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酒吧》 第1章 另类大学生的追求:《拉萨酒吧》 作者:马崧 申明:本书由奇书网(isuu.)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第一部分 我与芳芳最后的爱(1) 下午三点钟守着一间没人光顾的空空的小酒吧,就像一个荡妇突然如愿守了寡,一半是窃喜,一半是忐忑不安。我正好换上埃米纳姆的碟子,一边听,一边看西利托的《长跑运动员的孤独》。这样倒很匹配,西利托的工人阶级小混混的玩世不恭与埃米纳姆的恶声恶气混在一起,就像这可怜兮兮的破酒吧里所有的威士忌、白兰地、干红、干白、各色啤酒全被砸得稀烂,冲出来的醉人气息。 我把前额搁在吧台上,把手放在膝头,沉浸在充满酒气的胡言乱语的二重唱里。 埃米纳姆正在杀他的婆娘金,撞击、痛骂、稀里哗啦,杀得她尖声乱叫;而工人阶级小混混正在讲他老娘如何用他爹的抚恤金去伦敦的商场疯狂购物,他们几个小子一面吃大块巧克力,一面看新彩电;楼上,他们的母亲不知和哪一个相好在新购的床垫上做爱(旧的被他老爹蹬腿时吐满了鲜血)。 我禁不住哈哈笑起来。 咚咚咚。有人敲吧台。 “什么事啊,笑得这么开心?” 一张女生的脸像雾中的公交车一样驶过来。 我急忙把放在吧台上的眼镜戴上,清晰地看见她的门牙上有一颗一毫米见方的突起。其实轻轻一磨就可以的。 她是一个蛮漂亮的女生(不喜欢“女孩”一词),感觉懒洋洋的,如春天的午后。 “啊,你好!正看书呢。不好意思。”我站起来说。 “什么书呀,好像很有趣的样子。” “不是什么叫得响亮的流行的那种,”我挠挠头,“《长跑运动员的孤独》。” 她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说:“英国西利托的。倒是没读过他的书,也不想读。” “是,”我说,“女生不大可能喜欢这种类型的吧。”我心里一闪,知道西利托的人不多,她还挺怪的。 “有什么咖啡?”她淡淡地说,换了话题。 “哼,有蓝山咖啡,山士多咖啡,哥伦比亚咖啡……” “算啦,”她打断我的报名,“极品蓝山可有?” “当然!”我说。 她找了个靠茶色玻璃墙的位置坐下,把褐色的真皮挎包和一袋香蕉放在空椅子上。 我从柜子里拿出磨好的咖啡,放在咖啡器里煮好,倒入一个白色瓷杯,用一把不锈钢匙子搅了搅,把杯子放在相同质地的托盘上,然后在另一个托盘上放了三块方糖,给她端了过去。她留着披肩长发,头发有些发黄,不知是不是染过,穿一件淡粉红色的衬衣,一条lee牛仔裤,一双黄皮休闲鞋。 我俯身把咖啡和方糖放在玻璃桌面上,往她面前轻轻一推,说:“请慢用。”这时,除了咖啡味以外,我还嗅到她身上的香味,浓洌而嚣张。我对香水缺乏研究,不知道是什么品牌的,只是觉得高档罢了。其实,这股令人感到刺激的香味的一部分就是大名鼎鼎的“毒药”。她后来告诉我的。 我回到吧台,准备继续体验战后英国的无产阶级的生活。 “喂,”她扭过身子大声说,“劳驾,能不能把大痞子的音乐撤下,随便换一张?” 我拍一下头,怎么忘了撤下痞子阿姆的碟子呢!他太吵,太冲,我从cd机里退出阿姆的唱盘,随便拿起一张,一看,卡朋特,还行吧。第一首永远是那个yesterdayoncemore。女人喜欢听。我也还是喜欢听吧,反正她嗓音俨俨的,怪勾人的呢。 我走过去,问:“卡朋特,还行吧?” 她笑了笑,说:“阿姆太吵了,对女性一通谩骂。可以理解吗?” 我说:“反正也听不懂歌词,只是觉得他的说唱气势汹汹,像身穿油污工装的流氓恶棍,听觉上很过瘾。如此而已。” “卡朋特老掉了牙,不会影响你的趣味吧?” “怎么会,”我说,“听六十年代的歌多一些,新的,听谁的呢?小甜甜布兰妮?如果她不扭超级屁股,她的歌还有谁会听。” “有道理,不听国语?” “耳朵谋杀。” “那么干脆,我喜欢。”她说,“自我介绍一下好吗?我叫芳芳。” 很普通的名字啊,大街上一把抓九千个,可不像我的,那么希缺。“我叫本本。” “本本?”她说,“本子的本,本本儿?” “对,本本儿。图画本本儿,写字本本儿,算术本本儿。” 她笑起来,“怪,你这人,连名字也怪怪的,与众不同。” 我也笑了,说:“就名字怪一点儿,其它的,与大家都一样。饮食男女,普通老百姓嘛。” “本本儿,”她急着叫我的名字过瘾呢,“可以坐下吗?反正没其它客人要招呼的。” 老实说,有漂亮女生主动搭讪,在我是求之不得的事,因为我很怕主动去搭讪,若讨得个没趣,岂不灰头土脸,无限尴尬,举目一望,满世界堆着残垣断壁。一句话,我面子浅,趟不来深水的。 我在她对面坐下,看她端起杯子,慢慢啜一口。我不知道与她说什么好,就从裤兜里掏出“三五”香烟,用一次性打火机点燃,深深吸了一口。她注视着我,双眼里有些飘忽不定,宛如头顶的一片浮云,我用右手指一指桌面上的香烟,她摇摇头。 “才来的?”她问。 “哪里,”我吐出一口烟,让青烟如晨霭似地淡淡遮在两个村落之间。“在这儿干了一年半了。” 我与芳芳最后的爱(2) 她搅动着咖啡,发出叮叮的细响,握匙子的右手苍白修长,像弹钢琴的手,小指向上弯翘,食指有一点神经质地跳动,仿佛在轻拍匙身,充满感情地。她的手的表情真的很丰富。“我几乎每天都要从这儿经过,”她压压嘴唇,“但从来没看见过你,没印象。不过我倒是没上这儿来坐过。” 我笑了,说:“怎么会对我有印象呢!我既非帅哥,又非大款,低着头走路,吃方便面和盒饭,在任何环境下都只是一个被人忽略的影子嘛。对了,今天怎么想起拐进来呀?” “累,再加上不爽。只是想进来喝一杯咖啡,提提神。”她双眼向上翻了翻,嘴巴撇了一下。 我把烟灰弹在发亮的不锈钢烟缸中,没有开腔。女人不爽这类事情是不好多问的,况且,与我何干?我把头向外略略一侧,透过玻璃外几盆长势良好的龟贝竹的宽大叶片,看见初夏的阳光下,一对夫妇牵着一个儿童向左走,一个老太太提着蔬菜往右走,在那对夫妇的身后,是两男两女,模样像是大学生。街道上,三辆绿身黄顶的捷达出租车及两辆白色奥拓、一辆黑色上海别克分别驶过。车身和前窗划出一阵飞刀似眩目的反光。 “被人忽略,不太可能吧。”她带有几丝戏谑的意味,这使她看起来像个爱恶作剧的小姑娘。“身高不错嘛,面相虽说不上英俊,却绝不讨厌,谈吐也不俗。看得出是个自我中心主义者呦。” 我呵呵笑着,把烟屁股掐灭在烟灰缸中,说:“我有点驼背你看不出吧。脸也长得不帅,就不说七、八颗龋齿和消化不良之类了。谈吐嘛,我是说不来别人喜欢听的话的,不是不想说,而是不知道该怎么说。比如吧,我现在很想讨你的喜欢,却不知从何说起。自我中心主义者?不太像吧。” “看的书偏门,”她说,“听的音乐也不是市面上流行的一类,在女人面前老说自己的缺点。不太关心自己内心以外的事情呐。这不是自我中心主义者的肖像吗?” “你这么说,”我盯着盛放方糖的空盘,“倒像是那么一回事啊。” “有女朋友?”她问。 “如果说是谈恋爱的那种,好像没有。” “意思是只玩一夜情?” “也没那么过份吧。”我哧哧笑着,盯着她放在桌面上的双手。“那种事,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哟。” “就像高飞的西伯利亚候鸟掉在你脚下。”她很开心的样子。 “哪里,”我说,“按照你那个概率,我岂不是要绝望得马上干掉自己!要么,立刻剃度,出家得了!” “很害怕被固定的女朋友拖累,虽然性方面麻烦一点,也愿意保持,是吧?嘿嘿,自我中心主义者呐!” “老是把我当模特儿你会乏味死的。就像一部闷片,比如《樱桃的滋味》,在那尘土飞扬的山路上转来转去,你以为拐个弯会出现奇迹,而弯道的那面依然是苍凉的景色,没有其他东西。不如去看《流星花园》。顺便说一句,附近的出风头的小帅哥可多了。” 她定定地看着我,然后哈哈大笑,又觉得不妥,用右手掩了口。“唉,谢谢你的指点罗,f4嘛,谈恋爱可没什么趣,不过,像男人包二奶一样把他们包起来,恐怕还不错。” “有这种想法?”我吃了一惊。 “不该有?” “呃,当然,好像无所谓吧。既然男人可以包二奶,女人包二老公之类,似乎无可厚非吧。” “这个态度还差不多,”她得意地仰起身子,“我也顺便说一句,那闷片不好看,但真的很不错。我喜欢阿巴斯。好的东西干吗要弄得那么好看!” 她端起瓷杯,喝了一口咖啡,神神秘秘地向前探探身子,小声问:“喜欢看碟?” 第2章 “你那样子,”我说,“不会是私下兜售盗版dvd外加火星样土的吧。” “真的是,不过把火星样土换成摇头丸。” “什么!” “什么什么?”她说,“你那表情好像你对面的人是一个大坏蛋似的。开个玩笑。” 上帝。你说一下午尽遇到些什么人,埃米纳姆,西利托的小混混,小混混他妈,再加上一个她,哪个不是神叨叨醉兮兮的。 “还没回答我呢。”她说。 “一般吧,”我又开始抽烟,“不是发烧友。我看书看碟有一个习惯,最高的和最低的,中间嘛就删除了。好像这也是兰波的习惯。” “最低是什么,不会是色情吧?” “是!顶级的那种,一叫到底,不要情节。三级片不看。” “哪天一起看看?我有不少碟呢。” “高的?” “高低通吃。” “嗯哼,还没和女生一起看过低的呢,有些难为情吧,那种情境?” “别担心嘛,容易起生理反应的可是男生哦。” 我哭笑不得,“难道看着我处于负重狂态的拚命压制中,你会很开心?不怕我非礼?” 她用右手食指划着玻璃桌面,双眼天真无邪地盯着我,“不会吧,那点儿化学反应?” “化学的发疯形式。” “那是菲茨杰拉德的胡说。”她声调降低了八度,仿佛经过了发泡的阶段,这啤酒,趋于平静。她端起杯子,喝了一大口,用舌头舔了舔嘴唇。 我与芳芳最后的爱(3) 那杯咖啡已被喝得底朝天了,只余下一圈淡淡的褐色固守杯底。在杯口上有块她下唇的印渍,呈桔瓣形,一滴咖啡从那儿滴下,像一条季节河,最后溅落在光滑的台面上。她的嘴唇很红,不像很多人那样如傍晚般灰暗。她没涂口红。可能。 “还要点儿什么吗?”我问。 “咖啡不想喝了,现在喝酒似乎早了点吧,”她有些犹豫,“别像个酒鬼似的。” “这样吧,”我站起来,“我请你喝一杯苏格兰威士忌,我自己的酒。” 我把杯盘端走,到吧台后的酒柜中找出我那瓶酒,从吊架上取下两个高脚杯,各倒了三分之一,大约50毫升,然后把冰盆里的冻得很老的冰块放入杯中,这是喝冰镇酒的起码条件。太嫩的冰块很容易溶化,会把酒弄得尽是水臭。我把酒端过去,仍然坐在她对面。她真的挺不错。 她用右手端起杯子,晃了晃,冰块碰撞杯壁,发出动听的脆响。她呷了一口。“不错呀,”她说,“自己还藏着好酒享受呢!” 我掐灭烟屁股,说:“老板上次进酒进多了,原价卖给我的。有时站得累了,干一杯,刺激或麻木一下神经。不过这酒真的好喝。” 知道她能喝酒是很久以后,我第二次到拉萨的前两天。 她说是要给我饯行,在她那小资的狗窝里弄上蜡烛,一人发了一瓶干红,鬼影幢幢的胡灌起来。我虽然在酒吧长泡,酒量却长不大。天生,没法的。那晚酒干得很快,一瓶酒750ml,一会儿就下去了一大半。我只好抽烟,把干红打上一个个逗号,好苟延残喘。 我低下身子,歪头,去烛火那儿点燃了第十一只烟。蜡烛已烧得只余2cm了,问她是否还有,她说当然,起身到厨房,拿了两支新的过来,一人一支,就着老火点燃,再把屁股烤得半溶化,栽在残烛头上网。她端起杯子,我也端起杯子,我们轻碰一下,干了。 “本来,”我说,“冰块嫩了一些,不适合镇酒用的。嘿嘿,但是要喝那么多酒,冰化得快,也算稀释了那该死的12°了。” “还酒吧出身的呢,”她说,“酒量看也看大了。听音乐吗,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呀!” “要点背景的就行了,你不是有平克·弗洛伊德的吗?如何?” “我倒是无所谓,什么在吱吱地响就成。” 她从cd架上取出碟子,放在索尼音响中,音量开得很小,宛如从山的那一边传来的声音。她坐下,又干了一杯,说:“我是不是像澳洲的袋鼠,跳跳跳跳个不停。毕业没两年,他妈换了五六个工作,每个地方都令我心烦。好像这世界上就没有我可以安安心心从事的工作似的,好像这世界就是要跟我作对似的,有意要那么干。你说,是我病了还是世界病了。” “都他妈有病!”我说,“你,还有世界,还有我。都疯疯癫癫的。” “都是傻b?” “对,都是傻b!10的n次方傻的傻b!” “这倒是个办法,本本儿。”她哈哈一笑,“把能够找到的东西都臭骂一顿。傻b,他妈的,混蛋,操!”她说完,站起来,把半杯酒灌进喉咙,拿着空杯子,扭扭屁股。 她真动人。我禁不住放声大笑,放倒身子,把头靠在铁红色的靠枕上。“喂,别说粗话,特别是那个‘操’字,那可是男性词典中的专有动词哟!”我斜着拿过酒杯,斜着干酒,把朝下的右脸颊都给打湿了,我明白,这就是万有引力定律中的案例部分。我从茶几的下层搁台上抽出“心相印”面巾纸,胡乱把脸上的干红擦干。 “不行了,我真的不能再喝了,”我说。 她扭着腰肢走到茶几这一头,提起我的酒瓶,说:“不多了嘛,也就几口了。干完!”她顺势坐在我身旁,把我的头从靠枕上抱起,放在她的膝上。她俯下脸看着我,就像深邃的夜空笼罩着我,两只眼睛就是史蒂芬·霍金的黑洞。“不说操,说干,可以吗?” 我伸出手,抚摸她的脸,往下移,在她的颈窝那儿盘桓,然后试图通过她喜爱的lee牌牛仔裤,读写她紧绷绷的圆润的大腿。头是昏的,但下面却似乎不受影响,真没办法。 她略带嘲讽地笑笑,说:“它没醉,在乱动。” “不管它,在它自己的外省,那是它的权利和自由。” “你不是说要表演自慰给我看的吗?” “喂,真说过?” “想耍赖是不?连斐雯丽,”她扬扬手中的芭比娃娃,“不,那时是梦露,都听得清清楚楚的,男人赖帐不太好嘛。” “真想看?” “想看,只在dvd里看过的,还没看见真人这样干过。你想,波特诺干得那么有趣,我可是不明白的哟。” “那你帮我。” “不行,那就不是自慰了。” “自渎。” “随便什么吧,今天,现在!” 她把手放在我的裤子上。 “可是,”我说,“波特诺是个臭小子,而我,已经是男人了嘛。况且,还有一个漂亮的女朋友坐在身边,那样,就像提一瓶矿泉水,步行到哥本哈根要一杯水喝。不行,有心理障碍。到时候落个阳萎的毛病,可不好医啊。” “那就老老实实喝酒,还有一瓶。” “什么?”我觉得我整个儿人猛然勃起,“我有心脏病的,心肌炎,右心室主动脉粥样硬化,左心室嘛,风湿性肌纤维颤抖无力缺血综合症。” 我与芳芳最后的爱(4) “屁话!”她说,“不是一人一瓶,是总共只有一瓶。别绷得像一张弓似的。没人想谋害你。” “我会吐得一塌糊涂!” “尽情吐吧,这破地儿,破地板破沙发破床,没一样东西顺眼,吐吧。” 她站起来,迈着舞蹈一样的步子,走进厨房,一会儿,提着一瓶红酒,得意地出来,把它砰地一声放在桌面上。“选择吧,”她说。 非此即彼。她给我的命题。我的大脑像旋转木马一样,把红色的马头转过来——转过去,把兰色的马头转过来——转过去,把黄色、白色和青色的马头转过来——转过去,每个马头的两只耳朵之间,穿着发亮的钢管。没有笑嘻嘻的小孩坐在上面,它们空空地原地打转。我撑起来,拿过瓶启,把螺旋状的钻子旋进去,把向上的两只把手一按,木塞出来了。我把我那瓶未喝完的酒倒入杯中,几乎是满满的一杯,都没法加冰块了。然后用新开的那瓶,替她斟上三分之一杯。你骑在红色的木马上旋了10万公里,你还是在原地踏步,离青色的马屁股永远两米。 她提起斐雯丽的头发,把她扔在另一张单人沙发上,一屁股坐下去,拿起杯子喝了一口。我也猛喝一口,把一杯酒枪毙了二分之一。 “嗬嗬,我们的英雄不准备献身,而是要一醉方休了!” 我打了一个嗝,鼻子嗅到了嗝的酸酒臭。“妈的芳芳!”我笑了,这个鬼丫头。 “妈的本本儿!” “妈的芳芳,想看我的笑话呀!” “妈的本本儿,我就是不知道该怎么办。” “妈的,什么怎么办?” “妈的,什么什么怎么办?一切。所有。”她开始尖声尖气地说,“朱塞佩。妈妈,他不是朱塞佩,他是尤索林。不,他们都一样。” 我大笑,直到笑得打呕。哦,疯子芳芳,醉鬼芳芳。 “哦,他妈的人就是这样一堆杂碎!中午吃下的蕃茄酱!”她做了一个鬼脸,拿起杯子,一饮而尽。 我把余下的半杯酒分两口干完,说:“我已经把承包的酒干完了,不喝了,脑袋痛得要命。” “屁话,这酒可是你开的。”她把两个杯子掺上酒,把几块要化了的残冰放进去。“没冰了,将就吧,乖乖。” 有时候,女生就像百分之百的口香糖,嚼嚼不错,但黏在手指上,却有百分之一万的麻烦。 第3章 我站起来上卫生间,打开灯,洗脸池上的镜面映出一个满脸通红的家伙,我几乎不认识他。我把尿撒进便池内,大尿,撒了足足三十几秒,一股酒臊气。忙冲干净,免得芳芳撒尿时闻到,暴露肚皮里面的难看的个人档案。我用冷水洗了洗脸,觉得反胃,就蹲在便池旁,呕了几下,吐了两泡酸口水。我把右手的食指和中指伸进嘴里,压住舌面,往里抠,又呕了几下,吐出一些口水。没见红酒。吐不出来。我洗了手,用漱口杯打水漱了嘴,深呼吸三次,走了出去。没忘关灯。 “吐了?”她问。 “没啦,吐不出来,”我一面说,一面把身子放倒在长沙发上。“你还真能喝,平时喝一点,不显山不露水。狡滑啊。” “这叫城府嘛。像玻璃人,一眼看穿了,你还有兴趣?我也头昏得厉害,不断地翻跟斗。但我没太多的胃肠反应。本事。” 我让她帮我点燃一根烟,她把烟嘴上糊得尽是口水,噙在嘴唇上湿漉漉不舒服。“嘿,你这是点烟吗?你是在吃烟呢,就像从你嘴里吐出来的,口水兮兮。”她笑了,到厨房去拿了两支蜡烛,续着烧。我望着火苗,感觉好像是在原野望着远处的篝火,而一些忧郁的人们赤身露体围绕着火疯狂地旋转,像一阵无形的风。平克·弗洛伊德的音乐正在火光上孤寂地漂浮时猛然结束,在一阵休止符后,鲍勃·迪伦近四十年前的粗砺的嗓音响了起来。芳芳转过身来,看着我,随着节奏扭着屁股,又用右手端起杯子,一边喝一边扭。 “这感觉如何?这感觉如何?独自一人感觉如何?……”她跟着老迪伦吼。 “独自一个人是一个傻b,两个人是两个傻b。”我告诉她。 她开始疯笑,格格格,把杯子放在茶几上。然后走过来,俯身看着我,仿佛一头非洲母狮看她的猎物。她开始解我衬衫的纽扣,从上面那颗解起,把衬衫下摆从裤子里扯出来,解开。她跪在沙发旁,我们彼此亲吻,抚摸,像原野上两头眼神温驯、皮毛发亮的动物。 “在老迪伦音乐的伴奏下干事儿,太委屈他了吧。”我说。 “委屈什么?六十年代的象征就是听摇滚和群居乱交。”她说。 “我们可不是。”我申辨。 “谁说我们是哪?”她说,“来吧,在你飞走之前,把你吸干。” 她起身,把衣服裤子脱得干干净净,我也躺在沙发上,抬起屁股,把裤子蹬在地下。温暖的烛光照着我们的肉体,就像八月的阳光照着剥开皮的成熟的玉米,光滑洁白又饱满多汁。 一切都像风吹过树林发出的动人心魄的哗哗声,那么自然和流畅。真的,无论如何,青春的肉体和两情相悦,使性显得干净而率真。我们享受着对方,也享受着自己,沉浸在柔若无骨的发烫的深水里,血液仿佛被煮得滚开了一样。就这样,我们像波浪一样拍击着,然后溶化成无形之物。最后,似乎时间停顿了一下,出现一个空白的沟壑,我们紧紧抱在一起。 我与芳芳最后的爱(5) 那晚,我们做了三次爱。肉体的味道和酒的味道混合在一起,使室内的空气放纵而刺激,几乎从无色变成了肉红色。当我们昏沉沉睡去时,鲍勃·迪伦的歌声还在不知疲倦的轻唱。 还是回到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的情节吧,从中断的那儿开始谈起。 我们坐在一起喝我的威士忌。 “本本儿,”芳芳又在过我的名字瘾,“你也说说我,觉得我是哪类人呢?” 我喝一口冰酒,说:“那就直说了啊。你似乎太敏感,好像你的神经是暴露在外的。经常失眠吧,世俗关系也处得不太好。同现实格格不入?” 她说:“多少有一点儿吧,不太喜欢太现实的东西。” “外语系出身?”我问。她用双手握住高脚杯,像冬天握一个取暖器一样,右手食指还抚摸着光洁的杯面。我突然有一种冲动,被她的手抚弄,一定是很舒服的事吧,躺着,像一只猫一样,拱着背。 “哦,怎么知道?” “熟知英美作品,还能听懂一团麻似的阿姆的歌词,这不是一般大学英语能解决的呀。” 她说:“喜欢美国六十年代文化倒是真的。那我猜猜你吧,中文系?” 我吹一口气,说:“见我看看文学书就往中文系上靠。我可是学经济管理的呀,经济学院的,留学生。” 她摇了摇头,说:“看不出来,看不出来。ceo大人,留学是看上了低年级哪个小妹妹吧。” “哪里!”我喝了一口酒,“不太与同学来往的,名字都叫不出来。就是考不及格。不想学、不想背。一看见教科书,就看见漫天飞舞的流沙黄尘,连海洋都变成了沙漠。毕业证,对我可是海市蜃楼啊。” “怎么办?老干部不可能长久当的。”她说。 “不知道,已经休学一年,再接着休,看院方能否通融。学了也没什么意思,成天惦记着人民币和打卡机。” 是啊,我可不愿像西利托的小说中所说的,成为“暴眼鼓肚”,再娶一个“暴眼鼓肚”的老婆,过“暴眼鼓肚”的主流生活。如果把《猜火车》的开头那絮絮叨叨的诅咒稍稍换一下,我们的目标无非是大房子(连体别墅)、广本雅阁、东芝背投、柏丽音响、大号码的白色家电、几件宜家、年薪、银行卡、医保养老保、欺骗、背叛、绿帽子、白领老婆、粉领情人、黑领婊子、以及…… “在想什么啊,想得笑嘻嘻的?”她问。 “你是白领吧?没错?” “是,算是吧。” “我刚才在置换《猜火车》的独白,准备娶一个白领老婆啊。” “好啊!”她跳了一下,眼睛瞪得大大的,“我怎么样,还行吧。我也正想再嫁一个人呢。我看你不错,再嫁给你算了。至于我的丈夫吧,干脆蹬掉,离婚!我性欲很旺盛的,不必担心你老婆是个性冷淡。考虑一下?” “什么?真想嫁给我?”轮到我跳了一下,好像所有的麻烦都溶解在苏格兰威士忌中吞下了肚子。“可是……当然,也不是不可以。” 她格格笑起来,眼睛眯缝着,涨潮一样,泪水都几乎乐了出来。“别担心,开个玩笑!瞧把你急的,好像我没人要似的。我还不想嫁你呢。正经工作都没一份!再说,我丈夫也不会答应的。” 我有些不好意思,端起杯子喝了一口,“不是那个意思,真的。只是婚嫁是个很突然的词,就像你散步猛一下撞到了猛犸象。” “学经济的,少用点儿比喻,那种修辞方法不是你那个行当的工具。” 卡朋特似乎已翻来覆去唱完第二遍了,她也该休息一下。“换一张,想听什么?”我问。 “无所谓,”她摇晃着身子,“只要不是谋杀你耳朵的就行了。甲壳虫和猫王也不听,都腻了,从读大学就往耳朵里塞,占满了内存,总得删点空间出来玩儿别的吧。” “老黑人的爵士,行吗?”我站起来。 “阿姆斯特朗?”她停止摇晃,抬头看着我的鼻子尖,“可以啊,听听他那颤动的嗓子,像大提琴弦的震动。” 我到吧台那儿,拿出卡朋特的,在装cd的抽屉里翻出阿姆斯特朗。音乐也好,文学也好,和电器手机毕竟不一样,并非新的就是好的。从某个角度讲,旧的才是好的,因为不好的已经被岁月无情地抛弃了。 “下午老这样,守寡。”她问。 我叹口气,说:“是啊,反正就一两桌。全靠晚上。” “就这么混下去,懒洋洋的下午酒。” “那倒不是。告诉你也无妨,我打算在拉萨开间酒吧。如果说有理想,这就是吧。” “拉萨?那么高!”她似乎有些吃惊,眼睛一眨一眨的,宛如东非狐猴。 “不是人人都想进天堂吗?占据个高端位置,离天堂近一些,抢椅子也有了个先手嘛。” “那这么说起来,我还是去地狱买门票算啦。” “从何说起?” “你不知道,”她摇了摇头,“别人上金顶看云海,我却躺在床上数心跳,别人在九寨沟忙着拍照,我却赖在观光车里掐太阳穴。人往高处走,我往低处流,肉体无奈。” “肉体无奈,”我重复着这句话,“精彩,精彩。你干脆当作家去得了。” “还当作家呢,连拉萨这类时髦的事情都不能去赶赶。” 我与芳芳最后的爱(6) “时髦?我可不是去当观光客,然后一回来,对全世界的小麦喊:我去过拉萨啦。” “我就只是想赶赶时髦,浅薄吧。” 我笑笑,不想跟她争执。我用右手指指耳朵,说:“听,老黑人的小号吹得像雕塑,他喉咙就在你眼前三公分抖动,喉结一骨碌一骨碌的。” “看见啦,”她懒洋洋说,“喉结尖尖的,苍白。” 那可不是老黑人的,是我的。我干咳两声,下意识用左手托住下巴,遮住那个尖尖的、苍白的东西。 她嘲弄地笑起来,嘴角向下拉。“紧张什么嘛,没人对那儿感兴趣的。对了,你开酒吧的钱筹齐了吗?” “这不正在努力。” “这么点工资恐怕还不够你自个儿开销吧。” “我可是学生啊,家里得寄生活费给我呢。你想,我一个独子,父母虽不是什么官儿款儿,却也是吃皇粮,没其它负担的。” “嗬,没想到你还是双薪,怪不得悠哉游哉。” “不过嘛,”我用右手的手指轻敲着桌面,“好像还差很多呢。 第4章 好在我只想弄个小小的,实在不行与别人合开也可以。” “为什么不能在本地开。” “说不清楚。是不是喜欢空气稀薄的地方?喜欢冰雪?但没想过到东北开呐。” “边缘化的时空?” 我想了一想,点了点头。“哼,有道理。我说你该去当作家吧!” 我坐的方向面朝着门,门被推开了。一男一女手牵手走了进来,都穿着牛仔裤、体恤和运动鞋,头发染成浅栗色,两蓬秋风枯草。我急忙走过去,招呼雌雄二草。他们找到一个角落坐下,要两杯速溶咖啡。我到吧台去拿杯子,撕开包装袋,倒开水,在瓷盘上放6块方糖。然后我用一个黑色的塑料托盘,把它们送到桌子上,点点头,笑一笑,“请慢用。” 我倒了两杯水,又到芳芳那儿坐下,把一杯推给她。“白水,免费。” 她瞟了瞟枯草,说:“总算有了点人气。再坐几分钟,也该走啦。你不能离开?” “肯定不能。八点以前就我一个人应付。” “还说请你吃火锅的。” “那当然是好事,”我说,“就当你的邀请是期货了?” “行啊。” 这时,两蓬枯草碰在一起,旁若无人地亲嘴,咂吧有声。 “唉,他们真懂生活,”芳芳感叹,“饭前口腔清洗。” “有时候,还有男女坐在角落里脱衣解带的,”我说,“有一晚,都他妈凌晨一点过了,还有人坐着不走。列侬唱n遍了,我也懒得管[奇qisuu.书]。我打着呵欠去送啤酒,看见两人衣扣都松了,正紧紧抱在一起。那女的把头抬起,还白我一眼,害得我差点去厕所自渎。” “你们男生不是爱说看得着、搞不着,心头如刀割吗!住在学生宿舍,也没法解决问题啊。到这儿来,虽说不能真刀真枪地干,却总可以耍完一个套路。” “肉体无奈。” “的确无奈啊,无奈得很咧!” 她叹一口气,低头打开皮包,拿出钱夹子。“多少钱?” “30元。” 我到吧台把钱锁进抽屉,在本子上记下帐目。 她已站起来,肩上挎着包,右手提着香蕉。 “嗨,”她说,“忘了让你吃香蕉了。拿点儿去?” 我摆摆手,说:“不要了,我不喜欢吃这玩艺儿,软扒扒的,怎么,你喜欢吃?那么多,吃不完很快会坏的。” “我可是香蕉鱼啊,”她说,“一顿要吃七十八根。” 我读过《逮香蕉鱼的最佳日子》,笑了,说:“吃得圆滚滚出不了洞,是有生命危险的呢。” 她把香蕉放在地板上,凑过来,身体离我只有10公分。她的眼睛盯着我,就像黑色的漩涡,要把我拉进她深深的未知的冰海深处。我使劲抬头,把双眼挣脱她的吸引,俯视她麦田一样的头顶。 “你说,”她眼神恍惚地问,“西摩干吗用手枪打自己的脑袋,他真的是顿悟了人生吗?” 我耸耸肩,说:“没什么,他只不过是不想活了。活腻了。就这样。” 她淡淡地笑笑,说:“他妈的!” 我一愣,随即反应过来,那是霍尔顿的口头禅。 “他妈的!”我高兴地说,并伸出手掌。 她击打了一下,就像我们已成为某个秘密社团的人一样。然后她拎起香蕉,走了。 “他妈的!”我倚靠在吧台上喃喃自语。 第一次到拉萨(1) 八郎学、梅子与喜马拉雅雪人 第一次到拉萨是一年前的事儿。那时,我在酒吧打了半年工,正值暑期,学生们走得差不多了,生意不好,就向老板请了假,到拉萨看看。 波音757稳稳地飞在一万米的高空,我坐在舷窗旁向外看,四川盆地被一层浓云所遮盖,看不到一丁点儿地上的景观。西行不久,在一片云海之上,赫然矗立起一壁高大的雪山,其中,最高的主峰宛如银色的金字塔,在阳光下发出刺目的闪光。它一定是海拔7556米的贡嘎山了。从这儿往西,整个地形高高抬升,高于云层之上,千山万壑,雪峰峥嵘。如此多和如此辽阔的高山地域令人难以想象。青藏高原,世界上最雄伟的地貌在机翼下延伸。我久久地注视着高大的雪山,直到双眼被强烈的反光所灼痛。 飞机上不停地播放着一组关于西藏的歌曲,当唱到“仙女般的空中小姐”的时候,我睁开闭目休息的双眼,寻觅着“仙女”。她们忙着分发饭盒、饮料什么的,模样儿当然出众,身材也不赖,如果可以同我耍朋友的话,我会十分高兴的。但“仙女”们价值不菲,好像喜欢阔绰的名男人。这样一来,就意味着一个大学留级生耍空姐的概率是很小的很小的,小到从月球上看到学院院长的阻生牙。但意淫却是通往理想国的捷径。我把那个丰满屁股的空姐同我不多的性体验结合起来,马上就想入非非了。真是不好意思。这不算是邪恶吧,正正经经想同她恋爱,没有半点儿非礼的因素在内的。可老是胡思乱想,也不是办法。反正不能再继续了。我从脚下的小包里摸出《麦田里的守望者》,翻开第一页看起来,看到霍尔顿骂他哥哥d·b是婊子,我笑起来,恢复了正常。这本书看过很多遍,从没读烦过。每一次读,都有过瘾的感觉。塞林格把书写到这个份儿上,怪不得隐居着不发表作品了。说这本小书是上个世纪最重要的文学作品之一,恐怕不会有人发杂音吧。也怪,诺贝尔文学奖好像总是不得要领,老是放过超一流的,经常在二流的圈子里混,自损声誉。不过,奖项本是某集团或某个人意志的产物,当不得真的。就同幼儿园的小朋友认为“还珠格格”是最牛逼的一个道理。你恐怕认为我是一大帮塞迷中的一员,我喜欢看,但仅此而已。用霍尔顿的语言来说,他妈的塞林格发表不发表他的混帐新作品关我屁事。 丰满屁股的空姐推着车过来了,她的皮肤很白,嘴唇也厚,很性感,围裙被高耸的乳房顶得紧绷绷的。她递过饭盒,眼神像烟头一样烫我一下,我一脸的烟灰。她问我是要果汁、可乐还是咖啡,我说要果汁,眼睛盯着她有着细软如芳草的汗毛的手臂,不敢直视她。太漂亮的女人总是令我窒息,仿佛大地流淌着波涛汹涌的肾上腺素。她白金戒指戴在食指上,没有结婚。一个假设:如果我是什么混帐ceo,就立马向她求婚,然后,“他娶了个女人不让她离开/现在她整天就待在那儿”。拉金所言。 对于她的背部我并不准备来一段罗伯一格里耶的描绘。但是,她的裙子的下摆,有一处一元硬币大小的灰褐色污渍,没有洗净。它像一个问题向我的眼球提出来。或许,那是她送完饭,累了,一屁股坐下,却不料椅子上滴了一滴酱油;或许,那是她月经来了,没来得及更换卫生巾,在飞机上升时,坐在椅子上留下来的。我在学校耍的第一个女朋友就是这样的,他妈的后来她跟了团委副书记成了特别进步的青年。我们坐在运动场边的看台上,一边摸摸搞搞,一边讨论怎样混毕业,她惊叫一声,站起来,牛仔裤上有了拇指大小的血迹。当然,如果我不想吃耳光或被别人扔下飞机,我最好还是别问她。 我打开锡箔纸饭盒,里面是一点儿米饭、青豆,和一只鸡腿,我狼吞虎咽干掉它,却只是吃了个三分之一饱,机票一千多,就舍不得花一元钱煮一堆饭把乘客撑死,显出小家子气。没再要,只把那杯果汁灌进去,权当填充料。揩了嘴,继续读塞林格,不好哈哈大笑,只是闷在肚子里手舞足蹈。阅读的快感,怕是不比做爱差吧,大多数人一辈子没有享受过,应该算是可怜虫了。 广播让乘客扣好安全带,说是贡嘎机场快到了。我向窗外望去,大地用纯净的黄色堆砌而成,同你的面孔仿佛只隔了三寸。地平线那儿很清晰地用白色勾勒而成,奇书-整理-提供下载不像内地一片灰濛濛。高原的肌理动人心魄地展现,像泰森的肩膀一样充满力量和野性。它的血管、肌肉、骨骼、肌腱、皮肤、毛孔、汗,生动起来,成为你愿意与之对话的那个人。 我穿一件黑色的李宁牌体恤,厚型的比利牛仔裤,脚蹬一双棕色的耐克登山鞋。当然,那个150升的奥索卡登山包里还有一件无名毛衣,一件李宁牌卡克,两条号称“猛龙”的内裤,一套棉毛衣棉毛裤,两双棉袜,雨伞,雨衣,感冒药品和维生素药丸,半条三五烟,手电筒,随身听,迪伦的cd,阿姆的cd,u■的cd,一本《藏地牛皮书》,一本《金刚经说什么》,借的理光照相机,五卷柯达200胶卷。小的耐克挎包里有现金2000元,建行卡一张,身份证、学生证及边境证,普及本《麦田里的守望者》,电话本,圆珠笔数支,软面抄两本,还剩12只的三五烟,一把冒牌瑞士军刀。为新买的鞋子、登山包及其它杂物,我卖了手机。休闲是有钱人的体闲,就像品味也是有钱人的品味一样。妈的。 第一次到拉萨(2) 飞机停稳当后,我起来,从行李舱拿出背包,找出卡克穿上,背好包,跟在人流后慢慢走出机舱后门,两个空姐站在门旁。我盯着丰满屁股空姐的脸,希望她用眼球再烫我一次,顺便留下联系方式。当然,你猜对了,她根本就对我不屑一顾。她职业性点点头,说请慢走,双眼看着脚底那块绿惨惨的地毯。难道那破地毯都比我有趣?可能是这样。不得不说这对我不是一个打击。 第5章 三千多米的高度,对于生活在海拔几百米的人来说,就算是天上了。下了飞机,置身于瓦兰的天空下,真的觉得是在天上的。那种兰色既深邃又灿烂,从皮肤穿进穿出,仿佛肉体是一个透明的气囊。空气清冽,有一种奇怪的香味,绝对没有都市那股人气。不觉得缺氧。年轻呗。况且,事先已是作了准备的,跑子一个多月的步。一同来的有些人开始大声的赞美,好像不给他们一个高音喇叭和一套广播发射系统不行。以感叹词和形容词居多,其中,“太美啦!”是使用率最高的一个,当然,磨损率也大得吓人。我不太合群,不想同别人搭白,特别是到旅游区,独自一人,走走看看,吃吃喝喝,胡思乱想,蛮好。 上了大巴,一路向拉萨挺进。一泻如注的阳光照在路边广袤的褐黄色山地上,仿佛全世界的阳光和全世界的黄色山地都沉淀在这儿,质量很大的感觉。兰天像镜面斜倚在空旷的大地旁,有苍凉和寂廖的美。觉得人类应该给地球留点儿空间,到处是王府井、南京路、春熙路之类,也不太好玩儿,连撒野的地方也找不到,必得装得文明高雅,还要穿狗日的名牌,开口楼盘,闭口宝马。有时候,其实就只想拉野尿、撒野尿,很卑微的隐秘的愿望。哦,说到这儿,顺便补充一句,很希望能野合的。真的很想,像一只骆驼想念沙漠一样地想。 汽车沿雅鲁藏布江逆行。河谷宽阔,水流平缓。在江岸的滩涂之上,生长有杨树和柳树,树龄看起来很长,却并不高大。估计是高海拔的原因了。风光宁静冲淡,宛如大师行文。在我的身旁,坐着一位十七、八岁的青年吧——年纪有些吃不准——倾心注视着窗外的景色。他样子长得极为大方,脸色呈古铜色,穿着一件米色夹克,下面是紫红色的僧袍。刚才在飞机上,没看见他。当我们的目光碰在一起的时候,彼此点头微笑。他的牙齿白净光亮,令我羡慕不已。 路途中,有一座建在半山上的寺庙,碧兰的天、黄色的山、白色的寺庙、风中飞舞的彩色经幡,神秘而和谐。 “冲古寺!”青年对我说。 我感激地看他一眼,点点头。 事先查了《藏地牛皮书》和《西藏旅游指南》,一下车,就打了个的直奔八朗学旅馆,沿途建筑有些奇怪,既有好看的藏式民居,又有现代化的玻璃幕墙大厦。就我的趣味来讲,当然觉得外墙洁白、窗台上摆着鲜花的民居要漂亮得多。钢筋水泥加玻璃的火柴盒子,实在是不敢恭维,特别是位于拉萨。 八朗学旅馆在北京中路8号,号称是兄弟姐妹一家亲的背包族的窝,以价格便宜著称,到那儿一看,也不见有多少人,也许都出去了。是啊,如果来拉萨睡觉,也太奢侈。总台那儿有两个藏族姑娘,我说一声“扎西德勒”算是打了招呼,她们很热情,开口一个笑,问我要哪种房。我看了价牌,散铺25元,单人间50元,双人间60元,便宜。双人间当然不考虑,单人间只比散铺贵25元,那有什么可说的,当然是单人间啦。怕集体生活,就像怕流行性感冒,虽然最终也无所谓,但既然可以选择,又何必去同陌生人找话题呢。毕竟在大学也是租的房子个人住的。小姑娘带我去房间,在二层,外面有个走廊,房间很小,但还整洁。她提了一瓶开水给我,叫我有事随时招呼。我放下背包,拿出旅行杯,放了一些成都花茶,冲好,然后舒服地躺在床上,有一种疏离感,没回过神来。好像一觉醒来,布莱希特站在床边,说戏还没演完。 躺了一会儿,坐起来喝茶。热茶顺着食道冲进胃里,把暖意带给了心,又续水喝了一杯,通泰有如亚马逊河入海。这下感觉到很饿了。把小挎包整理了一下,拿出不重要的东西,把《牛皮书》揣进去,干饭。 阳光灿烂,不是那种温吞吞、绵兮兮、水乎乎的那种,而是很刚,很有质感,又透明又干脆。它照在身上热得很舒服,烤太阳的滋味出来了。由于是近视,没法戴墨镜,又没有准备卡在镜框上的黑镜片(节约钱),眼睛很眩。没法,只得眯起本来就眯的眼睛了。 信步走出旅馆,斜对面就是一家四川小吃,走进去坐下,迫不及待地点了青椒肉丝和蕃茄蛋汤,有蛋白质有蔬菜,完全是按指南多吃营养丰富的东西和新鲜蔬菜的要求来办。吃饭的人不多,已过了吃饭的时间。菜很快上来了,热腾腾的诱人。我甩开膀子吃起来,两大碗米饭连同两样菜,包括最后一滴汤,一扫而光,撑得极为舒服。在学校餐厅吃饭,也是这一类菜,应该说,无论味道还是品种,都强得多,身边还坐了十万个美女同学陪餐,但就他妈味同嚼蜡。 很爽地走出来,右手抚摸着肚皮,阳光下一站,却迷失了方向,不知道该怎么办,是奔布宫、大昭寺……还是其它什么地方,要去的地方太多,反而不知道去哪儿了。有点像布里丹的驴。先去买一张拉萨市极为详细的地图,这是比观光更为重要的。 第一次到拉萨(3) 回到旅馆,问藏族姑娘新华书店的方向,她们说大昭寺正对那条街就有。于是花200元押金租了个老式的自行车。无论世界任何一座城市(北美除外),这都是一个最好最省钱又最方便的交通工具了。 车没有调校好,前轮有一些扭,刹车也不太灵,不敢快骑,反正也没急事,慢慢蹬,感觉是一条鱼穿行在陌生的河道。街上人不少,背着包的旅游一族很抢眼。我不是背包族,也没有要做背包族的意思,虽然很羡慕他们。我身上就像有一种本能,老是要把我从扎堆的地方拉开。本来,像背包族一样,写个留言板,或交流一下,合得来一块儿玩儿,应该是不错的吧。但是……只好一个人行动了,孤独的感觉像云一样时隐时现。不管怎么样其实无所谓的,热闹也好,寂寥也好,总之,都是人的生活。 在大昭寺对面一条街,宇拓路,我找到了新华书店,买了一本西藏地图册及一张我认为已很详细的拉萨地图,又在旁边的小店买了一版7号电池,两卷卫生纸和一个一次性打火机。然后骑车瞎逛,从另一条路回旅馆。至于大昭寺、八廓街,那是要休整好后花整天功夫来阅读的。所有关于西藏的指南都声称,不能激烈运动,特别刚上来,要有适应的时间。我虽然没什么感觉,也不想匆忙行事,真的弄到头痛恶心,倒是件麻烦事。慢慢骑回旅馆,交还了自行车,付了十元钱,取回押金,回到房间看了半天地图。有些凉。对面三楼餐厅的露天咖啡厅还能晒太阳,于是拿上地图和《麦田里的守望者》,去烤一烤。 上面还坐了两拔人,一拔六七个,叽哩呱啦激烈争议,好像要租车到阿里;另一拔二男二女,一口京腔,好像要打道回府,可连着两天都没有飞北京的班机。我找了一个偏僻而阳光充足的位置,向笑嘻嘻的藏族姑娘要了一杯最便宜的咖啡,点上一支烟,研究起喜马拉雅山脉来。一口咖啡一口烟一座山峰,真是神仙过的日子。我是从西向东沿着喜马拉雅山脉旅行的,刚过了干城章嘉,一个声音问:“今天刚上来吧?” 一抬头,是一个剪着短头发穿一身阿迪运动装的姑娘,往她身后一看,那桌京腔片子已没了踪影,她是从那儿过来的。“是啊,刚到一会儿,”我说。 她是一个胖嘟嘟的姑娘,一定是肯德基或麦当劳吃得太多了。她很自然地坐在我对面。“怎么样,这个旅馆?”她问。 “刚住下。不错吧。是看了指南一类书找到的。” “有点像大学宿舍呢。都是年轻人,背包族,一混一个熟。” “哦,是吗,那当然。”当然什么?鬼才知道,我想。 “一个人?” “一个人。” “也没有约个伴儿。一般都是几人一起上来。” “一个人自由度大一些,免去了商量和争议。” “呆多久?” “可能十来天吧,”我把抽到头的烟屁股灭在烟缸里。“你们要回去了吗?” “是啊,这不,你说的麻烦出来了,他们想明天到成都,去玩九寨沟,我去过两次了,不想去,宁愿在拉萨再呆两天。” 他们朋友间的事,我不便多说什么,只能选择沉默。 “没有打搅你吧?”她问。 “没有,”我说,“本来就在这儿烤太阳发呆的,打搅什么。” 她拿起桌上的两本书,翻了一下,说:“还要往下面走吗?日喀则?阿里?那曲?或是林芝、山南?” “恐怕不去了吧,没作好去的准备。就在拉萨和周边看一看就可以了。不是真正的背包一族或发烧友。” “见你起劲地看地图。” “在玩游戏呢!从喜马拉雅山西段到东段,数一数标在地图上的海拔8千米以上的山峰,叶公好龙而已,一辈子不会去爬的。” 这时,她的三个伙伴要外出,问她是否一起去。她说她不想去了,就在这儿坐一会儿,等他们回来一起吃晚饭。三个人的眼神怪怪地看着我,其中一个穿红色奥索卡夹衫的家伙,眼神里还有那么一点两点的火星在飞溅,仿佛砂轮打磨刀尖,一付什么东西被别人拿去了不还他一样。我很坦然地面对他们,宛如一潭深水。老实说,我对这胖姑娘也没什么兴趣,上拉萨来找艳遇,那我不如就在成都找得了,还更符合第100版萨缪尔森的《经济学原理》。三人有些不快地阴着脸下了楼。 “没什么,”她说,但她的表情也不是很舒坦的样子。 第6章 “刚才有一点争执,他们要我一同走,而我叫他们先走。他们去买票了。” “有一人是你男朋友?”我问。 “应该说是吧,”她似乎拿不太准,“反正经常在一起吃饭泡吧,也提到过同居婚嫁,但没认真想过。” 孤独的旅行者很容易和另一个孤独的旅行者沉溺在情感和肉体的泥淖里。即便只是一个夜晚的寂寞,他们也可能同素不相识的人在放纵中消费自己。她的男朋友清楚地知道这一点,因此他对她的怨恨比对我的怨恨多得多,他会认为她是有意如此。因此,他必须走,他就是想看她堕落。是这样吗?管他妈的。 我拿出那半包三五烟,却突然想起指南之类的告诫,少抽烟,犹豫了5秒钟,还是把烟叼到了嘴上。 “我叫梅子,你呢?” 