心有余悸的我深深吸了一口气,轻抚因受惊而僵硬的脸庞。 火球术与魔法神箭和风刃术之类的魔法相比,其命中目标的精确性略差。由于施法者的魔控力不同,由魔法师一级的人施展,两百米的距离误差通常在十米左右。但是如果魔法师与目标的距离是六、七十米,考虑火球击中目标后会产生爆炸,而爆炸半径至少超过三米,那么命中率基本上可以算作百分之百了。 所以,我讨厌城下的那些魔法师,因为他们在距离七十多米的地方对我施展火球术。 当然,更令我讨厌的是,那三名魔法师居然还有专职的持盾手对之进行保护。 好在我反应及时。要不然被火球的爆炸波及,我可不敢保证以自己目前的状态是否能够避免受伤甚至是丧失性命。 正在自怨自艾,小火已经出于本能完成了反击的准备。它怒啸一声,趴在城头上,开始施展连株火球。人类魔法师施展魔法需要时间念咒,况且我也可以根据魔法元素的波动判断自己是否安全。 第220章 于是我也探出头,观看小火的表演。 连续七个火球朝着敌人的魔法师聚集的地方飞去。 看到这种情况,我提早判处了敌方魔法师的死刑。 持盾手主要的主要作用是防备对方弓箭手偷袭。让持盾手抵挡对方的魔法攻击,那便超出了他们的能力范围。 火球的速度远远高于普通弓箭的速度,如果是在四百米开外,持盾手还可以挡住火球。可是即便持盾手能够挡住火球,巨大的冲击力和爆炸也会将持盾手震得下盘松动甚至腾空而起,因而无法为魔法师挡住连株火球中剩余的火球。在七十多米的距离内,持盾手甚至无法做出反应正面挡住火球。那样,第一颗火球爆炸的余波就可以伤害持盾手身后的魔法师。至于剩下的火球,必然会倾泄在魔法师的附近。 果然不出我所料。除了第一个火球略受阻挡外,其余的火球都在魔法师附近的地方爆炸了。 我暗自感到可惜。小火这一次施展的连株火球有七颗,其实最多只需要三颗就可以解决敌人的魔法师了。剩下的四颗火球扔进敌人的士兵当中,可以造成很大的破坏呢。小火这个傻瓜真是浪费呀。 小火不知道我正在人偷偷对它腹诽,屁颠屁颠地跑到我面前讨好地舔我的脸。 “好了好了,谢谢你帮我报仇。不过现在别舔我,城下还有好多敌人呢?你把他们干掉了再和我玩吧。” “对了,小火,你背上的疱都那么大了,怎么还不进阶啊?进阶之后你应该会厉害许多吧?” “唉,你现在的能力比阿呆可差远了。如果阿呆在这儿,消灭城下的敌人对阿呆来说根本就象玩似的。” 小火听了我象老太婆一样罗索的埋怨,立时就变得焉头焉脑的。凶恶的狮子脸上,居然表现出寡寡郁欢的神情。小火不再和我瞎闹,它探出头盯着城下的敌人看了好半天,不知在研究什么。 我对小火的反应颇为吃惊。兰仆说火焰狮子的智力不如猞猁,我瞧阿呆已经够傻的了,小火应该比阿呆更傻才对。可是小火现在的表情为什么会这么丰富呢?难道说身为王者,智力就会高出许多吗? 不管小火了,威胁还没有完全解除,我还是研究一下现在的形势吧。 城下的敌人还有超过一百五十人拥有战斗能力,他们身后的那些伤者正在吃力地返回阵地。或许是因为身为首领的狙击手丧失了性命,或许是因为魔法师被消灭,敌人的士气变得非常低落。估计即使我和小火不出手,敌人也无法再强行攻城了。 身旁突然响起一声狂啸。说时迟,那时快,我还没反应过来,一团火红的身影从城头跃下,向敌群扑了过去。 “小火!”我又惊又怒。 见鬼,我突然明白自己犯了一个错误,而且错得实在离谱! 有智力的生物就有自尊心。小火还太小,小家伙有时候会做出一些特别冲动的事。我不该老是逗弄小火,伤了它的自尊心。 我探出头向城下望了一眼。十二米对于练过格斗技的人来说并不算致命的高度,况且城下还有护城河,即使我没有任何斗气,从这儿跳下去多半也不会有什么危险。可是,跳下去之后该怎么回城呢? “小火!回来!!要不然我打烂你的屁股!!!” 回应我的,是小火的暴怒的狂啸,它象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冲入敌群来回冲杀。小火现在的格斗实力可以与盛特拉姆相媲美,它在敌群中以闪电般的速度猛扑,以爪牙撕咬。无论是精致的胸甲还是坚硬的盾牌,在小火无比锋利的尖牙利爪面前,却如同黄油一般柔软。令德鲁戈家战士更为恐惧的是:小火在战斗之中,喉部的皮囊仍然不停地收缩膨胀。然后,小火会突然间喷出威力强大的火球。 在战场上,普通士兵唯有相互配合良好才有可能击败实力高于自己的敌人。或许是因为事发突然,或许是因为敌军士气低落、队形散乱,德鲁戈家战士一时之间竟然没有进行有效的配合,因而无法阻挡小火的肆虐。 小火在敌群之中往来冲杀,居然犹如入无人之境。 我来不及为小火的武勇而高兴,经验丰富、战意坚韧的敌人已经意识到局面的不利。地位较高的武士开始大呼小叫地对战士进行组织。他们围住小火,相互配合着向小火发起攻击。虽然小火作为高级魔兽生来就拥有极高的战斗天赋,但是它毕竟才三个月大;虽然小火可以在格斗的同时突然喷出魔法,但是它的敌人是作战经验非常丰富的维塞尔人,而且包围小火的人数太多,风格也太过强悍。 看着敌人各种武器不时从小火的身旁擦身而过,我看得心惊胆颤。 我赶紧张弓射箭。五十米的距离内射那些格斗技并不高的敌人,我可以做到箭无虚发。在射倒围攻小火的第二十七个敌人后,在刚才的战斗中表现得悍不畏死的敌人终于崩溃了。 小火仍旧不肯放过那些刚才令它吃了大亏的敌人,怒啸一声准备继续追击。见到小火这副模样,我急坏了。刚才威胁小火说要打它屁股,它并不理我。硬的不行就来软的。 “小火!快回来,有好东西给你吃!” 小火回头看着我,一副犹豫不决的样子。 “别追那些敌人。那边还有许多敌人,你追过去如果被包围了,我没法帮你。受伤会很疼的!” 小火终于被我的利诱加上恐吓给说动了。它飞快地向我跑来,离城下十几米的地方,它以一个优美的姿势纵身跃起,跳到我的身旁。 我倒吸一口冷气。老天,小火的速度可真快,几乎不比阿呆逊色呢。等它成年后,该不会比阿呆还快吧?而且,小火的弹跳力可真惊人。幸亏小火刚才没往我身上扑,不然那么大的冲击力我可承受不了。 我仔细检查了一下小火的身体,不由好生心疼。它的右前腿拉开好大一条口子,鲜血直冒。 我对着身旁一个士兵粗鲁地大吼:“发什么呆!快,还不快去叫那个水系魔法师过来为小火疗伤!” 士兵被我吼得一愣,我也顾不得那么多了。用相依为命来形容目前我与小火的关系虽然肉麻了点,但是我确实很在乎小火。轻轻按住小火右前腿上的血管帮它止血,我捋捋小火的鬓毛,问道:“疼吗?” 小火本来还没什么的,被我这么温柔地一问,一下子就泪眼汪汪起来。 “别哭,别哭。你刚才还那么勇敢的,现在怎么这副模样?” 没想到我越安慰越坏事,小火干脆悲戚戚地呜咽起来。 我又好气又好笑。小火自己耍脾气跳下城去,我还没怪它呢,它倒先发制人表现出这么委屈的模样。 不过小火看起来还真是蛮可怜的,我实在不忍心严厉地批评它。忘了在兰仆离开之前问问小火的成年时间。干脆等小火进阶后再把它当成年人对待,现在先把小火当小孩子哄着吧。 “坚持一会儿,魔法师马上就会来了。他来了之后就可以帮你疗伤,就不会很疼了。” “报告!”刚才那个被我大吼的士兵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南城战斗正酣,魔法师大人无法抽空过来……” 第六部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一章 真是屋漏偏阴雨天。 小火击退东、西两路的敌人虽然不至于精疲力竭,但是费那么大的力气到底不是象吹口气那么简单。现在又得马不停蹄地去支援南城,真是太命苦了。 可惜现在不卖力又不行。 在蒂丝根本不打算投降的情况下,我没有退路,也不打算后退了。在罗德曼家我还能够以座上客的身份度过这一年。如果比兹堡被德鲁戈家攻破,假如城破之时我不至于丧命,多半会成为德鲁戈家的阶下囚。水向下流,时间向身后流淌,这都是人力不可改变的。在日尊者的逼迫下,我不得不退让。如今区区一个地方土豪,我不信仍旧必须退让。 在“座上客”与“阶下囚”的两选一的选择题面前,任何人都可以很迅速地选出正确的答案。在这个问题的答案上,我自然是坚定地选择前者。 贵族被俘并不是什么特别不体面的事,但是它也不至于是什么光荣的事。我参加的战斗有近十万人的大型战役,也有几个人的拼杀。算起来,大大小小的战斗数十场,我还从来没有被俘过呢。现在我并不打算对这种光荣的传统进行任何改变。 如果比兹堡被攻破,罗德曼家有身份的贵族还可以用金钱赎身,我可就不同了,谁来为我赎身? 想到这里,我顾不得安慰小火,赶紧交待一名地位较高的武士负责东城的防卫工作。然后,我示意小火跟着我去支援南城。 小火一瘸一拐地跟在我身后,哼哼唧唧地呜咽着,弄得我一阵心酸。 该死的日尊者,害得我这么惨!等我恢复了…… 唉,想想又是一阵灰心。日尊者的实力高得不成名堂,在我的感觉中他似乎比凯森还强。不过,如果能够制造我、凯森、皮耶德和凯森麾下的两名黄金骑士合击日尊者的局势,我一定要日尊者好看! 刚刚穿过塔堡来到南面城墙,突然心生警兆。我下意识地微微侧头,一支箭擦着脸颊掠过,我甚至能够感觉那支箭高速飞行时与空气摩擦的炙热感。 我低声咒骂了一声。现在保住小命才是最重要的,居然还在想着找日尊者报仇的事,实在太不切实际了。 我不得不弓着身子向蒂丝那儿潜去。南面城墙上,所有的人,除去受伤或死亡的人,都是弓着身子。 第221章 美貌如花的蒂丝如此,老实在忠厚的吉姆里特如此,威武强悍的盛特拉姆如此,连那个在众人面前总是骄傲的象只孔雀的水系魔法师也不得不灰头灰脑地蹲在地上为伤员施展疗伤术。 潜行到蒂丝的身旁时,她正通过箭孔向城下奋力反击,甚至没有发现我。我没有打扰蒂丝,而是径直潜行到水系魔法师的身旁。 “魔法师,帮我为小火疗一下伤。” 不知道是因为面前的中年人脾气本来就不好,还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心情过于恶劣,水系魔法师没好气地大气斥喝道:“等一会儿!” 我来到魔法师的身旁时,他刚好为一个伤员施展完一个疗伤术。对于这样的待遇我很不习惯,心中一阵郁闷。 可能是觉得刚才的语气过于粗暴吧,他将声量稍微放轻,向我解释道:“没看见还有好几名伤兵吗?” “小火是守城的主力,它现在受了重伤!” 仿佛是为了证明我的话,哼哼唧唧的叫唤声在我的身后及时地响起。 魔法师仔细地看了看小火,然后将视线转向我,嘴角带着一丝讥讽。“重伤?” 虽然小火的右前腿只是划了一条大口子,硬要说是重伤确实有大惊小怪之嫌,但是魔法师的表情却极大的刺激了我。在塞斯和布雷西亚,有谁敢对我露出这样的表情?! 愤懑的感觉在我的心头激荡着,这一刹那,我的心情简直可以用暴怒来形容。或许是狰狞的表情令魔法师颇为畏缩,他的脸色微变。 水系魔法师指着我身后,冷淡中含有不安。“贵宾大人,我看不出您的魔兽受了什么伤。如果它受的是内伤,很遗憾,我恐怕帮不了什么忙,因为疗伤术对治疗内伤没有任何效果。” 那么大的伤口还看不到,这个不良中年人的视力是不是有问题?! 我强压下愤怒的情绪,疑惑地回头,却发现小火正趴在地下舔着自己受伤的前腿。在小火舌头舔过的地方,正冒着氤氲白气。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道伤口竟然消失不见了!在小火舔过的地方有一条狭长的鲜红嫩肉,证明我原先见到的伤口并非幻觉。 没想到火焰狮子居然拥有这么强大的自疗能力。 让我又好笑又好气的是:小火一边舔着受伤的地方自疗,还一边大声哼哼唧唧地叫唤着换取我的同情。现在被我发现了,它的脸上露出不好意思的调皮表情。 假如小火不是一只魔兽而是一个小孩子,假如小火已经认我为主,假如我的实力没有受禁锢,那么我肯定会对着小火的屁股抱以老拳。 害我出了那么大一个丑! 一时间,我简直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才好。我红着脸含含糊糊地对魔法师说道:“唔,既然你无法治疗内伤,那就算了……我自己想办法吧……” 说完,我象是被恶魔追赶一样,弓着向蒂丝的方向快步跑去。 蒂丝用眼角的余光发现了我。她高兴地说:“你来的正好。南城防守正吃力呢。你击退了东城的敌人吧?” “不是,东城危急,敌人已经攻上城墙了。我是来请求援兵的。” 不仅是蒂丝美目圆睁地猛然回头,附近的吉姆里特、卡列勃也震惊地停止了射击,以看见了鬼似的表情地盯着我。 我的声音其实很小,为什么他们都听见了? 对着吉姆里特耸耸肩。“我和蒂丝开玩笑的。东城的两百名敌人已经被击溃了。他们损失了一名狙击手和一名魔法师、两名见习魔法师,士气严重受挫。短期内东城方向的敌人很难组织有效的进攻了。” 吉姆里特松了一口气,而卡列勃则狠狠地瞪了我一眼,不过还好他们都没有说什么,而是将心思重新投入到战斗中。 蒂丝拍拍自己的胸口:“你真坏,吓死我了。其实我早就知道你可以打退敌人的进攻,只是没想到战果会这么好。” “你早就知道我可以打退敌人的进攻?”我调笑道:“如果对我有信心,你就不应该被我骗着。” “那不怪我。”蒂丝的脸红朴朴地非常好看。“我是相信你的:相信你的能力,也相信你的话。谁知道你会骗我?” 我觉得继续这样与蒂丝交谈下去,比面对一个狙击手与之单挑要危险得多。正好小火仍然一边舔着腿一边哼唧着,我不再理会漂亮而热情的蒂丝。 “小火,还疼吗?” 蒂丝此时象一只无忧无虑的小云雀,叽叽喳喳地问道:“什么,小火受伤了吗?我怎么看不出来?” 肉体受到伤害后容易引起心理上的脆弱。小火以前对蒂丝总是爱理不理的,可是现在,它却可怜兮兮地伸出右前腿,将受伤的地方展现给蒂丝看。 蒂丝轻轻握住小火的右前腿仔细观察,一惊一乍地发表着评论。 “唉呀,这么长一道伤痕啊!” “呜呜……” “小火真是可怜啊。疼吗?” “呜……” “可是伤口怎么都长嫩肉了?小火的伤好得那么快,真厉害!” “吼……” 蒂丝天真的笑容好象是刚刚了拯救世界的天使。“还疼吗?不要紧的,我给你摸一摸就不会那么疼了。” 小火配合着蒂丝发出满意的哼哼唧唧的叫唤声。 看着蒂丝和小火交流得那么融洽,我又好气又好笑。现在都什么时候了,选这个时候来拉家常合适吗?!在一个战斗团队中,主从关系必须明确,上下职责必须严格。也许比兹堡的防守者可以忍受堡中射术最高明的弓箭手玩忽职守,但是他们一定无法接受最高领导者不干正事反而和一只魔兽叽叽咕咕地聊天。 “蒂丝!” 蒂丝茫然地回头。“什么啊?” “代领主!” “哦。”蒂丝恍然大悟,不好意思地吐了吐小香舌,她轻柔地抚摸小火受伤的地方。“等打退了敌人的进攻后给你弄好吃的,然后再帮你摸一摸。” 小火用力地点头,让我感到好笑。好歹也是一代火焰狮子王,小火现在的表现哪有一点王者的风范? 强行将心神从蒂丝的身上移开,我仔细观察目前的战况。 敌军主力的攻击非常猛烈。除了魔法师不停地施展魔法攻击着城墙外,敌方还将四架投石车设置在四百米开外的地方朝着比兹堡不停地攻击。每辆投石车由十来个士兵进行操作,每次可发射近百斤的巨石。比兹堡的城墙材料是非常坚硬的青条石,厚达四米以上,击中城墙的火球或是巨石在短期内根本就不能对之造成威胁。 城墙上的箭垛虽然是由体积较小的石头堆砌粘合而成,只有一米多厚,却也是由青条石建筑而成。魔法火球或是巨石如果恰巧击中箭垛或箭孔的位置,同样无法造成很大的损坏。除非箭垛如果连续被巨石或火球击中,才会出现破损的情况。 与刚才东城那边的形势类似,南城下的一名狙击手也率领着他的部下完全占据了压倒性的优势。我们的战士已经被敌人高超的射术所震撼,不得不暂时停止通过箭垛或箭孔对城下的敌人进行反击。城上的战士们此时已经完全被敌人压制了。现在,战士们只能凭借小型的抛石器来进行反击。 真是想不通,形势如此危急,蒂丝怎么能够有心情和小火聊天?她也太没有身处战争之中的自觉了。 难怪爱克斯大陆有着“战争,让女人走开”的古老谚语。 现在,应该怎么做才能扭转颓势呢? 第六部第二十二章 第二十二章 形势是如此的严峻:弓箭手站在城下肆无忌惮地向城上进行着压制性的射击;投石车虽然只有四辆,可是对于比兹堡这种类型小城堡来说却也不能说不是个讨厌的威胁;魔法师虽然站在四百米以外的地方施展火球术,击中城墙却是轻而易举的事。 如果仅仅是这些,我倒并不担心。比兹堡的城墙由非常坚硬的青条石建筑而成,厚达四米。靠敌人的三名魔法师和若干名见习魔法师,加再四台投石车,想要将城墙打开一个缺口至少也是三、五天的工作量。至于说城墙上的防御力较低的箭垛,可以临时用大青石进行修补,敌人现在的破坏速度还远远比不上我们的修补速度。 问题在于,在压制性的攻击掩护下,敌人正在城下毫无顾忌地填埋护城河。而且在南城这一主攻方向上,敌人使用了攻城填沟的专用工具:虾蟆车。这种工具前方镶有坚固木板,可以冒着箭雨运送大量砂石填充护城河和战壕。 这样被压制得抬不起头来终究不是办法。如果不设法消灭虾蟆车,只需要数个小时,五米宽的护城河就会被填起来。 正在思考应该如何摆脱这种不利的局面,吉姆里特苍老的声音在身旁响起。“剑先生,您能够指挥小火干掉敌人的魔法师吗?” 我目示小火,谁知它呜咽两声,居然把头埋在前爪之下。小火的这种肢体语言我倒是隐约有些明白:娜弗丽想要欺负它的时候,它就会摆出这副放弃抵抗的模样。 敌人的攻击的确过于猛烈,生物都是趋利避害的。比兹堡的守卫能够知道弓箭、巨石、火球的可怕,小火同样也知道。 我暗自叹了口气,轻轻抚摸小火的脑袋。凭箭支的密集程度和频率看,攻击南城的敌人仅弓箭手就至少有三百人。弓箭对射中居高临下固然占据了相当大的优势,可是人数上的差距却可以抵消了我军这样的优势。 站立于城头之上与敌人对射,虽然敌人的损失更大,但我军根本消耗不起。 第222章 借助箭垛、箭孔反击虽然在正常情况下几乎没有损失,可是敌人有一名狙击手正站在城下五十米之内,所以现在并不属于正常的情况之例。而且,这种藏藏掖掖的反击并不能发挥最大的战斗力。借助箭垛、箭孔反击受到角度的限制,城墙脚下一片地域成了射击的死角。除非是能够站立于城头,否则根本无法阻止敌人填埋护城河。 “吉姆里特,敌人的攻势太猛,小火没办法对敌人进行攻击啊。” 吉姆里特迟疑片刻,终于失望地叹了口气。 “剑先生,我看得出您的魔兽非常害怕!”我闻言望去,卡列勃的神情有些激动。“但是如果敌方的魔法师和投石车不被压制,我们用弓箭反击的效果实在太差。这样下去非常不利啊。您是特姆比斯特人,应该可以驱使魔兽冒险对敌人发起反击吧。” 我冷冷地看了卡列勃一眼。“我记得比兹堡有床弩,为什么不冒险摆上城头进行反击?” “其实我们开始的确将床弩摆放在城头的。”卡列勃连忙解释。“可是敌人的攻击太过猛烈,盛特拉姆为了保护这些昂贵的守城工具,建议蒂丝小姐将它们暂时撤至安全的地方了。” “小火不知比那些床弩珍贵多少倍。那些工具你们尚且知道珍惜,为何要求小火冒这样的风险?”我并非不知大局的人,但是对于卡列勃的这种态度却极为不满,因而语气中不由带有几分怒气。 “是呀。”蒂丝这时候也一脸不高兴地插入了我们的对话。“让小火冒险还不如将床弩摆上城头冒险呢。小火的攻击威力比那些床弩更大不说,小火是拥有灵性的生命,而床弩只不过是工具!” “要冒险,应该使用床弩冒险才对!亏你还是骑士呢,这些简单的道理都想不清楚!” 卡列勃听完蒂丝的话,呆若木鸡。只有那不断转动的眼珠,表明他还活着。我可以想象出卡列勃此时心中的震撼。卡列勃在获得真正的骑士身份前就以蒂丝的骑士自居,可是在蒂丝的心目中,他现在的地位连小火也比不上。 “拿床弩这样的强力守城工具冒险倒也不必。”我摆摆手。“对付虾蟆车,也不是没有别的办法。” 也许是语气中含有太多的自信,周围的几人全都全神贯注地盯着我,连卡列勃也恢复了几分生气。 “用几个罐子装满火油,再拿几支火把过来。” 几名士兵连忙去准备我所需要的物件,很快就为我拿了过来。 盛特拉姆若有所思。“剑先生,用火烧掉敌人的虾蟆车这个主意不错。不过探出头太危险,这种事还是由士兵们干吧。” 我了解盛特拉姆的顾忌,他担心我探出头去会被敌人所伤。可是我怎么肯让自己成为敌人的攻击目标呢?在我的知识体系里,有着抛物线的相关知识,而且我对自己的手感有着绝对的自信呢。 不自觉地散发出自信和狂羁的傲岸,我单手托住一只灌满火油的罐子,将它抛出。凭借着超人的敏锐感觉,油罐按我预设的线路划出一道完美的抛物线,落在一辆虾蟆车上。一秒钟后,火把也成功地落在那辆虾蟆车上,引发了熊熊大火。 身旁的人不法探出头观察敌情,因而不能清晰地了解战果,不过塔堡却因为特殊的位置而可以观察到城下的情况。事实上,在我来南城之前,南城方向唯一真正的有效反击只能通过塔堡来进行。塔堡上打出击中目标的旗语,令城墙上的战士们发出了欢呼声。 说时迟,那时快。在敌人完全反应过来之前,我已经用最快的速度连续销毁了敌人四辆虾蟆车中的三辆。不过攻击第四辆虾蟆车的时候,却受到了意想不到的阻碍。火油倒是如愿以偿地扔到了那辆虾蟆车上,可是抛下火把时,只听到一记急速破风的箭声,那支火把被箭支射中,偏离了预定的目标。 按道理说,四辆虾蟆车已经被击毁了三辆,在实质上我已经基本完成了目标。算上操纵那三辆虾蟆车的士兵因为工具被毁然后加入手工填埋护城河的行列,敌人填埋护城河的时间至少也延缓了两到三倍。也就是说,如果敌人不愿意牺牲太多的战士,今天天黑之前护城河就不至于被完全填埋。不过,是否能够击毁第四辆虾蟆车,事关敌我双方的士气! “多拿些火把来!”看到塔堡上打出没有击中目标的旗语,一直来回转磨,像条饥饿的呲着牙的老狼的盛特拉姆大吼道:“一起往下扔火把!” 我微笑着制止盛特拉姆。“好主意。不过,我们应该更好地利用这种有利的形势。” “敌人魔法师施展的火球和投石车投出的巨石,威力固然大,但准确性较低。我们的战士无法探出头,主要是受敌人弓箭手的威胁。用投掷火把来吸引敌人的弓箭手,我们可以突然反击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没等盛特拉姆作出反应,意气风发的我忘了自己只是罗德曼家的高级贵宾,在没有特别授权的情况下并没有指挥士兵的权力。 “来十个士兵,学着我的模样和我一起扔火把。待会儿我下命令后,大家估计着距离往下抛火把,注意不要探出头。其余的人,拿好弓箭,等我们拥下火把的半秒之后,站起来向下面的弓箭手进行射击!” “不过,任何人都只许进行一轮射击。射完后必须重新隐蔽!” 士兵们有些无所事从,蒂丝赶紧追加对我的授权。“现在,我任命剑为守城战中的最高指挥官。大家听从剑先生的命令。” 蒂丝拉拉我的衣襟。“剑,敌人有一名弓箭手好厉害的。等会儿你让我对付那名弓箭手好吗?” 我知道蒂丝指的是谁,她说的应该是城下的那名狙击手。也好,能够施展斗气的蒂丝事实上射术比我还要好,她所欠缺的只是战斗中的经验。我无法拒绝她的请求——至少,我无法对蒂丝露出婴儿般天真无邪的笑脸时拒绝她的请求。 虽然理智告诉我不要对蒂丝太温柔,可是脸上却露出了微笑的表情。不敢再看蒂丝那种孩子得到心爱礼物时的快乐表情,因为我害怕自己真的会喜欢上蒂丝。于是我赶紧转过头,对身旁的士兵历声吩咐道:“给我多拿几支火把来。” 等待士兵将若干支火把拿到身边,我将一支火把轻松地扔了出去。 正如我所料,火把被敌人射中。 敌人高超的射术反而令我愉悦。看来,南城下的那名狙击手完全被我的佯攻吸引了注意力。 紧接着,已经选定好的另外十名士兵相继将火把扔了出去。敌人早已针对扔火把的行为作了准备工作,除了第一支火把中是由狙击手单独射中外,其余的火把都成为众矢之的。由于普通的士兵们并没有特殊的感知力,所以虽然有一支火把逃过被箭支射中的命运,却也没有击中目标引燃沾满火油的虾蟆车。 醉翁之意不在酒,我对这种结果并无不满。待最后一只火把扔出半秒的时间,我猛然持弓站立而起,大喝到:“射击!” 随着我的一声令下,南城所有的战士全都立于城头之上,对准正一心一意射击火把的敌军弓箭手进行射击。 敌人遭受了促不及防的意外打击。五十多米的距离内,只要弓箭技巧稍微合格的战士都可以射中人体大的目标。一轮急射之下,三百名弓箭手一刹那就损失了十分之一的战斗力。小火也趁火打劫,朝着它最讨厌的魔法师施展了连株火球。只可惜这一次小火的运气没有上回好。虽然它的本意是攻击敌人的魔法师,可是却没有击中。 反应最快的敌军弓箭手已经开始了反击。不过士兵们按照我的命令射完一轮后就隐蔽了起来。箭支“嗖嗖”地从箭垛附近掠过,却并没有造成任何损失。 躲在城墙之后的战士们开始嘻嘻哈哈地交流起来。 “好爽,占了便宜。” “刚才你射中没有?” 那名二十多岁的战士回答道:“没看清,射完后我马上就躲了起来。敌人的弓箭手有三百人呢,他们首领的射术也太厉害了。卡列勃骑士如果不是反应迅速用臂盾挡了一下,早就被那个厉害的弓箭手射伤了。我是什么人?连见习骑士都没有通过呢,当然是早点躲起来安全些……” 一名四十多岁的老兵不屑地打断他的话。“以你这样的心态,肯定没有射中敌人。我刚才射中了目标,正中面门!” 战士们的闲聊传到我的耳朵里,不过我并没有心思去听这些,因为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目的已经达到了,城下的虾蟆车已经不再具有刚才的那种利用价值。相信敌人吃过这个亏之后,会很快就想出一个应对措施。趁着敌人现在应该还没有想出方法,我必须马上消除隐患。 连续不断地将火把抛向虾蟆车。没想到我毕竟还是将敌人设想得高明了。那名狙击手只射中了第二支火把,而第一支火把却早已将那辆虾蟆车引燃。至于后面几只落在虾蟆车上的火把,事实上已经毫无意义了。 待塔堡打出击中目标的旗语后,城墙上变成了欢腾的海洋。当然,大家都只能弓着身子欢呼。对于这一点,我多少有些遗憾。 第六部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三章 城墙上唯一无法高兴的,大约是我。 在我准备加入狂欢的行列之前,突然心生警兆。念由心生,探察术向外延伸,立即发现了一个坏消息:敌军之中战斗力最强的幻剑士正向这儿狂奔而来。 自从失去施展斗气和魔法的能力之后,我的精神状况就一直不太正常,喜欢象风中残烛般的老年人那样回忆以往的事。 第223章 我总是将现实与回忆进行一番对比,然后呢,再因此而痛苦一番。 发觉那名幻剑士向我们跑过来的时候,我不由地回忆起以前与屠龙战士打交道的经历。那一次,我是猎人,而猎物是六名风剑士和两名幻剑士。虽然最终的结果有点令我不好意思——毕竟英雄救美才是正常的,可是当时发生在我身上的事却相反,居然是美救英雄。为此,我多少有些难堪。但是战果毕竟是令人满意的:那一次,我干掉了其中的六名风剑士和一名幻剑士。 可是现在,仅仅一名幻剑士就令我头大如斗。 我有些迷惑了。虽然塞维尔的城堡都很小,而比兹堡以塞维尔的划分标准也只不过是一座三级城堡,可是比兹堡的城墙高达十二米。火焰狮子那种仅逊于猞猁(升阶后其战斗力还超过猞猁)的高级魔兽能够一跃而上倒也罢了,难道作为人类的幻剑士也可以一跃而上吗?虽然我没有在斗气全盛的时候尝试一下自己能够跳多高,但是十二米似乎太高了吧?那名幻剑士飞奔而来,已经越过了弓箭手的队伍。 如果说幻剑士并不打算跃上城墙,那么他到底打算干什么? 正在迷惑之间,幻剑士一跃而起。感觉中他跳跃的高度应该只能达到了八米左右。拥有斗气的战士能够跳跃的高度比普通人自然高得多,但是他们同样也有极限。在这个极限高度上,哪怕是再提高一厘米,也是异常困难的。谁知道那个幻剑士在八米的高度处,却突然重新发力,继续跳跃。 我蓦然醒悟。那名幻剑士与南城下的狙击手配合,在他旧力已尽,新力未生的尴尬高度,狙击手射出一箭,供幻剑士作踏板之用! 妈的。这样的默契的配合,并不是随意找个狙击手就可以做出来的。早知如此,刚才就不应该依着蒂丝,将那名狙击手让给了她!蒂丝的射术虽然优秀,却被目标给闪避逃脱了。这下子糟糕了。 我抽出阳狂,护在蒂丝身前,大喝一声:“敌人上城了,小心!” 由于我的警告在那名幻剑士跃上城头之前,他跃上城头之后,对我露出惊讶的表情。不过这名身材削瘦、面容清秀的刺客没有任何迟疑,握着长剑猱身向我扑来。看着幻剑士手中所持的长剑,我有一种非常熟悉的感觉。那柄剑,不正是由阿拉卡负责销售的五十柄c级宝剑之一吗? 确定那柄剑确实是兰仆打造的c级宝剑,我暗暗叫苦。c级宝剑的锋利程度,不是普通长剑可以与之抗衡的。来到比兹堡后,我打造出的阴韵和阳狂已经是比兹堡内最好的长剑之一。而c级宝剑是由玄铁制成,比阳狂和阴韵还要锋利一筹!那些普通战士手持的长剑,会很容易被幻剑士的c级宝剑劈断。不过好在盛特拉姆的兵器是双刃斧,吉姆里特手持阔剑,而卡列勃则以链枷为武器,他们的武器都属于重型兵器,不易被宝剑砍断。要不然,我哭都哭不出来。 身旁响起吉姆里特和卡列勃惊怒的声音。“‘穷凶极恶’!” 最先扑向幻剑士的却是一言不发的盛特拉姆。他擎着双刃战斧,当头朝着幻剑士劈去。 吉姆里特和卡列勃虽然略慢一些,却不约而同狂叫一声,分别持着阔剑和链枷从两侧包抄扑了过去。 小火看到这种情景,跃跃欲试。高级魔兽遇到实力比自己高一些,但是不至于完全不可战胜的对手时,通常会迸发出更强的斗志。相信以小火的格斗能力和令人难以想象的自疗能力,加入战斗并不至于有太大的危险。可是参与围攻最需要的并非是实力,反而是默契。也许假以时日,火焰狮子能够与人类熟练地配合攻击。不过现在,小火加入围攻行列并不恰当。 我轻拍小火的脑袋。“敌人跃过前面三个人的防线时,你就攻击他。现在,你的任务是保护蒂丝。” 小火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以热切的目光注视着那名幻剑士。那种热切的程度,令我产生了一个哭笑不得的联想:弄不好小火正在希望敌人快点突破盛特拉姆三人的防线。 盛特拉姆三人事先并没有预料到会有这样的事发生。由于事发突然,因而相互之间并没有太好的默契。我虽然施展不出任何斗气,眼力却是极佳的。 盛特拉姆抢先冲出,以他高阶迅剑士的身手,那名外号叫作“穷凶极恶”的幻剑士却也无法在十招内将他击败。如果不想被三人缠住,如果“穷凶极恶”的目标是蒂丝,他肯定会设法选择从三人中的间隙中冲过来。吉里姆特虽然年老,但是经验丰富。他虽然扑向敌人,其剑势却是守多攻少。他所站立的右侧,破绽并不多。反观卡列勃,链枷虽然挥舞得呼呼有声,可是破绽却大得不得了。也许以幻剑士的实力未必能够在三人的围攻下只用一招就击败他,但是从卡列勃的破绽间隙中突破却并不太难。 我盯着那名幻剑士,只见他身体重心微微向右,却又作势后退。只可惜我已料敌先机,怎么会让他如此轻易得手? 向前大踏一步,阳狂毫无目的直刺前方左侧。虽然此时面前并无敌人,可是如果“穷凶极恶”想要从卡列勃所负责的左侧溜过来,却会正好撞上阳狂的剑尖。幻剑士的速度自然远远超过我,但是等他突破卡列勃的防守时,我却以逸待劳已经待在最佳的攻击位置上,他未必愿意受到那样的攻击。 “穷凶极恶”脸色微微一变,一剑卸过盛特拉姆劈来的双刃斧,虚晃一剑将盛特拉姆逼退,然后一剑点中卡列勃手中链枷上的铁链,卡列勃顿时手忙脚乱,连忙大退一步。此时,老成持重的吉姆里特反而变成站在最前面。在我看来,吉姆里特的剑势虽然守多攻少,却至少也有五处破绽。不过幻剑士之所以是幻剑士,其格斗技巧自然不能与我此时的水平相提并论,估计最多也不过一两处破绽可供他利用。我观察着“穷凶极恶”的肩部、腕部和腿部的细微征兆,又分析着他的眼神,向右猛踏一步,剑尖却懒洋洋地向上斜挑。 我没有丝毫斗气,与“穷凶极恶”比速度是不成的。如果与“穷凶极恶”单挑,如果他保持冷静,把我击败并非难事。现在的形势很好,前面有三个人抵挡他。我只需要在他们的身后观察,弥补三人的破绽,并且遥遥牵制“穷凶极恶”便可以了。如果“穷凶极恶”老羞成怒硬要突破盛特拉姆、吉姆里特和卡列勃组成的防线,那么我便可以占便宜了。 以盛特拉姆三人再加上我,想要阻挡那名幻剑士只能算是勉强,想要击败他,却难于登天。现在,应该发挥我方局部人数的优势了。 我命令道:“持长矛的战士排在最前列,以战斗队形缓慢向敌人逼进!注意!大家千万不要乱了自己的阵脚。” “穷凶极恶”凭借着自身比周围的人身手至少高上两级的绝对优势,左挡右刺,稳稳守住一个十多平方米的空地。他望着我的眼神又惊又怒。 “你是谁?” 我没有理会“穷凶极恶”的提问,向对面的普通战士继续下达命令:“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缓缓进逼!不许冒进!” “穷凶极恶”历声问道:“你到底是谁?!” 我仍旧没有理会他的提问。敌人越是失去冷静,自然对我越有利。当一个人在战场上完全失去冷静的时候,他最多只能发挥自身实力的一半。当然,如果一个人的内心被恐惧所控制,他所能发挥的实力可能只有两到三成。 为了使“穷凶极恶”更加失去冷静,也为了增加他的恐惧感,我对蒂丝说道:“你用弓箭瞄准他,选择最佳的时机发动攻击!” 蒂丝喃喃说道:“可是,我怕……我怕误伤自己人……” 我一哂。凭着高级弓箭手的技术水平,只要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准备,在十米不到的距离内即使是幻剑士,也只有两至三成的机会躲开。为了获取胜利,有时候作出一点牺牲应该也是必要的。只可惜时间太紧,我没有把握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说服蒂丝接受我的观点。 退而求其次,我对蒂丝劝说道:“那么你就瞄着敌人的腿部射击吧。这么近的距离内即使被他闪过,那种角度下箭支也不会误伤自己人!” 蒂丝不再出声,慢慢开弓。 “穷凶极恶”的额头开始渗出汗。以幻剑士的实力,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进行这种强度的战斗,还不至于累出汗。唯一的解释是,他产生了一定的心理压力。 “穷凶极恶”盯着我咬牙狞笑,眼中露出残忍之色。“藏头缩尾的家伙,既然你想做无名之鬼,我便成全你!” “嗷!!!” “穷凶极恶”暴戾的嚎叫一声,全身肌肉迅速膨胀,青筋渐渐变为紫红色,象蚯蚓一般在表皮蠕动。 吉姆里特发出令人心悸的嘶喊。“狂化!” 拿着长矛的战士开始颤栗,许多人的脸上,露出灰白的绝望神情。 在“穷凶极恶”未曾狂化之前,他便已经令许多战士胆寒了。比兹堡身份最高的三名将领围攻他,另一侧还有若干手持长矛的士兵威胁他,在这种情况下,他仍旧杀伤了好几名士兵,并且逼得盛特拉姆三人狼狈不堪。 现在,这名实力已经足够可怕的战士居然还狂化了! 时间在这一刻似乎完全静止。包括经验丰富的盛特拉姆和吉姆里特,所有的人都屏息注视正在狂化的“穷凶极恶”,一动也不动。恐怖之神的利爪已攫住了几乎所有人的脆弱心脏,只需再加一点力,便可以夺去他们的神志甚至是生命。 真是一群少见多怪的乡巴佬! 第224章 与兽人为伍时,我见过的狂化次数不下百次。木力他们狂化时的情况,比这名幻剑士狂化的模样更加惊人。 不过客观地说,如果狂化的对象是敌人,而且这个敌人的实力本来就已经很强的前提下,确实足以令战士们丧失斗志。 狂化是一种伤人又伤已的技能,在使用狂化技能后,多数使用者的健康都会受到极大的损害,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恢复正常。极少数的使用者甚至在狂化结束后会莫名其妙死亡。除了兽人那种天生对杀戮有着无法理喻的狂热的种族,矮人或是人类一般都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使用这种技能。怪不得那名幻剑士的绰号为什么叫穷凶极恶呢。 在其他人发呆甚至颤栗的时候,我不得已偷偷对幻剑士动了点小小的手脚,随后轻喝一声:“放箭!” 蒂丝潜意识里或许对我言听计从,她立即射出了那一箭。如此近的距离内,即将狂化完毕的幻剑士被闪电般的一箭射中了。 看到蒂丝的战果,我不由苦笑。她为了不误伤自己人,居然瞄准了幻剑士的脚。也许蒂丝所使用的箭支是狭长尖利的箭头,在狮鹫脚筋强力的弹射下,箭支居然以闪电般的速度穿透“穷凶极恶”的脚,钉入了极为坚硬的青条石。 “穷凶极恶”再次发出惊人的厉嚎,那可怕的声音,令另一侧手持长矛的战士不约而同倒退了一步。卡列勃似乎也抵挡不住“穷凶极恶”狂叫的威力,退了半步。 “穷凶极恶”无视被钉在地上的右脚,对着盛特拉姆三个人暴躁地怒吼着:“你!你!还有你!” “全都得死!” 第六部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四章 奇怪了。“穷凶极恶”不将蒂丝列入死亡名单还可以理解,也许德鲁戈家需要抓住蒂丝作为人质。人类狂化时虽然会失去部分理智,但是神智还是大致清晰的。按道理说,“穷凶极恶”最恨的人应该是我才对,为什么并不想杀掉我? 不过我这个人向来是只重实利,并不看重虚名。“穷凶极恶”不打算杀掉我,我也不想表现出受到污辱的表情强烈要求他改变主意。 谁知道我高兴得还是早了些。 “穷凶极恶”用指头指着我,从牙齿缝里一字一句地蹦出一句话。 “你,可以比他们多活三天。不过,你绝对会后悔多活三天!” “穷凶极恶”对我说话的时候,声音很轻,可是暴戾之重,却简直令在场所有的人都不寒而栗。 经过玛哈亚公国事件之后,我已经下定了决心:对付残忍的敌人,只有以更残忍的手段去让敌人为之颤栗。可是兰仆对我说过,狂化者的力量源泉在于愤怒。所以,我并不打算在这种要命的时刻验证兰仆的理论。在这种情况下用言语来刺激“穷凶极恶”,显然不是什么理智的行为。 军人们是最不喜欢寂静的,因为战场上的寂静往往包含着更大的危险,预示着更激烈的战斗。 小火显然根本就不是当扈从的料,它早把保卫蒂丝安全的职责抛到爪哇国去了。小火跑到我的身旁,对着“穷凶极恶”发出充满威胁意味的低沉吼叫,随时准备发动攻击。这样也好。“穷凶极恶”并不准备杀掉蒂丝,有小火的帮助,我对应付“穷凶极恶”又增添了一点信心。 “你拥有幻剑士的实力,而且还掌握了狂化的技巧,其实你已经可以与影剑士一争高下了。”为了增添生存的机率,我强行压住耻辱感,尽力恭维着“穷凶极恶”。事实上,幻剑士如果不狂化,或许还可以与影剑士支撑三十招。如果幻剑士加强力量和速度,却放弃敏捷、反应,对影剑士来说只算说是找死。如果卡特琳娜在这儿,十招之内就可以砍下“穷凶极恶”的脑袋。 “可是你看。在你面前我方的三名将领,他们最高的只是高阶迅剑士。而我,甚至无法施展任何斗气。对于我们这样的敌手,你不觉得胜之不武吗?” “你是新加入罗德曼家的吧?”“穷凶极恶”轻蔑地扫视我们一眼,似乎是为了验证我的话。 他的目光从我们的身上掠过,不含一丝感情,就好象只是看着尸体一般。“你没听过我的绰号?我叫‘穷凶极恶’!” 他弯下腰,折断射入青条石的箭杆尾部,然后将脚掌从箭杆中徐徐拨出。我看着他做出这样的动作都感到疼痛,可是“穷凶极恶”的脸上却是一副若无其事是的表情。在“穷凶极恶”做这个动作的时候,周围的人不仅没有趁机攻击,反而不由自主地慢慢后退。 盛特拉姆、吉姆里特和卡列勃面面相觑。他们彼此的目光进行充分的交流后,终于停止了后退的举动。三个人重新坚定地排成一条线,守护在我的身前。从他们的身上,散发出坚强的斗志。 “穷凶极恶”冷冷地嗤笑。“你们三个臭虫,居然想螳螂挡车?” “善战者战死。”吉姆里特冷冷地说道。“我今年已经五十有八,参加大小战斗不计其数。早该死了。” 盛特拉姆已经完全控制了自己的情绪,他的语气平静而不含任何感情。“请赐教。” 卡列勃虽然尽量压抑着自己的语气,却仍旧暴露了他内心既恐惧又兴奋的矛盾心理。“能够死在狂化的幻剑士之手,是我的荣幸!” 我大为高兴。在身前的三名肉盾的掩护之下,我还是大有机会的。 “蒂丝,阴韵。” 蒂丝闻言,赶紧将阴韵抛向我。我反手接过阴韵,稳稳握住双剑,仔细地盯着杀人狂的一举一动。 在这种情况下,我打算施展公孙大娘剑法。虽然从杀神剑那儿获取了无数格斗技巧,但是安丽丝曾经为我跳过公孙大娘剑舞,我对这套剑法相对熟悉一些。 公孙大娘剑法几乎纯粹是女子剑技,施展起来婀娜多姿,动作以轻柔、飘逸为主,身法以闪避居多,完全没有劈砍的技巧。此剑法过于阴柔,动作幅度较小,并不适合男性。可是以我目前的状态,施展充满男性刚阳之气大开大盍的剑法,无异于插标卖首。与狂化的幻剑士较力,我不被击飞才怪呢。 其实独孤九剑的技巧总体上说来已经是剑法的最高境界了。但是这种剑法需要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敌人必须处于正常的状态。 “穷凶极恶”已经狂化,再以独孤九剑的技巧为主就不大恰当了。狂化技能可以使肌肉表面布满斗气,密度加大,使之象岩石一般坚硬。另一方面,狂化者并不在乎受伤。因为狂化技能可以使施展者暂时降低对痛觉的感应。这样一来,如果“穷凶极恶”砍向我的手臂,我施展高超的剑术技巧刺他小腹,正常情况下他自然会放弃攻击转而防守。可是狂化后,他或许宁愿小腹被刺穿也要砍下我的胳膊。这种买卖看起来划算,但是我却绝对不能接受。 为了安全起见,还是施展以闪避为主的公孙大娘剑法为好。当然,独孤九剑的那种剑意还是可以掺杂在公孙大娘剑法中的。如果自身不至于有太大的威胁,能够刺对方的眼睛或是咽喉,我同样是不会放弃的。 “穷凶极恶”的首攻方向出乎我们的意料,他返身攻击身后那些手持长矛的战士。一个外表原先看起来清秀的人狂化后显示出的暴戾表情,比原先就很凶恶的人更令人害怕。虽然战士们的队形并未混乱,但是此刻他们已经丧失了与高手作战时所必需的,那种悍不畏死的精神。 在“穷凶极恶”的强力冲击下,他的身上虽然受了几处无关紧要的轻伤,却轻易达到了他的目的。战士们面对狂化的幻剑士的攻击,马上就变得溃不成军。 “穷凶极恶”对那些东倒西歪的战士不再有任何兴趣。他重新向我们扑了过来。 “穷凶极恶”的速度似乎超过了盛特拉姆等人肉眼所能捕捉的极限,他们三人不约而同采取了守势。 也许是因为狂化后的思维习惯与兽人相似吧,“穷凶极恶”并没有首先攻击实力最弱的卡列勃,反而是攻击实力最强的盛特拉姆。三人不禁一惊。陷入围攻中的人居然要主导攻击,而且是攻击他们当中格斗技最高的一个,这与一般陷入围攻中的人拣最弱的一个敌手打开缺口是反其道而行之。由于吉姆里特和卡列勃完全是一种防守的心态,在这一瞬间根本来不及做出其他的反应。 “穷凶极恶”冷哼一声,出其不意疾扑而上。只见白光一闪即至,长剑排山倒海似的走中宫直取盛特拉姆的面门。气势磅礴极具威力,声势出奇地摄人心魄。 好在盛特拉姆的战斗经验非常丰富,在两侧同伴都来不及相救的情况下,他不守反攻,双刃斧劈向“穷凶极恶”的脑袋。 或许我一剑砍向“穷凶极恶”的脑袋他并不会在意,可是盛特拉姆的双刃斧他却不能轻视。长剑的去向略变,点上对方的斧刃。 “铮!”的剑斧交击的巨响震耳欲聋,火星飞溅。我简直无法想象“穷凶极恶”一剑的威力怎么可能这么大。到底是狂化的幻剑士,“穷凶极恶”这一剑所展现出来的力量几乎不比狂化后的木力逊色。 盛特拉姆的双刃斧竟然无法封住对方的长剑,浑雄的劲道逼得盛特拉姆中宫大开,他只好顺势急退化解对方的那股恐怖力量,居然一下子退到我的身旁。 吉姆里特和卡列勃危矣!在中路的盛特拉姆被逼退之际,如果无人相救,“穷凶极恶”可以将吉姆里特或卡列勃秒杀。 顾不得“穷凶极恶”对我恨之入骨,也顾不得公孙大娘剑注重飘逸却鄙视强攻。 第225章 我的双腕一抖,将双剑挽出两朵剑花,似吞还吐,一支剑攻向”穷凶极恶”的左胸,另一支剑攻向他的面门。 “穷凶极恶”立即被我吸引,竟然放弃能够一击将吉姆里特或卡列勃重创的机会,厉吼一声向我扑来。他将头微微一侧,躲开面门要害,却抡起长剑向我劈来,我只得暗暗叫苦。刚才还在腹诽那些持矛战士没有悍不畏死的精神,轮到我,却连与幻剑士一剑换一剑的勇气也没有。双脚发力疾退的同时,我用双剑架住“穷凶极恶”的长剑。金铁声清鸣之际,巨大的冲击力震得我双臂发麻,脚下一个趔趄。 这种情况下,我已经完成了阻碍敌人片刻的目的,因而顺势斜飘于五步之外,一下子又退到盛特拉姆的身后。 盛特拉姆在这种可怕的情况下却越挫越勇。在他的身上,涌出无穷的战意。盛特拉姆抡起双刃斧,暴喝一声。碎空、裂气、划弧,双刃斧划出一道简洁的夺命轨迹,带着一股不死不休的霸傲之气向“穷凶极恶”劈去。 吉姆里特和卡列勃看得热血沸腾,两人完全放弃了防守,舍身攻去。 “嗷!……” “穷凶极恶”一声厉嚎,不闪不退。他的长剑刺向盛特拉姆,右腿踢向卡列勃,左拳挥向吉姆里特。 “铮……叮……嗤……轰……啪……”的杂乱声响之后,激战中的四个人倒下了三个。 “穷凶极恶”将大部分注意力放在盛特拉姆的身上,他那一剑先是以柔化力,攻守不定,卸过盛特拉姆的拼命一斧。紧接着,长剑又顺着斧杆滑去。盛特拉姆被“穷凶极恶”借力卸力,身形不由一倾,脚下大乱。 “穷凶极恶”得势不饶人,长剑点上双刃斧的斧柄,发出“叮”的裂响。虽然旁人只能听得到一声“叮”响,然而以我的目力,却清晰地看到长剑象巨浪般一波又一波连续击中斧柄。虽然身为力量型的战士,盛特拉姆却无法再象往常那样稳稳地握住双刃斧,以至于中门大开。随即,盛特拉姆的右胸处象是绽开了一朵鲜花一般,艳丽的鲜血激情四溅。 “穷凶极恶”或许是凭借着圣斗气的威力,或许是凭借着c级极品剑的锋利,竟然一剑刺穿了盛特拉姆品相很高的胸甲。盛特拉姆的战意令我吃惊,在这种情况下,他犹自挣扎着想要起身。可惜是的,意志并不能决定一切。盛特拉姆痛苦地咳嗽着,努力地挣扎了几次,却仍然萎靡不起。 至于卡列勃和吉姆里特,相对于盛特拉姆却被“穷凶极恶”极为轻松地搞定。一个被“穷凶极恶”踢中小腹,口中不停地吐着鲜血;另一个被“穷凶极恶”挥拳击中脸部,满脸鲜血。年长的吉姆里特在如此重击之下,已然昏了过去。 值得庆幸的是,他们俩同样也击中了“穷凶极恶”。卡列勃链枷上的一个铁球击中了“穷凶极恶”的右腿,吉姆里特的长剑在“穷凶极恶”的左臂上留下了伤痕。 “穷凶极恶”对我狞笑。 “为了快些解决掉这些臭虫,我甚至受了这些本不应该受的伤。” “现在,该轮到你了!” 第六部第二十五章 第二十五章 我暗暗叫苦。 在卡特琳娜率领兽人大军进攻英格兰尼之前,爱克斯大陆至少有一半以上的国家对我的行为进行过谴责。只不过后来卡特琳娜把水搅混了,我率领兽人大军的事也就侥幸不了了之。现在,难道我又得冒天下之大不韪施展黑巫术? 不过想想,我兰特虽然未曾雄霸天下,但是起码也是一个叱咤风云的人物。总不能死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地方性贵族的家臣之手吧。 可是如果我真的施展黑巫术,德鲁戈家固然对我是必欲杀之而后快,罗德曼家呢?亚斯伯爵未必顶得住压力。将我进行驱逐还是轻的。就算将我五花大绑送交给魔法师协会,我也并不会感到丝毫惊奇。 在“穷凶恶极”施展狂化技能的时候,其他人都在发愣,我却并没有闲着。除了提醒蒂丝射箭之外,我还偷偷对“穷凶恶极”下了蛊。那时,我已经知道事不可为。理智告诉我,凭着盛特拉姆三人根本无法抵挡狂化后的幻剑士,可是我却幻想着着奇迹发生。 可惜奇迹并没有发生。待到盛特拉姆等人重伤倒地后,我仍旧无法避免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如果明目张胆施展黑巫术,我就不得不以剑的身份再次踏上黑暗之路。但是如果放弃黑巫术这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明年的今天将成为我的忌日。 不!我还不能死!答应过琳娜等她成年后成为我的妻子还没做到呢,答应别人的事绝对不能赖帐。在没有娶得美人归之前,我得活下去。要不然,我死不瞑目! 如果“穷凶极恶”不是那么狂燥,其实多花上几分钟的时间就可以毫发不伤地解决盛特拉姆三人吧。从这个角度而言,现在的形势已经算是最好的了。 狂化会增加力量和速度,相应减少反应能力和判断能力。对我而言,这实在是再糟糕不过的事情:身体的反应速度远远逊于对方,这个战斗怎么打? 我的口中异常干涩:除了施展黑巫术,似乎再也没有别的选择了。 身旁站满了持矛战士,但是这些已经不具顽强斗志的战士却并不能令我产生任何安全感。 身旁的小火弓着身子,口出发出低沉的呜呜声,微微瑟缩。它虽然好斗,但是当敌人强大到完全无法战胜的时候,同样也会感到害怕(例如面对娜弗丽的时候)。幻剑士固然足以击败小火,但是却不至于令小火丧失斗志。可是狂化后的幻剑士战斗力大幅提高,终于超过了小火能够承受的心理极限。 “穷凶极恶”一直以强大的气势压制着我,我却并不担心他会立刻下杀手。此刻“穷凶极恶”只有怒意,却没有杀意。我分析,他可能想玩玩猫捉老鼠的游戏。 与“穷凶极恶”残忍的目光对视着,大脑极速运转。在“穷凶极恶”越来越诧异,最终打算动手的前一刻,我的脑中突然灵光一闪。 掌握全局的那种优越感以及可能摆脱困境的喜悦,使我的脸上忍不住浮显出笑意。 “穷凶极恶”愤怒地咆哮道:“你被吓疯了吗?这种时候还敢笑?!” “我略知医术。”我微笑着回答:“你现在身患奇症,如果过于生气或是过量使用斗气,就会犯病。” 我回过头对着小脸苍白的蒂丝神秘地笑了笑,安慰她说:“你别担心,也许马上敌人就会因为犯病而失去战斗力。” “穷凶极恶”被我的表现刺激得出离愤怒了,这一点,我可以从他的战斗力突然升高得出结论。 用精神催动种在“穷凶极恶”体内的蛊,他在向我发动攻击前的一瞬间突然色变。 我微笑着看着他,但是心中却暗生警惕。 蛊的种类极多,我对“穷凶极恶”所下的蛊,学名叫银线蛊。根据银线蛊的作用,习黑巫术之人也往往将之称为疼痛蛊。疼痛蛊是一种微小生物,平时以精血为食寄居在我的体内,在我的精神催动之下,疼痛蛊潜入“穷凶极恶”的体内,立即以令人难以想象的速度分裂繁殖。只需要大约两三秒的时间,就能够在“穷凶极恶”的体内繁殖出足够多的数量。 待我再用精神催动之后,疼痛蛊便释放出毒素。这种毒素的作用之一是对神经起特定的作用,可以令受害者产生剧烈的疼痛感。疼痛可以分为七级,而疼痛蛊造成的效果属于最高级的。第七级的疼痛,相当于五马分尸时的感觉。 经受过七级疼痛之后,有少数人会因此而猝死,也有一些人重新醒来后已然疯掉。“穷凶极恶”在经受过五马分尸的万里痛之后却只是脸色大变,这简直令我无法想象。 “穷凶极恶”声音嘶哑地凶狠的嚎叫了一声,向我扑过来。 值得庆幸的是,“穷凶极恶”此时剩下的战斗力比一名见习剑士还不如。疼痛蛊可以发挥的另一个作用便是令肌肉严重痉挛。“穷凶极恶”承受五马分尸的疼痛感时,在肌肉严重痉挛的情况下,不仅没有倒下,反而能够向我扑过来,这不能不令我佩服。 突然之间,我产生了一个念头:收服“穷凶极恶”。 按吉姆里特的说法,“穷凶极恶”是塞维尔的第一杀手。如果能够得到他的保护,我不是更安全吗? 制作c级宝剑的材质远胜于阳狂、阴韵。据阿拉卡说,为了最快将c级宝剑变换为现金,c级宝剑的销售价格平均只不过在三千八百枚金币左右。不过,在夏默的强烈要求下,我让兰仆在所有外销的c级宝剑上都留下一个特别薄弱的地方,只需要用一柄普通长剑以特定的力度斫击那个特定的位置,便可以轻易地将之斫断。在特定的位置预留瑕疵还好说,必须以特定的力度才能轻易将之击断,那才真是很费了兰仆一番心思——兰仆事后向我报怨说,制作外销的c级剑比普通的c级剑要多耗费20%的能量。 想要收服“穷凶极恶”,必须彻底摧毁他的精神。 在战士们不约而同后退一步的同时,我不退反进。在“穷凶极恶”的速度比正常情况慢了数倍的前提下,阳狂迎击斫去。随着“叮”的一声脆响,“穷凶极恶”手持的c级宝剑从中间整整齐齐的断成了两截。然后,我一脚将他踢翻倒地。 果然不出我所料,“穷凶极恶”在连续的打击之下,目光中混合着恐惧、愤怒和不可置信。他全身剧烈抽搐着,终于心有不甘地徐徐倒在地上。“穷凶极恶”膨胀的肌肉渐渐恢复原状,他的狂化状态因为意外的打击而提前消失了。 第226章 我走到“穷凶极恶”的身旁,附在他的耳边轻声说道:“以后你不要生出对我不利的念头,不要违背我的任何命令,也不要产生自杀的念头,要不然刚才的情况就会再次发生。虽然你的忍耐力出乎的我的意料,不过那种程度的痛苦如果经历的次数过多,可能会疯掉。想一想,塞维尔第一杀手如果成为一个疯子……” 我嘿嘿的笑了两声,感觉自己的笑声中竟然有一种奸诈的味道。不过这也不能全怪我。兰仆教我蛊术的时候就曾说过,想要发挥蛊术最大的效果,必须强烈地刺激受蛊人,以心理暗示在他的潜意识中定下今后的行为规则。 “我知道你想知道我的名字,现在告诉你吧。我叫剑。而你呢,以前的名字不必再用了。从今往后,你就是我的奴隶了,叫作剑奴!” “穷凶极恶”被我刺激得几欲发狂,他的嘴角激烈地颤抖着,似乎想对我破口大骂。可惜他翻了一个白眼之后,竟然一口气喘不过来而晕了过去。 看到“穷凶极恶”的惨状,我略生怜悯之心。不过,他活该!是他逼我不得不施展黑巫术的。眼下虽然未必有人能够识破我的手段,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一旦事情败露,我将不得不再次踏上黑暗之路。 想到这儿,我竟然产生了一种暴虐的快感。遭受日尊者的欺压后,我产生过“对付残忍的敌人,只有以更残忍的手段去让敌人为之颤栗”的想法。现在,这种想法是第一次变为现实。 “剑……”身后传来蒂丝怯生生的声音。“把他绑起来关入地牢吧?吉姆伯伯被他一拳就打昏了。他太可怕了。” 转身的过程中,我借机瞄了盛特拉姆一眼。在比兹堡内,实力最高的是他,见识最广的也是他。如果说只有一个人能够看出我施展了黑巫术,那么这个人必定是盛特拉姆。让我担忧的是,盛特拉姆眼中充满迷惑,似乎并不相信“穷凶极恶”恰巧犯病的说法。 我干咳一声。“蒂丝,你不必怕。刚才我对‘穷凶极恶’说能够治好他的病,所以他打算成为我的奴隶。以后,他的名字就是剑奴了。” “有剑奴在这儿,不仅对于守城大有帮助,而且可以极大地打击敌人的士气。” “有这种事?”思想单纯的蒂丝没有多想,高兴极了。“太好了,‘穷凶极恶’是塞维尔公认的第一杀手,居然成为你的剑奴了。我想,就算是兰特公爵也未必比得上吧。” …… 我感觉怪怪的。蒂丝怎么什么事都要扯上兰特?! 。 第六部第二十六章 第二十六章 德鲁戈家的士兵开始撤退,东西两路的士兵也与主力部队开始合兵一处。从集合的行动看起来,德鲁戈家的士兵训练还是非常到位的。虽然打了败仗,但是那些士兵很快就重新摆好了阵形。 事实上,如果敌人分兵三路同时猛烈攻击比兹堡,相信以比兹堡少得可怜的兵力,在调派上很快就会捉襟见肘的窘境。可是敌人的魔法师遭受了意外的损失,已经无法为三路军队同时提供保护。这种情况下,德鲁戈家的军队合兵一处,确实是一种无奈之举。 过了一会儿,敌人的军队全部退到五百米以外。一名穿着黑色铠甲的骑士骑着一匹黑色的骏马缓缓向我们走来,在他的身旁,是一名高举着白旗的扈从。显然,敌人在进攻失利的情况下,产生了与我们谈判的念头。 骑士不紧不慢的驾御着坐骑来到距离城墙二十多米的地方。仰着头向我们大声说道:“相信你们当中有许多人都认识我。我是苏哈.德鲁戈伯爵的长子史密斯.德鲁戈爵士。” 蒂丝问道:“有何见教?” 史密斯脸上轻蔑的神色一闪而逝,大约他对比兹堡此时的第一负责人是女性不以为然吧。 “我父亲对比兹堡战士英勇的表现感到佩服。他不希望如此的勇士没有意义地战死,因此给你们提供一个活命的机会。” 蒂丝因激愤而满脸通红,看到她似乎打算斥喝史密斯,我阻止了她。我盯着着史密斯说道:“愿闻其详。” 史密斯不知道我是谁,而且我对蒂丝的影响力也令他感到诧异。不过他还是顺着话题继续说了下去。 “只要你们开城投降,城内所有人的生命都可以得到保障。除了蒂丝小姐和贵族子弟必须作为人质外,其余的人都可以佩戴着武器自由离开比兹堡。” 蒂丝轻轻地对我说:“剑,我可以将交涉的事交给你处理。不过我绝不投降。” 看到蒂丝眼中的信任与坚定,我大感可惜。这个条件我倒是挺满意的,可惜蒂丝不同意。唉,受人钱财,与人消灾。虽然高级贵宾说得好听,算是尊贵的客人。可是我毕竟得到了罗德曼家的好处,多少也有点雇佣者与受雇者的意思。不管怎么说,我得保证雇主的利益。 “史密斯爵士,骑士在事不可为的情况下投降并不损害他的名声。” “不过,比兹堡城高河深,防守极为有利,此为一;城内粮草充足,不会缺粮,此为二;战士们上下一心,战意旺胜,此为三;将领攻守有道,调度有方,此为四;比兹城附近四处皆为友军,贵军深入险境,粮草、人员运输困难自不待言,而且我方救援大军很快就可以解除比兹堡的围城之困,此为五。我看不出有投降的必要啊。” 史密斯微微一笑。“请问阁下是谁?” 我也一笑。“失礼了,我忘了自我介绍。我是罗德曼家新近聘请的高级贵宾,单名一个剑字。” 史密斯哈哈大笑。“我军此次进攻,早已得到确切消息,罗德曼家有名的骑士全都随着亚斯伯爵去侵犯拉伊家的领地去了。所谓将领攻守有道,调度有方,是指阁下您吗?” 看着史密斯可恶的笑容,我有些尴尬。作为名叫剑的特姆比斯特人,我现在还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人。 不过,我仍旧抱以微笑的表情。“见笑了。击退贵军三路攻城部队,杀伤四名魔法师、一名狙击手,其他战士近百,俘虏‘穷凶极恶’的人,正是区区在下。” 笑容凝固在史密斯的脸上。他低着头想了些什么,然后抬起头说道:“比兹堡固然城高河深,而且我方虾蟆车确已毁损。不过凭借我军人数众多,今天就可以填平护城河,此为一。” “我军此次深入亚斯伯爵的领地,并不打算节约兵力对比兹堡打围城战。所以比兹堡内粮草充足并非什么优势,此为二。” “堡内战士或许士气不错,可是毕竟人数太少,不足以抗衡我军强攻,此为三。” “至于说阁下攻守有道,调度有方。我想,待我军强攻开始后,比兹堡内的战士自然会越战越少。巧妇难为无米之炊。阁下以为然否?” “关于最后一点。”史密斯脸上浮现出神秘古怪的笑容。“我军能够奇袭比兹堡,你们难道没能想到点什么吗?” 我的心里升起不妙的感觉。看了看蒂丝和盛特拉姆,他们此刻脸上的表情非常难看。 史密斯看见我们面面相觑,于是对我们说道:“看来你们已经猜到了答案。不错。你们家首席家老托尔波骑士已经投靠我们家了!正是由于他的带领,我军一路秘密前来才几乎没有任何阻碍。” 蒂丝再也忍不住了。她斥责道:“胡说,托尔波伯伯不可能背叛我们家的。你在污蔑托尔波伯伯!” 史密斯冷笑。“不错,托尔波骑士确实是一名正直的骑士。不过,以托尔波骑士麾下总共不到八百士兵与我们德鲁戈家对抗,只不过丢失了一个小小的庄园,可是亚斯伯爵却因此要没收他的主城。有亚斯伯爵那样的家主,谁又能够忍受。” “托尔波骑士接受亚斯伯爵的命令后,心怀必死之志攻击我们的城堡。被俘后,受到我父亲好言相劝,感动之下终于决定投降我们德鲁戈家。不过,他仍然心怀旧主,只肯为我家大军让出通道,却不肯参加任何与罗德曼家为敌人战争行动。为了表示对我们家的忠诚,托尔波骑士主动将他的妻子和唯一的儿子送到我们家的主城。” “所以,我军的后路根本就不会产生任何问题。” “我不信。你是个骗子”蒂丝大声喝斥道:“我父亲会在几天之内就派兵回援的。你们谁也逃不走!” 史密斯并不因为蒂丝的责骂而生气,说道:“亚斯伯爵率先将国外的佣兵召回领地,周边的大家族对亚斯伯爵的目的都是十分清楚的。所以我们德鲁戈家、拉斯家和相邻的几个贵族家族秘密结成了罗德曼包围网。” “现在,亚斯伯爵的大军大约已经陷入了与以拉斯家为主的联军激战之中,抽得出多少兵力来为比兹堡解围呢?” “我劝你们,还是接受我们的投降条件吧。如果将我父亲惹生气了,我也无法劝阻他下达屠城的命令呢。” 蒂丝悄悄靠过来,低声问我:“剑,现在该怎么办呢?你猜史密斯是不是说假话骗我们?” 感觉出蒂丝的语调中已经含有一丝哭意。我转过头去,看见蒂丝彷徨无依的模样,不由心生怜爱之意。我轻轻抚摸蒂丝的背部,安慰她:“别担心,一切都交给我。” 我开始回忆那天罗德曼家召开会议的情况,不禁暗生疑窦。 斌作为军师,能够令罗德曼家在塞维尔公国如此激烈的内战中取得那么大的成就,自然不是无能之辈。另一方面,他对大陆上主要国家的动向掌握得那么详细,没道理反而不知道周围敌对家族结成盟友这一情报啊? 第227章 还有一个疑点是:对托尔波骑士的处理也有很大的问题。亚斯伯爵和斌目光清澈,没有任何患上失心疯的征兆,有什么理由逼死或逼反托尔波? 我不由地怀疑:莫非斌使用的是苦肉计? 如果说斌使用苦肉计将鲁德戈家重要人物骗来攻打比兹堡,应该有解决的办法才对呀。斌应该不会放弃击败或击溃敌对势力盟军主力的机会,难题在于,他难道有充裕的兵力派来救援比兹堡? 斌作为一个真正的军师,不在乎比兹堡的得失与蒂丝的生死倒是可以理解。但是亚斯伯爵对蒂丝的疼爱之情却不似作伪,那么亚斯伯爵又怎么舍得以蒂丝为饵呢?难道说,亚斯伯爵真的打算以比兹堡和蒂丝为代价,拖住鲁德戈家的主力,以方便完成别的军事目的? 想不明白。不过,我确实对亚斯这样的领主和斌这样的军师多少产生了一点敬意。他们那样做,正是乱世中一个合格领主和军师最佳的选择。与他们相比,我确实缺少那种特质。 我收回思绪,对城下的史密斯说道:“史密斯爵士。我希望能够有三个小时的时间,与堡内其他人进行充分的商议再予答复。” 史密斯摇摇头。“三个小时太长。如果停战三个小时,那么今天我们就很难填平护城河。最多只能给你们半个小时。如果半个小时后你们不进行答复,我军将视之为你们拒绝我方的好意。那样,我们将立即发动攻击。” 我用力地瞪了史密斯一眼,心中大恨。这死小子居然看出了我的缓兵之计! “史密斯爵士,半个小时实在是太短了。请问能否给我们一个小时的时间进行商议?” 史密斯看了看天色,似乎在盘算着什么。最终,他仍旧是摇头。“不行,最多只能是半个小时。” 这个史密斯怎么这么难缠呢? 我叹了口气,回答道:“好吧,半个小时之后给你答复。” 史密斯无声地点点头,然后对身旁的扈从小声地说了些什么。那名扈从将白旗插在地上,转身向大部队的集结之处跑去。 看来,史密斯果真只打算给我们半个小时进行商议。半个小时的时限一到,史密斯就会返回军中,敌人的大军就会发动凶猛的攻击。 对于这次与史密斯爵士的交锋我很失望。争取半个小时的休战对目前的形势来说,作用并不大。如果能够阻止敌军在今天将护城河填平,那或许多少还能影响一下敌军的士气。可是拖延半个小时,根本没什么用。 我环视一圈。 卡列勃那个倒霉的家伙内腑受了重伤,已经抬回内堡去了。 吉姆里特在水系魔法师的救助之下,终于恢复了神志。醒来后,吉姆里特马上硬挺着侍立在蒂丝的身旁。其实吉姆里特受的伤并不比卡列勃轻,他的颌骨在刚才的一击中已经碎裂了。我无法理解一个受了如此严重伤害的老人,为什么还能够站立得象棵松树一般挺直。 虽然“穷凶极恶”那充满圣斗气的一剑已经给盛特拉特造成了相当严重的内伤,可是相对卡列勃和吉姆里特而言,盛特拉姆所受的伤反而是最轻的。经过水系魔法师的治疗之后,只要盛特拉姆不施展斗气,就不会太疼。所以,现在盛特拉姆在城头上担任指挥的工作还勉强可以胜任。 我将视线投向远方。“现在,盛特拉姆,补充一下刚才战斗中消耗的箭矢和其他守城材料吧。” 蒂丝惊喜地问我:“剑,你根本就没打算投降对吗?我早就知道你是最勇敢的。” “可是,”她又迟疑地问道:“你为什么不直接拒绝敌人的要求呢?” 我突然恍惚觉得,二月的寒风确实很冷。 塞维尔真是个疯狂的国家。战士的比例那么高,而且打仗也不挑时间。别的国家大贵族之间的内战,一般都不会选在冬季。 “蒂丝,你要知道。处于绝对守势,而粮草非常充足的情况下,拖一拖时间总是有好处的。” 可惜,我想不出其中的好处究竟是什么。 凭比兹堡目前男女老幼加起来不超过六百人的现状,如何挡得住德鲁戈家三千如狼似虎的士兵进攻? 无必援之师,则无必守之城。援军在哪里?! 第六部第二十七章 第二十七章 半个小时很快就过去了,史密斯没有得到我方投降的承诺,毫不犹豫返回了自己的阵地。几分钟后,敌人发动了对比兹堡的猛攻。 一阵天崩地裂的呐喊声突然从敌人聚集的方向响起,打碎了比兹堡内暂时的平静。这个时候,剑奴突然醒了过来。我还没来得及对他说什么,结果他惨叫一声后旋即又口吐白沫昏了过去。 看着面孔极度扭曲而变形的剑奴,我颇为无奈。如果漂亮的女孩们看见我后尖叫并且晕倒,我想这种情况还是勉强可以接受的。但是一个大男人每次看到我后总是惨叫着晕倒,那种感觉并不会很爽。 我敢肯定,剑奴睁开眼看见我后马上产生了不利于我的念头,所以才会这么痛苦地再次昏迷。无论如何坚强的人,所能承受的刺激都会有一定的限度。虽然我对剑奴坚强的意识力感到很佩服,不过如果他再经历几次这种程度的剧痛,同样会疯掉。既然打算收服剑奴,那么对他的健康状况我还是必须要关心的。无可奈何,我只好派士兵将剑奴送入地牢,以免他下次醒来一睁眼就看见我。 吉姆里特终于撑不住了,在剑奴昏迷之后,他忍不住呻吟了一声,然后便身不由己地昏迷了过去。看情形吉姆里特必须进一步接受治疗。蒂丝放心不下,便将守城之事拜托于我,陪着吉姆里特一同进入内城。盛特拉姆虽然伤重,却不肯退下第一线。不过盛特拉姆完全默认了我的领导权,一声不吭地跟在我的身旁。现在将士们已经全都以我马首是瞻。 在上午的时候,虾蟆车已经完全被击毁了,所以敌人现在只能手动填埋护城河。这样一来,效率自然是慢了许多。 大约是吸取了东城敌军失败的经验,敌人的魔法师现在只是一心一意地对攻城部队提供结界的掩护,而不是发动魔法攻击。每个魔法师的身旁,都配备着两到三个专职持盾手。因此,我眼睁睁地看着敌方的魔法师进入弓箭的效射程却又完全无可奈何。 四辆投石车不停地向比兹堡投掷着百斤左右的巨石。一些巨石越过城墙飞入城内,砸在城内的建筑物上;一些巨石击中厚厚的城墙,发出沉闷的撞击声;一些巨石击中箭垛,将相对薄弱的箭垛撞击得碎石乱飞。也有一些巨石恰巧击在城墙的上面。不过侥幸的是,暂时还没有人被巨石击中。 我对敌人的投石车并不在意。爱克斯大陆最流行的攻城工具中,羊撞锤是针对城门的,而投石器却是对付碉堡或微、小型城堡的。比兹堡四米厚的城墙是由青条石制成,相信没有什么工具能够对之产生威胁。那些百斤重的巨石造成的声势相当惊人,但是对四米厚的城墙却如同挠痒,对士兵造成的实质伤害也比不上弓箭手——左右是死,难道还会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不成?普通士兵被巨石击中固然活不成,不过被箭支射中要害同样会丧命。 大约有三百名弓箭手散立在城下大约五十米处,不停地对着城头射着箭。虽然这种毫无目的的漫射谈不上任何准确性,可是弓箭手们射箭的频率远远高于投石车投掷巨石的频率,而且箭矢的准确性比投石车要稍高一些。因此,敌方的流矢偶尔会射伤我方的士兵。更讨厌的是,有一些敌人在箭头上绑上废麻点上火,以火箭来射击。虽然比兹堡内的建筑全部都是以石料建成,但是众多的火箭中有恰巧有一只射中了装火油的罐子,结果引发了不大不小的火灾。 敌人的气势正盛,而且三百人组成的弓箭手大队确实可以给我军造成一定的麻烦。他们所射出的箭虽然谈不上箭如雨下,却可以对我军士兵造成无法忽视的威胁。我打算先保存一下实力,所以命令多数士兵暂时下城,只在城墙上留下很少的士兵。 用最低的代价来换取最大限度的胜利是一个真正优秀将领的责任,用士兵的尸体来制造胜利的果实并不符合我的心意。只可惜德鲁戈家主显然并不如此认为。作为敌对方,虽然我可以在内心中鄙视德鲁戈家主破坏了战争艺术的美感,可惜无法令他改变作战计划。 在十二米的高城上与敌人对射,其实占有极大的优势。居高临下不说,我方还有守城专用的重型十字弓弩和床弩。可惜敌方的弓箭手全都是专职的弓箭手,射术优于我方士兵。而且,敌我双方的人数对比相差实在过于悬殊。即使在对射作战中我方能够取得一比三的成绩,我仍旧吃不消。 比兹堡的战士实在是太少了,想要将比兹堡多守一些时候,我必须近乎吝啬地珍惜每一个士兵。如果比兹堡内的士兵再多一些就好了。 比兹堡是罗德曼家的主城,虽然规模小了点,但防御所需要的器械倒是应有尽有。箭矢、石块、火油准备的非常充分不说,城内还有六架价格相当昂贵的床弩和四座小型抛石器。 现在我还不打算使用床弩。凭借床弩可怕的杀伤力固然可以对敌人的士气造成严重的打击,可是敌人的弓箭手斗志正高,体力也很充沛。如果现在反击,那些能够熟练操纵床弩的士兵会有很大的伤亡。事实上,这些床弩操纵人员和抛石兵在军队中享有特殊的待遇。能够熟练操纵床弩和抛石器的士兵,在守城战中能够发挥比普通士兵重要得多的作用。 第228章 反正填埋护城河也不是一时半会的事,我并不怀疑可以找出一个用床弩进行反击的更好机会。 现在用小型抛石器进行反击也就够了。 小型抛石器的原理与投石车相同,都是凭借很大的弹力弹射石块,只是投掷的石块重量以及射程有区别。现在敌人所使用的投石车可以投掷的石块重达百斤,而我们的小型抛石器可以投掷的石块重量不过三、四十斤。不过对于普通士兵来说,被三、四十斤重的石块击中与被百斤重的石块击中都是同样可怕的。在打击敌人士气的方面,倒也没有太大的分别。 为了尽快填埋护城河,敌方士兵在护城河边上聚集得很密集,在一百五十米左右的护城河边,大约有近三百人在进行挖掘填埋的工作。操纵小型抛石器的士兵平日努力的练习现在显示出了不凡的成果。他们摆弄着抛石器,差不多每一次投掷出去的石块都正好打在护城河的边上。 在专职投石兵熟练的操纵下,小型抛石器大约每分钟可以投掷一次。虽然抛石器的准确性相当差,但是在敌人如此密集的前提下,大约每四次投掷还是可以命中一次的。敌人想要填埋护城河至少需要四个小时,也就是说如果不出意外,在敌人完全填埋护城河之前,至少必须付出超过两百名士兵的代价。也许德鲁戈家主为了攻克比兹堡不会在乎两百名士兵的损失,不过,这种损失仅仅只能算开始。 唯一需要担心的是敌方的投石车。虽然对方的命中率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能够正好落在城墙上的巨石少得可怜,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如果小型抛石器被百斤巨石击中,想要将之修复可是一件大伤脑筋的事情。 想到这里,我走到一具小型抛石器的旁边,亲自进行操作。我仔细地观察眼前的抛石器,研究木材的脉络和弹簧钢的质地。几秒钟之后,我对这具小型抛石器的了解已经远远超过了那几名专职的投石兵。 通过相对安全的观察孔看了一眼敌方投石车的位置,我仔细挑选出一块投石小心翼翼地安放在小型抛石器上。这时,身旁一名抛石器辅助人员激动得直嚷嚷。 “剑先生,这种安装石块的粗重活,请交给我们来做吧!” 另外一名双臂俱无的残疾军人也因为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而大为不满。 “剑先生,我是这具抛石器的观测手。我虽然在战争中失去了双臂,但是双眼还是明亮的!我只需要看一眼,就可以知道目标物在抛石器的什么方向,距离有多远!” 我愣了愣。虽然是小型的抛石器,但是投石的重量仍旧重达三、四十斤。这种份量对于目前无法施展斗气的我来说,并非轻而易举。之所以亲自安装投石,其实是为了更好地掌握投石的特性。虽然经过打磨光滑后,投石的飞行路线相对稳定笔直,可是掌握投石的重心并将它安放好,我便更有把握击中目标。 至于说观测手,他们的作用仅仅是报告目标的大致方位,其效果远不如我亲自观察要好。 但是应该怎么向他们解释呢?所谓抛物线、弹道、重心什么的,应该是杀神剑为我提供的知识。普通的士兵应该不可能理解那些奇怪的知识吧? 我没有理会两名士兵的抱怨,以事实来说话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用心体会风速,当它正好是我所需要的状况时,我搬动了抛石器的发射把手。投石“嗖”地弹射了出去。那名观测手贴在观察孔上观看发射的效果,一秒种后,他兴奋地大喊:“击中了!击中了敌人一辆投石车!” 他转过身以崇拜的语气对我说道:“剑先生,您的运气真好。塞维尔第一杀手准备伤害您的时候却居然自己犯病倒下。现在,您随便发射抛石器便击中了对方的投石车!” “您的运气真好!”他唠唠叨叨地说:“要我说,您显然受到了幸运女神特别的眷顾。您的运气可真是太好了!打完这场仗之后,您应该请假去苏库市的赌场玩一把,真的。那时候您肯定能够赢一大笔钱。” 我的运气好?! 失笑。 被日尊者那混蛋逼迫,我不得不在比兹堡这种鸟不生蛋的穷乡僻壤避难。本想安安稳稳度过一年,现在却不得不率领两百名战士抗击十倍以上的敌人。这样的运气也能算好? 命令抛石器的辅助人员对抛石器进行搬动调整。花了整整三分钟,辅助人员在我的指导下反复细微调整抛石器的位置,直到我最终认可。再次挑选出一块投石,亲自动手将它安放在抛石器上。这一次,这具抛石器的抛石兵、辅助兵和观测手全都静静地看着我,没发任何牢骚。 投石被弹射出去后,不仅仅是观测手,其他的人也同样凑到观察孔观看这一次射击的效果。 没有欢呼声,也没有惊叫声。一名抛石兵、两名辅助兵和一名观测手转过身的时候,脸上的表情非常精彩。 抛石兵的脸上现出异样崇拜的表情。他吃吃艾艾地问道:“剑先生,您能够教我一些使用抛石器的技术吗?” 观测手的脸上全是震惊。他结结巴巴地问我:“您……您与幸运女神……认识?……” 大型的投石器可以将八十公斤的石弹准确地投至三百米远。不过对于投石器来说,所谓的准确只不过是十有八九可以击中三百米处的碉堡。小型抛石器的有效射程只有两百米左右,只是因为架设在十二米高的城墙上,它的射程才勉强达到了三百米。在两百五十米的距离上,小型抛石器想要击中投石车大小的目标,其可能性与走路时被鸟屎落在头上的机率差不多。这也是敌人将投石车放置在离城墙两百五米远的地方的根本原因。能够连续两次准确无误地击中三百米开外的投石车,对那名观测手来说,这种幸运已经超出了他所能理解的范围。 我无暇解释,赶紧下达命令:“你去观测另外两辆投石车,看它们是否撤退或是移动位置。” 当残疾军人下意识地执行我的命令之后,我再次命令辅助人员对抛石器的位置进行调整。 第六部第二十八章 第二十八章 “哎呀。”观测手极为惋惜地叫喊着:“剑先生,投石车开始逃跑了!” 这时,一直沉默的盛特拉姆突然询问道:“先生,您能够击毁剩下的两辆投石车吗?” 敌人投石车慌张地撤退,或多或少会导致全军士气降低。如果能够将剩下的投石车全部击毁,对打击敌方士气会更有帮助。可惜想要将撤退中的投石车击中,难度实在太高。 我瞥了一眼盛特拉姆。“投石车正在移动中,我无法击毁它们。对了,你还是下去休息一下吧。带着内伤硬撑着,对身体损伤很大的。” 盛特拉姆以略带嘶哑的声音回答:“先生,我撑得住,不要紧的。” 这时我才意识到,盛特拉姆没有称呼我为剑先生,而是直接尊称我为先生。一直以来自然开朗的盛特拉姆,现在面对我时表情却显得颇为拘谨。看来,我的表现已经令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的盛特拉姆深深折服了。 一丝危机感窜上心头。原本打算老老实实地蛰伏一年,但是在生存危机的压力下,我无法再藏拙。这一仗结束之后,有心之人肯定会对我投入更多的关注。这样一来,我的身份就很有可能会暴露。 脸上的刀痕可能被杀神剑给弄没了,但是这种小小的变化,并不足以令我的外貌产生实质上的改变。盛特拉姆之前之所以没有认出我,多半是因为先入为主的原因。可是以盛特拉姆现在对我毕恭毕敬的态度看,说不准他已经产生怀疑了。毕竟他曾经见过身为兰特的我,而且现在布雷西亚公爵又失踪了。结合那些情况看,我的真正身份也就呼之欲出了。 也许,这一仗打完之后必须离开比兹堡。 想到这里,我多少有些沮丧。我已经越来越习惯罗德曼家高级贵宾的身份了,离开罗德曼家之后,一切又得从头再来,实在是不爽。况且,我为“穷凶极恶”耗费了一个蛊虫,还没来得及收服他呢。那种意志坚定的人,即便承受酷刑也不可能在短期内向我臣服。 摇摇头,将头脑里乱七八糟的思绪甩开。我盯着盛特拉姆的眼睛缓缓说道:“盛特拉姆,你还是先下去用斗气疗一下内伤吧。虽然短时间内被圣斗气伤害的经脉无法恢复,但是疗一下伤多少还是有些好处的。对了,你到内城去通知蒂丝,要她好好休息。等会儿反击的时候我会通知她上城的。” “……好的。”盛特拉姆犹豫了一会,点头答应之后旋即转身离开。 看着盛特拉姆毕恭毕敬的背影,我愈加担心。如果他没有怀疑我的身份,对我应该不会这么顺从。 小火显然是好了伤疤忘了疼的典型,一点都没有察觉我的苦恼。它正在没心没肺地快乐玩耍着。令人好笑的是,小火现在象条小狗似的咬着自己的尾巴转圈玩。按道理说,火焰狮子这种高智商的魔兽不应该玩这种幼稚的游戏才对。不过想想小火才生下来没几天便被娜弗丽给绑架了,也没有别的小火焰狮子陪它玩。以前虽然经常被娜弗丽欺负,但是好歹还有个玩伴。现在,未成年的小火确实很孤独可怜啊。我没有制止小火玩那种幼稚的游戏,缺少玩伴的小火,现在似乎只能找到那样的乐趣。 透过观察孔观测敌情,我发觉敌军的弓箭手并没有因为投石车的撤退而降低太多士气,仍旧毫不停歇地朝着城头上射箭。 将抛石器的控制权交给那名抛石兵,我开始思考怎样才能给予敌人最沉重的打击。 第229章 敌方投石车的主要作用其实是打击我军的士气,实质上可以造成的伤害反而不如弓箭手。现在投石车撤离了战场,但是弓箭手仍然进行压制性的射击。为了保存战力,现在并不宜展开全面反击。 我靠着城墙坐下,等待着时间一点一滴地逝去。 虽然敌人正在逐渐填埋护城河,但是我军的小型抛石器也忠实地完成着杀伤敌人士兵的任务。每一分钟过去,都至少有一名正在填埋护城河的士兵被四、五十斤的石块砸死或砸伤。这种固定的,沉闷得令人窒息的杀人节奏,象磨盘一般慢慢地磨损着敌人的士气。重要的是,敌方弓箭手不停地射击,不仅精神上一直保持着紧张,在生理上,同样也会吃不消。在普通的战斗中,一名弓箭手往往来不及射完一壶箭,敌人已经冲到阵地前。可是现在,敌人的弓箭手却不停地射击。长时间拨动弓弦,即使最有经验的弓箭手,手指也不可避免地会被割伤。 我耐心地等待敌军弓箭手身心俱疲的那一刻。有道是一鼓作气,再而竭,三而衰。敌人不可能总是保持着那种士气和良好的射击状态。 一个小时过去了,待在城上而又没有中箭的,只剩下我和小火。受伤较轻的士兵咬着牙坚持着,受伤过重或牺牲的战士则被抬了下去,换上别的士兵。我背靠城墙坐着,那儿是射击的死角,即便睡着了也不至于被敌人射中。而小火没有被射中,一方面是因为它无所事是,将躲避流矢看成了一种游戏。不象别的战士,在全心全意完成自己的职责时,对躲避流矢所投入的注意力不够。另一方面,凭火焰狮子对危险超常的感应本能,实在很难有流矢能够射中正在一心一意玩躲避流矢这种游戏的小火。 德鲁戈家此次来袭准备得确实很充分。这么长的时间里,他们的弓箭手竟然几乎没有减低射箭的频率。按一名弓箭手一分钟里射出六箭的平均速度算,一分钟内敌人就向比兹堡射出了一千八百支箭。考虑每名弓箭手射完一壶箭之后,必须去附近的大车上取箭,大约一个小时差不多五万支箭吧。虽然想要将箭恰恰射城墙上颇为困难,但是一个小时内,仍旧有超过两万支箭落在长不过一百五十米,宽不过四米的城墙道上。这种程度的攻击确实令人心悸。我不由地庆幸:幸亏已经命令大多数士兵退下了城墙,不然就会产生更多毫无意义的伤亡。 苦笑。一个拥有两支弓箭手联队的常规兵团,所配备的箭支也只不过十万。城下那些弓箭手射箭的兴致仍然那么高,那么德鲁戈家为了攻克比兹堡准备的箭支,自然远远不止五万之数。 不过,我苦苦等待的时机终于来临了。从“嗖嗖”的弓弦声判断,敌军弓箭手射击的频率并没有降低多少,但是能够落在城墙走道上的箭支却已经并不多了。而且,即便是落在城墙上的箭支其力道也严重不足,甚至连皮甲也无法射穿。 我赶紧要求传令兵传达我的命令,让躲在城内的两百名战士到城墙上来。 过了一会儿,蒂丝来到我的身旁,压低声音对我说:“剑,盛特拉姆说你操纵抛石器射了两下便击毁了两辆投石车?盛特拉姆现在对你崇拜极了。” “没有,只是击中了投石车罢了。那种程度的损毁,大约只需要修复几个小时,投石车就可以重新工作了。” 蒂丝的兴奋依然不减。“那就是说,你确实两发两中了?!” 我不得不转移话题。“等会儿我们该发动反击了。那时候,你好好发挥自己的优秀箭术,多射杀几个敌人。那个狙击手就交给你对付了。你的射术在比兹堡内现在是最高明的。” 我的恭维显然令蒂丝非常舒服。蒂丝将可爱的瑶鼻一皱,那双闪闪动人的大眼睛现在显得漂亮极了。“那当然了。等会儿瞧我的!” 待操纵床弩的士兵和辅助人员准备完毕后,我一声令下,比兹堡的战士立即展开了反击。 比兹堡内物资准备得非常充足,武器库里弓的数量比比兹堡现在的总人数还多。士兵以及那些双臂健全的残疾军人全都拿起弓,朝着城下措不及防的敌方弓箭手乱射。 客观地说,敌人真正的弓箭手使用弓箭的水平确实比普通士兵要高出许多。虽然敌人的弓箭手经过连续一个小时高强度的射击而感到疲惫,但是他们射击的姿势和速度仍然比我们的士兵要快上许多——幸好,大多数敌方弓箭手的手指已经被弓弦割伤了,他们的手臂早已酸痛无力。能够射上城头箭支并不多,能够射中目标的,比我所预想的还要少。至于偶尔能够射中目标的箭,由于力量不够,所能造成的伤害也相应减轻了许多。 为了更好地保护比兹堡的战士,我跳上城墙上的箭垛,吸引着敌人的注意。当然,我这么做主要还是因为并没有太危险的缘故。现在除了少数几个人外,其余的弓箭手对我射的箭根本就谈不上任何威胁。 这一次,蒂丝借助特制合成弓的帮助,终于完成了自己的心愿。 蒂丝射出的箭与空气发生剧烈的摩擦,发出异样的尖啸声。随着那令人心悸的“嗖”声刚落,已经有些疲惫的的狙击手已然被蒂丝射中了。那名狙击手马上被他的几名扈从拼命抬回了大部队。在这种情况下,城下已经几乎没有能够对我产生威胁的弓箭手了。 我一边以奇异的步法踩在箭垛上跳来跳去,闪避飞来的利箭,一边以连株箭法飞快地杀伤敌人。 有些官职较高的弓箭手大喊“坚持住”,士兵们听到了长官的吼叫,试图稳下自己的阵脚,但由于遭受我军狂猛的攻击,他们的武勇只是昙花一现,很快就彻底丧失了抵抗的决心。也许是因为弓箭手的首领受伤撤退,也许是因为在极为不利的对射中敌方弓箭手确实撑不住了。一分钟不到,那些弓箭手就开始混乱地撤退了。 小火耀武扬威地站在城头的箭垛上长啸,给予了敌方魔法师极大的心理压力。这种情况下,他们只得凝聚所剩无几的魔法力制造结界,无奈地缓缓后退。由于有专职的持盾手保护,我方没有对撤退中的魔法师浪费箭矢。又由于魔法师布下了结界,所以小火只是神情傲然地瞧着魔法师们,一动也不动。这个时刻,年纪尚幼的小火看起来,倒也颇具王者之相。 在弓箭手和魔法师相继撤退之后,正在填埋护城河的士兵见势不妙,连忙开始逃跑。对于这些仓皇奔逃的敌兵,守城的战士们按照相应的礼节送给了他们利箭作为礼物。 待最后一名敌兵跑出蒂丝的射程之后,城头上欢声雷动。因为,我们又一次打退了敌人的进攻。而且,按一般的情况分析,至少今天敌人是无法将护城河填埋了。 与比兹堡士兵欢悦的心情相反,敌人主旗旁那个披着纯白披风,黝黑壮实的首领却拎着长剑,象一头愤怒的野狼那样不停地转着圈子,并不时大声地咆哮着。 通过口型,我译出他正破口大骂的内容。 “是哪个狗娘养的那么厉害,把老子的魔法师杀害了大半!那狗日的‘穷凶极恶’不是号称塞维尔第一杀手吗?怎么现在搞得生死不明?!” “两个玩弓箭玩得最好的混蛋现在一死一伤,弓箭队的士气也低得一时半会无法上场。这个仗还怎么打?!” 虽然明知道幸灾乐祸是不道德的行为,可是我无法按捺自己的喜悦:虽然我实在想不出援军在哪里,可是那个托尔波只是诈降于你,万一不知哪路的援军来了,你连退路也没有! 我不由地期盼德鲁戈家家主赶紧撤退。 这个仗不好打就不要打了嘛。你的大军一撤,我们大家都舒服。 第六部第二十九章 第二十九章 也许是因为完全没有信仰的缘故,我没有得到任何神灵的保佑:所希望的事,并没有发生。 敌人正在离比兹堡五百多米远的地方,为发起下一波攻击正在重新整理部队。大约过不了多长时间就会再次进攻。 我暗自咒骂:这个德鲁戈家主怎么这么固执?眼下魔法师只剩布下结界的能力,而弓箭手暂时又无法恢复士气和体力,怎么这么快就打算重新进攻呢?!给我们喘口气的时间好不好? 这时,一张纸条出现我的眼前。我看了看纸条的主人,原来是吉姆里特。可怜的吉姆里特颌骨已经碎裂,无法说出话来。他的脸用纱布包裹着,散发出一股浓浓的药味。从吉姆里特额头上冒着的冷汗可以看出,他的伤势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 我看了看纸条。上面写着:“德鲁戈家的家主苏哈.德鲁戈伯爵,打仗时咬住敌人就会不松嘴,吞不下去也非要撕下块肉来才肯罢休。苏哈.德鲁戈伯爵这个人特别好面子,甚至到了虚荣的程度。如果在优势下遇挫,他就会变得疯狂。哪怕知道敌人预备好了陷阱,他也会跳进去。” 这下糟糕了。苏哈.德鲁戈伯爵居然是这种人。如果我手中有足够的兵力,对付这种不理智的人自然非常轻松。可是比兹堡就这么点人手,如何抵挡苏哈.德鲁戈伯爵的疯狂报复呢? 我敢肯定,斌肯定早就预备好了为苏哈.德鲁戈伯爵设下的陷阱,只可惜我猜不出陷阱到底是什么。 如果说斌设下的陷阱是有一支奇兵作为比兹堡的援军,当德鲁戈战士士气低落,后路断绝的情况下一举将之歼灭,那自然是好。问题在于援兵来自何处?大军已经向拉伊家进发,按刚才史密斯.德鲁戈透露的信息判断,大军正在与以拉伊家为主的联军激战,派得出援兵吗? 第230章 如果说所谓的陷阱只是牺牲比兹堡,吸引德鲁戈家的注意,将他们陷在这里,那么代价似乎也太大了。 我实在是猜不出斌的计划到底是怎么回来。 看了吉姆里特一眼,我说道:“你的伤势还没好,先下去休息吧。” 吉姆里特一言不发,低着头写字。写完后,他将纸条交给我。上面写着:“以苏哈.德鲁戈伯爵的性格,城破之后必然屠城。除了蒂丝小姐和那些可以换取高额赎金的贵族子弟,其余的人都免不了一死。如果能够抵挡住苏哈.德鲁戈伯爵的进攻,待敌人撤退后再休息也并不晚。一生的战斗中我曾多次受伤,这次的伤不算什么。” 我又看了吉姆里特一眼,这名已经看破生死的老战士,对现在的形势非常清楚。骗他下去休息没有什么意义,反正他也不可能安心好好休息。所以,我不再劝他。 过了一会儿,敌人敲着军鼓,又向比兹堡发动了进攻。 苏哈.德鲁戈伯爵显然老羞成怒,完全不顾忌士兵的伤亡了。他派遣了众多的士兵参加填埋护城河的行动。在一百五十米的护城河边上,密密麻麻站着超过五百名士兵。在他们的身后,还有一千多名士兵为他们运送装满泥土的麻袋。这样一来,抛石器每一次发射几乎都可以击中一名敌人。令人感到夸张的是,由于敌人聚集的密度违反了常理,有时候一块投石甚至能够同时令两名士兵伤亡。 这一次,敌人的弓箭手不再盲目地向城墙上射箭,而是紧张地注视着城头,待发现动静后,才拉弓射击。 我现在也顾不得什么保存兵力的想法,命令其他的士兵依托箭垛和箭孔向城下射击。敌人原先的弓箭手虽然士气低落,双臂酸痛,但是苏哈.德鲁戈伯爵又重新补充了一些士兵作为弓箭手,因而仍旧能够对我军造成伤亡。苏哈伯爵的部下人多势众,他对部下的死伤并不放在心上。可是每一个比兹堡的士兵受伤或死亡,都令我感到不安。按士兵死伤的比例看,我方固然大大占优。但是按照士兵消耗的速度看,估计最多明天傍晚之前比兹堡就会陷落。 格斗技中有一力降十巧的说法。苏哈.德鲁戈伯爵此时正是采用着那种策略。这个战争疯子不顾伤亡地进攻,虽然会遭受相当大的损失,却可以很直接地取得最终的胜利。 在床弩、守城重型十字弩的攒射下,敌人死伤极为惨重。敌人的两名狙击手已经被一死一伤,剩下的敌人,已经基本无法对蒂丝造成太大的威胁。美丽的女孩子现在正不停地拨动着弓弦,使自己成为战场上收获生命最多,而且效率最高的战士。我并不忌妒蒂丝在战场上取得的成绩,只是有些遗憾:敌人为什么还不败退呢? 受伤或濒死士兵的惨叫声和利箭与空气摩擦发出的“嗖嗖”声,这些单调的音乐,代表着血和死亡。我本来早已熟悉了这种战场上的特有的声音,可是在这一刻,心情却极为苦涩。 我突然心中大恨。那个亚斯伯爵为了胜利,连亲生女儿的安危也抛在一边。我在这里死死守住比兹堡,却又是为了什么?得人钱财与人消灾是应该的,但是如果被人出卖,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开年度大会的时候,亚斯伯爵假惺惺地说什么都不是外人。事实上,罗德曼家真正的军事计划,我却一无所知——这么说也不对,至少我知道,计划中,比兹堡是饵!是吸引德鲁戈家大军的饵! 战斗愈加激烈,比兹堡的死伤人数呈直线上升。后备队,已经越来越少。 太阳终于下山了。在付出了至少三百名士兵的代价后,南城下的护城河已经被填平了。这时,苏哈伯爵终于下达了撤兵的命令。 不仅仅是我军,敌军同样也撑不住了。 德鲁戈家士兵是清晨时分抵达的比兹堡的。毫无疑问,他们至少在夜间进行过相当长一段时间行军。经过长途跋涉之后,一到目的地就发动攻击,敌人根本没有休息。 现在,整整一天过去了,每一个德鲁戈士兵都露出疲惫不堪的神情。经过那种高强度的行军与作战,即便是铁打的汉子也无法承受。与普通士兵相对,身体相对单薄的魔法师更是不堪。虽然布下结界所需要耗费的魔法力非常少,但是长时间消耗魔法力支持结界,同样导致魔法师们疲惫不堪。无力维持结界。在失去了结界保护的前提下,普通士兵将会成为魔法攻击的靶子。如果苏哈伯爵在这种情况下仍旧坚持强攻,弄不好会导致士兵哗变。 待敌军士兵完全撤退后,城头上的战士们或者背靠背,或者依着城墙开始瞌睡。不大一会儿,城头上就响起鼾声一片。 看着城头上东倒西歪的战士们,我不由心生感触:眼前这些出色的战士,到明天太阳下山后,还会有多少能够活着? 明天将会有一场剧战。或许,我将不得不展开一段艰难的逃亡之旅。保持一定的体力是绝对必要的,现在我最好是小寐一会儿。不过在此之前,我必须再做一件事。 盛特拉姆白天带伤参战,可是现在他却不顾身体的极度疲惫,率领着一些后备士兵参加巡夜。 我将盛特拉姆喊过来。“盛特拉姆,你去组织一些人。将装着粮食的麻袋扛上城头,并且在麻袋上淋上火油。” 盛特拉姆这一次并没有坚定地执行我的命令,而是怀疑地问:“城头上的滚石、檑木并没有多大的消耗,干嘛要将粮食淋上火油?” 我反问道:“你看我们能坚持多久?” 盛特拉姆将视线移向城外,似乎想要看透那黑沉沉的夜幕。 他的声音干涩而痛苦。“如果没有援兵,我想,外城坚持不到明天的这个时候。我们的人太少了!不过,内城可能可以多坚持几天吧。将粮草运往内城,应该不会存在资敌的可能。” 我解释道:“敌人大军来袭,粮食消耗自然不少。在比兹堡这一带,粮草基本集中在比兹堡。焚毁这些粮草,可以给予敌人精神上的打击。” “虽然说火攻也是一种攻城的方式,不过比兹堡的城墙厚达四米,至少需要烧三天以上城墙才会出现破损。为了让比兹堡能够坚持得更久些,我不得不出此下策。” 在盛特拉姆沉吟不决的时候,我恶意地想:亚斯伯爵摆我一道,我也要摆他一道。 既然亚斯伯爵舍得下本钱,我也就不客气了。趁此机会,我得好好地挥霍奢侈一把:烧光罗德曼家大本营的积粮,烧毁比兹堡的城墙!反正烧毁比兹堡四米厚的城墙需要好几天,我们未必能够坚持到城墙出现明显破损的时候呢。 盛特拉姆毕竟是罗德曼家的家臣,他迟疑地回答:“先生,我想,这个决定最好是得到代领主的同意。” 看到我不置可否,盛特拉姆匆匆地离去。 想要烧罗德曼家的粮食和城堡,从某种角度说就是烧蒂丝的粮食和城堡。那种说服工作肯定是蛮困难的。 不过我也理直气状。虽然说烧粮食烧城堡损失会很大,但是为了将比兹堡多守几天,也就不得不饮鸩止渴了。况且,一时之间我确实想不出更好的守城方法。 正在绞尽脑汁想着应该怎么说服蒂丝,却看见盛特拉姆指挥着士兵,将散发火油刺鼻气味的麻袋扛上了城墙。我连忙拦住盛特拉姆。 “你已经说服代领主了?” “不是。”盛特拉姆摇摇头。“我只是转达了您的建议,代领主便同意了。她说,这样的事情由您来决定就可以了,因为您是比兹堡最高军事指挥。” 说到这里,盛特拉姆停顿了一会儿。他的神情颇为古怪,似乎在犹豫是否应该接着往下说。 “我想,刚才向代领主请示的时候,也许打扰她睡觉了。” 失笑。我也弄不清蒂丝怎么这么轻易就同意了这项决定。是因为蒂丝抱着“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的原则?还是因为蒂丝太困了,所以不愿意动脑筋,想都没想便同意了我的决定? 如果使用烧粮之计,比兹堡应该可以再多坚持一、两天吧。但愿援军立即出现。要不然,我可真要急了。 既然目的已达到,我也该休息了。斜靠在城墙边上,我开始修炼。不一会儿,我便进入了那种物我两忘了特殊境界。 不知过了多久,一股强大的杀气突然袭来,将正在修炼斗气的我惊醒。 立即以探查术蔓延伸展,惊觉敌人正在做偷袭的准备。看了看星空,现在大约是清晨五点左右。人在这个时候,警觉性非常低。好在我可以察觉那股凌厉的无形杀气,要不然敌人的偷袭或许可以占些便宜呢。 身旁有一名士兵正尽忠职守地守卫着我,看到我醒了,他殷勤地问我是否觉得冷了,还建议为我拿一条被子过来。 “传达我的命令,将城墙上所有的战士都弄醒,但是不要弄出太大的声响。准备作战!” 当那名表情错愕的士兵急匆匆地离开后不久,城墙上的鼾声逐渐停止。我想了想,将附近一名低级军官喊过来,吩咐道:“你去找一些士兵发出打鼾的声音。” 当城头上如雷的鼾声重新响起时,盛特拉姆过来了。他压低声音问道:“先生,您发现了什么?” 我从城墙上探出头仔细观察敌人的动静。虽然夜色仍旧很浓,但是练过提高射术的斗气后,我的夜视能力大幅提高——当然,在夜间看东西仍然比白天要差上许多。现在我只看得见大群的敌人正蹑手蹑脚地向比兹堡潜行,却看不清他们的面目。 我淡淡地说:“准备战斗吧。 第231章 敌人正准备偷袭。” 盛特拉姆侧耳聆听,半响,露出震惊的神情。然而这种神情一闪而逝,取而代之的,却是释然的表情。盛特拉姆没有再言声,而是以双手紧紧地握住那柄双刃斧,深深吸了一口气。我赞许地点点头。盛特拉姆虽然因受创而无法表现出原来的实力,但是他那种处变不惊的素质,正是一个优秀战士所必须拥有的。 待敌人偷偷摸摸来到城下,尚未架起云梯的时候,我一声令下。 城头上突然扔下许多点燃的麻袋,还有一些火把被扔至城墙外三、四十米远的地方。围城战第二天的战斗,就此拉开了序幕。 准备展开偷袭的人,反而被袭击了,这对士气是个非常大的打击。在这一波突然的打击下,敌人产生了严重的慌乱。在长达五分钟的时间里,敌人甚至无法组织起有效的反击。守城的战士们抓住这个机会,给予了敌人沉重的打击。城头上,令攻城方最为恐惧的床弩、重型十字弩,配合着普通士兵射出的箭矢无情地收割着人命。在这短短的五分钟,敌人至少损失了超过一百名士兵。 见事不可为,敌人只好灰溜溜地撤退了。城头上,又一次响起了欢呼声。“剑先生万岁”之类的喊叫声,此起彼伏。 这时候,蒂丝睡眼朦胧地跑了过来。或许是因为没有完全睡醒吧,她慵懒的声音在这个时刻显示出一股孩子气。“什么事?什么事?闹这么大的动静,把我的觉都吵醒了。” 蒂丝忍不住打了个哈欠。作为一名高雅的贵族小姐,在公众面前打哈欠是一种违反礼仪的粗鲁行为。蒂丝不好意思了,她红着脸举着拳头威胁我:“快给本小姐一个合理的解释。要不然,哼!” 蒂丝并不知道,她刚才那种可爱的模样其实一点威胁性都没有。不过,我还是认真地回答了她的疑问。 “刚才我们打退了敌人的进攻。” “哎呀,真好。”蒂丝听到这个消息雀跃无比。接着,她似乎想到了什么,突然睁大眼睛质问我:“你为什么不派人去喊我?” 看着蒂丝孩子似的表情,一股怜悯之情油然而生。到了此刻,蒂丝仍然不知道她的父亲将比兹堡连同她一起作为诱饵了。如果没有人告诉她,或许她一辈子也不会知道这件残忍的事。其实,无知也是一种幸福。 “你先好好休息一下吧。下午作战的时候,你的表现是最优异的。你的亲人和朋友都会为你骄傲的。”我凝视着蒂丝的眼睛,不由自主地轻捋她散乱的秀发,说道:“敌人吃了刚才那种败仗,需要一段时间重新鼓舞士气。你还可以好好睡一觉,小懒猫。” 蒂丝的小脸憋得通红,象被催眠了似地乖乖离开了。 我叹了口气,暗自希望蒂丝不要将怜爱错当作了情爱。 贵族千金们,总是希望自己的夫婿是一名勇敢高尚而且拥有相当地位的骑士。真正符合这种条件的骑士毕竟不多。因而在这些贵族千金的憧憬中,那些非常有名气的年青骑士,往往会成为她们梦想中的白马王子。爱克斯大陆的四大公子,便是浪漫的贵族千金们的首选。 身为男性,我一直对贵族千金的那种花痴行为嗤之以鼻。然而当我自己也成为某个漂亮女孩梦想中的白马王子时,却又隐约产生一种虚荣的得意之情——特别是伊莉的理智和冷静令我沮丧的前提下。 现在,蒂丝似乎已经将爱恋之情从虚幻的“兰特”转移到现实的“非兰特”身上。这种特殊的情况,令我产生无法形容的刺激感和成就感。 想了想,我又突然失笑。先别说蒂丝,我自己弄清楚了吗?难道我真的对蒂丝没有任何感觉? 第六部第三十章 第三十章 说起来,以战斗中疯狂的程度而论,我所见过的战士当中自然是以兽人为首的。其次,当属英格兰尼曾经的不败兵团,第四兵团的战士。接下来应该是布雷西亚人。比较而言,法兰西斯人和塞斯人就显得斯文多了。听传言说在四号伏击点的殿后战中,塞斯人的表现也是颇为疯狂的,可惜我并没有亲见。而比兹堡守城战令我产生了这样一种感觉:就整个民族而言,塞维尔人是类似于草原边缘族的天生战士。 天刚朦朦亮,敌人就开始了新一波的攻击。 对我来说,今天的战斗打得极为枯燥、苦闷。天亮之前的偷袭不算,天亮后,敌人就发了狂似地猛攻。乒乒乓乓、乱七八糟一直打到了傍晚。在今天的战斗中,先后有四支由罗德曼家的家臣率领的小股部队试图帮助我们。那几股部队人数并不多,但是确实起到了一定的牵制作用。 虽然我们不停地往城下扔着淋过火油的麻袋,熊熊燃烧的大火甚至令站在城墙上的我军士兵也感到热得窒息。但是敌人不顾伤亡,不停地用长钩或是长戈将燃烧的麻袋钩开,然后架着云梯向城上爬来。烈火令木制或竹制的云梯受损,一些云梯会突然折断,云梯上的士兵因此而摔了下去。可是即使是这种极为不利的情况下,敌人仍旧以一种飞蛾扑火的精神向比兹堡猛攻。 我想,不光是德鲁戈家主疯了,德鲁戈家的战士们也全都是疯子。 那些德鲁戈家的战士们一边不停地呐喊着“灌!灌!灌进去!”,一边悍不畏死地向城头爬着。敌人嗜血而疯狂的表情,令我感到一阵恶寒。 值得庆幸的是,比兹堡战士表现出来的战斗意志并不比敌人差。那些残疾的军人们,甚至表现出比正常人更为可怕的战斗精神。敌人几次攻上城头,却最终被守城的战士给赶了下去。 然而,我们的损失实在太过惨重。待到傍晚打退敌人最后一次进攻后,比兹堡内仍然能够参与作战的人,包括残疾军人、平民、健妇,已经不足两百人。 德鲁戈家战士的损失虽然更为惨重,其伤亡数量已逼近千人大关,但是他们的援兵却源源不断地出现,弥补了攻城时兵力上的损耗。更为夸张的是,援军当中还有其他家族的援兵。粗略估计,敌人目前的总兵力已经多达五千了。相信等到明天敌人再一次攻上城头时,比兹堡就会失陷。 比兹堡内我所认识或不认识的人,一个接一个地相继战死或因重伤而失去战斗力。战士们的甲胄大多破损了,满身是血,却仍旧拿着七凹八凸的武器,咬紧牙关,象疯狗似地向着爬上城头的敌人扑过去。 整个比兹堡内,充满了一种浪漫的悲情色彩。假如是一名游吟诗人,我或许会因此而兴奋不已。可是作为比兹堡的临时指挥官,我却极为头痛。在战斗最危险的时刻,我曾产生过放弃外城,将全军撤退至内堡坚守的念头。可是比兹堡军民表现出的战斗意志最终打消了我的念头。我毕竟只是比兹堡的临时指挥官。想要说服那群陷入狂热战斗情绪的战士,其困难程度甚至超过了直接打退敌人的进攻。 水系魔法师和蒂丝的姨母戴娜在激战中忙得不可开交。魔法师口里念念有词,为受伤的人们施展治疗术。而戴娜,则把草药敷在他们的伤口上。受伤较轻的士兵在接受基本的治疗后继续参加战斗。而受伤较重的士兵,由于没有足够的人手,不得不躺在城墙上,一声不响,忍受苦楚。直到战斗的间隙,才会有空闲下来的辅助人员将他们移送至城内的病床上。许多伤员捱不到那个时候,就那么躺在冷冰冰的地上死了。 那名没有双臂的观测手死了。在战斗最激烈的时刻,当敌人正准备从一架云梯上爬上城头的时候,他纵身向云梯上的敌人跃去。遭受观测手剧烈的撞击后,云梯最上面的一个敌人直接摔了下去。观测手赚了,因为他把云梯也给撞翻了。云梯上其余的敌人从高空摔下,不死也伤。 在东城守城战中主动吸引敌人弓箭手攻击的独腿军人死了。他早就失去了右腿,在东城守城战中,他的右臂又受了重伤。我原本以为他不会再有任何战斗力。然而独腿军人却用事实推翻了我的错误估计。我很难想象只剩下一条腿、一只手的人怎么可能砍翻三名军人,然而他确实做到了。不过当独腿军人砍翻了第三名军人后,他已经奄奄一息。在水系魔法师为他实施治疗之前,浑身是血的独腿军人失去了战神的庇护,已经成为冥神的部下。令人遗憾的是,独腿军人死法颇不名誉:他被一名自己所砍死的敌军士兵压住,因失血过多而死。 吉姆里特也死了。这名中等个子,很消瘦,脸上有几道可怕伤痕,包扎着纱布,却又依稀可以看出面目很慈祥的老人,为了掩护正在使用弓箭射击的蒂丝,不顾一切地冲入几名格斗技相当厉害的敌人当中。他将阔剑使得神出鬼没,在敌人的包围下,毫无惧色。他左刺右砍,一步不退。然而敌人的斫击也极为有力。正如一棵高耸的松树,在农夫的斫击之下落下大块大块的碎片来一样,吉姆里特的甲胄也在敌人的斫劈之下剥落纷飞。头盔被击飞了,身上的铠甲也被砸碎了。在他拼死的掩护下,蒂丝终于将攻上城的几名格斗技较高的敌人一一射杀。然而待击退那一波敌人的进攻后,我们这才发现吉姆里特已经受了致命的重伤。当蒂丝哭泣着向这个整张脸都已经血肉模糊的老人有什么遗言时,吉姆里特露出纱布外的半张脸上,却仍旧浮现出那种一贯的溺爱笑容。吉姆里特轻轻地摸了摸蒂丝的秀发后,安祥地泯然长逝。 卡列勃侥幸重伤未死,可是苍白沮丧的表情却表明,他宁愿在战斗中死去。这名被“穷凶极恶”击伤内腑,带伤上阵,然后又伤上加伤的年青骑士,对于被水系魔法师从死神那里救了回来这一事实苦不堪言。 第232章 因为他在昏迷之前心满意足地立下了遗言,强调自己的墓志铭必须写上这样的字:“这里面埋着的是一名身价为三千枚金币的骑士。”可是从比兹堡目前的状况看起来,卡列勃很有可能因为三千枚金币的身价而一辈子待在敌人的地牢里了。 如果明天上午仍然没有援兵出现,比兹堡显然无法摆脱陷落的噩运。 正在焦急万分之际,地牢的看守拖着残疾的腿一瘸一拐地向我跑来。 “剑先生,您吩咐关进去的那个人醒了。他说想要见您。” “哦?”我有些狐疑。“在这之前他醒过吗?” 看守毕惶毕恐地回答:“之前那个人醒过两次,可是马上就很痛苦地又昏倒了。” 算起来,“穷凶极恶”前前后后应该已经承受了四次七级疼痛了。真是强悍的人啊。眼看暂时没有解决敌人硬拼的办法,我打算先去见见“穷凶极恶”。如果能够说服“穷凶极恶”反戈一击干掉苏哈.德鲁戈伯爵,那么形势可能就会好转。 趁着天色已晚,敌人今天的攻击应该就此中止,我匆匆地安抚小火并交待蒂丝之后,赶紧朝着地牢跑去。走进地牢的单间,困顿萎靡的“穷凶极恶”四肢上系着铁链,正端坐在地上。他瞟了我一眼,赶紧垂下头。 “穷凶极恶”此时的嗓音非常嘶哑,透露出一股沮丧绝望的情绪。“你……” “穷凶极恶”极为痛苦地颤抖了一下,改口说:“您……把我怎么了?……” “你没有必要知道!”我厉声喝道:“你现在是否愿意臣服于我?” “穷凶极恶”疼得直打哆嗦。“我……” “我愿意臣服于您……” “很好。”我继续逼迫着他。“你记得我为你取的新名字吗?” “啊!”他凄厉地大叫一声,头上冒出豆大的汗滴,险些再次昏迷。他痛苦而屈辱地尖声回答:“我是剑奴……” 这种非常时期,以普通方法来收服剑奴绝对是不合适的。威已经施过了,我压下心中的怜悯,开始改变方式。 “你是我所见过的最优秀的战士之一!除了对生死毫无畏惧之外,还拥有极为强健的体魄和常人无法想象的意志力。我相信,你有勇气面对任何艰难挑战,也有能力攀登上目标的巅峰,这是你的财富,也是你的骄傲!” “您谬赞了。”剑奴的声音非常低沉,似乎含些一些嘲讽的味道,又似乎有些自暴自弃。“我已经在痛苦的面前屈服了。” “你不要以为成为我的剑奴很委屈。”我将语气变缓。“如果在正常情况下,你未必能够挡得住我三十招。” 剑奴抬起头,脸上满是怀疑的表情。 “我对形势的判断,对格斗技的理解,至少不逊于你吧。” 剑奴低下头,回忆当时的情形,然后缓缓点头。 “我也不瞒你,现在我无法施展出斗气。可是事实上,我以前可以施展出终极圣斗气。” 剑奴鄂然抬头,满脸震惊。我进一步刺激他。“而且,我的魔法等级并不逊于格斗等级!” 剑奴突然大叫:“不可能,绝对不可能!……难道,你是……” “……布雷西亚公爵?!” 大陆上魔武双修的人本来就少,而格斗技和魔法同样都能达到如此高等级的,从古至今只有我一个。剑奴的眼中闪烁着解除困惑的喜悦。同时伴随着的,还有他眼中那股因为成为奴隶而产生的浓浓的屈辱。 我对症下药,说道:“你虽说是剑奴,却只是我一个人的剑奴。也就是说,你只对我一个人负责。我想,苏哈.德鲁戈伯爵所能给予你的地位和金钱,我也可以给你,甚至可以给得更多。另外,我还可以给苏哈.德鲁戈伯爵不能给你的东西。那就是爵位!我的首席家臣现在只是子爵,所以暂时我也不能封你太高的爵位。先封个男爵吧。” 说完,我笑眯眯地看着他,等待他表现出欣喜若狂的表情。 剑奴淡淡地耸耸肩。“我原来就是一名子爵,只不过我们家被罗德曼家吞并后,我投靠了对我有大恩的德鲁戈家,成为德鲁戈家的供奉。在我死亡之前,原本属于我的爵位倒不至于被罗德曼家窃取。” 我嘿嘿地干笑两声,为自己犯下的低级错误略感尴尬。可惜,我不能为了取悦剑奴而将他册封为伯爵。 剑奴整整衣服,缓缓向我跪伏在地。“身为武者,我早有向强者臣服的觉悟。听说拥有圣骑士实力的凯森骑士,也曾经是主人的奴隶。” 说到这里,剑奴抬起头,眼中满是坚定的神色。“我曾经身受德鲁戈家的大恩,虽然这些年为德鲁戈家做的事应该已经还够了债,可是我仍然不愿意对德鲁戈家出手。” 听剑奴的语气,他是绝对不愿意对苏哈.德鲁戈伯爵下手的。这样一来,收服剑奴对于解决比兹堡围城的窘境岂不是于事无补? 我盯着剑奴的眼睛。除了坚定之外,还有戒惧和犹疑。剑奴新近归顺,不宜逼之太急。 抽出阳狂,斩断剑奴四肢上的镣铐,然后将阳狂递给剑奴。“既然德鲁戈家主对你有恩,那就算了。” 我的语气有些沮丧。“你不帮我,比兹堡最终会被攻克。等到城破之时,你自己逃离比兹堡吧。如果在1419年12月10日之后仍然没有找到我,就去布雷西亚找公爵夫人,拿这柄剑换一柄极品魔法剑吧。” 虽然说已经答应过蒂丝以后将阳狂送给她,可是剑奴所持的c级剑被我斫断了,一时之间我也拿不出比阳狂更好的剑给他作为补偿。事急且从权,阳狂的所有权只好以后再说。 剑奴回过神来,咬破食指,将鲜血涂抹在眉心上。“我以我血发誓:我将自己卑微的性命交于布雷西亚公爵,兰特.萧。我将终身侍奉主人,永不背叛。” 对形势的绝望令我的意志消沉。敌人不计损失拼命地攻城,以及今天苦战之下的损失令我意识到,比兹堡绝对撑不过明天。 在极度的沮丧和无力感的刺激下,我突然神游千里。 其实,我并不认为自己会有牺牲的可能。兰仆那么神通广大,随时都可能突然出现,救我出险境。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身实力锐减的缘故,我首次清晰地产生了对死亡的畏惧。 这场规模并不大的普通守城战,给我的心理压力却比往常要大得多。 极度伤感之下,我象是交待遗言似地缓缓对剑奴说道:“对了,如果你到布雷西亚之后仍然没有我的消息,你就给公爵夫人带句话。” …… “……我,爱她!” 剑奴瞪圆了眼睛,仿佛受到了极大的刺激。他一脸不可置信的表情,双眼象是失去了焦点一般,出神地望着我的身后。 这种普普通通的话就将他吓坏了?还有更肉麻的话我还没说呢! 也许是因为卡特琳娜娇憨妩媚,而安丽丝给我的感觉却更倾向于端庄贤慧,我总是很自然地对前者说一些肉麻兮兮的话,对后者却较少那样。如果让剑奴转达我对卡特琳娜说的话,岂不是会将他吓死? 突然之间,我感觉有一些不妥。身后很近的地方,一缕熟悉的生命波动一闪而逝。 我感到极为震惊。五十米内,即使是一只蚊子所散发出的生命波动也逃不过我的敏锐感觉,是谁能够突然出现在我的身后呢? 谁?! 第六部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一章 想要回头,却感觉脖子极为僵硬。我的胃就好象被一只无形的手抓住,紧缩得令我无法呼吸。 已经习惯于任何生物进入五十米的范围内都有所察觉,可是现在有一个人突然出现在我的背后,实在令我太吃惊了。 人们往往会对不可思议的事情感到恐惧。而见多识广的人,则很少会大惊小怪。在现在的这种情况下,如果我是普通人,如果我没有那种极为敏锐的感觉,反而不会这么震惊了。鬼魅般突然出现在我身后的,究竟是谁? 我紧紧地盯着剑奴,想要从他的表情中分析出一点有用的情报。可是剑奴呆呆地盯着我的身后,仿佛痴了一般。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我极力控制着僵硬的身子,缓缓转过身。 …… 一句古东方优美的诗词此时突然浮现在我的脑海:蓦然回首,她在灯火阑珊处。 …… 我万万没有想到,此时此刻突然出现在我背后的,居然是卡特琳娜这个小妮子。不知道此时自己的脸是否有点红,因为我居然被小妮子突然地出现给吓坏了。太糗了!为了不被小妮子发现异常,我装出往常那种肆无忌惮的眼神欣赏她的美丽。 小美人穿着一件丝织的黑色紧身衣,将她那曼妙的娇躯线条无比清晰地勾勒出来。在腰身处漂亮的收束,益发衬托出小美人那纤细如柳的小腰肢,也更加显示出上面那饱满茁秀的胸部曲线。她的左腕上,戴着安丽丝送给她的珍贵玉镯。晶莹剔透的玉镯将少女如雪的肌肤衬得更加粉嫩水灵,令人舍不得将视线移开。 然而糟糕的是,小妮子美目圆睁,正含嗔带怒狠狠地瞪着我。 我微微一惊。卡特琳娜这个表情我非常熟悉。虽然小美人第一次与我正式相见时以仆从自居,但是我对她从来没展现过任何主人的威严。相反,小美人还多次对我施加过暴力——令我担心的是:在她施加暴力之前,通常都是现在的这副表情。爱克斯大陆曾有一位名人说过:女人啊,火山就是你的写照。现在我对这句话实在是心有戚戚焉。 第233章 无论如何,不能让火山爆发! 我做错什么事了吗?大脑高速运转。可惜我的智商虽高,却总是很难弄明白女人的心思。 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得胡乱尝试。 “琳娜,你看起来有些生气,是因为我没有去找你吗?” “那倒不是。不过你既然看出我生气了,你再猜一猜真正的原因好吗?”卡特琳娜向前走了一步,贴在我的身上。她吐气如兰,纤纤玉指在我的胸前画着圆圈,弄得我心猿意马。 不过这种特殊的时刻,我还是赶紧打消绮念为好。小美人此时虽然语气平静,但是根据经验我清楚地知道:暴风雨来临之前,经常有风平浪静的假象。 糟糕透了。女孩子的心事我怎么猜得出来?不能力敌,自然只能智取了! 卡特琳娜此时已贴在我的身上,省了我许多事。双臂迅速一合,将猎物紧紧地抱住。与此同时,我对着那诱人的红唇吻去。 “唔!”卡特琳娜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手掌平推我的胸膛,整个娇躯则向后一缩,想要逃出我的掌握。 没有施加任何斗气的情况下,卡特琳娜如何逃得出我的魔掌?我的双臂一紧,用胸膛狠狠地挤压她隆起的柔嫩酥胸。卡特琳娜在我无赖的攻击手法下,娇躯一软,几乎无法站稳。 我毫不怜悯,双臂暴戾地将俘虏挤向我的怀里,将她柔若无骨的身躯挤压得几近变形。同时,我带着强大的征服欲恶狠狠地吻着怀中的俘虏。卡特琳娜开始还象征性地挣扎着,但是很快就失去了抵抗能力。 卡特琳娜此时已经是媚眼如丝,娇喘连连。只要一想到卡特琳娜已经成年,而且本来应该已经是我的妻子,我就觉得自己越来越兴奋,几乎控制不住。 可惜想到身旁还有剑奴这个大灯泡一动不动地杵在那儿,我顿时清醒了不少。将力度放轻到温柔的程度,我轻声问道:“说,你刚才为什么生气?” 卡特琳娜轻轻环住我的腰,将头埋在我的怀里。过了一会儿,她才闷声闷气幽怨地回答:“你只爱安丽丝姐姐,一点都不爱我!” 我大为奇怪,小妮子怎么会有这种想法?况且安丽丝能够成为我的娇妻,多半是小妮子的功劳。她居然会吃安丽丝的醋?! “你为什么会这么说?你们两个我都爱啊。不分彼此的。” 卡特琳娜仰起头。尽管她此时面若桃红,钗横鬓乱,却带着一种孩子式的认真。 “你已经和安丽丝姐姐结婚了,却没有和我结婚!” “安丽丝姐姐已经怀上你的小宝宝了,可是我没有!” “刚才你跟那个叫什么剑奴的人说,让他带话给安丽丝姐姐说你爱她。却根本没有提起我!” 我的头立时大了一倍不止。女人胡搅蛮缠起来,还真是令人头疼啊。 “琳娜,我和安丽丝结婚的时候,你不是还小嘛。那次我要和你结婚,可是你却象是被鬼追似的马上逃了。” “至于说安丽丝怀孕而你没有……”我邪邪地一笑。“要知道,我们还没结婚呢。等结婚后,我会很快就让你如意的。” “要结婚后才可以怀小宝宝吗?”卡特琳娜满脸狐疑。“我不太懂啦,就算你吧。” 彻底被小美人打败了。我更加坚定了要向卡特琳娜的家人索取教育费和精神损失费的念头。 “我让剑奴给安丽丝带话,自然也会让他给你带话。你急什么?怕我忘了你还是真的吃你安丽丝姐姐的醋了?” 我的调笑令卡特琳娜羞红了玉脸。她着急地辩解:“我生气其实并不是吃安丽丝姐姐的醋。” “我在安丽丝姐姐那儿,发现她虽然在别人面前表情平静,可是她每天都偷偷地为你流泪。好伤心呢!”卡特琳娜娇憨地补充道:“我看到安丽丝姐姐哭了,也陪着她哭了呢!” “可是你,居然在这里偷偷摸摸地勾三搭四,喜欢上一只浣熊!” 浣熊! 我无法控制自己的眼睛和嘴巴,它们全都张到最大的程度。 卡特琳娜不屑地哼了一声。“瞧她眼圈黑黑的,脸上脏兮兮的,还在身上也是灰扑扑的,不是浣熊是什么?” 我一时之间回不过神了,想了好一会儿,这才意识到卡特琳娜指的是谁。想到小妮子的形容词,我忍俊不禁。 经历了这两天残酷战火的洗礼,能够活下来已经可以算是得到幸运之神的保佑了。如果没有缺胳膊少腿,则更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或许是因为蒂丝在战士中充当弓箭手的角色,或许是因为蒂丝的身份,她在这两天的战斗中并没有受伤。在火与血的熏染下,蒂丝只是脸上脏一点,身上多了点灰尘,也是很正常的。象盛姆拉特,打退敌人的进攻后马上就疲惫地靠在墙根上呼呼地大睡,连铠甲上的血迹也没空擦拭呢。 浣熊?嘿,卡特琳娜可真是会形容。不过在这个世界上哪有身材那么好的浣熊呢? “嘿嘿。”我干笑两声。“你看见蒂丝了?” “她叫蒂丝?”卡特琳娜娇嗔道:“我只来了一会儿,就看见你在战斗中拼命地护着那个女人。你在战斗中,从来没有那样将我护在身后呢。” 不知道为什么,卡特琳娜垂泫欲滴的表情,反而令我产生了一种忍俊不禁的冲动。 在战斗中保护卡特琳娜?以前叫她不要保护我她都满不情愿呢。 不过就这个话题谈论下去显然会对我不利。所以,我很自然地转变了话题。 “现在我的名字叫剑,不要在别人面前称我为兰特。” “剑?”卡特琳娜扑哧轻笑。“这个名字好差劲啊。对了,刚才我就想问你,你脸上的那道伤痕怎么不见了?难道你已经修炼到肉身可以自我修复的程度了吗?” 在我的理解中,杀神剑是类似于兰仆的智能生命,可是兰仆多尊重我啊!杀神剑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把我的身体乱七八糟地瞎弄,我哪知道是怎么回事呢?想到这里,我不免有些怏怏不乐。不知道怎么解释,那就不解释好了。我不答反问:“肉身自我修复是什么意思?” 卡特琳娜显然是好为人师的典范。见到我面露迷惑,她马上露出一副本小姐是天才的表情。“你连这个都不知道?天位力量每到达一种阶段都会有新的能力。” “一入天位,便可以掌握肉身自我修复的能力。不仅可以在受伤的时候迅速止血回复,还可以完全消除身体表现的伤痕。” “进入天位第二阶段后,便可以肢体重生。第二阶段的初级时可以令断掉的四肢重新生长出来,到了高级阶段,即使是只剩下头,也可以令身体完全恢复。” “至于说天位第三阶段,则可以达到凤凰涅盘的程度。即便肉体完全被消灭,仍然可以重生。” 卡特琳娜一口气说完后,期盼地盯着我,似乎正在等待我的表扬。 “你真聪明。”我不忍打击卡特琳娜幻想的兴致,以很诚恳的语气表扬她。年轻真好,想象力就是丰富。“对了,你还没说到底是怎么找到我的。” 卡特琳娜到底是少女心性,很轻易就被我转移了注意力。她嘟着嘴,可是嘴角却挂着一丝浅笑。“我自然厉害了。别人找不到你,我可找得到你!” “我知道你因为发过誓不能去见安丽丝姐姐,也不能暴露自己的行踪。所以我就自己想办法来找你。” “听说在你失踪的那天,公爵府里的小火焰狮子也失踪了。虽然我无法肯定小火焰狮子一定是被你抱走的,但是我决定以此为突破口试一下。” 卡特琳娜越说越高兴。“火焰狮子的追踪能力仅逊于三头地狱犬。而当母火焰狮子追踪幼仔的时候,它们的追踪能力可以算是世界上最优秀的。” “于是我解开母火焰狮子的锁链去寻找你。虽然时间已经过去将近三个月了,可是我并没有费什么曲折就成功了。” 卡特琳娜的脸色又暗了下来。“可是我没想到,在安丽丝姐姐为你伤心哭泣的时候,你却喜欢上浣熊了。” 怎么卡特琳娜说着说着又将话题引向了蒂丝呢?听到卡特琳娜仍旧固执地称呼蒂丝为浣熊,我好不尴尬。还好我和蒂丝之间并没有发生什么,要不然此时就会更加难堪。 正在这时,我突然感觉有许多战士的生命波动突然出现在比兹堡内。他们离我的距离在五十米以内,大致的方位竟然似乎是在比兹堡的内城。我的心神大骇:这些士兵是如何逃过我军的监视来到离我这么近的地方的? 地道?! 对了,肯定是地道! 见鬼,难道说敌人的进攻手段中,强攻为虚,挖地道为实吗?但是没有必要啊。明天敌人再发动攻击的时候,比兹堡绝对守不住,敌人没必要玩这种玄虚。况且,短短的两天之内,在我军没有任何察觉的前提下就抓出一条通往内城的地道,那也太不可思议了。 “琳娜,你察觉到有士兵潜入比兹堡吗?” 卡特琳娜闻言施展了探查术。“嗯,确实有一批士兵潜入了。不过这批士兵并没有杀气,估计是这个城堡的援兵。” “我才不管是什么人呢。是敌是友那又有什么关系?有我护着你,再加上两只火焰狮子,在混乱之中从湖里遁走并不困难。”卡特琳娜撇撇嘴,握紧小拳头赌气地叫嚷:“如果把比兹堡里讨厌的人杀个干净才更好呢!” 我尴尬无语,好在卡特琳娜很快自己便将话题转移了。“刚才我并没有察觉你施展探查术,为什么你可以知道有士兵潜入比兹堡了?” 第234章 “哦,自从昏迷后,我不施展探查术也可以清楚地知晓五十米以内的情况。其实,现在我根本无法施展出斗气和魔法。” 卡特琳娜仔细地盯着我,那种神情就好象我的头上长出了两支角似的。过了一会儿,卡特琳娜小声地说道:“我不知道应该说对不起还是恭喜。沧日海是我哥哥,我不知道他会与你为敌。哥哥回家后向我父亲和爷爷报告说:你和杀神剑似乎产生了传说中的融合现象。爷爷立即召开了家族会议,同意让我提前解除禁闭,然后待在你身旁保护你,查证你到底是不是预言中的……主人。” 从卡特琳娜犹豫的神情可以看出,她对“主人”所代替的那个词颇为顾忌。 真没想到那个在我内心已经被千刀万剐的日尊者居然是卡特琳娜的哥哥!被别人干掉也就罢了,差点被未来的大舅子干掉,那也太衰了。想着上次与沧日海打交道的过程,我暗自心惊。不过既然沧日海是我的大舅子,也许我不必再躲躲藏藏了。 “既然沧日海是你哥哥,那么我是不是可以回布雷西亚见安丽丝了?” 卡特琳娜的脸上露出一丝歉意。“不行。安洁儿姐姐对你下的是最为高级的蛊术,连下蛊者也无法解开。” 我颇为失望,看来命中注定无法摆脱这一年的相思之苦了。只不过还真是奇怪,月尊者与我是敌非友,卡特琳娜干嘛称呼她为安洁儿姐姐?是因为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美女很容易亲近另一名美女?或许,是小魔女已经知道我与安洁儿从前的那个“约定”了? “哎呀!”我突然起到一件事,不由大惊失色。“月尊者威胁过我:在禁锢消失之前,我不得与认识的人联系。这下坏事了,月尊者会杀掉我所珍惜的人!” “这倒没什么问题。”卡特琳娜摇摇头。“安洁儿姐姐对付你也是出于无奈。英格兰尼曾经帮助精灵找回过族中圣物黄金战神弓,安洁儿姐姐为了还情,只能按英格兰尼的要求那么做。只要你在限期内销声匿迹,安洁儿姐姐也不愿意多生枝节。” 这样啊,还好。 “对了,上次你率领兽人好好的,是被谁追着跑了?” 卡特琳娜皱了皱小巧的鼻子,挥了挥手,仿佛正在驱赶一只讨厌的苍蝇。“除了爱管闲事的哥哥还有谁?他自己老是到处乱跑,却不许我四处逛逛。真是讨厌!” 我仔细回忆了一下,以前各种杂乱无章的线索开始串联并清晰起来。 安洁儿到公爵府的演出以及后面发生的事可以表明,英格兰尼早就安排了月尊者计划对我下黑手。可是兽人大军的进逼打乱了他们的安排。英格兰尼惧怕兽人大军,便请求日月双星将任务改为对付兽人大军的首领。可能沧日海知道或是怀疑率领兽人的统帅是他妹妹,因而只答应完成半个任务。对沧日海来说,那是公私两便的事:即可以完成对英格兰尼的承诺,又可以将翘家的妹妹捉回去。卡特琳娜能够逃出沧日海的手掌心,不知道是卡特琳娜自己见机溜得快,还是沧日海有意放纵? “你知不知道兽人部队在失去你的统御后是如何回到大草原的?” 卡特琳娜神气地撇撇嘴。“肯定是我哥哥弄的。他虽然很讨厌,老是爱管着我,可是哥哥厉害着呢。连爷爷都说,哥哥是几百年以来……”卡特琳娜突然停住,小心翼翼地瞧着我,仔细斟酌了一会儿,说道:“……我族最为杰出的优秀人才。” 我忍不住调笑卡特琳娜。“你不是说过你是族中最有天资的战士吗?怎么又变成你哥哥是族中最为杰出的优秀人才了?” 卡特琳娜瞧着我,轻轻叹了口气。“其实哥哥早就听说你能够在不念咒的情况下施展出魔法,但是那时候他并不认为你是预言中的……主人。现在我终于明白其中的原因了,你实在是太笨了!” “最杰出的优秀人才未必一定是最有天资的战士啊!” 我尴尬地摸摸鼻子。这能怪我吗?我一直不相信一个女孩子居然是最有天资的战士,因此听了卡特琳娜的话便忍不住调笑她。可是从卡特琳娜的语气中可以看出,她确实没有说谎。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没把卡特琳娜调笑成,反而被小美人笑。真倒霉。 “对了,你哥哥似乎后来马上就离开兽人大营去追你了。你知道你哥哥是怎么办到的吗?” “我想,哥哥可能是召唤出妖精帮忙率领兽人退回大草原的吧。” 召唤妖精?! 本来还在遗憾沧日海成了我的大舅子,我就无法报仇了。可是从卡特琳娜口中得到的信息却令我胆颤心惊。沧日海居然能够召唤妖精?他还是人吗?妖精虽然只是广义的魔族而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魔族,但是即便如此,能够与妖精或是吸血鬼签订主从契约的例子仍然屈指可数。历史中能够与亚魔族签订主从契约的,无不是显赫一时的英雄人物。没想到,我的大舅子居然那么厉害!不过现在与日尊者攀上了这层关系,他越厉害倒是对我越有利。说不准以后还可以拜托大舅子帮我暗杀一两个厉害的敌军将领呢。 只是,卡特琳娜很明显还有什么事瞒着我。 兰仆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帮助我真正掌握杀神剑的使用方法,他也从来没对我说过融合那个词。卡特琳娜是怎么知道的? 卡特琳娜的家族在我眼中顿时变得神秘无比。卡特琳娜拥有影剑士的实力,而日尊者沧日海是一名影剑士的同时,也是卡特琳娜的哥哥。卡特琳娜的家族中,会不会还有其他的影剑士? 第六部第三十二章 第三十二章 我回过头看着剑奴,吩咐道:“你留在这儿不方便,还是先出城去吧。到城东两公里处的训练场那儿等我。如果比兹堡被攻克,我会去找你。如果比兹堡最终能够守住,我也会设法很快与你联系。” 待大灯泡剑奴恭顺地离开后,我看着卡特琳娜,一时之间竟然不知应该说些什么。 卡特琳娜露出娇羞的神情。 “你干嘛这样盯着人家?人家怪害羞的。” 我回过神来,这个厚脸皮的小妮子还会害羞? “琳娜,你们家族到底有多少影剑士?” 看到卡特琳娜露出为难的神情,我连忙说道:“如果不方便说,那就算了。” “倒不是不方便说。”卡特琳娜摇摇头。“我只是不清楚影剑士的标准是具体什么。反正族中实力超过我的就有七八个。爷爷、二爷爷、三爷爷,爸爸、大伯父、三叔、哥哥,他们的格斗技都比我强。特别是我的爷爷,最厉害。长辈们都说我的战斗天资是三百年来最好的,可是在爷爷面前我仍旧撑不过三招。家族中还有很多人格斗技比我也差不了多少,毕竟他们修炼的时间比我长很多。” 卡特琳娜叽里瓜啦地说着,我的嘴越张越大。这是个什么样的家族啊?也太恐怖了吧? 整个爱克斯大陆注册的影剑士只不过七名。在一些小公国里,如果某个人拥有黄金骑士或是幻剑士的身手,往往可以成为公国中第一格斗高手。可是卡特琳娜一口气就噼里啪啦说出那么多实力超过她的人。卡特琳娜在我的印象中已经是强得不可理喻的武者了,居然撑不过她爷爷三招! 什么时候影剑士贬值得那么厉害了? 卡特琳娜看看我的脸,不高兴地问:“你不相信?” 我轻咳一声。“倒不是不相信,只是太震惊了。为什么你们家那么多影剑士,却不为世人所知呢?” 卡特琳娜睃了我一眼,红着脸轻声解释道:“爷爷教育过我:一个思想已经成熟的人,不会刻意地去找只蚂蚁来捻死。” 看着卡特琳娜腼腆的表情,我不知道是感到苦涩还是应该发笑。 卡特琳娜的爷爷这样说,也许是将世人看作一窝蚂蚁。我实力最强的时候也只不过是黄金骑士,想来在卡特琳娜爷爷的眼中也只不过是一只稍微厉害一点的蚂蚁。这实在太伤害我的感情了。 另一方面,我又有些怀疑卡特琳娜是否确实做过与蚂蚁过不去的无聊事,要不然她爷爷没有必要特意那样教育她。 既然有卡特琳娜这种听起来荒谬,但事实上却又绝对真实的例子存在,所以我不得不接受卡特琳娜的说法:她的族人实力深不可测。 和卡特琳娜谈话的同时,我始终关注着城内的动静。那批从地道进入比兹堡的战士至今并没有引发任何战斗,反而在前几秒钟,城内爆发了压抑的欢呼声。现在可以确认,那批士兵确实是援兵。 那批士兵人数在五十左右。这批援兵应该完全是战士吧。可是,五十名援兵能够起什么作用?既然有秘道,那就多潜进来一些援兵嘛——实在不行,让我们这些疲惫之兵从秘道趁夜撤出比兹堡也成啊。 不过,我也懒得再为守城的事而困扰。我将在近期内离开比兹堡。现在我只不过有些犹豫:是坚持到打退敌人再离开,还是现在马上就不告而辞。 这一切都是亚斯伯爵和那个叫斌的狗头军师给闹出来的。虽然我烧掉了许多粮食,但是这都是亚斯伯爵和斌瞒着我施展阴谋诡计造成的恶劣后果。要操心,也应该他们去操心。在援兵进城之前,我只不过打算当城破的候将蒂丝救出去,也算对得起亚斯伯爵付我的薪水了。现在既然有秘道可以偷偷撤出比兹堡,我还操个什么心? 突然之间,我感觉到那名跛脚的牢房看守向这里赶过来。我不免感觉有些奇怪。为了收服剑奴,我早已叮嘱过蒂丝和看守没有特别重大的事别来打扰我。 第235章 现在看守跑过来,自然是有大事发生了。我想,或许是从地道潜进来的援军首领需要我去参加会议吧。 我扶住卡特琳娜的香肩。“琳娜,你先躲一下吧。有人来找我了,你在这儿我不好解释。” 卡特琳娜的眼神顿时显出幽怨,令我大为惊讶。我从来没想过小妖精居然也会表现出这种表情。 “浣熊来约你了,所以你就要我走开?!” 卡特琳娜诱人的小嘴撅起来,眼看委屈得眼睛都快红了。“再怎么说,我也是你的未婚妻。凭什么该我走开?你太欺负人了!” 我的内心充满了愧疚的感觉。要求卡特琳娜离开,固然有不方便向其他人解释的因素在里面。然而仔细一想,却又未必没有不愿意蒂丝见到卡特琳娜的潜意思作祟。 我轻轻环住卡特琳娜的纤腰,转身对气喘吁吁跑过来的看守说道:“你是来通知我去开会的吗?” 地牢里的光线并不明亮,因而看守第一眼看去只看见我与另一个人并肩站着,以为另一个人是牢房中原来的囚犯。看守低着头极为恭敬地回答:“剑先生,您猜得太准了。蒂丝小姐让我通知您去会议厅开会。” 我没有理会地牢看守,拥着卡特琳娜向外走去。卡特琳娜初时还和我闹别扭,故意胡乱扭动着腰肢不肯老老实实地跟我走。不过我用力地挟着她的纤腰毫不放松,她只能以哼哼叽叽的娇嗔以及象征性的推攘来表达她的不满。 快到会议厅的时候,卡特琳娜还在和我闹。我只好以一个轻吻来吸引她的注意。这个方法果然很有效,卡特琳娜娇羞地用双手捂住通红的脸,终于安静了下来。乍看上去,转嗔为喜的卡特琳娜还颇有几份文静美女的模样。 走进会议大厅,里面正灯火通明。大厅内的人并不多,只有五个人。除了蒂丝、斌和神情略微不振的盛特拉姆外,还有两个地位比盛特拉姆稍高的高级家臣。我猜想,潜入比兹堡的高级家臣肯定至少有三名,另外一名大约是到城头上警戒去了。 大厅内的五个人全呆住了,而我也愣了一下。大厅内的人发呆,是惊艳于突然出现的卡特琳娜。而我发愣,则是因为完全没有想到斌居然会在此时出现在会议厅内。 如果说亚斯伯爵是罗德曼军中的灵魂,那么斌应该是罗德曼军中的大脑。亚斯伯爵正率领大军与拉伊家等联军作战,斌怎么会只率领着五十余名士兵突然出现在比兹堡这样的险境呢?他总不至于是特意潜入城中带着蒂丝再潜出比兹堡吧? 我的脑海中突然灵光一现。除非,亚斯伯爵与斌商议的战略目标并非拉伊家,而是德鲁戈家。可是我有一个问题实在想不通:罗德曼家的主力应该在与拉伊家等联军激战,消灭德鲁戈家的兵力从何而来? 惊艳于卡特琳娜绝世美貌的人当中,最先恢复正常的是斌。他望着卡特琳娜疑惑地问:“剑先生,这位是……” 我亲昵地摸了摸卡特琳娜的秀发。“卡特琳娜,我的未婚妻。” 这是我第一次在大庭广众之下正式将卡特琳娜以未婚妻的身份进行介绍,因而她的脸上第一次表现出腼腆的表情。 我怀疑斌受到卡特琳娜的绝色震撼太大,他居然没有问卡特琳娜是如何进入比兹堡的。 蒂丝水灵灵的大眼睛此时变得更大了,她的声调比平常时要高上许多。 “剑,你怎么会有未婚妻?” “这个嘛,因为我是男性。”我耸耸肩。“女性有未婚夫或丈夫,男性则相应地有未婚妻或妻子。” 似是而非的解释结束之后,大厅内出现了长时间的静默。 斌终于打破了沉默。“请问,卡特琳娜小姐也是特姆比斯特人吗?” 卡特琳娜带着大火焰狮子来找我,现在那只火焰狮子并不在,可能已经与城头上的小火相会了。这样看来,卡特琳娜也可以暂时借用一下特姆比斯特人的身份。 我点点头。“不错,琳娜与我一样。” 与斌露出高兴的神情不同,蒂丝眼中升起一股氤氲水汽,令人不由产生怜惜之情。 蒂丝虽然努力控制着音调,然而如果仔细一点,还是可以从她的语调中听出受了委屈的那种哭意。 “剑,你怎么从来没告诉过我你是有未婚妻的?” 大厅内虽然仍旧有少数人没有将目光从卡特琳娜的身上移开,但是至少有超过半数的人将目光齐刷刷地盯在我的身上,令我如坐针毡。更糟糕的是,卡特琳娜也以很奇怪的眼神盯着我,似乎在怀疑着什么。 这种气氛实在是太诡异了。虽然我确实没告诉过蒂丝我已经有妻子,甚至马上会有可爱的儿女,但是并没有人问我呀。如果逢人就说自己有妻子或未婚妻,那是正常人的行为吗? 我双手一摊,没有回答这个难以解释的问题。 场上两位美丽少女的目光终于碰撞在一起,我甚至能够感觉到空气中看不见的激烈火花。 卡特琳娜示威似地将我用力地搂住,她搂住我所用的力量之大令我不免产生这样的怀疑:如果现场只有我和两位美丽少女,卡特琳娜或许会象树熊攀上一棵树那样紧紧地攀着我。 蒂丝控制自己的感情,将注意力全部投放在卡特琳娜的身上。她忍不住哼了一声。 “卡特琳娜小姐,你的美丽和仪态都是我所钦佩的。但是你为什么自降身份成为这个落魄的特姆比斯特人的未婚妻呢?” 蒂丝作出非常诚恳的模样。“我真为您报屈呢。” 卡特琳娜针锋相对地用力哼了一声。老天,现在我的确是一名落魄的特姆比斯特人,卡特琳娜可千万别意气用事。如果她一冲动揭露了我的真实身份,那可就糟糕了。 当卡特琳娜正准备反驳的时候,我赶紧捏了捏她的纤腰。谁能料到卡特琳娜居然扑哧一声笑出声来。她转头看着我,眉角带着笑意,嗲声嗲气问道:“你干嘛逗人家痒?” 我无辜地看着卡特琳娜,不知道应该怎么解释。为什么每次与卡特琳娜在一起,总会弄成在大庭广众之下打情骂俏的尴尬局面? 蒂丝冷冷说道:“我知道卡特琳娜小姐为什么会成为剑的未婚妻了。多半是剑不分场合地点随意与卡特琳娜小姐调情,以此博得了卡特琳娜小姐的欢心,不是吗?” 蒂丝不经意地看了我一眼,轻哼一声。“大色狼!” 卡特琳娜大有深意地瞟我一眼,媚眼一送,以细不可闻的声音重复了一句:“大色狼!” 虽然卡特琳娜所说的话与蒂丝相同,然而那丝轻笑、眉眼中的娇媚以及充满诱惑的性感声音,却令我产生了一种异样的冲动。身体的某一部位立即被刺激得血脉贲张。我深吸一口气,强行压下那股冲动。 用左手有意无意地遮住身体的某一部位,我恶狠狠地想:小魔女你别嚣张!虽然在你面前我越来越难以控制自己,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在我面前烟视媚行,迟早有一天会让你知道什么叫做自食其果! 我狼狈的模样似乎令卡特琳娜十分开心,她娇笑一声,然后将视线对准蒂丝。 “蒂丝小姐,你认为我的未婚夫是大色狼吗?” 蒂丝针锋相对地反问道:“难道不是?” “那么他对你做了什么吗?” “没有!”蒂丝此时的表现与一名普通的贵族千金没什么两样,她激烈地否认。“这个大色狼敢对我做什么,我父亲会将他吊死!” 卡特琳娜转过头看着我。 “大色狼,与这位小姐在一座城堡中生活了将近两个月,你居然没对她做些什么?”卡特琳娜掩饰不住嘴角的轻笑,故意拉长了语调。“难道说,这位小姐的姿色竟然入不了大色狼的法眼?” 我暗自叫苦。 与蒂丝之间确实存在莫名其妙的情愫,可是正如我所料,当绝色天香的卡特琳娜出现后,蒂丝就对我的态度就开始剧变。 卡特琳娜这个小魔女向来聪慧狡黠,现在对蒂丝出了个双刃式的难题,窘得蒂丝进退两难。如果蒂丝固执地指认我确实是“大色狼”,那么“大色狼”看不上蒂丝的容貌,那就说明她并不漂亮;如果蒂丝放弃对我的指认,那么与卡特琳娜的交锋中自然处于下风。 小魔女倒是高兴了。可是这样一来,岂不是惹得蒂丝对我愈加不满? 蒂丝的脸憋得通红,几乎尖叫起来。“我的情人是布雷西亚的兰特公爵!他敢对我动歪念头,除非不怕兰特公爵的报复!” 卡特琳娜看着我,显出迷惑的表情。我赶紧悄声为不停眨着眼睛的卡特琳娜解疑释惑。“不是情人,是梦中情人!” 卡特琳娜用左手背掩着嘴角轻笑起来。她用右手指着蒂丝笑得花枝乱颤,以至于说不出话来。 斌在这个关键的时候咳嗽起来,终于将我从无比难堪的境况下解救出来。 “咳咳,现在是与敌军交战的非常时期。还是准备开始讨论一下作战方案吧。” 第六部第三十三章 第三十三章 斌是罗德曼家的供奉,在场的人当中属他的地位最高,因而当仁不让地主持这次会议。 环视大厅内参加会议的将领,我环着卡特琳娜的腰,准备找个位子坐下。 斌轻咳一声。“剑先生,您成为罗德曼家的高级贵宾不久,可能有些规矩并不熟悉。” “无关人员是无权参加这种会议的,即使是高级贵宾的未婚妻也不行。”斌补充着解释说:“这项规定并不是针对您的,请谅解。” 在守卫比兹堡的过程中我尽了力,已经对得起那一百枚金币的薪水了。 第236章 现在斌率领着五十名战士潜回比兹堡,他自然不是潜入比兹堡送死的。相信蒂丝的安全问题已经不必再由我来操心了。 我微微一笑,环着卡特琳娜的手臂更紧了些。 “作为贵宾而并非家臣,这种会议我可以参加也可以不参加。既然是这样,我想我还是放弃参加这次会议的权力吧。” 斌表情平静地看着我。 “剑先生。高级贵宾所居住的城堡如果遭受攻击,作为高级贵宾,则产生了对主家唯一的必须义务:参与守城的行动。” 我无所谓地笑笑。“哦,是吗?” “去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亚斯伯爵口头上答应我成为罗德曼家的高级贵宾,而正式的仪式是今年的一月一日。今天是二月九日了,也就是说,我拿了一个月的薪水,却已经做了一个多月的事。” “我现在有权随时放弃贵宾的身份。”我直视着斌的眼睛,一字一句坚定地说:“如果不能和未婚妻在一起,那么我就拒绝参加此次会议。” 我这么做,并不是特别想带着卡特琳娜参加这个劳什子会议。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对斌颇为反感。 按道理说,斌的外貌面如温玉,风度翩翩,有一种古东方儒生特有的文秀风采,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然而对于斌的所做所为,却令我不由地心怀芥蒂。 理智地分析,成为优秀的主将或军师的一个基本条件是冷静甚至冷酷。斌设计让罗德曼家的首席家老托尔波冒着生命施展苦肉计与我无关。可是问题在于,当德鲁戈家大军被诱至比兹堡城下时,我也成为了被牺牲的诱饵之一。在比兹堡冒着生命危险守了两天城,看到身边一个又一个认识或不认识的战士倒下,虽然理智告诉我斌这么做并没有错,但是在感情上我却无法对斌产生好感。 斌对我此时生硬的态度似乎没有任何思想准备,他沉吟着,眼中精光闪动。 “剑先生,实不相瞒。这次诱敌深入,我原本没有想到比兹堡能够以两百战士挡住德鲁戈数千大军的强攻。”斌的唇角露出一丝温文尔雅的笑意,柔声道:“我故意建议亚斯伯爵只留下两百战士,原本设象顶多半天或是一天比兹堡就会被德鲁戈大军攻克。其后,比兹堡内守军或许凭借内堡死守,或许德鲁戈军队直接占领比兹堡,等待我军主力因大本营被攻克而产生溃败。” 斌长身而起,右手虚指身旁的空位道:“解释我的计划,那就说来话长了。请入席,听我仔细道来。” 没想到斌在我如此生硬的语气下,态度竟然会那么温和而且诚恳。斌明智地放弃卡特琳娜是否能够参与会议的争论,避免了气氛的尴尬。 令我感到奇怪的是:斌直言以比兹堡为诱饵,可是蒂丝和盛特拉姆却仍旧一脸平静,好象斌的做法是天经地意的事。如果每个塞维尔人对战争都拥有这种觉悟,这样的民族也太可怕了。 我确实不能抵御对那个计划的好奇。参加会议也不少我一块肉,总之我不再收罗德曼家的薪水就是了。 想到这儿,我环着卡特琳娜的纤腰,昂首坦然入席。 斌哈哈一笑道:“剑先生知道我是如何入城的吗?” 我冷冷点头,言简意赅地说:“地道。” 斌深深地望着我,眼中精光连连闪动,似乎想要将我彻底看透。 作了一个深呼吸之后,斌接着阐述他的计划:“其实德鲁戈家是否能够攻克比兹堡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德鲁戈大军深入亚斯伯爵的领地而不会产生怀疑之心。只要德鲁戈军队在比兹堡附近待上三天,到我们的援军抵达之日,就是他们失败之期。” 我面露不豫。 说来说去,斌仍旧没有说出重点。某些城堡在修建之时,就会秘密修建一个地道。斌或许可以利用地道之利给敌人来个中心开花。可是这种突然袭击难道能够取得战役的决定性胜利吗? 我不客气地问道:“利用地道实施突袭固然可以出奇不意打蒙敌人,但是这种奇袭应该不足以取得决定性的胜利吧?我想知道,你制定的计划中取胜的关键是什么?!” 斌双目再一次亮了起来,他大有深意地看了我一眼。 “剑先生,你不是塞维尔人。也就是说,你对塞维尔的情况相对不熟悉。如果你能够想到我计划中取胜的关键,那么敌人也能够轻易猜出。那么,德鲁戈家主怎么会率领大军放心大胆深入亚斯伯爵的领地呢?” 大约是发现我的神情越来越不耐烦,斌正色道:“自古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其实这个计划取胜的关键在于,我军的援军是一支奇兵。” 说到这儿,城府相当深的斌也忍不住露出得意的笑容。“这支奇兵不仅出乎敌人的意料,而且战斗力极强,完全可以让我的计划得到完美的实施。” 我想除了卡特琳娜之外,在场其他的人都被斌的阐述吸引了全部的注意力。大厅内呈现出异样的安静。 当斌谈到计划是其他塞维尔人不大可能猜得出的时候,我开始进行猜测。 如果说援兵是罗德曼家隐藏起来的战力,这似乎不太符合逻辑。罗德曼家与米柯家、拉伊家、德鲁戈家为世代死敌,怎么可能偷偷拥有一支敌人所不知道的军队呢?这种假设,可以否定。 那么再假设援兵是塞维尔十八家大贵族之一。 与罗德曼家领地接壤的四大家族,西面的拉斯家长期保持着和平的姿态,但是与罗德曼家敌对的家族不可能不关注拉斯家的动向。另外三家,米柯家灭亡在即,可以不论。德鲁戈家和拉伊家正与罗德曼家处于战争状态,自然也排除在外。除去相邻的四家大贵族,其他的塞维尔大贵族想要成为罗德曼家的援兵,如何穿越敌对势力的领地从而达到奇兵的效果呢?所以,这种假设同样可以否定。 这样一来,只好天马行空地胡乱猜测了。 如果说斌所谓的援兵为异界战力,确实既是奇兵而且战斗力又强横无比,满足斌先前所说的话。无论是神界或是魔界,介入人界一个小小公国的地方土豪之间的战斗,毫无疑问可以帮助亚斯伯爵轻松打败敌人。但是,斌可以得到魔界或是神界的帮助吗?我对此表示极大的怀疑。 按人类英雄法比奥拉特的说法:即使人界生物不分国家,不分种族完全联合起来,与神界或者魔界对抗也会处于劣势。因为神和魔实在是过于强大。有神或是魔的帮助,灭掉一个国家也不会太难。当实力相差不止一个级数的情况下,所谓的计谋也就没有实质上的意义了。如果斌能够神通广大获得异界的帮助,他还犯得着施展什么计谋吗? 这种假设,不成立。 那么,是聘请佣兵吗?好象也不大可能。从斌自信满满的神态分析,如果是佣兵组织,那么这支佣兵组织至少应该能够轻松击败五千敌军。听阿拉卡说,守卫沙丝那亚的佣兵团名列佣兵排行榜的第九十三位,其人数只不过两千。想要击败由佣兵之国的战士组成的五千大军,那么亚斯伯爵所需要聘请的佣兵团至少应该位列佣兵榜的前十位。但是聘请佣兵参加这么大规模的战斗,其花费可不是闹着玩的。况且对于拥有将近三十支佣兵团进入佣兵排行榜的塞维尔来说,对佣兵领域极为熟悉的领主们不可能不清楚大型佣兵团的动向。 那么说,援兵是其他国家的军队了? 蒂丝曾经告诉过我,罗德曼家在塞维尔北部地区实力最强。多明戈在公爵府里留下了大量的军事地图,其中不泛周边国家的地图。当时一心以英格兰尼为敌,因此塞维尔公国的地图只是一扫而过。 我闭上眼睛回忆了一下。多明戈留给我的塞统尔公国地图中,除了地形地貌,还包括各大地方势力的大致划分。原本罗德曼家与布雷西亚并不接壤,可是米柯家原先的领地已经基本被罗德曼家占领。那就是说,罗德曼家领地目前已经与布雷西亚接壤了! 我突然有一种很不好的感觉。 我的失踪,除了带给安丽丝无限的伤感外,说得好听点,布雷西亚的局势也变得非常玄妙了。说得难听点,布雷西亚简直是陷入了可怕的危机。幸好德克萨或许看到有便宜可拣,突然对英格兰尼宣布了战争,所以我最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但是,目前的布雷西亚仍旧有其它不可忽略的隐患。 凯森的出走,我其实并不大担心。 我确信凯森绝对不会背叛我。他身为一个几乎不遵守任何骑士守则的圣骑士,如果不愿意成为任何人都会感到羞辱的奴隶,完全不必成为我的奴隶。至于说凯森对安丽丝的忠诚,搞不好看在美食的份上还在对我的忠诚之上呢。唯一麻烦的问题在于,如果我真的永远失踪或是死亡,而且安丽丝生下的并不是男孩,凯森可能会产生困扰——毕竟凯森的族人是草原边缘族,草原上的民族相对内陆人来说并不尊重女性。 虽然布雷西亚三郡叛乱迅速平息了,而且击败英格兰尼不败军团以及在战时仍然令布雷西亚经济增长的这一事实,有效地凝聚了布雷西亚的人心。但是布雷西亚肯定仍然有反对我的人存在。对于布雷西亚人来说,一想到我就会联想一个词:魔王。由我坐镇布雷西亚,那些反对者出于对我的铁血政策以及强大实力的恐惧,不敢轻举妄动浮出水面。但是既然现在我已经失踪了,想必安丽丝一定会为那些蠢蠢欲动的反对势力而头疼吧。 除此之外,由于我的失踪,塞维曾经发生过的事也在一定程度上在布雷西亚上演了。 第237章 在我和伊莉回到塞斯之前,塞斯的反抗军因为没有效忠的对象而一盘散沙。我虽然并未死亡,而且安丽丝作为布雷西亚的国公夫人合法地接管了布雷西亚的政权,但是对于布雷西亚人或是我的某些家臣来说,其忠诚的程度自然不同。别人不说,夏默对安丽丝会报以多大的忠诚就很令人怀疑。 那个平民出身的骑士并没有所谓的愚忠心态。当夏默发现拉库里以见习骑士的实力而高居联队长之位时,所做的事令我印象非常深刻。不过这次我只是失踪,也许情况并不会想我想象得那么严重。另外,夏默最近一段时间似乎受格里恩家族的家训的影响不浅。也许已经略显偏执的夏默会将对我的忠诚完全转移到安丽丝的身上。 现在英格兰尼和法兰西斯全都因为某些原因而无法进攻布雷西亚。如果不是这样,在布雷西亚承受外国强大威胁的环境下,真不敢想象布雷西亚的内部环境会有多么糟糕。在这种内忧外患的险峻形势下,难道安丽丝和马迪尔真的会同意派出军队参加塞维尔的内战吗? 这简直太令人难以想象了! 布雷西亚自身的隐患暂且不提。派兵参加另一个国家的内战,其实是一种相当冒险的行为。如果是受到内战国家中掌握合法政权一方的邀请,那还好说。但是亚斯伯爵在塞维尔公国只不过是一个地方土豪,既不是公爵,也没有获得护国大将军的职位。就这样贸然接受亚斯伯爵的邀请参加塞维尔的内战,难道下这个决策的人不怕遭受其他国家的诟病? 虽然我想了许多事,然而这些想法却只是花了一瞬间。也许是我脸上的神情变幻不定引起了斌的好奇心。他认真地向我问道:“剑先生,莫非你猜测出援兵的出处?” 我睁开双眼,象是大病未愈一般虚弱地问道:“你所谓的援兵,莫非是指布雷西亚……” 斌不禁动容。他的脸上神色数变,好一会儿才喟然叹道:“幸亏你不是敌人!” 他诚恳地看着我,郑重说道:“亚斯伯爵回城后,我会向伯爵推荐,让你成为罗德曼家的供奉。凭你在比兹堡守城战中的表现以及对局势敏锐的分析能力,确实应该获得那样的地位。” 斌脸上的郑重态度,却引发了我与此时事物完全无关的联想。斌这样的态度到底应该算是为人诚恳,还是不够大气呢? 参加大小战斗数十场,令我印象最深的将领无疑是英格兰尼不败兵团的克劳德.哈曼公爵和号称平原之狐的蒙迭塔.弗朗西斯科伯爵(我刻意地认为,阿朗佐所取得的战绩多半应该属于蒙迭塔)。 克劳德.哈曼公爵虽勇少谋。另外,克劳德公爵还有一个致命的缺点,即御下不严。克劳德对待属下的态度实在是过于温和了,他对士兵们的态度不象是长官对待下属,反而更象溺爱爱子的兹父。这种致命的缺陷,已经使我获得了意想不到的好处。下次与克劳德公爵作战,我想不出什么理由不再次对克劳德公爵这一弱点大加利用。 号称平原之狐的蒙迭塔.弗朗西斯科伯爵虽然运筹帷幄,一生之中却从未披甲。他那种毫无武力的纯粹军师,自然无法真正与我进行沙场对决。如果想要在战争中获得真正的乐趣,斌这样文武双全的对手无疑是极为难寻的。如果与斌站在同一阵线上,不是少了许多乐趣吗? 回过神来,我有些自责。布雷西亚的乱摊子还在由安丽丝柔嫩的双肩所承受着,我却胡思乱想什么战斗的乐趣!真是过分。 不过我还是有点疑惑。安丽丝和马迪尔都是比我更加稳重的人,这种特殊的时刻,他们怎么还能冒天下之大不韪,未得塞维尔公国合法掌权者的授权便出兵参加塞维尔公国的内战?不怕其他国家声讨吗? “不过,”我有点茫然地问道:“我实在想不明白布雷西亚居然会接受亚斯伯爵的请求,在这个时候出兵参加塞维尔的内战。” 斌在这个时候轻松地一笑,似乎为智力比拼上占了上风而自豪。“剑先生,有时候,事情需要一点小小的变通。事实上,布雷西亚并未出兵。” 第六部第三十四章 第三十四章 我胡涂了。 刚才斌不是承认我猜对了吗?怎么一转眼否认布雷西亚出兵? 斌得意地缓缓说道:“实际上,援兵是一支佣兵团。这名佣兵团名为蝎狮佣兵团,目前的总部设在沙丝那亚。” 蝎狮佣兵团? 我有点明白了。由布雷西亚出兵,却打着佣兵团的旗号。虽然明眼人仍然可以看出其中的玄机,但是至少在表面上可以进行撇清。这样看来,整件事里多多少少还有些阿拉卡的影子。 卡特琳娜并不知道蝎狮佣兵团与阿拉卡的关系,她甚至未必知道阿拉卡与我的关系。 卡特琳娜冲着斌娇斥道:“你刚才不是承认布雷西亚出兵了吗?怎么又说援兵是蝎狮佣兵团?” 对于绝色美女,既使睿智如斌者,仍然无法完全抵御。 斌连忙解释:“其实很简单的。某些布雷西亚的士兵退出布雷西亚现役的战斗序列,以自由人的身份加入蝎狮佣兵团。所以布雷西亚并没有对塞维尔进行正式意义上的出兵。” “这个办法可真是狡猾。”卡特琳娜似乎联想到了什么,歪着头紧张地思考着。我从来没见过卡特琳娜这么一本正经地进行思考。此时她的眼中精光闪烁,显然正在思考一个对她而言十分重要的问题。 斌清清嗓子,说道:“布雷西亚为了表现出诚意,派出了最精锐的战士。这一次击败德鲁戈家的军队将是轻而易举。” 在两天的漫长守城过程中,我已经深刻了解了塞维尔士兵的战斗素质。比兹堡外的敌军除了德鲁戈战士外,还有其他贵族率领的私兵,人数至少在五千以上。斌说击败那五千塞维尔战士对援军而言是轻而易举的事,但是我关心则乱。我打仗向来珍惜每一个士兵,不知道这回领兵进入塞维尔的将领是谁。我的战士们可千万别被哪个笨蛋败家子给浪费光了! 我不由产生了些许紧张的情绪。“率领援兵的将领是谁?” 斌看出我的紧张,却理会错了我的想法。他一脸轻松地说道:“你放心。我也知道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的道理。所以与马迪尔首相达成协议时,我特意确定了援兵将领的名单。” “虽然我最希望的拉库里骑士因重伤未愈而不能前来,不过此次援军的三位首领在布雷西亚确有武勇之名。援兵的首领为绰号‘血枪’的布雷西亚公爵亲卫团的正首领,凯迪.卓索图;第一副首领为布雷西亚最年青的中校联队长,同为布雷西亚公爵直属家臣的海若.史麦尔子爵;第二副首领为布雷西亚首相的首席家臣休特爵士。” 奇怪了。休特率领的狼牙为弓骑兵,不为正统骑士所正视倒也罢了;海若年纪尚轻,未在战场上建立足够的武名也可不计;然而凯迪身为亲卫团正首领,位居拉库里之上。而且凯迪获得“血枪”的绰号,其武勇之名应该盖过拉库里,为什么斌似乎反而更加看重拉库里? 我不禁问道:“你为何那么看重拉库里?凯迪.卓索图的武勇之名高于拉库里,而且拉库里几乎可是说是纯粹的武夫。难道凯迪那样的将领不比拉库里更令你看重?” 斌正色道:“你可知道,布雷西亚公爵对麾下的哪个家臣最为爱护?” 家臣中,最为亲近的自然算是阿拉卡。如果阿拉卡不是有经商的天份因而成为布雷西亚财政大臣,他可能会成为宠臣式的人物吧。最为信任的,自然是一生以骑士守则为行为准则的马迪尔。那种一息尚存就不容许主公受到伤害的家臣,赢得我最大的信任自然正常。至于说哪个家臣最受我爱护,拉库里倒是有可能名列前矛。不知道为什么,我确实对这个常常惹我烦的五大三粗的汉子爱护有加。 “兰特公爵对拉库里最为爱护。你知道为什么吗?”斌不待我回答,自行说道:“因为,拉库里是一名福将!” “在战场上,你可以不惧勇将或是智将,但是如果敌人是一名福将,那就是令人头疼了。” “福气这东西虽然玄妙,无法解释,但是却又客观存在。想那拉库里参加的战斗,凡是有可能胜利的,全都胜利了。如果是必败无疑的战役,哪怕是九死一生的情况,拉库里仍然能够活下去。与这样的福将并肩作战,自然更加令人安心。” 也许斌的说法有一定的正确性。拉库里在战场上的运气确实不差。不过拉库里之所以能够得到福将的称号,恐怕与他以前格斗技能与统兵能力较差有关。克劳德公爵三十年不败,那个太阳之子阿朗佐亲王也是自从出战就未曾败过,却并没有人认为他们是福将。 我的思路开始转向此次带兵的三名将领。 凯迪在凯森近乎溺爱的关爱下未曾独自领过兵。但是自从他成为我的亲卫队首领后,逐渐开始显现出名将风范。假以时日,我相信凯迪甚至不会比他哥哥差多少。 海若虽然未脱少年心性,但综合素质非常优秀。引诱家臣的家臣其实是一种不名誉的行为。但是海若的潜质却令我忍不住做了那种惹人诟病的事。我原本就打算将海若培养成独挡一面的高级将领,马迪尔派海若参加这种练历型的战斗,也算是深合我心。 至于那个休特嘛,虽然我不大喜欢休特那种职业性的眼神,但是在战斗中倒也挑不出他什么毛病。休特虽然只有三十多岁,可是他参加战斗的时间几乎与海若的年龄差不多。 第238章 相对于凯迪和海若来说,休特的战争经验是非常丰富的。这样的三人组合,倒也合理。 不过,光知道将领的情况还远远不够。将领的武勋其实完全是依靠士兵建立起来的。士兵有多少,是由哪些部队组成呢? 我正在暗自猜测,斌却象看出我的想法一般,接着说道:“由于援兵是以佣兵团的名义援助我军,所以人数并不多,只有七百。但是这七百名战士,可以算是整个布雷西亚最为优秀的战士。他们分别是号称魔卫的布雷西亚公爵亲卫第一大队;迅狼兵团最精锐的狼牙部队中的一个大队;传说中的飞翼部队的一个小队。” 斌说完这些话后,我颇为惊讶。凯迪率领的第一大队什么时候拥有了魔卫的称号?难道是因为我被某人些称之为魔王,因而亲卫队便被称之为魔卫?马迪尔居然将整个大队退役加入佣兵团,也真够明目张胆的。 马迪尔这回可真是舍得下血本。这些部队人数虽然并不多,但确实都是布雷西亚最为精锐的部队。凯迪率领的亲卫第一大队是我最喜欢的一支部队,休特率领的狼牙部队同样也是马迪尔的心头肉。这些战士如果真的脱离军队而组成一支佣兵团,甚至有实力争夺大陆佣兵团排行榜的前十名位置。 马迪尔向来持重,怎么肯下这么大的本钱冒险?难道说,马迪尔或是安丽丝急切地想拥有一个友好而相对强大的同盟国家,以至于病急乱投医? 英格兰尼第四兵团拥有三十年不败的成绩,不也在赖福村战役中惨败?凯迪他们完胜倒还好说,如果败了或是惨胜,那我可亏大了。马迪尔不怕到时候无法向我交待吗? 真是奇怪。 斌看着我迷惑的神情,又一次误解了我的意思。 “剑先生,你仍旧觉得援兵太少,因而怀疑我军取得胜利的可能性吗?” 斌自得地哈哈一笑。“你放心。我曾经专门研究过这三支部队。拿号称魔卫的布雷西亚公爵亲卫第一大队来说,英格兰尼第四兵团三十年不败,其战斗力自然是不言而喻的。第四兵团的的轻骑兵联队更是王牌中的王牌,可是面对人数只有三百人的魔卫,却占不了任何便宜。魔卫战士的战斗力由此可见一斑。” “至于说迅狼兵团的狼牙部队,除了魔法师以及长弓兵部队以外,简直可以说是其他所有部队的克星。我敢断言,即便是魔卫,也不是狼牙大队的敌手。” “对了,刚才我对狼牙大队的战斗力有些夸张。狼牙部队并不是下面我所要介绍的飞翼部队的敌手。飞翼部队除了可以充当最称职的斥候外,还可以居高临下对地面上的敌人进行射击。可以说,除了巨龙骑士和魔法师,飞翼部队再也没有其他的敌手。恰巧塞维尔不仅没有巨龙骑士,魔法师也是明显的弱项。” “事实上,塞维尔被称为佣兵之国,战士们的战斗力固然在整个爱克斯大陆者阳首屈一指的。但是佣兵们多为步兵,因而塞维尔的骑兵和魔法师并不强。所以塞维尔士兵在没有思想准备的情况下,绝对不会是魔卫、狼牙以及飞翼部队的敌手。” “听完我的介绍,你应该对取得这次战役的胜利拥有强烈的信心了吧。” 看到斌极为畅快的笑容,我不禁有些怀疑斌的国籍。从我的立场看,凯迪他们打个漂亮的胜仗自然令人高兴。但是斌难道就不考虑塞维尔其他贵族的态度?再怎么说,凯迪他们相对于塞维尔人来说也是外国的部队。 想想比兹堡外敌军的装备,他们此次是为了内战而深入罗德曼家领地,似乎确实没有装备对付骑兵的特制长矛。以有备击无备,凯迪率领亲卫第一大队将敌军阵型凿个对穿也并不稀奇。狼牙部队确实如斌所说,在以平原为主的塞维尔的确没有真正的克星。至于说飞翼部队,除了可以对敌军进行实质上的攻击外,更是能够极大地打击敌人的士气。更重要的是,亚斯伯爵的首席家老托尔波肯定会选择一个最恰当的时机反戈一击。在后路已断,正面又无法抗衡的局势下作战,敌军没道理不溃败。 这样一分析,我得出一个结论:塞维尔公国虽然战士的比例高得惊人,但是他们军队的结构并不合理。由于骑兵和魔法师非常缺乏,在大型的战役中,塞维尔人必将处于劣势。西西王加入我的麾下后,我军的魔法力量已经富余。如果西西王成为那个什么特姆比斯特人的总族长,那么布雷西亚简直可以算是一个魔法强国了。那时候如果与塞维尔建立真正的军事同盟以便于相互取长补短,岂不是妙不可言? 敌人缺乏思想准备,再考虑兵种相克的因素,比兹堡外的五千敌军确实不足为患。五千敌军此时在我的眼中,已经变成了战场上的亡灵或是俘虏。只是,我为什么对斌畅快的笑容看不顺眼呢? 突然间,我想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可笑的是,我居然现在才想起这个非常关键的问题。 斌原本打算将比兹堡作为诱饵,现在由秘道潜入城内,总不成是突然起了爱才之心来救我吧?斌连亚斯伯爵的千金都舍得牺牲,当然不会因为我的缘故而打乱自己的计划。这样一分析,援兵即将到达的答案也就呼之欲出了! 见鬼! 不说凯迪和海若是我的直属家臣,公爵亲卫第一大队的三百人当中,又有谁不认识我?! 月尊者给我和安丽丝下的蛊并没有消除,现在我可不能被凯迪他们发现。 焦急之下,我以急促语气质问斌:“援兵明天早上就到吧?” 斌的眼中一丝惊诧一隐而逝,他缓缓摇头。“我与援兵约定:他们将在明天下午一点发动正式攻击。” 真是世事无常。傍晚的时候我还在哀叹:如果明天早上援兵再不出现比兹堡就会陷落。可是现在援兵出现了,而且更多的援兵还将继续出现,我却头大无比。 现在是大约晚上八九点钟左右。凯迪将在明天下午一点出现,那么留给我的时间只剩下十六个小时了。在此期间,我必须离开比兹堡! 斌继续发言。 说是发言其实并不准确。事实上,明天援兵出现,比兹堡战役将会进入反攻阶段。这时候,比兹堡的战士和斌布置在另外一座庄园中的战士,就必须与援军进行配合作战。因此,斌开始发布命令。 我恍恍惚惚地听着斌分配着任务。 大致的计划是:明天上午示敌以弱。象征性的守城之后,守军全部退入内城。下午一点援军将对敌军发动突然袭击,待敌军的士气降低乃至崩溃之后,负责防守内城的将领随机应变判断是否立即反击。蒂丝和盛特拉姆、卡列勃仍旧守城。我被赋予了新的任命:带上小火与斌一同潜出比兹堡,率领城外的战士追击溃败的敌军。 突然间,卡特琳娜几乎跳了起来。“咦!” 她盯着我,急切地问道:“布雷西亚正规军人可以打着佣兵团的幌子进入塞维尔。那么你猜,塞维尔的那些泰坦巨人是不是神族玩的类似的把戏?” “魔和神全体退入了各自的空间,可是泰坦族的一支却留在人间。这样一来,神对人间的影响岂不是比魔要大一些?那些泰坦人成为塞维尔公国的护国战士后,导致塞维尔公国信奉光明神系教派的人远远要比其他国家更多。由于没有任何魔族在人间公开活动,而作为亚神族的泰坦人却完全公开地生活在人间,此消彼长之下,神可占大便宜了。” 卡特琳娜气咻咻地作总结性发言:“怪不得在人间,魔王的支持者和崇拜者越来越少了!原来是神族搞的阴谋!” 我不禁好笑。小美人的想象力也真够丰富的,神魔大战期间人类本来就站在神族一边。现在人类多数信仰光明神系教派,与塞维尔的泰坦人其实关系不大。即使那支泰坦人完全不存在,人类当中也很少会去信仰曾经的敌人。 神魔大战之后,神魔均大伤元气因而退入自己的空间。现在的人类社会中魔王的支持者和崇拜者固然极为罕见,神王同样也失去了千年前那种尊崇的地位。虽然绝大多数人类都声称自己信仰某种神灵,但是信奉光明神系信徒早已没了神魔大战之前的那种虔诚。反而是信仰黑暗魔系教派的少数人,其信仰程度反而更加狂热些。 我的沉默却换来了卡特琳娜的不依。她不停地摇着我的手问着:“你说是不是?你说是不是?你说嘛……” 我只好回答:“你猜的对。” 于是我知道了得寸进尺的含义。 卡特琳娜撒娇似地拉扯着我的衣袖不停地摇晃。 “神太卑鄙了,不能让他们继续占这个便宜。那你说该怎么办呢?你说嘛,你说嘛……” 见鬼了,神魔之争与我何干?即使是神用那种方法占了点小便宜,我又没受什么损失!卡特琳娜怎么象小孩子一样要求我去做那些毫无意义的事? 然而象往常一样,我仍旧无法拒绝卡特琳娜的任何要求——哪怕是完全没有道理的要求。 “我知道第一届护国战士的首领设下过一个血之盟誓:如果某个人能够通过两项考验,护国战士就会成为他的奴仆。如果有人通过那两项考验而收服护国战士为奴仆的话,大约会严重削弱神对世人的影响吧。” “不仅仅会削弱那么简单,”卡特琳娜雀跃着拍手。“而且会造在负面的影响!你真棒!” 卡特琳娜兴奋地轻吻我的脸,她的脸上散发出发自内心的灿烂笑容。 所谓一笑倾城,不外如是。 当我意识到与卡特琳娜谈论的话题其实是对塞维尔人信仰的玷污时,连忙将注意力转移到会议厅内其他的人。 第239章 要知道,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传统和信仰。只要触犯了他们的传统和信仰,他们会不惜以生命来捍卫和证明。在塞维尔,收服护国战士为奴仆显然应该是绝对禁忌的话题。 值得庆幸的是,厅内除我以外的四个男性,即便是斌,此时也被卡特琳娜美丽的笑颜弄得神魂颠倒。蒂丝倒是满脸怒气,不过我怀疑她是否注意了我与卡特琳娜所谈论话题的内容。在三分伤感、三分失落以及四分忌妒的影响下之,蒂丝只是盯着我和卡特琳娜,目前暂时还没有驳斥我们的意思。 好险。不知道斌是不是塞维尔人,不过大厅内至少有四名塞维尔人的前提下,我和卡特琳娜谈论冒犯塞维尔护国战士的话题,居然没有遭受训斥。 我不由觉得好笑。安丽丝和卡特琳娜都是倾国倾城的绝世美人。以前在公爵府开会时,众家臣面对安丽丝时也曾露出过类似的表情。在以前我从来不曾想过自己居然拥有如此的幸运,竟然能够同时获得两位绝世佳人的垂青。安丽丝和卡特琳娜第一次会面的时候,我也因为两位美人儿所造成的强烈视觉冲击而失神。如果此刻安丽丝也在这座会议厅内,斌和其他三个男性将会是什么样的表情呢? 想想,那种情景还真是令人期待啊。 突然之间,一个念头浮现在我的脑海。 ……如此这般,我不就可以名正言顺地离开比兹堡了吗? 第六部第三十五章 第三十五章 我故意加大声量拖长音调。“卡特琳娜,收服塞维尔的护国战士泰坦巨人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们还得详细研究一下才行。” “你现在……”卡特琳娜面露讶然之色,凑到我的耳边问:“你已经觉醒了,还是杀神剑与你融合成功了?” 随后她仔细地盯着我,似乎在研究什么很稀罕的事情。她摇摇头,皱着眉迷惑地喃喃自语:“我什么都感觉不到。难道是因为我的能力还是太差吗?” 我不免有些尴尬,卡特琳娜这个傻丫头居然当真了。我之所以在塞维尔人面前故意触犯他们的传统和信仰,只是希望激怒他们,然后遭受驱逐罢了。 我并没有接受罗德曼家第二个月的薪水,正常情况下可以好合好散地离去。但是目前情况特殊,比兹堡正受敌军攻击,弃之则不仁。遭受驱逐固然对我勇敢、睿智、伟大、英明的形象不利,但是与前者相比显然稍强一些。不巧的是,现在情况紧急,我必须马上离开。两害相衡,权取其轻。 一名我不大熟悉的罗德曼家高级家臣首先发难。“剑先生,您虽然是我们家的高级贵宾,但是请您注意自己的言辞!护国战士在我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我装出漫不经心的神态反驳。“那些泰坦巨人只不过是一个战斗力相当强的种族而已,又不是神,应该没什么关系吧。” 另一名参加会议的高级家臣气愤得满脸通红,以不可置疑的语气驳斥道:“护国战士虽然只是亚神族裔,但是他们在我们塞维尔人的心目中就是神!你这样的外国人不理解也就算了,请不要随意污辱我们的信仰!” 我扫视全场。向来开朗豪迈的盛特拉姆现在却一脸惶然。蒂丝也对我的言辞极为不满,正对我怒目以视。斌稍微好一些,只不过微微皱着眉头。这样看来,斌多半不是塞维尔人。 身旁传来卡特琳娜不屑的冷哼。“果然是神的阴谋。只不过是泰坦人罢了,滞留在人间居然可以享受神祗的待遇。” 大厅内顿时响起整齐的兵器出鞘的声音。那两名罗德曼家的高级家臣和蒂丝不约而同拔出长剑。 经历了两天血与火的考验,蒂丝的声音仍旧很好听,只是内容却并不令人愉快。 “卡特琳娜小姐,你玷污了我们塞维尔人的信仰。请你收回刚才的话,否则,我不得不为了信仰而与你决斗!” 卡特琳娜闻言神态自若地瞄了蒂丝一眼。 谁也没有想到,卡特琳娜突然动了。那是一种由静至动极大的反差。卡特琳娜的动作甚至超过了普通人肉眼可以捕捉的速度。当那两名罗德曼家的高级家臣回过神来时,卡特琳娜已经回到了原处,她的纤纤玉手上正抓着缴获的两柄佩剑。 还好,卡特琳娜并没有对蒂丝动手。 我暗自感叹:影剑士的实力比幻剑士真是强多了。我虽然看清了卡特琳娜的动作,但是如果卡特琳娜袭击的对象是我,以我目前的状态同样很难躲开。 另一方面,我有些明白为什么月尊者在杀手界的排名会位列我大舅子之上了。美丽,也是一种武器,而且还是一种十分厉害的武器。谁能想到一个外表极美的少女,居然拥有如此恐怖的实力呢?谁又会对一名绝世美女产生足够的防范之心呢?例如现在这种情况。卡特琳娜进入会议厅,连身为罗德曼家军师的斌也没有提出异议。如果是我的大舅子想要进入会议厅,恐怕必须付诸武力才行吧。幸亏卡特琳娜并不是敌人,要不然比兹堡的首脑全都会毙命于此。 大厅内呈现出异样的沉默。对于某些聪明人来说,智慧有时候反而是毒药。如果想得太多,却可能得到错误的结论。斌的瞳孔收缩,身体姿势稍稍改变。然而他那身体姿势的小小改变,却使原先的五个破绽减少了两个。毫无疑问,斌已经悄悄地进入了准备战斗的状态。 那两名失去武器的男人手足无措,又羞又怒。盛特拉姆一脸警惕地盯着卡特琳娜,慢慢靠近蒂丝。蒂丝此时的精神状态显然极为糟糕。不知是由于害怕还是气愤,她的两颊艳红,嘴角轻微颤动,胸脯激烈地起伏。 当卡特琳娜出现后,蒂丝的情绪就明显有些压抑。现在,她终于爆发了。 蒂丝的眼眶溢满了亮晶晶的液体,她咬着下唇哽咽而激烈地对我说:“你出去,出去!我再也不想见到你!再也不想见你!” 看到蒂丝如此激动而且愤懑,我有些愧疚,因为这个事端是由我故意挑起来的。虽然不忍,虽然无奈,可是我却不得不这样做。 不过,如果不是悍妻在侧,我或许已经忍不住去安慰蒂丝了吧。 缓缓站起身,将右手握拳放在左胸,微微躬身,对着蒂丝行了一个礼。 “我没有想到成为罗德曼家的高级贵宾后,这么快就必须离开。”我神情柔和地望着蒂丝,轻轻对她说:“对于目前这种情况,我只能说一句话:造化弄人。” 牵住卡特琳娜的手向会议厅外走去。卡特琳娜将缴获的佩剑随手扔在地上,发出刺耳的“呛啷”声。在走到会议厅门口的时候,卡特琳娜突然停住。她回过头对着蒂丝一本正经地叮嘱:“如果你真是布雷西亚公爵的情人,那可亏大了。他已经有三个妻子,并且还和一个坏女人有着纠缠不清的关系……” 小魔女的话害得我一个踉跄。我不由有些心虚地瞄了卡特琳娜一眼。 三个妻子?!她是已经知道安洁儿的事了还是在胡说一气以便打击心目中的情敌? 我赶紧加把劲将卡特琳娜扯出会议厅。这个看似聪慧,但是在小事上却缺根筋的小魔女如果继续留在会议厅,不知道还会说出什么奇怪的话呢。 趁着会议厅内诸人还未真正回过神,我携同卡特琳娜迅速走上城头。 知道援兵已悄悄入城的战士们,神情振奋不已。那些战士看到我在这个时刻上城,以为我是亲自进行巡视的,不由露出敬佩、尊敬等表情。当然,也有个别人的脸上表现出艳羡的表情。 听着身旁火把发出毕剥的响声,看着那一张张淳朴憨厚的面孔,我多少有些愧疚。我在这种时候上城,并不是战士们所想象的那样与他们同甘共苦并巡视城防。事实上,我只是打算赶快离开这里而已。离开大厅的时候斌和蒂丝都没有做出任何反应。蒂丝可能是处于激愤之中,想不到那么多吧。但是斌呢?斌为什么对我的行为毫无表示呢? 小火和它的母亲这时候也凑了过来。母火焰狮找到失踪的儿子显然非常高兴,它不停地舔着小火。也许是因为小火觉得自己已经长大的缘故吧,面对母亲的亲昵它却显出有些不耐烦的模样。 迎着冷冽的寒风深深吸了口气,感觉那股冰凉似乎浸入我的肺部。我仔细盯着城外黑沉沉的夜空。 十二米虽然很高,不过这种高度并不会令我受伤。牵住卡特琳娜的玉手,我纵身向城下跃去。下一秒钟,我,卡特琳娜,小火以及它的母亲全都落在地上。 城头上隐约传来惊呼声。已经逐渐赢得了战士们信任及尊重的剑先生突然从城墙跃下,大约令那些战士们惊讶得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吧。我和卡特琳娜在众目睽睽之下跃下城墙,他人只会产生两种联想:叛,逃。 想想与比兹堡的守城战士到底相处了一段时间,多少也算有一些缘分。在临走之前还是再帮他们一次吧。 天气还不错,厚厚云层遮盖住了月亮的皎洁。所谓夜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现在的天气,还蛮适合袭营的。 于是趁着夜色潜至敌营的附近。自从参加战斗后我见识过许多军营。无论是塞斯人、兽人还是卓索图人甚至是英格兰尼人的军营,都不象塞维尔人的军营这样异乎寻常的寂静和阴沉。不过,眼前的敌营很快就不会那么寂静了。 和伊莉在塞斯的时候,我指挥的大多都是偷袭战。对于偷袭战,我也算是驾轻就熟的老手了。至于袭营,我也不乏经验。与英格兰尼七大神将之一的儒尼奥尔博格打交道时,我既袭过他的营,也被他袭过营。 第240章 望着黑暗中如同庞然巨兽的敌营,我开始思考袭营的方式。 任何斗气都可以转化为护体真气。而护体真气的效果与斗气强弱的程度有直接的关系。卡特琳娜拥有影剑士的实力,对于普通士兵,哪怕以一敌百也不会有什么难度。可是问题在于敌人拥有五千之众,那就有些麻烦了。 以终极圣斗气为基础转变的护体真气号称刀枪不入、水火不伤。然而其效果却是受诸多因素限制的。护体真气会消耗斗气,一盛,二衰,三竭是自然的规律。在陷入重重包围的不利情况时,连续遭受来自四面八方的物理和魔法攻击,斗气则会消耗得更快。随着斗气的消耗,护体真气的效果也就会减弱。当斗气接近枯竭时,护体真气甚至会消失。 敌营中至少有五千人,而我们这边却只有两个人,所以即使袭营成功也不能玩得过火。如果不小心被敌人包围,即使以卡特琳娜影剑士的身手也会陷入危险。还是依靠火焰狮子施展魔法远程攻击安全一些。 低声吩咐之后,两只火焰狮子依言展开攻击。 伴随着两声巨大的咆哮,小火和那只母火焰狮子分别施展出连株火球和流星火雨。然而令我失望的是,敌营的魔法师居然察觉了两只火焰狮子施展大型魔法时引发的魔法波动,因而及时建立起一个结界。连株火球和流星火雨与结界发生激烈的碰撞,墨汁般的黑夜突然绽放出艳丽夺目的颜色。 没想到敌人的魔法师那么缺乏,却仍旧分配出人手进行夜间的警戒。火焰狮子施展魔法的速度还是比猞猁慢了一些。如果是阿呆在这儿,想必敌人应该措手不及吧。失算,真是失算。 罢了,毕竟敌我力量相差过于悬殊。现在已经骚扰过敌人了,我也算是尽过心意了。至少敌人今晚睡觉不会那么踏实吧。 心情复杂地看了眼生活过两个月的比兹堡,我以近乎自语的声音低声叹道:“走吧。” 第六部第三十六章 第三十六章 布雷西亚独立战争胜利之后,凯迪.卓索图所率领的轻骑兵拥有了魔卫这一响亮的绰号。 但是事实上,当时有更多的人将这支部队称之为黄金部队。 在当时的武器商店里,与那种黝黑弯刀相类似的兵器价格为两千五百枚金币左右。那种轻便却又几乎无法被摧毁轻质铠甲以及臂盾,整套出售的价格绝对不会低于一千枚金币。而且每名轻骑兵都拥有三匹良马。虽然伊桑大草原所产的马个头较小,不为自视身份高贵的骑士所喜。但是草原马的忍耐力和长途奔跑能力在整个大陆首屈一指,每匹马的售价大约为三百枚金币。 正规轻骑兵装备的价格通常只是重骑兵的一半、贵族骑士的四分之一。然而凯迪.卓索图麾下的每一名轻骑兵的装备市价都超过了四千枚金币。将四千枚金币熔化后成黄金后,用那些黄金完全可以为一名重骑兵制作一整套纯金装备。 这样一支部队能够与英格兰尼不败兵团的王牌轻骑兵联队相抗衡并不稀奇。然而令许多人无法理解的是:这支强悍无比的部队虽然不惧与任何一支部队正面交战,但事实上,他们与敌人正面交战的战例却相当少。 这支部队最热衷的攻击方式是偷袭,其次便是攻击敌人侧翼或是攻击辎重部队。 ——摘自《爱克斯大陆十五世纪最具特色的十支部队》 山坡的一侧,聚集着六百名精锐的骑兵。这六百名骑兵泾渭分明列为两队。这支部队是半个小时前才从十公里以外一个隐蔽的地方秘密潜行到这里来的。 其中一队身披轻型铠甲,背上背着三柄亮银色的标枪,腰间挂着带着弧度的刀鞘,左臂上挂着直径约为二十厘米的骑兵盾牌。从装备上看,这是一支轻骑兵部队。而另一队骑兵身着皮甲,仅仅在前胸和后心要害处镶嵌着两片铁甲。从这一队骑兵悬挂在腰间的单手长剑和背上的战斗弓可以看出,这是一只爱克斯大陆非常罕见的兵种——弓骑兵。 无论是从统一的装备或是他们的气质看,这些骑兵都应该是某个国家的正规军队。然而被寒风吹拂得飒飒作响的旗帜却表明,这些精锐的骑兵却是隶属于蝎狮佣兵团的佣兵。 队伍的前方有两名军官。他们的坐骑差不多高大。一匹全身雪白,但零星有几个黑色斑点;另一匹正好相反,几乎通体皂黑,只是身上象是落下了几片尚未融化的雪花。 白马上的骑士个子不高,看上去短小精悍。这是一个略带几分文静的年轻人,但只要他生气或是激动时稍稍一咬牙,脸部的肌肉棱角立即会明显地凸起,线条马上变得粗犷起来。同时,两道极具个性的浓眉象刷子般倒挑,就会使他显现出一种凶悍的神情。 黑马上的骑士满面虬须,皮肤黝黯,眼神极为特别。如果与他对视,或许只会产生炯炯有神的感觉。但是如果以眼角余光来观察这名骑士,就会发现这名骑士总是固执地盯着别人的脑袋。没有人会喜欢这种感觉。 整装待发的轻骑士和弓骑士们全都神情肃穆地注视着队伍前面的两名指挥官。这支六百人的部队里,不仅没有任何人说话,连他们座下的骏马也没有发出任何嘶叫声。如果不是因为战马出于本能偶尔摇摇尾巴或是打个响鼻,这支部队会给旁观者造成全都是蜡像的错觉。 沉寂中,黑马上的骑士开口说话了。 “凯迪男爵,您认为海若子爵能够在指定的时间内发动攻击吗?” 名为凯迪的男爵微微皱眉,显出一种不怒自威的神情。“休特,现在我们是佣兵。佣兵之间是绝对不会以爵位相互称呼的。” 看到被称为休特的男人无奈地点点头,凯迪沉吟了一会儿,说道:“友军会在约定的时间发出信号。海若是不会贻误军机的。” 凯迪出神地望着远方一座城堡,有些心神不定。 “原本计划示敌以弱让敌人攻占城堡。待敌军入驻城堡并且将辎重转移到城堡后,由友军负责将辎重摧毁。” “可是刚才友军传来信息,因为意料外的原因导致计划有变。敌军数千大军与正规士兵不足三百的守军激战两日,居然连外城也未攻克。直到刚才友军才退守内城,敌军的辎重仍然留在野外的后营。” “现在敌军的辎重必须由我军负责摧毁。而敌军的一部分主力正在与友军在城堡内激战,这一状况又正好是两面夹击的大好时机。所以我们必须两面出击。对于进攻敌军的辎重部队我有极大的信心,但是你却主动要求负责进攻敌军的主力部队,我有些担心啊。” 休特仿佛有些恼怒地哼了一声。对于凯迪的轻骑兵能够成为唯一一支地面的王牌部队,其他部队的将领和士兵心情是很复杂的。在看向轻骑兵的目光中,有些人是崇拜,有些人羡慕,也有些人是忌妒。 休特愿意承认凯迪麾下骑兵拥有强大的战斗力。但是他极度自信:如果与公爵亲卫第一大队沙场对决,胜利者一定是自己麾下的狼牙部队。所以休特对那只几乎完全由卓索图人组成的王牌部队并不服气。现在凯迪以这种语气向休特询问,更加激怒了他。 “您放心好了。”休特冷冷的声音从牙缝里迸出。“只要海若按预定的计划干掉敌人的魔法师。我敢保证,只凭我们狼牙部队就可以将所有的敌人都消灭在这个平原上!您和那些王牌战士完全可以在战场之外轻松地观战。” 凯迪仿佛有些诧异,他轻轻地咦了一声,转过头看着那个奇怪的男人。这个叫休特的男人从普通士兵开始做起,凭借在战斗中勇敢的表现而被布雷西亚首相的父亲收为家臣,甚至被赐姓哈伯。休特的战斗经验非常丰富,对于指挥用兵也颇有心得。但是传闻他的性格有些怪异,因而与同僚的关系并不融洽。凯迪与休特相处了一段时间,确信传闻果然并非空穴来风。 凯迪轻轻叹了口气。 身为首相的马迪尔决定让某些部队以佣兵的身份参加异国的战斗时,未言胜先虑败。他在遴选参战部队的时候,除了考虑部队必须拥有强大战斗力的外,还必须拥有高机动性。此外,由于是以佣兵的名义参加战斗,部队的人数不能太多。公爵亲卫第一大队是当仁不让的首选。其次,马迪尔便想到了自己最信任的狼牙部队。 凯迪不知道马迪尔在派出狼牙部队的时候是否怀有让狼牙部队建立更多功勋,并且多出一些风头的意思。凯迪只知道,与休特合作确实是一件令人头疼的事。 凯迪知道:身后的勇士们获得过多次战斗的胜利,因为勋章数量的增长和兄弟部队态度的影响,自然而然滋生了一种目空一切的骄傲情绪。而这种骄傲情绪,却与另外一些拥有骄傲资本的人产生了激烈的碰撞。休特显然就是其中之一。 根据友军的情报,敌人虽然英勇善战,但是马匹极少。弓骑兵的攻击手段并非肉搏,面对机动力远逊于已方的敌军,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想到这里,凯迪懒得计较休特的语气,而是自顾自地远眺前方。在他的感觉中,友军应该马上就会发出进攻的信号了。 过了大约几分钟,突然之间,一个明显的魔法火焰升入天空。这个魔法火焰就是友军与凯迪他们约定的信号。 凯迪二话不说,从腰间抽出柄流动着华丽光芒的宝剑。与此同时,凯迪身后的轻骑兵们整齐如一地拔出腰间的弯刀。随着黝黑弯刀同时出鞘的,还有令人颤栗的森森杀气。 凯迪从隐匿的山坡后一马当先冲了出去。 第241章 在他的身后紧紧地跟着高举旗帜的掌旗官。以往在战场上总是神采飞扬的掌旗官,这一次的神情却显得颇为无奈。因为这一次掌旗官手中举着的并不是布雷西亚公爵大旗,而是一张绘着蝎狮佣兵团标志的莫名其妙的旗帜。 出击半分钟之后,轻骑兵和弓骑兵在各自的首领率领下,按照预定的计划分开了。两股浊流朝着各自的目标冲去。与此同时,一支飞翼部队从他们的上空掠过,向敌阵飞去。 凯迪此时的目标是敌人的辎重营。此时他的感觉非常好。骑着的坐骑是卓索图族最神骏的战马所生,今天还是第一次上战场。骏马奔跑起来如同在空中滑翔一般,显得十分流畅和平稳。马蹄声清脆而又悦耳,丝毫没有杂乱的声音。唯一遗憾的是,马速这么快,导致扑面而来的寒风显得实在是太冷了。 很快,凯迪就不将塞维尔二月的寒风当作一回事了。因为他那流淌着草原人天性好斗的血液在战斗中完全沸腾了。 与往常一样,这次突袭的对象对于遭受袭击并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后营中的战士们在营地中乱糟糟地跑着、叫着,根本无法在轻骑兵大队冲入营地之前作好防御的准备。与以前经验不一样的是:这一次受袭的敌人可以算得上是真正的战士。一股敬佩之意暗自在凯迪的心底油然升起。这些塞维尔人是凯迪所见过与草原人最相似的民族。 那些塞维尔战士当中,有外表尚未脱离幼稚的十几岁少年,也有头发已经完全苍白的老人。可以说,除去外表的差异,再除去对方几乎没有骑兵,塞维尔人活脱脱就象没有骑在马背上的草原边缘族人。塞维尔人的那股凶狠劲,竟然令凯迪产生了一丝亲切的感觉。凯迪随着主公和哥哥离开大草原后,还是第一次看到与草原边缘族这么相似的民族。 这种相似,并非仅仅表现在战斗力和战斗意志上。卡敖奇战役的时候,布雷西亚人尚未臣服于主公。当时布雷西亚人的战斗意志确实不错,但是凭心而论,布雷西亚人的战斗力良莠不齐,整体来说比草原边缘族差远了。至于英格兰尼的不败兵团,凯迪确实从内心中敬佩这种敌人。但是那是英格兰尼最精锐的兵团,并不能代表一个民族整体情况。如果不是亲见,凯迪确实无法想象除了在辽阔的草原之外,居然也有这种全民皆兵的民族。 虽然内心油然升起亲切的感觉,但是这并不妨碍凯迪继续维护“血枪”的名声。凯迪此时所持的长枪并不如上次主公给他用的那柄长枪,但是对于刺穿身上没有装备多少铠甲的塞维尔辎重部队的士兵身体,却也并不困难。或许是因为后营中几乎全部都是老弱的辎重部队的缘故吧,轻骑兵们没有遇到太大的困难便冲杀到囤积粮草的地方。带着火把的轻骑兵毫不犹豫将手中的火把扔到目标上,待粮草堆燃起熊熊大火之后,便心满意足的在后营中四处冲杀。 敌军的主力部队被吸引到比兹堡的战斗中。在凯迪发动攻击前不久,比兹堡的外城已经被敌军攻克了。虽然说比兹堡的守军在守城的战斗中烧掉了许多的粮食,但是比兹堡内还存放着大量其它的物资。这次深入罗德曼家族领地进攻比兹堡的,除了德鲁戈家大军之外,还有罗德曼包围网联盟中其他一些小领主的部队。当比兹堡外城被攻破后,或许是为了表示联盟的诚意,或许是不屑于与友军争夺战利品,德鲁戈家主苏哈允许其他贵族的私兵全都冲入了城内进行哄抢,而自己却率领着两千战士停留在城外。 事实上,由于领地相邻以及传统恩怨的缘故,苏哈伯爵与罗德曼家打过无数次交道。苏哈伯爵本人曾吃过好几次罗德曼家的亏。虽然在攻城战中军队受了很大的损失,但是相对于攻克了世敌的主城这一巨大成果来说,近一千人的伤亡又似乎太少了。总之,这种真实的胜利看起来有种虚幻的感觉,顺利得令苏哈伯爵潜意识地觉得不安。 苏哈伯爵率领着本家主力留在城外,原因之一也是为了安全起见。 当苏哈伯爵发现凯迪等人发动进攻的时候,自然不免产生聪明反被聪明误的感觉。他对这次顺利攻下世敌主城而直觉上地感觉不安,但是他居然没有想到敌人的阴谋方向却放在城外。苏哈伯爵为自己的失误而懊恼不已,他狠狠地扇了自己一个耳光,然后命令部队做好战斗的准备。 在苏哈伯爵陷入自责的深渊时,凯迪无法猜测到敌军首领此刻的想法。不过,如果凯迪拥有能够看透他人内心想法的能力,他也不会对苏哈伯爵的想法产生任何兴趣。因为他的目标并不是城外的两千敌人,而是设在离比兹堡五公里处的后营。 留守在后营的,只剩下辎重部队和一些伤兵。辎重部队的成员非老即幼,甚至还包括一些轻微伤残的军人。在装备上,辎重部队的士兵与凯迪麾下的轻骑兵相比同样差得太远。虽然敌军的战斗意志可嘉,可是光有不屈的战斗意志并不能弥补实力以及装备上明显的差距。掌旗官手持的大旗并非轻骑兵所习惯而且为之骄傲的布雷西亚公爵大旗,但是旗帜到哪里,轻骑兵人便蜂拥到哪里。 轻骑兵们跟随在凯迪的身后,在后营中旁若无人地横冲直撞。所经之处,无不伴随着激射的鲜血和短促的惨叫。轻骑兵手中锋利的黝黑弯刀掠过,往往会激起一腔温热的鲜血四处飞溅。 这是一场实力极为悬殊的战斗。一边是从马背上的民族中精选出来的骑兵,他们借助马匹的冲击力,居高临下,手持的兵器又是那种每个战士都梦寐以求的神兵利器。另一边,虽然是号称佣兵之国的的塞维尔战士,但是辎重营中的战士几乎没有人可以称得上身强力壮。以老弱对精锐;以毫无阵型可言的步兵抵御已经冲入营地的骑兵;以普通的兵器与神兵利器对抗。这些老弱之兵所面临的困难简直是无法想象的。短短的十几分钟,后营的辎重部队就有超过五百战士倒在血泊与熊熊大火之中。 看着熊熊的大火,闻着刺鼻的血腥,凯迪满意地点点头。他高举手中的长枪,长啸一声之后便头也不回地向营外冲去。轻骑兵们嘴中发出不明意义的吆喝,炫耀似地挥舞着带血的利器。他们紧紧跟随在凯迪的身后,毫不留恋地向营外冲去。所有的轻骑兵都知道:战斗,才刚刚开始。 第六部第三十七章 第三十七章 休特面前的敌人是自己部队的七倍,有两千人左右。 不过休特知道,除了这两千士兵外,至少还有两千敌军已经攻入了盟军的城堡之中。攻入城堡的敌人正在与盟军交战,虽然未必是酣战,但是多多少少也有些首尾不能相顾的意思。 罗德曼家负责联络的使者已经说过,这次战役中罗德曼家无法派出大量的战士配合作战。不过休特并不担心。正如他对凯迪所说的,只要海若在第一击中消灭了敌人的魔法师部队,休特甚至有信心独自消灭五千敌军。对弓骑兵而言,没有长弓兵和魔法师的部队哪怕人数再多,只要不退入城堡或是营地死守,最终会被弓骑兵击败。更何况塞维尔公国的马匹非常缺乏。一般来说,在塞维尔只有年收入超过三百枚金币的贵族才可能拥有一匹坐骑。与弓骑兵为敌如果缺少马匹,那么连逃走都很困难。 敌人在狼牙部队冲锋后不久就发现了他们。休特不禁有些佩服敌军的素质。 休特进攻的方向正是敌军的侧翼。一般部队在侧翼即将遭受袭击的情况下,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慌乱情绪。然而此刻敌军的表现却可圈可点。将领们大声喊叫着发布命令,敌军的阵型开始变化。虽然说根本谈不上有条不紊,但是遭受到这样的突然情况,敌军却未曾混乱,这已经是难能可贵了——虽然敌军的举动在休特看来已经于事无补。 休特所埋伏的山坡离敌人大约有两公里远。在离敌军大约一公里的时候,海若率领的飞翼部队从空中掠过。休特不禁暗暗赞赏海若那小子时机拿捏得确实准确。可是休特赞赏的情绪很快就被一丝轻微的懊恼所代替了:原本看见狼牙部队却并没有忙乱的敌军,此时看到飞翼部队之后,却开始有些混乱起来。休特不免有些怨恨敌军的不识货。 休特所率领的狼牙部队,是他的主公最为信赖部队。整个爱克斯大陆除了兽人以外,狼牙部队可以说是第一次成建制出现的弓骑兵部队。无论是塞斯复国战还是布雷西亚保卫战,狼牙部队的表现都是令人赞叹的。然而如同现在这种情况一样,当狼牙部队与飞翼部队同时出现在战场,敌我双方不无将目光投向飞翼部队。这种风采被人抢走的感觉令休特的胸膛燃起熊熊怒火。 不就是沾神魔大人的光吗!那些飞翼虽然神奇,可是除了神魔大人又有谁能制作?哪象狼牙部队,无论是坐骑还是兵器,都是任何普通贵族都可以获得的。想到这里,休特不免又开始腹诽向来不服气的公爵第一亲卫大队。在世人看来,布雷西亚最具战斗力的大队是绰号为魔卫的公爵第一亲卫大队。可是那些愚蠢的世人可曾想过,魔卫战士所穿的特制轻甲防御力高得惊人,它所覆盖的地方,所能起到的保护作用丝毫不逊于一副常规的重甲;每一个魔卫所持的武器,几乎能够比得上休特在上次授剑大会上所得的那柄宝剑。那柄让所有军人都艳羡得睡不着觉的宝剑,魔卫大队的战士却人手一把——虽然不是宝剑而是弯刀,虽然比起休特所获得的宝剑仍旧略逊一筹,但是魔卫战士所得到的殊荣却令休特免不了联想到偏心这个词。 第242章 “我一定要在这次战斗中比凯迪的部队表现得更好。”休特对暗暗自己说。“即使无法让部下每人获得一柄类似魔卫战士的弯刀,至少也要让狼牙部队成为布雷西亚的第三支王牌大队!” 当休特停止对飞翼和魔卫部队忌妒的联想时,狼牙已经离敌军只有五百米了。这时候,飞翼已经即将飞临敌阵上空。休特虽然从来没有修练过魔法,但是他在战场上优异的表现以及对主公的忠诚,休特已经获得了主公哈伯家斗气的真传。或许是休特特别适宜成为弓箭手的缘故吧,他现在的射术水平已经可以与老主公生前较之长短了。相应的,休特的斗气水平也相当不错了。相距五百米的距离,休特仍然可以感应到敌阵匆忙间设立了魔法结界。 休特对这样的情况比较满意。虽然海若并没有消灭敌军的魔法师,但是敌军的魔法师现在只顾着建立魔法结界,就无法对狼牙部队发动攻击了。在没有魔法师骚扰的情况下,在敌军的阵型尚未摆好的前提下,休特有信心给予敌人重创。 然而无论是敌军还是休特都未曾料到,当飞翼飞临敌阵上空的时候,魔法师所聚集的地方突然爆发了类似爆鸣轰雷的爆炸。敌军四周的结界因此而一下子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当类似爆鸣轰雷的爆炸发生之前,休特并没有感觉到剧烈的魔法波动。无论如何,这都是令人难以置信的。 这个时候,飞翼在敌阵上空盘旋着,上面的弓箭手和魔法师们肆无忌惮地向敌人发动着攻击。遭受了致命的打击后尚未得到任何喘息的敌人,又遭受了对方毫不怜悯地持续攻击。 虽然天空上盘旋的飞翼只有二十只,但是心理上的打击远远比实质上的伤害要大得多——何况实质上的打击也同样也不容小觑。 正在变阵的敌军愈加混乱了,混乱得令休特恨不得改变原先所定下的作战计划。休特的作战经验毕竟非常丰富。他看出狼牙部队冲入敌阵肉搏虽然可以获得比弓箭射击更大的收获,但是休特同样也能够看出,冲入敌阵并不是最好的选择。 飞翼仍然在尚未完全崩溃的敌阵上空盘旋。敌人中的一些弓箭手已经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转而面对天空可怕的敌人进行射击。然而对于地面上的士兵来说,飞翼就象一座空中堡垒一样,普通的弓箭对它根本无法造成任何伤害——敌军的魔法师已经被消灭殆尽,飞翼便放心大胆地降低了飞行高度。在这个高度上,飞翼上的弓箭手可以射中敌人,而敌人的弓箭手却几乎无法令箭支射到飞翼所处高度。然而弓箭对敌军的伤害与另一种伤害比起来,简直可以用仁慈这个词来形容了。在飞翼上,不仅仅载着弓箭手,还载着魔法师。 如果不是必须考虑这次行动扮演的是佣兵团的角色,原布雷西亚公爵殿下多明戈.马耐斯恨不得让猞猁兵团所有的魔法师都参加这次的行动。虽然被首相马迪尔竭力劝阻,这次行动中仍然有一名魔导士,两名高级魔法师和六名魔法师参加。 一个魔导师施展出狂雷术或是神之怒之类的魔法,可以轻易击破一名高级魔法师的结界防御。但是在大规模的战场上,魔法单纯的直接杀伤其实通常是非常有限的。如果想要令魔法增加杀伤范围,那么对单体的伤害必然相应降低。这种自然规律下,一个魔导师所施展的流星火雨,甚至无法攻破一个普通魔法师所制造的结界。所以在大型的正规战役当中,如果交战双方魔法师的数量都足够充足的话,那么魔法师的主要意义反而仅限于防御。 不过在休特眼前发生的这场战斗中,敌阵已经完全失去了魔法师的保护。这种情况下,飞翼上的魔法师们与其说是在施展魔法,还不如说是正在进行一场屠杀。 战场上,能够最有效杀伤敌人的魔法当属火系魔法。所以,火球、连株火球、爆焰术甚至是流星火雨,使敌军所处的战场变成了火焰的修罗场。炙热得令人无法呼吸的环境,同袍们临死的惨呼,这种情景令塞维尔人联想到传说中的炼狱。 休特更加佩服自己面前的敌人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敌阵居然仍旧没有崩溃。这需要怎样一种的坚强才能继续保持这样的战斗意志啊?不过经验告诉休特,有时候一根稻草也可以压死一只骆驼——当然,前提是这只骆驼已经背负了足够的负重。休特自信,狼牙部队完全可以扮演这一根稻草的角色。 狼牙部队并没有以骑兵与步兵作战时的传统方法作战。当狼牙部队冲到敌阵前,他们开始拉弓射箭。敌人的魔法师已经被突然的袭击所消灭了,而弓箭手部队由于时间的短促以及飞翼部队的打扰,并没有及时运动到部队的侧翼。 “咻”、“咻”的箭支如同狂风暴雨般降临到敌阵当中。休特率领的弓骑兵只有一个大队。但是这三百人站在距离敌军一百五十米左右的地方不停地射击,已经将敌阵射得凹进去了一块。这时候,一个披着纯白披风,长得黝黑壮实的首领模样的将领大声咆哮,命令弓箭手不顾一切转移到面对休特的阵地上,以便与狼牙战士对抗。 休特暗自发笑。如果狼牙这么容易对付,还能成为主公最为信赖的部队吗?休特对狼牙部队拥有一种特别的骄傲,他并不认为部队与敌人的弓箭手进行对射会处于下风。不过,如果只是射敌人而不被敌人射岂不是更好? 待敌人的弓箭手发不容易挣扎着即将到达预定的阵地,休特却率领着狼牙部队绕着敌阵在高速动运中进行射击。弓骑兵们在敌群的周围象一阵风一样飘忽不定地移动着,可是他们射出的箭支却象暴雨一般毫不留情地落在敌群之中。虽然弓骑兵们骑射的本领与兽人相比仍旧逊色一些,但是这种形式的攻击已经足以令敌人绝望了。 弓骑兵绕着敌阵高速运行,凭着两条腿走路的敌方弓箭手根本就跟不上这种速度。 来自天空和地面的双重打击对于民风彪悍的塞维尔人来说或许并不是最可怕的。对塞维尔人来说最可怕的是:只能纯粹成为敌人的靶子而无法还手。 这种恶劣的情况随着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丝毫没有改变。就这样,在休特的狼牙加入战斗后不到五分钟的时间,他终于如愿使狼牙部队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当比兹堡内的敌军刚刚退出城堡,尚未与城外的友军会合时,城外的敌军已经溃不成军。 当凯迪等部发动攻击时,攻入比兹堡的部队只是认为这个变数有些麻烦。这确实是一支意料之外的部队。不过,这支意料外的部队毕竟人数不满一千,所以德鲁戈联军的将领们普遍并不慌张。唯一令人担心的是一只骑兵部队正在向辎重营冲去。因为这个原因,攻入比兹堡外城正在进行抢掠的部队开始撤出。然而令他们完全没有想到的是,比兹堡内的部队撤出比兹堡时,城外的部队已经表现出溃败的前兆。 从比兹堡内撤退的部队遭受了双重的打击。他们看见辎重营内火光冲天,知道己方的粮草已经被敌人焚毁;留在城外的两千战士,居然那么快就被击溃了。特别是后者,更是令任何一个塞维尔人都无法想象。 塞维尔人虽然受大陆三大强国压迫而无法向外发展,但是塞维尔人骄傲地认为,他们的战斗力在爱克斯大陆毫无疑问名列前茅。无论是塞维尔人还是其他国家的人都普遍认为:塞维尔公国的军事实力是爱克斯大陆除三大霸主国外最为强大的。可是这场不到二十分钟的战斗,却将塞维尔人性格深处,那种深深根植于内心的那种骄傲毫不留情地碾碎了。甚至连施害者的盟友,比兹堡的守城方也不免产生了兔死狐悲的异样情绪。 在感情无法接受的现实面前,尚未与飞翼、魔卫、狼牙部队进行战斗的塞维尔人就象是变成了另一支部队。他们虽然列成了战斗队形,却并没有立即去支援正在遭受屠戮的战友。无论是将领还是普通的士兵全都呆呆地看着眼前的战斗。象是与战斗双方完全不相干的旁观者,更象是失去了灵魂的石像——当然,这种形容的前提必须除些某些战士因害怕或激动而止不住颤抖。 终于有一名脸色苍白的年轻战士走出了队列。如果他挥舞兵器狂吼着冲向狼牙部队,或许多少会对集体陷于痴呆的塞维尔战士有所帮助。然而可悲的是,这一名战士显然无法承受这种刺激因而疯掉了。他居然一边目光涣散地慢慢向战斗的地方走去,一边以怪异的腔调咿咿唔唔地唱起歌来。 恐惧和歇斯底里之类的情绪是最容易传染和扩散的。现在,任何人都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从比兹堡内撤出的部队,此刻已完全丧失了斗志。 第六部第三十八章 第三十八章 交战中溃散的德鲁戈战士们三三两两地朝着仍然保持阵型完整的部队跑去,似乎越靠近那支一动不动的军队,自己的生命就越有保障。如果是在正常情况下,从比兹堡撤出的部队首领看到这种情况肯定会大吼大叫,喝斥溃兵不要冲散了自己部队的队形。可是现在,那两千人中无论是军官还是战士,全都保持着沉默。即使是慌乱的溃兵确实冲乱了他们刚刚摆下的队形,也没有任何反对的表示。 哀大莫过于心死。对于塞维尔人来说,战败和死亡都不会令他们惧怕。然而两千战士被数量不多的敌人在不到十分钟内就完全被击溃,而且被对方象屠宰羊羔那样地任意杀戮,这种客观事实对士气的打击实在是过于巨大。更何况,直到现在敌人的士兵尚未有任何损失! 第243章 撤出比兹堡的部队并不认为自己可以比城外的部队更幸运。既然如此,保持完整的战斗队形又有什么意义呢。 看着眼前的敌人,作为胜利方的斌此时心中的感觉却极为苦涩。 结果与他的计划完全不相符! 他原先设想的情况是:借助友军的力量给予敌军小挫,迫使敌军逃跑。在敌军失去粮草,失去后路的情况下,凭借友军的高机动力及强大的战斗力,慢慢地蚕食敌军兵力。将入侵德鲁戈家的敌军有生力量尽量消灭。 斌没有想到,先是那个带着太多秘密的剑令敌军损失惨重。如果不是故意放水,敌军甚至无法在预定的时间内攻破比兹堡。斌更没有想到,比兹堡城下的一战,居然取得了完胜。 斌向来自豪的计谋在这场胜利中竟然显得微不足道了! 早知如此,他又何必设下什么苦肉计、连环计呢?罗德曼家家老托尔波忍辱负重,本应该在关键时刻反戈一击。可是现在的情况却出乎原先的预料。自己和亚斯伯爵固然知道其中缘由,可是外人可能会产生托尔波见势不妙重新叛回罗德曼家的错觉。这样一来,岂不是将托尔波给害惨了吗!当武力差距太大的情况下,智谋真的不起作用了? 斌强按心中的无奈,率领着几名扈从向敌军阵地逼近。 相对于没有参加战斗的两千敌军生力军,几名扈从确实太少了些。受古东方文化的熏陶,受过教育的塞维尔贵族都知道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的道理。但无论是斌还是他身后的战士,谁都没有任何危险的感觉。 眼前的两千敌军惶惶不可终日。他们的眼中,透露出末日降临的惶恐;他们的脸上,表现出对自己命运的绝望。这样的敌人别说是两千,即便是再多一倍也不会对斌以及身后的战士构成任何威胁。惊慌失措的绵羊哪怕再多,也不会令灰狼产生丝毫的惧意。 罗德曼包围网的联军发现身后也出现了敌人,但是他们并没有出现太大的骚动。对于心于死灰的人来说,仅仅是出现腹背受敌的局面已经不足以令他们动容了。况且斌只不过率领了几名战士,并没有明显的恶意。 看到友军的战斗已经基本告一段落。斌命令身旁的扈从挥动信号旗向友军传递了一个暂时停战的信号,然后独自越出队伍,向敌人靠近。 他深吸一口气,大声说道:“我是罗德曼家的供奉斌.王。希望能够与此次联军的首领德鲁戈家主苏哈伯爵谈一谈。” “谈什么谈!”正在尽力收集残部的德鲁戈家主愤怒大吼道:“这种情况下难道想要我苏哈签订城下之盟吗?我德鲁戈家只有战死的战士,没有投降的战士!” 签订城下之盟所感到耻辱的,往往是守城方。可是如果现在苏哈伯爵代表联军与斌签订某种条约,受辱的对象却罕见地变成了攻城方。 斌的目光被苏哈伯爵身后的那件披风所吸引。苏哈伯爵总是喜欢披着一件白色的披风,可是现在那件披风却看起来乱七八糟。上面有灰色的尘土、黑色的烟灰、红色的血渍,甚至还有好几个破洞。 斌并不明白这种情况是怎样造成的。 事实上,当飞翼上的魔法师毫无顾忌地用魔法攻击着地面上的敌人时,普通的士兵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任何自保的能力。然而拥有斗气的高级战士,却可以凭借斗气抵御魔法的攻击。虽然飞翼上的魔法师将敌人的主旗作为主要攻击目标,然而苏哈伯爵身旁的扈从却忠实的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在激烈的魔法以及箭矢的攻击下,苏哈伯爵仍然没有受伤。不过,飞溅的火星、扈从们受伤溅出的鲜血,却令苏哈伯爵所用的披风看出来原来的模样了。 斌对着苏哈伯爵长叹一口气。“死,其实很容易。” “伯爵大人,”斌以一种奇怪的语气指着那些在天空中轻松盘旋的飞翼说道:“您认为,以您剩下的部队,能够逃脱它们的攻击吗?” 苏哈伯爵突然指着天空的天翼暴躁地吼道:“你以为我不认识那是什么吗?那是布雷西亚的飞翼!” “亚斯那个狗杂碎私通外国,想要借助外国的力量登上护国大将军的位置吗?”苏哈伯爵阴郁地盯着斌。“你有胆子就杀了我们。我也不怕告诉你,德鲁戈家的主力大部队都在这里了。只要你杀了我们,德鲁戈家就再也没有实力阻挡亚斯那个狗杂碎了。你杀呀!亚斯借助外国力量插手塞维尔内战,不说护国战士不会放过你,就是其他各大势力也会将罗德曼家齐力诛杀!你有种就杀光我们!” “哈!……哈!……哈!……”苏哈伯爵仰着头大笑,然而笑声之中却有一股无法掩饰的悲怆。 笑声突兀地停止,苏哈伯爵双手捂面,双肩止不住地抽动,随即发出类似夜枭的嘶叫声。“史密斯啊,你怎么先为父而去啊?原想让你建立攻破罗德曼家主城的功勋,以便利于将来登上家主之位。可是你为什么毫不考虑老父的感受,轻易舍弃自己的性命啊!德鲁戈家除了你,其余几子全都碌碌无为,难道是天亡我德鲁戈!” 苏哈伯爵痛不欲生的神态和语气令听者动容。城府极深的斌也不由叹惜:此人确实是性情中人。可惜毕竟过于鲁莽。眼下敌军士气已经产生微妙变化,看来必须采用分化之计了。 斌不喜不怒地望着苏哈伯爵。“伯爵大人痛失爱子,我很抱歉。” “可是伯爵大人失去了爱子,便一定要令世间更多人的儿子为史密斯爵士爵士殉葬吗?” “大人凭一己私念,便不顾家臣及士兵的性命,此为不仁;热情邀约其他领主联盟在先,无视他们的利益独断专行在后,此为不义。” “你这样不仁不义的人,有什么资格代表其他所有的人吗?顺便告诉你,托尔波只是诈降于你。此时你们的后路已绝,即便是能够暂时从这里逃得性命,也绝对无法生离我境。” 斌冷冷地注视着敌阵。敌阵虽然没有喧哗骚动,但是一股不安的气氛却在暗处汹涌流动。 苏哈伯爵不怒反笑。“你以为这种挑拨离间的小把戏会起作用吗?” “塞维尔公国由于被强国联手压制,总是无法走出国门。近千年来,当塞维尔公国强盛后,便内乱不止;当国力大损后,便又重新和平。” “国内各大势力或消亡,或兴盛,或兼并,或分裂,本也平常。如果此次败在亚斯那厮的手上,我也无话可说。降他便是!” “可是亚斯居然借助外国的力量。你以为,塞维尔大好男儿会向外族投降吗?”苏哈伯爵眼中闪烁着饿狼般的凶光,恶狠狠地从牙缝之间哼了一声。“白日做梦!” 感觉敌阵中的战意重新凝聚恢复,向来城府极深的斌也不免微微变色。斌并不担心此刻的战局。相对于战争术语中的险境来说,敌军此时既无粮草也无退路,可谓死境。相信罗德曼家战士甚至不必参战,仅凭打着佣兵幌子的布雷西亚友军已经足以消灭敌军。只是,如果塞维尔其他各大势力固执地认为罗德曼家里通外国,善后何其难也。 斌指着休特身旁掌旗官所持的大旗。“伯爵大人错了。你们的联军并非败于外国军队之手,而是败于亚斯伯爵所聘请的佣兵之手。” 苏哈回头看了眼远远一脸冷漠的休特等人,语气里散发出浓浓的轻蔑。 “蝎狮佣兵团!只不过是凭借人数而勉强挤进佣兵排行榜的一个二流佣兵团。这种偷梁换柱的小伎俩骗骗别人倒也罢了,你居然想用这种荒谬的说法欺骗佣兵之国的人,莫非是得了失心疯不成?!” 斌并没有立即与苏合针锋相对,突然转换了一个话题。他的语气仍旧是温和而平静。“伯爵大人可知自由之心佣兵团?” 最为看重的爱子在此役牺牲,苏哈伯爵感觉生命之中一下子就少了些什么。他虽然一心求战,却知道如果发布进攻的命令并不会有多少效果。盟军中其他的领主此时并没有足够的战斗意志,仓促发动进攻的话,也许其他的领主不会配合。苏哈从鼻子里发出冷哼。“佣兵榜排名第十三的佣兵团,我怎么会不知道?!” “大人可知道,在五年前,自由之心佣兵连佣兵榜也排不上?” 苏哈被这种问题烦愈发暴躁,几乎是大吼道:“我自然知道!加彭利公国在五年前被英格兰尼灭国,国中许多贵族眼见事不可为,便率领家臣和私兵逃离祖国而加入自由之心佣兵团。因此自由之心佣兵团实力大增,一跃成为佣兵排行榜第十三的大型佣兵团。” 斌连连点头,露出孺子可教的欣慰笑容。“不错,正是如此。” “伯爵大人既然一眼便可以看出天空的便是飞翼,应该对布雷西亚有所了解。” “联合并平衡布雷西亚各大势力的关键人物,兰特.萧公爵如今生死未卜;布雷西亚军事大臣,武名第一的凯森.卓索图伯爵离职出走;布雷西亚唯一的龙骑士,武勇排名第二的皮耶德.康迪伯爵下落不明;首相马迪尔和财政大臣阿拉卡在这一段时间里分别遭受过若干次的刺杀和毒杀未遂事件。如果不是原布雷西亚公爵多明戈全力压制,布雷西亚早已内乱了。” “现在布雷西亚内有反对势力蠢蠢欲动;外有英格兰尼和法兰西斯两大强国联合打压。此时的布雷西亚,比五年前的加彭利公国强不了多少。” “所谓识时势者为俊杰。一些布雷西亚战士趁着大厦未倾,提早为自己找寻出路,有什么不对?亚斯伯爵需要更多的战士,双方一拍即合,雇佣蝎狮佣兵团的佣兵,有什么不妥?” 第244章 “狡辩!”苏哈伯爵回头望了眼远处隐隐形成犄角之势的轻骑兵和弓骑兵,出离地愤怒了。“你这种狡辩只能骗骗小孩子!” “你敢否认那支轻骑兵部队不是布雷西亚公爵亲卫第一大队?!” “你敢否认那支弓骑兵部队不是布雷西亚首相的直属卫队‘狼牙’?!!” “你敢否认天空的飞行物不是与布雷西亚两支王牌部队之一的飞翼?!!!” 苏哈伯爵的怒气越来越盛,可是斌却似乎丝毫不受影响。他笑容可掬地摇摇食指,以毫无疑问的语气对苏哈伯爵的提问进行否定。 “伯爵大人,您的三个问题,我全都否认。您或许可以说他们是‘原’布雷西亚亲卫第一大队,‘原’狼牙部队,‘原’飞翼部队。但是现在,他们只是蝎狮佣兵团的普通佣兵罢了。” 虽然在场的大多数人并不真正相信斌的话,然而那种说法却可以成为他们下台的台阶。塞维尔人大多勇敢,但是刚才的战斗对他们的心灵冲击实在是太大。眼前的形势非常明显,战则必败无疑。 看到敌人略有动摇,斌赶紧趁热打铁。 “亚斯伯爵想要成为护国大将军并非仅为私利。眼前大陆形势非常微妙,而塞维尔的国力恰好处于强盛之际。如果能够平息国内的内乱而走出国门,塞维尔公国便可以扩展疆域。” 斌的脸上浮现无比诚恳的表情,将右手抬起。“请诸位不要阻碍塞维尔的发展,与亚斯伯爵联手合作吧!愿意与亚斯伯爵联手合作,让塞维尔公国更加强盛的有志之士,请在我右手的空地上集合吧。” 斗志本来就所剩不多的小领主们有了这种不伤体面的台阶,不免有些动摇。看到苏哈伯爵的表情阴晴不定,却并没有反驳或阻止,那些小领主们便纷纷往右手的空地走去。 剩下的部队原本还有三千五百多人。可是自从第一个小领主带头往斌指定的空地走去后,不到十分钟的时间,苏哈伯爵的身后只剩下两千人。看到“有志于与亚斯伯爵联手合作令塞维尔公国更加强盛”的队伍中,甚至有自己的家臣,苏哈伯爵的脸色变得一片铁青。 “亚斯伯爵亲口对我说过,他并不在乎护国大将军的虚名。”斌的表情显得愈加诚恳。“塞维尔千年来未曾走出国门,固然有强国联合打压的关系,可是塞维尔公国的内耗也是很重要的原因。任何人的才能够超过亚斯伯爵,他都愿意让出护国大将军的职位,听从此人的调遣。” 斌微微抬起左手,脸上虔诚的表情好象是站在神坛上的祭师。“不愿意帮助亚斯伯爵成为护国大将军,但是也不愿意令塞维尔公国国力内耗的人,请在我左手的空地上集合吧。” 相对于爱克斯大陆上大多数的国家而言,塞维尔的政治结构较为松散。代表中央政府的公爵,所掌握的权力甚至还比不上某些大贵族。但是作为代表地方势力的大贵族,也存在着同样的难题:他们对家臣的控制程度并不深。维系家臣对主公忠诚最为关键的因素在于主公的实力。如果主公的实力变弱,那么家中的重臣不但往往会桀骜不驯,偶尔还会有下克上的事情发生。 现在苏哈伯爵已经中了斌的计谋,不大可能回到自己的领地。况且斌的说辞很有说服力,在国家大义的名义下,对主公的忠义似乎就显得有些次要了。因而,德鲁戈家的家臣们纷纷抛开主公的立场,开始思考自己的选择。 苏哈伯爵微不可闻地叹口气,紧紧地闭上双眼。苏哈伯爵此时表情变化似乎鼓励了许多犹豫不决的人。待他重新睁开双眼后,发现身旁所剩的战士已不足三百。 苏哈伯爵虎目圆睁,眼中精光闪烁。他的视线从剩下的战士身上一一掠过,仿佛要将这些战士每个人都深深刻在心中。 正当苏哈伯爵准备发出进攻的命令时,斌招牌式的柔和声音响起。 “伯爵大人。你与亚斯伯爵之间为私仇,塞维尔公国近千年无法向外发展为国恨。所谓刀枪无眼,棍棒无情。您的爱子史密斯丧生是我所能预料的最坏的情况。亚斯伯爵早已授权于我:如果你无法压下心中的仇恨,亚斯伯爵愿意在塞维尔公国成功扩张后,与您进行一场骑士间的对决。” 苏哈伯爵深深地望着斌,脸部肌肉微微抽动。“传闻康得拉为塞维尔第一说客,他的雄辩之术难道真的能够超过你吗?” 斌微微一愣,大脑极速运转。“康得拉的本领远远超过我。” “如果亚斯真的大公无私只求塞维尔公国能够趁机发展……” …… “成功的可能性确实很大。” 苏哈喟然长叹一声之后,仰着头出神地望着天空,一动不动。 第六部第三十九章 第三十九章 当一名武者修炼到能够射出斗气的水平,那么此时斗气的作用便拥有了三种用途。 一、射出斗气弹用以攻击敌人。 二、在战斗中建立斗气护盾,以用保护自己和他人。 三、将斗气作为护体真气,最大限度减少魔法、兵器、拳脚以及斗气对身体的伤害。如果斗气水平能够修炼至终极圣斗气,则护体真气可以达到刀枪不入、水火不伤的效果。 斗气的第一项功效与攻击型魔法相似。第二项功效既可以起到魔法结界的作用抵御魔法的攻击,也可以起到类似于空气之盾等防御型魔法的作用抵御物理攻击。至于斗气的第三项功效,则是魔法所无法达到的。 由此可见,修炼格斗技巧的发展前途要远远超过修炼魔法。 ——摘自《圣华学校军事分院入院必读》 所有人的目光都紧紧地盯在苏哈伯爵的身上。 先后表示不与罗德曼家为敌的贵族们虽然有着国家大义的借口,但是城下签盟的污名毕竟无法完全洗清。如果苏哈伯爵宁死不降,能够做到毫不羞愧的人毕竟是少数。 苏哈伯爵的性格倔强暴躁,因而罗德曼家主和斌在计划中并未将此人算在可以争取的名单之列。此役苏哈伯爵的爱子丧生,他的表现却暧昧不明,这种情况令斌极为惊诧。在惊诧的同时,斌的内心隐隐升起一股兴奋的感觉。 虽然德鲁戈家的实力并不强,但是如果苏哈伯爵真的放弃与罗德曼家为敌,其政治意义不可估量。 过了好半天,苏哈伯爵才将视线冷冷地投向斌,粗声嘎气地说:“德鲁戈家与罗德曼家世代为仇。三百多年的战斗中,德鲁戈家直系子弟死于罗德曼家之手的有三十一人,而罗德曼家被德鲁戈家杀死的有二十三人。” 苏哈伯爵猛眨双眼,拼命抑制某种感情外溢。“刚才我说错了,德鲁戈家死在罗德曼家的人,共计三十二人……” “我是个粗人……可是,我也是一名塞维尔人!” “一直以来,勇敢善战的塞维尔人只能以佣兵的名义走出国门参加战斗。虽然赢得了名声和金钱,却并没有扩展我们塞维尔人生活的空间。”苏哈伯爵眼神开始迷乱,他近乎梦呓地说道:“难道说,现在真的能够完成近千年来塞维尔人的宿愿,我们塞维尔人能够以军人的名义走出国门了?” “能的,一定能的。”斌的口吻顺应着苏哈伯爵的情绪变得热切起来。“只要塞维尔人团结一致,很快就可以走出国门了。” 苏哈伯爵重新陷入了沉默之中。他的目光在左右两侧的阵列中游移。在左右两侧的阵列中,有将近一半是德鲁戈家的战士。 “虽然签订城下之盟是武士的耻辱,但是与塞维尔的发展比起来,个人的荣辱倒也并不重要……” 苏哈伯爵眯着双眼,心疼得连说话都直哆嗦。“史密斯一死,德鲁戈家其余几个继承人皆碌碌无为之辈,眼看德鲁戈家将后继无人……” 斌闻言大喜。他之所以高兴不仅仅是因为苏哈伯爵的立场奇迹般地转变,这样一来对亚斯伯爵掌握塞维尔大将军一职有着极大的帮助。更令斌高兴的是,他突然间灵光一现:作为亚斯伯爵的心腹,斌深知亚斯伯爵为继承人的问题所深深困扰。 “伯爵大人,你不是有两个女儿吗?” 苏哈伯爵一愣,旋即大怒。“我其余的几个儿子虽然不肖,但是他们总不至于不如妇孺之辈吧!你是什么意思?想让我德鲁戈家由女儿继承吗?!” 受到苏哈伯爵的怒斥,斌并不生气。“伯爵大人,你对罗德曼家大公子乌尔里印象如何?” 苏哈伯爵虽然余怒未消。却也感觉到斌并非是建议他让女儿继承家位。苏哈伯爵隐约想到了什么,却一时想不起来。他随口回答:“我也曾与乌尔里打过交道,他也算是个人才。不过他居然自取绰号为避战骑士。作为男人,胆子似乎小了点。” “不然。战场上勇敢并非最为重要的特质,率领士兵们打胜仗才是最有用的。乌尔里爵士虽然并未表现出擅长打硬仗的特点,但是他所指挥的战斗几乎全部取胜。” “伯爵大人,我有一个建议:罗德曼家与德鲁戈家通婚,让乌尔里成为您的女婿,继承德鲁戈家的家主之位。这样一来,罗德曼家不就有一个优秀的继承人了吗?” 苏哈虽然与斌打过多次交道,对斌多少有些了解。可是听到斌的这个建议后,他仍旧是大吃一惊。苏哈伯爵象是牙疼一般,龇着牙盯着斌。如果斌知道苏哈伯爵此时的想法,肯定会大吃一惊。苏哈伯爵此时正在后悔的事情是:如果及早派“穷凶极恶”将斌暗杀掉,德鲁戈肯定能够避免今日之辱。 第245章 过了好一会儿,苏哈缓缓说道:“我终于明白亚斯为什么能够在十年之内将罗德曼家发展得这么好,并且最终将我们德鲁戈家彻底打败。在你的帮助下,亚斯获得护国大将军一职看来还真是十拿九稳了。” “好吧,我接受你的建议。” 苏哈转过身,对着分别站成三块的联军提气喝道:“现在我已决定与罗德曼家结盟,支持亚斯伯爵成为塞维尔下一任的护国大将军!” 短暂的沉寂之后,打了败仗本应垂头丧气的联军士兵却欢呼起来。就连坚持站在苏哈伯爵身后的近三百名早已心怀死志的战士之中,也有不少人露出了释怀的表情。 对于这戏剧性的结果,斌却只不过微微一笑。他深吸一口气,对联军大声命令道:“各位请打扫一下战场,然后回到自己的营地进行休整。等待我的下一个命令。” 看到联军战士顺从地服从了自己的命令,斌这才完全放下心来。他象是苏哈伯爵几十年的老朋友一般,以亲切的口气对苏哈伯爵说道:“伯爵大人深明大义,鄙人佩服。来来来,所谓不打不成交,我向伯爵大人介绍几位朋友。” 言毕,他抬头看了看天空。此次友军的总指挥是凯迪.卓索图,不过友军的三位将领中爵位最高的是海若子爵。斌虽然对自己的智力非常自信,但是对于飞翼,他同样不太了解。斌并不知道如果要求飞翼上的海若子爵现在回到地面上是否合适。 犹豫了一会儿,斌将视线移到弓骑兵和轻骑兵的身上,扬声大喊:“凯迪男爵、休特爵士,请过来一叙。” 弓骑兵和轻骑兵隐隐地监视着正向营地返回的联军部队。听到斌的声音后,从弓骑兵的部队中有好几个人跑出来。显然其中一个是休特,而另外几个便是他的亲卫。但是从轻骑兵的部队中却只有一位骑兵离开队伍向斌的方向飞驰而来。 斌只是大致知道三位将领的外貌特征,并没有亲眼见过他们。当弓骑兵和轻骑兵离斌和苏哈伯爵越来越近时,苏哈伯爵仔细打量着众人,而斌却露出迷惑的神色。 几名弓骑兵之中,当中那名铠甲最为明亮,目光非常有特点的自然是休特。但是那名轻骑兵,看起来却并不象是凯迪。 待众人来到斌和苏哈伯爵的面前时,斌对那名卓索图人谨慎地问道:“我是罗德曼家的供奉斌.王,请问您是……” 卓索图人大大咧咧地一笑。“俺是凯迪大人的副手,也是轻骑兵大队的副队长。俺们的大人被一名美人叫走了。大人临走之前命令俺全权处理轻骑兵大队的事务。” “被一名美人叫走了?!”即使是山崩于前也面不改色的斌此时却不由地惊喘一声。山崩只是一种普通的自然现象,斌可以泰然处之。但是一个声评颇为优秀的将领在战斗并未完全结束的情况下擅自离开战场,却令斌无论如何也想不通。 斌仔细想了想,脸色越来越差:布雷西亚公爵兰特曾经有过类似的不良纪录。听说每一支军队自从组建时就有它的“魂”。有的军队凶悍,有的军队胆怯,有的军队作风硬朗,有的军队只占便宜不吃亏。这种“魂”一般都是由最高领导的性格和行为表现所决定的。如果凯迪的行为只不过是上行下效,并且这种恶劣的行为已经成为布雷西亚军队的一种特殊传统…… 此时的斌,连自杀的心都有! 心情极坏的,并不仅仅只是斌一人。苏哈伯爵并不惧怕打败仗,但是被这种在战斗中随心所欲就离开战斗的将领所打败,他郁闷得脸都绿了。 凯迪虽然的确被一名绝世美女叫离战场,但是事情并非斌和苏哈伯爵所想象的那样。 当凯迪完成袭击敌人辎重营的任务后准备冲向另一个战场的时候,一名美女从远处迅速向他跑过来。接近后,美女用终极圣斗气聚声为线,直接将简简单单的一句“随我来”传到凯迪的耳中。随后,美女便自顾自地转身离开。 凯迪立即失去了以往的冷静,慌忙将职责交给了自己的副手,赶紧跟在美女的身后追去。凯迪之所以随着那名绝世美女离开战场,是因为他见过那名少女。在布雷西亚卫国战争胜利结束后,凯迪亲眼见过这名称主公为表哥的美女。主公那句“小美人,任你跑到天边去,我也要抓住你!”的誓言,正是对那名美女所发。 跟着美女到了一个看起来象是训练场的地方后,凯迪看见了两个人和两只魔兽。从那两个人的神态可以看出,两个人的身份分别是仆人和主人。出于武者的直觉,凯迪知道那名仆人是一名超绝的武者。那名武者散发的强烈杀气,令凯迪感觉似乎有一股电流在骨骼中乱窜。凯迪并不认识那两个人,但是对其中一人却产生了一种很难形容的感觉。那种感觉,既神秘又熟悉。那个人的头发,身高,以及那挂在嘴角一缕漫不经心的笑容,象极了凯迪迫切想要见到的主公。 凯迪愿意以伊桑大草原向牧神发誓,他绝对没有见过这个神秘人。但是不知为什么,凯迪却下意识地觉得:面前的神秘人,就是他的主公兰特。 在凯迪陷入迷惑无法自拨的时候,神秘人开口说话了。 “卡特琳娜,虽然大局已定,但是还是麻烦你去监视一下战场吧。如果确实有必要,我还是得偷偷帮罗德曼家一把。” 名叫卡特琳娜的美女不情愿地答应,然后便从凯迪的面前突兀地消失了。 凯迪惊讶得合不拢嘴,他死死地盯着卡特琳娜消失的方向,过了几秒种突然大叫:“这不是隐身术吗?上次我见过她使用终极圣斗气护身呢!能够使用终极圣斗气为什么还能施展魔法呢?” 凯迪旋即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连忙将注意力转向在场的两名男士。这时他发现,那名超绝的武者受到的刺激并不比自己少,嘴巴张开的程度可以放进一只鸵鸟蛋。而那名神秘人此时的精神状态同样也好不了多少。他正一脸沮丧地小声地嘟哝着什么,似乎是抱怨“想要在小美人面前保留男性的自尊真的很困难”之类的话。 神秘人用力的挥挥手,似乎想要抛开某种不高兴的情绪。他将注意力转向凯迪,犹豫了一会儿之后,终于下定决心。 “国公夫人现在还好吧?” 尽管神秘人的声音与主公兰特的声音完全不同,但是凯迪仍旧下意识地恭恭敬敬地回答:“国公夫人现在一切还好。只是夫人现在已经身怀六甲,处理国事显得比较幸苦。” 神秘人皱起眉头。“你们这些家臣是干什么的。这种情况下还不为主母分担政事?马迪尔不是首相吗,为什么在这种情况下还不让主母好好地休息。” 察觉到神秘人极度地不悦,凯迪愈发恭敬了。“马迪尔大人确实以身为首相为由,要求包揽一切政务。可是国公夫人说,她不敢休息。如果空闲下来,国公夫人就会忍不住思念公爵殿下。国公夫人诘问首相大人,是否思念最苦?首相大人无言以对,只好同意国公夫人分担政务。” 神秘人一脸怅然。 凯迪恭恭敬敬地等待神秘人说话,等了好一会儿都没得到任何反应。他抬起头,却发现神秘人完全无视身旁还有他人,自顾自地陷入了某种情绪之中。神秘人时而露出忧郁不已的神情,时而咬牙切齿,时而又嘴角轻扬,露出淡而甜蜜的微笑。 看到神秘人的这种表现,凯迪几乎忍不住窃笑起来。以前开非常重要的会议时,凯迪的哥哥曾被主公兰特的这种白痴表情气得差点发狂。 如果误认主公,那种糗事将导致凯迪一辈子成为他人的笑柄。所以凯迪虽然已经差不多可以确认了,他还是想再次确认一下。凯迪轻咳一声。“我是从战场上离开的,也不知道现在仗打得怎么样了。” 神秘人被凯迪打断了,不情不愿地回到现实之中。他心不在焉地回答:“你不必担心。海若那小子居然使用雷神弹在第一次攻击中就消灭了敌人的魔法师。失去了魔法师的掩护,海若和休特已经足以击败敌军了。” “见鬼了。雷神弹是和伊莉送的手链藏在一起的,是谁把它们找出来的?妈的,肯定是夏默那个无法无天的家伙!但愿手链的事没被安丽丝知道,要不然我非掐死夏默不可!……” 如果说刚才凯迪只有八成把握眼前的神秘人就是主公兰特,那么现在凯迪已经完全可以确认了这一点了。 意识到眼前的神秘人确实是主公之后,凯迪狂喜之余,突然感觉鼻子有些酸。他滚落下马,声音开始哽咽。“主公……” 神秘人被夏默突出其来的称呼吓得象是被蝎子蛰了一下似的,他赶紧申明:“我不是你的主公!你的主公发过誓不能和认识的人联系……” 想了想,神秘人似乎觉得这样说有些不妥。于是就好象是正在干坏事却被大人当场抓住的小孩子一般,扭扭捏捏地进行解释:“我是你主公最好的朋友,他所有的事我都知道。不过我确实不是兰特,我的名字是剑。你可以称呼我为剑先生。” 仿佛觉得仅仅只是自己口头上进行否认并不够,神秘人扭头向他的仆人寻求更多的证词对自己的论述进行支持。 “剑奴,你解释一下你的名字由来。” 那名实力超绝的武者恭敬而又不太自然地点点头。“凯迪男爵,主人的名字是剑,而我是主人的奴隶,所以我的名字叫剑奴。” 从剑奴不太自然的表情,凯迪似乎领悟了什么。他以草原边缘族人对待主公所用的最崇敬的礼,面对神秘人低伏着身子,心神激荡地低声说道:“主……剑先生,我明白了。” 第246章 第六部第四十章 第四十章 看到凯迪因为激动而将手指深深地抓入泥土中,我不免有些唏嘘。 还好安洁儿只是因为英格兰尼政府的要求而勉为其难对付我,并非真正想要对我不利。要不然,即使卡特琳娜给了我这张奇妙的面具,我仍旧不敢与凯迪联系。 我摆摆手。“凯迪,你站起来说话。” 凯迪依言站了起来。此时凯迪兴奋异常,根本无法掩饰脸上那种发自内心的开心笑容。 “原来那个可以爆炸的红色小球叫雷神弹啊?夏默找出那种秘密武器后不知道它叫什么名字。多明戈大人声称他是家臣中最先见到那种珠子的人,因此强烈要求将那种珠子命名为多明戈之珠,把我们大家都给笑坏了。首相大人没办法,只好暂时依从多明戈大人的意思。” 多明戈神经兮兮地强烈要求将雷神弹命名为多明戈之珠的形象,立即在我的脑海中浮现出来。我不由地吞声一笑。这么恶俗的命名,也只有多明戈那种天才才想得出来。 