第一次到拉萨(4) “本本。” “嗯,什么?” “本本,本子的本,本本儿。” “哦!”她笑一笑,转瞬即逝。“喜欢看那类小说?”她指了指《麦田里的守望者》。 听她的口气,好像塞林格和他那本小书也就是一破报纸的副刊水平,浴缸女尸,或公关小姐,或包二奶三奶的县团级贪官。 “读过?”我问她。 “没有,”她说,“听说过。好像是青春期反抗情绪和边缘人物的代表作。不太喜欢。” “是这样。我倒是很喜欢读的。” “每个人的阅读趣味不一样嘛。我不喜欢虚构类的作品,喜欢读传纪类的,比尔·盖茨、山姆·沃顿、亨利·福特之类,心理励志和时尚杂志也喜欢。喜欢有野心的东西。” 她恐怕要的是主流的东西,学以致用的东西,强者的东西。看她胖嘟嘟一付小姑娘样子,可能非常成熟。她有她的目标,那目标和这个社会的追求是完全一致的。那是极其现实主义的,有衡量标准的:职务高低、收入多少、住宅大小、汽车排量诸如此类。真的,只有不成熟的想入非非的青年或中年才会读塞林格之类,才能会意,才能在那些清泉中得到洗浴。 “唉”,我叹口气,“真是不好意思,我始终喜欢胡思乱想,因此也喜欢胡思乱想的东西。” “谁都会啊,”她宽容地表示理解,“我还想不要氧气登上珠峰,把五星红旗插在上面呢。” 我吓一跳,就像猛然间和一个英雄撞了个满怀,“北大或清华的吧?”我问。 “北大。刚毕业。” 不出所料,这种雄心壮志,把自己看作栋梁的高人一等的想法,大名牌学校的标准配制。 “打算去美国?” “不去!”她说,“出去几年,机会都没有了。作为学校和地方交流人才的计划,准备到北京市政府去。那儿可以大展宏图的。” 在以前,上世纪八十年代,这叫“第三梯队”,九十年代,叫“跨世纪人才”,现在没有什么统一的称呼吧?反正就是给学生会、团委的领导同学们一个升官发财的机会。真是,八朗学一定有不少积极要求进步的青年背包客呢,她干吗,找到一个看霍尔顿的留级生混时间呢。我从来对主动找我的女生特别客气,因为没几个人会主动找我,所以,就算把沥青浇到后背拔羽毛,我也不会没礼貌的。有点虚伪,我承认。还有点贪色,这也是真的。那怕她长得比张柏芝差了70个百分点。 “哦,你可能没听说,”我不想和她谈她在团委是什么了不起的干部以及校领导是多么喜欢她之类。“我在飞机上听一位日喀则的干部说,前天在定日县附近的山上,发现了一群喜马拉雅雪人,高两米多,身上有丝绒白浓毛,但屁股上围着兽皮,当地宣传旅游部门已拍了照片,正报请国务院和林业部,准备活捉一两只呢。”真的有倒他妈的好了。 “不会吧,”她一脸狐疑,“这些类似的消息早就有过报道,但迄今没有实证。空穴来风!” “这次不一样,”我说,“这名干部前天就在北京开会,给国务院和林业部的报告是他起草递交的。主管的一名姓王的副部长还请他在王府饭店吃了一顿饭。”有姓王的副部长吗?不知道。反正抬一名付部级的领导压压她,如果不行,只好弄个更大的了。 “不会吧,”她口气软了下来,“不过,底下的人如果没有十分的把握,也不敢同国务院林业部开玩笑啊。” 哦,他们当然不敢! “好像已让中科院和卫生部组成了专家小组,大约后天就飞拉萨。” “真捉到一个,不是成了轰动世界的消息了。” “那还用说!”我起劲地说,“就像发现火星上住着另一个施瓦辛格一样。” “要不这样,”她若有所思地说,“本来打算去珠峰的,他们几个要去九寨。干脆我们结伴去定日,一举两得。看了雪人看珠峰。太好了!”她笑起来。 我眼前一片雾水,似乎一瞬间在自己的客厅里跌进了贝加尔湖。看了雪人看珠峰,我不是下个套夹住了自己的脚吗。当然,只好不开玩笑地回答了,“时间恐怕安排不过来呢,老实说,来拉萨不全是为了观光旅游的。” “还有其它事?” “也不能算正经事。喝酒,喝遍拉萨的酒吧。” “怪了,跑到拉萨来泡吧。这里可不是随意喝酒的地方,海拔那么高。” “自己想在拉萨开个小酒吧。” “一时心血来潮吧?看你的样子,也就是刚毕业的大学生。” “还没啦。留级。与你们北大的主流生活隔着一道银河吧。” “有一点儿。我想一个人应该在最能发挥他潜力的地方发展。开小酒吧,当然这是你个人的事儿——能有发展前途吗。” 我笑了,说:“不过是想找一个自己不讨厌的维持生计的事做而已。” “维持生计,应该是很容易的呀!” “对很多人来说,的确很容易,几乎像呼吸一样容易。可我真的觉得不容易,觉得很难,虽然说起来只是二十岁的毛头小伙子。是不是有什么先天呼吸缺失综合症之类。比如。” “看不出来。觉得你忒悠闲忒潇洒,一个人晃荡。” 第一次到拉萨(5) “只是把焦虑掩藏得好罢了。” “那又何必呢。” “很个人的东西嘛,没必要拿出来。” “这不是在拿吗?” “是在老实地交谈。” 她嘿嘿笑了,牙齿极整齐极洁白,几乎就像牙科诊所的美牙模型。会不会是弄的烤瓷牙呢?当然不会笨到要问她了。 “你呀,”她说,“这都算老实的话,那天下就没有不老实的了。” 我也哑然失笑,说,“真的是老老实实地交谈的,却落得个大奸大滑。哼,虽然人不帅,却也长得质朴本份的呀,怎么会是这个印象。” 这时,有四五个出去游玩的背包族高声喧哗着走了上来,一个姑娘看见梅子,向她招手,大声说:“梅子,没出去呀,快来看我买的什么好东西!” 梅子对我笑笑,说:“购物癖。我去看她又弄了什么了。”一溜风跟着那一帮进了餐厅。 太阳落下了房顶,咖啡早已喝干,喜马拉雅山没走完,霍尔顿骂骂咧咧骂到一半,我也该回房间躺一会儿了。床边没电源,我把电池上进随身听,耳朵便进入迪伦的六十年代。老实说,听不全他的歌词是一个大损失,就像不能很好地读喜欢的作家的原文。即便如此,也没有发奋背词典和解决状语从句的打算。听着“像一块滚石”和“重访61号公路”,想起迪克斯坦描绘的迪伦巡唱的盛况,真有被暴雨骤然浇透的感觉。今夕何夕,昔日何日,拉萨纽约,一片混乱,十分舒服。 据指南称,对面那家四川小吃在吃饭时十分拥挤,很多aa制,因此,等到有些晚了,才去吃的饭。吃完了有些疲倦,酒吧就不想去了。有的人到拉萨来,要两三天才能适应,平时吃惯了氧气,克扣一点就受不了。我基本是正常的吧,只是比下面容易累。散铺房间很热闹,咖啡厅也还有人坐。八朗学设有公共浴室,我收拾了一下,把毛巾香皂洗发液牙刷牙膏装进一个塑料袋,把干净内裤装进另一个塑料袋,去洗澡。衣服裤子是坐飞机前才换过的,没必要换。浴室很小,有些局促,还算干净。热水不错,温度很高,在篷头下闭目淋浴,觉得是在烫猪。重点洗了头脸、胯下和双腿,就着水漱了口,洗了内裤。清清爽爽地回到房间。 躺在床上无所事事,睡觉又太早,正好把看了一半的《麦田里的守望者》解决掉。因为读过几次,看得颇快,不到一个半小时就看完了。扔下书本,心里空空荡荡的,整个房间都回响着自己的心跳,那么强烈,几乎让我怀疑是不是心脏要破裂了。破裂倒好。问题是破裂的好像是我的生活,而不是心。艾略特几十年前就写道:我们是空心人。几十年后,我们还是空心人。躯壳里面装不下东西,也没有什么好装的。盖茨先生给我们装了视窗,所以,我们都是被编程安排好了的,人生是版本升级,爱情是做爱十八招或三十六式。你几乎逃不出去,病毒,补丁,垃圾,废话,没有空间,下载,复制,死机。这可不是他妈什么青春期的忧郁,那是浪漫;我则是无聊,比一千万张空白光盘放在cd机里面读还要无聊。我是哲学上悲观,而现实上乐观。和两三个女同学调情,我同别人一样兴奋,一样流口水;和一万个女同学调情,我自己觉得世界照旧悲惨凄凉;和零个女同学调情,我不会可怜兮兮,而会享受自由。 第7章 不太清楚其他20岁的家伙的想法,与自己没有关系的事,又何必去管它呢,怎么样也是别人的私事。有时还真想像霍尔顿他爸塞林格一样遁世,要出的时候出,要入的时候又入一下。冷眼看尘世。当然,类似我这种不成熟的混帐还是当个假隐士为好,免得看见一个美女或一箱人民币又想要又怕坏了清名的尴尬。凡事都不必太认真的,包括遁世。 有些口渴,但茶已冰凉,出去倒了,又泡了一杯新的。茶叶买的是马上就过期的碧飘,大减价。平时没喝这么好,只是蟹目香珠,禁得住泡,喝个四五次茶味还足。好茶叶留给名士喝,白开水让给ceo。我喝了一口减价碧飘,花味太重,但热乎乎挺舒服,抱起不锈钢茶杯,趁茶水还烫嘴,几大口灌下去。续上,从包里拿出《金刚经说什么》,躺在床上翻。心绪不定,似想非想,翻了几页,不知所云。佛经本就深奥,全神贯注未必能体悟一星半点,何况三心二意。 有人敲门,以为是笑咪咪的藏族服务员“普姆”,打开一看,是干部同学梅子,但也是笑咪咪的。 “一个人在屋里,不怕闷死,别人都在斗地主吹牛啊!” “不是很容易同别人混熟的那类人”我说,“不知道该找个什么话题同别人说。” “哪里需要刻意找话题呢,随便说就行了,不说,只打牌也无所谓。” “问题是我就不会打牌。” “既然那么爱看书,干脆考研算了。” “哦,那可是我最感到害怕的事儿,就像怕喝胶水一样。” “你呀,怎么老是把后脑勺对着别人。” “哪是对人有诚意啊,对人放心,没把别人当坏人哟。” 她叹了一口气,怪怪地盯我一眼,说:“可以喝口水吗?” “不怕得传染病啊?”我说,“不过,两对半是阴性的。” 她端起茶杯,喝了两口,又拿起《金刚经说什么》,看了一下书名,丢下去。“茶不错,四川花茶真的很香的。到拉萨来看佛经,也算得上是很别致的啊。” 第一次到拉萨(6) 我从侧面看她的脸,皮肤白净,有点胖的缘故吧,显得水灵灵的。她的耳朵长得不错,轮郭圆滑,线条流畅,耳廓和耳垂都丰满,虽然不是村上春树所谓的“摧枯拉朽”,却也蛮漂亮的,称得上“一往无前”。 “坐床还是木椅?”我问,“不是为了追求别致的,我今天反正没看懂。” “那又是为了什么?”她问,在木椅上坐下,左手搭在椅背上,侧着身子面向我。 我一屁股坐在床上,把厚厚的被子拉过来垫背,向后一靠,双手舒服地抱着脑袋。“来之前,想了半天,总得带两本书混日子呀。《麦田》书小,我又喜欢读,算是一本。另一本原来选了教科书的,因为要补考。可一转念,如果到拉萨,还是和补考纠缠,不如不走。选《金刚经》嘛,一是我本来对佛学有一点儿兴趣,二是我不怎么读得懂,不懂就耐看,耐看就能混时间。但没想到读这类书是需要清净的心的,上来,心境不免动荡,看的是字,意义却一片空白,宛如翻无字之经。” 她看着桌上的随身听,说:“我也带了一个,你带的什么cd?” “老掉牙的和变态的,迪伦,u■,埃米纳姆。” “不喜欢!”她厌烦地摆着右手,“不喜欢摇滚和饶舌。这次到西藏,我可专门卖了些相关的cd,阿姐鼓、韩红,还有一碟好像是什么旺姆吧。挺不错,觉得和这儿的风光人情挺般配的。” 藏歌和藏族风味的音乐这几年很流行。我在成都经常听到音像店在放,但没有完整听过。不知道有没有纯粹的民间歌曲,如有,我也许会买一张听听。民间的东西比文人或音乐人加工出来的东西更棒。 “好在我不是谁的发烧友,”我说,“你随便怎么贬低迪伦之类,我也不会跟你急。只是,照听不误。各听各,新生活。不过没电源插座,用电池听,有点招架不住。” “是啊,我们散铺就更不用说了。手机充电倒可以排队,可不能抱着随身听窝在房间角落里听呀。” “怎么不可以,边听边扭屁股呀。” “这种好事儿,比较适合你们后进同学去煅炼。” “有道理。” “怎么样,看喜马拉雅雪人的事儿,本来就在拉萨,我可不愿放弃这种千载难逢的机会的。” 天,她不说起,我倒把喜马拉雅雪人给忘了。喜马拉雅雪人,我觉得我就是,奔走在雪山之间,吃什么鬼才知道,咿哩哇啦自己独语,把全世界都看成是手掌中的积雪和围着光腚的兽皮。 “哦,雪人,”我说,“等到官方发布了消息,我们再去,好吗?”等到发布消息的那一天,也许是十几年后,她丈夫在外面耍情妇,她儿子期末考试统统不及格,她的秘书通知她下午有个重要会议,她烦恼着呢,这个梅子。要么,正式消息再过五百年都没有发布,因为,没他妈什么喜马拉雅雪人,没有。 “他们三人都买了明天飞成都的机票,我还得等两天。要不这样,这两天咱俩搭伴游玩儿,我会给你当一个优秀而又免费的向导,吃饭aa制。”她说。 “我这个人可乏味得很呀”,我提醒她,“你干吗不跟其他你已熟悉的背包族一块玩呢,比如,那个什么购物癖一伙。” “嗨,正因为别人是一伙,我插进去不好嘛。你是落单的,我也正巧落单,这不正合适!别担心,不会给你弄成团组织活动的。我知道,像你这种玩儿性格的同学,最讨厌我们这类走红道的人。可这是在拉萨玩儿呀,本本同学。” 我急忙辩白:“我可没讨厌你呀,我也不是玩儿性格。”连自己听起来都苍白,轻飘飘不可信。又说:“其实你说的是对的。是在玩儿性格,也确实不同走红道的同学来往的。好吧,一起玩儿,你烦我了就自个儿走。” 她打了一个响指,意思可能是她搞定了我,说:“这才像个男同学,虽然在我眼里是后进的。” 我只能苦笑,败给了她。 她得意地站起来,斗地主去了。 我上了厕所,把门关上,熄灯,脱衣服钻进了被子。 大醉的赤条条的染发女(1) 芳芳没有给我留下电话号码和任何其它联系方式,连续几天,我上班的时候,站在吧台心不在焉,总是盯着玻璃墙外,盼望着她像“香蕉鱼”一样游过来,嘴唇还吐着气泡。游来游去的鱼不少,其中不乏美人鱼,可就是没有那个“他妈的”。你知道,我当时的模样比害恋爱病的肥皂剧男主人公还要愚蠢一亿倍,这让我悲哀地认识到,能刺穿其他傻男子甲胄的女色同样可以轻易地洞穿我。我几乎把我开除了。 从第五天起,我不再看窗外想芳芳。我从学校的图书馆借了一本《荒诞派戏剧集》,把额头放在吧台上,书摊在双膝,读贝克特那些无意义的意味深长的废话。偶尔抬起头来,看空空如也的店堂是否有了悄悄溜进来的顾客。这时,就有一种奇怪的不谋而合的象征氛围,似乎,我阅读《等待戈多》是因为我把芳芳作为了戈多。事实上,她的印象已逐渐模糊不清,我甚至怀疑那天下午的谈话是一场梦,是我的孤僻和幻想气质催生来出的,很有可能。 接下来,我全神贯注查阅图书馆有关装修的书,我止不住地要给我理想中的拉萨洒吧设计出一种怪异风格。在我的想象中,它像一间不大的混乱的书房,到处都是书籍和纸张,提供我所能提供的书籍(当然是我自己喜欢的)。从塞林格、贝克特、拉金到《金刚经》、《五十奥义书》。当然,如果可能搞到,还应当摆几本《花花公子》、《阁楼》及《龙虎豹》之类。cd也是乱放的,可以根据客人的需要依次播放。自然也是我自己喜欢的,主要以摇滚为主,尽量包括鲍勃·迪伦、甲壳虫和大嘴贾格尔的精品,少不了埃米纳姆。其它的嘛,什么大门、平克·佛洛伊德、u■、空气供给、涅槃,诸如此类。酒吧色调以木本质为主,光线以基本适合看书为标准。中央是一张长方形的大桌子,桌边是木椅,有点像大学图书馆那种。四周靠墙是方形小桌,同样是木椅。天花板和墙面用带疤痕的墙板装饰。天花板的墙板留缝,灯光从条状缝隙中溢出,用白炽灯光。墙面上当然必须要装饰,音像店有卖招贴的,甲壳虫,沃霍尔的梦露,革命家切,猜火车,低俗小说和千与千寻。不要太多。地上用黑色的石砖突出其凸凹不平的质感。之所以没用藏式风格是因为完全不懂。不是美术装饰方面的专家,也没有自诩不凡的贵族式的品味,反正想是自己出钱,恶俗就恶俗吧。 话虽如此,却仍是不断地查阅,希望弄出一个被雅士们称为“高雅”的酒吧。人就是那么热爱虚荣,特别是涉及到他喜欢的东西,没办法摆脱的,只是程度深浅不一而已。 去图书馆次数多了,逐渐和艺术阅览室一个馆员熟悉起来,她可能是一位三十来岁的老姑娘,缺乏少妇那种骚乎乎的容光焕发。大概是在灰溜溜的图书馆工作的缘故,她从面色到衣着,也是灰灰的,老是无精打采的样子,反正病恹恹的不讨人喜欢。没见过博尔赫斯和拉金是如何借书的,他们在图书馆混了一辈子,也是这样,仿佛出土的文物? 她以为我是才成立的艺术学院的,还说我有艺术气质。我使劲点头,差点儿没笑出来。不过,她替我找书也算卖力,那些画册是不允许带走的,但我可以带走,可以逾期。 第8章 妈的,仿佛她是我的情人似的。我已经是个灰扑扑的人了,我可不愿再找个灰扑扑的阿姨牵着手逛商场,那可是要命的事。一想到那样的情景,我的胃里就仿佛装进了一千头肥猪熬成的油脂。你可能不知道,这对我算是个沉重的打击,好像我已经跨越式地步入令人恶心的中年恋爱阶段。 她那画得怪里怪气的眼圈总是圈在我的鼻子上(可我的鼻子长的实在是一般得很,说不定还有几根粗鄙的鼻毛伸出来)。“是要搞设计大赛吧”,她问。 “可不,听说贝聿铭还要来当评委呢,”我回答。 “他要来了,那你得奖了岂不是扬名海外了”。 “不一定能得的”。 “哦不,一定会得!你的水平我知道”。 “头奖的奖金是三万美元”。那可不是小数目啊,我本来想吹嘘是十万美元的。 “啧啧,你们有本事儿的人就是不一样”。 “哪里哪里”。我得溜了。 “怎么样,晚上有空,去吃麻辣烫”。 “咳,真不凑巧”,我急忙寻找必不能去的理由,“我爸爸今晚到。你知道,老爸来了,不去不行的,生活费在他手里攥着。” 抱了一本大书就赶忙撤退,就像伊拉克共和国卫队遇见了蛮横的美国第三机步师。反正一整个事儿怪怪的,既可笑又令人不舒服。当然,如果馆员年轻漂亮,就另当别论了。嘿嘿,有点恶俗。 由于讨厌集体生活,我从去年出来打工以后,就租了房。那是一片很旧的居民楼,灰红色的外墙。在学校的边上,一室一厅,带厨房和厕所,月租费300元,咬牙租下,给自己创造一个自由的空间。在动物王国里,动物们都各有自己的活动地域,撒尿界定,容不得同类骚扰的。那又何况是人呢。 屋主人在房里留下了几件七十年代的破家俱。一张木板床,一个三门大立柜,一张坐垫坐得像薄饼的烂沙发,一张花里胡哨的折叠餐桌和四把大方凳。我买了一个二手的18寸长虹彩电,一个步步高vcd机,一个松下迷你型cd机,在学习工作之余,用健康向上的文娱节目充实自己多彩多姿的幸福生活。几乎每晚,都是半夜12点钟才回,有时脸都懒得洗。好在逃课已成习惯,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上午上课这回事儿。因此,晚上损失的瞌睡,上午是可以补的,还节约了早饭钱。最近查资料,才明白这所大学竟也是书声朗朗的,恍如隔世。 大醉的赤条条的染发女(2) 我把我那破烂不堪的自行车停在楼道里,用链子锁锁了,从挂蓝里取出那本又厚又重的《餐饮店铺装饰大全》,爬上暗暗的窄窄的楼梯,回到了三楼的家。早上起来,连水都没喝上一口,口渴难耐。打了半壶水,把天燃气开得最大,倒了昨日的茶,放了些蟹目香珠。不一会儿,水开了,冲了茶,把其余的掺进一个5磅的铁壳暧水瓶,这才坐在破垫子上,点燃一支烟,翻翻书。 这本大全有一个专章是讲酒吧装修的,蓝调、红调,迪吧、清吧,从灯光到音响,从酒具到桌椅,无不追求高档完美。漂亮、舒服,可惜只能鉴赏,没有实际意义。我再笨也明白一个道理,所谓的高雅品味之类,是钱的同义词。不过,用金钱堆出来的东西就是他妈的赏心悦目,不承认不行。我一面喝茶抽烟,一面翻书,一面修正我的拉萨酒吧的腹稿。 中午到了,方便面还有几袋,但吃腻了,学校的饭卡上倒是还有些钱,干脆到学校吃,还免了洗碗的麻烦。骑车,到离我最近的学生第三餐厅,人还不很多,最后一节课还没下吧。我拿起托盘和一双筷子,在一溜排开的柜台那儿要了一碗米饭,一份木耳炒肉,一份冬瓜汤,刷了卡,端在一个角落里,坐下吃。正埋头吃饭,对面坐下一人,抬头一看,妈的,是原来班上的同学幺鸡,一张脸铲车似的,下巴比额头突出,一付厚嘴皮。据他同寝室的同学讲,他在洗手间手淫——我们习惯称之为“打手虫”——连人都打得昏死过去,真可以申报吉尼斯世界纪录了。这个杂种还有啃手指甲的习惯,一想到他腌脏手指甲里面还残留着他自己的排泄物,我就恶心得要死。可是这个杂种颇得老师好感,因为特别听话,那个教经济学原理的老姆姆几乎都要把他楼进怀里叫亲儿子了。 “哇,是你,本本儿”。他大吃一惊的样子。 大吃一惊的应该是我,杂种幺鸡。“哇,幺鸡,是你。我还以为是哪个女同学呢”。 他那厚嘴皮油翻翻的,一看,要了两份咸烧白,饿鬼。饿鬼说:“怎么样,下去和小家伙处?”随即,又神秘兮兮地说:“喂,你那新班上有一个女同学,好像叫虹,劲爆身材,还浪得很呢!” “妈的”,我说,“这些好事情还是让给你杂种算了”。 他垂头丧气地说:“我去试过,她好像对我没兴趣,我也算是学院里的名人嘛,真不明白”。 我心里想,那个虹看上你才是怪事儿,就像他妈的潘金莲和武大郎生死恋一样怪。鬼才会喜欢你这个脏兮兮的杂种。“你他妈方式没对”,我说“是不是又用的你老招式,说你们学生会差一名干部,而你看上了她。喂,这太他妈古老了,像商朝一样古老。要我告诉怎么办吗?” “不过,你小子还挺有女人缘的,说吧”。他使劲吃着大肥肉。 “你得跟她说,我想操你,马上,现在。” “什么”,他抖了一下,几乎把筷子丢在太平洋。“你想叫我挨耳光呀,好不容易混到学院学生会副主席,校学生会宣传部副部长的,想害我呀!” 我差点儿没一嘴的饭喷到他的脸上,“你不知道,现在的女同学,开放得比你想像的要大十万倍。你直接了当说想操她,她会认为你酷得毙,再加上,你不是说她浪吗,她会迷得当着校网长的面扒你脏兮兮的内裤。” “你他妈开玩笑吧。”他说,但他动了心。 “随你杂种怎么想”,我说,“我反正就这么干的”。我没这么下流地干过。你就等着那姑娘抽你的臭脸吧,杂种幺鸡!要么,滚回你那脏被窝里手淫致死。我心里乐滋滋地想。 他贼头鼠脑地四面瞅瞅,他就这样,不断地观察环境,好变换出相应的颜色来。你别以为幺鸡是个脓包,以后,说不定是个人物呢,会经常出现在报纸电视上,一付趾高气扬的样子。不过,我可以打赌,他背地里照旧会啃他那脏指甲,一辈子不用指甲剪。当然,那个时候,手虫是不必打了,自有不少漂亮女人排队跟他上床。你想,如果他手上的牌不是什么学院学生会文体部工作人员之类丢人现眼的花色,而是某局副局长或某大热地皮或某大型工程这类大鬼小鬼,我尚未谋面的同班同学虹会拒绝他吗? 幺鸡吞一下口饭,说:“你知不知道,你的情敌留校当了学工部副部长,今后前途无量啊。” “还不是跟你一样,”我说,“都她妈走红道的杂种。” 他笑得一脸灿烂,说:“嬉嬉可是出落得越发丰满美丽了。” 嬉嬉是我一年级耍的女朋友,同班同学,后来被读硕士学位的团委副书记“青春焕发”地勾引走了,就这么回事儿。 我说:“那当然,正常的性生活可以使一个姑娘更丰满和诱人的。” “别一脸妒火攻心的样子嘛!”他不怀好意地说。 “为什么不,毕竟漂亮姑娘是可以引起生理发应的,何况还与她零距离过的,不妒火攻心才他妈怪了。” 我想起图书馆那个黑眼圈,觉得和幺鸡的厚嘴皮很配。我说:“我听一个老乡讲,图书馆艺术阅览室有个美女馆员,波大无脑,特别喜欢跟男同学上床,只要晚上吃一顿麻辣烫,当晚就可以睡一通霄。怎么样,总比自摸痛快十万倍吧。” “怪不得你不上进,”他笑笑,“心思全用在这上面了。真有这事?我在图书馆怎么没见过什么美女馆员呢。” 大醉的赤条条的染发女(3) “你他妈装疯也要在专业里面去装啊,怎么会上那儿。” “嗯,抽时间去侦查一下再说。” 一想到幺鸡和黑眼圈在一起,我就乐不可支;一想到幺鸡的大翻嘴皮吐出爱的呓语,黑眼圈的鱼眼睛飞出情的火花,我就笑得几乎要背了气。唉,我这个人有一个最大的优点,就是能给自己找乐子,所以,没什么事可以把找打倒在灰尘里的,因为我觉得灰尘也有可以乐的地方。 “有什么事,如果可以帮忙,给我打个招呼。”幺鸡说。 突然,他火烧屁股似的跳起来向外看,接着忙忙地对我说:“李副校长。喂,帮帮忙。”他指一下他落下的盘和碗,急匆匆跑出去。可以想象他的笑容有多么甜蜜,几乎像蜜蜂的屁股一样甜蜜。 我端起两个托盘,穿过已是人满为患的餐厅,到门口把托盘放在整理桌上,慢吞吞走了。 我是下午两点钟到的酒吧,替换那个斗鸡眼。斗鸡眼是一个什么财会中专毕业的,学的是国际贸易,英语嘛,可以说goodmorning和goodbye,现在不得已,到这等小店干进口的生意。他是上午十点上班,下午两点下班,晚上八点再来,再加上一个姑娘黑妹,我们一块儿上,直到打烊。 贝克特和龙奈斯库都读完了,不知道看什么好,于是揣上一本《藏传佛教》,一年级时买的,一直未看。既然打算要在拉萨开酒吧,学习一点藏传佛教的知识还是很有必要的。 第9章 酒吧被斗鸡眼拾掇得干干净净,我唯一要做的就是放上一张cd,然后埋头读书,作好守寡的准备。 我们三人,我就不说了,斗鸡眼,喜欢听阿杜和张学友,黑妹喜欢听邓丽君和蔡琴,反正放cd的抽屉里尽是三人的碟,老板倒乐得省了一笔开销。今天上午和黑眼圈打交道,中午和幺鸡共进午餐,真够烦的,不想听摇滚。便把蔡阿姨翻出来听,然后泡一杯茶,坐在靠玻璃墙的座位上读书,感叹“整整的一生,是多么地长啊。” 《藏传佛教》其实就是西藏的历史,宗教内容不太多,也看不太懂。反正晓得了宁玛派、萨伽派、噶当派、噶举派,也晓得了宗喀巴大师的宗教改革与格鲁派的发展,以及黄教六大寺——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扎什伦布寺、塔尔寺和拉卜楞寺。佛学古奥难懂,我这等凡人就不必去深研了吧。 翻完书,才三点过,不知道该怎么混时间了。 正在发愁中,一个瘦削的青年推门进来,像一张纸卡在门缝中一样,他先探头四下张望,确定没有他不喜欢的什么东西以后,才翩翩进来。真的是翩翩,仿佛白蝴蝶,一点儿没夸张。我心想这个狗娘养的是不是还在学走路呢。 我当然是急忙站起来,走到吧台那儿,生意来了嘛。 “有小百威吗?”他问,其实他长得还有些俊朗,有点像那个日本的什么——名字忘了——反正是影星。 “当然!”没小百威这儿还是酒吧吗。 “半打”。他说完,走到我刚才坐的那桌的对面坐下,背对大门。 我想他可能是要在这儿等朋友,一块儿干点儿下午酒。我把六瓶小百威和一只怀子送过去,问:“开几瓶?” “全部!”他说。 我把六瓶酒全开了,把瓶盖收在托盘里,回吧台那儿,倒入垃圾桶。 他用左手侧着杯子,把酒倒进去,这样就不会浮一层泡沫。他掏出烟来抽,一边喝,一边抽,一边看外面闹哄哄的街道。 我退出蔡阿姨的碟子,换上迪伦。一个男性顾客,怕不喜欢阿姨的情歌的。不过,声音一般都开得很小,只能当作背景音乐来听。我看他抽烟嗓子眼儿痒,也摸出我的三五,来一支。突然想起还没问客人要不要冰块的,于是朝他喊:“要冰块吗?” 他扭过头来,一笑,说:“不要!”然后一口一口喝他的酒。 过了一会儿,他开始翻看我落在桌上的那本书了,像他妈的一个雕塑,除了灌酒的时候,右手动一下。 我无所事事,便在吧台下面翻斗鸡眼和黑妹的书,有什么《侠客行》、《健康快车》、《读者》、《青年文摘》、《时尚》、《希望》,诸如此类,连翻开的兴趣也没有。可他妈总得翻呀,随便抽出一本时尚类的,翻到中间,一读,是一个穿阿曼尼的男人,看的是实验剧,玩的是古董字画,谈的是流行色,抱的是毛绒熊……真要把我的眼珠子笑出来满地打滚,婊子养的,集中了全世界最假模假式的全部行头,仿佛你到了《猜火车》里面那间“全苏格兰最脏的厕所”,一亿堆臭哄哄的粪便,什么时尚男人,“屎霸”。 偶尔瞟一眼雕塑,在他没端洒喝的时候,他就那么静静地坐着,躬身向前,看我那本书。这场景实在有趣,两个人都他妈的一动不动,懒心淡肠的样子,连对话也精简到了几乎是说哑语的程度。我最烦男人是碎嘴子,叫什么名字,家住那儿,父亲可好,母亲可好,母亲的母亲也是母亲,父亲的父亲也是父亲,人是人他妈生的,虫是虫他妈生的,妖是妖他妈生的,你妈叫什么名字……连妖精都要被说死,况人乎? 有点打瞌睡,摆摆头,喝两口比较浓的茶,闭目养神,专心听鲍勃·迪伦。我小时候,大约小学五年级吧,口琴也吹得不错的,现在没人玩这个了。他们玩钢琴几级,小提琴几级,一夜之间都资产阶级了,知识分子了。 大醉的赤条条的染发女(4) “买单。”一个声音传过来。 我睁开眼,雕塑就在我面前,妈的神不知鬼不觉吓我一跳。 “六十。”我说。 他从西裤里掏出皮夹子,数了一张50和一张10元的给我,他西装搭在肩上,灰色衬衫上没结领带,脸像来时一样苍白。一会儿干掉六瓶酒,声色全无,佩服佩服。 “喜欢迪伦?”他问。 我点点头。 他也点点头,然后又是他妈的翩翩而去,像洛威尔写桑塔亚那一样,“纸一样薄”。 我挺喜欢他,这个狗娘养的杂种。但我没想到我们以后会成为朋友。 黑妹晚来了半个小时,我和斗鸡眼都忙得差不多了,她才姗姗来迟。黑妹其实蛮好看的,圆脸大眼,皮肤较黑,所以叫黑妹。 “不好意思哦,二条,”她见了我先撒娇,然后你就软下来,会来事儿的姑娘都这样。 “黑皮肤,你来忙一会儿,我可要喝一口茶了,”我说。她叫我“二条”,不知典出何故,我不打麻将的,我一般叫他“黑皮肤”,偶尔叫“黑妹”。 晚上人多,反正座位坐满了,除了大学生外,还有跑到大学旁寻找性机会的小青年、青年和中年——性机会主义者。其中,不乏开着宝马、奥迪的青毛头。我就一直纳闷,就是你运气特别好吧,一天拣一个皮包,也他妈要忙乎一阵子的,年纪和我差不多,前两年还在高中被斥为笨蛋,而今个个跟百万富翁似的。是不是他们家的自来水管流出的不是水,而是人民币呢。不过流出的是美金也不关我的事儿,只是有点儿好奇。我一向对政治、经济、贪官、奸商、高干子弟没有兴趣的,因为两个字就他妈解释完了一切,权和钱。我和这两个游戏都沾不上边。根据斗鸡眼的要求,音乐放的是阿杜,但他的歌喉完全淹没在高谈阔论和喁喁低语之中,好像他只是参与交谈的一个酒客。客人们喝咖啡,或啤酒,或红酒,或外国酒,男女比例大致相等,符合雌雄搭配的生物学的条件,未出现比例失调现象。酒吧的三个排风扇已全部运作,但室内空气仍不能恭维,那是一百杯各种酒、50支各种烟、体味、屁和狐臭混合成的鸡尾酒。当然,我也加入到这个行列之中,我坐在吧台靠边的一张椅子上,喝茶抽烟,看坐在吧凳上玩儿骰子的一对男女。那女的肯定是学生,只是我没在食堂里碰见过;男的不好说,平头,衣服似乎很高档,可能是社会人士,性机会主义者。其实没什么大不了,不过是市场这只无形之手的另类供需关系而已。 黑妹瞅空儿蹭到我身边,说:“刚才去参加一个高中同学的生日宴会了。等会儿,有两个同学要来喝酒”。 “男的还是女的?”我问。 “女同学,都在超市工作,漂亮。怎么样,二条?” “什么怎么样,还能怎么样,生吞还是活剥?” “看,猴急了吧。” “笑话,”我说,“我就只喜欢黑皮肤的姑娘。有你天天在身边煲我,心满意足。” “放你的屁!” “粗话!你看人家斗鸡眼,默默地干活,那像你偷奸耍滑。多好的同志啊,我真的有点喜欢他了。” “可不,”她咯咯一笑,“你坐在这儿抽烟,他忙着送酒开瓶。” 我把烟屁股掐在烟缸中,站起来,狠狠打了一个哈欠,一口污浊的空气直吸到脚板底。特别想睡觉,脑袋昏沉,似乎装的是晃荡的河水。但不得不站在吧台那儿应付一波波的客人。拿酒、开瓶、算钱、记帐、抹桌子、倒烟灰缸,反正闭着眼也能干。夜里十二点时,实在来不起,从酒柜里取出我的威士忌,倒了三分之一杯,冰块也不放,一口倒进喉咙。这时,酒客们走了大半,我心里只希望剩下这两桌也尽快滚蛋。 黑妹的两个朋友一摇一晃地进来了,明显喝多了。黑妹开心地笑着,把她们引到吧台的高凳上,她一一介绍,无论我,斗鸡眼,还是她的朋友,都毫无热情,没听进去一个偏旁,只是点了一下头。我已想睡得对一切都迟钝到戴了厚手套拈针,而黑妹的朋友现在,只想继续灌酒。 她们要了一瓶干白,我替她们放入柠檬片和冰块,把黑妹拉到一边,说:“喂,她们再喝,就得在酒吧打地铺了。” “那怎么办?”她问。 “劝她们回家。”我说。 黑妹走过去,说:“姐妹,今天别喝了,明天喝,怎么样,酒存我这儿就行了。” 其中一个染黄头发的说:“又不是你买单,是吧?”她问另一个,另一个哼哼着。黄头发又说,“我们自己买酒喝,管你屁事!” 另一个穿超短裙的已醉得连话都不想多说,手撑在额头上直发木。 黄头发把酒端起来,干掉,对黑妹说:“来,你喝这一杯,她不行了。耗子酒量。” 黑妹喝了一口,说:“明天喝吧,你们还要上班呢。” 黄头发自顾自地掺酒,说:“下午班。” “下午班也没必要喝醉呀。” “谁醉了?没人醉。我倒是想醉。” 我拿了几块蜡烛,走出吧台,去看那两桌是否要换。黄头发要买醉,而且已经醉了,没法,只能由着地。这年头,谁他妈先醉,谁就是大哥。 超短裙已经趴在吧台上了,这样不行。我叫黑妹把她们都弄走算了。 大醉的赤条条的染发女(5) 黄头发坚决不走,她要继续干。 黑妹说:“反正也没新客人了,要不,我把她送回家。” 第10章 她指着超短裙,“她嘛,”她向黄头发努努嘴,“交给你好吗?” 我连忙摆手,低声说:“不行不行,我可不管的,交给斗鸡眼!” 斗鸡眼说:“本来也没关系,可如果她不想回家怎么办。我在父母家住,又远。嘿嘿,还是二条有条件的。” 黑妹撇撇嘴:“还当男人呢!一个美女酒仙,就吓退了两个团。” 黑妹这话说得有趣,我说:“好吧,交给我吧。大不了给她来个耳光和一盆冷水。” 黑妹笑了,拿起她的包,去扶超短裙,哪儿扶得起!我只好把超短裙架起来,在外面招了出租车,把这滩软泥堆在后座上。黑妹坐在副驾上,对我笑笑,说:“二条,账记在我头上,明天谢你。把我自行车抬进去啊!” 我垂头丧气地回到吧台站着,黄头发自顾自地饮酒,旁若无人。 “帅哥,来干一杯!”黄头发说,眼睛乜斜着,吊儿郎当的样子。 这辈子还是第一次有人叫我帅哥,真他妈受宠若惊。我趴在台面上,盯着她已经发木的眼神,说:“宝贝,行了,别喝了。回家去,如何?” “帅哥,你不够意思。我请你喝酒,你看不起?” 我端起另一杯酒,干了,说:“宝贝,要么,我们碰一杯,大团结?”这宝贝叫什么来着,管她的,反正宝贝这称呼挺不错。 她端起杯子,我掺上酒,碰了一杯,各自干了。 “走吧,我送你回家。住哪儿呢?”我问。 “假日酒店总统套房。” “幸好住的还近,我以为住火星呢。” 她嘿嘿一笑,说:“本来也差不多。” “要我扶你吗?” “喂,帅哥,谁说要走了?这儿不是酒吧吗?撵客人走不太礼貌吧。” “宝贝,不是撵你走,是想让你早点休息,保养好贵体啊!” “错了。贱体!我这贱体很好,能吃能睡能做爱,舒服着呢!帅哥,可喜欢我?干杯!” 我他妈成了三陪了。我端起杯子,干了,又给两杯掺上。反正干完了,你这该死的醉鬼总得走了吧。斗鸡眼在一旁偷着乐,看上了热闹。 “帅哥,我们都是苦命人啊,你站吧台,我站柜台,两手一抓,屁都没一个,尽是空气,啊空气。”黄头发絮絮叨叨。“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喂,帅哥,我把双手伸开,屁股翘起,你从后面抱着我,来一段泰坦尼克如何?那傻b造形把我弄哭了五次。我一直想这么干他一回的。帅哥?” 她坐在凳子上,把屁股朝后一撅,双手伸开。 我和斗鸡眼哈哈大笑,笑得弯下了腰。妈的,酒疯子真他妈好玩,特别是女酒疯子。这宝贝还真幽默。笑过后,我拍拍她的脸,说:“宝贝,好了。我们干一杯,为那个鬼船。” “为鬼船干杯!”她说。 我把剩下的酒倒入两个杯子。 “没有了?”她问。 “没有了,最后一杯。”我说。 “来吧,现在为什么东西干杯?” “随便吧,”我说,“为你最喜欢的帅哥干杯。可他是谁?” “哦,他是憨豆儿!”她说,“你排第二。” 我他妈才“哦”了一声,排在憨豆儿屁股后面,干嘛不说在汤姆·克鲁斯后面呢? 斗鸡眼又抿着嘴笑,今晚他倒是乐不可支了! 我点点头,说:“好好好,为憨豆儿干杯!” “还有你!”她说。 斗鸡眼十分乐意地答应了收拾一切。黄头发走路已走不稳,怕她摔跤,我用双手扶着她的胳肢窝。上了出租车,她已不行了,侧躺在后座上,问她家在哪儿,她吱吱唔唔,说随便往哪儿开,问了几次,她干脆没了声音。20来岁的姑娘,婚肯定是没结的,一定住在他父母家,醉成这样,不敢回去也情有可原。无奈,只得往我那里拉。到了后,几乎是把她背上了三楼的。累得一身是汗,进了门,把她往我床上一仍,就像仍一个他妈的米口袋。站定了狠狠喘了十八口长气,才回过神,把她那双高跟鞋脱了,搭上被子,关了灯和门。 坐在破沙发上,想到从下午就思念的一夜憨梦被无情的霸占了,实在沮丧。点上一支烟,喝了几口冷茶,觉得人都是可怜虫。一辈子辛苦忙碌,运气好的,还有几个苹果可以收获;运气坏的,怕只能是拣几片枯叶了。闭上眼睛抽烟,揉太阳穴。一会儿,把烟灭了,站起来,轻轻推开门,打开了衣柜,抱了一床被子和一个枕头,出去放在沙发上。正要关门呢,床那儿有了声音:“开灯,有水吗,口渴。” 我开灯,她眨巴几下眼,坐起来。我把茶杯掺上热水,她咕噜几下,干得精光,我又替她掺满,放在床边的小木柜上。 “有矿泉水吗?”她问。 “好像还有。”我说。出去一找,在电视机边上,还有两瓶,娃哈哈。 她像是刚从沙漠中走了三百公里,一口气又喝下半瓶,喘了气,嘿嘿笑起来,“头痛!狗日的,头痛!”她说。 “怎么样,睡了吧!”我说。 “撒尿!”她说。 撒了尿,她回到床边,突然抱着我,就像一个惊叹号从书中跑出来抱我,吓我一跳。我也抱着她,把她柔滑温软但酒气扑鼻的身体放在床上。她开始脱衣服。一件体恤衫,一条米色休闲裤,脱完后,又把乳罩解开,把内裤脱到膝盖上,用双腿蹬掉。是的,她赤裸裸躺在我的床上,夜里两点。 大醉的赤条条的染发女(6) “来,要我。”她说。 “你醉了,宝贝。”我说。但无论是我的声音还是我的身体,都他妈抖个不停。 “要我!我想干得翻天覆地!把这个破城市都干垮!”她说。 我也想,而且如她所说,渴望干得翻天覆地,但这城市无论如何努力都干不垮的。我跪在床边,把头埋在她的腹部,亲吻她软热嫩滑的肚皮。她的皮肤有一股稻草的气息,但是被浓烈的酒臭冲得所剩无几。 我抬起头,站起来,把被子给她盖上,说:“我去冲个澡,宝贝!”然后熄了灯,关上门。 坐在沙发上,我抽烟,稳定一下他妈的激动的情绪,让激素水平降下去。黄头发的宝贝醉了,就这么回事儿。我打开另一瓶矿泉水,喝了几口,灭掉烟,熄灯,躺在沙发上,盖了被子。此刻,我敢打赌,扬言要干垮成都的醉宝贝已睡得人事不省了。 本来很疲倦,这么一折腾,满眼都是她的身体,她的腹部和大腿,哪里睡得着,下面也硬了,而且,好像就要这么硬它几百天似的。她只是一个醉得像一条母狗的黄发宝贝,就这么回事!我闭上眼,仍然是她的肉体,像千万只蚊子一样,围着我嗡嗡乱飞,赶不走。 我爬起来,到厕所,脱下衣服,打开淋浴喷头,洗澡。下面硬得发痛,看来,不解决是过不了这一关的。既然已经决定了,我就开始用手去抚弄它,直到它达到高潮,我达到低潮。 我开始咒骂黄头发,都他妈是她惹的!狗娘养的和婊子养的双重杂种,一千倍骚的臭母狗,满嘴尿味的超级大醉婆,10的n次方傻的傻b。这下平衡了!擦干身子,穿上衣服出来,躺下睡觉。 不由得想起拉金的一句诗:“再爱一次:三点十分自慰。”改为:未和醉鬼做爱,夜里三点,被迫自渎。 一觉醒来,房间一片透亮,令人眼花缭乱。窗帘没拉上。打开手机,一看,已是上午11点了。这觉睡得舒服,好像梦都没有一个。忽然发现自己是在沙发上睡的,这才想起屋里睡着光屁股的黄头发。 起来伸了一个懒腰,过去敲了敲门,没动静。推开一看,人去床空,被子叠得好好的了。但室内她那股酒气——一股浓重如雾的发酵的牛饲料气,实在不好闻,忙打开窗子通风。她是什么时候走的浑然不觉。走了好,免得见面尴尬。据我的经验,酒喝到一定程度,超过了身体的警戒线,所作所为便不再受人控制,就像黄头发。这也是我不能干一个邀我干她的醉婆的原因。我宁愿手淫。 我一面烧开水,一面洗漱了。然后泡了一杯茶,滚热地喝了几口,觉得肉体上很舒服。 手机响了,是短信息。 “二条,如何?”黑妹问。 “什么如何?”我反问。 “我那同学呀。” “她醉得像死猪一样,我敢如何。” “哈-哈-哈,走了吗?” “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走的。” “那你不是亏了?” “可不是,亏大了。告诉你,昨天她撕开我一道缝,今天晚上你可得到我这儿当补丁,给我补上啊。” “我找个三陪小姐给你补吧,她们才是高手呢。” “单你买啊。” “屁!这种单可不敢替你买!” 放下电话,坐在空荡荡的房间里,仿佛所有事情都是虚幻,都没有发生过,因为它们没在世界这张纸上留下任何踪迹,连污渍都没有。一切都像无意义一样无意义,声音、形体、感觉、词汇、事物。昨夜为谁,二条为谁,黄头发和黑妹为谁,透过锈迹斑斑的铁窗望出去,天空一片恍白,而这些试图在我这儿存留印象的所有东西或称谓,全部消失在那永无止境的白光之中,什么也没有。 第二部分 梅子的哭泣(1) 八朗学很早就有动静,估计是那些要往阿里或日喀则或其他地方赶的背包族在准备出发。我一晚没睡好,太阳穴那儿明显感到脉搏在跳,头稍稍有点痛,大概就是有了很轻的高原反应吧,虽然醒了,却不想起来,躺在厚实的被子里也是一生了不起的享受。 第11章 不知道今天要去哪儿,没有计划。我不太喜欢计划的,九点干嘛,十点干嘛,觉得没意思,还是随兴好。反正有一点,那个胖梅子要挂在我身上可以,但让我挂在她身上,那就各自东西。不过,先感受后喝酒,却是大致定下来的,在拉萨呆的时间,以身上的银子为限度,钱用光了,当然只好走人。没有在拉萨打短工或当乞丐的打算。 至于在拉萨开酒吧的事儿,恐怕不是到一次拉萨就能解决的,如果感觉的确不错,和想象中的情况大致相等,那也得回成都继续打工挣钱,没有钱,所谓拉萨酒吧也只是空中楼阁而已。什么时候冒出的到拉萨开酒吧的想法,说不清楚,好像它就一直是埋在身体里的,只是逐渐苏醒了。人一辈子做什么不做什么,大概是命中注定吧,宿命。否则,有些不太寻常的事儿,真的不好解释。不过,佛教中的轮回一说,我还不太懂。生命和宇宙是否包含轮回的精神呢?很有可能的。 躺着胡思乱想,正神思恍惚呢,有人敲门。 “喂,起来了吧,这儿可不是睡懒觉的地方。”梅子的声音。 我一看卡西欧电子表,八点过一刻。是啊,这儿真不是睡懒觉的地方呢。 “好!马上起来!”我对着门喊。 双脚蹬开被子,穿上体恤、裤子、鞋子,把卡克套上,拿起盥洗用品,开门直奔洗漱间,三下五除二地漱了口,洗了脸,然后撒了尿,回房间整理东西:地图、指南、照相机、胶卷、钱包、卫生纸,一并装在那个耐克挎包里。 