凯迪离开战场太久毕竟不妥,我还是快些将心中的疑问提出,让他早点回去为好。 “凯迪,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虽然布雷西亚公爵失踪了,但是首相马迪尔为人踏实,国师兰丝历来谨慎,而摄政的国公夫人思维又细腻周到。为什么在布雷西亚正值临生死存亡之际出这种险招?” 看到凯迪一脸不解的神情,我叹口气,继续补充道:“我是意思是指你们帮助亚斯伯爵参加塞维尔的内战。如果押对了还好说,如果押错了呢?那不是增添一个强敌?” 凯迪露出不以为然的神情。“有多明戈之珠,不,有雷神弹,有什么可担心的?” 雷神弹本来是用来对付英格兰尼的秘密武器。任何秘密武器都只可能取得一时的优势,随着时间的流逝,最终会被找出克制的方法。 飞翼配上雷神弹的攻击模式确实不错,不过由于受到数量的限制,作为威慑手段还勉强胜任,无法成为常规的进攻手段。 另一方面,这种攻击方式也并非无敌。飞翼的速度远不如龙骑士,而且就战斗力而言,即便是以十打一也绝对无法占据上风。如果英格兰尼想到这一点,下一次英布战争爆发之后英格兰尼必然会出动龙骑士。另外,拥有绝强实力的魔法师其实同样也能克制飞翼。虽然在飞翼上配置魔法师制造结界可以抵御敌人的魔法攻击,但是如果敌方的魔法师并不施展攻击性质的魔法,而是施展例如飓风术、黑暗夜幕之类的辅助型魔法,飞翼哪能讨得了好? 幸好塞维尔既没有龙骑士,而且军队中魔法师比例也极少。亚斯伯爵是塞维尔北部实力最强的领主,可是仅仅一名高级魔法师便占据了罗德曼家高级贵宾之位。由此可见,塞维尔人在拥有令人惊叹的战斗天赋的同时,魔法方面却并不见长。飓风术毕竟是气系四级魔法,高级魔法师虽然勉强能够施展四级魔法,但是其成功率通常不会高于50%。即便是魔导士,如果主修方向并非气系,其成功率也不会超过80%。 不过从另一个方面讲,虽然海若开创了战争史上一次完美的战术先例,但是有了这个战例后,塞维尔其它的贵族势力自然会想办法找出应对之策。最简单的方法便是龟缩在城堡内,飞翼可以发挥的作用自然就会减弱许多。再说塞维尔人的格斗技平均水平较高,他们也可以凭借斗气与雷神弹进行对抗。亚斯伯爵只依靠我的亲卫队以及狼牙、飞翼部队,便想横扫整个塞维尔,恐怕没那么容易。 看到凯迪一脸骄傲亢奋的模样,我倒也不想在这个时候太打击他。 “虽然借助了佣兵的名义,但是这种偷偷干涉他国内政的行为多少有些不道德。你不觉得吗?” 凯迪一本正经地解释:“您和首相大人的观点倒是相同。不过国公夫人说了:乱世之中,最重要的不是道德,而是勇气和实力。” 乱世之中最重要的是勇气和实力吗?确实有些道理。安丽丝居然能够说出这样的话,还真让我吃惊。英格兰尼和法兰西斯两个大陆强国联手偷袭我,绝对是卑鄙的行为。超级强国都可以那么干,我干嘛还装成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从小就不打算成为一个真正骑士的我,难道是当公爵当傻了? “既然国公夫人是这么说的,那就这么办吧。”我挠挠头,正好看见凯迪一脸窃笑的鬼祟神情,不由有些生气。真过分,谁没有犯傻的时候呢,有什么好笑的?该不会是凯迪认为我怕老婆才改变主意,因而发笑吧? “不过你要记住一点:敌人就是一只兔子,你也要把他们看作是吃人的兔子来对待。你已经与塞维尔人打过交道了,应该对他们多少有些了解。这次行动你是总指挥,小心谨慎一点。” 凯迪敛起了脸上在笑容,顿时散发出一种优秀将领特有的气质。他慎重地向我行礼并且重重地点头。 “布雷西亚的经济情况现在怎么样?” “您还记得上次我哥哥抓住的那个矮人吗?那个叫基恩.罗伯的矮人居然是矮人王位的第四顺位继承人。阿拉卡不知道怎么弄的,把基恩.罗伯请到了鸠格市,还专门为矮人建造了一个打造基地。现在鸠格市的矮人一下子多了好多。”凯迪挠挠头。“具体的经济情况我不是很清楚,只不过阿拉卡最近一段时间心情很不错。” 这就好。 经济是稳定的基础。我的离开多少会对布雷西亚的政局产生些影响,但是只要保证人民的生活水平稳定,国内就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不过,”凯迪似乎有些难以启齿,说话的语气非常犹豫。“我们草原边缘族人所受教育虽然通常较少,但是我们多少对骑士的规则有一点了解和认可。但是阿拉卡却似乎对之毫不理会。种种迹象表明,阿拉卡本人曾多次受贿或是行贿。大约在阿拉卡看来,任何事情都可以用金钱来衡量,也可以用金钱来解决。” “听说阿拉卡明目张胆地向圭亚那公国重臣以及圭亚那公爵本人行贿,其影响力在圭亚那公国内甚至仅次于圭亚那的公爵和首相。阿拉卡曾亲口宣称:圭亚那老公爵一旦逝世,公爵的幼子梅桑子爵将被他推上公爵之位。那时,他将成为圭亚那公国幕后掌控者。” “这还不算什么,阿拉卡对财政官员的任命激起了许多布雷西亚贵族的不满。财政方面一些关键位置上坐着的都是没有任何爵位的商人。公爵大人坐镇布雷西亚的时候还没什么,可是现在却已经逐渐出现一些布雷西亚本土贵族的反弹现象。” “就阿拉卡引发的布雷西亚本土贵族反弹的现象,公爵的家臣团曾专门就此召开过会议。可能是因为首相的态度不明确的原故吧,阿拉卡的立场非常强硬,坚决不肯撤换那些没有爵位的商人以示让步。他声称自己是主公亲自任命的财政大臣,只需要对主公负责就够了。别人无权对之说三道四。” 凯迪悻悻地说道:“如果不是军队中大量的中、下级军官和士兵们对阿拉卡极为支持,那些布雷西亚本土贵族搞不好都要爆发暴乱了。” 听完凯迪激动的控诉,我理解地点点头。阿拉卡也是的,在他还是我近身仆人的时候就有过类似的不良纪录,为这事马迪尔没少揍他。现在他都已经是上位贵族而且是一个公国的财政大臣了,怎么还做这种低级趣味的事?凯迪虽然是被内陆人视为野蛮人的草原边缘族人,可是自从他跟随我之后,就有意识地改变谈吐、衣着等方面的习惯。现在凯迪至少从外表上看已经和一名真正的内陆贵族几乎没有差别了。也难怪凯迪看阿拉卡不顺眼。 我离开的还真不是时候。成为布雷西亚公爵本来就惹得一些人不满,况且对布雷西亚的改革还未真正完成,我这个强权人物却失踪了。阿拉卡为了贯彻我的改革思想几乎是孤军奋战,也真够为难他的。 阿拉卡总体来说也算是瑕不掩瑜,但是我一时半会又说服不了凯迪,于是转变了一个话题。“你哥哥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在这么关键的时刻回大草原?” 凯迪一下子着急起来。“您可别误会了。国公夫人命令我哥哥那么做的。您失踪……” 虽然明知是掩耳盗铃,但是我潜意识地抗拒在这种情况下以主公的身份与凯迪交谈。我很不高兴地打断凯迪。“你的主公是兰特,而我是剑。不要弄混了。” 凯迪不甘地吞咽口水,哭笑不得。 “……主公失踪后,我们以为英格兰尼马上就会进攻,可是在英格兰尼大军集结的时候,德克萨却突然向英格兰尼宣战了。哥哥考虑到战争随时会爆发,本来是不同意回到草原去的。可是国公夫人与哥哥秘密谈话之后,哥哥就同意回大草原征兵了。” 凯森这个人性烈如火,他打定的主意几乎是无法更改的。真奇怪,即然凯森担心自己离开后布雷西亚的安全问题,安丽丝对凯森说了些什么可以令他改变心意呢? “你知道国公夫人对凯森说了些什么吗?” 凯迪迷惑地摇摇头。“哥哥不肯对我明说。他只是说,他已经确信布雷西亚暂时不会遭受攻击。” “你接着说,安丽丝为什么会要求凯森在这个敏感时期回到大草原?” 凯迪突然兴奋起来,他甚至不顾礼仪地大声嚷嚷起来。“征兵!我哥哥回大草原是为了征兵!” “我哥哥虽然是草原第一勇士,可是卓索图族并不是草原边缘族中最大的部落。 第247章 况且一直以来我们总是与英格兰尼打打和和,基本上没有余力去征服其他的部落。哥哥带上除了亲卫队的所有卓索图人,还带上大量的武器装备回大草原是为了征兵!这回有了阿拉卡提供的精良武器,我们卓索图人十年之内必定可以征服草原边缘族大大小小三十多个族,将所有的草原边缘族都统合起来!” 我狐疑地看着凯迪。在如此微妙的时刻,安丽丝居然会命令凯森去统一大草原?收服凯森的时候,我只是答应异日若打败英格兰尼,就为卓索图族划出一块大草原,让凯森的族人有一块可以自由生活放牧的地方。并没有许诺让凯森成为草原之王啊?况且,就算我打算扶植凯森成为草原之王,现在也不是好时机嘛。 “安丽丝你让哥哥去统一大草原吗?” 凯迪虽然有着成为优秀将领的潜在素质,可是在这个问题上却完全无法隐藏自己的情绪。他的表情一下子又显得有些失落起来。“不是。国公夫人只给我哥哥最多九个月的时间。想要统一大草原,这点时间根本不够!不过借助精良的武器的铠甲,好歹可以征服几个部落吧。” 凯迪舔舔嘴唇。“卓索图族原本有两万人,哥哥说九个月足够令我们壮大成为伊桑大草原最大的部落。虽然无法统一整个大草原,总算是聊胜于无。” 我的兴趣一下子来了。凯森的部队是我麾下战斗力最强的部队,可惜就是人数少了点,而且损失之后几乎无法进行补充。“凯迪,你猜你哥哥九个月后会带多少草原边缘族战士回布雷西亚?” “我哥哥说,他会带两万精锐的草原边缘族战士回来,还会带上至少至少八万匹马。他会将飞熊兵团改组为纯粹的轻骑兵兵团,然后再为我组建一支兵团。” 真是个令人兴奋的好消息! 凯森不是个爱吹牛的人。他轻易不会承诺什么,但是他如果说过什么话,基本都能够做到。两万草原边缘族战士组成的轻骑兵兵团啊!这种数量的轻骑兵部队在平原上将所向披靡。即便英格兰尼调遣二十万军队对草原边缘族战士进行堵截,也无法阻挡凯森带领那些精锐的轻骑兵穿越英格兰尼国境进入布雷西亚。真希望时间能够过得快点。等两万草原边缘族战士用精良的武器装备起来后,谁还敢轻易招惹布雷西亚?! 不过,安丽丝怎么肯定英格兰尼近期内不会攻打布雷西亚呢?英格兰尼和法兰西斯联手对付我,不可能没有后招。英格兰尼政府应该知道我只不过是暂时消失,难道会因此而满足?虽然德克萨不知怎么回事突然对英格兰尼宣战了,但是英格兰尼也许会为了贯彻计划而对德克萨委屈求全。或许赔些钱,或许割些地,花点代价满足德克萨,先把布雷西亚灭了再说。 实在是搞不懂。不过如果说这个世界上谁是我最信任的人,安丽丝自然当仁不让位居首位(兰仆多半不是人,要不然他倒是可以与安丽丝竞争那个位置)。既然想不明白,那就暂时不想了。 “凯迪,出访玛哈亚公国的主要人员都还好吧?” “夏默受了点小伤;拉库里和其余几名亲卫被玛哈亚公国恭恭敬敬送了回来,拉库里的伤虽然较重,但是经过国师以生命之水的魔法治疗后,已经没有生命危险了;皮耶德大人秘密返回了一次,然后又离开了。” 我一颗悬着的心终于完全放了下来,只是还有点迷惑。“西西王又离开了?他干嘛去了?” “皮耶德大人是个英雄,所以他没能过美人关。”凯迪撇撇嘴。“皮耶德大人在玛哈亚受重伤后是一名女子救了他,所以他偷偷回来打个招呼后又潜入玛哈亚谈情说爱去了。” “谈情说爱?”怎么我一失踪,家臣们全都做些稀奇古怪的事? 凯迪、海若去当佣兵是为了战略同盟;凯森离开布雷西亚是因为接受了安丽丝秘密的指令;阿拉卡行贿受贿可能与圭亚那有关,也有可能是为了更顺利地将改革推行下去;可是西西王是怎么回事? “也可以算假公济私吧。”凯迪解释道:“那名女子是原玛哈亚公爵唯一后人。国公夫人说,皮耶德大人去帮助那名女子复国,可以牵制法兰西斯。如果复国成功而且皮耶德大人与那名郡主喜接连理,还可以令玛哈亚公国成为布雷西亚的附属国。国公夫人分析那样做的成功率是很大的。玛哈亚公国是一个大盆地。中间的平原暂且不管,在山区皮耶德大人绝对不会吃亏。” 玛哈亚的农业相当发达,是一个大型粮仓。如果西西王真的能够娶得原玛哈亚公爵的千金,玛哈亚遇袭事件倒也可以算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了。 “主……剑先生,主公说过如果自己不上战场就把屠龙枪给我用的!皮耶德大人身为龙骑士,连我哥哥都自承未必能够战胜他。可是我向他索要屠龙枪时,他居然说那柄屠龙枪是主公亲手交给他的,必须亲手还给主公。” 现在除了我和兰仆外,凯迪和西西王也知道了屠龙枪的好处。西西王也真是的,凯迪现在格斗技还不算强,和他争个什么?可是看凯迪的意思,他好象是希望我下道手谕将屠龙枪的所有权从西西王的手中抢走。这种事我可不干。手心是肉,手背也是肉。西西王为了掩护我而身负重伤,我还没来得及进行报答,怎么好意思偏袒凯迪呢? 我只好顾左右而言他。“西西王那次伤得重吗?” “重倒是很重。”凯迪气咻咻地说道:“身为龙骑士,皮耶德大人的生命力可以与巨龙相比。只要心脏和大脑不受重击,受再重的伤也会很快康复。皮耶德大人回布雷西亚的时候,伤基本已经好了。主公失踪一年,他还可以将屠龙枪霸占一年!什么好事都让皮耶德大人给占尽了。” 凯迪的脸上羡慕和忌妒交织在一起。“龙骑士可真棒。如果我能够成为龙骑士就好了。要是能够得到神龙的赏识,那就更棒了!” 我认为克劳德公爵御下不严是个严重缺点,可是我自己其实多少也有些类似的问题。凯迪整体说来可以称之为优秀将领,但是他在凯森和我的面前,常常会流露出这种白痴模样的表情。 不过现在我并不打算喝令凯迪严肃些,因为此时我的好奇心突然大盛。娜弗丽的老爸光凭气势就压抑得日尊者不敢乱动(我自然更不必提了),她的身份肯定有问题。她被老爸抓走之前说过与我鉴定了生命盟誓的奇#書*網收集整理,也不知道是什么鬼东东。 想着想着,我陷入了一种非常愉悦的思维境界。 做白日梦其实是一种令人身心愉悦的活动。可是凯迪和剑奴总是打扰我。他们用“剑先生”、“主人”这样的称呼想要把我从白日梦中唤醒,我可不能轻易让他们如意。 享受!幻想真是一种享受! 我用挥赶苍蝇的手势制止凯迪和剑奴对我的打扰,继续沉浸在美梦之中。真的,做美梦的感觉实在是太爽了。 一阵巨痛突然从我的右臂袭来。我痛苦地怪叫一声,被迫回到现实之中。 凯迪和剑奴一脸无辜地看着我。剑奴说道:“主人,刚才我提醒过您,可是您不理睬我。” 我的视线移到行凶者的身上,不禁打了一个冷颤。卡特琳娜柳眉倒竖,视线不怀好意地在我身体上游弋。 “你干嘛?”我通常都不忍(其实是不敢,因为我确实打不过她)抗拒卡特琳娜对我施加暴力,可是这回实在是太痛了! “那要问你在干嘛?”卡特琳娜用力地拧了一下我的左臂。“我一回来就看见你一副色迷迷的样子,居然还流口水!说,在想哪个坏女人?是不是在想那个浣熊?!” 冤枉!我只是在幻想与娜弗丽签定的生命盟誓到底会给我带来什么好处,哪里想什么女人了? “我没有想什么坏女人!”我大声抗议。 看见卡特琳娜目露凶光,双臂又开始隐隐作痛起来。我的声音不由地变得小了许多——好汉不吃眼前亏。“我是在想你!” 卡特琳娜接下来的表现令我极为吃惊。我无法想象一个人居然可以由暴走状态这么迅速地转变为淑女害羞的模样。她漂亮的脸旦一下子飞上了两片艳丽的红云,嘤咛一声之后,象融化了一般缓缓靠入我的怀中,嗲声嗲气地说道:“一边流着口水一边想人家,真是坏死了。” 一个即将可以吃到口的美女靠在我的怀里,引起某种生理变化自然不是我的错。下腹立即产生了一股滚烫的热流,下体肿胀得有种强烈的刺痛感。可是眼前有两个大灯泡杵在这里,我又没法动真格的。真是太痛苦了! 卡特琳娜身体软得几乎站不住,她用双臂环住我,将发热的身体挂在我的身上。为了不造成比上次在大众面前免费激情表情更大的惨剧,我只好尽量转移自己和卡特琳娜的注意力。“比兹堡的战斗情况怎么样了?” 卡特琳娜梦呓般下意识地回答:“后面没怎么打了。剩下的敌人都投降了。” 咦,那个脾气暴躁的领主居然投降了,真是令我意外。那样一来,布雷西亚这次投机行为的成功率还真是增加不少呢。 凯森回大草原去征服其它部落,以便增强布雷西亚的战斗力;西西王潜入玛哈亚抵抗法兰西斯,搞不好可以令布雷西亚拥有一个附属公国;阿拉卡管理着布雷西亚财政的同时,仍旧对沙丝那亚投入相当的精力,居然将势力渗入圭亚那的宫廷;凯迪、海若退出军伍,以佣兵之名介入塞维尔内战;安丽丝等人为我管理着布雷西亚。 第248章 在这一年中,所有的人都在忙碌着,我也不能就这么闲着呀。该干点什么呢? 卡特琳娜柔软的乳房残酷地冲击着我薄弱的意志力,鼻血又一次泉涌般汩汩向外流淌。不知道有没有人能够在这种情况进行仔细的思考,反正我是不行的。 “凯迪,你现在回到部队去。派个信使给国公夫人带个信,就说兰特现在情况还好,他的小美人已经和他在一起来了,让她放心。” “剑奴,比兹堡现在正在打仗,相信附近总会有居民逃难。你去附近找一家空着的房子,然后赶快回来通知我。” 看着凯迪和剑奴分别依言离开。我恍惚地想: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可是这种情况下,我哪有能力远虑呢?还是先把近忧解决掉吧! 我抬头四顾,心中不停地念叨:床……床……哪儿有床?…… 第六部第六部结束语 欧洲中世纪的时候,战争中所谓的骑士规则还占据着主要的地位。而在中国,“兵者,诡也”这个道理很早就被将领们熟知。那个宋襄王不是成为了被千古嘲笑的对象吗?我个人认为,在古代,中国对战术的研究比西方要先进得多。 所以斌这个军师是一名东方人。对了,根据读者的要求,斌这名军师其实是为兰特所准备的。 斌这名军师与诸葛亮、刘伯温那类型的形象不同。斌在计谋方面肯定不如孔明、刘基(其实主要是作者没那么高的智商:d),而是为了战争的胜利,他有能力说服兰特执行原本不忍进行的战争策略(其实就是为了帮助主角承受污水罢了)。 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所以我以前设想过兰特有三犬、五杰、八彪等杰出的人才。三犬是早就设定好的,五杰、八彪只能慢慢补充。五杰中,凯森是圣骑士、皮耶德(西西王)是龙骑士,自然是预定了席位的。圣骑士萨弗斯凭着强横的实力以及黑衣众作为资本,如果只位列八彪之一,那也太任人唯亲了。况且凯迪位列八彪之首,如果让萨弗斯屈居凯迪之下,有点不可思议。同样的道理,多明戈也不宜位列八彪之一。五杰所剩下的一个名额,我原本打算用斌来补满。其实斌作为一个军师位于五杰之一似乎有点不大象,但是让军师与战将为伍,总比让魔导师、国师成为五杰之一要顺眼一些。况且斌本身的格斗技相当高明[奇qisuu.书],作为军师的同时,同样可以兼任战将的职责。 可是与兰丝沟通后,他的想法令我觉得奇怪:他居然宁愿成为五杰之一而不愿意单纯地担任国师。国师多好啊?一些通俗小说时国师总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当然,这样的国师通常都是以反面人物的形象登场。我不禁有些怀疑兰丝是否考虑到这一点才排斥国师位置的)。 :) 那么,斌只好单纯成为军师了。 八彪嘛,凯迪、夏默、拉西斯、拉库里、海若,共计五位。蒂丝的大哥乌尔里再算上一个,还差两个,只好以后再说了。不过在我算来,大陆争霸战在布雷西亚保卫战时中已经揭幕,再拖下去,总不能等争霸战打完了剩下两彪再出现吧?真是让人头疼啊。 下一部的主要内容为:兰特将全力扶植亚斯伯爵成为塞维尔护国大将军。另外,兰特还将收服泰坦巨人为护卫。 有泰坦巨人作为护卫,在战场上实行穿凿战术就很方便了。在第八部,羽翼已丰,实力加强(这是另有原因的,先卖个小关子),就可以向强国发动战争了。 一年之期,不仅仅是兰特所关心的,同样也是英格兰尼第四兵团所关心的。兰特获得更强实力的同时,也与英格兰尼的矛盾更加激化。但是对于法兰西斯,却更有优先攻打的理由。对于先打法兰西斯还是先打英格兰尼,我仍旧犹豫不决。 在玛哈亚公国即将取得独立战争胜利的时候,兰特可以去插一手。先打强国的附属公国呢,还是直接对强国开战呢?也许还是直接对强国开战更好吧,因为大帝传毕竟写得实在太长了。再乱七八糟地弄下去,也不知什么时候才是个头。还是快点统一大陆好了。 下一部,会有布雷西亚军以少量部队轻松大胜许多敌军的内容。可以算是yy,也可以算是正常。 从飞翼上用炸弹把敌人的魔法师炸死后,敌人自然只能接受被屠戮的命运。如果飞翼上配有魔法师,那就相当于敌人已经失去防空力量,而飞翼却是重型轰炸机。 在历史上,有十几挺机枪就杀死上万敌人的例子,所以在下一部里兰特的属下小小地嚣张一下应该也不算太离奇。 不过我不并不打算让飞翼成为战争终结者。在前文我就说过,飞翼不是龙骑士的对手,另外魔法师也可以有效地遏止飞翼。当然,在第七部中飞翼取得辉煌胜利的原因在于,敌对方的魔法师错误地采取了守势(建立结界)。以后的战争中,飞翼仍将恢复战争中配角的角色。 弓骑其实是冷兵器时代最厉害的兵种,要不也不能纵横欧亚大陆。不过准确地说弓骑只是草原人的特产,其它民族没办法大规模成立弓骑部队,这与民族特征有关。 读者曾在贴子中讨论过公爵第一大队实力的问题。草原精锐的战斗技巧自然没得说,然后就是装备的影响了。且不说热兵器与冷兵器之间无法跨越的差距,即便双方都使用冷兵器,如果兵器质量差距较大,兵器质量较佳的一方也能够占据极大的优势。汉朝时中原步兵能够击败游牧民族的骑兵,正是这个原因。 原本打算去精灵族和矮人族旅游的,可是最终还是取消了兰特的这个福利。早在第四部就打算让矮人正式登场,可是三十章一下子就写完了,于是计划让矮人在第五部出场。可是大家也看到了,第五部是写得最长的。所以矮人出场的时机又一次被延误。 细心的读者可以发现,第六部出现的“基恩”铁匠铺,与第三部中出现的矮人姓氏一样。在废弃版中,我原本打算让兰特的假期在城市中渡过,借此与矮人结盟(利用矮人对优秀冶炼技术的向往)。不过结果大家也看到了,关于矮人的出场问题,我只能用“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来推搪了…… :( 第七部要帮助亚斯伯爵成为塞维尔公国护国大将军,又要收服泰坦巨人,肯定会很忙的。矮人族旅游之行看来只好无限期延迟甚至被迫取消了。同时,为了避免出现厚此薄彼的矛盾,精灵族之行也暂时取消。黄金战神弓就由安洁儿牵线搭桥吧。 对了,收服剑奴并没有什么实质上的意义。剑奴的角色仅仅比路人甲稍微强一点的,他的出现其实只不过代表兰特向黑暗又踏近了一步。虽然身为幻剑士的剑奴掌握着高明的东方格斗技(真拗口,明明是武功),实力比其他幻剑士更高,但是我并不打算利用他杀害对手——要杀,也是杀小虾米。敌手难寻,如果被暗杀掉,那就一点趣味都没有了。 因为写第六部之前休息了很长时间,所以这一部写完只休息一周吧。当然,这一周不算。 :) 第七部第一章 第一章 幸福是什么? 对凯森那个老饕来说,幸福是品尝美食的同时欣赏绝世佳人(以凯森平生有三大好,美食第一、神兵次之、佳人第三来说,固然也可以手持神兵欣赏佳人或是用神兵当作刀叉用来品尝美食,不过这样一来凯迪或许是幸福的,旁人看到这副情景那就未必会产生任何美感了);对阿拉卡那个财迷来说,幸福是关着门偷偷地数那些怎么也数不完的金币;对木力那种嗜血的战将来说,如果他确实有能力感觉幸福而并非仅仅只是兴奋,那么对他来说幸福是在战场上咆哮着杀戮。所以说,这种哲学性的问题确实有些复杂。 不过我至少可以肯定一点:此时的我,全身每一个毛孔都洋溢着一种叫做幸福的感觉。 昨天,小魔女已经被我由少女变为了小妇人。整整一个下午直到深夜为止,我完全没有休息片刻。说起来,小魔女还真是吃了不少苦头。她不知道是痛苦还是愉悦地呻吟地好长一段时间,直到后来不知是因为睡着了还是昏迷过去了,才停止了呻吟。在那之前,她的嗓子已经哑了。 其实我本质上还是个怜香惜玉的人。在那个非常有纪念意义的清晨,我本来准备与安丽丝再来一次的,可她怯生生而又急促地对我说“疼”、“好疼”,我便很君子地强忍了下来。如果小魔女不那么热情奔放地呻吟,我还可能饶了她。可是那诱惑的呻吟令我实在无法自制,所以小魔女的第一夜便可怜地死去活来了好几回。 我仔细地研究小魔女身体。她的每一寸肌肤,我都至少研究了三遍。小魔女的年纪虽然不大,但是她那发育成熟的身躯,已经相当凹凸有致了。雪白而又细腻的肌肤;柔嫩而又滑润的胴体;修长而又富有弹性的大腿;高翘丰满的乳房和结实浑圆的臀部,每一处我都没有漏过。即使闭上眼睛,这些令人血脉贲张的情景直到现在仍然象走马灯似地在我的脑海不停地出现。 现在,小魔女凭借优秀的体质又基本恢复了。此时她看起来象个真正的小媳妇:低着头,抿着嘴,红着脸,偷着笑。 早知小魔女这么好对付,我就不该等到现在才吃了她。白白受了那么多折磨,我可真傻。瞧现在多好。 当我说一声“琳娜,我的背有些酸。” 卡特琳娜就会娇羞地答应一声“诶”,然后规规矩矩地坐在我身旁给我捶背。 第249章 如果我吩咐一句“琳娜,给我揉揉腿。” 卡特琳娜又会乖乖地给我揉腿。 当然,我没有犯傻吩咐她给我弄吃的。对于卡特琳娜的厨艺,我多少有些戒心。尽管卡特琳娜很骄傲地对我说很认真地学习过安丽丝教她的厨艺,但是在没有确切的证据之前,我不打算用自己做试验品。所以,我的第三个命令是这样的。 “琳娜,去比兹堡弄些食物回来。” 结果卡特琳娜一下子就跑了出去。不到三分钟的时间,她便气喘吁吁地端着很多很多食物回到了我们临时借用的房子里。要知道,这所房子距离比兹堡有三公里远呢。 只不过是一天的时间,卡特琳娜对我的态度反差之大,令我幸福得简单无法置信。看着卡特琳娜白皙的额头上微微渗出的汗滴,再想到昨晚还是卡特琳娜的第一夜,幸福之余,我突然产生了一种负罪感。 卡特琳娜确实喜欢吃点小醋,而且也喜欢对我施展拧、掐、捏等暴力手段,但是世界上不知道有多少人希望享受这种待遇还得不到呢。早上起来的时候,我察觉卡特琳娜对我的态度有些变了,便尝试着支使她,结果发觉卡特琳娜果然有非常大的变化。 卡特琳娜这样的可人儿,是用来爱的。可是昨晚我却对她有些暴戾,今天似乎也有些过分。 “卡特琳娜,今天你怎么这么听话?” 卡特琳娜睐着眼睛送我一个媚眼,略带嘶哑的声音显得特别性感。“我本来就很听话。” “那你是不是变傻了呢?”原本我是绝对不敢以这种口吻对小魔女说话的,可是现在我的胆子似乎大了很多。“剑奴就守在屋外,你干嘛真的自己去找食物,而不是去吩咐剑奴?” 小魔女满脸的朦胧幸福。“主人的命令,必须绝对遵从。” “主人?什么破主人?!”我突然觉得主人这个称呼特别刺耳,因而语气不由地烦躁起来。 “你好好解释一下,你是什么人。而‘主人’是什么意思?” 卡特琳娜轻咬玉唇,显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我不知道能不能现在告诉你,我得先问问爷爷。” 看着卡特琳娜红肿的嘴唇上还留有我昨晚暴戾的痕迹,心突然有些痛。坚持住,不要心软。我暗自对自己打气。我真的无法忍受不明白自己与卡特琳娜之间的关系。在两人还未发展到这么亲密的关系前,我还总是掩耳盗铃。可是到了现在,我一定要弄明白:卡特琳娜到底是爱我,还是迫于我是她所谓的“主人”。如果是后者…… 妈的!如果是后者,我无论如何也要把它变成前者! 可能是因为自己越来越严肃吧,小魔女则相应地露出越来越害怕的表情。 “卡特琳娜,你爱我吗?” 小魔女立即松了一口气,象小鸡啄米似地迅速点头。 “那,如果我不是你的‘主人’,你还会爱我吗?” 小魔女迟疑的表情令我越来越紧张,还好她总算回答了这个问题。“如果你不是‘主人’,我最喜欢的人仍旧是你。” 她扳起白嫩的指头数着。“你很好看,比我哥哥还好看;你对我很好,除了我爷爷、爸爸、妈妈和哥哥,就数你对我最好;还有,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有一种很特别很特别的感觉,那种感觉很奇怪,令人很舒服。” 小魔女终究是小魔女,当我越来越放松的时候,她说出了令我胆颤心惊的一句话。 “不过如果你不是‘主人’,而我又已经成了你的妻子,那么我的族人就会追杀我们!” “什么?!”我失态地大吼一声。 无数颗星星在我的眼前飞舞。 开什么玩笑!兰仆对我来说是一个奇迹,可是卡特琳娜以及她的族人对我来说同样是一种无法理解的事情。两者对我来说都是未知的,任何人也无法对两种未知的事物进行比较。即使对兰仆抱着无比的信心网,但是我并不认为如果被卡特琳娜的族人追杀一定没危险。仅仅大舅子一个人,我也对付不了呢。 “那……”我深深吸了一口气,极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以免在心爱的美人面前说话口吃。“那……你为什么冒这么大的风险?” “因为爱情!”小妮子骄傲地挺起高耸的胸脯,叽里呱啦地说起来。“我们族里以前有过这样的先例,也曾被族人追杀。以前我不了解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事发生,可是现在我已经明白了。因为爱情!” 小妮子高耸的胸脯触碰着我的手臂,刺激得我一阵热血沸腾:得美人如此垂青,何以为报? 对准鲜艳欲滴而又稍稍红肿的玉唇,我深情款款地吻了下去。卡特琳娜娇羞地闭着眼,默默地感觉我对她无尽的爱意和温柔。 不知过了多久,双唇依依不舍地分开。我先睁开了眼睛,看见小妮子仍然闭着眼,满脸陶醉的表情,居然还意犹未尽地舔着嘴。虽然知道那样不好,但我真的忍俊不禁笑出声来。 小妮子本已红润的脸庞,在我的笑声中变得更加红艳。她的耳朵,好象抹上了胭脂似的。卡特琳娜缓缓靠近我的胸膛,一心一意地感受我的温暖。 卡特琳娜心满意足地呢喃着:“真好。我终于和安丽丝姐姐一样成为你的妻子了。爱情的感觉,真好……” 是啊,与心爱的人在一起的感觉,才是真正的幸福啊。可惜安丽丝不在这儿,而且犹为痛心的是,她分娩的时候我都不能待在她的身旁。 这一刹那,我突然有了这样一种领悟:如果你同时爱上两个人,那么比起只爱一个人,爱意并不会分薄。可是想要让两个人同样幸福,所必须的付出,却可能不仅仅是两倍。此刻不能去见安丽丝固然与卡特琳娜无关,但是如果真的被卡特琳娜的族人所杀掉,那么我对安丽丝的爱意却又怎么体现呢?欲望是无穷尽的。此刻我只有一个愿望:令我所爱的人永远幸福! 轻轻勾起卡特琳娜的下颌。她眼中此刻闪烁的晶莹泪水,令我有一种震撼的感觉。我附在她的耳边轻声而又慎重地宣布:“我现在的能力还不够,但是我会尽量努力的。我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你和安丽丝永远生活在幸福之中。” 令我稍稍有些失望的是:如果安丽丝听到如此煽情的话,肯定会迷醉在幸福的感觉之中。可是卡特琳娜这个小魔女却总是出人意表。她猛地抱住我,象是受了极大委屈的孩子一样哇地哭了起来。更糟糕的是,如果她只是含娇带嗔倒也罢了。可是她哭得实在是过于孩子气,倒象是受了谁的委屈一样,哭得甚至打噎起来。 本来是打算就这样抱着卡特琳娜,等她自己哭够了再说的。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开始怀疑顺其自然的方针似乎不太正确。瞧卡特琳娜的架势,也许可以一直哭到天黑呢。 “好了,好了。别哭了。眼睛哭肿了就不好看了。” 卡特琳娜可怜兮兮地仰起头,一边抽泣一边认真的问:“真的吗?……那我……我的眼睛哭肿没有?” 我眼都不眨地盯着卡特琳娜,直到把她看得扭捏起来。她非常担心地问道:“难道……我的眼睛真的肿了,不好看了?” “不是。”我一本正经地摇摇头,对自己策略的成功还是很满意的。如果只是不停地安慰她不要哭不要哭,估计效果不会有这么好吧。小魔女的注意力完全被转移到自己的美貌上,现在已经自然而然地停止了哭泣。“我只是在感叹,天生丽质难自弃。你哭了好半天,眼睛一点都没肿,还是那么的美丽迷人。” 卡特琳娜含泪带笑地轻拧了我一下,那种带雨梨花的清新美丽,给我带来另一种震撼的视觉冲击。 不过小妮子刚才轻拧了我一下,让我多少吃了一惊。我还以为卡特琳娜以后再也不会对我施加暴力了,搞了半天居然还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白白空欢喜一场。 “你为什么老是爱拧我?” “不能这样吗?”卡特琳娜扭捏不安地动了动。“以前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总是喜欢拧你,不过安丽丝姐姐告诉我说‘打是情、骂是爱’,我也就明白了。因为我爱你嘛。况且,昨天你还不是欺负人家一整晚。最开始那一次,人家痛得就好象被烧红的铁棍刺入下体一样呢!后来,你把人家弄得昏过去几次,不也是非常爱我的表现吗?” 这下我可给安丽丝给害惨了!什么都不懂的小白痴! 昨晚的气氛虽然暴虐而淫靡了一些,但是我可以肯定,卡特琳娜的呻吟并非仅仅出于痛苦。可是卡特琳娜就不一样了,她拧我时说不准什么时候会施展斗气。我又不是受虐狂,承受卡特琳娜施展斗气的一拧,是绝对不可能产生任何欢愉感觉的。 “那你可不可以拧我的时候不施展斗气呢?” 卡特琳娜娇憨地一笑。“当然可以。” “不过有时候人家控制不住自己嘛。” 好不容易才忍住翻白眼的冲动。卡特琳娜控制不住自己的时候根本就居多,还说什么“当然可以”! 罢了罢了,看来这就是我的命了。认命了。 “剑奴,你去查探一下罗德曼家现在的动向。”我扬声对外面下达命令,然后感觉了一下现在的时间,对满脸都洋溢着幸福的卡特琳娜说道:“吃早餐。吃完早餐我们去活动一下。” 第七部第二章 第二章 爱克斯大陆分为东、西两个大的区域。不知道为什么,东、西两大区域之间的交流比菲利浦大陆与两者的交流还要少一些。 第250章 从历史资料中我们可以知道,在东方曾经存在一个伟大而又充满神秘气息的,国名为清的大帝国。在大清帝国里,有一种很特别的人骑人的现象。 一些拥有相当高地位的人,有时候会放弃骑马或是坐轿,而是由他们的仆人背着。无论是骑马或是坐轿,都比由别人背着更为舒适。但是这一现象却又确实存在过。对此,我无法理解。 历史是一种极为有趣的东西。我曾经仔细研究过爱克斯首位统一大帝身边一名身份极为特殊的人物的日记。在他的日记中曾明确写道,兰特大帝曾经有一次宁愿不骑神奇的魔兽猞猁而要求由他背着。 作为后世的历史研究人员,我不得不幸庆:幸好当时帝妃之一的卡特琳娜制止了兰特大帝这一乖张的行为。否则,我可以肯定地推测:兰特大帝这种行为如果真的实施,帝国臣民将极有可能争相仿效。当时的爱克斯西方大陆虽然存在奴隶制度,但是毕竟不存在人骑人的现象。这一行为如果真的风靡起来,西方大陆的民主进程必将受到严重的阻碍——正如东方大陆一样。 因为,这种人骑人的行为,必然会严重加深人类的奴性! ——摘自著名历史学家年加所著《人类历史中民主进程的十四次危机》 待我和卡特琳娜吃完中饭,剑奴将关于罗德曼家的消息带了回来。 看起来斌非常推崇兵贵神速这一理论。 敌军之中有相当一部分在死亡的威胁下仍旧不肯投降,况且比兹堡附近并没有足够的罗德曼家的战士,如果将将近五千的联军战士投入监狱或许可行,但是如果允许他们保留武器而对愿意投降的战士进行整编,其实是非常困难的。没想到斌居然只花了一天的时间,今天早上已经偕同所有拥有坐骑的贵族飞速朝着罗德曼家主力的方向赶去。 拥有坐骑的塞维尔人,至少也是下位贵族了。我想斌并不是指望他们去打仗,而是为了说服与罗德曼家敌对的势力吧。毕竟用事实来说话是最有说服力的。另外,斌把拥有坐骑的贵族全都带上,或许多少有些将他们作为人质的意思。 按斌的说法,罗德曼一万多战士的主力部队与敌对的近两万的联军正处于相峙阶段。这也很合理。亚斯伯爵自然是在等待斌所设下的计谋成功,而联军方面,也同样在等待苏哈伯爵拿下罗德曼家的主城。双方主将都不愿意浪费士兵,这种情况下自然也就打不起来。 待斌、马迪尔、苏哈伯爵等人出现在战场上,敌方的将领士气受损自不待言。重要的是,罗德曼包围网的联军之中必然会出现无法弥补的裂痕。真正有切肤之痛的德鲁戈家都投降罗德曼家了,其余那些与罗德曼家并没有深仇大恨的领主们,还会剩下多少与罗德曼家拼死一战的欲望呢?罗德曼家的宿敌有三家,米柯家只剩下一座主城苟延残喘,德鲁戈家投降。至于拉伊家,由于恒炎村被罗德曼家的将领马克努攻克,因此处境极为不利。这也从侧面证明了罗德曼家的实力。 综合以上两个因素,罗德曼包围网的联军会自然分裂也说不定呢。 亲卫第一大队是我的掌中宝,狼牙则是马迪尔的眼中珠,飞翼更是多明戈的心头肉。虽然我相信斌的能力,也相信麾下精锐部队的实力,可是我对苏哈伯爵这个人根本不了解。如果他在阵前反戈,马迪尔他们或许将会面临一场苦战。况且我既然就在附近,如果完全不管不顾,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卡特琳娜给我的面具确实是个好东西,戴上面具之后相信除了最为亲近的人,旁人不可能认得出我。还是去恒炎村附近瞧一瞧吧。 走出屋子的时候,我发现了一个难题。 斌他们都是骑着马一路狂飚奔向目的地的,我现在的情况虽然比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稍微强一点,但是没有任何斗气的前提下两条腿却无论如何比不上战马啊!凭小魔女的实力,甚至以剑奴的实力,他们都可以背着我以快逾奔马的速度赶往目的地。 由小魔女背着?想象一个身高一米八的大汉由一个身材曼妙体格纤细的绝世美人背着,那种情景可真是羞死人。 算了,勉为其难由剑奴背着吧。 招手示意剑奴过来。“剑奴,你背着我赶往恒炎村吧。” 剑奴眼中的迷惑一闪而逝,不过他并没有说什么,而是转身背对着我恭恭敬敬地伏低身子。 “你干嘛?”卡特琳娜显然对我的行为无法理解。“召唤阿呆出来不是更好吗?” 我也真是有点傻了。以前不敢召唤阿呆是害怕身份暴露。可是现在我已经知道安洁儿只是迫于无奈而对付我,只要我不太过分,安洁儿总会睁只眼闭只眼,况且现在还有卡特琳娜送我的巧夺天工的面具,为什么我还是没有想到召唤阿呆呢?也许是因为该死的思维惯性的缘故吧。以前一开始以为蒂丝是男生,结果好多不寻常的情况我都视为不见或是固执地为之寻找理由,直到蒂丝穿上女装我才肯正视她是一名美少女的现实。思维惯性可真是害死人。 想一想,已经有大半年没有见到阿呆,还真是怪想它的。不知道它又长胖没有? 正在我猜测阿呆现在长成什么模样时,卡特琳娜已经开始召唤阿呆了。 巨大五角形结界凭空出现在空中,一阵耀眼的白光后,一只体型庞大的动物出现在我的面前。 我定睛瞧去,不禁惨叫一声。“阿呆!不要……啊……” 不能怪我的惨叫声是那么的嘶心裂肺。阿呆的体型增长了至少50%属于我可以理解的范围之内(毕竟刚遇上阿呆时它只是刚刚成年),问题在于,阿呆一看见我就兴奋地向我扑了过来。 纵使我能够看清阿呆动作的前兆又有什么用呢?阿呆是速度最快的魔兽,这么近的距离内,我的躯体根本来不及作出有效的反应,阿呆就已经压在了我并不壮硕的身上。 以前阿呆的体型比马大不了多少,可是现在,即使是克劳德公爵所骑的那匹照夜狮子马(我所见过的世上最为肥壮的马),仍旧比阿呆至少要小上两号。 这种体型,这种重量……却压在了一个丝毫没有斗气的可怜人的身上! 我痛苦地发出呜呜的哀号声,可是卡特琳娜、阿呆或是剑奴,全都对我的求救信号无动于衷。或许他们把我的哀号声当作是太过高兴因而发出的毫无意义的叫喊声吧。 幸好场上发生了一件大家都没想到的突发事件,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玉树临风的我才幸免此难。 小火冲着阿呆狂啸一声,身上散发出包裹住全身的若有若无的火焰。 阿呆见到如此充满敌意的火焰狮子,稍稍呆了一下。在魔兽之中,猞猁是当仁不让的王者,在阿呆的记忆中,从来不曾有魔兽敢于向它的权威挑战。然而自古以来祖先流传下来的本能使阿呆感觉到了异常的危险。阿呆从我的身上缓缓爬起来,投入了全部的心神虎视眈眈地盯着小火。 我站起身,大口地喘气。卡特琳娜那个小白痴根本弄不清楚状况那是没有办法,可是剑奴居然见死不救,太过分了!可是看到剑奴一脸无辜的表情,我又不好批评他。如果向剑奴述说刚才自己差点被与自己玩耍的阿呆不名誉地压死,那实在是太糗了。冤,我他妈真是忒冤!哑巴吃黄莲,这个苦啊…… 不过现在还不是自怨自艾的时候。阿呆和小火正大小瞪小眼地相互敌视着,眼看将要爆发一场惊天动地的生死搏斗。 如果不是因为小火仍旧与阿呆对峙着不肯臣服,那只母火焰狮子在魔兽之王的凶猛气势逼迫下,估计早已落荒而逃了。小火虽然是火焰狮子王,可是它到底还是太小了。眼看在气势的争斗中小火即将落败,异变突起。 以小火为中心,突然出现了一个直径超过三米的火球。这个象活物一般的火球包裹着小火,不时向外喷射着温度极高的火焰。附近的树木一下子就燃烧起来,甚至连空间也因为可怕的高温而发生了扭曲的现象。 剑奴看见这种异象,面露惊容。他赶紧挡在我的前面,紧张地注视着包围着小火的那个火球。卡特琳娜此时的表情却饶有兴趣,她喃喃自语:“这应该就是火焰狮子的进阶吧。听说平均三百年才能有一只火焰狮子进阶,没想到这种稀奇的情景居然被我瞧见了。” 面对异象,阿呆却冷冷地盯着那个火球,丝毫不惧。从它的身上,反而迸发出更为强大的斗志。突然之间,包裹着小火的火球爆发了。这是我有生以来见过最为可怕的景象。世界突然完全变为暗红色,温度急剧升高。火球爆炸的威力比地狱烈火还要强,甚至可以与爆鸣轰雷相媲美。 剑奴立即以双臂交叉护住头胸,建立出一个保护性的圣斗气气场。剑奴身为高阶幻剑士,其实即使是爆鸣轰雷也无法在他有防备的前提下造成实质性的伤害。可是剑奴为了保护我,施展出的圣斗气护盾,其效果远远比不上附在身体上的护体真气。况且,以小火为中心的爆炸与爆鸣轰雷完全不同。爆鸣轰雷只是瞬间的爆炸,而这种爆炸却是持续的。几秒钟后,金色的圣斗气护盾越来越薄,越来越小,曾经承受过疼痛蛊折磨的剑奴居然露出痛苦之色。 这时,卡特琳娜以鬼魅般的身法出现在我和剑奴的身前,单掌平推伸出,建立起一个完全透明的终极圣斗气护盾。斗气与魔法相比的优势,终极圣斗气与圣斗气相比的优势,在此刻淋漓尽致地显现出来。卡特琳娜轻轻松松建立起的一个终极圣斗气护盾,令护盾后的我完全感受不到眼前狂暴环境的影响。 第251章 待烟雾散尽时,我来不及为劫后余生而高兴,反而吓了一大跳。在小火原来所在的地方,出现了一只全身被细密的鳞片所覆盖的魔兽。这只魔兽和白雪差不多大小,两肋长着一对肉翼,呲牙咧嘴、一面凶相。感觉中这只凶猛的魔兽应该拥有极为可怕的力量。难道说,这便是小火进阶后的模样?太不可思议了。 “小火?” 回答我试探性提问的,是一声狂暴的怒吼。卡特琳娜扑哧笑出声,耀眼的玉齿和灿烂的笑容一下子令眼前凶险的形势缓和下来。 “傻瓜小火,阿呆没有攻击兰特。阿呆也是主人的魔兽,它只是有很长一段时间没见过主人了,重新见到主人后与他玩耍啦。” 待卡特琳娜的话音刚落,小火一下子表现出一种我所熟悉的傻头傻脑、不知所措的表情。 两兽相争,必有一伤。眼看卡特琳娜创造出如此好的条件,我赶紧用力搂着阿呆的脖子,把它拖向小火那边。走到小火面前,我也不给这只刚刚完成进阶的火焰狮子王面子,用另一手臂同样搂住小火的脖子。 “先认识一下。阿呆、小火。相互打声招呼。” 从阿呆和小火的鼻子里,分别发出低沉的略带威胁的咆哮声。看起来这两只魔兽对对方的第一印象都不大好啊。没关系,只要它们相互间不再打起来就可以了。 “你们俩都是我的魔兽,以后不许打架。从今往后,你们要相互关心、相互爱护、相亲相爱、相敬如宾……” 正准备向阿呆和小火发表长篇大论的演讲,却被卡特琳娜那个小妮子毫不留情地破坏掉了。她扑哧一笑。“兰特,且不说阿呆和小火是不同种族的魔兽,它们可都是公的啊。怎么相亲相爱、相敬如宾?阿呆、小火,你们还不向你们的笨主人表示反对?” 在卡特琳娜的教唆下,两只魔兽第一次开始了毫无芥蒂的分工合作。阿呆和小火一起将我拱倒,阿呆利用体重优势将几乎没有抵抗力的我再一次压倒在地,而小火则肆无忌惮地舔我的脸。 天啊,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好色的阿呆也就罢了。可是小火还不到四个月大,为什么会那么听卡特琳娜的话呢?到底谁才是阿呆和小火的主人?! 好不容易才从阿呆和小火的双重蹂躏中逃脱出来。卡特琳娜的如花笑颜倒也罢了,剑奴紧绷着的脸上也隐约浮动着窃笑,令我大为恼火。全是卡特琳娜自作主张将阿呆召唤出来给闹的。 “你瞧,让剑奴背着我不是挺好嘛。你胡乱将阿呆召唤出来,害得阿呆和小火差点打起来了。” “幸亏阿呆和小火都是我的魔兽,要不然后果可就难测了。”说完这句话,我呆了一呆。阿呆认我为主的情况本来就莫名其妙,现在小火也认我为主了?我自己怎么不知道? 忐忑不安地瞧着卡特琳娜,还好她并没有对这句话作出任何反对的表示。卡特琳娜的轻笑声显示出明显的骄傲。“即使你并不是阿呆和小火的主人,只要我不允许,它们同样打不起来。” “是不是啊?”卡特琳娜的目光扫过之后,阿呆和小火居然面露惧色老老实实地点头。 卡特琳娜听得懂猞猁和火焰狮子的语言,还能够令它们那么顺从。比对待我这个主人还人顺从!真古怪。 算了,先不管这些。斌昨天就离开了比兹堡,我得赶紧追上去。 “卡特琳娜,你骑阿呆,我骑小火。剑奴,你随后跟着。去恒炎村!” 第七部第三章 第三章 我们到达目的地的时候,斌反而被我们远远地抛在了身后。 罗德曼家的大军依托恒炎村布置了防御阵地。亚斯伯爵将阵地选在山坡上,两侧有自然屏障,并以自然或人工的障碍物保护弓箭手。这种防御阵地相当完善,足以抵御人数占优的进攻者。 一行人来到一处相对隐蔽的山坡处。当我从小火的身上下来时,除了剑奴的气息比较粗重之外,小火也哼哼唧唧地大声喘着气。 卡特琳娜虽然有时候象个不懂事的孩子,但是她对魔兽的了解实在是很惊人。兰仆不在这里,我只好老老实实向小美人求教。 “小火是怎么回事?” 卡特琳娜忍住笑。“既然对能量的感觉非常灵敏,那么你应该知道进阶后的火焰狮子并非依靠气系魔法而是凭借肉翼进行飞行。你这么重,小火又那么小,它当然累了!不过等它成年之后,体型会变得很大。乘几个人都没问题。” “哦。”我看了眼疲惫不堪的小火,有点不好意思。不过谁叫它进阶后身躯一下子就变得和白雪差不多大小了呢?白雪没有翅膀,却可以轻松将我和安丽丝一起驮上天空呢。 我轻轻地抚摸小火的脑袋。“现在抓紧时间休息吧。说不定等会儿会还要参加战斗呢。” 小火兴奋地吼叫一声,屁颠屁颠地四处乱跑起来。阿呆看到小火自顾自地乱跑起来,连忙跑到我的身旁,用乞求的眼神要求我为它挠痒。好久都没有为阿呆挠痒了,再次为阿呆挠痒时,那种久违的感觉令阿呆快乐得直打响鼻。阿呆的响鼻声吸引了小火的注意力,结果它又重新跑回到我的身边,不停地用身子蹭我。大约它也在强烈要求接受抚摸吧。无可奈何,两只手一下子全都失去了自由。真是糟糕。平时只需要为阿呆或是小火挠几分钟痒就可以满足它们了。可是现在我却已经为它们挠了十几分钟了,它们仍旧坚决不肯让我停下来,害得我的手都酸了。 失笑,这大约就是魔兽之间的争宠吧。 以后再也不能成为其它喜欢被挠痒的魔兽的主人了。现在只有两只魔兽,我的双手就已经失去了自由。万一再收一只拥有类似性格的魔兽,那我可真要成为魔兽专用的挠痒奴仆了。 兰仆说过成为魔兽的主人与爱心值有关,但是具体情况他却语焉不详。对于怎么成为魔兽的主人,我一直都不怎么清楚。想到这儿,我不禁有些担心地盯着那只母火焰狮子。 “你干嘛?”卡特琳娜的语气中带有一丝似有若无的忌妒:“你两只手分别被阿呆和小火霸占了,连搂一下我都没空,难道还想为那只母火焰狮子挠痒?” 我被吓了一大跳,声音也不由地比平时大了许多。“不是!” 旋即我马上放低声音,以只有卡特琳娜听得到的音量问道:“我只是在担心。你知道认主到底是怎么回事吗?那只母火焰狮子还没有认我为主吧?” 卡特琳娜看着我担心受怕的表情,得意地窃笑。“魔兽认主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从小就与某人生活在一起,如果与之投缘就会认主。另一种是被人以武力强行制服,待它翻身露出肚皮后就说明它已经认主了。由于小火身为火焰狮子王而且与你的关系特殊,所以小火的母亲虽然没有认你为主,却同样不会伤害你。而且一般情况下它也一样听从你的命令。” 卡特琳娜的解释令我松了一口气。 好在小火虽然已经进阶,但是它的年龄实在是太小,可以算作是小儿心性吧。 当斌等人到达恒炎村时,小火的注意力终于从争宠方面移开,转而投向令它无比困惑的飞翼上。 小火仰着头,视线随着飞翼的轨迹而变化。它专心致志研究飞翼的模样,象是发现了什么可口的食物一般。小火已经见过飞翼两次了,但是以它的智力,却无论如何也弄不明白:那种没有生命力的东西为什么可以在天上飞行? 小火虽然对我提供的挠痒服务失去了兴趣,可是我却无法高兴起来。小火看了半天仍旧弄不明白,于是一脸雀跃地想要飞向飞翼。小火进阶后拥有了飞行的能力,显得更加好动了。 “乖,战斗时要听指挥,不要乱动。” 我拼命地搂抱着小火的腰,可是它却仍旧不停地扇动着肉翼扑腾着,似乎不愿意给我面子。直到卡特琳娜冷哼一声,小火这才彻底安静下来。 对于卡特琳娜比我这个主人更具威严这一事实,我有些妒忌。瞧我这个主人是怎么当的?真没面子。 “看戏,看戏。我们就坐在这里一边看看情况一边聊聊天吧。如果敌人识相就算了,如果他们还要顽抗,我们就加入战斗。” 昨天的比兹堡战役中,飞翼进行了一次完美的空袭。而这一次,斌却在发动进攻前让飞翼亮相,显然是想发挥其威慑的作用。 不战而屈人之兵固然是好,可是在战斗之前交战双方通常都是人越多胆气越足。敌人的联军有将近两万人,二十只还没有表现出威力的飞翼能起多大的威慑作用呢?我估计苏哈伯爵投降之后,令斌产生了和平解决争端的幻想。不过苏哈伯爵投降并不仅仅是因为斌说服的结果。在此之前如果苏哈伯爵的军队没有遭受那种可怕的打击,苏哈伯爵会投降吗? 据我估计,这一战仍旧是以打促和。那个拉伊家的家主多半是联军首领,而且联军中最不愿意与罗德曼家和解应该也是他。既然如此,我就好好帮亚斯伯爵一把。 别看与前天晚上相比只增加了剑奴和阿呆。可是剑奴是塞维尔第一杀手,阿呆是魔兽之王,况且小火还进阶了,实力大为增加。不过实力不实力的还在其次,仅凭我们现在三人三兽,实力无论多强,正面抗衡仍旧没戏。好在剑奴是塞维尔的第一杀手,传闻他可以于万军之中取其首领首级。此战就借助他的本领吧。 对于刺杀之道我还真有点好奇。 “剑奴啊,你是塞维尔第一杀手。 第252章 可是你的实力只不过是高阶幻剑士,怎么能够于万军之中取敌将之首级呢?” 剑奴居然露出一丝笑容。“刺杀之道与格斗技并不完全相同。虽然日尊者号称爱克斯大陆第一杀手,但是他其实是凭借自身绝强的格斗技取得那样的名声。在万军之中偷偷取得敌将之首级,却是我蹑踪道场的独门绝技。” “是吗?这么说,日尊者的第一杀手之名应该让给你罗?” 察觉卡特琳娜的语气有些冷,我不由回头看了眼,却看不出卡特琳娜有什么特别的表情。剑奴真够倒霉的,居然在日尊者的妹妹面前贬低日尊者。 根据我经验得知,小魔女没有表情才是最危险的。小魔女对我只是出于“打是亲骂是爱的原则”拧一下罢了,但是她对别人可未必管那么多。普通人会泄露怒气、杀意什么的,但是影剑士如果不刻意散发怒气或杀意,旁人根本无法察觉。万一小魔女拨剑砍人,不清楚内情的剑奴搞不好因为措不及防而三两下就被她砍死。 剑奴连忙摇头。“不会,那怎么可能呢?” “在两军对垒的情况下刺杀敌将,我的刺杀技巧或许略微占优吧。但是其它情况下的刺杀,日尊者却绝对是当之无愧的杀手之手。” 趁着小魔女的嘴角稍稍弯出一条弧线,我赶紧插话。“你如果和日尊者相互刺杀,谁会成功?” 剑奴讪笑两声。“主人说笑了。与其去刺杀日尊者,还不如自杀呢。自杀至少还可以选择一种毫无痛苦的死法。” “十二年前我尚未出师时,曾经为了保护日尊者的刺杀目标而与之交过手。那次与我一共被雇佣的佣兵被日尊者杀死十四人,重伤一人。说起来,我之所以会踏上杀手这条路,还正是因为日尊者的缘故呢。目睹日尊者那种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痕的华丽表演之后,日尊者当即成为了我的偶像。” 听完剑奴的自白,小魔女差点眉飞色舞地笑出声来。 剑奴浑然不知捡回了一条命,犹自沉浸在目睹日尊者刺杀过程的回忆中。 “你既然崇拜日尊者。为什么不学习他的刺杀方式呢?” 剑奴回过神来,叹口气。“日尊者那种独特的刺杀方式,必须有相应的实力衬托才行。十二年前的那一次行动中,佣兵当中格斗技最高的是一名中阶幻剑士,也是唯一与之交过手而生还的人。不过,在日尊者面前他同样是一招重伤。这些年来我一直有些怀疑,日尊者的格斗技巧应该超过科洛斯圣华学校的首席格斗教官贝克汉。” 大舅子是否超过号称剑影士之首的贝克汉我不知道。不过在我的感觉中,他的实力确实应该超过人形野兽克劳德、法兰西斯五虎将之首萨弗斯以及伊桑大草原第一勇士凯森。 我想了想,接着问:“剑奴,在战场上刺杀目标的难度应该远远高于普通的刺杀。可是比兹堡的人都说你向来不用普通的刺杀方式,为什么呢?” “其实我也不想。”剑奴稍稍有些尴尬。“可能是因为所练功法的缘故吧,我对魔法的感应力之差甚至还比不上一名普通的见习剑士。如果去稍稍有些地位的人的府邸进行刺杀,我肯定会触发魔法陷阱。反倒是在战场上不存在魔法陷阱的麻烦。凭借我们蹑踪武馆特殊的技巧,我更有把握接近目标。” 剑奴长叹一声,清秀的面容上显出一丝无奈。“如果日尊者与目标之间的人数不足一百人,他肯定能够成功。但是我的实力远逊于日尊者,如果不能一击而中,而对方又有相应的高手,那么我的刺杀行动肯定会失败。所以我根本没其它的选择,只能在战场上进行刺杀。” 说完之后,这名身材削瘦、面容清秀的中年人满脸通红地顾左右而言他。“主人,您这次想要暗杀谁?我一定完成任务。” 我暗自好笑。不认识剑奴的人看到他现在的模样,哪会想得到他便是曾经有着“穷凶极恶”这一绰号的塞维尔第一杀手? 剑奴奔跑到这儿耗费了很多斗气。虽然说休息了一会儿,不过此刻他的状态还远远称不上最佳。但愿斌和敌方联军多谈判一会儿吧。 “此刻对于罗德曼包围网的联军来说,最关键的人是拉伊家的家主。你去吧,此行便宜行事。” 看着剑奴迅速消失的背影,我突然起到正直无双的马迪尔。当他得知我指挥剑奴暗杀战场上的敌方指挥官时,大约会很失望地向我抱怨些什么吧。另外,之所以施展残酷的手段收服剑奴,一方面是因为当时情况危急,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另一方面,剑奴有着“穷凶极恶”的恶名,因而当时我根本就不曾有任何愧疚不安的感觉。可是这段日子的相处使我感觉到,剑奴的性格根本与传说的不同。小魔女倒并不觉得那样的手段有多恶毒,但是马迪尔等人肯定会因此而批评我。这倒是个令人头疼的难题。 管他呢,能够打胜仗就好。离回布雷西亚还有八个多月,剑奴的问题以后再说吧。 “琳娜,等会儿敌人发动进攻后,你就带上阿呆和小火向敌人的左翼发动攻击吧。” “那么你呢?” 一方面我对月尊者多少还有些戒心,不愿意与阿呆一同出现在众多熟识我的人的面前。另一方面,除了能够降低阿呆和小火的速度,影响它们的战斗力,我加入战斗还能起别的什么作用吗? 我咳嗽一声,义正词严地向卡特琳娜解释:“身为主将,我怎么能轻易放弃本阵呢?守护本阵的艰巨任务就交给我吧!” 卡特琳娜扑哧一声轻笑,对我横了一个媚眼。“有小火的母亲保护你,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 “不过,万一等会儿遇到了危险,一定要记得大声喊救命啊。” 阿呆和小火听到小魔女对我的调笑,居然扑哧扑哧地压抑地叫唤。再加上它们乱没形象的在地上打滚的行为,我敢肯定它们正在笑话我。我将视线坚定地移向了将要交战的双方。 开什么玩笑?! 阿呆和小火也太过分了,居然连主人也敢笑! 小魔女,你就等着今晚再次昏迷吧。看那时候谁喊救命! 第七部第四章 第四章 大陆历1419年2月12日,虽然仍旧是乍暖还寒时候,但塞维尔公国的人们已经依稀可以听见春天女神的脚步声了。生命力极为顽强的野草急不可待的从冻土里钻了出来,为荒原增添了朦朦胧胧的春意。一只小鸟站在绽放出些许绿意的杨柳枝头,叽叽喳喳地叫个不停。它的注意力突然被天空上一些奇怪的东西所吸引,甚至忘记了继续为春天女神所创造的奇迹唱赞歌。 杨柳树下,亚斯伯爵同样出神地注视那些飞翼。半响,他疑惑地问道:“斌,我知道你不会令我失望的。可是仅凭这二十只飞翼便可以帮助我征服整个塞维尔吗?” “确实如此,伯爵大人。布雷西亚的朋友依靠飞翼部队在十分钟内就完全摧毁了德鲁戈家以及其他一些小领主家战士的战斗意志,而且自身毫无伤亡。” 斌的脸上带有一丝似有若无的笑容。“罗德曼包围网的主力在恒炎村集中,正好方便我们聚而歼之。不过这次苏哈伯爵意外的臣服,应该可以减少更多不必要的牺牲吧。” 亚斯伯爵的眼神中仍然含有一丝疑虑。飞翼在布雷西亚护国战争中首次出现在战场上,其作用多半只是用来是侦察。怎么突然间就变得那么厉害了?出于对军师习惯性的信任,亚斯伯爵没有再说些什么,而是将注意力投向对面的敌军。 这时,一名罗德曼家的使者骑着马飞快地从联军阵地中出来,奔向亚斯伯爵所在的位置。两公里的距离对于骑着骏马的骑兵来说不算远。使者很快就来到亚斯伯爵的面前。 使者的脸色不是很好。“主公,以拉伊家家主为首的联军将领不肯接受我们的和平协议。拉伊家家主托里玛伯爵大骂德鲁戈家主不讲信用,与他们结盟是假,偷偷与我们家联合才是真。那些自愿前去劝降的比兹堡战役降将,全部被他们扣留了。” “哦,我知道了。你下去吧。”亚斯伯爵眯着眼睛看着敌军阵地的动向。如蚁般或奔或立的士兵们已经穿戴好了铠甲,握紧了泛着阵阵寒光的兵器。这一切,令这初春的上午充满了沁人心骨的丝丝凉意。 亚斯伯爵皱起了眉头。“这样一来可就麻烦了,难道说这场战斗真的无法避免了吗。既然友军如此强大,要不我们先撤出恒炎村以示诚意?” 斌微微摇头。“伯爵大人,来不及了。您观察敌军的旌旗,已经有些细微的变化了。也许敌军正在作进攻的准备呢。如果我军此时后撤,士气大落自不待言。如果敌军强行追击,我军也许会遭受相当大的损失呢。” “哼!已经从那些降将口中知道了飞翼部队的厉害,并且亲眼见到了飞翼,居然还不死心!”斌的语气变得稍稍有些阴冷。“用干戚以济世本就是万世不移的真理。德鲁戈家因为遭受重创而臣服,托里玛伯爵此刻却仍旧不信。也罢,既然不见棺材不落泪,我也只好成全他了。” “这一战必须毫不留情,在军事上树立我军无敌的形象。”斌看了眼自己辅佐了十年的对象,暗自叹气。与亚斯伯爵已经相处十年之久,对他的性格已经基本了解。亚斯伯爵大体上还不错,就是有时候会有些妇人之仁。这样的性格守成倒也罢了,在乱世之中争雄却不太合适。如果不是当初病倒而被出国历练的亚斯所救,如果不是亚斯伯爵对斌基本上是言听计从,斌或许早已离开罗德曼家了吧。 第253章 见到亚斯伯爵皱着眉还想说什么,斌冷哼一声:“只有施展铁血的手段,才能使敌人闻风而降。那样一来,想要成为塞维尔护国将军就会容易得多了。” 亚斯伯爵长露出悲天悯人的表情,长叹一口气。“这次敌人联军人数一万九千有余,而我军才一万一千人。所谓杀敌一万,自损三千,不知道这场战役结束后罗德曼家又会增添多少孤儿寡母呢。想要成为塞维尔护国将军,为什么一定要流那么血呢?” 斌丝毫没有配合亚斯伯爵一起多愁善感的兴趣。他命令道:“传令兵,传令下去。准备作战!” 虽然斌的命令有越俎代庖的嫌疑,但是罗德曼家中的人都已习惯了。传令兵毫无疑义地接受了斌的命令,向目的地跑去。 “伯爵大人,我们也回到本阵上去吧。也许过不了一会儿,敌人就会发动总攻了。” 当亚斯伯爵和斌双双回到本阵不久,亚斯伯爵尚未来得及喝完一杯热茶,罗德曼包围网联军就吹响了恒炎村战役的号角。 “呜……苏……”的嘹亮号角声划破了二十天来默契的沉寂。几乎与号角同时响起的,还有那雄壮的军鼓声。稀疏的树上正在歇息的老鸦鸟雀被惊扰起来,在半空中盘旋呱噪。雀鸟抱怨的呱噪声在响亮的军乐声中,显得那么微弱无力。 在塞维尔的内战中大多数战役都是围绕攻城与守城展开的,骑兵的作用相对较小。而且塞维尔公国并不产马,要想成为一名骑兵,几乎只有贵族才花得起那笔高昂的费用。由于塞维尔公国特有的体制,即便是势力相当大的贵族,其直属战士也并不是太多。因而在塞维尔公国,只有很少的大贵族才拥有成建制的骑兵,而且骑兵建制通常并不超过一个大队。 因为这样的原因,发动进攻的罗德曼包围网联军的战士们以步兵为主。正如塞维尔几乎没有成建制的骑兵一样,长矛兵这一兵种在塞维尔基本上同样也看不到。罗德曼包围网联军的步兵们拿着各式各样的刀、剑、战斧、钉锤、链枷等武器,而另一手则通常都拿着一面盾牌。虽然塞维尔人的兵器并不统一,但是盾牌的样式却基本相同。这些盾牌一般是用几层结实的木板做成的,用钉子把它们钉在一起,外面覆以皮革,边上还包着一圈金属。盾牌的中央还有用金属做成的一个突起,可以用来弹开敌人的刀刃。 拉伊家家主托里玛伯爵是个性格非常极端的人,在仇视罗德曼家的方面,甚至达到了精神失常的程度。不知出于什么方面考虑,作为联军的总指挥,托里玛伯爵在两翼配以了一定数量的骑兵。如果能够发挥骑兵的冲击力以及高机动机,骑兵这一兵种是绝对克制普通弓兵的。 然而罗德曼家的弓兵们占据着坚固的防御阵地。另一方面,进攻方两翼的骑兵是临时组建起来的。骑兵们来自不同的领主麾下,相互之间还没有相互熟悉和信任。 骑兵们以非常松散的阵型向两翼的弓箭手阵地冲去。虽然这样的阵型无法完全发挥出骑兵强大的冲击力,不过却可以使骑兵避免遭受罗德曼家魔法师“特别”的照顾。 在战场上魔法师最常用的魔法是火球术,它的射程虽然远远超过弓箭,但是准确性却相当差。即使是高级魔法师,也不敢宣称可以使用火球术击中急驰中的骑士。火球术击中目标或是落地后会产生爆炸,根据施法者法力的高低,爆炸的半径也不尽相同。如果战士之间的距离超过了十米,一旦火球没有准确击中目标,那么这个火球就很有可能白白浪费掉。在魔法师相对缺乏的情况下,没有哪个指挥官愿意浪费魔法师宝贵的魔法力去攻击速度较快、阵型却又过于松散的骑兵部队。 两翼的骑兵虽然没有遭受魔法的攻击,可惜他们的人数毕竟太少。罗德曼家左右两翼的弓箭手都超过了一千五百人,而攻击方每翼的骑兵只不过是防守方人数的五分之一左右。能够拥有马匹的塞维尔贵族不会吝啬在铠甲上的花费,可是他们的坐骑正如所有的战争一样,无法摆脱成为了弓箭手首选攻击目标的悲惨命运。 拿左翼为例,两百米的距离内一共倒下了超过两百匹马。随着马匹倒下的骑士中虽然只有不到五十人丧失了性命,但是失去了马匹的骑兵显然无法再攻击弓箭手的阵地了。在箭雨的蹂躏下侥幸冲到弓箭手阵地前面的不到一百名骑兵,却面临着更大的难题。在这个时候他们才发现弓箭手的阵地前面居然有一条隐蔽的壕沟,这就使得超过了四十名骑兵在几秒钟内丧失了性命或者至少是丧失了行动能力。历经了两种苦难的骑兵想要攻击弓箭手,就不得不经历第三种苦难——大量削尖的木桩摆在面前——即使是最勇猛的战马也不可能跃过这种可怕的障碍物。 就这样,左右两翼的骑兵攻击彻底失败了。跟在骑兵身后主要由骑兵们的仆从所组成的两支步兵部队在弓箭的射程外开始停滞不前。这支步兵部队既没有厚重的铠甲,也没有能够使他们迅速冲到敌人面前的战马,而且在人数上也处于绝对的劣势。由于以上的原因,两支侧翼的步兵指挥官不约而同停止了冲锋。他们粗重地喘着气,除了紧张而绝望地注视着敌方弓箭手的动向,什么也不能做。 不过,中央的步兵却出乎意料顺利地攻到了敌方的阵地前,并且与对方展开了激烈的厮杀。交战的上空不时有响彻云霄的爆炸声响起,那是魔法火球与结界撞击的结果。为了生存,钢铁制成的兵器频繁地挥击碰撞,发出让人齿酸的摩擦声。双方的交战人员都在竭力保持队型的完整,阵线上响起一片从盾牌上传出的噗噗闷响。然而并不是所有的攻击都能够被盾牌成功地挡住。鲜血激扬四射,象跳动的音符般落入泥土之中,接着又被更多的鲜血所覆盖。惨叫声、呐喊声和求救声刺激着士兵的神经,然而这种毫无美感的厮杀却仍旧固执地持续着。 与神态轻松的斌不同,同样在山坡上骑着高大坐骑的亚斯伯爵显然没有那份闭情逸致。虽然从阵地上传来的的喊杀、兵器交击、人或马垂死的惨叫交织在一起的声音对久经沙场的亚斯伯爵来说绝对称不上陌生,但是他此刻的神态明显略带不满。 “军师,你坚持从布雷西亚借兵,我同意了。可是现在你为什么不派那些布雷西亚的军队加入战斗?你不是说他们的战斗力极强,可以轻易击败敌人联军吗?你所说的那个什么最厉害的飞翼部队只是从天上射了几箭,对敌人造成的伤害根本就不算什么。你看,在正面的战场上我们并没有占据真正的优势呢!” “我办事,您放心。胜利女神是绝对站在我们这一边的。”斌以洞悉一切的沉着的语气安抚着亚斯伯爵。“好钢要用在刀刃上。我会让布雷西亚友军在最佳时机出击的。” “那个托里玛伯爵虽然精神失常,不过他确实有些小聪明或者说是运气。他竟然在听到比兹堡的战例后,这么快就想到了对付飞翼部队的办法。”斌指着敌军解释说:“您瞧敌军中没有人穿戴魔法师专用的魔法袍,飞翼部队暂时无法判断攻击目标。飞翼部队的神秘武器数量有限,不能随意浪费。” “不过,这一战敌军士气并不高,而且他们的进攻方式显然有致命的缺陷。凭我们自己的部队已经足以击败敌军了。在战斗胜利后,我们再借助魔卫和狼牙部队的力量,强行追击逃跑的敌军。那样一定可以最大限度地杀伤敌方的有生力量。” 斌矜持地一笑。“伯爵大人,其实此战即使没有友军的帮助我军也可以取得胜利。必胜的理由有三。” “毕竟与罗德曼家有切肤之痛的只有相邻的拉伊家而已。当比兹堡的降将向敌方首领讲述失败的经历后,敌方联军内部必然会产生不和谐的声音。内部都不能团结一心,怎么可能在战斗中取得胜利呢?此为其一。” “我军新胜,且有强大盟友相助,士气高昂;而敌军计谋失败,盟军重要成员德鲁戈家已向我家投降,士气低落。此为其二。” “对付同样由轻、重步兵实施的协同攻击,防御者拥有进攻者无法比拟的防御作战的优势。此为其三。” 亚斯伯爵皱着眉说道:“虽然如此,可是放着强大的友军不用,我总觉得有些怪怪的。” 斌神秘地一笑。“将友军暂时冷藏有利有弊,不过我认为利显然大于弊。完全依靠友军的力量而登上护国大将军之位,那么罗德曼家对布雷西亚的依赖性就太大,将来在外交中会非常吃亏。再说,以我军自己的力量打败对手,也可以展现罗德曼家强大的军事实力,促使处于观望的领主投向我们。” 斌一边说话一边仔细地观察着战场的情况。向亚斯伯爵解释完之后,他点点头,嘴唇掀动了一下。“嗯,是时候了。” 说完,他神态自若地命令身旁的卫兵升起预定好的红色旗帜。 正当双方徒步士兵们相互厮杀之时,当罗德曼家两翼的指挥官看到预定的旗帜升起来后,便率领着弓箭手们走出了阵地。 弓箭手们向前逼近,从左右两侧快速地向敌人两个翼侧犹豫不决的仆从步兵发射弓箭,迫使这些胆气已灭的仆从士兵退回,与中央集团主力挤在一起。由于前面的士兵不能向前挪动,而同时两翼的部队赶在对方箭雨到来之前向内退缩,这种过于拥挤的情况导致中央的联军士兵产生了一定的混乱。如果处于这种不利局面的不是英勇善战的塞维尔人,恐怕联军部队早已溃败了吧。 第254章 虽然托里玛没有好的办法解决罗德曼军两侧的弓箭手,但是他专门为此而留下了超过兵力总数三分之一的预备队。联军的总指挥托里玛伯爵看到对方的弓箭手走出阵地时不但不惊慌,反而有些高兴。他赶紧命令剩余的部队分成三个部队。两侧的部队攻向离开了坚固阵地的弓箭手,而中路的部队则由托里玛伯爵亲自率领。 当罗德曼包围网联军的预备队出击时,陷入苦战之中的联军士兵看到主旗的移动,不由士气大振。他们纷纷欢呼呐喊。 “总指挥官过来了!” “本阵出击了!” “冲啊!” “杀啊!” 这种局面的变化在斌的算计之中。斌早已派遣狼牙部队迂回到敌方的右侧。敌军右翼的部队即将面临两个方面的攻击,其处境将是非常艰难的。至于敌人左翼的部队,则将要承受魔卫强大得近乎可怕的攻击。斌相信,魔卫部队可以轻轻松松完成穿凿战术。经受穿凿战术蹂躏之后的塞维尔人或许还能会剩下一丁点战斗意志,但是这点士气并不足以支撑他们冲到弓箭手的面前。 然后托里玛伯爵没有想到,斌同样也没有想到,异变突起。魔卫部队刚刚按预定的计划到达罗德曼军的右翼时,随着一声惊天动地的咆哮声,一个地狱烈焰从天而降落在了联军的左翼部队中。紧接着,又是一声怒吼。对联军左翼士兵来说,幸运的是第二个地狱烈焰被及时醒悟的魔法师以结界抵挡了。然而不幸的是,在他们的视线中,出现了两只魔兽。一只魔兽长着双翼,似乎被什么给激怒了,狂吼着朝着联军左翼的一个魔法师飞去。另一只魔兽虽然只是在地上跑,而且在它的身上还有一个人,但是它的速度并不比飞行中的魔兽逊色多少。 在许多联军士兵还没有完全反应过来之前,那一人两兽的奇怪组合已经闯入了联军左翼的部队之中。 这个组合对联军的左翼造成了相当大的破坏。组合中的人是塞维尔人连做梦都想不到的绝世美女。如果不是因为那名美人毫不留情地对联军士兵进行杀戮,或许会有数以百计的贵族或骑士愿意匍匐在那名绝色美女的脚下,请求成为她的骑士。 美女骑着的魔兽被一些见多识广的塞维尔人认出,那是一头极为罕见的猞猁。或许是因为美女面前没有一合之敌,那头成年猞猁完全无法表现出它肉体的强悍。猞猁只好象感冒后不停地打喷嚏那样,不间断地咆哮着并且施展着例如流星火雨、连株火球之类的魔法。空中飞行的那只魔兽则没有人认得出来,任凭在场近两万名见多识广,曾经身为佣兵走遍世界各地的人也认不出那是一只什么样的魔兽。这只魔兽的战果在奇怪的组合中显然是最少的。不过如果以平均质量而论,这只飞行的魔兽显然对目标的选择上最为严格。凡是施展了结界防碍了它的魔法师,全都没有逃过这只小心眼的魔兽的报复。 令人庆幸的是,这个奇怪的组合在成功的吸引了战场上几乎所有人的注意力之后,又从联军左翼部队的包围中杀出了重围。似乎这个奇怪的组合只是想惹一惹麻烦,然后再体验一下逃之夭夭的感觉。 当很多人还在回想刚才发生的荒谬绝伦的事是否是幻觉时,冲在最前面的联军总指挥托里玛伯爵却遭受了致命的一击。一名穿着拉伊家传令兵的士兵突然靠近托里玛伯爵,当托里玛以及他身旁的近卫感觉不对劲时,那名身装传令兵服装的士兵已经成功地将利剑刺入了托里玛的左胸。同时遭受袭击的,还在那张联军的帅旗。军旗的旗杆被拦腰折断,失去依托的绸缎旗帜翩然坠落在掌旗兵身边。 刺客并没有干脆利落地将托里玛伯爵刺杀。然而那名刺客之所以不立即令托里玛伯爵的生命之光熄灭,并非出于什么怜悯。刺客的目的只是为了让伯爵身旁的侍卫赶紧护卫伯爵并浪费点时间了解伯爵的情况,以便自己趁着混乱安全逃脱。从留在伯爵胸膛上利剑的位置看,伯爵能够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托里玛伯爵被侍从们小心翼翼地扶到地上。他在咽下最后一口气之前,用他那漏着气的嗓子含糊不清地绝望诅咒着:“苏哈……,临死前我将所有的仇恨都转向你!……我诅咒你!……就算你跟随胜利者的一边,但是你背叛盟约……这样做必遭天谴!” 托里玛伯爵临死一刻或许是随口的一句话,或许是早已清晰地认识到。总是,他确实说对了:苏哈伯爵的确站在了胜利者的一边。 罗德曼包围网联军在战术上就已经处于了下风。随后,联军总指挥的意外被刺,更导致了联军处于雪上加霜的痛苦情况中。 当比兹堡战役的降将向联军首领述说罗德曼家强大的战力后,当使者阐明罗德曼家只是希望令塞维尔统一起来以便抓住大好时机向外扩张,联军的首领们已经产生了一定的分歧。 联军总指挥官的意外丧生导致了战争天平发生了迅速而明显的倾斜。一些眼见局势不妙的领主开始下达撤退的命令,而一些对罗德曼家态度较为强硬的领主却仍旧大嚷着“进攻”!本来就已经产生混乱的联军的队伍顿时崩溃了。 那种混乱的程度,即使是曾经身为佣兵参加过无数战役,战争经验极其丰富的塞维尔人也未曾见过或是听说过。联军中由于过于拥挤而互相践踏至死、挤压至死的人数,甚至超过了被罗德曼家战士所杀死的人数。某些地方尸体堆积的高度甚至超过了普通人的身高。 虽然立场上是刀戈相见的敌人,但不少罗德曼家的战士见到这种人间惨剧仍旧不免面露不忍之色。斌虽然对于战局产生如此戏剧性的变化稍稍有些意外,但是他显然是不肯浪费这种大好时机。斌冷酷地向各部指挥官下达了全线追击的命令。 虽然恒炎村的战斗从爆发到罗德曼包围网完全溃败只用了大约半个小时的时间,但是整个恒炎村战役结束,却是直到夜幕降临为止。 军功排名第一的是凯迪.卓索图,他率领部队一直冲杀到敌人的前面,杀伤者不计其数,俘虏一千多人。军功排名第二的是休特.哈伯。狼牙部队将所带的弓箭射光之后,为了与魔卫比拼战果,便挥舞着单手长剑进行追击。当战役结束后,狼牙部队的成员大多手臂酸疼不说,他们的单手长剑钝得几乎失去了刃锋。 参加恒炎村战役的联军人数有一万九千余人,而战役结束后估计其死亡人数高达九千七百余人,重伤者一千三百,被俘者六千四百。战役结束后,罗德曼包围网的势力几乎完全被瓦解。 第七部第五章 第五章 大帝麾下出身于高级贵族家庭的直属家臣相当少。 很多人甚至这样认为:至少大帝在鸠格市确认家臣排位时,其直属家臣中真正的上位贵族只有多明戈.马耐斯一人。 马迪尔.哈伯出身于下位贵族家庭,而海若.史麦尔是一个子爵家族的庶出子弟,甚至用出身贫寒来形容也不为过;大小卓索图和皮耶德.康迪分别是草原边缘族人和特姆比斯特人,通常也不被看作是出身于高级贵族家庭;克洛斯、阿拉卡、夏默和拉库里,在臣服于大帝之前则是完完全全的平民身份。 兰丝.艾尔科霍尼克之所以不被算在其中,是因为他的魔导师身份——在爱克斯大陆,魔导师受尊敬的程度甚至超过了公爵,因而艾尔科霍尼克候爵的贵族身份反而常常被人们所遗忘。 其实,除了多明戈.马耐斯和兰丝.艾尔科霍尼克之外,大帝麾下还有另一名出身于高级贵族家庭的家臣:拉西斯.维克。 ——摘自《拉西斯.维克传》 当剑奴一脸平静地回复说已经成功完成任务时,我明白恒炎村战役已经胜利在握了,于是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离开。 骑着小火或猞猁去任何地方都是极为方便迅捷的,可是我和卡特琳娜现在闲着也是闲着,便花了二十枚金币的高价向农家买了一辆牛车,慢悠悠地向苏库市的方向走去。 买牛车的时候,我向剑奴抱怨牛车居然那么贵,结果剑奴的解释倒使我意外地了解了塞维尔缺少骑兵的真正原因。 事实上,想要成为一个成功的佣兵,在能够熟练掌握某种技能的同时往往还需要涉猎别的领域。某些情况下,经验丰富的佣兵常常会需要在弓兵、步兵和骑兵的角色之间进行转换。当然,大多数佣兵即便是骑上马,其本质也只不过是骑着马的步兵,离骑兵的标准还远得很。但是这些佣兵的骑术并不赖,也就是说,只需要提供足够的马匹并加以一定的训练,大多数塞维尔战士都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被训练成为合格的骑兵。 和其他的内陆人一样,塞维尔人同样瞧不上大草原上所盛产的体格较为矮小的伊桑马。伊桑马虽然忍耐力极强,只需要青草和饮用水就足以存活,它甚至可以在只有极少食水的情况下进行长途奔跑。但是伊桑马的短途冲刺速度以及负重的能力,限制了伊桑马成为贵族骑士所钟爱的坐骑——当然,矮小的身材同样也是伊桑马不受贵族骑士欢迎的原因之一。 高大强健的战马价格总是相当昂贵的。由于特殊的军民比例,塞维尔的食物价格比起其他国家总是高出很多。骑士们通常用燕麦这种饲料来饲养战马,因而导致饲养战马的费用高得可怕。从某个方面说,饲养费比购买战马所需的费用更令塞维尔人难以承受。 如果能够让亚斯伯爵登上护国大将军的位置,亚斯应该会投桃报李。 第255章 就算亚斯伯爵成为护国大将军的过程中没有受到布雷西亚的暗助,想要扩张塞维尔的疆域,与其他国家合作同样显得非常必要。由于历史的原因,三大强国都不愿意见到塞维尔的堀起。又由于地理的原因,塞维尔公国最适合的合作对象显而易见是布雷西亚。 塞维尔虽然是佣兵之国,但是他们的兵种结构并不合理。 缺少骑兵自然是一项劣势。虽然训练有素的步兵可以抵挡骑兵的攻击,但是步兵想要攻击骑兵部队却非常困难。由于凯森的关系,布雷西亚军队中的骑兵比例相当高。等凯森从大草原凯旋而归,布雷西亚国内的骑兵比例更是高得惊人。如果能够说服塞维尔人放下身价骑上凯森从草原上带回来的伊桑马,那么布雷西亚与塞维尔的联军之中,将拥有令世人震惊的骑兵部队。 另一方面,由于塞维尔相当缺少魔法师,在大型的战役中会相当吃力。而布雷西亚魔法师在军中的比例虽然并不是特别高,但是西西王是某个特姆比斯特人的族长。几乎每个成年的特姆比斯特人都可以视为一名只注重攻击的魔法师,这样算起来,布雷西亚的魔法师也算是富余。所以说,与布雷西亚进行军事合作是塞维尔最佳的选择。 历史总是有着惊人的巧合。刚与卡特琳娜认识时,也是与她共坐着牛车。当然,两次的情况略有不同。上次是孤男寡女独处,而这回却有剑奴、小火和阿呆破坏我与卡特琳娜之间旖旎的气氛。还好小火进阶后便被视作成年,那只母火焰狮子已经安心地回魔界了。要不然,我和小魔女的周围就有四个气氛破坏者了。 “老公……” 小魔女甜腻的声音在我的耳边响起。这种甜腻得可以令人的骨头都发酥的声音,对男人而言是一种特别的享受。更何况这两个字所代表的含义,更是将我刺激得神魂颠倒。 虽然正在一条通往塞维尔首都的大道上,但是受到那样的刺激,我实在是忍不住了。好在时间还早,况且小火和阿呆总是在牛车附近嬉戏疯闹,普通人根本不敢出现在牛车的附近。原本还觉得带着小火和阿呆有些惊世骇俗,现在我却满意极了。沾小火和阿呆的光,我可以毫无顾忌地对小魔女上下其手。 “什么事啊,老婆?” “别摸,人家好痒。别这样……”卡特琳娜躲闪着我的魔手,却在声音中带出更加性感诱惑的鼻音。“我们这是要去哪儿啊?” “去苏库市。”我毫不疑迟地说道:“恒炎村战役以罗德曼家的完胜而告终。我想罗德曼家过不了多久就会进京。我们去在苏库市等着他们。” 卡特琳娜的声音里增添了一点危险的味道。“你老实交待,为什么帮罗德曼家?是为了浣熊吗?” “不是!!”我坚定而又迅速地否认。虽然卡特琳娜称呼蒂丝的方式令我不太适应,可是我却没有胆量为之辩护。“我之所以打算帮罗德曼家,是因为你安丽丝姐姐决定支持罗德曼家夺取塞维尔的护国大将军。” “安丽丝姐姐决定支持罗德曼家啊?我去见布雷西亚的时候她什么都没跟我说呢。”卡特琳娜小巧的鼻子微微皱了皱,神情颇有些无奈。“那好吧,我们去苏库市等着。看情况帮罗德曼家一把。” 得到卡特琳娜的首肯,我发自内心的高兴,觉得身体一下子都轻了许多。关于蒂丝的问题,我越是解释,小魔女就越是撒娇,醋劲也越大。如果不是借助安丽丝这个盾牌,我恐怕很难安然渡过难关。 接下来的旅程中,我开始后悔自己的决定。上次与卡特琳娜共坐牛车的那段旅行确实是一段无比惬意的浪漫之旅,但是我不该对旧梦重温怀有太大的希翼。剑奴坐在牛车前负责驾驶不说,而小火和阿呆还时不时跑到牛车附近玩耍。虽然卡特琳娜这个娇娆总是逗得我欲火高涨,可问题在于我的脸皮还没厚到敢与卡特琳娜就在大道上真个销魂的地步。想想与安丽丝新婚燕尔的那段日子,那个幸福啊…… 与前者呈鲜明对比的是,与卡特琳娜的这段旅程中,我在天堂与地狱之间不停地轮回。在晚上进入旅馆住宿时,我便进入了幸福的天堂;可是到了白天,而且通常是整整一天白天,我又觉得自己似乎坠入了地狱的深渊。在天堂和地狱之间徘徊的感觉固然相当刺激,但同样也极为痛苦。 不知是经过兰仆改造后缘故还是杀神剑的影响,我的精力总是极为旺胜——哪怕前一天晚上只休息一小会儿;而卡特琳娜身为影剑士,其恢复能力是普通人根本无法想象的。旅程中小魔女近乎疯狂地放纵自己,不停地挑逗我。然而最糟糕的问题在于:小魔女将我刺激得血压狂升,鼻血真流,可是她却固执地守护着那最后一道底线。要知道,如果一名神志清醒的影剑士如果不肯做什么事,是没有人能够强迫她改变心意的。欲求不满的我倍受煎熬。早知如此,我真不该选择坐着牛车去苏库市。 世上毕竟没有后悔药吃。牛车缓缓地行进在比兹堡通往苏库市的大道之上。虽然大道两旁焕发着嫩绿的春意,而牛车上也同样一片春色无边的旖旎情景,但是我的世界却总是恍恍惚惚地旋转着,翻滚着,在天堂与地狱的夹缝间迷迷胡胡地游荡。 这段旅程让我真正理解了什么叫做“痛并快乐着”,这种感觉或许有享受的意思在里面,但又绝对不应该仅仅用享受来形容。不过生性乐观的我总是可以找出让自己感觉好一些的办法。只要一想到塞维尔的第一杀手现在正坐在牛车前为我们驾车,而且在白天总是受到各种荒唐声音的刺激(或许可以说是折磨),晚上又必须忠于职守守护在我们的屋子外面,想必剑奴在这段旅程中已经理解了“郁闷”的真正含义吧。 对于从来没有去过而且不知道具体距离的地方,人们的感觉总会比事实更为遥远。因为人们总是下意识地估计剩下的路还有多远,什么时候才能够到达。但我却不同,因为这段旅途中,我根本就没空去思考诸如距离以及时间之类问题。 抵达塞维尔的首都苏库市时,剑奴长长地抒了一口气。 剑奴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没有什么傲气,不过他确实是个很有傲骨的家伙。剑奴在臣服我之前至少承受过四次七级痛疼。 那是什么概念?!虽然从来没经历过那种五马分尸的痛苦,但是只要想象一下那种情景我都会不寒而栗。别说是承受那种剧痛了,即使只是受到确切的威胁,搞不好我也会投降。剑奴虽然最终被迫臣服于我,可是在我看来他仍旧是个坚毅的勇士——毕竟我施加的手段太过残酷。 对于这样一个身无傲气内怀傲骨的汉子,虽然名义上他是我的奴隶,不过我并没有在他的脸上或额头上刻下奴隶的记号。与乔和凯森不同的是:当初买下乔的时候他便成为了我的家臣;而凯森的身份太特殊,另外,凯森恐怖的实力也使我根本没产生过在他额头上刻字的念头——万一把凯森给惹恼了,说不准他会把我强行按在地上,然后在我脸上写下诸如“凯森的主人”之类的字。 剑奴虽然出于杀手的本能生性低调,但是由于他的名头太大,认识他的人确实不少。如果说有什么比马车夫更令剑奴难堪的身份,那便是驾驶着寒碜牛车的牛车夫。可惜卡特琳娜没有多余的面具了。正如安丽丝所说的那样,即便在神魔两界中那样的面具也是非常珍贵的。据卡特琳娜说,她自己只拥有两张女性的面具,其中一张还慷慨地送给了安丽丝。给我的那张面具,是从我大舅子那儿强行勒索出来的。 当见到苏库市的轮廓时,我宣布放弃牛车步行入城。剑奴清秀的脸上溢出感激之色。由于塞维尔的第一杀手成了别人的奴仆太过惊世骇俗,因而我要求在回到布雷西亚前,剑奴暂时恢复凯尔的原名,剑奴称我为剑先生,称卡特琳娜为剑夫人。 犹豫了一下,出于同样的理由,我还是诵读了咒语将阿呆和小火送回了魔界。虽然我已经不象最初到达塞维尔时那么害怕暴露身份,但是决定权毕竟掌握在安洁儿的手里,况且她确实给安丽丝下了蛊,还是不要太过嚣张为好。 卡特琳娜听到那种称呼似喜还嗔。她先是娇嗔着要求剑奴称自己为剑小姐,可是随即又觉得剑小姐似乎应该是剑先生的女儿。最终只得欲推还休地接受了这个称呼。 我们进城时居然没有遭受任何盘查。守城的士兵们除了对明显带有大宗货物的商人收取进城税之外,对其他的人丝毫不感兴趣。为此我不由地向剑奴提出疑问,他的语气中颇有一些自豪。想想剑奴说的似乎也有道理。有泰坦战士守护的城市,会有谁不自量力去闹事呢? 进入城市后,我发觉苏库市的繁华程度远远超过了我的想象。 亚斯伯爵是塞维尔北方领主中实力最强的贵族,可是作为主城的比兹堡却小得可怜。因为这个缘故,我一直以为塞维尔的首都苏库市会比鸠格市小很多。可是进入苏库市之后,街道上店铺如林的情景令我惊讶不已。 虽然和科洛斯比起来略有不如,但是这种繁华景象至少并不比一年前的沙丝那亚逊色。鸠格市的繁华程度与苏库市简直没得比。 卡特琳娜进入苏库市后就开始兴奋起来。不过我对此早有心理准备。伊莉、卡特琳娜或是安丽丝,只要见到繁华的大街全都会兴奋的。我将这种情况称之为美女逛街综合偏拗症。 不过这次的情况显然有些特殊。苏库市的街道虽然看起来繁华,但是各个佣兵团的办事处和铁匠铺加起来超过了门面总和的七成。 第256章 再除去主道两旁随处可见的武馆,女孩子最喜欢的服饰店、鞋店、珠宝店、小饰物店竟然少得可怜,卡特琳娜不免兴致大减。可是我对苏库市这种奇怪的景象颇为好奇,小美人只好嘟着嘴陪我继续闲逛。 除了苏库市超乎意料的繁华之外,另一件事则更是令我吃惊。苏库市大街上的情景与其他地方绝不相同。在人群中,总是可以隔三差五地看见矮人、精灵,甚至还有兽人。我虽然不是一名旅行家,但是到过的地方确实不少。苏库市大街上这种不同种族融洽相处的现象,我从来没有在别的地方见过。 虽然自己是人类,但我还是必须承认:人类有很大的劣根性。 就武力而言,矮人和精灵远远超过人类。任何一个成年矮人的战力都不逊于普通的剑士,而矮人天生的魔抗力又是人类魔法师所非常头痛的事;精灵的弓箭技巧远远的超过人类,一名优秀的精灵射手甚至可以射中四百米以外的兔子。 可是与贪婪狡诈的人类相比,矮人憨厚朴实,而精灵们又过于热爱和平和生命。自神魔大战之后,矮人和精灵在与人类打交道的过程中不知吃了多少亏。到了后来,往往某个地方的某个人做出了伤害矮人或精灵的事,那么这个地方就很少会再有矮人或精灵出现。 我想,苏库市不同种族融洽相处的现象或许与塞维尔的护国战士有关吧。泰坦巨人同样也不是人类,但是泰坦巨人在塞维尔却被看作神灵。相当重视个人战斗力的泰坦人自然欣赏矮人和精灵甚于人类。以泰坦人作为守护神的塞维尔,将泰坦人的意念作为法律也没什么稀奇的。 虽然卡特琳娜的绝色比大街上所有的女性精灵更为漂亮,但我并没有因此而失去欣赏美女的兴趣。如果不是卡特琳娜正环着我的手臂并且依偎在我肩头,我怀疑自己在大街上同时看到那么多漂亮的精灵美女可能会滴下口水。要知道,欣赏一棵树木和欣赏一片森林是有区别的——无论那棵树木有多么的好。 “森林”的风景真是赏心悦目啊…… 在欣赏美丽精灵的同时,我也欣赏着苏库市街道两旁难得一见的建筑风格。 苏库市是一座极有特色的城市。神魔战争结束后不久,爱克斯大陆上的不同势力为了生存或是发展而爆发了连绵不绝的战争。在一千四百年的漫长历史长河中,有几次大的战乱几乎波及了整个大陆。一些国家因此而灭亡,而一些新的国家在原有的土地上将原先的国家取代。唯一延续至今的只有塞维尔和科洛斯。在苏库市的街道两旁,我们甚至能够看到堪称古迹的建筑物——更令我惊奇的是:这些古老的建筑物仍旧有人在居住。 卡特琳娜对于这种纯粹逛街不逛商店的行为终于感到厌烦了,她不停地嘟囔着,向我表达着要求休息的要求。说起来这个理由真是逊毙了,影剑士逛一会儿街会感觉累? 不过对于卡特琳娜这个小魔女的要求,我向来是不敢怠慢的。 我从来没见过卡特琳娜这个小妮子身上带过钱,而我的身上也只剩下几枚金币了。好在剑奴显然对苏库市相当熟悉,有难题让他解决应该不会错。 听到我的吩咐,剑奴瞪大了眼睛,脸上的表情象是又一次遭受了痛疼蛊的折磨。“既高档又便宜的旅馆?!” 我心安理得重重地点头。“我可是一名公爵呢,因为特殊的情况不能接受国宾的待遇已经够可怜了,不住高档的旅馆怎么行呢?可是我身上没钱了,付不起太多的钱。” 剑奴发觉我完全不能理解羞愧的含义,不禁露出一种处于噩梦之中而无法清醒的表情。 反正已经被鄙视了,我也就毫无顾忌地说出了此刻心中最大的愿望。 “如果你能够找到一家高档而且还不收钱的旅馆,那自然更好。” 第七部第六章 第六章 如果说夏默.格里恩是兰特大帝麾下隐匿于黑暗的家臣,拉西斯.维克则是藏身于灰幕之后家臣。 拉西斯的父亲是法兰西斯王国的一名子爵。在父亲的影响下,拉西斯从小就喜欢充满冒险的航海生活。在四王之乱期间(后世绝大多数历史学家认为应称之为三王之乱,但是兰特大帝在位期间,此事件的官方称呼为四王之乱),拉西斯的家族不幸遭受牵连,拉西斯本人被迫沦为海盗。 艰苦、危险的海盗生涯,锻炼了拉西斯的坚强意志和强健的体魄。当赖福村大捷的消息传到拉西斯的耳中之后,他意识到:为家族复仇的可能已经出现了。 1419年早春,隶属于法兰西斯的布里斯公国爆发了著名的马鲁村奴隶起义。当时,法兰西斯国王阿科尼奥七世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投入到镇压玛哈亚公国的独立战争;另一方面,阿科尼奥七世的王位受其弟罗格亲王强烈威胁。拉西斯.维克趁此时机在布里斯公国登陆,援助奴隶起义军。拉西斯所率领“黑衫军”于布里斯公国西部登陆后,直扑首都托尔市。 拉西斯指挥出色,“黑衫军”英勇无畏。他们以少胜多,一举攻克托尔市。在收编奴隶起义军后,拉西斯.维克只花了三个月的时间就占领了整个布里斯公国。 ——摘自《拉西斯.维克传》 剑奴沉默了好半天,终于下定了决心。他象是放弃了一个千斤重担似的长舒了一口气,脸上的愁容一点儿一点儿的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很轻松的表情。 剑奴挺直了背,或许是因为作贼心虚的缘故,我总觉得他的声音里略微带着一点嘲讽的味道。“剑先生,我知道一个地方非常高档。” “……最重要的是,不需要付钱。” 看着剑奴清瘦而坚定的背影,我颇为迷惑。 我所说的高档而又便宜,只不过是比“物廉价美”稍稍夸张一点的要求。虽然找一间能够符合我公爵身份,而住宿费只需要几枚金币的旅馆确实过于困难,但是剑奴曾经在苏库市生活了几年,解决这个问题应该不会太难。既“高档又不要钱”的要求,其实只不过是说上一说,我根本就没指望会有这种好事。 管他呢,想不明白就不想了。反正剑奴是绝对不会背叛我的。 剑奴埋着头一个劲地往小巷子里走,他毫不迟疑地在狭窄的街港之中拐来拐去,显然对这一带非常熟悉。不一会儿,剑奴将我们带到了一幢破旧不堪的房子前,平静地对我说道:“就是这儿了。” 我仔细地盯着眼前这座没有任何标记的建筑物,又犹犹豫豫地向四处张望。面前的建筑物虽然占地非常广,但是它的外表看起来甚至比苏库市中心大道上堪称古迹的建筑物更加破残。至于周围,则是一圈破旧而又拥挤的小房子。如果这座建筑物是旅馆的话,它的收费确实应该非常便宜——假如剑奴认识旅馆的老板,那么能够免费也不稀罕——塞维尔第一杀手的朋友免他顶多几枚银币的住宿费,有什么稀罕呢? 可是问题在于:一名体面的贵族能够在这种地方住吗?更何况我还是一名公爵呢! 当我正在腹诽剑奴的办事能力时,剑奴走到那扇木门前开始神情严肃地有节奏的敲门。大约过了半分钟之久,沉重的木门终于缓缓地打开了。 开门的是一个老头子,白发苍苍,但是很精神。老头子瞟了我们一眼,一脸冷漠地站在大开的木门旁边,什么话也不说。 剑奴回过头恭敬地对我说道:“剑先生,请随我进去吧。” 言毕,剑奴往门内走去。 老头眼中精光一闪,微微露出惊讶之色,不过他很快就将惊讶之色敛去,重新摆出一副万事漠不关心的模样。 卡特琳娜孩子气地摇着我的手臂,高兴地对我讲述她的新发现。“这座房子里的人都会格斗技或是魔法,其中还有一个人实力和剑奴差不多呢!” 我不想泼卡特琳娜的冷水。五十米以内的情况我都知道,所以在看见眼前的老头之前我就早已知道事情并不简单了。一名普普通通开门的老头子都拥有风剑士的实力,这屋子的主人当然不简单。 无视老头子露出的骇然之色,我温柔地轻拍卡特琳娜柔软的小手。“我们也进去吧。看来凯尔为我们找了个不错的地方呢。” 走进屋内,我这才发现屋里屋外的差别之大。这样一座从外表看起来象是几十年都没有进行过任何整理的别墅,里面给人的感觉却是金壁辉煌。屋内的墙壁上贴满了金箔,而且金箔还被精心得雕镂成漂亮的花纹。整个大厅的屋顶都是由绘着彩色花纹的半透明的玻璃制成,那些彩色花纹构成了一个简单的魔法阵,在屋顶的位置建立起一个空气之盾,用以保护屋顶脆弱的玻璃。阳光从房顶笔直照射下来,给屋子里所有的东西都染上了一层漂亮的金色。 正在琢磨着回到布雷西亚后是否应该将公爵府也改建一下,柜台后面发出了夸张的惊呼声。“瞧我看见了谁?真不敢相信,这不是凯尔先生吗?” 一个比矮人高不了多少的矮胖子从柜台后面跑了出来,热情地对剑奴说道:“您终于回来了。事情还顺利吧?” 剑奴似乎和这个矮胖子的关系不错。虽然矮胖子的言语应该会触及到剑奴的隐痛,但剑奴的神态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他笑骂道:“好奇心害死猫。朱古力,总有一天团长会因为多嘴饶舌而被割掉舌头。别废话了,两套贵宾房。” “两套贵宾房?”矮胖子的眼珠朝着我们骨碌骨碌地转,总算硬生生地止住了过分的好奇心。“一号贵宾房还为您留着,不过二号和三号贵宾房已经有人了。 第257章 为您的朋友安排四号贵宾房可以吗?” 剑奴的语气变得严厉起来。“为我的朋友安排一号贵宾房,我住四号!” 叫作朱古力的矮胖子偷偷作了个咋舌的小动作,对我和卡特琳娜说道:“尊贵的客人,请您跟我来吧。” 剑奴摆摆手。“不必了,我带……剑先生去一号房就行了。” 言毕,剑奴向我作了个暗示,昂首向楼上的贵宾房走去。 进入一号贵宾房,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房间正中一张宽大而华丽的软床,左右两个柔和的明灯承担了室内的照明。地下铺着又厚又软的羊绒地毯,踩在上面就像是踏上了白云之端。房内隐隐流动着沁人心脾的幽香,那种特殊的幽香应该是涎龙香所散发的气味。涎龙香是一种极为昂贵的香料,高昂的价格使它成为王公贵族才能享用的奢侈品。离开布雷西亚后,我已经好久没有闻到这种香料了。 我犹豫了半天,终于将心中的疑问提了出来。“凯尔,这间房间真的不要钱吗?” 剑奴脸上的肌肉扯动了一下,一本正经地解释:“您放心,一个铜板也不用。” “这座房子是属于炎龙佣兵团的产业,而我恰巧是炎龙佣兵团的供奉。作为供奉,我有权免费享受佣兵团的所有服务,甚至还可以带朋友来这儿接受免费的服务。” “哦?”当这个什么炎龙佣兵团的供奉可以罗德曼家的供奉好多了,居然可以免费享受这么好的服务。比兹堡哪有那么好的房子? “佣兵团的供奉待遇怎么会这么好?” “佣兵的收入固然高,但是其社会地位却相对较低。一些拥有贵族身份的高手因为身份的原因不愿意成为佣兵,而没有爵位的平民如果拥有了高强的实力,想要得到掌权者的赏识因而获得爵位同样是非常容易的。佣兵团为了壮大自己的实力,自然需要付出相当的代价让供奉和高级贵宾们满意。” “如果一个供奉总是带朋友来这里,炎龙佣兵团岂不是亏大了?” 剑奴哭笑不得。“主人,义务和权力是相对应的。如果某个供奉只索取而不付出,那么团长自然会解除这位供奉的职位。而且这样一来,这位供奉从此将无法再在佣兵界立足。” 拥着卡特琳娜坐在宽大的软床上,我的好奇心大盛。“除了可以享受免费的服务外,炎龙佣兵团的供奉还可以享受别的什么福利吗?” 剑奴迟疑了会儿,回答说:“除了固定的薪水外,供奉还可以提出各种各样的要求,佣兵团通常都会尽自己的能力满足供奉的要求。不过,供奉如果提出的要求太过荒谬或是超过了他能够为佣兵团作出的贡献程度,佣兵团也会拒绝。” 我摸着下巴思考了一下,试探地问道:“我身上只剩下几枚金币了,你能不能向佣兵团先借一百枚金币?” 剑奴失笑。“主人,请容许我先问您一个问题,您知道炎龙佣兵团吗?” 我毫不惭愧地摇头。正如剑奴所说,佣兵的社会地位并不高。身为上位贵族,我从小接受的教育中并没有关于佣兵的知识。 “炎龙佣兵团是佣兵排行榜上排兵第三的超级佣兵团,实力自然可想而知。”剑奴的脸上浮现出淡淡的骄傲。“身为炎龙的供奉,我可以在任何设有炎龙佣兵团办事处的城市,向当地的主事者提出三千枚金币以下的要求。” “和大多数佣兵团一样,炎龙佣兵团同样将总部设在苏库市。在苏库市,我只需要向楼下的朱古力提出要求,三个小时之内他就会将三千枚金币交给我。” 我的心情一下子变得灿烂起来。虽然并不象阿拉卡那样贪财如命,但是自从十七岁离开故乡后,我就深知了这样一个道理: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的。 在我看来剑奴的脸变得更加顺眼了,因为他一下子就为我带来了三千枚金币。 “你去将三千金币全都取出来。”我乐不可支。“我现在终于有一种富翁的感觉了。呵呵,我已经穷了好久了,现在终于可以享受一下数金币数到手酸的感觉了!” 卡特琳娜扑哧笑出声来,轻拧我一下。“你怎么这么财迷啊?” 与生气的时候拧人的动作不同,当卡特琳娜高兴的时候拧得很温柔,给我一种打情骂俏的温馨感觉。 我狠狠地搂住卡特琳娜,如果不是因为剑奴仍旧待在房内,我肯定会以雷霆之势将她压倒在床上——假如她不反抗的话。 “我哪是财迷了?!没有钱,你吃什么,穿什么?” 卡特琳娜吃吃地娇笑。“你当我傻啊,现在我已经明白钱的用处了。你是布雷西亚公爵,钱对你还有什么意义?” 我作出无奈的表情。“小姐,我现在是一名落难的公爵,没钱可是不行的。” “主人……”身后传来剑奴迟疑而且略带伤感的声音。“鉴于现在的特殊状况,我已经打算过几天正式退出炎龙佣兵团了。只是带朋友来享受几天免费的服务还没什么,如果现在向炎龙佣兵团提出三千枚金币的要求,会被炎龙佣兵团视作恶意行为。或许以后会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尽管卡特琳娜象八爪鱼一样紧紧地缠着我,不过我终于还是以无上的毅力保留了相当程度的理智进行思考。 佣兵团的实力再怎么强也有个限度,除非是被逼到了绝路,否则佣兵团是不会与国家进行对抗的。不过不必要的麻烦确实应该尽量避免。 “兰……剑,你在干嘛?”卡特琳娜那充满诱惑的声音再一次在我的耳畔响起。 “我得想个绝妙的好办法:既能得到那三千枚金币,又不至于惹出麻烦。” “那你想出来了吗?”小魔女慵懒地打了个哈欠。“想出办法我们好快点睡觉。” 除了用言语挑逗之外,小魔女还用肢体语言对我发出强烈的信息,弄得我心猿意马。 在思维变得恍惚之前,我总算勉强从众多的思绪中找出了一个确实是“既能得到那三千枚金币,又不至于惹出麻烦”的办法。 “剑奴,你还是去领钱吧。我想出办法了。” 剑奴闻言准备退出房间。然而在退出门口的那一刻,剑奴转过身来迟疑地问道:“主人,您可以告诉我那个办法吗?” 第七部第七章 第七章 阿科尼奥七世尽管心胸狭隘,也曾经因为性格方面的原因而在关键的时刻犹豫不决,因而在战争中丧失良好的战机。但大体而言,阿科尼奥七世仍旧属于较为合格的君主。与法兰西斯历史上诸多前任相较而言,阿科尼奥七世的综合表现虽然并不特别优秀,不过也不算特别差。有些历史学家认为,阿科尼奥七世之所以获得了“法兰西斯末代皇帝”这种不名誉的称号,仅仅是因为他的运气不佳罢了——既然与统一大帝兰特处于相同的时代,那么背上那种尴尬的称号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了。 在那些历史学家看来,阿科尼奥七世失去他的王国是历史的必然。 事实果真如此吗?我并不这样认为。 必须承认,一个合格的皇帝确实不能将皇位的安全仅仅建立在他人的忠诚上。萨弗斯、史蒂夫、迪亚斯、海尔默在法兰西斯五虎将中排名分别为一、二、四、五,这四位法兰西斯最优秀的将领却都是阿朗佐亲王的直属家臣。法兰西斯最富庶的土地,也在阿朗佐亲王的名下。虽然阿朗佐亲王出国避祸这一选择相当明智,可是他在附属公国塞斯所作的一切,反而为自己带来了更大的麻烦。击败英格兰尼的征西元帅扎吉.雷洛公爵率领的大军,为阿朗佐亲王带来了巨大声誉的同时,也使阿科尼奥七世对他产生了更大的疑虑。 其后,阿科尼奥七世逐步展开了针对阿朗佐亲王的行动。 我可以理解阿科尼奥七世对阿朗佐亲王所作的一切。但是阿科尼奥七世选择的时机却值得商榷。如果阿科尼奥七世并不是那么急迫地对阿朗佐亲王下手,那么随着后来局势的变化,想必阿科尼奥七世会改变攘外必先安内的想法吧。 ——摘自历史学家史瓦.克隆所著《论历史发展的偶尔性》 “把阳狂交给我,然后将左手伸出来。” 剑奴依言将阳狂交给我,继而将左手伸直,一脸莫名其妙的表情。 剑光一闪而逝,当两道剑痕的残迹似乎还存留在空气之中时,剑奴和我的左手掌心已经分别出现了一道伤口。为了避免珍贵的血液白白浪费,我赶紧将自己的伤口与剑奴的伤口完全贴合。 对于这一剑的效果我颇为满意,于是忍不住自吹自擂:“啧啧,瞧见没有。虽然无法施展斗气了,可是我的剑法仍旧是帅得一塌胡涂。” 卡特琳娜没有说什么,不过那娇小的瑶鼻却轻轻皱了皱,仿佛有些不屑。 剑奴闭着眼睛想了想,然后猛然睁开双眼。“主人,您真的无法施展斗气吗?那一剑的速度,不加持斗气怎么可能达到呢?” “这你就不懂了。” 使一名幻剑士感叹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不免有些洋洋得意。 “身体的柔韧性和各部位的协调配合能力是很重要的。别看只是简单的两剑,可是不施展斗气而施展出这两剑,需要腿、腰、肩、臂、腕作出最佳的配合才能达到这样的效果。你只是幻剑士,这种技巧也只有影剑士才可能施展的出来。” “主人……”剑奴有些吃吃艾艾地问道:“已经是影剑士了?” 剑奴虽然已经达到了高阶幻剑士的阶段,但是这已经是大多数幻剑士一生中所能到达的最高阶段。 第258章 想要由幻剑士变为影剑士,仅仅依靠努力是绝对不够的。黄金骑士和幻剑士想要成为圣骑士和影剑士,除了需要付出常人难以想象的努力外,绝佳的天赋同样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仅仅是努力和绝佳的天赋倒也罢了,最令黄金骑士和幻剑士感到痛苦的是:成为圣骑士和影剑士的过程中,运气这种令人捉摸不透的东西也起着关键的作用! 历史上很许多黄金骑士和幻剑士自小就拥有天才的名声,别人也相当肯定他们横溢的才能。这些人为了成为圣骑士或影剑士付出了艰辛的努力,流了无数的汗水,可是最终却仍旧无法达成自己的目标。 因为这样的原因,剑奴露出既震惊又羡慕的表情也就非常容易理解了。 我想了想,不由有些困惑。对于格斗技巧的理解以及身体的协调性确实有了无法估计的进步,可是这一切都是杀神剑的功劳。那个什么所谓的融合到底是什么,我确实不明白。卡特琳娜只是知道融合期间存在无法施展斗气和魔法的事实,但是她也不清楚融合的实质。 “我所修练的斗气是走骑士那条线的,步战格斗技巧并不逊于同级剑士系战士是另有原因的。” 先一本正经地纠正剑奴对我的误解。白马王子可不是指牵着白马的王子,那是指骑着白马的王子!仅仅只因为这个原因,我也要坚定地捍卫自己身为骑士的形象。 “我现在的情况很特殊。虽然在意识方面以及身体的协调性方面可能达到了影剑士的标准,但是我却无法施展出斗气。所以不能说我已经达到圣骑士的水平了。” 感应中,那只蛊母已经回到了我的体内。 我看了看自己的掌心,又看了看剑奴的掌心,不禁一乐。 “卡特琳娜,你看我的手!一点伤痕都没有了。” “肉身自我修复嘛。这算什么?”卡特琳娜不服气地噘着嘴:“我也会。” 剑奴运用圣斗气止住伤口流血的同时好奇地观察我的掌心,插言嚷嚷道:“这种伤口瞬间恢复的情况也是影剑士的特征呢!” “圣骑士!”我不满地纠正道:“我是单纯的骑士系战士,只注册了见习骑士的资格。如果你认为我的实力达到了某种阶段,请用骑士系的称号来称呼。” 剑奴呆了一呆。“请?” 随即剑奴露出苦笑的表情。“我刚刚勉强适奴隶的身份,您突然对我说出敬请,我还真是不习惯呢。” “知道我刚才干了些什么吗?” 虽然是对剑奴提出问题,可是我的目光却狭促地盯着卡特琳娜。在武力上超越卡特琳娜实在太难了,所以只要一有机会,我便会想办法在其他方面难住小魔女,以便挽救我那可怜的男性自尊。 卡特琳娜孩子气地摇摇头,很配合地表现出好奇的表情。 看到剑奴也沉默地摇头,我装出高深莫测的模样。“这便是‘既能得到那三千枚金币,又不至于惹出麻烦’的好办法。我已经决定解除你的奴藉了,所以清除了对你的限制。你既然拥有自由之身,自然可以领取那三千枚金币了。” “现在你自己感觉一样,拥有自由的那种感觉是不是特别好?现在我正式向你提出成为萧家家臣的要求,侍大将的位置虚位以待,希望你能够接受。” 剑奴呆呆地看着我,似乎由奴隶恢复为自由人太过突然,因而一时反应不过来。 “操你奶奶!” 剑奴突然激动起来,兴奋地大声嚷嚷,唾沫几乎溅到我的脸上。 面对这种情况,我和卡特琳娜面面相觑。难道说这件事对剑奴的刺激太大,他一时承受不了因而疯掉了? 不过剑奴接下来的举动却证明最糟糕的事情并没有发生。他深深地吸气,用以平复自己的心情。 我从来没想到剑奴居然可以绽放出这么灿烂的笑容。 “主人,自从被您俘虏后,我在心里偷偷骂您也会产生疼痛的感觉。可是刚才您说释放我的自由后,我忍不住试了试,偷偷骂您果然不再疼痛了。”他咧开嘴象个孩子似地笑着。“现在我当着您的面骂也不疼痛了!” “我偷偷骂您,你应该可以理解吧。不过现在我既不是您的奴隶,又不是您的家臣,这样应该也不算什么大事。”由于高兴,剑奴一反常态的象个激动的小孩子。“您千万别介意,我一时太兴奋了。” “谁愿意成为一个奴隶啊?我又不是傻子!” “对了,我十分愿意成为您的家臣。罗德曼家与布雷西亚联系以便发展,而我却能够直接成为您的家臣,其发展的空间还要大些,我干嘛拒绝?” “还有,按道理说收服我这样的幻剑士应该是很难得的,您为什么突然释放我自由?总不至于真的是为了那三千枚金币的缘故吗?如果您真的那样想,那可太伤害我的自尊了,我的身价总不至于只值三千枚金币吧。再怎么说我也是个幻剑士,无论投靠哪个国家也是万金难求的人材。” 看着兴奋得语无伦次的剑奴,我深刻地理解了剥夺一个人的自由是一件多么残忍的事。 “你那‘穷凶极恶’的绰号是怎么来的?” 剑奴的笑容僵在脸上,他略带尴尬地解释:“有一次我偷偷俘虏目标人的亲卫然后将之杀掉,剥下了他的面皮后戴上,装成身负重伤而又急着回到到目标身旁报讯的模样,顺利接近目标进而杀之。很多人无法接受我的这种刺杀手段,所以我便获得了‘穷凶极恶’的绰号。” 剑奴耸耸肩。“我又不是活剥了那名亲卫,死人反正是感觉不到任何疼痛的,这哪里算得上穷凶极恶?不过杀手这一行是‘宁叫人怕,莫让人爱’。所以我也就欣然接受了这个绰号。” 我了解地点点头。“这些天相处下来,我认为你这个人本质不错。对你这样的人施展那种残忍的手段,马迪尔知道了肯定会批评我的。所以我早就想过解除你的奴隶契约。那三千枚金币正好是个契机,我便解除了对你的限制。” “马迪尔?马迪尔.哈伯?” 看到我点头,剑奴仿佛有些不敢置信。“您是因为马迪尔.哈伯的缘故而释放我自由的?” 卡特琳娜对我的回答也同样产生了怀疑。“兰特,你害怕自己的家臣?” 几乎象被踩到尾巴的猫一样跳起来,我大声否认。“怎么可能呢?我怎么可能会害怕自己的家臣?!” 卡特琳娜充满怀疑的目光沾在我的脸上,明明白白地表达出已经看出我在虚张声势的意思。 毕竟底气不足,与卡特琳娜对视了几秒种后,我得出结论:卡特琳娜得到不这个问题的真实答案是绝对不肯罢休的。无可奈何之下,我只好不情不愿地承认了事实的真相。 “你不知道哈伯家那条该死的家训:想要成为优秀的家臣,未必一定要将主公的命令放在第一位,但必须要将主公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马迪尔严格地以骑士守则为标准约束自己也就算了,他还非要我的一言一行成为家臣们的楷模。收服凯尔的手段太过残酷,马迪尔肯定会为此而严谏我。就算现在不释放凯尔自由,等回到布雷西亚后白白被马迪尔批评之后,还是得释放凯尔。” “既然无论如何都必须释放凯尔自由,我干嘛非要听马迪尔的批评呢?”转过头看着凯尔,我郑重地吩咐道:“以后遇见马迪尔可不要告诉他我收服你的手段。就说你被我英俊潇洒、玉村临风、英明神武的形象所折服,因此自愿成为我的家臣。” 凯尔的眼中露出深深的向往,随即释然一笑。 “近来爱克斯大陆上名声最响亮的已经不是四大公子,而是主公您了。作为佣兵,我其实对您的情况了解的不少。听说您在拥有兰丝、凯森、皮耶德作为家臣之后仍旧确定马迪尔为首席家臣。” “兰丝的魔导师尊号虽然被褫夺,但是他的魔法能力却丝毫不受影响;凯森身为草原边缘族人,因而未曾获得圣骑士的封号,但是在卡敖奇之役后,全大陆的人都知道了这样一名拥有圣骑士实力而又曾是您奴隶的名将;皮耶德是黄金骑士的同时还是一名龙骑士。” “您将马迪尔的地位安排在三人之上,许多人都认为这是您不够公正的表现。可是此刻,我却深以成为马迪尔的同僚为荣。” 我佯作生气。“你干嘛不说以成为我的家臣为荣?” “我同样以成为您的家臣为荣。不过您是使我成为奴隶的人,而马迪尔却是使我恢复自由的人。” 凯尔的脸上露出愉快的笑容。“请允许我更感激马迪尔一些吧。” 我摆摆手。“好了好了,将来你有的是时间用来感激马迪尔。现在你还是去楼下将那三千枚金币取上来吧。我要数金币玩!” 凯尔哑然失笑,面带愉快的笑容转身离去。 解决了一个困扰了我好些天的难题确实令人高兴,不过我很快就遇到了扫兴的事。 原本打算让凯尔将金币全都扔在那张华丽而又宽大的床上,以便体验那种趴在柔软的床上数金币的感觉。可是卡特琳娜嫌睡在金币上面硌得不舒服,不许凯尔按我的吩咐做。凯尔这个家伙刚刚脱离奴籍成为我的家臣,马上就象阿呆、小火那样叛变了。他二话不话,按照卡特琳娜的命令将装着金币的小箱子放在地上,然后迅速退出了房间。 虽然卡特琳娜用力地撅起红艳的双唇表达强烈的不满,不过我仍旧冒着被拧的风险坐在地板上玩起数金币的游戏起来。在绝世美女与金钱的选择中,我暂时站在了金钱的一边。 第259章 其实这也不能怪我:在特别的情况下,人会产生一种叫作饥渴的心态。三个月前我为了区区一枚银币的月薪而悲惨地沦落为宠物饲养人,此刻一箱子闪闪发光的金币,对我确实有着莫大的吸引力。 卡特琳娜感觉自己的魅力受到了威胁,因而大发娇嗔。在魅力失去以往的效果后,小魔女开始对我实施武力的威胁。在倒计时的最后一刻,我果断地将三千枚金币全部从箱子里撒在地板上,然后用肢体语言努力讨好小魔女。 在肢体纠缠的过程中,我的注意力逐渐转移——因为我们的衣服变得越来越少。 小魔女充满魅惑的体香与涎龙香那种沁人心脾的幽香奇妙地混合在一起,令嗅觉感受到一种至高无上的享受。 屋内的明灯散发出柔和的光芒照在金币上闪烁发光,使得小魔女曼妙得令人血脉贲张的雪白身躯染上一层淡淡的金色光辉。在欣赏美妙身躯的同时,眼角的余光还能看见散落在地板上可爱的金币,我唯一不满的只是:可惜不能多长出几只眼睛。 如果能够施展魔法,那么此刻我最想施展的便是静音魔法。小魔女的呻吟声即便是凯尔那种意志力极为坚定的人也几乎无法忍受。此刻作为最大的受害者,尽管小魔女的呻吟声听起来显出一种楚楚可怜的味道,然而我却坚决不肯宽恕她——谁叫她带着鼻音那么哼哼唧唧地呻吟? 好在遭受异样刺激的我仍旧保持着一丝清明的理智。否则,卡特琳娜圆润的耳珠、滑嫩的香舌、樱桃般诱人的乳头,就不会仅仅只是遭受舔或吮吸的待遇了。一个失去理智的人绝对忍受不了这种香甜的诱惑,搞不好真的会一口吞下去。 与安丽丝不同,卡特琳娜开放得多。安丽丝总是被动地苦苦防守阵地,而卡特琳娜却在“战斗”中胆大包天地进行反击,居然与我有守有攻。缠绵中,手指、手掌、嘴唇、牙齿、舌头轮流上阵。交战极为激烈。随着时间的流逝,我终于占据了上风。继“高地”彻底陷落后,卡特琳娜极为关键的“要塞”也随即宣告失守。看到时机成熟,我调动大军发动起最后的总攻。卡特琳娜的整个防线终于崩溃,只得彻底投降。由于战斗过于激烈,肉搏战的双方在体验异样快感的同时,体力却的消耗却极为剧烈。 嗅觉、视觉、听觉、味觉、触觉五个方面同时感受着无可比拟的享受。在最后那美妙的一刻,我和小魔女同时进入了高潮。 为了制服小魔女,我甚至没有留下任何体力作为预备部队。当卡特琳娜失去知觉昏睡过去的时候,获得惨烈胜利的我也因为体力不支而旋即投入了睡神的怀抱。 第七部第八章 第八章 当阿科尼奥七世终于作出对布里斯公国出兵的决定时,拉西斯已经率领“黑衫军”和奴隶起义军完全占领了布里斯公国。 相对于法兰西斯大军的姗姗来迟,拉西斯率领的军队已经作好了完善的战斗准备。 虽然两军的人数、装备以及训练有相当大的距离,但是“黑衫军”和起义军在拉西斯的领导下,依托托尔市附近复杂的地形进行了殊死抵抗。法兰西斯军花了两个月时间,依然没能完全占领托尔特别行政区。 在此期间,西西王率领的玛哈亚独立军发动了春季反攻,给予了玛哈亚境内的法兰西斯军重创;五月下旬,塞斯、克里根等附属公国相继宣布独立;六月初,罗格亲王发动叛乱。 八月份之后,法兰西斯军再也无力向玛哈亚、布里斯等公国发动大规模的进攻。法兰西斯的国势就此开始走下坡路。 爱克斯大陆的争霸格局,在托尔战役之后悄然发生了改变。 ——摘自《拉西斯.维克传》 蒂丝从小就喜欢学着男孩的模样爬树、打架。 十六岁的时候,亚斯伯爵为蒂丝的双胞胎哥哥亚瑟举行了成年礼的仪式。在仪式的最后,亚瑟骑上战马、穿上铠甲,与一名全副武装的骑士进行比武。与正规的骑士决斗不同,大道的中央被一道一米多高的篱笆隔开。双方伏在马上,伸出套着长木塞的矛枪,在距离六十米至八十米的距离上开始冲锋。 这种比武其实仅仅是一种形式罢了。与成年的领主继承人比武的骑士通常是经验丰富的忠厚长者。这种比武,成年的小领主被击落下马固然不好看,如果那名陪练的骑士被击落,那便意味着他的骑士生涯基本结束。 亚瑟漫不经心地对着对方的盾一枪刺过去,然而在下一刻,他受到一股巨大的力量撞击,结果从马上摔了下去。六岁的时候,亚瑟和孪生妹妹爬树,被顽皮的妹妹从树上推了下去。那种脸朝下直挺挺地跌在地上,在恢复呼吸之前片刻之间的难受感觉,与亚瑟此刻的感觉完全一样:呼吸停止、不省人事、恶心。 亚瑟羞愧得想要死去——特别是对手取下头盔,金黄色的秀发象瀑布一样倾泄而下。接着,亚瑟听到极为熟悉的清脆的娇笑声。 继极度的愕然之后,四周看台上的男士们发出了爆笑,而女士们则纷纷以扇子遮住了嘴。 将亚瑟击落下马的,正是他的孪生妹妹蒂丝。这个连罗德曼家的家主也无能为力的肇事者,亚瑟除了自认倒霉外还有别的选择吗? 蒂丝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孩子。在她的世界中,父亲的纵容和长兄的溺爱,使她的生活精彩而又滋润。在整个罗德曼家,每个人都喜欢蒂丝——当然,偶尔也会有些人会觉得头疼——比如那个比她早出生半个小时的哥哥亚瑟。 蒂丝总是认为自己虽然是女性,却并不会比男性逊色。然而当她终于如愿真正上了战场之后,蒂丝却完全改变了自己以前的观点。 还没有真正进行战斗,蒂丝就已经异常的紧张了。令蒂丝感到吃惊的是:当她看到身旁的剑时,竟然产生了一种安全的感觉。幸好在这特殊的时刻剑正在蒂丝的身旁,要不然,蒂丝怀疑自己或许会忍不住尖叫起来。 敌人在东城方向的进攻计划已经被剑扼杀在襁褓中了。后来,剑又去负责抵御西面敌军的进攻了。 当蒂丝从眼角的余光中发现剑弓着身子跑过来的时候,她高兴极了。虽然剑以一种不怀好意的亲切语调吓唬着蒂丝,但确认剑确实解决了西城的敌人后,蒂丝高兴得几乎要跳起来。 小火也跟着剑一起来了。准确地说,小火是攀着剑的小腿象死狗一般被拖着来的。攀着剑的小腿的小火半眯着眼睛,似乎沉浸在一种兴奋愉快的感觉中。可是当话题的重心转向小火之后,小火听出剑正在谈论它刚才所受的伤,便歪着脸向蒂丝伸出右爪抽泣起来。它抽抽搭搭地发出“呜呜”声,显出一副非常伤心的模样。 蒂丝轻言细语地安慰小火,好不容易才成功地令它安静了下来。 在随后的战斗中,剑的表现令蒂丝惊叹。塞维尔的第一杀手“穷凶极恶”居然在与剑对敌的时候自己昏倒了。而在守城的过程中,剑率领着战士们成功地击退了十倍于己的敌人多次进攻。 在战斗的间隙,蒂丝总是忍不住用眼角的余光偷偷地瞟着剑。那个与众不同的提姆比斯特人,令蒂丝感到一丝受呵护的幸福感。虽然父亲和乌尔里都不在身旁,可是蒂丝的心里再也没有那种恐惧的感觉了。 每次打败敌人的进攻,剑的脸上总会现出一缕的欣喜笑容。看到那种阳光式的开朗笑容,蒂丝甚至不再觉得充满痛苦和死亡的战场是可怕而又恶心了。 守城的战士们身上都沾满了血迹,有些是自己的,而更多的则是敌人的。只是剑是那么的与众不同。在攻城战中,剑所杀死的敌人最多,但是他的身上却永远是一尘不染。同样是杀敌,剑的动作却带有一种洁癖的美感。剑在所杀死的敌人身上,总是近乎吝啬地只留下一道浅浅的伤口:要么是咽喉,要么是太阳穴,要么是心脏。剑懒得不可思议。他仿佛不愿意浪费任何力气,所有的伤口都只能刚刚致命。伤口之浅之细,甚至令流出的血无法溅在施害者的身上。 每次打退敌人疯狂的进攻后,战士们全都疲惫不堪,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就地坐下,靠在城墙边上休息。有些战士甚至靠着同伴的尸体上打着瞌睡。只有剑仍旧象往常那样神采奕奕。 或许是出于关心,或许是出于别的什么原因,蒂丝不由自主走到剑的身旁,建议他先休息一会儿。剑溺爱地捋着蒂丝散乱的秀发,眼中充满了温柔。剑的眼神令蒂丝产生一种冲动,恨不得变成一只小猫依偎在剑温暖的怀中,接受他的爱抚。那种念头不停地冲击着蒂丝的情感防线。由于心潮汹涌的缘故,她那白皙的脸庞染上了一层红霞。 那一刻,蒂丝怀疑自己已经爱上了这个流浪至此的提姆比斯特人。 可是此时,蒂丝却恨起剑来了。他的为人多么卑鄙啊!蒂丝好几次都几乎被他吻了——她甚至差点忍不住主动吻去他——在这之前,蒂丝还一直为自己不够大胆而后悔呢。 剑确实是太卑劣了!剑居然没告诉她,他已经有了一位叫卡特琳娜的未婚妻。更可恨的是,剑的未婚妻居然那么漂亮!相比之下,剑扬言想要使护国战士成为他的奴仆反而并不重要了。 然而那一天蒂丝所遭受的刺激并没有结束。那名叫卡特琳娜的女子在会议厅内露了一手。蒂丝的格斗水平并不算特别高,但是并不意味她无法知道卡特琳娜大概的格斗技水平。瞬间被剑的未婚妻打败的那两名罗德曼家臣,实力并不弱。 第260章 别说在罗德曼家,即便是整个塞维尔,也没有任何人可以在瞬间击败那两个人。 对蒂丝而言,卡特琳娜简直是一个无法击败的情敌。她那震撼的美丽,甚至令同为女性的蒂丝也忍不住赞叹——可是一想到卡特琳娜居然是剑的未婚妻,蒂丝又忍不住会产生忌妒的感觉。蒂丝一直以为,如果自己不是塞维尔最为美丽的贵族小姐,那么至少在拥有相同美貌的女性当中,格斗技应该可以技压群芳。没想到拥有如此美貌的尤物居然拥有那么高的格斗技,这才是对蒂丝真正的打击。 处于情绪激动之中的蒂丝严厉地要求剑离开,可是事实上她在内心中却是多少希望剑能够向她陪不是,然后再温柔地安慰自己一番。然而那个可恶透顶的剑却只是神情复杂地看着蒂丝,向她行了个礼,居然说了些不痒不疼的话之后便牵着未婚妻扬长而去。 待剑离去后,蒂丝再也忍不住了。甚至没有按照贵族的道德规范向大厅内的其他人告退,蒂丝急匆匆地冲回自己的卧室。将门紧紧地关上后,蒂丝一边啜泣着,一边将卧室里的灯熄全部熄掉。蒂丝在这黑暗的、冰冷的卧室里突然产生了一种陌生的感情,她迷惑地体味着这种奇怪的情感。过了好半天,蒂丝终于朦朦胧胧地意识到自己痛苦的原因。明白自己已经失恋的蒂丝,再也无法顾及贵族小姐应有的形象,在黑暗中孩子气地嚎啕大哭起来。 蒂丝恨剑,但是她更恨自己。她恨自己居然会爱上那个集诸多恶劣性格于一身,悄悄偷走了她的心却又不负责决然离开的冷酷、卑鄙的家伙。蒂丝不明白:那种少女对白马王子的憧憬,为什么会从极为优秀的布雷西亚公爵转移到那个可恨家伙身上。 那个家伙有什么好? 他是个瞎子!不,他连瞎子也比不上!与蒂丝这样一个美女相处了近三个月,他竟然一直以为蒂丝是男孩子——甚至当蒂丝换上女装后,他居然仍旧弄不清楚状况。 他是个大色狼!从表面上看,剑的言行举止中含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贵族气质。与卡列勃决斗胜利后,他大方地将一个月薪水的一半用来请堡内其他人狂欢。要知道,剑初来比兹堡的时候,身上连一个铜板也没有呢。这种行为是贵族最根本的特征:哪怕穷得连下一餐都没有了着落,仍旧要在其他人的面前表现得大方、奢侈。剑甚至多少具有一些高尚的骑士风度——作为受挑衅的一方,剑出乎大多数人的意料,竟然无条件地释放了卡列勃。这种大度的表现赢得了比兹堡所有人的赞赏——除了蒂丝。因为蒂丝清清楚楚地知道:在贵族气质和骑士风度的掩护下,剑其实是个不折不扣的大色狼。每当想到那天在湖边时的那种色迷迷的眼神,蒂丝就感到体内有一种热流涌动。 他是一个骗子!剑装出大义凛然的模样说自己不是为情所困离家出走,可是现在呢?他的未婚妻竟然追到比兹堡来了,并且还将他从蒂丝的身边夺走了! 剑这个狠心肠的家伙,蒂丝是个女孩子诶!蒂丝虽然喜欢象男孩子那样疯闹,可是本质上她仍旧是个女孩子呀。难道剑一点都感觉不出蒂丝对他的好感吗?身为男性,他为什么不主动一些呢?更让蒂丝伤心的是:要求剑离开其实只是负气的话,剑却拉着未婚妻决然地离开了! 剑还是一个无赖!他承诺过要将阳狂送给蒂丝,可是现在却失踪了。为了逃脱债务而玩失踪的小把戏,太无耻了。想到这里,沉浸于痛苦之中的蒂丝突然迸发了一丝希望:作为债权人,她似乎拥有某种权利。 蒂丝的渐渐止住了哭声。 虽然找出了理由,可是蒂丝脆弱的心灵里仍旧充满了悲伤和绝望。 应该怎么去找他?剑的未婚妻是那么的漂亮,他会喜欢自己吗?在卡特琳娜来之前剑或许曾经动过心,可是现在他会不会改变想法呢? 蒂丝迷迷糊糊地胡思乱想着,啜泣了整整一夜。 直到清晨第一声鸡鸣响起,蒂丝这才开始擦拭脸上的泪痕。 蒂丝终于下定了决心:找到剑并且将阳狂要回来之前,谁也不嫁! 第七部第九章 第九章 大陆历1418年12月10日,即将改换门庭的史蒂夫.斯拉登率领军队向兰特.萧发动了突然袭击。一个联队的黑衣众损失殆尽,而布雷西亚公爵亲卫第二大队也在此役之后名存实亡。三天后,阿科尼奥七世向阿朗佐亲王提出收史蒂夫.斯拉登为直属家臣的要求。 大陆历1418年12月24日,前任玛哈亚公爵之女琳达郡主在皮耶德的支持下,明确打出复国旗帜。玛哈亚公国的独立运动越演越烈,阿科尼奥七世召阿朗佐亲王入京商议国事,阿朗佐亲王婉拒。 大陆历1419年2月27日,拉西斯.维克率黑衫军登陆布里斯公国,支援当地的奴隶起义。阿科尼奥七世再次急召阿朗佐亲王。阿朗佐佐亲王率领萨弗斯和蒙迭塔回首都巴塞。 大陆历1419年3月2日,玄武门事件爆发。因为各种原因,当时阿朗佐亲王的精神状态正处于低谷。而拥有“平原之狐”美誉的蒙迭塔.弗朗西斯科伯爵虽然在战略、战术方面堪称天才,但是他对政治方面的才能却并不比一只土拔鼠强上哪怕一丁点。拥有智将之称的史蒂夫.斯拉登子爵,在三个月前已经改换门庭。所以,阿朗佐亲王及其入京家臣谁也没有感觉到一场针对他们的阴谋即将爆发。 在玄武门事件中,蒙迭塔.弗朗西斯科在混乱中被杀身亡。萨弗斯.欧森巴哈大发神威,以一人之力将玄武门堵住,迫使政府军不得不从其它城门绕出。半小时之后,圣骑士确认继续堵住玄武门已毫无意义,方才愤然远遁;阿朗佐亲王在萨弗斯的掩护下,安全逃离巴塞市。 当晚,阿科尼奥七世紧急宣布阿朗佐亲王的私兵为叛军,要求其无条件投降。 早已被阿科尼奥七世秘密收买的迪亚斯将军在第二天率部向国王投诚,旋即向阿朗佐亲王麾下另一主要将领海尔默发动袭击。在措不及防之下,海尔默部遭受重创,海尔默本人身负重伤。由此,阿朗佐亲王领地中的反抗力量逐渐转入地下,只能以游击战形式继续坚持斗争。 大陆历1419年4月1日,阿朗佐亲王在科洛斯圣华市发表申明:一、脱离法兰西斯王室。二、放弃亲王头衔及其一切法兰西斯亲王的权力。三、终身不再返回法兰西斯。 ——《史记.法兰西斯篇》 空灵清幽的琴声响起,如风拂竹海,如月照松山,洋洋洒洒,让人产生一种舒适愉悦的感觉。精灵特有的歌声伴随着悠扬的乐曲,飘荡得很远很远。 不知过了多久,音乐终于结束,可是那绕梁的余音,却在空气中久久无法散去。 安洁儿轻咬的玉唇,小心翼翼地问道:“好妹妹,现在小宝宝安静了吗?它还踢不踢你?” 虽然安洁儿的所作所为对安丽丝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可是精灵总是容易惹人爱怜的。绝世的美貌再配上那楚楚可怜的神态,使安丽丝实在狠不下心去恨她。 安丽丝嗔了安洁儿一眼。安洁儿最近总是称她为妹妹,这令安丽丝颇为不满。可是安洁儿屡教不改,安丽丝一时也没什么办法。 暂时不理会称呼上的问题,安丽丝骄傲地抚摸着腹部,脸上流露出一种幸福的母爱光辉。“小宝宝乖的很,现在大概正在乖乖地睡觉吧。” 得到安丽丝的允许后,安洁儿将尖尖的耳朵贴近安丽丝隆起的腹部,感觉一个新生命最初成长的过程。 安丽丝怅然叹气。“可惜小宝宝出生的时候,兰特无法陪在我的身旁。” “对不起。”安洁儿垂下头,内疚地道歉。“族中失踪了三百年的圣物黄金战神弓,是英格兰尼国王找到并送交给我母亲的,他对我们精灵一族确实有太大的恩惠。我必须完成精灵对英格兰尼国王的承诺。” 善解人意的安丽丝转移了话题。“安洁儿,你真的准备嫁给兰特吗?” 安洁儿轻轻地点点头,害羞地将金色长发垂在胸前。 “那么,其实你应该称我为姐姐才对啊。因为嫁给兰特的话,先入为大嘛。” 安洁儿小声地申辩:“可是按照时间,兰特与我的婚约才是最早的嘛。再说,我都九十多岁了,喊你姐姐多不好意思啊。” 安丽丝失笑。“婚约与真正结婚毕竟不同嘛。还有,你别以为我不知道,精灵的九十岁换算成人类的年龄还不到十八岁呢。” “那……”安洁儿期期艾艾地解释:“虽然说一些生活在森林深处的精灵直到一、两百岁还象小孩子,可是人家在人类社会生活了二十多年,在这二十多年里,我的年龄应该按人类的年龄算嘛。” “我们先抛开别的不谈吧,你想象一下,当我六、七十岁时仍旧称呼一个少女为姐姐,该有多肉麻呀。你不觉得这种情况很恐怖吗?” 安洁儿听到这种假设,顿时花容失色。“这种情况我还真没想过呢。在我们精灵族里,根本就不存在这种情况。” 安洁儿皱着眉权衡了一下,终于不情不愿小声地答应了作妹妹。安丽丝打定主意,在安洁儿将她称呼为姐姐习惯之前,不告诉安洁儿事情的真相:自己早就掌握了东方秘技驻颜术。假如安丽丝能够活得和安洁儿一样长,那么安洁儿将会吃惊地发现:经过漫长的岁月侵袭,精灵的容貌将会有所变化,而安丽丝却仍旧青春永驻。不过,既然安洁儿也和卡特琳娜一样即将成为她的妹妹,那么与她们分享驻颜术就显得很有必要了。 第261章 安丽丝强忍笑意再次转移话题。“我原本还以为日尊者与你是一对呢。你是精灵族的圣女,也是下任精灵女王,而你的女儿将会成为下任的圣女。但是兰特并不是精灵,我不知道半精灵也能成为精灵族的圣女甚至女王。” 欲言又止地犹豫了好一会儿,安洁儿终于下定了决心,坚定地抬起头。 “在告诉你所有的事之前,你能够告诉我东方的星相术是怎么回事吗?” 安丽丝虽然不解,却顺从地点点头。“星相术,是通过星空中不同星体的明亮程度、位置等变化,推测近期将会发生的事。这种预测术的准确性与星相师的个人能力有很大的关系。例如同样一个明显的星相现象,由于能力的不同,不同的星相师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近期将有灾祸;近期在北方将有灾祸;近期在北方将有人为的灾祸;近期在北方将有某某人造成的人为灾祸。” “这样啊。”精灵圣女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那么说起来,星相术也是预言术的一支。” 安洁儿缓缓说道:“每一任的精灵族的圣女,都拥有预知能力……” 安丽丝打断对方的话,问道:“这么说,你以前说从一个朋友那儿得知刺杀兰特无法成功,其实根本就是你自己预测的?” 精灵圣女迟疑地点点头。“也算是吧。” “只可惜这种预知能力是有缺陷的。首先,圣女无法随心所欲地对未来进行预测,预言总是毫无预兆地突然出现在圣女的脑海里。其次,几乎所有的预言都是由晦涩不明的词语组成,即便是圣女自己,也未必能够通晓预言中所有单词。最后,那些晦涩的预言往往是含糊不清的,偶尔有某个预言比较明确,那么在这个预言的背后,却肯定会隐藏着另一种解释。” “要知道,预言通常都不会明确的表明时间。有些预言很快就会实现,可是有些预言却要几年、几十年甚至几百年、上千年后才会实现。” 说完一大段话后,安洁儿罕见地叹了口气。“作为精灵族的圣女,所有的预言都应该与女王以及族中的长老分享。可是我却隐藏了其中一个预言,你猜得出是什么吗?” 安丽丝试探地问:“是关于姻缘的吗?” 安洁儿惊讶地瞟了安丽丝一眼,一朵红云飞上脸庞。她微微点头,以轻不可闻的声音说道:“将预言用中华语翻译后是这样的: 聪明者变得痴狂, 一见钟情最终只能演变为暗中的爱恋, 圣女早已拥有了伴侣, 爱慕者找到了真正的王。” “你不知道,沧日海成为日月双星的日尊者,其原因是……” 看到安洁儿期期艾艾的似乎有些难为情,安丽丝不由插言道:“那是因为他想要追求你!对了,你是精灵族的圣女,怎么会作杀手呢?” “这是因为另一个预言: 永生的另一头是寂寞和孤独, 激烈的狂欢只能排除短暂的无聊, 右手选择了长眠, 左手寻找新的游戏, 主人终于迎来了异界的来客, 未来的女王用铁和血维护精灵的信念, 直至神器以另一种形式拥有生命, 和睦相处的姐妹成为新的神灵, 她们的子女全都是王。” 看着安丽丝一脸迷惑的表情,精灵圣女现出一丝苦笑。“虽然可以获得预言,但是我同样无法完全理解预言的含义。我只是对其中一句有个大概的了解,‘用铁和血来维护精灵的信念’这句话,大约是指以杀止杀吧。” 安丽丝发了一会儿呆,神情有些不解。 “虽然说按西方大陆的观点,预言是神的领域。不过你前面那一段预言看起来好象并不复杂啊。你为什么总是不敢肯定将会嫁给兰特呢?” 安洁儿没好气地反驳:“大小姐,在我想起曾经答应过兰特的求婚之前,我还以为沧日海是预言中的伴侣,而在沧日海之后将会出现一个爱慕者呢!况且预言总是似是而非,当我们认为预言应该是这样解释的时候,说不准事实却是另一回事呢。” “既然这样,为什么你今天又能够肯定自己会嫁给兰特呢?是因为你已经爱上他了吗?” “我们精灵对于精通音律的人类总是有着特别的好感,不过我还不至于仅仅因为这个原因就爱上兰特。今天早上你不是说兰特确实能够施展出终极圣斗气吗?” “是啊,我确实说过。”安丽丝面露惊讶之色。“可是你是精灵圣女诶。你没有因为兰特在音律方面的造诣爱上他,却因为他在格斗技方面的天赋而爱上他了?” “你想到哪里去了。我承诺过如果兰特能够施展出终极圣斗气就嫁给他。任何一个精灵都不会违背自己的诺言,更何况我是精灵圣女呢?” 想到在十多年前,快八十岁的安洁儿居然与刚刚十岁的兰特约定了婚约,安丽丝稍稍有点醋意。但更多的感觉,却是忍俊不禁。 安丽丝的心房突然弥漫起一股强烈的,既甜蜜又揪心的思念。此刻,她的鼻子酸酸的,眼眶涨涨的。在其他人的面前,安丽丝可以尽量装出平静的表情。可是当卡特琳娜出现在她面前时,安丽丝却放纵了自己真实的感情。此刻面对安洁儿,她为又一次露出软弱的情绪而感到羞愧。可是,安丽丝实在是无法压抑那股思念。 安丽丝出神地看着门口,那种表情,似乎是盼望兰特会推开房门走进来一般。 安洁儿察觉了安丽丝的情绪变化,那种幽怨的表情令安洁儿感到不安。安洁儿不喜欢这种怪怪的气氛,连忙转移安丽丝的思路。 “你猜,我们的夫君现在正在干什么?” “我们的夫君啊?”安丽丝由于不太习惯,不由自主地缓缓重复了一遍。心神终于由思念转移到现实之中后,国公夫人高雅精致的脸上露出似笑非笑的神情。“从凯迪那边传来的消息说,兰特的情况还好,正在卡特琳娜在一起。” “凯迪语焉不详,不肯进一步解释消息的来源,因而惹起了我的怀疑。于是我责令夏默加强收集整理塞维尔的情报,知道了一件有趣的事。塞维尔罗德曼家的千金,对一名自称为剑的神秘人产生了不清不楚的情愫。综合各种信息,我猜测,剑肯定是兰特的化名。” 在他人面前显得雍容而高雅的国公夫人,此刻却显露出一种与身份不相符合的少女心性。她的语气中略带忌妒。“我们逃亡中的夫君,竟然还有心情谈情说爱呢!” “怎么会这样?”精灵圣女苦恼地抱怨起来。“我还没过门,他居然还在外面勾三搭四!等他回来,我一定要惩罚他!” 安丽丝对精灵圣女的抱怨一下子产生了兴趣。“惩罚?怎么惩罚?” “给他下痴情蛊。他如果敢偷偷想着别的女人,就会心疼不已。” “这个办法不错。不过兰特对蛊术颇为了解,不知道他会不会将痴情蛊偷偷解除。” “那么……”精灵圣女轻颦秀眉,思考着其身份绝不相符的事情。“打造一副特制的刑具,把他锁在家里……” “可是杀魔剑在兰特的手中,什么锁也没用啊。” 精灵圣女不耐烦地用力挥动手臂,用以加强她的语气。“那就打断他的腿,不许他跑出去沾花惹草……” 安丽丝凑近同样浑身散发着醋意的精灵圣女。“那样太血腥,不太好。要不,孩子生下来后我不管,推给他带。他在外面总是抱着一个孩子,那么别的女人就知道他已经身为人夫了……” “还有,你和卡特琳娜也可以用这个办法。多生孩子,而且只管生不管养,全让兰特一个人带。让很多小孩子缠住他……” “我也想到一个好办法耶。我们可以在兰特的脸上、脖子上多留一些抓痕,还可以将他的嘴唇咬破。我知道有个民族就是用这种标记用来标明‘权力所有,侵犯必究’的……” 两名惺惺相惜的绝色美女越靠越近,商讨得越来越热切,可是声量却越来越低…… ……与此同时,远处的某个人觉得阴风嗖嗖,浑身不适。他开始不停地打喷嚏、流冷汗、打冷颤…… 第七部第十章 第十章 “你干嘛?把你的手拿开。”卡特琳娜红着脸推攘着兰特。 兰特侧躺在卡特琳娜身旁,梦呓般地将环抱着卡特琳娜的右臂一紧。“小魔女,老实一点,让我好好抱着。” 怀抱美女的心愿已经达成,兰特下意识地用左手紧紧地抓住一个柔软的物体,继而心满意足地迷迷糊糊重新坠入梦乡。 受到强壮有力的右臂和宽厚的胸膛挤压,胸前敏感的部位又被那个好色的男人牢牢地抓住,原本正在兰特胸前画圈的卡特琳娜差点吓得叫出声来。确定兰特重新坠入梦乡后,卡特琳娜染上红霞的俏脸上,浮现出一丝幸福的笑容。 这个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悄悄偷走卡特琳娜芳心的男子,就本质而言,仍旧象个大男孩呵。 初见兰特时,他吓了卡特琳娜一大跳。当时戴着面巾,显得沉默而又固执的兰特突然间竟然向卡特琳娜发动了攻击。在卡特琳娜看来,兰特当时的格斗技巧真是逊透了。但是那种没有任何预兆的魔法,却使卡特琳娜极为惊恐。 虽然神族和魔族施展魔法比人类迅速得多,特别是十二主神和魔族的长老,他们施展某些低级魔法时所需要耗费的时间极短,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然而那种念由心生便可以施展魔法的方式,却是只有神族和魔族的王才拥有本领。 第262章 虽然自从上一次神魔大战后,神王和魔王便再也没有在任何人的面前出现。但是从神族宫殿中散发出来的极为特殊而且清晰可辨的神力,却可以证明神王只不过是进入了沉睡状态。但是魔王的气息,却如同魔王本人一样,在众神魔可以搜寻的范围内再也感觉不到一丝痕迹。 虽然觉得王的实力不可能那么弱,但是对王近乎本能的恐惧使得卡特琳娜几乎要哭出声来。她强忍着哭意发出“退下”的命令后,立即仓皇逃跑。以常人无法想象的高速逃离所有人的视线后,卡特琳娜又花了好长时间才渐渐恢复平静。为了确认兰特是不是王,卡特琳娜悄悄跟在兰特的身后对他进行仔细的观察。观察的结果是:兰特的格斗技真的很逊,但是他确实无需任何咒语便可以施展魔法。对于这一可怕的结论,卡特琳娜本想立即回家告诉爷爷和爸爸,可是兰特居然被两名幻剑士击成重伤。虽然明知王是不可能被杀死的,但是卡特琳娜还是不由自主地现身,救出兰特并杀掉了剩下的那名幻剑士。 当兰特醒来后第一次见到卡特琳娜真面目时的表情,使得卡特琳娜愈加惊慌。很久以后,卡特琳娜终于弄明白了兰特当时流口水的真正原因。然而当时那滴滴嗒嗒的口水,却令惊慌失措的卡特琳娜联想到低等魔族进餐前的表现。当时卡特琳娜唯一的感觉便是:惊恐欲绝。 随着相处日久,卡特琳娜越来越迷惑,对于兰特是不是王越来越无法肯定。魔是随心所欲的,更何况王呢?兰特虽然并没有多少固执的骑士精神,但是他离随心所欲的境界还远得很。不过,卡特琳娜惊慌地发现,自己已经越来越喜欢这个总是带着笑容的英俊男子了。灿烂的笑、微微的笑、带着一丝邪邪的味道的笑甚至是傻傻的笑,无不令卡特琳娜越来越深陷其中。 兰特在恼怒的时候总是喜欢恶狠狠地威胁卡特琳娜:“再不乖一点,即使你没有成年,我照样吃了你!” 那时候,卡特琳娜已经弄明白了“吃了你”的真正含义。可是当卡特琳娜针锋相对摆出一副任君采拮的模样时,面红耳赤的反而总是兰特自己。即便是卡特琳娜有意无意地将兰特挑逗得鼻血直流,兰特仍旧固执地苦苦坚持着。卡特琳娜向来不喜欢君子,她极为喜欢族中那种随心所欲的生活方式。然而兰特的那份坚持,却使卡特琳娜感觉到一种温馨甜蜜。 无论兰特是不是王,卡特琳娜已经深感无法离开他了。 别看魔族和神族在其他种族的眼中是高贵而又神秘的,但是哪怕是魔族长老和十二主神,在特殊的情况下仍旧有失去生命印迹的可能。真正永生不死的,只有创造了阿内尔星球魔族和神族的两个生命体——魔族和神族各自尊称其中的一位为主人和创世神。在其他种族,这两个生命体则被称之为魔王和神王。 那个偶尔挂着坏坏微笑的帅气男子呵,已经成为了卡特琳娜生命中无法割舍的一部分了。但卡特琳娜是魔族第一长老的孙女,按照人类社会的说法,应该算是魔族的公主吧。如果兰特并不是王,那么以卡特琳娜的身份,两人的结合将不被魔族所接受。 当卡特琳娜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兰特突然醒了。他坐起来,呆呆地盯着卡特琳娜看了好半天,然后突然一本正经地对卡特琳娜说:“我知道了,你不是人!” 卡特琳娜仔细看着兰特,判断他是否完全清醒了。看到兰特此时仍旧有些懵懵傻傻的模样,她娇嗔着询问:“你为什么会这么说?” “那天沧日海追杀我的时候说过什么三族血誓,我琢磨着,他多半不是人。你既然是他妹妹,自然也不是人了。况且你是影剑士的同时还能施展魔法呢。没听说人类还能拥有这种能力的。” 卡特琳娜轻笑着反问:“那么你呢?你能施展终极圣斗气,也能施展魔法啊。” “我?我怎么算呢?”兰特愣了愣。“……我不算。我是依靠神器才施展出终极圣斗气的。” 虽然被兰特知道自己不是人类,但从兰特的表情看他似乎对此并不是很在乎,卡特琳娜为此高兴极了。 卡特琳娜嘴角勾起一丝弧线。“你怎么现在才想到我不是人的?” “都是先入为主惹的祸!”兰特耸耸肩,稍稍有些苦恼:“我老是吃这种亏。” “我一直以为你是人。后来你说日尊者是你哥哥的时候,我一直就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刚才睡觉的时候,我在梦中突然想到了这个问题。也许是潜意识的作用吧。” “对了,你到底是哪个族的?”兰特不待卡特琳娜回答,自顾自地开始猜测起来。 “应该不是精灵。你的气质也和安洁儿不象,更重要的是你的耳朵不尖。” “吸血鬼族?”兰特睃了卡特琳娜一眼。“不对,你可以白天出现,而且也不吸血。” “应该也不会是妖精。听说妖精只有一种性别,可是你有爷爷、爸爸和哥哥。” 兰特挠挠头,困惑地看着卡特琳娜。“在比兹堡里,你的立场明显是神族的反对面,难道是……魔族?” 看到卡特琳娜优雅而骄傲地点头,兰特的眼睛睁得又圆又大。 他惨叫一声。“开什么玩笑?!会死人的!” “你说过如果我不是那个什么劳什子主人,你的族人会追杀我!被魔族追杀?!” 兰特似乎觉得这件事很荣耀很体面,需要让世界上所有的人都知道,他忍不住惊天动地又一次大叫。“天!被全体魔族追杀!” 看到卡特琳娜掩着小嘴偷笑,兰特产生了一丝希望。 “卡特琳娜,我知道你是骗我的。魔族怎么会有主人呢?虽说神魔两族内部同样存在位阶的区别,但是并不存在主人的说法。” 兰特满怀希望地盯着卡特琳娜,然而卡特琳娜却不答反问。 “你知道在神、魔两族之上是什么吗?” 兰特感觉此刻自己的脑袋里似乎装满了浆糊。他想了好半天,试探地回答:“是神王和魔王?” 卡特琳娜用力地点头。“告诉你一个秘密吧。其实魔王和神王是一种容易让其他种族误解的称呼。魔王和神王根本就不是魔或者神。” “传说魔王和神王来到我们的世界时,当时的世界有四大生命种族,分别是人类、矮人、精灵和兽人。矮人、精灵的生命比较长,但是他们没有创造力。人类拥有创造的能力,可是他们却太弱小,而且生命周期太短。兽人的寿命并不比人类长,而且他们的智商太低。当时还有一个数量较少的种族是龙族。当时龙族是世界最强大的种族。他们发现魔王和神王之后,打算驱逐外来者。” “魔王和神王的力量虽然比龙王还要强,但是势单力薄,只好退入分别被称为魔界和神界的异空间。后来魔王和神王以这个世界上四大种族为蓝本,分别创造了若干种生命体,分别是魔族、神族、吸血鬼族、妖精族、泰坦族和天使族。不过最成功的还是魔族和神族。” “我们魔族和神族拥有人类的创造力、矮人的寿命、兽人的强壮和精灵的魔法使用能力,不过因为人类的遗传基因在外貌上占有绝对的支配地位,所以魔族和神族的外表看上去和人类一样。神族称呼他们的神王为创世神,而我们则称呼魔王为主人。” “后来便爆发了所谓的创世大战。那一战之后,魔族和神族便取得了这个世界的支配地位。魔王喜欢任性而为,而神王却喜欢秩序。所以最终神族成了这个世界秩序的守护者。” “再后来,神族不满魔族的行为,结果又爆发了神魔之战。魔界的生存环境恶劣,而神界的环境优越,所以魔族的平均实力比神族强。可是神族联合了龙族向我们进攻,而魔王后来又莫名其妙失踪了。所以我们魔族最终战败,只得退出这个世界并且签订了所谓的三族血誓。真搞不懂,神族干嘛这么关心阿内尔星球三维空间的环境和生命体。” 卡特琳娜撅撅嘴。“不过神族和龙族也没有讨到好,同样是元气大伤。在我们退入魔界后不久,神族和龙族也分别退入了自己的异空间。” 听着卡特琳娜侃侃而谈,兰特却如坠冰窖。 兰特暗暗叫苦:完蛋了,完蛋了,唯一的希望破灭了。 虽然知道每个人都会死,可是明确知道自己很有可能被全体魔族追杀,那种真实的、扑面而来的死亡气息还是令兰特感到呼吸不畅。 卡特琳娜仔细看了看兰特的脸色,然后嘻嘻一笑。“别担心啦。你已经和杀神剑融合了,而杀神剑是我族的圣物呢。即使你不是魔王,族人们也不会轻易对你出手的。” 兰特用力的甩甩头,似乎想要将什么东西从脑袋里甩出去。只要想到自己的小命被魔族盯上了,而且决定权完全在他们的手中,兰特怎么也放心不了。兰特定定神,下意识地向卡特琳娜询问三族血誓的内容。 当卡特琳娜乖乖地告诉了他答案之后,兰特的眼中突然绽放出前所未有的斗志。原本沮丧不已的兰特,此刻却生气勃勃。他紧紧地抓住卡特琳娜的双肩,激动地问道:“快告诉我,为什么神魔两族不得主动伤害阿内尔星球三维空间内能够施展终极圣斗气和禁忌魔法的生物?” 卡特琳娜歪着头想了想。“主人对我们的祖先说过,虽然我们的外表好看、实力高强、寿命特别特别长,但是由于最初的蓝本数量太少,所以基因中含有些致命的缺陷。为了使我们的种族良性发展下去,最好是加入新的优秀基因。 第263章 办法就是与能够施展终极圣斗气或禁忌魔法的生物生出下一代。神族也是这样做的。” 兰特高兴得合不拢嘴。“哈哈,这么说魔族根本不会追杀我罗?因为我也能施展终极圣斗气嘛。” “你那个不算。”卡特琳娜无视兰特迅速垮下来的脸,继续说道:“你自己也说过,那是借助神器的缘故嘛。” 命运掌握在他人之手的感觉令兰特非常不爽。兰特深吸一口气,试图平息自己的情绪。“除了能够施展终极圣斗气和禁忌魔法之外,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让你的族人不追杀我?” “虽然神族同样退出了这个世界,不过他们到底是神魔大战的胜利者,况且又自诩为秩序的守护者。所以从理论上讲,我们也不能杀害影响这个世界秩序的重要人物。” 兰特不太确定地问道:“我是一个公国的国主,应该算是影响世界秩序的重要人物吧?” “公爵哪排得上?必须国土至少占爱克斯大陆总面积十分之一以上的国王才算。要不然,我以前哪敢去刺杀塞斯公爵啊?” 兰特喃喃自语。“国土占爱克斯大陆总面积的十分之一以上啊?” “……虽然有些困难,不过到底比与整个魔族对抗还是要容易多了。反正安丽丝说过她要当王后、皇后的……” 第七部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夫人,各位大臣已经到达会议厅了,首相大人请您去主持内阁会议。” “希茜,你已经和马迪尔订婚了,下个月我就会为你们主婚。现在还称他为首相大人,不觉得很别扭吗?” 初入公爵府时曾获有冰美人称号的希茜腼腆地一笑,不好意思地保持了沉默。 “西西王上次回来时宣称将终生成为你最忠诚的骑士,马迪尔有什么感想?” 被国公夫人打趣,名不符实的冰美人带着小女生的那种羞涩,用很小的声音回答:“马迪尔说,他很感激皮耶德伯爵。” “那么夏默呢?听说他已经正式与你兄妹相称了。马迪尔高兴吗?” “是的。”希茜微微点头,想到了一件有趣的事。“不过他们在私底下相聚时,夏默声称大舅子应该坐首席,令马迪尔颇为困扰。” 看到有情人终成眷属,安丽丝从心底为他们感到高兴。可是想到自己与兰特现在的情况,又不免有些黯然神伤。 安丽丝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对着希茜微微一笑,然后朝着会议厅的方向款款走去。 当安丽丝进入会议厅时,嘈杂的大厅立即安静了下来。连那个虽然有些病恹恹,但仍旧大嗓门的拉库里也规规矩矩整理了一下坐姿,紧紧闭上了嘴。 安丽丝扫视了众人一眼,从众人的神态中猜测刚才争吵的主题。 布雷西亚最为重要的几个职位全都由兰特的直属家臣担任,不过从平衡的角度考虑,一些重要部门的次臣和一次不太重要的部门却是由布雷西亚本土贵族所担任。那些布雷西亚的本土贵族,此刻全都将视线集中在财政大臣阿拉卡的身上, 由平民成为下位贵族,再由下位贵族升为上位贵族,进而掌握一个公国的财政大权,每一个步骤对于常人来说,往往花费一辈子的时间和精力也未必能够完成的事,颇具争议的阿拉卡却仅仅花了一年多的时间就完成了。 如果仅仅是这些,会议厅内身居高位的布雷西亚本土贵族或许能够看在阿拉卡主公的份上,强压住那份忌妒与不屑。可是阿拉卡却趁着布雷西亚公爵失踪之际,假借公爵的名义大肆推行各项改革。更为重要的是,某些改革的措施损害了在座各位布雷西亚本土贵族的利益。 然而受众人怒视的阿拉卡却似乎对目前的形势丝毫没有察觉。虽然已经成为了许多人嫌恶的对象,阿拉卡却怡然自得地把玩着一枚金币。他熟练地转动着手指,那枚金币象活物一般在阿拉卡的手掌及指缝间翻来滚去。这种行为,立即为阿拉卡赢得了一项新的遭受嫌恶的理由:身为高贵的上位贵族,怎么可以将喜欢金钱的嗜好如此明显地表现出来呢? 安丽丝猜测,在她来会议厅之前,众位大臣们应该正在对阿拉卡所推行的改革进行发难。安丽丝对极具个性的阿拉卡颇有好感。除了爱屋及乌的原因外,阿拉卡担任财政大臣的表现确实也非常优秀。在他的领导下,布雷西亚的经济前景越来越好,这一事实使得安丽丝对阿拉卡产生了充分的信任感。 “好吧,现在会议开始。财政大臣,你公布一下上个月的财政月报吧。” 阿拉卡恭恭敬敬地点头,开始向大家宣读过去一个月的财政情况。在阿拉卡宣读财政月报的过程中,那些布雷西亚的本土贵族开始窃窃私语。将近用了一个小时,阿拉卡终于结束了他那令人头昏脑涨的冗长报告。 令众人意外的是,首先跳出来反对阿拉卡的居然是素有耿直而不畏权势清名的鸠格市市长雷昂。 在胜利庆典的那天,雷昂命令治安员将醉熏熏而且接近于赤身裸体的拉库里扭送至大牢,并且跑到公爵府对此事进行投诉。几乎所有的人都以为兰特会因此而大发雷霆。谁都知道,拉库里虽然经常惹得兰特公爵青筋暴起,但兰特公爵对憨傻的拉库里却一直异常关照。当正直的马迪尔和雷昂的主公多明戈正准备竭力保全雷昂的时候,兰特公爵却出乎意料地表扬雷昂,并且当即任命雷昂兼任国家安全大臣。 虽然这次任命与布雷西亚的体制并不相符,但是无论是兰特公爵的家臣还是布雷西亚本土的重臣,都没有对这项任命提出正式的反对意见。因此,雷昂也拥有了出席内阁会议的权力。不过有很多人都怀疑,兰特公爵之所以让雷昂担任新增加的国家安全大臣一职,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让其家臣夏默掌握国家安全部门的实际权力。 虽然兰特的直属家臣大多不是布雷西亚人。但与首相马迪尔不同的是,夏默没有塞斯第二名将那么著名的名声;与军事大臣凯森不同的是,夏默没有圣骑士的实力;与财政大臣阿拉卡不同的是,夏默又没那么多钱——一方面,阿拉卡到达布雷西亚时,带来了布雷西亚急需的粮食和其它大量的商品,立即赢得了大量的人心;另一方面,传闻阿拉卡出于商人的习惯,向一些在布雷西亚有相当影响的贵族家族送去了大量的礼物,因而获得了一些权贵的支持。 夏默虽然只能担任国家安全次臣,不过由于雷昂兼任着鸠格市市长一职,没有太多精力管理他根本就不熟悉的国家安全事务,因而国家安全部门的实际权力事实上就由夏默所掌握了。 “阁下,公爵殿下失踪后您开始强行推行一系列的改革。然而这两个月来,上个月我国的财政首次出现了赤字。而从您这次的月报中,我遗憾的发现,赤字竟然以令人担忧的速度进一步扩大了。现在,国库的现金存量居然只剩下区区七千枚金币,甚至不够下个月向政府各级官员发放薪水。” “您向国内外发行了大量的国债。虽然我不得不承认您发行国债的效果非常好,为我国筹集了大量的资金。可是下个月第一批短期国债就到期了。国外的投资者不能按期收回投资我不管,但是如果我国的臣民得不到预期的收益,甚至连投入的本金也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肯定会引发相当的骚动。如果这种情况继续发展下去,造成国民大规模的骚乱和暴乱也不是不可能的。我想知道,您怎么解决这个危机!” 对于雷昂的提问,阿拉卡嗤之以鼻。 “在财政方面,在座诸位相对我而言都是门外汉。雷昂大人所提出的问题,根本就不算什么危机。” 他的视线环视一周,眼中散发出一种特别的神采。这种神采,是以自信、坚定等性格为基础造成的。最后,阿拉卡将视线定格在雷昂的身上。 “财政部门三名次长无法参加此次的内阁会议,是因为他们的工作太忙了。其中一名次长正在日以继夜地制定第三期的国债计划。在第二期国债发行之后,我们就可以轻松兑现第二期中即将到期的短期国债了。” 雷昂直直地回视着阿拉卡,眼中带有一丝讥讽。“如果我没有理解错误,您的意思是:以第三期的国债还第二期的国债本金和利息,将来再以第四期偿还第三期,一直循环下去?” 在雷昂如同利剑般的目光下,阿拉卡针锋相对地迎视,毫不退让。当阿拉卡认为某件事应该坚持的时候,即使是盛怒的圣骑士也无法使他改变主意,格斗技并不高明的文职官员又如何能够影响他的决定呢。 不过让阿拉卡头痛的并不是性格恶劣的小人。从某个方面而言,阿拉卡自己就是小人。对付小人,阿拉卡有着诸多应付自如的手段。可是雷昂却是一名耿直、不畏权势、而且还有点倔的君子。对这样的人,阿拉卡可以轻易取胜,却又不愿与之为敌。雷昂这样的清直之士在民众的心目中拥有相当的影响力。如果针对雷昂采用的手段不妥,被有心人向民众传播后,那就会影响阿拉卡的声誉。假如声誉与金钱完全毫无关系,阿拉卡根本无所谓自己的声誉是好是坏。但事实上,精通商业的阿拉卡深知,声誉与金钱几乎是可以划上等号的。这就令阿拉卡颇为犹豫了。 经过短暂而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阿拉卡对处理雷昂的方法进行了详细而周密的思考。下定决心之后,他立即换上一副诚恳而卑微的表情。这种变脸的技术,阿拉卡已经掌握得炉火纯青。由针锋相对变成诚恳卑微的表情,其过程天衣无缝,居然令其他人没有产生生硬造作的感觉。 第264章 “刚才我作了财政月度报告,而你们每个人的手中都有一份相关的资料。你们可以从资料中看出,虽然我国的财政赤字从表面看是越来越大了,可是我国的经济状况却确实是越来越好。” 阿拉卡躲躲闪闪地看了马迪尔和多明戈一眼。事实上,这种表情同样也是装出来的,阿拉卡根本不担心马迪尔和多明戈会对他不满。马迪尔对于这样的事,只会在事后笑骂阿拉卡一顿。至于多明戈,他与阿拉卡的关系之融洽,更是令许多布雷西亚人所无法理解的。 当初组建四大兵团的时候,阿拉卡虽然为组建猞猁兵团的重步兵和重骑兵联队而心疼无比,但是他却从主公兰特那里学过一个道理:对于无法改变的事实,应当顺应它并且争取最好的结果。精明的阿拉卡借此机会施展浑身解数讨好多明戈。由于多明戈特殊的身份及影响,阿拉卡对多明戈的巴结简直可以说不遗余力。 在组建四大兵团期间,阿拉卡为了巴结多明戈费尽心机就不说了。前一段时间,公爵亲卫第一大队、狼牙大队和一个飞翼小队加入蝎狮佣兵团,阿拉卡又借此机会对多明戈大肆行贿。阿拉卡以飞翼小队隶属于猞猁兵团为借口,以佣兵薪金的形式送给多明戈一批极为精良的装备,令多明戈成功地组建了四大兵团中装备最为精良的亲卫部队。当然,公爵亲卫第一大队和狼牙大队并没有收到任何所谓的佣兵薪金。在阿拉卡不着痕迹的笼络下,感觉如沐春风的多明戈差点就将阿拉卡当成了生平的第二知己。 马迪尔的不动声色和多明戈饶有兴趣的表情,令阿拉卡更添信心。 “如果除去购买粮食的花费和对军队的投入,国库上个月的收入将会比布雷西亚历史上任何三个月加起来的收入还要多。大家应该知道,收购粮食是首相大人亲自下达的命令;面对军队的装备和训练的投入,则是代理军事大臣的强烈要求。我还得补充一个重要的情况:我国的粮食进口历来严重依赖玛哈亚公国和英格兰尼。英格兰尼与我国处于敌视状态,而玛哈亚公国目前又处于战乱之中,导致收购粮食的费用疯狂飙升。” 接着,阿拉卡的脸上又浮现出一种受到委屈的表情。他的腔调中甚至含有一丝不意察觉的哭意——这只能说阿拉卡对表情的火候掌握得非常恰当:如果太明显,则显得过于做作;如果雷昂看不出,那么这个表情又白费了。 “诸位,我对自己所作出的成绩问心无愧。可是即使我每个月能够赚一百万金币,但是如果别人一定要花一百二十万金币……我又有什么办法呢?” 或许是被阿拉卡卑微而可怜的神态所打动,或者是被阿拉卡那种不太明显的哭意所感染,雷昂悚然动容。他盯着几近呜咽的阿拉卡,眼中流露出关注的神情。雷昂的嘴唇揪动,他下意识地瞟了眼放在面前的文件资料,呐呐地解释道:“我确实没有注意上个月具体的财政支出。我为自己的冲动表示抱歉。对不起。” 阿拉卡眨眨微红的眼睛,深吸一口气,以无比诚恳而且激动的语气对雷昂说道:“虽然说我所作的一切只需要对我的主公负责,别的人怎么想怎么看我都无所谓。即使遭受千夫所指,我也毫无畏惧。能够得到素有耿直清廉之名的雷昂大人的理解,我确实是心满意足了。” 对阿拉卡的了解并不深刻的雷昂立即被他那种“真情”流露所感动,顿生知己之感。他冲着阿拉卡露出友善的笑容,微微点头。 马迪尔从小就非常了解阿拉卡的性格,不过,他还是对阿拉卡的欺骗手段越来越炉火纯青而感到惊讶。马迪尔甚至开始怀疑,在自己向兰仆老师学习武技的同时,阿拉卡向兰仆老师所学习的知识中是否包含着骗术。要知道,阿拉卡从只会干嚎变为可以随时随地泪流满面,正是在兰仆成为他的老师之后的惊人变化。况且,此时那种无需流泪却可以令眼眶变得微红的本领,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虽然对阿拉卡的欺骗行为不以为然,特别是欺骗的对象是一名正直的老人。可是随着经历的增长,马迪尔对于骑士八大守则也有了更为深刻的领悟。以目前布雷西亚的周边形势看,粮食收购确实比往年更为困难,然而阿拉卡却丝毫没有打折扣地完成了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阿拉卡虽然确实犯了七宗原罪之一的欺骗,但他的目的并不是为了私利,而是为了布雷西亚。所以正直的马迪尔无奈地选择了沉默。 看到雷昂这么快就倒戈了,布雷西亚本土贵族的阵营士气略受打击。一名将近六十岁的精瘦老人站起身,打算以迂回的方式攻击阿拉卡。 他一脸严肃地质询马迪尔:“首相大人,以前矿业和冶金方面的事务是由我来进行管理的。我不知道,您为什么在公爵大人不在的期间,听从财政大臣的教唆,宣布增添矿业大臣和冶金大臣这两个职务。我确信,这是一种越谮的行为。希望您能够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 对于任何人,哪怕是决斗的对手,马迪尔也不会缺少丝毫的礼貌。马迪尔稍稍对提问的农业大臣欠了欠身,正准备对此进行解释的时候,对礼仪了解并不多而且不是很喜欢遵守的阿拉卡插言道:“阁下,在矿业和冶金由您主管的时候,我国在这两个方面的收入有多少?可是在由我提名的矿业大臣和冶金大臣的领导下,这两个行业对国库作出的贡献又是多少?这其中的差别可不仅仅是一两倍。如果您需要的话,我可以为您提供去年和今年的财务分析报表。事实胜于雄辩,我想,这件事无需多说什么吧。” 阿拉卡一针见血地指出农业大臣最为痛恨的事实,令农业大臣脸色气得铁青。他虽然气得嘴角直哆嗦,却坚持反驳:“我所要讨论的,并非是财政问题。如果一切事情都以是否能够增加国库收入为依据,那么我相信阁下您在将来一定会提议,令妓女在布雷西亚合法化。也许,您会很热衷担任妓女大臣一职也说不定呢!” 农业大臣喘口气,激动地说:“我从来不知道,在没有国主的认可下,首相居然有权增加大臣的职位!” 看到阿拉卡准备继续与农业大臣进行舌战,安丽丝轻咳一声。这时,阿拉卡和农业大臣这才同时意识到,在场还有一位女士。而更为糟糕的是,这名充满着雍容高贵气质的女士,还是布雷西亚的国母! 阿拉卡偷偷瞟了一眼安丽丝,意犹未尽地闭上了嘴。至于农业大臣,则因自己一时的激动而悔恨不已。他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呐呐地对着安丽丝说道:“国公夫人,我为自己失仪的行为而后悔不已。请您接受我最诚恳的歉意。” 安丽丝向全场扫视了一眼,突然间散发出一种令人惊讶的威严气息。会议厅内许多大臣感受到国公夫人的变化,小心翼翼地垂下头,屏住了呼吸。 对于国政丝毫不感兴趣的兰丝只是迫于安丽丝的请求才参加内阁会议的。此刻,一直紧闭着双眼进行冥思的国师突然惊讶地睁开眼睛,细长的眼缝中射出几缕犹如实质的精光。他眨了眨眼睛,露出既欣慰又忌妒的神情。随即,兰丝继续旁若无人地进行冥思起来。 事实上,那种将兰丝从冥思中惊醒的威严气息通常只有三种人拥有。一种是便是皇帝的子女,他们自小就接受众人的膜拜,由此养成了傲视天下众生的感觉,待他们成为皇帝、亲王或是皇后、女王之后,这种威严气息就会显得更为凌厉;还有一种是绝世名将,那些在军伍中承受血与火考验的老兵们所接受的名将,无一不拥有那种威严的气质;最后一种人便是嫁给国王或是与女王结婚的人,在长时间的耳濡目染之下,这些人中大多数都会有所改变。 马迪尔不禁感到奇怪。多明戈在布雷西亚人面前的那种威严感总是有些神经质的感觉;兰特成为公爵后,虽然与普通士兵们嘻笑的表情变少了,但是他很少表现出威严的一面。安丽丝成为国母的时间并不长,居然一下子就拥有了这种特质,实在令人很难理解。 “增添矿业大臣和冶金大臣这两个职位,是得到我批准的。公爵不在国内,我暂时代为摄政。那个人事任命的宣告文书上,有我代替公爵盖上的印章。相信这一点,农业大臣不会质疑吧。” 农业大臣察觉安丽丝的语气并不严厉,简直有一种死里逃生的感觉。他哪敢说半个不字。 农业大臣赶紧顺水推舟,他低垂眼睑,不敢观察国公夫人的表情。“首相大人,我居然没有注意人事任命宣告文书上的印章,实在是太粗心了。这种行为真是令我无地自容,请您务必要原谅我的无礼。” 身为水利大臣的戴维子爵是爱若麦郡最大的奴隶主,他是反对改革最为激烈的贵族之一。戴维不甘心讨挞阿拉卡的行动失败,霍然立起,以压抑的声音质询。 “财政大臣阁下,在上次议会时,您提出的《关于蓄奴税相关规定的暂行办法》引起了大多数贵族的反对,不知道您为什么一意孤行强烈要求公布这一法案?我想知道:您定下那么高的蓄奴税,到底是为了什么?!” “每个人生于天地之间,就注定了他的权利和义务。奴隶应该全心全意地为主人工作,平民应该老老实实地纳税服役。而贵族们,可以成为一名高贵的骑士,与邪恶的敌人进行不屈的斗争,保护我们的国公和国家!可以在科学、艺术方面为人类作出贡献。也可以选择成为各级官员,管理那些没有头脑的平民和奴隶。” 第265章 戴维面带鄙夷的表情说道:“我理解您曾经身为平民的心情。可是您这么做,却违背了人类社会一贯的传统。用您那从小没有接受过正规教育的大脑仔细想一想:布雷西亚的农业经济中,奴隶与自由平民的比例为一比二。布雷西亚的粮食产量本来就不足,而您定下那么高的蓄奴税,蓄奴已经成为无利可图的行为!现在已经有许多贵族迫不得已将奴隶释放成为自由民。这样一来,布雷西亚的农业经济会遭受严重的打击。难道您打算明年饿死全布雷西亚的人吗?” 第七部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待戴维子爵一口气说完后,阿拉卡静轻松地摇摇食指。“水利大臣阁下,您说的不对。首先,无论是奴隶还是自由平民,都可以从事工作。只要工作,就会有收入。只要有足够的资金,想买粮食就买粮食,想买奢侈品就买奢侈品,随您的便。” “其次,布雷西亚适合耕种的土地相当少,大多数土地对于种植粮食来说过于贫瘠。现在布雷西亚的矿业和冶金业的高速发展导致自由劳动力的极度匮乏,与其将奴隶们禁锢在贫瘠的土地上从事农业,不如将他们解放后投入到能够获利更多的行业。” “再次,在提出《关于蓄奴税相关规定的暂行办法》的同时,我不是也提出了《关于国有矿场租借奴隶的暂行办法》?如果奴隶主们认为自己使用奴隶太吃亏,将奴隶释放为自由民又舍不得,可以将奴隶租借给国有矿场嘛。至于说空出来的土地,可以交给四大管理兵团的商会代为管理获取租金收益,也可以直接捐献给管理兵团财政的商会用以换取军功。这可是只针对贵族才有的优惠政策呢。” 看到戴维子爵还准备继续争吵下去,安丽丝平静地发言:“戴维子爵,目前布雷西亚最有发展前景而且利润最大的行业确实是采矿业和冶金业。这两个行业目前正在飞速发展,导致我国的劳动力出现了严重的匮乏。冶金业的劳动力缺口由财政大臣与矮人族达成的协议解决了很大一部分,可是采矿业目前却严重缺乏劳动力。事实上,一个劳动力从事采矿业为我国带来的利润至少要高出从事农业的五倍以上。从国家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看,财政大臣提出的议案是很有必要的。” 无论是安丽丝的威仪、美丽或是她的地位,都使戴维子爵心头的怒气迅速的降温,不过自身利益严重受损的事实,仍旧令他无法释怀。戴维子爵呐呐地说道:“国公夫人,为国家分忧是每一个贵族的本分。可是我们家族就靠着那三千名奴隶耕种土地获取收益,如果缴纳那么高的蓄奴税,我们家族那么多人靠什么生活?难道要我们象那些破落贵族甚至卑微的商人那样,仅仅只留下几名家生奴隶?” 安丽丝仔细听完戴维子爵的劳骚没有表现出不悦的表情,反而陷入了沉思。 会议厅内其他一些奴隶较多的大贵族也开始大着胆子开始抱怨。有人说那个法案会伤害贵族的威严(主要是指能够生杀予夺的对象减少了);有人抱怨自己的生计将产生困难(比如说给情妇买了那款价值一万枚金币的项链后,就只能给女儿买价值三千枚金币的戒指了);最夸张的是,居然有人一边打着饱嗝一边“痛苦”地申明:现在都只是饥一餐饱一餐地在生存线上挣扎,明年有可能会饿死。 首相马迪尔虽然面无表情,可是用手指节奏性地轻击桌面的动作却泄露了他正在急速思考着某个问题。而代理军事大臣多明戈津津有味地观看着这场免费的表演,丝毫没有干涉的意思,显然观看这种表演的兴致还不错。作为财政大臣,阿拉卡对在场大多数贵族家庭的财产情况相当了解。不过他也没有打断正在诉苦的那些贵族们,只是嘿嘿地冷笑着。 安丽丝将手举起,示意场上安静下来。看到国公夫人的手势,那些正在痛斥 《关于蓄奴税相关规定的暂行办法》的贵族们虽然意犹未尽,却不得不渐渐停止了抱怨。 “阿拉卡,你看这样好不好:将《关于蓄奴税相关规定的暂行办法》修正一下。蓄奴税并不一概而论,而是根据奴隶的身价按一定比例而定。而奴隶的身价,则由奴隶主自行决定。” 阿拉卡惊愕,而众多大贵族狂喜时,安丽丝那犹如天籁的声音再次响起。“不过,民政大臣则配合《关于蓄奴税相关规定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国有矿场租借奴隶的暂行办法》,发布一个《关于奴隶赎购自由的试行条例》。财政部专门组建相关的部门,询问奴隶是否愿意去矿场工作。在矿场工作期间,矿场并不直接将其工资发给个人,而是交给原来的奴隶主,直到其金额达到此奴隶的身价时,他才可以真正获得自由。” 原本在暗喜的贵族笑得不那么自然了,一些贵族面面相觑起来。 阿拉卡的脸上,浮现出面对兰特时经常露出的谄媚笑容。那腮帮子上两团颤动的肥肉,将阿拉卡内心的激动和快乐真实地表现了出来。 “高,实在是高!即使是主公在这里,也未必能够想出这么好的办法。我对主母的敬仰之情如滔滔江水一发而不可收拾……” 这样的陈词滥调,安丽丝已经听阿拉卡对兰特说过许多次了。奇怪的是,兰特每次听到这样的谄媚之词,居然总是相当开心。安丽丝自认为还不至于象兰特那么幼稚,她只是又好笑又好气地制止了阿拉卡。 “不过考虑到贵族是国家的基石和栋梁,我提议阿拉卡在《关于蓄奴税相关规定的暂行办法》再这样修改一下:根据贵族爵位的不同,可以蓄养数量不同的奴隶而免交蓄奴税。对了,根据职务的级别,国家还可以从国库中拔出专项资金,替国家官员缴纳一定数量的蓄奴税。”安丽丝扫视会场,与以往那种颠倒众生的眼波不同,此刻安丽丝的眼神令人产生一种无法抗拒的压迫感。“大家怎么看?” 先前阿拉卡的提案几乎只是损害贵族们的利益,而国公夫人所提出的方案,与阿拉卡所挥舞的大棒比较起来,却更象是一根红罗卜。 从体面上讲,补充的法律又给了贵族们凸现优越感的机会。平民们要交的税,而贵族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免交。家中蓄奴较少的贵族开始考虑,回家后是否应该将奴隶的数量刚好控制在免税的数量上。如果免税的奴隶数量较大,是否还应该多蓄一些奴隶? 从利益上考虑,家中蓄奴较多的贵族则开始烦恼起来。应该如何制定自己家中奴隶的身价呢?定得太高,那么蓄奴税自然也就高了。如果奴隶不打算赎回自由或是认为赎回自由没有什么可能,那么他就不会去矿场赚钱。即便将奴隶强行送至矿场,如果他的薪水还抵不上高额的蓄奴税,自己仍旧是亏了。如果将奴隶的身价定得低了,那么奴隶轻轻松松赎回自由,自己岂不是吃了大亏?也许应该应该高价聘请一名高明的会计师来帮忙算一算。 怀着或赞叹、或惊讶、或困扰的心情,会场上响起了参差不齐的“国公夫人高明!”的声音。 “雷昂,有没有什么最新的有价值的情报需要报告?” 雷昂打开夏默在会议召开前送给他的文件,照本宣科地朗读。 “法兰西斯国王与阿朗佐亲王的不和已经表现得更加明显了。阿科尼奥七世如阿朗佐亲王入京商讨镇压玛哈亚公国独立运动的事宜,而阿朗佐亲王委婉拒绝。” “德克萨大军在王储齐格菲的率领下,向英格兰尼首都休达市步步进逼。如果能够保持过去一个多月的平均速度,那么两个月内就可以打到休达市近郊。” “塞维尔地方势力亚斯伯爵在我国的暗中支持下,节节胜利。现在塞维尔北部大大小小势力已经全部臣服于亚斯伯爵。亚斯伯爵现在暂时停止了军事行动,转为展开外交活动。亚斯伯爵预测,塞维尔护国大将军的选举仪式将在四十天内正式举行。” 安丽丝微微点点头。“军事大臣,你负责的方面现在情况如何?” 对于安丽丝将军事大臣前的“代理”两字省略,多明戈喜不自禁。 “形势一片大好。精良的装备正逐步装备全军,而军队的分级制度也使得军人们训练的热情空前高涨,连地方部队也在加紧训练。预计三个月之后,部分地方部队的作战能力可以达到野战军的水平。” 耐心地等待会场再一次趋近平静,安丽丝问道:“诸位大臣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吗?” 马迪尔想了想,缓缓说道:“国公夫人,布雷西亚的魔法师太少了。由于阿拉卡的要求,目前布雷西亚几乎所有的魔法师都集中到矮人打造基地去了,可是仍旧无法满足生产的需要。万一战争爆发,目前为我国赚取大量收入的魔法兵器制造就会陷入完全停顿的状态。我和阿拉卡商量过,如果能够在鸠格市设立一个魔法器具打造学院,并且由国师大人亲自任教,情况或许会有很大的改善。另外,如果能够再想办法从其他国家吸引一些魔法师来我国,那就更好了。” 安丽丝沉吟片刻。“如果由国师大人亲自任教,那些魔法器具打造学院还是有一定吸引力的。不过成为魔法师需要极高的天赋,无论哪个国家都在大力招揽魔法师。想要从其他国家吸引一些魔法师来我国,恐怕很困难。” 看着阿拉卡迅速垮下来的双肩,安丽丝无法弄清他是真的沮丧还是为了博取同情故意作出表情。 安丽丝轻轻一笑,将话题不留痕迹地转移。“阿拉卡,你给那些魔法师布置的任务是那么的繁重,他们个个每天都累得精疲力竭,一回到家中就只想休息。 第266章 魔法师与矮人工匠合作打造魔法兵器倒还勉强可以理解,他们怎么肯为你打造那些生活用品?” 阿拉卡尽力隐藏嘴边得意的笑容。“那是因为,国师大人是负责解决技术方面的导师。那些魔法师们在帮助我的同时,自己也得到了极大的好处。对魔法师而言,还有什么奖赏比能够得到魔导师亲自指导更有吸引力呢?” “可是,兰丝为什么肯陪你干那些?据我所知,担任那个职务会耗费兰丝大量的时间与精力。”说话间,安丽丝不由地将视线移到了那个正旁若无人进行冥思的人瑞身上。 “因为,我也无法拒绝阿拉卡给我的好处啊。”兰丝虽然并不喜欢参加会议,但是他显然很喜欢与美丽的主母进行交谈。兰丝睁开双眼,橘子皮一般的脸上,显出苦恼的神情。“主公失踪后,我怎么没想到去翻翻他的密室呢?” 阿拉卡笑着解释。“其实那份手稿也不是我找出来的,是夏默找出来后交给主母,然后我又从主母那儿要过来的。” 安丽丝颦着眉想了想。“就是那份有布雷西亚详细矿脉图和一些魔法物品打造心得的手稿?” 阿拉卡咧开嘴直乐。“是啊。我说矿产全部收归国有后不久,主公为什么问我矿物开采的情况怎么样呢?那时候我真傻,我竟然回答说矿场全部收归国有后已经全面开动,人手略显不足。那份矿脉分布图对布雷西亚的价值简直无法估量!” “除了矿脉分布图之外,那些魔法物品打造的心得对布雷西亚的制造业也有极大的帮助。例如主公亲自制造的神奇马车、神奇的保温罩,按照手稿中的草图,我们也成功将之仿制出来了。” 阿拉卡下意识地看了眼兰丝。“其实除了魔法物品打造的心得外,手稿中还有其它一些内容。例如增加亲卫队潜力的方法之类的知识。不过我是看不懂的。国师大人正好看得懂,所以我就将那一部分交给国师大人了。” 兰丝显然在最近一段时间吃过阿拉卡一点亏,对阿拉卡并不是很有好感。通常喜怒不显于颜色的百年人瑞,居然对着阿拉卡气恼地哼了一声。 “你是交给我的吗?你要我给你当铁匠,还要帮你训练那些低级魔法师打造魔法器具!” 脸皮已经足够厚的阿拉卡,面对国师的指责并不尴尬,他嘻笑着说道:“国师大人,您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资料。当您想要进行魔法研究的时候,我所提供的魔法材料和工具可以随意取得。虽然那些魔法师或高级魔法师在您这样伟大的魔导师面前只能算是低级的魔法师,训练和指导他们在您看来或许是浪费时间的行为。可是您得到了主公的关于魔法方面的心得,有我所提供的魔法材料和极为完备的工具,还有各系的魔法师心甘情愿替您做实验。相信这段时期您虽然累了点,可是您的魔法知识以及魔法实力毕竟又有了进步嘛。” 兰丝细长的眼缝中再一次暴射出摄人心魄的精光。“嗯,你为什么说我的魔法知识和魔法实力又有了进步?我早已是魔导师了,还有什么魔法知识不知道?魔导师级的水平,想要再有寸进有多困难你知道吗?” 阿拉卡无所谓地笑笑。“我虽然对武技和魔法都不了解,不过作为商人,察颜观色是最基础的本领。根据您看到主公手稿时的那种急切,以及后来一段日子愈来愈高兴的表情,我多少可以推断出一些东西。” 兰丝很仔细地看着阿拉卡,点点头之后,重新闭上了双眼,似乎打算再次进行冥思。 察觉会议有变为闲聊的可能性,安丽丝赶紧履行自己的职责。“大家还有什么其他的议题吗?” 看到参加会议的诸位大臣纷纷摇头,安丽丝吩咐道:“好吧,既然大家没什么需要补充的,那么大家先散会吧。民政大臣回去弄个草案出来,最好在明天早上将草案送到我这里过目一下。家臣先留一下,接下来还要开个家臣会议。” 那些布雷西亚的本土贵族开始三三两两走出会议厅。几名性急的贵族一边向外走出去,一边围在民政大臣身边向他询问对那个《关于奴隶赎购自由的试行条例》草案的构思。 待到会议厅内只剩下兰特的家臣们,安丽丝的视线转移到阿拉卡的身上。 “阿拉卡,你强烈要求在内阁会议之后接着召开家臣会议,有什么特别的事吗?” “主母,我中午收到拉西斯传来的重要信息:他已经在法兰西斯的附属公国布里斯登陆,支援当地的奴隶起义。” 马迪尔惊讶地“啊”了一声。“拉西斯以什么名义进行战斗?他的兵力情况怎么样?” 阿拉卡摇摇头。“拉西斯语焉不详。他并没有说明是以什么名义,也没有告诉我他的兵力情况。” “搞什么鬼!”多明戈用力地“砰砰砰”地敲击着桌面。“我是代理军事大臣,居然都不预先通知我一声。” 阿拉卡为拉西斯进行辩解:“拉西斯率领的是海盗,并不属于布雷西亚的作战部队序列之中,也不隶属于沙丝那亚地方政府。另外,名义上拉西斯甚至不是主公的家臣。” 对于这个突发事件,安丽丝同样是暗自吃了一惊。 兰特都收的什么样的家臣啊?居然擅自率兵进攻一个王国的附属公国!不过从效果来说,倒也未必没有好处。西西王正在玛哈亚公国与法兰西斯进行抗争,拉西斯来这一手,多少可以减轻一些西西王的压力,也算是遥相响应吧。只是不知道那个拉西斯率领的海盗人数有多少,在陆地上战斗力有多强。玛哈亚与布雷西亚接壤,安丽丝还可以暗中对西西王提供兵器、人员方面的支持。但是拉西斯所率领的海盗部队,却似乎无法顾及了。 兰特不在的时候,家臣们的表现反而更活跃。以佣兵的名义介入塞维尔的内战,得到了几乎所有家臣的认可。西西王、拉西斯也在兰特失踪期间各自率兵进行进入其它国家作战。 只是不知道,兰特现在正在做些什么呢? 第七部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 和卡特琳娜走下楼的时候,空气中已经飘散着一种诱人的食物香味。走到餐厅,餐桌上整整齐齐地摆好了丰盛的早餐。炎龙佣兵团的供奉待遇还真不错。我和卡特琳娜对于炎龙佣兵团来说只不过是供奉的朋友罢了,这些天的生活却并不比在公爵府里的水准差呢。 不知道为什么,我好象没太好的胃口。也许是因为昨天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进行思考,却仍旧想不出将国土扩展到必要标准的办法。 神不守舍地吃完早餐,我打算回到自己的房间去继续思考,以便想出一个挽救自己小命的好方法。可是活泼好动的卡特琳娜却没肝没肺地缠着我,要求我为她找一件有趣的事来玩。 有趣的事?! 对我而言,目前只有一件事能够引起我的兴趣:将布雷西亚扩展至爱克斯大陆总面积的十分之一以上。 英格兰尼、法兰西斯、德克萨这三大强国的国土面积占了爱克斯大陆总面积的五分之三。我不打算觊觎这三个强国的土地。别搞得偷鸡不成蚀把米,连布雷西亚给被它们给占领了。布雷西亚的邻国除英格兰尼外,还有玛哈亚公国和塞维尔公国。如果西西王真的能够令玛哈亚独立,并且与那个原玛哈亚公爵千金结婚,玛哈亚公国将自然而然成为布雷西亚的属国。 不过,即便加上玛哈亚公国的面积,离大陆十分之一的面积仍旧差得太远啊。 恶从胆边生,我不禁对塞维尔公国产生了恶念。虽然说塞维尔公国与布雷西亚签订了友好条约,而且安丽丝、马迪尔他们暗地里支持亚斯伯爵成为塞维尔的护国大将军,可是为了性命着想,我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听乌尔里说过关于泰坦巨人的血之盟誓,如果能够通过两项考验,塞维尔的护国战士泰坦人将成为我的奴仆。泰坦人在塞维尔的地位近乎天神,如果真的能够成功,那么我的地位在塞维尔公国将极为特殊。也许凭借那种地位,塞维尔公爵会乐意成为我的家臣?…… 只是,凭我现在无法施展斗气和魔法的破身体,与四十九个泰坦人作战似乎不太现实吧?被打得七病八痨的还好说,万一直接被打死了,找谁去喊冤?妈妈的,实在不行,我就学战争狂人希勒的那股疯狂劲头,不顾一切率兵入侵塞维尔! ……那个战争狂人那么疯狂,该不会也是处于和我相似的困境,因而被逼疯的吧? 正胡思乱想得起劲,眼前一只白玉般的小手很不满意地挥舞,终于将我唤回到现实之中。 “喂,你到底陪不陪我玩嘛。在这个屋子里待了这么多天,我都闷坏了。你找一件有趣的事来做吧。” 侍立在一旁的凯尔语气虽然恭恭敬敬,但是他的神态中却泄露出一丝不以为然。 “主母,外面有很多佣兵正在寻找我们。虽然说主公和您拥有神奇的面具,而且雇主并不知道主公和您的真实身份,但是佣兵总是与无法确定的意外联系在一起的。在佣兵界藏龙卧虎,也有一些佣兵有着鸡鸣狗盗之类的特殊本领,也许您出去后会被佣兵们发现的。” 凯尔的建议并非完全没有得到重视,因为卡特琳娜的注意力确实转移了。她叉着腰,气哼哼地质问我:“那个匿名者悬赏十万枚金币找你我不管。你老实交待,那个浣熊为什么会悬赏三千枚金币活捉你?!你们之间到底有些什么秘密?” “你瞧,蒂丝只活捉我而并非寻找我。可见我与她是敌非友,你干嘛那么紧张?” 第267章 卡特琳娜小手一挥,倒也颇具气势。“是敌非友?那好办!苏库市离比兹堡只不过两百多公里,对我来说不到一个小时就可以转个来回。我帮你把这个敌人杀掉算了。” 不会吧,这么野蛮? 顾不得凯尔就在身旁,我赶紧用甜言蜜语安抚醋意大发的小魔女。“小甜心,安丽丝没教过你吗?这样叉着腰很破坏淑女气质的。” 卡特琳娜闻言,马上乖乖地将叉着腰的手放了下来。 “另外,你老是喊打喊杀的,也不符合淑女形象。” “那怎么办?”卡特琳娜噘着嘴嘟哝。“我讨厌那个浣熊。” 将卡特琳娜拥入怀中,亲昵地点点她的鼻子。“吃醋了,是吧。” 卡特琳娜理直气壮地回答:“是啊,我就是吃醋了!” “那你为什么不吃安丽丝姐姐的醋,甚至遇见安洁儿也没把她怎么样?” “安丽丝姐姐告诉我:男人都是花心的。不过我想,你喜欢别的女生也行,但最少不能比我们差。否则,那是对我们的污辱。”卡特琳娜气呼呼地鼓着腮帮子。“以后你如果喜欢上别的女生,必须和我们一样漂亮,还必须经过我、安丽丝姐姐和安洁儿一致同意!” 毫无疑问,对我而言这是一个丧权辱国的条约。对伊莉和蒂丝来说,这是一个歧视性条款,因为她们的容貌确实略逊于小魔女。 不管怎么说,先答应了小魔女再说,免得她趁我不注意偷偷溜出去把心目中的情敌给干掉了。拥有终极圣斗气已经够吓人了,现在小魔女还能施展五级以下的魔法了——虽然魔控力还有待进步,但无论是暗杀伊莉或是蒂丝,都不会令她觉得困难。 我连忙点头,并且用百试不爽的方法转移小魔女的注意力。用嘴唇温柔地触碰她的红唇,然后慢慢贴上去。结果小魔女很快就将全部的注意力转移到感官的刺激上去了,不一会儿,小魔女居然主动索吻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我结束了这个吻。小魔女微闭双眸,浑身无力地贴在我的怀里,一脸满足的模样。想来,她应该已经暂时忘掉了暗杀蒂丝的念头吧。 “琳娜,我们还是老老实实在这儿多待几天吧。有炎龙佣兵团的庇护,我们躲在这儿很安全。万一出去玩真的象凯尔所说的那样,被佣兵发现了,那就麻烦了。要知道,对于某些低级佣兵来说只要给他十枚金币,他就肯拿着短剑在街头上捅死雇主的敌人。我的悬赏可是高达十万枚金币呢。说老实话,如果是刚来塞维尔时那种没钱的窘境,搞不好我会忍不住将自己给卖了。” “这样才刺激好玩嘛。”不知天高地厚的小魔女露出向往的神色。“在佣兵之国的首都有那么多佣兵找我们,陪我们玩捉迷藏的游戏,多好玩啊?平时想找那么多人陪我们玩还找不到呢。” 好玩吗?我怎么一点都不觉得? 不知道蒂丝为什么要找我。根据凯尔从炎龙佣兵团打听来的消息,蒂丝向佣兵协会公告的内容是: 寻找债务人剑。将剑活捉到她面前者可领奖赏三千枚金币。给予确切下落者,也将奖励一千枚金币。看来她好象确实是找我有事(虽然我想不出到底是什么事)。 但是那个匿名悬赏可是不开玩笑的。说是寻找友人,其实根本就是一个追杀令。将我的化名(剑)、外貌特征、同伴(凯尔的身份和小魔女的画像)写得明明白白倒还无所谓。问题在于最后的一段话居然是:非常想念友人。若有人将吾之友人带于某处,将给予一枚铜板作为奖励。若吾之好友不幸罹难,将他的尸体带于某处将给予十万枚金币作为奖励。 确实令人费解,干嘛不活捉我却下达追杀令呢?如果说那个匿名者只是想对剑不利,我很难相信他肯花十万枚金币的代价。我在比兹堡的表现值得十万枚金币吗?如果说匿名者已经知道或是怀疑剑就是兰特,作为布雷西亚公爵,我的赎金肯定能够超过十万枚金币。 看起来,发布那个公告的人可能是富可敌国的主。如果不是因为现在根本无法施展斗气和魔法,我还真是有点兴趣与公告发布者斗上一斗。以我现在的特殊情况和隐藏在幕后的敌人玩,这个游戏的难度似乎稍稍大了点。真可惜。想到自己目前的身体状况,我不由有些怨恨日月双星。一个是我的大舅子,一个是我老婆,居然联手把我害得这么惨。从卡特琳娜的语气分析,安洁儿似乎并不反对嫁给我。仔细想一想,虽然安洁儿同样美丽得不成名堂,而且她还是最早答应嫁给我的人,可是我对与月尊者结婚抱着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 与月尊者同床共枕,活着上床之后,能不能活着下床就难说得很了。 卡特琳娜以讨好的语气向我询问:“兰特,我们去街上逛逛吧。” “嗯……好吧。”恍惚间答应了小魔女的要求后,我恨不得咬断自己的舌头。为什么我总是无法拒绝美女那希冀的眼神呢? “不过,我要与你约法三章。你如果不答应,我就不陪你上街。第一,上街你一切都得听我的,不许不乖。” 卡特琳娜连忙乖乖地点头,并且嗲声嗲气地媚惑我:“我当然听你的话了。人家什么时候不乖了?” “第二,我们都戴面具上街。” “这是当然了。戴面具上街那才叫捉迷藏嘛。直接被人家认出来多不好玩。” “第三,如果别人认不出我,你不许在街上大喊‘他就是剑’之类的话。” 卡特琳娜因为心虚稍稍有点脸红。“我只是想了想,这你都猜出来了?” 被小魔女证实我的担心确实是正确的,我差点没吐血昏倒。这个小魔女真是叫人抓狂,只会想着玩游戏,一点危机意识都没有。 万般无奈地将视线转向凯尔的身上。“凯尔,你有什么好主意?” 凯尔低头沉思,好半天才抬起头。 “主公。要玩,我们就玩一次大的吧!” 第七部第十四章 第十四章 凯尔缓缓抬起头,原本清秀的面容此刻却显因过于兴奋和激动而有些扭曲。 我差点一个踉跄摔倒在地上。小魔女发疯倒也罢了,怎么凯尔也发起疯了来?如果凯尔还是剑奴的身份,大约不会这么疯狂吧? 我死死地盯着凯尔,从牙缝里挤出四个字。 “此话怎讲?” “主公,我虽然身为炎龙佣兵团的供奉,不过佣兵界也有自己的行规。炎龙佣兵团的团长伊格虽然偷偷告诉我那个公告的内容,但是他并不肯透露那个公告是谁发布的。” 凯尔笑了笑,笑容中竟然带有一丝狞笑的味道。 “那条追杀令是由佣兵协会总部所公布的,也就是说,命令的发布者已经将十万枚金币送到了佣兵协会。” “会是谁有那么大的手笔呢?”凯尔沉吟片刻,直视着我:“您难道就不想知道主使者是谁吗?” 大手笔吗?我可不这么认为。说起来我的身价还贬值了呢。 英格兰尼以半个任务的代价要求日月双星对付我,也就是说:几个月前我的身价至少还有十五万金币呢。贬值得这么快,我其实还有些不爽呢。 不过,我对主使者的真实身份确实很有兴趣。 大约是从我的表情中看出一点什么,凯尔接着说:“我有办法知道谁是主使者。” 卡特琳娜立即表现出一种唯恐天下不乱表情,她兴奋地问道:“什么办法、什么办法?快告诉我!” “由佣兵协会总部直接发布的命令,佣兵协会的高层人物自然知道。不过出于行规,那些知情的高层人物是绝对不会告诉我们的。” 卡特琳娜装出生气的样子,然而她的眼神中却流露出一丝笑意。“别卖官子了,快说我们应该怎么才能知道谁是背后的主使者!” 凯尔嘿嘿一笑。“四年一度的佣兵协会主席换届选举将在三天后正式召开。届时,我们虽然无法取得佣兵协会主席一职,但是副主席一样可以知道指使者的真实身份!” “为什么不能当主席?” “副主席有什么好玩的?要玩就玩大的。” 我和卡特琳娜同时表达出自己的疑问。听到对方的话,我们不禁相视一笑。 凯尔也是一乐。“可以说自从人类产生之后佣兵就一直存在了,可是佣兵协会比骑士协会、魔法师协会成立的日期要晚得多。大陆历503年,在第二十一任塞维尔公爵号召之下,佣兵协会才正式成立。” “从第一届起,佣兵协会的会长一直由塞维尔公爵所担任。除会长外,还有七名副会长。第一至第三副会长由排行榜上前三名佣兵团的团长担任,第四至七副会长由各佣兵团派代表竞争。” 在我和卡特琳娜的怒视下,凯尔赶紧转入了正题。“会长一职虽然也是可以竞争的,不过条件毕竟太过苛刻。” “能够通过我国护国战士的那项血之盟誓,便可以成为佣兵协会的会长。” 听完凯尔的话,我和卡特琳娜面面相觑。这样看来起,如果能够通过泰坦人的那项测试,竟然是一件一举两得的事。可是问题在于:这一“举”,似乎也太难了些。 来苏库市的路上,我曾告诉卡特琳娜那个血之盟誓。当时卡特琳娜用很轻蔑的语气断言,留在人间的泰坦人已经沾染了人类的狡猾习性。我私下认为,那句话的潜台词是:至少卡特琳娜是无法通过那两项考验的。 卡特琳娜的玉唇轻轻吐出“卑鄙”一词,弄得凯尔莫名其妙。 第268章 我只好打圆场。“副会长就副会长吧,只不过多个副字嘛,应该差别不大。好了,凯尔你接着说,我们应该怎么争取副会长一职。” “主公,这多出一个副字,差别可就大啦。佣兵界任何大事都是由正副会长投票决定。副会长只代表一票,可是会长拥有两票,而且还拥有绝对否定权。即任何提议,只要会长否决,这项提议就不被通过。” “无所谓啦。佣兵协会嘛,管它正会长、副会长呢,反正权力也不大。” “这您就错了!”凯尔象斗鸡一样梗着脖子盯着我。“佣兵协会甚至可以决定大陆上一些公国的生死存亡呢!” 这时候我有些后悔那么早就为凯尔解了蛊毒。等到快要和马迪尔重逢时再为凯尔解除蛊术不是更好吗?此刻凯尔的这种态度惹得我很不高兴。 “是吗,这么说佣兵协会甚至能够影响大陆的格局?……”我故意拖长了语调。“可是为什么我从来没听说说过?” 凯尔摇摇头。“您不是塞维尔人,也不是佣兵,所以不知道。” “比如说一个公国发生内战,佣兵协会是可以规定佣兵只准帮助哪一方的。您可以这样假设,”凯尔诚恳地望着我。“假设佣兵协会暗地里甚至不收内战中某一方的佣金,而是在内战结束后向被帮助的对象索取一个郡,或者是一个城市的统治权,再或者是免税权或是采矿权之类的……我是说假设。” 我暗自悚然。听凯尔这么一分析,如果佣兵们确实遵守佣兵协会的命令,那么佣兵协会对大陆的影响力确实是巨大的。要知道,大型的佣兵团人数多达几千甚至上万。如果他们联合起来一致行动,那股力量可真不是盖的。 只是有一点很奇怪,既然佣兵协会有那么大的影响力,为什么我从来没听过凯尔所假设的那种事。那里面肯定有我所不知道的奥秘。 大约是看出我眼中的疑惑,凯尔向我解释说:“塞维尔第二十一任公爵成立佣兵协会的目的其实就是我刚才所假设的事。不过他刚那么干,就被当时的强国联合起来制止,并且逼迫公爵殿下发下了不得利用佣兵协会影响大陆格局的血之盟誓。一直以来,佣兵协会的会长都是由塞维尔公爵所担任,而佣兵协会的会长又拥有一票否决权,所以历史上佣兵从来没有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对某个势力宣战。” 说了还是白说。 佣兵协会的会长一职除了塞维尔公爵就没人能当——或许兰仆有能力通过泰坦人的考验,不过他不知道死哪儿去了。塞维尔公爵又必须遵守那个“不利用佣兵协会影响大陆格局”的血之盟誓。所以结论是:佣兵协会在塞维尔公爵的领导下,根本就没有太大的作用。 如果我能够当上佣兵协会会长,那可真是爽呆了。不说天下大势全在我的掌握之中,起码可以影响一些小公国的命运吧。不知道算不算卡特琳娜所指的“影响这个世界秩序的重要人物”? 算了,做人不能好高鹜远。先脚踏实地的把副会长一职弄到手再说。 “凯尔,你说了半天,还没告诉我们应该怎么当上副会长呢。” “我刚才说过,副会长共有七名,排行榜前三名的佣兵团团长自动当任第一至第三副会长。第四至第七副会长则是通过比武产生。” “比武?”卡特琳娜拍着手笑起来。“这种选举方式我喜欢。谁想出来的办法,他可真合我胃口。” 凯尔也哈哈地笑了起来。“那是我们伟大的第二十一任公爵制定的方法。我也非常喜欢这种方式。” “参加副会长竞选的名额共有一百二十八个,以淘汰赛的方式进行选拔。进入前四名的人,便是佣兵协会的第四至第七副会长。” “排行榜前一百名的佣兵团分别可以推荐一个人参加。另外二十八名,则由任何在佣兵协会注册过的人参加比赛竞争。” 说到这里,凯尔忍不住挺直了腰板。“鄙人不才,正是代表炎龙佣兵团参加竞选的代表。相信以我的实力成为一名副会长并不困难。” “以佣兵的行规,任何人不得在参赛期间与参加会长竞选的参赛者解决私人恩怨。等我当上了副会长,一定会查明是谁与主公过不去!” 东方的格斗技巧略胜于西方,而凯尔显然师从于东方格斗技流派。一般来说,只要不遇上圣骑士或影剑士,凯尔确实胜算极大。不过凯尔也真算是好了伤疤忘了痛。才从剑奴变为我的家臣没多久,居然已经忘了曾经被一个丝毫没有斗气的人制服过。这么自信满满地说什么当上副会长之后为我查明是谁下达追杀令,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我还没说什么,一旁的小魔女已经忍耐不住了。“你当副会长有什么好玩的?” 凯尔对待卡特琳娜似乎比对我更加恭敬一些,不过他的言词却象是哄骗小孩子一般。凯尔略略欠了个身,一本正经地解释道:“主母,您可以在一旁观看我们比赛啊。看擂台上刀光剑影的比武,很好玩的。” “不好玩!”小魔女嘟着嘴。“看别人打有什么好玩的?我也要参加副会长选举!” 如果卡特琳娜参加,那么副会长一职应该是手到擒来了。也许现在我应该及早考虑一下后面的问题了:知道幕后的主谋者后,接下来该怎么办? 知道凯尔无法感应魔法波动之后,我选择了一套兼容性比较强的斗气修炼功法教给了他(我想,这些莫名其妙的东东应该是杀神剑掌握的知识吧。因为这些东东是我在塞维尔醒来之后才出现在脑海的)。这套功法虽然无法提升幻剑士的斗气功力,不过经过这几天的修炼,凯尔已经开始渐渐对魔法波动有所感应了。虽然魔法陷阱散发的魔法波动极为微小,不过相信假以时日,凯尔对魔法波动的感应能力或许能够达到影剑士的水准。那时候,凯尔多半能够成为沧日海第二。 到时候派凯尔去将那个幕后黑手干掉? 不过那个幕后黑手那么有钱,白白杀掉好象有点浪费了。要不,让凯尔往他的卧室里送一只匕首,向他勒索几十万金币?既然他买别人的命都肯花十万金币,总不至于买自己的命时会那么小气吧。 话又说回来,那个家伙那么有钱,应该是极有权势的主,防卫应该非常严密。凯尔的实力只是幻剑士,只要目标的身旁有几名白银骑士或是风剑士,他未必能够成功。卡特琳娜这小妮子实力当然没得说,不过她的经验好象不怎么样。那次英格兰尼刺杀伊莉的行动,不也被她给弄得无疾而终。干脆央求大舅子帮忙?可是不合算啊。他的人情太大,折算起来没三十万金币也要十五万金币。万一哪天闹翻了,沧日海要求我还那份人情债可就麻烦了。 “兰特,你又在发呆了!”卡特琳娜非常不满地施展圣斗气对准我的耳朵大喊,差点把我给震聋了。 无奈地揉揉耳朵,我赶紧用令自己甜得发腻的语气安抚正在生气的小魔女。“什么事啊,小甜心?” “你也陪我一起玩好吗?” 我装出大义凛然的模样,迅速而肯定地回答:“那是当然!你要玩什么,我肯定会陪你一起玩的,这有什么疑问?” 卡特琳娜高兴得又跳又叫。“噢,噢,真好,你真好。” 她兴奋地扑到我的怀中给了我一个响亮的吻,然后准备拉着我出门。这时候,凯尔在一旁插言道:“主母,需要注册费和报名费一共是一千零二十枚金币。您和主公身上应该都没带钱吧?” 卡特琳娜无法掩饰她兴奋的心情,语速极快地说道:“卧室里满地板都是金币,我现在就上去拿。” 说完,卡特琳娜又给了我一个甜甜的吻,又蹦又跳地向楼上冲去。 我茫然地看着凯尔。“什么注册费和报名费啊?” “佣兵的注册费为十枚金币,而参赛费为五百枚金币。两个人加起来共计一千零二十枚金币。” 我不由有些紧张。“什么参赛费啊?不会是那该死竞选佣兵协会副会长的参赛费吧?!” 凯尔那一合一翕的嘴里,吐出了令我痛苦不已的话。“是啊,您刚才不是已经答应主母了吗?” 开什么玩笑?卡特琳娜实在太孩子气了吧? 凭我现在的身体状况,白银骑士或风剑士等级的对手就很难搞定了。如果遇上更强的对手,难道说让我当着众多见多识广的佣兵的面施展黑巫术?! 施展黑巫术之后能否能够当上副会长一职那是不一定的,但是被魔法协会通缉却是可以肯定的。 真该死!希望愈大失望愈大,同样的道理,对某人的承诺越是高兴,那么对他的毁诺便应该越是愤怒。别人是否会食言而肥我不清楚,不过如果对卡特琳娜出尔反尔,我很可能会胖上许多——至少是看上去胖上许多,因为搞不好会被愤怒的小魔女揍成猪头的。 现在该怎么办才好啊? 虽然佣兵协会换届选举在三天后才正式召开,不过卡特琳娜旋风般从楼上冲下来后,立即兴冲冲地拉着我上街。 为了不被揍成猪头,我只好心不甘情不愿地被卡特琳娜拖着走上街头。 一路上,我不停地思考着应该怎么才能打消卡特琳娜那奇怪的念头。可是想来想去,却没有想出什么好的办法。 在路人们惊奇的目光注视下,我怀着一种“风潇潇兮易水寒”的悲壮心情,以类似死囚的踉跄步伐踏入了佣兵协会的总部。 佣兵总部比我想象得要华丽得多。大厅大约有三百个平方米左右,在四周的墙壁上挂着价值不菲的名画。 第269章 地板全都是紫檀木,打着一层厚厚的腊。靠着窗户的地方是一排铺着羊绒的沙发,每座沙发的前面都配有一张长条型的桌几,桌几上摆放着精致的瓷盘,里面放着诱人的时令水果。 看到这一切,我简直怀疑自己走错了地方。看来佣兵协会还真是有钱啊。凯尔说得没错,虽然佣兵这一职业比军人的危险性更高,但是佣兵的收入与其危险性是成正比的。 看着那些沙发和水果,我又回头看了看佣兵总部的大门。真奇怪,这么好的地方,而且不需要任何凭证就可以进来享受,居然没有门卫。 为了避免被别人认出,凯尔并没有跟着来。因而对于此刻的疑问,我只好闷在心里了。 近三十米长长的柜台上,有十二个窗口。每个窗口的背后都有一名佣兵协会的办事人员。大厅内的人并不多,有两个窗口处空闲着。卡特琳娜兴奋地拉着我来到一个柜台的前面。这个柜台的后面是一个戴着黑色玳瑁眼镜的白发苍苍的老人。看了眼另一个窗口的办事员,我不由有些奇怪。那边的办事员是一名年青漂亮的女性精灵,干嘛不选择她呢? “大叔,我们俩想成为佣兵,应该办些什么手续呢?”卡特琳娜以甜甜的语气向那名老人询问。 老人的脸上挂着慈祥的微笑。“两位年轻人,你们是准备加入其他的佣兵队伍,还是自己组织一个佣兵队伍?” 我带着不满的情绪凑上前去。“我们既不想加入其他的佣兵队伍也不想组织什么佣兵队伍。我们只想当自由佣兵。” 老人不以为忤,自嘲地摇摇头。“人老了,嘴就碎了。好吧,交二十枚金币作为注册费吧。然后填一下表。” 真可惜。如果老人生气了因而拒绝为我们注册佣兵资格就好了。 老人递过来的表非常简单,只有六项内容。 姓名: 年龄: 种族: 性别: 职业: 等级: 好在事先就想好了化名,所以我们填写得很快。在填写职业和等级的时候,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确实因为可笑的虚荣心而稍稍犹豫了一下。不过既然使用的是化名,那么我在科洛斯所取得的见习骑士和见习魔法师资格也就没多大用处了。想了想,我在职业一栏填写了骑士,而等级一栏则填写为暂无。 等我写完的时候,卡特琳娜早已填写完毕了。她似乎没什么虚荣心,在职业和等级两栏干干脆脆地填写着两个大大的“无”字。 将两张填写完毕的表格交给老人,他露出惊讶的表情。 “你的职业的骑士,而等级是无。她的职业和等级都是无。你们清楚地了解佣兵这一职业吗?” 我不满地纠正老人的错误。“我的等级只是‘暂无’,不是‘无’!” 老人叹了口气,一边自言自语地唠叨着,一边继续自己的工作。待他将表格中的信息备案后,老人将两枚带着编号的佣兵徽章交给我们。 “年青人,你们想找什么样的工作。我可以向你们推荐一个。第三大街瓦克家的宠物猫走失了,如果你们能够找到那只猫,将可以得到三枚银币的佣兵。”好心的老人喋喋不休地向我们推荐着这份工作的好处。“这份工作并不危险,而且佣金已经非常可观了。年青人,这种既轻松又没多少危险的工作可不是总能遇到的……” 并非对老人没有耐心,但是我的心情确实非常不好。所以没等老人说完,我便打断了他。 “接下来,我们想报名参加佣兵协会副会长的竞赛。应该怎么办手续?” 老人瞪大了眼睛,苦口婆心地劝说我:“年青人,参加佣兵协会副会长竞选的都是佣兵界的精英,对你们这种没有任何等级的菜鸟来说,那种游戏太危险了。” 这种劝说有个屁用?能够说服卡特琳娜才行啊!看到卡特琳娜一副笑眯眯地看好戏的表情,我懒得废话,继续询问道:“应该怎么办手续?” 老人摇摇头。“虽然并没有这样的义务,但是我还是不得不说:一百二十八名佣兵界的精英中,只能选出四名副会长。一千枚金币,其实是可以做许多事的。” 大厅内其他的人被我们的谈话吸引了注意力。一些人开始窃窃私语起来。 一名看起来是交接任务的中年佣兵用肯定的语气对身旁的同伙说道:“他们两人没有任何斗气和魔法,确实是两个菜鸟。有钱的贵族不知道赚钱的辛苦,只想着找一些有趣的事情玩。这个世界本来就是这样的,你们也不必太过惊讶。” 切,我现在确实无法施展斗气和魔法,但卡特琳娜可是影剑士呢。只是她已经达到了反璞归真的境界,旁人无法感应出来自然并不稀奇。 唉。卡特琳娜确实可以在这场游戏中玩得开心了,可是我该怎么办呢? 虽然无法施展斗气和魔法,可是我仍旧不想输啊。 第七部第十五章 第十五章 噬天斧是属于奇门兵刃的外门兵器。 它的通体乌黑发亮,全长一米二。以玄铁为主要原料制成的把手上,有道内凹的握痕。把手的外围一侧,有一个单边戳耳护手,约十六厘米左右。通过直径为五厘米的乌黑把柄,顶是宽二十五厘米的弯月型利剑。一面利剑是密排着的,长约七厘米的锋利锯齿组成。看上去,给人一种心悸的感觉。两个剑刃大小一样,打磨得发亮的刃口锋利无比,那上面闪烁的寒光让人见了背脊会直冒寒气。在两个剑刃扣间,有一根超出刃尖八寸的尖锐顶锥。三寸长的锋尖下有一个拳手大小乌黑的勾头,口鼻眼耳六窍形成了六个通风的细孔,如果高速挥动,它能发出夺人心魂的异啸。这个奇特的顶锥延伸在整件兵刃的顶端,给这件兵刃增加了一种凶异的气质,象极一头厉鬼头上的魔角,恐怖而诡异。 噬天斧与其它大帝所打造的兵器一样,属于魔法兵器。与血液接触后,能够自动为使用者加持嗜血术。兵器谱中排名第五十三。 ——摘自《兵器谱》 三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还好凯尔帮我想了一个主意。 佣兵之中,奇人异士颇多。一些死灵法师、黑巫师自然不会光明正大地参加佣兵协会副会长的选举,不过召唤师、驯兽师、魔兽使等职业并不被禁止。 无论是蒂丝的公告还是那张神秘的追杀令,都只有小火升阶前的画像。除了我、卡特琳娜和凯尔,谁会想到那只全身被细密的鳞片所覆盖、两肋长着肉翼的不知名魔兽就是小火?正常情况下,应该不会有人从进阶后的小火身上联想到我的真实身份。 凭小火的实力,应该不用我出手了。进阶后的小火虽然仍旧略逊于凯尔,但是中阶的黄金骑士或幻剑士应该不容易战胜它了。万一运气不好遇上了高阶的黄金骑士或幻剑士,顶多冒点风险将阿呆召唤出来就是了。以前日月双星都没有将我杀死,现在有卡特琳娜和塞维尔第一杀手保护我,应该不至于被别的什么杀手干掉吧。 一大清早,我和卡特琳娜便去了初赛的赛场。为了安全起见,凯尔仍旧待在炎龙佣兵团的秘密据点里。他对于能够直接进入复赛阶段而洋洋得意。哼,小人得志!其实我也动过去找阿拉卡的那个什么蝎狮佣兵团团长的念头。只是蝎狮佣兵团的总部现在在沙丝那亚,在苏库市顶多也只不过是一个办事处罢了,恐怕没有那么大的决策权。再说了,即便是蝎狮佣兵团的团长达克斯多就在苏库市,我去找他也不方便。他凭什么将名额让给我呢?如果是以前,我还能够以不念咒语施展魔法的方式证明自己的身份,现在似乎不那么容易。就算能够证明我的真实身份,多让一个人知道我在苏库市,我也多一份麻烦。所以这个念头最终只得作罢。 到达赛场的时候,里面已经是人山人海了。象以往一样,主办方将初赛的赛场设立在苏库市的角斗场中。比赛的方式很简单。 组委会将报名参加预赛的选手随机分配成二十八组。本届的报名人数接近一千八百人,因而每组有六十余人。每次一组进入角斗场中,能挫败群雄的最终胜利者,就拥有参加复赛的资格。 这种比赛方式存在很大的偶然性,参加预赛的实力最强的几名选手没准会分配到同一组中。但是佣兵们却很认同这种形式的分配。与其它职业比起来,佣兵是非常相信运气的,几乎所有的佣兵都有自己的护身符或幸运物什么的。 比赛的规则也很宽松。除了明令禁止的死灵术、黑巫术,以强弩为武器等,参赛选手们可以施展暗器,也可以在兵器上抹毒。至于参赛选手的人身安全方面,组委会只是呼吁尽量少伤人命。毕竟对于这种刀口舔血的职业来说,敌手的性命并不在佣兵需要的考虑范围之内。 随着一声鼓响,场内便开始交错乱斗。第一组的参赛选手已经开始了他们的比赛。 六十余人散布在用来角斗的角斗场中,虽然苏库市的角斗场相当大,但是对于六十余个对周围任何人都充满敌意的参赛选手来说,角斗场的场地就显得不那么宽敞了。场面非常混乱,一些自恃实力的选手开始主动进攻,而一些选手则站在原地,用手中的兵器向任何一个接近他的人打招呼。场上没有出现一人单挑数人,或是相反过来的情形。 场中的比赛激烈地进行着,尽管组委会希望尽量少伤人命,但是场上的选手为了自己的目标,并不将这种劝慰放在心中。比赛只过去了不到十分钟,扣除十多个死者不算,无力再战的轻重伤者已经多达四十余人。 第270章 场上现在只剩下七个人了。 总共二十八场预赛分在两天进行。卡特琳娜的场次是第七场,而我的比赛则在倒数第五场才开始。也就是说,卡特琳娜的比赛在今天上午,而我的比赛却在明天下午。 或许是因为实力差距过大吧,角斗场上激烈的战斗并没有激起卡特琳娜的兴趣。她索然无味地叹着气。“一点都不好玩。如果是我,一分钟就可以解决战斗了。” 无比郁闷。 如果没有失去斗气和魔法,我也有把握在一分钟之内解决战斗。可是现在这种情况,估计得多费一点力气了。虽然场上的佣兵与卡特琳娜相比相差太大,但是卡特琳娜毕竟不适合作为参考人选。整个大陆上,又有几个人值得她重视?事实上,这些参加竞选的选手虽然有极少几个人是不知天高地厚的菜鸟,但大多数还是可以称为佣兵界的强手。拿第一场来说,场上居然有三名风剑士和一名白银骑士。以他们的实力,充当一名伯爵的护卫统领绰绰有余。在某些不太重视爵位和血统的小公国里,这种人才甚至能够当上公爵近卫首领或是政府军的联队长。 我想了想,叮嘱卡特琳娜:“等会儿比赛,你别杀太多人。如果杀戮太盛,也许那些佣兵会反对你成为副会长呢。” 卡特琳娜皱皱鼻子。“陪蚂蚁玩还不能捏死他们,太闷了。” 我一哂。“这个游戏不是你要玩的吗?还硬要拉着我来玩。” “要不这样吧。我们打赌,看你能不能不杀一个人,并且在一分钟之内解决战斗。” 卡特琳娜兴趣大增。“好啊,好啊!赌什么?” “你说吧。” “那……我赢了之后,回去你得吃我弄的饭!” 看着卡特琳娜满怀希冀的小脸,我微微有些愧疚。自从那次惨痛的经历之后,我再也没有吃过卡特琳娜弄的东西。虽然这些天卡特琳娜总是向我推销说:自己的厨艺已经有很大的进步了,但是我却总是顾左右而言它,不肯再次尝试。卡特琳娜虽然幼稚,几次之后,却也明白了我诸多推脱的真实想法。 也罢,不就是吃一点有风险的东西吗?她哥哥那么凶狠也没干掉我,吃一点东西总不至于送掉我的小命吧。再说了,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嘛。 我郑重地点头。“没问题。” 想了想,我又补充道:“换个别的赌注吧,这个赌注不公平。” 看着卡特琳娜睁得大大的眼睛,我暗自好笑。“我早就想吃你弄的东西了。无论你能够在一分钟内不杀一个人取得胜利,我也不愿意放弃这次口福。” 卡特琳娜啊了一声,将用牙齿轻轻咬住小拳头,眼中莹光闪动。 过了一会儿,卡特琳娜回过神来,却突然开始惊慌失措。“坏了,坏了。我去厨房看过,里面都没有我所需要的佐料呢。我要去买一些预备一下。” 眼看卡特琳娜准备施展身法离开看台,我赶紧拉住她的小手。“小甜心,只要是你弄的,我都喜欢吃。” 卡特琳娜缓缓回过头,痴痴地看着我,满脸都是喜悦。她咬着下唇,大约费了很大的劲才忍住没有笑出声吧。卡特琳娜向我依偎过来,心满意足地挤在我的怀中。她用左手扭捏地玩弄着衣角,小声地说:“我的厨艺其实比安丽丝姐姐还差了一丁点,你会不会更喜欢安丽丝姐姐而不喜欢我?” 失笑。“怎么会呢?重要的是食物是谁为我做的,而不是食物到底有多好吃。” “况且……”我压低声音凑近卡特琳娜,故意对准她的耳垂呼了口气。“每天晚上吃你,那种感觉是最美妙的。既使是你安丽丝姐姐,那种感觉也绝对不会超过你啊。” 意乱情迷卡特琳娜垂下眼睫毛,下意识地回应了一句“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我斩钉截铁地迅速给予肯定的回答。随即,我又用肢体语言进行强调。 虽然参赛选手的席位与普通观众不同,但我们所处的地方到底还是公开的场所。卡特琳娜苦苦忍着一波又一波销魂的感觉,身体开始颤抖。而我,也因为这种类似偷情的动作感到刺激不已,竟然一时舍不得停下来。还好其他的参赛选手们基本上都将注意力投向场上的选手。对于他们来说,虽然不同场次的选手在预赛中并不会相遇,但是所有的参赛选手却都是潜在的对手,因而其他的选手们都不肯浪费观察别人的机会。 理智终于在关键的时刻占据了上风。如果继续这样下去,我也不敢保证不会有进一步的事情发生。 停止对卡特琳娜的抚摸之后,好半天她才平静下来。她心虚地捋捋头发,害羞地向四周看了看。其实以卡特琳娜影剑士的实力,四周有什么动静根本就不必特意用眼睛去看。不过,我并没有因此而取笑她,而是握住她的手轻轻一捏。 卡特琳娜偷偷摸摸观察了一下四周的情况,发现并没有人注意我们。于是将头重新靠在我的胸前,按她一贯的说法,是为了汲取我的温暖。 就一个武者而言,卡特琳娜此时的状态显然非常糟糕。她的全部心神都陷入在这种温馨的情调之中。如果此刻凯尔刺杀她,至少有三成的机会可以成功。 虽然我与卡特琳娜的世界里弥漫着温馨和幸福,可是台下的血腥激烈的战斗却仍旧持续着。刀、剑、链枷、钉锤、斧头等各式各样的兵器砍入人体,切割肌肉、砍入骨骼。同样的过程反覆进行着,一场结束之后,工作人员上场迅速而简单地清理现场,又紧接着举行下一场比赛。场地上,渐渐弥漫起浓厚的血腥气。尽管如此,在其后的几场比赛中,却没有多少人退出。想着成名甚至成为佣兵协会副会长后可以拥有的巨大利益,在后来的几场比赛中,场面反而更加惨烈了。 这么多好手,稍加训练后充实到军队的基层中去,那么这支军队的战斗力该会有多大的提高啊。真是浪费,太浪费了。 我在台上暗自叹感,可是随着场次的增加,投入冥神怀抱的佣兵更多了。转眼间,第六场预赛已经开始了。这时,参加第七场比赛的卡特琳娜应该去进行准备了,可是卡特琳娜仍旧赖在我的怀里不肯起来。 捏了捏她的鼻子,卡特琳娜终于抬起头。 “你快要上场了。快去吧。还记得我刚才对你说的话吧。” 此时的卡特琳娜似乎还没有完全恢复正常,她的眼中仍旧带着一丝迷茫的神情。 “哦,我记得……”卡特琳娜害羞地红着脸。“你说,你晚上吃我的感觉……” “唔……不说了,羞死了。” 狂晕。 我尴尬地咳嗽一声,虽然在这种时候说这样的话有些熬风景,但是我还是忍不要要提醒一下她。“我是说,你不要杀人。” 卡特琳娜恍然大悟地“哦”了一声,更加害羞了。现在她连耳根都红了。 我轻拍她浑圆滚翘的臀部。“去吧,你的场次就快开始了。” 卡特琳娜不得已,只得依依不舍地向台下走去。 不一会儿,第六场比赛结束了。在我的注视下,卡特琳娜一步三回头地走进了角斗场中。不知道真实情况的佣兵们,大约会误以为卡特琳娜是那种已经产生了生死离别觉悟之后的表现吧。 正如我所预料的一样,卡特琳娜并没有在一分钟之内结束战斗。显然此时卡特琳娜已经将我对她的叮嘱忘光了。虽然卡特琳娜并没有刻意杀人,可是她显然连自己为什么站在角斗场中的原因也给忘了。 卡特琳娜站在场中痴痴地望着参赛选手专用的看台。别的选手只要不影响她的视线,即使在她身旁晃来晃去,她也完全不理不顾。也有个别运气太背的选手向卡特琳娜发起了攻击。可是凭借影剑士的本能,无论对方在她的身前还是身后,卡特琳娜都只是象挥苍蝇一样将对手给挥走——当然,凡是被终极圣斗气给挥走的选手,唯一的结果便是腾空而起,继而颓然倒地。 一些细心的选手发现了这种异状,便小心翼翼地远离卡特琳娜的身边与其他的对手进行格斗。虽然场上一些经验丰富的选手已经预先知道了这个场次的胜利者,但是为了自己的名声,他们仍旧在场上尽力搏杀着——远离着卡特琳娜的周围进行搏杀。 于是,大约过了十分钟后,场上出现了有史以来最为奇特的景象。一名模样娇媚的女佣兵(卡特琳娜所戴的面具,确实只不过是娇媚罢了)梦游般地站地场地中央。而另一名本该是胜利者(如果卡特琳娜不参加)的佣兵站在卡特琳娜的对面,迟疑地将手中的举起来,放下,向前逼近两步,又迅速地向后退三步。 这种情况虽然好笑,却又显得颇为诡异。唯一明了这件事的,大约只有我吧。不过我同样笑不出来。 遇到超出自己经验的突发事件,几名裁判全都目瞪口呆。对于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没有任何裁判能够作出决策。当那五名裁判回过神后,围在一起嘀咕了好一会儿,终于得出了三个结论:一、那名女选手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恢复正常。二、剩下的那名选手应该不敢主动发动进攻。三、这种情况如果不立即进行处理,就会影响下午的比赛赛程。 得出结论后,一名被推举出来的裁判只得走上角斗场,宣布卡特琳娜胜出。对于这一结论,并没有太多人不满。即使那名仍旧仍旧佣有竞赛资格的选手,听到裁判的宣布后也没有任何异议。他如释重负匆匆离开了角斗场,可是作为胜利者,卡特琳娜却仍旧站在场上痴痴地望着我。 第271章 无助的裁判开始顺着卡特琳娜的视线寻找肇事者。不仅仅是那名裁判,越来越多的观众或是参赛选手也开始寻找卡特琳娜所关注的对象。整个角斗场,嗡嗡的议论声越来越响。 我的脸皮可以说是相当厚了。可是面对这种情况,仍旧感觉脸部有些发烧。这个小花痴,看我回去怎么惩罚她!无论她待会儿呜咽得有多可怜,我照样要把她的小屁股打开花! 反正上午的最后一场比赛也已经结束了,我开始尽量不着痕迹地离场。当我走到出口处的时候,身后的一阵香风袭来,轻言细语传入我耳中。“人家还没开始比赛呢,你怎么不看了。” 凭借灵觉,我头也不回,一把抓住卡特琳娜的小手。 现在并不是详细进行解释的好时机,我只好粗声嘎气地随便找了个托词。 “肚子饿了,先回去给我弄吃的。” 卡特琳娜轻轻松松地取得了胜利,也为我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好处。相对于卡特琳娜那诡异的胜利,我的胜利就显得颇有戏剧性的色彩了。 虽然我作为一名伯爵的唯一继承人,从小并没有接触有关佣兵的知识,不过凡是爱克斯大陆的人都知道,佣兵协会是大陆上情报系统最为完善的组织。当卡特琳娜轻轻松松地取得了胜利后,佣兵协会已经知道了同她一起的另一名选手的姓名及参赛场次。贩卖情报的收入,是佣兵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我的化名和参赛场次已经成了公开的秘密。据凯尔估计,佣兵协会在这次生意中至少得到了五千枚金币的纯收益。 佣兵协会副会长竞选大赛的第二十四场,我准时站在了场上。令我意外的是,这一场次弃权的选手似乎特别多。别的场次虽然也有选手退出,但通常人数仍旧在六十人以上。可是我的周围,却仅仅只有不到四十个人。不仅如此,参赛选手们搏杀的并不激烈,甚至可以用心不在焉来形容。一些正处于上风中的佣兵,居然还用眼角的余光偷空观察我。 别人不来骚扰自然最好。我也犯不着向大家宣布自己此时的实力与卡特琳娜有天壤之别。二十多分钟过去了,一些受了轻重不一的伤的参赛选手退出了比赛。场上,只剩下一名外表看起来象是高级贵族的选手和我。 唯一的对手彬彬有礼地向我行了一个礼,然后面对观众,洋洋得意地举起双手向他们挥手致意。被对方的举动弄得莫名其妙的我,正准备向他询问时,那名带有贵族气质的选手已经施施然走出了赛场。接着,裁判走上赛场,宣布我为本场的优胜者。 若不是理性仍在维持思绪,我甚至想要回去睡一觉,让这场荒唐的梦早点醒来。 事后我才得知,竞选期间卖得最火的情报便是对参赛人员实力的分析。对卡特琳娜实力的评价是:强横,无比的强横。建议:圣骑士和影剑士以下的实力,不必自寻死路。对卡特琳娜的评价和建议也算公正。身为影剑士的卡特琳娜已经达到返璞归真的境界,除了同级的绝顶高手,其他人根本无法了解她的实力。而佣兵协会虽然拥有黄金骑士、幻剑士、魔导士甚至龙骑士,却并没有那种所谓拥有天界实力的高手。所以,以佣兵协会目前的能力,根本无法清楚了解卡特琳娜的实力。 尽管我根本没有显露过任何格斗技或是别的什么战斗技能,但是由于卡特琳娜的关系,情报中对我的评价也还不错:神秘,极度的神秘。建议:白银骑士和风剑士实力以上的选手,可以尝试。 由于佣兵协会规定整个比赛过程中,任何人不得向参赛选手挑衅。事实上,即使现在我大声宣布自己就是剑,基本上也不会有任何佣兵会在这种特殊时期对那项十万枚金币的悬赏动心。毕竟得罪一个国家,哪怕是得罪一个强国,还有可能逃到强国的敌对国寻求庇护。可是如果得罪了佣兵协会,那么整个大陆再也没有任何安全的地点了。 我的实力一直没有显露出来,因而更显神秘。那名颇具理智的选手并不愿意充当试金石,所以我只是在比赛场地站了一会儿,便取得了复赛资格。 呵呵。一个爽字怎么了得!不过,如果佣兵协会对我的评价更高一些那就更好了。所有的对手面对我时都是不战而降,那该多爽啊…… 第七部第十六章 第十六章 复赛阶段是单淘汰制。两名对手捉手厮杀。一百二十八名选手一轮之后剩下六十四人,再一轮后剩下三十二人,就这样一直经过四轮搏杀剩下八人为止。然后才是单循环的决赛阶段。为了避免强强相遇得太早,佣兵协会所评出的八名种子选手在决赛阶段之前都不会相遇。 凯尔得到参赛名单表以及参赛选手的分布图之后,立即高兴得喜形于色。在单淘汰制的复赛阶段,我、卡特琳娜和凯尔都不会相遇。确知卡特琳娜实力的凯尔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绝对不会是卡特琳娜的对手。另一方面,虽然他相信我在擂台上不至于施展很“奇怪”的手段,因而对打败我多少有一点信心。但是作为我的家臣,如果遇上我,他却又不得不自动弃权。 我对分组的情况也很满意。虽然说如果凯尔分在可以与我相遇的位置可以令我更为轻松的进级,但是如果凯尔能够成为佣兵协会的副会长,当然对我更有帮助。至于我自己,自然也不会放弃这一诱人的职位。要么不干,要参加就要干好。如果卡特琳娜和凯尔都当上副会长而我却没当上,那该多糗啊。 我的第一场的对手是一名实力为中阶迅剑士的青年人,他的实力比盛特拉姆尚且不如。凭我自身的格斗技巧,已经足以无惊无险地取得胜利了。 第二场的对手稍稍有些麻烦。那是一名拥有高阶风剑士实力的彪形大汉。 彪形大汉身着一副开放式皮甲。这种皮甲从右肩斜贯至左腰,只能护住左胸。以质量而论,这副开放式的皮甲并没有多少防御的作用。这样的皮甲,只能勉强防御普通士兵所用的那种劣质短剑。他的武器很罕见,右手持一柄三角叉,左手拿着一张带柄的网。不过,那柄三齿叉和带柄的网和那副开放式皮甲一样,都是非常廉价的。真奇怪,这名实力已经可以算是非常强的佣兵,为什么经济状况看起来这么窘迫? 彪形大汉在上一场的搏斗中受了不轻的伤。他的皮甲在右肩处有一道明显的破损,在破损处,还留有暗黑色的干涸血渍。他挥舞三角叉的动作给人一种不太顺畅的感觉,应该是旧伤未复。从他的呼吸判断,他在上次的战斗中还多少受了一些内伤,至今仍未恢复。虽然如此,他的眼中仍旧闪烁着饿狼一样的光芒。仅管略显犹豫,彪形大汉仍旧在离我三米左右的地方对我施加强大的气势压力。 彪形大汉现在受了伤,状态并非最佳,因而即使不召唤出小火,我也同样也取得胜利的可能。万一真的打不过,在战斗中将小火召唤出来也不迟。不过,如果能够不战而胜自然是更好。 “我想,你应该明白自己不是我的对手。” 大汉以一声低沉的怒吼作为回答。吼声中,充满了不屈的斗志。 我仍旧不放弃自己的打算。以言语削弱对方的斗志,继而再说服他不战而降,那才是上策。 “即使是高贵的骑士,也不会坚持没有意义的战斗。” 没想到,回应我的仍旧只是吼声。 我又未必打不过你。好言好语和你说话,吼来吼去的干嘛?又不是兽人! 怎么办呢?我可没本事不通过言语的载体就与陌生人进行交流。所以,接下来的一分钟我们只是相互瞪着,并没有做别的任何有意义的事。不过,彪形大汉首先破坏了这种奇特的和平场面。 哼,高阶风剑士!想当年…… 郁闷啊! 仅管掌握了世上最奇妙的剑法,但是受身体条件的限制,场面上仍旧是敌人主攻,而我却只是竭力以攻代守。 三角叉幻化成狂风暴雨向我疯狂的攻击,而那张网,也象一片压在头顶的乌云一般总是无时无刻不在威胁着我。凭借在战斗中超常的预知力,我总是能够提前判断出对手的攻击方向。可是受身体条件的拖累,本该是先发制人的我,到了最后却总是演变为后发制人。不过对手的右臂受过伤,我好歹总是能够在对手的三齿叉刺中我之前,用长剑首先威胁着对方的咽喉、心脏或是小腹等要害之处。 对方越来越惊。奇妙的剑法固然令他胆寒,而我没有丝毫施展斗气却更是令他惊疑不定。一声大吼之后,大网如乌云罩顶般向我袭来。 老天,对于一个没有斗气支撑,仅仅凭借最基本身体素质的我来说,躲避这张网确实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我竭尽全力向后一跳,几乎把身体伏倒在地上,这才狼狈的避开了那张大网。 逃避被网住的命运后,略显狼狈的我立即发动反击。 彪形大汉看到自己的计策落空后,心中更怯,他立刻飞也似地逃到擂台的边缘。这时候,我开始讨厌这个擂台的宽敞的面积了。 当我逼近彪形大汉后,我明白了一件事:对手已经看出我无法施展出斗气,而且积极地利用了这一弱点。 他先是施展出一个斗气向我袭击,迫使我不得不侧身躲避。然后,他又凭借速度上的优势,向擂台中央的大网冲去。 彪形大汉刚刚捡起大网,我也追到了他的身后。这一刻,我多想将手中的武器由长剑换为长枪啊。由于武器的长度不够,剑尖只是勉强擦伤了对手的后背。 第272章 彪形大汉向前一冲,旋即转身向我迎头撒出了大网。 这一次,由于对手只是匆忙行动,我躲避得便较为从容。可是当我躲过大网后,对手再一次跑向擂台的边缘。我犹豫片刻,终于压下了将小火召唤出来的念头。我兰特好歹也是二十出头就靠自己的力量当上了一国之主,这样的大好青年,纵使无法施展斗气和魔法,也不能沦落到事事依赖别人(况且还不是人,是魔兽)的份上啊!在逆境中取得胜利,才能获得更大的快感嘛。 我不再追击对手,而是守在大网的附近。对手的实力并不差,可是他的胆气在刚才的战斗中被消磨了不少,因而远远地与我对峙,犹豫着不敢过来。 彪形大汉本来就有旧伤,是带着伤与我坚持战斗。刚才他的后背又受了一点轻伤,虽然伤口不大,毕竟从伤口处流出来的是血而不是水。彪形大汉显然没有修炼过能够自愈伤口的斗气——或者说至少他没有修炼到那种程度。在没有其他人为他包扎或是用魔法治愈的前提下,那道接近五厘米的伤口不会自动愈合。 那么,耗就耗着吧,又不是我在流血。 十秒种过去了,半分钟过去了,一分钟过去了。观众们开始发出不满的喧闹。什么谦卑、正直、怜悯、公正、牺牲、荣誉之类的道德对佣兵来说,都是没有太大必要的。但是任何一名佣兵,哪怕是身为魔法师的佣兵,如果没有勇敢这一特质,根本就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佣兵。 “杀死他啊!杀死那个胆小鬼!” 在众多支持我的观众的叫嚣声中,我仍然巍然不动。 看戏不怕台高。对手虽然不是胆大包天的主,但是要说他胆子小,那也不尽然。再说以实力论,杀死他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那家伙能够施展斗气。虽然在有心防备之下,连斗气在他体内经脉的走向我都一清二楚,自然无法击中我。但是至少在速度上,那个彪形大汉是占了上风的。等我逼过去之后,他照上次的老一套对我射出一记斗气,我还是得躲避。等我躲避后,他再去捡大网。我想对手不至再犯为了捡起大网再挨一剑的错误。如果我追得不急,他大约会轻松捡起大网;如果我紧追在他的身后,他多半会逃到擂台的别一边。既然如此,我又何必浪费精力呢。 随着时间的流逝,对手的血越流越多,自然也就越来越虚弱。大约僵持了三分钟后,对手终于忍耐不住,再次对我发动了主动攻击。这一次,身体虚弱、手持三齿叉的手臂有重伤、失去惯用的配合武器,彪形大汉的攻击对我而言已经没有刚才的那种威胁了。在对攻的过程中,我找准机会在对方的身体上留下了大大小小几道伤口。 最后,狗急跳墙的对手将三齿叉猛地掷向我。不过凭特殊的观察力,在他举起三齿叉的刹那间,我已经知道了他的目的。自然,对手的垂死挣扎同样没有对我造成任何伤害。 既然只是一次竞赛,既然现在已经取得了绝对的胜利,我自然也就没有必要再去伤害或是污辱对手了。待裁判宣布胜利者之后,我将长剑徐徐插入剑鞘,向勇敢的对手笑了笑,走下擂台。 我的第三轮比赛,却因为对方的空缺而自动进入了下一轮。其实那名佣兵倒也并非害怕我而弃权。只不过在上一轮的比试中,他虽然取得了胜利,却只能用惨胜来形容。每一轮的间隙参赛选手有一天可以用来休息。但是对于重伤者来说,一天的时间显然并不足以使他们恢复正常。所以,我的第三轮对手只得自动放弃了。 可惜我的好运在第三轮似乎用尽了。复赛中的最后一个对手,居然是赛前与凯尔夺标呼声几乎一样高的热门选手——也就是说,他便是佣兵协会所认定的种子选手之一。这位选手,是佣兵团排行榜中名列第五的铁鹰佣兵团的团长。面对这样的对手,再不召唤出小火帮助就只能说是狂妄自大了。 虽然我最终取得了进入决赛的资格,但是在复赛第四轮的比赛中,我感受到了极大的屈辱。 进阶后的小火比凯尔实力略逊一筹,如果除去经验方面的差异,小火的实力与铁鹰团长差不多。战斗的初期很精彩,小火也玩得很开心。虽然铁鹰团长的利刃不时在小火的身上留下伤痕,但是小火抽空在伤口处舔一舔也就好得差不多了。而铁鹰团长在小火狂暴的攻击下,也不得不偶尔抽空运用圣斗气为自己疗伤。 可是打了不到十分钟,铁鹰团长终于发现了小火的软肋——我。 事实上,召唤师与魔兽使非常相似,他们同样可以役使魔兽。可是不同的是,召唤师每次召唤出的魔兽并不相同,而且每次能够召唤出来的魔兽数量较多,魔兽使的魔兽却是固定的。另一方面,召唤师自身的实力通常都低于魔兽使。对于召唤师来说,他最大的弱点便在于他自身。如果敌人杀死召唤师,那么他所召唤到人界的魔兽就会因为没有魔力的支持而回到魔界。 魔兽使的能力,即使不比魔兽高,通常也不会低太多。由于我召唤小火的方式与魔兽使一样,因而铁鹰团长最初并没有将目标锁定在我的身上。可是七、八分钟过去后,铁鹰团长发现我根本就只是进行佯攻或是策应,并不真正加入战斗,而且还尽量与他保持一定的距离。当他尝试向我发动进攻后,发现小火并没有趁隙袭击他,反而是拼命保护我。所以铁鹰团长干脆以我为主攻目标进行攻击起来了。 小火的战斗经验本来就不如对方,为了保护我,立即陷入了束手束脚的窘境。很快,我和小火的形势就变得岌岌可危。 看到自己成了拖累小火的负担,体内的血液立时向头部涌去,我感觉自己的脸发热发胀。本想凭自己之力力挽危局,然而实力上的差距无法忽略,我又不敢施展蛊术。在小火的头部遭受重创因而发出凄历的怒吼声之后,我老羞成怒,不顾一切地将阿呆也召唤出来助战。 在魔兽之王和狂怒的火焰狮子王的夹击下,经验丰富的铁鹰团长只坚持了短短几秒钟便从擂台上跳了下去。尚存一丝理智的我不得不违心地制止了小火和阿呆的追击。追击认输的对手是违反比赛规则的,为了取得佣兵协会副会长一职,我不得不暂时放过铁鹰佣兵团的团长。 就这样,靠着小火和阿呆的帮助,我总算勉强进入了决赛圈。 由于比赛都是同时进行的,所以我并没有亲眼见到卡特琳娜和凯尔的比赛过程。虽然说我的第三轮比赛轮空,但是卡特琳娜也同样如此。至于凯尔,我又没多大的兴趣观看。毕竟可以击败能够施展狂化的高阶幻剑士,只有圣骑士或是影剑士。不过赛后,我却从其它渠道了解了他们进入决赛的经历。不知道还好,知道后,我简直忌妒得吐血。 卡特琳娜在复赛阶段的表现,似乎可以用寡淡无味来形容。怎么说呢。就象卡特琳娜爷爷说的那样,一个心智成熟的成年刻意地去捻死蚂蚁。那个成年人固然无聊得要命,旁观者对这种过程也无法激起任何兴趣。 卡特琳娜的对手中自动弃权的竟然多达两人。剩下的那两个对手,虽然有一名幻剑士,但是他只是初阶阶段,比起凯尔尚且逊了两筹。能够在影剑士刻意散发战斗意念的时候紧紧握住兵器的人,已经是实力非常不错的表现了。但是被卡特琳娜轻而易举地击败,却是那名初阶幻剑士无法逃避的宿命。 至于凯尔,在复赛阶段也没有遇到什么大的麻烦。他的普升过程,只能说是嚣张,绝对的嚣张! 他每次上台,就象是表演一般,逼视着对手,然后冷哼三声。接着,凯尔开始念每次都相同的台词。 “我就是塞维尔第一杀手‘穷凶极恶’。” “你……” 在这时候,凯尔伸出食指轻蔑地摇一摇。“不是我的对手!” 一路下来,凯尔虽然也意外地遇上了一名实力与之相差无几的对手,不过当凯尔施展狂化之后,凯尔的对手也只好接受战败的命运了。尽管凯尔施展狂化后会有好几天的虚弱期,不过凯尔所遇到的那个硬钉子,已经是他最后的一名对手了。所以凯尔也是一路顺利地进入了决赛阶段。 人比人,气死人啊!明明卡特琳娜和凯尔比我目前的实力都强,为什么他们遇到的对手反而比我弱呢?! 可怜的小火。虽然卡特琳娜说小火的自愈能力超强,过不了几天那种程度的伤就可以完全好。可是一想到那场比赛中小火为了保护我而血流满面,我总是不免有些愧疚。 唉。看来在决赛的时候,还是让小火和阿呆一起上场好了。阿呆现在体型已经比以前大了一半。这个大陆上的猞猁又不是仅仅只有阿呆一个,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吧。 第七部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 在决赛阶段一共只有八名选手,可是我、卡特琳娜和凯尔一共就占了三个名额。这种单循环赛事,胜一场得三分,负一场不得分,平一场得一分。七场比赛结束后,以积分排列名次。如果有人积分相同,其名次的决定就取决于相互之间比赛的胜负。如果有三人或三人以上积分相同,而且形成“三怕”或更复杂的局面,则以附加赛的形式决定名次。 卡特琳娜肯定是可以七战六胜的(输给我),而凯尔多半也能七战五胜(输给我和卡特琳娜),那么我只需要战胜其余六名选手中的三名一般也就足够了。不过能够进入决赛的选手,没有哪一个是易与之辈。其余五名选手,分别是佣兵团排行榜排行第一的苏克佣兵团的副团长、排名第二的百胜佣兵团的供奉、排名第八的和平之光佣兵团的团长、排名第十九的咆哮的猛虎佣兵团团长以及一名自由佣兵。 第273章 如果有人在与卡特琳娜或凯尔的比赛中身负重伤,那就好了。不过根据佣兵协会的资料,除了卡特琳娜和我,其余六名选手的实力相差无几。凯尔大约是很难令对手重伤的——除非他自己也不打算参加下一场次的比赛。至于卡特琳娜,估计也很难重伤对手。因为选手中除了一名自由佣兵之外,其余的选手背后都应该有各自智囊团。虽然真正的武者并不会放弃与实力比自己高的武者进行比试。但是除非他打算放弃竞选副会长之职,否则在智囊团的规劝下,多半对上卡特琳娜时会自动弃权。 复赛时确实有一些选手的实力比较弱,至少我的第一名对手实力确实有些超乎我的意料。在我看来,佣兵协会副会长的竞选大赛选手,应该是佣兵界的精英才对。很难想象,那名中阶迅剑士能够通过预赛那种残酷的竞争。如果说是佣兵团排行榜前一百名的代表,那样的实力似乎也不够。后来还是凯尔为我释疑解惑。他告诉我,排名较后的佣兵团,特别是团中没有强者的佣兵团,根本就不指望能够取得副会长的席位。而某些自由佣兵,或许打算竞选副会长之职而又为了能够保险起见,多半会花一些钱让那些佣兵团推荐他们直接进入复赛——反正那些佣兵团并不打算竞争副会长之职,能够让双方得利的事,他们干嘛拒绝呢? 不过凯尔还是对我的好运气进行了恭维。按他的话说,那名仅仅只有中阶迅剑士实力的青年实在是太不知天高地厚了。以他那样的实力,多半是一百二十八名选手中最逊的一名了。凯尔随后又感叹说,幸亏那名不自量力的傻小子遇见了我。如果遇上别的什么佣兵,搞不好就会性命难保。 凯尔到底是在恭维我的大度,还是在暗指无法施展斗气和魔法的我,并不容易取得那名实力最差的选手的性命?看凯尔的表情,似乎不是在讽刺我。姑且把他的话当作后者吧。 复赛的最后一轮小火受伤后,我对任何能够联想到自己实力的话题都很敏感。 兰妮的殒命,我多少应该负点责任。如果一冲入大厅便向卡特琳娜发动袭击,或许兰妮早已和马迪尔结婚了吧。而小火的负伤,将我心灵深处的伤痂再一次生硬地揭开了,令我的情绪非常低落。 该死的实力!我怎么才能恢复甚至提高自己的实力呢?! 我再也不想看见身边的人因为我的过失而受伤甚至丧失性命了!!! ……即便是宠物也不行…… 唉,宠物?真奇怪。凭我的实力,有资格将小火看作宠物吗?可是在此之前,我居然一直心安理得地将小火看作宠物。哼,真可笑。 唉,实力…… 在我的无尽的叹息中,决赛的日子一天天临近了。 三月二十三日,决赛终于开始了。 决赛一共分七天进行,每一名选手每天都参加一场比赛。 正如我所料,卡特琳娜的对手和平之光佣兵团的团长选择了弃权。 凯尔虽然取得了胜利,也仅仅只是小胜罢了。在我看来,苏克佣兵团的副团长之所以在没有完全败落之前就选择了自动认输,是为了在后面的赛事中取得更佳的成绩。 我的对手,那名自由佣兵,在小火和阿呆狂暴的攻击下,根本就无法冲过它们的防线对我展开攻击。在坚持了大约三十个回合后,那名自由佣兵明智地选择了跳出擂台。 轻易取得胜利后,小火和阿呆趾高气扬地在擂台上大吼大叫。看到小火扇动着翅膀围着擂台示威性地飞行,阿呆也创造性地突然人立而起,并且还一蹦一蹦地表达它的兴奋之情。在目瞪口呆的裁判没有想出应对之策之前,两颊发烧的我赶紧将正在学马戏团的小狗跳的阿呆送回了魔界。至于小火这个作俑者,好在它比起阿呆来还不算太丢脸。况且,我对小火多少还有些愧疚,所以就暂时放纵了这个得意忘形的小家伙。这个三百年来第一个进阶的火焰狮子王,毕竟还没有成年嘛。 就这样,第一天的比赛,我们三个全都取得了胜利。另一个胜利者,是百胜佣兵团的供奉。 巧的是,这名供奉同样拥有一只魔兽。他所拥有的魔兽我也认识。不过在西西王详细介绍之前,我还以为那种名叫恐怖蛮牛的魔兽是很好吃的东东。后来我也曾经想过,虽然恐怖蛮牛在魔兽当中确实算是战斗力比较高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不好吃甚至不能吃。亚龙中有一种较为罕见的分支,称之为四足飞龙。那种四足飞龙的战斗力比起恐怖蛮牛来不逞多让,可是它的味道就蛮好。如果能够将百胜佣兵团供奉的恐怖蛮牛缴获过来尝一尝就好了。要说呢,卡特琳娜的厨艺确实大有进步。比起安丽丝虽然仍旧略逊一筹,不过除了安丽丝,我还真没见过有谁的厨艺能够超过现在的卡特琳娜呢。 话又说回来。俘虏百胜佣兵团供奉的恐怖蛮牛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卡特琳娜或许可以不战而胜,凯尔也许也能够凭借狂化技能勉强获胜,但是俘虏恐怖蛮牛似乎不大现实。 恐怖蛮牛皮粗肉糙,攻击力也强。而那名供奉本身也拥有低阶黄金骑士的实力。他如果骑着恐怖蛮牛向我冲击,凭小火和阿呆,恐怕挡不住。好在恐怕蛮牛的动作并不灵活,也许想要品尝一下恐怖蛮牛的味道,只能依靠我了。 第二天,卡特琳娜的对手是咆哮的猛虎佣兵团团长。这是坊间猜测唯一有可能与卡特琳娜真正作战的选手。然而令观众们失望的是,外表粗矿的咆哮的猛虎佣兵团团长却面色平静地宣布了弃权。 我的对手是和平之光佣兵团的团长。听凯尔介绍说,这名全身包裹在铠甲之内的佣兵团长,从来不曾以真实面目示人。不过他的实力倒是不错,达到了高阶黄金骑士的境界。只可惜这种擂台对普通的骑士系战士来说非常不利,更何况阿呆又是骑士的天敌。所以,和平之光佣兵团的团长只是冷冷地看着小火和阿呆,抚摸着爱马拒绝上台。他拒绝上台,我自然也就轻松地获取了三分。 凯尔也胜了,不过战胜自由佣兵的过程却费了他九牛二虎之力。 令我产生了食欲的恐怖蛮牛的主人,百胜佣兵团的供奉又胜了。这使得我对于吃到恐怖蛮牛的希望大为减少。 第三天,我的对手是卡特琳娜。所以我又得了三分。 凯尔的对手是咆哮的猛虎佣兵团团长。咆哮的猛虎佣兵团团长前天遇上百胜佣兵团的供奉,被骑着恐怖蛮牛的黄金骑士所击败。昨天又碰上实力最强的卡特琳娜,只得自动弃权。为了取得副会长的席位,他居然孤注一掷施展了狂化术。凯尔被迫以狂化术应战。结果两名狂化的高手打得惊天动地,最后竟然连擂台都给打垮了。凯尔虽然最终取得了胜利,不过他遍体鳞伤,而且体力几乎消耗殆尽,这种情况对以后的赛事影响极大。至于这场惨烈战斗中的失败者,咆哮的猛虎佣兵团团长,据治疗师保守估计至少三个月内无法下床。 另外两场,一场是百胜佣兵团的供奉艰难地战胜了自由佣兵。而另一场则产生了本次决赛阶段的第一个平局。和平之光佣兵团的团长和苏克佣兵团的副团长虽然打得看似非常精彩。但是我和卡特琳娜都认为,他们似乎是有意取得平局的结果。 第四天,卡特琳娜再次不战而胜。而我则因为咆哮的猛虎佣兵团团长退出比赛再得三分。凯尔弃权了。他的对手百胜佣兵团的供奉,因而轻松地获取了三分。真可惜,本来百胜佣兵团的供奉今天状态也不是很好的,毕竟昨天他的胜利确实很艰难。剩下的一名胜者出乎众人的意料,居然是那名自由佣兵。 至此,我以十二分的积分与百胜佣兵团的供奉并列第一,卡特琳娜以九分与凯尔并列排名第三,自由佣兵以三分排名第五,和平之光佣兵团团长以一分和苏克佣兵团的副团长排名并列第六。咆哮的猛虎佣兵团团长以零分排名第八。 这下可麻烦了。如果其他五名选手相互从对方身上获取积分,那么我和凯尔只需要各胜五场就一定可以进入前四。可是猛虎佣兵团的团长已经完全没有希望了,他甚至一分也拿不了。可是其余四名选手仍然有将我或凯尔挤出前四的可能性。凯尔的形势犹为不佳。虽然身为高阶幻剑士,凯尔的体质棒得没话说,可是施展狂化之后身体必须虚弱这一事实却是任何人也无法避免的。如果明天他再让我一场,而后来又因为身体仍未恢复而战败,那么他就很有可能会落选。 最讨厌的便是百胜佣兵团的供奉了!他害得我被卡特琳娜狠狠地拧了几下。积分被我超过卡特琳娜倒是无所谓。可是因为让我,那个百胜佣兵团的供奉排名居然超过了她,这便使得卡特琳娜大为不满。 以凯尔目前的状态,如果真的与原本实力相若的选手比试,肯定一分也得不到了。九分如何能够保证进入前四呢?要不,让卡特琳娜对上凯尔时弃权? 想到这里,我的手臂开始隐隐做痛。也许,这并不是什么好主意。 唉,这下该怎么办呢? 第七部第十八章 第十八章 回到专门为比赛选手准备的贵宾休息室,我开始进行说服卡特琳娜的工作。 在我看来,反正卡特琳娜是绝对可以进入前四的,那么她对上凯尔的时候放水,凯尔不就同样可以成为下届的副会长了吗? 卡特琳娜看着我的眼神非常奇怪,就好象我提出的要求特别无理似的。 “你自己让凯尔得三分不就行了? 第274章 干嘛让我让凯尔?我还要争夺此次比赛的第一呢。” “我自己?那怎么行呢!万一剩下的比赛我全输了怎么办?”说到底,有实力才有信心。小火那种幼儿心性总是让我很不踏实。阿呆虽然已经成年,但是它现在和小火相处甚欢,弄不好比赛的时候小火和阿呆全都忘掉我的嘱咐,跑到我无法召唤的地方去玩。凭我自己的实力,哪能与其他选手抗衡啊。 卡特琳娜眼中的惊异之色更盛。“你现在都已经十二分了,而第五名才三分。即使你剩下的比赛全部弃权,而那名自由佣兵遇上奇迹连我也打赢了,你也同样可以进入前四啊。按比赛的规定,那名自由佣兵即便取得十二分,可是他输给过你,因而排名在你之后。所以说,你是绝对可以进入前四的。” 我呆了一呆。这么说来,卡特琳娜确实不必让给凯尔了。只要我让给凯尔三分,那么基于同样的道理,目前名列第五的自由佣兵同样无法在排名方面超越凯尔。 凯尔在一旁轻轻地咳嗽。他好不容易止住咳嗽后,苦笑道:“主公,实在对不起。前天我实力克制不住自己,结果弄成现在这种情况。您放心好了,再休息两天,我的斗气实力至少可以恢复八成。那时候,与和平之光佣兵团团长的战斗中,我有六成战胜他的把握。” 凯尔的狂化其实也不能怪他。就犹如歇斯底里这种情绪很容易传染一样,狂化这种技能,很容易被别人的狂化而触发。说起来,凯尔没在复赛阶段遇上一个会施展狂化术的对手,运气也算不错了。 我忍不住欢愉之情哈哈大笑。“哈哈哈……王八蛋!” “既然已经身为我的家臣,那么你的性命就不仅仅是你自己的了。那个和平之光佣兵团团长是高阶黄金骑士,你想凭八成的实力战胜他,岂不是必须拿命去拼。” 我斜着眼睃着凯尔。“凭你现在的身体情况,两天内恐怕未必能能够恢复八成的实力吧。” 看到凯尔试图反驳,我摆摆手,制止他打断我。“我知道,你或许有办法在短期内压下暗伤强行恢复八成实力。不过,你应该也知道,顺其自然才是最佳。如果施展什么秘法强行暂时恢复功力,对自己的身体并没有任何好处。搞不好还会留下什么无法恢复的暗疾呢。” “况且你即使恢复了八成实力,与人家高阶黄金骑士相斗,胜利的几率也不会超过三成吧。除非你在比赛中再次狂化。可是凭你的身体情况大后天再次狂化,只怕是很难恢复吧。” 凯尔滞了一滞,呐呐而言。“主公,可是您是我的主公……我怎么能够在与您的对战中取胜呢?……” 我直视凯尔的双眼,并不打算掩饰自己的想法。 身为上位者,让下属无法完全了解自己固然是必要的手段。可是偶尔透露出对家臣的关心,显然并不是什么愚蠢的行为。与一个强力家臣可能受到严重创伤的可能性相较而言,一个默默无闻的佣兵的名誉受损,似乎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即便将来我化身为佣兵竞选佣兵协会副会长的事情被他人知道,应该对我的负面影响不会太大。 我一字一句缓缓地说道:“我所看重的只是你的身体健康。让那些世俗的看法见鬼去吧。这样好了,为了不让别人怀疑,后面的三场比赛我就装成突然身患重病,全部弃权算了。现在我命令你:剩余的比赛,除了明天对我的比赛,你不得再上场!早点休息去吧。” 凯尔垂下头,激荡的心情促使他的胸膛不停地起伏。过了一会儿,凯尔尽力压抑着自己的情绪,以一种沉闷的声音说道:“谨遵主公命令。我这就回去休息……” 凯尔离开客厅后,卡特琳娜轻笑一声。“兰特,你这么照顾凯尔,为什么以前对他施展蛊术把他整得死去活来?” 我大声抗辩。“那时候他又不是我的家臣,我管他死活!” 小魔女靠进我的怀中,勾着我的脖子腻声问道:“那么,你到底为什么要装成突然身患重病不肯上场呢?” 切,不必浪费任何力气就可以达到自己的目标,我干嘛还要陪着那些佣兵玩呢?世间众人熙熙攘攘,来来往往,无外乎名利二字。从名来说,神魔大人的名气已经不逊于爱克斯大陆风头最旺的四大公子了,还有增加的可能性吗?再说了,从我真实的身份讲,现在的名气对我而言只是负担。从利而言,副会长每人一票,并不因为排名的不同而导致权力有所区别。所以,我想不出有什么必要继续参加剩下的比赛。 与其浪费力气干没有意义的事,还不如积蓄足够的力气以便晚上在床上对付小魔女呢。想到这里,我忍不住心头一荡。天香国色的小魔女现在又挤在我的怀中,她那不大但却优美挺翘的玉乳正摩擦着我的身体,令一股热流涌上我的小腹。 随着一声不那么惊慌的尖叫,卧室的房门被粗暴地踹开。在几声软弱得连蚊子也无法拒绝的反对之后,卡特琳娜娇羞的声音嘎然而止。随之而来的,则是令人销魂的鱼水之欢的声音…… 与我设想的一样,卡特琳娜和那名百胜佣兵团的供奉同样积十八分。按同积分比相互间成绩的原则,卡特琳娜取得了第一的成绩。那名百胜佣兵团的供奉获得了第二名。凯尔这混蛋因为我的弃权而位居第三,我却只是屈居第四。不过好在赛前的计划已经完全实现了。 明天,身为塞维尔公爵的佣兵协会会长将会主持四名副会长的上任仪式。我虽然高兴,却仍旧有些不满足。不谈会长的否决权,仅副会长就有七名。我、卡特琳娜和凯尔,一共才三票,仍然无法控制佣兵协会。好在凡是投票的权力,总是或多或少可以换取某些利益的。佣后协会每年数十项的决议中,不知有多少是妥协和交换才达成的一致结果呢。我手中有三票之多,可以换取多少利益呢? 算了,不空想了。我还没当上副会长,空想无益。等当上副会长之后,我自然会知道应该怎么当这个副会长的。 一夜无话。 第二天,也就是三月三十日,接受邀请后,我们一同进入塞维尔公国的公爵府。在这里,我们将正式担任佣兵协会副会长一职。 按道理说,崇尚奢侈的多明戈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建造的公爵府并不小,近十万平方米的面积接近于五个比兹堡。在亲眼目睹塞维尔公爵的府邸之前,我只见过两个公爵府:塞斯公爵的府邸和我自己的。塞斯公爵的府邸只有不到一万平方米呢。由于多明戈的吹嘘,也由于自己的见识不广,我曾一度以为自己所住的公爵府是大陆上最大的公爵府。不见不知道,一见吓一跳。塞维尔公爵的府邸比我的公爵府要大上许多。粗略估计,塞维尔公爵的府邸至少有十六万平方米。 这么宏伟的建筑物,与其说是一个府邸,还不如说是一个城堡更来得准确些。 塞维尔公爵府虽然建立在市区,然而它周围除了箭塔或哨楼外,只是一片田野。除此之外,塞维尔公爵府外环绕着一圈至少有四米宽的蓄水池。这种规模的蓄水池,应该也可以起着护城河的作用吧。 走近了仔细观察,公爵府的围墙居然是用花岗岩为材料。这样一看,虽然围墙只有五米高,但是配上府内、府外高大的箭塔,想要攻克塞维尔的公爵府,应该不比攻克比兹堡容易多少。 走进府内,我这才发现这个巨大的建筑被人为地隔成了许多小块。从同样是花岗岩筑成的围墙后面,传来打斗、吆喝和兵器交击的声音。百胜佣兵团的供奉也是上一届的副会长,因而大约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而凯尔身为塞维尔人,似乎也对此有所了解。我不知道卡特琳娜是怎么想的,反正我是很惊讶的。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整个爱克斯大陆,贵族们开始以能够以中华语相互交谈为荣。到了现在,除了少数地区,大多数的国家或公国要么以中华语为母语,要么就是将中华语定为第二官方语言。这样一来,无论是哪个国家或民族的人,只要是对方是贵族或是商人,你都可以用中华语与之进行没有隔阂的交流。 令人难以想象的是:从围墙的另一面传来的吆喝声我居然完全听不懂。 能够住在公爵府里的人,居然不使用中华语,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说,塞维尔公爵为了保证民族的民粹因而不要求国人掌握大陆通用的中华语?可是我在塞维尔遇到的所以贵族以及很多平民都说的是中华语啊。 将迷惑的视线投向卡特琳娜,发觉她有神情与平常相比微微有些不自然。在保证最基本礼仪的前提下,我靠近卡特琳娜悄声问道:“怎么回事?” “泰坦人!” 我被卡特琳娜的回答吓了一跳。没想到泰坦人居然居住在公爵府内。他们训练这么勤,大约也是与以前的那个血盟之誓有关吧。由于围墙打斗的地方离我超过了五十米的距离,因而在施展探查术的前提下我无法感知那些泰坦人的实力。不说塞维尔公国确实是个藏龙卧虎的地方,那些泰坦人的能力也是我完全不了解的。如果施展探查术被泰坦人察觉,而他们认为这是一种敌意的行为,冲过来找我麻烦可就糟糕了。几个泰坦人还好说,如果是一群泰坦人,如果有那么几十个一起冲过来,即使是卡特琳娜也无法可想呢。泰坦人看在我是塞维尔公爵的贵客的份上或许不会把我怎么样,可是我又何必自讨没趣呢?还是别惹事的好。 就这么一路胡思乱想着,我们很快就来到一幢高大的建筑物面前。 第275章 数百根用白色大理石雕琢而成的立柱环绕在这个建筑物的周围,每一根大理石柱底部都雕刻着一尊奇怪的人物像。那些人物像特别大,而且与普通人似乎略有不同。我想,或许这些奇怪的人物不是人,而是泰坦人吧。 如果最初的建筑者原本计划将公爵府建成一座堡垒,那么这幢高大的建筑物应该就是城堡中的内城。 巨大的门有三米多高。可能建筑者是一个心思细致的人,充分考虑了不得已的情况下保证泰坦人也能迅速地撤退进入内城。大门是以坚硬、不易燃烧两项优点而闻名的橡木,不过真正起防御作用的是建筑物顶上那道完全用精钢制成的栅栏门。象小孩手臂粗的栅栏绝对可以阻止敌人的进攻。在我看来这么粗的栅栏除了用杀神剑外,别的武器根本无法在短时间内将之戴断。可是建筑物的顶上除了间隔两米就分布的箭垛外,还有八座坚固的塔楼。只要箭垛和塔楼上配置着弓箭手,想必没有人会愿意在强弓下暴露太长的时间。 我的心中微微有些不安。 苏库市并非没有大广场,为什么佣兵协会副会长的就任仪式会在这阴森古老的公爵府里举行呢? 我低声向凯尔询问:“以往就任副会长的仪式也是在公爵府举行的吗?” “极少。”凯尔摇摇头,下意识地看了眼卡特琳娜,同样压低着声音回答:“多半是因为主母的关系吧。历史上,也曾分别有一名影剑士和一名圣骑士通过竞选成为副会长,那两届的就任仪式也是在公爵府举行的。被邀至会长的府邸就任副会长,对佣兵而言算是一种殊荣。” 殊荣吗?不知道为什么,我并不喜欢这种殊荣。还有,我很不喜欢凯尔总是将剑士排在骑士的前面。不说世俗中骑士的地位通常总是高于剑士,至少他的主公是骑士啊。就凭这一点,他也应该将骑士放在剑士之前嘛。 跟在侍从的身后,我们一行人缓缓进入内府。 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些生气!身为主人的塞维尔公爵居然不在门口迎接我——虽然他并不知道我是布雷西亚公爵——虽然在布雷西亚的时候我也并不站在门口迎接身份不高的客人。 反正,在慢慢踱进大门的时候,我的感觉真的不是很好。 第七部第十九章 第十九章 内堡的大厅内虽然有许多人,然而我的视线却首先被一个奇特的人所吸引了。 吸引我的,并不是他那高阶黄金骑士的实力。尽管他的实力确实是那群人当中最高的之一,可是站在他身边的武者中,至少有三个人的实力与之相差仿佛。真正吸引我的,是他的穿戴。 这个人全身都包裹在铠甲之中。 一眼就可以看出,这是一副极为名贵的铠甲。那闪亮的胸甲,就像镜子一样能够清晰的照出人的容貌。另外,这个人戴着很象是面饰的头盔,让人看不到他的真实相貌。头盔似乎由黄金制成,散发着金黄色的光芒。头盔上,雕刻着鼻梁、嘴唇、高耸的颚骨,当然,眼睛处留有两个用来观察的小孔。单就这个头盔而言,显然是一件极为精致的艺术品。在他的腰间,斜挂着一柄长剑。长剑的剑柄之上几乎镶满了宝石,特别是剑柄顶端那块红宝石,显得那样硕大晃眼。虽然锋利的剑身隐藏在剑鞘之中,但是我敢肯定,在剑身之上肯定布满了用来构成魔法阵的奇特花纹。因为,剑柄上勾勒出来的花纹将每一个宝石连接起来,已经组成了一个火系的魔法阵。 无论是从气势还是穿着来讲,这个人都应该是这里主人——塞维尔公爵,罗斯国公。唯一令我奇怪的是,这位公爵为什么在大厅内也全身甲胄。 在观察他的同时,他视线也落在我的身上。对视的时间不超过一秒钟,塞维尔公爵首先移开了视线。 “先自我介绍下一,我就是罗斯.塞维尔,佣兵协会的会长。这三位分别是苏克佣兵团的团长洛克,百胜佣兵团的团长夏姆和炎龙佣兵团的团长瓦尔特。” 没想到塞维尔公爵的嗓门那么大。在我认识的人当中,除了人形野兽克劳德公爵,再也没有人在嗓门的音量方面超过他了。更令我没有想到的是,虽然我们按比赛名次依次进入大厅时,侍从通报过我们的名字,但是塞维尔公爵并没有按惯常的礼仪分别向我们打招呼,而是仅仅与我们当中的一个人进行谈话起来。他首先谈话的对象既不是在决赛中获得了第一名的卡特琳娜,也不是投入了最多注意的我,却反而是凯尔。这一点,同样令我莫名其妙。 他以一种又快又响的语调对凯尔说道:“虽然您是塞维尔人,而且在塞维尔久享盛名,但是如果不是瓦尔特告诉我,我是绝对无法猜出一位风度翩翩、气质高雅的贵族,居然是神志异常而且极度危险的塞维尔第一杀手。” 我的心中一震。这种恭维似乎也太特别的吧!神志异常和极度危险这两个形容词,似乎都不是什么褒意词。罗斯公爵这样说到底是什么样意思? 凯尔面色如常。他恭恭敬敬地向塞维尔的公爵行礼。“继承家父的爵位不久,我的领地就被罗德曼家所占领了。象我这样失去自己领地的破落贵族,实在无颜觐见公爵殿下。” “破落贵族吗?”开怀的笑声透过头盔传出来,余音在大厅内来回回荡。“德鲁戈家的供奉就不说了,仅仅就炎龙佣兵团的供奉而言,怎么能够称之为破落贵族呢?” 凯尔的神色中显现一丝落寂。“一个失去自己采邑的贵族,哪怕原本是上位贵族,又怎么能够摆脱破落贵族的名声呢?” “我想知道,你身为塞维尔第一杀手,为什么没有为自己复仇?!” 真是个怪人。客人来了不打招呼,他受过贵族的教育吗?再说凯尔是否复仇关他什么事? 凯尔面露苦笑之色。“如果拥有日月双星的实力,这自然不成问题。可是亚斯伯爵的身边,同样有一位精通暗杀之道的高手。想要刺杀他,实在太难。在我的领地沦陷的时候,大多数亲族要么臣服于亚斯伯爵,要么被他投入大牢。没有绝对的把握,我甚至不敢对亚斯伯爵的部下下手,以免招致他无情的报复。” “哦,原来是这样。”罗斯公爵点点头,然后直视凯尔。“凯尔子爵,你可愿意成为我的直属家臣。如果你愿意,我可以赏赐一片采邑作为你新的领地,如何?” 凯尔不由一愣。“公爵殿下,多谢您的厚爱。可是在塞维尔的历史上,国土一直不曾扩张。公爵的直属领地已经变得越来越小。我记得第三十二任公爵曾颁布法令:塞维尔公爵不得对没有为塞维尔立下军功者赏赐爵位和采邑。” “况且,”凯尔迟疑了一下。“我现在已经拥有了自己的主公……” 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罗斯公爵的视线掠过我时,含有一种怒不可遏的味道。 “哈哈哈……”罗斯公爵的笑声中,似乎并没有多少欢愉的成分。在其后的话里,虽然听起来有那么点贵族的味道,却透露出一种奇怪的怒意。“失礼了,我确实没想到以桀骜不屈而闻名的凯尔子爵居然会成为他人的家臣。” 罗斯公爵有意无意地深深看了我一眼,然后将视线投在百胜佣兵团的供奉身上。“你我早已相识。我就开门见山了。请问弗西特先生,您可愿意成为我的直属家臣?子爵头衔、中老之职虚位以待!” 与凯尔一样,百胜佣兵团的供奉听到这个邀请时同样是满脸惊疑。 “这个……”身为黄金骑士的弗西特迟疑半响,不太确定地询问:“我并不精通刺杀之道,因而无法成为红色毒尾蝎的成员,这方面,凯尔子爵显然比我强得太多……” 凯尔迅速打断弗西特的话,毫不讳言自己的弱点。“弗西特先生,我的刺杀术只适用于战场之中。那种在取人性命于睡梦之中的手段,红色毒尾蝎的成员在我之上。” 听到凯尔将这段时间的进步隐瞒不说,我不由在内心赞许。 弗西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话被凯尔打断而表现出丝毫不悦。也许,罗斯公爵突如其来的邀请过于出乎他的意料,因而需要时间进行考虑。 沉吟片刻之后,弗西特似乎无法抵挡罗斯公爵直视的目光,只得进一步解释。“公爵殿下,你知道,我唯一擅长的只是在战场上两军对阵,进行拼杀。可是基于塞维尔一千多年来的传统,我不知道成为殿下的家臣后,能够为殿下做些什么。” 犹豫了一会儿,弗西特呐呐说道:“您知道,我原本是艾文.阿科尼奥亲王的家臣。三王之乱后,亲王殿下下落不明,而我又不愿意向窃取国王宝座的非德亲王投降,因而被法兰西斯通缉。与凯尔子爵不同的是,他只是失去了领地,而我却在失去领地的同时,也被现任的法兰西斯国王宣布为国家的叛徒。” 弗西特原先还有些犹豫,可是说到后来,言语便越来越流利。“按道理说,以我目前的情况,能够得到公爵殿下的垂青,本该毫不犹豫立即接受。可是尽管目前我甚至连贵族的身份也被剥夺了,但是法兰西斯国王毕竟无法将权力延伸到骑士协会。身为一名骑士,而且是一名黄金骑士,我拒绝接受他人的施舍。” “如果成为您的家臣却又无法为您效力,我想自己是无法接受这种垂怜的。” 说完这些话后,我感觉黄金骑士原本就很直的腰板现在显得更加挺拔了。弗西特的身材,也似乎比刚才高大了不少。搞了半天,原来这个弗西特便是法兰西斯艾文亲王麾下的那名头号大将。 第276章 在这件事上,我想马迪尔多半也会如此选择吧。冲着这一点,我决定不再打那头恐怖蛮牛的主意了。 面饰后面的罗斯公爵似乎笑了笑,不过我不敢确定。 “弗西特先生,法兰西斯现在自顾不暇。您现在成为我的家臣,法兰西斯最多也只不过会提出强烈反对,却绝对不会有什么实质性的行动。” “不是这么说的。”弗西特的语气很平静,但骨子里那股坚定,却是任谁也看得出来。“我并不在乎任何人、任何组织或任何国家反对或赞成我成为殿下的家臣。我只是认为无功不受禄而已。” “除了打仗,我几乎什么也不会。塞维尔公国,却根本不可能与其它国家开战。况且基于传统,您甚至不会加入塞维尔各地贵族的内战。” 弗西特向罗斯公爵鞠躬行礼。“无论如何,我也感谢殿下的好意。” 罗斯公爵咳嗽一声,但是那种声量,简直与普通人吼叫差不多。他强硬地挥挥手,带着命令的语气说道:“这件事,等会儿我们私下再谈。” 这时候,此地的主人终于正式将视线停留在我和卡特琳娜的身上。 “失礼了,刚才与凯尔子爵和弗西特聊了半天,却将您们冷落了半天。” “请问,我应该称呼您为剑先生,还是称为别的什么……” 罗斯公爵的这句话,虽然不至于说石破惊天,至少也绝对是具有震撼性效果的。 不知罗斯公爵身后的那些人是早已知道这一情况还是遇变不惊,大厅内并没有产生任何骚动。而弗西特可能本身就心神不宁的缘故,倒是听到这句话后有些惊疑不定。 我沉默了一会儿。在沉默的时候,其实我在考虑抵赖的可能性。可是想一想,塞维尔公爵同时也是佣兵协会的会长,而佣兵协会的消息是最为灵通的。也许罗斯公爵不是在诈我,而是掌握了确凿的证据。如果我拒不承认而又被他提出证据,那颜面上就不大好看了。 或许是出于习惯吧,我的回答保持着模棱两可的风格。“公爵殿下,您为什么会这么说?” 黄金制成的面饰后面,传来听起来象是“吼吼”的嘿嘿笑声。令我安慰的是,这种笑声似乎并没有太多的恶意。 “佣兵使用化名是很平常的事。在佣兵协会,这种行为事实上是被默许的。” “您知道,相当多的佣兵都不愿意别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如果佣兵协会强迫佣兵以真实身份进行注册,那么相当数量的佣兵,或许将放弃佣兵这一职业,或许将成为佣兵协会所无法控制的地下佣兵。” “不过,对于能够对佣兵协会产生巨大影响的副会长人选,作为会长,我还是必须清楚了解其底细的。我想,虽然您未必愿意让别人知道您的真实身份,但是至少应该能够谅解我的难处。” 我仍旧紧紧地抿着嘴。在罗斯公爵提出明显证据前,我可不想不打自招。剑的身份暴露虽然不算非常要紧,但是对于剑,毕竟有十万枚金币的悬赏。小心无大过嘛。 罗斯公爵看到我仍旧不说话,似乎有些烦躁,嗓门不由变得更大了一些。“比兹堡战役结束后,作为俘虏的凯尔和剑一起失踪了。” “后来,凯尔又和您一起在苏库市出现,而且他对您的态度毕恭毕敬。再结合其他方面的一些消息,您自然就是神秘出现在比兹堡,又神秘离去的剑!” 罗斯公爵瞟了卡特琳娜一眼,眼中的狂热稍稍有些降温。“这一位,想必就是您的未婚妻卡特琳娜吧。真是很难相信,虽然剑夫人的外貌并不象情报中所说的那样拥有绝世的美貌,不过这样一位娇媚的女士居然是一名影剑士,实在是太令我吃惊了。” 卡特琳娜的不满显现于色。她连忙对罗斯公爵的错误进行纠正:“我不是他的未婚妻,而是妻子!” 说话间,卡特琳娜的手向脸部伸去。以我对她的了解,这个对容貌颇为自负的小魔女大约准备将面具取下来。还好卡特琳娜此时的行动并没有战斗中的那种速度,我及时地制止了这个对容貌方面越来越虚荣的小女人。 紧紧握住卡特琳娜的小手后,我正声说道:“不错,我正是剑。不知道公爵殿下希望我承认自己身份是为了什么?” “你放心,我并不是为了贪图那十万枚金币。” “虽然通过佣兵协会的情报网,我已经确认您就是剑。可是,对于剑的来历佣兵协会却一无所知。” 罗斯公爵突然将语速放缓,一字一句地问道:“我想知道,您到底是谁?!” 第七部第二十章 第二十章 虽然看不到罗斯公爵的表情,但是综合所知的情况分析,他应该是对我十万枚金币的身价起了疑心。 是啊,对于这种不合常理的情况,我也会起疑的。 就算钱已经多得成为一种负担,也未必会花十万枚金币杀害一个普通的陌生人吧。 花太长的时间进行思考显然不合适,看来只有见招拆招了。 “我真实的身份,应该早就在公爵殿下收集的情报中吧。” 罗斯公爵的语气中充满了怀疑。“虽然每个提姆比斯特人都拥人超过寻常人的能力,但是十万枚金币的身价,似乎还是高了一些。” “况且,您虽然拥有至少三头神奇的魔兽,但是您自身的实力似乎还比不上自己的魔兽。从这一点看,您似乎更象是召唤师。” 那有三个魔兽?小火只是进阶了。我最讨厌有人说我的实力不济。可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如果就格斗技和魔法来说,我确实很差。不过……” 我的大脑急速运转,想要找一个好的理由搪塞过去。另外,我还得为买凶者找出一条买凶的动机。这个难题可真不小啊。 罗斯公爵不由凑近两步。“不过什么?” “不过,我原来的实力并不是这样的。” “哦,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公爵殿下,这件事事关提姆比斯特族的秘密,也事关我的隐私,我是否能够不说?” “不行!”罗斯公爵突然暴躁地大喝一声,把我给吓了一大跳。我还以为他突然间准备向我发难呢。 “想成为佣兵协会的副会长,您有义务解除我们的疑惑!” 切,拿佣兵协会的副会长一职来威胁我,我可不在乎。不过,将这种想法在佣兵协会会长以及三大常务副会长面前太明显地表露出来,那可不是什么好主意。 于是,我装出犹豫之色,在心中考虑选择什么样的说辞。 在这段时间,我的视线从卡特琳娜和凯尔的脸上扫过。卡特琳娜一脸兴奋,真弄不明白她兴奋个什么劲。总不成她会对我如何编谎话特别感兴趣吧?至于凯尔,则是一脸木然。 还是先试试以退为进的策略吧。 “会长大人,如果我放弃副会长一职,不知是否可以保留自己的秘密?” “不行!”罗斯公爵再次大吼。“你把佣兵协会看作是什么?想进就进,想出就出?这是对佣兵协会的污辱!” 在他身后的苏克佣兵团团长洛克向前踏进一步。“剑先生。您如果成为佣兵协会的副会长,那么那项针对您的追杀令将会自动取消。可是如果您放弃成为副会长的机会,即便我们会长不对您有什么特别的恶感,仅仅是那十万枚金币的悬赏,恐怕也会给您造成很大的麻烦吧。” 呵呵,这种软硬兼施的手段对别人来说或许有用,对我来说,却没有多大的用处。身为神魔大人、魔王大人、布雷西亚公爵,担任佣兵协会副会长一职对我而言只能算是屈就,所以副会长一职对我的吸引力并非太大。而所谓的追杀令虽然麻烦,但是我并不认有佣兵之中有能够当着卡特琳娜的面将我成功击杀的人材——毕竟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我一直和卡特琳娜形影不离。以副会长一职进行利诱,以悬赏令进行威胁,想迫使我说出真相,那根本就不可能。 不过,我还是必须配合大家将这场戏演下去。不说别人,卡特琳娜那闪烁的眼中所透露出来的兴奋可以表明,她对我导演的这场戏评价非常高。如果我演得不精彩,或许她还会私底向我抱怨呢。 “这个,”我作出一副为难的模样,犹犹豫豫地问道:“如果我成为佣兵协会的副会长,真的能够不再遭受追杀吗?” “那是当然!”罗斯公爵大声为我鼓气。“只要你真的成为副会长,所有的佣兵都不会在你在任期间向你动手。我以我的名誉担保!” 接下来,我装出一副痛下决心的表情,长叹一声后决然说道:“既然如此,那我就告诉你们真相吧。” “其实,虽然身为提姆比斯特人,同时我也可以说是召唤师。” “大家都知道,提姆比斯特人比其他人更容易拥有自己的魔兽,而且就数量而言,也是令人惊叹的。而召唤师虽然无法拥有自己的魔兽,却可以通过魔法从异界召唤出魔兽进行战斗。” 说到这里,我环视四周,作出希望得到众人认可的表情。看到众人纷纷点头,我不禁暗笑。 “我原本只是一名魔兽使,为了获得更强的实力,便偷偷学习了召唤术。结合原先的能力,我终于勉强成功了。成果是,我收服了实力极强的魔兽。不过,不完善的役兽术和召唤术的结合却使我因此丧失了自身的斗气。” 事实上,我只是因为机缘巧合而成为阿呆和小火的主人,但是如何向他人解释自己没有斗气和魔法,确实很困难。这个说辞似乎得到了他人的接受。 第277章 大多数人都微微点头或者发出轻轻的“哦”声。卡特琳娜将小手紧握成拳状,脸上表情极为精彩。看到她那种兴奋的神情,我真有点害怕她会忍不住为我鼓掌叫好呢。 “可是,为什么会有人追杀你呢!”罗斯公爵大声嚷嚷。 “因为……”我想自己多少有些演员的素质,想表现出沉痛的表情,果然很容易就将沉痛的表情表现在脸上。“提姆比斯特人骄傲于自己的传统,不允许族人私自修炼召唤术。” 事实上,西西王以前确实向我提过提姆比斯特人并不修习召唤术。七分假话中掺夹三分真话,那种真真假假的话才更容易博得他人的信任。为了加强效果,我觉得应该引发罗斯公爵的共鸣。 “公爵殿下,我想您应该对传统的束缚及威力是非常了解的。塞维尔这样相对强大的公国一千多年来无法向外扩张,不就是因为类似的原因吗?” 低沉地闷哼声从面饰后传来,我对引发了罗斯公爵的烦恼窃喜不已。 尽管内心高兴,但是如果将它表露在脸上,那么这场表演肯定会演砸。另外,无法博得小魔女的高兴,也同样是我的损失。诚恳地环视一圈,我发觉凯尔脸上的肌肉也开始抽动起来。 “在修炼召唤术后,现在我已经成为提姆比斯特人的公敌。一直以来,我对自己身为提姆比斯特人的事实不肯正面承认,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诸位已经知道了我的秘密,希望诸位能够为我保密。” “我甚至怀疑,那份追杀令便是总族长下达的。” 罗斯公爵又是一声闷哼,他嗡声嗡气地说道:“这你倒猜错了。追杀令是法兰西斯王室委托的。不过,也许是提姆比斯特总族长请求法兰西斯王室帮忙下达的。” 说完这句话后,罗斯公爵似乎意识到什么不妥,赶紧补充道:“你马上就成为佣兵协会的副会长了,所以将雇主的身份告诉你也没关系。” 知道背后的主使者是法兰西斯王室,我并没有太吃惊。既希望我死,又有强大的经济实力,能够符合这两项条件的,大约不会脱出英格兰尼和法兰西斯这两个选项。 与英格兰尼本来就敌对,它对我无论施展什么手段,应该都是在情理之中。可是我并没有与法兰西斯国王结仇,他却突然从背后向我捅刀子。这种行为更令我痛恨。在玛哈亚公国摆我一道还没和他算帐,他居然进一步迫害我。等着瞧吧! 只可惜,能否逃脱英格兰尼的报复都说不准。想要找法兰西斯报仇,实在有些难度。 罗斯公爵又朝着我走近一步。“听说你在比兹堡的战斗中表现非常出色,以前你上过战场吧?” 得到我肯定的回答后,罗斯公爵踌躇了一下,终于下定决心。“剑先生,你是贵族吗?” 提姆比斯特人总体而言是群居的。但是他们与矮人和精灵一样,也有少数个体是散居在人类社会之中的。以前我并没有掩饰贵族气质,所以我只好点点头。 “上位贵族吗?” 虽然伊莉宣布剥夺了我的塞斯国籍,而且我自己后来也成为了布雷西亚的国主。可是无论是阿尔巴伯爵和布拉日隆男爵的爵位还是相应的采邑,都还为我保留着。承认自己是公爵自然不妥,即便是伯爵也似乎过于招摇。 “我拥有男爵的爵位。” “很好!如果你愿意成为我的家臣,我可以册封你为子爵。而且我相信,以你的能力,这个爵位以后还会上升。” 我不由一愣。虽然我在比兹堡的表现并不差,而且还拥有塞维尔第一杀手这种强力的家臣,可是凯尔刚才不是说过“塞维尔公爵不得对没有为塞维尔立下军功者赏赐爵位和采邑”吗? 再说了,罗斯公爵极力拉拢我们这些人干嘛? 就传统而言,塞维尔的公爵并不需要这样的人才呀。拥有泰坦人作护国战士,即使是大陆上的强国也不会觊觎塞维尔的领土。至于塞维尔国内的大贵族,除非是发了疯,否则谁会进行绝对不可能成功的反叛?至于说宫廷护卫,我想以塞维尔的毒尾蝎战士已经绰绰有余了。 凯尔对魔法波动的感应力确实提高了,可是别人并不知道。在“了解”他的人的眼中,凯尔只适宜在两军对阵中发挥作用。 那个百胜佣兵团的供奉弗西特同样也承认自己是一名战将。 难道说…… 我盯着罗斯公爵,极为震惊。 这个脾气暴躁,性格激烈,而且武技超绝塞维尔公爵,难道想违背塞维尔一千多年来的传统?! 我不由下意识地看了卡特琳娜一眼,盘算着逃出公爵府的可能性有多大。 大厅内,塞维尔公爵以及大陆排名前三名的佣兵团团长实力不容轻视。想想,佣兵协会还真是藏龙卧虎呢。竞赛中出现在赛场上的黄金骑士和幻剑士就不说了,眼前的会长及三名常务副会长同样拥有黄金骑士或幻剑士的实力。不知道那三名副会长与罗斯公爵到底是什么关系。罗斯公爵能够当着他们的面说出那样的话,而他们却面无表情,恐怕早已是知情者吧。 如果说三名副会长早已臣服于会长,那么罗斯公爵麾下格斗系家臣的实力也忒可怕了。不过副会长都是大陆排名前三的佣兵团团长,无论是佣兵团的实力还是自身的实力都强得惊人,恐怕不会那么轻易向他人臣服。想来,他们之间应该只是合作的关系。 大厅内三十多个侍卫的实力同样不俗。估计这些侍卫便是所谓的毒尾蝎战士了。 将灵觉发散开来,我更为震惊。刚才那些泰坦战士还在自己的院子里练武呢,现在却以某种奇特位置的分布在屋外。 卡特琳娜冲出去或许没问题,凯尔就很难说了。至于我,即便是骑着小火或阿呆,也未必能够从众多实力高超的高手之中脱围。 罗斯公爵这种明目张胆的行为,已经很明显地将他的野心暴露了出来。毫无疑问,如果我们不答应罗斯公爵的要求,他是不会放任我们自由离去的。 还以为可以轻轻松松当上副会长呢。完蛋了!完蛋了!为了贪小便宜,看来要吃大亏了。 为什么虎落平阳总是会被犬欺?现在该怎么办才好呢? 第七部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一章 面临险境,我的心头突然一片澄明,思维也异常清晰。 罗斯公爵将泰坦人布置在外面,其意义已经非常明了。那么,我应该怎么化解这场危机呢? 臣服绝对是下策,无论是真正臣服或是假装的。我不想说自己天生就习惯于当领袖,但是我确实拥有一颗自由的心,不喜欢受到他人的羁绊。而且,臣服是一种极为严肃的话题。我或许有些不羁,或许有些狂放,但是拿这样的话题开玩笑,却仍旧是不敢的。人的内心中,总得害怕些什么。 硬闯只能算是中策。与罗斯公爵翻脸,不说会造成与佣兵协会为敌的糟糕局面,而且我和凯尔突围出去的可能性也并不高。 最好的办法是:令罗斯公爵自动打消收我为家臣的念头。 虽然无法借用斗气和魔法的帮助,可是近年来在军队以及作为布雷西亚逐渐培养出来的气势,仍旧自然而然地散发出来。 在他人惊诧的注视下,我的气势充斥了整个大厅。 我一摆手。 “公爵殿下,我认为下面的谈话过程也许会花费大量的时间。也许,我们应该进入会议厅正式讨论这个问题。” 罗斯公爵一愣,显然对我的反应没有任何心理准备。 “也好!跟我来!”罗斯公爵大吼一声之后,率先转身朝会议厅走去。 很好,能够令对方毫无察觉的情况下悄悄地主导局面,这便是成功的基础。 凝波微步这种奇特的技巧并不需要斗气的支持。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打消罗斯公爵收我为家臣的念头,我也顾不得惹得罗斯公国雷霆大发,施展出凝波微步,一下子就走到罗斯公爵并列的位置。 我这种僭越无礼的行为令罗斯公爵愣了一愣,不过他的反应也令我吃了一惊。罗斯公爵居然孩子气地加快步伐,抢先冲入会议厅,然后飞速跑到主位上坐下。 在这一点上,我倒并不打算与罗斯公爵争。我的真实身份仅仅与他平级(或许还要低一些,毕竟布雷西亚的独立只是单方面的宣布,原宗主国英格兰尼并未正式承认),况且好歹他也是地主,首座自然应该由他来坐。不过,我也当仁不让地坐在了次席的位置。 走入会议厅的时候,我开始观察四周环境。这个会议厅,其实更应该说是一个会议室。对于一个公爵来说,这样一个只有不到二十平方米的房间用来开会似乎太小了一些。房间内没有任何装饰,如果不是四面墙上的魔法灯,这个房屋乍一看更象是一间监狱。墙壁的表面是光洁的木制板材,不过我确信墙壁的夹层中,肯定填充着用以吸音的棉织物。 待其余的人鱼贯而入坐好坐位之后,精钢制成的大门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紧紧地闭上。真奇怪,罗斯公爵用泰坦巨人包围内堡,显然不怀好意。可是现在他又坦然无惧带我们进入密封的会议室,到底是怎么想的? 罗斯公爵恶狠狠地盯了我一眼,然后宣布会议开始。 “剑先生,您刚才对我说下面的谈话将会花费大量的时间,并且建议我来到会议厅正式讨论。虽然我不大明白您的深意,不过我还是同意了您的要求。现在,您难道不认为需要向大家解释一下吗?” 罗斯这厮实在太可恶了。 第278章 软硬两手准备,害得我措不及防。我本来也想恶狠狠地回视罗斯公爵一眼,不过理智还是制止了这个与我的智力不符的行动。 无视罗斯公爵眼中闪动的精光,我沉声问道:“参加此次会议的,除了我们四位副会长之外,您能保证消息不会外传吗?” “那是当然!” 罗斯公爵的愤怒对我毫无影响。我坦然直视着那副黄金面饰上的两个小孔。 “殿下真的觉得现在时机已经到了吗?” 罗斯公爵几近咆哮起来。“什么时机?!” 罗斯公爵此刻的表现,只是更加证明了我的猜测。 我并不直接回答罗斯公爵的问题。“法兰西斯国力虽然有所衰退,英格兰尼虽然与德克萨之间爆发了如火如荼的战争,可是这并不代表它们现在没有余力去制止某个它们向来忌讳的国家扩张,也不代表将来它们不会对此作出反应。” 话音落地之后,整个会议厅鸦雀无声。 半响,罗斯公爵以压抑的语气对我说道:“向你们发出招揽信息的时候,我就没打算隐瞒自己的计划。” “机会,永远只会给予早有准备的人。机会,也永远只会给予敢于冒险的人。” “事实上,法兰西斯目前已经自顾不暇。二月初,法兰西斯的附属公国布里斯爆发了奴隶起义。二月二十七日,著名的海盗红胡子率领部下登陆布里斯公国,现在,红胡子已经攻占了布里斯公国的首都托尔市。三天前,红胡子已经将奴隶起义军整编完毕,开始扫荡布里斯公国残存的敌对势力。根据佣兵协会情况系统的评估,在没有外力介入的前提下,红胡子将会在三个月内统一布里斯公国。” 说实话,我确实被这个消息吓了一跳。这段时间苏库市的注意力完全被佣兵协会副会长的竞选所吸引了,因而我根本就不知道拉西斯居然闹出了那么大的动静。然而,与罗斯公爵接下来所说的爆炸性消息相比,拉西斯擅自进攻布里斯公国的消息反而不算什么了。 “三月二日,法兰西斯国王针对阿朗佐亲王发动了玄武门事件。法兰西斯第一谋臣,平原之狐蒙迭塔.弗朗西斯科伯爵,在事件中被杀身亡;阿朗佐亲王在圣骑士萨弗斯.欧森巴哈伯爵的掩护下逃出重围;阿朗佐亲王麾下另外两名重要将领,迪亚斯将军向国王投降,海尔默将军所率部队遭受重创,本人也身负重伤。也就是说,阿科尼奥七世已经成功地自毁长城了。” “现在,除了表面上玛哈亚公国的叛乱,布里斯公国的叛乱,阿朗佐亲王领地的叛乱之外,阿科尼奥七世即将面临更大的麻烦。根据佣兵协会情报系统收集的信息来判断,罗格亲王将在近期内举起反叛大旗,塞斯公国、克里根公国等法兰西斯附属公国将宣布独立。除了那些附属公国外,法兰西斯直属领地内的一些公爵也开始违反法律私自招收超出规定的私兵,这对阿科尼奥七世显然并不是什么好消息。” “可以说,法兰西斯即使不在这场可怕的动乱中消亡,至少也会实力大损,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无法恢复元气。” 听完这些话,我竟然产生了一种幸灾乐祸的感觉。从时间上分析,阿科尼奥七世在下达了对我的追杀令后,马上就遇到了大麻烦。报应!至于对那个阿朗佐亲王的感觉,竟然是有些五味混杂。他其实是个蛮不错的家伙,如果不是因为伊莉的关系,我或许还会与他交上朋友呢。 拉西斯这家伙也真够厉害的。西西王倒也罢了,他好歹也是一个提姆比斯特部落的首领。上回我从魔界带回来的魔兽全都交给他了,他的实力得到了很大的增强。拉西斯只是率领海盗,居然眼看即将征服一个公国。 不知道兰仆教了拉西斯什么本领。反正离开沙丝那亚的时候,我万万没想到这个海盗家臣居然能够获得这样的成就。 这下也蛮好玩的。我自己是公爵,可是在不久的将来,我将有两位公爵作为家臣。阿拉卡也不错,他很有希望成为圭亚那公国的幕后掌控者。这样一来,加上布雷西亚,我一共可以控制四个公国、两座自由城市了。也许所有的领地加起,我真的能够成为影响爱克斯大陆秩序的重要人物了。即使四个公国的面积加起来仍旧不足爱克斯大陆总面积的十分之一,再加把力应该问题不大。 呵呵,希望就在我眼前。 “虽然说英格兰尼和德克萨从战争的泥沼中脱身后,的确有能力对我国进入打压。可是这两个国家经过大战,同样需要一段时间喘息用以恢复国力。再说了,英格兰尼与德克萨的战争已经持续了三个多月,双方各自死伤人数已经超过了一万。即便媾和,仇恨的种子一时半会也不会在两国人民的心中消失。这种情况下,英格兰尼和德克萨拉拢我都来不及,又怎么会与我国为敌呢?” 我的运气似乎有些糟糕,不是吗? 这么好的机会出现在我眼前,可是我却不能回到布雷西亚主持国事。还好安丽丝和家臣们并没有令我失望。在我失踪后,布雷西亚的政局并没有受到明显的影响,而且据凯迪说,财政的发展也还不错。家臣们也并没有因为我的失踪而放弃,仍旧以各自的方式建设并发展布雷西亚的国力。但愿一年之期结束时,我还能赶上混水摸鱼的黄金机会。 “剑先生、弗西特先生,我已经全盘向你们托出了,你们怎么说?” 当我正在寻找托词的时候,百胜佣兵团的供奉弗西特沉声问道:“公爵殿下,如果我仍旧不打算成为您的家臣,大约无法走出您的公爵府吧。” 面饰上的两个孔中射出的精光有如实质,然而这种压迫感并没有使曾经是法兰西斯名将的弗西特丝毫退缩。 这位四王之乱中艾文亲王麾下的头号大将沉吟片刻,回答道:“很抱歉,我无法答应您的要求。身为一个骑士,如果迫于威胁而答应某件事,那么他就不配继续拥有骑士的称号。” 虽然看不见罗斯公爵的脸色,不过我可以猜想面饰下那种铁青的颜色。想到这里,我真希望能够找一个没人打扰的地方痛快地大笑一场。我所收的家臣中,只有马迪尔拥有类似僵化的思想,不过马迪尔自小就是我的家臣,所以并不存在收服他的问题。其余的家臣嘛,除了多明戈,我也并没有施展过威胁的手段。罗斯公爵这样做,不会成功的。 弗西特这样的战将当佣兵肯定是很委屈的。也许,蚌鹤相争,应该轮到渔翁得利?这样正直的名将,收入麾下肯定不错。 正想着,罗斯公爵将视线投向我,问道:“那么你呢?” 罗斯生气了,现在对我连敬语也不用了。不过,自从进入这间会议室后,我已经不太担心罗斯公爵翻脸了。现在弗西特公然拒绝罗斯公爵的要求,如果真的翻脸,我这边的助力又多了一些。 除非会议室内有密道,否则,罗斯公爵肯定不会轻易与我翻脸。他加上三名副会长,已经不会是卡特琳娜、我、凯尔再加上弗西特的对手了。不过,百胜佣兵团的团长与弗西特相熟,而炎龙佣兵团的团长也同样与凯尔有很深的交情。看起来,至少在这里罗斯公爵是绝对不会对我动手的。想到这里,我的语气更加坚决。 “我?我自然拒绝成为公爵殿下的家臣。” 比弗西特更为直接的拒绝,似乎狠狠地刺痛了罗斯公爵,他忍不住猛吸一口气。 “我肩负着特使的使命,事实上,我是能够全权代表布雷西亚公爵的特使。我与塞维尔签订的任何条约,都将被布雷西亚公爵所承认。”搂过卡特琳娜,我对着她挤挤眼睛。“琳娜,你说是不是啊?” “是啊,是啊!我丈夫所说的任何话,就是布雷西亚公爵所说的话。” 即便是凯尔,也同样不明白卡特琳娜为什么会这么兴奋。不过以罗斯公爵为首的众人并不敢轻视我的这句话。如果我确实是布雷西亚公爵的全权特使,那么任何不妥当的举动都将引发两国的敌视甚至战争。 眼见罗斯公爵由于外交方面的顾忌而陷入了困境,苏克佣兵团的团长挺身而出。“剑先生,你有什么证据证明自己是布雷西亚公爵的全权特使?!仅凭您夫人的话似乎还不够吧。据我所知,布雷西亚公爵麾下,并没有你这样的人才。” “嘿嘿。”我睃着眼以一种近乎无礼的态度看着那名团长。不为别的,越显得倨傲,别人就会越觉得我是真的特使。这一点,我还是从名叫摩多的英格兰尼特使的身上取得的灵感。“你对布雷西亚公爵很了解吗?你知道正在布里斯公国作战的红胡子是谁吗?” 苏克佣兵团的团长与罗斯公爵及另外几名副会长交换了一下眼神。语气不由软弱了一些。“你知道他是谁?” “那是当然。红胡子是兰特公爵的家臣,我怎么会不知道?” “这件事虽然很隐秘,不过并不足以为证。我们佣兵协会也隐隐约约知道一些。其后红胡子重新做海盗之后,我们就无法判定他是否仍旧是布雷西亚公爵的家臣了。你知道红胡子的真实身份吗?” 我大刺刺地一翻白眼。“拉西斯.维克身为贵族而从事海盗的职业,对他的家族而言是一种很大的污辱。所以拉西斯.维克向来将自己的真实身份保密得很好。” “只怕,这件事你们佣兵协会也无法确定吧?” 苏克佣兵团团长不由有些讪讪的。“我们通过许多情报综合起来,确实猜测过红胡子的真实身份。你既然知道这个秘密,想必确实与布雷西亚公爵有些关系。” 第279章 对于暴露拉西斯的身份我并不内疚。反正成者为王,败者为寇。等拉西斯.维克成为克里斯公国的统治者之后,谁还会关心他曾经身为海盗的事实呢?再说了,拉西斯向拉科尼奥七世报仇的时候,总会将自己的真实身份报明的。 看到罗斯公爵已经开始动摇,我可真是高兴。以罗斯公爵的出发点考虑,布雷西亚与塞维尔结成军事同盟显然非常容易。另一方面,大约我们三个人成为佣兵协会副会长的事应该不会有什么波折了。唯一的遗憾是,罗斯公爵的祖先发过血盟之誓,所以佣兵协会这样一个极好的工具使用起来总是有一种缚手缚脚的感觉。也许,应该与罗斯公爵打个商量,让他将会长之位让给我? 不想那么多了,先管眼前吧。 我压低声音故作神秘地对罗斯公爵说道:“其实,布雷西亚公爵给予了我一个秘密的任务。我想,殿下一定会很感兴趣的。” 第七部第二十二章 第二十二章 “不对!”罗斯公爵突然怪叫一声。“兰特公爵早在玛哈亚失踪了,你怎么会接受他的任命成为特使的?” 我做出认为对方很无聊,却又不得不耐着性子解释的表情。 “公爵殿下,当兰特公爵出使玛哈亚公国的时候,我也正秘密出使塞维尔。可是刚到塞维尔,就听说兰特公爵失踪的消息。” “您知道,突发事件总是很容易令人手足无措的。所以我暂时栖身在比兹堡,听取进一步的消息。” 罗斯公爵自言自语道:“唔,这个说法倒也可信。剑出现在比兹堡的时间,也正是兰特公爵失踪后的几天。” 百胜佣兵团的团长夏姆突然插言:“公爵殿下,剑先生的说法存在很大的疑窦。无论是亚斯伯爵千金的悬赏还是那项追杀令,都有剑先生的画像。” 夏姆看了我两眼。“这位先生,与画像上的形象虽然有相似的地方,却肯定不是同一个人。” 说完,夏姆转过头语重心长地对罗斯公爵说道:“国家大事,不可不详查。如果这位先生只是为了脱身而假冒剑先生的身份,等他脱困后,您的计划就会有泄露的可能。而且,与身份不明的人商讨两个公国间的重要事务,这种行为也是很不妥当的。” 当夏姆说到身份不明这个词时,曾经有一些犹豫。我猜,身份不明只不过是骗子一词暂时的替代品吧。 “嗯,言之有理!”罗斯公爵重重地点头,然后将视线牢牢地盯在我的身上。“您自称自己的真实身份是剑先生,虽然凯尔子爵被剑先生俘虏后,现在居然成为您的家臣,可是您的外貌为什么与悬赏中的画像并不相同呢?” “哈哈哈……” 我放声大笑,同时考虑将面具的事托盘而出是否妥当。在短短的几秒钟时间内,我只得出一个结论:如果继续将面具的事保密,脾气暴躁的罗斯公爵极有可能与我翻脸。 无可奈何之下,我只得取下脸上的面具,同时还得装出得意洋洋的神情。 “罗斯公爵,佣兵之中奇人异士众多,您应该听说过面具这种有趣的道具吧。” “咦,果然与画像上一样。不过……”罗斯公爵面露迷惑之色。“不过,看到您真实的外貌,我为什么会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 百胜佣兵团的团长夏姆同样也露出一丝迷惑之色,不过这丝迷惑在他的脸上只是一闪而逝。夏姆轻哦一声,然后对罗斯公爵说道:“如今看到真人,我觉得剑先生与布雷西亚公爵长得非常象。只不过他的脸上没有那道明显的伤痕罢了。” 罗斯公爵恍然大悟地哦了一声,用手指着我。 “你……你……” “不对啊。听说布雷西亚公爵修练的斗气功法极为高明,可以象终极圣斗气那样消除身体上的伤痕。然而布雷西亚公爵消除了全身的伤痕,却保留了脸上的伤痕。凯森伯爵自告奋勇想要帮兰特公爵消除那道伤痕,可是兰特公爵怎么也不肯,还说什么配上那道伤痕看起来更帅一些。” 罗斯公爵脸上的迷惑之色比刚才更深了。“……你究竟是谁?” 真奇怪,兰仆确实帮我消除了身上的伤痕,可是这么隐秘的事怎么别人也知道了。看来佣兵协会收信情报的能力真的很强啊。 只不过脸上的伤痕看起来更帅这句话,似乎确实有点孩子气。因为卡特琳娜听到这句话后为了忍住不笑出声来,已经憋得满脸通红了。凯尔此时也垂下了头。但愿凯尔此刻垂下头只是为了不被我发现他脸上的笑意。如果凯尔是因为主公幼稚的行为而羞愧得抬不起头,我会脸红的。 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肯定是不妥的。即使我出现的消息不传到安丽丝的耳朵里,万一罗斯公爵认为奇货可居,将我抓起来怎么办? 一个谎话必须用更多的谎话来掩饰,真是辛苦。 “公爵殿下,之所以与兰特公爵一见如故而且深得他的信任,与兰特公爵长得非常象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可是你看起来和兰特公爵长得非常象啊……你如何证明你不是兰特公爵?!” 妈的,瞧这论题出得多损! 证明我不是我?! 小时候,外公的客人当中倒是有一名充满忧郁气质的贵族似乎讨论过类似的话题。可是那时候我还小,对这类深奥的哲学问题一点都不感兴趣(纵使现在,我仍旧对这类哲学问题不感兴趣),因而并没有记住那名贵族对这个论题的论证方法与过程。 大约是发觉了我的困窘,凯尔站起来我解释:“夏姆团长,如果有个人长得和你一模一样,您怎么证明自己不是他?” 夏姆微微一笑,笑意中含有骄傲的意味。“即使有人长得和我一模一样,他也未必拥有幻剑士的实力吧?” “对呀!”凯尔击掌颔首。“我的主公没有丝毫斗气和魔法,与那位魔武双修的天纵之才有着明显的区别,这还需要什么证明的呢?” 虽然听起来这话有点损我的意思,不过对此我一点都不介意。只要罗斯公爵不再怀疑我就是兰特,哪怕凯尔说得再损些,我也认了。 “可是……”夏姆欲言又止。 罗斯公爵也想到了相同的问题,却毫不迟疑地对之反驳。“无论是斗气还是魔法,都有可能因为修炼不当而丧失自己的斗气或是魔法。魔武双修还存在魔武壁垒的障碍,更有可能会因某种原因而失去施展斗气和魔法的能力。” 看到凯尔招架不住,我摆手示意他坐下。 “罗斯公爵,您应该清楚兰特公爵目前已经失踪了吧?” “当然!”虽然罗斯公爵戴着面饰,不过我毫不怀疑面具下罗斯公爵正翻着白眼以表示对我的不屑。“如果兰特公爵没有失踪,我们难道还会怀疑你的身份?” “那么,据您所知,为什么兰特公爵失踪后不设法回到布雷西亚?” 罗斯公爵双手一摊,不过语气中仍旧带着一点倨傲。“这个我倒不知道。不过如果连我们都不知道原因,恐怕除了当事人之外也不会有别的人知道原因。” 这下我多少放下一点心,不知道原因还好。被迫向安洁儿发誓的糗事,被人知道了太不光彩。 “殿下,如果我就是兰特公爵,为什么不回布雷西亚呢?” 罗斯公爵搓着手,似乎有些尴尬。“这个理由,似乎说得过去。” 百胜佣兵团的团长夏姆在这关键的时刻又来搅局。“不过,兰特公爵也许会因为某种特殊的理由不能回布雷西亚呢?要不然,为什么兰特公爵至今仍旧没有回布雷西亚呢?如果兰特公爵回到布雷西亚或是与布雷西亚众重臣秘密联系,凭我们佣兵协会的情报网,不可能连相应的蛛丝马迹也察觉不出。” “咦,兰特公爵会不会已经死在某个没人发现的地方了?” 我觉得这个百胜佣兵团的团长越来越讨厌了,差点没一口唾沫吐过去。呸呸呸,居然咒我死。 强忍着心里的痛恨,我摆出一副轻蔑的表情故意拉长了语调。“团长大长,如果说兰特公爵死了,那我自然不会是兰特公爵了,不是吗?” “如果说兰特公爵基于某种特殊的理由不能回布雷西亚,那么我们应该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兰特公爵目前处于神志清醒而且自由的前提下,那么,他不与布雷西亚众重臣联系肯定也有特殊的原因。” 塞维尔公爵和三位常任副会长不由地点点头。 “既然兰特公爵不与他人联系,自然是不希望别人知道他目前的情况。” 在我的扫视下,四个听众再次点头。 “那么,兰特公爵为什么要参加副会长的竞选呢?这种大出风头的事,不是可能暴露兰特公爵的身份吗?” “是啊。”罗斯公爵重重地点头,然后看了看三位常务副会长,总结道:“现在我们已经知道,剑先生并不是布雷西亚公爵,而是公爵的特使。” 他转过头盯着我。“特使先生,您刚才说您肩任了一个我非常感兴趣的秘密任务!” 万事大吉!这下,我的真实身份终于不会暴露了。 “公爵殿下,虽然塞维尔公国的战士非常勇敢,而且战士的数量极为可观,不过我相信,您不会拒绝一个朋友的友谊吧?” 听完我的话,罗斯公爵发出嗬嗬的笑声,毫无意义地激烈挥动着手臂。 “太好了,这正是我所想要的!” “如果能够与布雷西亚结成军事同盟,我国成功的希望就更大了!” 罗斯公爵以急迫的语气问道:“特使先生,兰特公爵托付您与我国签订攻守同盟吗? 第280章 我可以现在就答应。现在护国大将军一职空缺,这件事我完全可以一个人作主!” 如果是在正式场合向塞维尔公爵提出签订攻守同盟的要求,罗斯公爵应该不会这么失态吧。现在他的身旁连一个参谋也没有,所以想什么就说什么,一点顾忌也没有。不过我还是觉得有些奇怪,罗斯公爵怎么好象一点政治常识都没有?居然这么快露出自己的底牌。 或许,罗斯公爵确实没什么政治经验吧。国内有护国战士的存在,因而虽然内战激烈,却与他一点关系也没有。至于国外,基于一千四百年来的传统,绝大多数国家都将塞维尔看作一个无害也无益的国家。所以,除了经济方面的原因,其它国家几乎完全不重视与塞维尔的外交。 我还没来得及表态。罗斯公爵已经开始喋喋不休地唠叨开了。 “如果塞维尔全国总动员,一共可得披甲战士二十万。这种战力对普通的公国或自由城邦而言,是极为强大的。” “可是我国的主要兵力都是贵族的私兵,政府军严格说起来根本没有。塞维尔虽然总是内战不断,但规模并不大。一些小规模的战斗,双方人数加起也不过数百人。即便是两个大贵族之间全面战争,一次战争中投入的士兵能够超过一万也非常罕见了。所以我国的战士虽然勇敢,但是对于大规模的战争却颇为陌生。” “而塞维尔的将领们,虽然一般都会在年青的时候以佣兵的身份加入战争,但佣兵与正规军确实存在巨大的区别。一些稍微优秀一点的佣兵团,其成员与正规军的士兵单打独斗几乎总是能够稳战上风。可是如果人数多达数千,哪怕是双方的人数一样,输的一方却总是佣兵团。所以,以佣兵的名义参加其它国家的战争,对大规模作战的指挥能力提高却并不明显。” 罗斯公爵长叹一声。 “但是布雷西亚就不同了。马迪尔.哈伯、凯森.卓索图、皮耶德.康迪、多明戈.马耐斯,均为当代翘楚。” “另外,凯迪.卓索图、海若.史麦尔等人也在近期逐渐展现出自己的战争天赋;拉库里.菲尔德素有福将之称;夏默.格里恩虽然并非军方将领,其军事指挥才能也不容小觑……” “经你证实,独力取得托尔战役辉煌胜利,并有望在三个月内完全占领布里斯公国的拉西斯.维克,也同样是兰特公爵的直属家臣……” “名将云集啊!” 罗斯公爵的叹息声中,饱含着艳羡的味道。 不错。我最大的财富,不是布雷西亚公国以及三座自由城邦,不是沙丝那亚逐渐发展的商业或者布雷西亚蕴藏甚多的矿产,而是那些家臣。阿拉卡和夏默的作用固然也是不可取代的,不过更令其他国主羡慕的则是我麾下的战将们。名将的作用在于:能够令麾下战士的士气大幅提高;能够发挥军队最大的战斗力;能够花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胜利。同样一支部队,由优秀将领与平庸将领统率,效果是绝对不同的。 四大兵团长的能力,并不逊色于英格兰尼七神将或是法兰西斯的五虎将。对于布雷西亚这种普通公国而言,拥有如此多而且优秀的将领,简直是不可思议。 只不过,我并不知道罗斯公爵艳羡背后的含义。如果说罗斯公爵向我借四大兵团长作为塞维尔军队的指挥官,这倒是个麻烦事。所以,我保持着沉默。 “剑先生……” 在我的印象中,罗斯公爵是个脾气暴躁,性格激烈的家伙。现在他一副吞吞吐吐的模样,即将要提出的要求肯定不简单。 “剑先生,我有个不情之请。” 果然是这样。既然明知是不合情理的请求,那就别说出来让我为难啊! 出于某种抗拒心理,我下意识转移话题。 “公爵殿下,基于两国共同的愿望,两国签订攻守同盟一事应该很容易水到渠成。可是这样的大事……” 我目视三大佣兵团团长,露出欲言又止的神情。 “无妨。”罗斯公爵用力挥手。“三大佣兵团与我国,早已秘密签订了同盟条约。” 听到这个消息,凯尔不由将双眼眯成一条细缝,一缕精光投向炎龙佣兵团团长瓦尔特的脸上。 瓦尔特察觉到凯尔的细微变化,尴尬地咳嗽两声。 “凯尔,我也不是故意瞒着你。不过在公爵殿下向你们说出来之前,这件事只有公爵殿下和我们三个人知道。” “如果塞维尔公国与三大佣兵团签订同盟合约的事件传出去,别人就会知道公爵殿下的意图。为保密起见,我们三人连各自的副手也没有透露过这个消息。” 在凯尔感到震惊的同时,我也惊诧不已。只不过,我与凯尔惊讶的原因并不相同。 塞维尔与我国签订攻守同盟还好理解,可是罗斯公爵居然与三大佣兵团达到成了这样的秘密协议,就令我不由自主感到惊叹了。 佣兵组织向来游离在国家政府之外。国家虽然可以在紧急情况下征集佣兵团为之服务,但是通常情况下,参战的佣兵仍旧由各自的团长进行指挥。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的征召就必须建立在佣兵自愿的基础上。如果强迫佣兵参加作战,在关键的时刻佣兵团反戈一击,将是十分危险的。而且正是基于这种原因,国家如果不是处于极为困难的情况下,通常并不会征召佣兵团为之服务。 一直以来,佣兵团,特别是佣兵排行榜中名列前茅的佣兵团总是吸引着某些国家的注意。但是收编佣兵团却是极为困难的。 如果将佣兵团中的佣兵变为普通士兵,那么佣兵们是绝对不愿意的。那些优秀的佣兵团,即使是最基层的佣兵,其实力也往往超过普通的士兵。而习惯于自由、冒险、高收入的佣兵们,很难想象他们会愿意成为受约束、低收入的普通士兵。 如果将佣兵团全部打散,并且给予他们一定的官衔,佣兵们自然会产生满足感。但是这样一来,普通士兵的士气却会遭受严重的打击。况且,一般而言军队中也不会有那么多空闲的官衔用来安置佣兵团中的基层佣兵。 基于以上的理由,国家往往只会设法收服排行榜佣兵团中最有才能的高级成员。对于佣兵团本身,却往往抱着召之即来,挥之则去的态度——当然,付出一定的佣金也是必不可少的。只有少数中小型佣兵团会以某种形式依附于某个国家或是某个大贵族。象现在罗斯公爵居然与三大佣兵团建立战略同盟的情况,自然令我无法想象。 正在我暗自奇怪的时候,一旁的百胜佣兵团供奉弗西特盯着他的团长夏姆,冷冷问道:“我想确认一下,你是以私人的身份为罗斯公爵殿下服务,还是以整个佣兵团的名义与塞维尔公国结盟?” 弗西特所问的问题,其实也正是我迫切想确认的事。 佣兵团的基础便是佣兵,而佣兵与士兵不同,拥有相当大的自由——虽然说加入或退出佣兵团并非来去自如,但是退出佣兵团却比退出军队要容易得多——况且,即便是私自退出佣兵团,其惩罚也比逃兵要轻得多。虽然有时候某些有钱人会资助某人组建某个佣兵团,但是从常识而言,佣兵团并非是个人的私产。即使身处高处的佣兵团团长,如果做出令佣兵们不满的事,佣兵们自然会离开佣兵团,导致佣兵团的名存实亡。 三大佣兵团如此秘密地与罗斯公爵结盟,如果不能让佣兵团的成员信服,那么后果将极为严重。 百胜佣兵团的团长并不躲避供奉的视线,他想了想,郑重地说:“弗西特,你与我一样,都是失去了自己的主公而加入佣兵团的。我们原先都是上位贵族,可是因为相似的原因而失去了相应的头衔。” “以我们的实力去投靠别的王国或公国,很容易重新获得失去的地位。可是你因为无法确定旧主的生死,而我则是因为心怀故国,因而仍旧留在百胜佣兵团。” …… “以百胜佣兵团的实力,纵使无法与一个国家的实力相抗衡,但是占领一座自由城邦却并不困难。可是在大国的干涉下,佣兵团却只能象浮萍一样依附那些实力远远比我们小得多的领主。” “公爵殿下给予我们的条件极为诱人:帮助塞维尔攻占他国的领土后,公爵殿下将划拔一块土地作为佣兵团的私产,并且给予我们高度自治的权力。” 百胜佣兵团的团长眼中散发出狂热的情绪,恶狠狠地质问供奉。 “想想看,一块属于佣兵团自己的领地!这是一千多年来佣兵们一直梦想的事情。你自己说,虽然这种大事我并没有与团中高级干部商量,但是又有谁会反对呢?” 弗西特无语,而我则更说不出话来。 在我看来,佣兵协会的会长只是一把无法出鞘的剑,它再怎么锋利,也不会对他人产生实质性的伤害。 现在罗斯公爵这么一弄…… ……剑出鞘了…… 第七部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三章 一个常规兵团通常有十个联队。当然,某些特殊的情况下一个兵团甚至可以节制三十个联队。 在大多数国家,一个兵团只设一名兵团长。这种没有副手的体制,是为了使兵团长在做出决定时,不受任何挈肘。大多数军事学家认为这种体制是合理的。毕竟在战争中,民主应该远远的走开。当然,为了使兵团长不至于犯太低级的错误,每个兵团都至少配置着三至五名参谋。 当兵团长阵亡或是暂时无法处理兵团事务,由第一联队长暂代。 第281章 如果第一联队长也阵亡或是暂时无法处理兵团事务,则由第二联队暂借。依此下推。 ——《爱克斯大陆军事常识》 现在该论到我羡慕罗斯公爵了。 排行榜前一百名,大的佣兵团有上万人,小的佣兵团规模也在千人以上。 尽管由于佣兵本身性质的需要,某些佣兵根本就不适宜作战(例如主要从事寻人寻物的佣兵,或者是精于暗杀却不习惯正面作战的杀手);尽管佣兵良莠不齐;尽管佣兵在集团作战方面远逊于正规军。但是在守城、情报收集、破坏等方面,佣兵的作用却略胜于正规部队。况且整个大陆的佣兵加起来,数量是极为可观的。 这样的助力,居然眼看就要落入罗斯公爵的手中,怎么能够叫人不忌妒呢? “夏姆团长,我有个问题想问一下。这样一来,如果塞维尔的领土扩张后对你们佣兵团分封领地,你们就是罗斯公爵的家臣了,对吗?” 夏姆重重地摇摇头。“不是!” “你只是一名自由佣兵,因而不知道佣兵团也有着类似军人的守则——虽然军人的守则比佣兵团的守则往往要严厉。” “拿我们百胜佣兵团来说吧。我们佣兵团的守则是这样的:一、百胜佣兵团成员以自己的身份引以为傲。你的穿着,毫无缺点;你的言行,虽谦尤尊;你的居室,永保整洁。二、每位百胜佣兵团的成员都是你的手足,不论国籍、种族及教义。你将展现出一家人永远结合在一起、坚定且直接的团结。三、尊崇百胜佣兵团的传统,尊敬你的领导者。纪律和友谊是力量,勇气和忠诚是美德。四、身为百胜佣兵团的成员,你必须接受严厉的训练。五、保养武器如同它是你最珍贵的财产。六、永远保持身体在最佳状况。七、赋予给你的任务如同圣旨,你必须不计一切代价将它完成。” “佣兵最看重的除了佣金外,还有独立性和自由性。佣兵团的团长只能以个人的名义成为他人的家臣,却不能将整个佣兵团作为向上爬的台阶献给他人。” “据说在神魔大战之前,大陆上曾经有神圣教庭这样的组织。事实上,现在的骑士协会和剑士协会就是神圣教庭的继承者。在那个时候,大陆上有许多不同的骑士团占有着小块的领地,他们不隶属于政府,而是隶属于神圣教庭。” “我们与会长商讨的结论是:让我们的领地隶属于佣兵协会。” “佣兵协会?”凯尔皱了皱眉。“公爵殿下,您身负血盟之誓,这样做似乎不妥吧。” 沉寂了半天的大嗓门终于再次响起。“子爵阁下,这你倒不用担心。与三大佣兵团团长签订协议的是塞维尔公爵,并非是佣兵协会会长。我根本就不会以佣兵协会令的形式要求佣兵们站在我们这一边。” “您想一想,大多数平民出身的佣兵如果有成为贵族的可能,一般都是不会放弃的。一些实力高强的佣兵仍然留在佣兵团而没有成为某个国家的贵族,原因大约有三类。” “一是自由不羁的性格使然。成为他人的家臣后就会有许多束缚。这类佣兵不愿意接受束缚,因而没有被贵族或国王所收揽。” “二是心怀仇恨。主公或是故国消失,在没有报仇之前,那些佣兵不愿意成为他人的家臣。” “三是与佣兵团其他成员感情融洽。这样的佣兵通常是佣兵团的团长或是高级成员。如果领主或是国王只收录某个佣兵而不愿理睬佣兵团其他成员,这类佣兵同样也不愿意成为他人的家臣。” “只要三大佣兵团带头成为塞维尔的同盟,而且胜利后还可以获得自己的领地,自然会有许多其他的佣兵团加入到我们这一边。” “当然,有一些佣兵团与某些国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是只要那些佣兵团并非绝对由那些国家所控制,他们也会考虑到我双重的身份——既是塞维尔公爵又是佣兵协会会长。这一点,我即使不说,别人也不会轻易忘记的。” 这显然是一种掩耳盗铃的行为。不过我却没有资格对之指责。因为至少在率领兽人进攻英格兰尼和布雷西亚时,我自己也做过类似的事。 哎呀,真是可惜。为什么我没有早一点接触佣兵呢?阿拉卡来鸠格市的时候,为什么不把他的那个叫达克斯多的家伙一起带来呢?如果那样,我也可以想出这样的办法啊!说到不尊重传统和规则,谁能比得上我?我连与兽人为伍的事都干得出,还有什么事不敢干?反正是打下别人的领土再分封给佣兵团,这种事我绝对不会舍不得。要知道,这种事是阿拉卡最喜欢的。虽然阿拉卡慷慨的时候很少,但是慷他人之慨,阿拉卡却绝对不甘人后。缺少佣兵协会会长的头衔确实是个问题,不过如果我早一点这样做,至少也可以拉拢许多佣兵团投靠我啊。 虽然与罗斯公爵达成口头上的同盟协议才过去不到半个小时,可是我怎么也止不住幻想将佣兵协会会长的头衔抢过来的念头。 “对了,剑先生。我的不情之请还没对你说呢。” 无法可想,我毕竟无法制止他将这个请求说出来。 “塞维尔公国既然与布雷西亚公国签订攻守同盟,那么布雷西亚是否可以向我国派遣足够的军官对我国的士兵进行训练。如果布雷西亚四大兵团长亲自莅临我国,我甚至可以任命他为全军总指挥。” “只怕,这与体制不符吧。” 听到我的托词,罗斯公爵有一些踌躇。他想了想,表情变得决然。“我也知道这一点。塞维尔公国拥有一千四百年的悠久历史,可是经过持续不断的连绵内战,目前主要的大贵族仍旧是那些立国之初的各大贵族的后裔。” “这种局面倒并非是塞维尔的大贵族们互敬互爱。只不过,我国现有的将领,仍旧沿袭着一千多年前古老的战术思想。他们极少进行大规模的野战。在我国,战争的形式往往以围城战表现出来。一座坚固的、布置着足够守城器材的城堡,在守城方粮尽之前,往往很难被攻克。” 罗斯公爵所说的情况与我所知的并不相同。据我所知,罗德曼家近十年来扩张得不错,由北方诸强之一一跃成为北方最强,眼看即将统一塞维尔的北部——弄不好现在已经统一了北方也说不定呢。 “不好意思,打断一下。公爵殿下,据我所知,罗德曼家并不是象您说的那样毫无战术可言啊。我认为,您的祖先制定的佣兵政策,应该已经令塞维尔人虽然并未与外国打过仗,却拥有足够的战争经验和知识。” 罗斯公爵稍稍愣了愣,旋即解释道:“剑先生,您有所不知。佣兵参战的机会极少,而且即使参战,也往往只是守城战。我伟大的祖先虽然制定了那项令人称道的国策,但是这项国策最大的收获只是令我国的收入增高,使塞维尔人了解了国外战争中最为先进的守城器械。” “事实上,罗德曼家能够获得这样的发展是缘于一名叫斌.王的军师。斌成为罗德曼家的军师后,逐渐得到亚斯伯爵的信任,并且逐渐掌握了罗德曼家真正的权力。其后,斌.王对罗德曼家的军事体制进行了改革,(奇*书*网-整*理*提*供)并亲手对战士们进行训练。罗德曼家最近十年发展极快,消灭或降服许多贵族。但是这些成果,并不是以塞维尔人的作战方式取得的。斌军师或者将敌军诱出城堡再歼灭,或者通过政治或联姻的手段迫使一些小领主成为罗德曼家的家臣。总之,斌军师不是塞维尔人,也没有使用塞维尔人的传统作战方式。” “正是因为这样一个事实,我更迫切地希望兰特公爵能够派遣有经验的军官来塞维尔领导我们的士兵作战。” “从内战中那些大贵族的表现看,让他们率领大军,不知会导致多少无辜的塞维尔大好男儿客死异国他乡。” 虽然我一度对斌很不满,但是除去私人不理智的感情因素去考虑,斌确实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人才。 “既然殿下知道斌是优秀的人才,您为什么不命令斌成为塞维尔大军的统率呢?” 从面具的后面,我感觉到尴尬和愤慨。一段沉默过后,罗斯公爵说道:“塞维尔的体制与大陆上其他大多数国家不同。塞维尔公爵虽然身份尊贵,但是大多数实权却掌握在大贵族的手中。” “拿凯尔来说,他虽然是塞维尔人,但是你可以问问他,他是否有过向塞维尔公爵效忠的念头。” 凯尔欠了欠身。“公爵殿下是整个塞维尔的象征。任何一个塞维尔人,都毫无疑问极为尊崇殿下。” 我颇为尴尬。如果有哪个布雷西亚人成为异国人的家臣却拒绝对我效忠,剥夺他的国籍还是轻的!不过我看看凯尔,又看看罗斯公爵。凯尔此时的表情极为自然,而罗斯公爵似乎对此也并不愤怒。看来,当塞维尔公爵远没有当布雷西亚公爵有趣。 这时候,我突然想到一个严重的问题。塞维尔的真正掌权者并非塞维尔公爵,而是大贵族。罗斯公爵准备向外扩张,可是他能够控制塞维尔的局势吗?我不由瞟了眼对面的三个佣兵团团长。也许,他们的作用并非仅仅对外呢。 正在思考是否还必须派人与下任的塞维尔护国大将军接触,罗斯公爵又说话了。 “斌并不是塞维尔人,所以他更没有为我服务的义务。” 又一段短时间的沉默。罗斯公爵咬牙切齿地捶着桌子,以致小小的会议室内爆发出巨大的响声。 “斌.王那厮欺人太甚,居然说我不配成为他的主公!” 第282章 斌这家伙自视挺高的嘛,居然连一个公爵也看不上眼。本来我倒是觉得斌是个不错的人才的,可是身为公爵,我此刻却不由地产生了同仇敌忾的感觉。 我带着酸酸的、嘲讽的心情安慰塞维尔公爵。 “罗斯公爵,您也不必为这种狂徒生气。公爵的家臣他也瞧不上,看来他是想当国王的直属家臣了。我倒想看看会有哪个大国的国王有这种眼光,会收下这 种狂徒!” 罗斯公爵看着我,眼中有感激,但是还有另一种古怪的神情却令我无法理解。因为,他看着我的眼神就好象是我说错了什么。 罗斯公爵摇摇头。 “不谈这种令人不愉快的事了。剑先生,您说您能够代表兰特公爵全权处理与我国结盟事宜。我所提出的要求,您看……” 该来的,还是要来。躲都躲不过。 派个家臣来当任塞维尔全军统率,这种事对布雷西亚而言其实是利多弊少的。反正又不是将哪个家臣让给他。真正的麻烦在于应该派谁。除了四大兵团长,别的人没有那个资历。我个人倒是觉得凯迪和海若有着发展的潜力,但是让他们成为一个联队长自然没得说,如果让他们成为兵团长,我自己都觉得太早了些,更何况塞维尔人呢? 凯森跑到大草原去了,而西西王去玛哈亚玩英雄救美的游戏。布雷西亚现在只剩下马迪尔和多明戈。马迪尔作首相令我很满意,将他调走,我的安丽丝会更加操劳。多明戈这个人或许确实有那么点天才,可是布雷西亚人崇拜他并不代表塞维尔人也会崇拜他。以多明戈那种趾高气扬的臭脾气,只怕与塞维尔人合不来吧。 那么,到底应该派谁呢? 我以退为进,反问道:“公爵殿下,您希望兰特公爵派遣哪员大将前来协助您?” “如果全部派来自然是最好。不过我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让我想想。” 罗斯公爵敲了敲自己的脑袋。“我知道凯尔伯爵和皮耶德伯爵因故不在布雷西亚,他们俩是不可能来的。马迪尔子爵如何?” “马迪尔是布雷西亚的首相,恐怕离不开。” “那么,多明戈伯爵如何?” “我不得不诚恳地对您说:多明戈的脾气有些古怪,或许会与塞维尔人合不来。” 罗斯公爵站起身,围着会议桌转起来。 半响,罗斯公爵停留在我的身前,鹰隼般的目光牢牢地盯在我的身上。 “剑先生,我对您在比兹堡的表现有一定的了解。从政治方面讲,您是兰特公爵的秘友,这同样也是一个优秀的条件。” “可惜您的名气毕竟不如布雷西亚的四大兵团长,所以如果您愿意屈就,我希望您能够担任我的私人顾问。” 私人顾问? 如果罗斯公爵的思维并没有跳越,那么这个私人顾问应该是指军事方面的。 该不会罗斯公爵打算自己冲锋上阵吧?这与塞维尔的体制完全不符啊。据我所知,军事方面应该完全由护国大将军负责。如果罗斯公爵打算将军权收回,肯定会与罗德曼家产生激烈的矛盾。 这下麻烦了。如果罗德曼家与罗斯公爵之间真的爆发冲突,我得选择一边站好。 布雷西亚为了扶持罗德曼家已经在亚斯伯爵这边下注了。至于罗斯伯爵这边,只是我与他建立了一点私人的交情——甚至连交情也谈不上,只是有过交谈罢了。 纯粹从利益出发,我似乎应该站在罗德曼家那一边。 我看着罗斯公爵,而罗斯也看着我,似乎正在等待我的回答。 “公爵殿下,您应该知道罗德曼家雇佣了蝎狮佣兵团。” 罗斯公爵阴郁地点点头。“关于这一点,我感到很失望。在佣兵之国玩这套把戏,根本就瞒不了任何人。” “事实上,亚斯伯爵已经令北部的大小贵族全部臣服了。听说他将在明天率兵向苏库市前进。大约在下个月上旬,亚斯伯爵的大军就会到达苏库市的近郊。没必要否认即成事实,所以我会任命亚斯伯爵为护国大将军。不过,现在的形势特殊。也许到了必要的时候,我会收回原本就应该属于塞维尔公爵的权力。当然,我会补偿布雷西亚此次‘投资’损失的。” “只要蝎狮佣兵团不做出一些不理智的事,蝎狮佣兵团将获得我国永远的友谊。” 我静下心来权衡利弊。 罗斯公爵拥有大义的名分,而亚斯伯爵拥有实力。可是,亚斯伯爵现在虽然在战场上大获全胜,但是这种辉煌建立在布雷西亚最精锐部队支持的基础上。按习惯上的划分,塞维尔分为东、西、南、北、中五大部分。中部是塞维尔公爵的直属领地,暂且不谈。客观地说,亚斯伯爵确实或许确实拥有傲视塞维尔北部的实力,但是他本身的实力未必是塞维尔诸多领主中最强的——毕竟在斌的苦心经营下,罗德曼家只是北部最强。东、南、西三个地区的实力分布,我还不太清楚呢。 也许,刚才我那么快就倾向于罗德曼家多少也受了蒂丝的影响吧。 …… 我伸出右掌。 罗斯公爵似乎轻呼了一口气,伸出右掌,我与相击。 “亚斯伯爵成为护国大将军后,蝎狮佣兵团不再介入塞维尔内部任何事务。不过,蝎狮佣兵团所获得的任何既得利益不得受到影响!” 第七部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四章 大陆历1419年3月30日: 从塞维尔公爵府走出来的时候,我没有看见泰坦人。仰望蓝天白云,我长叹了一口气。虽然如愿成为佣兵协会的副会长,虽然与罗斯公爵达成了对布雷西亚相当有利的协定。可是,我觉得好累。 小时候接受过政治、谈判方面的教育,但是长达三个小时的会议,确实耗费了我太多的精力。如果阿拉卡刚才陪在我身旁就好了。虽然双方只签订了一个草案,而且申明了草案的效力是最低级的,但是这毕竟是一个协议。 对不起了,蒂丝。 身为布雷西亚公爵,我必须从布雷西亚最根本的利益出发。 罗斯公爵将要挑战的,是古老的制度。但是他的身后,有绝对忠诚的泰坦人和毒尾蝎战士,还有潜力可怕的整个佣兵界。在我看来,亚斯伯爵很难与之抗衡。虽然我并不认为布雷西亚全力支持亚斯伯爵的情况下仍旧无法取胜,但是那种战争,毕竟缺少道义的支持。况且,不需要任何付出的前提下就可以得到好处,我想不出有什么理由一定要付出巨大代价后再获取相同的利益。 是人类的本性好逸恶劳,还是我是特例? 大陆历1419年3月31日: 怀里的小魔女慵懒地打了个哈欠,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着。看着怀里的绝世娇娆,我竟然有些痴了。 在大部分注意力被美色所吸引的情况下,我的思绪开始无约束地散发开去。 小时候,我一直不知道为什么历史上会有那么多不负责任的上位者。可是现在,我却对他们心有戚戚焉。 如果只需要为自己和自己喜欢的女人而战,那种生活该有多惬意啊。 从多明戈那儿抢来布雷西亚公爵头衔的时候,我还窃窃自喜。现在我才深刻地意识到:上位者除了拥有尊贵的身份、令人满足的荣誉,还必须肩负无尽的责任。 抛弃罗德曼家的那一刻,我突然清晰地意识到,其实我是喜欢蒂丝的。 那个俏丽的小女孩对我的情意,其实远在一公里之外就可以清楚地感觉到。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况且,我确实无法对蒂丝的娇憨和可爱免疫。 我能够为了讨蒂丝的欢心而无视麾下勇士们的性命吗? 回答是:不能! 可是为什么在毫不迟疑地回答自己后,我的心会有些痛? …… 大陆历1419年4月1日: 凯尔回来了。他告诉我,他已经将密令亲手送到了凯迪的手中。凯尔圆满地完成了这项任务,可是我却似乎有些不高兴。 罗斯公爵承诺,只要亚斯伯爵到达苏库市近郊并提出申请护国大将军一职,罗斯公爵将马上答应。 马迪尔的承诺反正已经兑现了。至于将来会有什么变化,就与布雷西亚没什么关系了。 凯迪和休特将在完成任务后回国,而海若将担任罗斯公爵近卫兵团的第一联队队长——虽然这个近卫兵团尚未组建。 另外,近期将会有一大批拥有战争经验的中、低级军官来塞维尔,担任尚未组建的塞维尔各兵团的中、高级军官。在众多家臣之中,能够抽得出空来塞维尔的,似乎只有拉库里。听说兰丝正在培训魔法师。真可惜,兰丝这种又有实力又有闲的魔导师,居然在我最需要他的时候找到事情做了。 在组建塞维尔兵团的同时,将会有大量的塞维尔人以自愿者的身份加入布雷西亚的四大兵团。虽然这种情况下军队的战斗力并不能马上达到最佳,不过军队毕竟需要在血与火的洗礼中成长起来。相信当布雷西亚和塞维尔的联军拿周围的小公国打上几仗后,军队会很快成长起来。 前景确实很好——当然,仅仅指布雷西亚的前景很看好。至于我自己…… 安丽丝的小宝宝应该会在一个月后出生了,我却不能陪在她的身旁;杀神剑强行与我融合,害得我自保的能力严重降低;抛弃罗德曼家之后,蒂丝大约会更加恨我了——那晚从比兹堡溜走,应该已经导致蒂丝对我极为气愤了吧。 现在的生活,真是一团糟啊。 第283章 更糟的是,罗德曼家三天后就会抵达苏库市,搞不好蒂丝也会跟着来。 或许,我应该象蜗牛一样躲在壳子里,一直待在自己的屋子里。反正只要有有卡特琳娜陪着,即便再平淡的屋子也会变得春色无边。这样看来,傻傻地待在屋子里荒度时光似乎也不是太令人难以接受。 大陆历1419年4月4日: 海若匆匆见了我一面就以布雷西亚正式使者的身份去塞维尔公爵府了。 没想到那小子感情那么丰富,见到我的时候居然哭得稀里哗啦。我记得他的成年礼已经过了,怎么还是象个小孩子? 不过与海若比起来,琳娜显然更令我头疼。海若在我面前哭我多少还能够理解,但是琳娜有什么理由哭?爱克斯大陆虽然有着“女人是水做的”这种说法,可琳娜她又不是人! 大陆历1419年4月5日: 我知道凯尔应该与谁搭档了。 凯尔其实有两个绰号,“穷凶恶极”这个绰号响亮些,不过“白日刺客”这个绰号显然更贴切。凯尔以往刺杀目标时,只是不愿意进入他人府邸,却也并非一定要在战阵上进行刺杀。凯尔自己拥有一套收集情报的班子,他最拿手的,其实是当街杀人。 现在我的情报来源完全依靠凯尔。有时候,我会觉得凯尔很象夏默。 我告诉琳娜,现在我就是一名文人。因为古东方好象有文人不出门,知晓天下事的说法。 琳娜很同意我的观点——至少她从行动上认可了我的观点。 因为琳娜认可我观点的方式太有个性,所以我又想起了另一句古东方的谚言: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大陆历1419年4月6日: 梦见了蒂丝幽怨的眼神。说来也怪,在梦里我干嘛转身就跑?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居然跑不过蒂丝。好在我虽然被蒂丝抓住了,可是那个梦却是个绮梦。半梦半醒之间,我和她做爱了。 吃早餐的时候,小魔女洋洋得意地说自己的魅力大极了。因为昨天我在睡觉的时候也忍不住与她做爱。 结果凯尔满口的食物全都喷到桌子上,而我则很悲惨地噎着了。 大陆历1419年4月7日: 这些天一直足不出户进行修炼,可是我感觉不出有任何效果。真该死! 大陆历1419年4月8日: 凯尔告诉我,经过多天的磋商,罗斯公爵仍旧没有允许北部联军进入苏库市。亚斯伯爵率领家中重臣以及北部一些臣服的贵族进入了苏库市。因为琳娜就在身旁的缘故,我没有向凯尔问关于蒂丝的事。不过直觉告诉我,蒂丝也来了。 大陆历1419年4月10日: 罗斯公布了征兵令。 这是塞维尔公国一千四百多年来的第二次征兵令。凯尔告诉我,塞维尔人对此的反应极为狂热。 罗斯在搞什么玄虚?他不是说好让亚斯当护国大将军吗,怎么到了今天还没动静? 大陆历1419年4月14日: 拉库里这个浑人也来塞维尔了。他不知道我在这儿,所以来塞维尔有些不情不愿。 真懂不明白拉库里只不过是个爵士怎么收了那么多家臣。凭他的薪金养得起三十多个家臣吗?况且,听说那些家臣中有好几个自己还是上位贵族呢! 我的脸被拉库里丢尽了。他知道海若当任塞维尔亲卫兵团第一联队长时,死活不肯担任第二联队长。我知道他那点鬼心思。在我的家臣中,只有海若排位在他之下,所以拉库里这个浑人对此有点虚荣心。罗斯没办法,只好任命拉库里为第一兵团的第一联队长。其实这倒不算什么,重要的是拉库里将他的三十多个家臣全都塞进了第一兵团,分别担任大队长以及联队长的职务。在整个塞维尔第一兵团的中高级军官中,竟然有三十多人是拉库里的直属家臣。从某种意义上说,拉库里对塞维尔第一兵团的控制力比第一兵团长还要强。 罗斯为什么会答应拉库里这种无理要求呢?真搞不明白。 大陆历1419年4月16日: 亚斯终于被任命为护国大将军了。不过塞维尔公国新组建的五个兵团中,只有第三、第四兵团由护国大将军指挥。而亲卫兵团、第一兵团和第二兵团直接由罗斯公爵直辖。 听凯尔说,因为塞维尔人报名参军极为踊跃,所以只花了五天的功夫,五个兵团已经初步组建完毕。而且,苏库市的大街上的佣兵人数明显增加。 所有的人都知道塞维尔公国接下来将会有什么样的举动。可是却没有任何势力能够改变即将发生的事。 我知道拉库里为什么有那么多家臣了。马迪尔对玛哈亚事件中的公爵亲卫第二大队成员给予了极为丰厚的奖赏。最开始马迪尔根据夏默的判断,认为拉库里已经殉国了,所以马迪尔追封拉库里为准将。可是没想到过了十多天拉库里又被玛哈亚人送回来了。这样一来,拉库里成了我直属家臣中的第五个将军。嘿,这个屠狗将军。 另外,拉库里作为亲卫大队的大队长,也获得了不少赏金。这样一来,拉库里至少可以支付家臣一年的薪金——如果他不是那么热衷赌博——至少在赌博的时候不要输得太多。 是否应该通知安丽丝替我册封拉库里为男爵呢?都已经踏入将军行列的人了还是下位贵族,不太合适。不过安丽丝知道我的确切消息后,会不会有什么糟糕的事发生呢? 大陆历1419年4月20日: 罗斯派人通知我明天去他的府邸参加会议。 早上我想起来原来是错怪拉库里了。那次与罗斯签订的协议中,我们达成了派遣布雷西亚有经验的战士充任塞维尔兵团中、低级军官的共识。所以拉库里才将所有的家臣都带到塞维尔来。 海若比拉库里更狠。除了新收的十几名家臣外,海若还将一百多名族人也带来了。不过海若的家臣和族人大多只是在其他兵团担任大队长或小队长的职务。不象拉库里,他自己也只是担任联队长一职,可是他的家臣中就有两人也担任联队长一职。从职务看,拉库里的家臣素质似乎比海若的要高一些。 除了拉库里和海若各自带领的人外,还有另外大约三百余人也进入了塞维尔各大兵团。这些人很受高级将领的欢迎。 大陆历1419年4月21日: 没想到亚斯和斌也来参加会议了。 斌看着我的眼神很古怪,而亚斯的表情却很冷淡,似乎我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 相信斌已经猜出了我的真实身份。以亚斯现在的表现判断,很可能斌并没有向亚斯说出我的真实身份。 塞维尔虽然平时囤积了大量的粮食,但是五个常规满额兵团对塞维尔这样的公国来说,毕竟是不轻的负担。五个兵团的士兵都有着战斗经验。再加上佣兵团的帮助,相信打败与塞维尔相邻的小公国并不困难。 与塞维尔相邻的国家一共有四个。除了布雷西亚之外,还有一个自由公国还两个分别隶属于法兰西斯和英格兰尼的附属公国。会议围绕战略目标的制定而展开。 大多数与会者都认为应该将那个自由公国定为攻击目标,不过我和斌都认为应该以政治压迫为主,逼迫法兰西斯的附属公国克里根公国投降。如果在限期内对方不降,则对之宣战。 自由公国民众往往比附属公国的民众对异国入侵具有更强的排斥心理。而且,攻击自由公国会使中立势力产生恐慌和敌对情绪。要知道,现在法兰西斯中央政权自身难保,而德克萨军队的前锋已经攻到英格兰尼的首都特别行政区的附近了。不趁着这个时候混水摸鱼岂不是太可惜? 会议室里吵吵嚷嚷的情况一直持续了至少三个小时。看到这种情况,我只能感叹塞维尔公爵真是不好当。 我只是在会议的初期阐明了自己的观点,接下来就保持了沉默。而斌却一直与罗斯及其他人进行辩驳。罗斯终于勉强接受了斌的计划。不过斌的手段缺少柔性,我相信这种情况会为罗德曼家埋下祸根。 罗斯要求我也随军。 第七部第二十五章 第二十五章 大陆历1419年5月1日: 哈哈!我有儿子了!! 真有趣,我居然做爸爸了。安丽丝,我爱你!!! 夏默这小子真讨人喜欢,他居然动用了一名魔导士向我报告这个好消息。 琳娜这小妮子听到这个好消息后又是蹦跳又是尖叫,极为兴奋。 大陆历1419年5月2日: 分赃协议总算确定了。所有攻克下来的领地按4:3:2:1的比例分给罗斯公爵、布雷西亚、护国大将军和三大佣兵团。不过谁最先攻克的某座城,就有权处理那座城中的所有战利品。我得通知秘密通知海若,让他攻下城堡后别干那些烧杀抢掠的事。 我对这种分配比例简直是满意极了。这回布雷西亚没出多少力就可以得到这么大的利益,应该是因为布雷西亚强大的军事实力吧。 突然有点沾沾自喜的感觉。毕竟在我成为布雷西亚国主之前,布雷西亚只是一个面积相对较大的附属公国罢了。 大陆历1419年5月3日: 最后的限期已过,克里根公国拒绝投降。 阿科尼奥七世向塞维尔宣战,不过法兰西斯与克里根公国接壤的领土被罗格亲王所控制。所以阿科尼奥七世对克里根公国只能提供精神上的支持了。 罗格亲王干得很漂亮,他宣布支援克里根公国的政府军在其私人军队的监视下可以通过他的领土进入克里根公国。 第284章 不过用脚趾思考也可以知道,阿科尼奥七世在内战期间,肯定不会愿意派遣部队通过敌人的领地去支援附属公国。 大陆历1419年5月4日: 五个兵团、三大佣兵团合计七万大军向克里根公国进发。罗斯公爵亲征,所以我也不得不跟随大军一同出发。可惜泰坦人没有离开苏库市,我本来还想见识一下泰坦人的战斗力呢。 有一个问题我总是想不明白。塞维尔公国的体制中公爵并不拥有实质上的权力,可是这一回罗斯公爵怎么能够亲自控制三个兵团呢?未必亚斯伯爵就那么好说话吧?况且,那个分赃协议中亚斯伯爵只占两成。这种条件对其他国家的重臣而言自然已经很是优厚了,但是对于塞维尔的护国大将军,这样的份额似乎又太少了点。难道说他们之间有什么秘密协议? 大陆历1419年5月5日: 法兰西斯原本一共有十五个附属公国。拉西斯占领了布里斯公国,玛哈亚和塞斯在前一段时间宣布了独立。现在,剩下的十二个附属公国中又有九个宣布独立了。 法兰西斯现在的情况简直是一团糟。阿科尼奥七世能够有效控制的领地不到国土面积的三分之一。由罗格亲王控制以及与罗格亲王结盟的领地占法兰西斯国土的五分之一。剩余的领主们纷纷无视采邑制度召兵买马。现在法兰西斯国内半独立的势力已经多达四、五十个了。 凯尔告诉我,布雷西亚的军队在昨天向玛哈亚公国进发了。法兰西斯正规军队早已退出了玛哈亚公国,相信残余的亲法兰西斯的玛哈亚贵族势力很快就会被肃清。听说西西王的那个恋人强烈要求将所有亲法兰西斯的贵族干掉。妈的,女人狠起来比男人还要可怕。好在不关我的事。 大陆历1419年5月10日: 海若和拉库里很给我长面子。经过几次战斗后,他们所在的联队被公认为塞维尔最强的两支联队。罗斯公爵这家伙眼光不错,居然授予海若塞维尔名誉少将的头衔。拉库里的表现也不错,但罗斯却并没有对拉库里进行同样的表彰。我想,他这样做是为了拉拢海若。嘿,白费心机罢了。海若是那么容易拉拢的吗? 表现最差的是那些佣兵团。近两万佣兵围攻一座只有七百人的小城堡,结果花了四天半才完成任务,而且自身仅仅只算死亡的人数就超过了一千五百人。再加上丧失战斗力的士兵人数,那场围城战的表现简直是糟糕透了。以纯粹商业的眼光看,得到那座城堡的收益远远抵不上支出。 不过话又说回来,三大佣兵团的战斗力其实并不差。不过他们缺乏足够的攻城器械。那座小城堡是佣兵们用血肉之躯强行攻克的。从这方面看,三大佣兵团的佣兵战斗力还真是高。 战斗可分为城战和野战。在我看来,塞维尔军队在攻城战中的表现确实不俗——至少,他们的攻城器械相当完备。 大陆历1419年5月11日: 克里根公爵要求与罗斯展开谈判,不过罗斯拒绝了。 罗斯作为六万大军的总指挥算不上合格。这些天来,他只是集中重兵攻克并没有战略意义的城堡,我不明白他想干什么。另一方面,罗斯公爵作为主帅,却总是喜欢冲杀在第一线。 不过,罗斯在战场上的表现表明,他并不是第一次上战场。真奇怪,罗斯怎么会上过战场呢? 大陆历1419年5月12日: 是哪个笨蛋建议让毒尾蝎战士充任亲卫队的?!毒尾蝎战士格斗技高强是没错,他们的格斗实力甚至比我的亲卫还要强得多。可是他们用来作战实在是太差劲了。 一路进展顺利,大意之下我们居然被袭营了。就个体而言,每个毒尾蝎战士的武力都很高强。可是从整体看,毒尾蝎战士的表现比我的亲卫队可差多了。他们只顾着与敌人厮杀,居然让几十名骑兵冲入了内营。 罗斯在这次突发事件中更象一名猛将而并非一名主帅。他率领剩下的毒尾蝎战士冲入敌群勇敢地冲杀,使塞维尔人的士气得到了极大的提高。相比之下,我舒舒服服地坐在帅营里向前来汇报战况的将领们发布命令,反而更象是塞维尔大军的主帅。 从最后的统计结果看,这次袭营遭受的损失并不大。罗斯毫发未伤,不过他的爱马在这次战斗中受了重伤。如果袭击我们的敌人再多一些,恐怕情况就不会这么好了。 大陆历1419年5月25日: 虽然克里根公国的城堡每隔几天都会有一座被联军所攻克,但是克里根公爵仍旧不为所动。他所率领的克里根政府军主力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与联军联队以上规模的部队发生过战斗。 这种避免主力决战,试图以拖延手段获得胜利的策略应该说是很明智的。克里根公国虽然不大,但是七万名士兵在克里根公国里就将胡椒粉撒入一大锅汤里,根本就显不出来。战争爆发至今已有二十多天了,可是联军只占领了几座无关紧要的小城堡以及若干庄园。照这种速度打下去,我只能说四个字:夜长梦多。 大陆历1419年5月28日: 德克萨大军已经将英格兰尼的首都休达市包围了。我隐隐约约觉得有些古怪。 英格兰尼虽然分别在侵略塞斯、遭受兽人袭击以及侵略布雷西亚时遭受了相当大的损失,但是我并不认为伤了少许元气的英格兰尼情况会这么糟。 会有什么阴谋呢? 大陆历1419年6月5日: 占领克里根公国的领土中布雷西亚好歹可以占三成。我实在看不下去了。 向罗斯建议实施狼群战术:除了亲卫兵团外,将其余的兵权全都下放给了各大兵团长。而各兵团长又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将部队分成若干纵队,同时向几座城堡发动进攻。只要所有的部队相距不要太远,那么这种狼群战术的实施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克里根公爵所率的主力部队肯定无法逃过斥候的侦察。至于敌方的小股部队,应该不会造成什么大的威胁吧。 大陆历1419年6月12日: 心头无比的沉闷。 现在看来,上次我给罗斯提供了一个极为糟糕的建议。 没有想到,战利品对塞维尔人以及佣兵的诱惑居然会那么大。好端端一个狼群计划,被他们执行得面目全非。 在克里根公国的联军部队乱七八糟毫无统率了,身为主帅的罗斯公爵都不清楚自己的部队究竟分成了多少股。反正据我所知,除了亲卫兵团外,在克里根公国的联军队部队大的有两三千人,小的只有数百人甚至几十人。那些人数较多的部队进攻城堡,而那些人数较少的部队则将目标定为庄园。 这是军队吗?!土匪! 海若很愧疚地告诉我,他无法完全制止部队中的抢掠行为,因为他带领的毕竟不是布雷西亚人。 以前认为三成利益是占了很大的便宜,可是现在我却不这么认为了。为了克里根公国三成的国土,布雷西亚得搭上自己的名声。算了,现在不想这些烦心的事,等战争结束后再考虑补救的措施吧。毕竟布雷西亚在这次战争中并没有出动自己的军队,所以无法控制局势也是没办法的事。 大陆历1419年6月15日: 反抗运动愈演愈烈。虽然塞维尔人的平均战斗力要超过克里根人,虽然塞维尔大军并没有太大的损失,不过我们抵达克里根首都巴勒市的日期比计划延迟了半个月。 现在巴勒市已经完全被包围了。听说克里根公爵就宣布:外国势力所解放的国土,在五十年内,其50%的税收将由解放者所支配。 有一些人认为克里根公爵的这项决定是一种卖国行为。不过我倒是挺佩服克里根公爵的。 在宗主国以及大陆上的强国纷纷无力制止塞维尔侵略克里根的时候,为了避免自己的国家被吞并,能够作出那样的决定绝对可以用大智大勇来形容。 大陆历1419年6月22日: 克里根公国的首府巴勒市已经被我们围困了一周了。可是由于巴勒市的城墙很厚,准备得也较为充分,所以这些天来取得的进展只是将巴勒的护城河填上了,另外对城墙也造成了不小的破坏。不过想要在损失相对较小的前提下攻克巴勒市,恐怕至少还得等上一段时间。 辎重部队和小股部队不时遭受游击队的袭击,很令人头疼。罗斯问我有什么办法。可是我又能有什么办法呢?我又没打过侵略战。 罗格亲王派遣了一支大约为一千人的部队进入了克里根公国,法兰西斯一些没有直接参加内战的领主也派遣了一些士兵进入克里根公国。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佣兵团也纷纷潜入这个燃烧着熊熊战火的国家。 真可笑。如果罗斯能够以佣兵协会会长的身份发布命令,所有的佣兵都将占在我们这一边。可是罗斯不能。现在反而有不少佣兵团处于与我们敌对的位置了。 大陆历1419年6月28日: 攻克巴勒市的日期已经指日可待了。 克里根公爵和他的两个儿子都在巴勒市。攻克巴勒市后,克里根人将失去他们的首都以及效忠的对象。那时,战争大约会很快结束吧。 我期待着这一天。 第七部第二十六章 第二十六章 时近黄昏,天边挂着艳丽的晚霞。对于我或者琳娜而言,这样的晚霞是一种美丽的景色,但是对于巴勒市攻守双方的士兵来说,这却是一种凄艳的颜色。 第285章 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半个月过去了。联军部队每天都在以各种方式对巴勒市发动进攻。血,早已染红了巴勒市每一段城墙。这样一座军民加起来不过三万的城市,看起来根本无法抵挡联军如潮水般的攻击,但令人惊讶的是。这座看起来摇摇欲坠的城市,却一直将联军部队挡在巴勒市之外。 护城河被填平了,原本坚固的城墙也被投石车打出了一个缺口。这道早在三天前就已经出现的缺口,被巴勒市的守军硬是用血肉之躯死死地堵住。每当到了夜晚,当联军部队暂时停止进攻的时候,巴勒市的守军和平民就会抓紧时间对缺口进行修补。不过,采用应急手段修补起来的城墙,显然不会象以前那么坚固。看在可以获得三成土地的份上,我对联军中的十五台投石车进行了校正,并且对投石手进行一定的指导。这样一来,巴勒市守军幸幸苦苦利用夜间修补好的缺口,到了白天,经过十五台投石车大约半个小时的连续轰击后,又会在原来的地方重新出现一个缺口。然后,联军部队就重新展开攻城作战。 虽然城墙已经被投石车打出一个缺口,但缺口上方的城墙处,石块、檑木和滚油反而更多。缺口处,敌我双方展开着最为激烈的搏杀。这个缺口,已经成为了个名副其实的绞肉机。双方在缺口处倒下的战士,只有战死者而没有伤者——凡是在这里倒下的伤者,都会被后面的人踩死或是压死。随着时间的流逝,缺口处的尸体越堆越高。有时候我的想法颇为不敬:其实克里根人在晚上根本不必清理缺口处的尸体再用石块以及木头堵住缺口。因为战士的尸体已经完全可以将那处缺口堵住了。 为了配合缺口处的进攻,联军部队也利用云梯向巴勒市发动一波又一波的进攻。守军用长钩将一具具云梯推离城墙,连带着上面的人一起推倒。许多士兵伴着滚石檑木跌落下来,有些人站起身来继续攻城,有些人则一边痛苦地呻吟着一边向后撤退,而有些人则再也没有爬起来。虽然守军的床弩等守城工具杀伤力惊人,但是由于数量的限制,这点损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三天来,这种的毫无美感的战斗周而复始。眼见一个又一个的战士在攻城战中丧失年青的生命,我感到了一丝疲惫。 巴勒市守军的斗志相当旺盛,毕竟巴勒市是克里根公国的首都,毕竟克里根公爵与守军们一共战斗在第一线。可是,一个联队的亲卫部队,两个联队的常规守备部队再加上不到三千人的新兵,在人数方面与联军相比确实处于相当大的劣势。塞维尔第一至第四兵团并没有围攻巴勒市的任务,不过三大佣兵团却与塞维尔公爵亲卫兵团合兵一处共同围攻巴勒市。对于没有足够攻城器械的三大佣兵团来说,与罗斯公爵亲卫兵团合兵一处,便有了器械上的支持。从另一个角度讲,巴勒市是克里根公国的首都。首都往往是一个国家最为富裕的城市——这是常识,三大佣兵团长自然知道。 半个月的激战下来,巴勒市守军很多士兵的武器已经破损得不成模样,却得不到新的武器的补充——毕竟巴勒市原先只有一个联队的公爵亲卫部队,两个联队的城守部队,近三千亲兵已经将仓库中的武器分得差不多了。现在,许多士兵们不得穿着破损的铠甲,拿着仅仅作了简单修补武器投入战斗。有时候,有些士兵甚至不得不将石块或是木棍作为自己的武器。 投石车所使用的投石已由最初的标准投石变为普通的不规则的石块,床弩配置的特殊箭矢被限制使用,甚至弓箭兵们在射箭的时候也比起围城初期节约了许多…… 巴勒市的准备工作不能说不充分。守城方囤积的粮食足够巴勒市全体军民半年食用,守城的器械也相当充足。可是半个月来高强度的战斗,还是令巴勒市守军的守城器械消耗得太快。根据敌方投石车、床弩以及普通弓箭反击的强度判断,敌方已经快要撑不住了。相信巴勒市的陷落应该就是这几天的事了。 待克里根公国的首都陷落,待克里根公爵被联军俘虏或是击毙,便是这次侵略战争进入下一个阶段的标志。也就是说,克里根三成的土地将归入布雷西亚。可是,看到那么多反抗者视死如归的眼神,我的心情却不象开战初期那么愉快了。 人类确实是一种奇怪的生物。智商较低的兽人、单纯的精灵和固执的矮人,他们的观点一般都很难改变。但是人类就不同了,例如我。与英格兰尼人作战的时候,无论是身为塞斯贵族或是布雷西亚国主,我都是那么地痛恨侵略行为。可是现在,我却为自己的行为找出了不少理由。 真正的侵略者是罗斯公爵,布雷西亚只是绑在那驾疯狂战车上无辜的同盟者。 或者这么说:大陆乱象已现,这种弱肉强食的情况下,趁着三大强国无力干涉的大好时机扩张自己的领土,是保护国家的最佳方式。 可是无论怎么解释,我的心情总是愉快不起来。 战马的嘶鸣声引起了我的注意力。海若面带疲惫的神色,将缰绳交给士兵,来到我的身边。 历过战火洗炼的年青面孔上,已经看不出原有的稚气。虽然海若自从到塞维尔后已经与我接触了许多次,但是每回向我打招呼之前,他仍旧总是会出现片刻的迟疑。 “剑先生……” 海若又看看我身旁的卡特琳娜。“剑夫人……” “我们的进攻又被打退了。塞维尔战士和三大佣兵团佣兵的单兵作战能力没得说,可是敌人的抵抗太顽强。战士们的士气虽然还可以,不过以今天的形势看,已经不适宜再发动强攻了。” 我保持着沉默,继续聆听海若的话。 “……既然塞维尔已经与我国结成了攻守同盟……我觉得,是否应该用多明戈之珠来帮助罗斯公爵早日攻克巴勒市?根据我的经验,象巴勒市这种程度的城墙,只需要一百颗多明戈之珠就可以轰开四五处缺口。如果围城的第一天就使用多明戈之珠,我们早就攻下巴勒市了,也不至于死伤那么多士兵!” 从他的脸上,我看出三分不解、三分无奈、三分痛苦以及一丝不满。别的感情我不管,海若居然产生了不满的情绪,看来罗斯公爵为他授予的名誉少将多少起了些作用。 “罗斯公爵授予你名誉少将的头衔之外,还对你说了些什么?” 海若年青英俊的脸上升起一片红晕。“罗斯公爵告诉我,如果我的主公允许,他将任命我为塞维尔第二兵团的兵团长。” 我点点头。“罗斯公爵的眼力不错。事实上,如果布雷西亚组建第五个兵团,我将在凯迪和你之间进行选择。你的潜力真的不错。不过,无论是凯迪还是你,目前仍旧没有那种能够独挡一面的能力。你们所需要的,是时间。” 海若将右手握拳紧紧放在胸口。“我可以向所有的神明发誓,我所效忠的对象只会是我的主公兰特公爵。” 海若呐呐地解释道:“我只是很心疼。这些天我的联队担负了好几次主攻任务,伤亡比率已经接近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了。这些伤亡,原本是可以避免的——只要您同意使用多明戈之珠。” “……这不是我个人的意见。罗斯公爵已经对我旁敲侧击问了好几次了。他听说过多明戈之珠,不明白我们身为盟友为什么不在战斗中使用这种强力的武器。” 我叹了口气,拍拍海若的肩膀,不知道是否应该告诉他关于雷神弹的真相。 夏默那个无法无天的家伙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他用起雷神弹来,一点都不知道节约。在帮助亚斯伯爵统一塞维尔北部地区的战斗中,雷神弹前前后后已经消耗了四百多枚。再加上玛哈亚所用掉的一百枚,事实上所剩下的雷神弹已经不足原先的一半了。制作雷神弹这种可怕的武器需要消耗极多的能量且不谈,重要的是这玩意只有兰仆会制作,而兰仆现在又失踪了。 我知道雷神弹非常有效。可是它原本是用来对付英格兰尼的秘密武器。虽然从秘密的角度来说已经失败了,但是总不能将它们完全浪费在与之无关的战斗中吧? “你知道雷神弹是怎么来的吗?” “雷神弹?” 看着海若莫名其妙的眼神,我不由又叹了一口气。“就是你所谓的多明戈之珠。” 海若作出恍然大悟状。“哦,原本它的真名叫雷神弹。这个名字倒是比多明戈之珠要好听一些。” “我不知道它是怎么来的……” “不,我知道了。它是您秘密制作出来的!” 我摇摇头。想了想,还是决定将雷神弹的制造者这一名誉霸占。毕竟人都是有虚荣心的。 “受条件的限制,雷神弹只制作了一千枚,而且现在暂时无法再制作了。你知道吗?制作雷神弹的初衷,是为了对付英格兰尼。可是现在,雷神弹只剩下不到一半的数量了。你认为,我们还能够将雷神弹浪费在不太重要的战斗中吗?要知道无论是否使用雷神弹,巴勒市迟早会被攻克,只是伤亡人数有所不同罢了。” “只一千枚吗?”湛蓝地眼珠里满是迷惑。“可是夏默告诉我说多明戈之珠多得数不清呢?” 海若想了想,遗憾地叹口气,脸上满是怜悯之色。“没有受过贵族教育的平民真可怜,只不过区区一千的数量,对夏默而言还是数不清。” 海若眨着眼睛,尝试着最后的努力。“……我只是对麾下战士的死伤感到痛心。虽然说巴勒市被攻克已经指日可待,可是这些天来,我军每天死伤的人数都接近一千。 第286章 伤亡确实太大了。” 将双手背在身后,我抬头望着天际的晚霞,思考着应该怎么才能既不伤害海若的自尊,又能打消他这种不切实际的念头。 一旁正无聊地玩着手指的卡特琳娜这时候说话了。“小家伙,战争就一定会死人。如果怕死人,那还不如不参加战斗呢。” “小家伙!”海若倒吸一口气,脸涨得通红。“本人是拥有五百年贵族历史的史麦尔家族的家督,二等子爵,布雷西斯猞猁兵团中校联队长,塞维尔名誉少将。而且,四个月前我就已经成年了!” “啧啧,小家伙居然成年了,看不出来嘛。”卡特琳娜顽皮地笑笑,转而语气变得骄横。“不过,我说你是小家伙你就是小家伙,因为我是你主公的妻子,是你的主母。你得听我的。” 所谓无知者无畏,不知道卡特琳娜厉害的海若挺起胸膛进行反驳。 “我只知道自己的主母是国公夫人!” 海若大声嚷嚷:“安丽丝夫人是我见过容貌最为美丽、气质最为高雅、性格最为贤淑……反正就是世界上最好的女人。你……” 海若看了看我的脸色,鼓足了勇气大声说道:“安丽丝夫人亲口对我说过,她认为我是一名勇敢的骑士!你说什么我都无所谓!” 我吞声一笑。还说什么都无所谓呢,海若的脸都已经气得通红了。 卡特琳娜大约是太无聊,所以对这个用来吵架的玩伴非常感兴趣。她叉起腰,骄蛮地说道:“安丽丝姐姐对我最好了。只要我告诉安丽丝姐姐,说你害怕打仗死人,只敢对着美丽的小姐大嚷大叫,她一定会改变对你的看法。” “你!……”海若简直气坏了,不过声量却不由地减轻了许多。“谁说我害怕打仗死了。你是女人所以你不知道,作为一名优秀的将领应该爱兵如子。现在我麾下的战士死伤太多,我只是心疼罢了,不是害怕!” 卡特琳娜做个鬼脸。“你就是害怕!” “我不害怕!” “你害怕……” “我不怕……” 看到这种情况,我赶紧制止了两个人孩子气的斗嘴行为。 “海若,你先回去吧。明天我会想个其他的减轻士兵伤亡的办法。” 待海若离开后,卡特琳娜不满地撅起嘴。“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有趣的小家伙,你却把他赶走了。不行,你得赔我!” “什么小家伙?!海若已经完全成年了。虽然他现在只有十八岁,却已经是一名中校联队长了。而且,罗斯公爵还许诺给予他少将兵团长的职位。想当年我十八岁的时候……” “你十八岁的时候怎么了?”卡特琳娜警觉起来。“我想起来了,你十八岁的时候正和伊莉那个坏女人在一起。” 为了转移这种尴尬的话题,我轻轻搂住卡特琳娜。“琳娜,你刚才说要我赔你。怎么个赔法?是晚上‘陪你’上床对吗?” 这种百试不爽的策略又一次取得了成功。卡特琳娜顿时忘了关于伊莉的话题,只顾着捂着小脸,小声地嘟哝着自己都听不明白的话。 不知道为什么,我特别喜欢看卡特琳娜害羞的样子。于是我强行拉开卡特琳娜遮着脸的小手,亲了她一下。 “你刚才小声咕哝些什么?是不是说晚上陪你上床还不够,现在就应该陪你?” 卡特琳娜发了好一会儿呆,突然害羞地转身朝营帐跑去。 看着琳娜象小鹿般活泼轻盈的背影,我又发起呆来。卡特琳娜总是能够将清纯不着痕迹地转变为诱惑,害得我心中又一次天人交战起来。追着卡特琳娜回营帐,还是想一个能够减轻士兵伤亡的办法再回营帐?要知道,如果现在我就跟着琳娜进去,根据以往的经验,我将从进入营帐的一刻起就失去所有的正常思考能力。 用力地吞咽着唾沫,我将视线坚定地移到巴勒市的城墙上。 这座沾满着鲜血的城墙,应该如何尽快将之摧毁呢? 使用雷神弹显然是不可行的。帮助亚斯伯爵统一塞维尔北部之后,飞翼部队已经回国了。我猜,弄不好夏默现在正在为如何搞定雷神弹的消耗问题而操心呢。重要的是,雷神弹本来是应该对付英格兰尼的,可是现在已经只剩下不到一半了。那点儿老底,我得留着对付真正的敌人。 作为首都,巴勒市的城墙比克里根公国其它任何城堡都要坚固。三天前打开的那道缺口,是我指导联军全部十五座投石车集中轰击某处城墙,花费了十天时间才得到的结果。事实上,现在白天轰击半个小时后,城墙上已经可以出现一个四至五米的豁口了。对于突击部队来说,这么宽的豁口应该已经足够了。 让投石车集中起来再轰出一个缺口?显然太浪费时间。对于联军而言,象征着反抗旗帜的巴勒市,自然是越快攻克越好。这个想法不好。 用魔法攻击城墙也是一种常规手段。可是对于塞维尔公国来说,每个兵团所配备的魔法师远远低于正常的标准。弄不好巴勒市的魔法师比联军的魔法师还多呢。还是不要自取其辱的好。 哎呀,这下还真是麻烦呢。为了让两个家伙不要那么孩子气地争吵,我居然答应海若想出一个减轻士兵伤亡的办法。身后的营帐对我的诱惑是那么的大,真是令人无奈啊。难道说,我真的必须食言而肥吗? 人们都说上过战场的君主意志很坚定,我并不否认这种说法。也有人说,人处于绝境的时候,思维会特别清晰。这种说法,我更是赞同。因为在我即将转身向营帐走去的时候,一个念头突然出现在脑海:实在不行,明天让凯尔带着阿呆和小火也参加攻城战好了。反正阿呆和小火皮粗肉糙,而且小火还有强大的疗伤能力,应该不会有什么大问题。有阿呆和小火参加攻城战,绝对可以减轻士兵的伤亡。 我兴奋地向营帐跑去。 呵呵,小魔女。我来了…… 第七部第二十七章 第二十七章 营帐内,灯光摇曳,春色无边。 将小魔女的衣服脱光后,从抚摸滑嫩的肌肤那一刻开始,小魔女便又开始哼哼唧唧起来。营帐里的声音时而激情高亢,时而低不可闻,那种令人销魂的呻吟声令我血脉贲张、兴奋异常。 突然之间,营帐外突然传来巨大的响声,听起来好象是我们的营地遭受了四级魔法雷鸣爆弹的攻击。随后,营地里果然响起了呐喊声、厮杀声以及惨叫声。对于这种声音,我是非常熟悉的。毕竟无论是袭营还是被袭营,我都有过相当的经验。 不知道小魔女是否感觉到营地里发生的动静,不过我反正是无法予以理会的。如果在这种关键的时刻从小魔女的阵地上撤退,弄出点什么心理疾病可怎么办?天大地大,眼前的事才是最大的。克里根人真是可恶,挑什么时候袭营不行?非要在我做这件事的时候来袭营,太可恨了。可是憎恨归憎恨,我却并没有办法对这一事实进行改变。于是,我毫不理会营帐外各种嘈杂的声音,将心头的怒火转移到的小魔女的身上,对她进行毫不留情的鞭挞。 不知道为什么,与小魔女作爱的时候,小魔女的身上会散发出一股淡淡的光芒。她愈是接近高潮,那种光芒便越是明显。此刻,小魔女已是热情似火、娇喘连连。她那羊脂白玉般的肌肤上已沁出丝丝香汗,衬着那似有若无的朦胧光芒,竟然带有一种圣洁的味道。圣洁与淫靡居然和谐地统一起来,给予我更大的刺激。深受刺激的我毫无保留地采取了更为激烈的手段,向小魔女关键的阵地发动了最为猛烈的攻击。 兵器交击、利刃砍入躯体的声音越来越清晰。嘈杂的声音越来越响。也就是说,激战的中心离我的营帐越来越近了。虽然在这特殊的时刻我并不打算冲出去与敌军交战,但是如果敌人冲进了我的营帐,那时我还是不得不起身迎战。 营帐外,一个不开眼的护卫正焦急用最大的声音告诉我敌军来袭。不过,我没空理会他。 此刻的时间是异常宝贵的,必须抓紧每一分每一秒。于是,配合着营帐外各种狂野的声音,我加快了速度。 怒火越来越盛,快感也越来越大。 突然之间,小魔女身上的光芒大盛,她用四肢紧紧地缠着我,一阵狂扭猛摇之后小嘴猛地咬上我的肩头。 我原本就只是在苦苦克制着自己的快感,大惊之下哪里还撑得住,一股激劲的元阳已是激射而出。 小魔女似乎承受不住这强劲的冲击刺激,开始毫无意义地大喊大叫起来。 “啊!……飞了……云端……飞……” 正沉浸在那极度的快感之中,突然感觉小魔女火热的幽深之处传来一股清凉的的液体。随即,这股清凉的液体化作一股清凉之气,涌入我体内丹田之处,与丹田处的斗气盘旋交会,并且缓缓融合为一。 自从被安洁儿和大舅子联手禁锢了能力后,我还是第一次清晰地感觉到丹田处的斗气情况。这一刹那,我产生了一种奇妙的舒爽感觉。我感觉自己完全不存在在,整个人变为没有重量没有体积的气体,飘上了云端,在软软的云朵之上,感觉风、感觉云、感觉日光。身体的每一个部分,都在为这种美妙的感觉而欢呼、而跳跃…… 本来以为自己的禁锢因此而解除了,可是虽然能够清晰感觉到丹田内的斗气,但那些斗气却仍旧不肯离开丹田。 正在迷惑,丹田突然一震,一股怪异的潜流狂暴地涌出,在体内的经脉内异常迅速地循环一圈后,进入了小魔女的身体里。 第287章 那股怪异的斗气虽然离开了我的身体,但是我仍然可以清晰地感觉到它的运行路线。怪异斗气在小魔女体内的经脉中循环一圈后,再次进入我的身体,然后再进入她的身体。 这种特殊的循环期间,我们俩的毛孔都舒张开来。每一次循环都将体内原本就不多的浊气杂质从经脉中赶出去。就这样来回循环了九次之后,这种奇异的事终于停止了。 我和小魔女全都被这件怪异的事弄得恍恍惚惚。半晌,我和小魔女对视一眼,发觉对方都有一种神清气爽、精神焕发的感觉。相较之下,小魔女的情绪似乎更为震惊。 她呆呆地看着我,欲言又止。 正准备询问小魔女现在有些什么感觉时,小魔女做出了一件令我几乎无法相信自己眼睛的事。 小魔女冉冉腾空而起,她轻喝一声,身体周围的气流无风而动。随即,小魔女原本细腻白嫩的肌肤上,突然出现一种黑色的鳞甲。黑色的鳞甲覆盖在小魔女的胸部和私处,与小魔女羊脂般白嫩的肌肤形成鲜明的对比。 我用力地眨眨眼睛。确认自己神志清晰之后,我简直震惊极了。小魔女并没有施展任何魔法,而是纯粹以斗气漂浮在空中。 传说中,当圣骑士或是影剑士的实力达到某种程度时,确实能够象魔法师一样在空中飞行。我一直以为这仅仅只是一个传说罢了。我所见过的圣骑士和影剑士也不算少:法兰西斯五虎将之首萨弗斯.欧森巴哈、有实无名的草原枭雄凯森.卓索图、人形野兽克劳德.哈曼,再加上小魔女。可是他们全都不会飞——至少我从来没见过他们飞。与克劳德交战的时候,我骑着白雪在空中,他就拿我完全没办法。 可是,小魔女现在却突然飞起来了!而且,她身上还突然长出了鳞甲!这下糟糕了:享受那两团温玉的美妙感觉,看来将会成为历史了。 小魔女的情绪却与我的沮丧形成鲜明的对比。她一面在营帐内象只快乐的小鸟一样飞来飞去,一面兴奋地大叫:“噢!噢!我可以当长老了!爸爸再不能打我屁股啦!噢!噢!再也没人能管我啦!” 欢快的小云雀在营帐内迅速的飞来飞去,看得我眼花缭乱。 “停下,停下来!琳娜,刚才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在我的喝止下,小云雀终于安分了。卡特琳娜突然间停了下来,不过她似乎爱上了那种漂浮的感觉,所以并没有落下地面。她歪着脑袋看着我,散发着黑芒的眼睛里带着一丝迷茫。 “我也不知道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只记得和你作受,后来实力突然之间就提升了。” “那么,你身上的鳞甲是怎么回事?” 听到这个提问,小魔女再次兴奋起来。“这是魔族的铠化能力!凡是拥有铠化能力的都可以成为魔族的长老。呵呵,全族只有九名长老,他们中最年轻的都有七百多岁了。等我回魔界取得长老资格后,就再也不会有人管我了!” 我并不喜欢铠化能力,因为这似乎意味着以后我将减少许多乐趣。 “铠化有什么了不起?别说人类可以打造铠甲,就算毒蜥蜴那种魔兽也天生就有鳞甲护身。” “切。”卡特琳娜不以为然的挥挥手。“毒蜥蜴身上的鳞甲怎么能够与魔族长老的铠化能力相比呢?” “你不知道,魔族的铠化是与神族的圣光护体齐名的能力。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杀神剑那种属于神器级的武器,根本就没有其它的武器能够对魔族长老的护身鳞甲造成任何损伤。” 哦,小魔女身上的鳞甲居然有这么大的来头? “可是,你身上的鳞甲这么少,能够护住的面积也太少了吧?是因为你的能力不够,所以能够覆盖的面积也就相应小一些吗?” 小魔女在空中转了个身,将诱人无比的雪白身躯再次向我展现。遮掩了少许的身体,似乎比完全的裸体更具吸引力。小魔女的这个动作,害得我又是一阵冲动。 “其实我是可以让鳞甲覆盖全身的,但是老公,你不认为我这样非常好看吗?” “好看,当然好看。”我用力吞下一口唾沫。“也就是说,你还是可以令身体身无寸缕了?” 琳娜身上的鳞甲一下子完全消失了,在我作出反应之前,她从空中扑向我的怀中。 琳娜在我的耳边轻轻吹着气,然后嗲声嗲气地娇嗔:“大色狼……” 面对如此的诱惑,我居然在千钧一发之际克制住了自己。 激烈的搏杀已经进入了内营。罗斯公爵的营帐与我的营帐毗邻。以他的性格,想必已经冲杀出去了吧。 虽说塞维尔公国是双首长制的体制,公爵即使毙命也不至于群龙无首。不过眼见盟友面临危险,自己却与小魔女卿卿我我,确实有些说不过去。再说了,白天我还答应了海若想出一个减少攻城士兵伤亡的办法。现在敌人自动送到我的面前,我没理由放过这个机会啊。 “琳娜,穿上衣服戴上面具,我们出去帮助罗斯公爵。” 小魔女二话不说,重新铠化。不过,这次她施展的是全身铠化。整个身体,完全被一层细细的鳞片所包裹。除了可以从曼妙的身躯看出她是女性外,别的什么也看不到。 我不由地点点头。如果小魔女为了漂亮施展出那种不完全的铠化,肯定会造成比遭受袭营更大的骚乱。不过,小魔女的这副造型令我有一种非常熟悉的感觉。我好象在哪儿见过,只是现在一时想不起来。 已经没有太多的时间能够被浪费了。所以我停止思考为什么小魔女的这副造型会令我这么熟悉,立即走出了营帐。来到帐外,我发觉原本配给我的十名护卫只剩下一名仍旧待在自己的岗位。其余的护卫,大约已经冲入了混乱的战场进行厮杀吧。 那名异常紧张的护卫看到我走出营帐,结结巴巴地对我说道:“剑……先生,营地里现在已经是一片大乱。我们撤退吧。” 撤退?不。虽然被袭营后士兵大乱,士气降低,但是我方仍旧占据着人数上的优势。只要在短时间内解决我方的混乱情况,敌方袭营的士兵必将失败。 现在最重要的是,找到罗斯公爵的位置。但愿他还没有被干掉。 第七部第二十八章 第二十八章 营地里,到处是熊熊燃烧的大火。营帐、马车、粮草,在烈焰中逐渐化为灰烬。 整个营地完全陷于一片混乱之中。联军的士兵东一堆、西一伙地进行着自发的抵抗。而克里根人则集结成整齐的队伍,在营地里来回冲杀。联军的战士虽然勇敢,虽然在人数方面占据优势,但是将领找不到自己的士兵,而士兵也没有将领的指挥,因而处于相当不利的状况。 虽然有些军官竭力试图将士兵们集合起来,但是一支大约三百余骑的克里根骑兵在营地里来回厮杀。那些骑兵在军官的带领下,发现有人数较多的联军士兵试图集结,便前往将之驱散。没有充分准备的步兵们,根本就无法与骑兵正面抗衡,因而联军的士兵们总是一次又一次被克里根人的骑兵驱散。 不断有落单的联军士兵倒下。在这种混乱的局势下,没有周围同伴有效的掩护,几乎就意味着被宣判了死刑——无论落单的士兵单兵作战能力有多强。即使是人数较少的小团伙,也很容易遭受克里根人的袭击。 这时候,凯尔从黑暗中走了出来。 自从凯尔学习了我教他的那套修炼斗气的方法后,除了已经掌握了对魔法波动的感应能力外,隐匿的能力也大大增强了。我虽然能够察觉五十米内的生命波动,但是如果不特意侦察,我根本就无法将凯尔的生命波动与一个普通人区分开来。我想,现在凯尔如果再干暗杀的勾当,成功率肯定会更高了。 凯尔看到卡特琳娜的新造型,露出惊谔的表情。不过这丝诧异很快又隐藏了下去。他专心地看着我,问道:“主公,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现在我有三个选择。 一是找到罗斯公爵,将他保护好。这样的话,虽然在袭营中联军损失较大,但是敌军似乎也只有一个大队的骑兵,其余的步兵未必能够全身而退。只要敌人在这次袭营中损失相当数量的战士,那么巴勒市的守卫显然会更加困难。这样算来,联军今晚的损失可以当作攻城必要的牺牲。 二是寻找此次袭营的敌军总指挥。别说卡特琳娜了,只需要凯尔暗中给予敌军总指挥致命一击,敌人的攻击自然会瓦解。 第三个选择嘛,便是消灭敌军仅有的骑兵大队。塞维尔公国固然极度缺乏马匹,不过克里根公国似乎因为国小力寡的关系,他们的骑兵也不多。据我观察,这次袭营的敌人中,成建制的骑兵似乎只有一个大队。只要将这个大队的骑兵消灭掉,联军的军官便可以顺利地将士兵们集结起来。随着时间的推移,胜利的天平必将向联军一方倾斜。 心念一动,我将小火和阿呆从魔界中召唤出来,然后跃到小火的背上。 “凯尔,你自由行动,任意狙杀敌军的军官。如果能够杀掉敌军的总指挥官,便是大功一件。” 凯尔低声答应后,迅速溶入黑暗之中。 “卡特琳娜,你骑上阿呆跟着我,先将那队骑兵击溃。” 言毕,我骑着小火向敌人的骑兵冲去。卡特琳娜也迅速跳上阿呆,赶紧跟上我。 如果一名骑士迎向三名急驰而来的骑兵发动反冲锋,那么通常人们会将这种行为称之为勇敢;如果一名骑士面对三十名骑兵发动反冲锋,那么人们会在勇敢的评价之余,认为那名骑兵肯定拥有超人的格斗技巧;但是如果一名骑士向三百名骑兵冲去,人们却往往会认为这名骑士疯了。 第288章 我自然不是疯子,而且这种看似疯狂的行为其实也并非我所喜欢的。我不喜欢成为一名猛将,也不愿意为了自己所爱的女人或是自己以外的原因而战斗。可是目前形势如此,我似乎并没有太多的选择。 既然打算帮盟友一把,自然要做到最好。刺杀敌军军官以及总指挥的工作交给专业人士去处理,我就不必操心了。罗斯公爵自身拥有黄金骑士的实力,而且身边还有众多毒尾蝎战士保护。虽然那些毒尾蝎战士作刺客远比护卫更加适宜,不过他们至少战斗力还是极强的。想要干掉罗斯公爵,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倒是眼前的三百骑兵在营地中横冲直撞实在太碍眼。所以,我现在首先应该做的事便是干掉敌人的三百骑兵。 营地里并不宽敞,所以敌人的骑兵并没有排成一行。不过在马匹严重缺乏的联军大营里,三百名骑兵集体冲锋所造成的声势确实不可小觑。这三百名骑兵所骑的马显然是经过严格训练的战马,因为它们居然敢对着阿呆冲过来——如果是乡下小领主那种没有经过严格训练的马或干脆是用来拉车的马匹,面对发威的阿呆是否能够站稳也很难说。 不待我吩咐,小火和阿呆分别施展出地狱烈焰和数道烈火魔墙。小火施展出地狱烈焰还好理解,但是阿呆施展出烈火魔墙确实令我很吃惊。烈火魔墙虽然只是二级火系魔法,但是对于冲锋的骑兵来说,其效果往往比地狱烈焰更佳——特别是骑兵前进的方向并没有足够宽敞的空间。一般来说,魔兽施展魔法都是凭借本能的指导。阿呆怎么会选择这样的魔法呢? 我诧异地看了眼阿呆,看见它正洋洋得意地冲着我笑。见鬼了,魔兽确实拥有一定的智力,可是阿呆似乎也太聪明了吧? 不管了,现在不是研究阿呆究竟有多聪明的时候。三百名骑兵仍然正朝着我冲过来呢。还是将注意力转移到敌人身上妥当些。 透过熊熊燃烧的火焰,我吃惊地发现:遭受地狱烈焰袭击后,敌人的骑兵虽然混乱起来,但仍旧有一部分骑兵视死如归,驾御着坐骑冲向火墙。一些战马因为本能的畏惧人立而起,将背上的骑兵摔下来。可是那些纷纷落马的骑兵在地上打个滚后,只要还能坚持站立的,干脆徒步冲向火墙。而仍旧坐在战马上的骑兵,则用手中的兵器凶狠地击打可怜的坐骑,逼迫它们朝着天生就畏惧的火墙冲去。 看到这幅情景,我的心中有一丝颤栗的感觉。 不知道为什么,我想起了双头河战役中,那些明知不敌的塞斯人勇敢冲向敌阵的情形。 下意识地,我命令小火腾空而起,避开迎面冲过来的敌骑浊流。半空中,我看到那些冲过烈火魔墙的骑兵们,大多数人身上都燃着火。那些身上没有火焰的骑兵,应该是拥有相当级别斗气的武者吧。 要知道,烈火魔墙是静止不动的魔法。其衍生魔法火墙术虽然可以缓慢移动,但其速度慢得可怜,顶多只能比一个腿部残疾的人稍快一点。不过无论是烈火魔墙还是火墙术的威力都不是燃烧一些普通燃料可以相比的。凡是通过烈火魔墙或火墙术范围的生物,身体上都会或多或少沾上火系魔法元素。所以,强行穿越烈火魔墙却又没有高级斗气或是魔法保护的人,身体表面都会燃起火焰。 那些身上着火的人或者嘶喊着、或者吼叫着、或者哭喊着,只有两三个人咬紧了牙关一声不吭。不过这些骑兵的行动却完全一样,他们紧紧握着手中的武器,冲向挡道而立的卡特琳娜。 卡特琳娜完全铠化后,我看不到她的表情。 三百名轻骑兵,哪怕是经过严格训练,每名骑兵的实力都达到骑士协会所认可的骑士标准的骑兵,也未必能够伤到一名影剑士。按道理说,那些已经遭受重创的骑兵根本不可能对卡特琳娜造成任何威胁。可是,我仍然有一种要求卡特琳娜飞到我身旁来的冲动。 犹豫间,我终究没有表达出这个要求。然而卡特琳娜却在这个时刻动了。 卡特琳娜从阿呆的背上腾空而起,似乎幻化为一道幻影,冲向离她最近的克里根骑兵。这时候,她的速度已经超出了我所能理解的范围。以我的目力,可以清晰地看到一支离弦利箭的运动轨迹。但是卡特琳娜的动作却令我首次产生了一种模糊不清的感觉。 我眨了眨眼睛,结果发现卡特琳娜又重新回到了阿呆的背上。无论是仍旧骑着马的或是徒步冲向卡特琳娜的士兵们,仍旧向卡特琳娜冲去。但是我知道,刚冲过火墙的三十余人,就在我一眨眼的瞬间已经全部丧失了生命——甚至连战马也是如此。他们之所以在动,只不过是惯性使然。 这三十余人再加上十几匹战马,在一瞬间全都被卡特琳娜用重手法震碎了颅骨。 那只柔若无骨的纤纤玉手,居然瞬间就杀死了三十余人以及十几匹战马?! 刚刚冒死冲过火墙的几名骑兵看到前面的战友和战马突然间全都轰然倒地,不由一愣。眼前那只啮牙咧嘴的凶猛魔兽,并不足以使这些心怀死志的克里根骑兵退却,但是在凶猛魔兽的背上的卡特琳娜,却令这些早已不惧生死的克里根骑兵产生了畏惧的感觉。 虽然卡特琳娜那被鳞甲包裹曼妙身材对我而言仍旧颇为诱人,但是那些克里根的骑兵们大约并不这么认为——特别是受过贵族教育,地位较高的骑士们。 看到卡特琳娜刚才那完美的屠杀,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会对卡特琳娜的造型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大陆上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有关于一千四百多年前神魔大战的传说。艺术家们以这些远古神话题材创作出了无数脍炙人口的艺术作品。旋律优美的诗歌、惊险或浪漫的故事、气势磅礴的巨大壁画。无论是是诗歌还是故事中,人们都可以见到类似于卡特琳娜此时外表的描述,更何况在那些壁画中,经常可以看到极为逼真的魔族长老铠化后的模样。 无论是人类还是矮人、精灵,往往都有这样一种相同的观点:生灵死后,灵魂即便无法进入天堂这么美好的地方,至少也可以从冥神所掌控的领域中获取一片永恒的安眠之地。但是如果死在魔族的手中,那么灵魂将永远也无法得到超脱。 英勇无畏的克里根骑兵们面对可怕的魔鬼,尽最大努力所能做到的,也仅仅只不过是克制着没有转身而逃罢了。其中一名骑士精神所能承受的压力似乎达到了极限。他虽然没有转身逃开,却站在卡特琳娜的面前发出惊栗恐惧的嘶喊声。 “魔鬼!……魔鬼!……魔鬼!……” 夜枭般的嘶叫声越来越高亢,越来越嘶哑。那名精神失常的骑兵却似乎下定了决心:在世界毁灭之前,决不停止对魔鬼的指认。骑兵身旁的同伙们,似乎也没有阻止他的欲望。 烈火魔墙终于熄灭了,越来越多的克里根骑兵冲到了卡特琳娜的面前。 可是这些勇敢的军人们看到完全铠化的卡特琳娜,又听到那名大喊大叫的骑兵所说的话,原本的勇气便随着六月初夏的清风飘逝不见了。 卡特琳娜面前的克里根军人,似乎连呼吸都停止了。时间,就这样静止了几十秒。 “碧血花!……” 一声同样嘶哑,却有带着万丈豪情的吼声响起。从声调听起来,那名穿着高级军官服装的骑兵似乎在唱歌。也许是因为部下们并没有马上反应过来,那名面孔黝黑的骑兵军官脸上显出一丝怒色。他再次大吼,表情因为愤怒而有些扭曲。 “碧血花!……” 一名骑兵反应过来,紧跟着用紧张得走调的声音唱起来:“滚滚红尘一刹那……” 随后,其余的骑兵们也跟着参差不齐地唱起来。 “乱世众生何其苦……” “男儿自当保卫家……” “碧血花……碧血花……” “劫来无奈散天涯……” “哀哀天涯无归处……” “仍旧化为碧血花……” 近两百人齐声大唱的效果确实不错。至少,我觉得这首应该是克里根民谣的歌曲听起来无奈中充满着坚定,柔情中包含着铿锵,很有一番味道。当然,这次仓促的大合唱也有美中不足的地方。例如合唱的声音中有的声音明显带有哭腔,有的人甚至一边唱一边哽咽。最不和谐的声音应该算那个精神失常家伙声嘶力竭的喊叫声吧,一声又一声的“魔鬼!……”穿插在整首歌中。 回味着这首歌的时候,近两百名战士已经坚定地手持武器向卡特琳娜逼近了。甚至几名因受伤过重倒地不起的克里根人也努力向卡特琳娜的方向爬去。 半空中,我看见一些联军士兵已经集结起来。可是他们在远处迟疑地观望着这边发生的事,迟迟不肯过来帮忙。也许,虽然卡特琳娜的表现明显是站在联军一边的,但是联军士兵同样对她异常惧怕。 突然之间,我对那名克里根的骑兵首领起了爱才之心。 虽然说骑兵面对没有集结完毕的步兵有着极大的先天优势,可是克里根人毕竟只有三百人。整个联军大营合计有两万余人,那名骑兵首领率领着这三百名骑兵就在大营中横冲直撞,而且一次又一次粉碎了盟军集结的意图,那名骑兵首领的统率能力和对整个战场的大局观确实不错。 至于说他面对卡特琳娜时的表现,也算是可圈可点。在关键的时刻,他能够力挽狂澜,将克里根骑兵陷入谷底的士气重新激发出来,其领导能力不可谓不高明。当然,率领战士们向不可能战胜的对象发动进攻,这样的举动似乎有些不明智。 第289章 不过人无完人,我极为看好的海若,不也犯过冲动的错误吗? 驾御小火下降到离地面五米左右的地方,我提声对那名面孔黝黑的军官发问:“阁下在战场上的表现令我佩服。能知道您的身份吗?” 那名军官抬起头,眼中精光逼射。他缓缓说道:“克里根公国禁卫军骑兵大队中校副大队长,摩尔.海斯子爵。” “摩尔阁下,您知道吗,您面前的对手根本就无法战胜。您现在的行为完全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哦,是吗?”摩尔的嘴角微微弯起,表达出一种略带嘲讽的意味。“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乃真英雄也。” 摩尔略微欠身,彬彬有礼地问道:“您是塞维尔人还是布雷西亚人,或者说是佣兵?” 我原来的国籍被伊莉给剥夺了,况且身为布雷西亚公爵,当然应该算是布雷西亚人了。 “布雷西亚。” “我听说,布雷西亚公爵原本是塞斯人,在反抗英格兰尼侵略塞斯的时候,布雷西亚公爵也曾做过类似的事。事实上,私底下我是很敬佩贵国公爵的。” 摩尔指的应该是双头河战役吧。说起来,我那么做应该是爱情力量所驱使的吧。爱过,也为之战斗过。这样的爱情居然无疾而终,心中多少还是有些惆怅的。 我神情落寞地说道:“布雷西亚公爵未必所有的事都做对了。” 摩尔迅速地回应。“确实如此。贵国公爵实在不应该全权委托那名特使与塞维尔签订同盟条约。” 谔然。什么跟什么啊?我感叹的可不是与塞维尔签订同盟之类的国家大事。罗斯和他的护卫虽然实力很强,但是这种混乱的局势下什么意外的事都可能发生,还是赶快转入正题为佳。 “摩尔,贵族和骑士向不可能战胜的对手投降无损于你的声誉。你如果坚持继续战斗,没有任何意义。向我投降吧。我可以向你保证,除了你和部下的生命及自由外,还可以保留你的采邑和爵位。” 摩尔显然对我的提议略感意外。犹豫的神情在摩尔的脸上一闪而逝,他缓缓摇头。“对阁下的提议我很感激,不过很遗憾,我不能接受您的好意。” 摩尔回头看了所有的骑兵一眼,语气沉重地对我说道:“我知道,以我们的能力向魔鬼发动进攻是不可能生还的。” “我们虽然必定战死沙场,却可以留给活着的克里根人一种精神,一种为了不被异族所奴役的自由精神!” 我盯着摩尔,而摩尔却瞪着我。 半晌,我缓缓说道:“你们的对手可以很轻易杀光你们,用不了几分钟的时间……” 一直表现得很乖的卡特琳娜插话道:“三秒钟!杀光他们只需要三秒钟的时间就可以了。” 我不由狠狠地瞪了卡特琳娜一眼。小妮子居然敢打断我说话,回去要狠狠惩罚! “你,以及你的部下都可以称得上英雄。不过,英雄自当有英雄的死法,而不是被实力超绝的对手象捻蚂蚁一样捻死。” 听到捻蚂蚁这个词后,大多数克里根人都脸色发白,我猜不出那是因为气愤还是因为害怕。 “我们离开,让你们与普通的士兵战斗,如何?” 现在没有摩尔率领的骑兵冲击,大营内很多士兵都集结在一起了。这些盟军士兵已经以我们为中心围成了一个大大的圈子。这时候,这近两百名几乎人人带伤(主要是小火和阿呆给弄的),而且少数人还失去了战马的骑兵,仍旧是没有任何生还希望的——除非投降。 至于说骑兵们可能带给盟军士兵的伤亡,我却自动忽略了。在众多弓箭手的攒射下,这些骑兵们能够创造奇迹不成? 摩尔紧紧地闭着嘴,可是他望着我的眼神中,却流露出一丝感激。 我叹口气,驾御着小火向大营中此刻战斗最为激烈的地方飞去。 第七部二十九章 第二十九章 从高空鸟瞰整个兵营,很容易就发现了罗斯公爵的踪迹。他那套整天都穿在身上的全密封型的铠甲,确实引人注目。 此刻,在罗斯公爵的周围正是整个大营中战斗最为激烈的地点。超过五千名不同立场、不同国籍战士在一片很小的区域里忘我搏杀。 毒尾蝎战士是罗斯公爵最信任的亲卫。那些毒尾蝎战士的服装完全不统一,使用的武器也五花八门。有的人使用长剑,有的人使用双手阔剑,有人使用双剑或是双刀,也有人使用链枷或是斧头之类的重武器。毒尾蝎战士骄傲、野蛮而且不受约束,但是在战斗中却很勇敢,而且个人战斗力极高。往往三个普通士兵围住一名毒尾蝎战士拼杀,最后的胜利者仍旧是毒尾蝎战士。因此,敌人的步兵看见毒尾蝎战士就象猎犬看见猛虎一样,如果在数量上不能占据绝对优势,便拔腿就跑。虽然毒尾蝎战士总共只有两个大队的编制,可是由于他们向来自由散漫惯了,所以在这片战斗最为激烈的区域里,到处都有毒尾蝎战士的身影。 克里根方面表现最为突出有两支部队。 其中一支显然是经过严格训练的正规军队。这支大约为三百人的部队围成一个圈子,最外层是手持四米长枪的长枪手,第二层则是弓箭手,再里面则是一些预备人员。比较有特色的是,这个圈子里最里面有一名一边敲鼓一边吹笛子的军乐手,他的作用是为了指挥这支队伍保持一致的行动。这个象刺猬一样的小股部队竭力向罗斯公爵所在的位置靠去。 很多毒尾蝎战士都象被磁石吸引的铁屑一样,向这支部队靠拢并自发展开攻击。不过毒尾蝎战士对这个大队的攻击显然无法取得明显的战果。这些自视甚高的格斗高手,品尝到了战场上集体配合攻击的威力。幸运的,在受了轻重不一的伤之后,不得不撤退到长枪所能威胁的范围之外。而运气不好的,则永远地倒在战场上。不过这支圆形的队伍本身行动就非常缓慢,而且毒尾蝎战士的战斗力毕竟不容小觑。在杀死那些以命搏命的毒尾蝎战士的时候,这个小团体中往往也会有战士丧失生命。在不打乱阵型的前提下,将内圈里的预备战士调到外圈的过程,使得这支小型队伍的速度更为缓慢了。 另一支表现非常突出的部队应该是一支佣兵队伍——他们的旗帜表明了他们的身份。这支以链枷为旗帜的佣兵团,清一色以链枷为武器。他们使用这种重型武器极为熟练,百余名彪形大汉挥舞着虎虎生风的链枷,简直叫人害怕。几名地位看来较高的佣兵首领正高喊着诸如“杀掉罗斯公爵后佣兵团就可以得到一座人口超过五千的自由城池”或是“成功后每个生还者都可以得到五千枚金币的奖励”之类的口号。在土地和金钱作为奖励的诱惑下,这些佣兵爆发了更加强大的战斗力。 看起来克里根公爵为了这次战斗下了不小的本钱。如果偷袭成功,而那支佣兵团全部生还,克里根公爵将不得不为此支付五十万枚金币的佣金。不过以这场战斗的危险程度看,那些佣兵能够有十个人生还就很不错了。 被利益刺激得几乎疯狂的佣兵已经攻到离罗斯公爵很近的地方了。为罗斯公爵拼命挡住敌人攻击的,是一名同样全身着甲的英勇战士。虽然离他们还有一段距离,但是我却可以肯定,那名战士是近卫兵团第一联队的联队长海若.史麦尔。不说海若那与众不同的青蓝色铠甲,那种骑在马上却能够施展出风剑士等级的华丽剑法,整个近卫兵团中也只有海若一人拥有这样的能力。 这个时候,突然发生了一件令战局改变的事。一名疯狂的佣兵扑向罗斯公爵的掌旗官,沉重的刺猥球击中了掌旗官座下的马。马匹受到这致命的一击后突然倒了下来,掌旗官的大腿被压在马腹下,于是军旗也摇摇晃晃倒了下来了…… 一刹那间,偷袭者们爆发了欢呼声,他们认为这次战斗终于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连我也是这么认为的。这一刻,我只想快些过去将罗斯公爵和海若救离这片危险之地。 不过克里根人和我都弄错了。 联军,准确地说,是塞维尔人看见象征国家荣誉的军旗倒下来,便暴燥地呐喊起来。那喊声中表现出来的不是畏惧,而是愤怒。所有的塞维尔人都象是被集体施加了狂暴术一般,以军旗倒下去的地方为中心刮起一道无形的大风暴。 所有的人都象大漩涡一样搅在一起,漩涡中的塞维尔人象发情的野猪那样固执地横冲直撞,他们全都以势不可挡的神态挥动着手中的武器。 特别是那些满身是血,拿着七凹八凸的武器的毒尾蝎战士们,在这一时刻不约而同朝着军旗倒下的地方冲去。他们咬紧牙关,如疯似狂地向所有挡住他们去路的敌人狠狠地攻击。 利刃在狞笑,盾牌在呻吟,钢铁在撞击,斫击声、呻吟声以及令人毛骨悚然的惨叫声混合在一起,仿佛地狱里的冤鬼们全都在这一刻突然闯入了战场一般。 塞维尔人爆发后不到三分钟的时间,所有拿链枷的佣兵都死得干干净净。那支一直配合得很好的大队也被这意外的风暴所波及。在这场威力强大的风暴作用下,那支围成圆圈的小队伍被吹得七零八散。这支训练有素的部队很快就会赴那支佣兵部队的后尘——失去番号。毕竟以长枪和弓箭为武器的士兵们,脱离了团队的配合后,在激战中是死亡率最高的兵种。 看到这种令我吃惊的后果,我的思维突然异想天开起来。拉库里练习过投掷小旗的技能。如果由拉库里担当毒尾蝎战士的首领,让他将军旗投到敌人的阵地中,那么毒尾蝎战士的战斗力就可以充分发挥了。 第290章 …… 胜利的天平已经向联军倾斜起来,而且这种倾斜的速度越来越快了。 我停在罗斯公爵的上空想了想。既来之,则安之。还是下去与罗斯公爵并肩作战吧。再说阿呆不会飞,它已经跑到罗斯公爵的旁边了,正仰着头期盼地望着我呢。 不过罗斯公爵表情却不怎么好。尽管今晚的战斗即将取得胜利,可是他的脸色却一阵青一阵白。 卡特琳娜知道我的目标是保护好罗斯公爵,因而正悠闲地待在罗斯公爵的身旁。所有人,无论是偷袭者还是联军的战士都不知道卡特琳娜的真实身份。尽管卡特琳娜只对克里根人展现了无情的杀戮,但是不少狂热而且不知底细的联军战士也曾向卡特琳娜发动攻击。卡特琳娜的性格中可没有怜悯这种特质。除了海若只不过是被敲昏之外,所有向她攻击的战士全都立即丧失了生命。 身为公爵,罗斯自然知道小魔女目前这副形象正是魔族长老的造型。虽然卡特琳娜只是安安静静地待在一旁而并没有向他攻击,而且还随手将冲到附近的敌人干掉,可是出于本能,罗斯公爵仍旧产生了向卡特琳娜发动袭击的欲望。 虽然说罗斯公爵自身拥有黄金骑士的实力,但是今晚小魔女的实力得到了大幅提升。万一罗斯公爵真的向卡特琳娜发动了攻击,我可无法保证罗斯公爵是否能够闪过小魔女的致命一击。 我赶紧驾御着小火飞到卡特琳娜与罗斯公爵之间,仰天打了个哈哈。 “恭喜公爵殿下挫败了敌军袭营的阴谋。这场胜仗打下来,想必巴勒市的守军无论是人数、质量或是士气方面,都将大幅下降。想必最迟后天,殿下就可以率兵进入巴勒市了。” 罗斯神不守舍地嗯了一声,指着我身后的卡特琳娜问道:“这位是?……” 原先我并没有想起卡特琳娜的这副模样早已在神魔大战的传说中流传下来了,所以就没有介意。现在看来,远古的传说对现在的人影响同样巨大。也许,我不该让小魔女以这副形象出现在世人的面前。所谓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神魔大战中战败的一方经过胜利者的宣传,逐渐成为世人所厌恶和害怕的对象。我没有心情也没有能力去改变世人根深蒂固的看法,不过我可以让小魔女以后不再以这副形象出现。那层鳞甲比皮肤厚不了多少,完全可以藏在衣服的下面。 正在思考应该怎么回答罗斯公爵的时候,营地的西边传来如雷的欢呼声。“活捉克里根公爵了,克里根公爵被我们活捉了!” 欢呼声很快就蔓延到整个营地。敌人的士气因此迅速崩溃了。刚才还如火如荼的激烈战斗很快就接近了尾声,只剩下少量的敌人仍然在顽抗。 凯尔在这个时候突然出现了。他的左手上还象拎小猫一样拎着一个瘦弱的男孩。真是奇怪,在这个充满杀戮之气的战场上,凯尔哪里找来的一个孩子?听说有的家臣会掳掠美女献给主公,可是,凯尔抓个小孩子来干嘛?该不会是对凯尔施展过黑巫术后,他便认为我是个变态者吧? “主公,我在战场上击毙了两名高级敌军指挥官,击伤了一名。后来我发现一群克里根人拼命保护着一个人,便准备将之暗杀。可是距离近了之后我才发现目标是一个小孩子。我觉得其中有古怪,便将他生擒带来了。” 凯尔让那个小孩子站好后,那个看起来竟然不超过十岁小孩子用孩子气的眼神看着我。 因为罗斯公爵在场的关系,我至少得在表面上表现出对他的尊敬。 “公爵殿下,您看凯尔抓获的这名俘虏应该怎么处理?” 也许是因为我仍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罗斯公爵似乎有些心不在焉。他草草看了那小孩一眼,随口说道:“你是代表布雷西亚公爵的特使,所以在战利品的分配方面你与我拥有相同的权力。克里根公爵应该是我的部下所抓获的,所以克里根公爵由我处置。凯尔是你的家臣,这小孩就归你处理吧。” 那孩子静静地听着我与罗斯公爵的对话,既不吵也不闹。不知道他是否明白自己的处境。这孩子该不会干脆就是傻子吧? 我知道不理会罗斯公爵的提问是很不礼貌的行为,不过我暂时还没想好说辞。正好凯尔来了,借着对他说话的时间,我再仔细想想。 “这小孩子是你抓获的,随你处置吧。” “主公,我很欣赏这个孩子,想收他为弟子。” 我不由对那个孩子多看了两眼。长得倒是眉清目秀,与凯尔的气质很象。凯尔的那个什么蹑踪门是以外貌为标准来选择弟子的吗? 我的眉头一挑,向凯尔提出无声的询问。 “我检查过他的身体。这孩子从小就修炼过高级的斗气,而且他的身体素质极好。我抓获这孩子之前,他正从容不迫地指挥那些比他高出大半个身子的士兵们。将他生擒之后,他只是静静地看着我,毫不惊慌。这种出众的心理素质,十分适合学习我的技能。” 再次确认那孩子的年龄后,我耸耸肩。“他还不到十岁就有那种大将之风?太夸张了吧。” 我拍拍他的小脸,然后指着卡特琳娜说道:“你该不会是被她给吓傻了吧。别太害怕,她是我妻子,不会伤害你的。” 小孩子俊俏的脸上浮起一缕不同寻常的红艳之色。 “您夫人的模样并不可怕,我在壁画中看得多了。而且我还知道,您夫人并不是真正的魔族长老,而是假扮的。” 小孩装出一副大人的模样,对我侃侃而谈。“自古以来,狐假虎威的事多得是。您夫人虽然穿上那副特殊的铠甲后,确实可以吓坏许多人,不过这件事里存在一个极大的破绽,有心人仔细分析就会得知事情的真相:您夫人根本就是假冒的。” “哦?”我饶有兴趣地问道:“这其中还有破绽?你是怎么分析的?” “太简单了。如果塞维尔人有魔族长老的支持,这场战争有还爆发的必要吗?” 听起来似乎也有些道理。神、魔、龙的战斗力与人类的战斗力并不属于同一层次。一只巨龙可以轻松击败一支由普通人(未修练斗气与魔法的人)组成的联队,真正的神族或魔族也同样可以。而十二主神、魔族长老和四系龙神,均拥有独自消灭一个国家的能力。小魔女说她的实力已经达到长老的水平,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如果确实如此,那可真是太棒了。只可惜神魔大战中魔族战败,如果小魔女乱来一气被神族所发现,那可就不太妙了。 我轻轻一笑。“你确实很聪明,不过今晚你们的袭营已告失败,大约明天或是后天巴勒市就会被我们攻克。首都失守后,各地领主自然会人心惶惶。这时候,一个魔族长老出现在城堡之外,那座城堡难道会不投降吗?” “所以说,你即便分析得很有道理,也根本没什么用。” 小孩子想了想,突然瞟了罗斯公爵一眼,然后一本正经地向凯尔提问道:“您应该是塞维尔的第一杀手吧?以您的能力,能否悄声无息杀掉某位公爵?” 凯尔干咳两声,顾左右而言它。小孩子很郑重的说道:“如果无法杀掉一个国公,那么您的能力不足以成为我的老师。我需要一个真正拥有实力的老师。我是认真的。” 妈的,才十岁不到手段就这么厉害,等他长大了那还了得?看来,凯尔可真是捡到宝了。我是懒得收徒弟,要不然将这小孩子抢过来肯定不错。 回头看了罗斯公爵一眼,发现他正若有所思想着什么。我想,或许可以不必解释卡特琳娜的事了。对于说谎,我并不对之抱有特别的爱好。那件事能混过去自然是最好。不知道罗斯公爵正在想些什么。刚才那小孩挑拨离间的手段虽然略显幼稚,可是离间计成功最关键的因素往往并不在于计谋本身有多好,而是决定于被挑拨者自身的性格。罗斯公爵脾气暴躁,性格激烈。这样的性格,对于施展离间计而言,其适合程度仅次于多疑猜忌的性格。 这种时候还是将凯尔和那小孩子调开为妙。于是我对凯尔说道:“你带这孩子到你的营帐去吧。” 凯尔并不是一个愚笨的人,他多少也可以猜到到罗斯公爵此刻的想法。凯尔将小孩子一把拎起,用比正常情况下更快的步伐向黑暗中走去。 罗斯公爵的视线紧紧地跟随着凯尔和那小孩。直到凯尔完全溶入黑暗之后,罗斯公爵过了好半天才收回目光。他沉默了一会儿,象是用尽了所有力气一般迟疑地挥挥手。 “这场战我们已经胜利了,现在时间也晚了。你们先回去吧。” 罗斯公爵的表现令我有些忐忑不安。不管怎么说,我们来这儿救他,有功无过,他至少应该很客气地向我们道谢,并且许诺给予我们某种的赏赐。可是他现在的这种态度,与贵族的礼仪极不相符。 共患难已经共过了。眼看富贵即将到来,不会出什么变故吧? 第七部第三十章 第三十章 昨天晚上——准确地说,应该是今天凌晨发生的战斗中,联军只是取得了惨胜。因为在战斗的初期联军陷于极度混乱的缘故,损失其实是颇为惨重的。联军方面,伤亡人数合计超过了五千,其中战死者多达两千八百余人。对于总人数只不过两万人的部队来说,战死名单居然高达二千八,这样的损失实在是太惨痛了。 战斗结束后,我直接回到了营帐。本想好好睡个觉,可是整个大营里都弥漫着悲悲戚戚的哭声,弄得我简直怀疑联军部队是否真的打了胜仗。 第291章 既然是军人,就应该有着充分的觉悟。这个职业本来就有随时丧命的可能,犯得着因为死了人便这么伤心吗?即便是打了败仗,也犯不着哭成这样啊,何况还是打了胜仗!实在是烦不胜烦,便找来凯尔询问,我这才理解了塞维尔人的这种行为。 在塞维尔人的军队里,同族的亲戚在同一个部队中的事例数不胜数。而父子兄弟同在一个小队的例子也不算少。 父亲失去了儿子——白发人送黑发人是人世间最悲惨的事情之一;兄长抚摸幼弟的尸身悭声痛哭——答应父母会将弟弟们完好带回家却无法实现;血缘关系并不远的亲戚,并且还是从小玩到大的玩伴,此刻却变成了冰冷的尸体——没法不伤心。况且悲伤的情绪又能够传染,只要有人带了头,便无法继续压抑心中的凄苦悲伤之情。 凌晨的战斗中塞维尔人的损失确实也太大了些。 想想,如果不是因为克里根人昨晚选择奇袭的时机恰巧那么要命,我和卡特琳娜便可以早些出去参加战斗。卡特琳娜应该很快就能阻止那队骑兵的肆虐;阿呆、小火的战斗力不容小觑;而我对袭营和反袭营的经验恐怕是联军部队中最为丰富的。如果我们早些加入战斗,塞维尔人的损失绝对会减轻许多。如果换成马迪尔,他恐怕会因此而愧疚终生。我虽然不至于如此,但是考虑到布雷西亚可以分得三成土地,而事实上我却多少有些出工不出力,因而免不了有点儿心虚——虽然即便那样的事再发生一次,我仍旧不可能在紧要关头停止自己的事而出去作战,不过我至少已经不忍在内心中呵斥塞维尔人的哭泣行为是一种软弱了。 卡特琳娜的性格远比我坚强——或许应该这样说,她远比我没心没肺。弥漫着整个大营的悲伤情绪根本就没有对她造成任何影响。回到营帐后,她立即消除了铠化,重新恢复到婴儿那种光溜溜的模样,然后象八爪鱼一样缠住我。缠紧我之后,卡特琳娜便象完成了人生中最为重要的事,心满意足地叹口气,然后露出婴儿般天真的笑容,幸福地坠入了梦乡。 如果我也能象卡特琳娜那么无忧无虑就好了。可是塞维尔人悲戚的声音总是传入我的耳中,令我心烦意乱。我始终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心烦。事实上该做的我已经做了(我始终坚定地认为,过夫妻生活的特殊时刻是神圣不可干扰的)。我为什么要心烦呢?看来多半还是我的道德观念太强。 带着这样的迷惑,我终于迷迷糊糊进入了与某个美女幽会的梦境。 早上走出营地的时候,营地里的气氛已经不同了。这让我诧异得合不拢嘴。小魔女曾经有过将安丽丝带离睡房的劣行,因而在最初的一刹那,我忍不住产生某种怀疑。可是营地远处焚烧尸体的事实告诉我,我仍旧在联军的营地里。 于是又将凯尔找来询问。说起来,凯尔这家伙确实很合我的心意。一天二十四个小时,他至少有二十个小时是清醒的。基本上只要我有事找他,他就可以迅速地出现在我身旁。凯尔这样强力的、不太需要睡觉的人作我的贴身近侍可真方便。当然,我起床的时间较晚并不是因为贪睡的缘故——琳娜也不贪睡。我们俩对睡眠的要求比凯尔更低。可是与琳娜同床共枕,想早些“起床”根本就不现实——事实上,在炎龙佣兵团的那幢秘密房屋里,我和琳娜曾有过连续两天没起床的记录。 凯尔告诉我,塞维尔人的军队本来就是这样的。他们会在失去亲人的头一天将心中的悲伤完全倾泄出来。然后,他们会怀着更强的战斗意念等待着下一次的战斗。不过今天营地里充满着兴奋的情绪,却是因为罗斯公爵宣布了一个好消息。 凌晨的战斗中,联军方面损失固然惨重,但是取得的战果却是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克里根方面留下了两千具尸体,这对守城力量本来就捉襟补肘的巴勒市守军来说,简直可以是致命的打击。况且,凌晨的战斗中守军还获得了一百多名俘虏。最为重要的俘虏,便是克里根公爵。 在罗斯公爵看来,克里根公国的战争已经基本结束了。克里根公国的首都即将被占领,而克里根公国的统治者也被俘虏。罗斯公爵认为,虽然克里根公国仍旧有着众多的领主们依靠他们的城堡拒不投降,但那种反抗即将成为历史。有了克里根公爵这样重要的俘虏,这些抵抗力量完全可以传檄而定。 所以,罗斯公爵宣布:每名凌晨战斗中的塞维尔战死者家属,至少可以获得十五平方公顷的土地作为抚恤。对于地少人多的塞维尔公国来说,一些下位贵族的采邑都没有十五平方公顷呢。也就是说,即便是军衔最低的塞维尔战士,如果在凌晨的战斗中牺牲,其家属也可以享受下位贵族的待遇了。 听到这个消息,我却无法象塞维尔人那么乐观。英格兰尼入侵塞斯的时候,老公爵战死,老公爵的两个儿子战死,伊莉郡主失踪(伊莉的行踪属于绝密,所以普通塞斯人并不知道伊莉的去向),雪拉郡主被迫遁入深山不理世事。可是塞斯人面对这种绝望的情况,其抵抗意志仍旧没有被完全摧毁。 克里根公爵被俘,未必没有继承人吧。历史上,不泛国主被俘,其继承人继续领导国人进行反抗,并最终赶走侵略者的例子。当我将疑问告诉凯尔后,他神神秘秘地对我耳语:“主公,知道昨晚我收的弟子是谁吗?他到我的营帐后,正式行师生大礼前并没有瞒我,他便是被称为克里根公国小神童的高登.克里根,克里根公爵的幼子。所有人都以为克里根公爵的幼子失踪了,罗斯公爵昨晚虽然见过那孩子,却不知道为什么并没有印象。现在,高登.克里根正藏在我的营帐里,别人都不知道。” 我皱皱眉。凯尔显然是关心则乱。以凯尔的身手,或许他带上一个孩子也不会被士兵们发现,但是罗斯公爵确实见过那孩子。如果那个有克里根公国小神童称号的小高登没有表现得那么锋芒毕露还说得过去,可是我敢肯定,罗斯公爵现在一定已经对凯尔产生了猜忌。其中有什么玄虚我弄不清,但是要说罗斯公爵对那孩子没印象,根本不可能。不过看到凯尔这么高兴,我实在不忍心泼冷水。 “那个小高登是克里根公爵的幼子,那么克里根公爵至少应该还有长子吧?” “克里根公爵有二子二女。两个女儿都已经出嫁了。按照爵位继承法,克里根的大儿子本来是公爵第一顺位继续人,可是他在凌晨的战斗中战死了,所以高登便成了第一顺位继承人。” 看着凯尔脸上象开了花似的笑容,我多少猜得到他的心思。等老克里根公爵一死,他的弟子就会成为克里根公爵。不过,那时候克里根公国多半已经亡国了。一个失去国家的流亡公爵,并不比一名拥有自己采邑的子爵更光彩。 说起来也是缘分。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凯尔失去了自己的采邑,他的弟子似乎也无法保全自己的国家。这两个有着类似命运的家伙居然成了师徒。 凌晨的袭营中,克里根公爵连自己不到十岁的幼子也带上战场,自然是有着破釜沉舟的觉悟。由此我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克里根公爵绝对不会与塞维尔人合作。罗斯公爵认为俘虏了克里根公爵便基本上取得了整个战争的胜利,恐怕过于乐观。 回过神,看到凯尔正不知所以地乐着,我批评道:“别笑得象个傻子了。虽然克里根公爵的大儿子战死,小儿子失踪,但是他不是还有两个女儿吗?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出于对权力的渴望还是对民族大义的考虑,两个女婿都会高举反抗大旗呢。” 凯尔愤愤不平为弟子抱屈。“高登还在,那两个女婿有什么资格扛大旗?” 我直直地盯着凯尔。我能够理解他喜欢高登的心情,因为毕竟高登的资质确实好得令人心动。不过凯尔这么愤愤然,恐怕主要是因为想要成为一名公爵的老师吧。 待凯尔被我盯得有些不自然之后,我冷冷地说道:“别为高登做出太傻的事。他虽然年幼,可是智慧并不逊于你。” “不说这些了,你做的事,我会为你收拾尾巴。毕竟我是你的主公。不过,我并不特别喜欢麻烦。” “说说看,还有些什么别的消息?” 凯尔神色一敛,徐徐说道:“剩下的并不是好消息。罗斯公爵在清晨召开了一个紧急会议。” 听到这个消息,我心里多少有些不是滋味。罗斯公爵召开紧急会议却没有我的份,看来他已经打算将我排除在权力中心之外了。我倒并不特别在意塞维尔公爵私人顾问这个虚衔,也不会在意塞维尔政府的权力。不过,这种被排斥的感觉,毕竟算不上什么好的体验。 我沉吟片刻,缓缓问道:“那么,海若参加了这次会议吗?” 凯尔点头的举动令我更加不舒服了。海若是布雷西亚官方派出级别最高的代表。罗斯公爵这样做,似乎完全是针对我,而不是针对布雷西亚。我有什么地方惹到罗斯了吗? 我想了想,继续发问:“你知道会议的内容吗?” 看到凯尔摇头,我不免有些失望。如果夏默在这儿,他或许能够告诉我答案。虽然凯尔的手下也有一帮人为他收集情报,但是那些人的优势在于能够对特定人物的行踪掌握得很清楚,别的方面就差了点。 凯尔看到我的脸色不豫,赶紧补充说:“主公,我的手下告诉我,紧急会议结束后,罗斯公爵派了数十名传令官紧急通知所有的高级将领来巴勒市。” 第292章 为什么?庆功宴似乎太早了些吧? 看到我充满怀疑的目光,凯尔无奈地摇头。他也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看来,只有等下午所有的高级将领来巴勒市后,才能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猜疑是心中的毒草。有时候,时间会是这棵毒草的肥料,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棵毒草或许会越来越茂盛。不过对于我来说,却根本没时间为猜疑施肥加水。 小魔女对于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极感兴趣,她很想重温一遍。于是我们又在大营里,做那些令长期寂寞的单身汉子最受刺激的事。 这一次有激烈,有快乐,却没有上次那种奇异的事情发生。事毕,小魔女用胳膊肘撑着我的胸膛,趴在我的身上问我,为什么那种奇异的事没有再次发生。我绞尽脑汁地想,可是朦朦胧胧想到答案后,却不敢对她说。 如果说上一次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那便是在关键的时刻敌人来袭营。那件奇异的事之所以发生,或许是受杀戮气氛的影响吧。如果我将自己的发现告诉小魔女,搞不好她会把我绑架到正在激战的战场上,强行与我过夫妻生活。那样我会疯掉的! 我和小魔女在营帐内疯狂快乐的时候,联军战士们也没有闲着。罗斯公爵请克里根公爵去巴勒市的城外参观战斗。待我们结束特殊的战斗时,士兵们也为巴勒市的攻防战画上了结束的记号。原本就不支的守军见到那名特殊的俘虏后士气大落,被联军士兵迅速攻克了城墙。随后,联军很快就占领了巴勒市。 当我和小魔女得到通知穿戴整齐地出来后,联军各兵团的高级将领已经陆陆续续来到了大营。 下午一点钟的时候,罗斯公爵正式率领部队进入巴勒市。 随着长长的队伍进城的时候,我的目光不由自主又飞到了卡特琳娜的身上。她现在穿着一套漂亮的骑装。藏青色的单排三扣上衣,前面开着一个小小的v字领口,在领口用淡黄色的丝巾打了一个略微有点斜的十字结。微风拂过丝巾时,领口处就会露出了里面纯白色的丝绸衬衫。同样也是藏青色的马裤绷得非常紧,将卡特琳娜美丽的曲线清晰地勾勒了出来。 不知道别的男人是否如此,反正我喜欢看卡特琳娜穿上漂亮得体的服装。可是看到卡特琳娜穿得那么漂亮诱人,我又会产生将那身衣服剥下来的冲动。如果不是因为卡特琳娜戴着那张较为普通的面具,相信此刻军中早已爆发骚乱了吧。 罗斯公爵的表现很奇怪,他看见我和卡特琳娜后,只是淡淡地打了个招呼,就去与百胜佣兵团的团长夏姆谈话去了。他难道对卡特琳娜铠化的事完全没有好奇心吗?虽然说高登那小子分析得也算合乎逻辑,但以罗斯公爵那种直来直去火爆的性格,至少应该向我确认一下才对。可是他根本就不再提这件事,就好象凌晨发生的事只不过是一场梦一般。况且,现在他应该已经知道那个交给凯尔处置的小孩子就是克里根公爵的幼子,却根本没有提及,这实在有些反常。 怀着疑问,我们走进了巴勒市的露天大会场。这个露天大会场并不比塞维尔首都苏库市的圆型角斗场所能容纳的人数少。除了在巴勒市内必要布置的警戒人员,一万多人齐聚在这个露天大会场。还好,虽然我现在已经被罗斯公爵有意无意地排斥出权力中心,不过我毕竟是“兰特公爵的私交好友”,所以仍旧有坐在台上的资格。 罗斯公爵站在台上,开始了滔滔不绝的漫长演讲。那些什么对战士们努力的肯定,对战争胜利结束的预期,对有功之臣的许诺,种种公式化而又必须的冗长演讲,简直令我昏昏欲睡。 最后,罗斯公爵总算讲到了能够令我感兴趣的话题。 “我已经成功占领克里根公国的首都巴勒市。现在,我有个好消息要宣布。明天,我将与心仪的小姐结婚。” 台下,传来嗡嗡的议论声。或许是因为性格独特的原因吧,罗斯公爵已经四十多岁仍未娶妻,没想到今天他居然想通了。我兴致勃勃地盯着罗斯公爵的背影,仔细听他即将迎娶的未来的塞维尔国公夫人到底是谁。 “我将按照与亚斯伯爵签订的秘密协定,迎娶罗德曼家最为美丽的小姐,蒂丝.罗德曼小姐为妻……” 右胳膊上传来的剧痛感,终于将我弄回现实之中。 迟疑地转过头,发现小魔女正没好气地盯着我。 我张张嘴,却发现自己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胳膊上再次传来剧痛感,似乎不说话是过不了小魔女那一关了。 “我知道亚斯伯爵为什么愿意与罗斯公爵共享塞维尔的大权了……那时候我真的很奇怪,亚斯伯爵既然已经成为塞维尔的护国大将军,为什么肯让出那么多权力。现在我总算明白其中的原因了。” 小魔女的脸色依然不是很好。“你只想到这些吗?!” “明天有喜酒喝了……” 小魔女的神情变幻不定,似乎高兴,又似乎有些恼怒。 “只是这些?!你没有别的想法?” 别的想法?总不成还要我去恭喜罗斯公爵吧? 第七部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一章 坐在教堂的第一排,我的心里百感交集。 昨天我最终还是没有回答卡特琳娜的问题,可是她并没有因此紧抓不放。也许,那青筋暴起而又略带苍白的脸色令她产生了同情的感觉,因而大度地放我一马吧。 同情?! 想我兰特堂堂一国之主,叱咤风云的人物——英格兰尼西征军团覆灭,不败兵团的番号差点被消除,难道不正是因为我?这样的英雄,需要妻子的同情? 可是,为什么我的心里确实有苦涩的感觉? 悦耳而又熟悉的乐声在教堂里响起,这时候,教堂的大门大开。 我必须付出全部的努力,才能克制自己不至于过于激动。我已经坐在这里半个小时了,可是在此期间,仍旧无法将心情平静下来。 一对新人缓缓从我身旁走过,那股熟悉的幽香再次飘过我的鼻端。新娘,根本没有看我一眼。不过这也怪不得蒂丝,我戴着她并不熟悉的面具。况且以她目前的心情,哪有兴趣去看一名普通的客人? 我以最为虔诚的神态盯着面前的教堂里的地板,仿佛地板是金砖铺成的一般。事实上,地板漂亮倒也是真的。特级大理石铺成的地板,光滑可鉴。教堂的两侧,镶嵌着巨大而且昂贵的落地玻璃窗。不过,由于罗斯公爵的特别要求,玻璃窗被厚实的羊绒窗帘严严实实地遮住了。教堂内完全依靠魔法灯照明提供采光。空气中,有一些星星点点在不停地闪烁着——这是由某种罕见的魔法造成的效果。整个教堂的内部,似乎沉浸在漂亮的幽蓝色之中。 神台上,那位八十多岁的魔导士,塞维尔的国师,这次婚礼的主持人开始主持仪式。 “罗斯.塞维尔公爵殿下,您愿意娶您身边的这位女子,蒂丝.罗德曼小姐为妻,一辈子相亲相爱,互相体谅,彼此尊重吗?” 罗斯公爵的声音不紧不慢地响起。“我愿意。” “那么,蒂丝.罗德曼小姐,您愿意嫁给您身边的这位男子,罗斯.塞维尔公爵,成为他的妻子吗?” 我紧张地竖起耳朵,心里不知为什么升起一股既绝望又含有一丝期盼的感情。 布雷西亚与塞维尔结成了盟友关系,我此刻想要做却又犹豫不决的事,可能会给两个同盟国家的友好关系带来无法估计损害。没想到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君主,居然会那么令人痛苦。怪不得历史上为什么会出现那么多不理会人民死活的暴君。成为一个暴君比成为一个明君真是舒服多了。 又因为家有悍妻的缘故,将蒂丝娶进家门似乎非常困难。要求蒂丝不要嫁给一名公爵却成为我的情人,似乎太不合情理。可是要我亲耳听到蒂丝答允嫁给另一名男人,对我而言确实是一种折磨。 时间似乎停止了。蒂丝好半天都没有给出答案。 心中的希冀越来越大,可是那种紧张感却越来越严重。如果这种令人窒息的沉寂再持续几秒种,或许我会忍不住冲上去抓住蒂丝的手臂,替她大声回答:她不愿意! 蒂丝熟悉而又清脆的声音响起。“我不愿意!” 我高兴得简直差点跳起来了。这时候我迅速抬起头,兴奋地盯着蒂丝的背影。洁白的婚纱后面,配着长达五米的拖地长裙。此刻,蒂丝那一身洁白的背影可真是漂亮啊! 与我高兴的情绪不同的是,整个大厅里近五百名宾客中,好些人都发出太过吃惊的抽气声。 塞维尔的老国师虽然阅历极深,不过他似乎对这种情况也毫无思想准备,因而不由愣住了。倒是罗斯公爵转过头,盯着蒂丝,用明显带着怒气的语气压抑地问道:“为什么!你不是答应过吗?要不你干嘛穿着结婚礼服陪我走进教堂?!” “因为,”记忆中那位泼辣勇敢的塞维尔姑娘又恢复了她的本色。“我不愿意嫁给一副铠甲!” “我不知道这副铠甲后面藏的是什么人。如果说,每个从与这副类似的铠甲后面出来的人都自称是我的丈夫,那么我该怎么办?!” 罗斯公爵显然气得不轻,那种压抑的吼声清晰地表达出狂暴的怒意。 “你应该也听说过,我在自己八岁时就向泰坦之神发过誓:除了面对自己的妻子和极为特殊的情况,在其它任何情况下都要穿上全副铠甲。” “今年我四十二岁,这三十多年来,身为公爵,我却一直坚持自己洗澡! 第293章 这三十多年来,我一直坚持穿着这副铠甲睡觉!这三十多年来,没有任何一个人见过我的真实容貌!” 罗斯公爵说到后面,嗓门越来越到。说到容貌这个词里,吼音甚至在教堂里来回回荡。 勇敢的姑娘夷然不惧。她侧过身子,毫不畏惧地迎视着罗斯公爵此刻凶狠的目光。瞧着蒂丝此刻露出的那张熟悉的、带点倔强的小脸,我突然联想起比兹堡的守城战。在那场战斗中,蒂丝不也曾露出过这种神情吗?突然之间,那种并肩作战时的种种温馨场面一一浮现在我的脑海之中。 蒂丝轻哧一声,固执而肯定地说道:“那是你的事,我管不着。我只是不想嫁给一副铠甲!” “哪怕是让我嫁给一个瞎子、一个大色狼、一个骗子、一个狠心肠的家伙……”说到这里,蒂丝突然有一些哽咽。“……我宁愿嫁给那个无赖,也不愿意嫁给一副铠甲……” 蒂丝的神情让我一阵迷惑。瞧她的神情,似乎是爱上了一个奇怪的家伙。那家伙不但是个瞎子,还很下流。非但如此,那家伙还是个骗子、无赖。我还以为蒂丝对我很有情意呢。难道说我离开之后,蒂丝又爱上别的什么人? 身旁,小魔女颇为吃惊地喃喃自语。“……除了大色狼之外,还有那么多称号?” 虽然看不到罗斯公爵面具上的表情,不过我确信他已经被气得青筋暴起了。 他指着亚斯伯爵,金色的金属手套微微颤抖。“你怎么说?!” 亚斯伯爵正在沉吟,乌尔里却勇敢地站了起来。“公爵殿下,如果你愿意娶一副铠甲,我会很乐意满足您的愿望。铠甲对铠甲,人对人。要知道,在爱神面前发出的誓言同样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爱神毕竟是十二主神之一,她的位阶比泰坦之神要高。您向泰坦之神发过誓大家都理解,但是如果您亵渎爱神的权威,相信泰坦之神同样不会高兴的。” “你!”罗斯公爵暴躁地怒吼一声后却并没有说些什么。他含糊不清地咕哝着什么,目光在宾客中扫视了一圈后,回到塞维尔国师的脸上。 从来没有魔法师研究过借助爱神的力量用于战斗,因而魔法师们对爱神的尊敬绝对比不上风神、大地之神、火神、水神以及战神。不过,爱神毕竟是货真价实的十二主神之一,因而身为魔导士的塞维尔国师同样不敢亵渎爱神的地位。 从国师那里得到了确定的答案。犹豫了半天之后,罗斯公爵看着蒂丝,一字一句地问道:“为了维护高阶神的权威,想必泰坦之神能够允许我做出少许的变通……” 罗斯公爵此时的声音,听起来竟然象拉锯子一样刺耳。“我可以暂时取下面具对爱神宣誓。你呢?这种情况下你是否愿意嫁给我?!” “我?”我所能看到的那半张脸刹那间变得雪白,蒂丝迟疑地将目光移向乌尔里,目光中含有一丝惊慌。“我……” 乌尔里的脸部肌肉微微抽动。他看着蒂丝,不停地眨着眼睛。 作为旁观者,我已经基本可以猜出事实的真相了。 亚斯伯爵为了政治的需要,要求蒂丝嫁给罗斯公爵。自然,蒂丝并不那么情愿,但她又无法拒绝父亲的要求。于是溺爱妹妹的乌尔里为蒂丝想出了一个办法。可是谁又能想到,罗斯公爵竟然愿意作出这么大的退让。仅仅是为了让双方的政治联盟更加稳固吗?真是令人迷惑。该不会罗斯公爵真的被蒂丝的美貌迷住了吧? “你是否愿意?!” 罗斯公爵暴喝一声,紧紧地追问道。 “我……” 蒂丝回过头看着她的父亲,可是亚斯伯爵却回避了她的目光。蒂丝又看了看乌尔里,然而乌尔里虽然急得都流出汗来,可是他的嘴唇一合一翕,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蒂丝的目光移到双胞胎哥哥亚瑟的身上,这个与蒂丝心意相通的年青人,正焦急地摇着头,暗示蒂丝不要同意。可是,亚瑟却并不能提供什么好解决办法。 这时候,我仔细而又贪婪地看着这个活泼开朗的塞维尔姑娘。想不到,蒂丝穿上婚纱居然这么漂亮。也许,别人的新娘总是漂亮的吧。我酸酸地想,可惜这身婚纱并不是为我穿的。 此刻,蒂丝的表情就象是被恶龙抓住的公主一样,柔弱无助、彷徨无依。那大大的眼睛里,开始蓄满泪水。 “……我……”蒂丝绝望地哽咽着。“……我……愿……意……” 两行清泪,终于顺着蒂丝滑腻的心形小脸流了下来,滴滴答答地滴在大理石地板上。泪水撞击地面的声音本该是极为微小的,可惜我的听觉实在是太过敏锐了。每一次撞击,对我来说都象是攻城用的羊角锤撞击城门时发出的巨大响声;每一次撞击,我的心脏都忍不住剧烈地跳动;每一次撞击,我体内一股无名怒气都几欲爆发。 我想站起来,可是这关键的时刻腿却发软,似乎身体重逾千斤。 我想大声吼叫,可是我的咽喉却象是被人死死地扼住了一般。 我想闭上眼睛,结果就真的闭上了眼睛…… 第七部第三十二章 第三十二章 “不要!” 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响彻整个教堂。 在口中发出惨呼的同时,我象是屁股着了火一般窜上神台。如果不是罗斯公爵拥有出众的反应能力因而迅速地闪开,我几乎将他撞倒在地。 塞维尔国师再次愣住了。对于这次的突发事件,他同样没有任何经验。 不过,人老成精,塞维尔国师总算在相对较短的时间里想到了应对之策。 “这位先生,请问您有正当的反对理由吗?” 用力圆睁双眼,以免眼泪夺眶而出。我几乎听不清塞维尔国师的问题。此刻的我,注意力都集中在剧烈的疼痛之上。 这是一种怎样的疼痛啊?! 浑身上下每一根神经都仿佛在痛哭,在嚎叫。这种痛苦是我从来没有经历过的,即便是双头河战役以及追杀英格兰尼杀手时身负重伤后,那种疼痛也绝对不能与此刻相比。 我甚至想过蜷缩起身体以便减轻那种疼痛感,但是仅存的理智却又制止了这种诱人的想法。 真疼啊!难道是因为我对凯尔施展了黑巫术招来的报应吗?! 全身的肌肉都因为这种剧烈的刺激而颤抖着。这种情况下仍然能够笔直地站立着,我已经不得不佩服自己了。 罗斯公爵的怒吼声在我的耳旁响起。“剑,你到底想干什么?!你难道不知道这种不适当的行为,可能会给布雷西亚和塞维尔两国友好的关系上,蒙上无法解除阴影吗?!” “剑先生?!”蒂丝发出了又惊又喜的惊喘声。“你是剑?!……” 无暇回答任何问题,此刻,我的体内正发生激烈的变化。 刚才蒂丝犹犹豫豫回答愿意的时候,我闭上了眼睛。谁知道身旁的小魔女突然发起疯来,她居然施展了终极圣斗气将我的手臂狠狠地拧了一把。 用终极圣斗气的力量拧一下该有多痛!我自然因此忍不住疼痛因而惨叫了一声“不要!”,并且条件反射地窜了出去。 如果仅仅是肉体上的疼痛倒也罢了,但是终极圣斗气却在我的体内引发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那股终极圣斗气进入我的体内之后,并没有对经脉造成破坏,反而是顺着经脉进入了我的丹田。糟糕的事情发生在终极圣斗气进入我的丹田之后。 终极圣斗气象一个不速之客那样,毫不客气地进入了丹田之内。令人不可思意的是,这种意外如同水滴掉进了油锅一般,引发了剧烈的连锁反应。终极圣斗气独有的特性似乎传染给了我体内的圣斗气,令得附近的圣斗气发生了质的改变——圣斗气居然因此而被同化为终极圣斗气了。 如果说,这种转变是以和风细雨的形式进行,那么我自然是非常欢迎的。可问题在于,那是一种极为狂暴的震荡。每一次震荡,都会给我带来无法想象的疼痛感。 恍恍惚惚,隐约看见蒂丝的双胞胎哥哥站起来。 “公爵殿下,请您成全剑和蒂丝吧。剑先生和我妹妹之间相互喜欢,可是您偏偏要拆散他们俩。剑先生想要阻止我妹妹嫁给您,却又必须顾忌两个国家之间的关系。这是一种怎样的痛苦啊。有道是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时。您看,此刻剑先生多么伤心。他虽然没有流泪,可是眼眶里,却已经蓄满了泪水……” 蒂丝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听完亚瑟的分析,居然忘情地欢呼了一声。她意识到有点不妥,于是又赶紧将小拳头放在嘴前,轻轻咬住。 还来不及为蒂丝的反应而高兴,卡特琳娜带有醋意的冷哼已然传入我的耳朵。 虽然亚瑟不负责任地对我的形象进行了抹黑,虽然卡特琳娜身上的醋意远在一公里处也可以闻到,可怜我全都无暇处理。因为,我的体内正在造反。现在我不想理会这个醋坛子。反正,等我武功回复之后,这个没礼貌而且不知道轻重的丫头就有好戏可以看了。 此刻,我的意志已经被疼痛所击败。如果嚎淘大哭能够减轻疼痛,那么我很有可能会不顾形象地大哭起来。 丹田内的斗气,原本只是纯净的圣斗气。可是在剧烈的变化过程中,它们迅速地改变着自身的性质,原本是气态的斗气,此刻却纷纷转变为液态的终极圣斗气。在体内斗气改变性质的时刻,我的每一根神经都象是被撕裂了一般地痛。如果能够,我绝对会立即停止这种变化,可惜我不能。 卡特琳娜似乎唯恐天下不乱,她居然对我的早已受损的形象落井下石。 第294章 “……大家仔细看,他此刻表情痛苦而又呆滞,显然是身心遭受了极大的创伤。想想看,一个人要遇到什么样的痛苦才可能出现这种表情……” 此时的情况,象极了明明痛苦得不得了,却始终无法清醒过来的梦魇。 死丫头片子,瞧我恢复了行动能力后怎么治你!这件事本来就是你给闹出来的,现在居然讽刺我! 狂暴的震荡来得快,走得也快。虽然处于痛苦的时候时间远比正常情况要过得慢些,但是痛苦毕竟终于结束了。然而体内的斗气并没有留给我任何喘息的时间。终极圣斗气仿佛拥有了生命一般,开始自行在我的经脉中运转起来。与此同时,我终于隐约感觉到能够控制自己斗气和魔法力的迹象了。 “……对了,蒂丝小姐,你把我老公气成这样,太对不起他了吧。你怎么能偷偷嫁给罗斯公爵呢?你瞧我老公脸上和手上的肌肉,你看得出这些肌肉正在颤抖吗?很明显,我老公怒急攻心,已经无法控制自己了。……” 听到小魔女在这里东扯西拉胡说八道,我的简直快疯掉了。小魔女就是小魔女,我好歹是她老公,居然这么不照顾我的形象!不过,现在思考形象方面的问题似乎已经不是最为重要的了。我对体内的变化一无所知,只希望在这个奇怪的变化结束后,最终能够保住小命。 丹田里的圣斗气全部转变为终极圣斗气之后,体积大为缩小。可是这些似乎自己拥有思想的终极圣斗气,以近乎疯狂的速度在经脉里以一种奇异的路线不停地运行,每运行一周,那些终极圣斗气都象是滚雪球一样地增长变大。最终,象野马脱缰一般的终极圣斗气终于安静了下来。它们平和地在我的经脉中运行,不再那么狂暴。我尝试着控制体内的终极圣斗气,居然成功了! 这一刻,我有一种获得重生的感觉。 刹那间,探知力似乎向外无限延伸。在这个范围内所有的生命、能量,我都能感应得一清二楚。这种感觉,实在是太奇妙了。更重要的是,我现在的这种情况似乎已经算是解除了身上的禁锢。等一年之期过后,我便可以与安丽丝重聚了。 重新拥有力量的感觉真好。 虽然心中极为喜悦,但是看到眼前的小魔女,我还是装出生气的样子对她哼了一声。 小魔女嘟着嘴显出委屈的模样。“哼什么呀。看到情人了,就对自己的老婆看不顺眼了?” 来不及批评小魔女,更来不及告诉她刚才我遇到的惊人变故,因为罗斯公爵冰冷得象千年玄冰一样的声音已经传入我的耳中。 “剑先生,您刚才说‘不要’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斜眼望着罗斯公爵。 这个问题还真是不好回答。 事实上,“不要”是“不要这么用力地拧我”的简称。“不要”只是两个词,而“不要这么用力地拧我”却有九个词。当小魔女用力地拧我的时候,时间是极其宝贵的,多浪费一秒时间,我便会多痛一秒钟。成为我的妻子后,小魔女的暴力倾向大大减少。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已为人妇的小魔女成了完全的和平主义者。所以,我从来就没有中断过对“不要”这个词的练习。 这样的事实真相,叫我怎么说得出口?! 怒视卡特琳娜一眼,她居然露出些许畏惧的神色。 突然想起,现在我已经重新拥有了斗气,而且能力似乎比当初强了许多。以前能力正常的时候,我总是习惯于将斗气内敛,可是刚才一下子忘形了。眼中的神光突现,大约令小魔女无法适应吧。 罗斯公爵见我没有迅速回答他的问题,大为不耐。 “难道说,您想破坏一场神圣的婚姻吗?” 他压低了嗓门,用只有我听得见的声量说道:“您不是兰特公爵的好友吗?那么在做任何事之前,请想一想布雷西亚的利益吧。您可以猜一下,我得不到的女人,别人能够得到吗?提示一下:塞维尔公国的毒尾蝎战士,还从来没有过失败的记录呢!” 威胁我? 实力的不同,大约思维方式也不尽相同吧。此刻,我突然豪气大涨。 凭佣兵协会收集情报的能力,罗斯公爵多半知道我在比兹堡的详细情况。明明知道我与蒂丝之间有着剪不断、理还断的情愫,他居然无视我的感受,明显不将我放在眼里!况且,他居然敢威胁我!大舅子威胁我倒也罢了,他有那个实力。可是罗斯公爵有吗?!既然如此,那也怪不得我了。 只是考虑到这场婚礼由魔法师正式主持,如果我太过孟浪,那么除了得罪塞维尔公国、佣兵协会之外,还会得罪魔法师协会。事实上,如果仅仅因为这个原因而导致布雷西亚与塞维尔交恶,并不是我愿意看到的。 沉吟片刻,我对罗斯公爵说道:“公爵殿下,恕我直言,这场婚礼不妥。” 蒂丝的小脸都笑得开了花。她下意识地回过头看了看亚斯伯爵,吐了吐舌头,赶紧用双手捂住小脸。 与蒂丝的欢乐心情完全相反,罗斯公爵的牙缝之间,迸出阴沉晦暗的四个字。 “如何不妥?” “您身为一国之主,而且这又是您的第一次婚姻,自然属于国婚。您的婚礼不仅仅是您个人的事,而是关乎整个塞维尔公国颜面的大事。” “对于塞维尔这样一个在大陆所有公国之中,实力数一数二的强大公国,国婚如果太过草率显然不妥。虽然婚礼由塞维尔国师举行,虽然宾客很多,而且基本上都是塞维尔有头有脸的贵族。可是,宾客中基本上没有女眷,这即便是对于一个最普通的贵族的婚礼来说,也是非常不适合的。况且,没有来自外国的祝贺,这样的国婚,实在太过简单。” 蒂丝放下捂着小脸的手,脸上露出失望的神情。 这个小笨蛋,难道指望我会拉住她的手将她从礼堂里抢出去吗? 看不见罗斯公爵的脸色。不过,我猜想此刻罗斯公爵应该已经极为愤怒了。 “那么,你有什么好的建议?”郁闷至极的声音以及对我不再使用敬言的事实表明,罗斯公爵正处于爆发的边缘。 “很简单,婚礼推迟举行。您愿意在苏库市举行或是在巴勒市举行都可以,重要的是,婚礼要办得隆重。要让全国的百姓都知道这个消息,要让更多的国外贵客能够前来祝贺。” 罗斯公爵显然弄不清我到底是怎么想的,因而沉吟不决。 “殿下请放心,我会尽力说服蒂丝小姐心甘情愿参加婚礼的。而且,我还会尽力说服蒂丝小姐同意您参加婚礼时不取下面具。” 罗斯公爵大为诧异。他死死地盯着我,似乎想要从我的表情中找出我真正的想法。半晌,罗斯公爵说道:“那么,婚礼便在下个月举行吧。现在我正式向您提出邀请,希望您和兰特公爵能够光临我的大婚仪式。您愿意接受我的邀请吧?” 从罗斯公爵盯着我的眼神可以看出,他并不欢迎我参加他的婚礼。我这个人是很识趣的。 “实在报歉,公爵殿下。兰特公爵目前行踪不明,所以届时不一定能够参加。至于我……” “我突然想起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必须处理,必须马上离开。也许您的大婚,我将无法参加。” 罗斯公爵如释重负。而蒂丝的脸上露出惊栗之色。乌尔里、亚瑟对视一眼,满脸惊疑。身后,小魔女的魔手再次向我的胳膊袭来。 仅仅在半个小时之前,尽管我知道小魔女想拧我,但是我却无法躲开她那快如闪电的动作。可是现在却不同了。我的胳膊不着痕迹地微微一抖,使得小魔女的突然袭击完全落空。 我回过头,对着小魔女轻轻一笑。然后附在她耳边轻轻说道:“别着急,好戏还在后头。” 第七部第三十三章 第三十三章 从小魔女的眼中,除了惊诧外,我再一次看到了畏惧的神情。 看来,这个世界上无论什么都是需要实力作为保证的——甚至连重振夫纲也是如此。我知道,小魔女已经看出我的实力突变,于是又联想到那么什么乱七八糟的“魔王”身上去了。 爱怜地轻吻小魔女的额头,将她牵着拉到蒂丝的面前。 人们都说穿上婚纱的女人是最美丽的,这种说法确实很正确。此时的蒂丝,是那么的美,甚至与琳娜都有得一拼。 满脸微笑面对着蒂丝,我轻轻说道:“蒂丝,请相信我。一个月后嫁给塞维尔公爵吧。而且,不要强求他摘下面具。” 蒂丝瞪大了眼睛,突然猛地拉住我的衣袖。她那种执拗的模样,似乎再过一百年也不会放开那截衣袖。因为惊慌,蒂丝的声音甚至开始颤抖。 “你又要离开我?你要我嫁给罗斯公爵?” 我拍拍蒂丝的小手。“相信我。你不会失望的。” “怎么可能!”蒂丝惊慌地叫道:“那怎么可能!” “你又离开我,还要我去嫁给别人,我怎么可能不会失望!” 都说女人是水做的,果然不假。在短短几秒钟的时间内,蒂丝的眼眶里迅速蓄满了泪水。 这时候,乌尔里和亚瑟也给我添乱起来。 亚瑟毫不掩饰他的不屑,冲着我大喊:“剑,你也算是男人?!我听说过你的格斗实力。也许你与罗斯公爵决斗时会受伤,会死亡……可是那又怎么样?男人活着,最重要的就是尊严!” 而乌尔里就显得比亚瑟沉着多了。他沉声对我说道:“剑先生,没想到我看错你了。” 我回过头,看见宾客们精彩的表情,其中有不少人都面露鄙夷之色。 第295章 海若身为近卫兵团第一联队长,也是被这次婚礼被邀请的宾客。连他的脸上,也满是不屑。 其实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可以向罗斯公爵提出挑战的——尽管罗斯身为公爵拥有拒绝的特权,但是如果他拒绝决斗的邀约,蒂丝就有非常合理的拒婚理由了。 恢复了实力之后,在决斗中打败罗斯公爵显然并不困难——其实我目前的实力甚至比原来更高了,因为我的斗气已经是终极圣斗气了。可是,我毕竟是布雷西亚的国主,必须考虑两个国家之间的关系。目前塞维尔公国与布雷西亚公国的关系好得就象蜜月期的新婚夫妇,如果仅仅为了自己而使两个友好国家反目成仇,似乎有点说不过去——特别是有着另一个解决方法的前提下。 只是,我的名声遭受了损失——简直可以算声名狼藉。唯一能够稍稍对我有所安慰的理由是:剑的名声似乎不是很重要。反正过不了多久,这个世界上就不会再有剑这个人,让剑承受这种污名也没什么大不了。 长吁一口气,我轻轻地掰蒂丝紧紧抓着我衣袖的手指。没想到蒂丝抓得我那么紧。看起来,除非蒂丝自愿放开,否则,我只能在割断衣袖或是将蒂丝的手指掰断中选择一项才行。 看着蒂丝苍白绝望的小脸,我的心中涌出一丝不忍。 不由暗自叹了口气:明君的光环是那么的耀眼诱人,可是知道其中的烦恼甚至痛苦的人,又会有多少呢?我的运气似乎不是太好。外公得到领地人民的爱戴,只需要将自己的食谱改为普通的面包就可以了。我为什么必须让我喜欢的人承受痛苦才行呢? 轻轻抚摸蒂丝因为紧张用力而发白的指节,我用轻柔的语调试图诱惑蒂丝自动放开我。 “乖,放开我。你一直都是相信我的,难道现在不信了吗?” “我相信你……”蒂丝的语气中已经含有哭腔了。“可是我不能放开你。你这次跑了,我就会永远失去你了。” “父亲爱我,可是他说,塞维尔人必须抓住现在这种千载难逢的机遇,所以我必须嫁给罗斯公爵……” “带我走……” 蒂丝的最后一句话是那么的决然,却又是那么的无力。很难相信,蒂丝会为了我而舍弃她的家族,她的父亲。蒂丝能够下这么大的决心,确实令我犹豫了片刻。 虽然感动,虽然不忍,但是最终,我仍旧硬着心肠轻轻掰着蒂丝的手指。 这一次我没费什么劲。蒂丝看到我的举动后,手指无力地从我的衣袖上滑落下去。豆大的泪滴,无声地顺着白玉般的脸颊向下流淌。 身侧传来小魔女的声音。她的声音很轻,只有我和蒂丝听得见。“老公,带她走吧。凭我的实力,完全可以杀出去。如果将我惹恼了,我就先将这个该死的罗斯公爵杀掉。” 蒂丝的眼中再一次恢复了神采。她乞盼的眼神,就象一只急迫希望他人收留的流浪小狗。 我诧异地看着小魔女,上次不正是她吃蒂丝的醋,我们才离开比兹堡的吗? 当着蒂丝的面,我不方便将这种想法说出来,可是小魔女看起来很清楚我的想法。她红着脸嘟哝。“吃醋有什么错?安丽丝姐姐告诉我,对女孩子来说,吃醋是天生就拥有的权利!” “可是现在我又认可她了。”卡特琳娜自豪地补充道:“经常改变主意也是女孩子天生就有的权利。这同样是安丽丝姐姐告诉我的。” 什么破权利?!蒂丝好不容易将我放开,小魔女却要再让蒂丝伤心一次。 我狠下心,对蒂丝郑重地说:“相信我!虽然现在我会离开,但是你的未来一定会幸福。” 蒂丝的眼神迅速黯淡了下去,不再有任何神采。希望之光熄灭了。在这一刻,我甚至怀疑蒂丝的生命之光也因此熄灭了。 长痛不如短痛。我硬下心肠,将卡特琳娜从教堂一路拽了出去。身后,传来众人的窃窃私语。 “胆小鬼……” “懦夫……” “这种人的存在,简直玷污了贵族的名声……” 头也不回地走出了教堂。成大事者,能忍他人所不能忍之事。 看到室外灿烂的阳光,我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哼,黄金骑士有什么了不起!我有信心在光明正大的决斗中将之击毙。更何况,天造孽,犹可为;自造孽,不可活。他洗澡的时候,身旁不是没有任何人吗…… 为了保险起见,先施展黑巫术,再来个一剑穿心还是一剑割喉呢?……嘿嘿…… 身旁,响起卡特琳娜怯生生的疑问。“老公,你为什么笑得这么奸诈?” 我敛起笑容。是啊,我的想法可真黑暗啊。原先,我只是不喜欢遵从贵族和骑士太过保守的规则罢了。可是现在,我的行为却离外公的希望越来越远。不过,我对自己的决定却并不后悔。在这乱世之中,外公所遵从的行为准则根本就不合适生存。 “老公,浣熊好可怜啊,你帮帮她嘛。” 我转过头,看见卡特琳娜满脸的同情之色。同情就同情呗,怎么还是称蒂丝为浣熊呢?第一印象真的就这么重要吗? “怎么帮她,将她娶进家门和你做伴?” 从某个方面说,卡特琳娜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小家伙。她心里想些什么,立即就会表现在脸上。卡特琳娜迟疑了半天,脸上的表情变幻不定。显然,她虽然对蒂丝非常同情,却又不愿意大方地与蒂丝分享我。 看到卡特琳娜的内心天人交战了那么久,居然仍旧没有做出决定,我实在有些不忍心。我轻轻搂过卡特琳娜,对她耳语道:“放心吧,我会将蒂丝解救出困境。不过,她还是会嫁给塞维尔公爵。” 卡特琳娜睁大了眼睛狐疑地看着我,满脸迷惑。 “怎么,竟然不相信老公?现在郑重告诉你,萧家家法第一条:不相信老公,要狠狠地打屁股。” 怪不得安丽丝为什么认为卡特琳娜的那种面具值十万枚金币呢,居然连害羞时脸色发红都可以从面具上表现出来。小美人的注意力立即转移到打屁股上,脸上飞上红霞。她媚眼一送,声音虽然比蚊子的大不了多少,却充满了魅惑。“你可一定要轻轻地打,我好怕疼的。” 强行将视线从小魔女凹凸有致的迷人身材上移开,这才将冲动稍稍压抑住。 为什么每次和小魔女说话,最后要么是立即将她“镇压”,要么就是必须苦苦地压抑住被激起的冲动? 不行,现在必须好好想一下解决掉蒂丝婚姻问题之后的事。 委托蒂丝以塞维尔国母的身份处理塞维尔的国事?似乎可行,但又似乎不是最佳的选择。 要不,将布雷西亚和塞维尔合并?两个公国的国主自愿同意合并,虽然下面可能会产生不同的声音,不过我相信反对的声浪不可能太大。 合并这个词出现在脑海后,我不由又联想到玛哈亚、布里斯和克里根。既然合并,干脆将这五个公国全都合并好了。将这五个公国以及我其它三个自由城邦组建成为一个邦联国家。布雷西亚、塞维尔、玛哈亚、克里根的领土全都接壤,所有新的邦联国家只存在布里斯和我的三个自由城邦是飞地。在管理上,虽然有些麻烦,不过飞地也不算是无法容忍的事。 玛哈亚的女公爵多半会成为西西王的妻子——搞不好已经是了,西西王也不是什么特别遵守骑士规则的人。说不准那位女公爵会干脆将公爵之位让给西西王呢。布里斯公国也好说,拉西斯已经是布里斯公国的实际控制者,只待大陆上其他各国的承认了。其他国家不承认也无所谓,反正我承认就行。至于克里根公国倒是多少有些麻烦,毕竟目前联军还没有完全占领克里根公国。 想想,克里根公国还是必须好好处理一下。五国合并后,克里根公国就会成为我自己的问题。好在克里根公爵和第一继承人已经被俘,也有可以利用的地方。 现在说服老克里根公爵说难也难,说易也易。布雷西亚和塞维尔都是侵略克里根的元凶,无论我以什么身份与之谈判,老克里根公爵都会对我报以仇视的态度。所以说,说服老克里根公爵肯定会存在一定的困难。可是现在克里根公国虽然没有完全被占领,但是首都沦陷、国主被俘,被征服看来也只不过是时间问题——除非有意外发生。在沦为阶下囚、失去自己的国家与成为一个邦联王国的公爵之间进行选择,这样的选择题似乎不算太困难。 想到这里,一个罪恶的念头扼制不住地升起。高登.克里根已经是凯尔的弟子,要不干脆干掉老克里根公爵,扶植高登? 不太妥,高登这家伙是个小人精,搞不好比老克里根公爵还不好对付呢。虽然老克里根公爵与我没任何关系,不过他的爵位毕竟会传给小高登,现在还犯不着做那种卑鄙的事。我蛮喜欢小高登这个小家伙的,成为他的杀父仇人可不是什么好的选择。 正在犹豫时,我感觉到了凯尔的气息。现在虽然没有特意施展探察术,不过凯尔并没有特意隐藏自己的气息,因而我清晰地感觉到了他的生命波动。 “凯尔,过来!” 凯尔迅速地出现在我面前。“主公,什么事?” “我现在去克里根公爵府去见见那个克里根公爵,你将高登悄悄带去,不要被其他人发现。” 凯尔惊诧地抬头看了看我,没有说什么,迅速地消失在阳光之下。 抬头望天,今天的天气真好。 说服克里根公爵后,骑上小火回塞维尔应该不会太累。 第296章 第七部第三十四章 第三十四章 半年多来,我一直都抱着一种逃避的心态。也许失去了实力之后,心态倾向于保守也算正常。只是听到众多家臣建功立业的消息后,欣慰之余,其实我多少还是有些忌妒的。 现在好了,我相信自己能够做出比家臣们更出众的成绩。 牵着卡特琳娜,我们朝着克里根公爵府潜去。虽然托尔市目前处于特殊的军事管制状态,每一处路口都布置了岗哨,不过我们仍旧没有惊动任何人便潜到了克里根公爵府附近。 在公爵府外,我以探查术侦察了一下府内的警卫情况。公爵府内,三步一哨、五步一岗,警卫相当森严。不过那些外围警卫的实力至多不过青铜骑士、迅剑士之流,连个魔法师都没有。对我们来说,潜入内府其实是异常简单的。内府里的警卫实力强些,似乎主要由毒尾蝎战士组成。毒尾蝎战士作为护卫并不是最合格的,不过他们的实力毕竟就摆在那里。对绝大多数人而言,想潜入平均实力为风剑士的警卫所把守的内府,确实是难于登天。况且除了毒尾蝎战士外,内府中还有三名高级魔法师。以这样的保安状况,至少凯尔在学习过我教的那种斗气前是无法潜入的。 和卡特琳娜从外府进入内府的方法非常直接。凭借我们的速度,外围的警卫顶多只觉得眼睛一花,根本看不到我们的身影。进入内府后,卡特琳娜轻轻拉了拉我的衣袖,以唇语问我是否有信心潜入克里根公爵所在的房间。在我正准备点头的时候,卡特琳娜居然用那红艳诱人的嘴唇表达出“干脆背着你进去算了”的意思。 ……差点没把我给呛着。 一路上的表现,已经可以表明我的实力至少达到了不逊于卡特琳娜的程度,她居然开我玩笑! 本来准备以普通的方式潜入克里根公爵屋子的,可是被卡特琳娜一激,我顿时产生了一种炫耀的欲望。 施展了一个精神魔法后,我大摇大摆地朝着软禁克里根公爵的房屋走去。这个魔法本质上其实是精神魔法中最基础的催眠术的衍生魔法,只不过,由于它属于群体魔法,因而稍稍困难一些罢了。施展出这个群体催眠术之后,公爵府内所有被催眠的人都会无视异常现象。虽然这些人仍旧拥有“正常的”思维能力,他们能够说话,能够走路,能够自卫。可是在魔法的有效期内,即便是公爵府失火了,那些被催眠的人也会无动于衷——顶多是火势太大的时候逃出公爵府。我只不过是大摇大摆地走进去罢了,不会导致被催眠的守卫们做出任何反应。 卡特琳娜轻呼一声,连忙紧紧地跟在我的身后。卡特琳娜就好象被父母带到闹市,生怕迷路的小女孩一样紧紧地拉着我的手。 她嘟着嘴,不服气地嘟哝着。“其实我成年后就能施展魔法了,前些天我的实力大幅提升,施展禁忌魔法也不是问题了。我只是觉得那些魔法咒语又长又麻烦,况且,十六岁之前我无法施展魔法,所以我以前没有认真学罢了……” “……要是现在有人教我,我肯定在一天之内就可以学会。我可是非常聪明的哦……” 卡特琳娜偷偷看了看我的脸色,发觉我似乎并不打算搭理她,便赌气地撅起嘴。“只不过是精神魔法罢了,除了魔王之外,就属我爷爷对精神魔法最为精通。回家后,我要爷爷教我!……” 我还是没理她,结果卡特琳娜便耍起脾气来了。 “哼,我现在要回家。我要去向外公学精神魔法。反正留在这里没人疼没人爱,我要回家!” 我停下脚步,侧过头瞧着这个正在耍脾气的绝色美女。依稀记得以前好象听说过,女孩子嫁人后会变得成熟许多。可是卡特琳娜怎么还这么孩子气呢?该不是因为没有举办婚礼,因而小魔女便迟迟无法产生已为人妻的自觉吧? 不过卡特琳娜这时候耍小脾气,倒是令我颇为开心。因为卡特琳娜说她爷爷的精神魔法逊于魔王,却仍旧打算向她爷爷学习魔法,显然忘了我就是那个所谓的“魔王”。我的魔法是向兰仆学的,是否比得上魔王还说不准。不过,至少在理论方面,或许并不逊于卡特琳娜的爷爷呢。 卡特琳娜见我只是望着她,却迟迟不发表意见,更为恼火。她跺着脚大为不依,坚定地宣布一定要回家、一定要向外公学习魔法,可是抓着我的手却更紧了。 不禁有些飘飘然。以前总是隐隐约约觉得小魔女比我厉害。虽然我并不是极端的大男子主义者,不过多少还是有些遗憾的。现在,似乎终于拥有了大丈夫那种强势的感觉。真爽! “教你,你想学什么我都会教你的。”溺爱的拍拍卡特琳娜的小手,我补充道:“不是不理你。我只是现在正要办正经事呢,办完正经事之后再教你吧。乖一点。” 果然不出我所料,卡特琳娜得到了我的承诺,立即笑餍如花。她喜不自禁地将脸紧紧地贴在我的肩膀上,害羞地用很小的声音说道:“我当然乖了,我向来都是很乖的嘛。” 失笑。小魔女的脸皮可真厚,她居然敢自称向来都是很乖的。不过,聪明如我者,自然不会就这个问题与小魔女进行辩驳。小魔女好不容易肯装出淑女的模样,如果对这一罕见的情景进行破坏,那我简直就是天下第一号大傻瓜。 当我和卡特琳娜以热恋情侣的形象走入克里根公爵所在的房间时,这个因忧国忧民而面色憔悴的公爵大吃了一惊。我仔细地看了克里根公爵一眼。他的脸色虽然有些憔悴,但是眼中所露出的坚毅之色证明,他的精神力比常人至少要强数十倍。事实上整个公爵府的内府里,除了我和卡特琳娜,就只剩下克里根公爵没有被我的催眠术所催眠了。 精神魔法虽然厉害而且用起来非常方便,不过它却有一个致命的缺点:意志越是坚定的人,对精神魔法的抵抗力就越强。而意志的坚定与否,却与格斗技巧和魔法能力并没有太大的关系。也就是说,无论从事什么职业的人,都可能拥有坚定的意志。 象眼前这个克里根公爵,从战斗力方面来说,他可能只算得上一个初阶的骑士。如果施展普通的元素魔法,只需要一个一级的魔法神箭就可以将他搞定。可是他的意志力却并不比一个黄金骑士差。我施展精神魔法的威力算是非常强的了,正常情况下普通的风剑士和高级魔法师根本无法抵御。但是如果对克里根公爵施展,却几乎没有成功的可能——除非趁着他的心志动摇之机进行偷袭。 在我打量克里根公爵的同时,他也在打量着我和卡特琳娜。在克里根公爵的想象中,此时进入他房间的,要么是罗斯公爵本人,要么就应该是说客。克里根公爵迷惑的表情表明,他完全想象不出我和卡特琳娜为什么会进入他的房间。 克里根公爵呆了一下,突然放声大笑。 “虽然你们俩相互间表现出来的爱恋之情确实极为逼真,可是罗斯公爵想挑起我的柔情来动摇我的意志,这一阴谋绝对是大大的失算。自从我的妻子在八年前进入离开人世后,我从来没有对其他任何女人产生过任何绮念。你们还是回去吧,我绝对不会向罗斯公爵投降的。” 卡特琳娜被克里根公爵的笑声惊醒,听完他的话后,顿时生气起来。小魔女对克里根公爵娇斥道:“你胡说些什么啊!再胡说,我杀了你!” 以我对小魔女的了解,如果不是因为她还没有从柔情蜜意的情绪中恢复过来,小魔女弄不好真的会杀掉克里根公爵。 克里根公爵不屑地冷笑。“杀了我?好啊,来吧!” 小魔女愈加生气。当她的纤纤玉手以常人无法看见的速度扬起时,我以更快的速度将她的手握住。这只漂亮的小手虽然看起来极为精致美丽,杀的人可真不算少。以克里根公爵的战斗力,小魔女想要杀掉他,并不比打个哈欠更困难。 卡特琳娜迷惑地转过头,不明白我为什么制止她。 开玩笑,将克里根公爵杀掉容易,把他救活可就难了。 传说,十二主神中的冥神和生命女神拥有令死者复活的能力,而魔族长老则能够将灵魂附着在骷髅上,制作出拥有思维的死灵。虽然小魔女的实力可能真的达到了魔族长老的程度,可是她毕竟连一般的精神魔法都不会施展,自然也无法令克里根公爵的灵魂附着在他的尸体上。更何况,我要个拥有思维的死灵有什么用?那样我的计划岂不泡汤了? “小甜心,你乖不乖?” 卡特琳娜想要杀掉克里根公爵的念头只是率性而为,所以连杀气都没有——只是有些许怒气罢了。小魔女听到我的提问,那少许的怒气立时消失。她差答答地垂下头,又恢复成小女人的模样。 “我自然是很乖的……我向来都是很乖的嘛。” “那好,乖乖地坐着不动,取下面具。” 等小魔女取下面具后,克里根公爵呆滞了片刻。为此,我好生不爽。 没想到小魔女的魅力比我的精神魔法效果还强,居然能够造成克里根公爵的精神状态出现片刻的恍惚。精神魔法中的傀儡术大致相当于元素魔法中的五级魔法,虽然趁着克里根公爵这片刻的恍惚,施展傀儡术的成功率大为增加,可是如果克里根公爵及时反应过来并且以意志进行对抗,那么事情反而会更加麻烦。 让卡特琳娜取下面具,其实只是为了取得克里根公爵的好感。事实上,看到卡特琳娜真实容貌却没有对她产生好感的男人,我还从来没见过呢。 第297章 “克里根公爵,这位是我的妻子卡特琳娜。” 克里根公爵困难地将视线移开,生硬地说道:“美人计……对我同样没有效果!” “我想,您误会了。我并不是代表罗斯公爵而来的,事实上,我是能够全权代表布雷西亚公爵的特使,剑。” “剑?……我听说过。不过,我对布雷西亚公爵并不比塞维尔公爵更有好感。”克里根公爵此刻的语气,苦涩而且痛苦。“你们联军所侵占的土地,不是要将三成分给布雷西亚公爵吗?” 对于这一事实,我并不打算否认或者狡辩。分赃计划并不属于绝密情报,所有的联军士兵都知道或是隐约知道——要不然,战士们哪来那么大的战斗激情?至于说狡辩,我觉得没那个必要。我并不认为,一个强盗可以将被抢的事主说服——至少无法令事主心服口服。 “公爵殿下,我并不打算证明布雷西亚与这次战争完全无关,也不想证明布雷西亚在这场战争中充当正义的角色。不过,我至少可以令您在这场战争中减少损失?” “减少损失?什么意思?我不相信。”克里根公爵激烈地摇着头,可是他眼中的神情却表明,他非常希望我接着说下去。 我突然停了下来,因为我感应到了凯尔的生命波动。与他在一起的,还有另一个更微弱的生命波动,应该是高登.克里根吧。我扬声喝道:“凯尔,带着小高登进来!” 大约过了十几秒钟,凯尔抱着高登冲入了房间。凯尔一进入房间就迫不及待地向我提问:“主公,外面那些人是怎么回事?” 我瞥了凯尔一眼。告诉他我施展了精神魔法倒没什么,因为以凯尔的阅历,应该猜得出我对他所施展的蛊术属于黑巫术。在魔法师协会看来,黑巫术的邪恶程度仅次于死灵术,比精神魔法还要邪恶。不过,我并不知道克里根公爵对精神魔法持什么态度,横生枝节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高登虽然极为聪慧,不过到底还是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孩子。他看见父亲后,激动地从凯尔的怀里跳下来,冲到克里根公爵的面前,孩子气地叫嚷起来。 “父亲!父亲!父亲!” 克里根公爵的表情变得非常古怪。他死死地望着我,脸上的肌肉不住的抽搐。 “罗斯公爵告诉我……高登失踪了……你……你,想用高登威胁我吗?!” 高登听到父亲的话,安静了下来。他大大的眼珠转了转,安慰克里根公爵道:“父亲,我想剑先生并不是这么想的。” 高登指着凯尔向父亲介绍说:“这是我的老师凯尔。您知道他是谁吗?他便是拥有穷凶极恶绰号的塞维尔第一杀手。不过,老师对我可好了。老师还希望我做他的养子。老师明明知道我学成他的技能后可能会对塞维尔公爵不利,却仍旧不遗余力地教我。” 人小鬼大的高登又看着我。“既然剑先生让老师带我过来,便不会做太奇怪的事。老师的实力那么强,又那么疼我,剑先生一定不舍得让老师为难的。毕竟让塞维尔的第一杀手不痛快,那么塞维尔第一杀手肯定会让那个人不痛快的。” “是不是啊……”高登的视线在我和凯尔之间移动。“剑先生。我老师实力那么强,我都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臣服于你。” 这个小鬼,难道除了挑拨离间之外,就再也没有别的手段了吗?凯尔只能教他武技,看来,还得给高登多找几个老师才行。 我笑着摸摸高登的头。“你很聪明,不过,你得明白过犹不及的道理。我让你来,并不是为了威胁你父亲。” 听到我这么说,屋子里,有三个人同时轻松了不少。克里根公爵因为最为紧张的缘故,他的轻吁声清晰可辨。至于另外两个人的情绪变化,我则是从他们的心跳、体内激素变化情况察觉出来的。 “高登,我很欣赏你,所以想好好培养你。叫你来,是把你当作大人看。现在我正准备与你父亲谈一件大事。这件事你听听对你有好处。” 我转过视线,对克里根公爵正容说道:“是这样的。布雷西亚公爵希望联合塞维尔公爵和您,组建一个联合王国。” “联合王国?邦联制还是联邦制?”克里根公爵语气不由变得急促起来。“你是说,我仍旧可以掌握克里根公国的基本权力?” “邦联制。”我继续解释说:“克里根公国的情况有些特殊。在目前这种情况下,我毕竟得照顾塞维尔人和那些佣兵的情绪。所以殿下对克里根公国的权力会比以前少许多。” 高登插嘴问:“将我国暂时托管吗?” 我点点头,又摇摇头。“部分地区托管——那些已经被占领的地区。全部托管则不利于公爵殿下说服剩余的抵抗力量停止抵抗。” 待我说完后,克里根公爵和高登全都陷入了沉思。 半晌,克里根公爵抬头说道:“剑先生。我认为您的建议很有建设性。不过,您毕竟只是布雷西亚公爵的特使。为什么罗斯公爵没有亲自直接向我提出这个建议?” 我微微一笑。“塞维尔公爵现在并没有这种想法。殿下号召克里根人投降后,罗斯公爵会很高兴地将克里根公国瓜分掉。不过我可以保证,在时机成熟时,塞维尔公爵会与布雷西亚公爵殿下想法将会变得完全一致。殿下号召克里根人投降后,所有没有经历战斗而被占领的领土,都会交回殿下管理。不过,作为一个联合王国的公爵,殿下的采邑会大大地减少。我只能保证克里根公国未被托管的领土上,自治程度相当高。” “无论是布雷西亚、塞维尔还是克里根,都将成为联合王国的一个省。殿下将成为克里根省的第一任省长。” “省长的职务并不世袭,而是由选举产生。不过,克里根家族的继承人在克里根省的选举中,所得选票可以在基础上乘以一点二的系数。殿下觉得这样的条件怎么样?” 克里根公爵皱皱眉。“原来你所谓的建议只是布雷西亚公爵的想法,还根本没有与罗斯公爵取得共识。对了,谁将担任联合王国的第一任国王?” “自然是布雷西亚公爵了。” 克里根公爵对我的计划显然越来越失望。“我很难想象塞维尔公爵会放弃自己国主的身份,反而成为一个王国中的公爵。” 正常情况下,当然不会有人愿意放弃国主的身份成为某王国中的公爵,所以说服克里根公爵相信我所规划的蓝图似乎颇为困难。况且,所谓人微言轻,克里根公爵凭什么相信名不见经传的剑呢。 不过,克里根公爵也确实很难决断呢。如果说服国人放弃抵抗,我的承诺未必能够实现;如果不制止国人抵抗,那么当克里根公国完全被武力征服后,优惠条件自然也就失效了。 所以,我必须再加把力了。非常时期,自然应该施展非常手段。 “克里根公爵殿下,我认为,实力是实现承诺最有力的保证。我可以向您展现布雷西亚拥有实力。这样吧,您说出一个您认为最难攻克的城堡。希望明天得到这个城堡被攻陷的消息后,有助于您判断是否应该与布雷西亚公爵进行合作。” 克里根公爵的脸色变得苍白。“我知道布雷西亚公爵研制出了一些秘密武器。我也相信布雷西亚方面可以利用那些秘密武器迅速攻克我方城堡……不过,我仍旧想不出罗斯公爵有什么理由放弃自己的国主身份……” 在谈判中,如果对方的意志动摇,那么表现得越为强势,则谈判中将会取得的利益就会越大——当然,如果只是虚张声势,也有可能弄巧成拙。 我漫不经心地回答。“塞维尔公爵是否同意,不是殿下需要操心的问题。而且,攻克一个城堡并不需要使用什么秘密武器或是出动军队。这样吧,殿下干脆选出两个城堡。明天,殿下将会收到这样的消息:其中一个城堡将被格斗技所征服,而另一个城堡将会在魔法下呻吟。” 克里根公爵的额头上,沁出滴滴冷汗。“我知道了,圣骑士凯森和魔导师兰丝已经秘密潜入了克里根公国。您打算以武力强行胁迫罗斯公爵……” 克里根公爵对我的称呼用上了敬语,泄露出他的心态变化。有道是趁人病,取人命。我装出不耐烦的模样打断克里根公爵的话。“好了,别那么麻烦了。殿下请说出两个城堡吧。明天您会收到相关消息的。” 克里根公爵与高登交换着眼神。半晌,克里根公爵沉重地点点头。 “剑先生,明天我将尽力去说服克里根人放弃抵抗。可是,您如何保证将实现对我们的承诺呢?” 哈哈,大功告成! 牵过琳娜的小手,我大笑着转身离去。走出房门时,我抛下一句话。 “凯尔,向克里根公爵发个血盟之誓,对我的承诺进行担保吧……” 第七部第三十五章 第三十五章 一来,我离开巴勒市的时间并不会太长;二来,我隐约觉得,如果不对家臣下达具体的命令,他们发挥的似乎更好些。所以偕同卡特琳娜离开巴勒市的时候,我并没有通知凯尔。 小魔女在魔法方面的学习能力确实很强。空间转移属于土系四级魔法,这样一种高等级的魔法,即便是专攻土系魔法的高级魔法师或是魔导士,往往也需要几个月甚至数年的时间长能学会。可是小魔女学会这个魔法,却仅仅只花了十多分钟的时间。 待小魔女学会空间转移魔法之后,我们一同施展魔法,立即从巴勒市来到了塞维尔。 第298章 当然,由于空间转移魔法自身的特性,我们出现的地点并非是苏库市,而是离苏库市大约三十公里远的一片田野之中。 刚刚成功地施展出新学会的魔法,小魔女异常雀跃。她在田野中象云雀一般快乐地跳着、叫着,那种极有感染力的欢乐,令我也不由自主笑了起来。 小魔女自顾自地兴奋了好半天,终于发现被抛在一旁的我。她咯咯地笑着,向我扑了过来。我当仁不让地张开双臂,将可爱与妩媚和谐统一起来的绝色尤物抱在怀中。 感受怀中诱人的柔软,享受着清风拂面的舒爽感觉,心情愉快极了。忍不住向怀里的小美人吻去,品尝着甜蜜芬芳的味道。正如我所料,当这个充满激情的吻结束之后,小美人已经因为激动而浑身颤抖起来。 怀中的小美人因为异样的激情而变得浑身无力,就象一团被水浸过的面粉一样。如果不是我紧紧地抱着她,小美人或许连站都站不稳吧。所以,我索性一把将小魔女横抱在怀中。 我和小魔女就这样一直保持着这样的姿势,享受着幸福的感觉。两人之间无声的甜蜜,在旷野中淡淡地弥漫开去。 我们俩都舍不得破坏这种温馨的气氛,因而既不动,也不说话。旷野中,时间似乎静止了。碧绿的青草消失了;白色的、红色的、黄色的……五颜六色的花朵消失了;风儿掠过树枝时发出的响声消失了;最后,连清风也消失了。