梅子已在总台那儿和“普姆”说笑,背一个小包,戴着公牛队标志的棒球帽和墨镜。都没吃早饭,就到对面那家四川餐馆要了两碗排骨面,热气腾腾地吞下肚皮,喝了面汤,真正是“精神抖擞的侧卧状态”。 “上那儿?”她问。 “哲蚌寺。”我说。 “干嘛不去布宫或大昭寺呢?” “嗯,先看黄教的三大寺吧,反正布宫和大昭寺随时都可以看的。” 上街慢走,找出租。太阳已出来,阳光脆生生如刚从瓜架上摘下的黄瓜,口感十分地爽,整个口腔、鼻腔和肺部都很通畅,皮肤和毛孔也很放松。总之,觉得里里外外都干净明亮。拉萨的出租车没有内地城市多,沿北京中路向西走了一会儿,驶过几辆,都载着客的。梅子说往前走,青年路口那儿有中巴,3路车直达哲蚌寺。我是很讨厌中巴车的,任何一座城市的中巴车,都是又脏又烂又挤,仿佛从汽车博物馆里开出,无一例外。但打不到车,也只好去赶中巴了,还节约了钱。 哲蚌寺在拉萨以西10公里左右的北山坡上,全称是“吉祥米聚十方尊胜洲”,简称哲蚌寺。“哲蚌”意为“米聚”,象征繁荣。远远望去,整个寺院规模宏大,白色的建筑铺满了山坡,的确像堆积的米堆。巨大的寺院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很有震撼力,真的不同红尘凡世。 哲蚌寺是由宗喀巴的弟子降央却杰·扎西贝丹建于公元1416年,宗喀巴亲自主持了开光仪式。宗喀巴在世时,僧人已达2000多人,后期定员为7700人,但有时多达1万多人,是世界上最大的佛教寺庙。 我去买了门票,转过身,梅子已数出她的票钱70元给我,我也不推辞,拿过揣在裤兜里,一起走入这巨大迷宫的巷道。 “我可是第一次,你别不耐烦,老在后面催。”我对她说。 “怎么会呢,”她笑一笑,该死的牙齿闪着白光。“这种大寺院,再看两次都会很新鲜的。” “对藏传佛教懂得太少,读了几本书,似懂非懂,只能当观光客哪。”我有些遗憾地说。 “这也是一般游客的状态,没有几个人会懂的。这有什么关系呢,并不妨碍身心的感受啊。” “嗯,这话听起来不像是走红道的同学说的哟。” “你怎么那么讨厌,”她白了我一眼,一副愤怒样子。“好像都要跟你一样,这世界才算正常似的,你管我喜欢追求什么!又不是父亲,又不是男友!” 我忙朝她拱拱手,示意讲和了。 哲蚌寺建筑众多,纯粹就是一座神秘的城市,不知道先看哪个为好。再加上我一向犹豫踟蹰,站在阳光下不知往哪个方向走。梅子的向导作用就显现了出来。她拉着我由左向右顺时针参观。我一想,这是符合书上所讲的转经的顺序。以后,到其他地方,这可是要记牢的。 第一个地方是甘丹颇章,是达赖二世到五世的驻锡之地。宫室有七层,分前、中、后三幢建筑。这里的窗子十分惹人注目,窗的四周比墙壁凸,漆成青黑色,上方有一盖状护窗,下垂布帘,布帘上有一道红色横杠与兰色横杠,窗是独扇的,颜色也是青黑色。每当风吹过,布帘呈波浪形律动,整个窗子就活起来,有了凝视世界的灵魂。 见我老是朝着窗子看,梅子问,“在看什么?看屋里是不礼貌的呢。” “没看屋里,”我说,“觉得这窗子很独特,很像眼睛,而且有种洞穿力,有意思。” 梅子的哭泣(2) “知道这里的窗干嘛是这样的吗?” “正想问问你呢,不是自称不错的向导吗?” “不知道。你觉得有哪些可能。” “不好猜测,反正看着有意思就行了吧。” 甘丹颇章宫除了是达赖生活起居的地方外,还有僧舍游廊、卓玛殿和护法神殿。室内光线较暗,浓重的藏式装饰布满了天花板和四壁,好像经过时间隧道,回到了达赖五世的时代。听得见血管里的血液因神秘而加速流动的哗哗声响。时间以一种类似于灰色砖块的固体形态掠夺了自身的流失,没有时间了,或时间是凝固的。 我们出来,经过一个石铺的广场,到了措钦大殿。这儿是哲蚌寺的中心,占地4500平方米,大经堂面积1800平方米,用183根大柱子支撑。进入经堂,立刻被其炫丽恢宏的气势所震慑。 “来之前未想到,竟有如此巨大的经堂!”我说。 “这里面是珍宝如云啊,”梅子说,“你看看四周的唐卡壁画,有能看懂的吗?” 唐卡和壁画色彩鲜明饱满,线条流畅生动,细节还有金线勾勒,真是富丽堂皇、雍容华贵。壁画题材嘛,我知道是佛教经典的内容,也有一些重大历史事件,可每一幅是什么,却是弄不懂的。“有一些画里,能辨认出是如来佛或菩萨,但典出何故不知道,”我对梅子说。 “我在八廓街买了好几幅唐卡,很漂亮,就是不知道意思,想你在看《金刚经》,能知道一点儿的,也是睁眼瞎!”她说。 “本来就是不求甚解的人,”我说,“何况是一部深奥的佛经,哪里就能知道佛经典故。” 大殿西侧,有三座银塔,中间一座即二世达赖喇嘛的灵塔,左右两塔为哲蚌寺的祖师塔。大殿三楼有藏经阁和强巴通真佛殿,供奉着强巴佛8岁铜像,铜像上的法螺据传是宗喀巴大师留下的释迦牟尼的遗物,堪称镇寺之宝。这里面法宝多得令人目不暇接,比如大殿的大白伞盖佛母像和无量胜佛9岁身量像;后殿一尊二层楼高的鎏金“弥勒强巴佛”;左边配殿的佛像,右边配殿的佛经;四楼主殿的释迦牟尼说法像,两旁的13座银塔;侧殿的罗汉堂及哲蚌寺主要大活佛的全身像,等等。 一口气看了那么多佛家珍宝,真是眼花缭乱,不愧是黄教第一大寺。 随后,又看了四大扎仓,路过一处僧房。僧房的走廊洒满阳光,上面种满了各色鲜花,几个红衣喇嘛站在那儿聊天,看着背包客们散漫地四下走动,我说了一声“扎西德勒”,他们友善地微笑着。 “在西藏,很多人不懂汉语的,”梅子说。 “这也很正常,”我说,“比如喇嘛,长年累月地在寺院里修习藏传佛教,与外界没有什么联系的,懂汉语干吗,又不去八廓街做生意。” “现在看什么呢,离下午的辩经还早。” “那就躺在大殿前晒太阳吧!” “不行,我的皮肤会受不了,虽然擦了防晒膏的,要不,去后山看石刻?” 后山是一座不高的乱石山,巨大的石头堆砌在山上,像一座金字塔,灰色的石头反射着阳光,令眼睛刺痛。山上,大大小小的石头很多都刻着佛像,但最为壮观的是两块高达十多米的巨石上雕刻的佛像,由黄色和兰色涂抹,金光闪烁。我们坐下来,旁边是白色的哲蚌寺,上面是巨幅石刻,而头顶是深湛的蓝天和一泻如注的太阳。四周静得宛如世界缩小在针眼里,我们渺小到可以忽略不计了。 我摸出一支烟,点燃,长长地吸了一口,然后把烟吹向天空。 “感到渺小了吧?”我问梅子。 “有一点儿,但也觉得人挺伟大的。” “对这一点儿,我可没什么感觉。” “哎,你自己要在拉萨开酒吧,就很伟大嘛。” “别挖苦我,已经是无可奈何的人了。不过,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理直气壮地无可奈何。” 她把棒球帽取下来,用右手理了理头发,黑眼镜盯着我,说:“以后到拉萨就有一个熟人开的酒吧可以玩儿了。喂,顺便开个背包店,我也好来住呀。但要免费啊!” “这个好解决,实在没住的,我们一块儿住也可以。我不会嫌你的。” “什么什么?还不嫌我,鬼才同你住一块儿!” “把你那眼镜移开,别盯我,像熊猫似的。我的意思是,我让你,我睡沙发,你想到哪儿去啦。 第12章 别动不动就认为别人打你的坏主意。你主动泡我嘛,还可以考虑。”妈的,气气她。她感觉肯定一向良好,如果不是优秀再加100个“十”的话。 “别以为只有你们操另类的男生才敢玩儿,”她冷笑,“我可不是木头人。你自己说的,我今天就泡泡你,看能泡出个什么来。” “嘿嘿,”我笑笑,“没什么的,本来就是白开水,你一泡,不是白开水中的白开水了。败了你的胃口,我可不负责。” “现在不是时兴喝白开水吗?更何况白开水精。我也想赶赶时髦。” “我这里有巧克力和饼干,但只有一瓶矿泉水,”我说,“大家把嘴巴塞住,如何?” “同意。”她说。 我拿出巧克力、饼干和水,她也拿出她带的午餐,巧克力、饼干和果汁,各人撕开包装,咔咔咔吃起来。吃了一会儿,喝了一些水,把东西收拾干净,放回挎包。抹了抹嘴,又开始说起来,“你看,”我指着上面一片用石块、钢条砌成的大斜坡,“知道是用来做什么的?” 梅子的哭泣(3) “想问我?”她有些不屑一顾,“我可比你早到噢,而且,也看了好几本指南书,雪顿节晒大佛。” “可惜我们没遇上,真是遗憾。“ “你以后真的来拉萨了,不是有的是机会吗?” “想起来是。” “走吧,看辩经去。” 我们慢慢走回寺院,措钦大殿下面就是辩经院。辩经院里绿树成荫,地面铺的是干净的碎石,三五成群的红衣喇嘛或坐或站,大声地讲话。发言者为了引起注意,在说话前先拍一下手掌,带动念珠甩得啪啪响,然后再大声辩论。手掌声、念珠声此起彼伏,辩论声不绝于耳,虽然听不懂,却也动容。对佛经的理解,肯定是各不相同,通过这种激烈的辩论,来求得对佛经的更好解读,使佛教教义处于一种永无止境的状况。不知道辩经起始于何时,但我觉得它保留了古时哲人对宇宙事理的质朴而率真的表达,不会像我们在许多问题上从来是藏藏掖掖,言不由衷的,不痛快。 看了辩经,梅子说山坡下有小寺乃琼寺,也值得一看。乃琼寺大殿上的四扇门是我所看过和想像过的门中最为奇特的门,门口的彩绘图案复杂、色彩炫丽,绝对地夺人双目,此外,回廊和屋檐下的彩绘也是落英缤纷,看得你头晕目眩,有如醉态。 下到大路上,赶中巴,车上坐满了人。我和梅子只在最后一排座位找到两个位子。人在车上,可眼里却尽是哲蚌寺看到的东西,动画片一般放了一遍,尤如梦中。相信喇嘛们在如此氛围中修行,真正有“山中方七日,世上已千年”的味道。 下了车,距吃晚饭还有一会儿,但肚子却已经饿了,想喝一点滚烫的东西,就建议去喝酥油茶。我们来到吉日旅馆的扎西2号餐厅。扎西2号餐厅不大,甚至可以说很小。沿四壁摆了靠椅和茶几,如果人多,几乎就面对面,像在开茶话会。墙上挂了藏式门帘,十分漂亮。有一壁是留言板,上面五花八门贴满了背包客的纸条,从邀约人到阿里直到寻找意中人的广告,应有尽有。除了我和梅子,另有一位女子,在喝茶看书,像印度人。我们要了一壶茶,及两分炸薯条。我特意关照服务员,要把茶煮开。不一会我,茶来了,很浓,烫嘴,舒服有如哲蚌寺墙边晒太阳的狗。拿出烟,点燃抽起来。 “好喝!”我赞叹。酥油茶又浓又纯,粘在嘴唇上,像抹了一层唇膏。 “少吸点儿烟,小心高原反应。”梅子被酥油茶烫得双颊泛红。 “如此享受的时刻,”我吐出一口烟,“不抽烟,就像一座山没有云雾一样,失去了情致。你也来一支?” “不。我可是坚决的禁烟主义者。” “抽着玩儿,又不必当真的。真要抽出瘾来,不容易。” “你现在这样,算有瘾还是无瘾?” “没瘾吧,说不抽可以马上不抽的。只是何必呢,我这人没什么毅力,不执着,想上瘾都难。表扬自己的话,就是坏习惯不容易养成。” 她扑哧一笑,说:“已经是坏习惯了,还声称不易养成。你吹嘘自己还蛮有一套的。” “是吗?这也算吹嘘?你没见过我们学校选学生干部,假惺惺搞民意测验,让一班人自我介绍——自我吹嘘,靠!道德上像雷锋、学术上像爱因斯坦、工作上像焦裕禄。我怎么看怎么像周星驰,当场笑得面瘫。嘿嘿,不包括你啊,没见过你演说的。” “你应该看一下,我演说真的很棒,不过吹嘘自己时含蓄和艺术一些,要让类似你这种同学也鼓掌嘛,还真的花了不少功夫的。政治可是一门大学问啊!” “是的,梅子同学,还要茶和薯条吗?” “一会儿就要吃晚饭了,算了吧,已经很舒服了。来拉萨喝了不少的酥油茶,真担心又长胖。” “不是又,是已经,”我哧哧笑道,“不过别担心,你男朋友嫌你胖,我不嫌,我可喜欢压秤的女生的。” “呸!你这种人。不过,你恐怕耍了不少女同学吧?” “老实说吧,要追是肯定可以追不少的。但我腼腆得厉害,性格既封闭又飘浮,对山盟海誓这些明知假惺惺又要挂在嘴皮上的辞令十分讨厌,所以这方面,不算有成就的人。好不容易骗了两个,其中一个又被你的同行——团委副书记抢了。咳,乏善可陈。” “啊,我倒觉得你脸皮还是很厚的。” “不会吧?你别把我对人对事的无所谓态度当作厚脸皮了。也无妨,厚也好,薄也罢,反正就只能这么浑浑噩噩地生活。” “屁事也没经历过,一付饱经风霜的样子。” “有些东西,不经历,凭想象也能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国宴够堂皇了吧,你知道大家都只用矿泉水沾沾嘴皮儿,完了后撒着欢似地冲到巷子里,要一大碗杂酱面,舒舒服服一口气整下去;琼瑶肥皂够缠绵绯恻吧,你也知道男人女人一上完床,心里就老想着把对方踹在地报上,再一脚踢出门。” “真想现在就一脚踢你下去,什么心理?!” “变态。由液体变成固体。” “拉萨那么大的太阳都没把你晒亮。真是的。” “怎么没有?本来就亮堂的。只是你不习惯这种居家的装饰风格。” “哼,”她摘下墨镜,眼睛盯着我的脸,“我看啦,你也就只是制造一点语言垃圾而已!” 梅子的哭泣(4) “嗯,好像有点道理。给你说了的,我是很害羞的人嘛。” “不同你谈这些了。忘了问你是学什么的,昨天好像没说吧?” “这就是所谓名牌的傲慢吧。根本不顾别人是怎么的,老子天下第一。” “哪里,只是忘了问。” “不是忘了,是没必要问。跟你一样。不过没什么兴趣。” “哦,还是同行了。最喜欢谁,凯恩斯还是萨缪尔森?” “最喜欢那个,搜光他人腰包,看着他人受穷而乐得哈哈大笑的家伙。” “谁?” “他妈的每个人!所有人!政客、企业家,你和我。” “愤青了!” “愤青了吗?” “愤了!” “真是这样?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染的这病。据我所知,现在,这病是中年才有。那我岂不是叔叔级的人了。悲哀。对了,不开玩笑的话,那么多经济学家,个个聪明绝顶、知识渊博、风趣可爱、风雅清高,小算盘打得噼噼啪啪响,但我比较喜欢的还是森吧。” “这不,同你的愤青一脉相承啊。” “我是很微观的人,没有大目光。就现实来讲,我只相信我视力所及的东西。嘿嘿,鼠目寸光的人呐。” “所以就想逃到拉萨开酒吧。” “不是,本来就没有兴趣的了,所以谈不上是逃避吧。我不是那种以为自己有什么使命或是可以改变什么的人。按照,或尽量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混日子,就这么回事儿。” “咳,”她叹了一口气,“我们的确非常不一样。不过,你算是很有意思的人,我那个圈子没有这样的。“ “所以新奇,像西方探险家发现了俾格米人。” “这就是互补吧。” “听你口气,好像要泡我了。” 她打打响指,说:“你愿意被泡,不是吗。” “我可不喜欢女生打响指的。” “别管别人的事儿!今晚吃什么?吃牛肉面还是你们川菜?” “要不,就回宾馆那儿吃吧,要点儿炒肉,要点儿蔬菜,符合指南什么的推荐的标准,晚点儿去,早了人多。” 我们坐在那儿打了会儿盹,来扎西2号餐厅吃饭的人逐渐多起来,不好意思老是占着座位,就催着梅子走。但她懒懒地不想动,说:“要不,干脆在对面餐厅吃藏餐算了,听说还有歌舞呢。混晚了好回去睡觉嘛。反正是aa制。” 我一想也有道理,哪儿吃不是吃,干嘛跑拉萨来老吃川菜呢,痛快地答应了。起身到对面大餐厅坐下,要了手抓肉、糌粑和酥油茶。 “喂,吃慢点儿,把时间蹭够了看歌舞。”她说。 我点点头,把咀嚼和下咽的速度放慢了三分之二。这一下,满足了洪昭光先生的养生口诀了吧。 终于蹭到了歌舞。 好像是节庆跳神那种舞,戴着各种面具,穿着色彩夺目的藏服,一招一式都有讲究,感觉很神秘。当然也有民间舞蹈,那就奔放自由了,踏脚声震得大地都在抖动。 第13章 看着看着,想睡觉,便提议回去。算了帐,一人一半,走出来,沿北京中路向东回八朗学。 拉萨有个特点,有时路上有野狗。走不了几步,便看见昏暗的路灯下一个长长的影子奔我们而来,一条看不清颜色的狗像潜水艇似地把尖鼻子往梅子脚上戳,吓得她尖叫一声,好像月亮掉下来摔成了几万片。她把我往右一拽,躲在我的身后。那狗嗅嗅我的脚,埋头走了。我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其实心里也发怵,都知道藏獒凶猛无比,但野狗恐怕不会是吧。但是如果野狗哪根神经搭错了线,咬你一口,岂不是冤枉,还得满西藏找狂犬疫苗打呢。 “还想着先进的同学会保护落后的同学呢。”我说。 “怕狗,”她说,“拉萨什么都好,就是有流浪狗。” “没事儿的,那么多背包客,没听说野狗伤人的事儿。再说,有我呢!”其实心里没底的,但虚劲得提吧。 快到八朗学时,又有两条狗,在街对面,很奇怪地盯着我们,又把她吓得紧紧挨着我。“这可不是我非礼你啊!”我笑道。 “快走!快走!”她小声说。 到了旅店,与“普姆”说了“扎西德勒”,便各自回到房间。我并不知道她住哪儿,没有兴趣。澡不想洗了,拿起盆子去洗漱,匆匆胡弄完,泡了一杯茶备用,脱去衣服,钻进被子睡觉。真的很累。 一夜无梦,却也睡不踏实。类似于唐卡的色彩艳丽的图案就在黑暗的室内飞舞,犹如绸带般飘逸和轻柔。在它的下面,是凝重的黄色的大山,荒凉而有力,庞大庄严的庙宇悬浮在空中。 梅子敲门后,我开始起来,像第一天一样,走到青年路口赶车,目的地是拉萨北郊的色拉寺。 色拉寺是由宗喀巴的弟子绛钦却杰·释迦益西在1419年主持修建的,传说在奠基时下了一场冰雹,而藏语中冰雹的发音为“色拉”,故该寺取名为色拉寺。色拉寺像哲蚌寺一样,建筑众多,体制庞大,最盛时僧侣超过9000人。它由措钦大殿、三大扎仓及32个康村构成。措钦大殿高四层,由殿前广场、经堂和五个拉康组成。大殿共有180根大柱,面积1092平方米,可容纳5000僧人同时诵经。正殿内主供一尊高度超过二层楼的强巴佛和释迦益西的塑像。措钦大殿还保存有明永乐八年的极为珍贵的《大藏经》。 梅子的哭泣(5) 色拉寺的后山有一座高高的碉楼样建筑,不知是作什么用的。在旁边,有很多精美的摩崖石刻。乌孜山的半山腰,可见一些建筑,估计是天葬台吧。但色拉寺后的天葬台是对游人关闭的。自治区政府早已明令禁止游人参观。由于已看了哲蚌寺,色拉寺看得很快,真正是匆匆过客,梅子第二天要走,我们赶在中午回了拉萨。她去买票,我则四处瞎逛。 三个脸脏脏的小乞丐过来要钱,穿着破烂的不知本色为何色的衣服,虽然如此,眼睛却黑白分明,十分清澈。包里准备了零钱的,一人两毛。走了一会儿,不知不觉走到布宫广场,就在街边坐下来,眯着眼睛,看这座举世闻名的宫殿。 布宫依红山山势而建,从山底蜿蜒曲折修到山顶,高119米,东西长360多米,分红宫、白宫两大部分。红宫在中央、在山顶,白宫在两侧、在山腰,红白相间、群楼重叠、气势恢宏。据称,其整体布局,由下而上分别是“雪”,白宫和红宫,体现了藏传佛教中“欲”、“色”、“无色”三界说,佛教的神威通过精心的建筑布局,对比、夸张、渲染,而得以宏扬。 我虽然是一般俗人,却也感到布宫的逼迫严厉,身心都有些颤抖呢。 “能看见金顶的一抹金色光芒吗?” 我一回头,在机场大巴上与我同座的那个青年或少年正坐在我右边,看着布宫。 “哦,是你,”我有些惊奇,就像碰到了熟人一样,“当然能看见。” “那就是天国的门吧,”他说。 一条野狗蹲坐在他身边,毛色发灰,瘦骨伶仃,好像一生下来就没吃过饱饭。 “喂,”他说,“拿点儿吃的来。” 我从包里拿出夹心饼干和红肠。他把红肠剥开,狗吧啦吧啦吃起来,口水都滴在他手上。 “知道是什么吗?”他对狗说,指指布宫,我想他在开什么玩笑吧,还正儿八经的样子。 狗吃在兴头上,用黑得比煤炭还要黑的眼睛,望了一下他手指的方向,呜呜呜哼了几声。 “它说它知道。生命轮回之地。” “喂,”我对他说,“别开玩笑,我可才从色拉寺回来,累得要命,没心思跟你逗。” 我看见他这次穿的一般藏族的服装,而不是僧衣。 “你是……”我想问他是干什么的,又觉得不太好。 “我是什么有什么重要的。”他又转过头对狗说:“生来就是野狗?” 狗用粉红的舌头舔他的手指。我敢打赌,那狗脏得毛皮中不知有多少狗虱子。我一身都痒起来。 “它说它生来就是野狗,”他说,“它父亲还在,住在八廓街,母亲被汽车撵死了。它说它曾是一条非常漂亮的小狗,有黄金般发亮的毛色,毛也很长。算得上是野狗中的帅哥了。” 我懒得搭理他,顾自观赏蓝天白云下的布宫。 “狗说你不相信它的话,因为你是一个自我中心主义者,还是一个怀疑论者,对什么东西都不相信,更不要说人与狗的对话了。是吗?”他还在叽叽咕咕地说。 “我看见你起初抖了一下,”他拍拍我的肩膀,“是不是因为布宫的神秘和凌厉?” 我点点头。 “你看,它墙上的光芒是柔和的,它众多的窗户是沉思的。神秘中有庄严,而凌厉中有慈祥。” 吃了红肠和饼干的狗慢慢站起来,摇摇尾巴,从我身旁走过。它的鼻子潮乎乎地像黑色的塑胶,眼睛像风一样空洞,肚皮上的毛粘结在一起。“它说你觉得它很可怜,”他说,“其实它想告诉你并非如此,它像你一样,不过是在完成一个生命的历程罢了。” 他也站了起来,跟着那条野狗往北京中路而去,大概是要去大昭寺那儿吧。真是神出鬼没的人。 在布宫广场发了一会儿呆,肚皮饿了,便去广场旁的兰州拉面馆吃拉面,味道挺不错。吃完召了个三轮,回八朗学,看看梅子买到了票没有。咖啡厅那儿有不少人,好像在谈论去定日县看喜马拉雅雪人的事。不禁掩口而笑,真是,亚马逊森林一只蝴蝶的翅膀扇起的气流,在得克萨斯就形成了龙卷风。想起梅子住那间房都不清楚,手机号码也不知道,只得回房间。 去提一瓶新鲜开水,泡了茶,躺在床上听迪伦。后悔没有去买一把口琴。不然,坐在荒凉的山包上吹口琴,看深蓝色的天空和和游走的白云,体悟一下这片隆起的大地上无时间的感觉,应该是很爽的事情。 八点,偎坐在床上看《金刚经》,有人敲门,打开一看,是梅子,问她买到票没有,她说买了。问我晚饭吃的是什么,我说还能是什么,红烧暴龙肉,清蒸剑齿虎筋,蕃茄恐龙蛋花汤。她说她下午遇到了那个购物癖,一起去八廓街买首饰去了,然后在尼泊尔餐厅吃手抓饭,喝蜂蜜酸奶。 我坐在床上,把腿盘起,她坐在木椅上,很自然地拿过我的茶杯,喝了几口。她说起在成都时坐茶馆的经历,对无数多的茶馆感到吃惊。老实说,我也觉得奇怪,有时,你走不到100步,便可以看到好几家茶馆的招牌。 “明天去哪儿?”她问。 “本来是想去甘丹寺的,”我说,“但六点半钟,恐怕起不来。看情况吧,也许就在布达拉宫了,下午才在广场上发了好一会儿呆。” 梅子的哭泣(6) “留下联系方式吧,以后说不定会找你。这一次来西藏,只在拉萨玩几天,其它地方都没去,可能还会来。到时候,也许你的酒吧已经开起来了。” “可是,”我不禁挠了挠头,“留什么给你呢?学校那儿不定说退学就退,拉萨这儿门儿都还没有,手机也卖了的。干脆留个成都我打工酒吧的电话号码给你,再给你一个电子信箱。不过,我可是很少上网的,更不在上面聊天。” 我拿出笔和纸,写下能留给她的联系方式,她也给我留了什么地址、手机、电子信箱之类。满以为交换了纸条,她就会甜蜜地说“拜拜”,然后各自挺尸。但她没有要走的意思,而是有点奇怪地盯着我,盯得我不自然,本来是害羞的人嘛。 “看什么?又不是世界第九大奇迹。”我说。 “其实你还是很耐看的,”她却大大方方地说,“一开始吧不打眼,可看久了觉得还不错。” “那又怎么样,又不嫁给我。” “还另类男生呢,怎么张口闭口就是婚嫁!” “哦,实际上是老派人物,不敢跟女生谈游戏之类的。” 她笑了,牙齿洁白、光滑,令人有触摸的念头。“我把包提过来,放在你这儿。”她不容置疑地说。 我不想猜测这种意味,因为我现在把自己作为一个极为被动的陪衬。这样的好处是既无希望,也无失望。当然,还有一个好处,就是来者不拒。我知道这样做很自私,也很冷漠。但我们都在这样,都在一个不确定的时间和环境中为一个不确定的自己而作为。 一会儿,她背了一个大大的黄色的bigpack包,走进来,放下,好像很重的样子。 第14章 “干什么?”我说,“难道想把拉萨都装回去?太贪心了嘛。” “还没买够呢,”她脸颊红朴朴的,“问题是money没有了,否则,购物癖这种称号,不会让给别人的。” “女生都那么恋物,个个都跟变态似的,看见商品就像饿狗看见肉骨头。”我摇摇头,“女生最好人人都去开个商店,好满足对物品的占有欲。” “岂止对物品,”她说,“对权力、金钱和男性,我们同样有占有欲。” 我嘿嘿一笑,说,“恐怕这个‘我们’应该改为‘我’吧,梅子同学。” 她一屁股坐在床上,与我肩并肩,脸却挑衅地面向我。“好东西,谁不想要啊。” 我不知道我在她心里算不算是好东西,但我知道每一个人都是孤独和寂寞的,都是容易被伤害和伤害别人的,都是渴望肉体快乐的。我不例外,梅子也不例外。 我用右手揽着她的腰肢,她顺势一侧,把头埋在我的胸膛上。我把她的脸抬起来,热烈地吻她的嘴唇,把舌头伸进她嘴里舔磨她光洁的牙齿。我们都发出动人心魄的哼哼声,我瞥见门还未关,就把她放在床上,把门扣死,然后熄了灯。 可能是因为皮下脂肪较多的缘故吧,她的身体非常光滑柔软,我佛仿陷进了她青春肉体的无边的沼泽。她很配合,压抑着低声呻吟。在高潮来临之时,我退了出来。不能给她的快乐留下后遗症吧,这是我一贯的原则。 我们抱在一起,她哭了,抽抽嗒嗒的,不知道为什么,不想问她。她自己说只是为哭而哭,没来由,一会儿就会好的。我不断抚摸她的身体,感受她绸缎般的皮肤,神思恍惚,好像是在一个遥远的阒无人迹的星球上同另一个被流放至此的人不得不如此一样。 “你不是说完了事儿后彼此都想把对方踢下床的吗?”她问。 我笑了,说:“才第一次嘛,还没有摸够呢。” 我们又来了一次。但毕竟是在海拔很高的地方,不敢过于放肆,就此沉沉睡去。 与芳芳的第一次亲密接触(1) 有时候,很怀念我在拉萨时遇到的那个青年或少年,不知道他现在在哪儿。他说过他随时都可以找到我,但我觉得,他不会来找我,至少在成都他不会,他就像一个影子,是我没法把握和了解的。他的形象从来都是模糊不清的,时而是脸色苍白的少年,时而又是被晒得黑黝黝的青年。不过,每一次想起他,就像同时置身于阳光和深夜之下,给灰色的生活带来一个响亮的词。 生活的确是灰蒙蒙的。课未上,与院方的交谈也未进行,究竟是休学、退学或混毕业,无法决断。每天仍是读书、抽烟、站吧台,或者把心目中的拉萨酒吧重新装饰一遍,结果弄得乱七八糟,堆满了各种桌椅和色彩,宛如一个木匠兼画师的库房。 为了发泄无处发泄的精力和压抑,我去学校体育馆的健身中心打沙袋。每天上午十时,穿上短裤、t恤和运动鞋,骑上车,到中心租一套训练用拳击手套,然后把沙袋想象成我所讨厌的人或事,一拳一拳打下去。刺拳、直拳、摆拳、勾拳,晃动着身体,觉得自己的脖子也像泰森那么粗了,勾拳也像泰森那样打得碎钢筋水泥的下巴了。累出一身汗后,我愉快地结束了对现实和生活的痛击,又回到现实和生活之中。在中心,有一帮练拳击的小子,在一个教练的带领下,挺杠铃、跳绳、跑步,或比赛,我与他们没有关系,我是自个儿对自个儿。他们一定感到我是一个无可救药的大笨蛋吧(查理·布朗),成天对着沙包乱打一气,然后又默不作声地滚蛋。也许,他们会想,这个蠢货一定是从罐头里爬出来的吧。 这一天,我打完后骑车回家,把沾满汗渍的衣裤泡在面盆里,放上汰渍洗衣粉,搓洗了,清水淘了三次,绞干甩伸展,用塑料衣架把它们挂在厨房的铁丝上。我坐下来,一边喝茶抽烟,一边看电视里的拳击。因为是礼拜天,中央电视台第五套有一个“拳王争霸赛”节目,我基本上每一期都看的。毕竟也在打沙袋么。我还能嗅到未干的头发上洗发香波的芳香的气味。这些当然是生活中的亮点部分,就像散发出洗衣粉味道的白色t恤一样亮。 快到十二点时,我泡了统一的“来一桶”方便面,稀里哗啦吃下去,喝干了汤,觉得还有点儿饿,但也只好不管,到酒吧时再买点什么填胃吧。去酒吧带什么书混时间对我一直是个难题,花花绿绿的刊物不想看,太正经的又读不下去,类似于《麦田里的守望者》、《第二十二条军规》之类最好,但这类书又太少,几乎是半个世纪才出一本的那种。有时想,盖茨如此绝顶聪明,搞一个程序,一天写成一本绝代佳品,不是棒得死人吗?可惜理智说,100万个盖茨也办不到。当然不能因为不好找书,我就会将就抓一本蒙过去,我在这个方面可不愿降低标准。正在犯难,手机响了,是斗鸡眼打来的,说是有个叫芳芳的女生找我,正坐在酒吧里喝咖啡呢。我高兴得跳起来。他妈的芳芳,终于现身了!转念又一想,我高兴什么呢?她是别人的老婆,莫非,真的喜欢她?好像真的喜欢她。 忙到厕所的一面镜子前,打量自己,又梳了梳头,拿起自行车钥匙,蹦蹦跳跳奔下了破楼,一阵风往酒吧赶。 芳芳正恬静地坐在她上一次的座位上,穿一身灰色的耐克运动服,一双白色的耐克休闲鞋。怪不得斗鸡眼说是一个女生,恐怕认为是什么同班同学吧。 “嘿,香蕉鱼,”我说,“终于现身了,神龙见首不见尾啊。” 她呵呵笑着,说:“哪里!才换了一个工作,出差去了。又没有你的电话,反正想你一时也不会去汤加王国什么的。” 我在她对面坐下来。她的双手趴在桌面上,仍旧那么修长白晰,仿佛两匹阿拉伯马趴在那儿一样。我说:“倒是想去的,就是身材过不了关,三两天也吃不上膘。对了,换什么工作呀?” “上次没给你说,原来在一所贵族学校教外语,实在不习惯婆婆妈妈的管理,烦得要命,虽然工资高,也决意不去了。现在嘛,在国旅做导游,好像要自由一点了吧。至少不会有人天天拧着你的耳朵喊‘为人师表’,以至于后来脱裤子放屁都觉得有悖于高尚的道德的。” “不符合经济规律,浪费人力物力,不如学周星驰,屁股上接一根排气管,如何?” “你来安装啊。最近怎么样,还是天天下午在这儿守寡?” “差不多吧。日子就是这样一页一页翻下去,连字也没有,更不用说情节了。” “悲观!今天下午陪我去逛街,一扫阴霾!” “可是,该我站吧台的。” “那有什么,”她扭过头看了一下斗鸡眼,说,“叫那小子替你好了,你改天还他不就得了。” “你不怕撞见你丈夫?” “不会的,那么大一个城市!再说了,我们怎么了,不过说说话解闷儿,距离奸情还有十万八千里路要走。” “那么长的距离。”我只能苦笑了。 去给斗鸡眼讲了,他倒是没什么,他有时也会麻烦我的。芳芳把咖啡钱给了,我们便出了酒吧。天气不错,有太阳,但又有一层薄云遮挡,阳光并不强烈。我问芳芳去哪儿,她也说不清楚,问是打的还是骑车,她说没有自行车,走路。走吧,我想,走走也好,很久没上街了,算是一日游吧。 与芳芳的第一次亲密接触(2) 沿府河河堤逆流而上,左边是道路,右边是河水。芳芳在前,我在后。之所以没有并行,是不知道和她说什么,另外,第二次见面,也不想就弄得跟10年恋爱一样。河堤经过了整治,种了草和树,行走其间感觉还不错。但由于河水是城镇污水的汇聚之处,所以浑浊肮脏,发出一股腥臭味。目光所及,水边的青色淤泥上有很多垃圾,空的纸奶盒、易拉罐、破塑料袋及无可无状之物。这使得行走的愉快感抵消了大半。 芳芳似乎也不急于跟我说话,或者她也不知道说什么好,懒散地走,也不回头来看看我是否还跟着。她穿运动装很好看,显得有活力。 我们就这样走着,不一会儿,就穿过了九眼桥。在一处有铁椅的地方,芳芳停下来,看了看椅子,然后坐下来。“坐一会儿吧,椅子挺干净,我看过。”她说。 我坐下来,吁了一口气,说:“喂,不会溯流而上,去寻找源头吧。” “这倒是个好主意呀,知道它源头在哪儿?” “简单!川西坝子的水,都江堰、岷江下来的,源头怕正是九寨黄龙吧,雪宝顶那儿。” “今后去九寨黄龙就像吃午餐一样,锻练一下高海拔,也好跟你去拉萨开酒吧。” “你可是有家室的人,能说走就走,天涯漂零?” “怎么不行,天涯何处无芳草嘛。” “你老公怕要扁死你哦,开句玩笑。” “实话告诉你,我倒是经常扁他。内容有揪头发、拧耳朵、扭胳膊、扯大腿、捶鼻子。” “什么?”我吃了一惊,“是开玩笑吧,听得我心惊肉跳。” “不是玩笑,他不敢反抗。”她停一下,盯着我,笑了,“不过,我不会这样对你的,放心吧!” “我又不是你丈夫,我最近可一直在练拳击的。” “哦,要去打比赛?可别把鼻子给打塌了。” “哪里,对着沙包发泄一通而已。” “找个女同学不就发泄了,何必对沙包。” 第15章 “不全是性欲和精力过盛的问题,也有他妈的心理问题吧。” “太好了!” “不明白你的意思。” “我也有心理问题。” 是啊,没有才怪!如此折磨丈夫。难以想象她丈夫是个什么人,干嘛可以忍受什么揪、拧、扭、扯、捶之类。可能的情况是,她是一个施虐狂,而她丈夫是个被虐狂,正好凑成一桌宴席。管她呢,反正与我无关。 “干嘛结婚结得那么早?”我问她,抽出一支烟点上。 “唉,是呀,”她叹口气,“我也经常问自己。大概是无所事事吧,结个婚玩儿。年龄还差一点,改了岁数。” “嘿嘿,在我看来,无论如何,结婚这事儿也不是好玩的呀。匪夷所思。” “无聊之极时,它总算是个正经事情吧。” “虽然是歪理,不过,好像也说得通。” 她把脸仰起来,眯起眼睛,任柔和的阳光流泻在面孔上。“啊!真舒服!” 我盯着对岸的高楼大厦,有一种对大城市的畏惧感,觉得无从入手去了解它,它庞大得拒绝了所有清晰的可能,因此它总是飘忽的、模糊的、灰暗的,宛如发烧40度的幻影,而我和芳芳就是幻影之中的无数的小的幻影,像百科全书中的两个标点符号一样。 “在想什么?”她问。 “在想无法理解这个城市。”我说。 “何必去理解呢,你生活在其中,这比理解更重要吧。” “想着玩儿呢,感觉一下它的亲和力。” “你说说,谁能理解这个庞大的城市。” “反正不是管理这个城市的堂皇的家伙。还是本雅明说得对,拾垃圾者。” “那个犹太人。知道他写过波德莱尔。” “我刚才看到河滩上的垃圾,想起这个问题。因为拾垃圾者看穿了城市生活的本质,那是被我们光鲜的生活所遮盖的生活的核心。” “假深刻!”芳芳讽刺。 “本来嘛!”我笑了,“干吗不可以假一次呢,就算是对真深刻撒一次娇,如何?” “那不如在我面前撒娇。” “给我一个机会。” “真的?” “假的。” “就知道你不敢。说吧,你刚才看到了什么深刻垃圾。” “到处都有的。” “例如?” “易拉罐、牛奶纸盒、烟头、破内裤、废纸、半个面包、锈刀子、奶罩、避孕套、过期药片……以及两个杂种。” “我和你?”她问。 “那还有谁。”我说。 她站起来说:“不好好背教科书,一天到晚胡思乱想,尽看到阴暗面。走吧!” 我起来,把烟屁股弹在河道下,然后跟着她的屁股前进。 我们又开始沿着河道上行,穿越新南门大桥,经过新南门车站、交通饭店以及银杏酒楼,到达了锦江大桥。在桥上,我问芳芳是不是要带我一起从桥上跳下,她说跳死不如走死,晚上请我吃火锅。我说干脆吃银杏算了,她说除非是人民政府埋单。为了狗日的火锅,走吧,谁叫我像个混蛋守财奴一样拚命攒钱舍不得开销呢。我们向右拐,上了人民南路,经过锦江宾馆、岷山饭店、航空售票处、大礼堂、川信大厦、百货大楼,来到天府广场。我提议休息一下,芳芳杂种同意了。 与芳芳的第一次亲密接触(3) 我一屁股坐在草坪前的石阶上,说,“知道我刚才心里骂你什么了?” 她脸累得发红,喘一口气,说:“还能是什么,傻b或瓜婆娘。” “我只骂了杂种!”我说。 “你才是个杂种!”她呲牙咧嘴地骂,“杂种的一百万倍的杂种!” 我笑了。 所谓的天府广场面积倒是大,可除了几条路以外,全他妈种的是草。哪儿是广场?根本就没有公众性,实属私家草坪而已。路上挤满了人,又不能上草坪,实在没道理。 “走,”我对芳芳说,“我们不是牛羊,坐在大草场干嘛?” “好吧,”她说,“今晚等着脚脖子痛了。” 我跟着她,穿过广场,从发黄破旧的省展览馆右侧往北走,到达了体育中心。芳芳一头扎进了一家体育用品商店,要买耐克的衣服。我说她不是正穿着一套的吗,她说不够,还要买,而且只买耐克。真他妈有钱!我感叹。我去中心路边买了两瓶鲜橙多,拧开一瓶猛灌了几口,慢慢折回,见她还在里面挑东拣西,就站在外面等。她却把我拉进去当参谋,我说我一窍不通的,她喜欢的她就买,没必要让别人提意见。折腾了半天,买了一套带蓝条的运动服,一双棕色的登山鞋,一共一千六,还打了八折。我可不敢问津。 因为八点肯定要回酒吧,我们打的到美领馆边上吃火锅时,已是五点半了,迅速点了生抠鹅肠、毛肚、黄喉、鳝鱼、鸭蹼之类,要了两瓶冰冻啤酒,一人一瓶,高高兴兴烫起来,我给她说了最近查书设计酒吧一事,她说想看看我画的草图,还要看我上次在拉萨拍的照片。 鹅肠麻辣鲜脆,啤酒冰凉沁脾,实在是很舒服。 本来约好十点钟要在学校体育馆的水吧见面的,可九点钟起来时,肚子痛得不行,上厕所解便,拉肚子,想着拉一次就会好,没想到半小时之后又跑了第二次。我可不想骑在车上满世界找厕所,那是要命的事。于是给芳芳打了电话,请求另约时间,她却提出要过来,没法阻挡,便告诉了她确切的地址,要她路过药店时买一瓶黄莲素。肠胃一直不太理想,属于我不喜欢的小资产阶级脾气。昨晚猛吃了一顿火锅,喝了点冷啤酒,第二天就有了情绪。难将就,却也无可奈何,对的,芳芳所言之“肉体无奈”。 她一进门就开始嚷嚷,说这儿是破地方,像出土的宋代纺织品一样破。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把药拿到手,开了,服了4粒。她则好奇地四处打量,一脸惊奇与关怀,像电视里的首长访贫问苦给下岗工人送一袋米的样子。我又来了,叫她随便,一头冲进厕所。出来后,见她站在房中央不落座,问她干什么。 “这个,”她指指灰不拉叽的破沙发,“也能坐?” “干嘛不能!”我一边说,一边甩手上的水,“我他妈还想住什么烫耗子、用他妈什么宜家,开他妈什么大奔呢。” “一句话,你他妈用了三个他妈!” “加上你的一个,共四个。喂,我能租下这儿住,已经不错了。不要以对待房地产新贵的态度来对待我嘛。” “唉,好吧,只是委屈我的屁股了。” 我给她拿了一瓶康师傅冰红茶,放上盗版滚石,陪她坐破沙发。贾格尔半阴半阳的歌声立刻装满了房间。 “不喜欢滚石。”她说。 “为什么?” “没有原因的吧,”她奇怪地瞪了我一眼,“如果硬要给出一个原因,那就是贾格尔那臭大嘴。” “上次不是声称专门研究美国六十年代的文化吗,怎么连标志都不喜欢了?” “喜欢迪伦。贾格尔!”她不屑地说,拧开瓶盖喝冰红茶。 “一个小媳妇,”我说,“听听流行歌曲就行了嘛,听什么迪伦。好像是一只中产阶级的老猫在怀旧似的。” “现在的流行也敢去追?尾巴还没碰上它自己就先散了架。明明是在逛妓院,却说是在经历一场火山爆发的爱情。你都怕别人杀你耳朵,难道我不怕。自私。” “那自己去换上迪伦吧,都放在架子上的。” “不想动,无所谓啦,是来看你的照片和草图的。” 我拍拍脑袋,怎么把会面的目的给忘了。忙去衣柜下层拿出一叠照片,把夹在一本装修书里的几张用水性笔画的草稿拿出来,放在破茶几上。她俯着身子,慢慢翻动相片。我坐在她右边,给她一一讲解照片的情况。从后面看她,她的身材的确不错,腰细细的,屁股却丰满,紧绷绷像个鸭梨放在沙发上,由于向前倾,屁股缝都看得出来的。下面不禁开始有了反应。觉得自己恐怕太下流了,脸也红起来,热热地。她却不合时宜地转过来,手拿一张照片,问:“这是和谁在一起喝酒呀,两个人都怪满足的样子?”然后紧盯我的脸,笑了笑,“是不是想什么坏事儿呀,脸红得像个猴屁股。”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又不好撒什么谎圆场,哪怕吊死也只得照实说。“和美丽女生单独在一起,老是会联想到性,尤其是看到某些部位,更是如此。不知道算不算色鬼。所以有点不好意思。” “不算色鬼才是怪事儿,”她笑着说,“是看到屁股了吧,把它想成猪屁股不就没事了吗,不过是火腿原料啊。如果性趣不减,自己去解决如何?” 与芳芳的第一次亲密接触(4) “有这种时候。女生会吗?” “会的吧,不过比率比男生少的。我可没作过调查。” “觉得我下流或卑鄙了?” “没有。不过不是男生,不知道男生和女生在一起,是不是必然就会往睾丸素的火海里冲。也许本来就是很坦然的事吧。脸红害羞,可不太老练啊!” “是啊,”我承认,“但很想厚颜无耻。” “这个,”她扬扬照片,“还没回答呢。” “哦,那是在拉萨逛酒吧时认得的,叫草草,开了一家名叫‘雪酷’的小酒吧,可是我希望开那种啊。” “这女人怪性感的。” “是。她散发出一种令人慵懒的咖啡色气息。” “醉了?” 第16章 “没有吧,”我笑笑,“不过向她请教了在拉萨开店的经验而已。” “回答不太肯定啊。”她说。 她转过身,继续看相片。我则在想草草。不知她现在怎么样了,“雪酷”怎么样了。但说好一般不联系的,况且,没什么非说不可的事情。也许,她已去了她喜欢的喜马拉雅山脉,奇书-整理-提供下载或神秘的阿里。反正她会在拉萨等我,说好帮我找门面的。她的最大问题就是容易令男人陷入她的肉欲,而她也会陷进男人的肉欲,不能自拔。这使她像一头既美丽又危险的雌性猫科动物。虽然知道她身边是不会缺男人也无法忍受缺男人这种状况,我却还是经常——主要在无眠之夜——把鼻子伸到拉萨,拐进那个白藏房的街角,伸进“雪酷”酒吧的一间卧室,嗅到她肚皮上一股拉斯维加斯的味道。妈的,虽然我也许只是她漫长情欲世界中的一个偏僻的小站(快车根本就不停),但却无法拒绝东方快车快乐的汽笛。 “不错,”芳芳说话了,手拿一张相片,“藏传佛教的寺庙真大,样式也有意思,不像汉传佛教的庙子,与宫殿区别不大。” 我把身子凑过去,看了看,说,“哲蚌寺。当然大了,是世界第一大佛寺呢。依山而建,像迷宫一样。” 我又闻到她身上那股难以言说的香味,丝丝缕缕,直入骨髓。我问,“你身上是什么香味儿啊,很迷幻。” “毒药。” “毒药?ddt?” “老土了吧。名牌香水,芳名‘毒药’。” “男人嘛,谁他妈了解什么鬼香水啊。” “咦,”她手拿一张相片,说,“这个放大一张如何?” 我一看,好像是色拉寺顶的铜法轮,深湛的蓝天,灿烂的阳光,使拍摄的景物熠熠生辉。 “没问题,只不过不是摄影家,怕败了你的品位。” “无所谓啦,所谓的摄影家开价不菲,同你的傻瓜手艺也差不多。是什么意思懂吗?” “反正每个寺庙的主要殿顶都有。是鎏金铜法轮,两旁是半卧的金鹿。象征释迦牟尼佛在鹿野苑初转法轮。” “好!