世界上,只剩下我和卡特琳娜深情的凝视——以及相互吹拂在对方脸上的气息。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一只美丽的蝴蝶飞了过来。它绕着琳娜和我好奇地飞着,似乎对我们的出现非常迷惑。绕了几圈之后,也许是被琳娜比花朵更为娇艳的的美貌所吸引,蝴蝶居然落在她的肩头。 不想破坏这美妙的气氛,可是我忍不住赶紧侧过头打了个大大的喷嚏。没办法,谁叫我自小就对蝴蝶特别过敏呢。 小魔女从我的怀抱中挣脱出来,冲着我一个劲地娇笑。而我,却只能一个接一个地打着喷嚏。 好不容易打完喷嚏,小魔女已经笑得喘不过气来。我一脸无辜地看着小魔女,对那只仍然在小魔女周围飞来飞去的蝴蝶恨得牙痒。可是小魔女看到我的表情,却笑得更加花枝乱颤了。 哼,一点同情心都没有。 不过,我并不打算批评琳娜。看到她那如花般的笑颜,是每个男人最大的享受。为了得到这种享受,即便暂时充当一下小丑又有什么关系呢? 旷野的风景很美,天气也很好,面前的女孩更是漂亮得一塌胡涂。不过,我来这里是为了办正事的。 五国合并,最大的障碍就是罗斯公爵。如果不搞定他,塞维尔和克里根公国根本不可能成为新王国中的一员。如果仅仅将西西王取得的玛哈亚和拉西斯占领的布里斯公国与布雷西亚合并,如何能显示出我自己的能力呢? 而搞定罗斯公爵,最大的障碍则是泰坦巨人。我对自己的拟音术极为自信。在面具的后面发出一模一样的声音,普通人应该不会怀疑。即便有人产生了怀疑,在实力的保证下,我有信心令那些不和谐的声音消失。可是泰坦巨人就不同了。虽然只是亚神种族,但多少也与神族沾边。也许,泰坦巨人能够知道铠甲后面的人到底是谁。泰坦巨人的实力相当强,况且他们又承诺过世世代代保护塞维尔公爵。所以说,泰坦巨人已经成为计划中最大的障碍。 为了我的王国,也为了可爱的蒂丝,必须完成那个计划。而完成那个计划的前提是:抢先解决泰坦巨人! “老公,你去苏库市干什么?”琳娜调皮地一笑。“将那个浣熊扔在巴勒市不管,你不心疼吗?” “你怎么知道我去苏库市,并不是为了解决蒂丝的难题?” 琳娜耸耸肩。“可是我看不出这之间有什么联系。你直接告诉我吧。” 女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而魔女则更加奇怪。琳娜刚刚见到蒂丝时就吃她的醋,以至于直到现在,琳娜仍旧坚持称蒂丝为浣熊。可是在教堂的时候,琳娜又对蒂丝非常同情。她虽然仍旧不太愿意蒂丝嫁给我,却已经不再那么坚决地反对了。 我的这个计划,如果只有我自己一个人知道,那才是最安全的。因此,我甚至不打算将这个计划告诉马迪尔或阿拉卡。不过我并不打算瞒着琳娜,而且将来也会告诉安丽丝。想到这里,我突然又想到一件事。这件事,蒂丝最终也会知道。那么,是否应该早点告诉她呢?如果不早点告诉蒂丝,结婚那天她肯定会以悲戚的表情去参加婚礼,那样的表情与结婚时应有的气氛并不和谐。不过,那种情况是计划最好的掩护吗?小不忍,则乱大谋。也许,让蒂丝暂时伤心一阵子比现在让她知道我的详细计划更好。 我直直地盯着卡特琳娜的眼睛,郑重地说道:“蒂丝仍旧会嫁给塞维尔公爵。不过,我会使用李代桃僵之策,代替塞维尔公爵与蒂丝结婚。” 琳娜呆了一会儿,突然高兴地大叫。“哇,你真聪明。爷爷以前说,虽然人类的智商并不比神族和魔族高,可是由于人类的实力远逊于神族和魔族,所以在施展阴谋诡计方面,最为擅长。” 苦笑。什么阴谋诡计啊,用计谋这个中性词不行吗? 琳娜拍着手大笑。“我知道你还是最爱我和安丽丝姐姐。建立联合王国后,安丽丝姐姐就能够成为王后了,可是那只浣熊却只能是公爵夫人。哇,你真好!” 说完,琳娜兴奋跳入我的怀中,双臂紧紧地圈着我的脖子,送给我一个热情炽热的吻。 安全过关!小魔女居然没有因为我会娶蒂丝而吃醋,反而因为什么王后、公爵夫人的差别而兴奋不已。想到这里,我不禁有些奇怪。一个国王确实可以娶许多妻子,但是却只能有一个王后。小魔女为什么不为这件事烦恼呢?是因为她特别喜欢安丽丝吗? 还没有找出这个问题的答案,小魔女又从我的怀中跳了出去。 “奇怪了,你既然想卡嚓掉罗斯,干嘛来苏库市?” “因为,我要首先解决罗斯公爵的保护者——泰坦巨人。” “对喔。神族假悻悻退出三维空间,却将泰坦巨人留下来,真卑鄙!对,干掉那些泰坦巨人……”小魔女正高兴,却似乎突然想到一件事,脸色变得失望起来。“可是,毕竟我族与神族之间在三维空间的行为有许多默契,所以我不能与泰坦巨人正面为敌啊。” 我轻轻一笑。琳娜的小脑袋里怎么尽是打打杀杀啊?收服那群泰坦巨人岂不是更好,为什么要干掉他们呢?收服泰坦巨人,只能利用他们的血盟之誓。在这方面,我倒并不需要小魔女帮忙。 与四十九名初阶幻剑士拼比格斗还好说。自从禁锢解除后,我的斗气已经成为终极圣斗气了。这样一来,我的等级便远远地超过了那些泰坦巨人。虽然自认格斗技属于骑士系,不过凭借独孤九剑那种最为高明的剑法,别说是撑过十分钟了,就算是打败那四十九名泰坦巨人,我也有信心。唯一值得担心的是,比斗中的泰坦巨人既不是四十八名,也不是五十名,而刚好是四十九名。这其中肯定有什么玄虚。 相较而言,我更为担心的则是受到四十九名精通霹雳闪电的高级魔法师围攻。虽然隐约感觉自己的魔法实力已经达到了魔导师的水平,不过凡是魔导师都能够施展出禁忌魔法。施展魔法存在着反噬的危险,而越是高级的魔法,其反噬的危险则更大。如果我胡乱施展出禁忌魔法而被反噬了,那可不是好玩的。还是以后有机会向兰丝请教一下再说吧。 “琳娜,你不必担心。我会凭自己的实力收服那些泰坦巨人为奴仆的。” “收泰坦巨人为奴仆?居然还会有这种事?”小魔女立即开心起来。“嘻嘻,居然还有这种事。神族那帮家伙总是总诩为高傲种族。真想快点看到你收服那群泰坦人为奴仆之后,神族的表情会是怎么样的。” 琳娜的表情令我愈加高兴。小魔女现在似乎越来越不把我当作魔王看待了。也许,在我被禁锢的那段日子里,她已经逐渐不把魔王当回事了吧。魔族的高傲并不逊色于神族,现在只不过是身为亚神族的泰坦人成为我的奴仆嘛。其实小魔女第一次与我相见时,也是称我为主人的。 牵起琳娜的小手。“好了,趁着时间还早,我们去收服那群泰坦巨人。等这件事办完之后,我们还得快些回巴勒市呢。” 三十公里的距离如果以郊游的速度行走,可能需要六、七个小时吧。可是施展出飞行术,我们只花了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就来到了塞维尔公爵府。 望着这座犹如城堡一般的塞维尔公爵府,我感慨良多。 上次来到这里,还是为了成为佣兵协会的副会长。被确认为副会长后,其实我们也没有商议过什么大事。象某个佣兵因为违反佣兵纪律而被处分甚至通缉之类的小事,分会已经有足够的处理权。佣兵协会的正副会长所能决定的大事,无非是佣兵团排行榜或是佣兵强者排行榜是否公正合理。这次挑战泰坦巨人,我将以挑战佣兵协会会长职务的名义进行。如果成功,将一举两得。成为佣兵协会的会长后,我会让佣兵成为一股真正能够影响大陆格局的力量。 想到这里,我提气扬声,大声喝道:“佣兵协会副会长剑,前来挑战会长一职……” 在终极圣斗气的加持之下,挑战声显得悠远绵长。相信整个公爵府内的人,只要不是聋子,都可以清清楚楚地听见我的声音。 第299章 大约过了半分钟的时间,公爵府沉重的大门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后大开。一队持戟武士沿着吊桥踏着整齐的步伐走了出来。持戟武士出来后,自动分为两排列成欢迎队列站好。 他们摆出这么大的阵势,倒令我有些意外。不过仔细想想,我随即又释然了。听乌尔里说,塞维尔自建国以来,就从来没有人以这种方式挑战过泰坦巨人。是啊,既要魔法能力达到魔导师的水平,还要格斗技达到圣骑士或影剑士的水平,那根本就是针对神的标准嘛。 好在我的运气不错,杀神剑居然与我进行了融合。虽然不知道融合是否已经成功,不过我现在的实力已经比被禁锢前更强了。泰坦巨人只会施展霹雳闪电,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魔法师。只要他们之中没有影剑士(象矮人一样,泰坦巨人也从不骑其它的动物),我至少有六成把握通过这场测试。 正在寻思的时候,门内又走出一个人。准确地说,是走出了一个泰坦巨人。 泰坦巨人的外表大致与人类相似。正如矮人比人类要矮许多一样,这个泰坦巨人比普通人类高出许多。他的身高至少有二米七。好在离这个泰坦巨人还有一定的距离,否则想要仔细观察他,我还必须仰起头才行。 因为是第一次见到泰坦巨人的缘故,我仔细地看了看这个有可能马上成为我对手的家伙。如果按人类的标准,这家伙五官显得很刚毅。他的胳膊,比卡特琳娜的腰肢还要粗。这个泰坦巨人的穿戴正如传说中的一样,他的头上戴着一顶半开放式头盔,穿着一件只护着上身要害、发出金色的光芒半身铠。他的左手,拿着一面直径大约为一米二的盾,而右手上,则握着一柄宽刃短剑——当然,是相对于泰坦巨人的体型而言。那柄宽刃短剑如果由普通人使用,自然应该被称之为双手巨剑。他体内的斗气比较强大,不过并不象兽人那样狂暴。以斗气水平看,这个泰坦巨人的实力应该属于高阶幻剑士。 我暗中希望,眼前的这名泰坦巨人是塞维尔护国战士的首领。如果这种实力的泰坦巨人再多几个,我对挑战成功的信心就不会剩下太多了。 正想着,对面的泰坦巨人嗡声嗡气地开口说话了。 “泰坦族巨力,欢迎人类勇士前来挑战!” 第七部第三十六章 第三十六章 “请挑战的勇士随我来。其他人在原地等着。” 这时候,那两排持戟武士开始以拳击胸,并发出“嗬嗬”的吼叫声。那些持戟武士全都以热切的目光注视着我,令我很不自在。那种目光虽然带有很明显的敬佩,但问题在于那种目光让我觉得,我似乎就是一名慷慨就义的烈士。 顾不上和持戟武士们计较,因为名叫巨力的泰坦巨人已经返身往里走了。 我赶紧示意卡特琳娜听话留下,然后紧紧跟上巨力。 按一般的说法,人类是最狡猾的生物。反过来想,那么别的种族肯定多少有点傻。我得想办法从巨力的口中弄点相关的情报。一对一我还真谁都不怵,可是一对四十九,况且又是战斗力极强的亚神族战士,无论多小心都不会有错。 “巨力,你的圣华语说得真不错呢。” 巨力嗡声嗡气地回答:“巨力是族长,必须学习圣华语!” 真是个好消息呢,原来巨力是族长。传说中泰坦巨人和兽人的族长都是纯粹以武力决定的。由于特殊的经历,我能够肯定兽人确实是按照这种方法评选族长的。如果关于泰坦巨人的传说无误,那么我多少可以放些心了。 我没话找话地问:“巨力族长,泰坦巨人会圣华语的多吗?” 巨力摇头的幅度很大。“不多。只有巨力和几位长老会说圣华语。不过,泰坦巨人是很聪明的。超过一半的人都听得懂圣华语。” 我暗自发笑。还聪明呢,也只不过比兽人稍稍强一点。 巨力的腿很长,动作也并不迟缓,所以走得非常快。他似乎不知礼貌为何物,只顾着埋头向前走。真倒霉,为了跟上巨力,我不得不一路小跑。 很快我们就走到泰坦巨人居住的区域。走进去之后,我发现里面比我想象的还要大。 泰坦人居住的区域,四周都是围墙,唯一与外界连接的通道,正是我刚才所通过的那道大门。说是围墙,或许并不合适。事实上,所谓的围墙是由泰坦人所居住的由花岗岩建造而成的房屋所组成。 在这个院落的中间,是一个大型的广场。广场上,零星散布着一些练习格斗需要的器械——自然,比人类所用的要大上许多。 广场的中央,有一块高出地面一米左右的平台。这块平台是圆形的,占地至少有三千平方米。平台是由大理石砌造而成。表面的白色大理石打磨得非常光滑,可以象镜子一样反射出人的影象。 在平台的四周,树立着七根黝黑的圆柱。圆柱应该是由某种金属制成,因为它们所反射的光带有金属的光泽。 在平台上面,已经整整齐齐站好了四十八名泰坦巨人。所有泰坦巨人的打扮都完全一样。好在这些泰坦巨人使用的头盔并不是全封闭式的。要不然,其他人根本就没法区分这些泰坦巨人。 在平台的周围,也稀稀落落地站着几十名泰坦巨人。如果塞维尔全部的护国战士都在这里,那么这支泰坦巨人的总人数实在也太少了。 “人类勇士,请上比武场。” 巨力不待我回答,自行向平台走去。我迟疑了一下,慢慢跟在巨力的后面踱上了平台。 走上平台之后,我立即感觉到一股奇异的能量。我不知道这些能量的性质,更不知道怎么利用。糟糕的是,那些泰坦巨人却似乎能够使用这股能量。 “人类勇士,第一场是魔法比武。你现在准备好了吗?” 看到泰坦巨人们已经按某种玄妙的阵势将我隐隐包围起来,我心中一阵不安。 乌尔里这家伙也真是的,怎么没告诉我挑战泰坦巨人时还必须在泰坦巨人的地头上应战?这下可好,天时、地利、人和,我一项都没有。 不过既来之,则安之。该怎么就怎么吧。这些泰坦巨人当中实力最低的是低阶幻剑士,而实力最高的则是巨力,里面一个圣骑士或影剑士都没有。而且,这些泰坦巨人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魔法师。他们能够施展出霹雳闪电,也许其原理和我所制作的魔法剑一样,是以斗气转换为魔法能量进行攻击的。如果真是那样,泰坦巨人们施展出霹雳闪电,应该极为迅速。 如果是别的魔法师,与泰坦巨人比试魔法只有吃亏的份。魔法与斗气相比,天生就在速度方面吃亏。最好的选择,也只是建立起结界,苦苦抵挡泰坦巨人的魔法攻击。 我施展魔法的能力虽然特殊,因而可以施展魔法与泰坦巨人进行对攻,不过,人家是四十九个人,而我却只有一个人。这么近的距离内,施展大范围攻击魔法,有误伤自己的可能。况且泰坦巨人们都拥有圣斗气,除了禁忌魔法之外,也没有其它的大范围攻击魔法可以伤害他们了。 虽然对自己的速度极为自信,不过我并不认为自己的速度比闪电还要快。凝波微步这种步法虽然神奇,但是想要躲避霹雳闪电的攻击,可能性同样不大。我可不愿意拿自己作试验。如果仅仅只被一道霹雳闪电击中还好说。问题在于如果被这种魔法击中,总会产生或长或短的麻痹期。在麻痹期间,我不成靶子成怪呢。所以说,我也同样只能建立起结界苦苦抵挡。 想到这里,我开始积聚魔力,准备建立结界。这时候,我的脑子里响起了一个幼稚的声音。 “主人,泰坦巨人只打算以纯能量进行攻击,我把这些纯能量吸收掉不是更好吗?” 虽然谈不上习以为常,但是有过相应的经验之后,这次杀神剑的突然出现并没有令我太过吃惊。 “你醒了?融合完成了吗?” “完全?!想得美,融合才完成了百分之二十二呢。好了,不多说了。主人,你授权我控制你的身体吧,因为凭你现在的反应速度还不够呢。” 杀神剑还能控制我的身体?居然还有这么一说。如果说让兰仆控制我的身体,那我还放心。可是杀神剑的智商只相当于三岁小孩,我能相信它吗? “人类勇士,你准备好吗?” 这一次,巨力的声音比刚才洪亮多了。我这才发现,自己已经发了半天呆了。 其实我又未必挡不住泰坦巨人的魔法攻击。真的要将身体的控制权交给杀神剑吗? 杀神剑的声音委屈得象个要不到糖吃的孩子。“主人,你不相信我?” 杀神剑这个住在我精神深处的房客又任性又厉害,还是让着它一点吧。反正这孩子只是任性罢了,本质又不坏。 “我才不任性呢!上次你不想杀掉影响我睡觉的臭虫,我不也乖乖地听话了?” “好了好了,怎么将身体的控制权交给你?” “嘻嘻,很容易的。将精神放松,然后将自己催眠。” 苦笑。为了秘密会见克里根公爵,我催眠了不少人。可现在马上就得催眠自己了,难道还真有报应这一说?凡是催眠主动方,意志力必然很坚定;而被动方,意志力又必须低一些才行。催眠别人还相对容易,催眠自己有那么容易吗? 管不了那么多了。为了不得罪任性的小房客,我按照杀神剑的方法进行尝试。 还别说,自己催眠自己确实有作用。很快,我的精神就完全放松了,有一种舒畅、自然的感觉。 第300章 一瞬间,我觉得自己变得很轻,似乎当清风拂过时,我能够顺着风儿飘上天空。 正在飘飘然的时候,身上似乎长出了点什么东西。 低头看去,我的左臂和右腕上,分别出现臂盾和腕盾模样的东西。 骇然。我身上怎么可能长出这种东西。虽然身体的控制权已经交给杀神剑了,但这并不意味了我对自己的身体没有感觉。事实上,我之所以极度惊讶,是因为那臂盾和腕盾与我似乎是血肉相连的。 “现在融合程度太低,我只能制作出这样的东西。如果融合程度超过百分之四十后,我便可以制作出全身铠了。” “这两面盾你用什么材料制作出来的?” “如果普通的防御盾,可以用纯能量制作。这种能够吸收能量的装置当然是用你的身体和我的身体合成的啦。” 愈加骇然。那两面看是我的身体?那我不成怪物了?! “什么怪物啊。你的老婆,就那个魔族女性,不也拥有利用身体生成铠甲的能力吗?” 想想,卡特琳娜身上的铠甲好象确实是那么回事。不过,我仍旧无法释然。听说妖精的身上也有着鳞甲,所以对于卡特琳娜身上出现鳞甲我还能够接受。但是我呢?哪有人身上可以长出盾牌的? 和杀神剑的交流被巨力生硬而又慎重的声音打断了。 “你居然拥有传说中的神器‘圣灵甲’,难怪敢向我们挑战呢。不过,如果使用者本身的能力不高,神器也无法完全发挥作用。开始吧!” 圣灵甲?兵器谱中排行第一的武器? 可惜,我没有太多的时间用来迷惑。泰坦巨人已经对我发动攻击了。 正如我所料,泰坦巨人以自身斗气催动,引发了来自天空的霹雳闪电。四十九道霹雳闪电在同一时间向我袭来。在我能够作出反应之前,左臂已经高高扬起,护住了我的头顶。由于第一波袭击全都是从高空向我的头顶袭来,因而攻击的范围相当小,左臂上的护盾已经足够挡住那些霹雳闪电了。 原本以为,这种强度的闪电袭击会造成电光四溅的效果,可是事实却根本不是这样。所有的闪电都击中了左臂上的护盾,然后化作电流流入了我的体内。如果仍旧拥有身体的控制权,想必我现的表情应该是呲牙咧嘴吧。电流进入我的身体后,虽然并没有对身体组织造成破坏,而是沿着经脉运转,进而进入丹田。但是,电流流经之处,那种酸、疼、麻、涨的感觉,并不是那么好受的。 还没来得及喘息,巨力大声用泰坦语发布了一道命令,于是泰坦巨人们改变了攻击形式。现在,霹雳闪电不再完全从天而降,而是以各种角度向我斜击——而且,还是从四面八方向我斜击。 以前总是不念咒语向别人发动魔法攻击倒不觉得什么。可是轮到自己成为受害者时,心中那种郁闷啊,还真他妈难受。根本就没有任何预兆,一道霹雳闪电就会突然从天而降。而且闪电的速度又是那么的快。每当我刚刚感觉到一道霹雳闪电向我袭来时,下一刻,霹雳闪电已经击中了我——幸好杀神剑接管了我的身体控制权,因而霹雳闪电总是击中臂盾或是腕盾。 我以为随着时间的流逝,感觉会逐渐变得麻痹。可事实并非如此。身体里每一根神经,都变得越来越敏感。酸、疼、麻、涨的感觉越来越清晰。 我以为十分钟的时间并不长,可是我又错了。现在,每一秒钟对我而言都是那么的漫长。而十分钟一共有六百秒呢! 感觉中,泰坦巨人似乎变成了强壮有力而又有些粗鲁的铁匠,而我,则变成了一颗可怜的钉子。他们粗鲁地挥舞着沉重的铁锤,一次又一次地捶击我——问题在于,钉子实在太钝了,居然总是无法钉入木板。所以,他们总是不停地捶。 神经在呻吟,灵魂在嚎叫…… 实在是太痛苦了!今天是我的灾难日吗?中午的时候被小魔女那么一闹,差点没对我造成人生阴影。我为什么这么命苦?现在又得承受这种折磨。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泰坦巨人们突然停止了那种我原本以为永远不会停止的攻击模式。他们全都停止了攻击,神情肃穆地双手抱圆,口中喃喃自语着什么。 我惊疑不定地向杀神剑提问:“那些泰坦巨人在干嘛?泰坦巨人什么时候会使用魔法了?” “按现在人类的划分,他们并非是在使用魔法。泰坦巨人只是在向泰坦之神乞求力量,以便进行最后一击。” 刚才那轮狂风暴雨式的袭击已经令我颇为胆寒了。我提心吊胆地问道:“泰坦之神?他的神力应该不如十二主神吧?十二主神的实力与魔族长老差不多,而我妻子卡特琳娜说现在她也达到了魔族长老的水平。所以,泰坦之神能够借给他们的力量应该不会很厉害吧?” 明明白白地感觉到,杀神剑轻蔑地“嗤”了一声。 “前些时候你还认为影剑士是最强的武者,可是你老婆不是说过她挡不住她外公三招吗?虽然都是神,但是能力应用的方向不同。泰坦之神的战斗力比十二主神之中的某些神还要强,你说他会有多厉害。这一击的能量,至少超过刚才所有能量的总和。” “不是吧?!”我惨嚎一声。“那还不快逃!!” “逃?干嘛要逃?加上这些能量,我与你融合的程度便可以达到百分之二十三了。” 才一个百分点就想草菅我的性命? 拔腿就想逃命,可是身体却一动不动。我这才想起,身体的控制权已经交给杀神剑了。 差点忍不住想张嘴大呼救命。不过想想,即便只是动嘴这件小事,同样也不是我所能控制的。 泰坦巨人所聚集起来的能量越来越强,我感觉自己的世界也变得越来越灰暗——实在是疼怕了。泰坦巨人刚才的攻击对我来说已经是狂风暴雨了,可是按杀神剑的说法,那却仅仅只是和风细雨。老天! 所谓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虽然我不停地祈祷泰坦巨人准备向我发动的最后一击会失败,可是,该来的最终还是来了。 以巨力为首的四十九名泰坦巨人同时大喝一声,一个直径超过一米的深红色能量球凭空出现在半空中。 我应该表现出惊栗的表情,可是杀神剑却控制我的舌头作出一种很损形象、很恶心的动作——舔了舔嘴唇——如果旁人仔细观察我的表情,大约以为那个炽热的能量球对我而言是一道美餐吧。 深红色的能量球越变越小,它的颜色也在不停地变幻。颜色先是不停地变淡,然后便是变得不太稳定,一时红,一时白,还偶尔变成黑色或者幽蓝之色。最后,当这个能量球的直径只剩下大约一厘米左右时,它的颜色变成一种纯粹的炽白。 假如不是已经将身体的控制权交给了杀神剑,此刻我大约早已大喊投降了吧。 先前的攻击,我凭借结界倒是勉强可以挡住。可是这个能量球给我的感觉却是:威力强大!非常强大!! 结界,肯定无法挡住它。虽然并不是什么真正意义上的圣骑士,不过我体内的终极圣斗气却是真实的。人们都说圣骑士、影剑士是魔法免疫者,其实那是因为终极圣斗气可以阻挡魔法对身体的伤害罢了。不仅仅是魔法,兵器、其他斗气,凭借终极圣斗气其实都可以挡住。可是此时,我却隐约感觉到,即使施展出终极圣斗气,我也未必能够挡得住这个能量球。 杀神剑幼稚的声音在我的心中响起,最初我以为它是在拍我马屁。 “主人,你真聪明……” 可是听到后半句,我差点没吐血倒地。 “终极圣斗气确实无法挡住这个球量球。” …… 第七部第三十七章 第三十七章 所有的人都神情肃穆——除了身体被杀神剑所控制的我。 虽然额头上满是汗水,虽然神情非常疲惫,不过巨力的表情却十分平静。 “我们即将施展的魔法,杀伤范围虽然小,但是它对个体的伤害甚至超过了禁忌魔法。事实上,这种魔法是泰坦巨人在神魔大战中专门针对高等魔族使用的。即便是高等魔族,如果被这个魔法击中了要害,同样是一击必杀。” 巨力的眼神很真诚。“人类勇士,你的表现已经赢得了巨力的尊敬。如果你现在立即投降,巨力可以控制这个魔法向空地处施展。” 虽然明知道不大可能,不过我还是忍不住尝试着慌忙点头。结果仍旧是令人失望的。现在的我,连点头的权力也被杀神剑给剥夺了。 于是,心如死灰。 巨力很诚挚地盯着我的眼睛,而我却在内心痛骂。这是魔法吗?!虽然借助神祗的力量施展出魔法并不至于被魔法协会所反对,可是按照人类的观点,只有四系魔法才是正统的魔法。况且,现在时间早已过了十分钟了,我凭什么还要硬扛这个连高等魔族都能够杀死的魔法? 身体根本无法作出任何动弹,却被巨力误认为我不屑于投降的提议。他突然间大喝一声。这一声,令整个塞维尔公爵府都嗡嗡作响。随着那声大喝,炽白的能量球朝我直射而来。 能量球向我袭来的时候,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形容这种感觉。这一瞬间,平台上的泰坦巨人变得象雕像一般,时间似乎静止了——虽然杀神剑控制了我身体,但是它并没有控制我的精神,所以,我仍然能够通过精神力探查那些泰坦巨人的情况。泰坦巨人们的心脏停止了跳动,也没有任何呼吸的迹象——更夸张的是,连风儿也不再吹了。 第301章 当然,说时间停滞是不恰当的,尽管世间万物似乎全都静止了下来,但是那颗能量球,仍旧固执地、缓缓地朝着我飞了过来。 按照巨力的说法,那颗能量球连高等魔族都能够杀死,将我的小命送给冥神那自然更是小菜一碟。我活得正有滋有味,怎么肯去冥神那儿作客。所以,我本人的感觉差不多可以算是惊恐无措。不过精神深处的房客却正好相反,杀神剑此刻表现出的高兴,基本上可以用兴奋来形容。这样一来,我的脑海里便形成一种“惊慌和兴奋并存,恐惧与欣喜共舞”的奇特精神状态。 在这要命的时刻,我迅速而果断地对杀神剑施展了好几种手段以便挽救自己的小命。 先是威胁,可是没等杀神剑作出反应,我马上又很自觉地换了一种方法。在现在这种心理状态下,我表现出的威胁语气,大约连一只胆小的老鼠也不可能吓跑吧。如果在其它的情况下,我或许会尝试虚张声势的手段,可惜被恐吓的对象既然是我精神深处的房客,虚张声势又能起什么作用呢? 威胁无效,接着自然是施展利诱这一手段,可是效果同样并不理想。杀神剑不太理解什么是钱的概念,也不知道权力可以带来什么好处,它甚至无视伴侣的诱惑——事实上,杀神剑对所谓的雌雄双剑之说嗤之以鼻。 最后,我实在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只好放弃尊严向杀神剑苦苦哀求。然而悲愤的语气、痛苦的心情、幻想中的泪流满面,全都无法打动杀神剑这个铁石心肠的家伙。绝望之余,我终于毫无顾忌地破口大骂杀神剑的同情心被狗吃了——结果杀神剑很有兴趣地告诉我,它虽然知道同情这个词,却一直无法理解同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它很想知道,同情并非是一种物质,为什么狗能够吃掉同情心…… 所以,我唯一所能做的,似乎只剩下听天由命了。 当能量球终于与身体接触时,我所有的意志力终于崩溃了。我下意识地发出惊天动地的惨嚎声。那种凄厉,简直可以惊天地、泣鬼神。 对于自己所表现出来的悲剧效果,我挑不出任何不满意的地方。我敢肯定,即便是最富胜名的悲剧游吟诗人,也无法表现出这样的催人泪下的悲惨效果。我简直有些不敢相信,我居然可以发出那种撕心裂肺、惨绝人寰的声音。 大约过了几秒钟吧(我希望只过了几秒钟。事实上,我非常希望这段时间越短越好),我又很无趣而且很尴尬地停止了大喊大叫的举动。 但凡人类,心灵深处都有一种对平时不敢做或是无法做的事情有一种特别的渴望。身为贵族,不顾形象地哭嚎自然是一种绝对禁忌。我原本以为,既然杀神剑控制了我的身体,我连简单的点头动作也无法作出,那么哭嚎这种行为,自然不会被别人知道。可是我万万没想到,杀神剑这个任性的家伙,居然在这要命的时刻将身体的控制权交还给我了。所以,我发出的惨嚎声,大约整个公爵府的人都听见了…… 面红耳赤中…… 脸上的颜色,应该与猪肝的颜色非常类似吧。 我清楚地感觉到,脸部烫得厉害——之所以如此的羞愧欲绝,一方面是因为我作出了那种可怕的举动。另一方面,更是因为那颗能量球根本就没有令我产生任何不适的感觉。虽然并不明白为什么没有任何痛苦的感觉,可是事实确实如此。 杀神剑这个不知礼貌为何物的家伙,每次总是神出鬼没。大体上,杀神剑应该是在我正在大喊大叫的时候将身体控制权交还给我的。可恨的是,它居然一声招呼也不打,害我出那么大一个糗。 茫然间,终于发现了一个令我心安的事实——泰坦巨人们,并没有对我不体面的行为表现出鄙视的态度。全体泰坦巨人此刻都处于一种过于震惊以至于失魂落魄的精神状态。 脸虽然仍旧红彤彤的,但感觉确实好多了。 太好了! 如果泰坦巨人们此刻以鄙夷的目光注视我,肯定会令我老羞成怒。虽然不明白泰坦巨人们为什么会表现出现在的这副表情,但这副表情中掺杂的那种敬佩,却足以令我产生一丝窃喜。泰坦巨人们当然不会因为我能够发出那种悲惨的喊叫声而敬佩,那么,他们应该是无法想象我居然能够毫发不伤地承受那颗能量球的攻击。 呵呵,想想也确实令人骄傲。连高等魔族也极为忌惮的能量球,却被我轻轻松松接下,这难道不是一种奇迹?想到这里,我便心安理得地将刚才那种破坏贵族形象的举动抛在了脑后。 下一场的比试中,泰坦巨人肯定会凭借某种阵势与我进行格斗。在他们的精神状态不佳的情况下,我肯定可以占些便宜。阿拉卡有句口头禅是“有便宜不占是傻瓜”。虽然我总是批评阿拉卡的这句口头禅太没品味,不过它确实还是有些道理的。 “巨力,我们立即进行下一场比试吧。” “啊?……”巨力失魂落魄地喃喃回应。“哦,对,应该进行下一场比试了。” 巨力看着我,欲言又止。 想拖延时间吗?我自然不肯。别说当泰坦巨人们恢复了正常的精神状态后战斗力会更强,仅仅就时间来说也不允许啊。今天我的日程安排可紧着呢,哪能让他们乱浪费呢? 如果泰坦巨人在格斗技中只是用斗气向我攻击,那么我便可以用能量吸收盾将其中的能量收为己用,所以,至少应该将左臂上的臂盾保留下来。至于武器呢?原计划是临时向泰坦巨人借用他们的武器,那样可以证明我并没有利用什么神兵利器打败他们,以便于更好地令泰坦巨人对未来的主人产生敬佩之情。可是现在,即然杀神剑已经将能量吸收盾亮了出来,那么我只能顺着这条路子继续摆酷了。 杀神剑虽然任性,不过它至少做了一件好事。在离开之前,杀神剑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关于制造能量武器的相关知识。默默学习了一遍那种奇特的技巧后,我轻叱一声。右腕的腕盾徐徐消失,手中,却逐渐出现一条发着耀眼光芒的物体。大约三秒钟后,耀眼的光芒逐渐变得柔和。出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柄与杀神剑极为相似的长剑。可惜的是,由于目前我与杀神剑的融合程度有限,所以凭能量制作出的这柄剑,其锋利程度远远比不上杀神剑本身。 察觉泰坦巨人的心志更加动摇,我大喝一声。“开始吧!” 大多数泰坦巨人面面相觑,斗志全无。我正暗自高兴,却听见巨力一声大吼。 “诸位,发挥出我们最强的实力吧。” 这种鼓动似乎并没有起太大的作用,于是巨力继续大吼。 “不战而降,只会被轻视!为了神族的荣誉,为了得到主人的重视,燃烧吧!” 燃烧?什么意思? 迷惑中,巨力以行动为我解开了迷团。 巨力的体内,斗气疯狂运转,而他的体温也迅速攀升起来。与此同时,其他四十八名泰坦巨人也学着巨力的模样运行起那种奇特的功法起来。 站在平台中央,我感觉越来越热。如果不是斗气护体,相信我的毛发肯定会被烤焦。 泰坦巨人们仍旧没有出手,不过他们的气势却攀升得越来越高。除此之外,泰坦巨人之间,开始不时出现时隐时现的电光。 这也太……太卑鄙了吧! 第二场不是只是纯粹的格斗比试吗?那种小闪电威力虽然不大,虽然并不属于四系元素魔法,但是按泰坦巨人的标准,应该仍旧属于魔法的范畴! 虽然忍不住嘀咕,不过我并没有提出疑义。因为,实力决定信心。 泰坦巨人的这种技巧,大致相当于狂暴术。只是从一双双清澈的眼神看出,他们并没有丧失任何理智。 暂时增加实力而又保持理智的方法我也会,只不过现在并不想施展。凡是类似暂时提升实力的技巧,总是以长时间的虚弱为代价的。收服泰坦巨人之后,我得马不停蹄地去克里根公国再干件重要的大事,所以不能陪着泰坦巨人发疯。 泰坦巨人们的气势终于攀升到了顶点,他们应该快要出手了。 我的心中一凛,死死盯住巨力。泰坦巨人们以七人一组,每组都有一人充当核心,而巨力所在的一组,则是七组中的枢纽。虽然并不了解泰坦巨人所施展的阵势,不过打蛇打七寸的道理我还是懂的。 “咦!……呀!……” 随着巨力一声怪叫,阵势开始发动。 所有的泰坦巨人都动了起来,而且他们是按照一种奇异的路线跑动起来。这一刹那,我的眼几乎有些发花。对手本来只应该有四十九个人,可是在巨力发动阵势后,我一下子看不清四周到底有多少泰坦巨人了——反正看起来,比四十九要多就是了。 静下心,我不再用视觉,而是利用灵觉来探察泰坦巨人的位置。 虚影纷纷幻灭。巨力,正隐藏在阵中不易于遭受攻击地方。我沉吟一声,试图以速度击破泰坦巨人们的合围阵形。 可惜我错了。虽然速度远远高于泰坦巨人们,可是他们的阵势实在是非常玄妙。泰坦巨人们用他们的短剑纷纷向我攻击,或刺或劈,令我总是遭受三柄以上的短剑同时攻击。我的反应及速度已经快得无法想象了,可是在泰坦巨人们海潮般的攻击下,我仍旧有手忙脚乱的感觉。 离巨力越近,这种压力便越大。当我强行冲到离巨力五米左右的距离时,攻击强度已经达到同时有五柄短剑向我攻击。如果这种情况继续保持下去,当我冲到能够对巨力发动攻击的距离时,应该必须承受七柄短剑的同时攻击了。 第302章 泰坦巨人们一击便走,而我却不得不不停地阻止对方的短剑与我的身体进行过于亲密的接触。在这种情况下,独孤九剑无法发挥作用,因为在敌我均高速运动的时候,我无法保证能够同时击伤周围的敌人——如果漏掉一个,我可能会挨上一击。我不想冒这个险,因为泰坦巨人们以力大无穷而闻名——而且在兵器交击的过程中,我早已确认了这一传说的真实性。 尝试着远离巨力。这时,我得到另一个对我不利的结论。在泰坦巨人的阵势中,向外移动,就象在淤泥中行走一样不顺畅。 前进,还是后退? 离巨力的距离越近,对方的攻击会越来越猛烈;往相反的方向移动,同样相当困难。 在一个非常狭小的圈子里,我以极高的速度不停地游走,同时,也迅速地进行着思考。 突然间,我的脑海中灵光一现。 我真傻,收服泰坦巨人只需要在他们的阵势中坚持十分钟就可以了。干嘛非要尝试击败泰坦巨人呢? 于是,不动如山! 没想到效果出奇地好。当我一动不动的时候,泰坦巨人们反而无法有效地对我发动攻击了。 当他们向我发动攻击时,我可以很清楚地发现泰坦巨人们露出的破绽。为了安全起见,我只是试探性地对泰坦巨人们露出的破绽刺去。结果那些泰坦巨人纷纷骇然躲避。 如果不是因为过于保守,刚才应该至少已经有三名泰坦巨人受伤倒地了。不过,即便是这样,泰坦巨人也没有讨到好。那三名泰坦巨人两人手腕受伤,一人大腿受伤。虽然伤势并重,不过一边流血一边高速奔跑,我不知道他们还能坚持多久。 哈哈,泰坦巨人的阵势不外如是。 别说利用十分钟的时限取巧,即便真的必须与泰坦巨人分出胜负,相信最后的胜利者仍旧是我。 当我静止不动之后,泰坦巨人如果向我攻击,那么他们的破绽就会显露无疑。在独孤九剑这种神奇的剑法面前,没有破绽也可以制造出破绽来,有破绽那还逃得掉吗?如果泰坦巨人只是围着我高速奔跑,他们又能坚持多长时间呢?如果他们没有施展那种激发战斗力的功法,或许跑个几天几夜也不会累。不过狂化术通常只能持续半个小时,相信泰坦巨人的特殊功法也不会持续太长时间。只要泰坦巨人们累了,我便可以轻易取得胜利。 想到这里,我微微一笑。 我静静地站立着,而四十九名泰坦巨人则围着我飞奔。时间,就在这静态与动态的的奇妙平衡中,一分一秒地流逝着。 如果不是因为有三名泰坦巨人受了伤,这种奇妙的平衡应该至少可以维持到十分钟的结束。 可是,八分钟过后,三名伤者的心跳已经远远超过了他们的同伙。对于这一点,我和那三名伤者自然清楚,而巨力同样也明白。因为他担忧的眼神,一直追踪着那三名受伤的泰坦巨人。 巨力的大吼声打破了奇妙的平衡关系。吼声未落,泰坦巨人们已经向我发起了最为猛烈的攻击。 所谓棋高一筹,缚手缚脚。就个体而言,我的实力比泰坦巨人们高出不止一筹。当泰坦巨人向我主动发动攻击的时刻,我抓住了他们阵势中转瞬即逝的破绽发动了反击。 将终极圣斗气完全激发,时间似乎再一次停止了。不过这一次,感觉却与上一次大大地不同。这一次,一种掌握全局的激情在我的内心荡漾着,蔓延至全身,似乎每个毛孔都共同感受到那种兴奋和愉快。不到一秒的短暂瞬间,我出了四十九剑,然后将武器徐徐收回体内。随后,我听到了噼里啪啦兵器落地的美妙声音。 四十九名泰坦巨人,腕部全都被我刺伤。虽然伤口本身只能算是轻微伤。可是此刻,每个泰坦巨人都不得不承受体内终极圣斗气的肆虐——低等级的斗气,无法抵挡也无法在短时间内消灭体内的高等级破坏性斗气。 虽然短剑几乎是同时掉落的,但我仍旧清楚地知道,掉落在地上的短剑其实只有四十八柄。缓缓回过头,我看了巨力一眼。 不知道是确实支持不住了还是因为我的眼神不善,巨力的手一松,最后一柄短剑也如我所愿掉在了大理石平台上。 没想到,被我认定与兽人相似的巨力,居然能够表现出那么丰富多彩的表情。 在巨力如同岩石雕刻的脸上,有羞愧,有震惊,有痛苦,也有决然。 身高两米七的巨人缓缓向我伏下之后,不仅是平台上其余四十八名泰坦巨人也同样伏下,平台下所有的泰坦巨人也生硬却又坚定的低下了他们总是习惯于高昂的头颅。 实在太令人兴奋了。一群泰坦巨人,至少超过一百名可以战斗的泰坦巨人奉我为主!而且,至少以格斗而论,我是完全凭自己的能力收服了他们! 不谈这支泰坦族的整体实力,仅仅就与我交手的四十九名泰坦巨人来说,这已经是一种怎样的实力啊! 任何一名通过成年考验的泰坦巨人,其实力都至少在幻剑士的水平(虽然最高也只是幻剑士水平)。巨力口中所谓的“燃烧”,与狂化术相似。虽然战斗力提升的倍数似乎略逊于狂化术,却可以保持施术人的神志清醒,总体而言比狂化术还要厉害。除去这种特殊能力外,泰坦巨人们的阵势也很实用。在我的感觉中,他们七个人组成一个阵势后,每个人的战斗力都相当于提升了三倍。待四十九个人组成七个小阵,七个小阵又组成一个大阵后,每个人的战斗力也就相当于提升了九倍。也就是说,这四十九名泰坦巨人可以发挥四百四十一个幻剑士的战斗力。 四百四十一个幻剑士!!! 我想象不出这样的战斗力出现在战场之时,会有什么样的军队能够对之进行稍稍的阻挡! 为了掩饰心中的激动和喜悦,我背负双手,仰首望天。 第七部第三十八章 第三十八章 虽然来苏库市的目的本来就是收服泰坦巨人,不过我并没有想到,泰坦巨人的战斗力居然强横到如此的地步。更没想到的是,我的实力,同样远远超出了自己原先的估计。解除禁锢后,我知道比以前更强,因为体内的斗气发生了质的变化。可是我并没有想到,自己居然可以与四百九十一名幻剑士相抗衡,甚至打败他们。 塞维尔护国战士自古以来就威名远播,果然名不虚传。没有完全弄清对手的实力就上前挑战,确实太过冒失。也许,长期被禁锢,一旦恢复甚至比以往更提升了实力,那股兴奋之情完全无法压抑吧。 大量正确的情报再加上冷静的分析,才能确保正确的判断。我没有弄清泰坦巨人真正的实力,临时升起的挑战念头更谈不上深谋远虑——事实上,根本就是重新拥有实力后的一种原始冲动。幸运的是,我竟然成功了。 亚神族的一支,现在正诚惶诚恐地向我行着大礼。当我望着天空傻笑的时候,他们全都虔诚地匍匐在地,一动也不动。 兴奋的心情,好一会儿才平复下来。 计划的第一环已经顺利完成了,该进行下一步了。 “巨力,你们起来吧。” 泰坦巨人们恭顺地起身。他们那种低眉顺眼的模样让我很不习惯。泰坦巨人是生活在神界的生物,这一支虽然在人界生活,可他们到底属于亚神族啊。虽然迫于血盟之誓,这些泰坦巨人确实应该臣服于我,可是他们脸上那种神族应有的骄傲哪儿去了? 一时间我想不出答案,也就懒得想了。 “现在我要离开,你们暂时仍然住在这里。巨力,你等会儿去佣兵协会发一个通告,就说新任佣兵协会会长要求排行榜前一百名的佣兵团,半个月后来苏库市参加会议。强调一点,这是佣兵大会,缺席者责任自负。” 巨力嗡声嗡气地答应了,犹豫了一会儿,他又接着说道:“主人,神魔大战后期,我族曾从魔族手中抢夺了一件非常棒的兵器。当时的族长对这件兵器非常喜爱,可是由于神族不允许任何人将魔族兵器带入神界,所以我族被迫留在人间生活。” “这件兵器虽然没什么名气,可是它的威力并不比神器逊色。不过,由于这件兵器的尺寸对我族来说太小,所以我们从来不曾使用过它。现在我想将这件兵器献给主人,希望主人笑纳。” 按道理说,我既然有了杀神剑,哪还看得上其它的武器?不过杀神剑现在正在弄什么融合,我没办法用。能量剑使用起来虽然顺手,却并不锋利。也好,看看再说。 在我的默许下,巨力指挥一名泰坦巨人向最大的一间石屋跑去。不一会儿,那名泰坦巨人捧着一件奇怪的兵器回来了。 我好奇地接过这件兵器,终于明白巨力啰里啰嗦了半天干嘛不说是件什么兵器。因为,这件兵器确实不好说到底是什么。它肯定不是剑或枪,也不是刀或者斧。不过,如果硬要从那四种最为常见的兵器中为它挑选一个近亲,那么我只能说,这件奇怪的兵器更象斧一些——兵器表面有许多突出的尖锐突刺,与兽人以及草原边缘族人使用的狼牙棒有些相似。 在布雷西亚的时候,我向兰仆学习许多冶炼的知识,因而很轻松地判断出这件兵器的主要材料是由玄铁制成。从打造工艺看,那种复杂的结构、流畅的外形以及那些如同猛兽利齿的尖锐突刺,无不证明这件魔法兵器的创造者是一名宗师级铁匠。 随手将这件兵器挥舞了几下,结果这件兵器便发出了令人不安的异啸声。 第303章 由此,我对这件兵器得出这样的结论:恐怖而诡异的杀人利器。 兵器好倒是好,只是在战场上挥舞这么可怕的奇门兵器,会不会影响我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骑士形象呢? 家臣中的武将都有我送给他们的魔法剑,只有拉库里在玛哈亚峡谷一役中把武器给弄丢了。虽然后来人家将拉库里送回来,可是魔法剑却再也找不到了。可能要么是真的丢失了,要么就是被哪个小兵或是将领偷偷藏了起来。将这件兵器送给拉库里?凯森肯定会眼红,他对兵器的看重程度甚至超过了美人。再说,凯森又是一个没多少骑士风度的家伙,弄不好凯森或许会施展各种明抢暗夺的手段从拉库里手里将这件兵器弄走呢。 我的兵器制造水平未必比这件武器的创造者逊色。干脆,将它改造成魔法兵器算了。圣骑士对魔法免疫,他发挥不了魔法武器的优势。应该不会抢夺并不适合自己的兵器吧? 想到这里,我紧紧握住这件兵器,催动终极圣斗气注入其中。不一会儿,兵器被一层刺眼的血红色光芒所笼罩。待光芒消失后,兵器上开始散发着淡淡的土系魔法波动。改造后,兵器表面出现的纹理看似天然形成,事实上,那些奇妙的纹理却构成了一个与嗜血术相关的魔法阵。 想了想,我神神秘秘地对巨力耳语:“这件兵器有名字吗?” 巨力摇摇头。“我们甚至连这是件什么兵器也弄不清。” 我满意地点点头。“很好。现在它有名字了,就叫噬天斧!还有,既然噬天斧没有名气,而且我对这件兵器进行了改造,那么我便算是它的创造者吧。” 巨力很诧异地看着我,似乎听不明白我在说什么。 没想到泰坦人的思维也这么正经,真不好玩。如果这些泰坦人实力不变,却又拥有阿拉卡的思维特点就好了。 这很稀奇吗?人都是有虚荣心的,反正也没人知道噬天斧的创造者是谁,而且它将会因为我的原因而扬名天下,让改造者拥有创造者的名声也不算过分吧? 将阿呆从魔界召唤出来,命令它将噬天斧衔着带回魔界藏好。 “好了,我现在有事暂时离开。佣兵大会开始的时候再见。” 打完招呼,我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一路上,塞维尔公爵府里的侍卫和仆从以惊奇盯着我,看来并不明白我为什么能够完好不缺地离开。 来到公爵府外,卡特琳娜正毫不顾忌淑女形象地坐在草地上,一根一根地拔草。在她的四周,已经有很多无辜的青草因为小魔女的任性而失去了继续生长的机会。 卡特琳娜拔起青草后,气哼哼地将之扯断。与此同时,她还不停地嘟哝。 “死兰特,自己去玩……不理人家……死兰特……还不求饶……” 人类的联想力是一种非常宝贵的财富。不过当我将那些可怜的青草想象着我的头发时,头皮便禁不住一阵发麻。小魔女看来快要发飙了,再不好好地安抚她,那就不仅仅是胳膊被拧的问题了。胳膊被拧,即使被拧青也可以很快恢复。头发要是被拔掉了,我可没把握让它再长出来。 心惊胆颤地一溜烟跑在卡特琳娜的面前,在她发飙之前,我赶紧先下手为强,将她牢牢地禁锢在自己强壮的臂膀之中。正如我预料的一样,小魔女白玉般的脸庞迅速染上一层红晕。她害羞地躲避着我的眼神,却用小拳头轻捶我的胸口,似乎想要娇嗲一下。 宜将余勇追穷寇。现在一定要趁胜追击,以便让小魔女忘掉刚才的不满。按照亲吻小魔女的特定的三步曲,额头、眼睑、红唇,一处都不能少。于是,小魔女再次全身发热,连站都站不稳了。 轻轻抱起迷迷糊糊的绝色尤物,不禁感慨。如果小魔女不是那么有暴力倾向,那就更完美了。 不过,今天的事务安排非常紧密,我没什么时间进行感慨。 施展出空间转移,与卡特琳娜一起出现在巴勒市附近。 怀里的小美人被四级魔法所产生的强烈魔法波动惊醒了。她虽然恢复了神志,却仍旧赖在我的怀中不肯自己走路。小魔女抱着我的脖子,娇慵地提问。 “这是哪里啊?” “巴勒市附近。” “一下子从巴勒市跑到苏库市,一下子又从苏库市跑回到巴勒市。兰特,你到底在捣什么鬼?” “你知道我去苏库市的目的吗?” “当然是收服那群泰坦人啊。你向泰坦人挑战的时候,我不是在你身边吗?” “那你猜我成功没有。” 卡特琳娜展颜一笑,突然偷袭我的嘴唇。“那还用说!我老公是谁啊。” 被卡特琳娜偷袭后,产生的后果是:我的下腹一阵滚烫。这个小魔女!可惜我还有正事要办,要不然我可不管那么多。反正是她自己惹的祸,我就以天为被,以地为床,立即将她就地正法! 努力地装出生气的模样哼了一声,试图表现出对小魔女偷袭的不满。可是卡特琳娜根本不怕,她又亲了我一下。我只好讨饶。 “别闹了,小美人。我还有正经事要办呢。” 卡特琳娜不依地摇着我的脖子。“我不干,你又想扔下我。我不嘛,不嘛……” 体内的欲火越烧越旺,我简直有些吃不消了。小魔女如果再娇嗲几下,搞不好今天我真的无法办正事了。 “这件事我不会扔下你,我们一起去办。”为了阻止小魔女继续施展诱惑,我板着脸宣布。“别闹了。要不然,大刑伺候!” 什么叫引火烧身,我刚才的举动就是!小魔女听到我的威胁,不惊反喜。她媚眼一送。“用什么刑具?大棍吗?” 坏事了,小魔女挑逗的语言令我马上产生了反应——而且反应还挺激烈,下体涨得甚至有些痛起来。在残余理智的指导下,我对自己的舌头咬了一口,结果差点痛苦地叫出声来。神情恍惚之下力道没有掌握好,结果连舌尖都咬破了。 苦笑。 “别闹了,先让你看一件武器。”一边说,一边将阿呆从魔界中召唤出来。显然将阿呆召唤出来前,它正在睡觉。阿呆睡眼朦胧地看着我,口中却根本没有噬天斧。它迷惑地看着我,不停地打着哈欠。我笑骂一声。 “懒家伙,去把我刚才给你的东西找出来。等会儿我再召唤你出来。” 等了几分钟后,再次将阿呆召唤出来。这回,阿呆的口中总算衔着噬天斧。 卡特琳娜惊讶地噫了一声,伸手从阿呆的口中取过兵器。她拿着噬天斧仔细地研究了半天,讶然道:“这件兵器,似乎有魔族的气息呢。” 我赶紧将噬天斧拿到手中并且严正申明:“这件兵器叫做噬天斧,它的最终制作者是你的老公!” 将噬天斧交给阿呆衔着,交待它将这件兵器交给拉库里。阿呆认识拉库里,拉库里也认识阿呆。当拉库里接到这件兵器后,自然知道是我交给他的,别人可抢不了我的功劳。 看到小魔女仍旧有些将信将疑,我赶紧宣布:“走吧,我们一起去干掉罗斯公爵。” “干掉罗斯公爵?”卡特琳娜的语气先是有些不确定,接着又变得兴奋起来。“现在吗?太好了!” 没等我反应过来,卡特琳娜已经从我的怀里跳了出去。看到她那么卖力,于是我施展出漂浮术,准备偷一下懒。卡特琳娜发现了我的企图,却仅仅只是嫣然一笑。她迅速地诵读了飞行术的咒语,然后乐颠颠地拉着我朝着目标飞去。 这种感觉其实挺舒服的——如果卡特琳娜选择的方向没错的话。 无声地一笑,轻弹琳娜那吹弹可破的小脸。琳娜回过头,以眼神表达出她的不解。 “方向错了。” “还是错了,向东再偏两度。” “向东,向东,不是向西!” “你干嘛用这种眼神看着我?你确实又把方向弄错了嘛。” “喂,喂,你可千万不能放手!现在离地面至少有三百米呢……啊!救命!救命啊!” …… 第七部第三十九章 第三十九章 近一个月来大部分的时间里,蒂丝.罗德曼都在发呆。 她只是在发呆。 一个月前,亚斯伯爵突然告诉蒂丝,她必须嫁给塞维尔公爵以谋求罗德曼家族最大利益。那时,蒂丝幽怨的表情令亚蒂伯爵犹豫,令她的两个哥哥不安,甚至被大家公认为铁石心肠的斌也产生了一种被人们称之为怜惜的表情。 对于这样的变化,罗德曼家几个地位最高的知情人对其中的原因心知肚明:一个月前,在那场半途而废的婚礼上,蒂丝心爱的人抛下她无情地离开了。 自那以后,蒂丝就再也没有离开过她的那间套房。 作为兄长,乌尔里和亚瑟是那么地疼爱他们漂亮活泼的小妹,可是他们对现在这种情况却毫无办法。最初,他们俩曾经尝试去蒂丝的房间与她聊天,希望能够让蒂丝重新恢复以前那种乐天派的性格。兄弟俩迫切地希望看到妹妹的脸上能够重现往常惯有的笑容,哪怕是那种狡黠的、往往会令亚瑟吃很大苦头的顽皮笑容。亚瑟甚至暗自发誓说,泰坦之神在上,只求蒂丝笑一笑,哪怕以后每天都被蒂丝捉弄也无所谓。 兄弟俩努力地、笨拙地讲述着各种笑话。蒂丝却仅仅只是安静地坐着,不说话,也不笑。 两人为蒂丝带去她最喜欢的甜点。他们将甜点放在桌子上,以为第二天来的时候甜点会消失不见。可是第二天再来的时候,他们却发现甜点仍旧原封不动地待在原来的位置。 第304章 于是他们又带来新鲜的甜点,并且以央求蒂丝尝一尝。可是令兄弟俩心痛的是,蒂丝吃甜点时却让他们产生了咀嚼石蜡的联想。 于是,兄弟俩彻底绝望了。 在这段时期,亚瑟获得了“恐怖骑士”的绰号。 虽然罗斯公爵与克里根公爵达成了停战协议。可是克里根公国里,仍旧有许多反抗军在暗处活动。亚瑟便率领着自己为数不多的几名扈从出击,四处袭击传闻有反抗军活动的村庄。这类藏身于村庄里的反抗军人数往往并不多。如果大军来袭,他们便会躲进田野。如果敌人较少,他们才会迎战。可是这些小股反抗军却无一例外地体验了亚瑟.罗德曼那令人恐惧的凶狠攻击。 原本,“恐怖骑士”这一绰号只在克里根人的某些小团体里暗中流行。可是后来,塞维尔人也逐渐从俘虏的口中听说了这样的称号并且认同了这个绰号。虽然罗德曼家的贵族们对这一绰号表示了强烈的反对,可是很多克里根人和塞维尔人仍旧坚持亚瑟应该配上这样的绰号。最有力的证据是:亚瑟在战场上总是穿着黑色的铠甲,披着黑色的天鹅绒披风。 传说,黑色的铠甲是死灵骑士的最爱,所以贵族们很少穿黑色的铠甲。人们总是将黑色与邪恶、死亡联系起来。在童话故事中,穿黑色铠甲的骑士通常都扮演好人的敌手,邪恶的首领之类的角色。 乌尔里为了每天都去陪一陪蒂丝(虽然似乎并没有什么效果),因而并没有离开巴勒市。然而即使没有走上战场,乌尔里同样也获得了新的绰号。 原本有避战骑士之称的乌尔里,现在则被人们称为“搦战骑士”。在短短不到三十天的时间里,乌尔里就挑起了五场决斗。而所有的决斗,全都不是因为什么神圣不得了的原因引起的。因为意见不合而爆发的决斗,对目前的乌尔里来说,已经算是非常有理性了。事实上,有四场决斗仅仅只是因为无意的身体接触或是一个并没有特别意义的眼神。尽管塞维尔民风尚武好斗,然而这种程度的好斗,仍旧令大多数贵族更加宁愿与乌尔里至少保持五十米的距离。自塞维尔建国以来,一年里决斗次数最高的纪录为十二次。很多人都相信,乌尔里将打破这个纪录——只要他没在决斗中死去。 无论兄弟俩多么生气,诅咒也好,痛骂也好,袭击反抗军的村庄或是惹事生非向他人挑战也好,都不能令蒂丝开心起来,也无法改变这样一个事实:两个小时之后,他们最疼爱的妹妹即将嫁给罗斯公爵——而这,正是蒂丝痛苦的根源。 乌尔里和亚瑟在这段时期,情绪异常波动。然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蒂丝却心如止水。 此刻,蒂丝正平静地任由侍女们为她穿上嫁衣——上一次,蒂丝穿婚纱的过程中一直哭个不停,以至于侍女们花费了比正常情况下多出一倍的时间才弄好。 当侍女们为蒂丝摆弄发型的时候,亚瑟忍不住偷偷溜进了化妆室。按照惯例,这种时候男人不应该进入新娘的化妆室。可是侍女们被亚瑟那种悲痛欲绝的眼神融化,互视交流了一下眼神,她们终于没有忍心将亚瑟强行驱逐出去。毕竟亚瑟的身份有些特殊,他是蒂丝的双胞胎哥哥。 亚瑟默默地在角落里看着侍女们忙碌着。蒂丝打扮之后确实更加漂亮了。新娘本该将一生之中最美丽的时刻与心爱的人共享,可是蒂丝的这种美丽,从某种角度来说却是一种悲剧:美丽的新娘要嫁人,新郎却不是心仪的对象。 从镜子里看到妹妹漂亮而没有表情的面孔,亚瑟开始有些恍惚地回忆过去的事。 他十四岁之后便离开罗德曼家的领地,去塞维尔公国的首都求学。虽然这是亚斯伯爵的要求,不过亚瑟本人确实也很乐意离开。他始终弄不明白,蒂丝只比他晚出生半个小时,为什么看起来却象比他小好几岁。在人生最初的十四年里,亚瑟一直认为自己的双胞胎妹妹是上天派来专门折磨他的。 那时候,蒂丝很少穿长裙和舞鞋。事实上,蒂丝十四岁的生日宴会上,她穿上贵族小姐们正规的服装参加宴会。那副打扮令所有来参加宴会的贵族都产生了惊艳的感觉。那天,亚瑟的生日礼物是一套名贵的铠甲,这是亚瑟盼望了七年的生日礼物。可是不到一年的时间,亚瑟便惊觉自己上当了——亚瑟正处于发育期,身形越来越大,可是铠甲却不会跟着成长。于是,那套铠甲便被蒂丝名正言顺地强行霸占。 在比兹堡,蒂丝大多数时候都穿着皮制的裤裙,穿男式的衬衫。她阅读有关农作物栽培、裁判各类纠纷以及作战的相关书籍。有的时候,蒂丝会与亚斯伯爵的家臣讨论养猪、养马的话题。照例,这类事女孩子是不应该知道的,更何况进行讨论呢。当亚斯伯爵离开比兹堡的时候,蒂丝就会偷偷穿上那套铠甲。她代替父亲巡行领地,以及发布各项行政命令。有时候,亚瑟甚至会产生这样的错觉:父亲不会将采邑交给自己或是乌尔里,而是交给蒂丝——当然,如果蒂丝不是那么淘气的话。 所有的人都认为蒂丝太淘气了,比男孩子都淘气。 亚斯伯爵总是称呼蒂丝为“淘气鬼”。有时候是带着那种溺爱的、慢吞吞的温柔语调。有时候,亚斯伯爵会装出生气的样子用大吼的方式喊出“淘气鬼”这个词。不过所有人都知道亚斯伯爵对蒂丝是不会真正生气的,蒂丝知道得更清楚。亚斯伯爵很少大吼,然而他生气得以至于大吼大叫的时候,如果被责骂的对象是乌尔里或是亚瑟,他们总是恭顺而且有些内疚地承受那种狂风暴雨。蒂丝却不同,当父亲对她大吼“淘气鬼”并且开始准备责骂时,蒂丝总是对着父亲做个鬼脸,然后以跌断脖子的速度逃掉。 亚瑟总是觉得妹妹不象个女孩子,而且总是显得太小了。亚瑟甚至偷偷向泰坦之神祈祷,让蒂丝快些长大。可是现在蒂丝的表情看起来成熟了,亚瑟却后悔得恨不得咬断自己的舌头:蒂丝现在似乎与小姨戴娜的年纪差不多——甚至还要大。 这一次,为蒂丝打扮的侍女们所花的时间比正常时间更短。有时候,新娘会对自己的形象表达不满,因而反复要求侍女进行调整。可是在整个过程中,蒂丝却没有发表过任何意见。 打扮完毕后,蒂丝转过身准备进入新娘的休息室。这时,她看见了亚瑟。 似乎没有预料到新娘化妆室里居然会出现男性,蒂丝呆了一呆。这时,她的表情仍旧象过去一个月一样平静,但是长时间地凝视着亚瑟,却泄露了她内心情绪的波动。 蒂丝的嘴唇微微动了动,可是并没有说话。 这时,侍女们知趣地纷纷离开了。 亚瑟发现了这巨大而且令人惊喜的变化,他欣喜地迎上去捉起蒂丝的手。 “妹妹……” 好长时间,亚瑟都只是低头凝视着她。亚瑟突然觉得胸口有些发紧:他是个傻瓜!如果以前不知道,那么现在他知道了。 亚瑟再度开口时,声音急促而且暗哑。 “对不起。我们都不知道事情会变成这样。我们大家都爱你,你知道的,父亲比任何人都爱你……他并不知道你已经有心仪的对象了……” 蒂丝的脉膊开始加速。 亚瑟猜不出蒂丝的情绪变化是因为听到亚瑟说大家都爱她,还是因为亚瑟无意间提及了一直被禁忌的话题——蒂丝心仪的对象。 蒂丝深深吸了口气,突然用力地将亚瑟抱住。亚瑟微微瑟缩了一下,他有些内疚。当初得知罗德曼家将出现一名国公夫人的时候,他居然为之雀跃。历史上,塞维尔公爵通常总是迎娶其他公国的郡主。一千多年来,塞维尔历任公爵迎娶本国贵族小姐仅仅只有三例。 突然间,亚瑟以为蒂丝哭了,可是她并没有。亚瑟很担心。他和蒂丝是双胞胎兄妹,他们之间有着一种常人无法理解的潜意识感应。刚才,亚瑟确实感应到蒂丝的心情,那是一种悲痛得想要哭的感觉。 “今天你是新娘,千万不要哭,那样不吉利……”亚瑟的语音好象飞驰的马车撞上了城墙一下,突然间生硬地止住了。“算了!你想哭就哭吧。” 蒂丝将自己的脸紧紧地贴在亚瑟散发着温暖的胸膛,将自己的下唇紧紧地咬住。 亚瑟叹口气,将拥抱的力度稍稍加大了一点。他知道蒂丝只是强行忍住了哭泣的欲望。事实上,亚瑟现在也想哭。 亚瑟以为蒂丝不会再开口说话,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我也爱你们,爱你们每一个人。可是这段时间,父亲为什么没来看我?” 蒂丝的语气好象是在抱怨,然而这种抱怨却令亚瑟欣喜不已。无论怎么说,充满生气的抱怨总比令人窒息的平静要好得多。 “你今天看起来比前些时间好很多。” “昨天斌先生开导过我。他告诉我了一个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亚瑟没有继续就这个话题说下去,而是回答蒂丝刚才提出的问题。 “因为这段时间里,塞维尔出大事了。你知道的,父亲是塞维尔护国大将军,前一段时间他回国去处理那件事了。” “什么事?” 事情很简单,可是亚瑟很犹豫是否应该对蒂丝说实话。 …… “是这样的,护国战士被某个人击败了。现在我国的护国战士成了某个人的奴仆。” 蒂丝的脸上显出一抹讶然。“这根本不可能!” 身为塞维尔人,亚瑟最初听到这个消息时反应比蒂丝还要激烈,因而并没有因为蒂丝的质疑而生气。 第305章 亚瑟愁眉苦脸地说道:“我没骗你。那个消息确实是真的。不过那个人后来允许泰坦战士仍旧担任我国的护国战士。” 蒂丝突然感觉到了点什么,她的语气有些急促。“那个人是谁?” 亚瑟以沉默相对。不过蒂丝从他为难的表情中,猜出了亚瑟所知道的答案。为此,蒂丝更加难过了。那天,他的未婚妻提出要帮助她,可是他却拒绝了。现在蒂丝知道他自己也有着令人难以想象的惊人实力,于是更加伤心了。 为什么国家利益一定要高于个人利益呢? 沉默了半天之后,蒂丝转移了话题。 “父亲和哥哥呢?他们为什么没来?” “我以为你知道的,今天在婚礼前,他们都不适宜见你。” “哦,是的,我想起来了。”蒂丝若有所思。“那么今天我和他们就没办法好好分别了。” “谈什么分别啊。”亚瑟强笑道。“你是嫁给本国的公爵,又不是嫁到很远的地方。我们随时都可以去看你的。” 蒂丝看了亚瑟一眼。让亚瑟不满的,那个眼神表达出他什么都不懂的意思。 蒂丝开始逐渐恢复正常是件好事。可是要命的是,亚瑟觉得自己的头又开始疼起来。 当亚瑟正准备说些什么时,他突然被一种粗暴的力量强行扯得一个趔趄。亚瑟又惊又怒,回过神时却发现,突然出现的他和蒂丝之间的,居然是罗斯公爵。 这个全身被包裹在名贵铠甲里的公爵,原本正怒气冲冲地盯着他。可是罗斯公爵认出了他的身份,因而有些不好意思。 罗斯公爵以他惯有的大嗓门嚷嚷着表示道歉。“不好意思,原来是我的小舅子。我弄错了。” 亚瑟原本有些鄙视罗斯公爵。因为罗斯公爵听到护国战士成为那个人的奴仆后,听到自己佣兵协会会长的位置被夺走的消息,居然在大发了一通雷霆后,把自己关在房子里,不允许任何人进去。罗斯公爵这种任性的行为一直持续了将近一个月。在这段时间里,谁也没办法见到他,更谈不上向他报告国家大事。 可是现大,亚瑟对罗斯公爵多少产生了敬佩的感觉。他穿着这么沉重的全身铠甲,动作却这么的利落——甚至在行动时根本没发出任何声音。 尽管佩服罗斯公爵身为武者的实力,不过亚瑟仍旧无法对他产生太大的好感。亚瑟只是淡淡地鞠了个躬,就不再说话了。 面具的后面,仿佛有一丝笑意,不过亚瑟并不敢确定。 “亚瑟,出去吧。我有事想要与蒂丝说一下。” “可是,这与规矩不符。” “什么不符!”罗斯公爵的大嗓门开始折磨亚瑟的耳膜。“你不应该出现在新娘化妆室,可是现在呢?!” “出去吧。”罗斯公爵的语气中隐隐着笑意,而他的话中,有一股诱惑的味道,就象是给小舅子发红包以便甩开这个麻烦似的。“如果你现在出去,我可以给你们罗德曼家加封一块男爵采邑。” 作为一个贵族,亚瑟不知道应该如何拒绝一个上位者的要求。他只得困惑地离开了。 待亚瑟离开后,全身铠甲转了个方向面对蒂丝。从铠甲的里面发出烦恼的唠叨声。 “穿这个铠甲可真不方便……” 话的后半句突然截止。 “天啊,你可真美。虽然你的脸上根本就没有任何表情。可是毫无疑问,你的脸形,胸部的曲线,腰肢的玲珑……” 这句话仍然没有说完。罗斯公爵似乎有些尴尬,他自我解嘲似地解释。 “等会儿你即将成为我的妻子,所以我太高兴了。” 罗斯公爵的眼睛令蒂丝产生一种奇妙的感觉,看着那双眼睛,蒂丝似乎有些迷惑。可是很快,蒂丝又将自己的情绪隐藏在冰冷的表情之下。 罗斯公爵觉得腰部以下涌起一股无可救药的渴欲。他好半天才移开目光,为了掩饰,他胡乱小声地咕哝了一句什么。 罗斯公爵的眼睛令蒂丝想起梦中经常出现的一个人。对那个人,蒂丝讨厌他,恨他,所以,她突然涌起一种无法遏制的怒气。蒂丝转身从桌子上拿起一个装着清水的杯子,向罗斯公爵泼去。 受害者原本可以躲开这种程度的袭击,可是问题在于受袭时,他正色迷迷地欣赏着蒂丝的胸部以及臀部的曲线,所以没有躲开。尽管大部分清水都被铠甲挡住,但是仍旧有少许清水顺着眼孔、呼吸的细缝以及铠甲的接缝流了进去。 罗斯公爵大跨步走上前去抓住蒂丝的胳膊,又惊又怒地质问:“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面对对方的质问,蒂丝突然感觉自己错了。可是她想不出自己错在什么地方,而且也绝对不会承认。蒂丝觉得被对方触碰的肌肤有些发麻发酥,她一阵羞恼,恨不得狠狠地踢他一脚,要不然,剜下他色迷迷的眼珠子也行。 蒂丝咬牙切齿地说道:“我觉得,你需要冷水冷静一下。” 铠甲里面的人觉得保持贵族的礼仪真是件麻烦的事。他真想抓住蒂丝金黄色的秀发或者是拎住她的衣领,将她拉到化妆室的里间,按倒在床上。然后,狠狠地吻她,抚平她的怒气。 “是这样吗?那么你呢?”他开始东张西望。他的目光突然定在了桌子附近的一个盆子。那个盆子里,装着为新娘化妆用的清水。 “不,你不能!”蒂丝发现他的目的后,急急地喊了出来。 “我不能吗?”他端起水盆,然后一步一步地朝她逼近。 “你,你不能,你是一个君子。” “我不确定……”他突然变得有些好奇。“你真的认为塞维尔公爵是一个君子?” “是的,我确信!” 看起来公爵对这个答案并不满意。“你就不必多费唇舌了。” 为了加强效果,公爵故意发出狞笑的声音,朝着蒂丝越走越近。 恍惚间,蒂丝突然觉得自己正在与另一个人打情骂俏。她用力摇摇头,以便使自己更清醒。 蒂丝为这种想法感到一丝羞愧。她不再惊慌,而是平静地准备承受任何发生在她身上的事。 这样的表情虽然只是装出来的,却极大的打击了罗斯公爵热情。 罗斯公爵很无趣地停止了恐吓。他轻轻放下水盆,叹了口气。 “听说这段时间你的精神状态一直很不好,我有些担心。可是现在我发现,原来是传闻夸大了。” “我本想告诉你……算了,还是暂时不说更好。如果在婚礼上你表现出幸福的模样,也许会造成大麻烦。” 幸福?蒂丝鄙夷而嘲弄地看着公爵。正是这个人毁了她的幸福,居然还能在这儿大言不惭。 公爵看出了蒂丝的想法,他有些无奈地打开房门,准备离开。 “婚礼之后,你会明白一切的。” 第七部第四十章 第四十章 虽然从来没成为任何人的妻子,不过这已经是蒂丝第二次以新娘的身份踏入教堂了。 象上次的婚礼一样,蒂丝好不容易才克制住大声尖叫的冲动。蒂丝不明白这样的痛苦经历为什么必须承受两次。自从昨天斌为她解决了最大的困惑后,蒂丝开始不停地回忆往事。父亲毫无理由的溺爱,大哥乌尔里或明或暗总是站在她一边,亚瑟每次被捉弄后那种无奈却无法生气的苦笑…… 如果时间能够倒流,蒂丝会更用心地体验亲人们的那种关怀。她甚至决定放弃一项极大的娱乐——不再捉弄亚瑟。 蒂丝全身僵硬地与塞维尔公爵朝着婚礼的主持人走去。她此刻唯一的愿望便是这场糟糕的婚礼快些完毕,那样,她的苦难便可以早些结束。 公爵感受到蒂丝的僵硬以及隐藏在平静表情之下的怒气,不过他一点都不担心。想到婚礼结束后将会发生的事,公爵就乐不可支。如果不是现在的场合不合适,他或许已经快乐地哼起曲子了。现在的他有一种成功完成一个恶做剧,只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偷偷大笑一场的恶劣欲望。 走在柔软无比的红地毯上,公爵忍不住朝着来宾扫视了一眼。至少到目前为此,一切都很完美。 上次,参加婚礼的来宾几乎全都是塞维尔人,只有少数几名克里根公国爵位较低的贵族。而且,几乎没有女性宾客。 可是这次却大不一样。来宾中,除了同为公爵的克里根公爵外,还有好几名自由城邦领主亲自前来恭贺。一般来说,自由城邦领主的爵位虽然最高只是伯爵,可是在世人眼中,自由城邦领主的地位要比普通伯爵稍高。由于有一个月的时间可以进行充分的准备,所以有很多看好塞维尔公国的国主纷纷派遣外交大臣或是特使前往表示祝贺。而且,这些人基本都是偕同夫人前往。 婚礼的主持人仍旧是塞维尔国师。对于能够为同一对新人举行两次婚礼,国师也不禁有些好笑。 向爱神祈祷之前,国师忍不住先向命运之神许下希望:但愿这一次婚礼能够顺利举行。他并不想为眼前这对新人举行第三次婚礼。 “罗斯.塞维尔公爵殿下,您愿意娶您身边的这位女子,蒂丝.罗德曼小姐为妻,一辈子相亲相爱,互相体谅,彼此尊重吗?” 公爵的声音不紧不慢地响起。“我愿意。” 有幸参加过上一次婚礼的贵宾清楚地记得,塞维尔公爵这次的回答,无论是腔调还是语气,都与上次一模一样。 “那么,蒂丝.罗德曼小姐,您愿意嫁给您身边的这位男子,罗斯.塞维尔公爵,成为他的妻子吗?” 当婚礼主持人问过这个问题后,教堂里安静得可怕。 第306章 五百多人的教堂里,连呼吸声也听不见。显然,所有的人都对新娘的回答极感兴趣,他们全都屏息注视着美丽的新娘,想知道这次的回答将是什么。 在众人的翘首以待中,蒂丝的回答比鬼魂的叹息声大不了多少。 “我愿意。” 这种千篇一律的公式化的回答,却引发了贵宾席上一些贵妇夸张的叹息声。尽管这些贵妇并没有参加上一次的婚礼,不过她们全都听说过上次婚礼中发生的事情——而且,传到她们的耳中时,事实往往被夸大的好几倍。她们对战争、政治、商业等许多话题并不感兴趣。而浪漫的爱情故事,却总是很容易引发贵妇们的激情。 面具眼孔上露出的双眼,精光闪烁不定。公爵听到这个答案后,心情同样并不平静。看起来,此刻公爵既有些欣慰,又有些失落。 最高兴的显然是婚礼主持人。虽然魔导士的精神力比普通人要强得多,但是他已经有八十多岁了,因而更希望这场婚礼得到一个平淡的结局。 主持人赶紧进行下一个步骤。 “在座各位,有谁反对这场婚礼吗?” 说完这句话后,主持人开始想象接下来的情景。夫妻交换戒指,夫妻接吻,然后礼成。只要礼成就一切都好办了,哪怕新婚夫妇当场就打起架来,那也不关他任何事了。 可惜的是,魔导士自认为并不奢侈的简单愿望居然也无法达成。 现在已经成为塞维尔公爵护卫首领的海若.史麦尔,在婚礼过程中站在离公爵、蒂丝以及婚礼主持人最近的地方。 谁都未曾想到,被女士们公认极具骑士风度、深受同僚好评,并且深受塞维尔公爵信任的海若.史麦尔子爵少将,居然会在这个时候突然发难。 在场的人当中只有几个人看清了海若的动作。大多数人都只看到了结果:海若已经将他爱若性命的魔法剑抵住了公爵的后心。 沉默中,一名贵妇突然尖叫一声,继而心安理得地昏倒过去。有了带头的榜样,其余的贵妇也纷纷仿效起来。连锁反应结果是,教堂里惊叫连连,声浪几乎能够将教堂顶盖掀翻。如果说与第一个贵妇的反应有什么差别的话,后面的惊叫声中,多少掺杂着一些惊喜之意。 海若沉声道:“我反对!” 虽然要害处受制,可是塞维尔公爵那种内敛的威力仍然锐气逼人。 公爵就那样随随便便地站着,就好象生命根本没有受到任何威胁一样。令众人无法理解的是,公爵的语气饶有兴趣。 “你反对?!理由呢?” “更准确地说,其实是我的剑反对!”海若突然提声对来宾们大喝:“先生们,一名贵族,一名骑士,他的剑是用来干什么的?” 海若一字一句缓缓说道:“我们的剑,难道不是用来维护正义,用来保护妇孺使之免受不公和伤害的?!” 海若的话音缓缓袭向在场的众多男士。一些脸皮较薄却又尚存自尊的贵族,听出海若的言外之意,因而不免脸红。 被海若用剑指着的塞维尔公爵却不为所动,似乎海若暗中谴责的对象与他根本没有任何关系——至少,从眼神中看不出他的情绪有任何激烈波动的迹象。 “你到底想怎么样?利用我对你的信任,用剑来胁迫我放弃自己心仪的对象。” 虽然公爵的语调中并不包含明显的指责意味,不过海若仍旧稍稍有些动摇。公爵在前一段时间,任命凯尔为毒尾蝎战士的首领,命令给凯尔对他们进行特训,然后将守卫公爵的任务完全交给了海若。事实上,如果护卫工作仍旧由毒尾蝎战士负责,海若根本就没成功的可能。 “对不起,”海若低声道歉,语调中饱含着痛苦。“我辜负了您的信任。” “真的很对不起。可是无论如何,我不能背叛自己的宝剑。不过我必须申明一点,我的行为与其他任何人都无关。这是一种私人的行为。” 迟疑了一会儿,海若开始说出他的要求。“我请求您,不,我恳求您,不要强迫一个不爱您的女士与您结婚。” 接着,海若抛出一块钢板。“不要因为身穿铠甲就忽视我的威胁。我偷偷收集过您所穿铠甲的资料。这块钢板的硬度和厚度与您的铠甲一样。” 坐在最前列的贵宾中,有好几位都拥有相当高明的格斗技巧。在钢板在正中,赫然有一道明显的伤痕。凭借高明的眼力,这几位贵宾清楚地知道这样的伤痕代表着什么含义。这几位相互熟悉的贵宾不由面面相觑。 公爵瞟了眼钢板,忍不住点点头。 “这应该是刺客不得不正面对上全面铠甲的骑士时所使用的技巧。向凯尔学的?嗯,效果不错。” “很好,你很好。” 公爵轻松的态度大大地激怒了海若。 “想必您听说过我的这柄宝剑。当这柄魔法宝剑刺穿您的铠甲后,我将催动风刃魔法。您可以自己想象一下后果。” 公爵环视来宾。女人们个个激动不已,男人们则纷纷躲避公爵的眼神——当然,那些打定主义置身事外的外国宾客则毫无表情。 “看来,你们还都蛮有正义感嘛。不过,你们不打算为你们的公爵求情吗?” 一名年轻的子爵忍不住说道:“公爵殿下,政治联姻是正常的。不过,既然蒂丝小姐不愿意嫁给您……” “……况且,您的性命还似乎掌握在海若子爵的手中……” 公爵似乎有些不耐烦,挥手打断那名年轻子爵的话。他将目光转向蒂丝。“亲爱的,你刚才不是答应嫁给我吗?” 蒂丝露出嫌恶的表情,根本不肯回答他的话。 “这么说,你宁愿看到我被杀死?”语调先是好奇,可是马上又变得稍稍有些苦恼。“真是个愚蠢的问题。你当然会乐意见到我被杀死。” 公爵的视线移到亚斯伯爵和他的两个儿子身上。 “亚斯伯爵,你看这个问题应该怎么解决?” 亚瑟没好气地回答:“公爵殿下,因为这件事事关您的性命,我们不是很方便评论。” 乌尔里尽管没有说话,不过他的眼神清晰地表达出一种讥嘲的意味。 至于亚斯伯爵本人,则紧紧地抿着嘴。 公爵放声大笑。“看来,我真是不得人心啊。连岳父和大舅子也不肯帮我。” 令所有人无比震惊的是,当公爵笑声结束后,他的手中出现了一柄流光四溢的魔法宝剑。在整个克里根公国,这样的魔法宝剑只有一柄,它的主人是海若子爵。没有人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在场的人当中,即使是眼力最高明的人也只看到公爵的身影微微晃动了一下。 令众人更为震惊的是,公爵把玩着这柄魔法宝剑,一反常态地孩子气的低声窃笑。 “这下你们没办法了吧。要知道,童话故事中,坏人总是很强大的。” “是的,坏人确实总是很强大。”蒂丝冷冷说道:“不过在故事的结尾,坏人总会被正义的骑士打败。” 公爵仿佛有些恼怒。他瞪了蒂丝一眼,回头将半痴呆的海若拉到面前。“别发呆了,我还不知道你是否曾经宣誓成为哪位女士的骑士呢。” 平心而论,思维陷于半停滞状态并不能怪海若。即便是面对巨龙海若也无所畏惧,可是他根本就无法理解眼前的现实。在海若看来,公爵简单就是个怪物。 海若甚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老老实实地回答公爵的问题。 “我原本打算成为主母的骑士,可是凯森将军不允许——他只许自己一个人成为安丽丝夫人的骑士。” “这样啊。”公爵若有所思。“你愿意成为蒂丝小姐的骑士吗?” “这位小姐很美丽,也很勇敢,我愿意……” 海若突然象是从噩梦中惊醒一般。“你抢了主公赐给我的剑!” 眼看海若英俊的面孔变得暴怒,所有人都相信,下一刻海若准会象野兽一样扑向公爵。 公爵也被海若狰狞的表情吓了一跳,他赶紧将魔法宝剑还海若。 “好了,好了。你已经是蒂丝的骑士了。现在你先回到原来的位置上去吧。”公爵的语气就象哄小孩子一样轻柔。“你先回去吧。我答应你,蒂丝小姐会得到她应该拥有的幸福。” 海若犹豫了一会儿。一个贵族应有的行为举止中,显然并没有死缠烂打这一项。他的脸上象是涂满了果子酱一样,垂头丧气地回到自己原先的位置上。他不知道事情怎么会演变成这样。原本海若以为要么会死在这里,要么就能够将蒂丝解救。可是现在,他却象一个小丑一样。 仅管海若不停地自怨自艾。不过在其他人的眼中海若的形象却是正面的。男人们佩服他那种骑士的精神,而女士们则羡慕蒂丝拥有这样一种品格高尚、外貌英俊、潜力无限的年轻骑士。 公爵很有诚意地盯着婚礼主持人,可是主持人却莫名其妙。魔导士怀疑自己的脸上是不是沾上了什么东西,于是在脸上东摸摸、西摸摸。 公爵的耐心显然不是无限的。他狠狠地瞪了一眼这位八十多岁的主持人。 “现在应该交换结婚戒指了!” “哦,对。”主持人恍然大悟。 “现在,新婚夫妇相互交换戒指。” 公爵一把将蒂丝手上的戒指撸下戴上,然后将自己手中的戒指戴在蒂丝的手上。 急不可耐的公爵提醒婚礼主持人。“下一步!” “哦,对。你们可以接吻了。” “慢着。”蒂丝高声说道:“我建议,这种值得庆贺的时刻,应该来一杯酒。” 第307章 公爵狐疑地睃视自己的新婚妻子。虽然蒂丝的行为令他感到反常,可是公爵一时想不出拒绝的理由。 很快,侍女端上了两杯葡萄酒。 随着酒杯的摇晃,一股浓郁的酒香扑鼻而来。 蒂丝看似随意地端起一杯酒,嫣然一笑。 “现在我既然已经嫁给你了。那么我父亲答应你的条件应该已经算是完成了吧。” 公爵似乎对美人的笑容完全无法免疫。他欣赏着蒂丝的美丽,心猿意马地答道:“不仅如此呢。你的亲人们还可以得到比想象中更大的好处。” “是吗?”蒂丝象是放下了千斤重负一样,整个人都轻松了起来。 她看着婚礼上的来宾,微笑着说道:“诸位都是这场婚礼的见证人,你们都听到了。” 蒂丝转过身。很认真地说道:“干杯!” 公爵乐滋滋地端起另一杯酒。 “干杯!” 喝完酒后,蒂丝的脸色有些苍白。 “公爵殿下,您猜一猜,一名弱女子如果既不忍违背父亲的愿望,也不愿意背叛自己的爱情,她会怎么办?” 公爵有些警觉。 “什么意思?” 蒂丝梦呓般地低声自语。 “大色狼……虽然你因为国家的利益扔下了我……不过,人们都说痴情女子负心汉,我又怎么会背弃你呢?” “……知道吗?到了现在,我仍然是那么地爱着你呢!” 蒂丝此刻的语气尽管幽怨,却又带着一种奇异的满足意味。“哼,痴情女子负心汉。” 蒂丝微微颤抖了一下。这种细微的颤动,并没有躲过公爵关怀的眼神。他想要扶住蒂丝削瘦的双肩,却被她坚定的眼神制止了。 “公爵殿下,您听说过鹤顶红吗?” “好象听说过……对了,好象是东方皇室里的一种秘药。传闻鹤顶红无色无味,而且中毒者绝对无法幸免,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您马上就可以知……” 蒂丝虚弱的语音突兀地结束了,她缓缓地倒在了公爵的怀中。 一丝满足的笑容,凝固在蒂丝微微翘起的嘴角。 第七部结束语 第七部以这样的方式结尾,其实并非我的计划。 事实上,我原本是这样打算的:在第一个婚礼上兰特默不作声地离开,然后按自己的计划行事;蒂丝黯然嫁给塞维尔公爵,却惊喜地发现,自己的丈夫居然就是大色狼。 计划之所以被打乱,有三大功臣。 一是xx,大约是三十一章或是三十二章上传之后,他对我大加鞭挞。虽然立即有读者猜出了我的真实意图,不过我仍旧觉得不尽兴,便在文中将兰特的计划公诸于众了。 可想而知,事后我当然便后悔起来。如此卑鄙(精彩)的阴谋,我居然这么早就揭开了真相。如果看侦探小说却早早就知道真相,那还有什么意思?最为糟糕的是,我只是因为沉不住气居然就将这么好一个构思给毁了。 好在有补救的办法。人世间,许多事都是由于相互误会而造成的。为了让蒂丝走进教堂的时候不露出太多的破绽,兰特便没有提早告诉蒂丝真相。然而蒂丝的选择却是那么地刚烈。蒂丝的性格本来就不象淑女,再加上斌的教唆——文中其实有暗示,相信许多人都可以看出来。什么要与父亲和长兄告别,什么斌告诉过蒂丝一个好的解决办法……婚礼上的那一幕,其实大家应该有心理准备的。 既然不能令读者们郁闷十多章之后突然读到喜剧的结局,那么就在喜剧的剧本中加入悲剧的色彩吧。 二是日尊者。在他的教唆下,我将托蒂的父亲卡嚓了,于是兰特失去了一个不错的机会(收托蒂)。这一部的时候,他又抱怨猪养肥了。 卡嚓谁呢?三犬、五杰、八彪还没整齐呢,总不能现在就卡嚓掉吧。卡嚓了我还得补上,太麻烦了。 于是目光便转到了某个人的身上。 最大的功臣还是大多数的读者。在起点设立了读者最喜欢的女性这一选择。出乎我意料的是,居然连伊莉的得票也远远超过了蒂丝。 哼,没有失去过自然不知道珍惜。 其实蒂丝多好。人长得漂亮(虽然不如安丽丝、卡特琳娜等人),性格也不错(与温柔妻子安丽丝和野蛮女友卡特琳娜相比,这种中性的性格其实是最符合现实的——是不是读者在读这类玄幻小说时,觉得与现实接近的人物反而不那么讨人喜欢?) 大家觉得郁闷吗? 呵呵,其实我更喜欢喜剧。《罗密欧与朱丽叶》中的假死药,斌难道就不能提供吗?罗密欧会因为过于伤心而自杀,兰特可不会。 :) 言归正传。第八部兰特主要的任务是处理五公国合并事宜。其实阿拉卡暗中控制大部分权力的圭亚那也可以考虑,反正沙丝那亚是飞地,那么圭亚那作为飞地又有什么关系呢? 另外,佣兵力量也将得到好好利用。一方面,佣兵的实力与他们的社会地位并不相符,另一方面,大型佣兵团虽然拥有影响小国政局的实力,却一直被限制。兰特获得佣兵的帮助,将法兰西斯的政局搅得乱一点,再乱一点,直至法兰西斯王国崩溃。 五杰八彪也该在这一部确定了。主要将领们,也不能老是各自为政——虽然由于飞地的关系拉西斯仍将单打独斗一段时期,不过大家得聚一下。大陆争霸战的高潮时,一些主要将领又得独挡一面,那时候这些人又得从小说中消失一段时期,他们会抱怨的。 对了,萨克森将在下一部臣服——假如我的健忘症没有发作的话。 前面有读者说亚斯伯爵并非妇人之仁,因为他忍心将蒂丝作为政治婚姻的牺牲品。在书评中我解释过,所谓政治婚姻的牺牲品这一说,在后世看来确实如此。不过如果放在欧洲中世纪,政治婚姻算不上残忍——那时候残忍的事实在太多了,政治婚姻根本排不上号。另一方面,项羽这样的英雄都逃不掉妇人之仁的评价,亚斯伯爵只要不真的心狠手辣,那么斌对亚斯有那种感觉又算得了什么呢? 其实在小说的前面几部,兰特也逃不过这样的评价。不过从第七部开始,大家应该感觉到兰特的性格变化——为了蒂丝的幸福,为了布雷西亚的利益,他居然暗杀罗斯公爵!事实上,罗斯公爵并不是什么坏人呢。 兰丝说罗斯公爵很可怜,被暗杀的情节都被作者省略了。:)其实那是因为第七部写到三十多章后,作者感到需要交待的事太多,而罗斯公爵被暗杀的情节相对来说就不那么重要了。所以只好将之省略——反正读者都知道婚礼上的塞维尔公爵是谁。 第八部第一章 第一章 面前的局面很混乱,而我的思维也同样如此。不过这并不稀奇,有道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再怎么聪明的人,也有发蒙的时候。 得好好回忆一下事情究竟是怎么发生的,可是现场混乱的局面导致我无法仔细思考。 男人还好,大多数男人只不过是异常紧张地注视着我。而女士们的表现则是这场混乱的根源。大厅里,充斥了女士们的惊呼声。然而反应最为强烈的却是前排的两名年轻男性贵族,他们居然不约而同象是被激怒的公牛一般地朝着我扑过来。 本能地应用探察术检查了一下,这两名年轻贵族的情绪中只是惊惶和愤怒。虽然他们并没有什么杀气,不过此刻我还是不太乐意被他们接近——特别他们的目标似乎正冲着我怀里的人而来。 于是我对他们发动了精神攻击。 更为年轻的那一位在第一波精神攻击中立刻失去了知觉,年纪稍长的那一位则捂着头,露出痛苦的表情。对于这样的成果我并不满意,便对着他再次发动了精神攻击。于是,剩下的那个想打搅我的家伙也昏迷了过去。 前排又一个人站了起来,不过他并没有向我冲过来,而是紧张地跑到两个昏迷不醒的家伙身旁,仔细检察他们的身体情况。只要不干扰我,我也懒得理会他。 原以为制止了这两个冲动的家伙后会清静不少,不过我错了。 在大厅里的人们看来,我只是狠狠地瞪视那两个家伙两眼,结果两个家伙便昏迷了过去。男人们目瞪口呆,女人们却愈发惊慌失措——也就是说,更多的女士开始歇斯底里地尖叫起来。 对于这种情况,我自然是非常不满意的。于是视线缓缓在台下的人群当中扫过。精神脆弱的女士自然抵挡不住,开始纷纷昏倒在她们的男性保护者怀中。 我微微颔首。这样一来,世界终于清静了。现在我总算可以好好回想一下刚才的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事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是两支玻璃杯相继掉到地面发出刺耳的破碎声? 不对,这太荒谬了。我想起了来,事情的起因是蒂丝倒在我的怀中。 当蒂丝这个名字出现我的脑海里时,我微微失神。旋即,刚才几近导致我失忆的一幕终于重新出现在我的脑海之中。 …… 蒂丝嫁给了我。可是她居然喝下了号称没有解药的东方皇室剧毒秘药鹤顶红! 忍不住颤抖了一下,然而我随即感到羞愧。 在实力尚未恢复时,身为塞维尔第一杀手的凯尔也忍不住为我身体的协调性和准确性而感到惊叹。可是就在刚才,我居然连手中的酒杯也无法握住。 茫然地看着面前那个正在检查两个昏迷者的贵族,我认出他是谁了。他是亚斯伯爵,我的岳父,而那两个被我弄错的家伙则是我的两个大舅子。 第308章 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怎么会在这种时候发生这种事呢?! 抱着蒂丝的双臂不由自主地加重了力道。 美人安静地躺在我的怀中,嘴色还残留着一丝微笑,就象睡着了一般。可是那无力垂落地金黄秀发,看起来却是那么的刺眼。 我觉得这更象是一场梦而并非事实。 真他妈的奇怪,我喜欢的女人居然在我的眼前死去! 这肯定不是真的! 于是,我开始说服自己:这仅仅是一个梦,一个并不真实的梦。 亚斯伯爵经过简单的检查后,大约确知乌尔里和亚瑟都没有生命危险,缓缓站起身来。 我警惕地盯着他慢慢朝我走过来,就象一只正准备美餐一顿的雄狮盯着一只正在附近游弋的饿狼一样。 虽然亚斯伯爵是蒂丝的父亲,但是如果他想将蒂丝从我的怀中抢走,那我照样毫不留情地打黑他的眼圈! 这位塞维尔二号权力人物,谨慎地走到离我一米远的地方。他的表情平静,可是声音却非常黯哑。 “公爵殿下,请节哀顺变。我对小女从小就太过溺爱,实在是管教无方”他的声音,突然由黯哑变为哽咽。“……没想到……没想她居然做出这样的傻事。” 我摇摇头。 “我还没弄清楚蒂丝做的傻事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至于说节哀顺变,那更谈不上了。我又没什么重要的亲人逝世。” 或许是由于特殊的感应能力吧,我感觉到包括亚斯伯爵在内,教堂里大多数人都瞪大了眼睛齐刷刷地盯着我,就好象看见了一个怪物或是疯子。 长时间的沉默之后,斌打破了这种压抑的寂静。 “公爵殿下,从法理上讲,蒂丝小姐已经成为您合法的妻子了。” 我不以为然。 “这个我当然知道。” 斌愈发小心翼翼地提示:“可是,蒂丝小姐已经……已经离开我们了。” 对贵族来说,最为忌讳的便是在正规的场合中说粗话。不过如果确实忍不住要说,那么说粗话的时候,也应该尽量做到高雅。所以,我很优雅地“呸”了一声——因为优雅地“呸”根本就不解气,所以我接下来的话自然无法保持太好的风度了。 “你活得不耐烦了?蒂丝根本没死,你为什么要咒诅她!” 斌的脸上,骇然之色一闪而逝。 喜庆的仪式上,往往会有游吟诗人的身影。原本该在婚礼结束后开始提高喜庆气氛的游吟诗人,此刻开始高声的朗诵。 “谁曾听过比这更为浪漫的爱情故事?” “爱人为了国家的利益,象高傲的雪山飞鹰一样黯然离去。圣洁的蒂丝小姐,用死亡来证明自己对爱情的忠贞。狠心而又固执的公爵殿下啊,居然如此的痴情。失去新娘的君主,是否将越来越疯狂……” “够了!” 我愤怒地制止了游吟诗人的即兴发挥。 “我没有疯!” 可是情况对我极其不利。几乎所有人的眼睛里都闪烁着同情的目光。 妈的,我确实没疯,为什么所有人都以为我疯了? 虽然现在我已经弄清自己并非处于梦境,不过我并不认为蒂丝离我而去了。 蒂丝的心跳和呼吸确实停止了——至少在最近的三分钟时间里,蒂丝确实没有任何心跳和呼吸的迹象。不过这并不代表她已经死了。 历史上有过许多被医生判定已经死亡的人,在不久之后又重新活过来的例子。最高明的医生,在判断一个人是否仍旧已经死亡的问题上,也并非绝对正确。不过死灵魔法师在这个领域却不会出任何差错——哪怕是最初级的死灵魔法师也不会出错。要知道,死灵魔法师与魂魄的关系,就象酒鬼和酒一样。 我对死灵魔法的了解程度,至少在理论方面,自信不逊于当世的任何魔法师。 人死之后,三魂七魄均会飘散。蒂丝的三魂七魄,却根本就没有消散——尽管令我迷惑不解的是,她并没有心跳和呼吸。 确实有极少部分人因为特殊的原因,在死后仍然可以保留一部分魂魄。例如,如果一个人死亡前充满强烈的愤怒和怨恨,那么在他死亡之后,至少会有一魂一魄可以在躯体内停留七天。死灵魔法师最喜欢这种情况,因为他们可以籍此制造出可怕的怨灵。如果运气足够好,死者生前拥有强大魔法力或是格斗技,而死灵魔法师的实力又足够高,那么他便可以制造出可怕的巫尸或恐怖骑士——事实上,一个月前我就曾见猎心喜地制作出一个恐怖骑士。 不过,三魂七魄是否飞散,却是人类是否仍旧存活的根本性标志。 问题在于,我无法向他人解释这个问题——毕竟这是有关死灵魔法的知识。况且,我自己也有些迷惑呢。 可惜的是琳娜不在身旁。琳娜自从掌握了空间转移魔法之后,就根本待不住。她先是回魔界向她的父亲、爷爷炫耀她的进步,好不容易一周前才回来。可是待了没两天,又因为嘴馋,于是忍不住去找安丽丝了——我不知道琳娜为什么还没有回来,或者是被安丽丝的美食所吸引,或者是因为她并不愿意亲眼看到我娶“浣熊”为妻,反正琳娜直到现在还没回来是事实。 如果琳娜在这儿,我还可以问问她。可是现在,为了保住罗斯公爵已经被我暗杀这一惊世骇俗的秘密,我能找谁商量? 不知如何是好的我,茫然四顾。 女眷们或者惊慌、或者忌妒、或者同情、或者赞叹,总是,她们的表情丰富多彩。 至于男士们,有的人焦急或者是骇然(哼,他们以为我疯了);有的人表情平静(大多是外交使者,因为任何行为都代表一个国家形象的缘故,因而这类通常都能作到不动声色);也有人异常悲伤,例如亚斯伯爵、卡列勃(蒂丝默许的骑士)、海若(我刚刚将他封为蒂丝的骑士)。只有一个人特别奇怪,他居然隐隐带着笑意。 我知道,这个叫王斌的东方人活腻味了! 是当场格杀他,还是将他抓起来,令他觉得能够立即死去是一种极大的幸福呢? 如果毫无理由地当场格杀罗德曼家的供奉,会有一个讨厌的麻烦:所有的人都会确信塞维尔公爵确实疯了。虽然以后可以找机会慢慢向大家证明,其实我并没有疯。不过我制定的计划,却肯定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有句话说得好:欲加其罪,何患无词?更何况,王斌他本来就是在自寻死路! 我冷哼一声。 “斌先生,你在笑什么,幸灾乐祸吗?” 斌似乎察觉了我的意图,立即将笑容完全隐藏。他的位置就在亚斯伯爵的旁边,也是在前排。 斌吸口气,缓缓走到我的面前。“公爵殿下,当初我与亚斯伯爵约定,令他成为塞维尔护国大将军后,我将离开罗德曼家。” 我大为不耐。供奉与家主并没有任何隶属关系,他想什么时候离开都可以,为什么现在对我讲这些? “现在,我希望能够得到殿下的推荐,奉布雷西亚公爵为主,不知殿下是否愿意帮这个小忙?” 这时我不由有些奇怪。事实上,我对斌的印象并不特别好,因为他居然把我当诱饵。好在我命大,在比兹堡之战中没被他给牺牲掉。不过,对斌的才能我还是很欣赏的。 只花了十年的时间,斌就将罗德曼这一塞维尔北部中等规模的家族变为北方之雄,并且令亚斯伯爵成功担任护国大将军一职。更重要的是,斌在内政方面的能力为众人称道,而我最为头疼的就是内政了。将政务交给安丽丝处理那是迫不得已,而马迪尔最突出的才华也表现在军事方面。 斌军事才能倒也罢了,该听的时候听,不该听的时候——如果被牺牲的人对我而言太重要的话——就不听。内政方面,倒是完全可以交给他处理。这么好的人才自投罗网,没道理放弃啊。 只是,斌刚才确实是笑了。可是他为什么笑呢? 现在我倒谈不上悲伤,因为蒂丝确实还活着,我只是弄不清她目前到底是出了什么问题。不过,斌那狡猾得象狐狸的笑容,确实令我非常不爽。 应该先答应斌的请求,还是继续质问他为什么笑呢? 我很快就得出了判断。毕竟斌在塞维尔生活过至少十年,奉我为主的意思,不知道是不是想成为供奉。先将这个弄清楚再说。如果斌打算成为我的家臣,那就更好办了。成为我的家臣后,再问他为什么笑。如何答案不能令我满意,那时惩罚他更具有合法性。 “你想奉布雷西亚公爵为主,是想成为供奉还是成为家臣?” 斌又笑了,而且笑得仍旧很象狐狸——只不过,这只狐狸倒蛮英俊的。 “供奉的地位虽然清高,不过按例是不允许从家主那里获得真正意义上的采邑。而布雷西亚公爵御下不严,待家臣就象朋友一样。那位大人的家臣,能够享受的自由空间并不比供奉少,这样的空子我怎么能不钻呢。” 我悚然一惊。 看斌的眼神和语气,竟然象是知道了我的真实身份一般。哪里露出了破绽?铠甲仍旧是原来的,不会有什么问题。兰仆教过我改变嗓音的技巧,既然兰仆认为我的那项技巧合格了,那么自然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压下心中的不安,我决定试探一下。 “你想成为布雷西亚公爵的直属家臣?”我装出一副沉吟的模样,说道:“也许因为你未立寸功,他只肯收录你为头目。不如成为我塞维尔公爵的直属家臣,直接任命你为中老,如何?” 第309章 说完这句话后,我紧张地盯着斌,等待他的回答。 斌淡淡一笑,一种洞悉所有事情的气势自然而然地散发出来。 “如果殿下肯任命我为中老,那么布雷西亚公爵自然肯任命我为中老。您难道不这么认为?” 怪了,这句话好象又是在暗指我就是兰特。 “那么,既然你这么认为,为什么不愿意臣服于我呢?” “因为,”斌的眼珠子转了转,然后高深莫测地回答:“塞维尔公国的护国战士们在殿下这一任成为了他人的仆奴,或许公爵殿下会因此而自责。我担心,公爵殿下说不定会因此而隐退,然后将塞维尔的大权交给别的什么人。” 我差点没跳起来与斌击掌称快。斌还未成为我的家臣,就给我送了这么一份大礼! 将罗斯公爵暗杀掉倒也不太麻烦,他的实力毕竟与我相差太大嘛。可是如何将这件事的尾巴处理干净,我和卡特琳娜确实没想出一个好办法。玩失踪的话,塞维尔内部局势极有可能因此而产生动荡。罗斯根本就没有继承人。罗斯如果无故失踪,亚斯的护国大将军之位未必坐得稳。凡是拥有一定实力的塞维尔贵族,谁能够克制自己的欲望不觊觎公爵之位?说起来,那个暗杀罗斯公爵的念头毕竟只是临时起意,根本就没有考虑充分。 塞维尔公爵同样也是公爵,从等级上说倒也不吃什么亏。可是我毕竟不能总是当塞维尔公爵啊。将来五国联合后,我是要当第一任国王的。而且我要以兰特的身份当国王,绝对不能以塞维尔公爵的名义当国王。这下好了,我只是退隐,而且退隐的理由又是那么的充分。现在坊间已经有“塞维尔护国战士成为他人奴仆,是上天给予塞维尔人的警示:罗斯不该继续担任塞维尔公爵”的流言了,我正好可以顺水推舟。让蒂丝摄塞维尔的国政……将来我们的子女又可以成为塞维尔公爵…… 斌真是太阴险卑鄙了。搞不好那个流言就是斌传播的呢,不服不行! “好!就这么说定了,我向布雷西亚公爵推荐你。” “对了,你刚才到底为什么笑啊?” 这一次发问,我倒并不含任何怒意,仅仅是因为好奇罢了。 斌眨了眨眼睛,明显在准备谎言的措词。早知如此,确实不该继续逼问他——我又没病,听谎话有什么意义呢? “这个,我之所以露出笑容……是因为……” 斌肯定地点点头。“对了,是因为我突然想起来件事。国主夫人确实还活着。” 我再一次差点跳了起来。 “你也知道蒂丝还活着!太好了,终于有人明白我了。对了,你怎么知道的。” 斌又开始眨巴眼睛,不过这一次他似乎是因为紧张。 “听到我的话后,殿下暂时不要发怒,请耐心听我说完。” 虽然有些狐疑,不过我还是答应了斌的要求。 “因为……”斌小退一步,不自觉地摆出防御的架势。 “因为国公夫人的药是我给她的。” 第八部第二章 第二章 自从英格兰尼、法兰西斯、德克萨并列成为爱克斯大陆三大霸主后,在数百年的悠久历史中,相互间曾爆发过大大小小无以数计的战争。因为三者均是超级大国的缘故,它们的战略基本上依赖袭击迫使对方在政治上妥协。另一种曾经出现过的战争形式则是是采取持久战略,占领对方的领地。但是,这一策略需要花费多年的时间去围攻城堡。 上一次的英德之战,又被人们称为百年战争。那时,德克萨的战略方针就是以占领敌方领土为目标。可是以这样的战争策略针对同样是超级强国的英格兰尼,显然是错误的。在世人的眼里,英格兰尼人是固执、骄傲的代名词。英格兰尼人根本无法承受国土被占领的污辱。而且,有要塞、城堡的支撑,有辽阔的地域,有相应坚决的政治抵抗组成的战略防御,其威力在战争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结果,那一次的英德战争断断续续共持续了百年之久。最后,两个强国都在这场战争中元气大伤。其直接后果便是,两国均有一些附属公国在宗主国实力大减的情况下宣布了独立。 这次对英格兰尼发动袭击,德克萨国王原本的意图是获得一定的政治利益。可是初战告捷后,齐格菲.希拉亲王力排众议,率领大军直指英格兰尼的首都休达市。 比预期多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德克萨大军终于抵达了休达市的倒数第二道防线——米斯特堡。米斯特堡是拱卫英格兰尼首都休达市的一个大型要塞。为了攻克这个要塞,德克萨大军又花费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当大军抵达休达市的外墙时,远征军在英格兰尼的国土上持续作战的时间已经长达五个月。 大陆历一四一九年八月四日,当德克萨的远征军已经对休达市发动了一个月的猛攻后,离开德克萨时共计二十一万的大军,却只剩下不到十八万了。在攻克米斯堡以及围攻休达市的过程中,德克萨大军直接战死以及完全损失战斗力的战士总计两万五千有余。近半个月来,德克萨人的激情已经逐渐被消耗殆尽。 休达市的城墙在德克萨大军的猛攻下,确实显露出摇摇欲坠的窘境,可是德克萨人终究还是没有真正登上城墙。 为此,德克萨人烦恼不已。最为烦恼的,当属远征军总司令、德克萨王储、齐格菲.希拉亲王。然而到了八月五日,齐格菲.希拉已经无需再为无法攻克休达市的事实而烦恼了。因为情况突然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德克萨军已经不得不转攻为守。 其实,转攻为守已经是美化的称呼了。昨天夜间,德克萨最受人尊敬的,从某种程度来说简直是德克萨人精神象征的德克萨国师,恩斯特.洛佩斯突然受到英格兰尼的偷袭。令人吃惊的是,偷袭者中实力最低的也是龙骑士。暗杀行动中,英格兰尼一共出动了七名龙骑士。然而,这七名龙骑士的作用仅仅是运送真正的暗杀者以及阻止其他人援救恩斯特.洛佩斯罢了。事实上,暗杀行动真正的执行者只有三个人。 第一位,也是在行动中起着最关键作用的暗杀者,是英格兰尼的国师,同为魔导师的圣东尼奥.詹姆士。在暗杀行动中,圣东尼奥设立了强大的魔法结界,导致恩斯特无法施展空间转移或是瞬间转移魔法逃走。身为魔导师却参加暗杀行动,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齐格菲想了很长时间,才勉强想出一个理由:圣东尼奥.詹姆士是英格兰尼国王的堂叔。为了保护英格兰尼,为了保住家族的王位,也许魔导师的荣誉也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另一位暗杀者是因海姆.布朗。虽然是极受人们尊重的影剑士,不过海姆.布朗却总是很谦虚,从不张扬。他的观察力惊人,总是能够很轻松地找出问题的关键。这位不喜杀戮的影剑士已经有近十年的时间没有上过战场了,可是德克萨与英格兰尼的战争爆发后,海姆因为敌国的入侵,不得不加入了战斗。 最后一位暗杀者则是英格兰尼七神将之首的凯琳.拉克斯上将。凯琳虽然是一名女性,不过她却是一位圣骑士。凯琳一贯认为,胜负在战斗之前已经决定。她不喜欢血腥的战斗,而是对战术上取得优势更感兴趣。齐格菲简直无法相信,凯琳居然会参加对骑士来说不可想象的暗杀。 不过,无论旁人是否相信,事情毕竟发生了。德克萨人心目中的精神象征已经被暗杀了。当德克萨国师恩斯特.洛佩斯被暗杀后不到一刻钟的时间里,英格兰尼人就发动了全面反攻。 参加反攻的部队不仅仅是休达市守城的四万多士兵,还有四周早已聚集的十五万由英格兰尼神将率领的军队以及众多勤王的领主私兵。天知道这十五万援军是怎么逃过众多斥候的眼睛突然出现在德克萨大军附近的,不过德克萨众多高级将领以及战士们所知道的以及看到的是,漫山遍野的军队在冲入德克萨大军的大营之前,早有可怕的魔法攻击落在了德克萨人的头顶。 魔法攻击带来的后果不仅是巨大的伤亡,更是士气人心的崩溃。如果仅仅是遭受夜袭,连绵不绝的大营中,十五万德克萨大军未必会就此崩溃。更为可怕的是:漫山遍野扑过来的英格兰尼人全都喊着同样一句话:“德克萨国师恩斯特.洛佩斯死了!德克萨国师恩斯特.洛佩斯已经死了!” 如果说在那一时刻德克萨大军能够作出正确应对,不守反攻,大军向出城的四万多名休达市守军猛扑,或许能够一举攻克休达市也说不定。可是在英格兰尼人的呐喊下,国师恩斯特.洛佩斯确实未曾现身。这就导致德克萨人人心大乱。 很快,德克萨的大营就浓烟滚滚、烈火冲天。厮杀的声响很快就响彻了德克萨大营所有的角落。德克萨的大军就在这样混乱不堪的状态中,被切割成无数的小块。 十五万德克萨正规军队与二十万英格兰尼大军比较起来,其战斗力本该是势均力敌。又由于正规军队的配合作战能力远远高出领主的私兵,所以德克萨一方甚至可以说略占优势。可是在军心涣散的情况下,金属的撞击声和战斗的怒吼声持续了不到一个小时,德克萨大军就完全溃败了。 围攻休达市时,德克萨远征军的司令部设在米斯堡。米斯堡离休达市的外墙只有不到二十公里的距离。在这里,任何命令都很容易迅速地传达到前线去。此刻,米斯堡自然而然成了德克萨溃兵的收容所。 令齐格菲沮丧的是。 第310章 虽然有一部分溃兵逃进了米斯保,可是更多的溃兵却绕过米斯堡,直接向德克萨本土狂奔而去。 齐格菲没有阻拦那些溃兵。因为他知道,那些士兵的士气早已跌至谷底,强行将这些溃兵留下根本就没有任何作用。相反,那些毫无战意的溃兵还会影响米斯堡内士兵的士气。 越过德克萨与英格兰尼接壤的边境线时,有整整二十一万正规军队。如果加上尾随在大军后面指望发战争财的商人车队,总人数接近二十三万。可是这样一个看似可怕的庞然大物,却只在短短的一个晚上就几乎完全烟消云散了。现在米斯堡里只剩下不到三万士兵。其中有将近两万,是原本就驻守在米斯堡的皇家近卫兵团。 齐格菲惨然一笑。 就这么败了? 还败得这么惨! 历史上,德克萨虽然也曾打过败战,可是什么时候打过这么惨的败战?! 齐格菲开始怀疑,他的大名将永远地留在德克萨人的心中。糟糕的是:那是以遗臭万年的形式永远地留在德克萨人的心中。 齐格菲只希望昨晚大军在遭受袭击的时候,自己与国师在一起。那样,自己应该也会被杀掉。一死百了,就不用象现在这么痛苦了。 现在齐格菲正站在米斯堡的会议厅呆呆地出神。而参加会议的高级将领们,要么是垂头丧气,要么是心不在焉。 从某种意义上说,会议厅与参会人员的心情并不匹配。不知道真实情况的人如果仅仅看会议厅的环境,大约会以为这是某个庆功会也说不定。米斯堡的会议厅里,巨大的哥德式灯架上垂下乳白色的灯球,映照得会议厅光辉璀璨。镶花木条地板上打的蜡光可鉴,不只映出温暖柔和的光柱,还反射出条柱上镀金的装饰。四击的墙壁上,数不清的蜡烛射出柔和的光,将整个大厅映照得如同屋外一样光亮。 高级将领们上一次来到这个大厅时,他们的目光曾忍不住在大厅内各种豪华漂亮的装饰上徘徊。德克萨虽然是大陆霸主国之一,不过德克萨国产奢侈品的数量及质量确实远远不及大陆的平均水平。可是现在,所有与会者都没有心情欣赏大厅内的摆设或是装饰。他们的心神已经完全被沮丧和绝望所笼罩。 虽然远征军的总司令是齐格菲,可是这些高级将领担忧的是,他们已经无法与这次惨败摆脱干系。对许多贵族而言,死亡只不过是生命的结局罢了,祖先和家族的姓氏被玷污才是最可怕的事情。事实上在昨晚的战斗中,已经有超过三分之一的高级将领殉国或失踪。 按目前的情况看,在场诸位恐怕已经无法摆脱这种悲惨的命运了。 齐格菲终于用轻咳声打破了令人窒息的沉默。 “召集诸位来,是因为根据斥候的报告,英格兰尼大军将在半个小时后抵达米斯堡。诸位对此有何高见?” 参加会议的高级将领们面面相觑。 如果是在德克萨境内,以三万战士抵御二十万敌军的围城,守米斯堡这样的要塞倒并不是一件无法想象的事。可是在敌国境内守城,英格兰尼人即便不强行攻城,只需要拖上一段时间,那么要塞中的守军就会被饿死。 一名上校军衔的参谋小心翼翼地问:“亲王殿下的意思是:我们弃城而逃?” 虽然形势如此不利,可是齐格菲仍旧在摇头的同时挺起了胸膛。当齐格菲昂首挺胸的时候,不由地散发出一股特别的神采。 不到三十岁的齐格菲能够成为远征军总司令,并不仅仅是因为他是德克萨王储。事实上,齐格菲自身那令人称道的能力,才是齐格菲坐上总司令之位最大的原因。看到齐格菲一改刚才呆呆出神的模样,一名少将不由升起一丝希望。 “亲王殿下,我们可以守得住米斯堡吗?” 齐格菲再次摇头。 “不。至少对我而言逃不掉,也守不住。” “在敌人境内逃跑,会遭受众多英格兰尼地方领主的袭击。只需要延迟我们的速度,很快就会被英格兰尼大军追上。” “守城,则更是不用谈。敌军只需围住米斯堡,甚至不必进攻,就可以饿死我们。” 虽然稍有头脑的人都可以想到这种情况,但是这件事经由齐格菲说出后,会议厅内众人仍旧免不了更加沮丧。 齐格菲淡淡一笑。“诸位都是德克萨军队里的精英。我军虽然大败,不过米斯堡内仍有骑兵三千。如果是纯粹的骑兵部队,或许还可以有一线生机。我在这里吸引敌军大部队,你们趁此机会先行离开吧。” 会议厅内,响起了嘈杂的否决声。多数将领固然是因为齐格菲的个人人格魅力而不忍离开;而有的将领却是因为担心扔下王储逃跑,回国后也会被军事法庭追究责任;也有将领则只是单纯地不愿意再活下去,他们认为:打出这样一个简直是奇耻大辱的败仗,死亡才是唯一的解脱方法。 齐格菲对诸位将领的心理活动非常了解。他深吸一口气,以便控制自己的情绪。可是语气中,仍旧免不了微微颤抖。 “诸位,世间有两种勇者。” “前者,不惧任何威胁,敢于直面死亡。这些人,是民族的脊梁。他们的死,可以激起民族的凝聚力。” “后者,面对污辱却勇于承受。在无知者看来,他们是苟且偷生。但事实上,他们却暗地里进行各种反抗活动。这样的人,是民族的筋骨。” “任何一个伟大的民族,两者缺一不可。” “虽然我军的伤亡统计暂时无法统计出来,不过粗略估计,我军在昨晚一战中损失人数至少超过了十万。我国与英格兰尼的军事实力出现了大逆转不说,国师也在昨晚一战中牺牲。英格兰尼想必不肯放弃这种大好的机会。不久的将来,英格兰尼人肯定会将战场转移到我国的境内——除非我国答应他们极为苛刻的条件。” “现在我肯定是英格兰尼人首要的目标,不可能担任后者的重任。所以,德克萨的将来,只有拜托诸位了。” 听完齐格菲的告白后,大厅内又静默了一段时间。 突然一名将领大喊:“亲王殿下!……您不能出事啊。请您和骑兵们一起撤退吧!我保证,只要我不死,一定将您掩护回国。” 听完这名将领的话,其他许多人也纷纷附合。 齐格菲大怒。 “撤退?!你们不知道英格兰尼有十二名龙骑士吗?在旷野中,骑兵们能够逃过龙骑士的袭击?如果我也撤退,那么就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活着回到德克萨了!” 齐格菲深吸一口气,突然大吼。“拜托!这种时候,你们难道还要将宝贵的时间浪费在效仿小儿女之态上吗?” “现在我命令,除了麾下部队建制完整的将领外,其余的人马上随着骑兵部队撤退,立即执行。听清楚了,这是军令。你们可选择死在军令之下,或者服从命令马上撤退!” 听完远征军总司令的命令,大多数将领都面露痛苦之色。除了有黄色哥萨旅之称的皇家近卫重步兵兵团外,其他所有的部队全都在晚晚的战斗中被打乱了建制。也就是说,如果听从军令,参加会议的大多数将领都不得不撤退。 看到众人仍在犹豫之中,齐格菲缓缓抽出腰间的宝剑。 一名将领冲到齐格菲面前委屈地哽咽道:“主公,请杀了我吧。别的人撤退也就罢了,我背负不起抛弃主公逃命的罪名啊!” “杀你?”齐格菲不屑地一笑,语气中含有浓浓的讽刺意味。“我哪敢啊。一个家臣敢于不听从主公的命令,下一步,该会是弑主了吧?放心,我抽出宝剑并不是为了执行军令。” 齐格菲看着众人,掩不住脸上的沉痛。 “现在我唯一的存在价值,便是拖住敌人的大军。可是既然你们都不肯撤退,那么我也失去了唯一的存在价值……” 那名身为齐格菲家臣,而且离齐格菲最近的将领死死抱住齐格菲,痛苦地啜泣:“主公,万万不可啊!您还没有确立继承者,您这样做,我们这些家臣都将成为无主之臣。万万不可啊!” 听到这样的话,齐格菲差点苦笑出来。虽然知道这名家臣忠心不贰,可是话听到耳中,却象是齐格菲立下能够继续让家臣们效忠的对象后,才可以随便去死。 “这件事我确实差点忘了。好吧,现在我将自己唯一的亲侄子立为继承人。” “您的亲侄子?”死死抱住齐格菲的将领一愣。“主公有亲侄子?” 齐格菲到底还是发出了苦笑。“国王应该很快就会宣布我的亲侄子是谁。” 正在这时,一名亲兵快步走进会议厅。 “报,英格兰尼派了两名使者前来。请问司令是否接见。” 齐格菲看了看指示时间的漏斗,不由冷笑。“哼,还有一刻钟大军就会前来,想先派使者拖住我们!好,你去宣布让使者进城。” 他的视线再次落到厅内众位将领的身上。 “你们快撤退吧,再不走就来不及了。德克萨的将来都在你们的肩上。快走吧。” 五分钟后,齐格菲迎来了英格兰尼五王子肯洛.詹姆士亲王派来的使者。虽然仍旧有三名应该离去的高级将领选择留下,不过齐格菲并没有为此太过生气。这些人留下也好。米斯堡内还有一万多溃兵,如果完全看不见高级将领的身影,士气很快就会崩溃。而英格兰尼人,也会从中看出端倪转而分出大军去追击离去的将领。 这两名使者全都摆出一副趾高气扬的表情。 第311章 两名使者装出满不在乎的神气勉勉强强行了礼之后,其中一名使者说道:“齐格菲亲王殿下,我的主公,肯洛.詹姆士亲王向殿下您,并且向您所率领的所有的军队挑战。为了激发您所缺乏的骑士气概,他给您送来这两把出鞘的剑。” 齐格菲立即就领悟了肯洛的意图。事实上,爱克斯大陆四大公子相互都很了解。肯洛这样做,只是希望齐格菲忍不住出城迎战。解决齐格菲后,肯洛便可以专心致致追击那些逃跑的德克萨人。 别的溃兵也就罢了,可是齐格菲却绝对不愿意那三千骑兵所掩护的高级将领被俘虏或是击毙。政府军的损失虽然极为惨重,可是如果德克萨被入侵,士兵的缺额还勉强可以用领主的私兵补充。可是一旦损失了那些德克萨最富经验、指挥能力最强的将领,德克萨至少在二十年内无法恢复元气。 如果不是为了掩护众多高级将领们撤退回国,齐格菲或许真的会接受这样一个激将法。打了这样的败战,齐格菲已经失去了继续活下去的勇气。 指责对方卑鄙是毫无必要的。败就是败了,找什么样的理由都没用。在齐格菲看来,德克萨历史上最为惨痛的败战,即便用自己的鲜血也无法将之洗刷干净。冲入敌阵英勇战死,对齐格菲来说已经算是最好的一种结局了。 齐格菲并不惧怕死亡。对于冥神使者的到来,他甚至隐约持着欢迎的态度。再过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齐格菲就二十九岁了。可是贵为德克萨王储的他,却至今未婚。真正的原因只有三个人知道:齐格菲爱上了不该爱的人。 其实这并不能责怪齐格菲。当齐格菲第一次见到妹妹时,糟糕的是,由于某种特殊的原因,父亲向齐格菲介绍说那个漂亮的女孩是一个朋友的女儿。那时妹妹才十岁,却已经是一个绝色的美人胚子了。至少在激情和冲动方面,十五岁的齐格菲与其他的少年人并没有什么不同。他生怕小美人长大后的第一个骑士不是自己,因而在父亲离开房间后立即向妹妹请求成为她的骑士。妹妹从小生活在东方,当时并不理解西方的习俗,因而茫然地答应了。 迷底直到三年后才解开。因为妹妹年纪尚小的缘故,齐格菲与她共餐时甚至无法象其他的骑士那样在桌子底下踏对方的脚——因为她那时太小了,脚还无法够到地面。直到某一天,齐格菲认为心目中的情人已经长大了,因而要与她接吻。结果妹妹满脸通红地告诉齐格菲,她是他的嫡亲妹妹。 长达三年的炽热感情当然无法立即降温。更何况,齐格菲所见过的各国娇丽中,没有任何人能够与妹妹相媲美。到了后来,情况甚至发展成为:齐格菲只要一想到与别人结婚,就有一种痛不欲生的感觉。 因为有着这层尴尬,后来妹妹总是有意无意的避开他。当妹妹成年后,她一年之中至少有十个月住在自己的庄园里。而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德克萨的公主才有了与爱人邂逅的机会。 在齐格菲出神的时候,另一名使者接着说道:“殿下!肯洛.詹姆士亲王命令我也向您通报,如果您害怕您的军队出城时遭受攻击,不适宜打仗,亲王和士兵们可以到达米斯堡后再后退五公里,免得您和您的士兵在城墙上游荡。” 齐格菲无声地笑了。 围攻休达市时,肯洛和他的士兵们在城头上游荡了整整一个月呢。 那个从未谋面的妹夫又在此刻窜入了齐格菲的脑海。 根据众多情报显示,妹夫是个非常奇怪的人。有时候,他有着令人敬佩的骑士精神:为了恋人,他勇于笑对死亡;他敢将大陆上最可怕的兵团放走并且约定再战的时间——在完全可以将之全歼的前提下。有时候,妹夫又很孩子气——事实上,齐格菲觉得那更象是一种无赖的行为。最近一段时间,爱克斯大陆上有一句爱的宣言非常流行。这段令人忍俊不禁的告白是从布雷西亚公爵近卫军的口中流传出来的。年轻的贵族被心仪的女士拒绝之后,往往会大声喊出“小美人,任你跑到天边去,我也要抓住你!”这句话。 妹夫的许多行为总是出人意料。如果他遇到这样的难题,会怎么处理呢?弄不好,妹夫会将使者扣留然后要求敌军支付赎金呢。 在这绝望的时刻,想到那个总是出人意料的妹夫,齐格菲忍不住吞声一笑。 如果与妹夫相见,齐格菲或许会崩溃,或许会向他挑战。不过,妹妹寄来的信中那种掩不住的温馨幸福,令齐格菲无比忌妒的同时,也有一种放心的感觉。 别人或许不知道,但齐格菲已经从妹妹的信中了解到,妹夫其实并不拥有真正的骑士精神。这场仗,齐格菲已经被肯洛用诡计打败了。不过,将来的事谁又说得准呢?或许,肯洛同样也会被某人用诡计击败。自己的仇虽然不能亲自报,不过好在妹夫反正也不是什么外人。 想到这里,齐格菲的心情变得相当坦然。他悠然说道:“你们将这两把剑带回去,告诉肯洛那家伙。他和他的士兵们在休达市的城头上提心吊胆地游荡了整整一个月,这两把剑用来激发肯洛一贯缺乏的骑士气概更为合适。” “我嘛,勇气肯定比肯洛稍稍多一点。如果肯洛有足够的耐心,请在半个月后退到米斯堡五公里外,以便迎接我们的攻击。如果肯洛没那种耐心,就请他在半个月内攻克米斯堡吧。” 第八部第三章 第三章 蒂丝没有想到,冥界居然与人界没什么两样。她此时所处的环境,甚至比生前还要好。 难道说,这便是传说中的天堂? 柔软的双人大床以及充填着天鹅绒并且绣着金丝的枕头,令蒂丝感觉非常舒适。四面墙上的十六盏魔法灯再加上半空中那盏华丽的吊灯,将卧室照得如同白昼一样明亮。门窗虽然紧闭着,可是房间内却流动似有若无的微风——虽然蒂丝对魔法并不是非常了解,不过她可以肯定,天花板上隐约可见神秘图案,肯定是产生微风的魔法阵。 爱克斯大陆上绝大多数国家的等级制度都非常严格,甚至连贵族狩猎时所用的猎鹰,其种类都被严格限定着。虽然罗德曼家许多人都认为蒂丝是个野丫头,不过事实上,蒂丝对贵族礼仪及相关规定的了解并不比教她礼仪的老师差。房间的装潢以及屋内的各种装饰,显然是一个公爵才能使用的。 进入天堂后便可以享受公爵的待遇了? 当蒂丝正在迷惑不解的时候,房门被无声地推开了。令蒂丝花容失色的是,进来的竟然是那个可恶的塞维尔公爵。在他的身后,赫然是罗德曼家的供奉斌。 塞维尔公爵也死了吗? 蒂丝心中不由升起一股厌恶感。塞维尔公爵即便是死了,也仍旧是那么的可恶。 蒂丝嫌恶地朝着塞维尔公爵摆摆手,那姿态就象是驱赶一只苍蝇一样。可是令她失望的是,塞维尔公爵无视蒂丝的反感,仍旧笔直朝着她走过来。 可怕的金属铠甲没有发出丝毫声音,优美的步伐简直就象滑翔一般。来到蒂丝的床边,金属铠甲半跪在床边,以一种亲切的语调轻柔地询问。“现在感觉好一些了吗?” “不好!”蒂丝翻过身子,留给塞维尔公爵一个生气的后背。“非常不好!” 他没有听出蒂丝正在赌气,因而语气中不由充满了担忧。 “哪里感觉不舒服?”从金属面具的后面传出严厉的责怪。“斌,你不是说不会有任何后遗症吗?为什么蒂丝会感觉不舒服?!” 蒂丝听到斌无奈的轻叹。“公爵殿下……国公夫人只是因为现在看见你而不舒服。” “塞维尔公爵殿下!” 不知道为什么,蒂丝感觉斌这次的称呼有一种强调的意思在里面。 “国公夫人现在正在赌气呢。我想,我还是暂时先离开更好。等会儿您去书房找我吧,我在那里等着您。” 蒂丝没有听到斌离开的脚步声,也没有听到关门的声音。不过她此刻并没有心情思考斌的问题,蒂丝现在正被新的问题所困扰着:为什么到了天堂,斌仍旧称她为国公夫人? 但愿这种称呼只是斌生前的一种习惯吧。如果死了之后仍旧是塞维尔公爵的夫人,那她岂不是白死了? 想到这里,蒂丝忍不住回过头,气呼呼地质询金属铠甲。 “斌称我为国公夫人是怎么回事?人在进入天堂后,难道说还要依照人间的规定吗?” “天堂?”金属铠甲先是一愣,随后,蒂丝仿佛能够感觉金属铠甲里那个可恶的家伙正在非常辛苦地忍住笑意。 透过面具所发出的声音,听起来似乎怀有一种不怀好意的亲昵味道。 “是啊,无论你逃到哪里,也照样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蒂丝不屑地哼了一声。在人界,特别是在塞维尔,蒂丝无法违背父亲的意愿,也无法抵御公爵的权势。可是现在,她什么也不怕了。 即便天堂里没有天神主持正义,蒂丝也绝对不会再向这个铁面人低头。从现在开始,蒂丝只为自己而活——以现在的情况看,在天堂里的生活与活着时并没有太大的不同。 蒂丝根本就懒得和可恶的金属铠甲说话,不过,她对塞维尔公爵和斌也出现在这里毕竟有些好奇。 “你和斌怎么也来到这里了?更令我奇怪的是,你这样的人也可以上天堂?!” 铠甲的制作非常精致,连耸肩这样细微的动作也表现无遗。接着,铠甲做了一个表示道歉的动作,可是蒂丝从中根本感觉不到任何诚意。 第312章 “由于我的出现而导致夫人出现困惑,我感到很报歉。我之所以紧随而来,夫人难道就没有想过殉情这种可能?” 蒂丝根本不相信塞维尔公爵这种肉麻的说辞。在蒂丝看来,象塞维尔公爵这种坏蛋,被正义的骑士击杀倒是有可能。 “至于斌,因为那种药是他提供的,所以我将他殉葬了。” 蒂丝忍不住打了个冷颤。在爱克斯大陆,这种可怕的习俗早已被人们摈弃。在她的想象中,金属铠甲里面的那个人,已经幻作成为一个可怕的恶魔。 蒂丝还未从震惊中摆脱出来,恶魔仿佛觉得还没有达到效果,又抛出一个更为可怕的消息。 “你先别为看见了斌而感到惊讶。等会儿,你还可以看见你的家人呢。亚斯伯爵、乌尔里、亚瑟,一个都不会落下。” 蒂丝尖叫一声,随手将床头那件极为精美而且昂贵的陶瓷花瓶扔向塞维尔公爵。令她失望的是,花瓶被塞维尔公爵小心翼翼地接住,然后轻轻地放在旁边的桌子上。 塞维尔公爵仔细看了看蒂丝的周围,确定没有什么特别昂贵而且又很容易充当攻击工具的物品后,放心地叹口气。他正准备说什么,却被蒂丝象野猫似的攻击打断了。 蒂丝的攻击令塞维尔公爵感到极为麻烦。事实上,蒂丝根本无法令铠甲后面的人受到任何伤害。塞维尔公爵所为难的是,不令对方受伤,也不令她感到疼痛的前提下制止这只疯狂的小猫。 “恶魔!如果你还是个男人,脱下你的铠甲……特别是那张面具。我虽然打不过你,可是我一定要抓破你的脸!” 被辱骂的男人本来想取下面具令,可是蒂丝的威胁吓了他一跳。 虽然这个愁眉苦脸的男人长期以来总是习惯于被另一个女人的拧啊掐的,不过那种伤害毕竟可以藏在衣服的下面。可是如果脸被抓破了,那样笑话可就闹大了。 “蒂丝……蒂丝……安静下来,刚才我跟你开玩笑呢……” “蒂丝……斌没有死,你父亲和两个哥哥也没有死。最重要的是,你根本就没有死!” 男人用力的摇晃着蒂丝,那种劲头就好象想要将蒂丝的牙齿摇掉一般。蒂丝被摇得晕头转向,好半天才弄明白对方的意思。 待金属铠甲不再摇晃蒂丝之后,她迟疑地问:“我没有死?” 得到他肯定的回答后,蒂丝瞪大了眼睛,语气中充满了遗憾。 “你也没死?!” 他哭笑不得,正待解释,可是蒂丝的尖叫再次打断了他的话。 “别碰我!我不要嫁给你!快放开我!” 眼见蒂丝不顾一切地张嘴对着他咬过来,他担心蒂丝碰伤了牙齿,只得放开她。此刻蒂丝的情绪非常激动,重获自由后,她立即向门口冲去。 如果蒂丝此刻穿着的不是睡衣,他或许会对是否将她拉住产生犹豫。可是既然情况特殊,他只得再次俘虏这只处于生气状态的小猫。 金属铠甲后面的男人恢复了他原本的声音。 “蒂丝,我不是罗斯!我是剑。” 听到熟悉的声音,蒂丝在迷惑中渐渐停止了激烈的反抗。 “剑?” 蒂丝期待确认的那种怯生生的声音,令剑在怜惜之余,不禁后悔玩笑开大了。他确实没有想到,蒂丝的反应会这么激烈。剑深深地自责:没有预先想到蒂丝会在婚礼上喝下那杯酒,勉强还可以找出理由。可是当蒂丝醒来后却仍旧逗她,那就有些过分了。 剑以认罪的态度,老老实实地点了点头。 在已经完全绝望的情况下却发现,丈夫居然就是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喜出望外之余,蒂丝不免有些不敢置信。 “摘下你的面具!” 看着蒂丝的眼神中仍旧带着防备的神情,剑不禁更加心疼。将蒂丝放开后,他老老实实地取下面具。 “泰坦神在上!”蒂丝惊喘一声,然后仔细盯着剑的脸。最后,蒂丝终于忍不住用手摸了摸。“怎么会这样?” 蒂丝的大眼睛里,满是迷惑。 “我们第一次婚礼时,为什么会有另一个人的声音与你完全一样?” 剑还来不及解释,蒂丝突然高兴地跳了起来。她抢在前面自行回答了自己的疑问。 “哦,我知道了。你为了不让别人知道你就是剑,所以派了一个人装成你,以便掩人耳目。” 蒂丝掩饰不住自己的兴奋,猛地抱住剑,攀住他的脖子。“你可真狡猾!公爵殿下。” 剑哭笑不得。他没想到,蒂丝在这种情况下居然还是将事实给弄错了。 一错不可再错,剑决定老老实实将事实完全坦白。 “蒂丝,我不是罗斯。事实上,我真实的身份是你最初的梦中情人。” 蒂丝的小嘴张成一个圆圈,半天都合不拢。她结结巴巴地问道:“你说……你是布雷西亚公爵……兰特.萧?” 自称兰特的男人尽量将表情显得严肃些。他挺起胸,用力地点头。可惜他等了半天,得到的却并不是预期中的热吻,反而是一记响亮的耳光。 兰特并非躲不过这记耳光。可是在挨打之前,他再一次领会了“女人是水做的”这句话的真实含义。蒂丝在打他之前,已经在眼眶中蓄满了泪水。在这种情况下,兰特实在有些不忍躲开。 被打的人并不会因为这小小的打击而产生哭泣的欲望。不过打人者却转身趴到床上尽情地啜泣起来。她含含糊糊地指责着刚刚挨过打的可怜男人,由于太过投入,还间或打着嗝。 “呜呜……你欺负人家……嗝!……人家什么秘密都没有了……” “呜……人家的梦中情人……嗝!……初恋情人……丈夫都是一个人……你却……” “呜呜……你却早有未婚妻了……嗝……嗝……不对,布雷西亚国公夫人早已是你的妻子了……” 原本兰特挨打后还有些错愕,不过听完蒂丝的指责后,兰特却象是浑身轻松了一般,轻抒一口气。他迅速除下身上的铠甲,悄悄坐到蒂丝的身旁。兰特坐在床边,什么话也不说,只是轻轻地抚摸着蒂丝的背——当然,那只手偶尔会一不小心地滑到稍稍有些高耸的部位。 啜泣声,在不知不觉中转变为哼哼唧唧的声音。 当蒂丝转过身打开兰特的魔手时,已经是满脸通红、眉目含春。此刻,她漂亮的脸上挂着晶莹的泪水,有着一种雨后梨花似的清新美丽。 蒂丝轻推了兰特一把,娇嗔声中带着浓浓鼻音。 “大色狼,人家正伤心呢,你却在这里尽捣乱。” 兰特嘻皮笑脸地一笑。 “哪里是捣乱了,我不是看见你正在伤心,所以安慰你吗?你瞧,现在你不是笑了吗?” 看到蒂丝忍不住扑哧笑出声来,兰特特有成就感。兰特以往从来没有嘻皮笑脸过。现在牛刀小试,效果居然不错。 兰特顺势将手搭上蒂丝圆润的香肩,整个人都几乎贴了上去。 蒂丝轻嗔了一声“大色狼”,见无法摆脱“大色狼”的魔手,终于放弃了无谓的抵抗。 不过,蒂丝并不准备这么轻易放过这个狠心的坏蛋。她狠狠地捏了兰特的胳膊一把,装出恶狠狠的语气问道:“大色狼,你究竟有几个妻子?” 兰特一脸诧异。 “你的数词用错了吧?还没有见过我之前,你就已经被我迷住了。你要知道,我可是英明神武、英俊潇洒的布雷西亚公爵呢。我的妻子难道会只有区区的个位数?” 眼见蒂丝的脸色即将晴转多云,兰特赶紧坦白交待相应的情况。除了早已知道的安丽丝和卡特琳娜外,蒂丝又知道了安洁儿这个名字。当然,兰特坚决不肯承认自己与伊莉之间有任何关系。 蒂丝虽然对此仍旧存疑,可是她已经无法将注意力停留在审问上。因为蒂丝娇羞地发现,那只令人又怕又爱的魔手,已经不知不觉移到她最为敏感的部位轻轻揉搓起来。 卧室里,开始响起令人血脉贲张的娇吟声…… 第八部第四章 第四章 虽然斌说好在书房中等我,可是我满脸春风施施然地走进书房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上午十点钟了。 理论上,蒂丝的新婚之夜是个睡美人,她恢复神智之后,我能放过她吗?如果不是因为蒂丝初经人事,根本无法承受我更多的热情,或许斌在书房里等待的时间会更长一些呢。 走到书房,映入眼帘的是斌的后脑勺。令我不解的是,斌靠在宽大舒适的坐椅上,正用双手揉着自己的太阳穴。 走到自己的座位上一屁股坐下,这才发现斌居然毫无表情。往日斌总是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今天这种没有表情的表情,应该算是一副臭脸了。 切,不就是让他多等了一会儿吗?要知道,春宵一刻值千金呢。 我佯装关切地问道:“斌先生,您在这儿等了一夜吗?” 看到斌点点头,我不太有诚意地表示报歉。 “真对不起。您知道的,昨晚是我和夫人真正意义上的新婚之夜,所以实在抽不出身。让您久等了。” 斌疲惫地摆摆手。 “走出房门后我就意识到这一点了,没关系。之所以一整夜都待在您的书房里,是因为昨夜我收到了两个很重要的消息。特别是后面一个消息,我不得不慢慢思考它会造成的影响,并且必须尽早想出对策。” 我狐疑地看着斌。他一贯以儒将自居,是什么样的消息能够令他动容? “主公,两个消息一好一坏,您想先听哪一个?” 第313章 “先听好的。” “好消息是:萨弗斯.欧森巴哈亲自前往鸠格市,向马迪尔表达了希望投入主公麾下的意愿。马迪尔不敢擅专,因而让夏默派专使向您询问。” 这确实是个令人不敢置信的好消息! 萨弗斯本人是圣骑士,又是法兰西斯五虎将之首。他麾下的黑衣众,也是纵横大陆、所向披靡的强横部队。能够得萨弗斯相助,我等于说平白捡了一个主力兵团。 不过令人奇怪的是,萨弗斯对阿朗佐忠心不腻,怎么会突然想到要投靠我呢? 斌似乎看出我的迷惑,解释道:“由于某些原因,他的主公阿朗佐已经心如死灰,明确表示只想以寓公的身份终老此生,并且将所有的家臣都逐出家门。” “萨弗斯不甘心,亲自跑到科洛斯向阿朗佐质问。阿朗佐无奈之下,告诉他两人君臣之缘已尽,并且给他两个建议。一是效忠于伊莉国公,一是效忠于殿下。” “萨弗斯不愿意奉伊莉国公为主,只得听从阿朗佐的命令去鸠格市了。” 听完这段话,我不由有些感慨。我视阿朗佐为敌寇,他却向最得力的家臣建议臣服于我。相较之下,我的胸怀确实比不上他。 “萨弗斯投靠于我这么好的消息,也不能抵消坏消息吗?” 斌的表情闷闷不乐。“德克萨败了。” “败了?”我有些不以为然。“胜败乃兵家常识。这有什么?接着再打呗。” 斌有些不耐,他的声音干燥得象是劈材。 “当然不是普通的败仗,而是德克萨建国以来最惨痛败仗,要不然我也不会这么在意。” “德克萨近二十万大军在英格兰尼首都休达市附近被完全击溃。粗略估计,包括战死、被俘、失踪以及严重受伤者,损失至少在十万以上。再加上德克萨人撤退时,还将受到英格兰尼人的围追堵截,如果最后能够有五万人回到德克萨,那已经可以算是奇迹了。” 我不是那种喜欢大惊小怪的人,不过这个消息确实太震撼了。那可是二十万大军呢!即便我的联合王国建立后,想要集合二十万大军,那也非得穷兵黩武不可。 这样庞大的一支部队说败就败,实在太令人难以想象了。 “你确定这个消息准确无误吗?” 斌看着我,突然笑了。 “我刚听到这个消息时,也是这样问那名夏默派来的使者。夏默知道这个消息太令人难以相信,所以送来这封信。” 看到信封外面的火漆已经被斌给破坏了,我直接从中抽出信件。 一目十行地看完信后,我完全相信了这个消息。 哪有这个打仗的?!居然派七名龙骑士、一名圣骑士、一名影剑士再加一名魔导师于万军之中偷袭对方的魔导师。 一般来说,圣骑士、影剑士和魔导师在军营之中时,绝对不在被偷袭的考虑之列——历史上,从来没有过这样的先例。象那样的强者,很难在短期内将之击杀——特别是对方不打算拼命的情况下。而任何在敌营之中的刺杀,除非能够做到悄声无息,否则就必须面对蜂涌而至的大批敌军。这样的画面只是想一想,也足以让人信心全无。 可是那个爱克斯大陆四大公子之一的英格兰尼五王子肯洛,居然敢行此险招,而且居然还成功了。虽然参加行动的十个人都受了轻重不一的伤,特别是真正负责击杀恩斯特.洛佩斯魔导师的三人遭受对方临死反噬因而身负重伤。不过,肯洛王子毕竟成功地完成了一项史无前例的暗杀行动。 就暗杀本身而言,我倒是对那个肯洛产生了惺惺相吸的感觉——暗杀能够解决用一般手段无法解决的难题,方便顺手、获利又多。如果肯洛不是英格兰尼的王子,我们俩肯定会有不少共同语言。有空的时候请他喝喝茶、聊聊天,然后再交流一下暗杀心得也不错。 肯洛在这场战争中的表现也非常精彩。当德克萨人攻入英格兰尼国境后,肯洛先是示敌以弱,诱敌深入。当德克萨大军在休达市城下集结后,肯洛更是三天两头派出使者求和,令德克萨王储产生敌人马上就无法坚守休达市的错觉。接着,肯洛在内奸的帮助下,瞅准时机,在至关重要的暗杀行动中一击成功。最后,肯洛趁着德克萨人军心不稳之机,趁夜发动全面反攻。 英格兰尼七神将中的四名分别率领的两万战斗力较强的政府军,强行在德克萨的军队之间进行穿插分割,致使德克萨人更加恐慌、士气愈加低落。加起来共有四十万人的超级大型战役居然只花了一个小时就基本结束,肯洛简直创造了战争史上的奇迹。 可是肯洛成功后带来的后果,却是我所不愿意看到的:德克萨一下子损失这么大,短期内就无法与英格兰尼抗衡了。而且德克萨的王牌军队,有黄甲哥萨旅之称的皇家近卫重步兵兵团,居然被围困在米斯堡。大陆闻名的强横军队或许即将成为历史,固然令我产生一种异样的感觉。不过最糟糕的是,德克萨唯一的王储居然也在米斯堡。 这样一来,只怕德克萨再也不会有反击之力了。 历史上最为惨痛的败仗,对德克萨而言,无论是军队的战斗力还是经济的影响、士气的影响都是无法被忽略的。 任何国家的王牌部队都是整个国家的骄傲和信心所在。如果黄甲哥萨旅不肯投降,它的战斗力虽然可怕,不过蚁多咬死象,恐怕这支部队的番号将无法保留下来。如果黄甲哥萨旅投降,肯洛自然会利用它向德克萨勒索巨额赎金,导致德克萨在经济上无法支撑下一场战争。而且黄甲哥萨旅被赎回后,它的作用也会大幅减少——无论是本身的战斗力还是对其他军人的激励作用。 而德克萨唯一王储被即将被俘虏的事实,对德克萨的打击更加致命。现任德克萨国王只有一个儿子,德克萨人相信,德克萨国王不可能将王位传给他的两个表侄中的一个——德克萨国王是倔强而固执的血统至上论者。 这下完蛋了。 如果英格兰尼强行进攻德克萨本土倒没什么,毕竟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真的继续打下去,英格兰尼自然会深陷泥潭。怕就怕英格兰尼在优势下与德克萨签定有利的协议,然后将目标对准别的国家——特别是不久前响亮地扇了英格兰尼一个响亮耳光的布雷西亚。 我并不是悲观主义者,不过,率军抵抗英格兰尼入侵的战争画面,已经不由地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了。 我叹口气。“看来,五国联合的步伐得加快一些,佣兵协会第二次特别会议也得赶紧召开。” 斌一脸严肃地点点头。 “是的,主公还应该早些将塞维尔公爵之位传给国公夫人。爱克斯三大霸主国的实力与其他国家根本就不处于一个级别。除了三大霸主国外,爱克斯大陆再也没有政府军超过十万的国家。现在法兰西斯陷于严重内乱,而德克萨又遭此大败,英格兰尼再也无所顾忌。” “虽然近年来也受到不小的损失,不过英格兰尼后备役兵源非常充足。再考虑到英格兰尼即将得到德克萨王国的巨额战争赔款……” 说到这里,斌的忧虑已经显形于色。 我抚着额头大感头痛。 唉,真是多事之秋啊…… 第八部第五章 第五章 刚刚参加完婚礼的塞维尔人、克里根人以及各国的外交代表们,在五天后再次来到克里根公国首都巴勒市的大会堂。 高台上坐着两个人。一个是被封闭型全身铠包裹的塞维尔公爵,而另一个则是塞维尔国公夫人。 来宾们并不知道这次聚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他们只是从请柬上知道,塞维尔公爵诚恳地邀请他们去托尔市的大会堂,公爵将会有一个重要的消息宣布。充满想象力、希望看到浪漫爱情故事的贵妇们暗地里猜测,塞维尔公爵的婚姻或许只维持了五天就不得不被迫结束。 支持那些贵妇的有力证据是:塞维尔公爵夫妇已经在高台上坐了一刻钟了,可是塞维尔国公夫人的目光从来不曾落在身旁的公爵身上。 然而也有非常不利于那种猜测的证据:如果公爵宣布婚姻结束,地点不应该是大会堂,而应该是教堂才对。 当古老的钟楼缓缓响起沉重的钟声时,人们知道现在已经是上午十点钟了。大多数来宾都聚精会神地盯着高台上的两个人,等待重大消息的宣布。而少数客人则相互窃窃私语,猜测着此次聚会的真正目的。 当沉重的钟声结束后,塞维尔公爵站了起来。 “女士们、先生们,这次请大家前来,是因为我要宣布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他缓缓地环视台下的来宾,语气异常沉重。 “前天,布雷西亚公爵的全权代表剑先生告诉我和克里根公国,兰特公爵准备与布里斯公国、玛哈亚公国组建成为一个联合王国,并且希望塞维尔公国和克里根公国也加入。经过两天的谈判,剑先生与我和克里根公爵达成了一项决议:塞维尔公国和克里根公国加入兰特公爵组建的欧巴尼亚联合王国,原公爵以省长身份仍旧管理自己的领地。另外,已经成为剑先生奴仆的泰坦战士成为欧巴尼亚联合王国的的护国战士。” 来宾们还来不及消化这个惊人的消息,塞维尔公爵又扔出一颗重磅炸弹。 “每个人生于天地之间,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身为塞维尔公爵,我有义务保证国家的安全,让塞维尔人获得幸福的生活。” “然而遗憾的是,在我担任公爵期间,保护塞维尔公国国家安全的两项重要保证全都失去了。 第314章 神圣的塞维尔护国战士成为了他人的奴仆,而自出现以来就一直由塞维尔公爵担任的佣兵协会会长一职,也是从我的手中失去。” “这样的公爵,无论如何也称不上称职。这些天来,我的良心倍受折磨。为了将自己从良心的折磨中解救出来,我决定:放弃塞维尔公爵之位,将公爵之位传给我亲爱的夫人蒂丝.罗德曼。” 这些话令台下的来宾们感到极度的震惊。来宾主要是由塞维尔贵族、克里根贵族以及外国使者组成。塞维尔公国的体制与爱克斯大陆其他的国家都不同,公爵真正的亲信只是一些爵位较低的贵族以及毒尾蝎战士——可是毒尾蝎战士被塞维尔第一杀手带到某个秘密地点特训去了。虽然部分塞维尔贵族并不希望护国大将军由公爵的岳父升为公爵的父亲,可是公爵的话确实有些理由,一时之间他们想不出对策。至于克里根贵族和外国的使者们,充当事件的见证者倒是可以,但是身为外人,他们对此事并没有发言权。因此,虽然台下议论纷纷,却并没有人对此提出异议。 塞维尔公爵缓缓将象征塞维尔公国权力的权杖递给国公夫人。虽然全身铠的面甲上只有一些细孔以便使用者对外进行观察。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人们都可以感觉到塞维尔公爵对国公夫人的一片款款深情。 然而国公夫人对此毫不领情,她虽然迅速地接过了权杖,可是脸上却露出嫌恶的表情。 和蒂丝同样不爽的,自然是我了。 台上扮演塞维尔公爵的是斌,因为他会腹语。可惜斌的肤色比西方人略深,要不然由他扮演剑的角色是最好了。 让斌扮演塞维尔公爵的确是我的主意,可是我并没有叫他这么深情款款地瞧着蒂丝啊!不,那不是深情款款,简直就是色迷迷。斌演戏居然演得这么投入,太过分了! 蒂丝接过权杖后,立即将它在自己的衣服上擦了擦。随后,蒂丝狠狠地盯着我。在蒂丝异样目光的指引下,我的存在终于被他人所注意。台下,窃窃私语的声音终于汇在一起,形成一种噪音。 斌仍旧站在台上不知死活地、肉麻地看着蒂丝。 “亲爱的夫人。塞维尔公国失去护国战士,而我也失去了佣兵协会会长之职,这是我的责任。所以,我会遁入深山修练自己的武技,以便能够重新夺回属于我自己的东西。不过,由于我是那么地爱你,即便扔下世间的一切,我也无法忘掉你。所以,我会偶尔回公爵府看你的。” 蒂丝悄悄挪了挪,离斌的距离稍稍远一点。而我,眼中则差点喷出火来。斌刚才所说的台词是我规定的,但我不知道配上斌的语气、动作会那么令我生气。 所以,我不由自主地冷哼一声。 冷哼并不是预先设定好的。按规定的计划,我此刻应该慢慢走上高台。好在我虽然生气,却并没有忘记这个规定的步骤。 当我走上高台后,台下传来尖叫声。 一名贵妇激动地拉着她的丈夫,连声问道:“他现在想干什么?是不是想与罗斯公爵决斗?” 蒂丝狠狠地瞪着我。我知道,她还是有点生我的气。 虽然是国公夫人,可是蒂丝与我的关系却很复杂。她可以算是我的夫人,但是更准确地说却是我的情人。前天对蒂丝说这个事的时候,她立即娇嗔不依。我给她摆事实、讲道理,弄了好半天才勉强把她搞定。作为妥协,蒂丝的大哥乌尔里成为我的直属家臣,而且直接成为萧家的大将,与克洛斯、凯迪、拉西斯他们等级相同。 我冷冷地看着台下,望都不望斌一眼。 “本想在五天后召开的佣兵特别会议上宣布一件事,不过现在我改变主意了。我也想借着这次机会宣布一件重要的事。 “许多人都知道,我为了某些东西却失去了某些东西。失去之后,我才知道,失去的才是我生命中最为宝贵的。” 听完这句话,台下许多女士发出了惊叹声。 我仍旧扮酷,冷冷说道:“即然生命中最为宝贵的已经失去,我对世俗的生活也就不再有任何兴趣了。现在我宣布:我的奴仆、家臣以及佣兵协会会长之职全部转给布雷西亚公爵。所有的财产和权利,全都赠给兰特公爵。鉴于布雷西亚公爵尚下落不明,在他失踪期间,我将暂时代为管理家臣、奴仆及佣兵协会。待兰特公爵出现后,我将开始隐居。” 感情丰富的女士们听完我的宣言后,免不了落下了几滴眼泪。不过,我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赚取女士们的眼泪,因而说完上段话后,我毫不犹豫宣布下一项重要的事。 “女士们,先生们。现在我代表布雷西亚公爵宣布,欧巴尼亚联合王国正式成立。请欧巴尼亚联合王国的四位省长以及首相马迪尔.哈伯上场。” 这个出乎大家意料的消息宣布后,连那些见惯大风大浪的外交使者也免不了发出了惊呼声。 在一片喧哗声中,马迪尔、皮耶德、拉西斯和克里根公爵纷纷从后台走了上来。 而斌则装模作样地深情地望了蒂丝一眼,然后一步三回头地向台下走去。在这个时刻,倒是没有多少人关注斌的去向了。 马迪尔首先拨出他的魔法宝剑指向天空。 “我,布雷西亚首相……” 随后,皮耶德、拉西斯和克里根公爵相继拨出佩剑。 “我,玛哈亚公爵……” “我,布里斯公爵……” “我,克里根公爵……” 这时候,出现了一个短暂的停顿。所有的人都看着蒂丝,我这才突然发现,剧本居然没有编好。蒂丝穿着华丽的国公夫人盛装,根本就没有佩剑。看到大家都看着她,蒂丝有些紧张。 蒂丝灵机一动,匆忙地举起斌刚才交给她权杖与空中的四柄宝剑贴在一起,然后不太顺畅地说道:“我……塞维尔公爵……” 我走上前去,抽出宝剑。 “我,代表布雷西亚公爵……” “……共同宣布,欧巴尼亚联合王国正式成立……” 当台上众人宣布欧巴尼亚联合王国成立后,台下一片寂静。唉,兆头不好啊。新王国建立时居然没有欢呼声。 我的新王国的组建过程不仅是简单,从某种角度来说简直就是荒诞可笑。 英格兰尼已经彻底击败了德克萨,我可不能等着英格兰尼向布雷西亚挥起屠刀后再进行这件事。新王国建立确实太过匆忙,可是那又有什么办法呢? 接下来,恐怕还有更多事会显得更加匆忙呢。 第八部第六章 第六章 哪怕只是一个自由城邦的建立,它的仪式都应该是热热闹闹、隆重异常的。 可是在欧巴尼亚联合王国的建立这一天,别说场面清冷得令人心酸,甚至连必要的仪式都没有。如果不是因为联合王国的强大军事实力无法忽视,或许在我宣布建国的那一刻台下会嘘声一片吧。 整个大陆上,除了蒂丝、克里根公爵和我的几位家臣,巴勒市大会堂里的宾客们是最早知道欧巴尼亚联合王国建立的一群人。 从宾客们或茫然或激动的表情可以知道,到了明天,整个大陆都会知道这一令人震惊的消息。 在做出这个决定之前,我和斌曾经为此详细讨论过利弊得失。最后的结论是:以闪电般的速度突然宣布联合王国成立,利大于弊。 在非正式的场合,在没有向其他国家通知的前提下就宣布联合王国成立,这样的建国简直就象是一出闹剧。除此之外,某些中立而且传统的国家或许会误认为这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由此会产生一些不必要的隔阂和敌视。 然而,时间实在太过紧迫。现在离德克萨大败已经有七天过去了。再过八天,德克萨王储如果履行自己的诺言出城迎城,那么他的命运只能两选一:战死或是被俘。无论是哪种结果,英德之战都会告一段落。 我可无法知道英格兰尼在胜利后是否会举起屠刀挥向布雷西亚。那时候再组建联合王国,必然会遭受除布雷西亚外其他四个公国内的地方实力派贵族的激烈反对。趁着现在还处于和平时期,将其他四个公国绑在战车上是绝对必要的。 听完宾客们或谨慎或迷茫的道贺,我宣布大会结束。随后,我们一行人来到克里根公爵的府邸。 早在克里根公爵宣布投降后,名义上克里根公爵府就已经还给克里根公爵了。可是在公爵府内外站岗的,仍旧是塞维尔公爵的护卫。 象所有的公爵府一样,克里根公爵府同样有着密室。谈话的地点自然选择在密室之中。走入密室,斌已经在那里等候了——当然,那身原本属于塞维尔公爵的铠甲早已收藏妥当。 当密室那沉重的,包裹着厚厚棉布的大门缓缓关上后,我宣布各位各自就座。 一直以来,每当开会时,马迪尔作为我的首席家臣总是习惯于坐在我的左手边。而克里根公爵是名义上的地主,虽然主位必然归我,但他同样希望能够坐在主位的附近。可是在选择座位时,蒂丝却击败了马迪尔和克里根公爵,抢到了我左手边的位置。至于我右手边的座位,则被早就坐在那里守株待兔的斌所霸占了。所以,马迪尔和克里根公爵只好退而求其次,分别坐在了蒂丝和斌的下首。至于皮耶德和拉西斯,则分别坐在了马迪尔和克里根公爵的旁边。 密室并不大,长大约为八米,宽大约为五米。不过密室中只放了一张长长的会议桌以及相应的椅子,没有其它任何多余的装饰或是家俱。 第315章 在稳定的魔法灯光源的照射下,其余六个人都静静地看着我,等待我宣布此次会议的主题。 克里根公爵并不是我的家臣,而且他也并不知道我就是兰特。所以,此刻我仍旧不得不利用剑的身份作为掩护。有句话说得好:宁叫人知,莫被人见。五个公国中,大约只有克里根公国是被我半强迫加入的。 我看了看自己的家臣。 马迪尔他们是一个小时前刚刚赶到的。马迪尔和皮耶德还好,拉西斯却是经过连续三天的长途跋涉。他的斗气虽然已经修炼至高阶幻剑士的水平(比凯尔略逊),可是这样高强度的长途跋涉,同样令他有些吃不消。此刻,拉西斯象是受了重伤一般,脸色惨白。 事实上,在刚才那种非正式场合下宣布欧巴尼亚联合王国成立也是突然的决定。所以,当前面四人举起手中的长剑时,出现了蒂丝握着权杖不知所措的败笔——我们甚至没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排练。 如果让别的人知道,王国在今天宣布成立仅仅是因为恰巧马迪尔他们赶到了,那些人的眼珠子肯定会从眼眶中掉出来。 我冲着马迪尔挤挤眼睛。 “首相大人,新婚还愉快吧?你的主公还没回去,因而不能为你主持婚礼,怎么那么着急就结婚了?……是奉子成婚?” 马迪尔看到我一脸坏笑,大为窘迫。西西王听到我的话时,脸上的微笑也变得不太自然起来。看来,正义的骑士也有过于“浪漫”的时候呢。 将视线转到西西王的身上。“你呢?你夫人将公爵之位让出,有什么感想?你们夫妻可真是恩爱得令人忌妒啊。” 西西王傲然地睃了我一眼。“那是当然。我和琳达之间是患难真情,那还有什么可说的?” 不逗他们了,再逗下去,搞不好就会引火烧身了。 “好了,言归正传。将大家召集到这里来,是因为我有个重要的消息向大家宣布。” “大家是否知道,德克萨大军已经在休达市附近被英格兰尼击溃的消息?” 除了拉西斯和蒂丝摇头之外,其余的人都点点头。 “大家应该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新生的联合王国很有可能遭受英格兰尼的进攻。” 摇头的人,只剩下蒂丝一个。不过,她茫然地摇头时突然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然后又赶紧孩子气地点着头。作为女孩子,蒂丝能够这么快就想通其中的关键,确实令人刮目相看。 “欧巴尼亚联合王国建立后实力虽然大增,不过它所面临的形势却是非常严峻的。对外,原玛哈亚公国、原布里斯公爵和原克里根公国都是法兰西斯的附属公国,而原布雷西亚也是英格兰尼的附属公国。这样的理由,足以促使法兰西斯和英格兰尼联合起来向新生的欧巴尼亚联合王国发动攻击。” “又由于德克萨已经大败,他们唯一王储的处境也非常不妙。如果英格兰尼运气好活捉了德克萨王储,然后向德克萨施加压力,也许德克萨也会向我国发动攻击。毕竟克里根省与法兰西斯和德克萨同时接壤。” “除此之外,新建立的王国内部也存在着问题。因为联合王国由兰特公爵担任第一任国王的关系,布雷西亚省的居民自然不会有任何不满。可是其他四个省,肯定会有不少人会产生反感。” “如果仅仅是内心稍稍不满倒也没什么,只要将王国发展强大,保证人民的生活水平,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不满自然会慢慢消失。可是如果有其他国家在背后煽动以及支持,那么情况就不同了。可以肯定的是,在不久的将来,某些有实力的地方贵族将会以武力进行反对。” 这下,所有的人都点着头。分别只在于马迪尔和斌毫无表情,皮耶德的脸上仍旧挂着那种满不在乎的微笑,而蒂丝、拉西斯和克里根公爵全都神色沉重。 “在民政上,我会将绝大部分权力下放到各位省长的手中。可是在军事上,整个联合王国的各省必须联合建立统一的政府军。在任何省的政府驻军中,都必须有一定比例的外省士兵。在这一点上,诸位省长应该理解吧?” 在克里根公爵也心不甘情不愿地点头后,拉西斯却仍旧低着头想着什么,没有表态。 我暗自诧异。难道说他长期独自在外自由惯了,因而不愿意受到约束?可是听马迪尔说,他在三天里跑完了了将近两千公里的路程。拉西斯并没有猞猁那样的魔兽作为坐骑,他的格斗技主攻方向甚至是剑士而不是骑士。两千公里的距离在三天内跑完,这是即便骑着汗血宝马也无法完成的壮举。我相信,拉西斯为了按照我的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抵达鸠格市,一路上弄不好会将坐骑给累死。这样的表现,已经足以证明他对我的忠诚了。 那么,他为什么不对我的建议表示赞同呢? 正在猜测拉西斯的想法时,他突然抬起头。然而在开口后,他明显有一个极不自然的停顿。 “我觉得有些困难,主……主……” 我暗自好笑。从拉西斯的口形可以看出,他原本想称呼我为主公的。还好他总算及时醒悟, 我点点头。“接着说,主要是因为什么。” 拉西斯清清嗓子,趁此机会将思路理顺。 “主要是因为,布里斯省是一块飞地。欧巴尼亚联合王国其他的士兵怎么到达布里斯省呢?我很难想象一路上的国家会让其他国家的政府军穿越。” 我笑了笑,先将话题转移。 “皮耶德,拉西斯,你们各自省内目前的反对势力情况如何?” 对视一眼后,皮耶德首先回答我的问题。 “玛哈亚国内的情况还好。玛哈亚人的战斗力很差,那些反对势力纷纷往山区撤离。” 他傲然一笑。“我的族人就不说了,只说石头兵团吧,那些小伙子竹甲赤足,翻山越岭、纵跃如飞、入林则隐、入山无踪、侵掠如火、侧袭无当,我敢说他们是大陆上最好的山地步兵。” 切,真是个骄傲自大的家伙。不过我麾下其他的部队如果进入山区与石头兵团作战,确实很难占上风倒是真的。 待皮耶德说完后,拉西斯苦笑着回答我的问题。 “打退法兰西斯的进攻后,我有些得意忘形。我以为自己已经完全控制了布里斯,所以在对待贵族的政策策略上犯下了过激的错误。当时为了获得奴隶支持,我宣布布里斯全部的奴隶都解放为自由民,并且宣布所有拥有奴隶的人都必须受到处罚。这样,就激起了绝大部分贵族强烈的反抗——甚至当法兰西斯入侵时与我站在同一阵线上的贵族也加入了反叛的队伍。除了贵族之外,还有一些拥有奴隶的平民也站在了他们那一边。” “因为将布里斯的奴隶全都解放为自由民的缘故,兵源倒不是问题。那些原先身份为奴隶的人如果不希望重新成为奴隶,自然铁着心为捍卫自由而战。所以,目前我的军队还占着相当明显的优势,而反叛军目前只是苦苦支撑。可惜的是,并非拿着武器穿上军装就可以成为合格的战士。那些奴隶兵的战斗意志倒是没得说,可是他们的战斗力……” 拉西斯摇摇头,口里象是含着一颗苦橄榄。 “镇压反叛军我倒是有绝对的信心。可是不久前,布里斯周边的几个公国也开始向我施压。事实上,周边公国的贵族势力,与我国的贵族集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或许,我过激的政策伤害了邻国统治阶级的利益吧。可惜,拉弓没有回头箭。”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如果布里斯公国加入联合王国不但不能为我带来利益,反而会成为一种包袱,那我可就亏大了。 无论如何,我得帮助拉西斯将布里斯公国的局势稳定下来。 正在沉吟之时,马迪尔说道:“剑先生,国公夫人……哦,是王后陛下曾主持召开过关于改善布雷西亚奴隶生活条件的内阁会议。在内阁会议上,通过了《关于蓄奴税相关规定的暂行办法》、《关于国有矿场租借奴隶的暂行办法》以及《关于奴隶赎购自由的试行条例》三条法案。布里斯与布雷西亚国情不同,不过这样的法案确实可以借鉴一下。” 听完马迪尔的建议,我以目光询问拉西斯的意见。 拉西斯犹豫了一下,回答说:“我得详细想一下。毕竟我已经宣布布里斯境内所有的奴隶全都已经拥有自由了。如果出尔反尔,贵族未必会因此而喜欢上我,而原来的奴隶也会产生被出卖的感觉。” 虽然可以用主公的权威压迫拉西斯在布里斯宣布类似的法案,不过我一向不喜欢用强权压迫自己的家臣。 我想了想,说道:“拉西斯,你宣布布里斯境内所有的奴隶全都拥有自由确实有些不妥。” 我摆摆手,制止拉西斯试图解释的举动。“我知道你或许可以完全镇压国内的反抗运动。不过,无论是律法、内政、管理、战斗指挥或是商业活动,这些行业的精英肯定拥有大量的财富,也同样多少会拥有一些奴隶。你如果继续坚持自己的政策,那么那些人要么被你镇压,要么会被被迫流亡国外。那样损失可不小呢。” “再说,即便你能够镇压国内的反对势力,可是外国干涉呢?要知道,布里斯的贵族与国外的贵族有着共同的利益并不稀奇。更何况只要是布里斯的奴隶就可以获得自由,那么自然会有周边国家的奴隶往布里斯跑。那样一来,周边的国家肯接受吗?” 拉西斯的眉头挤成了川字。“可是,我已经那样宣布过了,该怎么办呢?” 第316章 “无妨。既然布里斯已经成为欧巴尼亚联合公国的一个省,那么自然可以为贵族阶层特意演一出戏。你已经选择了黑脸,兰特公爵便可以扮演红脸的角色。” 这时,克里根公爵皱着眉指出我的错误。 “剑先生,请称呼兰特国王为国王陛下。” 被克里根公爵打断,我多少有些尴尬。看来,得快点恢复自己的真正身份才好,照这样下去,迟早会露出马脚的。 “嗯……兰特国王可以扮演红脸的角色。” “他可以以国王令的形式向布里斯省宣布大赦令,参加过反抗活动的人可以向布里斯政府投降而不受到任何处罚。奴隶除了可以获得本身的人身自由外,不得侵占贵族原有的财产……” 说到这里,我有些说不下去了。可以想象,布雷西亚针对奴隶实行的改良政策都会遭受强烈的反对,布里斯原先的那些贵族一下子就失去了所有的奴隶,怎么肯甘心?尖锐的阶级矛盾无法调合对我来说只算是一个小麻烦,真正的大麻烦是:如果拉西斯只能得到奴隶的拥护而失去贵族以及部分自由平民的支持,那样布里斯能够有多大的发展空间? 这时,一旁一直没有作声的斌似乎看出了我的犹豫。他以温和的语气向我建议道:“剑先生,不如这样规定。被拉西斯公爵宣布拥有自由的奴隶属于基本公民,而原先的平民则成为高级公民。如果基本公民无故向贵族挑衅,贵族可以不经司法程序当场格杀基本公民。” “基本公民想要成为高级公民甚至成为贵族,必须为国家做出相当的贡献——我想,军功是最方便而且明显的途径。” 这个建议倒是有趣。这样一来,阶级间,特别是贵族与原来的奴隶之间的阶级矛盾稍有缓解,而且贵族的虚荣心和自尊心也可以得到某种程度的满足。或许这样规定后,布里斯的局势会缓和下来。 在阶级矛盾极为尖锐而且不可调和的情况下,那么革命的爆发是无法阻止的。可是革命爆发时所带来的破坏性,也同样是非常可怕的。在可以选择改良和革命时,我更倾向于前者。改革或许比改良更为彻底,可是改革是推倒一切重来,这样的风险似乎太大。更何况,当布里斯推倒一切重来的时候,周边国家却满怀敌意地虎视眈眈。有必要搞得那么激烈吗? 更何况,当自由的思想尚未普及时,奴隶本人也未必愿意成为自由人呢。记得小时候看见一个奴隶劳动时非常疲惫,而那时我不知怎么的突然间想做件好事,以获得他人的感激。于是我跑到那个奴隶跟前宣布让他自由,结果那个奴隶以为我嫌他工作不努力,嫌他年纪大而要驱逐他,因而立即悲恸地大哭起来。 将视线移向拉西斯,发现他此刻面露喜色。看来,他也觉得这个建议非常可行。 “拉西斯,你觉得如何?” 拉西斯点点头,然后向斌郑重地行了一个谢礼。“多谢先生高见。” 我乐呵呵地说道:“斌先生将来会是国王的军师,就是首席谋臣或是首席智囊的意思。” 冲着家臣们挨个地挤着眼睛。“他是我推荐的,我的眼光不错吧。” 除了拉西斯,另外两个家臣竟然是一副哭笑不得的表情。 拉西斯急切地提出另一个问题。“布里斯在一年内经历了数次大战,军事实力大损。如果周边国家在流亡贵族的教唆下向布里斯进攻,又或许法兰西斯向布里斯发动进攻该怎么办?” 斌皱起双眉,显然被这个问题难住了。与此同时,已经拥有欧巴尼亚省长觉悟的另外三人以及马迪尔也开始苦苦思考。 我更加高兴了。虽然军师想出好的计策可以让我偷点懒,不过在家臣面前表现出比军师更高的智慧,那可没什么不好。那样的话,以后斌再有什么好的计策,家臣们就不会认为全是斌的功劳了。 “拉西斯,你别担心。这样的问题简直太简单了。” 所有的人,包括斌在内,全都以一副惊讶万分的表情看着我。 “你们应该知道我是佣兵协会会长吧?” “佣兵?”拉西斯的眉头皱得更深了。“布里斯近期历经战乱,百废待兴,那有那么多钱雇佣佣兵啊?阿拉卡那个小气鬼肯向布里斯拨款?” 我呵呵一笑。“用不着拨款。五天后佣兵协会的紧急会议将召开。那时,我将公布一条命令,佣兵团可以象贵族那样拥有自己的领地。无论那些佣兵团从联合王国中获取领地还是打下其他国家的土地作为领地网,他们唯一的郊忠对象只是佣兵协会会长。当然,诸位省长作为当地最高的行政首长,对那些拥有自己领地的佣兵团拥有对其他贵族领地相同的行政控制权。” 第八部第七章 第七章 早在大陆历之前,爱克斯大陆上就有骑士团这种特殊的政体存在。拥有坚定信仰的骑士在神殿的支持下,纷纷建立起不听从于国王的政体。在骑士团这种政体最鼎盛的时期,大陆上林林总总的骑士团数以百计。比较有名的有法兰西斯的宝剑骑士团、德克萨的条顿骑士团。 最初由于国王们需要神殿向百姓们进行有利于他们统治的宣传,因而默许了骑士团的存在。可是骑士团隶属于神殿,并不真正听从世俗国王的命令,所以损害了国王的利益。 神魔大战之后,作为胜利方的神族也逐渐退出人界。作为世俗权力的代表,各国的国王开始尝试收回自己的权力。经过数百年或明或暗的斗争,曾经兴旺一时的骑士团终于风光不再。到了今天,爱克斯大陆已经没有拥有自己领地的骑士团了。 在骑士团渐渐被削弱以至于逐步消失的过程中,世俗国王的权力得到了巩固和加强。由于爱克斯大陆通常都实行长子继承制。在高级贵族家庭里,即便不是长子,多少也还可以继承少量的财产和土地。可是对许多低级贵族而言,家庭的财富本来就只有一小片庄园或是一个小镇,根本就无法分割。所以,没有继承权的贵族失去了加入骑士团的机会,生活通常都是相当窘迫的——当然,这是相对于拥有爵位和采邑的贵族而言。 为了改善生活,这些贵族子弟不得不参加军队。对他们来说,参加军队是最好的选择:如果没有战争,那么就一直待在军队中直到获得退休金;如果有战争,要么战死,要么就因这军功而获得爵位和采邑。然而无继承权的贵族子弟并没有全都选择参加军队。那些对于高额薪金或是精彩生活更加欣赏的贵族子弟,往往会加入佣兵团。 有人说过,同样等级的佣兵收入是战士的十倍,而所面临的风险却仅仅是战士的五倍。然而对普通人来说,军队的吸引力仍旧超过佣兵。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军人能够在社会中得到更多的尊敬,而且还有获得贵族资格的可能——对原本就是贵族的人来说,则是拥有获取或增加采邑的可能。 追逐权力并非仅仅是贵族的专利,而是人类的本能。佣兵团获得自己的领地后,佣兵团的高级干部就可以获得类似于贵族的权力。这样一个馅饼,佣兵团不可能拒绝。 骑士团之所以不受国王的欢迎,是因为骑士团相对独立,不受国王的控制。然而我让佣兵团拥有自己的领地,与历史中的骑士团比较,其性质却略有不同。 佣兵团的效忠对象是佣兵协会会长,而会长,却是欧巴尼亚国王。也就是说,我只需要稍稍慷慨一点,拿出一些土地分给佣兵团,便可以得到天下所有的佣兵帮助。我这个人向来慷慨——在慷他人之慨时,我更是不会丝毫犹豫。 近百年来,大陆局势相对平静。许多王国,特别是一些面积较小的公国已经没有多余的土地对新的贵族进行分封了。例如罗斯公爵,他的直属领地仅仅只有一千平方公里。可是我现在的情况却大为不同。 刚刚入主布雷西亚时,三郡叛乱。平叛之后,许多与叛乱有牵连的贵族失去了他们的爵位、采邑甚至生命。打败英格兰尼的入侵后,将一些土地分封给立下功勋的军人以及负责四大兵团福利的商会了。不过,布雷西亚剩余可以进行分封的土地,仍旧比其他国家要富余得多。 玛哈亚原公爵之女在西西王的帮助下复国成功,接着就对那些以前亲法兰西斯的贵族进行了清洗。而布里斯公国,由于拉西斯站在奴隶一边对贵族进行了血腥镇压,同样出现了相当大的权力真空。 所以,我有很多土地可以分给佣兵团。当然,并非拥有大量剩余的土地就可以获得佣兵的效忠——身份毕竟不同,我是佣兵协会会长嘛。 能够凭空得到强大的助力,这种感觉真是太好了。 正在偷偷对自己进行赞扬时,西西王故意拖长了的声音响起。 “剑……先生!” 看着那张正挂着龌龊坏笑的脸,我想,西西王正对能够不称我为主公而称之为“贱先生”非常高兴吧。这是什么人啊!还想争夺提姆比斯特人的总族长呢,怎么还这么幼稚呢? “欧巴尼亚王国的诸省拥有相当大的自治权,组建联合王国后,向心力的问题怎么解决?无论是原先诸省的贵族还是佣兵团,都不可能立即对一个刚刚成立的王国产生足够的忠诚啊。” 西西王的疑问我和斌商量过,因而早有对策。 “佣兵团的问题好解决。如果有佣兵团叛乱,那么佣兵协会会长——也就是你们的国王可以命令其他佣兵团对之攻击。攻下的领地由出过力的佣兵团瓜分。 第317章 要知道,佣兵团排行榜上的佣兵团,合计人数就超过了二十万。说起来,想要令排行榜上的佣兵团全都拥有自己的领地,王国的土地还不够呢。而且,即便王国扩张后拥有了足够的领土,我也不会让排行榜上所有的佣兵团都拥有领地。要知道,为了获得狗的忠诚并且让狗永远保持强大的攻击性,不能让它太饿,也不能让它太饱。” “对于各省的贵族,欧巴尼亚国王可以在条件成熟后,下达这样的命令:凡是即将继承子爵以上爵位的继承人,凡是郡守一级或以上的公职人员,都必须在鸠格市的某个学校学习至少两年。这个学校的魔法学院、军事学院、商业学院的院长分别由兰丝、凯森、阿拉卡挂职。这样一来,新组建的学校虽然比不上圣华学校,但是它的吸引力应该也是非常大的。” 看着西西王,我得意地说:“那些到鸠格市学习过至少两年的贵族或官员,自然会产生对欧巴尼亚王国产生亲切感。西西王,我的这个主意不错吧?” 西西王想了想,懒洋洋地一笑。 “这个主意听起来不错。不过,布里斯省的贵族和官员去鸠格市学习很麻烦呢。布里斯离鸠格市将近有两千公里,而且途中还必须穿越其他国家。和平时期还好说,如果欧巴尼亚与那些国家之间处于敌对状态呢?” 我闻言哈哈大笑。“是的,布里斯离鸠格市有将近两千公里。不过,法兰西斯现在乱得那么厉害,欧巴尼亚国王舍得错过这么好一个扩张国土的机会吗?” “阿科尼奥七世和他的弟弟正打得如火如荼,法兰西斯原有的附属公国纷纷宣布独立。这种情况下欧巴尼亚国王如果不去分一杯羹,他会后悔得睡不着觉的。” 拉西斯听完我的话,激动得霍然立起。 “是的,趁这个时刻多联合一些原本受法兰西斯欺压的国家,或者还可以将罗格亲王拉拢成同盟。”拉西斯用力地挥舞着手臂,大声叫道:“欧巴亚尼王国、法兰西斯原来的附属公国、罗格亲王以及整个佣兵界,我们联合一切可以联合起来的力量,将法兰西斯瓜分掉!” “剑……先生!”西西王嘻嘻一笑。“你现在看起来情绪不错呢。” 西西王的这种坏笑总是很容易引起我的警觉。我谨慎地问:“怎么了?” “可是刚才您还当众宣称,因为失恋而痛不欲生,因而打算隐居起来呢。” 是啊,我怎么又忘了。这些事对兰特来说是好事,但是并不关剑的事——特别是剑已经打算从人间消失。 看到克里根公爵一脸迷惑,我有些尴尬。“这个……我是替好朋友兰特国王高兴呢。” “好了,说正经的。”西西王眉头一动。“这个计划并非完全没有可行性,不过前提必须是,大陆上其他两个霸主国对此无动于衷。德克萨可能没什么问题,可是英格兰尼呢?” 对于这个问题,同样我胸有成竹。佣兵之中,不仅仅只是战士。刺杀、打探消息、造遥、煽动,这些可都是佣兵的拿手好戏呢。 “关于英格兰尼的问题,我早有计划。” “以现在的情况看,英格兰尼不是继续与德克萨作战,就是向欧巴尼亚联合王国举起屠刀。趁着英格兰尼与德克萨尚未签订和约,我们应该努力将祸水东移,促使英格兰尼攻打德克萨,以便欧巴尼亚联合王国有更长的时间用来发展和巩固。” 马迪尔听到这句话,从沉思中惊醒。他愕然地盯着我,似乎我刚才说了什么特别傻的话。 马迪尔直直地瞅了我好半天,结果密室里其他的人全都发现了他的异样。 马迪尔犹豫了半天,似乎终于下定了决心。他用近乎呻吟的声音对我说道:“前些天,那个叫卡特琳娜的小姐去找王后陛下。” 我点点头,示意知道。 “六天前,王后陛下接到一名外国魔导士传来的消息:王后的父亲要求她带上小王子回去。结果王后陛下偕同安洁儿和卡特琳娜离开了鸠格市。” “开什么玩笑啊?!”对于这个消息,我确实有些吃惊。我儿子可是欧巴尼亚联合王国的唯一王储呢,怎么把他给带到外公家去了?再说啦,我还不知道自己的岳父大人到底是谁呢。 说起来,我老婆都是神秘兮兮的。卡特琳娜是直到最近才弄明白她的身世,而安丽丝也一直没根我说过她父亲的事。蒂丝算是家世清楚,可是她又不能算我真正的老婆。 马迪尔以一副非常为难的表情瞅着我。“离开鸠格市前,我得知了一个绝密的消息。德克萨国王已经立下了第二王储。” “第二王储?德克萨国王不是绝对的血统至上论者吗?他难道还有另外一个私生子?” 马迪尔低声回答:“德克萨国王有一个不为大众所知的女儿,他的女儿最近生下了一个儿子。德克萨国王已经身患重病,据说活不过三个月了。所以在这种目前这种特殊情况下他将那个外孙立为第二王储了。” 听到这个消息,我精神一振。 “这样岂不更好?!即便那个齐格菲王子死翘翘了,德克萨人仍旧有效忠的对象而不至于内乱。那样德克萨与英格兰尼作战就不至于那么不堪一击了。” 蒂丝小声说道:“马迪尔说那个小孩子才出生不久,祖国却马上就会遭受侵略,好可怜啊。” 我并不认同这种妇人之仁,于是不屑地摇头。 “那个小孩哪里可怜了?顶多再过三个月就会成为德克萨的国王。” “国王耶!”我有意加强语气。“而且是一个霸主国的国王。这样的国王能用可怜来形容吗?” 为了加强语气,我特意用力的挥手。 “就这么说定了,不能让德克萨与英格兰尼签订停战协议。让情报部门以及佣兵尽力挑拨英格兰尼人向德克萨继续进攻,或者挑拨德克萨坚决不肯接受停战协议。” “塞维尔不是有毒尾蝎战士吗?为了达到目的,可以派死士装成德克萨人刺杀英格兰尼方面的重要人员,或者派他们化妆成英格兰尼的屠龙战士去刺杀德克萨的重要人员。必要的时候,甚至可以去刺杀那个小家伙。如果成功地令德克萨人相信刺客是英格兰尼人,德克萨人必将彻底被激怒。当然,不能将那个小家伙真的杀掉了。要不然,德克萨很有可能会立即陷入争夺王位的内乱。” 我觉得自己挥手的形象有一种意气风发的味道。除了蒂丝和马迪尔外,其他人的表情表明他们赞同的我计划。蒂丝丰富的同情心爆发倒也罢了,她到底本身只是个女孩子,同情一个只有三个月大的小孩子也没什么稀奇的。可是马迪尔看着我的眼神有些奇怪。他的眼神中也有同情和怜悯的意思,不过我为什么感觉马迪尔的那种同情和怜悯似乎是针对我的呢? “怎么了?你的眼神怎么这么怪?” 马迪尔的嘴唇动了动,却没有发出声音。奇怪了,马迪尔怎么是这种表情? 马迪尔犹豫了半天,然后很小声地对我说:“我有很重要的事要对你私下说。” 我挑了挑眉。 马迪尔期期艾艾地说道:“有件事,我并不能确定。不过我想,我必须马上就告诉你,以免……” 私下说?连西西王他们也不能告诉?那肯定是我的私事了。 可是现在正在讨论欧巴尼亚的军国大事,讨论私事合适吗? 正在犹豫是否应该答应马迪尔的要求。门外突然传来了敲门的声音。 有门,自然会有敲门声,这没什么稀奇的。可是守卫们都知道我们正在讨论大事,怎么会有人在这个时候来打扰我们呢? 当我们正在奇怪这个时刻居然会响起敲门声时,敲门声越来越大而且频率也越来越急了。 室内其他的人只是奇怪罢了,可是我的想法却与他们并不完全一致。俗话说作贼心虚,这种说法确实是很有道理的。 塞维尔人发现了事情的真相,因而兵变了? 上个月制造的恐怖骑士恢复了记忆,并且从异界跑回来找我复仇? 虽然密室的静间效果非常好,可是通过探查术,我仍旧可以大略知道门外的情况。施展过探查术之后,我这才放下心来。 门外只有几个人,其中并没有恐怖骑士。那几个人当中,有一名影剑士,可是那名影剑士的实力对我根本就不可能造成任何威胁。再说了,马迪尔和拉西斯进步颇大,他们的斗气水平已经分别进入了黄金骑士和幻剑士的水平。即便我手无缚鸡之力,影剑士也无法在两名黄金骑士和一名幻剑士的面前伤害我呀。 影剑士似乎正在与门外的几名护卫格斗,可是那名影剑士并没有下杀手,明显是手下留情。影剑士好象正在抵挡公爵府的护卫,不允许他们干扰他的同伴敲门。奇怪的是,那名影剑士的同伴几乎没有任何斗气和魔法力。 迷惑地打开房门,一个胖子立即冲了进来。这个胖子匆匆向周围瞟了一眼后,迅速将视线定格在我的身上。 他扑过来,死死地抱住我的大腿,开始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向我哭诉。 “呜呜……我总算及时找到您了。您一定要帮我作主,不能让主母没收我的爵位,更不能让主母没收我的财产啊……” 可惜,这副扯着嗓子干嚎的模样根本就无法打动我。不过问题是,死胖子这时候跑来找我,到底是出了什么事呢? 第八部第八章 第八章 门外,影剑士仍然在与护卫们缠斗。因为等级相差太大的缘故,他们之间的格斗就象是大人与小孩游戏一般。 第318章 影剑士总是能够以闪电般的速度用剑身击中对手的手腕,将对方的武器击落。护卫们虽然明知不敌,却仍旧不屈不挠地坚持着战斗。 虽然我已经决定摆脱罗斯公爵的身份,不过那些护卫还是多少有些好感的。再说,蒂丝的安全以后将完全信赖这些人,看到他们狼狈的模样,我免不了有些不快。不过话又说回来,圣骑士和影剑士的实力与常人相差太远。而且,克里根公爵府毕竟只是我们的临时住所,因而防卫并不完善。 “住手吧。这位客人没有敌意。” 故意凉着这个影剑士,我转过身向阿拉卡提问:“布雷西亚的工作现在很轻闲吗?你怎么也来了?” 阿拉卡的五官全都挤在一起,表现出愁眉苦脸的表情。 “我又不是自愿来的。” 不是自愿来的?那就是说,阿拉卡是被强迫的?! 我迷惑地回头睃了那个影剑士一眼,然后继续将注意力放在阿拉卡的身上。如果不是阿拉卡进门时哭诉的话里提到了安丽丝,我会怀疑那名影剑士。不过现在,还是听听阿拉卡想要说些什么吧。 阿拉卡犹豫地看着我。“我应该称呼您为剑先生吧?” 看到我点头后,阿拉卡抹抹眼睛,好似非常伤心一般。 “剑先生,主母……主母她……您知道主母她的真正身份吗?” 切,我爱的是她那个人,爱她的倾城绝色,爱她的温柔大方,爱她的善解人意,爱她的绝世厨艺。总之,我又不是爱她的身份。 看到我摇头,阿拉卡直直地看着我,仿佛有些不相信。他环视一周,目光在克里根公爵、蒂丝和斌之间游弋。我看出阿拉卡的心思,于是说道:“好了,关于欧巴尼亚王国的大致政体和发展方向你们已经了解了。现在散会吧。兰特国王的家臣留下,接下来开一个家臣会议。” 克里根公爵点点头,一声不吭就离开了密室。不过蒂丝却好象有些舍不得离开。她孩子气地望着我,似乎希望我出言将她挽留下来。 蒂丝虽然同样是我的妻子,不过一般情况下,家臣会议除了主公和家臣之外,最多只有主母才有资格参加——只有在主公特许的情况下,不相干的人才可以参加。 “塞维尔公爵,你先回去和你父亲商量一下塞维尔的事情吧。你现在是公爵了,责任也大了。” “我才不要那么大的责任呢。”蒂丝撅着嘴,唧唧咕咕地嘟哝着。不过还好,她并没有在我的家臣面前向我撒娇发嗲,而是不情不愿地走出了密室。 阿拉卡以审贼的目光死死盯着斌,显然是正在奇怪这个人为什么仍旧不肯离开密室。 “阿拉卡,向你介绍一下,这一位是斌。塞维尔公爵将他向兰特推荐,兰特应该很乐意收他为家臣的。” 那名影剑士倒也识趣。他原本站在门口,看到密室内无关的人全都离开后,他悄声无息地关上门,站立在门外主动担任了守护的任务。 嘿,由影剑士看门站岗,这次的家臣会议级别还真高。 我长长的呼口气。现在没有外人了,我终于可以做回自己了。 一把扯下面具,我大吼一声“哈!”,然后顺手对准阿拉卡的头敲了一下。 “快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阿拉卡委屈地捂着头,慢慢走到座位边坐下。“主公,你又敲我。我又没做错事。” “切!”老是装成别人,简直有一种受压抑的感觉。恢复成自己,又见到许多家臣,确实令人开心。 我乐呵呵地说道:“以前你没有犯错的时候,我不是照样经常敲你的头!是不是布雷西亚财政大臣当得久了,所以你自以为是个大人物了?” “原本打算升你爵位的。可是你才是个男爵就这么拽,成了子爵或是伯爵后,那不是更加不得了了?”斜着眼睃着阿拉卡,我故意拖长了语调:“唉,还是算了吧。” 阿拉卡本来已经找好座位端正地坐下了,可是听到我的话后,他立即露原本的性格。 阿拉卡以一种与肥胖身材完全不相称的敏捷扑到我面前,重新抱住我的大腿。“主公,您再敲我吧。我好怀念您以前敲我的那种感觉……对了,您准备升我为子爵还是伯爵?” “嗯……”我故做沉吟。“今天心情不好,先升你为子爵吧。” “主公啊!”阿拉卡惨叫一声,摆出一副准备与商业对手进行长期谈判的模样。“您是国王,已经可以分封公爵了。而且拉西斯都已经是公爵了,您不能这样对我啊!” “人家拉西斯是靠自己的能力打下布里斯公国的。你有本事也自己打下一个公国呗。” “拉西斯!”阿拉卡夸张地大叫一声,然后对拉西斯做出一别可怜兮兮的表情。“你可要帮我啊。” “如果不是我在财力上支持你,你能够拥有那么大的舰队吗?你的军队能够有那么好的装备吗?” “如果不是我将家臣达克斯多借给你,黑衫军能够有那么强的战斗力吗?” “知道你去占领布里斯公国的消息后,如果不是因为我立即命令沙丝那亚的远洋船队暂时停止全部的商业业务,转而向你提供足够的粮食,你占领布里斯公国有那么容易吗?” 看到阿拉卡的表情,我很怀疑如果拉西斯不帮着他说话,他很可能立即泪流满面。 在家臣中,拉西斯最熟悉的就是阿拉卡了。他忍着笑意对我说:“是的,主公。解放布里斯公国的过程中,阿拉卡出力最大。” 听到拉西斯的肯定,阿拉卡两眼放光地盯着我,满脸期盼。 这个死胖子,冲进密室的时候,应该心急如焚才对。可是一谈到爵位的问题,他就把什么事都忘了。 在我出使玛哈亚之前,阿拉卡已经能够在外人的面前表现出贵族风范了。可是在场的除了斌之外,都是阿拉卡的熟人,他肯定不会在乎形象的。以我对阿拉卡的了解,如果我不答应阿拉卡的爵位要求,他肯定立即会进行一场捶胸顿足的表演。 我有些无奈。“你想要什么爵位?” “一等公爵!”阿拉卡斩钉截铁地以一种没得商量的语气回答我。 因为多次见识过阿拉卡在谈判方面的技巧,所以我隐约知道:阿拉卡这种伎俩被称之为漫天要价。 与之相对应的,自然是落地还钱。 “三等子爵!” “二等公爵!” “二等子爵!” “三等公爵!” …… 当阿拉卡的爵位已经升到二等伯爵的时候,我坚持了这个底线。为了让新成立的王国拥有强大的军事战斗能力,对于欧巴尼亚王国的爵位分封,我早已确定非军功者不得受封伯爵以上爵位。如果让阿拉卡成为一等伯爵,那么将来他就没爵位可升了。 阿拉卡似乎是沮丧地叹了口气。可是在他垂下头之前,我却捕捉到他眼中那股隐约的笑意。看来,这次谈判我又败给死胖子了。 为了打击这个死胖子,我问道:“阿拉卡,你说安丽丝要没收你的爵位和财产是怎么回事?” “啊?!”阿拉卡惊慌失措地抬起头,就好象世界末日来临一般。“主公,你可一定要救救我啊!” “主母她……主母她……” 阿拉卡因为过于紧张,开始有些结巴起来。 其实我最想知道的是安丽丝的身份。虽说好奇心害死猫,不过人类发展的动力正是因为好奇心,所以我并不以自己有强烈的好奇心为耻。之所以先问阿拉卡的来意,是因为我故意想吓唬吓唬他。 “你先说说,安丽丝的真正身份是什么?” “她……她是……主母她是德克萨的公主!” 好不容易说完这句话后,阿拉卡大声地喘了口气。 在阿拉卡的喘气声中,秘室内响起了抽气声。其中以拉西斯的抽气声最为响亮。 拉西斯指着我,吃吃艾艾地说道:“主公刚才想要派毒尾蝎战士去刺杀德克萨的第二王储,岂不是派刺客杀自己的儿子?” 西西王嘻嘻一笑。“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我们的主公可是成大事的人呢,这种事又有什么关系呢?人家说虎毒不食子,我们的主公……啧啧。” 我狠狠地瞪了西西王一眼。 见鬼了。刚才开会时谈到刺杀的计划,自然是属于绝对机密,克里斯公爵和蒂丝应该不会轻易泄露。不过等会儿我还是得对他们强调一声。如果被安丽丝知道了,那可不是好玩的。安丽丝生孩子的时候我没能陪在她身边已经够糟糕了。如果让安丽丝知道我居然对自己的儿子起过不良的念头,虽然她本性温柔,不过我仍旧不敢肯定她会不会因此而发飚。 我儿子? 他居然成德克萨的第二王储了!按目前的形势看,他极有可能成为德克萨的新任国王。老子好不容易勉强成了一个王国的国王,儿子却轻轻松松地成了大陆上三大霸主国之一的国王。 幸亏成立了欧巴尼亚王国。真险。要不然儿子是国王,父亲却只是公爵,太没面子了。不过,新组建的欧巴尼亚王国与德克萨王国毕竟不是一个档次的。我有些郁闷。 马迪尔叹口气。 “真奇怪,德克萨国王为什么不将王位传给主公。其实以主公的威名以及和老国王的关系,德克萨人应该更容易接受主公成为德克萨国王才对。” 我连忙点头。马迪尔真是说到我心坎里去了。 西西王嘻嘻一笑。“这个嘛,你们仔细想想德克萨国王和我们主公的性格就知道,国王只可能将王位传给他的亲外孙。” 第319章 斌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确实如此。德克萨国王只愿意将王位传给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人。如果让主公当上国王,以他到处拈花惹草的性格,到时候王位是否会传给老国王的亲外孙还真说不定。” 我大为气苦,赶紧为自己的名声申辩。“我哪里拈花惹草了?不就是流落到塞维尔,后来被迫取了蒂丝小姐!” “被迫?”西西王看着另外几名男子,露出男人特有的暧昧笑容。“我们的主公多可怜啊……还被迫呢!该不是……” 如果罗斯那厮不强娶蒂丝,我还不知道要躲蒂丝多久呢。我的真是被迫的! 视线依次从家臣脸上滑过,发现连马迪尔都耸着肩表达出不置可否的表情时,我彻底绝望了。还有什么事比这更加糟糕?现在我的家臣中真的没好人了,连马迪尔都被他们给带坏了。 对秘室里弥漫的怪异气氛很不爽,于是我赶紧转移话题。“阿拉卡,你快说说来找我到底有什么事?” 阿拉卡哭丧着脸。“主母告诉我,让我通知您去将德克萨第一王储齐格菲亲王救出重围。要不然,主母要没收我的爵位和财产。” 我有些迷惑。安丽丝会对阿拉卡下达这样的命令?可是,我又不是传说中无所不能的神!这样的任务似乎太难了吧。 琳娜倒是经常会对我露出崇拜的表情——即便是她的实力比我强的时候。安丽丝比卡特琳娜更加理智,应该不会对我盲目崇拜。只怕,这件事是小魔女教唆的吧。也许安丽丝眼看哥哥即将遇到生命危险,她也就病急乱投医了。 老婆的要求是不能忽视的。上次小娜娜自己玩失踪,那件事根本都不关我的事,结果我还连饿了好几天。这次,如果将安丽丝的要求置之不理,不知道会有什么更可怕的事发生——如果安丽丝做好菜让琳娜吃,却只准我看着,那可就惨了。 “主公……” 阿拉卡眼巴巴地看着我。“您快去求齐格菲亲王吧……他现在正被英格兰尼大军包围着……随时都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马迪尔大声呵斥。“放肆!主公万金之身,岂能轻易涉险!” 阿拉卡据理相争。“可是,那是主母的命令。” “乱命!那是乱命!”马迪尔再次呵斥阿拉卡。“再说,主母岂能命令主公?” 我摆摆手。“安丽丝并不是命令我,而是命令阿拉卡来传递消息。” 随后,我转过身盯着阿拉卡。“安丽丝为什么会命令你来传递消息?你又不是信使。” 阿拉卡先是嘴巴张得象蛤蟆一样大,旋即,他的脸变得通红。 “主公,您知道的,我负责布雷西亚的财政。为了拓广财路,我去比萨拉比公国与他们的财政大臣商谈通商事宜……” 看到阿拉卡半天不说话,我只好追问一句“接着呢”。 “接着……”阿拉卡垂头丧气地坦白:“我被英格兰尼的间谍骗到英格兰尼去了……” 西西王狭促地一笑。“被骗而不是被捉?那个间谍是男的还是女的?” 阿拉卡没好气地送给西西王一个大白眼,然后对我郑重地申明。 “主公,请您相信我。我经受了英格兰尼人用金钱、美女、爵位、官职的引诱,甚至敌人用我的生命加以威胁,我仍旧没有背叛。” 我点点头。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相信阿拉卡。“你接着说。” “当时英格兰尼人只是将我暂时囚禁在一个小镇上,看守并不严密。后来,德克萨的间谍发现了我,便将我救了出来,然后将我带到了德克萨的首都林克市。在那里,我见到了主母。她看到我,便要求我立即来找您。主母离开的鸠格市的时候,恰巧带着一驾飞翼。所以我直接飞到巴勒市来了。” “卡特琳娜应该和安丽丝在一起,她为什么不来找我?” 阿拉卡神色古怪地瞟了我一眼。 “当时我也是这么问主母的。那位卡特琳娜小姐听到我的问题,大发脾气。她用力地揪着枕头,就好象那个枕头是某个人一样。那位卡特琳娜小姐的力气可真大,她将枕头都扯破了,弄得地板上到处都是天鹅绒。” 听阿拉卡这么说,我忍不住打了个寒颤。可是阿拉卡根本没注意我的表情,仍旧喋喋不休地说着:“卡特琳娜小姐一边揪枕头,还一边自言自语说‘死兰特、坏兰特,居然还真的敢娶那个浣熊。我再也不想见到你!’” 我知道卡特琳娜会吃醋。可是吃醋到这份上,却是我意料不到的。想到那个无辜的枕头,我的胳膊开始隐隐作痛。 这样看来,外面的那个影剑士应该是安丽丝派来一路保护阿拉卡的。 去救大舅子?去万军之中救大舅子?如果我能够象兰仆施展出那个叫绝对壁垒的魔法还差不多! 可是,一想到安丽丝那种热切的、感激的、含情脉脉的眼神,我的心里为什么热呼呼的呢? 第八部第九章 第九章 太阳刚刚从地平线跃起时,极目所至,田野里仿佛开遍了万紫千红的各种花朵,谁都无法把那些军团大大小小的、一连片密密麻麻的旗帜一望无遗。 爱尔郡沙特阿男爵强尼.汤姆几乎无法掩饰心中的喜悦。 他不是一个新兵。强尼曾经参加过四次战斗——虽然有三次战斗全都以失败而告终,而且强尼本人还被同一个人俘虏。当然,在内心里强尼并不认同自己是被同一个“人”所俘虏的——强尼始终固执地认为,俘虏他的那个家伙,无论说他是神也好、魔也好,神魔大人也好,总之,那个家伙肯定不是人! 强尼现在隶属于英格兰尼第一兵团,兵团的兵团长是英格兰尼人的骄傲、英格兰尼新一代的军神、英格兰尼国王的小儿子,五王子肯洛.詹姆士。兵团的旗帜是一面有着一只白头鹰的红色军旗。这是整个王国的主要旗帜,也是全军的伟大标志以及英格兰尼的骄傲。 此刻,兵团军旗正被野外放荡不羁的风儿吹得飒飒作响。强尼怀着某种痴迷幸福的心情站在军旗旁,轻轻抚摸着那光滑的旗杆。是的,强尼确实对这面军旗无比感激。正是站在这面军旗下,强尼终于摆脱了总是纠缠着他的厄运——他所参加的战斗,终于获得了一次胜利——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他没有第四次成为俘虏。 军旗的掌旗官站在一旁冷冷地注视着强尼奇怪的举动,不过,他并没有干涉的意思。 掌旗官知道世界上有一种人叫作恋物狂。他对自己掌管的军旗同样也很迷恋——当然,与眼前这个人的狂热态度比起来,自是稍有不如。 掌旗官之所以没有呵斥强尼的举动,并不是因为军规中没有明确规定不允许普通战士抚摸军旗,而是因为强尼是肯洛亲王亲自带回第一兵团的人。掌旗官不知道肯洛亲王为什么会将强尼带回第一兵团,因而私下自然免不了胡乱猜测:或许,强尼与肯洛亲王有着某种不为人知的关系? 其实事实并非如此。 英格兰尼进攻布雷西亚失利后,肯洛王子原本打算重振旗鼓继续攻打布雷西亚。可是不败兵团的兵团长,克劳德公爵却禁止任何英格兰尼的军队从他所管辖的地区通过。肯洛王子亲自与克劳德公爵交涉,却同样没有效果。在会谈结束后,克劳德公爵拜托肯洛王子将强尼安排一个去处。对于这种微不足道的要求,肯洛王子甚至懒得询问原因便答应了。 肯洛王子回去后,将强尼顺手交给副官,让副官解决这件事。副官并不知道其中的端倪,如果不是因为格斗技有限,强尼甚至可以趁机进入令数不清的英格兰尼战士眼红的肯洛王子的近卫队。 在整个第一兵团中,唯一知道事实真相的,只有强尼本人。 正如传闻一样,有着人形野兽之称的克劳德公爵粗鲁、野蛮、嗜血,同时,他也确实爱兵如子。 不败兵团品尝了唯一的败仗后,兵团里所有的人都变得不同了。大部分人都在努力地练习着各自的格斗技、骑术、弓术,甚至兵团里的魔法师也自觉地将冥思的的时间延长了。不过,也有少数人变得消沉。然而在克劳德公爵细心的开导下,大部分人都能够强行打起精神将注意力投入到训练中去。可是强尼却不同——他患上了严重的忧郁症。 从战友的口中,强尼知道了率领兽人的那个魔王极有可能就是布雷西亚公爵。也就是说,他所参加的三次战斗,都被同一个“人”打败而且俘虏了。这样的事实固然令强尼感到一种彻底的绝望,更令强尼无法承受的,却是战友们陌生的异样目光。要知道,他们的兵团长早已与强尼命中的克星预约了明年的决战——有谁会愿意成为强尼的陪葬品呢? 从事高危险性的工作的人,例如佣兵、矿工或是战士,往往比普通人更为迷信。 强尼的经历被战友们传遍了整个兵团后,那些迷信的士兵们对待强尼的态度有了明显的变化。没有人愿意和他说话,也没有人愿意接近他,甚至同一个帐篷的战友们,也纷纷向军官要求将强尼调离自己的帐篷。 所以,强尼不可避免地患上了忧郁症。克劳德公爵知悉了这件事后,同样无法解决这个难题。克劳德公爵不忍将强尼驱逐,但是将强尼留在兵团里,无论对强尼来说还是对其他的士兵来说,都不是一件好事。当肯洛王子来到第四兵团驻地与克劳德公爵进行交涉时,克劳德公爵便将强尼交给了肯洛王子。 阴差阳错来到第一兵团并且正式成为兵团的一员后,强尼渐渐恢复了信心。 第320章 而且,在这里没有人知道强尼悲惨的命运。他的忧郁症逐渐好转,训练也越来越积极了。 第一兵团是整个英格兰尼的骄傲。虽然第四兵团与第一兵团并列为英格兰尼两大王牌兵团,可是两个兵团的长官却略有不同。克劳德公爵因为性格方面的原因迟迟无法将上将的军衔再进一步的提高,然而肯洛王子却兼任着英格兰尼军事大臣一职。强尼相信,第一兵团参加的战斗,肯定有着数之不尽的友军。 事实果然如此。强尼参加的第四次战斗,是他连梦中也不曾想过的大型战役——参战双方合计接近四十万人。在那场战役中,强尼第一次品尝到了胜利的滋味。 那是一种怎样的滋味啊! 当战役结束后,杀死两名敌人并且夺取一面小队队旗的强尼,迟疑地看着战场上欢呼的战友,看着战场上敌人的尸体或是躺在地上仍旧呻吟的伤兵,好长一段时间都无法确信自己的部队确实胜利了。待强尼接受这样一个令他欣喜若狂的惊喜后,强尼并没有笑,也没有欢呼,而是突然跪倒在地,歇斯底里地痛哭起来。 夹杂着痛苦和喜悦的眼泪从指缝间渗出的时候,强尼相信,他已经摆脱了心理中的阴影——并非自己所有参加的战斗都会以失败而告终! 那场战役胜利之后,每天清晨强尼都会走到兵团的军旗旁以一种虔诚而又感激的心情,轻轻抚摸军旗的旗杆。强尼受尽煎熬的灵魂,早已被可怕的厄运折磨得惴惴不安,现在,他终于找到了令灵魂安宁的方法。因为掌旗官是一个相当有名的骑士,所以强尼并不奢望自己能够成为这面旗帜的掌旗官。不过,每天只是摸一摸军旗的旗杆,总是可以的吧。 当强尼正在将脸贴在富有弹性、略带温暖气息的旗杆上时,一名斥候骑着快马旋风般地飞驰而过,焦急的喊叫声逐渐在强尼的耳边飘散。 “仁慈的天神啊!德克萨人已经偷袭了我们前营的兄弟!” 强尼听到这句话,热血就冲到脸上,双眼像是烧红的煤块似的熊熊发光。他匆匆将脸贴在旗杆上摩擦了一下,然后虔诚地亲吻着旗杆。强尼相信自己已经得到守护神的祝福了,因而充满激情地抽出长剑,向自己的小队跑去。 营地里,出现了嘈杂却并不慌乱的喊叫声。 “集合!快集合!” “……给我牵匹马来!” “列队!” …… 虽然强尼离自己的营帐较远,但是由于他早早就起床并且穿戴好了全副装备,因而强尼几乎与战友们同时到达了集合点。 第一兵团毕竟是英格兰尼的王牌兵团。绝大部分战士都只用了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就穿戴好了铠甲并且紧紧地握住了自己的兵器。 肯洛王子骑着一匹银白色的巨龙,穿着众人极为熟悉的银色铠甲,披着那件纯白的披风出现在众人的面前。在肯洛王子的身后,是三百名强悍的近卫——他们中的每一名,都拥有青铜骑士的实力。 肯洛王子推起头盔上的面罩,神情严肃地对着自己的传令官们发布着一个接一个的命令。 “你,向第三兵团传达我的命令,让儒尼奥尔率领他的四个兵团从左翼支援受袭的前营。” “你,去告诉第五兵团长因海姆,让他率领他的五个兵团从右翼支援前营。” “你,去通知凯琳,让她到我这里来,让她的副手率领她的四个兵团插到前营与米斯特堡之间。到达指定地点后,派一个兵团从敌人的后面进攻,其余三个兵团负责截断敌人的退路,同时也要防备米斯特堡的敌人。” 副官是肯洛王子的远亲表弟,他个有学问的年轻人,能读善写,同时他的格斗技也达到了高阶青铜骑士的水平。 副官轻轻问道:“王子殿下,您让凯琳圣骑士到这里来而不让她参加战斗,她会不高兴的。” 肯洛王子沉重地点点头。“我知道凯琳会不高兴。” “可是上次凯琳被恩斯特的自爆魔法击伤。不知道那个自爆魔法到底是怎么回事,以凯琳圣骑士的体质,居然也受了重伤,而且至今未愈。” “敌人现在已经是困兽之斗。虽然他们的失败已经注定,但是你要知道,我们的敌人是黄甲哥萨旅。与这样的部队作战,不打起十二分的精神,痛苦的必定是我们自己。” 肯洛王子以微不可闻的声音叹息一声。“如果负伤未愈的凯琳在这次战斗中有什么差错,那么这场战役只能算是虽胜犹败了。” 主营就布置在前营后面的一公里远一个地势较高的地方。肯洛所在地方,正好可以将整个战场一览无余。 除了激战的前营之外,整个田野都显得空荡荡、阴惨惨的。而前营以及前营附近的战场上,却热闹非凡。 肯洛仔细地观察着一公里处的激战,突然笑了。 “齐格菲啊,你也开始放弃所谓的骑士精神了吗?” 过了几秒钟,肯洛轻声地喃喃自语:“瞧瞧,说好八月二十日进行决战,可是你只需要暂时抛弃所谓的骑士精神,对我军展开偷袭,现在就占据了多么大的优势啊……” 随后,肯洛王子的笑容逐渐变冷。“可惜,已经太迟了!” 前营的战场上,德克萨人确实正如肯洛王子所说的那样,正暂时处于极大的优势地位。德克萨人有将近三个兵团的兵力。黄甲哥萨旅在中间,它的左右两翼各有一个兵团。黄甲哥萨旅的战士们排着他们惯用的阵型,前排的战士将长矛放低,后排的战士将十二米长的特制长矛放在前排战友的肩上。在站在高处的肯洛看来,此刻黄甲哥萨旅就象是长着可怕獠牙的怪兽一般。 人们通常将黄甲哥萨旅看作一只重步兵兵团。但是,没有谁会认为这支部队是传统意义上的重步兵兵团。 重步兵兵团高得惊人的防御力自然令指挥官非常高兴,然而他们那种象蜗牛一样缓慢的机动性,却总是能够将指挥官逼得发狂。 但是黄甲哥萨旅却不同,士兵们穿戴的重铠,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魔法铠甲。黄甲哥萨旅的战士们所穿的重铠,经过魔法师用气系和土系魔法力进行填充后,除了将原本就极高的防御提升得更高外,还能够令战士们感觉那些重铠的重量并不超过普通的皮甲。虽然魔法效果所能够持续的时间往往只有一个小时,但是黄甲哥萨旅所经历的战斗中,还从来未曾有过能够超过一个小时的。 所以,在其他的重步兵需要缓慢推进的时候,黄甲哥萨旅的战士们却可以踏着轻快的步伐,迅速向前逼近。 前营,通常也叫做前锋营。驻扎在前锋营里的部队,总是由武器精良、作战勇敢的战士所组成。 可是这些强大的战士们,却纷纷倒在对方的长矛之下。后面的英格兰尼人都猛烈地扑向黄甲哥萨旅,但是无论是什么样的格斗技、士气以及勇气,都无法阻止黄甲哥萨旅固执的前进步伐。 这确实是没有办法的事。作战的双方,一方穿戴着加持了土系魔法的重铠,而另一方,往往还无法接近对方就已经被超长的长矛给刺穿了。尽管偶尔会有顽强的前锋营战士冲到黄甲哥萨旅战士的面前,可是他们的长剑、长枪或者是嵌着燧石或钉子的钉锤,一旦击中加持了土系魔法的重铠上,往往会因为巨大的反作用力给弹了回来。 在黄甲哥萨旅强大的压力面前,勇敢的前锋营战士遭受了可怕的重挫。他们仅仅披着轻甲的身体被锋利的长矛刺穿,他们的尸体被迅速逼近的黄甲哥萨旅战士践踏。虽然前锋营勇敢的战士拼命死战,但是他们徒劳的勇敢只是令鲜血白白地汇成了河流。前锋营遭受了非常可怕的蹂躏,死伤的士兵已经超过了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终于有人受不了这种折磨开始逃跑了,随后,越来越多勇敢的战士首次将后背留给了敌人,前锋营组成的阵线上出现了明显的缺口。这样一来,这条原本就岌岌可危的战线终于全面崩溃了。 第一兵团的战士们把长矛、剑柄、斧柄握得更紧了,骑士们勒紧了坐骑,只等肯洛王子一声令下就会立即开始冲击。第一兵团这些身经百战的战士们呼吸也开始急促起来,似乎身上的铠甲突然间变得紧了。 肯洛王子并没有满足战士们渴战的心情。他威风凛凛地喝道:“砍倒传令旗,命令第十四兵团出击迎战!” 得到命令的兵团长率领着自己的部队出击了。这时候,第二兵团的兵团长凯琳圣骑士骑着爱马赶到了肯洛王子的旁边。 在开口之前,凯琳忍不住咳嗽了一声。她那显得非常帅气的眉毛微微皱了皱。 趁旁人未曾注意,她悄悄将嘴角的血丝拭去。暗杀恩斯特的时候,她、因海姆和圣东尼奥全都被邪恶的魔法所伤。凯琳离得最近,因而也伤得最重,直到现在仍旧没有全愈。事实上,凯琳此刻的战斗力,比一个黄金骑士还不如。 “殿下,您在这种关键的时候找我来有什么紧急的事吗?我的兵团正在战场上呢!” “哦,你知道的,你是我最信任的人。”感觉到凯琳的怒气,肯洛不敢掉以轻心。他想了想,仔细地寻找说辞。“这是齐格菲最后的一击,我有些担心,所以将你调到我身边来保护我。” 所有的人都知道这是假话,不过凯琳也隐约猜得出肯洛的真实意图。她屈辱地咬着下唇,终于将想说的话咽了下去。 凯琳将视线移向战场,注意力立即就转移了。她霍然转过头,质问肯洛王子。 “加上第十四兵团,殿下手头上一共有四个兵团。 第321章 您为什么不命令全军冲锋?!” 肯洛看着那股黄色的浊流踏着轻快的步伐,从走路变为慢跑,从慢跑变为跑步,然后又变为奔驰,以雪崩般的速度向前挺进。这股蓄满了巨大力量的黄色浊流,就好象泥石流一般以势不可挡的姿态向前冲着。 肯洛叹了口气,心不在焉的回答凯琳的问题。 “你认为,四个兵团就能够挡得住此刻的黄甲哥萨旅吗?” 第八部第十章 第十章 凯琳的声音显示一种倔强。 “不试一试,怎么知道能否挡住?!” 肯洛侧过头温和地看着凯琳。“你一贯的观点不是‘胜负在战斗之前已经决定了’吗?现在……” 肯洛将视线移到激烈的战场上,声音变得很轻。“……我强迫你参加上次的暗杀行动,所以你的心情至今仍旧无法平静吗?” 听到肯洛的话,凯琳忍不住开始检讨:自己的情绪确实不象往常那样平静。要不,是因为负了重伤后,身体过于虚弱因而导致了情绪的异常? “从防御上看,黄甲哥萨旅就象一个能够自由活动的要塞。当黄甲哥萨旅的魔法师为战士们填充好魔法力之后……”肯洛犹豫了一会儿,补充道:“……我必须承认,在英格兰尼,没有哪支兵团能够与之正面抗衡。克劳德的第四兵团不行,我的第一兵团也不行。” “况且,在战争中还有哀兵必胜这一说。凯琳,你认为面对一只防御力超级变态,攻击力强得可怕,魔法防御也非常出众的部队,四个兵团能够将之击败或是挡住吗?” 凯琳无语。 战场上,十四兵团已经开始与黄甲哥萨旅正面接触了。在黄甲哥萨旅这种可怕的部队面前,连大地也忍不住颤栗、呻吟。十四兵团虽然在英格兰尼军队战斗序列中属于主力兵团,而且它的表现也中规中矩,却仍旧无法摆脱被蹂躏的命运。十四兵团此刻的处境,让人不由地联想到这样一幅画面:一个嬴弱的少年,正在被一名凶悍强壮而且毫无人性的铁匠用铁锤有条不紊地击打。 长矛刺中铠甲出来火花以及战士的身体被重创后喷射出的鲜血四处飞溅。战场上,木头柄的碎片、折断的旗杆、掉落的兵器、人和马的尸体,全都混杂在一起了。凡是倒地的伤兵,要么是被自己人,要么就是被前进的黄甲哥萨旅战士给活活踩死了。 仅就勇气来说,十四兵团并不比它的对手逊色。可是经过一刻钟摇摇欲坠的垂死挣扎后,眼看十四兵团即将全军覆没,士兵们开始本能地向前锋营所做出的榜样学习起来。 在短短的半个多小时的时间里,黄甲哥萨旅再一次向世人证明了它那令人骄傲的名声并非凭空得来。敌军的两个主力兵团虽然进行了无比英勇的抵抗,却仍旧被黄甲哥萨旅毫不留情地粉碎了。两个遭受重创的主力兵团现在仅余番号,想要重新恢复与黄甲哥萨旅战斗之前的战斗力,绝对不是短期能够实现的事。 德克萨人虽然在正面战场上取得了绝对的优势,但是他们左右两翼的形势却不容乐观。尽管英格兰尼人分别在两翼各留下了一个兵团作为预备队,德克萨人两翼需要面对的敌人,仍旧是他们的三倍以上。 儒尼奥尔中将和因海姆上将不约而同地采取了战争中最野蛮、最直接,丝毫没有美感的强攻战术。他们凭借人数上巨大的优势,恶狠狠地压迫着德克萨人的侧翼。 两翼的德克萨人也很勇敢,可是他们的战斗力却并不比他们的敌人强——相反,由于两翼的部队主要是由不同番号的部队临时组建而成,由于磨合等各方面的原因,他们的战斗力比英格兰尼两大神将率领的部队要差上一些。 两翼的英格兰尼军队狠狠地挤压着德克萨人的阵地,就象两个巨大的磨盘一般,一点一点地令德克萨人两翼的阵型变得越来越薄。除此之外,已经绕到德克萨人后方的英格兰尼人,也抓住机会向稍稍落在后面的德克萨两翼部队发动了进攻。 在背面的英格兰尼人也开始发动进攻后,德克萨人的处境就更加雪上加霜了。德克萨军队两翼的将领们声嘶力竭地叫喊着,拼命地维持着自己阵型。在他们的努力下,德克萨的两翼虽然岌岌可危,随时有崩溃的可能,但是至少直到目前为止,黄甲哥萨旅的侧腹仍旧得到了有效的保护。 黄甲哥萨旅在击溃了英格兰尼十四兵团之后,并没有继续前进,而是将阵型进行了小小的变化。 前排的战士已经连续经历了两场激烈的战斗,无论是心理上还是生理上,其状态都不比排在后面的战士更好。更何况,原本锋利的长矛虽然顺利地刺穿了无数的轻甲以及士兵的身体,可是那些沾满了鲜血的长矛此时也开始钝了。 黄甲哥萨旅就在危险的战场上熟练而又迅速地变化着阵型。按教科书上所说,敌人在变化阵型时是最佳的攻击机会。可是负责两翼而且就在附近的预备兵团,以及正面的离黄甲哥萨旅只有五百米的肯洛王子,都没有轻举妄动。因为,黄甲哥萨旅的战士们是那么地旁若无人,他们的气势是那么地骄傲和自信。他们那种目空一切的骄傲神气,令在场几乎所有的英格兰尼军官都对教科书上的条例产生了轻微的怀疑。 肯洛王子轻喟一声。“砍倒传令旗,命令第十五兵团出击迎战!” 在目击了两个丝毫不比自己兵团逊色的主力兵团惨败后,十五兵团兵团长的内心中产生了可怕的阴影。 前锋营的第八兵团几乎被杀得片甲不留,而十四兵团活下来的人还不到战斗前的三分之一。看到主阵上代表命令十五兵团出击的传令旗倒下后,兵团长的心里一个哆嗦。他下意识地将头向其他的方向张望,试图装成根本没有看到命令的假象。可惜兵团长身旁的副官是一名充满激情的、无所畏惧的年青贵族。副官以能够将死人惊醒的焦急声音大声喊道:“兵团长,主阵命令我兵团出击!延误战机会被军事法庭审判的!” 绝望的兵团长手臂无力的一挥,以近乎呻吟地语气说道:“全军出击。” 当士兵们冲向敌军后,兵团长仍旧慢慢地等着。直到兵团中几乎所有的部队都出击了,兵团长这才骑着马,尾随在士兵之后,向对他而言代表死亡的方向慢吞吞地出发。 兵团长已然如此,战士们的表情自然也不会比他们的长官强上太多。畏惧不仅仅表现在他们的脸上,还表现在他们的四肢上。他们的武器,不象平时握得那么稳;他们冲锋的速度,也仅仅只有正常情况下的五分之四。 肯洛王子的眼中精光闪烁。盯着黄甲哥萨旅的眼神中,包含着敬佩、妒忌以及惋惜。 十五兵团隶属于京畿战区,而肯洛正是京畿战区的司令。对于直属于自己的十五兵团,肯洛非常了解。无论是兵团长还是士兵,他们都无愧于主力兵团的名声。可是现在面对黄甲哥萨旅还没有正式交战,却已经怯敌三分了。 不愧是闻名天下的黄甲哥萨旅啊! 黄甲哥萨旅所有的成员,都经过极为严格的挑选并且接受过严酷的培训。对黄甲哥萨旅战士的培训方法,一直以来都是德克萨王国最高机密。 可惜此役之后,黄甲哥萨旅至少在十年内无法重新恢复其规模及战力。 在肯洛浮想翩翩的时候,黄甲哥萨旅已经展开了他们的第三场激战。 虽然士气被夺,虽然无论士兵还是军官都忍不住感到畏惧,可是主力兵团的荣誉感仍旧刺激着十五兵团的所有成员。他们咬着牙,毫无意义地尖声叫喊着,举着手中的盾牌并且挥舞着武器,向面前由超级长矛所组成的钢铁森林冲去。然而象往常一样,钢铁森林仍旧完美地完成了剥夺他人生命的任务。 黄甲哥萨旅再一次表现了他们的“冷酷无情”和“急躁猛烈”。勉强鼓起勇气冲入战场的战士们,士气再次降低。他们中的有些人不自觉的勒住了马,开始犹豫地东张西望。可是这些犹豫的战士中,有许多人还没有想好该怎么办,就经不住德克萨人长矛一送而送了命。 死亡像一阵风似地不停地吹灭着十五兵团战士的生命;无论是受伤的还是吃惊得有些害怕的英格兰尼人都发出了绝望的呻吟;他们眼睛里的光彩给熄灭了,年轻而又强壮的青年身不由已地走进了永恒的黑暗领域。 当十五兵团开始象前锋营和十四兵团那样崩溃时,时间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分钟。 这并不是因为十五兵团的战斗力比前两者更强,也不是因为十五兵团的兵团长的战斗指挥能力出众。真正的原因是,德克萨人两翼的部队已经被两个巨大的磨盘几乎完全碾碎了。 现在在战场上,除了黄甲哥萨旅已经没有其他成建制的德克萨部队了。如果不是因为十五兵团士气早已被夺,黄甲哥萨旅是否能够在承受着四面八方压力的前提下将十五兵团击败,也在两可之间。 看到黄甲哥萨旅终于略显疲态,肯洛王子以近乎诗歌的优美语调轻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大陆上最强的部队啊,请放开胸怀,聆听由我指挥的第四交响乐吧。” 在一声令下之后,肯洛身后那些早已被刺激得血脉贲张的战士们,以密集的阵型向敌人冲去。 然而从某个角度来说,肯洛王子确实无法避免有吹牛的嫌疑。 剑斫声、斧斫声、呐喊声、呻吟声、哭泣声,仍旧象以往任何一场激战那样充斥着整个战场。这样枯燥、丝毫没有新意的声音,如果硬要说是音乐,那么与其将之称为交响乐,还不如将之称为丧曲。 第322章 肯洛王子所谓的第四交响乐,大约只能令极少数嗜杀的战士感觉愉快吧。 现在,肯洛王子手头上仍旧有五个兵团的预备队。即便如此,在激战的战场上,英格兰尼人与德克萨人的比例仍旧是十比一。 黄甲哥萨旅在前面的战斗中,已经凶狠地击溃了英格兰尼三个主力兵团,歼敌两万有余,而自身伤亡几乎可以省略不计。然而,他们的好运似乎已经到头了。 对特制重铠填充的魔法时效已过,由于土系魔法元素的消失,黄甲哥萨旅战士们身上的铠甲已经恢复成了普通的重铠。至于气系魔法元素渐渐在空气中消散,影响倒还不大。因为此刻对那些身陷重围的勇士而言,已经没有移动的必要了——他们想要移动也根本不可能。 十万英格兰尼人将黄甲哥萨旅紧紧地包围着,那种劲头,就好象一对分开很长时间的热恋情侣正在激情地拥抱一般。 黄甲哥萨旅用他们曾经学习过,但是从来未曾在战场上施展过的阵型继续作战。他们的阵型由方型变为圆型,就像一群野猪被一群狼包围时那样作战。而英格兰尼人则象汹涌的海浪无休止地拍击海岸一般,不停地涌向对方。 黄甲哥萨旅的战士仍旧保持着作战初期的那种战斗激情,可是他们的重铠不再是无法击破,他们的武器也开始破损,而且,他们的体力也消耗得很大。 在剑斫、枪刺、斧头劈以及钉锤或是流星锤敲击下,一个又一个的黄甲哥萨旅战士倒下了。他们默默地、阴郁地、庄严而且保持着应有的尊严死去了。 英格兰尼人付出了一个重装骑兵联队的代价,终于成功地将德克萨人的圆圈分割了。连锁反应之下,德克萨人的圆圈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小。 一些较小的圆圈已经被英格兰尼人可怕而又猛烈的攻击给打碎了,可是即便只剩下单独一个人,黄甲哥萨旅的战士也不肯投降。他们扔掉长矛,用长剑斫,用头盔撞,用牙齿咬。总之,他们不肯投降,也不肯放弃战斗。 在剩下来的圆圈之中,有一个相对比较大。在这个圆圈里,有一个骑着雪白骏马,身穿银甲,头戴银盔,披着白色天鹅绒披风的高贵骑士。从他身上的装饰看,这是一个德克萨亲王。他总是徒劳地尝试着在战斗的第一线与敌人作战,可是他身旁的战士们总是有意无意地将他挤到内圈之中,让这位亲王与剩下的魔法师待在相对安全的地方。 亲王用脚踢挡在自己面前的战士。可是被亲王毫不留情地踢中屁股的普通战士全都浑若不觉,他们挺直了胸膛紧紧地排成一排,即便是被敌人杀死也不肯露出一丝能够让亲王挤上去的缝隙。亲王又用剑身拍打紧紧牵着自己坐骑缰绳的侍卫官,在连续而暴燥的击打下,金属手套被击烂了,侍卫官的手背上已经鲜血淋漓。可是侍卫官仍旧牢牢地紧握着缰绳,同时扭过头仔细地观察着圈子外面的敌人,似乎他的手臂根本就没有任何知觉。 亲王长叹一声。他转过头对圈内仍旧被保护得很好的魔法师们说道:“我命令你们,最后一道防线一旦被攻破,你们就立即向英格兰尼人投降。在德克萨王国将你们赎回之前,你们可以为英格兰尼服务。” 一个看上去不超过四十岁的高级魔法师皱了皱眉。 “虽然不是战士,不过我们也是黄甲哥萨旅的一员!” 亲王略带责备地看着那名魔法师。 “既然你知道自己是黄甲哥萨旅的一员,那么你应该知道谁才是黄甲哥萨旅的最高指挥官吧!听我的命令!” 这时候,亲王温和地对假装不看他的侍卫官说道:“贾尼,我被敌人生俘好呢,还是与我的战士们一起战死更好?你要知道,我是德克萨唯一的王储,历史上的国王或是唯一王储被俘,可曾有过活着回国的例子?” “我可不愿意当一辈子囚犯。” 亲王的语气虽然温和,但是已经当了七年侍卫官的贾尼仍旧听出了这句话中的死志。贾尼固执地不肯回答亲王的问题,可是他的双肩开始微微抽动起来。 “回答我。” 听出亲王语气中的坚持,贾尼再也忍不住了。他哽咽着哭出声来。“殿下……” “好孩子,这有什么好哭的呢?”亲王温和地责备着自己的侍卫官。“好男儿流血不流泪。你不要哭了。” “我早就想让你去做一个普通兵团的代理团长呢,可我总是舍不得放你离开。等会儿防线破了后,你也向英格兰尼人投降吧。回国后,你向国王要一个兵团长当当,就说这是我的遗愿。” 贾尼嚎啕大哭起来。他放开缰绳,头也不回地向圆圈的外面冲去。他冲到战斗最为激烈的地方,发了疯似地向敌群攻击。短短的几秒钟过后,贾尼就身受了七、八处足以致命的伤害。不过,贾尼也成功地将长剑刺入了两个敌人的胸膛。 当贾尼倒在满是鲜血的泥泞中时,被贾尼撞开的缺口也被英格兰尼人成功地利用了——最后一个圆圈也破了。 亲王看着仍在微微抽搐的贾尼,摇摇头。 “这小子,又给我打前站去了。” 亲王勒紧坐骑的缰绳,当坐骑人立而起时,他以一种身旁有着千军万马的气势用力挥舞右臂。 “杀!!!……” 第八部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我的美食!我的幸福生活! 全都被你们毁了! “混蛋,我恨英格兰尼,我恨那个狗屁肯洛王子!”我一边大口狼狈地喘着粗气,一边破口大骂。 真他妈倒霉。 接到安丽丝传来的消息后,我根本就没有浪费任何时间。 可是,老婆大人交待的任务也确实太难了。 想要击败近二十万大军然后将大舅子救出来,理论上可行。但事实上,我没有那么强的兵力,也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所以,我自然而然地想到将大舅子由空中救出重围。 英格兰尼拥有一支由龙骑士和狮鹫骑士组成的空中部队,可以说,一直以来英格兰尼都是大陆公认的空中的霸主。可是我也有飞翼部队啊。 尽管飞翼的速度远不如巨龙,甚至比狮鹫也要稍稍慢些,可是在飞翼上配上魔法师和诸葛神弩之后,倒也不是没有一拼之力。魔法师施展出结界,便可以防备巨龙喷出的龙焰。而龙骑士如果想要近身攻击,诸葛神弩也不是摆设!再说了,万一那些诸葛神弩无法射穿龙皮或者龙骑士的铠甲,还有将近五百颗雷神弹可以用来招呼他们呢——为了博得美人展颜一笑,哪怕是将雷神弹全都用光又有什么关系呢? 就算不率领飞翼部队,我单枪匹马还是有办法将大舅子从空中救走。骑着小火飞到米斯特要塞,将白雪召唤出来,让他骑上白雪,然后我掩护撤退。这不也是一个方法吗?英格兰尼的空中部队确实实力强大,不过我怎么会害怕龙骑士呢?刚刚收服了泰坦巨人,我的信心可是不一般地高涨呢! 考虑到如果出动飞翼部队,在政治上欧巴尼亚王国将会处于被动,所以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第二种方案。 可是,现在一切都完了…… 我那个傻大舅子空负爱克斯大陆四大公子之称,居然在我赶到之前就发动了自杀式的攻击!一想到这件郁闷的事,心里便充斥了苦涩的感觉。这种功败垂成的感觉,还真不好受。 没有救出大舅子的消息,迟早会传到安丽丝的耳中,该怎么向她交待呢? 坐在地上,我苦闷地扯着附近的青草。安丽丝肯定会产生所托非人的感觉,这该如何是好? 我得好好想想,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空间转移这个魔法的原理在于:施术者将众多星辰感应中与目的地所对应的能量筛选出来,依照这种能量的指引,使魔法师能够相对准确地到达需要前往的地方。由于星辰的能量往往不并不稳定,因而即便是魔导师也无法将自己的着陆点控制在目的地的十公里以内。如果对目的完全不了解,虽然空间转移魔法同样可以施展,但是它的作用便仅仅只能用来逃命——没有具体的参照,目的地自然无法控制。 我没有去过米斯特要塞以及附近的地方,因而空间转移这个魔法无法在这时候发挥作用;米斯特要塞里没有相应的魔法传送塔,因而我也无法施展时空之门。所以,我只能老老实实地骑着小火一路飞过去。 虽然对爱克斯大陆的地理知识特别是军事地图有着深刻的研究,但是要知道,即便是圣华学校的军事图书馆里最精确的英格兰尼地图,其比例也是五十万比一。在这样的地图里,同样无法利用平常惯于使用的参照物——例如某棵大树,某个特别明显的建筑物。 所以,我只能驾御着小火朝着大概的方向飞。所以,我也就深刻地了解了一句古话:失之毫厘,谬之千里。 所以……其实这很自然,没什么好羞愧的,我迷路了。 倒霉的是,这次迷路带来的后果太过严重——难道我得这样对安丽丝说:“因为我迷路了,所以你哥哥死了。放心,下次我再去米斯特堡就再不会迷路了……” 见鬼,如今齐格菲已经死了,而德克萨国王三个月后也将死去,安丽丝父系这边的亲戚还能剩下什么人?! 想到温柔美丽的安丽丝会因此而伤心,我也不由地感到悲伤。可是,这明明不是我的错嘛!离决战的日子还有十天,大舅子他干嘛今天就冲出要塞呢?!再说了,大舅子身上那么多血窟窿又不是我弄的,那都是那些没人性的英格兰尼人用长枪和利剑戳出来的。 第323章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看了看伏在小火身上的大舅子。不看还好,看了后,我的心里愈加难受。好歹是德克萨王国的第一王储,好歹是爱克斯大陆四大公子之一,好歹是我的大舅子,他死得可真惨。 我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将齐格菲从小火的身上轻轻抱起,然后生怕惊醒他似地将他小心翼翼地放在地上。 按道理说,以齐格菲的身份,他的铠甲自然是绝世精品,可是齐格菲身躯上的伤痕多得简直令人触目惊心。身躯上大大小小的伤口倒也罢了,最令我无法接受的是:齐格菲原本英俊的脸庞也被破坏了,他[奇+書网-qisuu.]的半边脸被重物击打得凹陷了下去。我简直不敢想象安丽丝看到这种情况会是什么样感觉? 失神地望着万里无云的晴空,我的心中一片悲怆和茫然。 虽然冒着巨大的危险将齐格菲从英格兰尼军手中抢出来,虽然英格兰尼人已经将他的尸体上的血迹清洗过,可是齐格菲此时的模样太过可怖,难道就这样将齐格菲交给安丽丝? 也许将齐格菲的尸体装进棺材里,并且将棺材完全钉死是个不错的办法。不过,不让安丽丝见她哥哥最后一面似乎不大可能。 也许,死灵魔法可以在这个时候起点作用。 当人死亡之后,他身体的任何部分都会含有生前的记忆——哪怕是一小片指甲可是一根头发。另外,常年佩戴的首饰或身上的衣服也能够起同样的作用。当然,将一件衣服常年穿在身上的例子相当罕见,一般来说只有流浪汉才会那么做——齐格菲身上的衣服肯定无法起同样的作用。 几乎是下意识地,我将一枚硕大漂亮的红宝石戒指从齐格菲右手中指上捋了下来。 拿着这颗红宝石戒指,我仔细地端详,突然间浮想联翩。 嘿,红宝石戒指! 是齐格菲的初恋情人送他的吗?这颗红宝石戒指,会与什么样的浪漫故事有关联呢? 应该不会。这颗红宝石戒指的表面刻画着齐格菲的名字,看起来很象是一个印章。仔细地确认了一下,从它的价值以及上面的文字看,这颗红宝石戒指上应该是齐格菲的私章。 不过我取下这枚红宝石戒指,并不是为了用它将齐格菲的记忆重现。之所以下意识地捋下这枚戒指,更多的原因则是因为它令我联想到了另外的一些事。 事实上,在齐格菲的尸体里仍旧有一魂一魄没有消散。象齐格菲这样拥有非凡精神力量的黄金骑士,如果死于非命,尸体中就会有不甘离去的魂魄。齐格菲被肯洛用阴谋诡计所击败并且因此而身亡,如果死亡前并不愤怒或是没有不甘,那才叫人奇怪呢。 让齐格菲的灵魂与安丽丝见上一面,总比只让她看到齐格菲的记忆要好一些。 将戒指把玩了好一会儿,我终于下定了决心。都说丑媳妇终归要见公婆,那么妹夫见见大舅子也是合情合理的。我长的这么帅,大舅子对我的第一印象肯定好。 小心翼翼地默念着咒语,以我为中心,周围的十米内的环境突然变得混浊阴暗。从齐格菲的七窍开始分别渐渐飘出一缕缕灰色和黑色的烟雾。这种烟雾并不是普通的烟雾,而是仿佛有如实质一般。烟雾越来越多,而且开始相互混杂在一起。到了后来,烟雾开始逐渐凝聚成形。最初这股给人以厚重感的烟雾有点象是灰黑色的湿面团,但是到了后来,这团不断翻腾变化的烟雾则越来越象一个人的模样。 面前的人影越来越清晰,而我却越来越紧张。当烟雾的躯干、头部、四肢甚至脸上的轮廓都渐渐形成之后,召唤灵魂的魔法看起已经完全成功了。 雾状的脑袋向四周看了看,最后将视线停留在自己的尸体上。灵魂长时间的注视自己曾经的住所,最后,他终于对着尸体点了点头,然后将目光移向我。 “我已经死了?” 从常理讲,一个人知道自己已经死了,而且还看见自己本人的尸体,不惊慌失措才怪呢。可是齐格菲此刻却镇定自若,就好象只是到朋友家喝茶一般。大舅子的意志力竟然如此坚定,不佩服不行。 因为齐格菲是我大舅子的缘故,所以对于眼前自己召唤出来的灵魂,我竟然有一种拘谨的感觉。 我老老实实地点头。 “你是英格兰尼人?” “不是。” “那你是怎么弄到我尸体的?我曾听说过,如果想要将灵魂从尸体中召唤出来,必须在人死后七天之内施展死灵魔法才有效。在这种时候,我的尸体应该至少值一百万金币——无论是英格兰尼还是德克萨都会很乐意付这个价。” “我将你从英格兰尼军队那里抢出来的。” “哦,是吗?”灵魂的视线移到我手中的戒指上,他的脸上显出一种嘲弄的神情。 “你一个人从千军万马中将我抢出来?”他摇摇头。“如果你是英格兰尼人的间谍,我很难相信你们会编出这么天真的谎言。如果你说的是真的,那么我只能说:你比我妹夫还会创造奇迹。” 虽然英格兰尼基本上可以确定抢走齐格菲尸体的就是我,可是本着宁被人知莫被人见的原则,在行动过程中我都穿着全副的铠甲。 将头盔取下然后抱在胸前,然后,我诚恳地对雾状的灵魂说道:“我就是你妹夫。” 灵魂看着我,表情清晰地表现出讶然。 他看看自己的尸体,又看看我,脸上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 “拜托你一件事。” 面对需要巴结的对象,别说是一件事,就算是一百件事我也会毫不犹豫地先答应下来再说,所以我飞快地点着头。 很奇怪,我感觉到灵魂的脸上居然显出了一抹微笑。“答应我,别光明正大地打败肯洛。” 听到大舅子的要求,我大喜过望。如果要求我光明正大的打败肯洛,那才是件麻烦事。这样的要求,简直太简单而且太符合我的心意了。 痛快地答应大舅子的要求后,我也笑了起来。 可惜,我似乎笑得早了点。 “恶人还需恶人磨。象肯洛那种披着骑士外衣的混蛋,就麻烦你了。” 笑容立即僵在脸上,大舅子怎么能将我和肯洛那混蛋相提并论呢?可怜我有求于人(鬼?),还不能生气。 堆起阿拉卡式的笑容。 “大舅子,这个……那个……” “你有什么事就直说吧。” “是这样的。我打算将你的灵魂暂时寄放在这个戒指里。”我举起手中的戒指。“用这枚戒指充当灵魂魔法的载体非常合适。一方面红宝石是一种非常合适的魔法媒介,另一方面,这枚戒指完全可以表明它主人的身份。几天后你将看到安丽丝。那时候,你可一定要帮我说好话。” “说好话?”雾状的脸皱起了眉头。“你们小俩口吵架了?” “不是。”我摇摇头。“安丽丝原本求我将你救回去的。可是我迷了路。等我赶到战场的时候……” “战斗已经结束了,我只将你的尸体抢了回来。” 雾状的形体突然激烈地变化起来。因为对死灵魔法非常了解的缘故,我知道,此刻齐格菲的情绪波动得很厉害。 坏了,齐格菲不肯原谅我。早知如此,我就不该说实话。真糟糕,我干嘛坦白自己迷路了呢? 忐忑不安地等待着齐格菲的情绪恢复正常。我开始考虑不让齐格菲的灵魂与安丽丝见面的利弊得失。 半晌,齐格菲突然放声大笑起来。他笑得那么畅快、那么自然,简直让我无法理解。 人都死了,还有什么好高兴的? 他笑意盈盈地看着我。“我会和安丽丝解释的。事实上,就算你在战斗之前就找到我,我也绝对不会抛下自己的士兵独自逃生。” 假如说大舅子逞个人英雄主义不肯扔下部下离开,我想我有办法说服大舅子的部下。只要他们不干涉,将大舅子敲昏后带走也不是不可行的——只要能让老婆高兴,暂时得罪大舅子根本就无所谓。 我忍不住喃喃自语。“将你敲昏了再将你带走不就行了?” 大舅子真的非常高兴,他并没有因为我的不敬而生气。 “安丽丝居然肯让你冒险来救我,看来我这个哥哥在她心目中,并不比丈夫的地位低呢!” 安丽丝爱我极深那是勿庸置疑的。假如在营救齐格菲的过程中我有什么闪失,安丽丝搞不好会殉情。当然,这根本就不可能。安丽丝央求我营救齐格菲,多半是因为小魔女已经将我这段时间的变化告诉过她了。危急关头只要施展出空间转移,逃到哪算哪,我怎么可能真的遇上生命危险呢? 不过,让我深入英格兰尼境内,在千军万马的包围下(当然,事前安丽丝自然认为我只需要进入米斯特要塞,无需与英格兰尼人的地面部队发生冲突。)去营救齐格菲,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安丽丝是多么地关心她的哥哥。然而,这才是我最担心的事啊!因为我毕竟只抢回了齐格菲的尸体。 “好了,别担心了。”齐格菲安慰我:“我这是求仁得仁,安丽丝会理解的。能够在进入冥界前与安丽丝见上一面,我已经非常感激你了。” “知道吗,我已经将你的儿子立为继承人了。当我的灵魂与安丽丝见面后,我正好可以向她交待许多没人知道的秘密。我想,你儿子最终将成为德克萨的国王,那些秘密会对他有很大帮助。” “布雷西亚公爵。”齐格菲心情好得竟然开始开起我的玩笑起来。 第324章 “别人是母凭子贵,如今你也可以因为儿子的缘故而成为亲王了。” 我耸耸肩。亲王?我才不稀罕呢,如今我已经是国王了。 “对了,你是怎么将我从肯洛手中救出来的?虽然你的传奇故事很多,但是这件事仍旧令我惊讶得无法相信。” 看到齐格菲对我的感觉非常好,而且他真的打算帮我开脱,我这才放下心来。 当然,别说死人最大,仅仅以齐格菲是我大舅子的身份看,他的要求我说什么也得满足他。再说,对大舅子述说过程中艰辛和危险,有利于他对我产生更多的好感。 于是,我开始详细向齐格菲讲述将他的尸体抢出来的过程。 第八部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因为对死灵魔法有一定了解的缘故,离战场至少还有十公里的时候,我就已经感觉到战场的方向有无数的灵魂在呐喊,在哭泣。所以,我心急火燎地朝着战场赶去。 可是赶到战场的时候,我这才发现仍旧迟了,因为战斗早已结束。战场上,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在一处山坡上,很整齐地摆放着一排尸体,尸体上覆盖着白色的披风。得到这种特殊待遇的,生前如果并不拥有崇高的地位,至少也是非常著名的骑士。 当我骑着小火在天空仔细观察战场的时候,英格兰尼人的龙骑士发现了我。在龙骑士的警告下,地面上的人也发现了天空中不请自来的客人。不过,英格兰尼人毫不惊慌。毕竟英格兰尼人有十多万,而我却只有一个。 也许是艺高人胆大,也许是因为心中焦急。我直接驾御着小火朝着那片山坡飞去。 落在地上后,我发现一些英格兰尼人有意无意地将一名龙骑士围在中间。听说过英格兰尼的五王子肯洛是一名龙骑士,再加上那名龙骑士身上散发出一股独特的森然气度,因此我猜测那名银铠银盔的龙骑士多半就是肯洛王子。 骑着小火径直朝着肯洛的方向过去。离他越近,感觉他的护卫对我散发的敌意以及压力越大。虽然并不惧怕战斗,不过我千里迢迢赶到这里来却是因为别的原因。所以,当那些护卫们敌意上升到一定的临界点时,我停住了。 盯着肯洛,我开门见山。 “阁下应该是鼎鼎有名的爱克斯大陆四大公子之一的肯洛王子吧。我来这里,是想知道齐格菲殿下的下落。” 肯洛只是紧紧地盯着我,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不过,不详的预感仍旧得到了证实,附近几名战士的目光下意识地瞅向一具覆盖着白披风的尸体。 我的目光落在那具尸体上,呼吸开始急促,心中简直绝望极了。 真窝囊!安丽丝好不容易拜托我一件事,居然被我搞砸了。这下还有什么脸面回去见亲爱的老婆? 深吸一口气后,我尽量平静地对肯洛说道:“肯洛王子,现在我想将齐格菲殿下的尸体带走。” 安丽丝多半会因此而生气,而我显然没有多的选择,肯定会迁怒于英格兰尼人。怒火之所以没有立即发作,是因为此刻敌强我弱,没必要自讨没趣。 肯洛王子一愣,愈发仔细地盯着我。可是周围的人却嘻嘻哈哈地笑起来。他们对我指指点点,窃窃私语的声音不断地传进我过于敏锐的耳朵里。 “呵呵,他居然一个人就想将我们最大的战利品带走!” “是啊。他只不过是一个人,而我们却有十几万人。他居然敢说这种大话。” “你们都别猜了,我敢打赌,这个人肯定是个疯子!” “你想赢钱想疯了吧,谁会和你打这样的赌?” “你们看这个人骑的魔兽,谁见过?这肯定是一种高级的魔兽,所以说这个人肯定是一个高手。” “高手又怎么了,高手之中就没有疯子吗?” …… 本来就异常烦燥的心情此刻更加郁闷了。我紧紧地盯着肯洛,等待着他的回答。 