弄好后替我装在镜框中,要实木的,深色,衬底要黑色。” “什么?” “什么什么?没叫你出钱的,实报实销。” “好吧。”我说。 “看完了,”她放下相册,“现在干什么呢?” “不是要看我设想中的酒吧方案吗?” “不想看了。乱七八糟画一堆,就像解方程,不想动脑筋。” “那还能干什么。可持续发展这类问题又只能是边吃鱼翅燕窝边讨论的。喝冰红茶嘛,只好探讨什么青菜萝卜情人二奶车祸网恋了。” “网恋过?” “没有。太功利主义了。老实说,还不如耍小姐,怎么说呢——实在一些吧。” “从何说起?” “编着故事弄人上床,不是吗?” “讲一个故事给你听,”她说,“可不许嘲笑啊!” 我点点头。 “有一段时间,特别无聊,喜欢在网上聊天,反正乱七八糟的事都在聊。也有几个人约见面的,见了几个,实在无聊得很,开口就是征婚广告,什么三室两厅双卫私家车mba之类,好像我立马就急着坐上他的车到他的主卫冲凉似的。还有要表现风趣的,起劲儿背诵收罗到的笑话,就像赶考的可怜的学生,还自以为幽默。有一天,与一个网名叫‘半夜鸡叫’的家伙聊上了,他直截了当地说了一大堆赤裸裸的做爱的语言。我也不管一切,发了足足上千字的淫词艳语。第二天我们又沉浸在这种无所顾忌的意淫和极度放荡之中,弄了一个通宵。当我疲乏地站起来,看到黎明中苏醒的城市,突然想起大卫·洛奇写的一本书《你能走多远》。是啊,我能走多远呢,在这种奇怪的意淫之下,我的思想和我的肉体,能走多远呢?那种粗鲁放肆的语言的交合,绝对比《金瓶梅》还黄色十倍。嘿嘿,都不好意思说得出口的。我当时想,这就是我要的生活吗?从那天起,我不再在网上聊天交友了。它会让你憎恨别人,也憎恨自己。” “有这种好事?我倒有些动心了。匿名的意淫之火山喷发。” “是啊,就像有些换妻俱乐部,面具是必不可少的道具呀。” 第二天早晨起来得很早,洗漱后做了一会儿弯腰运动之类,无非是把手掌放平,拼命抵着脚背,或是左手打一下右脚、右手打一下左脚,重复几万次。读一年级时,寝室里有一个家伙,外号叫粉刺,他妈一脸红灿灿的骚疙瘩,经常摆上小镜子,撕下100米长的卫生纸,花几个小时挤出脸上的脓水。每天早晨和晚上,都要来一套弯腰运动,就在你面前哎哟哎哟的晃荡,像钟摆一样,弄得人精神分裂。叫他不要弄吧,他又说不弄容易梦遗,浪费了精液不说,还得洗脏兮兮的裤子和床单。所以,我也开始跟着他做。与其被别人弄成神经病,不如把别人弄成神经病。这毛病竟成了习惯,真是始料未及。不过,可笑的是,粉刺拼了命地折腾,还是他妈的抵不住他视若宝贝的精液。他没有梦遗,却他妈在半夜鸡叫时自慰,把后勤集团打造得比尼米兹航母还结实的铁床弄得漱漱发抖,像秋风里的枯叶。那感觉,真是“风雨飘摇”。我睡眠一直不好,那天刚好失眠,在黑暗里郁闷,听到粉刺的战斗号角,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同室的另外两个同学以为失了火,从睡梦中一骨碌爬起来,连声问道怎么了怎么了。我一面笑一面说:“粉刺的航空母舰中了枚鱼雷,快他妈散架了!”两个杂种反应过来,笑得差点儿背了气。我知道这他妈不厚道,谁都会干的,但当时就是忍不住。我敢打赌,粉刺一万年以后也不敢在寝室里自慰了。当然,可以想象得到,那杂种从此恨上了我,在考试时极不友好地拒绝让我偷看。这个混蛋,有着非凡的记忆力,能把教材顺顺当当地背完,包括注解和标点符号。 与芳芳的第一次亲密接触(5) 其实,想一想,学生公寓也有很多乐趣的,但那乐趣却敌不过我骨子里对集体生活的厌恶。 我泡了茶,就着吃了几片康师傅饼干,坐在沙发上出神。我经常这样,无所思,无所视,无所闻,整个一机器人,灵魂出窍。据说这类人都天性孤独,不善于与人交流,而且,得精神病的颇多。我不知道我会得什么。神经衰弱(他妈的现在就有一点)?强迫症?精神分裂?反正不要得什么露阴癖,看见姑娘就想开幕。实在不雅观。 无聊,拿起手机给芳芳发短信。 ——在干什么? ——听巴赫。 ——别吓我,那么庄严! ——嘿嘿,骗你的,听刘若英《为爱痴狂》。更可怕? ——为爱痴狂?不会吧。是不是搞错了,可是为做爱痴狂? ——本本,是在提虚劲了吧?爱没做几次,整个儿一门外汉嘛。 ——妈的芳芳,别哪壶不开提哪壶,没有女朋友,已经郁闷而死了,你不要再捅上一蜂刺。 ——同学,教你一招吧,哪怕你心里在骂sb,可你仍得来玫瑰,来抒情口语,来单膝下跪,这样,你就可以和所有sb来点儿为做爱痴狂了。 ——像gsh一样真实和有道理。我一直就想这么干的。学艺不精呐! ——慢慢来吧。gsh? ——跟你学的。狗屎! ——真是fp! ——fp? ——放屁。 ——下午过来喝咖啡?我请。 ——要不现在到我家。我已到过你家,现在该你了。 ——丈夫不在? ——银杏小区f座1209。 好像什么针对年轻白领的小户型社区吧,广告铺天盖地,俊男美女、成功人世、欧洲品味、钢琴、英语、香奈尔、富豪、劳力士、宝马3系,上海菜、星巴克、心黑手辣的医药代表、假烟制造者、国企高管的女秘、副市长的情妇、戴妃卑鄙的情人……反正所有的布尔乔亚浓痰和光鲜的面包里的霉毛,就构成了婊子养的广告诉求。真是宝贝! 那儿不远。我他妈穿上我自认为还过得去的牛仔裤、李宁运动鞋和圆领t恤,把梳子打湿,梳了一下头,人模狗样赴约去也! 你知道那儿会有些什么。罗马柱、喷水池、大屁股石头女人,以及1000个从外国学成归来报效祖国的海龟人士。 芳芳住的房子是一室两厅一厨一卫,大约60个平米吧,是那种所谓的精装修,整个色调是淡黄色的,配上灰色的家具,简洁清爽。与我那山洞可谓天壤之别。 “有钱人啊!”我赞叹。 她穿着宽大的睡衣裤,说:“喝什么?” “茶。” “什么?” “花茶。” “那么崇拜英美,还以为要来点儿假模假式的英式下午茶呢。” “嘿嘿,没有崇拜傻乎乎的红茶加奶啊。” 她拿玻璃杯给我泡了茶,搁在玻璃茶几上,一屁股坐在我身旁,说:“别拿看成功人士的余光刺我,租的。” “别把我想得那么阴暗,什么时候妒忌过人家有钱人呐!咳,倒真有点儿妒忌呢!” 我摸出三五烟和打火机,看看芳芳,说:“可以抽烟吗?” “呵,学会客气了?” “不是。尊重一下这儿的小资情调吧。” “抽烟还那么多废话,没看见烟缸在茶几底下吗?” 我抽烟,看着灰兰色的烟在她整洁明亮的空间里冉冉升起,扩散,逐渐消失,心中空虚得难受。 第17章 就像血液被慢慢抽干,生命正在枯萎。真的,空虚是很奇怪的玩意儿奇#書*網收集整理,在我看来,它是无形但有实体的东西,就像他妈的疾病,来来去去,宛若鬼魅。如果有鬼魅的话。 芳芳在放cd,是贾斯汀的。 “干嘛不放什么痴狂呢?”我问。 “骗你的。我没有那cd,市面上很流行,听说男的被迷翻了一大堆呢。” “哦,那么有趣?不过,其实迷翻男人很容易的。” 芳芳凑过来,挽起我的右胳膊,热切地说,“告诉我吧,如何才能迷住男人?” “嘿,芳芳,”我哑然失笑,“你已经很迷人了,再进一步,可就成了古龙笔下的迷死人不赔命的肖咪咪了,那可是十大恶人之一啊。我想,虽然没有经验,但男人的本性嘛——一个女人只要不是差得影响市容,而她又特别放得开——就是说,见了男人就脱衣服,她不在屁股后吸引十万条男狗才怪。” “呸!”她啐了一口,说,“那不成鸡了,要么就是花痴。” “你问一个生手,本就是失误嘛。我看过一本书,一个花花公子总结过,男人喜欢荡妇,但永远不会与之生活。” “是啊,好事儿让你们男人占完了。耍荡妇,娶淑女。” “喂喂喂,”我掐灭烟头,说:“好像我是40岁日本男人那样的老色狼。我是吗?我不是吗?我他妈已经很久没近女色了。” “是吗?”她甩下我的胳膊,说:“难道我是男色?” 我哈哈笑起来,右手挠着头。是啊,他妈老芳芳不是女色是什么! 芳芳倾身向前,脑袋一点一点的,似乎是在合着贾斯汀的拍子。她右手放在茶几上,食指和中指、无名指轻轻敲打,手指白皙而修长,仿佛阿拉伯马令人沉醉的踏步。我又开始想入非非,如果,被这只手抚摸的话,一定是十分舒服的事儿,就像乔伊斯抚摸语言一样舒服。 与芳芳的第一次亲密接触(6) “屋里还有两个人。”芳芳说。 我就像被电流打了一下,整个身子都蹦紧了。“什么?” 芳芳把手指放在嘴唇边“嘘”了一声,说:“我丈夫和梦露。” 我看了看关着的卧室的门,考虑着是不是该站起来夺门而逃。 “别紧张。”芳芳一边说,一边站起来,打开卧室的门。然后她出来,手里拿着两个芭比娃娃。 “这个是梦露,”她扬扬左手,又扬扬右手,“这是我丈夫,名字叫人猿泰山。” 我哭笑不得。梦露是个金发碧眼丰满身材的女生,而人猿泰山则是脸色黝黑西装革履的家伙。 “所以,”芳芳亲亲人猿泰山,“无论我做什么,我丈夫都不会有意见的。当然,包括小小的折磨了。是吗?”她一面问她的丈夫,一面提着他的脚,把他扔在了沙发上。 “我以为我算疯子了,”我说,“你他妈比我还疯100倍!” “没觉得呢,”芳芳抱着梦露,一屁股坐在沙发上,“还是喜欢梦露,因为她可以同我交流。” 我不怀好意地问:“交流什么呢?” “不要打听别人的隐私。” “刚刚发动起来的肉体引挚已经熄灭,档位也在空档了。早晚被你吓成阳痿。” “那看碟子,如何?” 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 她起身到她的碟柜那儿翻找,先问我看不看阿巴斯,但阿巴斯我基本看过了。况且,他不适合几个人同看,而要一个人看。随后,她又问我看不看斯科塞斯或库布里克。 “我看过斯科塞斯《愤怒的公牛》,”我说,“库布里克的风格,女生怕是不喜欢吧。” “不,”她说,“我热爱库布里克,那就看《发条橙》。” 那是安东尼·伯吉斯的小说,但电影没看过。这部电影有着怪异的戏剧化的夸张的风格,充斥着暴力、色情和罪恶。人性就是这样的。我也会这样,如果可能的话。芳芳还要放库布里克的《大开眼界》,我叫她换一个人的。 “库布里克一天看一碟足够了,不然会搅得心神不宁。” “哦,会这样?”芳芳笑着说,“好吧,看《亲密》,看肉欲放纵与情感的关系。看过吗?” 我摇摇头。 女主人公每周三到男主人公的公寓,脱了衣服就在地板上做爱,不说一句话。在疯狂的放纵之后,她穿上衣服,沉默而黯然地离去。后来,他不满足于这种肉欲了,他想知道她是谁,在干什么,她的生活和人生是怎样的…… 看完后,我们都没有说话。 “怎么样?”芳芳问。 “人性太复杂,有点说不清楚,”我说,“肉体的亲密会在孤寂的人之间产生真正的爱。” “如果是你,会这样吗?” “我?不知道。嘿嘿,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呐。如果有女生每周光顾寒舍,我也会高兴的。不高兴才他妈怪!” 我拿起她的左手,把它握在双掌之中,就像裂开的果实抱拥着果核一样。她看着我,双眼如飞,没有拒绝。我低下头,亲吻她的手背,嗅到一股不可名状的芳香,几乎一瞬间,我就像被麻醉药麻醉了一样,进入到非理性状态。是的,他妈的除了听任肉体的引擎又开始突突作响,你还能干什么。 我不知道我们是如何挪到她的床上的。我只记得(刺激的场景不太容易忘记)我们都赤裸着身体,紧紧抱在一起,仿佛不把对方拉进自己的身体不甘心。 性是很奇妙的东西,既是物质的、肉体的,又是梦幻的、虚无缥渺的;它既快乐又伤感,既温柔又粗暴,仿佛一个百变精灵。就像我们的肉体在狂欢后刺目地裸露在白天的亮光中,羞怯、局促,有一点儿丑陋、有一点儿恬不知耻。 雪酷酒吧的美少妇草(1) 梅子没吃早饭就匆忙打的去了机场,我感到很饿,就到三楼的凯拉斯餐厅去吃饭。已是10点过,早饭和午饭就算一起吃了。服务员说餐厅的大厨只认英文菜单,只好依样画葫芦地写上煎荷包蛋、土豆煎饼和酥油茶(都是便宜货)。餐厅是藏式装饰……雕梁画栋,但桌椅是西式的,软靠背椅,条形方桌,桌上铺着灰黄底黑条纹的桌布。有一些老外在吃饭,低声交谈或翻看厚厚的指南类书籍。 不一会儿,我的食物来了,拿起刀叉笨拙地吃起来,左手持刀,右手耍叉,不知是否合符时尚类杂志推介的标准。嘿嘿,管他妈的,又不是屎霸,假模假式那套就免了吧。土豆煎饼不错,很本味,但味儿太淡,撒了一些盐和胡椒面儿。一面吃,一面想梅子的裸体,肉乎乎地动人。现在,性仿佛是一种耐用的消费品,在一个消费至上的时代,闲置意味着浪费,意味着对经济规律的漠视。从某个角度想,性不就是煎了一面的嫩鸡蛋和热烫可口的酥油茶吗?于是吃得更带了劲儿。但想到了她的哭泣,是后悔还是无可奈何?不清楚她的情况,是肉体牵引思想,还是思想牵引肉体。想想自己,也浑浑噩噩地活着,像阿波利奈的那首什么a是红色,b是紫色的那首诗。 吃完饭去房间背上包,慢慢踱出了八郎学。上来两天,发现拉萨其实不大,非常适合步行。从八郎学门口往西看,北京路的尽头,布达拉宫巍然矗立,令人神往,决定先去布宫。阳光灿烂,天空有不多的几片白云,沿着北京路走,感觉很舒服,心情也像天空一样明净开朗。拉萨这地方,还是一个人溜达最好,完全是体验型的,不好与别人分享。前两天屁股后跟着个梅子,虽然少了孤寂,却也影响了阅读两大寺的更深的部分。路过木如寺,沉静而破旧,却仍然不失庄严。它现在是印经院。车辆行人有些多,但并不觉得拥挤,两旁的餐吧不少,都是为背包客准备的那种。几乎所有知名的背包客旅馆都在路的两边,什么吉日旅店、亚宾馆等等。据说亚也不错,但我没有搬出八郎学的意思。过了邮局,就到了布达拉宫广场,去正对广场的门那儿一问,是出口,入口在山脚下的西侧。走过去,门前是一溜转经筒,买了门票,便沿着一条山路往上爬。 路有些陡,大约30度的坡吧,如果在内地,跑几个来回不在话下,可毕竟是海拔3700米,走得急点儿,倒真有些喘不过气来。倚在矮墙上休息,放眼俯瞰拉萨北城。在北山坡上,就是色拉寺,下面那片林子,就是青年林卡。 “喂,今天是一个人?” 我一回头,是那个面目似乎多变的少年或青年,脸黑黑的,牙齿白白的,对着我笑,穿了一身僧袍。 “你怎么干什么都神不知鬼不觉的?”我说。 “哪里,你太专注了,看了好一会儿,看什么呢?” “起初走急了,气喘,休息一下。拉萨比我想的更接近一个都市了。” “错。不是更接近,拉萨已经是个都市了,与别的都市不同的是它还保留了它的气质。但愿这气质不会消失吧。” 气质。我想他说得不错,是气质。一种凝结在阳光中的冰晶的气质,一种滚动于黑夜的灰白色巨石的虔诚的气质。你甚至可以直观地认为大昭寺顶铜法轮上的一抹金光和刚性之风吹来的阵阵酥油的香味就是拉萨的气质。我转过头来,看着他。他在热烈的阳光下,显得有些不真实,边缘是模糊的,就像蜡像正在被烤化一样。与之相反的是,他真实得无以复加,不可能出乎幻觉。他的左眼上的一块1平方厘米发灰的伤疤,嘴角干燥起皱的几道裂口,门牙上一小块掉了釉质的缺角,以及他呼出来的一股微微的酥油菜和糌粑的气息,都那么深刻地昭示着他的实体。 第18章 就像一枚大号铁钉打入手掌那样的实体。但我不知道他是谁,是不是喇嘛。我想问,似乎又不太好。 “你今天遇见了我,算是遇见了一位不错的向导。而且,不用花钱的。”他有些得意地说。 “先别忙着吹嘘吧。”我一面说,一面向上走去。 上去不远处,有一块灰色的竖立的石头,上面刻有联合国文化遗产的蓝色标志。从这儿仰望布宫,宛如仰望一座白雪皑皑的雪峰,几朵云彩慢慢地、几乎是从宫内的窗口里飘出,有难以企及的感觉。快接近布宫入口,有一个转角,我正往上走,他叫住了我。 “要小便吗?”他指指我旁边的一座建立在岩石上的房屋。 我估量了一下膀胱,没必要往外放,便摇摇头。 “你一定要解!”他说,“第一,上面没有厕所了;第二,这可能是世界上最高的厕所。你的小便要等你参观完布宫才会落地。” “如此夸张!既然如此,我当然要去挤一下了。” 这是那种老式的吊式厕所,架空的木板上挖几个椭圆形的洞,废物就此排下。去近一看,吓了一跳……下面没有粪坑粪池之类(哪怕高一些),只有笔直的悬崖峭壁,深不可测,股股冷风从洞口吹出,蹲在上面解便,会吓得绝对便秘。我站在边缘,挤出一些尿,看不清它们是如何下坠,又坠入了何处。我没有心脏病和恐高症,但如此排泄,也真的够心惊胆颤的了。 见我抖抖嗦嗦出来,他问:“还行吧?” “悬!”我说,“可是那些排泄物落到什么地方去了呢?” 雪酷酒吧的美少妇草(2) 他耸耸肩,说:“没人知道。” 当我从高原的阳光下走进第一个殿堂,走进深沉的阴暗中时,我知道,如果没有这个奇异的青年或少年陪伴,我一定会迷路的。 要叙述和描绘布达拉宫是一件吃力的事情。且不说我只去过一次,就是去过七次八次,也同样有失语症似的困惑。布宫宛如一个巨大的迷宫,你一进入,你就失去了方向感,你脑壳里那些所谓的知识的或常识的积淀也立即失去了意义。你一片空白。不过,它的的确确也是一个迷宫,实实在在的迷宫:一间连着一间的殿堂,一层重叠一层的房屋,石头叠着石头,巨木连着巨木;大堂中的无数的立柱,立柱上的回廊,回廊四周的密室,密室中的楼梯,穿插其中的幽暗而狭窄的甬道,甬道尽头的又一个大殿和甬道……回环往复,竟如无穷!它们包裹着我,旋转飞翔,让我头晕目眩。哦,这还只是一重迷宫呢,建筑的迷宫。有着八宝图像的重重门帘,门楣上的彩绘,暗淡的四壁上的壁画,勾金的流动的线条时而闪亮地跳动;千万幅巨大的唐卡轻轻拂动,金粉、红珊瑚、绿松石的释迦牟尼;红色的木柱、天蓝色的横梁……这是色彩的迷宫。太阳的黄金,月亮的白银,几十万颗海洋的珍珠,几十万颗大地的宝石……这是珍宝的迷宫。释迦牟尼像、弥勒佛像、观世音像、无量光佛像、无量寿佛像、六百阎罗王像、时轮神像、白度母像、绿度母像、宗喀巴像、莲花生像、松赞干布像、文成公主像、赤尊公主像、各世达赖喇嘛像……几十万个金、银、铜、玉、檀香木佛像,这是佛像的迷宫。五世达赖喇嘛灵塔、七世达赖喇嘛灵塔、八世达赖喇嘛灵塔、九世达赖喇嘛灵塔、十世达赖喇嘛灵塔、十一世达赖喇嘛灵塔、十二世达赖喇嘛灵塔、十三世达赖喇嘛灵塔;这是灵塔的迷宫。卷帙浩繁的藏文丹珠尔经、甘珠尔经,我所不懂的藏文符号如银河之繁星飞泄闪亮,这是经文的迷宫。万盏酥油灯在暗屋中静静地燃烧,那火焰几乎是固体的,就像是烧成炽热的钢铁一样,这是灯与心灵的迷宫。就这样,一重又一重的迷宫从我感觉的每一个方面进入我的身体。从眼睛、从耳朵、从手指、从脚掌、从皮肤上的无数毛孔进入身体,在那空空的躯壳里吹过,风声和阳光下扬起一片尘土。我完全在我的空旷中找不到来路与归途。从来没有过的窃喜和荒芜。那些蹒跚的脚步蹭着青石块的凹痕,苍老的手一颗一颗数着佛珠,摇着转经筒,缺了牙而干瘪的嘴唇念诵的六字真言,温暖的声音如潮水冲洗着我的身体,在每一盏酥油灯里添加一小块酥油,在每一个佛像前放上一角钱,还有无穷的长头,手掌上的护垫和衣服把石头擦得黎明般光亮。在通往金顶的回廊,我被它的美丽震慑。兰色巨木构成的天花板,木柱和廊廓上繁复的绘画,红漆的大门和大门上的铜扣以及下垂的辫形的编织门垂,黑条黄底的窗帘,斜射的灿烂的阳光。我大概是呆立在那儿,像溶化了的一块软冰,直到少年推我一把。 金顶。在我看来,金顶积聚了几乎所有的太阳光之波与粒,它们堆在大大小小的7座鎏金屋顶和经幢、经幡上,然后又反射出来,形成了金光的波澜与风暴。我不由自主地跌坐在地上,听着金属响亮的语言,没有了时空的感觉。我看见金顶上的光芒与深湛的蓝天溶合在一起,飘移的云朵承受着来自太阳的光芒的照耀。如果你不注意,你不会看见云朵下缘的如金汁钩边的线条。哦,那是另一种闪电,另一种雷鸣。我闭上眼睛,感觉到我的温热的血在复杂的网络里流淌,并且,通过一处神密的出口,向身外流泻,速度有如瀑布,以至于在短短10秒钟内,我已失尽鲜血。我深深呼吸着,空空的血管里开始充溢着金光,沉重而饱满,仿佛另一种生命。我站起来,随少年走到金顶的前头。俯瞰,布宫广场和拉萨城区尽收眼底,就像在俯视地图和沙盘一样。远处,一条河流闪着光斑,像数学中无限延伸的线,替大地画上一笔。“那就是拉萨河!”少年说。 我们往下走,从红宫向白宫走。出了白宫门庭,就到了东庭院。这是一个白宫外的广场,面积大概有1500平米。到了这儿,布宫能参观的地方就算参观完了。我有些累,提议休息一下,便坐在了地上。嘴唇很干,从背包里拿出水壶,将水倒在杯盖中,喝了几大口,又倒了一些,递给少年。 “知道我们看过些什么吗?”他问。 我惘然地摇摇头。 “我们大概走了十七、八个殿堂吧。当然有些没有开放。比如红宫的十三世达赖喇嘛灵塔殿,白宫的东有寂圆满大殿。” “对我来说,完全像神秘的迷宫,真是不可思议。” “是啊,有时看你傻傻的发呆,还以为你得了高原痴呆症了。” “是吗,”我点点头,“好像是有一点。有几秒钟,觉得身体都是空的。” “是有什么感触吧?” “感触?不太好表达,反正觉得自己的知识与经验无法应用了,有点儿没有了语言的状态。” “是对自己的生活方式有了疑问吧。” “生活方式?你小小少年懂什么生活方式。不过,老实说,我的生活一片混乱,既无内容,也无形式。哎,你说,我们为什么而生活?” “喂,”他用手拍拍脑袋,“别说‘我们’,我可不愿在你的‘我们’里生活。” 雪酷酒吧的美少妇草(3) “那你为什么生活?” “成为格西,画佛像。” “哦,你是画唐卡的?” 他没有答腔,而是把脸朝上看,盯着红宫,嘴唇裂开,露出发亮的牙齿。过了一会儿,他才把黝黑的脸转过来,说:“不会有什么改变的。” “什么什么?” “我是说,你的生活不会因你的困惑或疑问而改变,你走回到街上,或过几天回到内地,该干嘛干嘛,不是吗?而且,人们都这么正常生活着。提那么多问题,我这个小小少年哪能知道,即使知道也说不出。” “好像有些道理吧,”我说,“不过没道理我也没法子。对了,布宫到底有多大啊?房间有多少?” “哦,刚才参观,我不一直都在说吗!” “刚才有些神思恍惚,只知道你在嘟嘟囔囔,说的是什么,还真的不清楚。” “好好好,服了你。布达拉宫占地总面积36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3万平方米。有四大部分:红山之上的红宫、白宫,山后的龙王潭和山脚下的‘雪’。共有佛堂、经堂、灵塔殿、习经室1500多间。” 1500多间!怪不得有迷宫的感觉。我突然想,假使博尔赫斯还活着,而且眼睛也没有瞎,他看了布宫,会以怎样的方式来描绘呢?正在想,那少年站起来,倏然而去,招呼也不打,深红色的僧衣飘拂如鸟翅。我急忙喊他,说是要请他吃饭,他传来一声不必,就不见了踪影。 背包都知道,大昭寺转经赶早不赶晚。虽然一天到晚那儿都是人头攒动,但早上的转经却可以用恢宏和震撼来形容。我不是背包,我是看了一本拉萨的书以后知道的,我想,它之所以有道理就在于,哪个虔诚的人会窝在被子里睡懒觉呢。像我这种懒人太多了,这世界就会变得像养猪场了。为此,我起了一个大早(真不容易)。匆忙洗漱,喝了一点白开水,吃了几片饼干,背起包出发。 大约是六点钟吧,天色尚早,整个拉萨还未苏醒过来。大街空旷,空气清冽,向大昭寺走去,独自一人的感觉真好,像一块滚石。有点儿飘飘欲仙呢。不一会儿,就到了大昭寺广场。转经的人流像一道灰暗的河流围绕大昭寺,顺着八廓街,沿顺时针方向涌动。我立刻加入进去。 大地还没有出现白天那些喧哗,空间呈刚青色。 第19章 我淹没在人潮中,如一滴水加入溪流。我的眼睛的全景是发灰的肩膀上的布幅,是脸庞黑色的剪影,是转经筒一圈又一圈地旋转,是尘土遮蔽的解放鞋、皮靴、皮鞋和旅游鞋,是衣服上金属镶嵌的宝石的叮当一亮,是暗红色的僧衣的动态的皱纹。转经筒转轴的吱吱声,千万张嘴里轻念的六字真言,衣服的窸窣声,脚底擦着青石的嚯嚯声,合为雄浑深厚的嗡嗡声。一开始,它钻入我的耳朵,再后来,它进入我的全身;15分钟后,它胀满我的身体,让我的身体发热;30分钟后,它充溢了街道、拉萨城;再后来,它的低沉的嗡嗡声到达了纳木措、念青唐古拉山脉、岗仁波齐、玛旁雍措、喜马拉雅山脉、羊卓雍措、贡嘎山、卡格博雪峰……我走着,既精神饱满又安然睡去,跟随着灰色衣服的飘拂,和青石上的脚印,嚯嚯嚯,像一个梦游者。 我的确是个梦游者。在凌晨,那单纯的灰黑色和单纯的嗡嗡声使其它的色彩和声音无法进入。在拉萨最为著名的、被无数脚板打磨过的转经道,那些荒芜混乱的思想被驱赶出了脑袋。单纯的梦游者。我看到的是时间凝固不变的流淌,和拉萨记忆中的最深的部分。我只知道走路,埋着头,走路。我看着前面的人的皮鞋踏下去,又提起来,右脚的鞋帮上磨得翻白;而另一双解放鞋在向后提的时候,把藏青色的裙摆拢在鞋跟上,鞋底已磨得光滑如镜;另一双,小小的灰色的胶鞋,脚步拖沓着,几乎是在小跑,才跟得上大人。我的肩膀碰着了右边披着红色僧衣的肩膀,我的脚尖擦在一只皮鞋的鞋底,而后面的一只脚踢在我的后跟上。我走着,逐渐明亮的人流开始有了自己面孔。但仍然是低沉的嗡嗡声和灰色的大军,宛如世界上所有巨大的灰石的力量在这儿滚动,那么质朴和粗砺,重得地壳都在颤抖。 转回大昭寺广场,天已亮,天空宛如水洗过一样明净。我坐下来,双手抱膝,看转经的人流继续涌动。我摸出烟,点上,吸了一大口,又把烟缓缓吹出。在大昭寺门口,已经有很多人开始磕长头。有的用了专用的垫子,铺在地上,膝盖跪下,再扑下上半身,双手伸直,趴在地上;有的没用垫子,而是手上戴了一个像木屐的护掌,膝盖上捆了皮毡,前身穿着羊皮,跪下、扑下上半身,手掌擦着青石板伸直。他们一个接一个地磕头,心无旁婺,虔诚庄严。我看见一对夫妻,绕着八廓街磕长头,大概已磕了一圈了,继续按顺时针磕。那位母亲的腰上拴着一根绳子,另一端系在一个只有三、四岁的孩子的腰上,人流汹涌,怕磕长头时走丢失。孩子的脸蛋脏兮兮的,穿着不好说是什么的一堆灰色东西,他好奇地跟着他的爸爸妈妈,眼睛深黑,极为明亮澄澈。我目送他们过来,一步一个长头,目送他们消失,我鼻子有些发热。 有几个小乞丐过来要钱,一人两毛,裤兜里早准备好的。站起来,买了门票,进了大昭寺。大昭寺里有一条转经道,叫“囊廓”,是拉萨最有名最神秘的转经道,因为它距佛祖最近。这是一条回廊转经道,道很窄,人又多,所以转经速度很慢。回廊里光线黯淡,又没了街上的敞放,老惦记着它的重要性,搞得心里咚咚地直敲鼓。随着人流转完一圈,我排队进了大殿,看了文成公主从长安带来拉萨的释迦牟尼12岁等身镀金像。出了大殿,便在寺内瞎逛,充分享受无所事事的快乐境界。 雪酷酒吧的美少妇草(4) 到了大昭寺金顶。远处是布达拉宫,下面是大昭寺广场。太阳正好,便放下背包,垫在头上,眯起眼睛晒太阳。谁知这一眯竟一觉睡去,醒来一看,已是十一点半。睡得很舒服。有衣领为证,由于是侧着脸的,所以衣领被憨口水打湿了,有憨口水,那证明这是香甜一觉。忽然想起皮包,忙摸了夹克衫的内袋,还在。大昭寺广场仍然是热门非凡,转经的、磕长头的,还有我这类无所事事的。在拉萨,无所事事很正常,不能归为游手好闲之徒。肚了饿了,出大昭寺转了一下,没发现什么好吃的东西,只好慢慢往布宫广场走,吃兰州拉面。 在八廓街上东逛逛,西玩玩。小店和摊铺上都是各种宗教用品、工艺品和小商品。什么唐卡、铜佛、转经筒、酥油灯、经文、念珠、卡垫、皮囊、马具、藏刀、藏帽、酥油、木碗、奶渣、风干肉等等,应有尽有。一家店老板(大概是个康巴人)向我使劲兜售绿松石和牛头,绿松石我不辨真伪,不敢买,牛头又太大,我不好拿,本来想买一把藏刀,但一想上不了飞机,只好作罢。结果,买了一顶黑色的藏帽,戴在头上,混进了大昭寺,上金顶晒太阳发呆去也。 金顶上人不多,有几个老外在法轮那儿照相。我坐下来,靠在背包上,斜躺着抽烟。下午的太阳懒洋洋洒在身上,穿透衣服,烘烤着我的臭皮囊,就像做红外理疗一样。妈的,这才是人过的日子。什么打卡机、报表、工资单、别墅、小汽车、成绩单、学生处、女朋友、毕业找工作……统统都是狗娘养的。当然,你也是狗娘养的,我也是狗娘养的。正想得乐呵呵,看见一背包过来,一屁股坐在离我3米远的地方,一付愁眉苦脸的样子。他从兜里掏出一盒烟,好像是万宝路吧,然后双手在衣裤里一阵摸索,最后对我说:“哥们,借个火。” 我拿出一次性打火机,扔过去,他接了点燃,又扔回来。懒得和他搭腔,各抽各烟,各晒屁股才好。 “一个人?”他开始搭话。 “是啊。”我说。 “我也是一个人。” “背包?” “算不上吧,”他眉头紧锁,“我女朋友是。” “没同你一起来?” “大概比我先上来三天。这不正找她呢。” “她没带电话。” “关机。” 关机?那他们有戏,这不明摆着。我把脸朝向天,让鼻孔被太阳挠挠,然后“哈嚏”,一个舒服的喷嚏。 “跟我一个朋友,”他沮丧地说,“一个真正的背包,一块儿跑上来的。” “那上哪儿去找?没准儿,都到阿里或墨脱了。” “是啊,没了方向,也不知往哪儿走,问了几个背包,都不知道。” “那找个什么劲儿!”我不客气地说。 他使劲用食指掸烟灰,说:“是这个道理,可毕竟是三年的女朋友,郁闷啊。” “如果都是你老婆了,再跟你朋友跑,那不是死得更难看。就冲这,也值得庆幸。”父辈们不是有所谓“反革命跳得越高,[奇qisuu.书]丑恶面目暴露得越早”的宏论吗。 “老实说,我很喜欢她,不想放弃。” “可是……”我本想说她都跟别人上床私奔了,还拿回来干嘛,又怕伤了他,把话给吞了回去。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我不在乎。” “别那么认真嘛,”我最怕男女之间太认真,“那种关系,不是理论物理,太认真是没用的。” “现在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想玩儿,就玩几天,不想玩儿,买张机票回去。如果有现成的女人,就拣来玩,没有,去逛窑子,连逛三天,什么脾气也没了。”我给他出个馊主意。 他嘿嘿一笑,说:“哥们儿,你还真能出主意。” “那怎么办?”我摸出烟,扔给他一支,自己点燃后把火机又扔给他。“寻死觅活耍赖皮,没用。要有贾格尔所唱的在我的拇指下的脾气,女人就服这包药。”其实,鬼才知道女人服他妈哪包药,反正胡说八道不交税。 “有道理。问题是现在我连试验的机会也没了。” 这人真是不可救药!我就不信他的女朋友是狂喷鼻血级的,有什么放不下。即便是狂喷级,别人不要你,你能有什么着。我还想和,比如布兰妮,试验一下呢,能吗? 见我不搭腔,他站起来,背上包,说:“住什么地方?” “八朗学。” “我住亚。” 我点点头。 “哦,”他像想起了什么,“有一个小酒吧,我很熟,很不错,女主人也长得漂亮。晚上我来叫你,一起干一杯?” 一听到漂亮女主人,我忙不迭点头,吞口水时差点儿没给呛着。我一面看他慢慢走远,一面想,其实,漂亮女主人这类好事情,轮不到我。第一,我不是“优秀”的人;第二,大家都要争的东西,我又何必凑热闹。之所以吞口水,是睾丸素的自作主张而已。 我把烟屁股掐灭,突然想起我的打火机一定在那人的裤兜里了。我这才叫郁闷啊。 大概晚上八点半吧,我摇摇晃晃回到八朗学,左边一个家伙,背着一个包,正凑在墙上看bbs。我定睛一看,是那个女朋友跟别人跑了的小子,心中一乐,拍他的肩膀。 雪酷酒吧的美少妇草(5) “嗨,是你!”他说,“我等了半天了。又不知道姓名,又没有电话,正想在bbs上贴一张呢。” “你也没问啊,”我说,“还在想你独自一人去了什么漂亮女主人那儿了。” “我哪有心思。”他拉着我往外走。 彼此通报了姓名,他叫鱼。其实我已经很疲乏了,不想动,只想回房间挺尸。什么有特色的小酒吧,什么风骚母老板,我都他妈没兴趣。但是别人从亚那儿过来,等了半天,能不去吗?快到八廓街时,我们穿过了一条巷子,左拐右拐,在一处很美丽的白藏房的边上,有一栋小小的二层楼房,外墙仿藏式漆成了白色,几个小窗漆成了黑色,门口挂着藏式门帘。 第20章 店招在门当头,用一块原色木板写了两个字“雪酷”。里面不大,有90个平米吧,正对门是吧台,以藏式花纹漆成,天花板是四个由八宝图构成的布幅,墙上贴满了喜马拉雅山的图片,有八张桌子,木本色的方桌,蒙着牛皮的靠椅。鱼告诉我吧台后面还有一间厨房。有两桌老外和一桌内地客人。音响里放的是我不熟悉的歌曲——不过听得出来是南亚次大陆的,至于是印度的还是尼泊尔的,无从知晓。你猜对了,我一进去,就在搜索女老板,但吧台那位戴着毡帽,穿着迷彩服的小伙子显然不是。当然不是。鱼同他打招呼,我们便坐到靠窗的那儿。桌上有酒单和菜谱,还有一盒分成几格的调味品,是拉萨流行的餐吧形式。老实说,酒饭都不贵,小百威10元一瓶。我不太想喝酒,就要了一小壶酥油茶,而鱼要借酒浇愁,点了一瓶长城干红。 酥油茶有些温,我不满意,叫迷彩服端去重新热了。喝着烫嘴的酥油茶,点上一只烟,又有点觉得是神仙过的日子了。但对面那个鱼苦哈哈灌着红酒,把我拉回到俗不可耐的男女生活。 “女朋友特别漂亮?”我问。 “不算,”他的舌尖舔着唇边外挂的红酒,“但是很会耍娇,女人味重。” 女人味儿?这我有点搞不懂,按鱼的说法,似乎传说中的九尾狐狸精就是女人味很重的一类吧。 吧台旁的门帘被掀开,一个年轻姑娘托着托盘把比萨(大概)送到一桌外国人那儿;接着,一个丰满的大约二十六七岁的女人又托着一盘难以名状之物,放在另一桌外国人的桌子上,还用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的语言,与几个老外咕噜一番。她在折身返回厨房时,给鱼打了个招呼,当然,顺便瞟了我一眼。需要补充的是,不是用余光,而是正面碰撞。不用说,所谓的年轻漂亮的女主人就是她了。但我更年轻却是不争的事实(好了不起的优势)。 “女老板,”鱼说,“资格背包,和我女朋友很熟。叫草。” “资格背包?”我问,“什么意思。” “有近10年的背包经历,你能想得到的地方,她都去过。前年与丈夫离婚,来拉萨开的酒吧。” “看来,除非是更大的背包,否则驾驭不了背包。” 鱼苦笑,说:“是啊,现成的例子啊。” 另一桌客人的声音有些大,他们在喝酒,有啤酒也有红酒。但他们的装束很奇怪,西装革履。在拉萨,这种装饰好像只能说明:第一,他们是内地革干,来此公干;第二,他们是生意人,穿工作服穿成了习惯。反正不像是旅游观光的。几个杂种有点儿喝多了的样子,嚷着还要酒。草出来,从吧台的酒柜里给他们拿了一瓶红酒。几个醉鬼馋馋的盯着草的胸脯和屁股,一个没喝酒的色鬼也这么干。那就是我。 实事求是的说,草的胸部和臀部很诱人,曲线毕露,形状很好,有着秋天的成熟的果实的芳香(虽然没闻到)。这是不是所谓的少妇令人心动的100个必杀绝招之一呢。她过来了,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 “怎么样?”她问道。 “没消息,”鱼说,“哦,介绍一下,这位是本本儿,今天在大昭寺认识的,这位是草,这儿的老板。” 我点点头,正考虑是不是该伸出手以示握之礼,她却大大方方伸出来了。我轻轻握了一下。使劲儿抓住不肯放手不是我的风格。 草坐下来,拿出一包烟,柔和七星,用手指和大姆指抽出一支,点燃,轻轻吹出烟,一副很享受的样子。“你们两个的事,”她对鱼说,“外人也不好说什么。中国传统劝和不劝散,当然希望你们和好如初啰。不过,你得见了她面,才能知道她究竟想如何。” “我知道我这样很傻b,”鱼说,“其实,也许要的只是她当面给我说清楚就行了。一个明确的东西。我能做什么,跳楼,拿菜刀砍她,吃100颗安眠药?那只是电影里才可能有的。不,现在连电影里也没有了。” “本来嘛,”草微笑道,“什么都要当真,唯一不能当真的就是两性关系。你说呢?”她双眼紧盯着问我,样子就像才跳出两性池塘的青蛙。 “我连门都还没有进呢,”我说,“就我来讲,可是对什么都不太当真的。” “洒脱!听见没有,你这位朋友比我们洒脱多了。” 鱼歪着嘴巴点头。 “哪儿是洒脱,”我的确不是他妈什么洒脱或潇洒之类,那是自命不凡的男人的仿玉耳坠。“我想,我只不过是血淡一些。” “水一样淡?”她问。她的眼睛很黑,但黑而浅,不是那种深不可测的水潭。 雪酷酒吧的美少妇草(6) 我笑起来,把烟屁股揿在烟缸中,说:“那又太淡了嘛,淡得维系生命都有了困难。只是不想吹嘘是什么‘血性男儿’之类。” 鱼说:“其实这样蛮好,但就是好像缺乏了进取心。这个社会,什么东西都要去抢啊!” “我也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我说,“说白了,有点儿得过且过的意思吧。” 草笑了,笑得很动人,有一种温暖的令人睡意朦胧的气息。她优雅地吸着烟,说:“有点儿犬儒主义呢。那么年轻,怎么把什么都看穿了啊,哎,不过,现在的年轻人见多识广,在二十岁以前,便经历了几乎所有事情。” “而每件事情都他妈糟糕透顶。”鱼说。 草用左手敲敲他的脑袋,说:“上一次来,你可是满面春风的幸福啊。现在晓得不如意了?” “犹如身在梦中,”鱼说。 喧闹的那桌客人又闹着要酒,迷彩服过去了,10秒钟后走了过来,一脸迷惑和不满地对草说:“他们要喝鸡尾酒,什么血玛丽,我说我们不提供鸡尾酒,他们很横,醉了。” 草站起来,走过去,没听见她说什么,只听到一片吵吵嚷嚷的声音。迷彩服又对鱼说:“他们醉了,很横,怎么办?鸡尾酒,没人会兑啊,存心找草的岔子。” 他们都不知有个老酒吧就坐在这儿呢。我对迷彩服说:“去把你们老板叫过来,我兑。” 迷彩服和鱼的两对眼睛爬在我的脸上,就像四条鼻涕虫。分明是不信任嘛。但迷彩还是过去把草解放了出来。 “你?”草将信将疑,“那帮人可是难缠的傻b啊。” 我走到吧台,问草有没有伏特加、西红柿、柠檬和芹菜,谢天谢地,都有。我拿出5个平底玻璃杯,将西红柿用电动搅拌器打成汁,把柠檬切成块状,芹菜杆切碎。由于没有调配器和碎冰机,只好将就用直接调配法。把伏特加倒入杯子,加西红柿汁、冰块,把柠檬汗挤进杯中,再在杯口扣放一枚,把芹菜杆装进盘子;再加上桌子上调味盒里的盐和胡椒,5杯血玛丽就就算是调兑好了。迷彩兴冲冲将酒端给了几个傻b。草说我真有两手,还说了声好玩儿。我不知道是事情本身好玩,还是我好玩儿。如果是后者,you还没开始玩儿,又怎么知道i好玩儿呢。嘿嘿。 我们继续坐着吹牛,知道了她是学美术的,我也说了我的情况,而鱼灌完了一瓶红酒,耷着脑袋没言语。酒德好啊!那桌醉鬼喝完血玛丽,买单走人。草说请我们都喝一杯鸡尾酒,我看鱼有点儿不行,晚上又有点儿偏冷,就说喝一杯绵和的热威士忌棕榈汁鸡尾酒,可以帮他提提神。这种鸡尾酒很简单,用四个大的平底玻璃杯,各放入两块方糖,加入一儿开水,将糖溶化,再加威士忌酒,用开水注满,放上几片切薄的柠檬。 草很喜欢喝,说喝了热乎乎睡觉正好。这酒虽然简单,但在夜深寒冷时喝,真的很不错。大家都沉浸在热饮的温暖的酒意中,连话也懒得说了。 第三部分 纸先生的日本女情人(1) 下雨了。不是刚烈的倾盆大雨,而是没完没了的打不湿拧不干的毛毛雨。天色昏沉,宛如国画培训班里小学生的泼墨。所有的灰色楼房或非灰色的楼房都缩着脖子,在潮湿的薄雾中无奈地打盹。没有亮色或高音的部份,一切都粘在了一起,灰朦朦和灰朦朦粘在了一起,用的是嚼成稀泥的口香糖。有时,坐在酒吧里望天,真想闪一嗓子,像帕瓦罗蒂的9个高音c一样,闪电般撕开力量。不好意思的是,含混的音节却在喉咙里咕噜着,成为一口痰。 就在这湿漉漉的腐殖质的时光,和芳芳大约一周做两次爱,当然是在她那小资的窝里。我那儿,她嫌脏,几乎不去。但我做完爱会回我那儿,不会同她共眠,不太习惯与别人挤在一起睡。她似乎也无所谓,只是有一次问了一下,我说两人挤在一堆儿,连放屁都会忍。她笑了。但我真的不是开玩笑,那是一个事儿呢。 当然,我们在一起也经常听cd和看碟。她收集的影碟有些多,而且很多也合我的脾胃。库布里克、阿巴斯、昆汀·塔伦蒂诺、基洛夫斯基、北野武等等。我们偶尔也看我喜欢的顶级片,她总是对男性自慰感到惊奇。 “喂,”她说,“你干过吗?” “怎么会没有!这是正常的呀。” “能解决问题?” “这倒有些说不清楚。至少可以缓解压力。” “能表演给我看?” “什么?”我吃了一惊,“真的想看?” “想看。” “可是,恐怕有心理障碍呢。怪兮兮的。这样吧,以后有机会,一定表演给你看。” 但顶级片非但不能挑逗她的情欲,还抑制了可能的兴奋。 第21章 “看他们忙乎了半天,”芳芳有气无力地说,“真不知忙些什么。” “忙他们的荷尔蒙呗!”我笑道。 “本来还有兴趣同你亲热一番,结果,反而弄得感到很搞笑,这事儿一搞笑,立马就不行了。你呢?” “看得火烧火撩,你这么一说,我也泄了气。真他妈怪,你居然从中看到的是笑料。” “他们表演得太认真了,何必呢,拜托偷点儿懒嘛。” 我哈哈大笑,“妈的芳芳,别逗了。再说,以后我们做,我禁不住要笑的。” 由于经常在一起吃晚饭,吃得也不错,反正比食堂和方便面强,我似乎长了一点肉。饭钱她给得多些。我毕竟是学生,天天杀馆子,我可吃不消。老实说,我也不知道这算是什么关系,谈恋爱?同居?试婚?性伴侣?似乎都是,又似乎都不是。反正是两厢情愿,没有谁强迫谁。有时想,他妈的所谓夫妻关系,恐怕也就尔尔了,做做爱、说说话、吃吃喝喝,天天凑在一块儿消化无聊。这样一想,结婚有点像给了对方一个无法摆脱的凶狠看守一样。 有时间也去学校转悠转悠,甚至听了几堂课。幺鸡所谓的又靓又浪的女同学也见了,真的是名符其实。长得蛮漂亮,天真烂漫的样子,但看男同学的眼睛(当然是有姿色的),总是媚媚的,或者说色迷迷的。她是那种女人,喜欢讨好几乎她认识的所有男性,包括他妈的看大门的大爷和学生第二餐厅里骚乎乎的舀肉片的小帮工。 她不会喜欢专一和持久的情感,只会图一时的新奇,在她觉得新奇不过是老旧的另一种版本后,她又会寻找新的翻阅对象,以此打发漫长无聊的人生。问题是,她和她的现任男朋友(应该是现任男朋友之一),在傍晚打着伞到小酒吧来喝酒了,弄得我不得不陪坐一小时零三分四十八秒。好在生意不好,斗鸡眼和黑妹都闷得一身长了青苔。 现任男朋友是她一个班的,唔,当然也是我一个班的,都叫他兔哥,因为两只兔耳朵支楞着,像卡夫卡。他们热情地招呼我,仿佛要给一个降班头下个年级的温暖似的。