肯洛与身边一位漂亮的女骑士悄悄地交流了一下意见。凭借异常的感知力,我听到那名女骑士告诉肯洛,她感觉我的格斗实力在中阶白银骑士左右。听到这名女骑士的判断,我不由看了她一眼。这名女骑士体内流动的斗气是终极圣斗气,不过,她似乎在不久前受过严重的伤害,目前可以发挥的战斗力甚至比不上一名黄金骑士。 从性别、实力以及目前的状态看,她应该是参加了暗杀德克萨国师行动的凯琳圣骑士。 其实,也不能说凯琳的判断绝对错误。事实上,我故意散发出的斗气水平,确实是中阶白银骑士的水准。 肯洛听到凯琳的判断后,愈加迷惑。他轻咳一声,问道:“请问,阁下是谁?” 无论是兰特还是剑,此时都不宜与英格兰尼发生正面冲突。所以,我没有回答肯洛的问题,而是固执地重复着自己的要求。 “肯洛王子,现在我想将齐格菲殿下的尸体带走!” 肯洛的眼中闪过一丝怒色。 “我怎么能够将尊贵的齐格菲亲王尸身,交给一个藏头露尾的人呢?!” 对于肯洛的态度,我的喜怒并不现于颜色。事实上,我早已怒极。如果不是怀着和平解决此事的万一希望,我早已在此地大开杀戒发泄自己的怒火了。 我缓缓地、郑重地说道:“肯洛王子,现在,我想将齐格菲殿下的尸体,带走!” 肯洛考虑了一会儿,回答说:“既然你不肯说明自己的身份,那么你至少应该证明你有什么资格让我同意你的要求吧。” 毫不犹豫取下手上的手套,将之抛向肯洛的脸。 因为手套的速度极快,肯洛下意识地将袭来的手套抓在手中。 这个肯洛太不上道。与他好言好语商量,他却老是叽里八嗦,烦死了。既然质疑一个贵族,那我还不赶紧抓住这个把柄? 对于骑士和贵族而言,由鸡毛蒜皮的小事所引发的决斗事例并不在少数。而我此刻所抓住的机会,却是极为名正言顺的。任何质疑贵族和骑士的行为,都可能引发对方的决斗邀请。当然,某些特殊情况下受邀请方可以拒绝决斗的请求,例如受邀方地位崇高或是责任重大。肯洛王子是英格兰尼国王的继承人之一,同时也拥有极高的实权,因而他属于可以拒绝决斗的特殊人物。不过,肯洛他不该胡里胡涂地接过我的手套。 肯洛已经接过了我的手套,他应该不好意思拒绝决斗的请求了吧? 我不是没考虑过施展瞬间转移,然后突然出现在肯洛的身旁强行将他制住。可是肯洛本人是一名黄金骑士,我没有把握一招之内就制住他。况且,他的身旁还有好几名实力颇高的忠实护卫呢。 突然出现在齐格菲的尸体旁,然后将之抢走似乎也是可行的。不过,我可不愿意让别人产生这样的错觉:堂堂欧巴尼亚王国的首任国王,竟然是一名偷尸贼。 能够激得肯洛愿意接受决斗应该是最好的选择。 我盯着肯洛,冷然道:“魔法或是格斗;骑着坐骑作战或者步战;无论是使用剑或是斧头,全都随您的便——只是希望您现在有空!” 肯洛眼中的火焰开始猛烈地燃烧。想来,从来不曾有人对他如此无礼过吧。 嘿,温室里的花朵!有谁会向国王的继承人提出决斗呢?国王的继承人有权拒绝决斗不说,而且提出这样的要求后,整个家族都有可能受牵连——毕竟,这种行为也算是藐视王权的表现嘛。 伯爵的继承人可没那种好运的特权——我都已经接受过两次决斗的请求了。 “怎么?”嘴角故意泄出一丝不屑。“您害怕了吗?” 肯洛闭上了眼睛,似乎正在将心中汹涌激荡的怒气强行压制。他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徐徐睁开眼睛。 “我答应你的决斗请求。可是,你的助手和见证人在哪里?” 我撇撇嘴。“在场任何一个贵族都可以充当我的见证人。至于说助手,我并不需要。我并不认为自己有什么后事需要处理,所以不需要助手。如果王子希望有一场助手参加的决斗,我并不介意。” 我傲慢地盯着肯洛的眼睛。“您随便邀请几位助手上场都可以,反正我一个人就足够了!” 肯洛怒极反笑,驾御着巨龙腾空而起。“来与我战斗吧!不过是一名中阶白银骑士罢了,你马上就可以知道激怒龙骑士会是什么样的后果!” 我放声大笑。“我当然知道你是一名龙骑士,可是你知道我的坐骑是什么吗?” 拍着小火的脑袋,我自信满满地问它:“你会害怕那只笨龙吗?” 出乎我意料之外,小火居然露出瑟缩的表情,并且连连点头。 周围的人轰然大笑。 这时,脸部的温度稍稍上升了几度。 见鬼,我还真没想到娜弗丽会对小火造成这么严重的心理后遗症呢。 如果坐骑不能与骑士密切配合,那么骑士的战力反而会受到严重的影响。虽然不好意思在战斗之前花上大量的时间对小火进行心理治疗,但是,起码我得说服它背着我飞上天空与肯洛作战吧。 轻拧小火的耳朵,我耐心地说服小火:“这头巨龙并不是那个总是欺负你的小混蛋。你瞧,它的身躯比那个小家伙要大上好多倍呢。” 这下子,不仅围观者的轰笑声更大了,连肯洛身下那头原本很严肃地盯着小火的巨龙也咧开了嘴。 我知道他们为什么会笑。这些人以为身躯大就会更厉害,可是这种观点简直大错特错。娜弗丽是龙,可她又不是人们常说的龙。 第325章 我猜,娜弗丽是神龙——至少她也是神龙的女儿——要不然沧日海为什么会称呼娜弗丽为公主,并且对她那么忌惮? 小火小心翼翼地瞅着肯洛座下的巨龙,仍旧是一副窝窝囊囊的表情。 我气得不行,于是狠狠地敲着小火的脑袋。 “你现在有两个选择。要么是勇敢地与面前这只巨龙作战,要么是永远与娜弗丽住在同一个笼子里渡过余生!” 小火立即振翅笔直飞向肯洛,不过,它的一面努力扇动翅膀一面眼泪汪汪,很有点象被主人鞭打后被迫工作的奴隶。说起来,小火这副模样还真是叫人同情。 这个小笨蛋还真傻。别说我不会那么狠心地将小火关进笼子里,就算我能狠下心肠,娜弗丽也不可能愿意配合我呀。在使用暴力的情况下我或许可以强行将娜弗丽塞进笼子里,可是安丽丝肯定不依。再说了,尽管我对自己的实力非常自信,却也没有到目空一切的地步。娜弗丽的父亲可不是好惹的主。那天他还未出现就已经先声夺人,那股气势确实令人生畏。要是娜弗丽的父亲找上门与我算帐,麻烦可就大了。 嘿嘿,我这也是为了小火好。它总是害怕龙怎么行呢?成年猞猁拥有与龙一战的实力,而小火进阶后甚至比阿呆还强上少许,小火目前的实力应该不会与普通巨龙有太大的差距。打胜这一仗,对消除小火的心理阴影有巨大的好处——当然,如果将来小火的信心过于高涨,竟然敢趾高气扬地去找娜弗丽麻烦,那可不关我的事——毫无疑问,最终的结果一定是小火被那只暴龙给暴扁一顿。 与肯洛的距离越来越近,我象是在地面上骑着马冲锋那样伏低身子,将长矛对准肯洛。 目标越来越近了,在即将接触的刹那,我猛然将体内的终极圣斗气注入长矛之中。 如同闪电一般,直取我的胸膛的长矛被圆盾借力卸过。长矛与圆盾发出令人牙齿发酸的刺耳摩擦声,火星四溅的同时,圆盾的表面出现了一道相当明显的划痕。 成功地挡住肯洛的攻击后,手中的长矛扬起,象毒龙一般似吞还吐地攻向肯洛的面门。一方面,我的格斗技比肯洛强得多;另一方面,肯洛在战斗之前对我的实力存在着错误的认识。所以,长矛轻松地晃过肯洛护住面门的盾牌,击中了肯洛的前胸。 当我以为已经取得胜利并且准备瞬间转移到齐格菲身旁时,异变突起。原本以为注入终极圣斗气后,长矛可以轻易刺入对方的胸膛,谁知肯洛只是微微晃了晃,我却感觉一股巨大的反弹之力袭来。 在空中能否保持稳定,与自己的坐骑着有莫大的关系。虽然从作用力相等的角度来说,肯洛受到的冲击与我一样,可是他的坐骑是一只巨龙,因而他并没有后退。反观我自己,却因为我和小火的重量加起来也远远不及肯洛的巨龙,因而在剧烈的撞击后,我和小火象是被残冬的寒风所蹂躏的枯叶一般远远飘走。 待小火好不容易止往退势后,我惊疑不定地看着对面的肯洛。慢慢的,我明白了这个奇怪现象的原因。 肯洛身上的那副铠甲,是英格兰尼的镇国之宝——属于神器级别的战神之铠!战神之铠的重量轻得令人难以置信,而它的防御能力则更为惊人。除了对同样属于神器级别的兵器注入终极圣斗气外,根本就没有别的办法对战神之铠造成丝毫的损伤。除此之外,战神之铠还有一个神奇之处:任何击中战神之铠上的物理力量,都会被战神之铠自动平均化解。也就是说,重斧、钉锤、流星锤之类专门针对铠甲的重武器,对战神之铠同样没有效果。 在我犹豫的刹那,肯洛大叫一声,驾御着坐骑朝着我冲了过来。在真正战斗之前,小火对那只巨龙还是很害怕的。可是现在,小火似乎被激怒了,它无所畏惧的狂啸一声,勇猛地朝着对方冲去。 当双方快要接触时,我终于想到了解决的办法。 真正的骑士决斗,通常不会有意伤害对方的坐骑。品格特别高尚的贵族如果在决斗中刺伤了对方的马,他往往会向对方道歉,并且要么认输,要么请求对方重新换过坐骑后继续战斗。 不过按爱克斯约定成俗的习惯,将龙骑士的巨龙作为战斗的目标倒是正常的——事实上,龙皮的防御力往往比骑士所穿的名贵铠甲更高。而且,龙的抗伤害能力也非常变态。只要不是要害处受伤,巨龙的战斗力、敏捷性、速度都不会有明显的变化。 于是,我低伏下身子,将矛头的指向略微调低, 虽然拥有终极圣斗气,虽然杀神剑就寄居在我的精神深处,不过我并不打算在这时候与杀神剑打交道。杀神剑这个混蛋肯不肯理会我这个主人还在两可之间,再说,我也并不打算将肯洛刺个对穿。因为,我已经相中了战神之铠。 胜利者除了可以向失败者索取相应的赎金外,还可以获得对方马匹、铠甲以及武器的支配权。当然,由于教育以及传统等方面的原因,失败者只要有可能,往往会主动将自己的长剑拆断,以免它落入对方的手中。不过我确实还未曾听说过,决斗的失败者会将自己铠甲破坏的先例。 这一次,借力卸力的技巧再次发挥得淋漓尽致,不过圆盾上同样再次留下了一道明显的的划痕。看来,肯洛使用的长矛即使不是神器,至少也是矮人所打造的绝世精品呢。照这样再来几次,我的精钢圆盾肯定会四分五裂的。不过我不会允许那样的事发生,因为,战斗已经不可能拖到那个时刻了。 长矛刺中巨龙的身躯时,它那硕大的眼睛里露出恐惧而痛苦的神情。事实上,即便是禁忌魔法对巨龙的伤害也不会太大,因为巨龙天生就拥有极强的魔法免疫能力。可是终极圣斗气,却是巨龙世世代代的梦魇。 巨龙惊天动地的惨叫一声,于是,我暂时性地失聪了。 巨龙在空中挣扎翻腾的时候,为了对造成我耳鸣的讨厌肇事者进行报复,我抓紧机会分别对准巨龙的双翼狠狠地刺了两下。 这样,肯洛终于从几乎丧失了飞行能力的巨龙身上掉了下去。 趁着这有利的机会,我飞到肯洛的下方开始对肯洛进行连续不断地攻击。对金属手套注入终极圣斗气之后,其威力自然远远地超过了一般意义上的铁拳——如果肯洛不是穿着战神之铠,我那种恐怖的连续攻击早该将肯洛打得连他妈都认不出他了。 强行制住肯洛,然后将他头盔上的面罩推上去。我失望地发现,肯洛除了因为在空中翻腾的时间过长有些晕乎乎之外,并没有受到实质性的伤害。 嘿,战神之铠可真是个好东西。 粗鲁地扯下肯洛脖子上的项圈,然后用从肯洛腰间抽出的宝剑抵着他的脖子。我冷冷地看着他。 肯洛很快就意识到了自己的处境。 大约是因为在这上不挨天,下不着地,前后左右都没有帮手的情况下,即便肯洛想要耍赖也没有可能吧,所以他的表情非常平静:“现在,我是阁下的俘虏了。” “阁下可以向我提出赎金和条件。” 按照惯例,贵族成为俘虏后,其赎金通常是一年的领地收入。我应该将赎金定为多少呢?这还真是个难题呢。早知道会发生这种事,出发之前向阿拉卡咨询一下就好了。 “你是英格兰尼国王的继承人之一,是英格兰尼最为高贵的贵族。你自己说自己的自由和生命值多少吧。” 肯洛面无表情地说:“五十万金币。” 五十万金币?多明戈的身价中仅仅现金就有五十万金币呢!更何况布雷西亚的五个郡更是无法简单地用金钱来衡量。 不过,多明戈那种精神不太正常的人,所作所为却似乎不适宜作为参考标准。 肯洛的采邑年收入到底有多少呢?算了,我来这里本来就不是为了获得赎金的,还是正事要紧。 “好,就五十万金币吧。” 让小火下降到适宜的高度,然后将肯洛一把扔到地上。 在我粗鲁的对待下,肯洛的形象自然只能用狼狈来形容。 肯洛在地上以打滚的方式减缓冲力后,迅速地站起。站在护卫之中后,肯洛原本平静的眼睛中燃起怨恨的怒火。 我的怒气已经发泄出不少,因而已经有心情对肯洛进行讽刺了。 “怎么,不服气吗?你要记住,你还欠我五十万金币的赎金。” “瞪着我干嘛?难道堂堂英格兰尼五王子想要赖帐不成?” “区区五十万金币我还不放在心上,不过……”肯洛徐徐从牙齿中挤出一句话。 “今日之辱,来日必定报还!” 第八部第十二章 空 第八部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 开什么玩笑?你杀了我的大舅子,我不找你的麻烦已经是你祖上积德了,你居然还想找我麻烦?! 我恶狠狠地瞪视着肯洛。不过可能是已经回到自己军队之中的缘故,肯洛居然毫不畏惧地以挑衅的眼神回瞪着我。 想了想,还是正事要紧。虽然不能将活着的大舅子救回去,最起码也应该将他的尸体带回。反正五十万枚金币的意外收入已经到手,没必要继续与他们纠缠了。 “想报仇随你的便。现在我想将齐格菲的尸体带走,你不会有什么意见吧?” “带走可以。不过,你得付出相应的代价。” 我不禁皱起眉头。“与你的决斗我已经胜利了,难道这还不能证明我的资格。” 肯洛无视我的提问,反而大声对战士们命令道:“将齐格菲的尸体守护好。 第326章 宁可将尸体毁坏,也不能让这个人强行夺取!” 我闻言勃然大怒。 “王子殿下!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你想食言而肥?!” 肯洛摇摇头。“我承认你有资格。不过,你或许并不能真正理解‘资格’的真实含义。我举个例子吧:有资格加入英格兰尼皇家骑士团的贵族,未必就一定能够加入。资格仅仅只是资格罢了。” 靠,肯洛还和我来这一手。不过,这种诡辩倒也似乎能够自圆其说。 我只好再次深深吸气用以压抑自己的怒气。 “好,你就直说吧。我需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才能将齐格菲带走?” 确定自己完全占据了上风,肯洛的嘴角浮起一丝略带讽刺的笑容。 “很简单。齐格菲是德克萨唯一王储,我相信德克萨国王愿意用某些政治条件将之换回。如果你能够以德克萨的名义答应我所需要的条件,那么你就可以将齐格菲的尸体带走。” 我并非德克萨国王的全权代表,这类条件我无法答应,所以只能摇头。 “那就简单一点。如果你现在付给我一百万金币,同样也可以将齐格菲的尸体带走。” 我才从肯洛那里勒索了五十万金币,他马上就向我勒索一百万金币。六月债,还真是还得快啊! 郁闷! 无比的郁闷! 原本还担心强抢齐格菲的尸体会有损我的名声,可是看到肯洛居然能够以王子之尊面不改色地贩卖尸体,我确实是自愧不如。 有道是强中自有强中手,一山还比一山高。事实果然如此。我总觉得自己在贵族中已经非常离经叛道了,却没想到身为英格兰尼王子的肯洛居然比我还卑鄙……@#%&…… 不对,应该是比我还狡猾…… 还是不对,应该是比我还不要脸…… 这都是什么跟什么啊!我怎么会卑鄙、狡猾呢?呸呸呸,看来我现在已经被肯洛给气昏头了。 好不容易缓过气来。 看着齐格菲尸体旁那些目露凶光、磨刀霍霍的战士,我不禁一阵气馁。 以我的脾气,本该立即拔刀相向。可是万一齐格菲的尸身被损毁,而且被安丽丝知道事情是被我搞砸的,那么我的下半生还会有幸福可言吗? 算了,那五十万金币本来就是意外之财。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决定,从现在开始做一个君子。 “王子殿下,你的身价是五十万金币,而齐格菲已经死了,他怎么还值得了一百万金币呢?要不,两下相抵好了。” 肯洛振振有词地解释两人身价的不同。“齐格菲是德克萨王国唯一王储,而我只不过是英格兰尼王国五位王子之一,所以齐格菲的身价至少是我的五倍。现在他死了,就算半价好了,那么他的身价至少仍然有一百万金币。我并没有多收你的钱。” 死不要脸的家伙!这种话亏他说得出口。 看着肯洛,我突然想起一件事。 “王子殿下,在决斗中您是我的俘虏,所以您身上的铠甲、兵器、坐骑都是我的战利品。就我所知,战神之铠属于神器,它的价格可不便宜。而且,作为一名龙骑士,想必您不愿意与心爱的巨龙分离吧?” 肯洛嘻嘻一笑。 “阁下,战神之铠是旧货,作价三十万;我的坐骑追风已经受了重伤,作价十万;再加上其它的战利品,作价五万,您还差五万金币呢。” “阁下孤身来到充满敌意的十几万大军之中,其中的风险恐怕比九死一生还要大。我已经非常清楚地了解了齐格菲的尸体对你的重要性,所以,你不必拿战神之铠或者我的坐骑来威胁我。” “你!……”我简直被这个无赖噎得说不出话来。要不是投鼠忌器,我真恨不得冲上去将肯洛狂扁一顿。事实上,我确实打算以杀掉肯洛的巨龙来迫使肯洛让步,没想到他竟然抢先将此事挑明,令我在气势上落于下风。 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我低声下气地问道:“王子殿下,您能否稍稍将价格降一些?” “阁下现在拿出五万金币,我就将齐格菲的尸体给你。否则,没什么好商量的。”肯洛大言不惭地说道:“要知道,贵族之间讨价还价是非常不体面的。” 大量的血液直冲入脑,我简直快要疯掉了!别的人指责我损害了贵族的体面也就罢了,肯洛他有什么资格? “直说吧,到底要什么条件你才肯将齐格菲交给我?!” 肯洛此刻的表情,就象是一只正在戏弄老鼠的猫。肯洛的眼睛里,散发着狡猾而愉快的光芒。 “很简单,我很欣赏你。只要你答应成为我的奴隶近侍,我就会满足你的要求。” ……难道说,只能一战? 半晌,我终于下定了决心。摇摇头,我轻声说道:“王子殿下,将属于我的战利品交给我吧。” 肯洛眯起眼睛,一改刚才那种满不在乎的神情,眼中的寒芒竟然有如实质一般向我射来。 “战神之铠以及长矛和宝剑,我可以现在就交给你。不过我的巨龙追风刚才受了重伤,已经回到龙界疗伤去了,只能迟些交给你。” “可以……”我漫不经心地点点头。“哪怕你现在当着十几万部下赖帐也可以。如果你不打算赖帐,以后将那五十万金币的赎金支付给德克萨王国好了。” 肯洛缓缓除下战神之铠,然后将战神之铠和不久前部下交还给他的长矛递给近侍。那名近侍一愣,随即将战神之铠和长矛郑重地交给我。 除下原来的铠甲,当着十多万英格兰尼军人的面,我开始旁若无人地换上战神之铠。英格兰尼人隐隐有些骚动。因为此刻我所穿上的,正是被称为英格兰尼镇国之宝的战神之铠。 虽然英格兰尼人已经开始群情激愤,不过我根本不在乎。现在小小的骚动算什么?等会儿,他们马上会面临更大的污辱! 战神之铠我打算送给马迪尔,现在暂时先用上一用,想必马迪尔不会有什么意见。当然,由于在场的人太多,战神之铠的头盔只好暂时先放进小火身上的背囊里。 此时,肯洛的表情让人隐约觉得,似乎有一种充满压迫感的危险迎面扑来。 “阁下既然不顾生死前来索要齐格菲的尸体,我奉劝阁下不要因为一时冲动而做错什么事。要知道,小不忍,则乱大谋。” 你知道个屁!我暗暗骂道。 正确的分析必须建立在准确情报的基础之上。齐格菲对我确实很重要,但是其重要性还无法与我的生死相提并论。什么叫不顾生死?我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谁能挡得住我? 我低声沉吟:“王子殿下,现在我愿意以五十万金币再加上您的坐骑追风为代价,用以交换齐格菲的尸体。不知道您是否愿意?” 当肯洛惊讶犹豫的时候,我的右手握住那柄极为名贵的龙枪,左手在枪身上徐徐抚摸。 枪杆质感极佳,而且枪身银光流动,犹如活物一般。再看枪尖,刚才与精钢盾激烈地碰撞过两次,并且将精钢盾划出了两道明显的划痕,然而枪尖却丝毫不钝。确实是好枪!只可惜,这柄枪对龙骑士来说正适合,对我来说却稍稍长了些。看来只好便宜西西王了。 “阁下,我改变条件。只需要你愿意成为我的家臣,我就将齐格菲交给你。而且,除了巨龙追风外,五十万枚金币、战神之铠、光之龙枪全都归你所有!” 哦,原来手中的长枪名叫光之龙枪。 将光之龙枪迎风举起,指向天空。我大喝一声。 “我的条件已定,你要么答应,要么拒绝,不必浪费我的时间!贵族之间讨价还价有伤体面!要知道,我的身份比你所能想象的还要尊贵!” 肯洛脸色微变。他用牙缝回答:“我的条件也绝无更改可能!阁下看着办吧!” 天造孽,犹可为;自做孽,不可活! 我大有深意地冷冷看着肯洛,试探着夺其心智的可能。 几秒钟过后,我得出一个结论:爱克斯大陆四大公子确实名不虚传。 我长啸一声。“现在……我以个人的名义,向英格兰尼宣战!” 诡道无法成功,那么自然就只能尝试正道了。反正只要能够达到制住肯洛的目的,我倒并不在乎施展正面作战的霹雳手段。 我一本正经的宣战,却换得十几万人齐声的哄笑。 开始积蓄斗气和魔法力后,附近气流突变,狂风涌起。四周的英格兰尼人见此异状,不禁后退。 现在后退吗?迟了!肯洛离我不足二十米,正属是瞬间攻击的范围之内。 从小火的身上跃起,化作一道虚虚渺渺的人影,我足不点地朝着肯洛冲去。 肯洛此刻铠甲兵器尽失,又无坐骑,面对我的突然暴起,他只能拼尽全力侧跃。 现在知道害怕了吗?当时与你好好商量不给面子,却非要我施展暴力,还是真犯贱呢。 手腕轻抖,矛尖幻作完美漂亮的千万繁星。体内的终极圣斗气催动,光之龙枪激射而出。锋利无匹的矛尖破风切空,竟然后发先至,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肯洛已经矛尖的数千幻象所笼罩,眼看他已经避无可避。当光之龙矛即将从肯洛锁骨下方进入他的身体时,一道人影咻地护在肯洛之前,替他挨了这一枪。 贯注了终极圣斗气的光之龙枪轻松地刺穿了对方坚固精美的铠甲,继而刺入她的身体。 “好枪……”忠勇的圣骑士不停地咳着血,眼中的光芒渐渐暗淡下去。她一边咳着血,一边以低不可闻的声音喃喃自语:“没想到,你也是圣骑士……” 何苦来哉? 第327章 同为圣骑士,在双方状态均正常的情况下,想要分出胜负是非常困难的。可是在此之前,凯琳早已身负重伤。精神本就萎靡,反应也比往常要慢上许多,凯琳在这要命的时刻居然还不顾自身的安危主动往枪口上凑,这又怪得了谁? 如果凯琳并非处于重伤状态,如果凯琳离肯洛的距离稍远,如果凯琳不是激发潜力发挥出如此高的速度以至于我完全来不及收回光之龙枪,如果我没有在光之龙枪内贯注大量的终极圣斗气,结果根本就不会是这样的。 对圣骑士而言,肉体的伤害其实根本就可以忽略不计。可是暴起发难前,我深恨肯洛,因而在光之龙枪里贯注了大量的终极圣斗气。因为担心被激怒的英格兰尼人会以齐格菲的尸身泄愤,所以我根本就没打算杀掉肯洛。不过我早已在心中对肯洛私下判刑:死罪可免,活罪难饶。 光之龙枪从肯洛的锁骨下刺入,并不会伤害他的性命。不过大量的终极圣斗气进入肯洛体内后,会对他的经脉造成无法挽救的破坏。可是现在,早已身负重伤的凯琳再次遭受如此重创,生命之火便象狂风中的烛火一般开始挣扎摇弋起来。 凯琳是当今大陆骑士协会中注册的最为年轻的圣骑士,也是圣骑士中唯一的女性,真是可惜了。 战争,本该让女人走开。 压下心中怜悯,手臂甩动。已经被刺穿身体的凯琳,象破布袋一般从枪身上甩了出去。通过探查术可以得知,凯琳此刻虽然仍旧勉强活着,可是她的生机却已完全断绝,离死不远了。 英格兰尼人无不露出惊骇欲绝的神情。虽然整件事里有着太多的意外与巧合,不过一枪重创圣骑士毕竟是发生在他们眼前的事实。 肯洛发了疯似地跑到凯琳身边将她抱起,发出嘶心裂肺的喊声:“你知道的,让你待在我的身边,其实是害怕已经受伤的你遇到危险!” “我不要你保护我!不要!你为什么要替我挡住那一枪?!为什么?为什么啊?” 因为肯洛已经被无以数计的英格兰尼人所包围,即便是施展瞬间转移,恐怕也无法出现在他的附近了。所以,我暂时停止了接下来的行动,而是坐回到小火的背上。 肯洛缓缓抬起头,我发现,此刻他的眼睛竟然血一般的通红。那种眼神,颇象因失去子女而陷入疯狂的野兽。他的嘴色颤抖,手指神经质地一张一合,已经具备了发狂的一切前兆特征。 不过,肯洛接下来的表现却证明,他此刻的神志比我想象得要清醒得多。肯洛提气扬声,有条不紊地发布着命令。 “击伤此人,可获一处庄园及男爵爵位;击毙此人,可获十处庄园及子爵爵位;活捉此人,可获百处庄园及伯爵爵位,并被授予代表英格兰尼最高荣誉的白头鹰钻石勋章!” “另,凡是在战斗中被此人所击伤或杀害的英勇战士,都将获得超出常规百倍的抚恤金!” 对权势或荣誉的渴望显然使战场上的人们暂时忘却了对生命的渴望。虽然不久前我刚刚击败了龙骑士并且一枪重创圣骑士,可是这样的成就仍然无法阻止数不清的英格兰尼人舍生忘死地向我扑来。 我的理想是成为一名智将而并非猛将。为什么造化总是弄人?上次在双头河战役中那种几乎能够将一切淹没的汹涌人潮,再一次在我的周围出现。面对这似曾相识的恐怖情形,我只好象一叶扁舟那样,在惊涛骇浪之中惊险地挣扎前进。 短短的几分钟内,倒在我附近的英格兰尼人已经可以堆积成一座小山了。无论是谁,只要能够进入光之龙枪的攻击范围内,就立即象是遭受雷击一般送掉性命。 我象一阵暴风似地在小范围的战场中来回驰骋,凡是光之龙枪所能达到的范围内的目标,他的父母立即就会成为不幸的人。可是,敌人却丝毫没有退却的意思。所有的人都象是发了狂似的不畏生死地向我扑来。 终于,出现了一名我无法一击毙命的敌人。紧接着,又出现了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 最后,包围我的敌人都成了至少拥有白银骑士和风剑士以上的实力的各级将领。 最初,我还炫耀似地施展出令人炫目的华丽技巧。可是到了后来,我却不得不渐渐改变了风格。所刺出的每一枪都是平淡无奇,毫无半分奥妙可言。这样的枪法,既谈不上威猛强悍,也毫无轻翔灵动可言。我仅仅重复着提腕、刺枪的动作,根本没有兴趣浪费任何一丝力气。不过,周围众多实力高强的敌人面对这样简单的枪法,偏偏很难招架。 不时有英格兰尼人惨嘶倒下,可是随即就会有一个更强的敌人出现,立即将包围我的圈子补充完整。 几乎所有与我交战的对手都抱着一往无前、誓死如归壮烈气势。异常优厚的奖励以及令战死者亲人生活无忧的抚恤金自然是敌人们悍不畏死的原因之一,然而我所表现出的强横实力,也激发了对手更大的斗志和杀气。如果不是已经换上了战神之铠,恐怕现在情况会更糟糕吧。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对自己的实力极具信心,我仍旧不免微生惧意。以个人之力,毕竟无法与军队抗衡啊。 正准备实施战略性转移时,好半天没有作声的肯洛突然怨毒地喝道:“看守齐格菲尸体的将士注意了。如果此人逃跑,立即将齐格菲的尸体碎尸万段!” 肯洛与那凯琳圣骑士似乎有什么不为人知的隐秘情谊。凯琳现在的情况极为糟糕,她的生命最多也只延续几天光景,肯洛不肯轻易放过我也是可以理解的。我有些开始后悔了。以肯洛此刻的表现看,他显然极为重视凯琳。刚才刺中凯琳后,应该将她俘虏过来才对。可惜,我居然错过了这个大好机会。 如果大舅子的尸身因为我的缘故而被碎尸万段,叫我怎么去见安丽丝? 我早就知道今日之事无法善了,却未曾想过自己会陷入如此窘境。 英格兰尼人前仆后继,给我造成一种杀之不尽的感觉。现在我逃也不能逃,而敌人却又杀也杀不尽,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杀一个人对十多万英格兰尼的大军来说自然不会造成震撼的效果,那么我就杀十人、百人、千人……我就不信那样他们还不怕死。 极目望去,敌人数量大约接近十五万。常规情况下,军队的损失如果超过三分之一士气绝对会低落,也许我得杀伤五万才算完成目标。杀普通士兵,我可以作到一秒一个。那就是说,大约十三个小时之后我就可以收工回家了…… 想一想,这还真不是人干的活。兰仆保佑,但愿在敌人产生畏惧感之前,我不至于被累死。也罢,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第八部第十四章 第十四章 眼前的对手全是正规的军人,更准确地说,他们都是军人的中精英。虽然不是长期磨合的小团体,但是这些军人在一举手、一投足的细微动作之中,却流露出深深的默契感。这些至少是校级军官的精英们,在相互配合的方面,几乎无法挑剔。精英就精英,这样的素质还真是令人惊叹呢。 看到这些精英的表现,我想到一个问题:毒尾蝎部队的训练方向,似乎有一点瑕疵呢。 附近的英格兰尼人几乎总是能够在同一时间挥舞着武器击向我,试图令我顾此失彼。不过,这种战术对我却根本没用。别说战神之铠几乎可以无视敌人的普通攻击,用终极圣斗气制造出护体真气同样是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的——当然,终极圣斗气会逐渐消耗,而战神之铠却没这方面的缺点。 所以,我恬不知耻地故意露出明显的破绽,诱惑敌人向战神之铠攻击。与此同时,光之龙枪瞅准机会就会在一个又一个的强敌身上留下血窟窿作为标记——以独孤九剑的心法应用光之龙枪,对方的实力纵使已超过白银骑士或风剑士的阶段,同样无法做到全身而退。而且,在贯注了终极圣斗气的光之龙枪面前,如果铠甲并非极品,那么铠甲的防护作用并不比布衣所能起的作用更多。 值得庆幸的是:我的上空只有两名龙骑士来回盘旋,其他的龙骑士应该是参与暗杀德克萨国师被反噬时受伤过重,无法参加这种高强度的战斗。而且,包围我的敌人实力最高的也只是黄金骑士或是幻剑士。在这种压力面前,虽说谈不上游刃有余,但勉强支撑还是不成问题。 就这样,我在刀光剑影中不停地跳着死亡之舞,毫不留情地屠戮着英格兰尼军中的精英。 只可惜,英格兰尼人在战斗付出的鲜血和生命终于获得了回报。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躲在外围的肯洛似乎领悟了些什么,面露喜色。 肯洛大叫道:“别攻击他的身体,以他的头部和坐骑为目标!” 我冷冷地看了肯洛一眼,暗生杀意。肯洛这家伙武功不低,头脑又出色,还总是有许多实力不俗的护卫保护,我很难独自干掉他。下次找齐帮手,集体围殴他,这样子才有胜算…… 得到肯洛的提醒后,大多数人都不再徒劳无功地攻击战神之铠所覆盖,而是攻击我的头部或是小火。因为头盔只是普通货色的缘故,所以我只好用护体真气加固头盔的防御能力。至于攻击小火的各种兵器,则被我一一挡开。这样一来,我自然产生了束手束脚的感觉。而且,终极圣斗气的消耗速度也大大地加快了。 作为骑士系的战士,我比较另类。事实上,即便没有坐骑我的战斗力也不会明显减少。不过我可不愿意小火被别人弄伤——特别是在有能力保护它的前提下。 第328章 想当初争夺佣兵协会副会长一职时,小火可是奋不顾身地保护我呢。今天也该轮到我来保护它了。 挥舞着光之龙枪,我的感官及大脑充分应用起来,寻找着每一个稍纵即逝的攻击机会。虽然有轻微的战斗洁癖,并不愿意敌人的鲜血溅到我的身上,可是战斗了这么长时间,这种奢望已经完全破灭了。小火的体毛本来就是深红色,染上血倒也没什么。可是战神之铠的表面,却早已溅上了无数的血滴。一些血迹连成一片,使原本散发着柔和圣洁光芒的战神之铠,被大片刺眼的暗红血色所覆盖。 当我开始觉得有些累了的时候,终于,我从一个敌人的眼中看到了期盼已久的惧色。 真是好现象,看来我不必做那么久的苦工了。 事实上,我已经做了一个小时的苦工了。在刀枪剑戟、棍鞭斧锤,以及不时飞来的暗箭、魔法不间断的攻击下,我已经硬抗了一个小时了。说真的,体内的终极圣斗气已接近告罄,我确实有些撑不住了。 当然,我可不敢丝毫放缓死亡之舞的舞步。我清楚地知道,只要我杀敌的速度稍稍放慢,敌人的士气就会愈加攀升。那样,就更没有希望抢出齐格菲的尸体了。 持续作战的时间已经超过一个小时了。包围的我英格兰尼人在之期间换了一批又一批——当然,换下去的多半已经成了尸体,而少数幸存者,伤势也极为严重。至于我自己,直到目前为止仍旧毫发未伤。就连小火,也只不过受了几处小小的擦伤。 由于战斗的地点位于地势较高的山坡,所以很多英格兰尼人都能观看到战斗的情况。虽然由于距离的关系,绝大多数英格兰尼人都无法看清此战的细节。可是我在他们眼前的表演,对他们的心灵冲击却是极为震撼的。 因为不时有高级狙击手和高级魔法师等级以上的英格兰尼人实施偷袭,所以我不得不将探查术稍稍延伸。因此,我清楚地感知到一些英格兰尼士兵开始对我的身份惶恐不安起来。这些渐渐被恐惧紧紧扼住心脏的英格兰尼人,开始相互发表自己的见解。有的人猜测我是魔王,也有的人赌咒说确信我是战神。甚至有一个小队长神经质地开始大叫:“我认识他!我认出他是谁了!他是魔王!”大叫之后,那个可怜的家伙居然白眼一翻昏了过去。 现在,形势终于好转了。而且我必须承认,形势不是小好,而是一片大好。 那个小队长带了个好头。在本来就疑神疑鬼的英格兰尼士兵之中,恐惧的情绪象暗涌一般悄然无息地迅速相互传染着。看到英格兰尼人大军由骚动逐渐变为混乱,我决定抓住这个机会。事实上,我再也坚持不住了。如果这次无法成功,我二话不说就会立即逃命。 现在围着我作战的敌人中,已经有三个人的眼中露出惧意了。我大喝道:“呔!我已经陪你们玩了这么长时间了,你们还没玩够吗?不知死活的蝼蚁们,你们惹我生气了!让你们知道我的手段!” 我冲着一个背对齐格菲方向的骑士大喝道:“放你先逃十秒钟,让你们见识一下我在万军之中如入无人之境取人首级!” 这名戴着开放式头盔的白银骑士面色如同死人一般惨白。他一言不发,驱马朝着相反的方向逃去。 看着那名可悲的牺牲者的后背,我得意地笑了。被我选中的牺牲者很合我意,正朝着齐格菲的所在直线逃去。我的气势看来又有进步——要不然,就是精神魔法的水平有了进步。 肯洛看着军中的精英一个接一个地被我击毙或杀伤,心神也开始不宁。肯洛虽然深恨那名逃跑的白银骑士,却担心白银骑士真的被我轻松击毙。如果那样,英格兰尼大军的士气自然会降入前所未有的谷底。 如果不是肯洛现在也开始心神不宁,他应该可以看出我的目的吧。在长达一个小时的战斗中,我驾御着小火来回冲杀,多次有意无意地接近齐格菲。可是当肯洛开始紧张之后,我又总是不落痕迹地向别的方向冲去。这样来来回回,肯洛对齐格菲的紧张程度多少也有些麻木了。 十秒钟已过,我开始名正言顺地再次朝着齐格菲的方向冲锋。 一路上,我不再保留实力,对所有挡在我前进路上的敌人展开了猛烈的血腥杀戮。与以前不同,这次我所经过的地方,鲜血放肆地喷射着,内脏和脑浆飞到空中兴奋地狂欢。 当血路即将延伸到齐格菲尸体躺着的地方时,肯洛突然意识到什么。他又惊又怒,大叫道:“快!快挡住他!别让他抢走齐格菲的尸体!” 我已经离得这么近了,还挡得住吗?其实肯洛在这种情况下,下达毁尸的命令还差不多。可惜,肯洛领悟的已经太迟了。 我再次从小火的背上腾空而起,施展出短途极速冲刺。在冲刺的途中,我自然不会忘记施展隐藏已久的魔法。 对国民负责的包袱实在太过沉重,背负它之前,我起码得想想如何对自己交待吧?眼看亲爱老婆交待的任务有无法完成的危险,我还能顾忌隐藏身份的问题吗? 暴露身份就暴露身份吧,只要能够逃出生天,只要能够将大舅子的尸身抢回去,哪还顾得了那么多? 密集的连锁闪电从天而降,守卫齐格菲尸体的英格兰尼人立即倒下了七七八八。当剩下的人当中有人想起应该毁坏齐格菲的尸身时,我已经赶到了目的地。 轻蔑地看着离我只有不到一米远的英格兰尼战士,理都不理他们,而是用斗气震断盾牌背后用来固定用的铁柄,然后将盾牌向逃命的白银骑士射去。 一道白光过后,白银骑士仍旧向前冲着,可是他的脖子上已经象喷泉一样喷射出鲜血,而那颗脑袋也无助地飞向了天空。 横枪而立,我骄横地狂笑。“我要杀的人,还想逃?!” 这时,无论是追赶的人还是挡在我前方的人,全都畏缩不前。将那名逃命的白银骑士杀掉,并非是因为我嗜杀。其实,这样做是为了让英格兰尼人产生强烈而鲜明的印象,为我的下次行动做好铺垫。 狂笑之后,我也不敢多作停留,赶紧抱着齐格菲的尸体跳上小火,然后命令它升空逃命。事实上,我的体内早已贼去楼空。如果再这样打下去,过不了几分钟就会露馅了。 …… 齐格菲的灵魂原本一直听得津津有味,此刻,他突然打断我。 灵魂神情古怪地看着自己的尸体,质问道:“尸体上的焦痕应该是你的杰作吧?” 齐格菲身上的伤痕太多,我倒没注意那处焦痕。 我吃吃艾艾地问:“那……会不会是你生前战斗时留下的?” 灵魂笑问:“你认为穿着铠甲会留下这种伤痕?” 我可不敢在这种特殊的时候得罪这个大舅子,于是立即变出一副讨好的表情。 “大舅子,你得体谅我的苦衷。我也没办法啊。” 灵魂笑了笑。“真忌妒你。原本你的名气超过了爱克斯大陆四大公子时,我还有些不服气呢。没想到你居然比我强那么多。” “能够让肯洛吃那么个大亏,还真是解气。不过,你可要记住对我的承诺啊。” 不就是别光明正大地打败肯洛吗?这简直容易极了。事实上,我还打算找个机会将他暗杀掉呢。 “好了,看着你奸诈的表情,我也大概猜得出肯洛的下场了。”灵魂看看周围混浊阴暗的环境,摇摇头。“不知为什么,我感觉自己越来越无虚弱,反应似乎也越来越迟钝了。现在,我想自己也该躲进那颗红宝石戒指里去了。” 那是自然,现在还是大白天呢。能够在这种时候将齐格菲的灵魂召唤出来已经是非常不容易了,想要令灵魂在大白天不消散,根本不可能! 还是快些将齐格菲的灵魂收藏起来。如果灵魂真的消散了,那可真是功亏一篑。 于是,在反复叮嘱大舅子一定要帮着说好话,而大舅子脸上开始表现出“我很烦”的表情后,我开始默诵咒语。 雾状体似乎发出了一声痛呼,然后,化作一缕缕黑色或灰色的烟雾朝着红宝石涌去。 待烟雾散尽,我随手将四周的环境恢复正常。 负手抬头,看着那晴朗的天空,看着那令人赏心悦目的蓝天白云,我的心情开始变得好了起来。 现在大舅子对我很满意,而且他也许诺帮我说好话,我还有什么可担心的? 虽然没能将齐格菲活生生地带回去,但是我已做出了最大的努力。 人生在世,但求问心无愧而已。 还是那句老话:下次去米斯特要塞时,我再也不会迷路了。 第八部第十五章 第十五章 回到克里根公爵的府邸,将红宝石戒指交给马迪尔并且交待了相关的事情后,我心安理得地回到自己的卧室开始呼呼大睡。 对修练武道的人来说,刚刚经历过生死剧战后,往往会斗气损耗严重、身体极度疲惫。如果武者在这种时候以无上的毅力坚持修练,有超过三成的机会能够令自己的武道水平升上一个台阶。 卡特琳娜说过,天位力量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我真正拥有终极圣斗气只是最近的事,不想也不敢切掉自己的手指或是胳膊,试验它们是否能够重新长出来。以常规的情况看,目前我的实力在天位力量中应该只是属于入门阶段。不过,反正我目前的实力在人界已经够用了,还那么贪心干嘛? 所以,我跑进卧室后,舒舒服服地横成一个大字,毫不犹豫地进入了梦乡。 第329章 …… 不知过了多久,我迷迷糊糊地醒来。正准备痛痛快快地伸个懒腰,却惊讶地发现:宽敞的卧室里居然挤满了人——而且居然都是男人。 顺次望去,这才发现卧室时的不速之客们全是我的家臣,站在最前面的,赫然是我的首席家臣马迪尔。别的人倒也罢了,马迪尔向来是知书达理的骑士,他怎么会带头闯进我的卧室? 修炼斗气的人拥有超出常人的警觉。斗气水平越高,其效果则越明显。特别是斗气水平进入圣斗气的阶段后,哪怕是在睡梦之中也可以感应到身边的杀气。但是凭借斗气所产生的警觉有一个缺点:如果偷偷潜入的人并不怀有杀气或敌意,斗气就不会有任何反应。在这方面,魔法师拥有明显的优势。魔法师所布下的魔法陷阱可不管潜入的人是否怀有敌意——问题是,我从来没有睡前布下魔法陷阱的习惯。幸亏回来时因为太累的缘故没偷偷摸进蒂丝的卧室,要不然那可出糗出大了。 马迪尔似乎丝毫没有注意我的愠意,他的视线牢牢地沾在床边的战神之铠上。那股从我身侧穿过的目光,竟然隐约散发出一种灼热。 由此及彼,我很容易找到了西西王目光的落点。 事实上除了斌之外,其余家臣火辣辣的目光,要么牢牢地沾在战神之铠上,要么就是紧紧地盯着光之龙枪,谁都没发现我已经醒了。连阿拉卡这个死胖子也将我这个主公视若无物。他的目光在战神之铠和光之龙矛之间来回移动,眉头深锁,显然无法对两者的价格进行准确的评估。 当我正在考虑是否应该怒吼一声以唤醒众家臣的注意,斌贯注斗气用类似狮子吼的技巧轻咳一声,将那些心神不宁的家臣们震得一惊。 “主公,您醒了?” “主公?……”马迪尔仿佛大梦初醒一般茫然地晃晃头,好不容易才将注意力放在我的身上。“主公您醒了?” 正直的骑士面带羞赧之色。“那个……因为您告诉我那具尸体就是齐格菲亲王,我将此事与众家臣商议后,大家都觉得事态严重,所以我们就一起进来了……” 马迪尔就是太过正直,连撒个谎都会脸红。不是都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吗?瞧马迪尔这模样,也不知道希茜为什么放弃了西西王反而选择了他。难道说,希茜是看中马迪尔老实好欺负? “事态严重到需要进入正在睡觉的主公的卧室?!敌人的大军是攻到巴勒市了还是已经包围公爵府了?” 质问令马迪尔更是羞愧。不过这种程度的诘问,对脸皮厚得刀枪不入的西西王却丝毫没有影响。 “主公,您回来后对马迪尔说了几句话后就蒙头大睡倒不要紧。可是您好歹向我们说一下,战神之铠和光之龙枪是怎么回事?” 目光睃向地板上的战神之铠和光之龙枪。原来害得我不能睡懒觉的罪魁祸首是它们呀!我回来的时候已经很累了,自然懒得特意去武器库将战神之铠和光之龙枪放好。 正打算向家臣们说明情况时,心头突然一动。卧室外,一个强者的情绪微微波动。我一直没有察觉那个人,是因为他竟然拥有终极圣斗气。我的斗气虽然也是终极圣斗气,但是如果不是特意探查,同样无法感应刻意收敛气息的同级武者。 对于这突然的发现,我颇为震惊。 感觉中,这名强者是男性,因而这位不速之客不会是卡特琳娜;待在门外却又不进来,自然也不会是凯森。 会是谁呢?该不会是刺客吧! 公爵府内诸如屋顶、小径、花众等刺客最喜欢走的地方都设有魔法陷阱,如果不知道魔法陷阱的地点而且只是纯粹的武者,似乎不大可能悄声无息潜入我的卧室门外。而且,门外的圣骑士在情绪波动后仍然没有泄露出任何杀气和敌意,应该不会是刺客。再说了,显然影剑士比圣骑士更为胜任刺客的工作。所以,我觉得门外的圣骑士应该不大可能是刺客。 尽管如此,为了保险起见我仍旧沉声喝道:“门外何人?” 我自己倒无所谓。别说是一个圣骑士,就算再多加上几个,只要刺客不能一击成功,打不赢我还逃不了吗? 我只是担心,万一来人真是刺客而且突然暴起伤人,家臣们措不及防,万一有什么损失可就不妙了。 门外沉默了一会儿,传来低沉而又忧郁的声音。 “自由伯爵萨弗斯.欧森巴哈,请求觐见欧巴尼亚国王。” 自由伯爵?哈哈,我拍拍自己的脑袋,瞧我是什么记性!斌告诉过我,阿朗佐已经将所有的家臣驱逐,所以萨弗斯打算投靠我。没想到他现在就来了。 就算萨弗斯本人毫无武功和军略,仅仅只需要让大陆闻名的黑衣众成为我的军队,就能够令我心动不已。更何况,他可是圣骑士、法兰西斯五虎将之首耶! 以前我只是一个毫无大志的小小伯爵,所以当凯森机缘巧合成为我的家臣时,感觉只不过增加了一个强力的家臣罢了。可是后来,我的野心就象发酵似地越来越大。 安丽丝昵喃着说想要当王后、皇后时,我就隐约有过成为国王的念头;小魔女告诉我,她的族人很有可能会追杀我,于是我对扩大疆土又产生特别强烈的愿望;好不容易将五个公国联合成一个小小的王国,安丽丝成了王后,可是我的儿子居然成了爱克斯大陆三大强国之一的德克萨的王位继承人! 尽管中华语中“儿皇帝”是贬意词,可是德克萨的实力远远超过欧巴尼亚王国,我这个“父国王”才是真正有些尴尬呢。 一般来说,父母往往希望子女将来的成就能够超过自己,可问题在于:我是个才二十二岁的大好青年,心态根本就没有老!况且,想想以后的教育我都头疼。一般贵族父母的杀手锏是:如果你不按我说的办,就取消你的继承权。可是德克萨国王似乎不会将欧巴尼亚王国的继承权看得无比重要。再说了,儿子不听话时如果吓唬说要打他屁屁,他万一反过来威胁说要攻打我的王国…… 所以,虽然萨弗斯的格斗力未必超过凯森,虽然黑衣众未必打得过草原边缘族人组成的轻骑(主要是因为,凯森部下的人数已经远远超过了黑衣众),可是此时此刻能够收到萨弗斯这样的强力家臣,给我带来的愉快感却更为强烈。 纷杂的念头在大脑中如同闪电般一闪而逝,这些思绪并没有影响我从柔软的大床上一跃而起。我站在床上兴奋地大叫:“萨弗斯你快进来!” 话音结束后,卧室里闪现出一个佝偻的身影。 因为从小最大的愿望只不过成为一名白银骑士(我的外公是塞斯双壁之一,也只不过是白银骑士),所以胸无大志的我,并不象马迪尔那样将圣骑士视为自己的偶像。可是对萨弗斯这样的圣骑士,我还是蛮尊敬的。 眼前的这个人,是萨弗斯吗? 上次看到萨弗斯时,他的外表只不过三十岁左右,可是现在看起来,萨弗斯却象是一名超过了七十岁的老人。 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变化? 因为太过惊讶,所以我光着脚丫子,张大的嘴,乱没形象地站在床上发起呆来。 “主公!”斌一边咳嗽着掩饰脸上的笑意,一边提醒我注意自己的形象。 我不满地瞪了斌一眼。不就是光着脚丫子张大了嘴站在床上发呆吗?有什么了不起的!人家萨弗斯身为圣骑士都成这副模样了,我此刻的形象算什么?相比之下简直是小巫见大巫呢。 萨弗斯进入卧室后,直直地盯着我。他眼中的光芒越来越亮,佝偻的身子越来越来越直,整个人的气势也越来越盛。我竟然产生了这样一种错觉:萨弗斯似乎正在膨胀。 萨弗斯紧张地盯着我,一字一句地说道:“萨弗斯.欧森巴哈觐见欧巴尼亚国王,恳请陛下能收下我这苟活之人为家臣。” “苟活之人?”我下意识地问跟了一句。这是什么意思? “陛下知道,我原本是阿朗佐亲王首席武将、次席家臣……”萨弗斯的脸上尽是痛苦之色。“可是眼睁睁见到主家败亡消散,我却无能为力。” “主公……”萨弗斯艰难地咬咬牙。“……我的原主公,不愿兄弟相残……竟在而立之年便心灰意冷,进入作为永久中立之地科洛斯进行隐居。” “无法为主公报仇,又被主公驱出家门,这样的无能之人本该找一偏僻地点,静静等待死神的降临。可是,我实在放不下对阿科尼奥七世的仇恨!” 哦,原来是这样,我说怎么会有这么好的事呢。萨弗斯刚才的话语中,隐隐有要求我帮他击败阿科尼奥七世的意思。不过这也没什么,趁法兰西斯国内混乱局势取利,本就是我和马迪尔他们既定的计划。 只可惜原来那个自恋的泡沫被无情地击碎了——我还以为萨弗斯认为我的英俊不逊阿朗佐,文采武功又超过阿朗佐,所以会自愿成为我的家臣呢。 我意兴索然地点点头。 “好的,萨弗斯你原来在阿朗佐家就是家老,在我家你同样也是家老。” “马迪尔在我离开布雷西亚期间治国有功,升为家老,仍为首席家臣。” “皮耶德和拉西斯立下不世之功,皆上升一级。皮耶德现为家老,位列萨弗斯之上。” 西西王兴奋地笑着说:“谢了。现在我位列凯森之前,他回来后肯定会气疯的。” 看来西西王与凯森的心结还不轻呢。不过,你就趁现在多高兴一下吧!凯森回来时,肯定会带着数万草原边缘族的轻骑。 第330章 以他那样的功劳,我没道理不升他为家老。而且,如果不让凯森位列西西王之前,凯森肯定会发飚的。 这个……家臣间强烈的竞争意识虽然并不全是坏事,不过但愿他们不要将矛盾表现化——圣骑士与龙骑士之间的决斗,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制止的。到时候,我这个主公可就要头疼了。 “至于拉西斯嘛……”我看着拉西斯。“你暂列中老之末,不会介意吧?反正不久后我国会趁法兰西斯内乱混水摸鱼,想必很快就会再次得到提升。” 这个糅合着贵族之优雅和海盗之彪悍的家伙,此刻表现出贵族的一面。拉西斯彬彬有礼地对我行了个无可挑剔的礼。 “能够成为幻剑士,是因为主公教了我斗气的修炼方法和格斗技;能够训练出黑衫军那样强大的军队,是因为主公让兰仆老师帮助我收服了众多海盗,使我能够从中精选出足够多的强悍战士;能够一举攻克布里斯公国,是因为阿拉卡能够在物资,特别是粮草方面对我毫不保留地提供支援……” “原本只是一个为生存而四处奔波的潦倒海盗,如今能够成为显赫的公爵,我已经不知道该如何感激主公了。至于家中的位列,能够成为中老,我已经心满意足了。” 我微微一笑。鼎鼎有名的红胡子怎么会是潦倒的海盗呢,这拉西斯也太会谦虚了。 在我得意得几近骄傲时,阿拉卡可怜兮兮的声音响起。 “主公,您也听到了,拉西斯说他立下的功劳中有我一份呢。您难道不打算将我在家中地位提升一下吗?” 我假装不满。“都升你为二等伯爵了,你还要升家中的地位吗?” 阿拉卡总是能够让我又好笑又好气。他眼巴巴地望着我,那模样就象乞求一块骨头的小狗,就差没摇头晃尾了。 “好吧,你希望在家中拥有什么样的地位?” 阿拉卡毫不犹豫。“中老!位列国师之后就行了!” 我暗自好笑。位列国师之后,意思就是要位列拉西斯之前罗?按爱克斯大陆的习惯,贵族应该主动向上位的贵族行礼。但是如果同为某一家的家臣,行礼的依据则往往是根据他们各自在家中的地位。 我知道阿拉卡在内心中确实希望位列拉西斯之前,因为他毕竟是最早就跟在我身边的老人了。不过,从阿拉卡在谈判中的习惯分析,阿拉卡真正的意图应该是成为首席大将吧。 笑了笑。“阿拉卡,你的真实意图应该是成为首席大将吧?” 阿拉卡先是愣了愣,然后马上象小鸡啄米似地连连点头。 “以后别老是和我玩花花肠子。中老就中老,让你排在拉西斯之前!” “以前总压着你,一方面是因为许多家臣对你还不熟悉,而你又天生一副弄臣的样子,别人不知道你除了拍马溜须之外还有什么真正的本事。骤然将你的位置升得太高,只会令不熟悉你的人更加打压你,以至于令你在财政方面更加施展不开。” “你是家臣中唯一纯粹的文官,在爵位上,可以上升的空间就那么大。不过我却不是那种重武轻文的主公,你的表现和功劳,我都牢牢地记在心里呢。在家中的地位,不会让你吃亏的。” 阿拉卡呆呆地看着我,眼中慢慢泛出泪花。阿拉卡如果立即抱住我的大腿并且狼嚎一般地大哭,我倒是习惯。可是他以这样的眼神看着我,却令我颇为不适。 本想从床上跳下去然后笑骂着踢阿拉卡一脚,改变一下这种奇怪的气氛,可是阿拉卡却抢先了一步。他深深地垂下头,双手紧紧地抓住地毯。阿拉卡浑身激烈地颤抖着,就象是患上了羊颠疯一样。过了好半天,阿拉卡才发出一声压抑的啜泣声。 “主公……” 所以人们总是说笑比哭好嘛。阿拉卡那种谄媚的笑容比这种压抑的啜泣声真是好听多了。 看到阿拉卡哽咽地说不出话来,我笑着说:“我还真没想到你什么斗气都没有,居然把我卧室的地毯都几乎给抓破了。熟归熟,弄坏的地毯你还是得照样得赔!” 在场家臣中与阿拉卡私人关系最好的就是马迪尔和拉西斯了。马迪尔看到阿拉卡这副模样,同样也是颇不习惯的。 马迪尔笑着打趣让阿拉卡,以便帮助他快点恢复正常。 “对呀,不能轻饶这死胖子。他最有钱。主公,您打算让他赔多少?” 第八部第十六章 第十六章 小时候,马迪尔和阿拉卡经常直接用“你”来直呼我。长大后,马迪尔就渐渐更多地用上了“您”的尊称。待阿拉卡成为我的家臣后,他也越来越多地称呼我为“您”了。我突然有点怀念以前的那种相互间毫无顾忌的童年时光。阿拉卡现在无法踢到我的屁股并且将我弄哭了,可是即便他有那种能力,大约也绝对不会那么做了吧。 这就是成长的代价吗? 看到阿拉卡仍然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我想:为了不让阿拉卡继续哭下去,看来得下点猛药了。 “死胖子,不许哭!再哭我就没收你的爵位和全部的财产!” “另外,反正你有得是钱,这块地毯就赔我五十万金币吧。” 阿拉卡这次确实太过投入,居然毫无反应。 我只得加大音量。“死胖子,听清楚了!是五十万金币!” 阿拉卡抬起头来,目光迷离。 “我好象听到主公说‘五十万金币’这句话?主公,您对我实在太好了……我怎么还好意思收下您五十万金币的赏赐呢?……” “不过我也是懂规矩的。俗话说:‘君有赐,臣不敢拒。’如果您一定要赏,我也就勉为其难收下就是了。” 我差点没气得背过气去。阿拉卡也乐观得太过分了吧!他真是敢想。 唉,也不知道肯洛现在还肯不肯按约定支付那五十万金币的赎金。 凯琳圣骑士现在应该正处于弥留阶段,肯洛军队中的精英们也被我卡嚓了不少。那些实力在白银骑士和风剑士以上的战士,肯定有许多在军中担任不低于大队长的职位。 真正能够体现并发挥军队战斗力的,其实正是那些大队长和联队长们。 一个军队中,最高指挥官是军队的灵魂,高级指挥官则是军队的重要关节,而中、低级指挥官,则是军队的骨架。 一支真正的军队如果失去了灵魂,假如能够换上一个与从前极为相似的灵魂,或许这只军队还勉强能够保留以前的风格。如果新的灵魂与军队的原先的风格无法顺利融合,这只军队也就不会再是从前的那支军队了。 如果军队失去了关节,在非战斗时期,还可以挑选出合适的替代品。如果是在战场上发生了这样的事,这只军队可以发挥出的战斗力也就可想而知。 如果军队没有了骨架…… 在抢夺齐格菲尸体的过程中,我差点没给累死,不过战果确实还不错。 那些格斗实力较低的战士不算,肯洛军队中的精英,被我干掉的应该不少于三百。军人的职务与格斗实力未必一定成正比关系,而且,真正参加围攻的军人中,肯定以什么元帅亲卫队、将军亲卫队之类精锐部队的成员居多。不过那三百名精英中,多多少少应该还是有些中低级军官的。也就是说,虽然肯洛的军队遭受的损失还谈不上骨骼尽碎,但至少应该算得上是伤筋动骨吧。 对个人而言,伤筋动骨一百天。也曾有先哲说过: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按这样的时间比例推算,如果肯洛军队中没有足够的后备军官,那么那支军队想要恢复元气,恐怕需要一段很漫长的时间才行。 肯洛一定恨我恨得要命,估计那五十万金币的赎金多半没戏了。 可恶!现在阿拉卡居然在我的伤口上撒盐。 算了,不理这个死胖子。他现在的精神状态不佳,没必要和他纠缠不清。 “对了马迪尔,你知道战神之铠我并不奇怪,毕竟它是英格兰尼的镇国之宝。可是你怎么知道这支枪的名字?它很出名吗?” 马迪尔摇摇头,指着西西王说道:“是西西王告诉我的。他说那支光之龙枪在龙骑士专用武器中非常出名。” 我看着西西王。“你看中光之龙枪了?” 头一次见到西西王孩子气的一面,他一个劲地用力点头。 西西王理直气壮而且急不可耐地向我要求光之龙枪的所有权:“主公,光之龙枪是龙骑士专用武器。对其他骑士而言,光之龙枪稍稍长了一些。我可是欧巴尼亚王国唯一的巨龙骑士!” 我又好气又好笑,将目光移到马迪尔的身上。 “而你看中战神之铠了。所以你们借口事态严重跑到我卧室来了?” 与西西王那副理所当然的神态正好相反,马迪尔的目光躲躲闪闪,腼腆得脸都红了。 能够看到马迪尔这副小媳妇的模样,还真是难得呢。 “你们这些家臣真够狠的,居然跑到我卧室来强讨恶要。”我摆摆手。“好吧,好吧。光之龙枪给西西王,不过我以前给你的那只屠龙枪记得要还给凯迪啊。” “屠龙枪?”西西王面色古怪。“您告诉我它就叫‘枪’的!” “你知道的,翔龙在场的时候它当然只能叫‘枪’,要不然翔龙会咬我的!”现在轮到我理直气壮了。“可是现在翔龙不在场。” 虽然杀神剑并没有对我明说,不过我也大概猜得出事实的真相。杀神剑本身在兵器谱排名第三,如果与高级智慧生命融合后,便拥有一个新的名字:圣灵甲。 第331章 圣灵甲可以随着使用者的心意自动变幻:铠甲、盾牌或是各种兵器,甚至连普通的衣服的都可以变幻出来。只可惜变幻衣服需要消耗能量,要不然以后我不用再穿衣服了。呵呵…… 既然已经拥有了兵器谱排名第一的圣灵甲,我自然乐得将战神之铠送给马迪尔作人情。“战神之铠就归马迪尔,大家没意见吧?” 拉库里快乐地大声嚷嚷:“没意见,没意见!首相大人是主公的首席家臣,战神之铠自然应该赏赐给首相大人。” 将目光移到噪音的发源地,这才注意到拉库里居然将那柄噬天斧带在身上。噬天斧或许可以砍开战神之铠吧,不过,拉库里可没有终极圣斗气。 “好了,马迪尔说现在事态严重,确实没错。现在转入正题开始开会。” “马迪尔,你是首席家臣,你先说说对时事的看法。” “在这里!”拉库里失声叫道:“在您的卧室?!” 当然要在卧室,开完会我还想补个觉呢。 “以前英格兰尼有个亚瑟王,他与骑士围着圆桌开会。后来,那些骑士以圆桌骑士而闻名于世。” “现在呢,我册封在场诸位均为卧室骑士。相信我,你们也能够以卧室骑士的身份流传于后世的。” “卧室骑士?!”阿拉卡脸部肌肉开始抽搐。“主公明鉴,我是文臣,不配拥有骑士的封号。” “主公明鉴!”斌抱拳踏上一步。“我是东方人,而且又是军师,拥有骑士称号不妥!” 拉库里将海若推了一把,他一个踉跄冲到床前。海若腼腆地垂着头。 “主公,现在我已经是高阶风剑士了,却只是青铜骑士。虽然我在骑士协会注册过骑士资格,不过准确地说,我更应该算作剑士。我……我……” 那天让海若成为蒂丝的骑士,他可并没有反对呢。我失望地看着大家,从众人的表情看出,他们似乎都不喜欢这个封号。 “你们都不喜欢这个封号,就当我没说。现在还是谈正事吧。” 马迪尔如释重负地吁口气,他不自觉地瞟了眼斌,然后开始陈述他的观点。 “齐格菲亲王被英格兰尼人杀死,这本来是欧巴尼亚国王挑拨德克萨与英格兰尼继续战争的最好理由。可是目前情况特殊,斌建议先听听主公的决定。” 齐格菲被肯洛害死,所以我儿子成了德克萨第一顺位继承人。原定计划显然行不通了。 可是,新成立的欧巴尼亚王国实力还是比不上英格兰尼呀。现在法兰西斯局势混乱,错过这个机会,再去占便宜可就困难了。 难道说,我必须同时开辟两条战线? 这可是兵家大忌呢! “斌,你说该怎么办?” 斌的脸上浮现出一切尽在掌握之中的笑容。 “很简单,联合德克萨抵抗抗英格兰尼,趁乱攻击法兰西斯。” “这也太简单了吧。”我的语气不无揄挪。“与两大霸主国同时开战,你想过后果吗?” 斌的笑容仍旧是那么的自信。“我的意思并非如此。” “其实,我的意思是,与两大霸主国都不要开战。” 斌的这句话就象巨石投入古潭一般,在众家臣中引发了轩然大波。 我皱着眉问:“什么意思?” “主公可以派出使者与德克萨签订攻守同盟协议。这样一来,英格兰尼想要出兵德克萨或欧巴尼亚之前,自然必须三思而行。” 在休达战役中德克萨虽然惨败,可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身为霸主国之一的德克萨,其国力仍然不可小觑。 斌说得不错。如果欧巴尼亚与德克萨正式结盟,英格兰尼高层自然必须考虑突然出现的变数。英格兰尼的决策层在做出重大的决定前,至少需要一段时间进行仔细的研究。 肯洛王子肯定恨我入骨,而且他应该已经猜出了我的真实身份。如果肯洛是英格兰尼国王,或许即便欧巴尼亚与德克萨正式结盟,他照样会继续挥兵攻打德克萨或是转而进攻欧巴尼亚。可是,肯洛毕竟不是英格兰尼国王。 英格兰尼决策层中,在肯洛之上有国王,还有大王子达克.詹姆士。如果肯洛胡来,作为王位最有力的竞争者,主管内政的达克.詹姆士只需要停止对大军供应粮草,那就有肯洛好看的。 我不由自主地点点头。 “正式与德克萨结盟确实可以威吓英格兰尼。这个主意不错。对法兰西斯呢?如果法兰西斯内战结束,那时可就占不了什么便宜了。再说,当欧巴尼亚与德克萨结盟后,英格兰尼必须寻找相应的对策。万一它与宿敌法兰西斯结盟,那该怎么办?” “主公,佣兵协会现在不是尽在您的掌握之中吗?”斌意味深长地看着我。“佣兵是无国界的……” 是呀,佣兵协会可真是个好东西。而且,佣兵之中也同样有战争人才。象那个百胜佣兵团的供奉弗西特,就是原法兰西斯艾文亲王手下的头号战将。 呵呵,反正目前让欧巴尼亚与法兰西斯进行大规模会战并不现实。佣兵团所擅长的小规模战斗正适合目前的形势。蚁多咬死象,阿科尼奥七世,你等着瞧吧。 凯尔自从学会我教他的斗气后,越来越习惯将自己隐藏于阴影之中了。真可惜,原本刺杀风格独树一帜的白日刺客,现在也变得俗气了。 “凯尔,你去和三大佣兵团团长以及弗西特商量一下,以你们这些副会长的名义宣布,佣兵协会对萨弗斯伯爵雇佣佣兵团一事的明确态度。” “我雇佣?”萨弗斯一脸迷惑。 “对,以你的名义雇佣佣兵。不过,你不必担心破产。” “任何接受你雇佣的佣兵团,都可以从佣兵协会获得定金以便作占战争的启动资金;战争期间,佣金也由佣兵协会支付——嗯,这个时期花费可能会挺多,这个问题由阿拉卡解决;战争结束后,再由佣兵协会统一支付酬金……死胖子你别愁眉苦脸的。对许多佣兵团来说,土地会比现金更具吸引力。不会花你太多钱的。” 我的安慰并没有让阿拉卡消除愁容。 “这项投资利润虽然极大,可是风险也不小啊!主公,您难道就没有想过失败的可能?那时候,您作为佣兵协会的会长,而我又作为您的家臣,哪能不担心啊?” “谁说我没想过失败的可能?!”我理直气壮地训斥阿拉卡:“可是那又关我什么事?又不是我雇佣佣兵。” “万一失败了,债务有萨弗斯担着呢!就算整个佣兵界都追杀他也没关系,反正他是圣骑士。” 其实这个计划也可以由拉西斯出面牵头,因为前一段时间法兰西斯攻击过克里斯,拉西斯有足够的理由。不过,拉西斯可不比萨弗斯,人家是圣骑士! 得知这是个无本万利的生意,阿拉卡的眼睛都笑得挤得看不见了。阿拉卡的脸上固然笑开了花,不过萨弗斯却变为一脸哭笑不得的表情。 “对了,萨弗斯,你去与罗格亲王联系一下,与他结盟。将来打败了阿科尼奥七世,他就是法兰西斯国王,而你则成为法兰西斯的一字并肩王。至于领土……就以实际控制线为准。” “还有那些游移在两大势力之外的地方实权贵族,也要尽量笼络。只要他们同意站在我们一边,你只管向那些人许诺:将来成功后,出过大力的候爵、伯爵便可以成为公爵。原本就是公爵的,许诺他们可以成为附属公国的公爵。实在不行,让他们拥有自己的独立公国也无所谓。” 萨弗斯一脸痛苦和挣扎的表情。半晌,他才勉强点头答应。 按我的计划,爱克斯三大霸主国之一的法兰西斯将成为阴谋下的牺牲品。过不了多久,法兰西斯将分崩离析,它的骄傲将永远成为历史。 仇恨的力量真是可怕。在我的印象中,萨弗斯确实可以称得上骑士的表率。可是现在,因为对阿科尼奥七世的仇恨,萨弗斯已经不在乎卖国贼的恶名了。 光明正大的白日刺客变成了躲在黑暗中的毒蛇;百正直的圣骑士又被迫沦为卖国贼…… 唉,我这个主公还真是糟糕——等什么时候有空了,得好好反省一下。 唯一值得顾虑的是:我以剑的身份宣布将佣兵协会会长一职让给兰特,将来只能以真实的身份担任佣兵协会会长一职。让佣兵攻打法兰西斯却否认欧巴尼亚对法兰西斯的敌意,那与掩耳盗铃有什么区别呢? 斌对我的疑问不屑一顾,他连连冷笑。 “政治不就是一块遮羞布吗?” “况且,主公应该听过这样的事例:有一个贵族是英王的家臣,可是同时他又以契约的形势从法王那里获得了一块采邑。结果后来英法战争爆发,这个可怜的贵族不得不派出五百名骑兵为法王战斗,自己却率领少量的士兵为英王服务。那个贵族没在战争期间死在自己的骑兵手上,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说得也是喔。这件事看来可行——只要将脸皮放厚一点就可以了。 “不过,如果凭借佣兵的力量,欧巴尼亚王国就不可能获得太多的利益。如果将军队假借佣兵团的名义参战,不可能瞒得了英格兰尼。那时候,英格兰尼趁着欧巴尼亚陷入法兰西斯泥潭之机,向德克萨或者欧巴尼亚宣战该怎么办?” 听到我的疑问,斌面无表情。他仰着头盯着天花板,漠然说道:“我听说英格兰尼北面的兽人现在骚动得厉害,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入侵英格兰尼。那时候,就该英格兰尼头疼,而不是我们或是德克萨去考虑该怎么办!” 第332章 斌可真是狡猾!他也知道鼓动兽人进攻人类国家会遭到反对,居然只肯暗示而不肯明说。主意倒是不错,不过如果有人肯帮我背这个黑锅那就更好了。到时候如果英格兰尼攻击德克萨或是欧巴尼亚时真的遭受兽人进攻,谁都知道这件事与我脱不了关系。 对了,这件事可以拜托小魔女。上次她就干得漂亮极了! 兽人部队的攻击力本就强悍无比,由小魔女率领后,兽人兵团的行踪又变得飘忽不定,攻入内陆后拖住英格兰尼十个兵团不成问题。兽人兵团还有一个极大的优势:后备兵源极为充足——兽人的兵源是不成问题的,缺少的只是合格的指挥官。即便小魔女一时大意导致兽人兵团全军覆没(这几乎是不可想象的),凭她的铠化能力和飞行能力只身逃命不会有什么问题。逃回大草原后,不出三五天,小魔女就又可以率领一支兽人兵团挥兵南下了。 我恶狠狠地挥拳:英格兰尼,你可别惹我! 第八部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 深夜十二点,独门独户的小院内一间毫不起眼的小屋里,齐聚着一群汉子。 狂风暴雨中,院中的老树如鬼似魅般摆着,显得诡异阴森;间或,一道闪电霹雳般从天而降,照亮了屋里如同僵尸一般的众多身影。 狂风从不停摇晃的窗户吹进小屋,裹着湿漉漉的雨雾。屋中正中位置的老年人似乎感到不胜其寒,他的声音被寒风吹得飘乎不定。 “你们相互之间有些认识,有些不认识。而我是主人身边的老管家,所以大家都认识我。这次秘密会议,其实并不是主人的意思。而是我,假借主人名义骗大伙前来。” 一名中年壮汉又惊又怒。“罗宾,你疯了吗?!你想背叛主公不成!” “背叛?” 老管家凄凉一笑,目光移向屋外的狂风暴雨,近乎绝望地呻吟着:“呵呵,背叛……背叛……” 老管家失神地重复了好几次背叛这个词后,突然大怒。他以与自身年纪完全不符的敏捷逼到中年壮汉面前,几乎贴着他的脸大吼道:“如果不告诉你们事实的真相,你们才是真正的背叛者!” 在众人的印象中,老管家向来和蔼。而且,老管家是主公的仆人,而他们却是主公秘密收下的死士,在地位上比老管家要高。可是现在老者却一反常态露出狰狞暴怒的神情,令众人一时无法适应。 “那么,”一名高瘦的中年人最快恢复平静,他皱着眉质问:“管家矫令骗我们来,到底是为什么?” 老管家听到质问,一阵恍惚。过了半晌,他从怀中掏出一把黑色的药丸。随意从中拿出一颗,抛进嘴中。 “我国的文化受东方影响较深,对这种药,大家或许没见过,但一定听说过。” “它,就是百日断肠丸!” 众人皆惊。这百日断肠丸正是与鹤顶红齐名的无解毒药,其中分别只是前者为慢性,后者为烈性罢了。若干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老者,就象是突然看见了一个从地狱里跑出来的历鬼一般。 管家不理众人,又从怀中掏出一枚戒指。这枚戒指非常奇怪,指环的金属材料是世间罕见的紫金,可是戒指上镶嵌的宝石却是毫不起眼的绿松石,而且就相对廉价绿松石竟然只有碎米大小。 看到这枚奇怪的戒指后,满屋的人都屏住了呼吸。屋中众人都知道此物背后真正的含义——见此戒指,如主公亲临。 “想要知道此次集会下面内容的,每人一颗。不吃这种无解毒药的,请自行离去。” 众人面面相觑,高瘦的中年人再次皱眉。 “谁会在什么事都不了解的情况下吃这种无解毒药?你先透露一点大概都不行吗?” 老者对高瘦中年人的话毫无反应,只是专心致致地盯着手中的黑色药丸。 高瘦中年人叹了口气,伸手从老管家手中拿了一颗药。迟疑片刻之后,他仰头将药丸吞下。 众人犹豫一番后,大多都学着高瘦中年人的模样吞下了致命的毒药。只有两人一声不吭转身离去。 老管家看着离去两人的背影嘿嘿冷笑。 半晌,两颗头颅突然从窗外飞进,落到地板上溜溜地打转。众人望去,赫然正是离去两人的首级。随后,两名黑衣人从窗口越入屋内。 老管家又是一笑。这一次,再也无人能够将老管家与和蔼一词联系起来。 老管家的目光似乎不经意地从地上的头颅掠过。“主人秘密收下死士十八人,现在已全都到齐了。” “包括我在内,所有的人剩下的日子都不可能超过一百天了。所以,我现在可以讲出这个惊天秘密了!” 老管家强忍着心中的悲痛,一字一句地说道:“大家或许早已心生疑虑:为什么主人最近一段时间都没有与诸位联系?对吧。” 一道闪电划破了沉沉的黑幕,将小屋内照得通亮。老管家脸上那种扭曲的表情,令众人惊栗。 没待大家回答,老管家看着窗外无边的黑夜,似乎在质问,又似乎在控诉:“苍天何其不仁!” “……主人……已经被害了!!!” 待老管家颤颤巍巍说完这句话时,已经泣不成声。然而,随闪电而来的闷雷声,却将老管家压抑的哭泣声完全淹没。 小屋内,只剩下摇曳的灯光、痛哭的老管家和另外十六个呆若木鸡的身影。 半晌,苍凉而坚定的声音在小屋里徐徐响起。 “……诸位皆是主公亲自收取的死士。人死无法复生,不过,我们不能放过凶手!……” ——摘自禁书《十七义士》第一章 巴勒市实在是待不下去了。马迪尔他们这些天总是缠着我,想找蒂丝调个情都很困难,想偷情更是没可能。这种心惊胆颤的日子实在没意思,再说马迪尔又老是强烈要求我回鸠格市去。想想实在没法,只得依依不舍地离开巴勒市。 因为身份尴尬的缘故,我只能悄悄地离开,因而蒂丝并没有为我送行。 无精打采地骑着阿呆朝鸠格市前进的路上,阿拉卡拼命逗我开心,可是我怎么也高兴不起来。没有我,布雷西亚不是一样发展得很好吗,干嘛非要我回去呢?再说了,如果现在我仍旧是布雷西亚公爵,总是不回鸠格市还有些说不过去,毕竟那样多少有点不务正业的味道。可现在我是欧巴尼亚国王,而且首都还没有确定呢! 要不是担心卡特琳娜的反应,我真想将苏库市确定为欧巴尼亚的首都。 唉…… 正长吁短叹地起劲,心头突然升起一种奇怪的感觉。我缓缓抬起头,不远处,一个俏生生的倩影立即跃入眼帘。 那美丽的人儿恬静地站在青青翠翠的柳树下,正似笑非笑地望着我。 我下意识地感觉有些地方不对,可是一时却想不起来,而且也确实顾不得那么多了。兴奋地怪叫一声之后,我从阿呆的身上一跃而下,朝着美人儿冲了过去。 冲到美人的面前,我一把揽住她的纤腰,将她腾空抱起,快乐地转起圈来。转着圈的同时,我的嘴里发出乱七八糟的欢叫声。 可是很快我就发现自己不该乱叫,因为嘴巴还有着更大的用处呢。心动不如行动,于是我狠狠地对准美人的玉唇吻了下去。 最初,怀里的美人只是腼腆地接受我激情的热吻。不一会儿,她终于按捺不住压抑已久的热情,开始热切地回应我的举动。 …… 美妙的热吻结束后,我仍旧有些意犹未尽。可惜,怀里的美人因为长时间的憋气而满脸通红。要知道我向来以怜香惜玉为己任,怎么舍得让美人难受呢。所以,我只好勉强将视线从那微微红肿的诱人玉唇处移开。 按道理说君子本该动口不动手,前面我的表现还不错。可惜现在口已经闲了下来,如果继续保持君子那种不动手的风格,我会憋疯的。所以,一双魔手开始在曼妙而且极富弹性的身体上四处游荡。 “不要……” 可惜略带喘息的拒绝声有一种昵喃的味道,不仅仅没有任何说服性,反而令我更加兴奋。 于是我继续固执地、一丝不苟地、自得其乐地巡游自己的领地。 “别人都看着呢……” 我勉强抬起头,发现这个讨厌的问题确实存在。 如果是小魔女倒无所谓,可是与安丽丝在大庭广众之下太过亲热,会令她不高兴的。 将心思从亲热里转移出来,我立即想到一个严重的问题。 “好老婆,你怎么来了?安洁儿将那个蛊解了吗?” 安丽丝的嘴角微微翘起,显出一种调皮的味道。 “可以说没解,蛊虫仍旧在我身体的某一部分。” 我顿时惊出一身冷汗。 “什么!” “什么?!你……你说什么?” “都是国王了,还这么大惊小怪。”安丽丝轻摁我的额头。 “国王怎么了?!”因为太着急的缘故,我头一次在安丽丝的面前大声嚷嚷起来。“我跟你说过的,所有的权势金钱对我来说都是过眼云烟,只有你才是我的最爱!” 意识到在这种情况下,自己不应该对安丽丝这么大声嚷嚷,于是我只好压下声音软弱地问道:“你是吓唬我的吧?你别吓唬我,我会受不了的……真的……” 此刻我觉得胸前就象是压了一座大山似的,简直无法呼吸。看着安丽丝的眼睛,我可怜兮兮地嘟哝。“你别吓我……真的……” 善睐的明眸溢出一抹浓得化不开的柔情。 第333章 “傻瓜,蛊被安洁儿转移到小兰特身体里了……” 明亮的眼眸里微微闪着晶莹的光。“我没骗你:小兰特是我身上的一块肉,所以蛊确实还在我身体的某一部分。” “虽然希望小兰特能够早些见到他父亲……”安丽丝停顿了一下,似乎有些哽咽。“可是……” “我实在好想你……” 最难消受美人恩。向来含蓄安丽丝居然也忍不住向我说出这样的情话,看来我的魅力还真是不一般的大呀。 高兴得不行不行的我,开始象个白痴一般,“呵呵、呵呵”地傻笑起来。如果安丽丝没有象小魔女那样狠狠地拧我一下,估计我的形象会全都丢光——当然,现在的形势同样不容乐观。 不知道什么时候,随行的家臣已经将我围了起来。他们津津有味地看着我,就好象正在观看游吟诗人表演一样。 熟不拘礼自然是好的,不过他们不该惹得安丽丝害羞——安丽丝害羞了就不许我亲她——我想亲安丽丝又不能亲,自然很不爽。 可是,我不爽也没办法。所谓投鼠忌器,本来想好好整治一下正一脸坏笑的西西王,可是马迪尔这样正直的骑士也赫然挤在围观的家臣之中。算了,我忍。 我无所谓地放下安丽丝,然后朝着围观者摆摆手,就象挥赶苍蝇一下。 “看什么看!没见过帅哥美女吗?该干什么都干什么去。” 围观者一哄而散,只剩下拉库里傻傻地一个人站在原地没动。 我逼视这个傻瓜,差点忍不住将精神魔法施展出来。 拉库里摊开双手一脸无辜地看着我。“主公,我没什么事干,就在这里待着不行吗?” 有道是小别胜新婚,何况向来端庄的安丽丝现在这副娇羞的模样更是惹得我欲火焚身,难道说拉库里真是一个傻瓜吗? 和拉库里这笨蛋生气太不值得,所以我很平静地对他说:“如果三秒钟之内不自动从我的眼前消失,就没收你的噬天斧!” 待拉库里紧紧地抱着噬天斧仓皇而逃之后,这个世界终于清静了。 心满意足地叹口气,然后将视线重新转移到安丽丝美丽的容颜上。我轻轻环住安丽丝,伸出食指,在她柔嫩的脸庞上轻柔地滑动,慢慢地感觉她的体温,慢慢地享受那种细腻。 我附在安丽丝的耳边,悄声说道:“你自投罗网,我可是不会轻易放过的哟。你觉得,为我们的儿子再添个弟弟或妹妹是不是一个很好的建议?” 白玉般的脸庞飞快地染上了晚霞的颜色,安丽丝含娇带嗔轻轻瞪了我一眼,害得我全身的骨头立即酥了一半。 “今天晚上我必须回去。”安丽丝下意识地揉弄着我的衣领。“父亲的身体越来越差……国内批评哥哥的声音也开始出现了……再说,我也不放心儿子,他睡觉时看不见我会害怕的。” 真讨厌!我儿子怎么会这么胆小?想当年我小时候……算了,原谅这小混蛋。 我爱怜地轻吻安丽丝的鬓角。“我不在布雷西亚的时候,辛苦你了。” “放心,欧巴尼亚的国体为邦联制,大量的民政权力将下放给省长们。那个什么蛊的限制期结束后,我会去德克萨帮你的。” 安丽丝软弱地点点头,露出害羞的表情。“父亲让我转告你,他对你这样的女婿很满意。” “还有件事得告诉你,你可别生气。” 对安丽丝生气?怎么可能? “嗯,卡特琳娜妹妹近期不能回来,因为她去伊桑大草原了。” 我凝神一想,很快便知道了其中的原因:德克萨新败,安丽丝担心英格兰尼趁势进攻,因而请求卡特琳娜借助兽人的力量威胁英格兰尼。 其实这也正是我所想的。只不过,我是打算当英格兰尼真正发动进攻后,再利用兽人的力量。 “还有,安洁儿妹妹已经同意嫁给你了。安洁儿妹妹是精灵族的圣女……”安丽丝此时的表情略微有些扭捏。“你可以要求她组建一支由精灵组成的弓箭手部队呢——反正欧巴尼亚王国前天已经正式与德克萨结盟了,你派她率领精灵部队驻守德克萨好吗?” 从安丽丝的表情和语气猜测,弄不好那支由精灵组成的部队早已组建起来了——只待一个足够的理由,就立即介入人类间的战争。真没想到,如今我也成了政治婚姻的牺牲品。 精灵本来就漂亮,安洁儿自然更不用说。这么千娇百媚的美人儿愿意嫁给我……不说千肯万肯吧,良心话,我确实找不出拒绝的理由。尽管以安丽丝的冰雪聪明肯定看得出我真正的想法——不过,装出为难的样子还是必要的——女人的心思我懂的不是太多,这一点我倒还是懂的。 “你忘了上次安洁儿对你下蛊的事了?再说,精灵向来不直接参预人类之间的战争,我哪有这么大的面子?” 安丽丝念了会儿咒语,一个巨大的魔法阵凭空出现。魔法阵里的白雪看到我后,亲热地咴叫了一声,然后跑到我的面前用它的大脑袋不停地触碰我。 当我拼命推挡白雪亲热的举动时,安丽丝从白雪背上取下一个袋子交给我。“这是安洁儿妹妹的嫁妆。你既然已经收下了,可不许反悔喔!你不说话就是同意了!” 什么跟什么啊,哪有这样强娶恶嫁的?再说了,这么个小袋子,而且又这么轻,能装下多少嫁妆?算了算了,看在安洁儿漂亮得诱死人的份上…… 安丽丝象是想起了什么,突然紧紧地盯着我。“告诉我,你真是从千军万马中将我哥哥抢回来的?” “那是自然!” 我傲然抬头看着天空的云朵。 “世界虽大,却只是在我脚下!” “强者虽多……”看着自己白皙有力的双手,我自负地一笑,徐徐问道:“又有谁能够与我匹敌?” “你从万军中抢出了齐格菲的尸身,因此小觑天下英豪?” 听出安丽丝的声音中有一丝忧虑,我不禁好笑。 “这段时间我另有际遇。你应该听说过,英格兰尼那个凯琳圣骑士,也是被我一招重创呢!” 安丽丝的眉头微颦。 “你别太骄傲了。你想,那天英军好不容易围歼了黄甲哥萨旅,本来就疲惫不堪。更何况在暗杀德克萨国师过程中,英军强者皆受重创。如果你被圣骑士、影剑士、魔导师再加上若干龙骑士围攻,还能有那样的侥幸吗?” 我打个哈哈。“哪会有那么巧的事发生?” “巧?”安丽丝的语气听起来似乎不太高兴。“你的意思是说敌人让你在军阵之中随随便便杀进杀出才是正常?!以后敌人肯定会专门用圣骑士、影剑士之流缠住你,再用魔法师设下强力结界!” “而且,你也别因为一招重创凯琳圣骑士而骄傲。恩斯特国师被害前自爆,凯琳圣骑士离得最近,受的反噬也最为严重。其实那天她的伤势未复,只剩下黄金骑士的实力。而你攻击肯洛王子导致她关心则乱,所以才被你有机可趁的。” 想想也是的哦。不过也说不上什么有机可趁,是她自己往枪尖上撞的。 安丽丝仔细地看着我。 “答应我,以后不要再这样做了。” 我笑着答应。“知道了,知道了。什么千金之子坐不垂堂;斩敌夺旗为将才,料敌先机为帅才;将帅各有其道,为帅者不可逞勇与将士争功。这些马迪尔和斌他们早就谏过我。马迪尔是诤谏,斌是巧谏,连阿拉卡那家伙也谲谏过。” 安丽丝轻吁一口气,目光变得朦胧。她转过身,看着天际一朵流云。半晌,她轻轻地说:“世界上,我最爱的人有五个。” 五个这么多?开什么玩笑! “母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 “哥哥,前些天也离开了。” “父亲的身体……如今也是不忍言之事……” …… “现在……我只剩下你和小兰特了……”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好下意识地将安丽丝拥在怀中,轻抚着她的秀发。 半晌,我呐呐地说道:“你放心。凯森是圣骑士,皮耶德是龙骑士……那个,那个法兰西斯五虎将之首的萨弗斯圣骑士也投入了我的麾下……还有,马迪尔告诉我说,多明戈如今也突破了瓶颈成为了黄金骑士,马迪尔自己虽然还没有突破白银骑士的瓶颈,不过他在射术方面,他已经是高级狙击手了。” “总之你放心!如今我的麾下虎贲之士众多,勇猛悍将如云,那些亲冒矢石冲锋陷阵、斩将夺旗之类的粗重活交给家臣们足够了。” 安丽丝抬头展颜一笑,这一刹那,整个天空都似乎特别地亮了一下。她轻轻摁了一下我的额头。 “瞧你紧张的。” 她缓缓靠入我的怀中,昵喃道:“哪个女人不希望自己夫君是最为英勇的骑士呢?其实,我也以你的武勇之名为傲呢。你不知道,父亲将小兰特列为第一王储,还有不少大贵族鼓噪呢……可是他们听说小兰特的父亲是你之后……” 安丽丝闭着眼睛,嘴角露出甜甜的、略带羞涩的笑意。 “今晚,我就不回去了……” “呵呵……呵呵……” 怎么弄的?怎么弄的?为什么在安丽丝面前我总有爱傻笑的毛病? 第八部第十八章 第十八章 在塞维尔十八家伯爵中,罗德曼家的实力原本只属于中等偏下。然而在家主亚斯的带领下,罗德曼家只花了十年时间就一跃成为塞维尔北方之雄。塞维尔北部其他三名伯爵以及五名子爵、九名男爵要么成为罗德曼家的附属,要么被罗德曼家所吞并。 第334章 塞维尔公爵出于自身的利益需要,希望能够将塞维尔群雄割据的局面改变;又因为罗德曼家获得了强大邻国布雷西亚的支持,因而当亚斯伯爵进京后,顺利获得了塞维尔护国大将军一职。 其后,亚斯伯爵之女蒂丝机缘巧合成为塞维尔公爵。可以说,亚斯伯爵比历史上历届护国大将军所拥有的条件都要好。亚斯伯爵原本可以趁此良机,率领塞维尔人开拓出一片新的天地。可惜的是,亚斯伯爵对被征服的领主们过于宽容,本身又过于自信,以至于没有做过任何最基本的防范。 亚斯伯爵死于阴谋只是他个人的悲剧,并非改变塞维尔群雄割据的局面不合时宜。事实上,当时的大陆已经风起云涌,倘若塞维尔人仍旧热衷于内战,将错失这一大好良机。 亚斯伯爵遇难后,被兰特大帝追封为元帅。 出生在塞维尔、成长于塞维尔的亚斯.罗德曼,是欧巴尼亚帝国的第一位元帅。 ——《塞维尔地方志》 我几乎是一路哼着小曲进入鸠格市的。事实上,我的心情好极了。 虽然天还没亮安丽丝就赶紧骑着白雪回德克萨去了。不过昨晚的鱼水之欢确实令我身心愉快至极。另外,那个令我又爱又恨的美丽精灵也名正言顺地成为了我的妻子——而且还是在安丽丝的压迫下。 当安洁儿再次出现在我的面前时,我只是隐隐约约有些期盼,却并没有想到这件事真的能够成为现实。安丽丝和卡特琳娜这样的娇娆,有一个成为我的妻子已经是我极大的幸福了。能够同时拥有这两位娇妻,如果还有什么奢求,即便幸福女神不唾弃我,我自己也会讨厌这种贪婪了。没想到,少年时的梦想居然真的能够实现。 呵呵。 安丽丝告诉我说,德克萨除了我老丈人这一支,还有其他三位帝选候。不过现在有了我的存在,其他三位帝选候自然会乖一点,因而一般情况下德克萨暂时不会有什么内战的危险了。 为了更妥善,安丽丝的父亲,也就是我的老丈人决定策封我为亲王。当我的儿子继位后,我便是德克萨的摄政亲王。考虑到我拥有自己的王国,未必能够总是待在德克萨,所以安丽丝同样也拥有摄政的权力。虽然说安丽丝的位序排在我的前面,不过我根本就无所谓:别说是德克萨的事务了,随便什么事,即便是欧巴尼亚王国的事务,还不照样可以由安丽丝说了算?! 我只是非常开心这样一件事:不必担心儿子不听话了。小家伙如果不听话,我可以打他屁股,而他却不能攻打我的王国——至少在小混蛋亲自主政之前。 唯一令人遗憾的是,为了我们的儿子,安丽丝得长期滞留在德克萨。 将德克萨和欧巴尼亚王国合并的念头也曾在我的脑海中闪现过,反正将来小家伙既是德克萨的国王,也会成为欧巴亚尼的国王。可是这件事事关重大,不能草率行事。 将两个王国合并,牵涉着权力重新分配的问题,挺麻烦的。我这边反对的声音可以忽略不计,但德克萨的贵族们未必愿意。 说起来,我这边的事还真是很省心呢。 欧巴尼亚王国诸省中,布雷西亚原本是我自己的领地;玛哈亚公爵和布里斯公爵是我的家臣;新任的塞维尔公爵是我的小蒂丝;只有克里根公国目前还不算嫡系。可是克里根公国遭受罗斯公爵的悍然入侵,早已元气大伤。 至于说伯爵或更低级的领主如果叛乱,我有绝对的信心以雷霆之势将之镇压。况且,好象伯爵或是伯爵以下等级的贵族似乎也没什么力量进行反叛。 布雷西亚三郡叛乱时卡嚓过一大批,剩余的贵族在我强大实力的威慑下已经老实多了。建立公爵亲卫第二大队时,布雷西亚的贵族子弟报名就蛮踊跃的。 玛哈亚的贵族势力被西西王的妻子狠狠地清洗了一遍,剩余的贵族还都是些忠于西西王妻子的家伙,应该没什么问题。 布里斯公国更不必谈,拉西斯在布里斯公国对贵族们的清洗手段残忍霸道,连我都有些不忍。那些劫后余生的贵族在获得喘息的机会后,感谢我还来不及呢。如果不是因为我命令拉西斯立即停止对贵族阶层的血洗行动,估计过不了多长时间,布里斯的贵族阶级搞不好就不会复存在。 克里根公国的贵族势力在战争中损失不小,可是他们的敌人似乎应该是塞维尔而不是我——虽然本人也稍稍有点趁火打劫的嫌疑。不过,克里根公爵和他的继承人高登都是聪明人,不会去做以卵击石的傻事。 唯一需要担心的则是塞维尔,这个省的地方贵族势力非常强大。按斌的意见,似乎只能徐徐图之。好在塞维尔人心目中的神祗已经成为我的奴仆,就这一点看,他们似乎也不至于在短期内对我产生不臣之心。况且,借助目前的国际形势,我已经为他们开辟出了一条升官发财的捷径,塞维尔人感激我都还来不及。 唉,无论家事国事,其形势均不是小好,而是一片大好。想不开心还真是一件很难的事呢。 就这样,我几乎是一路哼着小曲向鸠格市前进的。打前站的西西王提前一夜就到达了鸠格市,因而欢迎的仪式并不是显得特别仓促。 在如雷的欢呼声中,我骑着小火,得意洋洋地向夹道欢迎的民众们挥着手,慢慢进入了鸠格市。 民众们如此兴奋是有理由的。自从我担任布雷西亚公爵后,不仅击败了原宗主国英格兰尼,打败了由人形野兽克劳德公爵率领的不败兵团,还以布雷西亚为基础组建了新的王国。 虽说新的王国是邦联制,而邦联制各个邦的原领主子嗣往往可以成为邦联王国王位继承人的帝选候,不过其他帝选候继承王国的前提是我没有适合的继承人。现在我合法的妻子就有三位,在继承人方面怎么可能出现空缺呢? 原布雷西亚公爵成为新王国的国王,布雷西亚人自然会产生一种特别的荣誉感。另外,按历史上的惯例,新王国的国王往往会将自己原本领地的首府定为首都。而生活在首都的人,不仅仅可以从名誉上获得的满足感,还能得到实质上的好处。反正将新王国的首都定为苏库市是不可能获得家臣和布雷西亚众大臣同意的,暂时就先将鸠格市定为欧巴尼亚王国的首都好了。 在民众的狂欢声中,我提气扬声。 “子民们,我,欧巴尼亚国王,现在正式宣布,鸠格市为欧巴尼亚王国法定的首都!” 于是,民众沸腾了。他们的欢呼声甚至比夏天的轰鸣的雷声还要响,几乎将整个鸠格市都给掀翻了。 才宣布这点事情就这么兴奋啊?人民真是很容易满足呢。 我和众家臣们在护卫们的护送下,在人群狂乱的潮流中艰难地逆流而行。短短不到十公里的距离,花了足足三个小时才终于回到了久违的公爵府。进入公爵府,一些原本就等在府里的原布雷西亚大臣和我的家臣们立即簇拥着我朝着会议厅走去。 待我在主位坐下后,众人先正式向我行了对国王行使的礼仪,然后纷纷找到座位坐好,府外的欢呼声仍旧不时一阵一阵袭来,不过会议厅里的人们全都紧闭着嘴,聚精会神地看着我。 将视线落在拉西斯的身上,我莞尔一笑。 我知道大家的心思。 现在我成了国王,原布雷西亚的大臣们自然也就水涨船高。古东方有句话,叫作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些大臣们现在的情况也是如此。既然我所控制的领土扩张了,他们的权力自然也跟着变大了。不过其他四个省情况各有不同,在其余诸省行使权力,未必与在布雷西亚完全一样。 在权力分配的问题上,我与几位公爵只谈了个大概。要想让国家机器正常运转起来,确实应该马上将权力分配清楚。拉西斯没有立即回到布里斯,应该也是由于这个原因。 现在克里根公爵和塞维尔公爵都不在场,不过克里根公爵是个明白人,我只需要将决定告诉他也就行了。至于塞维尔公爵……别说泰坦巨人已经成为我的奴仆,即便没有这回事,可爱的蒂丝也不会与我为难——当然,这件事除了斌知道,而海若隐隐约约猜得出来外,其余的人并不清楚。 我缓缓起身。 “先向大家介绍一下。这两位分别是我新收的家臣斌.王和乌尔里.罗德曼。斌将暂时担任王室的总管,而乌尔里将接替拉库里的亲卫副首领一职。” “现在,首先我要特别感谢三个人。第一个人是国师。正是由于国师的镇守,因而在我离开布雷西亚期间,没有敌人敢对布雷西亚挑战。为了表彰国师的不战之战,我特此任命国师为欧巴尼亚国王的护国国师。” 在众人半真半假的惊叹声中,兰丝半眯着双眼坐在那儿一动不动,我甚至不知道他是在打瞌睡还是在冥思。 “国师以魔导师之尊,积极配合财政大臣发展布雷西亚的经济。据财政大臣向我报告,国师令布雷西亚和财政收入整整提高了一个百分点之多。对此,我特别奖励国师十万枚金币。” 阿拉卡已经是心疼的呲牙咧嘴了,可兰丝还是一动不动。这个老家伙对世俗的名誉和金钱全都不动心,这可怎么办?别的不说,那次遇上沧日海,老家伙身为魔法师其表现却不逊于勇敢的骑士,这个恩还真不小呢。我这个人喜欢快意恩仇。报仇的事,如果时间久了或许还可能渐渐淡忘。可是欠着人家的恩,心里总是疙疙瘩瘩的不舒服。 想了想,我突然灵光一现。 第335章 兰丝对权力、金钱甚至是世俗的名誉全都不放在心上,可是他未必能够过得了“情”这一关。 想当初兰丝在沧日海面前表面得那么勇敢,不正是因为那位年轻美貌的半精灵的缘故?听夏默说,琼斯安全回国后遭受猜忌,差点被抓起来,只得只身逃离英格兰尼。至于藏身的地点,夏默只是隐晦地透露琼斯目前正在鸠格市。据我估计,她搞不好正躲在兰丝的府中呢。 于是我缓缓说道:“目前欧巴尼亚王国的魔法师奇缺,所以我特别赦免琼斯.恩托斯,并且诚肯地邀请她来我国新组建的魔法学校担任副校长一职。” 兰丝的眼睛霍然睁开时精光一闪,把我吓了一跳。他什么也没说,不过那洞悉一切的目光逐渐变得异常柔和,令我知道自己碰对了。 下次如果兰丝如果再建下什么不赏之功,我也不必赏什么金钱了,直接将琼斯许配给他。就外表看起来,兰丝苍老得象就象是历经过无数沧桑似的。可事实上,兰丝在感情方面却害羞得象个十五六岁的小男防。据我猜测,兰丝对琼斯热烈感情的态度,应该是欲拒还迎才对。下次我帮个忙就可以省下好多赏赐,真是赚翻了。呵呵。 “第二个特别感谢的人,是马迪尔首相。作为首相,他协调各个部门的关系,处理各种国家大事时兢兢业业、一丝不苟。为此,我册封马迪尔为一等伯爵,并任命他为一级上将。” 马迪尔站起身。“主公,我只是做了我的本职工作,得到这样大的奖励,实在是受之有愧!况且,这段时间里我并没有参加过军事作战,无缘无故从少将升为一级上将,让我如何面对那些冒着酷暑严寒驻守边疆的将士们?恳请主公收回任命。” 我摆摆手命令马迪尔坐下。马迪尔顾忌的也不无道理。这样的赏赐,会让别人误以为我有任人唯亲的嫌疑。问题在于,马迪尔是我的首席家臣,西西王和拉西斯都已经成为公爵了,而我又不能骤然将马迪尔由子爵升为公爵,自然只能在军衔上对他进行提升。 只是,如果只因为离国王近就可以得到那么大的提升,确实会令前线的将士心寒。 “由于欧巴尼亚王国新建,其政府军必须重组,你们麾下的部队都将扩大规模,只是少将怎么行呢?你放心,其他三大兵团长的军衔也将得到提升,均升为三级上将。至于其他将士,也会因为扩军的关系获得提升的机会。” “顺便说一下,你们的职位也相应提升,都成为军团长。军团长共可下辖五个兵团,不过以目前的情况看,没那么多兵团给你们率领,所以各个军团到底下辖多少兵团,以后再专门召开军事会议决定。” “三级上将?”马迪尔有些不解。“为什么我是一级上将而他们只是三级上将?凯森……” 马迪尔突然意识到凯森的事情必须保密,因而咽了咽口水,继续说道:“凯森就不说了,皮耶德和拉西斯均通过战斗成为了公爵,他们的战功是明摆着的……” 唉,到底是正直的骑士,一点权谋都不懂。 马迪尔在军事方面的才能并不比其他三名兵团长更加出色。多明戈还好说,他与马迪尔私交甚好。皮耶德已经是公爵了,而凯森明摆着将会成为草原之王。这两个人都是心高气傲、与凡人不甚兜搭的主,我可无法肯定他们会不会觊觎首席家臣之位。 两个强力家臣对我的忠诚自然是不必怀疑的。可是人皆有向上之心,我既然无法改变人性,至少也要尽量避免桀骜有为的家臣们闹出麻烦的可能。 如果四大兵团长都是一级上将,马迪尔以后就不好做了。如果皮耶德和凯森是二级上将,那么他们就会想了:只差一级嘛,再进一步就是了。所以还是有麻烦。只有让马迪尔一人成为一级上将,而其余三人成为三级上将,这样的麻烦才能尽量避免。 想归想,不过我却不能就这样直说。清咳一声后,我徐徐说道:“皮耶德和拉西斯虽然战功赫然,不过他们却是有功有过。皮耶德的妻子在玛哈亚大清洗时皮耶德没有阻止,而拉西斯更是布里斯大清洗的主使,所以皮耶德只能成为三级上将,而拉西斯只能成为中将。” 想想,觉得对拉西斯还是太苛了一些,而且萨弗斯.欧森巴哈身为圣骑士,他虽然不在这里,却也不能太亏待他。于是我补充道:“拉西斯,你的功劳确实很大,所以我任命你为独立兵团长,不归任何军团长管辖。萨弗斯.欧森巴哈也是如此。” 拉西斯这个人很老实——至少他在我面前很老实。所以拉西斯只是点点头表示同意。 我并不指望西西王有什么老实的表现,他也确实没有出乎我的意料。西西王摇头晃脑四处张望了一下,然后看着我嘻嘻一笑,故意拖长语调说道:“主公英明……” 听起来似乎有股讽刺的味道,可惜我不在乎。等马迪尔在军队建立了足够的人望之后,那时如果其余家臣立下足够的功勋,我自然会让他们与马迪尔军衔平级——估计那时都应该是元帅了。 “我第三个特别感谢的人,是财政大臣阿拉卡。这段时间内,布雷西亚的经济得到了迅猛的发展。所以,我特此册封阿拉卡为二等伯爵,并且特许阿拉卡的采邑可以免除五十年的赋税。” 本以为阿拉卡听到这些话后要么会痛哭流涕,要么会因为五十年的免税期而兴奋异常,却没想到阿拉卡刚刚听完我第三个特别感谢的人是他时就已经痴了。阿拉卡呆呆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瞳孔的焦距完全涣散,只是一个劲地在那儿喃喃自语。 “主公感谢我……” “主公居然说感谢我……” 按以前的经验,想要将阿拉卡从这种状态中解救出来只有三个办法。要么用力地扇他一巴掌,要么狠狠地踹他一脚,要么用一桶冷水从他的头上淋下去。可是现在正是会议期间,这三种方法都不大可能实施。无法可想,只好不理会他,继续开会。 “最后,我还要感激众位在座的大臣。我不在的期间,是你们稳定了布雷西亚的人心,使布雷西亚能够稳定健康的发展。为此,在座诸位今年除了将会得到双倍年薪外,你们自己相互进行推荐,表现最好的前五名大臣还将获得一枚金羊毛功勋勋章。” 话音刚落,会议厅内“多谢国王陛下”的声音早已是此起彼伏。双份年薪其实倒还没什么,最重要的还是那份荣誉。作为文臣想要获得勋章是非常难的,而金羊毛功勋勋章则是只有国王才能赏赐给为王国立下大功之人的勋章。在坐的大臣们以前甚至从来没有过这种奢望。虽然说其中有三枚金羊毛勋章极有可能会被兰丝、马迪尔、阿拉卡瓜分,不过至少还有两枚可以由其他的大臣获得。可以肯定的是,得到金羊毛功勋勋章的大臣们绝对会将勋章作为传家之宝。 在会议室里一片洋洋的喜色中,鸠格市市长雷昂一脸漠然的表情显得格外突兀。 雷昂为人正直,在工作中尽心尽力,向来不避得罪权贵。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未必能得到那枚金羊毛勋章。难道说,他是因为这个原因而无法高兴? 雷昂虽然不是我的直属家臣,不过对于能够让拉库里都害怕的文臣,我确实是非常欣赏的。于是我笑了笑。 “雷昂,你看起来似乎有些不高兴?你的工作成绩是有目共睹的,如果评选时你落选了,我再特别为你颁发一枚金羊毛勋章如何?” 令我不解的是,雷昂的债主脸丝毫没有改变,他直起身向我行了个礼。 “国王陛下,您没必要这么做。事实上,我并不稀罕这种廉价的金羊毛勋章。” 雷昂的话使室内的温度迅速降低了。很快,会议厅里变得鸦雀无声。 第八部第十九章 第十九章 亚斯伯爵的嫡子亚瑟爵士在举行了成年礼后便前往塞维尔的首都苏库市求学。在求学期间,亚瑟爵士以尚武豪侠闻名于苏库市各个学校和武道场。当亚斯伯爵成为护国大将军后,亚瑟爵士离开学校,帮助父亲处理家族的事务。他为人仗义,作战勇敢,深得家臣的拥戴。大多数历史学家都猜测,蒂丝公爵将身为罗德曼家长子的乌尔里爵士推荐给兰特大帝作家臣,或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 可惜的是,亚瑟爵士头脑稍稍有些简单,往往受到别人背后算计,自己却一无所知。如果当初蒂丝公爵将亚瑟推荐给兰特大帝作家臣,而乌尔里留在罗德曼家作第一顺序继承人,则“库斯伯特叛乱事件”或许根本就不会发生。 ——《塞维尔地方志》 我虽然仍旧微笑着,然而笑容却免不了有些呆滞。 雷昂的不近人情众所周知。可是我给他那样的荣誉,他不接受也就算了,干嘛非要闹得大家都不痛快呢? 强行压住心中的不豫,我继续微笑。“金羊毛勋章是只能由国王亲自赏赐,而且只能赏赐给为国王做出巨大贡献的人。如果这样的奖励都不珍贵,还有什么样的奖励能够入你的法眼呢?说吧,你看中了什么勋章,我都可以赏给你。” 雷昂的声音干燥得象是劈材一样。 “国王陛下,历史上,英格兰尼的金雀花王朝持续有二百八十余年,只颁发过十六枚金羊毛勋章;法兰西斯的大胆者查理在位五十八年,是在位时间最长的君主,可是他的一生中只颂发过一枚金羊毛勋章。” “金羊毛勋章无非是用纯金、勋带制作而成的勋章。只是因为获得金羊毛勋章极为困难,金羊毛勋章才显得格外珍贵。 第336章 可是陛下您,却在一天之中准备颂发五枚……” 雷昂的声音好不容易有所改变,可惜这种变化却并不为我所喜,因为他的声音里居然明显含着讽刺的味道。 “……哦,我说错了。如果加上您刚才准备为我颂发的一枚,那么陛下您将在一天之内颁发六枚金羊毛勋章。欧巴尼亚王国建立后,将士、大臣所建立的功勋将会更多更大。那时候,如果按今天这种标准颂发金羊毛勋章,那么这种无比珍贵的勋章将会沦为一种流通货币!” 雷昂舔舔嘴唇,终于不再说话了。而这时候,我已经气得嘴唇直打哆嗦了。 马迪尔大喝一声:“雷昂子爵,有你这么和国王说话的吗?还不赶快谢罪,然后回家思过!” 雷昂斜着眼看了马迪尔一眼,又看看我。他无所谓地向我行了一个礼,然后真的就准备转身离开会议厅。 眼看雷昂已经推开不知所措的卫士准备走出会议厅了,我大喝道:“慢着!卫士,将雷昂子爵带过来。” 雷昂推开准备架住他的两名卫士,轻蔑地喝道:“我自己会走!” 雷昂直直地走到我的面前,毫不畏惧地直视着我的眼睛。 我连续进行了好几个深呼吸才勉强压制住心中的怒火。 虽然说家有诤儿不败家,国有诤臣不亡国,可是逆耳忠言无论怎么说也没有谀媚奉承好听。我可以不杀雷昂,也可以不处罚他,不过我总还有生气的权力吧。想当初马迪尔给我来那个什么三谏,好歹还是写在私人信件里面。这个雷昂太过分了,居然当众不给我留面子。 “就算我思考不周,这种话你为什么不私下对我说?你在这大庭广众之下这么直言不讳,莫非是打算牺牲国王的威严换取你个人的忠贞之名?!” 听了我的诛心之言,雷昂略微有些惊讶。这时,他才真正恭恭敬敬地向我行了一个礼。 “重臣不言,小臣如何能够缄默呢?” “小臣?你身为国家安全部部长,怎么能够自谦为小臣呢?” 雷昂沉默了一会儿。“我虽然是国家安全部部长,可是国家安全部的权力却基本由次长夏默.格里恩所控制。在陛下的心目中,重臣自然是首相大人,国师大人以及众兵团长了。” 听雷昂的语气,他似乎隐约是在指责我只重用自己的家臣。唯一值得欣慰的是,至少这次他并没有太直接。 我气恼地推开椅子,开始急速地踱步。谁说女人参政不好?如果安丽丝在这儿,她只要轻轻说一声“请陛下不要太生气”,我便可以对大家说“看在王后的面子上,我就不和这个狂生生气了”之类的话,以此借坡下驴。这下该怎么办呢?惩罚他还是奖励他?或者说,既惩罚又奖励? 当我抬头看雷昂的表情时,发现他正死死地盯着我。 “你认为今天我的赏赐,除了金羊毛勋章外,还有其他不合适的地方吗?” 雷昂沉默地摇摇头。 “那么好吧……”我长吸一口气,困难地决定:“其他的赏赐照旧,只是金羊毛勋章就暂时不发了。” 会议厅内一片哗然。 到口的肥肉就这么飞走了,谁又能高兴呢?仅仅只有怕死和好色这两个弱点的兰丝除外,即使是正直无双的马迪尔,此时也不由泄露出惋惜不已的情绪。 “至于说雷昂……” 我沉吟了一会儿,霍然立定,直直地看着他。“你自己说,今天你的行为有错没有?” 雷昂的眼中闪出一丝困惑,我知道这是为什么:他肯定在怀疑我为什么问他有没有错而不是有没有罪。 出乎我意料的是,雷昂缓缓摇头。 “如果事后再向国王陛下进谏,国王陛下将发颁发金羊毛勋章的消息肯定会流传出去。那时候,说什么也都迟了。如果陛下收回所说的话,那么您的威严将会受到较大的损失;如果陛下不收回赏赐,那么金羊毛勋章的神圣性将大为降低。我不知道自己什么地方做错了!” 我瞪大了眼睛盯着雷昂,没被他气晕简直可以算是一个奇迹。这么好一个台阶,他竟然不用。我好歹是国王,他干嘛非要和我拼出个对错?!真是头倔驴! 想想,还真是拿这倔驴没办法。如果打压这个忠臣,那么欧巴尼亚王国还会有什么前途? 唉,做人难,做国王更难! 我盯着雷昂的同时,他也就这么直直地瞪着我。就这么大眼瞪小眼的也不是办法啊,怎么找个台阶下呢? 算了,和倔驴较个什么劲?还是直接认输得了。反正他是倔驴,我虽败犹荣嘛。这样自我安慰着,也就渐渐心安理得了。 我用力地挥手,蛮横霸道地说道:“我不管,我是国王,所以我说你错了就是你错了!” “现在我宣布,雷昂不再担任鸠格市市长一职,也不再担任国家安全部部长一职,国家安全部部长由夏默.格里恩担任。鸠格市市长一职暂由首相兼任。鸠格市市长一职由首相向我提名,我考虑后再进行宣布。” “主公!” 竟然是马迪尔和西西王同时大呼。其余在场的的人当中,也有一些位份较低与我并不熟悉的大臣仅仅是眼中露出不然之色,却并没有说什么。 马迪尔走到我身旁,声音压抑而又急切。“主公,这样做不妥啊。” 我不以为然地撇撇嘴。“有什么不妥,对国家安全部长这一职务来说,无论是过于正直还是太倔,都是不合适的。雷昂身兼这两种品德,根本就不适宜担任这一职务。” 马迪尔被我说得哑口无言,而一直竖着耳朵偷听的西西王也悄然走到我附近,轻轻对我说。“虽然如此,可是主公你现在这样处理,会令旁人产生误解的。” 切,有什么好误解的。如果不是他们俩打扰,别人根本就不会产生任何误解。 我盯着面带倔强之色的雷昂,笑着说道:“而雷昂.阿诗玛子爵,将担任欧巴尼亚王国首席大法官一职。” 雷昂现在终于露出了令我满意的表情,他有些迷惑。“首席大法官?最高司法权属于国王,首席大法官是干什么的?” “首席大法官下辖九名巡回法官,平时可在王国境内四处巡游,发现不平之事可就地召开特别法庭进行审判。巡回法官在特别法庭宣判伯爵或伯爵以上贵族有罪的结论,必须得到国王本人的追认才能生效。而首席法官本人,对公爵以下贵族的宣判均有效。” 低级的司法权原本属于领主,我这样一弄,贵族们的权力受损,自然不会乐意。好在新成立的欧巴尼亚王国的贵族势力严重受损,这项改革所受的阻力应该不会太大。首席法官再加上九名巡回法官,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区区十个人未必能够真正改变现在的司法现状。不过,一些过于残暴的贵族如果倒霉碰上了雷昂这倔驴,那也就只能算他们活该了。以目前的现状看,我没有能力建立完全平等的国度,不过令国内的阶级矛盾减缓一些,总还是有些好处的。 说完这些话,我四处张望了一下。雷昂担任这个新职位,总得帮他再造一点势。 “拉库里,你过来!” 拉库里缩头缩脑走到我旁边,满脸的担心。我想,这可能是因为上次雷昂将他送进监狱的记忆太过深刻的缘故。 在拉库里做出反应前,我已抽出拉库里的配剑。他现在的这柄配剑比我送给家臣的极品魔法剑略逊一筹,不过也还勉强可以算是宝剑了。这柄宝剑里掺杂了少许了玄铁,可惜铁匠的水平实在是差了一点。不过无所谓,反正雷昂是文官,不大可能上战场。 用手中的宝剑割了半天,直到催动终极圣斗气才好不容易将右手食指割破。然后,我在宝剑的剑身上龙飞凤舞地写下四个血字:先斩后奏。 血液很快就完全溶入剑身之中,配合着那隐隐散发着红光的四个大字,竟然有一股狰狞的味道。 转身面对雷昂,右手握着剑柄,左手轻抬剑身,我装出庄严肃穆的表情。 “跪下。” 站在我身旁的雷昂早已看清了剑身上的四个大字,当我要求他跪下之前,他早已激动得全身发抖,几乎无法站立。当我一本正经地下达命令后,雷昂顺势跪下,恭顺地低着头,双手虚举,准备接受这柄长剑。 将长剑轻轻放在雷昂的手中,我问道:“雷昂.阿诗玛,你知道骑士的职责吗?” “知道!”雷昂激动得几乎无法自制,他几乎是在呐喊:“一个真正的骑士,将用手中的剑维护正义,保护妇孺使之免受不公和伤害!” 看着五十多岁,而且向来都是一脸严肃的雷昂此刻却这么激动,我不免有些迷惑。能够成为骑士就真的那么令人激动吗?我为什么总是不能理解这种感情呢? 不管了,反正马迪尔、海若和雷昂他们想成为真正的骑士,对我有利无害就是了。 “你愿意紧握着我赐给你的宝剑,扫尽欧巴尼亚王国一切不平之事吗?” “我愿意!” “我郑重宣布,从现在起,雷昂.阿诗玛正式成为我的御用骑士。当雷昂以首席大法官的身份代我出巡时,任何人不得对雷昂有一丝无礼的举动。否则,以蔑视王权罪进行处罚!” “国王陛下!……”雷昂激动得几乎说出不话来。“士为知己者死,我愿为陛下贡献自己所有的力量。” 现在看起来,当国王确实也还有趣。我的本意自然是最大限度地榨干大臣的能力,而雷昂此时的眼神却似乎将我引为了最大的知己。 第337章 不过以雷昂的耿直而不知变通的性格看,弄出一些乱子恐怕是免不了的。 马迪尔我是放心的,而凯森、西西王和多明戈之流,被雷昂逮住的话可就不太妙了。如果雷昂真的想对凯森那种桀骜不驯的人先斩后奏,恐怕先丢掉小命的将会是雷昂。还有拉库里,瞧他现在偷偷地睃着剑身上的先斩后奏四个字,脸色惨白如纸。如果拉库里犯了什么事(这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以拉库里对我尊重的程度,搞不好这个屠狗将军真的会引颈受戳。还有,阿拉卡这家伙此时虽然强行保持着镇定,可他不时用胖胖的手抚摸着自己胖胖的脖子,看起来对这件事同样非常不安。阿拉卡这家伙只要有足够的利润,什么事干不出来?他违法的事未必比拉库里干得少。 国王虽然有赦免权,可砍掉的脑袋却长不出来。 看来,雷昂的权力还是需要有些限制才行。 我咳嗽一声。 “雷昂,有一点我得申明。这是地方司法权,因而并不包括对在籍军人的处罚。如果你发现有在籍军人违法,告诉我,由我来处理好了。” 雷昂低着着想了想,点点头。 这时候,拉库里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不过,阿拉卡却更加害怕了。别人不知道,我却可以清楚地感觉到:阿拉卡的心跳比平时快了好多。 雷昂这时候抬起头。“国王陛下,在籍军人的定义是什么呢?其他省的情况我不清楚,不过布雷西亚大多数地方贵族都是预备役军人呢。” “你问得很好,我以前确实没有明确定义过在籍军人的含义……”装模作样沉吟的同时,我心中窃喜。“王牌部队、主力部队和普通部队属于在籍军人。而预备役军人则不在此例。另外,前面三种部队的商会负责人也属于在籍军人之例。” 话音落后,阿拉卡长长地吁气的同时,投给我一个感激的目光。而雷昂此刻则大有深意地扫视了阿拉卡一眼,却什么也没说。 在座的人当中不少都是聪明人,知道我这样定义“在籍军人”是为了包庇阿拉卡。所以,我并不想沿着这个话题继续说下去。 “好了,雷昂你回到座位上去,我们继续开会。” “欧巴尼亚王国新建,国家大的框架还没有完全确定,我先简单地说一下。至于细则呢,就由首相、国师和内阁成员进行讨论吧。” “大家都知道欧巴尼亚王国属于邦联制国家,目前的内阁成员暂时仍旧由布雷西亚内阁大臣充当。不过,其他四省均可向各部派出一名次长。一年后,由首相根据各位大臣的表现向我提名内阁成员的名单。” “至于郡守一级官员,由各省省长自行任命。郡守每一任为四年,可以连任。不过,如果巡回法官或是首席大法官找出了那些郡守的不法证据,除了处罚违法犯罪的郡守外,其郡守的任命权则回归中央。玛哈亚公爵、布里斯公爵,你们没意见吧?” 拉西斯拘谨地回答:“一切听主公吩咐。” 西西王则懒洋洋地摇了摇头。“照这样下去,省长的权力迟早会全部消失。我和拉西斯倒是没什么意见,可是另外两个省长恐怕会不满吧。” 说得也是。不过,解决的办法也简单。 “这好办。雷昂,你手下的巡回法官有五名由你确定,剩下四名由四位省长推荐。巡回法官如果扳倒郡守,则郡守的任命权交给巡回法官原籍的最高首长。皮耶德,这下你满意了吧?” 皮耶德想了想,诡异地一笑之后说道:“主公这个想法真是绝妙之极。我自然是原则上同意。” 什么叫原则上同意,那就是说他还有保留意见罗?而且,西西王笑得那么诡异干嘛,其中肯定有什么玄虚! 反正在场的两名省长已经同意了我的提议,所以这个问题已经没必要再纠缠下去了。接下来,我又宣布了保民官制度。 保民官制度是古代就有的一种制度,可惜的是,这项官职却在历史的进程中逐渐消失了。我个人觉得这项制度非常好,既然现在大权在握,自然忍不住玩一玩复古的游戏。当然,我所推行的保民官制度与以往略有不同。 首先,保民官必须出自于平民,而且家庭财产必须少于当地平均水平。保民官由平民推举而出,他们的薪水由国家支付,其金额仅相当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如果保民官在担任这项职务过程中家庭财产增加并超过规定的情况,保民官必须自动辞职。 其次,保民官也分等级。其等级分别与省长、郡守、市长、镇长、村长同级。 再次,保民官只拥有唯一一项权力:撤销同级或者下级政府官员的职务。为了避免滥用权力的可能,我对保民官实施这项权力的前提条件进行了极为苛刻的限制:如果被撤销职务的官员不服,省长以下级别政府官员可向巡回法官提请行政复核;而省长级官员可以向首席法官和国王提请行政复核。如果巡回法官或首席法官、国王认为案件中的官员清正廉明,不应该撤销职务,则保民官必须自尽谢罪;反之,提请行政复核的官员将失去爵位和所有的财产,并且被追究渎职的责任。 任何政治体制中,官员或吏员欺压百姓都几乎总是无法避免的。可是重新实施保民官制度后,想必官员们会有所收敛。之所以限制保民官的权力,是因为任何权力都应该有所限制。另外,有许多事并不容易分清对错,让保民官权力太大,则政府的做任何事都会缚手缚脚。 比如说,为了应付战争而征收战争税,从保民官的角度来说,他很可能不会认同。又比如说,为了修路、修水坝等公益事业,很有可能会损害某些个人的利益。保民官同样有理由为他们出头。所以说,我只能让保民官拥有对付贪官污吏的权力。 在政体方面,大体方向就是如此,剩下的事由马迪尔他们去弄好了。所以,我很干脆地宣布会议结束,然后特意将西西王留了下来。 待众人走出会议厅后,我质问西西王:“你刚才为什么笑得那么诡异?我那么好的奇思妙想你竟然只是原则上同意?!太不给面子了吧。” “主公,你既是我的主公,又是我的国王,我再不同意那个建议岂不是太不识趣?”西西王嘻笑着双手一摊。“问题是你那番话听起来大义凛然,其实却是道貌岸然。这个游戏规则根本就不公平。” 西西王说完这番话后,扔下陷入迷惑的我,背着手施施然离开了会议厅。 西西王不会无的放矢。不过,我怎么会道貌岸然呢? 难道说,在权力平衡的游戏中,我所制定的游戏规则真的有什么漏洞? 我觉得自己制定的规则还是蛮不错的。 虽然说另外四个省所推荐的巡回法官名额只占四名,可是换一个方向思考:中央派往其他省的巡回法官平均起来一个省只一个人,而其他省却可以往布雷西亚省派四个巡回法官。 到底有什么地方不对呢?…… 第八部第二十章 第二十章 伊桑大草原北部广袤的原野是兽人的发源地。这片地域还有另一种称呼:诅咒之地。 凡是进入诅咒之地的人,在三天内都无法施展出三级以上魔法。不知道是不是受诅咒之地影响的缘故,从来就没有任何一个兽人能够施展出三级以上的魔法。 平心而论,如果在开阔地交战时不使用魔法,则其他任何种族都不是兽人的对手。不过,因为兽人的魔法水平受极大限制的缘故,兽人与其他种族如果正面交战往往总是处于不利的局面。或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兽人从来就没有过与人类军队正面摆出正规阵型交战的概念;另一方面,人类即使在最强盛的时期也未曾产生过剿灭兽人的念头——如果兽人交战失利退入诅咒之地,没有任何军队敢深入这片地域剿杀兽人部落。 ——摘自《山海经.兽人篇》 在我实施一系列改革之前,爱克斯大陆最为开明的政体是科洛斯。现在…… 改革中的好多东东都是兰仆告诉我的。据他说,任何法律与制度都应该与当时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适应。我希望自己的王国强盛,也绝对相信兰仆。事实上,改革的内容是兰仆依据吾尔汉的实际情况度身定做的。只可惜当时无论是我还是兰仆都没想过,日后我居然能够拥有一个王国。针对吾尔汉的改革自然无法丝毫不变地完全移植,所以我不得不对改革的内容稍稍进行了改动。 西西王离开会议厅时的神秘笑容令我一直困惑着。或许,我什么地方弄错了? 会议结束后,西西王和拉西斯旋即离开鸠格市向自己的领地出发了,因而无法向西西王询问问题出在哪儿。兰丝称得上睿智不假,可惜人无完人——兰丝在政治方面的能力似乎并不比一只山羊强上多少。 虽然认识斌的日子并不长,不过我知道他是一个聪明人——特别是斌向我解释了西西王哂笑的原因之后。 斌告诉我说:由于“巡回法官在特别法庭宣判伯爵或伯爵以上贵族有罪的结论,必须得到国王本人的追认才能生效”。虽然郡守一级的官员未必一定要伯爵以上贵族才能担任,可是这个级别的官员毕竟通常以伯爵居多。这样一来,巡回法官对郡守级官员的处置权便几乎只是一个摆设了。 原来如此。 可是怎么办呢?似乎没什么特别好的改善方法。难道说让我将王权完全下放?但兰仆说这个时代并不适宜完全的民主啊?算了,不管那么多了。 第338章 朝令夕改可不是什么好主意,这个漏洞以后再说。 除了西西王这件事外,最近我还遇到其他好多想不明白的事。真怀疑杀神剑是不是进行融合时把我给弄傻了! 拉库里去萨弗斯那儿了。这件事本身不奇怪,奇怪的是拉库里是被斌用激将法给骗去的。 那天我在王宫宴请留在鸠格市的家臣,斌当着众人的面向我提出让某位将领去萨弗斯的领地去率领那些佣兵部队。他还说,从制衡的角度考虑,这名将领的名声、实力不能太差;为了避免萨弗斯产生“主公并不信任他”的错觉,这名将领的地位又不能太高。 手头上符合这些条件而且暂时没什么重要任务的将领似乎只有拉库里和凯迪。让拉库里独挡一面的想法在我看来,实在过于荒谬,所以我打算让凯迪去完成这个任务。 本来一切都好好的,我用善意的谎言安抚拉库里说更需要他待在我身边,凯迪也矜持而喜悦地准备接受这个任务了,斌却插上一句:“主公英明,这项任务非凯迪不能完成。如果交给拉库里,绝对会被搞砸。” 拉库里听到这句话自然气得几乎暴走。普通人都知道“不争馒头争口气”的道理,拉库里这种单细胞生物自然更无法忍受如此的污辱。接下来,他大吵大闹,并且在斌的挑拨下立下了军令状,终于将那个任务抢到手。本来我还想劝说拉库里放弃这个任务,可是斌却用眼神制止了我。斌的激将法成功了,而我却被弄糊涂了:斌为什么一定要派拉库里去完成这项任务呢?拉库里作为一名勇将还行,可他为将还行,为帅哪行?还有,让拉库里去战斗根本不必废话,斌偏偏要对这个嗜战狂使用激将法,真让人弄不明白。 法兰西斯目前虽然国力减弱,然而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我根本就没有将之完全占领的念头。我所能想象的最好结果就是:法兰西斯分裂为几个部分;原附属公国取得完整的自治;欧巴尼亚趁乱从强占一些领土,再取得一些政治上的利益也就足够了。 斌到底是怎么想的? 所谓上级动动嘴,下级跑断腿。自上次的改革会议之后,除我之外所有的人全都忙得恨不得多生出几只手。不过效果还真不错。国内的改革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民众高呼万岁的声音越来越响亮,外交上我国也获得了不俗的成绩。 和德克萨的盟约很顺利地签订了。令我奇怪的是,派往英格兰尼的外交代表竟然也完成了任务。英格兰尼方面只提出了两个要求,一是双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与第三国签订攻守同盟协定,二是三年内欧巴尼亚或其同盟国不得向法兰西斯宣战。第一个条件本就合理,第二个条件也不算苛刻——英格兰尼不愿意坐视欧巴尼亚进攻法兰西斯进而壮大自然正常。不过欧巴尼亚本来就不会向法兰西斯宣战——与之交战的是佣兵,与欧巴尼亚有什么关系? 说实话,我原本对与英格兰尼签订和平条约并不抱以太大的信心。即便肯洛王子迫于压力不至于在近期内向欧巴尼亚或德克萨开战,也不应该这么轻易就与我们签订为期三年的和平条约啊?英格兰尼打败了德克萨后虽然俘获了不少俘虏,不过在政治上并没有占太大的便宜。英格兰尼就这样见好就收了? 虽然说历史上悍然撕毁和平条约的先例还是有的,不过这样做会对国王的名誉有较大的伤害。以目前的情况看,三年的期限已经足够我从法兰西斯那边腾出手来了。 不过这件事起码有一个好处:三年内人形野兽没法再找我麻烦了。说实话,我不怕算无遗策的对手——毕竟这根本就不可能。但是对于克劳德公爵那近乎于野兽的敏锐直觉,我确实有些发怵。 入侵克里斯的塞维尔人略作整编之后,已经打着佣兵的幌子进入罗格亲王的控制区了。罗格亲王得到这样的助力后,一反以往的颓势,已经开始转守为攻。 其余想要去法兰西斯混水摸鱼的佣兵,大都由玛哈亚进入萨弗斯的控制区。不过萨弗斯现在还没有发动真正的攻势,毕竟佣兵大军集结尚需要一段时间。再说拉库里也需要时间与部下建立最起码的信任。 拉西斯再次擅自行动,这一次他没有成功。其实不必听战报,我也猜得出结果。 布里斯先是奴隶起义造成了内乱,其后又与原宗主国法兰西斯之间爆发了战争,好不容易法兰西斯政府军退出了布里斯,拉西斯又找布里斯贵族势力的麻烦。虽然说我禁止拉西斯在布里斯继续进行革命,不过布里斯目前人心肯定仍旧不稳。刚刚经历过那么多战乱,布里斯有什么力量向原宗主国发动战争?强行出兵如果会有什么好结果,那么“穷兵黩武”就不会是贬义词。 再者说,拉西斯海战擅长,陆战未必及得上马迪尔他们。还有,他的军队结构主要以刚刚获得自由的奴隶为主。不经过长期训练,不打次几硬仗,一支精锐的(哪怕只是一支成熟的部队),难道能够从天而降不成?在布里斯本土作战的时候,拉西斯以游击战和守城战为主,所以局面勉强还看得过去。可是进入法兰西斯后拉西斯部面临的大多是野战,而野战偏偏最能检验军队的真正战斗力。以新兵为主的拉西斯部没被歼灭已经是万幸了。 战报说,拉西斯的部队已经被打散过好几次了——好在那支由刚刚获得自由的奴隶所组成的军队虽然很容易被击败,却很难被征服——拉西斯部已经重新集结过好几次了。 本来想命令拉西斯率领部队退回布里斯的,可是想想这种趁火打劫、混水摸鱼的勾当正是盗贼们的最爱。拉西斯毕竟曾经当过一段时间的海盗,打击他这方面的积极性似乎有点说不过去。 算了,随他自由发挥吧。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我也越来越寂寞难耐。 兰丝总是找我研究魔法,而阿拉卡也尽着最大的努力压榨我在锻冶兵器方面的心得,所以我并非真的没事可做,而是在心灵上非常寂寞。每天面对的都是兰丝这样的人瑞或是胡子拉渣的矮人,哪有陪着安丽丝她们舒心呢?虽然说人的身体大部分都是由水构成,可是人家安丽丝皮肤表面的张力…… 不可同日而语啊…… 军事方面我没操什么心,也操不了心。政务方面的事却很多很繁琐。 我儿子有我和他妈摄政,我却没人来为我摄政,想起来还真是有点不公平。 幸好有马迪尔尽心尽力统管全局,斌的表现也令我满意极了。这么好的人才如果不用,那我岂不是会白白背上“不知人、不善用”的恶名?为了自己的名誉着想,我勉为其难将几乎所有的政务都推给马迪尔和斌去处理了。 财政方面由阿拉卡负责,国家经济越来越好,即便突然发生个什么天灾人祸,百姓一时半会不至于有饥谨之险;国家安全方面交给夏默和凯尔,暂时也看不出有什么宫延政变的可能;至于外敌,现在我们正在找别人麻烦呢,有哪个敢不开眼来惹我? 民无饥谨之灾;内无宫庭政变;外无强敌觊觎。我这个国王现在总体说来还是挺舒心的。所以,我觉得应该趁此机会出巡散散心。 在出巡这件事上,马迪尔他们也认同我的决定。毕竟欧巴尼亚王国建立后我还没有对自己的新国家巡视过呢。马迪尔和斌唯一反对的只是微服私访。可是在这一点上,我自己不必开口,自有阿拉卡为我出头。 阿拉卡死活不肯出钱让我风光出巡。 守财奴是这样说的:“目前国家的经济正处于蓬勃发展地最佳时机,应该将每一个铜板都发挥出最大的功效。国王出巡如果太过寒酸,只会令别人耻笑;如果太过奢华,则会拖累国家的经济发展。三年,诸位,我顶多只需要三年,就能够为主公举办超跃历史上任何一个国王出巡规模的巡视活动。” 在金钱方面,除我之外没人能强迫守财奴多花哪怕一个铜板。况且我实在不想搞什么风光巡游,麻烦。再说了,没有安丽丝和小魔女陪着我,风光巡游就好象锦衣夜行一样没意思。因此我名正言顺地借助微服私访的名义,将一摊子政务扔给家臣和大臣们,只带着乌尔里秘密出巡了。 本来按我的想法,是希望自己一个人海阔天空想去哪里就去哪里,那该有多爽啊。可是现在乌尔里和重新组建的亲卫第二大队象跟屁虫一样死死地盯着我,向路边的美女抛个眼神都得偷偷摸摸,实在让人不痛快。 问题在于我没办法抛下乌尔里独自去偷欢。离开由公爵府改建而成的王宫前,马迪尔对乌尔里说了,如果乌尔里把我这个主公给弄丢了,直接让亲卫将他的头送回去就行。而乌尔里这傻瓜居然自信满满地答应了这个可怕的要求。 乌尔里真傻,他都不知道自己简直就是一个人质。 现在可好,我只能在一大票人马的监视下毫无目的地乱逛了。 安丽丝现在是随时可以见的,可是蛊虫转移到我儿子身上去了,而安丽丝肯定总是陪着儿子,如果不想让别人知道而偷偷去见安丽丝,那么我儿子蛊发身亡怎么办?代价太大,所以这个念头只能打消。 小美人又去与兽人为伍了。我去找兽人倒也容易,可是从兽人的聚集地回来却有些麻烦。兽人居住的地方颇有古怪,居然不能施展三级以上魔法。去找小美人倒是小事,只是必须施展飞行术慢慢飞回来。如果不告而别,万一乌尔里想不开真的让亲卫将他的头送给马迪尔,那样我的名声就全毁了。 游吟诗人会向民众广泛宣传:兰特的家臣乌尔里是怎么死的? 第339章 是被兰特偷偷去见老婆给害死的! 老老实实告诉乌尔里吧,那也不是人的心情。去见老婆还要家臣批准,而且还是让自己某种意义上的大舅子批准,我实在是无法产生这种兴致。 去找蒂丝吧,似乎也不妥。与蒂丝其实是在新婚燕尔之际分离的。离开时蒂丝娇痴不依,哭得伤心透了。去找她容易,想要从她身边离开就麻烦了——我最怕女人哭,明知山有虎,干嘛还向虎山行呢?我打着微服私访名义出来,却在塞维尔女大公的寝宫里待着,实在也说不过去。 特别想去的地方都不能去,而一大群苍蝇又总是围着我,心情自然好不起来。第二大队的亲卫们跟着我出来时最初也是很兴奋的,可是看见我的心情不大好,于是也一个个都变成了哑巴。 还是乌尔里看出了点什么。他开始旁敲侧击地琢磨着我的心事,而我则以长吁短叹相回应。 最后,乌尔里终于下定了决心。 “主公,我们这么多人一起行动,想倾听民众的声音确实很困难。我们这么一大票人,那些亲卫们个个都带着无法掩饰的彪悍气息,老百姓怎么敢对您说真话呢?” “要不,您将亲卫团打散,分成前锋、后卫。您身边只留十几个亲卫,我们装成小商人的模样。前锋、后卫相距不到十公里,有什么事一个信号马上就可以汇集。”乌尔里想了想,补充说:“您已经以佣兵协会会长的名义下达了总动员令,一路上我们也看见了许多前往法兰西斯的佣兵团。前锋、后卫都打着佣兵团的招牌,一百多人的佣兵团一点都不招眼。” 我看了看乌尔里,大乐。去偷会妻子或情人确实不现实,那么能够真正的微服私访也不错。 不过乌尔里这家伙未必不存私心。打着佣兵团的幌子,那么前进的方向就基本被限制了:只能先经过玛哈亚,去阿朗佐原来的领地——萨弗斯现在控制的那片地区,大批的佣兵团都往那儿涌呢。 说起来,乌尔里成为我的家臣也有些裙带关系的原因。虽然目前知道我和蒂丝关系没几个人,不过乌尔里自己多多少少还是有些想法的。乌尔里固然未必知道我就是那天的“塞维尔公爵”,不过他至少已经知道,剑与兰特实际上就是同一个人——虽然这是个禁忌话题,别人不会当面问我,而且我也绝对不肯明确回答。 联想乌尔里提出的建议,再看看他眼中那股无法掩饰的冲动,很容易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恐怕乌尔里是想唆使我一路前往法兰西斯,带着他去建功呢。 其实乌尔里的这个建议确实可行。去法兰西斯又有什么关系?别的我不管,至少萨弗斯现在占领的领地,在我看来迟早会成为欧巴尼亚王国的领土。去看看也不错。再说,我也想看看拉库里现在干得怎么样。我得弄明白,为什么斌一定要派拉库里去。 至于打仗的事…… 打仗虽然也是一种娱乐,可是如果我被别人认出来,那麻烦可就大了。到了萨弗斯的地头上再说吧。 我的点头换来了亲卫们快乐的欢呼声。 新组建的亲卫第二大队成员与我还不熟,而我的名声又太大。看得出来,这些亲卫们在我面前还是颇有些压抑的。不在长官的监视下旅行,谁不愿意呢? “乌尔里,你说我们装着小商人,我们的商品呢?” “这容易。”乌尔里胸有成竹地指着亲卫们骑的马。“我们装成马贩,而法兰西斯内战正需要大量的战马,一路上明正言顺。至于亲卫们,他们既然是装成小佣兵团的样子,骑着太昂贵的战马也不象。让他们一路在市集上买些可以代步的工具也就是了。” 我不由自主地点点头。乌尔里确实想得周到。重组建的亲卫第二大队沿袭先例,同样是由骑士和精通步战的精英战士混合组建而成。亲卫第二大队的战马不到两百匹,身边留十几个人,充作我这个马贩的护卫正合适。 于是,整支队伍一分为三,作为前锋的亲卫撒开了腿以急行军的速度向前跑去,充当后卫的亲卫原地休息,而我们一行十八个人则带着马群施施然前行。 由于心情好转,因而我的话也变得多了。于是,一行人中那十六个精选出来的亲卫很快就与我混熟了。 听他们自我介绍,重组建的亲卫第二大队成员仍旧主要来自布雷西亚那些历史悠久的贵族家庭。不同的是,上次的成员,许多都只是那些贵族家族旁支的子弟。而这次的成员中,大部分都是那些贵族家族家主之位继承人最有力的竞争者。上次亲卫第二大队几乎全军覆没,而马迪尔和阿拉卡他们对参加战役者的奖励和抚恤极厚。活下来的人,每个人都至少官升两级,爵位上调一级。战死者,更是官升三级(拉库里就是钻了这个空子),自己或是直系亲人的爵位三代不减。 看来,我确实已经逐步获得了布雷西亚人的人心呢。 第八部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一章 相对于法兰西斯广阔的地域空间和数千万的人口,互不统属、野战能力有限的佣兵想要发挥最大的作用,必须采取破坏性、屠杀性以及恐怖性的非常手段。 爱克斯大陆的将领们通常都出身于贵族家庭,而且骑士思想极其浑厚。让正规的军队实施这种战略简直是不可想象的。幸好大多数佣兵多少会有些顾忌,却不至于从道德上根本抵制这种战略。只要某个强国默许,或者从某种意义上做出一点暗示,那么情况就会完全不同。 神魔大战中,兽人对人类施展了“略作抵抗便屠村屠城”的战略。从战争的角度看,这种战略极为有效。虽然这种战略对民心的伤害极大,不过佣兵界本就良莠不齐,战后主公可以以此为借口对佣兵界进行一番整顿。这样一来,不仅可以令主公对佣兵的控制程度更为加深,还能够令主公在民间拥有更大的声望,可以收到一箭双雕的效果。 草原双雄虽然出身于草原边缘族人,但凯森圣骑士曾深入内陆学习,受骑士影响颇深。而凯迪加入主公麾下后,骑士化倾向比其兄更甚。在主公的麾下,完全不受骑士道义所束缚的将领只有拉库里一人。 拉库里平民出身,在加入军队前曾经有过一段做落草为寇的经历。虽本性良善,然情绪激动时极易失控——这大约也是主公不愿让拉库里独领一军的原因所在。 我说服拉库里去法兰西斯,给他独领一军的机会,又骗之立下军领状。一旦战事不顺,拉库里多半会匪性复发,行事将粗鲁而暴戾。在拉库里作出榜样之后,学习“不降则屠”野蛮战术的佣兵就会象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 主公麾下名将聚集、猛将如云,但唯有拉库里才能取得最大的战果。 战后对拉库里的处理稍有些麻烦。为了保护主公正直、仁厚的形象,主公本该杀掉拉库里以泄民愤。不过,自然会有大臣向主公求情,起码我和马迪尔会这样做。那时主公就可以顺势赦免拉库里。 为了主公的大业,施展阴暗卑鄙的手段有时候是无法避免的。主公必须而且应当在阳光下生存,身为家臣及主公首席智囊,我必须代替主公做那些他无法或不能做的事。 ——《欧巴尼亚第二任首相斌.王回忆录》 就这样与亲卫们说说笑笑,一天很快就过去了。太阳即将下山的时候,前面探路的亲卫回来报告说,前面不到三公里处有一个很大的客栈。 带兵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平常多关心他们,战斗时他们才肯为你卖命。虽然我毫无倦意,可亲卫们已经走了一天了,早点休息自然是好的。于是我们稍稍加快了点速度,朝着客栈驰去。 将战马在客栈附近的草地上系好后,留下三个人守着马群,我们进了客栈。 客栈很大,中央有一道梨木制成的屏风,大厅里桌椅家具的风格简洁朴素,几乎全都是新的。看起来客栈似乎刚刚翻新过,我甚至隐约能够闻到木屑的那种特殊清香。 如果说有什么遗憾的事,那就是客人实在是太多了。客人中,以商人和佣兵居多。我们本想单独包一个院子,可惜客栈里居然只剩下三间客房。亲卫绝大多数出身于贵族家庭,住宿条件的恶劣或许会令亲卫的心情变糟,但是光灿灿的金币足以改变一切——对金钱持抗拒态度的人毕竟还是极为少见。比兹堡困窘的经历已经给了我足够的教训,出巡时便带上了足够金币,因而赏赐的丰厚程度并没有辱没我的国王身份。 战士和仆人的作用就是不同。如果前锋里有个仆人的话,肯定会为我们包下足够的房间。今天是没办法了,明天得派一名亲卫骑着马追上前锋,提醒他们这件事。 大厅里吃饭的人特别多,闹哄哄的环境让我实在没味口。所以,亲卫们先去进食,而我则待在房间里一直修炼兰仆教的那套功法,直到大厅里几乎没什么人了才下去。 客栈里的食物对我来说没什么吸引力。菜谱中除了蔬菜、水果,便是那种大块的肉。我也知道“在家事事好,出门万事难”的道理,在这种地方,食物能够填饱肚皮也就够了,所以我只点了一个苹果派,一个烟熏肉。 既然是微服私访,总得装模作样倾听一下民声才行。于是我叫住老板,让他陪我聊聊天。现在天已经黑了,客栈也没什么大的生意,所以老板乐颠颠地跑过来陪着我这个“富家少爷”聊天。 “老板,现在日子过得怎么样?” “托您的福。”这个身材略微发福的客栈老板,眼睛都笑得眯了起来。 第340章 “西西王在这里的时候,对咱们老百姓自然是没话说。可惜我们郡以山地为主,原先只是穷壤僻壤,人们活得可真是够艰难的。” “可是自从兰特国王当政后,将我国的矿业全部收归国有,国家的经济一下就发展起来了。这还不算,没几天,西西王又奉了国王陛下的密令攻下了玛哈亚公国。布雷西亚的粮食少,而玛哈亚除了粮食,又没别的什么特产。这下子,我这个小店前面的路一下子就变得繁忙起来了。您老不知道,我们开客栈的,怕就怕路上的客人少。” “您大约还不知道,国王陛下前些时候又成了佣兵协会的会长,他打算借用佣兵的力量与法兰西斯开战。可是佣兵们想要进攻法兰西斯,只有在克里斯省或者是萨弗斯圣骑士的领地集结才行。想要去萨弗斯圣骑士的领地,又只能通过玛哈亚省。您看,客栈的院子和客房大多都是新建起来的。可是就是这样,每天几乎还总是客满。” 我一下子被勾起了兴趣。“哦,照你这样说,那你不是很快就可以发大财了?” “是啊,是啊。”客栈老板高兴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其实我不是很快就可以发大财,而是已经发大财了。您瞧我这生意,今天还不算最好的!最好的时候,连马厩里都会住上客人呢。不瞒您说,这段日子,客栈平均每天都可以有两个金币左右的收入的进帐呢。” “两个金币?”两个金币对于一般的老百姓而言自然是一笔很大的收入,可是客栈的规模这么大,生意又这么好,怎么会只有两个金币的收入呢? 我的微笑有些呆滞了。“你们这儿的税特别高吗?” “客人您误会了。说起来兰特国王还是布雷西亚公爵的时候,我们先是和英格兰尼打了一仗,后来西西王又去攻打玛哈亚,可是我们的税率仍旧和西西王当郡守的时候一样,一点都没提高。您是不是觉得我这么大一个客栈,生意又这么好,每天两个金币的收入少了点?” 我还没来得及点头,这个饶舌的客栈老板已经神神秘秘地靠到我的身旁,小声说道:“您不知道,我的客栈原本只是个拥有七间客房的小屋子,后来有个大人物投资扩建,客栈才有现在这种规模的。” 客栈位于通往玛哈亚的大道旁不假,可是以前布雷西亚的粮食大多从英格兰尼那边运进来,而玛哈亚所需要的物资往往也是由法兰西斯那边运输,所以这条大道只是最近才兴旺起来的。是谁有这么好的眼光? “您猜不是这间客栈的合伙人是谁吧?”客栈老板作出一副神秘兮兮的表情。“告诉您吧,他就是财政大臣阿拉卡.缪尔阁下!” 失笑。为什么只要有钱赚的地方总是能够看到阿拉卡的影子? “财政大臣应该很忙才对,他怎么会有空与你合作这种小生意?” “是啊,人家财政大臣是多大的官啊?”客栈老板兴奋地伸出大拇指。“可是他到我客栈的时候,我愣是没看出他就是布雷西亚的财政大臣。” “您老知道,我这家客栈离玛哈亚的边境站只有半个小时的路,而玛哈亚那边离边境站最近的客栈也需要四个半小时才能到。我还记得,那天天已经完全黑了,先是一个男人陪着一个女人进了我的小店。” “那两人真是绝配,男的英俊,女的漂亮,一看就知道是这对年青夫妻都是大贵族。我一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出众的人物呢。大约过了一刻钟,阿拉卡大人也进来了。阿拉卡大人进来后,被那对夫妻的侍从直接引进了他们的房间。他们在房间里面谈了好半天,不时还争吵些什么。” “您知道,”老板此时略微有些尴尬。“那时候这间客栈还很破旧,屋顶的天棚又都是相通的,声音稍大点都可以传到别的屋子里去。” “那个男的,说什么在家臣位序中还在阿拉卡大人之前,责问阿拉卡大人为什么不肯帮个小忙。而阿拉卡大人一直强调‘交情归交情,生意归生意’,总是不肯松口。后来还是那个女的说自己对权势兴趣不大,爵位将直接由丈夫当任,阿拉卡大人这时才松了口,答应给那个男的提供最好的铠甲和兵器。” “他们谈完后,那对夫妻马上就结帐出去了。后来阿拉卡大人就出来了,还和我谈起了合作生意的事。新建客栈的本钱,由阿拉卡大人的商会借给我。阿拉卡大人的条件是:翻修客栈的本钱完全由他提供,自新客房建起的十年内,亏本算阿拉卡大人的,如果赢利,八成利润归阿拉卡大人,两成归我自己。十年过后,客栈就完全归我自己。” 老板唠唠叨叨总算将事情的经过说完后,似乎仍然有些意犹未尽,喝了口水后又接着补充。“那时候阿拉卡大人和我签订协议时,我都不知道在协议上署名的阿拉卡就是我们的财政大臣。财政大臣是多大的官啊!我活了一辈子,在见到阿拉卡大人之前,见到最大的官就是镇长和税务官了。那镇长和税务官在我们面前,总是一副趾高气扬的模样,可是人家阿拉卡大人那么年轻却做了那么大的官,却根本就没有一丁点盛气凌人的样子。人啊,这是从哪儿说起呢?” 我莞尔一笑。客栈老板真是个老实人。如果他的眼光能够比得上阿拉卡,那么即便是借高利贷翻修客栈也比与阿拉卡合作这笔生意强。 阿拉卡这小子的眼光自然是没得说,不过,这点小生意也不放过,还真有点“蚊子腿上剔肉,苍蝇腹中榨油”的奸商本质。 我转了个话题。 “这个郡现在属于多明戈伯爵管理,他对老百姓怎么样?” 客栈老板略微有些惊讶地看了我一眼,我立即恍悟。这种问法似乎有点高高在上的味道。 我赶紧亡羊补牢。“不知道与法兰西斯的仗会打到什么时候,我打算在史都郡开个分部,所以问一下。” 客栈老板恍然大悟地点着头。 “要说多明戈大人哪,只要自己采邑上的年金按时收得到手,他也不大理会我们这些老百姓的。” “至于别的方面嘛……”客栈老板舔舔嘴。“我们这里一直都是穷乡僻壤,只是最近才突然兴旺起来。贵族们还来不及搬到这里来骚扰我们呢。而且,听说国王陛下还规定了什么巡回法官制度、保民官制度,即便是以后我们郡的贵族们纷纷从首府搬到附近的城镇来住,应该也不会有什么影响。” “说起来,我们运气还真不是一般的好,竟然能够摊上这么好一个国王。反正我的生活变得这么好,还不是托国王陛下的福?”客栈老板眨眨眼睛,突然大声冒出一句。“国王陛下万岁!” 我大笑着推开餐具。 “赏!” 第八部第二十二章 第二十二章 在旅行的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最令爱克斯大陆人畏惧的并非是野蛮凶残的兽人,而是一支被称为“死囚兵团”的部队。人们称呼那支部队为“死囚兵团”,其实并非完全是出于蔑称。虽然兵团长将兵团命名为“死神兵团”,然而在组建之初,兵团确实由大量的死囚组成——事实上,连他们兵团长也曾经在死牢里待过一段时间。 众所周知,兽人军队实施抢掠作战的时候,村庄或城镇中的妇孺老幼仍旧会遭受杀戮,而男人则被迫成为奴隶。如果略作抵抗,一场毫无人性的大屠杀则不可避免。因而在最初的时候,我并不明白为什么“死囚兵团”而不是兽人成为了爱克斯人最畏惧的梦魇。 后来,一位智者为我解除了这个疑惑。 狼吃人固然可怕,可是如果一棵树突然吃人,普通人的心灵遭受的震憾则更大。另外,兽人虽然可怕,却总是从某几个固定的地方发动攻击。然而“死囚兵团”却不同,它隶属于欧巴尼亚王国的战斗序列之中。在欧巴尼亚王国全力扩张的时期,它的身影活跃在爱克斯大陆的各处——甚至有些兄弟部队为了不战而胜,还假冒过这支臭名昭著的部队。 ——菲利浦大陆著名旅游家伟军.陈《爱克斯大陆旅游见闻》 一男一女坐在温泉的旁边。此刻远处天穹一抹红霞耀眼,水面上波光粼粼,照得裙角处不经意露出的洁白小腿显得愈加诱人。可惜的是,洁白的小腿处正有一只大手正快乐地游移着,为这副景象增添了一股淫靡的味道。 “老公,别闹了,在这儿看看风景不是很好吗?” “风景哪有你美啊?”男人在说话的同时,凑到妻子的玉颈处轻咬起来。 一股红潮升到美女的脸上。她咬着嘴唇,昵声说道:“晚上好吗?现在还有侍女在一旁看着呢。” 妻子的原意原本只是希望男人不要在大庭广众之下做出羞人的事,无耻的男人却将前一句话看成了重点。从不吝啬自我表扬的男人这个时候自然有些沾沾自喜:还没对妻子提出要求,妻子已经主动邀约晚上的特别活动了。看来自己的魅力还真是无人可挡啊! 于是,陷入自我陶醉的男人开始嘻嘻、嘻嘻地笑了起来。 对丈夫了解甚深的妻子有些害羞,她横了丈夫一眼,却发现没有任何效果,不禁娇嗔:“自恋狂!你老是嘻嘻、嘻嘻地笑,怪不得会有西西王的绰号呢。” 西西王回过神来,正色道:“史都郡的人民称我为西西王,还有另一层意思。他们都希望我能够成为他们的王。” “臭美!”琳达.格雷尔再次娇嗔。“还王呢。作为一个国家,玛哈亚的权利虽说并不完整,原本好歹还是附属公国。 第341章 现在可好,我嫁给你后将玛哈亚公国让给你,没想到你为了讨好国王,却将玛哈亚公国变成了欧巴尼亚王国的一个行政省!” 女人是水做的果然不假。说到这里,公爵夫人似乎想起了什么伤心事,背过后,委屈地抽泣起来。 只要男人爱,这一招永远是管用的。西西王本来有些恼火,此时却不由轻轻环住琳达,将她抱在自己的怀里。 “我知道你委屈。不过,凡事都要向好的方面想嘛。玛哈亚现在虽然只是王国的一个行政省,可是我毕竟是欧巴尼亚王国的帝选候之一。我这一代虽然不行,可是继续我们血脉的子孙后代中,说不准会有人成为欧巴尼亚的国王呢。” 听了这样的安抚,琳达感觉稍稍好了一些。不过,好了还想更好,这原本就是人类的天性。 “老公,为什么你会说你这一代不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如果欧巴尼亚王国的王位空了出来,你难道就没有机会吗?” 西西王嗅着琳达发梢的清香,懒洋洋地说道:“兰特的命比猫还硬,我从来不曾想过他会死在我之前。” “即使你的假设成立,兰特又不是没子嗣,仍旧轮不到我。” 琳达的呼吸似乎有些急促起来。 “可是欧巴尼亚王国建立才不久,大权仍旧掌握在几位重臣的手里。你不仅有玛哈亚省的民政权,还是军团长。玛哈亚共有一百七十万人口,以3%的征兵上限计算,刚好可以组建五个兵团。你曾经对我说过,即便是凯森.卓索图的兵团也不可能击败你的部队。现在,公认战斗力最强的飞熊兵团并不在……” 看着琳达眼中隐约的期盼,西西王的语气却开始逐渐变得生硬。 “我是这么说过。” “可是反过来,我也无法击败凯森。布雷西亚的四大兵团长,谁也不比谁差多少。那个多明戈虽然吃过我的大亏,可是现在他的作战水平日趋提高,假如与我敌对,估计也不会再深入山区与我作战了。” 琳达满脸不可置信的神情。“你的族人中有那么多魔兽使和超级魔兽使,竟然无法在平原作战中击败他们?” “倒也不是一定无法击败,不过我可以确信一点:极难取得完胜。”西西王一脸木然。“魔兽使虽然在某种情况下可以代替魔法师,但是在大规模作战中弱点就会很明显。魔兽使强大的地方不在本身,而在他控制的魔兽。你想象一下,单独一只猛虎与一名士兵角斗,谁会是胜利者?” “当然多半是猛虎了。” “那么如果一万只猛虎与一万训练有素的士兵角斗呢?” 琳达迟疑了。“我对军事方面的知识并不是很了解……” 西西王木无表情地说:“士兵将会胜利!” “魔兽通常只会施展固定的某种魔法,而且还不懂得随机应变。在大规模作战中,魔兽使无法起到魔法师的作用。所以,我虽然得到兰特从魔界带回来的魔兽,但是我的兵团并不象外界想象得那么强大。” “另外,你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你要知道,马迪尔是首席家臣,在王国中又是首相。能力暂且不说,马迪尔在王国的凝聚力也是不可忽视的。还有,王国的经济完全被阿拉卡所控制。玛哈亚不缺粮,但是箭矢库存却仅仅只能维持战时一个月的消耗。” “哦……”琳达若有所悟地点点头。 “你不知道马迪尔这个人。他虽然既不是圣骑士,也不是龙骑士,而且行事中规中矩,似乎光芒远不如我和凯森耀眼。不过,那只是因为马迪尔此人内敛而已……”西西王突然觉得自己说得太多,于是嘎然而止。 半响,西西王重新开口。“你嫁给我并不久,而且我们认识的时间也不算长。不过,有道是白发如新,倾盖如旧,虽然我俩未必能够达到心心相映的水平,至少也可以算得上心有灵犀一点通。” “玛哈亚才变为欧巴尼亚的行省不久,中央就设置了首席法官和巡回法官这些职位,更加限制了省长的权力。你是不是因为这个而愤愤不平?” 琳达的脸稍稍有点红。“你才是省长,你都不急,我才不管那么多呢。” 望着琳达娇媚的表情,西西王嘻嘻一笑。 “我和兰特至少有三点相同。第一,我们都同情平民;第二,我们都没有太大的权力欲;第三,我们都怕老婆。” 琳达的脸更红了,她用力地捏了捏西西王强壮的胳膊,然后稍稍向他的怀里靠了靠,调整出一个更为舒适的姿态。 “连龙都不怕的勇士会怕老婆?鬼才相信你!” 西西王夸张地痛呼一声。“老婆,龙是不会掐人的,可是你却会!” 看到琳达害羞得即将再次对自己施加暴力,西西王赶紧言归正传:“我知道你现在在担心什么。” “我确实和兰特一样对政务兴趣不大。所以,兰特总是喜欢将政务交给信任的大臣处理,而我则默许由你处理玛哈亚绝大多数事务。” 西西王正色道:“不过,那并不代表我对玛哈亚所发生的事一无所知。” “你对那些亲法兰西斯的贵族进行清洗时我无动于衷,那是因为我对贵族并不抱特别的好感;战胜法兰西斯后你对一直支持你的两个家族大行封赏,并且放任他们的许多违法行为,我仍旧装聋作哑,那是因为我爱你。人生最大的乐趣之一便是快意恩仇。因此,虽然你的某些作法在我看来有些过分,可是我并没有进行任何干涉。” “现在,首席大法官来到比巴萨并且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查活动,因而引起了你的不安。由不安而恐惧,由恐惧而生出人臣本不该有的念头。我分析得没错吧。” 琳达侧过头看着西西王的眼睛,缓缓点头。 西西王轻轻握住琳达的小手,柔声说道:“放心,一切有我。” “可是……”琳达有些迟疑。“雷昂子爵铁面无私,连国王也敢顶撞。他这次查得非常认真。我的眼线还报告说,雷昂子爵将在后天的审判中改判那些被关押在死牢里的贵族罪行……” “要知道,雷昂刚刚被兰特册封为御用骑士,一颗心火热火热的,正想着该如何报效国王。他是首席法官,较小的案件自然也就瞧不上眼。现在雷昂子爵既然跑来了,怎么肯无功而返呢?” 西西王轻笑。“你既然没收了那些贵族的领地和财产,剥夺了他们的贵族称号,还判处了他们死刑,为什么不索性立即执行死刑呢?” 琳达的表情有些迷茫。“失去领地、财产和贵族头衔会受什么样的苦,我尝过。那些当初背叛我父亲的贵族确实该死,但是如果真的将他们处死,他们的妻子和儿女怎么办?” “既然你不忍心处死他们,让雷昂改判他们罪行不就得了?” “但是那样的话,国王会不会减少对你的信任呢?那我不是害了你……” 看到琳达忧愁的表情,西西王反而大笑起来。 “你们女人总是爱杞人忧天!你该知道,法无追溯之权力。对那些贵族的宣判是在欧巴尼亚王国成立之前的司法行为。我任由雷昂调查和收集情报,并不是因为心虚,只不过是懒得和他计较。即便现在将那些贵族处死,雷昂也拿我没办法。” “雷昂虽然梗直,不过却管得太宽了。任命他为首席大法官只是前不久的事,我猜他连法律条文都还没完全弄明白就跑出来了!去兰特那儿打官司,我也肯定能赢!” “真的吗?” “真的!”西西王看着琳达的眼睛,认真地说:“我什么事都不会有。而且,虽然说玛哈亚成了欧巴尼亚的行省,不过我的爵位或许还能上升。因为……你瞧着吧,将来有的是仗打。兰特对家臣的封赏并不吝啬。元帅的军衔肯定是跑不掉的。只要再努把力,说不准还能让你过把亲王夫人的瘾呢。” “不过,以后你可得乖点。”西西王轻轻弹了一下琳达的鼻子。“报恩是应该的,你可以是用金钱或土地来报恩。即便用权力来报答曾经帮助你的家族,也要对这种权力进行合理的限制。那两个家族很有些不懂事的家伙,仗着你的默许,已经将玛哈亚搞得乌烟瘴气。如果继续这样下去,会给我带来麻烦的。懂了吗?” “知道了。”琳达将脸贴进西西王的胸膛,整个身子蜷缩得象一只小猫一样。“我会警告他们的。” 西西王心满意足地抱着琳达,体验这种恬静的享受。可惜的是,这美妙的享受终于还是被破坏了。 一个侍卫慌慌张张地跑到西西王的身边。他一边擦着额头上的汗,一边小心翼翼地报告:“公爵殿下,死牢的犯人越狱了。而且,首席法官大人被劫为了人质!” 第八部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三章 前往比巴萨的途中,发现了一件不合常理的事。我知道无论哪里都有穷人可是一路上见到缺衣少食的玛哈亚农民反而比布雷西亚还要多。玛哈亚是大陆上有名的粮仓,可是这里的农民倒多半面黄肌瘦,这可真是叫人弄不明白了。 虽然一眼就可以看出很多玛哈亚农民营养不良,不过,哪座庙没有屈死鬼呢?至少,看那些农民的模样倒也不象是闹了饥荒的样子,只不过就是吃得不太饱罢了。各省的内政主要还是由他们的公爵管,我插手似乎不大好。 带着疑惑,我们进入了比巴萨城。 对比巴萨城的印象并不好。上次就是为了来这座城,结果吃了大亏。亲卫第二大队几乎全军覆没,我自己也弄得落荒而逃——还没真正逃出去,结果被搞得象是流亡似的大半年不敢回布里西亚。 第342章 总算西西王施展美男计将玛哈亚纳入了他的治下,算是帮我出了口气。 这次来比巴萨城,印象仍旧不好。刚刚进城与前锋汇合,城中就是一阵骚动。随着实力的加强,我的胆量也就更大了。可是上次还没进城就吃了老大一个亏,结果多多少少也就有点惊弓之鸟的后遗症。城中开始骚动的时候,我立即抽出宝剑准备率领亲卫们杀出城去,还是乌尔里冷静地拉住了我。 “主公,城里的居民和佣兵们都朝着城中心跑,好象是去看什么热闹。我们也跟着去看看吧?” 我立即将长剑潇洒地插入剑鞘。是啊,现在玛哈亚是我的领土了,我还担心个什么?上次是法兰西斯和英格兰尼两个超级强国联手对付我,可是现在阿科尼奥七世被我报复得焦头烂额,英格兰尼也与我国签订了和平条约。黑衣众已经是我的部队,日尊者现在也未必是我的对手,我还担心个什么劲? “好,我们也去凑凑热闹。” 一路走来,我们并没有遇到什么新鲜事。面黄肌瘦的农民多是多了点,可是这种事无论是我还是亲卫,谁也不觉得稀罕。也曾遇到过两起佣兵闹事,可是我们并没有插手。一次被闻讯而来的军队用军用强弩指着,被押走了。另一起稍微有点意思,是两伙佣兵言语不合打了起来。我立即坐庄和亲卫们打赌哪一方会赢,结果小赢了一把。当然,赢的钱还是请了客。 人潮的规模不小,这个热闹应该不会让我失望的。怀着这个的期盼,我们顺着人潮涌向了市中心。 比巴萨的市中心是一个广场。广场是个标准的正方形,起码有两万平方米。广场的中央是一个面积为三百平方米、高一米的大理石平台。在平台上,耸立着用汗白玉雕刻而成的玛哈亚第一任公爵的雕像。个人觉得,玛哈亚第一任公爵的雕像还算威风凛凛,不过,用汗白玉还不如用铁黑浇铸更好——如果不考虑腐蚀。 这个平台,本应该是玛哈亚进行大型庆典用的。不过现在,却被一群人占据了。 平台上的情况奇怪极了。那群人衣衫倒也整齐,不过气色并不好。可笑的是,这六十多个人中至少有一半人没有武器,而且其中至少有十多柄短剑全都指着一个看起来正被劫持的人。 平台的四周被玛哈亚士兵包围着。那些士兵分成两队,一队包围着平台,看来是为了防备那群人突围,另一队手持兵器虎视眈眈地盯着围观的群众,不允许围观者离得太近。不过群众的热情却并不因为士兵手持的兵器有所减弱,离平台越近的地方人群密度越大。 我倒是不怕挤,可是乌尔里和亲卫们死活不肯让我去凑热闹,所以我们全都站在人群的外围。 乌尔里正眯着眼睛观察,突然轻呼一声。“那不是首席法官大人吗?” 我无所谓地点点头,结果亲卫们“唰”地整齐划一抽出长剑,等待我的命令。看他们那股热乎劲,似乎是想在我面前露一手。 “急什么。这是西西王的地头,他会处理的。你们如果真的救出了雷洛,那不是扫了西西王的面子吗?” “可是……”乌尔里呐呐地问道:“如果首席法官受到伤害,那么无论于欧巴尼亚王国还是皮耶德大人的面子都不好看啊。” “那群人有杀气却没有杀意,雷洛不会受伤害的。在生与死战场上经历得越多,对杀气就会越敏感。你们大多都没上过战场,不过,你们这些亲卫迟早都是要上战场的。从我这里出去,你们一般都会从小队长干起。” 我指着平台上的一群人,环顾自己的亲卫。“我对你们的要求也不高,只要你们到时候能够达到他们的水平也就行了。” 一名年轻的亲卫惊讶地问道:“他们是军人?而且还都是军官?” 我沉默地点点头。 “可是,”那名年轻气盛的亲卫有点不服气。“如果他们都是军官,为什么许多人手上都没有武器?” 乌尔里这时候插话道:“他们手上的短剑应该是抢的。因为这种短剑是大陆上持盾剑手最通行配置。从这些人的气质、身体状况看,他们不会是小兵。” 我赞许地点点头,然后补充道:“从气势和神态看,他们应该都是军官。而军官平时应该随身配带武器才对。如果这是一次有计划、有准备的行动,没道理这么多人都没有兵器。由此可以推测,这些都是被囚禁的军官。” 在一片推崇的目光中,我又开始飘飘然起来。 “既然知道他们都是越狱的军官,你们分析一下:他们为什么不退入某个住宅坚守,却占据广场上的平台呢?” 众人陷入了思索。 乌尔里刚刚露出恍然的神情,我孩子气地赶紧向大家说出自己的猜测:“因为,那些军官并非真正想越狱,而是想当众说些什么。” 我得意地一笑。“他们劫持首席法官,只是为了保证说话的时候不被打断。所以,雷洛不会有什么危险。” 年轻的亲卫再次不服气地反驳。“陛下,您说他们是为了当众说些什么。可是直到现在他们一句话都没有说呢!” 乌尔里呵斥道:“不懂就别乱说,自己多动脑子。他们或许是为了与某人当面对质,懂吗?” 亲卫还待争执,然而西西王的出现却令他只得紧紧地闭上了嘴。 西西王的出场依旧象以往那般潇洒,不同的是,这次他轻轻地挽着一名漂亮的女子。 西西王挽着的女子不算高,不过高个美女的比例完全缩小后正好符合她的尺码。这名女子的眼睛很大,笑容很甜,加上那头柔软的淡金色头发,客观地说,她比希茜要漂亮一些、回头率要高一些。更何况,这个女子很会打扮。她佩戴的首饰并不多,但是每件首饰都名贵而精致;淡黄色的礼裙有点紧,令她的腰肢显得更细;将头发束成两束长鬓的发卡并不是贵金属,而是乌木制成,不过,这更让她平添一种淡雅的气质。 奇怪了,西西王有胆子挽着情人当众露面不成?可是,我想象中的博丽斯.格雷尔不是这样的!即便看起来不凶悍,至少也一眼应该看出她的坚强才对啊?怎么她看起来这么柔弱呢? 西西王挽着博丽斯缓缓登上平台。帅男靓女永远是受人欢迎的。西西王夫妇登上平台后,围观的民众爆发了兴奋的欢呼声。 这时候,那群人警慎地让出一片空地,与西西王对峙着。 待欢呼声逐渐变小后,西西王大手一挥,示意大家停止。他失声一笑。“这么紧张干嘛?不是你们要求我和夫人前来与你们当众谈一谈的吗?” 那群人中走出一人。这个人年纪大约在四五十岁左右,身形高大,体格健壮。“皮耶德公爵,传闻你为人磊落而且一诺千金。不过事关我们的身家性命,为了保险起见,我们以这种方式与你会谈,希望你不要介意。” “介意?事无不可对人言,我不会介意的。” “公爵殿下应该认识我吧。我是萨拉丁。” “认识!”西西王仍旧淡淡地微笑着。“当然认识!我们打过那么交道,都是老朋友了。只不过我们没有在这种场合下见过面罢了。” “我们是俘虏没错,交赎金也就是了。可公爵殿下为什么下收我们的领地、剥夺我们的财产、褫夺我们的贵族称号?!” 西西王看了博丽斯一眼,将目光重新落在对方的身上。“没收你们领地什么的与俘虏不相干系。那些只是针对你们的罪行作出的处罚。” 萨拉丁非常激动。“什么罪行?!” “叛国罪!”西西王面无表情。 萨拉丁更加激动。“我怎么叛国了?!前任公爵是合法的!” 西西王将目光投向博丽斯。博丽斯轻蔑地反驳:“合法?他只不过是法兰西斯所立的傀儡!” “即便是吧。”萨拉丁反退为进。“可是您父亲被宗主国处死后您失踪了。您说说看,我们应该效忠谁?” 博丽斯语塞,于是西西王接口道:“无论如何,故主复国,对原先叛变的贵族进行清理也是正常的。” “叛变?呵呵……”萨拉丁苍凉一笑。“那么是谁背叛了人民!玛哈亚是农业发达的国家,存粮极多。可是现在玛哈亚的粮食却只能实行配给制了!为什么?!” 西西王嘻嘻一笑。“哦,粮食被我投资给佣兵协会了。你没听说吗?佣兵现在正与阿科尼奥七世打仗呢。打完仗后,那些粮食所换得的回报将会是土地。玛哈亚人不参加战争就可以获得更多的土地,你不觉得这个投资很好吗?” 围观的民众再次欢呼起来。围观者中也有些佣兵。当他们知道自己战斗时的粮食来源时,不由对西西王也产生了好感。佣兵们也高呼起“西西王好样的”之类的口号。 萨拉丁看了看台下的情况,转变了话题。“当初我强烈反对老公爵轻率宣布独立,老公爵不听良言,怪谁?老公爵宣布独立后,我强烈反对在平原与敌军正面交战,老公爵固执己见,怪谁?激烈交战中,我们尚在前线与敌军激烈战斗,老公爵却苍皇而逃,导致我军惨败,这又怪谁?” 西西王看了看博丽丝,看出她眼中那股固执和坚决后,无奈地摇摇头。“老公爵是上位者,而你是下位者。他可以错,但你不能错。” 萨拉丁痛苦地长啸一声。啸声结束后,他苦涩地说道:“我明白了。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如果还有来生……” 萨拉丁对西西王痛苦地摇摇头。“首席法官也是这么分析的。 第343章 所以,我们不得不挺而走险。现在,首席法官的性命在我们的掌握之中,希望您能够答应我们一个要求。” 西西王略微有些惊讶地瞟了雷洛一眼。他原本以为雷洛是来找麻烦的,却没想到他居然这么公正。 “什么要求?” 萨拉丁闷声闷气地说道:“虽然说我们的所作所为都是形势所迫,不过,形势比人强。现在您是胜利者,我们商量过了:我们每个人都愿意承受您任何处罚,无论是绞刑还是砍头都无所谓。可是,希望您能够对我们的家族高抬贵手,不要完全没收财产,也不要褫夺我们家族的贵族封号。” 西西王又看看博丽斯。博丽斯咬紧了下唇,紧张地思考着。 时间,就在这沉闷得令人几乎窒息的情况下一分一秒地过去。大约三分钟后,博丽斯轻声说道:“连你们的性命我也可以放过。” “不过……你们家族必须完全离开玛哈亚——以平民的身份带上少许财产离开。” 萨拉丁呆呆地看着博丽斯决然的表情,失望地叹了口气。他转过身开始与身后的越狱军人商议。 佣兵个人的战斗力倒也不差,可是他们缺的不正是萨拉丁这种人材吗?我不想干涉玛哈亚内政,可是看到这些优秀的军官可能被白白杀掉时,还是觉得非常痛惜的。那些军官在玛哈亚内战中久经战阵,已经被战火锤炼好了。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被杀,只能算是内耗。当博丽斯终于放弃了原先那种偏激的想法时,我大为高兴。 按道理说,施展一个瞬间转移出现在平台上应该是最有型的出场方式。不过,无论是兰仆还是杀神剑都对毫无必要地浪费能量持反对的态度,所以我只得放弃这个方案。 手臂一挥。“开路。” 对于这句话的意思,没有任何一个亲卫会误解。乌尔里施展斗气大声喊到:“国王陛下驾到……” 亲卫们迅速分为两队,从人群中分开一条道路。 以自认为最潇洒的形象走上平台,我威严地向下压手,示意欢呼的群众静下来。 “所有的情况我都知道了。按理,萨拉丁等人确实不对。按情,他们又有可以原谅之处。所以,我有个建议。” “我想买下萨拉丁这些死囚,让他们以佣兵的身份前往法兰西斯。在此之前,他们家族的贵族称号仍然保留,而且由国家对他们的家族进行补贴,以免他们的家人生活陷于困境。战争结束后,相信他们多少可以建立一些功勋,也可以获得相应的领地和报酬,那时萨拉丁等人的家族再迁移过去。大家觉得如何?” 于是,除了获得民众的欢呼外,萨拉丁等人也对我感激涕淋。最让我骄傲的是,那个冷面人雷洛也露出了钦佩的眼神。西西王虽然也是面带笑容,不过我并不把他的笑容当回事,因为西西王总是笑。当然,博丽斯看起来似乎并不怎么开心。 博丽斯不开心也是正常的。她原本应该想杀掉萨拉丁这些人,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将他们关入死牢这么久,仍旧没有执行死刑。现在可好,这些人一下子全都被我强行买走了——如果是阿拉卡,那么他最痛苦的应该是这次交易所获得的只是空头支票。 当然,这也不能怪我。按这些骑士或者军官的身价,我暂时还付不起,而阿拉卡又未必肯从国库掏钱。反正我是国王,这笔帐吓不倒我,以后再说。 拉库里和斌签下了军令状的,我可不想他吃亏。本来不放心还想偷偷溜到法兰西斯去的,现在看来似乎不可行了。只好派萨拉丁他们投靠拉库里了,多少对他有点帮助。 在西西王面前露了面,他还会任由我独自去法兰西斯吗?除非拉他下水。不过,我是太无聊了才希望从战争中获得一点刺激,而西西王身边有个娇媚的美人儿陪着,会不会有异性没人性呢…… 第八部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四章 擂鼓和号角四面八方的传出,破空的箭弩如同飞蝗一般的涌来,地动山摇的铁蹄和如怒涛般起伏的旌旗,无一例外指向了阿科尼奥七世所控制的最后一座城市——法兰西斯的首都巴塞市。 浓烟滚滚,烈火熏天。享受了四百余年和平的巴塞市终于被攻克了。厮杀的声响、平民惊慌失措的尖叫很快遍布了巴塞市所有的角落,兵器的撞击声和战士们的怒吼声离王宫越来越近。守卫王宫的士兵开始混乱,阿科尼奥七世嘶声力竭地命令士兵进行最后的抵抗,可是仍旧有越来越多的士兵开始逃跑。当面目狰狞的敌兵冲进寝宫时,整个寝宫里只剩下阿科尼奥七世孤零零一个人。 阿科尼奥七世用颤抖的双手试图将宝剑折断,却因为过于紧张而无法成功。无奈之下,他只得绝望地将宝剑抛在地上,表达投降的意图。可是凶残野蛮的敌兵根本不理会阿科尼奥七世投降的举动,仍旧提着滴着血的长剑一步一步向前逼近。阿科尼奥七世高呼救命,然而平日宠幸的重臣这时候却一个也没有出现。 阿科尼奥七世突然发现那个敌兵长着一张和萨弗斯.欧森巴哈伯爵一模一样的脸,于是他高声呼叫阿朗佐的名字。阿科尼奥七世下意识地知道,现在只有那个被他陷害过的幼弟才能救他。阿朗佐出现了,可是他只是一个劲地冷笑,并没有禁止萨弗斯的行为。那种嘲讽的冷笑令阿科尼奥七世越来越慌张。阿科尼奥七世想要说些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来。突然间,阿朗佐犹如出现时那么突然一样,又突然消失了。 阿科尼奥七世再看那名想要杀害自己的敌兵时,却发现那名敌兵的脸变得特别模糊。不知道为什么,阿科尼奥七世清楚地知道那名敌兵的名字:拉西斯.维克。 …… “啊!……” 在长剑刺入胸膛之前,阿科尼奥七世惨叫一声,终于摆脱噩梦醒来。最近几天,阿科尼奥七世做噩梦的频率越来越高。不仅仅是晚上,就连中午,阿科尼奥七世也无法获得良好的休息。 不知道是因为天气闷热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豆大的汗滴顺着额头滴下,阿科尼奥七世神经质地紧抓着金丝绣枕,就好象它是自己最大的敌人一般。 全乱了,一切全都乱了! 阿科尼奥七世原以为,消灭了阿朗佐的势力之后,他便可以安心作自己的国王。可是现在,他虽然仍旧是法兰西斯名义上的国王,可是附属公国已经全部独立。更糟糕的是,阿科尼奥七世完全控制下的领土,只剩下全国的三分之一。即便是眼下这可怜的三分之一国土,也在一天比一天减少。 在贵族的领地里,中央政府的影响往往比领主要小得多。在某些强势贵族的领地中,农民常常只知有领主而不知有国王。当罗格再次反叛之后,一些贵族响应国王的号召率领私兵勤王,也有一些贵族投靠了罗格。然而,更多的贵族却选择了中立。 保持中立的贵族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真正的中立。东部的贵族大多如此。这些贵族虽然没有打出独立或反叛的大旗,可是他们对国王的命令却推三阴四、阳奉阴违,不肯率领自己的私兵勤王。阿科尼奥七世在军事方面的才能或许并不出众,然而他对那些贵族的心态却是一清二楚:中央政府的力量越来越弱,无论自己还是罗格获得最终的胜利,都没有力量对中立的贵族进行惩罚。这些摇摆不定的墙头草们肯定只会战争即将结束之后,才会有出兵的意图。 另一种情况则比较危险。这些贵族打着中立的旗帜,却无视《采邑制度》的规定纷纷召兵买马。这些野心极大的贵族往往相互结成联盟,导致法兰西斯的国土上已经形成了许多事实上的独立王国。为了扩充实力,联盟之间往往会相互爆发战争。情况最为严重的是法兰西斯的西部,占全部国土四分之一的领土基本上已经陷入了这种可怕的混乱。 一般情况下,中央政府自然无法容忍这种局面。然而罗格亲王一日不灭,阿科尼奥七世就一日无法将视线转移到别的方面。解决贵族们“明为中立,实为独立”的难题,看来只能等待罗格亲王败亡之后再作考虑了。 东部的贵族虽然并不听从国王的命令,然而事实上却为阿科尼奥七世帮了忙。塞斯这个刚刚从战争中解脱出来,还来不及喘口气的公国,在坚强、倔强的女公爵率领下,以百年前的“苹果汁战争”结束后被迫割让三个郡为借口,居然向法兰西斯宣战。塞斯公国的实力虽然并不可怕,但比起那些私兵只有几千甚至只有几百地方贵族还是强大得多。因而,到目前为止塞斯公国已经攻克了好几座城堡了。不过,在塞斯与阿科尼奥七世之间是那些“中立”贵族的领地,因而暂时还轮不到阿科尼奥七世来头疼。 另外,“中立”的贵族们还为阿科尼奥七世挡住了另一个更为可怕的敌人:法兰西斯五虎将之首的萨弗斯.欧森巴哈圣骑士。阿科尼奥七世有信心用阴谋诡计对付萨弗斯,因为在此之前他已经取得过成功。不过,他却绝对没有信心在野战中打败萨弗斯麾下的黑衣众——整个法兰西斯也没有任何势力有这个信心。到目前为止,萨弗斯还没有正式展开军事行动,只是通过政治和外交的途径压迫附近的贵族投降或是与之结盟。不过,仍旧有许多贵族并没有在圣骑士的压迫下屈服。黑衣众在野战中的冲击力固然天下无双,但是在攻城战中,黑衣众却并不可怕。 北面的情况稍稍好些,大多数领主都忠于国王。遗憾的是,位于法兰西斯北部的布里斯公国独立后不久,居然成为新成立的欧巴尼亚王国的一个省,而且还挥军南犯。 第344章 当阿科尼奥七世正在担心布里斯进犯背后的含义时,欧巴尼亚王国却派来外交代表诚恳地道歉,解释说布里斯军队的行为只是省长一意孤行,并非是国王的命令。阿科尼奥七世虽然极为气愤,却也不敢与欧巴尼亚王国决裂,只得打断牙齿往肚里咽。幸运的是,布里斯的军队数量不多,而且士兵的素质也并不高,因而被法兰西斯军队轻易地挡住。 最令阿科尼奥七世头疼的,是盘踞在南部的罗格亲王。两个月前,忠于罗格亲王的军队还被政府军所压制着。可是后来佣兵协会的一纸通告改变了法兰西斯内战的力量对比。 那些佣兵在大规模的野战中并不强。排行榜上排名前三的苏克佣兵团、百胜佣兵团、炎龙佣兵团,人数均超过五千。然而即使他们联合起来进行大规模的野战,其战斗力也仅仅只略胜于一个普通兵团。讨厌的是,自从法兰西斯的两个常规兵团击败了三大佣兵团所组成的联军后,佣兵就不再进行任何大规模的野战了。 偶尔,佣兵团会趁着阿科尼奥七世的大股部队距离较远的时候,攻击某个城镇或城堡。佣兵在攻城战中的表现同样也不算上佳——他们攻克城堡所付出的代价,远远超过了正规部队。不过,一旦这些讨厌的佣兵攻克了某座城堡之后,想要再从他们的手中夺回这座城堡就非常困难了——其难度并不比饥饿的恶狗口中抢回骨头容易。毫无疑问,这是缘于佣兵协会会长所公布的战争政策:先到先得。 虽然说谁攻克的领土和城堡就归谁所有,然而从某个角度来说,佣兵团或多或少沾染了商人的习性:只要有足够的代价,佣兵团可以做任何事。反过来,如果佣兵团认为付出与获得未必相衬的时候,佣兵团最喜欢做的事却是袭击辎重部队、攻击农庄、抢掠农民的粮食、侦察政府军的情报、暗杀或是策反将领。这些事情,佣兵们做得非常出色,因而令阿科尼奥七世非常头疼。 幸运的是,并非所有的佣兵团都选择与阿科尼奥七世为敌。一些法兰西斯籍的佣兵团长选择站在祖国这一边,还有一些不知出于什么目的的佣兵团同样也接受了阿科尼奥七世的雇佣。当然,这样的佣兵团相对较少,估计只占整个佣兵界的十分之一。因此,与忠于罗格亲王的军队的交战中,阿科尼奥七世的部队现在已经处于了下风。 “嘶”的一声,阿科尼奥七世手中淡黄色的金丝绣枕提早地结束了它的一生。漫天的鹅毛在空中飞舞,然后又一片一片无力地落下。 阿科尼奥七世发了一会儿呆,突然一把扯开湖绿色的流苏帐幔,跳下那张华丽无比的大床。 国王的侍卫紧紧地跟在阿科尼奥七世的身后,然而当国王进入一扇大门之后,侍卫不得不停在门外无奈地等待。 在这扇大门的后面,是法兰西斯国师的实验室,同时也是国师休息的地方。这间房屋除了国师和他的弟子,便只剩下国王才能自由进入这间房屋而不受惩罚。 没有人愿意接受魔法师的惩罚。魔法师的惩罚往往非常古怪而且令人难以忍受,更何况米歇尔国师是当今世界上实力最强的魔法师!由米歇尔国师所施展出的魔法,哪怕仅仅只是一个火球术也足够予以拥有斗气的骑士可怕的重创。 正如阿科尼奥七世所猜想的那样,米歇尔国师并没有休息,而是在孜孜不倦地做着魔法实验。 “国师大人,请您帮助我吧。据战报说,罗格的前线今天又向前推进了三十公里,而那个瘸子也将于后天正式出兵。” 米歇尔仍旧漫不经心地摆弄着他的试验器皿。 “罗格亲王的前线离巴塞不是还有五百公里吗?向前推进三十公里又有什么关系?至于说萨弗斯……” “在他与你之前还有那些半独立的领主挡着,更不必着急。” 感觉到阿科尼奥七世仍然准备说些什么,米歇尔国师不快地打断他。“有什么事等会儿再说,等我把这个试验做完!” 在其他人面前威风凛凛的国王,此时却只得象一个小小的学徒一样,老老实实地待一旁等待实验的结束。 当米歇尔做完一个试验后,阿科尼奥七世赶紧开口说道:“国师大人。虽然说敌人目前还没有打到巴塞城下,可是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忠于罗格的军队已经处于上风了,等那个瘸子正式出兵后,形势将越加严竣……您能不能……” 在阿科尼奥七世的感觉中,米歇尔国师只是随便咕哝了几声,结果实验室就被一种柔和的光芒所包围起来。阿科尼奥虽然无法施展出任何魔法,不过根据经验,他知道这个魔法的作用是不让外面任何人知道这间实验室里所发生的一切。 阿科尼奥七世敬畏地看着国师,什么话也没说。虽然就世俗的地位而言,国王比国师还要略高一些。然而,很少有魔法师会看重世俗的地位。而且就自身的实力来看,国师与阿科尼奥七世比起来,那简直就是天壤之别。所以,尽管历史上背叛国王的事件层出不穷,然而忤逆国师的人,却极为罕见。 “你的意思,是让我施展禁忌魔法?!” 听出米歇尔国师语气中的严厉和不快,阿科尼奥七世更加谨慎了。大多数实力高深的魔法师对权势并不在乎,甚至也并不关心民众。因为如果魔法师将注意力投向其他方面,他提高魔法水平的速度往往不会很快。不过阿科尼奥七世却知道,米歇尔国师出身贫民,对普通民众多少有一丝怜悯之情。 “国师阁下,现在法兰西斯已经陷于严重的内乱,民众正遭受着极大的痛苦。您只需要施展禁忌魔法给予忠于罗格的军队一个沉重的打击,罗格自然会丧失信心,然后向我投降。接着,那些中立的贵族们也会纷纷上表向我效忠。法兰西斯内乱的局面就会改变。民众也不必再承受内战之苦。” “我跟你说过,我不会将禁忌魔法施展在法兰西斯军人的头上!” “可是,罗格的军队现在已经站了上风。当萨弗斯出兵后,局势可能会更加严竣。数不清的证据表明,无论是罗格还是萨弗斯,背后都有欧巴尼亚暗中支持的痕迹。” “欧巴尼亚国王兰特现在是佣兵协会的会长,剑、另外一个同样神秘的女佣兵和凯尔分别将会长和副会长的位置全都让给了兰特。现在兰特一个人就拥有了佣兵协会的五票投票权,所以整个佣兵界的大事完全由兰特一个人说了算!可恨的是,兰特已经与我为敌!……” 阿科尼奥七世愤怒的几乎喊叫起来。“英格兰尼说好站在我一边,可是现在,英格兰尼已经与德克萨和欧巴尼亚签订了和平条约,已经将我抛弃了!” “有欧巴尼亚王国插手?”米歇尔国师似乎对此产生了兴趣。“欧巴尼亚的国师出手了吗?” “没有。他仍旧待在鸠格市。” 米歇尔国师的目光似乎穿透墙壁望着远方,仿佛有些失落。“兰丝……他是个有趣的人。无论是共同研究还是与他比试魔法高低,都是一件令人神往的事……” 半晌,米歇尔国师回过神来。“陛下,您不必担心。虽然说国师并不在意世俗的权力,可是有关英格兰尼国运的大事,必须有圣东尼奥点头才行。无论英格兰尼出于什么意图与德克萨和欧巴尼亚签订和平条约,总之圣东尼奥不会看着敌国坐大。” “北面的布里斯只是跳梁小丑。以布里斯的实力,自保也只是勉强,对法兰西斯根本就没有威胁。东部和西部的贵族大多中立,这也暂时不用担心。” “原先法兰西斯的五虎将中,史蒂夫和迪亚斯成为您的直属家臣。虽然说弗西特也在罗格亲王那里出现了,不过他并没有自己直属的军队,相信迪亚斯可以利用这一点将之击败。” “史蒂夫与萨弗斯由最初的互不相让,变为现在的势不两立,相信他也会尽全力挡住萨弗斯。” “唯一值得担心的,就是佣兵大多都站在陛下的对立面。不过,对此我也无能为力。我并不忌讳对佣兵施展禁忌魔法,可是,我也大约知道目前的情况。佣兵们基本上是一团散沙。这种情况虽然制约了佣兵在战略高度发挥作用,不过同时,也令我无法对他们施展禁忌魔法。” “你要知道,施展禁忌魔法之后,至少有一个月无法再次使用禁忌魔法。而且,如果一个禁忌魔法一次只能消灭一、两千佣兵,甚至只是几百个佣兵,那样就太得不偿失了。” 阿科尼奥七世的性格中绝对没有妇人之仁这一缺点。虽然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表明四弟阿朗佐有着不臣野心,仅仅只是因为他的实力太强,阿科尼奥七世就毫不犹豫地对阿朗佐下了毒手。听完米歇尔国师的话,阿科尼奥七世若有所悟。 “国师阁下,您的意思是,当大量的佣兵汇集之后,您才肯出手?” 得到米歇尔的默认后,阿科尼奥脸上的表情变得决然而狰狞。 “我明白了!” 当法兰西斯国王离开实验室后,米歇尔国师缓缓闭上了眼睛。 “天气这么热,应该是暴风雨即将来临的前兆吧……” 第八部第二十五章 第二十五章 拉库里一声怒吼:“为弟兄们报仇!” 在三千余人愤怒的呐喊声中,攻城战开始了。 巨大的投石车发出隆隆的轰鸣声,将一块块的巨石投向城堡。弓弦的响声自从战斗开始就不曾停止过,弓箭手中站在离城堡不远的地方,冒着敌人的箭雨拼命地反击。护城河已经在一个小时前被填平了,所以带着钩子的云梯很轻易地搭在城堡的城墙上。 第345章 佣兵们采取攻城战最为原始的方法:采着同伙的尸体前进。佣兵们扛着笨重的盾牌,试图挡住守城士兵泼下来的一瓢瓢滚烫的热油,也试图挡住如冰雹般密集的滚木和檑石。不时有佣兵惨叫着从云梯上摔落,这些倒霉的家伙通常在落地后便停止了声息——当然,也有少数身体特别强壮的佣兵摔落到地面后,惨叫声仍然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 守城方虽然占据着极大的地形优势,然而因为攻城方的弓箭手人数众多的缘故,守城的士兵同样也是一个接着一个地受伤或是死去。攻城战极其激烈地进行着。不时有勇敢的佣兵攀上城头,然而再勇猛的狮子也敌不过悍不畏死、绵绵不绝扑上来的群狼。因而,那些在佣兵界颇有名气,而且确实拥有相当实力的佣兵即使爬上了城墙,仍旧往往会被敌人射成刺猬或是被对方逼得跳下城头。 当第四次攻上城头的佣兵被守城方杀得干干净净之之后,拉库里在副手萨拉丁的催促下无奈下达了收兵的命令。 当佣兵们纷纷退出城头敌兵的射程之后,守城士兵再次趾高气扬地将佣兵的尸体或是重伤的士兵从城头上无情地抛下。前两天攻城被打退后,守城士兵还用匕首割断攻上城头的佣兵的喉咙再抛下来。可是今天,对方连这个步骤也省略了,所以在抛下佣兵时候,不时有垂死的佣兵无助地挣扎或呼救。佣兵们看着那些曾经在一起喝酒嬉闹的同伙一个接一个地被抛下城头,眼中充满了仇恨的凶光。 自从进入法兰西斯境内作战,情况一直就不是很好。即便是与萨弗斯圣骑士达成了和平约定的贵族,也对拉库里率领的佣兵部队报以极端仇视的态度。毕竟,萨弗斯圣骑士率领的部队仍旧是法兰西斯人,而佣兵相对于法兰西斯的贵族来说,却是侵略者。 粮食的问题由财政大臣阿拉卡和玛哈亚省长皮耶德解决,佣兵的粮草还算充足。然而水源却是个大问题。在拉库里所负责的方向上,一路上几乎所有的水井都被法兰西斯人隐蔽起来或是投入毒药。所以,饮水就成了大问题。每次扎营,都要注意不能离水源太远。 法兰西斯人清楚地知道这一点。不愿意与萨弗斯圣骑士合作的领主们,纷纷组成游击队,向取水的落单士兵展开突然袭击。敌人的游击队对地形极为熟悉,而且又都是骑兵,因而拉库里根本就无法对他们进行清剿。所以每次取水的时候,取水的佣兵不得不成群结队地出动。 这种程度的骚扰,只能令佣兵们略微增加一些疲惫感,无法从根本上阻挡佣兵前进的步伐。然而糟糕的是,佣兵们每前进一步,都是那么的艰难。 这半个月来,每天睡上六个小时简直成了一种奢望。白天,佣兵们凭借人数上的优势,以巨大的代价攻克敌人的村庄或城堡。然而到了晚上,敌人又利用对地形的熟悉以及村民为内应发动突袭。这种可怕的拉锯战每天都在不停地令一个又一个的佣兵走向死亡。 战斗!不停地战斗! 杀人!不停地杀人! 这些天来,佣兵们已经明白了一个道理:不是杀人就是被杀。所以,佣兵们凭借着本能和习惯,一次又一次地机械地挥舞着兵器,麻木地斫杀着不知姓名,甚至不知容貌的敌人,也同样被敌人麻木地斫杀着。 日子,就是这样一天一天地过去。而佣兵在能够到享受梦想中的荣华富贵之前,就这样一个又一个地倒在了异国他乡的土地上。不知道其他较大的佣兵队伍情况如何,反正拉库里所率领的这一支佣兵队伍,已经由最初的五千人减员为了不到四千。 能够充分享受这种战斗乐趣的人也不是没有,佣兵的总指挥拉库里就是其中的代表。 战场上呛人的浓烟和腐败尸体的臭味,令普通的佣兵无不掩鼻。而拉库里却站在城堡的不远处,兴奋地大口呼吸。拉库里没有参加这次攻城战,那是因为他的副手萨拉丁坚决不允许他冒这个风险。当拉库里还只是小孩的时候,萨拉丁就早已是玛哈亚的名将。况且,萨拉丁是兰特国王特意交待前来作拉库里副手的。在拉库里所率领的佣兵部队中,唯有这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所说的话,拉库里还能够听得进去。不过,听与萨拉丁一同前的家伙说,兰特国王暗示萨拉丁成为拉库里的家臣,可是萨拉丁投奔拉库里后,却从来没有过任何类似的表示。这一点,多少令拉库里有些不满。 “老头,这座城已经攻了三天了,我们在这座城前至少损失了五百个佣兵。听附近的村民说,这座城堡里的守卫总共还不到四百名呢。照这样打下去,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萨拉丁的心里同样着急。在玛哈亚的领地和爵位,已经被博丽斯没收了。自己妻子早逝,儿子也在前不久的内战中战死。可是,萨拉丁还有两个至亲的亲人:小女儿和孙子。为了小女儿和孙子今后的生活,萨拉丁迫切地希望能够在这次的战争中取得足够的领地和耀眼的爵位。成为拉库里这种粗鲁莽撞的家伙的家臣,令萨拉丁的自尊大受伤害。在萨拉丁看来,如果能够成为西西王的家臣倒是个不错的选择。可惜的是,西西王的妻子…… 看到萨拉丁默不作声,拉库里愤懑地说道:“这样打下去根本不是个办法。这些法兰西斯人太不合作了。一方面,在他们看来我们是异族。另一方面,法兰西斯人宁愿向萨弗斯投降也不肯向佣兵投降,就好象佣兵有多低贱似的。他妈的,这些该死的高高在上的混蛋贵族!” 萨拉丁还是保持着沉默。虽然萨拉丁的爵位已经被剥夺了,而拉库里现在却拥有了上位贵族的爵位,可是萨拉丁仍旧是贵族的思维方式,而拉库里却正好相反。 “中路的萨弗斯圣骑士已经领先我们左路军近二十公里了。昨天萨弗斯圣骑士已经派出信使,要求我们跟上中路军的步伐,避免中路军的侧翼暴露给敌人。可是没想到,这座城堡这么难以攻克。老头,今天我不能再听你的了!等一会儿我一定要亲自上阵!” 拉库里以挑衅的眼神盯着萨拉丁,可是萨拉丁这次却完全没有任何反对的意思。这让拉库里感觉就象是蓄满了力气一拳打过去,却没有打中目标,只是击中了空气。 正在这时候,一个骑着马的佣兵迅速地来到拉库里的附近。 “左路指挥使大人,我们身后八公里处又发生了村民袭击辎重部队的事情!” 拉库里压抑的怒火终于找到了发泄的地方。他一个马鞭劈头盖脸地抽过去,几乎将那个佣兵抽下马去。 “妈的,这么简单的事还用告诉我吗?派两个小队去将那个村庄攻克。将所有的人都卖给跟在我们后面的那些吸血鬼!!!” 挨打的佣兵捂着脸,胆颤心惊地问道:“左路指挥使大人,您说的那些吸血鬼是指跟在我们后面的商人吧。可是,那些奴隶商人只会买下身强力壮的男人和年轻的妇女。奴隶商人不肯买的人怎么处理?” 拉库里暴怒地吼道:“杀掉!全部杀掉!老子的任务完不成连头都保不住,他们还给老子添乱!” 看着挨打的佣兵惊掉了魂似的准备离开,拉库里喊住他。“刚才我太冲动所以打了你。你去军需官那里领二十个金币,养伤用。还有,攻打那座村庄的收益,一半归那两个小队所有,另一半交给军需官处理。” 佣兵突然感觉挨打的地方不再那么火辣辣地疼了,他甚至隐约希望每次向拉库里报告都会有这样的事发生。佣兵用力地拍打着自己的坐骑,绝尘而去。 拉库里斜眼看着萨拉丁。“怎么样,等会儿攻城,我们一起上?” 等萨拉丁木然地点头后,拉库里大吼道:“兔崽子们,集合!看老子给你们软脚虾演示一下,城堡应该怎样攻下来!” 一刻钟后,刚刚休息了两个小时的佣兵们再次在城堡下面集合起来。 拉库里纵马向前,对着城堡上的守卫者们大喊:“听好了,我是这支部队的总指挥。我的耐心已经被你们消磨得一干二净了!现在,限你们十分钟内作出回应:投降或是死亡!听清楚!如果你们拒绝我的好意,城堡内所有的人都会被处决……” 拉库里冷酷地看着城堡上隐约闪动的人影,补充道:“……所有的人!” 白银骑士在喊话时注入了斗气,因而城堡的每一个角落里都可以清楚地听到拉库里那冷酷而充满威胁意味的宣布。这个地区最大的城堡里,不仅仅只是不到四百的守卫,还有附近庄园里的平民以及更远处的逃难者。整个城堡里目前已经挤满至少两千人。在拉库里的喊话结束不久,城堡里便充斥了哭泣和哀求的声音。 十分钟过后,城堡的大门并没有打开。当拉库里大吼“进攻”之前,萨拉丁插上了一句话“城堡的守卫者们,你们关闭了和平的大门,你们必须承受所有的后果!” 象往常一样,弓箭手和投石车进行压制攻击,然后战士们开始向城堡冲锋。不过与往常不同的是,这一次,这支部队的正副指挥官冲到部队的最前面。萨拉丁知道,这种由若干佣兵团组成的队伍只是乌合之众。从某个角度说,拉库里正是这支部队的灵魂。如果拉库里战死,这支部队很快就会混乱、分裂。可是现在,萨拉丁已经不再考虑那么多了。 “冲啊!……” 一手持着盾牌,一手拿着杀人武器,起着突击作用的佣兵们紧紧地跟在拉库里和萨拉丁的身后,扯着沙哑的嗓子大声呐喊着。 拉库里虽然是骑士系的战士,但是他对于攀爬显然并不陌生。 第346章 击飞了几支射向他的箭后,拉库里举着奇形怪状的武器第一个爬上的城墙。风声响起,一柄长剑夹着凌厉的气劲刺向拉库里的头部。 敌人虽然全副铠甲,但却并不能给拉库里多大的威慑力。因为从身形看,敌人似乎只是一个尚未发育成熟的孩子。 “真奇怪,一个小孩子也拥有迅剑士的实力。”拉库里不满地嘟哝着。 如果是别的白银骑士孤身一人冲上城墙陷入敌人的围攻,而且敌人之中还有一个拥有迅剑士实力的对手,或许会采取先避其锋芒,采取游斗的方式,等待身后的援兵冲上来再作打算。 然而拉库里的选择却与常人绝对不同!拉库里只懂得“以攻对攻”、“狭路相逢勇者胜”之类的简单道理。 拉库里怒吼一声,用左臂的大盾尽量挡住敌人的攻击,同时挥舞着噬天斧朝着那个矮小的敌人劈去。拉库里虽然已经是白银骑士,但是如果单论格斗的技巧,那个身材矮小的敌人并不比拉库里逊色太多。而且在拉库里尚未狂化的前提下,敌人那种悍不畏死的的气势也是拉库里无法比拟的。 敌人太多,拉库里的大盾只能护住了胸腹间的要害。那迅剑士的长剑似乎化做数条毒龙,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在双腿留下了四处伤痕。然而就在此时,迅剑士似乎体力不足,剑势猛然一窒,露出老大一个破绽。受伤后的拉库里愤怒不已,发现这个机会后,他赶紧用噬天斧顶端二十五厘米长的弯月型利刃猛地刺入对方的胸膛。 拉库里自然早就知道噬天斧的锋利,然而受害者却并不知道。迅剑士捂着伤口处缓缓地倒下,眼中丝毫没有对死亡的恐惧,只是似乎有些不甘。拉库里对于能够如此迅速地解决这个敌人有些迷惑,在他的印象中,迅剑士在有十几个帮手的情况下,本来应该可以支撑很长一段时间的。虽然拉库里嗜武如命,不过,现在显然并不是弄明白这个问题最佳的时机。 当那名迅剑士倒下后,敌人的士气明显降低了。这时候,拉库里身后的士兵也爬上的城头。 出于对军令状的恐惧,拉库里的精神在过于紧张的状态下,导致他不由自主地狂化了。拉库里甚至没有回头看自己的士兵一眼,抛下巨大的盾牌,挥舞着噬天斧朝着敌群最为密集的地方扑去。 拉库里手中的噬天斧不停地旋转、飞舞着,凡是在他攻击范围内的守城士兵无不被卷入这死亡和毁灭的暴风之中。 鲜血激射,伴随着惊恐的呼叫声嘎然而止的,是那割裂的肢体和破碎的身躯。 当城堡里的战斗完全结束的时候,拉库里的附近完全没有一个人,甚至他的亲兵也畏畏缩缩地不敢靠近。拉库里此刻全身上下,只有噬天斧上没有血迹。在不知情的人看来,拉库里的野蛮与残暴简直无以复加——他居然用人血洗澡! 对于这种异常的情况,拉库里并没有太在意。他大大咧咧地命令佣兵们将所有的俘虏集中起来。当亲兵离开后,拉库里独自回到了自己冲上城墙的地方。这里躺着的,是拉库里在城堡中所遇到的实力最强的武者。 拉库里来到那位一动不动的对手面前,蹲下身掀开他头上的面罩。出乎拉库里意料的是,被拉库里重创的居然是一名女子。这名女子大约有三四十岁,容貌颇为秀美。她脸上的线条显得高傲和不驯,不过确实很漂亮。可惜的是,因为身负重伤的关系,漂亮迷人的双唇此刻却颤抖着、娇喘着。 如果换成一名真正的骑士,他或许会立即抱上这名娇媚的女士,将她送往最近的可以进行医疗的地方。然而拉库里却没有什么怜香惜玉的概念,他只是迷惑地研究着这名垂死女子的眼神。在女子的眼睛里,拉库里看到了这半个月来看到的太多相似的神情。拉库里并不知道,这种眼神的含义代表着不屈,代表着愤怒,代表着反抗。 “夫人,我原本以为解决一个迅剑士需要一段比较长的时间,可是你为什么……” “我没想到……你的武器那么锋利……我原打算……拼着受伤也要将你重创……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守住城堡……” 拉库里终于弄明白了刚才那个令他迷惑的问题。原来对方故意露出破绽是想引诱自己进攻,对方原打算趁自己门户大开之际与自己同归于尽的。人算不如天算,主公赐予自己的噬天斧轻易地刺穿了她的胸铠,导致她的计划功败垂成。 “你虽然是个女人,不过也是一名优秀的武者。” 拉库里对女人进行肯定,然而女人却向拉库里怒骂。 “强盗……侵略者……你们是没有好下场的!……” 正当拉库里不知该如何反驳时,身旁传来了萨拉丁的声音。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的。” 女人的眼神迸发出激烈而狂乱的神采,然而她的身体状况却不足以承受太过激动的情绪。在激烈而短促的喘息之后,女人没来得及进行任何反驳,漂亮的大眼睛里,神采逐渐暗淡涣散。 拉库里站起身,他那两米高的身材以及令人无法忍受的血腥气给人一种压迫感。拉库里面对萨拉丁摊开手、耸着肩。 “萨拉丁,你把我的俘虏气死了。” “我很抱歉。”不过,萨拉丁的神态里却根本没有抱歉的意思。“要不然,我把自己陪给你吧。” 拉库里咧开大嘴兴奋地哈哈大笑。他虽然已经拥有二十多个家臣,可是名气象萨拉丁这么大的骑士却是头一个。 “哦,很好,你就作我的首席家臣!” 萨拉丁过去的爵位是伯爵。而伯爵级的贵族,通常都是向国王直接效忠的。所以,虽然获得了菲尔德家首席家臣的位置,萨拉丁并没有感到特别高兴。他耸耸肩。“俘虏已经集中起来了,您准备怎么处理?” “怎么处理?”拉库里恶狠狠地吐了口痰。“当然是全部处决!” “可是……”萨拉丁有些迟疑。“那是一千五百多名平民。卖给奴隶商人,可以获得不菲的收入……” “攻城前我就说过,如果他们不投降,城破就全部处决!”面对刚刚收下的首席家臣,拉库里好不容易才忍住暴跳如雷的冲动。 “我不在乎什么收入,我只要有仗打就好!”拉库里似乎想到了什么,略有不甘的摸着自己的脖子,补充道:“而且还要打胜仗!” “将反抗我的人全杀掉,以后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平民偷袭我的军队。” “要不……”萨拉丁犹豫片刻,终于下定了决心。“暂时不处决那些俘虏。等下次攻城时,驱使他们打头阵,同样也算是一种处决方式。让他们死在自己人的手上,不仅可以消耗守城方的箭矢,还可以极大地打击他们的士气……” “好主意!以后就这样处理!到底是聪明人……”拉库里正兴奋地拍打着萨拉丁的肩膀,却突然想起了什么,以看着陌生人的眼光盯着萨拉丁。“你不是骑士吗?怎么会想出这么损的主意?” 萨拉丁看着远处,漠然地回答:“我失败过,知道失败的可怕后果。如果仅仅只是自己还无所谓,可是为了亲人,我不得不抛弃很多东西。现在我不是骑士,而是一个苟存性命的死囚罢了。” “总之,”萨拉丁从牙缝里迸出一句话。“我不能再失败了。” 第八部第二十六章 第二十六章 “你说什么?!” “我说,公爵殿下不能再骑马或是做其它激烈的运动了。” “那种很温顺的小马也不行吗?”蒂丝公爵紧张地拉扯着床单,美目一眨不眨地盯着为之诊断的宫廷医生。 “……从健康的角度考虑,殿下连小马也不要骑。要不然,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对话的两个人互不相让地对视着。塞维尔公爵的眼眶里渐渐蓄满了泪,然而宫廷医生的表情里露出没有丝毫让步余地。最后,塞维尔公爵终于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她根本不顾及自己公爵的身份,转过身扑到床上象受伤的小猫一样嘤嘤地哭了起来。 “呜……” “呜呜……以后连马都不能骑了……我的病情真的这么严重?呜呜……” “泰坦神在上,我知道错了……我不该在获得了巨大的幸福后这么兴奋的……” 一脸愕然的宫廷医生打断了女公爵的自怨自艾。 “公爵殿下,您的病情并不严重。而且,这甚至算不上是医。” “还不严重……”蒂丝公爵象任性的小孩子一样将枕头乱扔。“自从六岁学会骑马后,我就从来没有摔下来过。可是刚才我却在骑马的时候昏了过去……” 宫廷医生解释道:“殿下您并没有从马上摔下来。您忠诚的骑士及时将您接住了。” “呜……我不管啦……呜呜,没想到我虽然得到了幸福,却这么短暂……” “公爵大人。第一次生孩子虽然会比较痛,但是也不至于象您想象得那么可怕。” “生孩子?”蒂丝公爵坐起身,脸上犹然挂着泪珠,然而白皙的脸庞上显现出一种艳丽的红色。“你刚才说什么?你是说……” 蒂丝公爵直愣愣地盯着宫廷医生。“我……有孩子了?” 宫廷医生涕笑皆非。女公爵的孕期已经接近三个月了。作为女人,即便对此不能肯定,起码也应该有所怀疑才对。可是这位女公爵居然对此毫无所知。 宫廷医生一本正经地说道:“您说得没错。根据我的判断,您怀孕的时间应该是在七十天前。” 第347章 他用手指算了算,然后肯定地说:“是的,应该就是您新婚的那一天。” “啊!……” 蒂丝公爵大声地尖叫着。让宫廷医生庆幸的是,女公爵虽然大声尖叫着,却没有象别的贵族小姐那样在惊叫之后晕倒。 不知道是因为害羞还是因为不相信,蒂丝公爵此刻的声音轻得象是鬼魂的叹息。“真的?” 宫廷医生感觉自己的专业知识受到了污辱,因而脸色不太好看。“绝对没错。就是殿下新婚的那一天……要不,就是第二天……” 宫廷医生还想说些什么,可是他很快就发现自己不必再浪费口舌了。因为女公爵只顾捂着自己的脸,害羞地不停地嘟哝着什么。就医学上来说,女公爵已经陷入了那种所谓“恍惚”的精神状态。除非能够令她恢复正常,否则,对她说任何话都是白废口舌。 蒂丝公爵断断续续、嘟嘟囔囔咕哝着“大色狼”、“只知道自己快活”、“狠心的坏东西”之类的话。凭借经验,宫廷医生知道公爵殿下的精神状态并不至于对身体有太大的损害。所以,宫廷医生当作没有听见任何声音,一本正经地为公爵殿下开着安神、保胎之类的药。 宫廷医生行礼离开后好半天,蒂丝公爵的意识才回复到现实中。 “医生呢?” 贴身侍女忍着笑回答:“刚才离开了。医生走前给您打招呼,可是您硬是不理会人家。” “哎呀,太失礼了。对了,你可不许将刚才的事说出去。”蒂丝公爵装出恶狠狠的样子地挥舞着拳头,可是她脸上的红晕却将威胁的有效性减少到最低。 这名贴身侍女从小就是蒂丝的玩伴。或许是刚刚成为公爵还不到两个月的缘故吧,在贴身侍女的感受中,现在的蒂丝公爵与以前的蒂丝小姐相比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所以,贴身侍女根本就不将这种威胁放在心上。 “罗斯公爵殿下在某方面的能力可真是厉害呀,公爵殿下,您能不能谈谈当时的感受?对了,您最开始不是曾经说过:如果罗斯公爵敢碰您,用您的雌雄宝剑将他砍个稀巴烂吗?” “你……你再说……我就拿雌雄宝剑把你砍个稀巴烂!” 如果说有什么比羞红着脸的威胁更没有威慑力,那么就是红着脸并且结结巴巴地进行威胁吧。 贴身侍女彻底无法保持首席女宫的形象了。她捧着肚子,嘻嘻哈哈地笑个不停。 无法可想的女公爵终于使出了她的杀手锏。“你……你再取笑我,我……我就告诉海若,说你暗恋他!” 年青、英俊,有着和实际年龄不相符的成熟老练和高强的武技,知识广博,谈吐高雅。历史悠久的子爵爵位本已是一道耀眼的光环,然而在大多数人看来,海若的前途根本就不可限量。如果说史麦尔家族的子爵爵位会因为海若的缘故升为伯爵或是候爵,根本就不会有人提出任何质疑。毫无疑问,集这些优点于一身的海若.史麦尔,对于涉世未深、充满幻想的女孩子们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在蒂丝公爵的第二次婚礼上,海若出人意料的举动以及其后的“骑士宣言”,不知打动了多少少女的心。正是这种浪漫、勇敢(或者称之为卤莽)的行为,却吸引了更多的女孩子暗恋上了这个真正的骑士。 可怜的贴身侍女只不过是众多扑向火焰的飞蛾中的一个罢了。 “我才不怕呢。”蒂丝的贴身侍女虽然口头上仍然坚持强硬,可是由于少女固有的天性,却害羞地低下了头。 正当蒂丝准备趁胜追击的时候,门外进来一名侍女恭恭敬敬地说道:“公爵殿下,海若骑士来了。他问您现在是否打算出发。” “当然!”蒂丝快乐地掀开羊绒薄毯,赤着脚跳下床。她蹦跳到柜子的旁边,开始寻找自己最喜欢的那张合成弓。“告诉海若让他等一下,我一会儿就出去。” “喂,愣着干嘛。快来帮我找一件猎装。” “可是公爵殿下,”考虑到自己的职责,贴身侍女提出了质疑:“医生说过您不能再骑马了。” “不骑马有什么关系,我可以坐车。对了,你通知侍卫们准备一辆马车。”蒂丝想了想,怀疑如果不给贴身侍女一点好处,她有可能会向亚斯伯爵或是亚瑟爵士、海若子爵告密。“如果你帮我保守一下秘密,明天我会邀请海若子爵共餐——你可以在一旁想看他多久就看他多久。” “谁想看他了?”贴身侍女先是娇嗔着不依,然后就乖乖地配合蒂丝公爵挑选最好看的猎装起来。 当蒂丝到海若面前的时候,海若已经在门外等候了至少一个小时。当然,这种浪费掉的等待时间早就在海若的计划之中。海若曾经和别的女孩子约会过,等待最长的时间并不仅仅只是一个小时——当然,也有一些女孩子会在一刻钟甚至十分钟内出现在海若的面前。不过,海若仍旧觉得这次的等待是非常值得的。 蒂丝公爵穿着雪白的丝织衬衫,外面套着一件黑色的亚龙皮猎装马甲,下面穿着一件贴身马裤。与平日女装的那种美丽比较起来,海若显然更加欣赏蒂丝公爵英俊帅气的另一面。令海若不解的是,以往蒂丝公爵如果穿上了猎装或是铠甲,肯定会骑上马,可是今天却并非如此。 虽然蒂丝此刻离马车只有几步之遥,不过出于礼仪,她仍旧伸出臂弯让海若扶住,将她恭恭敬敬地送上了马车。 “我的父亲和弟弟呢?” 海若展颜一笑。事实上,所有的人都知道亚瑟是哥哥,可是蒂丝公爵却总是称呼亚瑟为弟弟——当然,偶尔在某些正式或是特别的场合下,可怜的亚瑟才能享受到哥哥的待遇。 “护国大将军和亚瑟爵士正在城外等着您呢,殿下。” 蒂丝只是喔了一声,却没有说什么。于是,在海若等一行人的护卫下,公爵的马车及护卫们向城处走去。 到了城外,亚斯伯爵和亚瑟爵士正恭恭敬敬地等待着公爵的到来。众人汇合之后,开始向远处的猎场前进。 蒂丝公爵命令马车驶到与亚斯伯爵并列的地方,然后探出头。 “父亲,您为什么一定要在城门口而不是公爵府外等着我呢?” “公爵殿下!”亚斯伯爵装出生气的样子,可是他的语气里却充满了太多的溺爱。“护国大将军应该在城外等待公爵的到来,然而一同去库斯伯特猎场进行秋猎,这是塞维尔历来的传统。把头缩回去,你看你现在有一点淑女的样子吗?” 蒂丝吐了吐舌头,象小偷似地将头缩回到马车里。她躲在马车里装出闷闷的语气说道:“父亲,您都不爱我了!干嘛称呼我为公爵殿下呢?您以前生气的时候不都是称我为臭丫头或是坏丫头吗?” 亚斯伯爵语塞许久,终于忍不住哼了一声。“臭丫头!” 马车里,传出了嘻嘻的笑声。过了一会儿,蒂丝做贼似地悄悄对亚斯伯爵说:“父亲,您到车上来吧,我有话和您说呢。” …… “父亲大人,求您了。” …… 被缠得没办法的亚斯伯爵,只好进入了那辆马车。进入马车后,亚斯伯爵开始板着脸训人。 “虽然你是我的女儿,但现在你同样也是塞维尔的公爵。你在礼仪有什么差错,别人还可以用年轻这个借口来原谅。而我这张老脸可丢不起人!” 沉默了一会儿,蒂丝摆出一副规规矩矩的模样。“护国大将军,现在好多佣兵都去法兰西斯发展了,您为什么没去呢?” 亚斯伯爵显然对这样的称呼并不满意,他怒哼的声音比刚才更大了。 “坏丫头……” 大约是想到刚才确实是自己要求蒂丝注重礼仪的,亚斯伯爵最终还是没有就称呼的问题批评被宠坏的女儿。 “你不知道,兰特国王曾经给我发过一个私函,希望塞维尔的公爵和护国大将军不要掺合到进攻法兰西斯的战争中去。毕竟我们的一言一行都有太大的政治含义。国王陛下并不希望将与法兰西斯之间的那层纸捅破。” “那亚瑟为什么不去呢?我听说,佣兵在这次与法兰西斯的战争中可以获得很大的利益呢。” 亚斯伯爵摇摇头。“谁说不是呢?你以为我不想吗?克里斯省处于半托管状态省略不计,另外三个省长中,只有你不是国王陛下的家臣。虽然说乌尔里也成了国王陛下的直属家臣,不过这多半只是为了安慰人心。” 亚斯伯爵郁闷地分析。“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萨弗斯圣骑士那一路才是真正的国王陛下更注重的主攻方向啊。与罗格亲王合作的这一路佣兵,粮草主要是由罗格亲王所提供。而萨弗斯圣骑士那一路,粮草却主要由那个叫阿拉卡的家伙解决。” “这场仗,多半是别人吃肉我们啃骨头。既然罗格亲王这一路并非国王陛下属意的主攻方向,那么让亚瑟去冒这个风险又有什么意义呢?” “唉,这次倒也罢了。以欧巴尼亚五个行政省目前的实力,都不足以支撑长期的战争。所以,这次战争多半会见好就收。问题是,下一次国王陛下会怎么看待塞维尔人。我有些担心,国王陛下会不会只是利用塞维尔人当炮灰。唉,后娘怀里不好撒娇啊。” 亚斯伯爵叹口气,自言自语道:“所谓‘朝中有人好做官’,但愿乌尔里能够获得国王陛下最大的信任才好。” 蒂丝红着脸想着自己的心思:朝中有人好做官吗?自己肚子里的小家伙,无论于公于私都是欧巴尼亚王国的继承人呢! 第348章 虽然说只是兰特的情人,不过如果父亲和两个哥哥成为兰特得力的助手,相信兰特会对自己更加另眼相看吧?只是,应该怎么对兰特呢说? …… 当蒂丝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马车停了下来。库斯伯特猎场已经到了。 蒂丝公爵走下马车。这时候,宫廷侍卫们牵着四匹神骏异常的纯种马走到她的身旁,等待她进行挑选。 蒂丝犹犹豫豫地看着那些高头大马,又向库斯伯特猎场望了望。 塞维尔地少人多,专用的猎场不仅少,而且面积比较小。库斯伯特猎场是隶属于公爵的专用猎场,也是塞维尔最大的一个猎场。蒂丝从小就喜欢打猎,对于这次机会,她早就渴望了好长时间。想了想,蒂丝腼腆地要求宫廷侍卫牵来一匹个子比较矮小的小母马。在大家诧异的目光中,蒂丝红着脸骑上小母马,宣布出发。 精神抖擞的宫廷侍卫在前面开路。蒂丝的身后,一名侍从拿着那张合成弓,另一名侍从则拎着插满箭矢的箭筒。 突然间,号角声再次响起。 蒂丝显然并不打算骑着那匹小母马冲上前去。她接过机灵的侍从递来的弓箭,将弓拉成半开,迅速射击。 虽然许多人都在诧异公爵殿下为什么不象传闻的那样冲在最前面,不过在打猎的时候,大多数人都不打算为这件事情分心。地位相对较高的贵族驾御着坐骑,跟在狂吠着的猎犬后面,向前面的黄羊群冲去。而其他的侍卫、侍卫则跟着他们的身后,摇旗呐喊。 接下来的两个小时里,如果猎物被射中,蒂丝就会象小孩子一样高兴。可是如果猎物逃跑了,蒂丝根本不去追,而只是一个劲地嘟着嘴抱怨。虽然蒂丝在这场狩猎中没有完全放开,不过,她的收获仍然不小。至少有一只黄羊、一只獾猪以及两只灰雁的身上插上了蒂丝射出的箭。 当蒂丝仍然兴致勃勃地准备继续前进时,亚斯伯爵面色沉重地举起手,示意大家停下来。这时候,海若来到蒂丝公爵的身边。虽然海若的表情仍旧镇静,不过,他却将打猎中极少需要用到的宝剑抽出了剑鞘。 看到这一切,蒂丝反而兴奋起来。刚才的猎物虽然并不少,可是相对于她的公爵身份,而且打猎的地点是库斯伯特猎场,蒂丝对自己的收获就不免有些不满足了。 “怎么回事?有大型的猛兽出现吗?” 海若微笑着回答:“公爵殿下,我想,或许今天并不适宜打猎吧。” 亚斯伯爵指着一处坡地。“到那里集合。” 护国大将军的命令下达后,众人退上了那个山坡。 海若非常佩服亚斯伯爵的眼光。这个地形正适合以逸待劳。当敌人在山坡下的洼地集合时,从高处直下分几处进击,能够拥有极大的优势。 虽然敌人并未露面,戎马一生的老人凭借战场上培养出的敏锐直觉,心中的危机感越来越强。 他回头看着兴奋的亚瑟和蒂丝,生平第一次产生了不战而退的念头。 第八部第二十七章 第二十七章 毒尾蝎战士层出不穷的暗杀方法中,有各种令人匪夷所思的手段。历史上,死于暗杀的圣骑士和魔导师只有三人。其中,魔导师被七名龙骑士、一名圣骑士、一名影剑士再加上英格兰尼国师圣东尼奥魔导师合力击杀;一名圣骑士为月尊者以黄金战神弓射杀;而另一名圣骑士则死于毒尾蝎战士之手。 兰特大帝在建立欧巴尼亚王国不久,也曾遭受过毒尾蝎战士的暗杀。事实上,兰特大帝是唯一遭受毒尾蝎战士狙杀却未曾身亡的人。不过,兰特大帝在这次暗杀中遭受不知名病毒的侵袭,身染重病、生命垂危。 闻讯后,主持欧巴尼亚国政的马迪尔慌忙扔下政事,赶往兰特大帝的所在地比巴萨市。而另一名被兰特大帝拜托主持国事的家臣斌,却因为没有足够的威望,无法使中枢机构继续正常运转。因而,兰特大帝遭受暗杀一事虽然列为欧巴尼亚最高机密,即便直至大帝恢复健康后也没有多少人知道此事,可是欧巴尼亚最高权力机构却因为这一事件确实曾经一片混乱。 ——《毒尾蝎部队密史》 英格兰尼大胜德克萨后,出乎世人意料地与德克萨和新近崛起的欧巴尼亚王国缔结了和平条约。大多数观察家认为,英格兰尼在极为有利的局势下放弃对战败方的应有权利,多半是由于两个原因。 一、在此之前,英格兰尼入侵塞斯失败,入侵布雷西亚仍旧是失败。这次虽然打败了宿敌德克萨,然而国力毕竟消耗太大,因而无力将战果进一步扩大。 二、新近崛起的欧巴尼亚王国军事实力不弱,同时,欧巴尼亚国王兰特又是德克萨王储的亲生父亲。如果继续对德克萨王国施压,则必须考虑兰特国王的反应。众所周知,兰特国王是一个拥有众多的传奇色彩的人物。更重要的是,人们都知道兰特国王非常护短——传说,英格兰尼只是伤害了兰特国王家臣的女儿,他就以率领兽人血屠敌城的方式进行报复——如果过于压迫兰特才几个月大的儿子,谁也无法猜测兰特国王会做出什么样的事。 在试探性地进攻法兰西斯并且取得胜利之后,伊莉大公更加确信:大陆三大霸主国已经是外强中干。英格兰尼人正是对于兰特极为忌惮,所以才急忙签订了那个和平条约。 得出这个结论后,伊莉大公的内心同时弥漫了甜蜜和酸楚这两种感觉。初恋情人是那么的优秀,令她无比骄傲;然而情人已经结婚,妻子却不是自己。每当想到这里,伊莉总是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才能控制自己不在他人面前泄露出痛苦和悲伤的情绪。 伊莉希望能够立即飞到兰特的身边,投入那宽广的怀抱,享受他的温柔、体贴以及细心的呵护——可是,每当伊莉想起兰特的妻子安丽丝王后,她就有一种自惭形秽的感觉。 安丽丝太美丽了,美丽得令几乎所有的女人都会产生一种压迫感——哪怕是拥有塞斯第一美女之称的伊莉,同样也不免有自惭形秽的感觉。另外,伊莉清楚地知道,自己爱兰特并不象安丽丝爱兰特爱得那么无私、那么纯洁。伊莉因为自己的国家一次又一次地伤害兰特,而安丽丝却正好相反。安丽丝是德克萨的公主。以她那种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尊贵身份,却爱上了当时只是伯爵的兰特。即便是最为苛刻的人,也无法从这份浪漫的爱情中找出任何杂质。 为此,伊莉害怕面对安丽丝。虽然知道安丽丝并非那种尖酸刻薄的人,可是无论如何,伊莉仍旧不敢去面对那个与兰特真心相爱的女人。 伊莉怯于去面对安丽丝,因而希望兰特能够主动来找自己。 伊莉大公不顾刚刚经历过长期的战争,塞斯的正规军队规模严重减少,也没有足够的剩余产品投入到战争中去,毅然对法兰西斯实施了袭击。这次军事行动固然是以苹果汗战争中被割让的三郡为借口,但伊莉的内心中,未必没有希望引起兰特更多关注的念头。 塞斯双壁之一奥古斯都.波罗伯蒂的女婿白瑞拉.保罗虽然只学会了岳父三成的本领,但奥古斯都的老部下们以及法阿哥伯爵昔日的部下看在塞斯双壁的面子上,大多还愿意听从白瑞拉.保罗的指使。所以,伊莉大公将袭击法兰西斯的战争由白瑞拉全权指挥。 为了应付罗格亲王的威胁,阿科尼奥七世早已将许多边境上的军队召集到自认为更需要他们的地方。虽然边境上少了军队的坐镇,可是邻近塞斯的贵族们并不担心,因为他们根本就无法想象:小小的塞斯公国怎么敢向法兰西斯发起挑战?! 所以,当白瑞拉.保罗率领塞斯人向半独立的贵族势力发动袭击时,法兰西斯的贵族们无论是在思想上、物资上还是人员上,根本就不曾有过任何的准备。白瑞拉子爵向培拉镇开进,并且很快就发起了实际上很短暂的围城。在人数的威慑和弓箭手无情的打击下,白瑞拉很快就占领了培拉镇,而当地的领主则率领他损失极小的私兵部队仓皇逃跑了。 培拉镇的胜利激起了塞斯人的荣誉心,也令伊莉大公更为自信。伊莉的大公抽调了几乎所有能够抽调的战士,组建出一支更为庞大的部队向培拉镇进发。 白瑞拉在培拉镇等待了三天。与第二批军队汇合后,白瑞拉的大军已经多达一万两千余人——这几乎是塞斯目前倾全国之力能够派出的合格野战军队了。于是,兵力增强后的白瑞拉继续向前推进。 由于攻克一座守卫只有两百人的城堡却付出了三百人阵亡、五百人负伤的惨重代价,因而接下来,白瑞拉几乎总是下意识地避开法兰西斯人的城堡和要塞。白瑞拉避开法兰西斯领主坚固的堡垒和要塞的作战思想取得了成功。接下来的一周里,他成功地又占领了三个城镇,其中甚至包括一座人口多达一万人的小型城市。期间,法兰西斯领主联军进行了反攻,他们围困了培拉镇,并且对之实施了猛烈的攻击。 虽然白瑞拉在战略上犯了错误,以至于培拉镇遭受了法兰西斯的领主们的突然袭击,但是在塞斯人顽强的抵抗下,培拉镇终于坚持等到了白瑞拉大军的回援。白瑞拉的大军击败了法兰西斯领主们松散的联军,令塞斯人对取得战争胜利的信心再次高涨。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塞斯大军几乎占领了法兰西斯整整一个郡的领地——可惜的是,众多的城堡和要塞仍旧在法兰西斯贵族的控制之中。 然而正当塞斯人兴高彩烈地等待着三个郡重新回归塞斯怀抱的时候,英格兰尼却对塞斯发动了突然袭击。 第349章 正如法兰西斯人根本就不曾想过塞斯会袭击他们一样,塞斯人同样也未曾想过英格兰尼人居然会对他们发动战争——其中最为诧异的,当属伊莉大公。 诚然,英格兰尼是大陆三大霸主国之一,实力强大;虽然知道英格兰尼曾经侵略过塞斯,对塞斯报着强烈的敌意。可是在伊莉大公的潜意识中,英格兰尼是绝对不敢进攻塞斯公国的。 塞斯是什么样的公国?它是欧巴尼亚国王的出生地,是兰特的祖国! 塞斯的统治者伊莉大公是谁?她是兰特的初恋情人。为了伊莉,兰特甚至敢于直面死亡! 到底是什么原因促使英格兰尼冒着激怒欧巴尼亚国王的风险,突然袭击塞斯公国呢? 紧急求援的书信不顾伊莉焦急、迷惑的心情,一封封出现在伊莉的书桌前。 据估计,英格兰尼此次出动了六万大军。这次入侵塞斯的军队不仅数量庞大,而且或许是为了保密起见,这六万大军全都是英格兰尼的正规兵团——历史上英格兰尼侵略小的公国,正规军在大军中的比例往往不到一半,其余的士兵多半只是贵族们的私兵组成。 迷惑归迷惑,塞斯遭受英格兰尼入侵毕竟是事实。所以伊莉不得急令白瑞拉的军队撤出法兰西斯回援首都曼城。同时,她也向吾尔汉和卡敖奇两城的代领主发去了紧急求援信。 欧巴尼亚与英格兰尼签订了和平条约。按常理,在这种情况下吾尔汉和卡敖奇的立场要么是配合英格兰尼进攻塞斯公国以求分一杯羹,要么就只能保持中立。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伊莉大公隐约觉得,这件事或许会有另外一种结果出现。对于克洛斯对自己的感情,伊莉大公只是装作不知道而并非真的不知道! 当伊莉大公焦急地等待吾尔汉和卡敖奇代领主回信的时候,克洛斯男爵正在吾尔汉的会议大厅召开紧急军事会议。大厅内的气氛,压抑而又诡异。 代理领主主克洛斯在大厅内极为烦燥地不停来回走动,而吾尔汉和卡敖奇两城地位较高的官员和贵族,一个个却噤若寒蝉。 此刻,最令会议厅内诸人困惑的问题是:作为欧巴尼亚王国的一块飞地,对于这场突然降临的战争中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立场。 按惯例,没有国王授权,无论是将领还是领主均无权对其他国家发动战争。可是代领主深深地暗恋着塞斯的女大公,而且在座的贵族和将领们原先本来就是塞斯人。所以,参加会议的众人均陷入了两难的困境。 半晌,最受克洛斯所信任的家臣若默.莱特男爵终于打破了那令人窒息的沉默。 “主公,我有一计。不如派出信使与塞斯公爵商量,让塞斯公国臣服于我欧巴尼亚王国。由于我国与英格兰尼签订了和平条约,这样一来,英格兰尼自然只得退兵。” 克洛斯似乎吃了一惊。他盯着若默,半晌无语。最终,克洛斯否定了这个计策:“若默,你的计策确实不错,可是你不了解伊莉公爵,她不会接受这个提议的……绝对不会……” “可是这是唯一可行的办法了!塞斯国力疲惫,根本就无力阻挡英格兰尼大军的侵略。英格兰尼这次入侵准备极为充分。相形之下,塞斯本就地寡人少,更何况还抽调了许多战士前往法兰西斯作战,因而大多数城堡和要塞的守卫兵力严重缺乏。在充足的攻城器械的帮助下,英格兰尼大军一路上不停地攻陷塞斯的城堡,几乎不曾停歇过前进的步伐。” “……即使我们冒天下之大不韪与英格兰尼交战,也不会有任何作用?” “为什么?”克洛斯更加郁闷了。“吾尔汉和卡敖奇两城得到主公的援助,城墙的防御能力已经比塞斯公国的任何城堡和要塞都要高。而且两城的守城器械和物资充足,军事人员的数量和质量都足够。难道挡不住英格兰尼的军队?” “主公!”若默悲愤地大喊:“如果您这样做,至自己于何地?!” “自从雪拉郡主失踪后,我们和塞斯均没有能够施展空间转移的魔法师。不过,伊莉公爵已经派出能够施展飞行术的魔法师前往鸠格市。按正常情况分析,魔法师已抵达鸠格市了。鸠格市有能够施展空间转移的魔导士,甚至是魔导师,可是为什么至今我们还没有收到任何反馈的消息呢?!” “……主公。至今我们仍然不知道妁格市对这次战争的态度,您难道就没有任何怀疑吗?” “你知道的,我的主公有时候做事出人意料,或许他现在不在鸠格市也说不定的。唔……什么意思?”克洛斯到底还是有所察觉。看到若默欲言又止,他说道:“你怎么想的就直说吧,我不会怪罪于你。” 若默犹豫了一会儿,终于放胆说道:“如果不是中枢机构陷入混乱,中央政府必然会对这样的大事迅速作出反应并且告知我们应该怎么做。即便国王陛下目前确实不在鸠格市,可是首相和国师也可以事急从权,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作出决定!……” 克洛斯止住了若默后面的话,因为他已经知道了若默的意思:主公不对此事作出任何表示,有可能是故意放任自己自行处理,任由自己攻击英格兰尼人。待战争结束后,再由自己来背黑锅。 克洛斯对自己说:不会的。主公不是这样的人。 主公或许确实不愿意违背与英格兰尼的协定,同时也非常想帮助伊莉公爵,但是主公绝对不会采用这种不光彩的手段。 克洛斯摇摇头,仿佛希望将这个想法从脑袋里甩出去。他看着若默说道:“伊莉公爵多半会拒绝你的那种提议。你觉得,我们能不能说服各地的领主在城堡上插上欧巴尼亚的国旗,以便保存实力。” “……不行。”若默摇头。“如果有插上我国国旗的塞斯领主主动攻击英格兰尼军队,我们就被动了。” “可是我们不能主动攻击英格兰尼的军队,你说说看,我们应该怎么办?” 若默的家臣,迪福.杰米勒看到自己的主公陷入了沉思,插言道:“那么我们就等待英格兰尼主动进攻!” 若默的眼睛一亮。 “不错。英格兰尼的军事目标明显是塞斯的首都曼城。我们不必去主动进攻英格兰尼人。卡敖奇和吾尔汉都扼守着前往曼城的重要道路,如果英格兰尼不进攻我们,他们就必须绕很大一个圈子。而且,英格兰尼人还必须担心我们威胁他们的粮道和后路!英格兰尼人会忍住我们这样的眼中钉吗?” 克洛斯点点头,然后又摇摇头。 “吾尔汉和卡敖奇的正规士兵再加上佣兵,才只不过四个联队。守城时可以发动贵族们的私兵以及民壮参战,但是在野战中,能够给英格兰尼人足够的威胁吗?英格兰尼人有六个正规兵团,只需要派出几个联队监视两城的动向就可以了,似乎不必向两城发动攻击。” 若默语塞,参加会议的众人同样也没有解决的办法。毕竟英格兰尼进攻塞斯的兵力,简直就是狮子搏兔。吾尔汉和卡敖奇的背后有着欧巴尼亚王国作为后盾,因而英格兰尼多半不会主动进攻。可是仅凭两城自身的实力,对于解决塞斯的难题却根本只是杯水车薪罢了。 克洛斯的拳头渐渐握紧。 至多明天上午,英格兰尼大军的前锋就会抵达卡敖奇。卡敖奇和吾尔汉之间是塞斯的领土。也就是说,今天过后两城之间多半就会失去正常的联系。现在,他必须作出决定! 一边是主公,一边是伊莉。该如何抉择? 第八部第二十八章 第二十八章 随着医学的发展,一些医学研究人员发现:当越来越多的病菌或疾病被消灭后,马上就会有一些新的病菌或是原病菌的变种出现。而且,当人们的生活环境越来越卫生后,他们的抵抗力也越来越差。一些长期生活在不卫生的环境中的居民极少感染的病,生活在卫生环境中的居民却很容易感染。一些小时候喜欢乱摸东西,甚至乱吃东西的小孩,抵抗力及免疫力明显高出被父母管教较严的小孩。 修炼斗气可以提高身体的素质。有这样一种说法:当一个人修炼到终极圣斗气时,他就能够抵御所有的病菌侵袭——按古代的说法,这种现象叫作百毒不侵。 当一个人修炼到终极圣斗气的程度时,他反而无法抵御一种对普通人完全无效的病毒。拥有终极圣斗气的人染上这种病菌后,一般很快就会死亡。在古代,这种病被称之为“强者之瘟”。 通过研究,我们知道这种罕见的病毒可以在普通人的体内生存,却对此人的日常生活没有任何影响。拥有圣斗气的人携带这种病毒同样对身体没有任何影响,但是,通过某种特殊的手段,拥有圣斗气的人可以催发这种病毒,激活病毒的传染性。事实上,古代一支被称为毒尾蝎的部队就知道这种医学知识,并且积极地将之应用于实践之中。 大陆历1419年10月12日,已经拥有终极圣斗气的兰特大帝突然身患重病。虽然许多学者以兰特大帝并没有因此而身亡,质疑兰特大帝是否确实感染了“强者之瘟”。不过通过若干佐证,例如兰特大帝患病初期的病症、毒尾蝎战士与此事件有关的各种证明,我们有理由相信,这次事件正是因为兰特大帝被感染了“强者之瘟”的结果。 所以我认为,现代医学必须向古医学学习才是正确的发展方向。 ——摘自《大陆3003年圣华学校研究生毕业论文节选》 敌人出现后,并没有立即进攻。 第350章 当敌人越来越近后,海若认出了最前面的一个人:公爵府的老管家。他回过头,发现亚斯伯爵也皱起眉头。显然,亚斯伯爵也认出了这个人。老管家知道的事情非常多,如果这次阴谋是他策划的,那么…… 一股不详的念头升起,却又马上被海若强压了下去。他对自己说:想别的都没有用,只要将蒂丝公爵保护好就行了。 这时候,令海若惊讶的是,老管家单人匹马朝着众人聚集的山坡径直而来。 “管家,你这是怎么回事?他们是些什么人?” 管家冷冷地回答:“我先回答第二个问题。他们是铁鹰佣兵团的成员!” “铁鹰佣兵团?”亚瑟一声惊呼。“排名第五的铁鹰佣兵团?!怎么可能?他们明明更象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 “你的眼光不错。”管家眼中的欣赏转瞬即逝。“他们本来就是罗斯公爵殿下当作正规军队亲自训练出来的。罗斯公爵的志向之大,在历代塞斯尔公爵中可以说是名列前茅。可是罗斯公爵殿下清楚毒尾蝎战士并不是合格的近卫,而塞维尔战士虽然大多曾经以佣兵的身份参加过战斗,但往往只是参加那种小型的战斗,仍然不能满足公爵殿下的要求。” “公爵殿下希望能够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战斗力强的亲卫队,所以,殿下组建了铁鹰佣兵团,并且亲任团长。你们一定想不到,其实你们几乎都见过罗斯公爵的本来面目吧?” 亚瑟恍然大悟。“我知道为什么铁鹰佣兵团只接受中、大型战争雇佣的原因了!原来是这么回事!” “为了保密,我们只带来了最忠诚可靠的一千名佣兵。不过我必须告诫一声:铁鹰佣兵团名列佣兵排行榜第五,凭的是鲜血和毫无虚假的战果。你们只有不到三百人。最重要的是,你们的坐骑在此之前至少已经奔跑了两个小时,无论如何逃不掉的。” 管家的目光愈发冷冽。“现在告诉你们我来的目的:如果告诉我罗斯公爵现在的下落,我还可以考虑放过你们。否则……” 管家没有接着说下去。不过,大家都清楚他的冷哼声到底是什么含义。 “闭嘴!”蒂丝有些心虚地喝斥管家。“除了我外,谁见过罗斯公爵的真面目?你在信口胡说!” 管家的语气变得苍凉。“我知道了……我其实早就猜到了,只是一直希望那不是真的……” 管家眯起眼睛。不知道为什么,手无缚鸡之力的管家此刻却给人一种危险的感觉。他举起右臂。 “好了……你们现在可以杀掉我了。” 众人皆愕然。这时候,山坡下的佣兵看到管家发出的信号后,开始冲锋。在大多数人处于惊疑之中时,蒂丝果断地抽出阳狂,将之深深刺入管家的胸膛。 海若毫不犹豫举起魔法剑高呼:“平叛杀敌!有我无敌!” 公爵护卫很快反应过来,也开始应和:“平叛杀敌!有我无敌!” 骑兵最可怕的地方正是在于他们的强冲击力,可是在通过山坡下的洼地时,速度不免放慢。这时,山坡上的护卫们开始为打猎用的弓箭找到了另一种用途。 海若跳下马,走到蒂丝的面前,以一种不容置疑的强硬语气几乎是命令她:“公爵殿下,您换上这匹马,先走!” 蒂丝下意识地瞟了眼小腹,坚定地摇摇头——她担心腹中的小生命因此受到伤害。 海若英俊的脸庞开始扭曲。“来两个护卫,将公爵驾走!” 亚斯伯爵对海若的果断决定非常满意。最希望蒂丝离开的自然是向来溺爱她的父亲。可是亚斯伯爵是蒂丝的父亲,如果亚斯伯爵要求自己的女儿先逃,在外人看来无私也有私了。 两名距离最近的护卫果然迅速向蒂丝靠近。蒂丝慌张地看了看父亲,却发现亚斯伯爵看着海若的眼神中尽是赞许。她又向亚瑟看去,结果更加生气。亚瑟居然向海若竖起了大拇指。 “父亲,您怎么办呢?” 亚斯伯爵淡淡一笑。“你先走,我等会儿会追上你的。” 蒂丝看着佣兵完善的作战装备,又看了看护卫们打猎时所穿的轻便衣着,泪水忍不住涌出眼眶。她跳下那匹矮小的母马,一剑将之捅死。 “罗德曼家的子女,怎么能扔下战士先逃呢?!” 蒂丝含泪盯着海若的眼睛。“如果你强迫我骑上别的坐骑,我一样会捅死它!” 从海若的眼中看出一丝犹豫,蒂丝转身向护卫们高呼:“英雄的骑士,请为我打败敌人!” 护卫们感动不已,他们纷纷高呼:“为了公爵殿下,打败敌人!” 护卫们开始向越来越近的敌人射箭。箭雨非常密集——因为每个参加打猎的人都带上了弓箭。许多射向佣兵的箭头上还沾着猎物的血,不过这不并妨碍箭支的准确性。当佣兵通过那一小片洼地时,付出了二十多名死者和四十多名伤者的代价,而且他们的队形已乱。然而此时,护卫们在亚瑟爵士率领下,展开了坚决的反击。他们从山坡上顺势冲下,狠狠地撞到佣兵的队列中。 佣兵们还没有站稳阵脚就遭受了如此可怕的冲击,虽然人数占优,在战斗的初期却仍旧无法避免劣势。 佣兵的装备虽然整齐,却只不过是轻骑兵罢了。他们比蒂丝的护卫只不过多了一张盾牌。护卫也没有象平时那样装备正规的铠甲。皮革软甲虽然轻便而且好看,可是防御能力却明显不够。这种情况下,交战双方往往是刀刀见血、枪枪见红。 一边是佣兵界排名第五的铁鹰佣兵团经过无数战火锤炼的精锐佣兵,一边是经过严格选拔才能加入的公爵亲卫,交战双方都是格斗技出类拔萃的精英。佣兵被胜利后便可获得巨额财富的许诺所诱惑着,而公爵亲卫们的战斗热情丝毫不比对方逊色——公爵没有抛下他们逃跑,而是在后面紧张地关注着他们战斗。当兵没有怕死的,只要他们的长官与他们在一起。