她要了一杯哥伦比亚咖啡,他要了两听百威啤酒。我替他们张罗好,端上我的茶杯,当上了灯泡。兔哥让我也喝酒,我推口说肠胃不适,拒绝了。 那宝贝双眼扑愣愣四处洗劫,然后盯在我的鼻子上,就像热毛巾呼扰过来。 “还说成都是个休闲城市,”她说,“连星巴克都没有。本本儿,这儿有哈根达斯吗?” 哈根达斯的没有,女性用品倒有,你他妈的兔哥有一个,我有一个,婊子养的斗鸡眼有一个。但我不会这么没礼貌。我叼上一根烟,发了一根给兔哥,他忙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打燃,伸过来,我点后,轻轻拍拍他的手背,他接着点燃自己的。我长吐了一口烟,说:“破酒吧,哪有那宝贝儿!喝过星巴克?” “不要抽烟嘛!”她娇嗔,“没啦!我给兔哥说,假期我们跑北京或上海喝。” 我看看兔哥,他用舌头抵着腮帮子,双眼看着烟头上的灰烬,面无表情的轻点了一下头,或没有点头。我现在有点同情他了。我想抽身离开,我可不愿听什么星巴克哈根达斯之类的蠢话。而她的眼睛却水汪汪地拉住我(原谅使用“水汪汪”这臭不可闻的词)。“你有多高?有1米8吗?”她问。 “1米8。” “哇!正好符合我交友的标准呢。我喜欢高高大大的男人,那样才帅气!” 就像给我注射了10公斤肾上腺素。兔哥不高,1米7吧。但当着男朋友的面毫不掩饰地赞扬其他男人,我第一次碰到。兔哥就像没听见一样,使劲抽烟,顾自喝酒。我有些尴尬。只好发出莫名其妙的前鼻音和后鼻音。 纸先生的日本女情人(2) “真的,你长得好酷呢,有点像木村拓哉!”她还在发高烧。 求求你了,宝贝!我真想给她十万份哈根达斯,好填满她的大嘴。她的嘴比韩乔生还大。 兔哥一张脸全隐藏在口中喷出的云遮雾障中。我看见他的嘴角紧紧抽了一下,嘴角向下拉,他决意不说话。是啊,说什么好呢,自己的女朋友在和他人调情,在给他人脸上贴金。他嘴里一定含着一只硕大的绿头苍蝇。而她好像根本不管兔哥的反应。不是她波大无脑,而是无所谓不在乎。除了兔哥外,她手里也许还有狮哥、虎哥等等,所以她只想表达一个感觉——她调情的痛快。老实说,如果在平时,我早就搭上线,一起在电流下痉挛。可我不能不给自己的同类留一点儿面子吧。设想我是兔哥,心情还不是同他一样——血管里流动的不是血,而是醋。 “别洗我脑袋吧,”我淡淡地说。什么木村拓哉什么鬼样子鬼才知道。 “哪里是洗脑壳!我可是很外向的人,有什么说什么。是吧?”她偏着头问兔哥。 兔哥像从梦境中醒来一样,一面哼哼,一面点头。他仔细地用手指把烟灰掸在烟缸中,说,“听说你本来还想休学一学期,但院上没同意?” “现在想起来,不是休学的问题,而是希望干脆退学算了。但一想到家里给了那么多钱,又不太想伤他们的心。犹豫不决啊。” “找到好去处了?” “什么好去处。想到拉萨开个小酒馆混。” “真的?”宝贝睁大了眼睛,盯着我,“啊,太好了,带我去吧!我特别喜欢拉萨!” 好主意。问问你的男朋友可不可以把你借出来或租出来,计件或计时? 兔哥又被西伯利亚带来的严寒打得焉焉的,他把烟屁股狠狠掐灭,端起啤酒杯,喝了几口,又用左手背抹了一下嘴唇上的酒沫。 宝贝开始不停地问拉萨的情况,我也只好一个一个地回答,就像漫不经心地揉着废纸。酒吧里放的斗鸡眼的阿杜,声音宛若灰暗的飘云,歌词听不太清楚,无非是失恋这类吧。想想也怪,一般所谓的情歌,唱的都是他妈的被别人抛弃,好像这样才有情绪,愤怒出诗人。这世间绝大多数的人,都处于失恋状态,男人想梦露,女人想贝克汉姆,所以哀怨忧伤就有了市场。看看一言不发故作镇静的兔哥,你就知道情歌是怎么回事了。我很想换个话题,但宝贝追得太紧,间歇还有夸张的惊叹词和惊叹号。我有些后悔当这个灯泡。本来是出于礼貌,新同学嘛,熟识一下——但陷在了她的好奇和眉来眼去之中,一时拨不出脚来。 是的,她不断用眉梢和眼角挑逗我,说话也太热情,我只能装作不懂,像桌上的啤酒罐。有几分钟,觉得耳朵根都红了(不老练啊!),便用双手支起下巴,掩饰一下。我注意到她翻动的嘴皮上涂有一层油亮而带淡紫红的唇膏,显得光洁肉感;她那件价值不菲的名牌衬衫上面两排扣敞开着,开口很低,可以看见柔和而迷人的乳沟和一部分乳房。她不该开那么低,当然,她有她的自由。如果她愿意,她可以开到肚脐眼。事实上,老天作证,我倒是十万个希望她一丝不挂,连遮住屁股缝的小指甲般的内裤也不穿。 当然,兔哥可不愿意(我真同情他)。 她也不时地瞟一眼她的男朋友。她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她的越位,他的妒火,我的忐忑。她的左边嘴角在笑的时候向上挑,玩世不恭又略带鄙夷。她真的不在乎兔哥,也不在乎我,她不在乎任何人。但她隐藏得那么好,在那张漂亮天真的脸蛋上,你很难发现她的阴暗和无情。我突然想,如果把一卡车的蕃茄酱劈头盖脸浇在她身上……禁不住笑了。 “笑什么,很开心?”她问。 兔哥发来一只烟,又替我点燃。他肯定在心里恶狠狠对她说,你他妈像标准意义上的花痴贱货,别人当然开心。 “没什么,”我说,“突然想起在蕃茄酱里游泳。”是她,不是我。 两人一愣,表情怪怪的。我知道,这想法是有点儿怪,而且莫名其妙。就像她对我那么暧昧一样怪和莫名其妙。 “咦,这倒是个奇怪的想法。”她歪着头,像8岁的小姑娘那样。“我一直想洗牛奶浴。以前看过一本杂志,有很多贵妇人喜欢,好像可以滋润肌肤,镇定神经。” “是吗?”兔哥翻她一眼。“镇定神经的应该是我们!不管用什么洗,按照佛家的观点,还是臭皮囊。” “滚滚红尘,七情六欲,你好像比谁都不少哪根筋。”她有些恼怒。 干上了!这是必然的结局。那平衡的张力开始倾斜,并发挥作用了。但我没法劝解,真的,兔哥一肚皮的黑色火药是一定,而且必须喷吐的。 “七情六欲?小看了,万情万欲!一亿根筋。” “真了不起!” “哪有什么了不起,不过是风情万种罢了。” “风情万种碍谁的事儿了?” “没有。没碍谁。而且没说你。你吗,也不过风情百种而已。” 就像打翻了生日蛋糕,弄得一地奶油,而你不太可能再袖手旁观了。我笑笑,插进交火地带,“干嘛?到酒吧讨论风情?那是文学院干的呀,讨论gdp吧。” 宝贝气得粉脸发红,她冷笑一声,说:“哼,鸡肠鼠肚。我在自言自语。” 纸先生的日本女情人(3) 兔哥却脸色铁青,桌子上两个啤酒罐被捏得像他的心情一样扭成一团。他点燃了一根烟,吐着烟圈,说,“纵爱自己,纵横游戏。我在自言自语。” 这话我听着怪熟的,对了,《商业周刊》上阿联酋航空公司的广告,原文是“纵爱自己,纵横万里”。 第22章 还有句“我在自言自语”,是小叮当和大雄斗气时的交流方式。看来,我们中没看过《叮当猫》的不多呀。而他们的战斗却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对此,安南也无可奈何。 “现在已不流行把自己打扮成圣人。我在自言自语。”她眼睛瞟我一眼,我又瞟一眼兔哥。 “现在流行越堕落越快活,越快活越堕落。我在自言自语。” “没本事就不要玩这个游戏。我在自言自语。” “正因为有本事儿,才玩了这个游戏。我在自言自语。” 我想笑,又有些不太耐烦,站起来,端起茶杯,转身走到了吧台。斗鸡眼和黑妹正偷着乐,冲我眨眼。 在又一串“我在自言自语”后,是沉默的省略号,像哀怨的信号灯忽明忽暗。然后,压抑着的“买单”的声音从兔哥的喉咙里挤出。我把头晃一晃,让黑妹去收钱。黑妹拿回两张50元的钱找零,“各买各的,有气质。”她小声说。 宝贝一脸冷峻或一脸不屑地点点头,很性感地走了。兔哥坐着,用右手指弹着桌面,待宝贝走后,慢吞吞站起来,就像打开一把不得不生锈的水果刀一样,他没说什么,一脸的无可奈何,也点点头走了。 黑妹总结道:“这就是爱情为什么是一场闹剧的注解吧。是吗,二条?” 心里很郁闷,大约属于无病呻吟一类吧。借了黑妹的花雨伞,走上街头,抽两支烟。路灯发出的橙色光晕照在湿漉漉的水泥地面,像稀屎一样,走在上面,发出啪嗒啪嗒的声响,更加强了仿佛站在一间庞大而无人打扫的厕所中的感觉。像魔方的楼房矗立在街道两旁,在雨水中抑郁或迷走神经错乱。那一格一格的或明或暗的小小空间里,世俗生活的交响曲奏响了第四乐音:精疲力竭,无所事事、心灰意冷、捉襟见肘、情欲亢奋、通奸游戏、谎言与背叛、作业辅导、回锅肉、啤酒、狐臭、响屁、马桶堵塞……酣声和长长的休止符。楼下的商铺还懒懒地开着,蛋糕房、餐馆、小酒吧、发廊、成衣店、杂货铺,仿佛不是为了营业,而只是虚应故事。发廊的门头通常都坐着一两个十七、八岁的少女,头发怪异、目光呆滞,露出几片白生生的肉,宛如蜡像。老实说,把头发交给她们打理,就像把核按钮交给拉登一样。在一把灰褐色的大破伞下,一个年纪肯定超过了70岁的老头守着小烟摊。我花十块钱买了一包三五。一个背着一卷不可名状的全部家当的乞丐慢慢从前方迎面而来,他柱着双拐,一条腿几乎齐大腿根那儿切除。他的腰上系着一只瓷缸,用来装钱,在夜晚的朦胧中,我有几秒钟疑心他是不是在腰上拴着腰鼓。想起一则打腰鼓的壮观场面,觉得它是如此虚幻无力。我在口袋里摸索出一元硬币,他以一种野兽的混沌而粗硬的目光看我时,我把那枚发亮的小金属放入缸内,发出一声叮当的锐利的嘶鸣。雨水从他的花白头发往下淌,冲洗着他肮脏的脸,核桃般瘦削,多皱纹,仿佛已被彻底风化,即将颓然瓦解。他的背影就像一个被压弯了的观念,镌刻在这个城市的书中。我冲雨夜吐着烟,转过一个迟钝的街角,或许没有街角,看到大街上辉煌的霓虹灯,不禁迷失在这个宏大的叙事中,就像迷失在增长率、利润、资本中不能及格一样。但它乐观挥霍的气质刺激着我的肉体,以至于有一秒钟,我被感动得发誓要成为主流社会的人,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我几乎有一种菲茨杰拉德似的视野:美国二十年代的青春的放纵。但转而一想,我们这儿,放纵有过之而无不及,但青春怕是早逝了。也许,有的不过是暮年的烦躁与变态。 大街上仍然车水马龙,刹车尾灯在反光的水地上,连成一串,就像钢铁厂的钢水槽。那些有钱又有所谓“品味”的人,正在往夜生活的时髦的蹲位里赶。那儿有上万个被啤酒或葡萄酒或鸡尾酒胀得鼓囊囊的膀胱,以及一万张臭嘴喷出来的烟雾、废话中的废话,和催吐的表演。哦,你都不知道有些地方表演的节目有多傻b,连希尔伯特也无法计算它是n的n次方多的傻b。就像我现在打着花伞,双脚踏着泥浆一样傻b。我从涂满化妆品的大街踅向右拐,拐进了一条阗无人迹的小巷。巷子两旁是老旧的楼房,几乎每个窗户和阳台上都围着防护栏,恍惚中,犹如行走在大牢的走廊。人行道旁栽了树,一人多高,稀稀拉拉的叶片,像下岗工人一样萎靡不振。还有不多的人家亮着白惨惨的节能灯,其余的,可能是进入了欲望梦乡的甜蜜或噩梦连连的恐惧。我自作聪明地猜测,他们正梦见天上掉一个大黑皮包,里面是一捆又一捆崭新挺刮的人民币。对,这他妈是我的梦。回答正确,加10分。整个小巷就我的脚步声和雨滴漂打在地上和遮雨蓬上的滴答声,由于雨又细又密,所以雨伞上反而没什么声音。路边一排放了七八个垃圾桶,没合上盖。也许盖早就坏了。它们发出一阵慢调的恶臭的猪圈的气味,成熟而肥胖,甚至是快乐的。也许是忧伤的。谁知道呢。我屏着呼吸,快步走过去,在过了最后一个桶7米远的地方,实在弊不住了。由于气压高,湿度大,这个距离还有一点臭味,不敢深呼吸,弄得跟登k2峰一样缺氧。别指望在这种巷子里会遇见“丁香一般的姑娘”或拍头党,最有可能的,倒是遇见“午夜凶铃”中那个从电视里爬出来的长头发死鱼眼。觉得脖子凉嗖嗖的,不敢回头看,只好加快脚步。穿出阴郁的小巷,回到我所在的酒吧的那条街,看见熟悉的景物,不禁定下心来,舒了一口长气,就像回到了一群烂朋友中间。 纸先生的日本女情人(4) 虹不知从谁的手里要了我手机的号码,第二天一早,我打开手机后,是她发过来的三条短信。 1、不好意思,让你见笑了。 2、我昨天说的话,都是真话,没有与你开玩笑的意思。 3、可以一起吃晚饭吗? 一个女生主动和一个才认识的男生联系,我再笨也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当然,你可以说她只是想聊聊,瞎胡逛,或其它。但是,你也知道这就是想上床的信号。也许他妈的我说得有点太直,太下流了,可你认为她真的想和男人谈凯恩斯或萨缪尔森吗?不过,这让我有些犯难,就像一大清早有人告诉你中了双色球特等奖,可你压根儿就没去买那狗娘养的彩票。但是,如果她想玩儿,我又干嘛不玩儿呢?我对自己的肉体快乐可没有仇恨。至于兔哥,我想,我只能同情他了,谁叫他同虹这种宝贝认真谈什么恋爱呢。她不值得同她认真。她从头到尾就是一个烂货。哦,我喜欢烂货。谁都喜欢,这就像中奖一样。 我开始给她发短信(有点恶心)。 我:我请你吃串串香吧。 她:好啊!我最喜欢吃串串香了! (不是星巴克和哈根达斯了?) 我:还有谁? (兔哥?哦,我知道不会有他,逗她玩儿呢。) 她:没有。不会觉得不方便吧! 我:不方便?有了才不方便。 她:你真坏!没想到这么坏! 我:比你想到的要好,比你没想到的要坏。 她:吃完了蹦迪? 我:扭屁股?很久没扭了,闪了腰不好办。 她:二十岁的腰,闪不了! 我:格言! 她:别挖苦。 我:没挖苦,腰眼受到鼓舞,烫若沸泉。 她:不要烧死了哦。 我:嗯,怕有可能呢。 她:你真有趣。 我:你也真有趣。 我们在互相吹捧或互相讽刺中结束了手谈。我想,她手机上的“我爱你”之类的短信,恐怕都是以群发的方式发出的吧。 学校周边吃麻辣烫的地方很多,荤菜两毛一串,素菜一毛一串,20元钱可以吃一大堆竹签。如果你嫌不够麻辣,可以要上一个干碟子,内盛辣椒、花椒和味精。出了汗就赤膊上阵,划拳斗酒,肆意喧闹,真是平民的乐趣。 吃完麻辣烫(主要是下水),她执意要去热舞会所,只好坐出租一块去了。我没有蹦迪的爱好,甚至对热锅滥炒的大酒吧有一丝畏惧。人太多的地方总是让我浑身不舒服。有时,我想,我的性格之中有豹子的习性:平时孤身巡视自己的领地,发情了才去找母豹,完事儿了又离开。至少觉得这是一种不错的生活态度。 酒吧里尽是人,就像正在进行一场战争。低音鼓的轰击,卷烟的冲锋,啤酒的狂炸,一千只醉眼和五百个肥瘦各异的蠢屁股。刚在一个角落坐下,就拥来了几百个穿超短裙、露出大腿的酒小姐,好像你不把她们推销的酒干掉几个车皮,她们就会把你淹死在口水里。当然是女士优先。虹点了四只喜力,按我的脾气,要几瓶老蓝剑就他妈很好了,可是这些地方,嘿嘿,不肉痛的酒是不卖的。我付了钱。 因为太闹,交谈成为南极和北极的对话。正好各喝各酒。 这里的每个人都像饥饿的猎人一样,男女互瞟,一面端起杯子灌猫尿,一面骨碌碌眼珠子满场打滚。一夜情的冲动弥漫在烟雾腾腾的灯光下,就像一针强心针推进了虚无的血管。在舞池那儿,一大群人半眯着眼沉浸在汗湿的梦呓中。随着灯光的变化,他们时而像一堆五彩斑澜的糖果,时而像熔炉中的煤渣,时而像剪纸或皮影戏。有几个年轻姑娘似乎是领舞,爬到两张桌子上起劲地扭,脑袋像拨浪鼓,乳房宛如破弹簧(摇头丸?)。 一个穿着耐克圆领衫的胖子盯上了虹,他犹豫了18秒钟,走过来,像一位最假的绅士一样弯了弯腰,说,“可以请这位小姐一起跳舞吗?” 第23章 我面无表情。虹没看我,站起来,和胖子一起走到舞池扭屁股去了。我开始后悔,我不该和她一起出来。见了她第一面你就可以知道她会怎么对待她身边的男人。我聊以自慰地想,她只不过是我从路边顺手捡来的垃圾,无所谓啦。有点阿q。 过了一会儿,她一脸油汗地回来,说:“本本儿,你自己先坐一会儿,一小会儿,我过去坐两分钟。”她端起她的杯子坐到胖子那儿去了。上帝,他们一定不会谈论凯恩斯主义,倒有可能谈金塞博士的引发了快感的羊癫疯似抽搐。我几口干掉了残酒,从摩肩接踵的人流挤进了洗手间,把一泡大尿响亮地冲进小便池。我在洗手时看了看镜中的我,有些陌生,有些冷淡,轻飘飘的失落。我从侧门出去,走到了大街上,深深呼吸着新鲜空气。没有人肉会孤寂,人肉看多了又作呕。我关了机,沿着大街向前走了几百米,招了出租车回去睡觉。 出租车司机一般都闷得发慌,特别喜欢和乘客侃大山。在问了目的地后,他开始搭话,“去跳舞啦?”我嗯了一声。他又说,“那些迪吧里的骚婆娘多得很啊!”我又嗯了一声。见我冷冰冰不搭理他,他只好闭上了鸟嘴。我从来如此,不喜欢和的哥聊天。我坐我的车,你开你的车。 在我还没忘记那个“纸一样的薄”的鬼家伙的时候,他来找我喝酒了。一个雨后的灰色下午,或阳光灿烂的眩昏的下午。小酒吧痛苦地倦缩在自己的空虚中,咀嚼着刻录在一张塑料盘里以0和1不断排列的埃米纳姆。他的喋喋不休有时让我兴奋莫名,有时又让我相当烦厌。 纸先生的日本女情人(5) 纸先生来时,依然是伸进一个头,打量了,才进来。他说他已经来过两次,但我不在。当一听到刘德华时,就缩回了脑袋。不是特别讨厌刘德华,而是他家对面一个发廊天天高声播放刘的歌唱,男人哭吧哭吧哭吧哭吧……几乎弄成精神错乱。他执意要请我喝一杯,反正也没事儿,就应允了。 我把半打百威和两只玻璃杯放到桌子上,拿来起子,开了两瓶,各自倒进自己的杯子中。他不要冰,我也懒得要。我们举起杯子,干了第一口。他干掉了三分之一,我干掉四分之一。这时,埃米纳姆正在唱《whiteamerica》。 “怎么样?”他问。 “不怎么样。”我回答。 我们干了第二口,他还剩三分之一,我还剩二分之一。 他穿的同上次一样整洁,白衬衫扎在灰色西裤里,脚上的黑皮鞋油光可鉴。他从裤兜里摸出一包软中华和一个猫王贴面的zippo打火机,把烟抖出一小半,递给我(不用手拿给我,讲卫生),我抽出一支,他也抽出一支。他拿起打火机要给我点,我示意自己来,用一次性打火机点燃了烟。他挥手甩开机盖,熟练地打火点烟,又顺势一甩,关上机盖(zippo发出响亮的金属的声音)。 “觉得这些都狗娘养的那么假?”他喷着烟,问。 “这个,”我不好回答,这些行头反正有一点作派。“也不一定吧,也许,看什么人啰。” “哈哈,”他笑道,“别不好说嘛,本来就是装模作样的一套,只是习惯了,改不过来。不过,软中华是我真正的嗜好,不是摆样子。” 我点点头,说:“没有烟瘾,所以对烟没有太多追求,过得去就行了。当然,软中抽不起。” 他嘿嘿一笑,说:“有意思。人生活在符号中,追求的也都是符号,最终什么也没有改变。” “太悲观了吧?我可是还在追求60分啊。” “这不妨碍你的具体目标。什么好工作、高薪水和如花似玉的女人。不过,一天到晚泡在酒吧里,听埃米纳姆,60分怕是有点悬。” “有时想干脆退学算了。拿了毕业证也未必找得到工作。何况,不想那样工作。” “学什么?” “经济。” “哦,是吗。学经济的人一般开口闭口都是杰克·韦尔奇啊,志向可是很宏大的。” “有这种人吧。就我而言,不过想开个小酒吧,混口饭吃。” “在这儿?” “想在拉萨。” “哦,是驴友?” “不是。没什么特别喜欢的东西,更不会加入什么集体活动之类。在拉萨只是觉得高一点,环境陌生一点吧。” “难怪上次在看《藏传佛教》。” “看着玩儿,其实并不太懂。” “哈哈,”他快活地笑了,“能了解一点儿也不错呢。真懂了,不会在这儿跑堂,肯定去哲蚌寺、色拉寺或更远的更偏僻的寺庙修行去了。” “苦修的日子,我可过不惯哟。” “是啊,都是世俗凡人,要的也是感官快乐。” “当然只好,不得不堕落了。” “哦,我倒觉得,到拉萨开自己的酒吧,是很纯净的事儿,你这种人,不会堕落得没底的。” “但我真的希望堕落。而且,也确实堕落。” “有意思。一般人是想标榜自己有品行,把自己仔细洗刷了挂在门口声称很卫生。你却老说自己堕落,把自己涂花了给别人看。好像在道德上有罪恶感。读过托尔斯泰的福音书?” “没有。我没有,至少现在没有宗教情怀。我就关心我的肉体。真的。”我喝了一口酒,说,“你的人生体验,恐怕比我复杂好几倍吧?” “和你差不多。非主流的,业余水平的。”他笑笑,“给你讲一个故事,第一人称。” “好啊。” “我在大学学的是日语,毕业后到日本京都大学读管理。之所以学管理是想更好找工作,也能挣更多的钱。那个时候,8年前吧,对物质有一副好胃口。学校生活,你也知道,就那么一回事儿,都差不多。日本人外表似乎彬彬有礼,其实傲慢得很,根本不把我这类中国学生放在眼里。反正不怎么交往,也就相安无事。为了补贴费用,我不得不在一家中国人开的餐厅打工,从下午6点一直到晚上11点,端盘子洗碗,累得腰都直不起来。那家餐厅经营的是日式烧烤和面条之类,由于地处繁华地段,价格又便宜,所以每晚都人满为患。很多上班族都喜欢聚在那儿喝酒,直喝到醉眼朦胧了才摇晃着离开。老实说,那餐厅很能赚钱,就是太辛苦了,受不了。可受不了也得受。早晨爬起来上课,真是浑身都在痛,经常在课堂上打瞌睡。什么索尼、松下、富士通,在我听起来,都是催眠曲。 “日本国土狭小,留学生公寓不可能一人一间,一般是一间房住两人,当然里面有小小的卫生间和厨房。和我同寝室的,是一个韩国学生,学的是水产资源,一脸骚疙瘩。可能是狗肉吃多了的缘故。他平时不怎么说话,和我也没多少共同语言,只有一点例外,都讨厌日本人。他在我们的床之间,拉起一根铁丝,挂了一幅窗帘似的布幅。一开始,我不知道这有什么妙用,以后才明白过来。这小子一来就和另一个韩国女生谈起了恋爱。那是一个胖嘟嘟、屁股很大的女生。在我心目中,韩国女人一般是蛮漂亮的,可这个实在不敢恭维。问题是,他们在我端盘子的时候不凑在一起,非得要半夜两三点,女的才溜进来,就在帘子那头干上了。无法形容,不可名状的各种声音像蜂群一样扑过来,这对我无疑是一场折磨。第二天交涉吧,那小子一脸无辜拼命道歉,接着又继续干。好在他们是讲规律的人,每周不超过两次,一般是周一和周四。这样,我就等那帘子拉上的时候,戴上耳机,把摇滚塞满脑袋。老实说,我每次都在想象那女生肥肥的身体。没办法。好在特别累,所以,即使受到这样的刺激,性方面的事,倒不是火烧眉毛。 纸先生的日本女情人(6) “第二学期,学校开运动会,我去打乒乓球,那是我从小练就的拿手好戏。日本的乒乓球也算不错,不过和中国比,就差得太远。我轻而易举地拿了冠军。有个读日本古典文学的姑娘,叫由美子,喜欢打乒乓球,拿了女子第5名,她找我传授技艺,一来二往,就混熟了。她人嘛,不算好看,也不难看,鼻梁上有些雀斑,不过双腿很结实,就像搞径赛的运动员。她特别喜欢三岛由纪夫和村上春树,我呢也算是马马虎虎喜欢吧,至少比较熟悉。她带我去看了有名的金阁寺,又去了京都会馆附近的国立近代美术馆和市立美术馆,两个美术馆的藏品以我不熟的日本画家为主,也有毕加索、马蒂斯、蒙德里安等人的画作。我们去的最多的,是锦少路。这里被称为京都的厨房。在这条充满京都风味的长长的小巷中,充满了目不暇接的各类食物。当然,少不了品味清淡精致的日本料理了。 “我对她没有太多感觉,就是一般朋友吧。但有时会冒上想搞搞日本女人的念头。六月的一天,我下班回去,到平安神宫口子,突然冲出三名身穿黑t恤的家伙,手拿棒球棒,向我打来。你知道会是什么结果。头上缝了八针,脸上、身上全是淤青。老实说,他们并非暴力团成员,所以下手还留有余地。由美子告诉我,那是她男朋友指使的。她说他真是神经病。第二天晚上,她就跑到我寝室里,把帘子拉上。这次该那狗娘养的韩国人受刑了。 “由美子皮肤很白,抚摸她的时候,犹如摸着水下的鱼。我没想到日本姑娘在性方面很放得开。她几乎是动作熟练地做着一切:亲吻和抚弄你的身体,然后很投入地展开自己,就像展开一本精彩的书。 第24章 她毫不掩饰她的兴奋,像夜半的母猫发出声声嗥叫。我当时就高兴地想,韩国小子多半已昏死过去。 “这件事让我纳闷,我挨了她男朋友的打,可她也没必要用自己的身体来道歉啊。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因为她喜欢我,早就想同我上床,但考虑我是中国大陆来的,在性方面一定是一个原教旨主义者,所以不敢贸然行事。问她为什么现在又敢呢,她说别人都这么认为了,所以她也该这么干了。她还说我很美。对,没用帅,而是用美,我也他妈不懂。她说她只想同我有性方面的关系,但绝没有同我一起生活的意思。谢天谢地,这也正是我希望的。我们就这么像韩国小子一样有规律的厮混。她的男朋友却再也没来找过麻烦。毕竟是很开放的文明社会了,女人或男人嘛,除了她或他,满大街打滚。 “由美子说日本姑娘几乎都在高中时就有了性经验,她本人已经和六、七个男人上过床。真是,我和她比,一个是新手,一个是老鬼,我不过给她的花名册添加了一个名字而已。无论如何,她给我孤独的生活带来了乐趣,这乐趣却没持续多久。两个月后,在一次做完爱后,她对我说她不再过来了。问她为什么,她说她有了一个新的男朋友,是东京大学毕业的,在京都一家银行工作。我厚颜无耻地说没什么,她如果愿意,可以保持和我的关系。她很奇怪地盯着我,摇摇头,说她打算与那人结婚。其实,我对这种上床方式和对她,都有些疲倦了。看来,只是彼此有好感的一般朋友,要长期维系肉体关系,是很困难的。玩乐需要过关,老是在那儿玩同一关,玩家自然厌烦。 “晚饭是那家餐厅提供,虽然是免费,但吃得也算不错。米饭随吃,一人有一条鸡腿,一些素菜及一碗紫菜蛋花汤。几乎每天如此。偶尔会换一下口味,比如吃牛肉面。过节时还有一点清酒可以喝。深夜打烊时,有一个三明治作夜霄。有一天晚上下着雨,街上的京式格子窗透出灯光,映在石板铺就的地上,晶莹透明,宛如童话中的世界。有一对男女青年进来吃海鲜面,男的样子有些像三浦友和,女的人很漂亮,皮肤极为白皙,宛如瓷器,鼻子挺直,像个混血儿。我把面给他们端过去,那男的却盯着我,说认识我,见我打过乒乓球的。我只好承认在京都大学读书,他笑笑,说不会张扬,对此表示理解。说他也是京都大学的,叫树,在读法律博士,还有一年就要毕业;而他的女朋友仙,是一个有名的艺妓。怪不得如此漂亮。树说他们一起去看电影,汤姆·克鲁斯《谍中谍》,劝我也去看,日本人不是挺自大的吗?我说日本人不会喜欢好莱坞的电影吧,他却激动地说他只看外国片,主要是欧美片,不看日本片,也不看所谓第三世界的影片。我告诉他这也是我的口味,不看国产片,基本不看欧美之外的其它影片。他十分高兴,要请我喝酒,我正在当班,当然不行。 “第二天中午,树到留学生公寓找我,要请我吃豆腐。哦,别理解成香港人所说的吃豆腐啦。他开了一辆红色的凌志跑车。我们到了一家叫‘湖月庄’的旅馆,在南禅寺前,环境闲适清静。树对服务员说树的订座,我们便被领进二楼的一个格间。领座的姑娘穿着和服,上楼梯时屁股一扭一扭的,后领脖露出细白的皮肤,很性感。这儿是京都有名的豆腐料理,八十多种。我们吃了六、七种吧,很精致,味道也很纯正和微妙。但缺少麻婆豆腐的爽快干脆的草根气息。我和他有很多相同的爱好,比如六十年代的摇滚乐、啤酒、香烟、梦露的屁股、格雷厄姆·格林、约翰·契弗和雪蒙德·卡弗。我相信,不会有太多人知道或喜欢卡弗的。很好的东西只有很少的人才能理解。你说呢。我们喝了很多啤酒,而且醉醺醺地唱了《adayinthelife》。 纸先生的日本女情人(7) “他有很高的文化修养,不知为什么学的却是讼棍。当然,他对吃喝玩乐那一套也十分精通。我们一块儿去红灯区玩儿,荒唐而疯狂。说来你不相信,就在一间房子里,四个人像动物一样。而且,他一边交合一边还说笑话,说的是一个人到奶牛场看见全自动挤奶器,便把自己那话儿放进去,痛快之后却拔不出来,正在着急,电脑就对他说至少要挤一公斤。我听了哈哈大笑,结果解构了自己。他特别喜欢艺妓,我也去八坂神社的祗园玩过几次,这里的街道宁静矮小,店面也不大,家家门前都养了盛开的鲜花。在这个街道的每一个角落都有说不完的风流韵事的余音。艺妓浓艳复杂的服饰、高耸的云髻,衬托出涂得雪白的脸庞,有一种哀惋凄清的意味。当时想,剥开层层生活的伪装,人生不就是一场哀愁的持续吗? “树后来去了东京一家有名的律师事务所,我们通过几次电话,他混得很不错。但之后就一直没他的消息,我自己很忙,也没往东京打电话。直到有一天,他那个艺妓朋友跑来找我,告诉我树已辞去工作,隐居在他父母的家中。我感到很吃惊,一个大有前途的年青律师,竟放下了眼花缭乱的世俗生活,当起隐士。她说他父母家十分有钱,他一辈子住在那儿也不会有什么问题。她那天穿的是运动套装,没有穿和服,在说起这件事儿的时候,表情平淡,但下垂的眼神却掠过飞扬的羽毛的空虚。我问她去看望过树否,她说又何必打扰一个遁世者呢。她之所以告诉我,是因为我是树最要好的朋友。就这样。” 与草狂热的爱(1) 喝了热威士忌棕榈汗鸡尾酒的迷彩服自告奋勇要送沮丧得像小学生橡皮擦的鱼回亚。我正好免去了一个失恋鬼可能的烦死人的唠叨。草请我去她的房间“参观一下”,我便背起包,跟随她的屁股穿进塞满了不可名状之物的厨房,出了后门,登上一架用铁板和钢筋焊成的狭窄旋梯,到了二楼。 房间不大,两间房,一个洗手间。客厅里除了什么沙发茶几电视之类,比较独特的是像酒吧里一样到处悬挂着喜马拉雅山的图片。 “我特别喜欢喜马拉雅山脉,连卧室都挂满了,都是我自己拍的!”草一面说,一面脱去红色奥索卡的外套,把它挂在衣帽架上。 我一屁股坐进沙发,说:“那你不是走遍了喜马拉雅了?” “走遍倒说不上,”她脸上有些得意,紧身羊绒罩衫下挺拔的乳房也有些得意,“不过,也算是差不多吧。喝什么?” “茶。” 她用玻璃杯泡了两杯茶,放在茶几上,坐下来,说,“这是别人送我的上品碧螺春,平时我都舍不得喝的。” 真想告诉他“舍不得羔羊套不住狼”的道理。但要套我其实很容易,我自己就巴巴地想往套子里钻呢(我知道这有点儿下流)。我摸出三五,递给她,她抽出一支,我替她点燃,又点燃自己的,喷出第一口烟后,快活的感觉又充斥在身体里(快活太他妈容易了!) “其实喝什么茶无所谓,”我说,“只要是茶就行。我有些好奇,一般来讲,女生是不会喜欢大山的。” 她半躺在宽大的沙发里,肚子上搁着一只烟灰缸,舒舒服服地抽烟。 “记得还是读大学的时候吧,暑假,和几个同学一同来拉萨,走的是青藏线,搭便车。苍茫的风光和内地完全是两回事儿……雪峰洁净得不可思议。我们在拉萨呆了几天,又到了樟木。喜马拉雅山脉神秘的气质注满了我的身体,占有了全部空间。我本来打算好的到一家名广告公司作设计师的计划灰飞烟灭。之后,几乎一有时间和银子,我就不停地跑,结了婚也不行,结果把老公也跑飞了。我一想,干脆到拉萨开间酒吧算了,一是为了糊口,二嘛,当然就是为了这个癖好。说明一下哦,不是要去登什么顶,当什么英雄,没有兴趣。我只是坐在雪峰脚下,看日月风云而已。嘿嘿,你说,我是不是把喜马拉雅的雪峰看作丈夫了?” “嘿,这个……我倒一时说不上来,不知佛洛伊德会怎么分析。如果说是精神上的丈夫嘛,好像还说得通。但无论如何也不会是生理上的丈夫吧?” “哈哈哈!生理上的丈夫,哦肯定不会哟!在生理上,除了能让我冻成一冰棒儿,我还没想到它的其它作用。” “那是,那是。” “怎么一脸坏笑?”她盯着我。 “坏笑?不会吧。我没想到什么可以坏笑的联想呀。如果真的想了,会告诉你的。” “那好!听点儿什么音乐吗?” “客随主便。” 她放的是伦纳德·科恩,打头的就是那首《著名的兰雨衣》。我一直想买他的cd,没有,草说这是一个美国人送她的。音量开得很小,这样,我们可以继续谈话。事实上,男女对话是极其无聊和可笑的,挑逗和试探,都是床前戏。这是北野武的观点。我有同感。虽然如此,却不能来一出哑剧,是吧。 “你说你既非驴友,又不是逃避什么,那想到这儿开酒吧是为啥呀?”她又舒服地躺在沙发上,丰满得像那只加菲猫。 “我也说不清楚。不是非开不可。就像抽烟,可有可无的事情。” “女朋友同意你上来?” “女朋友?我在想什么该叫女朋友?上过一两次床的倒有两三个,但与我的生活都不沾边呢。我就是到英国当了国王,她们都不会知道。” “唔,好像是被爱情打击过,有点儿愤世嫉俗。” “没有吧。现在的爱情,上午对某人说爱你发狂,你是我的唯一,下午和晚上又对另外两个人说同样的话。 第25章 这样的游戏大背景,真刀真枪玩感情,不要命啦!” “正是不要命,才有了伟大的爱情嘛!” “你相信?” “不。我要命。” 我笑了。大家都要命。著名的兰雨衣要命。奥塞罗不要命,莎士比亚要命。不要命的是澳洲红袋鼠,一到发情期,雄袋鼠不吃不喝疯狂交媾,死而后已。这该是伟大爱情的榜样了。 草站起来,说:“我有些饿了,你呢?有蛋糕,吃一点吧。” 她放在茶几上的不是一点蛋糕,而是四块10cmx8cmx8cm的大蛋糕,挤在一个白瓷盘里像四个横纲级的相扑。 她起劲儿地吃,用茶水把大块的家伙冲进胃里。“告诉你,”她得着空儿说话,“来拉萨开酒吧不要抱太大幻想,挣不了大钱。” “大钱?”我咽下一口满嘴钻的水泥浆,“本来就没有打算来拉萨抢银行。” “唔,这就好。怕你们学经济的,算的是大帐。一年之中,5月至10月生意还马虎,11月至次年4月,上来的人特别少,怎一个‘秋’字了得。” 我用了一杯茶,艰难地把一个横纲冲下去,而草,用一杯茶解决了三个。真是服了她。胃口那么好,又不挑食,在性格上恐怕也是如此哟。听说这种女人感官特别发达,行动大于思想。突然之间很想把耳朵贴在她肥厚温软的肚子上,倾听她的消化器官处理蛋糕和茶水的叽叽咕咕的声音。这有点儿荒谬。 与草狂热的爱(2) “本来想上来开小洒吧就是莫名其妙的事情,”我说,“既非驴友,又非厌世者。但老老实实读书找工作实在无趣得很。哎,人生就是一次莫名其妙,所以,只能做莫名其妙的事。” “小兄弟,你的颜色可是有点儿灰哦。” “灰?嗯,倒很贴切。表扬自己的话,不是酱乎乎的那种灰,而是像烟缸里的烟灰那样的灰。” “是在表扬自己的清高吧。那你说说,我算什么色调?” “给我出难题,又不像你是学美术的。乱说一通,一半是白色,一半是粉红色。” “哦?” “白色嘛,比如你的喜马拉雅山的癖好,洁净空灵;粉红色,觉得你是很性感的女人啰!” “是设想我是一个荡妇吧?” “没有没有!”我急忙否认。其实,真还没有时间空间去想她是否荡妇,她这么一说,我倒觉得她是,而且肯定是一个荡妇。不然,她会让见第一次面的陌生男子夜访深闺?她如果不是,我还会灰溜溜回八朗学,遗憾四、五个小时浪费四、五支三五烟呢。 “言不由衷!”她大大方方地说,“也许就是荡妇吧,在性原教旨主义者看来。会和喜欢的男人上床,没有道德负担。” 没想到她如此直率地拉开拉链,袒露性观念。不是那种故作羞答答的女人。这样很好,大家都知道在做什么,不需要把“我爱你”这类标签贴得满身都是。 “我想,”我有点儿迷糊地说,“没有谁能够抗拒你的诱惑。”我已经在想象她粉红色的胸罩和系带上的搭扣了。 草是我所经历过的女人中最让我舒服和快乐的,她完全没有我以往女朋友的青涩,而是完全的成熟(上帝,我可不想说熟透了)。为了她的放纵的美意,我使出了浑身解数。她的柔软温暖和蠕动几乎包围了我的全身,她熟练地引导着我,绕过停顿的陷阱和突然的加速,带领我走入她身体的高端。就像一阵嘹亮的铜号,她尖叫的享乐的声音令我们从高高的悬崖上坠下,以快意的飞翔的自由坠落俯瞰着向后掠去的深绿色的丛林、白石满地的滩涂、波光潋滟的湖泊,然后,坠入黑暗的深水……哦,他妈的快活是多么容易啊! 我们半躺在一片狼籍犹如敦克尔刻大撤退后的床上抽烟。我的右手搂抱着她的后腰,抚弄着她海豚一样光滑肥厚的上臀。她的手也没闲着,正忙着阅读我这本新书。 “皮肤很细滑嘛。”她的手指在我的小腹上挠挠。 “还不是仗着年轻。再过几年,就糙手了。不过,对身材很有信心,家族里没有发酵面团那样的人。” “嫌我又老又胖?” “怎么会!现在不是时兴姐弟恋吗!坦率地说,我喜欢胖女人。当然不是胖得惊天动地的那种。” “看你貌似老实,在性方面很有经验啊。” “哪里,真的是贫乏得很。不敢说是白纸一张,但涂鸦的地方毕竟只是在角落。” “哦,我在涂你的鸦啰?他妈的还只涂到了角落!不过,这倒是很爽的涂鸦。” “嘿嘿,和你在一起很奇妙,就像一个向导引导着走完激动人心的旅程(肉麻的吹嘘)。” “没那么得意吧,动物本能的事情。不想瞒你,我最疯狂的时候,同时拥有5个性伴侣,他们每一个都认定我是他们的惟一。” “什么……” “有些吃惊?” “可是,也要忙得过来呢?” “时间安排要合理。一般来讲,不会穿帮。女人撒着娇说出来的话,就像给男人灌了迷魂汤。” “那我算是今天的第几个呢?”(有些吃醋。这可不大好。) “早就不那样疯了。玩过了头。” “还打算结婚吗?” “有点说不清楚。我的人生经历,哪个男人受得了。当然,除非他永远不知道。现在这样挺好。像母狗一样自由。” 我笑起来,这自由倒真是有些生猛。 她的确有些生猛。她让我躺在床上不动,又来了一次,那感觉恐怕有点儿像纳粹德国的施图卡式俯冲轰炸机尖叫着掠过。我在结束之前想,如果她还要,我就要给丘吉尔发电报,赶紧把我从敦克尔刻弄走,来一次海拔3700米床上大撤退。 草去洗手间冲澡,我躺在战场上拼命呼吸空气,就像一个星期没换水的鱼缸中的鱼,哦吧嗒吧嗒。指南类书籍可叮嘱不要激烈运动!喜马拉雅的山峰簇拥在我的四周,左边有幅是纳木纳尼,头上有幅是西夏邦马,其余的叫不出名字。我抬手一看,电子表上说是凌晨两点半了,怪不得一片寂静,宛如洪荒远古。突然感到沮丧,很郁闷,像软塌塌的生殖器一样郁闷。郁闷也太他妈容易了! 拿起胸罩一看,哦,黑色。 早晨起来得很晚,十点钟吧。与草一起到她的酒吧喝了咖啡,吃了土豆煎饼和煎蛋,然后手挽手到街上瞎逛。我不太习惯与女生手挽手,但她要挽,我也不好推开,否则,真正是“下床不认”了。我们走的是一条小巷,两边尽是门面,卖藏式门帘和铜铁器的居多。门帘很好看,一般是白底蓝条,上有八宝图。我喜欢法轮和盘长,决定改天自己来买。巷子的尽头是八廓街,左面就是背包都知道的玛吉阿米。 玛吉阿米是一个二层小楼,墙面涂成黄色,上有一壁画,一个藏族女生痴痴地等待。通过狭窄的楼梯,到了二楼,窗边是餐桌,中间是沙发,靠墙是吧台。当然是藏式装饰。吧台是金黄色的,中间有镂空的蓝色格栅和浮雕,墙面上有各种藏式装饰品和图画。这儿真是看八廓街转经道的最佳位置了。向北的窗口,转经者是迎面而来的;向西的窗口,转经者朝向西,看到的是背面。问题是,向北的窗口正架着一架摄影机,几个鬼佬(估计是高卢人)在拍摄。一个叼着已经熄灭的雪茄烟的双下巴家伙,神气活现地嚷嚷,估计是导演了。我和草只好在向西的窗口坐下,要了两杯咖啡,一面抽烟,一面看转经者的背影。 与草狂热的爱(3) “我曾经在那个窗口架着画架作画。”她努努嘴说。 “什么时候欣赏一下?” “很一般的,又不是凡高、毕加索。你要拿去一两幅都无所谓。” “现在肯定不画了。” “为什么这么说?” “学美术的最终有99%都不画画。” “养不活自己。” “咦,干嘛不搞卡通啊?像日本那样?”我像哥伦布发现了美洲大陆。 “你看过中国的卡通?” “小叮当、柯南和宫崎峻看过。中国的嘛,确实不知道什么。” “这不结了。”她喝了一口咖啡,问:“知道玛吉阿米的来历吗?” “不知道,”我说,“一个酒馆,有什么来历。” “外行了吧,”她得意地说,“在拉萨,你看似普通简单的东西,有可能大有来头呢。这儿,原来是六世达赖仓央嘉措的秘宫。六世达赖生于1683年,卒于1702年,是西藏有名的诗人。他在这房子里,写过一首著名的诗,其中有一句‘未嫁新娘的面容’,‘未嫁新娘’藏语读音是‘玛吉阿米’,她可是仓央嘉措最喜欢的情人呢。” 我吃了一惊,还真是来头不小啊。 “你这么一说,在这儿坐着喝咖啡,感觉同刚才真还不一样。” “那当然,毕竟是六世达赖的秘宫嘛。” 喝完咖啡,我们到了楼顶,上面也很舒服,有很多桌椅,但却空无一人。楼顶上封了一个大蓬,是怕客人晒了太阳。其实,在拉萨晒太阳算是了不起的享受。如果个别客人怕,给他个大伞就好了,整个封起,应该算是败笔吧。草说以前是敞开的。真想给老板建议一下,还是撤了它的好。 草要回她的酒吧照料一下,我想一个人呆,就留在二楼老位置坐下,要了一壶酥油茶。已到中午,转经道上依然摩肩接踵,他们的背影在阳光下对比强烈,宛如灰色的发亮的岩石的大军。 第26章 在有空隙的地方,那些磕长头的朝拜者向前倒下,把身体展平在石路上。向北的窗口,拍摄还在继续,那个双下巴导演已经点燃了残烟。左嘴角叼烟,右嘴角吐出烟雾。他当然不是希区柯克。也不是让一吕克·戈达尔。 喝了一杯酥油茶,嘴唇像涂了一层唇膏。有些疲倦,毕竟在3700米的高度,连续两天晚上做爱,吃不消。本来是老老实实一个人上来考察的,没想搭理什么女生,可结果,倒搞成了桃花运不断的性旅游了。世事真是难料。脑袋越发沉重起来,就像装满了石块的布袋,撑不住,只好双臂趴在桌子上,把迟钝的头放在手臂里。 也不知睡了多久,朦胧中醒来,四周一片寂然,鬼佬已不知去向。电子表说下午两点了。我一摸,酥油茶冰凉,叫了一个穿红色夹克衫的服务员,要他热一下茶,顺便点了一份咖喱饭,打发胃肠。吃饱喝足,倦意顿消,付了钱,沿八廓街顺时针方向向西,无所事事闲逛,到了大昭寺。 大昭寺门前从来都是人来人往的,磕长头的人很多。我找了一个边上的靠墙的位置坐下,发发呆。发呆的妙处在于,它是不幸人生的一个个休止符,不幸在这个停顿的时候是没有声音的。当然,随后,人生的令人讨厌的各种乐器又会响起。正在发懵如一只阳光下舒展的灰色壁虎,两个小乞丐的手伸到了鼻子前。干净利落地摸出四毛钱,一人两毛。一个个子高挑的瘦硬的孩子走过来,戴了一顶像曾从革命题材影视作品中看到过的黄色毛式软帽。他伸出了手,大大的双眼皮黑眼睛盯着我小小的单眼皮的眼睛,我估摸他有十一、二岁吧,不好意思给两毛,就摸出了一元钱。他拿了钱,在距我三米远的地方坐下。太阳已向西,黄金老虎的阳光堆积在额头和鼻梁上,我闭上双眼,深深呼吸着带有酥油味儿的空气,尽量放松身体,准备来一次较长时间的痴呆过程。但有人拍拍我的肩膀。我睁眼一看,是那个神秘的青年或少年,但这次看起来像是一个青年,也就十五、六岁吧。