更何况,他们的长官还是一位漂亮迷人的女性。只要是男性,谁能够在这种时候不热血沸腾呢? 佣兵虽然被打乱了阵脚,却乱而不溃,因为他们毕竟在人数上占据着明显的优势。在这种惨烈的战斗中,所有的人都象疯了一样,没有任何人后退。洼地在一千多骑兵疯狂地来回拼杀中,变得越来越泥泞。骑兵在这种地形里,根本就无法发挥自身的优势。好在双方都是骑兵,大家都不吃亏。他们艰难地驾御着坐骑在这片拥挤的战场打旋,向每一个靠近自己的敌人发动凶狠的进攻。惨叫声中,不断有人失去了胳膊或是丢掉脑袋。 金钱的刺激或许并不比荣誉、男人的自尊对战士的刺激小,不过,佣兵确实无法摆脱公爵亲卫的纠缠杀向山坡。偶尔有两三个佣兵拼命拼杀冲过了公爵亲卫的防线,可是迎接他们的,却是一支支夺命的箭矢。铁鹰佣兵团已经全部投入了战斗,在山坡上,公爵的侍从、护国大将军的亲卫、海若的亲卫,加起来还有接近五十人。无论是亚斯伯爵还是海若,都清楚地知道保留预备队的重要性。 洼地这种自然地形虽然迫使敌人无法将阵形完全展开,以至于真正能够与公爵护卫进行战斗的不到三分之一,可是敌人的数量毕竟太多。激烈交战的地点离蒂丝只有七十多米,在这个距离上,蒂丝几乎可以作到箭无虚发。冷箭不停地夺取着交战佣兵的生命,为公爵护卫减缓了不少压力。可惜的是,能够做到射中交战中不停移动的敌人却又不误伤自己人,只有蒂丝一个人能够作到。其余的人,最多只能尽量将箭射到交战地点的后方,给对方不大的伤害以及少许的心理压力。 公爵护卫能够勉强稳住阵线,亚斯伯爵身旁的水系高级魔法师功不可没。 罗德曼家的高级贵宾旁若无人地念着模糊不清的咒语,做出神秘的手势。然后,连续不断的冰箭便朝着敌人密集的地方飞去。虽然在一百米左右的距离上冰箭根本就谈不上任何准确性,可是由于人群过于密集,而佣兵又都只是轻骑兵的装备,因而密集的冰箭不停地杀伤着佣兵,打击他们的士气。可惜的是,即便是高级魔法师,他的魔法力仍旧有限。在射出了数百支冰箭后,由于魔力消耗过大,他顾上魔法师高贵的形象,不得不立即坐在地上进行冥思。 当高级魔法师停止施展魔法的时候,佣兵趁着这宝贵的间隙展开了更为猛烈的攻击。 眼看形势越来越严竣,亚斯伯爵突然大吼一声:“铁鹰佣兵团的佣兵听着,我,塞维尔护国大将军向泰坦神发誓:如果有佣兵现在立即退出战场,放弃这次的任务,我将赦免他的一切罪行,并且支付他这次行动原本应该获得的全部报酬。另外,由于佣兵声誉上受到损失,我将以价值不低于五千枚金币的庄园作为补偿,并且授予他勋爵的称号!” 佣兵的攻势在这一瞬间突然一滞。有些佣兵开始彷徨地东张西望似乎在寻找安全的撤退道路。虽然没有任何一个佣兵退出战斗,可是有些佣兵在战斗时却不象刚才那么凶狠了。 海若在一旁小声地问亚斯伯爵:“阁下,您为什么不提出让佣兵反戈一击的要求。只要有一个佣兵捅了自己人,他们的攻势很快就会崩溃。而且,您提出的条件是不是太高了些。只要有一百个佣兵退出战斗,您就不得不付出至少五十万枚金币。” 亚斯伯爵摇摇头。“其实我的本意只是希望动摇佣兵的战斗意志罢了。你不了解佣兵规则。即便是这种条件,也不会有多少佣兵接受。 第351章 佣兵如果放弃任务,声誉上会遭受极大的损失,甚至今后再也无法在佣兵界立足。” “如果佣兵在接受任务后投向敌对方,并且向队友的后背捅刀子,那么他就必须有承受整个佣兵界追杀的心理准备。你能够提出什么足以令佣兵心动的条件吗?” 这时候,蒂丝清脆的声音出响彻整个战场。 “可敬的佣兵们,这是一个根本无法得到任何利益的任务!攻击塞维尔公爵,你们将遭受毒尾蝎战士永无休止的追杀,直至死去;攻击欧巴尼亚王国的省长,你们必须承受兰特国王可怕的怒火。你们应该听说过兰特国王各种各样的传奇故事,你们能够承受他的怒火吗?” “兰特国王是佣兵协会的会长,并且一共拥有五票投票权。想一想,完成这次任务后你们有可能遭受整个佣兵界的追杀,值得吗?” 佣兵更怯。终于开始有三三两两的佣兵脱离战场,退到附近的空地上。虽然退出战场的佣兵总共还不到三十人,可是佣兵们的士气却遭受了可怕的打击。在人数只有四分之人的敌人面前,他们却逐渐开始混乱。 铁鹰佣兵团的副团长是罗斯公爵的死士之一。他是个战斗经验丰富的战士,看到这种情况,他大声吼叫:“大家不必担心兰特国王的抱复,罗斯公爵的死士之中有能够杀掉圣骑士的毒尾蝎战士。在他的暗杀下,兰特国王必死无疑!冲啊,杀掉伪公爵和护国大将军,你们就可以平分罗斯公爵留下的价值五十万枚金币的珠宝!” 佣兵象是被了一针强心剂似的,象野狼般地嚎叫着进行反扑。在佣兵们疯狂的攻击下,公爵护卫的阵线硬生生地被撼动了。公爵护卫越来越少,已经不足一百五十人了。整个战线上只能勉勉强强地维持,不少地方甚至出现了漏洞。一些佣兵强行突破了公爵护卫的防线,冲向山坡。 听到铁鹰佣兵团副团长的话,蒂丝和海若因为关心则乱,脸色都变得有些苍白。海若原本很成熟的脸上,突然露出一丝慌乱神情——海若虽然优秀,不过他毕竟还只是刚刚十八岁。在他的人生中,还没有经受足够多的考验。至于蒂丝,她却在这个时候从怀中掏出一个盒子。打开盒子后,蒂丝从里面拿出一颗宝石和一个钢钳子。令旁人不解的是,蒂丝似乎打算用钢钳子将那颗宝石夹碎。 当蒂丝打开盒子时,正在冥思的高级魔法师被惊醒了。他看着蒂丝手上的宝石,面露惊疑不定的神情。 虽然以前没有见过,但高级魔法师几乎可以肯定,那是一颗被称之为“灵魂之眼”的极为珍贵的宝石。魔法师们通常用这种宝石与异界进行沟通。但是根据蒂丝使用这颗“灵魂之眼”的方法,高级魔法师推测,这颗“灵魂之眼”极有可能已经被改造成了召唤石。 高级魔法师简直不敢想象,以“灵魂之眼”制作出的召唤石,将会召唤出什么样可怕的东西?! 正当蒂丝犹豫不决的时候,并没有受到太大影响的亚斯伯爵冷哼一声。扬声喊道:“佣兵们……一个人能够收服泰坦人为奴仆,能够在十几万英格兰尼人当中酣战一个多小时毫毛未伤,并且还能抢出齐格菲亲王的尸体……你们相信这样的人可能被杀死吗?” “……你说你的同伙去暗杀兰特国王,可是你自己说:你相信他会成功吗?!” 亚斯伯爵施展斗气冲着铁鹰佣兵团副团长的方向吼道:“你是因为罗斯公爵攻击我们,那么请你发誓,以罗斯公爵的生命的灵魂发誓!如果你撒谎,那么罗斯公爵将立即死去,而且他的灵魂将永远沉沦在地狱的最底层永受煎熬!” “发誓啊!” “说出你的判断啊!” “我相信你的同伙确实去暗杀兰特国王。可是,兰特国王必将为此而展开残酷的报复!佣兵们,为了自己……” “退出战场吧!” 亚斯伯爵的吼声越来越响,甚至压过了战场上战士们的厮杀声。而铁鹰佣兵团副团长犹豫彷徨的模样,也令佣兵们的士气急速下降。 海若对战场的形势有着敏锐的洞察力。眼见机不可失,他大呼道:“随我来!” 发布命令的同时,海若高举着长剑率先向战场冲去。山坡上的近五十个人尾随着海若,如果出笼的猛虎一般,猛地扑向了士气急速下降的佣兵。 与此同时,蒂丝缓缓舒了口气,将“灵魂之眼”和钢钳收入盒中。 兰特离开前将这个魔法道具交给她时,郑重地交待过:将“灵魂之眼”捏碎后,将会召唤起一个冥界的恐怖骑士。这名不畏生死、力大无穷、招术精妙的恐怖骑士可以抵得上两名初阶黄金骑士,可以轻松消灭一个小队的骑兵。不过因为召唤死灵会受到魔法协会的制裁,所以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能使用这种方法。 蒂丝崇拜兰特,她相信兰特胜过相信自己。听到父亲的分析,再看到铁鹰佣兵团副团长的表情,蒂丝完全放心了。她开始为自己的慌张难为情起来——她刚才差点打算不顾一切召唤出恐怖骑士杀掉那个胡说八道的副团长。 士气如虹的生力军立即击溃了从缺口处冲出来的佣兵。海若等人养精蓄锐,而佣兵们却战斗了将近一刻钟;前者的士气高涨,而后者却只是勉强留在战场坚持战斗。所以,海若率领着这支人数不足五十人的援军象利刃一般向佣兵的指挥官冲去。 在海若的面前,几乎没有有三合之敌。海若所使用的魔法宝剑极为锋利,相当多的佣兵在没有任何思想准备的情况下,就被海若连人带兵器给劈成两半。 铁鹰佣兵团的副团长眼见士气越来越低,而对方被海若英勇的表现激励得越来越兴奋,因而做出了一个一般情况下非常正确,这次却非常错误的选择。 副团长是铁鹰佣兵团中除罗斯公爵格斗技最高的勇士。海若手中魔法宝剑的威力他也见识到了。如果海若只是使用普通的武器,副团长有信心打败他。可是在这种情况下副团长却没有足够的信心。但是,为了振奋佣兵们的士气,副团长拼了老命也必须击败或者是缠住海若,将对方的锐气压制下去。 他推开前面挡着的佣兵,朝着海若冲去。 “我是铁鹰佣兵团的副团长!前面的骑士,与我决一死战吧!” 海若看着副团长,毫不犹豫地冲向对自己挑战的敌人。可是战斗了几个回合后,海若意识到:自己很难战胜这个对手。 骑士系的战士达到青银骑士的水准后,通常都能够与坐骑达成极佳的默契——白银以上等级的骑士甚至能够达到人马合一的高超境界。剑士系的战士在这方面就略微差一些。海若的骑术至今也只不过稍胜普通的骑兵,与对手完全不在一个档次。而且,对手的格斗技巧也略高于海若。每次魔法宝剑砍向对手,都被他用左臂上精钢盾以高超的技巧所化解。 海若所使用的魔法宝剑可以砍断相同厚度的精钢,却对副团长左臂上的精钢盾没有明显的作用。几次交击过后,精钢盾上只留下了几道细微的白痕,而海若在对方的反击下,如果不是身着内甲,早已身负重伤。 当海若被副团长缠住后,他身后的骑兵们立即感受到了更大的压力。佣兵们看到海若被挡住后,重新鼓起勇气扑向海若周围的骑兵。海若看着身旁的战友一个接一个地受伤、被杀死,不由开始犹豫起来。无意中,海若看到蒂丝关切的眼神,他终于下定了决心。 海若对魔法宝剑催发斗气,一个风刃突然出现,并且射向副团长的心脏。 副团长毫无思想准备,勉强躲过被风刃射中心脏的命运,然而左胸却被风刃射中。剧痛中的副团长还没回过神来,已经被海若砍掉了脑袋。 海若敏捷地捡起副团长的首级,高高举起。他扬声大呼:“你们的指挥官已经毙命,你们已经败了!胆敢顽抗者,杀无赦!” 海若发起第一波冲击的时候,他所率领的战士就向利刃刺入软木一般。当铁鹰佣兵团的副团长被杀死后,海若继续向敌军纵深插入时,感觉就象是烧红的铁棍插入奶酪一样。这种情况下,佣兵们终于将后背让给敌人,四散奔逃起来。 一直在山坡上观战的亚斯伯爵,终于松了口气。 第八部二十九章 第二十九章 事件经过: 蒂丝公爵一方以利诱、分化、恐吓等手段打击对方士气后,拥有“骑士之花”绰号的海若出乎意料地放弃骑士原则,催发魔法剑发出风刃暗算了铁鹰佣兵指挥官,这才终于艰难地取得了战斗的胜利。 铁鹰佣兵团溃败后,大部分佣兵疯狂地逃离了战场,共计近三百名佣兵下马请降。混乱中,一名拥有男爵爵位的贵族扔下兵器伏地痛哭,膝行至前往战场的亚斯伯爵面前。 男爵痛哭流涕,高呼饶命。亚斯伯爵见此贵族如此不堪,因而面露不豫。男爵因此高呼亚瑟之名,自称与亚瑟有同窗之谊,恳求亚瑟为之说情。亚瑟爵士近前后认出男爵确实曾为同窗。然而亚瑟爵士对同窗此刻的表现深感不耻,因而大加痛斥。 男爵表现出慌张失措的模样,慌忙向亚斯伯爵告发同谋名单,并详细说明十七名同谋在此事件中分别所起作用。亚斯伯爵得到名单后进行分析,因而略解疑惑:毕竟一千名佣兵神不知鬼不觉潜入库斯伯特狩猎场实在令人难以理解。原来,男爵告发名单中除已知的公爵管家外,还有塞维尔情报人员、库斯伯特狩猎场管理人员以及粮商等人。 虽不耻男爵行径,亚斯伯爵考虑再三后仍然当场赦免了男爵的罪行。 第352章 男爵大喜之余恳请远处观望的公爵殿下前来做出同样保证。亚瑟爵士因此大怒,下马欲揪打男爵。 在此瞬间男爵暴起袭击,男爵袖中寒光一闪,两筒价值十万金的暴雨梨花针突然射出。毫无戒心亚瑟爵士立即仆地,亚斯伯爵挣扎片刻后,亦颓然坠马。 附近的公爵护卫立即上前将毫不反抗的男爵斩为肉泥,然亚斯伯爵与亚瑟爵士终回天无力,就此身亡。 附验尸单两份: 日期:大陆历1419年10月13日,亚斯.罗德曼伯爵,左胸及左臂受五枚剧毒暴雨梨花针射中。虽立即接受高级魔法师救护,然因毒性过烈,同时又因高级魔法师魔法力不继,亚斯伯爵终于在半个小时后死亡。 日期:大陆历1419年10月13日,亚瑟.罗德曼爵士胸前遭近距离暴雨梨花针攒射,立毙,再起不能。 评价: 库斯伯特暗杀事件中最成功之处便是:策划者以铁鹰佣兵团大张旗鼓地进攻掩盖了暗杀的意图。 而失败之处在于:暗杀执行者忍耐性不足。即便触怒亚瑟爵士而遭受殴打,只要袖中的两筒暴雨梨花针不被发现即可。况且,亚瑟爵士大怒而殴打暗杀执行者其实未必一定是坏事,因为,蒂丝公爵或许会因为好奇而走近。 ——摘自《经典暗杀案例分析》 听着清晨的鸟雀叽叽喳喳地叫声,萨拉丁有一种宁静安详的感觉。然而萨拉丁身旁的主公拉库里却心神不宁地长吁短叹。 身为家臣,萨拉丁感觉到拉库里的不安,自然打算尽其义务为之分忧。 “不知主公为何事烦恼?” “为什么只不过为了活下去就会那么困难呢?” 在他人的眼中,拉库里是粗鲁、野蛮、杀人不眨眼的代名词。虽然是拉库里的首席家臣,不过萨拉丁并不否认这种观点。因此,拉库里发出这种游吟诗人才会发出的感叹,令萨拉丁愕然之极。 在萨拉丁张嘴结舌不知所措时,拉库里拍着自己的光头懊悔地自言自语:“如果不能在三个月内打下安特卫普市,斌会凭借我立下的军令状取我的脑袋。可是前些时候我脑门发热,屠了那些村庄城镇,主公会饶了我吗?大好头颅……好象危险得很呐……” 萨拉丁对此也不是很确定。 屠杀平民的行径在贵族之中其实也不算罕见——在某些国家,这样的事情甚至司空见惯。 领主之间爆发的战斗,很多时候指挥官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打败敌人,而是焚毁村庄、屠杀农民,削弱对方的经济来源。毕竟,一般领主所拥有的私兵并不会很多,并不足以正面攻克对方的城堡——即便足以攻克敌方的城堡,也很少有领主会这样做。如果领主在攻克敌方城堡的过程中损耗了太多的兵力,那么邻近的领主们就很有可能会对实力被削弱的胜利者产生觊觎之心。 然而拉库里的所做所为却与那些贵族并不完全一样。攻克进行过顽抗的城堡后,暴跳如雷的拉库里并不仅仅杀掉普通的平民和士卒,还往往会杀掉那些价值不菲的贵族。事实上,真正的贵族间的战斗,被俘虏的贵族往往可以受到客人一般的对待——毕竟没人哪个贵族能够保证自己绝对不会当俘虏。少量的屠杀农民根本就没有什么关系,真正关键的问题是:拉库里对俘虏不分贵贱一视同仁,这就犯了贵族的大忌。 按说,拉库里深受兰特国王的宠爱,不会有什么事。可是如果受到外界的压力过大,却又难保兰特国王丢车保卒——上位者这样进行处理的事例还少吗? 虽然不敢肯定,萨拉丁还是尽力安慰愁眉苦脸的主公。 “主公,事情倒不至于那么严重。国王陛下如果就屠杀的事进行责难,您可以将此事推给那些佣兵,就说屠城事件是因为佣兵们不听军令擅自而为。国王陛下应该会因此而原谅主公的。” 拉库里原先正担心自己的脑袋,听到萨拉丁的劝慰后,突然悖然大怒。拉库里象随时准备扑上去厮咬猎物的野狼一般,凶狠地盯着萨拉丁。 “妈拉个吧子!推给部下,老子这个指挥官白当了?!那些攻城拔寨的功劳老子有份,有了过错就推给部下?!你信不信老子一巴掌扇死你!” 虽然被拉库里毫不留情地怒吼,萨拉丁却无法生气。事实上,这个曾经被他暗中鄙视的主公,现在已经逐渐赢得了萨拉丁的好感。不错,拉库里粗鲁、野蛮、冲动、没有文化,可是直爽、大方、热情、公正的个性却完全可以抵消他的缺点。拉库里的怒吼甚至令萨拉丁对主公产生了一种莫名的信任。一个真心愿意为下位者承担责任的上位者,通常很容易获得下位者的忠诚。 萨拉丁下意识地驾御坐骑稍稍远离拉库里。自从萨拉丁正式成为拉库里的首席家臣后,拉库里对萨拉丁的态度就改变了——由客气的尊敬逐渐变为粗鲁的亲昵。拉库里对越是信任越是喜欢的家臣或部下往往越是粗鲁——甚至偶尔还会动手打人。萨拉丁虽然已经从心底里逐渐认可了这个粗鲁的主公,不过他仍旧无法理解或认同拉库里这种怪异的习惯——而且也不打算成为拉库里这种怪异爱好的下一个受害者。 “主公不必担心。国王陛下或许会因为过分的屠杀而生气,不过主公立下如此大的功劳,国王陛下是无法视而不见的。” 拉库里兴奋得连舌头都险些打结了。“那是当然!老子还从来没打过这么爽的仗。开头还有些艰难,可是越到后来越是简单,大多数领主简直是闻风而降!你想想,中路由萨弗斯圣骑士所率领,而且他的部队中还有天下闻名的黑衣众,可是我们这一路都抛下中路军一百多公里了!” “说到这里,我想对主公进谏。萨弗斯伯爵毕竟是名义上的主帅,他已经多次派传信兵命令我军停止前进,等待中路及右路大军。” 拉库里悻悻然摸着光秃秃的脑门。“妈拉个吧子……萨弗斯圣骑士身为法兰西斯五虎将之首,推进的速度还没我快,他这是忌妒我。” 拉库里很快就高兴起来。“上次你不是说过吗?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我们不等他——打到安特卫普市再说!” 拉库里兴奋地挥舞着拳头,满脸地陶醉。“你知道吗,萨弗斯圣骑士是我小时候的偶像。能够被偶像忌妒……” 萨拉丁啼笑皆非。拉库里确实直爽得可爱。萨拉丁猜测,拉库里之所以拒不服从主帅的命令,是因为他的主公有着强烈的孩子气的欲望:就是象淘气的孩子希望引起大人的注意一样。 “不过,从军事角度而言,我军确实太过孤军深入,而且后路并不稳固。” 萨拉丁确实对近来一段时间军事行动太过顺利有些担心。 自从拉库里表现出他野蛮、凶残、毫无顾忌的一面后,不断有新的佣兵团加入拉库里的麾下,以至于拉库里的队伍越来越大。另一方面,敌人的反抗也越来越微弱,大多数坚固的城堡甚至闻风而降——这种情况,即便在神魔大战期间也是极为罕见的。萨拉丁猜测,这或许是因为尽管佣兵在拉库里允许抢掠时无恶不做,但是拉库里对军纪的管理却极为严厉的缘故。 村庄或是庄园如果不主动袭击部队,拉库里就毫不理会。前进路上的堡垒或城镇如果主动投降,拉库里同样不允许佣兵进行抢掠。凡是违反这项命令的佣兵,拉库里全都毫不留情地对他们处以“什杀一”严酷惩罚。最开始,违反这项命令的情况总是经常出现。可是佣兵在付出了近六百条性命后,终于充分地领略了拉库里的残酷无情——一个新近加入的大约有三百二十人的佣兵团,抢掠之后拒绝接受拉库里“什杀一”的惩罚,在反抗中被拉库里下令全部格杀。现在,已经几乎没有佣兵胆敢违反那条禁令了。 当然,如果仅仅只有残酷的军纪,佣兵或许早已哗变。与残酷无情的军纪相对应的,是拉库里极为大方的奖赏。 最先加入拉库里麾下的佣兵有五千人,可是现在能够继续战斗的只剩下三千人。接近百分之四十的阵亡率足以令其他军队的士兵对战争产生无比的恐惧和厌倦,可是那三千佣兵却完全不同。他们经过激烈、连续的厮杀,瘦了,黑了,即便是最幸运的人,身上也至少增添了好几道伤痕。可是他们现在所拥有的财富,已经比过去三年所能挣到的钱还要多。这三千佣兵甚至无法将抢掠的财富装进自己的钱袋——因为钱袋实在太小。无奈之余,他们只得将抢掠所得的财富交给隶属于阿拉卡的商团,以百分之十的佣金拜托商团将财富运往安全之地,并且每天缴纳千分之一的保管费。尽管佣兵们都认为这个商团比鬣狗还要贪婪,不过佣兵们仍旧总是毫不犹豫地将抢掠到地财富交给商团处理。这不仅仅是因为阿拉卡的商团本身就拥有非常可靠的信用,还因为,阿拉卡的商团是佣兵协会唯一认可的商团。 现在,这三千佣兵已经成为拉库里最忠实的猎狗。他们之中收获最少的人回到家乡已经可以过上小康的生活,可是没有任何人肯离开。所有的人都渴望着更大的财富……以及权势。 前进路上投降的村庄或城镇,均派遣了一到三个佣兵进行管理和监视。大多数临时的管理者是严重受伤甚至已经残疾的佣兵。不过,所有的人都认为拉库里的这种任命是理所当然的。在佣兵界,严重受伤甚至在任务中残疾的佣兵分配到更多的佣金早已是一种惯例。另一方面,即便没有这种惯例,健康的佣兵也不会愿意接受这种眼前的利益。 第353章 拉库里说过,现在派往村庄城镇的佣兵只不过是管理者。将来,随着功勋的增加,某些佣兵或许会成为村庄和城镇的所有者。所以,几乎没有健康的佣兵愿意停留在占领的村庄城镇里。他们哭着喊着要求跟随在拉库里的身后,乞求能够跟随“伟大的领袖”参加每一场战斗。这样一来,尽管所有投降的村庄城镇里都留有佣兵,事实上却仅仅只有威慑的作用。那些已经投降的村庄城镇如果反叛,拉库里根本没有办法。 “后路?……”拉库里绞尽脑汁打算卖弄他那少得可怜的军事知识。“是啊,后路太……太瘦了……” “过于狭长。”萨拉丁控制着脸部肌肉,装出没有任何表情的模样。 “对,过于狭长。我早就想到这个词了。”拉库里肯定地点点头。“过于狭长,所以就……所以就……” “没有战略纵深,因而很容易被敌人截断。” “对,是没有战略纵深,我知道。” “你不惭我的首席家臣,这方面你比我还强一点点。”拉库里高兴地拍着萨拉丁的肩膀,眼中透出一股天真。“我想得到,但就是说不出来。那你说说,对于这个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萨拉丁很想劝说拉库里按照主帅的命令停止前进。因为他对这么顺利的进军感到一丝不安。拉库里猛则猛矣,在战术上勉强可以用不拘一格来形容(拉库里根本就没有学过任何军事战术知识),但是在大局观等方面实在很难令萨拉丁佩服。挺进的路上,越来越多的领主不战而降。萨拉丁得知,阿科尼奥七世下令:当拉库里大军进攻时投降将不会受到处罚。 所谓反常即妖。萨拉丁很难相信,阿科尼奥七世为了自己的王位甚至可以对毫无反迹的阿朗佐亲王下毒手,他怎么可能对被佣兵屠杀的平民和贵族抱以同情?那么,阿科尼奥七世为什么放任拉库里的大军前进呢? 在部队节节胜利之时,几乎所有的佣兵团都首选加入拉库里的麾下。拉库里和萨拉丁都清楚地知道,新加入的团伙当中甚至有强盗、马贼之类的人,不过他们对此都只是睁只眼闭只眼。现在,拉库里的部队已经多达一万二千人。后路确实存在着可能被截断的危险。但是法兰西斯人并没有实行紧壁清野的战略。如果敌人打算诱敌深入后围而歼之,那么就不应该留下足够的粮食。佣兵们在野战中比不上正规军队,但是在守城战中的表现却并不差。萨拉丁确信其中有阴谋,只是一时想不出阴谋在哪里。 当萨拉丁沉吟思考的时候,一名骑兵气喘吁吁地跑到跟前向拉库里报告军情。 “报告指挥官,德尼特城反叛,袭击了我们的辎重部队。” “德尼特城里的人呢?他们干什么去了?!” “德尼特城将我们留下的三名重伤员全部处死了,将尸体挂在城头上。” 拉库里双目怒睁,脸上的肌肉不受控制地抽搐着。“妈拉个……吧子!” 拉库里愤怒地吼叫着发布着命令:“全军停止前进,后队变为前队,回攻德尼特城!” 萨拉丁赶紧拉住拉库里坐骑的缰绳。“主公,德尼特城虽然有将近一千驻军,却并不值得我们全军回撤。而且,德尼特城离这里的路程有两天,来回奔袭很容易令大军疲惫。要不,让我率领一部分军队回去将它攻下来?” 拉库里想了想,觉得一千驻军确实用不着全军回攻。不过,他的理智也仅剩下这些了。拉库里的脑海里,充斥着被德尼特城背叛而引发的火辣辣的污辱感。 “不,我一定要亲自杀掉反叛者!” 拉库里用马鞭抽开萨拉丁拉住缰绳的手,驾御着坐骑发了疯似地往回冲去,一路上吓坏了不少不知情的佣兵。 “第一、二、三联队随我回攻德尼特城!其余的部队继续前进!……” 萨拉丁得了癔症似地发了半天呆。他迟疑地看着手背上的血痕,又看了看被拉库里弄得一团糟的部队,哭笑不得。 第一、二、三联队的士兵听到拉库里的命令,兴奋得嗷嗷怪叫。他们跟在拉库里的后面,将其他的部队冲得四分五散。 “我怎么摊上这么个主公?跟着他,多少条命也不够他瞎搞啊……” “虽然说第一、二、三联队的战斗力最强,可是他们是前军,率领他们回攻,起码应该通知后面的部队让开道路嘛……” “如果现在突然出现一支敌人的部队,哪怕只有一个联队的骑兵,我们全军也会被击溃。” “对了,这难道就是法兰西斯人的阴谋:利用主公的冲动,引诱主公部队分开,然后分而歼之?……” …… “联队长,我们是不是应该赶快跟上指挥官?” 正在苦恼的萨拉丁被亲卫打断了思考。糟糕,作为第一联队的联队长,手下的士兵已经全跑光了! 第八部第三十章 第三十章 从噩梦中醒来时,我的额头上满是冷汗。 在梦中,一个长着麒麟头、蛇身、鱼尾、鹰爪的怪物将我痛揍了一顿。现在回想起当时的惨状,腿肚子都还忍不住抽筋——挨揍的地方仍旧痛得厉害! 太可怕了。在梦境中,我与杀神剑联手都打不过那个怪物。现在我已经知道:杀神剑拥有不成熟的意志,与拥有者的默契越高,发挥的能力便越强,甚至可以因此而进阶为圣灵甲。以我现在的实力以及与杀神剑的默契程度,已经可以将杀神剑变为不完全的圣灵甲了。所以在挨打的时候,我将圣灵甲变为一个封闭式头盔以便保护自己的脸。 我似乎是生病了,全身都没有力气。不过,施展魔法的能力似乎并没有受什么影响。施展出一个简单的气系魔法作为镜子照了一下脸,还好,脸上确实没受伤。又以气系魔法掀开盖在我身上的薄毯,然后利用精细的魔法控制力解开衣服。愕然……梦中挨打的地方居然真的变得青一块紫一块的。 妈的,明明是梦,怎么会这样? 那个怪物是怎么说来着?对了,他好象自称是龙神,还说是娜弗丽的父亲。可是娜弗丽的模样与他完全不一样嘛。我稍稍表示了一下怀疑,龙神就直爽告诉我:娜弗丽象她的妈——不过,龙神回答这个问题的代价是抓住我一顿狠揍。 我在梦中的格斗技仍然与现实中一样高超(当然,只是相对于人类,与那个怪物不能比),而且还有杀神剑帮我。拥有独立格斗意志的杀神剑象是被某个隐身人控制着,在空中轻舞时射出一道道华丽的剑芒。在我看来,杀神剑似乎比我还要厉害一些。 可是我和杀神剑的联手仍然被龙神打得一败涂地。龙神先是不知施展了什么卑鄙手段令杀神剑的速度变得越来越慢,然后就一把抓住了杀神剑的剑柄。当杀神剑被抓住后,我就开始正式品尝痛苦的滋味了。龙神一边慢条斯理地揍我,还一边说一些我根本就听不懂的话,说什么“你喜欢玩游戏就玩个痛快,我管你去死?!可是你为什么引诱我女儿和你订下生命盟约?混蛋!还这么不小心中了“强者之瘟”,害得我的女儿也感冒了!” 娜弗丽确实与我签订过生命盟约,可是并不是我引诱的。当时我委屈得不行不行的,几乎连眼泪都流出来了——也有可能是疼的。问题是,龙神根本就不理会我的讨饶,仍旧不停地追着我打…… 对了,“强者之瘟”,我想起来了! 圣骑士、影剑士是强者中的至尊,但是他们有可能会突然得一种奇怪的疾病。那个疾病只对圣骑士、影剑士有效,而且一旦患上此病就会很快死亡。人们将这种奇怪的疾病通俗地称为“强者之瘟”。在昏迷前,我好象患上了“强者之瘟”! 事情是怎么发生的?好象是……那天,西西王带我去喝花酒…… 我带着三分激动(我还从来没喝过花酒呢)、三分犹豫(毕竟是第一次)、三分害怕(万一卡特琳娜突然出现)和一分兴奋(人们都说家花没有野花香嘛)等待着“野花”的出现。等了好半天,终于有一个漂亮的女子从屏风后走了出来。 那女子的容貌和伊莉、蒂丝相差仿佛,没有安丽丝和卡特琳娜漂亮。不过,她的弯月般的眼睛很媚,高挺的鼻梁有一丝野性,那硕大的耳环显示出一种异国风情。最令我奇怪的是,那女子体内居然隐约有着一股难以察觉的圣斗气。 我正在奇怪拥有这么强的实力为什么还要做“野花”,结果就中了暗算。当她没有具体行动时,我居然丝毫无法感觉到她的杀气和杀意。只是当她施展蛊术时泄出一丝杀意后,我才意识到她并非真正的舞女。这时候,一种细微的病菌已经侵入了西西王和我的体内。 冲上前去用手刀对准美女的颈动脉砍了一下后,美女晕倒了。然后我就想:这名美女刺客的表现,是不是凯尔所说的那种杀手的最高境界呢? 西西王对于我的举动大惊失色,因为他以为我疯了——无缘无故殴打这么漂亮的女子,不是疯了还有什么? 我没有立即回答西西王的疑问,而是一本正经地告诉他:他受了暗算。 当时我并没有意识到,真正受了暗算的并不是他,而是已经拥有了终极圣斗气的我。 我笑咪咪地看着西西王,打算当他的病情发作后再用终极圣斗气帮他炼化病毒,让他再多欠我一份情。要知道,终极圣斗气是可以炼化几乎所有病菌的。谁知道,我嘿嘿嘿地笑着笑着就失去了知觉…… 妈的,我可真没想到:“强者之瘟”居然可以当秘密武器使用? 第354章 ! 不过奇怪的是,我为什么没有死呢? 对了,我与娜弗丽签订了生命盟约!当“强者之瘟”对我发挥作用后,真正被消耗的却是娜弗丽的生命力。而神龙的后代拥有近乎无限的生命力,因而“强者之瘟”对娜弗丽的影响只不过是令她感冒了——事实上,龙是绝对不会感冒的,更何况神龙的嫡亲女儿呢?这下好了,娜弗丽只不过得了场感冒,而我被“强者之瘟”感染后就对这种病毒产生了免疫,就象得过天花后再也不会患上天花一样。 呼…… 逃过一劫!娜弗丽,我爱你!!! 准备跳起来欢呼以便表达我的兴奋之情——谁知道力不从心,我勉强起身之后,结果却身子一歪,居然摔到床下去了……我的头撞在地上撞得好响,而且好象还撞出了一个大苞。 “主公!主公……你终于醒了!” 马迪尔出现在我眼前,他满脸激动,还不停地流着泪。如果他没有拼命摇晃我的话,我想我会更加感动的。 “不要摇我……” 不由有些害羞,因为此刻我所能发出的声音并不比蚊子大多少。 马迪尔轻轻将我抱上床。房间里的魔法灯亮了,这时候,我发现房间里居然有好几个人。依次望去,分别是马迪尔、阿拉卡、兰丝、皮耶德。 他们看起来都很疲惫。这令我很奇怪。马迪尔和皮耶德已经拥有圣斗气了,三五天不睡根本就没关系。魔法师的精神力本来就比同级的武者强,而兰丝是魔导师,可是他的脸上同样也全都是疲惫。至于阿拉卡则是瘦了不少,而且两眼通红,脸上全是泪痕。 “怎么了……你们……” 阿拉卡的声音有些哽咽。“主公,您急死我们了。国师大人说您患上了‘强者之瘟’,而且您已经昏迷了将近一个月了……” 我又看了看了他们,恍然大悟。这些天来,他们全都陪着我。 闭上眼睛,以便掩饰那股汹涌而来的感动。 过了好半天,我徐徐张开眼睛。 “你们都在这里,国事现在如何?” 马迪尔露出羞赧之色。“我……不知道。是我失职。不过您现在刚清醒,不宜劳神费力,我马上就去处理。” 我目视皮耶德。“现在应该是在你的公爵府吧?你去将最近的邸报拿过来。” 皮耶德嘻嘻一笑。不过,他的笑声似乎有些嘶哑。 “主公,你已经偷了二十七天懒了,不在乎再多偷几天懒。放心,我们不会向别人揭露你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的。” 按道理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可是我醒来后却清晰地感觉到,身体恢复得极为明显。我想,这就是终极圣斗气的作用吧。感觉自己已经有了足够的体力,于是我一言不发坐起身。这时候,皮耶德慌忙虚按住我。 “我去拿就是了,主公你别乱动。得了‘强者之瘟’还能活下来简直是一种奇迹。如果因为乱动从床上摔到地上而摔死,那就又创造了一个奇迹。你可不要一下子连续创造几个奇迹啊,也得给我们留几个机会不是?” 说完,皮耶德看着兰丝。兰丝犹豫了一会儿,然后暗捏手诀,念了一段咒语。“好了,你可以出去了。” 皮耶德在推开门之前,回头又冲着我一笑。“主公,我可不是自愿留在这里陪你的。国师对这个房间施展了大型幻术,外面的人进不来,里面的人也出不去。” 我一听就明白了。 兰丝担心还会有刺客暗杀我,又害怕刺客太强、太多,因而索性对这个房间实施了大型幻术。幻术只是最简直的魔法,可是大型幻术所需要的魔法力却并不少——而且,兰丝至少连续施展了二十多天,这种魔法消耗……于是我又闭上了眼。 至于西西王这个人啊,对别人好居然还怕别人知道……坏了,难道西西王对我产生了那种特殊的情感? 阿拉卡发现我的脸部肌肉在抽搐,于是大喊大叫起来。 “国师,主公病情反复了,你快救救主公啊!” 我睁开眼大喝:“死胖子!你再胡说,小心我把你降成子爵!” 阿拉卡的喊叫声愕然而止。于是房屋里突然一片寂静。我霍然而起,深吸一口气。 “我的病已经好了。阿拉卡,这段时间你陪在这里,一定少赚了很多钱吧。” 阿拉卡委屈地点点头。 “你已经是伯爵了,可是你的封地仍旧是缪拉氏的男爵采邑。现在我正式赐给你与爵位相称的采邑:沙丝那亚城!不过,你必须每年向国库上交五十万枚金币的税金!” “五十万?!”阿拉卡失声叫喊起来,脸上没有一丝血色。“互助会已经掌握了沙丝那亚城将近五分之一的产业,可是去年的收益也只不过三十万呢!” 我满意地点点头。 只有狠狠地吓唬阿拉卡,在他神志不清的时候,我才有可能在关于金钱的谈判中占一点便宜。 “那么好吧。将近五分之一的收益是三十万,那么也就是说沙丝那亚城目前全年总收益为一百五十万。以后每年你上交国库十五万金币吧。” 什一税并不轻。不过我知道,沙丝那亚完全成为阿拉卡的采邑后,会发展得更好。况且,从阿拉卡脸上乐不可支的表情看,我开始怀疑这次的赏赐是否太过大方了。 看着兰丝一脸的疲惫,我想了想,对马迪尔和阿拉卡施展了静音魔法,然后对兰丝说道:“你知道如何制作恐怖骑士吗?” “只是隐约听说过,好象必须要有白银骑士以上等级的骑士……”兰丝脸上的疲惫一扫而空,不由自主地瞟向马迪尔。 马迪尔一阵恶寒,开始不安地扭动。 我对兰丝解释说:“我有一个恐怖骑士,过两天和你交流一下。” 恐怖骑士只与制造者存在精神上的联系。我可以随时召唤恐怖骑士,但是其他人却必须使用我预先用“灵魂之眼”制造出的魔法道具来召唤,这个方法实在是太奢侈了——市面上“灵魂之眼”的价格高达一万枚金币呢。蒂丝是没办法,可是兰丝是魔导师,他完全可以自己制作一个恐怖骑士。每个魔导师都有自己特殊的保命方法,上次被暗杀的德克萨国师的保命术就是召唤出纯粹的火精灵。我不知道兰丝的保命术是什么,反正再让国师多一种保命的方法是不会有错的。不过,国师干嘛用那种眼神瞟马迪尔——他应该不会乱来吧? “至于你,”解除了静音魔法后,我转过头看着马迪尔。“你身为首相却不顾轻重。这二十多天欧巴尼亚应该基本处于无政府状态,你知道错了吗?” 马迪尔单膝跪地,一脸郑重。“请主公责罚。” 马迪尔还真不好处罚:降他军衔吧,那会影响他的首席家臣的地位;降他的爵位吧,马迪尔现在只不过是一等伯爵,再降就和阿拉卡一样了;削减他的采邑吧,他的采邑本来就少得可怜,还比不上一个普通的子爵。我犹豫了一会儿,叹口气。 “罚你一个月的薪水吧。” “主公,马迪尔没处理政务就处罚他。”西西王没有敲门就闯了进来。“可是主公你自己呢?” “我不是病了吗!” “那之前呢?” 指那段在塞维尔的日子? “还不是身不由己。” 西西王摇摇头,将邸报交给马迪尔。“邸报我已经过看了。你大病初愈,还是不要劳神看东西的好。我来对你讲述吧。你遇刺的期间,有很反常的事发生!” “按时间顺序一件件说吧。先是英格兰尼大举入侵塞斯。” 我不由一呆。 …… 怪不得英格兰尼为什么会签订和平条约呢! 我深吸一口气。这期间我昏迷不醒,连马迪尔也在这里陪着我,那么就绝对不会有人向英格兰尼宣战! “英格兰尼人这次入侵的军队为六万正规军。” 我差点一翻白眼再次晕过去:六万正规军?! 开什么玩笑?虽然我已经将四大兵团长提升为军团长了,可是真正拿得出手的却仍旧只是那四个兵团——飞熊兵团目前还不在。 六万正规军?入侵欧巴尼亚也绝对不算寒酸! 英格兰尼不再担心德克萨和法兰西斯,况且又和我签订了和平条约,所以就毫地顾忌了? “曼城陷落后,塞斯公爵下落不明。” 我失神地坐在床上,无语中。这下可麻烦大了。 可怜的伊莉…… “卡敖奇也被英格兰尼攻克了。不过,英格兰尼至少付出了三千人的代价,另外大约还有近一千也在攻城战中受重伤而不能继续作战。” 怎么搞的?卡敖奇也被英格兰尼攻克了?该不是克洛斯擅自与英格兰尼交战? 我知道克洛斯暗恋伊莉,可是同时我也知道克洛斯绝对忠诚于我,这也正是我为什么让克洛斯长驻吾尔汉而并不让他来布雷西亚的缘故。吾尔汉和卡敖奇的代领主,再也没有比克洛斯更好的人选了。 难道说,伊莉的魅力最终还是战胜了克洛斯对我的忠诚心。 “吾尔汉也正受到围攻。从最近的邸报看,按目前消耗战的速度,吾尔汉最多还能坚守一个月。” 完蛋了,我的名声被克洛斯给毁掉了。虽说这段时间事实上我一直昏迷不醒,与英格兰尼开战也完全不关我的事。可是克洛斯毕竟是我的直属家臣,如果我否认知道这件事,谁信? 马迪尔缓缓抬起头,脸色苍白。“主公,虽然已经迟了,我们还是向英格兰尼宣战吧!” 第355章 宣战?马迪尔和克洛斯的私交虽然不错,但是也不至于这么公私不分吧? 克洛斯擅自与英格兰尼交战已经让欧巴尼亚的外交极端不利了,我这个国王再对签订了和平条约的英格兰尼宣战,那国际名声就算全完了。不说别的,我也不能给儿子做那种坏榜样啊。我现在是有儿子的人了,不能再象年青时那么冲动了。 虽然不打算接受马迪尔的提案,不过我也不忍心让他下不了台。 “宣战的事,与大臣们研究研究再说吧。” 马迪尔的眼中露出痛苦的神情。 “大臣们和其他几位省长全都强烈要求与英格兰尼宣战。可是您不在,而我也玩乎职守了……” “如果这些天我看过邸报,虽然知道只有国王才有向其他国家宣战的权力,可是我仍旧会假传您的命令向英格兰尼宣战的!” 我彻底糊涂了。 第八部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一章 传说黄金战神弓由神王、魔王、龙王合作制造而成。弓臂由神王和魔王各提供一条肋骨制成,龙王提供龙筋作成弓弦。 如果使用黄金战神弓专门匹配的逐日箭,其最远射程可达一千五百米。既便使用普通的箭矢,其最远射程亦可达到六百米——大多数四级以下魔法的有效攻击距离也只不过如此。 安洁儿王妃知悉兰特大帝有着收集神器级的兵器的爱好,因而将黄金战神弓作为嫁妆送与兰特大帝。不过,当时安洁儿王妃并没有将与之匹配的逐日箭一同送去,而是打算在新婚之日将逐日箭交给兰特大帝——大多数历史学家认为,这是精灵圣女不自信的表现。 让世人无法相信的是,兰特在获得黄金战神弓却又没有逐日箭的情况下,居然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黄金战神弓根本就不需要所谓的箭矢——被黄金战神弓所认可的主人,只需拉动弓弦后便可射出带有混沌神力的纯能量箭。 在兵器谱排名中,黄金战神弓名列第二。 ——摘自《兵器谱》 如果说大臣们都是好战的兽人,那么这种情况我还容易理解。可是…… 西西王看出我的迷惑,笑了起来。 “主公,是英格兰尼悍然撕毁和平条约,首先进攻我国的。” 西西王不说我还明白三分,他这样说了之后我却完全糊涂了。 当英格兰尼进攻塞斯时,欧巴尼亚王国立即陷于两难之中。 帮塞斯打英格兰尼吧,欧巴尼亚的外交信用就会贬值得一钱不值。 不帮塞斯吧,我又哪忍得住。即便不看在伊莉的面子上,塞斯好歹还是我的祖国呢。 英格兰尼有什么理由要首先向我国发动进攻?英格兰尼首先动手,外交方面的优劣态势立即就会逆转。英格兰尼与我国签订和平条约,不正是为了给我们设陷阱?没道理自己挖陷阱自己跳啊。 况且,英格兰尼根本就没理由进攻卡敖奇和吾尔汉。塞斯的地理我还不清楚吗?吾尔汉只不过是扼守了曼城的门户之一,英格兰尼完全可以绕道。至于说卡敖奇,它只能说是吾尔汉的门户之一,对英格兰尼的进军路线并没有太大的影响。 “为什么?英格兰尼军队里的高级将领中有我国派出去的间谍?要不然,是某个高级将领被我们收买了?” “都不是。”西西王大笑。“克洛斯在英格兰尼向塞斯宣战后不久,以协防的名义向塞斯的一些城堡派出士兵。您想啊,谁都知道您是不会对塞斯不利的,所以城堡的守卫者没有丝毫怀疑便让克洛斯的部队进城了。” “可是克洛斯的部队进城后,立即将城堡里的守卫者制服。然后将他们俘虏到吾尔汉去了。就这样,克洛斯在短短的三个小时内一共占领了塞斯控制着大小道路的十六座城堡和十多处庄园,将前往曼城的大小道路完全堵死了。所以,英格兰尼要么放弃进攻曼城,要么就只能向我国宣战。” 阿拉卡小声嘟哝:“我还真没想到克洛斯居然这么阴险。” 我狠狠地瞪了阿拉卡一眼。“什么阴险?那叫急智!” “西西王,占领十六座城堡和十多处庄园应该需要不少兵力吧。卡敖奇怎么还能在城破之前消耗敌人三千多人?” “哪儿啊。克洛斯强行将城堡和庄园的士兵迁至卡敖奇和吾尔汉,只在这些城堡和庄园里留下十几名佣兵。那些佣兵的作用并非作战,而是控制塞斯民众,不允许他们鲁莽地袭击英格兰尼军队。”西西王略带钦佩地笑了笑。“当英格兰尼向欧巴尼亚宣战后,那十八座城堡和十几座庄园立即宣布投降了。” 我想了想。佣兵对塞斯不存所谓的归属感,当然不会因为冲动而袭击英格兰尼人。一开战就可以投降,自然也不会有什么生命危险。将这项任务交给佣兵,克洛斯放心,佣兵也开心。 我将克洛斯留在吾尔汉还真是英明呢。呵呵。 这下可真爽,克洛斯居然能够将英格兰尼激得老羞成怒首先进攻我国,太爽了! “主公,别傻乐了。再这样傻乐下去,我们的大功臣就可能会被英格兰尼人抓住,并且被杀之泄愤了。” “你不是说吾尔汉还可以支撑一个月吗?” “那只是正常情况。如果有什么意外,克洛斯自然也就只能殉国了。还有,您的伊莉公爵目前也下落不明,您难道不想快点将她找出来?” “什么叫我的伊莉公爵?塞斯又不是欧巴尼亚的附属公国。”我红着脸坚决地否认,也不管会不会有人相信。“向英格兰尼宣战,只是为了救援克洛斯!” “马迪尔,你去向德克萨发出照会,请求德克萨配合我国向英格兰尼发动进攻。” 马迪尔一边看着邸报,一边摇着头。“恐怕不大可能。德克萨的两名帝选候宣称质疑王储的合法性,已经叛乱了。德克萨的政府军遭受重创后元气根本没有恢复,况且两名帝选候与德克萨王国的上层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王后陛下所能控制的军队,并不明显强于两名帝选候所拥有的实力。如果不是突然有一支由精灵组成的军队出现并且站在王后陛下那一边,弄不好王后陛下还需要我国派兵援助呢。” 靠,这肯定是英格兰尼的阴谋!煽动两名帝选候在这种关键的时期叛乱,意图让我手忙脚乱,顾得了东头就顾不了西头。 我已经烦恼不已了,西西王却似乎还嫌不够。“对了,还有几件事您需要知道。” “拉库里率领佣兵在法兰西斯境内弄出了好几起屠杀事件,而且还强迫平民进行攻城,结果许多国家对我国提出严厉遣责,并且强烈要求我国严惩凶手。” “混蛋!” 我忍不住低声咒骂。天啊,你就不能给我一个好消息吗?!我就知道拉库里这总是惹事生非的混蛋不会安份的。把他放出去独领一军,结果给我闹出这么大的麻烦! “法兰西斯方面怎么反应?没把拉库里干掉吧?” “没有。本来法兰西斯军对拉库里设下了一个圈套,可是拉库里因为后路上有个城堡反叛,他急匆匆率领三千佣兵去报复,结果逃过此劫。但是拉库里部队的近九千佣兵继续前进后,却被法兰西斯军队围攻,最近被迫退入一座城市因守待援。近九千名佣兵退守城市后,法兰西斯国师连劝降这个程序都省略了,直接对包围的佣兵们施展了禁忌魔法。” “在野外,如果发现敌对方的魔导师施展禁忌魔法,还可以四散逃命,至少还有一线生机。可是法兰西斯的魔法师们配合米歇尔国师,对准城门不停地施展连株火球。能够冒着那种猛烈魔法攻击而冲出城门的佣兵十不存一。在法兰西斯国师的禁忌魔法下,城内来不及冲出去的八千余佣兵几乎死伤殆尽。” 这也就是说,拉库里的军队已损失了四分之三。现在法兰西斯人肯定恨拉库里恨得牙痒,他危险了! “快传我的命令,让拉库里回鸠格市领罪!” “主公不必着急。虽然主帅萨弗斯和军事代理大臣多明戈让拉库里回撤的命令都没有起作用,不过斌传了一个消息却让拉库里老老实实地回撤了。” “哦,还有这种事?斌是怎么弄的?”以我对拉库里的了解,这个脑袋里长满了肌肉的家伙只要打得爽,别的什么都无所谓,他根本就不会考虑军事力量方面的对比。斌是怎么让拉库里乖乖回撤的呢? 西西王耸耸肩。“从邸报上看不出拉库里为什么会听斌的命令。估计拉库里有什么把柄落在斌手里了吧。我猜,多半是那份军令状的原因。” 我点点头,认同了西西王的分析。 “另外还有一个坏消息,请主公做好思想准备。” 我深吸一口气,呲着牙说道:“还有一个坏消息?你说吧。” “塞维尔公爵和塞斯大将军在秋猎的时候遭受袭击。亚斯伯爵、亚瑟爵士在此事件中身亡。” 我的心头一紧。“蒂丝没事吧?” 西西王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让我立即意识到对蒂丝的称呼太过亲热。不过一连串的坏消息简直弄得我晕头转向,这种时候我也顾不上别人怎么想了。 “塞维尔公爵没事,海若也没事。乌尔里听到这个噩耗后,急匆匆回塞维尔去了。” “知道这件事是谁做的吗?” “塞维尔的官方报告中说,这次事件是塞维尔与亚斯伯爵敌对的势力所操纵的。不过,夏默在报告后面注明,有s级绝密情报需要面向主公报告。” 现在的形势真是山雨欲来风满楼。 第356章 兽人发动进攻后,可以遏制英格兰尼的嚣张气焰。可是,伊莉到底在哪儿呢?如果她被英格兰尼抓住了,那样麻烦可就大了。 还有,法兰西斯的问题怎么解决呢?法兰西斯国师已经用禁忌魔法表明了他的态度:不允许佣兵干涉法兰西斯的内战。现在看起来,我似乎有点骑虎难下了。 该怎么办呢?让兰丝也对法兰西斯来一下? …… 在强者的游戏中,弱者是无法抗拒的。不过,我可不是什么弱者。既然如此,就让我们一起来玩一玩这个精彩的游戏吧! “我生病的事,外界清楚吗?” 马迪尔谨慎地回答:“这件事被列为s+级绝密情报,应该暂时不会有人知道。不过,由于您一个月没有露面,而我的擅离职守可能也造成了中枢机构一定的混乱……也许某些敏感的国家会有所猜测。” 哼,趁我病要我命,当我好欺负?!既然你做初一,那就别怨我做十五! 默念咒语之后,阿呆从凭空出现的空间魔法阵出现,见到我后,阿呆兴奋地向我扑过来。我的身体虽然恢复得极为神速,可惜还是经不住这个胖乎乎的猞猁压迫。我被阿呆扑到床上,然后……精致华丽的床,轰然垮塌。 房里其余的人呆呆地看着眼见发生的一切,不知所措。 好不容易才从阿呆胖胖的身躯下爬了出来,我立即狠狠地敲着阿呆的脑袋,并且怒斥这个笨蛋。 “傻瓜,你知不知道自己现在有多胖了!要减肥!”我捏着阿呆现在已经称得上胖嘟嘟的脸。“你看,你身上尽是肥肉。这样下去不会有母猞猁看得中你了,一定要减肥!” 阿呆以无辜的眼神看着我,讨好地舔着我的脸。 “好了好了,现在交给你一项任务。”我凑近阿呆的耳朵对它悄悄说道:“去北方大草原找到卡特琳娜,让她立即出兵。我没有特定的战略目的,由她自由发挥好了。去吧!” 阿呆兴奋地点头,然后迅速窜出房间。看不出来,阿呆居然这么喜欢人类之间的战争。 “西西王,你去伊桑大草原通知凯森,让他不必回国,直接进入德克萨,帮助王后平叛!” “主公,您的命令已经迟了。”西西王嘿嘿一笑。“当两名帝选候公开叛乱后,王后陛下就向凯森传达了相同的命令。现在,凯森差不多应该已经进入德克萨了。” 我无奈地摸摸鼻子。 “西西王,你去派个信使通知凯森,帮王后平息叛乱后不必马上回国,先陈兵于德克萨与英格兰尼接壤的边境线上,等待后命。” 四大兵团中,只有迅狼兵团能够与凯森的飞熊兵团抗衡。凯森这段时间不知道征了多少兵,如果能够组建成两个兵团,那战斗力可就大得吓死人了。反正凯森这家伙对安丽丝的忠诚甚至超过我,我也乐得顺水推舟。将手下最强的部队派给好老婆指挥,她会给我什么样的奖励呢?仅仅一个感激的吻肯定是不够的,最起码……嘿嘿…… “还有一点我必须提醒您注意:今天是11月17日。” 我摸摸下巴,对哟,再过两天就是我的生日了。幸好今天我醒了,要不然今年的生日说不准就过不成了! 我笑咪咪地向西西王伸出手。“难得你有心,还记得我的生日。有什么礼物快送过来。” 西西王哭笑不得。“主公!您难道忘了明天是什么日子?” “明天?明天不就是我生日的前一天嘛?” 阿拉卡拍拍脑袋,面露恍然大悟之色。“主公,我想起来了。明天就是不败兵团被打败一年的日子。您如果派凯森圣骑士去帮德克萨,那我们怎么办?将萨弗斯圣骑士调到布雷西亚来吗?” “不过调萨弗斯圣骑士去布雷西亚也好。黑衣众成名已久,肯定不比飞熊兵团差。再次击败不败兵团后,我的国旗作坊就又可以有一笔不小的收入了。呵呵……” 看着完全沉浸在美梦中的阿拉卡,我产生了一种深深的无力感。拉库里新败,旋即再将萨弗斯调走,那支部队军心不涣散才怪! 也许,凡是与商业无关的事都当那个死胖子是透明人才是最佳的选择。 “克劳德公爵就由我来解决吧。” “西西王你做好准备。我率领猞猁兵团、迅狼兵团击败克劳德公爵后,会留下猞猁兵团作机动力量防备英格兰尼。然后,我会率领迅狼兵团与你汇合,经由萨弗斯的控制区转道进入布雷西亚,去援救克洛斯。” 阿拉卡立即换成一副可怜巴巴的神情。“飞熊兵团去支援德克萨、猞猁兵团留守布雷西亚、迅狼和石头兵团去救援克洛斯。主公,我们在法兰西斯的利益怎么办呢?萨弗斯圣骑士虽然是五虎将之首,可是拉库里惨败后,萨弗斯圣骑士独木难支,目前的情况可能不太妙呢。难道主公打算放弃我们在法兰西斯的利益吗?我在前期的投入……” “我没打算放弃在法兰西斯的利益……”沉吟片刻,我大手一挥。“派人通知飞翼大队出击,让他们带上三百颗雷神弹。一旦发现法兰西斯国师的具体位置,就进行密集轰炸!” 兰丝摇摇头。“主公,我清楚雷神弹的威力。即使真的炸到米歇尔,最多也只能令他受伤。况且魔导师逃跑是非常容易的,米歇尔那老狐狸不会待着不动,等着被我们炸死。” 我想了想。“那就修改一下作战计划吧。命令飞翼部队对敌军实施报复性轰炸,以大量杀伤敌军有生力量为战斗目标。同时派使者警告阿科尼奥七世:如果米歇尔国师再次施展禁忌魔法,那么下一次更大的轰炸将降临在法兰西斯的首都巴塞市。而且,我方也将施展禁书魔法予以报复。” 马迪尔吃惊极了。“主公,您打算向英格兰尼和法兰西斯同时宣战?我国的国力恐怕撑不住啊!” “别说是两个传统大陆霸主国,就是与其中一个展开生死决战,我国也撑不住。”我笑着摇摇头。“不过,我并不打算真的与这两个国家展开生死之战。我的愿望只是以打促和。” 在众人迷惑的眼神中,我得意地笑了。 兽人有组织地南下能够让英格兰尼人头疼一阵子了,再加上凯森的草原边缘族人陈兵于德、英两国的边境线上,想必英格兰尼不会有兴趣与我国正面发生冲突吧? 至于说阿科尼奥七世,他最大的敌人是罗格亲王而不是我。 所以,目的实现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至于和平之后…… 英格兰尼有大王子和肯洛王子;法兰西斯有阿科尼奥七世和罗格亲王。 我喜欢和平。 第八部第三十二章 第三十二章 钻石、翡翠、玉石等结晶体可以作为魔法师施展魔法时的介质,它们可以令魔法师的魔法力大幅增加或者节省魔法师的魔力值,某些罕见的结晶体甚至能够增强魔法师的魔控力。遗憾的是,在施展魔法的过程中结晶体会不断消耗。为了节省结晶体的消耗以及更大地发挥结晶体的作用,人类发明了魔导器。 魔导器往往用某种特殊的贵金属为载体,当魔法师在贵金属上刻下相应的魔法阵之后,再将结晶体镶嵌在贵金属上。 象兵器一样,魔导器也划分为不同的等级。不同的是,魔导器的价格往往远远超过同等级的兵器。当然,神器级例外——无论是魔导器还武器,只要是神器级,根本就没有价格。 《魔法常识》第十章——魔法师的武器 到达与克劳德公爵约定地点的时候,迎接我的是数以万计感情复杂的眼神。这些眼神中有激动、有仇恨、也有少许畏惧。 那些人之所以畏惧,不外乎有两个原因:一、去年今日,英格兰尼第四兵团品尝了三十年来第一次失败的苦果,在战争中减员率高达四成,而这一切都是拜我所赐。二、我的传奇故事太过神奇,或多或少都会对第四兵团将士的心理造成负面影响。 在众多的目光中,有一股极为炽热。是的,只要不是瞎子都可以肯定,那种眼神确实是炽热而并非仇恨。不必刻意观察就可以知道,目光的主人是克劳德公爵。如果眼神能够散发温度,那么此刻我早已被克劳德公爵的目光烤成一团焦碳了。 我能够理解克劳德公爵此刻的心情。毫无疑问,在过去的一年里他日思夜想的事就是如何击败我。只有击败我之后,克劳德公爵才能挽回不败兵团的名誉。 所以,得到这样的注目礼我并不吃惊。 敌人是不败兵团的一万多人。不败兵团毕竟是王牌中的王牌,这个兵强马壮啊……每个士兵都是五大三粗、牛高马大的,看来克劳德公爵挑选士兵的标准参照了自身的体格特点。骑兵胯下的坐骑是清一色的高头大马,雄壮、威武。敌人的人数虽多,可是除了偶尔有骏马不耐烦的鼻嘶声之外,整只部队都静悄悄的。在战斗真正展开之前,无声的杀气往往比激烈的怒吼更能打击敌方的士气。 再看看我的身后,只有凯迪率领的国王卫队第一大队。卓索图人彪悍归彪悍,只可惜人数实在少了点,所以在气势上比敌方的万人大阵逊色多了。让我掉面子的是,卓索图人在我的身后嘻嘻哈哈地肆意交谈,就好象一群从来没经受过训练的马贼。不过这也怪不得卓索图人。事实上,我没打算要求卓索图人在军纪方面能够象正规的骑士一样。卓索图人嘛,自小就自由散漫惯了,只要他们能打仗就行。 总的来说,我对英格兰尼第四兵团颇为戒惧。 第357章 如果让迅狼兵团和猞猁兵团合击不败兵团,一般来说胜利女神多半还是会站在我们这一边。可是我承受不起那种硬拼的损失,毕竟再过几天我还得率兵去救援吾尔汉。 事实上,这次越境与克劳德公爵秘密决斗的事马迪尔和多明戈都不知情。如果让他们知道我会只带上一个大队的亲卫秘密潜入英格兰尼境内与不败兵团对决,别人不说,马迪尔搞不好会死谏。 从马迪尔的角度讲,他如果拼死不让我冒险也合情合理。可是我仔细考虑过得失利弊。日月双星是大陆上最出色的杀手,日尊者的实力现在已经不足以威胁我(卡特琳娜语);而月尊者也将她最厉害的暗杀工具送给我了。再说,现在我连“强者之瘟”都免疫了。只要保持警惕,即便冒一下险,最起码我也能保住性命。既然如此,我干嘛不尝试一下呢?能够智取,我是绝对不肯力敌的。 骑着小火悠悠然向敌军阵地驰去,而克劳德公爵也骑着他那匹异常雄壮的照夜狮子马向我冲了过来。 当我们相距不到五米的时候,我们俩不约而同地停了下来。这个距离对于拥有终极圣斗气而且相互有敌意的人来说,正好适合。如果再接近,双方的终极圣斗气就会对对方造成无形的压迫。我可不愿意紧张兮兮地与克劳德大眼瞪小眼。 对着克劳德公爵报以微笑。“很久不见了,你还好吗?” “还好。”克劳德公爵遥望着我身后的战士们,似乎非常沮丧。“你为什么只带来这么一点人?你在污辱我吗?” 我笑了,笑得非常开心。明天是我的生日,如果计划能够成功,那么今年的生日礼物比去年的还要好。 “我对你很有好感,所以也不瞒你。你看看我的这支卫队,都是草原边缘族人。一般来说,国王卫队的成员首要条件必须是长相英俊,因为国王卫队毕竟有着仪仗队的功能。不过我成为国王之后,仍旧坚持让那些草原边缘族人成为我的亲卫。因为他们非常合我的脾气。” “假如你率领大军向我冲锋,那些草原边缘族人马上就会四散逃命——那是我的命令。要知道,如果是贵族子弟组成的卫队,他们很可能出于所谓的骑士荣誉感因而拒绝不战而逃。” “至于我自己,可以驾御坐骑飞上天空然后继续与你们作战。对了,你这次来为什么没有邀请龙骑士?你应该知道我的坐骑会飞,而且上次你已经吃过亏了。” “为什么你的坐骑总是能飞?!”克劳德低声咒骂着。由于他那极为罕见的特大嗓门,虽然对他来说只是低语,可是声量仍然非常大。 克劳德咬牙切齿地盯着我,令我不由担心他会不会突然发狂冲上来咬我。 “第四兵团的耻辱必须由我们自己亲手洗刷!所以,你不必担心会有龙骑士参战。我实在没有料到,你居然向我发出挑战的同时却做好了逃命的准备。” 从这段话中隐约可以感觉到讽刺的味道,不过我不在乎——胜利才是硬道理,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胜利则是真理! “不,我没打算逃跑。之所以带卫队而不是独自一人来,是因为我的身份毕竟是一国之主,总得表现点国王的架势。打败你的部队,只需要我一个人就够了。”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克劳德公爵的头发好象竖了起来。他缓缓抬起手中的长矛,眯起眼睛,呼吸声急促而沉重。 我可不希望在达到目的之前就打起来,所以赶紧摆手示意对方不要激动。 “别冲动,请听我说完。” “相信你听说过齐格菲亲王的尸体在万军之中被人夺走的事……那确实是我干的。” 克劳德公爵进攻的架势没有改变,不过他的瞳孔缩小了。“我不相信。” 凡是自信骄傲的人都不会相信这件事。如果是以前,如果故事的主角不是我,我同样会认为那只不过是以讹传讹罢了。 想到这里,我骄傲地解开遮掩得严严实实的雪白披风。“看,战神之铠。相信了吗?” 克劳德的表情变得平静——更准确地说,是变得冷漠。 “那又怎么样?就算你说的是真的,难道你想凭借战神之铠以一人之力打败我的兵团?你要知道,我可不是凯琳那种柔弱的女人!” 可惜卡特琳娜不在这儿,要不然克劳德就该倒大霉了。 虽然克劳德公爵此刻的表情很冷漠,不过凭敏锐的感应力可以知道,在那副冷漠的面孔的下却隐藏了细微的情绪波动。 “我承认,凭我一个人无法打败第四兵团。不过,我还可以再给你看一样东西。” 从小火的背上取下一个袋子,然后从里面掏出一张纤细修长、散发着柔和金色光芒的弓。 看着手中的弓,我会心一笑。记得昨天刚刚拿着这张弓的时候,它一下子突然发起光来,虽然那种犹如皎洁月光的白色光芒很柔和,不过确实还是吓了我一大跳。后来杀神剑告诉我:黄金神战弓发出这种光芒是神器认主的现象罢了——就好象它认我为主时发出那种朦胧的红光一样。 现在我已经能自由控制这张弓了,所以想让它发光就发光,不想让它发光就不发光——想想就高兴,以后我的卧室还可以节约不少蜡烛呢。 另外,杀神剑还告诉我一个秘密:黄金战神弓虽然不具有真正意义上的人格意识,不过凡是神器都能够自主选择主人。如果使用者不是黄金战神弓所认可的主人,那么使用者只能以普通弓的方法使用这张弓;反之,使用者就可以发挥出这张弓特殊的能力——射出无箭之箭。 象小孩子卖弄自己喜爱的玩具似的,我得意扬扬地举起黄金战神弓。“你也拥有终极圣斗气,自然可以感应到这张弓隐约散发的神力,不是吗?所以,就算以前你从来不曾没见过它,也应该猜得出它的名字。” 克劳德呐呐地说出了它的名字:“黄金战神弓……” “我可以骑着小火从天空不停地向你的将士射击,而能够躲过黄金战神弓射击的战士万中无一。相应的,你们对我的攻击手段无非有两种。” “第一种方法是骑着能飞的坐骑与我在空中交战。而你又说过,第四兵团的耻辱必须由你们自己亲手洗刷!如果没有龙骑士帮忙,狮鹫骑士根本就不是我的对手——去年已经有过这样的战例,你不必再进行这种徒劳的尝试。” “第二种方法是由魔法师从地面向我发动攻击。高级魔法师施展的魔法确实可以攻击到我,可是你要知道,我同时也是个魔法师,可以制作结界。” 我觉得,透露的情报已经足以打消克劳德公爵的战意了,所以我不打算将黄金战神真实的威力说出来。在牌桌上一下子将所有的好牌都打出来的,只会是菜鸟! “凭我一人之力或许无法打败第四兵团……” 对克劳德这种人,恐吓和威胁往往会事得其反。平和谦虚一点反而可能获得更好的效果。在空中使用黄金战神弓和雷神弹确实可以重创敌军。令我顾忌的是,除恶不尽就会遭受反噬。最有效的作战方法无非是使用雷神弹。可是兰仆现在不知所踪,雷神弹是用一颗少一颗。就算将手头上仅有的一百多颗雷神弹全部用光,也绝对不可能全歼第四兵团。一来,雷神弹的数量有限。二来,对于那些全身重铠的重步兵和斗气等级较高的战士来说,雷神弹并不致命。 在现在的形势下与克劳德公爵结下无法缓和的生死之仇,是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我还急着去救援吾尔汉呢,被克劳德公爵缠住可不行。 “我有战神之铠,有黄金战神弓,有屠龙枪,还有进阶过的可以飞行的火焰狮子作为的坐骑。这种情况下,即便以我一人之力也可以给予第四兵团重创,哪怕最终我不得不逃跑,但是你必须清楚一点:这样的战斗只能给第四兵团带来更大的耻辱。” 克劳德仍旧面无表情,不过我却清楚地知道,他的情绪波动已经越来越大了。自从上次打败这个人形野兽后,我就一直很担心他的报复。那时候我只知道克劳德极为爱护自己的士兵,甚至达到了“妇人之仁”的程度,可是当时我想不出应该怎样利用他的这个缺点。幸运的是,昨天我终于想出了应对之策。 克劳德不是爱惜士兵吗?那么我就明明白白地告诉他:我可以大量地杀伤他的士兵,而自己却可以毫发不伤。 并不指望克劳德公爵臣服于我,因为我知道:克劳德公爵只会臣服于能够凭武力直接打败他的人。如果穿上战神之铠并且使用屠龙枪,胜负自然不消说,可是克劳德不会口服心服。如果不穿战神之铠而且只使用普通的武器,胜负就很难说了。我现在的实力应该是很强,可惜毕竟没有与同级强者实战的经验。万一弄出什么好歹来,怎么向安丽丝和儿子交待呢?我还没见过儿子呢! 我不是怕死,只是现在责任太大了……好了,还是坦诚地说吧:我只愿意为自己、亲人和喜爱的女人而战(哪怕战死)。别的理由嘛…… 至于说独自挑战不败兵团,其实风险并不如别人想象中那么大。克劳德公爵拥有一种独特的骄傲。我早就预料到克劳德公爵不会邀请第四兵团以外的人与我交战——万一看到三名以上的龙骑士或是别的什么特别强的敌人,我可以借口克劳德公爵违反了决斗的规定(不得邀请第三方参加决斗),光明正大地逃之夭夭。 事实上,我只不过希望克劳德许下承诺不再与我为敌也就够了。 英格兰尼有两支部队属于王牌中的王牌。 第358章 肯洛王子的第一兵团被我杀掉了不少精英军官,战斗力已经受到严重的损害。如果只是普通士兵还好说,可是优秀的军官哪那么容易补充?况且,即便强行从其他兵团调集足够的优秀军官,但是军官与士兵相互磨合也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如果克劳德不再与我为敌,那么我就轻松多了。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克劳德公爵仍旧低着头保持着沉默。我一点都不着急。反正刚才我已经用探查术侦察过了,不败兵团里中只有一个魔导士,而且也没有神器级的魔导器。对于军队来说,兵团里配置一名魔导士简直骇人听闻,毕竟一些小的公国、自由城邦甚至连国师(首席魔法师)也只是高级魔法师罢了。不过对于我来说,没有神器级魔导器的魔导士实在不值一提,因为他不可能制止我施展空间转移魔法逃命。 克劳德公爵吃软不吃硬。既然现在他的精神压力已经那么大了,我又何必催促他立即作出决定呢。 …… “我不明白,以你自身的实力再加上那些神器,你已经拥有近乎于神的能力了,为什么……?”克劳德愤懑地看着我,眼中的突然出现一丝怒火。 人类还真是难以理解野兽的思维方式呢。 接近于神?克劳德这么一说我倒想起来了。神魔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神魔泛指神族和魔族,狭义的则指十二主神和魔族长老。卡特琳娜前些时候实力达到了长老级,她也算真正的魔了? 传说神魔是不会干涉人间活动的。那卡特琳娜为什么对人间的活动那么感兴趣? 不想那些了,现在最重要的是安抚克劳德公爵的情绪。 “你刚才也说了,我是加上几件神器才拥有几近于神的实力。从本质上说,我的实力未必强于你。” “那么……你放下神器与我决斗!如果你赢了,我就向你臣服!” 面对咄咄逼人的人形野兽,我郁闷不已。真是怕什么就有什么。真是一个固执而且没大脑的家伙!凭什么要我在占尽上风的时候答应这个无理的要求? 突然间,一个计谋浮现在我的脑海。 “说到臣服,我想问你一个问题。听说詹姆士三世曾经向你提出过要求,可是你却拒绝成为他的直属家臣。为什么?” “他打不过我!”人形野兽言简意赅。 “可是你就任公爵时曾向国王效忠过,就这样成为我的家臣似乎不大好吧。” 看到克劳德公爵面露犹豫之色,我趁热打铁,悄声对克劳德公爵说道:“要不我们这样约定:等詹姆士三世逝世后我们再进行这场决斗如何?决斗时,我们都不得使用神器,也不得飞到天上去。如果你战败就必须向我臣服。如果你胜利了,我就将自己的长剑交给你。不过在决斗之前你不得与我为敌——当然,我也不得与你为敌。同意吗?” 克劳德公爵愈发犹豫。凭他野兽般敏锐的直觉,他应该能够感觉我的实力略逊于他。事实上,我的实力确实还不如他。别看都是圣骑士,但是其中的强者与刚刚入门者的差距是普通人无法想象的。只有当杀神剑直接控制我身体的时候,小魔女才无法战胜我。如果没有杀神剑帮助,我根本就不是小魔女的对手。 被假象所欺骗的克劳德公爵对我的提议无法不动心。如果他不答应我就会飞到天上去与他作战——克劳德公爵对于这种情况是极为头疼的。 趁着他正在犹豫,我迅速脱下金属手套。轻叱一声之后,掌中幻化出一柄散发朦胧白光的由纯能量变成的匕首。用匕首将左手手指割开,我郑重地发誓:“我以我血发誓:只要詹姆士三世一死,我立即履行与克劳德公爵的约定!如若不然,但凡流淌此血液之人,将承受无尽的痛苦。” 克劳德惊讶地看着我手中的能量匕首,愣了愣,回头看了看自己的士兵后,毫不犹豫地割破了手指。 克劳德公爵盯着我,发泄似地怒吼:“我以我血发誓:只要詹姆士三世一死,我立即履行与兰特国王的约定!如若不然,但凡流淌此血液之人,将承受无尽的痛苦。” 等克劳德发完血盟之誓后,我简直高兴极了。言多必有失。既然已经取得了比预想更好的成果,那就没理由再多作停留了。 “克劳德公爵,我先回去了。另外,我真的很期盼那一天早日到来。” 大声说完这句话后,我大笑着回到自己人之中,然后象是被追杀一般立即带领亲卫们急驰而去。 第八部第三十三章 第三十三章 从地图上看,鸠格市与曼城之间的直线距离只不过四百公里。可是我们的行军路线必须穿过玛哈亚,经由萨弗斯的控制区绕道塞斯,而这条线路长达一千公里,更糟糕的是,穿越玛哈亚省的路上有将近三百公里山路。尽管轻骑简装,尽管每天只休息八个小时,可是抵达萨弗斯控制区与塞斯交界处仍旧耗费了三天的时间。 在三天的长途奔袭中,亲卫第一大队表现良好。亲卫平均拥有至少三匹草原马。草原马虽然矮小难看,可是耐力却比内陆的高头大马强一些。再加上草原边缘族号称马背上的民族,所以虽然连续三天都在马背上颠簸,可是卓索图人的战斗力并没有明显减弱。 表现得最好的还是泰坦巨人。我从来没见过比泰坦巨人更适合打仗的种族。泰坦巨人喜欢人类的食物,可是行军打仗的时候,他们却几乎不需要所谓的补给。只要是有植物和动物的地方,泰坦巨人的食物就有保障。无论是短途冲刺还是长途奔袭,泰坦巨人都可以保持着快逾奔马的速度。泰坦巨人毕竟是亚神种族,他们的战斗力绝对在我军排名第一。甚至可以这么说,泰坦巨人简直就是战争机器。 唯一可惜的是,泰坦巨人的人数实在是太少了些。塞维尔的泰坦巨人只不过三百零八人,其中成年泰坦巨人仅二百三十一人,连一个大队的编制都不够。而且由于不久前护国大将军被暗杀,塞维尔的政局似乎有不稳的迹象。为了保证塞维尔的稳定,我只要求一百名泰坦巨人加入了远征部队。 如果我的部队只是卓索图人和泰坦巨人,那么我会毫不犹豫立即挥兵挺进塞斯。可是经过三天的高强度急行军,别说是迅狼兵团的步兵(虽然迅狼兵团已经为所有的步兵装配了马车用来提高兵团的机动力),马迪尔的两支轻骑兵联队和狼牙部队的坐骑全都掉了骠。很多战士的大腿内侧已经磨出了血泡。更糟糕的是,行军过程中掉队的骑兵将近有四百人(步兵根本就没来,因为马车在山路上速度较慢)。因为这个缘故,我们不得不在临近塞斯的边境线上进行休整。 休整时,我收到了多明戈报来的好消息:飞翼部队取得了建立以来最大的一次胜利——全歼法兰西斯一个兵团。 不过,这次胜利在任何人看来都是必然的。飞翼所搭乘的战斗人员简直是前所未有的豪华阵容。多明戈亲自坐镇指挥,三十名魔法师之中,还有包括国师和他的魔导士弟子琼斯。 多明戈首先按骑士的规则向对方递交了战书。在战斗开始后,兰丝和琼斯合力施展了一个巨大的移动火墙。看到长达一公里的移动火墙后,稍有魔法知识的法兰西斯人都明白,这意味着我方有魔导师参战。 大陆流行这样一个观点:与魔导师为敌时,如果己方没有魔导师,那么撤退并非耻辱。所以,在移动虽然缓慢,却绝对足以致命的移动火墙缓缓逼近下,法兰西斯人立即骚动起来。在总指挥作出榜样之后,士兵们毫不犹豫地开始争先恐后地逃跑。 这时候,飞翼部队象牧羊犬一样在敌人的上空帮助他们保持相对稳定的阵型。吓得毫无战意的法兰西斯人最终没能四散溃败,而是被迫逃进了一个中型的城堡。这座最多只适宜二千守军作战的城堡强行挤入了八千多溃兵后,再加上城堡中原有的一千多守军,立即变得拥挤不堪。 由于在追击的过程中敌人的魔法师接受了飞翼部队特别的照顾,因而大多数魔法师在逃进城堡之前就被雷神弹或是强弩狙杀。当然,也有聪明一些的魔法师施展飞行术逃过了屠杀。但是因为这些魔法师太聪明,知道自己绝对不可能是魔导师的对手,所以侥幸逃得一命的魔法师们只顾着逃得越远越好,因而那座中型城堡里根本就没有任何魔法师留下来参与防守。 交战双方中如果有一方没有魔法师,那么这一方在战斗过程中已经不能够仅仅用悲惨来形容——也许,惨不忍睹来形容或许是勉强合适的。 近六十驾飞翼不停地在城堡上空来回盘旋,每一个火球或是闪电落下,都可以杀死数十个士兵;如果是遭受地狱烈火或是连锁闪电之类的大型魔法袭击,那么每次的伤亡数都是数以百计(太过拥挤的缘故)。不到半个小时,法兰西斯人便认清了自己的处境。 打,根本就无法攻击到敌人。 逃,无论是靠双腿还是坐骑,均无法逃脱飞翼的追杀。 如果没有奇迹发生,那么这座拥挤的城堡中所有的人,最终都会被敌人的魔法师毫不费力地一一杀掉。觉悟后,敌方的指挥官只得命令守军树起了白旗。 多明戈轻取了战斗的胜利,自身无一伤亡,抓获了俘虏七千。由于飞翼部队的人数毕竟太少,所以多明戈只得命令飞翼部队再次扮演牧羊犬的角色。押解全副武装却又毫无斗志的近七千俘虏往回走。虽然多明戈没有继续前进,可是兰丝和雷神弹对法兰西斯人造成的威慑实在是太大。 第359章 法兰西斯的政府军不由地退却或是收缩了防线。 这一战,消耗雷神弹八十余枚。如果敌人无法在短期内找出应对之策,那么给交给多明戈的雷神弹足够他完成三次这样的战斗。雷神弹的具体数目只有我和夏默知道,但愿多明戈不会对这种战斗方式上瘾。 在萨弗斯的控制区休整了一天后,我实在忍耐不住了。吾尔汉毕竟是我外公的领地。在外公的三十多年的治理下,吾尔汉的人口从五万发展到八万,其中包含了外公多少心血!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所以,我命令马迪尔部原地继续休整直到与步兵汇合,而我自己则率领亲卫第一大队和泰坦巨人率先出发。 以迅狼兵团战士目前的状况,基本上相当于全员带伤。马迪尔清楚强行率领伤员战斗会有什么后果,也知道兵贵神速的道理,他只是担心我的安全。对于马迪尔的疑问,我一言不发,只是扬着下巴示意他注意卓索图战士和泰坦巨人的存在。犹豫了半天,马迪尔最终勉强接受了我的计划。 临行的时候,萨弗斯留守将领中地位最高的家臣自荐率领三千士兵跟随我军作战,不过我婉拒了。萨弗斯最恨两个人,一个是阿科尼奥七世,另一个就是史蒂夫。此刻萨弗斯的主力正在与史蒂夫部作战。留守的部队的人数不多,战斗力不强,而且还都是步兵。在我的计划中,暂时还不需要步兵。首批进入塞斯的亲卫第一大队和泰坦巨人战斗力且不说,最重要的是,这支部队的机动力极强。率领这支来如风、去如电的部队,逢强则避,遇弱则击,要有多爽就有多爽。战争的才能就是运动的才能。让我指挥卓索图人和泰坦战士以超过步兵的速度运动没任何问题,可是如果让我在这次战斗中带上步兵,那简直就是自虐。 在萨弗斯的控制区与塞斯的边境上,英格兰尼人部属了大约三个联队的军队。当我军越过边境与这三个联队对峙时,英格兰尼人看见泰坦巨人,开始小声地议论起来。可是因为人数上的巨大悬殊,那些经受过严格训练的正规军人并没有露出畏惧的神情。 我经历过几个人之间的战斗,也经历过超过十万人规模的大型战役。经验告诉我:决定战争胜负的主要是精神力量,而不是数量。我现在已经有不小的名气了。合理地利用任何有效的资源同样是获得战争胜利的保障。所以,我命令常旗官迎风扬起欧巴尼亚国王王旗。 绣着梦中见过的神龙形象的王旗迎风飘起,在英格兰尼人的迷惑中,卓索图人开始高呼“国王万岁”。于是英格兰尼人士气大挫。不过,我并没有趁机发动攻击。 英格兰尼人的军队布置在山坡上。这支军队主要由步兵组成,而且弓箭手的比例相对较高。敌方的指挥官将弓箭手摆在中路,而且在弓箭手的前面设置了足够的拒马。在敌军的两侧,只有两支人数不多的骑兵。这种阵势正是典型的防御阵型,可惜的是,他们遇上了非典型的敌人。 泰坦巨人怎么可能用普通的方法防御呢? 我喃喃自语。“敌人的指挥官脑子进了水吗?泰坦巨人可以施展魔法,弓箭手对他们根本就没用。” 凯迪敬畏地看了一眼泰坦巨人,问道:“主公,您说敌人的指挥官脑子进了水,可是如果您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办?我是说,如果您现在假如是敌人的指挥官,无法凭借主将实力打败对方的情况下。” 我瞟了瞟这个好学的青年,斩钉截铁地说道:“很简单,如果那支部队象不败兵团的士兵那样悍不畏死,那就摆出冲锋阵型。虽然最后也未必能够取得战斗的胜利,可是敌方人少,只要在战斗中令敌人有一定的损失那就是胜利。” “如果部队的战斗意识一般,那么我就会命令部队四散逃跑。对方既然人少,自然就不会分兵追击。能够尽量保存有生力量,同样也是一种胜利。英格兰尼人摆出这样的阵型,既不能令我军有什么损失,也无法摆脱遭受严重打击的命运,当然是败着。” 为好学的青年解释完之后,我命令泰坦巨人前进到魔法可以攻击到对方的距离,向敌人发动攻击。 普通弓箭最远射程也只不过一百五至两百米,在这个距离上,几乎连皮甲也无法射穿。可是魔法攻击的距离却是四百米。泰坦巨人们用霹雳闪电优先攻击穿着魔法袍的人。敌方魔法师仅有七人,而且只有两名魔法师,另外五名不过是见习魔法师。相反,泰坦战士却有一百人,而且每个泰坦战士都能施展出的霹雳闪电。 由于交战双方的实力太过悬殊,对方的魔法师毫不犹豫选择以结界进行防守。尽管施展结界的一方可以节省魔法力,可是英格兰尼人的魔法师只支撑了五分钟,就成为了此战中最早的牺牲品。 解决了敌方的魔法师后,泰坦巨人开始对毫无保护的敌方士兵进行有条不紊的杀戮。伴随着一声声的惨叫,冥神开始兴高彩烈地接受人类慷慨的祭祀。虽然这些泰坦战士平均每分钟只能施展出五个霹雳闪电,可是由于这是一场单方面的、不受干扰的屠杀,因而战果同样不菲。在短短的一分钟时间里,英格兰尼人已经损失了将近四百名士兵。 敌方指挥官迫不得已,只得吹响了冲锋的号角。 看到敌方被迫转守为攻,我微微一笑。敌方指挥官此刻发动冲锋相对明智,要不然,那些英格兰尼人不消交战就会崩溃。不过,现在冲锋还是迟了。敌军此刻冲锋的队型已经混乱不堪,而且,他们的士兵也大为低落。早知如此,当初又何必选择防守呢? 敌人越逼越近。在敌军士兵冲锋的时候,泰坦战士在巨力的率领下逐渐向我靠拢,将优先打击的对象变为了敌方的骑兵。敌人的骑兵只有两个小队,快要冲到我面前的时候,已经几乎损失殆尽。这时候,三百名亲卫齐声呐喊,然后开始蹂躏那少得可怜的敌方骑兵。由于狼多肉少,敌方的骑兵很快就变成了历史的尘埃。按凯迪的说法:他根本还没完成热身,结果敌人的骑兵就全部死光了。 骑兵的悲惨经历并没有完全阻止步兵冲锋的步伐,因为他们离我已经不足一百米了。这时候,我命令亲卫和泰坦战士们与敌方士兵保持相同的速度后退,同时,泰坦战士仍然向敌人施展霹雳闪电。 敌人仍旧在追击,只是,这是一种绝望的追击。步兵的速度无论如何也赶不上泰坦战士和卓索图骑兵,更为痛苦的是,在追击的同时,步兵们一个接一个地被霹雳闪电击倒。 本能的恐惧最终战胜了军纪和荣誉。当第一个无法承受这种压力的英格兰尼人开始逃跑后,敌方的攻势终于完全瓦解了。 剩余的近两千敌军开始歇斯底里地逃跑,看到敌人兵败如山倒,我命令早已跃跃欲试的凯迪率领亲卫们开始追击。泰坦战士则簇拥着我,以正常的速度向敌人逃跑的方向追去。 这一战已经大获全胜,没必要浪费泰坦战士的体力和斗气了。泰坦巨人虽然属于亚神族,可是他们毕竟并不是神族。三天的长途奔袭再加上刚才的战斗,泰坦巨人的斗气已经耗费了至少三成。保持泰坦战士的体力和斗气是取胜的保障。接下来的战斗中,敌人会更多,战斗也会将更为激烈。所以,扩大战果的任务交给卓索图人已经足够了。 看着追击的卓索图人毫无怜悯地收割着人命,我索然摇头。在这场战斗中我没有参战,兴致极高的小火也没有从这场战斗中得到任何实战经验。三个联队就这么轻易地被我军击败了。可见,如果再次前来的敌人只是普通的、常规的士兵,那么胜利也太没悬念了。 接下来的两天里,我的预言变成了现实。所以,寂寞和惆怅不停地骚扰着我。在这两天,我逐渐体会神族并不干涉人类活动的原因了。因为,以神的力量去干涉人类的活动,实在是一件太过无聊的事。 两天里,我们轻轻松松击败了两支敢于前来迎战的部队。 这两支部队一支有五千人,另一支将近有八千人。而且他们吸取了上次失败的经验,一开始就摆出了冲锋的阵型。 可惜的是,他们仍然无法克服追不上卓索图人和泰坦战士的致命弱点。战斗的过程一层不变、极为单调。 敌方冲锋,我军保持着不被敌人追上的速度开始后退(如果敌人用骑兵包抄,我军则以击溃两冀骑兵为首要目标);敌方士兵不停地被泰坦战士单方面屠杀;敌方士气下降;敌人停止追击;我军稍稍前进后继续远程攻击;敌军再冲锋;我军再后退;敌方士兵再次不停地被泰坦战士单方面屠杀;敌方士气继续下降……直至完全崩溃;然后,早已忍耐不住的卓索图人开始追杀溃兵。 卓索图骑兵用来攻城肯定是不适合的。泰坦战士虽然擅长任何形势的战斗,可是为了保存实力,所以一路上我军并没有攻击任何城堡。就这样,经过三场完胜之后,我军几乎毫无损失就抵达了吾尔汉——如果泰坦战士损耗斗气不算损失的话。 望着不远处集结的敌军,我终于产生了一丝兴趣。 第八部第三十四章 第三十四章 尽管情报显示伊莉在曼城陷落后失踪了,不过,我并不认为伊莉会躲在曼城的某个角落。即使伊莉那种刚烈、不知变通的性格有所改变,知道城破后躲在某处以便某一天东山再起。可是如果伊莉在曼城被攻克后仍然停留在城内,那么英格兰尼人占领曼城这么多天,肯定早就将她秘密俘获了。 无论伊莉是逃出曼城躲藏在某处还是被英格兰尼人秘密俘获,总之,她不可能在曼城就是了。 第360章 所以在绕过曼城时,我并没有多作停留。再说了,即使我心有余,力也不足啊。以我目前的兵力结构和数量看,向曼城这种大型城市发动进攻简直和找死差不多。 绕过曼城前往吾尔汉的路上,我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一路上,敌人全都龟缩在城堡里。通过探察术得知,那些适宜两百名士兵防守的城堡里,往往挤满了超过一千的士兵;适宜一千名士兵防守的城堡里,驻守的战士通常超过三千。他妈的,如果手头上的士兵再多一些,我非要留下一部队军队围住城堡,将里面的士兵活活饿死。 我知道敌人打得什么鬼主意。无非是诱敌深入,在敌军后路上建成一条封锁链。截断我军的粮道以及阻止后援军队。虽然明知敌军的总指挥为我设置了一个巨大的陷阱,不过我却夷然不惧。我自已当然是不怕被包围的,泰坦巨人和卓索图人同样也不怕这种程度的包围网。 不就是粮道被断以及没有援军吗? 我们需要援军吗?似乎不需要吧。我们只不过四百人,却已经打败了三支分别为三千、五千、八千的部队,而且自身几乎没有伤亡。虽然不是什么歼灭战,可是这三场战斗至少消灭了敌军五千士兵。说起来,我似乎又创造了一次传奇经典。 至于说粮道,对我来说同样不重要。 泰坦战士根本不需要所谓的补给,任何植物和动物都可以补充泰坦巨人所需要的营养。卓索图人倒是需要吃粮食。可是他们人均有三匹马,离开萨弗斯的控制区之前,为了不影响行军的速度,另外两匹马只不过驮了三十公斤的干粮。也就是说,即使一路上我们无法获取任何补给(这一点很难想象),靠马背上的干粮卓索图人也可以饱饱地吃上三十天。而卓索图人骑的草原马比起内陆的马还有另外一个明显的优势:它们并不需要特制的马粮。只要有草(有时候树叶也行),这些个子矮小、冲刺速度偏慢但却吃苦耐劳的草原马就不会挨饿。 所以说,敌方的总指挥虽然阴险,可惜却施展了一个对我几乎无效的阴谋——之所以说几乎无效而不说完全无效,是因为我觉得,有援军总不会是一件坏事。 带着好奇,我率领着四百名战士,以一种茫然无知的姿态笔直地朝着敌人预设好的陷阱闯去。 在行军的路上,我越是思索,就越是对敌方的总指挥充满了好奇。俘虏们都说这次侵略塞斯的总指挥是儒尼奥尔.博格中将。可是我总是隐约觉得这种大气的策略似曾相见,应该不是儒尼奥尔的手笔。 虽然部队只有区区四百人,不过我仍然将军队详细地划分为前队、中军与后队。所谓的前队和后队其实只有十人,他们的任务只不过是进行侦察。由斥候侦察的情报可知,敌军主力集结在吾尔汉东北方向五公里处,明显正在等待与我军决一死战。 前进的路上没有任何埋伏或阻饶,甚至连骚扰也没有。可是在后路上,敌军部队却开始逐渐集结。虽然离我们很远,却隐隐有夹击之势。 我最佩服敌方总指挥的地方并非是“诱敌深入”这一战略决策,而是他所选择的决战地点。 草原马并非最适合爬山路的马种,可是它们在山路上的表现比起内陆的高头大马却强得多。如果敌军选择的地点不是吾尔汉,我管他去死!哪怕是爬山路,我也要绕道去营救克洛斯。克洛斯这家伙平时不哼不哈,在关键时刻的表现可真是没得说。既然英格兰尼悍然进攻塞斯,那么我总归会与英格兰尼翻脸。克洛斯那么一闹,逼得英格兰尼不得不首先向我国开战,令我高兴得不得了。就冲着这一点,我也得将克洛斯救出来。可惜的是,敌人将主力集结在吾尔汉。 且不说这样一来解吾尔汉之围的难度大多了,更重要的是,我不得不朝着敌军主力集结的方向闯去。虽说艺高人胆大,可是想想,吾尔汉地区敌军总兵力大概在三万以上,再加上配合主力包抄我军后路的其他部队,总兵力应该超过四万五千吧。虽然说敌人的四万五千人当中至少有一万人是溃兵,士气绝对不高。可是,以四百对四万五千,怎么说都不是一件很好玩的事。 就这样一路带着好奇与佩服,我终于来到了敌军阵前。 看到敌军的总指挥官,看到敌军鼎盛的军力。虽然因为挑战难度大大提高而产生了兴趣,不过,我多少还是有些遗憾。 敌军的总指挥官居然是肯洛王子! 于是,我终于明白这些天为什么对这种大手笔的策略有熟悉的感觉了。 这套技俩,肯洛王子对我的大舅子施展过。都是诱敌深入,都是以敌方舍不得放弃的目标为诱饵! 答应过大舅子要以阴谋诡计打败肯洛,可惜的是,我却反而被肯洛设计了。 上次与肯洛打交道的时候我曾经想过:肯洛武功不低,头脑又出色,还总是有足够的护卫保护他,下次要找齐帮手围殴他。可是现在,我再次落于这种不利的境地。虽说这次并非孤身一人。可是与面前将近三万大军比起来,身旁的四百将士不仅仅算不上助力,反而是一种拖累。看着这个命中注定的,曾经让我吃过亏的狡猾敌人,看着那鼎盛的军容,我暗生退意。 可是凭借比精灵更佳的视力,那隐约可见的吾尔汉城廓又令我很难做出撤退的决定。 想想,克洛斯此刻正坚守着我的领地,每天都在苦苦期盼着援军的到来。况且,克洛斯迫使英格兰尼不得不首先撕毁和平条约,虽然动机未必与伊莉完全无关,可是他的所做所为毕竟深合我意。抛下这种忠诚的家臣不管,似乎太说不过去。 犹豫间,一辆豪华的马车从敌阵中笔直向我驶来。嗯,这样很好。先谈再打,正是文明人在战斗前应有的过程。对我来说,谈判的时间正好用来考虑得失。如果敌军不是派出使者而是全军攻击,我当然是率领着部队逃跑再说。如果敌军追得太急,搞不好我会一下子跑不见的。 很难想象,在战场上居然会出现一辆这么华丽的马车。因为距离的缘故,我无法判断马车的材质究竟是什么,可是马车外表上贴满的金箔,足以证明马车主人的奢侈与豪华。更何况,用来拉车的八匹骏马居然是那种血统极为纯正的阿拉伯马。那八匹骏马中随便挑出一匹,也比我的部队中任何马匹都要昂贵。那些矮小、便宜的草原马暂且不说,凯迪所骑的马可是我亲赐的! 看看用来拉马车的那八匹骏马,再回头看看凯迪的坐骑,我很有点不好意思的感觉。 马车近了,车厢处的玫瑰徽章跃入我的眼帘。凡是带有玫瑰的徽章都必须是国王亲自颁发。纵使从来没见过这个徽章,我也知道马车的主人与英格兰尼王室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徽章里的玫瑰极为完整,相信除了英格兰尼国王自己的徽章外,再也没有比这个徽章中更为完整的玫瑰图案了。 这会是谁的马车呢?肯洛王子倒是有资格用这样的徽章,可是他的徽章我见过,并不是这副图案。 马车驶到我的面前。当车门打开后,从马车里走出一个侍从,随后,一个相貌威严的中年人从马车里走了出来。 走出马车后,那个中年人的身体里隐约散发出连我都几乎无法察觉的魔法波动。从这一现象中,我可以得出两点结论:一、马车里有非常高明的魔法阵或者是魔法装置。二、此人的魔法造诣极高——与兰丝不相上下。 我闭上眼睛,强按住内心的杀机。 我知道他是谁! 圣东尼奥.詹姆士,英格兰尼的国师,现任国王的叔叔,英格兰尼目前唯一的魔导师——虽然他看起来是那么的年轻。 无论是从政治上还是从实力上,干掉圣东尼奥.詹姆士比干掉肯洛王子更能令英格兰尼遭受巨大的损失。可惜的是,魔导师都是深不可测的人。 随着实力的提升,我越来越意识到,兰丝的实力只能用深不可测来形容(虽然兰丝同样也不可能清楚我的实力)。而且,德克萨国师恩斯特.洛佩斯被暗杀的例子告诉我:魔导师不是不可能被杀掉,只是,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虽然表面看起来魔法师的身体极其单薄,可是等级越高,他们的能力就越是神秘。我琢磨着,圣东尼奥既然敢来到我的面前,肯定有自保的方法。 恩斯特.洛佩斯毙命时自爆,即便是圣骑士、影剑士也因此身负重伤。万一我在杀掉圣东尼奥时,他也自爆呢? 深吸一口气之后,我睁开眼睛。 “圣东尼奥.詹姆士国师?” 圣东尼奥的表情平静,可是他那深邃锐利的目光却散发出一股不怒自威的气势。点头后,虽然明知我是谁,他仍然按社交的礼仪礼貌地问道:“兰特.萧国王陛下?” 理论上,一个王国中国王的权力最大。不过,王国中与其地位互为国体者同样存在。例如王妃,又例如国师。 如今英格兰尼就这么派出国师径直前来与我谈判,可以说是给足了我面子。对于这一点,我倒是比较满意的。当然,如果身为王位继承人、全军统帅的肯洛前来同样可以表达对我的善意和尊重。只不过,如果肯洛真的单独前来与我谈判,弄不好我会趁此机会俘虏或杀掉他。圣东尼奥就不同了——虽然我已经日渐骄傲,甚至几乎接近狂妄的地步…… 无论怎么说,肯洛的心机令我更加忌惮了——也就是说,“一定要干掉肯洛”这个念头更加炽热了。 “你想对我说什么?” 圣东尼奥盯着我的眼睛,缓缓吐出两个字。 第361章 “言和。” “哦。”我无所谓的笑了笑。“条件呢?” “我国放弃对吾尔汉的围攻,两国再次签订和平条约。” 我只是冷冷地看着对方,一言不发。 长时间的对视后,圣东尼奥叹了口气。“好吧,我国放弃对吾尔汉、卡敖奇甚至包括战争前克洛斯男爵所占领的土地,如何?” 很想继续沉默,但我对和平确实报以希望。现在欧巴尼亚王国的领土虽然扩大了,可是在资金、粮食储备等方面反而比前一段时间更为窘迫,实在不宜再打一场大仗。英格兰尼现在的情况虽然也不是很好,但是综合实力仍旧比我国强得多。让欧巴尼亚和英格兰尼拼个两败俱伤,并不符合我的根本利益。 “我不能接受这样的条件。假如说我向英格兰尼发动侵略战争,打了一阵子后又宣布以‘退出占领区’为条件谈和,你们会同意吗?” “为什么不呢?”圣东尼奥很认真地看着我。“即使加上萨弗斯圣骑士和若干佣兵团的实际控制区,欧巴尼亚的国土面积仍然不足我国的四分之一。如果欧巴尼亚王国的实力比我国强,我国当然会接受这样的条件。” “我诚恳地提醒您注意:国土面积并非衡量战争实力的唯一标准。您要知道,英格兰尼与欧巴尼亚国情不同。如果政府军损失太大,地方豪强对中央的身心力就会大减——就象法兰西斯目前的情况一样。” “再者说,你如果确实希望与我国再次签订和平条约,肯定是出于某种特殊的原因……” 我扬起手示意圣东尼奥魔导师不必解释。“对于这一点,你我心知肚明,无须绕来绕去。我并不需要知道那个具体的原因,但是我至少知道,这个突发事件有利于欧巴尼亚王国。” 圣东尼奥盯着我,缓缓点头。“是的,当初促使肯洛向克洛斯男爵发动进攻,是因为我们从某个特殊的渠道得到一个消息:陛下贵体将会染恙。而且,我们从侧面的情报证实了这一点。欧巴尼亚的政府机构从10月中旬便陷入了某种程度的混乱。” “现在陛下贵体已愈,所以我国打算撤军。如果您确实有诚意与我国达成谅解,您可以提出条件。” 听完圣东尼奥的话后,我好不容易好忍住杀人的冲动。染恙?!我他妈差点被害死!那个什么所谓的十七死士居然还将暗杀我的消息透露给英格兰尼人了,真可恶! 圣东尼奥对我解释的理由根本作不得数。罗斯公爵的死士已经被完全清除了,他说的这个消息对我来说没什么利用价值。 我想,迫使英格兰尼改变强势作风主动言和,肯定是由于兽人南下的缘故。再不然,就是英格兰尼权力中心的人对克劳德公爵产生了疑心。 前些天我和他私下达成约定,而且,那个约定还特别惹人怀疑。约定的内容我是小声对克劳德一个人说的。其他人能够听清楚的内容只是“我以我血发誓:只要詹姆士三世一死,立即履行约定……” 克劳德公爵本来就桀骜不驯,上次被击败后,拒绝任何英格兰尼军队从他的领地攻击布雷西亚,早就惹得英格兰尼上层人物不满。这次,与我达成约定后所说的话听起来又是那么的暧昧…… 如果我再次与英格兰尼达成协定,那么腾出兵力的英格兰尼接下来会干什么呢? 首先肯定是想办法击退兽人的进攻。然后呢……只怕克劳德公爵会有难了。 一想到克劳德公爵有可能被英格兰尼杀掉或是迫反,我真是愉快极了。哎呀,我的本性还真是邪恶呢。不行不行,我现在还不能笑,而且也不能那么轻易就答应圣东尼奥的要求。这样做不符合我的行事风格,平白惹人怀疑。万一让英格兰尼权力中心的哪个较为理智的人看出那是反间计,那可就因小失大了。 “我的条件嘛,很简单。将塞斯交由欧巴尼亚王国托管。” 之所以不提出要求对方交还伊莉,一方面是由于我没有确凿的证据。如果提出这样的条件,英格兰尼人只需要矢口否认就行了,我根本就没什么办法。另一方面,也是希望能够掩耳盗铃:虽然觉得对方肯定知道伊莉对我的重要程度,不过我还是乞求他们并不知道这一点。 令我错愕的是,圣东尼奥居然一口答应了原本以为他绝对不可能立即答应的条件。 圣东尼奥施展拟音术,使附近三公里内所有的人都听得到自己的声音。 “我以英格兰尼国师的身份宣布,将塞斯公国交由欧巴尼亚王国托管。从现在开始,英格兰尼与欧巴尼亚王国互不侵犯……” “现在,请欧巴尼亚国王大声宣布与我国达成的共识。” 圣东尼奥似笑非笑地看着我。而我的脸色却一阵青一阵红。 开什么玩笑?肯洛花这么大的力气将我诱来,只是为了重新签订和平条约? 虽然以欧巴尼亚目前的状况看同样需要和平,可是,我为什么会有上当的感觉呢? 对了,伊莉怎么办? 我知道了! 如果现在当着几万人的面横生枝节,向对方要求释放伊莉之类的条件,受对方嘲笑因而名声扫地不说,肯洛的布置也可以起作用。且不说被激怒的战士拥有更高的士气,肯洛的麾下还有好几名龙骑士呢! 坏了,刚才我怎么忘了龙骑士的存在呢?“骄傲让人失败”这句大陆名言确实正确无比!如果我再次使用以往的战术,那些龙骑士在天空可以向泰坦巨人和卓索图人发动攻击。我当然能够逃得掉,可是在龙骑士的追击下泰坦战士不可能没有任何损失! 看着面露微笑的圣东尼奥,我突然不知该如何抉择。 打,肯定是不赢的。即便是落荒而逃,也会有不小的损失。 和,其实非常有利。但问题是:可怜的伊莉怎么办? 好歹相恋一场,就这么扔下她不管? 嘴里就好象含了一颗已经破裂的苦胆一般。那种苦涩的滋味,令我难受极了。 “我……兰特.萧……” “以欧巴尼亚国王的名义……宣布……” …… “再次相信曾经背信弃义的英格兰尼一次……” 敌方阵营引发了阵阵骚动。可是,这又关我什么事呢?英格兰尼本来就背信弃义了嘛。是它在签订了和平条约后攻打我国的。 “如果英格兰尼军队在三天内完全撤离塞斯并将塞斯交由欧巴尼亚王国托管,那么……欧巴尼亚王国与英格兰尼王国将互不侵犯!” 我抬起头,仰望着天空。 原来“行至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就是这么一回事。 作出取舍的决定后,我突然产生了一种感悟:看来,我与伊莉之间的感情只不过是年青时的一种激情冲动…… 如果是安丽丝,为了她我可以做任何事——哪怕世界灭亡又有什么关系呢? 至于说卡特琳娜…… 拥有魔族长老实力的她,自己就可以将这个世界闹得天翻地覆…… 第八部结束语 第八部座谈会 大帝传写完第八部,参演人员的阵容也越来越庞大了,有些参演人员相互之间甚至并不相识。为了加深演员们相互之间的了解,以利于后面的拍摄,导演特意为参演人员举办了一次座谈会。令人不解的是,在座谈会结束不久市面上就有座谈会的dv开始流传起来。 镜头一: 五六个肤色不同,年龄不等的小孩子抱着兰特的大腿,冲着他“爸爸、爸爸”地喊个不停。 卡特琳娜此时表现出严重暴力倾向,她反扭着兰特的左臂,将他强行按在桌上,气愤地质询这一事件的真实性。以贤妻良母素称安丽丝这时也似乎有些克制不住,正用力地抓着兰特的右手,试图强迫让他在一份协议上按下手印。 “不要啊~~老婆,我发誓,他们绝对不是我生的~~啊!~~也不是别的女人为我生的……” “我不管那么多!你太花心了,我实在不放心。你现在快点签下这份退位书,将欧巴尼亚王国的国位传给我们的儿子!” “呜呜……我才二十三岁,哪有这么早就退位的?再说,作者打算让我称帝,现在就退休,留给儿子的就只是王国而非帝国了……卡特琳娜你轻点……安洁儿,救命!救命!我们还没同房呢,你不想这么早就当寡妇吧?……不是吧,安洁儿你在干什么?!” “老婆,好老婆,我真的是被陷害的,你们一定要相信我……” “相信你?”安丽丝用力的摇晃着那只不听话的右手,想要将它移到适当的位置上,可惜总是不能成功。“伊莉的事也就算了,塞维尔公爵是怎么回事?” “呜呜……老天,我造了什么孽啊……虽说现在野蛮女友很流行,可是摊上野蛮老婆也实在太命苦了!……呜呜……” 男一号凄苦的哀号声虽然能够让石头人流下眼泪,可惜却无法令处于暴走状态的两位老婆停止她们的暴行。 暴行之所以不受干扰地持续着,并非是参加座谈会的演员们都失去了同情心。真正的原因在于,男一号的精灵老婆正施展着魔法,将这个角落所发生的罪行完全屏蔽了起来。精灵施展对魔法的领悟,仅次于神魔。作为精灵族的圣女,安洁儿的魔法实力在欧巴尼亚王国完全可以排入前三。这种简单的屏蔽魔法对于安洁儿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 事实上,安洁儿现在比安丽丝和卡特琳娜还要火大。不管那些突然冒出来的小孩是谁的孩子,反正不是安洁儿的。 第362章 因为安洁儿还没和兰特这个花心大罗卜同房呢!所以,安洁儿卖力地施展着屏蔽魔法,那种执着的、咬牙切齿的态度,令兰特在饱受肉体伤害的同时不得不承受更为可怕着精神折磨。 镜头二: 乔欣慰地看着自己的继子和女婿,满脸的笑意怎么也掩饰不住。 他用力地拍拍夏默的肩。 “好家伙,看不出你居然能够做得这么好。任何和玫瑰有关的纹章,全都只能由国王陛下亲自赐予。现在好了,格里恩家庭的家徽上终于有一只玫瑰了。对了,主公说要将希茜的儿子立为格里恩家的家督,对这件事你是怎么想的?” “夏默,你是我真正的儿子。家族之声名是依靠你才能够发扬光大,而我的血脉能够在高贵的门第中延续下去,已经完全满足了。我觉得主公对希茜说的话对你实在有些不公平。” “父亲大人,妹夫体谅我。对这件事,他已经和我达成了共识。”夏默的脸上仍旧挂着那种牢不可破的微笑。“将来格里恩家族的男丁娶哈伯家族的女儿,就可以取得家督的优先继承权。” 乔高兴得几乎要跳起来,他狠狠地捶了捶马迪尔的胸膛。“好家伙,成了首相后果然和从前不同了。这种大度,这种睿智……嘿,好女婿,你在看什么呢?!” 马迪尔的精神明显有些不集中,他神不守舍地指着不远处的兰妮、希茜两姐妹。“她们……她们是怎么回事?” 乔回头观察:两姐妹在角落里亲热地窃窃私语。她们时而微笑,时而又抱头痛哭。 乔嘿嘿一笑,大大咧咧地拍了马迪尔一巴掌。 “别管她们,她们两姐妹小时候就总是这样。” “女人的事,咱大老爷们是搞不懂的。来,咱翁婿好好干一杯。对了,夏默虽然深得主公信任,不过他肯定无法立下太大的军功。没有足够的军功,爵位上总是有限的。我的好女婿,格里恩氏的家徽想要变成两柄交叉的金色长剑,就全得靠你了。” “好的,好的,这是应该的。”马迪尔一边偷偷看着旁边的妻子,一边连声答应着。马迪尔突然回过神来。“岳父大人,您刚才说什么来着?” “还是英雄难过美人关啊。”夏默嘿嘿一笑。“所谓成人不自在,自在不成人。父亲的意思是将重任交给你,要你再接再励,混个亲王当当。” “亲王?”马迪尔失声大叫。“哪那么容易?!” 夏默嘿嘿一笑。“路漫漫其修远兮……你就好好努力吧。” 镜头三: 琼斯的嘴角微微上翘,脸上浮现出迷人的酒涡。 “兰丝啊,听从你从国王陛下那里要了一个漂亮的女人?……” “咳、咳!你应该叫我老师!”兰丝的脸涨得通红。他并不是因为愤怒,而是因为害羞。 琼斯似笑非笑地望着兰丝。“国王陛下已经亲口赦免我了,而且他还告诉我,打算命令你娶我。现在我已经是你的未婚妻了,还叫什么老师?你别想转移话题。快告诉我,那个漂亮女人是怎么回事?” 兰丝的脸红得快要滴出血来。“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兰特和我探讨了有关死灵术的魔法,我打算制造一个恐怖骑士。那个女人是暗杀兰特的凶手,而我正好缺一个拥有圣斗气的……” 看到琼斯皱眉,兰丝慌忙解释:“那女人的意志极为坚定,根本就没有可能收服。当她看到兰特仍旧活蹦乱跳时,怨念极强。况且,她还服用了一种无法可解的毒药……” “你感觉到没有,兰特那边有一股非常隐蔽的魔力波动,现在我们看到的是幻相。你猜,兰特现在是不是遇到什么危险了?” 这一次,琼斯的注意力终于被成功转移。“国王陛下和他的女人们在一起,那种所谓的危险……恐怕国王陛下乐于承受吧。” 镜头四: 角落里,克洛斯紧紧地拽着阿拉卡胖乎乎的手,阿拉卡几次想要将手抽回都没有成功。 “阿拉卡,我们都是《大帝传》的老人,你如今已经出人头地了,可是我……”克洛斯说到这里,语气中不免带上了一点凄凄惨惨味道。 阿拉卡言不由衷地安慰着克洛斯。“你其实也不错嘛。现在你是吾尔汉和卡敖奇两座城市的城主。伊莉公爵管不了你,主公也不方便管你。你现在是天高皇帝远,在那里当土皇帝多舒服啊。” 这时候,阿拉卡压低声音鬼鬼祟祟地说:“人家拉西斯好忌妒你呢。他辛辛苦苦打下布里斯,被主公一句话就兼并了。他虽说是公爵,在布里斯还是三天两头接到主公的命令,还没有你来得自在呢。” 克洛斯呆呆地看着阿拉卡,摇摇头,语气却愈发凄凉。“阿拉卡,在商业上,你确实是一把好手。可是在别的方面,你确实不行。所谓旁观者清。我远离政治漩涡的中心,有些事比你看得更清楚。” 阿拉卡的语气不免有些生硬起来。“你不也就是个小商人的子弟?!好象有多大远见似的!” 克洛斯长叹一声。“鸟之将亡,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阿拉卡,你不必紧张,我对你并没有敌意。” 阿拉卡被克洛斯的语气弄得有些迷惑起来。“你到底是怎么了,得了什么绝症吗?” “我虽然远离政治中心,可是邸报却是每天都读的。作者在文中,已经对下一部的情节略有暗示。”克洛斯痛苦地摇摇头。“在大好形势下,你们都太过乐观了。” “举世皆醉,唯我独醒啊……阿拉卡,你知道和珅这个人吗?” 阿拉卡迷惑地摇头。 克洛斯拍拍阿拉卡。“主公厚爱你那是没话说。不过将来小主公未必也能象主公那样信任你。多读些历史书吧。” 阿拉卡怔怔地看着克洛斯离去的背影,不知所措地东张西望,似乎有点癔症的模样。 镜头五: 正闹得不可开交,兰特突然轻噫一声。他不知使了什么手法,一下子从许多人的围绕中消失不见了。待众人再次看见兰特时,却发现他稳稳地抱着一个凭空出现的小女孩。 那粉雕玉凿的小女孩年纪在总角之间,只是似乎刚刚哭过,脸上还带着泪痕。 兰特亲昵地安慰她。 “小可爱,哭什么呢?” 小女孩精巧的五官因为专心回忆而皱在一起了。小女孩似乎想起了什么,她的表情逐渐变化。最后,小女孩的嘴瘪了起来,银豆豆不停地掉落。 “哇……我想起来了……”她伸出洁白的小手,掌心上躺着一颗散发着奇特光芒的牙齿。“呜……我的牙掉了……” “掉乳牙没什么关系的,别哭,别哭。小可爱一直都很乖的,别哭了。” 卡特琳娜大怒,冲到兰特面前准备施加掐、拧、捏等暴力手段。“你还说要我们相信你,她是谁?!” 兰特淡淡一笑。“别把小可爱教坏了。小孩子总是喜欢模仿大人的。” 说话间,兰特一只手抱着那小女孩,另一只手不知怎么弄的,成功地将卡特琳娜所有的攻击化解于无形。 小女孩专心致致地看着卡特琳娜和兰特,脸上泪痕未干,却突然拍手笑道:“这个阿姨的武功好高。可是兰特哥哥你武功怎么也这么高了?我缠着爸爸教了我好多东西,进步好大呢,可现在还是打过赢你哟。” 卡特琳娜迷惑地停了下来。不过,小魔女旋即变得更加生气。 “小丫头片子,怎么会兰特是哥哥我却是阿姨呢?小傻瓜!” 安丽丝露出若有所悟的神情。她指着那小女孩:“你是……” 小女孩伸出食指放在嘴前轻嘘一声,调皮地一笑。 “安丽丝阿姨,你要给我保密呀,要不然我会被爸爸抓回去的。” 镜头六: 萨弗斯和拉库里正大眼瞪小眼地瞪得不亦乐乎。 半晌,萨弗斯的牙缝中终于迸出一句话。“你居然敢在法兰西斯犯下反人类罪!” “我有什么办法?如果不尽快完成任务,自己的脑袋都保不住!” 萨弗斯更加气愤。“你难道不是贵族吗?你难道没有受过骑士教育吗?” “自然不是!我以前不是贵族,现在也不是。我的贵族爵位已经被主公褫夺了,还成了死囚。”拉库里满不在乎的摇摇头。“至于说骑士教育……我的第一个格斗技老师是一名老山贼,你想我可能受过骑士教育吗?” 拉库里看到萨弗斯一言不发朝着厨房走去,开始警惕了。萨弗斯在厨房里弄的动静虽然很大,不过翻弄了一会儿就出来。拉库里一看到萨弗斯出来,就象兔子一样窜出了大厅。因为他看得很清楚,萨弗斯的手里拿着一把大号的菜刀。 镜头七: 一个虽然蒙着面,却仍旧帅得一塌胡涂的神秘人和沧日海、木力躲在一个角落里喝闷酒。 木力越喝越生气,他闷闷地向神秘人抱怨:“你是怎么回事?俺长得这么帅,在《大帝传》里只能演个配角吗?这么多打仗的机会,你却不让我去!” 神秘人嘿嘿一笑。“喝酒,喝酒。这时候享受一下美酒岂不是更舒服?谈什么正事啊。” 沧日海似笑非笑地说道:“木力,你就别抱怨了。从剧情看,下一部你多半还有个出场的机会——虽然多半仍旧是个配角。” 沧日海的视线象钉子一样落在神秘人的身上。 神秘人先是坦然承受沧日海的逼视,可是总被一个同性盯着看,神秘人终于有些受不了了。他尴尬地一笑。 “沧日海,我也不骗你。 第363章 在大帝传接下来的情节中,木力的出场机会固然不多,你出场的机会更少。” “一个好的游戏,最重要的就是平衡性。争霸小说亦是如此。” “兽人是以蒙古人为原型的。蒙古人入侵欧洲时,野战中只有威尔士的长弓兵能够克制他们,其他的兵种完全不是蒙古人的对手。如果兰特麾下的主力是兽人,那么对交战双方来说太不公平了。” “至于你……”神秘人自失地一笑。“你的实力太强了。” “我原本计划兰特统一爱克斯大陆再打征服一个大陆,控制了三维空间再向神、魔两界进军。那时候,你自然可以风光登场。” “现在《大帝传》已经有一百二十万字了,如果这样打下去,我简直不敢想象《大帝传》最终会写下多少字。所以说,文中的伏笔算是浪费了,顶多也只能作为外传、后传之类的东东作铺垫。” “你出演的机会不多好歹还是因为实力太强而并非实力太差,想开一些就好了。可爱的娜弗丽比你的人气该旺得多吧,可是对于她将来该以什么面貌出场,什么时候出场,我也还没决定呢。” “别废话了。来,为了庆祝《大帝传》第八部顺利完成,干一杯!” 作者后记: 通过调查得知,大多数读者都希望娜弗丽以少女的形象出现。所以,座谈会上的形象可能就作不得准了。(作者恶狠狠地挥舞着拳头:虽然娜弗丽的外表似乎脱离我的控制了,不过,哪怕娜弗丽以成熟高贵的外表出现,她的内心仍旧只能是幼稚可爱的。) 克洛斯的死亡可能是大帝传中最带有悲剧色彩的——如果读者不在相关内容上传之前激烈反对的话。 伊莉的事,总算有个了结了。伊莉和兰特已经纠缠不清好长一段时间了,继续纠缠下去除了有助于拖戏,似乎没有别的好处。 我觉得失踪确实是个很不错的选择:可以就伊莉失踪一事继续发挥,也可以让这一事件成为伊莉的结局。另外,失踪也可以朝着不同的发展方向:可以是英格兰尼人动手脚,可以是伊莉自己藏起来,也可以与第三方有关。 兰特一直没有特别痛恨的人。不过第八部以这种情况结束之后,兰特真正拥了自己的宿敌。兰特一直舍不得完全放弃伊莉,在阴谋的设计下,兰特终于痛下决心——可惜的是,由于人类的劣根性,兰特将迁怒于他人。 反正第八部不可能完成统一大陆的壮举,刚好第三十四章之后可以有个转折,所以就此结束。 第九部第一章 第一章 水汪汪的大眼睛专注地盯着自己的目标,之所以没有立即行动,也许是正在研究着进攻的方案吧。 没有任何预兆,偷袭者以“咯咯”的笑声作为冲锋号,突然发动了冲锋。她趴在地上,一双白嫩的小手交叉向前,配合着膝盖的力量手脚并用,其冲锋速度竟然不逊于全副武装的重步兵。 被偷袭者佯装不知,没有在途中设伏。所以偷袭者飞快地爬完了长达三米的奔袭之路,然后兴致勃勃地发动了正式的进攻。 在“崎岖的山路”上,偷袭者冲锋的速度被迫放缓。这时候,一只纤纤玉指轻轻摁上偷袭者的额头。由于偷袭者的体型此时正处于头重体轻的特殊时期,所以对于平衡的掌握特别困难。于是,偷袭者受到玉指的反击后摇晃了几下,终于摔倒在柔软的草地上。不过,偷袭者的信念看起来特别坚定,面对这种程度的困难,偷袭者毫不气馁,翻身起来后又继续向目标攀爬。 偷袭者几经尝试,终于有惊无险地爬到了目的地,小手一把抓向目标,其速度居然快如闪电。可惜的是,偷袭者所袭击的目标虽然已经不再有丝毫反抗的欲望,可是受偷袭者的盟军却绝对不能容忍这次的军事行动。 我一把抓住偷袭者颈背之处的衣服,将她象小猫一样拎起来,对之怒斥:“无耻之徒,居然敢袭击我军粮草重地!” 绝色的精灵圣女娇嗔道:“乱说什么?哪来什么粮草重地?” 我不怀好意地盯着那线条优美的曲线。“这不是粮草重地是什么?小家伙的粮草不是从这里提供的吗?我还没有治你通敌之罪呢!要么,你给我提供一些粮草,我就饶了你?” 安洁儿有些无法承受我那肆无忌惮目光,她偏过头,脸上浮现一片诱人的红晕。大约是为了转换话题,她站在偷袭者一边为之辩护。 “什么无耻之徒啊,有你这么说女儿的吗?” “她本来就没有长牙齿嘛……” 蔚蓝色的大眼睛骨碌骨碌地转着,似乎弄不明白自己是怎么失败的。只过了几秒钟,聪明的小家伙就不再研究失败的原因,转而对自己的处境表达严重的不满。小精灵张着小嘴义无反顾地哇哇大哭起来。 糟糕,小家伙怎么说哭就哭啊,这么没志气? 安洁儿心疼地抱起小家伙嗔了我一眼。在女儿和老婆的双重威胁下,我开始着慌了。 “小乖乖别哭,看我为你表演魔术。” 为了将功赎罪,小家伙的面前立即出现了她最喜欢的淡蓝色的魔法波动。小家伙果然睁大了眼睛,不再哭泣。 水元素越积越多,最终变成了一颗颗浮在半空中璀璨的明珠。当然,我并不认为这种程度的魔法表演会博得下任精灵圣女的欢心,所以只得更加卖力地卖弄着自己的魔法水平。 一直以来人们都认为水火互不相容,可是在魔导师级别的魔控力面前,这种规律却被改变了。 微量的火元素以一种玄妙的方式隐藏在宿敌之中,璀璨的明珠四周散发出神秘的光晕,将水元素积成的水珠映射出五颜六色的美丽色彩。 突然之间水珠消失了,它们重新变化成空气中极为微小的水元素。散布在空气中的火元素此时再次发挥作用,令空中凭空出现了一条七色的彩虹。 小精灵终于破涕为笑,咿咿呀呀地表示欢喜。 乖着小精灵高兴,我一把将她从安洁儿的怀中抱过来,忍不住狠狠地亲了一下她那苹果似的粉嫩小脸。小精灵最喜欢这种待遇,因而银铃般的笑声咯咯响了起来。 “你呀,虽说已经拥有魔导师的实力,可是魔法力也不能这么浪费啊。” 安洁儿带着笑意批评我。 不过我清楚,她并没有因为这个原因而生气。魔导士同样可以施展这种程度的魔法,只不过未必能够达到这样完美的效果罢了。真正令安洁儿忌妒的是,施展一次这种精细的魔法,虽然需要耗费的魔法力并不多,可是消耗的精神力却并不少。即便是拥有魔导士实力的安洁儿,施展十次这样的魔法之后也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但我却不同,我的精神力似乎永远也消耗不尽。 即将与无忧无虑的小家伙达成同步共鸣的精神状态时,我却惋惜地发现:小家伙根本就没有精灵应该优雅,女性必须文静的自觉——她实在是太过活泼。 当我将女儿举起来的时候,她的那双总是东摸西摸的小手触碰到我的头发。抓到我的头发后,小精灵的注意力一下子全被吸引了。她紧紧地抓着我的头发,开始又拉又扯。我有充分的理由怀疑,小家伙此刻正抱着一种坚定的信念:不拨下爸爸几根头发就誓不甘休。 因为安洁儿正在一旁虎视眈眈的缘故,我不敢使用武力的手段解除自己的困境,所以只得不住地哀求小精灵手下留情。可惜的是,下一届的精灵圣女现在只有半岁,根本听不懂我的苦苦哀求。 “爸爸,你又欺负妹妹了?” 我可不敢得罪刚刚气喘吁吁跑到面前的小耳报神。 无论是格斗技还是魔法资质方面,小耳报神都可以用天才来形容(对了,他打小报告的资质更是天才中的天才)。不过,他毕竟还不到三岁,我只用一根指头也可以轻松打败他。之所以不敢随便得罪这个小家伙,是因为小耳报神的后台实在太过强硬——再怎么说我也不敢惹安丽丝不高兴啊。 对于这种突如其来、毫无根据的指控,我只能无辜地耸肩——毕竟头发还被女儿紧紧地抓着,所以摇头这个动作此刻就比较困难了。 “亚瑟,你可别乱说。你没看见佳蜜儿正抓着我的头发吗?明明是佳蜜儿正在欺负爸爸!” 为了解除困境我也顾不得那么多,只好病急乱投医。婴儿听不懂大人的话,说不定听得懂小孩子的话呢。 “亚瑟,你立志成为最伟大的骑士,现在正是一个机会,快救救爸爸。佳蜜儿最听你的话了,你劝劝佳蜜儿不要扯我的头发,让她下来和你一起玩。” 第一次见到亚瑟时他已经半岁多了。将他取名为亚瑟,是为了让塞维尔公爵对他有一种亲切的感觉。这样一来,亚瑟绝对会成为欧巴尼亚国王的事实就不至于让塞维尔公爵太过失落。 至于说佳密儿的名字则取自于精灵语中的camael。 精灵和天使有着极深的渊源,传言神王创建天使族时所用的绝大多数基因都来自于精灵。camael是一位天使,她的阶层属于九级天使中最高的一层:炽天使。有一种说法是炽天使的地位几乎与神族相等,因为炽天使是最接近于主神的存在。因为神族也同样是由主神所创造出来的。camael是最著名的天使指挥官,也是除了gabriel(加百列)之外的无敌战神。她统治着破坏天使、惩罚天使、复仇天使及死亡天使守护着天堂之门。 同时,cameal也以光明天使和堕落天使之姿交替出现。 第364章 这一点倒是和安洁儿很相象。她一方面是爱好和平的精灵(而且还是精灵圣女),另一方面,她又是令世人惊悚的日月双星之一的月尊者。遗憾的是,安洁儿不肯接受我的建议将安洁儿这个名字让给女儿,而自己改名为佳蜜儿。 亚瑟奶声奶气地表达着自己的意见:“爸爸,我不想让佳蜜儿下来,我想上去。” 好不容易才将佳蜜儿的注意力转移到我的手指上,也就是说,我用左臂抱着可爱的小女儿,而作为贿赂的右手食指却被佳蜜儿含在嘴里被她津津有味地吮吸着。 我摇摇头。“亚瑟,你看到了,我现在两只手都忙得很,哪里有第三只手来抱你呢?” 亚瑟极力扮成小大人的模样作出一本正经的模样,可是他的语气中却泄露出小孩子撒娇的味道。 “我不管嘛,我知道什么事都难不倒爸爸的。爸爸最厉害了!” 呵呵,这话我爱听。 受到召唤的气元素将亚瑟轻轻托起,让他飘落在我的肩头。可是等亚瑟坐到我的肩膀上后,我立即后悔了。 安丽丝贤良淑德,怎么生下的儿子却这么调皮捣蛋? 亚瑟很显然并不满足于坐在我的肩膀上。他紧张抓住我的头发,小心翼翼地在我的身上练习着高难度的攀爬动作,终于成功地翻身骑上了我的脖子。 如果仅仅是骑着我的脖子上倒也罢了,亚瑟居然用双手抓着我的头发,象是驾御马匹一样兴奋地叫着:“骑马马喽,驾……驾……” 苦笑。这是什么世道啊。好不容易将佳蜜儿的注意力从头发上转移了,可怜的头发却苦难未尽,马上又落入了亚瑟的魔掌。 还好现在我正抱着佳蜜儿,亚瑟淘气归淘气,却没有要求我趴在地上。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吧。 花园中一共有四个人,我的苦难成为了其余三个人的乐趣源泉。 仔细感觉着头皮上的拉扯力,按亚瑟的指示在花园里跑来跑去。亚瑟自然是开心得大嚷大叫,象是一个得胜回朝的大将军。佳蜜儿才半岁大,然而她显然也从这件事中获得了某种乐趣,咯咯地直笑。安洁儿则坐在草地上望着正在嬉闹的我们。她虽然用玉手捂着小嘴,可是那微微耸动的双肩却泄露了她真正的心情。 正在腹诽见难不救的安洁儿,花园里又进来两个人。 对于我所遭受的苦难,安丽丝和卡特琳娜象以往一样,根本就没有任何同情的表示。 安丽丝还稍好一点,她只是唇角弯起一道美丽的弧线。卡特琳娜却毫不顾及的受害者的心情以及她自己的风度,用手指着我的同时窃笑不止。 “亚瑟,你是国王,怎么能够这样呢?快下来。” 亚瑟在他母亲的面前通常都是乖孩子,不过这一次,他却不愿意放弃这种难得的乐趣。进行了一会儿思想斗争之后,亚瑟开始竭力争取自己的利益。 “母后,是父王把我弄上来的。” 死小子。我只是让你坐在肩头,什么时候允许你骑着我的脖子? “兰特,你一下子玩两个,太过分了!”卡特琳娜嘟着嘴看着两个粉雕玉琢的小孩子,露出羡慕的眼神。“分我一个玩吧,我要亚瑟。” 卡特琳娜以肉眼无法捕捉的速度(我不象卡特琳娜那么孩子气,喜欢在亚瑟面前炫耀)赢得了亚瑟的敬佩;世界上唯一打过德克萨国王屁股的只有卡特琳娜一个人(我的教育理念是:绝对不打小孩——至少到目前为止,我还仅仅只是将打屁股停留在威胁的阶段上)。所以,亚瑟对他的琳娜阿姨又敬又怕。 亚瑟以与年纪绝不相符的敏捷象个猴子似的从我的身上爬了下去——只可惜落地时动作略有瑕疵,结果一个踉跄摔倒在地上。 亚瑟爬起来之后,象是屁股着了火似的朝着安丽丝跑去。他一边摇摇晃晃地跑着,一边举着双手喊着:“妈妈,妈妈抱……” 安丽丝没有立即抱起亚瑟,而是摸摸他的头。 “你不是立志作一个最伟大的骑士吗?为什么害怕琳娜阿姨呀?要勇敢,知道吗?” 亚瑟躲在安丽丝的背后露出脑袋,迅速地瞥了卡特琳娜一眼后气鼓鼓地说道:“我现在还小嘛。等我长大了,一定可以打得过琳娜阿姨。那时候,我要每天都打她屁股!” 亚瑟的雄心壮志惹得我、安丽丝和安洁儿纷纷忍俊不禁,只有卡特琳娜又气又羞,小脸变得通红。 “快把你的小屁股撅起来,我要趁现在打得过你狠狠地打!” “妈妈,妈妈……”亚瑟抱着安丽丝的小腿,不停地撒娇。 “妈妈也打不过琳娜阿姨呀。要不这样吧,你现在去找兰仆老师学习。你知道的,琳娜阿姨打不过兰仆老师。只要你认真学习,很快就可以打赢琳娜阿姨了。” 亚瑟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睛思索了一会儿,放开安丽丝转身朝着花园的侧门跑去。亚瑟一面以那种两岁大小孩子所特有的跑步姿势踉踉跄跄地跑着,一面奶声奶声地大叫着:“兰仆老师,兰仆老师……我要学格斗技,我要学魔法……” 别看亚瑟现在还是那种小孩子特有的一蹦一跳的跑步姿势,可那只是因为他现在年纪还太小。就身体发育而言,亚瑟并没有摆脱两岁儿童那种头重脚轻的固有特征。亚瑟现在已经能够令斗气在体内的经脉中运转,而且,一周前他的体内还出现了魔法波动。 这孩子真是天才!比我小时候……只是稍稍差一点了。 ……奇怪,我的脸怎么有点发烫? 再怎么说,我现在也是爱克斯大陆风头最键的人物。唉,这小子却令我产生了一股威胁感。亚瑟的资质好,而且兰仆应安丽丝的要求还在帮他预备完美的班底。也许再过个十几年,亚瑟的名头就会比他老子更响了。 嗯,必须趁着亚瑟还未成年就作出他永远无法超越的成绩才行!自古以来国家版图越大的帝王名声就越响,难道说,我应该将征服爱克斯大陆列为目标…… “其实我只是想陪他玩一下嘛,溜那么快!” 正在胡思乱想,听到了卡特琳娜委屈的报怨声。我回过头,发现她正在象个孩子似的撅着嘴,不由暗自偷笑。 “琳娜,你那么喜欢小孩子,不如自己生一个嘛。” 卡特琳娜望着亚瑟逃逸的方向赌气地说:“我就喜欢和亚瑟玩!再说,我才不生呢。生孩子会痛的嘛。” 失笑。 “安丽丝,英格兰尼现在的情况怎么样?我听说三天前在德克萨和英格兰尼的边境线上,两国的巡逻队发生了严重的冲突。你收到进一步的情报吗?” 安丽丝摇摇头。 “最近我国在英格兰尼的谍报网遭受了对方沉重的打击,无法获得等级较高的有效情报。” 我一边思考着,一边将开始打瞌睡的佳蜜儿抱进凉亭。 虽然精灵的寿命比起人类来长得多,可是精灵的体型总是给我一个纤细文弱的感觉。精灵最喜欢的季节是春天,所以,我特意为佳蜜儿改建了王宫里的花园。 花园里有一眼水量颇丰的清泉,我顺势将之扩建为一潭清池。花园间或栽种着可以用来遮阳的大树,地面的上青草丝毫不带有人工修整的痕迹,却也长得如同一块厚厚的绿毯一般——当然,为了达到四季如春的效果,整个花园地面一米的深处埋着一个复杂的魔法阵。在兰仆的帮助下,维持整个花园保持恒温的代价只不过是每月耗费一颗市价为两千枚金币的二级钻石罢了——现在我已经真正意识到权力和金钱的好处了。 凉亭在花园的中央。虽说魔法阵可以保证地表附近的温度,可是我担心佳蜜儿着凉,因而将凉亭的三面都用布锦围住,挡住略带凉意的春风。 亚瑟是我的骄傲。他不仅象极了我,而且连兰仆都承认他是万中无一的天才(从兰仆的语气揣度,似乎亚瑟比本天才还要天才。对于这一点,我保留强烈质疑的权力)。不过,我最疼爱的还是佳蜜儿——谁叫亚瑟是儿子,佳蜜儿是女儿! 不疼女儿疼谁?没把亚瑟扔到荒野里让他独自求生,已经是看在他是德克萨国王的面子上了。 亭中的三位娇娆中,卡特琳娜此刻已经将对亚瑟的兴趣完全转移到了佳蜜儿的身上。她先是无声的央求,看到我毫不理会,便扬起拳头对我进行威胁。这种程度的威胁对威武不能屈的丈夫自然无法起任何作用(其实主要原因是:越逗得琳娜着急,我便越开心)。所以到了后来,琳娜干脆动手强抢。以影剑士的身手,即使用武力强夺他人怀中的婴儿也不会将之惊醒,所以安洁儿并不担心。 此刻,安洁儿的全部心神落在佳蜜儿的身上。她依偎在我的身旁,目不转睛地盯着女儿,一脸的幸福笑意。 至于我自己,则是一边以指代剑与快要发飚的小魔女进行不太激烈的格斗,一边对安丽丝提出我的疑问。 “安丽丝,对于英格兰尼近来异常的表现,你有什么看法?” 安丽丝秀眉微颦,不答反问:“夫君对此有什么看法呢?” 独孤九剑的心法虽然极为精妙,杀神剑的现场指导更是高明无比,可是面对琳娜这种程度的强敌,我却无论如何也无法一心二用。 开口说话已经是极难了,还怎么能思考问题呢?为了体面地摆脱这种窘境,我不得不兵行险着。 一波无形的精神魔法向卡特琳娜袭去。令小魔女意外的是,这缕精神魔法中所包含的并不是恐慌、忧伤等负面情绪,而是满腔的爱意。 第365章 普通的精神魔法对影剑士自然毫无作用,可是这种反常的魔法却令小魔女愣了一愣。趁此良机,我的指尖终于成功地拂过了小魔女尖挺的双峰。 达到目的后我见好就收。将右手负于身后摆出一副潇洒的姿势,然后面露温柔的微笑——开玩笑,如果露出骄傲得意之类的表情,惹得小魔女老羞而怒可不是一件好玩的事。 “甜心,你来抱佳蜜儿吧。不过,可不要将她弄醒了。” 双颊红欲滴血的卡特琳娜下意识地接过熟睡中的小精灵。 “甜心,你这么喜欢小孩子,干脆为我生一个吧。” 卡特琳娜娇羞不依地跺着脚。 “坏蛋……” 坦然承受琳娜说出的贬义词,我无奈地摸摸鼻子。琳娜听到安丽丝生下亚瑟的消息后大为忌妒,恨不得马上就生一个孩子出来。而且,她也确实非常喜欢亚瑟和佳蜜儿,却又怕疼不肯生。琳娜还真是一个奇怪的人呢。 我转头看着安丽丝,缓缓说出自己的猜测。 “恐怕,和平安宁的日子快要结束了……” 第九部第二章 第二章 在兰特大帝统一大陆之前,兽人对内陆的侵扰从来没有间断过。幸运的是,自从神魔大战结束后兽人部落就再也没有妖精担任指挥官。一千多年来,兽人那种乱糟糟的进攻方式与人类军队有组织有纪律的整齐阵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人类与兽人的战斗模式,就象是一只狮子率领一群羊与一只羊率领一群狮子进行搏斗。虽然每次兽人南袭时都会给人类社会带来相当大的损失,但是每次最终的胜利却总是属于人类这一方。 这种情况直到大陆历1418年才开始改变。从这一年开始兽人改变了他们的作战方式,因而连战连胜,给人类社会带来极大的破坏。大陆历1419年底到1422年初,兽人对英格兰尼的袭击极为频繁。在英格兰尼人的历史中,这段痛苦的时期被称之为“兽祸三年”。 虽然欧巴尼亚帝国的御用学者一直否认兰特大帝与兽人有任何联系,但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这段时期,进攻德克萨王国的兽人部队其战斗方式与以往并没有任何改变——自1419年下半年开始,德克萨边境甚至连零星的兽人袭击事件也逐渐消失。 ——摘自历史学家史瓦.克隆所著《历史的碎片》 安丽丝以亚瑟的母后身份进行摄政后,为国母绝世容貌所倾倒的姑且不论,纯粹被安丽丝的智慧所折服的贵族同样是数不胜数。 几乎所有的德克萨人都认为,我的三位妻子在容貌方面不分仲伯,但如果在智力方面比较,他们的国母则绝对排在第一。然而事实却是,她们三人其实都是极为聪慧的女子。这也怪不得德克萨人盲目地相信他们的国母,因为卡特琳娜和安洁儿的真实身份没几个人知道。否则的话,谁又敢小觑魔族长老或是精灵圣女呢? 当我说出自己的判断后,妻子们谁都没有流露出异样的表情,似乎对此毫不在意。 安丽丝温柔地望着我,似乎天地间除了我再也没有其他值得注意的事了。卡特琳娜则专心致志地逗弄着怀中的小婴儿,对佳蜜儿粉嫩的脸旦又是亲又是摸的,害得睡梦中的婴儿似乎梦到了不大好的东西,露出了苦恼不安的表情。安洁儿依偎在我的身旁,含着笑看着那对实际年龄区别较大、心理年龄却相差无几的美女。 妻子们若无其事的表现令我有些惆怅。其实,她们与我一样清楚地知道:目前幸福的生活即将有所改变。 搂着安洁儿坐在凉亭的石椅上,我的思绪回到了大陆历1419年的12月10日。 与英格兰尼媾和后不久,佣兵协会与法兰西斯也签订了和平协议。所以,我的幸福生活是从1419年12月10日开始的。 在这段没有战争的日子里,阳光、沙滩、美女以及醇酒是生活的主旋律。遗憾的是,幸福的日子过得实在是太短暂了。到今天为止,这种幸福的生活还不到两年半。 与法兰西斯签订和平协议时,我还不知道和平的生活会给我带来如此多的乐趣。事实上,真正促使我决定与法兰西斯媾和的原因是:欧巴尼亚已经无法支撑那种大规模的战争了。 谈和之前,法兰西斯的国师米歇尔.布朗几乎全歼了拉库里所率领的佣兵部队。高达九千的战死人数对于较小的公国而言,简直可以算得上是毁灭性的打击。然而佣兵的伤亡对欧巴尼亚自身的军事实力根本就没有太大的影响。促使我下定决心以佣兵协会会长的身份与法兰西斯谈和的理由是:财政大臣阿拉卡向我哭诉,他已经无力向佣兵部队提供足够的粮食了。 由于前一段时期英格兰尼征战不断,英格兰尼自身的粮食情况也相当紧张。法兰西斯经历过严重的战乱之后,它的粮食缺口甚至比我国还要严重。 德克萨与欧巴尼亚之间的友好关系倒是不必怀疑,但是它的粮食也并不充足。大舅子齐格菲被肯洛王子击败后,大量的贵族和普通士兵被俘虏。贵族的家族或是亲朋好友为了帮助他们尽早摆脱俘虏的命运,向英格兰尼人支付了相应的赎金。至于普通战士的赎金自然只能由国家进行偿付。德克萨赎回了几乎所有的俘虏——值得一提的是,这次赎金并非以金币珠宝为主,而是以粮食为主——德克萨中央政府的战略储备粮因此被降低到危险的程度。 在大陆三大传统强国的粮食都紧缺的情况下,爱克斯大陆的粮价节节攀升。在这种情况下,继续与法兰西斯的战争显然不合适。按阿拉卡的原话说就是战争成本过高。 事实上,我也认同这种观点。装备可以由佣兵自行准备;佣金可以用战争中将要占领的土地进行偿付;甚至连定金都暂时可以用信用抵押。可是“兵马未动,粮食先行”,无论是谁也无法令佣兵们饿着肚子去打仗。让佣兵守住已经占领的土地还勉强可行,但是想要让佣兵们空着肚皮继续出征显然有些异想天开。 在这种情况下,我只得与法兰西斯展开了谈判。 也许是阿拉卡参加了谈判的缘故吧,谈判中我方所获取的利益比我设想的还要大。在多边谈判中,阿科尼奥七世被迫答应了四个条件。 一、将佣兵实际控制的土地割让给新成立的佣兵之国——对了,由于身为佣兵协会会长的缘故,佣兵之国的第一任国王由我担任。 二、允许萨弗斯所占领的土地成为一个独立的公国。 三、承认罗格亲王的实际控制区为独立王国,国名为塔洛斯王国。 四、承认法兰西斯西南部的贵族联盟为联合王国,国名为埃拉西亚联合王国。 当这样的和平协议签订后,法兰西斯的国土面积虽然仍旧排名第三,可是它的面积已经不足从前的一半了。也就是说,大陆三大霸主国已经消失了一个。 与众多时事评论家的猜测相当吻合的是,佣兵之国和萨弗斯控制的公国确实在和平条约签订一个月之后,相继并入了欧巴尼亚王国。由于佣兵之国面积较大,而塞斯的实际控制者也是我,因而欧巴尼亚的国土实际上足足扩大了一倍多。所以,欧巴尼亚目前的国土面积已经紧随法兰西斯之后,名列大陆第四。 佣兵之国和萨弗斯的公国并入欧巴尼亚王国后,分别成为欧巴尼亚的两个省。萨弗斯的权力义务与皮耶德、拉西斯一样。佣兵之国则成为欧巴尼亚的一个特别行政省。在这个特别行政省中,大量的庄园和土地赏给了有功的佣兵团。不过,城市却是以另一种方式进行分配。无论是多小的城镇,都是由若干个佣兵团共同管理。城市的各种管理者如市长、副市长、警察局长、警备队长、税务局长等职务分别由不同的佣兵团派出代表担任。每年选举,得票最多的佣兵团优先选择职务。年终收入也按得票比例分。 当然,法兰西斯也并非在谈判中一无所获。为了帮助阿科尼奥七世正确地思考问题并且爽快地同意阿拉卡提出的条件,我一共送出去了三颗雷神弹。一颗送给了阿科尼奥七世,一颗送给了法兰西斯的国师米歇尔.布朗,还有一颗则送给了法兰西斯的魔法协会。 将雷神弹送给阿科尼奥七世是为了帮助他提高记忆能力:在谈判前不到半个月,飞翼、魔法师加上雷神弹的豪华组合成功地歼灭了法兰西斯一个整编兵团。 严格地说,另两颗雷神弹其实是作为贿赂送给米歇尔魔导师和法兰西斯魔法师协会的。送雷神弹给他们的理由是:如果法兰西斯与我签订和平协定,那么我将送两颗“神奇的魔法物品”给友邦进行研究。 米歇尔魔导师和法兰西斯魔法师协会对阿科尼奥七世影响力相当大。况且,在并不知道应该如何对付“飞翼、魔法师和雷神弹豪华组合”的前提下,无论是阿科尼奥七世、米歇尔魔导师还是法兰西斯魔法师协会都不愿意继续与我保持敌对关系。所以,虽然极不情愿,阿科尼奥七世却仍旧不得不几乎全盘接受了阿拉卡起草的和平协议。 其实我也便宜。继续打下去,欧巴尼亚就会深深陷入战争的泥潭而无法自拨。打常规战吧,我们没足够的粮食;以飞翼、魔法师和雷神弹配合作战的模式固然犀利无比,可惜我并没有足够的雷神弹——阿科尼奥七世并不知道这一事实,要不然他绝对不肯签订那么苛刻的条约。既然继续打下去不可能获得更大的好处,我干嘛还要打呢? 我并不担心米歇尔和法兰西斯魔法师协会研究出雷神弹的秘密,因为兰仆说过,以爱克斯大陆目前的科技水平,根本不可能制造出雷神弹——我尝试过,兰丝也尝试过——事实只是再一次证明兰仆不可能犯错罢了。 第366章 在12月10日这一天,除了成功地签订了和平协定,也是我第一次见到亚瑟的日子。因为在这一天,安洁儿对我下的蛊已经自然解除了。 大舅子齐格菲战败后,德克萨中央政府的军事力量遭受了极大的削弱。当德克萨两位帝选候同时叛乱时,德克萨中央政府根本就无力对两位帝选候实施真正的制裁。不过由于安洁儿立即明确声称支持安丽丝的缘故,两位受到意外惊吓的帝选候不约而同迟疑地放缓了攻击的步伐。 精灵族的开战权力掌握在精灵长老的手中,族中唯一不受长老控制的力量只是精灵圣女的卫队,而卫队的人数只不过三百人而已。可是当精灵战士出现在德克萨王宫后,两位帝选候方寸大乱——一千多年来从未参与过人类战争的精灵族居然明确表明态度,政治方面的威慑意义远高于三百名精灵所带来的实际战斗力。 虽然两位帝选候分别拉拢了一部分贵族进行叛乱,但叛乱并没有给德克萨带来实际上的损害。政府军无力向两位帝选候的领地发动攻击,而惊疑不定的叛乱者也不敢向政府军控制区发动大规模的、孤注一掷的军事行动。 当英格兰尼与欧巴尼亚媾和后,叛乱者开始逐渐停止各种军事行动;当法兰西斯与佣兵协会签订和平协定后,叛乱者的阵营出现了混乱,一些最初站在叛乱者一边的贵族开始向安丽丝传达友好的信息;当我出现在德克萨王宫后,宣称质疑亚瑟的王位继承权的两位帝选候,先后在公开场合以隐晦的方式表达了对亚瑟继承王位一事的默认——这一点早在我的预料之中。 我不喜欢叛乱者,可是理智告诉我:以德克萨目前的情况看,和平比战争更为有利。安丽丝的观点与我一致,至于当事人亚瑟,他还根本无法表达自己的思想呢。所以,在德克萨首相及外交大臣的斡旋下,两位帝选候相继进京向亚瑟进行了效忠。 当参与叛乱的家族将继承人送往首都后,安丽丝彻底放心了。而我也开始过上了真正的幸福生活。 那是一种怎样的幸福生活啊?! 虽然无法长期离开欧巴尼亚,安丽丝也舍不得抛下亚瑟,可是鸠格市与德克萨的首都林克都设有时空之门。当兰仆在回来后,他干脆在我的王宫寝室与安丽丝的寝宫设置了类似于时空之门的袖珍装置。所以,尽管白天我经常在鸠格市的王宫应付欧巴尼亚的大臣们(而且内政几乎全由斌和兰仆处理),晚上却总是出现在德克萨的王宫。 布雷西亚的粮食无法完全自给,塞维尔的情况则更糟,但玛哈亚却拥有“大陆粮仓”的美誉。因而经过两年的和平发展后,欧巴尼亚王国存贮的战略储备粮已经足够王国发动一次长达半年的全面战争。 在经济方面,阿拉卡递交了令我极为满意的答卷。除了正常的贸易收入外,阿拉卡在这两年里发的战争财简直令人瞠目结舌。当然,阿拉卡倒也并不至于蠢得将连弩、优质兵器和铠甲等常规武器卖给交战双方,武器清单里几乎全是价格高昂、行动不便的蛤蟆车、冲车、投石车等攻城器械。 军事方面,在这赚钱的大好乱世佣兵们自然是如鱼得水。只要佣兵不帮助与我国敌对有势力,我也不去理会他们。正规军嘛,则由各位将领轮流向埃拉西亚联合王国发动小规模的军事行动。其实这种规模的军事行动,强度和演习也差不多。在将领的率领下,规模大约是三至五个联队的军队向边境的某一目标发动袭击。在三天内如果能够攻克某位贵族的采邑,那么这片采邑便归兵团的商会所有。如果无法占领那位贵族的采邑,军队则撤回境内。 法兰西斯与塔洛斯王国正打得如火如荼,而埃拉西亚联合王国的内部并不团结,而且其国力本来就弱小。因而,事实上埃拉西亚联合王国已经成为了欧巴尼亚王国的狩猎场和练兵场。一些埃拉西亚联合王国不堪其扰的贵族于是干脆向欧巴尼亚王国投降了。 即将完全统一草原边缘族的凯森则是将草原边缘族人分为两拔,两拔战士不定时进行轮换。一拔守卫在德克萨与英格兰尼的边境之间,另一拔则不停地从伊桑大草原向英格兰尼发动骚扰进攻。 那些草原边缘族人抢掠英格兰尼人的财产、焚烧他们的村庄,却尽量避免与大股的军队进行作战。这种骚扰方式令英格兰尼人痛苦不堪。如果说草原边缘族人的作战方式令英格兰尼人极为厌恶,那么兽人则是英格兰尼人的梦魇。想想也好笑,其实我并没有要求卡特琳娜率领兽人进攻英格兰尼。只不过,每次我偷偷摸摸与蒂丝约会后,卡特琳娜总会失踪一阵子。然后,我们就会收到英格兰尼再次遭受兽人袭击的消息。兽人除了一路烧杀抢掠之外,还不停地打击英格兰尼人的自信心——所有尝试击败兽人的军队都反而被兽人击败了——[奇qisuu.书]这种情况直到1422年才改变。 也不能说兽人被英格兰尼军队打败了。不过,当时兽人的表现确实与落荒而逃没什么两样。卡特琳娜事后告诉我,当时敌人的随军魔法师施展召唤术召唤出了天使。虽然敌人召唤的只是最低级的普通天使,但是天使毕竟还是属于亚神族。身为魔族的长老,卡特琳娜并不愿意与神族发生正面冲突因而导致神魔两族再次发生战争,所以只得率领兽人逃跑。 在1422年之前,召唤天使只是魔导师的专利。可是在那之后,不仅魔导士可以召唤出天使,连一些高级魔法师也能够施展这个召唤魔法了——当然,魔导师所能召唤天使的级别也大幅提高了。 这两三年来英格兰尼先是镇压了克劳德公爵的“叛乱”,又不停地遭受草原边缘族人和兽人的侵扰,国力严重受损。真是奇怪,这种情况下英格兰尼为什么调兵遣将、蠢蠢欲动呢? 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突然感觉温玉满怀。 定睛一看,小魔女正坐在我的怀里,气嘟嘟地望着我。 “是什么事惹得我的小甜心生气了?” “哼,安丽丝姐姐握着你的右手,安洁儿姐姐握着你的左手,难道要我握着你的脚吗?我偏要坐在你的怀里,怎么样!” 我看看安丽丝,又看看安洁儿,三人相视一笑。安丽丝是什么时候握住我的手呢?刚才我想事情太投入,居然没发现。 “夫君,你刚才想什么事想得那么入神啊?” 我看着安丽丝,无奈地苦笑。 “还记得去年新年大典时我对你们许下的愿望吗?我希望永远不再和你们分开。本来以为可以和你们过上十年八年平静幸福的生活,却没想到这么快又要打仗了。” “这有什么关系呢?”怀里的小魔女扭过头来认真的看着我。“打仗又怎么样,我们还是可以和你在一起啊。反正我还是比较喜欢打仗的,挺好玩的。” “夫君。”安丽丝冲着我嫣然一笑。“在你的身旁,我难道还会受到什么伤害吗?” “可是……”我为难地瞟了琳娜一眼。“上次在玛哈亚……” 小魔女生气地扭过头去。“沧日海如果再惹麻烦,看我不打得他喊我姐姐!” 身旁的安洁儿垂下头去。“人家现在已经改邪归正了,兰特还在生人家的气吗?” “没有!没有!”我连声否认。瞧安洁儿现在这副委屈柔弱的模样,谁能将她与神秘的月尊者联想到一起? “我只是想,如果你们都跟着我上战场,那亚瑟和佳蜜儿怎么办?” 不安分的小魔女又扭过头来,她一本正经地说出了一个令我目瞪口呆的建议:“很简单啦,全家大小齐上阵嘛。” 这时候,躺在卡特琳娜怀里的佳蜜儿醒了,不知道为什么事高兴地发出了咯咯的笑声。卡特琳娜义正词严地将之作为佐证。“你们瞧,我的建议好吧。佳蜜儿听到这个建议都高兴的笑了!” 我哭笑不得。又不是去旅游,那是打战!严酷的战争! 正准备严厉地批评卡特琳娜异想天开的主意时,安洁儿不知吃错了什么药,居然也向我灌迷汤起来。 “兰特,安丽丝姐姐说,以前你带着她参加战斗,一边长啸一边冲向数十倍的敌人。当时那种气吞山河的啸声如龙吟、如雷鸣,那种豪迈霸气的姿态,真是帅气得让安丽丝姐姐心跳加速,不能自制呢。你这次也带上我们一起见识一下吧。” 向安丽丝望去,却发现她轻轻地打了安洁儿一下,难得地露出一丝娇羞的神情。趁此良机我以闪电般的速度偷吻了安丽丝一下,如愿地令她愈加脸红。 仔细想想,德克萨诸路诸侯还没有完全接受亚瑟。让他上战场,那种正面的宣传效果还真是不可估量呢。 如果兰仆说没问题,那么就带上她们吧。 想到这里,我开始意气飞扬地长啸。 小魔女失望地询问安丽丝:“安丽丝姐姐,上次兰特就是这么叫的吗?一点都不帅呢?怎么象大猩猩叫啊?” “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安丽丝的表情有些不确定。“听起来不是很象猩猩啊……我觉得挺象狼嚎……” 当安洁儿捂着我的嘴试图阻止的时候我还没觉得什么,可是当她说了一句话后,我简直沮丧透了。 “兰特,小声点,不要将佳蜜儿吓哭了……她怕鬼……” 第九部第三章 第三章 埃拉西亚国王做完祈祷走出帐篷的时候,映入他眼帘的是一种黑黝黝的东西,这种情景就仿佛是原野上突然长出了一片森林似的。 第367章 这片奇怪的森林令埃拉西亚国王感到畏惧。森林的顶端不仅映射着兵刃刺眼的反光,还飘扬着五颜六色的旗帜。看到这副咄咄逼人的情景,国王微微有些瑟缩。他控制着自己的感情,将视线投向自己的军队。 看到对方整齐如一的军队,再看看自己这边松散的联军,克拉伊国王感觉胸中沉重得几乎喘不过气来。自己这边的军队相当松散,每支部队之间的空隙大得令军事家感到不可思议。可是克拉伊国王根本就没有整合军队的念头。这支勉强召集起来的联军各部之间相距远一点,还可以勉强保持队形。如果距离过近,万一看到对方有什么疑似不轨的动作,他们相互之间说不定会先行打起来。 埃拉西亚联合王国是一个只有两年历史的新兴国家。两年前,当克拉伊公爵得知埃拉西亚联合王国成立,而且国王是自己的时候,那种惊喜交加的感觉简直是棒极了。埃拉西亚联合王国一共有三位公爵,虽然克拉伊公爵的实力最强,但是论威望却是克伦威公爵最高。尽管克拉伊公爵一直梦想建立一个由自己担任国王的国家,但是当美梦成真的时候,克拉伊几乎不敢相信会有这么好的事。在那一刹那,克拉伊公爵差点将欧巴尼亚国王引为平生唯一的知己。 可是当克拉伊成为国王后,他这才发现:如果天上掉下馅饼,那么这个馅饼一定没有想象中的美妙。随着时间的流逝,克拉伊逐渐明白了一句爱克斯大陆的古谚语:如欲取之,必先予之。 王国里那些拥有实力的贵族并不反对独立,但是他们却对克拉伊成为国王并不认同。新王国成立不久后很快就爆发了内战。这个时候,欧巴尼亚王国开始趁火打劫,开始逐渐蚕食埃拉西亚联合王国的领土。到了后来,欧巴尼亚王国干脆扶植了一个傀儡,明火执杖地介入了埃拉西亚的内战。 以欧巴尼亚王国的实力,吞并埃拉西亚并不是特别困难。可是令人奇怪的是,欧巴尼亚对埃拉西亚的攻击却似乎有些漫不经心。他们的军队不仅在取得大胜之后不再继续追击,而且在略受小挫后也不思报复。欧巴尼亚军队对这场奇怪战争的态度与其说是战争,倒不如说是演习或是游戏。 埃拉西亚一共有五个邻国。除了三个较小的公国之外就是法兰西斯和欧巴尼亚。小公国在这场战争中保持着固执的中立态度,无论克拉伊怎么劝说也没有效果。至于法兰西斯,如果不是因为正和塔洛斯王国打得如火如荼,阿拉尼奥七世说不定还会从背后插上一刀。所以当埃拉西亚的领土逐渐减少时,克拉伊国王却毫无办法。有时候克拉伊甚至会这样想:如果让克伦威公爵成为国王,而自己退让只当个亲王,那么情况一定会好得多吧。可惜,一切都无法改变了。 当克拉伊国王认为埃拉西亚联合王国将会被欧巴尼亚王国一点一点蚕食光的时候,欧巴尼亚王国却突然发动了全面的战争。 克拉伊国王脸部的肌肉不由地抽搐着,他现在唯一的愿望只是希望得到一个能够喘息的空间。欧巴尼亚开出的条件实在太过苛刻。如果投降,克拉伊将重新变成一个公爵——而且还是那种不掌握实权的公爵。英格兰尼秘密提供了一些秘密支持,可是克拉伊仍旧觉得这是一场几乎不可能胜利的战役。可惜的是,克拉伊不得不战。只有取得这次战役的胜利,克拉伊才能与欧巴尼亚王国签订一个相对有利的停战协议。 在克拉伊对面的欧巴尼亚军队大约有二十多面联队旗。就联队旗的数量而言,埃拉西亚联军这一边占据了一定的优势。可是,战场上的每一面欧巴尼亚联队旗都赫赫有名。其中有几面旗帜对埃拉西亚人来说简直是闻风丧胆。更令埃拉西亚人心志动摇的是,对方的联队旗虽然只有二十多面,可是他们的阵营中却有两面军团旗。 最显目的是摆在阵势中央那面底色为红色、中间图案为魔兽冰狼的旗帜。这面旗帜的主人是马迪尔.哈伯。只要看到这面旗帜,任何与之为敌的人都会联想到暴雨一般的箭矢。即便是最勇敢的战士,也不可能有信心安然无恙地冲过迅狼军团的箭雨。 另一面军团旗布置在战线的左翼,它的威慑力不逊于迅狼军团旗。这面旗帜上只画着一个乌漆抹黑的石头。如果仅仅就旗帜本身而言,它不可能令任何人产生恐惧感,因为旗帜上的图案只不过是黑黑的石头罢了。可是,没有任何人敢于轻视这面线条简单明朗的旗帜。分布在军团旗帜周围的联队旗均以凶恶的魔兽为标志。以魔兽为标志并不稀奇,可是石头军团任何以魔兽为标志的旗帜都名副其实。一年前,石头军团的军团长皮耶德成功地担任了提姆比斯特人的总族长。如今,石头军团已经是大陆上拥有魔兽最多的军团。 现在欧巴尼亚王国已经拥有五支大陆公认为最强的部队了。除了原本就在名单上的黑色枪骑兵、红色毒尾蝎、青色迅狼和棕色双翼熊,皮耶德公爵麾下的魔兽部队也跻身其中。只要想一想即将面对的敌人是极为凶恶、未必懂得优待俘虏的魔兽,绝大多数骑士都会忍不住产生沮丧的情绪。 右翼等级最高的旗帜只是一面兵团旗,然而最令埃拉西亚人害怕的却正是这面画着一把巨大镰刀的旗帜。虽然许多人恶意的称呼这个兵团为“死囚兵团”,不过这个兵团在欧巴尼亚王国军部的战斗序列中,正式的名称却是“死神兵团”——死神最爱使用的武器就是收割人命的镰刀。这个兵团的兵团长是拉库里.菲尔德。单是拉库里的名字就足以令埃拉西亚人恐惧得发疯。事实上,埃拉西亚人害怕拉库里发怒甚于死亡。 欧巴尼亚的战士们士气极高。年纪稍大的、身上有着伤痕的战士表情显得既严肃又冷静,虽然他们并不认为即将面临的战斗将会有多残酷或是有多可怕,不过,经历过太多战斗的他们已经习惯于在战斗前保持这样的表情了。经验丰富的战士用鲜血为代价明白了一个真理:在战斗之前,浪费任何精力都可能遭受战神严酷的惩罚。稍微年轻一些的战士却象是系着皮带的猎狗,如果不是有一股无形的力量阻挡着,他们可能早就向前方的敌人冲过去了。这些年轻人紧握着武器,将坐骑勒得发疼,以至于坐骑由于不舒服而总是不住地嘶叫着。 年青的战士渴望战斗有着充分的理由。在过去的两年里,欧巴尼亚向埃拉西亚联合王国发动了一场奇怪的战争:军部总是只抽调几个联队参加战斗,而且规定的战斗时间还特别短。虽然一些参加过战斗的战士抱怨说,这样的战斗与其说是战斗,还不如说是演习(而且总体而言还是长途奔袭的演习)。不过,大多数参加过战斗的战士都非常满意:这些战士不仅为兵团商会获得了更多的土地,他们自己也在战斗中获得了足够的战利品。这些带着战利品满载而归的人大大地刺激了那些没能参战的战士。 参加这种战斗的战士们回到驻地后,脸上往往挂着那种洋洋得意的、趾高气扬的神情。这种神情总是能够将兄弟部队的年青士兵刺激得热血沸腾。在过去的两年,没有去过埃拉西亚的士兵们心中如同憋了一团火。他们层层向上表达希望参战的强烈欲望,可是参战的机会却总是那么的稀少。有传言说,由于参战的机会太少,而主动请战的部队太多,国王只得与军团长和兵团长们在牌桌上决定出战的名额归属。有一个事实似乎可以作为传言的佐证:众所周知,拉库里虽然酷爱赌博,可惜总是输多赢少。相应的,死神兵团出战的机会也最少。 面对目露凶光的强敌,埃拉西亚人并没有足够的勇气发动攻击。克拉伊国王并不知道,在那三面可怕的旗帜下面,有两面旗帜只是空空地摆在那里——皮耶德和拉库里正聚在马迪尔的身旁聊天。 “马迪尔,我们冲锋吧。你看我们的战士士气多高啊!特别是我的那群兔崽子们,上次参加战斗已经是七个月前的事了!” “这场仗是少不了你们的,每个人都有斫杀的机会。”马迪尔责怪地看着拉库里。“但愿这一次你不要杀得太多,要不然主公又要责罚你了。” 拉库里摸着自己的光头呵呵地傻笑。“主公还能怎么责罚我?我的爵位已经被主公没收了,我现在的军衔也是最低的列兵,呵呵……呵呵……” 西西王在一旁笑着打击拉库里。“你别仗着主公宠你就太得意。你以为主公不知道?只要你在死神兵团,哪怕你的官衔只是列兵,兵团里的事还不是你说了算?要不然,主公干嘛撤消你的兵团长职务却不任命新的兵团长。第一联队长不是你的家臣吗?” “在死神兵团,你可是随心所欲地乱来。如果真的惹恼了主公,主公把你调到别的部队去,让你有得哭。比如说把你调到马迪尔的部队去,看你怎么嚣张!又或者说把你调到我的麾下,只怕你也不敢这么随便吧。” 拉库里无所谓地晃晃脑袋。“只要能够打仗,我不怕!” 马迪尔的声音稍稍严厉了些。“你不怕?!就你干的那些事,换成别人早就掉脑袋了!我不怕你知道,上次主公要砍你的脑袋确实是我保了你。可是如果你敢旧病复发,第一个弹劾你的就是我!” 就综合战斗实力而言马迪尔不如皮耶德,但拉库里不怕皮耶德,却对马迪尔极为敬畏。拉库里发觉马迪尔似乎生气了,于是象是正被训斥的孩子那样耸搭着脑袋。 马迪尔没有发现低垂着头的拉库里正在吐舌头。 第368章 他哼了一声后,将话题转移。 “喂,你们两个现在待在我这里干什么?如果敌人现在就发动总攻,我军的左右两翼都没有主官,要是吃了亏看你们怎么向主公交待。” 皮耶德嘻嘻一笑。“哪能呢?就凭对面对些人,他们也敢主动发起进攻?” 或许是知道擅离阵地无论如何也不在理吧,皮耶德也赶紧转移话题。“虽然主公并没有明确说,但是明眼人都知道这样打埃拉西亚是为了练兵。现在主公为什么派我们三个一起进攻?他改变主意了?” 马迪尔缓缓点头。“你猜得不错。主公要求我们一举击溃埃拉西亚的军事力量,然后想办法联合塔洛斯王国对抗法兰西斯与英格兰尼的联盟。” 正竖着耳朵听得津津有味的拉库里这时候高兴极了,他挥舞着拳头大声嚷嚷:“身为武将,我不操心联合塔洛斯王国之类的破事。我只管冲锋打仗。我们现在冲过去,绝对可以击溃埃拉西亚联合国王的主力。马迪尔,你下令冲锋吧!” 马迪尔只得耐心地安抚情绪激动的拉库里。“我知道只需要一个冲锋就可以打败敌人。可是你看看敌人身后的那片森林。如果敌人逃进森林,追击的效果就会大为削弱。我们这一仗的目的不仅仅是打胜,还必须最大限度地削弱埃拉西亚人的军事力量,迫使他们老老实实地投降。” 马迪尔转过头认真地看着皮耶德。“皮耶德,你能够想出办法诱使敌军主动进攻吗?” “这还不简单?!我知道,我知道一个办法!”拉库里由于激动又大声嚷嚷起来。“派出使者去下战书,辱骂那些胆小鬼。这个办法一定管用!我都上了好几次当了,可是每一次还是忍不住要上当!” 拉库里的建议显然并没有打动马迪尔。马迪尔毫不理会兴奋得口沫横飞的拉库里,只是期待地望着面露古怪笑意的皮耶德。 第九部第四章 第四章 按品质的不同,充作魔法介质的宝石可以划分极品、珍品、佳品、上品和凡品这五种等级。为了方便,某人商人常常也会使用一级、二级……五级来称呼宝石的等级。 相同性质以及相同体积的五级宝石之间,价格比大致为1000:500:200:10:1。 事实上,在极品宝石之上还存在一种近乎于传说的神品宝石。大多数宝石商人一生也未必能够遇到一颗神品宝石——大约每五千颗宝石之中才会有一颗神品级的宝石。 就蕴藏魔法力的容量而言,神品级的宝石未必一定强于极品宝石——极少数神品宝石在这一参数上的表现甚至只相当于珍品级的宝石。不过,神品级的宝石有一种特殊的功效:用神品宝石制作的魔导器,基本可以无视魔法诵咒时间。因为,魔法师可以在事先诵读魔法咒语,将完整的魔法蕴藏在这样的魔导器里。凡是镶嵌了神品级宝石的魔导品,其等级一律为神器级。 《魔法常识》第十章——魔法师的武器 施展时空之门从林克瞬间到达曼城时,卡特琳娜终于松了一口气。她知道,兰特已经下定决定做某件事了。 与英格兰尼第二次签订了和平协议后,兰特便迅速地离开了塞斯。虽然协议规定塞斯由欧巴尼亚托管,可是在过去的两年里,兰特从来没有踏足过塞斯的土地。当一个人面临巨大的难题时,有的人是迎难而上想办法去解决这件事。也有的人会选择逃避。卡特琳娜猜测,或许是因为内心深处那种“不舍”的情节作怪,所以兰特选择了后者。 卡特琳娜好奇地研究着兰特侧脸那轮廓分明的线条。见惯了兰特温和表情的卡特琳娜有些不理解:不就是会见一名家臣嘛,干嘛那么严肃? 被研究的当事人兰特并不知道卡特琳娜此刻的迷惑,他只是愣愣地盯着正在行礼的克洛斯,甚至忘了回礼。过了好一会儿,兰特叹口气,示意克洛斯以及塞斯相关的官员一同进入公爵府大厅。 进入大厅后,卡特琳娜开始后悔起来。没有想到这座大厅居然还是塞斯公国举行重要会议的会议大厅,而且,兰特居然还耐着性子聆听那冗长的报告,害得她也跟着受罪。 虽然自从塞斯被托管后,兰特还是第一次来到这里。不过欧巴尼亚毕竟是名义的保护国,国王来此巡视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托管国的官员们为了在兰特面前获得良好的印象,一个劲地在那儿吹嘘他们的功绩。 兰特在会议开始不久后就要求众人发言尽量简短些,可是会议仍旧持续了三个小时。会议结束后,在兰特的要求下,除了克洛斯之外的参会人员都离开了,这时候,会议厅里的气氛变得非常奇怪。 兰特盯着克洛斯,似乎期待着什么。克洛斯却固执地垂着头,就好象颈椎折断了一般。 半晌,还是兰特首先打破了沉默。 “那些官员都是伊莉任命的吧?哼,那个白瑞拉居然是军事大臣,难道塞斯没有别的人材了?” “白瑞拉虽然权力欲望较大,不过他确实还有几分带兵打仗的本事。而且,白瑞拉的岳父在军队中有一定的威望……毕竟伊莉公爵只是失踪,当她回来的时候如果发现塞斯的主要官员都被更换了,会不高兴的。”克洛斯勉强抬起头,表情有些不确定。“主公一直没有往塞斯任命官员,也没有明确的指令,不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吗?” 兰特站起身,背在手在会议厅里来回踱步。 “两年前与肯洛签订和平条约,我的威望倒是又增加了不少。在外人看起来,我只带了四百名士兵就吓得英格兰尼退出塞斯。可是,谁又知道我真正的感受呢?” “如果拒绝和平协议,那么欧巴尼亚就必须正式与英格兰尼开战。况且,仅就当时的情况而言,我的部队其实落入了肯洛的圈套。如果当场翻脸,那些泰坦巨人和凯迪他们未必能够全身而退……你应该清楚的,其实我的心情也不好受。” 克洛斯略微有些激动。“可是,和恶魔的交易是需要代价的。而有些代价根本就支付不起!伊莉公爵失踪了,我敢肯定她是被英格兰尼人抓去了!您为什么……” 兰特轻轻一哂。“我能怎么办?找英格兰尼要人,他们会给吗?不,他们甚至不会承认!假如说伊莉真的落入英格兰尼人的手中,他们肯放弃这个筹码?” 克洛斯的嘴唇神经质的抽动着,失神自语。“那怎么办?那怎么办?……” 克洛斯蓦然抬头,眼中射出激动的光芒。“主公,您神通广大,您一定有办法的。您告诉我,您一定有办法的,对不对?” 兰特轻哼一声。“我也希望有办法。可是夏默和凯尔用尽了办法,却连伊莉现在在哪里都查不出来,我又能够有什么办法?!” 正在一旁好戏的卡特琳娜惊讶地发现,那个五官端正的高级魔法师居然伤心地啜泣起来。然而正是因为克洛斯拼命地压抑住自己的哭声,所以看起来反而更加悲伤。 兰特既没有训斥克洛斯,也没有安慰他,只是轻轻地叹了口气。 克洛斯哭泣了一会儿,渐渐地收了声。当他抬起头的时候,眼睛已经微微红肿。 “主公……抱歉,我失态了……” “没什么,我理解你的心情。”兰特的目光越过克洛斯,落在他身后的一扇小门上。“我也想哭呢。” “你说什么?!”卡特琳娜尽了最大的努力,可是声调仍然不免比平时大了一些。 兰特看都不看卡特琳娜一眼,似乎正在回忆什么。“那扇小门的后面,是塞斯公爵的私人会客厅。那时,就在那间会客厅里,老公爵将伊莉交给我。我好象答应过老公爵……要保护好伊莉的……” 兰特的脸上,甜蜜、伤感、温馨、惆怅、愤怒、无奈等各种精彩的表情走马灯似地交替出现。 卡特琳娜敏锐地感觉到,兰特内心中那种恋旧的情感再次浮现。不知道为什么,卡特琳娜非常不喜欢伊莉,因而也不愿意看到兰特的这种情感继续发展去。她作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兰特,前天你还说世界上最重要的就是我、安丽丝姐姐、安洁儿姐姐、亚瑟和佳蜜儿呢……我们都需要你保护呢!” 兰特仿佛刚刚被人从梦中惊醒一般,神情仍然有些忡怔,不过兰特很快就恢复了正常。他看着卡特琳娜,不禁失笑。“你也需要别人保护?” 卡特琳娜听到这句话,失望地嘟起嘴。看到卡特琳娜的这副表情,兰特更加忍俊不禁。他强忍着笑意走到卡特琳娜面前,温柔地环住她,轻吻她的脸颊。 “怎么说呢。我答应过老公爵的,那是一种责任,伊莉和你们是不同的。乱吃什么醋?别人会笑话的。” 看到卡特琳娜笑颜逐开,兰特将注意力转移到克洛斯的身上。 “当时我任命你为塞斯事务的全权主管,而且还禁止马迪尔等人干涉塞斯的事情。现在仔细想来,这种处理政策其实是犯了错误。这种错误尤其体现在经济上。塞斯虽然被欧巴尼亚托管,可是由于心结,你却没有积极加入到以欧巴尼亚为主体而建立的经济共同体。” “由于我禁止他人干涉塞斯内政,再加上阿拉卡与你之间本来就面和心不和,所以他只管和塞斯做生意,对塞斯的经济建设根本没出什么力。在这两年多的时间里,欧巴尼亚诸省的经济都有不错的进步,塞斯的经济发展却相对缓慢。” 看到克洛斯面露不贫之色,兰特摆摆手制止了他的解释。 “塞斯的经济是有起色,可那是因为法兰西斯正在和塔洛斯王国交战,粮食缺口较大。 第369章 更重要的是,拥有大陆粮仓之称的玛哈亚已经成为了欧巴尼亚的领土,而且塞斯现在已经不是法兰西斯的附属公国,所以这两年塞斯出口粮食获得了比往年多得多的收入。” “还有,今天我到这里来不是为了谈经济的。我有一个要求:从现在起,塞斯不要再向法兰西斯出售粮食了,塞斯所有的粮食都由欧巴尼亚收购。” “为什么?”克洛斯一脸愕然。 “原因你不用管,执行就是了。对了,你的魔法资质本来是不错的,可是这些年你的魔法水平似乎一直停滞不前。我给你找了一个鼎鼎有名的老师,欧巴尼亚的国师,兰丝.艾尔科霍尼克。” 克洛斯的脸上浮现一丝红晕。“魔导师大人会收我为弟子?!可是,欧巴尼亚有玛哈亚这个大陆粮仓,还要收购塞斯的粮食干嘛?价格方面怎么说?阿拉卡以前和我谈过,可是他出的价格比法兰西斯至少要低上5%呢。” “不要再说了,就按阿拉卡说的价格办。我会要求阿拉卡加大对塞斯的投资,不会让塞斯人吃亏的。”看到克洛斯欲言又止,兰特抛下了一个克洛斯无法拒绝诱饵。“如果你现在闭上嘴出去,我会说服国师允许你使用他的姓氏。” 兰特若有所思地看着克洛斯恭恭敬敬退出去的身影,对卡特琳娜说道:“你先去休息吧,我想一个人待一会儿。” 卡特琳娜想了想,乖乖回到了克洛斯在公爵府里为她腾出的房间。她躺在床上等了好长时间,突然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兰特终于下决心插手塞斯的事务,心情不平静是正常的。可是他为什么直到现在还不上来?不可能是因为自己的魅力减退了吧? 觉察不对劲的卡特琳娜准备偷偷瞧瞧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她鬼鬼祟祟地向大厅潜去。 在圣骑士的面前,仅仅只是三级魔法的隐形术根本就没有用,所以卡特琳娜只能使用隐匿术。隐匿术和探查术天生相克,一般来说技巧熟练者胜。在以有心算无心的前提下,卡特琳娜有信心潜到离兰特五十米左右的地方。 近了,越来越近了,卡特琳娜终于潜行到目的地了。她躲在一根柱子的后面,绞尽脑汁地思考下一步的行动。五十米的距离对兰特来说实在是太近了。想要不被兰特发觉而偷窥他的行动,似乎不大可能。正在犹豫的时候,卡特琳娜听到了兰特说话的声音。 奇怪了,大厅里不是只有兰特一个人吗,兰特在和谁说话? 卡特琳娜无法压抑自己的好奇心,因而冒着被发现的风险偷偷探出头,眯着眼睛往兰特那边望去。拥有终极圣斗气的武者能够对他人的目光产生特别的感应,可是卡特琳娜的实力并不比兰特差多少。当她屏住了所有的气息和生命波动后,射在兰特背上的目光并不会引起他的注意。幸运的是,当卡特琳娜探出头的时候,兰特正背对着她。 卡特琳娜还没来得及高兴,映入眼帘的情景却几乎将她气晕了:兰特正嬉皮笑脸地侧抱着一个美少女。 卡特琳娜一下子几乎将其他所有的事情都抛在脑后。她瞪大了眼睛看着那对心目中的“狗男女”,犹豫着是否应该冲立即冲过去将那对“狗男女”打翻在地,并且再踏上一脚。 或许是出于本能吧,卡特琳娜以挑剔的目光审视着那名少女。她的五官清秀绝伦,垂肩的长发乌黑发亮,小巧可爱的鼻子下面是一张让人垂涎欲滴的樱桃小嘴,一双弯弯的月牙眼中闪动着灵光。乍看起来这名外貌甜美的少女天真可爱,可是那转动之间散发出黠慧之色的眼眸却表明,她的性格并不象外表显示得那样那么乖。 卡特琳娜没有立即冲出去向兰特兴师问罪,因为她突然有些迷惑。卡特琳娜可以肯定在此之前绝对没见过那名少女,可是那名美少女的外表却令卡特琳娜有一种非常熟悉的感觉…… “咦?那个女孩子很象我和安丽丝姐姐。” 虽然找出了答案,可是卡特琳娜却被更多的迷惑包围了:这个女孩子是怎么出现的?她为什么会象自己和安丽丝姐姐?她到这里来干嘛?…… 恍惚间,卡特琳娜听到那个小女孩说话的声音。 “你想骑在我身上?可是人家年纪还小耶……” 第九部第五章 第五章 辅助魔法中,作用于个体的魔法称之为个体魔法。能够同时作用于两个人或两人以上的魔法,通常被称之群体魔法,也可以称为复数魔法。 ——摘自《魔法常识》之魔法分类 天使的级别分类为: 上三级---神圣的阶级 炽天使seraphim 智天使cherbim 座天使ofanim 中三级---子的阶级 主天使dominions 力天使virtues 能天使powers 下三级---圣灵的阶级 权天使principalities 大天使archangels 天使angels 炽天使存在于最内层,是纯粹光的存在、最接创世神。愈往外圈,光的力量愈弱,渐次物质化。低级的天使通过上一层的天使来获得创世神的启示。而低级的天使又可以通过领悟来提升他们的阶层体系,一级一级地向上层靠拢。 ——摘自《山海经.种族篇》 “排兵列阵在宽阔地进行正面作战,我不如你。”皮耶德嘻嘻地笑着。“借助地势之利赢得战斗的胜利,你不如我。” “你担心敌人战败后逃入森林,我军会无法扩大胜果,可是我的思考角度却不同。看到那片森林后我就在想,如何借助那些片森林取得更大的胜利。” “哦?”马迪尔虽然是一个正统的骑士,不过他并不会固执地认为解决战斗只能正面冲击。听到皮耶德的话,马迪尔兴趣大增。 “运用战略和下棋不同,战略的棋子并无永久的、固定的价值。以前主公将埃拉西亚当作练兵场,所以我军的军事行动以蚕食为主。现在主公打算腾出手来应付英格兰尼,必须尽快从埃拉西亚脱身,所以必须给予埃拉西亚联合王国致命一击。” “这次埃拉西亚全国的军队几乎全部集结起来,英格兰尼在其中起了极大的作用。英格兰尼人在埃拉西亚联合王国四处游说的情况主公知道,可是主公并没有命令我国的间谍网介入,相反还任由英格兰尼人四处活动。埃拉西亚绝大多数战力已经集中在我们面前,如果能够对这支军队进行毁灭性的打击,那么埃拉西亚在数年内就再也没有反抗的能力了。” “从战略的角度讲,依照敌我双方所能动用的相对资源,以及所争执问题的重要性,战略计划通常可分为若干不同的样式。目前,我国能够而且已经军事动员的资源都很充足,完全可以通过军事胜利解决问题。这样的冲突会很激烈,所以我们一定要尽量缩短冲突的时间。只要在这次会战中消灭敌方的主力,就很容易迫使埃拉西亚的领主们接受我国的统治。” 马迪尔热切地盯着皮耶德。“说说看,你打算怎么利用那片森林完成我国的战略目标?” 皮耶德难得地露出严肃的神情。 “利用密林作战无非有三种途径:一、恐吓。在密林布下少量精锐军队,可以阻吓敌军大部队入林。这种方式适合敌军势盛而我军力弱。” “二、设伏。将军队埋伏于密林中,待敌方军队进入埋伏圈后出动突然袭击。这种方式适合双方军队都不多的情况。因为在密林中指挥官的指挥和协调作用就会大幅降低,在战斗中就只能依靠战士们的自身素质。” “三、火攻。在敌军进入森林后放火烧林。” “在行军过程中与敌人不期而遇时将军队布置在水源丰富而且背靠森林之处,是行军布阵的正确选择。可见敌方主帅的领兵作战能力并不太差。” “在目前的情况下,设伏显然不可能。敌军背靠森林,我军不可能在分出大量部队潜入森林。恐吓一策也不合适。当敌军全军溃败夺路而逃时,肯定宁愿面对未知的风险去碰碰运气,而不可能鼓起勇气面对转身与我军作战。所以……” 皮耶德望着对面的森林嘻嘻一笑。“我们只需要将森林点燃也就够了。” “放火烧林?”马迪尔犹豫了。“这样做,似乎有伤天和啊。” 拉库里在一旁傻乎乎地问道:“马迪尔,用火烧死和用兵刃砍死不都是死吗?有什么区别?” 马迪尔瞥了拉库里一眼,想了一会儿,向皮耶德提出一个技术上的问题。“敌人正挡在我军和森林之间,你打算怎么放火,什么时候放火?” “如果在开战之前就放火,失去后路的敌军背火一战将会给我军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现在是初春时节,埃拉西亚的天气仍然很潮湿。而且,我又不能派太多的战士背负干草潜入森林去纵火。在这种前提下火势不可能很迅猛,所以我也不能等敌军全部潜入森林后再放火。” 皮耶德盘算了一下。“我打算在敌军初显败势开始溃逃的时候放火。所以,你必须小心敌军狗急逃墙,不要追得太急。” 马迪尔点点头,然后瞪着拉库里,直到他不甘不愿地点头后才移开目光。 “我这边嘛,我打算亲自带队去放火,毕竟这件事太过重要。” 马迪尔不放心地往石头军团那边瞟了一眼。“你自己去,你的军团怎么办?而且为了不被敌人发现我们的目的,你只能带上少量的部队,这样做似乎太过冒险吧。” 第370章 “放心。”皮耶德用灿烂的笑容安抚马迪尔的疑问。“你想想我们的主公。他不是龙骑士都可以从千军万马中全身而退,我又怎么可能会有危险呢?由于主公去魔界坑蒙拐骗了许多魔兽的关系,我部下的实力已经增强了不止一个档次。看看我的军团,那边仅三头地狱犬就有三十只,火焰狮子也有七头。而且除我之外,还有两名龙骑士。以这样的实力,再可怕的敌人也不可能留得住我吧?” 皮耶德舔舔嘴唇,满脸的遗憾。“可惜主公说没有那个什么所谓的‘神界坐标’,要不然,抓几只凤凰回来那就更好了。要知道,火鸟和凤凰都是杀人放火的必备神兽。” 不知道为什么,拉库里感觉一阵恶寒。他突然产生一个念头:如果与皮耶德交战,那交战战场一定不能选择在森林的附近! “废话少说,我现在就去向部下交待一下,然后去放火!”皮耶德向马迪尔叮嘱道:“附近的地形我很清楚。以三头地狱犬的速度从另一条路绕过去需要一个小时的时间,所以说,你不要在一个小时内开战。万一敌人主动发起进攻,你也不要在一个小时之内就将战斗结束。” 看到马迪尔郑重地点头,皮耶德也就无视拉库里在一旁恼火的唠叨“与敌人打一个小时好难啊”之类的话,径直召唤出翔龙向自己的营地飞去。 大约十分钟后,埃拉西亚人看到有三头巨龙从石头兵团离开。随着这三头巨龙一起离开的,还有一群可怕的魔兽。这个现象令埃拉西亚人的阵营产生了一阵骚动。 对埃拉西亚人来说,敌军的部队离开得越多越好。可是,尽管石头军团有三头巨龙和一群魔兽离开了大部队,但是在石头军团的阵地上仍然或躺或卧着许多凶猛可怕的猛兽和魔兽。即便是获得了正式束腰骑士资格的勇敢骑士,也宁愿与最有名的骑士作战而不愿意与择人而噬的魔兽为敌。更何况,谁又能断定少量敌人离开的事情不是他们的诱敌之计呢? 在各大领主的阵地与国主的主阵之间,来回传递消息的传令兵被指挥官们给累坏了。 由于领主之间缺乏足够的信任,一些领主甚至曾经与国王也兵戈相会过,所以无论是领主还是国王都根本不曾有过聚在一起开会的念头。如果遇到必须交流观点的时候,他们就派出传令兵送出信件或是口信。这样一来,虽然埃拉西亚人的军队中传令兵的数量非常多,可是传令兵们仍然在会战之前就被累得疲惫不堪。 少数领主强烈要求趁此机会向对方的左翼发动猛烈的攻击,但是更多的领主此刻的意见却相对保守。作为埃拉西亚那些充满野心却又没有多少才能的领主的代表,克拉伊国王还有另外一个缺点:他的威望不足以令为数众多有权势的封建贵族信服。所以,这种吵吵嚷嚷、混乱不堪的交流一直持续了将近半个小时。 最后在英格兰尼特使和观察员的干涉下,埃拉西亚人终于基本达成了共识:先向对方左翼发动一次试探性的攻击。 一支轻骑兵有三百人,轻步兵大约七百人的混合部队向欧巴尼亚的左翼开始冲锋。全身铠甲的指挥官冲在队伍的最前面,大声嚷嚷着诸如“打败侵略者”、“将侵略者赶回老家去”之类的口号。这样的口号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部队的士气以及冲锋的速度,可惜由于人数、装备、训练、士气各方面都处于下风的缘故,这支部队注定无法逃脱失败的命运。 进入防御方的射程后,指挥官坐骑的要害被射中,指挥官被抛了下去。在士兵的帮助下,指挥官重新站起来,并且立即换了一匹马继续喊着口号向前冲去。然而,向前冲了不到五十米,指挥官的第二匹坐骑再次被射倒。无比固执的指挥官在士兵的帮助下爬起来并且再一次换马,表现出极大的勇气,以无所畏惧的姿态继续冲锋。 指挥官勇敢的表现极大地鼓舞了士兵的士气,可惜的是,一个优秀指挥官的素质并非仅仅只是勇敢。埃拉西亚联军派出这支部队的目的仅仅只是试探性的攻击,可是指挥官却轻率地率领这一千人强行冲击石头军团的阵地。事实上,石头军团本来只是打算击退这支部队,并没有将之歼灭的念头。可以说,这支部队正是被这名勇敢指挥官的莽撞给葬送了。 防御方的弓箭和魔法攻击并不猛烈,轻骑兵们总算勉强冲到了防御方的阵地前面。可惜的是,由于轻骑兵属于优先打击的对象。抵达石头军团的阵地时,三百轻骑兵只剩下不足一百人。当剩余的轻骑兵在布满拒马的防御区域放缓了冲击速度时,对方的弓箭手却轻轻松松地对那些近距离的目标进行了攒射。等到轻步兵冲到石头军团的阵地前面时,轻骑兵已经全军覆灭——这一次,再也没人将勇敢的指挥官从地上扶起来并且为他换上新的坐骑了。 拒马只能防备高速的骑兵,步兵却可以在拒马之中灵活地穿梭移动。当埃拉西亚人的轻步兵冲到拒马前面时,弓箭手们神情轻松地向旁边转移。迎接轻步兵的,是面带狞笑的驯兽师和魔兽使。 在各种魔法猛烈的攻击下,本来就已经遭受过沉重打击的轻步兵们顿时就混乱了。火球术造成的烟尘逐渐消散后,幸存下来的埃拉西亚士兵发现四周只剩下稀稀落落不到一百名战友仍然站立着,另外一些仍然活着的战友则是躺在冰冷地地面上大声哀号。更令幸存者恐惧的是,大群发出刺耳嚎叫声的猛兽正朝着他们猛扑过来。轻步兵被指挥官英勇行为勉强鼓舞起来的士气,立即就被眼前严酷的事实击垮了。除了个别做出错误决定或是反应较慢的士兵,大多数士兵立即拔腿就跑。 举手投降或是没来得及逃跑的轻步兵被智商不太高的猛兽们咬死了,而迅速逃跑的战士们,命运也并不一定更好。魔兽使只是控制着他们的魔兽不进行追击,却没有制止它们对逃跑的轻步兵实施魔法攻击。真正能够逃回己方阵地的,只有区区不到二十名士兵。 这支部队悲惨的结局导致埃拉西亚指挥层新的争执,传令兵们不得不再次在各个阵地之间来回穿梭。少数领主主张立即逃跑或是投降,但是国王和多数领主却从这次惨败中看到了希望:作为试验的部队竟然冲到了石头军团的面前,并且迫使对方的弓箭手转移了阵地! 既然一千人的部队都可以取得这样的成果,那么,如果集中力量对敌方左翼发动猛烈的攻击,岂不是可以将之击溃吗? 这一次,埃拉西亚的领主们取得共识所费的时间要短一些。因为,从英格兰尼远道而来的魔法师们施展了一个魔法——一个所有埃拉西亚人从来没有见过的魔法。 七彩的光芒开始闪耀,天空出现了一个全身洁白的天使,接着,是第二个、第三个……在埃拉西亚军队的上空一共出现了七名天使。这七名天使都只有一对翅膀,也就是说,他们全都属于圣灵的阶级。这七名天使中,有一名权天使,一名大天使,另外五名则是普通天使。 敬畏之余,埃拉西亚人的士气开始攀升。 虽然复活术是专属于神圣阶级天使的特殊能力,可是圣灵阶级的天使至少可以施展治疗术、恢复术、幸运术等群体魔法。其中,权天使更是能够一次对超过一百名对象同时施展魔法。虽然七名天使少了些,可是,己方出现的天使难道不能证明神已经站在了自己这一方吗?在神的护佑下,战斗可能失败吗? 突然之间,天空的魔法波动更加激烈了。又一名天使出现了,不过,这名天使却拥有两对翅膀! “啊!能天使!!那是能天使!!!”一名埃拉西亚的魔法师惊讶地叫了起来。 能天使别名权威,表明天界的理性和权威的有序本性。有传说说它们是创世神所造的第一批天使,与恶魔争战时的天界前锋。这一级的天使驻于第一天和第二天间的危险地带,担任卫戍神界的任务,防备魔族的侵入,或在人心之中护佑人心的平衡。 然而,魔法并没有完全结束。当魔法波动停止之前,空中又出现了一名四翼天使。这一次出现的是主天使。 “原罪之民,汝召唤吾缘为何事?”天空中的主天使似是喃喃自语,然而令人惊奇的是,每个人都非常清晰地听到了这句话。 将主天使召唤出来的魔导士听到这句话不免有些厌恶的感觉。主天使的格斗能力其实只不过相当于高阶幻剑士罢了,他的魔法能力也仅仅相当于低阶魔导士——只不过在群体辅助魔法方面,天使的能力比人类魔法师要强上许多罢了。一千多年来天使从来没有现身于人界,现在被召唤出来,居然这么自高自大,实在是魔导士有些无奈。 “主天使,请您帮助我军作战。” 主天使皱了皱眉。对面欧巴尼亚的阵地上有着令他不安的气息。“吾不能直接介入人类的内战。不过,既然是汝将吾召唤到人界来,吾自然有义务对汝之军队施展辅助魔法。” 听到主天使的承诺后,地面上的埃拉西亚战士士气大增。见到这种情况,克拉伊国王立即下令实施通过的计划。 令旗放倒后,埃拉西亚将近五万大军中的两万军队开始向敌方的左翼冲去。同时,中路和右翼的埃拉西亚战士也缓缓向前逼近,阻止马迪尔和拉库里对左翼进行援助。骑士们俯在马脖子上,把矛枪伸在前面,向前冲杀。大地被这近五万人的冲锋给踩踏得呻吟起来。 自古以来的传说中,神都是正义的。如今属于亚神族的天使居然出现在对方的阵营,这自然对欧巴尼亚士兵的士气有一定的打击。 第371章 由于战事随时会全面展开,心怀怯意的欧巴尼亚人开始向天神祈祷,希望得到天神的原谅。 在看到第一个天使出现在天空时,马迪尔向随军的琼斯魔导士提出魔法支援的要求。琼斯听到马迪尔的请求后只是嫣然一笑,下意识地摸了一下左手无名指上的钻石戒指,然后命令随军的魔法师们施展相应的魔法。 看到敌方召唤出的主天使后,马迪尔紧毅的表情没有丝毫改变,可是琼斯的笑容却更加灿烂了。她温柔地抚摸着手中的戒指,就好象是正在抚摸心爱的情人一般。 用眼角余光看到琼斯这种表情的马迪尔,好不容易才克制住从琼斯手上捋下钻戒并且远远扔到一边的冲动——现在欧巴尼亚军队魔法等级最高的就是琼斯,可是琼斯此刻却根本没有施展魔法,而是一个劲地抚摸国师送给她的定情信物! 其实琼斯被冤枉了。那颗钻戒诚然是兰丝送给她的定情信物,然而这个定情物却同时拥有另一种价值——神级魔导器!在这个魔导器里面,有兰丝早已准备好的召唤术。 当琼斯使用神级魔导器释放出兰丝早已准备好的魔法后,欧巴尼亚人突然听到一种奇怪的声音。 欧巴尼亚人抬头望去,他们看见自己的天空似乎突然裂开了,在那段裂缝中,一共出现了三名天使。这三名天使中有两名是两翼天使,另一名却几乎纯粹是光的存在。朦朦胧胧之间,所有的人都看到了那名座天使身后的三对翅膀。 欧巴尼亚人又是自豪又是惊讶地几乎是异口同声地大吼起来:“六翼天使!六翼天使!!能够施展复活术的六翼天使!!!” 看到这种异状,埃拉西亚人的冲锋不由一滞。相反,欧巴尼亚人的士气却开始疯狂的攀升起来。马迪尔不由回头瞟了漂亮的半精灵一眼,眼中满是感激。这种情况就好象对过河的敌军半渡而击,更为有效,也更为致命。 克拉伊国王开始对形势产生了不妙的感觉,可是现在箭在弦上已经不得不发。所以,克拉伊国王只得硬着头皮催促着军队继续冲锋。 最先开始战斗的地方是石头军团的阵地。 看到己方出现了更为高级的天使后,那些热血已经冲到脸上,脸红得象喝醉了酒似的石头军团士兵恨不得立即冲向敌群。如果不是军团的代理指挥官立即发现了这一趋势并且予以坚决的制止,士兵或许早就冲出阵地与对方混战起来了。 遭受箭雨和各种魔法洗礼的埃拉西亚人付出了比想象中更为沉重的代价之后,终于冲到了石头军团的阵地前。然而令埃拉西亚人痛苦的是,对方的弓箭手立即就后退了,而最令他们恐惧的驯兽师和魔兽使却寸步不让。与魔法师不同的是,魔兽的体格绝对谈不上孱弱——正好相反,单纯就物理力量而言,许多魔兽的力量甚至超过了最强壮的人类。 作为攻击的一方,埃拉西亚人很快就感到了不支。那些武器精良、由最强大 的贵族们组成的先头部队纷纷倒下去。他们后面的战士凭借不久前被鼓舞起来、尚未消失的士气仍然猛烈地扑向敌人。可是无论付出怎样的代价——受伤、流血甚至是死亡,全都无法取得令他们满意的收获。 不这样又能怎么样呢?在士气方面,当敌人那边的座天使出现后,埃拉西亚人又重新处于了明显的下风。 应付物理攻击的同时还要应付突如其来的魔法攻击,这种讨厌的攻击模式令埃拉西亚人极不适应。即便将可怕的魔兽忽略,那些以塞维尔人为主体的普通战士同样令埃拉西亚人感到畏惧。能够成为提姆比斯特人同伴的塞维尔人,都是经过严格考核的身经百战的优秀佣兵。就格斗技而言,塞维尔战士比埃拉西亚人高出不止一筹。 当一个又一个埃拉西亚人被魔兽的尖牙利齿撕碎、被魔兽发出的魔法击倒、被石头军团的精锐士兵用斧头和利剑剁碎、戳穿后,埃拉西亚人的勇气终于降到了最低点。负责右翼的克伦威公爵竭力不断地增加新的联队,想要打通这个鬼门关,可是随着第一线的士兵开始逃跑,他所有的努力全都白废了。 一拔一拔的埃拉西亚人从克伦威公爵的旁边跑过去。在这些逃跑的士兵们看来,哪怕被执法队杀死,也好过被猛兽咬死然后吃掉。 在马迪尔的巧妙指挥下,中央的埃拉西亚战士从来没有停止过遭受箭雨的袭击。好不容易进入了肉搏战的阶段,埃拉西亚人的骑兵在拒马前吃亏,在长矛兵面前哀号,在攻击魔法中惨叫。埃拉西亚人的步兵并不比骑兵幸运,他们遭受着对方骑兵的践踏和冲击,他们承受着精于格斗技的塞维尔人凶狠的斫杀。 当克伦威公爵负责的右翼首先崩溃后,早已不支的中央部队立即出现了崩溃的前兆。 埃拉西亚左翼的敌人虽然凶残,可是拉库里只有四个联队的军队,所以他们凭借人数上的优势还勉强可以抵挡住对方凶狠的攻击。然而当右翼和中央相继溃败后,埃拉西亚人的左翼也就无法再进行有效的抵抗了。当神情狰狞的死神兵团癫狂地挥舞着兵器并且发出可怕的号叫声时,受到极大惊吓的埃拉西亚人立即转身逃跑了。 全线溃退的士兵拼命地朝着森林的方向逃去。在他们看来,只有逃进森林才有可能远离死亡。然而令逃窜的士兵惊讶的是,那片森林居然冒起烟来。当他们放缓了脚步开始犹豫不决的时候,烟越来越大,而且森林的上空还冒出了火光。 尽管魔法师们不停地对森林施展水系魔法试图将大火浇灭,可是森林中着火的地方却越来越多,而且火势也越来越旺起来。 死神正在那里招手欢笑,谁会愿意傻傻地跑过去呢?可是,后面似乎并不比死神更加和善,何去何从还真是一个艰难的选择呢。 第九部第六章 第六章 除了创世神、魔王、龙神、生命女神、冥神能够施展真正的复活术外,其余的复活术都不完全。 神圣阶级的天使能够施展出复活术,但是这种复活术却有极大的限制。 一、上三级天使必须在目标死亡一分钟内对之施展此术,否则无效——召唤天使属于五级魔法,即便是魔导师也无法在一分钟内完成这个魔法。 二、被施术者的体内不得拥有斗气和魔法元素。 三、被施术者身体必须大致完好——重要器官以及大脑不得与躯干分离。 ——摘自《魔法常识》 我很仔细地瞅着瞅着娜弗丽的胸,虽然不好意思摸上去,却忍不住在上面比划着。“你还小?看起来不是很小嘛?” 娜弗丽挥动右手制作了一个静音结界。似乎是因为害羞,她咬着左手食指,声音小得象蚊子。“人家是还小嘛,才四百岁不到呢。” “娜弗丽乖,四百岁也不小了。巨龙通常一百岁就可以进入二阶,二阶龙已经可以轻松喷出极具威力的龙焰并且有意识地控制龙息了。翔龙也只不过一百多岁,它的表现就很好嘛。” “才不是那样呢,人家又不是那个傻乎乎黑乎乎的巨龙。”娜弗丽的神情非常骄傲,可是她将嘴里的食指换成了拇指,又将轻咬变成了吮吸,所以说起话来象是牙牙学语的小孩子那样含糊不清。 “等级越高的生物幼年期就会越长。比如说羊啊鹿啊什么的一生下来就可以站起来并且跑步,可是狮啊虎的却必须将幼崽哺育至少两三年才行。而人类这种更高级的生物呢,他们的幼崽将近一岁才勉强能够学会走路。” “告诉你一个秘密,人家是龙神的女儿,将来长大后比神圣巨龙使还厉害呢!所以说,我的幼年期自然是非常、非常、非常长的!” 勉强弄明白娜弗丽的意思,我的脸部肌肉开始不受控制地抽搐起来。说到娜弗丽的父亲,我就不免想到了那个可怕的梦,上次挨过打的地方开始隐隐作痛起来。 不过,我还是舍不得放弃成为神龙骑士的希望——龙骑士已经是非常帅了,小时候,这种身份对我的诱惑甚至不比白马王子差。现在有可能成为神龙骑士,我怎么可能放过这样的机会?! 以娜弗丽父亲的表现看,他自称是龙神肯定是真的——那么,娜弗丽在龙族中的身份?…… 总之,有杀错,无放过! “那你需要多长时间才算长大?” 娜弗丽终于将嘴里的手指拿了出来。她扳着手指数了一会儿后告诉我:“一百二十年就够了。如果我可以天天吃到安丽丝阿……安丽丝姐姐做的好吃的东西,那么只需要一百年就可以长大了。” 她一本正经地看着我,大大的眼睛里却闪烁着一丝狡诘的笑意。 一百年?一年我都等不及了!英格兰尼最近不知道是怎么搞的,接二连三地发生令我吃惊的事。 从去年八月份起,英格兰尼的巨龙骑士数量就开始持续增加。我们这边由于西西王成了提姆比斯特人总族长的关系,我的御用龙骑士同样也增加了,可是就巨龙骑士的数量而言,我们这边还是处于绝对略劣。 另外,今年年初英格兰尼又率先将天使给召唤出来了。虽然召唤天使并非是英格兰尼的特权,只要魔法水平达到相应程度的魔法师同样也可以召唤出天使。可是为了不过分刺激神族,卡特琳娜已经不愿意再率领兽人侵扰英格兰尼了。 英格兰尼的实力增强,压力减轻,也就意味着我的麻烦来了。 如果我能够成为神龙骑士…… 听说龙族之中是非常看重阶级的…… “我不相信你现在还没长大,要不然你变回本体让我瞧瞧。” 第372章 “不嘛。”娜弗丽揪弄着胸口处的金丝蓓蕾撒娇。“这件衣服很好看的,我变回本体后会将衣服撑破的。” “没关系的,撑破了我再给你买。等会儿我陪你上街,你喜欢什么衣服我都买给你。” “我喜欢这件衣服。”娜弗丽孩子气地摇着头,娇笑着跳出的我怀抱,挥了挥手将静音魔法收回。 我只顾着恶狠狠地瞪着娜弗丽,并没有在意她的小动作。 “那你就自己把衣服脱了,要不然等我动手,说不准就会将这件衣服撕成碎片!” 说完这句话后,我不由有一种异样的感觉,似乎刚刚将一种埋藏在内心欲望毫不保留地释放了出来似的。那绝美的容颜,小巧的鼻子,红红的嘴唇,白里透红、吹弹可破的肌肤…… 不会吧?即使未必称得上是一个真正的骑士,但是我的内心真的这么邪恶吗?从娜弗丽的胸部看,她确实至少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呢…… 正在迷惑的时候,我隐约听到一声惊呼。可是还来不急分辨那个熟悉的声音的主人是谁,又突然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压力扑面而来。 坏事了,我对这种无穷无尽的威压太熟悉了……娜弗丽她老爸来了……而且还是我既生了坏心又正准备做坏事的时候来了!…… 象上次两一样,这种威压有如实质。仅仅是做出朝着压力源的方向望去的动作,就耗费了我几乎全部的力量。这一时刻,我才真正领悟了在天界中,“下位者根本无法理解上位者的能力”究竟是什么意思。我的实力好歹也可以与某位魔族长老不相伯仲(虽然卡特琳娜在魔族长老中实力排在最未),可是在娜弗丽她老爸的面前,竟然几乎毫无抵抗能力。 出现在我面前的是一张强壮的脸。宽广的额头,浓眉漆黑,他闭着眼,浓密的睫毛垂下来,画出两道黑线。 他突然睁开眼,两道眼光如同实质般朝我射来,害得我胸膛里一阵气血翻涌。 “几天不见,本事倒也见长了不少,居然敢欺负我女儿!” 似是喃喃自语的声音由小变大,到了最后,感觉居然就象是有人用巨鼓在我的耳旁敲击一般。最后那一刹那我甚至眼前一黑,差点没就此晕过去。到底是能够与创世神和魔王相抗衡的强者。强,确实是太强了! 好不容易稳住心神,我惊喜地发现,娜弗丽父亲的眼中居然露出欣赏的神情。 娜弗丽似乎对龙神的出现也很意外,她怯生生地说道:“爸爸,我先回家去了……” “别忙着走。”没见龙神作出什么动作,一个禁锢魔法凭空出现,居然连魔法抵抗力最强的龙也给封住了。“等我教训完这个混蛋后再和你说话。” 上次挨过打的地方现在又疼起来了,我可不想再经历一次那样的恶梦。我感到一丝羞愧,因为此刻我的声音竟然有些结巴。“伯……伯父,您……您听我解释……” “谁是你伯父?!”龙神大喝道:“先让我打一顿再作解释吧!” 话意未落,龙神巨大的拳头已经出现在我的眼前。与他对峙的时候,我们之间尚有三米左右的距离。可是当他挥起拳头时,却一瞬间就到了我的眼前,速度之快,简直令我不敢相信。这种速度,既有凝波微步那种进退转折皆趋完美的细腻身法,也有将爆发性力量瞬间增速的刚性冲击。 “砰”! 我已经来不急躲开一这拳,好在圣灵甲却可以意随心动,所以它总算及时以头盔的形式覆盖了我的脸。受到可怕的撞击后,我整个人被打得腾空而起,在空中扬洒了一络血丝。 借助这股冲力顺势退到大约二十米的距离后,我转身开始准备逃亡大计。开玩笑,我与娜弗丽她老爹根本不是一个等级的,与他交手只是纯粹的挨打,我可不干。 正在奇怪龙神为什么只是看着我嘿嘿地冷笑却不追击,我却突然撞上了一堵无形的墙,巨大的撞击力将我撞得头晕眼花。好不容易将那种恶心得想要吐的感觉强行压制下去,我迟疑地转过身,欲哭无泪。 “现在你正在龙神的领域之中,逃是逃不掉的。觉悟吧,你现在还是老老实实挨顿打算了!” 我试图对龙神进行威胁:“可是我会进行强烈抵抗的!我不会让你那么轻易得逞的!” “你只管反抗,要不然我还会嫌打得太没趣呢。” 龙神拟人化的外貌给人一种刚强的感觉,可是挂在他嘴边的笑容却令我一阵恶寒——真是太邪恶了,太卑鄙了!持强凌弱就这么有快感吗? 我之所以不愿意放弃抵抗,仅仅只是出于本能罢了。可是就算拼命抵抗又有什么用呢?他是能够与创世神和魔王相抗衡的龙神!想到这里,信心动摇之余,我开始大呼小叫。 “兰仆,兰仆!快来救我!!” 龙神的脸上出现似有若无的微笑。“你想召唤那个奇怪的生命体?放弃吧。虽然那个奇怪的生命体战斗力确实很强,不过在我的领域里,不经我的同意,哪怕是思想波也不可能离开这里……看打!” 我装出气急败坏的模样大吼一声,趁着龙神正在说话的时候猛地扑了过去。可惜的是,只是从龙神眼中的笑意就可以知道,他看出了我故作狂燥的真实目的。 细密而迅捷的攻势被龙神一一挡住,而且,龙神还抓住机会再次朝着我的脸狠狠地打了一拳。因为知道处于龙神的领域不可能逃跑,所以我没有装模作样地后退,而是以一个后仰化解了大部分摧心裂肺的力量,然后立即予以反击。 不在一个档次上的战斗还真是痛苦。短短的几分钟里,龙神已经击中我数百次了。在狂风骤雨般的打击下,我身上的衣衫畅已经破烂不堪。如果不是因为终极圣斗气有极佳的疗伤功能,可能现在我早已浑身是血、筋断骨折了。 可是,即便是拥有终极圣斗气也不能这样挨打呀。光是肉体的那种似乎永无止境的剧烈疼痛也令我几乎无法忍受,那种疼痛就好象是渗入血管的钢针瞬间流遍了全身一般。更何况,总是催动终极圣斗气治疗伤势也不是办法,这样下去终极圣斗气终究会消耗殆尽。一想到将会被龙神痛殴成筋断骨折、四肢残废的凄惨模样,我简直是不寒而栗。 龙神现在的心情似乎还不错,他居然有条不紊地痛殴我的同时还轻松地笑了起来。 “躲在那边的小丫头,你不是也想殴打这混蛋吗?真正打起来,你还打不过这个家伙。现在可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呀。我们一起来打他吧,很爽的,呵呵……” 卡特琳娜应声出现,她不满的反驳。“谁是小丫头了?我是魔族的长老!” 看到卡特琳娜沉吸一口气,蓄满了功力然后一步一步向我们靠近后,我终于松了一口气。 对,就是这样。装着不认识我或是也想打我的样子,慢慢靠近我们,然后突然袭击龙神。只有这样才能逃过这一劫。 用眼角的余光看着卡特琳娜越走越近,我对她赞赏极了。太对了,就是这样!目露凶光地狠狠瞪着我,然后一步一步靠近!近一点,再近一点…… 卡特琳娜的拳头突然变大,变得非常大。哐当一声后,我开始眼冒金星。 “哇!你干嘛?!你打错人了?!啊……好疼!” “打得就是你这个大色狼!你居然想强暴一个素未谋面的可爱小妹妹!” “你弄错了……啊!太痛了……我没有……我早就认识她了……唔……” “闭嘴!那就是说你早就背在我在外面勾三搭四吗?气死我了!” 暴走后的卡特琳娜比龙神下手还要重,几乎将我殴打得不成人形。当我好不容易感觉压力稍稍减轻,却惊恐地发现:卡特琳娜正在非常投入地拆大厅里的桌子。 我胆颤心地问:“你……你想干什么?……” 话音未落,小魔女已经挥舞着作为凶器的桌腿向我狠狠地砸了过来。 太过分了,一个人打还不够,结果变成围殴!他们也不替一直被打的人想一想。而且,布满了终极圣斗气的桌腿打起人来也比拳头痛得多啊! 以我现在的能力圣灵铠只能勉强护住我的要害,真后悔将战神之铠送给马迪尔了。 情况简直糟糕极了:用双臂抵挡龙神双拳的锤击已经是万分艰难了,卡特琳娜竟然找准机会就用桌腿狠狠地打我的大腿等皮粗肉糙的部位,痛得我连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开什么玩笑嘛,这样下去我迟早会成为第一个被老婆殴打致死(最起码也是致残)的圣骑士。我可不愿意在历史上留下这样的名声。 现在连思想波都无法离开龙神的领域,那么就算我被活活打死,兰仆也不会知道了并且跑来救我了。 尽可能地阻挡击向我的拳头和桌腿的同时,我急速地思考着自救的方案。 硬来是不行的,只龙神一个就可以将我搞定了。 逃跑也不行,最起码我根本就不知道如何才能从龙神的领域逃出去。 那么,求救呢?对了,娜弗丽也在龙神的领域里! 咦,她那边怎么半天没发出声音了? 为了了解娜弗丽此刻的情况,我付出下颌受击的代价匆匆向她瞥了一眼。可是看到的情景简直令我痛不欲生。罪魁祸首盘膝而坐,正津津有味地看着我挨打。 “娜弗丽!你快劝劝你父亲……还有,对我老婆解释一下……” 娜弗丽望着我研究了好半天,终于不情不愿地小声说道:“卡特琳娜姐姐,兰特哥哥没有欺负我。” 卡特琳娜的动作缓慢了下来,最后,她总算停止了 “娜弗丽,安丽丝姐姐对我说过那只可爱的小龙……你就是那只小龙?” 第373章 “是呀,是呀,我就是娜弗丽。”娜弗丽坐在地上连连点头。“安丽丝姐姐也对我说过你的事,她说她是兰特哥哥的大老婆,你是兰特哥哥的小老婆。安丽丝姐姐还为我画过你的像呢,画得和你真人简直是一模一样。” “安丽丝姐姐?你以前不是喊她阿姨吗?” “我以前叫错了。我觉得,喊她安丽丝姐姐更合适一些。”娜弗丽的脸色变得红通通的。如果不是因为娜弗丽就是这件事的肇事者,我会觉得她这副害羞的表情非常可爱。 “丫头,你怎么不打了?” 卡特琳娜瞟了我一眼,眼中露出一丝疼惜。不过,她的语气仍然非常生硬。“不打了,我已经打累了。先记在帐上,下回有空再打。对了,我不是丫头,我是魔族的长老!” 龙神终于也停了下来。他呵呵地笑着。“和你们年轻人在一起真是很快乐啊。算了,今天我也打够了。” 听到这里,我几乎快要流下泪了:他们……他们终于打够了! 龙神笑眯眯地看着我。“知道我为什么要打你吗?” 低眉顺眼地摇了摇头,我可不想因为说错了什么惹得龙神又打我。他今天好不容易才打痛快了,再这么打下去,我真的受不了了。 “在我漫长的生命中,曾经挨过一次打……”龙神转过头向惊讶万分的娜弗丽解释:“那次是创世神和魔王两个家伙联手打你老爸,单打独斗我是不怕他们的。” 我想自己现在的表情肯定很傻:这和我挨打有什么关系呢? 龙神又转过头冲着我嘿嘿地笑,笑得我心中一阵发毛。 “今天打你还有另外还有一个原因,因为我是娜弗丽的父亲。做父亲的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都会有这种冲动的——我也不能例外。好了,既然已经打过你出过气了,我允许你成为娜弗丽的骑士。你愿意接受这个提议吗?” 我想自己现在的表情肯定是更傻了。娜弗丽老爸狠揍了我一顿,现在又允许我成为娜弗丽的骑士了? 那干嘛要打我?我还以为龙神不允许我骑在他高贵的女儿身上呢。不管龙神是犯傻还是怎么了,反正种千载难逢的机会我是绝对舍不得错过的。所以,我急不可待地连连点头。 “很好,”龙神的表情满意极了。“既然愿意成为娜弗丽的骑士,那么你一定要记住自己的承诺:永远用自己的生命保护娜弗丽。” “不是吧?龙与骑士之间的契约应该是龙用生命保护龙骑士吧。” “上次娜弗丽已经与你签定那种契约了,那时候我女儿还小,又傻又笨。我不能让自己的女儿吃亏,所以让你成为保护她的骑士。” “您的意思是……”我的声音迟疑而不确定。“那种骑士对心爱女士的义务?” “是啊。”龙神现在的表情既不象雍容高贵的龙,也不象神圣无比的神,反倒是有些象狐狸。“我女儿用生命保护你,你也用生命保护我女儿。难道你不愿意?” 仔细地看着龙神的眼睛,又研究了一下他紧握的拳头,我垂头丧气地默认了这一事实——毕竟龙神的拳头大是事实。 第九部第七章 第七章 太阳从地平线跃起的那一刹那,小魔女正好面带满足的笑容坠入梦乡。这个时候,她仍旧光溜溜地象八爪鱼似地缠着我。这种场面本该给人一种旖旎艳丽的感觉,可是看着小魔女甜美的笑容,再联想到此刻腰酸腿痛的窘境,我的鼻子却不由一酸。 安丽丝也真是的,身为大妻也不为老公把把关。我以前怎么就迷恋于卡特琳娜的美色,将这个小魔女娶进家门了呢?魔女就是魔女,长得再怎么漂亮还是魔女——爱吃醋也就罢了,居然还敢打老公! 打也就打了,到了晚上她居然还好意思向我索求无度——现在我腰腿上不适的感觉,也分不清到底是被殴打致伤还是昨晚太过荒唐的缘故。 将龙神送走之后,我本打算关起门与小魔女算总帐。可是什么话都没来得及说出口,小魔女就飞快地脱光了衣服并且向我扑了过来。就实力而言我倒是可以对卡特琳娜说“不”,可惜我的意志实在太不坚定了。半推半就地挣扎了不到半分钟,卡特琳娜就将我按倒在床上,并且还将我的衣服撕成了碎片——想到这里我有点后悔,早知如此,应该自己主动脱掉衣服的。我的衣服倒是不少,可是这次来塞斯却只带了一件便衣,一件准备在塞斯民众面前巡游用的正式套装。被龙神殴打之后,那件便装变成了乞丐装;现在呢,正式套装又成了一片一片的碎布…… 堂堂的国王却连件完整衣服也没有,真是凄凄惨惨切切啊。 不行,我得报复!不然的话,丈夫的权威如何保证呢?挣开小魔女环抱,她不满地叹息一声,然后翻过身将双人枕紧紧地抱住。瞪着这个睡美人,报复的念头不由一阵动摇。 钗横发乱的小魔女大部分春光都被怀里的枕头遮住了,可是那雪嫩的香肩,胸前裸露出的那一小片拥有美丽弧度的肌肤,浑圆滚翘的臀部曲线,甚至只穿了半只袜子的玉腿……实在令我很难集中精神去思考应该如何报复眼前罪魁祸首。 想那么多干嘛?!还是干脆强奸她算了!卡特琳娜昨天用大棒打我,今天我也要让她尝尝大棒的厉害!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以大棒还大棒,就是圣人也不会反对的。 心动不如行动,我粗暴地抽出卡特琳娜怀中的枕头,然后用手堵住她的小嘴,一个翻身压了上去…… 门口传来“哇”的惊叫声,我的报仇计划一下子被打断了。这一瞬间,我的思路有些短路。谁的胆子这么大,居然敢不经通报就闯入国王的寝室?再说了,就算我因为此刻的状态异常因而对外界的感知能力稍稍下降,一般的人仍然不会那么轻易逃过我的感应啊? 我迟疑地转过头,望向被踹开的大门。 门口,清秀绝伦的美少女正睁大了眼睛津津有味地看着交缠在一起的我和卡特琳娜。与我的目光对撞后,娜弗丽突然害羞起来。她用小手捧着发热的脸蛋,却舍不得将指缝完全闭紧,反而不停地从指缝中偷看着眼前香艳的一幕。 十秒钟过去了,我的思维仍旧没有恢复正常,不过卡特琳娜却在这关键的时刻清醒了过来。她一把将我推开,右手猛推,终极圣斗气巧妙地将大门关上。做完这些动作后,小魔女飞快地跳下床,开始穿戴地上凌乱的衣物。 瞪着迅速穿衣服的小魔女,我突然意识到一个严峻的问题:我没衣服穿了,现在该怎么办?! 怎么会是我的衣服被撕破了呢?如果换成小魔女,她倒是可以用魔族的铠化能力幻化出鳞甲。大约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的缘故吧,我已经被急得象热锅上的蚂蚁了,克洛斯急促的脚步声又传了过来。 怎么办,怎么办?! 对了,小魔女拥有铠化的能力,我也有圣灵铠啊! 意随心动,半开放式的龙形头盔、护肩、护肘、护腕、护膝以及一件金属短裤凭空出现在我的身上。感觉仍有余力,所以我又变出一条由右肩斜贯至左腰的金属带。 小魔女欣赏地盯着我,呢喃自语:“真性感……” 是吗?从镜子里瞅了瞅自己的模样,信心倒是上涨了不少。虽然谈不是上满身横肉,但身上的肌肉倒也有棱有角。只不过,这种半裸的形象应该拉库里那种莽将的专利啊,我堂堂一位国王也半裸算是怎么回事?正在踌躇,却看见衣架上挂着的披风。也罢,就当作牺牲自己的色相以便激励国民尚武的风气吧。 将深黄色的披风系好后,我缓缓将门打开。这时候,克洛斯正好急匆匆地赶过来。 “主公,好消息,好消息!她是谁?……” 克洛斯一脸震惊地看着娜弗丽,显然是现在才发现娜弗丽并不是卡特琳娜。真可笑,无论是卡特琳娜还是娜弗丽都比伊莉漂亮,可是她俩的绝世容颜却并不能吸引克洛斯过多的关注。看来,克洛斯还真是一名执卓的痴情男呢。 我耸耸肩。“她是我的公主,而我则是她的骑士。你还是说说到底是什么好消息令你这么兴奋吧。” 克洛斯愈发震惊,好半天才回过神来。 “昨日埃拉西亚大捷,歼敌一万五千,俘虏三万有余。埃拉西亚国王及国内三百多名上位贵族被俘,埃拉西亚国王目下已经透露出投降的意愿!” 这倒的确是个好消息。埃拉西亚虽然内战不止,不过它的面积好歹超过了欧巴尼亚面积的一半。如果不能一举将之征服,万一英格兰尼与我国开战,那么我就会陷入两面作战的窘境。不过想想,昨天马迪尔他们狠揍敌人立下大功的时候,我却被龙神和卡特琳娜合伙狠揍,还真是人同命不同啊。 “马迪尔他们是怎么处理那些俘虏的上位贵族呢?” “马迪尔打算按照惯例让贵族赎回自己,皮耶德将军希望能够将那些上位贵族杀光以绝后患,而拉库里的观点则在两可之间。” 哦?如果拉库里的观点在两可之间,那也就意味着他非常不赞成马迪尔的观点了。 “那么马迪尔如何处理?” “现在马迪尔已经送来奏折。他的意思是,这件事他不敢擅专,希望国王能对此事作出裁决。” 裁决? 按照惯例那自然简单,不过,英格兰尼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向我开战,背后留下破绽总还是让人有点不太放心。 全部杀掉以绝后患说起来简单,只怕“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同样也是一件颇为麻烦的事。 第374章 这两种方案都不好, 唔,到底应该怎么办呢? 犹豫之间,正目不转睛盯着我瞧的娜弗丽突然嘻嘻一笑。“兰特哥哥,你看起来好帅哟。” 好帅?那只是表面现象啦,在披风的下面其实是半裸的。咦,表现现象?对了,我应该让那些上位贵族拥有表面的风光,却将他们的实力暗地里消耗掉。顺着这个思路想下去,我一下子思路大开。 “你告诉马迪尔,让他将那些上位贵族送往鸠格市,让他们学习一下欧巴尼亚的治国之道。” “不是押送吗?” “不是。我强调一点:那些上位贵族并非以俘虏的身份前往鸠格市,而是去鸠格市学习。” “去鸠格市学习?”克洛斯先是一阵迷惑,但他很快就霍然一笑。“原来是将他们软禁起来。可是这样的话,埃拉西亚人万一激烈反弹该怎么办呢?” “不是软禁。”我摇摇头。“只是让他们去鸠格市学习罢了。明年他们可以回到自己的领地去,而且不需要任何赎金。不过,当那些上位贵族回自己的领地之前,他们的继承人必须到达鸠格市并且进入专门的学校学习。待后年,领主再与继承人交换。以后每年都这样轮换。” 克洛斯讶然问道:“这又是为什么?” 我看了看克洛斯。克洛斯虽然对伊莉有着一种特别的情愫,可是他对我的忠诚确实毋庸怀疑,所以我并不打算瞒着他。 “事实上,我打算将这种政策坚持推广下去。这样做,我有五个目的。” “一、令鸠格市更加繁荣。贵族们聚集在某座城市,各地来的贵族相互攀比可以促进鸠格市的消费。” “二、消耗领主们的实力。他们将领地的收入消耗在奢侈品上,就不会再有余钱发展自己的私兵。你应该知道,在这种刚刚征服的地区,想要用强硬的手段禁止贵族们发展私兵总是不太好的。” “三、让被征服地区的贵族学习、接受并且推崇我国的文化,可以更快地令被征服地区溶入我国之中。” “四、改善我国的交通现状。要知道,上位贵族宁可饿死也愿意穿上一件不体面的衣服……咳咳,你盯着我看干嘛?……也就是说,贵族们绝对不可能只身匹马进京,而大队车马移动自然需要良好的道路。只要每个贵族修缮好自己领地的道路,而这些道路连接起来,我就可以不掏国库一枚铜板就拥有一张四通八达的交通网了。” “五、大城市的生活比乡下有趣得多。除了真正固执以及拥有特别野心的人,只要见识到大城市的繁华后,肯定更愿意在大城市生活而对乡下的生活失去兴趣。只要时机一到,我就可以逐步以年金的方式换取对贵族采邑的控制权。” “前面四点我倒是可以理解……”克洛斯迟疑的望着我。“可是,您为什么要削弱贵族对采邑的控制权呢?” 我拍拍克洛斯的肩膀。“你放心,我绝对信任你的,要不然也不会告诉你这些。无论你喜欢在自己的采邑生活还是喜欢在大城市生活,我都可以让你自由选择。” “你应该知道,埃拉西亚联合王国的独立虽然与我推波助澜有关系,可是如果法兰西斯地方贵族的实力不那么强大,这种情况根本就不会出现。” “德克萨的两名帝选候之所以在叛乱不久后就偃旗息鼓,同样也是因为我的缘故,并非那两名帝选候的实力还不够强大。” “英格兰尼到目前为止倒是没有出现大的叛乱,可是爱克斯四大公子之一的肯洛王子集半个英格兰尼之力镇压克劳德公爵的叛乱居然花了一年多的时间。这其中固然有第四兵团的战斗力极强、克劳德公爵自身又是七大神将之一的缘故,可是地方大贵族的实力实在太强也是原因之一。” “所以说,削弱地方贵族的权力只是因为前车之鉴。让地方贵族拥有强大的实力实在是动乱之源!” “如果用武力强行削弱贵族的实力反正可能促使他们叛乱,所以,我打算用相对缓和的方式逐步实施计划。以后嘛,贵族虽然会失去某些权力,却仍旧保留优先参军和从政的权力。总之,我只是逐步改良,不会进行激烈改革的。” 克洛斯呆呆地望着我,好半晌才回过神来。“主公英明,您的这些观点对我来说简直如醍醐灌顶一般……虽然其中有些道理我现在还完全没想明白。” 妈的,克洛斯这样说到底是在拍我马屁还是在讽刺我啊?算了,从他虔诚的表情看,就当他是在拍我马屁好了。 “对了主公,此役还俘虏三十多名英格兰尼人,其中有魔法师十五名、高级魔法师三名,魔导士一名。马迪尔想知道应该如何处理那些英格兰尼人。皮耶德将军的意思是,如果英格兰尼不问,我们也不交还那些俘虏。” 偷笑,这个西西王还真是缺德呢。英格兰尼摆脱干系还来不及,怎么可能会质问俘虏的事? 我摆摆手。“好下,这件事就按皮耶德的意思办,你先下去吧。下午在曼城巡视一圈后,我就回去了。你在这里要好好干,小心英格兰尼的诡计,知道吗?” 待克洛斯离开后,娜弗丽一下子跳进我的怀里。 “哈哈,我是兰特哥哥的公主耶!” 接着,兴奋的娜弗丽根本无视小魔女越来越臭的脸色,狠狠地亲了我一口。卡特琳娜不甘示弱,于是飞快地跑到我的身旁,狠狠地亲我另一边的脸。尚未完全成年的娜弗丽感性自然是多于理性的,况且她非常热爱活动,对亲吻的理解也未必透彻,所以立即又亲了我一口。 人们都说良性竞争是好的,而恶性竞争却非常不好,我算是对这一理论理解透彻了。两个千娇百媚的美人在我的脸上开始了恶性竞争,仿佛少亲我一下就会吃亏似的。 本来这种情况应该可以极大地满足我的虚荣心的,可是美女和美少女只顾着恶性竞争,自然也就只在乎数量而忽视质量了。小鸡啄米似的亲吻并未给我带来触觉上的快感且不说,她们俩那种鼓着腮帮子的模样令我不免担心:万一她们之中有人情绪失控因而一口咬下去,倒霉可是我! “停,停!你们都给我停下来。” 美少女首先停了下来,而美女的理性似乎还算正常,在示威性地多亲了我一下后,也停了下来。 “卡特琳娜亲我倒也罢了,她是我老婆。娜弗丽,你干嘛也这样亲我?” “不行吗?可是你答应过我的。你上次说,‘亲嘴是大人的游戏。你还小,以后再说。’现在我已经长大了!” “你长大了?昨天你都说自己还小呢。” 娜弗丽漂亮的大眼睛骨碌碌地直转。“你想骑我?不干!被你骑着会很惨的。” 这话是怎么说的?自古以来龙骑士那么多,也没见哪条龙觉得被龙骑士骑着会很惨的。我用眼神表达自己的疑惑。 “你当我不知道?”娜弗丽用极为天真的眼神盯着我。“你骑在卡特琳娜姐姐身上,她叫得好惨呢!” 娜弗丽若有所思。“我还从来没听过那么奇怪的惨叫声呢。卡特琳娜姐姐先是声嘶力竭地尖叫,接着,叫声又变得很小、很微弱……到了最后是那种从喉咙里发出的低沉的呜呜声。卡特琳娜姐姐当时似乎即将死去一般。而你……” 娜弗丽义正词严地指责我:“在卡特琳娜姐姐那么虚弱的时候,你却越来越猛烈……早上我看见了,那时候卡特琳娜姐姐已经被折磨得神智恍惚了。” 靠,就卡特琳娜惨吗?我不也是腰酸背痛的! 卡特琳娜听到这些后,有点惊讶。“昨天我布下了静音魔法,你怎么听到声音了?” “原来是魔族长老施展的。”娜弗丽轻吁一口气,脸上毫无愧意。“我说这个魔法怎么那么难破解呢,花了我大半夜时间——嘻嘻,不过龙族魔法到底还是胜过了魔族魔法。” 未成年的神圣巨龙不仅没有理性,还充满了好奇心和好胜心。从这个角度看,娜弗丽确实不象已经过了幼年期的样子呢。 当我的目光移向卡特琳娜时,她的额头,青筋一跳。 第九部第八章 第八章 人类有一种错误的常识:认为成年的龙就会拥有着绝顶的智慧。 事实上能够获得智慧之龙称号的,往往都是拥有超过一万年生命的巨龙。巨龙的寿命虽然以千年来计算,但真正能够活到一万年以上的巨龙却并不多见。也就是说,真正意义上的智慧之龙其实往往都是神圣巨龙——与普通巨龙不同,神圣巨龙的寿命则是以万年来计算的。也有一千岁左右的龙获得过智慧之龙的称号,不过,这样的例子屈指可数——只有神圣巨龙使才可能在出生后的两千年之内获得这样的殊荣。 对于这一点,拉冬非常忌妒。拉冬只是一头巨龙,一头还不到五百岁的巨龙。想到自己的年纪和血统,拉冬不由慵懒地叹了口气:如果自己是神圣巨龙,又或者在小时候就拥有极高的智慧,自己或许不会那么轻易的签下那个契约吧。 想到那个契约,拉冬不由又一次流出了口水。虽然觉得自己年幼无知时所签订的契约有些草率,但是契约中的内容确实对拉冬有着太大的吸引力。仔细想一想,拉冬觉得似乎也没有必要后悔。纵使已经活了将近五百年,已经拥有了相当高的智商,但是如果那份契约再次出现在拉冬的面前,它仍然无法拒绝。 那种致命的诱惑,叫拉冬如何拒绝得了呢? 拉冬记得清清楚楚,签定契约的那一天正是拉冬一百岁的生日——对巨龙来说,一百岁的生日其实只相当于人类的十四岁生日——也就是说,一百岁的巨龙刚刚脱离少年的身份,离成熟期至少还有五十年光景呢。 第375章 巨龙在一百岁之后就必须独立生活。不过那一天拉冬的母亲并没有象其它的母亲那样使用暴力将拉冬驱逐出巢穴,而是用一种较为温情的方法,将拉冬带到了另一个地方。 当时正青春年少的拉冬自然无法预测自己将来的命运,它跟着母亲来到一座山头上。拉冬惊讶地发现,当它跟随母亲抵达目的地时,这座山上居然已经聚集了二十多头巨龙了。在这个世界里,每头成年巨龙都拥有自己的领地,如果除去必要的交配,巨龙自从成年后往往终其一生也不会与其它的巨龙有任何交集。 正准备咆哮着扑向其它的巨龙时,拉冬却被母亲狠狠地咬了一口,并且被勒令保持安静。其实拉冬的母亲即使不进行制止,拉冬也未必真的会冲向其它的巨龙,因为它的注意力已经被一件奇怪的事所吸引了。 山顶有一个相当大的祭坛,大到足够五十头巨龙同时在上面进食。在祭坛上有一群忙碌的人,他们似乎正在切割某种动物的尸体。 虽然从来未曾见过那种奇怪的动物,但拉冬闻到那股诱人的气味后,立即兴奋得颤栗起来。拉冬不由自主地弓起脊背,用强有力的前爪在地面上抓出一道道深深的沟来。当它正准备扑过去抢夺那具动物的尸体时,突然一阵迟疑:高贵的龙怎么可能吃早已死去的动物呢? 拉冬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产生这种可怕的念头,它高贵的灵魂似乎感觉到一种灼烫受辱感。拉冬拼命抗拒着那种可怕的诱惑——如果在这座山头只有拉冬自己,它或许早就扑了过去,可问题是在附近还有二十多头巨龙,怎么能够让同类看到自己的丑行呢? 内心挣扎不已的拉冬不安地扭动着,它狠狠地咬了一下自己的舌头,终于克制住了这种可怕的欲望。拉冬一面提醒自己是一头高贵的巨龙,一面不停地幻想着:诱人的鲜肉进入自己的口中,满足了舌头上的味蕾之后,再顺着喉管滑入胃中…… 不对,母亲都没有扑出去,也没有下达出击的命令,自己应该做的只是安静地等待。 拉冬低吼一声,别扭地趴了下去。拉冬用几乎快要燃烧的目光狠狠地瞪着祭坛上忙碌的人类,它产生了一股冲过去将那些人类一一咬死的冲动——以往,拉冬咬死人类后往往会将之吃掉,但这一次它却毫无吃掉人类的欲望——现在,拉冬不仅仅没有吃人的欲望,即便现在拉冬的眼前出现以往它最喜欢的耗牛、山羊、巨蜥等动物,拉冬同样也不会对那些食物瞅上一眼。现在,拉冬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只不知名的、巨大的动物身上。 人类已经剥完了动物的皮,正在清除内脏。清除完内脏之后,人类开始切割动物的肌肉。拉冬立即恼怒地吼叫起来:“不,不是那样的。应该大口撕咬然后将肉吞进肚子里!” 听到拉冬的吼叫声后,祭坛上的人类彷徨地向四周望去,因而停止了自己的工作。这时候,一个威严的龙吟声响起。 “谁家的孩子?让他闭嘴!” 在母亲挥巴掌之前,拉冬就已经谨慎地闭上了嘴。出于本能,拉冬知道正在怒吼的巨龙地位比自己更高。在龙类社会里,阶级是绝对不可逾越的——同样,当力量明显相差过于巨大时,力量弱小的一方必须绝对服从力量强大的一方。 当拉冬克制着自己安静下来后,人类犹豫了一会儿,终于重新开始工作了。人类将切好的肉片扔进了几个巨大的铁锅,然后开始烹饪。 似乎等待了一个世纪之后,起风了。下风处的拉冬闻到一股浓烈的香味。这股香味令拉冬陶醉,它兴奋得几乎无法自抑,四肢甚至有一种抽筋的感觉。 在拉冬小的时候,母亲曾经告诉它成为智慧之龙的好处,那时候拉冬对变幻体形的本领居然有些不屑。拉冬是一头有着偏拗的种族优越论的巨龙——事实上,任何一条巨龙都不可能不对自己的种族产生无比的自傲。拉冬对自己的体型、对自己的力量、对自己的鳞片、对自己的利爪……对自己身体的任何部分都有一种近乎自恋的骄傲。 可是看到人类将那些熟悉的肉片进行切割、烹饪等处理后,那些血红的肉片变成了金黄的颜色,那种原始的肉香变得更加诱人后,拉冬呆滞地看着自己锋利的双爪,不知不觉流出了眼泪。这一刹那,拉冬立即找到了它的人(龙)生目标:神圣巨龙达到四阶后便可以变幻体形,但是普通的巨龙即使达到五阶后也未必拥有这种能力。所以,拉冬决心成为一头智慧之龙——只有成为智慧之龙后,拉冬才可能变幻成人的模样!才可能拥有人类那种灵巧的、可以进行烹饪的手指! 拉冬饱受了食欲的折磨之后,人类这才慢吞吞地将烹饪好的食物平均分配在五十个大盆子里,然后恭恭敬敬地离开了祭坛。 待人类慢得象蚂蚁爬的身影完全消失后,那头刚才训斥过拉冬的巨龙飞到了祭坛上。 “吃下这里的食物后,便与英格兰尼王室签订了为期一百年的契约。在这一百年里,英格兰尼王室每隔五年就会在祭坛举办一次这样的祭祀活动,签下契约的巨龙可以在这一百年里尽情地享受人类的供奉。” “可是当英格兰尼王室需要帮助时,签下契约的巨龙必须无偿提供三年的服务,成为英格兰尼王室指定骑士的坐骑。凡是履行过义务的巨龙,在三百年内就不必再履行更多的义务,却可以享用人类提供的供奉。” 巨龙只会对拥有某种特定血统的人类产生亲切感。只有对那样的人,巨龙才会乐意成为他们的坐骑。可是如果没有特定血统的人骑在巨龙的身上,巨龙的感觉就会无比的糟糕——甚至比掉进了垃圾堆还要糟糕。如果是在其他任何一种环境下,高傲的巨龙都不会轻易同意这种可能约束自己自由并且令自己恶心的契约。可是在这一刻,却只有焉焉可数的几头年纪相对较大的巨龙犹豫片刻后,咆哮着飞离了祭坛。其余的巨龙全都专注地盯着祭坛上的食物,一动也不动。 祭坛中央的巨龙威严的扫视着留下来的同类,开始分配那些食物:三百岁以下的巨龙分配一锅食物,其余的巨龙分配两锅食物,剩余的几锅由最强壮的几头巨龙均分。 拉冬也是接受契约的巨龙之一。当那头力量最为强大的巨龙宣布可以进食后,拉冬立即朝着自己的目标扑了过去。 牙齿和舌头迫不及待地为饱受折磨的鼻腔复仇。牙齿成功地撕咬、咀嚼着肉食,可是舌头却几乎被鲜美的味道击败,那种可怕的刺激令拉冬无法自制,害得它差点将自己的舌头咬了下来。可能是因为经过加工后特别滑嫩的缘故,虽然拉冬恨不得将食物含着嘴里不肯吞下,可是鲜美的肉食在口腔里却仍旧只停留很短的时间就顺着食管滑进了胃里。 拉冬以平生最快的速度将分配给自己的食物吃完后,感觉更加饥饿了。虽然回味无穷,但仅仅只能回味又有什么用呢?!饥饿!可怕的饥饿!!拉冬绝望地盯着那些尚未吃完的巨龙。那一瞬间,拉冬甚至产生了这样一个念头:向那些强壮的同类扑过去,从它们的口中夺取食物! 深深刻在灵魂之中的烙印总算起了作用,拉冬终究克制了无谓的冲动。它只是仇恨地盯着那些尚未吃完的巨龙,对它们的吃相大为鄙夷——拉冬忘记了,刚才它的吃相其实更为不堪。 吃完那餐饭后,拉冬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都只有一个想法:再吃一顿那种食物。它甚至根本没为离开母亲感到忧伤。 后来,拉冬逐渐弄明白了那天它所吃的食物。那是一种名叫塞特斯的亚龙。这种亚龙拥有海豚的身体、鱼的尾巴和狗的头部,生活在大海的深处。巨龙无论是在天空还是地面都是当之无愧的霸主,可是在海洋里,它却斗不过那种名叫塞特斯的亚龙。平均每七十年,巨龙族都会有一位成员因为贪吃塞特斯亚龙而陨命大海。 既然很难捕捉塞特斯亚龙,既然经过人类加工后的味道比生吃更为鲜美,既然离成为智慧之龙的目标还非常遥远,拉冬便心安理得地放纵了自己的坠落。 享受了英格兰尼王室四百多年的供奉之后,拉冬终于在半个月前收到了英格兰尼王室要求履行义务的通知。作为一头高贵的巨龙,拉冬虽然深恨这条契约,却仍旧不得不认真地履行它。 拉冬的身旁有二十三个同样命运的同伙。这些同伙和拉冬一样,都在烦躁地低吼着,因为它们的背上都骑着一名骑士。令这些巨龙厌恶的是,背上的骑士虽然全都拥有黄金骑士的实力,可是他们根本就没有那种远古的特殊血统。一名没有特殊血统的骑士骑上巨龙,远远比不上真正的龙骑士骑上巨龙后所能形成的战斗力——两对这种的糟糕组合才比得上一对真正的龙骑士与巨龙的组合。 不过,令拉冬感到欣慰的是:虽然对这种糟糕的组合非常不满,但二十四头巨龙联合起来的力量,已经足够消灭一个普通公国的全部野战军了。即便敌人躲在坚硬的堡垒里,只要堡垒没有足够的魔法防御装置,二十四头巨龙仍旧可以轻易的摧毁那座堡垒。更重要的是,凡是巨龙参加的战斗,其战利品均由巨龙分配。这样,拉冬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抢掠那些诱人的金币和珠宝了。 拉冬背上的骑士并不知道拉冬的想法。乍暖还寒的冷风吹过骑士的脸,这名骑士只是专注地驾御着坐骑,紧张地等待着指挥官的命令。 号角声蓦然吹响。一个深沉的、富有磁性的声音响起。 第376章 “出发!” 一头黑色的巨龙当先冲出队伍,其余的龙骑士也纷纷驾御着坐骑跟了上去。 第九部第九章 第九章 中午一点钟左右,我得到了罗德城遭受英格兰尼突然袭击的消息。两个小时之后,我又收到了罗德城被攻陷的消息。 英格兰尼的动作还真是快呢。罗德城是布雷西亚北方的门户,当我成为布雷西亚公爵后就花了大力气加固罗德城的防御。我从来没想过,一座防御力在布雷西亚排名第二的堡垒从遭受袭击直至陷落,居然只坚持了区区两个小时。不过这也怪不得罗德城的防守人员。相反,守军能够坚持这么长的时间已经值得我对他们进行嘉奖了。守军没有逃跑,也没有投降,而是进行了彻底而坚决的抵抗。可惜的是,他们的敌人实在太过强大。 二十五头巨龙骑士! 这是什么概念?! 一个巨龙骑士就已经是了不起的战斗力了。历史上只有三名巨龙骑士在拥有巨龙时实力低于黄金骑士,但是这三名巨龙骑士当时全都未成年——年纪最小的巨龙骑士当时只有十三岁。换一个角度思考便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几乎所有的巨龙骑士都拥有黄金骑士以上的实力。 而那些作为坐骑的巨龙,其综合战斗力甚至比巨龙骑士本人还要高。巨龙不仅对大多数魔法免疫(黑龙甚至能够对除了屠龙术以外的任何五阶以下的魔法免疫),还拥有令人难以想象的恢复能力。除此之外,巨龙自身的战斗力也是无比强悍的——即使不使用魔法、不考虑巨龙天生就拥有的龙惧,一头刚刚成年的巨龙也能够战胜一名高阶白银骑士;如果纯粹以魔法进行战斗,即便是魔导士很难战胜巨龙(毕竟巨龙天生就对大多数魔法免疫)。 圣华学校的学者曾经收集过大量的数据进行研究,最后他们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在正常的情况下,考虑到圣骑士想要击毙一名巨龙骑士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圣骑士或是影剑士的战斗力只是略强于巨龙骑士。魔导师虽然可以战胜一名巨龙骑士,但是如果对手是两名以上的巨龙骑士,那么战略性撤退则是魔导师最好的选择。 爱克斯大陆的巨龙至少有三百只,可是各个国家已知巨龙骑士的总数却不超过三十。所以巨龙骑士的战斗力虽然无比强大,可是巨龙骑士却从来没有作为一个单独的兵种在人类的战争中使用过。 可是现在英格兰尼一下子拥有了那么多巨龙骑士,还让不让人活了?! 说实话,这还真是一场奇怪的战争。就实力而言,欧巴尼亚这两年来休生养息,英格兰尼却一直被草原边缘族人和兽人骚扰,国力受到了相当大的损失。另一方面,英格兰尼原有两大王牌兵团,可是不败兵团却在内战中被完全歼灭,连番号都被取消了。欧巴尼亚却拥有飞熊兵团、迅狼兵团、石头兵团以及以拥有黑衣众的黑衣兵团四大王牌部队。 虽然英格兰尼可以动员的士兵比欧巴尼亚要多,可是我还没有将德克萨算进去呢。德克萨的国王是我儿子,两位摄政亲王分别是我自己和安丽丝,打起仗来德克萨绝对不可能保持中立。另外,前天刚刚击败了埃拉西亚联合王国的主力,短期内无需再为埃拉西亚操心。法兰西斯有塔洛斯王国这个天敌,即使与英格兰尼联盟,对欧巴尼亚所能形成的压力也有限。 这样一想,英格兰尼无论如何也不应该主动进攻才对。 可是英格兰尼确实主动进攻了,而且我暂时还对敌人的进攻手段毫无办法。 我拿什么阻挡二十四名巨龙骑士所形成的犀利攻击呢?就兵种而言,理论上只有空军才能对付空军。我方的空军只有三名巨龙骑士、不到一百的狮鹫骑士和六十驾飞翼。与英格兰尼的空军根本没得比。 地面部队虽然可以用强弩等远程武器对巨龙骑士造成伤害,可是巨龙只需要在远处慢条斯理地喷出龙焰将强弩等远程武器摧毁后,便可以放心地屠杀普通士兵了。借助城堡和强弩倒是勉强可以支持,可是如果军队放弃机动能力,那不是等着挨打吗? 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原本引以为傲的飞翼部队算是倒大霉了。飞翼以前总是打得狮鹫骑士满世界飞,现在轮到飞翼吃同样的苦头了。如果在数量上占据绝对的优势,飞翼遇到巨龙骑士还勉强可以自保。可是我军总共才六十驾飞翼,英格兰尼的巨龙骑士却已经超过了三十。 怎么办呢? 使用禁忌规模的黑巫术,让英格兰尼被大规模的传染病拖垮?建立一个死灵魔法阵,从那里源源不断地制造出死灵战士? 不行!不能太嚣张!! 被龙神痛揍的经历已经成为我不愿回忆的梦魇了。据娜弗丽说,她老爸回到龙界后可能会睡上一觉。龙神睡觉用上数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并不稀奇,只要没有特别的刺激,也许在我自然老死之前龙神都不会睡醒。龙族中除了龙神,别的龙我都不怕——娜弗丽好歹是龙神唯一的后裔,即便是上古神圣巨龙使大约也不能不卖娜弗丽一点面子。 除了龙族之外,能够痛殴我的只剩下创世神、魔王、十二主神以及魔族的长老了。魔族且不管他,听说魔王已经失踪了,而且魔族中一部分长老认为我就是魔王——我不管自己是不是魔王,反正魔王失踪了是事实,魔族不会对付我也是事实。创世神好象正在沉睡之中,可是他受刺激后同样有可能会醒来。神族没为泰坦巨人那件事找我麻烦已经够幸运了,不能再做出任何可能刺激创世神的事。另外,如果十二主神来找我麻烦,我也同样吃不消。 智慧神排在十二主神之首,他的智慧甚至能够与创世神比肩,如果智慧神想对付我,那简直和创世神想要对付我差不多;生命女神的战斗力在主神之中虽然不算高,可是她拥有真正意义上无穷无尽的生命,与她作对同样不会有好下场;战神的战斗力位列十二主神之首,传说他的战斗力与创世神只有一线之差,挨他的打想必不会比挨龙神的打轻松;火神的战斗力排在主神第二,不过他那传说中无比暴燥的脾气却使我对火神比战神更为畏惧;其余诸神同样不好对付…… 总之,我不能惹神族生气。 不能施展黑巫术和死灵术,那么使用禁忌魔法呢?还是不行,我用禁忌魔法打过去,英格兰尼也有魔导师,自然会用禁忌魔法打回来。除非英格兰尼的国师有什么意外发生,否则只能在迫不得已的时候施展禁忌魔法。 见鬼,现在我简直是一筹莫展。 算了,有道是一人计短,众人计长。我犯不着一个人烦恼,赶紧离开曼城回鸠格市召集重臣们一同烦恼不是更好吗? 想到这里,我赶紧召来克洛斯,告诉他我必须更改计划,今天之内就必须回鸠格市。克洛斯也得到了战争爆发的消息,他也不说废话,赶紧派人通知魔法协会启动时空之门的能源塔。 我施展瞬间转移术赶往吾尔汉和卡敖奇,匆匆在这两个城市露了个面,赢得了民众几声欢呼,然后就急匆匆地赶往鸠格市。娜弗丽确实厉害,别看她看上去只是十三、四岁的女孩子,可是施展时空之门魔法却游刃有余。话又说回来,娜弗丽都能够幻化人形了,这种四级魔法自然不在话下。 或许是不知道英格兰尼与欧巴尼亚爆发战争的消息,或许是因为曼城人认为这场战争事不关己,反正在我离开时曼城的街头还一片平静。可是鸠格市却不同。从鸠格市的魔法协会往王宫去的路上,我发现鸠格市的气氛比曼城热闹多了。 几名年轻的骑士可能在酒吧里喝过酒,他们并排骑着高头大马,几乎将街道挤占了一半,而且还在大街上肆无忌惮地唱着歌。 “我们是骑士, 我们是骑士, 正义的骑士, 无私的骑士, 我们保卫弱小, 我们消灭邪恶……” 轮休的或是正在放假的军人们急匆匆地往往军营赶去,虽然步履匆忙,可是从他们脸上看到的却是兴奋和激动,几乎没有忧虑的存在。 也有战士正在与妻子或情人告别。女人依依不舍地说着告别的话,男人则信心十足地许下“一定会平安回来”的诺言或是不停地说着甜死人的甜言蜜语。 看着士气如此高昂,我一阵欣慰。影响战争胜负的因素有很多,但是最重要的一项则是军队的士气。如果只是打常规战争,那么现在我可以断言战争已经胜利了一半。可惜的是,如果不解决最令我头疼的巨龙骑士,我们的士气绝对无法保障。 摇摇头,我加快速度向王宫进发。 在进入会议厅之前,我吩咐卡特琳娜和娜弗丽去我的寝宫或是待在花园里玩。毕竟将要召开的是重要的军事会议,让她们参加不太好。卡特琳娜对这项决定自然是无所谓的,不过娜弗丽却黏着我不肯离开。无可奈何之下,我只好召唤出小火陪她玩。 看到小火后,娜弗丽先是惊讶地轻呼一声,然后就兴奋地扑过去抱住了小火的脑袋。 “小火这么小就进阶了耶。我的眼光果然是最好的,找的玩伴这么优秀!” 小火进阶后就开始自满,在其后与阿呆的几次较量中略占上风后,小火更是自傲。娜弗丽认出进阶后的小火并不代表小火也能够认出娜弗丽,它对这个扑上来不由分说揉搓自己脑袋的女孩子有些不满。所以,小火忍不住呲牙啮齿地发出了低沉的咆哮声进行威胁。 娜弗丽的容颜虽然稚嫩,可是拥有龙神血统并且能够幻化人形的她,却拥有世界上几乎最为丰富的知识。 第377章 娜弗丽能够听得懂任何语言,其中当然包括火焰狮子的语言。听到小火的威胁后,娜弗丽大为生气。 “你说什么?