反正弄不清他的年龄。他向我点点头,到那个小孩那儿坐下,用藏语交谈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转过身面向我,说:“怎么老是碰到你呀!” “我也想问你相同的问题。” “精神不太好,脸色苍白呐。”他揶揄地微笑,露出那该死的雪白牙齿。 “是吗?”我下意识地摸摸一脸白霜。“海拨那么高,还不太适应,晚上睡不好。” 他笑一下,说:“该看的地方都看了吧?” “应该说差不多。布宫、大昭寺、哲蚌寺、色拉寺、小昭寺,哼,甘丹寺嘛,听说损毁严重,尚在修复,暂时不去了。” “药王山呢?” “没去。” “上面有十分精美的玛尼石刻呢,随便一块,就是上千年的历史。” “哦,那倒该去看看。一起去,如何?” “你自己去吧,昨天早晨转囊廓时,你好像有点儿紧张呢。” “什么?”我吃了一惊,“又被你看见了什么!就我而言,毕竟是在转拉萨最神秘的转经道,有些紧张也是情有可原的嘛。你还知道什么?” 青年用右手摸摸额头,手指甲没剪,指甲缝里黑乎乎的。“我什么都知道,什么都不知道。你即便回到成都,我也可以随时找到你的。” 与草狂热的爱(4) “别说得那么玄妙嘛!”我抗议,“等于什么也没说。” “说或不说有用吗?” “你不说怎么知道没用。” 青年哈哈一笑,说:“不和你争了!好像我们一遇上就会争个不停。”他转过头,和那个小孩又说起来,很熟悉的样子。 我开始抽烟,把蓝色烟雾慢慢从嘴里吐出,随风而逝。我想青年的话没错,无论如何,我这种俗根太深的人,除了越来越俗,越来越臭,还能改变什么吗?想起草,奇书-整理-提供下载在追逐喜马拉雅的同时,也追逐着性伴侣名单的与日俱增。每个人可能都是两个人,两副面孔,一个清纯可爱,而另一个阴险淫荡。不过,随便怎样也无所谓,反正就像口中嘘出的那烟,三秒之后无影无踪。 青年又把头转向我,打量着我头上的黑呢藏帽,就像发现了第三百个元素一样。 “你们很熟?”我问。 “啊,”青年点点头,“他从德格来的。” “格萨尔王的故乡,”我对小孩子说。 “是啊,”小孩子一口四川话,“从阿须草原来的,我爸爸妈妈和我。还有两个老乡。” “他们不在?”我问。 小孩向大昭寺门前努努嘴说:“磕长头呢。” 我向右边望去,门前有几十个磕长头的,阳光下此起彼伏。 “他们从今年三月份开始出发的,”青年说,“沿川藏线,一路磕长头过来。” “半年时间!”我说。 “差不多吧,”小孩子说。 “可一路的吃住?”我不知道磕长头的朝拜者如何解决生活问题。 “有两个老乡拉着板车跟随他们,”青年说,“那上面是给养。磕长头时,他们只保证生存的最基本的东西,沿途打点儿酥油茶,吃点儿糌粑。” “不苦吗?”我问。 “怎么会苦,”小孩笑着说,“磕了长头,我就可以真正做人了,下辈子也会很幸福。” 青年那双澄澈而又锐利的眼睛望着我,把我拉入他如夜晚湖泊的瞳孔。在最初的深黑之后,我逐渐看到连绵起伏的大山,蜿蜓曲折回环往复的公路,公路上几个小黑点逐渐拉近,小孩和他的父母双手戴着简易的用木板和绳索做成的护掌,身前套着长及膝下的羊皮,跪下,伸出双手,全身俯伏。木板和羊皮擦着沙石路面,发出清晰响高的“沙沙”的磨擦声。就这样,一步一磕,在漫长的如细线一般的公路上移动。他们站起来,双手合掌举过头顶,膝盖跪下,双手趴着,然后往前一伸,全身匍伏在大地上,“沙沙”声回荡在巨大的山谷中。 我使劲摇摇头,视线摆脱了青年的睛瞳,我看到的是大昭寺广场在西斜阳光下的一片金黄。我也看到了那个神秘的青年或少年,那个从德格来的小孩。青年的眉毛在额头中间是没有中断的,只是稀疏一些,他的耳廓如雪山般疏朗大方;小孩瘦黑的轮廓分明的脸上有一个挺拔的鼻子,稚气未脱,阳光下鼻梁上有一道发亮的光,而额头,有一块4cmx2cm大小的茧皮。 这一切足够了。 草下午要请我吃饭,我没有手机,只好又从大昭寺回到雪酷酒吧。酒吧里没有客人,失意得如未经装修的清水房。她一个人坐在窗边喝茶,左手食指和中指夹着一根烟,眼睛乜斜着,走近一看,还架着二朗腿。 “有点二流兮兮哦!”我笑着说。 “二流兮兮?”她说,“怎么会,我正舒服着呢。” “什么舒服?” “一支烟,一杯茶,一段发呆时间。” “喜欢发呆,我也是。” “在拉萨不会发呆就像进酒吧不会喝酒一样。” 她没有穿牛仔裤和红色奥索卡外套了,换了一条满是口袋的米色休闲裤,一件银灰色阿迪达斯卡克,脚下还是那双运动鞋,内衣穿了件白色t恤,不知道胸罩换了没有。查尔斯王子对卡米拉说过,愿意成为卡米拉的衬裙。这话真他妈是名言。禁不住笑出声来。 “看把你乐的,乐什么?”她问。 “想起查尔斯王子对卡米拉说要成为她的衬裙,”我笑着说,“我也低级趣味一下,想成为你的粉红色胸罩。” “天!”她娇嗔(她一定愿意),“可我的胸罩是黑色的,我没粉红色的胸罩。” 真让我大失所望,像粗了丝的白炽灯。 “那就黑色吧,”我有气无力地说。 “别挑逗我了,”她盯着我,“再挑逗就叫你回房间了,晚上吃什么?” “随便吧,一碗热汤面或一盘回锅肉加米饭,都不错。想起来就流口水。” “那不便宜我了。既然是请吃饭,总得有一个请的样子吧。小家子气不好哟。” 我们出了雪酷,沿一条小巷走,走了一会儿,尿急了,刚才忘了放。我问草有没有公厕,她说就地解决就行了。 “只要不是大街,急了就撒啊!这儿是拉萨,撒尿是最正常不过的了。憋什么憋。” 我左右看看,倒是没人,就到墙角下,掏出来就放,还没完,转过来两个人,我大吃一惊,却收不回去,两人看了一眼,平平常常走了,我放下一百个心,痛快地解决了。 “在街上撒尿真他妈爽!”我出了一口长气。 草笑笑。 与草狂热的爱(5) 左拐右拐,拐到了北京东路,走到街对面,打了一个的,往西边驶去,过了布达拉宫,再往西,到德吉北路下车。这儿我第一次来,霓虹灯闪烁,餐厅林立(当然不是我吃的那种苍蝇馆子)。感觉是到了成都的某条餐饮一条街。我想,拉萨的气息在这儿恐怕是最弱的吧。不知道该是遗憾还是庆幸。 草说吃北京涮羊肉,我当然举双手赞成。在拉萨吃热汽腾腾的涮羊肉,祛寒不说,也能增加体力呢。老实说,北京嘛,也就涮羊肉还勾人胃口,烤鸭只是一般,名气大而已。 我们要了一个靠窗的位置。草点了菜。一会儿,服务员端来一口铜火锅,四大盘片成薄卷的粉红的羊肉,两个碟子,一碗香菜,以及萝卜白菜豆腐粉丝之类。 第27章 “吃不完吧?”虽然已流口水,我还是提出疑问。 “恐怕还不够。”她说。 既然是吃涮羊肉,我提议喝红星二锅头,二两装的,一人一瓶。她同意了。 我们迫不及待地干起来,一口酒,一口肉,很满足。吃下两盘,出了细汗,才开始有想说话的念头。 “尼泊尔那边还有很不错的山峰,干城章嘉、库汤和道拉吉里,可能明年去。如何,去吗?”草问。 “没有徒步旅行的经验,何况是喜马拉雅的高峰,免了吧。等到这儿来开了酒吧,再慢慢来。” “西藏可看的东西太多,不是一两次就能解决的。” “想去阿里,看看古格王朝。当然不是这次。” “明年吧,我陪你去,南线去,北线回。那可是个神秘的地方呢。” 草喝了酒,脸红仆仆动人,我有些冲动(估计也是酒精的原因),想把她娶来做老婆(虽然法定结婚年龄不够)。但一想她和那么多男人上过床,其实是很放荡的女人,不禁觉得自己十分幼稚。 “除了黄教四大寺外,有很多寺庙必须看,”她大口嚼着肉说,“比如桑耶寺、楚布寺、直贡梯寺以及萨迦派的萨迦寺,噶举派的桑丁寺。要看苯教的寺庙,要到昌都丁青县的孜珠寺去,建在山巅,很震撼。对了,林芝那儿有宁玛派的喇嘛岭寺,大门两边就是两个大生殖器,左边是男性,右边是女性,有意思。” “不会都去过吧?” “都去过。” “服了你了。”我喝了一大口酒。真是奇怪的女人,奇怪的混合物。去过很多别人想去而未能去的地方,尝试过一般人想都未想过的游戏(同时玩5个),应该是很快乐的人生了。我向火锅里倒下一盘白菜,牢记着高海拔地区维生素的重要。 “真想像你一样快乐。”我认真地说。因为我认为我是不快乐的。 “快乐?”她瞪大了眼睛,“没觉得有多快乐。也没觉得有多不快乐。” “有点儿像格言或谒语。” “屁的格言。走得累死的时候快乐何在?还有,别以为和x个男人上了床,就快乐抽疯。那样的话,世上最快乐的就是妓女啰。一天到晚都在床上和不同的男人混。” “哈哈,x用得妙。” “隐私。” “我也不感兴趣哟!”过几天就走了,又不与她一起生活,一个班也好,一个排也好,甚或一个连,与我何干? “其实男人在我的生活中并不重要。”草把瓶底最后一点儿酒仰脖子干完。 我指指椭圆形的酒瓶,她摇摇头。我不相信她的话。总的来说,她是女人中很少见的坦率的那种,但这句话是谎话。她不在乎是因为男人已经溶入她身体的日常生活。就像吃饭,没有谁会唠叨吃饭是多么不了起,但必须天天吃,还要三顿。没有男人,或没有新鲜的男人,她会活不下去。其实这无所谓,是她自己的事,完全没必要贬低。这几天,我陪她玩或她陪我玩,谁会在乎对方的性历史是洋洋十大卷或薄薄一小册呢。我阴暗地想,就像逛窑子,哪个男人在乎过妓女跟多少嫖客上过床,又有哪个妓女在乎过嫖客嫖过多少次呢(真他妈没趣。嫖客和妓女这两个词听起来也挺脏。这是我们只做不说的原因)。 “怎么心事重重的样子?”草问。 “我为自己不是单纯可爱的阳光小子而羞惭!” “哈哈,笑死人了!且不说有没有你说的那种什么阳光小子。但你,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是那种人啊!” 我也笑起来。是啊,阳光小子,这不是犯傻吗。其实我从头到脚都是腐烂发臭的,下流小子还差不多。 我也把瓶底的残酒干完,然后夹了一碗煮过头的白菜吃起来。 “喂,”草用筷子敲敲碗沿,“以后会不会认为是我把你带坏的?在你心目中,我反正是坏女人。” “坏女人?”我把脸从烂白菜里抬起来,“我他妈就喜欢你臭烘烘的模样。” 与虹的逢场作戏(1) 纸先生灌猫尿气吞山河,六瓶百威,我也就喝了一瓶多不到两瓶,剩下的,他边说边喝,故事还没完,酒全见了底。他还要四瓶,我拿过来,开了瓶盖,看他慢慢把琥珀色的液体倒入杯中,当一层洁白泡沫要溢出杯口时,他俯下头,快乐而响亮地啜饮了一大口。纸先生继续讲他的故事: 过了两年,快毕业的时候,怎么也忘不了树,虽说不想去打扰他,但还是决定见他一面。也许,就此别过,便是永诀。想起人生之沧桑脆弱,真有南柯一梦的感觉。树的家住在东京涩谷,他父亲是一家大银行的董事,住宅很大,二层楼,有三百个平米吧。树住在二楼,自己占据了两间房和一个独立的洗手间。除了他父母外,家里还有一位年老的家仆。 树见了我很高兴,我们在他那布置得有如禅室的起居室里盘腿坐下,喝冰镇啤酒抽烟吃他的巧克力。 “毕业要回国,以后见面的机会也许会很少,所以即便打扰,也决定来看你。”我说。 “什么打扰不打扰,”他笑着说,“又不是真的修行,不过是不想工作,躲在家做寄生虫而已。觉得这行为很古怪?” “开始有一点,后来似乎理解了。如果这个社会你实在不喜欢,除了退避,也没有其它办法。”我说。 “是啊,像唐吉诃德一样斗风车的勇士,毕竟是少数。我这种懦夫,只好把脑袋埋进热沙,露出屁股不在乎了。” “父母没意见?”我问。 “怎么会没意见!”他吐了两个向上窜的烟圈。“谁也不愿自己的儿女成为异类,游离于主流生活之外。但成人毕竟有自己决定自己生活的权利吧,反正家里条件不错,不会有什么经济上的负担。遁世不过是个好听的词,我倒觉得寄生虫更贴切。没有与社会彻底断开,每日出去买报纸和香烟,世上发生的事,也都知道。偶尔也上上网,看看热闹。” 我打量了一下这间20平方的起居室,陈设极为简单,日本式的格子门,深棕色木地板和方形茶几,天花板和四壁是白色的,没有任何装饰,左边角落有一张书桌。一把靠背椅和一个小书柜,桌上有一盏白色灯罩的台灯,一个笔记本电脑,右边角落,有一小盆竹子。树也穿得很散漫,一件白圆领t恤,一条松松垮垮的运动裤。 “有点像维特根斯坦的房子哟!”我说。 “哦,是吗?”他高兴地伸伸腰。“怎么敢同他老人家相比!已经够奢华的了。说起来,他老人家也算是一个遁世者吧,生前就传言纷纷,什么在土耳其牧羊。这种传奇大师现在一个也没有了。” “也不能说没有吧,只是级别要低一些,”我说,“托马斯·品钦和j·d·塞林杰也是遁世者啊!三十多年来,好像压根儿就没有听说过谁在哪儿碰见过品钦。” 他哈哈一笑,说:“没准现在在日本哪个角落当园艺工人呢。” “听说近两年遁世者有些多了起来。”我说。 “好像是吧,”他说,“东京大学有个教授将之称为一种社会现象。就我所知,遁世者大都很年轻,受过良好的教育,在事业上有发展前途。之所以遁世,恐怕是与社会流行的价值观产生冲突而不想妥协的一种结局吧。我是突然间的厌倦。唔,深深的厌倦。权力金钱和女人,所有人都他妈整齐划一地追求一辈子,就像每日出操一样。生理上也有了反应。这也是没有法子的法子。” “没有真正剃度出家的念头?”我问。 他摸摸自己剪得短短的头发,说:“认真想过。但佛教并没有成为我的信仰。像我这种对什么都怀疑的人,要出家也难啦。况且,有些诫律,我也是不能修持的哟!” “哈哈哈,”我笑了,“怕是女人问题吧!” “真是一个添麻烦的事儿,”他也笑了,“人年青,生殖器是独立思考它的问题的。我作为宗主国,管不了它的内政。好在应召女郎众多,解决起来也不太麻烦。” “说不定哪一天又豁然开朗,再入红尘。”我说。 “哼,很有可能,”他说,“如果对遁世生活厌倦了,又向往灯红酒绿的日子,又回去吧。我像一头猪一样没有必须保持的什么,所以,说不定,我们以后还会在商场上再见呢。” 见到树的精神状态尚佳,我也放下心来。原来想他已是一个铜制烟灰缸似的人物了,结果仍无大变,尤其是对巧克力和应召女郎的热爱。我和他拉拉杂杂聊了两个小时,在我们抽了17支烟、喝了8瓶250ml的喜力啤酒,吃了28颗英国杏仁巧克力后,我告辞了。 纸先生讲的是树,但说的也是自己。他说他留学毕业后,到了一家日本商社在上海的办事处。之所以不想留在日本,是因为不喜欢日本。在办事处,他牵头办了几个令总部赞许的市场推广工作,也和生意场上的女人们胡乱睡觉。按他的说法:“白天彼此一身职业装谈钱,晚上彼此一身赤条条谈性。”有意思。也是某一刻他对这种生活突然有了厌烦之情,一切都是戴上面具的,做生意,做爱,做一切,都不是他本人在做,而是有一个异己。他辞了职,也回到父母家做起了寄生虫。 “就是这样。”他说。 “这种好日子,”我说,“我也想啊!但一想到回家,做公务员的父母会以一种令人胆战或不忍目睹的目光看我,还是决定在外面混算了。” 与虹的逢场作戏(2) 那四瓶啤酒又被他干得差不多了。 第28章 他不断发中华烟给我,软装,我也乐得抽,反正平时是不可能买这种烟抽的。 “我在商社办事处干了四年,挣了不少钱,又没买房买车,积蓄嘛,很够用一阵。我对父母说是神经衰弱休养一下。不过是借用他们的一间房子而已。在外面住也不是不可以,但吃饭麻烦,不可能每顿吃馆子嘛。父母毕竟是知识分子,也没给我什么压力。嘿嘿,他们的老独儿么,还盼着我早日恢复,传宗接代。” “平常不喜欢结交朋友吧?怎么想起给我说这些。” “当然!不滥交朋友是我一贯的准则。第一次见你,是在听迪伦吧?再加上你的身材相貌属于猎狗一类,感觉我们可能是相同的一类狗。不太喜欢面带猪相,心头嘹亮的那类人。老实说,既便避世,也是有倾诉的愿望,挑对象而已。” “唔,荣幸之至。” 在我还没特别正式地进入成人社会之前,被告知一切都是游戏。政治是游戏:官员们上午一身正气作报告,下午数抽屉里的受贿款,晚上到情妇那儿狂欢。经济是游戏:一小时前是服了伟哥的绩优股,一小时后就是一堆垃圾。爱情是游戏:上午的山盟海誓和下午的形同路人。除了游戏本身不是游戏外,其它的,都是游戏。这让人兴奋。 虹给我带来一个同学,她莫名其妙地想帮我。我们是在学校一处偏僻的角落见的面,那儿的草坪上有几个石桌石凳。对面是一个像五十年代修的几间破实验室,一些穿得脏兮兮的老师同学在里面忙活。肯定不是给自行车补胎或校正轮幅。 那个同学叫鼠。确实像鼠。瘦精精,俩暴牙。据称英语奇好,水平绝对在乔治·沃克·布什之上(至少没有那么多口误),是有名的四、六级考试枪手。 “二千。”暴牙举起右手的二根手指头,食指、中指和无名指。 “什么?”我嚷嚷,“这不是剥皮么!” “是啊,”虹说,“打折,六折。不是那个人,还不会介绍给你呢!” “不是不讲情面,”暴牙苦口婆心,“而是不能坏了行情。我一打折,其它枪手非把我给毙了!” “如果只是四六级,我也就他妈放一次血,问题是还有专业课。这二根指头也翻不过那坎儿啊!” “还有专业课?你老兄是真正不想要毕业证了!” “老实说,正考虑不要呢。” 虹笑笑,说:“专业课其实也好办。更好办!男老师,两条中华两瓶五粮液;女老师,一个古奇包或一条24k金项链,绝对搞定。搞不定把我卖到泰国当妓女!” 哈哈哈,我和暴牙都大笑起来。“卖到泰国当妓女,”我说,“细皮嫩肉我也舍不得呀。还古奇包和金项链,求婚呢?也太便宜女老师了。” 暴牙笑得口水滴。没法,一说到低级趣味,大家就喜笑颜开,就像天上凭空掉下一钱袋砸了头。 “女老师诱奸男生!”暴牙眯着眼睛,沉浸在他幸福的想象中。 “变态!”虹说。 “老实说有点想。”暴牙说。 “是来帮我解决考试问题还是来讨论诱奸的?”我说。 “当然是考试问题,”虹说,“鼠,怎么样?” 暴牙挠了挠一头乌黑发亮的板头,说:“三个,真没办法。” “呸!”虹啐了一口。 “虹姐,”暴牙有些急,“我还得在这条道上混啊,不敢搅混水。” 其实,要找枪手,我早找了。问题是我如果要去拉萨,拿个破毕业证干嘛!还花一堆雪花银子。 “这样吧,我考虑一下。”我想溜了。 “也好,不着急,有时间。虹姐,”他嘻皮笑脸地说,“晚上请你吃饭?” “排后吧,”虹说,“今天晚上本本儿请,都说了一个星期了。” 她盯着我,我只好尴尬地点点头。他妈我什么时候请她了,还排了一个星期?她以为她是翻嘴皮安吉莉娜·茱莉?我躲都来不及,请你个大头鬼哦! “改天,改天,”暴牙说,“还有一笔生意,我要走了。对了,干脆花几百元,在九眼桥买个毕业证,不就完了!反正你也不想要,弄个彻底假。” 我哼哼哈哈地应付,心想九眼桥的毕业证,拿来有个球用!这小子迈着细碎而急促的步子离开。其实想走的是我。 “想请我吃饭,没门儿!”虹抱怨,“就那个头和暴牙!” “可我也没排着队巴巴想请你啊?” “打发他嘛!况且,你请不行?那天从酒吧偷跑,还没找你算帐呢。” “不是偷跑,看见你和那胖子那么……融洽,不便打扰。” “逗他玩儿。逢场作戏罢了。” 对虹这种女生,我是敬而远之。她三分钟可以和一个陌生男人混得像青梅竹马一样,给人的感觉不仅飘,而且有些虚无。那实在的肉体最终会成为虚无的黑洞,把你身上所有的光都吸干净,最终让你成为灰色人。我想我还是保有自己的一点儿光束来得好一些。 “要不,改天请你?”我干巴巴说。 “晚饭吃完了,我知道一家哈根达斯。” 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何种情境中,她把我置换成可怜的兔哥了! “哈根达斯?”我说,“上帝,那不就是一砣软扒扒像稀狗屎的冰淇淋吗?” 与虹的逢场作戏(3) “别恶心,本本儿!” “你不知道,我特别喜欢恶心。真的。” 冰淇淋永远都是冰淇淋。这是我花了60块钱买的一个真理。它会是别的吗?不会,当然不会。就像一对下流男女遇到一起,还有可能产生什么意外的事情吗?不会,当然不会。一切就像流水线一样,那么自然、顺畅,也那么令人恶心。我说过我喜欢恶心。 当虹在我的狗窝里张开双腿时,我的眼睛里满是什么胖子、兔哥……一大堆男人压着她的回放。一刹那,我迷失其中,完全的失神,不知道撑在她身体上的人为何物。我对自己和她都深感愤怒和厌恶。我想起v·s·奈保尔在《河湾》里写的情景:他抽她的耳光,并向那张开腿的私处吐唾沫。我没有这样,没有向她那儿吐口水。我有点儿想。但我按照一对男女的程序走了下去,并享受到了肉体上真实的快乐。 又一次的玩儿。又一次的逢场作戏。又一次的三维动画游戏。又一次的“不过……而已”。我在干了她之后想,她真的只是个垃圾,一个好垃圾(光鲜美丽、青春动人)。当然,我他妈也是垃圾,很可能是比她坏的垃圾,至少,你们在我身上找不到一丁点儿在她身上还能找到的纯粹的情欲和审美兴趣。 哦,他妈的,我渴望已没有底的那种堕落。 这让我十分不快。 她的事儿办完了,麻利地穿上衣服,例行公事的亲亲我的嘴唇,走了。我觉得她不能见上一个过得去的男人就要去上床吧。当然不能。她会在年龄不饶人时抓一个垫背,结婚生子,给丈夫戴十万顶绿帽子,在更年期时像母蝎子一样性情乖戾,在绝经以后变成十吨重的赘肉,无人光顾。我现在就为她哭泣。我该为自己哭泣。虹,她活得比我快活一万三千四百五十八点二倍。 我想起草。其实,虹和草都是属于很放浪的女人,但我对草却没有这种厌恶的心理。相反,我是真心喜欢她那臭烘烘的样子。如果我在性观念上更开放和容忍,我一定会向草求婚的。这很奇怪,也很矛盾。老实说,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 我冲了澡,坐在沙发上抽烟,听音乐,约翰·丹佛。乡村音乐既孤独又忧伤,就像黑夜中的一块惆怅的黑布。我现在觉得我就像那飘拂的黑布,郁闷、无聊,完全的无可奈何,因为自身的黑暗和身处黑暗而感到一片黑暗。沃尔特·惠特曼曾说黑暗是母亲,它包容了一切。是这样吗?好像是。丹佛在唱《回家的路》,疲乏的游子要回家了,回到现实和抽象中的西佛吉尼亚。那儿,大地粗硬的线条替夕阳下起伏的牧场勾勒出粗犷的几笔,一座二层楼的典型的美国木屋,廊下的条木桌子上,一大桶烈性朗姆酒在黄金的光线中独自酩酊大醉;一匹黑得发亮、犹如煤炭的三岁母马打着响鼻,把唾沫喷溅在微风中;一只白色的牧羊犬伏在草地中沉睡,它下垂的左边耳朵上,有三只金色苍蝇在起飞和降落。约翰·丹佛回来了,骑着马,在他的私人飞机即将坠落和尚未坠落之间,他回到了他的故乡。愿上帝保佑他。阿门。 芳芳一定要我去参加她一个同事的“订婚party”,我不想去,但拗不过她的威逼利诱。那女生是她现在最要好的朋友,与一个外企的白领好上了,老虎长了翅膀,所以要party一下,订一下,婚(昏)一下。马尔克斯写过《一件事先张扬的谋杀案》,订婚party写的是“一件事先张扬的性交游戏”。就这么回事儿。 在乘坐了两路公交车,坐了一个三轮车,耗时一小时三十二分钟后,我来到了白领买下的跃层房子。客厅花里胡哨的样子,首先让我想起ktv包房。场面已是一片混乱。两个人鬼声鬼调唱卡拉ok;一桌人打麻将,每人的面前放了一沓百元大钞;两个老外,男性,已经喝得结结巴巴;一个染发女生坐在窗台前哭泣,据说是因为失恋;一个眼镜对着两个中年妇女吹嘘他到过德国、荷兰,还在红灯区看过脱衣舞表演,“哇,大屁股使劲扭!”他使劲说;白领穿西装打领带,一脸职业性的微笑——假笑,轻轻地握手,拍肩膀,称呼“哥们儿”;女主角模样有点像国内某个明星,瘦板板、憨痴痴;芳芳坐在角落抽烟,左手端个烟灰缸,但抖烟灰时却全部抖在白领的紫檀木地板上。 第29章 一大堆垃圾信息挤进我的脑袋,系统崩溃,死机。我抓住一听青岛啤酒,与芳芳坐在一起,机械地喝着。喝了一听酒,我醒过神来,问道:“咦,芳芳,你他妈不是讨厌吸烟吗?” “都他妈在吸,”她气呼呼说,“与其被动中毒,不如主动放毒。” “喂,这个party有点像烩饭。” “别发杂音。我也没办法。看见那个黑t恤英国人吗?刚才拼命向我献殷勤。” “哦?邀请你吃饭?” “屁!邀请我去看他收藏的那张中式大床,红木雕花。他每日高卧其中,大做东方春梦。” 我哑然失笑,“邀请上床之前先观赏床,真是君子欲成其事,必先利其器。” “以为你要吃醋。” “你又没去,我着急喝那醋干嘛?” 麻将桌上起了争执,闹成一团,一个女生指责一个酒糟鼻偷牌,服了双清,声称又非小麻将,打200,“牌德不能当小姐。” 酒糟鼻愤怒反驳,说她输不起,“自己硬不起,还怪别人脱得快!” 与虹的逢场作戏(4) 然后又是一通争吵,劝解,其中仍夹杂着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性的比喻、隐射、双关、引申、歧义、象征…… 黑t恤拿着第十二听青岛啤酒,絮絮叼叼给染头发说着什么,丝毫不受牌局风云突变的影响。我猜想,又是关于红木雕花大床的鉴赏,以及至为重要的古为今用的问题。染头发一面点头,一面像慕尼黑老牌酒桶那样豪饮。如果她一会儿不吐,我就自己去吐,打赌。 唱卡拉ok的一男一女沐浴在自己制造的口水里,歌声宛如两条锯条在互锯。别人的耳朵(至少我的是)被粗暴地扔进了油锅炸。 男女主演不知去向,没有踪影,都是群众演员在抢镜头。 那个看过大屁股扭的眼镜已经抱起年过四十的粗腰身跳起了站桩舞,希望他们在这干燥的天气能磨出火花。而另一个四十岁的卤肥肉油旺旺的眼睛四处瞟,最后落在我身上。我赶紧移开目光,死盯着插座。只要她过来邀请我跳舞,我就把食指和中指插进去,自己电死算了。 穿白t恤的老外孤独地坐在椅子上灌他的第九听啤酒,他没有买中国大床,所以现在后悔得要命,只好借酒浇愁。 芳芳和我也只能彼此敬酒,碰一下,喝一口。在一个有些疯狂而莫名其妙的氛围中,如果你不疯狂,不莫名其妙,那才是真正的疯狂和莫名其妙呢。芳芳的左手仍旧端着那玻璃烟灰缸,但缸里一尘不染,而烟灰,却在缸壁之外,持续不断地、执着地飘向白领的昂贵地板,就像首都北京的今年的第一场大雪。 突然,染头发用右手捂着嘴,冲向洗手间。黑t恤也急忙跟了去。他也许想表现出他英国绅士的风度,替染头发捶捶背之类。不过,啤酒一放出来就会没事儿了,不像白酒。 5分钟之后,洗手间突然传来一声尖叫,宛如把恐怖大片带入现实。染头发跌跌撞撞冲出来,两只手提着裤子,一屁股坐在地板上。 “他咬我屁股,这个流氓!”她哭诉。 这一事件立刻成为风暴的中心。所有人,都争先恐后地奔过去,围绕在染头发四周。“我看看,我看看!”眼镜不怀好意地要求。 男女主人公就像幽灵一样飘了出来,不知从哪个角落。女主人左脸上有几道尚未消失的指印。这耳光抽得不轻!男主人的领带和衬衫被胡乱撕开,脖子上和胸脯上尽是红红的抓痕。我想,这是他们在订婚party上彼此加深印象的最佳方法。 女主人蹲下去,抱着染头发,说:“先到里面去,我那儿有红药水。” 染头发用左手抚着左边屁股(不可否认,屁股丰满优美,令人垂涎欲滴,胃口大开),哭泣道:“好痛,他真的咬呢!咬我的屁股!” 她们进去了,所有女生(我把老姆姆也称作女生,没问题吧?),都想观看这平淡文章中的神来之笔。但我觉得在屁股上涂抹红药水,亦是一个伟大的创举,令人胡思乱想。 那个惹了祸的黑t恤耷拉着脑袋,从洗手间出来,坐在白t恤旁,咕哝着什么。他开始他的第十五听啤酒了。他是不是喝昏了头,把洗手间当成了清代大床?但在清代大床上谈古论今开运动会,一般而言,也没有咬屁股这一程序啊! 白领坐在牌桌子上打牌,替换那个进屋去观赏牙印的女生。他已把衬衫扣好,领带系紧,谈笑风生了。由于两个胖女人都不在,眼镜凑上去和卡拉歌霸聊天,好像在探讨咬屁股应从何处着手。 我转移到刚才染头发坐的飘窗那儿,神思恍惚地观看下面的花园和对面的楼房,翻阅一本无头无尾的卡通。 左边屁股涂了红药水的染头发在一群婆娘的簇拥下“亮丽”登场,成为“我们这个城市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给市长大人争了面子。我好像也有点儿喝多了。一切照旧,白领让座。歌霸唱歌。眼镜勾兑两只母老虎(民间谚语,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而染头发在黑t恤的殷殷的引领下,重新坐回他的对面,讨论红木古床上“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我等芳芳走过来,急切而下流地问道:“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当然是屁股了。” “左臀左上方,距尾椎骨约5cm处,有两排清晰的牙痕,呈橄榄球形。长约5cm,宽约2cm,上下齿印各有6个。牙齿整齐,发育良好。其中,上门牙四个牙印较深,中间两门牙甚至咬破了皮,但皮损很浅,面积亦小,深度约为0.2mm,面积约为3mmx2mm。伤者皮肤白晰、柔滑,未见胎记。” “太棒了!”我击掌叹赏。如此精确的有关咬伤屁股的报告,客观、冷静、不带个人色彩,特别是把我这个受众从淫邪和变态的方向引向科学与真理。当然,有关皮肤白皙柔滑未有胎记的论述也引起了我高度的关注。 “太棒?”芳芳的左手又提起那个烟灰缸。 “不是,”我急忙辨解,“不是她的屁股棒,也不是他的牙口棒,是你的报告棒。” “是她的屁股棒吧!真是色鬼!” 哦,老芳芳,她说得没错。 两个喝得醉醺醺的老外站起来告辞,他们不吃晚饭了。与他们同时告辞的还有染头发,她和黑t恤彼此用眼角挑逗着。看来,黑t恤的的清代古床已经深深的吸引了染头发,他们可以从从容容在床上考证、研讨,并以学术的精神尝试做爱36招的招式。令人担心的是她的屁股会不会被咬掉。杞人忧天。 与虹的逢场作戏(5) 5分钟后,来了另一群人,七男八女。大客厅立刻显得小了。在一片热闹的群众运动中,我和芳芳从容地溜了。我是实在不想同这帮人一起吃晚饭。 “真是一场令人感动、丢人现眼的party啊。”我在楼下的花园里长长舒了一口气。 “是啊。就差没有表演生殖崇拜和吃屎的仪式了。”芳芳说。 “小屁屁小屁屁圆又圆,咬一口,真幸福。” “唉,我看他妈男人个个都像蜡笔小新。“ 芳芳说得没错,不要说我这种正常人了,就是当起了避世者的纸先生也同样好色。也难怪,毕竟只有三十来岁,性问题总得解决。纸先生说:“手淫只是辅助治疗,而女人,才是第一线的主打药品。”他这种情况,又不能谈朋友结婚,很头痛。 晚上九时,我陪他喝酒,他显得有些燥动不安。 “是荷尔蒙捣乱。”他解释。 “想解决?”我问。 “是啊,”他说,“有时到所谓的娱乐中心去,实际是妓院。小姐像学生那样坐在一间大屋里,可以从玻璃外挑一个。在这些地方,老鸨、妓女、嫖客,一个也不能少。老实说,显得很肮脏。确实肮脏。” “有意思。我想起辛格的一篇小说,一个自称卡夫卡好友的人带卡夫卡去妓院,当卡夫卡看见老鸨、妓女、嫖客这一经典性的场景后,吓得跑出去呕吐。” “哦,是吗?辛格的小说我只读过《市场街上的斯宾诺莎》,这篇小说叫什么?” “好像就叫《卡夫卡的朋友》。” “你会吗?像卡夫卡?” “当然不会!卡夫卡是天才,而我,只不过是一个俗人罢了。其实我挺喜欢低级趣味甚或淫猥之事的。只是,正儿八经到妓院去,恐怕有些障碍,就像家养的猫突然放归野外。” “哼,天才同个人品质是两码子事儿呢!还有一种地方,你肯定听说过,就是有名的所谓‘洞洞舞厅’,有很多陪舞,跳所谓的‘沙舞’,就是彼此用身体来摩擦。当然,也可以伸手去摸摸搞搞。说好了,陪舞也可以上床。” “这种舞厅名气很大咧!谁都知道。但没去过。学校百万名女生,数千个舞会,想忙会忙不过来,自然不会到那儿去了。” “还是青春无敌啊!”他大大感叹一下,喝了一大口酒。 “青春也是最信不过的,”我说,“它转瞬即逝。粗俗点儿说,它难道不像荡妇么!” “哦,这样形容青春,我第一次听到。也有道理。如果把赌注压在青春上,倒真正是必输无疑。怎么样,去洞洞舞厅玩一下?” “好啊!”我说,“叫我一个人去,说不定不敢去呢。有老水手在前面引路,当然要潜一下水啰。” 舞厅在地下室,灯光迷幻、昏暗。我跟着纸先生,绕过那些搂抱在一起的灰黯的森林,到了一个大圆柱后面,找到几把空着的椅子。 第30章 坐下后,觉得这纯粹就是一个巢穴,一个野兽的巢穴,才明白“洞洞”的含义。人很多,都在场子里紧紧贴着,几乎是一动不动,那场景十分壮观,宛如死心塌地的集体堕落秀。但它也是絮絮叨叨的,自怨自艾的,孤苦伶仃的,无可奈何的。在我们对面,依稀可见一大排坐着的伴舞,等待着要来胡弄一把的男人们的挑拣,就像肉铺上挂着的一排又一排肉,期望食客的脏兮兮的食指一点:“唔,这一块!” 舞曲还没完,纸先生拍拍我的大腿,让我跟着他走向对面。我看见一万个夜晚下的湖泊的波光,涌向我。除此之外,你根本看不清楚她们的年龄、相貌、身材。在这个洞穴中,只要多扑点儿粉,个个都是他妈的“夜明珠”。我知道,她们是滑入地下室的一群,和楼上的生活没有关系。纸先生很快挑了一个,好像有点丰满,反正胸脯大,我不好意思凑近了挑,匆匆逡巡一番,挑了一个白色衬衣。 新的舞曲响起,是那个什么“为爱痴狂”。我和白衬衫贴在一起,她的胸部和腹部紧紧贴住我摩擦。玩火游戏,就像火柴头擦着火柴皮一样。 “别紧张,小老弟。”她对着我耳朵大声说。 利害,看出我是紧张的小老弟了。 “把手伸进去!”她又吼。 我的双手搂着她的腰。腰肢还算纤细,不是沧海横肉那种。我把手向下移了两寸,放在她的上臀上。 她用双手搂着我的脖子,贴得更紧了。 “这太凶了吧,撑起胀蓬也不好跳舞呢。”我也对她耳朵吼。 “不怕,”她吼,“不给小老弟弄舒服咋行呢。” 《为爱痴狂》完了。音乐没有停顿,又响起了不知哪个女星唱的不知什么歌。我眯起眼睛打量周围的森林——不是重庆森林——而是成都森林,但哪儿找得到纸先生。我索性闭上双眼,既来之则安之地与她磨起来。 “小老弟,你还可以向下伸手。”白衬衫又吼。 “什么?”我吼,“免了吧。就在这个广阔浑圆的大草原上就很好了。再往下,那可是……” “随你便。怎么样,跳完舞还想玩一下吗?” “现在还早呢!” 老实说,我已情欲胀满风帆,但不想与她上床。不是钱的问题,也不是嫌她脏,总之,就是想消了肿就走。于是,在音乐停顿的时候,我建议休息一下,并给了她20元钱的伴舞费。 与虹的逢场作戏(6) 我刚坐下,纸先生像幽灵一样冒出来,递给我一瓶鲜橙多。正口渴,拧开盖,咕嘟咕嘟灌下去半瓶。 “怎么样?”他吼。 “也就如此而已吧。” “本来就只是个寻春的场所嘛!” 这倒是。一个买春的地方,或耍色情的地方,说穿了,也就是器官的排泄问题,还能怎样?总不能提到形而上学的高度嘛。 “准备要吗?”他问。 “算了吧,我有地方用的。一周两次,不是性欲很强的人。” “那好!我得去物色一个。你再跳一会儿,想走就自己走。” 我点点头。 我坐了一会儿,把手中的鲜橙多喝干,空瓶放在椅子下,站起来,穿过一排排树桩的迷宫,走出了地下室。外面空气很好。其实不好,只是同下面比,显得十分清新。我点上烟,抽了几口,慢慢沿着大街往南走。往常熟悉的这些街道和楼房现在显得十分陌生,就像我从来没来过这儿一样。一股异己的力量仿佛正不怀好意地从泛黄的路灯下逼近我,强大而肮脏。我他妈好像没喝酒啊。 第四部分 我喜欢臭烘烘的草(1) 昨天喝了酒,推口头痛,回到了八郎学。 夜晚睡得很好,太疲倦了。没有做梦。醒来时,已是早晨七时半,太阳从窗的一角射进屋,像一束探照灯。这是这间屋能见着阳光的那一刻。起来洗漱了,灌了一瓶新鲜开水,泡上茶,慢慢喝了两杯。昨晚吃得有些多,不太饿,所以只吃了几颗巧克力,早饭算节约了。 八点过,背上包,慢慢向罗布林卡走去,西藏博物馆也在那儿。沿北京东路往西,经过布宫广场,在岔路那儿往左手,沿罗布林卡路走到尽头。到罗布林卡门口一看,九点过,大约走了50分钟。买了票,便进入这个西藏最大的圆林,达赖的夏宫,也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罗布林卡意为宝贝园林,18世纪40年代以前,尚为一片野兽出没的沼泽。当时,七世达赖喇嘛格桑嘉措得了一种病,久治不愈。一位从日喀则来拉萨的藏医说七世达赖的病要用特别的水洗浴才能治愈。终于,藏医在罗布林卡这儿找到一眼清泉。七世达赖在这里用泉水连续洗21天澡,怪病竟好了起来。从此,七世达赖就经常过来疗养。清朝驻藏大臣修建了一间休息室乌尧颇章,供七世达赖疗病所用。七世达赖晚年时又在附近修建了以他的名字命名的格桑颇章,并将这儿正式起名“罗布林卡”。经清帝批准,七世达赖每年夏季就在格桑颇章处理政务。从此,罗布林卡成为历代达赖喇嘛处理政教事务的夏宫。 除了七世达赖,大规模的兴建活动尚有三次。八世达赖喇嘛扩建了湖心宫、龙王宫等,使之具有了园林建筑的特点;十三世达赖喇嘛修建了金色颇章;十四世达赖喇嘛修建了新宫。全园36万平方米。 罗布林卡林木茂盛,说古木参天也不过份。我惊异于在这3700米的高度,竟有如此树林。园林规模很大,但游人很少,正好满足了我的孤癖症。不喜欢面积小,游人多的地方,进去就像炒胡豆,头痛。像罗布林卡,如此廓落、大套,走起来才有意思。 先到了格桑颇章,内部在维修未开放。它的外墙是灿烂的黄色,在拉萨的阳光下,很有视觉冲击力。观戏台肯定是达赖喇嘛看藏戏的地方,坐在地上,可以想像出藏戏那种繁复艳丽的服饰、怪异神奇的面具和举手投足的仪式感。金色颇章也未开放。当然,深藏于两宫内的湖心宫和龙王宫也看不成了。据说湖心宫和龙王宫是罗布林卡最美丽的地方,今日不得见,算是留一个悬念吧。反正到过罗布林卡。 北面,是十四世达赖喇嘛兴建的新宫。此宫于1954开建,两年后完成。相对于罗布林卡的其它建筑,新宫更为复杂和现代。前面是一个喷水池,楼高二层,藏式建筑,楼上为平台。新宫内有经堂、密室、办公室、藏式西式会客室、休息室、卧室、卫生间等,室内一律铺有高档的厚实的羊毛地毯,其陈设、生活用具、内部装饰都豪华而有现代气息。新宫内的壁画十分精美,特别是二楼小经堂的壁画,金壁辉煌、熠熠生辉。在二楼,还可以看到达赖的起居室和卫生间,卫生间有抽水马桶、浴缸和沙发。一直有一个年老的男子跟随我,警惕地看着挂在肩上的相机。其实牌子上就写得很清楚了:禁止拍照。我不会挑战这种规定的。 看了新宫,我去树林里坐下。树叶在地上铺成了一张硕大的金毯,宛如阿姆斯特朗华丽的小号的高音部份。我躺下来,仰头望着从树杈间一泻而下的太阳,沉浸在嘹亮的旋律中。一个值得发呆的地方。 中午,我在布宫广场边吃了兰州拉面,到“雪酷”去,要了一杯茶。草说到处找我,而我又没有手机,只好守株待兔。我问她有什么急事儿,她说她一个朋友明天要送三人去纳木措,还有一个空位,问她去不去。她想我没有去过,就打算让我去。他们都是单位的对口接待,当天返回,什么费用都不需要给了。老实说,本来没有去纳木措的计划,但是……又不给钱,这等好事儿,我又何必错过呢。反正她已去过不止一回,所以,我爽快地答应了。 第二天,凌晨六点钟,我匆忙爬起来,穿上能够穿上的所有衣裤,胡乱洗漱了,冲了一杯红糖水,就着吃了几片饼干。草借给我一个保温的水壶,灌满红糖水,背上包,赶往雪酷酒吧。起来得太早,太阳穴有点痛,还有点恶心,担心会不会高原反应什么的。但无暇顾及了。 街上没人,整个色调是深青色的,空气很清冽,我穿行其间,有梦幻的感觉。因为太安静,我开始怀疑我的躯体及躯体之外的街道和房屋的真实性。我如何才能断定这不是一次情景模拟或逼真的描述呢。我哼起歌,甲壳虫的《yesterday》。开始哼得很小声,像一个害羞的猫咪;后来就大声了,如一条狂吠的大狗。我在歌声中回到了现实,步履轻快,兴高采烈,在拉萨的深青色里穿行如一条青色的鱼。 到了雪酷门口。草已站在那儿等候,她拥抱了我,亲吻我的嘴唇。她就像刚刚从被窝里爬起来的,热乎而软和。她用手抚着我的脸把我凌乱的头发向后梳。我很温暖,她那样圣洁和可爱,我有些后悔我在心里对她的看法。 “怎么嘴里甜丝丝的呀?”她问。 “红糖水,”我说,“据称可以预防高山反应的。” “你不会。” “为什么?” “我在这里生活了这么久,谁高山反应或有可能反应,看得出来。” 我喜欢臭烘烘的草(2) “你用不着在这儿等。老实说,起个大早真是要命的事情。” “看来你是从不跑早操的啰!” “跑早操?”我哑然失笑,“在我的词典里压根儿就没有这个词。上大学以来,如果没记错的话,连一二节课都没去上过。” “如果拉萨的酒吧开不成,还不得老老实实去服从打卡机。” 第31章 “这就是我深度郁闷的原因嘛。” “其实和你一样,我也挺烦早起。” “那你何必……” “总得给别人打个招呼吧。别人一番好意。” “一会儿回笼吧。” “是得回笼,”她打了个呵欠,“对了,今天回来肯定有些晚了,你不要回八朗学,到这儿来睡。” 我点点头。我现在就想抱着她。一想,下面就开始硬。不争气呵! “别说睡这个词,一说下面就揭竿而起。” 草笑了。 一辆丰田沙漠王子驶过来,停稳。草过去同司机打招呼,熟络地说话,然后两人看看我。我知道,他们是说,就这个人。我点点头,走到后车门,拉开,坐了进去。车子开动了,草冲着车挥手,我也向她挥挥手。她可以回到梦乡去了。 我在车上半眯起眼睛,朦胧中出了拉萨,向西北而去。青藏公路的路况很好,柏油路,路面也宽阔,车很少,更不用说人了。但车开得并不快。大约出了堆龙德庆吧,开始有较明显的爬坡了。两旁灰褐色的山脉挤压过来,又散开,就像一群骏马的接近和逃逸。山体破碎,纠结缠绕的山的脉络清晰无比,宛如木刻。深紫的天空变成了深蓝,映出荒凉而绝美的山包。荒凉的景观有一种特别的美,因为它是自由的、贫穷的、高傲的。 虽然在山谷中行驶,但视野却很开阔,而且,越来越开阔。两旁逐渐看得见牦牛群了,星星点点,在草原上如无尽的逗号。开始有藏北高原辽阔苍茫的气息了。这气息是牧童的眼睛、酥油、牦牛粪、雪山、草、蓝天、寒风、风马旗、缺氧的混合物,却又像一杯清澈的溪水一样单纯和透明。天色亮起来,阳光从东边的山背后射出来,在山顶形成霰射和逆光效果。看来天气不错。据说阴天到纳木措,强风袭人、寒冷无比。汽车持续向上,不是盘山路那样的陡坡,是缓缓的,直直的向上;是一种通向天空的,没有尽头的向上。 猛然,在视线的尽头,我看见一匹山脉从高坡上巍然跃起,阳光照耀着它亘古不化的千年积雪,替它披上一层纯粹黄金的光袍。