我再摸你你就会发火?你还反了不成!” 小火试探地看了我一眼,我耸耸肩。 “随你的便,你们之间的事我不管。” 小火误以为我在放纵它,因而得意地冲着娜弗丽咆哮。 “看来你还真是活腻味了。”娜弗丽将纤细白嫩的小手挑衅地伸到小火的嘴前。“咬啊,你有本事咬啊!你不咬就说明火焰狮子没种!” 热昏了头的小火居然真的一口咬了下去。可想而知,小火这一口只是咬中了空气。接下来,开始上演的戏码是美女与野兽的另类版本。 娜弗丽翻上骑上小火的背,施展一个加重术,将小火牢牢地压在地上无法动弹。接着,娜弗丽便开始有条不紊地开始虐打小火。 小火的悲鸣声传进我的耳朵,我不由打了个寒颤。对这种暴力情景我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对了,上次我扮演的不就是小火的角色吗? 可怕的遗传! 我不想惹火上身,也不希望小火真的被娜弗丽打伤。 “娜弗丽,你可别真的将小火打伤了。它又不知道是你。” 娜弗丽头也不回,轻快地回答。“放心好了,我只是教训教训小火,不会将他打伤的。好久没有欺负小火了,还真是怀念这种感觉呢。” 小火浑身一颤,无比悲伤地看着我。 “谁叫你犯傻去咬娜弗丽。”我再次耸肩,坚决地否认小火的指控。 说真的,让娜弗丽揍小火一顿也好,免得小火总是那么骄傲。小火虽然进阶了,可是它现在的实力还未必比得上翔龙呢。阿呆不会飞,白雪也明显不是翔龙的对手。如果小火再骄傲自满不求上进,那么我就不可能拥有超过翔龙的坐骑了。 “好了,你们就在花园里慢慢玩吧。我先去和大臣开一个会,等会儿就出来。” 说完,我一溜烟地向会议厅逃去。 第九部第十章 第十章 会议日期:大陆历1422年3月29日 会议地点:圣华学样绝密会议室 会议议题:在英格兰尼-欧巴尼亚.德克萨战争中应采取什么态度 会议主持人:科洛斯领主兼圣华学校校长蓝道.但尼 参会人员:魔法分院院长雷欧纳德.金 军事分院院长琥.雷洛 政治分院院长尼洛.莫 魔法分院副院长提纳.弗朗西 军事分院副院长嚎.因斯 在会议中,主持人蓝道首先表明了观点。蓝道认为,虽然这次战争是英格兰尼主动发动,而且在战争初期占据了一定的优势,但是欧巴尼亚的实力并不弱小,而且还有德克萨这个天然盟友。对大国之间的战争胜负进行预测是极为困难的。所以,蓝道校长认为在战争中应该保持中立的态度。 魔法分院院长雷欧纳德也支持校长的意见。 雷欧纳德魔导师对时局的分析如下: 一、欧巴尼亚国王兰特应该已经拥有魔导师的实力,也就是说,欧巴尼亚至少拥有两名魔导师,而英格兰尼却只有一名魔导师。虽然欧巴尼亚目前处于不利的守势,但是如果欧巴尼亚被彻底激怒,那么英格兰尼必将遭受禁忌魔法的攻击。 二、欧巴尼亚拥有能够搭乘魔法师的飞翼,而且飞翼上配备了完全可以克制魔法师的武器雷神弹。一旦欧巴尼亚找出那种伪巨龙骑士的弱点,那么欧巴尼亚就可以在魔法力量的对比中占据极大的优势。当然,欧巴尼亚是否能够及时找出伪巨龙骑士的弱点尚不可知。所以战争发展的方向极难预测。 军事分院院长琥则认为,科洛斯应该采取有限度地倾向于英格兰尼的态度。 目前战争已经进行了一个星期,可是欧巴尼亚却根本无法扭转不利的局面。德克萨虽然也宣布参战,但是德克萨的军队却在德克萨和英格兰尼之间的边境线上对峙,并没有与英格兰尼的边防军爆发真正的战斗,可见德克萨高层对这场战争并不抱以信心。 联想到欧巴尼亚王国的国王和王后同时也是德克萨的摄政亲王,而德克萨又以这种令人难以理解的姿态参战,兰特国王未必没有舍弃欧巴尼亚逃入德克萨的念头。 另外,英格兰尼派出三十多名巨龙骑士参战,欧巴尼亚目前对此毫无对策。可见英格兰尼的赢面较大。 琥的观点得到了魔法分院副院长提纳和军事分院副院长嚎的支持。 唯一持应该有限度倾向于欧巴尼亚观点的则是政治学院院长尼洛.莫。他的论据基本与雷欧纳德魔导师相同,不同的是论证方法。尼洛认为,欧巴尼亚国王是一个经常创造奇迹的人。虽然对政治家来说一切都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但是如果一个人总是创造有利于自己的奇迹,那么对于这个人的判断就不必再以常理度之——有一种人之所以不会失败,并非因为运筹为幄,并非因为实力超人,只是因为无法改变的好运气。 ——《圣华学校第14220329002号绝密文件》 法雷尔象一匹受伤的、饥饿的老狼一样蜷缩在地窖里。 一个小时前,法雷尔离开洞穴时不小心被巡逻队员发现了。为了不让巡逻队员暴露他的行踪,法雷尔拼着身受重伤,在敌人的援军赶到之前将那两名巡逻队员全部杀死了。 受伤后,法雷尔以最快的速度逃回了已经居住了超过三天的地洞。倒霉的是,这个地洞里居然没有第二个通道。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地洞的入口极为隐蔽,法雷尔是绝对不会选择这种没有逃路的地洞的。 罗德城与其说是一个城市倒还不说是一个要塞。在这个要塞里,地洞(地窖)和地道组成的地下工事象迷宫一样,法雷尔顾不上担心被敌人抓到的问题。现在法雷尔又累又渴又饿,另外伤口处还有些疼。况且,现在正是大白天,法雷尔不可能在敌人的眼皮子底下转移阵地。法雷尔的思维开始恍惚起来。他不再想如何作战或是能否逃过敌人的追捕的问题,而是开始回想别的事情。 ……法雷尔是塞维尔人,自从塞维尔成为欧巴尼亚的一个省后,许多塞维尔人便成为了士兵。以前塞维尔人最重要的养家糊口的谋生手段是去做佣兵。作佣兵的收入确实不错,不过,法雷尔总觉得做佣兵似乎总是缺少了点什么——对了,是缺少他人的认同和尊敬。 当征兵官来到法雷尔的故乡征兵时,法雷尔没有丝毫犹豫就加入了迅狼军团。之所以加入迅狼军团而不是别的部队,说来也是一个巧合,因为迅狼军团的征兵官也叫法雷尔。长官与自己的名字相同,似乎没什么不好,再说征兵官对法雷尔的身体素质也是非常满意的。 事实上,促使法雷尔坚定加入军队的真正理由并非所谓的认同或是尊重,而是因为征兵官告诉法雷尔,如果他在军队中表现良好,退役后就会获得一片不小的土地——如果在战斗中有优秀的表现,还有可能因为军功提早获得土地甚至是贵族头衔。 贵族头衔固然有着极大的吸引力,然而法雷尔最现实的需要则是一片面积较大的,属于自己的土地。塞维尔地少人多,人均耕地面积极少,大多数人都必须依靠佣兵寄回家的钱去购买高价的粮食。所以,拥有一片自己的、足够大的耕地几乎是所有塞维尔平民共同的梦想。 法雷运气不错。刚刚加入部队就参加了一次战斗。在那次与埃拉西亚人的战斗中,初次以士兵身份上战场的法雷尔杀死两名敌人,并且还俘虏了一名男爵。这样的战功,使法雷尔获得了一片大约六十亩的耕地。 现在春耕应该已经结束了吧?说起来春耕可是一件大事。六十亩耕地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老婆虽说很勤劳,可是她那种娇嫩的身子骨根本应付不了粗重的农活。况且法雷尔也舍不得让老婆去干农活啊,她应该待在庄园里由仆人服侍才对。所以,法雷尔在假期结束之前向同袍借钱雇佣了两名当地的农夫。或许,还应该买一头耕牛? 不知道老婆收到自己这三个月的薪水没有,也不知道那些薪水够不够用。今年的气候不错,领地里的农作物应该可以取得一次大丰收。不过今年的气候同样也很适宜某些害虫生长,除虫倒也是件麻烦的事。施肥、驱除害虫什么的肯定需要增添成本。自己多半会死于这场战役吧,国王在这方面向来是非常大方的,老婆肯定能够领取丰厚的抚恤金,资金方面就不会有什么困扰了…… 尽管装成对死亡毫不在意的样子,可是一个人又如何能够欺骗自己真实的内心想法呢?已经将近有一个月没有洗过脸的法雷尔,此刻却不由自主流下了浑浊的眼泪。 “神啊,请给您给我勇气,让我能够支撑下去,让我能够见到家人……见到我的老婆和我的女儿……” 远处传来的细微的脚步声打断了法雷尔的思绪,这使得他有些恼怒。法雷尔并非对思绪被打断而恼怒,而是对自己流露出的软弱而不满。法雷尔艰难地坐直身子,透过地窖中一个非常小的洞口向外观察。 很远的地方,隐隐约约有一些人影朝着这边走了过来。这段时期法雷尔的视力下降得很厉害——无论谁长期生活在不见天日的地洞里,视力都会下降得很厉害的。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法雷尔的听力倒是进步了不少。 “狗娘养的,情况有些不妙呢。” 法雷尔希望诅骂得更有气势些,可惜由于长时间营养不良,再加上刚才在战斗中受伤流血,法雷尔此刻的实在是太虚弱了。 第378章 所以,法雷尔所期盼的有气势的诅骂声,听起来倒更象是呻吟。 多长时间了?法雷尔回忆这段时间的经历。应该有两个月吧?不对,前天偷听两个英格兰尼人的谈话,到今天为止,法雷尔已经在地洞里生活了三个月了。 法雷尔清楚地记得,在大陆历1422年3月22日,他第一次看见了巨龙,也是第一次看见了巨龙骑士。让法雷尔不满的是,他实在是一次看见了太多的巨龙骑士。成年巨龙双翼张开至少超过十米,处于壮年的巨龙,双翼张开时甚至可以超过三十米。三十多头可怕的巨龙在天空形成一片黑压压的可怕情景,虽然由于距离较远尚未遭受龙威的波及,可是罗德城的守军仍旧是一阵惊慌。 欧巴尼亚早就考虑到英格兰尼有可能用巨龙骑士向罗德城发动攻击,所以在罗德城配置了相当数量的巨弩、强弩和床弩。可是,巨龙骑士确实是太多了!三十多头巨龙同时向城头喷出龙焰时,所有的人都对那种可怕的景象终生难忘。弩箭的反击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至少迫使巨龙不敢离城头太近。仅管如此,在抵抗普通部队攻城的同时还必须承受巨龙从远处喷出的龙焰,这种处境令守军相当为难。 经过了两个小时的艰苦抵抗后,罗德城三千守军的伤亡超过了一半。在打退敌人最近的一波攻击后,罗德城的最高指挥官,那位与法雷尔同名的中校当机立断,下令剩余的士兵退入罗德城的地下工事中进行抵抗。法雷尔中校的命令受到了大多数将士的欢迎——那种不时从空中飞来的龙焰对守城将士造成了极大的困惑,躲在地洞中,就不必承受这种精神折磨了…… 脚步声已经越来越清晰了。法雷尔再次通过那个洞口向外观察。 “妈的,果然是他!” 法雷尔认识那个带路的一脸畏缩的英格兰尼人,因为至少在三个小时前那个人还是法雷尔的俘虏,而且他们至少相处了一整天…… ……“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俘虏惊恐的求饶声令法雷尔不知如何是好。当时搏斗的地点离法雷尔的隐匿的洞穴太近,而且由于这是个独立的洞穴。如果留下尸体或是血迹,很有可能被敌人追踪发现。所以,法雷尔只好将俘虏带回了自己的洞穴。 法雷尔郁闷地盯着俘虏。他杀过的敌人并不少,可是现在法雷尔遇到了一个难题:他似乎无法在这么近的距离内杀死一个毫无抵抗欲望的俘虏。 俘虏是个高大英俊的小伙子,看起来很年轻,应该是二十三、四岁的模样。如果这个小伙子不是这么一副可怜巴巴的求饶相,法雷尔会更加欣赏他。一来,法雷尔更加钦佩勇士,另一方面,如果小伙子不求饶,法雷尔就不会这么为难。 俘虏唠唠叨叨地乞求饶命,却发现面前可怕的怪人毫无反应,因而更加害怕了。他一边哭泣一边咕哝着,从内衣里掏出一张纸片,然后结结巴巴地对法雷尔说着什么。法雷尔好半天才弄明白,俘虏要求他看一看这张纸片。 法雷尔微微侧了一下身子,好奇心促使他瞟了一眼那张纸片。看到那张纸片后,法雷尔浑身一震。纸片上,是一个年轻的女人和两个孩子。令法雷尔忌妒的是,那两个孩子居然是一男一女——法雷尔现在都只有一个女儿呢!虽然非常喜爱女儿,但是和其他所有的塞维尔人一样,法雷尔迫切地希望自己能够有一个能够保护母亲和姐姐的儿子——当然,儿子越多自然是越好。 那个年轻的女人……法雷尔琢磨了一下,觉得还是自己的老婆更漂亮些,这令法雷尔有一种自豪感。 “那是你老婆?” “唔……” “没我老婆漂亮。” “不可能……”俘虏睁大了眼睛表达出不相信的意思,他抽抽噎噎地反驳:“我老婆……是我们村子里……最漂亮的姑娘……我好不容易……才把她……骗到手的……” “我老婆是贵族家里的姑娘,她娘家得罪了玛哈亚公爵夫人所以破落了,家里的男人又死了,所以我老婆才勉强同意嫁给我的。我老婆家族没落前,曾经有一位子爵向她求过婚呢!” “真的?!”俘虏眼中露出明显的忌妒神情。 法雷尔一阵骄傲,可是马上又沮丧起来。他至少有一个月没有和别人说过话了,所以忍不住和俘虏聊起天来。可是这样一来,叫法雷尔还怎么下得了手杀掉他呢? 法雷尔的情绪一下子变坏了。他喝令俘虏跪在地上,然后将俘虏捆绑好。 感觉到待遇改变的俘虏开始号啕大哭。在威胁俘虏再哭就杀掉他之后,俘虏总算勉强压住了哭声,缩着身子在角落里抽泣。 同居了一天之后,法雷尔再也无法忍受了。有个俘虏在地洞里,法雷尔总是无法安心入睡。再说,让法雷尔将拼命弄来食物分给俘虏,他实在太心疼了。最后,法雷尔只得将俘虏蒙着眼睛带出了地洞。令法雷尔惊讶的是,走出地洞不到五十米,俘虏就歇斯底里起来。他扯下蒙着眼睛的黑布后,哭喊着“别杀我!别杀我!”,一边疯狂地逃跑。 俘虏弄错了。如果想杀掉他,又何必一定要蒙上他的眼睛呢?法雷尔其实只是想将俘虏带到远一点的地方再放掉他。在这突发事件爆发时,法雷尔下意识地追赶那名俘虏。可惜这段时间法雷尔的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实在无法追上前面那名踉踉跄跄的俘虏。不仅如此,法雷尔还碰上了两名闻讯赶来的巡逻兵,好不容易以命搏命才杀掉了敌人,逃回自己的洞穴。 法雷尔愤恨地想:这一切,都是因为自己心软才造成的! 这时候,洞穴外传来一阵香味。 “地洞里的勇士……我们知道你现在已经没有食物了。出来吧,只要你出来,这里有刚刚烤好的牛肉,还有一瓶酒,还有足够的清水。出来吧,我们会给予你应有的待遇的。如果十分钟内你还不出来,我们就会攻进去!” 由于极度缺少食物,法雷尔一直都尽量节约粮食,他认为自己的肠胃早该麻木了才对。真奇怪,食物的香味竟然使法雷尔的肠胃一阵痉挛。都怪那个该死的俘虏!自己剩下的最后一片干面包和一小块硬奶酪都被那个俘虏吃光了,他肯定以为当时吃的是最后的晚餐吧! 由于长期的营养不良,又因为大量的失血,法雷尔不时产生眩晕感,嘴里干得厉害,四肢也非常无力。法雷尔自嘲地想:这种状态,还真是不适合战斗啊。 不过,法雷尔并不准备投降。现在的法雷尔,仍然保留着一种固执的佣兵思维:收了雇主的钱,就一定要将事情办好。如果办不好,就用生命抵偿。塞维尔人是最有信誉的佣兵。一个失信的塞维尔佣兵不仅无法回到家乡,还会令他的亲人蒙羞。既然领了国家的薪水,而且政府还赏赐给法雷尔梦寐以求的土地,法雷尔没理由不为欧巴尼亚守好罗德城。虽然说不知道为什么战争已经爆发三个月了,可是欧巴尼亚大军还没有打回来。不过法雷尔并不打算操心这件事。他只是一个小兵,只需要履行小兵的义务也就够了。 虽然地洞里的光线极暗,但是法雷尔早已习惯了。他看着地洞里的武器,艰难进行选择。法雷尔想了半天,艰难地用腿蹬开强弩的弓弦将箭矢上好,这个动作竟然令法雷尔感到一阵眩晕。休息了一会儿,法雷尔将一具诸葛神弩轻轻放在身旁。他的视线在刀剑上游移了一会儿,最终还是放弃了。凭他现在的状况,是否能够举起刀剑也说不定,更谈不上搏斗了。 抚摸着手中心爱的诸葛神弩,法雷尔露出一丝苦笑。 当初得到这具诸葛神弩的时候自己可真是高兴啊。这三个月来,法雷尔的全部生活就是杀死敌人、寻找食物。在这期间,法雷尔的同伴越来越少。有几次法雷尔的同伴全都被杀死或是被俘,可是凭借这具诸葛神弩,法雷尔却至少逃过了三次劫难,并且还杀死了十七个敌人。每次逃得生天后,法雷尔总是想办法去寻找躲在暗处仍旧坚持抵抗的同伴。 已经有一个月没有找到任何同伴了。好象是二十天前吧,法雷尔曾经看到英格兰尼人从一个地洞里抓出三名守军。那三名守军全身破破烂烂的,毛发长得象是野人,而且已经饿得走不动路了。法雷尔不知道,那三名守军之中有一个就是与他同名的法雷尔中校。当时法雷尔只是觉得可惜,如果他早些找到那三名守军就好了,因为那时候法雷尔正好有不少食物。 军营在战斗的初期遭受过巨龙的攻击。在龙焰的肆虐下,整个军营都变成了废墟。法雷尔依稀记得厨房的位置,挖了整整三个晚上,他终于如愿以偿挖出了一麻袋面包。刚刚挖到那袋面包时,法雷尔甚至流下了一生中的第三次眼泪——第一次是因为杀了第一个敌人,第二次是因为拥有了自己的土地。 真可惜,诸葛神弩所用的箭矢是特制的。现在法雷尔只剩下两支专用的箭矢了。不过,法雷尔并不感到特别沮丧。 妈的,让我瞧瞧到底是谁最先来送死吧。但愿不是那个和自己住了一天的俘虏。既然已经将他放了,法雷尔并不愿意让他仍旧死在自己手中——虽然那个被释放的英格兰尼人居然带领同伴找到了法雷尔藏身的洞穴。 洞口突然人影一闪,法雷尔下意识地扣动了强弩的机关。巨大的冲力甚至使长箭钉入了墙壁中。 妈的,上当了。那个狡猾的家伙只是在洞口快速的闪了一下,马上又退了回去。现在,只能依靠诸葛神弩里的两支箭了。 第379章 杀一个不亏,拼两个赚了! 洞口传来沉重的拆墙声。法雷尔一阵迷惑,拆墙干什么? 十分钟后,法雷尔的迷惑得到了解答。三名全副武装的重步兵拿着比身高还高的塔盾挤进了洞中。看着被遮掩着极为严密的敌人,法雷尔只能苦笑。在射完诸葛神弩中仅有的两支箭后,法雷尔终于被敌人生擒了。 法雷尔有些遗憾:在最后的战斗中居然一个也没杀掉,亏了。 刚才的搏斗中,法雷尔消耗了太多的力气。被敌人架出洞口时,他几乎无法靠自己的力气站立。阳光似乎也太大了些,法雷尔居然有些不适应。他眯着眼睛看了看眼前的敌人,笑了——不过除了法雷尔自己外,别的人都不知道法雷尔是在笑。在他人的眼中只是法雷尔脸上的肌肉抽动了一下。 没想到为了抓他一个人,英格兰尼居然派出了几百名士兵。法雷尔甩开英格兰尼人的搀扶,昂首挺胸向前面走去。 由于这三个月来法雷尔没有办法护理自己的头发和胡须,到了后来,法雷尔甚至根本就不再思考关于发形和胡须的事情,所以他向来引以为傲的贵族式两片小胡子已经变成了乞丐那种乱糟糟的毛发了。又由于法雷尔这段日子从来没有洗过澡,因而他的身上散发着一种令人难以忍受的恶臭。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人,却赢得了在场所有英格兰尼人的尊敬。当法雷尔从英格兰尼人中间穿过去的时候,他们全都不由自主地让开了条通道。无论是军官还是士兵,全都以尊敬的目光凝视着这个孱弱得甚至随时可能死去的人。 法雷尔的体力终于耗尽了,他缓缓倒在了冰冷的地面上——没有人扶他——在那些英格兰尼人看来,英雄自该有英雄的死法。 垂死的法雷尔仰卧在地上,无神的眼睛望着远处,似乎在思念着什么无法割舍的东西。这时候,法雷尔激发最后的一丝力气,拼命地呐喊,而且是重复地呐喊着同样一句话——虽然在别人看来,法雷尔只是在无力地嘟哝着什么。 对法雷尔相当尊敬的英格兰尼士兵俯下身子仔细聆听。听完后,这名英格兰尼士兵诧异地抬起头。 “这位英雄的遗言是什么?快说呀,发什么愣?” “他说……他说……”被询问的士兵仿佛有些不确定,又仿佛不愿意玷污自己心目中的英雄形象。最后,招架不住询问的士兵呐呐地说:“他说……” “真是舍不得离开老婆饼和小甜饼啊……” 众人面面相觑。他们并不知道,老婆饼和小甜饼,正是法雷尔对夫人和女儿的昵称…… 第九部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凤舞旅店离曼城的城区很远,坐马车也要一个钟头。这样的位置实在是有些不尴不尬。旅客经过这里时如果时间还早,那么他们往往宁愿再多走几步路直接进城去。只有当快要天黑或是天已经黑下来的时候,旅客们才会考虑在凤舞旅店落脚。 或许是因为位置不佳的关系吧,凤舞旅店的生意一直不是太好。七年前,当英格兰尼入侵塞斯的战争爆发后,本来就不是塞斯人的老板以极低的价格将风舞旅店卖给了别人。第二任老板几乎没花多少钱就接手这间旅店,原本以为这是一次极为合算的投资。然而令他失望的是,风备旅店一直是惨淡经营。一年之内除了有限的旺季能够勉强赚几个银币之外,其余的几个月总是入不敷出。 三年前,支撑不住的老板终于将这座旅店低价盘给了一个外貌极为普通的外地人。后来,当前任老板再次来到这里时,他的第一个动作却是揉揉眼睛,不敢相信自己所见到的东西。 现在,风舞旅店已经成为一座庄园式的旅店。在它的前院有着一个数百平方米的花园,花园里,栽种着各种各样的花卉。朵朵争奇斗艳的花朵散发着馥郁的花香,人们尚未走近时,就已经被花香所陶醉。 在精致的花园之后,是十三栋精巧典雅的宅屋。宅屋的屋顶上爬满了藤类植物,而它的阳台上,则栽种着五颜六色、万紫千红的鲜花。初夏时节,这些绽放着旺盛生命力的鲜花为每个到访的客人都注入了一丝清新的活力。 然而最吸引游客的,却是旅店主体建筑后方的温泉池。不仅是经过长途跋涉的旅客喜欢在那十几座散发着氤氲热气、大小不一的温泉池里洗尽旅途的疲劳,就算是塞斯的首府曼城中,许多贵族也将这座旅店看作是休憩圣地。在适合出行的日子里,曼城城中的贵族并不在乎每晚二十个金币的花销。他们常常会带着全家大小,坐上一个钟头的马车来到这里洗一个温泉澡,然后再在馥郁的花香中安然入睡。 不过,尽管凤舞旅店的生意好得几乎是每晚爆满,但是守夜的侍者确实没有想到,在深夜的时候仍旧会有客人来。 当沙漏指示时间快要到深夜三点的时候,依在墙上一直昏昏欲睡的侍者象是突然从睡梦中惊醒一般霍然立起,惊奇地望着旅店外面的大道。 从曼城来的方向传来急促的马蹄声。一会儿,一名披着斗篷、戴着宽檐帽的男人骑着一匹枣红色的骏马飞驰而来。 现在已经快七月了,如果是白天在太阳底下,稍稍胖一点的人即使只穿着单衣也会觉得热。可是突然出现的客人现在却披着厚实的斗篷。侍者多少也可以算得上是见多识广了。他只是轻轻一瞟就认出了来者的职业——在斗篷的底下,是一件黑底金丝的魔法袍。 侍者微微有些诧异。从魔法袍的标志上看,这名神秘的客人是一名高级魔法师。在塞斯,除了隐居多年的雪拉郡主是魔导士以外,等级最高的也只不过是魔法师罢了。这名脸色苍白,神情忧郁的客人将缰绳交给侍者后,拉了拉帽檐,尽量使脸上阴影的范围更大些。他扔给侍者一枚银币,以压抑的声音说道:“我与e座的客人有约。你去照顾我的坐骑,不必管我。” 客人象是走向刑场一般,每一步都似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他慢慢穿着挂满了各种书画的大堂,向e座小楼走去。到了门前,他犹豫地、轻轻地敲了敲门。 房间的主人似乎不喜欢被打扰,他用粗嘎的声音告诉客人房门并没有锁。客人又犹豫了一会儿,终于拉开门走了进去。 整个房间里只有一根蜡烛,而且主人又将绝大部分光都挡住了,所以客人感觉自己完全溶入黑暗之中。 “克洛斯子爵,”主人转过身,以非常肯定的语气对客人进行指责。“你迟到了,这是个非常不好的习惯。” 克洛斯仔细看了看面前的男人。他穿着上战场用的软甲,榛绿的眼眸在黑暗似乎中发出幽蓝的光芒,闪烁的烛光在他的侧脸上闪耀,照亮了他渗金的发丝。这使他看上去象一头危险的雄狮。 克洛斯深吸一口气。“肯洛殿下,事实上,直到现在我仍旧无法确定自己是否应该来赴约。另外,您应该知道我拒绝了主公对我册封的子爵爵位。” “不,你应该获得这种奖赏。”肯洛摇摇头,他瞧着克洛斯的眼神似乎是恼怒,又似乎是欣赏。“正是由于你的随机应变,导致我的计划完全落空了。由于遭受我大哥的激烈反对,我不得不推迟了我的复仇计划。” “你之所以拒绝这个赏赐是因为你觉得对不起伊莉公爵,对不对?对于这一点,我可以理解。事实上,兰特也知道这一点,要不然他不会在你拒绝赏赐之后默不作声。” 克洛斯觉得又羞又怒。这是他埋藏在内心深入的秘密。可是按肯洛的说法,这种极为私人的感情却似乎每个人都知道似的。 “别生气,其实你对伊莉公爵的心意确实显而易见。要不然,你也不可能冒着生命危险前来赴这个约。”肯洛摇摇头,从桌子上拿起两杯酒,将其中一杯递向克洛斯。在遭到克洛斯明确的拒绝后,肯洛无所谓地将其中一杯一口喝光,然后将两个杯子重新放回去。 “这不值得生气,爱一个人并不是什么羞耻的事。至于说伤害到自己心爱的女人——起码你还有挽救或是偿还的机会……” 有一瞬间,肯洛的眼睛里闪烁着迷茫而绝望的光芒,但他很快又恢复成平静的表情。 “伊莉公爵至少还活着,你可以改正自己的错误……” 当克洛斯仔细咀嚼着肯洛王子的这些话的时候,肯洛也沉默起来,因为他的思绪不由自主地回到了过去。 …… 自从肯洛记事起,凯琳.拉克斯就象是姐姐一样总是保护着他。当肯洛长大后,凯琳陪着肯洛南征北战,在肯洛赢得军神称号的过程中起了极大的作用。 为了帮助肯洛刺杀德克萨的国师,凯琳勉强压制住骑士的洁癖参与了刺杀行动。刺杀行动虽然成功了,可是凯琳却因为恩斯特魔导师临死的反噬而受了重伤。因为害怕好强的心上人在接下来的战斗上受到更加的伤害,肯洛将凯琳调到自己的身边,美名其曰要凯琳保护自己。 令肯洛痛不欲生的是,那个托词居然一语成偈!当兰特用光之龙枪刺向肯洛的时候,凯琳竟然奋不顾身地扑在肯洛的身前,替他挡住了那石破惊天的一击。象以往一样,凯琳又一次保护了肯洛,然而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一次凯琳所付出的代价却是自己的生命。 凯琳从昏迷中清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了。醒来后,她最先看到的便是泪流满面的肯洛。 望着悲痛欲绝的肯洛,凯琳一面轻轻抚摸肯洛披落肩头的头发,一面轻声问道:“肯洛,你愿意娶我吗?” 第380章 肯洛的表情就象是被雷电击中了一般。不过当他神志恢复之后,没怎么犹豫便答应了凯琳的求婚。尽管事情好象有些奇怪,但是肯洛好久以前就渴望能够娶这名女子为妻——自从肯洛十六岁的时候,这个念头就在他的心灵深深地扎下了根。 之所以迟迟没有向凯琳求婚,大约是因为大男子主义的念头在作怪吧。一直以来,肯洛都没有办法在武力上超越凯琳。肯洛成为白银骑士不久,凯琳却成为了英格兰尼历史上最为年轻的黄金骑士;当肯洛成为黄金骑士,并且在半年内通过巨龙追风的考验后,好不容易成为巨龙骑士,凯琳却早已在三天前成为了爱克斯大陆历史上最为年轻的女性圣骑士。 虽然圣骑士不象精通精神魔法的魔法师那样能够读解他人的内心想法,但凯琳身为圣骑士的同时也是一名女子。事实上,凯琳早就了解那个傻瓜的心意了。令凯琳生气的是,虽然肯洛被英格兰尼人称为军中之神,但是在情场上他却胆怯得象一只害羞的兔子。肯洛不开口求婚,凯琳又怎么好意思主动告诉对肯洛说“你快向我求婚”之类的话呢? 当凯琳卸下沉重的铠甲去参加贵族宴会的时候,不知情的人会认为凯琳是一名充满优雅高贵气质的年青贵族小姐,但这只不过是终极圣斗气的功劳。事实上,尽管千娇百媚的凯琳圣骑士仍旧云英未嫁,但她的芳龄已经三十三岁了。一名女士的大好青春,就这样被肯洛的胆怯浪费掉了。 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凯琳喜上眉梢。虽然全身经脉被毁,生机已绝,但是有着圣骑士的身体素质作为基础,凯琳现在仍旧勉强拥有最基本的行动能力。只不过,现在凯琳的行动与她的容貌才真正相配起来——在人们传统的想法中,一名拥有漂亮外貌的贵族小姐,本该是纤弱,需要人照顾才对。 肯洛没有阻止凯琳起身。他们都是见惯生死杀戮的勇者,对于生命自然有着与众不同的看法。如果哭哭啼啼或是歇斯底里并不能改变必须面对死亡的命运,那么,为何不淡然直面死神的来临呢? 当凯琳起身的时候,肯洛只是轻轻扶住玉人削瘦的肩头。第一次与凯琳近距离接触,肯洛想到的却是武学上的问题:原来当修炼斗达到一定程度时,肌肉的爆发力已经并不重要了。要不然,凭凯琳这样的身材奇#書*網收集整理,凭借自身的肌肉能够有多大的力量呢? 凯琳的嗔叫声让肯洛从武学的思考中回过神来。肯洛不由自责地苦笑:不正是因为自己那种大男子主义的固执坚持,才导致两个虽然相互喜欢和欣赏的人浪费了大好的青春吗?在这种时候,自己居然仍然下意识地思考着武学方面的问题。 肯洛带着歉意握住凯琳的小手。虽然是暖和的夏季,但凯琳的小手握起来仍旧有一种冰肤玉肌的感觉。对于贵族阶级来说,这正是一种亚健康的病态美,但是对于一位圣骑士而言,这只是证明她的健康已经糟糕到了无以复加的状况。 凯琳轻轻的咳嗽声令肯洛愈发生气。任何成为圣骑士的人,意志都是极为坚定的。所以,空泛的安慰和善意的谎言对凯琳没有任何作用。肯洛只是握紧左拳,决绝地、低声地发誓:“我一定会为你复仇的!” 凯琳低声浅笑。爱克斯四大公子无一不是相貌英俊、智慧出众、身份高贵的青年。肯洛身为四大公子之一,其外貌自然是俊秀无比。不过,俊秀的人并不一定知道应该如何讨好心爱的女子。 “傻瓜,你真是个大傻瓜喔……今天是我们结婚的好日子,你就别想那些不开心的事了,好吗?” 看到肯洛的表情仍旧有些僵硬,凯琳只好改换说服的方式。 “我的生命最多只剩下几个小时了。肯洛,请让我能够带着最为美丽的回忆进入冥界吧。” 肯洛的表情终于软化了。不过,这种暂时强行压制下去的情绪,却在内心深处强烈地膨胀、发酵。 这是一种怎样的绝望的幸福啊?! 与暗恋了十四年的女子结为夫妻本该是一件无比幸福的事情。可是在几个小时后,无论肯洛是否答应,即将发生的事却终究无法改变。 那致命的一枪为什么没有刺中自己,却刺中了本已身负重伤的凯琳?! 肯洛的指甲已经深深地刺入了手掌,与此同时,他的脸上却浮现出幸福笑容。 凯琳发现了肯洛脸上的不自然,不过她并没有将之点破。她只是深情地勾住肯洛的脖子放肆地索吻。凯琳已经知道,如果自己不主动些,肯洛只会在正式结婚后才会碰她。可是,只剩下短短的几个小时生命,凯琳无论如何也舍不得浪费任何时间。 当凯琳发现肯洛的身体开始放松,而且肯洛已经张开双臂准备紧紧抱住她的时候,凯琳象一只灵巧的猫一样从肯洛的怀中跳了出去。 “我们为什么不先喝点茶呢?” 肯洛狐疑地看着一本正经的凯琳,发现她只是在逗他时,懒懒地一笑。 “我现在只想享受美好的生活。很显然,喝茶并不比另一件事更重要。” 在凯琳表达自己的意见之前,肯洛已经将凯琳压倒在床上。肯洛不肯再多说废话,直接剥掉了她的衣服。肯洛缓缓吸气,将一只温暖的大手轻柔地覆上她的胸部,接着抚过天鹅绒般的肌肤。 清冷的空气和在男人面前裸裎的事实令凯琳打了个哆嗦,她下意识地想要挣扎时,却觉悟到此时根本无力反抗。当肯洛的整个身体覆盖上去后,凯琳觉得异性之间身体接触的感觉实在是非常特别。 凯琳感觉越来越热,不过,她却将肯洛缠得越来越紧…… 当两人心满意足地分开后,凯琳昵喃对肯洛耳语:“我爱你,胜过爱自己……” 饱含着“不舍、遗憾、爱恋、决心……”等情绪的短短八个字,是凯琳留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遗言。当凯琳唇角带着笑意却永远地闭上眼睛之后,肯洛陷入了极度的悲伤。 “天神明鉴,我一定要杀了你,兰特!在你死前,我会让成为比我更为痛苦的人——虽然我怀疑,世界上是否还会有比我更为痛苦的人。”肯洛紧紧地抱着凯琳的尸体,低声发誓。肯洛以前也有过盛怒的时候,不过这一回已经超过了普通的境界,他反而可以极度冷静地思考问题。 “让兰特痛苦,最好是对他所爱的人下手……” …… “我考虑过了。我愿意为了伊莉公爵付出自己的生命——不过有个前提,就是不能损害我主公的利益。” 克洛斯的声音将肯洛从回忆中唤醒了。听说克洛斯愿意为了伊莉付出自己的生命时,肯洛欣赏地点点头。不过,克洛斯固执地不愿意做出损害兰特利益的事,这却令肯洛非常失望。 肯洛凝视着克洛斯,而克洛斯则坦然无畏地回视着肯洛。 一分钟过去后,肯洛轻轻一笑。“不能损害兰特的利益,所以就损害伊莉公爵的利益?三年前我向塞斯发动攻击时,你主动占领了塞斯的许多城堡。这就是你对伊莉公爵爱意的表现?” 克洛斯神色不变地摇摇头。“你不了解我的主公。虽然我主动袭击了塞斯的堡垒,虽然主公与你签订了由欧巴尼亚托管塞斯的协定,但是只要伊莉公爵出现,主公就会将塞斯的管理权交还给伊莉公爵,而且还会对伊莉公爵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 “还是让我剥开虚假背后的假象吧。”肯洛干笑一声,听起来使人不太愉快。“即使伊莉公爵现身,那时塞斯的情形大约也与欧巴尼亚其他诸省差不多。伊莉公爵所追求的目标正是一个独立自主的塞斯,要不然,在我国第一次攻打塞斯时她就会答应我国的条件。” 肯洛冰冷的语调令克洛斯感到有些不自在,他竭力反驳。“不会的,现在塞斯并不属于欧巴尼亚的领土。主公任命我为塞斯的全权总管,并没有在塞斯分封任何贵族,也没有派遣任何官员。” “只是现在而已。”肯洛胸有成竹地慢吞吞说道:“塞斯最近的粮食出口是怎么回事?” “欧巴尼亚以低于法兰西亚5%的价格从塞斯收购粮食后,法兰西斯将收购价提高了一成,可是你仍然不肯将粮食卖给出价高的一方。” “英格兰尼与欧巴尼亚爆发战争后,你难道没有收到集结军队,做好准备参战的命令?!” 克洛斯就被胸口被人狠击了一拳似的,感到喘不过气来。肯洛的问题正好击中了克洛斯的软肋。 “身为下位者,我必须服从上位者的要求。”克洛斯的声音显得很软弱。从表情看,他甚至无法说服自己。 “这不就对了!”肯洛的脸上浮现出一缕得意的笑容。“由直属家臣总管塞斯,塞斯的地位与欧巴尼亚的行政省有什么区别?当初英格兰尼只是打算让塞斯成为英格兰尼的附属公国,伊莉公爵仍然坚决抵抗。可是现在兰特对塞斯做了些什么?!你们这样做,从伊莉公爵的角度考虑过没有?” 克洛斯爆发地大叫:“伊莉公爵失踪了,我又能够怎么办?” 肯洛毫不示弱地紧接着克洛斯的话大声质问:“只是这样?假如伊莉公爵回到塞斯,你又将怎么做?” 克洛斯深吸一口气,促使自己尽量冷静下来。他发现,肯洛的脸上此刻显示出一种令人捉摸不定的危险表情。克洛斯之所以秘密前来赴约,正是因为收到一封言辞隐晦的信。当然,如果仅仅只是一封信,仍然无法促使克洛斯冒这个险。重要的是,随着信件一起的,还有伊莉公爵经常佩戴的一件饰物。 第381章 克洛斯之所以没有在进入房间后立即向肯洛质问伊莉公爵的下落,是因为内心的恐惧。他希望见到平安无事的伊莉公爵,却又害怕看到她。可是现在,克洛斯再也忍不住了。 “肯洛殿下,您能够告诉我伊莉公爵的下落吗?” “告诉你伊莉公爵的下落之后,你又能够怎么做呢?你愿意帮助塞斯公爵,令塞斯重新成为独立公国?” 看到克洛斯的表情变得愈加颓唐,肯洛的语调突然有所改变,似乎是想要说服某个人。 “作为塞斯的总管,似乎没多少塞斯人反对你呢。” “在我的身后有欧巴尼亚王国作为后盾。再者说,我并没有改换伊莉公爵以前任命的官员,也就是说,我并没有触动塞斯本土贵族的利益。所以他们没必要反对我。” “可是将粮食低价卖给欧巴尼亚,又集结军队准备参加与自己无关的战争。恐怕不是每个塞斯人都乐意吧?” “只是有些人不太乐意。大多数塞斯人还是愿意为兰特国王服务的。” “啧啧啧。瞧,只要伊莉公爵不出现,兰特将来肯定能够顺利兼并塞斯的。”肯洛夸张地摇摇头。 “我再问你一次,如果伊莉公爵出现在塞斯,你愿意帮助她令塞斯重新成为独立公国吗?” 克洛斯迟疑地回答:“我愿意将总管塞斯的权力交还给伊莉公爵。但是其他可能损害主公利益的事,我绝对不能坐视。” 肯洛打了个响指。“克洛斯子爵,我想自己已经无法说服你了。所以我想换一个人试试,你不反对吧?” 克洛斯听到侧房房门打开的声音,转过头。 出现在侧门的是一个俏生生的黑影。短暂而低沉的咒语声之后,房间变得亮如白昼。照明法术有许多种,但是能够使光源射出如此柔和圣洁的光芒的魔法却只有圣光术之一种。圣光术是三级魔法,除了可以用来照明外还具有相当强的攻击力。而且用圣光术对邪恶生物进行攻击时,其攻击效果还可以有一定程度的增幅。 从施展圣光术所耗费的时间判断,施法者应该是一名魔导士吧?身为高级魔法师的克洛斯如此判断着。因此,克洛斯有些怀疑:这个熟悉的身影并非自己所猜测的那个人。 完全适应了光亮的环境后,克洛斯终于看清了眼前的佳人。她还是那么漂亮,不过,克洛斯感到心脏处有一种撕裂般的疼痛:丽人愈加清减了,心形的脸旦因为消瘦而更象是瓜子脸了。 克洛斯用了超人的意志力才将视线从对方的身上移开,他觉得自己没有惊叫出声简直就是一个奇迹。虽然脉膊加速、心情激荡,克洛斯仍旧克制着自己低下头恭恭敬敬地行了一个宫廷礼。 “伊莉公爵,”他很想装出一种遇变不惊的修养,可是略带哽咽的声音却出卖了内心真实的心情。“很高兴能够再次见到您。” 相较之下,伊莉的语气则比以往冷淡得多。 “子爵阁下,您不为您的主公感到遗憾吗?如果我永远不出现,欧巴尼亚岂不是可以名正言顺地扩张它的领土,令塞斯成为它的一个行政省?” “伊莉殿下,”克洛斯确实无法否认伊莉判断——尽管她的言辞是那么的尖锐。或许是因为无法说出实话的缘故吧,克洛斯好半天都吃吃艾艾地说不出话来。最终,克洛斯只得暂时转移话题。 “恭喜殿下,您才二十四岁居然就成为了魔导士。传说中的人类英雄法比奥拉特成为魔导士时也是二十五岁……” “我现在只是高阶的高级魔法师。你的错误判断只是建立在我使用了神级魔导器的基础上。” 克洛斯略微有些尴尬,不过他很快又开始赞扬伊莉。“我记得殿下失踪前还只是中阶魔法师,没想到只用了两年的时间,殿下就成为了高阶的高级魔法师。按这种速度,殿下也并非没可能在二十五岁之前成为魔导士。” “我的老师是一位魔导师,况且,在这段时间我的老师放弃了正常的实验时间用来教我,而且我也心无旁婺地投入到魔法学习中。不过即便是这样,老师说正常情况下我也只是大约会在二十七岁左右成为魔导士。”伊莉撇撇嘴。“你还是不必转移话题了。我的出现难道没有令阁下困惑吗?毕竟我的出现将会使阁下的主公无法顺利兼并塞斯了。” “您怎么会这样认为呢?您知道兰特……兰特他……”克洛斯结结巴巴地进行解释:“主公不会做任何对塞斯不利的事,毕竟主公也是塞斯人啊。” 在伊莉犹豫思考的时候,肯洛吹了一声口哨——对贵族而言,在女士面前吹口哨是一种轻佻的表现。不过肯洛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插入他们的谈话,如果显得轻松一些,则更容易取得伊莉的信任。 “是啊,兰特确实塞斯人,然而这正是我所忌妒的地方:塞斯公国的传统是不屈服于任何强大的外力而放弃自治的权力。如果我想统治塞斯,必然将遭受塞斯人强力的反抗。可是兰特却可以轻松的、兵不血刃地令塞斯公国失去原先那种自治的权力。” 克洛斯愤怒地瞪了肯洛一眼,却无法找出反驳的言辞,因为肯洛并没有胡说八道。塞斯人不肯接受异族人的统治是真,没有对名义上的保护国表现出激烈的反弹也是真。其中固然有兰特一开始并没有干涉塞斯内政的原因在里面,可是所有人都知道,兰特出生于塞斯才是真正的理由。 “克洛斯子爵阁下,肯洛王子向我发过血盟之誓:他愿意帮助重新恢复塞斯的独立,并且以生命保护塞斯的独立自主。前提是,塞斯必须断绝与欧巴尼亚政治、经济、文化上的任何联系。”伊莉凝视着克洛斯,声音显得有些软弱。“而且,塞斯即然要取得完全意义上的独立,必须收回吾尔汉和卡敖奇两城的主权。” …… “而你,是阻碍塞斯恢复独立的第一块石头。” 克洛斯的眼睛本来就给人一种有点眯着的感觉,现在,他的眼睛眯得更厉害了。 “家臣有义务为保护主公的领土而战……”克洛斯深深地凝视着伊莉,每说一段话都需要停顿一段时间用来平息自己的激荡的情绪。 “来之前,我收到的那封信中是这样说的:如果我不赴约或是将消息透露给其他人知道,写信的人将无法保证首饰主人的安全。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公爵殿下您居然已经与英格兰尼达成了某种协定……” “既然我已经上当了,而且我的立场又与你们严重对立,所以,我已经知道自己的命运了……” 克洛斯的脸上绽放出一缕发自内心的微笑。“我只是想知道,由谁来动手呢?!” 伊莉微微瑟缩了一下,不过,她很快就挺直了腰。 “我的老师身为一名魔导师,却抽出大量研究的时间教我魔法,使我能够在短短的两年时间里由魔法师成为高级魔法师,这是对方诚意的表现。” “老师送给我一件神级魔导器,使我能够拥有魔导士的实力,这也是对方诚意的表现。” “肯洛王子为了取信于我,甚至立下了血盟之誓,这更是对方诚意的表现。” “反观我曾经的朋友却又对塞斯做了些什么呢?” “对不起,为了表现出相应的诚意,我……我不得不如此……” 伊莉扬起手捏出一个魔法诀,玉腕上晶莹剔透的玉镯显露了出来。克洛斯仿佛被强光刺了一下眼睛似的,瞳孔剧烈地收缩:伊莉的中指上没有他熟悉的那颗红宝石戒指! 第九部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当克洛斯在我面前面带微笑离开人世时,我大笑,笑中闪过泪水,无数喜乐悲惧一起涌上心头。刹那间,我感觉悠悠荡荡,浑然不知自己是梦是醒…… 明明我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保护塞斯的独立,这是我自从出生就开始背负的责任,为什么会有落泪的感觉,而且还那么强烈呢? 与动物不同的是,人活着,必须拥有生活的目标:发财、升爵、保护家人、娶一个美女(嫁给一个好男人)、追逐好的名声……体内流淌着塞斯家族的血液,所以自从出生起我就肩负着保卫塞斯的责任。当父亲和两个哥哥为了这个目标在战争中献身之后,当姑姑被迫隐居山林之后,这个责任只能由我独力来扛,好累,真的好累…… 原本以为为了塞斯的独立,为了肩上所背负的重任,自己可以理直气壮地做任何有利于既定目标的事。然而,说起来轻松,但是每次做完有孛于良心的事,自己非但无法立即平静下来,反而总是倍爱煎熬。每次哭着从梦中醒来时,我总是有刹那间的软弱。真想抛弃这个责任,过上一种简简单单的生活:为心爱的男人洗衣作饭,为他养儿育女;每天早上醒来时总是被深爱着自己的男人紧紧地搂在怀里,感觉他的温暖和体贴;遇上危险或是压力,那张强壮有力的肩膀可以为我分忧解难…… 我不是一个好女人,所欠的情债,甚至可以用负债累累来形容。过去我已经欠下了许多情债,兰特和阿朗佐因为我的缘故,甚至差点去冥神的家中作客。更令我震撼的则是克洛斯这个其貌不扬的男人——我不杀伯仁,伯仁为我而死。为了我,他慷慨赴死。死前,他甚至细心地为一个决心杀掉他的女人考虑。他担心,如果他死在我的手上,将会妨碍我今后与兰特复合,因而宁愿自杀。这样的情债,我用一辈子也无法还清。今后……我再也不愿意增加自己的债务了。 ——摘自《伊莉.塞斯日记》 “抓住兰特,扬我龙骑士威名!” 第382章 嚣张的呼喊声令龙骑士的士气极度高涨,他们紧紧地抓着龙枪,朝着我加速追来。 “我恨巨龙,我恨他妈的巨龙骑士!” 发出这样的哀嚎,我驾御着小火拼命躲闪,一道道龙息、龙焰、火球、冰箭从我身旁贴身掠过。在我胆颤心惊的同时,小火却因为异样的刺激而兴奋地大声嚎叫起来——也许我弄错了,小火的叫声这么大,也有可能是因为刚才它的屁股被一道冰箭恰巧射中了的缘故。 前方大约七、八十米的地方西西王发出不满的声音。“主公,小火还没有成年,它能够驼着你飞行已经不错了。是你自己的体重导致小火飞行速度降低的,干嘛迁怒别人呢?翔龙听你这么说很不高兴,再说,我也是巨龙骑士呢。” 对于顾左右而言他的技巧我还是蛮在行的。 “抛弃主公只顾着自己逃命的奸佞之臣,你逃那么快干嘛?现在追兵的火力全部集中在我的身上了,不要逃那么快,等等我……” 西西王回头苦笑。“我可没拥有主公那样的能力,如果被敌人追上,博丽斯会变成寡妇的。” 妈的,如果我牺牲了,会令世界上的女性蒙受更大的损失——至少会有三名女性会成为寡妇呢!顾不上反驳这个无礼的家伙,我糅身拉弓。“嗖”的一声,三道肉眼几乎无法捕捉的白光离弦而去,追在最前面的龙骑士勉强用长矛点中一道白光,巨龙自己也勉强躲过一道白光,可是最后一道白光却结结实实地击中了的巨龙胸部。一声凄厉的哀嚎之后,巨龙连同身上的龙骑士一齐向地面坠去。 看着追击我的巨龙骑士们因为惊疑而放缓了追击速度,我冲着敌人树起中指表达鄙视,然后伏下身子减少空气的阻力以便令逃跑的速度加快。 呵呵,这样的戏码已经上演不下十次了,这些巨龙和巨龙骑士仍旧不长记性! 小火未成年,所以总是嚷嚷着我太重了。事实上,我骑着它时速度确实比不过巨龙骑士。不过,我是这么好追的吗?如果敌人不太多,我根本不会将三、五个伪巨龙骑士放在眼里。如果敌人倾巢出动,我只管逃跑也就是了。他们追我的过程中免不了自讨苦吃。 无论是骑着巨龙还是狮鹫飞行,稳定性均无法得到保障,因而在空中使用弓箭是非常不合适的。除开对准确性的考虑,普通弓箭对巨龙骑士所能造成的伤害也实在是太小了一些。所以,龙骑士在战斗中首选的兵器永远是龙枪无疑。 由于受到小时候潜意识(上战场后应该多使用弓箭,尽量避免与敌人近身格斗)的影响,所以向兰仆学习的时候,在提高格斗技巧的同时我也没有忘记提高自己的箭术水平。之所以在其后的战斗中基本没使用过弓箭,一方面是因为对格斗技有着充分的信心,另一方面也是因为魔法比弓箭更好用。可是安洁儿将黄金战神弓作为嫁妆送给我后,我又开始喜欢射箭了。所以,现在我的观点是:空军交战,弓箭为先。 黄金战神弓是什么武器?!它是兵器谱中排名第二的神器,杀神剑都排在它的后面呢! 逐日箭的威力确实大,近距离用黄金战神弓射击时,可以穿透半米厚的石墙。 可惜的是,逐日箭太重了——每次驼着我拼命逃跑后,小火总是累得不轻。为了体恤小火,我总是不带逐日箭。另一方面,我也不能随随便便就射出逐日箭。与黄金战神弓一样,逐日箭也是精灵族的圣物。精灵族有着这样的信仰:逐日箭出,例不虚发。 射别的目标倒也罢了,在高空中逃命时,那种极不稳定的状态使我无法保证一箭命中巨龙的咽喉或是心脏。在两百米的距离之内,除了在颠簸的状态下射击巨龙那种变态的生物,其它的情况下我都有信心一箭中的。创造一个品牌是非常艰难的,可是破坏一个品牌却非常容易。 虽然使用逐日箭可以给予巨龙更大的重创,但是在逃避巨龙骑士追击时使用纯能量箭的效果似乎更佳。逐日箭固然可以重创巨龙,可是对于生命力极为顽强的巨龙来说,只要没有命中咽喉或是心脏,休息一段时间后便可以完全恢复。被逐日箭射中后,巨龙多半还是可以继续追击,况且被激怒的巨龙往往比正常的状态下杀伤力更大。偷不到鱼倒也罢了,沾上一身膻那就太吃亏了。 既然如此,我更犯不着亵渎安洁儿娘家的圣物。拉动弓弦射出带有混沌神力的纯能量箭已经足够了。这种带有混沌神力的纯能量箭固然不会使巨龙遭受比逐日箭更可怕的伤害,但是被能量箭射中后,无论什么生物都会产生强烈的麻痹感。如果在战斗中被麻痹,下场是极为可悲的。我想,这也正是黄金战神弓为什么能够排名第二的原因所在。可惜那些巨龙骑士总是喜欢群殴,如果是单挑,只要被纯能量箭射中就必败无疑。 不过英格兰尼的巨龙骑士即使采用群殴的方式也占不了什么便宜。在交战中产生麻痹感已经够糟糕了,在飞行中被麻痹自然更惨。巨龙是天下间最为皮粗肉糙的动物,可是从五百米的高空中摔下去照样会摔伤。只要巨龙摔下去,起码几分钟之内无法恢复正常的行动力,自然不可能追得上我了。 真奇怪这些巨龙骑士的思维方式。如果我是那群巨龙骑士的首领,要么不追击,要追就追到底。这种总是以若干名巨龙骑士摔下去而告终的游戏,他们为什么总是玩不腻呢? 看到敌人似乎有收兵的打算,西西王总算松了一口气,命令翔龙降低了飞行的速度。我好不容易追上西西王,他倒恶人先告状起来。 “主公,求你下次不要再带我出来玩这种刺激的游戏了。主公你随时可以用空间移动、瞬间转移之类的魔法逃命,我可没那种能力。这种‘偷袭,被追杀然后开始逃命’的游戏,实在太危险了。搞不好哪一次就会中英格兰尼人的埋伏。” “我有什么办法?”我一边将黄金战神弓收进背包,一边笑着回答。“三十多名巨龙骑士呢。除了你和我,别的人只要被他们逮着,一点生存的机会都没有。可是不骚扰敌军又不行,总不能看着他们舒舒服服地一座接一座地攻克我们的城堡吧。” “主公,你舍不得牺牲飞翼,舍不得牺牲泰坦巨人……”西西王喘口气。“为什么……舍得牺牲我呢?” “切,谁叫你长得丑呢?”又一次逃过追击后我觉得很高兴,所以开心地与西西王开着玩笑。“你是巨龙骑士,并且还拥有光之龙枪。论逃跑,别的巨龙骑士很难追得上你。论打斗,敌方的巨龙骑士都不是你的对手。即使被敌人包围了,你拼着受伤还是可以杀出重围的。” “主公,你就别恭维我了。”西西王现在根本就笑不出来。“这种骚扰太危险了,你难道就不能想出一个更好的对策吗?要不,你干脆召唤天使去骚扰敌军好了。召唤天使只是消耗一些魔法力,免得我冒这么大的危险啊。” “说得轻巧,只消耗一些魔法力?”我轻嗤一声。“召唤十个最低级的天使所需要的魔法力相当于施展一个小型禁忌魔法。” “事实上,天使的主要能力本来就只是进行辅助救治,下三级的天使甚至打不赢成年的巨龙。而且你应该知道,召唤出来的天使只要稍稍受点伤就会逃回神界去疗伤。你就算被十个龙焰正面击中也还可以坚持作战,可是天使只要被龙焰击中就会回到神界。你说,谁有那么多魔法力可以浪费?” 西西王有些着急了。“这不行,那不行,你总得想个办法啊。你那个很能干的仆人呢,他也没办法?” 我叹口气,没有解答西西王的疑问。 巨龙骑士的危机刚刚表现出来时我就向兰仆寻求过帮助了,可他居然说什么因为拥有了人性,所以跑到神界去通过了众神的考验,而且还取得了神的资格。成了神之后,他必须遵守神界的某些规则。 从本性来说,神族是恪守规则的存在,而且他们有令一切都具有规则的倾向。虽然每位神的规则都不尽相同,而且某些神相互之间的规则完全相反(例如生命女神与冥神,火神与水神,和平女神与战争之神),但是每位神都有自己绝对不会逾越的规则。兰仆的十七条行为准则恰巧与神所谓的规则十分类似,所以他居然蒙混过关了。 没性格,居然被“众仆之神”这么破烂的称号给收买了。那群神也真是傻,“绝对壁垒”和“神之领域”就那么象吗? 取得神的资格后,兰仆自己倒是蛮高兴的,可是我却倒霉了。在神界没有达成共识之前,任何神都不能以超过正常人类的力量“无故”干涉人类之间的事务。在神族的观点中,圣骑士、影剑士和魔导师的能力已经超越了正常人类的范畴。所以,兰仆直接参战根本解决不了什么问题。至于说飞翼和雷神弹,对付普通军队倒是很有效,对付巨龙骑士却不太管用——毕竟巨龙对魔法的免疫程度最高,而龙骑士本人也基本拥有圣斗气,对五级以下的攻击性魔法同样有着相当高的抵御能力。 现在兰仆只能偶尔帮着我处理一下政务,要不然就是陪着亚瑟和佳密儿玩耍。兰仆啊,你为什么要成神呢?真是叫人头疼。唉,这件事也不知道怎么向别人解释。说兰仆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神?说我的仆人现在不怎么听话了? “主公,”西西王看了看我的脸色,小心翼翼地换了个话题。“那个娜弗丽是怎么回事?这个问题我憋在心里好久了。她到底是谁,不会是以前那头叫娜弗丽的小龙吧? 第383章 传说中确实有某些龙可以拥有变幻成其它种族的能力,可是那头叫娜弗丽的龙那么小……” “娜弗丽是不是神圣巨龙使?龙之间的等级是非常森严的,如果娜弗丽是神圣巨龙使,主公能不能让她命令那些签订短期契约的巨龙不再与我们为敌?” 听到娜弗丽这个名字,我更加郁闷了。西西王不知道现在我也是龙骑士,而且我也没脸告诉他这件事。娜弗丽不让我骑,我自然不敢越雷池半步。更可恨的是,娜弗丽看到亚瑟骑我时居然童心大发,也学着亚瑟的样子骑在我的身上! 见鬼,自古以来有龙骑着龙骑士的例子吗?! 我沮丧地摇摇头。 “娜弗丽不是神圣巨龙使。而且,即使是神圣巨龙使也不能下达那种命令。” “龙族的等级确实非常森严,下位龙族即使拥有比上位龙族强大的力量也绝对不敢忤逆上位龙族的命令。下位龙族唯一与上位龙族战斗的机会就是通过契约。对龙族而言,契约是首位的,而等级制度则是第二位。以前龙族只有一种契约,即真正的龙骑士契约。英格兰尼那种临时性契约其实只得到了一位神圣巨龙使的认可,还没通过龙神的正式追认。如果龙神否认这个契约,那么英格兰尼的伪巨龙骑士就没戏了……” 西西王若有所思。“由龙神出面否认这项协议?可是龙神与创世神和魔王齐名,怎么才能找到龙神呢?” 找到龙神?我不由打了一个寒颤。这个问题对别人来说可能非常困难,对我来说却简单多了。只需要欺负一下娜弗丽,龙神绝对会出现……算了吧,与其和龙神打交道,还不如让我去和那三十多名龙骑士拼命呢。 “别想这些了。虽然在布雷西亚的战场上我军现在暂时处于劣势,不过凯森和凯迪所率领的草原边缘族人正从伊桑大草原向英格兰尼发动疯狂的袭击。英格兰尼也不好受。” “再说了,萨弗斯的黑衣兵团、多明戈的猞猁军团大部、你的石头军团大部和拉库里的死神兵团在法兰西斯的各个战场上,都以拉枯摧朽般的攻势朝着其首都巴塞推进。法兰西斯的国师在毒尾蝎部队的威胁下,现在已经公开宣称阿科尼奥七世主动向欧巴尼亚王国宣战是非正义的,因而不打算介入这场战争。最多再过一个月,巴塞市就将被我军攻克。如果阿科尼奥七世据城顽抗,将会成为我军的俘虏。” “本来我还有些顾忌的,毕竟主动进攻法兰西斯极有可能遭受米歇尔国师用禁忌魔法反击。哼。柿子先拣软的捏。阿科尼奥七世也真是昏了头,以为我被英格兰尼的进攻打得无还手之力,竟敢趁机拣便宜。他现在应该知道谁才是软柿子了,可惜,后悔已经迟了。” 我冷笑道:“解决了法兰西斯之后,再回过头来对付英格兰尼。那时候,德克萨顽固的领主们智力再怎么低,也应该知道该怎么做了。如果哪个德克萨的地方领主连趁火打劫都不会,等收拾了英格兰尼,瞧不我把那些蠢货人道毁灭!” 西西王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负责守卫布雷西亚的迅狼军团已经有三分之一的部队被完全打残了,就算在短期内成功地解决了法兰西斯,那几支负责进攻的军队损失肯定同样非常惨重。假设那几支部队仍然可以保持足够的战斗力吧,” “我们的部队怎么行军以及集结呢?再退一万步讲,即使我国军队的全部主力集结完毕,而且完全可以向敌军阵地发动攻击,主公有信心打败拥有三十名龙骑士的英格兰尼军队?” 默然无语。迅狼军团的损失确实太惨重了。每次马迪尔仔细研究战报时,我总是担心他把牙齿咬碎了。可是马迪尔从来没有向我抱怨过,也没有向我提出过调回飞翼部队和泰坦战士的要求。君子可以欺其方,马迪尔确实是个真正的骑士。 除去士气等方面的因素,如果在大型战争中巨龙骑士无法形成规模,那么巨龙骑士就不可能对战争的胜负起决定性的影响。无论是飞翼部队还是泰坦战士都可以给予巨龙骑士重创。只不过,我认同了斌所提出的“以下驷对上驷”的计策,将飞翼部队和泰坦战士都派去参加西线的战事了。待西线的战事结束,如果飞翼部队和泰坦战士损失不大,我就派这两支部队去对付那些“伪”巨龙骑士。不就是三十名龙骑士吗?舍不得孩子打不着狼。等我舍得的时候,就是你们的死期! 现在,还是暂时受点委屈算了。 唉,据斌最乐观的估计,攻克巴塞市至少也需要一个月的时间。而英格兰尼采取的步步推进的战略,速度虽然非常缓慢,可是却几乎无懈可击。我完全没有什么好的对策。和西西王冒着生命危险去袭击英格兰尼人的粮草重地,可是成功的次数却少得可怜。虽然烧了敌人两处粮仓,可是对敌军却没有产生实质上的影响。按英格兰尼军队目前的速度,最多半个月后就会抵达鸠格市了。 怎么办呢? 总不能在攻击其它国家的首都时,自己的首都也被敌人进攻吧? 鸠格市的轮廓已经隐约可见了。算了,还是再与兰丝、马迪尔他们商量一下吧。 第九部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 应该如何评价兰特国王对伊莉公爵的惩罚方式? 恶魔式的公正? ——摘自玛哈亚公爵夫人手札 我的一生犯了三大错误。 一、没有按照父亲的要求,没有依从自己的感情嫁给兰特,反而因为病急乱投医背叛兰特与阿朗佐签订了那份协议。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可是,我怎么能够预知未来的事呢? 二、当兰特向我求婚时,我不该质疑他守卫塞斯的能力——或者说,其实我应该在赖福村大捷之后再请求兰特抽空来看我——又或者说,当布雷西亚取得了整福村大捷后,我应该放弃自尊要求兰特再来看我……为了保卫塞斯的独立,我早已放弃过自尊。为什么面对心爱的人,我反而无法放弃自尊呢?人们总是潜意识地在喜爱的人面前表现出最美好的一面,这应该算是一种虚伪吧。 三、当肯洛告诉我兰特娶了三个妻子后还将塞维尔女公爵纳为情妇时,当肯洛告诉我兰特损害了塞斯的利益时,我不该因妒生恨,怀疑兰特的品质,反而与仇人合作。看来,我还真是个忌妒的女人啊…… ——摘自《伊莉.塞斯回忆录》 终于回到鸠格市了。到了这里,我和西西王就彻底安全了。 假如真的被巨龙骑士包围,西西王确实会很惨很惨。我虽然可以施展瞬间移动、空间转移之类的魔法逃命,但是假如巨龙骑士迁怒于小火同样也是一件麻烦事。 愁眉苦脸地回到王宫,却发现兰丝、斌、马迪尔、阿拉卡和夏默都待在大厅里。留在鸠格市的家臣都在这里,肯定是有什么大事发生了。 兰丝、马迪尔和夏默都是一脸沉默,斌倒是神情自若,可是阿拉卡的脸上却是似喜似悲的神情。我的心中一凛,如果是好事,阿拉卡应该早就屁颠屁颠地跑过来报喜了。 兰丝瞟了我一眼。 “我有一个好消息。我已经研究出对付巨龙骑士的魔法了。” 闻言大喜。 骑士自身的武力自不待言,巨龙的强横也是世人皆知的。另一方面,无论是骑士还是巨龙都对魔法具有极高的抵抗能力。所以说,就兵种而言,巨龙骑士的战力绝对是天下第一。然而世间万特却有非常玄妙的关系。因为有了矛,因而出现了盾;将士们披上了铠甲,兵器家族中就增加了钉锤和链枷。正是由于这样的规律,魔法师们经过大量的研究之后,终于发明了一个专门针对龙骑士弱点的魔法。 不过,这种能够克制巨龙骑士的魔法早已湮没在历史之中。龙族与神族的同盟在神魔大战中取得了胜利后,神族便通过代言人禁止人类学习和研究能够伤害龙族和神族的黑巫术。所以,人们虽然知道有这样的魔法存在,但是当今世上却没有任何人能够施展出来。 伪巨龙骑士的危机爆发之后,兰丝立即想到了这个名为“吞噬”的魔法。严格说起来,与其将这个魔法称为“吞噬魔法”,还不如将之称为“吞噬魔法阵”更为妥当。吞噬魔法的威力虽然略小于禁忌魔法,却比任何常规的四系魔法都要大。所以,施展吞噬魔法时必须象施展禁忌魔法一样借助魔法阵的帮助。 这段日子以来,兰丝通过一本记载着吞噬魔法的残本进行研究,没想到今天终于成功了! “这确实是个好消息,而且是个好得不得了的好消息。”欣喜之余,我却指着马迪尔等人狐疑地问道:“可是他们干嘛板着脸?” 马迪尔沉声道:“因为,我有一个坏消息。伊莉公爵在布雷西亚现身了。” 坏消息?我可是惊喜得差点要跳起来呢! 马迪尔垂下头去,专注地盯着面前的地板。“伊莉公爵成功地发动政变取得了塞斯的控制权,并且宣布塞斯恢复独立。” 这也算不上糟糕啊,我本来就打算等伊莉出现后将塞斯还给她的。不管在别人的眼中我是英雄还是恶魔,不管扩张领土的欲望有多大,我又怎么会夺取初恋情人的国家。 在马迪尔的眼中,我是那么糟糕的男人吗? 马迪尔轻轻叹了口气。 “伊莉公爵将吾尔汉和卡敖奇没收了。” 因为极度的意外,我不由轻呼了一声。 吾尔汉是外公的心血,就这么被没收了,我还真有些舍不得呢。真是过分,我只是让克洛斯暂时总管塞斯,伊莉为了报复,完全可以暂时没收吾尔汉和卡敖奇的管理权嘛。 第384章 有必须做得这么绝吗? 听到这样的消息,生气之余,我却又有些不知所措。 以欧巴尼亚和塞斯的综合国力进行对比,我只需要派一个王牌兵团就足以横扫塞斯了。再考虑到本人在塞斯的人望还不错,这样做未必会激起塞斯人激烈的反弹。可是,我能够这样做吗?真是憋气!唉,还是派个外交使者去解决这件事算了。如果我亲自去,安丽丝会怎么想还很难说,小魔女肯定会打翻醋坛子的。 “斌,你派个使者去塞斯交涉一下,试试能不能说服伊莉公爵只没收卡敖奇。如果伊莉公爵肯将吾尔汉还给我,可以割让一个郡给塞斯作为补偿。” “迟了。”马迪尔嗡声嗡气地回答:“伊莉公爵宣布与欧巴尼亚完全断绝各种关系,塞斯境内所有坚持欧巴尼亚国籍的人要么正在被驱逐,要么已经战死或是被关进了监狱。同时,伊莉公爵还宣布:凡是塞斯人必须在三个月内回到塞斯,否则将剥夺他们的塞斯国籍。” 我的心蓦然一沉。剥夺国藉?当初跟着马迪尔从塞斯出来的人不少,如今这些人大多已经成为了迅狼军团的中、低级军官。如果被自己的故土乡亲所否认,这种感觉绝对不会好。那些中、低级军官如果得知了这个消息,士气一定会降低! 还有,所谓的战死到底是怎么回事?伊莉为什么会采取这么激烈的手段?她这样做已经完全超出了耍脾气的限度了! “克洛斯呢,他也被关进监狱了?伊莉应该清楚克洛斯对她……对她的忠诚。” 大厅里一片寂静。这种异样的沉寂,令我的心越提越高。 由于职责所在,夏默只得打破沉默。“主公,我们得到切实的情报:克洛斯已经殉国了。” 我慢慢走到椅子前,吃力地坐下,脑中竟然一片混乱。 克洛斯死了?那个总是喜欢眯着眼睛看着我的人,那个死守卡敖奇三个月最终瘦成皮包骨头的人,那个暗恋着伊莉却总是在一旁默默守卫着她的人,竟然……已经死了? 拜托兰丝收克洛斯为弟子,不仅仅是为了表彰他的忠诚,还是因为他很年青,我还指望克洛斯能够为亚瑟出力的。 他死了? 不对呀,伊莉做出与我决裂的姿态或许有可能,但是杀掉克洛斯……似乎不大可能啊,这根本就说不通嘛。 夏默冰冷的语调令我的幻想完全破灭了。 “主公,我得到确凿的情报,英格兰尼支持塞斯立国,而且肯洛王子还立下了血盟之誓:尽全力保证塞斯的独立自主。” “嘿嘿。”我干笑两声,根本没发觉笑声中的狰狞味道。“两次入侵塞斯的罪魁祸首都是他,现在他又立下这种血盟之誓。做人是他,做鬼也是他。” “他……妈……的!” “主公。”阿拉卡怯生生地说道:“我国在塞斯,特别是吾尔汉和卡敖奇均有不少投资,可是现在这些投资全被塞斯公爵没收了,您看……” 我暴躁地大吼,吓得阿拉卡一个哆嗦。 “等事情确认了再说!这件事太反常,未必是真的。夏默,你听清楚:一定要查清事实的真相,别被表面现象欺骗了!” 夏默求助地看向其他人。马迪尔的表情漠然,没有任何表示。斌和兰丝皆将视线转开,专注地盯着大厅内的装饰物,似乎在欣赏那些书画古董。而阿拉卡则哆嗦得更厉害了。 混蛋,家臣们肯定认为我已经被气疯了,要不然就是余情未了。余情未了或许也是有的,但是要求夏默查清事实的真相又哪里不理智了? 克劳德公爵落得那样的下场正是因为中了反间计的结果。我能够施展反间计,未必别人就不这样做!我一定要冷静,不能因为冲动而做出亲者痛、仇者快的事。 这时候,夏默无奈地从怀中掏出一颗水晶球递给我。 “阿拉卡的商会在曼城郊区买了一家旅店,总是有许多贵族在那里渡假。为了收集情报,我在那家旅店设了一个情报点。这是那个情报点送来的记忆水晶。” 我无言地接过水晶球,用魔法力将之催动。令我意外的是,水晶球上居然出现了克洛斯死前的那段画面。 看完之后,我倒吸一口冷气。 凭我对伊莉和克洛斯的了解,这段画面应该是真的。特别是最后克洛斯自杀的情节,简直是合理极了!如果画面中克洛斯是被伊莉杀死的,我绝对会怀疑这颗水晶球的真实性。另外,伊莉的所做所为与她的逻辑思维也颇为吻合。 自从老公爵和她的两个哥哥战死沙场后,伊莉就将塞斯的独立放在了第一位。我知道伊莉还是爱我的,这不是男人式的自大自傲,而是一种微妙的感觉。伊莉看到安丽丝时忌妒的表情,还有在赖福村大捷前献身的举动。如果不是因为怀疑我是否有能力保卫塞斯,搞不好那时她还会答应我的求婚呢…… 在塞斯复国战争的初期,复国大业的前景非常黯淡。能够嫁给大国的王子,而且还能保留公爵的爵位,已经是非常不错的条件了。可是即便被鬼魅剑士包围,生命遭受威胁,伊莉仍然坚定地拒绝了那个条件。双头河战役结束后我的下落不明,生死未卜。伊莉却迅速地与阿朗佐达成了令我心碎的协议。这一切,也许是因为伊莉身体中,流淌的祖祖辈辈那种含有“独立精神”的血液在作祟。真是的,绝大多数塞斯人都推崇独立,连马迪尔也如此。 独立就这么好?为了独立自己不惧生死也就罢了,将杀父之仇暂且搁置一边我也不予评论,可是她有什么权力牺牲别人?! 同时,我也意识到自己实在太大意了。 当伊莉失踪后,欧巴尼亚取得了代管塞斯的权力。我的本意虽然不是为了占领塞斯,但是旁观者未必不会产生“蚌鹤相争,渔翁得利”的错觉——因为我大意地命令克洛斯为塞斯的总管,却没有选择一个塞斯人总管塞斯的一切事务。最为糟糕的是,我确实命令克洛斯将塞斯的粮食低价卖给欧巴尼亚,也要求他准备参战——而这一切,我却没向任何人解释过。见鬼,我又不知道伊莉在哪儿,我去向谁解释?! 亡国奴……亡国奴……这样的名声确实不大好听。可是不管怎么说,克洛斯毕竟不该死于这种情况下。 伊莉有她自己的立场,我无法否认也无法剥夺她的这种权力。可是我也有我的立场。爱怎么复国,爱怎么保证塞斯的独立我不管。但克洛斯是我的家臣!总之,这个仇我不得不报! 唯一的问题是,应该怎么替克洛斯复仇? 如果是正常的情况,那么将害死他的人抓到坟前活祭最是解恨。可是,罪魁祸首是两个人。肯洛倒也罢了,假如我这样对待伊莉,克洛斯肯定死不瞑目。那时他从坟里跳出来与我拼命也是有可能的。 “你没能及时发觉和制止这个阴谋的责任暂且不提。”我深吸一口气。“夏默,你主管国家安全事务也有一段时间了。太容易得到的、太过确凿的、太过重要的情报,本身就非常值得怀疑。你想,肯洛为什么会出现在阿拉卡的旅店?肯洛的身边高手众多,他绝对不可能孤身潜入塞斯。那个情报点如此容易地收集了这个情报,而且还能安全地送回来,实在太可疑了。” “所以,我再给你一段时间对此事进行详细的确认。” 我在心里默念:我知道这是真的,因为这明显是肯洛故意设计的局。但愿夏默越迟确认越好,最好等我想出合适的对策再来报告。 “还有,你去告诉凯尔,让他率领毒尾蝎部队去英格兰尼逛逛。我要让英格兰尼人了解:对我使用卑鄙的手段会有什么后果!” “让毒尾蝎部队去英格兰尼逛逛?”夏默不解地问道:“目标呢?或者说,目标群是什么?” “自由发挥!怎么令英格兰尼人感到恐惧就怎么做!记住发些传单,解释一下英格兰尼遭受这种血腥报复的缘故。肯洛……你等着瞧吧……” 我冷哼几声,制止了马迪尔准备进谏的意图。“你不用劝阻我。乔死在战场上,所以我不生气。兰妮死于英格兰尼人的阴谋,所以我很生气。现在克洛斯也死于卑鄙的阴谋,想必英格兰尼人已经忘了我的报复手段!我有义务帮助他们加强一下记忆。” “还是谈谈别的事吧。马迪尔,你是军事大臣。西线的战事现在进展得怎么样?” 马迪尔叹口气。“进展得很顺利,法兰西斯的政府军主力仍然被罗格的军队牵制着,无法顺利撤退。” “今天的战报里又攻克了两座城堡,其中一座堡垒的领主根本没有抵抗就投降了,另一位领主只是象征性地抵抗了一下,旋即就宣布投降了。由于是死神兵团为猞猁兵团打前锋,现在猞猁兵团离开巴塞市只有三百公里。按目前的速度,大约只需要十天就可以抵达目的地了。” “考虑到法兰西斯人对死神兵团既恨且畏的心理,也许二十天内我军就可以完成第一阶段的战略目标。” 不管怎么说,占领巴塞市的政治意义无可估量。但愿能够活捉阿科尼奥七世,如果真的心想事成,那么法兰西斯的麻烦就基本可以解决了。到时候,我就再玩一次“埃西拉亚”式的老把戏。能够看清这个阴谋的人自然是有的,可是能够抵御贪欲的人却并不多。占领巴塞,活捉或杀死阿科尼奥七世后,法兰西斯将陷于彻底的内乱。即使罗格不肯帮我对付英格兰尼,至少也可以压制法兰西斯的残余势力。那时候,我就可以腾出手全力对付英格兰尼了。 第385章 不过,二十天还是来不及啊。再说了,即使能够在二十天内顺利攻克巴塞市,大军回撤也需要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如果没有意外,半个月后鸠格市的城外就会出现英格兰尼的军队。这可怎么办呢? 最具机动力的飞熊军团在英格兰尼的北方战斗,想要穿越英格兰尼前来支援显然不太可能,绕过德克萨前来鸠格市同样也不现实。 机动力排名第二的黑衣兵团正在西线作战,将黑衣兵团抽调回援显然会打乱我的战略计划。抽调西线其它的主力部队同样也会造成这种后果。 手头上倒也不是没有其它的军队,可是那些预备役部队用来守城倒是可以起点作用。但问题是鸠格市并不缺少守城的战士,我只是缺少能够阻滞英格兰尼军队前进步伐的野战部队。 两线作战确实是大忌啊。可是我又有什么办法呢?英格兰尼向我国宣战后,已经沦为二流国家的法兰西斯为了抱上英格兰尼的大腿,居然应英格兰尼的要求向我国宣战了。跟英格兰尼和法兰西斯好说歹说都没用,自然只能打了!现在的窘境怎么解决呢? 我直视马迪尔。“布雷西亚境内的正规军队只剩下迅狼军团。你有没有把握与英格兰尼的主力部队打场阻击战?要知道,如果鸠格市被英格兰尼军队围攻,会影响正在法兰西斯作战的将士的士气。” “主公!”马迪尔痛苦地呻吟了一声。“求你为迅狼军团留点种子吧……” “迅狼军团的灵魂兵种是弓箭手!面对成群结队的巨龙骑士进攻,那些城堡只能等着被攻克。自从战争爆发后,你要求迅狼军团派出精锐弓箭手充实各个城堡,我一声没吭就照办了。每天看战报,看到一座座城堡逐一沦陷,你知道我心里的感觉吗?到目前为止,迅狼军团已经有超过三分之一的部队被歼灭了。” “守城好歹还能凭借坚固的城墙多坚持一会儿,可是如果进行野战……” 马迪尔的话也不是没道理。如果某支部队的精锐士兵损失过多,那么这支部队恢复元气所需要的时间就会延长——如果损失实在是太过惨重,部队番号被取消也不是不可能。另外,目前进行野战确实不太理智——除非英格兰尼的巨龙骑士不出现在战场上。 被克洛斯的噩耗搅得心神大乱,心中本来就有一股邪火。现在我还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伊莉。但是对于巨龙骑士…… 内心深处,暴力和杀戮的欲望开始蔓延。 兰特啊兰特,你被温馨幸福的家庭生活磨掉了拼搏精神吗?不就是巨龙骑士吗?四十九个泰坦战士都被你打败了,还怕三十名巨龙骑士?! 也不对。泰坦战士的战斗力本来就不如巨龙骑士,而且巨龙还会飞,确实比泰坦战士难对付。不过,活该这些巨龙骑士倒霉。我的心里正有一股邪火需要发泄。有条件要干掉巨龙骑士,没条件创造条件也要干掉巨龙骑士! 我狞笑着盯着西西王。“下午,你再陪我去引诱敌人的巨龙骑士!” 西西王耸耸肩。“虽然很危险,不过我还是乐意奉陪。反正到时候只要不被敌人包围就行了。我只是不明白我们有什么必要再去被敌人追赶。” “我还没说完!这一次,你和翔龙必须挨上几下龙焰或是被龙枪刺那么几下,而我……嘿嘿,为了保护你,我不会使用使用黄金战神弓边逃边射……我将负责断后!” 西西王脸色惨白。“主公,我倒不是担心自己的安全。可是你一个人断后实在是太危险了。兰丝,马迪尔……你们大家都劝劝主公啊。” 马迪尔嘴唇微动之时,我已经斩钉截铁地打断了他。“马迪尔,你的战神之铠先借给我穿!” “兰丝,吞噬魔法阵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布置好?” 兰丝瞧了瞧我的脸色,慢吞吞说道:“只要材料足够,半个小时就可以了。” 刚刚瞟向阿拉卡,他已经慌慌张张地嚷叫起来。“国师你快给我材料清单吧,我马上去准备材料。我一定在半个小时之内就将所有的材料都准备好!” 克洛斯虽然死在阿拉卡的产业里,但是我又不会因为这个原因迁怒于他——难道是因为阿拉卡看到我粗暴地强迫西西王故意去受伤,因而吓坏了? 内疚地看了西西王一眼。为了替克洛斯出气,让西西王白白受伤似乎说不过去。 “算了,还是我去挨两下吧。你说得对,如果我遇到危险,随时可以施展空间转移或是瞬间移动的魔法逃跑。而你做诱饵却太过危险。” 西西王眨着眼睛,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还是我来作诱饵吧。无论敌我都知道主公能够随时逃跑,只有我作诱饵才可能将敌人诱到目的地。” 西西王避开我的视线,转向兰丝。 “我的好国师,那个吞噬魔法不能分辨敌我,你给我一个护身符吧。” 兰丝掏出一张魔法符,递给西西王。然后又掏出一本魔法书递给我。 “主公,我已经将古文翻译过了,你也了解一下吞噬魔法的原理吧。” 我随意翻开魔法书瞟了一下。可是瞟了一眼后,我却呆住了。 什么?施展吞噬魔法的原理在于与黑暗神明缔结契约,籍其神通施咒?! 黑暗神明?不就是远古时代的魔族长老吗? “兰丝,能够召唤出天使也就意味着能够直接与神族勾通,以你的能力甚至能够召唤出上三级的天使。可是为什么你还需要凭借魔法阵才能与黑暗神明缔结契约呢?” 兰丝叹口气。“黑巫术已经被禁止了一千四百多年了,而且黑暗神明早已退出这个世界。我能够凭借魔法阵与黑暗神明勾通已经很不容易了。” …… 我与卡特琳娜说话时倒是不需要借助魔法阵。不行,出发前我得问卡特琳娜吞噬魔法到底是怎么回事。 第九部第十四章 第十四章 生命之所以可贵,不仅仅是因为生活的多姿多彩,更是因为每个人都有着梦想的存在。为了追求梦想,有时候必须做出一定的牺牲。而正是因为牺牲的残酷,因而更能反衬出梦想成真时的美丽。 与之相应,人生中最为痛苦的事莫过于一个人回首往事时发现:自己根本不必含着眼泪狠心将双手弄脏,梦想却可以轻松实现——然而当自己“违背道德、抹杀良心”后尽了最大的努力,梦想反而破灭…… ——摘自玛哈亚公爵夫人手札 密室里原本摆满的各种实验材料大多都被兰丝搜刮走了,因而密室里只剩下一排排空荡荡的木架子。 另一个变化是,密室中增添了一面大型的落地镜。这面两米高的镜子看起来很普通,但是魔力高深的人却可以感受到镜子上的魔法波动。默念咒语之后,镜面微微起了一些变化,给人一种微风拂过平静水面的感觉。朝着镜子中的自己走去,下一刻,我已经出现在安丽丝的书房。 在书房里用探查术感觉了一下安丽丝、卡特琳娜和安洁儿的卧室,里面没人。看来她们都在花园。 书房离花园并不远,走出书房,顺着走廊大约三分钟就到了。也许是因为心情的原因,虽然只是六月的初夏季节,我却觉得天气有些闷热。象我这样的圣骑士本该寒暑不袭,如今有这样的感觉,自然是因为情绪波动得过于强烈的缘故了。 世界上如果有天堂,那么三位妻子所在的地方就是天堂。为了不使天堂染上世俗的尘埃,每次我总是尽量公事中的烦恼带进天堂。 因为没有刻意收敛气息的缘故,当我走进花园的时候,两道倩影争先恐后地向我扑了过来。象往常一样,我张开双臂,将卡特琳娜和娜弗丽一左一右分别拥住。想起来也真是好笑,自从上次她俩比赛似地在我脸上亲吻之后,两人似乎就形成了某种默契的竞争关系。无论是亲吻还是拥抱,只要卡特琳娜有份,娜弗丽就绝对不肯吃亏。 “两位美人,想我了吗?” “想。”两位美人象心有灵犀的双胞胎姐妹似地同时点头,也异口同声地回答。然后,她们俏目圆睁,开始相互怒视。 对于两位美人这种奇怪的关系我已经习以为常。反正娜弗丽目前还打不赢卡特琳娜,不至于主动施展武力;而卡特琳娜大约考虑到打了小的可能会惹出老的,因而也从来不曾对娜弗丽真正实施暴力。所以,两人之间的冲突暂时还只是停留在口头威胁或是以眼睛对瞪的阶段。既然如此,我自然是懒得加以干涉。要知道,介入女人之间的冲突是一种极不明智的选择。 和以往一样,身穿洁白套穿和浅蓝裙子的安丽丝和安洁儿正端庄典雅地坐在凉亭的椅子上,面带微笑看着我。纯白的恬静和浅蓝的淡雅相映成趣,而且衣着和主人文雅的气质极为相配。她们俩那种饱含情意的温柔目光几乎将我融化,我感觉到,不久前蓦然出现的暴戾和杀戮在微风中开始逐渐消散。 花园中的女性中,只有佳蜜儿对我的出现毫无反应。已经有九个月大的佳蜜儿全神贯注地玩着自己的游戏——她正在跌跌撞撞地追逐着花园里一只可怜的蝴蝶。之所以说那只蝴蝶可怜,是因为它那弱不禁风的身躯上竟然被人施展了沉重术。能够将沉重术施展在蝴蝶的身上,同时还能不伤害蝴蝶的身体,这样的魔法对魔控力的精细要求是非常高的。令我惊讶的是,施法者并非是过于溺爱女儿精灵圣女,而是佳蜜儿的天才哥哥。要知道,亚瑟才刚刚三岁呢。 不过,佳蜜儿想要获得成功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第386章 每当她快要抓住蝴蝶时,施加在蝴蝶身上的沉重术就会消失不见。当然,在蝴蝶想要逃跑的时候,它又会感觉身体变得非常笨重。 快快乐乐跑来跑去的佳蜜儿最终还是摔了一跤,因而不得不结束了这个游戏。我的小天使用胖乎乎的小手臂撑起身子,瘪着嘴东张西望,准备用眼泪博取一些安慰和同情。当佳蜜儿望向母亲的时候,安洁儿和安丽丝故意将视线转移到别的地方。小家伙并不气馁,于是转移视线寻找新的目标。 当佳蜜儿的视线遇到我的时候,圆溜溜的大眼睛定格在我的身上。这时候,佳蜜儿似乎忘记了原先的目的,高兴地从地上爬起来,她张着胖乎乎的双臂蹒跚着向我冲了过来。 “抱,大大抱……” 怀里的位置已经满了,看来又只能让佳蜜儿坐在我的头上了。站着让她坐在脖子上倒也无所谓,假如佳蜜儿一定要我趴在地上那可就麻烦了。娜弗丽这个心智尚未发育成熟的小丫头也在场,如果她象上次那样偷袭怎么办?我已经使龙骑士的名声受过一次污辱了,还要让龙骑士那种崇高的声誉继续遭受玷污吗? 正在左右为难之际,佳蜜儿又奶声奶气地叫起来。“抱,大大抱。” 还好卡特琳娜和娜弗丽的格调并不是太低,她们总算不好意思和佳蜜儿争风吃醋。体贴我心意的可人儿几乎是同时从我的怀中离开了。 我大笑一声,将佳蜜儿抱起来往空中抛去。这是我们俩的传统游戏了,所以佳蜜儿早有心理准备。被我抛到空中的时候,她兴奋地咯咯直笑。狠狠地亲了佳蜜儿粉嫩的脸旦一口,说实话,我真喜欢那种略带奶香气的味道。 “宝宝,不是大大,是爸爸。” 佳蜜儿非常肯定地望着我。 “大大!” 我拖长了语调慢慢说道:“爸……爸……” 佳蜜儿有些迷惑。她求助地往安洁儿那边看了一眼,然后回过头仔细地盯着我,认真地拖长了语调学习。“大……大……” 苦笑。算了,佳蜜儿才九个月大能够说话已经不错了,我也不能太过苛求。 抱着佳蜜儿朝着凉亭走去。两位仍旧在相互较劲的小美人和一个小跟屁虫也跟着走了进来。 舒舒服服地找了一个石椅坐下。 “摄政王太后很轻闲啊,今天怎么没有处理政事?” 安丽丝嗔怪地瞟了我一眼,将亚瑟抱在腿上。“什么王太后啊,听起来好象人家有多老似的。” “倒是你今天怎么有空闲过来看我们了?兰仆告诉我布雷西亚的战事并不顺利。还说如果再那样下去,十天后敌人就会打到鸠格市了。” “我还是将皇家直属卫队派过去支援你吧。长老院不愿意现在就参战,但是皇家直属卫队属于亚瑟私人所有,长老院也不能干涉。皇家直属卫队人数虽然只有三千,可是卫队里全都是以一挡百的精锐战士,应该可以对你有所帮助的。” 安丽丝柔和的声音象天鹅绒似的包围着我,令我有一种温暖和舒适的感觉。 “不必了。”我笑着摇摇头。“我已经有对策了。” 虽然不想在这种温馨的气氛下谈论公事,但是这件事确实有些紧急,所以我不得不认真地向卡特琳娜提出问题:“甜心,黑暗神明到底是怎么回事?你算不是黑暗神明?” “黑暗神明都魔族长老。但是魔族长老未必就是黑暗神明。我就不是。” 在我迷惑的目光下,卡特琳娜继续解释。 “远古时代人类的信仰与现在不同。有些人信奉神,有些人信奉魔,还有些人信奉……” “信仰龙,还有人信仰龙!”娜弗丽在一旁快乐地跳着。“在这个世界还没有神和魔的时候,所有的人都信仰我的父亲。” “去去去,小孩子家家一边玩去。我不想知道那些比化石还要古老的典故,我只想知道黑暗神明到底是怎么回事。” “哪有这样说人家的。”娜弗丽委屈地撅起小嘴,不过还好,她并没有哭,而且还安静了下来。 卡特琳娜得意地瞪视娜弗丽一眼,继续解说。 “后来对神的信仰慢慢占了上风,我的爷爷,也就是魔族第一长老发现:人类信仰某位神并不一定是喜欢他。战争之神、瘟疫之神、复仇女神、冥神带给人类的往往是恐惧和痛苦,但是人类照样信仰他们。人类之所以对魔的信仰减弱,原因却是在于魔并没有一个固定的形象或是规律,信仰者总是无所适从。” “所以爷爷通过人间的代言人宣布,魔族的八大长老是黑暗神明。黑暗神明是最为神秘的神,总是变幻莫测。黑暗神明拥有强大的能力,其信仰者可以通过契约换取黑暗神明魔力的帮助。” “契约是怎么回事?” “人类向魔族长老奉献生命、信仰或是灵魂什么的,然后魔族长老向契约缔结者提供魔力。当时爷爷只公布了八位长老的名字,后来,那八个名字就逐渐成了某种称号。” 我有些疑惑。“黑暗神明要那些东西干什么?” “一般来说都是做实验或是增强魔力什么的。” “那你或者你爷爷能够向我提供黑暗神明所能提供的魔力吗?” “我爷爷不行。长老会现在还不能确定你就是魔王,所以命令除了我之外的任何魔族都不能与你敌对,也不能帮助你。所以能够为你提供魔族特殊魔力的只有我。虽然我的力量在长老中是最为弱小的,但我好歹也是魔族长老耶!”卡特琳娜雀跃地叫道:“不过,你也应该与我缔结契约。” 我一脸鄂然。人家亲兄弟明算帐也就罢了,卡特琳娜也这么斤斤计较? 安丽丝笑着亲吻了我一下。“小妮子应该是要求你奉献对她的爱意吧。” 卡特琳娜高兴地亲吻安丽丝的脸。“安丽丝姐姐,你真聪明。可是我本来准备逗兰特一下的,你说出来都不好玩了。” 正在失笑,娜弗丽也一脸渴望地向我推销起她的契约来。 “兰特哥哥,你再与我缔结一个契约吧。当你奉献对我的爱意后,我可以为你提供龙威。龙威很厉害的,施展之后,即使是精神力相当强大的生物也必须苦苦支撑才不会昏倒,连下位龙族也很难抵挡这种力量呢!” 我的心中不由一动。这东西不错,龙威的威力比精神魔法还要大呢。龙神每次出场时场面弄得那么大,不就是凭借这一招吗? “老公,还是和我缔结契约吧。”卡特琳娜黏着我腻声腻气地撒娇。“和我缔结契约后,你就可以施展魔族特有的魔法了。” 娜弗丽总是学不会卡特琳娜那种腻声腻气的语调,不过身为龙神的女儿,娜弗丽不甘示弱。她拉着我空闲的那只手乱摇乱晃,摆出一副不答应就永远摇下去的姿态。 “兰特哥哥,你就依了我吧,你就依了我吧。” 我哈哈大笑。“好,跟你们都缔结契约。排好队,让我一人亲一下。” 两张美丽的面孔立即伸到我的面前,我毫不迟疑一人吻了一下。亲吻结束后,两个疯丫头又吵了起来。 “兰特刚才吻我的时间长些,他更爱我!” “不对,兰特哥哥刚才吻我的时间长些,他更爱我才对!” …… 对于这种无法可想的事情,视而不见本该是最好的对策。可是我还有事情要问。 “琳娜,再问你一个问题。你会吞噬魔法吗?” “吞噬是魔族的能力之一,我当然会了。施展吞噬魔法时,来自魔界深渊的一种极其微小的生物可以暂时出现在人界,吞噬所能够接触到的一切生命。根据能力的不同,魔法的有效范围也不同。如果我施展吞噬魔法,魔法的有效直径大约为十米。听说我爷爷施展这个魔法的时候,魔法的有效直径可以超过五百米。” 十米?刚刚成年的巨龙身躯超过十米。也就是说,如果想要将巨龙完全吞噬,那么它的牙齿肯定已经与我的身体亲密接触了。 算了,聊胜于无吧。 我转过身看着安丽丝和安洁儿。“刚才我要你们排好队,让我一人亲一下。怎么,你们没听到吗?” 在安丽丝和安洁儿作出反应前,我已经在她们的唇瓣上蜻蜓点水般地轻触了一下。 将昏昏欲睡的佳蜜儿交到安洁儿的手中,我绽放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我先去办一件事,晚上再来。” 第九部第十五章 第十五章 大陆历1422年夏,是日,帝于园内与众人嬉戏。斌见之,逐问:“陛下欲守成乎?欲取英格兰尼乎?欲争霸天下乎?” 帝不喜,斥曰:“固欲争霸天下。然,倾德、欧之力败英格兰尼易,占英格兰尼难。占英格兰尼尚且如此,争霸天下何其难也!” 答曰:“不然,占英格兰尼如履薄冰,争霸天下易如反掌。” 帝大怒。“竖子安敢戏寡人耶?” 侍从皆恐,然斌神色自若,趋前递上密折。帝详阅密折,逐转怒为喜。 帝拊掌大笑:“吾儿终不得超越寡人也。” 次日,马迪尔转任军事大臣,斌接任首相之职。 ——《斌.王传》 当目光接触到天上的明月后,我有短暂的失神。那皎洁的月光就象眩惑人心的宝石一样,令人感到迷醉。在这美丽的夜空本该与美人约会,可是我却做着杀人放火的勾当,实在是不爽。 之所以将计划改为晚上,是为了使陷阱看起来更合理。 西西王没理由大白天傻乎乎地冲向敌阵去负伤,晚上却不同。 第387章 在晚上,巨龙的视力并不好,一头冲进敌人的包围圈也勉强说得过去。人有杀虎心,虎有伤人意。我算计敌人,敌人也照样会算计我。所以,与其指望敌人被明显有着破绽的计谋所欺骗,还不如将计划修改得更合理些。 现在,我们假装被敌人包围的情景非常逼真,逼真得简直可以用完美来形容。示敌以弱的步骤已经完成了,麻烦的是,将敌人诱往埋伏地点却不太容易——我和西西王已经苦战半天了,却仍旧没有冲出敌人的包围圈。 以前总是我们在前面跑,敌人在后面追,所以对三十名巨龙骑士没有什么特别理性的认识。可是现在身陷重围后,感觉却完全不一样了。敌方的三十名巨龙骑士隐约结成一种阵势,给人一种压迫的感觉。 夹带着强劲的呼啸声,巨龙骑士总是由上方俯冲而下,然后骑士拉扯缰绳,命令巨龙喷出高温龙焰或是攻击型魔法。巨龙骑士就好象在玩接力赛一样,一头巨龙喷完龙焰之后,骑士便立即驾御巨龙爬高让出位置,由下一名巨龙骑士进行攻击。龙焰或是攻击型魔法如同陨石般从天而降,由于拥有终极圣斗气的缘故,我倒是不太在乎这种攻击形式,可是小火却无法无视这种攻击。所以,我应付起来还稍稍有些吃力。 也有巨龙骑士专门负责物理攻击。看得出来,七名负责贴身缠斗的巨龙骑士和西西王一样,是真正的巨龙骑士。这七名巨龙骑士的人龙配合度以及综合实力,与西西王顶多只有一线之隔。面对拥有如此强悍实力的敌人,我只能从战略角度去鄙视他们,却无法在现实中轻易将之重创。 所以,我和西西王完全陷入了苦战。 一矛逼退最近的巨龙骑士,又糅身用臂盾替小火挡住一个火球,我抽空看了西西王一眼。 西西王现在的情况非常糟糕。浴血奋战多时,他身负几处重创,如果不是龙骑士的体质与众不同,估计西西王早已因为失血过多而昏倒了。以西西王现在的状态看,他顶多还能坚持半个小时。 不行,得想办法冲出去,哪怕逃命的路线与计划不符也顾不得了。总不能真的让博丽丝成为寡妇吧。 “跟我来!” 我大喝一声,突然改变方向,冲向敌人侧翼较为薄弱的地方。矛尖幻出万点繁星,将守卫在这里的巨龙骑士逼退。西西王敏锐地抓住了这一稍纵即逝的机会,跟在我身后向敌方侧翼冲去。他象是被无数债权人追踪的穷光蛋一样,急匆匆地落荒而逃。这个方向过去虽然是布雷西亚的领地,但目前已经被英格兰尼所控制。所以,巨龙骑士们并没有过多地考虑我和西西王可能往这个方向突围的可能。 看到我和西西王冲出包围圈,巨龙骑士们略微一愣,旋即向我们追来。 演戏的最高境界无非是弄假成真,我们这次已经达到了这个目的。西西王和翔龙均身受数创,他们一路急逃而去,一滴滴的鲜血向地面洒落。由于右翼遭受伤的缘故,翔龙的速度略有降低。按这种速度,西西王根本不可能摆脱敌人的追击。 我叹口气,不由放慢了速度回头察看追敌的情况。 最前面的那头青色巨龙离我是那么的近,青紫色的龙瞳中,我甚至隐约看到自己的身影。巨龙的眼中原本散发着睥睨一切的王者威仪,如海潮般怒涌的杀气和怒意直逼我而来。 现在我不能再施展空间转移、瞬间移动之类的魔法逃跑了。如果那样,西西王就死定了。 劲风扑背,我蓦然回头大吼。 龙威籍着龙吟般的吼声冲击着追击而来的巨龙骑士。原本睥睨一切的高傲眼神此刻却变为不可置信的惊慌失措,青色巨龙发出恐惧的呜咽声,不安地放缓了追击的速度。 受龙威波及的不仅仅是敌方的巨龙,在我大吼之后,翔龙也不禁摇晃了一下,差点将西西王从背上摔了下去。 敌方的巨龙骑士却已察觉出巨龙的畏惧。骑士们不禁迷惑:巨龙在自然界的食物链中处于顶端,普通的动物遇到巨龙时还会产生恐惧的感觉。而且,巨龙是极为通灵的生物,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巨龙如此恐惧呢? 不过,我得意的时间并不长。 巨龙们避开我的视线,硬着头皮继续向我追过来。 真可惜那些巨龙均与骑士签定了契约。要不然别说是三十头巨龙,就算是三百头巨龙我也不怕。在高阶龙威的威吓下,巨龙别说是作战,不被吓得从空中掉下去已经是非常了不起了。 还好,缓兵之计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前面的翔龙被龙威吓得逃得更快了,而追兵却因为龙威的关系混乱了好几秒钟。这样一来,西西王与追兵之间的距离更远了。 追兵并不气馁,因为他们看出翔龙已经受伤,追上西西王只是个时间问题。 而我自然不会担心。西西王显然并没有吓昏头,他在逃跑的时候微微改变着飞行的角度,逐渐向埋伏的地点飞去。 往自己身上施加了漂浮术之后,小火的行动更加轻盈了。一边驾御小火躲避着追兵射出的龙焰和其他魔法,我一边不停地施放着黑烟术迷惑敌人的视线。 这种示弱的举动更加激起了追兵的兴趣。当敌方的雁行阵两翼已经超过我之后,敌将脸上的喜色更盛了。为了配合追兵的心情,我不得不装出焦急的神色。其实装出这副神情还真是困难啊。敌人的心思我知道。他们之所以没有立即收拢两翼,只是因为西西王还不在他们的包围圈。可是,等他们能够收拢两翼的时候,我们早已到达预定地点的上空了! 就这样一追一逃,我们终于来到了预定的目的地。看到敌人的两翼仍然没有追上西西王,我不免有些着急。这时候,西西王回头望了我一眼,停了下来。 西西王悲愤地大叫:“主公,我来掩护,你先回去搬救兵吧。” 西西王现在装模作样地表现所谓的忠义,实在是够无耻的,不服不行!他已经逃到了预定的埋伏圈,不怕敌人继续追杀——说错了,他现在只怕敌人不继续追杀。 西西王这么表演一番后,我们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吸引巨龙骑士来到魔法阵的上空,那时吞噬魔法的威力才可以发挥得更大。 我一声不吭驾御着小火飞到与西西王并肩之处,然后神情肃穆地盯着缓缓将我们包围的敌人。同时,我默默地数着数。 一、二、三…… 敌方为首的巨龙骑士自认为了胜券在握,因而极为兴奋。“兰特国王,现在你再也逃不掉了吧?哈哈……想好你的赎金是多少没有?” ……九、十! 当我数到十的时候,下方的树林里立时异变突起,邪气冲天。月光下,一道道诡异的黑雾向巨龙骑士们激射而去。 据卡特琳娜介绍,那种来自魔界深渊名叫饿稃的微小生物几乎什么都吃。如果不是预先准备好了相应的护身符,我和西西王也免不了遭受重创。 巨龙对这种诡异的情况有一种本能的恐惧,还未待骑士们作出反应,它们已经准备振翅高飞了。 然而,距离较近的巨龙被某种奇异吸力所吸住,根本无法摆脱这种缠锁。只有距离较远的几只巨龙成功地挣脱了桎梏,慌不择路地亡命而逃。与此同时,那些被奇异吸力吸住的巨龙开始发出痛楚的嘶嚎,它们那能够抵挡普通刀剑的龙鳞居然慢慢地变成灰败的颜色,然后一点点地消失了。龙鳞下原本鲜嫩细致的血肉在一眨眼的时间里就变得枯干瘪皱,简直就象没有任何血液的千年古尸。 为首的巨龙骑士由巨大的兴奋一下子跌入了极度的恐惧之中,他疯狂地命令巨龙逃出这个陷阱。然而,巨龙虽然拥有世间最为强悍的肉体,可是这个吞噬魔法毕竟是魔导师所施展的,因而那些被奇异吸力吸住的巨龙根本无法逃脱,而且受创还越来越重。 “人龙合一!” 随着一声大吼,一名巨龙骑士的下身渐渐与巨龙融合。这时候,巨龙骑士似乎凭空增添了无尽的力量,一下子就摆脱了吞噬魔法的吸力。 受那名巨龙骑士的启发,另外六名真正的巨龙骑士也争先恐后地施展秘技,逃脱了被吞噬魔法消灭的命运。 虽然早已知道吞噬魔法的原理的后果,可是亲眼看到这种奇异的情景,内心的震撼仍然不轻。所以当真正的巨龙骑士纷纷逃走时,我仍然只是待在空中静静地看着伪巨龙骑士的覆没,没有干涉或是追击那些逃跑的敌人。 伪巨龙骑士惨叫着、厉嚎着、挣扎着,却终归无法摆脱逐渐被黑雾吞噬的命运。无论是巨龙还是巨龙骑士,都是鳞甲先消失,然后是肌肤、血肉,接着是内脏,最后,居然连骨骼也消失在黑雾之中了。 当吞噬魔法结束后,翔龙不知是受伤过重还是无法承受这种恐怖的情景,一下子从空中摔了下去。我赶紧驾御着小火飞到西西王面前。 “怎么了,你的伤要紧吗?” 西西王哼哼唧唧地从地上爬了起来,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这个魔法也太恐怖了,好象并不比禁忌魔法的威力小呢。” “不错。”兰丝从旁边的密林里闪了出来,他好象刚刚从河里爬出来一样。“施展这个魔法所消耗的魔法力,并不比施展一个禁忌魔法要少。” 兰丝喘口气,待渐渐恢复了一些魔法力后,施展魔法将衣服上的汗水蒸发掉。 兰丝的脸上除了疲惫外,还有一丝喜色。 “兰丝,你可真够厉害的。一出手就将困扰我们三个月的问题解决了。” “哪里哪里,要不是主公舍身诱敌,这种至少必须花上半个小时才能设置好的魔法阵又能起多大作用呢?” 第388章 “只可惜还是有一些巨龙骑士逃了。” “没关系的,只要被吞噬魔法接触,即便是巨龙也无法在短时间内恢复。至于那些施展人龙合一秘术的巨龙骑士,即使没有受到吞噬魔法的伤害,他们也无法在三个月内恢复正常。” “喂,你们两个就别相互恭维了。这里还有一个重伤员呢!” 我看着西西王微微一笑,随手施展了一个神圣之水对他进行治愈。 “对了,兰丝。你看起来还有别的高兴的事,说吧。” “主公,施展吞噬魔法必须向黑暗神明奉献某样东西,你知道黑暗神明向我索取的是什么吗?” 听卡特琳娜说过,那些黑暗神明收集什么生命、信仰、灵魂、方向感、味觉、亲情等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东西。我怎么猜得出来黑暗神明向兰丝索取了什么呢? 兰丝冲着我嘿嘿直乐。“你怎么也想不到,我所付出的代价是痛觉。你说,世界上还有比我更幸运的人吗?” 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以为自己是最幸运的人,谁知道兰丝的运气似乎并不比我差呢。 看着巨龙骑士逃逸的方向,我沉吟片刻。“这次消灭英格兰尼人的巨龙骑士只是针对肯洛王子卑鄙行为的利息。” “我准备紧追着债务人,让他将本金也偿还给我。你们觉得呢?” 兰丝不置可否,而西西王则凝神问道:“然后呢?” “然后,就是反攻的时候到了。” 第九部第十六章 第十六章 重创了英格兰尼空军的主力后,西西王借口需要调养,于是骑着翔龙一溜烟飞到比巴萨去了。兰丝回到鸠格市就待在魔法公会不肯出来了,理由是需要大量的时间进行冥思,用以补充施展吞噬魔法消耗的魔法力——如果前些天琼斯没有搬到魔法公会去住,我会更加相信兰丝的这种说辞。 考虑到已经完成了近期的战略目标,而西西王和兰丝也纷纷找理由休息,所以回到王宫后,我便乐呵呵地向斌和马迪尔交待,除非有特别紧急的事情,不然就由他们俩商量着处理。然后,我给自己放了一个悠闲的长假。 舒舒服服地渡过了一个星期的悠闲假期后,我调来欧巴尼亚剩下的唯一一驾飞翼,载着家人和娜弗丽回到了鸠格市。 一个星期没处理欧巴尼亚的事情了,也该了解一下最新的进展了。所以下车伊始,我便派遣侍从们通知众家臣开个碰头会。 当我这个会议召开者走进会议厅时,所有的与会人员都已经聚齐了。西西王坐在面对大门的地方。他穿着一件深红色的丝绒外套,帽子上镶四条貂皮。冠冕上有一个金环,上面饰着八枚红色的金叶片。可能是因为那天的战斗中失血过多的缘故,西西王的脸色有些苍白。 看到西西王的着装这么郑重,我便用正式的称呼笑着给他打招呼:“我们真正可信和最为敬爱的伙伴,你的伤已经完全好了吗?如果没什么特别紧急的事,你其实可以待在比巴萨养伤的。” 皮耶德微微欠身。“陛下,国家的事没有小事,国王的事也同样没有小事。我国现在正在与大陆上两个最为强大的国家作战,作为最高统帅……” 我微微一愣,皮耶德很少用这种一本正经的腔调说话。下意识地向马迪尔望去,这时我才发现,马迪尔穿着镶有白色毛皮边的深红色丝绒外套,软帽上缝镶着三条貂皮,冠冕上有一镀金银圈,上沿饰有八个银球。这是伯爵参加重大场合时的衣着。我的目光在皮耶德和马迪尔之间巡游了两次,突然意识到了他们俩的用意。 尽管在我个人看来,与英格兰尼的战争已然胜卷在握,但是战争毕竟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身为国王,在这种特殊而敏感的时期放自己的假,确实容易惹人诟病。 我扬起手制止了西西王继续进谏的打算。 “你的意思我明白了。不过,军部的事不是有马迪尔在处理吗?如果有什么你们不能处理好的事,国师可以在几分钟内就与我取得联系,而我也可以立即回到这里。应该没太大的关系吧?” 皮耶德叹口气。“在这种特殊时期,您其实可以起到更大的作用。比如说,你和王后在鸠格市巡游一圈,那种稳定军心和民心的宣传作用比什么都大。” 我想了想,点点头。“其实我也有过这样的考虑,所以这次安丽丝也过来了。下午三点钟开始,我会和王后在鸠格市进行巡游,准备事宜就交给你了。” “主公。迅狼军团已经撑不住了,您再不想办法解决,青色迅狼就会变为历史名词了!” 我将目光移向马迪尔。“怎么回事?英格兰尼空军的主力不是已经被我们重创了吗?” 马迪尔将厚厚的一叠战报递给我。“这些天来,英格兰尼人象是发了疯似的,不计损失地强攻我国的城堡。虽然没有巨龙骑士的支援,可是他们的推进速度并没有减慢多少。现在英格兰尼人离鸠格市只有四天的路程了!” 我大吃了一惊,连忙翻看那叠战报。只看了前面几张我就明白了其中的缘故。英格兰尼人取得这样的战果原来并非战斗力变强的缘故,而是肯洛正在亡命一搏罢了。鸠格市前面的屏障虽然被一一攻克,但是英格兰尼人的损失极大。在这七天,敌我双方兵力的损耗比例竟然高达为五比一。 英格兰尼人引以为傲的不败兵团被自己人消灭了,最具威慑力的空军又损失了几乎全部的主力。可是纯以数量论,英格兰尼仍旧是大陆上军事实力最强的国家之一。如果单就欧巴尼亚和英格兰尼的军事实力对比而言,肯洛采取这种战术简直和自杀差不多。可惜的是,我的大多数兵团都有其他的任务,肯洛采取这种毫无美感的野蛮作战方式却也无可厚非。 肯洛付出两万名士兵的代价,将军队强行推进到了离鸠格市九十公里的地方。如果能够攻克鸠格市(当然,我并不认为有这种可能),甚至只是达到了围攻鸠格市的战略目的,那么我国在法兰西斯境内作战的军队极有可能会因为军心大乱而溃败。 如果迅狼军团保持着完整的建制!如果其他三大军团有任何一个留在布雷西亚!英格兰尼人能这么嚣张吗?!甚至可以这么说:如果泰坦战士或是飞翼部队中的任何一个留在布雷西亚,我有信心在一个月内将英格兰尼人全部撵回家! 可是现在,我却不得不郁闷地承认英格兰尼军队的攻势反而愈加猛烈的事实。 实在是无法可想。 迅狼军团独力抵抗英格兰尼的入侵已经被打残了;其他三大军团以及超越世俗力量的泰坦战士和飞翼部队都有各自的任务必须完成,短期内分身乏术。所以,正常情况下应该撤到后方进行修整的迅狼军团,却不得不带着满身的伤痛继续坚持作战。 这几天的战报中已经不象前些时候那么骇人听闻了,但是我仍旧有些担心:如果另外几支部队不能迅速结束在法兰西斯的战争,那么迅狼军团最终会因为损耗过大而在以后的数年里沦为二流部队。 “主公!求您想想办法为迅狼兵团留点种子吧!” 已经是第二次听到马迪尔的这种哀求了。我垂下视线叹口气。 “马迪尔,你也知道我手头上已经没有多余的预备兵团了。各行省的地方守备部队是绝对不能抽调到布雷西亚战区的。如果将各省的预备役部队和地方部队抽调离开,时间上未必来得及且不说,地方上还会因此形成军事力量的真空。” “这种情况下,万一其他的国家进攻我国或是地方上爆发了叛乱什么的,看似稳定的局面会立即象大雪崩一样坍塌。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现在只能委屈你继续坚持一段时间了。” “英格兰尼军队的攻势虽然猛烈,但这只是英格兰尼人的回光返照罢了。只要撑过最近这一段最为困难的时期,情况自然就会好转。” 马迪尔的眼神略带着责备和乞求。 “你肯定会有办法的。你再想一想!” 我摇摇头。虽然大陆上有“盛名之下无虚士”的说法,不过此刻我的情况却是为盛名所累。 以往确实创造过一些奇迹,但是我还没有自大到认为自己无所不能。不过,我也并不打算因此而责怪马迪尔。虽说古东方有着“仁不带兵,慈不掌帅”的谚语,但是在爱克斯大陆,象马迪尔这样爱护士兵的将领并不在少数。我完全可以理解他在这段时期饱受煎熬的痛苦心情。 因为觉得气氛有些压抑的缘故,我装模作样继续翻看着这些天积累下来的战报。看到关于死神兵团的战报时,我突然象是牙疼一样倒吸了口凉气。 如果说迅狼军团的事情只是小麻烦,那么死神兵团则当之无愧是个大麻烦。仅从战果上看,我倒不好说拉库里什么。可问题是拉库里一路破关斩将向法兰西斯的首都巴萨杀过去的时候,他又按以往的习惯,对一座抵抗超过了三天的城堡进行了屠城。 三年前拉库里在法兰西斯胡作非为,迫于外界压力我不得不褫夺了他的爵位和准将军衔。这三年来,拉库里在死神兵团一直以列兵之衔行使着兵团长的职权。对于他这种厚脸皮的行为,我睁只眼闭只眼当作不知道。现在拉库里好了伤疤忘了痛,居然又屠城!我该怎么处理这个即无爵位,又无军衔的混蛋呢? 头疼,真是头疼。 想不出解决的办法就暂时抛开好了。我扬眉向夏默问道:“夏默,凯尔那边的情况怎么样?” “第一波暗杀行动成果斐然。 第389章 英格兰尼的农业大臣、军事次臣以及一名强硬派省长、三名郡守均死于第一波暗杀行动中。至于后来行动……” “……与其说是暗杀,还不如说是屠杀。后面行动中,再也没有重量级的人物被暗杀。敌方军官的损失也仅限于两名郡守和一名退役少将能够拿得出手,其余的都是权力不大的贵族,甚至还包括贵族家里的仆人以及平民。” “在行动前凯尔散发了那些传单吧?” 夏默刚刚点完头,一旁的马迪尔早已忍耐不住。“主公,你只关心凯尔在行动前是否散发了传单?你不觉得这样的行为完全违反了骑士守则吗?” “将平民卷入战争已经是非常可耻的行为了,您难道不打算制止这种完全针对平民的屠杀行为?!” 马迪尔罕见地露出了嫌恶的表情。“我认为,既然耗费了大量金钱和物资训练的毒尾蝎战士只有暗杀平民的能耐,那么我们应该削减暗杀部门的预算——甚至完全取消这个部门。” 我盯着马迪尔半晌无语。最后只能摇摇头。 “马迪尔,你可以喜欢光明、厌恶黑暗,但是你要知道,白昼与黑夜的关系是共依共存的。凯尔率领的毒尾蝎战士所杀的平民,绝对不可能比得上军队在一场战争中伤害的平民更多。如果那些行走于黑暗的战士能够迫使英格兰尼提前将战争结束,最终受益的仍旧是平民。” “另外,所谓存在即合理。一切事情的存在必然有其理由,一切事情的发生也必然有其原因。在我下令由凯尔全权负责毒尾蝎战士在英格兰尼的行动时,英格兰尼的军队离鸠格市只有两百公里,而且还在步步逼近。” “当休达市的市民能够津津有味地谈论何时可以攻克鸠格市的同时,鸠格市的市民却生活在惊恐之中,你认为这样公平吗?” 马迪尔并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但是一时之间他却不知该如何反驳。这时候,西西王皱着眉说道:“主公,英格兰尼进攻我国的责任似乎不应该由英格兰尼的平民来承担吧。” 我似笑非笑地看着皮耶德。“你知道我刚才谈到的传单的内容吗?” 待皮耶德无奈的摇头后,我徐徐说道:“传单的内容是:在家门口写上‘反对入侵欧巴尼亚’或是‘反对肯洛王子以卑鄙手段暗害欧巴尼亚高级将领’的字样,即可免遭报复。” “第一波行动的目标是那些在职的高官或是军中的将领。以塞维尔的传统而言,遭受入侵后以暗杀的手段进行反击是正当的。现在塞维尔既然成为了欧巴尼亚的一部分,欧巴尼亚自然也就继承了塞维尔的传统。英格兰尼的官员或将领在入侵欧巴尼亚之前,应该有遭受暗杀的觉悟。”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我相信凯尔在其后的行动中,不会无故杀害家门口写上相应字样的人。无论是谁,如果他赞同英格兰尼入侵欧巴尼亚或是赞同肯洛暗害克洛斯,都该死!” 马迪尔仍然没有被说服。“那些仆人呢?他们并没有决策权,他们甚至无法对贵族产生任何影响。如果贵族不肯在家门口写上相应的字样,他们家中的仆人遭受杀戮岂不是太冤枉?” “冤枉?真奇怪,难道你要求麾下战士上战场杀敌时,必须问明每个敌兵是否是自愿参加战斗的?同样,凯尔也有没义务也不可能在每次行动时详细询问那些目标。正如害怕死亡、非自愿上战场的战士可以想办法当逃兵一样,那些在目标家中服务的仆人,至少可以选择离开那种危险的地方。” “杀掉那些贵族家中的仆人,一方面可以用血腥的气势对贵族进行威吓,另一方面,由于仆人肯定会因为害怕被杀害而不肯留在那些贵族的家中继续工作,那么那些支持战争的贵族就会缺少为他们服务的人——不仅仅是侍卫、副官,还有仆人。” “可是主公您想过没有!”马迪尔激烈地质疑我的观点:“如果英格兰尼人对我国施展同样的手段呢?!” 我轻轻一哂。 “英格兰尼确实有进行暗杀任何的特殊人员,不过他们比得上毒尾蝎战士吗?英格兰尼的鬼魅战士和屠龙战士我都见过,凭他们的能力,如果胆敢在鸠格市闹事,那纯粹是自找死路!” “再者,从道义上说我有权力那么做。” “举例说,对违法犯罪者的处罚力度,一定要远远超出犯罪所能获得的利益额度。一个人偷或是抢了另一个人的五百枚金币,那么对他的处罚就绝对不能仅仅是没收这五百枚金币那么简单。否则的话,这种法律就是在鼓励犯罪。” “相应的,对于侵略者,绝对不应该仅仅只是将之击退那么简单。比如说,打败侵略者之后必须给予侵略者足够的惩罚。比如说强迫战败的侵略者割地,强迫他们赔款——如果侵略者没有足够的钱立即偿付战争赔款,那至少也应该控制侵略国的关税慢慢抵扣或是以债务的形式分期偿还。否则的话,侵略者在若干年后恢复了实力,受害的国家还必须担心侵略国是否再次发动侵略战争,那样合理吗?” “在战争的初期,由于战争通常都是爆发在被侵略国的境内,而侵略国的国民甚至上不会遭受战火之灾。对于这一点,我认为只要有能力,就应该努力改变这种惯例。” “马迪尔,你觉得被暗杀的英格兰尼平民很无辜,我却觉得这种观点值得商榷。战斗中袭击敌方的辎重部队不算稀奇,然而大家都知道,辎重部队其实并不负责作战。既然辎重部队属于可以被袭击的目标,那么侵略国的平民呢?在战争期间,他们为侵略国提供粮食和赋税。正是由于他们的帮助,才使得侵略国能够顺利地进行以及继续侵略战争!” “如果英格兰尼人害怕遭受毒尾蝎战士的报复,那么他们可以选择离开英格兰尼,拒绝服兵役、拒绝缴纳赋税。他们甚至可以进行起义推翻英格兰尼的政府,停止这场侵略战争。” …… 最后,我以一句话作为总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马迪尔犹有不豫之色,西西王等人却开始琢磨我的观点。 这时候,夏默缓缓说道:“主公,还有一件事需要向您报告。各种迹象表明,英格兰尼和法兰西斯这几天正在试图拉拢一些国家,准备组成一个反欧巴尼亚-德克萨的联盟。” 我的心咯噔一跳。这不是雪上加霜吗?欧巴尼亚已经发掘了最大的战争潜力,可是仍旧在布雷西亚战区处于劣势。怎么办呢? 第九部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 守城时,城中百姓的情绪对士兵的士气会造成一定的影响(毕竟参加守城的士兵之中,有许多人的亲人和朋友就在城中)。当英格兰尼的军队向鸠格市步步进逼的时候,要求普通老百姓不产生恐慌的情绪显然不大可能。与其派士兵在街头上禁止老百姓传播可能导致恐慌的言论,还不如以身作则去疏导他们的紧张情绪。 抱着活泼好动的佳蜜儿,我偕同安丽丝、卡特琳娜、安洁儿还有亚瑟,坐在特制的王室马车上,在鸠格市的主道上整整巡游了一圈。娜弗丽为我不肯带她去巡游而大发娇嗔,可是我又有什么办法呢?这种场合出现的都是王室成员。怎么介绍娜弗丽呢?说她是我的妻子吧,她太小了。说她是我的女儿吧,她又太大了。无论怎么介绍,都只会坏了我的名声。最后,还是安丽丝用了十餐美食才好不容易将她安抚下来。 除去娜弗丽小小的任性,总的说来巡游还是很顺利的。在巡游的过程中,令我最高兴的并非是人们的欢呼声,而是他们的各种议论。 “天啊!瞧瞧我们的国王是多么的英俊,王后是多么的美丽。还有,我们的王了和公主竟然那么可爱。鸠格市绝对不可能被英格兰尼人攻下来的!” “……我不太理解你的论证方式,不过对于你的结论我倒是赞同的。我们的王后和王太子是德克萨的王太后和国王,在这种时候出使我国,鸠格市显然不可能被英格兰尼人攻克!” “那是当然,你也不想想我们的国王是谁!” “噢,国王与我们同在!欧巴尼亚王国万岁!” “国王万岁!王后万岁!王太子万岁!” …… 花费了两个多小时的王室巡游取得了空前的成功。不过,直到结束巡游回到王宫后,我仍然没有想出一个能够在外交方面破坏英格兰尼和法兰西斯阴谋的好主意。这个麻烦,确实不太容易解决呢。 现在是夏天,天气微微有些热。虽说在室内可以用魔法制造出微风令大家感到凉爽,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自然风总是能够令人感觉更舒服些。更何况,夏日的夜景也是非常美丽的,谁也不愿意浪费这个美好的夜晚。吃过晚餐后,我们大家一起来到花园,享受那种徐徐凉风拂身而过的美好感觉。月色轻轻地洒在我们的身上,星星在空中害羞地眨着眼睛。躺在柔软的草地上,我很快就陶醉于这美丽而神秘的夜景之中。 安丽丝首先放下王后(以及王太后)的矜持,将头轻轻地枕在我右边的大腿上。有了安丽丝做榜样,卡特琳娜和娜弗丽开始以剩下的一条腿为战场,你推我一下,我推你一下,非要争夺这条腿的所有权。想想还真是奇怪,长老通常都是睿智、饱经沧桑、洞悉世物的代名词,更何况魔族长老更是与十二主神相提并论的家伙。卡特琳娜这个特例,确实亵渎了长老这一词汇。 安洁儿看着这番情景,不禁掩嘴而笑。 第390章 还好精灵是极为优雅的,如果她也参加到这场战斗中来,那我可真是吃不消了。 卡特琳娜和娜弗丽尽管聪慧无比,但是她们同样也有失算的时候。她们俩毕竟只是有些孩子气,但是与真正的小孩子比起来,她们的行为终究还有着理智的痕迹。这场奇特的战争很快就引来了在一旁玩耍的佳蜜儿的注意。她“咯咯”地笑着,兴奋地跑到我们的面前。趁着两位心理年纪比她大不了多少的美女正在相互推攘的机会,她突然一下子就扑在我的大腿上,并且将它当作最心爱的玩具似的紧紧抱住,再也不肯放开。 被渔翁得利的卡特琳娜和娜弗丽面面相觑。还好,当卡特琳娜将视线转移到我的小腹准备重新开辟战场的时候,娜弗丽却被亚瑟正在玩的游戏吸引了。 那是兰仆为亚瑟制作的一种即时策略游戏。棋盘是一副随机地图,可能是面积只有几平方公里的战场,也可能是整个大陆。这个神奇的玩具会根据参加游戏的人数而在地图上产生相应的势力。在游戏的过程中,这个玩具会自动判断游戏者采取一步行动可能产生的相应后果。如果游戏者要求,玩具还能以文字的形式说明产生这种后果的具体原因。 兰仆制作这个游戏,其目的是为了训练亚瑟的战术和战略素养。不过,虽然继承了龙神的智慧,可是人生经历却仍旧远远不及的娜弗丽,对于新奇的事物总是有着极大的兴趣。所以,在旁边看了一会儿后,娜弗丽就强烈要求亚瑟将游戏的参加者设定为两人。 令我又好笑又好气的是,卡特琳娜的兴趣也随之转移了。她强烈地要求成为游戏的第三者。而且,她还与娜弗丽打赌,赌注是居然一周内躺在我大腿上的优先权。不甘示弱的娜弗丽立即答应了这个条件。于是,三个平时最爱闹的家伙很快就沉浸在游戏之中了。 待花园里重新安静下来后,我开始思考夏默所报告的事情。 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所以,无论是担任布雷西亚公爵还是成为欧巴尼亚国王,我都没有奢望过在外交上取得特别巨大的成就。 与其他大多数国王都不同,我的历史实在是太短了。在某些有着悠久历史的王室眼中,我只不过是一个暴发户罢了。爱克斯大陆传统王室之间那种盘根错节、纠缠不清的血缘关系以及历史渊源,我是一点都没有的——事实上,亚瑟在这方面条件比我强。当然,他的这种优势是从他母亲那边获得的。 欧巴尼亚进行的一系列改革虽然促使一些新兴贵族的堀起,但同时也损害了一部分传统贵族的利益。而且,拉西斯在布里斯所采取的极端措施令大陆上其他国家的统治阶级犹为反感。 虽然并不认同狂风暴雨式的革命,但是因为没有对拉西斯的激进行为进行惩罚,这便使得我更难获得其他国家的友谊。 因为这样的原因,除了德克萨这个天然的盟友外,欧巴尼亚在外交方面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成果。即便是德克萨,欧巴尼亚也无法得到它毫无保留的支持。当初亚瑟的外公身患绝症时,王储的人选出乎所有德克萨人意外。在亚瑟登上王位之前,老国王并没有足够的时间对权力进行平稳的过渡。因此,初登王位的亚瑟甚至创造了一项纪录——德克萨历史上王权最弱的国王。 虽然有着德克萨摄政亲王的头衔,但是我并没有干涉过德克萨的政务,所以摄政亲王的头衔实际上只是一种荣誉性的称号。这三年来安丽丝已经掌握了德克萨越来越多的权力,但是元老会在德克萨的影响力仍旧无法忽视。从亚瑟的角度考虑,获得元老会以及其他大贵族的真正拥护才是当务之急。所以,在亚瑟(安丽丝)还没有完全掌握德克萨的实权之前,采取过于强硬的措施显然并不理智。 与之相反,英格兰尼和法兰西斯在这方面实在占据了太大的优势。 当英格兰尼、法兰西斯、德克萨以大陆三大霸国姿态形成三足鼎立的局面后,那些实力相对弱小的王国或是公国,无不在强者制定的游戏规则中,在狭缝中寻求生存的机会。相当多的小国都被迫以联盟甚至是联姻的手段纷纷与霸主国搭上关系。坚持中立的小国之中,科洛斯、塞维尔之类拥有独特生存之道的国家还好,其余那些小国要么被迫沦为某一强国的附庸,要么直接被占领。 与英格兰尼、法兰西斯有姻亲关系的国家会有采取什么样的立场自不待言。虽说在权力斗争的面前,即使是父子兄弟也有可能拔刀相向。然而自古以来,血缘(婚姻)却总是维系某一利益团体团结最为可靠的手段。与英格兰尼、法兰西斯保持着传统盟友关系的国家,大概也会在英格兰尼和法兰西斯提出要求后积极响应吧? 几天后鸠格市即将遭受英格兰尼军队攻击的难题还没解决,现在又在政治领域挨了一记可怕的闷棍,真是叫人头疼啊。 失神的状态被佳蜜儿破坏了。不知道怎么搞的,佳蜜儿居然从空中往我的肚子上掉了下来。幸亏她老爸身手不凡,一下子将接住。要不然,这个只会搞破坏的小天使肯定会重重地踩在我的肚子上。 佳蜜儿似乎为自己的壮举高兴不已,她不停地“咯咯”笑着,那张小嘴几乎都合不拢了。她踩着我的肚子又蹦又跳,简直高兴极了。 我却有些吃惊。 “怎么回事?佳蜜儿怎么从空中掉下来了?” 安洁儿溺爱地看着正以我的肚子为舞台表演着不知名舞蹈的小家伙,眼里尽是骄傲。 “刚才我们的女儿正在练习漂浮术呢!” 听到这句话,我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佳蜜儿才多大,现在就练习飘浮术了?!她老爸我十八岁才学会飘浮术呢! 安丽丝虽然因为正枕着我的大腿因而看不到我吃惊的表情,却完全了解我此刻的心情和疑问。轻笑之余,她开始为我解答疑问。 “兰特,佳蜜儿是下任的精灵圣女,你别把她看成是普通人好吗?” 我嘟嘟哝哝、含含糊糊地说了一句自己都听不明白的话,然后问安洁儿。 “你也是不到一岁就开始学习魔法了?” 安洁儿轻轻摇头。“不是。精灵通常十岁左右开始学习魔法,作为精灵圣女,我是在三岁时开始学习魔法的。我也不明白佳蜜儿为什么这么小就可以感应到魔法波动,并且没有经过学习就能够施展出了飘浮术。也许,佳蜜儿是传说中能够掌握风的真谛的精灵。” 我不由自主坐了起来,仔细地看着眼前的小天使。说起来佳蜜儿还真是奇怪。半精灵的发色通常都是火红色,但是佳蜜儿却象纯粹血统的精灵一样,长着一头灿烂的金发。可是佳蜜儿又与纯粹的精灵并不相同。精灵的婴儿期比人类要长得多,在三岁之前,即便是精灵圣女也不可能学会爬行,但是佳蜜儿还不到一岁就会走路了。 是因为我的基因有什么古怪不成? 管它呢,反正佳蜜儿是我的宝贝女儿就够了。想到这里,我忍不住高兴地亲了一记佳蜜儿红苹果似的脸旦。 这时,花园外的侍从高声通报:“王室总管,斌伯爵到!” 奇怪,现在都至少晚上八点了,斌为什么会在这种时候来打扰我? 正当我迷惑不解的时候,斌在侍从的带领下,象以往那样踏着行云流水般的步伐向我走了过来。 斌就象是没有看到我怀里的佳蜜儿和其他人似的,以一种压抑的语气劈头盖脸地向我问道:“主公,你的目标是守住欧巴尼亚?是打败英格兰尼?还是成为大陆的霸主?” 到底我是主公还是他是主公啊?怎么用训小孩子的语气和我说话? “如果能够成为大陆的霸主当然是最好了。可是就算是倾欧巴尼亚和德克萨两国的全国力量,顶多也只能打败英格兰尼。你想啊,击败和占领完全是两码事。” “击败英格兰尼这种大国并不是一件容易事,我国的军事实力肯定会遭受相应的损失。如果执意要占领英格兰尼,必须考虑英格兰尼中央政府以鱼死网破的方式拼命会造成什么后果,而且还可能陷入不停镇压各地领主叛乱的泥潭。” “在我看来,想要占领英格兰尼就象是以蛇吞象一样困难。吞不下英格兰尼,我自己倒有可能先被胀死。” “更何况,现在英格兰尼和法兰西斯又开始在外交方面搞起小动作来。退一步说,就算欧巴尼亚和德克萨可以镇压英格兰尼的反抗,但是如果别的势力联合起来找我麻烦,我拿什么去应付新的危机呢?再退一万步说,即便在占领英格兰尼的过程中所有的事情都异常顺利,但是消化英格兰尼那么大的国家也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吧。” 我怏怏地叹口气。“起码在近期,目标不可能定为争霸天下。这根本就不可能!” 斌进花园后第一次露出了笑容。“主公,你为何不换个思路呢?按你的想法,占领英格兰尼确实很难。以英格兰尼的国土面积和它的历史传承看,以欧巴尼亚加上德克萨的实力消化英格兰尼确实如履薄冰。但是如果主公将目标定为争霸天下,那么完成这个目标却易如反掌。” 我愣了愣,不禁大为生气。哪有这种道理,打败一个小孩会比打败一个巨人更困难吗? “你到底是什么意思?!跑来和我穷开心吗?” 斌不动声色递给我一封奏折。 研究了一下斌的表情,我的结论是:斌似乎不象是在开玩笑。 将信将疑地打开奏折。 第391章 没想到,我却是越看越高兴。 “哈哈。”瞟了眼正与卡特琳娜和娜弗丽玩得入迷的亚瑟,我兴奋地以拳击掌。“终于不必担心被亚瑟超过了。” 听到自己名字的亚瑟迷惑地抬起头。 “父亲,什么事啊?” 与仅仅三岁大的幼童竞争毕竟胜之不武,况且偷偷将儿子视为竞争对手也不是什么体面的事。看到安丽丝娇嗔的眼神,我更加心虚了。将奏折交给安丽丝后,我拍拍亚瑟的脑袋,转移了话题。 “怎么样?被你两个阿姨杀得大败吧?不要紧,她们是大人,你输了也是正常的。” 亚瑟昂起头,一副小大人似的表情。“我快要赢了。游戏一开始两个阿姨就只顾着互掐。我安安心心地发展,不停地在阿姨的战争之间谋取利益,现在国家实力已经比琳娜阿姨和娜弗丽阿姨加起来还要强得多了。” 即将被三岁小孩打败的女士仿佛没有听到这番话似的,没有表现出丝毫的羞愧。她们只顾死死地盯着棋盘,显然正在为打败对手而绞尽脑汁。 呵呵,可惜英格兰尼和法兰西斯的领导人并不象卡特琳娜和娜弗丽那么幼稚,要是他们也是只顾着互掐就好了。 看到安丽丝轻轻合上奏折,我笑问道:“怎么样,见过这么天才的设想吗?” 安丽丝黛眉轻扬。“在古东方的历史中,有过这样的例子。” “例如说被称为黄祸西进的匈奴大军。四海汗的部落并不大,可是他逐渐吞并了一些部落后,象滚雪球似的将军队越变越大。到了后来的战斗中,参战者当中许多都是其他部落和民族被迫派出的士兵。” “又例如倭国战国后期,交战双方并不仅仅以本国的军队为主体,而是向其他诸侯发出召集令,命令其他诸侯派出军队参加自己这一方。” “在这种战争中,参加战争的仆从国即便吃了亏,但是由于往往会在战争中损耗相当多的实力,因而更加不敢反抗。这样的例子证明:不仅仅是作为个体的人类具有盲从的特性,即便是政治实体,也无法完全摆脱这种命运。其实,无论是被迫加入鞑靼军队的其他民族还是倭国被卷入战争的小诸侯,如果联合起来,实力都超过了命令的发布者。只不过,在那种特殊的情况下,弱小实力者不敢也不能那么做。” “目前爱克斯大陆的现况确实与那两种情况有着类似之处。只要强国发出号召,弱小国家必然不得不听从——至少也会犹豫不决。看到其他小国表现出服从的姿态后,那些犹豫的国家多半也会听从号召。” “不过,这个计谋有一个大难题必须解决才能成功。那就是,如何吸引更多的国家加入我们这一方。如果我国进行号召后,反而有更多的国家加入了敌对阵营,为他人作嫁衣裳的辛苦且不谈,灭国的厄运降临到自己头上那才真叫糟糕呢。” 斌恭恭敬敬地向安丽丝行了个礼。“王后陛下真是博学多才,而且看待问题的本质也是一针见血。不过,我想这个难题是难不倒国王陛下的。” 一顶不花钱的高帽子就这样戴在了我的头上。 便宜无好货,更何况免费的东西呢。这个免费的高帽确实有些重,有些沉。 让大多数小国家加入我的阵营? 欧巴尼亚的国际名声不是负值我就已经心满意足了。塔洛斯王国虽然逐渐站稳了脚跟,但是在许多国家的眼中,罗格的形象未必比我强。我只是暴发户,罗格却是篡位者——国王们只是“或许”因为所谓的优越感瞧不起暴发户,但是他们绝对“不可能”喜欢篡位者。至于德克萨,它的国际政治资本未必能够超过英格兰尼和法兰西斯的总和吧? 从人脉关系上与英格兰尼和法兰西斯进行竞争显然是来不及了。 那么,换一个角度想:世间忠贞不屈的人少,臣服于强者的人多。再者说,那些表面臣服于英格兰尼和法兰西斯的势力,未必没有打碎牙齿往肚里咽的痛苦经历。 无论是独立或半独立的王国、公国,还是两国内部实力较强的大贵族,也不一定对这两个霸主国有太大的忠诚心——那个埃拉西亚联合王国不就是明显的例子吗? 政治这玩意,作用说大也大,说小也小。如果能够让大陆上大多数的国家都意识到:加入我的阵营才可能获利,成为我的敌人必将败亡,那么…… 现在最重要的问题就是显示出欧巴尼亚和德克萨拥有不可战胜的强大实力。可惜的是,现在英格兰尼人都快打到我的家门口了。这种情况还真是糟糕啊。 如果现在就向其他的国家发出共击英格兰尼的檄文,那些接到檄文的国家多半会加入对方的阵营吧。 看来,无论是从保护正在法兰西斯作战的军队的士气考虑,还是从将来号召更多的势力加入我的阵营考虑,必须先解决眼前正逼近鸠格市的军队才行!! 第九部第十八章 第十八章 圣华学校成立伊始,军事分院情报系就创办了一份名为《大陆军情分析》的内部刊物。虽说只是内部刊物,但是一直以来,这份季刊的影响力在军事情报领域却非常之大。一些小公国或是独立城主想要获取敌对势力的情报,一个重要的途径便是想办法得到这份内部刊物。 根据这份刊物可以得知,在法兰西斯四王之乱以前,德克萨的军事实力在大陆三大霸主国之中排名居末。三大霸主国的正规军数量分别为:英格兰尼五十万、法兰西斯四十四万、德克萨三十八万。 1422年,英格兰尼向我国宣战之前,《大陆军情分析》上有篇文章推测,大陆三大霸主国的正规军队数量分别为:四十二万、二十五万、三十三万。 法兰西斯四王之乱至今一共有七年过去了。在这段时间里,英格兰尼吃过的苦头也不算少。在侵略塞斯和布雷西亚时遭受了沉重的打击;兽人和卓索图人似乎永无休止地从北方大草原向英格兰尼发动频繁的袭击;围歼黄甲哥萨旅时,英格兰尼人又体验了王牌劲旅真正的实力。可惜的是,英格兰尼毕竟家大业大底子厚,如今仍然保持着这么大规模的政府军。 四王之乱时,法兰西斯中央政府的实力大为削弱。罗格亲王叛乱后直接导致了塔洛斯王国和埃拉西亚联合王国的建立,这种情况下,法兰西斯的实力更是江河日下。阿科尼奥七世用尽了所有的办法,可是法兰西斯的政府军编制仍旧只不过二十五万而已。 《大陆军情分析》也将德克萨政府军的衰弱原因分析得很明白。说起来呢,这也得怪我的大舅子。带着将近二十万政府军出去,自己没活着回去倒也算了,齐格菲还拉上了奢侈的陪葬:九万七千德克萨人客死他乡,六千余人下落不明。大量有过战争经验的老兵死于那场战争,导致德克萨政府军的实力急剧下降。除了明面上的损失外,四万名俘虏的赎金也扼制了德克萨发展军队的余力——没有足够的战略储备粮,征召更多的士兵显然是极为愚蠢的行为。 由此可以看出,尽管德克萨与英格兰尼的政府军数量差距有所缩小,但是德克萨对英格兰尼的威慑能力反而减弱了。 所以说,德克萨与英格兰尼边境线上那场沉默的战争(即宣战却又未爆发真正的战斗)也不能完全责怪德克萨的元老们。英格兰尼在两国的边境线上至少布置了十二万正规军,威慑力已经足够大了。谁会愿意做火中取栗的事呢? 击败日渐逼近鸠格市的英格兰尼军队看来是无法指望别人了。没办法,只能自己动手了。 若只是运用欧巴尼亚的力量,那么就遇到了一个老问题:兵力不足! 与三大霸主国不同,欧巴尼亚早已发堀了自身最大的潜力。为了获得更多的军功甚至仅仅只是为了保住家族的爵位,欧巴尼亚的贵族们热衷于率领私兵加入政府军。布雷西亚领主私兵的数量还不足正规军的一半,相应的,三大霸主国领主私兵与政府军的比例却高得多。 我一直以精兵简政的措施为傲。这种改革即有利于中央集权,又有利于提高士兵的战斗力。虽有百利,惜有一弊。如果三大霸主国遭受入侵时,将国内的领主私兵集结起来便可以形成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可是当欧巴尼亚遭受入侵时,动员能力不足的窘境便暴露了出来。 整个欧巴尼亚的领主私兵加起来也只有九万多人,而布雷西亚的私兵则不足两万。向法兰西斯宣战后,尽管其他行政省的兵力也同样捉襟见肘,但是我仍然断断续续从其他行政省抽调了将近两万私兵进入布雷西亚。在战争的头三个月,虽然我军几乎只是纯粹地进行守城,但是由于在战术方面极端不利,因而兵员损耗非常之大。三个月里,我军在布雷西亚战区先后损失了三万余人。 在我有意的引导下,欧巴尼亚的民风逐渐尚武。在布雷西亚战区,人民纷纷自发地向侵略者发动袭击。对于民众这种自发的行为,我既不鼓励也不反对。人民利用熟悉地利之便打打游击战、袭击战倒还也没什么,不过我并不愿意将他们组织起来与英格兰尼人打正规的阵地战。民风尚武是一回事,参加大型战役又是另一回事。组织那些没有接受过正规系统训练的民众参加正规的野战,如果打顺风战倒也罢了,如果战斗将会艰苦激烈,那便与谋杀没太大的区别。 除非迫不得已,否则我不会考虑组织平民与英格兰尼正规军进行野战。这种饮鸠止渴的作法,会对欧巴尼亚的战后恢复能力造成极大的损害。 第392章 更重要的是,反正一万头羊也打不赢一百头狼,我又何必组织羊儿们去送死呢? 唉,古东方有撒豆成兵的传说,如果我也有这种本事就好了。 斌那顶高帽子还真是压死人啊。 正在发愁,突然感觉到门外有人蹦蹦跳跳地跑了过来。小耳报神这时候跑来干嘛?老爸我只不过把自己关在办公室两个小时,亚瑟就认为我找不出解决的办法吗?他要是敢幸灾乐祸…… 兴奋的脚步声停在门前,亚瑟规规矩矩地敲起门来。 “父亲,父亲,我找到一个好办法了?” 将信将疑地将门拉开,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张洋溢着兴奋之情的小脸。 “父亲,您是不是想与英格兰尼打一场战役,却苦于兵力明显不足?” 迟疑点头的同时,我非常努力地在平滑可鉴的地板上寻找着地洞。亚瑟才三岁,如果我想不出解决的办法,而他却可以,那我只能钻到地洞里去了。 “迅狼兵团在布雷西亚还有三万多人,领主私兵也还剩下三万多。布雷西亚的交通很发达,而且军队里也拥有足够多的马车。最多只需要三天,您就可以在鸠格市附近集结五万以上的兵力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有了一种松了一口气的感觉。 “你的意思是,将守城士兵全部抽调出来,放弃所有的城堡?” “是啊。”亚瑟一本正经地点着头,那张孩子气的脸上给我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士兵、将领、城堡、兵器、装备,不都是为了战争的胜利?为了保证战争的胜利,应该有所取舍嘛!” 我的心中一悚。好大的气魄!为了达到战略的目的,居然敢于放弃大片大片的国土!大家都说小孩子的思考方式天马行空,果然不假。就创造力而言,我似乎确实不如亚瑟。我只想到了以空间换时间的策略,却没有想到还能以空间换取兵力。 当我沉默的时候,亚瑟继续对我进行游说:“三天内,在鸠格市附近便可以集结五万军队。如果有五天的时间,可以集结兵力甚至可以超过六万。而英格兰尼大约对巨龙骑士非常自信的缘故,只派了十万军队便入侵了布雷西亚。这三个月,特别是最近的一周里,英格兰尼至少损失了两万士兵。也就是如果三天后决战,两军的兵力对比是五万比八万。可是您一个人就抵得上五万雄兵,我知道的。” 亚瑟用那双亮晶晶的大眼睛望着我,满脸的崇拜神情。“打仗的时候您带上我好吗?我好想亲眼看看您是怎么打仗的。” 看着眼前充满幼稚童真,却又极力装成大人模样的亚瑟,心里有一种很温暖的感觉在开始地荡漾、扩散。 我微笑着摇头,摸了摸亚瑟的脑袋。“兵者,凶器也。上战场并不是什么好玩的事。知道吗,我倒宁愿你一辈子也不要上战场。” 尽管亚瑟远远绝大多数同龄儿童要成熟得多,但他毕竟仍然只不过是个才三岁大的孩子。亚瑟嘟着嘴向我撤娇。“爸爸说话不算数。爸爸以前说过会带全家上战场的!” 失笑。我说过吗?好象还真的说过呢。不过,那时我只是随意说说,再说我也未曾想到战局居然会发展到如此不利的地步。如果说以一万大军围攻敌人一百普通士兵,带上亚瑟和佳蜜儿自然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是以五万对八万,似乎太危险了。 无论是答应还是不答应亚瑟的要求都不妥,所以我赶紧转移话题。“亚瑟,你是怎么想到这种战术的?” 小孩子的注意力果然很容易转移。亚瑟骄傲地挺起胸。“玩游戏想出来的。” 游戏?应该是指兰仆为了训练亚瑟的战术和战略素养制做的玩具吧。 玩游戏居然还有这种好处,早知道我也应该玩玩的。 “亚瑟,你是怎么通过玩游戏想出这个办法的?” “在游戏初始设置中大致设定布雷西亚战场上双方的兵力对比和分布,以不让英格兰尼军队抵达鸠格市为游戏目标。我试了很长的时间,终于找出这个方法。” 我笑着问道:“于是就成功了?” 亚瑟用力地点点头。“我用这个办法试了很多次。如果己方士气高昂,对方士气不振,然后只要战术应用得当,基本上都可以赢。” 嗯,居然需要这么多前提条件。 想要令军队保持高昂的士气并不困难,欧巴尼亚人对我还是挺崇拜的。只要我出现在战场上基本上就可以了。 战术运用得当嘛,战场上瞬息万变,到时候再说。 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应运缓兵之计为自己赢得一点时间。英格兰尼大军离鸠格市已经不足三天的路程了,如果我全面收缩兵力,英格兰尼在后面狂追猛打那可不好办。另外,似乎还应该顺便降低一下英格兰尼军队的士气。 第九部第十九章 第十九章 爱克斯大陆的历史上曾经有过一名叫作亚历山大的国王。亚历山大的父亲腓力也是一名雄才大略的国王。由于好大喜功,每当听到父亲打胜仗的消息后,亚历山大就会愁绪满怀,生怕腓力的武功使他难于超越。后来,亚历山大确实建立极大的功绩,以至于后世人们将他尊称为亚历山大大帝。而他的父亲腓力,则远远不如自己的儿子有名。 从自身的资质以及所拥有的资源看,亚瑟想要创造出不逊于亚历山大的功绩似乎并不困难。不过,我并不希望亚瑟象亚历山大那样拥有类似的忧愁——在我的计划里,亚瑟成年之前大陆就将统一。爱克斯大陆三足鼎立的均衡已被打破,如果按照斌的计策行事,十年之内完成这个目标并非不可能。 以我自己的经验看,想要获得民众的支持,个人形象是非常重要的。好的形象当然与强大的个人魅力分不开。而个人魅力中,外貌固然重要,但所谓的气质、性格等因素所起的作用往往会更大。 亚瑟现在是德克萨国王,而且将来他还会继承欧巴尼亚的王位。如果他以三岁稚龄就上过战场,那么这种带有传奇色彩的经历甚至比真正的武勇所能够创造的效果更佳——这样,有利于让亚瑟在王座上坐得更稳些。 可惜,个人英雄主义已经越来越没落了。在古代,族群间的战斗规模通常只是数十人或是数百人。在这样的战斗中,个人的勇猛表现常常可以为己方赢取胜利。但是如今,除了可以施展禁忌魔法的魔导师,个人的作用对战争胜负的影响已经越来越小。无论是主帅、将领还是士兵,在战争中只不过象马车的车轮、车轴和车厢类似。作用的大小虽然仍然不尽相同,但是如果这些零部件不紧密合作,马车绝对不可能驶向胜利的目的地。 当然,即便是魔导师,也不是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决定战争的胜负。普通的魔法结界对于禁忌魔法无效,但是在魔法界中有一个真理:只有禁忌魔法才可以破解禁忌魔法。如果敌对双方都拥有魔导师,那么魔导师的作用便相互抵消了。而且禁忌魔法的破坏实在过于恐怖,如果交战双方并非热衷于毁灭的狂徒,那么他们就绝对不会选择用禁忌魔法对轰,令一切为之毁灭——这绝对不是正常人愿意看到的情景。 与我军对峙的英格兰尼军队里同样有一位魔导师,所以兰丝和我目前所能起的作用只不过是一个魔法力异常充足的魔导士罢了——如果不能施展禁忌魔法,无论懂得的魔法咒语有多么多,或是自身的魔法力有多么的深厚,被世人所承认的最高等级也只能是魔导士而已。 现在靠一人之力想想决定战争的胜负显然不可能。不过,打击一下敌军的士气也许可行。 带不带上亚瑟呢? 看到亚瑟那种纯真的目光散发着崇拜的神情时,我有些意动。 闯敌营然后再毫发无损地离开对我来说并非什么天大的难事。不过,这么做固然可以打击敌人的士气,可是这种程度的打击肯定在英格兰尼人的心理承受范围之内,毕竟以前我曾开过这样的先例。如果带上三岁大的亚瑟同闯敌营,那么只要我和亚瑟能够安然无恙地离开,英格兰尼人肯定会羞愧得无地自容。 干脆,要玩就玩场大的!而且这样做还可以一箭双雕:既更加沉重地打击了敌人的士气,又可以为亚瑟塑造一个神奇的形象。 想到这里,我暗自下定了决心,就这么干! “儿子,敢不敢陪父亲闯闯敌营?” 亚瑟喜笑颜开。“好啊,我和父亲一起上战场,父亲当大英雄,我当小英雄。” 看到亚瑟表现得这么勇敢,我高兴地抱起他狠狠地亲了一口。这才是我的种嘛! 抱着亚瑟来到花园,然后召唤出小火。施展了隐身术之后,我们朝着英格兰尼人的主营方向飞去。这么偷偷摸摸不为别的,如果让王后或是家臣们知道了,这事准得泡汤。 二十分钟后,我们抵达了英格兰尼军队主营的上空。躲在云层里,摸摸亚瑟的脑袋,我施展出一个拟音术。 “我,欧巴尼亚国王……” 还没说完,结果亚瑟迫不及待地接上一句“我,德克萨国王……”,惹得我一阵失笑。 “特前来告知贵军:为了提高欧巴尼亚王国今年的粮食产量,本人拟在布雷西亚某个地区施展狂风暴雨魔法进行降水。请贵军近期不要随意闯入魔法施展的范围,以免自误。” 洪亮的宣告声飘突不定。一会儿从东面传出,一会儿又从北面传出,英格兰尼人根本弄不清我是在哪儿说话。对于眼前的效果,我比较满意。特别是那种滚雷似的回声,造出来的声势还真不赖。 第393章 不到一分钟,肯洛就披挂整齐地站在了帅旗的下面。他没有象大多数人那样东张西望,而是眼观鼻,鼻观心静立不动。 半晌,肯洛以圣斗气为支撑徐徐说道:“我还正担心攻打鸠格市会耗费太多的时间,损失太多的兵力呢!兰特,狂风暴雨属于禁忌魔法,你敢这样做,我军就有充足的理由对鸠格市施展禁忌魔法了!” “狂风暴雨只不过是辅助禁忌魔法罢了,你有必要大惊小怪吗?” 肯洛胸有成竹地反驳:“那么好吧,我会说服圣东尼奥国师只对鸠格市施展狂风暴雨。” 虽然离得很远,但是我仍然可以看到营地里的英格兰尼人露出一丝欣慰之声。妈的,肯洛以前暗杀过敌对阵营的魔导师,自然会害怕别人以“其人之道还制其人之身”。暗杀英格兰尼的国师未必能够成功不说,即便是有成功的可能,我也付不起那种代价。 不行,我不能露怯。带着亚瑟前来,可不是为了让英格兰尼人知道我不敢施展禁忌魔法! “我并没打算用禁忌魔法进行攻击,只是想浇灌一下农田。这不,我还好心好意地提醒你们注意呢。你只要别在这段时间往往那块区域凑不就行了?” 肯洛不怒反笑。“用狂风暴雨魔法进行浇灌?就算是大树也被你灌死了,粮食作物还能活得成?” 我一本正经地解释:“这你就不懂了。我打算种植一种东方传过来的叫作水稻的农作物,这种农作物需要很多水。万一降水实在太多了,我也可以养鱼嘛。反正种什么粮食还是养什么鱼都是我国的内政,与其他国家没关系——还是一句老话,你到时候别往那里凑就行了!” 肯洛似乎找不出什么话进行反驳,我和亚瑟偷偷地乐。 这时,突然心生警兆。我抬头向上望去,却发现在上面的云层里突然出现了好几名龙骑士!而且,一道龙焰正朝着我飞过来。 上次虽然没有将敌人的巨龙骑士一网打尽,但是逃回去的巨龙骑士不都是身负了重伤吗?怎么他们这么快就恢复过来了?! 龙焰的威力虽大,我却不怎么担心。只不过,亚瑟却一定承受不了。想到这里,我赶紧将圣灵甲幻化成一副全封闭式的小型铠甲,将亚瑟完全包住。我和亚瑟此刻的样子,倒是颇有些象《山海经》里一种叫做袋鼠的动物。 虽然用圣灵甲完全将亚瑟保护了起来,不过小火如果正面受这么一击同样会受伤不轻。不得已,我只好驾御着小火躲开这道龙焰。可是刚躲开这道龙焰,紧接着又是一个火球,躲开火球后还没来得及喘气,一道冰箭和一道魔法神箭又射了过来…… 躲着躲着,包围网越逼越紧,我只得降到了云层的下方,出现在英格兰尼人的视线中。这时候,肯洛也骑着巨龙朝我飞了过来。不过,他并没有急着冲过来,反而大手一挥,命令巨龙骑士们停止了攻击。 “欢迎光临敝人特意为你制定的埋伏。知道我为什么将八名巨龙骑士藏起来不用,却偏偏用最笨的方法强行攻城吗?这可都是为了你啊!” 肯洛死死地盯着我,英俊的面孔居然露出一丝狞笑的神情。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 “战争就是战争,胜利女神永远会青睐早有准备的一方。我仔细研究过你的性格,我发现,你的自由主义和个人英雄主义倾向极为严重。所以,当我方的局势变得非常有利的时候,我就知道你多半会再次冒险。不过,我还真没想到你会这么大方,居然还附带了德克萨国王这份大礼。” 肯洛这番话故意以圣斗气传得很远很远的话,惹得英格兰尼人哄然大笑。同时,我的自尊心也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最近真是倒霉。斌这个奸臣建议以下驷对上驷之策,我同意了,结果英格兰尼快要打得首都来了;阿拉卡那个佞臣建议从塞斯收购军粮,我采纳了,结果塞斯闹出那档子事;我自己决定带亚瑟出来威风威风,结果被人家堵了个正着…… 老老实实按照军事院校所教的知识打仗的将领,只能算是一名合格的将领,顶到天也只能称之为是优秀的将领。但是在历史的长河中给人们留下深刻印象的,却总是那些将残酷的战争演绎成令人惊叹的艺术的名将。这些名将最大的共同点就是:他的思维天马行空,敌人永远也猜不出在关键的时刻他将要做些什么。 被人猜透了的滋味还真不好受呢。被肯洛猜出了我的行为,这说明我离名将还是有一定距离的。更糟糕的是,亚瑟这小家伙聪明得紧。即使他现在还想不明白这件事更深一层的含义,可是以后他终归会明白的。一想到会被自己的儿子小瞧,我实在是难受得紧。 古人说得对,人不能太贪心。我还是太贪了一点。都什么时候了,还想着增加亚瑟的威望! 如果只是我自己,只要不是不小心掉进了预先设定好的无法施展魔法的埋伏圈,用空间转移之类的魔法逃命也就是了。可是现在怎么办呢?扔下亚瑟一个人逃回去,别说没法向安丽丝交待,就是自己这一关也过不了啊——扔下同伴逃命已经可以导致名声臭到极点了,何况是扔下嫡亲的儿子逃命。摊上那样的名声,那还不如死了干脆呢! 我冷笑一声,先不理会得意洋洋地英格兰尼人,只是轻声问亚瑟:“儿子,怕吗?” 稚嫩的声音显示出亚瑟的迷惑不解。 “父王在十万大军的包围下都可以抢出舅舅的尸体从容撤退,我干嘛要害怕?” 苦笑,这个傻儿子。上次我是打出了威风,打得英格兰尼胆寒而不敢追我了,所以才抢走了齐格菲的尸体。可是现在英格兰尼人明显是有着充分的准备,如果现在逃跑,英格兰尼人肯吗? 无暇回答亚瑟的问题,我冲着肯洛冷哼一声。 “肯洛,就凭你这点人,也想围住我?!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历史上第一个圣骑士兼魔导师。上次你们暗杀恩斯特.洛佩斯魔导师时吃的苦头还不够吧?想要留下我,包括你在内的九名巨龙骑士能够有几个活着见到明天的太阳呢?” 不管怎么说,打击敌人的士气先。这种有利无弊的事,不做白不做。我装模作样地环视了一圈,不屑地说道:“不就是四名巨龙骑士再加上五名伪巨龙骑士吗?就凭这点战斗力也想留住我?” 肯洛望着我一笑。令我不解的是,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笑容。 “你是否逃得掉我还真没把握。不过,现在你陷入包围不说,还带着一个累赘,这已经是我可以制造的最佳的形势了。实话告诉你吧,为了能够抓住你,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哪怕我自己的生命!” “如果你肯投降,我愿意发血盟之誓放过你的儿子。如何?” 肯洛眼中闪烁的喜悦光芒令我狐疑不已。 这小子该不会是有病吧:连自己的性命都不要,却非要抓住我?而且从语气看,肯洛最大的愿望似乎是活捉而并非干掉我,这便使得我更加怀疑肯洛的正常程度。下意识地避过肯洛热切的目光时,我不禁一阵恶寒。 不管肯洛是不是有病,他的决心却不似有假。从刚才那八名巨龙骑士的位置和攻击方式看,他们好象排的是八卦阵,现在加上肯洛,又变成了九宫阵。靠,不就九宫八卦吗!当初我收服泰坦巨人时,还破过七星大阵呢!如果不是因为亚瑟碍手碍脚,我既拥有终极圣斗气,又能够随时施展魔法,没道理没有一拼之力。老子就在英格兰尼人的阵营上空和肯洛他们死磕,反正全身而退就可以保本,万一当着数万英格兰尼人的面干掉一两个龙骑士,那就赚了…… 我绞尽脑汁地想,差点没把脑浆都想得流出来,可是仍旧无法想出一个好办法来。毕竟,亚瑟此时确确实实是一个累赘。 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心烦意乱过了。可是现在,我居然再次重温了这种糟糕的感觉。心里正乱糟糟的胡思乱想着,突然间,一丝心灵波动轻轻触动了我的心弦。 心灵波动无法用语言来讲述,但是这种无法言传的感觉却可以意会。隐约间,我知道娜弗丽这小妮子似乎正在迅速朝着我逼近。 奇怪,娜弗丽过来干嘛,不会是想上演一场美女救英雄的好戏吧?要是放在别的时候,以我的脸皮之厚倒也无所谓,可是如果被儿子看见了,那么我的英雄形象岂不是全毁了。 正准备叹气时,小火不安地哆嗦了一下。接着,小火猛然打了个喷嚏。这时,我被眼前突然出现的情景惊呆了。 没有任何预兆,一头黄金色的龙赫然出现在我们的面前。 黄金龙?传说中,黄金龙是龙族中的王者。可是在正史中,出现在人类社会的龙只有黑、银、红、绿四大种族。没想到传说中的黄金龙真的存在?! 更令我奇怪的是,这头龙长着一对我从来没有见过的长角,那对长角象是珊瑚,却比世界上最为美丽的珊瑚还要漂亮。它的脖颈修长幽雅,皮肤如同仕女般光滑细腻,却又蒙着一层朦胧圣洁的黄金光芒。不过仔细一看,却可以发现它的身上竟然覆盖着一层细腻的鳞片,比卡特琳娜铠化时的鳞片还要细致。它的全身长约十五米,身躯虽然巨大,却令人联想到高贵典雅。奇怪的是,它扫视众人时那种睿智的目光,却令我感觉到一种说不出的狡黠和兴奋。 这头龙确实一种无比美丽的生物,但是我仍然很快就从迷醉中清醒了过来。因为,我实在太熟悉那种狡黠的眼神了。 第394章 对了,娜弗丽!她是娜弗丽! ……原来娜弗丽的本体就是这个样子! 龙神的女儿不是龙族的王者是什么,以前我怎么没有想到? 一想到娜弗丽以本体现身,我简直兴奋极了——她终于肯让我成为名副其实的神龙骑士了?! 好想一下子就往娜弗丽的身上扑过去,可是看到她此刻表现出的尊贵和威严,我又没敢。 娜弗丽突然怒啸一声。 她以古龙语对那些伪巨龙骑士的坐骑喝斥道:“没出息的家伙,居然被一点食物收买了!那样的契约是对龙族尊严的严重玷污,龙神是不会承认的!滚!” 想想也是好笑,娜弗丽怒斥那些巨龙被食物收买了,可是她自己呢? 小火被吓得一哆嗦,大约是因为被吓得险些抽筋的关系吧,它居然在空中摇晃了一下,差点没从天下掉下去。不过,还有比小火更不济的。那五名伪巨龙骑士的坐骑发出类似呜咽的悲鸣,还真的从空中摔了下去。 娜弗丽平常不欺负小火的时候,声音总是莺莺燕燕、甜甜腻腻的。真是难以想象,她的怒吼声居然将那些天不怕地不怕的巨龙吓成那样。 这样的效果固然与娜弗丽此刻散发的强大龙威有关,但是起着更大作用的,却是娜弗丽刚才说的话。看来在龙族的眼中除了龙神之外,大约属娜弗丽的地位最高吧? 虽然一向讨厌别人狐假虎威,不过此刻我却忍不住朝着肯洛嘿嘿地冷笑。 相信肯洛应该能够听懂冷笑声所包含的潜台词:现在是四比二。如果肯洛继续纠缠下去,那么谁作俘虏还说不定呢! 事实上,如果不是担心娜弗丽外强中干,我早就动手了! 别看娜弗丽此时表现出一副凛然不可侵犯的威严模样,可是在我的内心里,娜弗丽的形象早就定格了:无论是以小龙或是小女孩的外表出现,她总是爱粘着、腻着我,喜欢撒娇,不讲道理,霸道……至于实力方面,娜弗丽虽然可以将小火吃得死死的,但是她并不是卡特琳娜的对手——好几次受过委屈后,她还差点准备哭鼻子呢。 圣骑士可以打得赢一名巨龙骑士,魔导师也可以抵御两名巨龙骑士,不过眼前有四名巨龙骑士,而且亚瑟正躲在我的怀里,还是不要冒险的好。别说亚瑟万一在战斗中受伤,就算只是受点惊吓,我也不好向安丽丝交待——本来我和亚瑟就是偷偷溜出来的。 肯洛的脸上一会红一会青,最后,他的脸色变得象死人一般灰白。他深吸一口气,咬牙切齿地向娜弗丽发问:“您身为神龙一族,莫非打算干涉人间的事务?” 娜弗丽觑了肯洛一眼,不屑地回答:“没那回事。我的目的只是批评一下族里厚脸皮的家伙。” 说完,娜弗丽转身呼啸而去。 我心里这个着急啊,还不能表露出来:开什么玩笑,不打声招呼抛下同伴就跑! 在逃跑之前,我可不想被肯洛察觉我的心虚。 实力强劲的一方可以选择平和的姿态,而实力弱小的一方则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力。所以我装出傲慢的表情,对着肯洛毫不留情地喝斥道:“这次就不计较你的无礼行为了!” “三天后,我们在鸠格市以北五十公里处进行决战。如果在此之前你有什么异动,就等着承受狂风暴雨吧!” 第九部第二十章 第二十章 肯洛不听我的劝告,所以他的部队遇上了坏天气——不过不是狂风暴雨,仅仅是一场比较大的雨罢了。伴随这场大雨的也并非是狂风,而是六到七级的大风。 必须申明的是:这场雨与我和兰丝无关——那是娜弗丽的功劳。 娜弗丽没有违背所谓的三族血誓。虽然这场突如其来的降雨确实不是大自然的产物,但是无论是从魔法当量还是从威力大小来看,这场降雨与禁忌魔法根本就挨不上边。 在这种天气下行军,行军的速度暂且不谈,需要耗费的力气也绝对是平常的好几倍。等他们走到目的地时,多半也就精疲力尽了。虽说还谈不上自寻死路,可是用上“自找苦吃”、“自虐”之类的形象词却绝不夸张。 所以,英格兰尼的八万大军硬生生在原地停留了三天。 按我的意思,这场大雨下个十天半月甚至是持续三五个月更妙。可惜,因为魔法影响的范围太大,所以需要耗费的魔法力其实也并不少。娜弗丽只坚持了三天就挺不住了,跑回王宫赖在安丽丝的床上再也不肯下来。我软求,娜弗丽理都不理;我硬拖,娜弗丽又紧紧地抱着床柱,最后连床都被拉动了,可是她与床的相对位置却丝毫没有改变。考虑到娜弗丽背后的靠山,我只好不情不愿地放弃了进一步说服她的欲望。 反正我所需要的效果也基本达到了。 雨停之后,英格兰尼大军继续前进。由于在泥泞地里行军比干燥地面行军慢很多,五天后,肯洛终于姗姗来迟。 军旅之事,胆气为先。看到眼前英格兰尼军队这副形象,我简直有一种胜卷在握的感觉。他们的神情疲惫(在干涸地面行军与泥泞地面行军需要耗费的力气完全是两个概念);他们的身上全都是泥浆(通过积着大量的水,类似沼泽的区域,不沾上泥浆根本不可能)。所以,敌人的士气无论如何也不能称之为高昂。 再回头看看我的军队,一丝笑意不经意浮现在嘴角。 原本以为再怎么七拼八凑,军队的数量也不可能超过六万。可是现在在我的身后,却实实在在有着九万多名战士。 欧巴尼亚建国后,境内的贵族子弟大多都选择在鸠格市读书,连国外都有不少学生慕名前来。当我下达总动员令后,学生推举代表向我表达了上前线作战的热切愿望。因为不忍打击这些贵族子弟的积极性,我便同意了他们的要求。 没想到清点人数时这才发现,要求参战的学生竟然多达两千五百名。而这二千五百名学生当中,超过六成都是贵族子弟。贵族子弟除了本人之外,差不多每人都拥有一名以上的特护人、扈从或是仆人。所以,军队的数量一下子就增添了将近五千。虽然对学生兵和仆从兵的战斗力并不抱以太大的信心,不过我还是爽快地将他们安排到总预备队去了。再怎么说,多五千名生力军摇旗呐喊也是好的。 关心国家兴亡的,并不仅仅只是贵族。以贵族子弟们为主体的学生还知道请战这个程序,平民们却根本就不理会这些。得知了动员令后,每个月只接受了三天训练的义务预备兵们,二话不说就佩带短于四十厘米的短剑跑来了。自愿加入军队的平民当中,甚至有一部分人连义务预备兵的资格都没有,所以他们便空着手跑来了。好在布雷西亚的矿产丰富,自从独立以来,武器、箭矢就从来没有短缺过。所以,所有的人都分配了足够的武器和防具。 大战前夕,不召即来的平民总数已经达到了两万三。本来我打算将平民也一样送到总预备队去的,可是马迪尔硬是将一万四千名会使用长弓的布雷西亚人补充到他的军团里去了。那一万四千人当中,有白发苍苍的老人,也有满脸稚气的小孩。而所谓的“会使用长弓”,其标准竟然降低到了“射程一百五十米,一分钟内射出四箭”,马迪尔也不嫌寒碜。要知道,合格的长弓兵最远可以将箭矢射到三百米开外,而且一分钟内至少可以有条不紊地射出六箭。 更令我感觉到鼓舞的是:在这些老人和孩子的身旁,往往总是有他们的儿子或是父亲陪伴着。所谓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平民们这么热情地自发参加军队,想必在战斗中不会轻易逃跑吧。 加上按计划集合的六万正规军和贵族私兵,我的军队总数一下子就达到了九万。 总预备队的人数之多甚至显得有些畸形了,但是我仍旧坚决地将那五千名学生兵、仆从兵以及一万多名不会使用长弓的平民编入了总预备队。学生兵,我是舍不得派他们上战场;民兵呢,我是担心他们的战斗力。所以,能够避免我还是会尽量避免让他们上战场的。不过,冲着他们那份精忠报国的心,战后对他们的奖赏我同样也不会吝啬的。 以九万对八万,以高昂的士气对并不高昂的士气,以逸待劳,综合这些情况看,我军目前多少占据一点优势。我所需要考虑的,便是将优势慢慢转变为胜势。 与以往不同,我并没有骑在小火的身上,而是盘膝坐在一张由白玉制成的豪华大床上。精灵从本质上讲是喜欢和平的,所以我没有带上安洁儿和佳蜜儿。卡特琳娜和娜弗丽由于个人的原因,也不愿意在这种场合出现。所以,同坐在白玉床上的,只有安丽丝和亚瑟。白玉床是娜弗丽的宝贝,考虑龙族的特殊收集爱好,这应该是哪里的失窃物吧。不过我并不在乎这些,重要的是这床白玉床躺起来真的很舒服。 今年的七月份似乎比往年更热。熊熊烈日对于穿着全身铠的骑士而言,实在是一种残酷的考验。太阳直晒在头盔上,又不能用手擦汗。历史上,有很多因为穿着盔甲在酷热下中暑而死的实例。白玉床上散发着丝丝的凉气,令我感觉舒服极了。 我之所以坐在白玉床上,其实并非完全因为贪图凉爽的缘故。 坐在白玉床上指挥作战的原因有三。 一、与家臣们研究后我们得出共识:这一仗我们打防守战更为有利。既然打防守战我并不需要到处乱跑,那么为何不令自己更舒服些呢? 二、主帅的情绪可以感染士兵。 第395章 我想,应该没有比坐在床上更能显示轻松心情的方法吧? 三、这张白玉床确实是一件宝贝,坐在上面真的很舒服。 当英格兰尼人排好了阵形渐渐向我们逼近时,我扬声笑道:“肯洛王子,你来迟了。怎么,怯战了吗?要不,我再给你一些时间让您平息一下害怕的心情,等会儿再开战?” 因为故意施展了拟音术的关系,对肯洛的讥笑响彻敌我双方阵地。敌军的反应各有不同,不过我军的战士大多都是相当配合地笑了起来。 肯洛盯着我,眼中射出无比仇恨的怒火。不过,他并没有开口说话,而是坚决地一挥手,命令部队准备进攻。 英格兰尼人的阵地上魔法波动越来越大,几分钟之后,异空间之门凭空出现,一名天使从异空间之门飞了出来。 英格兰尼人开始欢呼,他们的士气逐渐攀升。 真无趣,这种规模的大战居然都不说点什么话就开打,一点贵族风范都没有。 抱怨归抱怨,我还是收敛心神开始准备作战。幸好对此我早有准备。 我并不打算与英格兰尼人在这种华而不实的魔法上拼比消耗魔法力。天使确实可以鼓舞己方的士气,可是天使本身的战斗力并不怎么样(下阶天使的战斗力还不如泰坦战士),而且被召唤出来的天使只要受点小伤就喜欢逃回神界(放在军队里,这种行为叫作临阵脱逃,最重可以被处死)。考虑到召唤天所需要的魔法力以及天使所能起到的实质作用……暂时借用一下阿拉卡的习惯用语:性价比确实太低。 虽然是坐着,但是这样的姿势并不影响我将要做的事。 拉弓,扣弦,射箭…… 咻的一声,一支特制的箭离弦而去。因为精灵族对逐日箭有着特别麻烦的崇拜和相应的限制,所以我懒得在这次的战斗中使用逐日箭,而是使用了新制的金属箭矢。 一流的射手与一流的格斗者对决时,所凭借的并不是对目标物的直接攻击。因为,一流的格斗者自身的移动速度极快。如果距离较远,实力高强的格斗者完全可以躲开射手的攻击。所以,在这种对决中射手如果想要击败对方,最重要的则是对目标物行动的预测:一箭射出后,目标物将会怎样移动;他的运动规律如何;如何通过连续不断的攻击使他移动到自己所希望的地方。 总体说来,只要射手与目标保持着较为合适的距离,那么射手还是占据一定优势的。这样的距离不能太远,也不能太近。假如目标在射程之外,对方自然可以边喝茶边观看射手的射击表演;假如格斗高手的武器已经可以威胁到射手,那么通常不会有谁会认为弓是一件适合肉搏的武器。当射手能够满足距离方面的条件后,那么目标在躲避箭矢时,无论在体力还是精神力方面都要消耗得更大一些。 天使轻松地闪过了第一支箭。 接着,又有两支箭向天使袭来。天使急速振动翅膀,勉强躲过了这轮袭击。 然而,还来不及喘息的天使惊恐地发现:又有三支箭出现了,而且还是呈品字型封住了自己的去路。更为可怕的是,在三支呈品字型的箭支当中,还有一支箭以更为迅猛的速度当心袭来。 尽管竭尽全力腾挪躲闪,一丝血光仍旧从天使的肩头飞溅出来。于是,肩部遭受重创的天使老老实实地回到了神界。 这时候,第二个被召唤出来的天使又从那个空间之门里来到了人界,但是英格兰尼人的欢呼声已经嘎然而止。由于天使会飞,所以一般很少有人会考虑攻击天使。呵呵,可惜这些被召唤出来的天使偏偏遇上了黄金战神弓的当代主人。为了让故事按照我所编写的剧本顺利地进行下去,我故技重演,将第二名天使也送回了神界。 爱克斯大陆粗鲁愚笨的武者倒是有的。极少数智商低于平均水准的武者甚至可以成为黄金骑士或幻剑士。但是即便是魔法学徒,他的智商也绝对高于平均水平。所以在见到这种情景后,英格兰尼的魔法师自动停止了召唤天使的魔法。英格兰尼人阵地上空的异空间之门开始扭曲,朦胧,然后逐渐消失。 这时候,仿佛特意为了讽刺英格兰尼人一般,我方阵地的上空却出现了异空间之门,而且天使依次从门中走出。虽然我方只不过召唤了三名天使,但是与英格兰尼方面比起来,这却不仅仅是量的区别,而是质的区别。毕竟一方是有,而另一方则是无。 亚瑟稚嫩而兴奋的叫道:“一比零!” 于是,我方的阵地欢声雷动。 不出我所料,几分钟后,英格兰尼人的军队开始逐渐前移。待移到双方的距离可以相互进行魔法攻击后,敌方阵地的魔法波动再次强烈起来。也许是害怕被我用黄金战神弓逐一点名的缘故吧,在魔法师的前面,站着许多专职的持盾手。嘿,这些英格兰尼人也算聪明,没让持着木盾的持盾手凑数。那些木头盾牌怎么可能挡得住黄金战神弓射出的特制箭矢呢? 在军界里有这样的说法:老兵怕冷箭,新兵怕暴焰。意思是说,老兵对于防御正面的攻击有信心,只怕没有注意到的突然袭击。而新兵,则对可以发出巨响的魔法攻击怀有相当大的畏惧。 因为阵地实在过于庞大的缘故,想要完全用结界将阵地保护起来几乎不可能。所以我方的魔法师在兰丝的指挥下,放弃了制造结界的打算,而是同样开始诵读攻击型魔法的咒语。 和我比魔法?那就比吧。微微一笑,我信手一挥,敌方魔法波动较为厉害的地方立即落下了一道道的连锁闪电。虽说连锁闪电的准确率几乎是众多攻击魔法中最低的,但是那些金属盾牌却成为了闪电落点的最佳指导物。遭受电击的地方顿时人仰马翻,惨叫声连绵不绝。一个持盾手甚至因为过于惊恐因而扔开了手中的盾牌。 在我发动连锁闪电的攻击后,敌我双方的魔法师们也先后向对方的阵地射出了最适合大规模战斗的火球、连株火球以及暴焰。相当多的魔法以我为攻击目标。不过在危险来临之前,我已经在白玉床的四周设好了结界。所以,尽管白玉床的四周不停地迸射出各种鲜艳的色彩,可是白玉床上的我、安丽丝和亚瑟却丝毫不受影响——亚瑟甚至兴奋地鼓起掌来。我不由有些好奇:亚瑟是为他父亲完美的表现而鼓掌呢,还是因为近距离看到如此美丽的焰火而鼓掌? 激烈的爆炸此起彼伏,死神的使者在双方的阵地上不停地来回穿梭着,尽职尽责地迎接着即将前往冥界的客人。 呵呵,世界上或许有比我强的武者,不过却绝对不可能有能够在魔法比拼中击败我的魔法师——除非对方也是一名能够瞬间施展魔法的魔导师。所以,尽管双方均在这种猛烈的、近乎自杀性的魔法攻击中急速地损失着士兵以及宝贵的魔法师,然而胆寒的还是英格兰尼人。他们的魔法师不由自主地停止了魔法攻击,转而制造结界保护自己。 原本在魔法攻击中差点动摇的我方防御阵线上,再次响起了兴奋的欢呼声。在欢呼声中,我听到了亚瑟稚嫩的叫喊声。 “二比零!” 我现在有点明白亚瑟为什么并不害怕这种战争场面了。看起来,他把这场战斗当成了一场游戏,而他则是裁判。 当英格兰尼人逐渐撤到魔法可以攻击的距离之外后,我方的魔法师也停止了攻击。可是令我奇怪的是,英格兰尼人在撤出魔法攻击有效距离之后,在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继续下一步的行动。 在战斗开始之前,我早已对即将面临的战斗进行过仔细的思考。 英格兰尼人被大雨困了三天,士气自然不高。从泥泞中跋涉至此,为了提高士气他们肯定会召唤出天使,所以我带上黄金战神弓并且特制了一批箭。接着,英格兰尼人肯定会利用他们在魔法师方面的优势展开攻击。我方的魔法师确实少。欧巴尼亚王国的国力虽然提高得很快,但是魔法师的培养毕竟是一件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根本就不能一蹶而就。不过,当我首次在世人面前表现出自己不仅仅能够随时施展魔法,而且还拥有不逊于魔导师的庞大魔法力之后,英格兰尼人自然只能黯然而退。在我的想象中,接下来肯洛应该命令魔法师们制造结界,辅助格斗型战士发动常规的进攻。可是为什么肯洛现在还不发动进攻呢? 很多情况下,进攻方比防守方的心态会更好一些。在真正的战斗展开之前,防守方必须考虑对方什么时候会进攻,将会采取什么样的进攻手段。所以,进攻方的士兵产生焦虑的可能性远远低于防守方的士兵。 难道说,肯洛正在和我玩这一套把戏? 由于军队实在过于庞大的关系,我将全军分成了四个部分。总预备队有三万人,布置在主营后面大约三公里处。率领总预备队的是多明戈的一名老成的家臣。我不指望那名将领有多大的才华,只要他能够按命令及时派遣援兵也就够了。主营由我自己率领,人数大约一万五千。左营由马迪尔率领,人数在三万左右。右营的指挥官是皮耶德。他的士兵人数最少,人数只有一万三千。 因为时间充裕的关系,营寨的准备工作进行得还不错。考虑到英格兰尼人的骑兵比我们多,而且骑兵中骑士的比例也较高,另外,由于我军的职业军人比例太低,我也担心那些虽然充满激情,但是并没有任何战争经验的新兵会在骑兵的冲撞下崩溃。所以,我自然不肯与敌人打一场能够令骑兵发挥充分作用的战斗。 第396章 于是,我将主营设置在一个坡度平缓的山坡上。在这里,我可以很容易看见战场上的形势,也可以让所有欧巴尼亚战士都能够看到他们的国王。在山坡的前面,是一片松软的土地。在这种土地上步兵作战不受影响,但是骑兵冲锋效果就相当有限了。 营寨的外围,有着一条又长又深的壕沟。在平原地形上作战,进攻方使用骑兵的最佳方案莫过于让他们全速冲向对方的防线了,但是一条隐蔽的沟壕则可以让骑兵完全失去作用。 在壕沟的后面,构成第二道防线的则是拒马。步兵们可以在这些削尖的木桩之间自由通过,但是削尖的木桩对于高速前进的骑兵来说却是极为致命的。 最初马迪尔和皮耶德也曾提出过意见:建立这种防御体系的同时也就限制了我军可以采取的战术手段。敌方的骑兵固然不易逾越壕沟,但是壕沟对我军来说同样是件麻烦事——总不能命令士兵将壕沟填上然后主动出击吧? 我敢肯定,填完壕沟肯洛一定会非常高兴的。战争的精髓是:凡是敌人所希望的事,就尽量避免间它发生。所以,我绝对不可能去填平壕沟。 当时是这样说服马迪尔和皮耶德的:一、我为主军,敌为客军,客军长滞敌区不便;二、我军阵地离鸠格市相当近,而敌军的粮道非常长,拼消耗我方占优;三、我军的战略目标是拖,而敌军的战略目标则是迅速对鸠格市展开攻击,以便支援作为盟军的法兰西斯。所以,我们没必要进攻,只需要防守就行了。 虽说对自己的观点坚信不移,不过肯洛现在不进攻了,我确实还是有些狐疑。他手下大多都是训练有素的正规军,即便是领主私兵,多半也曾见识过血与火。我的部下却不行。尚在读书的学生、仆人、平民占了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英格兰尼人就这样攻也不攻,走也不走,我军那些没经受过训练的战士未必能够承受这种精神压力。 见鬼,我确实疏忽了。没想到肯洛居然和我打起精神仗来了。 怎么办好呢? 正在迟疑之时,身旁居然传来了儿童睡觉时那种特有的均匀呼吸。转头看去,安丽丝正一脸怜意地轻捋亚瑟的头发,亚瑟他……竟然在这种时候睡着了! 对了,亚瑟平时在这个时候总是要睡午觉的。不过,战场上也能睡着觉? 我明白了,这场战斗对亚瑟而言只是一场游戏。英格兰尼人撤退后,亚瑟认为这场游戏已经结束了,困意上来,自然就自顾自地睡觉了。算了,他到底是个才三岁大的孩子,睡就睡吧。 ……看着亚瑟香甜的睡姿,我突然灵机一动。 用拟音术将亚瑟的均匀呼吸声传遍了我军整个阵地。 将士们纷纷朝着我的所在望了过来。虽然贵为国王,但亚瑟终究还只是三岁大的孩子。看到亚瑟正在香甜地睡觉,将士们仿佛受到了感染一般,纷纷露出宽慰轻松的笑容。 对了,刚开始还想不出有什么比坐在床上更能显示轻松心情的方法呢。现在我知道了,躺在床上睡觉这一招更有效! 趁热打铁,我又开始对英格兰尼人冷嘲热讽。 “肯洛王子,你现在进又不进,退又不退,到底想干什么?我儿子觉得太无聊,所以都睡着了。以往我儿子一般都是在下午四点钟醒来,他很喜欢在醒来后看到宫廷小丑为他表演。所以如果你率军前来的目的只是为了给我儿子取乐,那么我建议你最好是下午四点钟开始进攻。” 肃杀残酷的战场气氛,被我的几句话给冲淡了。我方的士兵,无论是拥有几十年军龄的老兵还是刚刚加入军队才一两天的新兵,全都嘻嘻哈哈地笑了起来。 或许肯洛能够忍受这种无情的嘲讽,但是其他的英格兰尼人却无法承受。虽然隔得很远,但是我仍然可以看到英格兰尼的众多军人开始鼓噪。 第九部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一章 肯洛并没有立即冲动地发动攻击,不过他也知道继续僵持下去占不了任何便宜,因而骑着名为追风的巨龙来飞到各个部队进行战前总动员。在他的努力下,英格兰尼人的燥动的情绪逐渐稳定了下来。肯洛的御兵能力还真不错嘛。 不过对于肯洛优秀的表现我却并不在乎,因为我根本没指望凭那几句讥讽的话就能够使敌人大乱阵脚。我真正的目的,只不过是鼓舞己方士的士气,让敌人更加郁闷一些罢了。 十几分钟后,英格兰尼人的阵地上响起了冲锋的号角。排着整齐队列的英格兰尼人开始向我军攻了过来。一般来说,摆出攻击阵型的最前排步兵应该是持盾手才对。不过这次英格兰尼人却不是这样,他们最前排的士兵都是两个抬着一块大木板。大木板很明显是用来架在壕沟上,便于步兵们跃过壕沟。看起来,说不准还真是冤枉肯洛了——长时间不进攻或许是为了准备好这些木板呢? 我淡淡一笑。 “将士们,要不现在我解除对德克萨国王的静音魔法将他唤醒,让他看着你们浴血奋战,为你们呐喊加油?好不好?” “好!!!” 将士们齐声发出震天撼地的呐喊,如虹的士气直冲云霄。 当将士们齐声的呐喊声落下后,突然冒出一个尖嗓子怪叫。 “不必了,国王陛下!您还是让德克萨国王四点钟自己醒吧。那时候,德克萨国王醒来后就可以看到我军的胜利,一定会很开心的。” 向突然冒出声音的地方望去。原来是我的临时卫队中的一名小队长。其实我有一个大队的宫廷护卫,可是斌一定要将这个小队再加入我的护卫之中。斌现在还兼着王宫总管的职务,这也是他职责范围之内的事,所以我也就没有拒绝。 看着那个尖嘴猴腮的精瘦武士,我微微颔首。 “主意不错。也好,我给予你在胜利后直接向德克萨国王汇报战果的荣誉。” 那个浑身透着机灵劲的小队长庄重地朝着我行礼,然后转身密切地注视着敌人的动向。 当英格兰尼人离我们只有两百米远的时候,长弓兵在我的命令下向对方发出了热烈的欢迎。于是,密集的箭矢象暴雨一般落在敌群之中。敌方的弓箭手在冲到合适距离后,也开始向我军阵地射击起来。由于地势上的优势,以及英格兰尼并没有培养出能够与长弓兵相媲美的弓箭手,所以在弓箭对射的过程中敌方的弓箭手遭受了沉重的打击,很快就混乱了。接下来,解决了直接威胁的长弓手就开始向敌人的步兵毫无顾忌地自由射击起来。 暴雨般的箭矢越来越密集了,但是英格兰尼人不顾轻伤和重伤,在付出了可怕的代价后,他们在壕沟上架上了一块又一块的木板。步兵们无视射向他们的密集而又迅猛的箭矢,迅速通过木板朝着我的主营冲了过来。 我想,负责突击我军主营任务的敌军应该是肯洛的嫡系,英格兰尼第一兵团的士兵。要不然在那么沉重的打击下,一般的部队早该撑不住而撤退了。 在敌人离我军阵地只有二、三十米的时候,长弓兵迅速退出了第一线,而长剑兵则补充到长弓兵留下的空白地段。短暂的平静之后,呼喊声更加激烈了,双方的接触已转变为更为残酷的肉搏战。 我坐在白玉床上从容地观察着整个战场。 肯洛对我军左翼只投入了一万多人进行佯攻。其中,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联队的重步兵。那些全身重铠的重步兵扛着巨大的塔盾,哼哧哼哧地徘徊在长弓兵的射程边缘。这些装备最为精良的重步兵一旦遭受了长弓兵的攻击,就会象受到惊吓的兔子一样急忙后退。逃出长弓兵的射程后,他们的指挥官装模作样地鼓舞一下士气,然后继续厚颜无耻地玩这一套拙劣的把戏。 马迪尔守卫的阵地形势不仅是一片大好,简直是好得过了头。其实敌我双方都心知肚明,肯洛派那些士兵佯攻只是为了牵制住马迪尔。 右翼的形势比左翼还要轻松。皮耶德的阵地准备工作做得更绝。 除了挖设了壕沟外,他还要求兰丝用魔法大大地提高了壕沟前方那段土地泥土的含水量。由于经受水系魔法改造的缘故,那片泥泞的地段不仅不适合骑兵的冲锋,甚至连负重过高的重步兵在上面移动也会有些困难。 这样的布置固然对防守极为有利,然而如果皮耶德想要发起反攻却也是非常不方便的。我估计,皮耶德肯定是铁了心守在阵地上当缩头乌龟的。不过这也无所谓。皮耶德的兵力本来就最为薄弱,他能够挡住敌人的攻击也就够了。 待右翼的英格兰尼步兵好不容易冲过泥泞地段后,却立即被皮耶德的亲卫队击退了。皮耶德的亲卫队战斗力极强。除了百里挑一的精锐士兵,还有战斗力更强的提姆比斯特人。那五十名提姆比斯特人的魔兽全都是清一色的恐怖蛮牛。恐怖蛮牛的冲刺速度比不上马匹,但是它们冲锋时造成的威吓效果却不亚于地行龙骑士。在重逾两吨的可怕体型以及令人心胆欲裂的精神魔法面前,能够转身逃跑已经是具备勇气的证明了——在这样的攻击下,心志不坚的士兵吓得腿脚发软并不稀奇,甚至被这种恐怖冲击吓得昏过去的实例也有过好几起。 看到皮耶德这么轻松就取得了胜利,我有些遗憾。这一想法倒不是出于忌妒。兵力的分布之所以不平均,是希望英格兰尼人以我的右翼为突破口。如果肯洛将皮耶德的阵地当作主攻方向那是最好,即便总攻时肯洛将兵力平均分配,我的计划也可以算是成功了。 第397章 马迪尔那一翼人数最多,而且阵地前只有马拒而没有壕沟,利于出击。这种斜线战术一面强,一面弱,战斗爆发后,等到恰当的时机,马迪尔一侧便可以集中兵力突破敌方阵线,然后以突破点为轴心做九十度旋转对敌人进行包抄。 可是皮耶德表现得这么强悍,恐怕肯洛不会愿意拿右翼作突破口了。马迪尔那边有三万人,比我和皮耶德的总兵力还要多,肯洛应该也不会拿左翼作突破口。唉,看来该我倒霉了。可惜我舍不得自己的一点虚名。要不然,英格兰尼人拿我的主营做突破口,我就半推半就慢慢后撤。然而,作中央突破的英格兰尼人就会落入我军两翼的夹击之中。我再将总预备队调上来一起发动总反攻,用这个战术应该也会有很大的胜算。 不想那么远,还是先管眼前的事吧。第一兵团到底是与不败兵团并列的王牌军队,战斗力还真是强啊。肉搏战只不过持续了半个小时,尽管战斗的双方拥有相同的顽强和勇敢,可是敌人的前锋仍旧步步逼近到离我只有五十米的地方了。 出于战略的目的,我冒险将最为精锐的国王禁军派往了法兰西斯战场。所以眼下,我所指挥的部队主要是由迅狼军团的官兵和领主私兵组成。考虑到反攻的主力是马迪尔负责的左翼,所以迅狼军团一个王牌兵团、两个主力兵团都留在了左翼,剩下两个普通兵团我和皮耶德一人一个。那些普通兵团的战士倒也勉强合格,但是领主私兵不但缺乏作战经验,而且没有经过充分的军事训练,因此无法抵挡如狼似虎的敌人。 在我、安丽丝和亚瑟无声的鼓舞下,敌人每前进一步都需要付出极大的代价,然而我军的损失却更为惨重。尽管大多数战士仍旧坚持英勇作战,然而他们的身上伤痕越来越多,鲜血染红了他们的身体。不管我方的大多数战士是多么的英勇,敌人的军队还是继续固执地向前推进,而我方士兵的混乱和无序也越来越严重了。 更为讨厌的是,带领敌军冲锋的将领是一名极为悍勇的猛将。他象是尖刀的刀锋一般冲在队伍的最前面,面前几乎无三合之将。打得兴起,那名浑身染血的敌将居然将盾牌朝我军的战士一扔,从我军一名受伤的军官手中抢过一把长剑,应运双剑技迅疾地挥舞着双剑,向我军发动了更为猛烈的攻击。短短的几分钟之内,在他的脚下就倒下了十多个人。有的已经死去,有的受了重伤,发出垂死的呻吟和一阵阵的痉挛。这名如同从地狱中闯出来的猛将,用他的双剑不停地在周围散播着毁灭和死亡。 瞥了眼立在一旁怡然自得的斌,我这个着急啊! 上次中了肯洛的埋伏后,我已经下定决心不再逞匹夫之勇了。可是看到眼前这种情况,身边偏偏又缺少真正的勇将,我不出马能行吗? 叹口气,正准备拿起黄金战神弓将敌军那个讨厌的将领射杀,嘈杂的战场上突然响起一声尖锐的嚎叫。定睛望去,原来是刚才那个尖嘴猴腮的小队长一边往前冲去,一边发疯地嚎叫起来。 唉,布雷西亚无大将,猴子小队长也要当当先锋了。 还没发完感叹,我的心思却被那个矮小精悍的小队长手中的武器吸引了。他整个人都未必有五十公斤,可是使用的武器却庞大无比。那个武器模样很怪,我勉强有一丝印象,应该是古东方一种罕见的外门兵器——锤。从反射的光泽看,猴子的双锤似乎是由金属制成,如果是实心的,每个至少应该有一百公斤才对——这可能吗?猴子自己都没有五十公斤,他用的武器能够有两百公斤?! 猴子在人群当中灵活无比,三两下就冲到了敌人那名猛将的面前。从他的灵活动作看,那两柄锤要么是空心的,要么就不是金属的。难道说,他使用这个怪武器是为了吓唬敌人? 猴子用事实否定了我的猜测。他用闪电般的速度挥舞大锤当头向敌将捶去,敌将急忙用双剑抵挡。架虽然是架了一下,可是敌将连人带剑却全都失去了原来的形状。剑倒也罢了,人可就惨了,简直变成了一滩肉酱。 刚才还威猛烈无比的猛将怎么一眨眼的功夫就变成肉酱了? 显然有这种疑惑的并不仅仅只是我一个人。因为观注那名猛将的人比较多的缘故,所以看到这件事的人也相当多。在那一刹那,主战场的时间似乎有瞬间的停滞。 猴子模样的小队长却根本不理会别人是怎么想的,停也不停立即挥锤砸向了第二个受害者。这一次,他并没有当头砸下,而是角度稍稍偏上地横撩对方的腰间。凭良心说,冲杀在第一线的战士都是勇者,格斗技巧也绝对不差。第二个受害者及时移盾挡锤。 事后回忆,我认为顺序应该是这样的:盾碎,臂断,腰折,人飞…… 接下来,猴子小队长抡圆了双锤不顾一切地向前猛冲。在他的面前,什么盾牌、铠甲、战斧、刀剑全都没有任何作用。那夺命双锤简直是擦着就伤,挨着就死。 如果说那个已经变成肉酱的猛将花了半个小时进行凶猛的搏杀,为自己塑造的是“从地狱逃出来的猛鬼”这一形象,那么猴子小队长仅仅只用了两锤,就为自己赢得了“地狱恶魔”这一绰号。 我军的士兵看到这一情形顿时士气大振,一些稍稍后退的士兵重新鼓起勇气,毫无惧色地投入战斗。他们在猴子的身后,象致命的利器一般将敌人的阵型轻易地割裂了。令英格兰尼人更为痛苦的是,猴子并不是一直朝前冲的。方向感似乎有严重的缺陷一般,他毫无目的地在敌群中横冲直撞,简直就象一柄刺入内脏并且不停搅动的匕首,令敌人受到了更为严重的伤害。 英格兰尼人看到这种悲惨的情景,终于开始乱七八糟地撤退了。在撤退的时候,他们遭受到了重大的损失。 我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个猴子小队长的一举一动,评价着他的格斗技水平。 真奇怪,天下之大,还真是无奇不有呢。猴子小队长的体内并没有多少斗气,可是凭我的直觉,他的实力却几乎达到了影剑士的水准。而且在军旅之中、关键时刻,猴子小队长可起的作用,甚至超过了影剑士。 “父亲,那个象猴子一样跳来跳去的勇士拿的武器叫什么啊?” 回过神来,我回答刚刚醒来的亚瑟。“那种武器叫锤,古东方的一种冷门兵器。锤大致分为八角锤、六角锤和浑圆锤。那名小队长使用的是浑圆锤。” “怎么那么大啊。有多重呢?父亲能够使用那么重的武器吗?” 我沉吟片刻,回答道:“每支锤应该有一百多公斤吧。我能够使用这种重量的武器,可是却必须用斗气支撑。这个人的斗气并不厉害,应该是天生神力吧。” 斌在一旁笑吟吟地说道:“主公猜得不错。每支锤重为一百零八公斤。他只学了三年斗气,能使用那样的武器只是因为天生神力罢了。” 我转过头奇怪地盯着斌。“你怎么连零头都知道?” 斌笑眯眯地答道:“猴子是我徒弟,我当然知道了。” “猴子?” “哦,猴子是个孤儿,从小别人就叫他猴子。” 我还真是天才呢,不需要别人告诉我就知道他人的名字。 我上下打量着斌。“你到底还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你自己的实力也只不过中等偏上而已,怎么教得出这么厉害的徒弟?” “呵呵,”斌恬不知耻地笑着,愈发象只狐狸了。“青出于蓝而胜于胜嘛……” 有猴子这员猛将坐镇中路,我还真是可以轻松许多呢。 正想着,全身血淋淋地猴子已经从休罗地狱回来了。他走到我的面前,先是向我和亚瑟行礼,接着又向斌行礼,让我很遗憾地知道原来斌还真是他师傅。 “见过国王陛下,见过德克萨国王陛下,见过师傅。德克萨国王陛下,我已经将敌人打退了,希望陛下对这样的战果还满意。” “满意,非常满意!”亚瑟极有兴趣地盯着猴子。“你有主公吗?” 看到猴子摇头,亚瑟愈发高兴了。“你愿意作我的直属家臣吗?” 猴子为难地看了我和斌一眼。“可我是欧巴尼亚人啊。” 亚瑟象得不到心爱玩具的孩子那样嘟起嘴,而安丽丝则嗔怪地横了我一眼。 唉,多好的人才啊,比拉库里可强多了。不说战斗力,起码猴子浑身这股机灵劲,绝对可以令他从猛将升格为大将呢。不过,美人的媚眼令我骨酥,美人的白眼我同样消受不起。虽然见猎心喜,但是令老婆大人高兴毕竟排在第一顺位嘛。 语气里稍稍有那么一丁点酸味,但是在美人的娇媚的目光注视下,我不得不如此说道:“猴子,德克萨国王将来也会成为欧巴尼亚国王。你直接向他效忠,将来还占便宜呢。” 得到我的允许后,猴子连忙向亚瑟正式效忠。亚瑟高兴极了,于是站在白玉床上象个孩子似地上蹦下跳起来。 我和安丽丝相视一笑。这时候,亚瑟突然停了下来。 “父亲,我醒来后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长弓兵的表现好象有问题啊?如果长弓兵发挥真正的战力,完全可以令敌人阵型形成一个断层并且压制他们的攻击嘛。” 第九部第二十二章 第二十二章 亚瑟对各种军事知识向来很感兴趣。而已经被喻为弓箭专家的马迪尔也乐意投亚瑟所好,专门向他讲解过长弓兵的优劣以及针对各种不同情况的使用方法。所以亚瑟能够看出这一点倒也并不令我特别吃惊。 第398章 “自己多动动脑筋想想。如果想不出来我再告诉你。” 亚瑟双手托腮,开始冥思苦想。 英格兰尼人这时候已经完全退出了我们的攻击范围。战斗之初召唤出来的天使开始忙碌起来。为了节约天使的魔法力,伤员们被集中起来,由天使施展全体治愈魔法。轻伤的士兵很快就止住了出血,而重伤的士兵伤势也得到了控制,然后被抬到后方去。 与此同时,我派出一个大队的士兵开始清扫战场。以目前的形势看,见好就收才是最好的选择。 攻击我方主营的敌军虽败却未大乱。敌方的阵地上还有三、四万人整装待发,而且其中还有将近一万骑兵。如果现在我军顺势追击,冲出壕沟范围后被敌人的骑兵反冲锋可不是一件好玩的事。 再说,我军虽然胜利了,却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单纯就士兵损失的数量来看,英格兰尼损失了差不多三千,而我军也损失了至少一千五百人。更糟糕的是,所有的损失基本集中在步兵部队里。我的主营总共才一万五千人,而步兵只有不到九千。一千五百人的损失已经超过了步兵总人数的六分之一。 或许是因为耳濡目染的缘故,生活在平原地区的布雷西亚人天生就是弓箭手,但他们在格斗方面的天赋却比不上塞维尔人。以马迪尔的军团为例:军团中的弓箭手大多都是布雷西亚人,但是骑兵则主要是由各个省的大小贵族以及他们的扈从组成,至于步兵,则有超过一半的塞维尔人。其中,与军团同名的王牌兵团中隶属步兵部队的布雷西亚人尚不及五分之一。另外两个普通兵团中的步兵中,布雷西亚人的比例也不过三分之一而已。 尽管身后有三万余人的总预备部队,但是他们绝大多数都是布雷西亚人,我不可能对他们的格斗水平报以太高的期望。一场强度比试探性攻击高不了多少的战斗,就令我的主营步兵损失了超过六分之一的战力。虽说敌军的绝对损失远远高于我军,可是被主营步兵干掉的英格兰尼人却只有区区不到一千人。唉,合格的、有丰富战斗经验的步兵实在是太缺乏了。 清扫战场的士兵们正在干劲十足地收集着一切可能收集的战利品。 虽说这次攻击中肯洛顶多只派出了第一兵团的两个联队,不过英格兰尼毕竟是个历史悠久、国力强盛的大国,因而遗留在战场上的战利品确实不赖。 布雷西亚的矿场虽说丰富,但是我军的普通兵团的步兵装备主要仍然只不过是短剑(或是长矛)、皮甲以及木盾。见到战场上遗留的阔剑、长剑、钉头锤、长戟、铁盾等,负责清扫战场的士兵简直开心极了。运气好的士兵捡到护手刀、战士剑之类的品级较高的武器,眼睛都笑得眯了起来。 一般来说,在这种场合下负责清扫战场的士兵不会亵渎战死者(哪怕是敌人),但是如果看到战死者或是负伤者身上穿着锁子甲、连环钢甲之类比较昂贵的防具时,士兵们却也不会犹豫——毕竟我军的普通士兵凭自己的财力根本就不可能拥有这样的防具。得到这种防具的士兵往往会将之视为传家之宝。 待我军士兵清扫完毕撤退后,英格兰尼也派出了一个小队士兵搬运那些被遗留在战场上的伤员。其实让这些重伤员待在战场上不停地呻吟、惨叫,可以极大地打击英格兰尼人的士气,不过让交战双方在战场上搬走伤员也是一种骑士的表现——可惜我的脸皮还不够厚,心肠还不够狠,所以只是在心里犹豫了片刻,终究没有阻挡。 这时候,亚瑟仰着头苦恼地询问:“父亲,如果一切出自于您的授意,那么很显然您的打算是示敌以弱。不过我实在是想不出那是为什么。” “虽说我的战略目标只是拖住英格兰尼人。不过在任何形势下,放弃胜利欲望的主帅绝对不是一个合格的主帅。” “敌人的整体军事素质强于我方,而且敌军的骑兵占据明显的优势,因而越出壕沟、拒马与敌军野战是绝对不可行的。” “唯一能够令我放心出击的前提条件便是:消灭,至少是重创敌军的骑兵。我军的阵地非常不利于敌方骑兵冲锋,所以一般情况下敌人的指挥官是不可能派骑兵参加进攻的。” “因此,我得为敌军指挥官创造一点希望。” 听到这些,亚瑟更为迷惑了。“您让敌军指挥官意识到再加一把劲就有可能攻下主营,但是他也不至于会派骑兵冲锋啊?” 一丝骄傲从我的内心深处升起。才三岁大的孩子就这么聪明,长大了可怎么得了啊?记得我五岁的时候被阿拉卡踢屁股时,还只知道哭着去找老管家告状呢。 我摸着亚瑟的小脑袋问道:“你知道弓箭手最怕什么吗?” 亚瑟骄傲地昂起头,自信满满地回答:“最怕骑兵的冲撞和重装步兵的攻击。” “基本正确。以现在的形势看,敌方无法用骑兵进行冲撞,应该只能用重装步兵强行攻击。可是装备最为精良、完全能够抵御长弓兵攻击的重装步兵需要耗费的金钱仅次于重骑兵,作用虽然不错,缺点却也不少。例如,重装步兵的速度实在是太慢了。为了使重装步兵拥有正常的行军速度,还必须为他们提供足够的车辆。” “英格兰尼虽然家底厚,可是他们装备的重装步兵也不是太多。你看,敌人一共有八万大军,可是真正的重装步兵也只不过三个联队罢了。” “假如敌方指挥官计划从中央突破,那么他就必须考虑好应该如何扼制住我军的两翼。如果无法压制住我军的双翼,那么当敌军实施中央突破的攻击时,我军两翼就会派遣长弓兵从两侧对中路敌军发动袭击。假如遭受到前、左、右三个方向的箭雨袭击,士兵的伤亡率会急速增加且不说,更糟糕的就是士兵的士气会遭受沉重的打击。所以敌军指挥官必须防止这样的事发生。” “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在两翼分别布置足够份量的重装步兵对我军进行扼制。” “你知道,长弓兵的最远射程为三百米,有效射程为两百米。然而即便长弓在常规弓里面威力是最强的,但想要对重装步兵造成有效伤害,距离超过五十米仍然不会有多大的作用。而五十米的距离,对弓箭手来说已经是一个颇为危险距离了。” “不过,当敌方指挥官派出足够数量的重装士兵扼制我军两冀后,他就会面临重装步兵严重缺乏的窘境。亚瑟,如果是你,你会采取什么手段?” 亚瑟沮丧地摇摇头。“不知道。” 我对他鼓励地笑笑。“你现在还小,不知道也是正常的。” “其实骑士的铠甲比重装步兵的铠甲还要优质,能够使发射过来的箭滑到一边去。所以当骑士下马后,他们就能够发挥与重装步兵类似的作用。” “如果敌方指挥官想到这一点,他就会命令骑士们下马徒步攻击。” 按道理说小孩子十三、四岁才会进入叛逆期,可是与智力相似,亚瑟的心理年龄似乎也比实际年龄要大。他不服气地反驳:“敌军的总指挥官是拥有英格兰尼军神称号的肯洛王子,他不会怀疑长弓兵刚才的表现吗?” 我大笑。军神? 有人说每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默默支持他的女人,这种说法在肯洛的身上表现得最为明显呢。 肯洛从军后南征北战,确实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他本人固然有着相当的能力,可是凯琳圣骑士对他的帮助显然更大一些。这一点,可以从肯洛最近的几次战斗看出来。虽然那几次战斗同样还是胜利了,但是肯洛的综合表现却比以往下降了不止一筹。一些非英格兰尼籍的军事评论家认为,缺少了尊崇“胜负在战斗之前就已经决定”观点的凯琳圣骑士,肯洛就象是少了灵魂似的。 另外,肯洛还有一个特征。五天前被差点中了肯洛的埋伏,那次我发现,肯洛对我有一种极为特殊的情绪。回去我赶紧问夏默有关于肯洛的情报。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原来,肯洛竟然对我极度仇恨。如果只是小规模的肉搏战,极度的愤怒或许可以增加些许战斗力什么的。可是对于一支规模将近十万的统帅而言,如果被愤怒和仇视蒙蔽了双眼,结果却往往是灾难性的。肯洛对我如此仇视,那么只要有一丝击败我的机会他都肯定不会放过。 如果肯洛喜欢我,而我却利用他的这一心态将之击败,那么我或许会心怀内疚。可是肯洛偏偏要恨我,那么利用这一点时,我是绝对不会有任何心理负担的。 想到这里,我自信地说道:“肯洛未必能够识破我的示弱之计。” “我国正规军的长弓兵都有统一的着装,普通兵团和主力兵团的长弓兵分别穿皮甲和硬皮甲,而王牌兵团的长弓兵则额外还拥有一件胸铠。可是你看主阵的这些长弓兵,穿皮甲的只是少数,大多都只是平民着装。” “长弓的本质特征不在弓本身,而在使用长弓的人。长弓必须依赖经过训练的人使用,才能发挥出真正的威力。技术娴熟的长弓手射击又快又远,而不合格的长弓手甚至还不如普通的弓箭手。” 我凑近亚瑟,用力揉他的头发。“长弓兵杂乱的服装应该可以很好地解释他们刚才那种糟糕的表现。肯洛是英格兰尼人,对于‘几乎每个布雷西亚的成年人都能使用长弓,只是熟练程度和技巧水平有所差距’的事实他未必能够理解。所以我敢肯定肯洛多半会上当,敢不敢和父亲打个赌?” 亚瑟没有上当只是因为安丽丝及时拆穿了我的阴谋。 第399章 “亚瑟,别上你父亲的当。他故意凑近你是为了挡住你的视线。现在英格兰尼人的重骑兵和骑士已经下马了,他们现在正在集合呢。” 安丽丝怎么帮儿子不帮我呢? 唉,真是苦恼啊。和儿子争宠先天就处于劣势。对于这种战斗,我得好好谋划谋划:怎么才能一举击败亚瑟,不能让他有翻身的机会呢…… 算了,现在不是想这个问题的时候,还是先将注意力放在战斗上吧。 现在敌人的下马骑兵已经集结完毕,而我军从后方赶来的预备士兵们也补充到各自的队伍中去了。 “站好位置!” “不要因为敌人还没攻上来就将盾牌放在地上!” “看在战神的份上,不要割伤你前面的战友,快将剑锋抬高一些!” “你想累死自己还是想要拉坏长弓?现在不要将弓弦拉开,敌人还没发动冲锋呢!” 数百名有经验的大队长、小队长以及什长用坚决的语调教训着那些首次参加战斗,激动得直打哆嗦的新兵。 很快,英格兰尼人的战鼓声便敲响了这次战斗的序曲。 左右两翼的两个重装步兵联队冲在最前线,但是他们冲到离长弓兵大约两百米的地方就不再移动了。身后的轻步兵与重装步兵保持着一百米的距离,恰巧在长弓兵的最大射程之外。而且,在轻步兵的身后还配备着相当数量的魔法师为他们提供魔法防御。 在这种距离,虽说密集的箭矢以及魔法确实可以给重装步兵带去一定的伤害,但是考虑到重装步兵装备着全身重铠和塔盾,那样的伤害实在是太小了。所以,马迪尔和皮耶德不约而同命令长弓兵和魔法师不得异动。同时,他们也没有命令步兵冲锋。如果己方的步兵冲出阵地与敌人纠缠在一起,那么己方的长弓兵就会失去用武之处。 下马骑兵的盔甲太重,而骑兵也没有精选的重装步兵那么强壮,所以下马骑兵行动起来不如重装步兵自如。尽管如此,下马骑兵仍然趟过了深及小腿的泥浆,挣扎着向我军主营阵地冲了过来。无论是重装步兵还是下马骑兵的速度都慢得可怜,不过他们毕竟还是朝着我军的阵地一步一步地冲了过来。肯洛还真是舍得下本钱呢。总共不到一万骑兵,其中至少还有两千轻骑兵,肯洛居然一下子凑足了五千下马骑兵来攻打我。 看到这副情景,我兴奋地自言自语:“鱼儿上钩了!” 接着,我赶紧向传令兵传达命令:“传我的命令,让预备部队向主营靠拢,而且每十分钟向主营派遣一个联队的步兵。” 当长弓兵象征性地射了几轮箭后,便按照我预先的命令穿过第二线队伍的间隙退到了位置较后的地方。 英格兰尼人最初的攻击是极为猛烈的,简直给人一种排山倒海的感觉。 这也很正常。 一方面,中路的重装步兵来自英格兰尼第一兵团,而重装骑兵下马后虽然不太习惯,但是他们的战斗技巧毕竟远远超出普通的步兵。另一方面,无论是重装步兵还是下马骑兵的装备都要远远好过我军的步兵。所以,轻步兵们虽然竭尽了全力进行抵抗,却几乎毫无用处——在敌人猛烈的攻打下,我军的阵线节节后退,离我越来越近了。这时候,已经重新排好阵型的长弓兵开始按预定的计划,以四十五度角朝着敌军自由射击! 我一挥手,尚未清洗身上血迹的猴子便象杀神一般提着硕大的双锤跳跃着向敌军冲去。 哼,刀兵对重铠几乎无效,但是钉锤和链枷之类的武器却是重铠的克星。在猴子的双锤面前,普通的重铠与薄纸根本就没多大的区别! 猴子在敌群中左冲右突,大开杀戒。我观察了一下他的表现,越瞧越奇怪。他的格斗技巧只不过达到了举重若轻的程度,离深不可测还远。可是凡是被他击中的对手,无论是直接被击中头部还是用塔盾挡住,全都倒在地上再起不能。在拥有终极圣斗气之前,如果用那双巨锤击中敌人的塔盾,我也无法保证将对方一击致命呢!另一个奇怪的地方就是猴子的杀意似乎达到了巅峰,状若颠狂,可是他总是有意无意地避开实力在白银骑士和风剑士以上的对手。这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猴子的表现确实不错,可是主战场上只有他这么一个亮点,实在有些独木难支的味道。英格兰尼人整体上仍旧占据着相当明显的优势。 时间,现在最重要的便是时间!我得抢在敌人攻到我面前时打败他们,不然我军的士气就会急剧下降。 “亚瑟,别只顾着看,快为我们的战士加油吧。” 亚瑟立即乖巧地大声喊道:“加油、加油……” 在拟音术的作用下,亚瑟的声音传遍了整个战场。听到幼稚而无畏的加油声后,我军的士兵象是集体吃了强心剂一般,无视死亡和痛苦,发了狂似地与敌人拼搏起来。我个人觉得,仅仅只是斗志上的提升还远远不够,所以顺便为前排的士兵加持了嗜血术。 接下来,英格兰尼的重装步兵和下马骑兵突然觉得眼前的事情变得很荒谬,他们有一种突然闯到地狱的感觉。而且,每个敌人都变成了力大无穷、不知疼痛的疯子。因为刀剑无法砍破铠甲的缘故,受到荣誉心和嗜血术双重刺激的士兵无视刺向自己的利刃,疯狂地扑过去抱住敌人将他掀翻。无论是重装步兵还是下马骑兵摔倒后都很难凭借自己的力量重新爬起来。这时候,附近的轻装士兵便掀开他的面甲,结果他的性命。 长弓兵制造的箭雨对紧跟在重装步兵和下马骑兵之外的轻步兵造成极大的伤害。以冥神的名义起誓,此刻战场上每秒种前往冥界的灵魂都不少于一百呢! 在长弓兵的努力下,英格兰尼重装步兵和下马骑兵的后方很快就出现了一条人为的隔离带。在隔离带之外,是生;踏入这条隔离带,是死! 虽然前有狙击,后无援兵,但是重装步兵和下马骑兵一步不退,充分利用技巧和装备上的优势,仍旧一步一步地朝着我艰难地逼近。 “斌,你看你的徒弟都表现这么好。你也上去助他一臂之力吧。” 斌背着手潇洒地一笑。“主公,我现在在身兼三职。王室总管、首相、参谋总长,前两个职务都是文官。至于说参谋总长,又有谁听说过参谋总长冲杀在第一线的呢。再说我现在手无寸铁,身不着甲,就这么冲上去合适吗?” “再说了,有英明神武的主公在此,哪轮得到我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来表演啊?” 我狠狠地瞪了斌一眼。 文官?谁信啊?他徒弟都那么厉害。算了,古东方有句话说得好。少了张屠夫,未必就得吃带毛猪。 白玉床又大又重,我可不想扛着它逃命。让娜弗丽的宝贝成为敌人的战利品也同样是一件无法想象的事情,她准会和我没完——也许娜弗丽会气得咬我一口呢。想到这儿,以前被她咬伤的地方隐隐做痛起来。 算了,还是由我自己来唱响丰收之曲的前奏吧! 因为魔法师制造了结界的缘故,所以此时用魔法攻击是不可取的。想要用黄金战神弓一一点射敌方的魔法师也不太可行,因为他们都躲在重装步兵高大的身躯之后。所以,我只能使用雷神弹来解决敌方的魔法师。用手投掷雷神弹,即便用上终极圣斗气顶多也只能保证一百五十米的距离。本来魔法师们躲得远一些我还真没办法呢,可是谁叫他们随着重装步兵冲得这么近呢? 根据感应到的敌阵中的魔法波动,我催动终极圣斗气,将雷神弹以天女散花的手法向目标扔去。雷神弹的威力对全身重铠的重装步兵和下马骑兵未必致命,但是魔法师的身体公认是非常虚弱的,而且他们还从来不穿任何铠甲。在雷神弹的爆炸范围内,魔导士等级以下魔法师很难活命。一连串的爆炸响起后,敌阵中的魔法波动一下子消失殆尽了。 趁你病,要你命! 紧接着,一道又一道的连锁闪电从天而降。由于无论是重装步兵还是下马骑兵都穿着足够多的金属制品,又由于他们排列的阵形非常密集,所以我所施展的连锁闪电几乎没有造成任何误伤,也几乎没有浪费。 连续承受了十次连锁闪电的袭击后,幸存下来的英格兰尼人终于无法再承受这种极度的恐慌了。 即便是神经最为粗大的重装步兵和下马骑兵也转过身,开始以笨拙的姿势尝试逃命。 重装步兵虽然逃不过我军轻步兵的追击而被一一推倒,但是与下马骑兵比起来,他们还是非常幸运的。为了坐在马鞍上操纵坐骑,骑士的臀部和裆部都没有铠甲的保护。将背部让给敌人,也就意味着将脆弱的臀部和裆部让给了敌人。 轻装步兵的士兵当中几乎没有贵族,因而也谈不上什么所谓的骑士精神。如果不是考虑俘虏骑士可以获得赎金,轻装步兵一定会利用敌人的这个弱点将他乱捅致死。不过即使这样,轻装步兵还是用长剑刺伤下马骑兵的臀部,用脚踹伤他的裆部,以接近于污辱的形式迫使他屈辱地投降。 在这种时候,肯洛为了挽救他最为宝贵的骑兵又犯一个错误。他居然派遣主阵的部队去接应逃跑的重装步兵和下马骑兵。看到这种情况,我赶紧派斌前往最前线去控制部队的追击速度。 斌这回总算还顾全大局,没有象刚才那样强调自己是一名文官。斌喟然一叹,施展出他特有的轻盈缥缈的轻身身法向前冲去。看着青衫飘飘的斌在最前线逐渐控制住了局势,而马迪尔和皮耶德也随机应变同时发动了反攻,我高兴极了。 第400章 接下来的局势正如我所设想的那样演变着。 乱哄哄逃命的重装步兵和下马骑兵千辛万苦逃到了自己人的面前,却冲散了他们排好的队列。我军的士兵紧跟在逃敌之后掩杀过去,没费什么力气就打垮了接应下马骑兵的部队。 因为害怕被自己的溃兵冲散,队形保持得还比较完整的英格兰尼部队也不得不稍稍撤退,可是由于溃兵的冲击和我军少量骑兵部队的猛扑,那些有组织撤退的部队却不由变成了真正的溃败。于是,这场局部的失败终于演变成了英格兰尼军队全线的彻底崩溃。 几名英格兰尼的高级将领想竭力阻止溃逃的部队,结果却毫无用处。肯洛的努力也同样落空了。他率领着自己的精锐卫队实施了一场短暂而略有成效的反扑。肯洛差一点就成功了,可惜这个愿望却被赶上来的西西王以及他的卫队轻易地粉碎了。 西西王挥舞着原本属于肯洛的光之龙枪,在凶狠地攻击肯洛的同时,还不停地说着一些足以将肯洛气昏的俏皮话。那些骑着恐怖蛮牛的卫队则在这种情况下发挥了更大的作用。那种狂暴的攻击以及恐怖蛮牛无意识散发的精神魔法,使得英格兰尼人好不容易稍稍鼓舞起来的一点士气又重新降至了谷底。 这支本来很强大的军队最终溃败得很惨,在逃跑的时候将辎重和军旗扔得满地都是。剩余的英格兰尼人争相逃命,再也顾不得军事队形,完全丧失了战斗力。 看到英格兰尼大军溃败的模样,我知道英格兰尼仅剩的这支王牌兵团也完蛋了。英格兰尼两大王牌部队全都消失了,看他还能怎么折腾!幸灾乐祸不是一件高尚的事,我也不好意思在儿子面前做出坏的榜样,于是装出一副悲天悯人的表情。 “唉,人们都说英格兰尼第一兵团的实力不逊于不败兵团,可我还不知道它的真正实力,它就这么耻辱地溃败了。也不知道英格兰尼还会不会保留这支部队的番号呢。” 亚瑟听到我的话,深有同感地点头。 “是啊,拥有光荣历史的兵团被打败倒也不稀罕,可是败得这么……这么……” 安丽丝侧过脸笑着说道:“你是不是想说败得这么冤?” 亚瑟用力地点头。“是啊,实在是太冤了。如果英格兰尼不取消第一兵团的番号,不知道十年后是否能够恢复元气。德克萨的黄甲哥萨旅大约还需要七年才能恢复以前的战斗力呢。” …… 我警惕地看了亚瑟一眼,然而一本正经对传令兵下达新的命令。 “命令我军的轻骑兵联队和狼牙联队追杀敌军。注意了,告诉狼牙联队长休达,不,直接告诉马迪尔、兰丝和皮耶德,不夺取英格兰尼第一兵团那面绘有白头鹰的兵团旗不许回来!” 第九部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三章 撤除部队番号的理由通常有三种。 一、极大的耻辱。例如:全军投降;叛变;旗帜被夺。 二、部队的损失太过惨重。不过拥有光荣传统的部队,只要财力和人力允许,通常都不会因为这个理由而撤除部队番号。 三、由于特殊的情况需要更改番号。例如:秘密军事行动;军事改制。 ——摘自《爱克斯大陆军事常识》 欧巴尼亚王宫周围三百米的范围内没有任何建筑物,而且,即便是三百米外的建筑物,也绝对没有两层以上的。一眼望过去,天底下似乎只剩下孤零零的王宫。 他,拥有令敌人闻风丧胆的龙枪“碎雪”,拥有速度最快的坐骑“疾风”,他是西格兰省第一勇士——更重要的是,他是一名令人羡慕而又尊重的龙骑士。所有的这一切,都是西格兰省每个人争相传颂的传奇。 可是今天,高贵、正直的龙骑士却要去执行一项暗杀任务。以后,他将成为遭受所有人唾骂的邪恶之徒。一想到这些,昂巴让的瞳孔突然强烈地收缩起来,他觉得体内有一种耻辱的刺痛感。昂巴让不知道,完成这项任务后他是否应该离开军队去做一个隐居者。唯一能够确定的是,两名同伴此刻的心情应该与他一样。因为,他们俩也是龙骑士。 两名同伴走了上来,与昂巴让交换了一下眼神。昂巴让看见了同伴眼中的犹豫和彷徨。他的心里,产生了一种无法言谕的悲伤。 肯洛亲王,那个原本是所有英格兰尼青年所崇拜的偶像,英格兰尼的军神!已然被仇恨所蒙蔽……为了复仇,他象在赌桌上输红了眼的赌徒一样红着眼,什么也不管不顾!呵,肯洛亲王昔日的那种自信、骄傲、尊严已经不复存在!更糟糕的是,他还剩下旁人无法忽视的权势——英格兰尼的亲王,王位最有竞争力的继承者之一。 在“军人必须听从命令”的借口逼迫下,在亲王权势的威压下,在对亲族性命和地位的顾忌下,昂巴让和两位同伴只得接受这个糟糕透顶的任务。 想到肯洛亲王为了逼迫自己屈服所做的威胁举措,生性倔强的昂巴让眼中无法控制地散发出一种寒光。他的背已经绷紧,每一根肌肉都已经绷紧——可是在这关键的时刻,他的脑海里再次出现了心爱的妻儿的身影。 每个人的身上都有看不见的绳子。有些人的绳子是家庭,有些人的绳子是钱财,有些人的绳子是权势,也有些人的绳子是责任。对昂巴让而言,或许权势和钱财仅仅只能算是牵绊,但是他却无论如何也无法忽视家庭和责任。 昂巴让瞳孔里的寒光忽然散开,散成了一团朦朦胧胧的空影,散成了一团虚无——昂巴让灰黯的冷眼里,流露出雾一般的表情。 他轻轻抚摸着手中的“碎雪”。碎雪的刀脊传递过来的冰凉让昂巴让的感觉稍稍舒服一些。 在成为龙骑士之前,碎雪就是已经是昂巴让最亲密的伙伴了。碎雪是一位非常有名的矮人大师用玄铁为材料花了一个月精心制作而成。它的造型非常奇特,它前端象是一种蛮族使用的大砍刀,背厚、刃薄。碎雪的刃口经过百淬锻造之后,锋利无比,可以轻而易举将一个人劈成两半。当昂巴让武艺小成之后,他在下雪天舞刀时,一刀劈出能够将漫天飞舞的雪花劈成两半。这也是碎雪名字的由来。 然而碎雪最奇特的地方并非是刀刃,而是它的刀柄。刀刃长一米,刀柄也是长一米。更奇特的是,刀柄是可以伸缩的。没有展开的碎雪可以当作大刀使用,完全展开后,碎雪就变成龙骑士所使用的龙枪。 …… 亲王的命令虽然令昂巴让等人不耻,但是从另一个方面看,昂巴让却也能够理解到肯洛亲王内心中的痛苦和无奈——被欧巴尼亚人称之为“神魔大人”的兰特国王,创造了一个又一个令人无法置信却又绝对真实的奇迹,那些奇迹,给人造成的不可战胜的感觉越来越强烈——几乎每个英格兰尼人都有这种压抑感,只是感觉的强烈程度略有不同罢了。 既然必须击败兰特国王,既然无法用光明正大的方法,那么,肯洛亲王坚持要采取这种卑鄙的手段似乎也情有可原了。 根据情报人员冒着生命危险传递的消息可以知道,兰特国王这一次倾城而出导致鸠格市的防卫力量已经非常空虚了。虽然别的人无法在这种非常时刻潜入鸠格市,但是对龙骑士来说,这却不是什么太大的问题。 如果能够潜入王宫暗杀掉兰特国王的眷属,那支多半士兵都没有经受过严格训练的欧巴尼亚军队必然会士气大落,或许会立即混乱也说不定。 用自己一个人……不,用三名龙骑士的名誉来换取英格兰尼的胜利,也许是值得的…… 昂巴让的呼吸突然停顿,瞳孔再次收缩。 今天,就让碎雪再次成为短兵器饮一次人血吧! 昂巴让咬一咬牙,将手一挥,当先向那座被黑暗吞噬的王宫潜去。 凌晨五点,正是人们警觉性最低的时刻,而且天还没有亮。昂巴让和另外两名龙骑士虽然从来没有做过类似的事,却也本能地知道应该在什么时刻采取行动。 三个人悄声无息地向王宫潜近。在黑暗中,没有人看见他们的身影。 王宫的围墙高达十米。事实上,堡垒式的王宫也正是鸠格市的内城。既便鸠格市陷落了,凭借着王宫的高墙厚壁,战士们仍旧能够坚守相当长一段时间。不过,这样的高度对于三名有心潜入的黄金骑士来说还远远不够。 鸠格市的防卫真的很空虚。因为,昂巴让已经有惊无险地攀越了王宫围墙,朝着早已确定的目标潜去。 在星光微月下,三个人潜入一座假山的附近停了下来。他们伏在假山边一动也不动,只有眼珠子在黑暗中闪闪生光。如果有小孩子在这种时候看见他们,一定会吓得晕过去。因为,昂巴让等三人眼中闪耀着的(奇*书*网-整*理*提*供),是一种死亡之光。 当昂巴让简单地打了几个手势之后,三个人分别朝着自己的目标潜去。 昂巴让一行三人,目标也正好分别住在三个院落里,一人正好负责一个目标。 一般来说住在中间的人身份往往更高一些,而昂巴让正是这次行动的负责人,所以,位置在中间的那个院落理所当然由昂巴让负责。 幽静的小院里,花香、古松以及小亭构成了一种和谐的景象。昂巴让好不容易培养出来的杀气立即就泄了一大半。 昂巴让自问:我真的要用这种卑鄙的手段暗杀一名英雄的眷属吗? 他抬头问天,苍天没有回答;他低首抚剑,碎雪默然不语。 第401章 罢了罢了,肯洛亲王说得没错,这一切都是为了祖国! 昂巴让轻弹刀刃,碎雪立即发出情人梦呓一般的颤音;月色下,碎雪的反光倏然染上了一股杀气。 昂巴让黑豹一般轻盈地潜到房门边上。在门外,他犹豫了一会儿。他怀疑内线送出来的地型图是否有错误。在王宫里,甚至是鸠格市区,守卫虽然稀稀落落,却毕竟还有。可是在这种最为关键的地方,却连一个宫廷守卫都没有,这是怎么回事? 尽管迷惑,昂巴让还是轻轻推开了房门。 当昂巴让看清房屋里的景象时,他立即下意识地将碎雪插入了刀鞘。因为他的眼前,是两双明亮而又美丽的大眼睛。其实,那位端坐在大厅中央的绝世美女已经令昂巴让的杀意消散了大半,这样的绝色娇娆本该捧在手掌中精心呵护的,谁又能忍心伤害。然而更令昂巴让不知所措的是,却是那双属于婴儿的无邪眼睛。婴儿好奇的注视,令他极为窘迫。 一般的景象可以在人类的视觉中保留十五分之一秒的残像,昂巴让只希望那个不到一岁的婴儿并没有看见他手中的碎雪。 “夫人……”昂巴让艰难地吞咽着口水。他怀疑,世间是否还有比这眼前更为困难的事情。他不敢直视正端坐在大厅中央的女士。“您能否送小孩去里间休息,我有重要的事与您相商……” “你是个好人。”安洁儿嫣然一笑。昂巴让觉得室内突然一亮,给人一种春天般的感觉。 不过,安洁儿并没有理会昂巴让好心的提议。她低下头,轻轻对着佳蜜儿的耳边耳语。 佳蜜儿无邪的大眼睛迷惑地眨了眨,仔细地看了看昂巴让。浅金色的头发象波浪一般滚动,佳蜜儿奶声奶气地说道:“系有些不同……但系为什么?……” 安洁儿轻轻一笑。“是因为你呀。有谁会忍心伤害我可爱的佳蜜儿呢?非专业的杀手,在我们精灵面前是很难提起杀意的。” 对于眼前的情景,昂巴让既有些不解,又有些老羞成怒。他的声音稍稍提高了一些。“你最好还是将小孩送到里间去,我的耐心是有限度的!” 这时候,精灵的尖耳朵竖了起来。安洁儿轻轻一叹,叹息中似乎有些无奈,又似乎有些怜悯,她温柔地亲了佳蜜儿一口。“你的卡特琳娜阿姨可真是个急性子……” 昂巴让没有说什么话,可是他的眼中却慢慢染了一股苍凉的肃杀之意。虽然不忍,虽然不愿,但是作为一个军人,昂巴让毕竟无法忘记自己的来意! 安洁儿似乎完全不知道昂巴让心意的变化,她的尖耳朵转了转,又亲了一下佳蜜儿另一边的脸旦。 “哎呀,娜弗丽阿姨也解决了她的问题。等会儿她们俩肯定会笑话我太慢了。不过,我的解决方式最文雅,应该也不算输给她们吧,你说呢,我的小天使?” 佳蜜儿此刻坚定地站在了母亲的这边,她拍着胖乎乎的小巴掌兴奋地喊道:“妈妈最棒,妈妈最棒!” 卡特琳娜和娜弗丽不正是另外两个目标的名字吗?!如果那两个问题已经解决了,同伴应该过来瞧瞧自己这边的情况;如果进行得不顺利,至少也应该会有打斗声或是呼叫声传来才对。一点有什么事情不对劲!!! 想通了这一点,昂巴让觉得有些站不稳了,好象忽然被人打了一记闷棍似的。 屋内的灯光虽亮,屋外却仍旧是一片漆黑。 灯光忽然闪了闪,闪动的灯光中仿佛闪起了一道惨烈的光芒。屋里,似乎弥漫起一股无形的杀气。灯光下,昂巴让的脸色铁青得可怕。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但是昂巴让确实有一种不祥的感觉。同伴已经失败了!那么,自己绝对要成功! “刷”的一声,碎雪再次出鞘。灯光下,刀刃上的反光就似是情人的媚眼一般妩媚。不过,即将发生的事却绝对不会与风花雪夜有任何相联。 此处,即将会有鲜血流出…… 昂巴让的身子向前略倾,陡然之间,这间面积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大厅似乎变小了。昂巴让与对方的距离,似乎拉近了许多。 不过,昂巴让的姿势却一直保持着不变。一秒钟、两秒钟、三秒钟……直到三分钟过去了,他的脸上象是戴上了面具似的全无表情,可是眼睛里却充满一种垂死野兽面对猎人的愤怒和悲伤。 安洁儿将佳蜜儿稍稍抱紧了些,凑在她耳边呢喃说道:“小天使,不管现在你懂不懂,我还是要告诉你:在生死一线的决斗中,不能控制自己的人,必败无疑。杀机先满溢者死!” 麻痹感已经升至脖子了,昂巴让花了很大的力气,木然地,一字一句地说道:“您,能够,告诉,我,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吗?” “女怕嫁错郎,男怕入错行。正直的骑士临时改行做杀手,本身就已经失败了一半。” “卡特琳娜的实力不逊于我们的夫君,你们龙骑士步行作战,又使用短兵器,而且还是被琳娜偷袭,一招解决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娜弗丽好象使用了龙威。你别奇怪,娜弗丽使用的是最正宗的龙威,连巨龙也会害怕的龙威。再说娜弗丽也是偷袭。要知道,在偷袭的前提下,即便是实力相近的被袭者也会很快败落,更何况偷袭者的实力远远高于被袭者呢。” “至于你嘛……说实话,我的实力并不比你强太多。不过,我可以满足临死者小小的好奇心。我猜,你一定不知道我还有另一个身份——月尊者。” 昂巴让一阵眩晕。月尊者?杀手界排名数一数二的月尊者?! “不过,看在你是第一个对月尊者实施暗杀的人的份上,我可以给你一些奖励:你知道,杀手总会有些不为人知的小技巧,我能够让你的尸体消失不见。也就是说,除了派遣你前来的人,再也不会有别人知道你这位龙骑士做过杀手。” 昂巴让的舌头已经完全麻了,但是他仍旧坚持地吐出了两个字。 “多……系……” …… 兰丝、马迪尔和皮耶德终究还是没能有夺取那面英格兰尼人家喻户晓的白头鹰兵团旗。不过军队在他们的率领下毕竟还是取得了空前的胜利。 一千轻骑兵和一千弓骑兵在这场追击战中大展神威。他们的目标非常明确:英格兰尼士兵的精神支柱,那面白头鹰军旗。由于马迪尔等人盯着那面白头鹰军旗丝毫不肯放松,肯洛根本就无法停下来将涣散的部队重新集合起来。 跟随肯洛乱哄哄逃命的英格兰尼步兵很快就发现,跟随主旗逃命实在是犯下了极大的错误。因为,追军就象被血腥味吸引的鲨鱼一般,以一种绝不放弃的姿态紧紧地追踪着主旗。于是,跟随主旗逃命的步兵便可悲地成为了挡住我军去路的绊脚石。 遭受了残酷的杀戮之后,英格兰尼步兵终于学聪明了。他们或者扔下兵器高举双手放弃逃命的挣扎,或者纷纷离开大道,向田野、树林、荒山等目标荒不择路地逃去。当英格兰尼步兵学聪明之后,我军的轻骑兵和弓骑兵就轻松多了。他们很快就咬上了英格兰尼骑兵的尾巴。 肯洛尤自不肯束手就擒。 肯洛麾下的骑兵尚未遭受实质性的重创,因而建制尚未完全混乱。所以,他尝试着率领骑兵进行了一次疯狂的反扑。如果负责追击的是别的什么人,那么此刻必定会上演一场两军相遇勇者胜的惨烈战斗。一方是凭借余勇追穷寇,一方是狗急跳墙,我方的人少,谁胜谁负还真说不定呢。假如肯洛的这次亡命反扑胜利了,那么他就可以停下来收拢溃兵,至少还可以令损失降低一些。可惜的是,负责追击的最高指挥官却是马迪尔,对指挥弓骑兵最为擅长的马迪尔。 热衷于发挥弓箭威力的将军将弓骑兵的特性发挥得淋漓尽致。当敌军反扑时,他指挥弓骑兵后撤,与敌人保持一定的距离从容边撤边向后射击。 用纯粹的骑兵追击弓骑兵是一件痛苦的事,英格兰尼的骑兵们再次深刻地理解了这一点。当肯洛意识到追击马迪尔的部队是一件毫无意义的事之后,只得指挥部队再次逃跑。马迪尔自然不肯就这么轻易地放过他,因而在敌军转身逃跑后再次重新追击。 马迪尔与敌军保持着若即若离的距离追击着,就那么不紧不慢地、冷静地为敌军施加越来越沉重的心理压力。半个小时后,敌军的骑兵也终于步上了步兵的后尘。骑兵之中也开始出现逃兵,而且越来越多。 肯洛当时并不知道我下的命令只是夺回具有象征意义的白头鹰军旗罢了。所以,被穷追不舍,而且身边战士越来越少之后,肯洛终于驾御着巨龙追风离开了军队。一直隐隐与兰丝对峙的英格兰尼国师见到这种情况,自知无力回天,也只得施展空间转移魔法逃走。 被主帅和国师抛弃的士兵们,无论是平民还是贵族,无论是骑兵还是步兵,心里的最后一道防线全都崩溃了。绝望的士兵们扔下兵器,而骑士们则下马寻找石块用力砸断佩剑,他们全都麻木地为成为俘虏做着准备。 至此,肯洛麾下的八万大军在我军毫不怜悯的追击下,已经完全烟消云散。除了能够施展飞行术的魔法师,几乎再也没有其他的英格兰尼人能够在我军的追击中漏网。 听到马迪尔的报告,我已经完全满意了。其实我只是想见识一下那面有名的白头鹰军旗罢了,并没有打算取得这种戏剧性的战果。在潜意识里,我的骑兵才两千多人(那些自己拥有马匹的贵族学生,我根本就没考虑在内),步兵之中没有经过严格训练的平民不占少数——我还担心肯洛万一有什么阴谋,进行反扑时我的士兵可能会抵挡不住呢。 第402章 嘿嘿,我军伤亡不足四千,敌军八万大军却全完了。短期内,英格兰尼是无法再纠集同样数量和质量的军队向布雷西亚发动进攻的。另一方面,这场辉煌的胜利应该足以促使那些犹豫不决的中立势力下定决心吧。 说起来布雷西亚有大片的领土被英格兰尼人占领了,可是肯洛也并没有往占领的城堡里派遣太多的士兵。现在英格兰尼人的主力大败,如果知趣,那些驻守城堡的英格兰尼人应该快点逃走才是上策。如果驻守城堡的英格兰尼人犯傻,我想马迪尔会让他们变聪明一些的。这点小问题,马迪尔应该可以轻松搞定。时间也不早了,将战役的收尾工作和收复被占领土的任务扔给马迪尔后,我们得胜回朝。 早已得到我军大胜消息的鸠格市再次沸腾了,市民全都自发地集合在东门至王宫之间的那段路上。我抱着亚瑟骑在阿呆身上,而安丽丝则骑着白雪与我齐头并进。一路上,欢呼声不绝于耳,鲜花也象是雪片一般不停地从阳台上飘洒下来。 保持着愉快的心情进入王宫,当夏默神神秘秘地告诉我一个消息后,我更加愉快了。 肯洛居然趁着我亲赴前线时派遣刺客进行暗杀。不过,这次肯洛可真是亏血本了。夏默之所以发现这件事是因为清晨时,有三头巨龙绕着王宫悲鸣了三圈。巨龙围绕某个地方悲鸣只有三个原因:一、配偶死于此处;二、未成年的子女死于此处;三、龙骑士死于此处。 现在夏默已经发现了两名刺客的尸体。虽然他怎么也找不到第三具尸体,不到龙的感觉极为敏锐,绝对不会出错。所以我可以肯定,至少有三名隶属于英格兰尼的龙骑士毙命于此了。 我淡淡地问道:“你在哪里发现的尸体?” 夏默窘迫地回答:“分别在卡特琳娜王妃和娜弗丽小姐的房间外。卡特琳娜房间外的尸体只有心脏一处伤痕,而娜弗丽房间外的尸体则没有伤痕……” “按道理说第三具尸体应该在安洁儿王妃的住处附近,我特意派女官以打扫房间的名义仔细查找过安洁儿王妃的房间,却没有任何发现。” 呵呵,如果肯洛不是那么贪心,那么结局绝对不会那么惨。无论是大军还是行走于黑暗之中的国家安全部队全都倾巢出动了,留守在鸠格市的只剩下少量的警卫部队。如果肯洛将暗杀的目标改为普通的官员,即使不能成功,逃跑也容易啊。龙骑士全都拥有黄金骑士的实力,况且只需要很短的时间就可以招呼巨龙接应他逃走。可惜的是,那些暂时改行作刺客的龙骑士惹谁不好惹啊,偏偏惹上卡特琳娜她们——我都不敢惹呢! 他们怎么可能有任何成功的希望呢?光明正大的情况下,步战的黄金骑士与卡特琳娜、娜弗丽本来就不是一个档次的。而临时客串杀手的龙骑士们也不可能成功地收敛杀气。我估计,进行暗杀的龙骑士在接近房间时肯定早就被目标发现了,因而刺杀者也就变成了被伏击者。 凭卡特琳娜的实力,况且还是偷袭,一招击毙步行的龙骑士很正常。娜弗丽是龙神的女儿,拥有什么我所不理解的能力也不算稀罕。说起来安洁儿的实力在三女之中最低,不过她是谁?!她是杀手界坐头把交椅的月尊者!安洁儿不动声色干掉敌人我不奇怪。凯尔也曾告诉我一些杀手的特殊技巧。化尸粉还是化尸水?…… 打了个寒颤后,我决定不再考虑这个问题。 “夏默,这件事就此打住……” 夏默诧异地看了我一眼,然后点着头恭顺地离开了。 肯洛还真是不一般地仇恨我呢。暗杀倒也罢了,居然将目标定为我的老婆们! 俗话说冤家宜解不宜结,不过我与肯洛之间似乎是没办法在这个世界共存了…… 斌的计划,必须立即展开了! 第九部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四章 主公外表虽然粗鄙,然而从他的行事可以看出,主公其实是个粗中有细的人。最为明显的例子便是主公虽然动辄屠城杀戮,然而他却从来不曾对抵抗不超过一天的城堡进行过于严厉的处罚。这种做法的好处显而易见:象征性抵抗然后投降,不必太过担心自己及家人的性命,同时,还可以挽留一定的名誉。能够考虑给敌人留下下台台阶的人,又怎么可能是一个头脑简单的人呢? ——萨拉丁将军回忆录 快要天黑的时候,拉库里在大路的一侧看到了一座庄园。这个庄园不算小,大约有百十栋房屋。庄园的周围全是农田,与一路上看到的情况一样,农田里的农作物已经全部被焚烧了。 进入庄园后,拉库里看到庄园的东北面有一个规模不大的粮囤,他作了个手势召来最先进入庄园的大队长。拉库里没有说话,只是对着那个粮囤抬了抬下巴。 那名大队长摇摇头。“粮囤是空的。” 拉库里很认真地朝着地上吐了口痰,仿佛这是一项无比神圣的工作。 该死的坚壁清野! 因为无法就地筹粮的缘故,总指挥多明戈传来军令,要求自己原地待命。 原地待命?怎么可能?! 这些天来,拉库里率领着死神兵团紧紧地缀在史蒂夫部的身后——那种锲而不舍的精神,简直就象是正在追逐异性的发了情的公狗。 遗憾的是,一路上,死神兵团花了不少时间去攻克那些不愿意投降的城堡,耽误了不少时间。所以死神兵团没能成功地逮住敌军的主力,跟在敌军尾巴后面所取得的成果只是偶尔干掉了几个掉队的士兵。 一般来说,正规军队的辎重包括行军帐、攻城器具、组合工具、医药物品以及其他物件,军中每50人至少需要1头驮载牲口。可是为了快点追上敌军,拉库里命令士兵只带上少量的粮食以及必不可少的行军帐,其余的辎重能省则省,攻城器械之类的辎重全都放弃了。所以,在攻击城堡的时候死神兵团遇到了很大的麻烦。 其实拉库里并不想与坚固的城堡过不去。 谁都知道,如果没有足够攻城器械或是魔法师的支援,攻击这些坚固的堡垒必须付出极为巨大的代价。死神兵团的魔法师本来就少(可以想象,高傲的魔法师般是不会选择“死囚兵团”的),现在又没有攻城器械,攻城当然会非常困难。 之所以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说起来也好笑——无他,缺粮罢了。 发现史蒂夫部的主力后,死神兵团轻装简骑嗷嗷大叫地追了上去——为了追求追击的速度,他们只带了五天的干粮。两天后,迟钝的拉库里终于发现了一个关系死神兵团生死存亡的大问题:敌军走过的地区已经实施了坚壁清野的战术。 死神兵团的建制有一万余人,这种规模的军队放在一个小的公国可以算是非常了不起的军力了,为此,拉库里骄傲得不得了。可是现在,拉库里却为军队的庞大而头疼不已。对于补给的问题,拉库里想得很简单:追击的时候就地征粮不就可以了?虽说为了保证人数多达一万的军队不饿肚子,沿途被抢掠的村民生活将变得极为悲惨,但匪性十足的拉库里并不在乎,死神兵团的战士也不会在乎。但问题是史蒂夫实行了坚壁清野的战术之后,死神兵团的粮食补给一下子就成为了一个极为严峻的难题。 迫不得已,拉库里只好命令军队去攻击那些坚固的堡垒。沿途的居民已经被疏散了,但好些躲在坚固的堡垒后面的领主却并没有离开——那些堡垒里存有死神兵团所急需的粮食。 攻克城堡的战斗规模虽小,但抵抗却往往非常激烈。如果不是凭借人数上极为悬殊的优势(沿途的城堡都不大,里面驻守的士兵最多也不过八百人),如果不是因为死神兵团战士的彪悍狂野,想要攻克小城堡也不是容易的事。直到拉库里发狠下令屠了一座抵抗超过三天的城堡之后,情况才好转起来。 在其后的追击过程中,前进道路上的城堡大多闻风而降,有些城堡干脆就空无一人。也有一些重视自己骑士名誉的领主,不过那些城堡抵抗的时间无一例外都不曾超过一天。法兰西斯的贵族们对拉库里的名声早有所闻。领主们仇恨、鄙视这个无视骑士守则的怪物,可是他们又拿拉库里没有任何办法。而且,领主们也害怕那种可怕的噩运降临到自己的头上。 在投降的领主当中,有一个伯爵信誓旦旦保证可以说服史蒂夫.史拉登投降。拉库里没有理会这名伯爵。他倒不是担心这名伯爵以这个借口离开后会一去不复返,事实上,拉库里并不相信史蒂夫会投降,他也不希望史蒂夫投降。对史蒂夫,拉库里不仅仅是没有好感——确切地说,拉库里对史蒂夫的感觉可以用“极为痛恨”来形容。拉库里在玛哈亚吃了史蒂夫一个大亏,现在他只想给史蒂夫一个“深刻”的教训! 如果史蒂夫不顾一切地逃命,拉库里也是没有什么办法的。可是史蒂夫却又不肯老老实实地撤退,在撤退的过程中,他还不忘进行坚壁清野,因而耽误了不少时间。死神兵团不顾一切地追逐着史蒂夫的部队,逐渐拉近了与史蒂夫部队之间的距离。 庄园里的大多数居民都被史蒂夫的部队裹胁着离开了。不过死神兵团的斥候还是从荒野中找了几名不愿或是不能长途跋涉的老人。从他们的口中,拉库里得到了他最想知道的情报:史蒂夫的后卫部队今天中午才离开这个庄园! 拉库里看了看自己的士兵,他们的士气还很不错。 虽然这次长达十多天的追击并没有追上敌军的主力,不过一路上打了几仗,也让士兵们发了点小财。 第403章 平民们大多被疏散了,但是这并不重要,死神兵团掠夺财富的来源本来就不是平民。那些原本打算凭借城堡保护自己和家族财产的领主,有一些已经成了死神兵团的俘虏,他们的财产也成为了死神兵团的战利品。虽然经历了长途了急行军,可是在金钱的刺激下,死神兵团仍旧保持着高昂的士气。 可惜,精神上的亢奋并不能保证肉体不疲惫。 当拉库里听到前面的敌军统帅正是自己的死对头史蒂夫的时候,他打定主意要让史蒂夫好看。那时候,史蒂夫部的主力离死神兵团大约只有两天的距离。