它的峰巅发出震摄人心的光芒,就像边缘已被一万度的高温熔化。我无法形容这一景象,只感觉是摧枯拉朽的当头一棒。“羊八井。上面是念青唐古拉山脉。”一直沉默的司机小声说。念青唐古拉山,西藏中部最大的神山,绵延千里,高峰林立,主峰念青唐古拉峰海拔7162米,是神话中的白衣白马的大神。从这儿开始,青藏公路转了个直角,折向东北行,与念青唐古拉山脉并行在古老的羌塘高地上。 藏北高原,古称“羌塘”,是高原中的高原,平均海拔4500米以上,它纯粹是上苍为了要给眼睛无限自由的张望,要给“辽阔”这个形容词一个最有力量的注解,而创造出来的。它60余万平方公里的平坦高地上遍布草原、高山、戈壁和众多的星罗棋布的湖泊,其中,有20万平方公里的地区是无人区。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敢说他曾探寻过这个巨大的多面结构体的各个角落和隐秘。我们只是匆匆过客,坐在飞驰的汽车里丈量着它的一小角。左边是宏伟的念青唐古拉山,右边是不知名的相对矮小而浑圆的山,而中间,浑厚饱满的高原积蓄起有力的肌肉,向北延伸。在这儿,你的近视眼随便一看,就是上百公里远的莽莽大地,和大地边隆起的发出白光的雪山。太远了!眼球因为过于遥远的清晰而漫游,再也无法收回了。它的蓝天不是高高在上,而是如冰蓝的海水,从各个方向和角落挤压你。哪怕你穿上厚厚的羽绒服。我轻轻摇下窗,5公分宽,它澄明如无的清冽寒冷的空气立即灌满我的全身,让我打了个寒颤,我摇上窗,坐在我身边的人已经翻了一个白眼。 “念青唐古拉峰”。沉默的司机说了第二句话。左边,一长串的高峰正开始显现,雪峰呈金字塔形和锥形,峰尖直刺青天。在这些雪峰的簇拥下,一座山体巨大,通体银白的冰川高悬的山峰宛如横空出世,优雅但以不容置疑的粗暴推开你的眼睛,闯入心脏。如一匹硕大无朋的白马驰入身体。它高高的肩膀之上,一大片云雾在堆积舒展,如面纱一样遮蔽了它的伟容。在这层云雾之中,应该有四座东西排列、紧密相接的山峰,它们共同构成了念青唐古拉主峰。据《中国登山指南》记载:它山势笔直,险要壮观。主峰顶部形似鹰嘴,多断岩峭壁。白天云雾缭绕,常年为冰雪覆盖。它有三条主要山脊:西山脊、东山脊和南山脊。南北两侧的峡谷中横卧着两条冰川,直泻而下,多冰陡墙和明暗裂缝,险恶万分而又奇特壮观。 我久久注视着念青唐古拉峰,看它慢慢地变换着角度,从山的一侧到正面,再到山的另一侧。就像一个纯粹的理论物理学家在天文望远镜里捕捉到一个全新的天体,在幽暗的宇宙深处,在神秘莫测的几亿光年之外。它的诞生、它的物质、它的运行、它的结构方式、它的最终形象,对这一切,我无从知晓,也许永远也不会知晓。但这会妨碍我的发现的惊喜吗!我扭转脖子,看着念青唐古拉峰躲进我们后面,我觉得似乎有些理解草对喜马拉雅的热爱了。不,实际上并不理解。 我喜欢臭烘烘的草(3) 到了当雄县城。所谓县城,也就是在青藏公路两侧,有一些房子罢了。向左,即向念青唐古拉山的方向,有一条小岔道,就是通向纳木措的。我们在旁边的一家四川人开的小餐馆吃饭,本以为4500米的高度,饭即便用高压锅压,也会是夹生的。没有夹生,因为饥饿,还觉得挺好吃。内地干部在谈单位上的笑话,我闷头吃喝。吃完了立即上路,因为纳木措没有像样的住宿条件,除了背包,一般不会留宿。汽车开始在草原上一条略看得出车辙的道上行驶,看着离山不远,而实际上开了半天还未到。向北看,羌塘高原的确气势雄伟,一望无际。牦牛群就像东一簇西一簇的文字,黑黝黝的,替高原点缀出人间气息。路旁有牧民的居住点,白藏房,或帐蓬。有一个骑着黑马的汉子腰挎长长的藏刀,昂然走过。到山脚下,买了门票(我未出钱),便开始翻越念青唐古拉山。 一进入山口,气候似乎有了些变化。云彩逐渐增多,风也越来越大。山坡上,一个穿得黑乎乎的牧童正在放牦牛,一大群,恐怕有百来只。不知道他如何能牧这么一大群牛。他正在靠近路旁的石头上,向下俯视蠕动的车。我看见他的眼睛又黑又亮,好像闪着光的矿石。他的口鼻被一幅围巾包裹,看不出面容来。估计也就十多岁吧。车子再往上,一层云雾从山顶倾泻下来,车窗外开始出现霰雪粒,虽不太密,却也像一场来势汹汹的阵雨。不禁担心起那个牧童来。好像有点虚伪。但担心是真实的。 路上有了一层薄薄的雪,但并不妨碍四驱的沙漠王子。汽车吼叫着往上爬,我看到上面不远处,好像就是山顶了。果然,在爬上一长段坡后,我们到达了海拔5000米的纳根那山口。司机停下车来。我看到路旁的一大堆经幡,色彩艳丽,在强风下呼喇喇作响。我开门,走下去,几乎被风一下子刮走。前面,山下面平坦原野的远方,一个既绿且蓝的巨大的宝石镶嵌在黄褐色的群山的怀抱里,像无法相信的奇迹。它太不现实了,无法用你的知识积累或眼光来看它、理解它。它是超现实的,未来主义的,象征的,虚构的,后现代的。它完全是一大块漂浮在这个高地上的外来星系。完全的寂静,它在那儿,安静得如月球上的黑夜,又如一位闭关10年的高僧。一个凡人,你永远无法理解那高僧心中的觉悟和血液中的波澜。 纳木措,天上的湖,蒙语称“滕格里海”,海拔4716米,长70公里,宽30公里,面积1920平方公里。它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大湖,我国第二大咸水湖,西藏第一大湖。它与羊卓雍措、玛旁雍措并称西藏三大圣湖。汽车一路下行,很快就到了湖滨草原,汽车在草原上吃力地寻着车辙印和路。本来以为很快就会到达扎西半岛,但却总是在青黑的原野上奔驰,根本没有纳木措的踪影。在西藏,你觉得很近的地方其实往往很远。车开了很久,终于抵达了终点扎西半岛。 就像要描述布达拉宫是困难的一样,要描述纳木措也是很困难的。它是自然的、地理的、气候的,也是神话的、人文的、神学的;它是有形的、具体的、物质的,又是无形的、抽象的、精神的。你无论看到哪个方面,都正确,却又总觉得意犹未尽。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铺天盖地的经幡。它们从山崖悬挂下来,缠绕着两块标志性的巨门似的直立的石块,它们像地毯一样铺在地下,红、黄、蓝、白、绿,在狂风中飞扬。它们就像一个巨大的旋涡,你只要往那儿一站,就会不由自主地被卷进去。唔,如果你仔细谛听,会听到细细的言语,就像祈祷的声音一样,那嗡嗡的振动与和声,就是六字真言中最后一个音节“吽”的持续和延长。和尘世的声音无关,和尘世的色彩无关。这些经幡,或曰风景,是大地、苍天、心与神灵的交流,是神灵的祭品,而非装点。 我跟随转经的信众,走到湖边。纳木措,在低垂的乌云中白浪涛涛,一望无际。它的色彩像它的内涵一样变幻无穷,丰富多姿。皮革的青黑色、天空蓝、绿松石色、白雪之白、水晶的透明、晚霞的紫色、山脉的褐黄色、金属灰、僧袍的紫红……凡你所能想象或见过的色彩,纳木措都有;而且,在每一滴水里面,就已经包容了这所有的颜色。 第32章 乌云在湖心的上空移动,偶尔垂下一片云雾,尾巴一样蓬松地扫过水面。浪花扑打着岩边的碎石,卷上来,向上扬,就像玻璃雕花一样。我沿着湖岸由顺时针方向走,看见几个藏族妇女用塑料桶盛湖水,但这水是咸的,不知她们用来做什么。风很大,非常寒冷,有小雪粒打在脸上。穿的衣服不多,又不防风,感觉这青白色的风是直接吹进身体,又冲出去的。就像自己只是一个由网眼构成的人,任由寒风对穿对过。风压迫着面部,几乎把眼睛挤进脑袋,呼吸十分困难,又忘了戴口罩(那些转经的信徒们,很多都用围巾包着头部,遮盖口鼻)。我向前走,脚踏在这片神圣的土地上。不觉得累或头晕之类,草说我不会高山反应的。我走着,心里空旷而舒服,几乎没有俗世的杂念。这状态类似于大昭寺顶的发呆。我觉得我突然之间变得如此单纯、简朴和谦卑,宛如一只野兔,或电杆上的一只麻雀。 在湖的对岸,念青唐古拉山脉的雪峰一字排开,像护卫纳木措的战士。但念青唐古拉主峰被云层遮挡,只露出了大约三秒钟伟岸高拔的模糊身影,就消失了。这一对绝配生死相依的情景我怕是看不成了。这次。在传说中,念青唐古拉山神白衣白马,行走于世界八方,是世间护法神中最为重要的一位。纳木措辽阔、明净,变幻多姿,如多愁善感的女子,为念青唐古拉所呵护。 我喜欢臭烘烘的草(4) 风越来越大,气温也越来越低,零下15度吧。猜测。我已没有什么肉体上的感觉,只是跟随着朝圣者走。在昏暗的天色中,这支朝拜的队伍沿湖岸乱石地上被踏出的小径,散漫地前行。他们的背影是灰黑色的,头上裹着头巾或戴着各式帽子;他们安静得像是一次午夜的漫步,不慌不忙,从从容容,连那些只有几岁的儿童都沉稳地跟着母亲或牵扯着母亲的手,步履略显仓促,但都坚决地前行。还有磕等身长头的,沉默地跪在乱石中,扑下身体。他们的头顶,遥远的湖的西岸的远方,雪山粗砺尖曲的白色粗线条把黝黑的大地和铅灰的天空完美地揉合在一起。这是一支纯粹精神的队伍,在一个也纯粹由精神构成的神山圣湖的悠久浩大的卷帙中一字一字地书写。 到了扎西半岛的伸向湖的尖角。在这儿,可以看到三面的湖水,至少理论上是如此。湖的形状似乎是多变的。开始像一个u形,后来又像一个立方体,再后来,又成为多棱体、球体。在平面上变,在立体上变。平面几何、立体几何、非欧几何。低垂的云像龙卷风一样,伸出了旋转的灰舌,抵达了变幻中的波光粼粼的水面。或水的最深处。我想起斯蒂芬·霍金的联结两个相距遥远的宇宙的虫洞,怀疑在那儿,是不是有一个联结过去、现在和未来的虫洞呢。在这个神秘之地,在为来世而朝圣的神秘的真言的嗡嗡声中,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我走着,沉醉在纳木措的数学形态中,恍惚进入了我的一个或几个不可知的自我。 在我走过的路旁,有很多经幡,最靠近湖水的经幡的下部,被湖水打湿,结起一大堆的冰。而它的上面,经幡在风中猎猎飞扬,仰身向着念青唐古拉峰。我在纳根那山口,从两个冻得发抖的小孩那儿买了40元钱的经幡,我把它虔诚地系在一大堆经幡中,它立刻哗哗作响,把上面印刷的文字大声地诵出。向着神山圣湖的二位一体的语言尽头的沉默。还有许多被经幡包裹的石块堆,或大或小,有的只是一堆码好的石块,我不明白这里面的具体意思,但我知道,这天然的石块被虔诚的双手所堆砌,就已经有了神学的意义。我跪下来,给这堆献给神灵的石头照相,站起来时,觉得十分吃力,这是海拔4700米的缘故吧。快到终点或曰起点的山坡上,有三匹马低垂着头吃草。估计是在吃草。一匹灰黑色,一匹枣红色,一匹白色。如果不是在纳木措,你会认为这三匹马肯定是超级现实主义雕塑的杰作。它们几乎一动不动。低垂的乌云、飞洒的霰雪、呼啸的寒风,这一切,似乎与它们毫无关系。它们守护着自己的内心,倾听着无形的天音。这不是胡说。在纳木措,在这片圣地,这些生灵并不比人类更低级。我看见它们的尾巴和鬃毛被狂风吹起,像无数的细线画在空中。它们湿润的发黑的鼻孔轻轻翕合,白马还打了一个响鼻。 几个极为壮观的经幡塔出现在我的面前,它们在灰黑的天空的背景下特别耀眼,在它们的下面,堆着半人高的雕刻精美的玛尼石。一个白塔矗立在旁边,典型的藏式佛塔。它的塔顶由鎏金的冠盖构成,金色的光芒即使在如此恶劣的天气下,依然发出震摄人心的明亮。 在它们的背后,是由几十顶帐蓬搭建的临时街道,朝圣的藏民们就住在这儿。除了日常生活用品外,甚至还有一张台球桌,几个藏族小伙子在严寒中专注地打球。一些摩托车停放在临时街道的两旁,而几辆东风车则停在外面的坝子里。我在一顶帐蓬旁坐下,从包里拿出红糖水,咕咕灌了一肚皮,又吃了几块巧克力。背回去就不经济了。 我拉开沙漠王子的车门时,驾驶员以及三个客人都躲在车里避寒,见我一来,便立即发动汽车往回开。我不知道这三位客人是否转完了扎西半岛,那是他们的事儿。我转回头,再次看一眼纳木措,不知什么时候又能回来朝拜。我眯起眼睛,在抖动的车里回想这个“天湖”。我在地图上看到过它的形状,知道它的面积和海拔高度,也知道它尊崇的地位。我刚才也沿着扎西半岛转了一轮,看见了它的各个方向。但这些又有什么用吗?我一片空白,对纳木措的一切都是一片空白。就像埃舍尔的画作,我沿着楼梯爬升,一直爬升,我以为爬到了很高的地方,其实我只是回到了原点。也许,纳木措天生就不是能够被人理解的,而只是被人朝拜的。我想起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曾说:对那些你无法理解的,就保持缄默。 等酒吧开起了,我会再来的。我想。 回到拉萨,已经是晚上十点半了。司机先把三位客人送回拉萨大酒店,再把我送到雪酷酒吧。叫他坐一下,他不肯,急着回家。不便勉强,由他去。我进去,要了一份咖喱牛肉饭,一壶酥油茶。迷彩服热情周到地安排好一切,又到二楼把草给喊了下来。酒吧里有一桌老外,喝啤酒,叽叽咕咕不知说什么。 饿坏了。我狼吞虎咽吃起了饭,喝起了酥油茶。茶很烫,特别那层油,糊在嘴唇上烧,嘴皮都烫麻了。虽然如此,吃喝的速度没有放慢。估计身体里的能量早已告急。 草有点儿恹恹的,无精打采,不是她的风格。 “怎么?没睡醒?”我问。 “有点儿感冒了,”她说,“吃了感冒药,直犯困,晚饭还没吃呢。”她叫迷彩服让厨师给她做一碗鸡蛋面。“用方便面”。她叮嘱。 我喜欢臭烘烘的草(5) “干嘛用方便面?” “咳,挂面煮好时,都泥了,不好吃。” “对了,我在书上看过,在西藏感冒千万不可大意,弄不好就会发展成高原肺水肿或脑水肿,拼命吃药!” “拼命吃药?”她说,“好主意。不要没病死却吃药吃死了!其实没那么严重。如果上了5000米,又在野外,倒是真危险。” 我把盘子里的残汤剩饭刮在一起,端起来,赶进口中。盘里光洁可鉴,证明我的饥馋。 “再吃一点什么?”草说。 “不要了,”我指指铜壶,“还有酥油茶。” 她的面条来了,热汽腾腾很诱人。她好像也饿坏了,哧哧呼呼连面带汤整得干干净净。吃完了还加上句“舒服”。 吃完,她人也有了精神。“纳木措还不错吧?”她问。 “风景绝美。但它太神秘,我一时也有些,怎么说呢,理解不了。” “想理解?不会是什么面积海拔之类的数字吧。其实,你转了扎西半岛,看见了你那双眼睛能够看到的景观,或心有所应,不就很好了吗?” “有道理,似乎也应该这样。你去过多少次?” “五次。” 我突然想起一天没抽烟,便从包里掏出三五来抽。草因为感冒,不想抽。 “这次上来,事情也办得差不多了,”我说,其实是快没钱了。“打算后天走。我开小酒吧的事儿,还得麻烦你帮我盯着点儿。主要是房子。当然,也不必着急。恐怕要明年,我才能挣够本钱。” “我倒是劝你读完大学再说。有个文凭,混饭吃也方便一点儿嘛。到时候,实在不想过打卡机生活,又有一些资金,再上来不迟。” “老实说,想立即离开学校。留在那儿,觉得每天都是被人用餐盘扣在头上的。我现在的最大问题是钱,又不想向父母或别人借。” “这样吧,”她笑了笑,“和我合资,另开一家。要不,干脆就到雪酷来,你管理。” “太占便宜了吧,人财两得。” “怕是嫌我太老了哦。” “哪里!女大三,抱金砖嘛。” “还那么放荡,同那么多男人瓜葛。” “没觉得什么。喜欢荡妇。”有觉得什么,但的确只是她自己的生活方式。喜欢也是真的,只要有距离。 “既然如此,”她说,“做你老婆如何?” “这个……老实说,需要有点儿勇气。”这他妈是要有勇气,大勇气。毕竟没有开化到戴几百顶绿帽子无所谓的地步。 “看把你紧张的! 第33章 开个玩笑而已。你他妈蛋黄还没长老,做我老公太嫩了点儿。” “不过真的喜欢——我说过——你臭烘烘的样子。” “每个男人都喜欢!” “感觉那么好!恐怕有例外吧。” “嘿,说你嫩吧,我还不知道男人那点儿本事儿!” “是啊,”我笑了,“其实我也知道。看过公鸡踩母鸡吗——翅膀拖到爪子上,粗脖子红脸,眼睛乜斜着,咯咯咯叫不停,旋着圈向母鸡逼过去。这就是男人那回事儿。” “就是啰,这也是你的形象哦。” 其实女人也差不多,描述出来,都十分可笑。不登大雅之堂。 胡说了一通,上二楼睡觉。只是搂着她,什么也没做,她感冒,我则累得不行。 第二天起来,先去买了机票。然后又开始瞎逛。八廓街依旧那么热闹,人来人往。忽然有些依依不舍的感觉。在拉萨,有阳光、雪山、信仰和神秘,你觉得这世界是大块的,一大块,没有被切割过;你关心的核心是长时间的,甚至长于你的生命。一想到我要回到的地方的灯红酒绿,以及所有人向往的权力金钱和肉欲,我就有些泄气。泄气归泄气,却总归是要回去的。没有决绝的态度与红尘了断,来哲蚌寺出家。我一直有一种奇怪的想法,我是不可能脱离那些腐朽发臭的东西的,我会陪那些东西一起腐烂死亡。 从八廓街转到北京东路,顺便到边塞远景去要了一瓶拉萨啤酒。酒吧很小,走廊不错,特别适合晒太阳。据说这儿的家具都是宜家的。桌子上铺着红黑紫黄条的桌布,墙上挂着装好框的黑白相片。记得标了价,可以出售。我一面喝酒,一面想,我要的小酒吧,也许不是这样的。但要弄成什么样子,我也不知道。在屋里坐了一会儿,又到走廊坐了一会儿,眯起眼睛看行人,在阳光下出汗和无所事事。 第二瓶拉萨啤酒是在斜对面的岗拉梅朵喝的,坐在窗边,有些喝不动,毕竟才早上十点半,不是酒的时光。只好发一会儿呆,喝一口,再抽一口烟下酒,直喝到十一点半,才干掉这一瓶。 到雪酷,先去厕所放酒。然后喝咖啡,提一下神。 草刚下来,睡眼惺忪,像刚出树穴冬眠的灰熊,一屁股坐在我对面。 “哼,还喝了早酒?” “一直没去边塞远景和岗拉梅朵,”我说,“工作酒。” “票买了?” “明早十点的班机。” “打的去吧,120元。” “不。太贵,坐民航大巴。” “早些攒够钱,上来,我也有个伴儿啊。” “说到伴儿,”我说,“我突然想起鱼,他找到了他的伴儿吗?” 我喜欢臭烘烘的草(6) “咳,”草一挥手,“他女朋友同相好到尼泊尔去了,好像是昨天回的吧。鱼找到了她,但她去意已决。没法,鱼今天回了。为情所伤哪!” 我不禁想起鱼灰溜溜的样子,他要花上好长一段时间疗伤。我有些同情他。凡是付出真情而又被背叛的,我想,我们都该同情。为他们祈祷吧! “我看过一本什么书,”我说,“上面说到爱,付出多的人是付出少的人的人质。” “所以你那么超然、冷漠?” “哪有那么超然,爱恨都深埋在心底一万米,没有表达罢了。” “哈哈,本本儿,吹牛了吧!” “对了,我连你电话都没有。” “你有了也没用啊,连手机都卖了。你明年上来找我就行了嘛,还留什么电话。难道真像谈恋爱,一个月弄个几千元话费。有意思吗?远水解不了近渴。” 我拍拍脑袋,说:“还是迂腐了。”她的意思我明白,不在一起上床了,也就没必要联系,大家只是肉体下的匆匆过客。和她相比,我不是迂腐是什么? “不是迂腐,”草说,“我们又不可能在一起生活,投入的情感,除了徒然引发忧伤和疼痛,不会有结果的。你那么小,我把你缠住,不是害你吗?” 我笑笑,伸出手,捏捏她的鼻子,“就喜欢你他妈臭烘烘的样子!”我说。 下午又去大昭寺广场和布宫广场,没有目的地闲逛,其实是想遇到那个不知名的神秘的青年或少年,想和他说几句,道个别。穿着紫红僧衣的僧人倒是不少,有些从背后看,也很像那位青年或少年。但都不是。想起他在灿烂阳光下的白亮的牙齿,牙齿上那一小块缺损,他的额头间没有中断的眉毛,他的大气如雪山的耳廓,以及他挥手时展开紫红色的僧袍宛如飞鸟。当然,还有他的机锋、他的揶揄。这些,对我来说,就像大昭寺顶的法幢,在夕阳照射下发出黄金的光芒一样神秘莫测。 第二天一大早,我从雪酷出来,坐出租车到了民航大巴站点,然后坐上大巴,又一次在刚青色的拉萨的清晨出发。当大巴开到中途时,朝霞已把雅鲁藏布江对岸的群山照亮,褐黄的山体静寂而苍凉,把优美的倒影送给了静静流淌的宽阔的雅鲁藏布江。太美了。这是陈词滥调。但我无法形容。 我想起小时候听过的一首歌:雄伟的喜马拉雅山,奔腾的雅鲁藏布江…… 芳芳的酒会(1) 今天特别倒霉,有两男两女,好像是新生,在酒吧坐着不走,喝啤酒划拳、玩骰子,说幼儿园的话。其中有个女生,又矮又胖,像个短鼻狗,声音特别大和尖细,是不锈钢勺子刮着瓷盘那种糁人的声音。我、斗鸡眼和黑妹都被刮得脊椎一阵一阵发麻。一个烧饼脸男生和她配对,声音也不小,玩着低能游戏但他妈精神还高涨。 一点钟的时候,黑妹要溜,想到一个女生要回家,再晚就只有睡吧台,我和斗鸡眼也只能点头。剩下我们两个,谁也不好意思拍屁股走人了。斗鸡眼满怀怨恨地说:“瞧那个小胖婆,傻b!那么性冲冲,开房去好了,泡个屁吧!” “不要怨天怨地嘛,”我打着呵欠,“这儿是他妈酒吧,那小妞儿就是你上帝,你大姨,你奶奶,她愿意的话,她可以在这儿又喝又闹100年,直到生下第九十九胎才走。” “和你?” “不可以?我本本儿丢她面子了!?” “嘿嘿,”斗鸡眼坏笑,“我看,最近性生活短路了,看见母的就冲动?那女生也好长时间不来酒吧了。” “最近倒是老出差。”我有气无力地说。最近团多,芳芳跑个不停。然后骂骂咧咧打电话发短信,说她受不了那些欧洲人、美国人、日本人以及香港和台湾来的家伙。我看她八成又想换工作了。 “拿酒来!”小杂种在哭丧。 “去,”我拍拍斗鸡眼,“你大姨要酒啦!” 斗鸡眼从冰柜里拿出四瓶百威,用托盘送过去。我看见另一个女生——染了一头猴子屁股红的头发——在给他嘀咕什么。 “放周杰伦。”斗鸡眼回来放下托盘,说。 “那是你和黑皮肤的cd,鬼才知道放在哪儿了。”我说。现在放的是黑妹的孙燕姿。孙姐姐伊哩哇啦不知唱些什么。当然,杰伦哥哥更是一通咒语,一会儿是三节棍,一会儿是九阴白骨爪(不是泡椒凤爪)。不过,幸好猴屁红没有点大陆的阿姨叔叔,否则,我他妈要去洗手间撒尿了。 斗鸡眼在抽屉一阵翻江倒海,终于找出了周杰伦,换上去,满足猴屁红对周哥哥的热爱。 不是我不喜欢听国语(港台尚可忍受),可你告诉我听谁?就像国产电影(千万别给我说十项全能冠军和铁人五项冠军某某大师,说了我跟你急)你会看吗?反正我不看,坚决不看。不要说xx地方首映,你他妈搬到火星上首映还就是,那货色,会改变吗? “喝咖啡吗?”斗鸡眼问。 浓茶已经抵挡不住睡意了,试试咖啡也好。我点点头。斗鸡眼用速溶咖啡冲了两杯,我让他多给我加点糖。我们坐在吧台侧边的一张桌子,喝咖啡抽烟,说粗话,提提神。 “那天,”斗鸡眼说,“我一个哥们儿带我去娱乐,我挑的那个小姐自称是大学生,三年级,她是吗?” “是你在干又不是我在干,我他妈怎么知道。她说是就是呗。” “本本儿,她们也他妈怪,放着大学不好好读,出来做鸡,就那么缺钱。” “一是权,一是钱,这是我们的终极信仰。有什么怪。爱干嘛干嘛,你操个球的心。嘿嘿,她不当小姐你干母猪啊!” 斗鸡眼笑得一脸都在烂,连说有道理。有个屁的道理。 手机短信响了。没说的,芳芳又开始折磨我了。 ——在九寨。睡不着,你在干嘛?手淫? ——口淫。在酒吧。 ——一个日本团,烦得要死。一面对你客气一面看不起你。 ——文明社会的人都这样。脱了裤子是禽兽,穿上裤子是教授。 ——真想找个地方躲起来算了。 ——我也想啊,躲哪儿呢? ——可惜,又不能跟你上拉萨开酒吧。 ——还真的缺个女主人呢。 ——觉得什么都没有意思。本本儿,这是有病吗? ——月经前周期性骨质疏松忧郁症。 ——我在给你说真的,别他妈胡说。 ——教你一个办法。可以? ——有屁就放。 ——自摸,然后冲个热水澡,疲倦地睡去。 ——好主意。别惹急了我死缠烂打嫁给你。 ——好啊好啊,生个蜡笔小新如何? ——拜拜,照你的主意去做了。 谢天谢地,折磨完了。 第34章 我拼音时老是把卷舌不卷舌,前鼻音后鼻音弄得一团糟,所以发短信时很慢,像便秘,里急后重,前面堵起,后面又着急出来。不好过。 咖啡已喝完了,和斗鸡眼一直相互敬烟,喉咙抽得发疼,就像有人在那儿拧螺丝钉。而那一桌客人依然兴致勃勃,平底杯砸得玻璃茶几砰砰响。今晚怕是要废了。网当我们(我和斗鸡眼)意识到这一点后,反而没有那么垂头丧气了。 斗鸡眼的大姨、猴屁红,以及她们的泡泡糖男友是在凌晨四点半走的,踉踉跄跄。斗鸡眼的大姨一出门,就蹲在街边现场直播。醉酒叫人烦,女人醉酒叫人更烦,年轻女人醉酒叫人烦得要死。问题是,她们不醉,男人哪会有机会呢。所以,无论怎样烦,灌醉这些傻b,你才好脱她们的衣服。斗鸡眼问我这么干过吗,我说,我只脱清醒者的衣服。其实我想。只不过源于一种毫无必要的傲慢,没做。 收拾好,斗鸡眼骑车匆忙走了。我决定走回去。反正睡意已过。没有车,所有店铺都已关闭(开了才奇怪),街上空无一人。我走在街中央,像这个城市的叛逆的病毒。路灯给人一种虚拟的感觉,不是在电脑里,而是在外星球。在一个深度寂静的废墟的星球。那儿有所有的物,但却没有生命。我走过的这些地方,左边的小餐馆和发廊,右边的小超市、火锅店、性用品店,我多么熟悉,但现在却如此陌生,宛如第一次见到。我从三万米高空俯瞰这片地图,看见我困惑地穿行在迷宫之中,在几千条街道和巷子里迷失。而以这种方式,我又奇怪地霸占了这座城市。 芳芳的酒会(2) 我来到大街。有极个别的出租车像鱼一样游过。但开始有人了。面目不清的清洁工在扫地,把灰尘垃圾从路中央扫到街边上。三轮车吱吱呀呀地骑过,车上满是洋葱、生菜及其它蔬菜,浓烈的洋葱味刺激了我的鼻子,让我感到了饥饿。我们分享了城市的虚无。 空气很好。至少没有发动机的臭气。在庞大而丑陋的钢筋水泥的丛林中穿行,有一种昆虫的感觉(白天,在人流汹涌的时候,你反而什么也看不到、感觉不到)。我举起双手,高高向上,就像虫子的敏感的触须,十根指头大张着,是在捕捉什么信息吧。当然,没有信息可以捕捉。我想起卡夫卡的《变形记》,那只甲虫,萨姆沙·格利高里。他还好吗?但我不是甲虫,我如此柔软,更像一只飞蛾。灰色的,太灰色的飞蛾。我折入一条昏暗的小巷,在一片鼾声和腌脏的厨房的洗涤槽中踽踽独行。这是一大片老城区,灰黑的楼房都是六层的,大概有二十年的历史了,它容纳着多如金沙江沙粒那么多的人,仿佛一个硕大无朋的猪胃。巷子里没人,只有生活的残留物堆积在垃圾房旁,令人恶心。这就是生活的秘密。塑料袋里的糜烂的残羹剩饭,废报纸,破烂的内裤,以及脚下两米深的管道里流淌不停的排泄物。当一个人知道秘密后,他就和秘密一样变得丑恶了。所以,任何知道真相的人都是丑恶的。我不知道我是否丑恶,因为我喜欢探究真相。但我知道,当人们看见我的灰色的形象时,他们会背过脸去。 穿过了这条有着无数小岔道的巷子,再转过两个街角,就到了我住的地方。此时,天色已明亮起来,如果我没有眼花,我甚至可以看到一层朝霞的黯淡的红色。第一班公共汽车已经开动了,车内没有乘客,空空荡荡。售票员枯瘦发灰的呵欠的脸像卡通一样掠过。这片待拆的三层红砖房子像身患重病的人,它呼出气体是有毒素的,它的器官是损毁的。这就像有人看见死前的魏尔仑一样,“红砖的肤色”。 我觉得,是我该离开的时候了。 据说冲热水澡会缓解郁闷的情绪。我几乎从没有如此认真地洗自己的身体或曰臭皮囊。我慢慢地在飘柔的泡沫里抓挠自己的头皮,用舒肤佳香皂涂满全身,把耳廓的每一道沟和每一块凹下的地方搓了100遍,还仔细地对腋下、大腿根部、生殖器和肛门进行了无微不至地清洗。然后花了几乎10小时在热烫的水中眯起眼睛。其实身体是条狗,没必要这么侍弄它。我觉得关于它是臭皮囊的说法我是赞成的。我想起草的身体,一种肉欲的香,臭烘烘的迷人。 洗完后,坐在沙发上,郁闷依旧,而倦意全无。我平时相当的懒,昨夜熬了一个通宵,却不想睡觉,是我的奇迹。烧水泡了一碗方便面,外加两根红肠,吃了。泡茶,抽烟,听音乐。最近买了斯普林斯汀和斯汀的cd,没时间听,现在正好。斯普林斯汀《bornintheu·s·a》。 降生在一个死气沉沉的小镇 碰到地面时我发出一生第一次抗议 你完蛋了就像一只被打得够呛的狗 花了半辈子时间只是去掩饰 …… 走在联邦监狱的阴影下面 经过炼油厂的煤气取暖站 在这条路上我燃烧了十年 没工作可做也没地方可去 …… 我是一个过了时的美国老爹 …… 我是一个冷漠地摇晃的美国老爹※ 不知为什么,他破哑而巨大的嗓门把我唱哭了。准确一点说,让我热泪盈眶。我一向认为男子气概的表现是无论如何,你都不能流泪。你可以流泪,但要向内流。我觉得生于美国的那个家伙就是我。是的,我那么年轻,没阅历,没去打仗。但那家伙还是我。过了时的小混蛋,冷漠地摇晃的小混蛋,以及,一只被打得够呛的狗。 我在斯普林斯汀的音乐中清点着自己,苍白、无力和柔弱写满了20岁的编年史。除了令人狐疑的青春外,我还有什么吗?我打开我的衣柜,看着低廉破旧的残兵败将,从一本《经济学原理》里摸出龙卡。二万五千元。但我必须离开了。我不能在这儿花费一辈子攒够他妈的本钱。 给芳芳发短信。 ——决定去拉萨。 ——暂时还是永久。 ——安排好再回来搬家。 ——怎么那么突然。 ——不知道。像水龙头突然失灵。就这么回事。 ——明天回。 第二天傍晚,芳芳约我到府河边散步。 天气不错,条状的乌云边上,残留了一抹酒红,一层轻如丝绸的兰色薄雾覆盖在空旷的视觉之上。真想信马由缰,骑一匹野马,奔向黑暗的深处。 “真的想去黑暗深处?”她问,双眼水波流转,却又深不可测。 “真的,”我说,“黑暗中的全部青色,北冰洋最厚的冰层之下最纯粹的海水的深兰。” 我们坐在河堤上的一张铁椅上,河水泛着岸上的灯光,闪烁其词,沉默地挟带着这个城市不为人知的秘密,在暗色的浑沌中匆匆而过。一股微弱但清晰的腥臭气从河面向两岸弥散,宛如从不刷牙的发炎的口腔。 “拉萨是你的这个‘黑暗的深处’的终点还是驿站呢?”她问。 “这个倒没想过,”我仰望逐渐变成铅色的天空,“不清楚我所谓的黑暗的深处是什么。” 芳芳的酒会(3) “恐怕是指心灵和肉体的双重自由吧。像我这种人,当然就是障碍了。” “怎么会!” “怎么不会?” “这是相互关系啊!如果反过来说,我也会是你的障碍啦。” 我转过身子看她的脸。她目视河对岸昏黄的路灯,和路灯后明亮的霓虹灯,面色柔和而平静。 “我也想有自己的黑暗的深处的,只是还不知道在哪儿。在我的想象中,它有一点像一个完美的雀巢,在密林深处一块空旷草地边的高枝上。” “这么说来,”我说,“我的黑暗深处倒有点像我小时候的一个情境,天色昏暗,鹅毛大雪宛如巨大的涡漩,我张大嘴巴,仰着脸,让雪花飘进去,感受一小点一小点的冰凉。然后转动身体,漫天的雪花都汇聚在眼底,最后跌倒在地,发出痛快的哈哈笑声,惊飞发黑的枯枝中藏身的艳丽的63只野鸡。此时,天地一色,意识也似乎停顿了。” “有遁世倾向啊,小伙子。” “你的悬吊在高枝的鸟窝不是更遁世吗?” “都想跑。兔子跑吧。往哪里跑呢。你以为是黑暗深处的地方,不定一盏白恍恍的15瓦节能灯照在你那平庸世俗的脸上,牙缝里还塞着破饺子馅里的绿惨惨的韭菜。” “哈-哈-哈,”我笑起来,止不住似地,弯下腰,双手撑着肚皮。 “有什么好笑的,不是事实吗?” “是,是,”我止着笑,说,“好不容易敞开心扉,想抒一下情的。” “谁也没有阻止谁的抒情啊。” “没有?刚把架式摆好,正要往沃尔登湖旁窜呢。” “笑话,窜的上吗!” “正要演绎一对生猛男女的深刻理想,男的在雪地抓野鸡,女的爬上树枝掏鸟蛋。却被你活活拽下,陷在21世纪含有大量催肥激素的猪肉馅里。扫兴扫兴。” 她也笑了,说:“毒药之外,还有解毒药。” “解完毒之后又继续毒。” “事实如此嘛。” 我开始抽烟。实际上我是没什么瘾的,之所以抽,是用它来燃烧一截一截的苍白的时间,得到如灰的余烬,对我来说,它几乎没有什么仪式感,更没有耍酷的派头,空白的时间需要用物品去填补。我用书、茶、烟,偶尔用音乐和女人去填补,就这样。 天已全黑了,不是真正的黑,是一种灰黑。 第35章 沿着河流的方向往二环路以外望去,大地消失在宽大的灰袍里,没有黑马,没有黑色树林中的空地,没有单纯的青色,没有雪原里黑死的枯枝,甚至缺少书本中的那一点两点的墨渍。 “你看,”我用烟头指点着,“下游那儿就是我们能看见的最黑的地方了,它是用杂物堆砌出来的灰黑。” “也许世界上本来就没有纯粹的黑色。它只存在于想象之中。” 她站起来,说:“河水的臭味越来越浓了。我们回去吧,我买了两瓶酒,还是履行一下践行的仪式。如何?” “好吧!”我扔掉烟屁股,用脚踩灭,站起来,吐了一口气。 我坐在她那灰白色的布艺沙发上,右手抚摸梦露的金发,她的金发梳得整整齐齐,如波浪般流畅,似乎用的是飘柔超顺。她今天换了一件黑色的礼服,胸口开叉很低,露出了柔和的乳沟;而背部则是一大片的半圆形的肉色,皮肤细腻,没有毛孔。衣服很长,遮住了她的脚,但她纤细的腰肢、丰满的屁股和修长的大腿却被修剪很好的衣服衬托出来。没说的,都不需要找尺子,她的三围肯定是最符合“审美”标准的,当然不是电视里的t形台经常摇摇晃晃的骨头美人,而是肉感型的。梦露沉默着,保持着她一贯的傲慢的微笑,眼睛几乎不看我,宛若世上只有她冰冷冷的美艳的存在为唯一,她才是真正的“个人中心主义者”呢。 “把你的脏手拿开!”芳芳提着两瓶酒,从厨房走出来,把酒放在玻璃茶几上。“别碰她,我的斐雯丽。” “斐雯丽?”我说,“不是梦露吗?” 她转身回厨房,没理我的话荐儿,跟着她的头从厨房门那儿探出来,“要冰块儿吗?” “要!”我说。 她拿了两个平底玻璃水杯,一盒冰,走出来,搁在茶几上。 “梦露的大屁股是一个伟大的符号,”她一面用开瓶器钻木塞,一面说,“她没那个屁股,改成斐雯丽了。” “干脆直接改成芳芳得了。”我说,“看你开瓶的笨拙的样子,也不想想这儿就坐一个开瓶专家呢。” 我接过开瓶器,使劲儿往里钻几圈,把向上翘起的把手向下一按,“砰”,木塞出来了。长城干红,每瓶750ml,酒精度12度。 “就开一瓶吧,能喝完都算不错了。” “什么?”她说,“今天谁请谁啊?开两瓶,承包,一人一瓶。” 一人一瓶肯定要醉,我想,她能喝多少,喝半瓶不定就倒也。不过,开吧,喝不完再把木塞打进去得了。我开完第二瓶,把木塞取下来,等她来宣布酒会正式开始。 她来了,手上两支蜡烛。 “干嘛!还来这个?”我问。 她笑而不答。我只好掏出打火机点燃,一人一支,把蜡油滴在茶几上,再把屁股栽上去,粘牢。她走到门边,啪啪几声响,把电灯关得干干净净,我立刻坠入帕米尔高原一处蛮荒的山洞,在昏暗的篝火旁感受黑夜之眼的逼迫。 芳芳的酒会(4) 她走过来,坐在另一张沙发中,顺手把斐雯丽拿到她胸口,“放在你身旁,我不放心。你会像憨豆折磨泰迪熊一样折磨我的斐雯丽。” 我笑笑,说,“主人家,可以宣布烛光酒会开始了吗?” 她说:“现在,由斐雯丽宣布酒会开始。”接着,她用假嗓子说:“参加酒会的,有007芳芳,有人猿泰山本本儿,有好莱坞女生斐雯丽,酒会开始。各干各的。” 我们各自把持一瓶干红,倒上酒,放了冰块,碰一下,在“叮”的一声之后,干完了第一杯。 “什么007芳芳,”我说,“是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我可不愿像人猿泰山一样被你折磨,斐雯丽干脆换成库娃,那才是惹火烧身,真正狂喷鼻血级的。” “美女如云,你有多少鼻血?还狂喷。” “倒是个问题,这是一个美女森林的时代。美女香车,美女靓宅,美女主持,美女作家,美女记者,美女刑事警察,美女中日合资企业ceo,美女保姆,美女班干部,美女扫厕所女工阿红,美女导弹装配专家阿丹,美女男猛龙内裤设计者阿弯,美女团委书记,美女入党介绍人,美女小蜜,美女齿轮行业协会发言人,美女美式足球前锋杰克的妻子海伦,美女电子灭蚊器a型生产线早班工人阿萍,美女刑一庭副庭长老克的情妇阿丫,美女白宫前实习生阿温,美女车臣敢死队员,美女坐台小姐,美女泰式按摩师,美女……” “美女高烧摄氏99度分子本本儿,”她打断我的无尽的美女建筑,“来吧,为美女干一杯!” 一大杯酒下肚,我仰在沙发靠背上喘气,一大串美女让我气紧。 “还不是为了满足你们男性的窥淫癖应运而生的,”她替自己的杯子倒上酒,优雅地说,“如果换一个话语权,那就是美男蝗虫在世界各地空降了,从橄榄色的蚱蜢到褐黄色的蚱蜢。怎么样,为美男干一杯!” “什么,”我说,“又干?是不是太急了。” 她端着杯子,歪头看我。没法,我只好倒上酒,与她轻碰一下,一仰脖了把酒倒进喉咙。急了些,一块大约1立方厘米的冰块随酒滑进喉咙,在那儿卡一下,停顿了三秒钟,弄得我咳咳咳不停,大约脸都憋红了。 “别激动呀,本本儿,”她幸灾乐祸,“没人和你抢酒的。” “嗯—嗯—嗯,”我清完了嗓子,“他妈的一块冰。” 她把身子往前一靠,说:“别说粗话,把斐雯丽教坏了。”接着右弯腰,把耳朵贴在斐雯丽的小脸上,抬起来,说,“瞧斐雯丽说什么,她说他妈的两个混蛋在酗酒,跟你学的。” 我哈哈笑了,说:“她真这么说的?” 芳芳说:“我还骗你不成。你难道没有听见?” “我听见她说本本儿就是长得帅,像我们好莱坞的汤姆·克鲁斯。” “你什么也没有听见!”她站起来,把冰盒里剩下的冰块用手抓起,丢在两个杯子中,把冰盒拿进了厨房。由于走得急,煽起一阵风,把两支蜡烛的火焰扫得一摇一晃。 烛光像两个洞,在黑暗里挖出两团小小的、边缘模糊的窗口。烛光像两颗安静的心,从中心的明黄过渡到焰尖的暗红,它们偶尔摇动一下,就像心动一样,为一个它们无法知道的风的梦呓。两团心火相距45cm,孤独地自言自语,却永远也没法把词和字送到另一颗心那儿,而是把无尽的咕咙发射到广袤的黑暗中,被无止境的海绵吸附于无。那海绵就包裹在我的身体的周围,像白光环绕在骨头周围,以绵绵不绝的无力吞噬一切有形的有质量和重量的东西,原子和分子,最终化为虚幻。它好像同佛家的“无”还不是一回事,它没有慈悲的木头的温暖,却有着非金属的金属冷光泽和绝决,仿佛沦落于茫茫太空,与一切都没有了关系。 芳芳从厨房走出来,把一盒新的冰块放在茶几上,好奇地瞪着我,说:“怪怪的,盯着烛火发生什么呆,想谁吧?东方张曼玉,还是西方基德曼。” “没那么具体吧,”我说,“在想如果被放逐在太空,会是什么心情。” 她坐下,替自己加酒,说:“还能有什么心情,心慌呗。” “对,”我说,“心慌。60亿人心慌总动员。” 她干了一口酒,咂咂嘴巴,说:“你他妈就是会说,会修辞!还不喝酒!“ 我喝了一口,说:“不是想报复你,粗话!“ 她笑了,把斐雯丽抱在膝头,说:“都是斐雯丽教我的!” 不知不觉之中,两瓶酒都喝下了一大截,我的有三分之一吧,她喝得猛一些,只有一半了。葡萄酒入口很容易,但后劲儿是慢慢上来的。喝到这时,我已觉得脸和脑袋开始发热。我酒量很一般,也就两瓶650ml啤酒和半瓶750ml葡萄酒的量,拼一下,四瓶啤酒和一瓶葡萄酒,但会醉,据称酒德也就有了问题。当然不会蹦上餐桌跳脱衣舞或咬下谁的鼻子,无非是给全世界的一千名艳星打电话,诉说寂寞如冰下之鱼;或把全中国我看不惯的一百万家伙揪过来一一大耳括子,当场打翻在地,诸如此类。因此,现在我很注意不要喝醉,要高了的时候,就拉警报。 烛光下的芳芳的脸也有些红,眼神有一点儿迷,似笑非笑的样子。她还真行,平时喝不了多少,今天却忽啦啦下去了375ml,没有打算要句号的样子。不太想猜测她的心理,痛快或不痛快。反正后天肯定是要去拉萨的,也会去那个她不知道的女人那儿。要呆多久,如何呆,就不好说了。不好说的东西当然最好就不要说。 芳芳的酒会(5) 我端起杯子,对芳芳说:“如何,碰一下胜利的酒杯,结束?” 她用好看的右手弹了弹桌面,说:“喂,本本儿,这儿是谁说了算啊?把你那些拉萨、班机、酒吧,统统放一边儿去,喝酒,好吗?” 她想喝酒,我只是怕她醉了,像我一样,想满世界打电话,末了却只能打给自己。还要加上女人特有的项目:泪水鼻涕口水,一秒钟之内,席卷面孔。但我只能陪她喝,我现在能为她做的也就只是这些了。当然包括陪她睡觉,如果她今晚还可以做爱的话。 我们能做。我们在迪伦的歌声中做了爱,三次,我不知道是她意识到了什么还是我意识到了什么。后来想起来,怎么都有一种生死诀别的臭味儿。 凯拉斯餐吧与“小薇”(1) 在成都飞往拉萨的飞机上,我一直在睡觉。 第36章 既没有通过舷窗看雪山,也没有半眯起眼睛看空姐,食品和饮料当然动也没动,一是太疲倦了,二是没了第一次的新鲜感。但是,当飞机在贡嘎机场着陆后,我的心情开始像拉萨的天空一样晴朗起来。大巴沿着雅鲁藏布江前行时,我已经把阴沉装进了背包的最底层。我想起一首歌——回到拉萨,回到了布达拉……只晓得这两句,从音像店里听到的。而这两句歌词和它的曲调,开始伴随我的回归了。 我像老朋友一样看雅鲁藏布江宽阔安静的河谷,缓缓流动的碧水,看江边虽然矮小但苍劲的杨树和柳树,看隆起的多石的裸露的山,破碎、沉静而荒凉。在如此大气的风景中,我仿佛再一次庆幸自己奇怪的选择。上天已安排好了一切,我们不过照着做罢了。 当然不会急巴巴到雪酷去找草。我知道,她的双人床是不会空闲的。我找她是为了开酒吧的事儿,如果无法独自开,看她或其他人愿不愿意合伙。其实我讨厌合伙。如果说我不想草的肉体,那是弥天大谎。我很想,像发情期的公狒狒想母狒狒一样地想。但我不会去打扰她和她的现在进行时的男友的生活。这点儿觉悟还有,或文明的虚伪。 还是决定到八郎学。熟悉的东西总是要亲切些。况且,它挺不错,我又何必换呢。 相对来讲,拉萨具有保存时光的魔法。八朗学一点儿没变,就像记忆中最好的老同学。我要了一个单间,在任何方面,不想同别人打挤是我的生活方式。我用新鲜开水泡了茶,热乎乎喝了一杯。然后到另一楼三楼的凯拉斯西餐厅坐下,怀旧的要了酥油茶、土豆煎饼和煎鸡蛋。当然,用英文写的菜单。梅子走的那天早上,我就是吃的这些东西。而外面,就是她和三个同伴争论的地方。我当时坐在角落看地图。在成都,我几乎从来没有想过梅子同学。拉萨也许是一个能唤起温情的地方吧,反正没什么急迫的如发怒的野象扑向你身后的感觉。一句话,放松。 我慢慢吃着饭,享受明亮和安静。餐厅除了我,另有一个老外,坐在那儿沉思,就像在参悟佛法一样。昨天还在想,找到草,尽快把酒吧开起来。现在却没有了那种急切的心情,草也好,酒吧也好,都不必着急。发发呆,晒晒太阳,瞎胡逛,比他妈什么都重要。这是不是我喜欢拉萨的原因呢。不太清楚,至少是原因之一吧。