可是为了获取粮食供给,死神兵团在攻击堡垒时又浪费了相当了时间(为此拉库里非常后悔,早知如此还不如多带些粮食更加合算)。这十多天来,死神兵团玩命似的行军,总算追到了离史蒂夫部只有半天的距离。 首席家臣萨拉丁进谏说“强弩之末,势不能穿鲁缟”,拉库里认同了萨拉丁的观点。十多天的急行军,确实已经令死神兵团的战士们非常疲惫了。 真是可惜,飞翼部队被阿拉卡和那个叫什么来着的塞维尔女公爵给假公济私去支援盟国塔洛斯王国了。要不然,有飞翼部队帮忙骚扰史蒂夫部撤退,应该早就可以追上了敌军了。 塔洛斯王国这种国家实在是太差劲了。多明戈是怎么说来着,对了,他说如果塔洛斯是敌国,那么只需要三个兵团就可以将之击败;如果塔洛斯是中立国家,那么就需要四个兵团放在边境线上防备;如果塔洛斯是盟国,想要保全它差不多需要投入五个兵团的兵力才能保护好它。 法兰西斯向欧巴尼亚宣战后,对塔洛斯王国的军事压力大减。随着战事的进行,欧巴尼亚大军势如破竹地向法兰西斯腹地挺进,塔洛斯的国王罗格大约觉得有便宜可占,连忙派出军队越过边境线向法兰西斯发动了猛攻。嘿,好不容易纠集起来的十二万大军,却被人家不到五万的军队打得大败,而且还被法兰西斯人打到了自己的家里。惊恐万状之余,罗格国王急忙向欧巴尼亚求救,并且被迫签订了一系列有利于欧巴尼亚的条约。 也不知道主公是怎么想的,居然大笔一挥,命令国内本就不多的预备机动部队去支援塔洛斯。要知道,当时英格兰尼已经向欧巴尼亚宣战了,而且我军在布雷西亚战区还居于劣势呢! 尽管在政治、经济方面几乎是个白痴,不过拉库里仍然知道:主公不顾自身压力的前提下向塔洛斯提供支援,正是为了获得政治和经济方面的巨大利益——为了得到盟友尽快的支援,罗格国王出让了一些地区的为期三十年的管理权和税收权。根据条约的规定,随着战争的持续进行,为了继续获得欧巴尼亚的支持,塔洛斯将会出让越来越多的地区。萨拉丁说这种蚕食比起纯粹的军事征服要好得多。 派往那些地区进行管理的官员,人事权由塞维尔女公爵全权负责;税收虽然是进入国库,但最开心的毕竟还是财政大臣阿拉卡。所以说,这次与塔洛斯签订的条约最受益的是塞维尔女公爵和阿拉卡,而直接受害者则是兰特国王和拉库里。 据最新的消息说,英格兰尼的军队离鸠格市已经越来越近了,如果不是将预备的机动部队派遣到塔洛斯去,布雷西亚战区怎么会出现这种窘境呢?不过象大多数欧巴尼亚人一样,拉库里根本不担心布雷西亚的战局。在拉库里的心目中,兰特国王是天神一般的存在,而神是根本不可能被战胜的。 拉库里本人之所以会产生受害者的自觉,是因为追击史蒂夫部的过程中无法得到飞翼部队和泰坦战士的帮助——为了安抚塔洛斯的国王罗格,原本的战争利器飞翼居然沦为了运输兵源的工具,而泰坦战士则远赴塔洛斯王国的首都,成为了罗格国王的“仪仗队”。塔洛斯虽然遭受了攻击,可目前它的首都还安全得很。让泰坦战士保护躲在首都的罗格国王,不是仪仗队能够是什么?! 如果有飞翼部队或者是泰坦战士的帮助,这场仗应该好打得多吧。 可惜。 算了,还是想想只靠自己的死神兵团应该怎么对付史蒂夫吧。 双方一追一逃,现在已经离法兰西斯的首都巴塞很近了。史蒂夫部离巴塞市只有三天的距离,不能让他舒舒服服地退进巴塞去。拉库里虽然鲁莽,但他并不至于狂妄地认为仅靠死神兵团一个兵团就可以攻克法兰西斯的首都巴塞。至于说援兵…… 多明戈都要求自己原地待命了,怎么可能指望援兵呢——至少在短期内是无法指望的。 必须在史蒂夫部退入巴塞市之前将他们截住。今晚让兔崽子们好好休息一下,明天一定要将史蒂夫那狗日的逮住! 反正只不过是半天的距离嘛! 部队的行军速度总是受最慢的兵种所限制的,而通常来讲,最慢的部队总是辎重部队。随军辎重的运输方式大致有三种:人力,骡马,马车。以人力运输辎重是最吃力的,也是最为常见的;以骡马运输速度最快,不过这种方式的运载量却远远不如马车;马车或是牛车的运载量最大,在路况良好的前提下速度倒也不慢,但是如果地形复杂,则不宜使用。 据情报得知,史蒂夫部的辎重部队使用的大多是牛车。牛车每小时的速度不到四公里,而士兵正常的行军速度每小时候至少可以达到五公里。如果强行军,步兵每小时行军十公里也不是什么稀罕的事。史蒂夫部的后卫大约中午一点钟离开这座庄园,就算他们行军五公里,离这儿最多也才十公里的距离。如果好好休息一个晚上,即便明天只是以每小时六公里的速度行军,也可以在五个小时内追上敌军的后军和辎重部队!反正今天晚上追击敌军显然是不合适的。 明天见,该死的史蒂夫! 想到这里,拉库里痛快地向副官下达了就地扎营的命令。 第九部第二十五章 第二十五章 “昏迷了半个月后,伊莉公爵终于醒了。奇怪的是,伊莉公爵虽然知道自己的身份,可是她却忘了许多事。事实上,她的记忆似乎出现一个断层——从英格兰尼第一次入侵塞斯到昏迷之前所发生的事情,她全都不记得了。而且,她的性格也变得与我所知道的完全不一样了——象一个少女多过象一名公爵。对此,兰特也觉得很迷惑。” “兰特非要我确定一下伊莉公爵的灵魂是否受到了损伤。其实兰特本人对精神魔法和灵魂魔法同样有很深的造诣,这或许是所谓的‘医者不医亲’吧。我检查后告诉兰特,伊莉公爵的三魂七魄均无损伤。结果兰特更迷惑了。糟糕的是,兰特居然缠着我,要我为他找出答案。” “兰特催得越来越厉害了。没办法,我只好胡乱猜测说:或许伊莉公爵拥有两副魂魄,由于特殊的原因她在重伤后失去了主魂魄,现在所表现的是另一副魂魄。兰特非常高兴地接受了这种猜测。于是,兰特找来夏默并且郑重其事地交给他一项任务:将所有关于伊莉公爵的文件,无论是己方原有的还是后来夺取的,全都封存起来。而且,兰特还要求夏默尽量保证不要让伊莉知道以前的事……” “……真好笑,我瞎掰的他也信。不过,这种现象还真是值得研究一下呢。如果能够制造出副魂魄,那么魔法师便可以施展一种全新的精神魔法了……” ——摘自《兰丝魔导师手札》 士兵们真的是很疲惫了。扎完营后没过多久,营地里的鼾声开始此起彼伏。 银白色的弯月与浓厚的云层开始嬉戏,它时而躲在云层的背后,时而在云层的间隙中露出调皮的笑脸。初夏的微风轻轻穿越苍茫的原野,拂过摇曳的草木,掠过如林矗立的旌旗,不受拘束地四处游荡。 一支正在四处游荡飞蛾突然被远处的亮光吸引了。飞蛾兴奋地振动翅膀,向灯光处飞去。飞蛾飞近了旌旗林立的庞大营地。这个营地没有设置常见的一人高的木栅,营地外更没有陷阱和壕沟。营里里,几乎所有的士兵都沉入了香甜的睡梦中,甚至连哨兵也不停地打着哈欠。如果不是兵团长的首席家臣派出的士兵正在来回巡视,大约那些负责值夜的哨兵也会忍不住打起瞌睡吧。 游荡的飞蛾来到庄园,这里正是死神兵团总部的所在地。作为死神兵团的兵团长,拉库里独自享用着庄园里一座石制房屋,而飞蛾的目的地正是拉库里所在的房屋。 离目标越来越近了,飞蛾愈加兴奋。然而正当飞蛾即将扑向那盏油灯的时候,一声可怕的轰隆巨响却使它受到了极大的惊吓。受惊的飞蛾加速振动着翅膀,拼命朝着自认安全的方向逃去。 拉库里睡得很沉,但是由于武者固有的警觉,在巨响声刚刚传到这间房屋的时候拉库里便惊醒了。拉库里以与自身体型极不相衬的敏捷从床上跳了下来,赤裸着上身向屋外跑去。。 不一会儿,穿戴整齐的萨拉丁来到了拉库里的身边。他定睛向四周望了一会儿,面有忧色。 “糟糕,情况似乎不妙啊!” 正在接受近侍为之穿戴铠甲的拉库里脸色越来越红。最后他终于忍不住低声咆哮起来:“他奶奶的!老子又上史蒂夫的当了!还想抓老子当俘虏吗?……你他妈的去死!” 当拉库里穿戴好铠甲的时候,一个浑身是血的壮汉闯了过来。这名身中近十支利箭的壮汉踉踉跄跄坚持走到拉库里的身边,由于气力不支终于磕倒在地,倒前壮汉惨嘶:“大人,敌人太多,兄弟们实在挡不住了……” 拉库里的脸上露出了清明而严肃的神情,这令他的首席家臣萨拉丁大吃一惊。 第404章 萨拉丁从来没有见过,也无法想象以鲁莽而著称的拉库里居然会露出这种神情。 “用鼓声传令宿营在庄园外面的部队自由突围。” 什么,自由突围?拥有玛哈亚第一将之称的萨拉丁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连突围的方向也不言明,任由部下自行突围,这和溃败有什么区别?! 萨拉丁表现出一副八风不动的沉静表情,但紧攥配剑的手背上暴起的青筋却暴露了主人的情绪。当萨拉丁以尽量委婉的语气表达自己的疑问时,却遭到了拉库里严厉的喝斥。 “放屁!你知道我们的对手是谁吗?他是法兰西斯五虎将中排名第二的史蒂夫。萨弗斯圣骑士亲口说过,论偷袭和夜战,史蒂夫在五虎将中是稳居第一。你倒是说说看,我们该往哪个方向突围?让部队随意突围能够让史蒂夫摸不着头脑。这样或许才会有一部分战士冲出包围圈!” 萨拉丁迷惑了。他觉得拉库里的分析似乎有道理,但是他又无法断定主公是不是因为曾经被史蒂夫惨痛地击败过,因而再次面对史蒂夫时便无法保持平常的心态。 怯战吗?…… 萨拉丁瞟了一眼拉库里的眼睛,顿时否定了自己的猜测。此刻,拉库里的眼中正燃烧着无穷的战意!这种赤裸裸的战意,甚至令萨拉丁有一种灼热的感觉。 萨拉丁正在胡思乱想,突然听到了拉库里的命令声。 “萨拉丁,你也突围去吧。狗日的,总得给死神兵团留点种子吧。” “嘎?” 拉库里似乎是在自言自语,又似乎是在对萨拉解释着什么。 “如果我不留在这里吸引史蒂夫的注意力,恐怕谁也冲不出去……死神兵团的名声虽然很臭,不过我知道你对它也是有感情的……记住了,回去后无论用什么方法……最好是向国王陛下乞求,一定保留死神兵团的建制……” 萨拉丁的性格里并没有优柔寡断这种特性。稍稍思考了一会儿,萨拉丁向拉库里郑重地行了一个大礼,然后便头也不回地从他的身旁离开了。 拉库里的视线在萨拉丁的背上停留了好一会儿。他用与自己体型绝不相衬的声量轻声说道:“……拜托了,一定要将死神兵团保留下来啊……” 当萨拉丁的身影完全溶入了黑暗之后,拉库里终于将注意力转移到喊杀声越来越近的战场上。他毫无预兆突然大声吼道:“史蒂夫你这个狗日的,你敢过来与我单挑吗?!你这个胆小鬼!你这个婊子养的!有种来和我单挑啊!” 天生的大嗓门再加上特意充填的斗气,拉库里此刻的怒吼声具有相当的穿透力。战场上虽然充斥了各种各样嘈杂的声音,但是相当多的战士还是听到了拉库里这粗俗而又充满挑衅味道的怒吼声。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拉库里熟悉的吼叫声,那些无法突围出去的死神兵团的战士一下子就象被加持了嗜血术一般,战斗力立即明显地提高了一个档次。 史蒂夫麾下的战士也同样兴奋起来。在战前所有的人都被告知,只要能够活捉拉库里,无论贵族还是平民都可以拥有一个子爵爵位以及相应的采邑。对于那些小贵族的庶子来说,加入军队的目的大多是建功立业以便能够获取一片采邑。至于说被征召入伍的平民,平时自然不会有这类幻想,但是如果有这种一步登天的机会,平民同样也不会拒绝。想要出人头地,拥有一片自己的领地,此刻正是这些年轻战士赌上性命的最好机会。于是,几乎所有的法兰西斯人都勇猛地朝着同一个目标冲去。 双方的搏斗因为拉库里的怒吼声而变得更加激烈了。悍不畏死的死神兵团士兵与拥有狂热建功立业愿望的法兰西斯人全都变得犹如野兽一般,他们不知生死,不知疼痛,不知怜悯……交战双方早已谈不上什么队形,所有的人都在混乱地杀戮着。交战的双方全都变成了只知道挥舞兵器的杀戮工具。任何亲眼看得这种战斗场面的人都会有同样一种感觉:如果不将一方的鲜血流尽,这种战斗大约是不会停止的吧。 战斗最激烈的中心逐渐向庄园靠近,死神兵团的战士逐渐表现得越来越力不从心了。 死神兵团的战斗力虽然非常强,但是俗话说好汉也架不住人多。在人数方面,死神兵团此时正处于绝对的劣势。又由于是遭受突袭,死神兵团的战士们根本就没有做好足够的战斗准备,一些犹自苦苦战斗的战士们甚至赤裸着上身——至于说在战斗来临时手中没有武器的战士,除了极少数运气和格斗技都相当高的,其余的早已被法兰西斯人杀死或俘虏了。 当然,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也不能忽视:这十多天来,死神兵团的战士们总是在急行军,体力多少有些透支。相当来说,法兰西斯人的体力则保存得比较好。在你死我活的战斗中,没有体力,自然也就是死亡或被俘的代名词。任何人都知道,即便是最强壮的士兵,在精疲力竭的时候甚至打不过一名拿着一根木棍的农民。 那些满身鲜血,铠甲被打得七凹八凸的战士们,拿着犹自滴着鲜血的兵器终于被法兰西斯人逼到了庄园的围墙边上。由于守卫在庄园里的死神兵团战士可以站在高达三米的墙上向法兰西斯人射击,吃了大亏的法兰西斯人终于学会了自觉保持与庄园保持一定的距离。这时候,激烈的战斗终于出现了短暂的停顿。 在这种令人窒息的情景下,眼看法兰西斯人的士气即将有所回落,一个尖细地声音响起。 “拉库里阁下,我军自动撤退,正是为了给阁下一个思考的时间。你应该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投降是最为明智的选择。只要阁下投降,我一定保证阁下的生命的私人财产不受侵犯。” “我操你妈,你这个狗娘养的是不是男人?有种和我单挑!狗日的,操你奶奶……” 一连串的污言秽语传入了史蒂夫的耳中,自诩为绝世谋将的男人皱了皱眉头,但是他仍然成功地克制了自己的情绪。 “为将者斗智不斗力。拉库里阁下,我知道阁下是名不畏生死的勇士,不过我请求你为部下们考虑一下。为了保全他们的性命,你何不考虑以骑士的方式体面地投降呢?” 拉库里的诅骂声停顿了下来,当他的声音再次响起时,已经不再那么激动了。 “死神兵团自从组建以来,一共攻克了二十三座城堡,光是伯爵以上的贵族就俘虏了十一个,击毙了三个。我们高贵的、无所不能的国王陛下甚至打算授予我们一个光荣的称号——‘天杀的’死神兵团……以后死神兵团的将士就可以骄傲地向别人作这样的自我介绍:我是‘天杀的’死神兵团成员!” 死神兵团的战士们表情极为精彩。有些人的表情欣喜欲狂,但是更多的战士则或木然,或惊讶,或迷惑…… 法兰西斯人的反应相应比较类似——他们哄堂大笑。 拉库里察觉了法兰西斯人哄笑中的不怀好意,不过他并不打算理会这一点。 “现在我们已经被包围了。你们说,我们现在是投降还是死战到底?” 除了喘息声之外,死神兵团的将士只发出了一个声音。 “死战到底!” 拉库里朝着黑暗处史蒂夫的大致方位挑衅地一笑。 每个名声稍大的部队都有自己的特色。死神兵团的成员中有一些是悍不畏死的悍匪,有一些是从死牢里挑选出来的死囚,也有一些是长年刀头舔血因而漠视生死的佣兵。在这种特殊环境的影响下,几乎所有死神兵团的将士都摈弃了对死亡的畏惧。几乎所有的死神兵团战士都漠视生死——他们漠视自己的生命,同样也漠视其他人的生命,这也正是死神兵团经常屠城的原因之一。 拉库里向史蒂夫大致的方位勾了勾食指。 “来啊,狗日的,你来俘虏我啊!” 黑暗中的史蒂夫无声地叹了口气。这次的作战目标其实只是俘虏拉库里,否则,不可能有那么多死神兵团的战士能够突围成功。原本史蒂夫对俘虏拉库里志在必得,可是现在那种坚定的信念却有些动摇起来。史蒂夫很清楚:拉库里眼中除了灼热的斗志外,还有一丝不屈的死志。拉库里这厮向来少根筋,这次怎么对成为俘虏如此反感呢? 这不行!不理会阿科尼奥七世的怒气进行撤退,实行天怨人怒的坚壁清野战术,实施这次的“千里回马枪”计划全都是为了俘虏拉库里,怎么能够让他死去呢? 史蒂夫深吸一口气,再次仔细地叮嘱身旁的战士,然后,史蒂夫大喝:“活捉拉库里!” 数万法兰西斯人同时应喝:“活捉拉库里!” 于是,战斗再次展开。 突围失败的士兵已经退入了庄园,可惜这个庄园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庄园。围墙高度不过三米,最厚的围墙也不过四十厘米。相对于庄园内剩下的死神兵团的战士数量,法兰西斯人简直多得数不清。也就是说,即便法兰西斯人用血肉之躯强攻也可以轻易将这座小小的庄园攻克下来。不过,史蒂夫的准备显然相当充分。对付高大城墙的攻城器械,如今用在这座薄弱的庄园上,其实还真有些杀鸡用牛刀的味道呢。更何况,法兰西斯人当中还有足够的魔法师。 “小心,投石攻击!” 瞭望员的话音刚落,数颗巨大的石头已经呼啸着飞向了围墙,一名来不及躲闪的士兵被一颗巨石击中,当他与巨石一同落地时,身体已经扭曲得不成人形。那些击中围墙的巨石震得石墙一阵晃动。 第405章 如果仔细看,可以发现围墙上已经出现了不少裂纹。 “小心,魔法攻击!” 瞭望员再次发出警告。这次,除了负责警戒的战士外,其他人全都躲在了围墙的后面。 法兰西斯人看到死神兵团躲着不能还手的情景,骄傲地发出了欢呼声。他们为投石车部队和魔法师发出加油的呐喊声,狂热的呐喊似海啸,似沙暴,甚至令围墙都在声浪中显得颤栗。 大量的投石和火球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击毁了一处围墙,可是史蒂夫在这种情况仍旧冷静如水。他只是淡淡地下令投石车和魔法师继续攻击,尽量扩大围墙的缺口。 随着时间的流逝,受攻击的围墙已经破损不堪。被击中火力攻击的缺口现在已经宽达十米了。看到这副情景,史蒂夫满意地舔了舔嘴唇,终于下达了总攻的命令。 战斗,再次进入了最为残酷的肉搏阶段。 庄园里的士兵实在是太少了,除了兵团长的直属亲卫外只有一个联队的兵力。再加上退入庄园的溃兵,总人数也不到一千五百。 法兰西斯人一拨接一拨地冲向缺口处,就好象想要从决口处涌出去的洪水一般。虽然没有人奢望能够在这场战斗结束后仍然活着,但是死神兵团的战士出于本能仍旧象是跳入决口抗洪的勇士一样,竭尽全力试图将这个缺口堵住。 正如同人力与大自然之力相抗衡一样,在奇迹未曾发生的前提下,缺口处的战斗虽然持续了十几分钟,双方的尸体几乎堆得超过了一米,但最终的胜利者仍旧是法兰西斯人。 肆虐的洪水从决口处涌出,黑色的浊流向庄园里其他的地方淹去。 庄园守卫战一开始,拉库里的身影就出现在缺口处。他一边努力攻击敌人,一边大声呐喊着,鼓舞着士兵的士气。可是即便由他亲自守卫,缺口处的战斗仍旧是以失败告终。 敌人实在是太多了,密密麻麻,“疯”拥而至。严格地说,拉库里并没有被敌人打退——他实在是被人流从缺口处挤走的。 这种情况下,庄园应该算作已经被攻克了。不过,没有哪个守军流露出半点胆怯或是打算投降的意思。作为死神兵团的成员,他们就早已有了战死的觉悟。更何况,他们是天杀的死神兵团! 剩余的守军似乎集体陷入了更大的疯狂之中,他们的战斗不再是为了胜利、功勋、战利品、荣誉或是别的什么,他们之所以战斗,似乎只是为了死亡!——为了自己的死亡而战,也是为了使更多的敌人死亡而战! 在兰特国王对家臣赏赐的武器之中,噬天斧或许不是最锋利的,或许它所加持的魔法并非是最为奇妙的,但是毫无疑问,噬天斧绝对是最为狂暴的武器——哪怕与大陆上其他任何所知的武器相比,噬天斧绝对担得起这个名声。 战斗中,拉库里的表现却如癫似狂。当挥舞起噬天斧的时候,其实拉库里已经无法完全控制它了。 拥有灵性的神器哟,你也知道这是最后的一战了?! 拉库里愤怒地呐喊着、战斗着,却总是尽量克制自己不进行狂化。拉库里明白,他必须保持清醒。如果狂化,就无法保证自己不会再次成为俘虏。 …… 不知杀了多少敌人,体力已经消耗了大半的拉库里听到身后兵刃破风的声音。前一刻,拉库里正好将噬天斧劈开了一名敌军将领的铠甲。由于噬天斧嵌入敌将的铠甲之中,而且濒死的敌将正死死地抓着噬天斧,因而拉库里一时无法躲避。 这一刹那,拉库里甚至闭了闭眼睛。从破风的劲道看,这支长矛应该足以将他刺个对穿。 谁知一眨眼过后,身后的长矛破风声突然停止了。回头望去,一名亲卫正死死地挡在拉库里与偷袭的敌人之间。那柄长矛,透胸而出。 拉库里怒啸一声,突然间爆发出无与匹敌的狂暴力量,他猛然间夺回噬天斧。敌将的创口处除了激射的鲜血外,连内脏也被噬天斧的倒钩给钩了出来。见此情景,敌人如见鬼魅,不由自主下意识地离开了拉库里几步。 俯身把耳朵贴近亲卫嘴边,却无声音传来。拉库里仔细地看着怀里的亲卫,这才发现替他挡住这一枪的亲卫已然气绝身亡。 拉库里抬头用布满血丝的眼睛向偷袭者望去,却发现偷袭者居然是他的老对头史蒂夫.史拉登! “你偷袭我!” 史蒂夫满不在乎地舔舔嘴唇。 “我说过很多次了。为将者斗智不斗力。” 拉库里嘿嘿地笑。或许是因为体力消耗过大、呼吸过于急促的缘故吧,他的笑声显得有些古怪。 “斗智吗?可惜你犯了一个错误,你不该离我这么近!” 话音未落,拉库里已经发动狂化技能如癫似狂地向史蒂夫扑了过去。 第九部第二十六章 第二十六章 如果圣人的标准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那么我最少也算得上是半个圣人。就后者而言,至少当整个鸠格市已经完全沉浸在喜气洋洋的气氛之中时,我没有象普通市民那般高兴。对于我来说,胜利庆典上的风光和荣耀已经无法令我感受到太多的高兴和快乐。 市民之所以欣喜,是因为欧巴尼亚派遣大军远征法兰西斯的同时,仅仅凭借守备部队便击退英格兰尼的入侵,显示了欧巴尼亚王国强大无比的实力——对普通人来说,在赋税并不特别重的前提下,国家拥有的实力自然是越强越令人心安。 将肯洛打得那么惨确实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可惜的是我现在心里还悬着一件事,因而暂时无法象市民那样无忧无虑地欢笑。虽说政治的本质就是妥协,可惜政治毕竟还是由人主导的,而人却有着必然的主观性。别的不好说,有一点我却可以百分之百地肯定:肯洛王子对我的仇恨已经完全超出了理性的范畴——上次他为了要干掉我,甚至连自己的命都不在乎。 所以说,只要肯洛王子仍然在英格兰尼的权力顶峰占据着一席之地,想要与英格兰尼真正的和平共处显然是一种极不现实的奢望。 不过话又说回来,就算肯洛王子突然改变了性格希望与我言归于好,我也不愿意呢。 克洛斯和伊莉的帐怎么算!我招谁惹谁了?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哼,虽说宽恕是一种优良的品德,可是快意恩仇显然更符合我的心意。 斌的计划,其先决条件已经满足了一半:已经击溃了英格兰尼的入侵者——尽管我们暂时还无力继续扩大战果。 想要号召整个大陆的王国、公国以及大小领主们攻击英格兰尼,大义的名义再怎么粉饰也只不过是花言巧语罢了,最重要的还是实力。如果现在就开始号召,想必会令那些中间势力非常为难。 在法兰西斯的战争还没有结束。我军现在占据着明显的上风,但是在没有取得决定性的胜利之前,谁也无法肯定我国是否会陷入法兰西斯的泥潭。如果我现在就号召攻击英格兰尼,肯定会有部分缺少远见的人站错队。仁慈如我者,怎么忍得下心眼睁睁地看着别人误入歧途呢? 所以说,最佳的时机法兰西斯的战场上传来大胜的消息,而且阿科尼奥七世还必须投降或是求和。在那个时候,我再登高一呼,想必响应者会特别多吧。 万事俱务,只欠东风了。多明戈那个混蛋怎么还不来给我报喜呢?我都等得急死了! 推开落地玻璃门,走向精致的阳台。阳台外面的花园是鸠格市最为美丽的景色。不,那简直就是整个世界最为美丽的景色! 花园里,藤类植物顺着早已搭建好的竹杆攀爬,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天然凉亭。凉亭的下面,生机盎然的绿草平整、柔软,如同地毯一般。佳蜜儿正在开心地和她哥哥嬉戏——如果在地上打滚也算某种游戏。安丽丝和安洁儿则在一旁一边饮茶,一边幸福地看着儿女打闹。卡特琳娜和娜弗丽这对冤家则正在玩上次的那种特殊战棋——上次她们打赌没分出胜负,所以一有空就继续较量。这样也好,她们采用下棋分胜负的方式总比打架分胜负好。 正微笑地叹着气,大厅的门突然被推开了。 回过头,我发现进来的除了兰丝之外,还有一个我不认识的魔导士。魔导士这样罕见的人才即便是大国里也是屈指可数的,所以我敢肯定这名魔导士并非欧巴尼亚人。 他是什么人?到底有什么事? 兰丝很快就为我解答了迷惑。 “他是法兰西斯的魔导士,也是史蒂夫.史拉登的密友。” 我再次仔细打量了这名魔导士一番。从神情看,他不似俘虏。 “你是信使还是谈判代表?” 在我打量那名魔导士的同时,他也在仔细观察我。当我发问之后,魔导士点点头,说道:“尊敬的国王陛下,此次前来我只是充当史蒂夫将军的信使,转达将军希望与陛下秘密会谈的愿望。” 我有些吃惊:“史蒂夫准备来这里?他不是正在千里之外与我军交战吗?” 兰丝还没来得及回答我的问题,那名魔导士已经解释道:“将军的意思是,希望陛下能够亲自前去与之秘密会晤。因为时间紧迫的关系,陛下最好是以时空之门直接前往史蒂夫将军控制的要塞。” “史蒂夫将军不会魔法,否则他会自己前来的。” 让我前去? 我摸着下巴开始犯嘀咕。 史蒂夫玩什么把戏?他又不是国王,有什么资格与我会谈?即便阿科尼奥七世打算与我国秘密谈和,而且史蒂夫也获得了阿科尼奥七的授权,他也应该先与相似级别的官员先秘密接触一下,怎么可能会直接找上我呢? 第406章 不合理,肯定有阴谋。 “多谢史蒂夫将军的邀请,不过,我的军队即将抵达巴塞市,他们会代替我邀请阿科尼奥七世以及史蒂夫将军前来我的王宫作客。” 盛气凌人的气势被魔导士拿的一颗记忆水晶给彻底粉碎了。 用魔法力将之催动后,令我老羞成怒的是,水晶球上出现的居然死神兵团被夜袭的场面。画面的结尾正是拉库里被击昏后成为俘虏的情景。 我甚至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而愤怒地冷哼了一声。 尽管胜负乃兵家常识,但是又有谁会喜欢战败的感觉呢? 对于死神兵团惨败本身,我倒没太大的感觉。我本来就不拥有悲天悯人的性格,况且即便是天性善良的人,如果参加过多次战斗,也会因为目睹了太多的死亡因而变得麻木甚至冷酷。我愤怒的真正原因只是因为自己的美梦破灭了——原本寄予了太多希望,等来的却是如此巨大的失望! 在我原本的计划中,死神兵团是迫使阿科尼奥七世妥协的王牌之一。 我和兰丝可以压制住法兰西斯的国师不敢施展禁忌魔法,这便使得围攻法兰西斯的首都巴塞成为了可能;搭乘飞翼的魔法师再加上雷神弹,能够令阿科尼奥七世清晰地意识到巴塞市的陷落并非遥不可及;而是死神兵团,则能够促使阿科尼奥七世以及生活在巴塞市的人出于恐惧而更容易向我屈服。 现在好了,我的一张王牌被史蒂夫撕掉了!怎么办呢?总不能明目张胆地马上组织一支盗贼团吧? 因为愤怒,我的语气非常生硬。 “史蒂夫到底想和我谈些什么事?如果说是拉库里的赎金问题,虽说他现在无爵无衔,可是拉库里成为死神兵团兵团长后已经成为我国最富有的军人之一,甚至有能力以公爵的身价支付赎金。再者说,附庸为上位者支付赎金倒还合理,主公可没有义务为家臣支付赎金。” “不是关于赎金的事。”魔导士耸耸肩。“是另外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那你拿给我看这个记忆水晶干什么?!” 期待法兰西斯战区的好消息快些传来,没想到得到的却是这种令人恼怒的结果。我想,任何人处在这种情况下,心情都会一下子变得很糟糕吧。 我的语气因此变得更加生硬了。“想用拉库里威胁我前往史蒂夫指定的地点谈判?” 在一旁冷眼旁观的斌连忙插口道:“此事万万不可,如果史蒂夫将军有诚意洽谈,欧巴尼亚王宫自问还足以容纳史蒂夫将军。而且,兰特国王陛下还可以保证军队在谈判期间不采取任何针对法兰西斯的敌对行动。” 魔导士只是简单地摇头表示反对,却没有做任何解释。俘虏拉库里就以为吃定我了? 于是,我的心情更加恶劣。 “斌,你写下我的王谕:传令西征总指挥多明戈伯爵和西征副总指挥萨弗斯伯爵,集结军队西进,不需要俘虏、不接受投降,直捣巴塞市!十日内如果能完成任务,军衔上调一级!” 魔导士的表情紧张起来。 “我之所以拿出那个记忆水晶并非是为了示威。来之前史蒂夫将军说过,只有当陛下以不日将攻克巴塞市为理由婉拒时,我才应该拿出记忆水晶。史蒂夫将军对陛下其实怀着充分的善意,陛下千万不要误会。” 充分的善意吗?我怎么感觉不出来。 在我沉吟的时候,魔导士眼巴巴地看着我,呐呐说道:“陛下,史蒂夫将军确实是诚心诚意邀请您前去密谈,我可以用性命担保!” 这个邀请怎么看都透着诡异。但正因为如此,直觉史蒂夫并非想要对我施展什么阴谋。 不是拉库里赎金的问题,又不大可能是关于两国和谈的问题,那会是什么事呢?我那该死的好奇心一下子就被激发了。俗话说好奇心害死猫,不过我再怎么说也比猫的命大吧? 史蒂夫到底想干什么呢?无论是在战场上还是在战场以外,史蒂夫的智谋都不容小觑。客观地评价,史蒂夫的勇名固然不彰,不过他毕竟也算是一位绝世的谋将。与史蒂夫打交道,再怎么小心都不过分。 想不通问题的关键,因而将询问的目光投向了国师。看到国师闭着眼睛悠闲地坐在椅子上,一副神游千里的模样,我只得将目光移向首席智囊。 斌迎着我的目光,露出一丝苦笑。 “我觉得可以一试。” 第九部第二十七章 第二十七章 斌的智力我是绝对可以相信的。如果说史蒂夫的智商在一百八左右,那么斌则是两百往上走。他说可以一试,那就表示这件事多半没什么危险,而且还能获得某些好处。 会有什么样的好处呢? 意识到未来的形势不妙,为了讨好我,将拉库里无条件释放? 史蒂夫想造反,因而寻求我的支持? 猜不出来。反正斌认为可以试试,好处肯定是有的。只是,斌干嘛苦笑? 哦,我明白了。对于我热衷冒险的习惯,安丽丝她们倒没什么意见(至少没有明确表示出反对的意见),但众多大臣却极为反对。以忠义自居的雷洛大法官甚至表示:如果我再干那些不合国王身份的事,他将进行血谏。这件事看起来有一定的风险,斌自度将会承受可怕的责难,因而忐忑。 许多大臣认为,除了在大型庆典中露露面外,国王最好总是老老实实待在王宫里。这样想起来,做国王还真是没意思。 管他呢,人生正是因为未知而精彩。反正国师没有反对,而首席智囊又认为可以尝试,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正在我即将做出决定的时候,魔导士继续说服我:“国王陛下,您秘密前往的时候,我可以留在这里做人质。而且,陛下如果对安全存有怀疑,可以先派他人前往探路,若有任何不妥,我以命相抵!” 我很不爽地瞪了魔导士一眼。派人探路还需要他提醒?! 关键是,派谁去呢? 目前鸠格市能够施展时空之门魔法的一共有五个人,卡特琳娜、安洁儿、娜弗丽以及兰丝和琼斯。 兰丝是国师,干这种探路的事显然不合适。因为害怕危险而让两位妻子或是娜弗丽探路,那会羞死我自己的。琼斯好象蛮符合条件,可是兰丝舍得吗? 瞟了眼兰丝。刚才还在闭目养神的国师现在正以一种殷切的目光望着我。 “唉,年纪大了,如果早上没有人给我按摩,腿总是有些软。我还真是很欣赏琼斯的按摩手法呢。” 我怀疑地研究着兰丝满面红光的脸,根本就看不出他有任何半身不遂的迹象。 “如果哪一天琼斯没有陪着我聊聊天,我的精神就总是不能集中,而且脾气也很暴燥。” 靠,这又是哪种精神类的疾病?算了,我还是答应兰丝不派琼斯探路好了,要不然谁知道他还会患上什么奇怪的病? 我对着魔导士傲然昂起头。 “不必什么人质、探路的那么麻烦。我换身衣服马上就去!” 没有理会欲言又止的斌,我径直离开了大厅。 走进房间,吩咐仆人在门外等候我的召唤,待仆人恭敬地关上门后,我赶紧施展出空间转移魔法。 开玩笑,有过被龙神痛殴打的惨痛经历,再怎么狂妄自大也会有个限度。况且有了妻子儿女这种甜蜜的牵挂,安全也就不再仅仅只是自己的事了。 出现在史蒂夫所在的罗浮要塞附近后,我没有施展飞行术,而是直接以快逾奔马的速度向目的地奔去。军营是高手如云的地方,不过相对于我的身手,罗浮要塞中能够被我瞧得上眼的并没有几个。 很容易就潜到了司令部的附近,不过,我的目的并非是潜入司令部。司令部的守卫最为森严,即便以我的身手想要潜进去,成功率也并非百分之百。万一窥探时被发觉,那么我在王宫里努力做出的那种大无畏的形象就会被抹黑。另一方面,我也没必要潜进去。一路上,我用探查术检查了一下罗浮要塞的魔法协会和司令部。魔法协会里平静如水,司令部里虽然充斥着军营特有的杀气,却没有我所担心的杀意。也就是说,史蒂夫并没有设下无聊的陷阱。 得到需要的情报后,我满意施展出空间转移术回到了鸠格市。潜回自己的寝宫其实比潜入罗浮要塞的难度要稍稍高一些,对于月尊者、魔族长老以及龙神的女儿中任何一个人来说,在相应的范围之内,恐怕连蚂蚁打个喷嚏都逃不出她们的感应。以有心算无心,小心翼翼地绕过特定的地点后,我总算有惊无险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拉动召唤仆人的铃铛后,几名仆人鱼贯而入,开始帮我换衣服。 圣灵甲可以幻化成任意模样,但是使用圣灵甲的幻化功能要消耗一些能量。我的斗气和精神力虽然极为充沛,不过这样的浪费也没什么必要。再说,仆人所提供的服务也确实是一种享受。 在仆人的服侍下,我换上了一件特制的衣服。传统上,国王在正式场合所穿戴的那种绣满了金丝和花边的衣服,尽管外表上看起来华丽无比,可惜却总是令行动受到拘束。而我这套特制的服装,不仅出席正式的场合不至于遭受诟病,而且还颇为轻便。 一切准备完毕后,我摆摆手吩咐仆人们离开房间。然后,我从阳台的窗台处跳了出去,然后象小偷一样偷偷摸摸向魔法协会溜去。 倒不是喜欢鬼鬼祟祟,只是,如果光明正大地离开,被卡特琳娜她们知道了可不得了,她和娜弗丽肯定会强烈要求去凑热闹。 第407章 如果有人要与我决斗,根据规则带上卡特琳娜和娜弗丽作为同伙当然是绝对正确的选择。不过这次与史蒂夫秘密接触并不需要动武,她们一起去除了添乱好象就没有别的什么作用了。 进入魔法协会后,就不必再象王宫一样拘束了。魔法师本身就是一群特殊的人,他们的行为同样与众不同。比国王幸运的是,没有任何人会要求魔法师循规蹈矩。真是的,其实我也是魔法师,而且还拥有魔导师的实力呢,那些大臣为什么总是和我过不去呢? 走入时空之门施展魔法,黄色的魔法元素立即将我笼罩起来。感觉中,我的身体细分为数不清的光点,逐渐消失,然后又在另一个地方重新组合了起来。 从极为短暂的朦胧失神中清醒过来后,我吓了一大跳。我确实没想到史蒂夫没有待在司令部,而是在魔法协会等着我。 在魔法传送门附近五十米内只有史蒂夫和我两人,可以说史蒂夫已经将性命交给我了,这证明他确实很有诚意。 只不过,正在暗自得意的我并没有想到,进入史蒂夫早已准备好的秘室之后,他恭恭敬敬说出的话却令我无比恼怒。 “兰特国王,您的直属家臣拉库里大肆杀戮,违背了贵族之间约定成俗的规则。希望您能够秉公处理此事。” 我自然知道以拉库里犯下的罪行砍十次头都不够,可是我怎么可能愿意砍下这位无比忠诚的家臣的脑袋呢? 带兵打仗,拉库里只不过是名猛将,率领几千人冲锋陷阵最为合适,让他担任兵团长其实都有些超过他的能力。他真正的作用,其实是在敌对权贵的内心制造恐惧的阴影。这种威慑的作用,是其他人无法代替的。 欧巴尼亚现有高级将领中,没有人拥有类似的野蛮残酷的性格。即便我能够从校级军官中找出相似性格的人加以提拔,他也不可能象拉库里那么忠诚。这几年拉库里立下了无数的功劳,可是他的爵位和军衔反而被我褫夺光了。很难想象会有别的人能够象拉库里那样对我的处理心悦诚服(拉库里是真的很高兴——他总算保住了自己脑袋)。 事实上,让拉库里这个活土匪参加这场战争之前,我早已想好了对他的处罚。待这次战争结束后,我会对拉库里实行当众的鞭挞之刑。对别的贵族而言,这种处罚甚至比死刑更令他们难以承受,但拉库里肯定会窃喜我又顶住压力保住了他的性命。 这么好的家臣,我怎么可能放弃呢? 密室里,空气开始凝重起来。 我冷冷地望着史蒂夫,以此表达自己无言的拒绝。 “陛下真的打算为了拉库里一人而与天下的贵族为敌?” 听出史蒂夫尖亮的嗓音里含有一丝严历的味道,我的好心情完全消失了。 我冰冷而坚决地说道:“拉库里我是绝对不杀的,至于你……” “哼!” 特意以圣斗气发出的哼声震得秘室内嗡嗡作响。 史蒂夫气血一阵翻涌。他深吸一口气,平静自己的心情。 “我知道此时陛下如果要杀我,并不比杀一个婴儿困难。不过,陛下肯因为我而令您的英名受损吗?” 对于史蒂夫的说辞,我不以为然。 “这有什么不肯的。萨弗斯对我说过,现在法兰西斯能够称之为名将的只剩下你和迪亚斯。迪亚斯现在正在与罗格的军队纠缠,如果杀了你,现在拱卫法兰西斯首都的大军立即会群龙无首。杀你一人就可以使我军攻克巴塞市的时间加快至少一倍,损失我一点虚名又有什么关系?” 史蒂夫认真地问道:“在陛下的心目中,我有这么重要?” “一般般啦。你也知道,我这次派往法兰西斯的正副主帅分别是多明戈和萨弗斯,如果被你阻挡,他们分兵包抄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只是麻烦一些。” 我毫不脸红地对史蒂夫进行威胁。“你这样的人才既可以打仗,又能够充当谋士,还算不错。不过,只要你交出拉库里,我可以答应这次放过你。” 史蒂夫很认真地盯着我,突然做出一个令我完全无法想象的动作。 他无比严肃而且恭敬地单膝向我跪下。 史蒂夫在几个钟头前刚刚重创死神兵团,俘虏了拉库里,而且还要求我处死拉库里,现在却表现出这副模样。应该用什么词来形容呢?“前倨后恭”? 因为觉得眼前看到的情景太过反常的缘故,我不由地愣住了。 “宽容仁慈的国王陛下……” 虽然已经探查过附近并没有埋伏,不过我仍旧忍不住下意识地再次施展了探查术。 “我恳求您……” 虽然查不出任何不妥,我还是暗地用圣灵甲护住自己的要害。 “允许我加入萧家,成为您忠实的家臣。” 实在太出乎我的意料了。即便发挥最大的想象力,我也想不到史蒂夫会臣服于我。史蒂夫已经是国王的直属家臣了,而且还是法兰西斯的全军统帅,臣服于我之后能获得什么好处?他的地位和权势应该不可能再增加啊。 我狐疑地看着史蒂夫,半晌无语。 虽然实在想不通,可是将这种天上掉下来的馅饼扔掉似乎太说不过去了。 为了避免冷场,我问道:“你怎么会产生这种念头?” “陛下英明神武……” 我不耐烦地打断他。“别灌迷汤,我要听真话。” 史蒂夫苦笑。“世上但凡生物都知道趋利避害,我自然也不例外。” “原先大陆三大强国都不敢小觑的塞维尔,现在已经成为了欧巴尼亚的一个行政省。陛下麾下名将云集暂且不提,陛下还拥有飞翼、泰坦战士之类的强力兵种。可以说,仅仅只算欧巴尼亚的军事综合实力,也已经远远超过了法兰西斯。更何况德克萨的国王又是陛下的儿子。虽然欧巴尼亚与德克萨名义上是两个国家,但事实上却和一个国家相差不远。” “法兰西斯受到塔洛斯王国这个天然敌国所牵制,此消彼长之下,法兰西斯本该坚决避免与欧巴尼亚为敌才对。其实我是坚决反对阿科尼奥七世与陛下为敌的,可是阿科尼奥七世过于固执,不顾我的劝谏,偏要一意孤行与陛下为敌。” “当法兰西斯正式向欧巴尼亚宣战后,我已经意识到自己所处的阵营非常危险。即便阿科尼奥七世能够以割让土地以及在政治上进行妥协为条件与欧巴尼亚停战,不过我认为阿科尼奥七世最多也只能苟延残喘一段时间,最终还是必将向陛下臣服。既然如此,早些投入陛下麾下自然更为明智。” 我有些奇怪。“你为什么认为阿科尼奥七世这次战败后,仍然无法摆脱最终向我臣服的命运?莫非你觉得我特别喜欢战争?” 史蒂夫犹豫了一会儿,向我解释说:“欧巴尼亚兵强马壮,陛下正值青年,再结合陛下一贯的扩张风格,我没理由认为陛下这次取得胜利后刀枪入库、马放南山。” 扩张风格?看来在史蒂夫的眼中我确实是个侵略成性的人。真是冤枉啊! 布雷西亚公国不谈,那是多明戈自愿送给我的,却之不恭——可惜在许多人眼中布雷西亚是我强行夺取的。 布里斯公国是拉西斯擅自行动的结果——虽说在那之前我根本不知情,只可惜外人恐怕不会相信此事与我无关。 玛哈亚公国是西西王施展美男计弄来的——这与我有什么关系,那种浪漫的英雄……美女救英雄的故事,总不成也是我暗中布置的吧? 入侵克里斯公国是罗斯公爵的主意,当时布雷西亚只不过跟在后面分了点残羹冷滓——而且真正做出与罗斯合作决定的,是马迪尔等人。 至于说塞维尔公国,确实是我弄的。不过,如果不是罗斯那厮太不地道(居然和我争美女),我也不会想到杀其人,夺其国——这件事的本质其实只是争风吃醋罢了,可惜我说了别人也不信。 这样一总结,我的形象还真的有可能被扭曲了。我说伊莉为什么会将我视为假想敌呢…… “为什么你一开始不向我臣服,还要说处置拉库里的怪话。” “我毕竟是贰臣……而拉库里多少又和我有些相似,他应该遭到过很多大臣的反对。”史蒂夫的表情有些不自然。“我只是想确认陛下爱护家臣的态度。” 居然在臣服之前还对我使心计! “那你为什么不早点向我臣服,还将死神兵团重创,是为了证明你的价值吗?!” 听出我的语气不善,史蒂夫的嘴里好象含了一颗苦橄榄似的,他含含糊糊地进行解释:“毕竟这并不是什么光明正大的事,只能秘密进行。” “我也曾经向拉库里试探过,却被拉库里断然拒绝了。现在我实在没办法,只能试着看能否将陛下秘密请来。如果陛下今天不来,我只能下次再向多明戈试探——萨弗斯圣骑士多半是不会接受我投降的。” 这样看来,史蒂夫确实诚心诚意向我臣服。 赚翻了! 史蒂夫虽然是个反复的小人,但是只要我能够总是保持着强势,关系倒也不大。更重要的是,史蒂夫同时也是拱卫罗塞市的野战军队的总司令。虽然他未必能够控制所有的部队投向欧巴尼亚,但是只要他投诚于我,无论在政治上还是军事上,便宜可真是多得数不清呢! 虽然内心早已乐开了花,但是我仍然坚持着矜持地、缓缓地、严肃地点了点头。 “既然你这么诚恳,如果拒绝那也太伤你的心了。好吧,我就收下你为家臣。” 第408章 哈哈,这样一来,斌所建议的那个计划就更容易实施了! 第九部第二十八章 第二十八章 整个法兰西斯都震动了。当萨弗斯.欧桑巴哈成为欧巴尼亚国王的直属家臣后,史蒂夫就成了法兰西斯实际上的第一名将。而且,史蒂夫还是负责罗浮防线的前敌总指挥!当多明戈率领的大军抵达罗浮要塞后,仅仅对峙了一天,双方甚至未曾发生任何战斗,史蒂夫就出人意料地宣布了改旗易帜! 法兰西斯人简直无法相信这一事实! 罗浮要塞的两个兵团驻军投诚之后,很快就形成了多米诺骨牌现象。史蒂夫的信使在战区里异常活跃,他们带着史蒂夫的亲笔信往来穿梭于罗浮要塞和各个部队之间,促使一个整编兵团以及三个联队的政府军相继改变了阵营。 投降风潮仅仅只是故事的开始。 一名忠诚于阿科尼奥七世的领主害怕被叛变的部队截断后路,也害怕会遭受来自身边的突然攻击,因而在没有接到任何命令的情况下开始私自向巴塞市撤退。有同样想法的指挥官并不仅仅只是一个人,况且,作为整个防线中最为重要的罗浮要塞已经失守,继续留在原地确实也没有多大的意义了。因而,越来越多的部队不约而同采取了同样的行动。这个时候,得到一天休整的黑衣众兵团越过罗浮要塞,向法兰西斯人发动了凶猛的追击。 由此,以罗浮要塞为中心的防线瞬间崩溃了。 在强大的军事威胁以及可怕的心理压力下,原本建制就已经有些混乱的撤退部队很快就进行了一场大溃败的表演。黑衣众紧紧跟随在他们的身后,勤勤恳恳地扮演着牧羊犬的角色。看到跑得较慢或者是不太愿意逃跑的部队,黑认众便威吓地吆喝一声或者是挥上一鞭子,迫使他们不得不汇入逃跑的庞大人流之中。尽管有些部队因为迷路或者别的什么原因已经失去了消息,但是大多数部队还是通过同一条道路向同一个目标逃去。 然而当饱受惊吓的溃兵好不容易逃到巴塞市城下时,迎接他们的却是紧闭的城门以及阿科尼奥七世冷漠的目光。 阿科尼奥七世派遣特使向这些部队传达了这样的命令:所有的部队在城外建立一个统一的营地,就地整编,不得入城。 如果身后没有追之甚急的敌人,如果溃败的部队不是那么乱,如果溃兵们拥有坚定的为国捐躯的觉悟,那么这个命令或许能够被顺利地执行。可惜现实并非如此,这三个前提条件一样都不满足。 因为遭受不公正的对待而产生了受伤害的感觉,同时又出于对死亡的恐惧、对生存的渴望,溃兵们根本无法理智地接受这条命令。紧跟在他们身后的,正是那支在野战中战无不胜的黑衣众部队!这也就意味着:将他们留在城外,与将他们留在了屠宰场上没有什么区别。 一名或者是本性急燥,或者是因为恐惧而丧失了理智的士兵突然挥舞着兵器向巴塞市冲去。大约是因为歇斯底里的情绪在这种场合非常容易相互感染的缘故吧,在那名士兵冲过去后,又有十几名士兵也紧跟着冲了出去。 然而,城墙上的守城士兵却用箭矢粗暴地表达了他们对这件事的态度。平心而论,指挥官发布射击的命令无疑是正确的。当断不断,必受其乱。如果不当机立断对这些士兵进行镇压,学习这种榜样的士兵绝对会越来越多。那时候,愤怒而又失去理智的溃兵或许真的会攻城也说不定。 仅仅才几秒钟的时间,离城墙较近的冰冷地面上就平添了几具尸体。垂死者痛苦的呻吟声,更是严重打击溃兵士气的恶劣存在。 愤怒、悲伤、绝望等负面情绪开始在溃兵中传播。其实那几名挥舞兵器的士兵并没有云梯之类的攻城器械,没有工具的帮助,他们根本不可能爬上城头。然而,城头那些高高在上的守卫者却以一种残酷的方式向他们说“不”。 “天啊,这是卑鄙的谋杀!” “我诅咒你们下地狱!” “求你们让我进城吧,敌人就在后面,快杀过来了……” “天神在上,死神兵团会替我们惩罚你们的!” “我们不能待在这里等死,还是赶快逃吧……” …… 溃兵们群情汹涌,有的士兵对着城内破口大骂,有的士兵向城头乞求,甚至还有几名年青的士兵开始哭泣。当然,也有聪明一些的士兵准备绕过巴塞市,逃到别的地方去。 人类是一种从众性极强的生物。 如果被射死在城下的牺牲者导致一些情绪失控的战士向巴塞市发动攻击,那么一场内战也许无法避免——当然,考虑到国王的威严以及巴塞市在法兰西斯人心目中的地位,这种可能性并不大。 看到已经有士兵正在绕过巴塞市准备逃走,因而更多的战士开始学习这种榜样。所以,越来越多的战士一面恶毒地咒骂着城墙上昔日的同袍,一面毫无秩序地撒开腿开始逃跑。 站在城头上的阿科尼奥七世看到这副情景,顿时勃然大怒,同时,他也更加觉得自己拒绝溃兵入城的命令英明无比。如果不是斥候报告萨弗斯率领的黑衣众很快就会兵临城下,也许他还会下令打开城门追击那些逃兵。 在做出不许溃兵进城的指令时,阿科尼奥七世并没有想到最后居然会演变成这种场面。 阿科尼奥七世之所以做出这种决定,其主要原因固然是因为他极度缺乏自信以及自我保护意识过于强烈并且极端的缘故。另一个原因却是史蒂夫一步三计的结果。早在动念成为兰特家臣之际,史蒂夫就早已开始思考其后的应对步骤。当兰特国王允诺收录其为家臣时,史蒂夫就开始着手进行各项准备工作。除了对部队军官进行必要的调整外,史蒂夫还向巴塞市派遣了一些秘密人员。 当史蒂夫宣布投降不久,那些秘密人员在巴塞市的酒吧等公共场合开始散布谣言。也就是说,巴塞市许多市民知道史蒂夫投降的消息的时间,并不比阿科尼奥七世迟上多少。史蒂夫投降的消息本身倒不是谣言,真正的谣言是:有些部队将随着史蒂夫在第一时间投降欧巴尼亚人,而有些部队则会以罗浮要塞失守为由顺势撤回巴塞市。撤入巴塞市后,那些部队将在城中作内应。 史蒂夫的计划中,已经将各种可能性都考虑周到了。万一溃兵被允许进入巴塞市,那么他所布下的棋子同样也会产生作用。只不过,投降的名声虽然不佳,却还勉强能够被贵族接受。但是如果作内应为敌对方打开城门,出卖国王,这种行为却绝对会为世人所不耻。况且愿意充当内应的人实在太少,这样做成功的可能性也相当小。权衡利弊之后,史蒂夫认为引诱阿科尼奥七世与溃兵翻脸更符合自己的利益。 同样的计谋,考虑到受计者自身性格的不同,产生的效果将完全不同。 有时候,不确定的恐惧比确定的糟糕结果更能令人害怕。如果巴塞市的最高指挥者是个比较自信或者比较强势的人,那么史蒂夫的这条诡计大约就不能发挥多少作用。但是作用于阿科尼奥七世,这条计谋则再有效不过了。阿科尼奥七世疑心病极为严重,他容不得国内有能够威胁他王位的势力存在。因而,阿朗佐亲王虽然并没有丝毫反意,阿科尼奥七世却武断地策划了玄武门事件。对待亲兄弟尚且如此猜忌的他,又怎么可能冒风险让溃兵进入巴塞市呢? 由此,史蒂夫的计划不仅导致阿科尼奥七世损失了三万多人的有生力量,还使他在贵族眼中人心大失——原本计划起兵勤王,或者是已经在前往巴塞市路上的贵族听到这种令人心寒的消息后,会有多少仍旧固持己见呢? 在这场闹剧中,并非所有的将士都选择了逃跑。 在溃兵们再次溃散开始逃命之前,仍旧有一些军官和贵族努力地吆喝着,要求他们的下属听令向一片开阔地集结。 人类的思维就是这么奇怪。同一个人,有时候即便身后站着充满杀气的执法队,他仍然有可能不顾一切地逃跑;但有的时候,哪怕身后根本就没有执法队的威胁,他却有可能死战不退。当兵没有怕死的——只要率领他们的将领不怕死。 作为传统的大陆强国,法兰西斯的军官素质并不差。虽然法兰西斯已经建国数百年,军中同样也染上了腐败等毛病,但基层军官中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并非主流。也就是说,法兰西斯大多数基层军官都是勇敢的骑士。可惜的是,当溃兵再次溃逃时,军官们却已经无法掌控这种局面了。 一方面在争相逃命的时候建制已经混乱,军官所能发挥的作用比正常情况下自然要小得多。另一方面,一些军官同样无法接受这种既不公正也不理智的命令。这些勇敢的军官心里同样不满阿科尼奥七世做出的决定。 当大量的溃兵从巴塞市守军的视线中消失后,守城的士兵露出了极为复杂的神情——总人数多达四、五万的溃兵,如今只剩下三、四千人了。 一名军衔或是贵族爵位最高的兵团长开始负责整编留下来的士兵。在他正在努力整编部队、鼓舞士气的时候,城上吹响了刺耳的警报号声。号声表明,一支敌军部队正在迅速接近。 于是,那名兵团长赶紧将部队布置成准备作战的防御阵型。 大约三、四分钟后,从山坡的后面冒出了一排黑色的钢铁森林,这座整齐的钢铁森林散发着一种充满压迫感的黝黑光芒。紧接着,一支骑兵部队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之中。 第409章 骑兵部队速度并不快,不过他们那整齐的冲锋阵型却散发出一股慑人的气势。从这种骄傲的、神气的、无所畏惧的气势可以看出,这是一支极为优秀的部队。 每个人心里都在暗念着一个词:黑衣众。 这支部队原本是法兰西斯的骄傲,现在却成了可怕的敌人! 巴塞市城下的部队在黑衣众的气势面前根本就提不起抢先发动进攻的念头,不过,这些愿意留在死地的战士并不缺乏勇气,他们只是静静地看着黑衣众慢慢地逼近。 近了,越来越近了。当两支部队之间的距离只有六百多米的时候,黑衣众开始冲锋。 黑衣团兵团拥有十个联队的编制,但真正的黑衣众只有五千人,其余的五个联队并非战斗编制,而是黑衣众的侍从。五千重骑兵集体冲锋发出的声势令大地开始呻吟,那片散发着幽蓝光芒的长矛林令敌人的胃开始抽搐。 这支临时整编的部队没来得及设立营寨,而且部队中大多都是骑士和他们的扈从,长矛手不多,魔法师的数量更是稀少,因而原地防御根本只是坐以待毙。 临时指挥官深谙战争之道,当黑衣众发动冲锋的时候,他也下令全军针锋相对地发起了反冲锋。 一边是大名鼎鼎的号称“大陆第一重骑兵”的黑衣众,另一边是明知必败却并不退缩的勇敢战士。在冲锋之前,两边的军容尚且看不出太多的差别,可是在冲锋过后,两者的差距却显露无疑。 作为“大陆第一重骑士”的黑衣众确实名不虚传,他们排列的整齐程度与发动冲锋之前几乎没有多大的变化。可是临时聚集在一起的法兰西斯人却因为相互间无法熟练配合,因而在发动冲锋后队型显得混乱不堪。 两股浊流高速地接近,然后凶狠地撞击在一起。 骑士矛刺穿了躯体,骏马撞断了脖了,重剑砍在铠甲上火星四溅。战场上充斥了战马临死前的悲嘶、金属相互撞击的响声、战士受伤后的闷哼声或是抽气声,却几乎听不到战士的呐喊声——交战双方的每一个人都在闷声不吭地努力斫杀对手。 这是一场相当沉闷而且也算不上精彩的战斗。法兰西斯人并非为了胜利而战,他们仅仅只是出于对尊严、荣誉的重视而自愿进行这场必败的战斗。从某种角度说,这是一场充满悲剧色彩的战斗。 临时整编的部队并不缺乏勇气,他们几乎每个人都是视荣誉胜过生命的勇士——否则他们也不会自愿留在这必死之地。可惜的是,无论群狼拥有多大的勇气,对上猛虎时却不会有多大的胜算。 临时指挥官冲在队伍的最前面,他是最早丧失性命的法兰西斯人之一。事实上,作为一个战斗经验丰富的兵团长,早在开战之前他就已经知道了这场战斗的结局。之所以努力整合自愿留下来的溃兵,之所以发动这场反冲锋,这位临时指挥官仅仅是为了在这最后一刻能够迸射出最为炫丽的生命火花罢了。 临时指挥官阵亡后,那支临时的军旗也很快就倒下并且黑衣众的铁蹄糟蹋得不成样子。 战斗只持续了大约十分钟。除了不到两百名对生的渴求突然变得炽热的人,其余的法兰西斯人基本上都倒在了冰冷的土地上。 穿上那种连稍稍穷一些的贵族都无法拥有的优质连体铠甲后,普通的兵器很难对之造成严重的伤害;经过了严格的选拔以及残酷的训练后,任何黑衣众的格斗技水平都与普通骑兵有着相当大的差别。既然无论是装备还是战力都存在着不可逾越的差距,那么,仅仅只是拥有战斗欲望的法兰西斯自然只能黯然接受惨败的结局。 战斗结束之后,重骑兵们将打扫战场的重任交给了后继部队,自己却绕着城墙向另一面移去。 站在城头上观看了整场战斗的阿科尼奥七世脸色变得惨白。 他紧张地向站在一旁的国师问道:“黑衣众打算干什么?” “应该是做好围困巴塞市的准备吧。” 阿科尼奥七世神经质地大笑。“哈哈,围困巴塞市,这是我听过最好笑的笑话!” “在法兰西斯,巴塞市的城墙最为坚固,而且我早已储存了足够多的粮食,随便他们想围困多久都行!” 国师面色阴郁,出于责任,他缓缓地说道:“也许,黑衣众只是不想让某些人逃出这座城市吧。” 阿科尼奥七世惨白的脸上增添了一些暗灰色,使他看起来象一个刚刚死去的人。他的嘴角不受控制地抽搐了一下,然后勉强挤出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奇+書网-qisuu.] “欧巴尼亚人胃口倒是不小。可是他们的远征军不到十万,还要分兵围城,也不怕被我的勤王之师各个击破!” 国师不忍打击国王的美梦。他只是暗中叹口气,想到:这种美梦,也得各地领主愿意前来勤王才有可能。国王刚才那拒绝那四、五万溃兵入城的举动,应该会导致相当多的领主心寒吧。那时,还会有多少领主愿意为这样的国王效忠呢? 城里的那股谣言颇为蹊跷,应该是敌人的诡计。真是毒辣啊! 第九部第二十九章 第二十九章 “不,我不让坏大大进来。”佳蜜儿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哭意。她用后背用力地顶着门,仿佛她那幼小的还不到三十斤的体重真的可以阻止我进入房间似的。 这件事真是糟糕透了,当然,我指的并不是佳蜜儿和我闹别扭——令我无比忌妒而且沮丧的是,佳蜜儿开始学说话时第一个单词就是“妈妈”,现在她都快一岁了,却仍旧称呼我为“大大”,有时候我甚至怀疑佳蜜儿是不是故意的。 正和佳蜜儿闹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她的母亲,前任精灵圣女优雅地走了过来。 安洁儿调皮地看着我,笑容中略带一丝戏谑和得意。“怎么了,我们的小天使不是最喜欢爸爸吗?怎么和爸爸闹别扭了?” 我摸了摸鼻子,不由苦笑。安洁儿总是吃醋佳蜜儿更喜欢沾着我,这下该她得意了。 糟糕,第一次欺负小天使怎么就被安洁儿撞上了?肯定是娜弗丽这个问题少女告的密! 刚才,在我房间玩的佳蜜儿迷迷胡胡地撞在了桌子上——不知道别的小孩是不是这样,反小时候我经常会遇到这种事。幸运的是,佳蜜儿并没有哭。她只是非常孩子气地咬着右手的大拇指,用左手摸着被撞的额头。 “有点……”她可爱的眼睛不停地眨着,看上去显得有点迷糊。眼中闪烁着令人震惊的蓝色光芒,它们看上去更象是大海的颜色,而不应该出现在生物的眼睛中。每次看到这种带有深海颜色的碧蓝,总是令我有一种非常着迷的感觉。 虽然有时候佳蜜儿看起来已经拥有精灵圣女那种独特的气质,但是她的实际年龄毕竟稚小。此刻,佳蜜儿正以受到伤害的孩子的困惑语气呢喃:“疼……” 对于安慰小孩子,我已经越来越有心得了。当佳蜜儿瘪起嘴,准备开始哭泣时,我赶紧温柔地抱起小天使,用手掌轻轻抚摸她被撞的地方。圣洁的白光如同实质般轻触佳蜜儿额头后,她高兴地说一点都不疼了。 这还用说!我施展的高级圣洁术,断臂都可以重新接好,治疗额头上的小疱还不是牛刀小试? 突然间童心大起,于是骗佳蜜儿说:如果在她的脸上画一个魔法阵,那么以后她再也不会疼了。佳蜜儿自然很开心地央求我为她画一个。本来不会出问题的,可是当我画完后,娜弗丽居然闯了进来。看见画着一个黑眼圈的佳蜜儿,娜弗丽先是一愣,接着就捧着肚子哈哈大笑,甚至连眼泪都笑出来了。 于是事情露馅了,佳蜜儿也因此发脾气把我赶出了房间——其实那是我的房间。真奇怪,她为什么没有哭着跑出去,而是把我赶出房间呢? 难道说佳蜜儿担心被太多人看见,因而不肯离开房间?这么小就知道爱美了? 在安洁儿目光的询问下,我只好坦白争取从宽。 不出我所料,安洁儿果然板起脸,不过,她的眉宇间却流露出一丝调皮笑意。 “你呀……有时候真象个长不大的孩子,还是国王呢……” 她从身后侍女的手中接过一个盘子,然后对房里轻声说道:“佳蜜儿,是妈妈。” “妈妈,”佳蜜儿的语气更加委屈了。“大大坏!” 幸好安洁儿并没有就这个问题继续讨论下去,否则我会更加尴尬。 “让我进来好吗?” 房间里沉默了一会儿之后,佳蜜儿否决了这个提议。“不行,坏大大也在外面,他会跟着溜进来。” 安洁儿斜着瞟了我一眼,那双会说话的眼睛里流露出掩饰不住的笑意。天!如果此刻不需要安抚我们的小天使,我肯定会忍不住将眼波流动的安洁儿抱上床就地正法。 “小天使,妈妈带来了法兰西斯米迪地区刚刚运来的新鲜葡萄。” “啊,不是葡萄干吗?” 咚咚咚的脚步声显示佳蜜儿跑到里屋去了。安洁儿有些迷惑。运用探查术后我才弄明白:原来佳蜜儿跑去洗脸了。很快,咚咚咚的脚步声重新响起。然后,门被打开了一条缝,淡金色的小脑袋从门缝里露了出来。佳蜜儿脸上的黑眼圈果然被洗干净了。 佳蜜儿的目光立即沾在了那几串新鲜葡萄上面,就好象我根本不存在。于是我开始忌妒那几串葡萄。得到确认后,门终于完全打开了。佳蜜儿往后站了站,以便安洁儿能够走进屋。 “妈妈,怎么没有冰块呀?” 第410章 除非比拉库里还笨,否则我怎么可能放弃安洁儿为我创造的机会呢?我赶紧用巴结的语气说道:“我可以变出冰块,请美丽的公主允许我来效劳。” 佳蜜儿歪着头,装模作样地想了想,快乐地答应了我的请求。 变出冰块将葡萄冰镇后,佳蜜儿将葡萄分成三份。令我无比欣慰的是,佳蜜儿分给我的那一份是最多的。显然她已经完全原谅我了。 正在幸福地享受天伦之乐时,门外的侍从报告说马迪尔、皮耶德、斌还有凯迪请求觐见。 舍不得从这种温馨的气氛中离去,可是佳蜜儿听到这个消息,表情更加快乐了。 “大大,我会帮你吃完你那一份的。” 从佳蜜儿的语气和表情看,如果我不立即消失,她肯定会非常失望。无法可想,只好怏怏地去会见家臣。 当我进入会客厅坐好后,凯迪毫无贵族风度地从门外冲了进来。他一脸兴奋的模样简直象个即将拥有骑士资格的见习骑士。紧接着,马迪尔、皮耶德和斌也鱼贯而入。不过,他们的表情与凯迪比较起来则平静得多。 凯迪深吸了一口气,然而效果却并不明显,因为他的语调仍然显得很急促。 “陛下,半个小时之前,阿科尼奥七世宣布无条件投降了!” “这个消息很好嘛。对了……”我耸耸肩,伸出右手。“我记得赌注是一百枚金币,现在我赢了。” 参加打赌的一共有四个人,我、马迪尔、皮耶德再加上凯迪。我宣称阿科尼奥七世必定会在四天内不战而降,可是他们居然不信。瞧,这下好了,输了吧。 马迪尔和凯迪将装满金币的钱袋交给我的侍从,而皮耶德则是嘻嘻一笑,掏出钱袋抛给他。 “真是不可思议,阿科尼奥七世好歹是经过四王之乱的残酷竞争后才脱颖而出的国王,按道理说这样的国王性格应该不会太软弱,没想到居然如此不堪。” 知道这次打赌,却又没有向任何一方投注的斌替我解释道:“那不能说明什么问题。阿科尼奥七世之所以能够在内战中取得胜利,主要还是政治方面的胜利。” “他通过收买和策反等手段削弱了另外两名亲王的军事实力;以一些原本属于王室的权力作为交易条件,并且通过联姻,甚至是厚着脸皮送上人质的方法,这才获得国内实力最强的几家贵族家族的支持。” “那样的胜利后遗症可不小。无论是将原本只属于王室的矿山赐给贵族,还是允许那几家大贵族家族拥有更大的自治权力,都显然是饮鸠止渴。埃拉西亚王国之所以能够独立,虽然与主公推波助澜有关系,但主要还是阿科尼奥七世在四王之乱中过于短视的功劳。” “从本质上讲,阿科尼奥七世应该是‘内战内行、外战外行’的那种人吧。” 听到斌谈起那个短命的国家埃拉西亚王国,我愣了一下。 上次史蒂夫认为我的侵略性很强,我下意识地忽略了埃拉西亚王国以及同样在原法兰西斯国土上建立的佣兵之国和萨弗斯控制的公国。 难道说,我的本性之中确实有很强的侵略性? 想到这里,我的脸色自然有些阴晴不定。 “问你们一个问题。你们觉得我这个人是否拥有很强的侵略性?” 马迪尔、皮耶德和凯迪相互交换着眼神,没有立即回答我的问题。看到他们这样的表情,我更加沮丧了。这叫什么来着,应该算是此时无声胜有声吧。这么说来,伊莉的思维和行为确实是正确的? 斌突然很严肃地对我说道:“陛下知道历史上的名君都有一个共同点吗?” “是什么?” “富有侵略性!” 斌的语气非常威严,好象他是个老师,而我却是个脑子总不开窍的学生。 侵略不是贬意词吗?名君难道不是褒意词? 此刻我还真有些迷糊了。 斌将语气变得缓和一些。 “名君的‘侵略性’与普通意义上的‘侵略性’并不完全一样。名君并非喜欢无端欺负弱小的暴君。只是面对与之有着化解不开的仇恨的国家,那些名君更喜欢想办法将之纳入版图。要不,至少也会残酷地打击敌对势力,使之在很长时间内都无法恢复元气。” “在我故乡的历史里,许多君主即便拥有强大的实力,仍旧总是喜欢显示他们的仁慈而并非武力。历史表明,对敌人表现出很强侵略性的君主,可以使子孙后代至少拥有上百年的和平时光;而对敌人表现出仁慈的君主,如果不是本人吃敌人的亏,那么他的子孙也往往会在若干年后品尝祖先为其酿下的苦酒。” “所以说,真正的名君都是充满侵略性的。” 听斌这么一解说,我的心情舒畅了不少。不过,我还是不想就这个问题继续纠缠下去,因而转变了话题。 “你们想知道我为什么肯定阿科尼奥七世会在四天之内不战而降吗?” 凯迪立即象一个求知欲很强的少年那样连连点头。 “第一,黑衣众在巴塞市城下显示武功的那一仗,可以打消阿科尼奥七世突围的念头。” “第二,死神兵团的残部也抵达巴塞市城下。拉库里向城内发出威胁:巴塞市是法兰西斯的首都,因而给予其相应的尊重,为其留下三天的时间进行思考。三天之后阿科尼奥七世如果不投降,城破之后,死神兵团将进行屠城。” 凯迪觉得非常奇怪。“死神兵团不是刚刚受到了重挫吗?他们现在只有三四千人,连兵团长拉库里也身负重伤。听说拉库里现在连从病床上起来都做不到。阿科尼奥七世干嘛害怕这样的兵团?” “死神兵团现有的三千多人中,至少有一千人带着轻重不一的伤。拉库里也确实也不了床——他是被人用担架抬到前线去的。不过,死神兵团现在虽然基本丧失了战斗力,但是它的威慑力仍旧不减——甚至可以说,它的威慑力更为可怕了。毕竟一个正常人所说出的话,往往并不比一个全身绑着绷带、面露嗜血凶光的人所进行的威胁更可怕。” 斌点点头。“不敢突围,而且城破后结局必然极其悲惨确实可以令对方产生极大的心理压力。我只是很奇怪,阿科尼奥七世既然没有坚定的信念守住巴塞市,他为什么不在罗浮防线崩溃后立即撤退?这实在太矛盾。” 我给了他一个了解一切的微笑。这样做有一个好处,假装了解一切的微笑,就好象正在怜悯对方的愚蠢,却又不忍心挑明一样。这种策略会使被笑的人胡思乱想:看来对方确实比我聪明很多。 毕竟,在智力方面占据斌的上风的机会并不会太多,不利用这次机会好好打击他一下太可惜。 “我将飞翼和泰坦战士的控制权交给了蒂丝公爵,在追击史蒂夫部的时候,多明戈曾经向我要求过飞翼部队的指挥权,我严厉地呵斥过他。当时我宣布:任何人不得再提起将飞翼和泰坦战士的指挥权的问题,违者严惩不怠……” 斌确实是个绝顶聪明的人,话还没说完,斌就已经明白了我的意思。 “阿科尼奥七世之所以改变主意认为不可能守得住巴塞,是因为你秘密调遣飞翼部队参战的缘故?” 和聪明人谈话就是省心。 “是啊,当罗浮防线崩溃后,我立即用密令调遣泰坦战士搭乘飞翼部队赶往巴塞市。泰坦巨人可以在四百米以外的距离以霹雳闪电进行攻击,这种距离已经超过了箭矢的最大射程。这样一来,巴塞市原本准备好的抵御飞翼部队的巨弩、强弩,也就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了。” “飞翼和泰坦战士的数量虽少,可是他们总是盘旋在巴塞市的上空,随心所欲地干掉任何实力不高的守城者。魔法师消耗魔法力的速度太快,施展魔法的速度又太慢,可以说,飞翼与泰坦战士配合比飞翼与魔法师的组合更佳。” “守城士兵无法承受那种被泰坦战士任意杀戮的心理压力,士气自然下降得极快。这样一来,阿科尼奥七世除了在限期内投降,还能有什么选择?” “主公,您真是太厉害了!”凯迪露出崇拜的眼神。“先是散布谣言说塞维尔女公爵是您的情妇。而且即便女公爵的要求完全不合理,可是由于溺爱,您还是对她百依百顺。正是因为这个缘故,你便将泰坦巨人和飞翼部队的控制权暂时交给您的情妇。” 凯迪确实是在真心推崇,但是我的脸色却险些变得铁青。 他妈的!是谁活腻味了居然散布我的谣言——就算不是谣言,也该知道为尊者讳这个常识吧!如果这种谣言传到王宫里,安丽丝或许只不过是薄怒轻嗔,小魔女和安洁儿可不会那么简单放过我。情人的问题她们倒是知道,可“溺爱”、“百依百顺”之类的话题也太危险了。有道是最难消受美人恩,如果小魔女和安洁儿为此而掐我,我好意思运起终极圣斗气进行防御?如果不用终极圣斗气抵抗,那么国王浑身上下变得或青或紫,谁又负得起这个责任! 是的,与塔洛斯王国签订协议时我确实力排众议令蒂丝成为最大的获益者,难道我没权力这么做?! 在我的家臣团中,只有乌尔里和海若是全心全意支持蒂丝。而乌尔里和海若在我的家臣团中地位又着实不怎么样。 作为我的儿子,正常情况下理应毫无疑问地继承我的姓氏,可怜小菲尔德却只是凭借我以示恩的形式获得了我的姓氏。虽然作为帝选候,小菲尔德同样拥有欧巴尼亚的继承权,可惜那只是二级继承权。 第411章 比起他的哥哥亚瑟,小菲尔德确实很吃亏。 蒂丝只能默默地作我的情人,小菲尔德也无法象他的哥哥和妹妹那样得到正常的父爱,他们已经够委屈了。即使放纵一下自己,由着自己的心意让蒂丝和小菲尔德多得到一些好处那又怎么样?无论是国王还是普通人,谁又没一点私心? 凯迪对我的表情毫无察觉,仍旧沉迷在那种无法遏制的激情之中。 “……于是,阿科尼奥七世得出一个错误的判断:陛下为了满足您那任性的情人,泰坦巨人和飞翼部队就不大可能参加对巴塞的攻城行动。于是,阿科尼奥七世在是否应当撤出巴塞市时产生了犹豫。” “可是当萨弗斯圣骑士完成了对巴塞市的包抄后,载着泰坦战士的飞翼部队也抵达了。一千五百公里的距离,对飞翼来说只需要花半天的功夫。” “而且,您还发明了用飞翼搭乘泰坦巨人进行攻击的新型攻击方式。我真的很难相信,在这种攻击方式的面前,会有什么城守得住?!” 那倒是。英格兰尼用巨龙部队攻击布雷西亚时,苦不堪言的感觉我又不是没品尝过。 “这条计策实在是妙不可言。您顶住压力将飞翼部队和泰坦巨人交给塞维尔女公爵,然后不惜牺牲自己的名誉散发一些谣言。结果阿科尼奥七世就上当了。如果他选择逃跑,那么这场战争绝对不可能这么快、这么简单地结束。” “内陆的军事知识实在是太丰富精彩了!”凯迪望着我的眼神流露出一股癫狂的味道。“我崇拜您,主公!” 听完凯迪的分析,我的心情又变得好了起来。 蒂丝和小菲尔德获得实利的同时,我的名誉似乎也不至于遭受什么损害——如果大家都象凯迪这么认为。 想到这里,我高兴地拍拍凯迪的肩膀。 “小伙子不错啊,会动脑筋了,连我的计谋都能够一眼看穿。” 凯迪的眼睛都笑得眯了起来,简直快要飘起来了。不过这显然还不够。我环视家臣,说道:“怎么样,我的计谋还算不错吧。” 马迪尔倒是很爽快。“主公的计谋确实是鬼神莫测。陛下高明!” 皮耶德和斌对视一眼后,一个嘻嘻一笑,一个淡然一笑,异口同声地说道:“佩服,佩服!我们对主公简直是佩服万分!” 我狐疑地瞟了眼这两个不太诚恳的家伙。他们该不是猜出我真正的想法了吧? 感觉中,夏默正在门外小声地向侍从询问我现在的心情。这小子,好的不学坏的学,现在也象那些老官油子一样揣摩着上位者的心意办事了? “夏默,进来。” 因为心情很好的缘故,我调侃夏默道:“你又捅什么漏子了,所以一定要在我高兴的时候来禀报。说吧,我现在心情还不错。” 夏默无声地摇摇头。“确实是个坏消息,我并不想在主公高兴的时候禀报。那样会令主公的好心情变坏。” 夏默绝对不是一个固执古板的人,但是他也从来没和我开过玩笑。 看来,确实有件非常糟糕的事发生了。会是什么事呢? 阿科尼奥七世诈降?这种可能性不大。 法兰西斯国师突然发疯了,对我军施展了禁忌魔法? 难道是我最担心的事发生了?……神族加入了英格兰尼一方?! 笑容凝固在我的脸上,我强笑道:“什么大风大浪我没经历过!说吧,到底是什么坏消息?” “……肯洛王子将伊莉公爵抓走了,我估计他很快就会利用伊莉公爵向陛下您施压。” 我继续保持着那种僵硬的笑容。“这不可能!可能是肯洛王子请伊莉公爵去他那里作客吧。现在塞斯本来就与肯洛王子处于一条战线,况且肯洛还发过血盟之誓。” 夏默闷闷地向我解释道:“请伊莉公爵去作客的可能性不大,除非肯洛王子请客时有杀掉对方亲卫、将之强行掠走的习惯。” 斌略微想了想。“陛下,肯洛王子并没有违反血盟之誓。他此举并不算破坏塞斯的独立。” 我郁闷地想:这确实是个坏消息。 第九部第三十章 第三十章 法兰西斯宣布无条件投降后,多明戈毫不客气地接管了巴塞市的四个城门。虽说王宫的守卫工作仍然由法兰西斯人负责,但是所有人都知道,这只不过是留给阿科尼奥七世的一块遮羞布。 如果说弱国无外交,那么战败国,特别是连首都都被敌国军队占领的战败国,在谈判桌上自然更是没有什么发言权。 我国提出的主要条款极为苛刻,不过我相信阿科尼奥七世必然最终会接受。毕竟谈判双方的地位太不平等——我为刀俎,他为鱼肉,能够允许他活着签订条约也就不错了,还想挑剔什么? 一、阿科尼奥七世必须承认法兰西斯为欧巴尼亚的属国。当然,针对相应的义务,欧巴亚尼必须在条约公布之前升格为帝国,以免法兰西斯民众所产生的屈辱感超过了所能承受的底线。 二、法兰西斯割让将近三分之一的领土给欧巴尼亚和塔洛斯作为战争赔偿。 三、法兰西斯境内具有战略意义的要塞(自然包括离巴塞市只有半天距离的罗浮要塞)交由欧巴尼亚王国托管。 四、宣布法兰西斯王太子为叛国者,剥夺其王位继承权。 前三条是我自己想出来的,第四条却是斌的建议。 将欧巴尼亚升格为帝国,表面原因固然是为了使法兰西斯成为我国的属国名正言顺,更深层次的原因则与我的虚荣心有关。 成为帝国多威风啊,爱克斯大陆已经有近千年没有出现过帝国了。只可惜高兴过了头,晚上却出了糗。对卡特琳娜说欧巴尼亚即将升格为帝国,以后别人就会称我为兰特大帝,结果她用一种我很白痴的眼神看着我,然后说道:“大帝这个称号是死后才可以得到的尊称。” 羞熬人!卡特琳娜这小妮子根本不是人,居然懂得比我多。 针对法兰西斯的外交战场,我虽然节节胜利,可是由于犯了那种羞死人的错误,导致的直接后果便是被迫向卡特琳娜签下了若干丧国辱权的条约。被掐后不许向安丽丝告状倒也罢了,最惨的是,挨打时还不许逃跑。唉,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啊。 不过,我就不信活着的时候听不到兰特大帝这个称号!最多到时候去玩失踪…… 战争的目的除了迫使敌对国家屈服之外,获得足够的利益自然也是最主要的动力之一。打了胜仗自然必须给予参战的将领和士兵足够的奖赏。精神上的奖励是必须的,物质上同样也不能亏待为我开拓疆土的将士们。另外,安抚同盟国也同样必要。尽管塔洛斯在战争中的表现着实不佳,但是慷他人之慨的时候我自然犯不着小气。况且,这种千金买马骨的行为也会为将来的英格兰尼攻略战带来足够的好处。 斌之所以建议宣布法兰西斯王太子为叛国者,是因为那个王太子看起来颇为优秀。罗浮要塞失陷后,王太子建议阿科尼奥七世撤退;在溃兵的问题上,王太子也强烈质疑国王的决定;溃兵绕城逃跑时,王太子早已等在撤退的路上,居然还收拢了一部分溃兵;阿科尼奥七世尚未签订条约,王太子已经叫嚣绝对不肯接受不合法的条约;更重要的是,确实有一些法兰西斯贵族已经站在了王太子的旗下。 按斌的理解,人才不为我用,自然是杀之而后快。嘿,斌的心理还真是阴暗呢。从前我也是个爱才如癖的人,可是在国王的位置上已经坐了这么久,再怎么光明正大的人也会逐渐接受某些阴谋。反正斌扮黑脸,我倒想尝试扮扮红脸。想办法联络上法兰西斯的王太子,要求他向我臣服。如果那个法兰西斯王太子不识相,那我就没办法了。 法兰西斯基本上问题不大了,毕竟阿科尼奥七世的性命还拽在我的手掌心呢。巴塞市守城部队没有在条约中明确规定,因为如果明确规定法兰西斯的首都由其他国军队驻守,那也太刺激法兰西斯的民众了。反正现在巴塞市的城防暂时由多明戈负责,到时候命令他别交防也就是了。 萨弗斯圣骑士以及远在两千公里之外的拉西斯也曾向我要求过驻守巴塞市的任务,不过我并不打算满足他们的要求。兔子急了也会咬人,如果纵容萨弗斯或拉西斯过于逼迫阿科尼奥七世,会对我的战略会产生不利的影响。驻守的任务交给多明戈还是可以让人放心的。除了为满足他那种可笑的虚荣心,因而可能会隔三差五派仆人邀请阿科尼奥七世去他的司令部喝茶之外,估计多明戈不会做出什么太出格的事。 所以,现在我已经可以心无旁婺地将视线投向英格兰尼。 英格兰尼地大物博,如果按常规战争中一城一地逐渐侵占的方法,即便等到我老死也未必能够成功。唯有两个方法可以避免欧巴尼亚陷入长年的战争泥潭:一、突发奇兵直接占领敌人的首都,俘虏敌酋,瘫痪敌方的指挥。二、诱使英格兰尼将主力集结起来与我军决战,然后一举将之消灭。 突出奇兵占领英格兰尼的首都,在技术层面来说可行性实在渺茫。麾下的部队中,飞翼部队的速度和隐蔽性都是最佳的,可是我再怎么神通广大,也不可能让英格兰尼人全都低下头不往天空看。只要飞翼部队被发现(这简直是毫无疑问的),那么所谓的偷袭就根本不可能实现。 好在如今有飞翼加泰坦战士(或是飞翼加魔法师)的组合,英格兰尼人应该不会拒绝集全国之兵与我军于野外决战。 第412章 因此,斌所建议的“找个理由号召大陆上所有的势力共同征伐英格兰尼”,其可行性已经变得非常高了。 就国土面积而言,大陆排名第二的德克萨是我国的天然盟友;排名第三的法兰西斯正在与多明戈商讨无条件投降事宜;排名第五的塔洛斯王国几乎已经沦为了仰我鼻息的属国;再加上排名第四的欧巴尼亚,我可以直接施加影响的国家面积已经占了大陆总面积的一半。 在这种情况下,除了科洛斯之外,还会有什么小的公国、自由城邦敢忽视我的号召? 现在最重要的问题便是:如何促使科洛斯站在我们这一边或是中立。 科洛斯的国土面积小得可以忽略不计,但是它的立场对整个大陆的影响力却极大——大多数家臣都认为,科洛斯的影响力绝对不逊于英格兰尼。在外交界有这样一句话:科洛斯的态度,是国际大势的风向标;科洛斯的立场,是众多势力的榜样。 如果科洛斯能够站在我这一边,那么将来英格兰尼攻略时,敌我的力量可能会是一比九。因为如果连科洛斯都站在我这一边,其余的势力自然多半不会选择错误,甚至连英格兰尼国内一些贵族也会改变阵营。如果科洛斯中立,那么敌我的力量对比可能是二比七。如果科洛斯坚持与我敌对,那么敌我的力量对比就可能是四比六——这种情况显然是我绝对不愿意看到的。 除了影响力之外,科洛斯自身的实力也不容忽视。 现在爱克斯大陆总共才六名魔导师(卡特琳娜、娜弗丽不是人类,不算,在魔法师协会的注册资料中我也只是个见习魔法师),科洛斯就拥有两名;圣华学校军事分院的正院长是拥有野战不败崇高声誉的琥.雷洛,他原先是英格兰尼七神将之首,想必比那个令我头疼不已的人形野兽克劳德公爵还要厉害;圣华学校军事分院的副院长嚎.因斯虽说不曾在战场上放过什么异彩,但是身为影剑士,作为一名猛将显然绰绰有余;科洛斯的白衣魔剑士远攻近战无所不能,是爱克斯大陆公认最强的部队。 综合上述情况分析,选择与之为敌显然极其愚蠢。 然而想要说服科洛斯占在我们这一边,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科洛斯的立国之策除了绝对的中立之外,更重要的一项则是“制衡之术”。从科洛斯的立场来看,大陆上的列强越多越好。只有大陆强国能够相互制衡,科洛斯才会绝对安全。一旦大陆被某一强国统一,科洛斯想继续保持独立自然也就难于登天。 其实在我与英格兰尼、法兰西斯作战的时候,科洛斯表面中立,暗中也曾做过一些小动作。 召唤天使的魔法出现历史性的进步,表面上是英格兰尼人努力的结果,但实际上里面也有科洛斯的影子。 而且,科洛斯刚刚研制出仿制的精灵弓就立即向英格兰尼出售。那些混蛋还美名其曰在商言商,以为我不知道其中的猫腻?!卖给英格兰尼的仿制精灵弓,表面价格倒是高得惊人,每张弓的价格居然高达五千枚金币,可实际上科洛斯却暗中向英格兰尼返还了三分之二的回扣! 还好仿制的精灵弓需要一定量的银精为原材料,而一吨白银只能提炼十几克银精。所以,科洛斯所能仿制的精灵弓数量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到目前为止,英格兰尼只不过用仿制精灵弓装备了一个弓箭手大队。安洁儿能够指挥的精灵圣女卫队也有三百人,而精灵弓的威力又远胜仿制的精灵弓。若非如此,我哪里还能够耐得住性子与科洛斯虚与委蛇。 说服科洛斯支持我统一大陆,跟与虎谋皮倒也相差仿佛。由谁去完成这项极其艰巨的任务呢? 马迪尔对斌的计划大为赞赏,却极为反对我冒险前往科洛斯。说实话,我也不愿意冒这个险。人形野兽克劳德公爵是一个圣骑士,因而足以令我忌惮不已——对于这种绝世强者,我宁愿使用离间计也不愿意与之进行生死决斗。而科洛斯却至少拥有两名魔导师、一名圣骑士、一名影剑士。树的影,人的名,我可不至于狂妄地认为绝对有信心从那些绝世强者的包围中逃得生天。 去科洛斯那种极度危险的地方,即便针锋相对地带上兰丝、凯森、萨弗斯,也未必能绝对保证我的安全。况且带上兰丝他们,安全性未必能够增加,反而表现出了敌意,正所谓未见其利先见其弊。 虽然明知危险,马迪尔等人对于出使科洛斯的任务倒也踊跃。象马迪尔这样的骑士,总是将替主公承担危险看作莫大的荣誉。不过,大战刚刚结束,军部正忙得一塌糊涂。军事次臣多明戈正在巴塞市得意得忘乎所以,现在整个军部的事务全由马迪尔负责,他走不开。而且,马迪尔也过于刚直。作为胜利者去签订条约倒没什么,如果让他作为舌辩之士出使科洛斯,未必合适。 由国师或是首相出使我倒是放心。前者老奸巨猾,后者计谋无双,与科洛斯谈判想必不会吃什么亏。而且,由他们出使也足以表达我方的诚意。 想来想去,最后还是决定让斌出使科洛斯。 万一科洛斯方面翻脸,斌也不会有足够的吸引力促使对方产生扣留使者的念头。 斌不会魔法,所以只好乘着飞翼出发。记得我第一次去科洛斯,从曼城出发到抵达目的地耗时共计五十七天。可是斌乘座飞翼从鸠格市到科洛斯,却只需要八个小时。他是早上九点钟出发的,没有意外应该能够在下午五点钟抵达。今天休息一天,明天就可以开始谈判。只是不知道与科洛斯谈判需要花多长时间。 但愿千万不要是一场马拉松式的谈判。我可是打算在今年秋收之后向英格兰尼发动总攻略呢!冬季不适合大战,如果错过今年秋天,那就要等到明天春天才行。所谓夜长梦多,谁知道这么长的时间里会有什么变故呢? 第九部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一章 办公桌上一共有三份文件,当我在这些文件上签字后,它们就会正式生效。 拿起最上面的那份文件。这是一份确认“法英哥法案”拥有合法效力的文件。 对于大多数的犯罪,受害者与政府的态度通常都是一致的。然而绑架案中的受害者,其立场却未必与政府相同。一般来说绑架案中的受害者,无论是人质还是人质家属,通常都希望能够与罪犯达成妥协。而爱克斯大陆的大多数政府都对绑架案持强硬的态度——当然,也有以人质安全为首要考虑的政府,持这种温和态度的政府以科洛斯为代表——科洛斯甚至愿意政府出面满足罪犯的要求。 外公最自豪的事之一便是在他的领地中,连续十八年不曾有过绑架案发生。要知道,外公是塞斯的重臣,也是塞斯双壁之一,他的领地可不象普通的贵族那样只有一个庄园、一座小城堡或是一个小镇——外公拥有塞斯的第二大城市吾尔汉,三座小型城堡以及三十七座庄园。拥有将近十万人的领地中连续十八年不曾发生过绑架案,也确实是一件值得自豪的事。 分析其原因,之所以十八年不曾有绑架案发生,一方面固然是因为外公对领地治理的较好,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外公对绑架案极为强硬的缘故。塞斯对绑架案的态度本来就强硬,又由于领主拥有对领地中一级犯罪以下的完全裁判权,所以外公对此类案件的处理犹为严厉——甚至可以用血腥来形容。 听老管家说,外公继承爵位和领地的时候,并没有表现出对绑架案强烈的厌恶。大约是我父母结婚之后,外公不知道是受了什么刺激,结果就对绑架之类的案件极为反感了。 那时,外公完全将绑架案当作杀人案处理。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外公是这样规定的:绑架者成功获得赎金后如果向外公自首,则绑架者将被赦免,且所获赎金将一个铜板都不少地转变为“告发犯罪的奖金”。相反,被告发的绑架案受害者反而将受到严厉的处罚。人质如果是自己想办法逃脱的倒还可以保得一命,如果是以赎金赎回,则处死。而人质家属,也将以“纵容、包庇犯罪”(交赎金给罪犯是为纵容,知悉关于罪犯的信息却不告知领主是为包庇)的罪名受到家庭财产被完全没收的可怕处罚。 最初的几例判例使得外公的名声遭受到了严重的损害,也使外公遭受到各方面强大的压力,但是他依然我行我素。大约过了一年左右,外公领地内的绑架案便完全销声匿迹了。这时候,领地里的民众(不包括绑架案的受害者)才开始渐渐认同外公对付绑架案的手段。 不知道外公为什么会对绑架案采取如此激烈的手段,不过我却知道:如果真的想要杜绝绑架案件,外公的方法却也不失为明策。 只要利益足够,即便必须冒着上绞架的风险,也无法阻止人们去做某些事。所以说,即便抓获绑架者后处以极为残酷的处罚,也未必能够打消他们的贪欲。相反,如果采取釜底抽薪的方法,却最终可以使一次冒着风险的成功绑架变得毫无利益——只要迫使绑架案的家属绝对不肯满足绑架者的要求。 初期自然有受害者家属会忍不住与绑架者合作。然而绑匪成功获得赎金后,却毫无疑问总是会选择向外公自首。谁都知道,绑架者根本不会顾虑自首的行为是否会对绑架行业造成致命的打击,是否会导致受害者将会遭受严厉处罚:既可以使绑架罪行得到赦免,又可以使赎金成为自己合法的财产,这样的好事有谁会拒绝? 感情用事的人确实有,但是目睹了几个悲惨的例子之后,所有的人都会明白这样一个事实:向绑匪支付赎金是绝对愚蠢的行为,家产毫无例外将会被没收,人质也仍旧会死亡。 第413章 如果交由领主处理,则绑匪会遭受严厉而残酷的处罚,而人质也未必没有被救回的希望。 结果,当没有任何人愿意满足绑匪的要求后,罪犯意识到获得赎金的可能已经不复存在,他们进行绑架的热情自然也就完全消失了。于是,绑架案因此销声匿迹。 外公的手段显然是过于激烈和严厉的。不过,几个人质以及他们家庭的牺牲,却换回了外公领地中十八年没有发生过绑架案,其效果却也不错。在爱克斯大陆众多法律中,有偷东西砍手的,也有当街吐口痰就实施鞭挞之刑的,这样的法律同样也被认为是过于严厉,但效果却非常好。说起来,偷东西而被砍手的人也可以算是做出了牺牲,当街吐痰被鞭挞的人自然也是做出了牺牲——他们接受了过于严厉的惩罚,却为整个社会秩序做出了贡献。 一直以来,我并不是很认同牺牲人质及其人质家属的手段,毕竟他们是受害者而并非罪犯。但是此刻,我却不得不做出违心的选择。 在新颁布的绑架案法令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后,我有一种壮士断腕的痛楚。 “法英哥法案”的法律条文,以外公处理领地中绑架案的方法为主要依据。也许有人会认为我推出这条法律是为了纪念外公;也许有人会认为我的体内流动着外公的血液,因而也继承了他那种铁腕的处事风格……几乎所有的人都会认为,我之所以颁布这条法律,完全是因为外公的关系。但事实呢? …… 其实我并非不能理解绑架案中被绑架者以及被绑架者家属的感受。当夏默告诉我伊莉被肯洛王子抓走后,那种投鼠忌器的犹豫,那种极为担心伊莉受到伤害的恐惧…… 可是,我能够妥协吗? 我支付不起那样的代价——如果说肯洛捉住伊莉只是为了获取赎金,那么不是肯洛疯了,就是我疯了。想象不出肯洛会向我提出什么样的要求。各种可能性实在是太多了,我猜不出,也绝对无法接受。 答应肯洛的要求,那就意味着我其他的亲人将会面临更多的危险。卡特琳娜和安洁儿可以省略不计,安丽丝、亚瑟、佳蜜儿的自保能力不佳,如果离开我的皇宫或者是亚瑟的王宫,而且他们的身边如果没有绝世强者的保护,似乎也是有危险的。更何况,以塞维尔大公府防御的严密程度,很难挡住多名黄金骑士、幻剑士联手偷袭。 如果让肯洛尝到了绑架伊莉的甜头,那么将来就会有更多的人去尝试绑架我的亲人。我的敌人,可不是区区几个小贼那么简单。尽管伊莉是我的初恋,尽管人们总说尚未得到的比已经到手的更好,可是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重重地压在我的肩头上——为了那些信任而且以我为终生依托的人,我不能以“浪漫”为借口任性妄为! 自从夏默向我报告已经有五天过去了,但是肯洛至今仍然没有任何动静。我恶意地认为,肯洛确实有着良好的从事绑架的天赋:他显然是在向我施展更大的心理压力。说不担心是假话。虽然害怕见到肯洛传来的记忆水晶中伊莉孤独无助的身影,但是此刻我确实又忍不住心中忐忑:伊莉是不是受到了极为严重的伤害,甚至此刻早已香消玉陨,所以肯洛才没有与我联系? 如果任由恐惧自由地发展,那么人的意志最终会被恐惧所击垮。 我深知自己的问题:在伊莉被抓的问题上,我已经是关心则乱。 无论魔导师还是圣骑士都是极为坚强的人,但是我拥有如今成就的过程中却缺乏足够的磨练。也就是说,与世上其他的圣域强者相比,我的心志不如他们坚定(强调:只是稍稍不如。虽说比起其他人来说我简直可以算一帆风顺,不过毕竟也曾受过不少挫折)。 所以,我只能先发制人! 法英哥法案是我成为皇帝后颁布的第一条关于刑法的法案,因而有着特殊的地位。如果自己触犯这条法律,虽说不至于被谁问罪,但是我的威信必然大受打击。也就是说,这条法案已经完全断绝了我向肯洛妥协的后路。 不知道肯洛得知法英哥法案后会怎么想。也罢,致死地而后生,让肯洛为难去吧。 想通了之后,我放下“法英哥法案”,拿起了第二份文件。这份文件的全称的《关于科洛斯并入欧巴尼亚帝国的公告》。 原本,我所预想的最好的结果也只是与科洛斯结盟罢了。没想到,最后的谈判结果居然是科洛斯并入欧巴尼亚帝国。其实,科洛斯最初提出的条件确实是结盟,不过,对方居然要求我以血盟之誓的形式与之结永世之盟。世代盟约只是一句外交上的常用用语,谁也不会把它当真。凭什么要我第一个干这种傻事? 结三年之盟、五年之盟甚至更长时间的联盟我都可以考虑,因为若干年后,欧巴尼亚毕竟还是有极大可能将欧巴尼亚大陆统一的。即便在有生之年无法统一大陆,但是只要击败了英格兰尼,那么至少我也为子孙们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后世的史书中,对我的评价自然会好得不得了。 如果我与科洛斯签下那样的血盟之誓,那么我的子孙后代自然也就无法统一大陆了。那时候,后代们肯定会大骂他的某个祖宗,后世的历史学家也会对我的评价大大降低。 在这个问题上,我表现出了异常坚决的反对。没想到科洛斯没有考虑将盟约期限减短,反而另辟稀径要求并入欧巴尼亚,只是同样需要我做出相应的血盟之誓。 其实科洛斯也没吃什么亏。 说起来科洛斯虽然丧失了名义上的独立,但事实上它享有最高程度的自治权,仅仅只是失去了外交的权力。科洛斯境内的法律自行制定,官员任免也完全由科洛斯的领主说了算——甚至连首席大法官在科洛斯也不能说三道四——也不对,雷洛可以跑到科洛斯去说三道四,只是他再怎么唧唧歪歪,有没有人听他的话那就说不准了。另外,科洛斯还拥有听调不听宣的权力。 嘿,科洛斯每年向中央政府上缴的税金只是名义上的一枚金币;官员任免权属于科洛斯;领主的更换中央不得干涉;法律自定;入城税自定;听调不听宣……最令人痛心的是,我还被迫向科洛斯的领主发了血盟之誓:除非科洛斯叛乱,否则,凡是流淌着我血的人都不得破坏科洛斯之自治。 想想都不甘心:如果解决了英格兰尼之后再与科洛斯谈判,它绝对不可能获得这样的自治权。所以说,真正吃亏的是我才对。 ……这样的自治,又哪里比独立差了?! 哼,想得倒是挺美的。科洛斯虽然人才济济,但是参与谈判却只是科洛斯的六巨头。他们分别为科洛斯领主兼圣华学校校长蓝道.但尼伯爵、魔法分院院长雷欧纳德.金魔导师、军事分院院长琥.雷洛、政治分院院长尼洛.莫、魔法分院副院长提纳.弗朗西魔导师以及军事分院副院长嚎.因斯。 或许是因为谈判时间太紧的缘故,或许是因为这样的谈判必须极度保密的缘故,科洛斯方面并没有派出商业方面的杰出人才。科洛斯六巨头在军事、魔法、政治这三个领域自然是顶尖的人才。可惜的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无论一个人再怎么聪明,世间毕竟还是存在着“术业有专攻”这一铁律的。 入城税自定固然能够令科洛斯表面看上去更象是独立的国家,也可以增加科洛斯的税收,但是它同样也有一个致命的缺点:既然科洛斯一定要保留类似关税的城门税,那么我自然可以在通往科洛斯的路上设立关卡,收取关卡税! 科洛斯的农业不怎么样,工业也不强,所需要的日常物资和奢侈品基本上都是从外地运入。今后,我完全可以利用关卡税紧紧扼住科洛斯的咽喉。 不过,这件事现在暂时只能在心里偷偷意淫一下。真要这么做,起码必须将英格兰尼打败。如果想要更稳妥些,那至少要等到欧巴尼亚基本将爱克斯大陆统一才行。 其实我倒并不是因为被迫发了血盟之誓不爽因而一定要报复。真正的原因在于:我固然不怕科洛斯捣鬼,但科洛斯所拥有的高度自治,却埋下了日后独立的种子。现在,我明白为什么开国帝王大多都会选择“顺我着昌,逆我者亡”了。为后世虑,我绝对不能容忍这种隐患存在。 叹口气,在《关于科洛斯并入欧巴尼亚帝国的公告》签下我的名字。先让科洛斯高兴一下吧。接着,我拿起剩下的那份名为《讨英格兰尼檄文》的文件。这份文件将会以最快的速度传送给爱克斯大陆的各个国家。 檄文的主要内容是斌起草的。说起来斌的文采确实不错,从这份慷慨激昂檄文看,英格兰尼简单就象是不灭不足以平民愤的邪恶国家。不过,如果发出檄文时间不是现在而是在数年前,这份檄文的份量自然不会比一张废纸更重。关键在于,英格兰尼的实力已经有所减弱,而且实力远远比它更为强大的欧巴尼亚帝国打算攻击它。喜欢锦上添花的人有很多,愿意雪中送炭的人却很罕见。 在檄文中,我隐晦地暗示:凡是参加攻击英格兰尼的势力,都可以在胜利后分一杯羹。依据敌我双方的力量对比分析,愿意痛打落水狗的人肯定不会少。 我所参加或是发动的战争确实不算少。不过,一个多月后,也就是九月一日即将爆发的战役,将会成为我所参加的最大的,也是最为重要的一场战役。 英格兰尼肯定会在预设的地点与我军进行决战。他们不这样做也不行!如果英格兰尼打算据城固守,那会死得更惨。 第414章 不谈现在世人还无法找出在守城时克制飞翼加魔法师(或泰坦战士)的攻击手段的方法,那些让如同蝗虫一般的联军进入英格兰尼境内作战,即便奇迹出现英格兰尼能够最终击退联军,可是英格兰尼的本土经济仍然无法避免崩溃——我想象不出英格兰尼全境遭受蹂躏后,经济如何还能坚持下去。 粗略估计,英格兰尼在这场事关生死的大战中将会出动所有的兵力。英格兰尼现在还剩不足四十万的正规军,私兵也应该有将近一百万。不过,考虑到英格兰尼的领主并非全都是忠贞之士,各地也不可能不留下一定的兵力防范意外(特别是北面的兽人),再加上行军打仗是件非常耗费金钱和粮食的事,估计英格兰尼的总动员能力不会超过五十万人。再加上在这场世界大战中出于各种原因站在英格兰尼这一边的势力,英格兰尼一方的总兵力应该不会超过六十万。 至于我这边,我计划出兵二十万,让亚瑟出十万,塔洛斯和法兰西斯分别出五万,这就有四十万了。按正常的人性考虑,整个大陆其他所有的势力中,站在我们这一边的至少应该有九层。那样算来,我方兵力应该不少于一百万。 士兵超过百万以上的战争应该怎么打?而且各个势力应征到达指定地点之前,会不会提前打起来? 这些都是我所不知道,而且整个大陆也没人知道的事。会不会出乱子呢? 呆呆地用指节敲击着桌面,良久,我一咬牙签下了最后一份文件。 前人不曾做过的事,难道我就不能去做?! 第九部第三十二章 第三十二章 夏默总算查到了肯洛王子将伊莉藏在了什么地方。 一个空间转移之后,我来到了肯洛王子的藏身之所。从建筑物的外表看,这是一座庄园,但它的气氛却更象是一座义庄——这种死气沉沉的气氛确实令人不自在,不过我既然来了,自然就不会退缩。 将圣灵甲变幻成威风凛凛的黄金鳞甲,然后便勇往直前地冲入了庄园。一冲进庄园,里面早已埋伏好的战士和魔法师便开始向我发动疯狂的攻击。不过,这些土鸡瓦狗怎么可能是我的对手呢?无论是黄金骑士、幻剑士、魔导士甚至龙骑士,全都不是我的一合之将。 庄园里,很快就形成了血流成河的凄惨景象。于是,敌人们开始逃窜,开始哀号。 “饶命……” “放我一……马……” 听到敌人此起彼伏的哀号声,看到他们丧胆狂叫的凄惨模样,我产生了一种异样的愉悦感觉。 不过,这种愉悦感并没有维持多久。因为,肯洛挟持着伊莉出现了。 肯洛那得意洋洋的奸诈笑容令我有一种说不出的讨厌。如果能够在不伤害伊莉的前提下将肯洛的鼻子打扁,我甚至愿意支付十万枚金币。 不出所料,肯洛果然卑鄙地用伊莉的性命胁迫我束手就擒。 伊莉那金黄的长发不是象以往那样梳得整整齐齐,而是披散着垂下,遮住了她的脸。虽然伊莉此刻一言不发,虽然看不清她的表情,可是我却感觉到一股浓浓的悲伤情绪。 就这么无动于衷地看着初恋的情人在我眼前活生生地香消玉陨?! 尽最大的努力试图将手中的剑握得更紧,然而汗滴却不停地从掌心渗出,一直以来认为自己已经非常强大了,可是此刻我却产生了一种深深的无力感。 以爱克斯大陆正常的规律看,向敌人投降后性命通常都能够保得住。可是我却可以以外公的灵魂发誓,向肯洛束手就擒的唯一下场却只能是去与冥神做伴——当我杀死舍命救护肯洛的凯琳时,他望着我时,那种充满兽性的、疯狂的、仇恨的目光,早已令我有了充分的觉悟。 我不怕敌人疯狂,因为普通的疯狂情绪有一个最大的敌人——时间。 随着时间的流逝,对付那样的疯狂或许可以用游说、妥协等比较中庸的手段进行化解。但是肯洛尽管当时望着我的眼神充满了疯狂兽性的同时,却又保持着绝对的冷静。对于这样的仇恨,唯有一方死亡才能彻底将死结解开。 我不能投降!绝对不能投降! 如果投降,自己的命自然保不住,考虑到肯洛恨我的变态程度,他多半还会将伊莉在我面前杀害,以便令我更加痛苦。况且,我的命并不仅仅只是自己的。 于是,我猛地向肯洛扑去。 在这关键的时刻,突袭却令人惋惜地失败了——肯洛狠狠地刺了伊莉一剑,然后将她推向我。 时间,突然变得很慢很慢。 伤口处喷出的鲜血,犹如鲜花一般慢慢地绽放;伊人慢慢倒下,金发在空中无力地飘扬;然后,伊莉倒在了我的怀中。 接着,时间停止了。天地间,只剩下伊莉哀怨的眼神。 我拼命地捂着伊莉的伤口,可是怎么也捂不住;我发疯似地施展疗伤术,却不知为何根本没有任何效果。鲜血,仍旧汩汩、汩汩地,无情地,令我撕心裂肺地流着。 伊莉用手努力地、轻轻抚摸我的脸。 记忆中充满爱意的眼神几乎将我溶化…… 记忆中柔软的胸脯轻轻地压迫着我的胳膊…… 记忆中少女的芬芳令我恍惚忆起了青春年少时的青涩、浪漫、誓言…… 记忆中令我又爱又恨的那股倔强却丝毫没有改变,唯一变化的,是她的手指温度变得越来越冰冷。 “将我再抱紧一些……最后再吻我一次……” 感情的防线,终于在伊莉呢喃声中崩溃了。 我尽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大声命令道:“你听着:我是爱你的!我最先爱上的人就是你!我命令不许你死!” 眼睁睁地看见怀中佳人的生命正在不停地流逝,而自己却没有任何办法,此刻,我紧紧地搂着她,象孩子一样无助地哽咽。“……我早就想过了,将来尽力保证塞斯的独立,然后娶你为妻……” 伊莉的眼睛象爆发的星星般猛然一亮。她满意地叹着气,嘴角甚至微微一弯,露出一丝满足的笑意。 “你怎么不早说……其实,我也一直爱着你呵!……” 冥神之所以成为人类最不欢迎的神,确实是有着深刻道理。虽然贵为帝国的皇帝,可是当我准备按伊莉的要求再次吻她时,伊莉的生命之光却黯淡了下来。 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吻着伊莉冰冷的唇,良久,我抱着伊莉仰天长啸。 当我用长剑指向肯洛,准备实施最为暴虐的报复时…… ……梦,居然醒了! 自从达到了魔导士的实力之后,我就几乎忘了做梦的滋味——毕竟魔法师对精神控制力的要求是非常严苛的,精神控制力越强,自然也就越少做梦。可是今天,我却做了这么一个梦。看来最近我的心理压力确实太大了。 真不明白,颁布了法英哥法案后肯洛为什么仍然没有与我联系?他就那么沉得住气? 如果说梦是人内心的真实反应,那就是说我的潜意识确实希望与伊莉破镜重圆? 仔细想想,这种潜意识还确实说得过去,起码可以自圆其说。 伊莉是我的初恋情人,而初恋对任何人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与她之所以没成结合,并非是因为哪一方移情别恋,而是因为复杂的政治原因;我们之间的障碍,如今已经消失了——我已经完全有能力保证塞斯的独立。 克洛斯的死,其主谋是肯洛。况且,克洛斯之所以选择自杀也是为了希望伊莉幸福快乐。即便卡特琳娜她们不喜欢伊莉,即便我的子民不愿意接受伊莉,至少她还是可以做我的情人——一纸婚约也算不了什么,反正帝国继承人铁定是亚瑟——如果让其他子女成为帝国的继承人,可以肯定的是,我迟早会在九泉之下看到欧巴尼亚帝国与德克萨王国之间的战争。 夏默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了。 虽然这两天总是盼望着夏默能够给我带来好消息,不过夏默这次来的确实不是时候——迟不来早不来,我在梦中即将虐杀肯洛的时候他却来了,真是令人扫兴。 装模作样地拿起书房里的一份文件进行批示。 《讨英格兰尼檄文》颁布以来已经有半个月的时间了,这期间,一些我们原本没有想到,或者估计不足的麻烦事纷纷出现了。所以,需要处理的事情也越来越多。本来这些事也不一定非要我亲自处理,但是这些天我空闲的时候很喜欢胡思乱想,导致精神状态不是很好,所以我宁愿多处理一下政务消磨时间。比如说今天,我就一直工作到了深夜。 手中是一份请示如何处理加入了讨伐军的盗贼团的文件。 在颁布《讨英格兰尼檄文》的同时,我也颁布了相关的细则,原则上允许盗贼团加入讨伐军。这原本是给盗贼团一次悔过自新的机会,偏偏有些不知自爱的盗贼团在行军的途中忍不住从事老本行,给当地的治安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地方上的领主倒也未必害怕那些盗贼团,可是那些盗贼团偏偏又扯着讨伐军的大旗,搞着地方上的领主投鼠忌器。同时,那些抢掠事件还带来了另一个负面影响:一些原本打算加入讨伐军的地方领主害怕率军离开后,家园遭受盗贼团的攻击,因而迟迟不敢出发。 明明这么好一个机会,只要投身讨伐军立下大功一下子就可以由盗贼变为贵族,他们却在这种时刻惹事生非。哼,真是狗改不了吃屎! 不理会?那肯定说不过去。那些原本藏藏掖掖的盗贼团正是有了我的赦命才能光明正大地行动。 第415章 如果处理不当,被他们攻击的贵族或是平民难保不会将怨恨转移到我的身上。 就地剿灭?虽然并非出身军伍,可是军队的弊病我也清楚。军扰民的事情很难根绝。盗贼团不就是明火执仗攻击了贵族的庄园或城堡吗,比起抢掠农民的正规军或贵族私兵并不显得更过分。况且,如果我发布命令允许当地领主对之进行镇压,谁能保证沿途的领主不借机胡乱攻击安分守法的盗贼团,以便抢掠马匹、铠甲以及俘虏人口?那样的话,他人难免会误以为我之所以赦免盗贼团,只是打算骗他们离开原地后将之歼灭。让自己的信誉和名声无缘无故遭受损伤,那也不是人的心情啊。 唉,真是左右为难呢。 “主公,凯尔传来消息……” 我摆手制止夏默说下去,以免他打扰我的思路。 在书房里来回踱步良久,眼前突然灵光一现。 政府军和贵族私兵之所以没有在行军过程中闹得太厉害,是因为我在细则中严厉禁止他们胡乱动用武力。正规军打着某国或某城市的旗号,而贵族私兵的旗帜、盾牌、马匹等物上则印着贵族的家徽。他们要是惹事,跑得了教士跑不了教堂。盗贼团则不同,一来本性难改,二来他们是无根浮萍,多半还有着“事不可为则四处逃散”的职业思维。 既然如此,我干脆命令盗贼团不得单独行动,必须随政府军或是贵族私兵随军行动。这样做的好处显而易见,盗贼团在他人的监视下就不敢那么放肆了,反正盗贼团愿意加入讨伐军之际就知道将会被收编,这样做只是被提前收编了而已;而收编者虽然必须对盗贼团的不当行为承担责任,却可以加强自身的实力。 对,就这么处理! 龙飞凤舞地在文件上写下了解决方案后,我这才将注意力转移到一旁静静侧立的夏默身上。 将身体放松地靠在沙发里,我做了个手势示意夏默接着报告情报。 “主公,凯尔已经发现了藏匿伊莉公爵的地方,那是肯洛王子一个直属家臣的城堡……” 听到这个消息后我的表情无动于衷,不过在内心深处却颇不平静。 肯洛一直没有与我联系,以至于我一度误以为伊莉已经逃出了敌人的魔爪。现在,终于有了伊莉的确切消息。凯尔确实不错,他的暗杀技巧,特别是隐匿术已经越来越高明。等凯尔成为影剑士后,大陆第一杀手的称号将非他莫属。 “她现在情况怎么样?” 夏默眨眨眼睛。“……不是很清楚……当时圣东尼奥魔导师和肯洛王子都在那座城堡,凯尔害怕打草惊蛇,因而不敢潜得太近。” 我轻吁一口气,然后不再理会夏默。夏默果然知情识趣地轻手轻脚离开了书房。 既然知道了伊莉的下落,我自然不忍心坐视不管;派家臣去营救,我却又不放心;卡特琳娜陪我去干别的事倒是个非常不错的帮手,但是要她帮我去救伊莉,恐怕…… 反正安丽丝她们全都去德克萨了,我还是独自一人去英雄救美算了。 情报部门在英格兰尼取得了不错的成果,甚至好几个领主已经秘密向我国投降了。凯尔在英格兰尼的秘密落脚处,正是某位男爵的庄园。默念咒语过后,我出现在英格兰尼首都休达市的近郊。虽然是第一次来到休达市,不过这里的地图我早已滚瓜烂熟。没费多少力气,我就潜入了凯尔藏身的庄园。汇合了凯尔之后,我们一同向目的地潜去。 目的地是一个大型城堡。城墙只能防止普通人偷偷进入,却防不住格斗技超群的有心人潜入。进入城堡之后,我们先抓了两个士兵问口供,令人失望的是,他们知道的比我还要少。可惜为身份高的人做菜的厨子以及地位较高的仆人全都住在内堡,想要弄到更详细的情报太困难。 还是干脆考虑如何进入内堡吧。 内堡附近全都是空地。空地处,四名身着皮甲的警哨正在不停地来回走动。四名警哨没有丝毫偷懒或是敷衍了事的迹象,他们不紧不松地轻握着剑柄,眼耳并用,留意一切可疑的征候。看来,肯洛的近卫素质也不错嘛。 四名警哨倒也难不住我,真正麻烦的是:进入内堡只有两条路,一是大门,一是顶层平台的一个活动门——所谓的窗更象是通气孔或是射击孔,人类根本不可能从内堡的窗口出入。可惜这两个门现在正反锁着,而且门上还有魔法师设置的魔法警铃。 用探查术侦察了一下内堡里的守卫力量,发现了三个比较熟悉的生命波动。其中一个是肯洛,还有一个是圣东尼奥魔导师,剩下的一个应该是伊莉。奇怪的是,我对第三个生命波动有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觉。奇怪了,伊莉的生命波动怎么会变成那样? 伊莉的问题暂且不谈,有肯洛和圣东尼奥魔导师在内堡,从正门或者是内堡顶层潜入而不惊动其他人的可行性已经不复存在。 看来只能实行第二套方案了。 在我的示意下,凯尔光明正大地现身了。 “塞维尔‘穷凶极恶’来访,速速为我通报。” 四名警哨惊讶之余赶紧发出警报,然后拔出长剑指向凯尔。不过,警哨作好了战斗准备后却并没有冲上前去。看来,“穷凶极恶”的名声在英格兰尼还是蛮响亮的。真想知道,如果报出我的名字,那些警哨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呢?面对“穷凶极恶”他们都面带惧色,面对我时应该会吓得晕过去吧? 正在我正在洋洋得意地自恋时,内堡大门已经打开。从内堡鱼贯走出了六十多个人。这是六十多双快要喷出愤怒之火的眼睛,被人潜入城堡打上门来,对他们确实是一种莫大的污辱。 肯洛左手的人年约五十,身材高瘦,鹰目深眸,目光冷电四射令人不敢逼视,拥有幻剑士的实力;他右边的骑士相对年轻,大约三十岁左右,高大壮实,浓眉大眼,拥有黄金骑士的实力。其余的人格斗技也都不错,从外表及服装看来,这群人显然是肯洛的最得力的亲卫。不过,他们虽然愤怒,却也夹杂着某种莫名的恐惧。毕竟“穷凶极恶”这个名字已然成为所有英格兰尼人共同的梦魇。 仔细看了看出来的人,我觉得非常失望。肯洛倒是出来了,可是圣东尼奥魔导师并没有出来。况且,他们一伙人正挡着大门口,我怎么溜进去呢? 那些该死的英格兰尼人怎么不一拥而上与凯尔较量较量呢?在这种地形上即便影剑士也很难逮住凯尔,那时候他只管逃跑将敌人引开不就成了? 肯洛一脸阴郁地盯着凯尔。 “十天前你暗杀了夏洛格伯爵?” 凯尔毫无表情地回答:“这段日子我暗杀的英格兰尼贵族太多,哪里记得清楚?” “很好,很好!听说你的格斗技不错,不知传闻是否属实。” 凯尔无礼地翻翻白眼。那种骄狂自大的模样,连我都觉得有些受不了。 肯洛一挥手,一名手持双刃大斧的皮肤黝黑的高大男子越众而出。 凯尔徐徐后退。“你不是我的对手,人贵自知,还是别送死了。” 被激怒的黝黑男子象是被踩了尾巴的猫。他一声怒啸,奇快地疾冲而上,双刃大斧当头劈下,雄厚的力道如山岳般压下。 凯尔向左一闪,速度并不快,但恰到好处。我暗暗赞叹。凯尔的进步真是明显,这一闪飘逸潇洒,毫无火气,看来他已经深悟寓快于慢的道理了——不过总的说来,还是我点拨得好。 黝黑男子的双刃斧擦着凯尔的右肩而过,他没有收回双刃斧,而是顺势横削。凯尔哼了一声,一个急跃离开了双刃斧的控制范围。 凯尔站着三米开外冷冷说道:“看你的腹部。” 黝黑男子低头一看,突然大吼一声,将双刃斧倾全力向凯尔掷去。掷出双刃斧后,黝黑男子再也支持不住,一个踉跄倒在地上后,发出垂死野兽般的沉重哀号。 我不由暗暗摇头。“穷凶极恶”确实是穷凶极恶,当双刃斧擦着凯尔右肩而过时,完全可以选择轻轻一击点中对方的咽喉,可是他偏要多费些力气将对方开膛破腹!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 肯洛冷漠地看着凯尔,就象是盯着一个死人。 “我承认你的格斗技确实不错,我的近卫之中,没有人能够在决斗中胜过你。不过,今晚你来到这里却是一个极大的错误。” “因为,如今的形势并非决斗!你只是一个被英格兰尼通缉的国敌!蚁多咬死象,我的近卫正副首领与你的实力差距顶多只有一线之隔。更何况,在龙骑士的面前又有什么人能够逃走?!所以说,今晚正是你的毙命之时!” 凯尔不怀好意地望着肯洛,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 “我的主公在千军万马、众目睽睽之下飘然离去,还拿走了贵国的国宝战神之铠和殿下心爱的光之龙枪……” 肯洛的瞳孔急剧缩小,整个脸上罩上了一层灰蒙蒙的诡异色彩。 肯洛左手边上的老者嘿嘿冷笑。 “莫非阁下自认为可与你的主公比肩?如若不然,你又凭什么认为可以保住自己的性命?!” “听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我的主公在贵国千军万马之中来去自如,可见贵国正是属于将熊熊一窝的典型。所谓强将手下无弱兵,我固然无法奢求能够象主公那样威风,却也忍不住想在你们这些人面前尝试那种如入无人之境的美妙感觉。” 说完之后,凯尔脸色一肃,气息攸地变得若有若无。不仅仅是气息,连他那在灯光下的身影也变得飘乎不定,让人怀疑凯尔这个人是否真的存在。 第416章 凯尔的这番举动给人的感觉是:他自持绝技,因而前来污辱性地挑战。 场上的气氛变得阴森诡秘,冷森森充满凶兆的杀气阵阵汹涌。 有道是打人不打脸。凯尔不仅是打了那些英格兰尼人的脸,还是狠狠地打、恶毒地打,这下子弄得群情汹涌了。虽说“将敌人引离门口”是我交待给他的任务,可是他将敌人激怒得这么狠,如果敌人不顾性命地死缠滥打,待会儿跑不掉怎么办? 肯洛缓缓拨出宝剑,全身的骨胳“咯咯”作响,这显然是他决心杀人的前兆。 虽然担心凯尔的安危,但是我并没有忘记此行的目的。如果肯洛下令围攻,内堡大门附近自然就不会堵那么多人。等会儿等他们打得乱七八糟时,我趁乱混入,救出伊莉后给凯尔发个信号然后偷偷溜走。小火和白雪的速度都比不上巨龙,可是肯洛他敢追我不成? 我兴奋地等待着肯洛暴怒,可惜没想到,宝剑出鞘一大半后,肯洛又将宝剑重重地插回了剑鞘。 “不对……阁下是塞维尔第一杀手。但凡成功的杀手,必须细心并且拥有足够的耐性……” 看到肯洛的脸色由吓人的青白恢复成平和,我的脸迅速垮了下来。 “你激怒我们,自然是想引诱我们上前围攻……可是那又有什么用呢?……看来,你并不是一个人来的。你这么做,是为了给另一个人创造机会,让他能够趁虚而入。而另一个人的身份……” 肯洛向四周缓缓扫视,当他的目光掠过我的藏身之处时,虽然可以断定不会被他发现,但我仍旧略微有些心虚。我自己倒不怕什么,但是肯洛抓伊莉正是为了威胁我。如果他那么做,我还真不知该怎么办好呢——不久前所做的恶梦,不正是因为不停地思索这件事,却又无法做出决断而引起的吗? 凯尔冷哼一声。 “殿下的想象力真是丰富。真正意义上的杀手都是不好名的。例如杀手界排名数一数二的日月双星,人们只知他们的代号,却不知他们的真实身份。” “能够潜入殿下的城堡,并且从殿下面前光明正大地全身而退,那样我便可以获得极大的名声——我很惭愧自己只是个半调子杀手,因为我太过好名!” 肯洛的视线没有停留在凯尔的身上,而是仍然向四周游移不定。 “反常即妖。阁下的破绽在于如果真的好名,应该想办法将我暗杀掉,而不是从黑暗中走出来与我正面敌对。而且,你虽然装出狂态毕露的模样,可是你眼中的冷静却无法掩饰。” 肯洛冷冷一笑,突然扬声道:“兰特,你想施展虎离山之计,不应该派‘穷凶极恶’,而是应该派拉库里。如果那个克洛斯没死的话,也勉强可以扮演这种失去理智的角色。你的智谋仅仅只有这么一点吗?” “兰特,现在我从一数到十,如果你不现身,我就斩掉俘虏一只手指。国师,如果有人想强抢俘虏,请您务必将俘虏击杀。一……” 我克制着心中的杀气不至于外泄,以免暴露身形。,想要杀掉肯洛的决心愈加坚定了。妈的,没把这个混蛋激怒,自己倒是险些被激怒了。这个混蛋怎么这么难缠呢? “二……” 完了完了,我的思维又开始混乱了。 “三……” 真够倒霉的。好好待在皇宫里肯洛又不来惹我,我干嘛要自己送上门自找麻烦呢? “四……” 受威胁出去? “五……” 那怎么行!保不住自己的性命,那就更无法保护别人了。 “六……” 不出去?如果肯洛真的砍掉伊莉一支手指呢?将来即便救出了伊莉,那也将成为我和她一辈子的痛。 “七……” 算了,有时候妥协还是有必要的。只是现身罢了,被那些英格兰尼人看两眼又不会少块肉。 “八……” 谈判中有这样一种技巧:先提出一个小小的要求,如果对方觉得这个要求无关紧要因而作出小小的让步,那么优势方很有可能趁胜追击提出更进一步的要求。很显然肯洛此刻施展的正是这种技巧。 “九……” 算了,车到山前必有路。先管眼前再说。 一个瞬间移动之后,我出现在肯洛的面前。 “肯洛亲王,亏你还是爱克斯大陆四大公子之一,数数的本领实在太差了。我首席家臣的女儿现在才一岁半,正在咿咿学语的她都能够从一数到一百了。你就不能多数一下吗?” 佳蜜儿已经可以从一数到一万了,不过我可不愿意在肯洛的面前提起佳蜜儿。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肯洛针对与我有关的事时疯狂而又变态,况且他既有实力又有势力,我还真有点担心呢——反正肯洛还没有全疯,他应该不会忌妒马迪尔的女儿能够从一数到一百而起杀心吧。 看到我后,肯洛没有因为我的讽刺而不快,反而象是遇见了一个很久没有见面的好友一般开怀大笑起来。 “好久不见,陛下近来可好?” 肯洛的笑容里有一种胜卷在握的味道,而他那出人意料的态度也令我不由一阵恶寒。 懒得和他废话,直接开门见山。 “我想接伊莉公爵去欧巴尼亚帝国去作客,不知殿下意下如何?” “也不是不行……”肯洛故意拖长了语调。“不过,想要有收获,就必须有付出。不知兰特陛下愿不愿意付出必要的代价呢?” 听完肯洛的这句话,我差点暴走。 好不容易才克制住那种暴走的冲动,我忍气吞声地问道:“需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为了表现陛下的诚意,陛下是否愿意先斩断右手的大拇指?” 感觉脖子上的绳索似乎套得越来越紧了。 我发起呆来——起码,从外表看我正在发呆。 据卡特琳娜说,天位的第二阶段才能够使肢体重生,而我根本就不知道天位第二阶段是怎么一回事。我可不至于傻得拿自己的身体去做那种可怕的实验,反正杀神剑应该是知道这种知识的。找它问明白情况再说。如果我已经达到了天位的第二阶段,那么斩断大拇指也是可以考虑的。 杀神剑这个混蛋!如果有架打,不叫它它也会自己现身。想问个问题,它就装成正在我的精神深处熟睡的样子,怎么叫都叫不醒。所以,从外表上看我正在发呆——或者说正是思考、犹豫…… “主公,”凯尔的声音听起来又急又气。“现在伊莉公爵的人影我们都没看见,这不符合基本的规矩啊!” 我狐疑地瞟了凯尔一眼,却也没有出言询问他怎么会知道绑票的基本规矩。 直觉告诉我,内堡中那个既熟悉又陌生的生命波动就是伊莉。不过,这件事里里外外都透着诡异,小心无大过,能够先见到伊莉也好。 “让你们见面自然也是没问题的,不过,那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肯洛仍旧笑容满面,但我却隐约感觉到笑容的下面有一种僵硬感。 见个面也需要付出代价? 让人质与付赎金的家属见面往往更能摧毁家属的意志呢!其实对于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见伊莉我也很矛盾。她不在场,万一谈崩了,我狠下心逃跑时心理障碍还小一点。如果象梦里那样肯洛将剑架在伊莉的脖子上,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心中的疑窦越来越大:肯洛为什么不让我见到伊莉?而且,他抓住伊莉后为什么一直不用她来威胁我? “如果我不愿意付出代价呢?” “那你就永远也见不到伊莉公爵。” “那么,想要见到伊莉公爵需要付出什么代价?” 肯洛沉吟片刻。“将你或者‘穷凶极恶’的佩剑交出来。” 按阿拉卡的观点,肯洛这个人肯定深知一分钱一分货的道理。这个要求倒是可以考虑。 不需要圣灵铠时,杀神剑能够以本体出现;如果穿戴圣灵铠的同时又需要使用剑,那么我就使用能量剑。除了庆典时需要佩戴的那柄嵌满了珍贵宝石的宝剑外,平时我并不佩戴宝剑。 将杀神剑交给肯洛绝对不可能!想到这里,我不由自主地瞟了眼凯尔手中的宝剑。那柄魔法剑是我打造的。虽说对其他人来说是一柄珍贵无比的魔法宝剑,但是对我来说却只不过是一堆价格较高的材料和一定的劳动量罢了。 发现我对此有些意动,凯尔开始着急了。 “肯洛殿下,我想起夏洛格伯爵是谁了……” “我还想起了夏洛格伯爵那位闺名为芬妮的千金,以及那个拥有英格兰尼王家血统却暂时没有王家姓氏的九岁男孩东尼。” 肯洛微微晃动了一下,同时,他的脸色变得惨白,就好象被谁当胸重重地击了一拳似的。 虽然一时没弄明白其中的奥妙,但此刻我确实高兴得差点鼓掌欢呼起来。 第九部第三十三章 第三十二章 法英哥法案是兰特成为皇帝后颁布的第一条刑事法案。这项法案的残暴、反人性等方面的性质众所周知,我在此就不再赘言了。法律界的人都知道“恶法亦法”这一原则。所以说,尽管出于人性的角度我坚决反对法英哥法案,但是我同样认为:在该项法案被取消之前,它毫无疑问仍然应该被尊重、被遵守。 然而,很少有人知道这样一个事实:我们“伟大”的“神圣大帝”在颁布法英哥法案后,却在极短的时间内就亲自违反了这条法律。 从法理上讲,如果违反的法律并不危害国家的安全,那么拥有豁免权的皇帝则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417章 所以,我并不打算在兰特违反法律这一事实上纠缠。 真正令我无法接受的是:即便是作伪,也应该装模作样地遵守一段时间的法律。可是我们“伟大”的“神圣大帝”却在颁布该法案后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内,悍然违反法律。 这是一种怎样的任性和嚣张?! 摘自禁书——《打破个人崇拜——将兰特大帝请下神坛》 就法律的角度分析,神圣大帝从来未曾违反过法英哥法案。 从解密的国家文件可以得知,神圣大帝确实曾经就塞斯公爵被绑架一事与绑架实施者有过接触。然而,绑架这一罪行的发生地点是塞斯,勒索这一罪行的实施地点是英格兰尼——也就是说,这项罪行超出了欧巴尼亚法律的适用范围。 可以举个很简单的例子说明严格遵守“法律适用范围”的必要性:a国规定马车应当靠右行驶,而b国规定马车应当靠左行驶,那么a国人在b国驾驶马车时,应当靠哪边行驶呢? 由于此案件中的当事人涉及了欧巴尼亚人(神圣大帝与凯尔),因而稍显复杂。 其实只要仔细分析,便可以得出正确的答案。 法英哥法案的精髓在于:之所以禁止与绑匪私下进行联系,是因为个人与绑匪私下联系会“纵容、包庇犯罪”。然而,欧巴尼亚实施的法律体系以案例法为基础,而欧巴尼亚帝国的起源地布雷西亚,对于类似的案件早有判例:当神圣大帝就任布雷西亚公爵时,曾当众以“英格兰尼的罪犯在本国并非罪犯”的理由怒斥英格兰尼特使。 也就是说:敌国的罪犯在本国并非罪犯,纵容和包庇敌国的罪犯,并不违反欧巴尼亚的法律。 ——摘自《经典案例分析》 有时候太聪明了并不是好事。我刚刚咧开嘴还没来得及笑出声,笑容便僵在了脸上。 想想此刻自己的样子一定很傻,所以我赶紧合拢嘴,然后将目光投向凯尔。 “那个什么夏洛格伯爵到底是怎么回事?” “夏洛格伯爵是肯洛王子的直属家臣,也支持英格兰尼入侵我国的狂热分子,所以我将他暗杀了。” 现在肯洛正处于一种极为紊乱的精神状态,一时半会恐怕还无法恢复正常。我和凯尔完全可以选择在这个时候暴起发难,一举将肯洛刺伤甚至击毙。只可惜伊莉还处在他的控制之中。不管他了,现在先弄明白自己的事。 看出凯尔似乎没有主动说下去的打算,我只得继续追问。 “那个芬妮和东尼又是怎么回事?” 凯尔迟疑了一下,回答道:“杀死夏洛格伯爵的时候,他叫嚣说肯洛绝对会为他复仇的,所以我稍稍用了些刑获得了想要知道的事。那个女人和小孩藏在一处很隐蔽、守卫很严密的地方,昨天我才将目标活捉……” 我不耐烦地挥挥手。“我不是问这个,我是问这件事为什么我不知道?” 凯尔迎向我的目光,诚恳说道:“行走于黑暗之中,是臣的本分。因为时间太短促,情报不足,我不敢断定肯洛王子是否会接受威胁,更担心会激怒肯洛王子转而迁怒塞斯公爵……” 他的言下之意我明白。为了保护主公光明的形象,他愿意独力承担恶名。想法倒是很好,只可惜他最终还是没有忍住,居然在我在场的时候就将这件事抖了出来。这样一来,我还怎么脱掉干系? 早知如此就没必要急匆匆就赶过来了。 在这种情况下,我能抽身而退当作什么都不知道,然后授权凯尔全权处理吗?应该已经脱不了干系了…… 凯尔虽然慌慌张张地抛出了手中的王牌,不过看来效果还不错——从肯洛的反应看,这张王牌确实击了他的要害。 也罢,我不打算做圣人,对名声也不是很看重,再任性一回吧。 “我想起来了,刚才你不是说要我自断右手拇指才能见到塞斯公爵吗?我觉得这个主意不错。现在我要求你自断右手拇指……” “本亲王绝对不会答应!” “别这么急着下结论。你提醒你,肯洛王子,现在处于上风的是我,你必须把话听完!”听出肯洛的吼声中带着颤抖,我更有信心了。“你如果肯自断右手拇指,我可以保证让你完整地见到芬妮和东尼之中的一个。如果你愿意自断双手拇指,那么两个人你都可以都见到。怎么样,这种交易完全符合你的标准,算是童叟无欺吧?” 肯洛的眼睛逐渐变得通红,他的喘息声越来越重,看起来就象一头被激怒的斗牛。 我不再理会肯洛,以一种无所谓的态度对凯尔说道:“看起来亲王殿下不在乎那两个人。你现在回去将他们杀了。” “慢!”肯洛的吼叫声吓了我一跳,此刻他的声量简直可以与人形野兽相媲美。 示意凯尔暂时不必离去,转过头后,我发现肯洛的眼睛已经红得快要滴出血来。 “怎么,想通了?那就斫下你的双手拇指吧。” 肯洛的嘴唇也开始颤抖起来,看起来颇有些中风或是发疯的前兆。我不免开始自责:现在局势还一切尽在掌控之中,可是万一肯洛在这个时候疯了,那我就没办法控制局势了。 有了这样的觉悟之后,我不再继续说话,而是静静地看着肯洛,而是偷偷地施展着精神魔法影响他。 在趁虚而入的前提下,精神魔法的成功率总是比正常情况下要高得多得。乱拍马屁的英格兰尼人尊肯洛为军中之神,可是这个外表刚毅的家伙现在不照样被我搞定了? “我……”肯洛艰难地喘口气,然后缓缓拨出佩剑。“我……” “勇敢点,不会很痛的。拨出长剑斫下拇指!快一点,别犹豫了。”我一面在心里暗中为他打气,一面偷偷加大精神魔法的强度促使他快些完全这一步骤。可惜的是,所谓欲速则不达,精神魔法的强度过大反而激发了肯洛潜意识的抵抗,他拨剑的速度比刚才还要慢了——简直比乌龟还要慢。 正在这关键的时刻,圣东尼奥国师却蓦然出现在肯洛的身旁。当他出现后,我的精神魔法侵袭也失败了。肯洛象是刚刚从恶梦中惊醒一般大口喘着气,额头上满是汗滴。 可恶,这么好的计划却被圣东尼奥这老家伙给破坏了!我的感觉简直糟糕透了,那感觉就……就好象作爱即将达到高潮的时候突然被打断一般! 如果不是圣东尼奥的身上加持了陨石护身(魔法协会公认的终极防御魔法,其施展难度,相当于土系小型禁忌。当然,据我所知最有效的防御魔法应该是兰仆施展的绝对壁垒),我肯定会忍不住扑上去将这个破坏我好事的老家伙拳打脚踢一番。 这个陨石护身还真是麻烦呢。施展这个魔法后,魔法师的四周就会出现一个类似星际陨石带的防御地带。这个防御魔法在时效结束前或是类似陨石的土元素消耗完毕前,可以阻挡任何魔法和物理的攻击。攻破这个陨石护身,至少会消耗我一刻钟的时间吧? 正在琢磨应该怎么对付圣东尼奥,他那深邃锐利的目光已经停留在我的脸上。令我不快的是,他的目光不带任何表情。 “我在塞斯公爵的所在之处召唤出了三个铁傀儡。铁傀儡的智商非常之低,遭遇突发事件时,我也不敢保证它们会不会误伤塞斯公爵。” 我叹口气,麻烦大了。 如今圣东尼奥出现,肯洛就不算是主事人了——虽然绑架伊莉多半是肯洛的主张。可是圣东尼奥是英格兰尼的国师,又是肯洛的堂叔祖父。于公于私,地位都比肯洛要高。 那个小东尼只是圣东尼奥曾孙辈的后代——小东尼的父亲的父亲的父亲的父亲是圣东尼奥的父亲,血缘关系确实稍稍远了点。肯洛只有一个私生子,但圣东尼奥的曾孙不止一个。而且,小东尼还不是圣东尼奥的亲曾孙,甚至没有詹姆士这个姓氏。用肯洛的情人和私生子威胁肯洛倒还管用,对付圣东尼奥似乎效果并不理想。 我不无讽刺地说道:“我一直知道肯洛王子卑鄙无耻,却没想到英格兰尼的国师也会参与这次绑架。” 肯洛和圣东尼奥够无耻的,他们的表情一点都没变。 怎么办呢?不管了,我必须冒险尝试一下。 “根据我上次颁布的格杀令,芬妮小姐和她的小孩亦属必杀之列。肯洛,看起来你是不在乎他们了。既然如此,凯尔,你回去杀掉他们。” “堂叔祖父!”肯洛的眼中流露出不舍之情。“凯琳离我而去之时我已发誓终生不娶。而东尼又是我唯一的骨肉……” 好现象,肯洛不以国师相称却使用私人称谓,显然方寸大乱。 可惜圣东尼奥这个老家伙根本不为亲情所动。他冷冷问道:“兰特为英格兰尼何人?” 肯洛瞟了我一眼,目光很快闪开,拳头猛然握紧。 “国之公敌!” “那么,”圣东尼奥的声音愈加冷冽。“英格兰尼目前形势如何?” “危在旦夕!” “如何解决这个危局?!” “釜底抽薪!” “既然如此,你为何还以小家为念?你是我最为看重的王储继承人,必须将国家利益放在最前面。况且你要知道:皮之不存,毛将附焉?!如果英格兰尼亡国,那么你的那个芬妮小姐和东尼也同样不会有好下场!” 精辟,真是精辟。国师对肯洛的教育,同样也震醒了我。 说起来还真是讽刺,我居然会在这种情况下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如果被斌、马迪尔等人知道这一情况,他们会不会气得吐血呢? 第418章 我的这次行动,无论原因是出于艺高人胆大、生性喜欢冒险、或者是感性大于理性的冲动,总而言之是错误的。肯洛恨我入骨,圣东尼奥视我为英格兰尼的大敌,他们提出的条件我肯定无法满足。 既然如此,我还是早早离开为好。 “我回去后,相应的报复自然是少不了的,反正我的亲人就那么几个,量你们也没本事再伤害他们。可英格兰尼凡是拥有王室血统的就不同了,我不管他男女老少,总之要杀七八上十个才能解恨。” 想了想,我又恨恨地补充:“我还要将计划完全改变,分多路向英格兰尼进攻!” 肯洛右手边的老者脸色微变。“这是为何?” “为何?当然是为了报复!” “本来我只是想打败英格兰尼,并不想在绝对优势下让平民受太大的伤害。可是你们既然施展出这么卑鄙的手段,那就怪不得我了。数不清的讨伐英格兰尼的军队将会象蝗虫一样进入英格兰尼境内,不管战争打不打得赢,先把英格兰尼弄得民不聊生再说!” “当然,你们也别指望我会为隐瞒这样做的缘由。我不管英格兰尼人是否会恨我,先让他们痛恨流着詹姆士血统的人再说!因为,是你们先使用卑鄙的手段激怒了我!” 狠狠地进行了口头威胁之后,我满意地转过身,准备离开。 “慢。” 身后传来圣东尼奥的声音。我停了下来,却并没有转身。 “老家伙,莫非你想留客不成?别认为有陨石护身,我就会怕你!” “以陛下的实力,我也没信心强行留客。不过,陛下真的不在乎伊莉公爵的生死了吗?” “在乎又如何,不在乎又如何?你可以提出条件,但是你只能提出一次条件——我不喜欢讨价还价。如果付不起那样的代价,我会立即离开!” 身后,一片死亡般的寂静。 过了好一会儿,圣东尼奥缓缓说道:“请问,陛下愿意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呢?” “将芬妮和东尼交给你们。” “不够。” “我可以保证,不联系兽人在大决战期间进攻英格兰尼!” 好几个英格兰尼人不由发出了抽气之声。 过了好一会儿,圣东尼奥接受了我的条件。“一言为定!我愿意将活生生的伊莉公爵完整无缺地交给陛下。” 这一刹那,我微微有些迷惑:圣东尼奥似乎总是很容易和我达成协定。上次的协定我看起来象是占了便宜,可是伊莉却被他们洗了脑;这一次又有什么诡计呢? 迷惑归迷惑,但是那种成功的喜悦却促使我很快接受了对方的条件:“一言为定!我愿意将芬妮小姐和她的孩子交给你们,并且不联系兽人在大决战期间进入英格兰尼。” 我看不出自己会吃什么亏。 当我处于弱势时,让兽人进攻英格兰尼倒也有理由。现在欧巴尼亚已经处于绝对的强势了,似乎没必要再干这种天怒人怨的事了。 我转过身,盯着圣东尼奥。这时候,他开始念起咒语。到底魔导师,抱着伊莉的铁傀儡很快就从大门处出现,并且向我走了过来。 接过伊莉之后,我觉得那个梦境与现在的情况颇为相似。这时候,我突然想起一句话:醉过方知酒浓,爱过才知情重。值得高兴的是,与梦中不同的是,怀中的伊莉确实是活生生的,而且并没有受过伤害。唯一奇怪的是,伊莉睡得似乎太熟了些,就象传说中的睡美人似的。 正准备抱着伊莉离开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什么。不对,肯定有什么地方不对!作为人质,伊莉怎么可能睡得那么沉? “你们对伊莉做了什么?” 圣东尼奥沉声道:“她活着,而且完好无损。” “我问伊莉现在到底是怎么回事!!!” 迟疑片刻,圣东尼奥说道:“捉她的时候,她使用尚未完全掌握的精神魔法,遭受了魔法的反噬。那时候她就是这样。” 我的眼角不由抽搐了一下。 将小火召唤出来,然后将伊莉放在它的身上,然后细心地绑好。 肯洛仇恨地盯着我,咬牙切齿说道:“我发誓,将来我一定会想尽办法将你化骨扬灰……” 虽然正全神贯注地看着伊莉,但这并不代表我对外的感知有所不足。听到肯洛的话,我不由眼皮一跳。 “将来?”我缓缓抬起头,讽刺地盯着肯洛。“我不得不佩服你,你居然认为自己还有将来?” 自从拥有终极圣斗气之后,我对杀气已经可以做到收发自如了。奇怪的是,这一次却有些控制不住的迹象,杀气竟然如同实质般疯狂外涌。 肯洛身边一些斗气水平低的人脸色大变,很快,有的人开始发抖。不一会儿,一些斗气水平亲卫手中的武器次第掉在地上,人也随即晕倒。 “你凭什么认为我会放过你?” “陛下,”这种情况下,圣东尼奥不得不说话了。“刚才条件已经谈妥……” 我打断魔导师的话。“已经达成的共识,我不会违背,但是我答应放过肯洛吗?” 魔导师语塞。半晌,他缓缓说道:“人生百岁,如驹过隙,你何将将这件事看开一些呢?怀有仇恨的人生是很痛苦的。” 我不屑地一哂。“这些话你应该用来劝告肯洛。况且,子非鱼,焉知鱼之乐。我觉得快意恩仇正是一件爽得不得了的事,怎么会苦呢?” 国师沉吟良久,沉声说道:“你会放过肯洛的,因为,我在这里。” “这倒也是。”宣称可以独力打败魔导师加龙骑士的组合,听起来象是信口雌黄。而且,我对魔导师的自爆确实心怀戒意。 我沉吟片刻。“凯尔,这里所有的人你都记住了吧?” “主公放心,肯洛王子的这些亲卫,每个人的底细我都可以查得一清二楚。” “你们先离开。” 小火看了看肯洛和圣东尼奥,慌慌张张地冲天而去。凯尔对我有一种盲目的信服,所以毫不犹豫纵身向黑暗中冲去。只是一瞬间,凯尔的身影就完全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之中。 此刻的感觉很奇怪,似乎是一种暴怒中的冷静。 我笑了笑,突然冲向肯洛。 肯洛并没有意识到我会在这种时候猝然发暴,因而手上连武器都没有。我也没空幻化出能量剑,幻化能量剑只需要十分之一秒,但是这个时间足以让高手做出准备了。所以,我只能使用原始的武器——拳头。反正有终极圣斗气作支撑,我的拳头也不比流星锤的伤害小太多。 殴打肯洛时,一记比一记凶狠,最后一记劈掌,反砍在他的右颈根内侧,将他的喉部的护脖给劈碎了,几乎连他喉部的软骨也给打断。肯洛终于支持不住了,因为他的护体真气正以崩溃的速度消散。他的双手一软,本能地收回保护颈喉。 “砰噗砰噗……” 拳掌着肉声更快更急。不仅仅是拳掌,肘、膝在这次殴打中也发挥着同样重要的作用。 美中不足的是,圣东尼奥和肯洛的亲卫在极短的时间内就作出了反应。 肯洛亲卫做出的攻击并不可怕,我有圣灵甲护身,又有终极圣斗气为基础的护体真气,短时间里任他们打也不会受重伤。麻烦在于圣东尼奥。他不停地施展魔法攻击我,魔导师到底是魔导师,即便只是一个小小的火球术也能够消耗我许多斗气,如果击中我裸露的皮肤,还会将我震得生疼。更糟糕的是,他甚至为肯洛加持了一个烈火神盾。 由于每打肯洛一下都要遭受火元素的伤害,我不禁萌生退意。 不过,走之前好歹得给肯洛留点深刻的纪念。 “噗”一声响,我拼着感受烈火焚身的痛苦一拳打在肯洛的鼻梁上。 “啊……” 肯洛发出一声不似人声的凄惨狂叫,鼻血溢流,愈加手忙脚乱。 肯洛的鼻梁骨已经粉碎,那高挺的鼻子再也高不起来了。 好,目标完成。走! 第九部第三十四章 第三十四章 在斯摩棱斯克,如果一个家族里出不一个能够继承家族名誉的将领,那么这个家族就会衰落。萨诺家的祖上曾经出现过一名子爵,不过,那已经是一百多年前的事情了。现在的萨诺家只是那种没有采邑的普通低级贵族家庭——事实上,萨诺家现在其实只是拥有贵族身份的自耕农罢了。周围的邻居对领主以及那些住在城堡的骑士总是一口一个老爷地尊称,却并不将拥有贵族血统萨诺家当回事。对于这种情况,脾气暴燥的冈萨雷斯总是气愤不已。 其实冈萨雷斯一直在为重振家族的荣誉而奋斗,可惜萨诺家的运气似乎不并好。三十多年来,斯摩棱斯克公国与外国所有的纠纷都通过外交手段解决了;而当地的领主虽然领地相当大,手下的骑士也比较厉害,可惜领主偏偏是一个不喜欢战争的家伙。因此,冈萨雷斯空有一身武勇,空有凭借军功重振家族名誉的热切愿望,却不得不在等待中逐渐老去。 还好,欧巴尼亚帝国的皇帝兰特.萧向整个大陆出发出《讨英格兰尼檄文》。冈萨雷斯出于本能知道:萨诺家的机会终于来了! 虽然冈萨雷斯自从四十岁之后一直被风湿病以及腰椎疼痛折磨,但是好在冈萨雷斯还有个优秀的儿子。达达尼尔是冈萨雷斯唯一的儿子。达达尼尔年纪虽然只有十七岁,可是在方圆数十平方公里的地方却也拥有不小的勇名,就连暴燥自负的冈萨雷斯也从来不吝对达达尼尔进行赞扬。 第419章 这固然与萨诺家的家传格斗技并不逊色有关,更大的原因却也是因为达达尼尔在格斗方面确实拥有天赋。 为了重振家族的雄风,冈萨雷还是毫不犹豫地要求唯一的儿子去参加讨伐英格兰尼的军队。就这样,肩负重振家族勇名的达达尼尔在父亲期盼的目光和母亲婆娑的注视下离开了家乡。 达达尼尔的怀里揣着父亲交给他的一封信。听父亲介绍,收信的人曾经是父亲的老乡兼好友。二十年前,父亲和那名叫达克斯多的友人一同离开家乡去斯摩棱斯克的首都当兵。服役了五年后,父亲和达克斯多均被提升为十夫长。父亲为此大为兴奋,而达克斯多却在不久之后离开军队成为了一名佣兵。 原本父亲对同为下级贵族的达克斯多选择成为佣兵并不理解,甚至隐隐有些不屑。可是不久前达克斯多衣锦还乡后,父亲却对朋友的好运大为艳羡:达克斯多成为了家乡里最成功的榜样——他成为了欧巴尼亚帝国(当时还是王国)的一名兵团长!而达克斯多的主公,欧巴尼亚帝国的财政大臣阿拉卡,则是被人们暗地里称之为神魔或是魔王的欧巴尼亚国王的直属家臣! 其实如果不是摊上阿拉卡那样的主公,达克斯多也未必能够成为一名兵团长,更谈不上成为主力兵团的兵团长。原本兰特国王并没有打算让沙丝那亚的驻军编制为一个主力兵团,因为尽管沙丝那亚是一个非常富裕的城市,尽管最近几年来它一直在高速发展,但是它的常住人口毕竟只有不到五十万。可是谁叫阿拉卡有钱,而且兰特国王又宠幸他的财政大臣呢? 无论原因是什么,毕竟达克斯多由一名没有爵位、没有采邑的破落贵族成为了男爵、准将、主力兵团的兵团长。所以冈萨雷斯在达达尼尔即将参战之时,第一个想到的,也是唯一想到的正是他的老友达克斯多。 年青气盛的达达尼尔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了信心,他甚至不屑按父亲的叮嘱将介绍信交给那个叫达克斯多的人。由于这股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达达尼尔差点将那封介绍信给扔掉了。 可是还没有走出斯摩棱斯克,年青的达达尼尔对这个世界的认识就成熟了一些。平心而论,父亲所给的盘缠并不少。可是年青人毕竟是年青人。一路上每次住店时,达达尼尔总是很容易看见正在赌博的贵族。前两次达达尼尔均小有斩获,可是在第三次,达达尼尔却几乎输光了所有的财产。如果不是对方瞧不上达达尼尔那匹仅仅只能用来代步的年迈母马,因而不愿意接受它为赌注,达达尼尔除了家传的宝剑和身上的衣服就会什么都不剩下。 无可奈何之下,达达尼尔只好满不情愿地去阿拉卡商会接受吸血鬼式的盘剥。其实在任何城市都有地下钱庄,可是向地下钱庄借钱显然太麻烦。除非是声名显赫的家族,钱庄并不愿意将钱借给身家并不丰厚的破落贵族。 在爱克斯大陆有很多象达达尼尔这样的破落贵族。他们中有不少除了祖先留下来的一个空头衔外,并没有多少财产。至于那些庶支的下位贵族则更令人同情,他们所拥有的仅仅只是祖先的高贵血统罢了。相较之下,达达尼尔家的经济状况在破落贵族之中还算是不错的,父亲冈萨雷斯好歹还为他筹措了一百枚金币作为盘缠。只可惜年青的达达尼尔第一次出门就没有经受住赌博的引诱,输光了所有的钱,令自己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与达达尼尔处于类似境况的骑士们对阿拉卡商会简直是又爱又恨。只要是稍微有些名气的骑士,都能够很轻易地从阿拉卡商会获得作为盘缠的贷款。阿拉卡商会向骑士发放贷款很慷慨,借款手续也很简单。唯一令达达尼尔不满的是:贷款的利息确实是太高了些。 在达达尼尔的心目中,吸血鬼又有一个新的称呼:阿拉卡。为了筹措这次大战的资金,欧巴尼亚帝国向大陆上所有非敌对的国家都发行了战争债卷。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战争债券发行得极为顺利,为欧巴尼亚帝国的财政汲取了大量的游离资金。作为战争债券的唯一代理发行商,阿拉卡商会发足了财。可是即使这样,阿拉卡商会仍然拼命地剥削象那些正直、高贵而又贫穷的骑士,实在令达达尼尔太无法接受了。 当然,达达尼尔还是不得不向吸血鬼屈服。没有盘缠,就无法参加这次空前绝后的大战;不参加大战,也就无法建立足够的功勋;没有足够的功勋,自然就没办法获得兰特皇帝所许诺的丰厚赏赐。 达达尼尔自我安慰地想:反正在大战之后可以获得足够的赏赐和封地,现在所借的这点钱以及利息又算得了什么呢? 总的说来,达达尼尔确实是一个聪明的年青人。吃过一堑之后,一路上他克制着自己的欲望,再也没有参与过赌博。经过了二十多天的跋涉,达达尼尔终于抵达了欧巴尼亚帝国。又花了将近十天的时间,网他穿越了萨弗斯圣骑士的领地,然后穿过玛哈亚的盆地,进入了布雷西亚。虽然是骑着马,但是那匹年迈的老母马所能起的作用只是勉强代步罢了,所以从史都郡抵达预定的战争地点高登郡,仍旧花费了达达尼尔三天的时间。 得知抵达自己的目的地只有半个小时的路程时,达达尼尔终于松了一口气。 在这一个多月的长途旅行中,达达尼尔确实吃了不少苦头。不过,达达尼尔也因此而更加成熟——现在,达达尼尔已经不是非常反感将介绍信交给那个达克斯多兵团长了。 一路上,年青气盛的达达尼尔打过几次架,也交了一些朋友。其中有一个叫迪福.杰米勒的贵族和达达尼尔年纪差不多,与达达尼尔最是相得。迪福的父亲是名子爵,不过迪福是他父亲的第三个儿子,继承爵位的机会较小。 迪福的主公是若默.莱特男爵,若默男爵是克洛斯.艾尔科霍尼克男爵的家臣,而克洛斯男爵则是欧巴尼亚皇帝的直属家臣——只不过,克洛斯男爵现在已经死了,而克洛斯男爵代欧巴尼亚皇帝管理的两个直属城市吾尔汉和卡敖奇都被塞斯公爵没收了。所以,尽管迪福信誓旦旦地强调自己是欧巴尼亚人,但达达尔尼却认为迪福的国籍值得商榷——这也是达达尼尔与迪福决斗以及成为好友的起因。 令达达尼尔好笑的是,迪福的父亲与迪福在这场大战中的立场竟然是敌对的。 数年前英格兰尼两度悍然入侵塞斯,令塞斯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另一方面,欧巴尼亚皇帝的出生地正是塞斯,因此塞斯人对欧巴尼亚帝国有一种天然的好感。从情感上说,塞斯人更愿意加入欧巴尼亚一方。可是塞斯公国几个月前与英格兰尼结成了攻守同盟,而迪福的父亲又是塞斯公国的子爵。更为糟糕的是,前不久塞斯公爵居然失踪了。如果塞斯公爵仍在主持塞斯政务的话,她或许会撕毁与英格兰尼的约定。可是塞斯公爵失踪了,因此也就没有任何塞斯人能够否定与英格兰尼的同盟协定。 在这种情况下,少数受骑士责任所驱使、被骑士道义所束缚的塞斯人不得不加入了英格兰尼一方。这样的人虽然不多,可惜的是,迪福的父亲正是这其中的一员。 这种父子兄弟分别站在敌对阵营的情况并不罕见,所以达达尼尔并没有为此唏嘘。因为参战的军队实在过于庞大的缘故,欧巴尼亚帝国在高登郡一共设置了三个不同的集合地点。迪福要以欧巴尼亚贵族私兵的身份加入欧巴尼亚本国军队,而达达尼尔则希望找到父亲的老朋友达克斯多兵团长。两位好友所要去的军营并不相同,所以在抵达高登郡后,达达尼尔和迪福便分开了。 抵达目的地后,达达尼尔不由发出了感叹:这个在空地上设立的集合地实在是太大了。达达尼尔甚至可以用父亲的健康发誓,集合地绝对比他所见过的最大的城市还要大。这很容易理解。听那些年纪较长的,见闻较广的骑士说,这是一场人类历史上有记载以来参加人数最多的一场战争。要据传闻,仅英格兰尼一个国家就动员了一百万军队参加这次战争——当然,这只是传闻之一,达达尼尔自己就听过四个版本:一百万,八十三万,六十多万和不到四十万。达达尼尔希望英格兰尼出动的军队是一百万。在他看来,敌人越多,自己就可以立下越大的功勋。 集合地设有许多军营,几乎每个军营所占的面积都比达达尼尔家乡的小镇要大得多,而且军营的热闹程度简直比小镇赶集的那几天还要热闹。前往达克斯多兵团的路上,达达尼尔看到了很多欧巴尼亚帝国所属兵团的征召处。应《讨英格兰尼檄文》而来的,除了一些国家的正规部队和贵族私兵外,还有大量象达达尼尔这样的年青人。或许是因为其他国家军队的吸引力远远比不上欧巴尼亚的缘故吧,在军营里,达达尼尔只看到了欧巴尼亚各个部队的征召点。 或许是因为年青人喜欢凑热闹,或许是因为年青人特有的叛逆心理在作怪(达达尼尔对凭借关系仍旧有些抵触的感觉,他更希望凭借自己的努力获得成功),经过几个王牌部队征召处的时候,达达尼尔不免多花了一些时间。 条件最为苛刻显然的是飞翼部队预备队员的征召,达达尼尔只是瞟了一眼征召牌上的要求就迅速离开了——实事求是地说,达达尼尔的身体条件很不错,只可惜小时候因为顽皮曾经从屋顶摔下来过,从此达达尼尔便患上了恐高的毛病。 看到迅狼兵团的征召条件时达达尼尔倒是有些心动,因为他既会骑马也会射箭。 第420章 可是看到练兵场上几名骑士的表演后,达达尼尔立即不动声色地离开了。 猞猁兵团重步兵的征召处根本没有引起达达尼尔的兴趣。达达尼尔自认有着使不完的力气,穿上重铠举起重盾和龙枪绕着练兵场跑上三圈吓不倒这名年青的骑士。可是达达尼尔的身材只是匀称罢了,还谈不上高大强壮。况且,年青的骑士根本就没兴趣成为一名步兵——哪怕是主力兵团的王牌联队。 皇家侍卫队在这个大军营也设有征召处,可惜达达尼尔自认无法达到两个前提条件:一、长相英俊。二、家世良好(伯爵以上爵位的直系继承人或者是爵位的直接拥有者)。所以,达达尼尔径直朝着黑衣兵团征召处走去。 萨弗斯圣骑士麾下的黑衣兵团是达达尼尔最为向往的部队,在达达尼尔的心目中,如果能够成为黑衣众的一员,他甚至愿意放弃成为欧巴尼亚皇家侍卫的机会。与达达尼尔有着相同想法的人显然也非常多,因而黑衣兵团征召处也是热闹非凡。 如果还是一个多月前从来没有离开家乡的那个喜欢冲动的小子,达达尼尔肯定早已大声叫嚷着冲上练兵场去了。可是这一个月多的旅途磨练却使达达尼尔成熟了许多。好不容易挤到练兵场边缘,观看练兵场上的表演的同时向旁边的战士打听之后,一直以武艺高强而自居的达达尼尔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 练兵场分为五条跑道,每条跑道上都依次插着十个裹着稻草的人形木板。如果一次冲锋能够将前面五个人形木板击中,则算过关;如果一次冲锋能够击中八个,则可以成为十夫长,如果一次冲锋能够将全部目标击中,则可以成为黑衣兵团的小队长。 战神在上!一个普通骑兵的合格标准仅仅在冲刺时刺中一个目标罢了!当然,这也与两者使用的兵器不同有关。普通骑兵使用的是那种三米长,带有铁头的木柄长矛。这种骑兵们使用这种长矛时,通常在完成一击后就会扔掉。因为这种长矛凭借高速冲锋时才可以产生可怕的伤害,它的本身并不锋利,更谈不上牢固。而地位较高的骑兵,则往往使用黑衣众所使用的那种完全由金属制成的长矛。金属制成的长矛虽然重得多,但是更坚固、更锋利。这种金属长矛在完成第一次冲击后,仍然可以继续使用。 在家乡的时候,达达尼尔也曾参加过使用金属长矛的骑士协会的测试。在斗气水平达到相应的标准之后,如果能够一次冲锋将三个人形木板击中,那都已经可以获得骑士的资格了!冲锋时击中一个目标不算太难。困难的地方是:击中第一个目标之后,技巧或是经验不足的骑士往往已经无法保持正常的冲击速度,或者是无法将长矛控制自如——毕竟高速冲击刺中目标后,不可能没有反作用力。如何控制好冲击的速度和击中目标的力道,是骑士最为头疼的问题。 犹豫良久,达达尼尔终于痛下决心,挤到黑衣兵团征召处的报名处报了名。 好不容易等到达达尼尔上场。虽然达达尼尔极不情愿丢这个脸,可是征召处并不提供坐骑(因为参加测试的骑士都拥有自己的坐骑),他还是只能穿上黑衣众的制式铠甲,然后爬上那匹老迈的母马。待到一声令下之后,早已被他人的嘲笑声羞得满脸通红的达达尼尔赶紧驾御着坐骑冲向目标。 因为老母马的冲刺速度实在太慢的缘故,达达尼尔非常轻松地击中了第一个目标。“夺”的一声之后,第二个人形木桩也被锐利的长枪刺成对穿,可是这一次达达尼尔用力过大,使得当冲到第三个木桩面前时方位已经十分别扭了。达达尼尔急中生智,反手倒拖枪柄,用枪柄未端的尖锐处击出。“啪”的一声,第三个人形木桩的头部已然遭受重击,包裹在上面的稻草混合着命运悲惨的木屑纷纷随风飞舞。达达尼尔没有时间高兴,立即顺势扔下长枪抽出家传宝剑砍向第四个目标。宝剑在目标的颈部掠过,留下了一道深深的切痕。然而到了第五个木桩面前时,达达尼尔再也无法调整姿势,只好挥起长剑向目标刺去。长剑倒是刺中了目标,只可惜,刺得实在太深。 达达尼尔满脸通红地将长剑从木桩中用力地拔出,垂着头离开了黑衣兵团的征召处。虽然击中了五个目标,可是达达尼尔自知那匹老母马的冲刺速度根本无法达到黑衣兵团的规定要求。如果能够击中七、八个目标,达达尼尔或许会厚着脸皮向征召处询问是否通过了测试。但是既然冲刺速度不合格,又只不过勉强击中了五个目标,羞于自取其辱的达达尼尔自然只得黯然离去。 天性乐观的达达尼尔很快又找到了安慰自己的方法。他默默地为自己鼓气:黑衣兵团再次征兵的时候,我一定可以通过测试。这次我只是太紧张了,没发挥好。下一次……下次一定我一定能成为王牌兵团的一员! 见到父亲的老朋友达克斯多兵团长时,达达尼尔的身上已经完全看不到沮丧的情绪了。将父亲的信件交给达克斯多兵团长时,这名几乎完全没有贵族气息的兵团长草草看过信件,便爽朗地给了达达尼尔一个热情的拥抱。 达克斯多很喜欢这个小伙子,因为这个带着拗口的家乡口音的年青人给了他一种特别亲切的感觉。另外,小伙子和他的老朋友年青时几乎一模一样,达克斯多自己没有儿子,因而对达达尼尔另有一份护犊之情。二话不说,达克斯多便安排达达尼尔进入了自己的亲卫队,并且还收他为直属家臣。 成为达克斯多亲卫后的一段日子是达达尼尔最快活的时光。达达尼尔为自己的好运欣喜不已。尽管达克斯多兵团只是准主力兵团,而且兵团中没有任何王牌部队,但是达克斯多兵团的士兵却拥有一份由阿拉卡商会特别提供的津贴。这样一来,达克斯多兵团成员的薪水也就不逊于王牌兵团成员的收入了。亲卫的收入比普通的士兵要高得多,达达尼尔刚刚加入军队就领了第一个月的薪水和津贴,一共是六枚金币。也就是说,达达尼尔一年的收入至少是七十二枚金币——要知道,达达尼尔全家一年的总收入也不过如此呢。 达达尼尔在家乡方圆数十公里是格斗技最为出众的年轻人之一。然而在军营里,却很容易找到比达达尼尔格斗技更高的人。在这里,喜欢热闹、冒险、刺激的达达尼尔如鱼得水。尽管在军队里不允许决斗,但是骄傲的年青人相互比试或打赌时,却绝对不肯使用以软木塞子塞着剑尖的比赛用剑,而是直接使用真刀真枪。佣兵出身的达克斯多兵团长对这种违反军规的行为总是熟视无睹,有时候,他甚至表现出一种纵容的态度。多次比试之后,虽然也受了几处轻伤,但达达尼尔的格斗技却有了明显的提高,而且还交上了好几个新朋友。 作为兵团长的亲卫,达达尼尔除了需要每天站两个小时的岗外,别的时间基本都是自由的。在空闲的时候,达达尼尔总是喜欢到处闲逛。有时候,达达尼尔会跟着他新交的朋友去别的兵营玩,有时候,达达尼尔也会带上新交的朋友去找迪福,偶尔,迪福也会来找他。 在这段时间,达达尼尔很想见识一下欧巴尼亚帝国最为有名的几位将领,比如说心目中的偶像圣骑士萨弗斯、作战风格独树一帜的卓索图兄弟、有战术第一之称的巨龙骑士西西王、赫赫有名的黄金骑士多明戈、褒贬不一的狂骑士拉库里,可惜的是,达达尼尔一个都没见到。至于说帝国军事大臣马迪尔甚至是充满传奇色彩的帝国皇帝兰特,达达尼尔倒是没做过指望。因为在这种时候,军事大臣和帝国皇帝应该还在大后方开会,没理由跑到前线的军营里来。 不过,达达尼尔也并非一无所获。好奇心非常重的达达尼尔在这段时间参观了很多军营。由于达达尼尔现在是阿拉卡派系的人,而阿拉卡又负责着所有军队的后勤,因而大多数军营都没有禁止达达尼尔在营外观看。 大多数军营都是各国的正规军队和领主私兵。说实话,看过这些军队后,人们可以非常容易理解“良莠不齐”这个词的含义。 有的军队装备非常精良,马匹高大,士兵也很强壮。他们大多都是由自耕农组成的军队,也有一些是由富裕的国王或领主自己掏钱组建的军队。事实证明,由自耕农组成的军队往往比由奴隶组成的军队或者雇佣军的战斗力更强。另一些军队,例如那些由奴隶组成的军队或是组成成分中有奴隶的军队,士兵的铠甲要么比较薄,要么铸造非常差,甚至根本就没有。他们的士气也不行,想要他们在战斗中表现出视死如归的气概,想必比教一头猪学会爬树更难。 正规军队和领主私兵之外,有一些是游离在政府管辖之外的未开化或半开化的少数民族。虽然现在是夏天,但是有些未开化的人还是穿着厚厚的毛皮衣物。他们不习惯睡在营帐里,而是睡在光地上甚至是潮湿的稻草上。他们的容貌比较野蛮可怕,达达尼尔虽然自认为胆大,却也觉得单人匹马进入他们的营地绝对不是理智的行为。半开化的民族稍微要好一些。他们虽然总是喜欢半裸着身子,拿着一些稀奇古怪的武器,可是他们的目光却相对友好,而且他们的营地里的气味也不是太难闻。 身为达克斯多亲卫的缘故,达达尼尔见识了联军的一个粮仓——一座堆满了粮食的大型城堡。达达尼尔可以向天神起誓,在斯摩棱斯克,绝对没有任何人见过如此巨大的粮仓。而这座大型城堡,仅仅只是联军的若干粮仓之一。 第421章 看到这一切,达达尼尔的信心也越来越大。如此庞大的军队,如此充分的后勤,应该连魔界都可以踏平吧(因为信仰的缘故,达达尼尔没有考虑另一种可能)!达达尼尔对胜利充满信心。唯一能够令他所担心的是:军队的数量实在是太多了,而达克斯多兵团又并非前锋。如果自己尚未走上战场战争就已经结束,那就太令人沮丧了。 时间一点一滴地过去,决战的日子越来越近。尽管还有很多希望加入讨伐英格兰尼的军队或游侠还在路上,但是到了九月一日,战争还是如期爆发了。 第九部第三十五章 第三十六章 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讨英联军(简称联军)与英格兰尼及其盟军(简称盟军)在英格兰尼克拉比松省进行了一场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一场战役。 首先,当时的农业并不发达,囤积足以支撑这种规模战役的农副产品是极为困难的一件事。其次,当时大陆的人口有限,占大陆面积五分之一的英格兰尼人口总数也仅仅只不过五千万左右。以当时大陆通行的征兵比例100:3来看,英格兰尼的总兵力应该只有一百五十万(注:其中,没有完全脱离农业生产的领主私兵大约占一百万)。所以说,以当时的生产水平和社会现状来看,克拉比松战役的爆发显然是一件非常不合常理的事。事实上,这确实是一场双方达成相当程度共识后才展开的战争。 英格兰尼国王之所以迫不得已接受兰特大帝“在克拉比松省进行一场大决战”的要求,而且还不得不尽力约束英格兰尼人及协同军不要在战争爆发前袭击欧巴尼亚帝国及其盟友,那是因为老国王知道:一旦兰特大帝被激怒因而放弃展开大型战役的念头,受损害最深的还是英格兰尼人。如果敌人的联军从英格兰尼的各个方向蜂拥而至,那么整个英格兰尼都将遭受悲惨的蹂躏。要知道,在某些国家一直存在“匪过如梳,兵过如篾”的可怕说法。既然兰特能够纵容麾下的拉库里,那么他有什么理由会惩罚其他国家军队在英格兰尼犯下的罪行呢?反之,如果能够在战役中取得胜利或者与敌人联军打成两败俱伤,那么英格兰尼就能够获得继续生存的机会。另外,英格兰尼军方上层或许还有这样一个共识:与欧巴尼亚帝国进行战争时如果仅仅只是分兵被动防御,很难想象会有比法兰西斯更好的下场。既然如此,有什么理由不选择轰轰烈烈拼个鱼死网破呢? 当时,联军方大多数中低级将领都无法理解英格兰尼为什么会集中兵力进行决战——因为在这样的决战里,英格兰尼显然处于劣势。在英法百年战争中,英方一共围困过的八十七座(次)守军超过三千人的城堡。在这八十七座(次)城堡守卫战中,除了三座(次)被武力所攻克的城堡、四座(次)因粮尽而且短期内无法获得任何援助的城堡以及一次因守城总指挥本人极为胆小而自动投降的例子外,其余七十九次围城无功而返。也就是说,进攻拥有足够守军的城堡成功率非常低(不到10%)。很多人都觉得奇怪:敌人怎么有胆子从城墙后面走出来?他们竟然胆敢与兰特皇帝进行野战? 不过,联军方的中低级将领以及士兵的想法十分简单:既然英格兰尼人因为某些他们无法理解的原因在联军的面前集结了,那么他们就应该尽快地发起进攻,以消灭那些集结的英格兰尼人,以防止万一英格兰尼人忽然改变主意,从那里撤退。因此,在战前联军方的士气极为高昂。 这里先说明一下交战双方的兵力对比情况。战役爆发前,联军方面兵力共计九十八万,但真正被投入到这场战役中的部队实际上只有876891人。仅以人数看,相对于拥有六十万兵力的盟军,联军方面只占有1.46:1的优势,对于进攻一方而言,这实在算不上特别明显的优势。不过,联军在人数上虽然只占微弱的优势,然而在骑兵和魔法师方面的比例却是惊人的4.3:1和3.2:1。这显然是因为在较长的距离上,骑兵和魔法师比步兵进行集合要容易得多的缘故。 为了解决骑兵数量处于明显劣势的难题,英格兰尼开始在前线部署一种称为“筑垒地域”的部队,这种部队的兵力通常相当有五到八个联队的兵力,主要由弓箭手和步兵组成。这种部队的防御力相当不错,毕竟整个部队龟缩在防御工事(栅栏、拒马、濠沟)的后面,但是这种部队的机动性极差。即便他们愿意放弃防区内的所有辎重,步兵的速度仍然相当有限。它的任务很简单,就是防守一个很宽的地段,以释放尽量多的骑兵参加进攻。英格兰尼的统帅肯洛亲王解放骑兵的措施显然是正确的,不过,肯洛亲王成功的光芒却被他的敌人欧巴尼亚皇帝取得的更大的成功所掩盖了。这一点,我将在后面的“战役得失”中进行讨论。 在兰特大帝的回忆录写道:“在战役开始之前,我面临着三大难题:讨英联军有没有足够有经验的军官去指挥这样一支有史以来最为庞大的部队?讨英联军有没有足够的参谋人员和足够的通讯设施去协调各个部队的行动?如何解决部队的后勤供应问题?” 众所周知,在古代的战争中,即便是最为优秀的将领在战斗中的有效指挥半径也不可能超过七公里。而一场交战双方总人数超过一百五十万的大型战役,交战一方的总指挥是绝对不可能完全控制住所有的部队。结合这样的限制,兰特大帝是这样解决第一个难题的。 在联军集结的过程中,兰特大帝将联军划分为十个大的部分。马迪尔、凯森、皮耶德、萨弗斯、多明戈分别担任从a至e五个集团军司令的职务。他们麾下的战士除了本身的军团外(在法兰西斯攻略战取得了第一阶段的成功后,兰特皇帝便允许了萨弗斯组建自己的军团),主要由德克萨、法兰西斯这样的大国以及其他实力较强国家的政府军组成,每个集团军大约有十五万人。而凯迪、史蒂夫、拉库里、海若、乌尔里分别担任从f至j五个战斗集群总指挥的职务,战斗集群的主要兵源是小的公国、自由城邦、领主私兵以及游侠、佣兵团、盗贼团组成,每个战斗集群人数从三万至七万多寡不等。无论是从将领在兰特心目中的重要程度还是士兵的组成和数量来看,战斗集群相较于集团军而言自然只能算是二流甚至三流的部队。然而实事求是地说,有几支二流部队在整个战役中的表现相当出色,在某些战斗中,它们的表现甚至不逊于大陆上公认的王牌部队。 兰特大帝解决第二个难题的手段“简单明了”。兰特大帝将组建及运作参谋总部的重任交给家臣斌和一个神秘的叫作兰仆的人,然后便甩手不管了。我们不知道只有九个人的参谋总部是如何完成的那一份份无比详尽的作战计划。更令人无法想象的是,如果将交战双方的作战计划进行对比,我们可以很轻易地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联军参谋总部的效率和功能至少比盟军先进了两百年。兰特大帝解决各支部队与总部、各支部队相互之间的联络难题的手段也很简单:将飞翼部队、狮鹫骑士以及其它一切能够载人飞行的魔兽剥离出一线战斗部队,组成一支特别通讯部队。这一方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一线战斗部队的战斗力,然而它却使数支部队合作进行穿插、堵截、包围成为了可能。利弊得失显然无需赘言。 至于说解决后勤供应的方法,兰特大帝也采取了很干脆的方法:组建后勤总部,由财政大臣阿拉卡担任首任后勤部长。不知道这一人事任命仅仅是因为大帝对阿拉卡的宠爱(担任后勤部长可以立下军功,将来阿拉卡所获爵位便可以超过伯爵)所致还是大帝确实慧眼识人,我们唯一可以肯定的是,阿拉卡在后勤部长一职上表现得十分出色。后世的评论家对于阿拉卡在后勤管理中的表现是这样评价的:在阿拉卡失踪后至少三百年内,再也没有人能够在后勤管理中表现得比阿拉卡更加出色。 因为兰特大帝向英格兰尼国王下达的战书明确规定了战役的战场范围(欧巴尼亚帝国的高登郡或英格兰尼王国的克拉比松省),相对于一百五十万人以上的大型战役而言,这样的战场显得相当狭小,因此,在克拉比松战役爆发之前,大多数人就已经将之定性为典型的阵地战和消耗战。 自古以来,对于在战场上战斗力较弱的部队的使用方法通常是这样的,在进攻时,这些部队通常会被赋予保护两翼的任务,在防守时,这种部队通常被部署在第一线。这样做的用意是以那些不大可靠的部队尽量吸收进攻一方的动量,然后由充当主力的部队在第二线和敌军决战,同时这样部署也有防止前者溃退的作用。如果将不可靠的部队部署在第二线,那么一旦当第一线被迫后退时,那些占据第二线的二流部队很可能会产生恐慌。处于二线的二流部队往往会这样想:“既然他们也抵挡不住,我们又能干什么!”。于是,二线的二流部队往往不但不去反击进攻的敌军,反而率先逃跑从而造成全线崩溃的危险。所以,盟军按照惯例将战斗较弱的盟友以及领主私兵放置在第一线,而将主力部队部署在第二线。然而,这一常规的部署却被证明是极其错误的。 9月1日凌晨,紧随着一阵猛烈的魔法攻击之后,联军方面开始了他们的进攻。 遭受铺天盖地火球的蹂躏之后,盟军一线一段大约五公里长防御工事遭受了彻底的破坏。 第422章 由于联军方集中使用了魔法师的缘故,盟军一线遭受攻击地段的军官普遍认为他们面前的敌人数量是他们的五十倍甚至一百倍。这一错误的认知极大地损害了守军的士气,在魔法攻击下留得性命的盟军在听到敌人的马蹄声后,没有经过任何抵抗便举起了白旗。当然,我们并不认为防御工事被彻底破坏的二流部队能够成功阻挡以d集团军萨弗斯军团为先锋的突击部队,不过,如果那些守卫能够鼓起勇气拼命作战,起码可以滞留一下萨弗斯军团的攻击速度。有了这宝贵的时间,盟军方在战役爆发的第一天虽然同样会处于劣势,然而盟军的情况至少不会糟糕成那样。 形成突破口后,萨弗斯军团毫不犹豫地向盟军防御纵深冲击。担任尖刀任务的是萨弗斯军团的黑衣兵团,萨弗斯麾下另外两支主力兵团则掩护黑衣兵团的侧翼。整个前锋部队之中有超过一半的骑兵,而且步兵也拥有专门配备的马车。这支部队只管向前。有时候,萨弗斯军团会遇到盟军的“筑垒地域”部队。尽管以黑衣兵团和另外两支主力兵团的实力强行攻下“筑垒地域”部队的防区并非不可能,但是无论是联军总帅兰特大帝、参谋总部或是d集团军总司令萨弗斯都不愿意施展这种毫无美感的暴力手段。这时候,他们就会横向转移寻找两支“筑垒地域”部队之间的结合部,然后毫不犹豫地再次突破。 到了中午,萨弗斯军团冲到了盟军的第二道防线之前,这时候他们的位置已经与d集团军主力前锋的距离达到了二十公里左右。这时,担任尖刀任务的部队稍稍放缓了他们的攻击速度,在盟军的第二道防御线前面大约三公里处停下来大刺刺地休整。在他们的上空,盘旋着大量的飞翼和狮鹫骑士,防备盟军第二道防线有任何异动。 整个d集团军都担任着突破的任务。有时候,后续部队会尝试攻击面前表现出混乱的部队,但更多的时候d集团军却是迅速组成另一个前锋部队,然后绕过前面的“筑垒地域”部队,把消灭敌人的任务留给后面的主力。而跟在后面的纯粹步兵(指没有配置马车的步兵)在抵达攻击地点后,便开始专心致致地将被前锋部队切割成一块一块的盟军吃掉。 在正常情况下,想要吃掉躲在防御工事后面的部队并不是什么轻松的事。然而盟军一线的部队都是英格兰尼较为弱小的同盟军或是战斗力不强的领主私兵。当防线被彻底撕破,被包围然后被全歼便成了显而易见的事,军队的士气自然也就会急速降低以至于接近崩溃。如果这还不够,那么集中起来运用的魔法师部队,在天空悠然自得盘旋滑翔的龙族中的王者,以及黄金龙背上拥有“神魔大人”和“魔王”之称的兰特大帝,足以摧毁大多数战士的斗志了。 大多数部署在一线的盟军二流部队在侧翼被突破后均选择了撤退,有些溃退的部队是由于“我看见相邻的部队跑了,于是我也跑了”。只有少数部队在这一天的战斗里表现出了足够的战斗意志。盟军第三“筑垒地域”部队和第六“筑垒地域”部队表现得相当顽强,虽然被迫逐渐后退,但他们的防线没有破裂。当他们发现侧后出现了敌人的部队之后,他们也没有溃散,而是向中间的英格兰尼第五兵团靠拢。这个机动真是太漂亮了!稍有军事常识的人都会知道,在敌军的进攻面前进行部队机动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在当时的一片混乱中,第三和第六“筑垒地域”部队居然做到了这个几乎不可能做到的事! 盟军第三和第六“筑垒地域”部队的运气相当不错。虽然在转移的过程中遭受了尾随的联军袭击,但是第三和第六“筑垒地域”部队大部都成功地与英格兰尼第五兵团汇合了。 第五兵团是英格兰尼政府军的王牌部队之一——很多人认为,第五兵团之所以没有成为王牌中的王牌,并非是第五兵团的战斗力比不上第一兵团和第四兵团,而是因为他们的兵团长因海姆上将过于谦虚。这个观察力惊人的影剑士在战役爆发的时候就敏锐地察觉到事情不妙。除了立即加强第五兵团与两侧友军的结合部外,身为前敌总指挥的因海姆上将还派遣传令兵通知附近的部队:如果实在守不住,可以立即向第五兵团靠拢。被部署在第五兵团两侧的部队表现不错,虽然他们伤亡很大,但仍能够继续坚持下去,这就使得因海姆上将在第一道防线整体崩溃后获得了足够大的回旋空间。 到了晚上,英格兰尼的第一道防线就彻底消失了。除了包围圈里的英格兰尼第五兵团和第一、第二、第三、第六“筑垒地域”部队以及少量溃退到第五兵团阵地的零星部队和散兵游勇外,英格兰尼精心部署的第一道防线上已经再也看不见一个盟军战士了。第五兵团是个满员的兵团,而且由于是前敌总指挥的直属部队,还加强了一个联队的弓兵和一个联队的骑兵。第三和第六“筑垒地域”部队基本完整,而第一和第二“筑垒部队”则残缺不全,合起来大约相当于一个兵团的兵力。据统计,在包围圈里盟军人数一共是三万八千人。相对于包围他们的联军部队,这是一个很小的数字。 事实上,包围圈差不多在下午四点就已经完成了。待包围圈完成之后,负责包围这股盟军的e集团军和i、j战斗集群立即就发动了进攻。在联军强大的“挤压”下,盟军在这里令人吃惊地进行着顽强抵抗。盟军在包围圈内与联军对每一个阵地、第一个村庄进行反复的争夺,虽然仍在后退,但盟军依然能保持一条相对完整的战线。攻击的结果令多明戈感到十分震惊,在大军的反复攻击下,英格兰尼的因海姆神将指挥着部队犹如海中的巨石一样屹立不动。从战役开始之后,因海姆神将以一个以步兵为主的兵团,抵抗了一个集团军加上两个战斗集群共计九千骑兵和八万步兵(e集团军的大部并没有参加这次围攻)的合力进攻。 太阳落山之后,包围圈的面积已经只剩下下午的一半了。一方面是因为联军的进攻太过犀利,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因海姆将军在有意地缩小防线。无论是指挥才能还是个人的武勇,因海姆将军在盟军之中都拥有崇高的威望。在包围圈里,因海姆将军就是盟军的灵魂。可以说,正是因为因海姆将军强大的个人魅力,包围圈里的盟军才能够在这种恶劣的情况下自始至终都保持着强大的斗志。 很少有人会喜欢进攻拥有完整防御工事和高昂斗志的部队。多明戈亦是如此。在集中魔法师对包围圈里的盟军进攻猛烈的攻击,却没有取得令人满意的成绩后,多明戈便派遣使者前往包围圈进行劝降。因海姆很客气地招待了使者,却没有对投降的事宜作出任何回复。 对于无法吃掉一支由影剑士、英格兰尼神将所指挥的进行防御的王牌兵团,多明戈无比失望。现在因海姆又不肯体面地投降,导致多明戈更加愤怒了。在得到因海姆不肯投降的消息后,多明戈调遣了集团军所属的魔法师部队和弓箭手,连夜不计损失地发动强攻。 包围圈的西部和北部分别由i、j战斗集群负责,而东部和南部则由e集团军负责。由于i、j战斗集群的魔法师力量不足,因而主攻方面是e集团军负责的南部。南面的战斗是极其残酷的,被围的盟军已经杀红了眼,他们已经再也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了。如果守不住自己的防区,包围圈里所有的盟军都可能全军覆灭!同时发动猛攻的联军也下定了消灭敌人的决心。对他们来说,仗已经打成这样,只要再加把劲就可以拿大奖了!要知道,包围圈里有英格兰尼的王牌部队第五兵团,还有七神将之一的因海姆。只要战胜了敌人,赏赐绝对不可能少。 随着时间的推移,盟军的处境就越来越绝望,特别是当箭矢射光之后,他们便基本失去了地利的优势,只能凭借血肉之躯来阻挡敌人一波接一波的攻击。战争结束后,盟军活下来的将士对于这一天晚上的战斗大致有两种观点。 “对方的实力实在是太强大了,他们的魔法师们施展了数以万次的火球术,甚至将整个天空都照得通亮。而我们的魔法师数量则少得可怜,连维持基本的结界都力不从心。在这种情况下,因海姆神将无法挡住敌人的进攻并非是他的错。” “战斗的失败完全应该归咎于物资准备的不充分。我们只经过了不到一天的战斗,箭矢就完全消耗光了。在此之前,联军战士在我们阵地前尸体堆积如山,甚至妨碍了我们射击!如果拥有足够的箭矢,战斗的结果肯定不会是那样。” 历史是不存在如果的。真实的情况是:那晚的战斗持续到了第二天凌晨五点。英格兰尼方的前敌总指挥战斗至最后一刻,终因终极圣斗气消耗光后力竭身亡。因海姆的尸体上共计有剑、斧、枪、箭、魔法火球等各类伤痕六十二处。包围圈内的盟军死伤人数高达三万六千,基本上被全歼。相应的,进攻方的伤亡也多达一万九千余人。值得一提的是,这次战斗的伤亡比例在整个战役中是最高的。 为此,e集团军司令多明戈在战斗结束之后遭受了兰特大帝严厉的叱呵。在兰特大帝看来,多明戈发动这次攻击根本就是不必要也极不理智的:既然敌人没有足够的力量前来救援因海姆,那么只需要派一些部队围困住因海姆也就足够了。别说因海姆未必会突围,假如真的突围,那么他立即就会面临前有堵截、后有追兵的窘境。遇到这种窘境,大多数部队都会不战自溃。 第423章 即使作为英格兰尼王牌部队的第五兵团勉强能够保持战斗意念,突围之后的盟军至少不会再拥有任何地利,那样的仗自然会好打得多。 克拉比松战役的第一阶段非常短暂,它的时间跨度甚至不到二十四小时。 至第一阶段结束时,盟军方损失了十二万兵力(死伤五万四千,被俘五万一千,失踪一万五千)以及大量的粮草、箭矢和其它的战略物资(联军设想的是:为了保证“筑垒地域”部队被包围后能够支撑足够的时间,在每个“筑垒地域”里都存留了一定的物资)。而联军的损失则非常微小,损失了兵力只是两万三千余人,也就是说,除去围歼因海姆部队的损失之外,联军在克拉比松战役的第一阶段只损失了四千人左右。 战争学家公认,除去多明戈的表现外,联军在克拉比松战役第一阶段的表现堪称完美。是什么导致了当时大陆公认的军事强国英格兰尼表现得这么糟糕呢? 事后盟军总指挥承认,根据情报部门的结论,他原以为兰特会在9月15日左右发动总攻,因为这种多国部队集结后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整合。作为一个军队的最高指挥,他肩头上担负着国家的危亡和部下数以十万记士兵生命的责任,他必须采取一切措施以对付敌军可能发动的进攻,哪怕他手下的情报军官跪下来赌咒发誓敌人不会进攻,他也没有权力稍稍懈怠,这是作为一个统帅的责任和命运。没有比一个统帅企图把责任推卸到手下情报军官身上更堕落的事了! 战争学术界中对盟军在战役初期表现得如此糟糕归纳出了四个原因。 原因一:肯洛在这场战役中的表现完全不符合英格兰尼军神的尊称。虽然过去在“军神”那无比耀眼的光环背后确实有一个默默支持他的女人,但是肯洛在这场战役中确实没有水准以上的发挥。由于没有足够的证据作为支撑,因而我们无法判断出肯洛在战役中表现如此之差的真实原因。一个英格兰尼的少将在日记中写道:“现在我们有三种敌人:欧巴尼亚人、盟友、我们的指挥官。”这本日记正是肯洛亲王在战役中的表现大失水准的佐证。 原因二:盟军。一些英格兰尼老兵的回忆,他们都声称即便是欧巴尼亚主力兵团也“畏惧”英格兰尼正规部队的坚强,往往把突破口选在英格兰尼盟军或领主私兵的防线上。这当然是说不通的:一个指挥官如果知道面前某一段敌人的防线是由手无寸铁的平民防守,他理所当然的会把突破口选在那里!因为这是战争!当然,英格兰尼盟友那糟糕的表现也确实战役惨败的原因之一。除了少数特例,大多数英格兰尼盟友在战争中的表现都乏善可陈。 一方面盟友的战斗力确实不如英格兰尼正规军队,另一方面,肯洛亲王将所有的盟友部署在危险的第一线,却将英格兰尼人部署在相对安全的二线,这就大大地伤害了盟友们的士气。或许肯洛亲王在部署部队时并没有什么私心,但是对于肯洛亲王这样的举措,不少盟友都不由产生了“自己是否被当成了炮灰”的怀疑。如果在每个由盟友组成的“筑垒地域”部队之间部署一支英格兰尼主力部队,这样不仅可以鼓舞弱小盟友的士气,还能够及时对遭受攻击的盟友提供支援或是进行指导,那么战役的第一阶段未必会出现那种惨败。 原因三:兰特大帝对魔法师集中应用的改革获得了巨大的成功。由于英格兰尼方面仍然将有限的魔法师分配给各支部队,而联军方面却遵循“一切魔法攻击都应该集中使用,不应分散”的魔法压制使用原则,这使得联军在选定的进攻地段上可以轻易地集中近乎压倒性优势的魔法攻击,对于任何一个曾在克拉比松省作战的英格兰尼老兵来说,讨英联军的魔法威力都会给他一种宛如置身地狱般的回忆。 原因四:一支军队是否能取胜,在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她的后勤保障系统的能力,一个军事行动如果超出了后勤供应的能力之外,很少是会有好结果的。然而,即便是一些被人们所称道的军事家也往往会忽略这一点。在任何国家,后勤军官都丝毫无法引起人们的羡慕。军队打了胜仗,功劳自然是属于前线将士的,谁会想到后勤军官?在世界军事史上有哪个管后勤的军官获得过元帅的权杖?(顺便提一下,即使是人们公认的足够英明的统一大帝兰特,同样没有对为后勤作出杰出贡献的阿拉卡授予与之功劳相对应的勋章)而一旦打了败仗,前线指挥官事后的回忆通常都会有以下的句子“我们部队缺乏粮食,箭矢供应不及时”,“我一再向后勤官提出我们所需要的物资数量,但即使是我们的最低需要也没有被满足过!” 事实上,阿拉卡在战争爆发前所准备的箭矢数量是盟军的十七倍!准备的马车数量更是盟军的一百一十倍! 第九部第三十六章 第三十六章 战役的第一阶段取得了辉煌的战果,我方的军队还拥有九十六万人,而敌军则只剩下四十八万军队了。现在双方的军事力量对比已经变成了二比一,胜利的天平显然又向我这边倾斜了一些。对敌人来说更为糟糕的是,他们还不能撤退。 这个良好的开端使我军的士气更加高昂了。 最初肯洛摆出一副死守架势的时候,讨英联军中有些人还对胜利抱着怀疑的态度呢。不过这也怪不得那些人。上次我在鸠格保卫战中曾经证明过:只要不是野地浪战,防守方多少可以占据一些便宜的。 可惜的是,肯洛只学会了野战防守的表象,对其中的精髓显然并没有完全掌握。 在规模较小的战斗中,如果防御工事建造得好,例如濠沟挖得足够深、栅栏建造得足够坚固,再加上一点地利,那么防守方所占的便宜就不会比守城少太多。如果战斗的规模在万人以下,想要一举攻下防守方的阵地,那么进攻方的人数必须在防守方的三倍以上才有把握。如果战斗规模逐渐变大,情况就会由量变转换为质变。这时候,防守方就会遇到一个极难解决的问题:防守方很难猜测出对方的主攻方向。如果平均部署兵力,那么如果进攻方集中兵力以雷霆之势从防守方某一地段突破后,防守方就会面临非常困窘的局面。 一般来说,解决这个难题比较有效的方法有三种:一、获得足够多而且准确的情报;二、依靠统帅敏锐的判断力或者惊人的直觉;三、使用非常的手段。 第一阶段的战斗中肯洛居然将第二道防线部署在三十公里以外其实是非常大的败笔,真不明白他是怎么想的。上次鸠格市守卫战的时候我确实利用了对方重步兵和下马骑兵的溃败,以至于一举将肯洛的军队冲溃。难道说肯洛将两道防线之间的距离设置得那么远,是因为上次惨败造成的心理阴影?如果真是那样,那我可要高兴得偷笑了。 在这种规模的战役中,设置两道防线还是有必要的——除非主帅有把握对方绝对无法突破己方的防线,否则万一让对方突破防线而且还无法堵住缺口,那么防线上的士兵多半会进行一次标准的溃败逃跑表演。 假如让我来布置两道防线,除去地理因素的影响,我多半不会让两道防线之间的距离超过十公里。即使是骑兵(无论是追击的敌军还是溃败的己军),经过十公里的急驰后还能剩下多少冲力?相反,如果我军的哪一段防线出现了危险,在第一道防线中相邻部队抽出支援兵力的同时,第二道防线的骑兵进行支援时大约只需要短短的二十分钟。当然,如果说第一道防线上的受攻击的区域连二十分钟也支持不住,那我也是没办法的。想到这里,我自然免不了对肯洛的部署继续表达不屑。 将较为弱小的盟友部署在第一线倒也罢了,可是肯洛居然在整个第一道防线只放置了一个英格兰尼本土兵团,而且在第一道防线和第二道防线之间部署的本来就不多的“筑垒地域”部队,竟然全部都是战斗力较弱的盟友部队,这简直是对我的污辱!如果肯洛能够将战斗力较强的部队与盟友的部队间或部署,如果他在第一道防线的后面部署几支战斗较强的快速反应部队,我军在第一阶段自然也就无法取得那么辉煌的战果。 至于说现阶段,如果肯洛能够完全放弃骑士的作法,命令所有的部队隐瞒自己的番号,那么我军在进攻前就需要发动几轮试探性的攻击来查明敌军的防线弱点;如果肯洛还能够经常命令部队在夜间偷偷轮换防区,那么我军寻找突破口就会更加麻烦。当然,如果命令萨弗斯的黑衣兵团强行突击,我估计黑衣兵团无论将哪一段地区当作突破口都会成功——只不过如果运气不好正撞上敌人的王牌部队,损失可能会稍大一些,而且这样蛮干也失去了战争的美感。 战争进行到现在,敌军的损失虽然巨大,可是除了英格兰尼第五兵团外,英格兰尼自身的实力倒也没有太大的伤筋动骨。而且,敌军剩下的部队,战斗力比第一道防线要强上一些。说到英格兰尼第五兵团,我多少点有惋惜的感觉:作为一个影剑士,作为一个优秀的指挥官,因海姆不应该被普通的士兵杀死——多明戈就是打着这种冠冕堂皇的旗号,将当时已经是生命垂危的因海姆击毙的。 真是个混蛋!堂堂的影剑士被普通士兵杀死固然是一种屈辱,可是被黄金骑士击毙难道就不委屈了?!让因海姆增加我的武勇之名不好吗,我还从来没有杀死过圣骑士、影剑士和魔导师这种顶级的强者呢。 第424章 “大纵深”突破的战术已经被证明是大型战役中歼灭敌军大量有生力量的有效手段,所以这一次,我仍然打算采取这一战术。问题是,担任尖刀任务的部队应该换一下了。 d集团军虽然没有进行过什么激烈的战斗,但是急袭过程中马匹却消耗了大量的体力。敌人两道防线之间虽然只有三十公里的距离,但是黑衣兵团并不是走的直线,因为途中遇到敌方的营寨时,黑衣兵团为了完成任务通常都是绕道而行——除非面前的敌人完全堵死了前进的路。也就是说,d集团军的士气可能比战斗之前更旺盛了,可是突击能力却有所下降。当然,让d集团军继续担任尖刀部队的任务也不是不行。别说只是急袭了四十多公里,就算连续行军了一百公里,黑衣众还是黑衣众。虽然未曾亲眼见过玛哈亚的峡谷一战,但是仅仅只是听了夏默的转述,我仍旧不免对黑衣众肃然起敬。既然能够攻破配置了强弩、连弩甚至是雷神弹的马车防线,那么黑衣众还有什么防线攻不破?! 还没有将改换尖刀部队的问题摆上桌面,凯森就主动来找我了。 我知道凯森对萨弗斯一直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竞争情节,只是没想到他向我要求任务时情绪居然会那么激动。如果当时有旁人在场,他肯定会产生这样一种鲜明的印象:凯森圣骑士对我将第一阶段的突击任务交给萨弗斯非常吃醋。 飞熊兵团本来就有善穿插、能奔袭的美名,而且草原边缘族人有行动迅速诡异、战斗力强悍的特性,最为适合完成这种突击、穿插的任务。虽说草原马比内陆的高头大马看相差一些,负重差一些,短途冲刺差一些,可是草原马的忍耐力和长途奔跑能力在整个大陆首屈一指。另外,凯森的军团是清一色的骑兵,而且每个骑兵还拥有两匹以上的坐骑。仔细说起来,凯森的军团比萨弗斯的军团更适合完成这类任务。 既然凯森强烈要求,我也就顺水推舟将突击任务交给他了。其实这也正是我所希望的。这一次肯洛倒是学精了一些。他在一线的背后部署了相当多但人数少得可怜的“筑垒地域”部队,层层叠叠,厚达五公里。所以说,上一次的防线好突破些,而这一次的防线难穿透些。古人不是说过吗?请将不如激将。如果第一道防线就交给凯森,待他发现第二道防线是块硬骨头时,他就不会有现在这么强烈的战斗激情了——军队统帅需要考虑的事情还真是多呢,有时候派兵遗将的先后次序也是非常关键的。 由于兰丝率领的魔法师部队在战役的第一阶段耗费了大量的魔力,因而需要足够的时间冥思以便恢复所消耗的魔力。所以,在取得了第一阶段的胜利后,魔法师部队便开始休整起来。 当然,在这些天里我军也没有完全闲着。c集团军和f、g、h三个战斗集群负责这段时间的主要军事行动。虽说兰丝领导的魔法师部队并没有参战,但是敌我双方魔法师的数量差距实在太大(比例为1:3.2),所以f、g、h三个战斗集群所属的魔法师与敌军战斗并不落于下风。作为提姆比斯特人的总族长,皮耶德向散落于大陆各地的提姆比斯特人发出了总动员令。几乎集中了全大陆提姆比斯特人的c集团军,其魔法压制能力仅次于兰丝领导的魔法师部队,所以遭受c集团军攻打的英格兰尼人最为痛苦。 在c集团军可怕的魔法打击下,惨遭蹂躏的英格兰尼人几近崩溃。c集团军麾下的部队大多都是小国家或较大公国的政府军,他们虽然没有大型战役的经验,但是训练程度和战斗力还过得去。在攻击魔法的掩护下,c集团军不停地派出规模在三至五千之间的部队轮番向英格兰尼人的阵地冲锋。短短的一天时间里,c集团军所负责的英格兰尼阵地就向内凹了很大一块。到了第二天,c集团军顶住了英格兰尼人的疯狂反扑后,皮耶德调整了兵力部署。他将自己的两支直属兵团部署在突出部的肩部,然后将石头兵团放置在突出部的顶端。以这样的铁三角作为基础,突出部终于稳固了下来。占领突出部对我军是非常有利的。它割断了英军左线和右线之间的联系,对英军来说,这个突出部是一个如莽刺在背的存在。 与c集团军的相比,f、g、h战斗集群的表现也并不逊色。 那个“枪大胆”在战斗的时候大约是忘了我的交待,居然用攻坚的手段强行占领了英格兰尼人的一片大阵地。不过,占领了那片阵地后,凯迪并没有趁胜追击。如果让粗鲁莽撞的拉库里或者好大喜功的多明戈指挥,没准他们就这么做了。但凯迪的作战风格比较稳妥,他不大喜欢打没有把握的仗,这一点他比较象马迪尔和史蒂夫。或许是考虑到草原边缘族人并不擅长阵地防守,或许是突然想起了我和参谋总部的交待,在英格兰尼人发动反击之前,凯迪又主动撤出了那片阵地。然而凯迪的这一举动却使英格兰尼人更加心惊胆颤。在他们看来,凯迪的部队既然有能力强行突破阵地,虽然现在主动撤出了阵地,但这并不表示以后凯迪就不会再次强行突击。所以,英格兰尼人赶紧抽调兵力加强那一段防守阵地,以防备f战斗集群再次强攻。 在战斗集群之中,史蒂夫的部队兵力最多,人数多达半个集团军。我相信史蒂夫的能力,他也没有令我失望。在友军发动猛攻的同时,他却鬼鬼祟祟以大队或是联队的规模偷袭敌军,还借此机会神神秘秘地对g战斗集群各支部队来回调动。更令人发噱的是,他居然让自己的亲兵有意无意地向负责偷袭敌军的部队透露:下一阶段的总攻将从两个地方突破,而g战斗集群负责其中一个突破口,让部队频繁发动袭击是为了查明对方防线的薄弱环节。史蒂夫很相信这样一句话:想要成功地欺骗敌人,首先要成功地欺骗自己人。史蒂夫成功了。得到俘虏的供词后,英格兰尼人慌慌张张从其他地方抽调兵力,加强阵地中的薄弱环节。 最令我吃惊的是,拉库里取得的成绩居然最好。拉库里也许是除了阿拉卡(任命阿拉卡为后勤部长的同时,我还给予了他少将的军衔)以外欧巴尼亚帝国高级将领中最有争议的人:在军队中,拉库里以粗暴的态度和有时候对敌人过于残忍而广受批评。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拉库里的名声是如此之差,以致包括我在内的大多数人都将他视作了一个没有头脑的猛将。 或许是因为盗贼团、佣兵团和游侠的人数在h战斗集群中占了绝对优势的缘故,在这次战斗中,拉库里居然指挥部队进行那种细腻的渗透战,这简直太令我吃惊了! 那些盗贼似乎对正规军的薄弱环节有着天生的敏锐,他们总是乘着夜间以小股部队的形式从敌人的结合部等处偷偷往敌军的后部溜去。英格兰尼人不知道h战斗集群为什么要不停地向自己的阵地后方进行渗透,但正是因为不知道,所以他们更加紧张。为了防止这种未知的、恐惧的事情继续发生,英格兰尼人不得不加强了h战斗集群前方的阵地。直到我军真正发动第二阶段总攻之前,h战斗集群面前的敌军阵地已经被加固得连苍蝇都难以飞过去了——当然,为了完成这一浩大无比的工程,英格兰尼其他阵地的防守能力却相应被削弱了。 在9月5日的夜间,我拖家带口观看了一场美丽的焰火表演。从我和安丽丝那里勒索到了足够的好处后,娜弗丽就开始实现她的诺言。除了安丽丝是骑着白雪飞到娜弗丽背上之外,连佳蜜儿和亚瑟都是自己飞上去的。以卡特琳娜和安洁儿的身手,她们站在龙背上就好象站在平地上一样。所以,我用右手抱着佳蜜儿,用左手牵着安丽丝,让亚瑟爬到我的肩上坐好,然后信手施展了一个土系魔法将安丽丝紧紧地黏附在龙背上,我们便出发了。 为了诱惑娜弗丽答应载上我们一家,安丽丝不得不答应负责娜弗丽这个贪吃的小家伙十年的伙食。我更惨,我都怀疑自己的左腿到底是否还属于自己。我已经遭受了娜弗丽好几次的勒索了,合计起来,娜弗丽对我左腿的使用权期间已经延长到九十六年了。对娜弗丽来说,九十六年对她漫长的一生不算什么,所以她对继续勒索我仍旧保持着极大的兴趣。不过我对这样的债务倒也是抱着一种积极乐观的态度。反正即使不答应,娜弗丽仍旧会心安理得地霸占我的左腿;反正这种债大约已经超过了我的偿还能力,以后我就可以放心用更长的期限来诱惑娜弗丽答应别的更多的事了——“债多不愁”,不是吗? 站在龙背上,下面的景色确实是无比的壮观和美丽。冷银的月色柔和地泼洒在大地上,然而在某个地域(我军选择的突破口)却不停地闪耀着红宝石一般璀璨的光芒——那主要是由烈火魔墙、爆焰术、连株火球以及流星火雨等大量火系魔法集中施展时给人造成的视觉冲击。在那艳丽的火红之中,又偶尔夹杂着洁白、水蓝和土黄等颜色——一般来说,那些都是幸运之神、嗜血奇术、疗伤术、祝福术、祈祷术在夜间施展时造成的视觉效果。 我们一行人全都被眼前的震撼景象所吸引,连平常最活泼好动的佳蜜儿此刻也乖乖地用右臂抱着我的脖子,在吮吸着手指的同时目不转睛地看着地面上美丽的夜景。 “好美啊……”卡特琳娜双手合一轻轻地叹息着,仿佛有些感动。 好美吗?同样一种情景在不同的人眼里感受却未必一样。这种由魔法师所施放的每一道炫丽的焰火,都会夺去数十人甚至上百人的生命。 第425章 在这种形式和规模的攻击面前,个人的武勇几乎没有任何意义。如果有人告诉正在遭受魔法攻击的英格兰尼人说这种可怕的攻击就是世界末日来临的前兆,那么大多数人都会有心有戚戚焉的感觉。正遭受魔法攻击的英格兰尼人对自己是否能够在这场浩劫中逃生没有把握,他们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假如不会在魔法攻击中丧生,他们的听力将会变得非常差。因为,无论爆焰术还是爆鸣轰雷所发出的巨响,都足以将距离较近的人震聋。 过了一会儿,突破口处的焰火开始稀少起来。同时,地面也安静了许多。然而在短暂的、令英格兰尼人不安的寂静之后,阵地上又响起了嘈杂的声音。这一次是战士们的呐喊和怒吼声。在我们这样的高度,如果不是听觉特别敏锐,根本就听不清地面上的叫喊声。可是当许多人同时叫喊时,呐喊声却汇集起来,形成一股骇人的音浪。 战士们的呐喊声很快就结束了。这时候,地面上传来另一种轰隆隆的响声。这一次不是象刚才魔法攻击中一声接一接的巨响,而是一种连绵不绝的,如同爆发海啸时巨浪冲向岸边悬崖的响声。就象熟知军旅之事的人可以知道,这是一支很大的骑兵部队正在高速行运。听到骑兵冲锋的声音,我猜测刚才步兵已经扫清了障碍,将拒马和栅栏拆毁,将濠沟填平或者铺上了木板。 轰隆隆的巨响声顺利地越过了英格兰尼人的阵地,就好象一股巨浪顺利地越过了即不坚固也不高的堤坝一样。很显然,飞熊兵团已经成功地突破了英军的第一线。凯森能够这么轻易地突破也是很正常的。西西王等将领帮凯森吸引了敌军大量的注意力和兵力——如果说三天前凯森的面前是一个穿着厚重衣服的女人,那么在发动攻击之前,他面前的女人只穿着一件睡衣,而且还是那种很薄很薄的睡衣! 目送地面上如果潮水般的骑兵流涌出了我的视线之外后,我懒得关注跟在草原边缘族身后的步兵人流。告诉娜弗丽向战线较中央的地方飞,几分钟后,我们来到了西西王控制的突出部的上空。 自从夺取了这个突出部之后,西西王便承受了很大的压力。英格兰尼人为了消除这个可怕的隐患,这几天连续不断地从三个方向向这个突出部发动反击。在那种绝望的、视死如归的反扑下,西西王麾下那两支处于肩部位置的直属兵团损失相当大。现在没问题了。凯森的b集团军已经突破了英格兰尼人的防线,这个突出部已经失去了原先的战略价值,西西王应该可以松口气了。 然而令我意外的是,当我们抵达西西王的战区时,发现焰火的密集程度竟然不逊于刚才所看到的情景。 “这是怎么回事?” 诧异之余,我忍不住将心中的疑问说了出来。我并没有打算得到答案,可是安丽丝沉吟片刻之后却说出了自己的见解:“我军完全控制了制空权,所以英格兰尼及其盟军的通讯几乎完全依靠传令兵来进行。b集团军的突破地段离这里有十几公里远,在夜间,快马也至少需要半个小时。” “估计是英格兰尼人发现了西面的动静后担心那边守不住,希望能够快些将c集团军控制的突出部夺回来,以便抽出兵力去援助西面的部队。所以我们就看到了眼前英格兰尼人不顾一切发动反扑的情景。” 真是的,英格兰尼人的通讯现状怎么这么糟糕呢?如果被突破的地段能够派出一名狮鹫骑士迅速通知这里的守军,他们哪里还能够保持这样高昂而疯狂的斗志呢? 参谋总部的计划非常好:由b集团军率先突破,待敌军崩溃之后,c集团军所受的压力就会减轻。那时候,c集团军便可以轻松地向东旋转建立一个外层包围圈;处于我军右翼的e集团军和i、j战斗集群向西旋转与c集团军汇合,先将英格兰尼人部署在东面的部队包围起来然后歼灭。可惜现在英格兰尼人竟然如同回光返照一般的猛扑c集团军占领的突出部。其实让英格兰尼人夺回c集团军占领的突出部也不会影响战役的胜负,但是这毕竟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而且还会推迟战役结束的时间。 想了想,我扬声喝道:“英勇的英格兰尼战士,你们的右翼已经被我军的凯森圣骑士突破了。再过一会儿,你们就会陷入我军的包围网中。不要犹豫了,放下武器,投降……或者逃命去吧。” 如夏季打雷一般的轰隆声传遍了整个战场。 “逃命去吧……命去吧……去吧……去吧……原来大大是结巴!” 佳蜜儿好奇地学着战场上的回声,然后一本正经地得到了一个奇怪的结论。安丽丝和安洁儿自然忍俊不俊,连娜弗丽都扑哧一笑,结果差点没把大家害得从空中掉下去。我想,自己应该永远也无法抵挡佳蜜儿这种可爱的童真吧。呵呵傻笑过后,我亲昵亲了佳蜜儿一口,对她解释道:“那声音被云层或是地面反射所造成的效果,大大可不是结巴。” 说完之后,我不好意思地挠挠头。真糟糕,没将佳蜜儿喊“大大”的坏习惯拗过来,自己却学起小孩子说话的方式了。 卡特琳娜秀眉轻扬。“你现在说出军队的战略意图,不怕敌人做好准备吗?” 我意气风发地一笑,轻声道:“当凯森突破了敌军阵线之后,他们的命运就已经被注定了。” “记得神魔大战初期不到五万的兽人部队与十七万人类联军在古代匈牙利战场进行的那场战役吗?人类联军战败后,兽人凭借坐骑能够长途奔袭的能力,一直追杀了好几百公里。最后能够逃回去的人类骑士少得可怜,几乎可以算作全军覆没。草原边缘族人虽然战斗力略逊于兽人,可是他们追击敌人的能力却绝对不比兽人差。” “所以我要说:让英格兰尼人逃跑去吧,谁管他呢?” …… 心中突然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扫视一圈发现其他人皆平静如常,我稍感宽慰。可是几秒钟之后,卡特琳娜也面露古怪之色。 真希望自己的感觉是错误的,可惜卡特琳娜的表情却证明了我的正确。 我知道大规模战役中防守方的弱点以及解决的方法,可是我没想到英格兰尼人真的敢这么做! 其实我应该想到的!福兮祸所倚,祸兮福所伏。兔子急了会咬人,狗急了自然会跳墙…… 第九部第三十七章 第三十七章 铁十字勋章的起源可以追朔到神魔大战期间。它的最大特色是只颁授给战功得主,这代表它只在战争时期才颁发。神魔大战时,铁十字勋章已分为一、二两等,而当时神界军队最高的荣誉“蓝十字勋章”(即功勋奖章)也采取十字外形。 神魔大战结束大约五年后,爱克斯大陆烽烟再起,铁十字勋章又开始颁授,但此时便出现了一个问题:要如何继续以勋章奖励那些已获颁一级铁十字勋章的人?于是从大陆历58年起,又制订了“骑士十字勋章”——以绶带挂在领口(原本的铁十字勋章配在胸前),再上一级则加挂橡叶徽饰,橡叶再上去是宝剑,再来则是钻石。大陆历60年,又设立金橡叶镶钻的骑士十字勋章,在制定金橡叶镶钻骑士十字勋章时,声明这将是战争期间的最高荣誉,总获颁人数限制为不超过12人(事实上只颁出一个,即人类英雄法比奥拉特)。 爱克斯大陆各国颁发的军功勋章大多都是以这种体系为基础。由于人类英雄法比奥拉特受到后世极高的尊崇,后世中获得金橡叶镶钻骑士十字勋章的数量实在是凤毛麟角(平均每五百年才会有一人获得)。因而,各国通常都会在金橡叶镶钻骑士十字勋章与钻石骑士十字勋章之间设立一个具有本国特色的勋章作为本国的顶级勋章,例如布雷西亚公国的布雷西亚战鹰勋章,欧巴尼亚帝国的神龙勋章。 评定军功的方法有两种:一、消灭敌人的数量;二、在战争中表现出杰出的领导能力。这种不够完善的军功评定方式所导致的直接后果便是:统一大帝当政期间所颁发的二十七枚神龙勋章的得主名单中,有二十六名是魔导士以上级别的魔法师和少将以上级别的“战斗”指挥官(之所以要强调“战斗”一词,是因为纯粹的后勤辅助人员甚至是参谋人员,例如在战争期间立下大功的阿拉卡和斌均不曾获此殊荣)。唯一的例外便是统一大帝的直属家臣凯尔.萧。 ——摘自《授勋制度漫谈》 一般来说,施展禁忌魔法的道义条件是祖国正在遭受侵略。这也就意味着此刻正在遭受攻打的英格兰尼人如果施展禁忌魔法,的确不至于遭受世人太大的遗责。不过,这个世界上的规律并非以道义为先,否则为什么还会有侵略的存在呢? 我、兰丝、法兰西斯国师米歇尔、圣华学校魔法分院正副院长雷欧纳德和提纳均拥有魔导师的实力,而敌方只有圣东尼奥.詹姆士是魔导师,敌我双方魔导师的数量对比是极为悬殊的1:5(这还不算卡特琳娜和娜弗丽)。 一般意义上的“唯有禁忌魔法才能克制禁忌魔法”这一准则在实力悬殊的前提下,会自动失效。当然,由于这次战役中常规军事力量的对比上我军占据了明显的优势,因而我根本没有考虑过主动对英格兰尼人施展禁忌魔法。而以圣东尼奥的智力,自然能够想到如果首先施展禁忌魔法会招致什么样的报复。况且魔导师施展禁忌魔法后至少在一个月内无法施展高级魔法,这时候,他靠什么保障自己的性命呢? 但凡稍稍正常的人都不会认为圣东尼奥敢施展伤害性的大禁忌魔法。 第426章 然而千算万算,谁又能算得到堂堂的英格兰尼国师会突然发疯?! 大禁忌魔法的波及范围为方圆数千里,现在两军正在进行激烈的野战,双方阵线犬牙交错。在这种复杂的情况下施展大禁忌魔法,看来心狠手辣的圣东尼奥连自己人也不想放过了! 真窝囊! 意识到自己犯下了如此巨大的错误时,我甚至感到连呼吸都有些困难。 如果有神级魔导器以及数量众多的辅助魔法师的帮助,魔导师施展禁忌魔法大约只需要十分钟的时间。 感觉告诉我,圣东尼奥的目标中心正是c集团军所占领的突出部。也就是说,如果不希望佳蜜儿等人受到伤害,最好是现在开始逃命。 我努力扯动脸部肌肉挤出一个笑容。 “佳蜜儿,现在很晚了,回去吧。” 意犹未尽的佳蜜儿扭捏着身子向我撒娇起来。“不嘛,不嘛焰火还没放完呢,我还要看。” 尽管佳蜜儿是我最疼爱的宝贝,可是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我也顾不得佳蜜儿极有可能会大嗔“坏大大”。我板起脸,正打算无视佳蜜儿的感受要求娜弗丽赶紧远离这片危险地域,这时候安丽丝似乎看出了点什么,在这关键的时刻挺身而出。 “兰特,让佳蜜儿留在这里自己看焰火吧。亚瑟,我们先回去,回去后我马上给你做宵夜,里面有你最喜欢吃的凤凰果沙拉。正好凤凰果的数量太少,只够做一盘沙拉……” 亚瑟感到不解。“凤凰果沙拉是妹妹再喜欢吃的东西嘛……如果只有一份,那一份当然要让给妹妹吃!” 安丽丝轻轻一笑。“如果佳蜜儿想吃自然是给她吃,可是佳蜜儿要留在这里看焰火。” “凤凰果沙拉!”佳蜜儿大叫一声,可爱的小脸皱成一团,看起来显然正在看焰火与吃美食的两种诱惑中苦苦挣扎。 两秒种之后,佳蜜儿象是为自己鼓气一般再次大叫。“凤凰果沙拉!凤凰果沙拉!!” “……安丽丝妈妈,我要吃凤凰果沙拉!” “大大,”佳蜜儿一本正经地望着我。“我是听话的乖孩子,我现在决定回去。” 如果不是因为心情太过郁闷,或许此刻我会被佳蜜儿逗得失声而笑吧。将亚瑟和佳蜜儿分别交给卡特琳娜和安洁儿抱好,然后将安丽丝的手交在卡特琳娜手中。 安丽丝、安洁儿和亚瑟均以眼神无声地询问。 想了想,我还是直言相告:“圣东尼奥发疯了,他正在施展大禁忌魔法。大约还有七分钟的时间那个大禁忌魔法就会爆发。我现在要去阻止他。” 安洁儿和亚瑟的脸上均现出惊容。大家都知道,魔导师在施展大禁忌魔法的时候都会为自己准备一个小禁忌防御魔法。想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攻破对方的小禁忌防御魔法,简直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然而我又有什么办法呢?作为全军统帅,我不能眼见他们即将遭受可怕的屠杀而无动于衷。即使只有万分之一的希望,我也必须尝试一下才能心安。 还好安丽丝却仍旧是一副恬静的表情,她只是微微点头,轻轻说道:“夫君,我会为你准备一份宵夜,等你回来……” 可惜,安丽丝的心跳却出卖了她内心的真实感受。干嘛这么一副风潇潇兮易水寒的样子?历史上虽然没人破解过大禁忌魔法,未必我也不能成功。只是想试试罢了,即便无法成功,我也不认为自己会有什么危险。 正准备安抚一下安丽丝等人的时候,情况又发生了异变。远处魔法波动极为强烈的地方,突然间发生了怪异的变化——魔法波动的强度急剧减弱,而且变得极不稳定。 我惊讶地向卡特琳娜询问:“这又是怎么回事?” 卡特琳娜思索片刻,迟疑地回答:“这种情况有点象魔法反噬的症状……但又不完全符合,因为那个魔法的元素汇集强度急剧减弱,但它仍然还在维持着……” “我知道了!这是那些提供魔法力的辅助魔法师突然不再提供魔法力的表现。” “没理由啊。”我又惊又喜,不太敢相信自己的运气会这么好。“那些提供魔法力的辅助魔法师会突然间良心发现?!” 卡特琳娜笑道:“你别在这里胡乱猜了,自己去看看不就得了。对了,虽然那个禁忌魔法受到了极大的削弱,但是到时候它还是会爆发的。娜弗丽,我们先走吧。” 卡特琳娜这番话说得很有道理。自己去看看不就行了?不管圣东尼奥那儿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总之对我有利就是了。 想到这里,我向她们点头示意之后,立即向圣东尼奥的所在之处施展了空间转移术。 由于两者之间距离较近的缘故,这次的空间转移魔法所产生的距离误差相当小。我出现的地方,离圣东尼奥不足三百米。 在这个距离上,我清楚地看到圣东尼奥现在的情况。圣东尼奥脸部的肌肉严重地扭曲着,更为可怕的是,他的七窍正在汩汩地流着鲜血,看起来象是刚刚从地狱里逃出来的厉鬼。 我说没错吧,圣东尼奥他真的疯了。在身体情况不允许的前提下,他偏要逆天而行。这下好了,他现在已经深度透支,施展完这个天降陨石魔法后马上就会死翘翘,想报复他都不可能了。 天降陨石真正可怕的地方在于:那密集的陨石有磨盘般大小。想想看,磨盘般大下的石块从空中砸下来,即使穿着最精良的全身铠也抵挡不住啊。可是以圣东尼奥现在凝集的魔法元素分析,他能够施展出的天降陨石魔法无论是范围还是威力,都不会比上次兰丝施展的狂风暴雨强多少。估计这次的陨石大小应该只有核桃大小,虽然同样也能够砸死人,但是魔法范围内的生存机率却大多了。 视线离开圣东尼奥后,我看到他周围的十二个魔法师全都死状极惨地倒在血泊之中——有的人身首分离,有的人甚至内脏流了一地。 看到这副情景,我的脑中立即灵光一现。 凯尔! 这多半是凯尔干的好事。 想到这里,我赶紧施展探查术将感知的范围扩大。大约两公里远的地方,数千人正围成一圈对凯尔进行围杀。作为杀手凯尔的确优秀,他居然能够在这种情况下行刺成功,而且还能逃到离案发地点两公里以外的地方。 施展了瞬间移动之后,我立即出现在凯尔的附近。令我庆幸的是,凯尔现在还没有生命危险。不仅如此,凯尔的武勇还令四周的敌人有一种惊骇的感觉。当他抽出刺入小腹的长枪然后用它反手捅死一个敌人后,四周的敌人不禁后退了几步。全身浴血的凯尔环视一圈,用略带沙哑的低沉声音缓缓问道:“谁有荣幸来终结塞维尔第一杀手的性命呢?” 然而凯尔的询问仅仅只是他策略中的第一步。突然间,剑风倏然,利刃划破了皮肤,切开了骨肉,割断了血管,削过了骨骼。离凯尔最近的一个敌人从腰间分离为两个部分。最惨的是,这两团血肉的上半身居然还拥有着知觉,在发现了自己的惨状后,那个人的上半身在地上悲惨地蠕动着,并且发出一阵阵糁人的嘶哑惨叫。 包围凯尔的英格兰尼人不由自主再次后退。 一方面,我为家臣英勇的表现而欣慰;另一方面,我又为自己遭受了冷落而感到不满。这么多人只顾着盯着凯尔,居然连欧巴尼亚皇帝亲自莅临都没一点表示,实在是太不礼貌了。 既然我来了,主角就还是由我来担任吧! 一个凝波微步,我来到了表演场地的中央。观众大哗,如果他们愿意为我献出热烈的掌声,我想自己会更加满意。 默念咒语之后,一道充满神圣气息的光柱从天而降,将凯尔笼罩其中。凯尔身上的伤口处立即停止了流血,并且以肉眼能够看得见的速度开始愈合。随即,我又为凯尔加持了一个护体石肤。 我的到来令凯尔松了一口气,因为刚才他的圣斗气其实已经处于油尽灯枯的窘境,要不然也不会被别人用长枪刺入自己的小腹。凯尔紧绷的肌肉开始放松,他无视四周数以千计恨之入骨的目光,自顾自地向我恭恭敬敬地行礼。 “主公,您怎么来了?我还以为再也不能为主公效力了呢!” 呵呵,凯尔对我还真是信任有加啊。想了想,觉得还是不够保险,于是又为凯尔加持了一道烈火神盾。这下他应该安全了。上次圣东尼奥为肯洛加持的烈火神盾把身为魔导师兼圣骑士我都烧得呲牙咧嘴、叫苦不迭,我也是给凯尔加持烈火神盾,看谁敢自讨苦吃。 我没有回答凯尔的疑问,而是认真地告诉他:“你进入瓶颈已经有三个月了,这次在生死之间徘徊的战斗对提高你的斗气境界大有好处。看清楚我下面的动作。” 话音一落,我便悠然飘向周围那些蠢蠢欲动的敌人。不到一秒钟的时间,我重新回到原地。几秒钟后,内圈的十二个敌人之中有十一个纷纷倒地。剩下的一人则捂着脖子挣扎着不肯倒下。 “看清楚了吗?” 凯尔的眼中满是艳羡,他点点头,又摇摇头。“只看清了一小部分,后面的动作都没看清。主公能再为我演示一遍吗?” 我轻轻一笑。“这种事不可强求。要知道,有时候过犹不及。对了,你怎么会想到去刺杀辅助圣东尼奥施展禁忌魔法的魔法师呢?” “是参谋总部给我下达的命令,您不知道吗?” 兰仆将所有的命令分得非常细,连一个联队什么时候走哪条路,一支辅助部队什么时候向哪儿运送多少粮食多少箭矢都详细地写了出来。 第427章 那么多条命令,我哪有空一一过目啊?我又不是兰仆那种怪物! “杀死他们!” 敌群中响起了不和谐的声音。我立即施展连锁闪电劈在那个声音的上空,在敌人连绵不绝的惨叫声中,我冷冷说道:“强者说话的时候,弱者不要插嘴!” 也许是因为真正的军人不会被敌人的强大所吓倒,也许是因为英格兰尼人已经绝望到失去理智的地步了。敌群之中,立即响起了更大的愤怒喊叫。 “杀死他,杀死他!杀死国之敌人,我们的国家就会得救!” 群情愈加汹涌起来,他们挥舞着各种各样的兵器冒着一道道连锁闪电向我们扑了过来。 本来想摆酷的,可是英格兰尼人居然不给我面子。真糗。 我耸耸肩,将小火召唤出来,让凯尔坐了上去。 “祝你走运,我们在包围圈外见。” 凯尔一点都不推让,向我行了一个礼后便施施然骑着小火腾空而去。 其实我也想召唤出白雪掩护凯尔一起走的。可惜刚才安丽丝才召唤过白雪,此刻白雪还没回到神界,结果召唤无效。现在用空间转移离开是不妥的,如果我跑了,还在天空盘旋的肯洛就会去追击凯尔。所以说,我必须在这儿多拖一点时间。 这一次遭受围攻比上次要轻松许多,围着我的敌人平均战斗力明显不如上次的那些精英。我只不过在四周布下了三道环形魔火,能够活着冲到我面前的敌人竟然十不余三。就凭这点实力,居然还敢送死? 我在轻轻松松屠戮着周围这群眼高手低的英格兰尼人时,圣东尼奥也成功的施展出了天降陨石。我再次确认了一下,这个禁忌魔法的强度确实很低,而且袭击的范围也不大,好象将c集团军所占领的整个突出部都笼罩了。至于说那个英格兰尼国师,也不出我的意料多行不义而自毙了。 四周的尸体已经堆成了一圈,几乎可以当作堡垒用。觉得时间差不多了,我抬头冲着肯洛一笑。 “肯洛殿下,你的伤全好了吗?咦,你干嘛戴着面具,难道被谁破了相?这次怎么不肯和我打个招呼啊?如果主人不好客,我可不好意思再待下去了。” 肯洛的眼神在我的逼视下略显瑟缩。好现象。他的眼中虽然仍旧充满了疯狂的仇恨,却多了一种我所希望的东西——畏惧。 令我失望的是,肯洛对我的挑衅并没有积极的反应——他根本就毫无反应,就好象是个聋子一样。 那么,我再试试加强一下刺激的强度吧。 “英格兰尼人,看看你们那胆小如鼠的统帅。你们不为他感到羞愧吗?” 污辱性的挑衅仍旧没有起到我所希望的作用,肯洛顾左右而言他:“兰特小儿!欲试我英格兰尼无有良将猛士乎?!” 在自尊心的刺激下,英格兰尼人更是前扑后涌向我发起了更为猛烈的攻击。 无论在生理上还是心理上,肯洛都已经完全被我打败。看来,肯洛现在已经不配成为我的敌人了。虽然如此,作为英格兰尼人及其盟军的精神领袖,肯洛还是有相当价值的。只可惜考虑到肯洛现在的心理状态,估计他是不敢轻身犯险的。 无法杀掉或俘虏有价值的目标,杀这些小鱼小虾又有什么意思呢。 心中突然间产生了一种空虚的感觉。如今圣东尼奥已经毙命,而原本还有些男儿气慨的肯洛又变成这副畏畏缩缩的模样,世界上连个值得我亲自出手对付的敌人都没有了。 不由在心中轻轻叹息一声。 这一仗结束之后,天下虽大,却再也不会有肯洛的藏身之处。反正现在我也拿胆小的肯洛没办法,还是留下他的性命让我军将士增加他们的功勋好了。 意兴阑珊地默念咒语,我离开了敌人的包围圈。 来到突出部之后,发觉伤亡比我想象得要小得多。只不过,无论我军还是敌军都是乱糟糟的。火山爆发时,即便相互间是天敌的动物在拼命逃跑时也会相安无事。由此看来,刚才天降陨石给予人们死亡来临的恐惧感,令敌我双方在试图躲避陨石时将建制全都打乱了。 圣东尼奥的阴谋并没有成功。由于魔法力不足,陨石才核桃大小,受伤的人倒是不计其数,被砸死的人却还不到十分之一。真是替圣东尼奥羞愧,这应该是历史上威力最小的大天降陨石魔法吧。 事已至此,实际上英格兰尼人应该放下武器投降了,因为继续作战已经毫无意义了。不过可惜的是,正在作战的英格兰尼人无法及时得到即时的消息(在建制被打乱之后,士兵们更加不可能知道应该怎么办),而且他们发现己方施展了大禁忌魔法的攻击,士气反而更加高昂了。所以,英格兰尼人仍旧在拼命地战斗。 为了不受他人打扰,我为自己加持了一道护身旋转火球,三颗火球象活物一般围绕着我象活物一般相互追逐着,任何闯入这个范围的生物都会遭受这三颗火球的致命攻击。在战场上漫步的时候,几乎所有的人都在舍生忘死地相互拼杀,只有少数人被天降陨石吓得失去了理智的人会象无头苍蝇一样跑来跑去。也有一些空闲下来而且过于勇敢的英格兰尼人会向我冲过来。我通常只是假装客气地喊着“让一让、让一让”,然后继续目中无人地向前走——反正也没人能够突破我的护身旋转火球魔法,与这些杂兵动手,实在是丢了我的身份。 突然间看到了一个熟人,于是我热情地向他打招呼。 “儒尼奥尔将军,好久不见,现在还好吧?愿意做我的客人吗?” 正在指挥士兵抵挡我军攻击的儒尼奥尔瞟了我一眼,悚然一惊,突然间转身狂奔。这位神将仗打得不错,跑得也挺快嘛!不过,他似乎有些缺乏礼貌。只是和他打声招呼,跑这么快干嘛,我难道长得不帅?对此我有些不满,因而随手向他发射了一击终极圣斗气。 儒尼奥尔勉强躲过后心要害,强行承受了这一击,好不容易稳住身形,然后更加用力地击打坐下的宝马绝尘而去。 正在抵抗儒尼奥尔猛攻的指挥官看到敌军将领逃跑了,但他并没有下令追击,大约他的目的只是歼灭眼前这些跑不快的步兵。但是这一股英格兰尼步兵并没有给那名指挥官机会,他们直接就投降了。 我正看得津津有味,这时一名骑兵冲到我的面前,然后从坐骑上跳了下来。 “敌军进入视野,未发现敌军本阵。请皇帝陛下指示下一步军事行动。请皇帝陛下上马。这是我从一名上位贵族那儿抢来的阿伯汗马,才三岁大,绝对是一匹好马。” 我饶有兴趣地看着这名右腿明显受了重伤的外国人。 “你是……?” 年青的骑士脸上露出窘容。“我是c集团军达克斯多兵团兵团长的亲卫,皇帝陛下,需要我们护卫吗?” 年青的骑士挠挠头,补充解释道:“现在军队的建制被打乱了,我们暂时无法接到上级的命令。请求陛下允许我们临时做您的护卫。” “不用了。”我作了一个鬼脸。“你难道没听说过关于欧巴尼亚皇帝的传说?” 年青的骑士脸上立即升起一片红云。从他的眼中看不到那种老战士那种特有的杀气,因此我问道:“第一次参加战斗?” 年青骑士腼腆的笑着点头。从他那腼腆的笑容中,我依稀看到自己离开塞斯去圣华学校学习时的影子。 顺手为小伙子和他们那一群人加持了群体疗伤术和祝福术,我拍着他的肩膀笑着说道:“好好干,小伙子。我期待着能够亲自为你颁发勋章的那一刻。相见即缘,战斗结束后你来皇家侍卫队报道吧。” 看到年青的骑士已经激动得语无伦次,我转身离去。 走了好长一段距离后,听到后面有个人大呼小叫起来:“我叫达达尼尔!……达达尼尔.萨诺……斯摩棱斯克公国的达达尼尔.萨诺……” 越往里走,形势就越混乱。敌我双方简直是稀里花拉打得一团糟,有时候甚至会发生自己人攻击自己人的事。这全都怪圣东尼奥!不过,我[奇qisuu.书]军的形势越来越占上风了。大的建制虽然仍旧处于混乱之中,可是出现在我眼前的我军部队却越来越多。他们大呼小叫,相互集结联络。在各种各样的部队,居然有一小队斧骑兵,他们显然是格里人,因为只有格里公国才会有这种成建制的斧骑兵。其实在军界中倒没有“斧骑兵不如枪骑兵”的观点,但骑士们总觉得斧头不如长枪优雅,更何况那种骑兵用的专用斧头重量比长枪重得多,只有体格最为健壮的战士才能将骑兵斧挥舞自如。在这种混乱的形势下,斧骑兵发挥了他们最大的战斗力——如果被他们误伤的自己人也算作战果,恐怕连黑衣众也会被他们比下去。 突出部的局势看起来已经稳定了,b集团军也已经完全成了突破的任务,而我最为信任的a集团军还留在二线作总预备队呢,万一发生什么意料外的突发事件,马迪尔他们应该也能够处理了。现在大局已定,我也该回去了。要不然,安丽丝她们会担心的。 回到临时行宫,我被眼前的情景弄得迷惑不已。 安丽丝、安洁儿、亚瑟、佳蜜儿全都在大厅说着什么话,而卡特琳娜和娜弗丽则正在进进出出不停地搬着东西,奇怪的是,她们偶尔会将一件东西从房子里搬出来,然后又搬进去。 “你们在干什么?” “离婚!” 两个一直合不来的绝世美女此刻居然异口同声地向我大吼? 第428章 我差点没一下子摔倒在地上。 离婚?卡特琳娜怎么会想到这个词?还有,离婚关娜弗丽什么事啊? 我皱着眉对娜弗丽说道:“这句话是你琳娜姐姐教你的?别老和她玩,多和你安丽丝姐姐待在一起,免得被琳娜教坏了。” “什么!”卡特琳娜双手叉腰,杏目圆睁。“你说什么?!” 我干笑道:“唔,没说什么,没说什么。” 现在看来只能转移话题了。“安丽丝,给我留了宵夜吗?” 安丽丝似笑非笑地望着我,令我不由一阵紧张。她缓缓轻启玉唇。“已经有人为你准备宵夜了……” 安洁儿和卡特琳娜偶尔会下厨。可是此刻安洁儿却轻轻摇头,而卡特琳娜则干脆给了我一个大白眼。那会是谁为我准备宵夜?厨师? 这时候,佳蜜儿插话问道:“大大,什么叫金屋藏娇?” 正在奇怪佳蜜儿为什么会问这种奇怪的问题,我突然感觉一个人正在朝着这里走来,于是脸色变得有些苍白。不一会儿,房门被人推开。 “兰特,听到父亲的噩耗后我太伤心,所以昏倒了。”那个好听的声音哽咽了一下,她委屈地责问我:“你不是答应我父亲照顾我吗?可是你居然在我昏迷的时候勾三搭四!她们到底是谁?!” …… 一阵天旋地转。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她怎么来了?她不是应该在兰丝那里吗? 兰丝,你死定了! 第九部尾声 尾声 英格兰尼攻略战结束后,兰特结合各种政治、经济及军事手段,不断迫使爱克斯大陆其它国家陆续向欧巴尼亚臣服。大陆历1432年,爱克斯大陆只剩下欧巴尼亚帝国、德克萨王国两个独立政体。此后兰特殆于政事,热衷与帝妃流连于山水之间。 大陆历1433年3月23日,科洛斯公爵蓝道自动向兰特.萧要求放弃大部分自治权力。同年五月一日亚瑟.萧年满十四岁,举行成年礼之后,正式行使德克萨国王的权力。次日,兰特宣布退位,将帝位传于亚瑟。 大陆历1434年夏,德克萨并入欧巴尼亚帝国。至此,爱克斯大陆统一。 兰特.萧: 自从大陆历1428年后便经常神龙见首不见尾。有好事者为兰特罗织了三宗“最”:最不负责任的国王、最不负责任的主公,最不负责任的父亲。 1435年秋,有目击者声称:兰特大帝携从帝妃登上了一艘远洋海船,而且,欧巴尼亚国师兰丝及其爱妻琼斯也在人群之中。 齐格菲.萧: 大陆历1435年举行成年礼后,经兰特提名成为佣兵协会会长。经过十余年的努力,终于完全掌握了爱克斯大陆的黑暗势力,成为民间闻之色变的黑暗之王。 马迪尔.哈伯: 英格兰尼攻略战之后,任英格兰尼战区总指挥官。英格兰尼被征服之后,任欧巴尼亚帝国陆军大臣兼英格兰尼首位总督。在征讨英格兰尼期间,马迪尔先后获得圣灵骑士、马刺骑士、嘉德骑士、圣米开罗骑士、爱伊霞特骑士等称号。原英格兰尼王室投降之后,兰特大帝又授予了马迪尔金羊毛骑士的称号。自此,马迪尔成为了爱克斯大陆第一位获齐这六种称号的骑士。 兰特大帝失踪后,马迪尔以萧家首席家臣的身份忠心耿耿地辅佐亚瑟,为建立历史上最为繁荣的玫瑰王朝贡献了自己最大的力量。 阿拉卡.缪拉: 英格兰尼攻略战结束至1435年期间继续担任财政大臣一职。在阿拉卡任职期间,爱克斯大陆经济高速发展。其中,1423年至1433年被后世的经济学家称之为黄金十年。 大陆历1435年夏,阿拉卡将缪尔商业网百分之五十一的股分赠于亚瑟皇帝,并且辞去财政大臣之职,快快乐乐地过上了拥有一等伯爵爵位的富家翁生活。 大陆历1436年夏,阿拉卡与拉西斯合作组建了一支远洋舰队前往菲利浦大陆。从此,阿拉卡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谁也不知道阿拉卡和拉西斯是否找到了兰特大帝,因为,舰队中没有人返回爱克斯大陆。 伊莉.塞斯: 在官方文件中,伊莉公爵在英格兰尼攻略战结束便下落不明。 然而其后在兰特大帝微服私访时,身边却有一名相貌与伊莉公爵极为相似的女子。不过,所有熟悉伊莉公爵并且见过那名女人的人都信誓旦旦地肯定:那名女子并非伊莉公爵。因为,两者的性格完全不同。 拉库里.菲尔德: 兰特大帝和亚瑟王均亲切地将之称呼为屠狗将军。虽然立下战功无数,且跟随兰特大帝时日极久,然而因其杀戮太盛,最高军衔只不过中将。同样也是因为杀戮太盛的缘故,拉库里虽然极受兰特大帝的喜爱,但在八彪之中仅仅居末。 几经蹉跌,拉库里最终以上校之衔、子爵爵位离开军营。 夏默.格里恩: 亚瑟当政后,除了与妹夫马迪尔偶尔小酌外,基本不与其他同僚接触,逐渐淡出萧氏家臣圈的视野。 据历史文献考证,夏默是传说里亚瑟王黑暗中的左手。 夏默在大帝御下八彪中排名第五。 托蒂.雷洛: 英格兰尼攻略战失败后逃回自己的领地。在原英格兰尼王室成员先后投降后,仍旧率领反抗军继续与占领军做坚持不懈的斗争,成为反抗军的精神领袖。 托蒂在反抗期间多次被俘。被俘后,托蒂拒绝承诺不再与欧巴尼亚为敌,因而雷洛家族虽筹措了足够的赎金,却仍旧只能以越狱的方式重获自由。前两次越狱后,托蒂高举着英格兰尼独立军的旗帜继续抗争。 大陆历1435年春,圣华学校军事分院院长琥.雷逝世。同年夏天,传闻与托蒂亦敌亦友的兰特大帝离开了爱克斯大陆。同年十一月,托蒂再次成为俘虏后被夏默秘密处决。 兰丝.艾尔科霍尼克: 大陆历1435年夏,此前一直表现正常,时任欧巴尼亚帝国国师、爱克斯大陆魔法师协会会长、圣华学校魔法分院院长的兰丝.艾尔科霍尼克与爱妻琼斯同时失踪。人们根据留言得知,兰丝深不易辞去国师、魔法师协会会长等职务,为了探索更为广阔的天地,迫于无奈只得不告而别。 皮耶德.康迪: 得知兰特、兰丝同时失踪的消息,有嘻嘻王之称的皮耶德顿时怒不可遏地大吼诸如“要自由”、“要平等”、“要博爱”之类的口号。可惜的是,皮耶德的口号并没有获得任何人的同情。 夫人琳达对最后一句口号犹为不满,其他人也认为兰特、兰丝不带上皮耶德是非常正确的。因为,皮耶德的嫡长子当时才三岁,另一对龙风胎尚未满月。 所以,皮耶德公爵只得继续着平常人羡慕不已的封疆大吏生活。 皮耶德为大帝御下五杰之二。 凯森.卓索图: 英格兰尼攻略战结束后,凯森配合马迪尔征讨英格兰尼。待英格兰尼王室拥有继承权的成员悉数被俘或投降后,兰特大帝除了按以前的协议划拨给卓索图一块自由生活放牧的地方外,还赐给凯森草原之王之称号。 其后,凯森花了将近十年的时间,终于完全统合了所有的草原边缘族人。其后,凯森为了成为名符其实的草原之王,终其一生与兽人部落征战不休。 凯森为大帝御下五杰之首。 凯迪.卓索图: 英格兰尼攻略战之后凯迪随兄长四处征战,由于其战功显赫,人们将之公认为八彪之首。 在征服伊桑大草原的过程中,由于其作战勇敢,在战场上绝不后退一步,因而在草原边缘族中赢得了极大的声望。草原边缘族人往往亲切地将之称为小卓索图,与其兄大卓索图并称为草原双雄。 因为向往内陆文化的缘故,凯迪在战争间隙总是喜欢前往内陆各大城市旅行。战争结束后,凯迪成为在内陆生活的草原边缘族代表人物。 凯迪为大帝御下八彪之首。 多明戈.马耐斯: 兰特大帝将首都迁都于彼尔黄堡之后,任命多明戈为布雷西亚省省长。也许是失去之后才知道珍惜吧,多明戈自从成为省长之后就一改以往荒诞不经的风格,为人处事中规中举,将布雷西亚治理得蒸蒸日上。同时,他也极力改善布雷西亚省平民的生活环境。在其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人们将布雷西亚的矿工与玛哈亚的农民、沙丝那亚的商人和科洛斯的学者相提并论,将之称为爱克斯大陆四大幸福职业。 多明戈为大帝御下五杰之三。 萨弗斯.欧森巴哈: 在法兰西斯平乱战中追杀阿科尼奥七世时,误杀了戴着密封头盔并且一声不吭拼命保护阿科尼奥七世的阿朗佐。 第二天,人们在一条小河边发现了萨弗斯圣骑士的尸体。 萨弗斯为大帝御下五杰之四。 拉西斯.维克: 英格兰尼攻略战后,拉西斯.维克正式担任欧巴尼亚海军大臣,为封锁英格兰尼海上交通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或许是因为在战争中总是采取宁杀错,勿放过的激烈手段,拉西斯.维克在战争期间为自己赢得了海盗公爵的绰号。 拉西斯为大帝御下五杰之末。 海若.史麦尔: 兰特大帝亲自培养的武将。在亚瑟当政后,逐步走上政治和军事两个舞台充分发挥能力,成为亚瑟的亲信。 海若在大帝御下八彪中排名第六。 凯尔.萧: 以兰特和亚瑟的影将为存在,深受两代国王的信任,因而被赐国姓。 第429章 传说是黑暗之王菲尔德.萧的武技老师。 凯尔在大帝御下八彪中排名第三。 斌.王: 在兰特大帝殆于政务期间发挥其卓越的政治才能,保证了欧巴尼亚安定详和的政治局面。是兰特称为“在政务方面,即便我自己做也不会比斌做得更好”的男人。 在亚瑟亲政之后,斌立即还政于年青的国王,回到了自己的领地。 为人谦虚的斌在大帝御下八彪中排名第二。 乌尔里.罗德曼: 英格兰尼攻略战结束之后,乌尔里继续活跃在各个战场上。 得知1433年3月23日科洛斯公爵蓝道将正式向亚瑟.萧臣服的消息后,乌尔里只身前往德克萨首都林克市。 途中,乌尔里因遭受叛兵袭击而亡。 乌尔里在大帝御下八彪中排名第七。 史蒂夫.史拉登: 背负着叛将的身份小心翼翼地生活着。在兰特大帝的家臣中,史蒂夫比夏默更不喜欢与他人结交。兰特大帝怜其才能,将其任命为禁军司令。 亚瑟皇帝亲政后,史蒂夫逐渐淡出政治舞台。 史蒂夫在大帝御下八彪中排名第四。 更多精彩好书,更多原创手机电子书,请登陆奇书网--isu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