一个人一辈子最好没有必须要做的事情。 吃了饭,喝了酥油茶,精神抖擞背上包,在门口看bbs。有一张昨天贴的约人去阿里,南线去,北线回,租了两辆车,还有两个空额,下周去,费用按人头平摊,署名是藏野驴,并留下了手机号码。我才想起这次上来,是有手机的,没卖。于是边走边给芳芳发了短信,平安抵达。又顺便给斗鸡眼和黑妹发了。毕竟是熬大夜、送啤酒、烧咖啡的工友,古时候说,亲不亲,阶级分嘛。 沿北京东路往西走,看到尽头的布达拉宫,便决定先去那儿坐坐,也许会遇到上次那个神秘的青年或少年。走到布宫广场,在老位置席地而坐,看几个红衣喇嘛的顶礼膜拜。布达拉宫,就像我第一次见到它一样,给我难以言说的震憾,它在湛蓝的天空下那样突兀、高大,凸显了世俗人生的渺小。的确渺小。当然,像我这种,也只好理所当然地渺小下去了。 坐了一会儿,从宇拓路走到了大昭寺广场,想上金顶的愿望很强烈,就买了一张票,先在桑顶大门前看磕长头,再往上爬,到了金顶。金顶上没人,我一个人,太豪华了。大昭寺广场人头攒动,转经者沿顺时针从左到右走过正门。下面,靠近正门的地方,也聚集着一大批磕长头的信徒。我看不见他们的面孔,只看得到他们的头顶和爬在地下的身体。我把包放下来,靠在护墙上抽烟。我的左上方,就是一尊在阳光下金光四射的法幢。 发呆的时间。我完全是漂浮的,在虚无的空中,没有肉体之沉重的漂浮,轻若羽毛。英格玛的《大门》的音乐,若隐若现,那引领的女声,在无形的天空的核心,金色的莲花的光芒。我双目紧闭,呆若木鸡。哦,如果能永远呆若木鸡该多好。但我听见一声布幅挥动时发出的轻微而响亮的哗啦声。我睁开眼,看见紫红色的僧衣的衣袖的一挥的余影,和那神秘青年或少年的不太确定的面孔(耳朵、额头和牙齿却又分毫毕现)。金顶上一片寂然。风吹在地上,细小的尘埃在阳光下搅动了10秒,归于平静。 我大喜若狂。背上包,在舞蹈的脚步中走下去。我不知道是不是大喜若狂或大喜若狂什么。 我没有去转囊廓,我觉得应该起个大早,来转,像上次一样。我出了门。不知道那个德格来的少年和他父母现在在哪里。也许,他们已经朝拜了纳木措和遥远的岗仁波齐,回到了德格,回到了阿须草原。 我按顺时针沿八廓街漫步,在那些卖藏式门帘的店铺停下脚步。一直想买又没有买,现在就更不用着急。不定几天后,就算是拉萨人了。当然,半个。走到了到雪酷的岔道了。我想,现在可以去看看草了。一年没联系,不知她现在如何。这女人也怪,只要不在她身边,她就会当你是陌生人。不知道这是生活的智慧,还是她的特别的性格,或是她一以贯之的耍弄男性的绝情。 凯拉斯餐吧与“小薇”(2) 远远看过去,没变,小小的二层楼的白藏房,临街的窗子上绿色的遮阳蓬。走近一看,却大吃一惊,门当头的“雪酷”的招牌荡然无存,一个大大的以珠峰为背景的店招赫然在目:奇书-整理-提供下载第三极旅游艺术品商店。莫非,草改了行了? 店里中间是个类似展示柜的大的平面柜台,堆放着从尼泊尔围巾到尼泊尔挎包的各类东西,另三面靠墙的地方是立柜和立柜前的封闭的玻璃柜台,立柜上有牛角、羊头、藏刀、唐卡、门帘等物品,而封闭的玻璃柜中是蜜蜡、珠宝手饰,以及铜制的各类佛像。总之,来西藏旅游的人们想买的工艺品,这儿都有了。我想草还真能折腾的。 店里有两女一男的店员,当然没有了迷彩服。站在门口那个女店员看样子比较好打交道,我就问她:“你好,你们老板在吗?” “老板?”她有些怀疑地盯着我,“你找他干吗?” “她是我的好朋友。” “哦。他早就回尼泊尔去了。下个月要来。” 回尼泊尔?应该是去尼泊尔吧。 “你的老板,”我不太肯定地说,“是个女的吧,叫草。内地来的。” “你搞错了!”她说,“我的老板叫普利马昌达,是一个尼泊尔人,以前在印度。” “什么?”我说不出话来。就好像你点的是水果沙拉而别人给你抬出一具烤全象。 “那,”我有些紧张得结舌,“那以前的酒吧呢,酒吧搬到什么地方去了?” 我想草也许只是搬了个地方,开店的人都他妈这样,搬来搬去。另两个店员围了过来。那男的插话:“酒吧?没听说。我们半年前才租的房子,租的时候我陪老板来的,原来是一家服装店,但生意不好,所以才让出来。” 难道短短约一年时间,这个地方竟几易其主。不太可能啊,我想,找到房主人,问题也许就解决了。 “房主人?”男店员说,“在日喀则。这是他叔叔的房子,半年前,他叔叔死了,把这个留给了他。他叔叔没有子女。” 那也就意味这个在日喀则的房主根本不清楚房子以前的出租情况。但我坚信,草的雪酷只是搬了个地方。因为,有一万个理由她要办下去。好在拉萨不大,能够开酒吧的地方就更是屈指可数,转一下就会找到的。当然,除非她把酒吧搬到了南迦巴瓦峰的冰川上。 我从店里出来,略感惆怅。一面走,一面想起草去年说的:她要到尼泊尔境内的喜玛拉雅高峰去。去了吗?回了吗?这些,也许不是我能够关心的。我自己就已是满身虱子爬了。到八朗学对面的四川餐馆吃了青椒炒肉、蕃茄蛋汤和米饭,怏怏回了房间。从裤兜里拿出手机一看,才七点半。芳芳没有回信,倒是斗鸡眼和黑妹各回了一则。斗鸡眼说“人往高处走。”黑妹说“我也要上来。”惜墨如金,言简意赅。老芳芳肯定又带什么破团去了,懒得回。我看她也他妈不太正常。对我们来说,是更年期革命性地大大提前了吗? 听音乐。带了迪伦、斯普特斯汀、大门、甲壳虫、英格玛4、空气供给、阿巴巴(abba)和保罗·西蒙。由于遭受了草的忽然失踪的打击,决定听无忧无虑的利物浦穷小子的歌。听到“thisisalow”时,睡意袭来,有点儿猛,没洗漱,关了随身听后就蒙头睡觉了。 第二天早晨醒来,觉得嘴里粘乎乎的不舒服,还有股口臭,赶忙爬起来,在牙刷上挤了足足2cm的牙膏,拿起洗脸帕,十二分认真地刷了牙,洗了脸,然后泡茶喝茶。老是去三楼西餐厅吃饭恐怕有些受不了,就到昨晚吃饭的那家小馆子,要了一碗排骨面。老实说,面有些泥,恐怕也只能如此,没办法的。据说有些藏餐馆用高压锅压面,压得糊兮兮,怕很难下咽哦。 上楼收拾好小背包,无非把重要的,要用的东西往里放。穿的行头是去年的,没新买。节约。决定先在北京东路、北京中路、布宫广场和八廓街一带搜索。这是人流最集中的地方,也是游客最多的地方。按理,酒吧就应该选在这一带。 第37章 我沿着北京东路向西走,走得很慢,为的是认真过滤街道两旁的店铺。我十分熟悉的东西都在那儿,我十分陌生的东西也在那儿,但没有“雪酷”,也没有任何新开张的酒吧。我穿过布宫广场,一直走到了德吉路,没有。然后往回走,在布宫广场一侧看了一下。还是那些店:户外用品、冲洗胶卷、兰州拉面,哪有草的臭烘烘的身影。到大昭寺广场和八廓街,除北京东路外,这儿也是重点。况且,它小巷岔路很多,又一处迷宫。广场周围没有。沿顺时针方向,我看了八廓街,没有。我又从玛吉阿米酒馆穿进东孜苏路,向北到翁堆兴卡路,向西到冲赛康巷,穿过一条不知名的小巷,到了丹杰林路,再走,是北京东路。从早上走到现在,已经走了5个多小时了,下午一点半了,又累又饿。左手边正好是凯拉斯餐吧,便踅进去,一屁股坐下来。 凯拉斯餐吧也是属于拉萨常见的半是藏式装饰,半是西餐厅样式的那种风格。天花板是藏式花纹,墙上是黑白照片,一个吧台,靠背椅,铺着桌布的餐桌。已过吃饭时间,未到喝酒时间,没客人。一个长得帅帅的小伙子抱着吉它,坐在吧台旁唱歌,什么“小薇啊,你可知道我爱你”,见了我,便扔下吉它,拿来了菜单。我要了一杯红茶,一份牛肉土豆烩饭,顺便问了一句:“你是这儿唱歌的?” 凯拉斯餐吧与“小薇”(3) “不,”小伙子眼睛又黑又大,“唱着玩儿的,我叫扎西,是厨师。” 哦,扎西大厨。不过他唱得挺不错,怎么说呢,自然顺畅。藏民族天生就有歌舞的才能。 我喝茶抽烟,想这个草真是奇怪,他妈的宛如人间蒸发了一样。但无论如何,我也是不想回去的了。烟抽完,扎西把饭端了上来,自然是狼吞虎咽,只想一盘子倒进胃里算了。人一撑饱,自然就舒服。但却忽略了扎西的厨艺,好像还不错吧。至少没有觉得吃的时候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 问扎西边上的凯拉斯酒店有没有出租自行车,他说他有,可以借给我。我付了帐,谢了他,骑上他的自行车出去了。干脆把那些酒店、宾馆找一遍。因为很多酒店里都设有酒吧。当然,八朗学、凯拉斯不在此列了。先找了吉日、刚坚、亚、新世纪、山水;然后是高原之宝、日光、哈达、雄巴拉、和平;又上行到宇拓路,看了金谷、品盛、天河、商业。另一个宾馆集中区是北京西路、德吉路一带,拉萨饭店、白云宾馆……反正见一个看一个,太多了,直看得头发昏。到当热西路看了天苑丽景后,实在没精神了。这也叫做尽了人事了。天色已是黄昏,我把自行车架在旁边,坐下来,抽烟。在我的前面,就是拉鲁湿地。对拉萨来讲,拉鲁湿地是非常重要的,它在拉萨的整个生态链中不可或缺,夕阳金色的余晖洒在静寂的广阔的湿地上,草不太密,也并不长,水洼像无数镜面反射着柔和的天光。 当拉鲁湿地变得一片朦胧时,我骑上车,返回了凯拉斯餐吧。餐吧里人不少,但未坐满。我找了一个角落坐下。一个女服务员拿来菜单,我看了半天没点。因为只希望吃一大碗热汤面。没有。但既已坐下,便点了咖喱鸡饭,一瓶拉啤,顺便让服务员把车钥匙还给扎西。我一面喝啤酒,一面等饭,双眼紧盯着玻璃杯里向上冒的气泡。饭来了,大厨扎西也来了。他坐在我对面,指着另一桌一个正说笑的女生,说是老板,广州的。我看了她一下,觉得还是吃自己的饭要老实本份一些,便埋头啃鸡肉。扎西也去厨房忙乎。今晚,估计他是没机会唱那个“小薇”的,就是有,怕也是十一、二点的事儿了。我疲倦了。 付了钱,没等扎西出来,背上包回八朗学睡觉。 接近中午才起来,有点不知所措。本来是来找草开酒吧的,结果找不到人;玩几天再走,又不是此行的目的。在房间里踌躇了约半个小时,决定无论如何,先走出去。走在路上想,自己去找个房子开酒吧如何?不是不可以,但囊中羞涩,还差那么一截。如果能借到钱……找谁借呢?父母?不太想向他们伸手;芳芳?也不妥当,她也未必愿意借;银行?哦,那纯粹就是另一次阿波罗计划。毫无目的沿北京东路往西走,路上遇到两拨少年,都在兴高采烈唱“小薇啊,你可知道我爱你”。想起大厨扎西,意识到,恐怕拉萨在流行这歌。对于这歌(可能是港台的),我以前既没有听到过,也不知道是谁的原唱。到了娘热路口,中巴车正在招客,往哲蚌寺方向,就跳上去了。车在哲蚌寺下面停了,不上去,是到堆龙德庆的。无奈,只好走上去,反正无所事事,正好打发精力。走了半个多小时,到了,买了票进去,游客很少。又在这座迷宫中东转西转。一个不大的殿内,几个青年喇嘛正在画壁画,用很细的类似毛笔的笔勾线条,画得熟练而流畅。令人奇怪的是,他们竟也在唱“小薇”,实在有意思。一会儿,转到了后山下,又爬到上次和梅子同学一起坐的地方,抽一支烟,看天看云,看这座世界上最大的佛教寺庙。想想人世真的无法把握,梅子、草,以及芳芳,甚至包括虹及以前的女朋友,她们和我,有什么必然的关系吗?现在,她们不过只是几个名字和大可怀疑的人类记忆的残片。而我之于她们,也不过是一个模模糊糊,或有或无的词而已。我上面那巨大的摩崖石刻,那黄衣黄帽的佛或上师的造像,是否才能见证永恒与不变呢。 当我从山上下来,穿过一条窄巷的时候,我看见那个神秘的青年或少年,在我前面5米远的巷口一穿而过,挟带着僧衣的破风之声。我急忙跟过去,两拐三拐,却到了措钦大殿外的平坝。除了灿烂的阳光和高高的经幡上空飘浮的云之外,什么也没有。我向下看,众多僧人正汇聚在辩经院内,准备辩经。我没有试图再去寻找他。我不知道刚才是不是幻觉。我甚至不知道这一切是不是幻觉。我想起《美丽的心灵》,纳什不是幻想出一个与他朝夕相处的人了吗?当然,我可不是纳什,我连加减乘除都一塌糊涂。 走下去,搭中巴回拉萨,有些惆怅和疲累,不知道该做什么或不做什么。所以直接到八朗学,躺在床上出神。天渐渐黑了,不想起来开灯,也睡不着。觉得那黑暗包裹了全身,反而要舒服一点。至少双眼没什么可以看或不得不看的。拿出手机给芳芳发短信: ——不顺。恐怕这次又搞不成。郁闷。 我把手机提在手上,但等了很久,芳芳没有回信。而且也没有回信的迹象。想打电话问她,又觉得,既然不回,肯定是有不回的理由的,打电话又有什么作用呢。可能的情况是,带团在深山野沟,连手机信号也没有。可能。又想到草,不知她如何了。是躲在拉萨哪个难找的角落开酒吧,还是在尼泊尔喜马拉雅的某一段,要么,干脆回了内地。是不是发生了什么变故呢?我有些后悔没把她身边的人的任何一个信息留存下来。就我而言,当然希望她在喜马拉雅山的高峰下席地而坐,寒风吹起她的头发,紫外线把她的脸颊烤成高原红,她戴着墨镜,穿着红色的奥索卡羽绒服,嘴角向上,微笑,又带了一丝戏谑的意味儿。是的,她总是带有那种有些嘲弄的表情。我就是喜欢她那臭烘烘的样子。我甚至想,如果她回来,只要她愿意,我可以和她结婚。真的,我不在乎她比我大几岁,也不在乎她跟多少男人上过床或还准备要和多少男人上床。当然,因为她不在拉萨或她在拉萨而我们无法相遇,你可以说我是虚伪的。我也觉得他妈有点儿叶公好龙。 凯拉斯餐吧与“小薇”(4) 其实肚子早就饿了,只是没情绪吃。觉得自己是叶公好龙的混蛋后,有了吃饭的心情。起来打开灯,背上包。不敢去那些以旅游者为标靶的餐吧,节约几粒是几粒吧。还是斜对面,炒个肉,要个素菜汤,有盐有味,热热和和,还不贵。撑饱倒是撑饱了,就是有点儿意犹未尽。估计是想喝一瓶拉啤。当然,百威更好。决定还是去凯拉斯喝,听扎西唱歌。 凯拉斯今夜生意不理想,只有两桌客人,算我一个,共5人。所以扎西闲得又抱起吉它,沉浸在“小薇啊,你可知道我爱你”之中,眯起了眼睛。我向一个女服务员要了一只拉啤,慢慢倒入杯中,然后喝了一大口,把口中的葱姜蒜的臭气一骨碌冲了下去。扎西唱完,到我对面坐下,问我玩得如何,我说一般,还可以。 “对了,”我问,“怎么全拉萨都在唱这首歌啊?今天到哲蚌寺,连画壁画的喇嘛也在唱。” “拉萨流行的东西要慢两拍,”扎西说,“这歌刚传上来,大概简单易学吧,都在唱。” “都是做餐吧的,”我说,“知道雪酷酒吧吗?还有那个叫草的女老板?” “没听说,”他摇摇头,“也许我们老板知道。你既然知道酒吧名,去找不就行了吗?都集中在北京东路、八廓街、德吉路一带。” 我把事情的原委给他简略地说了一遍。 “这样,”他说,“你既然是个老酒吧,我们这儿还差一个人,就是大堂这一块儿,如何?当然要老板同意。” 我喝了两口啤酒。其实,扎西这办法还不错。我不想回去,又没办法自已办,坐吃山空也头疼。如果可能,在这儿打打工,不说能挣多少钱吧,至少可以在这儿生活了。不也是挺好的事儿吗? “行啊,”我说,“只要你们老板同意。” 第38章 “本来就缺一个管酒吧的人。” 不一会儿,那女老板来了。扎西过去,对她嘀咕了一阵,她瞟了我几眼,走过来,有些警惕地把我打量了一下。觉得不像个坏人吧,才在扎西刚才坐的位置坐下。她穿一身红色运动装,很有精神的样子,当然,漂漂亮亮的。我就纳闷,在拉萨开酒吧的女人,干嘛都他妈有模有样呢,这对单身男游客可不是什么好事儿,他们每天不来喝得酩酊大醉找机会才怪。 “我姓黄,叫我黄姐就可以了。”她说。 “我叫本本,叫我本本儿就可以了。”我说。 “干过酒吧?” “干过。” “大学没毕业?” “没。不想读了。” “我们这儿工资不高。” “能混起走就行。” 她摸出一袋烟丝,一沓纸,一个像打火机的东西。她把一张纸片放进那个有点像打火机的玩意里,用手指抓了一撮烟丝搁在上面——我知道了,卷烟器——然后卷动一下,留了3毫米的纸边,用口水横着一涂,粘上,取出。我拿出打火机,给她点燃。 “来一根吗?”她快乐地吞云吐雾。 “当然。”我照着她刚才的程序走,但显然技艺生疏,卷得太紧了,点燃后费非洲大象的劲才抽得动。不过烟味儿和纸烟不同,比纸烟要香一些。而且有与众不同的仪式感。 “知道雪酷酒吧和它的老板草吗?”我问。 “拉萨?” “肯定不会在墨脱。” “没听说过,”她说,“拉萨的酒吧,应该说,我基本都知道吧。当然不是绝对了。找这家酒吧有事儿?” “没有,一个朋友的朋友说过,顺便问一下。” 啤酒早已喝完,烟也抽了几根。想回去睡觉了。“扎西,拿瓶长城干红来,”黄老板喊,转过头对我说:“我请客,算是见面礼吧。” “见面礼?”我笑笑,“打工的人还来什么见面礼哟,你这酒吧又没有韩国那样的工会。” “其实都是朋友。开这酒吧也不过是大家有个玩儿的地方而已。” 扎西拿来两只高脚杯,把瓶塞取开,黄拿着倒在两个杯中,大约四分之一杯吧。她问我要不要冰,我摇摇头。拉萨的夜晚够凉了。她说干杯,我们俩碰了杯,把第一杯酒干了。又掺上。 “住哪儿?”她问。 “八朗学。” “哦,这样的话,工资还不够给房钱呐。酒吧里腾不出房间。叫扎西给你租一个便宜的房子算了。” “好啊!我自己也正想着去租,又没有什么门路。” “不着急上班,先玩儿几天吧。来过拉萨?” “去年。” 我抖出一只三五烟,递给她,点上火。要说抽烟,还是纸烟方便。 “问一个纯粹个人的问题,可以?”她吹出烟,一副老烟鬼模样。 “当然。” “如果只是失恋,上来,玩儿几天就好。没必要长期呆下去。毕竟是在校生啊。” “不是。不想像那样生活。如此而已。” “幻灭?” “好像也说不上。因为,自打上高中以来,就几乎没什么幻想。什么豪宅名车、公司老总、家产亿万、英俊潇洒、体贴幽默之男士,欲觅一年方二八、温柔善良、美丽大方、善解人意之铁定处女为伴……之类的宏愿,我是一个也没有。当然,我是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是酸的。” 凯拉斯餐吧与“小薇”(5) “哈哈!”黄老板笑着说,“有点儿愤青呢。” “啊?”我一头雾水或一头雨水,湿淋淋站着就像呆立在棒球场的查理·布朗。“又愤青了?” “愤就愤呗,不好吗?”她说,“喝酒!” 我喝了一大口,替我老板掺上,再给自己掺上。“就怕愤变粪啊!粪青?粪青也不错啊,在一个大粪时代。” “这句话又是愤青!” “哪个fen?愤怒的愤还是臭大粪的粪?” “差不多吧。” “哈,哈!也倒是,有区别吗,后现代啊。” 来了一拨人,男男女女,5个,扮酷装。有一个男生,头上扎着花头巾,穿着篮球背心,下面是一黑色大灯笼裤,一双样式夸张的耐克鞋。我想,这儿不是哈莱姆区,他也不是黑小子或rap高手。当然,他的自由。但拉萨的晚上真的很凉快呢。老板的熟人吧。她起身走过去,与他们寒暄。扎西则给他们提啤酒。 我脑袋有些木,喝了酒就这样。过了这关是屁话多,第三关是发酒疯。但发酒疯是入门级的。认识一个人,发酒疯是骨灰级。他把他们公司的一百多号人,从胖猪老总,到女清洁工阿红,一一找来痛骂一顿,历数每个人的劣迹糗事儿,砍瓜切菜,大快朵颐。当然,如此轰烈的人生高潮后,是低潮。他卷了铺盖走人。 黄老板又转回来喝她的酒。 “听扎西说,你是广州的?”我问。 “是啊!上来玩了几次,就干脆把这家酒吧打下来了。”她说。 “不会像你说的那样是所谓的失恋吧?” “我是不想老呆在一个地方的人。一个地方再好,呆久了就腻了。不会因为失恋而改变自己的生活。” 扎西又开始唱歌,不是“小薇”,不知道是什么,长长的头发垂在额头,面容瘦削,比百分之九十三的男歌手有型有款。有时看电视换频道,会看到卖力唱歌的男演员,肥肥的脸油汗沸腾。吃演艺这碗饭呐,不好看可不行,第一印象就恼火,第二印象好不了哪儿去。 “怎么样,玩一下?”老板向扎西那儿努努嘴。 “不行不行,”我拼命摇头,“即使可以唱两首的,也不会在大庭广众下唱,有障碍。弗洛伊德又死得早,不然,让他老看看,也许可以治好。” “不会是有害羞的毛病吧?” “正是。” “嘿嘿,看不出来,不像。” “总得掩饰一下自己的毛病啰。” 酒喝完了。我想我也可以告辞回八朗学睡觉了。 扎西很有办法,第二天下午,他就在一个单位的宿舍区替我找了一间房,是那种老式的平房,不带洗手间厨房,以前做办公室的,反正不远就有水龙头和公共厕所,无所谓。况且,一个月只要200元,大大地在承受范围之内。黄老板答应给800元底薪,还有效益工资,中午、晚上在酒吧吃共产主义饭。在拉萨应付是一点儿问题没有。 先去买了一辆220元的自行车,又去买了什么棉被褥子钢丝床热水瓶塑料盆之类,一个家就有雏形了。最大的问题是不能洗澡。但拉萨干燥寒冷,湿热大汗的时候绝对没有,因此个把星期不洗澡也不会两只爪子不雅地到处乱搔。当然,得找一家可以洗澡的公共澡堂,十来天解决一次还是必要的。 晚上没去酒吧,找了一家距住处只有几分钟的川菜馆子(川菜小餐馆真是无孔不入),吃了饭,把东西收拾停当,用电炉烧了开水,泡了茶,躺下来听音乐。abba。来点怀旧的轻松的吧。老听迪伦又会愤青。这四人帮结为两对夫妻,从歌声听来,配合如此默契绵长,一定美满幸福,但好像又都离了婚。感情真是件匪夷所思的不可控的化学反应,而结婚纯粹是把烟头扔进汽油桶。 一面听音乐,一面给芳芳发短信:“已安顿下来,在一家酒吧先打工。你怎么样,为何没有短信?”她依然没回信。拈量再三,决定打她的手机。取下耳机,拨了她的号码,耳朵里听到的是中国移动的电脑小姐冷冰冰的声音:“亲爱的用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傻b芳芳,在干什么嘛! 第二天,去上班,都是驾轻就熟的事情,干起来也得心应手。没客人的时候,坐下来抽烟,喝杯茶,整理一下一头乱麻,想让那种发呆的舒服感觉重新回来。但草和芳芳都他妈像横在我和平静之间的恶狗,真没办法。 日子就像这样一天天过去,波澜不惊。闲暇时骑车把拉萨的大街小巷逛了个遍,越发觉得它很适合我(如果所谓的现代建筑少一些更好)。但没有发现草的蛛丝马迹。我觉得草已不在拉萨。由于生活有规律,没什么更高的要求,性方面的事儿也很平和。除了个别时候,一般情况下,真的是可有可无。这次上来那么久,没什么艳遇,与上次完全不一样。其实,这才是生活的原生态。艳遇之类的事儿,对于我,有点儿像彩票中奖。当然,也有特别擅长此道的人,一抓一个准。 “十·一”大假时,游客特别多,餐吧中午晚上,都处于爆满状态,我、扎西和另外一个小姑娘忙的团团转。而黄老板陪他朋友去了日喀则,自然帮不上忙。假期结束后,生意就像过完性生活的男性生殖器,焉不拉叽。黄老板要放我们的假,轮休。我提出回成都一趟,把有些事情处理一下。她同意了。 现在一切结束了(1) 除了想了结学校那边的事儿之外,我还觉得芳芳有了什么问题。我上拉萨近两个月,没她任何信息,打电话开始是关机,再后来是停机。不知道这个鬼丫头搞什么名堂。 学校的事儿很好办,坚持退学,校方把利害关系演绎一遍,就悉听尊便了。教务处那个替我办手续的老头子神秘的问我是不是缀学办高科技公司,学习比尔·盖茨。我告诉他正是比尔·盖茨给了我一大笔风险资金,创建中国西部图形软件开发研究中心。他长叹一口气,嘟嘟囔囔说你们真他妈能挣钱,羡慕嫉妒之情如滔滔长江黄河,绵绵不绝。 第39章 没有去找我的老同学新同学道别,觉得没意思。也没去找与我有过一夜情的漂亮同学虹。在情欲一词中,情和欲应该各占50%的比重吧。但虹没有情,只有欲。和我差不多。俗话说,卖石灰的见不得卖面粉的,实在不想和她打交道。 然后去芳芳的狗窝。没有人,物管也不清楚。坐在下面的花园中抽烟,看喷水池和石头大屁股女人,以及自以为是的走路像小猪蹄踏碎步的所谓白领和二奶或三奶四奶以至无穷奶。奶你妈个头哦。去芳芳供职的那家旅行社,一个满脸肥肉的前台小姐告诉我,芳芳一个月前辞了职,好像去了别的地方,具体哪儿,也不清楚。我就像阳痿患者一样心急火燎而又无可奈何。但我心里仍在嘀咕:无论如何,不能一张肥肉脸往前台搁呀,还是所谓大旅行社。如果是小旅行社,不是要找一个独眼或豁唇坐前台啰。 而芳芳……我不知道她怎么了。她的斐雯丽和被丢进衣柜的人猿泰山怎么了。她的毒药、她的书、她的香蕉、她的鲍勃·迪伦、她的库布里克和阿巴斯、她的耐克和lee、她的约瑟夫·海勒和j·d·塞林格,她的杜蕾丝避孕套,她的“像鹪鹩一般紧张”的情感世界……我不知道她怎么了。她一直处于一种金钱豹的神经质的边缘,为她的奇异黑暗的气质所累。她离开这里她要去哪里呢,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不知道。这些城市,与这儿有什么区别,高楼、大马路、霓虹灯、卖场,权贵阶层的颐指气使,中产阶层的自鸣得意,下层平民的卑怯萎琐。她去那些地方干吗?她不去那些地方干吗?我不是正在往一个多少保持了自己宁静气质和价值的城市去了吗。她因为“肉体无奈”而无法与我同往,但她可以放逐自己,在她不喜欢的地方流浪。(在她的如云似雾的虚无主义的幻想里,我照出了自己的虚无主义。) 芳芳,我他妈到拉萨至少是跟你说了的呀,你这个狗娘养的女臭虫,为什么不可以和我说一声呢?我如何解决我的性问题,我和谁对话、发病,我和谁一起听鲍勃·迪伦,看色情dvd……他妈的狗娘养的杂种芳芳。而我是你的一千倍杂种的杂种。 这就是我们称为世界的破机器,昨天还和草与芳芳一同共享肉体欢娱,而从今天开始,也许,一辈子不会再见到她们了。这就叫“过眼云烟。” 我极其郁闷地到酒吧去。这次,是作为一个客人,而非酒保。 斗鸡眼和黑妹像迎接英雄一样迎接我,把我按在吧凳上,斗鸡眼要请我喝一瓶蓝剑528,而黑妹要请我喝一杯雀巢速溶咖啡。都他妈是最便宜的。 “二条,”黑妹娇滴滴说,“情绪不好哦?” “没有的事儿,”我说,“情感世界静如止水,所以看起来有点儿波澜不惊罢了。” “二条,”她说,“把我带上去行吗?我真想跟随你浪迹江湖。” 我哑然失笑,“黑皮肤,别给我灌迷魂汤。再灌,我他妈全身都要软了,就一个地方硬。” “死二流子!”她笑骂。 “二条,来来来!”斗鸡眼把酒掺上,满脸堆笑递给我。这小子多半有求于我了。 看我喝了一大口,他说:“二条,你租那房子怎么办?” “我就知道你有事求我吧,”我用右手背抹了一下嘴边的酒沫,“下个月底到期,不续租不就完了。” “这样,我老回父母家也不方便。既然你要走,干脆我来续租。” “好啊!只要不是我给房钱,你他妈就像官员长包喜来登酒店的套房,也没关系。不过,我那里面的东西可以借给你用。包括电视机音响。” 斗鸡眼笑嘻了。“好好好!还是二条爽。” “你倒爽了!”我说,“我没觉得我也爽。” “当了一次雷锋,”黑妹说,“怎么会不爽!” “那你的意思是雷锋天天爽啰?” “没品位,”斗鸡眼也喝起了他请我喝的那528啤酒。“拿英雄开玩笑。” “有什么,”黑妹说,“能够和他开玩笑的人才是人,不能开玩笑的是神了。就是神,也有可以开玩笑的嘛!” “哇!”我大吃一惊,“黑皮肤,你什么时候学会深刻了。可以读哲学博士了。” “我还看不起,就你那破学校。” “骂得好!破。其破无比。比爆破还破。” “喂,”斗鸡眼说,“你那个女生,有一天来这儿,独自喝了两瓶酒,坐着发呆。” “我一直找她不到,听说去了外地。真是疯了,你没问她什么吗?” “问什么?”斗鸡眼一脸委屈,“她板着脸,一付拒人千里之外的样子。” 现在一切结束了(2)new “没给你说?”黑妹问。 “说了我又找她干吗。我在拉萨时给她发短信,然后是打电话,关机、停机。走之前还好好的,怎么一下就玩了蒸发了呢。” 他们没答腔。一想到毕竟是自己的私事儿,自己都是一条虫似的糊涂,他人又能了解什么呢。于是绕开了话题。“呃,那个,瘦瘦的像纸一样的家伙找过我吗?” 斗鸡眼一拍脑袋,“对了,他还留了一个电话号码,让你回来后给他电话呢。”他打开堆帐本的抽屉,在里面翻出一张小纸条,拿给了我。 我接过,看了一眼,揣进裤兜里。晚上再约他喝酒。 说起来,我要用的东西和我拥有的东西都很少。几件外衣裤,三双鞋子,一件羽绒服,两件毛衣,两套保暖衣裤,三条内裤(其中一条屁股上磨出了一个黄豆大的洞),十几本书(教科书当然不在其中),几十张cd和vcd。它们被装进两个从超市买来的废纸箱,用胶带封好。 我坐在破沙发上,看着两个纸箱,就像看见命运掷下的骰子。它们会带我去向何处呢,而那如云似雾的前程里,又有什么在等待我。赌场里有句话,愿赌服输。但我连赢和输的指征都不知晓——我的赢和我的输不知为何物。其实设置目标是多么容易!权力、金钱、女人,你几乎在每一件冠冕堂皇或不冠冕堂皇的事情的深层部位,发现这三个肿块。它们是正确的。政治上正确,经济上正确。无可厚非,无非如此,合乎人性。但拉萨酒吧算是我的人生的设置或赢利吗? 我不知道能在凯拉斯酒吧呆多久,或者说不知道我在拉萨什么时候可以自己开一家酒吧。我旁边就是十来张我很花了些功夫画下的拉萨酒吧的草图,它们曾经那样令我激动和向往[奇qisuu.书],就像所谓的人生理想一样。我看着这一叠纸,它们记下了我的一个恍惚而不真切的梦。我已经并不为自己的拉萨酒吧夜思梦想了。也许如草,在一个埃舍尔循环往复的画作的阴郁气氛中,把她的酒吧阴郁地遮蔽了。那么,在拉萨过一种简单的半隐居的生活,才是真正的目标?是吗?我怀疑这个目标的真实性。我的青春的肉体会以一种驯服而恭俭的态度服从这一所谓的目标吗? 我的大脑是混乱的,模糊的,莫名其妙的,钻牛角尖的和于事无补的,就像我对芳芳和草的态度。既希望拥有,又不希望全部拥有;既喜欢自己的自由,又不喜欢她们的自由;既不打算为她们专情,又对她们的不专情耿耿于怀。在我身上,所有东西都结成了一个浑圆如足球的矛盾体。但最终,这些事情都会以一场冬季凌晨的冷雾的降临而划上句号。在这个世界上,我想不出还有比冷漠更自然和合理的解决方案了。 我会冷漠或更加冷漠。谁他妈关心。也许会热情得溶化钢铁呢。 纸先生比以前更憔粹一些。不过,不仔细看也看不出来。他收拾打扮一如既往——干净整洁,衣着讲究,一开口就要了一打小百威。 “喝不完吧,”我咕哝着。我总是对较大规模的饮酒运动心存疑惧。 “你还不知道我是个啤酒桶吗!虽然瘦,但也挺能装。”他说。 这倒是事实,我也不知道他那瘦瘦的腹部怎么装得下那么多水,还不上洗手间。他把软中华和zippo放在桌上,我的三五当然就谢幕了。但贴有裸体美女的一次性打火机,却不能退后,我实在用不好那种洋甩甩的鬼打火机。它太像小资了。 “不上学了?”他问。 “不上了。已经办了退学。过两天就上去。” “父母知道吧?” “还真是棘手的问题。打算上去了再告诉他们。现在说,他们跑来阻挡,我可没辙啊。” “算是给你饯行吧,来,干一杯!”他举起杯子。 我们碰了杯,把这杯干了。我照例用右手背抹嘴上的酒沫子。 “你好像精神不如以前了,怎么回事儿?性问题解决得不好?”我笑问。 “饱一顿饿一顿的,没法。倒不是这个问题。近来睡眠特别差,无论如何睡不着。舒乐安定也不太管用了。”他苦笑。 “锻练一下嘛,去操场跑跑步,累他妈半死,兴许就睡成死猪了。” “倒是可以试一试。” 我一面抽烟一面四处张望,今晚生意还可以,基本上坐满了,到处乌烟瘴气,屁话汹涌。空气中尽是啤酒在肚皮里发酵后的牛尿味儿和一大堆焦糊的烟屁股味儿。音响里隐约传来阿杜要死不活的声音,斗鸡眼的呕像。斗鸡眼和黑妹忙得像地下有块烧红的铁板在烙脚一样,看得老子直笑。跷脚老板该再招一个人了。 “你那一周两次的女朋友跟你上去吗?”纸先生自己左一杯右一杯自饮自乐。 第40章 他知道在酒上我接不了他几招。 “他妈的辞职走了,我现在连她的踪迹都不清楚。”我愤愤地说。 他哑然失笑,说:“好玩儿,真是神来之笔。” 我开始抽他的第二支软中,用光屁股打火机点燃。“我在拉萨的女朋友,开酒吧的草,也他妈人间蒸发,连酒吧也没了。你说,这些,是不是什么征兆啊?” 他思虑了足足30秒,说:“还是不要探究这些事情的什么因果为好吧。本来无所谓因果的,何必增加自己的心理负担呢。该干嘛干嘛,然后悉听尊便。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现在一切结束了(3)new 我点点头。是啊,我胡思乱想个什么呢,每个人都在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在某一点上,我们的轨迹相互碰撞,然后,又不可避免地分开,各自飞向黑暗中的黑暗的远空。但即便如此,人生无常和不可捉摸的伤感却依然萦绕心头,无论怎样挥手,也驱赶不去。 “在拉萨有什么长期打算?” “长期打算?”我想了一想,说:“好像没有。因为钱不够,自己想开的酒吧没开,替别人打工。现在觉得这似乎是一个更好的方式了。自由度更大一些,免去了赢亏这些商业上烦死人的纠缠。” 他哈哈大笑,说:“还是学经济的!真叫你去一个大企业做ceo,还不把你吓死。” “所以才开小差嘛。” “说不定,我什么时候也到拉萨了。” “哦,打算去旅游?正好在上面接待你呀。” “旅游个鬼哟!我这种人。去过哲蚌寺吧,怎么样?” “大,”我说:“像迷宫。而且,时光在那儿是可以堆积的,不是我们的逝者如斯夫。” 他点点头,说:“我有可能去哲蚌寺修习藏传佛教。现在最大的问题是不懂藏语,又不知什么地方可以学。” 我吃了一惊,“真的打算出家,修习藏传佛教?” “真的。在家里做遁世者毕竟是虚掷光阴,去世界第一大佛寺修习,也许可以让我知晓人生的目的吧。之所以选择藏传佛教,是觉得那儿有真正宗教的气息。” “好好好!”我鼓动他,“反正呆在家里也是隐居,真不如去哲蚌寺,说不定以后在佛学上还有大成就呢。我在拉萨也有了一个伴儿嘛。藏语,去民族学院问一问,要么,去甘孜阿坝住一段时间,不就学会了么。” “如果真能成行,还打算邀树来中国,一起修行。” “他会来吗?” “不知道。不过遁世的人,对红尘已是很淡漠,要寻找活下去的支柱,恐怕得走向宗教,不然,只有自杀了。” “想过自杀的事儿?” “怎么没想过。在日本,遁世者自杀的人很多。我之所以不自杀,一是因为尚无生存的压力,二是因为找不到合适的方式。我很怕痛,对毒药之类一向也无好感。” “我倒是从来没这种念头,”我说,“何必呢。生活就像婊子一样美好。” “哈哈,”他大笑,“你经常有惊世格言呢!喝酒喝酒。” 我一直陪斗鸡眼和黑妹到凌晨两点打烊。与他们拜拜后,我独自一人穿过一条小巷,到了河边。分别前芳芳就是在这儿同我散步。记得那天说了要奔向黑暗的深处的话,而现在,奔跑得更快的是她。河水泛着灯光,流向下游的浑沌的广大区域。我似乎看到芳芳在一处野草丛生的河岸边出神,双眼里是望不到头的黑夜的隧道。芳芳,你太敏感,太神经质,又读了许多女人不应喜欢的书,这个世界不太适合你,就像另一个世界不适合你喜欢的尤索林一样。你还记得尤索林赤身露体站在队伍中的情景吗,以及,你所热爱的迪伦所唱的: “把一块块踏脚石抛在身后 有什么声音在向你呼唤 忘记你已离别的死者,他们不会再跟从你 你的情人正穿过门廊 你的情人正从地板上收起毛毯 地毯也折起来,把你叠起来 现在一切结束了,蓝宝宝 好,划燃另一支火柴,重新开始,再重新开始 现在一切结束了,蓝宝宝 一切结束了,一切结束了,一切结束了※ 现在一切结束了吗,芳芳。红色夜晚中的窗户上的绘画,你身体的色彩如此空虚和漂亮;在你不舒服的头脑的一百个秘密之门的背后,是频繁访问你的面目不清的高挑男人和女人,他们穿着灰色风衣,戴着墨镜,把你的另一个你质押为人质;哦,赎金在哪儿,芳芳?我在你的流淌而透明的身体里寻找你的踪迹,寻找你的锋利的刀或冒着火药味的狙击枪,你的脸漂浮在一片深蓝的浓雾中的丛林间,像一个失掉灵魂的幽灵在寻觅,对,就像宫崎峻笔下的无脸男一样;在纷繁复杂、永无止境的迷宫里逡巡,就像一条孤独的青鱼游动在浩淼的沙漠里,这感觉如何,没有家的感觉如何。 芳芳无法回答我,就像我无法回答自己一样。 我坐在我们坐过的那张铁椅上,摸出三五来抽。我想,我和芳芳,以及草,都是过的一种非主流的生活,它们虽不相同,但却岔出去,不知路的尽头是什么。它不像你一眼就可以看到终点的那种人生安排。我他妈是对未来有些惧怕了。但是,一切都已无更改的可能,只能玩儿下去。简单主义地说,换了一个城市打同一份工。 两天后,我回到拉萨,开始在凯拉斯酒吧做酒保。上午十点上班,晚上,一般是十二点下班。休息的时候,除了又把拉萨的能够去的地方又去了一次或几次外,还去了甘丹寺、楚布寺、直贡梯寺(看了天葬)、珠峰、樟木、林芝、喇嘛林寺等地方和名寺。阿里准备第二年春天去。想去的地方还多,不着急,因为我现在是拉萨人了,有的是机会。 冬季到来后,生意锐减,除了老外,几乎见不到国内游客。春节前夕,黄老板回广州了。我不想回家,便和扎西一块儿照料酒吧。也就是每天下午开几小时,晚上有客人就开,没奇#書*網收集整理客人就关。自由大大的。 现在一切结束了(4)new 距大年三十还有三天时,下午,我独自一人在酒吧听斯普特斯汀,邮局的人骑车投来一封信,我一看,是斗鸡眼写的。有些纳闷,平时在发短信联系的,还写他妈一封信干吗?神经病。 慢慢拆开,里面还是信封,是斗鸡眼转过来的。信是由加拿大魁北克一个叫沃森镇发到我以前那酒吧。可我没有出国的朋友啊。再拆开,两页信纸,字体绢秀,一看抬头,我知道是谁写的了。妈的,现在交往,根本用不着写字,所以,可能与你非常亲近的人,你也未必见识过她的书写。信如下: 他妈的本本儿,好吗? 我现在不大好,还是从头说起吧。 你上拉萨后的第二天,有一个团,是从加拿大来的,要去九寨沟,由我带。其实我已经很烦带团了。老实说,我的精神始终处在紧张状态,一个工作,干不了多久就会让我烦燥。但我还是带了,没法,只要没辞职,否则,这工作是不可能推脱的。 我虽然后来不再高原反应了,但九寨沟已经跑过十多次,再是童话世界也没了意识。反正没心没肺地导吧,驾轻就熟,就那么回事儿。 团里有个小伙子,叫保罗,30岁,个子和你差不多,是个小学教师,特别崇拜东方文化。一路上就坐在我旁边问东问西,他会说几句中文,但几乎不能同他的老乡大山相提并论。他问的话题有屈原、李白,以及秦始皇和康熙,时间跨度有3000年,学科跨度则是从孔孟之道到明清艳情小说再到活字印刷。我收肠刮肚,穷于应付。心想幸好自己博览群书,才不至于被番鬼问倒。 到黄龙时,他说如此美丽的景色,应该有一个浪漫的故事,我一听就知道他妈的糟糕了。他直截了当向我求婚。更糟糕的是,我直截了当地答应了。你也许觉得很奇怪,但这些就这么发生了,我至今也莫名其妙。 接下来,就是那一套繁复的境外婚姻的办理。当时不想让你知道。原因嘛,也说不清楚。虽然我们结婚的可能性很小,但毕竟,是很合得来的好朋友和性伴。还是怕引起你的不快吧。性观念虽然已经很开放,但是,从基因上说,它仍然是极其排他的。所以,不用说婚姻,仅仅就是性,也够伤害人的。总之,是不想让你受伤。你不会。是吧? 然后我们到了加拿大。他先陪我在温哥华、渥太华等城市溜达了一转,然后回到了魁北克北边的小镇沃森。沃森在北纬五十多度,真正的北方以北。它很漂亮,四周尽是一望无际的高大针叶林。在它边上的汤姆逊河观看落日,壮观美丽。你甚至还会看见成群的驯鹿在河湾边吃草,也会看见极为庞大的棕熊四处寻找食物。应该说,这儿是很适合我这类不太喜欢热闹的人的。按照中国人的习惯,这儿应该被视作农村。镇很小,只有两千人,多半从事木材加工业和采矿业。镇里的房屋有点像美国式的,都是独立的二层楼别墅,有两家超市、一家邮局、两家加油站、一个教堂、一家医院、一所小学校。 魁北克是加拿大的法语区,以前还曾全民投票,想要独立。人们交流都用法语。我又得从头学起。这儿只有我一个中国人,人们对我很友好,保罗人也很不错。但我太孤独了,超出了我需要的孤独的孤独。 沃森的秋季在九月份,就是我刚过去的时候。十月份,它的冬季就开始来临。 第41章 大雪把整个大地捂得严严实实,没留下一点儿空余。天色也阴得太早,下午两三点钟就是黄昏了。到了这儿,你才能知道什么是漫长的冬季和漫长的寒夜。本来我是很喜欢雪的,但这种大架式的雪的确也让人头痛。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冬季自杀和患精神悒郁的人特别多了。 我几乎整日整夜呆在屋里看书和听音乐,精神状况也越来越差。圣诞后,我住进了沃森镇唯一的医院,我被诊断为严重的忧郁症。由于医院每年都要遇到这类问题,所以,对这种病,也很有经验。我想告诉你的是我的情况已大有好转,你不用担心。我现在信仰天主教,每个星期做一次礼拜,并且在读《圣经》,我很虔诚。我希望我的生命从我入教的第一天起,就沿着天父指引的路走下去。为我祈祷吧。 你的情况如何?在拉萨的酒吧办得怎么样了?信封上有我的地址和网址。 对了,加拿大到美国是很容易的,我已决定好了,今年夏天到美国去。j·d·塞林格不是还没有死吗,我准备嫁给他算了,老牛吃嫩草,让他占一次便宜。你觉得如何? 芳芳 1月15日 我的眼睛有些潮湿。但我知道她没事儿了,当她说她要嫁给j·d·塞林格,我就知道她没事儿了。 他妈的混帐芳芳。 我坐在椅子上,双眼看着桌布,看着它的蓝色、白色和黑色的条纹,以及蓝条纹和黑条纹里的花,足足半个小时。什么也没想。 我揣好信,关上酒吧门,骑车来到大昭寺广场。 夕阳金色的阳光把大昭寺染成一片金黄,金顶上的法轮法幢光芒四射。我站在高高耸立的经幡下,看寺门前那些磕长头的信徒。我只看得见他们的背影,他们灰色的背影。但我知道他们的面孔是那么纯静和虔诚。转经的人还在继续转着,手里摇动经筒、嘴里念诵六字真言。那些身着紫红僧袍的喇嘛三五成群站在寺前。我不知道里面有没有那个神秘的青年或少年。我没有走近去辩认,也许这并不重要。 现在一切结束了(5)new 大昭寺。这地方当然是灵验之地吧。 我合掌,默默地祷念:愿芳芳好运,愿草好运,愿梅子好运,愿纸先生好运,愿斗鸡眼和黑妹好运,也愿虹,还有鱼好运。当然,我也好运。 我看着我的身影投射在地上,长长的,在经幡投影的旁边。而前面十几米的大昭寺,庄严地矗立在那儿。从7世纪算起,它在这儿已有1300多年了,474500多天,金碧辉煌,宛若天国之门。 更多精彩好书,更多原创手机电子书,请登陆奇书网--isuu.